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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棺起驾》


序 黑色安息日

开门见山的说,椿风镇的大庄园正在举行葬礼,逝者是庄园主的小儿子,名叫伍德。

棺材的样式老旧,破烂的橡木板上满是虫洞蛀坑,敲下几根生锈长钉,棺材盖跟着胀紧开裂,从缝隙里露出一副小山羊的骸骨,那是镇上胡子医生送给小伍德的临别礼物。

十来位宾客站在园林亭廊的走道上避暑默哀,看着华美的庄园与简陋的棺材,心中感叹人间冷暖,嘴上吐出心怀鬼胎。

“他终于是死了?”

“怎么死的?”

“听说是决斗。”

“是意外吗?”

“哪里有什么意外你们都巴不得他死。”

“他才二十一岁啊!那么年轻!可惜了,可惜呀。”

“可惜甚么?想把女儿嫁给他?普拉克老爷膝下就这么一个儿子,老爷走了之后,大家都盯着他呢。”

“哼,这万贯家财,可不都便宜了大小姐。”

“你们说,会不会是大小姐害了他?老爷死后,产业一直都是大小姐在打理,这一家子都不太正常。”

“小少爷整天吃喝嫖赌寻欢作乐,如果我是朱莉大小姐,我也恨不得杀了这个法定继承人,庄园落到他的手里只会让更多人失业,到时候大家跟着赔钱倒霉。”

“镇子是容不下他了?真可怕呀……”

“这是好事!他不死才是坏事呢!除了胡子医生谁还喜欢小少爷?小少爷为了烟草和吗啡给诊疗院送了多少钱?医生能不喜欢他嘛?”

“嘘……大小姐来了。”

从亭廊尽头走来一位身材高挑的金发丽人,穿着翻领排扣长裙,戴着黑纱帽,帽檐上佩着白菊,正是朱莉大小姐。

她轻启朱唇,神色冷淡,吩咐道:“客人们去偏厅休息,下人准备了食物和酒。招待不周还请见谅。”

话音未落,宾客们像是避瘟逃命一样,快步离开了亭廊。

等人走茶凉,亭廊只剩下了朱莉和她的侍从。

侍从看上去三十五六岁,留着两撇八字胡,红头发,面相尖嘴猴腮,正准备笑嘻嘻地凑上前,向主子献殷勤。

“大小姐,您看少爷这一单……”

朱莉挥了挥手,像是在赶蚊子:“伍德的事情,辛苦你了。”

“不辛苦,我是个手艺人,收钱干活,只是这钱能不能……”侍从故意放慢了语速。

朱莉大小姐摘下了纱帽,一头卷发瀑落而下,紧接着……

她开始脱衣服。

是的,脱衣服。

侍从急了眼,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得捂住眼睛,又止不住内心的好奇,从指缝中偷偷瞄向大小姐,嘴里跟着嚷嚷。

“不行!大小姐!我收钱,我只认钱!”

等大小姐脱完衣服,侍从这才看清对方冷峻的眼神和漠然的表情,身上还套着简陋的麻衣和七分裤,将头发扎成干练的马尾辫。

侍从看向亭廊石椅上的首饰和长裙,唯唯诺诺地问道:“大小姐,您的意思是?”

朱莉答道:“拿去换钱,这身丧衣我不想再穿了。天热,难受。”

侍从还真搞不懂这一家子的古怪性子。

朱莉打量着雇工诧异的眼神,喝道:“男人可以在裸着上身人模狗样地在街上走来走去,凭什么我一个女人就得华服盛装礼貌待人?”

大小姐果决强势的谈吐让侍从哑口无言。

过了半响,侍从才想起本职工作。

“关于少爷这事,大小姐还有吩咐的吗?”

朱莉问:“谁喜欢他?和他走得近?”

侍从答:“帕奇,你们叫他胡子医生。”

朱莉:“那就查帕奇。”

侍从:“得加钱。”

“钱都在这儿了,你自己拿去。”朱莉指着衣服。

侍从摇摇头:“不够呀。主子。”

突然,朱莉大小姐的表情变得非常丰富。

只用了短短的一瞬间,她原本冷若冰霜的脸上,落下泪来,哭得很难看。

“那是我亲生弟弟啊!你知道吗?你知道我有多么想他吗?达里欧!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我对我弟弟的感情怎么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呢?”

侍从一听“达里欧”的称呼,吓得大气不敢喘一下,这是他的真名,也是他身为贼寇的证明。

但他保持着优秀的职业素养。

“大小姐,这行不通,伍德少爷是您的骨肉至亲啊!得加钱!再说了,您缺钱吗?”

朱莉立马变了脸,重新变得冷静,变成无情之人。

“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我不愿浪费任何一点生命在你身上。”朱莉如此说着,眺望着远方孤零零的坟坑,“你得付出对应的劳力,来吧,达里欧,带上铲子,和我一块送伍德最后一程,让他入土为安。”

紧接着,一主一仆提上了铁锹和铲子,走到小少爷的坟边。

夏日的烈阳照在青翠草地的嫩叶上,万物都带着潮热的水气,拥有充沛的生命力。

但这是属于伍德的忌日,代表了死亡的日期。

达里欧身为侍从,奋力挥舞着铁铲,往坟坑撒下土壤。

朱莉大小姐则捧着安息日用的祷文书,嘴上念出与书籍格格不入截然不同的祷词。

“愿你不得好死,伍德。”

泥土落在腐朽棺材板上的声音沙沙作响,像是用指甲盖抓挠石头那样刺耳。

朱莉接着念道:“世上有很多纨绔子弟,但他们大多没有你面目可憎,你是个土匪、流氓、恶棍、人渣,我能想到的词就是这些,因为我的礼仪课老师只用过这些词。”

达里欧满头大汗,倒不是因为在阳光下干活累出来的,而是这女主人的言辞行径过于彪悍。

朱莉挥着手,大声喊道:“兄弟,下地狱吧,我们的祖先用普拉克做姓,它的含义是【勇气】,但我在你身上看不到半点勇气,别说勇气,其他的美德更是半点不沾。地狱是一所学校,只有在地狱里吃过了苦头,学会如何为人,才能重新来这个世界开始崭新的人生。对了,我还想好好骂骂你——

——你这可悲可恶的奸贼,居然敢偷我的绣花钱包拿去赌钱。钱和钱包都一块输了。你这头披着人皮的畜生,我给你许了镇上品学兼优的好姑娘,结果你却教人家抽大烟!?还把她卖去了煤矿!?你这只烂在屎里的臭虫……”

达里欧举起了手。

“等一下,主子。”

朱莉稍稍俯身,动作翩翩有礼。

“抱歉?”

达里欧点点头:“要优雅。”

“好吧。”朱莉叹气,转而开始絮絮叨叨:“你是死得其所,寿终正寝。在决斗中被一枚伊丽莎白刺剑贯穿了心脏,剑上抹了蝰蛇的毒液,当姐姐的能看到你能有这种奢侈的死法……我……”

大小姐愣了会神,原本她舒展自然的眉头变得紧张而焦虑。

一对明亮清澈的眼眸,再一次落下眼泪来。

“我本以为你会活很久很久,就像是一句‘祸害留千年’那样死而不僵,在走不动路的年纪被几个不识好歹的小流氓打死在街上也好,我的弟弟,死在决斗里还真不像是你这个东西能干出来的事,写进家族史也太光鲜了。”

当她说完这句时,已经快哭成泪人了。

达里欧不解:“我说主子,你到底是盼着他死?还是盼着他活啊?”

“看什么看!填你的坑!”朱莉喷着鼻涕泡,拭净眼泪骂骂咧咧的。

等侍从达里欧堆起小坟,将泥土拍打殷实,一个连墓碑都没有的简单墓地就这么完成了。

大小姐的神态已经恢复如常,她给这忠诚的贼寇擦着汗。

“辛苦你了。”

可达里欧看这个女人的眼神如洪水猛兽。

“不辛苦不辛苦……”

朱莉说:“我也知道你不辛苦,伍德死了,今后,觊觎庄园财产的人会越来越多,说不定我将来的未婚夫也是为了财产而来,我有很多不方便动手的地方,需要你这样的侠客出手相助。这声辛苦,是提前说给你听的。”

“托伍德少爷的福,才能让我认识您这样的大贵人。”达里欧笑嘻嘻地答道,“这年头像您这样喜欢把天聊死的女人不多了,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话音未落,从坟地里突然“砰”的一声,钻出了一只脏兮兮的手。

在场两人神色震惊,保持着诡异的安静。

紧接着,那只手开始刨土,结实的臂膀肌肉鼓胀发力,五指仿佛不知疼痛一样,抓得指甲翻花开裂,涌出血来。

最终,坑口钻出了个脑袋,目光炯炯有神,透着股机灵劲。

在场的三个人互相对视,跟着彼此的目光远望,打量着彼此的衣着和肤色,眺望着庄园的装修,棉花地里的奴工,还有大房子门牌上的精致钟盘,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齿轮咬合的机械音符像是敲在了他们心头。

扑通——

扑通——

久久没人吭声。

最后,揭棺而起的伍德问。

“我他妈穿越了?”

第一章 舍得血肉

开门见山的说,从坟坑里爬出来的人不是小少爷,名字也不叫伍德。

这具英年早逝的驱壳中,藏着来自宇宙星空彼岸的陌生灵魂。

他姓陈,华南人士,二十一岁,和地球上的普罗大众芸芸苍生没什么区别,爱好是读书和写字,偶像是伟大的革命领袖。

时间来到第二天清晨,当他从床上翻身而起,对着镜子整理仪容时。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要去什么地方”

这是他要追寻的终极问题。

在短短的半天时间里,他搞清了“我是谁”。

“我叫伍德,全名是伍德普拉克。”

关于伍德以前的行为习惯、性格嗜好,那个脾性古怪雷厉风行的姐姐,已经用实际行动逐一阐述完毕。

他摸着下巴,眼中只有镜子里陌生的脸。

“是个纨绔子弟,按照社会学里的人类垃圾分类,也是不可回收的那一类。”

当然,除了社会身份,还有家族身份。

“是椿风镇庄园的合法继承人。”

在确定这一切都不是梦之后,他从镜子前的小桌板下抽出纸笔,写下了自己在地球时使用过的真名。

“陈玄穹。”

纸张是木浆纸,笔则是蘸墨钢笔。

显然,这个世界的科技发展水平并不低。

稍稍理清了自己的身份位置,他开始直视自己的皮囊。

镜中人有一头金色短发,棕色的眼睛,嘴唇很薄,给人以刻薄的感觉,从五官特征来看更像是亚欧裔的混血,身高接近一米八,体态匀称,肌肉线条明显,没有腹肌,腰脊缺乏锻炼,是久坐的特征。

他揉着头发,脑中思绪万千,前世家国故乡的思念,还有今生梦醒时分的记忆,一切都是那么朦胧模糊。

他说:“一觉醒来,天变地异。”

话音未落,门外就响起了敲门声。

“少爷!少爷您醒了?少爷?”

——是他的侍女。

没等他答话,侍女的催促好比连珠炮仗,声音大得像打雷。

“少爷!你一定醒了!不许赖床!我听见你的声音咯!大小姐吩咐过,你要是醒了就立马去见她!听见了吗少爷?你不说话我就推门进来咯!”

他闻声不语,转而拿走了桌上的纸张,对着“陈玄穹”三字看了又看,是舍不得的意思。

最后将这部分撕去,只留下了【伍德普拉克】。

他对卧门喊:“等一下,我没穿裤子,你别进来。”

侍女贴着房门,小手握紧了门把,脸上带着羞红,矫揉造作地问:“好嘞少爷!诶嘿!我啥时候能进来呀?能不能看看没穿裤子的小少爷呀?”

“你在想屁吃。”

他将纸张揉作一团,塞进嘴咽进肚子,麻利地换上衬衣长裤,他走回镜前,两手翻领,掸去肩上的尘。

扣上扣子,仔细地观察着左胸处如黄蜂叮咬的细小伤口,它已经恢复如初。

“你好!”

他对镜子里的伍德说。

“男主角。”

——从今以后,他就是伍德。

在得到了第一个问题的答案之后。

伍德开始追寻第二个问题“我在哪儿”的答案,这个过程会麻烦一点。

因为除了姓名以外,他几乎什么都没带就轻装上路,闯进了这个陌生的世界。

门外的小侍女已经开始倒数计时。

“小少爷~小少爷呀!我的小心肝儿!你再不出来,我要像强盗那样闯进你的闺房咯!我开始数数啦!要是数完了我真进来啦!”

伍德先生从容不迫,正在用牙线清理自己那一嘴陈年老垢。

说实话,这副身体的主人以前根本就不懂如何善待自己,花天酒地的生活早就掏空了他的身体。

不过在房间里换了身衣服,稍稍走动几步,手心就已经开始因为肾虚而冒汗。常年不刷牙,酒肉早就烂在了牙缝里,肝脏也承受着难言之痛。

侍女:“十、九!”

伍德对着铜盆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听见门外侍女那如狼似虎的沉重呼吸,还有隐隐兴奋的疯言疯语不知如何作答,干脆继续保持沉默。

侍女:“五、四!”

他拿上盐和两支猪毛刷,给耳廓和口腔分别做了清理,紧接着开始修剪过长的眉毛,刮掉胡子。

侍女:“三二一我来啦!嘿嘿嘿!”

卧门打开时,伍德正站在侍女面前,打理好了一切。

床上的被褥整整齐齐,洗漱用具井井有条,窗户都提前关上,免得进老鼠。

小侍女歪着脑袋,像是见了什么人间难得的稀罕事,原本准备飞扑入怀的起手动作做了一半,就停下了。

——这个少爷,和以前不一样了。

“少爷?少爷……少爷?”

伍德站得笔直,眼神有种超出同龄人的成熟和镇定,好比一头离群的狼。

他问:“有什么问题吗?”

侍女变得惴惴不安,眼前这个小少爷不像她认识的那一个了。

“没有,没有问题,只是……少爷变勤快了,也变得爱干净了。”

伍德质问:“很奇怪吗?”

侍女连忙摇摇头,又让对方近乎审问的冷淡语气吓得大气不敢喘一下:“不奇怪不奇怪……只觉得,很像大小姐,都快认不出少爷你了。”

伍德打量着小侍女的模样。

姑娘看上去二十出头,和自己年龄相仿,壮实有肉,手上有茧,干农活出身,脸上有雀斑,圆鼻头,大眼有神。

“你叫什么名字?”

姑娘立马变得郁郁不乐:“少爷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啦!连我名字都不记得咯?”

“很高兴第一天认识你,你应该也是第一天认识我。”伍德露出了笑容,很像是服务业中的商品式假笑,但很暖心:“我叫伍德,伍德普拉克。”

紧接着伸出手。

小侍女抱着毛巾,完全搞不懂小少爷心里在想什么。

——不过很有礼貌的样子呀。

她的手在围裙上擦了好久,确定自己手上没什么脏东西之后,才敢与小少爷做握手礼。

“薇薇!我的名字你可记好咯!少爷!我从小就跟着你呐!虽然你经常不回家……晚上睡着睡着你人就没了,可把我气得……”

伍德这才稍稍理清这小姑娘在庄园里的位置。

不等薇薇接着用不知礼数的恶奴嗓门大呼小叫,伍德先生便托住薇薇的后脑勺,轻轻给这丫头额前一吻。

“好好干活。”

说完,伍德头也不回地走去回廊。

“唔。”薇薇眯着眼,嘟着嘴,像是在赌气似的,喃喃自语道:“我是变丑啦?少爷不喜欢我了……以前他明明还会拉着我睡一会儿的,真奇怪。”

不过十来秒的时间,伍德又回来了。

“不好意思,朱莉在哪儿?”

薇薇又换上一副笑脸:“大小姐在大厅等你!”

伍德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欲言又止的样子。

薇薇立马会了意,心领神会的笑开了花,原来少爷还喜欢上演戏了?

“啊!少爷是第一天来庄园!大厅往那头去!出了门,直走,一直一直走!”

伍德笑出了声。

“我喜欢你,小丫头。”

第二章 舍得灵魂

开门见山的说,伍德的姐姐朱莉是个平权主义者。

这点重要吗?

——非常重要。

她独立自主,性格果决,在当今类似近古时代的父权社会结构中算是个不折不扣的异类。

所以,伍德和这位家姐交流起来非常困难。

早上九点左右,朱莉大小姐已经开始享用午餐了,因为夏季的棉花通常在凌晨四五点炸桃,是农忙时节,为了调配督工和家奴,大小姐也起得早,这是她的第二顿饭。

饭餐很简朴,食盘里盛着大豆粥与烤猪肉,都是下人吃的东西。

伍德站在桌旁,不知如何开口,自进门之后,家姐的眼神变得咄咄逼人,一举一动都在释放着无声的压力。

两人在空旷的大厅中沉默互视,眼神中有火药味,气氛显得异常尴尬。

尴尬的点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因为伍德怕说错说漏,让这姐姐起疑心。

——从管家和小侍女嘴里打听来的小道消息说,这姐姐对自己的意见很大,关于决斗中的谋杀,很可能就是姐姐一手操刀,这令伍德留了个心眼,多了层隔阂。

而另一方面的尴尬,来自于朱莉大小姐的下半身。

具体来说,她只穿了一条亵衣。

——是肚兜、抹肚、一块鲜红的绣花围绳布。

伍德当时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

“我说……姐,你这玩意是从哪儿弄来的?”

朱莉小姐头也不抬,整张脸几乎埋在了食盘里。

“镇上来了个东方人,是个炼丹师,也做货郎的活,从那儿买来的,怎么?害臊啊?”

伍德:“有点不习惯。”

朱莉抬起头,瞅了眼自家的破落户老弟,嗤笑道:“哟,像个人了。”

伍德说:“我吩咐管家给你去拿衣服来。”

“不用啦!”朱莉挥手,“我热,女人是水做的,你们平时嫌我冷得像块冰,这鬼天气再让我裹几条黑纱,我得热晕过去。再说了……”

大小姐上上下下仔仔细细打量着老弟的行头,面露鄙夷之色。

“咱俩都是光着屁股穿一条裤子长大的,还害臊呢?”

伍德只得作罢。

朱莉吃饱喝足,将餐盘汤勺推去一旁,玩着一柄餐刀,大眼睛骨碌碌地转,像是心里藏了无数个鬼点子。

她比着刀背,敲打着打蜡桌面,要老弟提神醒脑,认真回答。

“你怎么活了?”

伍德:“不知道。”

朱莉:“医生都说你死了。怎么就活了呢?”

伍德:“也许医生是错的。”

朱莉挥刀,眉头拧紧:“没人敢说医生会犯错,大法官都不敢,整个镇子的人,要生老病死,都得指望医生救命,错的不是医生。”

伍德:“那就是我有错。”

朱莉:“知道错哪儿了吗?”

伍德摇摇头。

朱莉放下刀子,耸肩拢手,互抱于胸。

“不懂就问。”

伍德先生决定顺藤摸瓜:“姐姐,是你派人来杀我的吗?”

“放屁!”朱莉拿起餐刀狠狠捅进木桌板,放声怒骂,神情转而在瞬间迟疑稍许,紧接着,从那对蓝汪汪的眼睛里透出侵略性极强的眼神。

她死死盯住了伍德。

“你不是我弟弟对吗?”

伍德无言以对,手心在冒冷汗。

在这一刻,女性惊人的直觉在发挥作用。

“我明白了,我大概明白了。”朱莉摸着下巴作沉思状:“你是路过的游魂野鬼?钻进坟坑里,想找我老弟借尸还魂?”

不到一秒的反应时间,伍德当即答道:“你少看点骑士冒险的志怪小说,姐姐。会看坏脑子的。”

朱莉眯着眼,目光如炬眉头紧锁,紧紧盯住了伍德的双眼,想从这扇心灵的窗户里窥见丝毫端倪。

而伍德先生也寸步不让,与这一家之主大眼瞪小眼。

伍德质问:“你想杀死我,对吗?姐姐?”

“唔……”朱莉小姐作完深呼吸,将狐疑表情尽收心底,变得滴水不漏:“不对,你说得不对。我的傻弟弟呀,这个镇上只有我,只有我一个人希望你能健康安全地活下去。除了我以外,没人会关心你,我绕过了镇上的司法机构,雇了一个贼去调查你的死因。”

伍德:“为什么?”

“我是个女人,而你是庄园的合法继承人,如果你死了,我要是出嫁了,这块地上的所有资产都会变成别家的私有物。我不想改姓。凭什么女人出嫁就得跟男人姓呢?只这个理由,我也不希望你死。”朱莉说,“你能明白我的苦心吗?弟弟?”

伍德略加思索:“我死了?镇子上的男人都会跑来撩拨你?”

朱莉鼓掌嘲弄:“你死了,镇子上的男人都会跑来扒我的衣服,连我现在身上这件都不许穿。”

伍德:“就这么简单?”

朱莉:“就这么简单。”

“查出东西了?”伍德问:“我是被人毒死的,抓住凶手了吗?”

朱莉从肚兜里掏出提审书,递给伍德。

“不如你自己去看,老弟。”

伍德问:“去监狱?”

朱莉答:“去酒窖。人已经弄回来了。”

“你能绕开司法机关动私刑?”伍德说:“你对我真的很好,姐。”

“钱能解决的事情,不能算好。”朱莉像是赶苍蝇似的,满脸嫌弃,“每回我把你从牢里保出来,你也说我好,我不要你说好,我要你记得。”

伍德内心有所动容,虽然朱莉和他目前是个共同利益体,大家勉强算一条绳上的蚂蚱,但他能感觉到,这个姐姐是发自内心关心着弟弟的人生。

伍德收下提审书,郑重其事地说:“我记得了,但我要说出来,我觉得你好。”

朱莉敲着响指,把侍从达里欧喊来。

“我不要你觉得,我也不要‘伍德’觉得,我要我觉得。”

伍德突然没来由地笑出了声,心中原本剑拔弩张的防备仿佛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这个姐姐是个妙人。

达里欧的出场方式很微妙,他戴着眼罩摸着墙根一路磕磕绊绊地走到偏厅大门,往门里喊。

“主子?说完了?”

朱莉喝道:“摘下来!你是蝙蝠吗?”

“我知道!我知道你什么意思!我明白!”达里欧笑嘻嘻地说:“只要我摘眼罩了,你就不付钱了,好多女人都这么干呐!一开始说好了带她们逃啊,帮她们赶人,送她们去王都,价钱都谈好了。我没戴眼罩的生意都凉了!嗨!你骗不了我!”

“哈……”朱莉气得脸都发白,她骂道:“人家拿美色讹你你就照单全收,我要讹你你就成了小机灵鬼?”

达里欧笑:“你有钱呀。”

朱莉:“有钱人做错了什么?!”

达里欧装聋作哑吹口哨,往伍德先生肩腰上下其手,许是没摸到钱袋,对着脸摸了又摸,心中确定这是普拉克家的小少爷,拉着少爷的胳膊往酒窖赶。

伍德哭笑不得,听身后姐姐的一声怒吼。

“你妈的!为甚么!”

第三章 舍不得美酒和猎枪

开门见山的说,伍德先生遇见了一块又硬又老的难啃骨头。

——嫌犯坐卧在酒窖的铁门旁,年事已高,胡子留到腰的位置,脸上全是色斑和皱纹,瞎了一只眼睛。

伍德很难去想象——就是这么一个老头儿,用抹了毒药的剑,将自己刺死了。

要说这是真的?那原来的“伍德小少爷”死得也太窝囊了。

低头去看提审书,嫌疑人的名字叫巴克,是椿风镇上的伐木工,一直为政府的劳务派遣中介机构干活,直到今年才刚退休,年龄是六十八岁,半截腰入土的年纪。

当巴克看见活生生的伍德少爷重新站在自己面前时,这老头儿不慌不忙,从铁栏旁挪了个位置,往大梁那头拢齐了腿,倚在酒桶下的台阶上,蒜头鼻耸动不止,嗅着桶里的葡萄味道,一只手叫枷链铐得结结实实,另一只手挠着脖颈除痒驱虫。

达里欧领着少爷打开牢门,见侍从微微欠身,将伍德拦住。

“少爷,他能杀你一次,也能杀你第二次,请小心行事。”

伍德打量着眼前行将就木的老巴克,蹲下身,小声问:“为什么想杀我?”

他直入主题,不想多说废话。

巴克面无表情,别着脸,用视力尚且健康的那只眼睛去看普拉克家的小少爷。

老人的眼睛里满是不解,他在疑惑——疑惑着,为什么这个年轻人还没死。

伍德:“你听到我的话了?为什么……”

老巴克打断道:“你不是那个人,不是我要杀的人。”

伍德面不改色,朝达里欧挥了挥手,要把侍从老哥赶出去。

达里欧耸肩无谓,非常自觉地走出铁门,站在能看见两人对话的地方,随时准备进门营救小少爷。

老巴克问:“有烟吗?”

伍德摇头。

老巴克又问:“有酒吗?”

伍德:“这里全是酒。”

老巴克说:“我在这待了两天,一滴酒都喝不到,我管这个叫酷刑,比起我受的毒打拷问都要狠。”

伍德站起身,四下张望,从墙上取了木杯和舀子,又从管家的保险柜里弄来了一杆后膛枪,射的是铅弹,香水瓶式的火药膛。

老巴克说:“你不是本地人。”

伍德弄来了酒,心中波澜不惊,点头示意。

老巴克又说:“好奇吗?你肯定好奇,好奇我为什么会知道你的小秘密?”

说到此处,老巴克脸上吐露出狡黠的笑。

“我会魔术,也是个将死之人,混在生者和死者两界的边缘地带,我就能看得见灵魂,你绝对不是椿风镇人,甚至不是列侬国人。也不是高地人种,你的头发是黑色的,眼睛也是,和恶魔一个颜色,和东方人不同,东方人的眼睛是棕色。你来自星界,那才是你的故乡。”

“我的故乡有句老话。”伍德一手递酒,一手举枪瞄准,“朋友来了有美酒,敌人来了有猎枪。”

“嘿嘿嘿嘿……嘿嘿嘿……”巴克嬉皮笑脸:“求……我……呀?求求我,求我告诉你真相?嘿嘿嘿嘿……嘿嘿嘿……哈哈哈哈……”

笑声愈发刺耳,狰狞癫狂。

许是觉得无聊,巴克看见伍德脸上和死人无异的平静表情时,他终于开始发狂。

“我最讨厌有钱人了!所以我要杀死你!我和你打赌!在日落之前,谁能骑马从镇子东边的水井跑到西边的采石场,谁就得付给对方一锭金子,我赢了!你赖债!我料定你会赖账,于是我们决斗,我生,你死。”

伍德将酒杯递了过去,两手据枪,瞄准巴克那只还没瞎的眼睛。

“接着说。”

“我说完了!”巴克抱着酒杯痛饮,打嗝喘气,像是彻夜未眠的累极之态,眼睛里的黄垢带着血丝,像是心事重重难以入眠,“没有了!没有了呀!落到你手上,算我倒霉,要怎么处置我,悉听尊便。”

话音未落,伍德便听见门外的侍从老哥一刻不得清闲,是无事可干了,开始吹起口琴来。

伍德扭头去看达里欧。

达里欧笑嘻嘻地解释道:“我不方便听的事,就当琴声盖过去了。”

“这老骗子在撒谎。”伍德说。

达里欧吹起口琴,用足了吃奶的劲,眼睛笑得眯成了缝,好似活生生的一条蛇。

伍德转而问巴克:“谁派你来杀我的?”

巴克吹胡子瞪眼,恶狠狠地答道:“死神。”

伍德:“死神也不收我,我命不该绝。反倒是你,你看上去身体羸弱,年近古稀,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却能把剑送进一个青壮年的身体,一定是个用剑的高手。让我想想……你从雇主那儿收了多少钱,我给双倍,只要你吐出老板的名字,我就能让你无罪释放。”

口琴声愈发急促刺耳。

老巴克咬着牙:“这一单,免费。”

“那就不是钱的问题了。”伍德说:“是你的老婆?还是你的孩子?或者说,他们都在别人手里?”

“嘶……”巴克倒抽了一口凉气,“真的不是钱的问题,我和你有仇。”

伍德:“愿闻其详。”

巴克说:“你搞大了我女儿的肚子。”

气氛在一瞬间变得非常尴尬。

用达里欧的话来说,那个小少爷就像是中了急冻咒一样,变成了一尊冰雕。

而老大爷的表情像极了一只红彤彤的青蛙,脸是红的,脖子也是红的,是又羞愤又厌恶的感觉。

伍德的内心五味杂陈,因为这种穿越案例的区别对待——从前有很多个案,他们的“老爷爷”,都不是这样的。

伍德本着进入角色的态度,平复下几欲崩溃的心情:“就因为这个?你要杀了我?杀了你孙子的爹?杀了你女儿的丈夫”

老巴克声情并茂地问:“你有个女儿。”

伍德:“我没有女儿。”

巴克:“假设你有个女儿。”

伍德:“假设不成立。”

巴克:“你杀了我吧,我把后事都准备好了。”

伍德:“我有个女儿。”

巴克:“对,你有个女儿,是你四十七岁时生养的,这个年纪你几乎榨不出一点生命力来了,你也知道这个孩子不是你的。”

“等一下,信息量太大了。等一下……”伍德举枪的手在微微颤抖。

巴克的脸色变得很差,但依然喋喋不休。

“你老婆羞愧难当不辞而别,你的女儿叛逆难驯,像极了那个你最讨厌的情敌,你独自一人担着责任恩义,将她拉扯带大,教她礼义廉耻,告诉她,世上不止是钱说了算。然后,她勾搭上了镇子里最该死最有钱的那个小混蛋。”

伍德:“等一下,请等一下。”

达里欧:“等一下,请等一下。”

老巴克朝着伍德的脑袋狠狠掷去木杯。

“说的就是你!你会怎么做?”

伍德说:“这假设不成立。”

老巴克怒吼:“开枪啊!我的剑在十来年前就断了!让这天杀的黑火药打断了!还有这只眼睛也跟着瞎了!来吧!混小子!你无法用金钱收买我!”

珰——

木杯撞上酒桶的声音掷地有声。

伍德握着枪,像是面对凶恶的野兽那样,火帽在冒烟,只等一声清脆的炸响。

他问:“巴克,你觉得把女儿和小外孙托付给谁比较好?是一个外人还是普拉克家?”

老巴克突然抬起了头,眼睛里满是恐惧。

“你说甚么?”

伍德说:“我说,世上悲剧的范式,大多来自家庭,你觉得是你的朋友可靠,还是我这份血缘关系更加可靠?”

老巴克垂下了头,权衡利弊之后,开口说,“帕奇,去找帕奇……去找大胡子医生,我的女儿在他手上,他要我杀了你。”

“那你能为我保守这个秘密吗?”伍德问:“永远保守这个秘密?”

巴克问:“你说的是哪个秘密?”

伍德:“我不是椿风镇人,我说的就是这个秘密。”

枪口,从未离开老巴克的眉心。

“当然!当然可以!只要你能信守承诺!只要你……让我和我的女儿团聚,我不要你家的荣华富贵,只想安安静静地生活。”

伍德扳开了火帽,吹得引线发红冒烟。

“那好,我再问你一遍,谁想杀我?”

老巴克:“帕奇!”

伍德:“是诊疗院里的帕奇,和我走得最近的,给我烟草和吗啡的那个帕奇?”

老巴克:“没错!”

伍德说:“你往左边去,大门的位置,离酒桶远一点,我要打断你的手铐。”

巴克疑惑:“你没有钥匙?”

伍德:“我的姐姐从来没想让你这个杀人凶手活着出去。”

老巴克欣喜若狂,应声站了起来,约有两米高,骨架魁梧,体态却干瘦如柴。这老家伙一直蜷在角落里作柔弱之态,或许真的有人认为他已经日暮西山,再无杀人之力了。

“是这边?”老巴克摸到了铁栅栏旁。

“对,是这边!再过去一点!”伍德喝道:“走远一点。”

老巴克问:“还要远吗?我要走出门了!”

伍德说:“背过身去,我怕打断你的手!把镣铐拉直了!”

巴克说:“行!好女婿!”

砰——

老巴克的脑袋开了花,身子成了一滩泥。

达里欧使劲吹着口琴,脸上都是责怪的意思。

“我没有女儿。真的。”伍德掏出提审书,往达里欧眼前晃:“他也没有女儿,只有个独子,上山当了土匪,从头到尾,他只有那一个老板,一个叫帕奇的老板,真的是真的。”

“我想。”伍德拍着达里欧的肩,“这个土匪,你应该认识,因为你也是土匪,吹口琴当暗号的土匪。”

哐当——

达里欧手里的口琴落地,红毛老哥满眼无辜,用小少爷的话作答。

“少爷,这假设不成立。”

第四章 魔术

开门见山的说,伍德先生是个有仇必报的人。

他才二十一岁的年纪,退一步只有越想越气,绝对没有海阔天空。但戾气和仇恨无法解决问题,能解决问题的只有脑子,在这个蛮荒愚昧的年代,还得加上一把枪——伍德深知这个道理。

在他身上,朱莉大小姐和达里欧只看见了冷漠的情感。

——那是一种超乎常理的冷静,仿佛已经与任何事情置身事外,和以前的“败家子伍德”完全不同。

他回到大堂,对姐姐说。

“我需要一副棺材。”

朱莉问:“给谁准备的?”

伍德答:“巴克和帕奇。”

朱莉吃饱喝足,刚换了身体面的务农服,正准备出门,老弟的话让她心神不宁,也隐有期待。

“除了这个呢?只要一副棺材?”

伍德说:“对,一把枪。一副棺材。”

达里欧吹着口哨,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思,正准备开溜。刚走出几步,叫小少爷拽着头发拉了回来。

“哎!疼!”

伍德指达里欧:“还有他。”

朱莉掏枪,枪口朝内,枪把朝伍德。

她说:“达里欧是我的人。”

达里欧附和道:“没错,达里欧是大小姐的人。”

伍德看着姐姐,又转而看着达里欧。

视线在两者之间来回走了好几轮。

取枪,检查膛管,收好八颗铜皮子弹,拨弄弹轮,一颗颗上弹待机,往撞锤梁间卡上一根牙签,免得走火。

他问:“那我是要单枪匹马去报仇了?”

朱莉立马改了口:“达里欧,保护好我的弟弟,别让他受伤。你知道该怎么做,冤有头债有主。”

伍德问:“要我亲自动手?”

朱莉语重心长:“要你亲自动手。达里欧是个良民,他可不会作奸犯科,你是个混账,进了监牢和回家一样。”

伍德:“明白。”

过了半响,棺材运来了。

达里欧把酒窖收拾干净,将老巴克的尸体装进棺木,又将棺材扛上马车。

伍德和姐姐肩并肩站在厅堂大门前,望着庄园的花圃栏杆,望着栏杆外边的椿风镇喷泉广场。

伍德问姐姐。

“我以前杀过人吗?”

朱莉反问:“我弟弟怎么可能会杀人,你发癫了?”

伍德换了个问法。

“和我有过节的,惹我不开心的,要取我性命的这些个家伙,他们喜欢失踪吗?”

朱莉面色变得沉重,握住了伍德的手。

“你挺有自知之明。我也不希望你接着这么干下去,我知道,迟早有一天我会失去你,你会像他们一样,无缘无故地‘失踪’。但没想到来得这么快。伍德,我……”

朱莉大小姐想去摸摸老弟的脸。

伍德先生刻意避开了这个亲昵的动作,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

他用缝纫机油擦拭着枪械,给枪械做保养。

“达里欧说你哭了。”

大小姐:“哭了?”

伍德:“在我的葬礼上,你哭了。”

大小姐反驳道:“我没有哭,不对,不是因为你死了我才哭的,我一想自己要去侍奉男人,躲在男人身后过小日子,我浑身上下都开始长皮疹,我感觉自己不再是个人,而是别人的财产,别人的私有物。”

等达里欧将马车上的杂什收拾完,伍德小少爷拍着膝盖,身体半蹲,拿一条腿给侍从当垫脚踏板,让侍从先坐上马夫的位置。

大小姐眼里满是不可思议——这绝不是她那个草菅人命,无恶不作的傻子弟弟。

伍德向家姐说。

“我骗你的,我没有问达里欧。你哭没哭我不知道,我是猜的。”

朱莉大小姐在那一刻炸了毛,眼睛里能喷出火来。

伍德又说:“你要我亲自动手,你是提防着我,不把我当人看,因为你知道,我不是伍德,你在试探我。”

“我怎么知道你愿意为我弟弟做多少事?出多少力?”朱莉面露愠色:“老实告诉你吧,如果你给伍德报了仇!以后你就是我的弟弟,我六亲不认,也会认你这个弟弟!豁出性命都会护着你!我看得出来!你比伍德好上一万倍!”

伍德笑了。

朱莉骂道:“王八蛋!你笑甚么?!”

伍德:“我想起开心的事。”

朱莉瞪圆了眼:“说来听听啊!”

伍德倚上车架,往棺材的位置爬。

“有两件事,第一件事情,我和巴克说,人间大多数悲剧,都来自家庭。”

朱莉:“嘛意思弟弟?”

伍德说:“因为家庭把两个独立自主,有自我意识的个体,牢牢地用血缘关系绑在一块,哪怕他们对人生、爱情、世界的看法完全不同,政见不一也要彼此相亲相爱,为了家族这个利益共同体而奋斗不息。”

朱莉若有所思。

“第二件事呢?”

“第二件事就是,在我的故乡,有一句话说的很有道理。”伍德从货斗里捡起皮鞭,交给达里欧,“那句话叫——如果有人跟你说‘我老实跟你说吧,我老实告诉你,我这回绝对不骗你了。’,那么后面的话,都是假的。”

等马车徐徐离去,渐行渐远。

朱莉大小姐很久很久都没回过神来。

她的小心思在这个陌生的灵魂前,仿佛什么都藏不住。

只是心头还有很多疑问,很多很多疑问。

他是谁?

是伍德吗?

我的弟弟或许一直都在装疯卖傻。

如果是的,那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人。

如果不是,这个陌生人又想要什么呢?

我又能给他什么呢?

今天。

他不要薇薇,不好色。

他和我吃家奴的食物,也不在乎那点荣华富贵。

他给伍德报了仇,杀了酒窖里的那个老瞎眼,可是看起来,他一点都不生气,更没有一点大仇得报的感觉,连假装出来的情绪都没有。

他好像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却什么都知道的样子,好像不太聪明,又很聪明的样子。

一个个问号,逐渐变成了惊叹号。

变成了自我感觉良好,略有些滑稽的结论。

朱莉接走侍女薇薇递来的玉米烟斗。

薇薇脸上有苦闷。

“少爷不要我了,大小姐。你说他是咋回事儿呀……”

朱莉凝神拧眉,叼着烟,

“他想要的,不是你,也不是我,更不是这块地。薇薇,我说给你听,不要告诉别人。”

薇薇捂上耳朵:“那你还是别说了,我嘴大!”

朱莉掰开了女仆的小手,附耳轻吟:“我和皇家社科学院的老师讲,我要创造一个男女平等的国家,像薇薇你这样的女人,也能参军,能从医,能读书,能比武,能使魔术,能学枪,能出国留洋,能去东方安居,能在外边的世界买地。我要用自己的双手去完成这件事。老师和我讲,这个是理想,很多很多人都有梦想,没有理想。梦想非常廉价,而理想贵比万金。做梦和讲道理,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薇薇听得迷迷糊糊。

朱莉指着街道尽头一闪而逝的马车,指着马车木栏边的小少爷。

“伍德要完成他的理想,除了这个,他什么都不要,至于他的理想是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

……

……

伍德睡在老巴克的棺材上,侧着身子,看着椿风镇热闹的集市,一路走马观花。

卖酒精保健品的假药商铺。

牵着孩子学走路的年轻妈妈,孩子比着八字,假装举枪,对着行人扣下扳机。

脏兮兮的消防水桶和野狗。

酒吧半掩的弹簧门,一张张通缉令贴在窗户上,厚得能防弹,盖住里边的赌桌。

脸上长满青春痘的报童,戴着假的铁制王冠,烙有列侬王国的剑徽。

一切都像是工业化刚刚起步的模样。

除此之外,还有诸多与【魔术】有关的行当。

泥路换成石板,青砖高楼也多了起来,他们来到了椿风镇的核心区域。

楼宇大多是三四层泥瓦建筑,墙漆上印着各式各样的图腾与符文。

伍德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在棺材上辗转反侧,左顾右盼。

几乎每隔几十米,就能看见一家占星铺。

招牌多有一盏简朴的钟摆,表盘露出其中的齿轮构造,用于给客人计时,也用来给占星师计算占卜时间,好收取小费。

看完了这些,伍德敲着棺材。

问达里欧。

“老巴克说,他会一点魔术,能看见死人,帕奇会魔术吗?”

达里欧:“我啥也不知道,啥也不敢说。更不会作奸犯科。”

伍德又问:“你是来赚钱的?还是来拼命的?”

达里欧想了想。

“当然是赚钱,不过我是在山里赚钱。来城里,得拼命才能赚钱。”

伍德把枪往棺材上一放。

“那就不拼命,安安稳稳把钱赚了。我问你,帕奇要是不会魔术,这个东西,能从他身上赚到钱吗?”

达里欧:“能。”

伍德又问:“要是他会魔术,这个东西能从他身上赚到钱吗?”

达里欧:“能,但是得拼命。”

伍德拿枪:“我拿上这家伙,得拼了命,才能把帕奇拉下马?”

达里欧:“对,小少爷。你得拼命。大小姐盼着你拼命呢。”

伍德又把枪给放下,挽着袖子,一副找人干仗的样子。

“魔术有那么厉害?这家伙——”

指着枪问。

“——都不管用?”

达里欧唯唯诺诺地答道:“哪儿能比呀!”

伍德又问:“那我能把我姐,变成我哥吗?我姐那么厉害,要是变成我哥了,她能当皇帝。”

“哈哈哈哈……世上哪儿有这种魔术。”达里欧捧腹大笑,觉得不太对劲:“你这是性别歧视,大小姐本来就很厉害!”

伍德舔着嘴唇,跟着达里欧一块笑:“我的老家,就能把男人变成女人,把女人变成男人。但是枪,还是管用。”

达里欧嗤笑:“时代变了,少爷。这不是你老家,这儿是椿风镇,每个人都怕魔术师。”

伍德问:“帕奇一个医生,也会魔术?”

达里欧答:“管生老病死的人,都会一点魔术。魔术是魔鬼的艺术。生前和死后,我们不都归魔鬼和神管吗?好人归神管,坏人就归魔鬼管,世上坏人比好人多的时候,魔术就厉害了。”

说罢,马车停在诊疗院的大门前。

门口的油灯亮着萤火,招牌旁的人型铜像发出阵阵嗡鸣,里边内置了一台简易的直流电机,控制着铜像的手臂来招揽客人。

伍德翻身下车,敲开了诊疗所的大门。

达里欧屏住呼吸,眼看小少爷的手往后腰的枪上摸,不一会又缩了回去。

开门的是个女人,二十七八岁左右。

伍德两眼失焦,叫一把剔骨尖刀指着鼻子,逼得退回了人行道上。

女人声色俱厉,神色憔悴,眼中含着怨毒的光。

她和老巴克一样,有一头棕发,眼窝很深,身材丰满骨架宽大,肚子微微隆起,已有身孕。

她骂道:“乌龟王八蛋!你还有脸回来?!我的爸爸呢!?你把他藏哪儿去了!”

伍德指着身后的棺材。侧过身子,给这孕妇让出路来。

女人变得惊慌失措,往马车那头靠,大着肚子,勉力翻上货斗,棺材板掀开的瞬间,开始哭天抢地,泣不成声。

伍德小声对达里欧说。

“这就是你没见过的魔术。”

第五章 坦诚相见

开门见山的说,伍德少爷不会相信这个孕妇的鬼话。

提审文书上写的清清楚楚,老巴克的家庭背景中,只有一个独子,绝不会有其他的儿女。

那么问题来了。

——眼下这个和伍德攀亲带故躲在帕奇医生诊疗所里的女人,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最先问问题的,反倒是达里欧。

“少爷……主子没让你带另一个继承人回家,就算娘胎里的也不行,这婆娘是谁啊?”

伍德满肚子的火,抓着红毛老哥的衣领,怒目圆睁吼。

“你问她是谁?”

达里欧懵了,一下子没回过神来,心头琢磨着刚才还和和气气说笑话的小少爷,怎么说变就变了。

伍德:“我还想知道她是谁呢?!你不认识她是谁?”

达里欧无辜道:“我哪儿知道她是谁?”

伍德:“说得好!那咱们是来找她的吗?”

达里欧摇头。

伍德明知故问:“咱们来找谁的?”

“帕奇。”达里欧腆着脸,挤出一丝笑容,“帕奇医生。”

“对!找医生!”伍德一挥手,要往门里去,顾不上身后那哭丧脸色的恶婆娘,大步流星地往大门闯。

女人红了眼睛,三步并作两步,从车上翻下地,踉跄狼狈地挥着刀子。

“狗贼!你杀了我爸爸!还想去哪?我捅死你!”

伍德先生抓着达里欧的脑袋往剔骨刀口上送,幸是达里欧算个“山里人”,刀子他是见得多了,劈手将凶器夺下。

达里欧的脑门全是冷汗,他心想这小少爷的手是真的黑。

而女人脸上的失望之色一闪而逝,紧接着又换做那副怨毒表情,在光天化日之下,对伍德有种无可奈何的复杂情愫。

伍德喊:“愣着干甚么?”

达里欧这才回过神来,将刀上的防锈油都擦干净,也想擦去混进刀油里的毒药,以防万一,紧紧跟在小少爷身后。

女人厉喝:“你到哪里去!”

伍德不答,只顾着敲门,敲门声是越来越大,门窗的玻璃已经开裂了。

女人接着吼:“你不答话!是心里有鬼?不敢认我了?”

“咔”的一声,窗户碎了一地。

达里欧小声询道:“少爷,你就不回一句?万一这娘们肚子里的孩子真的是你的……以后你要怎么做幼儿教育呀?要是应了那句有样学样,将来你儿子不得把枪指在你的脑袋上?我记得老爷就是给大小姐气死的,你这一家子都要成大孝子?”

伍德凑到达里欧面前,俩人鼻尖差点碰上。

他对这红毛老哥说:“我来找医生。以为是我有病,原来是你有病。”

达里欧笑得尴尬:“我有什么病呀。”

伍德:“你有心病,喜欢装疯卖傻。”

在酒窖,少爷和老巴克说了什么话,达里欧都听得一清二楚,结果到了诊疗院门前,这贼寇却一问三不知,摆明了是要撇清关系,免得等会伍德真的和帕奇医生争个你死我活的时候,达里欧也不必去拼那条“山里人”的稀罕命。

门内无人应答。

伍德举枪,从破碎的窗户中向房内瞄准。

“帕奇!出来接待病人!我看见你的烧杯了,里边装的什么?它容易点着吗?”

终于有人搭了话,从二楼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有人答:“你说的是哪个烧杯?”

伍德:“进门之后的桌上,第一个大烧杯,能装两桶啤酒的那个,非常大的。”

来人答道:“那个点不着。”

伍德:“它真的点不着吗?它有毒吗?”

来人已经到了一楼,但不肯走到诊疗院的主厅,选了个玄关门窗看不到的位置,对着大门喊。

“你可以试一试,它没毒,也点不着。”

伍德问:“你就是帕奇医生吗?”

来人答:“是的!就是我!别开枪!”

砰——

伍德一枪将实验容器击碎。姜黄色的液体淌了一地,一丝火星都没冒出来。

门前泼妇像是被掐住脖子的鸭子,在听见枪声时脸色憋得通红,不敢再嚷嚷一句话。

帕奇抹了把汗,语气变得急促。

“好了!够了!普拉克家的小家伙!你要干什么!?你不是来求医的吗?为什么要打碎我的药瓶。”

伍德口无遮拦,满嘴胡话:“我怀疑你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帕奇骂道:“它不是什么毒药炸弹!它只是一瓶硫磺水,我用来防蛇防虫的!你真是疯了!你怎么不去镇上的治安队开枪?”

伍德一枪轰开了门锁,推门解释。

“为什么不去治安队?治安队真的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帕奇躲在楼道的小隔间,将木门推开,挡住半个身子。他的额头冒着冷汗,眼中满是警惕。

“伍德小少爷!你想要我干什么?”

伍德挪着步子,如临大敌一般往门里去。

“出来。”

帕奇说:“我出来!我听话,你敢保证,不会像打死一条狗一样打死我吗?”

伍德的眼神冰冷,持枪手稳如泰山。

“我保证,不会像打死一条狗一样打死你。”

帕奇又说:“这个镇上有三个王都来的大法官,他们都是我的好朋友,我想自己不会像一条狗一样被你打死,不止如此,我也不希望你用任何方式杀死我,这不符合司法程序,也没有司法公正,更谈不上正义。你说对吗?普拉克家的小少爷?”

伍德拉动了撞锤,子弹复位待击。

“我保证,我不会打死你,也不会用其他方式杀死你。”

帕奇说:“我刚才听见了。”

伍德:“你听见什么了?”

帕奇:“我听见咔擦一声,是你的枪吗?是弹轴的声音吗?”

伍德:“不是,我踩到了碎玻璃。”

帕奇汗如雨下:“别想骗我!小少爷,那就是你的枪,不,应该是大小姐的枪,那是波因哥造的枪,铸铁枪,打铜皮子弹的!大小姐也拿着它指过我的脑袋,不许我卖吗啡给你。”

伍德说:“她没扣扳机算你走运。”

“你想杀死我?你真的想杀了我?”帕奇渐渐失去了冷静,“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你居然想杀我?你要是杀了我,不光你,你的家族会付出代价的,你的姐姐会被卖到窑子里,你最可爱的小女仆要送上断头台,在那之前,她会转进监狱!列侬可没有女子监狱。”

伍德疑惑:“你说你救过我的命?”

“对!我救过你!有好几次!”帕奇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伍德:“你是怎么救的?”

帕奇连忙接走话茬:“每次你用药过度,都得找我救命……每次……”

没等医生说完。

伍德一脚踹上隔间的门,将医生彻底关在了小房间里。

“谢谢,你是个好人。好人会有好报。”

紧接着举枪,对准门板,对准人体身高头颅左右的位置。

“不!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帕奇的声音变了样,变得软弱无力,变得老态龙钟,仿佛意识到了什么。

“你不是伍德对吗?你不是的……我从门里都能看见你的灵魂……天哪……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伍德迟疑片刻,眉头拧紧。

他决定听下去。

帕奇老医生问:“我救了你对吗?是我把你救活的?”

伍德问:“你说的是哪一次?如果是你卖了药,我high过头的那几次,应该都算不上救,只能算你的售后服务。”

帕奇医生念叨着,语气极为激动。

“是这一次,你从棺材里爬出来的这一次!”

此话一出,伍德朝达里欧使了个眼色。

达里欧依然在装疯卖傻,他想听听更多猛料,更多关于小少爷的秘密——因为他知道,伍德这个小少爷,很可能会变成庄园将来的新主人,至少比起现在的女主人来说,这个小少爷更加谨慎而无情。

伍德问:“你不想赚钱,是想拼命了?”

达里欧连忙小鸡啄米似地点着头。

“我这就消失!”

伍德收了枪:“等会。”

达里欧原地三百六十度转了个圈。

“有吩咐?”

伍德:“把女人带进来。”

达里欧领命,将门口的那位怨气冲天的孕妇带进门。

而伍德打量着妇人的肚子,凝神瞩目,扫过衣料绸缎,不愿有任何遗漏,紧接着,从达里欧的腰带上抽出剔骨刀!对着妇人的肚子一刀剜下!

达里欧吓得浑身一颤。

只见妇人的肚子里滚下半截枕头,往外冒着棉絮。

伍德说:“带出去。”

达里欧点头,声音都是颤抖的。

“行……”

伍德指着门外的小马驹。

“带到马屁股后边,锁上。”

等达里欧办完这些事,伍德将隔间的小门打开。

从里边走出一位苍髯白须的老头子,穿着睡衣,就是帕奇,也是胡子医生本人。

且说这位帕奇医生的身材矮小,不过五尺左右,手短腿长,体态畸形,两只眼睛很大,而且外凸,像极了猴儿。

帕奇出门便开始收拾一片狼藉的炼金桌。顾不上头顶的枪,从嘴里不时吐出一两个脏字,但脸上带着兴奋和好奇,仿佛实验成功之后的喜悦。

伍德静静地等待着胡子医生干完这些事,两人去了餐厅,坐在餐厅的长桌两头。

帕奇医生给伍德少爷倒了牛奶,将桌上倒扣的餐盘收走,也将刀叉收走。

而伍德观察着诊疗院一楼的布局,指着炼金桌上的瓶瓶罐罐,随口问了一句。

“桌上的东西,哪个能烧起来?哪个是毒药?”

帕奇抱着惊异的眼神看向伍德。

“在圆口烧瓶旁边的铁罐里,有天仙子。治哮喘和癫狂病的,有毒。我这里没有会爆炸的东西。”

伍德正儿八经答:“谢谢,我这个人以前有巧取豪夺的坏习惯,要是倒霉起来,把毒药吃了,也死得太冤了。”

帕奇往前努着身体,想看得更清楚一点,将胡须拢到衣袍一侧,免得被桌缘夹住。

伍德:“我问你,你知道我是从棺材里爬出来的。”

帕奇点点头。

伍德又问:“是你在搞鬼?”

帕奇点点头,又摇摇头。

伍德说:“你点头的意思我明白,你摇头的意思我也明白,你点头又摇头,我就不明白了。你给我翻译翻译。”

帕奇坦言:“我给你送了头山羊。”

“一头羊就能让我活过来?”伍德问:“你们会使魔术的,还真厉害呀?”

帕奇解释道:“那不是一般的山羊,那是我花了重金,从黑市上搞来的,巴风特的子嗣。”

伍德:“巴什么风什么特?”

帕奇说:“巴风特,在巫术里,它是魔鬼化身,代表了‘知识’。”

伍德:“知识?”

帕奇解释道:“知识就是力量啊!”

伍德顺着对方的说法,从腿边的橱柜里选了一本书,是一本列侬王国本地的《医经入门》,非常厚。

“对,知识就是力量。”

他比划着手,想比划出山羊的尺寸。

“然后,你把我杀了,然后往我的坟里,扔了这么一头羊?”

帕奇满脸无辜地说:“我杀的不是你啊,我杀的是伍德。你是伍德吗?你是那个小王八蛋吗?”

伍德少爷把牛奶往前一推,抱住双手。

“接着说,渴了就喝。”

帕奇接走牛奶,眼睛不似暮年老者浑浊,反而有种清明爽朗的感觉。

他对伍德少爷讲。

“我做了个试验,镇上所有人都想让伍德少爷死,这是非常纯粹的恶念,也是发自心底,想要去毁灭生命的念头,我请巴克去杀了伍德,然后往坟里送去巴风特子嗣的血肉,在这些仪式完成之后,我相信冥府一定会派使者来到人间,生死的通道会在那一刻打开……我就可以完成我想做的事情了。”

伍德问:“你想做什么?”

谈到此处,胡子老医生的眼神黯淡下来。不愿多说一句。

伍德换了个说法。

“你雇凶杀人,让我像一条狗一样死在了采石场的大街上,这个镇上有三个大法官是你的朋友,他们或多或少都有求于你,而你或多或少都对他们有救命之恩,你杀死我的时候不符合司法程序,也没有司法公正,更谈不上正义。在我死后,你还往我的墓地里添了一份来路不明的陪葬品,让我,终于变成了‘我’?”

帕奇言辞闪烁,开始坐立不安,口中念念有词。

“果然……果然和传说里的魔鬼一样,巧舌如簧……”

伍德拿走了桌上的大奶瓶,看着瓶子上的商标。

“你喜欢牛奶吗?”

帕奇低头,抬起眼皮,仰视着那个遮住窗口阳光的【魔鬼】。

伍德指着商标。

“椿风镇的,普拉克家的牛奶。我家的农产品都很棒对吗?我姐姐亲手挤的奶,她今天早上四点就起床了,是个勤劳又勇敢的姑娘,我很钦佩她。”

帕奇点了点头。

伍德问:“现在几点?”

帕奇医生看着墙上的钟。

“十一点半。快到正午了。”

伍德往门外走:“你和我说了很多,胡子医生,我要和我的侍从商量一下。”

没等他走出门去,他又从门口探出头来,举着奶瓶。

“他没吃东西,我拿我家的土产犒劳一下,没问题吧?”

帕奇医生点点头,恍然若失。

眼睛不时往壁炉上的画架瞥视。这位胡子医生有很多画作,其中,有他的家人,他的妻子。

没等他和妻子穿越时空生死界限的神交持续多几秒。

伍德又扭头回来了。

“还有一件事!医生!我在你家门前发现了一个疯婆娘,你能告诉我她是谁吗?”

“够了!小家伙!够了!”帕奇医生气不打一处来,拍桌吹胡子瞪眼:“那婆娘是巴克的儿子!我用幻形咒把他变成了娘们儿!这样你就认不出来了!巴克也不会绝后!能让我清静一会吗!我想和我的妻子单独相处!”

伍德点头:“明白。”

紧接着,他端着奶瓶走到门外,从炼金桌上拿走一块砭石,看着门外心怀鬼胎,已经变成女人的“小巴克”。

伍德说:“亲爱的!我想起你了!”

而那位“小巴克”惊慌失措,像是从未被男人这般称呼过,不由自主地往车架边退去。

伍德喊:“别紧张,别紧张,慢慢来,我不会用枪打死你的。你相信我呀!”

“小巴克”努着嘴骂道:“你还想说什么?我的爸爸就躺在棺材里!你这个杀人凶手!”

伍德立马回道:“我没有杀你的父亲,真的。你也看见了,尸体已经没有脸了,你怎么知道那是你父亲呢?”

小巴克挽着侧脸的发丝,装女人倒是装得有模有样,一脸的无辜。

“我的爸爸!我怎么会认不出来?!我要杀了你,此仇不共戴天!”

伍德说:“那你往前边走一点,让我看看你的镣铐是哪一件?我记得我是带了钥匙的。”

小巴克心头一喜。

“你肯和我决斗!你敢?你要和我决斗了?”

达里欧一听急了眼。

“别啊!少爷!别搞我啊!我答应大小姐,要把你带回家!”

伍德:“闭嘴。”

小巴克身子往前探,使了吃奶的力气,生怕伍德看不清自己手上的链条。

而伍德抡圆了手,砭石飞射而出,打在马屁股上,马驹一吃痛,两条后腿将小巴克的脑袋踢了个粉碎。

眼看那“女人”的身体瘫下来,骨架跟着咔咔响,不一会变成了一个壮实的大汉。

伍德说:“收拾收拾,扔进棺材里。”

在侍从瞠目结舌地表情前,伍德少爷给这红毛老哥倒了杯牛奶,然后原路回到了大厅里,给牛奶兑上天仙子溶剂,又走回了餐厅,多拿了个杯子。

伍德问:“夫人说了什么?”

胡子医生从美梦中惊醒。

他神色恍惚,就像是心气都磨尽了,没有其他的诉求了。

“我看着她的画,听见她的声音,她说,要我把她从地狱带回来,就像是把你从地狱带回来一样……我能做到的,对吗,小家伙?我的实验成功了,把她带回来也不是什么难事……是这样的!一定是这样……”

伍德贴心地给帕奇医生倒上牛奶,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你会怎么做?和你做过的事情一样?找个人杀了?然后想办法用仪式道具,魔鬼子嗣的血肉什么的,往冥府托个信?这样真的能让夫人回来吗?”

帕奇接走了伍德手中的牛奶,眼神有疑惑,也有警惕。

“在很多年前,我还相信道义、法律,相信它们能给我坚实的信仰,相信这个世上,好人比坏人多,现在,我只知道一件事……知识就是力量。我只能信魔鬼!只能相信你!”

伍德轻轻碰杯,露出一口大白牙,俏皮地说道:“敬夫人。”

“敬夫人!”帕奇高喊,一饮而尽。

过了五分钟,门外的达里欧只听一记响亮的枪声,面色严峻地往餐厅窗户里直瞅瞅。

伍德满头的冷汗,捂着心口从大门走了出来。

达里欧松了一口气,连忙凑上前问

“少爷,你怎么了?”

伍德比划着手,肢体动作非常丰富。

“你和我说,带着枪,拼命就能把会使魔术的帕奇拉下马,这不对。”

达里欧:“什么情况?”

伍德形容道:“他一招手,枪就到他手上了,和手上带磁铁似的。”

“那你没事儿吧!伤着哪儿了?”达里欧又是对伍德的身体上下其手,确定身上真的没钱袋之后,才惺惺作罢。

伍德少爷从胸口的位置抽出那本《医经入门》,书籍厚实的封皮上,有个深深的弹孔。

他用书敲了敲达里欧的脑袋。

“知识就是力量,学医能救命。”

等达里欧赶到餐厅时,胡子医生瘫坐在壁炉前,一手抱着妻子的画像,一手死死捏着枪,脸色变得铁青,天仙子的毒性让他心肺衰竭,心肌梗塞而死,死不瞑目。

门外传来伍德的吆喝声。

“收拾!扔进棺材里!”

……

……

处理完这些事,伍德回到了庄园,刚过十二点,是下午茶的时间。

朱莉大小姐在餐厅,伍德在门前将衣服一件件脱下,脱得只剩内裤,潇洒自然地坐在了姐姐身前。

朱莉问:“你……发癫了?”

伍德说:“事情都办好了,我想试试从你这个角度来看问题,比如不穿衣服的时候,我是怎么想的,这叫坦诚相见。”

朱莉捧腹大笑,赶忙把维多利亚裙的钢圈给取下,这玩意勒得她直喘气。

这姐弟俩放下成见,能好好聊聊家里长短。

达里欧靠在偏厅的门后,和薇薇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少爷的事。

达里欧说少爷是个危险人物,是冷血杀手。

薇薇一句都没听进去,眼里只有少爷那白花花的肉。

“他真帅……我喜欢他,达里欧。我是真喜欢得不得了。”

达里欧努努嘴。

“你那是喜欢少爷你是馋人家身子!下贱!无耻!流氓!

薇薇的口水都流到胸前的蕾丝上了。

“你说得真对。”

第六章 星期六

开门见山的说,星期五到星期六这一天,是整个庄园最平静的日子。

它是列侬王国法定的休息日,直到星期六凌晨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之前,在公共场合人们不得大声议论,不得饮酒,不得浪费粮食,不能吸食烟草和吗啡,不能碰肉食。

它是七曜日中的土星日,斋戒日,洗浴日,主管农业,也叫拜六。

为什么单独要把它拉出来说呢?

因为它也是安息日。

而安息日,是伍德非常非常在意的一天。

——就在上个安息日,他来到了这个世界。

躺在他棺材里的那具山羊尸体,那只魔鬼的子嗣,名字就叫巴风特,或者说,它们的种族是巴风特。

而巴风特在列侬王国的民间传说里,是女巫聚会时膜拜的神祇,也是安息日的值日神。它叫“安息日的山羊”。

就在礼拜六的早上,朱莉将大棺材和小棺材拉到宅邸门口,将它们交给了伍德。

小棺材里装着伍德的前生。

山羊的尸体高度腐烂,发出阵阵臭气,蝇蛆在羊尸的五官内外钻进钻出,隔着朽木棺板都能闻到令人作呕的味道。

大棺材里装着伍德的今世。

老巴克和小巴克抱作一团,上边趴着帕奇医生僵硬的尸身,三条人命在伍德的手里像是易折的花儿,就这么没了。

朱莉大小姐面露忧色,每一次,她都得给弟弟收拾这些烂摊子。

她苦口婆心,朝伍德发着牢骚。

“弟弟,在列侬,钱能买到人命,这个道理你很早就明白了。”

伍德一脚踏在马车的驮货板上,指着两具棺材:“那是伍德明白,我不明白,你给我再解释解释?”

朱莉解释道:“你干的事情我不清楚,我只说我做过的事。”

伍德:“愿闻其详。”

“我十七岁那年,你还这么点大。”朱莉比着手指头,就那么一寸半。

伍德问:“我就这么点大?”

朱莉说:“对,你穿着开裆裤的时候,就这么大。”

伍德:“然后呢?我杀人了?”

朱莉摇头:“我杀人了,因为十七岁的时候,我的爸爸,要把我嫁出去。”

“嫁给谁?”伍德问。

朱莉说:“嫁给前任法官的儿子。这个镇上,我们做生意的,种田的,算命占星的,会魔术的,都得听法官的,法官说对,那就是对。爸爸要赚钱,要把粮食和酒肉拿到集市上,拿去王都,拿去苔地卖,就得把这条路给走通了。”

伍德沉思不语,朱莉拿着一捆绿花花的钞票,还有沉甸甸的一袋金子,扔到马车上。

这姐姐接着说:“你听明白了吗?我知道你是个聪明人。”

伍德问:“这条路走通了吗?”

姐姐说:“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吗?你有姐夫吗?”

伍德挠着头,学着达里欧的样子,在装傻:“为什么就没走通呢”

“新婚那天,我哭得特别厉害。抱着你不肯出门,直到爸爸扯着我的头发,把你从我怀里夺走。”朱莉拉上伍德的手,把枪从弟弟的胯袋里收了回来,“本来我已经接受了我的命运。但是有一件事我不能忍受。”

朱莉帮伍德系紧了靴上的绑绳,拍去皮靴帮口的泥尘。

她的眼神变得坚定,内心变得澄明,比着之前一样的手势。

“我的新郎,要是穿上你的开裆裤,也是这么大。”

伍德表情尴尬。

“那确实是不能接受。”

朱莉拿出了玉米烟斗,抽着烟,神色怅然:“伍德,你要明白很多事,首先我要说第一件,我很在乎我的生殖自由,它无时不刻都在影响我的生活,我会诞下谁的孩子,我会用怎样去塑造我的社会身份?我又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这些精神诉求已经和肉体物质牢牢捆绑在了一起。我们生下来,活下去,要面对的问题也是这个,首先,我感知到的,就是肉体上对那个未婚夫的厌恶,我的理性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我会不会在婚后出轨偷情?在富足奢侈的生活里面对一个个壮实有肉的园丁时,我能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母亲?这些事情在一般的女性心里谈则色变,避之不及。但我想直面它,它从来都不是我应该要恐惧的东西。只在一瞬间就做好了决定,我要悔婚,这不是我要的生活,也不是我要选择的道路,一开始就不是。”

伍德问:“那么……”

朱莉说:“那么代价,代价就是我被狠狠抽了一巴掌,我的未婚夫告诉我,这只是钱权交易,我们没必要那么认真,他还会有很多个妻子,我也可以有很多个情人,只是绝对不能悔婚,他未来的儿子要吞下庄园一半的生意,这婚事绝对不能黄了——

——很可惜,我是个认真的人,也不愿意这么糊弄将就地活下去,我们在新婚之夜的房子里撕打,争得头破血流,我朝未婚夫的脑袋上开了六枪,打空了弹轮里每一颗子弹。杀死了他,彻彻底底地杀死了他。”

伍德敲着马车的铃铛,叫来达里欧。

他问侍从。

“老爷,就是这么被气死的?”

达里欧唯唯诺诺地点了点头,看着女主人眼睛里的火焰,又赶忙摇了摇头,最后只剩下一句。

“达里欧什么都不知道,达里欧还小。”

朱莉努着身子,昂首挺腰,像个得胜的将军,望着自己的大庄园,从人工河的堤岸,到远方的牧场,太阳刚刚爬上青松的树梢。

“我进了牢房,爸爸用钱,用土地,用三百多个雇工,把我换了回来。园子的一半产业没了。没过多久,爸爸就死了。”

伍德把朱莉嘴里的烟斗摘了下来,将玉米棒里的烟草渣清干净,踩掉火星,递了回去。

“少抽点儿。对身体不好。”

朱莉问:“你觉得我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我不在乎你是对是错。”伍德拿走了马车上的钱,这也是朱莉交给他的买命钱,用来向法官买巴克父子和帕奇医生的命。“你说过,你要你觉得,不能是我觉得。”

说罢伍德朝达里欧指指点点。

“他要是说他觉得,你在乎吗?我说我觉得,你在乎吗?不,你不在乎。谁都不在乎!这世上讲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放到几十年后,应该有学者出来说,这是普世价值观,是每个人都能接受的道理,但它摆到每个人面前的时候,没人会在乎别人的对错,只关心自己的得失,甚至有时候自己的对错他自己都不在乎,犯法的,杀人的,吃人的,恶人就是这么来的——”

伍德撸起袖子,拍了拍朱莉腰上的枪。

“——我问你,你为什么要给我钱?”

朱莉说:“拿去送给法官,法官收了钱,你就能活,这条路我早就走通了,还给你走了不知道多少遍。”

伍德问:“我问的是,你为什么要给我钱。我杀了人,要给人家善后,求个心安理得,至少不能让他们变成枉死的游魂野鬼,要死个明明白白,要冤有头债有主,给棺材的意思我明白。给钱,我不明白。”

朱莉沉默了,她的心开始乱了。

“我说,你犯了错,要拿着钱去买命。”

伍德耸肩:“我错哪儿了?”

朱莉怒喝:“你杀了人呀,弟弟,你糊涂了?三条人命呐。帕奇还是几位法官的私人医生。你要我怎么办?”

伍德将纸钞送了回去,啪的一声敲在姐姐头上。

“钱你拿走,我死的时候,你丧衣都得卖了,你护着家里,不肯让劳工和下人吃苦,你和他们吃一样的东西,你是舍不得钱。”

伍德又把钱袋子系上姐姐的脖子,从姐姐腰上把枪拿了回来,指着棺材。

“他们一个卖药,用吗啡给人灌废了,再收钱治好接着灌药。一个拿钱杀人,杀不死的就下毒,还有一个是土匪,哪一个不是死得其所?寿终正寝?我不该去交钱,我该去领赏!”

“你斗不过他们的……”朱莉说:“弟弟,别干傻事,你还年轻,我想送你去王都念书,你要当大官,你能比这几个法官还厉害,到时候这些人恨不得来舔你的脚趾头。”

伍德扶着额头,不知该用什么表情。

“我的脚趾头是泡了长生不老药?”

朱莉:“我不是这个意思。”

伍德:“那你是什么意思?”

朱莉解释道:“你怎么就听不明白呢?”

伍德:“我听明白了,我倔强。”

朱莉气得七窍生烟:“谁让你倔强的?!”

伍德指着姐姐的鼻子。

“你打出去的六颗子弹,我家那么大的园子,花圃那棵歪脖子树下边,你爹的那片小坟,还有你刚教我的,我现学的,它们叫我倔强。”

朱莉低下了头,左右张望着。

清晨街上行人不多,宅邸大门前只有主仆三人。

她戳着达里欧的心窝子,把这雇工翻了个面,面朝棺材的方向。

达里欧刚想回头问一句。

“主子?你干什么?”

朱莉说:“你别看,我哭会儿,哭起来特别难看。”

等她再回过头去,去面对那个弟弟,面对那个“陌生人”时。

她紧紧抱住了伍德,往老弟的肩膀上擦着鼻涕和眼泪。

“弟弟,弟弟呀。”

她说不出话,她太难了。

“弟弟,我的亲弟弟……”

指甲抠着伍德的脊梁,她想不到什么柔软别扭的词,只能说出铿锵坚硬的话。

“你别死了,千万别死了,我指着你活呢。你这个魔鬼……”

她抱得很紧,伍德喘不过气来。

她抱了很久,像小时候,伍德穿着开裆裤不过两根手指头那么大的时候。

薇薇带着果篮,往大门外瞅了一眼。看得羡慕了,眼红了,对着伍德小少爷喊。

“我也想……”

伍德说:“不你不想。”

紧接着,他推开了朱莉,拉着达里欧的胳膊爬上马车,准备去镇上讨回他应得的“赏金”。

在路上,伍德问达里欧。

“我问你,红头发的。”

“我叫达里欧,有名有姓。”达里欧应道,“达里欧达芬奇。”

伍德说:“好,达里欧,我们才刚认识。我问你,你是良民对吗?”

达里欧点头。

伍德又问:“你懂法吗?”

达里欧琢磨了半天。

“懂一点。”

伍德敲着重点:“我说的是,北方联合盟约治下,北方列侬王国的法律,有宪法在先,王法在后的那种法。”

达里欧无奈:“你还是请个律师吧。”

伍德问:“你说你是个良民,怎么会不懂法呢?”

“不是每个良民都学法的呀!小少爷,而且椿风镇上就没几个人读法律,这里是个法外之地。”达里欧满脸的无辜,“他们用不着,主子不是说过了吗?法官说了算。”

伍德:“那你一个良民,怎么就学了法?还用得到法了?”

达里欧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得保护自己。”

马车停在法院大门前,隔壁就是治安队。

伍德一脚踢开了棺材盖,任由尸体的恶臭往外飘。

“来!”

面对全副武装的治安官,伍德举起了双手,一脚踢在达里欧的膝盖上。

“我姐吩咐过,现在你得保护我了。”

椿风镇的礼拜六,并不平静。

第⑦章 黑色安息日

开门见山的说。

椿风镇上开门,是见不到山的。

这座镇子一面靠河,三面都是广袤的高原苔地和树林。最近的山脉在四百余公里之外的南方,是天然国境线。

而椿风镇是四通八达的伴水小镇,不论水运还是陆运,从这里发出的货品上对王都,下接边防,本土农牧产品的辐射范围能覆盖诸多北域盟约国的疆土。

有商队,有货物吞吐量,自然就有交易,至于什么交易最值钱?当然是黑色交易!

决定一笔交易是否合法,是否顺利完成的人,就拥有了椿风镇最大的权利。

这项权利不在镇长手上,也不在地方军队的都统手中,它属于王都钦定的三位大法官。

今天是安息日,算休假的日子。

由于这三位大法官其中两位已经让权力冲昏了头脑,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已经过上了小布尔乔亚精致利己主义者的腐败生活。今天只有剩下的那位【勤劳法官】到场。

这位法官的名字叫路德维希普拉克。

说起来,他和伍德还算远房表亲,在宗祖家谱的这棵大树上,百年前的一根枝丫里分家。

他的年纪不大,三十出头,和伍德一样,有一头金发,体态微胖,发际线和血脂都感受到了中年危机。

当路德维希大法官整理好仪容,匆匆忙忙赶到法院,看完了案件辞呈,还没能从应酬的宿醉中清醒过来。

他站在法官桌前时,陪审团和书记员已经就坐,诉讼桌上只有一具冷冰冰的大棺材,从中散发出浓烈的尸臭。

旁听椅座无虚席,都是镇上的富农和富商,不少妇人受不了那股刺鼻的臭味而中途离席,不过马上就有新的吃瓜群众补上。

犯人笼里,站着大法官的远方表亲,正是伍德,他的律师达里欧换上了一身笔挺漂亮的礼服,前襟胸花配上那头红色卷毛,像极了一只大公鸡。

“咳……”路德维希敲打木槌,示意噤声,同时看向伍德,看向那个交过无数次保释金的败家子。

他想——

——宗家的小混蛋,这回又给你姐姐添什么麻烦了?

说起来,这家伙不是死了吗?

我还参加过他的葬礼,就在上礼拜。

啊,还是不去想那么复杂的事情了,这世上奇妙的事那么多,假死也是常有的事。

天气真热呀,我需要一点冰块,橙汁,这套法官袍真是碍事。

——对了,我是不是该干活了?

“开庭。”路德维希说:“当事人陈述。”

诉讼桌上的棺材可不会讲话。

代替它们发声的,是治安队队长,一个五大三粗胡子邋遢的壮汉。

治安队长大声嚷嚷道:“早上我刚起床,哦!是九点,我不记得是九点前还是九点后了,法官大人你也知道,今天是安息日,大家都放假对嘛!岗亭留了两个新来的值班,然后我就听见有人喊呐,叫呐,叫的特别惨,把我给吓醒了,我提着剑和火铳跑去外边,还以为是小尼福尔海姆打过来了!可把我吓的……”

治安队长说的话让法官大人昏昏欲睡,旁听席的听众们在私底下议论纷纷。

“肃静!”路德维希敲着桌,指向治安队长:“说重点!”

“我看见他杀了人!”治安队长指向伍德。

“对!他杀人了!”有人附和。

“我亲眼看见的!好多尸体呀!”有人尖叫。

“臭味儿!他身上有臭味儿!和死人一样臭。”有人歇斯底里。

路德维希大喊:“肃静!”

书记员手忙脚乱,生怕漏下一句。

伍德面无表情,用灼灼目光戳着达里欧的脊梁骨,冰冷的铁牢里,他听不见任何对自己有利的供词,在场的所有人,都希望他死。

路德维希大法官紧接着问治安队长。

“现在你指控伍德普拉克犯杀人罪,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治安队长愣了半天,用强壮的臂膀将棺材扛下地,往里边翻弄着尸体。

“这个!这个!”

他将老巴克的无头尸体提了出来。

“咱们镇上的伐木工!老巴克,人人都知道,老巴克和伍德小少爷决斗,伍德小少爷肯定是恨上了,他要报仇!才杀死老巴克的!”

这尸体晾在法院的地毯上,陪审团和旁听席的观众们当场就吐了一地。

路德维希饶有兴致地盯着伍德的眼睛,试图从表亲的眼里看到一丝一毫熟悉的情绪。

他细细想着,期盼着——来吧,小老弟,该你了,做点表示,哪怕是手势,如果你交钱,这事儿就带过去了。至少朝我笑笑。让我明白你要讨好我的意思,其他两位法官肯定巴不得你死,但我不一样,你的姐姐和我做过很多次交易了,都是因为你。

很可惜,伍德像是一块寒冰。

路德维希大法官有些扫兴,接着问治安队长:“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治安队长又将小巴克的尸体拎了出来。

他嚷嚷道:“绝对是伍德少爷干的!绝对没错!他心虚了,要杀人全家,要灭了小巴克的口!要巴克家绝后!”

路德维希大法官脸色变得阴沉,他朝伍德念叨着。

“被告人,你犯下的罪行性质严重,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你将受到痛入骨髓的鞭刑,直至死亡。以及——”

路德维希观察着伍德的脸色,扬起了眉,一副得意的神色,转而再问治安队长。

“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最后,治安队长拎出了帕奇医生的尸体。

“天……天哪!”这五大三粗的壮汉一屁股坐在地上,看见魔术师大人的尸体时,几乎叫他吓破了胆。

旁听席顿时炸开了锅,咒骂声不绝于耳,都是对伍德的指责。

“他可是医生!你这个丧尽天良的狗东西!你也配杀他?”

“以后我们要是生病了该怎么办?怎么办呀?还会有医生到咱们这个穷乡僻壤来吗?四周都是马匪,商队出去五支,活着回来的只有十来个人……药和酒都不够用了,我真是气得发抖,两手冰凉。”

“你赔我的药!”

乓——的一声,不知哪里飞来一个吗啡试剂的空瓶,在伍德的铁笼上砸了个稀碎。

路德维希大法官彻底变了脸。他咬牙切齿,面色阴沉如水,对犯人笼里的宗家表弟恨得牙痒痒,因为他还有生意交在帕奇医生手上。

他说:“被告,被告代理人发言。”

达里欧:“他没杀人。”

伍德:“我杀了人。”

达里欧:“他没杀人,真的。”

伍德:“我亲手杀的两个,剩下一个被马踢死的。”

达里欧隔着牢门要去抓伍德的脸,想把小少爷那张白净的脸蛋抓个稀巴烂。

伍德一边躲一边还手,就红毛老哥那头秀发下了狠手。

陪审团传来哄堂大笑,看着伍德手里的一撮头发,一个个乐不可支。

路德维希大法官爆粗了:“他妈的!给我!肃静!”

然后指向伍德。

“伍德!你先说!你到底杀没杀!”

达里欧大律师这才作罢,乖乖坐回了被告席。

伍德说:“上个礼拜,我从坟里爬出来,发现自己没死。老巴克和我决斗,在剑上抹毒,想要谋杀我,我的姐姐告诉我,这个杀人犯还躲在酒窖,要偷我家的酒喝,我拿着香水瓶猎枪,把他的脑袋轰碎了。”

审判庭瞬间变得鸦雀无声。

达里欧应着伍德的话接道:“路德维希大~法~官!我作为伍德小少爷的辩护人,想问法官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在列侬王国的决斗法中,用毒药是否违法?!”

路德维希点点头。

达里欧趁热打铁,扯着嗓门喊:“路德维希大~法~官!我相信你是一位站在正义一侧的优秀法官!第二个问题是,私人的财产,是否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在面对一个有毒杀经验的歹徒入室抢劫时,我们是不是有杀死歹徒,保护财产,保护生命安全的权利?!”

路德维希辩道:“被告说,老巴克在酒窖中进行偷窃,并不是入室抢劫。”

达里欧换了个说法,他朝陪审团喊道。

“乡亲们!你们听听路德维希大~法~官说的!他说得多好啊!酒窖是什么地方?那是你每天都会去巡视的宝库,你辛辛苦苦用一年的粮食来造酒,在秋天起酿,到来年收酒,每当寒食节,咬春度新年的时候,你巴巴地看着它开了塞,拿来宴请你磕头去跪去拜的贵人,自己却舍不得喝一口。它是什么?它是你的传家宝,是你儿子的漂亮媳妇儿,是你孙子未来的房子,是你曾孙去王都大学的学费!如果有个杀人犯闯进了你的家!闯进了你的酒窖,他还喜欢用毒?!天杀的!这个杀人犯还喜欢用毒,我都不敢想下去了,想到这儿,我的小心肝儿就开始颤,我就要尿出来了!人命是小!佳酿关天啊!不光入室抢劫的要杀!偷酒害酒的!都得死!”

陪审团哑了火。

旁听席跟着喊。

“都得死!”

达里欧:“死光光!”

吆喝一阵比一阵响亮。

“死光光!——”

伍德小声说道:“你不也是个贼吗?”

达里欧骂:“你不说话舌头会烂掉吗?啊?”

伍德比着大拇指,面无表情小声哔哔。

“牛逼。”

达里欧转而对路德维希大法官抱拳,一身江湖痞气的坏毛病都跑出来了。

“所以!路德维希大~法~官!对于小少爷杀死老巴克的谋杀罪行,不成立!”

路德维希的脸色变得非常精彩,终于想明白了。

——以前这小子,是认了罪,交过钱,一切都符合程序。

现在,他是不想认罪,也不想交钱。

“被告,你接着说。”

伍德指向小巴克的尸体。

“我身上还有毒,没除干净,去找帕奇医生买药,没想到小巴克就藏在医生家。你也知道,我杀了老巴克,小巴克恨我,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土匪,扮成女人,要来杀我,被我识破了。我的马护主,把他踢死了。”

“放屁!”治安队长立马跳了出来,拎着小巴克的尸体往外晃荡,比着那男尸的胸脯和粗腿。“他?扮女人?你糊弄谁呢?”

路德维希:“我也怀疑你供词的可信度。”

五分钟后,达里欧生无可恋地换上了裙子。

伍德在牢里指着自己忠诚的辩护人。

“对,当时小巴克穿的就是这一身。”

达里欧怒吼道:“路德维希大~法~官!你也看到了,小少爷天性正直纯良,又在血气方刚之年!试想谁能拒绝陌生女性的示好和亲近呢?可是这位——”

指着小巴克的尸体。

“——居然利用了少爷的单纯!毁掉了少爷的初恋!简直罪大恶极!他是人渣!是流氓!是土匪!呸!恶心!”

伍德小声说:“我真不是初恋。”

达里欧:“你不说话嘴巴能烂掉吗?!我现在想拿高跟鞋戳爆你的眼珠子!”

说罢达里欧转而向陪审团的哥哥姐姐们行了个婢女礼。

“试想!你们家最最亲爱的小宝贝,小儿子,在最最适合嫁娶的年龄,遇上了这么一个男扮女装的死人妖!你们能接受吗?不能!当然不能!万幸的是,你家可爱的小马驹护着主子,才让主子幸免于难呀!所以啊,记得买普拉克家的马!”

伍德比着大拇指,依然面无表情小声哔哔。

“牛逼。”

达里欧长吁出一口气,满头的汗。

路德维希大法官对达里欧说。

“你扮得不像女人。”

达里欧慌了神。

伍德问:“不像吗?”

治安队长附和道:“我也觉得不像!”

伍德指着治安队长的鼻子,大声回道:“当然不像了!你看看你手里那条尸体,他要是像女人!我还能活着站在这儿吗!你瞎啊?”

遂指向大法官。

“你也瞎?我家的马要是认得出男人女人?它还是那个价?”

治安队长转而向大法官说道:“他讲的好有道理啊!法官大人!”

路德维希扯着嗓门吼,唾沫喷了治安队长一脸:“肃静!”

大法官拿出手帕擦着汗,又问:“被告,你为什么要杀帕奇医生。”

伍德实话实说。

“帕奇医生想杀我,是他雇了老巴克来杀我的。我用天仙子毒死了帕奇医生。”

路德维希:“你怎么知道的?”

伍德说:“帕奇自己告诉我的。”

“他为什么要告诉你呢?”路德维希摸着下巴犯迷糊。

伍德说:“他会魔术,在我身上做实验,如果我被杀死,又成功地活过来了,他就如法炮制,复活他的妻子。”

路德维希沉默了。

陪审团听得半懂不懂的,无法理解其中的逻辑。

紧接着,达里欧跟上小少爷的话题。

“各位乡亲们!——”

“别乡亲了。”伍德打断道:“我不会交钱。”

路德维希立马来了精神。

“你说什么?你刚才说什么?被告?”

伍德抬起头,直勾勾地盯着大法官的眼睛。

“我不会交钱,我不会给你们一毛钱,不论是你——”

振臂所指,陪审团的每一个人。

“——还是你,你们,所有人,都别想从我的口袋里,从我姐姐口袋里掏出一分钱。”

路德维希当即说道:“你刚才说的话,我可以理解为,你在向一位法官行贿,是这个意思对吗?”

达里欧:“不不不不不!不对!”

路德维希:“是暗示行贿的意思?对吗?”

伍德:“没有,没有任何暗示行贿的意思,我说的就是字面意思,我不会交钱,保释金和其他什么钱,都不会交。”

路德维希拍手叫好,眼睛中有了血丝,起了杀心。

“那么,关于谋杀帕奇的指控中,被告能提供洗清嫌疑的证据吗?物证或人证。”

伍德摇摇头,面向所有人。

“不能,我确确实实杀死了他,这是事实。因为他雇凶杀人在先,还想继续杀人,他的魔术仪式需要人命,可能是你们其中一位,任何人都有可能。我觉得这三个罪大恶极的杀人犯应该受到通缉,我本以为带着他们的尸体能来领赏。”

治安队长:“你以为你是谁?是法官大人吗?只有法官大人有权利判决一个人的罪行!只有法官大人能合法的杀人!你——”

大法官的脸在抽筋,他当即唤来卫兵将这个聒噪的狗腿子轰出了法庭。

“你没有洗清嫌疑的人证物证,也没有直接指向你就是凶手的人证物证,就这种情况,按照列侬的宪法,下面进入自由心证的审判环节。陪审团会根据你的供词,听信神祇的指引,做出符合自己内心的判断。”

伍德问达里欧:“什么是自由心证?”

达里欧的额头冒着冷汗。

“当审判进行到这个阶段,代表证据不足,会让陪审团投票的方式来决定怎么判决你。”

伍德扫视着陪审席的一个个乡亲们。

“就这些人?他们有资格吗?”

达里欧:“只要信神的,把手按在祷文书上,都有资格。”

“你刚才说信神?”伍德微微张着嘴,像是听见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只要信神就行?不信法?信神?你可是说过,这个世上要是坏人比好人多,那神就不是神了,是魔鬼。”

达里欧点点头,隔着铁牢,拍着小少爷的肩。

“你自求多福吧。少爷,我能做的就这些了。”

唱票环节完毕,最终,在场的六十四位陪审团投出了六十四票。没有弃票。

非常遗憾,伍德普拉克被判处绞刑,其中有三十三位陪审团成员认为,绞刑用的绳子必须加粗加固,免得伍德少爷像上一次那样死得不干不净。

而八十八位旁听席的观众也投出了意见票,其中一位因呕吐脱水导致昏厥而弃票。

剩余八十七票投了“无罪释放”。

但列侬的法律规定,旁听席的意见票是不能左右自由心证的结果的。

伍德的眉毛拧成了川字,环顾着陪审团席位,想记住每一张脸。

他的眼神能杀人,没人敢和他对视。

达里欧举起了手。

路德维希大法官问:“被告辩护人,你还有什么想说的。”

达里欧从长裙的胸衣里掏出一盒烟,一本祷文书。

他划着火柴,点着卷烟。手抖个不停,差点烧着头发,这土匪上法院当律师,是他人生中的头一回,以前,他都是关在笼子里,为自己辩护。

“我也信神,能投一票吗?”

路德维希大法官嗤笑道:“你得展示你的虔诚,列侬的国徽是剑盾,盾徽用的麦芽,也是农业之神亚蒙的象征,你朝着它跪下。我们允许你投票。”

达里欧走到大法官面前,看着法官身后的列侬剑盾徽章,看着那个高高在上,坐得四平八稳,八风不动的大法官。

达里欧问:“我是跪您?还是跪神?”

路德维希说:“当然是跪神了!”

“你给我站好了。”伍德说。

达里欧神色怅然:“少爷,你别说话。”

伍德:“不许跪!”

达里欧:“我没法跟主子交代。”

伍德:“你刀子掉了!”

达里欧惊觉,自己藏在裙子里的两把毒匕首,此时落到了伍德手里。此时此刻,这位忠诚的仆人,离大法官只有短短五步的距离,他只想把刀刃捅进法官的眼珠子里。

摸到空荡荡的裙摆时,达里欧失了神,只得骂道:“妈的……你怎么就这么淘气!”

达里欧最后还是没跪下去。

伍德进了牢房,三个小时之后,他将会在集市喷泉广场受刑,就在普拉克庄园的大门口。

他的狱友不喜欢说话,伍德觉得这家伙肯定是个闷骚,因为他们很熟。

狱友也是治安队长亲手送来的,就是那头死山羊。

另一头,路德维希大法官的豪宅里,朱莉突然登门造访——他们算是亲戚。

朱莉说:“多少钱?”

路德维希说:“那是你的骨肉至亲呀!是钱的事吗?”

朱莉说:“那也是你的骨肉至亲呀!”

“哦!”路德维希点了点头,像是明白了。“原来,我们还是一家人。我怎么就忘了这层关系呢?”

朱莉深深吸了一口气,她想了半天,腰包里的地契和庄园的劳工合同,还是没有勇气拿出来。

因为弟弟和她说过——

——要倔强。

第八章 沉睡的愚者

开门见山的说,达里欧达芬奇先生喜欢数乌鸦。

每当有人死的时候,他看见天上的乌鸦起起落落,时聚时散。

他分不清哪一只是他见过的,哪一只是新来的,就和人生中际会交集的其他人一样,可能每次相遇,都是今生无缘,来生再见。

站在庄园的大门前,达里欧先生看着绞刑架立了起来,他攥紧了手里的口琴,用尽了浑身的力气,吹着刺耳的音符。

他想,或许还有一两个和他一样的亡命徒,能听出琴声里的暗号。

他想,会不会有一两个和他一样的亡命徒,一块来砍断刑具结实的橡木梁子。

房檐上的乌鸦排排站,伸长了脖子,猩红的眼眸中满是咽下腐肉的渴望。

房檐下的人们排排站,伸长了脖子,张大了嘴,一条条长舌像极了魔鬼。

正午的太阳躲在云里,偶尔从苔原稀薄的水汽中投下一缕金色的绸缎,洒在那绞刑架上时,莫名让人有种虔诚又神圣的感觉。

达里欧开始数乌鸦。他看见——

——监斩官就是治安队长,佝着身子卖力地磨着仲裁大刀。

——行刑人一共五位,都是满脸横肉的壮汉,几乎有两个达里欧那么壮。

——绞绳备了七条,按照陪审团的说法,它们能用来制服发怒的公牛。

达里欧想通了,收好口琴,将裙子换下,重新换上那身人模狗样的侍从礼服,打上领结,做回一个普通人。

伍德小少爷是他人生中的一只乌鸦。

它不是新的,也不是旧的,和每一只乌鸦一样,会飞来,也会飞走。

当达里欧想明白这件事时,他将凌乱的红发束成一个小马尾。透过大铁门的钟表盘往倒影看。

他看见了自己的脸。

成熟的,安静的,市侩的。

功利的,谨慎的,冷血的。

颧骨消瘦的,眼神无光的。

下巴有刀伤的,眼尾有皱褶的。

法令纹看上去像吸血鬼的,脸色苍白得也像吸血鬼的。

——完美无缺的脸。

他对自己说,

“他像个蠢蛋,怪胎,根本就不知道怎么保护自己。别管闲事,达里欧,你花了多少工夫才洗干净案底,又花了多少买命钱上岸?别让你的心血付诸东流。”

他点上卷烟,恶狠狠地朝着表盘里的自己的发着牢骚。

“这可怎么办……怎么办呀。我真的没法和主子交差。”

渐渐地,他释然了。

“天下乌鸦一般黑。混完一天是一天。”

他尝试用这个说法来说服自己——但他很难说服自己,因为伍德小少爷是他人生中,第一个让他站上法庭辩护席,穿上裙子的人。

也是第一个。

“不要跪。”

第一个说出这句话的人。

就在他深思熟虑时,时间已经悄悄溜走了。

表盘的指针即将推向正午十二点。

……

……

牢房里,伍德从来都不是个坐以待毙的人。

他从达里欧的裙子里偷来了两把小刀,要用它们凿开结实的铜锁。

一开始,伍德先生怕惊动狱卒,不敢下重手。

后来他大呼小叫,喊着要上厕所,结果压根就没人应他,伍德先生一番试探之后,这才发觉,镇子的司法机关已经烂到了骨头里,在安息日连狱卒都懒得站岗。

在他倒腾了大半个小时之后,弄得自己满头是汗,铜锁的锁芯划出百余道粗粝的白痕,稍稍有断裂的迹象。

他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伍德这副被酒色掏空的羸弱身体实在是太无能了。

他必须休息一会,从大臂和腰肢传来的酸痛感几乎让他无法呼吸,疼得能吐出来。

尽管这是在与时间抢命,伍德也得休息一会,哪怕他的精神再强悍,也被死死限制在了这具弱不禁风的肉身之中。

他决定休息半分钟,就半分钟,不能再多一秒。

他平躺在燥热的地板上,尽量让脊椎和腰部的肌肉得到舒展,望着漆黑的天花板,听着不远处,喧闹如狂欢节日的刑场。

他感觉自己的内心无比平静。

说实话,他并不后悔。

要是死在这里了,那只能说明他还不够强。

肉身不够强大,连一把锁都弄不开。

精神也不够强大,斗不过这些披着人皮的狼。

是技不如人,甘拜下风。

如果可以再选一次,他也会这么做。

毫不犹豫,没有他路。

开弓已无回头箭。

三十秒到了。

他试图揨臂挺身,试试自己的能耐,可是四肢就像是干涸的泉水,再也榨不出一点力气。

剧烈运动之后,大脑分泌的多巴胺刺激着神经,躺在地上的感觉就像是泡在温暖的浴缸里,令人心醉神迷。

他咬牙切齿,爬了起来,看着眼前的那具山羊尸体,皮毛已经开始产生棉絮一样的带状腐烂物。

“你不喜欢说话,对吗?哈……”

伍德喘着粗气,要用说话的方式来集中精神,来分散肉身的痛苦。

“有人说,你是魔鬼的子嗣,你真的是吗?”

掏出崩出缺口的刀子,高高举起,猛力扣下。

乓——

像是一把铸锤。

等刀刃发热发红。

他就换上另外一把。

乒——

“你要真有那么大本事,怎么就这么容易被人弄死了呢?还和‘我’这个人渣、混蛋、流氓埋在一块,做了合葬。你这魔鬼当得真窝囊。”

伍德的眼睛里开始冒血丝,脚下全是虚汗,身体已经开始脱水。

“放心,我不会认输,不会像你一样。”

咔——

门锁开了。

没有伍德预想中来得那么猛烈,锁扣在一次又一次的凿击下,金属疲劳而产生了形变,锁芯像是面条一样拉长断裂。

伍德推开了门,步履蹒跚地走到刑讯房门旁,听着外边的动静,确定没人之后,他凝视着牢门里的山羊。

它一动不动。

不对。

似乎是动了那么一下。

伍德确定自己没看错。

山羊的尸体确实动了一下。

不过转瞬间的功夫,从羊尸的肚皮底下钻出来一只肥得流油的老鼠,窜出笼门,一头撞在漆黑的砖墙上,一命呜呼。

“可把你能耐的……”伍德对山羊说。

他推开了门,只要往外走,走过资料房和牢狱仓库的玄关廊,走出牢房大门,他就能出去了。

这条路不长,一百米不到。

可是走出去之后,他能去哪儿呢?

肯定回不去庄园,朱莉不能包庇他这个罪犯。

落草为寇吗?逃到别国去?

和这几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法官拼命?

不,只要能活下去。

活到明天,活到自己能想明白。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要往哪儿去?”

要活到想明白最后一个问题,只有活着才能想出答案。

可惜的是。

伍德先生和那头遭遇厄运的肥耗子一样,刚出门就撞上了一堵结实的“墙”。

路德维希大法官在门外静候多时,手里拿着朱莉的枪,面露微笑,黑洞洞的枪口中,铜皮弹头光泽饱满。

路德维希大法官说:“你的罪名又加了一条,这算越狱。还好没人看见,表弟呀。这是要加钱的。”

伍德让枪口逼得退回了牢门。

路德维希问:“刀子呢?”

伍德扔下刀,踢去刑讯房。

“乖!听话!我这才明白,法典对你没用,枪才有用。”路德维希的表情像极了黄鼠狼:“而且得是朱莉的枪,一枪就能杀死人。”

伍德问:“你和我姐姐说什么了?”

“我和你家祖宗上是亲戚,后来分了家,我想,骨肉分离的痛苦持续了那么多年,是时候合二为一,壮大我们的家族了。普拉克,你叫普拉克,我也叫普拉克,我们都有【勇气】,我们都是一家人。你说对吗?”路德维希喋喋不休,言辞和善,持枪手稳如泰山。

伍德大笑:“哈!她肯定骂你放屁!你在我姐那碰了一鼻子灰,这才来找我,想撬开我的嘴!”

“小畜生。”路德维希变了脸,从笑眯眯到冷冰冰,“我在和你谈生意,你坏了我和帕奇的生意,让镇子上五十来号人失去了工作,他们造药,运货,杀马匪,派传单发新药广告,回收废弃的医药瓶。医闹来了,还能赚到一笔打手的钱,我知道这里边有一些不干净的钱,我负责把钱变干净。现在倒好,帕奇医生死了,这些劳工恨不得你下去给他陪葬,把你的卵蛋从尸体上扒下来捏碎了喂狗!说起来很残酷,但我不一样,我不是那么残忍的人,普拉克小畜生。”

伍德眉头一挑,保持沉默。

路德维希无奈地笑出声来。

他说:“我骂你的同时也在骂我自己,我们都是普拉克,是一家人,同生共死,同荣同辱的一家人。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事,干着什么丧尽天良的活计,不论是医药法还是宪法,武器管理法还是决斗法,民事还是刑事,我都能倒背如流。我睁眼说瞎话的本事一套接着一套。但事实就是,你蹲在牢房里,等着绞绳崩断你的脖子,我拿着枪,和你谈新的生意!和你谈谈我们该怎么让你活下去,让这五十来个暴民,不变成罪犯,不用去杀人换钱。让这五十来个劳工的家眷有粮食吃,能安安稳稳地过下去。我知道你想干什么,但这条路,走不通,你姐姐也和你说过,走不通。”

伍德:“软硬兼施呀,可把你能耐的……”

“你是不想和我谈生意了?!”路德维希瞪圆了眼,拉动撞锤,子弹待击。

伍德退回了牢笼中:“大法官,你要合法地杀死我了?恕我多言,我有个请求。”

路德维奇气得七窍生烟。

“哈!你说!死了你就不会说话了!”

伍德指着山羊。

“把我的朋友和我埋在一块。我怎么来的,就怎么走。”

路德维希嚷嚷道:“啊哈!你以为你赢了?!伍德!你赢了吗?你以为你的死能改变什么吗?改变这个镇子?改变我?你是异想天开!你什么都不是!你会变成一具尸体!没人会记得败者的名字!他们只看得见头顶的大宅子和漂亮妞,一把绿油油的钞票就能迷住他们的眼,堵上他们的嘴,只要你那么做了!甚至他们还会回过头来向你磕头!你觉得旁听席上八十七个人会继续像你那样?见过你吊死在刑具上冷冰冰的尸体,闻着你临死时喷出来的屎尿臭,然后和我们作对?你真是太天真了!伍德!”

“我不想替谁做决定。”伍德脸色苍白,身体的力气都抽干了,“我只能给自己做决定,你可别误会了。”

“那就试试看吧!”路德维希放弃了这笔生意,因为生意对象的“诚信”和“阶级”完全超出了预估,不能合作。

大法官恶狠狠地掏出一把崭新的铜锁,将牢门锁上。

他指着伍德的鼻子,收好枪,神采奕奕地拉开袍子。

“看!伍德!我做的事情,都是合法的,我要让你合情合理合法地死在刑场上,绝对不能越狱,你的灵魂已经不能承受更多的罪责了。”

衣袍的内衬上,有诸多挂钩,每一个挂钩,都挂着新锁。

“你还可以接着试。”路德维希的表情变得非常丰富精彩,他的手轻抚过每一把锁,像是在品着天香国色,左衬来了一遍,右衬再来一遍,要把新锁上边磨砂质感的底漆给盘出包浆来,“你不是还有朋友嘛?来,用它的山羊角试试。掰下来,再给我凿一遍!在十二点之前,你能把我身上的锁都凿坏咯!那一定是亚蒙神的恩旨降临人间,是奇迹!”

伍德:“奇迹?”

“对!如果发生了奇迹。”路德维希拉上衣袍,扣上扣子:“你就可以合法地活下去,你要是凿不开门锁,外边七条绞绳都杀不死你!那也是奇迹!”

砰——

大法官摔门而去。

伍德立马开始行动,他摸上死山羊的头颅,一手架住羊头,一手握上羊角,浑身的肌肉疼得酸软无力,结实的羊骨像一座难以攀越的高山。

而路德维希在门外,听着伍德吃痛的哼哼声,没有半点得意开心的意思。

半点都没有。

大法官的额头冒着冷汗。

因为宗家的小败家子依然在尝试,仿佛一具行尸,杀不死的,打不倒的,不知道疼痛为何物的……尸体?

就连路德维希自己也开始怀疑这个用词是否正确。

他难以描述伍德身上汹涌澎湃的生命力。

每一次伍德断角失败,身体会重重地摔在地板上,每一次“咚”地一声,路德维希的心脏像是落了一把重锤。

他听不得这种声音,离得更远了,躲在玄关走廊的过道里,隔着两扇门还不够,他捂上了耳朵,只盼着十二点能早早来到,只盼着丧钟能准时敲响。

而牢房里,伍德尝试多次未果之后,他亮出了两排牙,朝着脏兮兮臭烘烘的羊头准备动嘴。

就在这时。

山羊说话了。

“你真觉得世界上有奇迹?”

伍德一时忘了惊讶,在等死时,他能感觉到的只有惊喜。

他听见的声音非男非女,像是含着一口浓痰的孩童,咕囔着嗓门,连嘴都没动,就这么说了出来。

伍德松开了手。

他追问:“什么?你说什么?”

山羊的红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伍德,四肢瘫软在地,一动不动。

“我问你,你真觉得世界上有奇迹?就是刚才那个小胖子说的,亚蒙神给你的能算奇迹?”

伍德问:“那什么是奇迹?”

山羊答:“亚蒙神只会让你去种地,它会告诉你,在春天播种,然后劳作六个月,在秋天收获。这不是奇迹。”

咔——地一声。

门锁自己开了。

“这才是奇迹。”

咣当一下,牢门跟着动了。

“这才是奇迹。”

吱吱两声,地上的死耗子,它活了。

“你觉得它像魔术。但是!”

山羊张大了嘴,那老鼠像是被迷了心,失了智,主动钻进了羊吻。

大板牙嚼碎了肥老鼠,没有喷溅出一点血水,就这么生吞进肚。

“这才是奇迹。”

山羊心满意足地眯着眼,表情非常人性化。

等它回过神来,再去看伍德时……

伍德已经累极昏厥,睡了过去。

魔鬼吐着脏话。

“艹!睡着了?是奇迹!”

第九章 理想主义者的末日

开门见山的说,椿风镇上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

她的名字叫索尼娅,是王都公立医院的护工,帮人验尸,也是查明死者身份和死因的殓官,工作与生老病死有关,会使魔术——但这事不能和陌生人说起。

因为在大西北,女人是不许学魔术的,会使魔术的女人是巫婆,喜欢感情用事,而感情用事,就是灾祸的根源。

当这位贵客来到镇上时,在普拉克家的大庄园门前停下脚步。

她穿着厚实的雨披,斗篷遮住了脸,按着一支银手杖,踮起脚尖往人群里远望。

索尼娅身为一个魔术师,天生就有超凡的求知欲——她想,是什么东西将这些人吸引过来的?

“让一让,请让一让,让我也看一眼吧?”她对身边的人说,“腾个位置出来,让我往前走几步。”

腥臊的汗臭挡不住她的好奇心,可她稍显柔弱的双臂推不开热情高涨的人群。

她听见了口琴声,顺着声音往那头看,是个高个儿的红发男子——正是达里欧。

索尼娅打量着对方的模样,凑上前问。

“红头发的!你能让我骑一会吗?”

达里欧刚为伍德小少爷做完祈祷,一时还没从郁闷的心境中跳脱出来,满脸愕然。

“你说甚么?”达里欧问,“你是在对我说话?”

索尼娅点点头,又问了一次。

“你能让我骑一会吗?”

达里欧咽了口唾沫,琢磨着自己三十五岁的处男之身和几乎为负数的人格魅力,将下半身的思考重点转移到大脑。

他问:“骑一会?”

她答:“对,让我骑着你的肩膀。你把我搭起来,举得高高的也行,不过看你这么瘦,你应该是举不起我啦。”

索尼娅指着不远处的绞刑架。

“我想看得清楚点。”

达里欧问:“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吗?”

索尼娅耸肩:“我正准备搞清楚来着。”

达里欧摇头:“不,你不会想看的,小姑娘,那是凶杀现场,椿风镇正准备执行死刑。”

“那我也得搞清楚呀。”索尼娅说出来的话一板一眼,突出一个老学究的气质。

达里欧有些不耐烦,“我不是告诉你了吗?这个镇子要杀人……”

“我知道。”索尼娅掏出钱包,亮出一把北约的通用银币,“但是,我得亲眼看见了,才算搞清楚,这叫眼见为实。”

达里欧默不作声,打量着这个外来人。

看不见脸,声音听上去像二十出头。

身高一米七左右,身材偏瘦,雨披和长袍显肥。

像极了一头无知的待宰羔羊。

“你听好了。”达里欧向这陌生小妹叮嘱吩咐:“在这里,你可别随随便便把钱露出来,坏人都盯着呢。”

索尼娅拿出两枚银币:“够吗?让我骑一会,死刑什么时候开始?”

达里欧挥了挥手,皱着眉毛眯着眼。

“在十二点行刑,还有啊,不是钱的问题,你听我说话了吗?”

索尼娅抓来达里欧的手,将银币塞进对方手心。

“我都听着呢,所以我问你,是钱不够吗?”

达里欧不知该如何向这个陌生人解释。

时钟已经指向正午十二点,留给他和小少爷的时间都不多了,他的心慌慌的,从漆黑的斗篷里,他看见了一对亮晶晶的绿眼睛。

时间到了,少爷为什么还没出现?

是出什么意外了?

少爷要是面如死灰的来,他会放心。

少爷要是临时落跑不来,他也放心。

往往是这种看不到结果的等待,最让人担心。

索尼娅看红毛老哥魂不守舍的样子,想接着往对方手心塞银币。

达里欧不耐烦地解释道:“别这么干,如果我是个骗子,你活不长。”

索尼娅当即答道:“你不是骗子。”

达里欧吓唬小姑娘:“我就是。”

索尼娅摇头:“不,你不是,我看得见。”

“你看见甚么?”达里欧问。

许是知道说服无用,索尼娅将钱收回腰包。

她说:“我看得见你的灵魂,像是我手里的银器,闪闪发光的,正直的魂魄。”

达里欧脸色剧变。

索尼娅接着说:“它还有点儿污垢,你可能干过很多亏心事,但是……比起这些人——”

她看向水泄不通的人群。

“——你肯定愿意让我骑一会,而且不会骗我的钱。”

行刑丧钟响了,乌鸦叫庄严肃穆的大钟惊得飞上了天,落了不少鸟屎,洒在围观群众的脑袋上,可是他们却一点都不嫌脏。

达里欧紧张地舔着嘴唇,看着狱卒将昏迷不醒的伍德架上刑台。

索尼娅说:“哎嘿!它变得更纯净了!你在想什么呀?”

达里欧扯下领结,“我刚才在考虑,要不要让你骑一会,因为你给的钱实在太多了。”

索尼娅问:“原来你愿意给我骑吗?果然!我猜得没错,你的灵魂是不会骗人的。”

“现在恐怕不行。”达里欧脱下侍从的燕尾服,将它交给眼前这个陌生的小姑娘,“帮我保管好,别弄脏了,我没法和主子交代。”

话音未落,达里欧蹿了出去。

他在外围人群中挑了个身材发福的阿叔,一脚蹬在阿叔的后膝,抓着对方的背带踩上肩,紧接着,视野变得开阔起来。

——达里欧找回了飞贼的本事,在密密麻麻的人头上挑好了落脚点,一路往前,像是乌鸦振翅,挥动双手保持着平衡。

不过十来米的距离。

这对他来说闲庭信步。

这对他来说难如登天。

当达里欧翻过警戒线,踩上软木架的地台。

一桶冰冷的井水浇在伍德头上,将他唤醒。

卫兵紧张地盯着达里欧,拔出刀子严阵以待。

伍德喊:“回去!”

达里欧骂:“我做不到!混账!”

治安队长的大刀架上伍德的脖子,朝达里欧高声威胁:“你要劫刑场吗?给我退回去!”

忠诚的侍从手无寸铁,站在刑具前干瞪眼。

就在这时,路德维希大法官大摇大摆地回来了。

他对治安队长吩咐道:“让他说!让这位大律师好好和伍德少爷说说话!看上去,他们是生死之交呀!我是个讲情讲理的人,都这种时候了,让他们多说几句吧。”

“法官大人大慈大悲!”治安队长扔下刀倒头就拜,谄谀二字写在脸上:“佩服!佩服!这就是大法官的器量!”

听见路德维希的话,达里欧反而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他就像只猴子,站上了马戏团的舞台。

伍德的双手反绑,脸上挂着晶莹的水珠,眼神坚毅。

“看着我,达里欧达芬奇,你看见了什么?!”

达里欧苦着脸:“少爷……”

“你再回头看看。”伍德说。

达里欧回头瞥了一眼,刑台下的父老乡亲们,看他的眼神就像是在看死刑犯,从中吐出的恶意,让他感觉凉到了骨头里。

达里欧说:“我没法和主子交代……我真的……”

“你叫我姐主子,叫我少爷。你是占我便宜。你个不要脸不害臊的坏东西。”伍德一头撞上达里欧的前额,俩人鼻子都快碰上了,“你跟着我到哪儿去?下地狱?我叫你看!看清楚了吗!”

达里欧欲言又止,表情也不像刚才那般六神无主,眼神变得坚定。

“你不是要和我姐交代什么,你得给自己一个交代。”伍德猛地用力,要将达里欧推下台,“说啊,你要跟我到哪儿去?”

仓促之间,达里欧想伸手去抓住伍德,却只抓到了一把头发,就和伍德抓下他一撮红毛那样。

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对伍德赤着脖子撒泼放声吼。

“不知道!我管你他妈去哪儿!穷做江洋大盗!达为百万富翁!”

治安队长慌了神,感觉有一团无名火在烧,他强行拉开了达里欧,将这对主仆分开。

声音变得嘶哑、歇斯底里。

“行刑!”

路德维希大法官点头示意,五个壮汉架住伍德,将粗大的绞绳套上小少爷的脖子。

紧接着大喊。

“一!”

“二!”

台下发出震天的呼声,急不可耐,如狼似虎。

“三!”

治安队长:“用力!”

咚——的一声,麻绳断成两截。

书记员像是叫人掐住了脖子,声音尖锐刺耳。

“是奇迹!天哪!发生奇迹了!”

达里欧先是惊恐,浑身汗毛直立,紧接着放声大笑,满地打滚。

“亚蒙在上!”

路德维希上前查看,绞绳断得非常自然,没有刀砍火烧的痕迹,每一股麻线断口参差不齐,就像是命中注定,它寿元已尽。

“换绳子!继续行刑。”

伍德的脑袋再一次塞进绳套。

行刑人齐声大喝。

“三……”

观众跟着吆喝。

“二!”

等不到那个“一”。

第二条绳子也断了。

达里欧的心脏快跳出喉咙。

书记员捶桌,卷宗书页震得散了一地。

“肯定是奇迹!”

路德维希掏出枪指着书记员的脑袋。

“你再瞎说我毙了你!”

几位行刑人六神无主,不知如何是好。

路德维希喊:“继续行刑!”

第三条绞绳也断了,不光如此——

——到了第五、第六次时,台下的呼声渐弱。

达里欧看着伍德少爷在绞架前后来回上上下下,免不了产生了审美疲劳。

“我已经习惯了。”

路德维希满头是汗,他的内心开始动摇。

真的是奇迹吗?伍德!

你在搞鬼!

“喂!”大法官提着伍德的衣领,恶狠狠地骂道:“你这个不要脸的杂碎!竟敢!竟敢在神圣的执法刑场耍花招!你干了什么?”

伍德淡淡答道:“说不定你已经被人出卖了,大法官,猜猜他是谁?”

“——是你的书记员吗?还是监斩官?这五个行刑人肯定跑不了,如果他们在你心中都不够分量,你大可以自己跑去杂货铺,给我买一条结实的绞绳。”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达里欧捂着肚子,对路德维希怒极时的狰狞表情指指点点。

当路德维希亲手将最后一条绞绳套住宗亲表弟的脖子时,他听见伍德说。

“你这是骨肉相残啊,我的哥哥。”

那把锤子又挥回来了。砸在路德维希的心头肉上。好比一头受了伤的野兽,眼中满是报复心。

这次不用倒数计时,强而有力的大表哥轻而易举地将瘦弱的小表弟挂了起来,而且这一回,绞绳出乎意料地结实耐用。

伍德的脑袋撞上梁架,这记凶狠的猛击让他头昏眼花,还好行刑人只有大法官一个,他的脖子没断。不过离死也不远了,喉管挤压变形,他吸不到一口气。

“混账!”达里欧嘶声嚎叫:“看看呐!乡亲们!好好看看!大法官说好的要绞死少爷!咔嚓一下,脖子断得干净利落才叫绞死!现在他出尔反尔,要把少爷给吊死!这算违法!呸!他根本就不是法官!以后他还会糊弄你们!说话压根就不算数!你们的工钱他也不会发的!他不是人!”

一开始,只有零零散散几个人听明白了达里欧的意思。

他们往前拥,伸长了脖子,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原本兴奋激动的表情变得失望冷漠。

紧接着便是人头攒动,要一拥而上的势头,手里准备的烂番茄和臭鸡蛋全都扔了出去。

天上盘旋的乌鸦等了许久,也没等到那一口腐肉,等不及了,百余只乌鸦密密麻麻俯冲而下,纷纷落在刑具上,围成一圈,寻着腐食的臭味,对着绞绳上的蛋液下嘴,就这么啄断了绳索。

书记员双手合十,保持着虔诚祷告的手势,用嘴含着笔,记下了这场奇迹。

而路德维希失了气力,一屁股坐在地上,脸色惨白。

治安队长连忙跑上去将大法官扶了起来,笑嘻嘻地问:“法官大人,要继续行刑吗?没了绞绳没关系,您知道我的能耐!我敢打包票,哪怕老天不让这个杀人犯死,法官大人你一句话,我就能杀死他!”

路德维希吓坏了。

神志恍惚之间,他随口答了一句。

“行刑……当然得行刑,当然!他必须死!”

等路德维希回过神来时,为时已晚。

只见治安队长提着仲裁大刀,肩负着监斩官的天职与责任,抓着伍德的头发,按住脑袋,压低脊梁。

路德维希这才发觉不对头。

“不!住手!不不不!”

治安队长喊:“大法官!我要砍了他!”

路德维希:“你个白痴!把刀放下!你在犯法!”

治安队长疑惑:“要放下吗?是我提刀的把式不对?”

说着,他换成双手持刀,挺直了腰板,伍德早就让这七次绞刑搞得失了气力,已经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了。

路德维希刚想爬起来,结果一脚踩在手枪上,又坐回软木地台。他骂道:“我叫你把刀放下!”

“那还要行刑吗?”治安队长左右为难,很是委屈,他看见台下的民众急红了眼,台上的法官花样百出。

路德维希脖子上冒出青筋:“当然得行刑了!你个没脑子的白痴!只不过现在我要你把刀放下!”

治安队长算是听明白了。他按照自己的小天才理解,“放下”了大刀。

“嗬——”达里欧倒抽一口凉气。

伍德的脑袋飞了出去,砸在一个不满十五岁的孩子脸上。

治安队长的半个身子叫血染得一片赤红。他依是那副谄媚的笑容,像个魔鬼。

“法官大人,安息日我还在加班!行刑队干不好的事情,我给你办得漂漂亮亮!这回你得加钱!”

路德维希终于爬了起来,毫不犹豫地捡枪开火。

六颗子弹将治安队长的脑袋轰得只剩下了脖子,尸体僵立在地。

枪声惊起一片乌鸦。

枪声惊走不少民众。

等贪食的乌鸦飞回来,狠狠啄食着监斩官油腻肥胖的尸体,却对伍德的无头之身提不起任何食欲。

它们好像知道,那个人的血还热着,心脏似乎还在跳,是活生生的。

达里欧指着大法官的鼻子。

“杀人凶手!”

大法官扔下武器,觉着心虚,可不过一秒,又把枪捡了回来。

“伍德是该死!但不能就这么死在监斩官手里,达里欧大律师说的没错,伍德必须死于绞刑。你们也听见了,我叫这蠢货放下刀,结果他却毫不犹豫地把伍德给杀了!这叫公报私仇,违抗法庭,他还是宪兵队的人,是军人,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这种人根本就不需要审判,他身上的罪过比伍德还重!要当场击毙!”

民众将伍德的脑袋扔回台上,对路德维希吐唾沫,听见大法官一句句辩护词,又开始迷茫,根本就分不清善恶对错。

达里欧必须给自己一个交代。

他抱上少爷的尸体开始嚎啕大哭。

“别信他的鬼话,你们好好看看,睁开眼睛看看啊!”

路德维希从口袋里掏出子弹,再装填,举枪瞄准了达里欧的脑袋。

“带着你家少爷回去!这回陪葬品要多,要值钱!别让他在地狱过得穷酸,没钱花了又跑回来给人添麻烦!”

达里欧哭红了眼,在枪口下,他是那么无力。

他默不吭声,像是丢了魂儿。

将伍德扛上肩,提着头,往普拉克家大门走,人群让出了一条道,静静地看着这位忠诚的仆从。

达里欧感受着肩头的份量,手里的重量。

他想——

——小少爷说的对。

我要睁大眼睛,看清楚他们。

也许他们什么都明白。

也许他们什么都不明白。

但是他们吃人不吐骨头。

但是少爷得给自己一个交代。

达里欧左右手都扶着少爷的尸身,没手开门,像个劫匪一样踹开了厅堂的房门。

朱莉坐在空荡荡的大厅里,表情像是一开始,给伍德办葬礼那样冷漠。

厨房和餐厅站满了下人,隔着门缝往外偷偷看。

薇薇拿着小手绢,看见少爷漂亮的,白花花的肉时,她对着自己长雀斑的脸蛋狠狠捏了一把,在确定,这不是做梦时,她痛得泣不成声。

“又得哭了!我又得哭了!哇!天哪!薇薇的眼泪哪儿够用呀”

朱莉刚准备给伍德收尸,就在这个时候。

门外多了一位贵客。

索尼娅敲了敲门,哪怕门已经开了,她也喜欢这么做,这样很有礼貌。

她问朱莉。

“你们需要殓官,刚好,我是殓官。”

朱莉警惕地问:“你想干什么?”

索尼娅掏出针线包。

“把他的脑袋拼回去,化个妆,体体面面下葬,我听见这里的大法官说的,要厚葬他。”

第十章 白哭了

推开生与死的大门。

陈玄穹看见了一座藏于星海的巨山。

它矗立在一片深不见底的黑色海洋中,稠厚的星云成了它的云顶,暴乱的雷霆与一次次超新星爆发抛出的能量脉冲与流体物质,汇成巨山脊线上粗犷脉络的“金色河流”。

他漂浮在一片星际介质之中,身无寸缕,除了眼睛还在工作以外,其他的感官都失去效用。

当他为眼前的华美画卷感到惊叹之时,一股强大的拉力搅动着这个来自异乡的灵魂。将他拉到了巨山的峦峰。

当他重新踩上大地时,重力牢牢地将他抓在顶峰的白砂乱石之中。

他的面前有一盏烛台。

他的心中有无数疑问。

他凑到烛台前,仔细观察着。

看上去蜡炬烧了不过四分之一,烛泥落下的泪珠堆在碟台上,扑了一层厚实的尘,轻轻一吹,尘沙如夜里的萤虫四散纷飞。

火芯还留着点点薪柴的红光,仿佛它才刚刚熄灭。

捡起两块白石,陈玄穹开始给烛台打火。

手中的石头在碰撞时迸出了汹涌的焰光,只用一下,蜡烛就开始重新燃烧。

青烟缥缈,时起时落。

不过一眨眼的功夫,烟雾汇做一个人影。

陈玄穹惊讶地看着那个人。

——那是伍德,伍德普拉克。

金发,蓝眼睛,嘴唇微薄,显得刻薄,正用一副欠揍的,笑眯眯的表情,盯着小陈同志。

伍德问:“很惊讶吗?”

陈玄穹答:“那是相当惊讶。”

伍德问:“有问题?”

陈玄穹答:“那可太多问题了。”

他们站在烛台前,赤身裸体坦诚相见,青烟缭绕,来回周转,薄雾像是绸缎,给他们织出两件体面的衣裳。

“你是一股脑全问了?还是一个一个来?”伍德十分善解人意,他知道小陈一时半会,是没法好好组织语言的。

陈玄穹思前想后,决定从不重要的问起。

“你是谁?”

伍德指着宇宙星空中,极远处的一颗恒星,“伍德普拉克,在那颗大火球旁边,就是我的故乡。”

陈玄穹又问:“这是哪儿?”

“这里是星界,死后的世界。活着的人管它叫地狱,从地狱里爬回去的家伙通常拥有超凡的学识,所以我老家的人叫它们魔鬼。”伍德指向黑海,“很漂亮对吧?”

陈玄穹皱着眉,将目光投向远方,看向山脚下无边无际的黑海。

伍德说:“那是一片密度极大的类星体海洋,它的实际半径小于引力场半径,像个黑洞,却没有成为黑洞,我们就处在它史瓦西半径的交界点。”

陈玄穹震惊了。

伍德笑得露出两排大白牙。

“你看看你,你拿走了我的肉身,再看看我,我获得了你的知识。你在北约列侬的椿风镇度过了短短七天,而我在这个时间相对静止的鬼地方,已经抠着鼻孔思考过无数次,无数回了。”

陈玄穹惊诧地打量着这个异界“土著”,或许在人家面前,自己才算土著。

陈玄穹问:“你管这里叫地狱?”

“没错。”伍德说道:“我关在这间牢房里,亲眼看着我的亲人,我的朋友,我熟悉的一切在时间面前,变得面目全非,这不是地狱是什么?我从你的知识里得知,几百年几千年,乃至上亿年的时光对一颗行星来说都不算什么,可能我要这个鬼地方想明白了什么是答案,才能逃出去。就像是地狱,人活着的时候犯了错,就得来地狱赎罪,学会怎么为人,明白什么叫天人感应,知道自己在宇宙中的位置,才能重获自由。”

伍德搭上小陈的肩,面露友善笑意。

“后来我又开始思考,为什么会有这个地方,它是谁造的?它为何是这样的,刚好卡在类星体的视界范围外,没有被巨大的引力潮汐扯碎,也没有逃出它的引力场……”

陈玄穹问:“地狱里怎么就你一个人呢”

“啊哈!”伍德捏着小陈的脸蛋,指着黑漆漆的海洋,“往下看你就明白了,我往下看的时候,我也明白了。”

当他们抬起头的时候,看见的是【人间】。

低下头去,黑海深渊底部,藏着无数金光闪闪的巨山,每一座山峰的顶端,都有一盏烛台,烛火时明时灭,宛如漫天晨星,它们像是一个个虚影,不断重合,分离,却互不干涉。

陈玄穹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那些东西是什么?他不知道。

当疑问解开时,它像是一个恶作剧,提醒着你,快去寻找下一个谜团的答案。

伍德抓住了小陈的肩,一点都不像他姐姐口中形容的那个“无德伍德”。

“在我无知无畏的时候,只能将这一切归结于神的伟力。可是当你出现时,陈玄穹。”他郑重其事地对另一个自己说,“我想,神是不存在的,因为你的知识告诉我,我们用自己的模样来描绘神,我们将神人格化,标签化,更方便的去理解它,使用它的图腾,将它变成教化的工具,变成书本里的武器。但宇宙中有无数的生命形式,难道神的模样,只有我知道的那一种吗?对应的,地狱的模样,也只有我知道的那一种吗?我的眼睛只能看到三原色,如果真的是这样,那这个世界也未免太狭隘了,它绝不是现在这副斑斓多彩的模样!”

伍德生怕小陈同志听不懂似的,接着一通添油加醋。

“当我的心脏叫一把毒剑捅穿的时候,我向上天祈祷,希望有个人能来解救我的亲人。你我在此相遇,在此重逢,我相信,我们就是彼此的神灵,你听见了我的祷告,在那个时候帮了我,帮我完成身前身后事。”

陈玄穹像是听明白了,又好像完全不明白。

伍德松开手,将小陈同志推开。

他的表情不像是一个在地狱受刑的囚犯,反而比得一位心境超然的苦行僧。

“兄弟,当你的脑袋被人砍下来的时候,那是你自己的选择,你给了自己一个交代,我的故乡不欢迎你这种理想主义者,我想我得帮帮你,就像你帮过我一样。以后多来串串门。”伍德给玄穹加油打气,“这条路上苦难无数,很多人都选择睡下,再也不愿醒来——”

伍德指着他自己的脑袋。

“——我生前是个瘾君子,像是做梦一样活着,直到死后,你的知识让我明白,我的身体都由激素所支配,我闻到的香味不一定是香,我看见的光芒,不一定是光,我触碰到的真实,也不一定是真。它们都是神经元反馈给大脑的电信号。

你看到的故乡是千百万年前的故乡,你在地球看见的阳光是八分钟之前的太阳。你看见的我,也是过去的我。

如果你开始迷惘,不知前路何在,抬起头,看看群星。就像是我看着你一样,好好看着我。”

伍德指着天上,指着故乡的星辰。

“你将你的知识交给了我。”

陈玄穹身子一轻,感觉万事万物在飞退,一只无形的大手将他抽离这个世界。

伍德普拉克佝下腰,将蜡烛吹灭。

“当你从沉睡中醒觉时。我会把我的【勇气】送给你。”

……

……

椿风镇的大庄园,正在举行葬礼。

逝者是庄园主的小儿子,名叫伍德。

棺材的样式华丽大气,昂贵的梨花木包了一层金漆,木榫结构容不得任何一颗钉子,是手艺超群的木匠手笔。

和伍德一同下葬的,只有一头山羊。

白天,十来位宾客站在园林亭廊的走道上避暑默哀,看着华丽的棺材金玉在外,不知道腐烂的羊尸是败絮其中。

他们心中感叹着世事无常,嘴上吐出阴阳怪气。

“他终于是又死了?”

“怎么死的?”

“听说是绞刑,脑袋却叫人砍断了。”

“是意外吗?”

“哪里有什么意外?你们都巴不得他死。”

“他才二十一岁呀!那么年轻!可惜了,可惜呀。”

“可惜甚么?想把儿子嫁给他?普拉克老爷膝下就这么一个儿子,他和那红毛异人走得近,前阵子连妓院都不去了,大家都觉得他喜欢男人!”

“哼,这万贯家财……”

“够了!你上回说过这句了。”

“你们说,会不会是路德维希大法官害了他?他们是宗亲,我要是路德维希大法官,我也恨不得杀了这个宗家继承人。庄园要是落到他的手里……等会,好像还不错,小少爷他像个生意人,雷厉风行的生意人。”

“镇子容不下他了?”

“有钱人容不下他,我觉得他挺好的,至少比现在的大法官好,他是个讲道理的人。这世道没几个人讲道理了。”

“嘘……大小姐来了。”

从亭廊尽头走来一位身材高挑的金发丽人,穿着翻领排扣长裙,戴着黑纱帽,帽檐上佩着白菊,正是朱莉大小姐。

她吩咐:“客人们自觉点儿,上次怎么滚的,这次一样滚过去,我这个主人家,受不了背地里嚼舌根的家伙。”

话音未落,宾客们像是避瘟逃疫一样,快步离开了亭廊。

茶还没凉,侍从达里欧早早带上了铲子和铁锹。

“大小姐,您看少爷这一单……”

朱莉的态度矜持严谨,按部就班地答道。

“伍德的事情,辛苦你了。”

“不辛苦,我是个手艺人,收钱干活,只是这钱能不能……”侍从往兜里往外翻翻找找,将朱莉的赏钱送了回去。

朱莉大小姐又一次脱得只剩短袖短裤,麻衣陋服。

达里欧捂着脸:“大小姐,你说这样有用吗?”

“不管有用没用,魔术仪式讲究严谨,我寻思伍德上一回是这么活过来的,咱们说的话,指不定就有一句咒语呢?”朱莉不死心,要达里欧接着念。

达里欧问:“他脑袋都断了,能活吗?”

朱莉可顾不上那么多,两人一板一眼的当了回复读机,在一个封建迷信的时代,做出封建迷信的事情来。

等一主一仆演完了第一幕,来到第二幕,也就是为伍德填土下葬这会。

朱莉再也演不下去了。

她拿着祷文书,痛哭流涕地念着第一幕的台词。

“那是我的亲生弟弟啊!达里欧!你知道吗?我就这么一个弟弟!你知道我有多么想他吗!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我对弟弟的感情怎么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呢?”

朱莉哭着,将钱摔回坟坑,摔在达里欧的脸上。

达里欧:“我寻思你这台词也不对呀!大小姐,这是前边儿的!”

“我记不住了……达里欧,我快记不得他的样子了……”朱莉越哭越凶,努力回想着当初在坟前是怎么咒骂这个败家子的,“祷词的第一句怎么念来着?”

达里欧提示道:“愿你不得好死。”

“对!”朱莉擤着鼻涕,撕下书页擦眼泪,“愿你不得好死,伍德!”

她挥着手,大声喊道:“兄弟!下地狱吧!我们的先祖用普拉克做姓,它的含义是【勇气】!我在你身上……看到了【勇气】。别说勇气,我还看到了正直、博爱还有怜悯之心,我对你来说可能只是个陌生人,我想不通你这样的人为什么会死。”

“念错了!念错了主子!”达里欧卖力地挥舞着铲子,往棺材上撒土填泥。

朱莉接着说:“地狱是一所学校!你赶紧去地狱进修学习,和魔鬼学一肚子坏水再给我滚回来!好好的,使尽花招坑害乡里,糊弄法官逃避罪行,当个逍遥法外的奸贼,然后活下去,开始崭新的人生,对了,我还想好好骂骂你——

——你这头丧尽天良的白眼狼,对别人都比对我这个姐姐好!你想给那些农民挣个公道,要让他们站起来,看明白!可是你姐也是个大地主啊!为什么你要对我这么残忍!往我心上使刀子!我真是听了你的鬼话!信了你的邪……艹你大爷的!”

达里欧举起了手。

“等一下,主子。”

朱莉稍稍俯身,动作翩翩有礼。

达里欧问:“你这句骂人的话从哪儿学的?”

“伍德教我的。”朱莉说:“要优雅是吧?”

达里欧点点头。

一对明亮清明的眼眸,再一次落下眼泪来。

“我觉得你就该这么死去,就像是一句‘好人不长命’那样舍生取义,在一个最合适的年纪,被几个恶毒的富商差使着打手,活生生打死在街上,这叫死得其所,是寿终正寝。我的弟弟,死在刑场上还真不像你这个东西能干出来的事,我们普拉克家代代都是良民,把你写进家族史也太丢人了。”

当她说完这句,她已经哭成了泪人。

达里欧依是捂着脸。

“我是小少爷,我也不知道自己是该死,还是该活了。”

朱莉:“填你的坑!”

等侍从堆起小坟,将坟土拍打殷实,坐上一块厚重的墓碑,一个庄严气派的墓地就这么完成了。

大小姐的神态已经恢复如常,她给这忠诚的贼寇擦着汗。

“辛苦你了。”

紧接着,两人开始等。

等着坟墓边角开裂,等着那熟悉的声音响起,等那一只刨土的手臂,等上大半个小时。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他们看着那座坟,互相对视,跟着彼此的目光远望,打量着彼此的衣着和肤色。眺望着庄园的装修,棉花地里的奴工,还有大房子门牌上的精致钟盘,齿轮咬合的机械音符像是敲在他们心头。

扑通——

扑通——

久久没人吭声。

达里欧说:“伍德少爷那句话我还是想不明白。”

朱莉问:“哪一句?”

“我他妈是穿越了?”达里欧挥着手,看看坟,又看看大小姐:“就是这一句。”

朱莉反问:“你觉得呢?我读过书,也搞不懂是什么意思,书上没解释这个词。”

“会不会有一种可能,朱莉大小姐。”达里欧有了个小天才想法:“我们都活在地狱里,死了,才能去人间。”

朱莉:“你的意思是……”

“对!”达里欧敲着响指:“其实我们这个世界,才是地狱,我们才是魔鬼,去了人间之后也能回来,只是人间太舒服了,是个让人难舍的花花世界,所以我们在这个鬼地方死了之后,没有一个人愿意回来。”

“但是伍德回来了……”朱莉听着心酸,又开始掉眼泪,“他愿意回来。”

达里欧睁眼说瞎话。

“咱们的仪式肯定没出错,只是这一回,他还愿意回来吗?他在人间过得可舒坦了,要我,我也不愿意回来。这世上死人那么多,活过来的有几个呢?”

他只是不想让朱莉小姐那么难过。

朱莉点点头:“是的……你说得没错。达里欧你真是个天才。”

等朱莉匆匆离开坟地。

达里欧站在小少爷坟前,抽了很久很久的烟。

“少爷,我以前是个贼。”

他坦白,他想说说话。

“跟过很多土匪头子,杀了很多人。我分不清是好人还是坏人,他们是无辜的,还是有罪的。”

不说话,他能憋死在这毒辣的阳光下。

“幸亏朱莉大小姐收留了我,不然我这头孤狼野狗,应该会死在猎人的枪下。死到临头还活不明白。以前——”

没等他说完,薇薇扯了扯达里欧的衣角。

小侍女的眼睛浮肿,面露惧色。

“达达,我能看看他吗?”

达里欧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刚才酝酿了好久的才情,他肚子里就那么点墨水,算毕生所学了,全都叫这雀斑妹给堵了回去。

“你怎么不早点儿来?这都填上了!”

薇薇问:“那你能挖开吗?”

“开什么玩笑!”达里欧骂道:“动动脑子!难不成你还想和少爷睡觉?”

薇薇眼里满是期待,“我还能和少爷睡觉吗?现在就睡!少爷的身子可暖和了!少爷……”

达里欧默不作声,薇薇终于是意识到了什么,期待也跟着落空。

她说:“达达你欺负人。”

达里欧:“对不起,小丫头。”

“你骗大小姐,怎么就不能骗骗我呢?”薇薇低着头,捏着围裙擦干净手,贴着小坟,太阳晒得黄泥发烫,烫红了她的脸,她想,少爷身上也有这种温度。

达里欧把坟上的那只“树袋熊”给扒了下来,扛上肩。

薇薇是打是骂,达里欧也没有回头。

“少爷累了,让他休息一会。”

……

……

午夜十二点,大庄园的墓园静悄悄。

两个盗墓贼藏在花圃的红松林后边,鬼鬼祟祟,说着悄悄话。

“法官说,这回伍德坟里有不少陪葬品。让咱们好好关照关照他们家。”

“这回法官要多少?”

“九一分账。”

“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

“不不不,这回他们一,我们九。”

“哇!我们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

“老实人就该被欺负,你看,伍德不就是个老实人。”

这俩人一高一矮,带上铁锹和撬棍,确定庄园里的护院都睡下了,摸黑凑到了伍德的坟前。

高个的问:“是这座吗?”

矮个的答:“动手!”

两人挥舞着铲子,憋着一口气,生怕动静闹大了引来顾工,看见金漆棺椁的边边角角时,心乱如麻,喜不自胜。

“金的!是金的!”

“这棺材是我见过最漂亮的!”

“嘘!小声点儿。”

在开棺时,他们犯了难,因为墓碑正好压在棺盖上,这石碑太沉,要扛起来还真不是个简单的力气活。

两人一高一矮,不好配合,那矮个的把石碑举过头顶,高个的抬起另一头。

矮个受不住这百余斤的力,脸上全是冷汗,他骂骂咧咧的喊:“你用力!用力啊!用力!我怎么抬不起了!走不动了!”

高个的越是用力,石碑的重心就往矮个身上送。

“我哪儿知道怎么了,你倒是往外走啊!闹鬼了不成!你想耍花招是吗?你在想什么鬼点子?”

矮个的一听炸了毛,哼哧哼哧地喘着气。

“我知道了!你想用墓碑砸死我,我死了,这九成的宝贝都是你的!你这个满肚子坏水的狗屎混账!”

高个的把墓碑往外一斜。

“你傻啊?咱们只要把墓碑挪开就行了!干嘛要运出去呢?”

矮个的跟着将沉重的石头放下。

“对哦!还是你聪明!”

两人一拍手,又成了好朋友。

拿着撬棍开棺一看。

一副遗骸。

没有王冠,没有铁甲。

没有金银珠宝,没有玉匣玄壁。

没有剑,没有书。

是的,他们看了都想哭。

伍德推开山羊的尸体,揭棺而起。

同样是三个人。

互相对视像是例行公事。

死寂般的沉默如期而至。

但伍德很快就打破了沉默,他的脑子转得特别快,只是在那块沉重的墓碑压上棺材盖时,他有点大脑缺氧,也觉得达里欧的脑子该修理修理了。

“两位是我的救命恩人。”

“嘿!这家伙傻了!”矮个笑出声来:“他说咱们是救命恩人!”

高个惊讶地问:“你没死?小少爷你没死?”

“我看上去像鬼吗?”伍德问。

高个打量着伍德脖子上的缝针走线,断头的伤口历历在目,吓得他一哆嗦。

“像。”

伍德猛地一点头。

“说得好!我觉得我也像鬼!那怎么证明我还活着呢?”

矮个举起手:“鬼不会吃东西!也不会睡觉!”

伍德和矮个击了个掌。

“你说得对,兄弟!你真是个天才,为了报答两位的救命之恩!我要请你们喝酒吃肉,来我的园子里,选个最舒服的软床大房间,在我漂亮的小侍女的伺候下,好好睡上一觉。”

矮个小鸡啄米似的点着头。

高个想了想,似乎无法拒绝。

就这样,伍德抱着山羊的尸体,领着两位“救命恩人”往大厅赶,敲着开饭的三角铁,把全家上下五十来位护院哥哥都喊了出来。

当时那阵仗突出一个尴尬。

等两个盗墓贼搞清楚状况,被五花大绑扔进酒窖。

“你这是欺负老实人!”

伍德擦着汗,回想着梦里,那一扇门,那一座山。

薇薇姗姗来迟,她望见伍德时,恨不得把这小男人生吞活剥了,可唯唯诺诺的小丫头性子又让她的脚板在地上扎了根,挪不开一步。

她只晓得哭啊。

尝到的泪水咸涩幸福。

她骂道。

“白哭了!你妈的!为甚么!我又白哭了!”

第一章 单刀直入

单刀直入地讲,伍德需要一个医生。

当然,不能是给死人化妆的法医殓官。

——他还活着,活蹦乱跳的,掐着表测心跳,每分钟心脏泵动一百三十五次那种活着。

是不是觉得这家伙心率有点快?

让伍德心跳加速的原因有两个。

其一,还记得在绞刑现场,哦不,应该是斩首现场的那位异乡魔术师吗?

——对,个子不矮,一米七左右,大长腿,见面就要骑在达里欧先生的脖子上,是个女巫,叫索尼娅。

如果你的记性够好,应该还记得,她是一位殓官,为死者验尸化妆的法医。

此时此刻,她正拿着一把大剪刀,掐住了伍德小少爷的脖子,正准备对少爷脆弱的脖颈动刀拆线。

而第二个原因和这场拆线手术有关,由于小少爷“生前”滥用药物,为了避免少爷旧病复发重染药瘾,朱莉小姐给他安排的这场手术中,没准备任何麻醉药剂,作为麻醉剂的代替品,在场的五十来位家丁护院纷纷举起了手,愿意为伍德小少爷做理疗麻醉(类似风暴之锤的指向性眩晕效果)。

最后,为了避免自家弟弟变成脑震荡的痴呆儿,朱莉把薇薇送去疗养室,当成了伍德的临时麻醉剂。

薇薇驾着小少爷的右臂,笑嘻嘻地凑上前说。

“只要你喊疼!我就喂你糖吃!我的嘴可甜了,吃糖就不疼咯!”

伍德盯着明晃晃的剪刀刃口,看着它一点点递向脖颈,藏进下巴,一点排斥的反应都没有。

他对主刀医生索尼娅说:“你看,多好一姑娘,可惜脑子长在下半身。”

索尼娅十分冷静:“小家伙,我要动手了,所以我会提前告诉你一些事,你不要害怕。”

伍德说:“我经受过专业的训练,不会害怕。”

他寻思自己都从地狱爬回来了,还怕甚么呀?

索尼娅说:“首先,我没有给活人动手术的经验。”

“等一下。”伍德想打断,但是打不断。

索尼娅接着说:“这镇子里,上一个医生,让你用一瓶天仙子试剂给毒死了,这件事你知道吧?”

伍德:“是这样没错。”

索尼娅:“他现在死了,原地去世,走得很安详,死得非常果断,你明白这个意思吗?”

伍德点头。

索尼娅:“所以,一时半会呢,是没有其他医生愿意来这个地方给你做手术的,因为他们不想就这么原地去世。”

伍德推开薇薇,这丫头像是一只粘人的猫。

索尼娅接着说:“然后呢,我知道你的小秘密。你带回来的那只死山羊,能让你复活。”

此话一出,索尼娅故意去打量薇薇。

这女巫藏在大斗篷里的一对绿眼睛使劲往小侍女身上瞟,是在问伍德,要不要让这无知无畏的小姑娘避一避,免得接下来的话题和场面都过于血腥。

而伍德直言不讳,没有半点刻意避嫌掩人耳目的意思:“没关系,你看多好一姑娘,脑子都长在下半身了。”

“了解。”索尼娅手中的剪刀纹丝不动,挑住伍德脖颈皮肤下的线头,她接着说:“那头死山羊是安息日的值日神,会在星期六显灵,所以,你也只能在星期六向它祈福祷告,在星期六复活。”

“等一下?等一下?”伍德感觉大剪刀已经刺破皮肉,接近动脉。

索尼娅疑惑:“有问题吗?”

伍德说:“你刚才说什么?”

索尼娅当了复读机:“我说,你只能在星期六复活。”

伍德:“最开始那一句?”

索尼娅:“我要用剪刀给你拆线,我没给活人做过手术,你不要害怕。”

伍德大喊:“达里欧!达里欧你在哪儿?!我好想你啊!现在马上来见我!没有你我快无法呼吸了!”

索尼娅的手抖了那么一下。

伍德立马闭上了嘴,像温顺的小猫咪一样,朝主刀医生点点头,示意自己没事儿。

他拍了拍薇薇的背心,轻声说:“疼。”

薇薇立马会意,往少爷嘴上狠狠亲了一口。

伍德放松了:“好了你继续吧,我不想死前还留着初吻。”

索尼娅接着裁开侧颈的真皮层,拿着酒精棉按在出血点上,小心翼翼,慢慢将小少爷脖子里的杂线都清出去。

她说:“小少爷?哦不对!应该是……星界来的,这么叫你行吗?星界来的?”

“星界来的?”伍德问。

索尼娅点头致意:“没错,你的魂魄和肉身完全不搭,我换个比喻吧,就像是红酒瓶里装了牛奶一样奇怪,你看看你——”

她抽出最后一点缝纫用线,然后给少爷上了一层绷带。

“——明明是黑头发的,黑眼睛的,长得像东方人,可你的皮肉却是个北约的高地人。我想,你应该不是东方来的游魂野鬼,你也许来自星界,对吗?”

伍德点点头,回想起老巴克和帕奇说过的话——这些会使魔术的家伙,一眼就能将自己的真实身份认出来。

“那咱俩应该有话聊了。”索尼娅正要掀起帽子,但撩拨雨披帽檐的手,又僵在半路上。

——她似乎还没准备好,没准备好以真面目视人。

伍德猜测着,试图从那对绿眼睛里窥见点点端倪。

这位殓官是什么意思?对陌生人留有警惕之心吗?

这点小插曲叫索尼娅一笔带过。

她正儿八经地做着自我介绍。

“我叫索尼娅,王都来的。”

伍德:“伍德普拉克。”

眼见小少爷脖子上的缝纫线都拆光了,绷带也扎好了,一切安排得明明白白,索尼娅松了一口气,这可是她第一次在活人身上动剪刀。

她拿起银手杖,是带上行李,准备离开的意思。

伍德追问:“你不是说,还有话聊吗?”

“对对对!”索尼娅一拍脑袋,“看我这记性,如果你有兴趣求学,来王都吧。我想收几个学生,当然,前提是你自己对魔术有兴趣,我没有任何强求你的意思,我也不会和你说什么天赋异禀的漂亮话。那些是王都大学招生办吐出来的鬼话,不能信。”

“哇!少爷你要去学魔术呀?”前面的话,薇薇听得半懂不懂,当左耳进右耳出,后边这一句她是听懂了。

伍德沉默了,在椿风镇,他还有很多待办的要事,要说去王都,那也得把自己的姐姐,还有自家产业安排明白了再说。

索尼娅用手杖敲打木门,在给伍德做备选方案。

“我知道你是个大忙人,普拉克家的小少爷,你有债要讨,有仇要报,还有这么大一家子。如果你有空,又刚好想求学的话,记得,来王都找我。虽然我也不算很厉害的魔术师,老师说我实力很弱,没有自信,但好歹是人家的徒弟,所以不会嫌弃我,我们魔术师这行非常注重师徒传承,往往在入学第五年,老师就像是家里的闺女到了三十岁还没出嫁一样着急,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需要拥有魔术天赋的学徒,只要收下几个学生,我和老师就不会这么焦虑了。要知道,我从王都跑出来也是为了找学生。”

伍德同学立马举起了手。

“名片有吗?来一张?”

索尼娅用银手杖戳着疗养室的大门,划下潦草的字迹,留下了地址。

伍德嘟囔着:“我家的门都很贵,要纸笔你早说嘛。”

“哈!”索尼娅挥着手杖,一句道别都不想说,对伍德千叮万嘱:“你记得,巴风特是安息日的值日神,只有在安息日,你向它求愿祈福,它才会帮助你。你这条小命可别随随便便地送出去了。我还等着你来做我的学生呢!”

说完,索尼娅匆匆离开了普拉克家的大宅子,连朱莉小姐递去的赏钱都没要。

伍德是满肚子的疑问。

这位女巫是谁?

她为什么要帮我?

达里欧凑到小少爷身边,打量着小少爷“活生生”的气色。

“嘿!你又活啦?”

伍德说:“达里欧,你下次要是再问这种问题,我会把你当做弱智。”

“嘿嘿嘿……”达里欧赔笑:“我这不是担心你嘛。诶,说起来,那娘们和你有一腿?”

“你说哪个娘们?”伍德问。

达里欧:“还有哪个啊!不就刚走的那个吗?人家跑来你刑场,又要给你缝尸体,要亲眼见你最后一面。现在还想收你当学生,少爷……”

伍德想了想。

“你和我姐有一腿?”

达里欧立马反驳:“没有!没有的事!”

伍德从达里欧兜里掏出烟来:“你从山上跑下来,就为了跟我姐过,劫富济贫的英雄你不当,逍遥法外的自在日子你不要,要当个鞍前马后的小侍从,现在还想来拍我的马屁?”

抽出卷烟,塞进红毛哥的嘴。

“我看你是想当我姐夫。”

达里欧应着少爷流畅的递烟动作,给自己打上火。

“不对!少爷你这说法不对!”

伍德:“按你这逻辑!对呀!”

达里欧绘声绘色地形容道:“那是我与众不同,你要知道,这个世道,像我这样的好人已经快绝种了,你走大街上手里揣着十来个金币,我保证第二天能从垃圾堆里翻出你的尸首。偶尔出个远门,外乡人不把你当傻子坑一笔已经是仁慈,要是遇上同乡,不往你身上啃块肉下来,都算他们倒霉催的,占不到便宜就是吃亏!”

伍德问:“你真那么好?”

达里欧:“我就那么好!”

伍德一拍手,张开双臂。

“来,抱一个!”

达里欧顺势抱了上去,依然对伍德少爷的身子上下其手。

伍德:“别碰我屁股,我屁股没钱袋。”

“嘿嘿嘿……不好意思。”达里欧松开伍德,老脸一红。

伍德:“你管这叫好人?”

达里欧抽着烟,往少爷脸上喷:“那不一样嘛!职业病!这是职业病!”

伍德捂着口鼻,受不了侍从的奇怪毛病。

“那你给我说说,魔术师有什么职业病?你的职业病是要我钱,我可保不准这殓官魔术师的职业病会要我的命。你晓得嘛?她看我这预备学徒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块生猪肉。”

达里欧嚷嚷道:“人家一姑娘还能图你啥呀?!”

伍德比着大拇指:“问得好!她图我啥?!”

薇薇突然从厨房冒出个脑袋,手里端着一碗罗宋汤,娇滴滴地问。

“少爷!你先吃它还是先吃我呀?”

伍德一挥手,叫薇薇专心做饭。

转而朝达里欧做了个婢女礼。

“来。被告辩护人发言。”

达里欧不做抵抗。

“我明白了,她是个法医,和尸体打交道的。”

伍德:“然后呢?”

达里欧按灭了烟头,得出了一个非常靠谱的结论。

“她是馋你的身子,下贱!无耻!流氓!”

第二章 没那么高尚

单刀直入地讲,在刑场上,达里欧觉得少爷想舍生取义,但伍德反对这个观点——他没那么高尚。

“是的,我没有那种想法。”

伍德拿上香水瓶猎枪,踏进地下室通往酒窖的廊道。

达里欧跟在小少爷身后:“我觉得你有。”

“那就‘你觉得’吧。”伍德推开酒窖的大铁门,枪口扫过两个盗墓贼黯淡无光的眼睛。

“起床了,恩人们。”

高个和矮个瘫坐在老巴克生前喜欢的那个位置,那个位置能嗅到浓烈的白葡萄酒香。

高个嚷嚷道:“伍德少爷!您不是说咱们算你的救命恩人嘛?为甚么要这样对我?”

矮个恶狠狠地附和道:“是对我们!是我们!你可不能把我落下了!”

伍德问:“你们有饭吃吗?”

“有……”高个盗墓贼答。

矮个盗墓贼形容道:“有肉,有大豆,还有玉米。”

伍德又问:“那有酒喝吗?”

高个的连忙摇了摇头,面露惧色:“没有,绝对没有。”

矮个的倒是说了实话,坦白从宽:“喝了!我喝了!少爷我坦白!我比这家伙老实,你把我放了吧?”

伍德的枪口指向高个。

“喝了还是没喝?”

两位囚犯异口同声地答道:“喝了!”

“谁派你们来挖我的坟?”伍德质问:“是大法官?还是其他人?”

高个的腆着一副臭脸,不情不愿地说:“没人指使咱们。咱们是看了报纸,报纸上说伍德小少爷的棺材里都是金银珠宝,咱们俩就起了意。”

矮个的不敢吭声,跟着高个的话猛点头。

伍德收枪指天,掐灭火帽上的引线。

他蹲在两个囚犯面前,左看看右看看。

高个的眼神宁死不屈,矮个的表情可怜兮兮。

伍德问:“你俩,报上名来。”

高个的说:“我叫霍顿,他叫雨果。”

伍德又问:“你俩以前是干嘛的?”

霍顿说:“我是厨房帮工,他是捡垃圾的。”

雨果依然跟着霍顿的话猛点头。

伍德拍上霍顿的肩:“你在厨房有饭吃吗?”

“有!”霍顿抿着嘴,眼神倔强。

雨果不知道如何作答,但这一次,他摇头。

“吃了饭的人,就是有底气!”伍德又问:“那你有酒喝吗?”

“没……没有。”霍顿舔着唇,像是在回味着普拉克家的陈年佳酿。

雨果的答案倒是简单直接。

“原来那个就叫酒霍顿你骗我!你还说那玩意是少爷搞来毒死我俩的毒药!喝了肠子都会烂掉!你不是我的朋友了,我们友谊的小船已经沉进河里了!我俩的友情走到头了!你个不要脸的死骗子!”

霍顿狡辩:“我怎么知道酒里有没有毒!我是在保护你,你个傻子!”

铁牢外,达里欧捂着肚子笑个不停。

铁牢里,伍德给这俩盗墓贼舀来酒。

他对霍顿说:“我给你饭吃。”

霍顿点头,眼里只有少爷手里的大木杯。

伍德将杯子送到两位恩人手里。

“又给你酒喝。”

两个盗墓贼抱着酒杯,跟着伍德少爷的话猛点头。

伍德问:“我这不是在报恩嘛?”

等两位恩人喝光杯里的烈酒,变得面红耳赤头脑发昏。

伍德拿着舀子,打开酒桶,一副准备续杯的架势,“谁派你们来的?”

霍顿哭丧着脸:“不能说!真不能说!”

伍德:“你们的老板给你们酒喝了?”

雨果支支吾吾,用手肘戳着小伙伴的腰子,急不可耐的模样。

霍顿一发狠,像是气不过,眼睛在一瞬间变得通红,往外使劲吐着舌头。

达里欧眼疾手快,一颗飞石轰在那高个盗墓贼的脑门上,打得那盗墓贼两眼一翻昏死过去。

“他要咬舌,少爷。”达里欧收起那副嘻嘻哈哈的态度,变得冷酷且认真。

雨果眼看同伴就这么被打得昏死过去,吓得差些尿了裤子,一个劲地蹬腿,往角落躲。

伍德往达里欧身边凑,面无表情小声哔哔。

“牛逼。”

紧接着往侍从的口袋里抽出一支卷烟,送到小雨果嘴边,给这矮个小家伙展示着手里的枪。

“见过吗?”

雨果紧张地摇摇头。

伍德扳开火帽,将击发装置吹得通红,往外冒火星,用火帽给雨果点了烟。

“它是枪,能杀人。你明白这个意思吗?”

尼古丁让雨果精神了不少,他立马答道:“明白!”

伍德说:“你的老板给你多少钱?”

“没说给钱!”雨果坦白:“如果墓里有钱,大法官就和咱们九一分账,我们九,他只拿一。”

伍德嘟着嘴,表情变得非常滑稽。他摇晃着食指,像是老师发现了坏学生在课上看成人杂志那样,“哦!你刚才是不是说了大法官?”

雨果连忙捂住了嘴,又叫滚烫的烟头烫得嗷嗷叫,他惊慌失措,无言以对,不光是手臂,连心都上了一把结实的镣枷。

“我没有……我不是……”

伍德笑得像只狐狸。

“没关系,雨果,我会为你保守这个秘密。你相信我吗?我是个诚实守信的人,让我猜一下,是路德维希大法官吗?”

雨果的眼神在昏迷不醒的同伴和满面春风的少爷之间来回乱瞟,没有答话。

——显然,不是路德维希。如果是的,这小个子应该会表现得更加惊慌。

伍德拍手叫好:“我知道啦,一定是那一位!我明白了,我总算明白了,只有那位大法官会这么大方,他对你们可真好,这算偏爱了吧!天哪,我真不敢想象,大法官居然能对一个厨子和一个要饭的有如此优待,我一定要问问他——”

话音未落,雨果不打自招。

“那不行!不能说!不可以说出来!佩洛西大法官会杀了我们俩的!少爷!你可千万别说出去!”

——露丝佩洛西,椿风镇上的另一位大法官。是个女人,四十三岁,正是更年期脾气暴躁月经不调多灾多难的年纪。

她从路德维希那儿收到伍德少爷下葬的风声,请了这么两个亡命之徒来盗墓。

伍德的笑容渐渐消失。

雨果脸上的慌乱之色,慢慢变成一潭死水。

伍德给雨果解开了镣铐。

雨果不知如何是好,他看着昏迷不醒的小伙伴,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伍德挥手赶人。

“走吧,雨果。”

雨果问:“我能带上他吗?”

“为什么要带上他?”伍德反问:“你觉得他哪里好了?”

雨果想了想,组织好语言,诚恳地说道:“他比我高,看得远,还聪明。没了他我活不成了,捡垃圾的时候,他给我留了口吃的,我就能活下来,少爷,霍顿是个好人,他不是你想的那样,他对我可好了。”

达里欧双手护抱,一脚蹬在雨果的屁股上,要赶他出门。

雨果叫普拉克家的恶奴踹在地上,翻了好几圈,又爬回来了,他单单看着伍德少爷,不知如何开口。

伍德有些不耐烦:“你觉得他对你好?”

“对!”雨果的脑袋点得和小鸡啄米似的。

伍德问:“你是惦记上那口剩饭了?一口饭就得给人家卖命?你吃得饱吗?”

雨果:“吃不饱。”

伍德又问:“一口剩饭能救你的命吗?”

雨果:“救不了。”

伍德再问:“那凭什么?他一口剩饭!就要你来救他的命?他那口饭香吗?他不是比你聪明吗?天哪!他真高!”

雨果不说话了,因为他开始思考,开始动脑子,一旦开始动脑子,他才发现,自己以前有多么的蠢。

“没了他你就活不成了?”伍德说:“我看你是懒,懒得活。他没那么高尚!”

小雨果开始一步步往后退,他意识到了什么。

紧接着,这个盗墓贼往大铁门外退,往门里的伍德少爷鞠了一躬,像是觉得不够,双腿一软,要往下跪。

砰——

伍德的枪口冒着青烟,他的眼睛里有血丝,有无名火,想吃人。

雨果吓得浑身一激灵,看着脚板前边黑漆漆的弹孔,四散纷飞的铅弹破片划烂了他的小腿。

小雨果都快哭出来了,他不过十八岁,哪里知道伍德少爷说的是什么话,支支吾吾地说:“他把我当人看,伍德少爷,你也把我当人看,我不能——”

伍德转而把枪口指向霍顿的脑袋,眼神变得异常冷血。

“我也没那么高尚。”

砰——

雨果的眼睛一红,头也不回地逃了。

等小家伙跑远了。

达里欧凑到伍德少爷跟前,和少爷说着俏皮话。

“你欺负人。”

伍德:“我欺负人吗?”

达里欧佝身检查着香水瓶猎枪。

“这枪一次只能打一发子弹,刚才你就放了个炮仗炸了个响,铅弹都没塞进去,吓唬小孩儿呢!”

“对呀!我就吓唬小孩儿呀。”伍德故作无辜,提上一桶水,浇醒了霍顿,“小孩子不多吓唬吓唬,怎么会懂事?”

霍顿还沉浸在脑震荡的眩晕感中,隐隐约约听见普拉克家少爷的叮嘱。

“露丝大法官的小狗腿,你听好了。”

伍德挑弄着霍顿的下巴。

“给我向她带句话。”

霍顿:“唔……唔……你……”

伍德说:“我看上她了,要娶她过门。”

砰——

达里欧手里的猎枪走了火。

躲在酒窖廊道后边的薇薇成了冰块,手里的大瓷盘摔在地上,葡萄滚出去老远。

霍顿像是没听清。

“你说甚么?”

伍德当了回复读机:“我看上你的老板了,露丝佩洛西,椿风镇的大法官,我看上她了,要娶她过门。”

霍顿:“等一下……”

达里欧:“等一下,请等一下。”

伍德摊手:“等什么?我的提议有问题吗?你们都觉得进展太快了?要不让霍顿先把约会的请柬送过去?然后托他送聘礼?聘礼也是九一分?他九,露丝一?”

达里欧满头是汗。

霍顿呆若木鸡。

他俩齐声说。

“问题不是这个!”

“问题不是这个!”

伍德问:“愿闻其详。”

达里欧答:“她是个有夫之妇!”

伍德坦白:“我突然发现,我喜欢人妻。”

霍顿补上一嘴:“大法官还有两个女儿呢!”

伍德和达里欧松了一口气。

霍顿问:“为什么你们是这个反应啊!普拉克家的少爷!你到底在想什么啊!”

“给他解绑,达里欧。”伍德吩咐道:“我已经迫不及待了,我现在得就去写一封情书。”

达里欧一边给一头雾水的霍顿解绑,一边学着少爷的语气,面无表情小声哔哔。

“牛逼,虽然我不懂这个词的意思,但我知道,这是夸人。”

伍德行色匆匆往卧室赶,在酒窖旁撞见自家的小侍女,撞见了薇薇这座“冰雕”。

薇薇眼泪汪汪的,她只顾着看少爷那身皮囊,没想到爱情是这么复杂的玩意儿,没想到少爷的心早就叫别人偷走了。

她说不出一句话,在想着以前——

——以前少爷睡着睡着就没了,会不会跑去见那婆娘?会不会背地里嫌弃薇薇。

她想到此处,就像是劈柴的时少爷劈了腿,拿着砍柴刀上的钩子,往薇薇心脏上使唤,流出来的血都带着锋利的冰渣子。

她六神无主:“少爷……少爷呀……少爷你去哪儿?”

伍德话不多说,他赶时间。

“别说话,用心去感受。”他抱住了薇薇,往这小姑娘嘴上深深一吻,又从地上将几颗烂葡萄捡了起来——

——当着薇薇的面,塞进嘴里,嚼烂了,咽进肚子。

伍德说:“甜。”

紧接着往卧室赶。

薇薇想骂娘,但少爷耍流氓的方式让她无法拒绝,她太难了,只得对牢门里的达里欧喊。

“达达!他欺负我!他欺负我!”

达里欧憨憨地笑呀。

“你不是听见了嘛?”

薇薇又怒又羞。

“听见什么啦?”

达里欧给霍顿解了镣铐,和囚犯碰杯痛饮。

“他就吓唬小孩儿呀!”

第三章 糖衣炮弹

单刀直入地讲,伍德要在下周六与露丝佩洛西大法官见面。

他准备了一封漂亮的信函,往书页中夹红蔷薇,翻开扉页,满篇的风花雪月,字里行间都写着“吃人”两个字。

当朱莉大小姐得知这个消息,觉得老弟又在发癫。

露丝大法官是什么人?这婆娘的家佬宗祖代代从政,位及司法、立法、行政三公,就露丝本人的家庭成员来说,她父亲是参议院的,母亲是众议院的,而她自己碍于女人的身份不愿参政,才选择学法。

老弟想娶这种女人?

还是有丈夫的女人?

这不是发癫是什么?

话是这么说,在下周六到来之前,伍德也没闲着,他先是对庄园的产业做了一次彻底的财产清算,然后得出了一个浅显的结论。

“——我家是真的有钱。”伍德坐在大厅,趴在满桌的烂账本上,两眼浮肿,头脑发胀。

普拉克家有地皮、农牧、人口贩卖、房产、木料、烟草、酒、私人铁矿、服装纺织、乳制食品、甘油类化学药品和极少的安全保全业务,喜欢往外放高利贷,卖保险,还投了一家书社。

规模大小不一,产业类目繁杂,可以说,椿风镇已经离不开普拉克家了,不光是居民的衣食住行,镇长也指望着大户每年缴出来的税。

朱莉问:“你怎么想的?弟弟?”

伍德将一本本烂账堆得老高,拢齐了,还给能干的姐姐。

“你问的哪件事?”

朱莉:“露丝佩洛西。”

“我要和她约会。”伍德说罢,又问:“有斧子吗?”

“你怎么想的?为什么要和大法官约会?”朱莉喊下人送来了一把小斧头,跟着弟弟去墓园。

伍德边走边答:“她喊盗墓贼来挖我的坟,是想让我不得好死。”

朱莉:“你记恨上啦?”

“不,我不恨她。”伍德走到了自己的坟墓边,“我得爱她!”

朱莉慌了神:“你说真的啊?你真要和那婆娘来一场忘年交?”

“我和你开过玩笑嘛?”伍德吹起响亮的口哨,将达里欧和霍顿唤了过来。

三人齐力将坟里的大棺材拉了出来。

达里欧听了少爷的吩咐,将山羊的尸体捞到亭廊去晾着,带着霍顿退下了。

而伍德大少爷提着斧子,对空荡荡的金漆棺材看了又看,比着斧子的脊线,找下手劈砍的位置。

朱莉叮嘱道:“你可想好,露丝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我猜不到你想做什么,但我的直觉告诉我,肯定没好事。你要愿意告诉我,最好提前和我支会一声,姐姐别的没有,但是不缺钱。”

“姐,我问你。”伍德松开棺木的榫卯,将一块块珍贵的木料卸下,用斧头修着边边角角,将它们拆开来。

朱莉:“你说,我听着。”

伍德孜孜不倦地做着木匠的工作。

他问:“你觉得露丝大法官看得上我吗?”

没等朱莉答话。

伍德又问:“露丝大法官有两个女儿,对吗?”

“是的。”朱莉答。

伍德:“没有儿子。”

朱莉:“没错。”

伍德将地上的木料拼拼凑凑,半副棺材组成了一个精致的礼物盒。

“她很有钱?”

朱莉:“不比咱们家少,而且都是现钱,没那么多复杂的烂账,没那么多累赘,身边不缺小白脸。”

伍德敲了个响指。

“那就对了,你俩会遇见同一个问题——财产的继承权归谁?”

朱莉两眼一亮,这家姐依然用着地主思维在臆测弟弟的动机。

“两个女儿你不要,偏偏盯上了大法官本人?你这是怕娶了其中一个,另外一个找来帮手和你争遗产?你想吃了她?”

伍德审视着礼品盒,找老管家要了支米浆胶水,就着棺材原本的木榫结构将它们拼合压紧,再刷上一层金漆。

“露丝法官她不可能改姓,丈夫是入赘的倒插门女婿?”

朱莉摇摇头:“不对,是她的一个远方表亲,婚姻只是钱权交易,名义上是她丈夫,其实不过是个生育工具,是个幌子。”

伍德又把达里欧喊来,将山羊尸体完完整整地塞回礼品盒里,绑上彩带,系好蝴蝶结,扣住一枚精致的玫瑰金章——给露丝大法官准备的定情信物,这才算包装好。

“那不就行了?”伍德一拍手,“她家的男人说了不算,她说了才算。”

朱莉反倒是开始忧心忡忡。

“伍德,你可别玩砸了。你要是真的跟那婆娘勾搭上了,有了名分,佩洛西家大业大权倾朝野,我们家这点东西,迟早得划进他们的族谱里,而且……你这算拆散别人的家庭。”

伍德:“我拆散她的家庭?”

朱莉:“你不就是要干这事儿吗?”

“原本我在墓园里睡下了,要睡个好几百年。你说是吗?”伍德指着坟坑,“我还等着姐姐你的儿孙迁坟合墓,我们一家子其乐融融地在一块大墓地过着阴间农家乐,结果呢?突然就这么被两个盗墓贼拆散了!”

“你这张嘴,我是比不过咯。”朱莉笑呵呵地念叨着:“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吧。”

伍德抱拳。

“兄弟,仗义!”

朱莉看着老弟这架势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她是想做女人中的大哥,但没想到争取平权的从政道路还没开始,这步子都没迈出去,就叫弟弟抓了痛脚使劲埋汰。

……

……

在北约列侬椿风镇,伍德迎来了人生中的第三个安息日。

他和侍从达里欧驾着马车,押上霍顿,带着礼物,一路浩浩荡荡来到椿风镇北的私家大院门前。

伍德跳下车,领着达里欧,两人打扮得体,叫霍顿扛上礼物盒。

达里欧精气神十足,脱下白手套,昂首挺胸地按下大门的电铃。

另一头,宅邸的主院别墅里,露丝大法官隔着彩琉璃落地窗望着大铁门外的不速之客。

她喊来了最最疼爱的小女儿,给小女儿换上了满是水晶玛瑙点缀的长裙,想要让小女儿代替自己,去取悦门外那个“死而复生”的农家小少爷。

露丝如此对小女儿说。

“玛姬,你不能这么吃下去了。”

“妈妈!我也不想呀!”玛姬如此答,可是屁股上的赘肉不会说谎,盖不住脸颊腮帮的假发也不会说谎,钢圈束胸箍得躯干肉疼,它们都不会说谎。

露丝皱着眉,托着小女儿两腋,往大镜子前看了又看。

镜中的母女像是年龄相仿的姐妹。

露丝大法官四十有余,但每天都要泡着普拉克家产的鲜牛奶当沐浴露,拍着普拉克家送来的嫩黄瓜作面膜,自起床那一刻起,只要假睫毛和眉笔不离身,露丝便是整个庄园最漂亮的女人。

她俩都有一头柔顺的栗色秀发,只是小女儿的身材和大法官优厚的生活条件一样,已经变得臃肿膨胀。

“你的姐姐在王都读书,没空赶回来!”露丝恶狠狠地对小女儿吩咐道:“今天你要是搞砸了,以后可就没这个机会!”

提到姐姐,玛姬原本让奶油迷了心的浑浊眼神马上变得清明起来,一个劲地往大窗外窥探:“他来了!他来了对不对?妈妈?”

露丝大法官扯着闺女的头发,强要闺女听话。

“你好好复述一遍,玛姬,把我刚才的话复述一遍!”

玛姬说:“妈妈!我明白你的意思!”

啪——

作为不听话的惩罚,露丝法官赏了玛姬一个耳光。

玛姬这才当起复读机。

“我要漂漂亮亮的……我要把普拉克家的小少爷迷得神魂颠倒!要是姐姐回来了,就没得比了,我比不上姐姐。”

露丝露出了慈爱的微笑。

“乖,你平时要是有这么聪明,能长这么胖吗?玛格达哪儿是你的对手呀?”

玛姬用力地点了点头:“要是我把普拉克家的小少爷弄上了床!——”

露丝挑弄着女儿肉嘟嘟的下巴:“——普拉克家的老爷已经死了,按法规来说,能主持公道的一家之主就成了我,以后不论是生意还是血脉,他的孩子都得跟我姓。”

玛姬咽着唾沫,眼神中满是贪婪与畏惧。

她问:“妈妈,你了解玛格达姐姐,你看呀,你倒是看看那位小少爷——他长得白白嫩嫩的,要是姐姐从王都回来了,把我的小少爷抢走了怎么办?”

“我会给你主持公道的,玛姬,你放心。”露丝大法官的笑容像是春天的风,夏天的雨,为了避免脸上长出皱纹,她永远都是那副皮笑肉不笑的样子。

玛姬望着镜子里,身体上走样的肥肉。

“妈妈!妈妈你看看我妈妈!为什么我到了这时候才开始悔悟!才开始醒觉!你说说,上天为什么这么偏心……明明玛格达和我吃的一样多,一样狠,她却那么瘦,那么美,我却那么胖呢?”

露丝大法官揉着小女儿的头发,将发卡上的金银珠宝排得体面整洁。

“你应该多吃一些肉食,亲爱的小玛姬,麦片和面食都是穷人吃的,它们填饱了你的肚子,却无法填上你的心,让你的身体变得臃肿难堪,心灵开始不思进取。”

玛姬恍然大悟:“是这样吗?原来是这样吗?”

露丝大法官点点头:“是这样的,你看,哪个有钱有势的富贵人家,会去吃下人的东西呢?这些不是天生的,下人之所以是下人,奴隶之所以是奴隶,都是要靠后天的培养,要靠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努力去创造,给低贱的人吃低贱的东西,才会让我们显得高贵呀。玛姬,你明白吗?”

“唔……”玛姬半懂不懂地点点头,觉得哪里不对,但是说不出来。

不过很快,她发现了另一件不对头的事。

看看镜子,镜子里,露丝妈妈甚至比玛姬女儿还要美。

玛姬记得,伍德小少爷的那封情书的署名,分明就是写给妈妈的。

这可不行!

这哪儿能行呀!

她欲言又止,左右为难。

肉嘟嘟的小手伸出去又缩回来。

露丝大法官像是明白了女儿的意思。

她翘着食指,露出心照不宣的表情,当着女儿的面,将头发弄得乱糟糟的,又穿上了厨工的脏衣服和袖套,戴上一副防尘口罩,浑身都透着一股穷酸气。

玛姬天真无邪地说:“妈妈,你这样不好看。”

露丝大法官又一次将女儿拉来镜子前。

“你看看!这下你是不是美多了?”

小胖妞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

——比起刚才,确实是美多了。

站在光鲜的妈妈身边时,她身上有无数个缺点。

而现在,她就是童话里的公主,臃肿的肉身成了健康好生养的体征,白里透红的血压偏高都变成了早睡早起的好气色。

“妈妈!我明白你的意思了!”玛姬摇晃着小手,神色兴奋:“我明白啦!你是扮作下贱,要显得我高贵!你真好,你对我可太好了!”

露丝大法官轻轻拍着小女儿的头,牵着小女儿下楼见客。

众人在别墅的后花园碰头。

伍德一见面便主动向露丝大法官行了礼。达里欧甚至还没反应过来,小少爷就将露丝认了出来。

在一片紫鸾华簇拥的石板小道上,伍德少爷微微躬身,举止有礼,主动牵住露丝大法官的手,并赠予一吻。

露丝受宠若惊:“呀……小少爷,你居然能认得我?”

伍德说:“你这双眼睛,在梦中我已经见过无数次。”

“实在抱歉。”露丝拉扯口罩解释道:“偶感风寒,我是没脸见人了,今天就叫小女好好招待少爷吧?”

眼看露丝大法官要开溜,伍德连忙将霍顿推了出来。

这盗墓贼见了主子,一下子跪倒在露丝大法官面前,将背上的礼盒往法官大人身前送。

霍顿哭丧着,叫骂着,像是见了主人的狗。

“法官大人!救我!救救我啊!这畜生他不是人!他想杀了我!他就没把您放在眼里啊!您看,这礼盒是用他棺材做的!里边还有一头死山羊,都臭了!他就是来羞辱您的!快!快把枪给我,让我毙了他,让我来保护您呀!”

玛姬小胖妞叫这盗墓贼吓了一跳,原本准备好的问候都憋回了肚子里。

露丝的眼神变了又变,表情波澜不惊。

她佝下身,眼睛笑眯眯的,用指甲划下霍顿小哥的一撮头发,紧接着问伍德少爷。

“这是哪家的可怜孩子呀?他在说什么故事?棺材?死山羊?那是什么东西?伍德少爷,我可吓坏了……”

伍德招手示意:“露丝,我给你准备了一件礼物。至于这个人,是在我家墓园里抓住的盗墓贼,他说,派他来盗墓的老板,就是露丝你。”

露丝的眼神有慌乱之色,一闪而逝。

“我从来没有这个想法……”

“我也觉得你从来没有这个想法!”伍德大声说,“露丝怎么可能会差使一个盗墓贼来挖我的坟呢?简直是天方夜谭!”

达里欧作着恶奴的狠厉劲,一脚蹬在霍顿的后心,让这悲催的盗墓贼一头撞进花丛。

露丝大法官的表情没有变过分毫,反而慢慢从平静,转为慈悯,眼神波光带水,脉脉含情。

“他还小。”

伍德按住了达里欧,接走露丝大法官的话茬。

“听到了吗?他还小!你听听!露丝说了!人家还小,不懂事,是个孩子,你怎么就动手了呢?”

达里欧言辞闪烁:“我没动手……”

“动腿也不行!”伍德敲着达里欧的脑门,“我寻思吧。这小朋友自己犯了错,也会去琢磨,去抖机灵,去想椿风镇上谁最有爱心呐?咱们想来想去,不就是露丝嘛?你看看你这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人家能不害怕吗?一害怕不就乱讲话?乱讲话了就把脏水往露丝身上泼!你瞧瞧你给露丝添了多少麻烦呀?达里欧,你倒是说说看?”

达里欧满脸的委屈,这锅他一点都不想背。

露丝大法官刻意岔开了话题。

“小少爷,你别去怪你家的仆人,要怪就怪我吧。如果我给你添麻烦了,是我的不对。”

伍德装腔作势道:“你听听呀!知道我为什么给露丝写情书嘛?如此佳人,心善面善,窈窕淑女,世间难求呀!”

“是是是,少爷说得对。”达里欧面如死灰。

露丝大法官一直觉着心中有鲠,终于发现了端倪,她连忙纠正:“伍德你听我说,你要叫我大法官,至少也得叫我一声姨。”

“对呀!”玛姬这才意识到问题所在,妈妈好像从来没拒绝过那一声甜甜的“露丝”。

伍德却左耳进右耳出,单单将棺材做的礼盒送到大法官面前。

从棺材里冒出浓烈的尸臭味道。

露丝面露愠色。

玛姬干脆往花丛躲。

气氛在一瞬间变得剑拔弩张。

伍德则是天真无邪,像个纯情的花季少男,尽情地展示着自己的求爱信物。

他的动作十分讲究,神态宛如信徒。

十指灵巧熟捻,动作轻柔有度。

拨开佩饰,揭开金章,松下绳带,打开盒盖。

一具山羊的尸体,就这么呈现在露丝大法官面前。

玛姬的脸色变得惨白,捂着肚子吐了出来。

露丝大法官的眼睛中有火。

伍德立马解释道:“我朝思暮想的人呀,我相信这个世上有真情真爱,它让我从墓地中爬了回来。这不是什么普通的尸体,它是一件魔术仪式的道具。露丝,你听我说,不要害怕,一切有我在。”

露丝大法官点点头,皱着眉,厚实的口罩面纱都盖不住那股臭味儿。

“当我的脑袋叫人砍断的时候,我向上天祈祷,希望有个人能拯救我。”

这句话听上去很耳熟?——没错,从星界巨山的正主那儿现学现卖的。

伍德信誓旦旦,红了眼眶,指着花丛里屁滚尿流的霍顿。

“你也知道,我是死而复生。在棺材里苏醒,一块沉重的墓碑压垮了我所有生还的希望。就在我生无可恋的时候……”

伍德将霍顿小哥扯来,戳着人家的脸蛋,声情并茂地说道:“他出现了。就是这个小朋友,他简直是神送来的信使,挖开了冰冷无情的泥巴,冒着生命危险,挪开那块能把他压死的大墓碑,把我从黑暗中救了出来。而你,当我从他口中听见你的名字时,我就知道,我彻底沦陷了。”

露丝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个小男人在说什么?

——他的舌头好像涂了毒药!附了魔法!

“我是个瘾君子!流氓!无耻的混账!因为很久很久以前……”伍德的声音打着颤,他眼睛里的光像是天上的星斗:“当你来到椿风镇时,我看着报纸,看见你的照片时,那时候我只想变成罪犯,站在被告席上,听听你对我的审判,让我看看你的眼睛,我死了都忘不掉的眼睛。”

伍德丢开霍顿小哥这个工具人。

拉来山羊的尸体。

“这个盗墓贼还骗我!他讲,你是他的老板,如果从我坟里挖出了宝贝,你要和他九一分账,他九你一,露丝你听听呀!连一个盗墓贼都知道你有多么单纯善良!”

伍德又说:“于是我也要这么做!我和他讲,要托他将这份让人容颜常驻不老不死的礼物送给你,也是九一分账,不这么做,我这低劣的品格,根本就配不上你。”

露丝的眼神变了,变成了一头饥渴的母狼。

“你说?这头黑山羊,他九我一?”

伍德点点头,补充道:“我想我是中了你的毒,只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生二十年,我劈了棺材,当做重新做人的证据,把棺材的木料做成礼盒,当做我俩之间的缘分……”

“好了,你先不用说那些。”露丝的呼吸变得急切起来,“你刚才说,这头安息日的山羊,能让人永葆青春的神,你说要把它要送给我,我只能拿到一份?”

伍德指着霍顿,解释道:“对,是送给你,还有这位盗墓贼,九一分账,你只有一份。”

“玛姬!”露丝喊来小女儿,语气急促:“玛姬!带客人去餐厅!”

玛姬慌了神:“妈妈?妈妈?你要去哪儿?”

露丝带着霍顿匆匆离场,一句废话都没多说。

而玛姬领着两位贵客来到餐厅就坐,一路上说着妈妈的好。

这个小胖妞讲:“小少爷你说得一点不错,妈妈真的是个面善心善的人。”

……

……

后花园里,冰冷的枪口堵上了霍顿的嘴。

……

……

小胖妞接着说:“她今天给我准备了好多好多衣服,一件件试过去,可把我累坏了!”

……

……

露丝大法官打开法典,临时抹着指甲油,生怕自己落了女儿半点风头。

她使唤着下人,将霍顿的头压低,免得血溅上漂亮的花儿。

纤纤十指划向法典上刑事罪名。

——持有武器,非法入侵。

处理结果则是。

——正当防卫,就地击毙。

……

……

小胖妞往嘴里塞着甜甜圈,完全将妈妈的叮嘱忘在脑后,她想去抓小少爷白净的手,却怎么也抓不住。

——心中想着复杂的事,这小少爷可真会耍滑头,机灵得很。

——嘴上说着孝顺的话,“你别看妈妈穿得穷酸,那是她节俭,把好的都留给我啦,小少爷,要是你当了我家的女婿,她也会这么对你的。”

……

……

砰——

似是觉得一枪不够。

露丝抢走了园丁手里的枪,手忙脚乱地套上裙装,举枪往霍顿的尸体上打完了所有子弹。

她俯下身子,用血泊当做镜子,整理着乱糟糟的头发。

面露微笑,尽量让表情显得端庄得体,潇洒动人。

……

……

小胖妞喋喋不休之时。

时间才过了三分钟。

短短的三分钟。

露丝大法官换上了一身灿金辣眼的修身礼裙,一头栗色的秀发编做成熟性感的盘发髻,耳垂坠饰和手链项链的钻石能闪瞎伍德的眼睛。

她的眼尾带着浓妆,眼睛大得像是妖怪,胸衣钢圈和海绵垫的衬托下,这半老徐娘爆发出了惊人的活力,风韵犹存已经不能用来形容露丝了,应该是风华正茂。

她踏着优雅的步调,从半开裙中不时露出丝袜紧裹的修长腿型,高跟鞋踩在木板上发出的哒哒哒,都是那么性感。

粉色指甲油衬着那只纤纤玉臂,轻轻摇动孔雀翎毛尾羽做成的花扇,就这么,坐在自家女儿身边。

露丝给伍德斟茶。

“好了,普拉克家的小家伙,你可以接着说了,我对你送来的礼物很感兴趣,但我知道,它是不能分割的,对吗?我刚才和我的小信使商量了一下,我已经付给他应得的报酬了。”

伍德呆呆地看着露丝,说实话,他没认出来。

露丝疑惑:“伍德小少爷?”

伍德问:“美女你谁啊?”

达里欧戳着少爷的咯吱窝,把少爷拉去餐厅外。

“她就是露丝大法官!”

伍德一时没明白这个前后转换,低声问。

“你确定?”

达里欧埋汰道:“你不是靠眼睛认人嘛?现在认不出来了?”

伍德反问:“你是怎么认出来的?”

达里欧说:“她没换香水,那股味儿出卖了她。想明白了吗?”

伍德点点头。

“想明白了。现在我发现,我一点都不喜欢人妻。”

两人偷偷听着餐厅里,母女两的对话。

玛姬又哭又闹。

因为这和妈妈最开始说的不一样。

而露丝大法官根本就不在乎那些细节。

她捏着小女儿胖嘟嘟的脸,那是她最最最宠爱的小女儿。

“你再哭,我就把你关去地下室,和你的废物父亲一起。”

“——当个废物。”

第四章 某些人呀!

单刀直入地讲,露丝佩洛西是个非常迷信鬼神邪说的人。

她出生在一个富硕而腐败的家庭,身为王公贵族的伴读侍女,接受过高等教育,会使枪、骑马、猎鹿,也懂歌演诗词,琴棋书画。

所以她更崇拜鬼神!

——是不是搞不清前后的逻辑关系?

没事,我们可以慢慢来理解。

一个女人身处父权社会,见过这个世界顶端的风景。

王宫的奢华生活,贵族的糜烂交际,权力与财富的核心都牢牢掌握在“一家之主”的手里。

当露丝明白这个浅显易懂的道理之后,她深知自己的绵薄之力,根本就无法打破这层自古以来约定俗成的壁障——她永远都触及不到权力的中心。

她认清了现实,选择学法进修,靠着父母的帮衬,来到了椿风镇,成了这里有权有势的大法官——这叫宁当鸡头不做凤尾。

不得不说,露丝是个很有手段的人。

弱者依靠强者来选择人生道路,强者会给自己挑选人生道路——这是她的信条。

面对家族安排的政治联姻时,年轻貌美的露丝勾搭上了穷酸落魄的远亲表哥,诞下了一个女儿。

她不能改姓,又不想出嫁。

为了自由,别无他选。

当大女儿玛格达呱呱坠地时,从此露丝在远离王都的繁华小镇里,过上了天高皇帝远的潇洒生活。

故事说到这里。

达里欧听得不是滋味,开始同情大法官,因为露丝大法官的人生,也许会是朱莉大小姐的翻版。

山贼侍从翘着二郎腿,表情复杂,有种坐立不安的紧张感。

——因为露丝大法官在陈述这些事情时,像是唠着家里长短,与朋友寒暄玩笑一样,冷漠得像是一台没有感情的机器,仿佛那些经历,那些真实发生的事情,都与她本人无关。

伍德适时提示:“达里欧,你要是觉得不舒服,带着玛姬小姐出去散散心。”

露丝连忙接上伍德少爷的说法。

“小骑士,少爷觉得你是个开心果,我想你一定知道怎么哄女孩子开心。”

达里欧一言不发,起身脱下帽子,朝少爷和主人家鞠躬致礼,向玛姬小姐欠身抬手,让玛姬体面地从位置上动起来,紧接着匆匆离开了这间装潢华丽,却叫人喘不过气的小餐厅。

等外人走了,露丝大法官终于像是松了一口气。

她打量着伍德这个小男人,脑子动得飞快,恨不得一眼将对方看穿。

“伍德,你真的很大胆,你真的明白你今天在做什么吗?”

她的语气从“传统陋习的受害者”,变得无比主动,仿佛在一瞬间就完成了阵营转换,站在了伍德这一边。

她想去抓伍德少爷的手,而对方却没给她任何机会,早早捏住茶杯,品茶的动作优雅有礼。

这叫露丝的心,开始瘙痒难捱。

她佝着身子,往前努力探头,要离这小少爷更近一点,让小少爷将她看得更清一些。最好把她二十年来精心保养的身体和脸蛋都看得一清二楚。

她扮作一副又恼怒又害羞的语气,使劲了浑身解数。

“你知不知道,你在与一个有夫之妇通奸!”

伍德明知故问:“不合法?”

大法官当即答道:“当然不合法……”

“你说得对!”伍德放下茶杯,学着达里欧那副彬彬有礼的模样,向法官大人做道别。

没等伍德走出去一步。

露丝连忙追了上去,高跟鞋在地板上踩出凌乱的音符,不过几步路的功夫,她身子一歪,脚踝生疼,往前扑了出去。

伍德借着这份力,将露丝大法官扶到了椅子上,举止言行秋毫未犯。

——只那么几步路的功夫。

露丝感觉自己踩进了捕杀棕熊的钢夹里。

她面红耳赤,气喘不止,倒不是因为她早就入土多年,根本就不存在的少女心。

而是因为这个小男人面无表情,像冷血动物一样的行为举止。

伍德问:“不合法?”

露丝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可是面对永葆青春的诱惑,面对鬼神邪说时。

和以前一样,她别无选择。

“我可以让它合法。”

伍德将露丝送到了客人的位置上,自己则刻意绕了个圈,回到了主人家的位置前。

他给露丝大法官斟茶倒水,正如露丝给他斟茶倒水那样客气。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露丝?你是个有夫之妇。”

猩红色的茶汤落进透明杯盏,像是血。

面对伍德的质问,露丝刻意绕开了这个话题,绕开她悲惨的家族史,开始正视伍德寄来的情书。

聊天的内容也变成了时局与生活。

平复下恼怒又兴奋的心情,露丝说:“伍德,我喜欢听戏,你呢?”

伍德:“兴趣不大。”

露丝接着说:“我可以带你去听,整个椿风镇上所有戏院、剧院和马戏,我都能弄到票,我还认识不少云游四方的抄诗官。我喜欢故事。”

伍德将茶盏推向露丝。

“接着说,渴了就喝。”

露丝大法官比划着双手,肢体语言一下子变多了,显然,她有些紧张。

“我喜欢他们说的故事,他们歌颂自由和平等,也歌颂爱情,特别是圆满的结局,男人啊,女人啊,男男女女最后突破桎梏,走到一起。”

伍德插了句嘴:“很好的故事。”

露丝跟着点头:“对!你也觉得好?”

伍德:“我觉得好。”

露丝在征求伍德的认同:“没有人会喜欢悲剧,对吗?”

伍德:“法官大人。你说得对。”

“那你好好听听。”露丝依然想去抓小少爷的手,那只透着奶油色的,令人心生把玩怜惜之意的小手。

可惜伍德的动作凌厉迅速,躲得干净利落。

露丝煞有介事地问:“你心里有没有这么一个故事?”

伍德:“我不像个有故事的人。”

露丝敲着桌,像是要把二十年前没使过的大小姐脾气,都一股脑使干净了。

“那就假设你有!”

她的心跳开始加速,她从未想到自己还会有这么一面。

“你是个女人!”

伍德:“我不是女人。

露丝:“那就假设你是。”

伍德:“这假设不成立。”

露丝猛地锤桌,震得茶杯往桌下跳。

伍德眼疾手快,为大法官接住了杯子,滴水不漏地送回了桌上。

他再次将茶杯推回大法官手边,将掌心搭上大法官那只躁动不安无处安放的手。

他说:“假设我是个女人。”

当伍德握上露丝的手时,露丝感觉自己要窒息了。

她想,她看,嘴上说着故事,心里想着自己年轻时的模样。

“伍德,你是个女人,在你年轻的时候,你为了家族付出了一切。你不爱你的丈夫,也不爱你的女儿,因为他们都是你用来换取自由的筹码,不能称为人。”

伍德适时贴心地提醒道:“故事不能这么说,这太残酷,你会赶跑你的听众。”

“对,你说得对。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露丝立马改了口:“在乡绅土豪虎狼环伺的小镇里,你的丈夫是个软弱无能的胆小鬼,你的女儿们只会趴在你身上吸血,整天享受着奢靡放荡的贵族生活,却不知道你到底承担着多大的压力,为这个家付出了多少……”

伍德:“嗯,我快要入戏了。”

露丝越说越来劲,她感觉自己的心跳得飞快。

“在你人老珠黄,风华不再的年纪,你遇上了一位年轻才俊,只用一眼,你就明白,这个小男人才是你的真命天子。他为了你在地狱里历尽劫难,从坟墓中爬了回来。还带了礼物——能让人重返青春的不死灵药。”

露丝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伍德的语气依然是那么清冷。

“后边那份礼物只是顺便带的。法官大人,你要搞清楚先后顺序,不能本末倒置,你觉得是男人重要还是不死药重要?”

露丝立马说:“当然是药了!”

伍德:“那这故事没几个人听。”

露丝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礼。

“是人重要。”

伍德:“那这故事没几个人信。”

露丝一手虚握,神色狠厉,终于露出了狰狞的一面。

“我全都要!”

伍德放开了露丝的手。

在那一瞬间,大法官的心变得空荡荡的。

——她感觉,这个小男人是个魔鬼,哪怕不开口,不用那条抹了毒药的舌头,一举一动都像是拿着钩镰,扯着她的心。

伍德理着衣襟和领结,煞有介事地问。

“露丝大法官,我也许应该叫你一声姨?”

露丝反驳道:“就像你说的,我只恨自己早生了二十年。”

伍德拍打着领袖,欲言又止。

“说起来有点冒昧的意思,你是我的长辈,我想做一些不规矩,但是合法的事情。就在这间餐厅里。”

露丝咽着唾沫,感觉脸上有火在烧。

她在期待,心里藏着一头吠春的猫。

“就在餐厅里?你要做什么?”

伍德伸出手去,将露丝的发丝撩往耳侧,轻轻地揉着大法官的头。

将脸上狰狞可怖的表情,渐渐揉作恍然失神的温吞之意。

伍德问:“你刚才说过什么?”

大法官的脑袋已经宕机,像是精密的仪器进了沙,再也转不快了。

她反问:“你问的哪一句?”

伍德:“‘全都要’那一句。”

在这个瞬间,露丝觉得不死灵药什么的,根本就不管用。

大脑中分泌的催产素让她有了致命的错觉——能让她永葆青春的东西,似乎就在眼前。

她浑浑噩噩地问:“你觉得这个故事能让人信服吗?”

“它不合法。”伍德冷漠地答道,“你亲口说的,不合法。”

露丝反驳道:“听故事的人才不在乎!”

伍德想把手收回来,可露丝却像个失宠的小姑娘,将他的双手死死按在脑袋上。

“我觉得你应该还有很多问题要问,不如先说点别的。”伍德面露尴尬之色。

“对!对对对!你提醒了我。”露丝大法官恍然大悟,连忙将话题的重心移了回来。“你觉得摇摆舞怎么样?”

摇摆舞是一种轻快的,由巴扬(一种廉价的手拨琴)和手风琴演奏的舞曲,也是穷人们在酒吧聚会,在逢年过节结伴跳舞时用到的音乐。

伍德:“难登大雅之堂。”

“太好了!我也这么觉得,创作这种低俗乐曲的人就该上绞架!奴隶的生活里容不下这种低俗艺术,不,它不能称为艺术!”露丝的手越抓越紧,“那小尼福尔海姆跑来的难民呢?”

小尼福尔海姆是大西北的一个边境小国,与列侬接壤,因为不属于北约同盟而被诸国排斥,常年战乱,也是蛮荒落后的代名词。

伍德:“很可怜,他们需要工作。”

“是的!是这样!难民跑来北境腹地,要是没有工作,都会变成强盗。如果我把他们变成奴隶,变成财产,这样就会让我手下那群懒鬼产生危机感,更努力地工作,他们的孩子也应该工作,我看十四岁的小娃娃就该去工厂干活了!你也是这么想的对吗?”露丝的指甲扣进了伍德的肉里。

伍德:“说得很有道理。”

“回到这个故事上!伍德!”露丝已经完全将身心交了出去,“我是椿风镇的大法官,我也知道重婚罪该如何量刑,如何脱罪。而故事离完满结局只差临门一脚,你倒是说说看,我俩之间还拦着什么土匪恶霸?我离那个英俊年少的小可爱,还有不老不死的魔术,我离他们还有多远呢?”

伍德想了想,留了一个令人抓狂的断章。

“我回去考虑一下。”

“你!——”露丝霎时红了眼,“你出尔反尔!?”

“不。”伍德小少爷改口:“礼物我已经送来了,露丝,它现在属于你。至于该如何使用,魔术仪式又是怎么样的?我得回家翻翻书。如果你有空的话——”

“——明天!小少爷。”露丝翻脸如翻书,笑眯眯地说:“我喜欢你的诚信,原谅我刚才的失礼。明天我有空,不!今晚我就有空!”

伍德低头看表:“那就明天?我回去和我姐姐商量一下,毕竟你也知道,普拉克家卖很多东西,每天的烂账算都算不完。”

“我保证!如果伍德少爷明天能如期而至,今后,普拉克家能少很多烂账。”露丝信誓旦旦,“再也不会有马贼来偷普拉克家的马!也不会有地痞去棉纺厂收月钱!下个月的农业税还会下调几个百分点!不光如此!你能想到的!想不到的!我都可以去想想办法!”

伍德琢磨着露丝话里的意思,突然没来由地笑出了声。

他又问:“玛姬会来吗?”

露丝眼神一变。

“你在问甚么?”

伍德认认真真问:“玛姬,你的小女儿,你和你丈夫爱情的结晶,她会来吗?不光是她,你的丈夫会跟着一起来吗?你的大女儿会来吗?他们都说,你是个好妻子,好妈妈,我觉得,他们很舍不得你。”

露丝语气变得冰冷。

“他们不会来。”

伍德:“假设他们来了。”

露丝拍桌:“这假设不成立!”

茶壶跟着翻倒在地,这一回,伍德可没那本事去接滚烫的铁壶。

鲜红的茶汤渗进地板里,烫得软木滋滋作响。

伍德摸着下巴,打量着光鲜动人的露丝夫人。

他极力劝解着:“露丝,这个故事应该是老少咸宜的,小孩子也能听的。所以……”

露丝打断道:“我知道!我不会杀死他们!”

在这一刻,她撕烂了所有“体面”,只剩下“欲望”。

伍德:“那就明天?”

露丝:“明天正午,在大卫占星铺。”

伍德:“你要算命?”

露丝:“我喜欢算命,我想看看,我俩的姻缘能走多远。”

伍德刚想走,迈出大门不过几步路,又折返回来。

他摸着门框,往里窥探。

问露丝夫人。

“不好意思,露丝,我忘了说再见。”

露丝没什么好脸色。

“一路顺风!路上小心!好好照顾你的小马驹!”

伍德察言观色,像是故意给人添堵似的问了一句。

“你不会骗我吧?露丝?大法官应该不会骗人。”

露丝强挤出假笑,要上来拉住伍德,要将伍德抱进怀里,可伍德依然像是灵巧的狐狸,不动声色地往门外溜。

“告辞。”

他走出去几十米,就听见餐厅里传来砸东西的叫骂声,他知道,露丝大法官非常生气。

走过鸾尾花的廊道,走进花园的凉亭。

达里欧正跳着舞,要哄玛姬小姐开心。他的舞姿那是相当接地气,用伍德生前的话来说,像极了短视频app上点赞无数的土味老铁。

这就是列侬老百姓最质朴的娱乐方式,也是露丝大法官嘴里要上绞刑架的“艺术”。

伍德少爷上前揪着红毛老哥的耳朵,领着这扮相优雅行为土摇的侍从往大门赶。

玛姬小姐还想多说两句呢,眼看普拉克家的小少爷就这么溜走了。

达里欧一边走一边喊。

“哎哟!疼!疼!”

伍德拽着侍从的耳朵健步如飞。

“你回答我几个问题,我就松开。”

达里欧想点头,可是脑袋一动,耳朵就更疼了。

伍德问:“小尼福尔海姆的难民要是跑来列侬了,你觉得——”

没等伍德问完,达里欧嗷嗷叫。

“——太糟了!天哪!最好不要发生这种事!农民哪儿能对付得了那群异族!一般土匪都不是极地人的对手,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能活下来的都是身经百战的战士,要逃来列侬的都是战场上的逃兵,毫无人性和荣誉感,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这些白皮的野蛮人会吃人!”

伍德:“我明白了,还有……你对摇摆舞怎么看?”

“诶?”达里欧露出疑惑的表情,紧接着形容道:“我觉着挺好的。我见过一个丧偶的单亲妈妈,每逢过节的时候,她就跳摇摆舞赚钱,供两个孩子半年的学费,很多穷人都指着这个当精神寄托了,虽然贵族不喜欢,因为这种娱乐集会让穷人更团结。”

伍德松开了达里欧的耳朵。

“我明白了,你给我备一匹马。”

达里欧问:“少爷你要出门?”

伍德:“对,把剩下的棺木也找来。”

达里欧:“去哪儿?我能跟着吗?”

伍德:“你一定要跟着我?”

达里欧挠着后脑勺:“我不能跟着你吗?我就想跟着你,我得给大小姐一个交代。”

伍德:“我要去路德维希普拉克的大宅子,今晚就得去。”

“那我还是不跟着了。”达里欧脑袋摇得和拨浪鼓似的。

伍德学着达里欧挠头的神态。

“我突然开始害怕,你还是跟着我吧。”

达里欧捧腹大笑,翘着食指,不时指向少爷的鼻子:“哈哈哈哈哈哈哈!淘气!哈哈哈哈……”

伍德报以微笑,像是第一次和忠心的侍从出门那样,他弓膝半蹲,给达里欧当踏板,送对方坐上车夫的位置。

等两人回到庄园大院。

达里欧收拾东西的时候,将露丝大法官和少爷的事里里外外清清楚楚地说给薇薇听。

薇薇这才松了一口气,一颗心落回了肚子里。

“我说少爷怎么可能看得上那老巫婆呀!达达!你在外边可把少爷看住了!千万别便宜了外人!”

可达里欧又声情并茂,把少爷送他上马那殷勤劲都描绘出来。

薇薇一颗心又提到了嗓子眼!

她阴阳怪气,皱着眉毛。

“有些人呀!~和女孩子说话恨不得气死人家,遇上好兄弟……”

她捏着达里欧的耳朵,恨不得拽下来。

“遇上好兄弟,调起情来倒是一套一套的!”

第五章《伍德走后怎样》

单刀直入地讲,伍德要和朱莉做道别。

时间是北约公历一八八八年八月十一日,仲夏的黄昏。

太阳挂在红松林的树梢上,渐渐沉进遥远的地平线。

朱莉大小姐的闺房里。

伍德说:“我要去王都。”

一天的督工劳作下来,朱莉已经身心俱疲,此时此刻,她倚在窗边,看着赤红的太阳。

听见弟弟的话,她起了意。

“你走以后,我独木难支。”

伍德说:“给我拆线的殓官从王都来,她要收魔术学徒。我想,这是个好机会。”

朱莉偏过头,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伍德。

——她看着这个弟弟,已经变成“陌生人”的弟弟,口吻变得冰冷。

“你真是自私自利。”

伍德要走,对镇上的人和朱莉来说,就和死了没什么两样。

既然“走”等于“死”。

那么普拉克家自然没有男主人。

那么一切又回到了原点,回到了朱莉第一次脱下“丧衣”时的窘境。

朱莉大小姐便是这么想的,并不是她不够开明,不够聪慧,不够善解人意。而是这个时代,这个社会,她即将面对的洪水猛兽让她如此想。

伍德说:“我也想过你讲的‘独木难支’,今天,我去镇上挑新梁,就是给你留的梁木——”

“——我知道,你去见了露丝大法官。”朱莉问:“她人怎么样?”

“不怎么样,她让我想到了你。”伍德坦诚相告:“她是个控制欲极强的女人,很像你。”

朱莉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像我?”

伍德从桌上取走了姐姐的烟斗。他自顾自地往里塞烟叶,打上火。

“对,像你。我来椿风镇以后,见过很多人,也见过很多女人。”

烟草燃烧,滚烫的火雾钻进狭长的抽吸管,变冷、变湿,冷凝时发出呲呲脆响。

“她们大多不读书,不识字,如果是奴隶,大半生就跟着丈夫和孩子转。如果不是奴隶,有文化的,有公民籍的,手上拿捏着劳奴命契的,就懂如何发号施令。听了人云亦云的事,会嚼舌根、讲道理,引经据典和翻旧书学得飞快,讲出来的道理也是原话照搬,你和她讲东方,她和你讲西理,你和她谈事实,她和你论假如,你觉得屋子暗,要开窗,她不答应,你换了个说法,要掀顶,她却同意开窗。你说要出门,她说要上吊。”

烟雾滚过舌头,甜腻又辛辣。

朱莉听得急了眼,想开口辩驳。

“男人也一样!”

“对!”伍德将烟斗放回桌上:“男人也一样,只会比烂!遇上半点不顺遂心意的,就先树起一个靶子,叫它敌人,然后打个稀巴烂!”

这句声情并茂的复读叫大小姐闭了嘴。

伍德接着说:“我去露丝大法官家里,她家和你家不同,喜欢种树,栽花草,家具和亭廊选的材料,都是自己园子里的。”

朱莉问:“她家什么家具,和咱们有关系吗?”

伍德又把烟斗捡了起来,猛嘬一口,脸上的表情像是无德小鬼在嘲弄凡人。

他紧接着说:“她家撑起大房的梁木,和屁股下的椅子,都是同一棵树做的。”

朱莉这下算听明白了。

伍德将烟斗还给姐姐,拍着姐姐的肩,揉着姐姐的脸,想把姐姐满脸的愁容都揉开,“你看,她多像你,你多像她。你要我留在这里,给你垫屁股,好撑起你这么大的屋子。你就可以安安心心的当顶梁柱,免得被人骑在脑袋上。可你想,我俩是一棵树上掉下来的。我曾经对你说过什么?”

朱莉甩开伍德的手。

“你说,世上的悲剧范式大多来自家庭。”

“对!”伍德拍手赞许:“翻旧书的本事是一套一套。你再翻一翻!仔细翻翻你自己说过的话。你觉得我在想什么?”

“你……”朱莉欲言又止,她想到了答案,却不想戳破。

伍德干脆帮姐姐说了出来。

“你要‘你觉得’,不是‘伍德’觉得,也不是‘我觉得’。你讲自由平等,现在我要自由平等,我想去王都,我不是征求你的意见,不是来和你做生意,不是以物易物,我不是讲道理,谈感情,我不是委屈你,也不是委屈我自己。这是我即将去做的事情,我觉得我该去王都了,去念书,学魔术,锻炼身体,结识朋友,我得变强,不论是身还是心,它们都得变强。”

朱莉还是欲言又止,她有很多问题,却羞于启齿。

方才一句“自私自利”,却像是一面镜子,照出来的,都是自己高高在上的光鲜模样,像是死人入殓化妆,已经躺在棺材里发臭腐烂,已经埋了几百年,已经潜移默化地变成她厌恶的“传统陋习”。

她憋了许久,攥着小拳头,想来打伍德。

伍德站得很直,当姐姐的拳头落在脑袋上时,也没去躲。

等朱莉撒完了气。

她问:“露丝大法官,她能帮我吗?”

“我要是娶了她,她就能帮你,而且会帮你到底。”伍德坦然相告:“她和我说,她能让棉纺厂免了匪帮的保护费,帮你避税,让普拉克家的货走到全国各地。如果你担心供不应求,她还能收难民,改法令,让穷人和奴隶年满十四岁的孩子变成童工,提高生产力。她还可以去王都两院议会写文书,提高教育门槛,任用人才采用血亲推举制,让穷人永远是穷人,让你这样的地主,永远当地主和奴隶主,这叫霸权自由,也是你们追求的自由。”

朱莉听得心里越来越不是滋味。

按照现今的列侬标准,其实她算不上一个好地主,甚至算椿风镇最差的一届地主。

真正的好地主是和劳奴绝缘的,一个大老爷手底下会有许多代理人,代理人则是各种产业的管理者,他们的出身不重要,但重要的是永远站在老爷这一边,永远忠于老爷,在忠诚这点上,老爷们甚至更喜欢奴隶,因为普通人的忠诚并不值钱,一个忠诚的奴隶,是所有奴隶的教育典范!

像朱莉这种和督工护院一块下地干活吃工作餐的“老爷”,放在从前简直是天方夜谭。

奴工多赚一分钱,老爷的口袋里就会少一分钱。

他们是对立的,永远不平等。

因为这个原因,老爷得诡计多端花招尽出,想尽一切办法,让老爷和奴工表面上变一个利益共同体,本质上依然是血淋淋的剥削与被剥削。

朱莉猛地摇了摇头。

“不行!你不能娶露丝!”

伍德反问:“为什么?”

朱莉没了底气,因为她在剥夺伍德的“生殖自由”。语气由坚决转为试探:“你真的想娶她?”

伍德先是没说话,捂着脸,想抽烟。

他内心感叹着,这个时代和教育塑造出来的人,像是妖怪一样。

他解释道:“我只是做个假设,你得有独立思考的能力。”

朱莉说:“你从来不做假设!”

伍德反问:“那不是你们逼的吗?”

姐弟俩相视漠然,一言不发。

上一次,伍德把老巴克、小巴克、帕奇医生送下地狱,他没有做假设,他相信公理和道义,相信法律,相信自己能拿到一笔为民除害的赏金——他从没想到自己的脑袋会被监斩官砍下来,哪怕“奇迹”发生了都没用。

这一次,死亡的教训让他不得不去做假设。

伍德按灭了烟斗。

“朱莉,我的脑袋叫人砍下来之后,在死亡的那段时间里,我见到了你的弟弟。”

朱莉一下子清醒不少。

“你说甚么?你见到谁了?”

伍德开始回忆星界的光景:“我见到了真正的伍德普拉克。在一座山上。”

大小姐抿嘴,有些难为情。

她问:“那个小混账,在地狱受苦吗?”

伍德摇摇头。

“如果伍德普拉克从前像你口中那样不堪,那么他现在变了很多。他告诉我,这个世界不光是非黑即白,甚至不像眼睛看到的那样。我觉得,他是要我的经历,通过我的知识我的嘴,来叮嘱你,改变你。”

小少爷走到大小姐闺房的门前,没什么好说的了,还剩最后几句。

“一棵树是变成房梁,还是变成椅子,得看木匠的选择,姐姐,这得看你自己的选择。为什么它一定要做成房梁或椅子呢?它不能拿来劈了当柴烧吗?它不能接着生长吗?它不能生?不能死?”

朱莉若有所思,又问:“你去哪里?”

伍德说:“我要去路德维希家做其他假设,不能把鸡蛋只放在一个篮子里。”

朱莉喊:“他想杀了你啊!”

“不!”伍德摇摇头,“不不不,路德维希并不想杀我,是他信的那套法律,他信的游戏规则想杀我,我犯了规,他作为执法者,就得杀我。”

绞刑的绳索规格。

刑期的时间规定。

行刑的方式方法。

还有路德维希普拉克袍子里的几十把铜锁。

这一切,都让伍德坚信不疑——这个“普拉克小畜生”比起自己的姐姐,要更加顽固,更加痴愚,但有一点好——这是个守信的人。

“姐姐,我说你像露丝。那只是我说的。”伍德敲着房门,要把朱莉敲醒:“议院是国家的傀儡,露丝的家庭是议院的傀儡,而露丝为了不做傀儡,把丈夫和女儿变成了傀儡,我说这些你能信吗?”

朱莉答:“你说的有道理,所以我信了。”

伍德一巴掌拍在门上,总算舒出一口气。

“这就是问题所在,关于我走以后怎样,你怎样,我的痴情小侍女怎样,生意怎样,我的那个未婚妻露丝大法官怎样,这些都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有道理也不行,因为你自己都明白,这个世道它不讲道理。你听别人的理,还是得走自己的道。你死死抓着过去,抓着下作低贱的伍德,抓着你熟悉的人和事,又期待着空泛虚幻的未来,期待高贵能干的伍德,期待听上去不切实际的承诺。却从没想过把‘现在’抓在手里,这样下去你会变成傀儡和奴隶。我不会给别人做决定,我的姐姐,我只能改变自己。”

伍德伸手要钱,达里欧适时凑到小少爷身边,提来一双崭新的靴子。

“路德维希法官喜欢钱,给我一袋金子,用来买命,上次我没要,所以丢了小命,这回你放心了吗?我不会轻易舍弃我的性命,我也得改变我自己——改变和妥协不同,如果木匠遇上了难题,他会换工具,换刀法,换雕刻用料,但目的是一样的。姐姐啊,这是我第一次伸手找你要钱,你能给我吗?”

朱莉的眼神逐渐变得坚定,从床下拉出保险柜,解开锁。

“拿去。”

伍德的表情矫揉做作。

“不不不!你先想好!你仔细想好!真的!我劝你想一想。”

朱莉拧眉沉思,达里欧的脸上笑容灿烂。

侍从老哥依旧是戳着少爷的咯吱窝,把出生入死的行头都准备好了。

他带了刀,带了毒药,带了口琴,也带上了那颗赴汤蹈火,吹奏哀乐的决心。

“少爷,你看看她,嘿嘿嘿你看看她呀。小姐像是年轻了十岁。”

伍德低声嘱咐:“你再多说几句,她今天拿你泡酒。”

不过,像达里欧这样忠诚的奴才,朱莉大小姐可舍不得拿去泡酒。

她咀嚼着老弟话里的意思,想了又想。

“拿去!聒噪!看见你就烦!”

伍德伸手去接钱袋,没想到达里欧抢先一步,就窃贼本能使然,抓了个稳稳当当。

达里欧尴尬地把钱袋子送了回去。

伍德张开双臂,眼神饶有兴致。

“抱一个?”

达里欧抱了上去,在一瞬间原形毕露。

等钱袋又回到达里欧手上时。

伍德:“我就说你是个贼!”

“嘿嘿嘿”

达里欧又恼又笑,拍着手腕,将钱袋物归原主。

等主仆俩走了,大小姐叼着烟斗,眼睛里有异色,有羡艳,羡慕这对主仆之间无话不说,生死相依的关系。

想了想,她突然开悟。

“像那只手一样,管不住的,往别人兜里摸钱的手——

——我得忠于自己。”

第六章 肯定不止一件事

单刀直入地讲,伍德忽略了一件事。

——这件事非常非常重要,是生死攸关的大事。

如果你的记性够好,应该记得非常清楚,这个世上没有“神”,却有“魔鬼”。

……

……

伍德用剩下半副棺材的木料做了一个新礼盒。将它装满金币,带上达里欧,赶往路德维希宅邸。要进行新一轮谈判,做新一轮“假设”。

他们换了两匹快马,准备在危险的子夜到来之前赶回庄园。

太阳西沉,稠厚的云层盖住星与月,天地间笼罩着一层神秘而猩红的薄雾。

马儿呼吸声愈发沉重,它们狂奔时四蹄踏在湿润的泥土里,踩得泥浆四溅。

达里欧猛地扯住缰绳,动作迅捷勇猛,身子灵活得像是一只野猫,又死死攥住了伍德座下的马驹鬃毛。生生将两匹马停了下来。

“主子!小心点!我感觉不对劲!”

从郊野泥道往镇子里的石塘土坝看,没有一个活物。

除了点点夜灯的火光。

——生锈的路牌,斑杂的石道。

——工人社团的饭堂后边,潲水桶冒着热气。

——酒馆的门厅一片黑,能看见香烟的火星,不一会又灭了。

——空荡荡的押奴车里满是血迹。

不见一个活物。

伍德说:“我有点害怕。”

达里欧丢掉了那副嘻嘻哈哈的态度。

“我能理解。”

伍德又问:“你怕吗?达里欧?”

达里欧往后腰上的小皮兜取了十来枚钢珠和铅弹,藏在两条厚实的皮袖里。

“不害怕,这种场面我见得多了。”

“那我换个问法。”伍德瞥见侍从两只多茧又粗糙的大手,他打量着达里欧的神态。

——这个红发小胡子眯着眼,嘴里咀嚼着青果(一种用酒酿泡软的木纤维口香糖,很甜,可以用来缓解精神压力),额头冒着冷汗,从细密如蛇的眼缝中冒着摄人心魄的精光。

伍德问:“你刚才说了‘主子’对吗?”

达里欧一脚蹬在小少爷的马肚子上,要赶少爷进镇子。

“你就当没听见。”

伍德喊:“我明明听见了,你说‘主子,小心点’,我听得清清楚楚。”

达里欧取出猎枪,吹着响亮的哨。刺耳尖锐的哨声传得极远,回声此起彼伏。

砰——

猎枪的枪口冒着烟。

小教堂的瓦顶上,风标叫达里欧一枪打得转个不停,发出好似厉鬼的啸叫。

他朝伍德喊:“走。”

伍德握住缰绳,引着马儿往路德维希宅邸的方向去。

直到他走出五十余米,回头看达里欧,达里欧依然驻步不前,举枪警戒。

伍德大喊:“以后你就跟我了,我可以这么理解吗?”

“呸。”达里欧吐出嘴里的软木渣,脸上带着微醺醉酒的红潮,确定没有危险之后,跟了上来。

——他一言不发,学着伍德善于沉默的样子。像是默认了新的主仆关系。

两侧的楼房中,烟火忽明忽暗。

伍德问:“你刚才在想什么?”

达里欧压低了声音,几乎只有伍德能听见。

“我收回那句话。”

伍德:“哪句话?”

达里欧:“其实我怕得要命。刚才偏西翼的那栋楼里,总共三层窗户,每一扇窗户都有枪往外指。”

他的语气颤抖,握枪的手却四平八稳。

“裁缝铺里的帮工和他的儿子,提着两把锄头,刚准备冲出来,我看了他们一眼,他们是丧了胆,像野狗一样夹着尾巴逃了。”

他的眼神像极了一头护犊的狼。

“主子,你要小心。刚才我要你往镇里来,我吹着哨,要告诉他们,杀死你的,都得给你陪葬。一开始他们是不敢杀你,后来我跟上了你,护住你,他们就再也没有杀你的心思了。”

达里欧收了枪。

“我想,如果我俩一块进来,就会变成餐桌上的两条冒着油光的烧鹅,这些胆小鬼要是齐了心,就会一拥而上。”

伍德:“都把我听饿了。”

“哈哈哈哈哈!”达里欧笑出声来,笑声爽朗。

两人在路德维希宅邸前下马。

就在此时,就在此刻。

一滴雨水落在达里欧的鼻尖。他变得心急火燎,想去按电铃——却让伍德死死压住了手。

下了雨,香水瓶猎枪的击发装置要是进了水,就不管用了。

伍德问他:“你急什么?”

达里欧反问:“你为什么不急?”

“我想起一件事。”伍德指着路德维希宅邸的大洋房,“今天是周六。”

达里欧:“然后呢?”

“安息日,不用工作,笙歌载舞开宴会的日子。”伍德按着达里欧的脑袋,两人一块往大铁门里看。

达里欧明白了主人的意思。

“太安静了……”

玄关门廊的过道里,门窗内只有一盏夜灯亮着。

紧接着,雨声渐大。

达里欧慌了神,他像是要避瘟疫一样,往马驹肚皮下躲。

伍德还奇怪这侍从是怎么了。

不一会儿,雨水浸透了达里欧的枪囊和衣料,也将达里欧浇得透心凉。

等达里欧那头红发渐渐让雨水染得漆黑,腮帮和嘴唇的小胡子跟着雨水脱落,露出洁净的下巴。

伍德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你给我解释解释。”

达里欧面露尴尬之色。

“我不是高地人,也不是北约人,我是东方人。我——”

“——一时半会解释得清吗?”伍德当即打断道,“要是说不明白,那就先憋着。我漏下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那肯定是解释不清了。”达里欧扯下颧骨的贴纸,原本尖嘴猴腮的脸显得圆润不少,绝不是三十来岁的模样,此人很年轻。

小侍从往伍德身边靠,眼神中透着好奇。

伍德挑了一处院墙给达里欧垫脚,将对方送进别墅里。

不过数息的功夫,达里欧从院墙里抛出来两根绳套,伍德踩着绳套翻了进去。

达里欧和伍德摸到了厨房的后门。

“主子,你说你漏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伍德点头:“对,非常重要。”

“是什么事?”

“今天是周六,是黑山羊显灵的日子,这一天,我就算是死了,也能活过来。”

“唔……这和路德维希大法官有关系吗?”

“有关系。”

“有什么关系?”

“它不是神,是魔鬼。”

“啥?”

伍德认真地形容道。

“它不是神,是魔鬼。我把它想得太好了。虽然它一直都在帮助我,在牢房里,它帮我开锁,帮我开门,送我永生,让我不是死亡就是在送死的路上,如此循环往返以复。听上去很像是神迹显灵,上天恩赐。但我刚刚才明白一件事。”

咚——

伍德一脚踹开了厨房的后门。

——他闻到了血的味道。

达里欧紧跟其后,在看见厨台上的人头时,两眼失神。

“我把黑山羊送去露丝家,原本只是为了博得她的信任,如果我去王都,她会用普拉克家媳妇的身份来帮助我的姐姐,这两个女人能相依为命,在椿风镇过上作威作福的好日子……”

伍德走进厨厅,翻弄着厨师的尸体。

“可是事到如今——”

伤口很新,一刀两断,是熟练的杀人犯。

“——她从这个魔鬼身上,也得到了不该得到的‘知识’,她或许知道我想干什么。”

路德维希家的胖大厨身首异处。

人头安置在砧板上,额头和外露的舌头都叫刀子划出倒五芒星的图案。

杀人者像是虔诚的邪信徒,仿佛这么做是为了给魔鬼举行献祭仪式。

达里欧跟着伍德来到餐厅。

“主子!主子!你说这些都是露丝大法官叫人干的?”

“恐怕是的。”伍德眉头紧皱,“我原本想带着金子,来找路德维希买凶器,买我姐姐的那把枪。用这个机会,和他言归于好。并且提上我和露丝的婚事。这样,我的表兄会产生危机感。因为普拉克家的财产永远是普拉克家的,在表兄眼里,它绝对不能是佩洛西家的附属品。”

达里欧一拍脑袋:“哦!你想让他们狗咬狗!”

“这是一种动态平衡。”伍德按住餐厅的门把,仔细去聆听门外的动静,“这个镇上有三位大法官。之所以是三位,是因为王都不允许地方官员勾结私通只手遮天。我与露丝交好,就必须拉拢路德维希,让他们互相猜疑忌惮,与普拉克家达成短期的共同利益体,就不会闲下来找我姐姐的麻烦。”

餐厅大门打开。

伍德和达里欧都惊呆了。

十数具尸体倒吊在厅堂的天花板上,都是府邸的佣人奴工,皆是割喉而死。

尸首的血落在大理石砖面,绘出一句话。

【记得我们的约定。】

伍德普拉克先生此时此刻心情复杂。

他不知道这句话是谁写的。

是露丝?还是那头黑山羊,那只名字叫“巴风特”的魔鬼?

——约定?

是明天的占星铺之行吗?

还是说,巴风特想从我身上拿到更多的“知识”?

伍德喊达里欧用飞刀把绳索打断,将尸体都放了下来。

死者的表情安详,没有任何挣扎反抗的迹象,喉舌没有异色,不像毒死的——都是一刀毙命。

看来不是熟练的杀人犯,而是非常专业的杀手。

最终两人在书房找到了路德维希大法官的尸首。

大法官叫人一枪打断了脖子,伍德在现场找到了铜皮子弹,正是姐姐的那把六发装转轮手枪。

“现在咱们怎么办?”达里欧问。

伍德:“人是你杀的吗?”

达里欧:“那肯定不是呀!你不是睁眼说瞎话嘛!主子!”

伍德:“人不是你杀的,你不会报官呀?”

达里欧一拍脑袋。

“对哦!等一下……报官是……报哪个法官?”

伍德指路德维希的尸首。

“难不成你还想找他判案?”

达里欧愁眉苦脸的,染发剂和假胡子都没在身边,连案发现场的大门都不敢出。

“主子,你说了算。”

伍德带着达里欧坐在路德维希宅邸正门玄关的小石阶上。

俩人抽着烟,指望着雨能早点停。

伍德面无表情,大脑一刻不想停下。

毫无疑问,巴风特是一种危险的,凡人难以掌控的神秘力量。可是索尼娅老师为什么对它视而不见?也没有将关于巴风特的重要情报交给我。

——或者说,就像是索尼娅老师自己讲的。

【虽然我也不算很厉害的魔术师,老师说我实力很弱,没有自信。】

是的,没错,索尼娅老师也处理不了巴风特,她对巴风特的了解甚少,和伍德一样,算是知识盲区。

达里欧大声嚷嚷着,将伍德惊醒。

侍从浮夸地形容着刚才所见。

“那一条条尸体呀!像是腊肉似的!我老家挂腊肉就这么挂的!冬天晾上去,来年春天就能吃了!老吓人了!”

伍德:“都把我看饿了。”

“哈哈哈哈哈哈……”达里欧的笑声局促又紧张,有种莫大的恐怖在内心扎了根,它几乎要将小侍从整个吞下,“哈哈哈……哈……”

笑声越来越小,越来越弱。

达里欧怯声低语,往伍德少爷身边靠。

“我和你老实说吧,少爷。我不是告诉你,我的来历呀,一时半会解释不清吗?”

伍德抬手打断。

“你别老实说,你说就行,我有自己的判断。”

达里欧鼓起勇气,从兜里弄出来一瓶绿油油的药水,拧开瓶盖喝了下去,紧接着,他脖颈两侧的肌肉收缩拢齐,喉结扭曲变形,幻形咒一样的魔药效果解除之后。

这个小侍从。

这个“他”。

变成了她。

达里欧先生。

变成了达里欧女士。

伍德看呆了。

达里欧的坐姿相当爷们儿,让雨水淋得受了寒,搓头发打喷嚏的举止行为也是。

伍德指着达里欧的鼻梁。

“我以前可是问过你。魔术能不能把男人,变成女人。你说不能,没有这种魔术!”

达里欧女士狡辩道:“那不一样……”

“哪儿不一样了?”伍德红了脖子,“我原来以为你是馋我姐的身子!——”

“——哪儿有!”达里欧的真声很特别,像是海鸥的厉鸣,中气十足,声音能传出去很远,有种女性歌唱家练声时的穿透力。

她无辜地耍着滑头:“我要是装作馋小姐身子,她能收留我嘛?我一个女人,还是个强盗,如果不扮成男人,要是进了别家老爷的屋子,让别人抓了痛脚,威胁我卖身卖命!我还能完整的出来吗?!”

想到此处,达里欧女士松了口气。

“还好呀,还好我遇上了小姐!幸好我遇上了小姐!”

伍德厉声问:“你见着我的棺材时!是不是还在庆幸我这个纨绔死了?没有人来坏你的好事了!”

达里欧笑嘻嘻地答道:“没有的事儿!你开什么玩笑呢!主子!你现在就是我亲主子!嘿嘿!”

“你个死骗子!”伍德攥紧了拳,高高抬起,却迟迟没有落下,他咬牙切齿:“你把我忠心的男侍弄哪儿去了我真的好想念他!我现在想抱抱你都不行了!”

“哈哈哈哈哈哈……”

达里欧捂着肚子,原本还算圆润清秀的脸笑得满是褶子,她不知道为什么,只要和这个小主人在一块时,就会没来由的开心——她想,她大抵是傻了,疯了,中了毒。

伍德思索再三,又指达里欧的鼻子。

“我问你!你要偷我的东西,摸我屁股的动作是认真的吗?!”

达里欧:“哈哈哈哈哈哈哈。”

伍德欲言又止。

“你……”

达里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伍德生无可恋。

“达里欧,你可不可以变回去。”

达里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伍德问:“朱莉知道你是女人吗?”

达里欧摇着头。

“哈哈哈哈哈哈哈……”

伍德伸手从那疯丫头的兜里掏出一袋青果,自顾自地嚼着酒糟。

“你说你多好一姑娘,怎么就长了张嘴呢?”

达里欧:“哈哈哈哈哈哈……咳咳……哈哈哈……”

伍德看见。

达里欧的手上满是茧和刀伤,瘦得像只小猴。

伍德不知道这个家伙从何而来,又经历过什么,只晓得一件事——现在她很快乐。

他问:“达里欧,你之前说的话算数吗?”

达里欧:“哪一句?”

“达里欧达芬奇,我不知道这个名字是不是真的,我也不知道你嘴里到底有几句真话。”伍德如实述来:“但这个人,这个男人,几十分钟之前和我说,他要成为我的侍从,不是我姐姐的,是我的侍从,和我出生入死的那种侍从。”

“嘿嘿嘿……”达里欧用拳头捶着伍德的肩,推搡着小少爷,“想什么呢?诶你想什么呢?你在想什么呀少爷?诶嘿嘿嘿?”

伍德:“我算是明白了。”

达里欧眯着眼:“你明白什么了?”

“你和薇薇一个德行。”伍德拍着大腿,呜呼哀哉:“我的达里欧啊!我那个勇敢又英俊的达里欧,愿意为我劫法场,愿意抱着我尸体嚎啕大哭,重情重义的达里欧啊!”

“不不不!和薇薇不一样,我不馋你的身子。”达里欧女士连忙否认,“我和你处得久了,我就寻思吧,我要你这个人。”

她格外地坦诚。

“对!不光是身子。”

伍德一听达里欧女士的话。

更想“达里欧先生”了。

第七章 预言

单刀直入地讲,伍德是不相信预言的。

不光是预言。

——算命、占星术,哪怕把它们归到统计学里。他都通通不信。

达里欧问:“你不信这个?”

伍德摇头:“不信,一点都不信。”

夜色渐浓,雨声却一点都没消停的意思。

达里欧女士捂着下巴,凑近了问。

“你答应露丝,要陪她去占星铺?这不是浪费时间嘛?你俩有什么好谈的?”

伍德:“你往身后看。”

达里欧女士应着主子的话,回头朝路德维希宅邸瞥了那么一眼。

大屋子静悄悄的,很难想象几个小时前,还有十来条活生生的人命在此生活。

她咬着指甲,尝到指尖人血的腥味,眼神变得凌厉,要问明白主子的想法。

“伍德少爷,我觉得你俩不是一类人。你也不是那种见色起意薄情寡义的家伙,至少在这点上——”

达里欧女士对着屋里的血案现场指指点点,肢体语言非常多。

“——如果你找到了露丝大法官买凶杀人的证据,会毫不犹豫地射爆她的脑袋。这事没有和解的余地,你和她完全不同。”

她一会指着湿哒哒的苔藓院墙,又去拍打伍德纤瘦的躯干,一会挤眉弄眼,生怕主人听不懂她话里的意思。

她笑嘻嘻地勾搭着小少爷的肩,低声问:“嘿,伍德。你不喜欢听废话对吗?”

伍德答:“我也不喜欢说废话。”

“那就对了!”达里欧女士一拍大腿:“你告诉我,明天我们去哪儿?是找出这宗血案的杀人凶手,还是去和露丝这位更年期的老娘们儿约会?”

伍德:“一起吧。”

“一起……”达里欧女士的笑容僵在脸上。

伍德:“对,一起吧。”

达里欧女士指自己,又指着伍德,紧接着指房屋,最后指镇子上的街道,街道主体是联体排屋,挂着一列列占星铺的招牌。

伍德敲着响指,没有半点见外的意思:“是的,你和我一起去。还有露丝法官,我们一起去找出真凶。”

达里欧的声音大了几分。

“你的意思是!我们要和露丝大法官,和这个嫌疑犯,一块去她的地盘,然后阴阳怪气地问她——”

达里欧的表情千奇百怪。

“——天呐!~露丝!你知道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嘛?~我的表哥死了!就在他的屋子里,我亲眼看见的,不光是他,还有他的家眷,他的佣人,他的奴隶,死得整整齐齐!全都吊在天花板上呐!”

达里欧的牙齿很白,牙龈血红,像是气得高血压,两眼瞪得滚圆。

“哦不!他家的厨子死得没那么整齐划一,看得出来,这个家伙不合群!脸红脖子粗的大胖子脑袋叫人砍了下来,舌头和脑门让人划烂了!划着魔鬼的图案!老吓人了!”

伍德鼓掌。

“就这么演!”

“艹!”达里欧骂道:“明天是周日。”

伍德:“对,周日。”

达里欧女士扯着小少爷的衣领,要把少爷看得仔细了,看得明明白白,生怕看少了一眼,就没有了。

“明天你死了,活不过来!”

伍德:“我知道。”

达里欧:“你知道,还要去做?”

伍德:“我不会死。至少明天不会,不对,我后天也不会死,到下周六可能会死。”

“你哪儿来的底气?”达里欧狐疑。

伍德指路德维希宅邸。

“大法官死了,还是灭门惨案,王都会派宪兵队和督统来查案,说不定还有一两个打过仗的将军跟着。我们为什么要管这桩闲事?你是官吗?你是椿风镇的父母官吗?你这么关心人家,人家活着的时候怎么不嫁到他家去?”

达里欧赶蚊子似的挥挥手。

“你说的甚么鬼话!”

伍德又说:“我和路德维希有旧怨,他在刑场上要杀我,要我死的合法合规。可是我俩今夜进了他家的屋子,整个镇子的人,都用枪口的准心看得清清楚楚了。”

达里欧:“是这个道理,我们有嫌疑。”

伍德问:“你觉得这事不是露丝安排的?”

达里欧:“我觉得这事就是露丝安排的!”

伍德:“你都明白这个道理?”

达里欧:“没错!我能想明白!”

伍德指镇上的烂楼民居。

“他们想不明白?”

“嗨!”达里欧叹气:“他们哪儿能明白呀!有仇报仇有怨报怨!这就是镇子上最大的道理了!”

伍德敲着达里欧的脑袋瓜。

“我指望镇民帮我脱罪?你觉得我有几个脑袋可以砍?”

达里欧捂住天灵盖,眼神中有嫌弃。

“你有话直说嘛,主子!我知道我笨!”

伍德挽起袖子。

“普拉克家大业大,它的马匹、粮食、军衣都往边防送,椿风镇离不开它的税收。如果督统来了,你觉得督统是帮我?还是帮镇上的法官?是帮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白眼狼乡绅还是帮我这个遵纪守法只想种地的姐姐?”

达里欧说:“他肯定帮你……”

“不对!”伍德摇头。

达里欧苦着脸:“镇上唯一一个念法典的法官死了,难不成督统还会和露丝玩一出官官相护?他们会联起手来对付咱们吗?”

“也不对!”伍德揉着达里欧女士的脑袋:“达里欧,只要我姐姐还在种地,只要我们家还在为国效力,我就不会死。督统不是傻子,就算分不清是非黑白,也能分清利害关系。如果这个人是傻的,也坐不到督统这个位置上。”

达里欧问:“主子您的意思是,这督统谁都不帮?”

伍德点头,要侍从听个明明白白。

“在你和玛姬小姐跳摇摆舞的时候,露丝就把杀手派出去了。”

达里欧回忆着当时的光景。

伍德又说:“她约我明天在大卫占星铺见面,说是算命,其实是谈婚事。”

达里欧:“这个我知道!当时她看你的眼神就像是看餐盘里的牛扒,这娘们儿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你想,她为什么要和我结婚呢?”伍德问。

达里欧:“她想知道你是怎么活过来的!还有巴风特的秘密!她想和你一样不老不死!”

“不是的,达里欧。这些东西不需要联姻也能办到。用钱就能买到,指使黑帮雇佣土匪去绑架我的姐姐,我也会就范,这是她擅长的招数。很明显,她不止想要这些——”伍德坦言:“——她想通过联姻来逃这十几年欠下的债。路德维希的死,对她来说是个好机会。”

——露丝在椿风镇生活了十九年,对王都的官员来说,她就是一条盘踞在富硕乡镇磨牙吮血寄生虫,名字早就登上了缉查腐败的头号名单,只是碍于佩洛西家族在王都的影响力,难以连根拔起。

——露丝对佩洛西的家庭成员来说,也起不到任何实质上的帮助,她在椿风镇政绩平平,不能给后辈提供任何上升通道,恶习和骂名倒是沾了一大堆。

伍德说:“我有杀人动机,还有案底。督统来了椿风镇,第一个要查的就是我,这个时候,我能找谁求助?”

虽然不想承认,但达里欧依然念出了这个名字。

“——露丝佩洛西。”

伍德又问:“她要完全脱离家族,洗清身上的政绩污点,掌握整个椿风镇,俨然要造一个国中之国,她会怎么做?”

达里欧惊呼:“先清除路德维希这个潜在竞争者,然后嫁给你,帮你洗清杀人嫌疑,再拿走小姐的产业,摇身一变,成为普拉克家新的女主人!”

“然后?”伍德两手握拳,绕着同心圆,在给小天才侍从加油打气。

达里欧紧张地咽下唾沫。

“主子,你要我做什么?”

伍德问:“你是土匪出身对吗?”

达里欧说:“没错。”

伍德又问:“这镇上杀人最快,最厉害的强盗,最凶最狠的匪帮,你也认识对吗?”

达里欧不说话了。

过了很久,这疯丫头正儿八经地回了一句。

“主子,我能找到真凶,可是我不想再去和那些人打交道了。”

伍德无辜道:“我没让你和他们打交道呀。我就提一嘴都不行吗?”

“你接着说。”达里欧黑着脸。

“等雨停了。”伍德指着远方的联体排屋,指着占星铺的招牌:“我们就去等露丝,你之前怎么演的,完完整整在她面前演一遍。染发剂和幻形魔药,我回去帮你拿。”

达里欧噘着嘴,心里一万个不乐意。

“你说得倒轻松。”

“你不是喜欢演戏嘛?我看你在法庭上挺熟练的呀!我和你说,露丝就喜欢听戏,喜欢听故事,你仔细琢磨琢磨。”伍德一拍手:“大法官和富家少爷成了忘年交,这小少爷冤案缠身,大法官出手相助,为小少爷洗刷冤屈喜结连理,王都迎来破案喜报,椿风镇上一片祥和,除了十几具无人来认的尸体,正义得到伸张,坏人死绝,好人长命。这故事谁听了不开心?”

“好——↓——↑——!”达里欧脸上矫揉做作,翻着白眼,一手往外攮刀子似的挺得笔直,拍手点出一个大拇指的赞。“真是一对奸夫**!我听了都想骂人!”

伍德:“演得好!”

达里欧:“要我配合你,有个条件。”

“多少钱?”伍德问。

达里欧怒道:“去你妈的钱!你这活要命不要钱!”

伍德惊疑。

“你不要钱?”

达里欧如伍德少爷一样坦诚。

“我要睡你。”

伍德:“那不行,我姐可以给你睡,你要睡了我,你就是不要命了。”

……

……

普拉克庄园中。

闺房里,朱莉猛地打了个喷嚏,从噩梦中惊醒。

……

……

达里欧:“不要朱莉,就你。”

伍德:“我和我姐是双胞胎,你看我姐多漂亮,多水灵,简直和我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达里欧一口唾沫吐在少爷脸上。

“不一样!我呸!”

伍德擦干净脸上的口水。

“哪儿不一样了?”

达里欧女士一语点破了伍德的小心思。

“你想把我扔在这儿!我要是睡了大小姐,就和大小姐绑在一起了!我得给她卖命,护着她家的园子!你要安安心心跑去王都逍遥快活!”

伍德吹着口哨,对着漆黑的天空,假装看星星。

达里欧眯着眼,咄咄逼人:“你别想丢下我!你自己说过的,我俩是生死之交!这单我接下了!主子,你记得支付报酬!”

伍德果断地点了点头,交易过程非常顺利。

想通了人与人之间的事。

他还得想想人与魔鬼之间的事。

他低头沉思,开始正视“巴风特”这位魔鬼。

——毫无疑问,露丝在与巴风特接触之前,是个蓬头垢面不愿惹人瞩目的农妇,依然算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与魔鬼接触之后,露丝却完完全全变了样。

巴风特就像是一枚锋利的鱼钩,彻底改变了露丝的思考方式,将欲望这条“大鱼”从心底拉出水面暴露人前,变得嗜血嗜杀毫无底线。

伍德想。

——这就是巴风特赐予凡人的“知识”。

它非常危险,而且致命。

“达里欧!”

伍德冲进了大雨之中,他开始变得急不可耐。

“我回庄园帮你取染发剂和魔药,等我。”

他翻身上马,冲进漆黑的小镇,生怕浪费半点时间。

马儿的蹄髈在石板道上打滑,好几次险些踉跄趔趄人仰马翻。直到闯进殷实的泥地里才跑得顺畅起来。

伍德的眼睛里有血丝,连续的高强度大脑活动让他几乎透支了所有精神力。

他明白,自己的对手不是某群人,某件事,某桩杀人案,某个时代或某个阶级。

他不相信预言、占星术或统计学。

但此时此刻,在一片黑暗的雨幕中,带着泥腥的水珠狠狠地敲打着他的眼皮和额头,要他睁不开双眼,看不见前路。

风声厉啸,如狼似虎。

他想到了他是谁,他想通了他在哪儿。

他想明白了路要往哪儿去,想到了使命所在,心中确信着一个事实。

——巴风特就是他的宿敌。

第八章 写作技巧

单刀直入地讲,写作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对占星铺老板大卫来说就是这样。

大卫今年三十三岁,是椿风镇上数一数二的占卜师,独自一人生活,早上七点起床,晚上七点收摊,没有不良嗜好,业余爱好是写书——但写作对他来说是一件非常痛苦且枯燥的事。

他是个高地人,原本有一头酒红色的秀发,却因为灵感枯竭早早变成了地中海。

他的眼窝内陷,黑眼圈很深,一点都不像个早睡早起的人——那是他夜晚在床上辗转反侧,为报社的新稿冥思苦想时留下的病根。

他的皮肤像是尸鬼一样干燥且苍白,时常为了留住大脑中迸发出的灵感而废寝忘食,内脏肠胃深受其害。

为了对付占星师的工作,还有步步紧逼的截稿日,大卫先生日夜操劳,表现得勤勤恳恳兢兢业业。

这一切一切的付出,都是为了圆一个谎。

他是一个杀手。

没有感情的杀手。

在白天,他是一个给人指点迷津,依靠星象混饭吃的江湖骗子。

在夜里,他拿起刀子,化身成夜幕中的死神,提着人头去换钱。

与此同时,他还得保持高强度的供稿连载,在太阳报社写一本名叫《龙的罗曼史》的骑士小说,免得让自己的夜生活过得单调了,引来治安官的怀疑。

“按照你说的,大卫先生,你并不喜欢你的工作,对吗?”

伍德坐在占星铺门廊前的椅子上。他挽着露丝大法官的手,表现得彬彬有礼。

大卫面无表情,表情如行尸走肉,给两位贵人倒茶送水,附身答道:“是的。”

露丝立马敲起响指,她打扮得光鲜亮丽,是整条街最靓的那个妞,表现得急不可耐,想把话语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但你做得很出色!大卫!你刚才说的就很有道理!对了……你刚才怎么说来着?”

大卫的脸部肌肉在抽搐——看得出来,他的内心有不满,有忿恨,有无名火。

但老板的话,他哪儿能不听呢?

于是他将伍德先生与露丝女士的婚姻占卜结果,又念了一遍。

“从阁道三到心月狐,从玉衡星到南斗六,天上所有的星辰都盼着你们能成为一对白头偕老的绝世佳人。”大卫先生绞尽脑汁组织着措辞和语法,用出毕生所学,为老板圆下一个谎。

“对!没错!”露丝抓紧了伍德小少爷的手,兴高采烈地形容道:“你看看,虽然你不喜欢这份工作,但是你完成得很好啦!这就是你的天然优势!你就是这方面的天才!”

咔擦——

大卫先生握着杯盏,瓷杯口隐有裂纹。

就在此时,达里欧刚从厕所回来。

她换回了男妆,重新化身为伍德少爷忠诚的男侍从。从她,变回了“他”。

达里欧神色慌张,内心惴惴不安,因为第一眼看见大卫先生时,他就将对方认了出来。

这个占星铺老板大卫,曾经与达里欧在同一个匪帮干脏活,他们都是骷髅会的骨干成员。

达里欧是马匪出身,负责为设伏抢劫商队的兄弟们放哨,用口琴和哨声传递信息,诨号叫【画眉】。

大卫则是骷髅会的杀手,负责看守和保护帮会成员的家眷,如果出现叛徒,那么叛徒的家人会在他的刀下死的干干净净,诨号叫【寻血犬】。

只是今时不同往日,这两个土匪换了主人,在另一个场合,用另一种身份重新相遇了。

占星铺的时钟指针转向正午十二点。

达里欧和大卫对视着。

两人沉默不语,内心各有鬼胎。

就在这时,路德维希宅邸传来第一声凄惨的尖叫——给大法官家送新鲜食材的菜农刚刚到达血案现场。

很快,惶恐像是瘟疫一样蔓延开来。

当各种版本的流言散播到占星铺大门前时。

露丝表现得相当冷静。

伍德神态自若,自斟自饮。

大卫宛如行尸的无神双眼中,有了第一道光,仿佛在平凡无奇的生活中,多了那么点乐子。

达里欧的戏,才刚刚开演。

他抿着嘴,凑到两位贵人身边,将伍德小少爷交代的戏文一字不落的念了出来。

包括“伍德少爷夜访路德维希宅邸”,到“房梁上的腊肉”那一段,完完整整的念完了。

达里欧的脸上满是冷汗,大卫先生笑而不语。

露丝明知故问,有担忧也有兴奋。

“伍德,你昨天晚上去见了路德维希?”

伍德点头:“我肯定会被当做第一嫌疑人,你能帮帮我吗?露丝?我赶到现场的时候,表哥已经死了,此事说来话长。”

“说来话长那你就慢慢说,王都的人还没到镇子上,你可以和我好好谈谈。”露丝看伍德的眼神都变了,像是猎人盯住了陷阱里的猎物。

伍德对露丝的示好爱答不理,他单单望着达里欧——看着达里欧的眼睛。

他对达里欧郑重嘱托。

“达里欧,我知道你很害怕,我和露丝还有事要谈,你和大卫先生去店里好好聊聊,昨天晚上,我这条命都是你给的,如果你害怕,就想想我,像你说的——我们是生死之交。”

达里欧拭净脸上的冷汗,转而看向大卫先生,看向骷髅会的行刑官。

这个疯丫头暗暗想着。

——我这是害怕吗?

手在打颤,身子在发抖。

看看【寻血犬】,他和以前一样,手脚麻利,心和血都是冷的,杀起人来又快又狠!

我是他的对手吗?

少爷说。

只要抓住这头【寻血犬】的杀人证据,就能彻底将露丝拉下马。

我一直很奇怪,这个小家伙为什么站得那么直,他的脊梁和膝盖像是长了骨刺,稍稍弯下去,对他来说都是钻心腕骨的疼,我真是想不明白——世上怎么能有这么刺眼的人。

索尼娅女士和我说,就在我跳上刑场的那个瞬间,我的灵魂在闪闪发光。

我一开始想不通这是为什么。

现在,小少爷已经将性命托付于我,他要我想他念他,此时此刻——我确实很想念他,生怕他出了半点意外。

我想通了。

他要我念他的姓——他叫【普拉克】。

——他是我的【勇气】。

达里欧的眼神变得愈发坚定。

两人一前一后,上了二楼。

大卫先生将普拉克家的侍从送到书桌旁。

桌上落了一页页手稿,有不少装订成册的文刊丢在一旁。

大卫的脸上带着笑容

“我们以前见过面吗?”

达里欧扫视着狭窄的书房,妄图从藏书中寻到一丝一毫的线索。他答:“见过,我是你的书迷,你给太阳报写文章。”

大卫的笑容僵在脸上。

“其实说实话,我不喜欢这份工作。写作是一件非常枯燥,非常无聊,难以形容的,机械式劳动。”

达里欧抚摸着桌面上粗糙的纸页。问道:“那你为什么还要做呢?”

聊起工作时,大卫先生开始往外吐苦水。这位骷髅会的刽子手早就识破了【画眉】的真实身份。他只是想在昔日的同僚身上,寻求一点认同感。

“有人天生擅长种田,有人天生擅长养猪。这是天赋,你说对吗?”

达里欧点头:“确实如此。”

大卫先生又说:“比如你,你擅长偷窃,喜欢音乐,会吹口琴,会化妆易容。我以前觉得你是我们帮会里最有文化的那个,是个天生的罪犯。”

话题的氛围变得剑拔弩张。

“哦哦哦哦哦!”达里欧翘着食指,嘟起嘴来:“你想好了再说!大卫先生!你先想好!今时不同往日!”

“对,今时不同往日。”大卫先生的眼神变得黯淡无光,似乎还在怀念以前做土匪时的喋血人生。

“不像以前了。”大卫先生感叹道:“我白天给人占卜,晚上写书,给报社投稿,顺便接点私活。”

达里欧追问:“私活是指?”

大卫笑着,往窗外看,看着街道对面的凶案现场。

“是我天生就会做的那种‘私活’,比起无趣的文学故事,它更像是艺术。”

讨论到“艺术”,大卫的大脑开始活跃,灵感像是喷泉一样迸发出来。

“每次干完活,我会用手记把工作内容记下来,隔天回到‘工地’,有很多人来看我的作品,这个时候,我的内心像是泡进了温泉,吃着温泉煮鸡蛋那样舒坦。”

大卫先生捂着心口,把这些年的遭遇,都要分享给曾经的同僚。

“小画眉,我讨厌写作,是的,非常讨厌。”

他的形容着自己的感受。

“在动笔书写故事时,它早早就有了一个范式开篇和结局,不论俗套或新颖,不论阅读门槛的高低,它在我眼里都是那么无聊。它要把生活中所有无趣的都杀死,要制造冲突,要激化矛盾,要热血上头,要痛哭流涕,要盯准话题,要考虑时效,每个角色打上标签,每个故事都得纯粹,让人第一眼就记得清清楚楚,除了这条路,他们眼里容不下任何别的‘范式’!而我就像是一条摇尾乞怜的哈巴狗,在一双双渴望故事的眼睛前搔首弄姿,卖弄着自己所剩不多的创作才情,拼了命一样的去获取信息,去增加脑内的信息储备。你知道吗?我离开骷髅会之后写了六本书,因为写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听上去你会笑出声的道理。”

达里欧从包里掏出了礼盒,盒子里有金币。

“说来听听?”

大卫先生怅然,翻弄着立柜里满满的读者来信,他感觉自己太难了。

“杀人,比写书简单。”

谈到“杀人”时。

达里欧的手明显颤了那么一下,可是嘴上却止不住地发笑,笑得荒诞,笑得内心发憷。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大卫先生身心舒畅——与同僚阔别重逢时,那种感同身受的愉悦让他心醉神迷。

他找回了身为【寻血犬】时的感觉。

“小画眉,你觉得呢?”

他死死盯着达里欧的眼睛,享受着这一刻。

享受着支配生杀大权时的满足感。

享受着对方流露出来的恐惧。

享受他的“艺术”。

“你成了普拉克家的小侍从,我变成了一个占卜师。你我都戴着面具,见不得光。”大卫先生俯身,揭开礼盒的盖子,看见其中金灿灿的钱币时,眼神有异,又马上恢复正常,他问达里欧:“我知道,你的面具戴久了,就脱不下来了,要往下撕,就得伤筋动骨,变得血淋淋的。你再看看我,我没有妻子,也没有儿女,没有这些累赘,每天都把刀子磨得雪亮,每天都在创作‘艺术’!我很好奇,你是怎么看的?你是否和我一样?偷偷磨着刀子?还是说,你已经完完全全不记得我的模样了?”

达里欧深深吸了一口气。抬起头,看着【寻血犬】两只血丝满布的通红眼眸——对方的身形高大,几乎要盖住书房小窗透进来的所有阳光,像是一只妖怪。

“我确信,我们之前见过面。”他将礼盒往大卫先生面前推,“少爷要我来找你买东西。”

大卫问:“买什么?买书吗?”

达里欧解释道:“买枪。”

大卫将朱莉小姐的配枪往桌上一放。

咚——

沉重的枪托仿佛敲在达里欧的心脏上。

“你说的是它?”

枪管上染着暗紫色血污,已经干透了。

伍德要达里欧来找证据,找的就是它。

王都的人来了,这把枪在谁手上,就有话语的主动权。

达里欧一言不发,将金币盒晃得叮当响。

大卫当着达里欧的面,将转轮手枪收回了衣兜里。

“不够哦。不够。”

达里欧唯唯诺诺地问:“如果加钱……”

大卫打断道:“小画眉,你是了解我的。我费尽心机,躲在这个小屋子里搞艺术。不是为了钱,艺术能用钱买到吗?”

达里欧算是明白了。

“你开个价吧。”

大卫说:“我要你的命,在这个镇子上,知道我真实身份的,只剩下你啦。”

“我不想死。”达里欧退了一万步:“枪我不要了,钱我也不要了,我拿钱买书行吗?就这样,你继续搞你的艺术,我不玩了。”

大卫心满意足地点点头,将礼盒收下,当着达里欧的面点清钱币,表情变得欢欣雀跃,哼着小调,几乎要跳起舞来。

“你喜欢偷东西。小画眉。”大卫给新读者斟上热茶:“不会来偷我的东西吧?”

达里欧猛地摇头,从桌上拿起一个笔记本,找来蘸墨钢笔。

“我看过你的书!真的!写的特别好!”

“你喜欢吗?”大卫眼睛都亮了。

达里欧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语气像是见了偶像那样。

“喜欢!特别喜欢!我能向你请教一下你的写作技巧吗?大卫先生,你在报纸上连载的最新章!我能先一步看到吗?”

“当然可以!来!你给我当个书记员。”大卫拍着手,舔舐嘴唇。开始组织语言,继续他《龙的罗曼史》的书写。

就这样,达里欧用手写的方式,将大卫先生口述的故事内容记载下来,直到一整瓶墨水都写干了才算完。

大卫说得口干舌燥,茶汤喝了两壶,一时尿急,想往厕所去。

达里欧大大方方站起身来,俨然一副狂热读者的模样,张开双臂,眼睛里冒着小星星。

“大卫先生!等一下!请等一下!我能抱抱你吗?”

“可以!”

【寻血犬】大大方方拥抱着【小画眉】。

等两人完成了友谊的拥抱仪式。

大卫赶去一楼茅厕放水。

达里欧从袖套里掏出了一本小手册,是从大卫身上偷来的。

正如这位作家所说的,这是大卫身上的工作记录。

上边完整地记下了路德维希宅邸发生的杀人案,以及与雇主露丝大法官的交涉内容,还有一纸草稿合同,是露丝大法官的赃款交易证明。

就在这两分钟不到的时间里。

——达里欧从房间中寻来相同的手册本,对着大卫的工作记录临摹复写,连带两人的笔迹风格,复制出赝品。

在这个瞬间!达里欧手脑齐动!内心所有的创作欲都涌现了出来,恨不得把肚子里的墨水全都往纸上泼洒!

他深深体会到了大卫先生口中“枯燥又无聊”的写作生活。

他想——我是疯了,如果【寻血犬】知道了,我一定会死!

等大卫心急火燎地跑上楼,刚好看见地板上遗落的工作记录——又撞见达里欧偷偷翻弄着木架,聚精会神地翻看着著作和藏书。

大卫终于松了一口气,不露声色地捡回了工作记录。

达里欧心有余悸,像是从刑场的断头台滚下地,说话的声音却四平八稳。

“先生,你说过,你讨厌写作?可是刚才你明明很开心。”

大卫先生捂着脸,笑得特别开心。

“是的,我讨厌它。”

他从容不迫地将罪证塞回衣兜。

“我最讨厌它的地方就是——”

擦干净头上的冷汗,重新变得没有感情。

“——我无法拒绝它给我带来的快乐。”

达里欧站起身,是要退场了,他要离开这个让他喘不过气的小书房。

“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走了。”

大卫先生喊住了达里欧。

那个瞬间,达里欧感觉自己要死了。

“别忘了书。”大卫将自己书写的著作递了过去。

达里欧拿上一本厚实的文摘,像是行尸一样点了点头。

一声不吭地往楼下飞跑。

他心里想着“她”的事。

要是这事情办成了!

——少爷这觉,她得狠狠地睡!

第⑨章 单刀直入

当达里欧带着露丝雇凶杀人的罪证回到伍德身边时。

伍德先生上一秒还与露丝女士相谈甚欢。下一秒彻彻底底变了脸。

他站起身,给侍从让座。

躬身向露丝施礼,做派像个绅士。

可嘴里说出来的话好比刀子。

“露丝,你说的很有道理,关于订婚的事情,我得好好考虑一下。”

露丝女士前一秒还在听伍德先生嘴里蹦出来的甜言蜜语,一时半会还没回过神来。

她问:“考虑一下?你说你还要考虑一下?”

“达里欧。”伍德对露丝的质问不理不睬,眼中只剩下了忠诚的侍从,“露丝女士不明白我话里的意思,毕竟爱情使人疯狂,你作为第三者——”

“——你他妈才第三者。”达里欧怒骂。

伍德改了个说法:“你作为旁观者,给露丝法官翻译翻译。”

露丝翻着白眼,极不情愿地面向普拉克家的侍从,她要一个明确的答案!

达里欧扯着嗓门,声色俱厉地当着翻译官。

“我的主子不喜欢拐弯抹角啰啰嗦嗦,他喜欢直截了当单刀直入!露丝大法官!这话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我的主子不愿意和你结婚,也不愿意和你扯上任何关系,更不愿意佩洛西和普拉克两家有不清不楚的瓜葛!我家主子喜欢的是单纯的农家姑娘,就像一头柔弱可人善解人意的小羊羔那样——”

话音未落。

躲在巷道里偷窥抓奸的薇薇舒心地长嘶着。

她喊:“咩!~~~”

“——翻译完了!”达里欧拍着双手,学着大卫先生那股欢欣雀跃的劲,差些要跳起舞来。

露丝瞠目结舌,憋红了脸,脑袋里还臆想着天雷勾地火的“如此这般”,思考着未来椿风镇上的“美好蓝图”,一时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

伍德适时说道:“抱歉。”

达里欧同声翻译:“我只是嘴甜,我心里没你。”

伍德紧接其后:“时候不早了,你不用吃午饭吗?露丝?”

达里欧尽忠职守:“你不吃饭,我还要回去吃饭呢!我可爱的小侍女在等我,你的家人也在等你,对了露丝大法官,你喜欢你的家人吗?我家少爷是个非常顾家的人!”

伍德脱帽,招手告别。

“告辞。”

达里欧起身,紧紧跟上了主子。

露丝女士满肚子的怨气挤做一丝僵硬的笑。

“你会后悔的,伍德。”

返程的路上。

伍德和达里欧骑着马,往大庄园赶。

达里欧忧心忡忡地问:“主子,你就这么和她摊牌了?”

伍德反问:“不然呢?和她订婚?然后当个悔婚的负心汉?”

达里欧皱着眉:“我只是担心,你把她惹火了,她要和你玉石俱焚,到时候,我的小少爷一命呜呼咯,我就成了寡妇,没人愿意娶一个寡妇,不吉利。”

“你担心自己嫁不出去?”伍德笑着问道:“这不像是你会说出来的话,你是怎么了?”

达里欧昂头挺胸神气凛然。

“不!我哪里会担心这个!我只是担心你的承诺无法兑现!”

伍德明知故问:“你真要睡我?”

达里欧直截了当:“我就要睡你!”

伍德想了想:“你要当普拉克家的姨太太?”

达里欧却不说话了。

“我明白了。”伍德学着达里欧的手势,钳住达里欧座下马儿的脖颈,拿捏着马鬃,将两人的距离拉得更近。

达里欧问:“你明白甚么?”

“你这样不好看。”伍德伸手撕下达里欧脸上颧骨处的贴纸伪装,从对方衣袋里掏出解咒魔药,让达里欧喝下。

伍德说:“在法庭上,你穿裙子的样子,更好看。”

“你!——”达里欧女士没来由地火气上涌,她像是一座易燃易爆的火山,面对伍德先生的调笑时,她怒不可遏,攥着粗糙的手掌,将它拧作拳,挥手要去敲少爷的脑袋。

“我要是没钱呢?”伍德对达里欧那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指指点点。

达里欧女士骂:“我帮你偷证据!连命都不要了!你还提钱?”

伍德又问:“我要没有这张小白脸呢?”

达里欧女士气得发笑,“你这张脸有钱重要吗?”

伍德戳着疯丫头的软肋笑穴,“那可不一定。”

“哈哈哈哈哈!”达里欧捧腹大笑:“你这个不要脸的臭家伙!”

伍德:“你这话不对呀?”

达里欧忍笑:“哪儿不对啦?”

伍德:“我要是臭的,你就是苍蝇!你绕着我转!”

“呸!”达里欧又喜又怒:“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要是苍蝇,你就是屎!”

伍德挥着手,一副嫌弃的样子。

达里欧大大咧咧地喊。

“怎么啦?嫌弃我没文化?粗俗?下作?不知羞耻?”

伍德盯着达里欧的眼睛。

盯着这丫头亮晶晶的,东方人的棕色眼眸。

他说:“不嫌弃,如果你不乐意,婚礼上你可以不穿裙子。”

“嗬……”达里欧倒抽了一口凉气,她感觉脸颊滚烫,回过神来时连忙否决:“那可不行!”

伍德:“原来你喜欢穿裙子?”

达里欧嘟着嘴:“我要你穿裙子!”

伍德摇着头:“你还记得这事?”

——说的是法庭上,伍德让男侍穿裙子出丑的那一回。

达里欧:“你化成灰我都记得!我和你一样,是个有仇必报的人!”

——让我们跳过令人发狂的柠檬精桥段,免得让人酸出鼻涕泪来。

伍德正儿八经,学着姐姐的语气发问。

“你不要我家的钱,也看不上我这张脸。你图我什么?”

眼看庄园的大门越来越近。

留给他们的私人时间不多了。

达里欧女士变得忧愁起来。

她想,和少爷独处时,总是这么快活。

要问她图少爷什么?

她也想知道她到底图什么。

想了半天,她看见大庄园门前排排站的乌鸦。

她还看见耸立着的,像是稻草人一样的绞刑架。

两人下马,在庄园门前驻足互视。

达里欧女士熟门熟路地抱来两个大水桶,洗去马驹身上的脏泥巴,又对着自己的脑袋泼凉水,将一头红发浇成黑发。

她像是野犬一样甩着脑袋,甩去头上的水珠。飞散的水花溅得伍德少爷满脸都是。

“我这回和你说实话……”达里欧刚来了个老骗子的起手句式,又立马轻轻拍着嘴,“哎哟,这话不对。”

伍德心领神会,等着对方开口。

“你想好了再说,我还得向姐姐隆重地重新介绍你。”

“我不叫达里欧达芬奇。”疯丫头站得笔直,眉宇间的神态,有种东方女性独有的骄傲与英气,“我从东方大夏国来,是个飞贼,跟着丝绸商队来了大西北,被人口贩子卖过来的,买下我的人就叫达里欧达芬奇,他是我的养父,后来被强盗砍了脑袋,我也跟着入了伙。”

伍德打量着对方矫健有力的上肢,从疯丫头工装背心和浸水的衬衫长袖里,透出两条肌肉匀称的臂膀。

伍德说:“看得出来。”

“我姓邵,叫邵小萱。”丫头念出真名时抹着鼻子,有点难为情的意思,毕竟这个柔弱的名字,配不上她坚韧的身与心。

伍德:“很好听的名字。萱草是忘忧草,无忧无虑的意思。”

小萱两眼一亮。

“你知道它?”

伍德:“我知道它,生前我喜欢念书。”

邵家丫头笑得像个傻子。

“诶嘿嘿嘿!我就喜欢你这个文化人!”

伍德捏着这丫头的脸,把那副浮夸的笑容揉得正常些。

“我该怎么向朱莉介绍你?是叫你达里欧?还是叫你邵小萱?”

就在对方抓耳挠腮摸不着头绪时。

伍德适时说:“那就叫你丫头好了。这样显得年轻。”

“嗯!”小萱比着大拇指点上一个赞:“妥当!”

两人齐头并进,走进庄园主厅。

朱莉大小姐在屋里来回踱步,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她见弟弟平安无事的回来了,一颗心算是回到了肚子里——可是看见弟弟身边那黑发棕眼的娘们时,心脏又提到了嗓子眼儿。

顾不上那些旁捎末节,朱莉开口发问。

“伍德!事情怎么样了?我听人说,路德维希死了?是你干的吗?我担心你,喊薇薇去寻你,你还好吗?受了伤吗?”

伍德将来龙去脉都说给姐姐听。

朱莉听完,脸上的愁云化作欣喜。

“这下好了!露丝要遭难啦!真是老天有眼,她雇的强盗劫了镇上不知道多少支商队,杀了不知道多少人!官匪勾结丧尽天良!她的报应终于要来了!”

伍德:“这不是老天有眼。”

朱莉疑惑:“那是什么?”

“路德维希不是老天杀的,是大卫这个土匪。”伍德拍着姐姐的肩,“证据不是老天找到的,是我身边这个丫头。你怎么能说老天有眼?天上从来不会掉馅饼,楼上落花盆砸死人的事情倒是常见,姐姐,你如果一直都盼着老天开眼,它看不到,早就蒙上眼了。”

朱莉这才反应过来,转而望向伍德身边的这位“神秘女子”。

她问:“你说证据是她找到的?弟弟?这位是?”

伍德说:“达里欧达芬奇。”

朱莉:“???”

伍德复读机:“达里欧达芬奇。”

朱莉:“???”

伍德往复读机里塞了节电池。

“我说,她是达里欧达芬奇。”

弟弟说的每个字,朱莉都懂。

连在一块就听不明白了。

她挠着头,把小萱身上的工作服和马靴看了又看,一拍手。

“达里欧,辛苦你了,你还会男扮女装呀!”

伍德解释道:“不,姐姐,达里欧达芬奇是个女人。”

朱莉:“???”

她搔头的声响在空旷的大厅里有了回声。

就在此时,薇薇刚赶回庄园,她上气不接下气,拄着膝盖,倚着门,抱着一瓶牛奶解渴,已经喝了一半。

这位亲切可人的小侍女正想向朱莉大小姐传喜讯。

她举着奶瓶,扯着嗓门喊。

“大小姐!大小姐呀!少爷不要那老巫婆!他还是向着我的!我说他怎么可能会和露丝法官结婚嘛!我们都想多了!”

不等薇薇高兴多几秒。

伍德给姐姐介绍着新的未婚妻,牵上丫头的手。

他说:“邵小萱从东方来,姐姐,我答应她,要娶她。”

“不成!”朱莉立马将达里欧的奴契拿了出来,“伍德!如果你说的是真的!这个女人骗了我!”

伍德说:“她救过我的命,不止一次。”

朱莉又问:“那薇薇呢?”

薇薇跟上:“那薇薇呢!”

朱莉说:“薇薇是你从小到大的玩伴,爸爸生前天天盼着你们能结婚生子,虽然你以前在外边花天酒地,回了家,她还是住你的房。”

伍德拉来薇薇,给姐姐展示着虚假的未婚妻。

“她手脚无力,身体虚弱,满身脂肪,抱着半瓶奶都喘得慌,只会洗衣做饭,钻营心计,善于讨好主子,整日沉迷男色,不思进取,两手好比葇夷,握上农具能见血,稍稍一用力,累了疼了,就哭得像个泪人。”

伍德牵住丫头,给姐姐展示着真实的未婚妻。

“你再看这一位,身材健美,体态安康,能打趴三两个壮汉,能下地干活上房揭瓦,会易容伪装,敢偷钱诈骗,救我于水火,扶我于危难,我死了她会哭着抱着我的尸体回家,屠刀来了都不愿意服软。再看她的手,粗糙的掌纹和茧子是她遭受的苦,她却吞下了苦头,变得更强!”

朱莉哑然无语。

薇薇举起奶瓶。

——吨吨吨吨吨。

萱丫头倒是老脸一红。

“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好啦!哈哈哈哈!虽然我挺开心的。”

伍德揉着丫头的黑色短发,单刀直入地讲。

“下周六,王都的督统来了,我们把露丝送上绞刑架,我就娶你。”

紧接着,他从薇薇嘴里“拔”下奶瓶,对侍女说。

“酒窖有酒,不要借奶浇愁。”

伍德拉走了邵小萱,去了卧房商量计策,要应付露丝法官的临死反扑。

薇薇六神无主,问着朱莉。

“大小姐!少爷他怎么可以这样!”

朱莉无可奈何地叹着气。

“伍德说得没错呀,他哪一句不是事实?”

“不不不,我说的不是这个!”薇薇脸上心上都是委屈,眼里嘴里都是迷恋:“我是说,少爷他怎么可以这么果断,这么冷静,连狠心拒绝我的样子,都好迷人。”

朱莉一听,没了帮奴才讨情债的心气,给薇薇把奶瓶灌满了。

“喝!你继续喝!”

第十章 睁开双眼!

单刀直入地讲。

伍德普拉克先生需要医生。

事到如今,他迫切地需要一位手艺精湛的外科医生。

退而求次,哪怕是法医假冒的也行,哪怕是给尸体做手术的医生也行。

伍德来到椿风镇的第三周。

在星期一的夜里——

——高粱地里传来一声枪响,惊起飞鸟。

空旷的郊野小道围满了家丁护院。

火炬忽明忽暗,人群中央跪着一个男孩,躺着一具尸体。

男孩的脸上满是墨水污渍,年纪不过十三岁,在镇上的报社工作,是个报童,他跪在土路旁,两手搭在篱笆架上,一旁是他行凶用的土铳。

受害者和行凶人年纪相仿,是庄园里一户农奴的孩子,铁丸扯开了这可怜孩子的半个胸膛。

凶案现场像油锅进了水。

尖叫声,喊杀声,却没有一个人敢上去将杀人犯就地正法。

伍德蹲在杀人者面前,隔着一层脆弱的篱笆,默不作声。

行凶的杀人犯虽然跪倒在地,但是两只眼睛透着凶厉的光,单单扫了一眼普拉克家的护院,指责和谩骂在一瞬间都变得寂静无声,仿佛那颗致命的子弹会从尸体身上蹦出来,再射进他们的胸口。

“哈哈哈哈哈!”报童在笑,在嘲笑这些奴隶——像极了酒窖里的老巴克。

伍德举起香水瓶,将枪口抵在报童的额头。

报童威胁道:“这只是个开始!明天你就要上新闻!”

伍德表现得非常平静,吹红了火帽。

报童气焰嚣张地喊。

“露丝法官要我来取你的性命!她告诉我,只要我没过十四岁生日,杀人就不犯法!”

伍德看着这个小报童。

——男孩尚且年幼,手腕和脚踝有绳索的勒痕,已经进过监狱,是个惯犯。肩膀上有两处深深的凹印,是常年背着报刊,腰背不堪重负导致的畸形。

报童大喊:“你别想收买我!露丝大法官出的价钱你给不起!”

“你说,你是来杀我的?”伍德指着地上的尸首,“怎么就杀错人了?”

报童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像是恶疾在身,久病难医,他疼得红着双眼努着身子,不肯低下头:“我被他发现了!让他不要声张,他却开始大喊大叫,我想,他这不是找死吗?”

薇薇闯进人堆里,心急火燎地寻,终于寻到农户家的孩子。这小侍女又气又急,抱住娃娃温热的尸首,开始嚎啕大哭——死者的妈妈是薇薇的奶娘,他们的关系比得血亲姐弟。

伍德深深吸了一口气。

他知道,这只是报复行动的第一环。

五十来号人的呼吸声愈发沉重,他们骂不动了,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伍德少爷手里的枪。

薇薇哭得累了,唱着小时候,奶娘给她唱的摇篮曲。

她抱着男孩的尸首,顾不上血和泥的脏,眼泪淌进嘴里,呛得她泣不成声。

“明月当空,今天过去。”

伍德抓住报童的头发。

而报童则是一副引颈就戮,悍不惧死的模样,“我的任务完成啦!这下露丝大法官知道,普拉克家的男人都是一群软蛋,他们连一个小孩子都不敢杀,他们不敢犯法,我敢打包票,进来十几个土匪,就能把你们这群孬种杀光!”

薇薇轻轻拍着逝者的身子,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回了庄园,她该怎么和奶娘解释这一切呢?

“睡眼惺忪泪朦胧,一个哈欠到天明……我会保护你,陪你到梦中。”

天上的飞鸟起起落落,乌鸦等得不耐烦,有胆大的主动降在护院的脑袋上,只等枪声一响,食堂开饭。

报童看伍德默不作声的样子,他转而朝着护院们咆哮。

“你不想死对吗?你们都不想死,对啊!谁想死呢?”

他在篱笆桩前挣扎着,指着薇薇怀里的尸体,嘶吼着。

“只要你们把伍德交出来!谁都不会死!要是你们学这个蠢货,坏了我的好事……”

砰——

枪焰喷吐。

砰——

毫不留情。

砰——

薇薇在尖叫,抱紧了尸首,蹬直了腿。

砰——

萱丫头端平了猎枪,一步步走来,每走一步,便开一枪。

砰——

补充火药,塞进铅弹。

动作流畅迅捷,是个专业的刽子手。

砰——

火炬之下,她在流泪。

砰——

子弹轰碎了杀人犯的下巴,打断了报童的脖子。

砰——

伍德提着孤零零的脑袋,脸上全是血。

砰——

不少落在护院身上的乌鸦,叫萱丫头一枪打死,在地上挣扎的,又叫她一脚踩扁。

她学着伍德少爷的语气。

“收拾了,都扔进棺材里。”

将猎枪的火药清空,洒下一地硝粉硫磺。

伍德站起身,扔下头颅。

萱丫头用袖套擦干净眼泪,这种感觉很不好受,但除了这么做以外,别无他法。

她和未来的丈夫说。

“在宪兵队到镇上之前,我们只能靠自己,小少爷,你面对的是披着人皮的魔鬼,她没有底线,无所不用其极。”

伍德环顾着庄园里五十来号青壮年男丁。

就在一记记响亮的枪声里,他们不再恐慌,不再害怕,像萱丫头一样,逐渐变成了狼,眼中只有四个字——叫“血债血偿”。

丫头勾着伍德的肩。

“我不想当寡妇。”

伍德向农场远方眺望,眼睛里反射出火炬的焰光。

枪声吓走了乌鸦,它们掠过农庄的小土坡,藏在夜色的薄雾中,往镇上飞去。穿过喷泉广场旁的钟盘,落在露丝佩洛西宅邸的院墙上,嗅到腐尸的味道,伸长了脖子往里窥探。

鸾尾花园里,露丝大法官指着大卫先生的鼻子一通臭骂。

“你这个废物!一定是露馅了!”

大卫先生反驳:“不可能,我是专业的杀手,没有感情的杀手。”

“如果伍德找不到我雇凶杀人的证据,他敢拒绝我?”露丝恶狠狠地说:“我想不到其他理由!”

大卫从衣兜掏出手记,给露丝展示着证物。

“你看,我们的合约还在,除了它,没有东西能威胁到你。”

露丝劈手夺下手记,将它扔进了火炉里。

火光照着大卫先生的侧脸,照出他满脸愠怒与抓狂的表情。

“这算违约吗?露丝?”

黑山羊的尸体挂在炉火上,烤得滋滋作响。

露丝像是犯了魔怔,从腐烂的羊腿上扯来肉条,塞进嘴里,细细咀嚼着,试图从魔鬼的肉身中获取更多的“知识”。

她使劲眨巴着眼睛,烂肉带来的致幻效果,还有其中蕴含的魔力让她沉醉其中。

从火炉中飘出一张手记残片。

露丝抓住了它!

她给大卫先生展示着这张碎纸屑。

“是你违约了,寻血犬,看看你都干了些什么蠢事?”

上边的油墨渍还没干,像是新写上去的。

大卫的脸色剧变,在瞬间想通了缘由。

——是【画眉】干的!

一时间,这位没有感情的杀手深感自责,对自己的“艺术作品”感到深深的羞愧。

“你还有五天时间。”露丝关上火炉的风道,薪炭渐熄,羊尸已经叫她吃掉了大半,“如果你拿不回证据……”

大卫:“没有如果。”

露丝:“我会给你增派人手,不管你用什么手段,事情要干得干净漂亮!”

大卫:“要不要把伍德绑回来?”

“为什么要绑他?”露丝反问。

大卫:“督统到了镇子上,你还用得到他,他是普拉克家的法定继承人,你指望他家帮你还王都和家族的债。”

露丝骂道:“你的脑袋是生锈了吗?那个小家伙他会怕死?他一点都不怕死,也不会因为死亡威胁就乖乖合作。”

大卫恍然大悟:“哦!要绑他的家人!”

主仆俩心照不宣地交换了钱币与新合约,在夜色的掩护下,大卫先生匆匆赶回占星铺,要磨亮刀子,准备杀人。

星期二的夜里。

伍德先生砸烂了酒窖的门,将家里所有酒酿都弄了出来。

白葡萄酒和红葡萄酒能杀菌,留作包扎用的伤药,高粱酒和蒸馏酒分作四十大桶,交给每家每户的农奴,一个个吩咐过去——不许私自喝,周六宪兵队来了,拿到镇上换钱。

朱莉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弟弟这是要分光家产?他又发癫了?

萱丫头只愁家里没有医生——没有医生,这些劳工哪怕破了层皮都觉得自己会死。面对土匪时,哪里还有动手杀敌的心思?

但是动员大会的情景却出人意料。

薇薇带着几个女仆,给庄子里的乡亲们搬来一张大圆桌,做好饭菜,倒上牛奶。

每家每户的代表脸上愁云密布——大家都明白,大庄园马上要遭难了。

这顿饭吃得很慢,因为大家都在想,时间拖得久一点,就不用那么早去田里放哨。

等太阳完完全全沉进地平线,等奶瓶空了,菜碟和刀叉撤下去,等乌鸦又一次飞上天。

——伍德往桌上撒满了奴契。

他大声喊,要让每一个人都听见。

“你们以前是奴隶。”

他看见有人吃饱了犯困,要睡过去。

“睁开双眼!”

他听见窃窃私语,有几双手往桌上扒合同,拿走的,最后却唯唯诺诺胆战心惊地放了回去。

“拿去呀!拿走了你就自由了!”

一双双眼睛看着他,一双双手开始在桌上寻找【真名】。

“不光是你,你的家人,你的儿女都自由了!以前你们是我的财产,是我的私有物。连家都是我的!现在不一样了!”

很快,桌上干净得只剩下了脏手印。

伍德说:“现在地里的庄稼,屋子里的酒,你们在工厂的劳动合同,都属于你们了。”

篝火照亮了农奴的眼睛,像是天上的星辰。

“你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伍德大声问:“知道吗?明白吗?你看看这座大庄园,它以前只是个暂住地,你要向我交租,要受我盘剥,不然只能低声下气的叫我主子,接着当奴隶。”

无数双眼睛里,有怀疑,有忌惮,有不可磨灭的嫉妒与仇恨。

朱莉大小姐一口气没提上来,差些昏厥过去,嘴里喃喃自语:“他是疯了,一定是发癫了。要是爸爸知道了,能从冥府里气得活过来。”

伍德喊:“你们住的房子都是你们的,住到儿孙满堂,住到你厌了累了!还能卖掉它!我现在遭了难,你们都明白,跟着我可能会伤会死。我要是拖着你们陪葬,到地狱里还得赎罪——”

话音未落。

桌上多了一张合同。

薇薇把自己的奴契扔了回去,她憋着一口气,忍着眼泪,嘶声大喊。

“少爷!我的家就在这里呀!”

紧接着,是薇薇的奶娘一家子,都将奴契整整齐齐放回桌上。

大圆桌涌来更多的人,不光是每家的主人,还有他们的妻儿,他们的父母。

“我们都老得走不动了,还能去哪儿?少爷?在庄子里选块好坟才是最重要的事。”

“老婆大着肚子,最近的镇子离这儿有八十里路,路上全是强盗,全是法官雇来的强盗!”

“我跟过四个老爷,逃了四次,差点被打死,小姐是对我最好的那个。”

“薇薇说的没错,我的家就在这里,不管别人怎么选,我们家不会走。”

只过了短短一分钟,桌上又堆满了合同。

朱莉总算缓过一口气,把劳奴的卖身契拢齐了叠好。

在面对伍德炙热的眼神时,朱莉闪烁其词不敢与之对视。

伍德拉来萱丫头,往姐姐身前一站。

朱莉抿着嘴,脸上满是委屈,她把尾指上的钻戒取了下来,不情不愿地送给弟媳。

“够了吗?小萱?”

邵小萱笑嘻嘻地说:“你叫我达里欧的时候,更自信。”

这姐姐突然愣了。

她一狠心,一咬牙。

“日子不过了!”

拿来火把,将奴契付之一炬。

在一场火焰中,普拉克家辛辛苦苦经营了两百年的种植园就这么没了。

火星冲天,让人脸颊发烫。

焰光点燃了圆桌,汹涌的火舌吓得乌鸦往田地里飞,可是它们怎么飞,都好像逃不出这场大火。

——对大卫先生来说也一样。

当他秣马厉兵,带着三十来号“山上的弟兄”,兴冲冲的来到大庄园时。

他给每个兄弟配了马,带好枪,拿上开路的钩镰猎刀,免得被松软的农地和农作物拖慢了冲锋的速度。

他想,照小报童的信鸽送来的信件所说,这将是一场没有悬念的屠杀。

大卫先生还怕弟兄们杀得不够快,三十来人的队伍分作两路。

一路从南边的农地冲进去,见人就杀。

一路从西边的牧场进攻,两面夹击。

然后约定在庄园的花圃汇合,清点人数,要是找到了普拉克家的家眷,那就活捉,接着往东北两个方向剿杀剩下的人。

大卫看着天上的星星,用他业余占卜师的职业技能,给兄弟们算了一场富贵好命。

土匪的队伍变得士气高涨,大家都是露丝法官雇来的人,露丝信鬼神,他们也信!

可是计划开始实施时,却发生了变化。

马儿喘着粗气,从镇上跑来大庄园已经耗了不少体力,蹄子陷进湿软肥硕的农田里,开始举步维艰。

匪帮的弟兄们使劲甩着鞭子,抽得马驹屁股上开始流血,才堪堪算作有了冲锋的力道。

十来位嗜血的匪徒杀气外露,两眼通红。

紧接着,撞上了一根根挑水麻绳做的绊马索。

南边来的队伍里,当场摔死了五个土匪,还有三个让马驹踩断了骨头,需要做截肢手术。

不少落马的匪徒想往前奔跑,继续完成任务,靴子上的马刺挂在杂乱的芒草上,跑得狼狈不堪,不消一会倒下去两三个弟兄,却再也没爬起来——等同伴上前帮弟兄翻身,却发现一根根锋利的草叉,齐柄埋在地里,已经将弟兄扎了个透心凉。

农田开始燃烧。

从地平线的这一边,到另一边。

没有麦穗高粱和棉花作掩护,土匪甚至连藏身之处都没了。

南方小队的士气在瞬间崩溃,枪都扔了,还没落马的兄弟扔下了同伴,调头撤退,可身后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百来号人。

他们有老人,有孩子,有女人。

所剩无几的土匪仓惶间回去找枪,却叫横飞而来的擀面杖和煎锅打得脑壳开裂。

最后,南方小队唯一剩下的种子选手找到了枪。

他是整支队伍活下来的那个,他端平了枪,面对黑压压的一百来人,却丧失了开枪的勇气,吓得丧胆。

他跪了下来,像是跪在露丝大法官面前那样,痛哭流涕地恳求原谅,求一条生路。

他听见有人问:“你杀过人吗?”

他听见更多人问:“你犯过罪吗?”

他被人团团围住,有种生不如死的感觉。

他脱下马甲,卸了备用弹药,连身上唯一带刺的靴子都扔了。

他不敢说真话,只知道摇头。

有人捏着他的下巴,要他抬头。

是个姑娘,黑发的,手上戴着钻戒,看起来和蔼可亲。

种子选手终于敢开口了。

他说:“我实话和你说吧……”

砰——

萱丫头开了枪。

乌鸦可乐坏了,它们俯冲而下,迫不及待地冲进农田,连蔓延而来的火势都顾不上,在匪帮的尸首上大快朵颐。

其中有那么聪明的一只,它知道,同伴要是接着留在这里,等待它们的只有灭亡。

它学乖了,从火势渐旺的南边飞向西边,盼着西边能有那么一两个倒霉的家伙成为它的食物。

很快,这头聪明的乌鸦就嗅到了血腥味。

但不是它想的那样,也不是大卫先生想的那样。

在踏进苔原草场时,十来匹马驹边吃边走,主人挥起鞭子的一刻撒腿狂奔,一切都是那么流畅自然。

漆黑的夜色中,肥沃的草场吸收了马蹄的噪音,一切都变得静悄悄的。

突然——

——宛如惊雷一般的撞击声响起。

大卫先生的额头冒着冷汗,他看见自己的同伴连人带马倒飞出去,马驹的脖子像是断了,歪在一边。

等他的眼睛适应了郊野黑漆漆的夜色,等众人勒马驻足,去详看同伴的伤情,却发现一头红着眼睛的公牛,断了一角,刨着土,蓄势待发怒极粗喘的可怕模样。

大卫先生想得没错。

——这确实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他学着那头乌鸦,换了一副聪明的头脑,早早弃马步行,偷偷溜出了这片屠宰场一样的草地。

身后的惨叫声,呼救声不绝于耳。

农庄里的护院涌来,包围圈越来越小,大卫先生在夹缝中找到了出路,毕竟有一片桦木林做掩护,他可以安然退场,静悄悄的离开。

一路上,他像是着了魔,不敢相信今天发生的事。

他念叨着普拉克家的姓。

念叨着【勇气】的含义。

而他自己胸膛里的勇气,却已经所剩无几。

“伍德,伍德普拉克,你是个幽灵,挥之不去的幽灵,你才是魔鬼,杀人不眨眼的魔鬼……”

两眼发直,四肢无力。

他瘫坐在一颗大树下,望着密密麻麻的叶子,月光从叶缝中投下,给他的感觉十分刺眼,哪怕这点光芒,都让他觉着无处藏身。

树干上传来一声声异响。

火势带来的暖流热风涌向树林,发出阵阵厉啸,如不散阴魂的尖叫。

大卫如果能接着写书,今晚的遭遇一定是非常棒的素材。

但寻血犬敏锐的知觉让他察觉到了危险。

他闻到了血的味道,当即翻身取枪,进入战斗状态。

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树木繁茂的枝叶

平移。

校准。

扣动扳机!

砰——

萱丫头从树上摔了下来。

小画眉没能躲过这一枪。

她的大腿中弹,血流不止。

一句多余的台词都没有,寻血犬在挥动手臂,举枪射击的同时,画眉手里的餐刀已经甩了出去。

锋利的刀口划烂了寻血犬的持枪手腕,扎进经络中。

大卫吃痛手软,枪械落地的瞬间,拔刀欺身而上,趁画眉身体失衡,要一刀劈碎画眉的脑袋。

面对来势汹汹的大刀,画眉双掌合十,眼中紧盯那寒冽的刀光,想夺刀脱困。

寻血犬拧腕转刃,锋利的刃口刮下了画眉手掌上的一层皮,她的双手变得血淋淋的。

寻血犬拖刀去割画眉的肚子,却叫对方一腿蹬在命根子上,他佝着腰退了好几步,连刀都拿不稳了。

画眉的大腿失血过多,爬都爬不起来。

两人喘着气,眼里有恨,有无法磨灭的杀意。

——他们过去犯下的罪证,他们留在时光长河中的账单,只能由他们自己来清算。

夏夜湿润且炎热,可两人嘴里呼出来的热气,烫得令人发疯发狂。

寻血犬猛地将手里的大刀抛射出去,吃准了画眉腿上有伤,无法躲闪。

就在萱丫头翻身去避的当口,她的脑袋如遭雷噬,叫寻血犬一脚踢的头昏眼花,当场晕厥过去。

无声的战斗结束之后。

大卫先生擦干净手里的血,免得握刀时手滑,他使足了十分的力,不做任何废话,也不留给敌人还手的机会,仰着身体,几乎要把全身的力气都用上,高举屠刀——

——等一下。

他看见了画眉血肉模糊的手指,看清了那一枚钻戒。

“事情变得有趣了。”

大卫先生捡回了枪,从腕口拔出餐刀。撕下衣服,将画眉双手反绑,双脚也绑上,蒙上嘴,扛在肩头。

“小画眉,你是个桀骜不驯的女人,你会爱上谁呢?”

大卫漫步于林间,欢欣雀跃,几乎要跳起舞来。

“肯定是伍德,这是朱莉大小姐的钻戒,我可是见过的。好呀,真好。你找到了归宿,我这个当弟兄的真为你高兴。”

他忍不住内心的狂喜,因为任务已经完成了,只要带着画眉回去,关于罪证,关于人质,这些合约上的内容,通通都算完成。

没等他高兴太久,就五分钟左右的功夫。

突如其来的马蹄声让他躲进了一间仓库。

他扛着画眉躲到库房的二楼,躲进草料间,隔着半开放式的板房窗户,看着楼下。

伍德像是没头苍蝇一样,在库房下骑马打转,寻找着未婚妻的踪迹。

而大卫先生给“睡美人”唱着摇篮曲。

“明月当空,今天过去。”

伍德心急如焚,他只知道自己那个爱胡闹的未婚妻喜欢乱跑,却跟不上对方飞贼一样轻灵的身手。

大卫压低了声音,在创作一件新的“艺术品”,这是文艺人独有的浪漫,这是他身为作家独有的情操。

“睡眼惺忪泪朦胧,一个哈欠到天明——

——我会保护你,陪你到梦中。”

他抱紧了小画眉,生怕小画眉醒过来。

可惜,他唱得没有薇薇好听。

就算蒙住了嘴,从梦中惊醒的萱丫头,也能用响亮的口哨叫来未婚夫。

伍德闻声冲上了二楼,大卫想带着人质跳楼,肩头却叫画眉狠狠咬住。

——看看她,她烂了嘴,掉了一颗牙,狠狠地撕开蒙嘴布,要吞下仇敌的肉,在大卫先生的肩上磨牙吮血。

大卫自知无路可逃,面对伍德的枪口时。扯着小画眉的头发,提刀横在人质的脖子上。

伍德:“你别动。”

大卫:“你不动,我就不动。”

萱丫头:“开枪。”

伍德:“放开她。”

大卫:“你开枪,我就放不开她。”

萱丫头:“那你还是别开枪了。听他的话,他杀人不眨眼,伍德,我爱你,我不想死。”

伍德:“我也爱你,你不会死的。”

大卫:“???”

伍德:“你站在那里,我马上来救你。”

萱丫头:“不对,你说过,我们得自己救自己。”

大卫:“???”

萱丫头:“我爱你。”

伍德:“我爱你。”

大卫:“???”

在这短短的几句话里。

画眉手里的血水浸透了绑住双手的破布。

她顾不上那昂贵的爱情,用无名指上的钻戒,一点点割烂了布料。

钻石裂成了五六瓣,在她双手得到解放的瞬间。

在大卫满脸问号时,这个冷血无情的杀手,永远也明白不了——那一句“我爱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小画眉对着寻血犬受伤的持刀手狠狠地“啄”了一口,两只灵巧的手从寻血犬的腰上偷来了枪,抵着凶犬的下巴,扣动扳机!

屠刀划开了她的脖颈,可是伤口不够深,不够狠。

大卫先生的身子一歪,下巴一凉,天灵盖开了花,滚烫的劲风扑面而来,在死亡边缘挣扎时,他本能想要闭上眼睛,可这一刻,他要看得仔细,强行睁开了双眼。

他看见了火焰。

是枪口的火焰,是灼热的暗红色子弹。

最后,才听到枪声。

砰——

单刀直入地讲。

伍德·普拉克需要医生。

第一章 红妆

一切顺其自然。

在星期三、星期四这两天,椿风镇风平浪静。

大庄园发了火灾,镇上闹得人心惶惶,大家都明白

土匪来了。

治安队派了六个新兵去打前哨,没人回来。

报社里有几个不怕死的书记员闯进庄园里,也没人回来。

最后镇长一合计,还是等到周六,王都的宪兵队来了,再从长计议。

大家伙都觉得镇长说得对,毕竟土匪那么厉害听露丝**官说,一个土匪,就能杀死一百个普通人,看郊野泥地里的马蹄印,普拉克家起码进了三十来号土匪。

没了普拉克家便宜的食材和铁矿,镇上的铁匠铺和酒吧歇业停工。

棉纺厂少了工人,裁缝铺和服装店也贴上暂停营业的告示牌。

少了普拉克家几个重要的代理人,管地皮地税和奴隶契约的交易所也显得格外冷清。

虽然饿着肚子,没有新衣,连酒都变少了。镇上的老爷们依然在等,只要大庄园不走出来一个活人,他们绝不会以身犯险。

那么问题来了。

镇上的伙计们能等到周六。

露丝能等下去吗?

此时此刻,她像极了热锅上的蚂蚁,撕咬着所剩无几的山羊肉。

不光是镇上的治安队和书记员,她派出去的人,雇来的土匪,还有寻血犬,一样没回来,像是人间蒸发了。

烤架上的羊骨头叫炭火熏得焦黑,她的双手沾满了油污,嘴上脸上全是油污与脏渍,俨然一副气急败坏,将命运完全交给了魔鬼。

露丝取下骨架,手心叫滚烫的羊骨烫出水泡。

她不怕疼。

“帮帮我!巴风特!你帮帮我!”

她也不怕魔鬼。

“为什么?你为什么不肯回应我!”

她更不怕死亡。

“为什么你肯帮伍德?你帮他砍断七条绞绳!却不肯帮我?是我不够邪恶吗?是我不够‘魔鬼’?”

她只怕到了星期六,脑袋让督统砍了,却活不过来如果安息日的黑山羊能显灵,能眷顾她,能让她像伍德普拉克一样复活,这一切问题,都不再是问题。

她可以像伍德一样揭棺再起,也能逃离家族,逃离椿风镇,逃得远远的,不再做任何人的傀儡。

那个时候,她的身与心才算完完全全的自由。

胃袋里堆积的腐肉在作祟。

她腹痛欲裂,冷汗直流,抱着羊骨跪了下来。

怀里的山羊头已经变成了枯骨,露丝**官的眼睛开始产生幻觉。

无数光斑爬进了她的视网膜中,像是飞蚊症一样,时聚时散的斑点汇做一只只璀璨美丽的闪蝶。

露丝知道!这是巴风特在回应她!

她想伸手去抓,却怎么也抓不住这些幻觉。

山羊开口说话了,还是那个非男非女,宛如孩童的嗓音。

它说:“好呀,我帮你。”

露丝狂喜:“真的吗?!”

山羊答:“是的,只要你能活到周六,我就帮你。”

露丝:“一定得是周六?”

“毕竟我是安息日的值日神。”黑山羊的语气中有惋惜:“我只能管这一天的生死。”

露丝双手合十,感动得落泪。

“老天开眼……老天开眼,宪兵队也是周六来,就在明天!只要我能撑过这一天,只要我……”

这位**官在做最最虔诚的祷告,最最良心的感恩。

黑山羊打断了她。

“你会报复吗?”

露丝迷惘了。

“报复?”

黑山羊说:“对,报复。你会失去很多东西,包括名誉和财富,就像你得到它们时那样,轻而易举的,转瞬即逝的失去。它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冤有头债有主,是伍德普拉克让你失去了这些,你会觉得不公平吗?”

露丝的眼睛里透着怯懦的神采。

她在害怕。

“不,没有……我不想报复,不想。只要你能让我活过来,我绝对不会想着报复,报复没有任何意义,没人愿意帮我了。哈……我能做什么呢?现在我只想找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重新开始人生。”

在星期二,普拉克家发生了火灾以后。连土匪都不愿意接露丝发来的“高危订单”了。

黑山羊的语气淡漠无情。

“重新开始?”

露丝用力地点着头,心头有种难以言喻的罪恶感,它们像是一条条毒虫,已经蛀空了她的心。

“对,重新开始。”

她满是泪水的眼里开始诞生“希望”。

“我想我这一辈子,都像是活在一个装满血肉的大染缸里,已经臭了烂了。这一切都得怪我的家庭,怪我的出身,如果我不是露丝佩洛西,哪怕不是佩洛西,我都能活得轻松一点。所以”

她抱住只剩下焦黑骨架的山羊头,紧紧抱住了“魔鬼”。

“我一定可以重新开始。”

黑山羊:“可是露丝**官,你是学法律的,你知道这不公平,不是每个人都有重来的机会,所以才会有死刑。”

“可是伍德有!”露丝红了眼,语气中满是嫉妒心:“凭什么他能受你垂青?凭什么?”

稚嫩又诡异的魔鬼童声,在这一刻,化为伍德清冷低沉的男中音。

伍德先生说:“你的死期到了,等不到明天。”

不知何时,鸾尾花园的大门前,多了一副棺材。

伍德掀开了棺材盖。

里边放着两个孩子的尸体,

是报社的报童和农民的子嗣。

还有十来只乌鸦陪葬。

棺材旁堆着三十来个人头,都是土匪,当中砌得最高的,就是寻血犬的脑袋。

除此之外,治安队的巡逻兵已经将露丝的别墅围得水泄不通。

露丝**官失魂落魄,她望着厅堂的钟盘,看着日历,今天是刺眼的“星期五”。

她朝伍德大喊,用尽浑身的气力。

“亲爱的小普拉克!我的小普拉克!”

顾不上嘴上黑漆漆的油污,往脸上添一张新面具。

她嘶吼着,像是一头野兽。

“我是爱你的!我爱你!我们原本可以成为家人!能不能给我一天的时间!就十几个小时!今天很快就会过去!给我唱首摇篮曲好吗?伍德!我害怕……我真的很害怕。我还得接受审判!对吗?开庭的流程非常麻烦!我知道法官有法官的难处……”

“你记得路德维希吗?我的表亲。”伍德将寻血犬的工作手机交给了治安队的士兵。接着对露丝说:“世上悲剧的范式大多来自家庭,就像我与他,对人生、爱情、世界的看法不同,政见也完全不一样。为了维系这段血缘关系,逼不得已做出违心的选择,我想,他将我送上绞刑架的时候,已经解开了我们身上关于‘家族’的锁扣,在这方面,他是个令人敬佩的法官。”

露丝感觉自己不能呼吸,叫对方掐住了要害,咽喉里卡了一块骨头。

“我的表哥用自由心证杀死了我,那么这道司法程序放在你面前时,你会怎么面对它呢?”伍德转而朝身后的执法者厉喝质问。“你们觉得她有罪吗?!把手举起来,让她看看审判书该怎么写!”

数十只手高高举起。

一开始,只是少数。

过了一会,变成了多数。

再过一会,它成为了所有人。

不光是治安队的巡逻兵,凑过来看热闹的,躲在酒吧赌桌后面偷偷窥探的。

甚至还有花园里的园丁,跟着治安队把手举得老高。

他们从屋子里走上大街,从运河码头跑去广场,隔着百米的距离,踮起脚尖,高高举起手来。

还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都叫身边的好邻居好朋友用怨毒的眼光怂恿着,鼓动着,迫不得已将手臂直了,要抓住太阳。

羊骨架摔在地上。

露丝张着嘴,摇着头,像是在做白日梦。

伍德俯下身,贴去露丝耳旁。

他的声音像是幽谷中的游魂。

“你是椿风镇上的法官,这是你们教出来的”

他宽厚的手掌揉了揉露丝法官的秀发,它年华不在,已经染上些许白霜。

“守法公民。”

露丝叫人架了起来,她两眼失了神采。

伍德先生从襟衣的口袋里掏出一张请柬,本想递给露丝,可是婚礼日期是周六,这位贵客没法参加了。

他哑然失笑,为自己的“万全准备”感到不可理喻的荒谬。

“你到底是交了什么狗运!”露丝的表情变得狰狞,咬牙切齿地质问着,“为什么每个人都会死!你却不会!难道老天就那么偏心?!”

伍德撕碎了请柬,任鲜红的纸片随风飘散。

“如果你和巴风特聊过天,你应该知道,我不是北约人,也不是列侬人,我的故乡不在这里,露丝。我原本活在一个太平盛世,它比这里好多了,大部分人能活到寿终正寝,每个乡镇都有医院,你敢想吗?只要不犯法,和家人在一起也好,自己离家立业也行,能受到法律和军队的保护,安心工作,娶妻生子,估计到我老死了,我的故乡也不会发生战争。那里没有老爷,也没有奴隶,每个人生下来,只要愿意睁开双眼,挺直脊梁,就是自由的。你问我为什么死不掉?我还想问清楚老天爷,为什么我要在这里半死不活后来我想明白了,老天爷它不会说话,我只能问我自己。”

露丝:“不……我不知道这些。”

“哈。”伍德笑出了声,掏出烟盒,给**官点烟:“那就是你的不对了,我的故乡有句老话,叫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你应该多和它问问我的事。”

露丝对着卷烟用力嘬了一口,呛得掉下泪来。

“你说的,是真的?”

伍德:“我为什么要骗一个死人?”

露丝:“你一定在骗我!”

伍德:“你不相信?”

露丝:“我不相信人性!哪里有那么好的世道!”

“那就对了!”伍德捡起羊骨头,将它绑上腰:“我在和你谈另一个时空发生的事实,你却要和我讲人性有多么可怕,我俩真的在讨论一件事吗?你觉得‘人性’厉害?还是‘时间’厉害?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认为你最厉害,按照你的说法,你就是最厉害的。”

露丝不敢想,也从来没有想过。

不等她多说一句。

伍德准备告辞。

“你的时间不多了,露丝。愿你安息,不光是你,你雇来的人,所有死去的,所有付出生命的,都能安息。”

他边走边唱,唱着摇篮曲。

“夕阳日落,月亮高悬”

伍德要回庄园准备婚礼。

露丝要去庄园的绞刑架。

“一天就要过去。”

他们刚好同路。

“睡眼惺忪,泪光朦胧……”

钟盘指向正午十二点。

伍德推开了大铁门,脱下帽,揭开衣,卸下一身的疲劳。

“一个哈欠,睡到天明。”

粗重的绳套挂在露丝的脖子上。

脚下的矮凳摇摇晃晃。

“我会伴你,随你入梦。”

四个行刑人在怒吼,瞪圆了眼。

露丝的眼睛快鼓出眼眶,紧接着!

咔擦

她的脖子断了。

“保护着你,日复一日。”

伍德关上了庄园的大门,紧紧抱住了萱丫头。

丫头的脖子上缠着绷带,还在往外渗血,大腿里的子弹已经取了出来,可她走路还是一瘸一拐,却挡不住那颗爱闹腾的心。

伍德问:“婚礼上,我真要穿裙子?”

萱丫头喊:“你逃不了!怎么?不喜欢?”

伍德点头:“对,婚纱是白色的,在我的老家,不兴白色,要红色才好。”

薇薇躲在花圃里,嘟着小嘴,脸上的雀斑肿得老高,是被蚊虫叮出来的。

她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小少爷和野女人跑进房,紧接着,庄园上开始做婚礼排练。

少爷居然为了那个野女人穿上了裙子,还是一整套婚纱,连头纱耳环和高跟鞋都配上了。

凭什么啊!

是的。

凭什么?

和薇薇一样,也有个人躲在普拉克家的花圃里,也是个女人,比薇薇还要胖她是玛姬。

如果你的记性够好,应该还记得这个佩洛西家的小女儿。

玛姬听了露丝妈妈的话,早早躲去寻血犬的书房避难,收集好证据,带上朱莉的转轮手枪和一箱金币,准备远走高飞。

可她看见露丝妈妈要被绞死时,又跑了回来。

她听见伍德少爷说。

这个世上,悲剧的范式大多来自家庭。

此时此刻,她觉得,少爷说得没错。

她往转轮手枪里塞进铜皮子弹。躲在花丛里,忍受着她不能忍受的虫豸,嗅着她从没嗅过的肥料恶臭,即将扣下她一生都没碰过的扳机。

她远远望着那对男女,噙着泪,枪口从男人身上,转到了女人身上。

看看他们,他们还在跳摇摆舞!

原来伍德少爷也会跳摇摆舞!

她觉得,这一切都是那个女人的错。

如果伍德少爷不认识那个女人。

如果伍德少爷喜欢的是露丝妈妈。

老天保佑小玛姬,伍德少爷要是爱上了小玛姬,那该是多好的事呀。

没有人会死,也没有人会伤心。

小玛姬更不会掉眼泪。

一切的一切,所有的罪,都应该是那个穿婚纱的女人来赎。

看看现在的小玛姬。

她哪儿都去不了啦。

露丝妈妈叫她逃,可她能逃到哪儿去呢?

用这箱金币找土匪买命吗?

她能活下来吗?能从露丝妈妈养大的土匪手里,讨到一条生路吗?

没等她想明白这些,她已经扣动了扳机。

可是她根本就不会开枪。

第一发子弹打烂了厅堂的门牌。

第二发子弹射穿了仓库的大牛铃。

第三发子弹射死了一只乌鸦。

有人围了上来,她猝不及防,手里的枪像是一头饥渴的野兽,挣脱了缰绳,带着手臂朝向天上。

第四发子弹想打下太阳。

第五发子弹撞在院墙上,落下的石灰淋得她满脸脏。

最后

最后一发子弹。

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拿枪指着护院,枪口扫过去,那些丑恶的男人便退开几步,不敢围上来。

她才明白,原来手里的东西有多么可怕。

伍德提着裙子,跑进人群。

他在大喊。

玛姬听清了小少爷在喊什么。

小少爷说。

“别伤害她!”

她想开了。

她得对得起露丝妈妈。

但对不起自己。

于是。

她将最后一发子弹留给了自己。

子弹从枪膛射出去的速度太快。

小少爷的高跟鞋,让他跑得太慢。

一切顺其自然。

第二章 故事才刚刚开始

是的,一切都顺其自然。

周六清晨,初秋时的天空分外晴朗。

薇薇坐在喷泉水池旁,抬起头,看着充满朝气的,刚升起的太阳。

她显得随性又潇洒,两条腿踩在池子里,脚板踏着坚实又滑溜的水藻石块,手上牵着一条绳索。

绳索的另一头,绑住了庄子里的护院犬。

它皮毛鲜亮,体态修长而优雅。是一头喜乐蒂牧羊犬,庄上很多人都喜欢它,在瓜分普拉克家的地产和农田时,薇薇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它弄到了自己名下。

毕竟平时那些喜欢摸狗的,他们不铲屎,不喂粮,不梳毛,不洗澡,更不会给狗看病。

这些事情,都是薇薇来做。

大多数人只喊它做“狗”。

薇薇却给它起了个名字。

因为薇薇喜欢看小说,镇上的作家大卫写的书里,也有这么一位带着忠犬冒险的阔剑游侠。

薇薇记得,那本书的名字叫《圣杯往事》。

故事里讲的,是一个掉队的游骑兵,带着爱犬寻找军队的故事,还是个悲剧。

游骑兵花了十六年,最后还是没能找到自己的队伍,因为他的祖国战败了,游骑兵部队也解散了。

十六年里,主人公从十八岁的小家伙,变成了三十四岁的大家伙。

从一个善良单纯的人,变成了阴险狡诈又善良单纯的人。

听上去很复杂,其实很简单。也不是什么振奋人心的好故事。

撇开那些“经历、成长、蜕变”的无趣主线。

一路上主人公和爱犬相依为命互帮互助的事迹深深吸引了薇薇,属实是一部爱狗圣经。

在故事里。

这条小狗崽从小到大,从生到死,跟了主人公一辈子,直到死前,它才对月亮咆哮,高高仰头,啸出狼嚎。

主人公这才知道,自己原来养了一头狼。

薇薇记得非常清楚,也记得大卫先生才华横溢的后记致辞。

【世上会仰望星星、月亮、太阳的生物非常少,许多左右不完全对称的脊椎动物都很难做到“仰望”这个动作。】

【会仰望的,其中包括人与狼】

【人从仰望日月星辰中推算星象绘制航图,走遍了世界每一个角落。可狼依然是那头狼,只是学会放弃仰望之后,它变成了人最好的伙伴。】

它的名字叫“范克里夫”。

“范克里夫!”薇薇喊,“范克里夫,起来!”

大狗乖乖地站了起来。

薇薇又喊:“转个圈!快!转个圈!”

大狗原地打着转,拴狗绳在脖子上多绕了一圈。

“真乖!”

薇薇拍着手,去摸范克里夫柔软又结实的脖颈,给范克里夫搔下巴。

她突然问:“你会跟我一辈子吗?”

喜乐蒂犬的大眼睛里满是问号。

显然,它听不懂薇薇在说什么,哪怕它再聪明,也不会明白主人嘴里的“一辈子”是什么意思。

薇薇形容道:“就是一辈子!大概十来年,你看,范克里夫,太阳升起又落下是一天,三百六十五天就是一年,十来年差不多得有四千天。咱们合计合计,商量商量。你要是愿意跟我一辈子,我就不去找少爷的麻烦了,我也不粘着他了。”

她边想边说,说得很慢,反正身边也没人,都在给少爷准备婚礼,索性放开了说。

“范克里夫,从小到大,我给小少爷喂饭,帮他刷马桶,给他洗澡,给他梳头发。还陪他睡觉,就和你陪我睡觉一样。

我还纳闷儿我这肚子怎么就没怀上小伍德呢?我跑去问奶娘,奶娘告诉我,男人要在床上欺负女人,像打架那样,女人才会生宝宝。

嗨呀!我真笨,每次在床上时,小少爷朝我扑过来的时候,我都揍他,难怪我怀不上。

可是,等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少爷就死了,我伤心了好一阵子,眼泪哗哗的掉。我想范克里夫你死了,我也会哭。

后来少爷变得死去活来的,这叫我慌了神,我哪儿有那么多眼泪呀!我是想明白了。”

大小姐经常会说俗话。从她嘴里说出来的俗话都很有道理。比如薇薇学来的这一句。

“养男人,还不如养条狗范克里夫只会让薇薇我伤心一次,绝不会像少爷那样,像是缝纫机往布料上打洞似的,一下下戳穿我的心。”

范克里夫听懂了这一句,高兴得摇着尾巴。

薇薇嘟着嘴,虽然脸上在笑,可眼睛里全是泪。

“范克里夫,你说呀,你会跟着我,一辈子都不走!对吗?你肯定比少爷更喜欢我!你喜欢舔我的手心,少爷都不肯舔我!”

范克里夫:“汪!”

薇薇问:“你答应我啦?”

不,这条护院犬只是察觉到有人靠近。

伍德提着裙摆,踩着高跟鞋,画着浓妆。

他的脸酥麻发痒,脂粉里的重金属充满了蛮荒落后的维多利亚时代感。

他感觉喘不过气来,收腰的钢圈紧紧夹住了他的肋骨,几乎要把肾脏憋炸。

他两只耳垂挂上了华丽又累赘的宝石耳环,脖子上的一块金表挂坠比磨盘小不了多少。

他剃光了腿毛,还得露出笑容,因为未婚妻和他的姐姐说过,也和他说过。

“要优雅。”

如果真正的伍德普拉克还活着,看见这一幕一定能在地上笑得打滚。

薇薇震惊了。

伍德表现得非常冷静。

“我有事要和你说,薇薇,这件事很重要,也很唐突。”

薇薇难以置信:“你怎么可以……”

“你可能会有点无法接受,督统参加了婚礼,还有镇长和法官,对,是三位法官中的最后一位。”伍德拉上了薇薇的手,“这件事可能你无法接受,但我有义务告诉你。”

薇薇挣开了小少爷。

“你怎么可以……你竟然……”

伍德驻足,还在想,该怎么把情况和薇薇如实道来。

事实上,他与薇薇有一份婚约。

这份婚约不是薇薇和伍德订的,而是薇薇的奶娘与朱莉大小姐订的,很早很早以前就订好了。

在列侬王国,它受到法律的保护。是封建习俗中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在伍德提出与萱丫头成婚时朱莉的反应会那么激烈,小老弟与萱丫头的婚礼不合法。

这让伍德想起了鲁迅先生与鲁迅相爱相依,生子偕老的许广平女士,也只算鲁迅先生的同居人,并不能算妻子。鲁迅先生的婚姻是母亲安排的,而在那个时代,离婚或说休妻,对一个女人来说是难以承受的痛,所以鲁迅先生为了保护这位妻子,始终只给了她一个名分。

就在此时,就在此刻。

伍德在等。

等薇薇开口。

朱莉和邵小萱也在等,这一大一小俩姑娘倚在大铁门边,脖子伸得老长。

萱丫头穿着新郎装,西服笔挺,皮鞋光亮。

朱莉趴在丫头结实的肩膀上,生怕漏看了半点细节。

薇薇依然是那副难以置信的模样。

她说:“你居然……你竟然……”

伍德坦诚道:“我来找你回去,想和法官商量我们的婚约,我知道你很在意这件事。但我答应小萱,她为我出生入死,我不能失诺违约。”

终于,薇薇把那句想说的话说出来了。

薇薇:“你怎么比我还漂亮?”

伍德:“???”

薇薇:“你怎么能比我还**性感?”

伍德:“???”

薇薇夸张地形容道:“看看这腰子!这屁股!看看这脸蛋!天哪……你就是镇上最漂亮的!少爷……我还能叫你少爷嘛?”

范克里夫:“汪?”

扑通

朱莉大小姐压着邵小萱,两人一块摔了个大马趴。

“艹!”朱莉趴在萱丫头身上,缓了老半天都没爬起来,骂骂咧咧的,“死丫头!我还指望你能说出什么话来!?原来你就在乎这个?”

而萱丫头顾不上疼,脖子上的伤都快笑裂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她真可爱!对吗?”

也不知道这句“她真可爱”是在形容薇薇,还是在形容伍德。或者只是萱丫头看见了范克里夫,看上了普拉克家的狗。

虽说伍德是个果断的人。

但他现在却变得迷惘。

因为男人和女人就像是两个星球的生物。

“你就在乎这个?”

薇薇用力地点着头,就像是她每一次洗衣做饭,淘米刷碗时那样用力。

“我就在乎这个!”

伍德问:“你没说谎?”

薇薇:“我实话跟你……”

话语戛然而止。

薇薇轻轻给了自己一耳光,其实她还有一点点侥幸,一点点念想。

现在没有了。

薇薇问:“你不是说要去王都吗?少爷?”

伍德:“是有这回事。”

“那我能跟去吗?”薇薇又问:“庄园都分出去了,大小姐也用不到我。”

朱莉连忙抢答:“用得到用得到!”

“你用不到!”薇薇喊:“小姐!你有那么多佣人,都是你的姐姐妹妹好闺蜜,哪儿缺我这一个呀!虽然产业是分出去了,小姐,乡亲们还得请你给他们做账呢,只有你算得清账。我跟着少爷好呀,不会给小姐你添乱。”

伍德明白了。

“你想和我去王都?”

薇薇学着少爷的语气,叉着腰。

“我没这个能耐吗?小少爷你做不到的事情,我能做到。你打不过的大白鹅,我一只手就能掐住它的脖子。少爷你要是空不出手来护着我!范克里夫可以保护我!”

范克里夫:“汪!”

伍德笑出声来。

“可把你能耐的。”

“不光是这样!”薇薇拉着少爷的胳膊,带上狗,也顾不上少爷那双高跟鞋该怎么走路。

她趾高气昂,充满了自信。把大小姐和“新郎官”从地上拉起来。

“我还要变得更坚强!至少不能像少爷你说的那样,握上农具就见血,受伤就流泪!我才不要这样!”

做完这些,薇薇像是宣布领土主权一样,急匆匆地往宴会赶。

朱莉问:“你干嘛去?!薇薇?”

“我是少爷合法的妻子!你问我干啥去?”薇薇喊:“当然是找法官做主啦!”

朱莉皱着眉,捂着脑袋,感觉头疼。

萱丫头牵起伍德的手,在哈哈大笑。好像不论什么时候,她都可以开心地笑出来。

“你也不着急?不在乎?”朱莉问。

萱丫头笑得急了,旧伤复发又开始喘。

她解释道:“你不知道……哈哈哈哈……咳咳……我老家的民俗,那是一夫多妻,闹大旱的时候呀,家家户户都兴卖儿卖女,儿子还不好卖,我就是被卖到这里来的。你们这儿的婚姻观念还算保守。还有呀。这小姑娘也太可爱了!我就没见过这么可爱的人。”

伍德牵起萱丫头的手,轻轻拍着丫头的背脊,生怕妻子的“笑喘”让旧伤复发,毕竟这个镇上还流传着“医生必死”的谣言,暂时没有医生愿意来这里。

萱丫头作为新郎官,挑弄着伍德新娘的下巴。

向朱莉大小姐炫耀道。

“当然啦,我老婆也很可爱!”

是的。

他们都不在乎,因为这个世界危机四伏,世事无常。

有无数吃人的魔鬼游荡在人间。

有人朝生暮死,也许这几年还好好的,也许这几天就进了棺材。

相比之下,爱情它一点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坚韧果决的心,还有健康强壮的身体。

有了这些,一切都能水到渠成,顺其自然。

伍德说。

“可把你们能耐的。”

第三章 不曾改变

顺其自然来看,伍德认识了两位新朋友。

他们不是镇长,也不是王都来的督统,更不是镇上最后那位奉行消费主义的**官。

其中一位可能会成为伍德的恩人。

其中一位可能会成为伍德的仇人。

稍安勿躁,让我们一位位来介绍。

经过一周的详尽调查,关于镇上谋杀案的结果,已经尘埃落定盖棺封土。

在伍德先生来到椿风镇的第五周,他带上两位妻子薇薇拿到了伍德的名分,从此叫薇薇普拉克,萱丫头拿到了伍德的身子,从此叫少夫人。

再加上一头喜乐蒂牧羊犬,三条枪,一辆马车,六桶淡水,三十包玉米燕麦和葡萄干做的口粮,三百七十个北约通用银币,这些钱都是用强盗的脑袋换来的。

紧接着,踏上往北走的大道,面向王都。

这段路并不好走,一共有一百多公里的苔原走廊,七处适合土匪强盗藏身的页岩峡谷。只有两个补充粮食和马草的驿站。

在早上八点时,伍德刚准备出发,顺着运河走向镇北的官道,让两匹马在沿河蕨菜地里吃饱喝足,拉干净肚里的排泄物,养足力气。乡里乡亲是敢怒不敢言,伍德也不多废话,抛去几枚银币,活得像个强买强卖的村霸。

就在此时,就在此刻。

一个背包客挡在大路中央。

这就是我们之前提到的,伍德即将认识的新朋友。

那是个男人,戴着大檐帽,帽子压住了满头黑色的碎发。

他很高也很壮,差不多有两米高了,肩膀宽得能一个人挡住酒吧的弹簧门,看上去像个练家子。

他戴着一副黑框圆眼镜,镜片厚得能防弹。

他穿着一身厚实的秋衣,上身是一套鳄鱼腹皮裁出来的长衣,很漂亮,也很昂贵。

他的下身则是一条紧实的牛仔裤,小腿开了缝,特地给靴子的马刺留了位置。

除了背包以外,他的腰上有一套胯兜,靠右的位置留了枪囊,却没有枪。

他看上去非常年轻,简直年轻得过分,圆圆的脸蛋配上那高度数眼镜透出来的萌系大眼,像极了一个十六岁的小金刚,但帽子下的青丝中藏着几根霜发。

这位背包客手里捧着一把胡琴,手腕上绑着一根绳,和薇薇牵住范克里夫那样,他也牵着一位“朋友”。

在他撞上伍德少爷家的两匹骏马时,马儿受了惊,差些撩起蹄子,要踩碎这壮汉的脑袋。

可这不速之客立马从嘴边掰下一股猩红色的蕨菜嫩叶,给马儿喂下。露出嘴里两排闪闪发亮的金牙。

他轻声说:“乖……乖,别怕,靓仔登场,救星驾到。”

伍德脱帽致礼。

背包客学着小少爷那副样子,还以一礼。

“何方神圣?”伍德问。

背包客报出名讳:“德尔阿明。”

伍德又问:“明先生拦住我的车,是有事情要谈?”

阿明:“是阿明,不是明。”

伍德:“好的,小明。”

“嗨!小少爷真会捉弄人。”阿明也不在乎这点玩笑。

伍德保持着警惕:“说说你的来意。”

“我刚到这个镇上,在酒馆输了个精光。你看”阿明拍打空枪囊,表示自己没有武器,又揭开皮衣,露结实的胸肌,说明衬衫都输掉了。“我从赌桌上打听到小少爷的‘光荣事迹’,小少爷要去王都,刚好咱们顺路,能带我一程吗?”

伍德犹豫不决。

视线从阿明“坦诚相待”的马甲线和六块腹肌上,移到了对方手中的绳索上。

绳索的另一头,绑着一个人。

伍德问:“这个人是你的奴隶吗?”

阿明摇头:“不是,他是个盗墓的罪犯。”

伍德说:“你可以拿着他去治安队换赏钱,还有你的衣服,你的金牙,你的背包里还有东西能当抵押品。你能凑出路费。没必要来搭我的顺风车。”

阿明将盗墓贼拉到伍德面前,抓住贼人的头发,让贼人的面目完全暴露在伍德面前。

伍德愣了会神,因为这个贼和露丝**官一样,有栗色的头发。

这是伍德先生即将认识的第二位朋友。

贼人眼中有胆怯,有不甘,却看不见刻骨铭心的恨。

他是露丝的丈夫,全名达奇佩洛西。露丝死后,这个丈夫被宪兵队的人从地窖里放了出来。

当露丝下葬之后,当天夜里,达奇便将露丝的尸首从坟里挖出,刚好叫偶然路过的阿明抓了个正着

当阿明将事情原委和伍德说清时。

伍德问:“就这么简单?”

阿明答:“就这么简单。”

伍德又问:“他为什么要去挖露丝的坟?”

阿明答:“你不如自己问问。”

不等伍德牌复读机上线。

达奇先生已经说出了答案。

“我是佩洛西家的男丁,在北约算世袭贵族,我带族人的尸体迁坟回乡,体面下葬,想为她落叶归根有什么错?”

面对伍德时,达奇先生有种难以直视的感觉。

他望着马背上的大贵人,望着贵人身后冉冉升起的刺眼太阳,又窥见运河里的倒影,看见自己落魄的模样。

就像是有刀子捅进了他的心,又红又腥的腐血汩汩流出。

“治安队的人不管他。”阿明将大背包放下,“奴隶市场的人也不要他,我就想来伍德少爷你这里碰碰运气。”

伍德问:“你觉得你碰见运气了吗?”

阿明:“碰见了!”

伍德:“你说说,碰见什么运气了?”

“我没有被小少爷的马踩死。又看见小少爷只带了两个人,还是两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姑娘。我就明白,我的运气来了。”阿明揭开大背包,包里是露丝**官的尸体,已经让殓官做过防腐处理,仿佛还活着一样。

阿明振振有词,谈吐条理清晰:“小少爷你可能不清楚,我来自博克侦探事务所,是一位法外仲裁者,狩猎犯罪者换取赏金,我继承了老师的衣钵,衣服和靴子是绝对不能抵押出去的,依照我的判断,小少爷你往王都的路上,肯定需要我这样专业的保镖来保护你。”

伍德想了想。

他问:“你是个赏金猎人?”

阿明点头:“没错!”

伍德又问:“你认识强盗吗?”

阿明:“不一定全认识。”

伍德:“那怎么证明你的身份呢?”

阿明正准备往兜里掏证件。

伍德抬手示意打住,“不用了,你的证件我未必看得懂,看懂了也未必能分出真假。”

阿明笑得满嘴“金”光。

“小少爷有办法?”

伍德要把萱丫头从马车里拉出来。

没想到丫头扒在车窗的扶手架上,像极了一头树袋熊,脸上都是不情愿的意思。

伍德明白了,转而向阿明说。

“小明啊,你是个好人,上车!”

等阿明爬上车架,将绑犯人的绳索交到伍德手里。

伍德看着达奇。

看着露丝佩洛西的丈夫。

他面黄肌瘦,四肢无力,身上的衣服烂了,臭了。指甲盖里全是刨坟留下的泥巴。

伍德大声问:“你要带着露丝去王都?回佩洛西家交差?”

达奇面露惧色,点了点头。

伍德又问:“就为了这个?”

达奇刚想点头。

伍德补上一句。

“只为了这个?真的只为了这个?你就没有半点侥幸之心?我问你,达奇先生,当你挖开露丝的坟,难道没有想过里边藏着什么金银珠宝吗?”

达奇先生腆着脸,嘴唇干瘪,不知如何作答。

对妻子来说,他什么都不是。

他又想起了自己的两个女儿,他甚至不清楚这两个漂亮的小天使到底是不是他亲生的,毕竟近亲结婚生下来的畸形弱智多得数不胜数可这两个女儿都很健康。

达奇先生明白,伍德小少爷要问的不只是“金银珠宝”,还有“血海深仇”。

“我确实这么想了,如果露丝的棺材里有钱,我就带着钱远走高飞。雇几个佣人,送我去亚米特兰,买一块地,再搞来十几个奴隶,这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伍德指着背包。

“背上她。”

达奇的眼中有了“生机”。

“你……哦不,您!您愿意带我回王都?”

伍德扔去一瓶水,他说:“我尊敬信守诺言的人。你把背包绑紧了,尸体腐烂会产生病菌,别让老鼠啃坏了。达奇先生,活在这个世上谁都不容易。她生前的罪过已经清了帐,更不用你来承担。

现在你背上背着的,不是露丝佩洛西,只是一具普通的尸体,她不会跳起来咬断我的脖子,也不会把你关进地窖里。

如果达奇先生你只是为了履行丈夫的承诺,担下家人的责任,那就上来吧,车里还很宽敞,我们送你回家。”

人员齐整,车轮飞转。

马车里分作两列。

左边的两位男士倚着车架,一个是衣着光鲜的赏金猎人,一个是失魂落魄的穷酸贵族。

右边的两位女士神色紧张,一个是洗白上岸的女土匪,一个是飞上枝头的小麻雀。

徐徐秋风抚过伍德的脸颊。

马车的货厢里。

山羊头倚再露丝**官的尸身旁。

她栩栩如生,但绝不会再活过来因为巴风特已经给过她机会了,可惜她没抓住。

苔原的野路静悄悄,空旷的天与地之间,只有一片纯粹的绿。

身后的椿风镇越来越远,袅缈的炊烟漂上碧蓝天空。

阿明先生突然没来由地问了那么一句。

“伍德先生,你在镇上做了那么多事。一定非常开心吧?”

伍德:“不。”

阿明笑了:“为什么呢?这些都是好事。我像你一样,去过很多地方,也抓过很多罪犯,为民除害的感觉很棒,完成任务时,有种难以言喻的愉悦感。”

“那是催产素的作用。”伍德解释道:“当你完成工作的时候,或者说,你劳动完毕,一项工程完成了,你的脑袋就会分泌出这种激素,给你成就感,给你愉快的感觉。也叫催产素。”

阿明迷糊了。

“它叫催产素?男人也会有这种……激素吗?”

伍德:“是的。”

“难道伍德先生在绞死这位和土匪勾结的法官时,没有分泌出催产素?”阿明不解。

伍德摇头:“没有,确切来说,我没有绞死她,也没有从这件事上收获任何成功、快乐或者愉悦的感觉是她自己绞死了自己,她派来的报童,送来的三十多个土匪人头,留下的证据,这一切一切,都让她给自己编了一条绞绳。”

阿明连忙追问,急不可耐,因为伍德嘴里蹦出来的东西,和老师教他的完全不一样。

“难道你不觉得这些是好事吗?像故事里说的那样,正义战胜邪恶,公理得到伸张?”

伍德:“不。它什么都没变。”

阿明:“为什么?难道它没有变好?”

伍德:“法官死了,还会有新的来。”

阿明:“难不成新来的法官会和露丝一样坏?”

伍德的语气冷得令人遍体生寒。

“我在坟里,被两个盗墓贼挖了出来”

他从兜里掏出烟盒,给两位新朋友一人扔去一根。

又给自己点上火。

“那是上个礼拜的事。”

青烟浮荡,时聚时散。

“到了这个礼拜。露丝也一样。”

阿明想去衣兜里掏火柴,可是他没想到,自己连火柴都输了。

反倒是达奇先生还留着一盒火柴,准备在寒冷的秋夜里,防止自己冻死在前往王都的路上。

“上个礼拜的椿风镇”

达奇先生给阿明先生点上火,他俩听着伍德少爷讲。

“和这个礼拜没有什么不同。”

顺其自然来看

伍德先生认识了两位新朋友。

其中一位可能会成为伍德的恩人。

其中一位可能会成为伍德的仇人。

第四章 它一点都不自然

北境苔原的旷野自然,它是一片绝美的风景。

一百公来里的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按照驮货马车的速度,八个小时就能到达王都。

旅途的前半程里是伍德驾车,说实话,在大西北做长途旅行时,车夫可不是什么轻松的活计。

首先他得拉紧缰绳,免得两匹调皮的小马驹让苔原鲜嫩的草叶迷了心。其次他要看好官道的道砟,看清马车的风向标,免得选错道路,最后,他需要在天空出现积雨云的预兆时,提前选好一处可以避雨的峡谷或驿站,提前做好避雨的准备。

万幸的是,今天不会下雨了。

不幸的是,伍德可能迷路了。

空旷到看不见边际的苔原之上,马车就这么停在一条孤零零的石子路前。

它像是大海中孤独的航船,在一条地图未知的航道上戛然而止。

阿明钻出车厢。

“伍德先生,你遇上麻烦了?”

伍德给魁梧的客人让了个位置,两人并排坐在车夫椅上。

他指着前方突然消失的道路,同阿明说:“不对劲。”

阿明接走一条缰绳:“哪里不对劲?”

伍德解释着:“我看着风标,跟着石子路走了快一个小时,又走回来了,每条岔路我都试了一次,只有这条死路没走过。”

“唔。”阿明皱眉,拉着缰绳抽打马驹,催促马儿往死路走。“是强盗干的。”

伍德索性将剩下一条缰绳也交给阿明。

他问:“强盗为什么要这么干?”

阿明是对付劫匪的老手,自然明白那些狂徒会使什么花招,和伍德说着其中细节。

“早些时候,交通部还喜欢在行省和城市之间插路牌,后来他们不这么干了。”

伍德听明白了。

“土匪会换掉路牌?”

阿明点头:“对,这么做能把车队引到适合设伏的隘谷里,然后推石头下去,在下雨天有奇效,事后只要吩咐手下进谷收货就行,而且也适合黑吃黑。”

马车往漫无边际的草地驶去。

伍德回头看,身后的道标越来越远。

阿明接着说:“后来路牌都不能信了,成了摆设。劫道的换了新花样,把官道上的石子路铺上草,再用道砟造出几条假路,让车队在里边绕圈,这样可以消耗猎物的马力,等猎物找到正路了,也跑不远了,得停下来休息。”

伍德问:“然后呢?”

“然后啊。”阿明舔着嘴唇,朝伍德笑,笑得露出满嘴金牙。“然后会叫几个小孩子,或者女人或者老人把车拦住,通常有经验的车夫会直接碾死这些可怜虫。不过土匪都学聪明了,现在喜欢用小孩子作饵,因为这两年立了新法,杀奴隶小孩不止要赔钱,还要坐牢,所以换成小孩了。只是……”

伍德打断:“你说的小孩子,是那个吗?”

他指着旷野中,极远处的几个黑影。

它们不像是人。

“恐怕不是孩子。小少爷。”阿明问:“要接近它们吗?”

伍德攥紧了阿明的衣领。

“你带我走的这条路。”他显得咄咄逼人,眼里有怒。“现在,带我绕过去。”

阿明做了个深呼吸,牵扯着马驹,要绕开那几个漆黑的影子。

可它们就像是嗅到了猎物的味道,紧紧跟了上来。

阿明推着眼镜,开始紧张:“少爷,给我枪,我看不清它们,你能看清吗?”

隔着百来米的距离,伍德看清了。

“不是人,是狗。”

没错,那是三头黑背犬。耳朵竖得高高的,吐着舌头,朝着马车狂奔而来。

阿明喊:“给我枪!”

丫头应着阿明的命令,从车厢里扯来一杆滑膛枪,扔了过去。

阿明接枪瞄准,站了起来。

伍德接走缰绳,勒住马驹。

三条大狼狗见了枪,像是明白了什么。

它们趴在三十米外的草丛里,这个距离,滑膛枪很难精准地命中目标。

阿明咬牙:“狡猾的畜生,和它们的主子一样诡计多端。”

伍德问:“能打中吗?”

阿明眯着眼,要画出准心与目标的三点一线。

“别出声。”

这个赏金猎人犹豫不决。

因为马车里的薇薇和范克里夫往外探头看戏喜乐蒂牧羊犬的眼睛水汪汪,在阿明眼里实在可爱。

“有时候,你不得不感叹。”阿明抬起枪,朝天开火示警。“不得不感叹这群罪犯的精明之处。”

原本趴在草里的黑背犬听见枪声,立马调头鼠窜,一溜烟跑得老远。

范克里夫叫枪声吓得躲回了女主人的怀里,再也不敢多看一眼。

眼看黑背犬要逃了,丫头握着朱莉的那支转轮手枪,踩上车架,屏息凝神。

子弹穿过膛线,做着自旋运动,飞得又快又稳。

一头大狼狗应声倒地。

紧接着,萱丫头调转枪口,将子弹打得只剩最后一颗。

剩下两条狗像断了脊梁,摔在草里疼得直叫唤,不一会就没了声息。

丫头调转枪口指向阿明。

气氛在一瞬间变得剑拔弩张。

她质问:“想不到你还是个爱狗人士?”

“是的。”阿明缴枪投降,“我做不到。”

伍德问:“你敢杀人,却舍不得杀狗?”

阿明无奈地答:“我不忍心在范克里夫面前杀死它的同类,它叫这个名字,对吗?”

薇薇女士拉开布帘,神色复杂地点了点头,她蒙着范克里夫的双眼,安抚着怀里的忠犬。

事实上,在大西北,大部分有钱人都舍不得杀狗。

养奴隶很简单,养狗却很难,因为奴隶会逃跑,会背后捅刀子,但狗不会。

阿明也养过猎犬,只养了一头,在猎犬老死之后,他就不养了。

“你明白放走它们的后果吗?”萱丫头大声怒喝,她和寻血犬以命相搏时断了两颗牙,说话都漏风。

阿明先生捂着脸,有种羞愧难当的感觉。

天上落下一头乌鸦,脑袋一片血肉模糊。

正是阿明刚才鸣枪示警不小心打下来的。

它落在阿明的帽檐上,血将白色的鳄鱼皮帽染得赤红。

阿明说:“它会回巢,向主人报信,它的嗅觉比人要灵敏得多,速度比马车快多了,可以追踪很久很久。”

“你知道?你真的知道?!”萱丫头听得火冒三丈,心中暗想。

天底下为什么会有这么蠢的赏金猎人!他到底是怎么活到这个岁数的?

“抱歉,伍德先生。作为一个保镖,我失职了。”阿明脱下帽子,将乌鸦的尸体踢下马车。语气诚恳,却完全没把小萱的话放在心上,俨然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

萱丫头转而向丈夫发难。

“你看看他!伍德!你听听!他哪里有认错的意思?他在给我们找麻烦!”

伍德沉思不语,没有表态他心想,这个赏金猎人的所作所为实在反常。

小萱一开始是害怕见到德尔阿明说明这个人有真本事,是个威名远扬的赏金猎人,能把萱丫头送进监狱。

再看刚才,阿明见了三条狼狗,却舍不得开枪。明摆了是想把土匪引来。

那么问题来了。

引来土匪做什么?

无非两种结果。

第一种,阿明和土匪里应外合,今天晚上开人肉宴会,饭前凉菜是范克里夫,主菜是伍德,点心是两位普拉克家的少夫人。

第二种,这个家伙身手不凡,想把伍德当做诱饵,再找伍德借几把枪,引劫匪上勾,拿了人头去王都领赏。

“我明白了。”伍德按着德尔阿明的肩,将对方按回车夫的位置。

他对阿明说:“你来驾车。”

紧接着从腰包里掏出银币袋,全都交给阿明。

“这是你的工钱,我去睡觉。”伍德拍了拍阿明的肩,留下一盒烟,一盒火柴。

阿明又惊又喜,诧异地问。

“你就不怕我出卖你?”

小萱又急又气,要抓花丈夫的脸,像在法庭上的“笼里笼外”那样。

“你就不怕他出卖你?”

伍德不在乎,他指着两匹马,和阿明说。

“在镇上,你给我的马喂了一把蕨叶,如果你是个坏东西,它们现在应该中了毒,跑不动了。可现在它们还健健康康的,说明你没有那么做。你也知道,我杀了不少人,你还敢爬上我的车,说明你觉得我是个好人,我们走的是一条路。这么说来,我相信你,就像你相信我一样。”

这些话,让德尔阿明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他收好钱袋,银币哐当作响的声音敲在他的心房。

这不是什么简简单单的雇佣关系。

阿明摘下眼镜,想把伍德看得清楚些,可他怎么看,都觉得那个人身上笼罩着一层稠厚神秘的浓雾。

他想这位椿风镇上的小少爷,已经将性命托付于我。

他心情激动,想扯来胡琴,想奏上一曲。

就在刚才,就在他漫长的狩猎生涯里,这种朋友堪称稀世珍宝。

他刚刚认识了一个生死之交。

他喊:“普拉克先生!”

伍德不理他,坐回车里休息。

他又大声喊:“普拉克夫人!”

萱丫头应道:“你喊什么?!”

薇薇跟着说:“你喊什么?!”

阿明先生拭净脸上因为激动而冒出的热汗。

他很开心,开心得不得了。

“你们的丈夫,真是个了不起的人。”

萱丫头嫌弃地翻白眼。

“又来了一个小贱人!”

薇薇也是这般脸色。

“和兄弟打情骂俏倒是一套一套的!”

阿明先生大笑,笑声传出去老远。

两位普拉克家的少夫人自讨没趣,也一刻没闲着。

不过几十秒的功夫,萱丫头往脑袋上淋着染发剂,喝下幻形咒的魔药,变成了达里欧达芬奇。

薇薇吓得脸色惨白,嘴里止不住地嚷嚷着。

“你这是作弊!你犯规呀!”

达里欧双手互抱,臭不要脸。

“我打不过他!还不能加入他了?”

只有懵懂无知的范克里夫歪着狗头。

“汪?”

马车一路往北,越来越远。

草地只留下了死乌鸦。

它叫一个刀疤眼壮汉捡起。

壮汉的腋下,夹着三条土狼犬的尸首。

这位铁骨铮铮的汉子落下泪。

“我的小宝宝呀,我的孩子们……”

他皮夹克的胸口处,有一枚绘着血红骷髅的皮章,上边全是划痕,是骷髅会衰败解散时,匪帮余党珍藏的旧物,好比士兵的狗牌。

他抱着三条狗的尸体,几乎泣不成声。

“你们都是我的骨肉至亲!怎么说没就没了呀!”

汉子吹起尖锐的哨声,声响引来了数十位匪帮成员。

有人大喊:“头儿!他们的枪,能打一百多米!”

有人询问:“现在就追上去吗?【妈妈】的尸体还在车上!”

有人厉喝:“我看见德尔阿明也在车上!那家伙不好对付!”

有人着急:“抓紧时间!再往北二十里地,就是别人的地盘儿啦!”

有人附和:“对啊!头儿!谁拿到【妈妈】的尸首,谁就是大家的新头领!”

刀疤眼攀上马背,从兜里掏出一条小手帕,擦着眼泪。

如果伍德在场,应该能认出这条手帕。

它做工精美,上边绣着露丝法官最喜欢的鸾尾花。

一点都不自然。

“我们走”

刀疤眼说。

“去给【妈妈】和【孩子们】报仇!”

第五章 往前看,你绝不孤单!

阿明先生口中的北约历史,在伍德看来自然却也不自然。

自然的地方是它由三个大国和七个小国组成,最近的一场战争结束于四十年前,是列侬王国的内战,战争一方是王室,另一方是代表平民的工人结社团体。

这次战争打断了工农的脊梁,也让列侬王室更加警惕普罗大众的力量,修订新的奴隶办法,实行素质教育,却取消了三十多个技术型工种的证件考试,学历和学位由王都大学和教育部说了算已经颁出去的技工证书也作废处理,让农奴工人的地位变得和没有任何技能专长的奴隶一样卑微,几乎断绝了寒门子弟的上升通道。

列侬王室的做法看起来很自然,属实是个畏惧民意的独裁弟弟政体。

但不自然的地方还有很多。

首先就是北约的构成,它由三个大国和七个小国组成,各国的国有银行各自发行国内使用的货币,又可以与北约的通用银币兑换,所有货物的交易和结算一律使用北约银币,在各国银行的汇率与利率保持同步,同涨同跌,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方便各国商贸来往。

这也是北约币在萱丫头和阿明先生眼里如此值钱的原因它的信用度非常高。

这让伍德同学回想起地球上的“欧共体”和“欧盟”。

这才是不自然的地方。

列侬是什么国家?

是封建农奴制!

欧盟或欧共体在地球上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最早是地球历,西元一九五一年。

这才是伍德想不通的地方。

为什么北约国与国之间能有如此高效先进完善的外交商贸和货币政策,却在奴隶制上死磕到底呢?

他想到了答案。

“阿明!”伍德从车厢里攀回车夫的位置,他焦虑地问:“阿明!我问你,你在博克侦探社长大对吗?”

“是的,我原本是老师收养的弃儿。从东方来,你看,我的头发是黑色的。”阿明驾着马车,时刻警惕着大草原上的风吹草动,下午的太阳晒得人昏昏欲睡,“怎么了?伍德先生?“

伍德喊:“丫头!”

萱丫头已经扮作“达里欧”的样子,应着小少爷的话爬到车夫椅上,三人排排坐。

伍德问这两位东方来客。

“你们小时候,是在故乡长大的吗?”

达里欧点头。

阿明跟着点头。

伍德又问:“那个地方叫大夏?很多东方人都被卖到大西北来了?”

阿明:“不止是小孩子,列侬在小尼福尔海姆建了一个大码头,叫做‘东都’,由王室的两位爵爷做代理人,通过轮船海运,专门购买东方人。他们不光贩卖人口,还做香料、蓝靓果和咖啡豆的生意,用当地的原材料和东方的奴商队换奴隶。”

达里欧:“当初把我送到东都的人口贩子,收了一桶酒,就把我卖了。”

伍德沉默了。

这一切,都像极了地球上贩卖黑奴的东印度公司。

尽管很不情愿,伍德还是将最后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问了出来。

“你们从东方来,到了北约,用的也是……汉语?”

德尔阿明问:“汉语?汉语是什么意思?我们从小说的就是这种语言。”

“没什么……”伍德心事重重,思考着“全世界都在说中国话”的客观事实。

达里欧开着玩笑:“我明白少爷的意思,这个世上有猫猫狗狗,就有猫语,狗语。汉语的意思,是男人才会懂的语言?哈!少爷,你又开始性别歧视了?”

伍德:“不,你就当我没问过。”

是的,汉语。

这是伍德来到北约之后,一直不愿主动提起的事情,直到今天,德尔阿明这位从小接受精英教育,熟读列侬历史的赏金猎人出现时,伍德才开始正视这个可怕的事实。

为什么说它可怕?

伍德现在接触的每个人都在使用汉语。

这代表着什么?

无非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冥冥中自有天定,陈玄穹从地球跑来这片陌生的土地时,老天爷就给他留下了汉语的土壤。

可能吗?

他认为不可能,他不信老天。

第二种可能早在远古时,就有外来旅客踏足这片大地,并且将汉语作为第一母语,一步步传了下来。

如果这是真的,简直是不可思议的神迹。

语系经过更新迭代,经过地缘方言化,还要经受住文化习俗传承的洗礼,它早该变得面目全非。

假设有那么一个人,一个地球人。

和陈玄穹一样,穿越到了这片陌生的荒土上。还能将汉语从数千年前,一路完整的保留到现在。

伍德认为,就“保留语言”这件事,远比“时空穿越”本身更加令人匪夷所思。

当“自有天意”和“事在人为”两个可能性都被排除之后。

他内心暗想,想得入神,只剩下最后一个答案。

这个世界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地球人光顾。

是的,他并不是唯一的那个“幸运儿”,也不是唯二的“同行者”。

保存完好的语言文化,先进的商贸货币体系,野蛮落后的封建农奴,超越时代的工业设计,还有时刻吐露着恶意的政体。

这一切,都是一个个突然闯入落后文明的访客们留下的证据。

或许有技术断代,或许有思维差异。就像是一个现代文明中诞生的人,无法向古代人解释电动机的原理一样。

但他们来了,利用技术与知识,踏上前辈用语言铺好的路,在这片土壤上称王封疆。

伍德认为,在北约的史书上一定能找到他们的名字。

这些人无法改变历史的进程,不然现在的列侬王国绝对不是这副模样。

仔细想想吧!

有个人来到了野蛮落后的异世界。

他拥有改变一个行业的知识,或是衣食住行,或是工业农业,对这个时代来说,这种“知识”堪比“魔法”。

运气差点的,恐怕在发迹之前,就死在了宏图伟业的幻象中。

运气好点的,或许能靠着手中一技之长,爬到一国之首,乃至世界之巅的位置。

有人跪拜他,甚至称他为神,

那么,接下来呢?

前辈留给他的汉语告诉他,路只有这么点远,接下来得靠自己了。

前方是一条孤独的迷途。

他能干什么?

带领一群迷信“知识”的人,继续走去哪?

将“知识”分享出去吗?

他敢吗?

屋里有妻女子嗣,屋外是一国臣民。

有多少人想侍奉他用“知识”夺来的权柄,就有多少人想杀死他的肉身,取而代之。

抛开基因中留下的“自私”,抛开伍德毫不在意的“人性”。

这位旅客,真的有这个觉悟吗?

如今的列侬王国,它的模样时时刻刻提醒着伍德。

上一位旅客,没有走完这条路。

这位旅客没有解开农奴身上的枷锁,反倒有可能已经变成了剥削者的帮凶。

“喂……普拉克先生!”阿明摇晃着伍德。

伍德从臆想中惊醒。

阿明问:“你在想什么?普拉克先生?从十来分钟之前你就开始发呆了。”

“没什么。”伍德说。

阿明狐疑地看着伍德,心有芥蒂。

“我不信。你脸上明明就是有什么。”

达里欧也这么认为,伍德表现得过于反常。

“你以前可不会发呆,也不会犹豫,连一瞬间的犹豫都没有,少爷,你怎么啦?你怎么……”

伍德不耐烦地挥着手。

“我只是想到了伤心事。”

阿明笑着:“说来听听?”

达里欧友善地说:“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分享出来让我们开心开心?”

伍德讲:“你们有理想吗?就是那种,可以实现的,通过双手,创造出来的理想。不是什么梦想,做梦是不一样的。”

德尔阿明沉默了很久很久。

达里欧反倒是心直口快。

“把你抓住,跟着你发大财,然后找个人少的地方,不那么乱的地方,听你说话,逗你开心。有没有宝宝无所谓,你晓得嘛,十个女人生孩子,女人失血难产得死三个,宝宝早夭得病得死五个,我可没那么大的胆子。”

萱丫头的理想很现实,也是每一个列侬王国的女人会面对的事情。

德尔阿明是个浪漫的人。

说出来的理想也非常浪漫。

他讲:“我想认识更多的朋友,值得将性命托付出去的友人,和他们骑马打猎,在侦探所里玩牌喝酒,就这么过上一辈子,如果有一天,罪犯都抓光了,我们就退休了。世上没有坏人……哎哟。”

阿明拍着脸蛋,自己赏了自己一耳光。

“这个世上怎么可能没有坏人呢是我想偷懒!该打!”

薇薇抱着范克里夫凑了上来,她嚷嚷着,迫不及待想发言,手举得高高的。

她说:“我要给少爷生宝宝!然后死掉!”

伍德:“你傻啊?”

薇薇点了点头,嘟着嘴,激动得红了脸蛋。

“不!我才不傻!给小少爷生宝宝,宝宝就是小小少爷,就算不是男孩,也是小小姐,肯定比我过得好多了,我要请五个仆人!不!要请十个!十个像我这么能干的女仆围着宝宝转!如果我还活着的话!”

伍德:“你也犯不着死呀!”

薇薇用力地摇摇头。

“我从书里看来的!女人要是难产死掉啦,那男人会变得成熟又能干,一定是个负责任的好爸爸。好多好多故事都是这么开始的而且这个难产死掉的老婆,永远都是丈夫的正妻,这样子,少爷你就永远都忘不了我啦!”

“你少看点儿奇怪的东西。”达里欧对着薇薇的脑门狠狠弹了一下,疼得薇薇钻回了车厢里。

等达里欧去看伍德,表情变得诧异。

等阿明跟着达里欧,去细看伍德的脸。

在他们的注视中。

伍德普拉克这个冷静又残忍的人红了眼眶。

他说:“我很想家。”

阿明问:“你想回去啦?不去王都了?”

伍德摇摇头:“不是这个家。是另外一个。”

达里欧气得七窍生烟:“好呀!你还有几个好妹妹?不对!你还有几个好兄弟?”

伍德只是摇头,他不知道该怎么和这些人生中的珍宝,将心中的理想解释清楚。

“我想把我家,带到这里来。”

阿明问达里欧:“他是怎么了?”

达里欧说:“小姐讲,少爷经常发癫。”

伍德接着说:“这就是我的理想。”

“你想搬家啦少爷?”薇薇又冒了出来。

伍德一把抱住薇薇,止不住地往外冒眼泪。

他哭了。

这是达里欧第一次见他哭,却像是看了很多遍。

这不是薇薇第一次见他哭,却像人生第一次见。

“薇薇,在我家,你不会因为生孩子就死掉。要是你怕疼,我会请最好的医生来,医生会在你肚子上开一刀,把宝宝取出来,你们都会平安无事的。”

薇薇心如死灰:“那我是死定了。要流好多好多血才会死。”

伍德猛地摇头:“不会的,薇薇,不会,会有人来给你送血,如果条件允许,我能把血输给你。答应我好吗,薇薇。别想着这些不切实际的傻事,你要好好活下去。”

“哈哈哈哈哈。”薇薇光是笑,不答话,拍着少爷的脊梁,等少爷放开她,她又乖巧地钻回了马车里。

伍德像个精神病患似的,又和阿明说。

“我的家里也有罪犯,不过不用侦探社来抓,有人民警察。他们抓罪犯可厉害了,破案率能达到百分之九十九。”

阿明尴尬地笑着。

伍德讲:“你可以放心大胆的和朋友们聚会玩牌,也不用担心哪天突然有个好朋友突然被罪犯杀死。警察会保护你们。”

达里欧:“救命啊!警察先生!这里有个疯子!”

伍德又抓住了小萱的手,抓住那只满是老茧的,粗糙的手掌。

“你在我家里,不用考虑别人的目光,你想穿什么就穿什么,没有人来强迫你,也没有人锁着你,我家没有奴隶……”

达里欧轻笑,满脸匪气吊儿郎当:“那你就是奴隶咯?”

伍德:“不,我不是。”

达里欧:“有人出钱要买你怎么办?”

伍德说:“我可以拒绝他,自由固不是钱所买到的……”

达里欧若有所思。

伍德又说:“但能为钱所卖掉。”

达里欧恍然大悟:“哦!这个道理我喜欢!这么说,你那个家,除了不能【强买强卖】以外,好像和列侬的家没啥不同呀?”

伍德低下头,擦干净脸上最后一点泪。眼神从迷惘,变得坚定。

“对!它就差那么一点,就差一个【强买强卖】。”

范克里夫:“汪!”

这条老狗闻到了异味。

阿明指着远方,指着草原边际靠来的十来匹马驹。

闲聊时间结束了。

阿明扶着眼镜。

“你看得清吗?普拉克先生!”

伍德看清了。

“他们脸上蒙着布,带着枪,是土匪!”

达里欧取出枪械,准备抗争。

阿明更加冷静,他喊薇薇将车上的水桶丢了,只留下一桶水,让马儿跑得更快些。

紧接着,阿明掏出银币袋子,看着越来越近的敌人,隔着数十米的距离,对着太阳,亮出手中闪闪发光的钱币,用银币折射阳光,要闪瞎土匪的狗眼。

他吹着响亮的哨声。

达里欧听明白了哨子的意思。

阿明吹出来的意思是。

“拿上钱走吧!我们要去王都。车里是贵人!”

从匪帮的队伍里传回哨声。

达里欧一听,脸色变得难看。

哨声的意思是。

“不要钱,留下尸体,否则赶尽杀绝。”

伍德:“他们要什么?”

阿明:“他们要尸首!要露丝法官的尸首!”

伍德:“为什么?”

“露丝养大了他们。”达里欧解释道:“这是骷髅会的传统,给上一个头领,才有资格成为新头领。”

伍德:“能甩掉吗?”

阿明从车架的马草粮袋旁抽来鞭子:“我试试看。”

马车陡然提速,变得颠簸。

达奇先生从梦中惊醒,他透过车窗看见了外边的土匪。

薇薇蹑手蹑脚地摸到露丝法官的尸首旁,正准备偷偷把尸体丢下车。

达奇一下子红了眼,对着露丝的尸体猛扑过去!

薇薇慌了神,眼看达奇先生抱着妻子的尸身,滚到货厢的角落。

范克里夫护主心切,一口咬住达奇的大臂。

薇薇大喊:“少爷!少爷你快来!”

伍德闻声钻进马车,看了一眼,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他喊:“范克里夫!”

牧羊犬乖乖松口,回到女主人身旁。

达奇浑身冒着冷汗,哀求着。

“我不能丢下她,我不行……我做不到。我得带她回家,小少爷,你也想家,对吗?我睡得半梦半醒的,听见了,你说你想回家……”

达里欧拉起门帘问:“少爷!我们要闯进峡谷!躲到乱石滩里,找地方抓稳了!露丝的尸首该怎么办!”

薇薇怒道:“当然是扔掉啦!犯不着为了这个老巫婆以身犯险!”

伍德问:“如果把尸体交出去”

“他们会变得团结一心!”达里欧不假思索立马答道:“就像是有了新头领的狼群一样,椿风镇外近百里的土匪会重新联合起来。”

阿明大声喊:“普拉克先生!他们追上来了!我要和你暂时做个道别!我的朋友!你将性命托付给我,我会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你的恩义!”

伍德对薇薇喊:“不许扔!”

紧接着,他钻回车夫的位置。

而阿明为两头马驹分好缰绳,准备骑着其中一匹,去引开敌人。

整个天地都暗了下来。轰隆隆的马蹄声从头顶两侧的崖壁传来。身后不时飞来一两颗子弹,发出刺耳的啸叫。

伍德扯住阿明的衣袖。

阿明只是摇头,不说话。

伍德拿出枪,指着阿明的鼻梁。

阿明乖乖回到了车夫椅上。

伍德拿到了阿明手里的缰绳。

“保护好她,保护好他们。”

阿明想跟上去!

叫伍德一脚踹了回来。

阿明先生很难想象,那个瘦弱的小少爷身体里居然会有这么大的力气。他摔在车架上,感觉胸口叫人打了一枪。

他喊:“朋友!你还会回来吗!”

伍德踩上马镫,紧紧贴着马颈。

他答:“朋友!我去去就回!”

风声呼啸,头顶落下乱石。

砸在马车的车顶,砸烂了窗楣上的小油灯。

砸在伍德的肩上,砸断了他的骨头,他身子一歪。

砸碎了马驹的脑壳,它往地上瘫,修长俊朗的脸,在石滩里划得稀巴烂。

伍德在石头里撞断了大腿,胸口凹了进去,吐出一口脓血来。

他提着枪,找了个坳口绝路,勉力往里单腿跳去。

他感觉到钻心的痛感,脑袋天旋地转。

他用力地呼吸着,每次吸气,都觉得自己活得无比真实。

他看见有人来了。

零零散散有五六匹马,停在他的枪口前。

他认不出是五匹马还是六匹马,他的眼睛有了重影。

他毫不犹豫扣下了扳机。

打下一人。

紧接着,往滑膛枪里填雷汞和子弹。

刀疤眼手里的枪冒着硝烟。

伍德的大拇指断了。

他把药包挂在嘴上,用舌头舐着弹丸,给枪械装弹。

有敌人要弃了他,要去追马车。

他第二枪打在马的屁股上,那马儿脑袋往地上栽,压在土匪身上。

“伍德,我听过你的名字,你是条汉子。”刀疤眼说:“不如加入我们吧?”

伍德红着眼喊:“我杀了你妈!你这个不孝子在说什么?!”

有人附和:“对啊,头儿!他杀了妈妈!”

有人恨得牙痒痒,手里的枪刚抬起来,叫刀疤眼挥手打落。

刀疤眼说:“你搞死了露丝,在狼群里,就像是新狼代替旧狼,我们的生意见不得光。得有一个明面上的代理人。”

伍德往石坳深处躲。

他不是害怕。

他快没力气站起来,他得找个地方扶着。

就在这一刻。

他想

有多少同伴,有多少和他一样的旅行者。在枪口前面,在屠刀面前服了软?

他喘着粗气,呼吸声越来越沉,心肺越来越慢。

他的眼皮越来越重,眼睛慢慢发黑,开始出现失血性失明的症状。

他听见有人说。

“头儿!你看他,他快死了。”

他听见刀疤眼感叹。

“上面的兄弟下手太狠,应该是没救了,世事无常啊。”

他努力地睁大眼,从峡谷一线天上,落下一道光。

他跟着这道光,趴在阴冷的石墙边,他的手抚摸着墙上的纹路。

他看到了一行行字。

身后的马蹄声渐行渐远。

实属巧合,实属必然。

这面古老的石墙上,刻着不知道多少年前的字,刻着一行汉语。

在同一片天空下,不知多久以前。

也有个人,栖身在这处狭窄的凹坑之中。

临死前的回光返照来了!

伍德猛地深吸了一口气。

他看清了。

【亲,我好孤单,我想回家。】

【我来到这里,已经八十年了,这里的人很好,我也很好。】

【我经常会想,如果有个机会,如果哪一天我回去了。】

【英特纳雄耐尔实现了吗?】

【如果你看到我。】

【别灰心,别丧气,我知道你很难。】

【往前看,你绝不孤单!】

第六章 封口费

顺着死亡这条路。

陈玄穹回到了星界巨山的顶峰。

再一次点燃蜡烛,他思考着,这一切是自然?还是非自然?

“啊哈!”伍德普拉克像是神话中的灯神一般应召而来,“我就知道你会回来,还记得我怎么说来着?多来串串门!”

青烟缭绕,烟雾变得凝实,再次给这两位旅客披上衣服。

陈玄穹:“好久不见。”

伍德揽着小陈的肩,也是客套。

“好久不见!我可想死你了!”

陈玄穹:“我活了大概多久?”

伍德说:“如果按照生者世界的时间来算,是四周,二十八个自然日。。”

陈玄穹说:“我还要等多久才能复活?”

“这得看你是怎么死的,如果你的尸首已经火化,挫骨扬灰,恐怕得等上一整天。”伍德一伸手,凭空变出两支香烟来。

两人就着蜡烛点了火。

陈玄穹抽着烟,感觉到不可思议,心头的疑问越来越多了。

“你能变出东西来?”

“是的,毕竟我在星界坐牢的时间远超你的想象。”伍德从容不迫地答道:“在这片类星体宙域中,我可以试着用精神力去控制超新星爆发时产生的能量。用质能转换的方式,将能量转化为物质。”

陈玄穹盯着手里的烟卷。

纸包装和烟丝与真实的香烟没有什么两样。

“像是……魔法。”

“不是的。”

伍德一个响指将手里的烟卷打碎,一时光斑激荡,它像是萤虫归巢,汇入了星界巨山的溪流中,慢慢沉入山脚漆黑的海洋里。

“它只是障眼法,组成我们身体的是物质,你应该知道,物质可以通过原子裂解来释放原子能,你老家喊这个叫‘核裂变’而我只是在使魔术,是手艺活。这不是什么魔法,魔法和神迹从来都是无中生有,这是科学。”

陈玄穹:“你说是就是。”

“哈哈哈哈……”伍德大笑,像个学会新花招的小孩子,在给同班同学展示玩具那样得意,他说:“很神奇对吧?很难想象对吗?只要这座巨山的河流还在,我就是造物主。这可太令人难过了。如果我没有这些魔术,没学会这些小把戏,我可能不会那么难过。人是一种群居动物,每当我创造出为人时用过的旧物,食物也好,衣物也好,我都会感觉到孤独,我难以承受这种酷刑,一件件熟悉的东西像是钝刀子,在割掉我的肉,抹去我的人性,小陈呀”

伍德拍着陈玄穹的脸蛋。

“你记得多来串门。”

陈玄穹问:“你当真那么厉害?”

伍德点头:“我就是这么厉害。”

陈玄穹又问:“那你为什么不试着创造生命?如果你可以用这些能量造出一根香烟,造出原木纸浆的纸张,造出草本植物,还熟知它们的基因构成。为什么不试着创造生命呢?你感觉孤独,不如试试养育一个文明,来陪你度过刑期。”

伍德听了直摇头,他干脆做给小陈同学看。

他招手从巨山的河流中取来暴乱的纯净能量,将它们转为构成“生命汤”的原始化合物,最后他高高举起双手。

轰隆

一道雷霆落下。

人工合成的有机物诞生了。

紧接着,伍德和陈玄穹开始等。

按照陈玄穹的体感时间来算,只过了短短的十来秒,伍德手里那捧有机物饮料出现了原胞。

就在这个瞬间,伍德又往生命汤里加各种各样的“佐料”。

原胞开始演化为生命。

它在以极快的速度转变形态,利用繁殖的方式更新迭代。

由于没有自然选择,一切都是人工培育。

过了五分钟。

他手里多了一只异形生物。

看上去像个肉球,没有五官,没有四肢,只有一些用作感知的纤毛器官,由于没有天敌,这些纤毛也在慢慢退化,繁殖的方式也只有自体繁殖一种。

它就像个人参果,放在地球上,是所有生物的高蛋白营养餐。

像极了《山海经》里描述的怪兽,叫【混沌】。

最终,伍德失败了。

他做着投篮的姿势,将自己亲手培育出来的“生命”,轻描淡写地扔进了大海中,激不起半点浪花。

陈玄穹看着黑海之中数之不尽的巨山,每一座山都代表着一位困在地狱刑房的居民,他抓准机会吐了个槽。

“你下边的邻居,你的狱友会投诉你乱扔东西的。”

伍德毫不在意:“你看,现在我做不到,如果有一天我能做到了,变成真正的造物主咯,估计就刑满释放啦!”

陈玄穹若有所思。

“小伍同学,你要这么想。”

伍德两眼一亮:“哦!兄弟你有高见?”

陈玄穹转而勾搭上伍德的肩。“如果你做到了,你可以把地狱,变成天堂。”

“啊哈!你说得真他妈有道理。”伍德笑嘻嘻的,手舞足蹈地说:“你是不是有问题想问我?你死得这么勤快,一定有很多难题!它们难住你啦?来吧!兄弟!来,尽管问!你伍哥哥已经迫不及待要给你指点迷津了!是缺钱了?还是不知道怎么过下去了?”

陈玄穹摇摇头。

伍德:“那就是感情上出问题了?我可以从人类的演化角度来和你说说繁殖行为和雌性的择偶标准,还有家庭这个概念到底是怎么来的。”

陈玄穹说:“没有任何问题。”

伍德:“那你做好准备了吗?拿到【勇气】了吗?”

陈玄穹:“随时都行,它一直都在。”

伍德:“那就回去吧!”

……

……

再次睁开沉重的眼皮。

陈玄穹换上了伍德普拉克的肉身。

他坐卧在石壁旁,脸上又热又湿。

他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舔他的脸,等身体的心肺功能重新开始运转,脑神经开始工作。

他嗅到了浓烈的臭味。

他看见了一头狼。

野狼的毛发淋雨打结,显得脏乱,腰上腿上都有伤,还有皮肤病,背脊和脖颈处露出带着红斑的烂肉。

它两眼冒着绿光,漆黑的鼻子在伍德脸上蹭来蹭去,脏兮兮的猩红长舌舔舐着伍德的脸,像是狼妈妈在给新生的子嗣舔去胎衣一样。

它的耳朵突然开始抖动。它察觉到了,眼前这个人类好像还活着,听见对方身上传来的呼吸与心跳。

伍德与它对视着,气氛变得异常尴尬。

但它很快就打破了尴尬,它看了一眼伍德的手,又看了一眼地上的枪,夹着尾巴,一步步往后退,退到坳口边缘时,它却走不动了。

不是它舍不得伍德这个“人类宝宝”。

并非它放不下伍德这块“上好腊肉”。

而是峡谷外的寒风吹得它一个哆嗦,身上的水渍立马扑上了一层霜。

它狠狠打了个喷嚏,鼻腔里迸出来的黏液带着血。它绕了一圈,又绕回了坳口里。

伍德检查着自己的身体,衣服上除了血,没什么外伤,原本断开的拇指现在长了回来,皮肤像婴儿一样白嫩。

他拿回枪械,填充雷汞和弹药,举枪指向那头狼。

野狼似乎明白了什么,僵在原地,哈着气。

过了很久,过了很久很久。

伍德突然能明白阿明先生的感受了。

他明白阿明先生在面对那三条狼犬时,会舍不得开枪的原因了。

他用枪指着野狼的脑门,一步步往外走。

漆黑的峡谷里涌来的寒风,在一点点夺走他身体上的温度。

他走到坳坑的出口时,大狼退回了坳口里,退到石壁下,卧在最暖和的位置,那个位置尚且还有伍德身体的温度。

他退到犬牙交错的乱石滩中,终于敢回头,峡谷的缝隙中投下一道月光,让他看清了前路,让他吓得寒毛直竖。

黑漆漆的崖壁凹缝里,有无数双眼睛盯住了他。

全都是狼。

白天跟随他出生入死的马驹,已经变成了一具森森白骨,连肠子和排泄物都没留下,连丁点血迹和毛发都没留下,四散的骨头干净得令人头皮发麻。

他重新举起了枪。

却不知道要射向何方,射往何处。

阴冷的山谷风将他额头的汗吹成了冰珠。

狼群只是看着,不愿挪动一步。它们蜷缩在狭窄的页岩缝隙之中,冻得闭上嘴,冷得发抖,三三两两抱作一团,勉强维持着体温。

伍德一步步往出口走去。

他不敢走快了,也不敢走太慢。

直到他走出峡谷,才觉得自己的魂魄回到了身体里。

走出谷口的瞬间,视野豁然开朗。

天上的星星太多。

按伍德这个没多少文化的人来形容。

那就是“巨他妈多”。

它们朝伍德眨眼睛。

一轮满月挂在天边,它投下的光,照亮了简陋的石砟路。

伍德顺着这条路走下去,他才走了不到一里地,就有了新发现。

在荒凉的苔原上,他发现了不少骸骨。

有人的,也有马的,从衣料来看,大多是土匪的。

没有发现子弹,都是被狼吃掉的。

他内心暗暗庆幸,也在隐隐担忧。担忧着阿明和两位妻子,担忧着达奇先生与露丝的尸首。

再往走,他远远看见马车停在大路中间。

他开始奔跑,内心发憷。

有种能把人逼疯的孤独感,像是一把大锤撞进了他的心。

他开始害怕,几乎怕得落下泪来。

拉车的马儿只剩下了头骨,车夫椅上空无一人。

一脚踢开车门,货厢里什么东西也没有!

不光人,连干粮也没了,只剩下一桶水,还有几把蕨叶。

伍德这才松了口气。

他里里外外将马车彻底清查了一遍,这才完全放心。

他们没事,只是弃车逃了。

这么想着,伍德少爷往车夫椅旁的马草袋里一阵倒腾,弄出来留作备用的弹药。又从车上拆下一块长柄木把,从土匪的骸骨上搜来一把破布,从窗楣上的碎油灯里,弄来最后一点煤油。

气温很低,他想生火,却找不到工具。

他这才想起来,自己最后一盒火柴,已经送给了德尔阿明。

这么下去可不行。

他看着无边无际寒风呼啸的大苔原,如果就这么走出去,他绝对活不到太阳升起。到时候,就不是去星界喝茶抽烟聊天串门这么简单了在周六这一天,在这条冷酷的道路上,他会冻得“死去活来,循环往复”。

这么想着,伍德爬回了车厢里一阵好找。

在达奇先生的位置下,他找到了几根点过烟的火柴梗,已经不能用了。

他不死心,接着找,就算找不到,至少在马车里,还能避避致命的寒风。

结果出人意料。

他找到了!

就在达奇先生的座位下,他找到了十来根火柴,是易燃干燥的硫磷火柴,在任何地方都能生火。

伍德立马点起火把,他冻得大脑迟钝,快失去意识了。

温暖的火焰赶走了他身上的寒意,有一个瞬间,他的内心甚至开始动摇,他想一直在车里呆着,就这么一直一直呆在舒适区。

看看外面,夜空下的大苔原安静得可怕。别说吃的,连虫子都很少。

伍德突然明白了达奇先生留下火柴的用意。

达奇先生背着露丝上路时,只带了一盒火柴,他想靠着这盒火柴走到王都简直是天方夜谭。

达奇先生只是不甘心,只是想找个合适的理由与妻子合葬。如果有人捡到达奇先生的遗体,捡到了火柴,不论这个人是什么身份,贫穷或富有,落难或安康。

这都是一件好事。

流浪者拿到了火种,好歹能多撑一会。

路过的商队拿到了火种,能将达奇先生和露丝法官的尸首火化,把骨灰留在这片故土上。

不管是不是自作多情,伍德就是这么想的。

达奇特地留在车上的火种,此刻救了伍德的命。

伍德点燃火把之后,带走了两根火柴,剩下的全都留在座椅上,盼着它们能被找到,也盼着没有什么可怜虫需要它们。

他取下车架上的风向标,又一次闯进苔原,寂寥的天地间,没有人对他说话,他也一言不语,单单往前走。

刺骨的寒风从衣领,从长袖的破口,从裤管的接缝钻了进来。

他开始奔跑,免得自己的血液跟着温度下降,每当冷得受不了啦,他就贴近火炬,让熊熊火光晃花了眼。

与此同时,通往王都的道路上,有一处驿站。

说是驿站,只是一间普通的小农庄。

它为来往的旅客提供临时食宿,标价昂贵而且时常宰客。

这里说的宰客,是真的宰客。

和宰猪的宰是一个意思。

阿明先生一行人闯进农庄,敲开了木屋的大门。

店老板笑眯眯地打着招呼。

“几位啊?”

阿明不说话,脸上有血,往木屋的火炉旁去,找了个位置坐下了。

薇薇和范克里夫紧跟其后,也是不敢说话,进门就蹲在壁炉旁,贴着温暖的石砖。

紧接着,达里欧和达奇先生走进来,两人托着露丝法官的尸首,一人捧着两腋,一人抬起双腿,要往店里闯。

店老板一下子急了眼。

“哎!我这儿不招待死人!”

达里欧厉喝:“她死了吗?!”

达奇先生立马回道:“她没死!她没死呀!”

可尸体不会骗人。

店老板吹胡子瞪眼。

“她明明就是死了!你们糊弄谁呢?我看起来像傻子吗?”

达里欧还想狡辩:“有些人死了!但她还活着!”

达奇先生跟着阴阳怪气地骂道:“有些人活着,他还不如死了!”

店老板看着这俩活宝将尸体扛到餐桌上,内心有种难以言喻的疼痛感。

这种疼痛感无比真实,原因无他。

范克里夫饿得晕头转向,咬住了他的脚脖子。

等薇薇把自家恶犬喊回来。

店老板破口大骂:“滚出去!都滚出去!”

一时,几个旅客僵住了。

但很快,阿明就打破了僵局,他摇晃着手里的银币袋子。

“你们家地下室吗?”

店老板听见北约币的声音立马变了脸,脸上的老人斑和皱纹快挤成了一朵超过保质期的向日葵。

“有!有有有!不光有地下室!我这还有顶级的客房!能住下六个人!也能藏下尸体!”

阿明在壁炉旁烤软了冻僵的手掌,站起身,巨大的身躯挡住了火光,影子几乎要把店老板吞进去。

阿明先生说:“不要客房,只要地下室。”

店老板说:“那不行!不行的!客房是最贵的!也是最舒服的!要五个银币。”

阿明先生说:“不不不,不行,你家的地下室是最贵的。”

说罢,他往桌上扔了十个银币。

“客房是五个银币,地下室是十个银币,明白吗?”

店老板小鸡啄米似的点着头。

“是是是!客人说的对,客人想住哪儿就住哪儿!”

阿明先生又说:“地下室要有棉被,还要有吃的和喝的。”

店老板依是点头,眼里闪过一丝歹毒的神。

“没错!一定一定!”

阿明先生摸着范克里夫的狗头。

“我们家里狗是最尊贵的,你不许欺负它,有了吃喝,我们也是先侍奉狗。到了第二天,狗要是吃饱喝足了,健健康康的,我们这些奴隶才敢下嘴。你明白吗?”

范克里夫:“汪?”

店老板面露失望之色,收起了最后一点歹心。

“明白!明白!”

阿明先生又说:“你今天见过我们吗?”

店老板讲:“见过!”

阿明拍下五个银币。

“没见过!”

店老板立马答:“没见过!”

阿明:“今天你家住了几个人?”

店老板说:“没有住客,都是空的!打扫过的新房间!”

阿明点头,跟几个伙伴吩咐道:“下去躲着。”

店老板问:“食物什么时候送过去?”

阿明答:“越快越好,如果有人来了,就别送了。”

店老板眼珠子骨碌碌地转。

薇薇和达里欧打开地下室的盖板,往阴暗温暖的地窖里钻,等露丝的尸体送下去,阿明正准备走。

店老板喊住了客人。

“嘿!客人!还有账没结!”

阿明掏枪问:“我给少了?还是给多了?”

店老板脸色变得惨白。

但他不服气,不甘心。

他说:“封口费没给。”

阿明先生讲:“封哪个口?刚才不是封过了吗?你今天没见过我们,店里没住人,你亲口说过的。”

店老板讲:“今天我店里来了个死人,我以为她死了,其实她没死,还会走路,走到我地下室去了。”

“哦!是这个封口费。”阿明先生恍然大悟,不得已之下,又送了五个银币过去。

店老板舔着嘴唇,揉着手指。

阿明:“不够?”

店老板点头:“死人有时候比活人值钱。”

阿明先生翻了个白眼,一股脑倒出去二十个银币。

“如果你说出去,留着买棺材吧。”

阿明正准备走,店老板又大声喊住客人。

“还有呢!还有封口费!”

阿明问:“还有?”

店老板说:“今天来了条狗……”

咔擦

阿明举枪,扳动撞锤。

店老板不说话,冷汗直流。

“不要了不要了!不要了没有狗!没有狗!我没见过狗!”

阿明先生说:“你能活到今天真是奇迹。”

店老板慌得不行,他对天发誓。

“我一定不会把你们供出去,谁来了都不行!我用我的性命向亚蒙神发誓!”

阿明先生放下枪,面无表情准备下地窖。

店老板说:“能不能把小费给我?”

阿明非常讲道理:“什么小费?”

“除了封口费以外,我还要面对别人的撬嘴费呢,要是别人出的钱比你们多怎么办?那可是一大笔钱,如果没有小费,我能经受住这种诱惑吗?我保证,只要给了小费,我就绝对不会告密。”

阿明扔去一块银币,走下地窖,拉上盖板。

店老板笑嘻嘻地接住,捧在手里,宝贝得不得了,他在客人“回房”之后,立马拉来一层厚实的地毯,把地窖的盖板蒙住,又将餐桌挪了过来,保密工作做得非常好。

不过五分钟的功夫。

刀疤眼闯进驿站。

他鼻头耸动,嗅着空气中的味道,扫视着屋子里的每个角落,最后目光定格在店老板身上。

店老板问:“住店还是吃饭?”

刀疤眼的身上全是血,他分不清是兄弟们的,还是狼崽子的。

他说:“住店。”

店老板开始献殷勤:“是贵宾房?!一定是贵宾房!看老爷身上的血量呀!一定是个有钱人!没血的都是穷光蛋!”

刀疤眼说:“不住贵宾房。”

店老板又问:“那是单间?单间不配饭。老爷你不吃东西的吗?”

刀疤眼:“在路上吃饱了,狼肉太酸,有酒吗?”

店老板立马端来啤酒,将啤酒杯上的泡沫都刷干净了,态度恭恭敬敬。

刀疤眼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店老板问:“客人到底要住什么房呀?”

刀疤眼问:“贵宾间多少钱?单间多少钱?”

老板报价:“贵宾间十个北约币,单间十五个北约币。”

刀疤眼的眼皮跳了跳。

“为什么单间比贵宾间还贵?难不成,你们这里宰客?”

店老板笑嘻嘻地说:“不能说,这是秘密。我们这里,越烂的屋子,卖的越好,越贵。”

刀疤眼点了点头。

“哦!是这样,那你给我说说,你们这里最烂的屋子在哪儿?”

店老板讲:“要收封口费。”

“封口费?我没有什么秘密要你来封口呀。”刀疤眼拔出猎刀。

店老板立马认怂,不过他还是不甘心,他的心早就被钱蒙上了一层猪油。

他说:“今天,老爷你根本就没来过我的店,关于这件事情,我绝对不会说出去,只要你给我封口费。”

刀疤眼问:“多少钱?”

店老板:“五十个银币。”

刀疤眼把钱扔了过去,又问:“你还要收小费对吗?”

店老板收好钱,小鸡啄米似的点着头:“对,还有一个银币,你给我小费,我就告诉你,我们这里最贵的屋子是哪间。”

刀疤眼想了很久,他想,王都的宪兵队还没走远。要是把这个贪婪的小老头分尸喂狗,会不会引来更多的赏金猎人。

他想了想,自己的手脚冻得发麻,一路上杀狼杀得气力尽失。

不如先睡一觉?

德尔阿明肯定在这栋木屋里,他们跑不了。他们应该更害怕,更疲劳,要是饿上一晚,更不敢轻举妄动。

刀疤眼说:“给我开个单间,原价的单间。”

“十五个银币就是原价。”店老板笑嘻嘻地说。

刀疤眼怒道:“你真敢宰我?”

店老板:“我发过誓。”

啤酒里的麻药开始产生作用。

刀疤眼脑袋天旋地转。

“你敢!你居然敢!你好大的狗胆!”

他嘶声厉喝,连刀都拿不稳了。

店老板依是那副笑嘻嘻的样子:“你要是有条狗,我真不敢。不过我答应你,一定帮你保守秘密。我收了你的钱,得讲商业信用。”

扑通

刀疤眼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店老板手脚麻利地把这大土匪运到厨房五花大绑。

紧接着,等这狡猾的小老头回到前厅。

伍德身上披着霜,冒着寒气,闯进屋子。

店老板问:“住店还是吃饭?”

伍德说:“我要一间地下室。”

店老板:“没有地下室,你不用吃东西吗?客人?”

伍德又问:“厨房呢?”

店老板:“也没有厨房。不吃东西可以喝点什么,酒管够。”

伍德明白了,他和这鸡贼的小老头说着阴阳怪气的话。

“我不要吃的,也不要喝的,别担心我是个穷光蛋,我可以帮你保守秘密,不要封口费。”

店老板给了自己一耳光,破口大骂。

“妈的,完蛋。”

第七章 偿还血肉

伍德顺其自然地想

官道上的郊野驿站,既没有地窖来藏粮食,也没有厨房来做饭。

这不符合常理。

很明显,店老板在撒谎。

至于对方为什么要撒谎?用枪问问就明白了。

在枪口下,店老板魂不守舍地盯着厨房,盯着半掩的木门后边,刀疤眼的那一双大靴子。

伍德说:“给我倒酒。”

“好说!好说好说!”店老板找回了一条生路,他连滚带爬,在枪口下颤颤巍巍地拿来啤酒杯。

伍德接着问:“你有事瞒着我?”

啤酒满上,店老板细心地刷掉杯缘的泡沫,他脸不红心不跳地答道。

“没有,我哪儿敢瞒着您呀。”

伍德:“接着说,渴了就喝。”

店老板浑身一僵。

伍德:“听明白了吗?听不明白我再说一遍。你要是渴了,说不出话了,就喝了它。”

从云端跌落谷底的心理体验,彻底击碎了店主的内心防线,他愁眉苦脸的,心中琢磨着。

我这是遇上什么煞星阎王了?!这个家伙简直比狼还狠!

无奈之下,这个鸡贼的小老头只得将自己知道的全盘托出。

不过五分钟的功夫,伍德和阿明先生从农庄的麦地里弄来大把茎秆,心灵手巧的薇薇指导下,达里欧与薇薇将茎秆编成草绳。

众人用草绳将刀疤眼和店主五花大绑,绑在前厅的椅子上。

店老板大喊大叫,只觉得冤枉。

“你们绑这个土匪!是和他有仇!我帮你们避难,虽然收了钱,也是守口如瓶,没有透出去半点风声呀!老爷们!为什么要绑我呀?我一把年纪了,没什么念想!就想赚几个钱!我容易吗我?!”

没人理他。

伍德问:“大家都没事吧?”

几人摇摇头,脸上都是心有余悸,狼群它来得快,去得也快。

薇薇说:“你走以后,我们弃了车,丢了干粮,往西边跑。”

阿明说:“我割开马儿的脖子,给它放血,它疲于奔命,跑得特别卖力,马血热气腾腾,味道又腥又烈,把狼引来了。”

达里欧说:“马匪和狼杀作一团,我和达奇先生绕了个大圈,除掉圈里的草,薇薇和阿明放哨。然后在圈外点上一把火,狼群就不敢追来。到了晚上,等天气寒下来,火灭了,狼群把死狼的尸体叼走,躲进峡谷避寒,我们才敢回来。”

伍德听了心里不是个滋味。

他和一个个伙伴逐一拥抱,连范克里夫都没落下。

“辛苦了,朋友们。”

阿明先生指着刀疤眼:“他怎么办?”

店老板嘶吼着:“你们倒是关心一下我啊!我是看明白了!你们这群没良心的白眼狼!土匪都比你们好!”

伍德说:“弄醒他,他醒着比睡着了有用。”

又指着店老板说。

“给他喝酒,他睡过去肯定比醒着好。”

阿明捏着店老板的鼻子,强给小老头灌下黄汤,等店主睡过去。又用一条带着冰渣的湿毛巾,捂上刀疤眼的脸。

当刀疤眼迷迷糊糊地醒过来时,他的脑袋还处在麻药的作用下,不太清醒。范克里夫蹲在他的大腿上,用舌头狠狠地舔着他脸上的水分。

刀疤眼是个爱狗人士。

面对喜乐蒂牧羊犬的舌头,他是又惊又怒,却舍不得亮出尖牙还嘴。

他像是一头被戏耍的土拨鼠,只能吼出无能狂怒的啸叫。

“啊!!!”

他红着脸,扭动着身体,带着椅子一起摔倒在地上。

范克里夫回到了女主人身边,薇薇看它的眼神多了几分嫌弃这狗怎么什么人都舔的?傻乎乎的。

等伍德和阿明合力将刀疤眼带着椅子一块扶起来。

刀疤眼这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他看着身形魁梧诡计多端的德尔阿明,又死死盯着死而复生的伍德普拉克。

这两个男人真是难缠。

一个打不过,一个杀不死。

他低下头,像是受刑的囚犯,已经认命伏法,只是没想到,自己会栽在一杯酒里。

伍德:“你的名字叫什么?”

“骷髅会的枭雄时代早就过去了,现在,不是每个土匪都有名有姓的,我们没有名字。【妈妈】不会给工具取名字。”刀疤眼笑着答道:“你会给你的铁锤取名吗?会给一颗钉子,一把齿轮取名吗?你会给你的枪取名吗?”

达里欧举手:“我以前有两把枪,都给它们取了名。”

“我知道你是个重情重义念旧的人,不过现在我们讨论的不是这个,达里欧。”伍德转而问刀疤眼:“那我该怎么称呼你?”

刀疤眼:“随你喜欢,你不知道我的名字,也不知道我兄弟们的名字。连这个小老头的名字都不需要知道,它不重要。”

“不,它很重要!”伍德按着刀疤眼的肩,语气坚定:“我得把你们区分开,一个个认出来,我去王都以后,要把你们都找出来,然后送进监狱。”

刀疤眼的表情,从嘲笑转为失落。

他的语气变得失魂落魄,变得信誓旦旦。

“我说的是真的,伍德,我们都没有名字,是无名之辈,与草芥一样。”

伍德问:“你没有骗我?”

刀疤眼点头:“我为什么要骗一个死人?”

此话一出,达里欧掏出枪,往枪里塞子弹,是动了杀心的意思,他从来不是什么脾气温和的老好人。

伍德拦住了萱丫头。

他问刀疤眼。

“你说我死了?”

刀疤眼讲:“对呀。我们都会死。我是椿风镇周边八十里地以内的头狼,管着六十多个兄弟。除了我们以外,往王都的路上,还有四拨人。各管各的地盘,如果有兄弟不守规矩,到了别人的地盘……”

伍德:“就会被杀死?”

“对。”大土匪点着头,从断眉疤的凹痕里,落下一滴泪来,“除了今天,我没有跑到这么远的地方。”

他不是怕死。

也不是软弱。

他觉得自己要死了,人到临死时,要往回看,往身后去看自己的一生。

半径不过五十公里,这就是他一辈子能踏足的地方。

“我们不能越界,四岁以前,露丝妈妈就把我送到了草原上,也不许我们互帮互助。我知道,她是怕我们聚成团。

我不敢和兄弟们说露丝妈妈的坏话,每个孩子都觉得,露丝妈妈在给他们送车队,送粮食,她说,有勇气挥动屠刀的人,才是人上人,在队伍里活过二十年,就能回到露丝妈妈身边,和妈妈永远呆在一起。

一开始,我们队伍里年长的哥哥们还算听话,到后来,往外的车队越来越厉害,我们打不过了,就变成了流浪狗,有不少人逃了,但逃不了多远就被狼吃掉。露丝要我们卖命,也没几个人肯听。

离椿风镇越远,离露丝妈妈越远,消息就越闭塞,而外边的人反而越忠诚,因为距离产生美,他们长大以后,没几个人见过露丝妈妈,心里想的,只有在孩提时代,躺在露丝妈妈怀里时那种温暖的感觉。

他们不会靠近镇子,恪守着杀死越界人的职责,狼来了不会开枪,反而能对同胞扣动扳机,而且杀得又快又狠,因为在他们眼里,我们是第一批抢到猎物的人,他们只能跟在我们屁股后面喝汤。他们恨我,比起商队,比起狼,他们更恨我们。”

伍德:“你多大了?”

“和你一样大,小少爷。”刀疤眼瞥着身旁呼呼大睡的店老板,他说:“不过看得出来,你比我要强,要聪明得多。”

比起伍德的冷漠无情。

德尔阿明感觉自己的三观受到了不小的冲击。

这位赏金猎人在博克侦探社里受到的教育,老师说过的话都告诉过他。

罪犯是什么人?

是丧尽天良,无恶不作的人。

可这位连名字都没有的刀疤眼是什么人?

他是露丝买来的儿童。

从小接受的教育,灌输的理念,都是为了“当土匪”,他早就变成了工具。

伍德问:“我们现在离王都还有多远?”

“你在为难我,我怎么会知道?也许他知道。”刀疤眼看着店老板。

阿明红了眼,他无法接受这种事实。

他是个赏金猎人,是为民除害的人。

他的手下没有冤魂!

一定是哪里搞错了!

如果他的枪,曾经杀死过这种人。

那么他和罪犯有什么两样?

阿明吼道:“你能盼着从土匪嘴里撬出什么有用的东西?伍德!杀了他!他身上的血债足够杀死他千次万次了!”

阿明迫不及待地想从朋友身上找到认同感,找到归属感,找到那一份“正义”的感觉。

“我也是个土匪。”达里欧掏枪指着阿明先生的脑袋,“你要真那么勇敢,试着来抓我。我可比他厉害多了。”

此时此刻,萱丫头撕下了脸颊上的贴纸,喝下解咒魔药,露出原本的模样来。

她说:“和这家伙不同,我是货真价实的土匪,是骷髅会的余孽。”

阿明眉头紧皱,太阳穴叫人用枪指着,也不敢轻举妄动,心中只盼着伍德先生不要抱着妇人之仁的天真想法。

他轻声笑道:“哈,女人。”

萱丫头面无表情地捧读嘲讽。

“呵,男人。”

这段小插曲左右不了伍德的选择。

他单单只想把事情问清楚,问清这片草原上,还有多少藏在暗处的“狼”。

他捂着刀疤眼的脖颈,将对方的脑袋抬起。

在煤油灯的直射下,受审的犯人睁不开眼睛。

伍德问:“如果官道有车队遇上狼,遭了难,你们最快会花多长时间赶过来。”

刀疤眼想低下头,他想睁开眼,他没有看伍德,却死死盯住了邵小萱。

他很在意这女人口中的“骷髅会”。

毕竟这是他的梦想。

他当了一辈子的“假土匪”,从小听到的故事,都是骷髅会里的“英雄们”如何劫富济贫,刀头舔血,如何在丑恶的军队面前去歌颂兄弟情深,一次又一次勇敢脱困的【故事】。

胸口的旧章,是他向露丝妈妈苦苦求来的。

可“故事”终究是“故事”。

这枚骷髅章的主人,正是寻血犬。

恰恰相反的是,寻血犬恨不得抹去身上关于骷髅会的任何痕迹。

伍德干脆拉来妻子,让妻子发问。

小萱照着伍德的话,当了一回复读机。

“我问你哈,你要是嗅着味儿了,啥时候会赶到猎物面前?”

他们想问的是,离下一波劫匪赶到驿站之前,他们还有多少时间。

刀疤眼像个收到命令的士兵,表现得既忠诚又兴奋,他说:“我们有放哨的人,不用一个小时,立马就能换好武装,纠集兄弟。如果车队撞上狼,可能会等一会,等狼走了,再派两三个人先去车队里,装作镇上的救援队,看看还有没有没有活口,有几个活口,活口还能不能作战,确认情况之后,会喊上所有的弟兄过来,把猎物撕碎。”

小萱嗤之以鼻,学着丈夫的口吻:“嘁……可把你能耐的。”

阿明冷静下来,他开始焦虑:“时间不够了,我们得走。”

“到哪儿去?”薇薇慌了神:“没有吃的,也没有火,范克里夫会冻死在外边的,我们都会冻死。”

“不能点火。”萱丫头说:“大晚上的,你举个火把出门,想变成靶子吗?”

只能等到天亮,太阳出来时,他们才有资格去和这片寒冷的苔原搏斗。

伍德对刀疤眼说:“你不想死,对吗?”

刀疤眼笑了笑:“我感觉自己活在地狱里,伍德,我早就死了,就算你答应了我,答应我在椿风镇当个代理人,和我们分赃,给我们提供武器和马,就算你接走露丝妈妈的这些活计,我也感觉我也撑不了多久啦,我快疯了,只有在摸狗的时候,我感觉自己还活着,它们就像是我的子嗣,我非常喜欢它们。现在我的【孩子们】也死了,只差那么一具棺材。”

伍德:“我能给你做一副棺材。”

“真的吗?”受审人的眼睛亮了起来,他重新开始用力呼吸,仿佛找到了人生的意义所在,“真的吗?小少爷,你说的是真的吗?你不会骗我吧?我的三头小狼犬,真的能像人一样?像你们一样?在生老病死的死亡来临时,得到应有的尊重吗?”

伍德:“是的,我答应你,我会把它们埋起来。给它们举行葬礼,它们是你的宝贝。”

德尔阿明感觉到不可思议,他开始觉得这个朋友,和他以前认识的朋友有所不同。

他想开口去问清楚。

萱丫头却提前一步,和阿明先生解释了真实的情况。

她将阿明扯到一边,生怕这莽撞的汉子打扰了丈夫。

她低声说道:“我的丈夫曾经杀过人,死在他手上的家伙,是杀人犯,雇凶杀人的假药贩子,还有一个通缉令上的土匪。你觉得他们该死吗?”

阿明:“那是罪该万死。”

萱丫头说:“丈夫亲手把他们送进了棺材里,体体面面地给他们下葬。那个时候我也觉得他是无理取闹……但他和我说,他尊重每一条生命。”

阿明惊得说不出话来。

这是他一个赏金猎人想都不曾去想的事,为了方便,他在射杀罪犯时,从来只想着如何保证脑袋能完整的从脖子上割下来,如何让殓官确定这就是罪犯本人这样阿明先生能稳妥地拿到赏金。

至于后事?

谁会在意罪人的后事呢?

萱丫头说:“很奇怪对吗?”

是很奇怪。

非常奇怪。

刚刚还剑拔弩张的猎人与土匪。

现在却因为一个怪人,凑到了一块。

原因无他,每个人都会死。但不是每个人都能躺进棺材里,不是每个人都有墓碑。

一副棺材,一块墓碑,几乎是这个人的全部了,是这人来到世间的痕迹,是为人的尊严。

在本土宗教中,这是一种向亚蒙神灵归还血肉的神圣仪式,也叫尘归尘,土归土。

萱丫头一开始也想不明白,后来她想明白了。

如果没有棺材和墓碑,就不会有人记得他们是怎么死的,什么原因死的,又为了什么而死。

不记得,就不会改变。

不改变,一百年后,一千年后故事还会重新上演。

棺材和墓碑,是最廉价的历史书。

刀疤眼说:“有人会记得我对吗?”

伍德:“不一定,因为你还没给自己起过名字,除了你的脸有点辨识度以外,如果没了这条疤,我明天可能就把你忘了。”

刀疤眼不在乎,他又问:“有人会记得我的孩子对吗?”

伍德:“它们是狗,一共三头,我记得清清楚楚,但把它们放回狼群里,我也认不出来。”

“是这样哈……”刀疤眼又一次低下头,他想了想,想不到什么更多的东西了。

突然

萱丫头趴了下来,她的眼神频频闪动,像是发现了什么东西!

阿明先生也是如此,他和土匪做着一样的行为,紧紧贴着地面。

伍德问:“怎么了?!”

刀疤眼说:“他们在听。”

薇薇紧张起来:“听什么?”

伍德明白了。

“薇薇,收拾东西!躲回去!”

他们在听马蹄的声音。

阿明先生不光是眼神不好,耳朵也不好使。

他问:“几个人?”

萱丫头说:“两匹马,狼走了,应该是来望风的,后边跟来扫地的肯定少不了。”

阿明又问:“只有两个人?要干掉他们吗?”

薇薇刚揭开地窖的盖板。

她说:“恐怕不行,我们要躲到早上呀。”

众人沉默,在短短一瞬间达成共识。

薇薇问:“我要带着范克里夫下去吗?”

“不,范克里夫要是怕黑,叫出声来了,就不好办了。”伍德说,“就你一个人,躲下去。”

薇薇:“我怕呀!下边儿还有老巫婆呢!”

萱丫头:“别怕!傻妞,她已经死了。”

薇薇大声嚷嚷着,比划着手:“可是……”

没等她说完,阿明先生就把她给推进地窖。

前厅留下五人一狗。

店老板让一条湿毛巾给捂醒了。

萱丫头重新扮成达里欧达芬奇,免得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就在店主迷迷糊糊的时候,伍德给几人分配着临时身份。

他问达里欧:“你是什么身份?”

达里欧说:“店主的小工,做勤杂的,我会上房修泥瓦,还能偷客人的东西。”

“完美!”他问阿明:“你呢?”

阿明提起胡琴:“王都来的抄诗官,会唱歌,会弹琴。”

伍德点头,“很好,你呢?范克里夫!”

范克里夫往厨房跑,叼来一根肉骨头,原地转了个圈,脑袋乖巧地往店主的脚脖子上靠,吓得店老板直蹬腿。

伍德:“太棒了!你可真是个天才!然后,你呢!没名字的?”

“哈……”刀疤眼顿时傻了,他搞不明白这群人到底是民还是匪,因为他们此时此刻,像极了故事里的“骷髅会”,像极了那群互帮互助的“英雄”。

“我……”

伍德:“我叫你小刀,没问题吧?这是代号,你叫小刀,是我的帮工,我每天会去王都的集市选食材,而你是个切菜工,老板养大了你,红案和白案的工作都会做,刀法犀利娴熟,但学不会掌勺。而我就是店里的厨子,老板需要我来做菜。”

店老板:“我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但是。”

伍德问:“你想活下去对吗?”

店老板点头:“对。”

伍德说:“那你就是老板。我们都叫你老板,你非常神秘,神秘到我们都不知道你的真名,但我们都明白,你身后有王都的贵人做靠山,能联系到军队的那种贵人。不然你根本就没那个本事来官道上开驿站。我们也是靠着你这份关系来给你干活。”

阿明举手:“除了我!”

伍德点头:“对,除了他,他是客人。”

店老板吞着唾沫,紧张兮兮地点了点头。

伍德给两位新“朋友”松绑。

刀疤眼……

不,这个时候叫他小刀比较好。

他失魂落魄,感觉恍如隔世。

短短的几个小时,他失去了太多,又得到了太多,有种强烈的,不真实的感觉。

等伍德把他身上一件件血衣扒下来,从厨卫弄来几条脏兮兮的围裙。

他才稍稍从那种强烈的,不真实的感觉中回过神来。

火炉里的木柴烧得噼里啪啦。

范克里夫趴在餐桌下,看护着地窖的盖板。

店主已经恢复了常态,死死守住了柜台,守着他今天讹来的钱。

阿明选了个暖和的位置,将脸上的血洗干净,抱着胡琴打瞌睡。

那位骷髅会的贵人,现在已经换回男人的装扮,身上挂了抹布,脸上是脏兮兮的油污。

而伍德先生却一点都不像厨子,反而像个做红案的屠夫。

他的气质就是这样。

冷漠,而且透着一种没有感情的残酷。

“小刀!达里欧!别愣着!”

伍德喊。

“准备接客!”

店外传来马驹的嘶鸣,一阵冷风从门缝涌进店里,让人遍体生寒。

店里闯进来两个汉子,年龄相仿,都是二十出头,眼睛里带着阴桀又狠厉的光。

店老板精气神十足,顺其自然。

“两位老爷!吃饭还是过夜?”

第八章 偿还灵魂

顺其自然来看,一切都在伍德的意料之中。

来驿站望风的两个年轻人,也是露丝养大的土匪。

客人叫凌冽的北风冻坏了,钻进前厅之后,就往壁炉旁的椅子里拈靠,也懒得去搭理店老板热情洋溢的问候。

荒原上,土匪不会主动与驿站的人打交道原因很简单,这鬼地方宰客,老板们一个个机灵得很,都是背了血债的滚刀肉,油水少,麻烦多。

达里欧此时扮演着驿站里的小工,主动为两位贵客添上酒肉,当然,是加过药的那种。

客人们的嗅觉灵敏,性格多疑。

其中一位盯着达里欧的脸看了很久,因为达里欧的下巴有一道浅浅的刀伤,脖子上还缠着绷带,大腿上也有子弹的贯穿伤。

不过,也只是看看而已。他们很自觉,没有多问一句,单单讨论着荒原上发生的事情。

伍德收拾好炉灶,褪下围裙,在前厅找了个位置坐下,两只手让冰凉的井水冻得发硬,他揉着手指头,尽量将它们揉得灵巧,免得等会扣扳机时僵住,就这么抽了条小板凳,坐在两位客人身边。

伍德听见他们说。

“你亲眼看见了?确实是死光了?没有活口吗?”

“对。”

“你没有骗我?”

“确实死光了,马车上没人,也没货。”

“你真的没有骗我?”

“如果你不相信,大可以自己去看看,那里很冷,那条路上很安全。”

“我怕呀!”

“其实我和你一样,也在害怕……”

“你说,就一辆马车,怎么会有那么多骨头?”

“有很多骨头,是我们的兄弟。”

“兄弟?”

“对,是兄弟的,妈妈养大的兄弟。”

“他们也能算兄弟吗?”

“……”

“朝我们开枪的兄弟?”

“……”

“妈妈说,这些兄弟饿得急了,会把族群里最弱小的那个家伙杀死,然后吃掉,保证族群里没有弱者,简直和一群畜生没什么两样。”

此话一出,小刀握紧了刀子,想从厨房里冲出来拼命他的眼睛里有怒火,容不得别人来说三道四。

伍德突然站了起来,将壁柜旁的大酒桶抱到火炉边,给客人温酒,也挡住了小刀的去路。

小刀咬牙切齿,怒目圆睁,死死盯着伍德,一声不吭地退了回去。

客人们接着说。

“这下好了,他们死了不少人,一定元气大伤,我们能把他们的地盘抢过来,以后再也不用跟在后边吃他们的残羹剩饭了!嘿!这不是好事吗?你为什么不说话了?”

“……”

“你怎么啦?我的兄弟?”

“我想妈妈了。”

“对,我也想她。”

“我们多久没见到妈妈了?”

“上一回收到她的信,是七个月之前,上一次收到她送来的马驹和弹药,是三个礼拜之前,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问的是,我们多久没见到她的人了?”

“大概十一年。”

“妈妈讲,只要捱过二十年,就能到她身边去。”

“是的,她会给我们授勋,从土匪变成有名有姓的侍卫。”

“真好啊。”

“没错,真好啊。”

“我们的族群里,走了几个?”

“二十几个,我记不清。”

“他们怎么没回来呢?我还想问问,侍卫和土匪有什么不同呐。难道和以前一样吗?替妈妈杀人?只不过从非法,变成了合法?毕竟妈妈是**官。”

“你说得真有道理,变成侍卫的哥哥们,肯定是不愿意回来。”

“对,要我选,我也不会回来。”

“我感觉自己活在地狱里。”

“我认同你的说法。虽然我没见过地狱。”

“你说,我们还有机会再见到妈妈吗?”

“估计很难咯,她是个大忙人。可别太贪心,兄弟。你要理解妈妈的难处,她一定在别处关照着其他孩子。”

话至此处,伍德心神一动。

这条路上,离椿风镇越远,消息也越闭塞,看来露丝法官的死讯还没传开。

两位客人终于拿来餐盘,准备进食。

就在此时,就在此刻。

伍德不动声色,往壁炉里添柴加薪。

阿明先生在沙发上假寐,突然翻了个身,睁开了眼睛,原本呼噜声大作,却因为那颗躁动不安的杀心而失去了冷静。

达里欧像是做贼心虚,想往楼上去,刚踏上楼梯的前两节台阶。

其中一位客人对范克里夫晃着餐刀,刀上卷着一串五花肥牛。

“来,乖狗狗,来尝尝。”

店老板的小心脏提到了嗓子眼。

范克里夫没空搭理客人,它咬着肉骨头,用前额抵着店主的裤腿,一个劲地蹭来蹭去。

或许它听懂了,或许它压根就听不懂,谁知道呢?

客人转而朝老板发难。

“我能喂它吗?”

店老板的一张老脸又挤成了向日葵。

“恐怕……不行。”

客人惊奇:“哦?你拒绝了我?你居然敢拒绝我?”

范克里夫慌了,它吐出骨头,开始发出示威的低吼,露出尖牙和舌头。

伍德立刻凑了上来。

“恐怕不行,客人,这是给人吃的食物,狗受不了烤肉里的盐和糖,它要是吃了,会死的。”

“我在和店主说话。”客人立马站起身,与伍德面对面互视,“可没有征求你的意见,你是谁?”

伍德:“我是这家店的厨子。”

客人又说:“你不像厨子。”

伍德:“我也觉得不像。没有这么帅的厨子。”

达里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他说得对,你白白嫩嫩的,像个镇上来的少爷。”

店老板开始冒冷汗。

阿明已经完全坐了起来,掏出胡琴,往胡琴后边摸出枪。

壁炉里的火焰烤干了薪柴里的潮气,不时有点点星火蹦到地毯上,冒出一丝青烟,转瞬即逝。

客人盯着伍德看,看了很久。

也许是放心了。

也许是害怕了。

也许只是关心范克里夫能不能吃盐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毕竟小刀也是个土匪,还是个爱狗人士。

客人向伍德递刀子,送肉卷。

“吃了它。”

当伍德咬下食物的一刹那。

客人的刀口往下递了几分,差些划烂伍德的脸。

还好,这把锯齿餐刀不够锋利,只在伍德的牙齿上敲出几声清脆的音符就戛然而止。

正直的赏金猎人还没来得及掏枪。

店老板手里已经多了一把火铳,这个有趣的小老头对着恶客吹胡子瞪眼。

“你他妈居然敢动我的人?!小兔崽子!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两位客人立马高举双手,认怂赔笑。

紧接着,他们也顾不上伍德那口肉是不是真的吞进了肚子里。往柜台扔去银币,开始心安理得地喝酒吃肉。

不过一分钟的功夫,伍德面无表情地吐出嘴里的肉卷,把两位昏迷不醒的客人扛进厨房。

阿明先生问:“怎么办?”

伍德说:“老板,你说了算。”

小老头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将客人身上的钱财扒了个干净,把一晚上遭的气都撒了出来。

“杀了!”

达里欧:“他们不回去交差报信,会有更多人跟来。老头儿,你拿了他们的钱,他们的哥哥们回来了,要的是你的命。”

店老板立马改了口。

“不杀,绑到天亮?”

伍德:“你家的麻药效果也太差了,要是他们半途醒过来……”

店老板听风就是雨,又变了脸:“那还是杀了!死了比活着好!我当初要单干,就是嫌活人麻烦,嘴巴大,还不好分赃!”

阿明先生凑了上来,拔出了腰上的猎刀。

“对!杀了吧!”

在这个瞬间,伍德恍然失神,他看着阿明。

德尔阿明。

壁炉的火光照着阿明先生的满嘴金牙,照着赏金猎人脸上可怖又狰狞的“渴望”。

伍德普拉克问:“你也这么觉得?”

德尔阿明说:“是的!”

伍德又问:“你真的这么觉得?这里没有镜子,你该好好照照镜子再做决定。”

阿明急不可耐,脸上的血擦干净了,却擦不净心里的血。

他答:“不用镜子了,要镜子干嘛?我又不是女人,不喜欢打扮!难道你还想包庇这些罪犯?我觉得他们该死。”

伍德又问:“割下脑袋?”

阿明点头:“方便领赏。”

伍德:“尸体呢?”

阿明:“喂狼吧?”

伍德问得莫名其妙:“狗做错了什么?”

阿明笑得莫名心慌:“哈……”

在这个瞬间,伍德内心无比确定。

德尔阿明和这些土匪一样活在地狱里,甚至还想往下再去几层,已经完全化身为魔。

“你说得对!”伍德指着店老板的鼻梁,“死人比活人有用。”

店老板听了洋洋得意。

“您也这么觉得?我就知道!我第一眼看见您!就知道您是个干大事的人!”

伍德改口:“不杀了。”

阿明急了,掏出了刀子,连忙追问:“为什么?伍德!你不像个心慈手软的人!”

伍德举起了枪,逼得阿明先生连退几步。

阿明手里的猎刀已经架上劫匪的脖颈,就像是匪徒劫持了人质。

两人的体型天差地别,好比人与巨兽的差距。伍德像是在与一头黑棕熊对峙。

他在怒吼,想用枪来说话,如果阿明再往前一步,子弹将成为伍德的语言。

“我不是个心慈手软的人!”

阿明懵了,他感觉热风扑面而来。

枪口喷吐着怒焰。

子弹擦过阿明那张年轻的脸。划断几根苍髯白发,将壁柜上的酒瓶打得稀碎。

阿明这才意识到,刚才死亡离自己有多么近。

伍德先生不像在开玩笑。他将地窖的盖板掀开,把薇薇和达奇喊了上来。

阿明先生想解释什么,却有种欲辨忘言的感觉。

他根本就想不通,想不通伍德先生为什么要这么做。在他心中,伍德先生是人生难见的生死之交。

他想追上去问个明白。

“喂!伍德!你说清楚!”

伍德没有答话,时间紧迫,他没空去搭理这头野蛮的“熊”。

德尔阿明开始焦虑。

“伍德!你给我说明白!我难道比不上这两个劫匪?难道他们比我还重要?难道……”

德尔阿明挡住伍德的去路。

伍德抱着露丝的尸体,腰上系着巴风特的头颅。

尸首的样貌栩栩如生,魔鬼的头颅狰狞可怖。

阿明在怒吼。

“难道你已经背叛了我的心?!”

伍德一言不发,冷得像块冰。

他从来不是个雄辩家,也不会用语言收买人心。他将露丝的尸首放在火炉旁,从薇薇腰包里取来脂粉。

阿明只觉得匪夷所思,不可理喻。

伍德在给露丝化妆,做着殓官的活。尸首倚在沙发上,像是还拥有灵魂,还活着,火光的照耀下,仿佛她还活着。薇薇啥也不懂,啥也不敢问,帮丈夫给老巫婆化妆。

小刀看见妈妈时,他跪在地毯上,将血衣上的骷髅会印章扯烂了,撕碎了坚持了大半生的信仰突然崩塌,他哭得像个半大的孩子,像个畸形的巨婴,完全不是心智成熟的成年人。

达奇先生红了眼眶,他看着爱人的尸身任人摆布,但他无话可说,那是妻子生前的债务,得逐一清算。

伍德扶正了露丝法官的尸体。

她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达里欧,帮我个忙。”

达里欧达芬奇撕下伪装,咽下解咒魔药,脸上是嫌弃,嘴上是宠溺。

“好吧!好吧!谁让你是我丈夫呢!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就像露丝生前喜欢的【戏】。

一场荒唐的闹剧开始了。

德尔阿明站在壁柜边,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他不知道这场戏中自己该扮演哪个角色。

但其他人都明白,就像熟读剧本的演员,按部就班,各就各位。

烛火摇摆,青烟浮荡。

两个迷途旅客醒来时。

他们从朦胧模糊的梦境中惊醒,眼中窥见火炉边,沙发之后,【妈妈】的背影,【妈妈】的侧脸。

他们慌了神,立刻爬起,又马上跪下。

有很多事要问,有很多话要说,却不知道如何开口。

他们的神态,就像是主人出门远游时隔多年回到家时,摇尾乞怜的两条小奶狗。

沙发两侧站着伍德、达奇、小刀和薇薇。好比露丝忠心的仆从。

从沙发传来清冷又嘹亮的女声。

“我有事和你们说,孩子们。”

那是萱丫头的声音。

两个“大”孩子扑倒在地,恨不得把脑袋按进地毯里,生怕听漏了一句。

他们已经记不得【妈妈】的声音了。

萱丫头说:“你们听好,我把你们从父母身边买来,教你们学骷髅会成立时那样,使枪、骑马、杀人,现在,也和骷髅会解散时一样,这种好日子到头了。”

他们身子一颤,眼中尽是惶恐。

阿明先生心头一紧,攥住拳头,他的职业操守使然,内心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罪犯。

萱丫头接着说:“我不是你们的妈妈,我的身边也用不着那么多侍卫。我一直在骗你们,利用你们。你们帮我打家劫舍,我就能从乡绅手里拿到剿匪的钱。我拿到这份钱,给治安队造武器,给商队配保镖,同样,也给你们枪和粮,让你们自相残杀,我能渔翁得利。”

事实就像是刀子,将小刀和两个土匪的心彻底扎穿。

跪在地上的两个大男孩里,

其中一个在怒吼。

“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而另一个,则在苦苦哀求。

“你在骗我……你一定在骗我!妈妈!你一定在骗我!”

萱丫头又说:“现在,我把自由还给你们。”

小刀将骷髅会印章的碎片,洒在地毯上。

其中一个大男孩捂着一片片皮章,想让它重新变得完整,要把它拼拼凑凑,凑出原本的模样。

另一个大男孩开始流泪,开始哭,哭得泣不成声。

“再见了,孩子们。”萱丫头说:“我是个信神的人。你们从亚蒙神那里借来的血肉,也应该原原本本还回去,首先就得找到这笔账的借贷人,也就是你们的亲生父母。”

他们在嘶吼,像是受了伤的幼兽。

“你骗人……”

十来年。

“你在骗我……你在糊弄小孩……”

四千多个日夜。

“为什么要告诉我?为什么你那么残忍!”

每次日出,每次日落。

“你都不敢面对我们!来啊!转过头来!面对我!”

从孩提时代的少年兵军训时所用的枪械玩具,再到十来年罪犯生涯中麻木冷漠的勾心斗角。

都变成一句震耳欲聋的质问!

“为什么要把我养大!为什么啊!妈妈!”

伍德将两个大男孩的配枪扔了过去。

他们毫不犹豫地朝母亲扣动了扳机!要当个大孝子!

可是……

枪里没有子弹。

像是训练了千次百次,手法娴熟的杀人机器那样,上膛到发射的动作果断又残忍。

只是,他们依然跪着。

没有爬起来。

他们脸上的涕泪淌去下巴,像是累了,倦了。

年轻的心脏渐渐停跳了,血也跟着凉了。

萱丫头说:“走吧,孩子们,走吧,别回头。”

小刀按照伍德的吩咐,拍打着“兄弟”的肩,留下火药袋和铅弹。

萱丫头说:“你从摇篮里出生,但不能一辈子都活在摇篮里。”

其中一个大男孩,把枪管塞进了嘴。

果决地将血肉和灵魂一并还给了亚蒙神灵!

另一个,让同伴的尸首吓得丧胆,两眼失了神采,宛如行尸走肉一样,一头撞进了寒风中。

德尔阿明这才惊醒过来。

在这瞬间,不知是真实的,还是幻觉。

从壁炉的火焰中,窜出一只只“闪蝶”,它们拍打着炙热刺眼的两翼,在空中振翅飞舞。在伍德先生腰间的羊头五官中钻进钻出。

有那么一只蝴蝶停在了阿明的手心,马上化作飞灰,消失不见。

与此同时,他看见手心血流不止,却找不到伤口。

赤色的血浆喷溅而出,越来越多,阿明先生惊恐地望着双手,想捂住血液的源头,可怎么努力都无济于事。

没有人发现阿明身上的异常。

他也不想让别人发现!

于是他捂上嘴,用咽喉大力吞咽着手中涌出的血液,喉头鼓动,胃袋胀紧,几乎要迸裂。

终于,阿明先生吞不下了。

他的脸色惨白,将胃袋里的食物吐了一地,眼中的幻觉也逐一消失。

萱丫头从沙发下钻了出来,满头的汗。

薇薇说:“达达!辛苦你了!”

伍德指着地上迷途游子的尸首。

“收拾了,做一副棺材,扔进去。”

小刀背上了“兄弟”的尸首,断眉疤中留着一行血泪,他与阿明错身而过。

在此时此刻,阿明先生想说点什么,想和地狱的狱友谈谈心。

阿明拦住了小刀:“喂……你。”

小刀展示着手上的枪。

“我刚想到了。”

阿明叫枪口指着,让出道来。

小刀说:“我给我的枪取了名字,叫野狼。你的枪有名字吗?如果没有,最好给它取一个,以后它就是我的家人。”

说完,小刀往后厨的库房走。

店里的地毯留着一滩年轻的血液。

阿明的头上多了几根暮年的发丝。

他做了个深呼吸,嘴里的呕吐物让他的牙龈发酸,又吐出一口带血的浓痰。

顺其自然来看。

火炉旁,露丝法官向窗外眺望,这笔账即将结清。

她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第九章 还不清的恩与仇

是的。

一切都顺其自然。

阿明找到了达奇,找到了他的罪犯,虽然这个犯人换不到赏钱。

其他人在讨论着其他事关于放哨望风的劫匪走后怎样,其他敌人会不会跟来,还有多久天亮,如何去王都。

众人围着露丝的尸首,坐在地毯上侃侃而谈。

他们陷入了“囚徒困境”,暂时算一条绳上的蚂蚱,所以要谈清楚。

是走是留?

走几个?留几个?

走出去的,要不要回来?

留下来的,怎么活下去?

往南边走?还是往北?

阿明和达奇一点都不合群。他们坐在门槛上,等着“无所不能”的伍德给他们答案,他们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生死。

达奇先生的心态倒是挺好理解的。

伍德猜的没错,达奇从来没想过自己能平平安安地抵达旅途的终点。

椿风镇离王都太远,露丝花了半辈子,才逃出这座冰冷又繁华的城池,代价太过昂贵。

他肩膀上的尸首太沉,有无数头野狼对它虎视眈眈。

椿风镇离地狱太近,人口普查来计算,它的人均年龄只有三十八周岁,人命一文不值。

他腰包里的火柴太轻,北境苔原上的寒风一吹就灭。

至于达奇为什么想踏上这条路,又准备在什么地方“寿终正寝”。

他想,自己大半生都在阴暗无光的地窖里瞎折腾。他除了出生时“生得自由”,最后的结局也应该“死得随机”。

比起达奇的“地狱单程穷游”,

阿明的想法则简单得多。

他是个浪漫主义者,从小在老师的指导下射杀罪犯为民除害,做着一场单纯又唯美的梦。

直到昨天,伍德和他说,完成任务时的愉快感,是催产素在偷偷作祟。

直到今天,伍德让他看,世上没有天生的罪犯。只有杀人的和被杀的。

直到刚才,德尔阿明从这个浪漫的梦里醒来。

在梦醒时分,他和人生中的最后一位“罪犯”肩并肩,像学校里的乖宝宝那样排排坐,看着星星和月亮。

第一次,阿明试着去了解“罪犯”的生平。

“你叫什么?”

达奇说:“达奇佩洛西。”

“你知道我是谁吗?”阿明从兜里掏出烟盒,递烟的动作很熟练。

达奇接走卷烟,摇了摇头。

“一个法外仲裁官,和我的老婆一样,有合法的杀人执照。”

阿明叹了口气,想去摸火柴。

很遗憾,他不光眼神和耳朵不好,一口烂牙早就掉光,换成了金的,除此以外他的记性也很差他记不得了,身上所有家当都输光了,就和他浪漫的想法一样,透着醉生梦死的浪漫。

达奇摸出火柴,给仲裁官大人点烟。

嘴上的烟卷开始燃烧,阿明这才反应过来,他像是见到了新的“知己”,尽管他们才刚刚“正式见面”。

阿明问:“达奇,你以前是干什么的?”

达奇答:“邮差。给人送信。说起来有些不好意思,除了这个姓以外,在我身上找不到任何关于‘贵族’的特征。”

“你为什么会想着……”阿明一时语塞,换了个说法:“带一具尸体回王都?在我看来简直荒谬至极,你在找死。”

达奇反问:“仲裁官大人,你连身上的枪都输掉了,哪儿来的胆子当保镖?还敢和土匪作对?你也是找死?”

阿明有些着急,他知道自己的嘴很笨,连忙解释,要做附加说明。

“我没有冒犯你或冒犯你妻子的意思,只是,我想不明白,你为什么会这么做?”

达奇说:“不为什么。”

阿明愣了会神。

达奇夹烟的那只手从左指到右,肢体语言非常丰富,语气却十分平静。

“以前我负责送信,这是工作,把书信从一个地方送到另一个地方。我见过两地相恋的情侣用信件维系感情,有父子用书信交代后事,每天信件的类别和用途五花八门数不胜数。或许是家书、录取通知书、服役令、情书还有遗书。

我有职业操守,不能私自去窥探别人的人生,但我能从收信人的表情和语言里,感受到他们的情感。每次抵达下一个邮箱,看见他们收信时快乐或悲伤,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像着了魔……”

阿明打断道:“伍德先生和我说,这是催产素的作用,当完成工作时,或者完成阶段性目标时,催产素可以让人快乐。”

达奇摇头:“不,不是这样。”

阿明:“不是这样?”

达奇解释道:“我会跟着他们同爱同恨。有那么一瞬间,我会觉得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是我的亲身经历。情绪这种东西的传染力实在太强了。你要问我为什么?为什么自寻死路?为什么踏上这条道?为什么?”

邮差回头看了一眼妻子。他的眼神里有眷恋,有不舍,有愤怒,也有仇恨。

“这是我的工作。”

达奇将烟头弹了出去。

“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把寄信人和收信人紧紧相连,让他们隔空对话,感受到彼此。”

烟头在半空打着转,落在阴冷潮湿的苔原草叶里。

“在这个时候,我有一种‘被需要’的感觉。”

盯住烟头,焰光将熄。

“我想这是有意义的,于是就去做了,死在路上也没关系,至少在旅途中,我活得真实又自在。”

达奇先生只是给自己写了一封信。信封里装着露丝,为了这封信,他愿意付出生命。

阿明想通了,他挺直了脊梁。

“谢谢你,达奇先生,你让我想明白了很多事。”

达奇报以微笑。

“你该谢谢伍德先生,他是个大善人。”

“是的。”阿明点头附议,心有余悸:“我为了催产素和赏金险些掉进地狱,是伍德拉了我一把。”

达奇:“现在呢?”

阿明神色复杂,不一会又变得眼神坚定。

“我会擦亮眼睛,仔细聆听,如果有人需要我哪怕是罪犯在呼救,我也会为了正义奋赴汤蹈火,这是我的工作,我的天职,我就是这样的人。”

对德尔阿明来说。

伍德普拉克将他从地狱里拉了回来。

达奇佩洛西用书信把他送回了人间。

就在这对难兄难弟抱团取暖时,围在火炉旁的兄弟们得出了一个相对安全可行的对策。

驿站里的食物和水管够,所有人躲进地窖,躲上两天再做决定。

一切都这么说好了。

如果这两天里土匪没来,说明露丝的孩子们收到了风声,已经就地解散。

如果来了,也能营造出驿站已经人去楼空的假象,就此逃过一劫。

到时候大家各奔东西,从此天各一方。

伍德还有话说因为他不是个坐以待毙的人,也不愿意窝在地窖里将命运交给别人做决定。

他想,地窖里没有照明,不通风,也不能亮火把,更不知道时间。

这么躲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

于是伍德提出,必须要有一拨人在天亮时出去放哨,如果有机会,就向王都的卫戍部队送信。

这拨人里不能有店老板,因为店老板抵不住撬嘴费的诱惑。

也不能有“熟面孔”比如小刀、伍德还有达里欧,在露丝妈妈露面时,这些人已经完完全全暴露在土匪的眼里。

于是乎,破晓时分。

当第一缕阳光融去苔原上的寒霜时。

驿站里只剩下了薇薇和达奇。

他们躲在草料间的水槽旁,享受着早间清新的空气,享受着或许是人生中的最后一点时光。

此时此刻,薇薇看着一望无际的原野。

达奇先生问她:“你是伍德少爷的妻子吗?他就这么把你卖了?”

薇薇坚定地点了点头。

“对!”

达奇先生说:“那你赶快回去,往椿风镇跑,这条路上的土匪让狼咬死大半,你跑回去还能找到帮手。”

薇薇坚定地摇着头。

“我要和丈夫同生共死!像书里写的,要是他活下来,我却死了,这辈子他都忘不了我!”

达奇先生失了神,他能感觉到地面的震动,那是马蹄声。

有人要来了。

手边只有两条枪,达奇先生可不会开枪。

他毫不犹豫地丢下了普拉克家的少夫人,往南边疯跑,往椿风镇跑。

草料间里只剩下薇薇。

她拦不住达奇,咬着牙,只晓得等死。

她不知道来了几个人,也不知道这些土匪会对她做什么,她只盼着自己能靠着聪明才智活下来,就算会死,也要忍着痛,别叫唤出来,要是范克里夫听见了她的叫声,那就麻烦了。

远方跑来六匹马,一共六个人。

他们身上有血,像是经过一番苦战,眼睛里失了神采,手里抱着枪。

有人对着驿站大声喊。

“妈妈!我们回来了!”

“有人给我们报信,说你不要我们了。”

“我杀了他,把他的脑袋塞进了屁股里,谁叫他只会放屁呢?我想他说的一定是瞎话。我还杀了好多好多不听话的兄弟。”

“妈妈……”

“妈妈!”

“你在听吗?你还在房子里吗?”

没人回应他们。

他们抽出马腹旁的松脂火把,准备烧房子。

薇薇看得急了眼!那一刻她大脑变得一片空白,从水槽旁爬了起来,正准备举枪。

就在此时,就在此刻。

德尔阿明推开了房门。

他捂着皮帽,苔原的寒风将他的衣服吹开,露出结实的胸膛和六块腹肌。

土匪们扔下火把,想端平枪。

马儿叫火焰惊得撩起了蹄子。

太阳刚刚攀上木屋房顶,刺眼的光亮瞎了匪徒的眼睛。

德尔阿明拔枪,露出满嘴金牙。

这是伍德先生送给他的铸铁转轮手枪。

他要行驶天职,惩奸除恶。

他的嘴里塞着猩红色的蕨菜,将它吞下肚子。

他轻声呢喃,和惊慌失措的马儿说。

“靓仔登场。”

枪口迸出死神的吐息。

“救星驾到!”

六枚子弹炸开六朵绯红的蔷薇花。

地上多了六具尸首。

弹轮在阿明大拇指的拨弄下,转了一圈又一圈,铜皮弹壳落在门廊的地板上,溅起扬尘。

客人们从驿站中鱼贯而出,达里欧和小刀躲在窗户旁持枪待机按照伍德所说,他们也不愿意坐以待毙,绝对不会放过还手的机会。

薇薇抱着枪,哭得满脸鼻涕泪。

她说:“你骗人!伍德!你个混蛋!你骗我!你明明和我说!你不会出来的!”

伍德先生捂着头,拍打着保镖的肩。

小声说道:“牛逼。”

他又对妻子喊。

“我什么时候对你说过一句真话?”

第⑩章 红妆

“顺其自然”一词最早出自《灵城精义何溥》。

是这么说的。

【骨脉配合何如合则顺其自然而以正合。】

这句话拆开来看很好理解。

讲的是人体的骨头与脉络配合得当,则顺其自然,而以正合。

听上去像句废话?

恰恰相反,这不是一句废话。

《灵城精义》是明代人借五代十国时期何溥之名所撰,本身是一篇“伪作”,就像是我哪天突然失了心智,发了癫,想去借古代作家莎士比亚的名头去写书一样。

事实上,它是一本风水书。

它说的“骨”和“脉”,本身就与医学没有太大的关系,谈的是阴与阳,生与死的道理。

殓官去看尸体。看得见骨头血肉,却看不见气腔和脉络。

因为人死了,血不流了,气不顺了,这些脉络也就不见了,就像是行车的道路常有,车辆却不常在。

在无数人文作品里,为了去美化人,美化人类这个族群本身。

我们喜欢把思想和肉身分开,好比“思想是不败的,思想刀枪不入,他死了,但他的灵魂还在。”

我们迫不及待地想把人剥离出兽的行列,或将人性从兽身上割去,自比豺狼虎豹,自称万兽之王。

就像分开“道理”和“行为”。像是分开“骨”与“脉”一样。

这绝不是“顺其自然”。

人心的痛苦大多来自此处。

举个鲜活的例子。

“我就是馋她的身子,我下贱。”

好了,话题扯远了。

让我们回到这个“顺其自然”的故事里来,回到这段短暂的旅途中去。

……

……

一共二十四个小时,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在这天发生了很多事。

对伍德来说。

他从椿风镇出发,往王都去。在路上遇见了许多人,重新认识了很多人。

故事从一把染血的枪开始。

也要从一把染血的枪结束。

……

……

对薇薇来说。

她紧紧跟在丈夫身后,不知要往哪去,路途上的艰难险阻吓住了她,可她却盼着苦难来得更猛烈些。

她希望能像故事里那样死去,死的像个女主角。

可惜这不是她喜欢的苦情戏剧本,反倒像一场童话。

……

……

对达里欧达芬奇来说。

身上的幻形魔药所剩无几。她知道,踏出镇子重回荒原的那一刻,就已经和“安稳的生活”说了再见。

不过她已经不需要那张面具了。

寻血犬说的对,面具要是戴久了,撕下来时就得伤筋动骨,血肉模糊。

但丈夫为她揭下面具时,她却没感觉到疼。

她这才明白,伍德在怀念“达里欧先生”时,丈夫冰冷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多么温柔又炙热的心。

对德尔阿明来说。

他强壮到显得畸形的体魄不光能保护他,虬札紧实的肌肉也妨碍了血液的流通。这导致他听不清,看不见,活得浑浑噩噩,记性也不好,大脑、牙齿和头发跟着提早变老,变得麻木,变成机械。

在拿到新枪,踏出房门,扣下扳机的那一刻,他才感觉到自己活得有多么【真实】。

在这一刻,他获得了新生。

……

……

对达奇先生来说。

这条路很长,他幻想着自己在旅途中的,各种各样的死法。

他丢下了露丝,丢下他愿意用生命去护送的书信。

他丢下了薇薇,哪怕这个姑娘孤立无援,楚楚可怜。

他一开始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跑,只知道跑就对了这和道义与胆量无关,他只想做力所能及的事。

他的脑子里只剩一个想法。

那就是跑回椿风镇,把消息送回去。

他跑得很快,邮差的脚力超出普通人一大截。

他感觉自由自在,厚实的鞋底踏在柔软的苔原上,鼻子撞开清冷的空气,微风拂面,身轻如燕。

挥动双臂,协调身形。

闯过马车,抛下过去!

有那么一瞬间。

他的栗色头发让汗水浸湿,身体中的血液在加速流淌,万事万物的色彩都开始变得鲜亮。

这是他从地窖里爬出来以后,最开心的时刻。

他忧心忡忡地盼着薇薇女士能多撑一会!

他满心期望着,能靠这双腿跑回镇上!

再快些!再快一点!

跑到黄绿相接的草地里,跑到峡谷的隘口前。

就在这时。

谷口里亮起了百余只绿油油的狼眼。

达奇先生浑身的热汗霎时变得冰凉。

他要死了。

“咕咚”

他吞着唾沫,生怕惊动了这些狼。

身上汗水挥发出浓烈的腥味,很快就会涌到狼的鼻子里。

在这一刻,他不想死,只想活下去。因为他还有信没送完,他还有必须要完成的【使命】。

他不是个文化人,他只骂了一句。

“艹他妈的!我是倒了血霉!”

一头母狼迈出隘口,从阴影中钻了出来。

他猛地转过身。

抬腿!跑吧!

跑得过狼吗?

他根本就不敢想!

他能从信件里,感受到各种各样的情绪。

和以往的工作不同,达奇先生给伍德送信时,他难去形容这种感觉。

像是生老病死的自然循环,像枯树将死,落下的种子抽出新芽那样。

充满了【生命力】!

是的,活着!

活下去!

活着……

达奇在尖叫。

他的恐惧。

他的兴奋。

他狂跳不止的心。

像是咽下薪炭,胸口有不灭的火焰。

都在提醒着他,告诫他。

活下去!

身后传来的声响!

它们越来越近了!

爪子撕扯草皮的声音要来索他的命!

他听见了凶狠的犬吠,要把他撕碎的低吼。

达奇干脆闭上了眼睛,开始痛哭。

可双腿是停不下来的,他得去送信,送出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封信。

他想

这是我人生中最糟糕的一天,我本想当伍德少爷的恩人,没想到撞上狼,还可能会把它们引到驿站去。

我的腿呀!

你们听听话!

别跑了!

别跑了呀!

这下……我要变成伍德的仇人了!

他闭着眼,却让马车残骸绊得失去平衡,往前飞扑出去。

他想。

我要死了。

他在半空中蹬着腿,挥着手臂。

他的身体差使他接着跑下去。

更加汹涌的西北风吹散了他额前的发丝。

达奇先生睁开眼时,万事万物都在飞退。

他抬头去看,看见黑压压的狼群往前涌,看见在风中狂舞的马尾巴。

他看见小刀结实有力的手臂,抓住了他背上用来钩挂背包的绑带。

“哈哈哈哈哈哈哈……”

达奇先生开始笑。

小刀一手提着达奇,一手牵住缰绳,将烈马的头压低。这匹马驹失去主人之后还不怎么听话。

小刀也跟着达奇一起笑。

“哈哈哈哈哈哈!”

情绪的感染力强得可怕!

达奇朝着狼群嘶吼。

“畜生!来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刀将达奇先生扔上马背,扔去枪。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达奇先生举枪,瞄准的手法生疏,但学会开枪的过程非常快。

他什么也没打中!

可是他快笑出泪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刀的嘴里灌了风,连话都说不清了。

“喊它的名字!你喊它!”

达奇:“它叫什么名字?!”

小刀:“野狼!”

“哈哈哈哈哈哈哈!”达奇骂道:“这名字起得真磕碜!哈哈哈哈哈!”

小刀大笑:“我没读过书!但我喜欢!”

达奇再次填药上弹,举枪。

“野狼!”

狼群中有畜生应着他的呼唤,脑袋往下栽,不一会就淹没在狼群的狂流中。

达奇喊:“管用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小刀:“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们像是疯了,跑出几百米才回过神来。

达奇问:“我们要往哪里去?”

小刀说:“带你回家!”

“回家?哪里是家?”达奇先生不解。

“伍德先生喊我来找你,一开始我不愿意,可他和我说……”小刀夹紧了马腹,“我遇上的每个陌生人,能变成仇人、爱人、亲人、友人,他们有贵人也有贱人!当然能变成新的家人,其中也包括你!达奇!往有人的地方去,就能回家!”

达奇慌了,他看着黑压压的狼群。

“我们会闯祸!会害死他们的!”

他们离驿站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马驹受不了小刀的“暴力驾驶”,在驿站前的石砟路上摔得血肉模糊。

达奇和小刀撞在草料间的草堆里,脑袋七荤八素。

等他们爬起来,狼群已经快攀上驿站的篱笆架了!

“火!火!!!给我火!”

达奇嘶吼着!扶着小刀狼狈地爬了起来。

他俩往大门赶,刚进门就被伍德用一桶酒浇得浑身湿透。

达奇让浆液泼得神志不清。

他看着屋子里的人,看见地窖的盖板。

短短的一瞬间,他想通了。

再也不要躲回那个阴暗的地窖里!再也不想这么活下去!

他掏出身上最后几根火柴,冲出门去,想引燃身上的酒液,想和这群狼崽子同归于尽!

他怒吼着,开始狂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火柴沾上湿润的皮肤时。

噗呲一下。

火灭了。

伍德和达奇先生一样,浑身是酒。用看弱智的眼神看达奇。

“这是啤酒,你想什么呢?你觉得这黑店老板舍得用高浓度的烈酒来招待客人?”

达奇先生感觉十分尴尬,他去看小刀,小刀也往身上淋满酒液。

他又往身前的狼群看。与他相隔不过五六步的距离,这些狼打着喷嚏,像是在避瘟神。

伍德把酒桶推了出来,往桶里撒下盐和糖,葡萄和洋葱,薇薇偷偷藏下的一块巧克力也掰碎了,撒进去。

一同加进去的,还有野荔枝的果仁,正是店老板用来麻醉客人的致幻麻药。

这些东西对犬科动物来说足够致命。

(附议:爱狗人士要记得。)

此时此刻,他确实像个厨子。

狼群像潮水一般起起落落,不愿离去。

可猎物身上散发出来的致命味道却让它们心怀忌惮。

在寒武纪时,在神奇的自然界,在芸芸众生开始“军备竞赛”时,在物竞天择的演化中,在食物链的底层,有这么一条尴尬又不失礼貌的自我防护演化路线。

只要变得不好吃,变成毒物,就不会被吃掉。

达里欧达芬奇一马当先,从窗口翻了出来。酒浆把他一头红发浇得发黑,眼睛里透着股机灵劲。

“日上三竿!”

她舒心地嘶声大喊,举起了枪。

“午时已到!”

狼群中炸开了血雾。

像是迎接新年,迎接新生的礼花炮仗!

阿明紧跟其后,脱得只剩下一条内裤。因为鳄鱼皮衣可受不了啤酒的糟蹋。

还好,他没把内裤输掉!

他紧紧跟在达里欧身边,一前一后,做援护射击。

有几头不知死活的畜生龇牙咧嘴,弓着身子,要扑上来!

“靓仔登场……”

薇薇坐在门槛上,眼睛让酒液辣得眼泪直流,抱着胡琴,按照阿明先生的吩咐,猛地拨下命运的音符。

琴弦崩得薇薇手指生疼。

阿明大喊:“救星驾到!”

六朵烟花照出一片赤红,巨大的子弹动能打得狼尸飞出去老远。

血如雨下,溅出碎骨,划伤群狼的皮肉。

同胞的血让野狼们开始怯懦,开始心生退意。

达奇追了上去,他想把刚才受的气都还回去,他逮着一条身形瘦弱的狼崽子,两手箍着狼吻,想把这畜生的下巴给拧断!

他手里的可怜虫是敢怒不敢言,卷着舌头闭上眼睛,连爪子上的肉垫都不愿去碰这可怖人类身上的浆液。

它的同伴伺机而动,却叫伍德一勺酒泼得嘤嘤狂吠!吓得夹尾逃窜!

伍德将达奇扯了回来。

“可把你能耐的!”

达奇找回神智时,他怅然笑出声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萱丫头跟着笑,她的笑点很低。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等狼群走了,小刀松了一口气,在地上躺成一个大字。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阿明先生光着膀子,难得迎来休假时光,是没力气去笑了。

萱丫头走到他面前。

阿明:“有事?”

萱丫头笑眯眯地说:“对,那把枪本来是我的。”

阿明展示着转轮手枪。

“是这一把?”

萱丫头点头:“是的,我连名字都给它起好了。你得赔我。”

阿明耸肩,浑身上下除了一条内裤,什么都没了。

萱丫头一拳过去!

阿明不避不让,从嘴里飞出一颗金牙。

丫头眼疾手快抓住了牙齿,去水槽洗干净了,镶在嘴里,露出灿烂又昂贵的俗气笑容。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嗨呀,总算说话不漏风啦!”

阿明歪着脑袋,像是被打懵了。

不一会,他也跟着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薇薇嘟着嘴,只觉得这群人奇怪。

她喊来范克里夫,和范克里夫作伴。

范克里夫对着女主人的手心轻轻舔了那么一口,舔到野荔枝的味道时。

它头昏眼花,就这么倒在地上。

薇薇:“你这傻狗!你!!!”

她想了想。

“噗嗤……哈哈哈哈哈哈哈……”

打也不是,骂也不是。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只有伍德没笑,一向如此,很少会有大喜大悲的情绪出现在他脸上。

他隔着驿站大门,看着沙发上的露丝。

露丝的尸首也浇了啤酒,妆容褪去,酒液让尸体露出原貌。

她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没了妆容的点缀,从尸斑和臭味来看,她是真的死了。

要讲究一点,就是天然去修饰的那种死。

店老板刚刚揭开地窖的盖板,偷偷去摸露丝尸首的苍白脚踝,像几十年没见过女人的色情狂。

不经意间,店长和伍德四目相望,眼神撞上了。

伍德食指抵住嘴唇,示意噤声。

用哑语告诉老板。

“我会为你守口如瓶,你得付我封口费。”

小老头愣了那么一会,鸡贼地点点头,肆无忌惮地开始展现对脚踝的追求。

这个可恶又可悲的小老头想象着,如果能重来。

他错了,他不该嫌活人麻烦,也不该一个人单干,应该有个妻子,他的妻子也应该有这么美丽的脚踝。

可是没有如果,也没有重来。

他伸出手,又将手收了回来。

像是良心发现,或是做贼心虚。

抬起头,露丝腐烂的尸体吓得他脸色惨白。

慢慢地,他涨红了脸,又怒又羞,躲回了地窖里,再也不肯出来了。

伍德笑出了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们重新踏上了旅途,目的地是王都。

从三人一狗,变成了六人一狗。

是的。

一切都顺其自然。

第一章 知识盲区

列侬的王都有个别致的名字。

它叫“芙蓉城”。

这与它的历史和主要产业有关。

王城的周边分部着十六处卫星乡镇,从古至今共有五十四个矿坑,还有三个新矿在建设当中。

矿藏是芙蓉城的命脉,芙蓉城这个名字里的“芙蓉”,取的是“芙蓉冻鸡血石”的芙蓉。

八百多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荒地,从米特兰王国出发的殖民军来到大西北,赶走了土著,圈出极西极北的一片废土,留给这些野蛮人居住,经过残酷的族群战争之后,它变成了如今的小尼福尔海姆。

殖民军中又有一位博学多才,文武双全,晓古通今甚至能预知未来的元帅。

他叫唐宁列侬。他发现了西北荒原土壤里藏着大片玉岩矿,其中又以鸡血石为主。

随行的传令官起初不以为意,这个消息传回米特兰时,没人在乎这片玉岩矿,包括米特兰的地质学家和皇帝。

它不像宝石,在贵族手里换不到多少钱。也不像如铁矿,做不了武器和农具。

但是唐宁列侬主动请缨,要留下来,留在大西北搞城市建设,开采矿藏。

米特兰的皇帝听到这个消息可开心了。

因为唐宁列侬是个骁勇善战的元帅,皇帝巴不得让这头功高震主的豺狼离米特兰越远越好。

可皇帝没想到的是

唐宁下放到西北的第十六年,他用鸡血石里的硫化汞毒死了督军、将监还有史官,又用朱砂玉造出兵符和玺印,从皇帝手中夺来了权柄。

不光如此,他靠着苔原上富足的草料养出了一个生在马背上的民族,用鸡血石里的朱砂来做油墨,以鲜红醒目的报纸来篡改米特兰的历史,进行洗脑宣传。

列侬的游骑兵踏平北境的每一个米特兰殖民地之后,再守住南方山脉的天险,从此完成独立。

在米特兰收复失地的反击战中,战线的南北纵深超过一千八百公里,从亚热带到寒带,极大的地域温差使米特兰军队苦不堪言,到达前线时丧失了大半战斗力。

许多将军干脆带着部队留在偏远行省的大城市中驻扎避战,等着战争结束,更有甚者有样学样占地为王。

唐宁列侬,这个二五仔用一场独立战争让米特兰王国元气大伤。

自此庞贝大海的西大陆中,最大的王国分裂成十六个小国。

米特兰自此有许多别称,叫亚米特兰、小米特兰,不论哪一个,如今提起来,都是米特兰人心中的耻辱。

后来它又变成了北约的成员国,和列侬一起加入了北方联合商贸盟约中。

一切的起因,都在这块鲜红的芙蓉冻鸡血石中。

合上书。伍德将《列侬王国史》塞回书架。

他想

这个唐宁列侬,应该也是一位穿越者。

没等他去取第二本书。

“普拉克。”

他听见有个男人在喊他的姓,听声音,是刚进王都时,审查机构的引荐人,索尼娅老师给他安排的,名字叫修斯。

王立大学的图书馆里静悄悄的,在大书架和吊顶间传出低沉的回音。

修斯:“普拉克!普拉克!你在哪儿?”

伍德翻下木梯,往登记处跑。

“来了!”

图书管的大门边,刊物广告栏和杂书摊位挤满了人,学生们只是看,也不敢说话。

伍德绕回了登记处旁边的杂物间,修斯正在等他。

刚见面,修斯开口对伍德说。

“文莱大人在天文台,她说她有时间了,能抽出空来见你。”

文莱指的就是索尼娅文莱老师。

伍德问:“我的朋友们呢?”

修斯说:“住在学生宿舍。”

伍德心有隐忧。

“他们不会惹麻烦吧?”

两个土匪,一个法外仲裁官,一个邮差,一个村姑,还有一条狗。

当这些伙计遇上宿舍里的小贵族时,会发生什么故事?

伍德当然不放心。

再看修斯,他穿着一身修长的燕尾礼服,有一头黑色卷发,年龄三十岁左右,不苟言笑的样子,活脱脱一副能干管家的扮相。

修斯:“他们很喜欢洗澡。”

伍德:“哈?”

“是的。”修斯形容着:“他们很喜欢洗澡,和每个刚刚抵达王都的乡下人一样,来了宿舍就往澡堂冲,我知道,我知道,你们在镇上找不到自来水管,烧一缸热水得耗掉半箱煤。事实就是这样,一年四季能洗四个澡是人生幸事。他们闯进澡堂时差点就男女不分了,甚至有点人畜不分,泡了四个小时都不肯出来。”

看得出来,修斯是个话痨,他挠着头,有一件事搞不明白。

“哦对了,那个达芬奇……”

伍德已经学会了抢答。

“女人!是女人!”

修斯松了口气:“还好,还好,宿管中午给我发了投诉信,发来申请用枪的文书,还好我没批准。”

听见伙计们没闹出什么大乱子,伍德松了一口气,该去向索尼娅老师报到了。

他问:“天文台怎么去”

修斯伸出手,“来握个手,普拉克。”

伍德应着对方的邀请,做了握手礼。

过了很久,修斯都没说话。

伍德问:“然后呢?”

修斯答:“别松开,发生什么都不要松开。”

终于,伍德感觉不对劲。

在这一刻,时间似乎停滞了。

是的,时间静止了。

人头攒动的旧书摊旁,学生们变成了雕塑,许愿池的小喷泉里迸出来玻璃珠一样的水花。

飞鸟停在半空,初秋时节,北境寒冷的空气中,枫叶还在往下飘落。

伍德惊呆了。

修斯依是那副沉着冷静,昂首挺胸的高傲模样。

“没见过吧?没见过对吧?是不是没见过?你肯定没见过!乡巴佬……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我不该这么傲慢。”

伍德一点都不在乎“乡巴佬”的蔑称。

他拖着修斯先生跑到广场的围栏边,从梯台往下看

整座都会尽收眼底,路上的蒸汽机车,旅馆的小烟囱,亚蒙神恩会的大钟盘,矿坑工厂往王都布置的传送皮带,菜市场中大爷手里的木核桃,小弟高高举起的彩风车,鱼贩的菜刀刚刚砍碎一条鱼的脑袋,它飞了出去,停在半空。

一切一切,都停下了。

伍德:“这是魔术?”

修斯:“就是魔术。”

这超出了伍德的物理认知范畴,是真真正正的知识盲区。

伍德又问:“为什么要停下?”

“因为停下来,就不会暴露天文台的位置。”修斯实话实说,牵着伍德的手往大学城南区走,“天文台是魔术师的集会所,普通人可进不去。”

伍德又一次体验到了刘姥姥进观园的新奇感。

在时间静止的世界里,他想试着去触碰其他东西。

走过医学院的廊道时,他抬起腿

修斯:“我劝你不要这么做,会很疼的……”

话音未落,伍德踢在一块小石头上,结果碎石纹丝不动,马靴却裂开一道口子。

“试试又不花钱。”伍德像个好奇宝宝,一刻都停不下来。

既然死物是绝对静止的,那么生物呢?

这么想着,他挑准机会,从医学院的草场晾衣架上找到了一只蟾蜍。

蟾蜍的背上一片赤红,显然是有毒的,说不准是哪个粗心大意的学生从医学实验室里放出来的。

伍德先是用手碰了碰蟾蜍,发现没事,又想用舌头舔一舔。

修斯拉着好奇宝宝,想把伍德拉走。

伍德喊:“等一下!等一下我摸一下,我就舔一口!”

他舔到了蟾蜍的毒腺,但一点事都没有,手上也没起疹子,舌头完好无损。与蟾蜍接触时,手指和舌尖传来的触感就像是冰冷光滑又干燥的石头。

看来,这种魔术只对施术者有用。

修斯带着伍德继续赶路。

他们走过医学院,走到人工山麓的岩洞里,走进一间占卜屋。

修斯先生指着占卜屋的盲眼婆婆,和伍德说。

“和恩雅婆婆打个招呼,普拉克。”

伍德:“恩雅婆婆!你好!”

修斯点头:“很好!我们能进去了!”

说罢,他们揭开占卜屋的门帘,继续往里走,走过宠物笼和占星盘,绕了七八个弯,走到一处墙壁前,墙上有一条水管。

伍德:“没路了?”

修斯松开了伍德的手。

时间再次开始流动。

紧接着,修斯对着水管狠狠踹了一脚。

老旧的锈管从接缝处迸出水流来,声响惊动了占卜屋的老婆婆。

“修斯!是你对吗?!你他妈又干了什么缺德事?”

修斯大喊:“对不起!恩雅婆婆,我和我的朋友已经同你打过招呼了!”

说完他赶忙握住伍德的手。

两人再次进入静止时空中。

他们踩着一道道水流往上爬,爬到天花板的暗格,往上爬去。

他们得手牵手,攀爬的过程缓慢又费劲。

伍德还挺好奇的。

“修斯先生,我有个问题。”

修斯说:“尽管问。”

“刚开始你的话是挺多的。”伍德想了想,“为什么……在我去舔那只蟾蜍以后,你就不讲话了?”

修斯:“因为我想起一件事。”

伍德:“愿闻其详。”

修斯解释道:“在大学念书的时候,我和文莱女士进入以太空间时,她也这么做过,当时可把我吓坏了。”

伍德:“你叫它以太空间?是你的魔术?”

修斯:“是的,普拉克。文莱女士对时间静止的世界非常好奇。”

“她也舔了毒蟾蜍?”伍德问:“所以你担心她的安危?你应该对这个空间非常了解,为什么还会担惊受怕?”

“不,普拉克。”修斯说:“我受到惊吓的原因不是她舔了毒蟾蜍。”

伍德:“那是为什么?”

修斯形容道:“因为她问我,文莱问我……”

突然,修斯先生的表情和语气变得非常丰富。

“她问我呀我是不是也舔过她?”

伍德脑袋上浮起问号。

“等一下?”

修斯说:“是的,你应该知道,你的老师,索尼娅文莱,她是个会读心的魔术师。”

“等一下?等一下?”伍德说:“等一下?难道?”

修斯:“没错,我确实这么做过。在我八岁的时候,我试着舔了一口她肉嘟嘟的脸蛋,感觉和石头没什么两样,当时我也八岁,但谁知道呢?”

伍德问:“然后呢?”

修斯先生卷起袖子,露出左臂变形的肘节,这是一辈子的伤。

“后来她就嫁给我了。”

伍德想了想。

他想不通。

这就是他的知识盲区了。

第二章 心里有张蓝图

列侬的魔术师组织有个别致的名字。

它叫“石匠会”。

——在上一回提到,列侬是个建立在玉岩矿和马背上的国家。

魔术师来到这片荒原上,开始为皇家服务时,最早的工作和石料有关。故而称为“石匠会”。

唐宁大帝设立了激励制度,做出相应的承诺,只要能把矿物挖出来,他会把土壤里的宝藏慷慨地赐给对应的人才。

于是有了第一条列侬王国优待工人的法令,叫做《石工法》。

——任何参与采矿业工作的,包括但不限于石料、珠宝、钢铁、铁路轨道、矿材、贵金属、勘探、军队工兵团体,只要参与了产业的相关建设,都有权利获得一部分矿产。

这部分利益如何分配,最初由唐宁·列侬自己说了算,后来唐宁大帝死了。就由众议院提案,参议院定案,最终交由三十三位爵爷和皇帝来定。

直至今时今日,部分矿脉已经变成了魔术师家族的私人财产,而非国有资产。

最着急的当然是财政大臣,眼睁睁看着本该落进国库里的钱,却进了魔术师和工人的腰包,

这可怎么办?

——答案是开新矿。

王都周边的五十四个矿坑中,有三十九个绕开了《石工法》,这些矿藏的建设方是北约同盟国中的一家公司。

同盟国的名称叫【以勒】,在西大陆以南,产业以农耕和旅游为主,也是亚蒙教派的发源地,对外企工业公司的税收相对宽松。

这家公司的名字叫【芙蓉矿业】。

——它只需要遵守北约同盟国的商贸办法,不用遵守列侬王国私订的《石工法》。实际上的控制权属于列侬皇家,在以勒缴税。

它的产业产出,收获的财富最终流向哪里?

——反正不是魔术师和工人手里。

修斯问:“你说这叫什么?”

伍德答:“唐宁·列侬要把财产分给知识分子和劳动人民,所以才会有《石工法》,没想到这群败家子进了北约,联合外人来分自家土地里的宝贝,这是欺宗灭祖。”

修斯:“是的,你说得很有道理。”

接着帮伍德翻开《石匠会》入门手册的下一页。

“继续看。”

手册的下一页写着《石匠会》的结语,写给新人看,是这么说的。

——魔术是魔鬼的艺术,魔鬼擅长交易,以一件东西换取另一件东西,听来很公平。

在大部分交易中,双方是不平等的,天秤是不等价的。

好比印纸能换来药物,这是钱的用法,可是废纸能救命吗?又好比熔炼、研磨加工的矿物能换来食物,这是金银珠宝以物易物的用法,可是金银珠宝能充饥吗?

不幸的是,我们受交易的迫挟,用魔鬼的办法使物质获得“信”与“用”。

万幸的是,我们托交易的福祉,用魔鬼的办法使文明获得“理”与“法”。

你千万记得,这是西大陆的信仰,是魔鬼留下的陷阱。

你用毕生奋斗换来的,可能是魔鬼家里堆砌如山的烂石头。对魔鬼来说一文不值,可对你来说价值连城。

到了这一步,你已经离不开魔鬼,已经变成了魔鬼的爪牙走狗。

不去拥护魔鬼,魔鬼就不与你做交易,你连石头都要失去。

不去拥护石头,信石用石的要来杀你,你连生命都要失去。

石工所用的工具,是直尺与方规,它叫“规矩”。

——用规矩测准了魔鬼的尺寸,摸清了魔鬼的样貌,你才能与它做斗争,让它怕你敬你,为你所用。

这段结语的撰写人正是唐宁·列侬。

看得出来,这位开国皇帝曾经也是一位魔术师,是石匠会的成员。

修斯:“看完了?”

合上手册,伍德表情复杂。

“我想泡在图书馆里,好好看看这位皇帝的生平。”

他现在可以确定,这位名叫唐宁·列侬的帝王绝对来自地球,而且对西方经济学非常了解。

修斯领着伍德打开甬道尽头的大门。来到议会厅。

厅堂的墙上亮着六盏电灯,分六个方位照亮了六个暗门,伍德和修斯就是从其中一个暗门来的。

大厅中央像是国际象棋的棋盘,铺着黑白格地板,布置了小讲台,索尼娅老师站在讲台上。

伍德:“你管这叫天文台?连星星都看不到的天文台?”

“对啊。”修斯松开了伍德的手,将魔术解除,“它不像天文台才对,要是太像,有调皮的学生闯进来,一眼就看穿了呀。”

时间流速恢复正常以后,索尼娅老师突然抬起头,警惕地望着伍德和修斯。

在她的视角中,两位来客是突然造访,之前连脚步声都没听到。

“哦,原来是你们。”索尼娅先是松了口气,又有种责怪的意思。

她对修斯说:“我和你讲过,不要用魔术。你听我的话了吗?”

修斯欠身施礼,态度强硬。

“这样方便。”

索尼娅挥手锤桌,桌上的保温杯都跟着跳了一下。

“你方便!你就知道方便!你的时间都跑哪儿去了?我是二十三岁,你都快三十岁了,要知道,你八岁的时候我也八岁呀!”

她的声音有种奶声奶气的幼稚感,听得出来,她很年轻,也很着急。

从大斗篷里能看见她绿汪汪的大眼睛闪着雷光。

修斯捂着脸不作对答,把头压低当鸵鸟。

伍德决定观望一下,毕竟老师现在心情不好。

索尼娅拿着银手杖当教鞭使,她指着伍德。

“你过来。”

伍德领命,站到讲台前。

索尼娅用手杖去拨弄伍德的脸和脖子,左看看右看看,像是看出了端倪。

她问伍德:“又死了?”

伍德点头。

索尼娅问:“怎么死的?”

伍德说:“被土匪用落石砸死的。”

索尼娅叹了口气,忧心忡忡的样子。

“这么死下去,你会发疯。”

伍德开着玩笑:“活着的时候,姐姐说我发疯,死多了,你也说我发疯。这么讲,我死活都是个疯子,你给我安排病院了吗?”

索尼娅老师顾不上伍德的俏皮话。

“你听好了,从椿风镇回来以后,我给你整理了五件事。王国里的魔术师都是大忙人,没有多少时间,别看我丈夫现在这么悠闲,他在以太空间里浪费的时间总有一天会还回去。”

她摆着一副老学究的样子,手舞足蹈的形容着,“普拉克家的小家伙,你给我评评理,修斯他二十二岁参军之后,半年没回家,回来的时候胡子邋遢的。身体要是病了伤了很久很久才会好,肯定是变老了。你想想,我失去了多少东西?我和丈夫还有多少公共时间能浪费的?”

伍德在边上煽风点火。

“嚯,渣男。”

修斯老脸一红,朝妻子鞠躬之后就离开了天文台。不过这次是正常离开,没有使用以太空间。

伍德小声问道:“修斯先生他……现在干什么工作?”

索尼娅往斗篷里翻翻找找,找出一本崭新的手记,“不能说。”

“哦……是这样。”伍德内心猜测着——

——就修斯参军的经历,还有夫妻二人的魔术特质来讲,都算军部刑讯和情报机构的重要人员。

索尼娅将手记本和硬铅笔交给伍德。要伍德把老师说的话都记下来。

她的语速很快。

“普拉克,我想修斯应该和你解释了石匠会的来历。”

伍德点头,将石匠会的入门手册放回讲台上,敲了敲封皮。

“我对它的了解只在这本书里。”

索尼娅捂着额头,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就这些?”

伍德:“就这些。”

索尼娅顾不上那么多了,她那个丈夫什么都没说清楚就跑了。

“石匠会不光是皇家的手艺人,还是军部的影子部队,魔术师非常稀有,能力特殊,所以也会参与到国防工作中,修斯他是……”

索尼娅猛地一顿,连忙改口。

“不说修斯!就说我吧。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为外交部服务,为皇家认清谎言和真话,有时候也去交易所旁听,如果有人不老实,我能立马指认出商会里的害群之马,这也是为什么我只能披着斗篷见人的原因。这么说你明白吗?”

伍德正儿八经地答道:“明白。”

看来索尼娅老师要说的五件事并不简单,他心一沉,握笔的手也开始冒汗。

索尼娅深深吸了一口气,语速加快。

“首先是第一件事,我们魔术师非常注重传承,你来王都,是答应了我,要当我的学生,这点没错,对不对?”

伍德点头。

索尼娅立马追问:“我不要你点头,我要你开口确认,要完整的句式,每一个字都谈吐清晰。”

伍德说:“我伍德·普拉克确信,要成为索尼娅·文莱的魔术学徒。成为她第一个弟子,在她的门下接受魔术相关的课件指导,学习并且使用魔术,一辈子都不会更换老师。”

索尼娅听了直摇头:“你说谎,你不是伍德,喊出你的真名。”

伍德的脸色微变,眉头皱紧。

“我陈玄穹……”

索尼娅打断道:“好了,可以了,我会读心,也能看到你的灵魂。顺便一提,我的丈夫也认得清你的真实身份,别用高地人的血统和他套近乎,他不吃这套。”

伍德:“看得出来,他说我是个乡巴佬。”

“不,他看谁都是乡巴佬。”索尼娅嘟着嘴忿忿不平:“他以前看我也觉得我是乡下傻妞。”

伍德小声哔哔道:“我现在很好奇这个直男癌到底是怎么和你相爱的。”

索尼娅使着银手杖狠狠敲着伍德的脑壳。

“第一件事我说完了,接下来是第二件事,这关乎你的生死,石匠会自古以来有唐宁·列侬大帝修订的三条基本公约。为你这种星界来客而立。公约内容你听好。

——其一,发现星界来客,有野心反骨,买做家奴。

——其二,发现星界来客,会卑躬屈膝,格杀勿论。

——其三,发现星界来客,善左右逢源,收为学徒。”

咔擦一声,伍德手里的铅笔芯飞了出去。

索尼娅:“听不懂对吗?”

伍德问:“这三条公约是有先有后?分开订的?”

“不是的,根据史料记载,唐宁就是从星界来的。”索尼娅直言不讳:“这三条公约是他亲笔所写,在同一天,一分钟内写下。”

伍德又问:“我像是左右逢源的人吗?”

“不像,你要是会左右逢源,就不会被砍掉脑袋了。”索尼娅解释道:“我和老师提到了你,我们去翻史书与族谱,从列侬建国以来,这三条公约吸纳的星界客人总共有六位。他们在芙蓉城留下了知识和血脉,其中有两位想造反,都失败了。我在你心里看不到野心,反而看到了非常奇怪的东西……”

伍德说:“你形容一下?组织组织语言?我心里有什么?”

索尼娅老师咂嘴,半天没吐出一个字。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她也只是干着急。

等到她开口的时候,已经过去两分钟了。

她不太确定自己眼中看到的就是伍德的真实想法,因为那种事太过离奇。

“你现在……只想要钱?”

伍德:“对,我只想要钱。”

索尼娅:“冰冷的……不带温度的……没有感情,不分好坏的,单纯赚很多很多钱?和其他人不一样,他们赚钱是想过上更好的生活,你只是为了赚钱而赚钱拿到那么多钱,却不想花掉它们?”

伍德笑道:“你简直就是魔鬼,别偷窥我的心了,索尼娅老师,人总有秘密,你搞得我和赤身**似的站在你面前,修斯先生会生气,久而久之他还会变绿。”

索尼娅接着形容道:“哪怕……有人倾家荡产也不在乎,你想要一笔财富。现在你就是这么想的,只有这一个念头。”

伍德语气淡漠:“是的。”

他的心里有一张蓝图,图形的结构过于复杂,索尼娅老师是不可能将这些事读出来的。

这张蓝图描绘了他即将要走的道路,在踏上这条之前,他得准备好车马和干粮,行动力透露出来的,就是对钱的渴望。

“不管你在想什么,伍德。”索尼娅老师威胁道:“如果你脱离了石匠会,转而倒向王室,或者说屈服于其他人其他组织,魔术师会开始追杀你。你知道修斯的本事。有很多王室成员已经开始注意你,你在椿风镇上干的事令人钦佩,但他们不会放过你,包括佩洛西家,石匠会里也有王室的眼线,他们时时刻刻会盯着你,试图取走你的脑袋去佩洛西家下跪领赏,只要他们有这种动作,我们就得开始清查叛徒。有一点你要明白,我们为王室服务,但绝不屈从于王权,这是唐宁大帝自己提出来的,听上去很荒谬,就像是皇帝自己要反自己一样。”

伍德:“我对这位皇帝越来越好奇了。”

“唐宁大帝还说过……”索尼娅老师犹豫了一会,最终还是把这句话说出口了:“一切都会灭亡,奴隶主会灭亡,奴隶会灭亡,皇帝和皇朝会灭亡,工会和工人会灭亡,议会和议员也会灭亡,会有更先进的形式,更发达的产业,更优秀的制度来取代它。我们只能在灭亡之前褪去旧身,适应新生,保持警惕,克制战火,续存文明,不致于跌入倒退的境地。”

伍德不在乎,因为对他来说,这是废话。

“下一件事?”

索尼娅老师将一本魔术入门典籍推给伍德。“这是第三件事。”

典籍的封页上写着。

《猎人指南》

是非常非常厚实的书,绝对能防弹。

索尼娅紧接着交代第四件事。

“把巴风特的头骨给我。”

伍德将魔鬼的头颅递去,还想开口发问。

索尼娅立马说:“别问,等老师的消息。”

还有最后一件事。

索尼娅将芙蓉矿业的公司介绍,以及三十九个煤矿的负责人资料推给了伍德。

“你的第一个任务开始了,伍德,把它从上到下查清楚,至于你想赚钱这件事,怎么赚,在哪个交易所赚,路上的坎儿,我来帮你填平。”

伍德收好资料,吐了个槽。

“你们收学生可真轻松。”

第三章 芝麻点儿大的事情

芙蓉城外卫星乡镇里的工人有个别致的谓称。

它叫“奶牛猫”。

听上去挺可爱

不,事实上一点都不可爱。

芙蓉城的矿工或多或少都会患上尘肺病,在心肺功能逐步衰竭时,高地人的金发会渐渐变白。

矿工从坑道回到镇上时,满身的石粉和凌乱的长发像极了野人。

后来,东都运来大夏国的奴隶,这些黑发奴隶进了矿坑,工作时间立刻由九九六改为两班倒,也就是十二点上班,十二点下班,又抽出其中吃饭的两个小时,工程师会给新奴隶做安防培训课,每天一半的时间吃喝拉撒全在地下。

从此工厂永不眠,资本永不眠。

高地人的正常头围尺寸在五十四厘米到五十八厘米左右,和高地人不同,这些东方人的脑袋都很大,接近六十厘米,也十分聪明。

可问题来了,工厂是绝对不会给奴隶重新订制安全帽的,这导致大部分奴隶的头皮受到压迫,失血发白的现象更加严重,甚至直接导致毛囊坏死,产生斑秃。

高强度的工作和简陋的安全帽让这些奴隶头上的黑发成块成块的变白,就像是奶牛猫毛发的颜色。

看到此处,伍德合上书。

这本记载芙蓉镇矿产的历史文书的名字叫做《唐宁·列侬如何拔出石中圣剑》。

作者的名字是卡尔·爱德华,三百多年前,从亚米特兰移民到列侬。

根据伍德的调查,在列侬王国的历史中,这位卡尔先生发明了塑料和乒乓球,娶了侯爵的侄孙女,他由众议院提案,跪在王国最高法院前,请求王室颁布知识产权著作法,好让他从两项发明中受益。

可惜的是,卡尔先生向王室下跪之后,石匠会对此人展开了调查,并且以商业间谍的罪名,成功把他送回了星界。

卡尔虽然死了,但爱德华这个姓氏留了下来,他的子子孙孙传了六代人。

今天下午,伍德要去查的就是爱德华侯爵。

在此之间,他托大学的公共车夫搬来两箱书,运回宿舍,其中又以各国历史文献和各业生产资料为主。

王立大学的贵族宿舍都有庭院,伍德先生就把书籍归拢到庭院的茶座里,把伙伴们叫来。

他有事要吩咐。

“丫头和薇薇呢?”

达奇、小刀、阿明已经到了,两位女士没来。

达奇先生说:“还在洗澡。”

伍德言语中透出阴阳怪气:“她俩早上八点进宿舍,现在是下午两点,就算是猪筒骨都熬酥了,澡堂里的汤还能喝吗?”

“哈哈哈哈哈。”阿明只是笑。

达奇:“要不我去喊她们出来?”

伍德:“让范克里夫喊她们出来,宿管告诉我,男人进女宿要吃枪子。”

小刀问:“范克里夫呢?”

达奇尴尬地说:“跟两位少夫人一块泡着呢。”

伍德深深吸了一口凉气。

“范克里夫,它是公是母?”

小刀说:“母的!母的!”

伍德松了一口气:“那就好,它活下来了,今天不用喝狗肉汤。”

达奇好奇,问小刀:“你怎么知道它是母的?”

小刀憋红了脸:“你问那么多干嘛!”

“这叫博爱。”伍德属实是个大阴阳师:“男人会关心女人的屁股,却不肯关心母狗的屁股,小刀有这份缜密的心思,就是博爱。”

阿明:“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就在这个时候,薇薇和邵小萱带着范克里夫回来了。

伍德见人齐了,把书籍按行业分类,开始交代事情。

他给在场的六个人一条狗斟茶倒水,给范克里夫的大瓷碗里倒满了羊奶。

“时间不多,我长话短说。”他挽起袖子,将书物推到众人面前,“首先是达奇!你听好。”

达奇精神一振。

伍德说:“我要你把西大陆交通业的发明发展史读完,把公路、铁路、桥梁与隧道、道路规划、城镇规划和地理水文与各乡民俗的部分挑拣出来记好,还有对应的生产资料,我都给你找来了。”

达奇惊呆了:“我他妈得记多久啊!”

“时间不是问题。”伍德敲着桌,将厚实的书名目录推了过去,还有几本导读,“你要吃喝,要住宿,这些钱我来出。”

达奇先生松了一口气:“原来不差时间呀。那就没问题。”

听见伍德交代的事情,其他几个好奇宝宝脸上原本带着兴奋又希冀的神色,转瞬之间变得愁眉苦脸。

——是的,除了达奇以外,他们都不爱学习。

范克里夫嘴里的羊奶都不香了,两只爪爪捂着脑袋,不敢去看伍德。

伍德先生扫过这群不良青年。

黒德尔·阿明笑不出来,低着头玩手指。

小刀眼里只有范克里夫,属实是个狗性恋。

薇薇吓得白了脸,身子直哆嗦。

萱丫头更是直接,一个劲地往嘴里灌花茶,想借尿遁落跑的心思明眼人都能看出来。

伍德直截了当地问起下一位。

“范克里夫!”

范克里夫听见伍德老师的声音时,耳朵抖个不停,炸毛而起。

它喊:“汪!”

伍德和狗说起人话来。

“我要你去记列侬王国的畜牧业历史,至少记住三个大牧场的生产资料……”

薇薇护狗心切。

“你可别欺负它……”

小刀挺身而出:“我来吧,虽然不认识多少字,但是可以到牧场和农民现学现问,做几个月小工也没关系。”

伍德敲出响指:“很好,你们学得很快。”

一时间,在场的五人一狗一致认为。

——伍德·普拉克已经完完全全化身为魔,比魔鬼还要可怕。

伍德看向薇薇。

薇薇也看着伍德。

她是一副宁死不屈的样子。

“我不认识字!小时候奶娘只教我数数!生怕我被人骗钱!”

伍德:“数学……”

薇薇:“我认字我认字!我认识!”

伍德说:“你跟我姐姐走得很近,我会把手工轻工业的书给你,好好看,好好学。”

薇薇腆着脸,一万个不乐意。

“好吧……少爷。”

伍德问:“你叫我什么?”

薇薇两手拍着脸蛋,从浑浑噩噩的状态中清醒过来,泡了那么久的澡,都快把她泡晕了。

她打起精神说:“好的!丈夫!”

伍德:“谢谢你!我的妻子!”

听罢,萱丫头从茶桌下掏出一颗柠檬,皮都没剥,就这么咬了一口,她像是面无表情,见怪不怪,嘴边还留着橙红的汁液,柠檬汁溅了伍德一脸。

伍德也不在乎,把脸上的果酸给收拾干净,和黒德尔·阿明说。

“我要你去犯案。”

阿明:“啥玩意?”

伍德:“你是个法外仲裁官,也懂法,再让你去学法律没什么意义,所以,我要你以身试法,最好去坐牢,半年以内的小罪就行。进了监狱之后,你得给我提供一份芙蓉城的黑帮势力名单,最好加入其中一个,以你的身手不是什么难事。你在监狱里要是过得辛苦,我每个礼拜会派人来给你送东西,包括烟酒和烤肉。”

阿明先生内心有点不舒服,毕竟他是个执法者。

伍德看出来了,这哥们儿是不情愿。

他又说:“如果你不愿意,可以和小刀换着来,你去看书,去走访牧场。小刀去坐牢。”

阿明立马就范:“让我盯着母狗的屁股看?算了吧!你饶了我吧!我进监狱!”

范克里夫:“汪?”

最后就是萱丫头。

她啃着带皮的柠檬,啃一口吐一口,等着丈夫开口,等着伍德使唤她,像是不知道吃了哪门子飞醋,一举一动都透着酸。

伍德说:“丫头,他们的活计都安排好了。”

“说吧。”萱丫头翘着二郎腿,一副宫廷式贵妇优雅坐姿,嘴里吐出狼虎之词:“我看看你这个屁股能喷出什么屎来。”

比起薇薇,她可现实得多,看上伍德这个人,也看上了伍德的家财,婚礼之后连个名分都没有,又跟着这个“同居人”进荒原,打狼打土匪,一路担惊受怕到了王都,有点脾气是正常的。

你要想,她以前可是杀人不眨眼的土匪。

——比起小刀这个露丝养大的巨婴,骷髅会的小画眉是成熟的,训练有素的,有理想的土匪。

伍德说:“我要你陪着我,护着我的周全,接下来要去的地方很危险。我得去调查矿坑的老板,下午我会带你去爱德华爵爷的矿坑,在芙蓉城以西的卫星镇。”

听到丈夫又要去冒险的消息,萱丫头翻着白眼,只回了两个字。

“闭肛。”

一时,众人嘴里的绿豆糕都不香了。

黒德尔·阿明笑得咳出一口血来。

众人脸色一变,担忧阿明的身体状况。

阿明挥着手,示意自己没事。

“老毛病。以前我也做过矿工。”

伍德换了个说法,接着对妻子说。

“我带你去赚钱。”

“好!”

萱丫头两眼一亮,将手里的柠檬放回桌上,终于不酸了,内心想着盼着,终于是说到点子上了。

“赚谁的钱?”

伍德反问:“你想赚谁的钱?”

萱丫头:“赚穷人的钱?”

伍德:“穷人有钱吗?”

萱丫头又问:“那就是去劫富济贫?好呀,又回到我的老本行了!”

伍德:“不抢劫,不杀人,只赚钱。”

萱丫头:“你说清楚,你是我丈夫,我要你自己说。”

这夫妻俩谈起钱来,像是在打仗。

伍德讲:“我要把富人家里留着不用的烂钱,都收进我的口袋。”

在这个时候,萱丫头还不知道丈夫这句话的意思,不知道它有多么可怕。

她想,伍德大抵是要去贵族家里拉帮结派,然后靠着人脉来做副业搞搞钱什么的,再不济也是收点破烂的不良资产,想办法经营治理,用土匪的手段卖出去也好。

于是她爽快地答应了,因为这是好事。至少对这个家来说非常好,这么做下去,她可以抱着伍德一个百米冲刺,冲进世外桃源过他们的小日子。

萱丫头:“去赚钱!”

伍德:“现在就去?”

“怎么去?往哪儿?”

“往西城墙外的望乡镇,雇一位蒸汽机车司机载我们过去。要去见这家矿业的工长和招兵办。”

“他们招军人,这事情和军队有关?”

“是的。所以得查。”

“不怕查出问题?”

“查出问题,才有钱赚。”

“我爱你。”

“我爱你。”

这个时候,薇薇盯着伍德和萱丫头。

他们在一分钟内争吵,又和好。

这种默契,这种感情的抗病扛灾能力,是她想都想不来的。她只得捡起柠檬,学着萱丫头的样子啃了一口。

果浆依是溅了伍德一脸。

伍德擦净脸上的汁液。

“你们都什么毛病。”

……

……

望乡的招兵办安置在镇长府邸对面,只隔着一条街。

招兵办是一栋三层大楼,用红砖白漆建成,有瓦顶,门口坐着两匹骏马铜雕,进了大厅,还有一座大铜牛,都是肉眼可见的经费。

而镇长府邸,是一座带有院墙的土屋,屋子不过两米高,常人进去就闷得慌,没有门槛。

今天,芙蓉矿业招兵办的工长埃里克要请望乡镇的镇长小罗德吃饭。

原因很简单,公司的董事吩咐下来,望乡镇的矿产人手不够。

——埃里克招不到工农了,奴隶也不够用,得想办法把望乡镇的新兵和退伍工兵搞到手里。

“镇长请!”

招工办的三楼,餐厅里,一碗芝麻端上桌。

埃里克恭恭敬敬作揖,衣着光鲜。

小罗德镇长唯唯诺诺,衣衫褴褛。

“总工太客气。”

埃里克问:“我客气了?”

小罗德指着碗里的黑芝麻。

“太客气了。”

黑芝麻在矿区是硬通货。

要问为什么——它能治疗白发症,能让奴隶找回自尊。让奶牛猫重新变成人!

埃里克直入主题,扔去名册。

“来,这个月的招兵名单,写得清楚,镇长应该看得明白。”

小罗德身子一抖,三十来岁的脸上,有了七十来岁的表情,先是愁眉苦脸,然后强颜欢笑。

埃里克指着芝麻:“先招一百个,再来两百个。都在碗里,碗里有多少,你吃多少。”

小罗德指着刀叉猛点头:“好。好好好好。”

埃里克又讲:“你光说好,嘴上答应了,怎么不吃呀?”

小罗德拿起刀叉,去夹芝麻,显然在做无用功。

“你说……总工啊,你说这么多人。以前你是从哪儿搞来的?”

埃里克挽着袖子,撩起头发,一头金发油光发亮,他兴致勃勃。

“其他镇长也喜欢吃芝麻,你不吃吗?”

小罗德顾左右而言他。

“哎哟!总工赚了不少钱吧?”

埃里克又说:“不叫钱,那叫功劳。我还得请你帮忙呢。”

小罗德依然在用刀叉尝试,只将一颗芝麻送到嘴边。

“我倒是可以帮你招人,只招一个。”

“谁?一个可不够!”埃里克说:“绝对不够。”

小罗德说:“爱德华,够不够?”

埃里克:“说什么呐,那是我老板。”

小罗德:“你真指望你的老板,能一直护着你?”

埃里克拿起勺子,那是用来舀汤的大勺,一下子舀去碗里九成芝麻,送到小罗德嘴边。

“去年芙蓉矿业搞征兵……”

不等他说完,小罗德接走了话茬。

“从二十一个镇长手里,搞了三千个军人。有两千八百户,像养羊一样,被你老板割走了。来年辞工,换成奴隶。这些工兵回了家,一个个病的病,死的死,你们就赔矿给人家,拿石头换命。”

埃里克笑道:“对对对。跟你聊天,心里亮敞。”

小罗德:“知道为什么亮敞吗?”

埃里克:“我们心里干净。”

小罗德有苦难言,只能跟着笑。

“心里就只有这矿业一行,为了行业前景。”

埃里克:“哪儿呀!是为了祖国!”

小罗德:“为了祖国!”

两人相视一笑。

举杯相碰。

第四章 不喜欢芝麻,就喝点汤吧

望乡镇的工人食堂边上开着一家小卖铺。它有个别致的谓称。

它叫“糖水坊”。

糖水坊的老板就是镇长小罗德。

白天,镇长大人会托老婆带着大娃去糖水坊做点心,卖给镇民。

到了晚上,小罗德回家之后,就开始给矿工做糖水。

这里的糖水,和伍德老家的糖水不一样。它的主要成分是“猫骨”,是列侬王室医学院官方认证的药材。

如果你记性够好,应该记得上一回提到的“奶牛猫”,这里的“猫骨”,就是奶牛猫的骨头。

对奶牛猫来说,长期在地底工作,是晒不到太阳的,身体会逐渐出现钙质流失的情况。

除了脱发白发和尘肺,骨质疏松是压在奶牛猫身上的第三座大山。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小罗德一开始去回购屠宰场的羊骨猪骨,和工人食堂合作,给工人配汤剂,要把奶牛猫身上的软骨病给治好。

但整个芙蓉城周边的矿区里,有那么多奴隶,有那么多软骨头,含钙的补强剂原料本来就是紧俏货。他根本就没那么多钱。

这种近乎于做慈善的事业,很快就掏空了镇长罗德的腰包,他罗某人思前想后,觉得不是个办法,于是开始和奴隶主谈“猫尸”的价钱。

在列侬王国,猫骨是很便宜的药材,比猪、羊、牛这些牲畜的骨头还要便宜。

原因很简单,列侬人信亚蒙。

亵渎尸体,等同于亵渎神灵。

小罗德镇长买了自家府邸的房子和地皮,从三个大农场主那里,拿到了十五年的奴隶尸体优先使用权。

每个月收来的骨头,都叫他敲碎了,放进大磨盘磨成粉,配上玉米糖浆和大豆汁盖住猫骨磷酸钙的怪味。卖给缺钙的矿工。

小罗德当然不敢和奶牛猫说起糖水原料的事。他只敢讲——这糖水喝了,能治病。

手上的猫尸剔掉骨,剩下的皮肉若是新鲜,就送去合作的屠宰场分拣剁碎了,送给农场主喂猪。

如果不新鲜了,只能当做劣质燃料,卖给钢铁厂,塞进熔炉里添火。

每每想到自己做的事情,看见矿工们喝下糖水时的感激表情,瞅着屠宰场的工人解剖尸体,扔掉内脏喂狗的麻木,还有自己腰包里越来越多的钱。

——小罗德的心里会有大伤悲,大恐怖。

因为这一切,在列侬都是合法合规。

除了渎神以外,没有任何错。

因为这一切,他不去做,这个镇长就当不下去。

工人死多了,矿坑要停业,矿坑要停业,税收不达标,税收不达标,小罗德就得滚回乡下,卖身为奴。

这才是他伤悲的地方,这才是他恐怖的点子。

小罗德吃完招工办的芝麻,就回到了堂屋。

伍德·普拉克刚刚赶到镇长府邸,在大门前撞见了。

表明来历之后,小罗德将普拉克家的夫妻俩请进家门,喊来妻子和孩子,给贵客们管上水,送来芝麻。

小罗德说:“魔术师大人在城里工作,怎么跑到镇上来了?”

伍德掏出手记,和镇长解释道:“我是来看看这个镇子,从下到上,一路看过去。”

小罗德疑惑,这魔术师大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从下到上?”

伍德点头:“是的,从下到上,了解基层群众的生活,了解你的生活,还有这个招工办,最后我还会去拜访爱德华。”

“这样呀……”镇长琢磨着,这芙蓉城里出来的魔术师,怎么干起检察院的活了,听起来,是查贪污**的

“大人想去哪一户人家看看?”

伍德说:“最穷的那一户。”

这下可把小罗德难住了。

最穷的?

谁算最穷?

咱们这里只有最富的呀,谁记得穷人?谁会把穷人放在心上?

伍德:“答不出来?”

“是答不出来。”小罗德大大方方地承认了,“咱们不和穷人打交道。”

伍德敲着桌,一口水都不肯喝,敲得碗里的芝麻开始跳舞。

“那就等着吧,你不记得,会有人找上门来让你记得。”

小罗德一听急了,征兵令刚发出去,等会不知道有多少人过来。

“魔术师大人什么时候回去?”

伍德反问:“这是公堂?还是你家?如果是公堂,我还不能待在公堂上了?”

“我把我家当做公堂了!”小罗德拍着胸脯,要向王国表忠心。“魔术师大人你想待多久!就待多久!”

小罗德的老婆孩子躲去里屋。

伍德拉着妻子的手,就这么安静地等着,等着新客人来。

——不过半个小时,门外就来了一位新客。

这位客人头发“黑白分明”,脑顶秃了几块,留着烂疮,三十来岁的汉子,两眼的眼袋极深,手臂上留有针孔,是个注射鸦片的烟佬。模样是标准的“奶牛猫”。

不过看他抽得起大烟,应该已经脱离了奴隶身份,赎回了公民权。

他左手提着一根猪脊骨,肉不多,右手抱着一壶酒,看见集市上的征兵令,就跑来找镇长求情了。

他的名字叫李大山,也是卖到东都的奴隶之一,近些年靠着鸦片生意赎回了奴契,有了自由身。

李大山一进门,眼睛就盯准了萱丫头。

他已经很久没见过如此漂亮健康的黑发,自然多看了两眼,又瞥见萱丫头身边金发碧眼的伍德,眼神中多了几分不屑。

“嘁……卖屁股的洋奴。”

小罗德一听急得傻了眼,他骂道:“你个畜生说甚么!坐在这里的是芙蓉城来的魔术师大人!”

伍德不说话,在手记上写写画画,不一会干脆掏出《猎人指南》,开始研读魔术师的行规。

萱丫头只是笑,等着丈夫兑现赚钱的承诺。

李大山倒抽一口凉气,冷汗唰的一下冒了出来。

魔术师是什么人?

是王都王立大学的老师。

是名门望族和皇亲国戚的朋友。

是他想都不敢想,看都不能看的权贵。

当时这奶牛猫腿一软,要往下跪。

小罗德也是如此,跟着李大山一块跪。

萱丫头明白丈夫的心思,掏出枪往桌上一放。

“不许跪!”

丫头的声音很有穿透力,吼得两人精神一振,像是听令的卫兵,站直了身子。

伍德膝盖上枕着书,手里捧着手记,拿笔做记录,他说:“你们谈你们的,我看看,不说话。当我不存在就好。”

小罗德和李大山愣了那么一会儿。

——终于是开始谈正事了。

李大山上来就向镇长吐苦水。

“镇长!在市场的猪肉摊前边儿,告示牌上,多了张征兵令,是你贴的!为什么有我的名字?我要去当兵?我要去当工兵了?”

眼见魔术师大人在场,自然就有“公道”,有“见证”,于是李大山更加卖力了。

“我好不容易从奴隶变成了公民,不下矿了,有了正经生意,我还想娶媳妇呐。我不想死啊镇长,我也没钱了,从老主顾家里求来酒肉,你要收下了,就把我名字给划去,你说这事成不成?你说句话!你看着我!”

他将猪脊骨和酒壶往镇长大人怀里送,镇长只是推脱,不光酒肉,一句话都不敢接。

伍德说:“把他话接住,把东西都放好,别晾着,这不是贪污受贿,罗德,你看看他,他多想活下去呀。”

小罗德一咬牙,把李大山手里的东西都夺了过来,里屋的老婆和孩子早就嗅见猪脊骨了,嗅见肉的血腥味了。

女人大步流星走上来,要抢罗德手里的礼物,小罗德护着礼物,不以不挠,想把礼品往伍德桌上送。

女人:“你给我!”

罗德苦着脸:“不行!不行呀!”

女人:“你给我!家里好久没开过荤了!”

李大山上来问了声好。

“大嫂,叫大哥救救我!”

女人咧嘴笑得相当客套。

“嗨!乡里乡亲的,来都来了,还带什么东西呀。你自己找地方坐着,自己给自己倒水喝。知道吗?”

李大山应着嫂子的话,随便选了个位置蹲着。可“救命”一事,却没有任何回应。

小罗德拗不过妻子,把手里的酒肉都交出去了——他也不想就这么便宜了魔术师大人,他觉着老婆真是聪明。

等东西都落进里屋,收进镇长大人自己家里。

小罗德这才开始工作,他偷偷去瞄伍德的脸色,看见魔术师大人并不在乎这点礼品,稍稍放下心,于是开始变本加厉,开始盘剥李大山。

他挺直了腰板,站在李大山面前。

“大山啊,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李大山低着头:“我不想当兵……进了矿坑,那就不是兵了,开完新坑道,我绝对会死的。”

小罗德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言辞里都是同情。

“我要是将军,我也不想招你呀,谁让征兵名单上有你的名字呢?如果你还是奴隶,又哪里来的资格当工兵?这是每个列侬公民的义务,可惜我只是个镇长,最多只能当个传声筒,给你带带话。”

李大山抬起头,扮着地痞无赖的样子。

“你收了我的东西,好说歹说也得帮我办办事吧?镇长?我叫李大山,谁不能叫李大山?奶牛猫也能叫李大山,找个人来顶我,对你来说,不就是少一碗汤的事情呀!”

“你!”小罗德又急又气,他对李大山怒目相向,又去偷看伍德的表情,变得笑嘻嘻的,最后生怕外人听见了,理直气壮地说,“你以前!不也是奶牛猫?不也是一碗汤!你还有良心吗?”

“我不管。”李大山抱着双手,抿着嘴,一副委屈巴巴的样子:“我不想当兵,不想死。”

小罗德开始劝:“当兵是为了祖国。”

李大山:“我是大夏国人。”

小罗德接着劝:“当兵光荣,保护人民。”

李大山:“现在不打仗,四十年以前打叛徒,现在叛徒都打死了,没有叛徒了。”

小罗德劝不了啦,抓耳挠腮干着急,于是开始翻旧账。

“李大山!你说!你是不是还欠着我的钱!”

听见欠钱的事,李大山终于蹲不住了,他红了脸,开始流泪,变得六神无主,从破棉衣里挑挑拣拣,撕开补丁,从最深的暗袋中掏出六个北约银币。

“我……我找马瑞士官借的钱。”

小罗德看见银币时,眼睛都直了,不光是他,他里屋的妻子孩子的眼神都开始发光。

他朝老婆喊。

“快快快!快!”

妻子立马跑出来,给李大山管上白水,送了条板凳。

紧接着,罗德握住了李大山的手,想把银币从对方手里抠出来。

李大山护着钱,一个劲的叫唤。

“救我,你要救我!把我名字划了!”

小罗德和老婆二人合力,把李大山的手掌给掰开来。

钱币落在地上,魔术师大人不去捡,也不想看一眼。

这个时候,小罗德的大儿子端着一盘西瓜跑了出来,看上去不过十五六岁,趁着大人不注意,捡走了地上的银币。

小罗德心想,儿子真是聪明,和他一样聪明。

妻子又躲回里屋,对着孩子又打又骂,把银钱抢到自己手里。

堂屋里,李大山噙着泪,和小罗德讲道理。

“钱我还了……”

小罗德变了脸。

“这是利息!”

李大山:“我就欠你六个银币,没错呀!利息能有那么多?!”

小罗德变得凶巴巴的。

“你去年开春借走钱,拿去买大烟,说春天还,都一年半了,能一样吗?”

李大山哭出声来。

“那我得还多少?我得还多少呀!”

小罗德从里屋拿来算盘,给李大山算了比账,算盘噼里啪啦一顿响,李大山是听不懂,也看不懂。

小罗德算完:“还欠六个北约币。”

“我………我……”李大山又从身上挑挑拣拣,从裤兜翻出来两瓶鸦片溶剂,把鞋子里的列侬绿钞给弄出来。“这些,够不够?”

小罗德估算了一下价值。

“还差点儿。就差一点儿。”

李大山一狠心,从腰上取来矿工锤,往腮帮子上狠狠来了一下,吐出两颗带血的牙。

“拿去……拿去做糖水!”

小罗德喊:“老婆!”

女人收好东西,来得快去得也快。

账是还清了,小罗德终于满意了。

他和李大山讲起征兵的事,结果话题却回到了原点。

“这个征兵令的名字啊,不好弄。”

李大山听来,是还要钱的意思。

小罗德说:“一个人头,他埃里克工长就出六个北约币,你应该是出不起了。大山啊,不是我不帮你,办法都在这里了。”

“那我该怎么办?你养鸡,鸡要下蛋,也得先把鸡养大呀!”李大山说:“我现在没钱啦!”

小罗德:“我可以借给你。”

萱丫头听得不是个滋味,想从兜里掏钱。

伍德压住了妻子的手,问妻子。

“你不是来赚钱的吗?”

萱丫头:“我他妈赚这种人的钱?”

伍德:“那也不能败家呀,你老说我败家。”

萱丫头气得笑出声来:“那你说怎么办?”

伍德:“做自己该做的事,我在做记录,你保护我做记录。”

萱丫头:“就这么看着?”

伍德:“难道你还想慨慷解囊消灭穷人?”

萱丫头:“我就是这么想的!”

伍德:“那不对,外边排着长队呢,我们要消灭贫穷,不是消灭穷人。”

“嘶……”萱丫头收了散钱的心思,开始借水浇愁,破口大骂:“他妈的,你他妈的,怎么给我找了这么份工作,我宁愿去看书,他妈的,他妈的,我就艹了!”

伍德低声附耳:“你记得,现在你有多愤怒多委屈,都记在心里,跟在我身边,我要把这些东西都记下来,都摸清楚了,迟早有一天会清算。”

再看李大山这边,是决计不肯再借钱了。

反倒是小罗德开始吐苦水。

“大山啊,我劝你还是借一点,别委屈自己。真的,人活一辈子,钱是什么?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你要不借钱?你怎么抽大烟?你怎么快乐?你也是卖大烟的,如果没人抽大烟,你也赚不了钱,对不对?”

李大山听了直摇头。

小罗德接着说:“那你要去当兵咯?”

李大山一咬牙。

“我把我的猫骨卖给你。”

小罗德讲:“你还没死呐!”

李大山说:“如果我死了,我的猫骨就是你的。你可以写合同!合同合法!”

“哎哟!你个傻子!”小罗德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你怎么就这么想不开,要死要活的,多大点儿事呀!不就是一碗汤吗?不值当!你不借钱,不还钱,我明年开春哪儿来的本钱再借给别人呀?别人没有钱,他们怎么抽你的大烟?”

李大山紧皱的眉头渐渐松开,像是被说服了。

“你说得对!”

小罗德拍着李大山的肩,招呼妻子把刚才李大山送来的绿钞和鸦片溶剂,还有两颗牙还了回来。

“来,这是我借给你的。你拿好,去换钱。它绝对值六个北约币,不不不,肯定值八个北约币。我就当六个北约币借给你,你看我对你多好,你换来钱了,拿到手里了,就拿来给我,我拿去和埃里克总工谈,帮你找个奶牛猫,把征兵令上的名字换了。”

李大山神智恍惚,抱着自己还出去的东西,重新背上了债务,不知该说什么好,只是鞠了个躬,想谢谢镇长大人。

他鞠完躬,又向魔术师老爷下跪,没等他膝盖软下来,萱丫头就使着枪,把他赶了出去。

伍德记完了第一页,翻开下一页。

小罗德看魔术师大人一言不发,也没表态,终于松了口气。

伍德突然开口问道。

“他刚才说的这个马瑞士官,在镇上吗?”

小罗德浑身一紧。

“在在在。”

伍德问:“里屋有电话吗?”

小罗德说:“公堂当然有电话了,平时就靠这个和上司联系呢!”

伍德接着问:“马瑞士官有电话吗?”

小罗德:“当然有了,军队哪儿能没有电话!”

伍德说:“打电话,把他喊过来。”

半个小时之后。

堂屋多了一位衣装笔挺,金发碧眼的高地人军官。

马瑞士官上来便和伍德握手,互相敬礼。

军官十分兴奋,说话时声音洪亮,精神焕发。

“普拉克!是王立大学城来的?!”

伍德点头:“是的!同胞!老师让我来乡镇看看你们,了解你们,你是军校出身?”

马瑞说:“对!为了祖国加入军队!”

伍德一手拍在马瑞的肩章上,像是对待亲兄弟一样,紧紧抱住了对方。

马瑞也与之相拥,热情又奔放。

等两位大人抱够了,小罗德溜回里屋取酒,取酒的时候又和妻子一顿撕打,回到堂屋,偷偷把桌上的白水,换成了酒盅。

马瑞看见桌上的酒时勃然大怒,指着罗德的鼻子开始责骂。

“你是怎么回事!小罗德!你不知道军人在值岗时,是不能喝酒的?!你要我犯法?要我掉脑袋吗!”

小罗德笑嘻嘻地答道:“我就把它放在这里,长官,放在这。”

“那就让它放着!”马瑞挽起袖子,舔着嘴唇,喉头鼓动,连脑门上的青筋都冒出来了,转而问伍德这个王都来的知识分子。“但是军纪里说不许铺张浪费!放久了,它就散了酒气,不好喝了,对吗?”

伍德耸肩:“你别问我呀!兄弟,我就看看,不说话,老师和我讲,就让我来看看,啥也不说。”

马瑞问:“你只是来看看?”

伍德坦诚:“我只是来看看。”

马瑞又问:“什么都不说?”

伍德真的坦诚:“我老实和你讲吧。我就是一个学徒,让索尼娅·文莱老师看上了,收进门里,文莱老师吩咐的第一件事,就是来望乡镇看看,不说话,也不乱说话。”

“好!喝酒!”马瑞举杯一饮而尽,脸上立马浮起潮红。

伍德默默用笔在手记上写写画画,将这些都记下。

喝完一杯,马瑞士官又问伍德。

“你不喝吗?”

伍德:“我不饮酒,体质太弱,受不了酒劲。”

马瑞立马端起伍德的那杯酒。

“不能浪费!”

又是一口干了。

紧接着,他看向萱丫头,问伍德。

“这是普拉克家的少夫人?”

伍德点头:“是同居人,不能算夫人,不合法。”

“哈哈哈哈!好!”马瑞比着大拇指:“好说法,我也能和母亲说,我不是乱搞,只是有同居人,嗯!还是你们搞学术的聪明!”

提到同居人,萱丫头揪着伍德的后腰软肉,要搓出一个螺旋丸来。

伍德面不改色,完全不怕这点疼,只是做记录,对士官的生活作风不作评价。

紧接着,伍德和士官讲:“我把你喊来,是想看看这里镇长和军人是怎么交流的,老师和我说,望乡镇是军民一家亲嘛。”

“对对对……”马瑞打了个酒嗝,“你不给我打电话,我都忘了,我来这里不光是见你,还有事情和罗德说。罗德!罗德你过来!”

小罗德听见军官传召,立马凑上前去。

“您说,大人您说。”

马瑞士官从腰包里掏出一张征兵令,正是罗德亲手送出去的,一模一样。

“这张征兵令啊,也有你孩子的名字。”

小罗德慌了,他根本就不认字,哪里知道自己的孩子也在名单上!

他连忙问:“是大娃?不对啊!大娃才十五岁!军官大人!你别搞我啊!”

马瑞信誓旦旦,把征兵令上的名字一个个罗列出来,用手指着其中一个,指给小罗德看,却不敢回头展示给魔术师大人看。

——因为他在骗人,令书上根本就不招童子军。

可是有什么关系呢?来都来了,不刮这镇长一刀,岂不是白跑一趟?

“我来你家就为了这事。”马瑞收好文书,脸上的表情是肃穆有理,一板一眼的手势和振臂挺胸的站姿是最强的说辞:“军民一家亲,我不想在军队里看见你的孩子,毕竟他和我啊,是亲人!”

“是是是……是……”小罗德说话都开始结巴,“亲人啊!爹!您就是我亲爹!”

萱丫头捧腹大笑,快笑出眼泪了。

“哈哈哈哈哈哈!”

“不行!我不能当你爹!这是占你的便宜,军人不能占老百姓的便宜!”马瑞皱起眉毛,“我们是亲兄弟。”

“是是是!”小罗德佝腰点头,像见了米面的鸡崽子:“异父异母的亲兄弟!过来!大娃!过来叫一声叔!”

“他能叫我叔?”马瑞惊讶,二十来岁的脸上写着年轻。

小罗德惊讶:“不能喊你叔?”

大娃跑到堂屋,立马喊:“大伯!”

马瑞点头:“回去吧,回你妈妈怀里去。”

小罗德松了一口气,内心想着,还好大娃聪明,脑子转得够快。嘴上的称呼也改了。

“大哥啊。”镇长和军官套着近乎:“大哥你说,大娃这个名字,能划掉吗?”

“肯定不行!”马瑞扯高了调子:“军队少了人!谁来保护你们?想什么呢?虽然你是我的亲人,但每一个老百姓,都是我的亲人,这个道理你不懂?”

“明白明白!明白!”

小罗德回了里屋,从老婆手里抠出钱来,送到马瑞手上。

“这是给您的车马费,一路过来,带了马驹的,就给马儿换鞍子,喂草料,如果开了车,给车子好好洗洗,买新煤,一共六个北约币。”

马瑞听了,眉头皱得更紧了,钱也收了。

“你怎么一点都不关心你儿子呀?你这个当爹的,难道还没有我这个大伯有爱心吗!虎毒不食子啊!”

“提提提!我提!”小罗德大声喊道:“我家大娃今天就改名!要改个什么名字!兄弟您开口,我出钱,给您买补品,补补起名耗费的脑力!”

“你有这份心思就好。”马瑞拍了拍小罗德的肩,终于笑了出来,“起名的事情,我们私下谈,不许和任何人说,不然我的亲人就不止你一个了,你知道吗?”

小罗德点头:“知道知道!那要是征兵令上少了人怎么办?”

马瑞反问:“你就不会找别人来顶替你的儿子吗?随便哪个大夏国的都行!他们是异族,外国人可不是老百姓,也不是我的亲人。”

“哦!找奶牛猫!”小罗德恍然大悟:“找奴隶对吗?”

马瑞指着罗德的鼻子,也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你怎么就这么傻呢?老弟!奴隶能当兵吗?只能是赎了身的奴隶,才有资格当兵。”

小罗德有句话想说,但他不敢说出口。

马瑞把他想说的说了出来。

“李大山就不错,让他替你的孩子去开矿吧。”

啪——

伍德合上手记,带上《狩猎指南》,准备告辞。

“我看完了!谢谢!请问招工办怎么走?”

小罗德指着街对面的三层大楼。

伍德又问:“你们能给我带带路吗?”

小罗德说:“就在对面啊!带什么路?”

伍德煞有介事地当了回复读机。

“我问的是!你们能不能,给我带带路。”

萱丫头跟着丈夫叫嚣道。

“我丈夫问的!就是你们俩,能不能给他带带路!”

小罗德急了眼,一时半会哪里解释的清啊,他儿子的命都在别人手上,带什么鬼路!

“就在对面啊!就在马路对面!十来米的距离!就在对面!”

马瑞算是听明白了。

这个城里来的家伙,这个普拉克先生,想让小罗德看清楚,想叫上小罗德去招工办和埃里克总工谈谈,如果谈清楚了,这个镇长就知道了,就明白了——征兵令上根本就没有他儿子的名字。

马瑞也跟着镇长的话一通喊。

“不用带路了呀!就在对面!就在街对面呀!魔术师大人!这回就别摆架子了,我还得救救我的亲人呢!”

“啊!”伍德张着嘴,一副看呆了的样子,点点头:“是这样,就在对面啊。”

小罗德:“是呀!”

马瑞士官:“是的呀!”

伍德:“那我走了?”

马瑞士官:“一路平安!”

小罗德镇长:“走好不送!”

伍德又问:“你们真的不跟我走?就呆在这了?”

小罗德:“这是我家,我走哪儿去?”

马瑞士官:“对啊,这是公堂,我为什么要跟你走?”

伍德摘下帽子。

“为了祖国!”

萱丫头跟着欠身作揖。

“为了祖国!”

紧接着,马瑞和罗德齐声说。

“为了祖国!”

“为了祖国!”

第⑤章 知识盲区

埃里克工长抽的雪茄有个别致的说法

它叫“罗密欧与朱丽叶”。

——这说法来自于另一位星界来客,五百多年前,一位名叫刘秀真的以勒女人用玉米叶卷好烟叶,将地球上经一百七十三道工序精加工的雪茄带到了西大陆。

这位刘姓女士还带来了精度和透明度极高的玻璃透镜,为天文与航海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以勒城国是亚蒙神恩教的起源地,见不得自杀的戏码,更见不得吸食烈性烟草这种慢性自杀的行为。

故而,秀真女士给自己公司生产的雪茄起了名字,就叫“罗密欧与朱丽叶”,并且还编了话剧,照搬地球上的浪漫故事,只不过这回男女主角假死真死都是抽烟抽死的,属实硬核戒烟广告。

言归正传。

让我们回到招工办来。

埃里克工长刚送走芙蓉矿业董事会的股东,伍德带着妻子踏进会议室时,里边乌烟瘴气,空气中飘散的尼古丁味道能渗进人皮肤里。

萱丫头二话没说把丈夫推进门,自己在走廊找了条长椅坐下了。

伍德则大大方方摘下帽子,脱掉外套,坐在会议桌旁,等埃里克工长收拾完会议资料。等着对方先开口。

手上的活忙完了,埃里克这次才正眼去看伍德,面露笑容:“接引处的小姑娘说你长得俊,见了面,才知道魔术师大人果然是一表人才。”

伍德打开《狩猎指南》,拿出手记和笔:“我长得帅就不用你来重复了,埃里克总工。”

“哈哈哈哈哈!”埃里克总工夹着雪茄,两手撑住桌,脸上带着醉烟的红潮,“魔术师大人,今天大驾光临,是为了什么事?”

伍德:“我来招工办,是老师的意思。”

“哪一位?”埃里克从铁烟盒里掏出新雪茄,两根手指这么一剪,茄衣就断了,扔到伍德桌前。“是情报局的文莱女士?还是军机处的修斯先生?”

伍德眼皮跳动,扬起眉毛,捡起雪茄,看向茄衣的断口,它十分平整,不像是用手剪短的,反而像是刀子砍断的。

“看来你很了解我呀。”

埃里克笑道:“王都的贵族都听过你的名字,伍德。佩洛西家的大女儿为你写了报纸。投给芙蓉时报。你知道她怎么写你的吗?”

伍德:“有空我会去看看的。”

“别谈有没有空啦,花花公子。”埃里克一副嫌弃的模样,“玛格达·佩洛西这么描述你的功绩——抛下过去迎来新生的浪子,改变了椿风镇的勇士,手刃了骷髅会的母亲,继承【勇气】的姓氏,英雄,伍德·普拉克。明日之星。”

伍德猛地拍桌,吓了埃里克一跳。

埃里克神色变得紧张,生怕惹恼了大学城来的贵人:“怎么了?你为什么生气?”

伍德抓走雪茄,塞进嘴里:“简直是胡说八道!”

埃里克:“玛格达·佩洛西说的不对?这露丝·佩洛西的大女儿在写假新闻?”

伍德阴阳怪气地给雪茄点上火:“何止是假新闻!简直和真的一样!”

“哦……”埃里克额头冒着尴尬的汗,不知道这小少爷在想什么。

伍德:“你在乎她说的吗?”

埃里克:“一个给报纸写文章的女人?”

伍德:“贵族!”

埃里克:“对,贵族。”

伍德:“写给贱民看的报纸!贵族写的?那能叫真话?”

埃里克:“嗨!当然不算!”

伍德:“你用报纸做宣传?搞征兵?”

埃里克:“开玩笑呐。”

伍德:“我给报纸投日记?写老婆?”

埃里克:“那可没有。”

两人相视一笑。

“下作!”

“下作!”

埃里克将雪茄放回烟灰缸上,撇开佩洛西家的事情不谈。

“伍德先生来我这里,恐怕不只是看看这么简单吧?”

伍德喷出一口浓烈的烟雾,对着埃里克的脸喷的,举动无礼,素质太差。

“你怎么能这么机灵!?”

“你!”埃里克的眼泪都快熏出来了,是敢怒不敢言,又想打蛇随棍上,“伍德少爷,你是来投资的!对不对?”

伍德又拍桌:“对,埃里克总工说什么,我就做什么。”

“哦投哪门生意?”埃里克两眼一亮:“是煤矿还是玉岩矿?宝石矿还是金属矿?”

伍德反问:“望乡镇上的矿坑,我全都要。”

“嘶……”埃里克倒抽一口凉气:“这……不太好说。”

伍德指着埃里克的鼻子。

“你这分公司是无价之宝?”

埃里克笑道:“世上哪有无价之宝?这世道连人命都能用钱买到,什么买不到的?”

伍德又指着装修华丽的招工办大楼。

“那你这房子和矿坑,有什么不好说的?有价,就报价。听你说,你和玛格达·佩洛西是老熟人了,她知道我家有多少钱,你自然也应该晓得我能不能买下这栋楼。”

埃里克思前想后——自己不过是个矿业的代理人,公司的产业还得和股东们商量商量。

不过,望乡镇这个鬼地方,快穷得一点儿油水都榨不出了。

——如果小罗德办事得力,三个月里能凑齐三百个工兵,就能榨光这个地区最后一点劳动力的剩余价值。

这么想着,埃里克对伍德说:“三个月之后,伍德少爷你可以获得望乡镇矿坑的收购权,价格是三万个北约币。”

“三万?”伍德瞪大了眼睛问:“你知道三万个北约币能买到什么吗?”

十个北约币能买到一个奴隶。

同样的,王都到南部城市的四条官道上有土匪,一个土匪人头的赏金是十二块到十五块银币。

一块银钱能换来面值三百多元的列侬穗花绿钞。

一元列侬纸钞,可以在王都这种物价飞涨的地方,换到两个大麦馒头或一块吐司面包,。

你可以回想一下,在驿站时,那位店老板到底讹了伍德和小刀多少钱,算多少条人命。

也可以再想一下,椿风镇时,朱莉要伍德用三百多块银钱找法官买命,镇上的物价不比王都,银币的信用比纸钞要更可靠。

埃里克听伍德话里的意思,是嫌贵了。

“难道伍德少爷,你出不起这个钱?”

伍德大笑:“走合同!合同是合法的!才三万个北约币啊,太便宜了!”

“你说什么?”埃里克有点懵:“便宜?”

伍德敲桌,烟灰撒在打蜡桌面上。

“我要你走合同,拿出纸质合同来,地契和矿藏开采权的合同,分公司的股份合同,还有奴隶的劳工合同,如果你买了奶牛猫当矿工,也得归我。”

“没问题!没问题!伍德少爷是爽快人啊!”埃里克有点急,往抽屉里找电话本,要找出股东们的联系方式:“那可是三个月之后的合同,现在就要签?”

——董事会的股东刚走,正嫌弃望乡镇的矿坑不赚钱,没想到我这刚困了,就有人来递枕头。

伍德比着食指,信誓旦旦地说:“我要优先购买权,三个月里随你折腾,三个月之后,我会付给芙蓉矿业三万个北约银币,用于购买望乡镇矿坑分公司的全部产业。你的合同就这么写。”

埃里克听明白了,这乡下来的少爷真是个土大款,到王都做慈善来了?!想到此处,他的内心一阵狂喜,脸都快笑歪了——可是他得讲信用,毕竟他只是个代理人,得对这些地主老爷负责。

埃里克工长再三叮嘱。

“伍德少爷,我有责任向你说明,现在我们之所以搞征兵,是因为矿业本来就进入了瓶颈期……”

伍德打断道:“是劳动力的瓶颈期还是产业技术的瓶颈期?”

埃里克工长说:“是劳动力的瓶颈期,用奶牛猫来开坑道布铁轨的回报周期太长,地主老爷们的钱投进去,收回来太慢太少,死了奴隶,还得赔钱,赔来赔去就那么几家互相赔,赔完了还得和以勒的芙蓉矿业母公司分钱,大家都觉得亏,这不是白忙活嘛。所以才和军部的人挂上钩,发了征兵令,把普通人和赎身的奴隶搞回来开矿,这些人健康,能干,而且兵役是无法拒……”

说到这里,埃里克心头一凉,感觉自己说得太多了,连忙止住话头,把手上十来个电话打完,半个小时之后。他将收购合同递给伍德。

伍德:“签了它,你接着前边的话说下去?”

“当然啦!”埃里克挥挥手:“你签了它,三个月以后,你还是我的老板呢。有什么不能说的,大家都是一家人了。”

伍德对着纸制合同看了又看,对合同上三处提出修改意见。

首先是第一处。

“我要产业的财产归属权,不是经营权。”

埃里克还想耍点小花招,没想到第一眼就被伍德先生识破了,只得又打十来个电话,和老爷们商量好了,老老实实改回去。

然后是第二处。

伍德说:“在纸制合同上的货币交付方式上,只能是北约币,三万个北约币。”

埃里克苦口婆心地劝道:“嗨!现在列侬花穗币一天比一天便宜,伍德少爷啊,要是三个月之后银钱又变贵了怎么办?你还得拿绿钞去换钱,你这不是亏了嘛?便宜了北约商贸,便宜了米特兰人呀!”

伍德说:“不,你不答应这条,我就不签。”

埃里克再打了十来个电话,拿走合同,改了条约,小声唠叨。

“什么毛病,真是个慈善家。”

还有最后一处要修改的。

伍德说:“在这一列,我要有优先购买权,意思就是,如果有人和我竞价,我也拥有三万北约币买下芙蓉矿业望乡镇分公司的权利。”

“这……”埃里克思前想后也没想出个什么道理来,“为什么要加这一条?”

伍德说:“做生意,最重要的是信用,这句话你能理解吗?”

埃里克:“能理解……”

“不,你不理解。”伍德板着脸:“你是一点都不理解,你觉得讲诚信就是信用吗?把货物按照它‘应有’的价格卖出去就是信用吗?信用是什么你知道吗?”

埃里克说:“信用……那不就是信用嘛?一个买,一个卖,信用嘛!”

“不是的,埃里克。”伍德摇着手指:“不对,你说的那个是交易,交换和变易是世上最不讲信用的东西,是神学。”

埃里克问:“那还能是什么?”

伍德说:“要有人信它用它,这才叫信用,是科学,好比这个优先购买权,我是第一个买家——主动花了这么大力气,耗费时间成本,从王都跑来找你这个代理人,你之前也说,我的诚意放在这里,信用留在合同里,如果你不把这项权利给我,那你和你的老板没有半点信用可言,会中途变卦,会坐地起价。从今往后,我也不会和你做下一笔生意,因为信用这条路走不通了,无信可用。”

最后,埃里克不情不愿地将这条约定加了上去。他再三叮嘱:“伍德少爷,你要知道,三个月之后,这座矿的油水还在,可这个镇子的优质劳动力,是一点儿都没有啦。”

伍德少爷两条手臂往外伸,伸出去,伸到最远。

——啪啪啪啪啪。

左手在上,右手在下,手指轻敲掌心。

——是鼓掌的动作。

伍德红了眼眶,从眼角挤出一滴泪来。

“我为你的诚信感动到流泪了。埃里克先生。”

签字画押,割开拇指,按上血印。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就这样,伍德还没赚一分钱,就已经背上了三万银币的债务。

埃里克握住了伍德的手。

“哎……老爷们说,和伍德少爷做生意,心里愧疚。”

伍德:“知道为什么愧疚吗?”

埃里克:“伍德心里就没自己。”

伍德:“只有行业。”

埃里克:“只有行业的进步。”

伍德:“只有科学。”

埃里克:“只为科学的发展。”

伍德:“不,为了人民。”

埃里克:“为了祖国!等会……为了谁?”

伍德:“为了人民。”

埃里克有点尴尬,许是觉得伍德少爷痴呆了。

伍德又问:“你这里有电话吗?”

“嗨!这不是一直用着的嘛?”埃里克将电话推了过去。

伍德招手问:“那我用一会儿?”

埃里克明白了,赶忙退到门外。

伍德先是拨通了姐姐的电话。

“喂?”

朱莉:“你是……”

伍德说:“姐,我刚花出去三万银币。”

朱莉:“你哪儿来的钱?”

伍德信誓旦旦,说得和真的一样。

“人头换的,在草原上杀了三千多个土匪。你快把祖屋卖了,地皮也卖了,带上钱来王都,我带你发大财。”

朱莉疑惑:“你认真的?三千多个?你现在眼睛干嘛?脖子疼吗?手臂麻了吗?我们老爸的坟还在园子里。你喜欢可以挖个坑把你俩一块埋了。”

伍德面不改色,语气从容镇定:“你可以挖出来,指不定老爹和我一样,早就活过来了,只是你给他配的墓碑太沉。”

朱莉:“嘶……你要敢骗我。”

伍德:“我就是小狗。”

紧接着,伍德又拨通了另一个电话,他照着《狩猎指南》上所记载文莱老师的电话号码拨了过去。

伍德夹着话筒,捧着手记本,往烟灰缸里按灭了雪茄。

“你好,文莱老师。”

索尼娅老师:“普拉克,事情有进展了吗?”

伍德说:“我可以解决小问题,也可以解决大问题,可以解决表面上的问题,也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可是最大的问题出现了,你根本就没把问题丢给我。”

索尼娅:“嗯……普拉克,我看不见你的眼睛,也看不见你的灵魂,更不知道你说什么,在想什么,但是我知道,应该有人盯着你。”

“对,文莱老师,你很聪明,其实我想问的事情就是这一件了。”伍德深深吸了一口气,把肺里的烟味都吐出去,“我想知道,你和列侬央行的关系怎么样。”

索尼娅老师说:“挺好的,好到和行长一块上街买高跟鞋那种好,经常和财政大臣喝茶,我是搞情报的,这些人隔三差五就得来求我,毕竟他们干了不少掉脑袋的事,可惜呀,这个国家没了他们又不行。”

“了解了。”伍德又问:“那么文莱老师,我有个很小很小的,很正常的请求。你能答应我吗?”

索尼娅有了警惕之心。

“星界来的。”

称呼也从普拉克变成了星界来的。

“你想干什么?你先说说你的要求,我不能随便答应你,我俩的关系还没好到这份上,你要这么想,迟早有一天你也得掉脑袋。”

伍德往门外看了一眼,埃里克工长已经下了楼。

确定对方已经离开之后,伍德对文莱老师说:“我要央行暂时停止发行绿钞,或者减发绿钞,就这一件事。”

“不印钱了?”索尼娅敏锐的嗅觉闻到了犯罪的味道,“为什么?”

伍德说:“你们把银币当做宝贝,把它当成信用力最高的传家宝,恨不得每一天抱着它睡觉,却对列侬自己的穗花钞票嗤之以鼻。

你们拼了命的印钱去换银子,工农腰包里的零散钞票越来越不值钱,家里有余粮的地主老爷都开始嫌弃立国之本的矿业不够赚钱,利润太低。

——可是问题不在这里,文莱老师,问题根本就不在军部,也不在什么产业上,和什么狗屁人性无关,是你们的财政大臣和两院的议员出了问题。

北约商贸同盟用银币的铸币权牢牢锁死了银币的产出,又用银币的价值紧紧扼住了货物结算和交易的话语权。不去打破它,不要回货币的主权。难道你还盼着芙蓉城里能挖出一大片银矿吗?

我可以确定,这些王公贵族里,已经有人和北约商贸同盟勾肩搭背称兄道弟,早就开始掠夺国家资产了。你也看得到,《石工法》还在,但遵守它的人,怎么就不见了!”

索尼娅老师沉默了很久。

“这件事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我晚点给你答复,还有其他事吗?”

伍德说:“我要成立一个工会。”

“什么性质的?”索尼娅问。

伍德解释道:“单纯的技术交流研讨会,不管劳资纠纷,也不为工人出头,不是什么社团组织,像图书馆一样。工人进来,配几个学生,把他的毕生所学都著成书,按知识算钱,只要是工人,都可以进来学习。”

“普拉克……”索尼娅老师的语气变得激动起来:“你……你愿意留在列侬吗?你喜欢这个国家吗?我知道,它的发色和肤色,与你的灵魂出入很大,你更像是一个东方人,我不知道你对列侬有没有归属感,更不知道你爱不爱它。”

伍德相当坦诚:“没有,我不爱你的祖国。”

“你……”索尼娅吃瘪了,于是换了种说法:“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向皇帝举荐你,如果这件事办好了,你能直接进入内阁。做一位阁僚,看看你啊,你才多大。以后成为宰相也不是难事。”

伍德说:“索尼娅老师,一个人的忠诚经不起考验,任何人的忠诚都经不起考验,就算是爱情也经不起。你知道为什么吗?”

索尼娅:“为什么?”

伍德解释道:“历史让一个聚落变成部族,部族变成部落,部落又转为城邦,城邦变成王国,王国划下国境线,它们更新迭代,相继灭亡——

——你们早就知道,星界在遥远的星空里。星球是圆的,是有限的领土。它本来就没有国境线,是人给它画上去的。

国家在历史中也会灭亡,最终迎来大同。只是科学的发展进程暂时只能让我们在这一亩三分地里折腾。

——我在向列侬表忠时,就是对我的故国绝对的不忠诚,我想对你谄谀献媚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不是出于我真心,我不能欺骗我自己。

——现在我们只谈钱,不谈感情。因为在这个时代,钱可靠,我和你的感情,我对列侬的感情,它们一点都不可靠。说不定过了十年二十年,列侬的每个公民,都会觉得列侬这个国家可靠,都会发自内心去说,我爱我的祖国。”

索尼娅老师犹豫再三,因为这是她的知识盲区。

她在回忆,回想椿风镇里,绞刑架上。

要记起伍德灵魂的光芒和形状。

她想起来了。

“我答应你!”

伍德挂了电话,回到走廊。

萱丫头:“汪汪汪。”

伍德:“什么毛病。”

萱丫头:“你说你是小狗,我寻思应该用狗语交流。”

伍德:“我和我姐闹着玩呢。”

萱丫头讲:“朱莉大小姐说得没错,你真的是个败家子。”

伍德煞有介事地挽起妻子的手,对着那双粗糙又有力的手掌摸来摸去。

萱丫头讲:“不好摸,我知道,没富家小姐嫩,也不够滑。”

伍德抱着妻子的肩:“埃里克先生喜欢抽雪茄,其实我不喜欢这种烟。它的形状本来是生殖崇拜的意思,你知道剑吗?剑形也是这个道理,一开始都是男权和父权的象征。”

“我俩说的真的是同一件事吗?伍德,有时候我觉得你像个外星人。”萱丫头突然很想哭,因为她一点都不了解这个男人,她知道,丈夫在做大事,可她一点忙都帮不上。

伍德贴在萱丫头的短发旁,对耳朵吹气。

“和埃里克先生一样,他喜欢雪茄,也有人喜欢白白嫩嫩的小手,不同人喜欢不同的,可我就喜欢你。”

萱丫头努着嘴,盯着丈夫那对蓝汪汪的眸子。

她紧紧抓着伍德的手,用上十二分力气。

伍德疼得流冷汗。

她笑得金牙闪光,又问:“还喜欢吗?”

伍德:“充满了生命力。”

埃里克先生回到一楼的宴请厢房。

房里坐着一位记者,就是露丝·佩洛西的大女儿——玛格达·佩洛西。

她二十四岁,一副知识女青年的打扮,戴着眼镜,穿着西装,和她母亲一样美。

玛格达问:“你什么都没做?”

埃里克工长如数说来:“我提到了你。真的!我提了!他不在乎!他压根就没把你放在心上!”

玛格达的脸颊发红,也不知是气得还是怎么了。

她碎碎念。

“他杀了我妈妈,逼死我妹妹,干了这两件大好事!让我拿到了遗产,居然一点都不在乎我的感受?”

埃里克工长问:“玛格达小姐,你很在乎吗?”

“当然在乎了!”玛格达连手上的记事本都拿不稳了:“从小到大!妈妈抢了我十六个男人,只要是我看上的!第二天就到了她的床上,你知道我为什么来王都吗?你知道我为了什么?去大学修文学系,给报纸写文章吗?不是认输了!我就是为了把妈妈的丑事捅出去!”

埃里克工长有点为难,急得直挠头:“这不是捅出去嘛,人尽皆知了都。”

“还不够!”玛格达一拳锤在柔软的皮沙发上,沙发肉眼可见地结了一层寒霜。“妈妈最后看上了这个小男人。我怎么说,也得赢一回!不然我这口气咽不下去。”

埃里克劝解道:“玛格达小姐,您想开点儿。露丝大人都咽气了,您还不咽气呀?”

这话听上去有点不对劲,埃里克给了自己一耳光。

“哎哟!是我说的不对。但是您想想啊,小普拉克家里都有两位夫人了,您还凑这个热闹干嘛呐?他哪里好了?”

玛格达指着埃里克的鼻子。

“你问的好!他哪里好了?!我怎么知道他哪里好?我给他写文章,登报纸,他对我不屑一顾,哼哈哈哈哈我觉着,这就是他有趣的地方,我盯住他了,他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埃里克工长瞅见玛格达大小姐这副霸道总裁的样子,有种难以直视的羞耻感。

“你们贵族都有病啊”

玛格达生气时的模样也像极了露丝。

“你说甚么!你敢骂我?”

埃里克立马改了口:“啊!是富贵病!富贵病!我这贱民是不会懂的!身后的土萝卜坑是不肯跳,一定要找棵奇葩歪脖子树上吊!”

玛格达撩着自己的栗色头发,皱着眉毛,问埃里克。

“他不理会我的事,你也没去追问?不帮帮我?帮我主动邀请人家开个酒会?这下好了,我要怎么接近他?”

埃里克顾左右耳而言他。

“对不起,当时在谈钱的事。”

玛格达使出魔术,纤纤十指已经盖上一层薄冰。

“我重要,还是钱重要?”

埃里克表现得非常诚实。

不谈感情,只谈钱。

“当然是魔术师大人重要,但是他给的钱实在太多了。”

第六章 看不见的手

在希腊神话中有个别致的说法。

它叫“看不见的手”。

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用它来描述这样一个原理:于个人行为的非故意结果,一种能产生善果的社会秩序出现了。

听上去很玄乎?

它确实很玄乎,把我们的苏联老大哥忽悠瘸了。

如今的列侬王国正奉行北约的自由贸易,皇帝也相信这只“看不见的手”,相信它能将疲软的列侬经济给扶起来。

这只手从北约来。

它伸向王公贵族的口袋。

它拿走国库里的银钱。

它染白列侬公民的头发。

它磨碎奴隶的骨头。

对伍德来说,他现在就得和这只“看不见的手”去扳手腕。

他只做了几件小事。

做事的过程相当简单。

首先,伍德先生用矿产合同换来了一堆未来需要履行的债务。

他花了六天时间,跑遍了芙蓉城每一个矿坑,拿到了芙蓉矿业超过百分之七十的矿产优先购买权。总价一百六十八万枚北约银币。

这六天我们分开来说。

第一天。

伍德刚开始进行收购时,芙蓉矿业中各个工长代理人会私下沟通,因为他们也奇怪,为什么这个乡下来的大少爷会看准一个夕阳产业下手,难不成真的是慈善家?

伍德摇摆不定的态度让他们感到害怕。毕竟合同上只写着“优先购买权”。

如果征兵动员带来的劳动力优势没了,几个月之后,不赚钱的矿坑砸到工长自己手里,身后的金主会解雇无能的代理人,到时候大家都不好过。

在伍德完成第二笔交易时已是黄昏,但马上就有新的代理人偷偷联系普拉克,私下和背后的金主商议好了,他们手里的矿产,价格比望乡镇矿坑更便宜。

于是伍德一夜没睡,守在王都邮电局,接信封,签合同。

第二天

朱莉大小姐连夜赶到了王都。

椿风镇的镇长指派治安队护着这家人,因为镇长大人也看芙蓉时报,参加了小普拉克的婚礼,更知道小普拉克是个杀贼灭寇的大英雄当然,要是伍德剿匪的新闻没上报纸,镇长绝对不会这么干。

不光如此,虽然普拉克家的大庄园没了,但朱莉大小姐依然在为农户们做会计,让这些刁民乖乖交税,自然不能怠慢。

和朱莉大小姐一起来的,有两口陈年老棺材,里边装着1880年去世的老普拉克,还有1881年去世的普拉克主母,属实是孝女行为。

有一张列侬王国的国债券,价值四十万北约币,是大小姐变卖了所有祖产换来的,包括报社和安保公司的股份,祖屋地皮和期货,还有大部分的存款。

除此之外,大小姐身边还跟着几号年轻力壮的家丁护院,原本是朱莉大小姐名下安保公司的劳工,如今变成了私人保镖。

朱莉大小姐刚来王都,伍德就安排姐姐和萱丫头同在王都大学城的女宿住下了,也应了伍德当初和发妻说的那句玩笑话。

“你能睡我姐。”

不过姐姐带来的几个家丁,伍德另有安排。

在王都最大的交易所中,伍德花了五银币工本注册费,成立了自己的第一家公司。

名字叫“范克里夫食品有限公司”。

这家公司不是卖狗肉的,更不是什么空壳公司。

他让几个家丁好哥哥和索尼娅老师打过招呼,索尼娅一个个认过去,确定都是心性纯良的庄稼人之后。

伍德便吩咐好哥哥们牵着范克里夫,三人一班,每周分三天一换,去王都的餐饮商铺遛狗。

漂亮的喜乐蒂牧羊犬给老板们留下了很深的影响,而好哥哥们按照小普拉克的吩咐,和老板谈起王都大学城里餐品配送的生意。

王都王立大学城中有很多外乡学生,他们来自西大陆各个国家,有各个国家的民风民俗,芙蓉城对他们来说陌生又危险,衣食住行一日三餐是重中之重,脑力活动非常消耗体力,学院食堂提供的学生餐也很难保障这些学生的所消耗的能量,能来王都念书的学生绝不差开小灶的钱。

就这么简单。

伍德手上第一笔“正当”的生意谈好了。

这几个好哥哥除了遛狗以外,从王都大学宿舍收集订单出发,跑遍整个芙蓉城区,向学生们收取额外的小费。

这是第二天伍德做的第一件事。

它叫做外卖。

等朱莉大小姐休息好了,醒来时已经快到黄昏时分。

伍德和姐姐吩咐起第二件事。

他让姐姐带着四十万银币的国债券去银行兑现,让萱丫头护着姐姐,把姐姐送到芙蓉金融期货交易所。并且将四十万银币换成绿钞,约等于一亿两千万列侬穗花币。

这些钱里,抽出其中百分之一,用来给范克里夫食品公司雇佣配送工人,扩张外卖队伍,让家里几个护院好哥哥守在大学城的各个大门前,开设门店和各个宿舍选出来的学生代表统一交接食品订单。

一切看起来很正常,在索尼娅文莱眼中,用新产业敛财,是星界来客的基本操作。

但在第三天,不一样了。

伍德已经三天没合过眼了,不眠不休地干活,发合同,收合同,签合同,看协议,订协议,查协议。

尽管范克里夫食品公司有一部分工作是朱莉大小姐包办,但芙蓉矿业的不良资产和失信记录实在太多太多,其中又有不少奴隶主对奴隶工人死亡要求赔偿的诉讼记录,还得到法院去逐一审查。

也正是这一天,伍德要走出狙击北约币的第一步棋。

西大陆公历一八八八年九月十五日。

伍德来到这个世界的第六周。

星期三的清晨。

王都王立大学城的学生们早早起床,来到西北和东南两个大门,从外卖小哥手里拿走冒着热气的精致小食和鱼鲜汤点,他们带着外卖回到食堂,又能看见坐在餐桌边的贵族少爷和小姐们坐得笔直,能窥见等待开饭时那种焦虑又饥饿的神情,纷纷朝他们手中私人订制的食物投来羡艳的眼神。

与此同时。

伍德的工人联合会在皇后大道一百零五号成立了。对面就是列侬皇室的寝宫院墙。

工人们起初还不知道这个工会是干嘛用的。

他们只看见一个乡下来的金发小子,拿着扬声纸筒,站在木台上,对远方喊话,喊的口号不重要,因为这些工人大多都不识字。

要不是矿区的工长喊他们来,他们才不会浪费这个时间呢。

直到伍德给第一位矿坑里的铺路技工配了三位学生。

直到这三位学生,将技工所讲的铁道铺造的工艺流程都悉数记下,按白话文的方式出书成册。

直到这位金发的乡下少爷,花钱买下了书。

直到这位技工的名字写在了书,收录进工人联合会里,并且小少爷做出承诺。

“有一天!它会出现在王都王立图书馆里!”

在这个瞬间,工人们沸腾了!

索尼娅文莱老师默默地站在天文台的屋顶,用望远镜看着这一切。

她搞不清楚小普拉克到底想干什么。

以往的星界来客,如果有那么一技之长能够傍身,都恨不得藏着掖着,不让别人知道,这叫闷声发大财。

矿区的工长就是这么来的,他们比起普通的工人,经验多那么一点,工作效率高那么几分,能够当奴隶的老师,就能当上工长,守住这点知识,就等于守住了财富和地位。

普拉克现在干的事情,不知道会得罪多少人。

她想了想,挠着脑袋。

望远镜锁定了其中一位拿着知识换来绿钞的工人。

这位工人拿到钱以后,立马跑回卫星镇,跑回庄园主手里换回了奴契。

此时此刻,这位工人自由了。

可是自由之后呢?他还能干什么?

还不是接着回去挖矿?

不!

索尼娅看出了蹊跷。

这位工人回到工人联合会的大书库里,经过一两个小时的抄录,排除重复收录的无用知识,矿业生产的书籍已经砌起两个书架那么高。

这位工人回来以后,便找小普拉克要了个学生,让学生教他认字,教他念书。

和普拉克说的一样,这里的知识对所有工人开放。

索尼娅老师恍然大悟。

这样下去,芙蓉城里将没有文盲,也没有奴隶。

只有自愿当奴隶,自愿蒙住双眼的人。

和小普拉克说过的一样。

“自由固不是钱能买到的,但能被钱所出卖。”

可是,小普拉克图什么?

索尼娅老师又开始想这个问题。

这个小男人为了什么,是出于什么动机才这么做的?

她将望远镜推向伍德,却找不到伍德在哪。

现场的工人们排好三列长队,挤满了整个皇后大道,眼中殷切的目光都是对自由和财富的渴望,更多的是对生命的渴望。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他们或多或少都清楚,落后的生产技术导致他们过早的衰老、患病、死亡。

只有将手里这一点点可怜的生产资料贡献出来,它是世上最昂贵,又最便宜的东西,和同行交换,让它产生价值,才能换到更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帮工人联合会写书,是因为他们都不想再做奴隶,想要用钱换来自由。

回到工人联合会读书,是因为他们想活下去,活得像个人。

只有小部分人还不清不楚,拿了钱栽进赌场和私人诊所,重新掉进筹码和鸦片的旋涡里了。

又在这个时候。

王都最大的交易所开始营业。

朱莉大小姐养足了精神,买下工人联合会的地皮和房屋之后,还剩下差不多一半的结余,也就是五千来万穗花币。

她将这些钱扔进了交易所里,将望乡镇的野地买了下来,经过矿业开发,这些地皮养不了畜牲,在芙蓉城这种寒带地区更难种植农作物,值不了多少钱。

紧接着,她把钱花光之后,又用这些地契做抵押,往银行换贷款,换成北约币,再次从金融交易所将北约币在市面上抛售,换成列侬穗花币。

就这样,她也背上了巨额债务。

不过她记得弟弟说过的话,也认可弟弟的说法。

这个商业嗅觉异常敏锐的女人,十分认同弟弟的理念。

让列侬的有钱人,见识见识现金的力量。

她将贷来的银钱丢往市场,给有钱的地主老爷们存在自家地窖里发霉生锈。

把这些钱换成穗花币之后,又统一用穗花币发放工资,用于交易结算,这些一部分穗花币回到工人的口袋里,一部分变成了普拉家的实体产业,变成了外卖哥哥们手里的食物,变成送进厨房后厨的食材。

后来,它们让朱莉小姐捡起老本行,开始转向纺织业和服装厂。

一整天下来,朱莉小姐用借贷和收购的方式,让市面上的绿钞少了四亿有余,让市场上的银币多了一百三十万个。

如此巨大的交易吞吐量在芙蓉城是前所未有的,在列侬的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商人敢这么做,因为它的风险太大了,一旦出了差错,有了坏账,朱莉面对的就是巨额赔款。

没有地主老爷试着用这种方法来盘活自己手里的现金,他们更喜欢泡在银子里洗澡,享受财富带来的满足感。

更关键的是,他们不信任这个国家,不信任国家发行的货币,更不信任国家的资产,不信任自己脚下的土地。

于是乎,事情有了转机。

在星期三交易所下班的最后几分钟。

市面上的货币流动带来的影响,也让北约币兑穗花钱币的汇率开始浮动。

最终从一比三百六十七,变为一比三百四十四。

这意味着什么?

朱莉看见通告栏上的这串冷冰冰的数字时,内心的激动难以言喻。

这代表她从银行借来的银币,已经开始贬值。

原本从银行借一个北约币,要还三百六十七元穗花币。现在只要还三百四十四了。

老弟那只“看不见的手”已经开始产生作用。

每个使用列侬穗花币的人,每一个穷人,口袋里的财富都在增值,它的购买力在上升,过不了多久,它就能化身为猛兽。

抱着银钱过日子的人,最终都会一无所有。

是北约的贸易自由给了朱莉这个机会。

星期四。

芙蓉时报对外卖这个行业已经开始高度关注,报纸上的配送到家让不少家庭主妇卸下炉灶前做饭的重担,有了更多的时间来照顾孩子,打理家务。

与此同时,普拉克家的姐弟俩便开始给每个家庭的女人安排工作,他们用央行和交易所套出来的穗花币雇佣工人,在矿业周边的野地里建起木厂房,安置棉麻纺织和服装加工的流水线。

男人下矿出工,女人还能到纺织厂做小工临时工补贴家用。

厂房旁的生活区开始重新捡起农民种植业的老本行,或从地主手中用银钱收购原料。再标上列侬穗花币的价格,按市场价售卖。

这些产业再次向列侬央行抵押,变成银钱,在交易所中往返以复,化为绿钞。

又在这一天,伍德让朱莉买下了王都王立大学周边所有的闲置房产。并且通过索尼娅老师的关系,接下了交通部外包的修路项目。

工人联合会里的书录从矿业增加到养殖业、加工业还有纺织业,马上就会多出来交通业。

当第一条石砟路盖住郊区的草木。

当第一位富有的工人将自己的儿女送进王立大学时。

不论是富人还是穷人,所有人都盯上了王都王立大学周边的房产。

就在这短短的四天里。

朱莉小姐用不眠不休的熬夜代价,换来了富可敌国的财富和掉入深渊的债务。

她内心的压力极大,可是她看见一个个农妇读书写字,上岗就业时的笑脸,她知道,伍德教她的这条路没错。

星期四的傍晚。

北约币和列侬穗花币的汇率停留在令人欣慰的位置上。

一比三百。

伍德知道,一旦它跌破三百大关,银币的价值将会像瀑布一样覆水难收,它已经让北约币的购买者产生恐慌。它失去了应有的信用力。

这已经足够了,姐姐用钱币买入卖出的方式,让北约币贬值了六分之一。

这六分之一对于手上初具雏形的民生产业来说,从银行借来的债根本就不算什么。

衣食住行,这是每个老百姓都会买账的东西。

它的信用,比钱本身不知道高了多少倍。

就算是列侬王国,就算是财政大臣收了地主老爷们的好处,要来制裁普拉克家,从这些产业里获利的人民也不会答应的。

时间来到星期五。

在这一天里,交易所里的每个交易员脸上都带着沮丧的神情。

他们的老板大多是种植园的庄园主,结算货币大多用的都是北约币。他们能感觉到,有一只无形的手,正往老板的口袋里偷钱,而且是明目张胆的,合法合理的偷。

当银钱越来越便宜,卖家却越来越多。

当穗花钱越来越贵,卖家却越来越少。

当汇率跌破一比三百的大关时。

大部分交易员不约而同都松了一口气。

就像是例行公事那样简单直接,他们加入了抛售北约币的交易中,因为银钱已经不可信了。因为老爷们说,如果汇率跌破三百

它肯定会接着往下跌。

在它跌到无法承受损失之前,赶紧卖了它!

朱莉这一天,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买。

她安静地坐在银行里,每过一分钟,银行的债券管理员就会来问朱莉大小姐,该还债了。

朱莉当然不会这么简单的还债。

她只看着央行汇率版面上越来越夸张的数字,如果有人问她。

“你有什么梦想?”

她一定会回答。

“我想挖一个游泳池,往里面灌满绿花花的钞票,踩着我那个缺德老弟的脑袋,爬到三层楼那么高,然后跳下去。”

当央行换了通告牌,到下午四点时。

银币和花币的汇率来到一比六。

她欠的钱,在这个瞬间,全都还清了。

债券管理员再也没有主动和这位客户说过话。

不!

反而,债券管理员开始推销起列侬国自家的货币。

来存钱吧!来我们国家存钱!

这一天里,整个芙蓉城都疯狂了。

每个奴隶拿到周结的花币工资时,第一件事就是赎身。

每个工人拿到月结的花币工资时,第一件事就是念书。

朱莉的人生中,有了第一笔算不清的账。

她有多少钱?

大概只有亚蒙大神知道!

这些钱从哪儿来的?

朱莉不知道,应该都是大风刮来的。

哈!

伍德能给出答案。

即将迎来安息日的周五傍晚。

芙蓉城的十六个乡镇中。

一共有两百多位地主老爷。

他们其中,又有五十来位芙蓉矿业的大老板。

他们都是卖国贼。

他们不约而同默契十足地吊死在房梁上。

垫脚的东西,是一沓沓厚实的,北约商贸同盟官方认证的银元券。

第七章 合理的死亡

在北约有一条别致的道理。

它叫“白银优先,北约优先”。

讲的是西大陆的秩序,由北约这个利益共同体说了算。

谁是北约的意见领袖?谁又是北约真正的主人?

答案是亚米特兰。

这个国家经历了八次分裂,百年战争之后死而不僵,在西大陆近代史上,再次强大了起来。

如果说列侬的发家史是星界来客对自由平等的向往。

那么亚米特兰的历史,就是星界来客对强权的妥协。

亚米特兰用一张张银元券贪婪而残忍地掠夺着北约同盟国的财富对列侬这个最早背叛米特兰王的二五仔又有“特别优待”。

它利用国内富余的银矿储备出借银元,又向整个北约出售鸦片和劳动力资源来掠夺银元,利用北约商贸协定中的银元结算法则,再次出借,如此循环往复,他国自然背上了无形的债务。

亚米特兰作为西大陆最古老的国家,在近百年的时间里,打着先进科技和文明古国的招牌,造出时尚风潮与公民至上的幌子,在国内设立二十一所大学,三十家军校,在国外却干着贩卖人口和鸦片的勾当。

在年轻人眼中,亚米特兰是世界上最好的国家。

它拥有健全的公民保险,优秀的学术环境,世上最强大的国防军事和最先进的武器库。

在别国当权者眼中,亚米特兰是个魔鬼。

因为这些看起来美好的事物,都是亚米特兰靠白银和鸦片抢走的钱。

包括四十年前的工人革命战争,也是亚米特兰一手导演出来的戏码。它用北约的武器管制法令向工人售卖军火,调任军校的士官作为间谍,指导列侬工人作战,教会工人如何开枪,如何打断列侬骑士手中的铁剑,又同时为列侬提供武器援助,方便两头收钱。

这种钱币游戏,能玩上一百年本身就很荒谬。

只因一开始,北约的存在就是亚米特兰对列侬的复仇。

亚米特兰的目标,一开始只有列侬一个。

只是后来,它的财政大臣和智囊团突然发现,原来这个世上南方诸国的傻子是那么多,北约放出去的骗子都不够用了。

当北约币在西大陆上由假换真。

当贸易自由变成商人口中的“信用”。

当一个谎言,被所有人都听信。

尝到白银掠夺法甜头的亚米特兰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变成了西大陆的霸王,变成了最大的地主老爷。

可是,就在一八八八年九月十七日,星期五。

列侬王国退出了北约的银币游戏。

跨国商队在安息日之前赶到列侬南部山脉的边关,在镇上做生意,却要求用列侬花币来进行交易。

他们碰了一鼻子灰,只得用以物易物的方式做生意,再往北去,往王都去。越过列侬国土防线之后,来到列侬最大的工业城市。

他们看见成吨成吨的北约币扔进锻炉,白银分给铁匠做消毒的医疗用具和餐具。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城市的中央广场聚集起上万名工匠,他们立起巨大的银雕,雕刻出唐宁列侬大帝的全身像。

而列侬大帝的肩膀上,站着一个小男人。

商队的贸易代表问城市顾问。

“这个男人是谁?他凭什么站在列侬大帝的肩膀上?”

城市顾问这么回答:“他是列侬人民的英雄,是个怪人。”

贸易代表疑惑:“他哪里英雄了?”

城市顾问自豪地答道:“他把财富还给了每一个愿意劳动的人民,又把财富塞进了列侬皇帝的国库,把财富留在了列侬的土地上,和你们这些流窜在不同国家敛财的豺狼不一样,他是你脚下殷实的土壤,是你头顶无边的蓝天,是宇宙中璀璨的晨星。看见他,我就能找到回家的方向。”

贸易代表恍然大悟:“哦!那他是个英雄,可是他怎么就是个怪人了?”

“我们喊他的名字,喊他的姓。”城市顾问振臂一呼:“普拉克万岁!”

正在劳动的工人们连手中的雕刻工具都来不及放下。

他们齐声应道:“人民万岁!”

贸易代表大笑:“哈!这些家伙,只记得自己呀!”

“不。”城市顾问从后腰掏出芙蓉时报,指着报纸上的采访记录。“小普拉克他说的,世上没有个体能够‘万岁’,哪怕一万年前有个旷世伟人留下的思想,使他在历史书中不死不灭,到现今也早就被后人推翻超越,更谈不上万岁。

但是,不论哪个时代,只有人民能够‘万岁’,文化或技术,城邦或国家都有灭亡的时候,只有人民是真正不朽的。”

这下,贸易代表笑不出来了。

不光是他,整个西国贸易团,北约体系内的国际游商,稍稍有点脑子的人都明白这代表什么。

列侬已经摈弃了白银优先,北约优先的游戏规则,它不再是以前那个马背上的蛮汉,不再是喝着牛奶长大,脑子里都是肌肉的民族。

货币失信贸易阻断带来的结果,就是外交关系上的恶化。

贸易团中还有部分政治嗅觉敏锐的家伙,已经闻到了火药味。

他们知道,恐怕列侬和亚米特兰,要兵戎相见了。

西国商贸团的旅途在此告一段落,他们灰头土脸跑回了亚米特兰。

另一边,伍德接受了芙蓉时报的第二次采访。

记者正是玛格达佩洛西。

在面对杀母仇人时,玛格达表现得相当镇定,从言行中看不出任何敌视与仇恨。

她难道一点都不记恨伍德?

不,她一点都不恨,反而有种心怀感激的意思。

原因说来非常简单。

你要考虑到这个地方是列侬,不是地球,更不是大夏。

这里的教科书中,没有什么礼义廉耻和百善孝为先。

如果想不明白,大可以看看普拉克家是怎么做的。

老普拉克把女儿当做交易筹码,拿朱莉去换列侬和西大陆的外贸通行证。

朱莉大小姐对弟弟的死是有心无力,最多也就请个山贼来查案而已。

至于路德维希大表哥,他倒是对伍德表露过法外开恩的意思,只要交钱,就有人情味,就是亲人。

以【勇气】为名的家族也只能做到这个地步。

更别提佩洛西这个母女争夫,养育土匪的荒唐姓氏了。

此时此刻,玛格达的脸上带着奇异的潮红,她既兴奋又好奇。

她的面前,伍德危襟正坐,不苟言笑,手指交叉相抱,搭在膝盖上。

她想

这就是王都数一数二的有钱人。

这是财政部拼了命也要招揽的贵人。

这是卖国贼千方百计想杀死的人。

这也是妈妈魂牵梦绕的野男人。

是赐给我一大笔遗产的大善人。

虽然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但是那笔遗产实在太多了,多到我无法拒绝这种善意的馈赠。

他是无情猎妈人。

伍德问:“玛格达?”

玛格达一手拿着记事本,一手拿着笔,脖子上挂着胶片相机,一时看得入神,忘了说话。

伍德从桌上挑了个橙子,手脚麻利,用餐刀捅进橙皮,给玛格达挤了一杯橙汁。

他将杯子推向玛格达。

“玛格达?说话,渴了就喝。”

萱丫头倚着门,捂着脑袋。

“完了完了完了,完了完了完了完了完了,这下全完了。”

玛格达想。

他真迷人。

他真有趣。

啊我死了。

“咳咳!咳咳!咳咳咳咳咳!”伍德假装咳嗽,用杯盏狠狠敲了敲桌,“玛格达!你要是没话说,我就走了,我没多少时间浪费在这里,安息日马上要来了。大家都得放假。”

玛格达这才反应过来。

“哦!伍德先生!”

她赶忙开始工作。

“伍德先生,初次见面。”

然后开始恬不知耻地伸手,要摸一摸妈妈摸过的那只手。

伍德伸出手去,萱丫头像是被丈夫传染了急性感冒,也开始咳嗽。

“咔咔咔咔!咳咳咳!咔咔咔咔咔咔!”

玛格达握上伍德的手,又问:“少夫人这是怎么了?”

伍德说:“我俩睡一张床,当然会交叉感染。”

“哈哈哈哈……”玛格达尴尬地松开了手:“那您可注意身体哈。”

萱丫头皱眉:“我丈夫的身体,轮不到你来关心。”

伍德讲:“你是来找乐子?还是来谈正事?”

“当然是谈正事!”玛格达学着伍德的坐姿,展示着她那双修长的美腿,和她的母亲一样,拥有得天独厚的求偶优势。

伍德的眼睛就没离开过玛格达的眼睛,因为眼睛是心灵的创口。

佩洛西家的女人都有种偏执的疯狂。

他不敢保证这个玛格达佩洛西能保持理智,天知道她会不会从裙子下边掏出一把枪来。

他很紧张,变成惊弓之鸟。

还没到周六,他要是死了,活不过来。

现在是晚上八点,他刚和埃里克工长吃完饭,将矿业交割的事情谈清楚,这一张三万银币的合同,随着银币在列侬成为废币也跟着作废了。伍德是代表财政部来做产业收购的,以后芙蓉矿业的矿产,都得变成国有资产。

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上,却被玛格达堵住了。

“那……谈谈你的正事,我记得上一回,芙蓉时报已经对我做过采访,该说的我说了,不该说的我也说了。”伍德如实道来:“还有什么要问的?”

玛格达扶正了眼镜,准备做记录:“那些算作公事,我想了解你的发家史,你的私事。普拉克先生,不光是学生,还有很多普通人对你产生了好奇心。他们想知道你是如何敛财的,为什么你能做到这些事,而他们做不到。”

伍德坦言:“不如你自己来亲眼看看?”

“怎么看?”玛格达故作暧昧:“你要带我去哪儿?是私底下看?单独看?看看你?”

萱丫头刚想开口:“伍德!我怀疑她在勾引你!你可”

伍德大声喝止:“自信点!把怀疑两个字去掉!”

“哦……”萱丫头立马闭上了嘴。

伍德又对玛格达说:“你把埃里克工长喊来,把马瑞士官,小罗德镇长还有一个叫李大山的大夏国人都喊过来。他们是我的致富经。”

不一会,望乡镇招工办里坐满了人。

伍德还是当初那副说辞,用着冷冰冰的口吻。

“你们该做什么就做什么,索尼娅老师喊我来看看。”

最先展开行动的,自然是埃里克工长。

他给两位伍德和玛格达女士送去雪茄,笑嘻嘻地坐回自己的位置上。

李大山理直气壮,迫不及待地跑到小罗德面前。

他扯着嗓门大喊:“好呀!我找你好久了!你也不肯来见我!我要还你钱!你却躲着我!你安的什么心?”

原本李大山还欠着小罗德六个银币。如今银币作废,他需要还给小罗德等值的三百元列侬花币。

可小罗德想死守债务,拖得越久,这笔钱就能利滚利,能产生更多的收益,工人联合会里也有合法偿债的书,更没有算盘算学和会计的内容,他想趁着债务人依然愚昧痴傻的时间里,再多赚一点利息钱。要是哪天工人们去联合会学到了这些知识,他这条财路就断了。

小罗德愁眉苦脸的,只得按照原先的约定,将借款收下。

李大山昂首挺胸,又对小罗德指指点点。

“你看看你!人模狗样儿的!只知道赚些昧良心的烂钱!我呸!”

小罗德听了恼怒难当:“你个卖鸦片的!还敢来指责我?”

“谁说我是卖鸦片的了?!你这么说话,是要上军事法庭的!我是列侬法明文标定的子弟兵!是工兵!”李大山拍着胸脯,说话带着呼哧呼哧的喘气声,脸红脖子粗:“马瑞士官在此作证,我马上要去矿区,为了我的同胞开垦新矿,每个月能拿到八千元列侬绿花币,我要是有了什么闪失,生病了,矿难了,国家还会给我的老婆一笔赔偿金,光是这笔钱,我老婆就舍不得离开我!我挖出来的坑道,扔出去的矿藏,都会变成列侬王国的国有财产,它会用到每一个工人身上,变成仪器,变成武器,变成医药器材和子弹,这叫什么?这叫人民英雄!”

小罗德一听更着急了。

他朝着马瑞士官叫嚣着。

“士官!马瑞士官!你不是说好了!让我家大娃去当兵吗?难不成你一开始就是骗我的?”

马瑞士官横眉冷眼,在两位魔术师大人身边,不敢有一句假话。

“我们军队也要**理,你家大娃才十五岁,不能当工人,更不能当工兵,你之前送给我的钱,我现在原路退回给你,我们军队是不容许贪污**的,希望你能明白这点。小罗德,没有下次了。”

说罢,小罗德镇长又收到了一千八百多元列侬纸钞,按原价给的。

一时,罗德的脸色变得极差,他看向伍德少爷,想要求助。

他跑到伍德身边,抱着伍德的腿。

“少爷,伍德少爷,不不不,英雄!你救了工农,好歹也救救我吧?好说歹说,你也得管管我的死活呀!你不能这么自私呀!”

萱丫头立马喊道:“哎!那条腿是我的!”

小罗德又换了一条抱着。

“这条呢?”

萱丫头又喊:“那条腿是薇薇大夫人的!”

小罗德犯了难,他寻思着怎么说也不能抱中间那条,于是又站起来,朝伍德作了个揖。

“少爷,您倒是说说话。”

伍德问:“你会挖矿吗?”

小罗德摇摇头。

伍德又问:“你会种地吗?”

小罗德依然摇头。

伍德把镇长的脑袋给扶正了,免得对方再摇头。

“那好说,你肯定会算数,而且算得比工人要清楚得多,去工人联合会,拿算学算盘珠算法换钱,教工人们算数。给工人记账,等这个镇子上,所有工人的工长都来找你报税做工资单,买你的服务,你就不会贫穷了。”

小罗德若有所思,很久很久都没回过神来。

靠着劳动赚钱?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他又去看伍德少爷身上的衣服,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秋冬两季的棉布长衣,配上一双布鞋,一顶礼帽。如果把伍德少爷丢进刚刚富裕起来的工人队伍里,没人能认出他。

小罗德这才恍然大悟,伍德少爷只做了一件很简单的事。

从地主老爷手里,用列侬花币抢来钱,把它们重新分配给的劳动者。

小罗德也从父亲那里学习过。

明白这种行为叫什么。

是“富藏于民”。

“哦!哦哦哦!魔术师大人说的是!”

小罗德连滚带爬地跑出招工办,要跑去王都的工人联合会,他迫不及待地想去念书认字,免得再被马瑞士官骗一回。

李大山还了钱,也没什么事要说了。

“老爷们吃好喝好,我先走了。”

伍德伸手喊住。

“新婚快乐!大山!”

“嘿嘿……”李大山挠着头,眼神瞥过萱丫头那头漂亮的黑发,心生羡慕:“嘿嘿嘿,普拉克少爷,我是羡慕您家的少夫人。刚看见她的时候,我想呀,同样是卖来列侬的奴隶,她凭什么就不用下矿,肯定是把身子卖给你了。我说了些不合时宜的话,这里还得和您道歉。”

伍德讲:“问题不在我这儿,大山,你冒犯了谁,就和谁去道歉。”

“说的是!说的是!”李大山跑到萱丫头面前,狠狠地鞠了三个躬:“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萱丫头翻着白眼:“滚。”

李大山又跑回来,翻遍了身上每一个口袋,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鸡血石扳指。

“我本来想留给媳妇儿的,好不容易有钱了,就不抽大烟了,没钱才心烦嘛,心烦了就会抽烟,被逼到绝路了,就想着去死,一了百了,打打针,鸦片推进手臂里,还能活下去,伍德少爷,没想到一个礼拜,我就觉着这天都变了。我去矿里看呐,换了新灯,加了风道,枕木和轨道还有轮班都不一样了,一个人出工,三个人系安全绳看着,镐头和矿机都搞得我看不懂了,要去联合会念书,连安全帽都得换新的生产标准。大家都觉得是列侬王国好,是大家互帮互助,可是我知道,当初你来望乡镇的时候,你都看在眼里了,我知道,这些都是你做的。”

伍德摇头:“这个你就说错了,我不会开矿,也不会下矿劳动,对矿业一无所知,这些不是我做的,你也别盼着我,或者盼着某个人来帮你,只有你自己能帮自己。”

“哎!对!您说的话里,都有道理。”李大山捏着鸡血石扳指忸怩作态,这是他自己手工雕刻的收藏品,价值不菲:“我想呀,你是高地人,我是大夏人,一开始我气不过,看你取了个大夏国的媳妇儿,我想,得给我老家争口气,于是有钱了,我去乡里找了个列侬的寡妇,她乐意跟着我,我就给她做了一枚扳指,当做结婚礼物。后来你们这地方啊,不兴红色,不喜欢朱砂玉,只喜欢碧玉和钻石,我就知道伍德少爷你的难处了。这些个娘们儿,特别讲究,一离了老家就开始矫情。说什么都是自家的好,我想你娶了这么个大夏来的娘们,平时肯定得惹爹娘生气。后来,我就想通了,不如把这扳指送给您,您再转给少夫人,就当我的赔礼了。”

这个时候,萱丫头两眼开始冒星星。

出人意料的是。

她和小罗德的妻子一样。

“来都来了!”

劈手夺走了李大山手里的戒指。

“还带什么东西呀!~这多不好意思嘛!”

李大山大笑,扬着手,舒心地离开了招工办。

“哈哈哈哈哈哈哈!”

伍德转而看向玛格达。

“你问我为什么能发财?这下你明白了?”

玛格达呆呆地点了点头,拿起橙汁,手指接触杯盏时,杯底结了一层霜。

马瑞士官是望乡镇大户人家的孩子,在这场北约币的风暴中,他家里的白银也跟着贬值。他对伍德自然没什么好脸色,客套几句之后悻悻离场。

玛格达看到了危机。

“普拉克,你会有危险。”

伍德:“你现在是谈正事?还是找乐子。”

玛格达解释道:“你就当我找乐子吧!这事不会登上报纸,你给王国解决了这么多问题,也带来了这么多问题,你帮助的人,他们只会给你石头,不会为你卖命。可是你得罪的人,他们肯定想要你的命……”

伍德打断道:“我活不过明天。”

“你知道?”玛格达惊讶地问:“你真的知道?”

伍德点头:“我肯定活不过明天,玛格达,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明天休假的时候,每家每户回到家,给亚蒙神灵做祈祷。街上人烟稀少,卫戍部队和警员都开始打瞌睡的时候,可能是今晚,可能是明晚,它们就是我的死期。”

玛格达放下纸笔,两手攥成拳头。

“我能保护你,普拉克。”

伍德:“你说什么?”

玛格达想来抓伍德的手。

伍德像当初回避露丝一样躲开了。

玛格达说:“我能保护你。”

伍德:“我不问这一句,前边那句。”

玛格达:“你真的知道?是这一句?”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伍德改了口,喊上萱丫头:“老婆!回家了!我突然很害怕。”

他从橙汁的杯盏中,看见了玛格达的寒冰魔术。这个魔术师说,要来保护他。

那么要他命的人,肯定也得是魔术师。

听见玛格达的话,伍德在此刻做了最坏的打算。

他雇佣的家丁护院和保镖,阿明能花钱买通黑帮和警卫,去保护他的亲人免遭杀手和刺客的毒手。

但是对手如果换成石匠会的魔术师,那么双方根本就不在一个量级上,不是同等概念的斗争。好比使枪的步兵,撞见飞机坦克的差距,又好比刚出生的婴儿,遇见成年壮汉那样。

他没多少时间了,得集中力量去应付在货币战中失利忘义的权贵。

刚才马瑞士官对他爱搭不理的态度也表明了王室的立场。伍德帮工人完成了产业改革技术更新,帮军队和爵爷们超额完成了征兵目标,但是没有军队来保护他,更没有军人主动挺身而出,去维护普拉克家的产业,哪怕示好的意向都没有。

这代表什么?

这意味着,他不光偷走了北约的蛋糕,也偷走不少列侬爵爷碗里的蛋糕。

这就是他和文莱老师说过的。

没有什么忠诚能经得起考验。

周六,伍德来到列侬王国的,第六个安息日。

伍德普拉克得合理的迎接死亡,在众目睽睽之下死去。然后将大部分产业捐给王室。这么做,他的姐姐才能活下来,普拉克家和王室绑在一条大船上,变成利益共同体时,他的亲人才能受到庇护。

说不定,列侬的皇帝都盼着他伍德普拉克死,这是封建帝国追求集权的弊病。

一个国家,皇帝说了不算,反倒是站在开国皇帝肩膀上的伍德说了算那么皇帝还有必要存在吗?

如果伍德不死,他的亲人,他的朋友,都会陷入危机之中。

他牵着萱丫头往门外赶,夜色渐深,已经耽误了太多时间。

玛格达一拳捶在招工办的红木门上。

她大喊:“伍德!德普拉克!你听好了!”

她变得偏执,如她的母亲一样。

“我能保护你!我是个经验丰富的魔术师,你的文莱老师对你漠不关心,只丢给你一本书,石匠会的人提防着你,害怕你,你让他们心神不宁,但是我相信你!我的母亲都相信你,你从星界来,这不是你的家,我知道,我都知道,我了解你……”

她的拳头冻在木门上,眼镜的镜片下,是难以言说的执着和不甘心。

“给我一个机会!伍德!”

伍德反问:“给你报仇的机会吗?你说你了解我?我杀了露丝,是真凶。”

他们隔着十来米的距离,互相对视。

像是仇人,像是恋人。

像是熟人,更像陌生人。

玛格达的手离开红木门,门板已经被寒冰冻得开裂。

而她的手掌完好无损,一片片冰渣落地,逐渐消融,化作石板路上的一滩滩水渍。

她捂着胸前的胶片相机,用食指比作一。

萱丫头同时吹起口哨,喊来马车。

玛格达想。

母亲看上的,是伍德身上冷酷到绝情的理智。

像冰一样。

是的,母女俩的品味一致。

她也喜欢,她要疯狂。

她对伍德说。

“给我一次和你合照的机会。”

伍德:“如果我死了?”

玛格达毫不犹豫。

“和尸体合照也行。”

伍德:“它能上头条?”

“头版头条。”玛格达按下快门。

闪光灯惊得马儿扬起前蹄,萱丫头要破口大骂。

伍德:“你会怎么写?”

玛格达:“生得光荣,死得憋屈。”

伍德:“一个贵族?写报纸?给贱民看?真是下作。”

玛格达:“没有贵族,没有贱民,只有事实,只有你的死相。”

伍德:“为理想?”

玛格达:“为爱情。”

伍德摇头:“还是为理想吧,理想实在,比爱情还实在。”

玛格达:“那就为了你的腿。”

伍德摇头速度更快了。

“我的腿,都有人占着了,我就两条腿,人一多,我腿脚不利索,走不动道。”

“那还是为理想吧。”玛格达点头,“你可要跑得利索点。”

伍德说:“上车。”

第八章 叛国者

《猎人手记》上关于魔术的基本定则有个别致的说法。

它叫“手性”。

——有关于魔术的一切都要从“手性”开始说起。

早在一千多年前,东方诸国的炼丹师来到西大陆,与米特兰的炼金师展开了一场学术交流。

不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在追求长生的道路上,触碰神秘领域的唯一目的,是为了揭开这种“超能力”的面纱,也为了追求宇宙的终极真相。

双方研究的起点在于组成生命的物质,从血肉到骨骼,从内脏到腺体,最终瞄准了有机物,也就是左旋氨基酸上。

不论是西大陆或东大陆,生物圈中几乎所有的生命形式都由左旋氨基酸组成。

但魔鬼恰恰相反,大部分魔鬼没有基础物理形态,只能依托于仪式、血继、生物胎房等等媒介来降生,好比巴风特依靠山羊的子宫出生,又以山羊的死亡来呈现魔鬼的基础物理形态。

但凡与魔鬼沾边的生命,都由右旋氨基酸组成,在物理结构上,与左旋氨基酸一致对称,但是完全相反的手性分子。

——不光如此,炼金师和炼丹师都能从彼此身上找到这种手性分子,从两只施法的肉掌中,找到右旋氨基酸,找到手性分子。

于是,各种巫术、法术、超能都有了一个统称。

它叫做“魔术”,炼金师和炼丹师统称为“魔术师”。

——也叫魔鬼的艺术。

右旋氨基酸对自然界的生命来说,是致命的。

大部分细菌和毒素都拥有右旋氨基酸。

曾有丧心病狂的魔术师用孕妇做实验,将未经消性拆分的消旋体药物作为镇痛药和止咳药给这些准妈妈服用。

——结果诞下的婴儿大多畸形。

它们出生时就难以被称为人类。

大多失去四肢,或手脚长在躯干的各个奇位,或根本就没有头颅,这种实验持续了四年,东西大陆诞生了四万多个畸形的“海豹婴”。

在《猎人指南》中,除开狩猎魔鬼留下的猎物图鉴,更多的是医学和生物化学与物理常量的杂学知识,其中包括手性分子的偏光性、生命表征、催化剂应用、单分子消除反应、毒物科普、电极电势与不对称催化反应合成法。

丢开这些晦涩难懂的知识。

举个简单的比喻说明。

左旋代表生命。

右旋代表魔鬼。

它们在镜子两端,原本互不干涉,互成镜像,看起来相似,却截然相反,就像是两只手可以虔诚地合十,向神灵做祷告,但将它们叠起来,却是绝对不同乃至完全相反的两个个体,好比手掌的掌纹。

当普通人面临濒死的危机,站在生与死的“镜子”前方。他就能从镜中观察到魔鬼的世界,

如果能与星界产生联系,踏进星界的领域,与魔鬼接触,他就能获得魔鬼的知识,通晓魔鬼的语言,将它们组成全新的艺术形式,通过双手释放魔术。

在《猎人指南》中的《博物记》一篇中,描述了三种最接近魔鬼的生物。

——凑巧的是,伍德都见过。

第一类生物手性分子出现在人体中。

大部分精神分裂症是由右旋丝氨酸过少而引起的。对中风患者来说,右旋丝氨酸过多又会引发脑组织损伤。

第二类生物手性分子来自海洋。

它藏在龙虾体内,右旋氨基酸具有刺激龙虾发情,繁衍生息和保持体内盐度的作用,这些都是决定种群生死的必要因素。

第三类生物手性分子,伍德不久之前就见过。

它藏在蟾蜍蛙类的背皮上,藏匿于毒腺中。

毒素的多肽几乎全都由左旋氨基酸组成,如果多肽中出现了右旋丙氨基酸,那么毒素就会产生致幻致死的效果。

关于魔术,一切的一切。都归结于“手性”。

这本厚实的《猎人指南》,看得伍德头脑发胀,难入法门。

他想,要真像前生前世的小说里写的那样,念念咒就能搓出火球来,那种世界观真是太温柔,太善良了。

也难怪索尼娅老师会说。

——魔术师这一行非常讲究传承,每个魔术师都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弟子,以拥有弟子为荣。

想要学会魔术,首先就得向魔鬼交学费。

这笔学费,可以是有脊椎动物身上任何与“手性”相关的东西。好比双手、双眼、双腿。哪怕是左右脑或者两只鼻孔都行,只要是互成镜像的器官,就可以拿去和魔鬼做交易。

就在萱丫头思考着,丈夫的两颗大腰子能不能拿去和魔鬼换到强劲的肾动力这个问题时。

伍德在思考。

他的“专属”魔鬼是谁?

——答案显而易见,是巴风特。

——巴风特又是什么?

它是安息日的黑山羊,和代表万物生长的亚蒙神灵共享土曜日。

它们其中一个掌管土壤中诞生的碳基生物。另一个决定万事万物的生死。

作为星界来客,陈玄穹一次次被死亡拒之门外,原因没有别的——巴风特早就将伍德的灵魂作为抵押品,给陈玄穹换到了不朽之身。

这是一笔公平的借贷,公正的交易。

在遥远星海的另一头,真正的伍德·普拉克留在星界,在地狱度过漫长的刑期,能熟捻地使用星界的巨大能量,干着创世神的工作,为巴风特提供新的生命蓝图。

可以说,巴风特与亚蒙是一体两面,互成镜像的神祇。

像星界山的小普拉克说的。

这一点都不魔法。

只是手性分子在魔术师的口中,变成了一个时髦又新颖的名词。

它叫“魂威”。

明白了这些,我们的故事可以往下讲了。

就《猎人指南》入门手册上写的。

玛格达女士的双手曾进入星界,已经拥有魂威,这也是她的魔术之源。她通过双手控制自然大气中的水分子,操纵水分子结构的压力和密度,使它们失热吸热,自然成冰成汽。

与她做交易的魔鬼叫做墨丘利。是星期三水曜日的值日神。对应的手性神祇,则是大神奥丁,在亚米特兰俚语中的含义就是“第三天”。

——玛格达女士能控制的水,限于双手的物质含量,也只有两个拳头那么多。

马车在芙蓉城的城际公路上狂奔,月色洒在西北的苍茫浩土之上,天地一片白。

玛格达已经和伍德交了底,她将自己所有的能力都如数告知。

伍德眉头紧皱,他看见城郊忽明忽暗的路灯,没有一个巡防的士兵值日站岗。

太安静了,实在是太安静了。

哪怕是安息日,也不应该这么安静。

他对玛格达千叮万嘱。

“出了什么事,你都不要怕。”

玛格达:“普拉克,我不会害怕,是我自己要上车的,不管你的事。”

伍德:“你见过多少人的魔术?”

“没多少。除了墨丘利的水系魔术,我几乎没有见过其他体系的魔术。”玛格达如实道来:“我的老师为列侬开凿运河,引水灌田,本身是个庄稼人,不会进行学术交流。我也没多少机会见到其他魔术师。”

伍德:“你哪里来的自信?”

“因为我想知道真相。”玛格达语气坚定:“我要拍的不光是你,还有杀死你的人。我要把列侬的劣迹都拍下来!你夺走了农奴身上的镣铐,给国家带来了那么多好处,可你却说,你活不长了,我倒是要看清楚,是谁想杀死你!然后把这个杀人凶手拍下来!登上报纸公之于众!我的自信从这里来,我相信公道!”

“哈哈哈哈哈哈哈……”萱丫头捂着肚子大笑不止:“她和她妈妈不一样,完全不一样啊!少爷!她像个怪胎!”

伍德沉默了。

他想,今夜的巡防的子弟兵不在岗位上。

——那么肯定是军队的调令出了问题。

这条通向芙蓉城区的路那么干净,那么安静。

已经为杀人放血布好了舞台。

要取他性命的魔术师,当然是军队里的人。

会是谁?拥有什么魔术特质?

魂威又是什么?

他对这些一无所知,就像是一头待宰羔羊,等着列侬皇帝开恩,盼着时间快快过去,来到夜晚十二点整。

在此时此刻,他突然能感受到露丝临死时的心情——那种等待行刑时无处可依的慌乱感。

如果十二点之前,什么事都没发生。

那么代表列侬皇帝已经想出了处置他普拉克家的办法,准备开恩赦罪,论功行赏。

如果十二点之前,有什么发生了。

那么代表愤怒的爵爷们丢了银钱,也说服了列侬皇帝,在他们眼里,这个缺德的小普拉克非死不可。

现在是九点四十八分,对于伍德来说,还要熬过两个多小时才能求到一条活路。

他的蓝图已经画了一半,能做的,几乎已经全做了。

只要熬过今夜,他就能理直气壮地跑去皇帝的寝宫邀功领赏。然后捐出普拉克家在王都的产业,拿到一块封地,最好的选择是小尼福尔海姆这片保留地。

伍德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

——要打仗了。

亚米特兰对列侬的经济制裁起不到作用,货币游戏玩不下去。

列侬马上要废除低效又累赘的奴隶制,工厂的劳工法一旦通过,这台国家机器完成工业化分工和流水线生产时,它的运作效率将远远超过其他政体。

在列侬觉醒之前,亚米特兰已经陷入了修昔底德陷阱。

——在一个强大的个体成长之前,必然要接受旧事物的挑战。就像是狮群中的新王登基,旧王喋血一样自然。

只要活过今夜,他的姐姐就能远离战火。

在列侬这个封建帝制王国,伍德已经把能做的都做了。

他不可能像唐宁·列侬一样去分裂列侬,那样历史只会重来一遍,也不可能去拥护王权,那是开历史的倒车,更别说当一国之主了,那不是伍德·普拉克,更不是陈玄穹能接受的结果。

——他能做的,就是点燃战火。

让国与国之间的高精尖科技作为獠牙的形式,展示在每个人面前,展现在渴求知识的人民面前,展现在每个厌恶战火的普通人面前。

在这场复杂的利益分配里,这宗最大的交易里。

登上战场的是人民,流血牺牲的是人民。

杀敌立功的是人民,马革裹尸的是人民。

当人民明白了,战争的导向不是皇帝说了算,也不是将军说了算,而是他们自己说了算,是工厂里的枪械和子弹说了算。

丢下思想的镣铐以后,人民会给自己找到出路。

在不久之后,王国就会灭亡。

伍德·普拉克,会背上叛国者的骂名。

他在历史中不会有任何正面评价,他会死得像一条粪坑里的臭虫,比任何恶棍流氓还要可怖。

史学家会这么称呼他。

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为了钱财,挑拨列侬王国脱离北约的商贸同盟,从而引发了西大陆上最惨烈,人口死亡最多的一场战争。

伍德十分清楚,自己将面对什么。

这是人类文明历程上,必然经历的阵痛期。

在每一次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革新中,都会出现不同的社会形态,就像是妊娠时,诞下子嗣的剧痛。

——人类是天生的早产儿。

胎儿拥有超乎其他生物的大脑容量,却不能在妈妈怀里多待哪怕一个月,就得早早来到人世间。不然脑袋发育完全之后,头骨变硬了,胎儿就无法顺利降生。

薇薇也说过,在列侬,女人的难产率高达百分之五十,死亡率高达百分之三十,胎儿生两个死一个。

在这场战争之后,随战火引燃的,还有兵工厂的流水线,通讯设备的工业进程,医学科研的急救标准,为了后勤补给,国家机器将会主动修缮道路,主动开凿运河,为了胜利,它将不择手段地玩出新的科学技术。

只要战争结束,这些战时为了谋求生存的歇斯底里,都将变为人民的福音,会用到每一个人民身上。

伍德内心清明。

他已经听到了索命的声音。

那是难以言喻的,奇怪的声音。

是骨头分离,鲜血四溅的斩头响动。

马车不知不觉中停下了,停在道路中央。

玛格达慌张地揭开门帘,马夫的脑袋和身体分了家,凶器是一把普普通通的铁菜刀,它躺在石砟路边,和马夫的脑袋放在一起。

时间刚过十点。

伍德明白,这就是列侬皇室的答案。

玛格达的眼神中透着惊恐,她在马车前后来回踱步,想找出杀人凶手的蛛丝马迹。

但是……找不到。

完全找不到,她寻回了菜刀,想从刀把上嗅到一点手性分子的魂威特征,想从魔术入手,可是根本就找不出任何踪迹。

杀人者像是人间蒸发了。

在空旷寂寥的郊野小路上,只有月亮陪着他们。

紧接着,更离奇的事情发生了!

马车距芙蓉城还有千余米,他们几乎能看见芙蓉城的古城墙。

马儿突然瘫倒在地,没了动静。

等玛格达掰开两匹骏马的嘴,翻开它们的眼睛,详看死因。这两匹马的嘴里,各自多了半只毒蟾蜍。

“这是什么魔术啊!——”玛格达抱着脑袋,难去表述心中的惊恐,完完全全在她的知识盲区中,她用薄冰护住心口,做了一副口罩,生怕这些剧毒突然跑到她的嘴里。“这都是些什么东西啊?!”

伍德翻下马车,刚走出两步,突然浑身一凉。

回过神来时,他的身上已经沾满了黏腻的油脂,仔细去闻,是柴油的味道。

“修斯!修斯!是你对吗?”

伍德大喊。

“修斯!从以太空间里滚出来!是你想要我的命?”

修斯,全名修斯·普林斯。列侬国防部,军机处的特别情报员。

妻子是索尼娅·文莱,王国中央情报局的特别行动组组员。夫妻俩都是王国军部的魔术师。

伍德话音未落。

修斯先生从一道醒目的红色雷霆中现身。

“普拉克,如果我想要你的命,你这会应该变成一捧骨灰了。”

伍德怒极,指着马夫的尸体。

“他做错了什么!他只是个马夫啊!”

修斯先生表情漠然,扔下柴油桶,从包里掏出烟盒与火柴。

“皇帝下令,要你乖乖听话,否则死的不止是这个马夫。”

伍德气得开始喘,嘴里流进柴油,伴着剧烈的咳嗽。他朝着马车大喊:“丫头!别出来!把门帘拉上!拉紧了!别让他靠近你!”

修斯先生在瞬间消失,又利用以太空间移动到伍德身边。

“普拉克,你违背了誓言,你在索尼娅面前说过什么,还记得吗?”

伍德红了眼,把当初说过的话复述一遍:“这辈子,只认索尼娅一个老师,只认石匠会一个组织。一辈子都不会更改。”

“现在呢?”修斯将嘴上的烟头贴近伍德:“你这个乡巴佬,看看你都做了什么事?外交部接到了南方八国发来的联合通告,是宣战通告,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我和我的老婆,都是军人。”

咔擦——

玛格达按下快门,将修斯的面容记录在照片里。

只在一瞬间,修斯先生便出现在玛格达女士身边,干净利落地制服了这个小记者。

他夺走了玛格达脖子上的相机,单单用粗壮的手指,揉碎了胶卷。

修斯先生说:“佩洛西家的小家伙,你在庇护一个叛国者。”

玛格达回过神来时,只觉得右手拇指剧痛,定睛一看,指关节骨肉错位,留下一片淤青,失去魔术的魂威媒介时,她的冰也帮不了她了。

伍德喊:“你别碰她!”

“你才别碰她!”修斯先生彻底陷入了疯狂,“你别碰你的老师!别碰我老婆!你知道文莱为这个国家做出多少让步,又牺牲了什么吗?她蒙上面,再也不能见人,把眼睛送给魔鬼,为这台冷酷无情的国家机器指认叛徒!你信誓旦旦地用一片真心混进石匠会,连文莱的眼睛都被你骗了,她给你开绿灯,给你提供上升通道,让你去交易所赚钱,把你送去财政部,把你的家人照顾得服服帖帖,你却要她跟着列侬的子民一块上战场,丢到血肉磨盘里!变成炮灰!”

伍德能还一句嘴吗?

不,他不能。

他面对的,只是一个普通家庭的普通丈夫。

一个在异空间里,活到三十多岁,妻子却停留在二十岁出头的丈夫。

修斯先生接到的命令,恐怕不是刺杀。

等修斯骂够了,骂累了,骂得心力交瘁。

他指着萱丫头,和伍德说。

“乡巴佬,和我去见皇帝。如果你敢轻举妄动。我会跑回城里,提另一桶柴油来,把你的老婆烧了,不光是你老婆,连你这个新姘头一块烧了。”

修斯先生伸出了手。

“和我走。”

伍德握上了这只手。

他知道,自己是走不了啦。

丫头揭开布帘,朝着丈夫喊。

“少爷!少爷你还能活着回来吗!我不想当寡妇啊!”

伍德应道:“你”

没等他话说完,修斯已经将伍德扯进了以太空间。

万事万物都变得安静。

伍德跟着修斯,踏上返回王城的道路。

修斯问他。

“你想逃哪里去?”

伍德:“小尼福尔海姆。”

修斯:“哦那是个好地方。”

伍德:“那里不好,一点都不好,你们自己都说,白皮野蛮嗜血又好战。”

修斯:“没关系,那里安全。”

伍德:“你为什么不骂我了?”

修斯先生一改之前的大义凛然。

变成那副精明又鸡贼的管家模样。

“那是说给小记者听的,你不就想要这个结果嘛。皇帝也明白你的心思。”

伍德恍然大悟。

“哦,你也想带着老婆去小尼福尔海姆?”

修斯说:“这种事,不能明讲,皇帝愿意当英雄,他有个唐宁梦,一旦到了全面统战,集中力量硬碰硬的时候,我们这些情报人员,都派不上什么用场,最好为帝国保留火种,以防万一,皇帝的政治觉悟,不比你差。”

伍德这回,是真的在流泪。

“你说什么?”

修斯解释道:“我说,皇帝的政治觉悟,是真的不比你差。”

伍德擦着眼角的泪,却越擦越多,他觉得,这个世上还有伙伴。

“他会怎么做?”

修斯:“战胜也好,战败也好,他都会战死。他就在等你呢。他一直都在等你。”

伍德:“那那他也是叛国者?!”

修斯:“我们都是叛国者。从你来到王都的那一刻,皇帝就准备好了,他知道你干了什么事,他也明白你会做什么,即将会发生什么。”

在八百年前,列侬需要一个领袖,需要一个精神偶像。

需要王权,需要集中所有的权利来干大事。

现在,它不需要了。

第九章 爱国者

伍德讲:“别致。”

寝宫高墙深院之中。

修斯先生跟着问:“他别致吗?”

王国内阁卧榻之侧。

列侬的旧王捧着香炉,将它供在宗祖的堂口大桌上。

皇帝很年轻,很瘦,也很矮。看上去二十五六岁左右,年轻得有些过分了。身高不过一米六五,有一头黑发,皮肤有高地人种的白里透红。穿着冕服,在安息日到来之前都不能脱下。

伍德说:“是别出心裁,新奇有致的别致。”

“这么厉害?”修斯领着伍德往堂口的大桌边上靠。

他俩打量着列侬的旧王。

伍德问:“这位君上,是个混血儿?”

修斯答:“列侬祖训,要娶东国人为妃。你看这身高,这体型,传下来几代人,皇帝已经快变成东方人的血脉了。”

伍德鼓掌:“别致!”

修斯先生松开手,两人脱离以太空间时,皇帝猛然回头,目光灼灼盯准了伍德。

“你来了!”皇帝的声音洪亮,中气十足:“哈!这才过了一分钟不到,你就来了!我说普林斯卿的能耐可以为我摘下月亮!这话果然没错,他是个旷世奇才!”

修斯先生见了皇帝却不行跪拜之礼。

伍德单单欠身抱拳,以表礼貌。

皇帝摆好香炉,提着肥厚的冕服边摆,二话不说拉着伍德的胳膊往偏厅带。

修斯先生跟在两位贵人身后,默不作声。

皇帝一边走一边讲。

“普拉克卿,你知道我的名字?”

伍德摇摇头。

皇帝高兴呀,他又是笑,喊出怒音:“喊我唐仁,唐仁·列侬。”

“挺亲切的……”伍德汗颜,从胳膊上传来的指力让他有些难以消受,这是一个极热情,行动力极强的王。

唐仁问:“你觉得亲切?”

伍德:“是的,很亲切。”

唐仁一掌拍在伍德的手背。

“那就对了!父皇讲,我家里祖祖辈辈,要用唐做真姓,用列侬做国姓。至少要娶一位东国人当侧室。立储君不分长幼尊卑,只讲能力。你觉得亲切,那就是说,你和我的老祖,来自一个地方。”

伍德答:“是的。”

唐仁将伍德带到偏厅,把议会圆桌上的一个个信封议案都撇开,将桌布翻了过来。

——是一副星图。

桌布上的星辰分布在各个宙域之中,伍德在这张巨大的布料上找到了地球。

银河系第三旋臂,猎户座悬臂下太阳系第三行星,地球。

伍德指着桌布上几乎微缩得不成比例的一点光。

“这是我家。”

唐仁用力地点着头。

“那就没错了!咱们是老乡!”

伍德愣了那么一会。

“老乡?”

唐仁哈哈大笑。

“对呀!老乡!宗祖也指着这里,这就是我们世世代代的故乡。”

伍德也跟着笑出声来。

“哈哈哈哈……老乡?”

唐仁拍着伍德的肩:“哈哈哈哈哈!是!老乡!”

伍德使着光速变脸的本事,变得漠然,客套完了,该说正事了。

“皇帝要我做什么?”

唐仁跟着伍德变得严肃起来,翻脸如翻书。

“有几件事情要和你说,老乡,我还不确定到底是几件。”

伍德扮作一副贴心秘书的口吻:“你可以从最简单的说起,能找着思路吗?找不着,我帮你找找。”

唐仁就从最简单的说起。

“今夜我嘱托普林斯卿把你找来,这就是第一件事。这件事最简单,你从望乡镇的矿坑回芙蓉城,照片拍好了吗?”

伍德:“已经拍下了。”

唐仁拍手称道:“那么这件事就已经做完了。接下来是第二件事,这第二件事和第一件事有关,你在都城的路上被普林斯卿劫走,明天要做三堂会审,我会喊司法、立法、行政三部的三位公爵来给你判罪,你有意见吗?”

伍德:“没有意见。”

唐仁比着大拇指:“好!好!老乡!你太好了!你怎么能对我这么好!”

伍德依是那副面无表情的冷漠模样,默不作声。

唐仁一边给伍德点赞,鼻子一酸,止不住地往外掉眼泪。用冕服的大袖子擦脸,弄脏了皇袍也没关系。

他在自言自语,在怄气,在懊恼地跺脚,又是哭丧,又是叫骂。

“普拉克卿,我知道我委屈你了。我们家不是纯血高地人,你来了芙蓉城,我连一顿好吃的都没请你。怕被别人撞见,怕被王宫里的高地贵族看见。

这两年,我要石匠会从王都王立大学里挑阁僚,给智囊团换新血,魔术师给我举荐的平民学生,如果这些学生暴露在报纸和相机的镜头下,他们恐怕活不过一个礼拜。

我知道,这是亚米特兰要孤立我,我的敌人就在两院议会里。在三十三位世袭的贵族中。

如果这些人知道我约见了你,那你就危险了,你的姐姐也危险了。

你做出外卖那点功夫里,我还喊内阁几个给我姨母订了一份姜茶,你家的顾工不敢收皇家的钱,我是给你添麻烦了,普拉克卿。”

皇帝握着伍德的手,涕流满面,泪如雨下。

“可是啊……可是啊!普拉克卿。你怎么就对我这么好呢?你怎么就对列侬人这么好呢?你这个混账东西……小王八蛋,你怎么不想想你自己呢?我准备给军机处造了新枪,一颗子弹就能打死人的那种紧俏货。

我磨好了刀,正打算把你当招牌使唤,你在王都大摇大摆的敛财,想怎么快活就怎么快活,我要看看哪个不长眼的王八羔子敢跳出来和你作对,你对王国好,谁来拦你的路,那就是王国的敌人,我也好看清敌人长什么样。

可是啊,普拉克卿,你怎么就把我的工作给做完了呢?你让我好为难,你让我好难做啊。”

伍德还是那副生冷的面孔,他干脆从列侬皇帝列祖列宗的灵位前取来果酒,给唐仁倒了一杯,举着杯子问修斯先生。

“他这是几个菜啊?醉成这样?”

不等修斯先生说上一句话,伍德又把果酒推向皇帝。

“接着说,渴了就喝。”

唐仁倒是来者不拒,接走酒杯一饮而尽。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和人谈过心了。

他今年二十五岁,比伍德稍稍年长那么一点。可他的孩子已经十二岁了,他的枕边人是司法部大公爵的女儿。

亚米特兰让他看不清楚谁是敌人,谁是友人。

这些事,他不能和亲人谈,不能和爱人谈。

——只能和老乡谈。

唐仁大袖一挥,脸上带着醉醺醺的红霞。

他以前不饮酒,一个帝国执政官是不允许饮酒的,只在今天破例。

“我听军监说,你从椿风镇来王都的路上,还剿了一帮土匪。我想,你得有多难,土匪是多厉害的角色,指着军队出去剿匪,国库里的钱哗哗哗就没了!这些恶霸狡猾得很,有人给他们通风报信,军队一来,他们就把刀子架在地方镇长的脖子上,咣咣两下,镇长服了软,就串通法官,说土匪是良民!讲土匪是枪法奇准的灭狼大侠,是他们的救命恩人!”

皇帝脸上的眼泪淌去下巴,哭得非常难看,用手比作刀子的手势,咔咔两下。

“我坐在深宫大院里,见不到刀子。普拉克卿呀,我就想问问你呀……你看见刀子的时候,会不会害怕。”

伍德:“人最宝贵的品质,是克服恐惧。”

“呜噫!~~~~”唐仁都快哭出防空警报的声儿了:“你怎么老是往我心里头关键的地方使劲呐!你真的好残忍……”

伍德:“行了!差不多得了!您要点儿脸,皇帝不是这么当的。”

“行吧。”唐仁挥挥手,用了几秒钟时间整理仪容,说正常就正常,他从老乡的熟络面孔,换回了列侬君上的那张脸。

唐仁悻悻不满,态度冷淡,普拉克卿的称呼,也改成了普拉克。

“瞎掰扯了这么多,普拉克,你不是我的臣子。我也懒得客套了,你——”

“——有什么卑鄙下作的手段尽管使出来。”伍德直言不讳。

唐仁还想说点什么,却被伍德无情打断。

他挠了挠头,搔头的声响都快传到嫔妃后宫去了。

“普拉克,你给皇室干的活,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伍德伸出食指,假作威胁。

“你再这么说下去,我就当场去世给你看。”

唐仁连忙喊住:“行,我不说这些。说说正事,就讲这第三件事,八国宣战的联合通告你也见到了。”

伍德:“我是见到了。”

唐仁面色凝重,如数家珍。

“王都有三家报纸,二十一条电话线。全国有十个大省,一共五十来个县城乡镇,一片尼福尔海姆保留地,又有三十多家报业和书社,它们大多是私人产业,专门为权贵发声,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伍德按住唐仁羸弱瘦小的双肩。

“你尽管说,人面对恐惧的事物时,不能因为它可怖就去逃避,它不会变得友善,不会往好的方向发展,更不会因为逃跑了就灭亡。你的疑问句越少,我就越放心。丢掉幻想,准备斗争”

唐仁恢复平静,变得冷漠无情,像伍德一样。

“只要传出战争的信号,举国上下怯战避战的情绪会因为这些报纸而到达顶点。普拉克,于我来说,于列侬帝国来说,你是个爱国者,没有谁比你更爱这片土地上的人民。但军政机构为了战争的最终胜利,为了那么一点点士气和战机,要将你抹成叛国者。”

伍德:“可以接受。”

唐仁接着说:“你是这场战争的元凶,是破坏亚米特兰和列侬两国关系的罪魁祸首,你断了权贵的财路,他们恨不得吃你的肉,喝你的血。你的死法会非常别致,别出心裁,新奇有致……”

说着说着,唐仁又开始哭,表现得软弱又无能。

“为了让士兵鼓起勇气,让工人捡起勇气,让权贵丢掉幻想,想起自己的种族和国籍。我得杀死你。

只要你死了,国际的报纸媒体和外交宣传上,都会将亚米特兰的银币复仇战,变成一副丑恶的侵略者嘴脸。到时候,两院议会里的敌人就不是敌人!是同仇敌忾的战友!

不光是你,我还要抹黑你的家族。

我要将你姐姐流放到小尼福尔海姆去,让你的姐姐和野蛮人为伍,让她叛出列侬帝国,成为小尼福尔海姆保留地的女皇。

她是个丧心病狂的女人,得知你的死讯之后,作为报复,她和亚米特兰串通一气,她将我的两个孩子当做人质,绑到了极西极北的山旮旯里受苦受难,报纸上会描述出非常生动的故事——

——这个坏女人为了青春永驻,每天都会放我孩子的血来喝,不光如此,历史书上也会这么写

——朱莉·普拉克和亚米特兰一样,是邪恶种族,邪恶帝国,喜欢喝人血。

她是列侬帝国大后方的心腹大患!

是忘恩负义的白皮领袖!

我们的唐宁大帝当初来大西北,好心好意给他们圈了一块保留地,帮他们褪去野兽原始人的身份,教他们读书写字,现在倒好,有了个女皇,就提起刀子反过来帮亚米特兰了!”

唐仁脸上的眼泪已经擦不干净,他瘦小的身体背着太多压力。

伍德:“还有其他要补充的吗?”

唐仁:“你恨我吗?普拉克,你用勇气来书写姓名,我却在抹黑你的姓氏。”

伍德紧紧抱住了唐仁,紧紧抱住了这位老乡。

“陛下!你的演技太差了,不是个好陛下!”

唐仁哭得稀里哗啦的,骂道:“你他妈说得太对了,从小父皇就指着我的鼻子骂,这个儿子啊!就是不会演戏!”

伍德又问:“除了恨你以外呢?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唐仁接着说。

“你死以后,还得回来。”

伍德问:“为了胜利?”

唐仁点头:“是的,石匠会的魔术师一个都少不了。”

伍德笑道:“我看你是害怕,怕我跑去西北,怕我帮这些蛮族发家致富。”

“你说得没错。”唐仁大大方方地承认了:“我就是不想放你走,你答应了文莱女士,要当她一辈子的学生。对于亚米特兰来说,你是个生面孔,我要你做情报员,继续修行魔术,深入敌后,等待命令,只要战争爆发,你就是一颗埋在北约诸国的定时炸弹。北约联合军的补给线、兵工厂、情报员,都逃不过你的法眼,你理性的大脑,冷酷的思维,应变能力和反侦意识,简直就是天生的间谍。”

伍德问:“你怎么知道我会帮你,而不是帮他们?”

“这不是太好分辨了嘛?”唐仁一改之前的丧气模样,又是拍手,又跺脚,兴奋得手舞足蹈,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伍德嘴里的“陛下”变成了“阁下”。

“阁下有高见?”

唐仁挑着食指,矫揉做作阴阳怪气。

“你会下跪吗?会向亚米特兰下跪?向北约下跪?”

伍德:“高见!”

唐仁又说。

“只谈钱,不谈感情,你的姐姐还在我手里,我的儿子在你姐姐手里。我会给他们一大笔钱,小尼福尔海姆的保留地三面临海,只要战事不吃紧,与洋运河流关系不大,我会第一时间调三支水利施工队给她,在战后,她将掌管整个西大陆最大的港口都会。”

伍德:“高见!”

唐仁张开双臂:“老乡!”

伍德拥入怀中:“老乡!”

两人紧紧抱在一块。

唐仁:“你的家人!我来照顾!”

伍德:“那可麻烦您了,他们都不是省油的灯。”

唐仁:“不麻烦,你就是最麻烦的那个,你还没给我做自我介绍呢。”

伍德:“陈玄穹。”

唐仁:“好名字啊,玄穹上帝,你那爹娘是怎么想的,怎么给你这个小王八蛋安了个老天爷的名字。”

伍德:“爹娘的想法我怎么知道,不过我想,名字是人写出来的,也是给人用的,谁都能用,如果你想用,你这个王八蛋也可以用呀。”

唐仁:“你死以后,染成黑发,就叫陈玄穹。”

两人分开了。

眼神中有假情假意,有惺惺相惜。

伍德:“我不像东方人。”

唐仁:“东方人来的炼丹师去了亚米特兰,不用跪。”

伍德笑了。

“哼哼……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哈……”

唐仁跟着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

伍德像是要比谁笑得更厉害似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唐仁不想输,嗓门不落下风。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伍德:“你什么时候死?”

唐仁:“在战争即将结束的时候。”

伍德:“还有谁会死?”

唐仁:“藩镇割据的军阀,拥兵自重的亲王。”

伍德:“谁会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

唐仁:“新的工人政党,新的人民。”

伍德:“为了胜利!”

唐仁:“为了胜利!”

修斯先生凑了上来。

皇帝和平民齐刷刷地看着这个魔术师。

看着索尼娅·文莱的丈夫。

这位丈夫笑嘻嘻地说。

“我不去尼福尔海姆了。没多少时间陪她。”

伍德·普拉克向修斯敬着标准的军礼。

修斯唠唠叨叨的。

“我想通了,其实文莱对我来说吧,也不怎么重要,我寻思着,我应该是不爱她。”

伍德:“渣男。”

唐仁·列侬也一样,站得笔直,敬军礼。

只是这位多愁善感的帝王也很话痨。

“我同意你的做法,你得想开了,我也有很多女人,索尼娅·文莱她没了你,还有很多男人等着嫁呢。”

“死小子!你!你这军校滚出来的劣等生,乡巴佬!狗嘴吐不出象牙!”修斯红了眼睛,对着皇帝龇牙咧嘴,“你这张嘴……我真想给你做个拔牙手术!我绝对会活着回来的,绝对能从战场上回来!”

唐宁·列侬这个乡巴佬又补上一刀。

“等你回家,刚好看见索尼娅的小宝宝学会打酱油。”

修斯信誓旦旦地说:“我绝对能在一年内结束这场普通人的战争!”

这话说得修斯自己都有点不自信。

他开始笑,跟着皇帝和平民一起笑。

笑得那么畅快,那么自然。

唐仁揭开了桌布,念着唐宁大帝传下来的祖训。

“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

“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

“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

“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

“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

“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伍德知道这是谁说的,这不是唐宁说的,是唐宁从鲁迅先生口中借来的话。

他同唐仁讲。

“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

唐仁跟着念。

“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

“你不能说绝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你不能说绝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

第十章 性感炸弹

一百三十八亿年前——

——发生了一次爆炸。

万事万物,寰宇洪荒。

……

……

五亿四千两百万年前——

——发生了一次爆炸。

寒武纪显生宙的芸芸众生璀璨而发。

……

……

一千一百年前——

——发生了一次爆炸。

陶土壳里的火药迸出文明的鲜花。

……

……

不久之前,发生了一次爆炸。

它来自北国列侬的王都。

来自芙蓉城的刑场。

来自巨大的圆形斗兽剧院中央。

来自一张电刑椅。

观礼台的爵爷和士官在怒吼,层层叠叠的大木椅上座无虚席。

工人和农民将报纸撕成碎片,纸屑让深秋时节的季风吹上天。

伍德·普拉克坐在电刑椅上,抬起头,看向正午时分刺眼的太阳。

科学院的老院士拿着大纸筒扩音器,对着麦克风大声嘶喊着,要给列侬的官与民讲解最新的军用科技。

伍德背对着观礼台,他看不见皇帝,也看不见列侬的穗花剑盾国徽,拥挤的人群中,他更看不见自己的亲人的家人。

他想,姐姐应该已经在前往尼福尔海姆的路上了。

他用心去听,要把老院士的话都听清楚——

——世上的皇帝可以不会演戏,不会打仗,不会政治,但绝对会说谎。

老院士喊道:“普拉克一家罪孽滔天!死有余辜!列侬的公民!你们都给我听好了!”

嘈杂的露天剧院变得安静。

“在你们面前受刑的人,名叫伍德·普拉克,他是个叛国者,你们看见报纸上的消息了吗?以亚米特兰为首的北约诸国已经向我们宣战!”

老院士声色俱厉,喉咙里像有口老痰。

“可能有一部分人,比如工人社团和联合会的学生里受过这个罪人的恩惠,还不明白他和这封宣战通告之间有什么关联!我要告诉你们真相,他就是把你们推上战场的罪魁祸首!伍德·普拉克是个战争狂人!他与他的姐姐建设的贸易集团,让列侬单方面撕毁了北约商贸同盟的条例,将我们的祖国,推向了背信弃义的深渊!”

对!对对对!

伍德点着头。

这些都没错,皇帝就是这么说的

接着说下去!

老院士数落完伍德的罪,又开始数落朱莉的罪。

“这位罪人的同谋,他的姐姐,朱莉·普拉克依然在逃。这个邪恶的女人要逃往小尼福尔海姆,和一群会吃人的蛮族为伍。她和内阁的大臣有奸情,里外串通绑走了两位皇子做人质,她要列侬皇室绝种!要成为尼福尔海姆的女皇帝!”

此话一出,观礼台上的爵爷们齐刷刷地看向国徽,看向至高王座上的皇帝。

皇帝坐在一把大黑伞下,看不见他的表情,更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老院士继续喊话。

“我们派出了卫戍部队和国防军,追回来的……”

皇帝动了,他站在阳光下,冷漠地打量着他的朝臣与国民。

老院士凄厉地叫喊着。

“追回来的,只有大皇子的脑袋!”

暴露在阳光之下的,还有皇帝手中的头颅。

伍德的脸色剧变,他努着身子,想从电刑椅的皮带上挣脱,他想看清楚,看个明明白白。

老院士声泪俱下。

“那是我的学生呀!他今年才十二岁呀!你们看见了吗?看不见的往走道前边挤一挤!从传令官手里取望远镜!好好看一眼!好好看清楚了!”

伍德放弃了挣扎,光是瞧一眼民众和爵爷们的表情就明白了。

他们愤怒,他们惶恐。

他们悲恸,他们疯狂。

在这个瞬间,原本还在窃窃私语,分帮结派做党争营私的臣子,都齐刷刷变成了哑巴。再也没有人对伍德·普拉克的死法感兴趣。看清大皇子的头颅时,他们笑不出来。

老院士大喊:“是谁把我们逼上了绝路?谁杀了皇子殿下?是普拉克家?是银币吗?还是亚米特兰?!”

皇帝扔掉了皇子的脑袋。

它顺着观礼台的红帐,一路滚到伍德脚下。

皇帝说:“是北约!”

老院士跟着附和:“是北约!它把我们变成奴隶!以前什么都是它说了算!它想要谁死!谁就得去死!我们不用它的钱,它就要来打我们,在报纸上给我们泼脏水!说我们是劣等民族!是它杀死了皇子殿下,它把普拉克一家变成了枪,子弹朝着我们的脑袋上打!”

皇帝振臂一挥。

“躲在内阁,躲在两院,躲在芙蓉矿业的爵爷们,你们这些蛀虫给我听好了!”

老院士佝着腰,在半截身子入土的年纪,尽情地挥洒着所剩无几的生命力。

“你们和普拉克家串通,为北约干的那点事,真以为皇帝什么都不知道吗?”

皇帝:“朱莉·普拉克往西北逃!她为什么不逃去北约?逃回她主人身边?逃去先进国家,逃到自由国度?”

老院士:“亚米特兰根本就不会把高地人当人看!你们今天如何使唤东国奴隶!怎么霸凌奶牛猫,他们就会怎么来霸凌你!”

伍德抬头仰天。

“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想——干得漂亮!老乡!

“伍德·普拉克通敌叛国,伙同尼福尔海姆与北约劫持刺杀皇室,是罪该万死!”老院士让伍德的笑声吸引过去,“但不能这么便宜了他!不能让他死得这么轻松!”

话音未落,电刑椅已经开始工作。

伍德在一瞬间闻到了烤肉香。

头发开始着火。

这就是列侬最潮的科技。

老院士给民众讲解着电力的基本原理。

伍德两眼翻白,身上的皮肤没有一寸是完整的。

他快失去意识了,体内的生物电失常导致大脑停工,体内的血因为电流带来的高温凝成淤块,肺部的毛细血管纤维炭化,他无法呼吸。

可喜的是,他还活着。

可悲的是,他还活着。

抽搐不止的身体,拘束用的皮带开始着火。

在残酷的电刑之后,两个医学院的元老带着注射器登上剧院舞台。

其中一位医学院的院士从包袱中掏出巴风特的头骨,偷偷将它塞进伍德的怀里。

伍德已经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这位院士压低了身子。

“辛苦了,英雄。我指望索尼娅有个好学生,现在看来,她没让我失望。”

说完这句,他们将大量的水银试剂打进伍德的身体里。分躯干、大臂、上臀和颈部动静脉十二个注射点。

大量的重金属进入血循环系统时,它们经过肾脏,使伍德全身的皮肤开始呈现出一片诡异的金属色。脏器在第一时间发生衰竭,并且伴随着剧烈的呕吐。

他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

紧接着便是一针残酷的强心剂。

他睁大了双眼,吼出撕心裂肺惨绝人寰的动静。

老院士又给军人们讲解着强心针有多么的神奇!

仅在短短的几秒钟里,伍德的身体经历了回光返照,然后两眼发直,死在了电刑椅上。

不光如此,在他死后,军队的士官抱着一卷雷管跑了上来。

经过简单的布置,一圈圈绞合扎实的引线将伍德的尸首绑得严严实实。

轰隆——

所有人眼中,剧院的中心发生了一场爆炸。

皇帝:“躲在暗处的蛀虫,我问你们!——”

臣子的眼里有恐怖。

民众的眼里有泪水。

“——谁想变成下一个?”

……

……

陈玄穹又一次回到了星界。

每次面临死亡时,他的内心都有种无法言喻的惶恐感。

——他知道,这是肉身分泌的信息素在作祟,人体总会对未知的事物产生恐惧。

他取来白石,剐蹭石块,打出火星,点燃蜡烛。

青烟慢慢汇聚成形。

只是这一回,陈玄穹没见到伍德·普拉克本尊。

烟雾凝聚成一头黑山羊的样子。

——具体来说,是半人半羊的怪形。

“巴风特!”

小陈同学惊叫!

“为什么是你!巴风特!伍德呢?我的小伍同学到哪儿去了?!”

这头怪物的下半身是羊蹄,上半身则是人类的躯干,到了脑袋的位置,又变回了羊脸。

它用诚然坦荡的语气回应着陈玄穹。

“是我啊!是我!”

小陈同学:“你他妈是谁?”

它把脸上的羊毛和羊角都扯烂了,物质湮灭时迸出的光与热几乎能刺伤陈玄穹的魂魄。

不一会,伍德·普拉克脱下黑山羊那条“大棉裤”,撕掉手臂上的“毛衣”,露出真身。

“是我!”

小陈:“你这是……cosplay啊?”

伍德:“啥玩意?”

小陈:“角色扮演呢?”

伍德解释道:“没有没有!一开始我想创造生命,后来失败了嘛。我就寻思着,能不能改变自己的物理形态,比如把自己变成老人、小孩,或者干脆变成女人。”

小陈问:“你成功了吗?”

伍德从星界山的能量溪流中抓来一条条金色绸缎,不一会就变成了露丝·佩洛西的模样。

“你看!这事儿对我来说太简单了!”

小陈扶额:“你还是变回去吧。”

紧接着,伍德又撕掉身上的伪装,给小陈同学加了件衣服。

他们蹲在山崖边上,望着无边无际的星海。

伍德说:“我开始模仿巴风特,我试图站在它的角度去思考,它到底是什么。它把我弄到这里来的目的是什么,我能给它什么,要是我满足了它的需求,是不是我就自由了。”

“想出来了吗?”小陈问。

伍德答:“没想出来,变成巴风特之后,我满脑子都是女人,充满了繁殖欲,像是全年都处在发情期。”

小陈捂着下巴琢磨着:“这说法没错,它和亚蒙一体两面,是掌管着万物生灵繁衍死灭的神,只要是碳基生命体,都想将自己的dna传递下去,传递dna的方法就是繁殖。”

伍德敲了个响指。

“暂且不提这些,你又死啦。让我算算时间,这回你活了半个月不到。”

小陈:“是的。”

伍德从响指的手势,自然而然变成了翘起大拇指。

“学会魔术了吗?”

小陈:“暂时还没有。”

伍德:“你应该学会了。”

小陈:“何以见得?”

伍德解释道:“你来到列侬王国时,死于蝰蛇的毒液,后来死于斩首大刀,你的死刑经过刻意安排,这次死于电击、火刑、水银之毒和陶土雷管炸弹,关于魔术【地火风水】的基本要素已经齐了,你与巴风特接触过三次,它先后褪去血肉、内脏与骨骼。不出意外的话。这是你离濒死最近的一次,也是离手性分子最近的一次。”

小陈:“我能使用魔术了?”

“你能使用魔术了。”伍德点头。

小陈:“怎么用?”

伍德拍着小陈的肩,要小陈集中注意力。

“你看的手势。”

小陈看着伍德的右手,它比作大拇指点赞的样子。

“然后呢?”

伍德将竖起的大拇指,扫过星空宙域,扫过一片茫茫黑海。

“这个手势在你的世界里,用来测量核弹云的高度,用大拇指顶端到虎口的长度,测出冲击波到达自身的安全距离。”

小陈跟着伍德这么做,同样比出大拇指。

伍德说:“用你的左手,用手性分子组成的肉掌,摸我一下。”

小陈照做,在伍德的胸口摸了那么一下。

伍德:“按下去!”

小陈问:“按什么?”

伍德比着右手,扣下拇指。

“按下炸弹的起爆按钮!”

小陈狐疑:“会爆炸?”

伍德摊手:“谁知道呢?试试又不花钱,你不尝试,怎么会明白你的魔术是什么?小陈啊,我是最了解你的,这个手势就是你内心最害怕的东西!它代表热核战争,代表着文明倒退至原始人阶段,代表满目疮痍的地球!”

小陈深深吸了一口气。

——猛然扣下拇指。

在一瞬间,伍德的胸口突然多出了一个圆形坑洞。

有一颗微型太阳在坑洞中熊熊燃烧,它产生了不可思议的引力场,拉扯血肉融入其中,伍德的整个身体都化作纯净的能量,被这颗太阳吞噬殆尽。

紧接着发生了强烈的爆炸。

强声与强光,烈焰和雷霆吞没了一切。

陈玄穹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见。

剧烈的风浪将蜡烛吹熄,等冲击波散去,星界巨山的山顶,多出了一个四米有于的圆形凹坑。

“伍德?”

小陈大喊。

“普拉克!普拉克?!”

等他重新点燃蜡烛。

伍德·普拉克又一次现身。

这回小伍同学表情沮丧且懊恼。

“啊!——我还以为有用呐!我觉着你这下能把我炸没了。能把我送去轮回,能让我逃狱。”

小陈看着双手,急切地问:“伍德!我这魔术,能带回人间?”

伍德:“当然可以,不然你以为魔术师是怎么来的?”

“这也太可怕了……”小陈心有余悸:“它的原理是什么?它……它科学吗?”

伍德哈哈大笑。

“你抬头看看这场超新星爆发时产生的能量,看看等离子聚合物,看看能量风暴给你提供的纯净环境,托了它们的福,你才造出来这么个不稳定的小太阳。回到物质世界,你的起爆开关在那种热效率低下的严苛环境中,能制造多大的爆炸,释放多少能量,达到多少热效率,全靠你对它的练习和掌握。”

小陈算是明白了。

伍德拍着小陈的肩。

“记得多来串串门。小陈同学,这回你能用自己的名字,在我的故乡闯荡!给我姐姐带句话。”

小陈:“你说吧。”

伍德:“我对不起她,也对不起那个卖去煤矿的小姑娘。可是我已经死了,死者为大对吗?”

小陈严肃:“你真是个乌龟王八蛋。”

伍德讪笑:“我想,我在帮你,你在帮她,她在帮这些可怜的姑娘,这是不是代表着,我能用这种方式赎罪?”

小陈:“你说的好有道理,我居然完全还不了口。”

“哈哈哈哈!”

伍德将陈玄穹推出山崖时间不多了。

“人是一种非常喜欢贴标签的动物。陈玄穹,从你的知识里,我看见了各种各样的标签,比如不孝子、杀人犯、键盘侠、不合群的怪咖、动物保护者、环保支持者、女性权益争取人、宗教信仰派、少数民族、有色人种、国籍、各种党派和各种主义。

在形容人之前,我们会想到一个代名词,一个标签,然后戴上有色眼镜来看这个人,包括事物也是。在接触生人生事之前,我们要先贴标签才能勉强辨认此人此事的属性。

——可是现实是残酷的,人是最复杂的动物,因为标签本身的传播性和易读性,也成了教育时必不可少的名片。

像是手性分子在魔术师的嘴里,要用【魂威】这个标签生动地描述给学生听,它本质上是无形无性。

——它是你的恐惧心,也是你的求生本能,是你的天性,是巴风特这位掌管生殖繁衍的魔鬼,送给你的【性感炸弹】。”

伍德念叨着魂威的真名。

“走吧,丢下我的名字和姓氏,你不再需要它了!”

……

……

西历一八八八年九月十九日,星期一。

凌晨四点,荒郊野外的一块坟地里。

有个盗墓贼盯上了伍德·普拉克的陪葬品。

要问这个叛国者还有什么值钱的陪葬品?

盗墓贼是一位魔术师,看上了伍德坟墓中巴风特的头骨。

这位魔术师年事已高,名字叫布洛克,是皇家科学院里一位研究飞行器的导师,在渴求长生的道路上自强不息,当然得来看看巴风特这种稀罕货。

——在盗墓的过程中,他遇上了一点小麻烦。

芙蓉时报的小记者玛格达半夜偷偷跑来伍德的坟墓前,也不知在干些什么。

布洛克只得躲到马车下边,免得让佩洛西家的小家伙看见。

毕竟盗墓这事儿说出去都丢人,他还是石匠会的一员,面子上说不过去。

就这样,他从凌晨一点,等到了凌晨四点。在天寒地冻的北国大地,看着冻土的草皮,连只虫子都没有,他是又冷又饿,越想越气。

他布洛克是什么人?

皇帝钦定的气动学魔术师,未来要带着列侬人飞向天空!

他为了什么来?

一块山羊头骨!

他凭什么要躲在马车车底?

他就该坐在马车里!

不光是坐在马车里,那个佩洛西家的小丫头得像个女仆一样,要有服务精神,给他布洛克导师端来热腾腾的巧克力和吐司方包,要两罐黄油当配餐!

想到此处,他小心翼翼地从佩洛西家的马车下爬了出来。

刚从车轱辘边上探出脑袋,布洛克就听见咔擦一声。

玛格达女士捧着照相机,冷静又冷漠地按下快门。

布洛克导师吹胡子瞪眼。

“你!你干什么?!”

玛格达淡然地解释道:“我挺好奇的,我家马车下边到底藏着什么宝贝,能让布洛克院长呆这么久。”

布洛克心虚,他闪烁其词,不敢与玛格达对视。

“你倒是提醒了我!天气太冷!我这个老人家应该坐在马车里,你说是吗?”

玛格达拍拍手,空气中飘舞的冰花拉开马车的门帘,给布洛克亮出车厢里的小炉子和茶壶。

“请自便。”

布洛克嚼着碎嘴,捂紧衣裳。

“真是没礼貌……你家长辈没告诉你!要扶着老人家上马车吗?!要把袖子卷起来,把大腿露出来,恭恭敬敬扶着老人家上马车。”

玛格达:“要不我扶您的时候来张合照?然后发给您家夫人看看?”

“呸!”布洛克骂道:“不要脸的小贱人。”

玛格达骂了回去:“不知廉耻的老狗逼。”

布洛克猛地扭过头:“你说什么?你敢骂我?”

情绪激动之下,这位魔术师的衣袍中,落下两把铁锹,一杆小鹤嘴锄。

情况变得异常尴尬。

玛格达:“哦,我说布洛克院长这个时间,应该陪着夫人在床上滚床单啦,怎么也不可能跑到荒郊野外来看一个死人。”

“我给皇室做飞行器研究,身上多点工程队的工具,不奇怪吧?”布洛克在狡辩:“这些是用来挖飞机跑道的!”

玛格达一耸肩,左右看了看王都之外近千里的平原地貌。

“挖跑道?”

布洛克气得脸都红了。

“就是挖跑道!”

玛格达取来相机,对着地上的工具来了个四连拍。

“你!你拍什么!你拍个什么!”布洛克急了,要来抢玛格达手里的证据。

玛格达身形轻巧,像是鬼魅一样滑了出去。

布洛克想去追,一个踉跄摔去半条命,他吐出嘴里的带血断牙,仔细一看,佩洛西家的小贱人居然在地上造了一条冰路。

“他妈的……你!你给我站住!你……”

玛格达捡起铁锹,掂着份量,在坚硬的冻土上试了试手感。

“还不错,借我用用?”

布洛克好不容易从冰面爬起,往伍德的坟墓看去,这下可彻底把他惹恼了。

他一个老人家,拼着熬夜短命的风险。

跑来荒郊野外,来挖坟取骨。

这墓地是他先看上的。

他辛辛苦苦,挖了两个多小时,从第一天十点挖到第二天零点。

每挥动一下铁铲,都蕴含着他无数心血,每一捧泥巴都是他腰肌劳损传来的剧痛。

看看玛格达,看看那个小贱人!

居然在夺取他的劳动成果!

“我杀了你!小贱人!”

布洛克院长的衣袍鼓动,漂到了半空中。

玛格达只顾着铲泥,头也不抬。

“你会怎么杀我?布洛克院长?在天上绕圈子,然后把我给晃晕了,拖去喂狼吗?”

布洛克浮在空中,居高临下宛如神祇。

——他红着眼睛,起了杀心,掏出手枪。

在这个高度,玛格达无处可躲。

他举枪瞄准玛格达的脑袋。

他想——

——先打碎脑壳,再打烂相机!

拥有制高点的优势,他没理由会输。

砰——

子弹撞上坚硬的冰晶。

破片在玛格达脸上划出一道伤口。

血落在伍德的墓碑上。

玛格达抬起头,手心多了一抹嫣红。

她抬起头,眼神变得冰冷。

“你要杀我?”

布洛克:“你就该死!该和这个叛国者一起死!”

玛格达:“他没有叛国……他从来都不是列侬国人。”

布洛克:“皇帝说他是,他就得是!他必须是!”

玛格达:“布洛克院长,你来他墓前,不是为了追悼,是为了盗墓吧?”

布洛克:“对!你说的对!我来拿巴风特的颅骨!”

玛格达:“你想杀我,只为了这块烂骨头?只因为我拍了你几张照?只因我没有向你露出大腿?没有扶着你上车喝茶?没有恭恭敬敬地把你当院长看?和叛国不叛国什么的,没有一分钱关系!”

布洛克停在半空中,握枪的双手平稳有力。

他已经说了太多废话。

他得下定决心。

砰——

砰——

砰——

砰——

四颗子弹是他的答案。

玛格达使着冰晶魔术护住眉心与胸口,子弹撞开碎冰,成了流弹,将她身上的记者工作服划出缺口,流下血来。

她开始逃,脚下的冰路成了她的活路。

她顺着平坦原野延伸出去的小路往前滑,头顶的破风声是布洛克院长紧随其后的索命音符。

她顺着矮坡跳过牛羊圈,跳进牧场,枪弹像是阴魂不散的死神,擦过她的头发。

她顺着乡镇的小路绕了一大圈,想让镇民出来帮帮她,她大声呼喊着。

有巡逻队来了!

有两个年轻的士兵刚刚开始值早班!他们还在打瞌睡呢!

玛格达心头一喜,飞也似的踩着高跟鞋,朝安全岗滑去。

年轻的战士们像是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只看见一道幽蓝的魅影闪过,紧接着空中传来劲风呼啸。

两颗致命的子弹把他们的脑袋打成了碎西瓜。

玛格达露出惊恐的表情。

“你疯了!布洛克!”

布洛克在半空中嘶吼着。

“为什么你不肯死!你把我引到这里来!是你害死他们的!疯的是你啊!”

又有两处民居里跑出来农民,要看看发生了什么。

——他们面对的是无情的子弹。

玛格达两眼失神,要使着冰花魔术去护住这些镇民,可她能支配的水分子只有这么点,只有两只肉掌这么多。

她得逃,逃回去!

逃到没有人的地方去!

这么想着,她冲出乡镇的十字路口,往野地里跑。

她绕了一大圈,要找个掩体来躲避致命的子弹,她躲回了马车里。

布洛克院长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他使着手中皮实耐艹的转轮手枪,往弹轮填充子弹,光是它的巨大口径,它巨大的子弹动能就能打碎这两木制马车。

他揉着肩头酸胀的肌肉,为巨大的后坐力做缓冲。一次次扣下无情的扳机,渐渐将马车打得支离破碎,一块块木屑倒飞出去,打死了两匹马驹。

——只要迸出一朵冰花,那么就代表他已经打中了玛格达。

玛格达蜷在车厢的皮椅下,抱着脑袋,几乎恐惧得要落下泪来。

她不知道如何反击,天上一片漆黑,只有不时闪动的枪焰能告诉她敌人的位置。

她想不明白,为什么几张照片,就能把一个魔术师逼成杀人狂。

就在这个时候。

从车厢的坑口破洞中,玛格达看见墓地里站起一个黑漆漆的人影。

那个人左手举着一把铁锹,右手对着天空比拇指。

像是在做测量,又像是在点赞。

紧接着,铁锹打着旋抛飞出去!

轰——

布洛克两只眼睛里的瞳孔失焦。

——有什么东西过来了!

本能想要躲闪时,他看清那飞来的投掷物,内心一阵狂喜。

不过是一把破铁锹,有什么可怕的!

在一瞬间,他感觉热浪扑面。

生与死的那一刻,他能辨出铁锹木柄上的裂纹,从内里迸出熔岩的光与热,无数木渣破片四散爆射,带着薪火的辉光,暗红色的高温锹头高速旋转,像是一把夺命飞刀。

噗嗤——

布洛克的身首分离,让这杆铁锹炸得四分五裂。

等行凶者的血肉落地,像是下了一场火雨。

“普拉克!”玛格达冲出马车,往坟地跑。

她跑到坟墓前,一路跑一路喊。

“普拉克!普拉克!普拉克是你吗!小普拉克!我就知道你死不掉!”

那个人依然用着伍德的皮囊,身上的衣服在电刑椅上烧得破破烂烂。

那个人比着大拇指,拿住巴风特的颅骨碎片。

山羊头在刑场上让雷管炸得支离破碎,只剩下最后一点了。

那个人喊:“换个说法吧。”

玛格达愣在原地,不敢再进一步。她能从对方身上嗅到手性分子独有的气味。

和一般的魔术师不同,对方几乎把身体中的每一个细胞都交给了魔鬼。

——除了部分不成镜像的器官,她不太确定这个人到底是否还能称呼为人类。

玛格达唯唯诺诺地问:“换个说法……换个什么?”

那人说:“我不是伍德。也别喊小普拉克了,还有任务等着我。”

玛格达:“你的意思是?”

那人问:“你有染发魔药吗?要黑色的。”

玛格达从衣兜里翻翻找找,弄出魔药。

那人又问:“你有香烟吗?”

玛格达又往衣兜里翻出香烟,跟着魔药一块抛过去。

“陈小伍。”

那人将手里的颅骨奋力往身后一扔,扣下起爆按钮。

“以后,我就叫这个名字。”

玛格达的眼中多了一朵璀璨的烟花。

火光冲天,烈焰汇做一个半人半羊的怪形。

从火焰中走一个黑发男子。

他揉着头发,将高地人的卷发揉直揉顺,揉去脑后。

一改之前的阴霾与深沉,变得精气神十足。

他叼着烟,飘散的火星落在烟头,开始燃烧。

身后的怪形焰光在那一刻坍缩凝实,变成他身后神圣的幻影。

像是神灵显圣,寄宿于凡人之身。

从幻影之身涌出几条鲜亮的火舌,形状像极了纠结缠绕在一块的须发,它们舔舐着玛格达的伤口,从伤处传来炙热的痛感,紧接着止血。

做完这些,幻象又在转瞬之间消散,仿佛从来没出现过。

陈小伍做了个别致的自我介绍。

“初次见面,不用指教。”

玛格达微微张着嘴,她见过很多男人。

没见过这样的。

很显然,她又死了。

凌晨六点四十分,太阳刚刚攀上陈小伍的肩头。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飘洒着巴风特的骨灰,都叫他一口气吸进肺里。

紧接着吐出烟圈。

——形状像极了红桃爱心。

身体里的【性感炸弹】在作祟。

从他的喉舌中喷出焰光。

——对准烟圈。

“一箭穿心。”

不久之前。发生了一次爆炸。

一个魔鬼诞生了。

上架感言

你好,朋友。

恕我这个讲故事的人,打断你几分钟。

让你在故事里出来,选个舒坦的地方。

手机也好,电脑也行。

坐着也行,躺着凑合。

总之别跪着。

我得和你说点儿事。

在这天我得给你写点儿东西。

我琢磨着,这东西还有点难下笔。

东西嘛,就是“东西”。

不是什么讲究的物件,不是一眼就明白它值钱的“金钗玉”,也不是看着就通晓它刺激的“车轱辘”。

它没什么满足感,也不爽快。

读一半都不知道能收获什么。

你可能会讲。

“那我图个什么呀?”

你指望能从“东西”里图什么呢?

我们从这一行开始吧

不然【东扯西扯】的,你也不知道往哪里看。

……

……

从二零一五年起,我干这行四年了。

从二十三岁写到二十七岁。

一个学铁道的,做环保工人,结果去写网络小说了。

嘿!~

我要是听故事的,就琢磨着这人能行吗?

我觉得他不行。

他爹也觉得他不行。

他说他能行。

我说他吹牛逼。

他爹也说他吹牛逼。

最后

他自己一拍手。

果然他不行,他是吹牛逼的。

他根本就不懂网络小说。

他第一本书写了三天,收了读者一千来块打赏。

他分到七百来块钱,可把自己乐坏了。

他下楼买酒喝,五十二度的回雁峰!

配上一斤半卤牛肉!潇洒!文豪!

喝醉了就写,写完了就发。

发了再来稿费!

有人问他写的什么。

他愣住了。

他不敢提书名,他觉着说起来害臊,脸红,丢人。

他自己都别扭!像个大娘们儿!

哎哟!嘶!

我想不明白啊。

我是真的想不明白!

我不明白他写的时候不害臊。

怎么说出去就害臊了呢?

他和我说,因为他写的东西,太浮夸,说不到点子上,年纪大了看不起,年纪小的看不懂。

只有那么一小撮的人呐。

只有那么一点儿。

就那么一小撮。

他比着自己那根小指头,生怕把指甲漏出来。

“就这么一点儿了。”

于是我问他。

你不懂你还敢写?

你胆儿挺肥的呀!

他听了不乐意,男孩子嘛。

都有自尊心不是?

他和我怄气,也不理我,说起来就像是孔乙己被人抓见偷书咯。

他涨红了脸,一个劲的说。

“文化人的事,怎么说敢不敢的?”

又讲。

“这行门槛儿低,是个人都能写!轮得到你来教我写书?”

哎哟。

嘶!

我听着他这话,抽着烟脑袋疼得直喘气。

我问他,你是懂这行?是网络文学大师了?还是资深二次元大文豪!?

一说起这个,他就要和我拼命。

我犯不着和年轻人搞武装斗争,于是得曲线救国不是?

我又问他。

你到底想不想吃这碗饭了?

他说,他有理想。

我问他。

你有个屁理想啊?

你理想是啥你搞清楚了吗?

理想是用双手去实现的,不是白日发梦!

他讲,再让他练练,他多读点书,心里就有数了。

我琢磨着这是个道理。

毕竟他是傻的,智商测验也就八十六分,高中没毕业,算半个文盲。多读书没错,虽然他是傻的,但是爸爸爱他。

让他去读,什么都读。

他也学得快,会抖机灵。

从书里看见的,学会的,拿到的包袱,都抖出来。

糅碎了,放在每一处行文里。

融会贯通,浑然天成。

我管这个叫借鉴,都快变成抄袭了。

他不听,他说这个叫商品写法,太阳底下没有新的事物。

我说不过他,毕竟他年轻。

我也打不过他,毕竟他年轻。

后来。

他赚到不少钱,进了作协。

哇哦!

哇哦!

哇哦!

我学着炉石传说里牧师那副丑恶嘴脸光顾着开心了。

我和他比着大拇指,和他讲。

你算有本事了?

他只是看着作家证,低着头,只顾着笑。

他说,还不够。

他说,这只是一个写字的基本功。

我又和他阴阳怪气地说。

可把你能耐的!

再后来。

他戒了酒,书是写不太动了。

我也奇怪。

以前你不是写得挺快的嘛?最快多少?最快一个小时六千字呐!唰唰唰唰唰!就这么搞出来了!

他说,他的才情用光了。

我骂他。

你就是吝啬!舍不得那点故事!

他又说,他确实是没故事了。

我又骂他。

你胡说八道!咱俩还能分了家?你心里有几本书我不知道?

他最后说。

“那几本书,赚不到钱。”

我问他。

钱重要还是我重要?

他说。

“当然是钱重要。”

我觉着他说了一辈子混账话。

就他妈这句最有道理!

我就觉得他这么有本事,怎么不上天呢?

怎么得呆在这写网络小说?

每天赚个吆喝?

拿点儿酒钱?

让人夸几句,好家伙。我他妈看见他尾巴都开始摇了!

什么德行!

我姐姐养的雪纳瑞都没他忠诚呀!

他只是讲。

“每一条评论,我都看了,我喜欢。只是看看,不会回。我是个腼腆的人。”

我好奇呀。

问呐。

有人夸你,称赞你,崇拜你,你开心嘛?

他说。

“不开心,这是应该做的。”

哇哦!

牛逼嗷!

听听这什么话?

应该做的!

我又问他。

有人骂你,质疑你,反对你,你生气嘛?

他说。

“不生气,这是应该做的。”

哇哦!

等会……

什么叫应该做的?

什么道理?

我活到这个岁数了,愣是没听懂。

“你叫我去读书,书里这么教我的。”

他就这么说的。

“每个人都能写,都有故事,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就是个年轻人。

“每个人都有嘴,都能说话,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不喜欢我这副嘴脸。

“合上这本书,还能找着下本。你以前骂我心浮气躁,讨巧的手段不少,现在我不想着赚钱了,也不讨巧,想写点自己喜欢的东西,这是应该做的。从一开始我就想好了,这条路不好走。”

嚯!

长本事了。

家里有矿啊!

我觉着他就是天真,没受过资本主义资产阶级的毒打。

你不知道这个市场是什么德行?

每一年都来新韭菜,嚓嚓嚓几刀割完,割完立马再换新,大家来读书,就图个乐呵,图个心安理得,图个放松,要一份满足感。你不是明白吗?你比谁都明白呀!

好好写你的书,讲点儿噱头,说点漂亮话,再来一份心灵鸡汤,别弄那些什么七拐八拐的花头,没意思,真没意思。你倒腾来倒腾去不嫌麻烦,要不是我俩的关系够铁,我都不稀得看第二遍。

别说这是跪着要饭的,多少人想跪,都没这本事呢!你看不起它?看不起它就是侮辱其他写字儿的!写字儿的是什么人?是劳动人民!你敢看不起劳动人民?

我也奇怪,我寻思你要是不明白,怎么吃这碗饭到今天的?

他气着我了。

不好意思,情绪有点失控。

他确实是气着我了。

都快把我气哭了。

我还盼着这个儿子能给我养老呢。

他怎么就这么没出息。

他到底是怎么了?

他是疯了吗?

他为什么就这么倔呢?

他是有多想不开啊!

有烟吗兄弟?

有烟给我来一根儿。

你别问我几个菜,我没喝酒。

故事说到这儿,我觉着你应该也听懂了,明白了。

感言什么的,没什么感想。

它就是个东西。

是的。

“东西。”

你也别说他写人性,写时政,讽刺什么,暗示什么,隐喻什么,更别说有什么目的。

他真没那能耐。

他凭什么有那个能耐?

他哪里来的资格?!

他何德何能?!

它就是个东西。

谁都能写,谁都有故事。

谁都能万岁,谁都能当作家。

谁都能喜欢,谁都能讨厌。

唯独有一点!

喜欢的人,不一定会说喜欢。

因为我知道。

大家都害臊嘛!

喜欢一姑娘,一好看的小伙子!

能随随便便说出口吗?

能大街上拉着人家手,随口就是mua一下吗?

那不叫喜欢,那叫馋人家身子。

但是谁说馋人家身子就不能喜欢上了?

可是啊。

可是……

要是不喜欢,讨厌上了。

那立马得说出口。

哇,你要想一孩子受委屈了。

那不得立马提着家里最皮实耐艹的刀子去攮那个混账破落户?

那是破口大骂锣鼓震天。

一定要分对错!一定要争个面孔耳赤!

一定把全家都问候一遍,一定得坚持自己的观点!

一定把是非黑白都分开,一定贴上标签比个高低!

一定!

一定!

一定!

一定记得投票。

因为你喜欢的,它不一定有票。

你眼睛里看见的,给你推荐的都是不喜欢。

却开始怀疑它为什么有那么多票。

你觉得是人家审美有问题。

其实只是因为你和他一样。

喜欢害臊,说不出口。

这票,投不出去。

别人家是求订阅。

我这里就只能求票了。

那可不。

他不能跪着要饭啊!

他是我儿子呀。

得嘞。

……

……

耽误你几分钟。

不见怪吧?

见怪也不怪了。

说说东西吧。

还是说说这个“东西”。

如上所述,我没有任何隐喻的意思,一切与现实无关。

我是个东方人。

出生在九十年代。

是东方最危险的时候。

我们的老大哥倒下了。

西方说。

铁幕没了,熊猫吃的竹子做的竹幕还远吗?

结果到了今天,我的祖国依然屹立在东方这片神州浩土上。

事到如今。

全世界有两百零七个国家。

只有五个社会主义国家。

它们是越南、老挝、古巴、朝鲜。

还有我的母亲,我的祖国。

我深爱着我的母亲。

我深深地爱着她,因为她用全世界百分之七的耕地,养活了全世界百分之二十一的人口,只这一点,就能成为我爱她的理由。

这是现实。

……

……

我不会写上边这个“东西”。

那不是我应该干的事。

我看儿子吊着这口气。

理不顺了,只想写自己的“东西”。

也和现实完全无关,早就脱离了现实。

它就是个东西。

你可千万别想太多,看不下去了赶紧换一本,免得受了委屈,受了气,要拿刀子来攮我。免得魔怔了,认为看本书就能涨知识,知识它真不是书给的,是你自己的。

我儿子就是信了这两条,所以才会发疯。

我在和你说真真切切实实际际的事。

更没有冷嘲热讽的意思。

多劳动,多干活。

多创造,少浪费。

不要掉入西方准备的小布尔乔亚消费主义者的泥潭。

不要忘记为了什么而活着。

努力工作,陪陪家人。

人民万岁。

记得。

你喜欢,不喜欢。

都发出声音来!

别像他。

别害臊。

我这儿有个群号。

你看看。

它是148073352。

叫劲爆大象部落。

听上去就tm劲爆。

要是合适,就来聊聊天儿。

不合适,我们有缘再见!

第一章 炸了

战争会把一切都变得面目全非。

在紧张的备战阶段,芙蓉城实行宵禁令,贵族与平民和奴隶统一生产作息,同时禁酒,并且禁止酿酒,不浪费每一颗粮食。

宣传部和芙蓉联合报业发了疯似的开始印报纸,发广播,在工区进行征兵动员和军事演习,一条真正意义上的马路向南延伸,从椿风镇往东西向各个乡镇节点铺开。

于此同时,石砟路经过几十年的自然沉降,成为了铁路的天然路基,工人们在矿坑生活了大半辈子,又得背井离乡,为了战争的最终胜利,去修筑铁路。

当第一批修路军队在草原上驰骋时,土匪村霸都成了螳臂当车的虫豸。乖乖变成良民,等待应招入伍。

伍德普拉克作为国仇家恨的民意代表也登上了报纸,大肆宣传。

只不过这个金发俊小子在报纸上变成了一头留着八字胡的超龄肥猪,符合了民众对叛国逆贼的一切想象。

扔下芙蓉时报。

陈小伍摘下墨镜,坦然地露出灿烂笑容。

他的牙齿白得发光,头发乌黑发亮。

坐在芙蓉城的时代广场,街边的咖啡摊旁。

他穿着一件短袖,套着花花绿绿的罩衫,下身则是一条紧身牛仔裤,方便行动。皮带扣是一颗光滑圆润的银质骷髅头,长着恶魔的双角,又像是猫咪的耳朵。

轻佻的眼神,潇洒的摇铃。

“有劳。”

接走咖啡,从开襟领口的贴身内袋拿出纸钞。

“不加糖,谢谢,你已经够甜了,也不加奶,身材很棒。”

咖啡摊的临时工小姑娘看了都会脸红心跳。

纸钞带着汗水,送到店员的手心里。

他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荷尔蒙,像是一团火。

不认识伍德的人,肯定不会把这个东国靓仔与报纸上的金毛肥猪之相提并论。

认识伍德的人,更不会把这个放浪形骸的贱货和冷冰冰的大少爷联系到一块。

时代广场的军号长鸣。

小伍吃过早饭,往广场的旧城区暗巷走去。

他察觉到了,有人在跟踪他。

而且是个拙劣的跟踪者,咖啡店里的打工小妹鬼鬼祟祟地摸了上来。

她手里攥着墨镜,眼中透着焦虑和害羞。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体面的东国人。

不对。

应该不叫体面。

看上去非常诱人。

有种莫名的亲近感。

想要和他搭讪!

想要知道他的名字!

至少得有个联系方式!

打工小妹这么想着,加快了脚步。

旧城区的阴巷错综复杂,她跟着那个神秘的东国人绕了几个弯,怎么都追不上。

她急了,顾不上那点淑女作风,迈开步子提着围裙跑起来。

不过下一个转角。她像是撞上铁壁,撞得头昏眼花,一屁股坐在地上。

抬头一看,她慌了。

阴巷里站着一队宪兵,她刚才正好撞在宪兵队长的胸脯上。

这些军队警察一个个凶神恶煞,是天生的恶棍。

如果不是恶棍,又如何让军人害怕?又有什么本事去整顿军纪?

小妹吓得脸都白了,立马爬起来。

她站得笔直,朝小队长敬军礼。

“对……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她在害怕,恐惧得几乎要跪下来,两腿在发抖。

宪兵队长拍打着军服,擦拭着列侬国徽上的糖油污渍,却很难擦干净。

“没关系,没关系的。没关系。”

打工妹手里握着墨镜,越捏越紧,她生怕把墨镜给捏碎了,要往口袋里塞。

宪兵队长话锋一转,挠着头发,一副为难的样子。

“国徽脏了,要不,你帮帮我?帮我弄干净?不然长官问起来,我可是要挨骂的呀。”

原本坐在阴巷里休息的士兵都站了起来。

他们叼着烟,手里捏着扑克牌,不少人喝了酒。

听见队长的话,齐刷刷地盯住了这个小姑娘。

小姑娘从围裙里掏出手帕,正想往队长身前凑。

不料后脑让人一巴掌按住,按到队长的胸口,按在金光闪闪的剑盾穗花徽章上。

宪兵队长彻底变了脸,原本冷漠的表情变得狰狞可怖。

“你居然还想用那双脏手来碰我的军徽?!我要你用舌头好好把它舔干净!卑裂的贱民!你听懂了吗?你是母猪吗?听不懂人话?!”

小姑娘流着眼泪,伸出舌头,要把徽章上的糖渍都舔干净。

她哭喊着。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实在是对不起!”

士兵们哄堂大笑。

“喂!她真的做了!”

“我去窑子花钱都买不到这种服务!”

“当然了!现在在打仗呐!列侬的死活全仰仗我们!我们是英雄!”

“她手上有东西,拿来看看!”

话音未落,宪兵队长拿住姑娘的手腕,将她手里的墨镜夺来。

她又急又怒,想把墨镜抢回来。

“这不是我的!不是我的东西!不是的!还给我!”

宪兵队长调皮地吐着舌头。

“你说它不是你的?”

姑娘立马答道:“对!它不是我的!”

宪兵队长像是抓住了重要线索。

“那就是你偷来的!”

姑娘猛地摇头:“不对不对!我没有偷东西!”

宪兵队长恶狠狠地吓唬着平民。

“你这个偷东西的小贱人!和我回警局做笔录!”

姑娘喘着气,捂着心口。

她感觉心脏越跳越快,她不知自己是怎么了。

她越来越兴奋,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

她蹦着,往队长身上靠,要把墨镜抢回来!

答案是响亮的耳光。

“哎哟!你流血了!”

宪兵队长展示着肉掌上染血的铁指虎。

姑娘捂着肿胀的脸颊,两眼失神,一点点往后退,一句话都不敢说,她感觉万事万物都在膨胀,眼睛里出现了幻觉。

宪兵队长从口袋里掏出医用吗啡喷雾,往国徽上喷。

“来!再来舔一口,舔一口就不疼了!来吧!”

姑娘想逃,可是逃不出两三步,她又撞上了另一个结实的胸膛。

陈小伍一手插兜,一手高高举起。

“感激不尽!感激不尽!我差点就找不到她了!军爷!谢谢您!谢谢您照顾她!”

小姑娘抬起头,已经忘了该如何做自我介绍,也忘了怎么要邮编地址,她只想离开这个地方。

陈小伍顺着姑娘那份力,想把对方推出暗巷,往时代广场的方向推。

小队长:“东国人?你是个什么东西?敢带走我的罪犯?你是从矿坑里逃出来的奴隶?好呀!今天我能立大功!”

话说到这个份上。

陈小伍又拉住了咖啡店的打工小妹。低头看着对方脸上的伤,嗅着对方喉舌中吗啡试剂和医用酒精的刺鼻味道。单手捏着打工小妹的下巴,另一只手翻开眼皮,看清对方失神失焦的瞳孔。

“实不相瞒,她是我的女朋友。”陈小伍换了副口吻。

小队长:“我想你和她一样,也是个贼。”

两人说的东西牛头不对马嘴。

陈小伍:“我很爱她,是天下地上独一份的爱!”

小队长:“你的主子是谁?谁能给你这身体面的衣服?”

陈小伍:“每一天,我都宠着她,骑自行车接她上班下班。她如果生病了。我要心疼整整三个月才能缓过来,她是我的骨头,我的脉络,伤筋动骨一百天才会好。”

小队长:“我要把你送进监狱,监狱里有你的位置,牢犯会喜欢你的皮囊。”

他们面对面,快要亲上了。

太阳透过巷口的缝隙,从老实居民楼的违章建筑,从城寨的顶端投下一道温暖的光。

小队长身边围满了人,大多是年轻气盛的新兵。

“可是啊……”

陈小伍:“可是你居然把她给弄哭了!!!”

只在一个呼吸的时间里。

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从这个东国人身后迸出汹涌的烈焰,凝做结实的拳头,如雨点一样落在宪兵队长的军服上!

噼里啪啦的脆响带着惨绝人寰的痛呼。

墨镜跟着军官抖动不止的身体飞上天。

让小伍一把抓住。

新兵们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眼中只有窜动的焰光与迸射而出的血。还有长官身上多出来的一个个拳印,像是爱心的形状。

“闹鬼了……闹鬼了!”

“他是魔术师!”

在颌骨遭受重击时,宪兵队长已经失去了大部分意识,他本能想掏枪反击,绵软无力的手臂让幻影一拳轰得变形反折。枪也叫对方夺走。

终于有新兵反应过来,要上来帮忙。

枪械走火轰碎了他的膝盖。

众人齐齐举枪瞄向陈小伍的脑袋。

小伍夺来手枪,扣下起爆开关。

炙热的钢铁四散飞射,将新兵手上的武器打了个粉碎。

哀嚎声,惊叫声。

拳头扣在**上的响动好比子弹出膛时的炸裂音符。

花花绿绿的罩衫上染满了血。

陈小伍在怒吼。

“我最生气的事情就是!你把我姐姐亲手做的衣服弄脏了!”

火焰中的幻象怪形消失不见。

他提起宪兵队长的衣领,大声质问着,像个恶霸。

“你要我怎么和我姐姐交代?!”

“你这是要我死啊!”

“她会杀了我的!”

“嗬……呃……嗬……”军官翻着白眼,身体不时颤抖着,已经失去了意识,身上的骨头多了几十根,衣服上,脸上留有一个个恐怖的爱心拳印,却看不见伤口在哪儿,就像完成了断骨增高手术,浑身上下找不到一处手术刀的痕迹。

陈小伍深深吸了一口气,往巷口走,要离开犯罪现场。

这时,打工小妹终于从吗啡的药性中清醒过来。

“你……你……”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哑巴了。

陈小伍将墨镜塞回口袋里。

“愣着干嘛?”

姑娘想了想。

“我该报警吗?”

陈小伍说:“对,报警,把我送进监狱。”

小姑娘摇头,不答应。

“你刚才说的,算数吗?”

陈小伍问:“哪一句?”

小姑娘满心期待地问:“我是你女朋友!我生病了!你要一百天才会好!这个算数嘛?”

陈小伍:“骗你的。”

小姑娘又想了想。

“你怎么能骗人呢?!”

陈小伍反问:“那你得报警呀!报警把我这个骗子抓起来。”

小姑娘还是不答应。

“那你接着骗我呀!你骗骗我也好!我就稀罕你骗我!”

陈小伍戳着这傻妞的脑门,在对方额头上留下一个个鲜红的血印。

“你呀!你!你呀你呀你!你!”

最后只能露出四颗獠牙,露出笑容。

“哈!你真傻!”

小姑娘捏着裙摆,变得格外认真。

“我帮你把墨镜送回来了!你得接着骗骗我!你骗完我了,我真觉着自己受骗了,我才会报警!”

陈小伍二话没说,紧紧抱住这傻丫头。

对着那张浮肿受伤的脸,狠狠亲了一口。

这傻妞的脚趾头都绷直了,只觉得脸颊湿热,像是火焰灼过一遍,吃了辣椒一样疼。

这一嘴巴子亲完,她人也傻了,摸着脸蛋,脸上的伤都好了,只留下一点浅青色的淤痕。

陈小伍招手示意:“你现在可以去报警啦”

小姑娘直愣愣地点了点头,像是行尸一样走出巷口,往治安队的值岗厅走去,不过几秒钟她又回头问了一句。

“你真是骗我的呀?你真的就骗我?我狠不下心呀!你说说,你解释解释,让我狠下心来!”

陈小伍:“我骗你的。你身材不好,也不甜,我刚用舌头尝过了,一点都不甜。”

“呜!~~~~~”小姑娘感觉自己心都碎了,捂着脸往治安队跑去,她下定决心,要把这个芳心纵火犯送进监狱!

于是。

陈小伍顺理成章进了牢房。

也顺理成章地见到了修斯先生和阿明先生。

顺利地和军机处的伙伴们联系上了。

他们仨坐在班房的禁闭室里玩牌。玩的牌叫做斗地主,是小陈从地球带来的玩法。

修斯先生对陈小伍的魔术非常感兴趣,毕竟他自己的魔术特质也非常特殊,与时间有关。

陈小伍解释不清楚【性感炸弹】是如何运作的。

它像是一种生老病死的规律,性感炸弹将物质的死灭日期提前了,它激发物质中的内能,燃烧和膨胀只是附带的效果而已。

但巴风特的幻影却能为人治伤,这是小伍没想到的,它更加温柔,它将人体组织部分新陈代谢加速运转,让它们自然而然的愈合。

阿明是个浪漫的人,他只关心外边那个咖啡店小妹。

“你真的骗了她?伍德……哦不,陈先生。”

陈小伍不理阿明,和修斯先生做了个生动的比喻。

“它爆炸的时候就像你的后妈。天天打你,骂你,有什么狠厉招数都往你身上使。你明白这个意思吗?”

修斯点点头,又产生了疑惑。

“我妈炸了?”

陈小伍又说:“它对你好的时候就像你亲妈,照顾你,养育你,给你喂奶,一个劲的奶你,生怕你得病了,就盼着你长大。这个你明白吗?”

修斯跟着点头,还是有疑惑。

“我是妈宝?”

陈小伍最后说:“这俩能力不能同时使用,要么揍人,要么奶人。这么说你明白吗?”

修斯一拍手。

“我不能同时有两个妈!”

陈小伍赞同。

“它就是那种很特别……风韵犹存的……成熟的……嗯……母爱!”

修斯:“对,母爱。”

这附和亚蒙和巴风特一体两面的特质。

是万物之母。

阿明问:“你是真的骗了她?陈先生,这不像你的作风。”

陈小伍做出有力的反问句,问得阿明哑口无言。

“她没妈?我得当她妈呀?!这么大个人了!我还得奶她?管着她?一个野男人在外边扭几下屁股,她闻着骚味就跟上去了!她也配?!”

第二章 乌合之众与屠猪酒吧

报纸把南国的一家小酒吧变得面目全非。

这个国家叫森莱斯,和国名的英翻意译一样,是【黎明】之国。

它在西大陆的最东边,最早见到太阳的国家,也是整个西大陆为数不多的,使用英语作为副系语言的特殊国度

是的,不光是东方人,作为星界来客,也有西方人踏足过这片土地,并且留下了语言。

这是森莱斯的地缘政治和产业结构来留下的传统艺能,

整个西大陆最大的奴隶转卖市场就在这里,如果你的记性够好,应该还记得“东都”这个地方。

它是北约商贸同盟向森莱斯王国讨要的合法租界,西大陆的任何国家都可以来东都港注册公司,通过私船货运买卖人口。

森莱斯本土的商贾官僚为了赚取差价,将英语作为第二语种,和同行与买家进行黑箱操作,欺上瞒下满嘴鬼话。

森莱斯王国是亚米特兰手下最忠诚的狗腿子。

从上到下,它的官僚体系和制度都沿用了亚米特兰的君主立宪制。

北约优于宪法。

宪法优于王权。

王权优于王法。

它的国土版图像是一支汤勺,北部接壤列侬的月牙半环形山脉,呈勺头的半圆状,尽可能去侵占列侬的国境线和归属地暧昧的土壤。

到了南边,森莱斯就像个任人亵玩的娼妇,蜷缩着身体,为亚米特兰贡献出大部分疆土,自己瘦弱的腰腹和腿脚,只能占着沿海矮丘与海洋资源,为北约各国的大爷们提供海运贸易服务。

我们要讲的这间小酒吧。在森莱斯北方勺形领土的中部,地处北温带的一条河流旁。

这条河从月牙山脉的高地流淌下来,经过八百多米的海拔落差,名字从椿风镇的“伤心河”,变成了凤凰乡的“伤膝河”。

这也是森莱斯国境内唯一的河流,唯一能提供内陆淡水,建乡立镇的活命水。

当唐宁大帝联合森莱斯王国抵御外敌,驻兵月牙山的天险关卡,准备与森莱斯王国结盟,一同会师南下反攻。

怎料森莱斯王国的二五仔军阀倒戈,在前线兵变,砍死了唐宁大帝的长子,反攻大计就此夭折,从此这条河在列侬叫伤心河。

而这位军阀的名字被所有人唾弃,毕竟没有人喜欢叛徒,他早已淹没在历史的洪流中,但有人记得,大皇子在临死之前,用随军铁匠的榔头敲碎了军阀头子的膝盖,故而在森莱斯,母亲河也叫伤膝河。

君子兰酒吧就坐落在伤膝河边,紧靠着凤凰乡的乡镇府。

从列侬王国飘来的芙蓉时报,将它的名字改成了屠猪酒吧。

原因很简单,君子兰是一种花的名字。也是这家酒吧的招牌饮品。

它的主要原料是来自列侬高地的红葡萄酒,只有北部高原昼夜温差极大的环境下,晚熟的葡萄进了低温地窖,这样才够甜,酒酿才好喝。

现在却因为一头名字叫伍德普拉克的肥猪,列侬不酿酒了,也不卖酒了,更别提什么君子兰了。

老板把店铺的名字改成了屠猪酒吧。

屠的就是伍德普拉克这头猪。

陈小伍坐在牛车上。

车夫是阿明先生。

他们俩接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赶往南方诸国收集军事情报,又以森莱斯这个历史上扮演着骑墙派的无耻国度为第一目标。

“因为敌人永远是敌人,朋友不可能永远是朋友。”

陈小伍抱着双手当枕头,仰躺在牛车的草垛上看星星。

德尔阿明戴着大草帽,将牧牛赶向河岸小路,停在屠猪酒吧的招牌旁。

“陈先生,你还记得你是谁吗?”

陈小伍从容不迫,将修斯先生交代的人物背景如实道来:“从东国大夏来的医生,是外科医生,技艺精湛,不管疑难杂症,只医刀损枪伤,副业是炼丹师,没有朋友,也没有仇家,因为喜欢给大夏国人免费治病,在东都认识不少奴隶,是大夏奴隶的恩人。看不得奴隶受苦,是个心慈手软,面相和善的多情种子。很招女人喜欢,有不少钱,但从不乱花钱。喜欢抽烟,但从不酗酒。和车夫阿明偶然在东都相识,一路相伴,来到凤凰乡做花鸟生意,收集花鸟蝴蝶的标本。”

德尔阿明笑道:“很好,陈先生的记忆力真让人羡慕。我还是记不住自己的身份。修斯先生要我丢下法外仲裁官的职务,当您的车夫,这活计可难住我了,就像是这头牛,我都不知道怎么让它乖乖听话。”

阿明受不了南国暖冬时湿热的海洋季风。

他给陈小伍递去卷烟,两人在抽烟时。阿明先生止不住地咳嗽起来,咳到手心的,都是带血的浓痰。

陈小伍拉来阿明的手,将阿明手心掰开,露出里边的血。

他问阿明。

“你说修斯在难为你?”

月亮洒在伤膝河的河水中,成了万片银光闪闪的龙鳞。

阿明将手抽了回来,坦诚地说:“我要是低声下气跟在您身边,总有一天,我会拔枪杀人,会给您添麻烦,到时候,我这个车夫,就得上刑台,掉脑袋。

陈先生,我的直觉告诉我,在这条路上我走不远,也不知修斯先生是怎么想的,或许我真的是个乡巴佬,在他高地人的眼里,这条大夏人的性命不值一提。

我……我是个性格张扬的人,眼睛里容不得一颗沙,如果有人在我面前耀武扬威,恃强凌弱,欺负女人和小孩,我就会拔枪射爆他的脑袋。我不是个演技精湛的人,而且……”

陈小伍将阿明腰上的胡琴拿到手里,他轻轻拨弄着琴弦,想给这位贯彻正义的侠客弹上一曲。

阿明让陈小伍生疏的手法和门外汉的弄弦给逗笑了。

“别闹了,陈先生,我感觉得到,就算我的精神能支撑着我继续走下去,我的身体也不行了。我与你的情谊,会在这次南国之旅中走向终点。小时候,我就是从这条路,让老师带回博克侦探社走向列侬。人生绕了一个大圈,最后总得走回原点,走回故乡。如果我死了,陈先生,能答应我一件事吗?”

陈小伍将胡琴放下。

“不答应。”

阿明有所失望。

“为什么?我就这一个心愿,你都不肯答应?”

陈小伍说:“我不答应你死。”

阿明又问:“你就不听听,我要你答应什么?”

“你说什么我都不答应。我现在不是伍德,我姓陈,和你一样,从东国大夏来。”陈小伍反问:“大夏讲究什么?讲究一诺千金呀!你值一千块金子?要我来做出承诺?你也配?我是你妈呀?”

阿明翻下牛车,不肯说话,一副孩童的面孔中透着执拗与认真,他被陈先生气得浑身发抖,抿着嘴,像个受了委屈的大男孩。他把牛绳绑在围墙的篱笆架边上,还想反驳几句。

陈小伍跟着跳下车,不等阿明开口。

他和阿明说:“我还是个医生,你说我能答应一个病人的临终遗言吗?你听好,你身上的病,叫肺结核,是传染病。对于现在的医疗水平和手术环境算绝症。淋雨感冒离死不远。”

阿明听了自己的死法,反倒有一种解脱感。

陈小伍的身后窜出性感炸弹的神灵化身。

它扑向阿明,烈焰钻进阿明的喉舌鼻腔之中。

它在阿明的肺腔翻腾,在每一条毛细血管中打滚。

不过一呼一吸的功夫,阿明喷吐出火焰,扶着篱笆架猛咳不止,乌黑的脏血喷上菜园的番薯藤。

陈小伍说:“你觉得修斯先生在为难你,把你当成工具,想借这个机会让你这个肺结核传染源死在外国,死在敌人的军队里?”

阿明挺直了胸膛,他的眼里闪着泪花。

“我确实是这么想的,修斯先生说不定已经把我当成了一把枪,以前,我也只能把自己当一把枪。

在椿风镇上,我输掉了所有的东西。我想这样我就不用流浪下去,我没钱也没枪,不会把病传得更远,从侦探社偷偷跑出来时,我已经害死了两个朋友,我不希望害死更多的人,他们都是我人生中的宝贝啊。”

热闹的酒吧里,从窗户投来一个个人影。

照着他俩身上,时明时暗。

陈小伍收回性感炸弹,焰光如候鸟归巢,安安静静地落在他的肩头,乖巧地熄灭了。

陈先生说:“走吧?阿明,我治好了你,这下我算个合格的医生啦?”

阿明驻足不前,他不知道该不该回应伍德。

他害怕自己耿直的性格和过分的浪漫,他觉得自己是个死神,以前是病,现在是心病,它们会害了伍德。

哦不,是害了陈小伍。

陈小伍一马当先,推开了酒吧的大门。

“阿明,既然你觉得为难,那么你还是那个法外仲裁官,是赏金猎人,有一手天下无双的射术,是百发百中的神枪手,爱憎分明的侠客,和我很投缘。你杀人,我救人。我俩打了个赌,比你杀得快,还是我救得快。赌注是一千块金子,我们今晚就用两杯酒,来完成这场赌约。”

阿明立马跟了上去。

“你说的是真的?陈先生?”

陈小伍反问:“你有金子吗?”

阿明:“我是个穷光蛋。”

陈小伍又问:“我有金子吗?”

阿明:“咱们走的水路,从伤膝河爬出来时,身上只带了点儿银币,回到列侬按银价算,它们值一顿酒肉。”

陈小伍指着酒吧大门上的宣传报纸和征兵动员令。

上边写着一条看似荒谬,但已成事实的政府通告。

为了对付邪恶的列侬帝国,森莱斯国王从国库中调集总计五百公斤的黄金储备,分一千枚金块作为奖赏,向全国人民征兵。

第一位骑马踏过列侬南部山脉月牙关的勇士,将会得到这笔巨款,哪怕这位勇士不参加北约八国联合军对邪恶帝国的北伐战争,奖金的承诺依然会兑现。

从十月一日开始,这场比赛将从森莱斯王国最南部的省城为起点,途径三百公里,消耗大约三天时间,以列侬国境线为终点。

只要有一位勇士踏上列侬的国土,比赛宣告结束。森莱斯国王将亲手奉上一千块黄金。

这才是陈小伍说的赌约。这才是他看上的赌注。

他领着阿明走进屠猪酒馆,在吧台闲逛,要了两杯啤酒,坐在吧台边。

在场的酒客大多是米特兰人,也叫南方人,酒红色的头发为主,眼睛分棕色和绿色两种。

阿明先生对酒吧门板上的赌约很好奇,也很难去理解。

两人在窃窃私语。

阿明问:“陈先生,我不明白,这个国家看起来很缺钱,这可是一千块金子呀,这些钱能换来一座大煤矿,能给五百多个工人发上好几年的工资。能让一个奴隶摇身一变,成为千万富翁。”

陈小伍答:“要入冬了,傻子都知道,列侬在冬天的战斗力有多么可怕。这笔钱又不是森莱斯一个国家出,很可能是八国联合军为首的亚米特兰提供的军费。”

阿明恍然大悟。

“哦!是这样?”

陈小伍接着解释道:“政治是战争的语言,战争是政治的手段。这场比赛看起来荒唐,参赛者中少不了八国联军的士兵和军官。看看参赛者都有谁吧……你好好看看,这些在酒吧里买醉的男男女女,看看他们有多么疯狂。”

阿明跟着陈小伍的手指头看去。

屠猪酒吧的各个角落坐着舞女和年轻人。

他们大多是农场里的放牛娃,会骑马。

有不少的边防将官和士兵躲在阴暗的,灯光照不到的地方,怀里抱着女人,生怕被人认出来。

阿明仔细去听,仔细去看。

他听见。

“咱们组个队?怎么样?要是拿下这笔钱,以后就不用种田啦,我还能多买两个媳妇儿!”

这是农民。

“快快!快!行动起来!现在消息没传开,咱们跑去南方几个大城市,把这些告示都撕了,偷偷的,躲起来搞!到时候就我们一个乡的人分钱!多好呀!有行动力的都和我来!要是消息传出去了!我们得多出三千多个对手呐!”

这是妄图把比赛变成垄断生意的天真参赛者。

“我能给你找来南疆最棒的小红马!别看它矮,论耐力,它绝对是整个森莱斯最棒的马匹,别说三百公里,一万公里它都能跑完!相信我!相信我的团队!我们只缺一个厉害的骑手!”

这是出钱雇佣骑手的土财主。

“嘿!兄弟们,整个中军二营就选了咱们六个人去比赛,我知道你们都是枪骑兵中精锐里的精锐,拿到钱了!咱们就再也不用当兵了!不用吃枪子,不用挨冻,不用受士官长欺负!你们说对不对?”

这是对未来抱有幻想的士兵。

“我拿到了芙蓉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这次我也要参赛!就算拿不到奖金!我也顺路呀!”

这是刚考上王立大学的留学生。

“亲爱的,我只要你活着回来……真的,我只想你健健康康的,活着回来就好。”

这是妓女。

“不,我要带着钱回来,我不想再染发了,我不要再过这种生活。就算在比赛里给主子当狗,帮主子咬死对手,送主子到终点也好,我能分到一大笔钱,我死了也要让你变成贵族,我不会让这些畜生碰你的身体。”

这是妓女的姘头,一个奴隶,染了一头红发。

“你说的都是真的?你没有骗我?就算你死了!也会把钱寄回来?”

这是一位精明的妓女。

“没错,我就算死了,也会把钱寄给你。当然了,这得看贵族老爷的心情,你知道的,各种各样的意外都会发生,你相信我,就这一会,先帮我把酒钱付了吧。”

这是一个鸡贼的奴隶。

还有更多的,更多的交谈声。

分中文和英语,不同语种,不同肤色。

只为了一个目标,一个疯狂的承诺。

阿明先生很喜欢这种承诺,他喜欢这样的故事,毕竟他长着一副孩童的脸,心也像个孩子那样单纯。

“哎!陈先生,你看看!你听听呀!他们干劲十足!突然有了理想呀!”

陈小伍捂着脸。

“如果我身边都是你这样的呆瓜,我的头发也该白了。”

阿明天真地问:“这不好吗?如果我还是奴隶,巴不得这种比赛一年来一次!”

陈小伍解释道:“联合军的士兵不会在冬季踏进北国列侬的领土,有米特兰收复失地反击战时惨痛的历史教训,在冬季进攻这种行为无异于找死。但是宣战通告都发出去了,他们不可能没有备战工程和短兵相接的试探动作。

当这群官兵和平民混编的队伍踏进月牙关的隘口,为了争夺这一千块金子,肯定都带了枪,其中还混进不少异国间谍,企图进入列侬腹地,进入军队。

当这群参赛者用比赛的名义,暴露在月牙关驻军的大炮炮口之下,你觉得会发生什么?如果你是一个列侬士官,你会怎么向将军做报告?如果你是一个列侬的边防将领,你要做什么?”

阿明这才回过神来,变得结结巴巴。

“这是……这是……”

陈小伍嬉皮笑脸,从嘴里蹦出来的词,却是杀人诛心。

“列侬的边防面对的,是兵不兵民不民的带枪骑士,从规模来看,这场比赛的参赛者和幕后团队最少有两千多人。

放人入关吗?

要是放了人,将军的脑袋保得住吗?

要是不放人,这场比赛中的参赛者会放弃眼前唾手可得的金子吗?

要是死了人,列侬身上有关邪恶帝国的罪证,又多了好几条。

这种阻碍国际体育马术运动的行为,影响了国家之间的外交来往。叫闭关锁国的落后国家。

要是出了人命,一顶滥杀平民的邪恶大帽子先扣上。

你也说了,奴隶最希望参加这种比赛,身上没钱的人才会想着一夜暴富。当一个奴隶带着他的马儿,走了狗屎运,跑了三百多公里,跑来到寒风凛冽的月牙关外,正准备拿走下半生取之不尽的财富,从一贫如洗的悲惨生涯中摇身一变,变成大富大贵的权贵。

可是列侬的边防部队却打死了他!

要是他运气够好,活了下来,那就更麻烦了。

他会怎么做?是举枪朝列侬国防军开火?

身后是赶来抢夺奖金的同伴,要不要开火打爆这个幸运儿的脑袋?

这个第一名,就算是跪在列侬国防军面前。跪在那扇铜墙铁壁前边,磕头把颅骨磕碎了,尽忠职守的将军都不会开门。

哪怕他冻死了,饿死了,陪伴他一路前行,披荆斩棘的马儿都离他远去。

后边赶来的民众,将会成为最好的目击证人,成为最强大的发声筒。

所有人都记得这一幕因为邪恶的列侬国防军,这个奴隶永远都拿不到本该属于他的金子,永远都实现不了这个浪漫的梦。

相对应的,列侬帝国包括高地人这个民族,就会变成阶级固化,压榨农奴的野蛮人。

你觉得列侬国内的征兵环境,报纸会发生什么变化?

工农和奴隶大多会跟着舆论风向哗变,会听信这个浪漫又悲惨的故事,军队士气也会跌到冰点。”

陈小伍拍着阿明的肩。

“就像是伤心河,就像是伤膝河。民众会选择他们相信的,我让君子兰酒馆变成了屠猪酒馆,因为伍德普拉克就应该是一头肥猪,人人都觉得,这个叛国者就应该是金毛肥猪,满脸横肉满腹肥肠,贪婪又邪恶。

像是政客的演讲,他们用重复强调、引申、名人名言、承诺来保证民意选票,增加话语的可信度。哪怕重复的话听得耳朵生茧子。

哪怕引申的经典在图书馆里根本就不存在。

哪怕这个承诺,在一开始就难以兑现。

哪怕名人说的名言是满嘴胡扯。

只因为是名人说的,它就对吗?

只因为可怜的普罗大众脑袋里只有那么点知识,没受过多少教育,只认得那么多字。

他们只要听懂了,记住了,听到心里舒服。

就会听信!”

阿明拿起酒杯,开始牛饮。

陈小伍接着说。

“你听好,阿明。你以前好奇陈小伍是什么人,会觉得这个人不按照逻辑出牌,生性怪癖。

有句古话叫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但我不是君子,经常主动找死。

君子谁爱当谁当去。

现在我把本性都露出来。我说,我和这些普罗大众一样,是个普通人,你会相信我吗?你这个浪漫主义者会相信我说的话吗?”

阿明放下酒杯,孩童般天真的表情,也不知该怎么回答这个复杂的问题。

“陈先生,你对我说了太多太多,我的脑袋不好使,记不住。”

陈小伍卷起袖子,换了个说法。

“那我说,我的毕生夙愿,是让这些普普通通的平头百姓,奴隶也好,无产者穷光蛋也好,被盘剥的人也好。

让他们为自己的理想奋斗终生。

不是为了别人口中的演讲稿,不是为了别人的理想,不是为王国,不是为议员,不是为公司,不是为了这场比赛,不是为钱为女人,一个人呀,不是父母的续集,也不是儿女的前传。

是为了自己,为了人类这个种族,为了活着。

不活在历史里,不活在幻想中。

为了人民,活在当下。”

阿明有点醉。

他比着大拇指,迷迷糊糊地说。

“那我不算浪漫,你这才叫浪漫!陈先生,你这想法都从哪儿来的?牛逼吹上天了都。”

陈小伍大笑。

“怎么样?有点演讲稿的意思吧?”

阿明:“是有那么点意思了,有那个味道了。”

陈小伍又问:“如果我还说我是个普通人,和你一样”

阿明打断道:“味道太重了!”

陈小伍兴奋地搓着手手,像发现了新大陆。

“哈哈哈哈!太好了!朋友!你学会思考啦!”

阿明将陈先生的酒杯推了过去,又问:“陈先生,你不让我幻想,如果啊,我是说如果,你自己有没有幻想过,如果你的夙愿要是实现了。那个时候你会干什么?”

“到了那个时候,我丢了工作没了任务。但是世上还会有罪犯,有不公平,有天生的杀人犯。”陈小伍说:“我会像你一样,当个赏金猎人或者私家侦探,惩奸除恶,快意恩仇!”

阿明畅怀大笑:“我相信你的话!我就信这一句!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陈小伍举杯,将啤酒一饮而尽。

“记得我们的赌约吗?”

阿明顿悟。

“来比赛,比我杀得快,还是你救得快!”

陈小伍点头。

“对,这场比赛的参与者有谁,你还记得吗?”

阿明说:“有农民,奴隶,公司老板,权贵,军人,还有贵族,森莱斯的皇室成员。”

陈小伍问:“我们有多少时间?”

阿明答:“十月一号开始,三天三夜的时间。”

陈小伍问:“目的是什么?”

阿明答:“让所有四条腿的生物留在森莱斯国境内,不惜代价,戳穿这个浪漫的肥皂泡。”

陈小伍鼓掌。

“你真是个好帮手,丫头去了尼福尔海姆,我少了达里欧这位机灵的小侍从,还好有你。”

他伸出手,去摸阿明的脑。从袖口吐出汹涌的火舌,性感炸弹将那一头白发染得漆黑。

原因没别的。

阿明看上去太像奴隶了。

已经有无数双眼睛盯上了这两个东国人。

在森莱斯的宪法中,奴隶与公民的地位截然不同,奴隶是不允许进入任何商铺的,除非本身作为商品。

酒馆也是商铺。

当老板带着打手跑来询问陈小伍时。

陈小伍给老板展示着阿明先生头上漆黑发亮的头发。

“他不是贱民,更不是奴隶。”

他抱着阿明的肩,如亲兄弟。

“他是我的伙伴,我的朋友。一个法外仲裁官,希望这里没有犯罪者,如果有,那么他会掏枪射爆这个犯罪者的脑袋,不需要法官来判决,当场击毙。”

阿明点点头,咬牙切齿地说。

“是呀!我的医生朋友说的没错!他还是个炼丹师,医疗手法娴熟,技艺精湛,要是这个犯罪者没死,绝对能救活,救活了治好了,再吃几颗枪子!”

面对阿明先生的持枪资格证和仲裁官的证件时,老板吓得脸都白了,这是合法的杀人执照。

酒客纷纷闭上了嘴,好奇地看着陈小伍这个东国来的医生,仔细打量着行医资格证。

不论在哪个国家,医生都是抢手货。

何况东国来的炼丹师,在西大陆留有神秘的传闻。

这些炼丹师不光能治病救人,还能强身健体,特指传宗接代的祖传秘方。

马上,凤凰乡本地的小贵族就凑了上来。这也是陈小伍想看见的结果。

森莱斯的军队调动,整条后勤线不可能只让王都财政、兵粮、交通、军工等等几处机关来供养,它得和各个地方联动协同,是走到哪里吃到哪里。军队从一个地方出发,到了前线,不光饭盒里的食物,可能军服都得一套新的,要是带兵的是个不靠谱的将军,估计士兵都能换三成新兵。

短期内,因为这场比赛,整个南方诸国的马儿都会调往森莱斯,变成联合军先锋队的战略资源,为后来的骑兵团提供马匹,用作育马的圈养地还能养殖其他动物,为士兵提供高热量的牛羊肉,好抵御北国高原开春的寒风,为后续战争做准备。

就算这场荒唐的竞赛没有收到应有的成效,森莱斯的主要产业也会从洋运贸易转向畜牧养殖业,特别是养马这一行,高额的奖金会拉动马匹交易量,北约许诺的黄金军费,最后还是会从骑士的口袋回到北约手里。

在这一宗交易中,不管有没有人亏。

反正北约这个大骗子是不会亏。

在这个只谈钱的世道,农民只听地主老爷的话,地方乡镇的镇长就是弟中弟。等王国调度穷酸的县官发粮食能等到那时候,士兵都饿死啦!

军队更需要乡绅贵族出粮来供养军队,拿着军令文书和银钱私下征粮。这是封建奴隶制的弊端,看似四肢发达实际头脑简单,将军和权贵以权谋私贪污**,军队中买官卖官的现象屡见不鲜。

只要和乡绅勾搭上,离军队就不远了。

离军队不远,陈小伍这个情报员,就找到了情报渠道。

第三章 父慈子孝,同袍之谊。

魔术和枪械将琳恩菲尔德一家变得面目全非。

它是凤凰乡的名门望族,在森莱斯王国的历史舞台上扮演着大贵族的身份。

它的家主曾经是王**队里赫赫有名的游骑将军,马背上的骑枪功夫和剑术了得。

但是后来,这个家族没落了。

恩菲尔德一家为军工部门研发了一种发射77毫米口径无烟火药子弹的单发手动精工枪械。

名字就叫琳恩菲尔德步枪。

森莱斯并没有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在枪械的设计图流出之后,在车床流水线前后忙碌的工人把一部分枪模向各国低价抛售,于是它流向了全世界,恩菲尔德家却没有收到一分钱。

相反的是,由于森莱斯王国本土的军工厂工业化水平落后,比起自己研发步枪武器,王宫贵族更喜欢花钱买军火。

于是,如上所述,琳恩菲尔德家族没落了。

它丢下铁盔,放下沉重的骑枪。扔掉骑士的荣耀,为国制枪造器,最后连本钱都没捞回来,手里的剑也叫人打断了。

贝塔琳恩菲尔德。

这位二十六岁的男士已经不年轻了。

他就是恩菲尔德家的长子,森莱斯王国的国会缙绅,世袭男爵头衔不保的造枪勋爵。

贝塔先生有一头深红色的头发,眼袋很深,总给人一种不自在的紧迫感。

他在讲述家族历史时,总有一种莫名的自豪油然而生,生怕陈小伍和阿明两人听不懂似的,从行文造词来说,突出一副贵族气质的傲慢感。

每每谈到当下,他就说起他家中染病不起的父亲。

贝塔的日子过得并不好,身边只有三个贴身侍从,全是奴隶,连个合适的代理人都找不到。家里有土地,在凤凰乡周边种可可和咖啡,还有小部分试验田栽了橡胶树。

这些财产足够贝塔度过逍遥快活的下半生了。

但他并不这么想。

他给陈小伍和阿明先生要了两杯酒。

是红酒,君子兰酒吧为数不多的存货。

这位拘谨的贵族老爷揉着手,在暖冬时节说出暖心的话。

“我很爱我的父亲,陈先生。”

陈小伍靠坐在沙发上,怀里抱着不知道哪儿窜来的野猫,许是问着他身上的骚味了,猫儿仰躺在他怀里,露出肚皮。

贝塔接着说:“我们的关系很好,他今年六十一岁,身上有病,心脏的毛病。”

陈小伍点点头,表示理解。

阿明跟着捂上了嘴,深感不幸。

贝塔本来是一副盼望的,期待的表情,但谈到父亲时,都变成了愁眉苦脸的苛厉。

“陈先生!我不得不说明这件事!我有求于你!”

小伍不说话,阿明想妈妈。

贝塔往侍从的手中取来箱包,解释道:“从小,我的父亲就对我说,要学剑术,要学骑马,我十三岁那年,在马背上摔碎了一截肋骨,我的父亲使着铜锏打断了另一边的骨头,我差点死在庸医的手里,所以,我对你们医生,是抱有敬意的,绝不会谋害医生,更不会出卖医生。”

阿明想说点什么,但看陈小伍沉默不语的样子,又把心里话咽了回去。

贝塔将箱包放上酒桌。

“我不恨我的父亲,我爱他。他是为我好。一个骑不上马的男人,不能称为男人。一个贵族当不了骑士,那就不是贵族。如果没有父亲的毒打,我也不会拥有高贵的品格和优良的脾性。在我旧伤未愈,下床复健的时候,每当我看见马驹,都会吓得尿裤子,可是最后,我战胜了内心的恐惧,我征服了我自己,这些全都仰仗我的父亲。”

陈小伍:“抱歉!我打断一下。”

贝塔危襟正坐,不苟言笑。

“陈先生,请说。”

陈小伍问:“你这箱子里,是钱?”

贝塔点头。

“没错!是钱。”

陈小伍问:“多少钱?”

贝塔:“银元券三万元整,还有两百个银币当做现钞。”

陈小伍又问:“干嘛用的?”

贝塔如实道来:“给我的父亲治病,如果陈先生能治好我父亲的心病,让他下床上马,让他代表家族参加王国主办的千金马赛。这笔钱就是陈先生的。”

“嘶……”陈小伍眉头紧缩,紧接着化为一张笑脸:“你爹,今年六十二了。”

“是的,陈先生说的对,他是老了,但是他人老心不老。收到比赛消息的时候,他从床上翻落下来,从病房爬到花园,又从两个姨母的怀里挣开,一路吐了六碗血,要爬去找马蹄铁和战盔。要把森莱斯先皇赏赐的鞍子从库房里翻出来”

贝塔直言不讳,潸然泪下。

“您看!他是多么想再浪荡一回啊!我的父亲,还想燃烧!还在燃烧!”

陈小伍和阿明小声哔哔:“从两个姨太太来看,浪是够浪了”

又正儿八经和贝塔勋爵商量着,故作清高地拉远了距离。

他翻弄着猫咪的下颌细毛,揉弄着肉爪和跟腱,指背按压着柔软的猫腹。

他如此问。

“你为什么要侮辱我?贝塔勋爵?”

贝塔不明白陈先生的意思,开始变得焦虑。

“是钱不够吗?还不够?这里可有整整三万呀!要是以前,去列侬,三万银币能买到三千多个奴隶!”

陈小伍勃然大怒:“贝塔勋爵,我的意思是,你为什么要用钱来侮辱我!”

贝塔惊讶地看着这位东国炼丹师。

“难道陈先生不要钱?要我的后妈,要两个姨太太?”

陈小伍耸肩挥手,捶桌震怒,猫咪也吓得跳了出去。

“哦!贝塔!你到底要侮辱我到什么地步,要我丢脸难堪?下不来台?”

贝塔抱住箱包,脸上有了惊恐之色。

“你不要钱,也不要女人!那你可真贪心啊!”

陈小伍指着贝塔的鼻子。

“贝塔,我要你的情谊,除此之外,什么都不要。”

贝塔问:“情谊?”

陈小伍:“对,情谊。”

贝塔又问:“什么情谊?”

陈小伍:“父慈子孝之情,英雄迟暮之谊。”

贝塔惊呼:“大义凛然!你就是大夏国传闻里的侠客义士?!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

陈小伍摇摇头,晃着手。

“我不要那些花里胡哨的,我要你尊重我。要你的情谊,只要治好老恩菲尔德的病!”

贝塔这下是完全搞不懂炼丹师大人的意思了。

他心想呀。

这炼丹师嘴里说的是情谊。

到了以后,情谊会不会变成债务呢?

明面上的账好算,最难还的,就是东方人的人情债呀。

家里的老东西还下不了床,四个弟弟巴不得我跑去千金马赛里送死,说不定还雇了杀手盯梢,只要我骑上马,比赛开始的发令枪一响,就是我的死期。

要是我把这档子事撂下了,老家伙的遗嘱里,财产继承人绝对不是我这个临阵脱逃的胆小鬼!我得拉老家伙起来背锅!

可不能便宜了这几个小畜生。

这么想着,贝塔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既然陈先生要情谊,那我就记下这次。如果以后……”

陈小伍说:“不说以后的事,咱们俩以后有没有缘分见面还是个未知数呢。贝塔,现在带我去见老爷子。”

贝塔:“现在?”

陈小伍:“就是现在!”

……

……

琳恩菲尔德家的庄园离酒吧不远。

它几乎占了半个凤凰乡的面积,从矮丘地形的盘山梯田绵延出去,路上会经过好几户贝塔的亲戚家。

这些亲戚大多是贝塔同父异母的兄弟。

一路上,贝塔也在和陈小伍反复强调父亲的好,反复强调着自己的孝子身份,而去贬低兄弟们的品性。

马车上,他指着一幢花园别墅。

“那里!那里是我年纪最小的弟弟,才十四岁,整个家族就他最能惹事。他在镇上强抢民女,从学校雇学生运鸦片卖鸦片。你看见二楼那夜灯了吗?窗户上还有人影儿呢,今天他又差使家仆掳回来一个大姑娘,才十五岁。下午刚死,吊在窗户前边,他都懒得收尸,就这么睡下了,我想父亲的心病,很大一部分是他搞出来的。”

陈小伍喊:“阿明!”

阿明没回应。

贝塔和陈先生齐齐回头,德尔阿明已经不见了。

不过一分钟的功夫,阿明先生提着一个十来岁孩子的人头,还有一条**裸的女尸,回到了马车上。

阿明问:“还有吗?”

这个时候,贝塔勋爵的内心有恐惧,有兴奋,有激动,有种难以言喻的苦涩和香醇,像是红酒刚刚醒,像是酒液刚入喉。

他又指着另一间房屋。

“那是我的二弟,是个屠户,父亲不喜欢他,从小打他骂他,可是啊,咱们兄弟几个谁没被打过呢?唯独二弟他就杀人泄愤,后来被父亲赶出家门。二娘私底下给他寄钱,他收了钱,就明白这世上命能用钱买到,当了屠户,白天杀牛羊,晚上杀人,也没什么人惹他,只是他的兴趣爱好。人人都知道是他杀的,但没人敢管。”

阿明先生又不见了。

一分钟过后,阿明先生回来时,手里多了两条裙子裹住的大腿,小腿和脚踝叫屠户处理过,丢掉不用,剩下的就是鲜肉。

屠户的脑袋也挂在阿明先生的肩上,一并扔进车斗货厢里。

贝塔这回算是明白了。

明白了东国人的情谊。

他笑得合不拢嘴。

“陈先生!你这是要干什么呀!难道你要琳恩菲尔德家绝后吗?”

陈小伍笑嘻嘻地问。

“我想这些人头里不会有你,对吗?”

唰的一下,贝塔冒出满头冷汗来。

“不会!我是乡绅勋爵!和这些恶霸不一样!”

陈小伍:“也不会有老恩菲尔德。对吗?”

贝塔拍着胸脯:“父亲大人一辈子行的端坐的正,绝不是奸佞!”

陈小伍鼓掌。

“好朋友!”

贝塔跟着鼓掌,想把东方人的习俗学过来。

“好朋友!”

陈小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干吗?”

贝塔心领神会。

“陈先生是帮我……”

“呸!”陈小伍嫌弃地打断,又说:“是为了治病!你说的这些症状,从阿明领回来的尸体看是没错。为了剔掉老爷子心里的病灶,咱们绝不对不能留隔夜仇,都得一件件帮他办妥当了,这病才能治好。”

第四章 当场去世

一场实验事故,将药剂师恩维的脸变得面目全非。

她是老恩菲尔德的第三位妻子,给这一家生了两个男娃,分别是四兄弟里的老三,还有年纪最小的幺子。

生完孩子以后,恩维女士老得特别快,她没那个心思去关注孩儿们的幼年教育,为了和衰老对抗,一头扎进了魔药实验里。

她本想炼制一种叫做“十六马克迷迭香”的驻颜魔药,功效与幻形魔药相似,其中最关键的魔术触媒是魔狼的颌发毛皮,也是火曜日的值日神,与带来胜利与死亡的战神提尔一体两面,传闻中,谁能拿到提尔的神剑,谁就能逢战必胜。

她好不容易弄到了珍贵的触媒道具,但她的两个儿子非常注重家族传统,恩菲尔德老爷子是个战士,孩儿们也希望得到战士的殊荣。

没有战争怎么办?

只有战神的触媒能满足他们了。

于是,这故事变成了事故。

老三和幺子偷偷将魔狼的毛发换成了野狗的皮毛。恩维妈妈拿到了假材料,炼出来的也是假药,抹上脸,吞进肚。她一头柔软的红发变成了粗粝的黑毛,原本吹弹可破的肌肤变得像斗牛犬一样满是皱褶,鼻子也跟着前凸,脸上身上染了白癜风一样的斑点,变得丑陋不堪,几乎要变成像尼福尔海姆的野蛮人那样白。

她能怎么办呢?

三娃跪下,只知道磕头。

幺娃笑嘻嘻的,一个劲地道歉,却没有半点自责的意思。

老爷喊来家丁,带上铜锏,不论是跪下的,还是不肯跪的,都打四十棍,仅此而已。

她得知真相,只敢唏嘘,不想追责。

她也不能杀了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

她只是个女人,只是个没有权势,在西大陆不能大声声张自己魔术师身份的女人。

她太难了。

恩维深爱着丈夫,尽管他们相差二十来岁,每次看见自己与丈夫爱情的结晶,她就能吞下所有的怒火。

在下人眼里,这位三姨太是个神秘又美丽的魔术师。

在情敌眼中,这位小妹妹是强而有力的遗产竞争者。

在恩维心中,她只是个寡言少语,毁容失宠的小妾。

她从恩菲尔德庄园的东翼祖屋搬去种植园,圈了一块地,用来种药材,默默无闻地给丈夫炼制魔药,试图治愈丈夫的心脏病。

下人们私底下议论纷纷,认为三姨太想通过魔药实验恢复正常,实际上,恩维只是想给丈夫治病而已。

就在这天晚上。

她安安静静地,坐在草药园外的炼金桌前,她像往常一样,等着侍女来拿药,她将凝神香和丹参剂分装成两个包裹,一个外用,一个内服。

试剂瓶和烧杯里盛着对心血管软化有好处的首乌甜豆浆,她找不到合适的碗,她怕新来的侍女手脚笨拙,也怕这些鸡贼的下人会偷偷把鲜甜的糖浆喝掉,又给老爷换其他来路不明的怪药毕竟她自己的儿子都能干出来这种缺德事,何况是这些下人。

她想着,要不要做个新食盒,给食盒加一把锁,只有老爷能打开这把锁。

就在她这么想的时候。

马车来了。

恩维女士套着寒衣,大兜帽遮住了她丑陋的面容,她站直了身子,还在奇怪今天来拿药的下人为何如此勤快,来得也太早了。

她内心的疑惑很快就消失了。

她看见大夫人家的车夫。

她还看见马车里的贵客,是贝塔和两个东国人。

她最后看见,车斗货厢里,一颗颗人头码得整整齐齐。

里边有她与老爷爱情的结晶,有那个不成器的幺子的脑袋。

恩维一点儿也不生气,甚至感觉有点好笑。

她想,自己的宝贝儿子就这么死了,和杀人犯的死法差不多。

原本她还觉着,这个幺子从小心肠歹毒,应该能活得久一点,至少得像个恶业滔天的大反派一样,像剧院里演的那样,活到故事的最后。

但她还是哭了。

哭了大概十来秒,落下的眼泪顺着脸上皱褶的皮肤沟壑淌进嘴里,呜咽着,紧接着擦干净,免得泪水掉进烧杯,影响了甜浆的口感。

然后她就没事儿了。

心疼完了,日子还得过下去不是吗?

她不会觉得自己可怜,她想,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反倒有种解脱的感觉,以后往山上送的药少了一份,闲余的时间变多了,这算好事。

不要奇怪这个母亲为什么能如此冷漠麻木,因为她的心很小,愿望也很少,只能装下一个老爷,从不是个患得患失的女人。

她像是例行公事,喊住了贝塔的车马。

贝塔先生拉开帘布,应了一句。

“妈妈,有什么事情吗?”

陈小伍和阿明先生跟着走下马车,从贝塔的称呼来看,两人意识到这是恩菲尔德家的一位太太,纷纷行礼问好。

恩维女士将药塞到贝塔手里,对这个大儿子视如己出。

她晓得,只要对孩子好,老爷就会对她好。

她极尽卑微,语气慎重,又苦口婆心地劝解着:“这是今天的药,你看好它,别让下人偷了,你自己也不要调换,它只对心脏好。是给老爷的,千万别自己偷偷用了。”

贝塔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个三娘。

他知道,整个庄园上下,可能只有三娘对父亲大人是真心的。

车马的货厢里,还留着幺弟的脑袋。

他拿走药,心中想着。

要告诉三娘吗?

纸是包不住火的,就这么说出去吗?

三娘是个魔术师,会杀了我吗?

贝塔先生闭着眼摇了摇头,他去看三娘藏在斗篷里的眼睛。

心里感叹着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

满是血丝,疲累而安静,像是温良的鹿,是谦逊的牛羊,不知道恨和痛苦为何物的眼神。

贝塔做了个深呼吸。

“妈妈,幺弟死了。”

听到幺娃的死讯时,恩维女士没什么反应。

就像是听见家里来客,宰了一头牛宴请宾客的消息。

她只是淡淡地嘱咐着。

“先不要告诉老爷,老爷听了对心脏不好。”

贝塔点点头,将药送到车夫手里,嘱托车夫往货厢递,千万别让血浸到里边。

恩维女士爬上车架,往马车里钻。

贝塔问:“你要去看看幺弟的脑袋?”

恩维女士一拍手,像是想起了什么,赶忙从马车上翻下,将烧杯下小炉子的火给灭了。重新爬上车架,坐在车厢的小皮椅上。

“我不看脑袋,看了心烦意乱的。对身体没好处。死了就死了,我晓得,他早晚会死。今天,我想去见见老爷。”

贝塔这才松了一口气。

又问:“妈妈想见父亲大人,为什么选今天这个日子呢?什么时候都能见呀。”

恩维女士像狗一样,嗅着马车里的手性分子的味道,嗅见魂威的踪迹。

她盯着陈小伍,盯上阿明,最后盯住阿明腰上的枪。

“枪响了,就有人死,有人死,就有人哭,有人哭,就得说心里话,我有很多心里话憋在心里,以前我和老爷说,老爷不爱听。脸坏了以后,就和树说,和烧杯说,和向日葵说。我的孩子死了,是你杀的,我只怕老爷也让你杀了,得盯着你。”

贝塔尴尬地笑出声。

“我才不会害父亲大人呐!这回我请了东国的炼丹师来,能治好父亲大人的病!”

恩维女士眼神瞬间亮了起来,她激动地浑身发抖,几乎要给陈小伍跪下。

“你能治好老爷?”

陈小伍直言不讳:“是的,能治好。”

恩维女士又问:“怎么治好?什么原理?是魔术吗?”

陈小伍:“就是魔术。”

恩维女士再问:“要杀人?杀几个?老爷得了心病,要用心药医?要血祭吗?要几个血亲?”

陈小伍:“那得看这个人该不该死。”

恩维女士一伸手,地上的土块跟着动,不一会陈小伍脚下就凸出来一块结晶石英,将小伍往马车上送。

“来!快来!炼丹师。”恩维催促着,急不可耐要陈小伍上车:“快点上来!我还有一个儿子!你看他该不该死?贝塔呢?他能当药吗?他该死吗?”

话音未落,恩维女士的手心生生长出两只水晶棱刺,像是剑一样,比着贝塔的喉咙。

夜灯微微亮,灯光将棱刺照得五彩斑斓。

这位夫人的魔术,像是宝石,像是彩虹,美轮美奂。

贝塔急得满头是汗,心想三娘真是疯了。

“等一下。恩菲尔德夫人,请等一下。”陈小伍劝着这位疯狂的魔术师,“一个人该不该死,得看他犯了什么罪。越重的罪过,药效越好。”

恩维女士欣喜若狂。

“好呀!太好了!幺娃是一味好药!三娃也是好材料!”

阿明听了,对恩维女士比着大拇指。

“知子莫如母!这是亲妈!”

陈小伍跟着附和道。

“没错!是亲妈!”

不过一分钟的光景,在恩维女士的指认下,车厢里多了三个脑袋。

恩菲尔德家的大夫人、二夫人,三个儿子,头发绑做绳结,脑袋吊在货厢的牵牛皮带上。

他们是杀人犯,挪用公款的贪污犯,有强奸史,贩卖鸦片和医用吗啡,曾经雇凶杀人,与家丁有奸情。

贝塔看见自己亲妈的头颅时,本想嚎啕大哭。

可陈小伍一句话又生生将哭声咽回了肚子里。

陈小伍问:“贝塔犯过罪吗?”

贝塔红了眼,破口大骂!

“炼丹师!你想问甚么!你想要我的命?”

恩维女士收了武器,语气失望。

“贝塔是个良民,连药渣都不配做。”

陈小伍:“那他没用。”

恩维女士:“是的,没用的废物。”

贝塔也不知这俩魔术师在骂他,还是夸他。捡回来一条命,只能赔着笑,喊车夫手脚麻利点,往老爷的屋子去他的内心有大恐怖,他想,这些魔术师都是疯子,是草菅人命的杀人狂。

夜深了。

贝塔先生一路战战兢兢地来到恩菲尔德爵士府邸。

大宅子灯火通明,阿明提上一串脑袋,像提着葫芦似的,守在一楼大门。

陈小伍带着贝塔和恩维女士,走进起居卧房,走向病房疗养室。

老恩菲尔德躺在病床上,睡得很香。

病榻之侧,放着全套钢盔铁甲,墙上倚着一支巨大的骑枪,地上放着一套金银装点的将军鞍。

恩维女士眼中满是柔情,点起凝神香,生怕惊动了丈夫,蹑手蹑脚地划火柴,又把丹参剂泡软了,化在开水里,等丈夫醒来时再用。

贝塔勋爵轻轻推搡着父亲,眼神瞥向陈小伍。

“炼丹师大人,您看看父亲,看看他。该给他治病了。”

陈小伍本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

问了一个简单的问题。

这个问题说来简单,听来复杂。

他问:“你想让他醒着?还是想让他睡过去?”

贝塔琢磨了半天,愣是没想明白。

“你治好他,还管他醒不醒的?”

陈小伍又换了个说法。

“你家的兄弟们,都在楼下挂着呢,像腊肉似的,我问你,你想让他醒,还想让他睡过去。”

贝塔想了想。

这炼丹师的意思是,没人跟我争家产了。

父亲要是这么死了,我不就成男爵了?对呀,是这个道理,去他妈的功勋爵士,老子要当男爵绅士!

父亲大人醒过来,看见这一家子整整齐齐的脑袋,他得多伤心呀。

可是他醒不过来,谁替我去千金马赛呢?

贝塔一激灵!

脑子转得飞快!

“让他做梦!让他做梦!”

陈小伍点头。

“了解。”

恩维女士虽然木讷,可人不傻。

没有哪个魔术师是傻子,要是傻子,也看不懂猎人指南,根本就当不了魔术师。

她听得懂大儿子和炼丹师在说什么。

“对!让他做梦!要是他醒了,知道真相,心脏会爆炸的!”

陈小伍跟着点头。

“夫人说的是!”

他朝楼下阿明吆喝。

“人头找块风水宝地埋了!别让人看见!”

又唤出性感炸弹,在这个瞬间,他的魂体在恩维女士面前暴露无遗,露出本相。

恩维女士眼中,这位东国的炼丹师的魂魄换了一张脸,原本偏高地人的长相,换成了东方人的眉眼。

不过恩维女士也不在意,魔术师有一千张面孔。

重点是老恩菲尔德的心脏病,重点是这个。

当性感炸弹的焰光钻进老头子的喉舌鼻腔,通过毛细血管流入全身的血循环系统,涌进大脑和心脏时。

老恩菲尔德的身体开始抽搐,硬化的心血管系统和肿胀肥大的心壁肉膜逐渐变得正常,性感炸弹的火焰瞬间打通了血脑壁障,为大脑换血洗髓,老人家的身体宛如新生。

他睁开双眼,猛然坐了起来,连马背上久劳积损的腰椎都恢复了健康。

“完了!我是死了?”

老恩菲尔德张着嘴,骂骂咧咧的。

“我他妈是死了?我死了?我死了嘛?”

他不敢相信自己还能坐起来,还能感觉到双腿,还能动弹。

“你们看得见我?回个话!我死了吗?”

他看着双手,目光灼热有神,鹰钩鼻下淌出鼻涕,浑身发热新陈代谢加速带来的副作用。

“看来是死了。”

得不到回应,老恩菲尔德一拍脑袋,扼腕叹息。

“怎么就死了呢?我还能上战场呀!怎么就在这个节骨眼死了!马上就要打仗了呀!嗨呀!嗨呀!真是可惜!”

陈小伍缄默。

贝塔先生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

恩维女士眼中有泪花。

老恩菲尔德爵士还沉浸在自己的死讯中,不能自拔。

他喃喃自语,嘴里没有血亲,只有对战争的渴望。

“为什么?只有你们几个吗?”

他恍然大悟。

“我生的养的都是白眼狼!哈!我就知道!这些个孬种,这些个婊子和婊子养的,只看上我的钱!要他们上场杀敌!那是痴人说梦!”

他看大儿子的眼神充满了期待感。

“很好!贝塔!好呀!好!你快拿走铁盔和枪!选一匹马!快去为国争光!跑到北方去!杀了那些高地人贱种!钱不重要!杀人才重要!”

他又看见陈小伍。

“嗨!这还有个东方来的泥巴种?!是来给我送葬的?哈哈哈哈哈!泥巴种也给我来送葬了!泥巴种也配?!”

他最后看见恩维女士时,却不敢大声说话了。

“小百合小百合”

老恩菲尔德开始流眼泪。

“小百合呀我对不起你。小百合”

恩维女士跟着哭,哭得越来越凶。

老恩菲尔德用袖子擦着脸,一头白发里掺了几根红丝,哭得非常难看。

“我要是不让你生孩子,不让你生出那两个混账多好呀我死了,他们都没来给我发丧,只剩下你和贝塔了。我就知道,只有你俩是最亲我的。”

老头子拍着膝盖,捶胸顿足。

“你也别光是哭呀,你说点什么,小百合,你说点什么吧我就想听听你的声音,虽然丑是丑了点,不能看了,我想你,想你的声音,想你的屁股,想你的腰和胸脯肉。”

恩维女士骂道:“你没死呀!老色狼!”

“什么?”恩菲尔德老爵爷傻了眼,“什么东西?”

陈小伍跟着说:“您没死,恩菲尔德爵爷,我是一位炼丹师,是我治好了你的心脏。”

爵爷问:“你说的是真的?”

陈小伍:“千真万确。”

爵爷大笑:“哈!我命不该绝啊!”

陈小伍:“是的,您命不该绝。”

爵爷又问:“其他人呢?还有人呢!我要所有人都过来!我要他们给炼丹师大人做饭!给你这个泥巴种敬酒!”

贝塔觉得不太合适,小声提醒道。

“爸爸,父亲大人别说泥巴种,别说那个词。”

爵爷怒道:“我就说了!怎么了!泥巴种!泥巴种!泥巴种!你看炼丹师大人在乎吗?他在乎吗?”

陈小伍:“是的,我不在乎。”

爵爷畅怀大笑。

“把他们给我喊来!约克呢!我那个不争气的次子!给我喊来,他躲到庄园外边去了,让他杀一头生猪,再杀一头乳猪!要请客,要把这泥巴种喂饱了,请他喝酒!”

贝塔和恩维女士犯了难。

次子已经死了,这可怎么办?

炼丹师大人说,要老爷做梦,可这梦该怎么编呀?

陈小伍的回答简单直接。

“爵爷,您的次子走了。”

老爵爷问:“去哪儿了?”

陈小伍:“去世了。”

老爵爷一愣。

“死了?”

陈小伍:“是的,死了。”

爵爷:“死得好!”

阿明在一楼挖坑,能听见这声洪亮的呼喊。

他呢喃着

“是亲爹。”

二楼房间里。

老爵爷又问:“那个只会哭,只会下跪道歉的三娃呢?!也把他喊来!喊来给泥巴种炼丹师表演磕头!磕到你满意为止!”

陈小伍:“他也去世了。”

老爵爷跟着一愣。

“怎么走的?”

陈小伍:“走的很安详。”

老爵爷又问:“幺娃”

陈小伍打断:“他们走得很安详。”

老爵爷一拍手:“双喜临门呀?”

紧接着,这一家之主去看恩维女士。

恩维女士和贝塔都不敢说话。

老爵爷又问:“我的老婆呢”

陈小伍:“当场去世,她们走得很安详。”

这回老爵爷坐不住了。

“为什么!”

陈小伍:“他们是药,给您治病的药。”

老爵爷咬牙切齿。

“这是什么邪法!”

陈小伍:“不死,您的心病治不好。”

老爵爷拍手称道。

“简直神乎其技,是奇迹。”

贝塔终于松了一口气,像是在刑场上捡回一条命。

爵爷从床上站起来,不像其他体态匀称的南方人,他年龄六十有二,身体却壮实得像一头犀牛。

陈小伍得仰起头才能看见爵爷的下巴,估摸着约有两米二出头,刚才在病床上还不明显,下了床,这老头儿的将军肚上都长了疙瘩肉,突出一个健壮比楼下金刚芭比阿明还要夸张。

爵爷的太阳穴外凸,前额两侧鼓起青筋,牙齿白净得像是瓷器,手指头粗得像是婴儿的拳头,手掌上的纹路好比刀砍出来的伤口那样深刻。

他的脸上气血旺盛,一呼一吸,从白到红,从红到白,毛孔中散发出浓烈的汗臭和体味,完全不像个老人。很难想象几天前,他还因为心脏病卧倒在床奄奄一息。

陈小伍这才想明白。

原来贝塔勋爵谈到,老爷子下床大吐六碗血,这不是夸张,也不是修辞,很可能是事实。

一米七左右的陈小伍站在老爷子面前,就像是一只刚刚长大的鸡崽子。

爵爷弯下腰,瞪大了牛铃一样的眼睛,鼻子几乎要戳到陈小伍的额头。

“小家伙!泥巴种炼丹师,你叫什么名字?!”

声音大得像是扩音喇叭,在陈小伍耳边嗡嗡直响。

“陈玄穹,叫我小伍就行。”

“哈哈哈哈哈哈!”爵爷大笑:“喊我恩菲尔德!喊我的姓!虽然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但泥巴种不配喊骑士的名字。这是森莱斯的规矩,不能坏了它的规矩。”

陈小伍:“好的,恩菲尔德爵爷。”

老爵爷又问:“你当过马夫吗?”

陈小伍说:“我在东国是贵族,从来不当马夫。”

老爵爷咧着嘴嫌弃道:“那你当过侍从吗?”

陈小伍又说:“我是贵族”

“什么贵族!泥巴种来了西大陆,都是奴隶!”老爵爷骂道:“你不当马夫,也不当侍从,那我怎么给你赏钱?难道我要把你当人看?把你当个医生?”

恩维女士骂道:“老色鬼!你再骂!你再骂一句!?”

老爵爷立马蔫了下去。

“小百合我不说了,不说了我不说了。”

这精明又多疑的老家伙终于收起调侃的意思。

正儿八经地问陈小伍。

“我要参加千金马赛,会受伤,会死人的骑士比赛,泥巴种炼丹师”

陈小伍打断道:“老爵爷!我和你说过我的名字,你能不能用姓名来称呼我。”

在恩维女士咄咄逼人的眼神下,老爵爷改了口。

“小伍,我要你当我的私人医生,和我一起参赛。你看看我!看看我的身体!我强壮的臂膀,我肚子上的刀伤,肩上的弹孔!它们都在说,这个骁勇善战又残忍狡猾的老东西,还能赢下几场仗!来吧!跟在我后边!给我治伤”

陈小伍摇着手指头。

“!”

贝塔勋爵要猛点头。

“!”

老爵爷不明白。

“是钱不够?”

陈小伍说:“不是钱的事情。”

老爵爷摸着下巴。

“你要女人?”

陈小伍看着贝塔和恩菲尔德父子俩。

果然是亲生的!

“也不是女人的问题。”

老爵爷说:“你不要钱!也不要女人!你真是贪心!”

陈小伍说:“我要你的情谊。”

“情谊?”老爵爷一拳捶在自己的掌心,像是开悟,像是猜中了陈小伍的心思:“你要我尊重你?”

陈小伍点头。

“是的,我要你尊重我。你是森莱斯王国的男爵,你尊重我,军人也会尊重我,老军医也会尊重我,我去军队里做医疗学术研讨会,他们都会尊重我。”

老爵爷起了疑心。

“你想进军队?”

陈小伍直言不讳:“没错。”

“那得先当我的侍从!”爵爷拿住了把柄:“十二月之后,马赛结束之前,我给你当引荐人。”

陈小伍:“是你的私人医生,不是侍从。”

爵爷点头:“私人医生。”

陈小伍张开双臂:“好朋友!”

爵爷抱住陈小伍,臂膀里传来的怪力差点把小伍的眼珠子给挤爆。

“好朋友!如果你有什么其他的心思,有什么阴谋!”

陈小伍使劲拍着爵爷的背脊,是要求饶的意思,他快死了。

“我当场去世。”

第五章 Dumb Blonde

一场马术比赛将森莱斯西斯莱哲丘陵变得面目全非。

数千人挤在省城外的驻扎地里,他们来自世界各地。

——有马术好手。

——有亡命之徒。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西历一八八八年十月一日。

星期六,安息日。

暖冬时的烈日照在骑士们的护具上,蚊蝇血虻攀上劣马的后蹄,整个矮丘林地都是一股粪臭熏天的味道。

营帐外边人头攒动,赌徒们挑准对象,在心仪的骑士身上下了重注。

这场比赛的规则只有三条。

仅仅只有三条。

第一条,不许用枪攻击参赛者。

第二条,中途可以更换马驹,不得向参赛者下毒,不得在驿站休息时攻击参赛者。

第三条,骑士必须沿规定路线,到达各个城市按顺序签到,防止徇私舞弊。

除此以外,躁动不安的广播员和活动主持嘶声呐喊着。

——森莱斯的皇帝作为监证官将加入这场竞赛。

陈小伍分到了第六组别,编号是六百六十六号。这一切都是那么的巧,就像他从市场上买到的烈马一样。

前些日子,他和阿明跟着恩菲尔德老爵爷去市场买马。马市的好货都被抢购一空了,只剩下这么一头烈马。

当陈小五看见它时,它脏兮兮的,浑身是伤,眼睛水汪汪的,透着一股子凶狠的劲,屠夫正准备磨好刀,宰了这头伤人的畜生。

——这匹马在市场里已经踢碎了六个人的骨头,是不折不扣的祸驹。

可小伍一伸手,它便低下头,变得安静乖巧。

但凡生灵,都喜欢亚蒙神祇的生命力——何况是性感炸弹治愈伤病的力量。

后来,小伍给它配了鞍,做了个飞机头的俗气发型,和他张扬的性格一样,是明骚在外,又取了个名字。

他贴在马儿的脖颈,低声呢喃。

“准备好了吗?!洋葱?”

马儿挺直了身子,前蹄悬起,变得躁动不安。

看来它不喜欢这个名字。

陈小伍说:“不喜欢也得叫这个,我在市场相中你的时候,你哭得稀里哗啦的,眼睛像是两块黑曜石,bulingbuling~~~闪闪发光。”

洋葱喷出响鼻,往草皮前吐着唾沫。

陈小伍有样学样,随地吐痰。

——属实素质主仆。

就在此时,在第六组别中,又有一位同行参赛者凑到小伍身边。

“喂!”

是个女人。

“你是魔术师对吗?”

是个漂亮的女人。

“你身上关于手性分子的味道太浓了,天呐……难道你已经把身体完全交给魔鬼了吗?”

是个金发傻妞,性感丽人。

“喂喂喂!黑发臭小子!和我分在一组,可算你倒了大霉!”

牛仔帽压住一头大卷毛,开襟外套配上一条清爽的抹胸,红围巾遮住喉咙,这就是她上半身所有的衣料。

“你在听我说话吗?我可是你强而有力的竞争对手!好歹看我一眼呀!”

至于下半身,只有低腰裤搭着马靴,马刺是五角星警徽形状,从后腰的尾椎骨处能看见一处纹身。

纹身的内容是一串英文俚语。

也是我为什么叫她金发傻妞的原因。

【dumbblonde】

词汇通译有三种读法

——金发傻妞。

——无声哑女。

——花瓶姑娘。

陈小伍扭过头,朝姑娘瞥了一眼。

能从对方身上嗅到微弱的魂威。

此人毫无疑问,是个魔术师。

小伍低声对洋葱叮嘱着。

“这丫头看上去不太聪明的样子。”

金发姑娘气得拉扯缰绳,使唤马驹往洋葱身上拈挤。

洋葱哪儿是好惹的主,粗壮的马颈甩得像是攻城锤,把恶意占道的家伙给顶了回去。

小伍又说:“别看她,会被传染的。”

“你说甚么!”金发姑娘怒道:“你在胡说八道什么!什么传染不传染的!”

小伍这才开始正视这傻丫头。

——她的身边围满了荷尔蒙爆表的饥渴色狼。

不论是有钱的,没钱的。

骑士或贱民,

东方人或西方人。

谁不喜欢金发小姐姐呢?

这场比赛开始时,这身热辣的打扮和耀眼的金发,就像是夜里的明灯,给一个个带【枪】的猎人立起靶子。

“喂!你这家伙给我听好了!我是来自亚米特兰的汉娜,汉娜·亚美利!我是警长的女儿,专门抓捕作奸犯科的魔术师!对付你这种人我可有一套!我要在第一纵队和第二纵队分开之前就收拾掉你!你这个把灵魂完全卖给魔鬼的可怜人!接受我的制裁!”

陈小伍问:“你是谁,对我来说重要吗?”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列队里的骑士们按倷不住心中的焦虑,更拉不住缰绳,已经跑出去老远了。在几记警示枪声中悻悻而返。

汉娜嘟着嘴,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

“你居然敢无视我?从来没有人无视过我!你看看呐!这里有那么多的人!他们都在盯着我呢!”

陈小伍说:“那可不是什么好事。”

汉娜厉声吼道:“那就来打个赌!你是骑士对吗?有马有鞍有荣誉感的骑士,你一定会遵守约定的!”

小伍不说话,洋葱想妈妈。

汉娜对喧闹的列队,鼓足嗓门大声嚷嚷着,

“这位黑发的骑士是我的未婚夫!但我不同意这门婚事,我要和他在比赛中分个胜负,如果我赢了,我就能自由自主地选择我的丈夫!我相信你们都是绅士,是优秀又杰出的男人!只要你们帮我把他打下马,我愿意嫁给你们!嫁给你们呀!”

——嫁给你们?

这说的什么话?

听来荒谬可笑,可是小伍的心却沉了下去。

原本这个金发姑娘是第六组别的焦点,可是现在,几乎有一半的人盯上了他的人,他的马。

陈小伍跟上汉娜的步调,用同样大的嗓门。

要比一比谁更傻,更不要脸。

他大声喊道:“这个金发傻妞是我的妻子,已经过门的那种妻子!我是个炼丹师,我们确实有这种约定,如果在座各位男士愿意帮助我,帮我把这调皮的金丝雀从马上打下来,我会把这位妻子当做礼物送给你们,当然,赠品里还有我的药,是祖传秘方,我是个传统的东国人,这金毛贱妾只能算个东西,方便拿来送人。”

一嗓子喊出去,原本落在他身上的目光,又回到汉娜那头。

“你们……”汉娜咬牙切齿,没想到这东国人居然比自己还不要脸,不都说东国人才讲究礼义廉耻的吗?怎么这回不管用了?

“你们别听他的!”

陈小伍无情打断:“你们别听她的!我娘亲教育我,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会骗人!”

骑士们在窃窃私语。

“这黑发的泥巴种说得没错。”

“我的母亲也是这么和我说的。”

“看住她!别让她跑了!”

话音未落,尖锐刺耳的汽笛长鸣。

比赛开始了!

数千位骑士分批次往丘陵的野地中策马狂奔。

马蹄隆隆震天响,每个人的脑袋都像是进了蜜蜂,只剩下一通嗡嗡杂音。

陈小伍夹紧马腹,冲了出去。

滚滚烟尘之中,看不见任何东西,在比赛刚开始时,就有差不多五分之一的选手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故而受伤,暂时掉队。

他回头朝汉娜看了那么一眼。

——却看见对方使出不可思议的魔术。

有十来位选手听信了他的鬼话,挥着手里的战锤和连枷,想把汉娜打下马,如此这般一拥而上。

就在他们撞上汉娜时。

这金发傻妞连人带马碎成了数之不尽的裂片。

是的,就是这种形容,就是这种比喻。

她和她身下棕褐色的小马驹一起——

——裂开了。

浑身的皮肤和肢体组织像是玻璃一样,像她纹在后腰上的dumbblonde一样,裂开了。

这些裂片应着马驹的冲击力,跟着呼啸的狂风一路往前,像是飞沙走石,在骑士们的身上带出无数个细密如麻的创口。像是千万把刀子,像恶毒的情话,像伤人最深的渣女大波浪那样,来去如风,潇洒自如。

不过一瞬间,随风飞舞的裂片又恢复了原样。

马蹄踏在大地上时,让汉娜感觉殷实又亲切。

她在飞,像风中的一朵瑰丽的花儿。

她盯上了前方不远处的黑发小子。

她要把这份羞辱加倍偿还!

高喊着魂威之名!

“嘟嘟嘟嘟嘟嘟嘟!”

她鼓着腮帮子,嘟着嘴,摇晃缰绳的动作像是套马的牛仔,手心画出一道道涟漪,仔细去看,她的右手四散纷飞,飘出来的,都是能夺人性命的利刃。

她舒心地大喊,像个未经人事,不知道害臊害羞的热情姑娘。

“dudududu!dumbblonde!”

刀片如雨,四散射出!

小伍压低了身子,眼角瞥见锋芒毕露的裂片,洋葱已经先一步踏着灵活的跳步躲进拥挤的列队之中。

在错综复杂的一条条马尾巴里,他要辨出阿明和老爵爷的马,

越是往前,路就越宽敞。

如果被拖在人最多的纵队里,茫茫多的竞争对手会变成泥沼,让人越陷越深。

——要是在这个地方被缠住,后边的麻烦会更多。

身后传来金铁入肉血肉四溅的动静,带着厉喝与呼痛,男人惨叫和马驹悲鸣。

想都不用想,是那个金发傻妞的手笔。

“哈!你以为躲起来我就找不到你了吗?!”汉娜的整条手臂都变成了刀子,盘旋在半空,和寻觅食物的猎鹰一样,带着低空俯冲的啸叫,不时掠过骑士们的头顶。

她欣喜若狂,仿佛胜券在握。

“你绝对是个魔术师,面对我的攻击却还不了手,只想着怎么逃跑——那么可以说,你的魂威非常特殊,这种混乱的环境下你还不了手。

越是特殊的魂威就越难对付,如果在这里把你干掉,比赛的后半程里,我就能省下很多麻烦啦!”

陈小伍对洋葱说。

“你看,她简直就是个天才。”

洋葱瞪大了眼睛,让空气中飞舞的刀花吓得流泪,它小心翼翼的避开激荡四散的裂片,使着灵动的步伐,猛地跃出汹涌的骑士海洋,跃出水面的一瞬间,身上已经多了十来道伤口。

性感炸弹的焰光一闪而逝,洋葱身上的伤口愈合如初。

汉娜看得清楚,想的明白。

她喊道:“你是个医生!你的魂威能治好马儿!好呀!原来你只是个挨打不还手的医生,那我就更不能放过你了,得好好欺负欺负你!”

“走!洋葱!往象鼻山走!”

小伍抱着马颈,洋葱受伤吃痛时已经陷入了疯狂,他生怕让狂暴的马驹甩下背,跟着一列分流出来的骑士选了象鼻山这条路。

汉娜紧跟其后,她的半个身体都化作利刃,像是索命阴魂,紧紧跟在陈小伍身后,拿着缰绳的手开始发抖,失去躯干之后,她难以保持身体平衡,更跟不上马儿的节奏。

风驰电掣的追逐战在象鼻山的隘口迎来终章。

小伍手里抓着一把子弹,跟上前方参赛者的马尾,混进对方的破风尾流中,让洋葱稍稍休息一会,紧接着将子弹往山壁上抛投。

——扣下起爆开关!

一刹那,草木泥石崩塌毁裂,裸岩开始松动,赶来的队伍在第一时间调转方向,却被身后的马术拙劣的骑士拖了后腿,撞得人仰马翻。

汉娜也是其中一员,她只看得见前边刹车的老司机,却看不见身后追尾的新司机,更别说,她自己只是个女司机。

在这个瞬间,她冒着极大的风险将马驹和自己的身体变成花瓶碎片,跟着那股爆破产生的强风,飘上山麓,飘到盘山林地中,看准小伍的方向,紧接着一个虎跃。

——砰!

枪响了。

饶是谁都无法忍受这金发傻妞的神经刀。

就算是定了不许开枪的规矩也不行!

不知是谁,朝着半空中那头好比金色绸缎的秀发开了一枪。

汉娜顷刻间被打成了碎片,不知道要飘去哪儿。

她开始害怕,害怕身体的某个部分就这么被子弹动能带偏,飞往更远的地方,要是飞得太远——

——飞出去的皮肤、脏器、骨骼,就再也找不到了!

第一枪打响。

紧接着就是第二枪,第三枪。

她变得四分五裂,子弹击中了山麓的顽石,变成无规则的破片翻滚飞射,变成随机性极强的流弹,滚烫的气流带着她肢体的各个组织,不知道要去向何方!

她想,破镜难重圆。

自己是死定了!

就在这时,她看见了火焰。

是熊熊燃烧的,生命力极强的火焰。

等她回过神来时,马驹还在,身体还在,衣服都还在。

空气中弥留的焰光像是蜜蜂回巢,钻进了陈小伍的喉舌之中。

“喂!傻妞!”隔着老远,小伍大声喊:“挺有本事的嘛!”

汉娜不服气,又追了上去。

她问:“你为什么要救我!”

陈小伍:“因为你得帮我!”

汉娜:“帮你什么?”

陈小伍:“你是个骑士,有马有鞍有荣誉感的骑士!我救你一命,你得帮我拿到冠军!”

“冠军是我的!没门儿!”汉娜嘴上这么说,这回却不动手,也不动刀子了。

陈小伍看着前方密密麻麻的马群,骑士们在山林野道里发生了一出又一出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的堵塞。

“帮我清出一条道来!他们挡着路了!”

汉娜:“我凭什么帮你!”

陈小伍:“因为他们也挡着你的路了!挡着你和冠军之间的路!”

汉娜恍然大悟。

“你说得好有道理!”

陈小伍骂道:“多动脑子!傻妞!”

汉娜:“你骂我?”

陈小伍:“是夸你!”

刀锋飞舞,锯齿转得像电锯一样快。

一颗颗红松木应声而倒。

两人两骑绝尘而去。

汉娜:“你就是在骂我!”

陈小伍:“是的,你是个天才,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汉娜:“你还骂?你再骂!”

陈小伍:“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汉娜:“我杀了你!”

陈小伍:“你要杀救命恩人吗?”

“我可没要你救我的命!”汉娜辩解道:“这分主动和被动!”

陈小伍:“我喜欢被动。”

汉娜骂:“你个流氓!”

陈小伍:“你看你多聪明,这都能听懂!”

汉娜:“呸!不要脸!”

越过山涧野泉,一路往山下的田野狂奔。

洋葱喷吐出灼热的呼吸。

陈小伍抓紧了马鬃,脸上让斑驳杂乱的树叶割出好几道口子。

“你才流氓!你最流氓!你全家都流氓!还警长的女儿呢!瞧瞧你挑拨其他男人来陷害我那得意的小眼神!呸!我听了都恶心!”

汉娜只是无能狂怒,纷乱的刃影帮小伍把林间恶毒的荆棘和粗粝的野枝都砍开。

她嘟着嘴,脸红得像是熟透的苹果,煮熟的闸蟹,情绪激动时就会发出英译的怪声。

“duuuuuuu!”

“duuuuuuuuuuuuuuuuu!”

“dust!!!”

翻译为【尘】。

其实很好理解。

就是一个字。

“屑!”

第六章 皇帝

一场谈判将本杰明的人生变得面目全非。

他是森莱斯王国的帝王。

是先王的私生子,母亲是东国人。他有一头黑色直发,眼睛的颜色是西陆南方人种的绿色,像猫眼石一样。

在南方诸国,流落民间的王子绝没有可能登上王位。本杰明能够触及王权的方法只有一个,仅仅只有一个。

找到他人生中需要跪拜的权势与力量,然后跪下去。

——仅此而已。

彼时彼刻。

他与亚米特兰的一位外交官坐在一张谈判桌前。

他向异国人双膝一软,用洋运渡口的租界条约来俯首乞怜,要当个卖国贼。

外交使馆的大街上,有一百多具学生的尸体。

尸体盖着森莱斯的曙光旭日旗。

使馆的桌上,有两把枪。

一把黑色,柯尔特公司的六连发圆铜弹猎鹿手枪,杀畜牲干净利落。

一把白色,雷明顿公司的小口径硬尖弹左轮手枪,对盔甲特别有效。

外交官的姓叫亚美利。

亚美利让本杰明选一把喜欢的拿走。

这两把枪,白色的用来决斗,黑色的用来杀人。

“有什么区别吗?”本杰明问,“本质上它们可以用来干同一件事,只看使用者的心愿。”

亚美利解释道:“区别在于扣下扳机时,这种行为是否正义。钢芯尖弹在决斗中扮演着打破盔甲的角色,如果有人在神圣又不容欺骗的决斗里偷偷穿上了铁铠,它就能戳穿说谎人的心脏。而圆头子弹在命中猎物时会四散崩裂,在柔软的体组织中变成破片,产生翻滚效应,让生物肌理和脏器变得四分五裂,像脆弱的雪花一样裂开。”

本杰明听了亚美利的话。“我选白色的。”

亚美利问:“你想和我决斗?”

本杰明将白枪放回桌上。“那我选黑色的。”

亚美利又问:“你只想打猎?”

本杰明点头。“我只想打猎。”

他选择黑色的猎鹿手枪,摇身一变,变成了森莱斯的君王。

没人见过他的真实面貌,也没有人知道森莱斯王国的至高王权握在谁手里。

本杰明和亚米特兰的影子议会在暗中操纵着整个森莱斯。

——他选择了猎鹿枪,那么代表这位新王已经将臣民当做畜生看,选择的是一条不义之路。

——他别无选择,谈判桌上除此以外,只剩一把决斗用的转轮枪,就算他想在亚美利面前耍花招,用谎言的铠甲来伪装,来保护自己,也会被一颗无情的钢芯弹头夺走性命。

……

……

此时此刻。本杰明穿着一身红大衣。它本来是黑色,但已经被血浆染红。和他的头发一样。

寂寥潮热的山野走道,缭乱纷落的月桂花下。

他面前放着一张谈判桌。桌子的用料非常讲究,人骨和马骨混作一块,像是经受过液压机床的摧残,和血肉压成一条条结实牢靠的桌腿。

桌面蒙了一层皮质,头发成了桌布的缝线,桌上摆着保温瓶,瓶子里装着桂花酿,除了这瓶酒以外还有不少杂物。

橡皮泥和铅笔,银币和森莱斯本国的橙黄色阳光纸钞,由花城出版社修订改编的漫画,名字叫《骑士与风车》,原作者名叫大卫。

——没错,就是那个大卫,死在伍德枪下的大卫。

还有一条半熟的橡胶轮胎,在工厂的流水线草草加工的半成品。

半盒铁钉,一瓶深红色指甲油,两捆钢丝线材。

还有更多的,更多的说不出名字的杂货。

本杰明坐在椅子上,椅子的材料和桌子保持一致。

看得出来,他在家装选材方面的品位非常独特。

与此同时,这位皇帝身边的山野道路中,散落着许许多多尸体。

这些尸体大多是参赛选手,身上的伤口用恐怖诡异来形容毫不为过,缺胳膊少腿是常态,最惨的那个浑身的骨头变形粉碎,已经不能辨认出男女,甚至无法辨认出这位可怜人和可怜马的区别,算人畜不分。

空气中飘扬着血和月桂花混杂在一块的异味。

本杰明安静地坐在山道中央,翻开一页页染血的漫画书。

他看上去非常年轻,手上的腕表指针指向下午四点。

他的体态健康,从大衣的衬衫里襟里,能看见胸腹的肌肉线条,他的嘴唇很厚,鼻梁高挺,碧绿的瞳孔和一头东国黑发叫脏血染红,像极了南方人种。

黑漆漆的皮裤胯兜里,藏着两把枪,一把黑色,一把白色。

——彼时彼刻,恰如此时此刻。

大桌对面坐着一位南国土著。

看上去像本分老实的农户,搓着手,揉着粗硬坚韧的手指甲。一副做贼心虚,恐惧害怕的样子。

本杰明每翻开一页漫画,农户的心就提到了嗓子眼。

——他怕死。

——他不想死,不想像他的马一样,死的不明不白。

——他害怕这个奇怪的男人,害怕这本漫画书。

——如果这男人把书看完,会不会接着杀人?

——如果这本狗屎漫画惹人家不开心了,自己会不会跟着遭殃?

这一切都让农户的心陷进未知与悲恸的绝望境地之中。

本杰明翻开下一页,全神贯注地咀嚼着故事情节。

老农户咽着唾沫,要看清楚倒置的绘画文本,读得别扭,看得心慌。

突然,本杰明先生从书页中取出了两支酒杯。

对,就是这个形容词。

——他从漫画书里,像变魔术一样取出了酒杯。

是两支透着粉嫩光泽,像锰石独有的粉色宝石一样的高脚杯。

农户瞪大了眼睛,张着嘴,不知如何是好。

本杰明将杯子推向农户,把酒倒满。

桂花酿的气味透着腥甜,黄澄澄的酒液在透明的粉色酒杯里,像极了太阳的颜色。

农户问:“你要杀我?还是想灌醉我?”

本杰明说:“我想杀你,你早就死了。”

农户绞尽脑汁,拼尽全力想留下自己一条狗命。

他笑嘻嘻地打着马虎眼。“那你就是想把我灌醉了,我保证!绝对不会把今天看见的说出去。”

本杰明又说:“你今天看见什么了?”

“在千金马赛!在西斯莱哲丘陵通向库库镇的山道里!”农户先是扯着嗓门,又压低了声音,鬼鬼祟祟地说:“有一群骑士,他们不遵守骑士礼节,用枪互相攻击,为了奖金械斗比枪,全死了!一个不剩!”

本杰明问:“你能把黑的,说成白的?”

农户猛点头:“这可是我的看家本领!”

本杰明又问:“那我是什么人?”

农户谄媚地形容着:“是我的恩人!是大恩人!多亏有了恩人您,我才能从这些狗屎骑士的手里活下来。”

本杰明将胯兜里的两把枪扔上桌。

“选一把你喜欢的。”

农户疑惑,留有警惕之心。“恩人还要送我东西?”

本杰明说:“不,黑的用来杀人,白的用来决斗。”

农户浑身激灵,心生寒意。

“我不会杀人,也不会决斗呀!我可不像这些狗屎骑士,我不是那种人!恩人!你可千万别把我和他们……”

本杰明指着枪,无情打断:“选。”

农户的手伸向白枪。

本杰明问:“你想决斗?”

农户颈椎都摇出松骨头的声音了。又摸向黑枪。

本杰明问:“你想杀人?”

农户想了想。

“我得活下去……”

本杰明鼓掌。“说得好!”

农户跟着附和:“恩人也觉得我说得好?”

本杰明喝酒:“对!”

农户跟着喝酒:“那可不,谁想决斗呐?谁愿意面对枪口呢?谁不想手里捏着枪,朝手无寸铁的人开火呢?”

本杰明猛烈地鼓掌。

“你说得太对了!”

农户:“决斗?”

本杰明:“两个傻子?”

农户:“在太阳底下,一群人看着,多牛逼哦!”

本杰明:“旁边得有女人,孩子,还有看热闹的叔叔婶婶爷爷奶奶伺候着,小贩和棺材铺老板的脸上都笑开花了。”

农户:“一群人鼓着眼睛盯着,流着口水等着,多大牌面!”

本杰明和农户齐齐说。

“浮夸。”

“浮夸。”

两人碰杯,为自己的选择感到庆幸。

如忘年之交,如合弦知己。

放下酒杯,

本杰明催促。

“拿枪。”

农户苦着脸,信誓旦旦地问。

“恩人,我能不选吗?”

本杰明:“你比我厉害?”

农户:“不不不!我没有你厉害!你最厉害!”

本杰明:“那你哪来的胆子,不带枪就来比赛?是谁给你的勇气!你一直都这么勇敢的吗?”

农户:“我买不起枪啊……”

本杰明:“那就选一把你喜欢的。”

农户:“真要选?”

本杰明:“一定要选!”

农户的手颤颤巍巍直发抖。他摸向黑枪,左右为难。

最后拿起了白枪,用来决斗的枪。

本杰明沉默了。

越是沉默,农户就越害怕。

“恩人,恩人?”

本杰明又给农户倒了杯酒。

“你真的很勇敢,这场比赛里,你是我见过最勇敢的人。你是怎么想的?”

农户捏着象牙枪把,检查子弹。

“恩人的意思,是一定要杀我。”

本杰明点头,染血的绿瞳透着泪光。

“我开始舍不得你了。”

农户:“我活得像个畜生,死的时候,得像个人。”

本杰明:“骑马的人,决斗的人,就像人了?!”

农户点头,信誓旦旦地说。“我这辈子做梦都想骑上马,于是我偷了匹马来比赛,只想出人头地。这不符合规矩,犯了法。死到临头了,我想做守法公民,恩人呀。”

本杰明:“我不是你的恩人。”

农户强行解释道:“你就是我的恩人,大恩人!决斗是合法的杀人程序呀!对我来说多么难得,多么合法,从穷人变成富人,从农民变成地主,这辈子我都没法跨过这道坎。虽然没有体面的活法,至少我得有个体面的死法。不是吗?以后你就是我的恩人啦。”

说完这些话。农户举起枪,指着本杰明的脑袋。

有那么一瞬间,他想扣下扳机,这个可怖男人的脑袋就会裂开。

有那么一瞬间,他心存幻想,认为自己能够活下去,会是这场比赛的赢家。

有那么一瞬间,他用粗粝糙实的拇指,揉着一辈子都没碰过的子弹底火,紧接着扳开撞针。

在那一刻,时间都变慢了。

农户的瞳孔微缩,在这个瞬间,他看见手中白皙如玉的枪管像面条一样变得柔韧,产生弯曲。

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将它拧弯反曲。

枪管变成了u形,如回形针一样,反过头来指着农户自己的脑袋。

就在农户感受枪械零件白象牙的高贵质感时,狂跳不止的心脏和躁动不安的手指已经扣下扳机。

枪焰烧光了他的眉毛,回转的子弹仿佛棉花糖一样,紧紧贴着内壁,钢材高强度的柔韧性在枪管中挤压变形,与铸铁管道的螺旋膛线摩擦时迸出剧烈的火花。

——砰!

本杰明收好两支枪,将农户的皮囊踢下椅子,拖到野地里。

做完这些,皇帝揭开人皮桌布,露出堆积成山闪闪发光的金块。

他双手合十,这些黄金被一双无形的大手挤压而发生形变,它们对折再对折,一直对折,好比一张脆弱的纸揉成了团,变成一枚染血金币大小。

人皮桌布成了布包行囊,将杂物紧紧裹住。

皇帝把金币扔进包袱里,驮在背上,吹着口哨喊来马儿,翻身上马。

他骑马经过梧桐树,树下跪着五六具尸体。

这些尸体的膝盖也像是黄金那样,遭受了不可逆的骨折损伤,护膝也跟着裂开,露出森森白骨,尸首的脸上带着临死前的惊恐表情。

就这样,本杰明皇帝在骑士们的朝拜下,抱着漫画书,离开了“决斗”现场。

——他的狩猎还未结束。

新的猎场在中部行省的沿海沙滩,巴克斯被称作水上花都。也是森莱斯境内仅次于东都港的第二大港口,只不过东都主要产业是奴隶买卖,而巴克斯城的主要产业是货运贸易。

三个小时之后。本杰明在巴克斯城的郊野外,在浅海错综复杂的码头路桥选了一条马匹向北的必经之路,叫做花都大桥,是森莱斯内海近海口连同南北两岸的唯一近路。

他用三十来位骑士的血肉,做了另一张谈判桌。

安静等待着,期待着下一个酒客。

黄昏时分,太阳沉入群山,不少骑士选择在晚上继续行军跑马,因为黄金不会等他们,对手也不会休息。

有不少小贩骑上驮货的驴子骡马,跟上比赛的队伍往北,踏上花都大桥。

与此同时,本杰明使着他奇特的魔术,将包袱里的杂物都倒在桌上,从杂物里挑了一箱铁钉,将它们压缩对折,变得比芝麻还小,变成几乎看不见的微尘,足有数百颗钉子。

他又选了一块磁铁,将这些铁屑引来,往密密麻麻的骑士队伍中抛石子一样,将磁铁轻描淡写地抛投过去。

就在这个时候,黒德尔阿明坐到了血肉谈判桌的对面。

阿明先生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大海的海腥味盖住了桌子的味道。

他带着饭盒,裹紧了鳄鱼皮衣,将一份饭食推到本杰明面前。

阿明热情地问:“朋友!你也是来参赛的吗?”

本杰明的眼神中有忧虑和疑惑。

“是的……朋友……朋友?”

阿明把饭盒的盖子打开,露出里边的鸡腿肉和青菜,还有一颗圆滚滚的大豆酱油烹饪的煮鸡蛋。

“借你的桌子用用?方便吗?”

本杰明:“可以是可以……”

阿明大大方方地坐下了,往桌前拉拢椅子,要离桌子更近一点,坐得更舒服一些。

本杰明汗颜,心想这陌生人也太单纯,太热情了。

他看着对方分来的饭食,有种难以拒绝的感觉。

阿明低头吃饭,瞅见主人家不肯动筷子,又说:“我不会下毒的!放心吧朋友!”

本杰明:“我不饿。”

阿明比着筷子,认认真真地说:“只有吃饱饭,才有力气杀人呀。”

本杰明:“你要杀人?”

阿明点头:“对!怎么可能不杀人呢?一千块金子,能买多少条人命呀!人命一旦能用钱买到,我就可能会被杀,不想死,就只能还手!”

本杰明:“还手?”

阿明用筷子一敲碗。“是的!要还手!狠狠地还手!这一路上朝我放冷枪的人少说有五十来个,谁让我长得壮呢?他们觉得我厉害,于是想偷偷的杀死我。”

本杰明:“然后呢……”

阿明笑容灿烂,露出满嘴金牙。“没想到吧!我比这些暗中偷袭的杂碎想象的,还要厉害!”

本杰明这下放心了。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说起这饭啊,是真的香。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吃过大米了。

行军的脱水干粮吃了不少,半年来,农家的米粮肉菜是一点都没沾。

本杰明越吃越快,开始狼吞虎咽。

阿明先生乐呵呵地问。“好吃嘛?”

本杰明皇帝支支吾吾的,嘴里留着柔韧嫩滑的鸡腿肉,油脂和米饭糅在一块的口感非常独特。

“香!”

阿明一拍大帽子。“我就知道你喜欢!”

本杰明心里一惊一乍的。

“你懂我的心思?”

阿明指着皇帝身上那件大衣。

“我也喜欢长衣!喜欢胯兜和大口径枪械!咱俩品味都不错,鸡肉鸡蛋和酱油米饭是绝配!这么说没错吧?!”

本杰明跟着这壮硕的陌生人一起笑出声。

“对!对对对!”

阿明把饭盒里的食物扒拉完了,抱着肚子,结实的腹肌和人鱼线跟着粗重的呼吸起起伏伏,靠在椅子上休息着。

“哎哟……哎哟……”

本杰明问:“你怎么了?吃撑了?”

阿明说:“找不到朋友了,难受。”

“是什么朋友?也是参赛者?”

“对,我担心他。”

“你在担心,这位朋友可能在比赛中遇难了?”

“那倒没有,我担心他找不到我,有了新欢。”

本杰明疑惑,拿出桂花酿和酒杯。

“你说的这个朋友,是女人?”

阿明扶正了眼镜,眼神变得微妙起来,他看见对方从漫画书里拿酒杯和酒,心中料定,这是个魔术师。

“不是女人,是男人。”

本杰明刚准备喝口酒。

“是男人?”

阿明:“是的,他要有新欢,那也应该是男人,他和女人谈不拢。”

“噗——”皇帝喷了一桌酒浆,“是我想的那样吗?”

阿明摇头:“不是,绝对不是,他有妻子。”

皇帝又问:“那是怎么样的?”

阿明天真地说:“就像你和我这样的,刚见面就投缘,投缘就喜欢。”

“哈——”皇帝干笑:“那咱俩也算新欢?”

阿明严肃认真地形容道:“这说法有点下流,新欢说的是一个人变了心,从恋人变成仇人。”

“是的。”皇帝鼓掌:“确实有点下流。”

阿明又解释道:“恋人不单只说男欢女爱,朋友之间也有依赖与仰慕,是纠缠不清的特殊感情。它比男女关系干净多了。”

皇帝猛烈鼓掌:“精彩。”

阿明跟皇帝说起陈小伍这个人。

“我和你讲的这个朋友啊,他就和我说过,如果我在外面有了新欢,首先要讲人情事故,所以我给你带了饭,要借你一张桌子用,这是礼尚往来,我学到了。”

皇帝:“他是个好老师。”

阿明又说:“然后呢,他又告诉我,如果我要帮助一个人,就不要在意别人的眼光。因为杀人容易,帮人太难。如果帮的是富人,有人会说,我要富人的钱,如果帮的是穷人,那么有人会说,我图穷人的命,如果我帮女人,那我就是图人美色,与人苟合,如果那是个角儿,是个妓女,我一下子就成了捧臭脚的好色财主,洗都洗不干净。啊……其实我只是想着,路见不平,我该拔刀相助。”

皇帝:“你是个好学生。”

骑士们走远了。花都大桥上只剩下了阿明与皇帝。

阿明问:“你在等什么?你不是参加比赛的嘛?掉队了可不好。”

本杰明说:“你又在等什么?”

阿明解释道:“我这不都说明白了嘛?我在等我的朋友,这是南北两岸的必经之路,他肯定得走这条道。”

本杰明坦诚地答道:“我在等你离开。”

就在这个时候。

皇帝扔出去的那颗磁铁紧紧吸附在一位骑士身上,贴在骑士的护具铁甲上。它上边附着百余颗铁钉开始变化,强大的内应力使它们的内部结构变得脆弱易碎,这股压力在释放的瞬间,像一颗颗威力巨大的榴弹发生爆炸,将铁屑裂片变成了致命的榴弹破片。

列队中刮起了猛烈的金属风暴。风暴中,带着一股猩红粘稠的血雾。

阿明听见海风中掺杂着纷乱的杂音,有惨叫和呼痛。

他这才反应过来,打量着自己的手指头。

方才他摸了一把椅子,现在却发现,自己的手指上,占着稠厚粘人的血块。

他慢慢揭开桌布,却在胯间看见一张张变形扭曲的人脸。

阿明的脑袋变得一片混沌。

他不曾想过坐在面前的,是一位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桌子的主人看阿明的眼神与阿明口中的新欢恋人无异。

和恋人的【恋】字一样。拆开来,就是变态的两个部分。

阿明将桌布盖了回去。

“我想咱们要变成仇人了。”

皇帝:“我以为我们投缘。”

阿明嗅着空气中的血腥味,眼角瞥见不远处列队里铁屑爆炸时,与骑士甲胄碰撞爆发的火花。

“是的,咱们投缘,衣着品味和对食物的看法,还有用枪习惯都很像。你的魔术特质与我的那个朋友非常相似。”

皇帝:“我算新欢?”

阿明:“谈不上新欢。”

皇帝:“你变了心。”

阿明:“从恋人到仇人只要一瞬间。”

在这个瞬间,桌上多了两把枪。

皇帝问:“选一把你喜欢的!杀人还是决斗?”

“来决斗吧!不过我不喜欢你的定情信物!我的新欢呀!让我见识见识你的枪法!”

阿明露出金牙,使枪的手段比得上魔术!

话音未落!他已经把子弹全都送出去了!

清脆的沙响是弹轮转动时发出的音符。

子弹的爆鸣就是黒德尔的语言。

在这一刻,阿明的眼神失焦,他的对手没有任何中弹的表现。

没有血,也没有伤口。

桌上的酒瓶和酒杯像是泥巴一样肆意延展,好比见了春光的野草花朵,柔韧的玻璃裹住一颗颗弹头,将弹头也变成了瘫软的泥。

弹轮飞转,中轴开合的瞬间,六颗子弹已经入膛复位。

砰砰砰砰砰砰——

皇帝的眼神变了。

眼前的敌人是个普通人,却有着不可思议的射术。

六颗子弹在出膛时,枪口便不再指向他本杰明的脑袋,反而像是无头苍蝇一样胡乱射出。

可在片刻之后,铜皮子弹像是长了眼睛,从大吊桥的铁梁和螺栓,从各个坚硬的弹射跳板反射而来,朝着他身后的死角射进他的身体里。

——真是可怕的射术。

在弹丸钻进大衣后心时,本杰明咽下一口淤血,喉头涌上腥甜的气息,

身体猛然往前倾倒。前额面对的,是阿明先生砂锅大的拳头。

嗙——

这一拳轰开了本杰明的脑壳。

颅骨开出一道深深的裂纹,骨裂的同时也造成了脑溢血的初步症状,脑震荡带来的眩晕中,他决计没想到这个男人的拳头破坏力会如此夸张。

阿明在怒吼。“下地狱吧!罪犯!”

正准备补上最后一击后手重拳,阿明的整条右臂却在顷刻间变成两截。

伤口光滑如镜,他仔细去看断臂喷出的血浆,却发现空气中留着一条细密到难以辨认的钢丝线。

仅在这一个回合,皇帝的身体与额头鼓动不止,仿佛有虫豸藏匿其中,破碎的骨组织恢复如初,还排出不少积血。

脸色因严重的内伤变得惨白,飞也似的卷着布包,向后翻腾身体,狼狈不堪地往桥下逃,跳下大海。

阿明再想追,已经追不上了,失了一臂,他难去掌控健硕的肢体平衡,只能对着黑漆漆的海面干瞪眼。

“那是什么魔术……很像是……”

阿明想去推测魔术师的能力,想搞明白魂威的特质。

“控制物体大小,或控制质量和密度的特殊能力。”

剧烈运动之下,大臂的创口止不住地往外喷着血。

他仰面倒下,大脑一片浑浊。

口中呢喃。

“陈先生……要提防他,要提防他……他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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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伪王

赛程的第二天正午。

从南到北,森莱斯的十六个大省,每一个家庭都变得面目全非。

家中的青壮年男丁为了一个黄金梦,提前踏上一条遍布荆棘与危机的道路。

短短的一天之内,骑士竞赛的伤亡数字就超过了两千余人。

——可能我们对这个冰冷的数字不太了解。用具体一点的方法来表达吧。

一个死去的男丁,代表一户人家辛苦养育了二十来年的主要劳动力。他的家庭身份是儿子,是父亲。在赛场上,他或多或少有两三个后勤人员,为他配备马匹和粮食,安排旅店住宿,更换马具和枪支。

两千多人的伤亡只是表面数字,幕后牵连着数万人的生计,乃至各行各业的永久损失。

这么说来,这种比赛很像战争。

——是的,它本来就是战争的前奏曲。

战争是不会讲规矩的,所以千金马赛中的所有规矩都是一纸空文。

如此高的伤亡率,让每个乡镇大城的大街小巷挨家挨户换上了孝服

哭得最伤心的,是失儿丧父的亲人。

笑得最开心的,是倒卖棺材的游商。

以上是肉眼能见的【伤口】。

肉眼看不见的伤害还在慢慢酝酿。

千金马赛中有来自各国各地的选手,他们或多或少有部分人死在森莱斯境内,外交使馆在收到尸体时,一张张公文通告如何写,如何做,租界的民怨该如何填平。

——这一切,都把这个风雨飘摇的国家推上了风口浪尖。

有人可能会问了。

这场比赛是针对列侬王国的一次战术演习。

北约将森莱斯变成了一把枪,而森莱斯的皇帝是本杰明。

为什么本杰明杀起骑士来,比任何人都要狠厉,比任何参赛者下手都要快?!每次下手,动辄数十人上百人的杀!

如果人都被他杀光了?哪里来的马前卒?又从哪里找来替死鬼?

金子不是在他身上吗?

他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在第二天正午。

失去亲人的民众已经揭晓了一部分答案。

就在马赛如火如荼的后半程,太阳高悬于天际。

巴克斯的花都大桥上,悲恸的人群从一片片碎尸中找到儿女的遗体,将它们勉强拼凑成完整的形状。

民众绝对想不到,这一切都是皇帝的手笔。

他们私下议论纷纷,对这场荒谬绝伦的比赛深恶痛绝,看着恐怖至极的凶杀现场,对高人一等的魔术师畏惧惊颤。

恐惧了。

恐惧到极点了!

接下来有什么?

有愤怒!

愤怒之后呢?

会做什么?

当然是做力所能及的事。

——可是普通人能做什么呢?

他们开始自发游行,质疑马赛的合法性。

许多年轻的壮丁没来得及爬上马背,就被家人拉去田里加班。

征兵处的招牌都让人给砸碎了,挂上避战怯战的标语。

地方驻军找地主老爷征粮屯田,老爷和管家死了儿子,宴请宾客发丧时酒都不够用了,说什么报效祖国?谈什么买官卖官?

在野的魔术师老爷纷纷退到农乡郊野的私人别墅里,不敢进城一步,科研院的工作也丢了,为军工厂流水线准备的技术人员临时落跑。

只在短短的一天里,报纸上华美庄严的黄金巨山,变成了一幅幅血肉模糊的凶杀现场。

这就是本杰明的枪声。

此时此刻,他顺着温热的洋流,一路飘到了内海西岸的一个小渔村。

他唤出附身的神灵,召出魂威。

那是一个庄严肃穆头戴王冠的神像虚影。

虚影体表披着金玉甲片,宛如征战疆场威风凛凛的将军。

魂威的真名,叫做【伪王】。

手性分子的特质,是改变物质的体积,改变的方式则是“对折”。

这就是本杰明先生内心的恐惧,心灵的弱点。

他向亚米特兰的外交官对折膝盖,跪了下来,将领土对折,出让租界,换到了王位。

他一路步行到渔村滩头,头骨骨裂的后遗症开始发作。

【伪王】的双手一直在抚摸着他的额骨,试图改变骨骼的体积,将骨头重新拼合,把暗伤填平,身体中残留的弹片也一个个缩小打折,尽量让它们远离血管。

衣服上的弹孔恢复如初,本杰明对自身魂威特质的运用出神入化,精密度堪比手术刀,缝线重组的功夫炉火纯青。

可是大脑的损伤是不可逆的,人体的任何器官都能通过分裂增殖重获新生,但脑组织不行。

本杰明受了黒德尔·阿明那一拳,血液涌入脑袋的瞬间,冲击力带来的脑震荡和溢血已经让他的生命走上了一条无回之路。

此时此刻,他的四肢已经开始不停指挥。从头颅中传来剧烈的偏头痛,整个左半边身体开始出现偏瘫前兆的麻木感。

“咳……”

他开始剧烈地咳嗽起来。

从嘴里吐出带血的弹片,肉身中残留的钢铁终于排出体外。

他扒着农家渔民的院墙,走到大院里,看见一排排风干的咸鱼肉,饿得头昏眼花,饥不择食。抓走咸鱼干一阵猛啃。

渔家的小女娃听见声音,跑了出来。

皇帝瘫坐在水泥坪里,就这么看着这个小姑娘。

女娃娃手里拿着撮箕和打年糕用的木槌,眼神中透着好奇和警惕,脸上很干净,身上脏兮兮。穿着一条碎花裙子,阳光照在她的眼睛里,像是藏着一万颗星星。

皇帝咬着腥咸的鱼肉,把骨头和刺一块吞下肚。

女娃娃唯唯诺诺地问。

“你是……你是坏人吗?是小偷?”

皇帝从包里拿出钱和糖。

“选一个吧。选个你喜欢的,算我买你家的东西。”

女娃凑到皇帝跟前,选了钱。

皇帝问:“为什么选它?你不喜欢糖?”

“我喜欢……”女娃看糖果的眼神有不舍,“但是爸爸不喜欢。”

皇帝又问:“你的爸爸呢?”

女娃说:“爸爸为了钱,天天往外边跑,也不肯出海了。要骑马去打坏人,他说他赚到钱了就会回来,你能多给点儿吗?多给点儿钱,我喊妈妈去邮局给爸爸写信,我们家有钱了,爸爸就会回来了!”

皇帝揉着女娃的脑袋,从兜里多拿了两个银币,递给对方。

“只有这么多了,小朋友,天上不会掉金子,和你妈妈好好过日子吧。”

他想要从地上爬起来。

身体却像是一滩泥,两条腿打着颤,怎么说也不肯工作。

女娃使足力气,要把这个奇怪的阿叔扶起来。

这个时候,从渔家的厨房跑出来一个农妇,不由分说大声喝骂着,尖叫着,拿着鸡毛掸子抽打着皇帝和女娃,把女娃领回屋里。

母女俩隔着窗户,偷偷打量着这个突如其来的陌生人。

皇帝别无他法,喊出魂威扶了自己一把。

步履蹒跚地往集市去,他要换一匹新马。

继续前进,继续杀人。继续开枪,散播枪声。

到了熙熙攘攘的车马市场。

本杰明排在长长的骑士列队里,准备挑选下一匹良驹。

他前面那位,是个金发碧眼的性感辣妞。

他后边那位,是个擅长伪装的黑发巫师。

正巧就是陈小伍和汉娜。

本杰明的鼻子很灵敏,第一时间就嗅出这两位魔术师身上手性分子的味道。

他不好动手,在买到马驹之前,只能静观其变。

身前的女士躁动不安,一点排队的礼节都不懂,不时催促着前方的队伍。

身后的男士看上去温文尔雅,每次本杰明心有顾虑,回头偷窥时,这黑发男子都会微微点头,报以笑容。

本杰明看了陈小伍四次。

陈小伍就点了四回头。

到了第五次。

陈小伍终于开口了。

他问:“你身上有伤?”

本杰明如实回答。

“是的,应该是性命之忧。”

陈小伍又问:“你见过我的朋友吗?”

本杰明心头一紧,打着马虎眼。

“我见过很多人。”

陈小伍笑嘻嘻地说:“我的鼻子很灵敏,朋友身上有股怪味,是汗水和火药混在一块的味道,非常特殊,我一闻就能认出来。”

本杰明:“他长什么样子?”

陈小伍形容道:“很高,很壮,戴眼镜,枪法和马术非常棒。”

本杰明不说话了。

陈小伍凑近了,鼻翼耸动,扮作一副细嗅的样子:“你身上的伤,不会是我这朋友打的吧?”

本杰明摇头。

“不是,可能我和你的朋友只有一面之缘,留了气味。我没有见过这种人。”

陈小伍挑着食指,对本杰明身上的伤处指指点点。

“我是个医生,看你伤的这么严重……”

本杰明问:“多少钱?”

小伍摇摇头。

“不要钱。”

本杰明疑惑,没等他接着问。

小伍又摇摇头。

“不要女人,我只要你的情谊。”

本杰明愣了,他没听过这说法。

小伍解释道:“你是个魔术师对吗?”

本杰明点头。

“没错。”

小伍又解释道:“我也是个魔术师,但我没什么自保的能力,这场比赛太残酷了,我也没想着要冠军,只想多救几个人。让父亲能回家照顾孩子,让儿女能平安回到家中。每一个救下的,我都要他们退出比赛。”

本杰明恍然大悟。

“你要我退出这场竞赛?”

小伍点头。

“没错!只要你退出这场比赛,我就把你治好。”

本杰明眉头紧锁。

“如果我不答应呢?”

小伍指着皇帝腰上的两把枪。

“那我就用这两把枪,打碎你两个膝盖骨,再把它们连着子弹破片一块拼起来,用你的半月板和大腿的肉当胶水粘好。让你永远都跪不下去。”

“你……”本杰明感到慌乱,在这个黑发男子面前,他像是赤身裸体,大脑的思维无处可藏。

陈小伍低声呢喃:“庞贝大海的洋流每时每刻都在冲击西岸的渔乡,给当地的居民带来海产品的同时,还会把富人区的生活垃圾带过来,其中包括你,穿着红色大衣,品味奇怪的杀人犯。”

本杰明恶狠狠地说:“你知道我是谁?”

小伍眼神轻佻,举止放荡,呼吸中透出光焰,已经进入备战状态。

“一眼就看出来了。光是闻一闻,我就能知道你的手上沾着多少条人命。在花都大桥,我找到了我的生死之交。差那么一点我就失去他了。”

本杰明嗤笑:“你知道,还打算医好我?”

“医生不会挑病人。”小伍耸肩:“何况我也好奇,好奇你到底想干什么?明明是一场马赛,你却搞得像是一场屠杀。我这一路走过来,看到的都是尔虞我诈械斗比枪,一个不留神脑袋就开花,你立的人肉桌椅,摆出来的人头架就像是一个个警告。好像在告诉我,这场比赛有多么危险,往列侬的路,有多么难走。”

本杰明表现得无所谓。

“个人爱好,审美风格。”

小伍:“你的审美很有问题。”

“你觉得我的审美有问题?”本杰明笑。

小伍跟着笑:“对,它太残忍了,简直不像人干的事。如果只是一己私欲,你已经不能算人。

就我自己来说,哪怕杀条狗,我都会犹豫一会,会思考这条狗该不该死,它要是真的死了,对我来说,对这个世界来说会产生什么变化,是好的还是坏的。

——你要说,这是你的艺术你的审美,为了这点情操,你就得杀死数百个人,我觉得你在放屁。

——不止森莱斯的历史,人类历史上的变态连环杀人狂都没这么残忍,他们最多杀到五十来个就停手了,要么上了红台砍脑袋,要么隐姓埋名,从此销声匿迹。”

本杰明:“你真这么觉得?”

小伍:“阁下谈吐清晰,条理分明,不像疯子,反倒像个执行力极强的理智皇帝。”

两人跟着队伍缓缓往前。

保持着微妙的距离,一人一臂的极限间距。

只要魔术师的双手碰不到对方,对双方来说,就是相对安全的。

本杰明当了复读机。

“只要我退出这场比赛,你就治好我?”

陈小伍:“是的,治好你。”

本杰明问:“如果我退出这场比赛,还能继续向北吗?”

陈小伍浮夸地指责着:“不行哦!你这算耍赖哦!答应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如果你退出比赛,该干嘛干嘛去,别来给我添乱。”

皇帝打消了临阵脱逃的念头,他看见汹涌的人流涌向渔乡的马场,看见身后热情不减的队伍。

——这场比赛需要更多枪声,需要更多的血。

如果不这么做,森莱斯半殖民地半王国的人民,永远都是北约的马前卒,永远都活在先进国家的命令之中,变成冷血无情的机器。

——他这个伪王,要继续当下去。

森莱斯没有资格和亚米特兰决斗。

但黎明国度失权失信的伪王,至少能用血和枪来展示战争残酷的一面,展示骑士光鲜盔甲下最卑劣的一面。

只要枪声传出去了。

只要能到达那个地方!

只要能摸到月牙关的城门!

把染血的黄金丢在大门前!

让骑士们挥洒热血,在广播里,在报纸上。

让他们死个干干净净,最好把牙齿当做武器用上。

让人们明白,向列侬进攻讨不到任何好处。

没有任何荣誉可言,也没有什么赢家。

一切的错,都是贵族、魔术师与骑士来担。

一切的残忍,都将是战争本身的污点。

只要能做到这一点,他就赢了!

这是伪王与亚米特兰情报机关网的一场决斗。

是本杰明和影子议会的一场决斗。

他曾经没有勇气提起那支白色的象牙手枪。

他只能拿起黑色的猎鹿枪,把同胞当做畜生一样屠杀。把领土当做租界出卖,委屈齐全卑躬屈膝。安稳地过着海商的小日子。

现在的情况可不一样了。

森莱斯如果成为南北战事的主战场,它会变成地狱。

特殊的地理位置会让港口滩头变成必争之地,盐和淡水资源都是军队的命脉。

大夏的奴隶人口资源将为血肉磨盘提供新的养料,森莱斯的本土国人在争夺资源丰富的乡县城市拉锯战中流离失所,变成北约或列侬的家奴。

普通老百姓面对的,除了骑兵铁蹄,还得承受海船炮火的轰炸。

在这一切发生之前。

本杰明这个伪王,要把主要矛盾转移到别处,将战争危机通过这场马赛自然消化转嫁。同时国内的厌战情绪沸腾到顶点,年轻的劳动力避开兵役,主动投身工农产业时,就是森莱斯历史上难得一见的机遇。

森莱斯可以通过港口便利向交战国提供资源和人口,从中牟取巨额的军火人口贸易差价。

哪怕有亚米特兰的安插的眼线,影子议会中的人没有一个森莱斯国人。

在战时,谁都不敢说自己是绝对的赢家。

只有发战争财的人,才能置身事外。

为了这笔钱,这些军政商业间谍也会向森莱斯倒戈!

它将变得强大!能再一次站起来!

但愿我能见到这一天——本杰明如此想。

“还是算了吧。”他这么对陈小伍说。

他心他行,诚如明镜。

所作所为,皆是正义。

陈小伍点头称赞。

“这么说,你要当我的对手了?我救人,你杀人?说起来算是缘分,我的朋友本来要担任杀人者的角色,结果他用来开枪的那条手臂断了,我刚给他接好,还不太好使。你算填空补缺的及时雨。”

本杰明跟着点头称赞:“照你的说法,你这手医术算出神入化。”

终于,两人来到队伍前列。

陈小伍给洋葱带了一大包蕨叶,它就喜欢吃这个。

本杰明挑了一匹新马。

汉娜女士买了一副皮鞍子,原来那一副已经烂得不能用了。

女人大大咧咧地往马厩走。

两个男人在集市的路口不约而同,驻足不前。

小伍:“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伙计,我觉得你有事瞒着我,我不太敢确定,隐隐能猜到。”

“你猜到什么了?”本杰明问。

小伍:“这场比赛,皇帝也参加了。”

“你觉得我是皇帝?”本杰明故作天真。

小伍:“你不像皇帝吗?”

本杰明:“我这个杀人犯像吗?”

小伍:“你说不像就不像吧。”

本杰明反咬一口:“我倒是觉得,你不像东国人。反倒像是列侬派来的间谍。这个世道,哪儿有那么干净的医生,只救人,不收钱?开什么玩笑?”

小伍照搬了本杰明的话。

“这个算我的审美品位,个人爱好。”

他们各怀鬼胎,保持着安全距离。

在骑士们重新出发,踏出乡镇的瞬间。

伪王像是在世神明,从本杰明的身体中窜出。

百余人马在顷刻间受到魔术攻击时溃不成军,四散奔逃。

空气中弥留着铁与血的味道,马身和肉身叫神灵化身的双拳打碎,先是快速缩小,赋予巨大的压力,在顷刻间变成四散纷飞的破片。

各式各样的杂物骨片和血肉迸射而出,带飞出来的残渣撕开下一个肉身。

紧接着,小伍唤出性感炸弹。

光焰组成的亚蒙幻象亲吻着生者的伤口,让他们暂时远离痛苦。生理循环加速的效果带来的疲劳感和饥饿感让骑士提不起枪,只能在地上爬行逃命。

他俩对视着,在看清对方身上的手性分子时——

——拔枪对峙!

一个杀人,一个救人。

本质上干的是同一件事。

小伍举枪瞄头。

“你改主意了?”

本杰明透过准心,看清了对方藏在碎发下的眼睛。

“你也改主意了?”

小伍没有废话,扣下扳机。

四散逃离的路人,拉紧大门的商铺老板。

闻声飞起扑打着翅膀的野鸡,惊吓而奔走的马驹。

火舌喷吐,枪声爆鸣。

小伍的身上多了十来个弹孔,后背炸出一朵朵血肉之花。

亚蒙神灵庇佑着他,以致于不让他当场身亡。

本杰明的面前多了一本柔韧的漫画书,子弹叫书页紧紧裹住,难进分毫。

“国境线对你来说是什么?我很尊敬医生这个职业。”本杰明从裤兜里掏出子弹,咆哮着:“可你看上去一点都不像医生!你到底是谁?到底是什么?”

小伍吐出一口浊气,嘴里弥漫着胃酸和血的臭味。

背心上的伤口在性感炸弹的亲吻下开始愈合,有种强烈的饥饿感袭来,全身上下细胞里的线粒体在疯狂的渴求物质,制造能量。

小伍猛地扣下起爆开关。

“什么都不是!”

漫画书页中的子弹头释放出难以直视的光和热!

本杰明孱弱无力的肢体受到弹片的冲击,裹住热源的书页延伸开来,受到爆炸破片的牵引,像是拳头轰在身上,使他倒飞出去。

他吹出刺耳的口哨,堪堪翻身上马,握紧缰绳。

汉娜这才骑马姗姗来迟,两手化作利刃,如飞刀脱手,在空气中留下刺耳啸叫。

本杰明脸色铁青,身下的马儿和自己的身形跟着打折缩小,变得袖珍,几乎变成了老鼠大小,在集市牌楼的木地板下穿行。

汉娜的刀子全都扎进了木板里。

不一会,皇帝钻出地暖炕道,五脏六腑传来翻江倒海的痛感,变形缩小的体腔失压让他虚弱无力,小心翼翼地化为原形,一路顺着小道绝尘而去。

他喊:“再会了!间谍!”

小伍脱下破破烂烂的外衣,从汉娜的马背行囊取来一件外套。

他应:“月牙关再见!皇帝!”

第八章 高级动物,高级迷信。

一场雨。

将恩菲尔德老爵爷的冒险之旅变得面目全非。

他本想信马由缰,带着梦和骑枪,寻找诗和远方。

这场旅途的终点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路上的风景。

他今年六十二岁,从来不曾想过,自己这个糟老头子能变成这场国家博弈游戏中的最后赢家。

在四十年前,他进入森莱斯驻疆骑兵队,刚好赶上列侬工人革命的历史大潮,作为国际雇佣军帮助列侬王室镇压暴民。

这一仗打了六年,然后,恩菲尔德老爵爷就再也没上过战场。

和平太久了。

太久太久了。

他在等待,等待着下一次应招入伍。

顶着男爵绅士的头衔,在家中过着混吃等死的日子。

看着大卫先生写的故事,感觉自己活得像个行尸走肉。

如果西大陆也有公众号这个说法。

——大卫先生绝对是个技艺精湛的高级迷信写手。

恩菲尔德爵爷非常喜欢这位列侬的年轻作家。

在大卫的笔下,描绘出骑士生涯中各种各样的冒险故事。

信仰和誓约,宝甲和宝剑。

惩奸除恶,妖邪必败。

男欢女爱,兄弟情深。

大卫先生甚至能把一个游骑兵和一条狗的故事写得感人至深款款动人。

说的就是薇薇看的那一本。

名字叫《圣杯往事》。

恩菲尔德爵爷感叹着骑士和范克里夫的友情,感叹着故事里主人公寻找祖国,寻找永生灵药圣杯葡萄酒的传奇事迹。

他想,如果他就是这个故事里的主角,那该多好。

爵爷心存幻想。

——我这个六十二岁的糟老头子,跑到边疆来。

——用骑枪击败一个个对手,教这些使火铳的阴险小人好好做人。

——你大爷还是你大爷,我的宝剑无坚不摧,我的铠甲能挡住子弹!幸运之神庇佑着我!

——然后!赢下一千块黄金!

“我能给大卫先生写信吗?”

恩菲尔德爵爷从幻想中惊醒,他想到了绝佳的写作素材。

贝塔紧跟在老爵爷身后。

“父亲大人,你想到什么了?”

老爵爷说:“我想给大卫先生写信,如果我能成为冠军,这故事写成书!绝对能万古流芳!”

贝塔尴尬地笑着,只知道附和。

“哈……父亲大人您说的对。”

父子俩骑马晃晃悠悠走在官道上。

经过一天的修整,老爵爷和贝塔都喜欢睡觉,他们选择在第二天正午出发,和第一纵队相隔十来公里的距离,根本就看不见第二纵队的尾巴。

——恰巧也避开了残酷的火枪械斗,没有遭受皇帝的毒手,活到了现在。

贝塔非常苦恼。

苦恼的原因说来很简单。

一路上,老爷子的战斗力拔群,要是遇上掉队的臭鱼烂虾,舞着骑枪嚯嚯两下,当场给人家捅得人仰马翻。

再看老爷子踩马镫,持枪奔袭的冲锋姿势标准无比,每一下攻击都戳到痛处,第一天干翻了二十来号不长眼的参赛者,颇有一种面色潮红,浑身气血上涌的兴奋感,是越战越勇的意思。一点都不显老。

第二天迟迟出发,这会连对手的影子都没了。

贝塔这个孝子,该怎么弄死老爵爷呢?

他要怎么做?才能从功勋爵士,变成男爵呢?

就在贝塔的弑父计划陷入困境时。

几头毛驴踩着轻巧的步子,一路扬长而去。

阴雨天气让山路变得泥泞不堪,毛驴飞踏溅起泥浆,把恩菲尔德的家旗弄得脏兮兮的。

老爵爷红着脸,气得七窍生烟,拍着马驹脖颈上的铁铠,将骑枪架上胸甲的挂钩,追了上去!

就在这一刻,贝塔策马紧跟其后。

他犹豫再三,把背后的琳·恩菲尔德步枪掏了出来。

准心在老爵爷和骑驴的农民之间摇摆不定。

他要杀谁?

杀死父亲?还是杀死平民?

他不知道,在这一刻,他的心脏狂跳不止。

铁骑像是一辆重装坦克,轰击毛驴队伍里,巨大的骑枪当时就把其中一个可怜虫刺成了铁杆上的烤肉串。

恩菲尔德大喝:“哈!又杀一个!”

拧转腕口,甩下尸首。

驴子让骏马撞断骨头,爬都爬不起来。

几个老农掀翻在地,手里拿着铸锤和农具,红了眼,想还手。

恩菲尔德老爵爷如天神下凡,手中骑枪抛投迸射,将其中一人钉死在泥泞中。

他拔出利剑,宛如神助。

砰——

农民手里的铁炮冒着烟,子弹轰在爵爷的精铁盔甲上,留下一点白痕。

老爵爷哈哈大笑。

“你杀不死我!”

只一剑砍将过去。

血和脑袋跟着一块飞了起来。

剩下的几个农户吓得丧胆,要夺路而逃。

又看爵爷从腰上掏出石索,手法精准,一个个绳套打在做这些流民的膝盖上。

最后,只有一个老农户步履蹒跚,在泥巴里爬行。

这位农户年事已高,胡子花白,看上去八十多岁了。

老爵爷策马走到老农户面前。

面露不屑不满。

“你也是为了金子来比赛的?”

老农户点点头,看见男爵家的家徽和家旗时,双腿一软跪了下来,一个劲地磕头。

老爵爷厉喝:“站起来!你是骑士!只能跪皇帝!”

“不是!我不是骑士……我不是……”农户老泪纵横,只想留一条活命。

老爵爷怒骂:“你他妈的不是骑士?那我杀的都是农民这可不行!我可不是滥杀无辜欺软怕硬的刽子手!你要是参赛了!就得是骑士!不然哪里来的公平?!你居然敢假冒骑士?”

农户一听,立马站得笔直,只是腿脚不太利索,站在阴冷的冬季雨水中,冻得瑟瑟发抖。

老爵爷揭开沉重的臂甲,下了马。

又将白手套丢到农户面前。

“来!骑士,只有你敢面对我!我欣赏你的勇气!和我决斗吧!”

老农两眼瞪得滚圆,惊讶的说不出话。

爵爷从马腹边取来两把剑,将其中一把交给对手。

“拿剑!不然我杀了你!”

老农抱着剑套,冤屈地大声叫唤着。

“你这不是欺负人吗?!让我和你决斗?你这是要谋杀我啊!”

“我哪里欺负你啦?!”老爵爷的眼睛像牛铃,咄咄逼人地问:“你拿了剑,决斗就是公平的!难道你想在马背上被我一枪捅死?死得像个畜生?像个农民?你可是骑士呀!别辱没了骑士的名声!”

“我年纪不小了……”老农一个劲地求情。

爵爷说:“我年纪也不小了!你比我大多少?看样子你老得快动不了啦。”

老农:“对对对……您就不能体谅一下我吗?”

爵爷骂道:“没出息的老狗!如果你在这里杀死我!把黄金带回家!你会变成新的传奇!你的故事能写进书里!比我的故事精彩多了!”

老农努着嘴:“我不想变成故事里的人……我现在只想活下去。”

“呸!”爵爷往老农脸上吐痰:“荣誉高于生命!废话少说!——”

刀光一闪。

“——出招吧!”

爵爷往前踏步,提剑砍去!

老农面露绝望,脚下的草鞋踩在泥泞中,一步步往后退。

爵爷的铁靴踩碎了山石,陷进泥里动弹不得。

“哈!”

气氛变得异常尴尬。

就差那么一点,剑尖划烂了老农的鼻梁。

爵爷的身子一歪,差些滑倒。

老农吓得尿了出来,血顺着鼻翼落在花白的胡子上,淌进嘴里。

爵爷不敢再动,他找不到身体的重心,沉重的铁铠在这场大雨中,变成了一副棺材。

老农也一动不动,他疼得还手的勇气都没有。

一场大雨,把恩菲尔德的冒险之旅变得面目全非。

湿冷的空气透过盔甲的缝隙钻进里衣。

泥水透过靴子的接缝将袜子浸得湿透,两条腿的体温骤降,令爵爷遍体生寒。

他叫嚣着,催促着。

“来啊!挥剑!来啊!你过来啊!”

用剑刃猛拍臂膀的小皮盾,像野蛮人开战之前的战吼嘲讽。

“来打我!攻过来吧!”

只为了掩饰深陷泥泞的尴尬。

毕竟他是个骑士,得体面优雅地取下敌人的首级。

老农终于从恐惧中醒悟。拔出利刃,猛击爵爷的脑壳!

嗙——

铁剑轰在头盔上,一时恩菲尔德猝不及防,站都站不稳了。

他一屁股坐在泥泞中,嘴里叫骂着。

“老东西!你居然敢杀我!你好大的胆!”

农户吓得往后一缩,不敢追击。

爵爷拄着剑,想从泥坑中爬起来。

他尝试着,用各种姿势,试图不用膝盖借力,只因为他不想跪下。

可是爬起来哪有那么简单。

身上的铁棺材重重地压住了爵爷的四肢。

光滑的铁铠在浑浊的泥浆里找不到着力点。

臂甲和指套往泥巴里翻石头,想借着手臂的力量支撑起躯干,可身体前倾的瞬间,爵爷整个人都往前倒去,这下头盔里也满是脏水,伴着官道上马匹的屎尿臭味。

终于,恩菲尔德还想起来有这么个儿子在。

“贝塔!贝塔!过来扶我!”

“贝塔你人呢!”

“贝塔你死了吗?!”

这回轮到老农叫嚣了。

“这是决斗啊!你还有脸喊帮手!?”

老恩菲尔德丢了剑。

喘着粗气,像是一头蛮牛。

他不肯认输,只得跪在老农面前。

一点点,慢慢地爬了起来。

老农捧腹大笑,手里的剑都握不稳了。

“哈哈哈哈哈!骑士大人!哈哈哈哈哈哈!你怎么啦!骑士大人!”

砰——

贝塔扣下了扳机。

农户那胡子邋遢的老脸裂开来。

身子一软,尸体倒下。

这大孝子飞也似地策马赶到父亲身边,将父亲从泥浆里扶了起来,扶到马上。

老恩菲尔德一言不发,脸色铁青。

小贝塔快要哭出来了。

“父亲,父亲你没事儿吧。我看你摔得狠了,把盔甲揭开,让我看看你受伤没有。”

恩菲尔德像赶苍蝇一样,抝开儿子的手。

“滚!”

贝塔不解:“为什么啊?父亲?”

恩菲尔德怒骂:“你把他打死了!你个小畜生!”

贝塔:“他在侮辱您呀!”

恩菲尔德:“你在侮辱我!我的对手要和我决斗!他愿意和我决斗!却叫你一枪打死!他死的像是一条狗!毫无尊严!”

贝塔:“这事儿谁知道啊!”

“我知道!”恩菲尔德信誓旦旦地说:“我在一场决斗里,卑鄙无耻地用枪把一个老头儿打死了!这辈子我都忘不了!——

——如果没有这把枪!我们都会是英雄!”

“如果没有这把枪……”

贝塔凝视着手里的枪械。

——琳·恩菲尔德步枪。

默念着,呢喃着。

“我们都会是英雄?”

像是一个笑话,但它就是事实。

恩菲尔德家画的蓝图。

恩菲尔德家制的枪械。

老爵爷满脸悻悻之色,身上摔出不少暗伤。揉着马驹的头,比儿子还亲昵,顺着官道继续前行。

贝塔望着父亲的背影。

他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三娘年轻时那么美。那么出众,身为优秀强大的魔术师,居然看上了一个花心的老男人,一个没什么本事的游骑将军。

他思考着,琢磨着这个问题,想了很久都没得出答案。

他答应三娘,要把父亲完整地带回家。

刚才举枪瞄准时,他在想,要不就这么一了百了,背信弃义。

可是看见父亲摔在泥巴里,他心软了。

这不是什么孝顺,也不是什么人性的美好之处。

——他是个成年人,从来都不讲人性。

只是他觉得,在这个节骨眼上,他不能像个畜生一样,把老人家的单纯的心愿给毁了。

和父亲说的一样。

如果贝塔扣动扳机。

这事儿没人会知道。

除了他自己,他会记一辈子。

“如果没有这把枪,我们都会是英雄?”

贝塔身为恩菲尔德家的现任家主,觉得这句话十分荒谬。

没有枪,森莱斯的军队在北约和列侬面前就和纸糊的一样。

——对,会变成英雄。

朝着枪炮和战车冲锋的英雄。

变成炮火和子弹下的一把尘土。

想到此处。

贝塔换了一条安全的路。

他现在只想回家,回到那个温暖的港湾里。

老恩菲尔德的冒险之旅,很快就会结束。

他不能陪着父亲一块发疯,他得活下去。

雨水打湿了阔叶林的参天大树。

风雨中,一只蜻蜓跟着阴冷的海风追上老恩菲尔德的马儿。

跟着这位将士一路往北,途径巴克斯城,跑过海上花都的大吊桥,往更北边去。

直到蜻蜓挑选淡水湖泊,找到下卵的湿热叶脉和水池。

哪怕如今虫子已经不需要水源来产卵,但留在卡尼期大暴雨时dna里的天性,变成了行为上的迷信。

恩菲尔德也找到了他的小军医。

离凤凰乡不远,离月牙关还有十来公里的路程。

在一处无名县城里,恩菲尔德从一间安置伤员的旅馆里,抓住了陈小伍。

“嗨!医生!我可找到你了!”

老恩菲尔德身上多了几处伤,路上遇见了新的对手。他像个好勇斗狠的愣头青,不分个高低决不罢休。

小伍忙着给伤员做手术,性感炸弹忙活了大半天,这神灵的化身拄着膝盖坐在火炉边直喘气,从幻象喉鼻中喷出火星子,有种莫名诡异的可爱俏皮。

“呀!老爵爷!好久不见呐!”

小伍惊讶又惊喜,这位老朋友能活到现在真是个奇迹。

“咱们这算有缘?”

爵爷在医生面前终于主动露出了伤疤,一点点把身上的铠甲卸下,解开锁链甲的绑带,脱下又脏又臭的染血衣物,坐在火炉旁烤着伤痕累累的双手。

小伍咋舌称奇:“爵爷,一把年纪了,犯不着拼命呀。”

“治好我。泥巴种。”恩菲尔德从桌上拿来麦酒,只喝了一口就吐了:“妈的真难喝,和屎尿一个味儿。”

小伍招呼性感炸弹给爵爷治伤。

“你喝过?”

爵爷脸一红:“当然没有,这是比喻!比喻你不懂吗?!”

小伍反问:“没喝过你嘴巴怎么就这么臭呢?”

“你这小子!”爵爷想骂娘,却在一瞬间憋了回去,开始哈哈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这个小东西呀……”

小伍:“我这是比喻!比喻你不懂吗?”

老爵爷:“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汉娜从病号房闯进来,手里抱着一大篮子番薯。这金发姑娘问小伍。

“都送过去?一个不剩?我们的晚饭怎么办?”

陈小伍答:“送过去!给骑士老爷们好好做心理辅导,要是他们肯退赛,你就亲手喂他们吃。如果不答应,那就当着他们的面吃下去。”

汉娜撇撇嘴,满脸的不情愿。

“我可没伺候过什么人……他们也配我来伺候?如果喂不好了,你别怪我!”

陈小伍挑眉笑道:“一个主动,一个被动,能当一回事吗?你要是受了重伤,大病初愈,还在乎吃的是什么东西?”

“我喜欢被动……”汉娜嘟囔着:“要是乖乖听话,他们自己动手多好呀,还要我喂呢?多大的人了都!我又不是他们的妈妈!”

小伍解释道:“谁不喜欢金发小姐姐呢?”

“哈!臭流氓!”汉娜甩手就是一番薯扔过来,直中小伍面门。

小伍被打得头昏眼花,番薯落在怀里,他也不在乎这叛逆丫头的小脾气。

“记得!我是你的救命恩人!恩人呐!”

“遵命!”汉娜牙痒痒,抱着番薯去了病房:“恩人!”

黒德尔·阿明提着酒壶,坐到老爵爷身边。

两人互相窥伺偷瞄对方身上的伤痕。

看着它们慢慢在神灵化身的火焰熏烤下愈合。

阿明手里盘着两颗老核桃,在给断臂做复健。

老爵爷碰上年轻人,有种不服气的感觉,在椅子上腾挪周转,把前心后背的伤都展示一遍才心满意足。

阿明让这单纯天真的老家伙在椅子上的扭臀运动给逗笑了。

爵爷也叫阿明提前三十年的盘核桃老头儿乐运动给逗笑了。

不过几分钟的功夫。

他们站了起来,各自换上衣服和铠甲。

全副武装,准备往旅途的终点而去。

牛仔和骑士的故事,在本质上没什么区别。

——小伍是这么想的。

在殖民地大拓荒时,牛仔只是工坊农场的普通工人。

在西方贵族阶级里,骑士只是权贵手下的私人武装。

裹上快意恩仇,行侠仗义的糖衣。

通过无数个故事,无数种流言。

将它们变成了一种高级迷信。

“该走了,我等不及了。”阿明整装待发,“迫不及待要把那头垃圾送下地狱,我还有一条手臂的债,等着他还。”

小伍问爵爷:“一起吧?英雄?”

老爵爷不屑:“英雄总是孤独的!我要一个人冲锋!”

小伍比着指头:“你不许耍赖哦!我们说好的,我给你提供治疗服务,你给我做引荐人,把我送进军队。我是个东方人,东方有句话,叫一诺千金。”

爵爷点点头。

“一诺千金!”

第九章 骑士精神

一封信。

让月牙关变得面目全非。

这封信来自军机处,署名为石匠研学会,有鸡血石的朱砂印。

信件中描述,在十月二日下午六点到八点这段时间里,约有八百骑全副武装的人马接近月牙关边境。

守关大将立刻提前做好了布防准备,从南方高地诸多军营中调集士兵,输送枪弹。

虽然信件上说,从南方来的人马都是普通人,并非北约的八国联合军。

——但在战争时期,谁能保证这些人里边有没有敌国的奸细呢?

将监和史官都在军帐中。

别说人或者马,哪怕是飞禽走兽,都不能踏进列侬的国境线。

将军不能变成罪人,士兵不能白白死去。

从月牙关绵延开来数十里的主要干道。

荒野之中的前哨站,伴山依水的大塔楼。

越接近怪石嶙峋的列侬高原,地形就愈发险恶。

从绵延的石道走廊去看,这座大山之上的险关要塞绝无攻破的可能。

士兵们抱着枪械,严阵以待,等到日落之时,天边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小黑点。

那是一群骑士。

一群身着奇怪华服,穿铁铠佩利剑,手上却提着枪的骑士。

前哨的老兵看得目瞪口呆,炊事火房里的新兵一口暖身酒喷了出来。

这些骑士一路朝月牙关的绝壁跑来,不时有一两个人翻身下马,中枪倒地。

他们互相射击,趴在颠簸的马背上不敢妄动,生怕脆弱的铁盔挡不住子弹。手中的枪火却一刻都停不下来,哪怕不好瞄准,哪怕在打天上的云彩,也得还手。

——不少倒霉鬼叫流弹打下马,摔成一滩烂泥。

哨站的列侬军士放出两组侦查员,要摸清底细。

——这些自相残杀的骑士看上去压根就不像兵员,反倒像土匪。

不,土匪都比他们团结!

在搞清楚缘由之前,列侬的军队不会提前开枪。

十来位腿脚利索的列侬侦查员骑着马绕了一个大回环,绕到这群骑士的大后方去挑拣伤员。

但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

前哨站的兵长用望远镜去看,手底下一个个忠心耿耿的侦查员与这些骑士做了简单的交流,立刻撕下肩膀和胸口的军章。

这是什么行为?

——这叫叛国!

在他们身上看不到任何军人该有的素质和纪律。

在混入骑士队伍的瞬间,他们仿佛褪下人皮,重新回到了野兽的行列!

哨站兵长百思不得其解。

——到底是什么让他们变得疯狂的?

是传闻中千金马赛的巨额奖金吗?

也没见着黄金在哪儿呀!

我手头底下服役五六年的老兵,怎么说叛国就叛国了?

有种巨大的荒谬感包围了所有士兵的心。

虽然看不见,也听不见,更无法察觉到它的形状。

但毫无疑问,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隔着一千来米的距离,前哨土墙的士兵和防御工事里的将官脸色变得铁青。

对他们来说,远方的风景只是几串小黑点,加入了骑士列队的洪流中。

这一幕太过离奇,好比列侬的军纪是一个笑话,对国家的忠诚更是无稽之谈。

可能他们理解不了这种欲望从何而来。

但这些加入骑士列队,中途参与千金马赛的侦察兵却无法拒绝。

他们无法拒绝的是黄金?

不!

他们连黄金都没见过,怎么可能为一个没有见过的东西拼上性命?

他们见到的,是一具具垂死挣扎的行尸走肉,一个个满是伤痕,铠甲破烂,满脸血污的骑士。

这些骑士口口相传,有一千块黄金在终点,就在列侬的国境线边缘,只要踏过一步,这笔财富就能落入囊中。

他们相信的,就是这个。

有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死难者前赴后继。

踏进列侬的国土?

这对侦查兵来说太简单了!

又湿又冷的空气中,弥漫着硝烟泥土和血的味道。

人和马淌下来的汗,鼻子里嗅到的,都是刺鼻信息素的味道。

马蹄声在落日余晖和雨云之下轰鸣震天。

喊杀声,枪声,还有惨叫声。

在这一刻。

就在这一刻。

亲眼所见,亲身所历。

有理有据,深信不疑。

从遵纪守法的士兵——

——到开枪乱杀,毁章叛国的乌合之众。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就是这么简单。

这些侦查员追求的并不是黄金。

——而是那列骑士队伍。

就像是下课铃响的一瞬间,所有学生都往外夺命狂奔一样。

就像是超市打折活动开始前,汹涌的人流纷纷抢在队伍前列,哪怕超市的货品根本就不会卖完。

就像是地铁明明没有出故障,但是只要有一个人开始往车外跑,所有人都跟着往外跑。

就像是你看见推送消息和网红商品,看见任何排行榜的第一位,都会多留心几眼那样。

在显意识做出判断之前,潜意识就已经遵从了天性与迷信,遵从了群居动物的生活习惯,跟上了浩浩荡荡的洪流。

“列队!”将官在咆哮。

传令兵像死了爹娘要回乡报丧那样!跑得飞快!

狭隘的关口和伤心河的浅滩站满了荷枪实弹的士兵。

在每一个掩体里,每一处高台,每一个沙包,露出恐惧或兴奋的眼睛。

将官的额头满是冷汗。

他看着越来越近的骑士洪流,不过两三百个人,却有种面对千军万马的感觉。

这些人仿佛不会痛,不会死。

中了枪也要接着往前跑!

将官喝令:“换岩盐弹!”

列侬的军队装备也是恩菲尔德步枪的变种改制,采用77毫米口径的刚芯弹头。

这种子弹的穿透力极强,在肉身中的残留时间和杀伤力反而下降了。

因为贯穿力太强,弹头只能造成贯穿伤,不能在肌体中翻滚破片,留下撕裂伤和大出血。

此时此刻,将官不敢保证恩菲尔德步枪能挡住这群疯子。

士兵们换上岩盐弹头,这种子弹几乎打不死人,射程也很短,但冲击力极大,能有效打退马匹,把人打下马来,一般用作治安队的防暴弹头,猎户喜欢用它来猎兔子,能留下完整的皮。

它也是大多数步枪决斗中使用的子弹,因为它不够致命,但中枪的人会被打飞,谁输谁赢一目了然。

这一切,像是一场决斗。

所有人都捏着一把冷汗。

第一前哨的五百多位战斗编制人员。

有三百多个枪口,指向近在眼前的铁铠骑兵。

接近了!

太近了!

近到高台沙袋上的新兵,嗅见骑士铁铠上内脏和血污的味道,恶心得吐了出来!

轰隆——

枪弹齐发的声音像极了开山炸药!

第一轮齐射效果拔群。

领跑的十来位骑士当场落马,马儿的骨头碎成无数块,身上的铁铠在砂石盐弹的刮擦下,变得滚烫。

四野哀嚎,惨绝人寰。

紧接着开始自由射击。

列侬的士兵们感觉很奇怪。

因为他们打的靶子,上一秒还是英勇无比的贵族骑士,在落马的瞬间开始痛哭流涕,要举枪射击。

这些落马骑士射击的对象不是列侬的士兵,反而是跑在前边的人。

他们生怕自己的一千块黄金落进别人的口袋,就算是死,也见不得别人好。

不少列侬的战地医师跟着后勤小组进入战场,收集装备,搬运伤员。

但这场无声无形无色无味的“黄金瘟疫”在肆意蔓延。

第二纵队赶了上来,填上第一纵队的缺漏。

当铁蹄把医生的脑袋踩碎时,后勤组别的小队长吓得当场尿了裤子。

这群骑兵根本就不是军队,也不用遵守战时公约,会对无国界的医生,对白衣天使下手。

只在短短的一瞬间,后勤组别的士官带头倒戈,迫于无奈,不想被踩死,于是变成了马前卒,朝着列侬的国土疯跑,变成了滚滚洪流中的一滴水珠。

和平太久了。

太久太久了。

年轻的军人们只在历史书上读过四十年前的最后一场战争。

在军事战术和武器应用上,经验堪比一张白纸。

他们面对的是旧时代的骑兵集团冲锋,手上的枪在这场“黄金瘟疫”面前,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第一前哨只抵抗了短短的数分钟,最后留下了四处高台塔楼,和满地的尸首。

后来的骑士踩着前人的尸体,铁蹄让这些可怜的家伙死无全尸,变成烂泥里的一滩骨酱。

骑士们就这么一路冲进月牙关的主山路,往石廊而去。

他们停在石廊走道的崖壁下,看着精巧的台阶悬梯,驻足不前。

马儿可走不了这种路。

不少马术精湛的骑手驱赶身下良驹,几个跳步跃上走道的亭台,一路往上攀。攀到十来米的高处,一个不慎,连人带马摔得粉身碎骨。

骑士们愿意下马步行吗?

不,没有一个人下马。

因为他们等不及。

后来者也等不及。

就在他们细细观察廊道的落脚点,观察悬梯的构造时。

身后的“洪水”已经灌了上来!

这十来米的台阶,让一百多个骑士和坐驹的尸首给填平了!

后来者登上楼台的瞬间,面对的是列侬士兵黑洞洞的炮架,还有炮架上冒着火花的引线!

数十位骑士让大炮轰成了一片血雨。

可后来者却看到了机会!看到了这场游戏中的随机性,看见唯一的希望!

这场血腥残忍的决斗还在继续。

在战地的边缘悄悄开始了另外的决斗。

与皇帝再会时。

恩菲尔德爵爷提起骑枪,开始冲锋。冲向下一个敌人。

皇帝本杰明脸色苍白,离死不远。

他一直在咳嗽,咳出来腹腔化脓的组织液和血。

受了黒德尔那一拳,他的生命已经走到了终点,大脑受到不可逆的永久损伤,在给身体各处下着错误指令。

从南部省城出发,他已经走完了一生需要走的路,一路上双手染满鲜血,杀了不知道多少个魔术师,多少个强敌。

还差那么一点。

只差那么一点了。

他离终点还有一步之遥。

往前再走五百来米,登上山。

放下金块,他的任务就完成了。

“来吧!恩菲尔德卿!”

老爵爷身上的铁铠已经变成了红色。

和皇帝的黑衣一样,沾着粘稠浑厚的赤浆。

“陈先生!再让我年轻一回!”

爵爷怒吼着,头盔早就让子弹轰得四分五裂,从中露出白花花的头发来。

他今年六十二。

不该如此苍老。

是陈小伍的魔术让他一次次起死回生,透支着生命,透支着细胞端粒酶和细胞分裂再生的次数。

性感炸弹一直跟在老爵爷身后。

骑枪的护手满是弹孔。

本杰明举枪瞄准,瞄向为森莱斯忠心耿耿制枪造器的骑士。

“时代变了!”

砰!——

老爵爷的肩上多了一个恐怖的坑洞。

猎鹿枪打出去的圆头铜弹命中铁铠时变得四分五裂,它们像是长了眼睛一样,伪王的精密手法让不少破片钻进接缝,扯开锁甲,在爵爷的臂膀肩头留下一处处致命伤。

在这个瞬间。

性感炸弹钻进爵爷的盔甲里,从爵爷身体中迸出汹涌的光焰来,宛如战神附体,容光焕发。

无情夺命的弹头一次次轰击着恩菲尔德的躯体。

本杰明的枪击收效甚微,他将目标换成了马驹,射马的感觉和射人差不多。

“为什么你死不掉……”

皇帝的意识模糊,这一路他遭受的苦难和疲劳已经将他逼向丧失思考能力的深渊。

恩菲尔德夹着马腹,越跑越慢,他的胡子和头发越来越多,原本两米出头的身高,壮实的体型变得消瘦,脖颈在肉眼可见地缩水,像是一朵枯萎的花。

“我……”

在亚蒙神灵的焰光之下。

他们都看见了。

漫天飞舞的闪蝶,拍打着火焰组成的翅膀,在天下地上,洒下无数光芒。

皇帝身体一颓,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紧紧抱着马脖子,不想落马。

恩菲尔德两眼发直,老年痴呆发作了。

他停了下来。

在思考着。

思考着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思考着他为什么要冲锋。

躲在暗处的陈小伍扣动了扳机。

第一枪失手了。

他的枪法并不好,原本瞄向本杰明。却打死了本杰明的马。

好了,这下他的名头又多了一个。

——无情猎马人。

他做着深呼吸,将准心移到皇帝的躯干。

皇帝不甘心地嘶声大吼,从子弹的方向判断出敌人的藏身处!

在这个瞬间,陈小伍感觉热风扑面!

有什么东西飞过来了!

那是什么?那是……

红彤彤的!

热乎乎的!

那是皇帝的心脏!

本杰明把浑身上下最强壮的一块肌肉,收缩性最好的心脏当做武器,通过伪王的手扔了过来!

没等陈小伍反应过来。

这颗血淋淋的心脏在他头顶收缩变形,顷刻间膨胀释放压力,一条条肌理蛋白像是钢针将他炸成了箭猪,受了重伤!

他狼狈地用两条手臂护着脸,防止大脑受到创伤。

“哈哈哈哈哈哈!”

本杰明还没死,还有那么一口气在,伪王将他的部分隔膜和肺拧成了临时心脏,连通血管保持心肺功能,勉强地活着。

只要解除魂威,本杰明就必死无疑。

“间谍!是我赢了!你要没死,手臂也废了。没有了双手,你还怎么使魔术!”

陈小伍大喊:“皇帝!你大限已到!”

恩菲尔德老爵爷像是醒悟过来。

他细细咀嚼着“皇帝”这个词。

努力回忆着他的骑士生涯。

“没有这把枪,我会是英雄!”

他念叨着家族历史,对皇帝的仇恨浮上心头。

巨大的骑枪将本杰明挑起,像一面旗帜。

恩菲尔德老爵爷哈哈大笑。

“又杀一个!”

皇帝的魂威捂着骑枪,支撑着身体,肚子破开一个大口,面露惊恐骇人之色。

他快撑不住了,伪王除了控制临时心脏以外,还得支撑起他的体重,如果用伪王的能力把骑枪打折缩小或者变形扭曲,他的临时心脏就会出问题。

本杰明想用双手挣脱骑枪的穿刺束缚,两只手扶到圆枪杆上时,叫铁皮表面的弹痕划开,涌出血来。

手性分子在这个瞬间分崩离析。

伪王像是断电的录音机,开始发出杂音。

皇帝要死了。

“不不不…不……”

他看向陈小伍,眼中都是求情的意思。

“救救我……救救我……”

他才想起,自己刚才攻击医生的行为是多么愚蠢。

“对不起……不对,医生……只要我退出这场竞赛,你就会救我,对吗?”

他盼望着奇迹发生,盼着这位神秘的东国炼丹师身上的手性分子不在双臂,而在其他地方。

盼着对方的魔术还有效。

当陈小伍爬起来时。

本杰明一颗心彻底凉了。

刚才他的魂威攻击过于强力,他的心实在太残忍了!

陈小伍浑身上下,没有任何一处是完整的,手臂断了一条,大腿被心肌的穿刺攻击打得血肉模糊,只有一颗脑袋还算健康。

“手性……手性,对称……还有什么地方是对称的……”皇帝努力分辨着陈小伍身上任何与魔术相关的特质。

陈小伍召出性感炸弹。

“不可能……”本杰明激动万分,看到了生机,“这不可能……奇迹发生了!难道你已经把所有身体都交给魔鬼了?”

性感炸弹炙烤着小伍身上的伤口。令他愈合如初。

这一切,都是伍德·普拉克在星界的刑期换来的恩惠。

一个完整魂灵,换来一副没有施术条件的身体。

皇帝大喊。

“救我!医生!”

不光如此,他在求生欲最旺盛的时候。

谈起人生,谈起理想。

谈起任何与美好人性有关的词。

“我为了我的国家……为了我的人民才这么做的!”

身体开始回光返照,嘶吼的声音变得中气十足。

“帮帮我!医生啊!你帮帮我!错的不是我!是北约!”

像森莱斯的历史地位,像它的传统艺能。

“你不是东方人对吗?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你从列侬来!我可以帮列侬!帮谁都行!只要你让我活下来……活下去!”

声音变得越来越小,本杰明的临时心脏开始罢工。

伪王要撑不住了,像它的名字。

是一个迟早会戳破的谎言。

“帮我……活下去。”

眼神失焦,失血失明。

皇帝身上随行包裹中,迸出无数杂物。

漫画书、橡皮泥,酒和酒杯。

铁丝和钢钉,橡胶和油墨。

“帮………我。”

身体变得冰冷。

落下一枚染血的金币。

它变成了一千块黄金。

陈小伍:“再会了!皇帝!我不是医生,我是个间谍。”

金块总重接近一吨。

在恩菲尔德老爵爷眼中,刚才漫天飞舞的闪蝶,霎时变成了如雨落下的金块。

他被这些金子活埋了,砸得不省人事。

在半梦半醒之间。

老爵爷呢喃着,几乎无法呼吸。

“故事……”

他想到了绝佳的小说题材。

他出发,他征战。

他胜利,他凯旋。

这就是最后一幕,他坐拥金山的结局。

“我的故事。”

苍老的不像样子,和他六十二岁的年纪完全不同。

他合上了双眼,躺进历史的尘埃里。

第⑩章 炸了

一场雨中的决斗。

——将黒德尔·阿明和汉娜·亚美利变得面目全非。

他们在堆砌成山的金块面前驻足不前。

一个仲裁官,一个警长。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一个普通人,一个魔术师。

如果你能接受这个普通人的拳头能把头盖骨轰碎的事实,那么阿明就算个普通人。

他们聊着天,彼此心照不宣,各有各的想法。

爵爷和骑士已经闯进月牙关。

第一纵队和第二纵队之后,还有第三纵队。

他们大多是农民,出身穷苦的贫困人家,失去自由的奴隶。

不过几公里的路程,第三纵队的竞争对手很快就会赶来。

他们面对这堆黄金,心中不约而同考量着同一个问题。

——接下来怎么办?

两位正义的牛仔看向陈小伍。

陈小伍坐在金山上,抽着烟,静静地望着阴郁的天空,心中计算着时间。

月牙关受袭的消息会立马传到列侬首都芙蓉城。

按照阿明的描述,如果森莱斯的皇帝不吃那口饭,不和阿明搭讪,也没有任何勾搭牛仔的意思,直接用伪王进行魔术攻击。

——那么阿明没有任何机会,会立毙当场。

正因为皇帝的爱好,皇帝的品味,皇帝追求用枪手段和衣装习惯,让他受了阿明一拳。

这一拳,成了本杰明的致命伤。

这一拳,让本杰明与陈小伍见面时伤上加伤。

也成为了这场竞赛的转折点。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伪王本身强大的破坏力和精密度完全能左右第一纵队与月牙关驻军的混乱战局。

在无名县城,陈小伍与本杰明是第一次会面。

本杰明通过瞳色辨认出陈小伍的真实身份为列侬人。

陈小伍则以多个方面的因素,推断出本杰明的真实身份就是森莱斯的国王。

这些因素如下。

第一点,本杰明是个魔术师,身上有手性分子的味道。

第二点,本杰明的行为反常,已经超出“嗜杀成性”的范畴,谈吐言行却十分理智。

第三点,本杰明对马赛赌约十分执着,就算身负重伤也不愿接受医疗,不愿意退赛,这不是一个杀人犯的正常心理。

——如果他要杀人,退赛还能接着杀,身体健康,养足力气,爱杀谁杀谁去。

——如果他要奖金,那为什么要杀这么多人?难道他不怕杀人浪费时间?

主办方在开始比赛之前,就告知所有参赛者,皇帝也会参加比赛。

陈小伍这才开始隐隐臆测,内心揣度。

这个魔术师,很有可能就是皇帝。

至于皇帝会在马赛中用魔术进行大屠杀的动机——与陈小伍曾经用伍德之名做过的事情一样。

伍德死在电刑椅上,死得大快人心,看得民众热血沸腾,上下一心。

就此换来一个团结强壮的主战国列侬。

本杰明要骑士死在黄金前,死得一文不值,看得民众惊慌惶恐,扼腕痛惜。

就此换来一个励精图治的避战国森莱斯。

皇帝的棺材,就这么合上了。

陈小伍想,赌约的赢家也该出现了。

阴郁的天空开始落下细密的雨珠。

南方的天气就是这样,到了冬季,洋流带着海风来到北部群山,与西北高地的冷空气相遇,就会形成强烈的锋面雨。

两位牛仔在等。

就像是在等陈小伍分配战利品。

而陈先生此刻却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这堆黄金如果倾倒在列侬境内,不论用什么手段,列侬的军队也好,平民也罢,要是把这堆金子拿走了。

——那么森莱斯和列侬就是敌人,屠猪酒吧的名字,会变成北伐酒吧。

这堆黄金如果就这么留在这里,不论是留在骑士贵族还是普通百姓的兜里,森莱斯和列侬也不会成为朋友。

——至少八国联合军向森莱斯购买军火和奴隶人口资源的时候,森莱斯绝对不会拒绝这条财路。

这堆黄金如果落进北约的口袋,落进亚米特兰人的口袋里——

——那么结果就不一样了!

陈先生浑身一个激灵。

想到了很可怕的事。

他看向汉娜·亚美利,看向在场唯一一个亚米特兰人。

他记得,在列侬图书馆的历史书架上,描述过这么一个姓氏,所述亚米特兰的殖民历史中,亚美利是一个贵族大姓。

当初森莱斯变成半殖民地之后,国际公约中的租界条例,就是由亚美利外交官与森莱斯皇帝签订的。

这是森莱斯的国耻,是黎明国度永远都不会忘记的黑暗历史。

陈先生开口了。

“汉娜。”

他看向这金发傻妞,难将心中的话说出来。

汉娜急不可耐,在面对阿明时处处提防。已经先人一步开口抢话。

“如果你救了我一命,想要用这点来劝我放弃奖金,这是不可能的!陈先生,我承认你是个好医生,但你不是个好对手,对我来说,这笔钱比我的生命还要重要。”

陈先生欲言又止。

“我想问你……”

汉娜已经拔出了枪,指向陈小伍。

“那你就快点问!”

在警长拔枪的瞬间,阿明也掏出枪来。

“汉娜女士,你该把枪口对准我,而不是去威胁一个手无寸铁的人!”

汉娜调转枪口,指向阿明。

“你看看我的小可爱!它的口径才这么点儿大!一枪能打死你吗?你觉得它行吗?”

阿明骂道。

“蠢婆娘!你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陈小伍略加思索。

他掏出烟盒,拿烟的手都在颤抖。

有一种荒谬可笑的感觉涌上心头。

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他轻轻敲着脑袋瓜,生怕自己的脑浆不够用。

他问汉娜,想把事情问清楚。

因为他害怕,自己不问个清楚,就没有机会问清楚了。

“汉娜女士,你为什么要参加这场马赛?”

“为了钱!”汉娜直言不讳:“我是警长的女儿,和我的父亲在亚米特兰的四个镇子执勤,为法官办案。

有个地主家的傻儿子看上了我的美貌。给我下药,把我迷昏了,带回家绑着给他生孩子。

我的父亲用十二颗子弹送他们全家上西天。之后锒铛入狱。需要一大笔钱保释。

这笔钱大概是四千个北约银元。我根本就拿不出这么多钱,就算把自己卖了都拿不到。我只能来森莱斯的马场碰碰运气。现在看来,我运气很好。”

陈先生听得心都快碎了,在这个时候,他不能欺负人家傻呀。

各国各地的骑士慕名前来冲锋陷阵,向邪恶的列侬帝国讨要一个黄金梦。

可这笔钱最后却落到了一个亚米特兰人手里,在森莱斯境内,在赛道半途就叫这位魔术师劫走了。

要是这笔钱让汉娜带回去,她可能活不过第二天,不光是她,与她有牵连的人,都会和伍德·普拉克一样。

——变成电刑椅上,破坏两国关系的罪犯。

这些事情想起来轻飘飘的。

一旦成为现实,就会变得异常可怕。

就像是炸药在爆炸之前,谁都不会认为它有多么致命一样。

汉娜反问:“陈先生!你是为了什么来参赛的?”

陈小伍决定撒一个谎。

“为了骑士的情谊。”

他生平撒过无数个谎,这只是其中最普通的一个。

汉娜笑得花枝乱颤:“情谊?只有我这个傻村姑才会相信情谊!我这一路上护着你,用魂威替你扫开道路,给你清理对手,都是因为你救我一命,我得报答你的恩情,你和我讲情谊没什么问题!但你要和这些疯狂的骑兵讲情谊,我得给你多准备两副棺材。”

就在汉娜吐露真心的时间里。

陈先生想到了一个办法。

只有这个办法,既能照顾列侬和森莱斯的大家,也能照顾汉娜·亚美利的小家。

“汉娜!开枪!”

“你说什么?陈先生?”汉娜听不明白了:“你要我朝着这个病人开枪?”

阿明的手臂留有暗伤,就算是性感炸弹也没法理清去仔细理清一条条断开的神经节。

这是阿明的身体,并不是陈小伍自己的——他对性感炸弹的精密度操作远不如本杰明,更别提这种手术刀操作了。

陈小伍从本杰明的遗物中,找到了一台相机。

他将镜头对准两位牛仔。

“是的!汉娜!开枪!别怕!我是个医生!”

“你是认真的?”汉娜·亚美利犹豫不决。

黒德尔·阿明对陈先生绝对信任,如果不是陈先生,他没命活到今天。

陈小伍按下快门,嘴里蹦出嘲弄:“别怕,汉娜,别像个花瓶,哭哭唧唧的,你真的有本事扣下扳机吗?如果阿明开枪了,你就是决斗中的输家!你输给了一个病人!你什么都不是了!你的父亲会死在牢里,你的尸体留在这儿喂狼!”

汉娜心一软,调转枪口。

砰——

阿明膝盖中枪,倒地不起。

陈小伍猛地按下快门,将这一幕记录下来。

“好了!汉娜,来领赏!”

汉娜女士的脸色难看,这令她感到蒙羞。

原本她料想中的结局应该是另一幅模样。

——比如骑着她棕色的小马驹,英勇地闯入列侬帝国的防线。

——又比如在鲜花和彩旗之下,众人簇拥着她凯旋而归,皇帝为她颁奖。

她的面前只有数之不尽的,难以计数的散碎金块,还有两具尸体。

“发现问题了吗?”陈小伍从本杰明的遗物中拿来两个酒杯,一瓶酒。

汉娜手足无措,发现了问题。

“黄金太多了……”

陈小伍给汉娜倒酒,对准汉娜的脸,和阿明的尸体来了一张反差明显的合照。

“是的!黄金太多了!大赢家!你要怎么把赏钱弄回去呢?”

汉娜被闪光灯照得心慌,手忙脚乱地揽着金子,往小马驹的包袱里塞,塞得越多,马驹叫唤的声音也越大。

仿佛这匹小矮马在说话。

在警告主人家。

——别塞了!蠢妞!你再带多点儿咱们就回不去了!

汉娜一声不吭,接着往包袱里塞金块,很快包袱就被金子撑破了,她越是往包里边砌金山,下边的窟窿就越大。

她开始急,急得脱帽子抓头发。

就在这个时候,陈先生从本杰明的尸体上取来枪,往阿明身上扔。

阿明接住枪抬起头,脸上带着问号,嘴里还在咳血。

陈小伍喝令:“朝她开枪!阿明!”

“你要我背后偷袭?”阿明惊呆了:“这不正义!”

陈小伍大骂:“去他妈的正义!你们一个个要正义!——”

指阿明:“我把你治好了,让你活着还不够,还要正义?你是真他妈贪心!”

阿明满脸的尴尬,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

“我不是……我没有。”

陈小伍又指汉娜:“你也要正义!一个病人你不去欺负!你来欺负我这个救命恩人!你有毛病吗?”

汉娜还想解释几句,憋着一肚子话说不出一个字。

陈小伍对阿明喊:“开枪!她怎么打你的!你就怎么打她!”

阿明先生做不到,因为汉娜不是罪犯。

你要问他为什么这么耿直。

他要真的不这么耿直,他也不是阿明了。

再说了。

——金发的小姐姐谁不喜欢呢?

陈小伍换了个角度来拍。

他指挥汉娜举枪对准阿明,紧接着扣下性感炸弹的起爆按钮。

阿明手里的象牙手枪应声裂开,决斗用枪炸得粉碎。

小伍快门连按,一张张胶卷已经将阿明脸上惊诧的表情和手中血肉模糊的断指给拍得清清楚楚。

“好了!大功告成。”

陈导演唤出魂威,将伤痕累累的黒德尔·阿明治好。

他抓着阿明的手,把指骨接回去,把胸口的子弹取出来,把伤口都修不好。

他和阿明说。

“本来你欠我一条命!”

阿明点头:“是这么个说法,陈先生,你对我有再造之恩。”

陈先生抓着汉娜的手,和他流氓的做派一样非常流氓。

“你也一样,本来欠我一条命。”

汉娜·亚美利不情愿地点点头。

“能用钱偿了吗?我现在有钱……”

陈先生:“我不要钱,也不要你。不要黄金,不要美女。”

汉娜:“那你要什么?”

陈先生把两位牛仔的手,合到一起。

“我要你们的情谊,我要把这笔账两清。我还像大卫先生那样,要写个故事!”

阿明问:“你说的大卫是那个喜欢写手记的土匪?”

汉娜略有耳闻:“一个写手记的人?”

阿明补充道:“去给法官当杀手了。”

汉娜鄙夷道:“他写出来的东西,能叫真话?”

“下作!”

“下作!”

陈小伍掐着时间,边做边说。

他把恩菲尔德爵爷的尸首挖出来,驮在洋葱的马背上,又把爵爷的锁甲给脱下来,裹住一袋金子,交给汉娜。

“你只要这么多。”

汉娜这才回过神来。

“对对对!我只要这么多就够了!保释父亲用不着一千块金子呀!我怎么没想明白呢?”

“你要想明白你也不是傻妞了。”陈小伍对汉娜说:“走吧!汉娜,你该回家了!”

汉娜翻身上马,捂着帽子,雨水顺着帽檐落在小棕马的脸上,她不知该用什么表情去面对陈先生。

她隐隐能感觉到,刚才自己陷入了一场致命的危机之中。

——但她想不明白,似乎也不用想明白。

和陈先生说的一样,如果她想明白了,她的魂威也不叫这个名字。

她驾着马,跑出去老远。

她看见陈小伍往天上扔金块,把一块块黄金炸成碎片,漫天的金粉和金渣落到这两个男人身上,又叫雨水冲刷干净。

她听见爆炸声,以为救命恩人遭遇危险,勒马大声呼喊着。

“陈先生!——”

她听见陈小伍回应着,大喊着。

“我们分道扬镳啦!汉娜·亚美利,如果你没从军,又想当个英雄。可以去尼尔福尼亚找我的姐姐。她和我很像,你一眼就能认出来!你见到她,她要是装作不认识你,你就和她说——”

“——伍德·普拉克对不起她,想赎罪。”

汉娜不知道陈先生在说什么。

她把这些话记在心里,离开了这条伤心河,离开了这条伤膝河。

小伍让阿明使尽左臂的力气,将一块块金子抛向远方。

阿明从恩菲尔德爵士的遗物中取来飞石索。他是个合格的投手,他能把这些五百公克规格的金块丢出去百余米远,简直比得天生神力。

金块在半空中炸成一朵耀眼的郁金香。

洒在第三纵队里。

洒在农民的眼中,渗进奴隶的头发里。

沉进河流的河床,漂在青蛙儒软湿润的背上,像是一万片金灿灿的龙鳞。

他们下了马,在天上落下金雨的一瞬间,忘记了比赛的终点,因为他们不是骑士,也不是贵族。

没那个荣誉感,也没什么诗和远方。

从奔向列侬国土的暴民,变成了临时的淘金匠人。勤勤恳恳地工作,为了生计奔波。

阿明投射金块,好奇地问:“陈先生!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干呀!我们一开始不是来比杀人和救人的吗?我杀人,你救人,怎么把赌注给炸没了?”

小伍指着漫天的烟花:“你这个浪漫主义者还不满意?”

阿明皱眉:“满意是满意了,就是觉得……有点儿浪费。”

小伍扣下拇指,反问:“你缺钱吗?”

阿明摇头。

“不缺啊!”

小伍指着阿明的鼻子。

“我看你缺钱。”

说罢,小伍从天上落下来的金渣中选了一块合适的,经过简单的迷你轰炸,将这块金粒修得圆润得体,看上去像一颗牙齿。

——他抓来阿明,用这颗金粒把阿明嘴里的牙给补齐。

“你就缺这点钱。”

等两人把金子都丢光了。

丢得一分不剩。

阿明的坐驹名字叫萝卜,它和洋葱吸着空气中的金粉,打着喷嚏,躁动不安地踏着马蹄。

阿明和小伍翻身上马。

两人往凤凰乡跑,带着皇帝和爵爷的尸首。

“陈先生,我好像明白你的意思了。”

“阿明,你明白什么了?”

“你刚才拍的照片,还有要说的那个故事。”

“你明白?”

“我明白呀。”

“那你给我翻译翻译?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起笔。”

阿明挠着头,舔着嘴唇,大帽子下边一双眼睛像是孩童,说出来的,也是一个童话。

“有个姑娘家!从北约来,来到这片土地上,为了一笔金子,救出她的父亲。”

陈小伍点头。

“是这个开头没错。”

阿明接着说。

“有个恶霸,来自东国,亚米特兰眼里的劣等人,要来抢金子。”

陈小伍接着点头。

“承上启下的过程也没错。”

阿明掏出枪,比划两下。

“姑娘心软,打恶霸膝盖,恶霸不服,要偷袭姑娘,手指被姑娘一枪打断,死了。姑娘带着金子回去救父亲,剩下的金山,都留给老百姓。”

小伍欣慰地说:“你总算长大了,我这个当妈的很欣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阿明畅怀大笑:“你是男妈妈?哈?”

小伍问起阿明。

问出刚到凤凰乡时的问题。

“现在,你想当马夫吗?会不会不自在?会不会委屈你了?想自寻短见了?”

阿明娴熟地拉扯缰绳,给小伍展示着萝卜的盛装舞步。

“你拍的照片里,我这个恶霸是死了,死得干干净净。肯定不能再当法外仲裁官了,我觉得马夫也挺不错的。”

屠猪酒吧静悄悄的。

骑士们忙着淘金呢,根本就没空喝酒。

老板拿出压箱底的君子兰,用来招待这两位吃饱了没事儿干,不去淘金来喝酒的贵客。

小伍和阿明碰杯。

“你觉得这故事怎么样?”

阿明说:“和你说的一样,只要听懂了,听舒服了,就会听信。”

小伍琢磨着:“天上下金雨,会不会太假了?”

阿明又说:“都捡到手里了,能是假的吗?”

“你说得有道理。”小伍拍了拍阿明的肩,用小刀划开手臂。

血落在阿明残破的白鳄鱼皮衣上,用身上的蛋白质来修补鳄鱼皮的蛋白皮质衣料。

这是小伍最新学到的操作,本杰明的魔术给了他很大的启发。

陈小伍将相机拿了出来,把胶片小心翼翼地封装进不透光的袋子里。封上信封邮票,配上一封书信,寄往芙蓉城。

纸笔和橡皮泥,都是本杰明的遗物。

这个故事由列侬的报纸来传述,其中寄托着本杰明的遗愿。

做完这些,该接客了。

贝塔匆匆忙忙冒雨而来。

他闯进酒吧大门时,门外夜色正浓,他的脸上带着醉酒的微醺,有春风得意。

就在下午,他单方面完成了爵位的交替,正式成为恩菲尔德家的男爵。

就在那会儿,他的父亲提着枪,在冲锋。

贝塔在宴会上酩酊大醉,睡了两个小时才醒来,听见千金马赛结束的风声,他匆匆从庄园赶来酒吧,按照约定,和陈小伍碰头。

他要回来拿证据,拿父亲死亡的证据。

这叫先上车后补票,只要拿到父亲的尸体,就再无后顾之忧。

他搓着手,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

赶到酒吧的马厩时,他就看见父亲染血的铁铠了,一颗心脏要跳出喉咙。

贝塔坐在陈小伍对面,红了眼眶。

“我很爱的我父亲,陈先生。”

陈小伍抱着阿明的肩,靠坐在沙发上,怀里不知道从哪儿窜来一头野猫,还是当初那一只小黑猫。

猫咪勾搭亚蒙神祇的方式非常熟练。

它翻过身子,露出肚皮,尽情地向万物之母表着忠心。

贝塔接着说:“你也知道,我们的关系很好,为了他的梦想,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哪怕让他去死,也得死在冲锋的路上。”

小伍问:“你刚才说的是梦想?”

贝塔解释道:“是的,是梦想。你想想看吧。人一辈子,能有几次圆梦的机会,如果我的父亲因为心脏病死在床上,那他得多难过呀。”

小伍点点头,表示理解。

贝塔将箱包放上酒桌。

阿明抢先问道:“这箱子里是钱?”

贝塔这回摇了摇头。

“不是钱,是推荐信。”

小伍疑惑。

“推荐信?能有一个箱子那么多?”

贝塔点头:“是的,我给你们俩做身份,租界一套,森莱斯一套,东国一套,还有北约的一套,进入军队,要总共四个机关部门审批,需要这么多推荐信。”

小伍学着贝塔那副热泪盈眶的样子,和阿明说。

“你看看!这孩子多懂事啊!他是个孝子!”

贝塔尴尬地笑了笑,招呼老板倒了杯酒,自顾自地喝了一口。

小伍又问贝塔。

“你怎么能喝酒呢!”

贝塔疑惑:“我不能喝吗?”

小伍煞有介事地说:“你还是个孩子啊!”

贝塔放下酒杯:“医生说的是。不喝就不喝吧,我清醒一点,把事情说完也好。”

小伍一语点破贝塔的心思。

“你妈有事。”

贝塔松了口气,“是的,我没能照着三娘的嘱托,把父亲平平安安的带回去。”

小伍拿走手提箱,让阿明护住了,嘱托着,千万别让其他人碰,这是他们此次任务至关重要的道具。

贝塔忸怩:“我这次来领父亲的尸体,还不知道怎么和三娘解释。”

小伍敲了个响指。

“没关系,尽管回家!”

贝塔语气发憷:“我怕三娘杀了我。”

小伍问:“你要杀你妈?”

贝塔答:“她不是我亲妈。”

小伍又问:“她把你当亲儿子看,你还要杀她?”

贝塔又答:“她真的不是我亲妈……”

小伍耸肩无视。

“那是你家的事。”

贝塔愤慨激动:“你就不管管我了?难道你要翻脸不认人?我这会准备把父亲的军工厂重新开起来,你也知道,快打仗了,肯定少不了军火生意,在森莱斯这个港口国家,奴隶的命不值钱,也不用担心劳动力的问题。你去了军队里,以后我们还会经常见面的!”

小伍起身,准备离开。

“不说以后,咱们俩以后有没有缘分见面还是个未知数呢,贝塔——

——我们一码归一码,一妈归一妈。你的妈你去摆平,我不是你妈。”

贝塔:“我出钱……”

小伍:“我不要钱。”

没等贝塔说下一句。

小伍已经学会了抢答。

“军营哪边走?”

贝塔心有不甘,但无可奈何,他隐隐觉得哪里不对,但又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箱包里有地图,整个森莱斯的军营,你们都能用我的推荐信去报道。”

小伍睁圆了眼问。

“它那么管用?要是我现在没空,以后再来……”

贝塔解释道:“就算五十年以后,我老了死了,我的儿子授勋封爵,你也能用它进军营,它是恩菲尔德家族为国制枪的特权。”

“哦!”小伍鼓掌:“是这样?”

贝塔信心满满:“就是这样!”

小伍从桌上取来大酒壶,盯着君子兰看了又看,有种爱不释手的感觉。

“这酒好呀!可惜你不能喝,你是个孩子。懂吗?”

贝塔对医生的嘱托深信不疑。

“好的,陈先生,我不会喝。”

陈小伍又和阿明说。

“咱们该走了。别打扰贝塔少爷休息。”

阿明跟着脱帽,挥手道别。

贝塔想从座位上站起来,却被陈先生按了回去。

陈先生说:“你这个孩子不用那么多礼,好好坐着。行吗?”

贝塔一脸茫然,屁股紧紧贴在沙发上,不敢妄动。

陈先生又招呼道:“阿明!把老爷子请进来,让贝塔少爷验验货。”

阿明应声将恩菲尔德爵爷的尸体搬到贝塔身边。

陈先生问:“是亲爹吗?”

“是的……”贝塔汗颜,身边多了一具尸首,这下他更不敢动了。

陈先生敲了敲箱包,扭头走向吧台。

“老板!结账!”

店老板上来客套殷勤,点头哈腰准备收钱呢。

陈小伍搜着身上的口袋,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的钱已经花光了。

这可怎么办?

阿明在店外牵来马儿。

要不把洋葱和萝卜抵押出去?

“哦!我有办法了。”小伍和老板换了个说法:“你家的酒有问题。”

老板听完当时就怒了。

“这是我招牌啊!怎么可能有问题!”

小伍指着门外的招牌,一副记仇记到天荒地老的性子。

“你这是屠猪酒吧!怎么就卖起君子兰了?绝对有问题!”

老板的性格也是耿直,大手一挥要扇小伍耳光。

小伍立马换了一副笑脸。

“但是这酒呀,特别好喝!”

他比着大拇指,按下起爆开关。

就在这一刻。

贝塔面前的大酒壶发生了惨烈的爆炸。

破片中蕴含着惊人的内能,玻璃流体优秀的导热性让白葡萄烈酒变成了一团巨大的火球。

贝塔的惨叫卡在喉咙里,都没来得及喊出来声,脖颈已经变成了一截焦炭。

恩菲尔德爵爷身上披着铁铠,尸体幸免于难。

再看贝塔已经快烧成七分熟的牛排了。

老板目瞪口呆,吓得屁滚尿流往治安队跑。

阿明给小伍送去缰绳。

“陈先生,我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要杀他?陈先生杀人都是有理由的,这一回……更像是泄愤。”

“你记得咱们当初答应人家什么了吗?”陈小伍解释道:“咱们答应了贝塔勋爵,一定要治好老爷子的病,绝对不留隔夜仇,他就是老爷子心里最大的病灶,你琢磨琢磨,爵爷死了,贝塔他还想开军工厂,还想造枪。如果我是恩菲尔德爵爷,是个靠骑枪和武艺征战的游骑将军,为国尽忠职守一辈子,要是我有这么个儿子,他每天想着造枪卖给外国人,我也要犯心脏病。”

阿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他们一路跋涉,从凤凰乡的梯田,搭上渡船,走过东北两条大街,走得很慢,一路走一路看。

恰巧又经过种植园。

老屋子里空无一人。

爵爷的第三位夫人,贝塔的三娘——也就是恩维女士,她已经搬走了,搬回东翼的祖屋里。

就在恩菲尔德家几乎灭门的那一天,当天搬了回去。

他们接着继续驱马往前走。

按照箱包地图里说的,走向东翼,走过巨大的种植园,途经一座花园广场。

他们看见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正和三四个俊美有肉的家丁嬉戏着,打闹着。

在喷泉旁,淋着雨玩耍。

陈小伍从女子身上传来的手性分子味道能分辨出来,此人正是恩维女士。

阿明也能从魔术分辨出来,恩维女士的魔术是一种七彩的结晶石块,非常好辨认。

看来,恩维女士的“十六马克迷迭香”已经炼成了。

此刻恩菲尔德家仅存的侧室夫人家丁在偷欢。

阿明不明白,于是要问陈小伍。

“恩维女士不是很爱老爵爷吗?”

陈小伍认同这个说法。

“没错啊!是爱啊!”

阿明更不明白了。

“那为什么还会这样?”

陈小伍阴阳怪气地反问:“不然呢?你怎么这么狭隘呀!难道她这辈子只能爱一个老爵爷?只能看男人的屁股?她就不能像小刀一样?连公狗的屁股都看不得一眼?”

阿明震惊:“可她看的是男人屁股啊?”

陈小伍指着那群家丁,怒吼:“不像狗吗?”

阿明恍然大悟,一阵唏嘘。

“老爵爷啊……”

——老爵爷躺上病床的时候,喝的就是这恩维女士的药,恨不得加上锁,也不让下人看的药。

陈小伍跟着唏嘘。

“老爵爷啊……”

——这个外表光鲜的女魔术师毁了容,就不用再去病床上侍奉老态龙钟的游骑将军了。

阿明语气强硬。

“老爵爷呀。”

——恩维女士毁了容,也没责怪自己的血肉胞亲,因为她不想再生了。

不过儿子死了也没关系,不心疼。

陈小伍跟着复读。

“爵爷呀爵爷……”

——恩菲尔德出征时,没有后悔。

或许他明白。

或许他不明白。

或许他明白,却假装不明白。

一切的一切。

都在一句亲昵的称呼里。

陈小伍说。

“恩菲尔德,你的恩维,你的小百合,对不起你呀。”

“我当初问贝塔,是要你醒来,还是让你接着做梦……”

“我想,你应该是不愿醒来。”

“我和你说,你的家人走了。”

“去世了,当场去世。”

“你说他们死得好,看来你说得没错。”

“你把我当泥巴种,不肯告诉我真名……”

陈小伍捂着脸,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现在好了,你墓碑上的名字,都没人给你写了。”

两人渐行渐远。

马背上驮着皇帝的尸体。

死不瞑目的那种。

默默地看着这一切。

第一章 脱下神袍,遇见魔鬼。

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小伍和阿明加入森莱斯的军队是为了什么?

为了情报。

为了列侬王国的军机命令。

为了搞清楚这片半殖民地的军队建制和编组类别。

其中又包括武器装备、训练课程、军略资源、勤务系统的详细数据。

这些情报在哪里能拿到呢?

答案是军统局。

全称森莱斯王**事议会调查统计局。

只有进入森莱斯的军统系统,才能拿到全面而且详尽的重要数据。

这些数据在森莱斯看来一文不值。

但在列侬王国的将军眼里,就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的利器。

敌人有多少兵,用什么械,吃什么食物,穿什么衣服,一天能走多远,死了伤了要多久才能恢复元气,丧失的军心和士气要用什么方式,用哪种民俗乐理和演讲动员才能找回来。

对兵役人员的薪资和待遇,对医务人员的优待和补贴。对将领个人的作风与习惯。

——把这些搞清楚,这个敌人离死不远。

正本清源到了这里。

小伍的思路已经变得非常明确,他的着力点在半殖民地的租界上。

阿明和陈小伍离开凤凰乡,告别恩菲尔德家以后,花了半个月的时间,由凤凰乡本土的地方士官转介至东都。

他们明面上是东国人口,在王**建制中不能与森莱斯本土军人混编一队,由于恩菲尔德家的制枪殊荣,本该破格升迁,更不能加入奴隶兵营。

军官长将这两位外来兵编入了北约国际森莱斯驻外防疫军。

这支军队是北约公用部队,只要是北约内部的国家,都可以来这里历练成长。

与森莱斯本土部队不同,它的部队构成非常特殊,你可以在这里看见任何肤色,任何性别的军人,从军容军纪上看,更像是一支雇佣军。

它的主要作用有两个,次要作用有三个。

主要作用其一,处理大夏贸易集团带来的奴隶人口,从中挑拣染疫人口进行清洗,为东都港的卫生做防疫。

大夏和森莱斯两地相距一个半月的水路,不少奴隶会在运输过程中染病,

而大夏本身有束发的习俗,到了东都的第一件事就是洗头或剪头。

这些黑发奴隶身上带着不少头虱寄生虫,从而滋生的传染病数不胜数,每一次西国的大瘟疫,都是从东都港开始蔓延的——所以西国一直都有关于黑发黑眼即魔鬼化身的迷信传闻。

防疫军的第一要务,就是杀死染上瘟疫的奴隶。

主要作用其二,与北约贸易集团的私人武装做军事对抗。

当国际游商的资本力量累积到了一定程度,也会出现成批的雇佣军,这些私人武装是东都港最不稳定的因素。

国际游商会互相坑害,为了货物和白银大打出手。

一开始只是械斗,好比杀死对方的产业代理人,在竞争对手的公司大打出手。

后来这些私人武装无所不用其极——暗杀、下毒的手段屡见不鲜,更有直接将矛头指向奴隶货品,毁坏竞争对手的财产。

防疫军的第二要务,就是执行租界条例的安全管理法,为这个买卖奴隶的东都港,创造一个和平稳定的交易环境。

防疫军还有三条次要作用,我们简单带过。

——为了在和平年代历练没打过仗的军校士官,开设的多语言间谍学校。

——为了制约森莱斯本土的国防部队而安插的倒刺。

——为了将东都港的贸易产出,牢牢抓在北约自己手里。

陈小伍:“这么说你明白了吗?”

阿明:“大概是明白了。”

在东都港的新月大道,在热闹的人口市场旁,一条大货轮停靠在码头边。

离码头不远,熙熙攘攘的人流穿梭在交易所的弹簧门之间,而交易所的高墙后边,就是军营。

防疫军第三连队的新兵报到处的更衣室里。

阿明和小伍换上了整洁的米色军装。

小伍满脸笑容:“你准备好了吗?”

阿明面色沉重:“是的,准备好了。”

紧接着,小伍往外喊了一句。

“校官!他说他准备好了!”

要问他们在准备什么?

当然是准备上防疫军的第一课。

课程的内容是杀人。

杀什么人?

——当然是杀东国的染疫奴隶。

从更衣室大门走进来一个壮年男子。

这男人约有七尺高,差不多两米有余,算上靴子比阿明高出半个头。

第一眼看过去,他壮得像是一头雄狮,腰腹有肉,从军装来看,他腆着紧致结实的将军肚,但身材不是臃浮水肿,反倒有种古罗马角斗士含脂肌肉的感觉,战斗力十足。

他有一头漂亮的金发,蓝眼睛,是个典型的高地人。

他的嘴唇厚实多肉,鼻梁挺拔,鼻翼宽而鼻孔大,没有胡须,眉眼像是大理石雕塑一样深刻古板。

这位校官名字叫凯恩。

全名凯恩·巴巴耶夫。

是防疫军第三连队的军械格斗训练官,也是新兵入伍时的考核审查官。

凯恩带着两本书,走进更衣室时,这位校官身上带着强烈的压迫感。

不论是身材,还是气质。

都带着强而有力的威势。

与阿明这种虎背熊腰的东国人不同。

凯恩校官给他的感觉,像是万兽之王。

小伍在内心想象着,如果自己和这位校官关进铁笼里格斗会发生什么。

他马上想到了十几种不带重样的死法。

“长官,我们准备好了。”

凯恩点点头,露出微笑。

笑容在阿明和陈小伍看来,就像是狮子张开了嘴,露出了獠牙。

马上,防疫军的士官将三个东国奴隶送进更衣室里,跪在两个新兵面前。

凯恩指着这三个奴隶。

“你看看,他们身上有病吗?”

陈小伍和阿明看着这三人。

——是一家三口。

父亲的脸上长着疹斑,是皮肤病。

母亲捂着嘴,另一只手在抓心挠肺,是肺病。

孩子是个女娃,脸上脏兮兮的,眼睛水汪汪的,捏着手臂上的水泡玩,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明眼人一看都清楚。

——他们都有传染病。

阿明故作天真地问:“这不是没病吗?”

凯恩从腋下拿出其中一本书。

——叫做《亚蒙圣经》。

这位校官指着亚蒙的神恩书,语气平淡地问阿明。

“你觉得他们没病?”

阿明说不出口,他只顾着摇头。

毕竟,那是他的同胞,曾几何时,他也是一个奴隶,在东都还算健康,侥幸没有被防疫军杀死的奴隶。

阿明倔强地答道:“我觉得他们没病!”

凯恩眉头紧锁,又盯着陈小伍。

“你呢?伍!你同意明的说法吗?”

小伍凑到这一家三口跟前,看着奴隶脸上的愁容,手腕的枷锁,眼中的饥饿和泪里的绝望。

“校官,我觉得……”

没等小伍说完。

凯恩把随行的士官赶出更衣室,要留个清静的谈话环境。

“你们不肯杀人,那还当什么兵?”

阿明是个执拗的人:“我不杀手无寸铁的人。”

凯恩大怒:“那我给他们枪!你能下手吗?”

阿明跟着吼:“那也不行!”

凯恩更为强势,用更大的嗓门压过阿明。

“为什么?难道你觉得你是对的?我是错的?你要把这三个痨病鬼放出去!让更多人染疫?”

阿明没了声音,因为他也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了。

“总之这样就是不对!他们应该去看医生……”

凯恩拍着亚蒙圣经,在给阿明鼓掌。

这头狮子露出阴险狡诈的笑容。

“你想害死医生?”

阿明:“我没有这个意思,军医也行啊……”

凯恩当即大喝:“那你就是想害死我?想害死全军的人!”

阿明:“等一下……校官,您的意思是……”

“是的。”凯恩翻开亚蒙圣经,面露遗憾之色:“我就是军医,是这支队伍里最有能耐的军医,我认为,他们是无药可医的传染源。”

此话一出,这三个奴隶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他们不哭不闹,安安静静地等待着,等着死期到来。

凯恩念叨着亚蒙圣经上的祷词。

“愿生在尘土中的兄弟与姐妹,在永乐安好的神国中找到归途,它欠你的债务,它赐你的苦痛,都会在天上偿还。”

这头凶恶的雄狮,变成了温顺的羔羊。

“水和泥是血与肉,赐你航渡此世的大船,船上有了蛇虫鼠蚁,要求告神甫和司祭。要尝苦辣的药与毒,补上魂灵的缺口,修补航船的损伤。”

凯恩接着念,大手按上女娃的额头,像个慈祥的叔叔。

“你们听见亚蒙有话说,只是神甫告诉你们:有人打你的右脸,你需将左脸一同送去,有人要告你,拿你的里衣,你要将外衣算上,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便要走十里路……”

凯恩念不下去了。

福音书就这个德行,突出一个温良恭谦。

校官耸了耸肩。

“祷告做完了,明,你得动手了,如果你不动手,我就让伍来动手。如果你一个人都杀不死,那么今天你就得滚蛋,以违抗军令的名头,滚出军营。”

“喂!陈先生……你不会真的动手吧?”阿明紧张兮兮地看着小伍。

陈先生只是笑,和校官打着哈哈。

“凯恩校官,我没想到你还是个神甫……在新兵处报道的时候,你像个杀神。”

凯恩·巴巴耶夫低下头,凝视着陈小伍。

“我不能是个神甫?”

小伍:“你不像神甫。”

凯恩:“我不像吗?”

小伍:“一点都不像。”

凯恩:“那你说我像什么?”

小伍:“像教父。”

“你愿意当我的教子?”凯恩大笑:“对!我不喜欢念经!你说得没错!”

小伍接着解释道:“我见过以勒城国的历史文献……”

“那叫以勒教皇国。”凯恩强行纠正,对国家的统称非常在意:“曾经是教皇国。”

小伍跟着点头附和:“是的,教皇国,它的神甫不是你这德行能当的,神甫喜欢饮酒唱诗,和修女乱搞,你太斯文了。根本就不是什么神甫。”

“说得有道理,这人你还杀不杀了?”凯恩催促着,显得急不可耐。

阿明一个干净利落的前翻滚,滚到凯恩面前,滚到三个奴隶的身前,用健壮的躯体护住了这些无辜的东方人。

凯恩合上亚蒙圣经,眼中有火。

“你想和我打一架?列兵阿明?”

阿明变得焦虑,他不想拖陈先生的后腿,更不想当个冷酷无情的刽子手。

“和你打一架,你能放过他们吗”

凯恩将腋下两本书放上桌。

“前提是你得赢,你得让我心服口服,证明你比我强大,比我有力,更适合当这个校官。”

话音未落,阿明的拳头已经轰了出去!

在这个瞬间,凯恩的帽子飞了出去。

这头雄狮头上的金毛让汹涌的拳飞吹得齐刷刷往脑后跑。

阿明心中一喜。

——能赢!

可是下一秒,他就笑不出来了。

只在一个回合,阿明重重地摔在地上,摔进更衣室的水泥地板里,和开裂的石砟混在一块。

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觉得背脊生疼,两肺传来撕扯的剧痛,腋下有种难以言说的凝滞感,就像是血脉淤积不能顺畅的流动一样。

——是魔术吗?

阿明百思不得其解。

为什么自己倒下了?

拳头明明已经伸出去了。

在此之前,没人能躲过他的重拳。

他可是天生神力的阿明啊!

陈小伍小声哔哔了一句。

“这和亚蒙圣经上说的不一样,校官。如果他要打你的左脸,你应该……”

不等陈小伍说完,凯恩给陈小伍鼓掌。

“你也想来打我?来,试试看。”

小伍在旁边看的真切,这校官没用魔术,也没有使任何花招。

从阿明出拳开始,校官站得笔直,没有借用下半身任何的力量,单从迅捷如电的手法来看,是一招制敌,校官的腰肢和臂膀里蕴含着难以想象的力量,身体的协调性已经远超普通人。

这位凯恩·巴巴耶夫。

——在徒手格斗领域里,和阿明完全不在同一个境界中。

小伍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凯恩解释道:“我是个医生,刚才他来打我,我用中指的指节轰他的极泉。”

这么说着,凯恩拉起软弱无力失去反击能力的阿明,给小伍展示着阿明的腋肋关节。

“这里就是极泉,是人体手少阴经的穴位,在腋动脉的顶点,主管心脏和咽喉。”

凯恩将阿明丢到小伍身边,接着说:“伍,兵员转介的人说,你是个医生。那么问题就简单了。”

校官指着这三个奴隶。

“要么治好他们,要么杀了他们。”

又指着阿明。

“别像他一样,治不好的,还舍不得杀。”

这一回,小伍认认真真地正视起凯恩校官。

说实话,这个人很有意思。

明明是高地人,却去了以勒城国当神甫,学医救人。

从身手来看,这位军官放在哪个国家都是名震一方的悍将,可是却甘心留在东都这个奴隶集中营里,当医生。

嘴上毒辣狠厉,可念起经来却有一副慈悲心肠。

说了那么多句杀杀杀。

最后还是想着,盼着小伍这个新兵能带来一点惊喜。

陈小伍二话不说,当即召出性感炸弹。

在亚蒙神明化身显现的一刻,凯恩这个神甫表现得波澜不惊,只是眼神有丝毫好奇的意思。

再看这三位奴隶身上的病症有所减轻。

——父亲长出白发,身体的机能加速运转之下,皮疹和寄生虫叫活跃的免疫系统杀死。

——母亲咳出污血,变得容光焕发。

——女儿手臂上的水痘跟着化脓炸开,结疤脱落,身高像是旱地拔葱,见风就长,在一瞬间从七八岁的年纪变成了十二三岁。

“小伍啊小伍……”凯恩拧着眉头,嘴上露出笑容,表情变得非常奇怪,像是担心,又像是开心,“伍!你真是个宝贝!”

神灵的化身消散之后,小伍也松了一口气。

阿明更是开心得像是小朋友,挥着软弱无力的手臂大声叫好。

小伍恭恭敬敬地问:“校官,我们的考核通过了吗?”

凯恩从桌上取来另一本书。

“还差一点!还差那么一步!”

书籍的名字大逆不道。

叫做《凯恩圣经》。

“你们跟着我念,第三连队的所有人,都得念这段话。”

阿明将三位奴隶送出军帐。

“我不信神啊……”

凯恩翻开书页。

“那就信我!”

阿明六神无主,拉扯着陈小伍的胳膊。

“陈先生……”

陈小伍这回却显得反常,对凯恩校官充满敬意。

小声说:“跟着念吧,阿明,站在你面前的,是一位真正的英雄。”

阿明疑惑:“英雄?”

——是的。

——英雄。

哪怕阿明看不出来。

小伍对校官如此尊敬,正是因为这场考核,这个考题本身。

在东都港,奴隶是商品,是财产。

可是凯恩校官在对待这些染病的不良资产时,依然秉承着医生的身份。

他是个高地人,在他的一言一行中,看待东国奴隶的方式,不是叫他们跪下,也不是喊他们做泥巴贱种。

他是个神甫,却有两本圣经。

其中一本是给奴隶念的祷词。

另一本是给他自己念的祷词。

阿明违抗他的命令,他嘴里却没有军纪和军事法庭,只说瘟疫的可怕和如何处理瘟疫。

他要新兵杀死奴隶,却连一把枪都拿不出来。

他对待敌人的手法像是捕猎的雄狮。

对待病人时,是温柔的牧师。

哪怕见到神灵的幻象,这位神甫也没有双膝一软,下跪的意思。

“你们听好了,我不光是你们的考核审查官。”凯恩捧着《凯恩圣经》,提出要点:“我还是你们的综训教头,我要教导你们,训练你们,这是我的职责。”

小伍:“明白!教官!”

阿明跟着这么做。

“是的!教官!”

凯恩接着说:“只要你们跟我念,念完这一段,我会按照亚蒙神恩会的规定,将我的技艺传授给你们。这是神恩会的规定,虽然北约和原教旨主义者不同意,但我从来不是个古板的教士神甫。不然也不会跑到这危机四伏的东都来当教官。”

翻开《凯恩圣经》的第一页。

凯恩呢喃着:“我有话说,它是亚蒙的神旨,我要向地上生于尘土中的兄弟姐妹传授技艺。”

这位身兼多职的神甫开始布告。

“它生于手性,与魔术雷同,我随东国炼丹师修行八年,回到以勒,隐修士和神恩会长老将它看做邪法。但我不同意,有话要说——

——它是亚蒙神祇降自人间的双手,它是沟通灵肉的桥梁,不论男女老少,是气穴、经脉以人体为依托的触媒都可修习。

凯恩·巴巴耶夫在此宣告,它为神击,为圣格。可用来强身健体,可用来击溃邪敌。是亚蒙神祇的天赐福祉。”

小伍若有所思。

阿明目瞪口呆。

凯恩接着说。

“我教的不是拳脚手法,而是勇气——你们听见我有话说,就随我一同说出口。”

小伍点点头。

阿明跟着点头。

凯恩翻开下一页。

“有人要来打你的右脸,在他打中之前,连同左脸的份一并清算!”

“有人想要告你,拿你的里衣,你要算上外衣!把他剥得一干二净!”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要使唤他如牲畜,骑上他的脊梁!载着你的都是神子的马驹!”

“有求你的!同他说,赋你拳法刀兵!地上的东西你自己去取!”

“有向你借贷的!同他念!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有向亚蒙朝拜,且要你一同跪下的。”

“你需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用神击圣格伤他治他!治好再伤!同爱同恨!”

“有人说你不敬神!”

“只是我告诉你们——”

“——体穴多如繁星,星辰好比神明,脉络杂似河流,河流好比神明,肉身沉如大地,大地好比神明,发肤茂如草木,草木好比神明,魂灵浮若风雨,风雨好比神明。”

“跪神如跪己。跪己是大不敬。”

凯恩翻开下一页,念着综合格斗术的源流出处,以及数位东国炼丹师的姓氏。

“致李光一、赵北京、吴秀才、洪三全、武大钊、陈先亮、刘韬、单权、邵宗明、段某某、戚某某、无名氏,十二位先师,以东国搏斗格杀技击拳脚手法为奠基,以东国炼丹术养气修心为础石。”

凯恩合上《凯恩圣经》。

“是神击圣格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小伍一时看得听得入神,忘了当老师的复读机。

阿明也是如此,他细细琢磨着陈先生说的“英雄”二字。

这位校官在教皇国当过神甫,信亚蒙神,后来也不信了,叛了教。

横跨庞贝大海,四方游历,和东国炼丹师学过拳,不过三十来岁的校官,来东都港这么个鬼地方教拳治病。

教一群出身不凡的贵族善待奴隶。

教一帮北约的爪牙走狗学医信神。

教这些东国奴隶要自信,要站起来,从来没有什么神仙皇帝。

和魔术完全不同,魔术的内在是恐惧,每个人的手性分子都不同。

从前萱丫头和小伍讲。

世上坏人比好人多的时候,魔术就厉害。

凯恩说,他教的不是拳,是勇气。

这是神迹。

为什么说是神迹呢?

小伍抓住了重点。

“凯恩校官,你刚才念的名字里,有个叫邵宗明的对吗?”

凯恩激动。

“你认识我的老师?他教我形意拳和枪法,还教我辨认草药和毒药,当时他贫困潦倒,要买儿卖女,已经卖了三个女儿,对我这个西方来的富家学生优待有加。”

陈小伍如实说来。

“我认识他的女儿。”

凯恩大喜:“先师的女儿还好吗?”

陈小伍感受到了奇妙的缘分。

“她是我的老婆……叫邵小萱。”

——这就是神迹。

第二章 和猪搏斗

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凯恩校官的搏击训练课叫做神击圣格。

陈小伍在军营里学了一个月。

他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活了一个月,还是只活了一天,重复了一个月。

每天的生活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

一缸茶,一包烟,几个樁姿站一天。

校场上的石锁、大绳、马战木枪和弓箭都是西**训课的传统项目,但陈小伍碰不得。

为什么碰不得?

在凯恩眼里,小伍实在太瘦弱了。

同期的南方新兵里,小伍的体重只有五十三公斤,身上的二两肉根本就经不起操练。

在第一天的试训过程中,阿明和小伍的训练课明明一模一样,在简单的器械试训中,凯恩校官让连队中的一个班组学习演练基本的摔跤架势。

关于摔跤,阿明是最熟的。

他来自博克侦探社,这里的“博克”说的就是一种来自东方的摔跤术。

而小伍的目标,就是把阿明的肉身当做训练器材。

听上去有点奇怪,但事实就是这样。

整个训练的过程要用惨烈来形容,因为陈小伍先生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疼痛。

他虽然死过很多次,但每一次死亡都是瞬间瞬时的,哪怕在电刑椅上,他的死法也干净利落,没有拖泥带水的意思。

但在校场硬邦邦的水泥坪里,他一次又一次试图绊倒阿明,用四肢和腰臀拈靠挤压,用脖颈和韧带缠揉牵带。

——就这么持续了十个小时。

连吃饭喝水时,小伍都在试图摔倒阿明。

但是并没有什么卵用。

阿明的体重和小伍是天渊之别,足有一百公斤出头。

两人差了起码有十来个量级。

实际情况就是,阿明这个一米九的壮汉站着不动,小伍单靠肌肉力量根本就玩不了这种“重型器械”。

他还傻乎乎地尝试了一整天,从早上开始的腰酸背痛,到中午的心力衰竭,心脏开始持续绞痛,再到下午的肌腱发炎,直到黄昏时分,他的身体开始出现肌肉蛋白溶解的恶性症状,直至夜晚开始出现幻视和肾衰竭,并且伴有尿血。

整个连队都能嗅见陈小伍同学身上传出来尿素和血的恶臭,看见他身上的皮肉像是气球漏气一样瘪下去。

他的体循环系统在第一天全面崩盘,性感炸弹急得在他身体中乱窜。

最后是凯恩校官及时赶到,给陈小伍带了两包高压行军干粮,加之魂威的作用,这才让他找回一条命。

——陈小伍也很苦恼。

他的这副身体是伍德·普拉克的,在刚来到这个世界时,他就对这副身体的孱弱之处有了初步的认知,只是没想到会如此弱不禁风。

他没有下地干过活,也没有去码头搬过货,遇上对手通常是用枪解决,出远门有马驹代步,在骑马时也没感觉有多累。

——可一旦进了军校营房,身上这点体脂和肌肉根本就不够用。

他会在第一天的训练中把自己玩到濒死的原因也是这个。

你要想,哪个练摔跤的能把自己练到尿血?

——因为他不服气啊,他不肯向自己的身体认输。

在小伍的学生时代,在他还用着陈玄穹的名字时,他的身体也没有这么虚弱。

按照半年前的生活作息,他每天早上六点四十五分醒来,会喝上一杯温开水,然后去大学的网球场晨练四十五分钟。

晨练的内容非常简单。

往返跑十五分钟热身,做六组引体向上,紧接着补充盐水,然后开始帮图书馆整理书册搬运重物,大概会持续半个小时,之后再去食堂吃早饭,一般是米面和鸡蛋。

他偶尔抽烟,但绝不饮酒,在课程结束之后很少与人交流,父母不给电话也不会主动回信,活得像个孤儿。

在睡前他会把室友的鞋子放在门外,将寝室卫生做完,洗澡之后,夜晚十点之前入睡,如果有多余的噪音他会加上耳塞,绝不把疲劳留到第二天。

这就是陈小伍之前的生活,简直健康得不像个年轻人。

再看伍德·普拉克的生活,这里就不过多赘述了,这家伙半夜和薇薇同床共枕还经常跑出去找妓女,抽大烟。

——放在华夏古代,这就是个嗑铅汞仙丹的风流浪子,活该短命。

话说回来,这一个月里,小伍在军营中的主要课程就是站樁。

世上没有什么天降宝礼,何况是搏击技巧和拳脚功夫。

他不是什么天赋异禀的天才,只能从最最基础的地方开始。

凯恩校官教的拳樁很杂,陈小伍认得的,不认得的一大堆。

其中包括四平八马、川字步、两仪樁、箝羊马、开弓步等等等等等。

涉及的拳法起手构姿超过十八种。

光是架势,就有这么多。

毫无疑问,这是功夫。是武术,还是东国的传统武术。

可是武术有什么用?

在防疫军中,只有第三连队和凯恩学拳,大家伙都会产生这个疑问。

武术在这个火药年代有什么用?

凯恩的回答很简单。

七步以内,拳头厉害。

七步以外,子弹厉害。

两人要是都有枪,那么枪就不厉害了,厉害的是眼手意腿身心。

这是一次武术教习的完整过程。

——看见敌人,拔出枪械,做出反应,站稳脚跟,调整身形,痛下杀心。

凯恩吸纳了多种搏击拳,自创的神击圣格中,也有用枪据枪的综合格斗,结合了步身手法。

一八八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在东都公墓的一座小坟前,荒郊野外的野地里。

阿明和小伍在做修训,课程同样是站樁。

“为什么我们要学跳舞”阿明不明白校官的意思,这个月的射击课他明明得了满分,还把五种常规枪械的所有子弹都轰在同一个靶心上。

他不能理解校官的用意,因为这些拳樁对他的身体来说起不了作用,他感受不到训练的成效。

阿明他水汪汪的大眼睛里透着无辜。

“凯恩老师,按照您的吩咐,我已经站了大半天了,可是身体却没有任何感觉,这和我去学跳舞是一个效果。”

凯恩给学生阿明解释着:“因为水。”

“因为水?”阿明看向身侧的陈小伍。

小伍浑身是汗,脸色苍白,尽管已经一个月了,这点训练课还是起不了任何效果。

——他没长半点肉,该瘦还是瘦。

凯恩摇晃着食指,咋嘴称奇:“不不不,不是这个汗水,是流动的水。先师的原话很拗口,我得翻译翻译……”

过了半响,凯恩捂着下巴沉思着,给学生继续讲课。

“身体像河床,力气和血就是河水,架势是河道的雏形,要让它流动起来,让身上的骨脉筋肉和气血运转循环,就是这个意思。”

阿明听得半懂不懂的,只能跟着校官故作高深的话点点头。

凯恩笑眯眯地问:“你懂了?”

阿明笑眯眯地答:“好像是懂了。”

“懂了就来打我。”凯恩立马变成了杀神,眼睛里透着阴桀狠厉的光。

阿明尬在原地,进退两难。

他使着自己笨拙的舞步站姿,软绵绵地挥了一拳。

尽管是软绵绵的,单纯的肌肉力量已经让拳头带出破风的啸叫。

啪——

阿明的肩肘失衡,带着半个身子往墓碑上倒。

小伍在一旁看得清楚明白。

——在阿明用左拳前手试探,从而测试距离的瞬间,凯恩校官一巴掌挥在阿明的前肘关节上。

只这一掌,就破坏了对方的身体平衡。

阿明狼狈踉跄地撞上墓碑,好不容易爬了起来,变得面红耳赤,像个小孩子一样开始闹脾气。

“校官!你在用花招欺负我!”

凯恩反问一句:“我欺负你了?”

阿明的气势咄咄逼人。

“是的!你分明就是在欺负我,你的搏击经验远超过我,在迎敌策略上我不是你的对手……”

没等阿明说完。

凯恩学着阿明那副软趴趴的僵硬站姿,摆出四平八马,一个引手刺拳打了过去。

阿明面颊一热,眼前的拳头越来越大。

啪——

在第一时间他就做出了反应,和凯恩校官的手法相仿,用右掌拍击肘关节来拦截拳头。

——结果却出人意料。

凯恩校官居然和阿明一样,整个人失去重心,差些摔倒。

阿明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憋了半天,他才问了一句。

“校官……你这是什么意思?”

凯恩认认真真地教训着阿明。

“你听好了,东国小子。这是过去八百年你们老家的传统武术,你觉得它像跳舞,可是你连舞都跳不好,它不应该是这样——”

同时,凯恩校官学起阿明的拳樁。

夹脊、挥拳、撑掌、捶击。

每一下动作阿明都看得清清楚楚,看得清楚了,就想得明白。

如果凯恩是阿明的敌人,那么这种直来直往不留余地的架势,自然会遭到无情的反击。

凯恩接着说。

“——它应该是这样的。”

紧接着,校官的“舞步”基本没变,但沉肩抱架的方式和脚趾咬地的分寸换了些许,只有毫厘之差。

就是这毫厘。

让拳击的质量差了千里。

这一回,凯恩的左右手空挥像是镰刀,在阿明面前划出一道道风来,能把他的脸刮疼。

小伍和阿明都能感觉到——凯恩校官微微下坠的肘节带来的变化有多么神奇,它把僵硬的摆拳刺拳变成了范围更小,更加灵活多变的引手和撑捶。与传统的拳击前蹬垫步完全不同,在步法上,凯恩校官更将信任右腿,也就是后手拳的步法。

这种格斗技巧凯恩校官在讲武课上说过。

他把东国武术的拳击比作枪械炮弹。

身体是炮架,左臂是校准炮击,用来测量与敌人的距离,左臂能接触到敌人时,代表对方已经在右臂和右腿的射程之内。

右臂是弹头,而弹药就是腰腿合力,其中从大地借用力量的主要角色,就是这条右腿。

凯恩校官喜欢用两仪桩,而两仪桩最基本的左前右后,踏在阴阳鱼两眼上的中正抱头站姿也是神击圣格的标准架势,它可以自然而然地转为其他架势。

凯恩打完拳,和阿明解释着。

“让力气流动起来,这么说你明白吗?”

阿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明白了。”

凯恩:“你又明白了?来,打我。”

阿明这个在西方长大的孩子猛摇头。

“不明白不明白!我先站着!你别管我。”

小伍反倒是明白了,这不是传统上的武术修习,是变易。

他将凯恩校官的理论进行实践。

实践的方式非常简单。

性感炸弹的魂威幻象透体而出,小伍控制起魂威来,比控制肉身还要容易。

性感炸弹那团混沌火焰塑造的人形挥动拳头,完完整整地把凯恩校官刚才的拳头练了一遍。

凯恩大笑,笑声中有嘲弄的意思。

“脑子记住了?身体呢?”

空气中焦灼的烈焰幻身钻回了小伍的四肢百骸中。

霎时与神灵附为一体。

小伍这个小个子当即朝着凯恩校官挥动了拳头。

阿明惊呼:“小心呐!陈先生!”

对练的过程非常简单。

在魂威的牵引下,小伍的前手拳也碰不到凯恩,他们的身高差距不是一点半点。

他试图用传统拳击的摇摆步钻进凯恩的怀里。

校官使着擒掌由动转静,两仪桩也变为坐步后撤,只退一步,小伍就感觉自己离凯恩这个巨人越来越远。

如果凯恩再退一步,那两条粗壮的大腿能把小伍的腰骨给踢断。

小伍追不上,也抓不住凯恩,只能换被动防守的方式来训练。

他喊:“来!打我!”

两人遭遇时像是子弹的弹头相撞。

凯恩的表情在转瞬间从讪笑变成了兴奋。

因为这个新兵不容小觑!

校官在思考,在挥拳。

拳头挥出去的感觉很殷实,魂威的力量能比肩他凯恩苦练多年的体魄。

但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陈小伍以弱击强的对策。

凯恩的内心非常肯定,如果小伍想用八字步绕侧绕后,两人的腿长差距会让这种讨巧拳击变成笑话。

面对体长远超自己的对手时,这个小家伙没有避让周转的意思,做出了正确的判断。

——再看看他的拳头。

凯恩只觉腕骨关节传来火辣辣的疼。

这六七个回合的拳击中,凯恩每挥出一拳,小伍的性感炸弹带着肉身像是精密的手术刀一样,得还上三四拳才能将凯恩的拳路行径改变,将力量完全卸往别处,做出反击。

这对凯恩来说,无异于挥出的拳头,打出的子弹在半路上就被拦截了。是非常了不起的技战术。

抛开下半身踢打技的腿长差距,在双手的功夫上,小伍这个学生做得非常出色!

凯恩狂笑不止,下手的速度也越来越快,这个神甫一时间像个残忍的行刑官,宛如狂风暴雨一样摧残着小伍的动态视力和反射神经。

阿明在一旁看呆了。

那两个人的肢体动作超出了他常理的博克摔跤知识范畴。

和凯恩老师说的玄而又玄的“水”一样。

从挥拳之前的调转纠集力量,到力的传递和肌腱的鼓动,再到汗水挥洒的角度还有呼吸的调整,小伍每一次吐气,性感炸弹就会喷出汹涌的火舌,让阿明看得更清楚了。

周天流转,生生不息。

只过了短短的几秒钟。

陈小伍身体陷入半瘫痪,体能的差距让他的速度变慢,再也跟不上魂威的调令。

凯恩的攻势戛然而止,怅然失神,又捧腹大笑。

“你这是肾虚啊,我给你在食谱上加黑芝麻。”

陈小伍站都站不稳了,麻木的神经和狂跳不止的心脏让他昏昏欲睡。从校官手里夺来压缩干粮,开始补充能量,只顾着吃东西,话都说不上一句。

他嘴里呜咽着,嘟囔着,形容着校官的拳头。

“怪物……”

是的,就是怪物。

人间难见的怪物。

小伍勉强能用魔术讨巧的方式来应付凯恩的拳头,自己已经拼尽了全力,明明是公平对抗,是力与力的碰撞,可对方却一副闲庭信步的样子,连汗都没出,再看凯恩双臂的主要受击点,除了一点红斑以外,没留下任何伤痕,反倒是小伍他自己的手背指节磨得骨头都开裂了。

凯恩再次向阿明发问。

“这下明白了?”

阿明懵懂地摇摇头。

凯恩套上军服外套,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内心暗想,这个小子不是不明白,而是不想明白。

毕竟阿明喜欢枪,不喜欢拳头。

凯恩吩咐道:“枪给我。”

阿明遵照凯恩校官的命令,把转轮手枪递过去。

凯恩问小伍:“你的枪呢?也给我。”

小伍将本杰明的猎鹿枪送了过去。

凯恩拿着两把枪,指着野地里的墓碑,问阿明:“你能把它们同时打碎吗?”

阿明一听,不服气地喊着:“当然可以!”

“这里有十八块墓碑,你确定?我说的是同时打碎。”凯恩校官问:“你真的可以做到?”

阿明这下没了声音,他在倾泻子弹时,最多只能打光弹夹或清空弹轮,要是敌人从四面八方来,他不可能像个陀螺那样……

没等他想完这点事。

凯恩据着双枪,一手如持藤牌护心,一手如握战剑指敌。

紧接着,阿明就听见了如雨的枪声。

两个新兵看见校官踏着灵巧的舞步,在墓葬群中扭动腰身,两臂像圆规直尺那样精确,调转枪口的方式流畅自然,只在瞬息之间打烂了十八块墓碑。

阿明惊呼:“你是怎么做到的!”

凯恩将猎鹿枪还给小伍,又从兜里掏出一把铜皮子弹,在阿明面前晃了晃。

将六颗子弹轻轻一抛,单手叩开弹轮,用弹轮套住子弹的动作一气呵成。

“学着跳舞吧,东国小子。”

做完这些,凯恩校官拿上书和行囊匆匆赶回军营。

小伍和阿明坐在空旷寂寥的墓园中,坐在本杰明碎了一地的墓碑旁,在聊天。

阿明问:“陈先生,咱们还要在这里呆多久啊?”

目前来说,防疫军的日常工作包括治安审查和清洗瘟疫,这些事情他们都做到了。

时间逼近年关,可他们离森莱斯的军统局还有一段距离,除非直接参与到八国联合军对列侬的侵略战争中去,不然立功升迁这条路暂时走不通。

陈小伍答:“暂时休息一会吧,等到春天来了,万物复苏时,虫子和老鼠都会跑出来作祟。”

阿明知道陈先生的意思,只是他有点想家。

“陈先生不想家吗?”

“你不说我都忘了,我想给丫头写封信。

阿明从大背包中翻出纸笔。

“好呀!陈先生,我给你当书记员,你来说,我来写!”

陈小伍酝酿着情绪,他念叨着家常。

“萱丫头,好久不见了,我很想你,我爱你。”

紧接着,他又挥了挥手。

“不行,这段划掉。”

阿明哈哈大笑。

“这段留下!”

陈小伍黑着脸,继续说道:“我在南方过得很好,没有北方那么冷,不用担心我生病。我倒是会担心你和薇薇。”

阿明是个好奇宝宝:“担心什么?”

陈小伍指着阿明的鼻子,抿着嘴,眼神能吃人。

阿明:“好!我不问!我不问!”

陈小伍接着说。

“我进了东都的防疫军,这是个很美的城市,有很多同胞,也有很多猪。像邮电局的送信工,我就觉得他像头猪,恨不得我自己亲手把信送到你手上,生怕有什么闪失。”

阿明笑嘻嘻地从兜里掏出烟来,给陈先生点上。

陈小伍又说。

“今天我和一个英雄搏斗,差些死掉,我想你了,就给你写信,写信的时候有头猪来打扰我,我很生气,就要和猪搏斗。”

阿明大笑:“你骂谁呢!”

信是写不下去了。

小伍啃完干粮,把阿明当做训练器械,开始复习摔跤课程。

……

……

北地,尼福尔海姆。

芬里尔海港是它的都城。

它被冰雪覆盖,接近极地。

朱莉大小姐变成尼福尔海姆的女皇之后,一直在试着整合整个尼福尔海姆聚落各个族群的族长。

邵小萱则是女皇的亲卫,只是最近这个亲卫似乎是受不了北地的严寒,天天躲在羊皮大帐里,缩在温暖的牦牛被子中喝马奶,吃什么吐什么,像是肠胃出了毛病。

朱莉好奇这个偏门弟媳,这个伍德的“好兄弟”到底是怎么了。

萱丫头只顾着摇头,不肯答话。

直到陈小伍的一封信传到萱丫头的手里。

她热泪盈眶,又笑又骂。像是疯了傻了。

薇薇是个明白人,给朱莉大小姐做了一句话解释。

“这个小贱人怀孕了。”

第三章 彩虹金刚

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在新年前夜,小伍和阿明要完成一项任务。

这是开春之前难得的升迁机会,由于小伍特殊的魂威特质,他需要在任务中给一个人治病。

这个病人的身份说来特殊。

——与防疫军的参谋有关,是参谋的姨妈,姓熊彼得,我们姑且叫她熊彼得姨妈。

这个姨妈的来历不小,年龄也不小了,今年八十有六,在西大陆的动荡年代里算出奇的高寿。

又说熊彼得姨妈在四十年前,是盘踞于东都港附近峡湾群岛的著名海盗。后来受东都港督府招安,变成了东都港的地下保安。

俗称“黑帮”。

此人在东都港只手遮天,国际游商白天在防疫军的眼皮底下唯唯诺诺,乖乖缴纳税款,晚上还要面对熊彼得姨妈的小弟们重拳出击,额外交一份保护费。

这位凶狠的黑帮女匪明面上从良,在港口干的还是海盗的活。

到了晚年,她在神恩会的指引下选择了亚蒙的光照派。这是一个传染力非常强的教派。

一般来说,宗教的构成有福音书(画大饼)、缴课(学习务农和纺织知识)、礼拜(搞活动)和纳捐(交会费)、传教等等等等。

而光照派这一流,只管传教和纳捐,只传亚蒙福音,交了钱,不用上课也不用参与活动,读了亚蒙的书,知道亚蒙的好,立马就能成为亚蒙信徒。

这代表什么呢?

代表着熊彼得女士多了个绰号。

人们称呼她为“教母”。

是的,她作为光照派在东都港的忠实信徒,将亚蒙的福音传播出去。并且开始收取信徒的钱财。

她开设教堂,自立为亚蒙福音会的东都分会长。

她说,只要信仰亚蒙的迷途羔羊,欠了亚蒙的血肉,她都能帮人赎罪,帮人偿还。

就这样,这条地头蛇在五十岁的时候勾搭上了港督府的一位年轻有为的**官,冒着死亡难产的风险,这个超龄产妇为丈夫生了六个儿子。

靠着前半生的巧取豪夺,靠着后半生的巧立名目,她在东都站稳了脚跟,并且享受着港督府最高级别的退休工资。

她就是东都只手遮天的“那个女人”。

而她现在八十六岁了。

小伍的任务,就是治好她。

听闻熊彼得女士的生平,陈先生暗地里咋舌称奇。

这个女人的一生可以用传奇来形容。

他暗想着,萱丫头要是没嫁给他陈玄穹,说不定也会走上这条彪悍的路。

在港督府的大门外有一套豪宅,它面朝庞贝大海的国王码头,每天早上能听见鸥鸟和船号,风景是独一档的好。

如今,陈先生和阿明,还有校官凯恩三人站在豪宅门前。

宅子就是熊彼得女士的居所,他们在新年前夕,要来完成这个任务。

经过冗长的安全审查,宅邸的家丁将三位军人身上的枪械和护具都卸了个干净。

阿明还奇怪,为什么这些平民敢对军人动手动脚。

凯恩校官给阿明解释了教母的来龙去脉,阿明这个愣头青听得半懂不懂的,只知道这个教母很厉害。

陈先生一路走,一路看,看见熊彼得宅邸的多数人都穿着黑色的长衣,是东国人的打扮,心中好奇。

他问凯恩校官。

“为什么他们穿长衫?”

凯恩解释道:“和我学过拳。”

陈先生再详看这些家丁护院的肤色体征,大多数是大夏的奴隶,心中愈发对教母好奇起来。

他们一路走过亭廊和正厅,往疗养院和植物温床去。

路上多了不少小孩子,熊彼得一家子都住在这间大宅子里,孩子们见到凯恩校官变得紧张兮兮的。

这些孩子的父母们也是如此,凯恩一点头,他们就得跟着鞠躬。

阿明和小伍见了这些人,总有种拘谨压抑的不适感。

这种感觉就像是回到了封建王朝的深宫大院里。

每个人的脸上带着古板刻薄的眼神,一言一行都讲究一个礼。

好比失礼时,就要受刑。

这些人显然不是熊彼得家族的直系亲属,从衣着和种族来看,很可能是教母本人雇佣的产业代理人。

只是这种家族式管理办法,让他们看上去更像是用亲缘关系绑架的囚犯。

陈先生思索着,想象着,终于想到了一个词。

这像极了前世的传销窝点。

虽然陈先生没有实地体验过,但电视上播报的,文章中形容的,就是这种感觉。

走进病房时,凯恩校官终于主动和熊彼得家的亲属们打了招呼。

“兄弟!你还好吗?好久不见了。”

迎客的主人是教母的亲生长子,名字叫培根,三十来岁的年纪,留着两撇八字胡,穿着黑衫长裤,小麦肤色。

此人成熟稳重,将军队里的医师们送到病房的诊疗室里坐下,让下人送来茶点。

培根和凯恩校官说着母亲的近况。

“她的身体越来越差,虽然还能说话,能下地走路,但我们都感觉得到,最近她的睡觉时间变少了,吃的东西也变少了。”

凯恩校官点头赞同:“这是器官衰竭的前兆,教母的时间不多了。”

培根作为长子沉默不语,似乎是在想象母亲离世时的光景,或许暗地里在筹备什么,计划什么。

不过这些都与陈小伍无关,是别人的家事。

凯恩校官又问:“我们什么时候给教母治病?”

培根喊来下人,偷偷吩咐几句,生怕医生听见了。

但是陈小伍以过人的听力听得清清楚楚,他的耳朵里时刻寄宿着亚蒙的幻身,自练拳开始,他便掌握了这种提高五感敏锐度的技巧。

他听见培根和下人说。

“告诉母亲,她的教子带着医生来了,我不敢怠慢医生,让她找个借口把游商支走,现在不是谈生意的时候。”

话里的意思,凯恩校官在年轻时,似乎是熊彼得女士的教子,受过这位地头蛇的恩惠。

听过培根大少爷的吩咐,下人立马匆匆离开诊疗室,往大病房的方向去。

而培根转而向凯恩教官抱拳作揖,身上的江湖痞气很重。

“这次就拜托您了,兄弟,妈妈还不能倒下。”

凯恩叮嘱着,指向陈小伍。

“你可别抬举我,要拍须溜马,也要找对人选,这位陈先生才是教母的主治医师。能不能治好,治到什么程度,都得看他的本事。”

培根转而向陈小伍作揖。

“先生,拜托了。”

陈小伍问:“你们说的治好,是那种程度的治好?”

培根解释道:“和前阵子一样,能走路,能说话就行。”

这下陈小伍犯了难。

一个高龄老人要做到这些难如登天。

他的性感炸弹虽然能治愈人体的伤痛,但这是通过加速新陈代谢换来的健康。

——如果对一个老人使用性感炸弹的魂威特质,无异于在削减老人家的寿命。

——看看恩菲尔德爵士,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培根先生把大病房的规矩和要务都解释完,从诊疗室的窗户翻了出去,来的奇怪,走得方式也匆忙,应该是去接手母亲落下的事务,神色显得焦虑而紧迫。

凯恩校官许是见得多了,有种见怪不怪的感觉。

小伍和阿明也不多问,跟着校官来到大病房,内心惴惴不安。

刚敲开大病房的大门。

内里的景象让三人惊讶又恐怖。

“杀了!杀了你们!”

有个年岁不大的男子在病床旁叫嚣。

“没用的废物!连妈妈的病都治不好!还敢说自己是医生!?杀了你们呀!”

看上去二十出头的年纪,是熊彼得家的小儿子。凯恩校官认得,这个小儿子名字叫瓦特。也是教母最最宠爱的那个小儿子。

让三人感觉到惊讶的原因就在此处,熊彼得女士明明需要静养,却留了一个最不懂事的幺子在身边看床。

让三人感觉到恐怖的地方,则在大病房的卧榻之侧。

卧榻之侧,床头的位置躺着一具血淋淋的尸体。

尸体上盖着白布,从尸首身上的听诊器、药瓶和红十字的通用医生饰物来看,这就是一名医师。

医师怎么就死了?

还死在病人床边?

这就是瓦特干的好事。

这个偏执又恶毒的小儿子守在母亲身边,只要医生来了,他就握好了屠刀,医生若是治不好母亲,那么这个医生就是个庸医,庸医就得死。

原因就这么简单。

今天瓦特杀了两个医生,一男一女。

男的立毙当场,尸体还热乎着。

女的送去营房,和一帮刚买来的大夏奴才关在一起,应该是活不长了。

接下来,还有陈小伍这个医生要上“刑台”。

“你也是来给我母亲看病的?!”瓦特杀红了眼,扯着嗓门大声嚷嚷着,面容年轻,可心已经变成了一颗剧毒的果实。

陈小伍看向校官。

校官也看着小伍。

两人对视,眼神中都有种别致的意思。

好像是在说。

“你怎么不说话?”

两人同时开了口。

陈小伍:“是的,我就是医生。”

凯恩:“不,他不是,他撒谎。”

陈先生眼神中有感激,他这才明白,凯恩校官也没搞清楚状况,是在保护他小伍的安危。

瓦特不耐烦地嘶吼着。

“他到底是不是医生?兄弟!教母对你有恩情,你不能像这些庸医一样,害了她呀!”

凯恩:“他就是。”

瓦特又对陈先生咆哮:“你过来!来看看我的母亲是怎么了!”

陈小伍应声往床边去,走到床头的尸体旁,一颗肉心已经凉了半截。

这个不知名讳的医生,就这么死了,像是一条狗一样,死在病床旁边。

而他自己,还得给杀人凶手的母亲看病。

——很有可能,他陈小伍的尸首也将躺在这位医生身边。

这个任务能完成吗?

他只寄希望于病床上的熊彼得女士,希望这位老母亲的自然寿命和生命力能够足够旺盛,能经得起性感炸弹的魂威攻击。

只要让她下床,让她说话就行了。

小伍定睛一看,只这一眼,就看得他头皮发麻。

熊彼得女士躺在床褥上,大冬天的也不肯盖被子,老态龙钟可眼睛却机灵得很,眼神中透出奸猾狡诈和阴险桀骜,简直像是童话故事里的老巫婆。

她的两条手臂枯瘦如柴,两条腿裹着棉裤,但也没剩下多少肉了。头发稀疏,大部分毛囊已经坏死。

从喉舌中冒出来的食物消化不良的腐臭味道来看,此人就是一副命不久矣的样子。

小伍只看了一眼就能确定,这位老奶奶已经没救了。

可是他敢说吗?

敢说出口吗?

瓦特两眼通红,咄咄逼人地问:“医生!我母亲能活过来吗?”

陈小伍内心琢磨着——你特么自己心里都有逼数了,还问我干嘛?死人能复活吗?

看熊彼得女士的样子,哪里还像个活人?也难怪瓦特这个喜欢大声嚷嚷的小儿子能在病床旁侍寝——因为熊彼得女士的耳朵早就听不见了,能看见小儿子她就很开心。

陈小伍试图斡旋周转,将话题的主要矛盾转移。

“能不能治好,得看老人家的身体情况情况。”

瓦特追问:“那母亲现在的情况是?”

陈小伍刚想说个谎。

凯恩校官像是猜透了小伍的心思,提前打断。

“能治就说,不能治也说,你要说实话!”

陈小伍指着瓦特,对校官反问:“我说实话,他会不会杀了我?”

凯恩校官大声喝令:“你是军人!要死在她熊彼得教母的病床前,她也得上军事法庭!不光是她,她的孩子们也得遭殃。”

陈小伍再问:“她的丈夫就是法官……”

“那又怎么样!”凯恩的眼中有怒,怒中带火,“我知道这个小儿子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也恨不得打断这头小畜生的脖子!可是我是个医生,在病房里只能救人,不能杀人!更不能骗病人!”

陈小伍深深吸了一口气。

“没救了,另请高明吧,告辞!”

无药可医的素质三连一说出口。

瓦特从床头柜里取来枪和刀子,正准备动手!

气氛变得剑拔弩张,凯恩校官护着陈小伍,在这狼虎盘踞的黑帮匪窝里,就算是军人,也有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感。

就在这个时候。

病床上的病人动了。

具体来说,是她的魂威动了。

从她虚弱的身体中钻出来一个三头六臂的幻身,死死按住了小儿子的手。

瓦特悲愤难平,眼角带泪,温顺得像是一条见了主人的小奶狗。

“母亲……你不要我杀他?”

熊彼得女士撑着身子,从床上爬起来,靠坐在床头,她指着床头柜上的一枚带绳骨勺,这是她的助听器,还有一副老花镜。

当瓦特将这些东西送到教母手上时,教母开口说话了。

“凯恩,你过来,把两个小家伙也带过来。”

凯恩照着教母的吩咐,将小伍和阿明带到床边坐着。

教母把助听器的一头按在颌骨上,方便骨传声,又把另一枚小勺子放在陈小伍的喉头。

“我看到你的魂灵,像见到了亚蒙。你是魔鬼吗?你叫什么名字?”

陈小伍将名讳如实道来。

教母点点头,像是恍然大悟。

“哦……是这个样子呀。你是天上的神祇派来诏告我,我的大限将至?”

虽然不想这么回答,但事实就是这样。

陈小伍如实说。

“你的身体已经快走到尽头了。教母,最多一个月时间,你就得向亚蒙偿还血肉了。”

“那可不行!”瓦特这个小儿子恶狠狠地威胁道:“不可以!这怎么能行!妈妈的在港督府的工资足有三万多个银币!每个月我就指着这笔钱过日子呢!她要是死了,我的零花钱怎么办?!”

教母听不见瓦特的声音,她只从小儿子激动的神情中能体会到对方的关心。

她笑得很开心,问陈小伍。

“我这个幺子在说什么?”

陈小伍捂住了喉头的助听器,要把话说得清楚,让老人家听得明白。

“他说,不想你死。想让你活下去,活得久一点,如果我治不好你,他就会杀死我。”

教母用那副阴厉刻薄的眼神转而看向幺子。

看得瓦特心头一凉,赶忙闭上了嘴。

——只一个眼神,曾经纵横四海的女海盗只用了一个眼神,就让这个丧尽天良的儿子闻风丧胆。

教母又问陈小伍。

“你有妻子吗?”

陈小伍也不知怎么辩答,因为他不明白教母问这话的意思。

“有了。有两位。”

教母笑了笑,像是在教训偷奸耍滑的学生那样得意。

“门当户对吗?”

陈小伍想了想,不论是名义上的正妻薇薇,还是没有名分的萱丫头。好像都算不上门当户对。

“不是的,没有门当户对的说法。”

教母抓住了重点。

“哦!~那你有孩子吗?”

陈小伍摇摇头。

“还没有。”

教母再问。

“什么时候来东都的?”

陈小伍细想:“一个多月前。”

教母指着地上的尸体。

“这是谁干的?我怎么记不得房里有尸首?天杀的,谁敢在我的地盘乱杀人?”

小伍解释道:“是您的宝贝小儿子干的。”

“哦!”教母的表情变得精彩起来,要用生动形象的比喻来说,就像是见到玩滑板的愣头青上了栏杆,一不小心两腿劈叉磕到蛋一样惨,脸色变得很难看:“瓦特!你的胆子是越来越大了!我要不是老年痴呆,得把这笔账记下来慢慢算!”

瓦特委屈地哭了出来:“妈妈!我是为您好呀!要不是以死相逼,这些医生哪儿能拿出真本事?”

教母听不见瓦特的话,又问陈小伍。

“这个崽种在说什么?”

陈小伍转述:“他说他错了,他内心有愧。”

教母也没在乎那么多,因为她不在乎医生,只在乎儿子。

阿明在一旁看得敢怒不敢言,凯恩校官更是直接,将瓦特箍在怀里,锁住了脖颈,仿佛只要教母睡下,校官就会立刻扭断瓦特的脖子。

教母不光关心儿子,她也在乎眼前这个可能变成“教子”的小家伙,这个小家伙的魂灵与手性分子的味道十分特殊,是人间难得一见的材料。

“懂这里的规矩吗?”

“暂时还不懂。”

“跟着我的孩子们学吧。”

“我在军队里学到了很多规矩,我想暂时用不上你这套规矩。”

教母问得别有用心:“意思是,你不想当我的教子?结识更多的兄弟?哪怕他们与你同船共济,生死相依?哪怕我能给你配一位权贵的女儿,生下世袭爵位的子嗣”

陈小伍答得干净利落:“我不想当任何人的教子。”

教母想了想,很久很久都没说话。

小伍也在好奇,为什么这个暮年老妪对自己如此执着。

原因很简单,也很复杂。

教母最终还是问出来了。

“奇变偶不变?”

小伍的内心炸开一道雷霆。

“符号……看象限?”

第四章 世上最恶毒的欺诈行为

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熊彼得女士不是东都港人,不是森莱斯人,更不是西大陆人。

她来自地球。

具体来说——

“——我从科罗拉多来,是个侨胞,喜欢云雀,祖上是修铁路的,从一八六零年开始,从东海岸出发,一路到西海岸。我的家族传了六代人,直到我出生时,是一九七九年。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大病房里,除了陈小伍以外,没人能听懂这段话的意思——毕竟那是另一颗行星的历史。

陈小伍深深吸了一口气,内心的激动难以言喻。

毫无疑问,躺在病床上的暮年老妪,就是他的同乡,在异世异国与活生生的同乡相遇,这是一种奇妙的缘分。

以往他小伍只能从列侬的古籍中勉强窥见这些同行者留在历史中的缩影。

可是现在,熊彼得女士活生生地坐在他的面前。

他该问点什么?

该说些什么?

该做什么呢?

熊彼得女士看出了陈小伍的难处,她朝着亲子与教子下令。

“我有事情和陈先生谈谈。你们先出去。”

瓦特这个小儿子眼中透着疑惑和警惕,仔细打量着陈小伍的衣装与风貌,想从对方的谈吐言行中窥出其人的详细属性,这里的“属性”指的是从属与性格。

要知道教母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单独约见过任何人了,她的年龄跨入红线,她的身体状况容不得任何看护人离身半步,她手中掌握着整个东都港地下世界的财富,还有大半个西陆神恩会的信徒信众。

如果熊彼得女士本身出了什么差错,出了意外,对家族产业,对神恩会来说都是如山岳般沉重的打击。

——她已经变成了氏族的精神图腾。

凯恩校官带着阿明退到温室药园,陈小伍留在大病房里。

在这个时候,熊彼得女士握着传声骨勺,两眼炯炯有神地盯着陈先生。

“你有话想问,现在我把客人都请出门,你可以把想问的,想知道的,想了解透彻的,分好几个方方面面都问清楚了。”

陈小伍用眼角余光去瞥门外的瓦特小子,眼神中的意思不言而喻,是在提防这个恶毒的杀医凶手。

熊彼得女士为陈先生解惑,为自己的儿子找托词。

“他是我的小儿子,如果你想把他送进牢房绳之以法,那得看你的本事。”

陈小伍首先要问的就是这件事,这件事关乎同乡的“属性”。

“你不在乎别人的死活……哪怕是给你看病的医生,你都不在乎?”

这个问题,是在问熊彼得女士本人属于哪个阵营。

熊彼得女士微笑着,笑容如沐春风,有种恶虎露出獠牙时的狰狞,和凯恩校官的笑容很相似,也许凯恩这个教子从小也是这么学着熊彼得女士的笑容长大的。

陈小伍接着说:“这一点都不好笑,熊彼得女士,我来给你看病,却看到了医生的尸首,这具尸首让我心寒。”

幺子瓦特在大病房外嘟囔着,想给自己的杀医行为找托词和借口,嘴里吐出来的都是什么庸医、诈骗、假药一类的糊涂话。

但熊彼得女士这个人很实在。

她只让陈先生设身处地想一想,想象一下彼此的衣食住行和地位处境。

“陈玄穹,如果你早五十年来到这里,就不会把这具尸体当回事了。”

陈小伍问:“此话怎讲?愿闻其详。”

“早在五十年前。”熊彼得女士努力地回忆着自己的亲生经历:“我来到这个世上,出生的地方叫做天京,在天京朗庭县克家村生活,被蛇头卖到东都。”

陈小伍惊讶地问:“你以前是个奴隶?”

“是的,在我年轻时,我就变成了女奴。”熊彼得女士坦言:“我的原名叫熊慧文,当货轮靠近东都港时,商船遇上了海盗。

当时铁炮炸断了商船的龙骨,押运奴隶的货仓下边都是辣椒,在西大陆,辣椒是贵重的商品,比人命还值钱。

不少同乡听见海盗的船号和开战时唱出来的船歌,以为自己要死了。于是带上辣椒和香叶去找海盗买命。

这些年轻力壮的男同乡把女人当做垫脚石,爬过渗水甲板下的底仓,我学过潜水,从船体的坑口逃了出去。

可是逃出去以后,我也被海盗抓住了。就这么变成了海盗的私人财产。”

熊彼得女士慎重地盯着陈小伍的眼睛,她试图从这位年轻人身上找到一点共情之处,好把这个故事讲下去。

但陈先生的脸色如万年寒冰,像个面瘫。

熊彼得女士从抽屉里取出一个铁罐,给陈先生开盖,里边装着饮品。

她说:“你知道当时的东都是什么样子吗?”

陈先生将饮品推到床头柜上。

“接着说,你渴了就喝。”

熊彼得女士形容着当年的景象。

“人们从来没见过一个完整的北约银币是什么模样,用散碎的银钱换食物和衣服,人均寿命在二十八岁左右,到处都是饥荒和瘟疫,当时东都发生了一次旱灾,旱灾持续了六年。海岸线往外拓宽了八十公里。基础码头港滩的建设,只是一串串农奴的人命数字。

通过几经转卖,我被送到一个土军阀手下当帮厨,可是这个军阀头子连手底下骑士的工资都发不起,家里的女人的小孩饿得面色苍白,天天坐在屋子前院晒太阳,侧厅放着棺材,棺材里装着老人和新生夭折孩童的尸首。

医生每天都在收尸体,尸体的油脂可以用来做肥皂,毛发能编成纤绳和渔网。

在那个年代,三千整森莱斯的旭日钱,能买到一栋豪宅,但买不起一头牛,甚至买不起一条牛的前腿肉。

我想你要是好学,应该能从史书上见到这场饥荒。”

小伍点点头,发生在东都港的历史,他在列侬的图书馆中略知一二,这次大旱是西大陆百年罕见的天灾。

熊彼得女士拿起铁罐,摇晃着罐子里的溶液饮料。

“我用可乐解决了它。”

可乐?

——这罐子里的东西,是可乐?

熊彼得女士的语气中满是自傲与娇蛮。

“是的,我在厨房也没闲着,和当地的药剂师一起捣鼓出了这种神奇的碳酸饮料,搭配果汁和蔬菜汁卖给海军和海盗,用来对抗坏血病。

它打破了亚米特兰和列侬对森莱斯的酒文化垄断。并且让疲软的森莱斯制造业从饥荒的困境里爬了起来。

——我让亚米特兰贵族嘴里含有咖啡因的快乐水,变成了东都港的救命水

——它换到的粮食和淡水,换来的果品和布料能买来工人和安全雇员,买到奴隶和海盗。

——我摇身一变,变成了你们嘴里最大的海盗头子。

——你说这是为什么呢?陈先生?

——明明我做了那么多的好事,可是我熊慧文这个名字,却变成了一个无恶不作,杀人不眨眼的海盗头子”

陈小伍沉默不语。

熊彼得女士接着说:“是我改变了东都,把它从人不如狗的荒城疫都,变成森莱斯的立国之本,变成整个西大陆最大的人口资源市场。是我让它和平安定地走到今天,难道我不能行使我的权势?连口袋里用来买人命的钱,都不许花了?我的儿子们受我福荫,杀几个医生都得偿命?我救了多少人,受了多少苦呀!他们就该嚣张跋扈,把这蒙昧愚蠢的世道欠我的账,都逐一还清!”

熊彼得女士的手掌含着骨勺,紧紧抓住了陈先生的下颌骨。

陈先生能感觉到对方身上手性分子传来危险又致命的味道。

只要自己敢轻举妄动,对方的魂威轻轻一捏,自己的颈骨就会跟着断开。

由于熊彼得女士的情绪过于敏感,

陈先生决定换个话题。

“你怎么就信神了?”

熊彼得女士原本眉头紧锁,听见陈先生的问题时却喜笑颜开。

“我活了那么久,活得越久,就越欣喜,因为我发现了亚蒙的好处。”

陈先生索性换了一副嘴脸。

他揉着脸颊,揉出一副狡猾奸诈的丑恶面相来,就像是见了慈禧太后的大内总管那样,安静地蹲在病床边,仔细聆听着熊彼得女士的处事之道。

熊彼得女士给后辈分享着致富经。

“陈玄穹,我在东都做生意,开银行,收游商和土地主的利息,有时借债出去,却收不回来,坏账可是大问题,你有好办法吗?”

陈先生的答案非常标准范式。

“那是银行的信用力不够,不足以让人信服,森莱斯是个殖民国家,没有领土主权,更没有货币主权,当然会出现这种问题。只要把主权拿回来就能解决根本问题。”

熊彼得女士笑得脸上褶子像是腐坏的橘皮。

“哈哈哈哈,你可太天真了,东都是整个西大陆对东大陆的战略资源掠夺港,北约不会这么轻而易举就把肥肉送给森莱斯的。就像是你家有枪,能从邻居家抢钱,你会把枪送给家里的其他亲属吗?”

陈小伍摇摇头。

“不现实。”

熊彼得女士附和道:“是的,不现实,现实的做法就是,用亚蒙的神恩会,把神祇的信用,绑在银行的信用上。我推崇光照派福音书,让东都港的奴隶和平民变成念书识字的信众,让他们相信自己天生就欠了亚蒙一笔血肉债务。再把银行的行长变成教会的会长。邻里朋友之间,谁不还债,谁就是叛教者,叛教者就得下地狱,这么简单的方法你居然想不到?”

陈小伍倒抽了一口凉气,抱拳作揖。

“高见!”

熊彼得女士兴高采烈地补充说明。

“在十几年前,列侬工人革命战后疲软的经济状况也影响了东都港的奴隶交易量,我们没有现金,没有现金就没有活水,你知道我是怎么做的吗?我只做了简简单单的一件事。我向我的丈夫提财政议案,向信众出售赎罪券,信众用钱购买赎罪券,用来赎回身上的血肉债务,一次性还清亚蒙神祇的债,这样信众就能直接上天堂。”

陈小伍从床头柜里拿走另一罐可乐,一口喝光,脑袋清醒不少。

“高见!”

熊彼得女士脸上带着惊讶,是个戏精。

“当时印刷厂的纸浆都不够用了,发券的交易行门槛都被人踩断了,还有不少炒货的游商把赎罪券当宝贝,囤在家里喂虫子老鼠。求购者把这张废纸当做上天的诏令,价格水涨船高。我这才明白,这片土地上的人,到底有多么愚蠢和无知。我用这笔钱盘活了北约的防疫军,为奴隶产业更新换代,让货物学习技能,筛选出优质劳动力。”

她吐着唾沫星子,眉飞色舞地形容着。

“从东都港的防疫军营里活下来的奴隶,才是优质奴隶,是西大陆每个地主种植园里,要花十来个银币才能买到的紧俏货,他们不会逃跑,不会杀主人,甚至会对我感恩戴德。因为我了解大夏,知道大夏那一头的生活环境和卫生条件如何,我是这些奴隶货物的再造恩人。而其他港口的走私货品,都是残次品。是我让奴隶活得像个人,虽然他们还不是人,至少他们像人了。”

听得越久,陈小伍的心越往下沉。

以前,他想象过同乡的样子。

或许这位同乡会向权势妥协。

或许这位同乡会主动奋起反抗。

这些他都想象过。

——只是现在,熊彼得女士用实际行动向陈先生展示了,什么叫“妥协”。

就和协议的协,协商的协一样。

——是毫无底线的妥协。

嘴里说出来的都是仁义道德。

实际做出去的却是血肉生意。

陈先生不喜欢谈人性,因为这个命题太大,太宽泛,太空,太假。

在时代面前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他只能将熊彼得女士的所作所为圈定到历史大潮的个人抉择上。

这是这个女人的选择。

也是大部分人的选择。

是符合当前环境的物竞天择。

试想一下,如果她不这么选,她能活到今天吗?

教母如此告诫陈小伍。

“我有了亚米特兰做盟友,有了报纸这个发声筒,有了宗教地位做背书,那么我的财富就是权势。”

陈小伍在大病房里,蹲在病床旁如喽啰。

熊彼得女士接着说。

“陈玄穹,我作为同乡,想邀请你成为我的教子。我有一万个理由能让你信服,同样也能让你幸福。”

陈小伍:“你给我详细说说?”

熊彼得伸出食指,比作一:“成为我的教子有很多好处,我们同根同源,你肯定也掌握了不少信息,这些信息和知识就是你的长处,让能活着见到我。这是第一点好处,我们能互帮互助。”

陈小伍:“还有呢?”

熊彼得又比了个剪刀手,比作二:“第二点好处,我已经帮你把路都铺好了,不然你来到东都时,它还是那片饥荒瘟疫土匪横行的废土。现在我老了,我作出的努力和心血不能白费,我要把手里的特权交给我的儿子们,通过血亲关系传递下去。这是我的一点点私心,就像之前我说的,难道我就不能有一点点私心了?”

陈小伍:“很有道理。”

熊彼得满意地点点头:“我会给你好处,你想要人,要钱要产业都可以,你要帮我的儿子们继续扩大这笔资本,帮他们统治东都,变成他们的代理人。我相信你有这个能力。”

陈小伍:“听起来很可行。”

熊彼得又伸出第三根手指,将手里的骨勺交给陈小伍,让对方自己拿住咽喉要害。

“我还要你休妻,娶我家的人。让我们俩的短期利益,变成顾及终身的长期利益共同体……”

陈小伍疑惑,像是听不懂这个词:“休妻?”

熊彼得女士愣了会神。

“对,休妻对你来说很难吗?这宅子里的人,多是大夏来的奴隶,我给他们做媒娶亲,嫁到东都的权贵家里,生意就是这么做的,没有联姻哪里来的门路?没有子嗣哪里来的家族团结?两个陌生人最牢靠的生意关系,就是婚姻,而子嗣诞生的那一刻,也是交易合同上签名盖章的生效期。”

陈小伍拍着脑袋,一副头疼的模样。

“哎哟!哎哟哟哟……哎哟……疼啊……”

他是装糊涂,是犯了癔症。

“哎哟……老毛病了,医者不能自医。熊奶奶,我觉得我这偏头痛,是治不好了,我活不长啦,没救了,告辞。”

说罢小伍扭头往门外走。

熊彼得女士牵着传声器的细绳,两眼有怒,身后的魂威化身在霎时透体而出。

陈先生在同一时间唤出性感炸弹。

神灵的威势与钢拳在病房的湿冷空气中猛烈的对冲,相撞。

三头六臂的化身披上了七彩斑斓的光,体表好似大理石一样华彩流转,女身人形体态玲珑,没有面孔五官,也没有毛发,像是宝石拼接出来的人形一样。

性感炸弹的羊蹄轰在这块宝石上留下了一个个爱心形状的蹄髈印记,却无法造成任何伤害。

熊彼得女士横眉冷眼死死攥住手里的传声骨勺,控制着【彩虹金刚】,控制着她的魔术幻身。

她呵斥着:“你不肯休妻?就为了一个女人?”

空气中弥留着残酷的高温,魂威化身在搏杀时迸出的乱流热风往门外喷涌。

陈小伍如一口寒潭古井。

“不为女人,也不关休妻什么事。”

熊彼得女士:“那是为了什么?”

门槛的老杉木上长出新芽。

铜镜开始生锈,脸盆的温水中长出绿藻单质,变得一片混沌。

魂灵的特质在此刻显现出来,陈先生还没搞明白熊彼得女士身上手性分子的能力。

但毫无疑问,它很危险。

门梁上的牌匾落下金漆,像是受了岁月的侵害,变得腐坏锈蚀摇摇欲坠。

小伍说:“为了猪。”

“猪?”熊彼得女士百思不得其解。

“是的,为了一头猪。”陈先生如此说:“前阵子我刚给老婆写了封信,写信的时候,有头猪来打扰我,我很不开心,就和猪搏斗,后来我们平分秋色,谁也斗不过谁。”

魂灵化身分不出胜负,可两人的眼中已经有了血丝,是精神力过载的征兆。

熊彼得女士的年时已高,先人一步收回了魔术。

陈小伍召回性感炸弹时,这火焰的幻身已经遍体鳞伤,身上的火光渐熄,露出薪炭一样的体肤,一道道裂纹像是蜘蛛网一样蔓延开来。

性感炸弹钻进他的喉鼻五官,霎时他像是连续几天不眠不休,疲累感冲刷着四肢百骸,让他昏昏欲睡。

“就为了这头猪,我也不能休妻。熊奶奶,你知道我花了多大的力气,才把这封家信送出去吗?你又知道这头猪有多么难伺候吗?”

熊彼得女士听得半懂不懂,只觉得这同乡是在指桑骂槐。

陈小伍信誓旦旦地说。

“你觉得它只是一头猪,我偏要把它当人看!我如果不把它当人,把它当货物当财产,吃它的肉喝它的血!还有谁来救它呢?我指望你来救它吗?我难道是疯了?会因为一封家信,因为一个妻子?和一头凶残的食人野猪搏斗?”

阿明站在温室里,蹲在花圃前,看着满园的药材,突然打了个喷嚏。

熊彼得女士手里的传声器线材越来越紧,快要崩断了。

小伍的声音传到她耳朵是那么刺耳,那么天真。

“熊慧文,你还记得你的名字吗?”

熊彼得:“我当然记得!”

陈小伍:“我是说真名!你在地球,用的真名!”

“我……”

熊彼得女士欲辨已忘言。

是的,她忘了。

熊慧文是她在大夏时的名字。

熊彼得是她在东都用的洋名。

但她自己叫什么,姓甚名谁,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凯恩!凯恩!”她大声呼喝着教子的名讳:“把他带走!把这个魔鬼赶出去!”

她不想再听,也不想见到陈玄穹这个人了。

她的老年痴呆在逐步侵害着大脑,魔术使她颓老的身躯一步步加速走向棺椁,要躺进棺材里才能安眠。

“凯恩!!!”

凯恩校官快步走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瓦特幺子提着枪赶来,想要再开杀戒的狠厉模样。

“妈妈!杀了?还是收下当狗?我听你的意思,是杀了?”

熊彼得女士听不见幺子的话,她早就聋了。可她看得见枪,也看得见陈小伍脸上的倔强和耿直。

她开始想,开始盼,开始怀疑神祇。

为什么要让她一个人,孤独地来到这个世上。

如果有个同伴和她一样年轻,一样年老该多好。

至少在做选择题时,她还有个参考答案。

瓦特的枪口已经按在陈小伍的太阳穴上,而凯恩校官粗壮的臂膀也扣住了瓦特的脖颈。

熊彼得女士看着自己最宠爱的小儿子和最出色的教子。

这个时候,这个母亲心软了。

熊彼得:“别杀他……”

瓦特悻悻不满地放下枪。

熊彼得:“别杀我的孩子。”

凯恩校官依然在笑,笑容和教母是一个模子,松开了瓦特脆弱的脖子。

阿明这才从这家人手中要回了朋友,把陈先生拉到身边。

陈小伍刚回到阿明手里,大脑昏昏沉沉的,头一歪就这么晕厥过去,他的身体素质实在是太差了,在面对同阶的魔术强敌时,不论是体质耐受力还是大脑精神力,都不够消耗的。

从偏院赶来的家丁全副武装,手里拿着武器,大多是军营里的制式装备,是军械。

枪口指着阿明这个东国人,却很少会指向陈小伍,因为陈小伍的五官很像高地人,在他们的意识中,高地人是贵族老爷,不能杀。

凯恩回头扫了一眼,这些家奴纷纷低下头,两膝一软,跪在泥坪子里。

瓦特咬牙切齿恶狠狠地盯着凯恩,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样子。

“兄弟,今天我到家里来,给妈妈添麻烦了,实在是对不起。”凯恩校官皮笑肉不笑地道歉:“改天请你喝酒。”

瓦特愤愤不平地退到教母身侧,嘟着嘴像受了委屈的小姑娘,和熊彼得把满肚子牢骚都往外吐。

熊彼得女士撑着身子,躺回床上。

“回去吧,凯恩,带他回军营。他的身体实在太虚弱了,我见不得这么娇弱的男人,他怎么有资格活在这个战争年代。”

凯恩校官听了有所动容,于是问。

“妈妈想帮他?还是想害他?”

熊彼得女士轻轻拍着幺子的头,是听不到教子凯恩的话,只说她想说的事情。

“我还有事要找他,半个月以后,带他来国王码头的港滩,在郁金香号的渡轮酒会,我约了伯明翰公爵和伯明翰的千金,要谈谈北约的事情,把他带过来,让他变得强壮起来,凯恩。”

“听您号令。妈妈。”凯恩校官提着阿明的后颈军衣,阿明又提着陈小伍的后颈军衣,就这么离开了大宅。

一路上,阿明看见的还是那帮大夏人。

这回他看明白了。

这些东国人对同乡没有任何感情,就和东都的贵族看货物那样,职业也多为地方游商的羽翼顾工,黑帮打手。

他们表现得冷血而麻木,反倒是对金发的红发的异邦人礼待有加,是经受过训练的优质奴隶。

凯恩校官在路上还教这些东国人拳樁,矫正他们的拳路和站姿。可这些人学了新的技法,立马学以致用,把同胞打得满地找牙。

回到军营之后,阿明把陈小伍摇醒了。

“水……”陈小伍醒来之后,像是一具行尸走肉。

阿明给陈先生喂了水,两人瘫在一张床上心事重重。

陈小伍迷迷糊糊的,感觉天旋地转。

“我刚做了一个梦。”

阿明的大手拂过陈先生的额头,感觉十分烫手,是高烧不止的症状。

“你梦见什么了?陈先生?”

陈小伍:“是个噩梦,我梦见家里来了位贵客,我把猪给杀了,用来宴客。”

阿明犯着迷糊。

“这也算噩梦?”

陈小伍点点头,满头的冷汗,坐了起来,往头上浇着冷水,身体里的幻身躁动不安,仿佛随时会燃烧起来。

“是的,是非常可怕的噩梦。这头猪的名字叫黒德尔·阿明。”

——阿明汗颜。

凯恩校官刚从校场赶回来,给小伍送来一份高蛋白的牛肉汤。

小伍二话不说便开始狼吞虎咽。

他太弱了。

需要高能量的蛋白质。

首先就得一口气吃成胖子。

如果吃不胖,这副虚弱的身体将会变成他最大的敌人,哪怕他想要长肉,也得从体脂开始长。

要强壮精神,首先得强壮体魄。

体魄变得野蛮,精神才能拥有文明。

凯恩校官把配菜放下,正准备离开。

陈小伍死死抓住了校官的手。

“凯恩先生。”

校官眉头一皱,心有芥蒂,毕竟这新兵把教母气得说胡话,病没治好,还添了不少麻烦。

“伍,还有事吗?我是个医生,时间不多。”

陈小伍问了个非常滑稽的问题。

“你相信亚蒙存在吗?”

凯恩大笑。

“它当然存在了!不然我信它干什么?”

说罢,校官大笑出门去。

陈小伍指着门帘,听着外边喧闹的军号口令,听见营房的奴隶嚎哭。

“是啊,不然我信它干什么?”

他和阿明解释着。

“你看!这只是一场噩梦!”

第五章 裸猿

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在我们的世界中,自七百万年前至今有十七种主要人族,四十余支亚种人族,多数已经灭绝,人属中留下来唯一一支,就是智人。

智人祖先包括其同属人族的物种特性有非常明显的殖民倾向,人不同于其他动物,在百年之内可以利用动物皮毛和自然火源跨过三带地区,进行种族大跃迁。

人的耐力是自然界中罕有的,这托福于褪去大部分毛发的发达汗腺和整套散热系统。

人对于生态食物链来说是顶级掠食者,在一个稳定的生态环境中,当人属人族作为外来物种入侵,只需要一万年的时间,本地的生物将会灭绝百分之八十五左右——因为它们的繁殖效率远远赶不上人族的繁殖效率与捕猎效率。

综上所述。

就是朱莉大小姐目前在北地尼福尔海姆遇见的主要问题。

尼福尔海姆的主要领土临近北极,地貌多山,不像列侬国土那样平整,列侬来的耐寒种高粱大麦大豆也难以在这片冻土上生存。

这里的居民大多是西北土著,皮肤白得像没有血一样,头发的颜色也是白色,而眼睛则常年保持充血的暗红色。

这种白化病的体征,与尼福尔海姆人祖先的生活环境和习惯有关,我们为了节省字数来表达含义,暂时称他们为“裸猿”。

在西北寒带地区多山多雪的环境中,裸猿的白化病体征更有利于狩猎和藏匿,由于天生两眼的血红蛋白更加活跃,能免疫雪盲症,他们比其他人种的视力要更好。

按照幸存者偏差来讲,做不到上边所说的裸猿,基本上都被西北山区残酷的自然环境淘汰了。

而西北山区的自然物种面对裸猿时,遭遇的是另一场更为残酷的竞争。

在八百年前,唐宁大帝将裸猿土著赶到尼福尔海姆(阿兹特克语:亡者国都)。

在那之后的三百年里,山区的牦牛和斑羚羊的栖息地往南移了六百公里,因为不逃跑,就会被吃掉。

裸猿花了五百年的时间将北地的棕角马变成基础劳动力,并且把剩下四类角马亚种送上餐桌。

最后的三百年里,他们用飞石索和弓箭,还有爬树的技巧,几乎吃光了北地森林的十六种主要禽鸟,吃掉了三种爬虫蜥蜴,将一类白蚁吃到灭绝。将山区三分之一的森林吃成了戈壁滩。

他们让陆生的淡水龟重新想起如何下海游泳,让大部分北洋的贝类纷纷找回了滤食本能。让浅海地区的寒带鱼收紧鱼泡气囊,往下再潜二十米。

朱莉大小姐到达尼福尔海姆的大酋长部落时,看见的就是这么一个种族。由不同家族分支,分化成三百多个小聚落的联合酋长国。

与此同时,这位列侬皇帝钦点的尼福尔海姆女皇,面临的问题还有食物和水资源紧缺。

随行的达奇、小刀、薇薇和萱丫头此刻才明白,当初大少爷为什么会喊他们去图书馆泡着,泡在一堆生产记录和史学资料里。

这一切,北地土著的生产教育和垦荒工作,陈小伍都给他们安排的明明白白。

除了怀有身孕的萱丫头以外,其他人都忙得不可开交。来到北地的两个月里,他们光是做人口统筹工作,调令列侬皇帝的物资配给,指挥五百多个列侬工兵垦荒造路,教土著读书写字就已经占用了所有的时间。

萱丫头的身体状况一天不如一天,她的大腿旧伤未愈,大卫先生送给她的那颗子弹让她断了一条大腿动脉,骨头也跟着裂开。身体中的能量大多用来保持体温,还有小部分得送给腹中的胎儿,哪里有多余的营养来修补伤口?

她能保持健康,不受风邪寒病的侵扰已是万幸。

在年关的这一天,从西北驻扎地的火车站从来一封书信,也是陈小伍在半个月之前写好的家书。

它途径四个邮差的手,穿过千山万水,最后送到萱丫头手里。

萱丫头倚在大帐皮草的脂杉木梁子旁,一手捂着微微隆起的肚子,揉着耳畔的发丝,身上盖着粗糙的牛皮毯,毯子上的毛发像是针一样,屋子里还准备了一头割了臭腺的幼年狐狸用来抱着取暖。

——这已经是整个联合酋长国最好的待遇了。

可能你会问为什么不用范克里夫取暖?

因为薇薇意识到,产妇是不能接近范克里夫这种大型犬的——其实放头狐狸在身边效果也差不多,身上都有寄生虫,这算他们的知识盲区。

“亲爱的萱……”

萱丫头眯着眼,像是看见了什么人间难见的稀奇事。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朱莉大小姐同在帐篷里,听见老弟这个起手称呼,笑得满地打滚,一点三十岁的自觉都没有。

邵小萱撇撇嘴,大大方方地接着往下念。

“亲爱的萱丫头,我到东都已经过去一个月,收到你的回信时,我惊讶又欣喜,几乎要昏死过去。”

朱莉大小姐倚在弟媳身边,用手肘戳着弟媳的咯吱窝。

“喔……他知道要当爹了这么开心呀?”

萱丫头这个时候反而变得娇憨朴实,谁能想到那块冰,居然也有“开心到昏死”的时候?

……

……

事实上,陈先生是因为另一个原因而昏死的。

告别熊彼得女士之后,他的周六在餐桌前度过。

为了征服这具孱弱的身躯,他决定在安息日暴饮暴食。

他的主要食物是高热量的大豆粥和易吸收的蔗糖浆。搭配一些蔬菜和水果,从第周六的凌晨开始吃,每个小时进食使用四十五分钟,以性感炸弹的体循环新陈代谢加速为消化吸收手段,持续十五分钟。

一直吃到早上八点时,他昏死过去。

肝肾中残留的血循环毒素让他痛不欲生,身体像是吹气球一样迅速长肉。骨骼肌跟不上脂肪的激增,血管和心肺系统也支撑不了突如其来的体脂体重。

——他就这么把自己吃死了,死亡的过程非常快而迅速,只过了短短几秒钟,巴风特的神力又把他唤醒。

陈先生看着从餐桌前醒来时猛然抬头去看头顶的时钟和镜子里的自己。

他发现假死的整个只过了几秒,心中已经隐隐有了把握,而镜中自己已经长了满脸横肉,变得肥胖而臃肿,他一颗悬在喉咙的心,终于回到了肚子里。

——因为能吃胖是好事。

他还担心自己吃不胖。

这副虚弱的身体要是连吃都吃不胖了,连食物都无法改变它,那么它已经无药可医了。

他的头发驳杂凌乱,因为新陈代谢加速的缘故,已经垂到两肩,他真如芙蓉时报上的照片一样,变成了金发的普拉克肥猪。

他把伙房的大门紧紧锁上,喊阿明去放哨,紧接着要继续**改造。

……

……

萱丫头接着念家书。

“东都港和传闻中的一样,有很多同乡,你不必担心我的安危,好好等待孩子落地。他们对黑发人很好,对我也很好。”

朱莉将信将疑:“真的吗?以前我买来的都是二手家奴,是国都贵人家里筛出来的残次品,也不知道这个老弟嘴里有几句真话……”

萱丫头只将信件上的话转述出来。

“希望你能安康,也希望孩子能安康——不,这段要划去。我只希望你能安康,在西北,一个孩子断然是很难出生的,但母亲不能有失。毕竟孩子可以再生,你说最不想做的事情就是生产,因为它离生命太远,离死亡太近。如果……”

萱丫头突然停滞了,哽咽了。

朱莉大小姐抱上弟媳,要来抢信,弟媳不以不挠地攥着这张黄纸,不肯交给姐姐。

“给我看看!”

萱丫头:“不!我不!”

朱莉:“那你接着念呀!”

萱丫头只好照做。

“如果你身体抱恙,有旧伤克害,不如回到芙蓉城静养。我会托索尼娅老师来照顾你。我想,你刚在草原上和人斗枪,和狼搏命,又舟车劳顿跑过几百公里,离开我这个丈夫,去了北方,一刻都不得闲,没有办法好好休息。不如先回列侬住一段时间,毕竟人命关天。”

朱莉大小姐的神情也变得温柔起来。

“小萱,如果你想回去,我可以给皇帝写信。”

“不!我不回去!”萱丫头努着嘴,眼中只有倔强:“我不要回去!按芙蓉城报纸上说的,我怀的是伍德·普拉克的孩子!是个卖国贼的孽种!这个孩子要是出生了,我该怎么和他(她)交代?我又怎么和他(她)讲父亲的事?”

朱莉劝解道:“伍德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他只在乎你,人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可是我在乎啊!”萱丫头红了眼眶:“难道我就不能在乎我的宝宝了?我的爹娘不在乎我,我的养父在乎我,可惜他死了。现在好不容易有个主子,有个丈夫能关系我,我感觉到他是真心实意地爱我,可我连他的宝宝都教不好养不好,我得有多惭愧,多难过呀……”

朱莉还想劝。

但萱丫头听不进去,没等朱莉大小姐开口,萱丫头就抢走了话语权。

“你知道伍德是哪种人!他见不得是非不清黑白不分,也见不得蒙昧无知和愚蠢落后,我们的孩子要是天生地养,那也是福报,是天性,如果他(她)生下来,就有人和他(她)讲,伍德·普拉克是个罪犯,是卖国贼。我该怎么和他(她)提起父亲?提起丈夫?难道他(她)就该是个没有爹的野种?他(她)该读哪一国的课本?他(她)又会变成哪种人?”

朱莉苦口婆心地说:“那是未来的事,小萱,你担心得太多了。”

“不是你肚子里的孩子,你当然不担心!”萱丫头信誓旦旦地捂着肚子,把产前抑郁症表现得淋漓尽致:“要是姐姐你有孕,身上会掉下一个崭新的小生命,到时候你就不会说这种话了。”

朱莉索性岔开话题,要萱丫头接着念家书。

萱丫头照着书信上继续读,一开始只是单纯照本宣科的念。

“我一开始认为,这场战争只会持续两年,但我到东都时却发现自己的短视和天真。我会一一将原由解释给你听,你听了不要害怕,也不要胡思乱想。

我到这个半殖民地的从属国来,它的皇帝为了人民远离战火而自愿献身,但这个皇帝连墓碑上的名字都写不全。没几个人记得这个秘密皇帝是谁,这是个可怕的信号。

——可怕之处在于它没有健全的皇家御史系统,它的历史是可以随意篡改的。

——可怕之处在于现实发生的事情,在人民群众听来,由大字报纸和广播说出去的故事,都会变得面目全非。

——可怕之处在于财富能决定谁是谁非,谁对谁错,财富转化为权势,而权势能把普通人送上战场。

——最可怕的地方,是根植在森莱斯国民思想中的迷信。

我和阿明进了军队之后,军营里有斋戒节和酒会,每次斋戒时兵士都得戒除脂肪和油盐,第二天的拉练特训时,他们连枪都握不稳。

在宗教集会所的酒宴上,阿明先生都会替我挡酒,不是他喜欢喝酒,而是他害怕酒里有毒。他真是个可爱又可敬的人。

军队对亚蒙神灵都如此尊敬,何况是民众呢?

如果有心怀不轨的人利用这种迷信,用神灵的诏令调动军民左右人心,那么这就是最可怕的战争形态。

它与利益无关,哪怕战事双方疼了死了都没用,只有那个迷信的根源抹除了,才会停战。

你可能会问,世上真的有这种狂人存在吗?

事实上,是有的。

我来东都见到了一位同乡,在星界的同乡。

这个同乡待我不薄,是个女人,已经八十六岁了。

按照千百万年前人属竞争灭宗灭族的做法,我本该是她的竞争对手,因为我俩都不属于这个时代,拥有超前的视角和思维,在你们眼里,是顶级掠食者。

我应该是她的眼中钉肉中刺,我的存在会威胁到她子嗣后代在这片土地上的霸权。

可是她没有杀我,反倒想要招揽我。

她是东都乃至整个西大陆最大的奴隶商,把你变成奴隶,变成土匪的元凶。

我无法答应她的招揽。

而她,就是一位善用信仰敛财的狂人。

她把民众当畜牲,把奴隶当工具,把金钱当武器,把权势当衣服。然后用亚蒙神祇给自己裹上了一套华丽的光环。

如果这样的人多上几个,我假想中的战争将会持续数十年乃至百年。

教会的棺木加工厂和军火库的子弹流水线是他们的生意。

港口送来的奴隶和购买血肉的赎罪券是他们的商品。

一本本亚蒙神恩经书,只要改动几个章节,修改几次文献,变成典故和神话的洗脑,就能成为战争的理由。

我不敢想象这样的事活生生的发生在我的同乡身上,我认为,同乡都是开化的文明人,至少不会丧失共情的人性,也不会丧失斗争的兽性。

哪怕是七百万年前的原始人祖先,也不会用这种办法,来对待自己的同类。

它们最多把异族赶尽杀绝,把威胁到生存安全的物种当成食物吃个干净。把同属但不同族的人种脑壳敲开,吮吸脑髓来果腹。

可是这位同乡,毫不犹豫地加入了种族大退化的愚蠢活动当中,用神祇的谎言做幌子,来迫害压榨数以十万百万计的同属同种,从中谋取私利。

她把同胞看作养了肥膘的待宰肉猪,从出生开始就要他们褪去身上的钢毛和獠牙,变成神恩经典里写的温顺家猪!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教材是她写,规矩是她定,马上连亚蒙神国的赎罪券,都会印上她的肖像。

这关乎人性还是兽性?

不!这个同乡她说:是神性!

——它确实就这么发生了,也印证了我的单纯与天真。

所以——

——别害怕,丫头,我已经将她看清,我会做出取舍。

我暗下决心,要赶在孩子出生之前回到你身边!

也请你做出取舍,在这个人不如狗的世道,坚强勇敢地活下去。”

萱丫头念到这一句时已是泣不成声。

她不知道丈夫的敌人有多强,但是她知道——“在孩子出生之前赶回家”这一句话,做出来该有多难。

朱莉问:“他还说了什么?”

“没有了。”萱丫头攥着纸,不肯松手。

朱莉要来抢信,费了老大的劲,终于把一截纸张从萱丫头手里扣了出来。

信件的尾巴里写着一行简简单单的话。

【如果孩子诞下,我还没回来,代表情况有变,请转告薇薇和朱莉姐姐,我已经拼尽全力,一个人的力量实在太弱,太微小了。我把所有的东西都留给了你们,继续往前走,随着历史的潮流往前看,保持身体健康,活到下一个时代。你们一定能看见我说的,那个故乡的雏形。】

萱丫头立马动身,去翻弄大帐里的杂货,从书桌上找来笔,要写回信。

她一边写一边念,要把信件内容复读出来,生怕写错一个字。朱莉大小姐帮弟媳研朱砂石,当做墨水用。

萱丫头一边写一边念。

“小伍,我在北地安康,朱莉姐姐、薇薇大夫人、达奇先生和小刀后生都很健壮。

我记得你喜欢抽烟,我托人做了两个玉米烟斗,北地的裸猿不会打孔做模具,我就亲手教他们。姐姐试着抽了几口,说与她的烟斗一样好,我就放心了。

这是留给你的宝贝,你要亲自来取,我怕邮差弄丢了,毕竟玉米在北地是稀罕物,玉米棒也是喂牛马的好粮食,我是舍不得再给你多做几个烟斗了。

朱莉要我回列侬生产,我不答应。

肚子里的孩子,我想让他(她)留在北地,按照你所说的,如果孩子能顺利出生,在这个地方长大,他(她)看见这片荒土从野蛮走向文明,就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个英雄。

——孩子不会恨你,不会怨你。

不会因为你没在我身边,而责怪你不担责任。

我要老了累了,孩子看见新房建起来,围在我身边的医生多了,用上煤炭和蒸汽机,我就对孩子说:这一切,都是你爸爸带来的。

——我想孩子也会记得你的好。”

丫头深深吸了一口气,泪水落在纸张上,浸出一团团脏渍。

“可是我有那么一点奢望,就那么一点念想。

——我想让你来当孩子的老师,起初我会爱上你,相信绝非是偶然的,也不会是你说的信息素和荷尔蒙的荡漾。

你是我生命中见过的,最重要的人。

你是我能一生学习依靠,而且感到温暖和安心的伴侣。你说这世上没有神祇。

——我倒希望有个神祇,因为我可以向它致谢,谢谢它让我遇见了你。”

萱丫头一个劲地用袖口擦眼泪,把泪水都擦干净了,这才敢唯唯诺诺地继续写信。

“这里也很好,丈夫。列侬的工兵待我们不薄……”

写到这,她都不敢去相信这行字的真伪。

她看向大帐之外,一个个工农子弟年轻军人窝在营帐里玩牌喝酒,只有小刀这个亲卫拿着枪去逼去骂才肯往工地走。

她接着说,接着写。

“他们里边有老兵,有新兵,但到了北国都是工人,会主动教蛮子裸猿上岗工作,许多刚从边防撤下来的伤员,刚把伤养好,连父母都见不得一面,就跑来这片荒野了,一句怨言都没有,不少年轻的小伙子以前有婚约……”

萱丫头又哭了出来。

“……姑娘和别人跑了,没有办法,也得跟我们来这里建船坞,打渔,圈牧场。”

她想到了自己,不敢问,只得旁敲侧击。

“小伍,有时候我会害怕,怕你不再回来了,毕竟外边的世界那么美,那么多情,你要是有一天不要我了怎么办?你要是有一天跟别人跑了怎么办呢……我只敢想一下,就只想一下……我不敢和你说,今天收到你的信,我想你三五年可能回不来,说出来的承诺也没有几句是真的——

——毕竟你和薇薇这么说:你从来没有对薇薇说过一句真话。”

她一咬牙,像是无理取闹,把虎口给咬开,咬出血来。

“如果你骗我,在我们的孩子出生时没有赶回来……”

她一巴掌拍在信纸上,想把这世上最恶毒的诅咒也加上。

可是她找不到能用的语言,说不出那种话来。

她舍不得,她怕幻想成真,祸从口出。

“如果你回不来!如果你食言!——我就和你老婆过了。”

她信誓旦旦。

“我要换回达里欧·达芬奇那张脸!和薇薇大夫人过了!”

最后只能像是小孩子赌气一样,耍着无赖。

朱莉听得一知半解半懂不懂的,也不知道弟媳这病还没有没药医。

这封信送到邮差手上时,躁动不安的狼群刚刚送进铁笼。

它们是小刀从高原上围猎抓捕的第一批家犬预备役,嗅见信封人血的味道时,纷纷亮起油绿的眼睛。

范克里夫也钻进了押狼笼,和一群狼生活在一起,试图同化这些祖先,或者被同化。

再次经过四个邮差的手,还有一条千余公里的铁路,通过半个月的时间,信件送到了陈小伍手中。

东都港的邮电局门前人来人往。

不远处横街杂巷里有老幼妇孺承办的手工作坊,大作做的是棉布生意,她们见到凯恩校官就喜欢抱拳大笑,喊上一声师傅。

又看凯恩校官身边的那个年轻人,半个月之前是个小胖墩,现在一天比一天,瘦一天比一天壮。

他就是陈小伍。

经过两次安息日的“死亡进食”,又经过十二天的体能训练,小伍的身体素质终于回到了正常人的范畴。

在普通的日子里,他不敢妄用性感炸弹的代谢加速能力帮助肢体增肌,今天恰好也是周六,他正准备尝试将身体中过剩的脂肪和能量通过代谢传递到四肢百骸中。

取回家书之后,小伍回到了军营,拖着累赘臃肿的身体来到水井旁。

阿明玩着枪,蹲在老榆树的圃园台阶边,看着小伍身上的变化。

这个男人翻开信件,仔仔细细读了一遍。

紧接着,阿明又见小伍像是读不够,又把信件翻开来回念了一遍。

阿明看见小伍一拍手,好比中了头等奖的穷困彩民,笑嘻嘻的跺脚捶胸,脱下军服和里衫,露出那身白花花的肥肉来。

小伍腰上的皮肤有一道道皱褶裂口,带着血痕,是增脂减脂时留下的痕迹。

不光是腰脊,腋下、手臂和脖颈全是这样的带血伤痕。

不一会,小伍就喊出了性感炸弹。

火焰羊头汇聚成型的瞬间,朝小伍**的肉身挥动拳头!

——好比铁锤轰击着锻钢。

小伍和意念中的假想敌做对练。

自己的魂威,就是最好的木桩。

心意通透的瞬间,身上的脂肪叫魂威的拳头击打捶炼,好似见了阳光的雪。

浑身的毛发在瞬间暴增,仿佛春风吹过荒原,像是野草一样长出体表。

每一次神击圣格的拳路轰在他的身体上,就会留下一个“爱”的印记,留下一颗紫红色的桃心。

魂威的效用运转之下,此处的皮肤重构,肌理断裂再生,骨骼有破损克害的地方,就让拳头去矫正。

他在与自己的意念作战。

体肤汗如雨下,睫毛长得快盖住整个眼睑,凡有拳头的爆鸣,此处便长出高地人种独有的金毛。

他像是一头来自远古的猿猴,浑身上下完完全全被魂威捶打一遍之后,勉强能从这个毛人的眼神里,能辨认出是人类。

做完这些,小伍从井口中提来一桶水,把身上的带着尿素恶臭的汗水都浇净,裤子因为大腿肌腱的野蛮生长而裂开,也叫他脱下丢到一边。

他从阿明身后抽出军刀,开始给自己剃毛,剃刀崩了两三个口子,他就在井石上磨刀,直到把体毛都剃干净了才罢休,连头发都没放过。

是的,小伍把自己浑身上下的体毛剃了个干干净净。

阿明尴尬的问:“没这个必要吧?”

“很有必要!”小伍认真笃定地答:“我可以用染发剂把它给染黑,但它要再往外长,我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不如直接剃个干净。”

小伍翻墙出去,跑到军需领来新的衣裤,步子轻捷有力,几个纵跃便翻了回来,浑身上下皮肤中的气血旺盛,再也没有那股病恹恹的样子。

离近了,阿明这才看清楚陈先生现在的模样。

——他还是那么矮,但一点也不小了。

身高不过一米七多一点,肩膀和大臂像是老虎的背脊,胸膛和腰腹已经盖上了一层血肉铸做的盔甲。

两条大腿的肌理线条棱角分明,匀称有致,好比青蛙蟾蜍那样,带着点多余的脂肪用作长途奔跑时消耗的水分和能量。

小伍揨臂挺身,感觉新衣服的尺寸挺合身。

“怎么样?”他问阿明,迫不及待想从阿明这个健身达人身上找到认同感。

阿明:“像个人了。”

小伍摘下军帽,光秃秃的头顶像是一个大灯,把阳光都投进阿明的眼睛里。拳头的筋节粗大,手指握紧时非常殷实,是强而有力的感觉。

砰——

出拳时的炸响如子弹出膛。

阿明的腰腹受了这一击,像是被野马蹬了一脚,当场吐出一口白沫,退了好几步。

小伍问:“现在呢?”

阿明一手捂着苍白的脸,一手捂着剧痛的腹。

“你做个人吧。”

第六章 原爆点

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在一八**年的一月三日这一天。

陈先生的短期目标从“加入森莱斯军统局”变成了“刺杀熊彼得”。

自附体伍德·普拉克之身,直至今日今时。

这一路走来,不过百余天的时间。

要知道,他的心才二十二岁,他扪心自问许多次,怀疑了千万遍,也会犹豫。

——我到底能不能走完这条路

直到他得知萱丫头怀有身孕的消息时,这个二十二岁的男孩才刚刚开始长大。

陈小伍说:“长大是一个自私的词。”

因为它容不下任何变数和商量的余地,它是洪水猛兽,会把天真和幻想都杀死。

陈小伍说:“长大还是个孤独的词。”

因为光是从这两个字来看,它甚至没有任何偏旁部首,是一种激发自我内在潜能的残忍过程。是幼虫从茧房剥去肉身,完成变态,变为成虫。

就在一月三日清晨。

元旦迎新的节日气氛还未褪去。

东都港的大街小巷挂满了灯笼和龙纹鱼旗。

东国的传统佳节在陈小伍眼中看来是如此亲切。

孩子起早就赶去教会学经,背诵神恩会的课文,接送小娃的大多是老人,因为家中的顶梁柱都变成了游商组织的长工。

东国人对这种生活习以为常,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从国王码头的长街看去,有四五个孩童结伴上学,这些孩童家里的老人大多已经过身去世,父母又不在身边,只能这样聚团上街。

孩子们大多穿着旧衣服,有北国的洋装,有列侬的骑马用小背心,腰上别着小皮囊,像是用来装枪的兜兜。

——不见一件东国长衫或马褂,连防寒的棉麻衣都没有。

——或许有防寒衣物,只是这些孩子的父母不让他们穿。

陈小伍仔细去想,却不敢再想了。

他看着奴隶家的小孩子,想到他们父母在熊彼得女士家中穿戴整齐,作东国打扮的那种端庄。

——这些事情,在做无声的控诉。

除了脸上的黄皮肤,大夏奴隶从出生开始,就接受了西国的教育和价值灌输。

在东都港奴隶群体的潜意识中已经诞下了思想烙印——

——哪怕孩子挨冻挨饿,也得穿着洋装。

——哪怕孩子在上学路无人看护上被车马碾死,也要去神恩会上课,做父母的也得在贵人家中按时出工。

陈小伍想明白了。

大多穿得体面的港口雇工,都不再是大夏国人,他们已经变成了精神西国人。

反倒是那些穷困潦倒的,在街头穿着破长衣,给人算命的,卖烟土的,做青楼老鸨的,有一亩三分地能够卖谷卖菜的大夏富农——这些人还留着对故乡的思念,看彩旗灯笼的眼神多了点温柔的意思。

小伍坐在国王码头的牌楼门梁上,吹着清冷潮湿的咸腥海风,他想了很久很久。

与他同行的凯恩校官和阿明先生在牌楼下买好早饭,坐在茶摊边,等待郁金香号归港。

小伍跳下牌楼,坐回同伴身边,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凯恩校官提起酒会的事情。

“伍,教母吩咐我做的事情,我都做好了,看看你,你现在健壮得像是一头小牛犊。教母要是看见了,一定会很开心的。”

小伍给凯恩老师斟茶,却一点都开心不起来。

“熊奶奶要我练块长肉,要我健健康康的,是想把我收做奴隶。”

凯恩摇摇头。

“nonono,她想收你做教子,这是上天的恩惠。”

小伍反问:“有区别吗?”

凯恩指着茶摊老板那头黑发,老板便勾头哈腰带着毛巾跑了过来,不等凯恩吩咐,就开始给金发的贵人擦军靴。

“这是奴隶。”

凯恩又揨开手臂,展示着肩头胸口的军功章。

“这是教子。”

这头雄狮的脸上带着狡黠和得意。

“当然有区别!”

陈小伍怒目圆睁,把军帽给脱了,露出他那颗发亮的光头。

“凯恩老师!我觉得你就是在放屁!从嘴里说出来的话臭不可闻!”

凯恩校官猛地一下站起身,把茶摊老板的指甲都踩断了,居高临下用身高优势俯视着小伍。

“你他妈给我把帽子戴上!”

陈小伍骂骂咧咧地把帽子戴了回去:“好的!老师!听您命令!”

凯恩这才把靴子从茶摊老板的肉掌上挪开,用着能杀人的凶狠眼神盯着小伍,指着脚下呼痛求饶的东国人。

“我问你,我给他下过命令吗?”

小伍:“没有!”

茶摊老板跪在地上,一个劲地求饶。

凯恩又问:“那我还问你,我让他给我擦鞋了?”

小伍:“没有!”

茶摊老板听了立马挤出一副笑脸,把鞋油喷壶给取回来,手中捏着毛刷,继续勤勤恳恳地工作。

凯恩再问:“是我让他变成奴隶的?”

小伍倒抽一口凉气。

“不是……”

凯恩从兜里掏出一枚银币,给茶摊老板当赏钱。

茶摊老板一个劲地磕头道谢,脸上都是谄谀饰媚的笑,笑得令人遍体生寒,连滚带爬地把昂贵的银钱塞回柜门。

凯恩咬牙切齿地骂小伍。

“你居然敢忤逆我?”

小伍严肃慎重地答道:“我没有这个意思,老师!”

凯恩的唾沫星子往外飞。

“我在东都港有三千多个学生!他们有军营里的人,也有平民和奴隶!我让他们念《凯恩圣经》,可他们只认得《亚蒙圣经》。你的心思我会不知道?我早就做过了!可是有用吗?”

小伍沉默不语。

阿明攥紧了拳头。

凯恩好心好意地劝。

“伍,我不知道教母的心思,如果我知道,也不会只懂拳,只教拳。教母要收你做教子,那是好事。如果你答应了她,我们的关系就不是老师和学徒,会变成生死相依的兄弟。”

小伍比划着奇妙的手势,像是举起了恩菲尔德步枪。

“我不想和一头狮子称兄道弟。”

凯恩立马炸了毛,脖子上冒出青筋。

小伍补充说明:“所以我喊你作老师!凯恩老师!我尊敬你,钦佩你的品行,你给人治病,教人习武。这都是你的个人意愿,和你的教母无关,也和亚蒙无关。”

凯恩无可奈何,让这倔强的学生给气笑了。

“哈哈哈哈哈!——”

笑声戛然而止,突然话锋一转。

“——伍!她已经八十六岁了!难道你连一个老人家的心愿都不肯答应吗?她只是想收你做教子啊!”

“我不能骗一个八十六岁的老人家!”小伍同样报以怒吼:“凯恩校官!你不能教我这个学生用嘴巴放屁!”

凯恩想骂,想再去苛求,想完成教母的临终遗愿。

毕竟那是教母,是凯恩的再造父母。

从小凯恩便跟随教母读经讲义,从以勒到东国的求学之路,都是教母出的钱,是教母成就了凯恩。

凯恩:“你……”

小伍同学举手打断。

“多说无益,时间不多,该走了。”

郁金香号驶入海港。

浮船坞开始工作,为这艘远洋贸易的航船做维修养护。

凯恩校官像是押犯人一样,押着两位学生登上了郁金香号的甲板。

不过半个小时的功夫,熊彼得家一长一幼两个儿子,推着轮椅,把熊彼得女士送上航船。

再过十来分钟,从国王码头的长街驶来一辆小汽车——没错,就是烧柴油的汽车。

从车上走下一对父女,是亚米特兰大使馆的外交官员伯明翰,还有伯明翰公爵的女儿。

熊彼得女士与小伍再次相会时,表现得十分开心。

她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但脸上的笑容没了那种凶悍狠厉的劲,好像孩童那样天真单纯。

她支走了两个血亲子嗣,将宴会的宾客拢做一团,请去郁金香号的宴会厅舱体。

这艘船,是她远洋贸易的起点,也是她称霸东都的第一笔资本,对她来说意义非凡。

阿明、凯恩还有熊彼得家的两个孩子跟着船工水手留在甲板上。

而熊奶奶则是将助听器交给了小伍,让小伍临时充当翻译,毕竟她的耳朵不好。

往宴会舱的路上,她给伯明翰公爵和公爵千金做向导,介绍着郁金香号的历史。

从登船口开始,小伍握着轮椅把手,顺着熊彼得女士的意思,一路往操舵室和船长会议间走。

熊彼得指着舵盘,兴高采烈地和伯明翰公爵唠着家常。

“我们以前用舵盘来挂俘虏的人头,舵手和大副会把头盖骨掀开,把敌俘的脑浆喂给鸽子和猫头鹰,我们一直觉得这样做能让鸟儿变得聪明,送信的时候不会出差错。”

伯明翰公爵自觉地离舵盘远了那么几步,理着漂亮的胡须,嘴角抽搐。

而伯明翰家的千金小姐是咋舌称奇,对教母的态度恭恭敬敬。

“教母大人,您以前很喜欢杀俘虏吗?”

小伍当着复读机,把千金的话说给教母听。

教母大笑,拍打着轮椅的握把,一个劲地挥手否认。

“不不不!没有这种事!如果不是喂鸟,我们都懒得杀人。亚蒙送给敌人的命,那也是亚蒙大神亲手送出去的,我们哪里来的资格取走呢?”

公爵千金恍然大悟。

“哦!是为了神性。”

教母看清了公爵千金的嘴唇,也读出了唇语。

“是的,为了神性。如果送信的鸟儿在暴风雨的天气时回不来,通常我们都把战俘丢到海里喂鱼,从亚蒙借来的血肉,我们一定要还给亚蒙。”

她指着甲板舱上锅炉房的大烟囱。

“原来亚米特兰的海军喜欢把海盗扔进锅炉里,当廉价的燃料,我们不这么做,因为太残忍了。”

公爵千金微笑着,挽起耳畔的红发,向教母作揖,向陈先生抛媚眼——毕竟能给教母推轮椅的人,都不会太简单。

一路走到舰桥和排水舱口盖,走进船楼,走到海员休息室。

休息室里设有吧台和健身房,配了飞镖木靶和赌桌转盘,还有一些配种哑铃器械。

教母呢喃着:“这里本来是我的画廊,用来给我写生的。”

伯明翰公爵问:“教母还喜欢画画?”

公爵千金跟着问:“您真是个博学多才的人。”

教母解释道:“我去各国各地找货品,搜集奇珍异宝送回东都,会遇见土著,和土著交火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只会浪费子弹药品和粮食。我站在甲板上,有时爬上桅杆,那个时候郁金香号还是帆船,我用望远镜把土著身上的衣着和饰品都画下来,希望有一天,能得到这些宝贝。”

公爵千金的绿色眼瞳中透着温柔和向往,她看向娱乐室墙上悬挂的海员服,藏青色衣料配上花哨的大帽子,花穗和领章还有那金边刺绣都十分漂亮,正是熊彼得女士当船长时穿的那身衣服。

公爵千金说:“真是浪漫,我也想变成海盗……”

教母抬头问小伍:“这花痴婆娘在说什么?我觉得她是看上我的衣服了!这衣服能卖好几百银币呢!陈玄穹你给我看紧她!别让她毛手毛脚的!”

小伍小声哔哔:“她馋你这辈子的经历,她喜欢你的人生。”

教母皱眉:“天杀的,我就知道这些亚米特兰人没一个聪明的,都是只会幻想的猪猡。”

同乡私下议论纷纷。

伯明翰家的大千金则对着娱乐室,幻想着画廊以前的景象。

这位千金小姐迫不及待地问,指着杉木墙上的驯鹿头标本。

“教母大人!以前这里是什么?”

教母说:“一个大木桶,用来装配硝石,给子弹做火药的,早上会有巡检员来检查,在海上我们每个月都得换一个巡检员,因为他们得熬夜,熬夜就要抽烟,通常在硝化品旁抽烟的人,一般活不过一个月。”

大千金额头上冒着冷汗,又指向酒吧吧台的玻璃柜。

“这里呢?这儿以前是什么样的?”

教母接着说:“摆放着各种各样的植物,方便我用来取材写生,我当初想搞个展台,但后来放弃了,你也知道,女人的房间在男人想象中非常整洁,可是真正的情况就是,我通常能在几盆花朵中找到某个土著俘虏的手指头,或者一两颗烂牙,我也不知道它们是从哪儿来的,或许亚蒙知道。”

大千金的面色变得尴尬。

不过她的热情难消。

“那这里呢?这儿!”

她指着一篮子鲑鱼。

教母说:“那就是一篮子鲑鱼。”

大千金又问:“只是一盆鱼?”

教母:“是的,我的画室里不能有鱼吗?”

大千金小声呢喃:“您的画室里还有火药原料呢……”

教母皱着眉,也不知道这些米特兰小年轻现在的风尚,接受的教育到底是怎么了。

“它就是一盆鱼,我喜欢挑年轻力壮长得好看的船员来画室运动,具体什么运动不能说,因为说出来伤风败俗,鲑鱼的鱼泡鱼囊能拿来避孕……”

伯明翰公爵喜欢生鱼,刚从兜里掏出一盒柠檬片,搭着鱼肉送到嘴里,突然就不香了。

教母捂着脸,给了自己这张老脸一巴掌。

“这是郁金香号上的传统……在娱乐室放一桶鱼。”

公爵千金跳过了这个话题,来到宴客厅的大门前,大门旁边有个隔间。

这个好奇宝宝又问熊彼得女士。

“这里呢?这里以前用来干什么的?”

教母说:“放橘子。”

公爵千金:“为什么要放橘子呀?”

教母解释道:“宴客厅以前也用来开家族会议,我们一般是先开会,后吃饭,出门的时候能顺手带上橘子垫肚,方便消化,身体健康。”

公爵千金就抓着这个不放了,故作惊讶,狗屁不通的马匹就这么说出口了。

“怎么能用橘子呢?教母是那么尊贵的人,应该放肉干!再怎么说,也得吃肉吧?”

“天哪……”教母目瞪口呆,攥着陈玄穹的手:“她是怎么活到今天的?”

陈小伍小声答道:“她是天使。”

教母疑惑:“天使?”

陈小伍点头:“是的,不用呼吸,长着隐形的翅膀。”

教母点头:“你说得真他妈有道理。”

然后,熊彼得女士将两位客人请到宴客厅的桌椅前。

她在陈小伍的搀扶下坐到主人家的位置上,对陈小伍没有任何防范之心。

她对两位贵客说。

“来谈正事吧,伯明翰大公爵。”

陈小伍坐在熊奶奶身边,心中忐忑不安,心脏要跳出嗓子眼,内心想象着,臆测着杀死熊彼得的方式方法。

这个老人身上手性分子的味道很淡,但魂威的特质和力量都非常强大。

伯明翰公爵的开场白非常简单。

“教母大人,您也知道现在的时局。”

教母摇摇头。

“不,我不知道,你要给我详细说明。”

伯明翰公爵解释道。

“一切都因为一个叫伍德·普拉克的高地杂种,他让列侬退出了北约,让我丢了财政部的乌纱帽,跑来东都当外交官。”

教母嘲讽道:“你可以从亚蒙开天辟地创造世界开始讲,前提是我能活到你把这件事说完。”

伯明翰公爵气势上就输了三分,只得把利害关系和谈判的主要目标给说明白了。

“好吧!亚米特兰会在一月下旬出兵,军队沿途需要物资支持,修造一条补给线是重中之重,希望森莱斯能够配合。”

教母问:“配合到什么地步?”

伯明翰公爵说:“在军队到达之前,路已经造好了,粮食也准备好了,要有酒,要有给烈士备用的花圈,要让他们有一去不回的勇气,还要有特约茶室,要招军妓给军人俱乐部解闷。要有枪和弹,最少得五千条枪,三万发子弹。”

教母招呼海员,给两位客人上菜。

“你要路?”

伯明翰公爵点头。

“还要粮食?”

伯明翰公爵小鸡啄米式点头。

“要酒?是列侬的白葡萄酒还是森莱斯的大麦酒?”

伯明翰公爵伸出两根手指头。

“最好都有。”

教母接着问:“要女人?还要枪弹?女人是奴隶还是公民?”

伯明翰公爵将v字手攥成拳头。

“全都要。”

教母点点头。

“我明白了。”

伯明翰公爵急不可耐:“能做到吗?”

教母把餐盘的盖子揭开,露出里边的马来短剑。

“你把耳朵割下来,留在我的画廊里。我们再来谈谈女人的事情。”

伯明翰公爵傻了眼,一时没听懂教母的话,连忙解释道。

“我没有冒犯教母您的意思!”

熊彼得女士敲着桌。

“那你是什么意思?你搞得我好乱啊!从你嘴里蹦出来的东西,换不到你的一只耳朵?”

伯明翰公爵红了眼。

“这不是一回事!我的耳朵是无价之宝!”

熊彼得女士大声呵斥:“我的女人也是无价之宝!它不能换吗?!你的要求我都听到了!我的要求你做不到?!”

这场谈判,原本是北约与森莱斯外交辞令上的口头交接,对北伐战事本身再次确认共识。

但现在看来,熊彼得女士当方面拒绝了亚米特兰的任何条件。

伯明翰公爵连忙把交易筹码摆上桌,把事情都摊明白了。

“教母大人,作为交换条件,亚米特兰会继续支持你在以勒城国的亚蒙神恩教宗的绝对地位。”

熊彼得:“那是我自己挣来的东西。”

伯明翰公爵又说:“我们会把森莱斯的军火交易税下调,会为奴隶交易的安防工作增员征兵。”

熊彼得:“别他妈把你的脏手伸到我的口袋里!也别想往我的港口送军队!”

伯明翰公爵最后说:“我们还会给你一笔钱,大约四十万个银币,用来购买森莱斯为北伐做的战争设施,包括之前提到的……”

熊彼得:“把你一文不值的银钱收回去,我要实实在在的东西。”

伯明翰不耐烦了。

“你难道想背叛北约?”

熊彼得拔出刀子,插在饭桌上:“你现在提出的条件,是要我背叛森莱斯呀!你要我在森莱斯往月牙关的路上给你准备军费物资,让我的雇工和森莱斯的民众参战。就为了你的银子?我拿银子回家干什么?拿它垒房子?拿它造棺材?打起仗来,它能买到什么东西?谁知道亚米特兰会不会坐地起价!谁又知道你们这帮白眼狼,会不会趁着战火再把这笔钱抢回去?”

伯明翰摊手,用手绢擦着冷汗。

“您要什么呢?教母?”

熊彼得女士说:“我就要你的耳朵。”

谈判破裂了。

原因只在一只耳朵里。

陈小伍听明白了——熊彼得女士压根就没打算和亚米特兰合作。

小伍在一旁帮腔作势煽风点火。

“她只是想要您的耳朵呀!伯明翰大公爵,难道您的耳朵,能比得上亚米特兰和森莱斯两国之间的深厚友谊吗?”

伯明翰没说话,他感到压力倍增。

坐在他面前的,是整个西大陆最大的奴隶贩子。

他只是个小小的外交官,哪儿有什么话语权呢?

熊彼得女士想做军火生意,当骑墙派,想看热闹不嫌事大。符合每个穿越者的逐利心理,再正常不过。

伯明翰公爵为了达成目的,开始不择手段。

“教母,不为你自己想,你也得为儿女想。你今年八十六岁了,我们都听过您的故事,您赚那么多钱……能花光吗?”

熊彼得为伯明翰鼓掌。

“你终于说到了点子上!”

这老奶奶的眼神突变,像是看待货品,看向陈小伍和伯明翰的大千金。

“你的女儿很蠢。”

伯明翰不敢还嘴。

“是的,您说得没错。”

熊奶奶打蛇随棍上:“我这个教子很聪明,我很信任他。”

伯明翰借驴下坡。

“和我的女儿天生一对。一个主外,一个主内。”

熊奶奶又说:“他俩要是完婚,婚礼得在我家里举行,我来当证婚人,这样南方人就能团结起来。他俩的孩子就是友谊的证明。”

伯明翰恍然大悟。

“一个亚米特兰人,嫁到您家里,给您的教子做妻,这是再好不过。”

熊奶奶从桌上拔刀,让海员送回武械库。

“你这个笨女儿不适合当海员,别让她碰洋运贸易的生意,最多只能玩玩银钱,穿着漂亮裙子去参加茶会。”

伯明翰公爵点头赞同。

熊奶奶又说:“而我这个教子有雄心壮志,娶了你家的笨女儿是委屈他了,这笔生意我来做,我是血亏,所以你得加钱!”

伯明翰公爵直言不讳:“多少钱?”

熊奶奶揭开另一个餐盖,里边是一本账。

账单上记着物资需求。

以百吨计的荔枝木、弹簧钢成材、铸模铜管、枪械的击锤模具和车床,还有五十辆汽车,以及汽车发动机和对应的设计图。

这一长串物资账单让伯明翰公爵看得头皮发麻,指着陈小伍。

“就这个人?他值这么多钱?”

熊奶奶矫正了对方的说法。

“不是钱的问题,你把东西送来,我写聘书,定日子,你早一天送,我早日完婚。”

陈小伍小声哔哔。

“我不会答应的。”

熊奶奶眼神凛然,用手指在陈玄穹手心写道。

“我不需要你答应什么。”

合同的订立,画押过程非常简单。

简单得不像是国与国之间的外交协定,反倒像是军火公司和恐怖分子做交易。

小伍甚至没能和他“命中钦定”的新娘多说上一句话。

伯明翰公爵拉着女儿忿忿不平地跑出船舱,先人一步离开了国王码头。

宴客厅里,只剩下熊彼得和陈小伍。

熊彼得打量着陈小伍的身子,用老花眼去瞄小伍身上的腱子肉,贪婪又欣喜地扫过一条条肌理和健康强壮的腰膀。

她说:“你长大了。”

小伍不知道该怎么答。

他对同乡的所作所为恨之入骨,却在另一个方面,有奇妙的认同感。

毕竟在陌生的世界里,同乡是最能理解他的人。

他说:“你变老了。”

是的,熊奶奶又老了不少。

她的脸上多了几道沟壑,头发已经开始发灰枯萎,身上的皮肉松弛下来,从两条手臂能看到骨质增生延展出来的骨刺,一颗颗小肉瘤爬上脖颈的淋巴位置。

熊奶奶说:“你想杀我,对吗?”

陈小伍抿着嘴。

“你怎么知道?”

熊奶奶解释道:“你不肯答应我,又不愿意离开这儿,将心比心地想一下,站在你的角度去思考,我就觉得,你是想杀死我,还想把我创造的,都毁灭掉。”

被点破了心思,陈小伍变得坐立不安。

熊奶奶反而坦坦荡荡,言辞与初见时保持一致。

“你想把我的儿子们送进牢房,那得看你的本事。我给他们钱,给他们特权,我也能预见到他们变成恶棍,变成杀人犯的一天。种下什么种子,就能收获什么结果。我差使奴隶给他们当垫脚石,他们享受着这种优待,自然不会把奴隶当做人看。”

陈小伍捂着心口:“谢谢。”

这个老人活不长了,想把后事都说清楚。

熊奶奶又说:“我很好奇,陈玄穹,如果你有儿女,你会怎么教育他们。我只想把最好的留给他们,哪怕这笔钱,这份利是用人血堆出来的,我也想这么做,这是我的天性。我斗不过基因里的自私。如果人不逐利?又怎么活到今天?”

陈小伍想了想,他开口说。

“我可能会把财产捐出去。”

熊奶奶骂道:“你老婆就不会和你拼命?”

陈小伍:“她会。”

熊奶奶笑了:“哈哈哈哈哈!我就说!你是个怕老婆的人!他们还不信!”

陈小伍:“他们是谁?”

熊奶奶解释道:“我的孩子们,半个月之前,我啃不动你这块硬骨头,于是想,为什么你不肯答应我,不肯休妻,我说你怕老婆,我的孩子都不信。他们说你很特殊,不像是为了女人婆婆妈妈的男人。”

陈小伍:“那就算我怕老婆吧。”

熊奶奶也没往心里去,她从不把别人的话当真,更何况是敌人的话。

“你真把财产捐出去了,你的老婆不答应,你的儿女怨你自私自利,一点都不为他们着想,你自己呢?你怎么不想想你自己?要是儿女饿死累死,这世上就再也没有你的痕迹了,陈玄穹,按照自然选择,你的基因是被社会淘汰的劣等基因。”

陈小伍长吁出一口气。

“你觉得它是财富是权势?是留给儿女的优质资本?”

熊彼得点头。

“我这辈子都绕着它打转,绞尽脑汁坏事做尽也要牢牢掌握在手里,它难道不是吗?”

陈小伍低下头,亲吻着熊奶奶的额头。

“如果我有儿女,除了我的故事以外,我不想留给他们任何财产或特权。

在人生这场时间有限的冒险里。我的孩子不会变成碌碌无为的多数人,也不会变成发号施令的少数人。不会甘于无能,也不会麻木不仁。

这个孩子能自己决定自己的人生走向,自己去写自己的故事。

不是为了我这个父亲,也不为我的愿望和家族宿命。更不为我的财富和权势。

是为了他自己活着。”

熊彼得若有所思。

抬头仰望时,她的眼中看见亚蒙神灵的幻身。

“你……”

陈小伍确实长大了。

“我的孩子只会欠我一笔债。一笔血肉债务。”

熊彼得觉得荒谬:“你真的把自己当做神了?”

此话一出,她自己都有点脸红。

因为她就是西大陆最讲究迷信的神棍。

陈小伍将轮椅推向门外,一路送熊奶奶出去。

“到我老了,死了,如果孩子愿意把我埋进土里,合上棺材,让我还上父辈的血肉债务。这笔账就算两清。”

到了船楼,经过娱乐室,最后到甲板。

小伍将熊奶奶送回两个儿子手上,两个儿子神色紧张,对小伍有防范之心。

原因很简单,熊彼得对待陈小伍实在是太亲近,亲近到这两个儿子心生嫉妒。

凯恩校官年轻时之所以跑去以勒城国当僧侣神甫,也是为了避嫌。

毕竟教子不是熊彼得亲生的,但在亲子眼中,这些野种很容易就会变成潜在的财产竞争对手。

直到两位亲子推着熊彼得下船。

阿明凑到小伍身边,问起刺杀的事。

“为什么你没动手杀她?”

小伍坦言:“还不到时候。”

阿明:“那得等多久?”

小伍:“她给我安排了一场婚礼,我的直觉告诉我,就是这个时候。”

“你的直觉准吗?”阿明担忧,“不都说女人的直觉才准?你是女人?”

小伍:“它准,上一次它发挥作用时,救了你一命。”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阿明迷糊了。

“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的直觉告诉我,你心灰意冷有心寻死,于是让你上了马车。”小伍解释道:“结果它很准。如果我没让你上马车,把你当做流浪汉赶开,你会病死在椿风镇。”

阿明咋舌称奇:“这样呀……那你说,这个奴隶贩子会怎么死?你给我用直觉测一测?”

小伍指着远处,指向熊彼得家两个儿子,又指向国王码头长街的尽头,那一辆大使馆的柴油汽车,它停在路口,不愿离开。

“我这个没名分的教子,亚米特兰的外交官是绝对看不上的。

伯明翰公爵作为一个贵族。会绕开我。绕开熊奶奶,在熊奶奶的财产继承权上做手脚。在这桩婚事上做文章。

这件事决然不是伯明翰公爵自己想到的,他和他的女儿一样蠢,反而是熊奶奶用联姻的说法,提醒了伯明翰公爵。用联姻的饵,钓起伯明翰公爵这条鱼。”

阿明听得半懂不懂的。

小伍却想通了。

“熊奶奶要伯明翰公爵的一只耳朵,为什么只是一只耳朵呢?还用外交协定的优厚条件,换他一只耳朵?

这只耳朵是用来听亚米特兰下令的!只能是这样,这样的话,伯明翰公爵作为亚米特兰的发声筒和传声器,他大可以和熊奶奶里外串通欺上瞒下,私吞军费以权谋私,作为亚米特兰和森莱斯的洋运产业实际所有人,他们能瞒着北约和森莱斯的议会,继续在东都港作威作福。

伯明翰公爵肯定也听懂了,不然不会表现得这么慌张。

后来提到联姻的事情,两人才把话说开,把条件都开出来。

这件事本来与我无关,哪怕熊奶奶在街上找个乞丐来都能代替我,只是现在,我被这个同乡硬生生牵扯进来了。”

小伍下了最后的推断。

“熊奶奶要在这场婚礼上把产业都分明白,把儿子们的从属和性格都看清,如果有人和伯明翰公爵私下勾结,临时改换婚礼人选,她就能把不肖子孙都找出来。她的时间不多了,得速战速决,在她的儿子里肯定也有主战派和避战派,这关乎东都港的未来。她不是在拉拢我,而是用婚约强行把我绑了进来,要我这个同乡为她出一份力。”

阿明担忧道:“你会去吗?”

“我得去。为了凯恩老师我也得去。”小伍解释道:“熊彼得家的钱和权太多了,多到我无法拒绝,我不能坐视不管。”

这句话听上去像在开玩笑。

事实上,决定战争形态,决定第一枪在哪里打响的主要因素,就是熊彼得家的这笔钱。

只有财富和权势,能成为战争的原爆点。

就和小伍说的那样,家族哗变争权夺势的残酷竞争,很可能会变成黑帮火并。

——凯恩老师的生命岌岌可危。

——为了凯恩的授业之恩,为了《凯恩圣经》。

他得赴宴。

第柒章 负重一吨慢慢长大

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在熊彼得家中,保留着诸多的封建习俗。

关于婚礼嫁娶,又有一套繁杂的程序要走,在这套程序上,熊彼得女士又加上了一条特例。

——这条特例叫做船坞婚礼。

顾名思义,船坞婚礼的意思,就是在船上结婚,在船上生子。

熊彼得的六个孩子里,其中四位已经成家立业,娶妻生子。

按照家法来说,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产业,在结婚时熊彼得女士就已经把子嗣下半辈子的产业营生都安排好了。

这样做的好处有很多。

在过去,熊彼得可以通过私密的婚礼仪式,让每个亲子都获得一部分家产,没结婚的人能把兄弟们的财产所得看得清清楚楚,心中自然不会有嫉妒之心,也不会患得患失患不均。

而且这种立业婚礼在提醒儿子,该成家娶亲了,只要娶亲,就能拿到熊彼得妈妈的遗产——这种婚姻形式,进而刺激了家族的繁殖欲。

已经结婚成家的儿子不允许参加婚礼,与宗家的礼祭行为再无关系——这也是一种动态平衡,毕竟熊彼得家的财产实在太多太多,儿子的成家之礼又分先后,如果先来者看见后来人拿了更多的钱和权,自然会心生不满。

这种做法很像是古代皇帝的分封土地设立藩王。留到最后的,就是储君。

这两位“储君”,就是培根和瓦特。

一位长子,一位幺子。

长子抓住了熊奶奶的产业命脉,西国的奴隶生意大多是他在打理,是个优秀的生意人。

幺子则抓住了熊奶奶病床旁的药瓶,为了母亲的身体健康,他甘愿当个无恶不作的杀人犯,是个优秀的孝子。

在熊奶奶眼中,这两个孩子都像是负重一吨慢慢长大,权势和财产把他们压得不成人形。

抛开这些老虎哭丧鳄鱼流泪的家里长短,我们来谈谈船坞婚礼的另外几个好处。

在船上,一切都是熊奶奶说了算,对娶亲双方来说,熊奶奶决定了男女双方家族亲友的生杀大权。

在船上,通常都会有钱权交易,货品能提前部署在郁金香号的货仓里,包括地下产业的营生,可以安全私密的进行。

在船上,熊奶奶会让郁金香号绕过北方的白鸥峡湾,往东方开一段水路,然后在峡湾的尽头,临近北极的地方调头回港。

这是她的执念,她的传统。

没有经历过大海锤炼的孩子,入不了她的法眼。

如果她的子嗣会晕船,她的媳妇儿受不了远航,那么代表这个子嗣还无法承受产业的重量,媳妇儿也不是什么好人选。

这也是她为什么会向伯明翰公爵的大千金恶语相向的原因。

【她还是别碰奴隶生意了,她不够格。】

在一月十日这一天。

伯明翰公爵带着千金再次来到郁金香号上。

小伍和阿明由凯恩校官带领,一同登船。

熊彼得奶奶带着长子培根,幺子瓦特,还有一百五十多位船工海员纤夫伙夫,将郁金香号开向白鸥峡湾。

时间是早晨九点。

地点是甲板舱,第二船舷到第三船舷的大梁骨。

小伍就坐在梁骨上,看着来往忙碌的船工,看着船楼锅炉房的大烟囱往外冒着滚滚浓烟。

听见水下旋桨搅动暗流的轰鸣声。

在婚礼的起点,熊奶奶推着轮椅,来到寒风凛冽的外部甲板,带着家人来到陈小伍面前。

她喊着陈小伍的真名。

“陈玄穹,我把人都带来了,你们重新认识一下。”

长子培根已经从母亲口中听过陈小伍的来历,态度变得恭敬。

“陈先生,新婚快乐。”

幺子瓦特也明白,站在眼前的小个子男人,是和他母亲平等平阶的存在,是母亲口中的“顶级掠食者”,气焰也不如一开始那样嚣张。

“陈先生……之前多有冒犯,还请您谅解……”

小伍抬手打断。

“你这人模狗样的德行让我有点过敏。还是换回那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我比较习惯。”

瓦特听了反倒开始大笑。

“哈哈哈哈哈!妈妈!他真有趣!”

熊奶奶认真地给儿子们解释着。

“他本来就有趣,只是你们的眼睛发现不了他的有趣之处。”

小伍再去仔细打量熊彼得家两个儿子的衣装,都是穿着一水一色的长衫,内衬有蜈蚣扣做的马褂,裤子是丝绸质地,配了皂色大靴。

许是受不了寒风,熊奶奶开始咳嗽。

瓦特立马将长衫脱了下来,盖在母亲身上。

熊彼得女士反倒没怎么在意,她来找陈小伍,是为了另一件事。

“陈玄穹,我想问你一个问题,我的儿子们也经常问我,但我答不上来,我觉得你能回答。”

瓦特和培根都跟着点头,眼中带着希冀。

熊彼得女士接着说:“这个问题,叫做未来。”

陈小伍听见“未来”这个词时,眼神变了又变。

熊彼得女士来到陈小伍身边,将问题拓宽了说。

“他们俩,是我最亲的两个孩儿,一个能干,一个听话。他们都问过我,未来是什么样子的。科学发展的如此快,几十年前连汽动油动的轮船都没有,现在米特兰连飞机都造出来了,未来又是什么样的呢?未来还会有奴隶吗?”

培根作为产业骨干,立马接走话茬。

“陈先生,我关心的是,未来我还能拥有这样的地位和财富吗?您也知道,现在妈妈的钱财和权势都是从大夏国的奴隶身上剥来的,如果没了奴隶,我们从哪儿去找钱?”

瓦特也跟着附和:“对呀!陈先生,要是妈妈不在了,多少人盯着我们家这块肥肉。他们骂我们家是野蛮人,用道德当做武器来攻击我们,我晓得,只是他们吃不到这块肉而已!都是衣冠禽兽!”

陈小伍看了看熊彼得女士,想从对方的眼睛里窥出点端倪。

毕竟这个答案,熊彼得女士肯定清楚,甚至比他陈小伍还要清楚。

——可是她为什么不肯告诉儿子们呢?

再过十来年,西国的奴隶会消失,奴隶主也会消失。

“你们开始用大机器生产了吗?”陈小伍问起工业化的事情。

培根说:“有一些香料工厂已经开始做流水线了,毕竟奴隶需要休息,传送带和筛料机是不用休息的。”

陈小伍又问:“看管机器的人是奴隶吗?”

“怎么可能用奴隶。”培根撇撇嘴:“得请专业的工人,就算是奴隶,也得教他读书写字,给他买商业保险,不然机器坏了谁来赔?他要死了,也是公司的损失。”

陈小伍耸肩,故作无辜无知无助无奈。

“你们不都有答案了吗?!”

产业的更新换代,生产力的革命会让奴隶变成工人。

工人需要技术,就得有工会。

工人也是公司的财产,必然会有保险。

工人需要权益,变成有文化的团体,那么就会有工人代表,还有工人政党。

奴隶比不上工人的生产效率,那么资本为了逐利,也会主动把奴隶变成工人,变成公民。

“妈妈说的事情太遥远……我不敢相信。”培根的语气颤抖:“毕竟她年事已高,会有幻想……而且是这种幻想。”

熊彼得女士一言不发。

陈小伍挽起袖子,把一条条假设说明都给这两个儿子理清楚了,用工厂的生产方式来比较奴隶与工人的核算成本和实际利润。

这么一通算下来。

培根这个长子是明白了。

瓦特这个幺子还不明白。

瓦特只心心念念着,以后如果没有奴隶了,谁来给他擦鞋子?谁会在他上马车时,给他当脚垫,又有谁来填充他的私人妓院?

幺子心有不甘,眼睁睁看着往日的美好生活即将变成浮华的泡影。他一个资产阶级的富二代,怎么能和一群奴隶一起共用森莱斯公民的身份呢?

——这可能吗?

瓦特指着陈小伍的鼻子,和熊彼得女士争辩:“妈妈!这个杂种一定是在撒谎!”

熊彼得女士语气冰冷,“接受不了现实的废物,你再骂?再骂我把你扔进海里喂鱼。”

此话一出,瓦特小子冷静下来。

因为他的母亲,从来不止是嘴上说说。

在船上,大海盗熊彼得向来说到做到。

“等一下……”瓦特想到了绝妙的点子,他这个小天才终于搞懂了状况:“钱不是我们家的吗?钱不是能买到人命吗?钱财不就是权势吗?难道我还不能花钱享受特权了?”

陈小伍鼓掌:“小少爷说的没错,大把大把的人会为了钱给您服务。”

“哈哈哈哈哈哈!什么奴隶工人的!不还是一样吗?”瓦特恍然大悟:“我有了钱,这些人到头来只不过是换了个头衔,还是得为我家干活!”

培根这个长子突然意识到了问题所在,毕竟他年长,是熊彼得家最成熟睿智的那个人,也正值当打之年,马上就明白了陈先生话里的另一层意思。

“不,弟弟。”

瓦特红着眼,看向唯一的财产竞争对手。

“怎么了?哥哥?!”

培根解释道:“不管奴隶还是工人,都不是为了我们家服务,是为了我们的钱服务。我们也是这样,已经变成了高级奴隶。”

瓦特骂道:“你在放什么屁?!”

培根进而解释道:“陈先生从来没讲过我们家的事情,他只是单纯在将生产模式,在讲东都港的事。”

“东都港的事!不就是我们的家事?”瓦特反问:“难道还有人能比我们家有钱?”

培根低下头,仔细盯着陈小伍的眼睛,身与心都开始发憷发抖。

这个男人冷漠的像是死神。

从眼睛里看不出任何情感。

没有同情,没有鄙夷,没有恨,没有爱。

更谈不上好恶。

只是单纯地,在描述一件事。

“弟弟,陈先生的意思你听不懂,你不像我经常往外跑。”培根苦口婆心,给老弟举着活生生的例子。“我为了产业内的财富分配忙里忙外,奴隶会尊重我,但工人不会,在工人眼里,我和他们没有什么不同,因为我负责给他们发薪,这是我工作范畴内的要务,是一种责任,但他们也不会感恩戴德,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我们的特权在工人阶级面前已经荡然无存,他们敬仰的是金钱,不是我们,而我们为了钱,还得反过来求他们平安健康。”

瓦特这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少爷,又怎么能理解哥哥的话呢?

“你在胡说八道什么?”

培根接着说:“是钱和权势,让我们反过来向他们低头。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钱本身,而不是人种和肤色,也不是什么公司。如果我们变成劳奴能赚更多的钱,那么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去做,我的公司也会驱使我去做。”

瓦特不相信:“你和我?变成奴隶?这可能吗?”

培根冷静地答道:“如果我和你变成奴隶,每个月能赚几十万个银币!你会干吗?我肯定会去干!毫不犹豫地去干!问题不在这里!弟弟!问题只是钱多钱少而已!它和尊严没有任何关系。同样的,这一切只是为了资本,为了让钱变得更多而已!我们一点都不重要!”

瓦特大声呵斥:“难道你连亚蒙都不信了!”

培根跟着大声厉喝:“你还有现在的荣华富贵!全仰仗妈妈带来的亚蒙!”

终于,这家人似乎意识到了问题出在哪里。

这台冷酷无情的敛财机器运转起来,已经不是熊彼得一家人能说了算的。

它能随意地变幻形态,改变产业模式,跟随生产力的进步迅速变幻劳动力的身份和地位,决定工人和雇主尊贵与否的,是市场的供应和需求,而不是他们本身。

人与人之间再也没有什么情感可言,一切都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这两个孩子各自背负着权势和财产慢慢长大。

如今在熊彼得女士眼中,他们没有任何幸福,也没有任何自由。已经被绑上了金钱的绳索,变成了另一种奴隶。

生下来接受的优待,行使的特权,承担的责任都会变成这笔血肉产业里的齿轮,放在以往,它很重要,但在工业化之后,这颗核心齿轮已经不重要了。

熊彼得女士早就发现了这个问题。

但她和陈小伍一样倔强。

又说哪个星界来客不是自命不凡?又不是龙傲天的性格呢?

——如果她自认所作所为是错的?她这辈子岂不是白活了!?

事到如今,她再无回头路。

只想用血脉的关系,让儿子接走她毕生经营的事业,让陈小伍继续带着儿子走下去。

只是在此之前,她得选出合适的继承人。

熊奶奶喊:“凯恩!把人带上来。”

——挑选继承人的方式也很附和海盗的作风。

凯恩校官将三个大夏国的货品带了上来。

一男一女,一个小孩。

两位父母,一个女儿。

他们就是陈小伍刚到军营时,治好的三位大夏国人。

在陈小伍眼里,这三位是活生生的人。

在熊彼得眼中,他们的价值已经圈定,大约值五十个银币,这些钱在森莱斯能买到十来张化纤渔网,换成工资,够一个普通家庭几个月的开销。

这么一看,是不是对东都港的繁荣有了初步的了解?

毕竟公民的脚下有奴隶,有奴隶为他们的生活起居和脏活累活做垫脚石,也有数之不尽的服务业和各种基础高危工种等着奴隶去做。

熊彼得问两个儿子。

“你们说,他们值多少钱?”

培根立马清算出具体价值。

“男人有病史,不好卖,如果一定要卖,我推荐先送去神恩会学经,让他当老师,这样可以卖到一百银币出头的高价,教士是热门行业。

女人也有病史,如果她家的男人不介意,可以让女人跟着男人去教会唱诗班,如果她学不会唱诗和排演,也能给男人当附属品,半卖半送比较容易出手。

至于女儿……她今年多大了?”

小女孩之前染上了天花,已经让陈小伍的性感炸弹给治好了,代价是年龄的暴涨,此刻这个女孩看上去十二三岁,其实真实年龄只有十岁。

培根得知了女孩的真实年龄,接着说:“这个女孩只能卖八个银币,还得卖到缺媳妇儿的穷苦地方,其他乡镇县城是不要这种早熟女娃的,况且还生过病,没人喜欢这样的童养媳。”

熊彼得女士为培根长子的精打细算而鼓掌。

瓦特急了眼,肚子里却一点墨水都没有,只得咬牙切齿,捧起母亲干瘪的手,亲吻着教母的手背。

“我对母亲的忠诚是无价的,我认为这三个迷途的灵魂都应该得到母亲的教诲,信仰母亲推崇的亚蒙神灵。”

此话一出,熊彼得都被幺子的天真给逗乐了。

她就喜欢幺子这一点,傻得可爱。

她又问陈小伍:“你觉得呢?陈先生?”

陈小伍反问:“我觉得什么?你要我觉得?你在问我什么东西?你把话说清楚!”

熊彼得女士解释道:“我想问你,这两个孩子,你觉得哪个更好?”

陈小伍骂道:“一个坏,一个蠢,你要我怎么选?”

熊彼得又说:“那你觉得,这三个奴隶,他们值多少钱?”

陈小伍刚想开口。

熊彼得立马打断:“你想清楚再说。”

陈小伍:“这和婚约有关?”

熊彼得点头:“是的!你要是真的娶了伯明翰家的千金,就是答应我,要做我的教子,进了我家门,我自然要搞明白,你是怎么对待货物的。”

航船缓缓驶过大洋的浅海,开向深海,开往天际线另一头的峡湾群岛。

小伍低头看着这三个大夏奴隶。

这对父母把救命恩人认了出来,一个劲地磕头。

小女娃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在父母的拉扯下,也跟着开始磕头。

小伍:“我希望他们能自由。”

熊彼得:“你是这么想的?”

小伍把三个奴隶扶了起来。

“我就是这么想的!”

熊彼得骂道:“你这个畜生!还是不是地球人!”

小伍怒目相向:“地球人就应该凌驾在加拉哈德人的头顶吗?!”

加拉哈德,是庞贝大海东西大陆的总称。

第一位给它取名的人,应该也是个地球上的西方人。

它的意译为寻找圣杯的那一位圆桌骑士。

熊彼得女士笑道:“那就是没得谈咯?”

小伍咄咄逼人:“我姐姐也是个大地主,以前我没得选,现在我想做个好人。”

气氛变得剑拔弩张。

熊彼得女士做出了选择,她从兜里掏出枪。

瓦特幺子立马叫嚣道:“毙了他!妈妈!我早就想这么干了!可是你一直拦着我,我说他是个杂种你还不信我!”

熊彼得女士把枪口调转,指着幺子的下巴。

砰——

瓦特就这么去了,死的干净利落,天灵盖带着头发飞了起来,身子一歪,往船舷外倒去,落进海里喂了鱼。

“我警告过他,他还是喜欢骂你,他这个不长记性的蠢东西。”熊彼得女士露出了残忍的一面,杀起儿子来毫不留情。

培根立马意识到,熊彼得家的财产大权已经落到了自己的手里,他朝着母亲大人跪下,将甲板上的血,都用身上的长衫给擦干净。

三个奴隶吓得不敢说话,头也不抬,一个劲地用额头猛撞地板,像是铁锤楔钉那样用力,直到额头撞得青肿出血也不肯罢休。

熊彼得女士收好枪,朝长子培根伸出手。

“亲我的手背,培根。”

“是的,教母。”培根照做了。

熊彼得又问。

“培根,你觉得伯明翰的千金,和陈先生般配吗?”

培根自然不会说出任何有闪失的话。

“当然般配!他是菩萨心肠,亚蒙在世,又想着奴隶变成工人的事,想让工人站起来。能帮助我们家扩大产业,是上天派给母亲大人的天使!”

熊彼得点点头。

“那我问你,培根,如果我要杀他,把伯明翰家的千金许给你?你是怎么想的?”

食腐的鸥鸟落在船舷的铁栏上,猩红的眼睛盯着瓦特,仿佛已经看准了下一个目标。

培根思前想后,半天都不敢吭声。

与此同时,在客房船舱中。

伯明翰公爵正和女儿商量着。

“女儿啊,熊彼得家的两个继承人,你都睡过了吗?”

“哈!我一伸手,他们就主动过来了,我想睡的人,哪里有睡不到的?”

“那就好!那就万无一失!”

“父亲,为什么不让我把教母身边那个推车的小男人给睡了?把那个校官一起睡了!那才叫万无一失。”

“我有种直觉。”

“什么直觉?”

“他们一个是老虎,一个是狮子,如果你和他们同眠,只会被吃的骨头都不剩,你会死掉。”

让我们回到熊彼得女士和亲子的财产交接仪式上来。

瓦特想了半天,在软玉温香和权势之间摇摆不定。他看着陈小伍的眼睛,又去看母亲大人捉摸不透的眼神。

母亲大人到底是想让陈先生死?还是想让陈先生活呢?

他心一横,想着家族产业,绝不容许其他人染指!

“我觉得,伯明翰家的大千金,还有陈先生的婚事,应该再三考虑,慎重行事,毕竟这是一辈子的事情,由母亲一个人来安排,有点草率。”

毕竟那是一笔战争横财,如果由他亲手来操作,来经营,其中的权利和财富,是他几辈子都盼不到的东西。

熊彼得说:“你是这么想的?”

培根绕了个弯,不敢把话说全。

“如果母亲大人一意孤行……”

熊彼得手里的枪又指去长子的脑门。

“天杀的,我就知道……”

她的心,渐渐往下沉。

沉到回忆里,沉进孤独的海底。

当初她一个人来这世上打拼,察言观色趋利避害是她的天性。

靠着奸诈狡猾的心性,还有生死一刻觉悟的魂威走到今天。

儿子心里在想什么,她一个大海盗,能猜不透吗?

稍稍扔出一点鱼饵,这些贪吃的鱼,就主动把腮帮子送了上来。

培根脸上全是汗,吓得站都站不稳了。

“母亲!母亲大人不要杀我!母亲啊!我没有迫害陈先生的意思!母亲!我是你儿子啊!你看看我的脸!母亲大人!你看一眼!”

熊彼得女士又问陈小伍。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会变成这样?为什么他们变不成你这样?一点思想觉悟都没有?面临新的时代,新的挑战,面对一片全新的海域时,他们连下水的勇气都没有……我想不通,难道我的基因,我的血脉是劣等的?我……”

陈小伍不做过多的言语,只是把三个吓坏的奴隶送去货仓。

培根跟着母亲的话,在讨巧卖乖!

“母亲!我有勇气呀!你要我杀谁我就杀谁!就这三个货,我闭眼睁眼啪啪啪三枪全打死!我有这个胆量的!母亲,这家里四个弟弟全都出去打拼了,就我一个了。你可不能杀我!你不敢杀我对不对?你老了呀!”

砰——

小伍的心一紧,捂上女娃的眼睛。

凯恩校官站在船头,朝小伍敬军礼。

眼中的意思是。

【谢谢你。】

【谢谢你愿意读《凯恩圣经》。】

第⑧章 脱下神袍,变成魔鬼

&lt;!--go--&gt;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在这个特殊的章节,我首先要和你谈谈生命形式本身。

人体的构造非常复杂,在自然界生物圈中几经演化,基本已经走到了生命形式的终点。

因为生理结构越是复杂的生物,演化潜力也开发到了极致。这也是为什么从古至今,我们与祖先的生命形态没有太大差异的原因。

——除了用外物因素影响下,身体会寻找各类补强剂以外(比如牛奶增高,比如扩展鼻翼来适应高原稀薄的空气,又比如智齿退化),我们的身体几乎没有明显的畸然突变。

我们不会为了飞上天空长出羽翅或肉膜,也不会为了更好的使用工具而把手指变得更加纤细灵巧,为数几个比较明显的变化都在头部,在大脑。

自人类族群开始繁衍直至今日,大脑构造的技能树由视觉感知和运动神经强化,逐渐向语言与沟通倾斜。这也算不上突变,只是人体资源随着社会形态的变化而重新做资源分配而已。

之所以会出现演化困境的原因,说起来也很简单。

——我们是顶级掠食者,没有天敌。

当人按照自己的模样去塑造神灵的肖像时,我们不知不觉中,已经把神灵当做下一个演化目标,潜意识中把自己假想的神,当做竞争对手。

换而言之,我们与神这个假想敌的资源差距只有寿命。

众所周知,知识的传递是有先天缺陷的,它通过语言和文字所传达的信息会折损,会失效,知识也会有新陈代谢,在上个时代版本流传的科学理论到了这个时代已经淘汰了。

但寿命能解决这个尴尬的问题。

一个不老不死的个体,所获取的知识会更新换代,但个体本身有无数次试错的机会,有足够长的时间去吸收消化知识,也有在不同时代将知识作为实验材料,去应用的经验。

当一个人获得不朽之身时。

对应的,这个人迟早会成为神明。

那么问题来了。

无数的皇帝,无数药师,乃至近代无数割据一方的军阀雄主都想求长生。

该怎么达成这个目标呢?

它的答案就在我们的身体里,在我们由自然馈赠的基因中。

人体中的真核细胞线状染色体末端,有一小段dna蛋白质复合体,它和端粒结合蛋白保持着染色体的完整性,以及控制细胞分裂周期的作用。

人一辈子,能够使用的生命是有限的。

在理想状态下,细胞生长到衰亡的周期大概是四到六年左右,这个理想状态,说的是人体每一个细胞都是寿终正寝,没有出什么意外。

细胞每次死亡再生周而复始,都会丢失染色体的部分端粒。当端粒缩短,也是细胞老化的信号。

细胞的出生直至死亡,重复这个过程大约五十次,人体就会走向自然寿命的终点,也就是一百二十年左右。

在这段时间里,生命本身必须完成dna的传递,完成繁衍,将自己一半的染色体与种群其他的个体进行基因配对,诞下新的生命火种,留下生命痕迹,在物竞天择的游戏中,以子嗣的身份,子嗣的血脉,用另一种方式达成不朽。

再说一遍。

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熊彼得女士在追求繁衍的道路上,淘汰了身上诞下的子嗣,也淘汰了不能适应下个历史版本的劣等基因。

身上的兽性使她生存下来,残酷的环境让她同样变得残酷。

这与人的自我意识和自主选择,包括性格修养和轻飘飘的道德伦理通通没有任何关系。

单只为了生存而做出的选择。

毕竟她不是伯明翰家的大千金。

也不会问出“为什么要在海上吃橘子?难道不能吃肉干?”这种蠢问题。

唠了这么多,前文只作说明。

毕竟大卫先生说过,一本好的故事书不应该有门槛,要是有了门槛,那作者未免也太自私了。

言归正传。

小伍的性感炸弹并不是悬壶救世的仙丹神药,它能把人医好,也能把人提前送进棺材。

熊彼得女士拄着轮椅的握把,朝陈小伍遥而向望。

她问:“离白鸥海峡还有多远?陈先生?”

小伍将奴隶安顿好,从货仓的门盖里,看见大水桶旁密密麻麻挤着数十个黄种人。

他们像是圈起来的畜生,门缝透出来的光让他们捂上了眼睛。

“大副说,还有二十海里。”

熊彼得女士将凯恩喊来,握住教子的手,下了最终的决定。

“我没有一个孩儿能承受工业革命的风浪,他们各自成家立业,包揽了东都港的三农、纺织、餐饮生意,这些东西搬进工厂,我的孩儿们还能依靠灵活的营销手段把家族火种传下去。我并不担心他们的未来。

刚才,我把管奴隶和地皮生意的那个孩子给杀了。空出来的席位得有人顶上,我决定将它交给凯恩,人口生意和土地生意是最难做的,陈先生,凯恩是你的老师,你会帮助他。对吗?”

凯恩校官跪下,亲吻着教母的手背。

教母大人从寒衣中拿出一枚玉扳指,给凯恩戴上。

陈小伍终于松了一口气,凯恩校官于他有授业之恩,如果能平安无事那再好不过。

至于这位神甫会如何对待奴隶,对待这笔血肉生意,从小伍初次来到军营就有了答案。

凯恩说过。

【你不肯救他们,又不肯杀他们,留着他们只会变成祸害。】

如果将来是凯恩主导东都的远洋贸易,这是最好的结果。

可是陈小伍又开始疑虑。

熊彼得奶奶的心思缜密,在做一件事的同时,通常是为了达成多个目标。

他开始担忧,担忧凯恩的神甫身份,担心这种宗教游戏会持续几百年。

就在这个时候,伯明翰公爵和公爵千金从客房来到甲板。

他们一路有说有笑,刚刚享用完郁金香号上的餐饮,又听东国奴隶的弦乐,喝了半瓶石榴酒,走上甲板吹吹海风,再看看北洋的风光,一副潇洒自在的样子。

熊彼得女士追问,当着复读机。

“我问你,陈玄穹,你身为凯恩的学生,会帮助他打理生意吗?你愿意帮他传教吗?你是亚蒙的信徒吗?你能把大夏国的劳奴,变成文化人?你能让他们重拾信仰,站起来吗?”

伯明翰大公爵刚看见熊彼得,又看见地上的尸首时,脸色变得苍白。

大千金捂着嘴,满脸都是难以置信。

放在以往,陈小伍能通过一个人的言行推测出对方的动机,因为在西国,在整个加拉哈德的人种土著里,他的视角是高人一等的,拥有超前的思维模式。

但是同乡和土著不一样,同乡的思维模式捉摸不透,堪称人类迷惑行为,但实际去臆测去猜想,处处都是陷阱和算计。

陈小伍还有任务在身,绝对不会在这个地方停留太久。

“我不会帮凯恩老师,他有他自己的理想。我也有我的。”

熊彼得女士点点头:“是这样?”

陈小伍回头看了一眼阿明。

阿明趴在隔板上,手里拿着干粮,往船舱里递,要递给他的同胞。

小伍神色决绝:“就是这样。”

熊彼得女士:“我留不住你?也没法把你绑在这条船上?”

小伍掷地有声:“是的,你留不住我,也别想把我绑在你的船上。”

熊彼得叹了口气。

“你从列侬来,对吗?”

小伍内心一惊。

熊彼得窥见小伍眼中的些微变化,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我想得没错,你的五官和瞳孔颜色,都是高地人的模样,你把头发剃了,它本应该是一头金发,你说你有个姐姐。那个人是朱莉·普拉克,你的事迹我在报纸上听闻过。你解放了列侬的奴隶,伍德。”

被点破真身的一瞬间,阿明如惊弓之鸟爬了起来,掏枪警戒,面对的却是全副武装的海员。

小伍:“是的。”

熊彼得:“你是个间谍。”

小伍:“是的。”

熊彼得:“我想,我用这点秘密来威胁你,你会不会站在我这一边,站在我的教子这一边。”

小伍:“不会,我能改头换面。”

熊彼得淡然地问:“就算我用你朋友的生命做筹码来威胁你,雇佣杀手去杀死你的姐姐,杀死你的妻子,杀死你妻子肚子里的孩子也不行?”

凯恩有所动容:“教母,我不需要小伍帮忙,让他去做他想做的事情吧。”

熊彼得:“我让你说话了吗?”

不少纤夫已经摸来枪械和弯刀,朝着阿明步步紧逼。

小伍眉头紧锁:“也不行,我没有这个时间了。我的对手从来都不是你,是整个北约,帮你做产业整合,帮流水线更新换代得花上好几年乃至十数年的时间。如果你敢对我的亲友下手,你知道后果,我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

熊彼得眉头微微一挑。

“你在威胁我?”

小伍:“你在威胁我!”

熊彼得:“那就是没得谈了?!”

小伍满头的冷汗:“我有时真的很困惑,男人和女人的思维模式为什么能差那么多,就像是两个星球的物种。”

在这艘船上,他根本就保护不了阿明先生。

如果真的按照熊奶奶所说的,要花重金买下伍德家人的人头,他来不及赶回西北,只能盼着列侬国防军和皇帝有所警惕。

熊彼得将自己的想法如实道来:“陈玄穹,你的态度和立场对我来说非常重要。关乎于我对西大陆整体战事的判断,为凯恩以后的生意,以后的产业布局做引手,这个词叫引手对吗?”

在搏击格斗中,用来试探的左手拳,常用作测量距离,也叫引手。

凯恩点头。

“我再问你一遍,你要认真地回答我。”熊彼得女士指着陈小伍:“我一个八十六岁的老人家,你不能骗我。我问你,你的敌人是谁?”

小伍:“北约,亚米特兰。”

“来人!搭起跳板!”熊彼得大声下令。

船夫水手将围栏的跳板放出去。

熊彼得又喊:“送亚米特兰的伯明翰大公爵上跳板!”

小伍内心惊疑不定。

这是要干什么?

五十多个健壮的船工把北约来的大使馆官员逼上了一条死路。

熊彼得再喊:“拿刀来!”

两把明晃晃的钢刀递了上来。

一把由她交给陈小伍。

一把扔到伯明翰公爵面前。

伯明翰公爵苦着脸,没想到这场婚礼会变成现在这样样子,他又惊又怒,气急败坏。

“你想干什么!教母!你的权势和财富都是亚米特兰给你的!没有以勒城国的支持!你能当上东都的教宗?你这是**裸的背叛!”

大海盗给伯明翰公爵的演讲鼓掌。

她对小伍说。

“来,做给我看,杀死你的敌人。”

伯明翰公爵看见陈小伍提着大刀一步步往跳板走来,又开始求饶。

“教母大人!我把你要的货物都送来了,荔枝木,造枪用的管材,还有设计图!汽车都送到您家的库房了!我是讲信用的生意人!你不能杀死你的生意伙伴啊!”

熊彼得:“你不能和一个海盗谈信用。”

离白鸥海峡越来越近,峡湾群岛的浮标在海平面若隐若现。

陈小伍迎着寒风,一步步踩上狭窄的跳板,一路往前。

他看着伯明翰大公爵漂亮的胡子,看着对方惊诧又恐惧的眼神,嗅见爵爷身上用来除臭的香水,还有慌乱中掉进海里的柠檬片。

“别过来!你别过来!”

这条路,是熊奶奶给他选的。

就像是物竞天择中的人属人种,除了杀死对手以外,身后是密密麻麻的枪口。

“这是船上的规矩,我最喜欢的余兴节目。”熊彼得从海员推来的餐车上取走一瓶可乐,自顾自地喝着:“小伍,如果你说的是真话,那就杀死他,他是个米特兰人,他恨你入骨,你让他丢掉了财政部的工作。是你断了他的财路。证明给我看,证明你的决心。如果你不杀他,那么代表你在骗我,在东都,人人都知道欺骗教母是什么下场,我之前的承诺,说到做到,说杀你全家,就杀你全家。”

凯恩校官:“妈妈……”

熊彼得把可乐塞到凯恩嘴边。

“我让你说话了吗?”

小伍步步紧逼,伯明翰公爵退到了跳板的边缘,蜷着身子,夹着腿,两人的刀子近在咫尺。

就在这个时候。

凯恩校官举枪开火。

砰——

伯明翰公爵脑袋变成裂开的西瓜,尸体滚进海里。

熊彼得女士咬牙切齿,恶狠狠地盯着凯恩教子。

而凯恩校官那张成熟老练的狮子脸,却用一副天真无邪的表情来回应教母的责怪。

“妈妈,你不许我说话,但我可以开枪,对吗?”

熊彼得牙齿都快咬碎了。

“你这个可爱又可恨的小畜生……你知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我就喜欢你这一点!他妈的……”

紧接着她拉来轮椅旁的备用刀兵,甩手一丢,丢到公爵大千金身边。

熊彼得大喊:“来!给你父亲报仇!”

海员又将这衣着华丽,穿着高跟鞋的大小姐推上跳板。

这富家千金摇摇晃晃,梨花带雨地哭丧着,连沉重的弯刀都提不动,拖着裙子爬上了死亡之路。

她在苦苦哀求。

“喂……我的未婚夫”

她甚至不知道陈小伍的真名。

“帮帮我,帮我求情。”

她想,只要能活下来就好。

“我听见了,我听见你们在谈论什么,你们恨米特兰人对吗?我可以嫁给你,跟你姓……我可以换国籍。我发誓,这辈子绝对不会背叛你——”

甚至开始胡言乱语。

“——绝对绝对不会上别的男人的床,我天生就是个贞洁烈女,我的胸衣和贞操锁都由你来亲自选,你相信我呀……未婚夫……”

小伍朝着熊彼得女士破口大骂。

“你他妈就给我选了这么个娘们儿!”

熊彼得女士同样爆着粗口。

“我他妈就想给你选这么个娘们儿!蠢媳妇儿多好呀!一辈子都被你治得服服帖帖的!可惜你看不上!”

小伍又骂道:“你他妈要我杀一个女人?”

熊彼得女士:“我他妈就要你杀一个女人!当初我来这儿的时候!海上有四支不同势力的劫盗团!我上过四次跳板!他们都想杀死我这个女人!”

小伍:“你跟一群土匪计较什么呢?他们还小啊!不懂事!”

熊彼得:“我看你最不懂事!你没杀过土匪吗?马上就到白鸥峡湾的边界了!白鸥峡湾是列侬的领土,你在列侬的国土上杀米特兰人!是天经地义!保家卫国!”

没等小伍亲自动手。

一个浪头打过来,汹涌的洋流把伯明翰家大千金的肉身卷进了大海里。

时间刚过正午。

郁金香号跨进列侬的无人区海域,往破碎零散的鸥鸟栖息地而去。

天气越来越冷,小伍的心也越来越冷。

他在一点点长大,尽管长大的过程非常残酷。

熊奶奶用实际行动告诉了他。

在掌握生杀大权的大海盗面前,没有人的生命是自由的。

哪怕他与这两位亚米特兰人素不相识,也会因为国籍和人种,肤色和语言而变成敌人,也会因为悬在头顶的那把刀,那支枪而互相搏杀。

这就是五十年前,熊彼得来到这世间所面临的一切。

现在,亚米特兰驻森莱斯使馆的两位主要话事人命丧大海,这代表什么呢?

代表远洋贸易将和北约绝缘。

代表熊彼得单方面撕毁了北约和平友好贸易协定。

代表凯恩校官将来的生意伙伴,是列侬人。

代表熊彼得看好陈玄穹这笔资本,投入了巨额资金,为教子和亚蒙神恩会的产业铺作一条康庄大道。

代表着白鸥峡湾这个地方,会成为战事的原爆点,外交官员在列侬领土的死亡事实,会演变为【白鸥事变】。

“同乡……”小伍提着刀,狂风将他的帽子吹飞,露出那颗光秃秃的头,像是一个僧人:“你真是让人捉摸不透。”

“我这辈子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熊彼得嗤之以鼻,推着轮椅来到跳板前:“如果让你琢磨透了,我岂不是白活。”

北洋临近北极,穿过这片冰冷的海域,再航行二十来天,就能到达加拉哈德的另一端,到达大夏。

在峡湾汹涌的浪潮中,巨浪拍打着崖石,浪头撞得粉身碎骨,卷起的水露足有十余米高,它们在太阳的折射下变成了彩虹。

它变得五色斑斓,像极了熊彼得奶奶的魂威,像极了【彩虹金刚】的幻身肤体。

熊彼得唤出魂威,依是那具三头六臂,宛如修罗的幻身魂灵。

她说:“我要和你来一场决斗!”

陈小伍站稳脚跟,全神贯注盯住对手。

他说:“你活不长了。”

“这是我给你的考验。”熊彼得指向峡湾的废弃码头,破船坞下有许多残骸,经过十数年的沉淀,密密麻麻地堆在进海口的峡湾浅滩里。

她指向崖壁浪头中诞生的彩虹。

“我在这里求到了魂威,这个地方是我内心最恐惧的事物,每次出航,我都把它当做生命的终点,每次看见彩虹,我就会遇上敌人。”

她想要站起来,撑着轮椅,两条腿却不停使唤。

“我是上个时代留给你的遗产,是留在关底的最终boss。在钢铁铸造的轮船里,我听不到龙骨吱吱呀呀给船歌打节拍,也看不见年轻英俊的花哨唱诗员,私人画廊改成娱乐室以后,我再也嗅不到自己养大的百合花,我一直都喜欢百合的轻微毒性,它提神醒脑。

一个个出生入死的兄弟离我远去,他们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也是和我一起念经祈福的伙伴,我想,新时代的船容不下我!我也回不去了,不光是回不了东都的家,也回不去地球的家——

——伍德·普拉克!来吧!用你的魂威击败我!试着阻挡我!让我看看你的能耐,我想知道!你到底能不能在新世界站稳脚跟!

我这块老骨头会撞上坚不可摧的石头?会变成太阳下的幻光?是雨后放晴的前兆?会粉身碎骨吗?”

她终于站了起来,两条腿上的肌肉萎缩得难以支撑她弱不禁风的体重,这位老人家颤颤巍巍地握上刀,奋力将刀拔出,指向陈小伍。

“我写了两本经!”

她在大笑,露出一口发黄的烂牙。

撕开身上的神袍,露出其中大红大绿,鲜艳的海员服。

从轮椅的椅背抽出孔雀羽大帽子,戴在头上,盖住那花白发灰的头发。

“一本叫《亚蒙圣经》。”

陈小伍动了,他的性感炸弹先人一步,朝着彩虹金刚而去。

他的内心稍有犹豫,毕竟对手是一个八十来岁高龄的老人,但对方的魂威不容小觑,连手性分子的特性都没搞清,从上次交手的结果来看,是强而有力的化身。

可是现实容不得他犹豫。

彩虹金刚那三头六臂的特性,让拳头变成绵密如麻的雨点。

光是潮水一样汹涌的攻击频次,就能把性感炸弹身上的火焰通通浇熄。

在一瞬间,他的魂灵遭受了数十种不同角度,不同手法的锤炼。

扑面而来的拳风让他两颊生疼,汹涌的气流几乎要把他吹飞。

他的脚趾死死扣着地板,难去想象这个暮年老人身上爆发出来的光与热,爆发出令人震惊的战斗**。

他在狭窄的跳板上辗转腾挪,性感炸弹面对敌人强大的力量压制选择避其锋芒,一蹄跺下,轰得柔韧的木板猛然弹起。

熊彼得两眼微缩,瞳孔在聚焦索敌,转移视线。

小伍的身体变得柔韧灵活,让踏板的弹性带去半空。

没有什么多余的台词,彩虹金刚想要乘胜追击,扑向半空的小伍。

在这个瞬间,木质踏板硬生生长出了一根鲜嫩的柳条,性感炸弹的催动下,小伍抓住柔韧的枝丫荡上甲板。

船员围了上来,熊彼得却开口大骂:“滚出我的决斗!”

小伍在落地时马不停蹄,朝着熊彼得如开弓利箭弹射而去。

他再也没有把对方当做暮年老妪的意思。

毫无疑问,此人的魂威从速度和力量来看,是他见过的,最强的幻身。

魂灵再次碰撞的那个刹那,小伍两眼失焦,让漫天的虹光盖住了视线。

彩虹金刚的手中多了六柄钢刀,几乎要把自己的化身砍做碎片!

他连忙将性感炸弹收回四肢百骸之中,一个急刹车,僵在船舷的梁骨之后。

她哪里来的刀?

小伍在思考。

她的手上一开始明明只有一把刀,从轮椅取走的武器也仅有这一把,为什么到了魂威手上,就变成了六把?

她的手性分子的特质是什么?

是彩虹?是光的折射?

是幻象?!

小伍倚在梁骨处,保持着安全距离。

他偷偷去窥伺熊彼得和对方的魂威。

彩虹金刚的六条手臂将弯刀舞得虎虎生风,有种牵一发而动全身,随时都会朝他陈小伍砍杀过来的感觉。

不等他多想,只在瞬间,胸口突然“长”出了一截兵刃。

小伍难以置信地低下头,看见胸膛的半截刀子,又慢慢化作虚影,仿佛从来没出现过。

仔细去摸,摸不到半点伤口和血。

——没错,就是幻象。

一个人的魂灵,形状又怎么可能是三头六臂的?

又见彩虹金刚的试探攻击得手的刹那,像是【引手】测完了距离,马上小伍迎接的,就是暴风骤雨一般,虚中有实的刀子!

他一路狼狈踉跄地翻滚腾挪,所到之处满是金铁相击带去的伤痕。

在这短短的十来手攻防中,小伍刻意往船楼的方向逃,船楼里有不少杂物,都可以当做性感炸弹的爆炸物,这光秃秃的船舷与合金甲板,长不出任何新生命来供他反击。

只在船楼的大门前差那么一步,他险些脑袋搬家,被彩虹金刚一记横扫逼得满地打滚,蜷成了球。想要顺着对方凶悍的砍杀落进门里。

他却愣住了。

——不对劲!

味道不对!

船楼里原本有一桶鲑鱼。

它应该发腥味。

可是现在却有种煤炭的恶臭。

小伍浑身一个激灵,踢着门板贴地滑出去老远。

再看身后的“船楼”,哪里是船楼,分明就是舵手室旁边的大锅炉。

是彩虹金刚的能力!这些是幻觉!

如果刚才他就这么钻进炉门,连骨灰都不会剩下。

“你逃不掉!面对我!面对我的魂威!我会让你见识见识旧世界的肮脏手段!”熊彼得扶着梁骨,爬过第二甲板,步履瞒珊地往前走。

陈小伍在此刻呼吸急促,再无试探的意思。

魂灵的化身在熊熊燃烧,像是一颗人工太阳。

它照出的彩虹金刚换上了枪与阔刃剑。

子弹在一刹那爆开漫天烟花!

——只有一声枪响!

性感炸弹严严实实地护着小伍的脑袋。

钢铁组成的弹幕变成了雨水,浇在陈先生的躯干上。一旁的海员吓得屁滚尿流,让这些海市蜃楼一样的光效逼回了舱体里避难。

噗嗤——

小伍不避不让,一路往前,腰腹多了个拳头大的坑口,变得血肉模糊。

他的两眼赤红,性感炸弹的催生之下,肉芽一根根重新长了回去,伤处透着令人发疯的痒。

刀子和羊蹄撞在一块,小伍一脚踏定,使上浑身的力气,霎时终于冲到了熊彼得面前。

记起凯恩老师说过的!

要让身体里的力气流动起来,要像大海,像水一样!

砰——

可是熊彼得的脑袋,却变成了无情的枪口。

——还是幻象!又被骗了!

不论是性感炸弹的羊蹄,还是他小伍的手臂,在那一刻变得支离破碎。

可是他没放弃!紧紧攥住的拳头松弛开来,将身体中的散碎弹片抛去半空。

紧接着!扣动起爆按钮!

四散的铁砂在甲板上变成了一把热情的火焰。

藏在幻境中的老人终于在烈焰中现身!

性感炸弹如一颗流星,拳头无情地轰上熊彼得的腰腹。

那一刻,这个老人朝着棺材又往前走了几步!

“嗬……”熊彼得两脚几乎要离开地面,让这记羚羊冲顶一样的拳击打得眼睛暴凸,可是她却不愿认输,因为——

——这就是她想要的。

腰腹多出来的爱心印记慢慢消融,她再次藏匿在船体各个角落,试着呼吸,试着苟延残喘,试着消费所剩不多的生命力。

她感受到颓老的身躯中,诞生了一个崭新的自我。

血液的流动随着新陈代谢加速而加速,心脏几乎要跳出喉咙,她的头发开始脱落,染色体端粒差使细胞进行着最后一次分裂。

她要继续和同乡斗下去,要把遗产完完整整的留给陈玄穹。

小伍一击得手之后,整个甲板都安静下来。

除了海浪拍打船体的声音,鸥鸟的嘶鸣,再无其他观众。

从迷离的七彩虹光中,走出一个女人。

她与熊彼得完全不同,年龄大约三十岁上下,丹凤眼,唇色如火,颧骨消瘦,眼神生冷,表情却很狂热。

她穿着大红大绿的船长套装,在狂风中捂住了帽子,一手拿着弯刀,袖口处的挂钩悬着一杆锯短枪管的香水瓶猎枪,另一只手捏着半个橘子,狠狠地咬了一口。

橙黄色的汁液四溅,顺着她的唇一路往脖颈流向下巴,淌进领口,将胸前的襟衣白花染成太阳的颜色。

燕尾随着季风猎猎作响,两只靴子踩在满是凹坑的甲板上,每一下都使足了力气。

她大笑,大骂,大喜,流出来的眼泪好比红豆,像血一样。

“你好!在我船上胡闹的小畜生!”

她风情万种地朝陈小伍举刀相向。

手中的香水瓶火帽微微发红。

彩虹金刚理顺了她的秀发,像个温顺的管家。

她就是熊彼得。最初的熊彼得,最后的熊彼得。

小伍重整旗鼓,震惊地看着这个风华正茂的女人。

最后还是忍住了。

毕竟这个时候,一句“美女你谁啊?”说出口来实在失礼!

他大口大口地呼吸着,补好身上的两处枪伤消费了肌体的大部分能量,他几乎要被对方的枪弹给榨干了。

性感炸弹身上的火焰时明时暗,也代表着小伍的身体状况不容乐观。

他需要能量,需要任何能量,只要是吃的,能通过身体这座化工厂,转化为每个细胞增殖时需求的能量。

可是熊彼得容不得他进食。

决斗再次展开,亚蒙的幻身碰上彩虹金刚时,有种颓势难改,再无回天之力的感觉。

对方的刀法凶狠残忍,哪里是小伍这个学了一个月拳的愣头青能对付的!

他得求变!他主动朝对手的本体冲了过去!

这一回,大海盗轻巧踏步,游离在梁骨和观测台之间,仿佛回到多年之前,攀爬桅杆和帆船的结绳大网那样轻松。

熊彼得女士握着枪,一下一下朝着小伍的脑袋点射。

两人的距离稍有拉紧,小伍就会被对方靴跟锋利的小刀划开皮肉!

她灵巧地在船头翻飞,小伍追到船长室,面对他的又是满房破碎的相框,带着相框玻璃破片的攻击。

他想去拉扯熊彼得女士的累赘燕尾,几次无果,却叫对手用精妙的步子和填煤铲拍的头昏眼花。

熊彼得嬉笑呵斥。

“小畜生!明面上的弱点不叫弱点!”

他想将熊彼得逼进船楼,于是步子迈得更大,寻到武械库的入口,拿住门把的瞬间,却闷声吃下一颗子弹。

“你有所求,就有所失。”

大海盗不知何时已经贴到小伍的腋下,从死角观察着小伍的脸色。观察着小伍的肌肉状态,身上的汗渍与尿素的味道,观察着体能状况。

像是鬼魅一样,不等小伍做出反击。

她如游鱼入水,站到五步之外的距离,往猎枪中填火药,塞铅弹。

小伍的身体失衡,脊椎叫这枪打得断成两截,面色惨白,毅然决然地扣下起爆开关。

武械库的门把发红发热,炸成了碎片。

库房中落下不少刀兵枪械,散了一地。

小伍想伸手去拿,肩头跟着枪声猛然抖动。

熊彼得:“像对着一桶死鱼开枪。”

小伍没有放弃,他将疲软无力的性感炸弹喊回身边,调令魂威来治疗伤势,趁着熊彼得填装火药时,滚进了船楼的娱乐室。

他捂着伤处,捂着破破烂烂的军服,在大门处用左手摸了一把,准备当做埋伏熊彼得的后招。

可是大海盗干脆把围栏旁的大炮拉到门前,对着她以前珍爱的画廊,点燃了引线。

轰隆——

整个船身都跟着震了一下。

小伍的脸色越来越差。

他听见大海盗的谆谆教导。

“让人看见的埋伏,就不叫埋伏。”

他走向配重哑铃,想把这些沉重有力的铁块当做爆炸物。

熊彼得翻开船楼的残骸,踏进娱乐室的瞬间,手中的弯刀脱手射去。

这一刀,剜断了小伍的锁骨,插在软肋的间隙里,拔都拔不出来。

大海盗说:“孙猴子锁了琵琶骨,也得老老实实求饶。”

这场决斗,已经走到尾声。

小伍还想挥拳,软弱无力的左臂抬不起来,右手的意图太明显。

熊彼得抓着一把海盐,隔着两个身位的距离,往小伍的脸上,眼睛里,伤口中撒。

“厨房里的东西也足够致命,你要处处小心。”

从木桶中,她选了一条鲑鱼,拆出骨头,捅进小伍的脖颈。

“这个地方叫大动脉,旁边有淋巴,有软骨,有气管。用鱼骨头也能割开。”

小伍捂着眼睛,照顾不到伤处,他一步步后退,一步步瘫回沙发上,再也动弹不得。

熊彼得女士坐在他身边,一点也不避嫌,听见小伍沉重的呼吸变得微弱,变得越来越嘶哑。

她从腰胯的皮囊里取来水袋,把里边的蔬果可乐浇在小伍的头上。

小伍像是久旱逢甘霖的庄稼一样,身上的伤口得到了糖分能量的滋养,开始愈合。

熊彼得从皮囊中取来两封信,拍了拍小伍的脸。

“下次写家书的时候,别去邮电局,像我一样,用信鸽和猫头鹰就好。”

小伍说不出话,他的气管被熊彼得割断了。

如果对方要割他的动脉,那么他已经死了。

熊彼得女士脱下帽子,坐在破破烂烂的娱乐室里。

她指着残破的大门,又指着稀里哗啦碎了一地的吧台木桌,指着前前后后战斗中破坏的地板和天花板。

“终于有点画廊的意思了。”

她搂着陈小伍的肩,作为同乡,重新介绍着郁金香号,重新介绍着自己。

“我搂住你,你不介意吧?”

陈小伍摇了摇头,气管还没长回去,他刚把鱼骨头从喉咙里剔出来。

熊彼得笑颜如花,她像是一朵盛开在夏日骄阳下,刚被雨水滋润过的火红玫瑰。

“你摇头是什么意思?是不乐意?还是没意见?你倒是说话呀?”

陈小伍说不出话。

熊彼得笑道:“哦!现在明白了?你被我割了喉咙,又怎么能说出话呢?”

陈小伍想伸手,因为他看见了,看见了令他感兴趣的东西。

熊彼得女士死死抓住了小伍的手,因为魔术师是靠手吃饭的,这太危险。

不过她想着,自己的时间不多,最后还是让陈先生拉开了襟衣的花领。

陈先生这才看清,熊彼得女士的脖颈到胸膛,有一道可怖的,如蛇一样的伤疤,一直往胸腹去。

这些伤,这些痛苦,都是她的财宝。

熊彼得将她一辈子的财富,通过伤痕,如数送给了小伍。

这个女人耸肩无谓,把陈先生搂得更紧了。

“你这身子和脸,是长得好看。我要是还年轻,你上了我的船,我就带你来这里做运动。”

陈小伍猛摇头。

熊彼得反倒是撇嘴吐口水。

“你还嫌弃起我了?你也配?”

陈小伍只是流泪,不说话。

熊彼得还奇怪了。

“哟哟哟哟哟!我把你打哭啦?!这可不行!我怎么能欺负一个弱男子呢?你说这可不可笑?哈哈哈哈哈!”

笑着笑着,她跟着陈先生开始哭。

她从对方身上,嗅到手性分子的味道时,嗅清楚那太阳一样温暖,芳草从泥土中发芽的生命力时,突然有种大彻大悟,大喜大悲感觉涌进心头。

“我想起来了——”

她把陈先生抱进怀里,像是哄孩子那样。

“——我想起我在地球用的名字,嗨呀!好难想,好难……”

她一点点清掉小伍脖子里的碎骨头,看着血肉模糊的伤,慢慢变成疤,带着血痂脱落。

“老年痴呆是顽疾,我要是把老年痴呆这个病也忘了,会不会立马痊愈呀?”

小伍哽咽地答道:“我他妈怎么知道呀!我又不是老年痴呆!”

“你他妈说得真有道理!”熊彼得抱着小伍的额头,靠上自己的前额,轻轻拍着同乡的脸:“我就是奇怪,你怎么就哭了呢?”

小伍:“你打我打得那么狠!我他妈快死了!想老婆了!能不哭吗?”

熊彼得:“你怎么连死的时候都在想老婆!有点出息行吗?”

小伍:“因为你和她很像。”

“哦?你说我像你老婆?”熊彼得瞪大了眼睛:“这种搭讪方式是我那个年代的,一九七九年的!你不像八十年代的人呀。”

不等小伍解释萱丫头的来历。

“你知道我是怎么来这里的吗?”

熊彼得又开始谈起过去。

“我父亲带着我去唐人街,去福州帮的蛇头那里找工作,给中餐厅打工,你知道吗?”

她谈起前世的回忆时,眼神温柔得简直像个良家妇女。

“说是中餐厅,其实做的还是什么炸鸡呀,汉堡呀。我一天要站十二个小时,早上十点做到晚上十点。生意很好,中国菜世界第一嘛。大家看见招牌就会往店里挤。”

她说着说着把鼻涕和眼泪都往小伍的血衣擦。

“后来我在停车场,看上了一个泊车员,那个男孩子特别干净,是个美裔华侨,眼神清澈,开车技术高超,停车停的特别稳。我想给他生几个孩子。”

小伍问:“他喜欢你吗?”

熊彼得矢口否认:“他不喜欢我,喜欢变形金刚。”

小伍说:“那你肯定比不上变形金刚。”

熊彼得骂:“你他妈说的是人话?”

她口中的故事,模糊又遥远。

陈先生只能靠着想象,靠着强大的共情能力去体会。

她继续说。

“我一直都不敢开口,难为情嘛。后来我在炸鸡店里干得太久,也站得太久,脚踝静脉曲张去医院看病,结果用药过敏,就这么死了,来了这里。”

没有什么道理,也没有什么说教。

只是在讲她自己的事。

她说着说着眼泪又开始掉个不停,拍着陈先生的大腿,哪怕大腿上还带着刀伤,疼得小伍一颤一颤的。

她骂道:“我怎么就这么没出息呢?要是当时就把他骗上床,一举拿下!然后嫁到人家里去,能死的这么憋屈吗?你说对不对呀?对不对?”

小伍疼得闷哼不止,一个劲地点头。

熊彼得又从兜里取出另一罐可乐,递给小伍。

“来!喝!我这儿没别的东西了,就这个最多。以前做快餐店的时候,我就记得它的好,现在用来招待你,不寒碜吧?”

小伍拿上可乐,和同乡面面相觑。

他们看着对方的脸,脸上脏兮兮的,让泪洗过一遍。

小伍:“别哭了。”

熊彼得:“我想哭呀!”

小伍:“再哭你身子都没水了!命不够用呀!”

熊彼得擦干净泪,却怎么也擦不完。

“我要是能控制它,那我不是机器人嘛?我能是变形金刚的话!不早就把人家拿下了?!”

小伍举杯相碰,眼泪也没停下。

“你说得对!”

熊彼得跟着碰杯,给自己的身体补水补糖。

“喝。”

熊彼得捏着小伍的大腿。

“让我摸摸。”

小伍:“不行,我有老婆。”

熊彼得:“我要摸!时间不够了!”

小伍:“时间不够也不行。”

熊彼得举枪。

小伍投降。

熊彼得贪婪又欣喜地揉着小伍的腿,看着伤口的肉芽一点点填平血与肉,体会着【生命】的含义。

“我想,自己像是在海里的鱼,可惜是个哺乳动物。”

她的声音越来越弱,呼吸也越来越短。

“没事儿要往水面蹦跶,要是闷在海里太久了,就会溺死。”

她的身体开始凋零。

“跳出海面的时候,能看见太阳和彩虹,能顺畅的呼吸。这时候我才觉得——我活着……”

她把可乐送到嘴边。

小伍还想问个问题。

“你之前说,你写了两本经……”

这个问题关乎于亚蒙神恩教,关乎凯恩校官的经典。

他想明白了。

这两本经书。

一本叫《亚蒙圣经》。

一本叫《凯恩圣经》。

都是熊彼得写的。

她把所有的幻想,所有对美好崇高的期望,所有的理想都藏在了凯恩圣经里,留给了教子。

她把所有的残忍,所有的精湛的盘剥手段,所有的现实都藏到了亚蒙圣经里,留给了奴隶。

除此以外——

——哐当。

铁罐落地,滚出去老远。

小伍的腿上的那只手跟着滑到沙发上。

他看着熊彼得船长。

看着这个枭雄,看着同乡。

像是睁着眼睡着了,她脸上依是那种狰狞又桀骜的笑。和她的教子如出一辙。

阳光刚刚透过船楼的坑口照到她的脸上。

娱乐室的酒架里露出几幅画。

海潮起起落落。

甲板下的奴隶,透着十字栅栏,仰头看着天上。

海员唱着哀歌,和凯恩校官一起抱头痛哭。

一片片雨云聚了又散。

小伍把身上的刀子和弹片拔了出来。

它们是那么轻。

轻轻往里再送几毫米,自己的小命就没了。

它们是那么沉。

沉得小伍手臂酸软发麻,几乎抱不起船长的遗体。

他将同乡放在甲板上,站在凛冽的北风,看着北国海岸线的冰天雪地。

再往西,往北,穿过群山,跨过平原。他才能见到自己的家人。

他想长出翅膀,想飞过去,但他做不到。

身上的伤口在隐隐作痛,他想记住。

这是同乡与旧世界旧时代斗争时,用肉身夺来的无价之宝。

他望着峡湾群岛的一道道彩虹,望着堆积如山的船体残骸,想象着烽火年代大海上的故事,毕竟同乡对此只字不提。

他和同乡的遗体说。

“有机会的话,真想和你再谈谈我能在星界见到你吗?”

阿明让海员以枪裹挟,决斗结束时才恢复自由之身。

他凑到小伍身边,天真地问。

“这个女人是谁啊?那个老妖婆到哪儿去了?”

他可不知道熊彼得船长身上发生的事。

小伍从阿明衣兜里拿来烟,言简意赅地答。

“一个女人。”&lt;!--over--&gt;

第九章 路过人间

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熊彼得女士的葬礼在周六举行。

参加葬礼的宾客来自森莱斯、东都乃至整个西国大陆各行各业的资本与游商。

葬礼的地点在郊野的荒坟,防疫军每天的晨练热身,会绕着东都港跑一个半圆,必定会经过这里。

葬礼的主持是凯恩校官。

有人说,凯恩这么做不对,应该给教母一个体面的陵园。

有人说,可以迁到旭日国的都城,和议会商量着追封爵位。

有人说,必须是皇室陵园。

凯恩不听,凯恩要一意孤行。

挖坑抬棺的两个人,是小伍和阿明。

他们把本杰明皇帝的碎墓碑收拾干净,在旁边挖开一个坑,把教母的棺材放了下去。

在荒郊野外的小路旁,杂草丛生的野地里,停着一百多辆车。

它们有马车,有牛车,有汽车,也有自行车。

参加葬礼的人五花八门,从凯恩校官的小祷台领走一朵百合花,作为胸前佩饰,用来悼思逝者。

小伍和阿明在凯恩身后默不作声,细细去听。

凯恩校官穿着神袍,手中捧着经书,和宾客说着家里长短,提到的都是教母生前往事。

有宾客来追悼,先要说清关系,才能领到百合花,才算熊彼得家里的兄弟姐妹。

看见下一位客人凑到凯恩神父身边,附耳低声说。

“我从西斯莱哲丘陵来,是佩佩县的人,我的爸爸是教母的教子,每个月都会给教母寄钱送货,教母帮我们家卖水产,田螺、螃蟹还有青蛙什么的,现在我雇了代理人,也不知道具体到底是什么……”

凯恩校官伸出食指,轻轻摇晃,跟着摇了摇头。

“请你的父亲亲自到场,教母的葬礼只对亲人开放。”

这位客人舔舐着干燥的嘴唇,有些难为情。

“父亲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不能出门了。”

凯恩校官喊:“下一位!”

下一位客人挤进祷台,站上木架,凑到凯恩神父面前。

“兄弟……”

凯恩眉头一挑,眼前站着一位年近古稀的老头儿。

他不太敢和对方以兄弟相称。

“兄弟?你看上去不像妈妈的教子。”

这位老人左右张望,低声说。

“我和你讲,你千万别告诉别人。”

凯恩点头,招手示意:“自便。”

老人凑到凯恩身边,低声说。

“教母年轻时,喜欢找水手和唱诗员去画廊……”

凯恩打断:“我明白了,你是船上的人?”

老人憋红了脸,不好意思的点点头。

“是的,我在船上呆了三十七年,从第三班到第七班,原本是炮兵,后来一只耳朵不聪明了,就去炊事班做饭,吃的海鱼太多,还喜欢饮酒,有点痛风的毛病,教母就让我回乡养病……我忘不了她,可是她经常说,斗不过大海的都是没出息的孬种,我也不敢去找她。”

凯恩神父回头看了一眼军营里的两个小家伙。

阿明先生摘下眼镜,默默流泪,像个多愁善感的小姑娘。

小伍先生满脸笑意,叼着烟杆。像是风流不羁的大流氓。

凯恩神父回头和老先生商量着。

“你可以去妈妈的墓前看看,但不能声张你和妈妈的关系。”

老先生点点头,急不可耐地想拿走祷台上的百合。

凯恩神父抓住了老先生的手,给老先生戴上一朵白玫瑰。

“去吧。下一位。”

阿明哭的原因很简单,他还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愿意为这种故事流泪,他的感动成本非常低,非常容易产生共情。

小伍笑的原因也很简单——

——老先生走到墓葬群里,几乎连墓碑上的字都看不清了,他的视力很差,寻了半天也不知该往哪里去。直到有个人,带着他走到熊彼得的墓前。

直到他抬头看清那个人的样子。

那人也是一个老头,和老先生一样,胸前佩着白玫瑰。

老先生与伙伴相认,又骂道:“天杀的,船长居然把我们的锅炉工给睡了!”

锅炉工有一头漂亮的白发,一对蓝汪汪的眼眸深邃而漂亮,看得出来,他年轻时就是个美男子。

他也跟着骂道。

“我他妈今天才知道,船长还把三班的小炮兵给睡了。她以前和我说,这辈子就我一个男人,我真傻,真的。”

不光如此。

在熊彼得女士的墓边,摆着一桌酒席。

坐着七八个老先生,光是轮椅就有五架。

他们是船上的武械库管理员,海洋绘图员,两个研究鱼类生态的海洋学家,一个抄诗官。

胸前都佩着白玫瑰,他们都是熊彼得的“翅膀”。

小伍捧腹大笑,用手肘戳着阿明的咯吱窝。

“我想教母的老年痴呆应该是在年轻时就患上了。”

阿明手里攥着小手帕,给自己抹着眼泪。

“为什么这么说?陈先生?”

小伍嬉皮笑脸地形容着:“不然她怎么会把这些男人给忘了?是爱一个人太难,所以要爱很多个?”

阿明指着酒桌旁边,地上多出来的两具尸体。

“真见鬼……那是什么情况。”

小伍拍了拍阿明的肩:“别担心,我去处理。”

等陈先生走到高龄男宾客的酒桌旁,想去收尸。

这一桌老海盗纷纷从身上掏出不同时代,不同型号的枪来,指着陈小伍这个年轻的高地人。

“喔!喔!”陈小伍举起双手:“别激动!我不是你们的情敌,我也不是教母的新欢,我不和你们一桌。”

老海盗们的枪口稍有下移的迹象。

小伍指着地上两位高龄老者的尸体。

“这是怎么回事?”

抄诗官:“他们决斗。”

小伍:“为什么会决斗?”

锅炉工:“因为他们在争执一个问题。”

小伍:“什么问题?”

海洋绘图员的记性比较好。

“他们都说,和船长曾经有过一段蜜月期。都算作一八三七年的夏天,他们记得清清楚楚。于是有了争执。”

小伍:“这也能算争执?”

“是的。”其中一位海洋学家说:“船长只有一个,又怎么和两个人度蜜月呢?”

“一个人怎么同时和两个人度蜜月?难道是”小伍的表情由喜转惊:“哦!哦!!!哦哦哦!!!”

另一位海洋学家双手合十,向亚蒙做祷告。

“于是他们决斗,他们死去。要和船长合葬。”

这群老先生纷纷放下枪,看着陈小伍把两条尸首拖到熊彼得女士的墓穴里。

凯恩神父还在招待新客人。

又有人来了,是黄种人,拖家带口来的。

其中有大夏国的父亲,此时衣装体面,神采奕奕。

他握上凯恩神父的手,鬓角已经有了白发。

“兄弟!好久不见!”

凯恩神父与对方拥抱。

“兄弟!别来无恙。”

这位黄种人说:“妈妈终于是死了。”

凯恩神父:“你一直等她死?”

黄种人连忙摇头:“不是,我年轻时,妈妈把我送给医生当儿子,我学了一辈子医,知道妈妈晚年时器官功能障碍的病,到底有多痛苦。”

凯恩神父给这位黄种人佩上百合花。

“活着总比死了强。进去吧,去看看妈妈。”

紧接着,是黄种人的妻子。

这位妻子是南方人种,红头发绿眼睛。

凯恩神父拦住了她。

“夫人,你不能进去。”

这位夫人眼中含怒。

“为什么我不能和丈夫一起去看看教母?”

凯恩神父翻开《凯恩圣经》。

指着福音书的第三纲要,第四小节。

“我有话说,生前无缘的,死后自然也无缘,老死不相往来的事。如果强要求缘分,那么活人去求告死者,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又指着第三纲要,第五小节。

“我看见祭告祖先的人,你们的粮食与牲畜本用来果腹,用来酿酒,用来娶妻生子。子女以后把生产劳作的时间和财富,用来祭告坟墓中的你们,而不是生前的事,都算作死后了,你们也会心寒。

于是我有话说,世上的债务只有一笔,欠父母的血肉,要用身体力行来报偿,而不是外物。”

这位夫人若有所思,带着儿女退下了。

凯恩神父喊:“下一位!”

一个个与教母有关的教子教众进入墓园。

凯恩神父做完接引工作,捧着福音书来到教母的墓前。

熊彼得家的四个孩子,带着家眷坐在坟前。

熊彼得名义上的丈夫,东都港的**官挤进了老海盗那一桌,和老朋友们一起喝茶聊天。

陈小伍和阿明提着铁锹,蹲在小土丘上。

在场的百余人排成了长队,他们有西国贸易团的精英,有闲散的游商,有爵爷贵族,有各行各业的工人代表,也有奴隶,不过最终都会变成森莱斯的中产阶级,因为熊彼得看人的眼光不会差,也不会收下劣等基因当教子。

“在人间的兄弟姐妹们。”

凯恩神父打开《凯恩圣经》,将《亚蒙圣经》丢到了墓穴里。

“你们生活在地上的国,念着亚蒙大神的名讳,崇拜天上的国。”

小伍和阿明开始往坟里填土。

凯恩神父亮出大拇指的扳指。

也有不少人盯着它,它代表财富,代表权势。

凯恩接着念经文。

“今天,我们来参加葬礼,是与一位故人的肉身割舍,与一位故人的魂灵道别。她留在人间的权柄,留给我们的财富,全都变成了我们身上的债务。

为了偿还这笔债务,我们要使用它,让它流动起来,变成水流、清泉、江河、大洋。

我看见你们喊她做教母,以后也要喊我做教父。”

凯恩挥挥手——

“——于是我有话要说,我们本来是兄弟姐妹,从恩义与情缘来谈到此事,从身份与地位发生转变时,我就背上了一笔债。

那么我也要你们去当教父教母,用熊彼得的财富和权势,用我的经典,去帮助穷人、病人、残废的人、有志不得的壮年人、失意失恋的青年人、失子失女的老年人、失去双亲的幼年人——

——他们喊你做教父教母,那么我欠的债务,就在此时销账。”

凯恩合上《凯恩圣经》。

“如果有疑惑,可以同我商量。”

马上就有教子凑了上来,表现得急不可耐,想向神父求答案。

可是这第一个问题,就把凯恩难住了。

教子问:“我有一家工厂,是造家具的,教母曾经帮我招来劳奴,现在他们有了技术,涨了工钱,想把奴契买回去,都想自己单干了。这可怎么办?”

凯恩想了个万用答案——

——把陈小伍喊了过来。

小伍和这位教子说。

“奴隶要买奴契,你有不卖的道理吗?”

教子答:“没有。”

小伍:“那就卖了,能拿到多少钱?”

教子答:“一共三千多个人,大概四万个银币。”

小伍:“四万个银币足够开分厂吗?”

教子摇头:“不够。”

小伍:“那就把这笔钱用作工厂分工的费用。”

教子一听,立马迷糊了。

小伍解释道:“你把木料进厂的环节和生产分开,把树木的交易人和木料的交易人分开,把木料生产和加工的环节分开,把加工到制漆的后期流水线分开,把它们的从属关系,还有财产分配牢牢抓在你自己的手里。”

教子这下听明白了。

“哦……原来是这样?只要这座工厂离不开我,我就不会下岗?”

小伍解释道:“不光如此,工艺流程越复杂,生产的效率就越底下,一个家具工人的工作不可能从选树开始,不可能从抹漆结束。你把分工做好,工厂里有拣料工和运输员,有锯木匠和伐木工,有油漆工和电灯匠,有钳工和消防安保员。每个人各司其职,你的钱都花在岗位升级的工资上,你的工作是管理升级和试错,效率和安全性会提升不少。”

教子担忧:“可是,他们如果不当我的奴隶了,还愿意在我的厂里工作吗?”

小伍挑着手指头,戳着教子的额头:“如果你的工厂里全是奴隶,我才不会去你的厂里工作,我要选安全的,福利优厚的,有一条上升通道,能学习技能,有盼头的工厂,我的工友都是知识分子,不是什么不懂法律的潜在罪犯,在这条竞优之路上,如果你一直抱着这种想法,会被无情淘汰——

——而且,我不可能当一辈子工人。”

教子恍然大悟,朝着小伍鞠躬致谢。

凯恩松了一口气。

“伍,你做得很好。”

小伍顾不上和凯恩先生交谈,教子们还有许许多多问题想问。

教母死后,他们盼着从东都的人口和地皮上寻找突破口,找到新的财富。

马上又有新的人来。

“神父,我是个歌演艺人,最近我遇到了瓶颈,在北昆剧院的观众听腻了我的老歌,我也想不出来新曲子了……”

凯恩神父:“伍?你怎么看?”

小伍:“头病医头脚病医脚,没曲子就找个编曲的,放下老艺术家的架子,和编曲匠商量钱的事情,把人家名字报出去。再请两个化妆师,请一位衣帽匠,让他们把你打扮漂亮了。再去各家零售店铺,把自己的海报发出去,帮衣料店食品店打广告,他们也会帮你打广告。这样,你这艺术品的工业分工也做完了。”

没等这艺人致谢,又有人来了。

“凯恩神父,我是个奴隶……没什么本事,现在在码头打零工,这么干下去,我得花八年时间才能买回奴契。教母生前和我说,让我来找你……”

凯恩神父:“伍?你怎么看?”

小伍:“去当兵,军功章面前,没有公民和奴隶的区别。”

有作家来。

“我给太阳报投稿,一直被拒稿……”

小伍:“教人写书如杀人全家,我劝你改行,去当兵。”

除了这些难题,其他的教子无非是遇到了奴隶从事生产时各种各样的难题,想要产业升级或扩大生产,要么没钱,要么人口本身的技术和素质都不达标。

这些都很好解决,凯恩手里有地,也有人。

直到黄昏时分,小伍和凯恩神父把教子的问题都解决了,把一个个客人送走。

凯恩神父和小伍说。

“辛苦了,伍。如果可以,我真希望你能留下来,毕竟事业不止是嘴上说说,你可以去工地视察,去监督每个环节,把它们落到实处,这样我是最放心的。”

小伍嘟着嘴:“我和教母说好了!她是留不住我的。”

说完了公事,该轮到小伍的私事,轮到列侬和北约的国事了。

凯恩校官从神袍中掏出一沓厚实的书。

森莱斯军统局的各个部门所用的时实资料,包括最重要的武械设计图都在这里。

凯恩说:“白鸥事变以后,我们国家要参战。”

亚米特兰驻东都港殖民地的大使,死在列侬的海上,短期内还没有明确的外交声明,但是看凯恩本人的意思,在东都的产业,包括军火工厂,都站在了列侬一边。

他们想要刨除奴隶制的枷锁,提高工厂的效率,撕毁殖民地的不平等条约,免除北约银币的高额税务,做这笔战争生意,就必须站在列侬一边。

这是熊彼得女士临终之前下的决定,在陈玄穹这个同乡身上,押了下个时代的重注。

——她赌陈玄穹会赢,赌列侬会赢。

只要列侬赢了,森莱斯和列侬的三个国际大港口(包括尼福尔海姆的芬里尔港,芬里尔港属于朱莉大小姐)将包揽加拉哈德所有的远洋贸易,彻底成为一个海上霸权联盟。

凯恩又把一份外交声明协定,交到陈小伍手上。

“把它带回去,伍,你的任务暂时完成了。”

这份外交协定,是森莱斯议会商讨之下,主动向北约发出独立的宣言,收回租界的国际声明,与列侬商讨战略合作,废除银币的各项协定。

藏在森莱斯国会中的各路资本团体已经达成共识,其中还有不少人是教母的教子。

他们做出这个决定的主要原因有三个。

其一,为了资本利益,为了远洋贸易的暴利,与其重返海盗时代,和列侬新建的两个大港抢生意,不如直接合作,废除银币,用穗花钱和旭日钱做交易更加直接有效,还不用给北约交贸易税。

其二,为了国土利益,战火总会烧到森莱斯头上,不论作为主战国还是避战国,一片矮丘山地挡不住亚米特兰的马骑步枪兵,更挡不住飞机大炮,铁路会修到北郡昆山国都。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放手一搏,如果它的工业化进程能抵挡战火的锤炼,能在战时吃下一部分亚米特兰富饶的耕田国土,能把森莱斯贫弱的腰脊领土扩张出去,这一代森莱斯的国民,人人都会变成英雄,变成独立战争中的国民英雄。

其三,为了个人利益,国会中有不少亚米特兰人,他们比谁都清楚,东都是如何富强起来的——

——靠的不是什么技术或迷信,靠的是星界来客,靠的是熊彼得教母极强的个人能力。

熊彼得教母给列侬投资,就等于给陈玄穹投资,这些亚米特兰人带着自己的产业在东都盘踞已久,根深蒂固已经再难回国,只能在赌桌上跟注押宝。

小伍将外交声明协定收进包里,好好保管。

虽然弄丢了也没什么关系,这是一份国际声明,早晚会发出去的。

此时由陈小伍带回去,本身就是一种外交形式,外交手段。

由此森莱斯的王国政府可以通过陈小伍这个间谍,向列侬的情报系统,向列侬的皇帝示好示威。

事情到了这里,就该结束了。

小伍说:“阿明,我们能回家了。”

负责收集亚米特兰军略情报的人,是修斯先生,不在小伍的任务范畴内。

阿明和小伍在森莱斯国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而且是超额完成。

阿明神情复杂,这一路上,他都没帮上什么忙,最多也就帮陈先生试试酒水有没有毒,帮陈先生牵马赶牛,帮陈先生一拳打裂了本杰明的脑壳。

小伍喊来洋葱,一声响亮的口哨,漆黑的骏马踏着欢喜的步子跑来。

他翻身上马,把帽子还给凯恩神父,露出那颗光秃秃的脑袋。

“走了!老师!”

阿明也把萝卜叫来,一黑一白两匹好马,能把他们带回家。

“我也走了!老师!”

凯恩神父嘱咐道。

“记得练拳,记得练枪。”

第十章 血色情人节

财富即权势,权势即财富。

这一章我们不用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从一月二十一日起,陈小伍和阿明先生踏上了回乡之路。

直至二月初,森莱斯举国上下的劳奴和“小”资产阶级为废除银币欢呼,中产阶级和大地主为了商业税改革和贱民一起欢度酒神佳节,大家都为了墨丘利与奥丁大神做庆典祭祀。

在千金马赛中留下的养殖业大户们差些忘记接下来是战争年代,他们面对水涨船高的昂贵肉价,把库存不多的牲畜给宰了,拿来供客欢愉。

就在一片欢声笑语中。

小伍离开了森莱斯的边境。

这一路上,阿明还奇怪,为什么伯明翰公爵说话不算数。

明明亚米特兰的大使生前说过。

【一月下旬,米特兰的军队就会抵达森莱斯西部林地的边境。】

小伍指着极西之地,太阳即将落山。

跨过伤心河的浅滩,再往北走百公里路,他们就能回到列侬的国境线。

“看!阿明!有火焰燃烧起来了!”

阿明不明白小伍说的火焰是哪一种?

是真实的火焰?还是虚幻的火?

是象征意义的?还是现实的?

小伍说的,就只是火焰。

天边一片血红,从广袤的桉树包裹住矮丘,绵延出去两百多公里的国境防线看,整个天与地,都变成了一片红色。

它代表山林大火。

代表亚米特兰的军人,已经走到了这片林地的另一端,开始烧山放火。

他们分十四个不同的山林矮脚,就地取来富油脂的桉树木料,朝着沿海的黎明国度放了一把火。

为了让复杂的林地环境变得简单。

为了让马儿和车辆安全通过这片丛林。

为了让森莱斯落后的武械和军队,找不到打游击的藏身处。

为了让森莱斯的农耕地在火灾中再次瘦身,让它找不到持久战所需要的后勤补给。

为了让这阵带着毒烟的西北风和开春冰冷的洋流季风对冲,让森莱斯中部降下锋面雨,去污染庄稼和岌岌可危的水源。

它代表着不宣而战,代表山火结束之后的闪电突袭。

它是战争的使者,是一团无法扑灭的仇恨之火。

此时此刻,阿明还没听懂小伍说的话。

“陈先生,它……”

小伍拉紧缰绳,催动洋葱快快赶路:“我会给凯恩老师写信,时间紧迫,我们要回家!早一分一秒回到芙蓉城,这场火的威力,就会下降好几个等级。”

他们连夜策马,用鸡血石玺印作证,冲过月牙关十三道哨卡,朝着近千公里的北国芙蓉城狂奔。

洋葱和萝卜每天只睡四个小时,其他时间都用来赶路和吃喝拉撒。

又过了半个月。

当小伍到达椿风镇时,整个镇子已经变了模样。

原本的普拉克宅邸变成了一座火车站,铁道往南延伸出两百余公里,还在试行中,没有正式通车。但和芙蓉城的工用线路已经开通。

火车站成了镇子的新中心,原本喷泉广场前有一座绞刑架,现在变成了学校的儿童乐园。

不少孩子跟着老师一起拿着木制的仿恩菲尔德步枪,在列侬,这种枪叫做森七七。来自森莱斯,用的是77口径的子弹。

他们拿着玩具枪,对院落墙壁上的画像喊出“怕吃苦——”的声音。

什么叫“怕吃苦——”?

森七七的枪声响起的时候,就是这种声音,在北国的高原拿上,响亮而且带着回声。

画像所绘出的人,就是金发肥猪——伍德·普拉克。

这位“怕吃苦”的大地主,为了钱,把列侬推上了战场。

离王都还有一百多公里。

小伍和阿明选择更换交通工具,搭上了开往芙蓉城的施工用运货火车,和洋葱萝卜两匹马呆在一个大货斗里。

铁轨轰隆隆地响,像是震天动地的声音。

阿明的眼里满是好奇,他以前不曾想过这样的场景。

从木板大斗的缝隙往外看,大草原的风光飞逝而过。

这才半年不到的时间……

不,仔细来算,应该是四个月。

从芙蓉城到椿风镇,虽然已经有近百年的石砟道路自然沉降做铁路奠基,但这条铁路的修筑速度堪比神迹。其中肯定少不了石匠会魔术师的帮助。

蒸汽机车头带着一节节车厢,一个个大铁滚轮飞转,从头顶传来煤炭燃烧的焦臭味。这一切都像是在梦中。

阿明感叹着:“陈先生,这是你故乡才有的东西吗?”

小伍摇摇头:“不,在我的故乡,它的速度要快上五倍。”

阿明掐着手指头去算。

“那我岂不是一天就能从芙蓉城赶到南海的狒狒岛?我一直想去那里旅游!我真能一天穿过两千公里的路?”

小伍解释道:“一般我们不会坐这么久的火车。会用飞机飞过去。如果天气允许,只要三个小时就够了。”

阿明苦着脸。

“我能活到那一天吗?”

小伍果决勇敢地喊道:“一定可以的!”

经过两个小时的铁路和公路。

在一八**年二月十四日,在情人节这一天。

小伍把阿明送进旅馆,自己带着森莱斯的外交声明协定,带着这片殖民地的独立宣言,回到了唐仁皇帝身边。

在小伍踏进行宫时,皇帝已经穿戴整齐,赶走了所有朝臣和王爵,留下御史和乳母,留下这些最亲密的人。

小伍见了唐仁皇帝压根就没有行跪拜礼的打算,他一看皇帝的表情,就知道皇帝有事相求。

唐仁这一回是哭唧唧的。

小伍猜测,如果皇帝是笑嘻嘻的,那算正常。

因为森莱斯要独立,要变成列侬的盟友,这是天大的喜事,是战争筹码中最重的注。

如果皇帝像是失心疯一样欢喜,那不算正常。

因为劳资关系的转换,奴隶到平民身份的转变都像是新生儿的分娩,中间带来的阵痛和各种各样的问题都会让皇帝把上文中描述的喜悦给冲淡。

他要是太开心,说明工业化的道路过于顺利,简直顺利得反常。

如果皇帝是哭唧唧的,那么就一定代表,他有求于陈玄穹。

陈玄穹刚从异国他乡回来,手上拿着一份对列侬国民来说的奇功,用不世之功来形容毫不为过,可谓兵不血刃拿下了大把的人力与军工的生产力。

列侬最缺的就是人,其次就是枪。

现在陈玄穹都送来了,皇帝要是笑脸迎人,那是最基本的尊敬,要是愁眉苦脸。

——得了,也别琢磨了,这厮还有事相求。

小伍把文书递给唐仁。

唐仁详看文书的内容,与心中的预期**不离十,还有一部分惊喜,惊的是东都港产业巨头的来历,喜的是森莱斯王国政府的果决。

于是这有求于人的口,就更难开了。

他该怎么嘉奖陈小伍?封地是绝对不行的,要小伍回去尼福尔海姆当地主?小伍第一个反的就是列侬!

赏钱吗?这时候谈钱有意义吗?

加官进爵?这不是给人添麻烦吗?刚从火线上回来,又马上去工作?换谁能开心起来?

要不……给女人

小伍:“别想了!别瞎算计了!有话直说!”

唐仁一合计,眼泪又开始往外冒。

“普拉克卿……”

小伍:“别亲,我俩是不亲的。”

唐仁试图转移换题:“我原本要把两个儿子和你的姐姐一起送到尼福尔海姆去,后来我觉得不够,于是把长子杀死了。”

小伍把话题扯了回来:“就为这个,你不能哭,你们一家的命都不值钱,在理想面前没有什么东西是值钱的。要当英雄,就得有壮烈成仁的觉悟。”

打亲情牌不够分量,唐仁只得把遇上的困难都摊平说开了。

“普拉克卿,我还有事想问你,想要求答案。”

小伍大手一挥。

“慢慢来,我们一件一件来办。我把芙蓉城安排妥帖了,就回尼福尔海姆,我的孩子快出生了。”

“哦!那是好事!”唐仁眼神一变:“夫人愿意回到芙蓉城生产吗?我可以给孩子最好的教育,不论是男是女,我会把孩子视如己出地对待,我……”

小伍冷漠地小声哔哔:“说正事。”

每次看见陈小伍这副刻薄严厉的神色时,唐仁总会有种强烈的被压迫感,好比面对一台精密又残忍的机器那样,不敢去与之对视。

首先,他首要问题说了出来。

“你走后,芙蓉城的技工涨薪,财富回到了大部分穷人的手里,出现了一个非常可怕的问题。”

它叫罢工运动,叫消费主义。

唐仁说:“男人有了稳定工作,却没有竞争性和上进心,每天守着家底和稳定的工资度日,女人和男人一样去工厂上班,孩子缺少父母的教育,虽然有学校托管,但老师也不能变成第二个父母。这些都影响着芙蓉城几个月里的犯罪率。”

小伍问:“你试着管理过吗?”

唐仁说:“我试着管理,哪里出了事,我就在哪儿找问题,试图找到问题的根源,后来我发现,根源就在这里了,在劳奴获得了公民身份,有了福利保障之后,变得太懒!”

小伍:“你觉得是优厚的福利反倒让他们变成这样的?”

唐仁点头:“我就觉得,没有人来压榨他们,他们反倒开始变坏。”

小伍:“你真这么觉得?”

唐仁:“我就这么觉得。”

小伍猛地一点头。

“对!利从一孔出!你不给他们目标,不把他们逼上绝路!不让他们绕着某个东西,好比钱,好比房子,好比女人,好比孩子,不如让他们去打转!他们根本就动不起来!你说的一点都没错!”

唐仁让小伍的激动神情吓了一跳。

这皇帝琢磨不透小伍的心思,只能把话问个明白。

“你以前要富藏于民,现在藏了呀!可是你这话,是讽刺我?还是讽刺人民?”

小伍大声问:“门外有什么?!”

唐仁立马答道:“有宣战通告……”

小伍:“钱在哪儿?!”

唐仁:“在公民家里。”

小伍又说:“你告诉他们门外有什么了吗!”

唐仁:“我说了呀……我……”

小伍红了眼:“你拿着枪!指着他们的脑袋!说清楚了吗?!”

唐仁恍然大悟。

“你得把舆论高地站住了!宣传一点都不能落下!”小伍声色俱厉:“我看你就是吃的太饱,和这些公民一样,家里几个钱都算不清了,等着门外的土匪来抢呢?!”

唐仁:“你说亚米特兰人是土匪?”

小伍呐喊着:“是的!你要编话剧,要拍照片,要搞出音乐来,演的唱的都是亚米特兰的丑态!

你的军民有了钱,却没有和土匪械斗的觉悟,没有保护自己家园和财富的危机感。

给他们再多的钱去武装自己,去读书认字长知识也没有用!

他们原来一无所有,对我这个普拉克肥猪倒是下了狠手!因为我有钱,而他们没有,他们才感觉不公平。才有勇气在刑场上,用‘眼睛’去杀死我!

现在要怎么做?你以前把用在我身上的招,如法炮制一遍,都使在亚米特兰人身上就行了呀!”

小伍气得七窍生烟,魂威跟着跑出来揉他的下巴,要他别生气了。

让小伍如此生气的原因倒不是上边他自己说的那种“如法炮制”。

而是他不知道,不清楚这个唐仁到底是不是在装傻。

这个世上,能做皇帝的人,思想从来都不是这么简单的,都有大觉悟和大残忍。

这件事拖到给小伍来做,列侬的国体内部必然出了问题,很可能是皇室宗亲和爵爷联姻带来的裙带贪腐问题。

小伍厉喝:“亚米特兰人有什么?”

唐仁:“他们有枪有炮,从普莱斯卿传回的消息,有四十多架飞机。”

小伍又问:“我们有什么?”

唐仁:“只有步枪和马,烈性炸药。”

小伍喊:“身后就是祖国!我们已经退无可退!去告诉他们!”

唐仁眉头紧锁,暂时跳过这个话题,要谈及事情的根本原因。

“其实,普拉克卿,我希望你能去矿业联合协会一次。”

听到矿业联合协会这个词时,小伍眉头一挑。

“这是什么组织?”

伍德·普拉克当初建立的协会,叫做工人联合会,不止是矿业,它接纳任何工种的工人。

而这个矿业联合协会,在唐仁口中,在小伍听来,就像是硬生生把工人阶级与矿业工人阶级强行分割开来。强行独立出来的一个特殊群体。

唐仁解释道:“从造铁路开始,我们需要大量的矿材炼钢,我们要有技术精湛的测绘员用来勘探地形,这些人都是从矿业走出来的。他们原来跟着爵爷,是贵族的代理人,后来搭上了铁道运输的顺风车,在承包修缮铁路的项目里结党营私,从工人联合会里脱离出来,和爵爷一起做了这么个矿业联合协会。最近发生了一起生产事故,闹得满城风雨,工人的罢工情绪到了顶点。”

小伍:“地址告诉我!”

唐仁:“皇后大道十五号,就在工人联合会对面。”

小伍戳着唐仁的额头,和爸爸教训孩子似的。

“你啊!你!你呀你呀!你呀!——你!——”

他抿着嘴,咬牙切齿,几乎要把牙齿咬碎了!

“发把枪!”

唐仁立马从御史的袍子里掏出一杆森七七。

小伍骂道:“太显眼了!我这是明摆着告诉人家我去杀人呀!”

唐仁又从御史的袍子里换来一把转轮枪,附赠一盒子弹,满满的一百颗。

小伍接走枪弹。

“我他妈要杀满一百个?他们人有那么多?”

唐仁唯唯诺诺地答:“他们有五百多个人,你看着杀,凑合着算吧,我琢磨你枪法也不好,普拉克卿。”

砰——

砰——

砰——

砰——

砰——

砰——

小伍连开六枪,把行宫的雕像打了个粉碎。

紧接着他换了一只手,去消化转轮枪恐怖的后坐力,干净利落地换上子弹。

砰——

砰——

砰——

砰——

砰——

砰——

六枪对着前殿的大钟,对着古钟的兽纹的眼睛轰成一个醒目的白斑。

唐仁拍手称道:“好枪法!”

小伍横眉冷眼,跑出行宫,往皇后大道去。

在工人联合会对面,挂着矿业联合协会的招牌。

就像是为了和伍德·普拉克对抗,爵爷们出钱注册了这个协会,并且买通了大部分矿业技工加入这个协会,成为协会的理事和骨干。

它为资本服务,为每一个地主老爷雇佣优秀的代理人,就像是以前的劳奴贩子一样,为老爷甄选优质的劳动力,创造优秀的产业增值模式。

最近列侬王国的罢工运动不是因为工薪阶层的生活太过优厚,也不是因为宣传口的文化统战工作没做好。

具体的原因来自两方面。

一方面是劳奴发现自己变成工人之后,干的还是那份活,收的薪水虽然多了,但他能做的事情也仅限于工厂的工作,这辈子都看不到翻身做主人的那一天。

另一方面则是来自一场工业事故。

在矿业公司中,通风道和安全救生消防通道的设置是极为重要的。

但在芙蓉城有那么一个矿坑,它的主人是一位交通部的侯爵,这位侯爵将通风道和安全救生通道关闭了。理由很简单——他怀疑矿坑里的工人私藏矿石,通过这两条安全走道往外偷石头。

这些原石的单价,大约是每公斤三百到五百穗花钱。

但是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里没有对安全施工的条例进行惩处的说法,在传统地主或统治阶级的眼里,家里死了雇工,是主人自己的损失。

列侬的工业化才刚开始,法律当然得后来慢慢跟上。

这位侯爵的矿坑因为煤炭火灾诱发的爆炸事故,死了六百多个人。放在以往,这些人都是奴隶,损失是侯爵自负。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这是六百多条活生生的人命。

在工人们眼里,残忍又无情的资本家眼中,自己的性命还不如一块烂石头。

这叫工人如何不去消极怠工?

这让工人怎么想?

矿业联合协会里,因为这件事要开大会,把所有的矿坑的承包人和技工骨干都请来了,要提高生产标准,用裁员的办法对付这些不听话的工人。

毕竟小伍说的没错。

“利从一孔出。”

他们选裁员削减生产力的办法,是要提醒这些好吃懒做的前劳奴现公民,世上没有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工人大会上,陈小伍选了个不起眼的位置,坐在最后一排。

代表正在台上讲话,陈小伍在死刑台上见过。

这个代表叫戴蒙德·森莱斯,是唐仁皇帝的表叔。

戴蒙德站在讲台前,声音抑扬顿挫,声情并茂。

“工人站起来了,但工人的权益,工人的膝盖还没站起来。

我想在座的各位应该都是深有体会的,一份工作对奴隶来说有多么重要,哪怕他们现在变成了公民,还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你们要说,是奴隶喜欢的烟叶点燃了矿坑,点炸了煤气。而不是我们的制度有问题,我们给奴隶自由,给奴隶吃喝,给他们的孩子准备学校,帮他们养老,这些都他们辛勤耕耘来的,是福报。

只是他们还愚昧,还不明白,这个问题好解决,我们要推出考试考核,要裁掉一千个人!

这一千人里有不听话的,有懒汉,有不爱国的……”

戴蒙德梳理着胸前的红领带。

“我就很爱国!你们爱国吗?我想你们都是爱国的人——战争要来了,你们还愿意留在列侬,那说明你们非常爱国。

我真的很爱我的国家,一点都不爱钱,我都不知道钱长什么样,我没碰过钱。

所以我说,要裁掉这一千个人,不是什么坏事。

我没有夺走他们的工作,也没有断掉他们的活路,我是在为列侬畸形的矿业做贡献,哪怕他们跑出去变成罪犯,也是在为列侬的军警找到实现个人价值的机会。找到立功的材料。

这一千个人,在工人联合会这群乌合之众眼里,都是宝贝,我们矿业协会走出去的,都算精英。

我不是迫害他们,他们走到列侬的工人社会里,思想不成熟,可以让皇帝去教育,工艺很成熟,那都是我们教出来的精锐,都会变成我们在外边留下的火种,留下的亲兄弟!”

戴蒙德又说。

“有人讲,资本是有情的,是可以掌控的。其实这不对——

——你可能会私下讨论,说我在胡说八道。

我要拿它举例,举出活生生的反面教材,让你把它看清。

资本把教育学生的老师,变成了坑害学生学费的恶魔。

资本把记录真相的记者,变成胡说八道的小鬼。

资本把温柔体贴的保姆,变成偷窃财物的盗贼。

资本让穷人喊贵人叫爸爸,让婊子喊富翁作老公,不论他的钱是否正当,是否是从别人的血汗中吸纳来的。财富变成了权势,权势又开始掠夺财富。

一个人勤勤恳恳,却被人喊作没出息。

一个有理想的侠客,不收钱,也不收产业,更不要什么女人。只要一份正义,却被人叫做傻子,会被人嘲笑。

似乎一切不以钱为目的的行为,都是幼稚的,愚蠢的。

你对父母好,是为了父母的钱,

你对朋友好,是为了把朋友的关系变成赚钱的通道,

你对妻子好,是怕妻子过度消费你的金钱成本,

你对孩子好,是盼着孩子变成赚钱工具!”

戴蒙德的声音激昂有力,台下的工友听得热泪盈眶。

“但我们不一样!我们是为了国家,为了人民。所以我们要让一千个工人下岗,为了列侬的未来!和伍德·普拉克带来的丑恶旧世界做斗争!都站起来!奴隶们!”

砰——

小伍站了起来,推开门,从容不迫地离开现场。

“就这么杀了?”唐仁问:“我表叔就这么死了?”

小伍恶狠狠地说:“那不是你表叔!”

唐仁:“那能是谁?”

小伍指正。

“那是工人的精神领袖!得进皇家陵园。”

唐仁疑惑:“他不是个混账吗?”

小伍说:“你说他是!他就得是!报纸上,人人都说他是!他就是个为了工人流血牺牲的英雄!”

唐仁:“行,我明白了。”

小伍还说。

“杀死他的人,就是亚米特兰的间谍!让整个芙蓉城的爵爷人人自危的杀手特务!”

唐仁两眼一亮。

“如果有逃兵,拿着战时工事工程款往国外逃命的墙头草带路党”

小伍:“我再去杀,一个不留。”

唐仁:“如果还有坚守在岗位上的”

小伍拍桌。

“这才是你要提拔的功臣,他有真正的忠诚,有悍不畏死的决心。”

唐仁热泪盈眶。

“普拉克卿,我想留下你哦不,我该叫你相国?还是叫你太傅?你喜欢东方的文官制还是西方的”

小伍无情打断,用老婆的口吻。

“闭肛。”

第一章 奥罗兹和OROZ

在安达卢西亚有一句俚语。

叫做“弹弹手指,娶到媳妇。”

不是说展示手活,靠着开车功力就能讨到老婆。

而是在谈论安达卢西亚本土的一种舞蹈。它叫弗拉明戈,来自地球。

它有优美的舞姿,有激弹指节和复杂急切的脚步动作,整体风格热情洋溢,爆发力十足。

它本身需要陈年累月的练习,配合歌者与吉他或胡琴伴奏下进行即兴表演。

不论舞者是男是女,他们跳起弗拉明戈时,都有一种刚柔并济的妩媚和热情。肢体语言洒脱大方,没有半点拖泥带水,像是利剑穿心一样,干净利落。

从西国安达卢西亚这片热土上走出来的剑客豪侠数不胜数。

大卫先生的小说《致命紫藤花》一书中,就这么描述了一个蒙面剑客劫富济贫的侠义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刺剑游侠,名字叫佐罗,出生在安达卢西亚的南方小镇,在沿海的贫民窟长大。”

在芙蓉城,在外交大使的专用休息区,在玉岩国际大酒店的酒会展厅。

奥罗兹和诸国大使的亲朋好友坐在一张圆桌前,讲述着大卫先生的故事书情节。

“他无父无母,在孤儿院长大。脸上有漂亮的胡须,像是一只早熟的灵猫。却因为这一点被孤儿院的小伙伴们嘲笑,受尽了欺辱。”

奥罗兹先生有一头漂亮的红色卷发,两眼炯炯有神。

“佐罗有个青梅竹马的好伙伴,是整个孤儿院里,唯一一个不会笑话他的人,是个热情的,会跳弗拉明戈舞的红发姑娘。”

宾客的家眷专注而神往,想知道下文。

奥罗兹先生比着食指,故作神秘,另一只手挑弄着自己的小胡子。看向兴致勃勃的夫人们,先生们。

“这位舞娘是个芳心纵火犯,她用舞步征来无数的裙下之臣,佐罗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他们一起跳舞,一起学剑,一块练枪,变成安达卢西亚当地名声显赫的飞贼。”

小伍和阿明掐着时间,坐在圆桌旁,安静地等待着下一个刺杀目标出现。

奥罗兹接着说。

“佐罗先生喜欢偷富人的钱,再去救济穷人。可是舞娘不像佐罗先生那样善良,她坏事做尽,只要是金银财宝,不论是强者还是弱者,都要受她欺凌。”

有善良的妇人惊叹:“噢!她真是个坏女人。”

有功利的贵人赞同:“她真迷人!”

有务实的官员催促:“后来呢?后来他们肯定得闹僵!”

“是的!你说的没错!”奥罗兹敲着桌,大圆桌上的红酒跟着摇晃:“舞娘和佐罗讲述着安达卢西亚的民间传说,为了一笔财宝,踏上了寻宝之路——”

“——传说中,安达卢西亚的皇庭秘库里,在一张大圆桌下,有一座魔鬼留下的金山。

当魔鬼用它的力量,将死亡降临大地,在片刻的沉眠之后,当历史面临巨大变革时,魔鬼会再次降临圆桌,留下新的宝藏。”

奥罗兹声情并茂地说。

“这笔钱,是安达卢西亚国库里的黄金储备。在舞娘的怂恿下,他们闯进皇庭,所向披靡,一路披荆斩棘,拿到了这笔财富。可是到了最后,舞娘出卖了佐罗。为了佐罗头上的天价悬赏,她毫不犹豫地朝佐罗的脑袋捅进一把尖利的刺剑。”

宴席传来一声惊呼。

不少贵妇攥紧了手中的丝绢,默默咽下眼泪。

奥罗兹拍着手,表情微妙。

“佐罗变成了阶下囚,他失去了记忆,失去了爱人,暂时失去了说话的能力,脑袋上的窟窿让他变得神志不清。

皇庭的大公主听过佐罗在民间的侠义传说,不忍杀死这个锄强扶弱的英雄,于是暗中把佐罗从牢房里救了出来,并且治好了脑袋。”

小伍:“你觉得这个故事怎么样?阿明?”

阿明咬牙切齿:“这个舞娘真可恶!”

小伍:“不,我看过完整版的,它的精彩之处不在这里,而在讲故事的人。”

阿明愣了会神,细细琢磨着话里的意思。

奥罗兹接着说。

“这个神秘的舞娘,如人间蒸发一般,消失在历史舞台中,再也不见踪影。直到有一天,佐罗先生在大公主的房间里,找到了舞娘的面纱和自己以往所用的黑面罩,才想起来这笔血海深仇。”

宴席传出惊呼不断。

“这个坏女人,是大公主吗?”

“原来是这样吗?大公主就是舞娘?”

“佐罗知道了这些,还会报仇吗?”

奥罗兹摇了摇手指。

“佐罗先生也这么认为,他愤怒到了极点,原来自己的人生一直掌握在舞娘手里,从来没有偏离过对方设想的轨道,他对妻子厉声质问,又打又骂。

而大公主现在已经变成了皇妃,两人却一直没有孩子,她的地位低下,只能忍气吞声,将当年为佐罗治伤的医生找来,道明真相。”

奥罗兹把故事的结局讲了出来。

“医生对佐罗说——本来就没有什么舞娘。这个人,从一开始就不存在。”

宴席变得寂静无声,男人女人都像是被掐住了脖子,满脸通红地等着奥罗兹继续把故事讲下去。

“佐罗脑袋上的剑伤,是擅闯皇庭时留下的,它让佐罗的记忆变得混乱。

佐罗本来就是个女人,从小她就因为性激素失衡而长出了猫咪一样的胡须,所以才会被孤儿院的伙伴们嘲笑。

她期盼着有个英雄来拯救她,于是就有了佐罗这个名字。

她就是舞娘,内心从来没有侠义,只有私利,但内心臆想的佐罗先生一直在给她当人生的指路明灯。

她幻想着皇宫的生活,于是要用男人的身份去夺来皇权,要绑架皇庭的大公主,强迫公主为自己生下孩子。

她带着公主在安达卢西亚的丛林中逃了七天七夜,伤势过于严重,才被缉拿归案。

安达卢西亚正赶上连年饥荒战乱,皇室夺嫡之争,武装政变之时,大公主借佐罗之名揭竿起义,将权利牢牢掌握在自己和这个名义上的‘丈夫’手里。”

奥罗兹大声喊出故事里的寓言。

“当魔鬼用它的力量,把死亡和灾祸挥洒在大地上,在片刻的静默之后,黑发黑眼的鬼神将会重回圆桌。”

小伍抬起头,去看这位奥罗兹。

奥罗兹也同样在看陈小五。

两人像是针尖对麦芒,寸步不让。

舞会开始了,众人纷纷离席,带着伴侣走进舞池。

阿明先生变得紧张起来,因为刺杀目标还没出现。

此行,他们来玉岩国际酒店,是为了取走一位大贪官的性命。这位贪官是列侬国防部的参谋,也是参谋总长手下管理海军火炮,和各国做军火交易的接头人。

这贪官还是当今皇后的大表弟,要唐仁去杀,他决计是下不了手的,只能给小伍来下套。

毕竟要管杀还管埋。

大表弟捅出来的漏子,挖出来的军费窟窿,用小伍的手段绝对能补上。

奥罗兹先生沉眉低眼看着陈小伍。

“先生,你不会跳舞吗?”

小伍:“我在等人。”

奥罗兹又问:“我也在等人,我们等的是同一个人?”

小伍:“恐怕不是,你是安达卢西亚人,一个南方人。怎么跑到列侬来了?”

奥罗兹直言不讳:“我喜欢北国的女人,她们强壮又健康,不像南方的姑娘,矮小瘦弱,生不出高大壮硕的孩儿。”

小伍:“你是为了娶亲生子来的?”

奥罗兹摇头:“我是个乐师,跟着亚米特兰的大使来列侬,现在列侬把亚米特兰人赶出国境线,我就留在玉岩酒店,继续弹吉他赚钱,要吃饭的嘛。”

小伍:“那我觉得,你应该是在等你的情人。”

奥罗兹笑了,笑容中有几分紧张局促的意思。

“是的,你说得没错。”

小伍:“你的情人是谁?或许我认识?”

“你绝对不认识。”奥罗兹眼里有火,语气变得强硬:“我的情人是个忠贞烈女。”

小伍:“她长什么样?”

奥罗兹:“她的舞姿动人,有一头红发,和厚实的嘴唇一样热情如火,她天真而善良,勇敢又坚强,跳起舞来像是一团熊熊烈焰!”

小伍:“你的舞技配得上她吗?”

“当然!”奥罗兹举杯:“我的舞技一级棒。”

小伍举杯回应。

“阿明,给奥罗兹伴奏。”

“可是……”阿明还想说点什么,总有种不明所以的感觉:“小伍,我们要等的大表弟来了……他刚从大门进来。”

小伍用高脚杯敲着桌。

“那就给大表弟整个活!让他看清楚奥罗兹先生的舞技!”

阿明嘟着嘴,满心的不情愿。

他从包里取出胡琴,夹着口琴,轻轻敲着胡琴的侧板,拇指和多肉的金星丘撞出明快的节奏。

阿明这个游历四方的乐师和奥罗兹用眼神在交流,在探讨节奏。

奥罗兹给音乐打着响指。

“再快一点!”

阿明问:“索利亚?索利亚?!(九十拍大节)”

奥罗兹站了起来,用力鼓掌。朝着小伍扔去一把木梳。

“再快一点!”

阿明问:“阿雷格利亚斯?(一百四十四拍?)”

奥罗兹朝小伍指正木梳的用法,用指甲弹拨,并且让对方跟上响指的节奏。

“再快一点!”

阿明波动琴弦的手指已经开始生疼。

“布雷利亚斯?(一百八十拍。)”

奥罗兹大笑,节拍的运作下一并点头,猛然拉伸腰肢。亮出击剑一样的凶狠架势!

“yeah!”

舞会的焦点在刹那间转向大圆桌。

桌布叫小伍用精巧浑厚的手劲扯开,裹住菜肴和酒水,丢到一旁。

奥罗兹先生跳上桌台,衣服紧紧裹着他的腰身臀腿,穗带跟着轻舞飞扬。

他两眼炯炯有神,随着激昂的节奏时快时慢,在木桌上踩出脆生的拍子,代替了鼓点。

在宴会厅的女士们无论年老或年少,在一刹那像是得了失心疯,开始喝彩尖叫。

这种行为并不迷惑。

小伍能够理解,毕竟在他那个年代,一个爱抖露大明星开个演唱会也有好几万人集体排卵的现象。

奥罗兹的舞艺非常迷人。

哪怕丢掉他男人的性别,作为舞者来说,柔韧的腰身和灵巧有力的两臂就是最强大的武器。

他在轻快明朗的弗拉明戈节奏中像个妩媚动人的多情勇士,口中不时传出紧跟琴声的低吼与嘹亮的呼嗓。两臂如斗牛一般,富有极强的攻击性,所指的目标正是小伍。

第一大节停滞的瞬间!

阿明收弦捂琴,小伍细细嗅着梳子上的味道,有种向日葵太阳花的香水味,是女士香水。

奥罗兹猛然站定,指着小伍的鼻子!

“来吧!弗拉明戈在我们的血液里!”

小伍:“你要和我决斗?”

奥罗兹拍着手,嘟着嘴,弓起身子,像是求偶的猫,像是好斗的虎。

阿明只得跟着那节奏继续拨琴,他小声提醒着陈先生。

“萱姐姐要是知道了,她会扒了你的皮,你都没有和她跳过舞!”

小伍小声哔哔:“你管好这张嘴,她不会在意的。”

奥罗兹鼓掌打拍的节奏越来越快,如拱起一团火焰!

观众们也跟着开始拍手,像是热血上头,身不由己。

奥罗兹由上至下俯视着陈小伍。

“来决斗吧!你要等的人已经现身!我看得见你身上的鬼神!”

高亢的口琴和俏皮的胡琴糅在一块,将大圆桌下的观众彻底点燃。

大表弟挤进喧闹的人群中,好奇地盯着舞台上的舞着,舞台下的乐队。

小伍将大衣脱下,跳上舞台气势汹汹。

他的腰膀壮硕有肉,白衬衫紧紧贴着胸肌,架势和舞姿却十分灵活,经过凯恩老师的锤炼,身体中的力气能应用自如。

他控制着身上每一个关节,每一条筋肉,竭尽全力去跟上奥罗兹强劲有力的节拍与张扬狂放的动作。

小伍:“你的名字不像个男人。”

奥罗兹:“你说奥罗兹吗?oroz!”

小伍:“把它用字母写出来,像一个怀孕的女人在下跪。”

奥罗兹:“你在攻击我?”

小伍:“我在想,你的舞娘应该迟到了!她会来吗?她存在吗?”

这场本该去舞蹈室的戏码愈演愈烈。

看客里,大表弟一脚踢开碍事的围观群众,要把舞台上两人的表演都看清。

就在此时,就在此刻。

第二大节的琴声戛然而止!

阿明轻柔地拨弄着琴弦,手心全是汗,在这段休息时间里尽量放松双臂,让毛孔舒张,排出多余的汗水。

奥罗兹跳起激烈的踢踏舞,挑起斗舞的前戏。

小伍紧跟其后,两人的争斗让整个宴会厅变得鸦雀无声。

木桌让他们激烈昂扬的步子踩得开裂。

就在大表弟心驰神往,走到内场的一刹那。

“哈!”

奥罗兹大喝一声,猛然踩碎桌板,舞台塌陷的瞬间,从桌下弹出一口锋利的刺剑!直朝某个观众而去!

圆桌裂开时弹出一根桌腿,叫小伍拿住,拦在奥罗兹身前。

一刹那,两人四手连弹,炸出无数火星与木屑。

像是下着一场汗与血的雨水。

陈先生手中的武器根本就无法应付对方凶残刁钻的刺击,桌腿木棍是越来越细,越来越短,在刺剑的轰击下铁柱也要磨成针,他的右臂已经多了十来个窟窿!

性感炸弹透体而出。

奥罗兹的眼神变得凌厉无比。

他大声呼喝着魂威的名讳,要让体内依附的神灵听他号令。

“芳心纵火犯!”

阿明原本紧张兮兮的,听见这个名字时……

“噗!——”

胡琴急促的演奏戛然而止。

在观众的惊呼声中,小伍的右臂飞上半空,撞在吊灯上,灯光将整个宴会厅染上一片血红。

小伍死死护着奥罗兹的刺杀目标,用一臂的代价挡住了凶狠的剑击。他护下了列侬外交部的部长夫人。

奥罗兹一击失手,魂威一闪而逝,化作漫天飞舞的光斑。

小伍甚至连对方魂威的模样都没看清。

卫兵已经赶到现场,纷纷举枪瞄准,奥罗兹先生像是一头灵猫,几个腾挪蹬踏,踩上石柱浮雕,攀上大梁撞灯罩,藏进天花板的通风道夹层。

从坑口落下无数琉璃碎片,奥罗兹露出半个脑袋,向小伍先生致敬,大笑着,调侃着,挥手道别。

“再会了!我的情人!”

小伍刚把断掉的手臂接住,往大臂上怼了回去。

“谁他妈是你的情人!”

观众们这才回过神来,就在刚才,在各国大使面前发生了一起刺杀案。

多亏了这位陈小伍这位陌生人的保护,外长的妻子才得以活命。

大表弟是在场官职最大的那个,第一时间赶到小伍身边,感动地说不出话来。

“英雄!你到底是谁?我要让皇帝把你提拔给参谋总长!以后你就是我的保安了!你不用给我下跪!没事儿的!我们以后就睡一间房,我老婆就是你老婆!我有六个老婆!”

阿明发枪,丢向小伍,已经踩上围观群众的肩膀往大门去,准备跑路。

小伍接枪,抵着大表弟的下巴,扣动扳机,一气呵成。

砰——

紧接着,他跟着奥罗兹的逃跑路线,在卫兵惊诧而难以置信的眼神中,钻进了通风道里。

第二章 Great Day

在亚米特兰有一句俚语。

叫做“敢跳摇摆舞?吃警官一斧!”

如果你的记性够好,应该还记得摇摆舞这种穷人的娱乐活动。

在亚米特兰,跳摇摆舞是罪过,要上鞭刑。

如果放到战争年代,比如现在征兵出战的紧张时期,亚米特兰境内会编出军人警察,为军民整顿风纪,保持战时意识形态的绝对纯净。

任何娱乐有关的——比如平民喜欢的摇摆舞、臼米节、麦酒会和春冬两祭。都会受到军人警察的盘查。

宪兵队会闯进平民的起居室,搜查与活动相关的证据,用斧头砍断罪犯的一根尾指,使他伤残,将伤残的罪犯以残废为理由,清出优质劳动力的群体。紧接着,将他列为劣质劳动力,押到集中营进行体力活动,比如为战争修筑铁路与防御工事。

要问这些平民犯了什么罪?

为什么跳舞也能成为罪名?

原因在之前就说过了。

亚米特兰是属于贵族老爷的国家。

在贵族阶级的利益面前,在少部分人眼里,这些贱民的娱乐活动是粗俗的,低贱而难登大雅之堂的。

而且整个西大陆上最简单的娱乐活动就是摇摆舞。

不论敌人、友人、工人、农民都会跳这种舞蹈。

它是另一种语言,列侬或米特兰人都会说的肢体语言,是另一种交流方式。

如果一个贱民有闲余的功夫去娱乐,那么代表这个贱民还不够忙碌,工作还不够多,剩余价值还未压榨干净,需要更狠厉的鞭子来抽打他。

有功夫酿酒跳舞祭祀天神,这已经是贵族眼中的“奢侈浪费”。

贱民的“奢侈浪费”,是贵族眼里的“盗窃”行为。

所以不难想象,在战争年代,在宪兵队眼中,连跳舞也会变成犯罪行为。

俗话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原谅我用这种叙事方式来向你阐述这个故事。

它的运镜可能复杂了些,需要调动一些脑细胞去理解,去思考。

但生命在于运动,大脑运动也算其中一环。

我想在这个信息和物质全靠推送的年代,你已经被各种栏目和广告喂得够饱了。

来到室外,来到心理舒适区之外。

来试试自己的能耐吧。

我把财宝都留在那里了!

……

……

在亚米特兰的国都,漫山遍野盛开野樱花的地方。

它就叫樱花城。

在一间酒吧门前,贴着这么一张招牌。

——它就叫“我把财宝都留在那里了!”

宪兵队的军官们招摇过市,牵着凶恶的警犬张扬地路过菜场集市,手中抱着抢来的酒肉和番茄。

和列侬的宪兵队差不多,在亚米特兰,这种军人警察手中握着特权。

他们能决定军人的风评与生死,更能决定一个普通人的人生该如何度过。

他们本来是清查****和军容军纪的执法者,但手中握着重权,让他们利欲熏心。

他们是贵族的党羽,是爵爷的亲信,视人命如草芥的究极恶棍。

至于为什么要说“究极”。

因为我想不到其他的形容词。

就和你看见的一样,在这个开化先进的国度首都,在街上满是电灯的文明之火,头顶不时有一两架木制飞机掠过低空,在做巡航试飞的年代。

这群军队里的渣滓爪牙带着斧头和爱犬,在大街上合法合理地抢劫。

如果有人来阻拦他们,那么这个人就是罪犯。

如果有人来辱骂他们,那么这个人得挨斧子。

如果有人敢说三道四,那么这个人要关紧闭。

“这个人”会出现吗?!

这个人就这么出现了。

在酒吧大门前,宪兵队的队员三三两两扎堆抱团,从酒架上拿走自己喜爱的饮品。

他们不付钱,更不会赊账。

一切都是合理的,因为没人敢来阻拦他们。

他们身后跟着五六个菜农,菜农带着孩子,可怜巴巴地追问着菜品食材的账单,央求着,想讨回一点辛苦费。

没有人去理会这些贱民。

唯独有个姑娘站了出来。

这个姑娘从酒吧里来。

她的名字叫奥黛丽,奥黛丽·奥罗兹。

她朝着这些走狗大声喝骂,一头粗粝扎手的金色卷毛跟着那激动的神情而变得飘飘然。

“你们这些畜生!难道没有半点善心了!只会抱起团来欺负穷人!打仗轮不到你们!工作生产也用不着你们!真是一群人渣!把东西还给他们!还给菜农!”

宪兵队的队员们还喝着酒呢。

听了这番辱骂,突然手里的酒就不香了。

他们没有答话,保持良好的军纪,让领导先开口。

宪兵队长来到奥黛丽面前,打量着姑娘身上的衣着和装饰品,想从谈吐与仪容看出姑娘的出身,摸清姑娘的底细。

——看上去是个穷人。

宪兵队长是个壮汉,体格健壮,在这个姑娘面前,他得底下头,佝下腰来交谈。

他对姑娘说:“你像个罪犯。”

奥黛丽叉着腰,一双杏目蹬圆了,气嘟嘟地骂道。

“你才是罪犯!光天化日抢劫的罪犯!”

宪兵队长:“怎么没人报案呢?怎么没人来抓我?”

奥黛丽怒不可遏,一口气憋在胸口,悲愤难平。

宪兵队长恶狠狠地说:“你就是罪犯,我来抓你,所以你是!”

奥黛丽:“你敢!?”

“谁给她的勇气!?”宪兵队长大笑,朝身边的兵员问:“是谁?谁让她跑出来的?难道她不知道我们的身份?我们的军衔?”

兵员举杯相碰,大口喝酒捧腹欢笑。

宪兵队长又说:“哦!我想起来了!是奥黛丽·奥罗兹的情人!是那个军校出身的大尉,是她的丈夫让她如此胆大妄为!”

“你!”奥黛丽咬牙切齿:“你不许提他!你没有资格提起他!”

宪兵队长低下头,几乎要亲上奥黛丽的额头。

“奥罗兹去哪儿了?能保护你的人到哪儿去了?他去了异国他乡!~他跑到列侬姑娘的怀里了。他是情报员,他是见不得光的间谍……”

奥黛丽威胁道:“要是他回来,他会把你的脑袋给剁下来!”

提到奥罗兹时,宪兵队长变得收敛了点。

奥黛丽大笑:“你们就是这样!只会对手无寸铁的人民发凶犯狠!”

“那就干我们的本职工作吧?兄弟们!”宪兵队长招呼着队员:“这位军籍慰安妇想要一个名分,想从情人变成奥罗兹大尉的妻子,我们来给她筹办点嫁妆!”

奥黛丽慌了。

“你们要干什么?!”

宪兵队长说:“按你说的,我们要把手里的东西都还给菜农,还给你呀!”

兵员手里的番茄和酒肉如雨点一样,朝着奥黛丽的脑袋打过去!

一时半会,奥黛丽被这些飞来的烂番茄和酒瓶肉骨头打得发憷,她浑身气得发抖,想往门里避,可是宪兵队长一脚踢在她的肚子上,让她浑身瘫软动弹不得。

跟在宪兵队身后的农民敢怒不敢言。

酒吧大门拉开一条缝,就在这时,从门中探出一只强而有力的大手,将奥黛丽拉了回去。

宪兵队长轻声冷哼,面露不屑。

可是突如其来的剧痛让他在一刹那,变得脸色苍白,浑身的冷汗都冒了出来。

好几个兵员眼神惶恐,盯着队长的脸。

“队长!队长!你的脸……”

“天哪,你中了魔术!”

“我们快走!快点走!有魔术师在这儿!”

“我要死了吗?我要死了?”宪兵队长一改之前的凶狠模样,手里的狗子跟着呜咽悲鸣,只会嘤嘤嘤,没了刚才主人那副嚣张跋扈的气焰。

而队长透过酒吧窗户的反光去看自己的脸。

脸上用笔法劲道的钢笔写着“臭虫”二字。

痛觉的源头就来自这支钢笔。

到底是什么时候……

不知是什么时候……

一支钢笔戳进了宪兵队长的肉舌,将舌尖扎了个对穿。

此时此刻,宪兵队长像个没吃过苦的软弱娘们儿,抱着脸颊哭唧唧地往街尾跑。身后的兵员一个个见了丧神,紧紧跟着队长逃命一样的离开了。

酒吧里。

修斯·普莱斯先生将奥黛丽拉回沙发上。

他和奥黛丽小姐千叮万嘱:“你不该这么做,奥黛丽,你不该和宪兵队作对,你的情人保护不了你。”

谈到奥罗兹时,奥黛丽的神情激动,连肚子上的伤都管不了啦。

“我不需要他来保护!我是他的妻子!不是情人!”

修斯先生耸肩无谓,给奥黛丽女士倒上一杯热茶。

“你们结婚了吗?”

“没有!”

“你们有孩子吗?”

“没有!”

“你们有合法合理的宗教家庭仪式吗?”

“没有!”

“你们像是动物一样发情,和动物一样进行交配了?”

“没有!”

修斯先生捂着脸,不知如何对答。

他想换个话题,把话题引回列侬情报局的机关要务上。

完成任务的条件分三步。

第一步,为餐厅的两个军人小哥做蛋糕。

第二步,请奥黛丽女士和军哥哥喝啤酒。

第三步,和军哥哥展示自己的魔术才能。

首先从做蛋糕开始。

“奥黛丽,我们要往前看,那两个小哥都是米特兰军籍出身。”修斯先生指着餐厅两位促膝而谈的年轻军人,看上去不过二十岁的模样,“他们来自格林县(樱花王都的卫星镇),祖上是贵族,他们的爷爷打过国境保卫战,是一位英雄。他们也会成为英雄,不如你忘了奥罗兹,从他们里选一个,宪兵队就再也不会来欺负你了。”

修斯先生需要两位军人做保荐,一位情报机关的要员审查,才能进入米特兰的军略系统。

奥黛丽去看那两个小哥,心中琢磨着,这两位军哥哥长得是好看,心中自然会浮想联翩。

修斯先生带着奥黛丽来到军哥哥身边,和两位军人打过招呼。

“朱可夫。”

“嗨!修斯老师!”

“裴罗庚。”

“你好!修斯老师!”

这两位军哥哥长相相似,是一对兄弟,哥哥叫朱可夫,弟弟叫裴罗庚,都是芙蓉大学的留学生,回国以后相继参军,为了米特兰的北伐事业献出年轻的血。

修斯给两位学生介绍着奥黛丽女士。

“这是酒吧的老板娘奥黛丽,都认识一下?”

两个军哥哥站得笔直,朝女人鞠躬,朝老师敬礼。

修斯又说:“她有个好朋友,在情报机关工作,名字叫奥罗兹。”

哥哥朱可夫立马接道:“是奥罗兹大尉!我听过他的名字,他是个花心大萝卜。”

弟弟裴罗庚添油加醋:“哈!老板娘你可别被大尉骗了,他是大骗子!芳心纵火犯!”

……

……

远在北国列侬,在芙蓉城。

奥罗兹刚从生死时速的追捕中逃脱。

他逃进了一间旅店,带上两个女伴,好好睡了一晚。

到了清晨,和女伴们挥手道别。

“再见了!亲爱的玛丽和露丝……”

两位女伴抓着被子,朝奥罗兹吐口水,想破口大骂。

奥罗兹惊慌失措,穿上裤子和鲜红的穗花袍。

“对不起!我记错了?是我记错了!玛格丽特?肖?哦!你们北方人的名字真难念!难道是奥黛丽?”

……

……

“事实就是这样。”修斯给奥黛丽女士和两位军官倒上啤酒。

在一张大圆桌前,几人谈起战争时,脸上都有期待的神情。

喝完了酒。

这两个军人的论调一致。

“弟弟,按照现在的进攻路线,我们可以在四个月内,到芙蓉城的鸡血石王座前喝一杯列侬土产葡萄酒。”

“哥哥,是的!我们要去立功,我已经迫不及待了!我们有世界上最先进的冲锋枪,有装甲车,还有大炮。”

修斯先生越听越不是滋味。

他的祖国穷得连装甲车都没见过。

他将大蛋糕推到桌前,和客人与老板娘畅谈开怀,放声大笑。

讨论着他的祖国列侬该如何体面的惨败,讨论着战败国的赔偿条款,讨论着亚米特兰如何收复八百年前的失地。

从两个军人小哥眼中,修斯先生看不见任何关于侵略者应有的自责。

从老板娘的眼里,修斯先生看不见任何道德层面上的怜悯与慈悲。

他们拧作一股绳,像是军民一心,都为了战胜之后的时局与政策做打算。

大蛋糕就像是列侬的土地,在刀子面前分而食之。

哥哥朱可夫突然想起来。

“哦!修斯老师是列侬人对吗?”

“是的。”修斯答:“我是土生土长的列侬人。”

朱可夫可惜可叹:“那修斯老师,我能给你做保荐,让你去军队里服役,别担心兵员审查的流程,我的爷爷是将军。”

弟弟裴罗庚像是喝醉了一样强调。

“对!我的爷爷也是将军!”

奥黛丽酒过三巡已经神志不清,她打开留声机,放上黑胶片,从中传出摇摆舞的轻快节奏。

兄弟两慌了神。

在米特兰王都放摇摆舞,这是要挨上一斧的罪过!

他们是军人,更不能这么做!

奥黛丽笑着,跟着音乐唱着,摆弄着腰肢,挥着双手,让男人和酒迷了心。

“来吧!跳起来!哥哥们!跳舞呀!”

这是奥黛丽失去情人的第六十天。

她等了奥罗兹太久,等了那个芳心纵火犯太久太久,等到月经来了两回,排卵期带来的发情效应与内心躁动不安的生理需求,让她变得放荡而失望。

她在两个年轻力壮的才俊面前尽情展示着自己的舞姿,虽然有点土。

确切来说就是很土,毕竟这是全民娱乐,连农民都能简单学会的舞姿,只要扭扭屁股,动动腰肢,上半身的妩媚多情和下半身的风骚腰臀都会露出来,变得下流且开放。

像极了你在短视频里看见的网红脸搔首弄姿的舞蹈。

——重复强调一遍,我并没有贬低什么东西,我在阐述当时发生的事情。

很快,军哥哥就让酒精和甜食冲昏了大脑。

他们加入了这场舞蹈,口中讨论着,脑中想象着,一切一切都在幻想,幻想着战场上的烽火狼烟,幻想着战争中一切美好的事物。

修斯冷漠地看着这一切,他在列侬的历史书上见过战争的形态,战争的样貌,决然不是这些年轻人能理解的。

他进入以太空间,在时间静止的这点空档里,看清了两个军哥哥的部队所属,又把兵员编号一一记下,把两人的手记本和任务记录,军训课程都抄好。

收集完情报,他的初步工作完成了。

接下来他得去对付另一项工作。

离开以太空间,修斯先生听见嘈杂的敲门声。

宪兵队换了一拨人。兵员面露笑意,像是抓住了痛脚,抓住了奥黛丽女士的要害。

“哦!我们收到举报,有人在跳摇摆舞”

修斯先生点上一根烟,不等他主动上去攀谈。

在场的两个米特兰军哥哥,加上米特兰的土财主酒吧老板,齐刷刷地指向修斯这个列侬人。

哥哥朱可夫满脸冷汗。

“是他。”

弟弟裴罗庚连忙附和。

“是的,是他!他叫修斯,修斯·普莱斯,是列侬人。”

奥黛丽紧紧抓住两兄弟的手,一只手抓一个,一长一幼,两手都要抓。

“就是他!他在我店里放摇摆舞!”

修斯先生的打火机刚把烟点上。

他想,奥罗兹这个情报员不在米特兰,显然是在执行任务。

这条路走不通了,得另寻他法。

“是的,是我。”

在酒吧门前。

修斯戴上手铐,看着酒吧的招牌。

他念叨着安达卢西亚的寓言。

“我把财宝都留在那里了——”

念叨着故乡的妻子,念叨着故乡的乡巴佬学生。

“——当黑发黑眼的鬼神再一次回到圆桌前。”

第三章 人中龙凤

在以勒城国有一句俚语。

叫做“朝神像扔黄油,会有好事临头。”

亚蒙神恩教的起源地原本叫做以勒教皇国,它依靠神权凝聚了一大帮神国的子民,又将信仰变成信用,把信用变成货币。

以勒城国中,最初的硬通货币就是黄油。

信众朝神像扔黄油,给教会捐钱缴课,祈祷好事发生。

……

……

在二月十四日的情人节刺杀案发生以后。芙蓉城里的权贵们人人自危,贪腐成风的爵爷们有了请辞回乡的念头——碍于唐仁皇帝在战时的强硬手段,民众的战斗热情,这些官员不得不硬着头皮继续在岗办工。

他们的脏手收敛了,不再敢打战时工程款的主意,胆子变小了,只知道为死去的“同胞”而伸冤叫屈,雇佣文人写手给报纸写稿投信,希望早日把刺客抓住。

一切都只因为一个人。

一个不知名讳的神秘人。

他的传说在王庭乐师的口中广为传唱。

他是黑发黑眼的鬼怪魔王,不论是众目睽睽之下,或横街杂巷之中,只要他想取你性命,你是在劫难逃。

他是亚蒙在世的神灵化身,不论是穷苦患病,或者受到强权的压迫,只要他想帮你翻身,你是鸿运当头。

有人感觉到了他的存在。

当矿业协会的会长暴死于讲台之上,不过十来天的时间,整个矿业的运作程序重新回到了工人联合会的技术骨干手中,利益产出则直接交给皇帝亲自分配。

当海军参谋死在玉岩酒店的宴席里,仅仅两天的功夫,森莱斯就和列侬签订了新的战时双边贸易协定,列侬的火炮军费窟窿由白鸥峡湾的通行关税慢慢补上。

这一回,王庭的爵爷失去了实业的殷实地基,手里的资本在无形中化为国有,变为国用,构筑国体。

这一回,王庭的爵爷贪享财富就会失去生命,项上人头朝不保夕。

他们的父母大多与先帝有裙带关系,他们的儿女大多和朝臣是联姻夫妻,他们自己就是皇帝的党羽。

他们明白,这一次自己会流血,会失利,甚至会死。

但是——绝对不会进监狱。

这不是宣判罪行,也不是****。

报纸上不会有正面明确的报道,警署和检察院也不会对他们的死进行备案。

这是皇帝默允的一场谋杀。

他们都看得清清楚楚呢!

有人死了!——就会有芙蓉大学的工业高材生,有出身贫寒的学子顶上产业的骨干岗位!

有人死了!——就会有贪腐集团被连根拔起,紧接着便是芙蓉科研院团队紧紧站稳脚跟!

这一回——他们都感觉到了他的存在。

一个幽灵,一个**的幽灵,在西大陆的列侬苔原上游荡。

整个列侬在战争前夕几乎要分裂,要发生内战。

代表权贵阶级的少数人雇佣兵员,开始扩充私军,保护自己。

但他们的对手不是工农,也不是游商,更不是来自国外的某某人。

——而是他们自己。

按照以往来算,列侬的人均年龄在三十五岁左右,由于落后的医疗环境和严酷的气候,使得婴儿的出生率只有百分之五十,它本来就是个地广人稀的国家。

——现在小部分贵族爵爷居然要在打仗的时候扩充私军。一副要谋反的意思。

这代表什么?

代表着他们的雇佣兵大多有两类身份。

一类是国王卫戍部队的正规军来做兼职,他们的职责就是维护王权,保护王都。

一类是列侬陆军中淘汰下来的残次品,他们大多身上有伤病,年龄大了,退役退伍。

于是非常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国都的防务工作里,军队的军饷有一大半让这些爵爷担下,伤病残兵老兵的医疗费用和养老问题又丢到了爵爷的脑袋上。

唐仁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第二天就出台了新的《兵员法》,把军人的地位硬生生拔高了一大截,采取终身雇佣制,从出生到劳动,从婚姻到生子,从治病到丧葬都安排得明明白白。

这份法案甚至没有送到两院议会接受裁定,唐仁私自把玺印盖上,以至高的皇权一票通过。还把这张法令文书送去报刊,让每个人都看得清清楚楚,佐以大皇子的一束头发,用血亲的死让国仇家恨变得血淋淋的——皇帝要强军,要报仇,所以不容别人来质疑。

唐仁当了八年皇帝,这皇帝做得越久,就越觉得老祖宗唐宁真是高明——如果没有这至高的皇权,恐怕唐仁活不到今天。

整个芙蓉城乃至列侬全境的五万余兵员,三十万户兵员家庭都开始趴在雇主的背上磨牙吮血,吃地主家的粮食,娶地主家的丫鬟,这种日子再过上一百年,恐怕地主家的土地和房产都得改姓。

可能有人会说,这样是不是太残忍了?

回头想想小罗德,想想埃里克,想想芙蓉矿业的爱德华,想想马瑞士官,想想李大山这头奶牛猫,再想想所有在强权和地租面前痛哭流涕的公民与奴隶。

这笔账已经开始清算。

在二月二十日清晨。

森莱斯与列侬的东北联盟开始了浩浩荡荡的工人运动。

各个乡镇、县城乃至大都会的工人社团集会所挤满了人。

由财政部与研学会主办,军事情报局与工业工程局协办。

他们不举旗,不喊口号,不说生产目标。各个矿区工区派出先进的生产代表,各自进行着学术思辨,展示着自己的工业技术和招牌商品,把老底都交了出来。

人人都知道,头上悬着一把看不见的刀。

握住刀子的有两只手,一只手来自列侬皇帝如刀削斧凿的改革热情,另一只手来自北约军队的强兵坚炮。

这场思辨持续了整整三天三夜。

辩论留下的论文和工业技术碰撞出来的火花由一本本书籍,一张张报纸,尽数收录在各个城市乡镇乃至聚落的图书馆里。

它的内容包罗万象。

人事和组织、行政与财务、技术和预算、风险与赔偿到各行各业的生产和分工、入厂与出厂、运输和应用等等等等。

彻底将人与物,资与产,信与用结合到一起。

在第三天黎明时分。

陈先生终于从掉线状态回来了。

这些日子里,他不光要和米特兰的间谍特务生死相搏,配合情报局保护皇帝唐仁的人身安全,还得和情报局下属的秘密警察以及宪兵队作对。

前者很好办——看得见的敌人从来不算麻烦。

陈小伍对待这些敌国的间谍,就和刺杀名单上的一个个名字一样,找出来,能活捉就活捉,捉不到的就地正法。

后者很难办——看不见的敌人是心腹大患。

秘密警察属情报系统管理,大多情报员都有自己的一套眼线爪牙与情报网,这些爪牙就是另一种隐形警卫员,和宪兵队的性质一样,充当着检举告密的角色——他们手中的权利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是非常致命。

对军队来说,宪兵队这种军人警察是向皇帝打小报告的臭虫,他们不打仗也不干活,每天用检查纪律的借口,向军队讨要好处,如果舞弊贪腐成风,这支部队就是绝对的害群之马。

对人民来说,秘密警察是最恐怖,最可怕的人。

他们可以巧立名目,诬害无辜者,以手中的举报之权力,向任何平民家庭讨好处。

比如一个秘密警察看上了某家的闺女,那么就能污蔑这个家庭藏有敌国的**,有通敌叛国的嫌疑。

紧接着就是威逼利诱一套流程。

正常的家庭在这番折腾之下,父权社会里扮演父亲角色的一家之主自然会把女儿卖掉。

在上一章回中,你已经看见了米特兰的宪兵队是如何合法抢劫的。

在前文中也有对列侬的宪兵队如何欺压咖啡摊店员的详细描述。

我们尽量缩减篇幅,不说废话。

小伍现在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两个。

一个是奥罗兹,这个神秘的亚米特兰间谍。

一个是秘密警察,他们手里的权力必须加上一把锁。

小伍把难对付的秘密警察留给了阿明先生。

毕竟阿明先生以前是法外仲裁官,对付这些恶霸,他最在行,他那对孩童一样傻白甜的眼睛,一眼就能把坏家伙的心思给摸透了。

至于奥罗兹——oroz这个人。

在离开玉岩酒店之后,小伍跟着这个杀手一路从皇后大道踩着楼房瓦顶,追到王都的城墙。最终还是跟丢了。

他只有一把木梳当线索,梳子上留着向日葵太阳花的香水味。

他沿途找了无数个路人,找了都会十四个香水工人和贵妇人去问,只能勉强问出一个香水的品牌名称。

它来自安达卢西亚,一个沿海的南方小国。

香水品牌的名字叫zoro,但这家公司的主业并不是生产香水,而是生产皮具,香水只是公司老板玩票性质的副产品。

毫无疑问,对方的反追踪反潜行和反谍报能力都非常强,稳健谨慎心细如丝,和那副张扬浮夸的做派完全不同。

此时此刻,陈先生坐在皇后大道的神恩会石雕花坛下。

他没有做任何伪装,连一副面具,或幻形魔药都没用。

让他如此胆大妄为招摇过市的理由很简单。

爵爷嘴里的刺客,在口口相传之后变成了黑发黑眼的魔鬼,并不是他伍德·普拉克的肉身。

他蹲在石雕花坛前,只是为了等一个新的刺杀目标。

芙蓉城有三家赌场,赌场的营生不光是赌博,还卖鸦片,有少部分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可谓三俗全沾。

产业代理人身后的老板,是参议院的一位伯爵,名字叫裘德洛·埃里克西亚。

为了方便,我们就叫他老裘。

这个老裘是谁,为人如何,长什么样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算半个信徒,今天他会来到神恩会做讣告。

陈先生要杀死他。

皇帝也要杀死他。

杀死老裘的原因很简单,在征兵动员时,老裘作为参议院的议员,提出一起议案,彻底把皇帝惹毛了。

——这赌场老板要军队里开设娱乐室,要有军人俱乐部,要让军人学会赌博,理由是勇士都需要冒险精神。

这是第一条,是重罪

——赌场老板还要给军队推销一种魔药,叫做【六盎司黑月季】,它的主要成分是右旋甲基苯丙胺,是一种手性分子药物,也是冰毒的旋光异构体。翻译成白话现代话,就是不折不扣的毒品。

小伍知道这种东西,在二战时,不少轴心国的军人把这东西当做必备的军需品,日军给这东西改了个名,称作“觉醒丸”。

这是第二条,是死罪。

所以说,这个老裘是谁长什么样品性如何根本就不重要。

重要的是,老裘马上要死了。

皇帝要烧了鸦片工厂,让工人的娱乐活动从赌场和大烟的深渊里爬出来,哪怕犯罪率上升也没关系。

午时三刻,一天里最悠闲的时候。

小伍已经准备好了,刺杀目标按时登场。

老裘带着两个门童,一对安保,从皇后大道西侧的旅店出门,往神恩会的教堂去。

其中一个门童离开队伍,跑到神像面前祈祷,将兜里的黄油狠狠砸到神像的脸上。

小伍好奇,也不明白以勒城国的俚语与风俗。

“你拿黄油砸亚蒙大神,还要求它替你办事?”

门童的声音细弱,显得稚嫩。

“是的,这是以勒的风俗。”

小伍又问:“你要求它办什么事情?”

门童:“我希望世界和平。”

小伍:“很遗憾,孩子,世界和平不和平,从来都是人说了算,不是神说了算。”

门童:“那就让裘德洛先生死去吧。”

小伍好奇:“你想让他死?”

门童点头:“我希望他能死去,我的女伴,我的工友,都是受他迫害而死,我喜欢的人,不喜欢的人都为他打工,他喂给我们毒药,他用筹码发工资,让我们这些荷官酒师门童和数学家去对付赌徒,每个月赢来双倍的筹码,才能拿到属于自己那一份薪水。”

小伍:“是人中龙凤的做法。”

门童抿着嘴,用洁白的衬衫袖口擦眼泪,领结让泪水给打湿了。

小伍起初不以为意,等到门童做完祷告,抬起头正准备离开。

——小伍这才看清门童的样貌。他的内心如遭雷噬,眼神变得极度谨慎。

门童面容青涩,看上去只有十五六岁,脸上却像猫咪一样长了漂亮的胡须。

“喂!”

在片刻之间,小伍就做出了应对,他的左手按住亚蒙的羊头雕像,一触即走,朝着老裘的队伍狂奔。

“喂!你站住!”

他叫唤着,大声呐喊!

门童回到队伍里,经过一列广告栏位,只在一呼一吸的时间里,变得面目全非判若两人。

这个门童,就是奥罗兹。

只经过一张广告木牌。

门童的身高像是旱地拔葱,硬生生长出二十厘米,原本偏小麦黄的发色在刹那间变得血红,头发跟着身高一块疯长。

奥罗兹脱下领结,用领结绸带绑住头发,紧接着揭开不合身的小衬衫,将衣衫绑在腰间,露出里边的网衣和透气的紧身背心。

原本宽松的工装牛仔裤变得紧致,裹住奥罗兹先生紧俏丰满的臀。一双圆头小皮鞋胀紧开裂,让宽大的脚掌挤成了碎片。

他轻声呢喃着。

“jackpot。”

对狂奔而来的陈小伍,以指为枪。

身后的魂威在闪闪发光。

芳心纵火犯提剑纵跃,几个呼吸之间就将十来个卫队兵员绞杀割喉。

它像是一团复杂的钢铁,四肢头颅躯干都由大齿轮和钣金件组合而成。

在这个魂灵身上,能看见许多黑桃符号,就像是扑克牌中四国之王。

“biang!”奥罗兹的持枪手势扣动了扳机。

小伍两眼瞳孔微缩,他感觉到了……

感觉到身后的神像上,那一块黄油里包裹着肥皂形状的异物。

于此同时,小伍扣下了起爆按钮。

亚蒙大神的羊头人身像炸得四分五裂。

巨大的爆炸声带着冲击波和气浪,将这块“黄油”掀上半空。

它在空中发生了爆炸,雷管爆炸之后,从柔软的油脂中迸发出以百计的碎铁菱,洒在皇后大道的沥青马路上。

奥罗兹抓来老裘,一剑捅穿了毒贩子的脑袋。

隔着十来米的距离。

陈小伍掏枪指向奥罗兹的脑袋。

“你杀好人,也杀坏人!到底想干什么?”

奥罗兹扔掉老裘的尸首,掂着剑,赤着脚,一步步往陈小伍这头逼。

“上一回,我走得匆忙,还没来得及问你的名字,黑头发的情人。你叫什么?”

“陈玄穹。”

“你是东方人?”

“我从星界来。”

“为什么你帮列侬人?”

“我的肉身在此出生、长大,以后还得落叶归根。这笔债我要还。”

“说得好!”

砰——

不过五米的距离,在面对面的开阔射击环境下,小伍不可能失手。

可是,他射失了。

子弹从奥罗兹的头颅穿了过去,直直地打在商铺的玻璃柜里,把小神像展品打了个粉碎。

是的,就这么穿了过去。从奥罗兹的头颅穿脑而过。

没有伤到奥罗兹的脑组织,在小伍开火之前,奥罗兹的脑袋凭空长出了一个两指有于的坑洞,就像是女人的耳洞那样自然,长了一个脑洞!

奥罗兹站稳脚跟,不再往前。

“你喜欢用枪来说话吗?”

陈小伍:“那得看对象。”

紧接着他继续扣扳机,把剩下的五颗子弹都送了出去。

往对方的大腿,肝脏肾脏心脏打。

无一例外,这些弹头像是融进了血肉的泥沼里,穿身而过。

空气中弥留着膛管散出去的硝烟味道。

奥罗兹伸了个懒腰,许是觉得小伍的手段和试探过于无聊。

“我杀的都是畜生,要行侠仗义锄强扶弱,不论这个人是哪国人。”

小伍收了枪,子弹对奥罗兹来说没用,任何物理层面上的伤害都没用。

对方就像是学会了乾坤大挪移,肉身已经变成了一块随意拼接融合的果冻,能对各种各样的攻击做出反应调整。神经反射速度快得不像人类,甚至能捕捉子弹的弹道。

“你真的是人类吗?”

小伍已经开始怀疑对方的种族了。这个世上不止有人族,还有通过手性分子和特殊仪式降生的魔鬼。好比巴风特这头黑山羊。

奥罗兹的呼吸变得急促,仿佛叫人点破了心思,面色潮红,像是与七年之痒的恋人阔别重逢。

“你想抓住我吗?陈玄穹,我的身份是米特兰中央情报局的特派人员,我的任务是在这片土地上尽可能地搞破坏。

不论好人还是坏人,是机关政要,我都会杀。

我想,只要把列侬的高官要员杀个干净,这场战争就会提前结束,战火会让新的邪物诞生,横尸遍野血肉成泥的战场会变成魔鬼的温床和育婴室。

只要我杀得够快,士兵枪口里的子弹,传令官嘴里的命令,大后方的指挥部发出去的电报,它们的速度跟不上我的剑!

你觉得这个想法怎么样?有没有可行性?”

陈小伍双拳相击,性感炸弹应召而来。

“是人中龙凤的做法。”

第四章 拳击外交

在四国交界之处,在格林雪峰的山顶。

有一座魔术学校,它沿用加拉哈德的名讳,表达出来的意思,叫贤者之杯。

传说中贤者之杯是整个加拉哈德星球的起源,是七位神祇的根,是万事万物的本质,也叫【物质】。

大卫先生所著的《圣杯往事》里,主人公和范克里夫一开始为了寻找部队而游历四方,后来他们放弃了虚无缥缈的短期目标,开始寻找故国,寻找印象中实际存在的东西,可惜故国也灭亡了。

最终,《圣杯往事》的主人公决定寻找圣杯,寻找神话。

在书中提到——贤者之杯可以赐人永生,这位主人公认为,只要自己活得够久,哪怕千万年上亿年的时间过去,总会有一个相似的“故国”可以让他落叶归根。

抛开这些不谈。

在加拉哈德魔术学院里,有一句俚语。

这句俚语的完整通译如下。

“礼拜天看太阳,日曜日藏宝剑胆。”

“礼拜一看月亮,月曜日时乳虎狂。”

“礼拜二看荧惑,火树枯枝老龙蟠。”

“礼拜三看佘备,葵花叶有寒潭霜。”

“礼拜四看岁星,东方木来西方用。”

“礼拜五看长庚,金星婺女斗含光。”

“礼拜六看元都,农神磨刀向擎羊。”

这七句俚语是魔术学院给学生留的魔术窍门,也是周一至周天的神祇特征,又通过不同星曜神祇来决定手性分子的基本特性。

一个人通向星界需要触媒,这些触媒就是魔鬼在三维宇宙中的肉身,任何魔术师都逃不开这一环。

只有带着魔鬼的部分肉身作为媒介,魂灵才能到达对应的星界,直面内心的恐惧之后,交出一部分对称的器官,满足手性分子的基本特质,才能获得使用魔术的资格,成为魔术师。

此时此刻,小伍不明白对手的魂威特质到底是什么。

从第一印象来看,奥罗兹的魂威【芳心纵火犯】像是一具合金铠甲,不出意外的话,对方侍奉的神祇是金曜日的值日神——天后芙莉葛。

这位神祇主管婚姻与生产,是大神奥丁的妻子。

金曜日也代表另一位魔鬼,传说中芙莉葛诞下了十二位子嗣,都是女孩儿。

她们代表语言、仁慈、礼物、诡计、爱情、称赞、诺言、真实、质疑、保护、聪慧以及信使。

其中关于最后一位女儿的信使特质变成了妖魔化的神话。

因为芙莉葛天后在生下信使之后,就不再生产,神话绝育。

信使从此变成了魔鬼的化身,也是不幸的开端,邪恶的征兆。

这位信使在加拉哈德神话中被描述得非常怪异。

她的头颅由齿轮与钟盘组成,她的五官粗犷而妩媚,她的四肢都是钢铁,她有一颗火热滚烫的熔炉作为心脏,她是风的使者,为天后传达旨意,从人间带消息回到天上的传令官。

她使人间不再有谣言和欺骗,不再有战乱与疯狂,每个人都过得小心翼翼,生怕这位信使将消息传到天上。

后来人们在信使来到人间时,将她后脑上的表盘拨动,扰乱拖慢了信使的送信时间,于是信使留在人类的国都,变成了人人喊打的告密魔鬼。

和巴风特一样,她也有名字,叫做季默瑞。

小伍步步为营,与奥罗兹僵持时回想着列侬王立图书馆里的魔术资料。

眼前这个魔术师的能力,肯定与魔鬼季默瑞脱不了干系。

皇后大道发生了一起血案,他们的时间都不多了,要速战速决。

小伍摸不清对方的底细,只能用**去侦查试探。

在太阳经过第三街和第四街的楼宇时,在奥罗兹眼中,阳光恰好透过列侬王国的国旗杆,直射进自己的眼睛里。

就在这个瞬间,小伍动了。

他像是一头矫健的猎豹,两臂抱驾护着脑袋,像是一颗出膛的炮弹,抓住对方眼中刺目的那道光,那个破绽,性感炸弹火势熊熊,紧紧贴着宿主的腰脊后背,在小伍的腋下伺机而动,在做攻击守势的同时观察敌人的姿态。

是的,时间不多。

小伍想着——

——要在这里分个胜负,对方能改变自己的**,能任意改变年龄,就像是拨动时钟表盘那样轻松。

如果在这里放跑了奥罗兹,小伍他也别想回到尼福尔海姆了,他得时时刻刻跟在皇帝身边。

他使着神击圣格的组合拳,和魂威同时作联动协同,把浑身的本事都使了出来,不做任何保留。

明晃晃的刺剑来了!

它来的那么快!那么突然!

用个奇妙的比喻来形容,就像和姑娘约会吃饭看电影去酒店的最后环节,在脱衣服时,衣领里冒出了一根钢针那样。

它令人胆寒。

在小伍作引手去测试距离,垫步很稳定,腰肢传递力量的感觉很棒,但那口轻剑,在他眼里就像是突然消失,突然又出现。

他离奥罗兹还有两臂的距离,就是这点距离,让他寸步难行。

与兵刃接触的一刹那,他化拳为掌,十根肉指卯足了劲力,要拨弄揉碎刺剑的力量。

奥罗兹一击未果,脸上的表情也从戏谑变成凝重,紧接着没有半点迟疑,两人在试探的第一回合还未结束时,这神秘的红发男人对着敌人的腰肾脏器使出狠厉的踢击。

尘土飞扬,令人眼花缭乱。

只在短短一呼一吸的时间里,拳脚功夫撞出七八记脆生的雷鸣。

小伍由双手抱架化为箝羊之姿,两腿踩着小碎步往奥罗兹的剑脊后缘挤。

轻剑的剑刃窄而薄,他要用换伤的方式来拿到战果,至少得碰到奥罗兹的身体!必须要用拳头来查清对方肉身的秘密!

随着金铁入肉的声音响起。

奥罗兹两眼失神,为小伍的果决而感到惊讶。

手中的轻剑如热刀过牛油一样割开对方的皮肉,触及坚韧的经络骨骼时,像是深深陷进了泥潭里,再难进半分。

不等奥罗兹用转腕翻花去扩大小伍大臂的伤口,他才发现对方的血肉正在快速愈合!像是一头野兽,狠狠地咬住了剑!

小伍:“让我好好看看你!”

两人近在咫尺,彼此的呼吸声,从皮肉中渗出来的汗水味都闻得到。

狠厉的撑捶轰在奥罗兹的太阳穴上。

在这个瞬间,小伍感觉下腹让人狠狠蹬了一脚。

他满眼的不可思议,仿佛无法理解这种事情是如何发生的。

——为什么?

——距离很近了,近到完全伸开手臂都很困难。

——我能挥出这一拳,几乎是抱着手臂脱臼的觉悟逆力而发。

——我明明用肘关节护住了心口和下腹,早就有了提防。为什么奥罗兹能用脚尖来刺蹬我的弱点?难道他的腿变短了?

可惜,小伍没有时间去确认这件事了,他的两只眼睛死死盯住了奥罗兹的头颅。

在腹部中招的那一刻,轻剑应着反冲的力道,像是一头残忍的雕鸟往小伍的手臂上带下一块血淋淋的肉。

性感炸弹抱着小伍两腋,带着宿主在皇后大道的马路上翻滚,身体狠狠地撞上人行道的路基,瘫痪在地。

小伍猛然翻身,想再和奥罗兹纠缠一番。

可是,对方已经不见了。

赶来的宪兵队和城防卫戍军将马路围了个水泄不通,还有不少看热闹的踮着脚,要把魔术师之间的对决看个清楚。

现场拉起了警戒线。

小伍捂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右手的伤势在性感炸弹的催化下愈合,嗅着手性分子的味道,朝着熙熙攘攘的人群看去。

一个熟悉的背影钻进人海中。

奥罗兹就这么当着他的面,改了一副面孔,变得苍老,几乎要变成入土的年纪,变成胡子花白的一头老猫。

紧接着,他对小伍挥了挥手,笑出满脸皱纹。

“再会了!情人!”

小伍读懂了这句唇语。

他这才稍稍明白【芳心纵火犯】的能力。

不论是男人、女人、青年、老年、幼年、壮年。

不论美丽、俊俏或妩媚或青涩。年少或年长。

只要符合情人标准,奥罗兹都能做到,能化身为【芳心纵火犯】。

他/她的能力是改造自己的**,包括年龄和性别。

从刚才奥罗兹对枪弹的超常反射神经来看,那种超然的大脑,可谓变态的动态视力,就是依靠改造脑部结构来完成的。

小伍的拳头也应证了这点——

——当小伍使撑捶轰中奥罗兹的头颅时,奥罗兹的剑让小伍的大臂咬住,无法躲闪,可是在那一刻,小伍感觉自己打中了一团弹性十足的胶球。

在那个时候,他看见奥罗兹的头颅像是刚出生的婴孩,骨头是软的,像是没有发育完毕,简直匪夷所思。

“你能改头换面……”

小伍爬了起来,使着轻捷无常的身法,往暗巷的矮楼爬。

“不知道能不能变成动物或者植物。”

他捏着一只蜜蜂的半边翅膀,感受着蜜蜂旺盛的生命力,带着他往目标的方向去。

——另一头。

奥罗兹混入人群之匆匆离场。

今天的任务已经完成,该去找点乐子了。

对他来说,在芙蓉城的生活就应该糜烂而奢侈。

毕竟故事里都说,侠客要有侠客的样子。

今天要去找几个姑娘呢?

他想着,从胡子花白的老头变成了一个金发碧眼的年轻人。

伍德·普拉克一模一样。

他站在杂志社的大玻璃门前照着镜子,对自己的新容貌十分满意。

杂志社里的小记者抬起头。

玛格达·佩洛西在心肺复苏的边缘疯狂试探,她又见到了自己魂牵梦绕的情人。

奥罗兹先生朝这位女士微笑着,也不知道该用哪种方式搭讪,毕竟玻璃门的隔音效果很好。

他没发现,自己的后脑已经长出了一朵大波斯菊。

花朵在他的头皮下深深扎根,是小伍在花坛收集来的种子,用拳头轰进奥罗兹的脑袋里,现在种子已经发芽了。

这朵花儿就像是风骚的头饰,也不会引人注目。

它吸饱了血,在性感炸弹的催化作用下疯狂生长,在冬日万籁俱寂百花枯萎的寒风中,飘出浓郁的花粉味道。

不一会儿,就有一只蝴蝶光顾了奥罗兹先生的后脑。

这让他看上去更加浪漫,更加像个情人了。

玛格达迫不及待地主动推开杂志社大门。

她喊:“伍德……哦不!陈先生!陈先生你怎么来了?”

奥罗兹:“刚巧路过。”

玛格达欣喜若狂,伸出了手。

奥罗兹是个自来熟的家伙,非常主动地上前握手。

可是他没想到的是……

一把冰刀狠狠捅进了他的眼睛。

玛格达拔出刀子,完全进入了战斗状态,眼神如冰。

“陈先生绝对不会和我主动握手——”

“——他也不会刚巧就来看我。

他墨镜一戴,谁也不爱。”

第五章 羖羊与盘羊

在尼福尔海姆有一句俚语。

它是这么说的——

“盘羊饲雪,光中之光。”

“羖羊角斗,王中之王。”

早在一万年前,盘羊和羖羊这两支牛科中的羊属亚科羊族动物,就进入了人类的圈地,成为受驯的牲畜。

尼福尔海姆作为北地的原声土著游牧民族,一直流传着这句简约但不简单的俚语。

它的意思如字面所述。

前半句说——

——当北地的风雪天气来了,盘羊敢冲进雪原寻找雪水下的植被果腹,是北地雪景之中的漫天白光,是好事中的好事。

这代表盘羊的毛皮鲜亮,已经和雪景融为一体,猎食者也很难高效率地追捕它们,这是上好的绵羊种。在冰雪天气下,盘羊愿意主动跑上雪原找食,为来年的垦荒播种做完了犁地的工作。

这个宗族聚落也是尼福尔海姆酋长国的光中之光。

后半句说——

——羖羊在圈地牧场中决斗,留下优质有力的后代,能够成为交通工具的动力来源。

如果有羖羊角斗,那么这个宗族聚落的族长,就是尼福尔海姆酋长国的王中之王。

这段古老的寓言传到今天,就变成了另一个意思。

羖羊和盘羊经过驯化育种,变成了黑山羊和白绵羊。

它们各司其职,在部落的牧场中扮演着基础劳动力和农产品的角色。

一个拉车,一个产奶。

一个割肉,一个薅毛。

高热量的肉食能为人体提供大脑思考时耗费的巨额能量。就像是睿智的父亲教授孩儿如何生存。

乳制品则让“裸猿”这个民族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就像是乳母一样,赐给孩儿一副梆硬的骨头。

牲畜动力的车辆让游牧民走得更远,不像马匹那样娇贵,能把极寒地区的族民送到最近的县城都会,进行基本的贸易活动和求学。

薅出来的羊毛变成了身上的毛衣,也活化了每个尼福尔海姆白毛人的双手,幼年时的纺绵手艺与针线活,让他们的大脑更加活跃。

可以说,除了强枪利炮和富饶的土地以外。裸猿是西大陆演化最为完整,最先进的人种。

他们的语言天赋在驯兽的过程中得到了高度开发。

值得一提的是。

羖羊与盘羊的叫声是不一样的。

黑山羊的叫声是——

【maaaaaaaaa!】

白绵羊的叫声是——

【baaaaaaaaa!】

为了和这两种生物沟通,他们绞尽脑汁去认爹认娘,把顶级掠食者的尊严都丢下,试图寻找一种东方的神秘力量,用道教文化里的天人合一来进行沟通。

比起西大陆的其他人种,他们口中的神,不是任何周一至周天的魔术神祇。

——而是裸猿自己。

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八百年来的每一个日日夜夜,他们都将生活当做神祇在凡间受苦受难的挑战。

他们记得唐宁·列侬是如何把祖先赶出丰饶的草原。

他们也记得唐宁赐给他们的天降宝礼——这场试炼本身的含义。

在极南之地,在安达卢西亚流传的寓言,由唐宁的史官说给世界另一端的裸猿听时,意义变得完全不同了。

——历史面临巨大变革之时,魔鬼用它的力量在大地上降下死亡与灾祸。

在片刻的沉默之后。当黑发黑眼的鬼神再次降临圆桌,大帐的乳宴前窃窃私语,他将留下一笔财宝。

……

……

让我们回到芙蓉城,回到太阳报业的杂志社。

在时代广场的铜雕之下,人与魂威做着无声无形的对峙。

玛格达面色凝重,在这场冗长而复杂的决斗中,她难去思考前因后果。

——眼前这个魔术师是谁?

——为了什么目的而来?

——那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个人用伍德·普拉克的皮囊招摇过市。

用着自己馋得流口水的那副身子行骗劫色。

用她魂牵梦绕的男人,扮着一出滑稽戏。

在玛格达的眼里,这就是死罪。

深冬时节,阳光有种疲软无力的感觉。

它照在奥罗兹先生的头发上,照出那一朵鲜艳的大波斯菊。将芳心纵火犯的钢铁之身映出极光一样的碧蓝之色。

眼眶里的冰刀消融化解。

奥罗兹现出了原形,他像是让这记突如其来的攻击给捅穿了心,大脑变得一片混沌,利器进入脑组织时他已经做足了防备,然而头部突然变异带来的副作用就是神智失常——他进入了短暂的脑梗型眩晕中,整个人都变得摇摇晃晃的,供血不足带来的综合征让他两腿发软,差些倒在铜雕下。

玛格达观察着敌人的姿态,同时也在观察敌人的魂威。

拥有完整人形的魂灵,是玛格达女士远不能想象的可怕对手。

同样作为魔术师,她赐给星界的手**官只有一副纤纤玉手,魔鬼墨丘利或奥丁大神甚至没有告诉她,【魂威】的【真名】到底是什么。

她能支配调动的东西,也只有两个手掌容积的水分子。

当做冰锥或冰弹投射出去,冲击力比不上子弹,初速不过百米每秒。

用肉眼观测辅佐之下,它的精密度也比不上光学仪器,护住心口和咽喉已经是极限,勉强能改变火器的弹道。

像石匠会里的索尼娅老师所说,索尼娅老师出卖眼睛,成为了金曜日值日神天后芙莉葛的双眼——在她的眼中没有谎言。

她看不清正常人的肉身,只能从魂灵的光谱来分辨人与人之间的区别。修斯先生为爱人感到莫名愤慨的原因也是这个——索尼娅看不见爱人之间彼此的肉身,眼中永远都只有【真实】。

索尼娅老师还说过——魔术师有强弱之分,而玛格达本身就属于那种不愿出卖肉身器官,也没有什么超然能力的魔术学徒。

再看奥罗兹先生。

除了不够【手性】的心、肝、脾、肠等等器官,魂灵已经拥有了完整的人形,何况他的能力就是改变肉身的物理形态。简直和神话传说中会变形的妖怪一样。

他离魔鬼只有一步之遥,只要他对魔术本身的使用手法日益精进,浑身上下的细胞都可以替换更改,连大脑皮层的记忆区块都可以替换革新,完完全全变成另一个人。

唯独有一样东西是无法替换的,那就是大脑的下丘体,它是人体最复杂的高级神经中枢,必须每时每刻保持原形,奥罗兹的魔术精密度再高,也无法触及这片领域。

玛格达还摸不透敌人的底细,但她知道,自己很弱,一眼看上去就不是奥罗兹的对手。

刚才那一刀子捅进了敌人的眼眶,可是对方只是摇摇晃晃地晕了过去,连血都没流几滴。

她看着奥罗兹摇摇晃晃的身形,心中诞生了巨大的恐惧。

她不知道仰慕暗恋的爱人到底惹了什么麻烦,此时此刻,她却深刻地意识到这个敌人有多么可怕。

芳心纵火犯以金属色的性感嘴唇亲吻着奥罗兹先生的脸庞,那副钢铁组成的魔女之身,由齿轮表盘嵌合绞扭凝聚起来的头颅上,魂威后脑的指针正在慢慢回转。

它将奥罗兹的生理时间往前挪移,往几天之前推。

奥罗兹的**一阵抽搐,眼球和部分脑组织的损伤在魂威的调令之下变得十分活跃,他的脸换了一张又一张,变回了那副小胡子眯眯眼的乐师模样。

“哦!小姐!见到你很高兴!”

奥罗兹已经忘记了自己受伤的事实,在改变大脑结构的同时,也改变了海马体和皮层区块的记忆。

“我是第一次遇见你吗?”

他甚至忘掉了自己是如何受伤的。

“你看起来真可爱!对我来说是天赐艳福——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今天是二月十五号,对吗?”

玛格达惊疑不定,她拧着眉,抿着嘴,手心已经全是紧张的汗液,她不知道该如何回话,也不知道该做什么。眼前的男人实在太过怪异了。

冰刀染血之后就落在地上,已经化成了一滩赤红的血水,在干冷的冬日里,变成了时代广场青砖上的一块不起眼的污渍。

路上的行人来来往往,像是什么都没看见。

一切正常得有些诡异,让玛格达恍然失神,仿佛刚才看见的都是幻觉。

她的大脑在运转,在思考,试图排除一个个错误答案,想找出对方魂威的真实能力,想出对应的策略。

但她掌握的信息太少了……

于是乎,她回想起伍德的行事风格。

如果遇上处理不了的对手,要避实击虚,迂回试探。

她面对着一个难解的题。

【今天是几号?】

这个答案可能事关她的生死。

如果答错了,那么对方腰上的剑——那柄看上去没什么威胁,轻飘飘软绵绵的轻剑,很可能会变成她丧亡的元凶。

“我和你认识吗?”玛格达变作一副嫌恶的表情,像一座冰山:“先生,请你自重。”

她选了个正确答案。

奥罗兹轻挑食指,像是想起了什么。

“哦!原来是这样!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呀……”

午后的阳光照在奥罗兹的身上,影子投在地面,刚好盖住玛格达的高跟鞋。

玛格达当着复读机:“对,我们是第一次见面。”

“那真是太好了!”奥罗兹一拍手,满脸的欣喜:“那么小姐!敢问芳名?”

玛格达:“没兴趣告诉你。”

奥罗兹摇晃着大帽子,欠身施礼。

“我的名字叫oroz!来自安达卢西亚……”

玛格达想回到报社里,想躲在社长的身后,想报警,她的语气如冰。

“没兴趣知道。”

奥罗兹抓耳挠腮,在多情的天性驱使之下,又想到了另一个办法,他不会随随便便放走这么个靓女。

“安达卢西亚的男人都像是发情的绵羊!女士!可我不一样,你看我俊美吗你再看看!你看看我性感的小胡子,我是天下独一份的完美情人,只有我能配得上你的容貌!”

他不由分说,使着轻快的步伐,挡住了杂志社的大门。

玛格达躲不开了。

“我要工作……”

奥罗兹摇了摇头。

“我有万贯家财,如果你愿意!~我能让你下半辈子再也不用工作。”

玛格达又说:“我爱我的工作,胜过爱男人。”

奥罗兹立马换了一副脸孔,换成了女人模样!

他变身的过程如川剧变脸,只在瞬间完成。

“现在呢?如果是女人呢?我是个魔术师,你想要哪种美,我都可以做到!”

玛格达横眉冷眼:“你对我纠缠不休是为了什么?!”

“我想和你约会……”奥罗兹指出重点:“我想和你谈谈过去和未来,想知道你身上微弱的手性分子代表什么,想明白几分钟,或者几个小时之前,我身上发生了什么……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像今天这样失去意识了。”

是的——

——奥罗兹想知道的就是这些。

他在身体完全康复时,就明白自己失去了一部分记忆。在他面前的陌生女人,是个半吊子魔术师。

他不相信这个弱者能伤害到自己的大脑。

这不符合常理。

他得搞清楚,让自己受伤的人到底是谁!

至少从第一印象来看,奥罗兹先生对玛格达有很高的期待值,对方的样貌和身材是个理想的情人。

玛格达双手护抱:“你一直都是这么搭讪的吗?”

奥罗兹煞有介事地敲着重点。

“只对你!如此热情!”

他的面孔变幻连连,观察着对方的神情,如果女士眼中有半点嫌弃的意思,他就立马换下一副面容,直到对方“顺眼”为止。

很可笑的事情发生了。

当他遵照记忆,在情人节刺杀案发生的当晚,把脑中那副伍德·普拉克的面孔换上去。

玛格达皱紧的眉头稍稍有些松懈。

这让奥罗兹抓住了一点马脚——他内心不太敢确定,毕竟这张脸算是高地人种眼中的大众情人,也不能说明,这个女人真的和那个神秘的对手有关系。

为了确认这一点,他心痒难耐,像是嗅到了腐肉的饿狼,紧接着对玛格达穷追猛打。

“女士!容我请你喝一杯咖啡,来时代广场的咖啡店叙叙旧。我觉得我们肯定有话要谈。”

玛格达将计就计,不打算避嫌,也不打算逃跑。

眼前的魔术师身负异能,这张变化万千的脸,能让这个危险的家伙到达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

毫无疑问,从目前收集的信息来看,伍德·普拉克是奥罗兹的敌人。

情人的敌人,也是玛格达的敌人。

——为了伍德,她愿意拼上性命。

试着去了解他,掌控他。

然后找出办法,杀死他!

魔术师是个头衔,头衔之下还有智人的种族身份。

只要对方会病会死。

那么她就有胜算!

在这场暗处的求偶之舞,热烈的弗拉明戈背后,藏着无数杀机。

他们离咖啡摊只有两百米不到的距离。

玛格达思前想后,像是被对方的热情所打动。

“魔术师嘛?”

奥罗兹小鸡啄米一样点着头。

“对,我们都是魔术师!是一类人!你去过加拉哈德吗?四国交界的魔术学院?我从小在那儿当勤杂工,跟着武术院的院长学习技艺,立志要当一个豪侠!”

谈及理想,奥罗兹像是一头展示翎羽的公孔雀。

“你说你的工作胜过爱情,你像个记者,女士,可惜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我尊敬这个职业,记者从来都是为民伸冤的榜样。”

巧舌如簧,直达肺腑。

玛格达指着咖啡摊,不说废话。

“走吧。”

一路上,他们谈着彼此的事,尽量将话题往对方身上引。

奥罗兹恭敬有礼,给女士引路。

“你觉得我这张脸怎么样?是你喜欢的类型吗?”

玛格达:“还不错。”

奥罗兹敲着响指,从腰包中掏出响板,差些要给女士跳起一支热烈的舞。

“对了!我脸熟吗?你以前见过这张脸?我想我们很早就见过了,女人看爱人的眼神,就像是她们化妆包里的口红色号一样,特殊得一眼就能辨认出来。”

玛格达:“很早就见过了。”

奥罗兹抽出轻剑,挽着剑花!在那一刻起了杀心!

“他与你相识?是你的朋友?”

玛格达:“不,他上过报纸,像个傻瓜。”

奥罗兹怅然地笑出声来,紧张地看着四周,生怕路人投来异样的眼光——他可不想就这么暴露身份,能登上太阳报的人,都是名人。

他立马收起剑,温顺地像是一头绵羊,生怕被人看见了帅气的脸。

奥罗兹又问:“他为人如何?”

玛格达变得非常主动,拉着奥罗兹先生坐在咖啡摊前,等待侍应生。

她笑出了声,形容着伍德·普拉克。

“可可爱爱,没有脑袋。”

第六章 恋人

在安达卢西亚的金椰港有一句俚语。

它叫做“钻石恒久远,一颗永留传。”

我相信你肯定会好奇,为什么这句脍炙人口的广告词会传到加拉哈德来。

因为钻石骗局的成功营销案例,也给了星界的客人牟取暴利的灵感。

金刚钻本身由单纯的碳分子组成,和其他碳族的兄弟一样不分贵贱,是石头、玻璃、石英、水晶、钻石。

钻石除了漂亮以外,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不知不觉中,它经由钻石商的营销手法,变成了爱情的代言词。

在广告中,在戏院里,在一个个国王与王后的求婚戏码之中,藏在一朵朵玫瑰里。

一开始,人为它赋予了爱情的价值。

紧接着,又有钻石富矿国与游商合作,在大学进行钻石至上的价值观宣传。数之不尽的女人还处在女孩的年龄,就会以昂贵的钻石来衡量男人的价值。

再后来,军阀把钻石矿脉当做重要的筹码,与军火商进行交易。游商将这些碎钻批为劣等品,将自己研磨加工的宝钻分三六九等,按照不同的价格售卖。

再然后,商人花招尽出,为了保住库房里堆积如山的石头,为了稳住它们的价格。推行一套繁杂且冗长的切割工艺与宝石学技法,需要昂贵的加工成本来为石头的价值奠基。

他们是评判钻石对错好坏的裁判,也是市场中竞争售卖钻石的选手。

在西大陆,几乎所有国家的中产阶级家庭的认知中,潜移默化地将钻石融入了婚姻的一环,变成了繁衍生息的必要条件。

——从来如此,便对吗?

奥罗兹坐在茶摊的小桌旁。

“我为你准备了这个。”

两掌合十,如信徒一样虔诚。

紧接着,他张开双手,从手心冒出一颗璀璨耀眼的宝钻。

“这是魔术……”玛格达小嘴张成了o形,眼里有惊讶。

“是的,就是魔术。”奥罗兹信心满满,他自认为没有女人能拒绝钻石,将手中的宝物扔到桌上,像是扔垃圾一样,“你喜欢,就送给你了。”

“送给我了?”玛格达装作一副吃惊的样子,像是回到了大学时代,“您真是太客气了,这么贵重的礼物——”

她语气一变,变得冷漠又残忍。

“——我家里一抓一大把,石头不要可以捐去灾区,奥罗兹先生……哦!不对,这东西扔去贫困地区人家都嫌累赘,不能吃,也不能喝,拿去换钱还会惹来杀身之祸。”

紧接着双手互抱,扶着眼镜,等着奥罗兹的下一招。

两人坐在桌前,享受着午后慵懒闲散的下午茶时间。

奥罗兹面不改色,收回了桌上的钻石。

这颗石头原本是他骨骼的一部分,通过芳心纵火犯的精密加工,碳元素在高压环境下重组制成,也能顺利地回到他的身体里。

奥罗兹先生靠着一身的骨头,一身的钻石骗来不少女人心,用物质攻势辅以花言巧语是他的拿手好戏。

可是,玛格达表现得非常冷静。

这让奥罗兹有些失望,不过他不会气馁,一个训练有素的情报员,有千百种手段能让任务目标吐出情报。

他现阶段的首要反潜任务,就是查清芙蓉城里的黑发魔鬼到底是谁。

“我们直入主题吧。玛格达女士。”

玛格达:“你知道我的名字?”

“你的记者证上写着呢。”奥罗兹倚在靠背上,显得悠闲自在:“我看得清清楚楚,不像其他小傻瓜大笨蛋,连女孩子的眼睛都不敢去看。”

玛格达给奥罗兹倒上咖啡,动作谨慎小心,手不抖心不慌,一言不发。

奥罗兹:“我对你很感兴趣。”

玛格达:“我也对你感兴趣。”

奥罗兹:“是吗?”

玛格达:“是的。”

两人言语中藏着针。

奥罗兹明知故问:“你是个记者,今天怎么有空来陪我喝茶?”

他问的是玛格达有没有收到任何关于罪案的消息,在他失忆的这段时间里,肯定发生了什么事。

玛格达装疯卖傻:“我是个记者,但总得有点私人空间,对吗?”

她知道皇后大道的杀人案,也知道鸦片赌场的老板是怎么死的,来不及去寻访,心里有了答案。

奥罗兹指着自己的脸,指着伍德·普拉克的肉身,接着问:“你的这位朋友,还在芙蓉城吗?”

玛格达接着答:“我再次纠正,他不是我的朋友,只是上过报纸。”

奥罗兹:“你采访过他?”

玛格达:“这和我们的约会有关吗?”

奥罗兹:“当然有关,我得搞清楚我心仪的对象曾经有过几个男人,这些男人都是什么人。”

玛格达端起咖啡。

“你不如和他去谈一场恋爱,这样简单直接。”

送去嘴边,轻轻一抿。

放回桌上,杯口留着口红印。

奥罗兹听了玛格达女士的训斥,假作尴尬,实然有一种甜蜜感。

放在其他人身上,这种失礼的问题,一般的村妇早就提着扫把要把他赶出门了。

这大家闺秀就是不一样,说起话来让人感觉很舒服。

于是乎,奥罗兹变了一张脸。

变成了玛格达·佩洛西的模样。

一模一样——

——不论是身材,体重,或毛发。

奥罗兹耸肩,故作嘲弄。

“你说得对,用这副皮囊去见他,爱情的种子一定能开花结果。”

玛格达喉头的咖啡还没吞下肚,忍着喷吐而出的怒意,压下暴躁疯狂的心情。

她笑了出来。

“奥罗兹先生,你的本事真是出神入化。”

她内心如坠冰窖,手掌结了一层汗液的凝霜。

只是去想一想,这个魔术师顶着自己的一张脸,一副身躯,能干出什么事情来?

如果奥罗兹变为石匠会的骨干,又会发生什么?

如果奥罗兹易装为唐仁皇帝,这个国家又会面临什么?

光是想到这些事,玛格达也为伍德捏了一把汗。

她像是在照镜子,自己的动作和姿势,仪态与神情,奥罗兹模仿得惟妙惟肖,彷如一人。

“我是最了解你的那个人。”奥罗兹言之凿凿,像是传销窝点的高级骨干,“我是你的完美恋人,你有什么理由拒绝这份爱意呢?”

玛格达吞下那口咖啡。

奥罗兹跟着喉头鼓动。

玛格达端起杯盏。

“干杯。”

奥罗兹跟着照做。

“干杯!”

玛格达举杯与之相碰。杯盏里热气腾腾的咖啡溅了出来,溶到对方的杯子里。

奥罗兹吻上杯缘唇印。连嘴唇的形状都是一模一样,与印痕完美契合。

在这个时候。

玛格达:“你还是变回去吧,我喜欢之前那张脸。”

奥罗兹谨遵女士的命令,变回了伍德·普拉克的样子。

他刚想开口,却感觉有口难开。

他的表情开始变化,变得古怪。

从一开始的淡定从容,变成满头冷汗。

从那份潇洒自然,再到腹痛难忍。

他看着杯盏的口红印,保持着警觉,调动魂威为肉身做自检。

他感觉自己吞下了穿肠毒药,食道和胃已经开始溃烂。

他张开嘴,惊恐地看着喉咙中冒出来的热气。

肚子里的那口咖啡,已经沸腾了!

“奥罗兹先生。”玛格达踢开椅子,退到街边,与魔术师的双手保持着绝对安全的距离,“你是个情场老手,应该知道,最毒不过女人心。”

“你……对我……下毒?”奥罗兹再难开口,他的喉结和整条食道已经让滚烫的开水蒸熟,声带和器官受了伤。

玛格达一手虚握,操纵着敌人喉结到胃袋的那点咖啡液,让水分失热时散发出来的蒸汽与能量均匀地涂抹到每一个地方。

“不,我对魔药学只有一知半解。也不知道该如何杀死你,你敢喝下我碰过的水,代表你有赴死的胆量。”

这个小女人十分记仇。

特别是感情债。

“每当看到你这张脸,就让我感到愤怒!”

玛格达咬牙切齿,紧紧盯着奥罗兹扭曲的表情,心中莫名有种施虐的快感。

“为什么你这么自私!普拉克!什么都不愿意告诉我!你到底是真的死了?还是假死?你跑去哪儿了?你他妈倒是开口说话呀!”

奥罗兹先生大汗淋漓,决然没有想到这个女人能使出如此狠毒的手段,他竭尽全力调配着身体里的蛋白质,要给受损的器官打补丁,在强烈的呕吐感下,他感觉一部分胃酸透过食管的坑口,和组织液一块往肺里去。

他开始产生剧烈的咳嗽,抓心挠肺两眼发红,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

玛格达依然在喋喋不休,像她的母亲一样,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蛇蝎心肠。

“为什么我要为你干这些事呢?普拉克?看看这个怪物!他的胸腔里灌满了沸腾的咖啡,他居然还能活着!我竟然为了你要和这种东西作战!”

两手紧紧抓着那点水分!

抓住女人一生想要留住的紧致肌肤!

狠狠一按!

噗嗤——

血泡在奥罗兹的襟衣领口炸开,化作漫天的玫瑰花瓣。

芳心纵火犯扶着宿主的身躯,一下下捏着心脏,努力地做自救,在血氧失衡之前,要保住大脑的供血。

魂威刹那间爆发出强烈的求生意识,魔女的钢躯上,头颅的表盘齿轮再一次运转,要将身体调回之前的状态。

玛格达这回彻底没了招数。

她能做的只有这些了。

她眼睁睁看着血泊回流,如时光重溯一样,将奥罗兹的肉身化为完整的人形,原本半开放的伤残胸腔愈合如初,像极了灯塔水母返老还童的能力!

等奥罗兹先生摇摇晃晃从地上爬起来。

他拍着脑袋,还是那副小胡子大乐师的面孔。

是锲而不舍的恋人,是忘记情伤的勇士。

再一次向玛格达女士做自我介绍。

“你好!小姐!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

他的眼神率真,以情动人。

“我刚才晕过去了,今天是二月十四日吗?情人节就该遇上情人!”

玛格达倒抽了一口凉气。

敌人不可怕,一点也不。

令她感到恐怖的是。

——自己还要杀死伍德·普拉克这张脸多少次?

——还要往肉心上捅去多少刀?

——她头发甩甩,立场摇摆。

“我们不认识!”

伍德的敌人!就让他自己去解决吧!

她这么想着,指着重点。

“从来没见过面!跟你一点都不熟!我今天要去报社上班,我爱我的工作!胜过我的生命!”

这么说着,她刚要离开。

奥罗兹先生连忙拉住了玛格达的手,在一瞬间,玛格达像是炸毛一样做出反击。

奥罗兹的手掌冻成了一块大冰坨,他皱眉睁眼满脸无辜,像是个受欺负的乖宝宝一样,两眼水汪汪的。

“你怎么可以这样伤害我!~我做错了什么呀!魔术师小姐!我感觉不到手指头了……它死了?它离开我了?”

玛格达面对这个怪物时,内心只有恐怖。

——是对魔术的恐怖。

对方的魔术越强,也代表着星界中付出的肉身部分占比越多。

看看这位几乎无法杀死的魔术师,付出的代价是多么重。

她挣开奥罗兹的手,奥罗兹却对她死缠烂打喋喋不休。

这位间谍从一片混沌的记忆中,发现了些许端倪。

桌上的杯盏,两杯咖啡,还有杯缘上口红的色号。

一切都附和两人单独约见的条件。

空旷寂寥的时代广场,除了咖啡店里打工小妹偷懒午睡时,“啵”地一声炸开的鼻涕泡以外,没有任何声音,没有任何人。

奥罗兹看见咖啡摊的日历,知道了真实时间,他强调着。

“我觉得我们得约会!”

就像是求偶求爱,屡败屡战,屡战屡败。

玛格达怒而问道:“为什么我要答应你?”

奥罗兹指着右手嘟着嘴:“我下半辈子就靠这爱人活了!现在你把它给冻坏咯,我得找个新的!”

玛格达捂着脸,眼中盯着奥罗兹脑后的大波斯菊,心中盼着伍德能早点来救场。

“就这一回!”

第七章 无名的骨头和伤心流浪汉

大卫·维克托曾经创造出一句俚语。

叫做“女人出卖肉身,男人出卖灵魂。”

这个大卫·维克托就是我们之前提到的寻血猎犬。

可能你会疑问,为什么一个已死之人能有这么多戏份,这个人到底写了几本书,又对这个故事来说有什么意义?

此人的生平事迹用线来描述是一座山峰,用面来写明是一副油画,用详细的介绍来阐述——

——他生于一八五零年,父亲是工人革命战争中落草为寇的土匪,母亲是个娼。

他的父亲老维克托死于梅毒,因为没有忠贞的爱情观。

他的母亲是没有名讳的奴隶,死于一次货物运输。

他自己一个人长大,为了活下去,在未成年时就干了不少成年人干的事——酗酒、吸烟、杀人,唯独没有男女之事。

大卫先生一直认为爱情是危险的,致命的。

它像是一种契约关系,而且是用不等价的商品和劳动力做交易,男女之间表现出来的求偶倾向就是商品的外包装,而婚后生活的劳务与责任就是劳动合同上标注的服务业需求。

在强盗和劫匪的黄金年代走向衰败,大卫先生开始改行写书,占星算命。

他是个艺术天赋非常厉害的苗子,但在这个年代,不能只靠着纸笔来保护自己。

他依靠书籍去发声,去撰写自己心里的故事。

包括依然在连载,没来得及完结的《龙的罗曼史》,大卫先生一共写了七本书,每一本都是权贵眼中的畅销佳作,百姓心里的奇幻名著。更是年轻人心中的主角标杆。

某种意义上,大卫·维克托为西大陆的所有教师做完了伦理道德课程的工作,是他告诉每个年轻的男男女女该如何用一颗主人公的心去生活。

他重要吗?

他当然重要。

光是他说的这一句——

“——女人出卖肉身,男人出卖灵魂。”

大卫先生讲这句话的原意并不是贬低女性,或抬高男人。

他在描述着一个客观事实,在讲述自己的故事。

他遇上露丝**官之前也遇见过不少女人,在这个时代,大多女人都遵照求偶的天性,会主动选择配偶,把自己挂牌售卖,卖的东西千奇百怪,卖的癖好难以启齿,卖来卖去,逃不过一身好皮囊。

他遇上伍德·普拉克之前也遇见过不少男人,在这个时代,大多男人都想挣脱兽性,想要变成自由个体,拼了命歇斯底里,脑袋里的想法别具一格,不过最后在钱面前,也逃不过低头妥协的命运。

对大卫·维克托的故事来说。

爱这个词汇实在是太昂贵了。

他当初和小萱说。

“我没有妻子和孩子,没有这些累赘,没有牵挂,也没有拖后腿的人,我能一门心思去搞艺术。”

除了收钱杀人以外,写书就是他的终身事业,是他自己的追求。

故事到了这里,我们回到为了大卫·维克托先生为列侬留下的遗产里来。

在芙蓉城,为了纪念大卫先生,时代广场有一位热心读者为这位已故作家开了一间酒吧。

它的名字叫【无名骨】。

它出自大卫·维克托撰写的一本小说。

名字浅显易懂,没有任何门槛。

叫做《无名指》。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男**隶为了追求上层社会中的富家小姐,如何出卖灵魂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身为奴隶,在一场劫案中救下了女主人公的性命。

他没有索求什么东西,把一把枪和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了女主人公。

两人约定,一定要相爱,一定要结婚。

他们走上了艰难困苦的求爱道路。

男主人公要跨越两三个阶级,要完成奴隶身份到平民,再到贵族的蜕变。

他拼了命地完成奴隶的矿业工作,又拼了命地完成公民的铸铁造模工作,再拼了命地去完成权贵代理人的产业经营工作,在书中浮夸又离奇地经历之下,在作者安排的强运和天赋之下,这个主人公成功地进入了上流社会,来到了富家小姐身边。

他跨越了三四个阶级,差不多完成了几代人才能完成的事情。

可是这还不够,非常遗憾的是,他所爱之人也和他一样,是个非常刻苦而努力的女人。

这个女人同样也在跨越阶级,从一个普通的骑士家庭的小女儿,花费几年的时间,摇身一变,成为王国司法部公爵身边当红的金丝雀交际花。

他们偶尔聚会时,讨论的事情,脑中的想法好像隔了几百年,隔了好几个时代一样。

这个故事的结尾说不上喜剧还是悲剧。

大卫先生的笔下,男主人公为了继续跨越阶级而奋斗,一次次拒绝领主的联姻提亲,朝着更上方看,是一个暖心的励志故事。

女主人公也是这样,她与男主人公订下婚约,却没有停止向前,在通向王庭内阁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即将面对后宫选秀的提名,在皇后与皇帝之间翰旋。

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对天生认真而倔强的金童玉女该走到一起。

但是大卫先生留下了一个开放式结局。

他在故事的结尾干起了老本行,去书写他最擅长的劫匪,描绘一出银行大劫案。

男女在银行久别重逢,时间紧迫容不得人迟疑半分。

在刀子和火铳的威逼下,他们砍去发福而肥胖的无名指,将钻戒交给劫匪买到一条性命。

女人出卖了肉身,割下头发,交出缠在头发上构造精致的珠宝头钗。把藏在银库的权贵们指认出来,都出卖给了劫匪。

男人出卖了灵魂,为了挚爱,他跟着劫匪一块蒙面,当做劫匪的万用人质混淆城防军的视听,干着收集赃款的事。

在前文中,他们辛辛苦苦劳碌了十年,在一场劫案中顷刻间灰飞烟灭。

尾声时分,这对男女骑上马,朝着东方跑,朝着日出的方向,为了脱罪而逃命。

匪徒只给他们留了一把枪,一颗子弹。

一切回到了原点。

如果男人杀死女人,能回去向权贵邀功领赏,洗清嫌疑。

如果女人杀死男人,能回去向王庭坦白从宽,嫁入皇室。

他们手里捏着断指,心头长了一块倔强的骨头。

——绕了那么大一圈,这才发现挡在他们面前的不是什么财富或权势,而是这座门当户对男女般配才能成婚的城市。

夕阳下苔原上,就在两人互视而跪,一把枪中——

——戛然而止。

在【无名骨】旅店,酒吧的一楼吧台。

奥罗兹先生如此说:“我特别喜欢大卫先生写的故事,非常的真实。”

玛格达女士谨慎答:“你读过他的书?”

奥罗兹比着食指,心神向往:“每一本都看了,深得我心。特别是对劫案场景的描写,对血肉和枪弹的描述,那种死气沉沉大祸降临时,每个人的神态和临场反应,写的和真的一样,真令人不得不怀疑,大卫·维克托是不是亲身经历过这些事。”

玛格达从伍德口中听过寻血犬的故事,此时此刻听见这个说法,只能尴尬又不失礼貌地报以微笑。

“是的,就是这种真实感。”奥罗兹反复强调:“如果一场戏剧里只有美好的,令人开心的,大团圆之类的东西,那一定是个残缺而遗憾的故事。它不完整,和残疾人一样,失去了手脚,不能听或不能看。”

玛格达挠着头,酒吧里没多少人,毕竟在战争前夕,国家已经实行了禁酒令,现在只能买到牛奶了。

奥罗兹先生展示着不同的求偶手段,试图从文艺这条路上得到女方的共鸣,切入的手法十分熟练。

“你也喜欢大卫先生的书吗?”

玛格达摇摇头:“不,我不喜欢。”

奥罗兹立马跟着附和:“是的!我也不喜欢!太残酷了!”

玛格达怼了回去,立马改了口:“我不喜欢他写字的速度!我在太阳报工作,他的稿件到编辑手里审查时,我恨不得把编辑的两条手给冻上,抢来稿子自己看。”

奥罗兹跟着恶狠狠地骂道:“是个拖更狗!该骂!”

玛格达:“你怎么能骂一个死人!?奥罗兹!真是太没礼貌了!”

奥罗兹换上一副笑脸,额头冒着汗,假作擦汗的功夫,端着吧台的橙汁,往嘴里送,想引开这个尴尬的话题。

他想撬开玛格达的嘴实在是太难了。

他决然不会想到,自己已经死在这个女人手上了,还可能会死好几次。

【芳心纵火犯】的特性让他失去了回忆,对这个美丽的女子毫无防范。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脏兮兮的流浪汉敲开旅店的门。

流浪汉看上去无家可归,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还有一枚沾满灰尘的军功章,也认不得是哪个国家或哪个组织的徽章,已经生锈发霉。

这个汉子脸上胡子邋遢,头上有白发,从眼角的鱼尾纹和额头的抬头纹来看,年纪起码有五六十岁了。

不过他健步如飞,看上去身子骨十分硬朗,神态中有种沮丧的意味,是遇上了伤心事。

他二话不说走到吧台,还没等老板说话,汉子已经自己给自己倒上了一杯热腾腾的牛奶,像是来过酒吧很多回。

他看着身旁的男女,看见玛格达时毫无礼貌地吹着口哨,像是在为对方的身材叫好。

看见奥罗兹那张伍德·普拉克的脸时,流浪汉神色稍有动容,不过马上恢复了正常。

他朝着这对金童玉女问。

“小姐,先生,能请我吃点东西吗?发发善心吧。我是个无家可归的人,刚遇上了一件令人心痛欲绝的凄惨事,我值得你们可怜,也值得你们花钱。”

奥罗兹一听,笑得嘴角都快裂开了。

这是个机会,女人的同情心和同理心泛滥,只要照顾好这个可怜人,玛格达也许会像见了流浪猫流浪狗那样,表达出温柔可人的母性一面。

到时候,奥罗兹的机会就来了。

他二话不说,往兜里掏钱。

可是他忘了,忘了兜里的钱都给了他的女伴。就像是忘记奥黛丽,忘记每一个情人的名字那样简简单单。

玛格达眨巴着大眼睛,似乎没有理由去拒绝一个流浪汉的请求,她从兜里掏出绿钞,帮流浪汉买了单。

“先生,你遇上什么事了?”

流浪汉砸吧着嘴,胡子上染了奶渍,干咳两声,有点难为情。

等酒保把饭食扔上桌,流浪汉熟门熟路地朝酒保打了声招呼。

“谢谢,保罗,你的手艺还是这么棒。”

酒保明显愣了那么一下,与这个流浪汉从未谋面,也不太在乎对方的称呼,自顾自地回了厨房。

流浪汉这才和男女攀谈,开始说起自己的遭遇。

“马上要打仗,小姐,先生,你们要照顾好自己。”

玛格达点点头。

奥罗兹跟着点头。

流浪汉拿着饭勺,一口口慢慢吃,浑浊的眼睛里有泪光。

“我参军以前,认识了心爱的姑娘,从战场上回来,立下功劳,姑娘却要嫁给别人。我刚得到这个消息,感觉天都要塌下来,我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我想我的生活已经走到尽头。”

奥罗兹上去拍了拍汉子的肩膀。

“兄弟,你要往前看,虽然你已经老了,身后是一片阴霾恐怖的景象,但是前方还有无数个姑娘在等你呢!”

这种加油打气的话,流浪汉听来毫无诚意。

“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我看见她时,我看见心爱的人,一样会流泪,一样会颤抖,骨头和眼睛都会出卖我,像是一颗心裂开了。想去缝缝补补,还得扎上几针。”

玛格达不会说安慰人的话,她只想知道这个流浪汉身上的故事。

“先生,你和你的爱人是怎么认识的?”

流浪汉回忆着,轻声呢喃。

“自小时,我是个平民,她是贵族,是个好动的女孩儿,特别喜欢打架,我记得她有一对明亮的眸子,能把我的心牵扯进去。神气凛然又威风八面,经常捏着我的耳朵耀武扬威,在朋友们离开之后,又去亲吻它,和我道歉,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

她喜欢往房顶爬,是个胆大又心细的人,我时常担心她会跌下,就准备好几张床垫,每天傍晚在楼下的鱼摊木架铺好,在下边准备接住她。

有一天,她真的掉下来了。我练习了无数次,也顺顺利利地接住了。”

流浪汉卷起袖子,朝玛格达展示着手臂上的旧伤,手肘有一块畸形凸出的骨头。

“她终于和我正儿八经地做了自我介绍。”

玛格达还想说点什么,她觉得这个流浪汉不太对劲。

奥罗兹则是不耐烦,因为博取同情心这条路走不通。

酒保喊来老板,要把这个脏兮兮的客人赶出门。

流浪汉一言不发,端着餐盘,和老板陪着笑脸。

“对不起,对不起我这就出去。”

他蹲在门槛,又叫老板一脚踹去街边的人行道。

他骂骂咧咧,牙齿也快掉光,身上的勋章不小心脱落——

——在这个时候,玛格达眼前一花。

不知道什么时候,餐盘里空空如也,摆在门槛旁。

流浪汉带着勋章消失不见,酒吧老板六神无主。

奥罗兹感受到了异常强大的手性分子,浑身炸了毛,像是猫一样弓起身子,假作镇定,一颗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

过了许久,奥罗兹终于松了一口气。

玛格达则是沉默不语。

她在石匠会的议会大厅里,感受过这种独特的手性分子,也知道那个暮年流浪汉是谁。

——是修斯·普莱斯。

是情报局要员,皇帝身边的魔术师。

不过她不知道修斯先生身上到底经历了什么,既然修斯先生没有对奥罗兹动刀,那么代表一切都在石匠会的掌握之中。

不过,修斯先生今年才二十五岁,他看上去真的很老了,很老很老了。

是幻形咒的作用吗?——玛格达不由得想到。

奥罗兹一颗心刚回到肚子里,马上酒吧又响起了敲门声。

紧随其后的,还有蜜蜂吵闹的嗡鸣,和殷实的,令人安心的皮鞋踏地的脚步。

陈小伍捏着蜜蜂,终于找到了那朵大波斯菊。

他脱下帽子,露出光头。

满腹怒气,脸色很差。

奥罗兹先生还没发现自己后脑有异,眼神中带着疑惑,盯着陈小伍。

在辨认出对方的脸型时,透过灵视看见小伍黑发黑眼魂魄的那一刻。

奥罗兹还看见了黑漆漆的枪口。

砰——

他在女人身上花费了太多的心思,已经忘掉该如何去对付陈小伍这个难缠的对手,也忘记了控制大脑去躲开子弹。

奥罗兹的颅骨开裂,往后仰倒,两腿几乎要踢向天花板,脑袋先找地。

芳心纵火犯在刹那之间将宿主扶了起来。

玛格达第一时间躲回陈小伍身后,又用好几根冰锥将这个诡异的不死怪物钉在房柱上。

没有任何台词,也没作沟通。

小伍反复扣动扳机,换上子弹。

阿明凑到小伍身边,给小伍递枪送弹。

酒吧的玻璃酒杯让子弹的啸叫震得开裂。

芳心纵火犯手忙脚乱地拨动脑后表盘,让宿主死去活来。

奥罗兹变得越来越年轻,变得越来越有力。

在一次次死亡面前,他想起了不少事,也忘掉了不少事。

他像个纯情的少年,保持着十五六岁的样貌,面对枪口时,他疑惑又惊讶,眼中有凶光。

枪弹对这个机警的年轻人没有任何用处。

小伍只得使上拳头。

那股疯牛惊象的劲一出来,整个酒吧像是台风过境,变得一片狼藉,奥罗兹手里的响板和刺剑打着节拍,在挥发青春期时凶悍猛烈的破坏力和艺术情操。

他们在吧台座椅上下翻飞。

魂威与肉身碰撞之下,整个木制的房屋结构快要垮塌。

小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个“小子”彻底给按住。

他的躯干让轻剑贯穿,被锋利的刃口开膛破肚,脏器受了绞袭杀伤痛不欲生。

他咬着牙,好不容易记住了奥罗兹轻灵的步法,记住这混小子用响板混淆视听,藏在节奏中的踢击,他几乎要疼得晕过去。

两条手臂像是制服一头蛮牛,紧紧箍着奥罗兹的脖颈。

性感炸弹和芳心纵火犯在大梁上跳着舞,钢躯魔女和羊头怪物分不出胜负。

十五六岁的奥罗兹突然开始痛哭流涕,开始求饶。

“为什么要杀我?我做错了什么?”

他已经忘得一干二净。

“这儿是哪儿?你们是高地人吗?我这是怎么了?为什么我会在这儿!”

和修斯·普莱斯先生一样,奥罗兹是米特兰顶尖的情报人员,也是顶尖的魔术师。

“求求你了……饶了我吧……还有人在等我回家……我不能死在这儿。”

向魔鬼支付的代价也同样惨痛。

奥罗兹抿着嘴,眼泪哗哗的掉,满脸通红,因为脖颈让小伍结实的手臂绞住,手里的剑也握不稳了。

“求你了,放我回安达卢西亚吧,我再也不敢了,我的爱人还在等我……我不敢了。”

小伍的左手毫不犹豫地按在这头魔鬼的脑袋上,紧接着扣下起爆按钮。

芳心纵火犯跟着猛烈的爆炸,变得四分五裂。

骨片和血肉的飞沫把小伍的脸颊和脖颈划开一道道可怖的伤口。

两人的血肉相融,几乎要化为一体。

玛格达不忍去看,阿明先生眉头紧锁。

小伍立马用性感炸弹治好了奥罗兹的肉身。

他大声喝问:“你叫什么?!”

奥罗兹迷迷糊糊的答:“oroz。”

小伍二话不说,重复爆破的过程,又是一阵猛烈的爆炸声。

“你叫什么?!”

奥罗兹的头上有了金发,身体不由自主地在模仿着外来基因的特征。

“z……zoro……佐罗。”

炸药已经把墙体崩得开裂,无法杀死的怪物已经变得几乎和陈小伍一模一样。

性感炸弹捏着芳心纵火犯四分五裂的魂威,将脑袋上的表盘再次倒转,几乎要转到奥罗兹出生时,刚从娘胎落地时的那一刻!

“听着!”小伍神色严峻,抓着手里的任务目标,“从今天开始,你就是陈小伍。不是什么奥罗兹,也不是佐罗,你就是我,你的名字叫陈小伍。”

他将这个变形怪扛上肩,对方口中嘤嘤呢喃,像是婴儿一样,双眼中带着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在渴求知识,像渴求母亲的**。

“是的,我是陈小伍。”

小伍带着任务目标飞也似地离开现场,往芙蓉城的核心区域飞奔。

留下玛格达和阿明面面相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半个小时之后。

在芙蓉大学城的议会厅。

流浪汉坐在圆桌一头,白发苍苍。

“乡巴佬,你在做一件非常残忍的事。”

小伍把奥罗兹扔上桌,语气平静。

“修斯老师,你也在做非常残忍的事。”

这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儿,就是修斯·普莱斯。

他们在以太空间里交谈,信息绝对安全,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

先不提小伍是怎么想的,来说说修斯先生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从修斯苍老的身体来看,小伍也能猜个**不离十了。

——亚米特兰的情报机关非常厉害,修斯先生几乎花了大半辈子的时间在以太空间里倒腾信息,出入军机重地,翻阅书籍和抄录资料。

一路上险阻重重,光是从亚米特兰回到列侬,就得费上不少功夫,一旦暴露,修斯先生面对的是陆空两处的追捕和围剿。

他把生命中的大部分时间都留给了这次任务,不论他收集了多少情报,乃至米特兰百家百业的产业信息和军队机密,他还是觉得不够。

这些书信和资料太多太多,米特兰对电话管制严格苛刻,他根本就没法通过电报或电话来转介给中间人,也很难送回列侬。

修斯只能选择用书籍的方式,徒步或骑上活物,使用以太空间的能力,将这些书物一点点打包运回来。

他走了八十多趟,一次来回,就是半年。

在常态世界中,可能只是弹指一挥。

修斯先生在以太空间里,花费了四十来年的时光,当初进入米特兰军队颁授的标兵星辰奖章,都变成了一块锈蚀的顽铁。

如今修斯回忆起伍德·普拉克的样子,都快有点想不起了。

唐仁、伍德、修斯三个人在寝宫时,他修斯说过的话还记得。

修斯大笑:“我以前说,很快我就能结束这场战争。皇帝认为我在说大话,事实看来,我还是挺厉害的。”

在大圆桌旁,放着堆砌如山的书物,放着宝藏。

小伍低声问:“索尼娅老师知道这件事吗?”

“你在开什么玩笑呢?”修斯先生眯着眼,脸上的皱纹也跟着变多,愈发显得苍老:“如果是你,你会告诉你的妻子吗?”

小伍大声答道:“我当然会告诉她,这对她不公平!她有权利知道,谁说她不能喜欢上一个糟老头子?”

修斯摇摇头:“够了,乡巴佬,我这个造型不符合芙蓉城的潮流,太老土了。”

小伍猛地拍桌,指着修斯老师的鼻子。

哪怕修斯老师没有教过他任何东西。

哪怕索尼娅老师也是这样,两个混账。

“你个胆小鬼!你今年多大了?!”

修斯说:“不知道。”

“放屁!”小伍骂道:“你是个搞情报的!不会做任务记录?你在骗谁?!”

修斯想了想,坦诚答道:“七十三岁。”

小伍反问:“七十三岁就不能恋爱了吗!我到七十三岁的时候,应该会比现在更迷人!”

修斯干笑:“是的!你说得对,但是它对我来说太昂贵……”

“我以前和你说过什么?!你把我带到石匠会的时候——”小伍怒目圆睁,眼角挂着泪:“——我和你说,你要多陪陪索尼娅老师,嘴上说爱情,不如握着人家的手好好过日子!”

“你没和我说这句,我从来没听过。”修斯挠着白花花的头发,“真的没说过,一定是你记错了。可能你和你老婆说过。”

小伍咬牙切齿:“那就没说过!但是你也不能这么糟践自己呀!”

修斯:“任务完成了。”

小伍:“索尼娅老师怎么办?”

修斯:“任务完成了,她会平平安安的,能领到一个奖章,还有一笔钱。”

小伍欲言又止。

修斯默不作声。

像是一场瘟疫,巨大的阴霾笼罩在小伍心头。

当初讲的是——

——修斯:“为了胜利,任务必须完成。”

他们都开始变得毫无底线,不择手段。

唐仁杀死了自己的孩子。

修斯杀死了自己的婚姻。

小伍即将杀死另一个自己。

刚从列侬出发,到森莱斯去参加千金马赛时。

一句【面目全非】已经难去形容这些人与事。

修斯挥了挥手,假作不在意的样子。

“你呢?你把这个间谍抓来,准备干什么?”

小伍拭净脸上的泪,为修斯感到悲伤。

“他的魂威很特殊,能让他返老还童,我不能一辈子都留在列侬,要一个假身来帮助唐仁,来提防这个皇帝。”

等小伍给修斯先生解释【芳心纵火犯】的特质之后,修斯恍然大悟。

“你要给他洗脑,从胎教开始,把他训练成另一个你。”

小伍毫不犹豫:“是的。”

修斯沉思,心中想来想去,未来的时局变动让他变得忧心忡忡。

“你把这个影子留在列侬,是害怕唐仁不肯死?”

小伍答得掷地有声:“没错,我现在帮他治贪腐,给他拉拢盟友,为产业更新换代,让这台国家机器运转得更快更好——如果你是皇帝,你还愿意丢掉皇权吗?你愿意丢掉这个越来越好的封建王朝?愿意丢下自己脑袋上的皇冠吗?”

“把他交给我吧,伍德。你的任务也完成了,该回尼福尔海姆和老婆团聚,我就知道,皇帝绑不住你。”修斯指着圆桌上的奥罗兹:“我没教你的,都会教给他。”

小伍:“我能相信你吗?修斯老师?”

修斯:“把索尼娅带走,照顾好她,等来年春天,如果我还活着,我们会再相见,你会得到满意的答案。”

小伍立刻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只要索尼娅老师平平安安的,修斯老师就会去完成这个身为恋人的最终任务。

修斯接着为小伍作说明,把未来的课程表都安排好。

“我叫他【盘羊】,而你是【羖羊】,你们分为白绵羊和黑山羊,你们会有一点不同的地方,但大体上不会有什么明显的差别。

你们的魂威是不同的,都有疗愈自身的特性,这点皇帝不会发现端倪,我会把你的事迹,把你的所作所为都灌输给他。

他能一直为皇帝办事,但任务是由我来发布。

如果他无法完成你的爆破工作,我会教他制作魔药,制作爆炸物,如果皇帝想让他在礼拜六执行必死的任务,我也会利用自己的魂威,为他替换尸体来掩盖谎言。

他要变成悬在皇帝头上的一把刀,随时随地盯着唐仁手里的皇权皇冠,变成工人的领导者,推翻皇权的首要人物必然有他一个。

他是另一个你。”

小伍点头,跟着开出条件。

“我把索尼娅老师带回尼福尔海姆,但我骗不了她,她的眼睛能拆穿谎言,如果她问起你,我只能说你还活着——”

“——那就告诉她,我还活着。”修斯先生颇感无奈:“我奋斗在前线,一直活在阴影里,在为国效力。”

小伍还想多问几句儿女情长:“修斯老师……你真的对自己没有半点自信了?连个老流氓都不敢当了?!我前几天去杀一个怠工通敌的爵爷,他八十多岁了还娶了两房侧室!都是十来岁的黄花闺女!”

修斯骂道:“我是那种人吗?!”

小伍:“你不能是吗?你不可以?!——”

“——去吧!去建立你的世外桃源!伍德·普拉克。”修斯敲了个响指,强行结束话题,两人松开手,从以太空间中脱离出来,“其他的事情就交给我,我希望我的恋人能活到你说的那个时代。”

小伍朝修斯先生深深鞠了一躬。

修斯同样鞠躬还礼。

“新年快乐,伍德,上一回告别时,我忘记和你恭祝新禧,这次补上。”

对修斯来说,一切就像是昨天,是轻飘飘的。不那么真实。

“你也是,老师,我没来得及和你说新年快乐。”

对小伍来说,桌上的假身,会来代替他工作。是他的影子。

在小伍离开之后。

修斯把昏迷不醒的【盘羊】送到天文台的静养室,凑巧的是,他的妻子索尼娅正在露台喝茶。

索尼娅一眼就认出了丈夫。

“你可算回来啦!”

修斯猝不及防,想进入以太空间避一避,可是他又能逃到哪里去呢?

妻子眼里,他十岁和一百岁都是一模一样,魂灵的形状和颜色没有任何区别。

他能逃掉这次,又能逃过下次吗?

面对索尼娅时,他感觉自己在面对千军万马。

就像是宿醉晚归的丈夫,等着鸡毛掸子和搓衣板那样。

他压低了声音,尽量让自己颓老的声带不那么丢人。

他提起腰板,让自己的魂灵看上去显得精神一点。

他说:“我马上就得走。”

索尼娅两只绿油油的眸子,紧紧盯着丈夫,像是一头狼。

她问:“你这次走了小半年,不能休息一会吗?”

他答:“不行。”

她问:“你为什么唯唯诺诺的,腰也挺不直了。”

他答:“轻伤不下火线。”

她问:“就没人能替你?”

他答:“这事情没人能替我。”

她想了想,给丈夫倒茶,想去拉丈夫的手。

他避开了,显得很卑微,不愿意肢体接触。

她试探着:“你是不是有事情瞒着我?”

他糊弄着:“是的,我带了个人回来,和上次一样,也是个乡巴佬,这一回得好好教,是个搞情报的好苗子。”

她追根问底:“修斯!你和我说实话!”

他说着实话:“我说实话,你要和伍德·普拉克去尼福尔海姆避一避,我会保证你们的安全。在战争结束之前,都很难见一面。”

她就这么被糊弄过去了,和她以前的自我介绍一样,不论是能力还是思维模式,都很弱小,很容易就能去欺负她。

“这样呀,没关系!你放心吧!我能适应极地的天气!我会等你回来的……”

“……别说这句。”修斯捂上了妻子的嘴,满是老茧的手掌经受过无数次搬书运货的摧残,再也不如当初侍者打扮那般潇洒自如,“就这一句,别说出来。”

索尼娅:“为什么呀!”

修斯不能说谎。

“我怕,我等不及,这辈子得慢慢过,你说对吗?”

索尼娅看不见爱人脸上的老人斑,只能看见爱人灵魂里的光。

“对!要慢慢过!”

第零章 镜子两端

历史正在发生变革。

从宇宙爆炸的起点。

到熵逆热寂的终点。

起始至闭环,原本是一个完美的圆形。

和字母o一样——直到奥罗兹在镜子前,重新审视起自己的脸。

【这个o有了缺口,从[o]rdinary(平凡的),变成了[e]xtraordinary(不凡的)。】

在狭窄阴暗的审讯室中,一台手摇发电机正在工作。

苍髯颓废的老者拿着两根电击棒,站在“学生”身边。

修斯·普莱斯紧握刑具:“你是谁?”

奥罗兹忘不了梦。

“佐罗……”

【从z[o]ro(佐罗)。】

电击棒按在奥罗兹的多肉髋臀之间,修斯作为一个精通刑讯逼供的情报人员,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小问题。

【到z[e]ro(零)。】

电刑带来的生理刺激让奥罗兹下体失禁,腥黄的尿液从塑胶刑服中漏了出来。

他的大脑在颤抖,重复向神经中枢发送着惩罚信号,初春时节,身上淡薄的塑布衣服根本就留不住半点体温,电击的反复刺激之下,他像是一头畜牲,在努力学习如何生存。

哪怕他的脑皮层记忆区块依然倔强,求生本能也会让他选择【正确】的答案。

短暂的电刑结束,修斯扶正了奥罗兹的脑袋,指着镜子里的脸。

“再说一次,你是谁?”

奥罗兹好不容易从翻白眼吐口水神志恍惚的模样恢复正常,他的头发带着股蛋白质焦臭的奇怪味道,目盲的后遗症在芳心纵火犯的治疗下痊愈。

他伸长了脖子,像一头刚学会使用工具的裸猿,把一切看见的,能感受到的信息都如实吐出。

“一个金发人……高地人。”

修斯:“还有呢?”

奥罗兹接着说:“他很瘦,很久没吃上一顿好饭。”

修斯捏着奥罗兹的下巴,往“学生”的脸上盖了一层塑布,眼睛的位置留有两个小孔。

“他叫什么?他的名字是什么?他是谁?”

奥罗兹死死盯着镜子里的人像。

阴冷的灯光照着他的脸。

囚室中,万事万物都失去了颜色。

时间相对静止的环境中,修斯先生还留着很多手段。

“伍德……伍德·普拉克。一个来自星界的魔鬼。”

修斯提上一桶水——是给水刑准备的刑具。

看见水桶时,奥罗兹的身子明显颤了那么一下。

他已经受过水刑的痛苦,知道受刑是什么感觉。

塑布会紧紧贴住鼻腔,水液进入肺部,毛细血管和气管会因为两肺的反复应激而开裂流血,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超凡体验。

他的两眼满是血丝,已经丧失了自主意识。

他死去活来无数次,哪怕失去了脑皮层和海马体的记忆,面部肌肉也学会了怎么躲避伤害。

修斯问:“来说说你的生平。伍德·普拉克。”

奥罗兹透过镜子,看着身后墙壁上的报纸和大黑板。

他将看见的东西一字不漏地念了出来,当做亲身经历。

“我生于西历一八六八年,列侬王国椿风镇人,名字叫伍德·普拉克,二十一岁时死于一场决斗,带着巴风特的血肉作为魔术触媒,进入星界,学会了魔术。”

一开始,他神色紧张。

再后来,修斯先生取出鸦片酊作为镇静剂,打进“学生”的手臂里。

他再也没有半点抗拒,两只眼睛逐渐失去焦点,心脏在过量药物的控制下停跳,紧接着又让魂威唤醒。

反复丧失记忆和强制学习之后。

他继续讲述着自己的故事。

“我学会魔术,从坟墓中爬了出来,干的第一件事就是追查我的死因。”

两眼清明,变得冷血无情。

“顺着骷髅会匪帮这条线索,我查到了三个人,伐木工巴克,帕奇医生,还有一个叫达里欧·达芬奇的红发男人,是姐姐的顾工。”

不再是奥罗兹,也不是佐罗。

“我思前想后,这笔仇,得找那个觊觎家产的姐姐去还。”

也绝对不是伍德·普拉克的人生轨迹!

“我提着他们脑袋去法院领赏,可惜法官是我的表哥,他骂我是个弑亲杀姐的畜牲,要我交钱买命。”

镜子里的黑板与报纸,书信和文章,都是修斯先生亲手所写。

此时此刻,奥罗兹照着镜子里所写的故事,念出自己虚构的人生。

“我靠着魔术打赢了这场官司,将椿风镇两个法官送进了地狱,我内心无愧,但身旁的亲人友人已经死得干干净净。”

渐渐地,他接受了这一切,开始感同身受。

“魔鬼在我耳旁低语,我能听见它对我说——”

“——这是奇迹。”

“想要有所收获,就一定得付出相应的价钱。”

“想要扶持正义,就一定要有残忍的觉悟。”

“我不能一辈子都活在童话里,活在一个没有输家的游戏中。”

“我开始后悔,开始丧绝良善的人性,就是这个时候,我遇上了索尼娅老师。”

“她将我收为学生,送进王都学艺,编入军机处特别行动组。”

“她把王都上上下下的财务大项交给我打理,我为了报知遇之恩,为了保护弱小,为奴隶和人民去争权夺利,哪怕付出生命。”

“我夺走了贵族钱包里的银子,把列侬逼上了战场,变成了战争罪犯。死在电刑椅上。依靠魔术重获新生之后,我改头换面,化名陈小伍,专职情报人员。”

“现在,森莱斯和列侬王国统一战线,和北约全面开战,我是这条独木桥上的引路人,我要开始下一个任务。”

修斯按上“学生”的肩。

“伍德,你还记得你的代号吗?”

奥罗兹点点头,从浑噩难言的状态中醒觉。

“我是【盘羊】。修斯老师,我这是怎么了?为什么我的脑袋昏昏沉沉的……我遇上什么诡**离奇的魔术师了?”

修斯面色凝重,把“真相”告诉奥罗兹。

“伍德,你在王都执行任务时,遇上了一个非常厉害的情报员,这位情报员的手性分子的特质能力是篡改他人的记忆,魂威就叫做芳心纵火犯。他靠着特殊能力化身王庭要员的亲友,和不少权贵的女儿有了男女关系,多亏了你,多亏你提供的线索,我们才把他抓捕归案。”

奥罗兹眉头紧锁,在为王都的安危而担忧。

“老师!这个人现在……”

“已经死了,死因是服毒自尽。”修斯打断道:“我们在他的遗物里找到不少安达卢西亚的民俗土产,不过能从随行语文笔记里看见米特兰用的俚语,他是亚米特兰的间谍。”

奥罗兹这才像放下心,长吁出一口气。

“这样就好……这样就好!如果这个芳心纵火犯还活着,哪怕关在牢房里,狱卒也会变成他的帮手。”

“是的,伍德,你能这么想真好,我的学生里,你算最谨慎的那一个。”修斯先生紧紧盯着奥罗兹的双眼,想从对方的眼神中窥见一丝一毫谎言的端倪。

奥罗兹紧接着问:“老师,你的下一步指示呢?”

修斯冷漠地答:“我要给你松绑,在下午四点之前,你要赶到恩雅婆婆的裁缝铺,让她给你换一身牧马民的衣服,我们要把你送到森莱斯去,去西线战场。为前线的将军押运军火和军粮,从北向南有两条铁道正在修筑,只要它们通车,西线的士兵能摆脱孤立无援的困境。他们正在受冻挨饿,连一口干净的淡水都没得喝,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死去,他们需要你。”

奥罗兹已经化身为伍德·普拉克的影子。

他的容貌,心理状态都变成了对方的模样。

只有一小部分记忆仍处在痴愚混沌的状态。

修斯给他松了绑,两人换了身衣服,从囚房赶往内阁,从内阁走出皇后大道,在午后阴冷的雨水中,打着伞一路往裁缝铺赶。

距离奥罗兹完全化身为盘羊还差一步。

当修斯先生把这位年轻人交给恩雅婆婆之后,恩雅婆婆给奥罗兹换了身牧马民的行头,领去后门,装进棺材里,送上马车。

马车往火车站走,一路上,奥罗兹蜷在狭窄棺材里,连翻身都变得困难。

他先是听见车轮停转,又听见闹市嘈杂的人声。

紧接着就是几记清脆的鸣枪示警。

他想从棺材中出来,刚要挺身而起。

棺材板让一颗无情的子弹轰碎,弹片把他的脑壳给打得裂开。

他两眼失神,绝对不会想到修斯老师的计划出差错,也不会想到这条路上有伏兵。

他的魂威再一次拯救了他,让他不至于去星界报道。

当奥罗兹再次醒来时,是在森莱斯西部战区的军人医院里。

他睁开双眼,看见肮脏的天花板,身旁老军医正对他微笑。

留声机放着一首亚米特兰的民谣,黑胶片也是军区的战利品。

歌名叫做——

——《平凡世界》。

他偏过头,病房外,一整列军队正在操练射击课,上课的新兵不过十五六岁,大多是童子军。

更远的地方,贫瘠的山体露出石块,北约联军放火烧山之后,经过春雨的洗礼,发生了许多次山体滑坡。

这些山岭已经死了,容不下任何生命。

现在趴在山路上的,除了一些残肢断臂,还有成堆的生锈铁器,大多是铁丝网路障和战车的残骸。

是的,是亚米特兰的战争机器。

光是看一眼,就让人毛骨悚然。

它们像是一头头择人而噬的巨兽,哪怕现在已经报废,在残旧的钢轮和锈蚀的履带下,依然包裹着一层血肉混合的脏污泥巴。

它们的炮管已经炸成了花瓣,从装甲的坑口往里看一片漆黑,是油箱和弹药架殉爆时留下的伤,驾驶员的枯骨无人来领,打扫战场的勤务员都怕染上瘟疫。

“你终于醒了!陈先生!”老军医双手互抱,像是恳求亚蒙开恩,表情兴奋又欣慰。

不光是老军医,整个卫生站小组都躲在门外,隔着布帘往里看。

他们在议论纷纷。

“他醒来了!”

“他终于醒了呀,列侬送来的援兵可算要派上用场了。”

“我们快把将军送去!时间不等人!要他来救命呀!”

“不!不行!列侬来的援兵要粮要女人才肯干活……先听听他要什么吧!我怕救活一个将军,明天连医院食堂都揭不开锅了。”

老军医给病床上的救兵端茶递水,送去一面镜子,为救兵解释着伤情。

“你到西线之前就受了伤,一直昏迷不醒,已经过去八天了。”

奥罗兹接走镜子,看着镜中人的模样。

他变得更加憔悴,像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和窗外的童兵差不多沮丧。

老军医接着说:“这个国家的男丁差不多要打光了,还有一些游击队战士藏在城市的废墟里和敌人周旋。列侬的铁路修到大后方之前。我们没有任何兵员和补给。只能靠着这些年轻人……”

他和老军医同时看向窗外。

兵员稚嫩的脸上只有恐惧,教官比他们大不了多少。

这些人都在诵经,背诵亚蒙圣经,手中抱着一本凯恩圣经做防弹护心镜用。

——信仰是无法杀死的。

老军医紧紧抓着奥罗兹的手。

“我们的指挥部在三天之前遭受轰炸,死了两个将军,还有一个重伤不起,列侬的情报人员说,你能治好这位将军,还能给我们带来粮食和钱。我知道这事情对你来说很难办……”

在这个时候,奥罗兹感受到了使命所在。

从来不是小说中所写的佐罗,也不是故事里去歌颂的侠客。

他就是陈小伍,他就是【盘羊】。

现在,我们要叫他另一个名字。

盘羊:“把他带过来。”

老军医手忙脚乱往手术室赶。

盘羊接着说:“把你们医院的院长也叫来,如果可以,这个军区训练场的所有教务人员都喊来,我有话和他们说。我有事情要讲——是关乎生死存亡的大事。”

当老军医把伤员带来时,盘羊看见一副伤痕累累的身体。

伤员的身上有多处贯穿伤,在狭窄的堡垒中受到弹片多次跳弹留下的创口和烧痕,血几乎已经流干了。这位将领神色颓然,除了眼睛还有点光,和死人没有什么区别。

盘羊从医疗用具里选了一把镊子,把手腕割开,将血喂给将军。

身体中的手性分子流淌到将军的身体中,芳心纵火犯同时扭转着两人的生理时间。

将军身上多处痂痕伤口变得血淋淋的,不一会就收缩回体内,原本千疮百孔的肌体变得完好如初,原本痛不欲生的体验消失了,一口气顺出嘴,就这么睡了过去。

盘羊则是松了一口气,对魔术的精密操作得心应手。

老军医一拍手一跺脚,变得老泪纵横。

“救星!救星你终于来了!你终于是醒来了!”

盘羊变得怒不可遏:“我要你喊人来,你怎么只喊了这一个?”

老军医捂着头,满脸丧气:“我忘了哇!我这就去!喊他们来做什么?他们也要治病吗?这些教头还年轻,身上没病呀!要是带伤,卫生站要治也轮不到他们,我们没那么多药品和人。”

“你指望一个寡头将军保护你的国家吗?!”盘羊骂道:“我看你是老糊涂了!”

等军区里百来位班长教官聚在广场下。

他们不约而同盯着头顶破破烂烂的旭日旗。

国旗下,远方的山腰上有累累白骨,多是他们的父辈和长兄。

列侬来的战争顾问刚从病房里走出来,看样子和他们差不多,只是会用魔术救人。

盘羊一瘸一拐地走到队伍前列,和这些兵员一个个打了招呼,敬了礼。

——是列侬的军礼,不是神恩教的教会礼。

他手里捏着一块骨头,不知从何而来的。

——无名之辈的骨头。

或许是从卫生处的某个角落搜来的医疗垃圾。

又或许是每一处都有的兵员残骸。

可能是他自己的也说不定。

他扫视着这帮年轻力壮的教官,这些教员每个人都得管好一个班,大约四十到六十人。

他大声说:“我不希望你们把战事当做复仇手段。”

此话一出,群情哗然。

要知道,在他们身后的山旮旯里,躺着他们的父亲和兄弟。

敌人付出的是一堆钢铁和炮弹。

他们付出的却是血淋淋的生命。

“是的。”盘羊接着说:“我重申一次,我不希望你们把战事当做复仇手段。你们是森莱斯王国的士兵。信奉亚蒙,不论是公民或信徒的身份来讲,战事从来都和你们的仇恨无关,战事是一项工程,是收钱办事,讲究效用和成功率。

人民给你们交税纳款,造枪制械,你们保家卫国,这是天经地义的买卖,但用来报私仇,那就本末倒置了。我看得出来——你们大多都想一死百了,抱着杀一个够本,杀两个有赚的仇恨心。”

已经有不少教员带头举枪,对准了旗台上的盘羊。

军区的参谋大声喝令之下,这些大头兵才悻悻不满地把武器收了回去。

盘羊接着说:“我之所以会来这,是收到了命令,执行命令时,个人的情感与它无关。司令或军长,皇帝或元帅下令时也没有爱与恨,没有复仇或报恩。

你们没吃的,没水喝,没有医用器材,连明天该怎么填饱肚子都成问题,我能解决这些问题。

我不是森莱斯人,不会和你们一起喊口号,也不懂你们的爱国心,不是你们的兄弟,不会和你们一起报血海深仇,我希望你们能活下去,活到胜利的那一天。”

原本喧闹而压抑的草场安静了下来,紧张到流汗的气氛也变得一片死寂。

兵员围到班长身边,班长则是盯着自己的顶头上司。

这些将监和指挥官,都看着参谋,参谋满头大汗,把希望都寄托在列侬送来的救兵身上。

盘羊举起手里的骨头。

“我不知道它从哪儿来,在医院里捡到的,它的主人甚至没有一副棺材,也没人记得它,它应该是死了。我想你们也会害怕自己有这么一天。连下葬都做不到,连一块墓碑都没有。我把它拿出来,放在你们眼前。”

他唤出魂威,芳心纵火犯的钢驱接走这块无名之骨,扔进核心熔炉,身上的黑桃形状齿轮在旋转,手性分子运作之下,将骨头变成一块黄澄澄的骨灰钻石。

它如一块纯净的透镜,在阴霾的天空下,耀出千分光来。

盘羊高举钻石:“我要你们去收集遗骸,把这些战友的骨头都送回来,我会把它们做成钻石,通过佣兵贸易和军火公司做转介,卖给你们的仇敌,换来枪弹和粮食。

——听上去非常残酷,对吗?

——你们的血肉至亲死去了,在车轮下,在地雷上,在一颗颗炮弹里不成人形,你们甚至分不清谁是谁,那块骨头是属于家人的。

——他们在死亡以后也不能安宁,要变成货物卖给北约。

记得这件事,我的战友们,我要完成我的任务,而我的任务里有这一条,让你们活下来,活到胜利的那一天。至于怎样才算胜利?”

盘羊扫视着这群年轻人,还有年轻人身后更年轻的孩童。

“把钻石从敌人手里抢回来的时候,用敌人的骨头做钻石的时候,就算胜利。”

他很冷漠。

“你们在打一场国土保卫战。”

【从零到一。】

他和伍德一模一样。

“同时,也是复仇反击战。”

【再从一到二。】

已经有人开始行动,一对双胞胎将父亲的骨头,又把战马的骨头送到盘羊手里。

【从二到三。】

参谋扯着嗓门,使唤着这群不听话的,热血上头的新兵,手里的军令状油墨还没干,对上贡骨头的奖惩制度写的一清二楚。

【再从三到万。】

不过两个小时,整个卫生站的广场前庭已经骸骨遍地,蝇虫丛生。

腐肉和碎骨臭不可闻,不少兵员已经吐了一地。

他们的眼里有泪,泪中有怒,怒里带着无法浇熄的火。

他们心中想着,盼着。

这一役从一场大火开始。

如果能打回亚米特兰的本土。

也要从一场大火结束。

让敌人也尝尝毒水,吃一把树叶。

让他们感同身受,看着庄稼和畜牲,看着亲人和爱人活活烧死,试着体会,出卖父母兄弟的尸骸,是什么滋味。

让这些养尊处优,躲在钢铁怪兽里的胆小鬼。

试试淋雨感冒,没有药物就会死掉的恐惧。

【最终,回到零。】

在盘羊手中,地上的骨头越来越少,钻石越来越多。

在和平年代,他们脚下的财富能买下一两个城镇。

满地黄澄澄的骨灰钻石像是一面镜子,千百万个棱面照出各种不同的模样。

他们的眼中有难舍的悲怆,有卑劣的贪婪,有复杂的不甘,有纯粹的狂喜,想抱着钻石当逃兵,想献出骨头换宝藏,想得到盘羊的神力,更多的是,面对魔术师时,又恐惧敬畏,又嗤之以鼻。

盘羊的精神力消耗巨大。

恍惚间,他在钻石海洋中看见无数只闪蝶,在拍打翅膀。

他心中想着——

——修斯老师,你把我送到地狱来了。

——既然这样,那就再让我往更深处看看吧。

——我似乎能理解羖羊的想法了。

——早已化身成魔。

第⑨章 恋人与恋人

在尼福尔海姆的耀西部族,有一句俚语。

它叫做“你不又不吃人,为什么要杀人呢?真是太野蛮了!”

耀西部族是一支古老的裸猿民族,经过天灾和病菌瘟疫等等灭顶之灾,现在流传下来的人种又叫耀西古猿,住在芬里尔港东部丘陵的阿尔冈昆地区。

这一支部族在整个尼福尔海姆酋长国中,是不折不扣的食人部落,依然保留着传统食人民族的残忍根性,在争夺猎区时与其他部族的同胞开战,在争斗中,战俘和受伤的族人会变成餐桌上的食品。

这支部族现有四千余人,对尼福尔海姆来说,是一支重要的有生力量,他们身体强壮,经过严酷的食人竞赛,是冰原上的优秀人种,除了思想过于野蛮落后以外,没有什么明显的缺点。

让朱莉头疼的也是这点,这些蛮族虽然不反对皇权,但也没打算把旧习丢下,更没有接触文明社会的意愿。

派出去的外交使节团通常都有去无回,变成了耀西古猿们餐桌上的新菜。

此时此刻,朱莉非常想念伍德小子。

如果弟弟在身边,一定有办法把这帮食人魔驯服。

“想什么呢?小姐?”薇薇挤进大帐,送来一盘烤羊排。

这个胖丫头来了北地,越来越瘦了。脸上的雀斑也变少,粗大的毛孔跟着寒冷的天气回缩,皮肤也像是裸猿一样,显得干燥而苍白。

朱莉捧着烟斗,在帐篷里吞云吐雾。

她心事重重,身为女皇,没有半点养尊处优的架子,和以前不称职不合格的地主一样,也当不好一个人上人,做不了一言九鼎,一呼万应的精神领袖。

她对薇薇叮嘱着:“把肉食留给青壮年,风干了做成腊肉,仓库里还有一点海盐场的存货,到了开春化雪的时候,我们要把高粱种下去。那个时候男人得吃盐吃肉才有力气犁地。”

薇薇嘟着嘴,满腹怨气:“小姐!你来了尼福尔海姆就没吃过一顿好的……瞧你都瘦成什么样了!”

朱莉只是抽烟,盘腿坐在皮毯上,眉头紧锁。

她对薇薇大呼小叫,女皇的架子摆了出来。

“这是命令!”

薇薇让大小姐吼了这么一嗓子,原本昏昏沉沉的脑袋一下子清醒过来。

“好的!好吧!”

就这么把羊排给放下了,放在大帐外边,等着寒风将它吹冷吹干。

朱莉又问:“盐呢?!”

“长老不让我碰盐,他要我们交钱……”薇薇小声嘀咕着:“这群裸猿看上去是傻乎乎的,其实心里头精的很,让他们把手头的好处都让出来,别提有多难了。”

朱莉捂着脸,捧起烟斗又猛地吸了一口。

整个帐篷都弥漫着烈性烟草的怪味。

是的。

——她太难了。

一个女皇,想做一块腊肉都得给土著交钱买盐。

如果要用枪来谈判,她得把列侬的五百来号工兵都叫上,每一次都带过去,每个人都配上枪,像是黑帮干仗那样,就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

比如土地、畜牲、衣料还有修筑设施的诸多事项。

吃了多少肉食,征用多少劳力,一项项精算到每个人头上,大小事务都得她朱莉敲定。

她掐着指头算日子,来到尼福尔海姆已经过去了四个多月,除了芬里尔港的码头浅滩,施工造船这点工程以外,整个城市的建设寸步难行,人力资源难以调动,连一个像模像样的首府办公大楼都造不起来。

原因,只有一个。

——尼福尔海姆的主要商品是农产品。

农产品的交易成本实在是太高了。

不论是养殖、种植或畜牧来说,它的生产周期长,而且难以保证产量产出,工序复杂又难去分工,再从预期收入保证想要寻找资本投资,这事难如登天。

朱莉不可能带着三千多头羊和一个有钱人谈判,这不现实。

她能说什么呢?

“你给我一百万绿钞,我用这些羊的肚子还给你一万头小羊羔,在一年之后,我能卖掉羊羔。把钱还给你!”

这种话她能说出口吗?

显然,她不能。

不光是羊羔买卖。

在尼福尔海姆这片荒地上,海产品、木料、药品、化学品等诸多产品都面对着昂贵的运输成本。

在铁路修到列侬首都之前,它们毫无价值。

野蛮人不需要花哨的衣服,也不需要漂亮的房子,购买力低下,纸币流通性差,没有购买消费,就没有消费拉动产业的现象,更没有城市化的概念。

他们自给自足,养畜牲种土豆,需要买的东西有两样,一样是可靠的火源,一样是记录养殖技术和文化传承的纸张,用来著书教子。

是的,你没听错。

在这片土壤上没有老师,只有父子宗族之间的文化传承,甚至连一所学校都没有。

在各个部族聚落会开设大学堂,有生活经验的成年人把狩猎和养殖的知识成书成册,在学堂分享给后辈,而且这种知识是残缺不全,重复度极高的。

学堂的课程驳杂凌乱,因为一个猎户不可能靠教书吃饭,老师也得经常换人来当,更换老师等于更换教材,更换教材等于重新开始。

宗族长老把这项任务当做每个家庭的义务,像宗教缴课或服役一样,按时按量分配到每个成年男性身上,通常猎户们去干这件事时也有藏私。

——藏私的理由很简单,教会了别家孩儿,饿死自己孩儿。

朱莉苦着脸,对付这群蛮族不可能一直用枪弹。

她也想过让列侬的工兵去授课,可是高地人在裸猿的地盘上也低不下头,这群自诩文明开化的贵族,在野蛮人面前甚至懒得把皂角的清洁功能解释给野蛮人听。更别提其他的施工安全课了。

她面对的难题就是这些。

一个地区的治理,两个大族的文化融合,三十多个小部族的民俗风尚如何兼容,

以及两条路——

——水路,通向大夏。

——陆路,通向列侬。

这两条路能把尼福尔海姆从蛮荒野地,变成国际港口。

“呼……”

朱莉只顾着搔头,发出沙沙响声,回荡在大帐里里外外。

“薇薇,你给我说说。给我评评理。”

她决定从小女仆身上找找认同感。

“你说呀,我一个女皇,为什么半点皇帝的尊严都没有,我出门巡视,批案定题,喊上三五个工兵老爷找裸猿借几头牛,都得带上枪。文书上写的清清楚楚,有借有还,按息分红。这些裸猿不肯听,把我说的话当放屁。背地里馋我的身子,我给他们发朱砂石做铅笔,他们却在狩猎休息地的洞穴墙壁上偷偷画我没穿衣服的身体。真他妈有趣!”

薇薇涨红了脸:“谁敢这么做!我喊人把他的脑袋剁下来!”

朱莉点着头:“我亲眼看见的!其实我不生气,真的,因为这个画匠的手艺实在太好了,我怎么就没发现这群裸猿还有这点艺术天赋呢!我自己看了都觉得好,画的真他妈牛逼啊……”

“你真这么想?”薇薇搞不清大小姐是真的生气还是欣赏艺术。

朱莉敲着薇薇的脑门:“那我还能怎么想?”

——会发生这些大逆不道的事情是有原因的。

大部分原因,来自开站之后的各方因素。

列侬和森莱斯在共同抵御西线的北约联军,同时西南方向的温泉关也要做紧急布防,唐仁送给朱莉女皇的补给一天比一天少。

她手上的卫队不过一千人,手上的枪械需要保养,钢铁在北地严酷的环境下具有冷脆性,精贵的铸铁枪械很容易出毛病,用一支就少一支。

——没有武器的女皇,只能变成蛮族的笑柄。

而小部分原因,朱莉也说了。

——谁不喜欢金色头发的大姐姐呢?

在芬里尔港的白发裸猿年轻人眼中,列侬钦定的女皇陛下就是他们最棒的结婚人选,有了这桩婚事,他们不用再去狩猎,也不用冒着生命危险在风雪天气下耕田下种。

在港口的猎户嘴里,甚至流传出一种近乎于神话的故事。

——谁能得到朱莉陛下的吻,谁就能长生不老。

朱莉敲着小桌,敲得茶炉一颤一颤的。

“你听听,这是人说的话吗?”

薇薇嘀咕着:“我也没把这些蛮子当人呀……”

朱莉从这句话里听出了蹊跷。

“你没把他们当人?”

薇薇点着头。

“是呀,我小姐讲,小姐你可千万别和别人谈。”

凑到朱莉跟前,薇薇附耳小声说。

“早上,我和刀刀出门去看范克里夫,顺便想圈出几头产仔的母羊来,专门给二夫人做奶黄饼,她要生孩子嘛……”

朱莉嗤笑道:“你终于肯叫她二夫人了?”

“可别给我在这儿贫了!”薇薇涨红了脸,去抢朱莉小姐的烟斗,可惜抢不到:“她肚子里有少爷的娃,我不得叫她一声二夫人呢?”

朱莉躲得利索:“是这个道理。”

薇薇又把话题扯了回来,说回裸猿。

“刀刀他提着枪,牵着范克里夫,带了五六头狼,范克里夫已经给狼王生了娃,狗子是傻傻的,都说一孕傻三年呀,也没平时那么凶了,到了阿尔刚昆,找那些食人族要母羊。接见我们的是族里的两个长老,喜欢叼着烟锅和人讲话,也读过几年书,还能沟通,你猜这些家伙是怎么说的?”

朱莉:“我不猜,你直接说。”

薇薇扮作凶神恶煞的模样,一人分饰好几个角色。

这质朴的小侍女先是闪躲到左边,学着小刀的语气。

“女皇陛下想要五头母羊,两位长老能不能行个方便?我带了狼犬来,这些狼犬很听话,能拉车,只要住上几天,就能认得回家的路。”

小侍女又闪到右边,撅着嘴,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两片苹果肌都要掉到下巴去了,活生生的一头斗牛犬模样,是在模仿耀西部族的一位长老。

“哦!兄弟!你看这女人她好生养吗?”

紧接着又扮作长老的同胞。

“大屁股,粗腰子,能生出健壮的娃娃!”

又扮作长老。

“我们要不拿羊羔换来她?”

又扮作长老的兄弟。

“那么麻烦,打晕了拖回洞里不就行了?”

又扮作长老。

“可是他们有枪呀!还有狼!”

又扮作长老的兄弟。

“我们可以下毒呀!你怎么这么笨!”

朱莉笑得喘不过气来,让薇薇这生动的单口相声逗得花枝乱颤。

薇薇没管那么多,马上进入小刀的角色。

“当时小刀明面上就和他们说——”

“——你们都喜欢骑着受害人的脸谈论阴谋诡计吗?”

朱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小刀这个家伙,嘴巴倒是越来越像伍德了。”

薇薇苦着脸,一副耸肩无谓天真良善的样子。

“你要我怎么和这些个野蛮人沟通?还要我把他们当人看?在他们眼里我就是个生孩子的,如果不听话,还可能变成储备粮呢!不光是这样——”

——薇薇紧接着把双簧演下去。

她装作阿尔刚昆地区的土著,把头发弄得乱糟糟的。

“女皇陛下的使节!你说的我们都懂,可是为什么要来我们这儿拿羊奶呢?难道你们没有吗?”

她又扮回小刀,跳到另一边。

“现在列侬在打仗,没有那么多物资送到大西北来了。我们没有办法。”

她跳回左边。

“打仗?为什么要打仗?有人妨害皇上用金鞭子放羊了?皇上要杀人吗?”

她跳回右边。

“原因说起来很复杂,打仗是要杀人的。”

她紧接着跳回左边,用惊讶且浮夸的语气问。

“要杀多少人呀?杀了以后能吃吗?”

她装作小刀那副面色尴尬的模样。

“不是的,不能吃,会死很多很多人,可能是一两万,五六万也说不定。”

最后她跳回右边,一人分饰两位耀西部落的长老。

“你们的皇上太野蛮了!不吃人居然还喜欢杀人!”

“是呀是呀,还是西北好,这个地方的人淳朴,善良,才不会为了金鞭子就搞死几万人呢。”

朱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薇薇演完了戏,抿着嘴,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这很好笑吗?小姐,我差点就被他们用棍子打晕带回去生崽了!他们牵走了狼犬还觉得不够呢,还想让范克里夫也去他们的部落里生崽崽!”

朱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薇薇:“我当时就觉着这些蛮族眼里,我还不如范克里夫呢!”

朱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薇薇:“这不好笑!”

朱莉:“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薇薇:“他们示爱的方式太直白了!我接受不了!而且我已经嫁出去了!是明媒正娶呐!”

“你这么一说。”朱莉好不容易从狂喜中醒觉:“我心里好受一点,没那么压抑。除了会吃人,这些个裸猿还挺可爱的,挺单纯的。”

薇薇敲着桌,茶炉的火光跟着一颤一颤的。

“重点不是这里!小姐!重点在于,你以后出门都得穿一身骑士铠!外边包着锰钢合金,里边来一层锁链甲,最好头盔里搞三块海绵垫着!”

朱莉两眼一亮:“听上去可行!”

薇薇翻着白眼:“你还真的当真了呀!”

朱莉顾不上那么多,她心中只念着老弟能早点回来。

——回来收拾这群刁民,现在这个她这个女皇连出门理政的人身安全都成了问题

就在这个时候,萱丫头揭开大帐的帘子,裹紧了寒衣钻了进来。

朱莉一看慌了神。

“哇!你怎么来了!”

丫头不说话,只是点点头,笑了笑。

薇薇手忙脚乱地把孕妇接到茶炉旁,自己暖身的位置让出来,让给二夫人。

丫头在火焰旁烤着手,指着肚子,和朱莉大小姐说。

“小家伙不老实,和他父亲一样,喜欢到处乱动,我睡不着了,起夜撒尿,就觉得这崽种是长了三条腿,踢得我这个娘亲能把隔夜饭吐出来。我没有办法,来你这里找找安慰。”

朱莉一听,把手里的烟斗给熄了,往大帐的帘子上开了个小窗,让烟雾都散出去。

萱丫头接着说:“要不你给我抱一会,你和伍德长得一般俊俏,说不定小家伙嗅到爹的血了,就不会那么闹腾了。”

薇薇举手。

萱丫头翻着白眼:“不,你不行。”

朱莉忍着笑,敞开胸怀搂住弟媳。

萱丫头脸色苍白,是被孩子给踢疼了。

她一边轻声呢喃,一边骂道。

“没良心的,你倒是回来看一眼。你看看你留的种多健康啊,这才几个月?娃娃就不想在我身子里呆着了……”

薇薇听了,心里也不好受。

她名义上的丈夫不知在哪个地方鬼混。

——他还好吗?

——他会不会生病了?受伤了?会不会有生命危险?

——他会认识几个女人?会有几个宝宝呢?

这两个弟媳妇儿脸上都有怨气。

朱莉小姐决定同仇敌忾,统一战线。

“等他回来了,我们要不给他准备个惊喜?”

萱丫头气力虚弱,举起手。

“我想做一支长笛。”

朱莉惊讶:“这么文艺?你还学会使用乐器了?”

萱丫头吐出虎狼之词:“塞进他的**里,让他给我吹上一曲。”

薇薇兴高采烈地举起手。

萱丫头紧接着打断。

“不,你不想。”

薇薇嘟着嘴,和朱莉小姐诉苦:“她欺负我!”

萱丫头听得清清楚楚:“你刚才说了,我一孕傻三年。”

“那能一样吗!”薇薇猛地摇头:“我不是说你!我是说范克里夫!”

就在这个时候,萱丫头和朱莉都不说话了,眼神变得暧昧不清。

她们看见帐篷外边有个黑影。

薇薇浑然不觉,在高谈阔论,讨论着怎么给丈夫准备一个惊喜。

这个惊喜得把她这些日子清淡的活寡心情都报复回去。

薇薇恶狠狠地形容着。

“我要给他做一条内裤!在内裤上抹辣酱!我还要趁他睡觉的时候在他脸上写字!写上‘倾国倾城’和‘乱世佳人’!我……”

朱莉打断道:“要不还是换个玩法吧。”

薇薇不听,接着说:“不行!不行的!我还得喊达奇先生和刀刀一块来看!把他绑在狼王的背上!让每个蛮子都看见!这下他就没法见人了!也不能去勾搭裸猿姑娘了!”

萱丫头:“我觉得朱莉说的很有道理,薇薇,我们不能这么对付一只小猫咪。”

薇薇恼怒:“你觉得伍德是只小猫咪?”

“是的。”萱丫头露出古怪的笑容来,像是中了彩票:“他就是一只小猫咪。”

薇薇站起身来,身体张开,成了一个大字:“我反倒是觉着他像大老虎!得用绳子绑起来!”

伍德·普拉克揭开大帐的布帘。

他拍着薇薇的肩,把大夫人按得坐下地。

薇薇浑身一抖,立马捂着额头,一副弱质芊芊的样子。

“啊,我晕了晕了晕了,不舒服。好像是感冒了。”

伍德面无表情,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就刚才那句小刀的台词,顺嘴说了出去。

“她一直都这样?喜欢骑着受害人的脸讨论阴谋诡计?”

朱莉尴尬地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伍德挠着头。

“我可以说脏话吗?”

萱丫头:“不可以!小猫咪不可以说脏话!”

伍德坐到茶炉旁,给家里三个女人斟茶。

朱莉一颗心回到了肚子里,像是什么都有了着落,有了妥帖的安排。

朱莉:“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伍德:“从羊排送出来那会儿,薇薇钻进帐篷,我就在码头和盐场老板谈价。”

朱莉:“后边的话你都听见了?”

伍德点头:“听见了,特别感动。”

“你还感动呢?”萱丫头捂着嘴偷笑。

伍德:“是的,羊排太好吃了,我感动得眼泪从嘴角流了下来。”

薇薇举手问:“少爷……那你是什么都听到了?”

伍德故作无辜。

“我听着你们这么开心,也不好打断呀!光顾着吃东西,没工夫计较那点鸡毛蒜皮的家事。”

三个女人都指望着伍德能早点回来。

没想到这下子梦想成真,都有种不太真切的梦幻感。

朱莉说:“我遇上了很多问题……”

“我知道,和盐场老板谈话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伍德不等朱莉说完,把自己的所见所闻都描述出来。

这回轮到他分饰两角。

“我问老板,你们这里,平时屠宰定标定量,防疫检测和放血割肉是怎么做的?”

他学着薇薇那股戏精的劲,一改之前冰山靓仔的风格,想把家人心头的重石给卸下,转到自己身上。

“老板和我说,宰畜生只要两刀。”

朱莉听了比着大拇指。

“是个精湛的屠户!”

“不不不!”伍德立马矢口否认:“老板讲!这个两刀有说法……”

朱莉:“什么两刀?什么说法?”

伍德:“不是这刀,就是下刀。”

他刚说完,薇薇立马把窗帘给拉上了,因为这个冷笑话的威力太大,令人遍体生寒。

“这就是问题所在。朱莉,我们得开个大会,要搞教改,把各行各业的生产标准搞清楚。”伍德直截了当地说完了正事——紧接着,要谈谈私事。

他看着萱丫头微微隆起的肚子。

看着新的【生命】。

在这个时候,一种巨大的慌乱感涌上心头。

倒不是初为人父时的那种手足无措。

他早就准备好了,在床上欺负老婆或被老婆欺负时,就已经准备好了。

在亲眼看见这一幕的时候,这种慌乱感来自他的魔术,来自巴风特。

他是不朽的,是个不死人。

如果有一天,他的亲人与他生离死别,他看着儿女成长,老去,入墓埋葬,他真切地感受到了永生这种极刑,这把软刀子在心坎上来回划拉。

——他立马结束了这种没有意义的思考。

在这点上,他不再做过多的胡思乱想。

萱丫头还奇怪,为什么伍德突然愣住了。

“你刚才在想什么?少爷?”

伍德紧紧抱住了小萱。

“我想你了。”

萱丫头:“我不就在这儿吗?”

伍德当着复读机。

“是的,在怀里也是想。”

薇薇好奇地问。

“小姐,少爷他怎么也傻乎乎的?”

朱莉琢磨着:“可能你说的有道理,孕期变傻这种病是会传染的。”

伍德顾不上妻子肚里孩子的感受。

他恨不得把爱人揉进身体里。

每一分每一秒,每个细胞都在阐述着时光太短,思念太强。

紧接着,他又把朱莉姐姐抱住,把薇薇抱住。

把达奇喊来,把小刀也喊来,挨个抱了个遍。

一屋人围在会议厅的大圆桌。

伍德一点都不害臊,也顾不上伙伴们身上畜牲的腥臊味道。

他连范克里夫都没放过——

——看得帐篷外边的狼王想骂人。

薇薇摸着大狼的脑袋,挑着狼头额前的那搓扎手白毛,顺着脑袋的脊线往后摸。

薇薇避开狼王嘴里的腥味,煞有介事认认真真地叮嘱着。

“你是小猫咪!不可以说脏话!”

第十章 生命周期

伙伴们聚到一桌来。

背地里向伍德诉苦,数落着尼福尔海姆的不是。

它哪里都不好,地不好、风不好、水也不好、人更不好。

比起列侬,比西大陆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好。

伍德要说一句俚语。

“这是生老病死,轮回不息。”

为了解释这句话,他费了老大的劲,在初春时节的寒夜中,给同伴们斟茶倒水,一个个商量过去,说得妥帖。

首先是朱莉小姐,她这个女皇当得里外不是人,心中堵了不少事。

“老弟,我不喜欢尼福尔海姆,我帮他们修码头,带着钱和粮来了,他们却没有半点尊重我的意思,这些裸猿真如他们的俗名一样,是吃了好处也不会感恩的猴子。”

伍德给姐姐点烟。

他说:“这是好事。”

朱莉翻白眼:“你说这是好事?”

伍德点头:“对,任何事物都要有生命周期,在国家与国家的竞争中,尼福尔海姆还是个孩子,可能是一颗鸡卵都比不上的小胚胎。要按照姐姐你说的——

——我是一个孩子,你给我糖吃,给我好处,我当然会开心,还会得寸进尺索求更多,我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天赐之福,我只会认为自己运气好,而不是你对我有多好,毕竟我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只知道逐利的人类孩儿。和那些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开化民族不一样,我只顾得上眼前的利益,学不会报答,也记不住教训,我得慢慢学,慢慢去适应。”

朱莉若有所思。

伍德接着说:“我说这是好事,因为它会长大,能学习,敢拼搏。它才刚开始,你可以嫌弃它责怪它打骂它教训它,让它变得残废,削去它的棱角,但不能完完全全的杀死它——比起其他的国家,我更喜欢它。你仔细想想,姐姐。我举个例子,你听好听明白了。”

朱莉变得冷静下来,等着老弟用实际例子来作辅助说明。

伍德讲的事情非常实在。

“朱莉,如果你不是女皇,或者说,你没有任何身份,是一个完全自由的自然人,连国籍都没有。列侬人和尼福尔海姆土著向你求婚,你会选择谁呢?”

朱莉:“我谁都不选!”

伍德:“一定要选一个。”

朱莉:“我谁都不会选。”

伍德:“这就对了!”

朱莉大惊失色。

“怎么对了?”

伍德一敲桌。

“裸猿和高地人在你的择偶标准里没有区别。都是一类人。”

朱莉:“你在偷换概念!”

伍德不认账,在耍赖。

“你觉得高地人先进,裸猿就是野蛮。但是在婚姻这桩事上却一视同仁。就这一点,单单只这一点来想,他们没有任何区别——都是不合格的配偶,也不符合你的择偶标准,我再说说为什么我喜欢这里!”

朱莉撩起耳畔的头发,要好好听听弟弟到底想说什么。

伍德举着鲜活生动的例子。

“你不喜欢列侬的高地人,是不喜欢哪一点?”

这个问题早就有了答案。

朱莉答得简单直接:“他们把女人当财产。”

伍德:“你觉得这点能改吗?”

朱莉:“恐怕不行。”

伍德:“在你有生之年以内,列侬人都丢不下这男权主义的大帽子了?”

朱莉:“是的,而且我是没法参与列侬的平权运动,也做不到任何事。”

伍德又问:“你不喜欢裸猿,是不喜欢哪一点?”

朱莉:“他们把我当乳母,还是个任人欺凌的乳母。”

伍德:“你觉得这点能改吗?”

朱莉皱眉:“可以是可以,但是挺难……”

“在你有生之年以内,裸猿会断奶,离开母亲的怀抱,也会丢下食人的习俗。就这点——”伍德用力敲着桌,把问题说明白了:“——这是一片蓝海,充满了勃勃生机,比起其他地方,比起阶级固化的文明国度,我更喜欢尼福尔海姆,它有无限的可能,是一个崭新的生命。”

朱莉姐姐心有隐忧。

她担心自己当不好这个女皇,也当不好这个乳母。

她没有那个能力,也没有那份决心。

不过她有自知之明。

“伍德,我该怎么做?你说尼福尔海姆的这帮刁民算是天真无邪的孩童,他们会吃人,还会把我这个女皇的裸象画在岩洞的墙上,背地里让我颜面尽失。我的权力只能从枪弹里来,开战以后,唐仁不给我送弹药,我连武装的威严也要失去……”

伍德反问:“裸猿真的把你当做女皇了?”

朱莉:“唐仁钦点的,我不能丢掉这座宝冠,不然谁还愿意听我的命令?工兵要是哗变叛乱,我连命都保不住了。”

伍德:“你的皇冠呢?”

朱莉从贴身行囊中掏出礼盒,将礼盒里的朱玉银冠取出,送到弟弟手里。

只听哗啦一声。

伍德把皇冠摔了个稀碎。

银子裂成五六瓣,宝石碎得满地都是。

他指着朱莉的鼻子。

“你是尼福尔海姆的领导人,不是列侬的信使!如果尼福尔海姆不需要女皇,你就不是女皇,尼福尔海姆是个酋长国,那么你就得做大酋长的工作!”

朱莉思前想后,这才从僵硬的惯性思维中回过神来。

以往的四个月里,她调令列侬工兵干活办事没有遇见阻碍,可是到了尼福尔海姆的土著那边,连要几头畜牲都成了问题。

一切的原因,都在这座宝冠里。

列侬人对女皇的称谓买账。

但是裸猿可不这么认为。

在裸猿的意识里,女皇是个什么东西?

她劳作吗?懂冰原的生态吗?比长老和大巫医重要吗?

她的话要听吗?有这个必要吗?

没了她,裸猿的衣食住行会受到影响吗?

——事实就是,有没有女皇,对尼福尔海姆的土著来说一点都不重要。

伍德给朱莉送上一本白皮书。

朱莉:“这是什么?”

伍德解释道:“尼福尔海姆全国三十三个部族聚落的民风民俗,所用的主要语言语种和俚语。我要你全都学会。”

朱莉惊讶:“为什么呀?裸猿的用语习惯很别扭,我看过他们的教材……”

“你的孩儿刚出生时牙牙学语,你就想给孩子准备一套文学名著?这不符合正常孩童的生命周期。”伍德敲打着白皮书的封页:“你这个为人父母的,也要去学婴孩的语言,从婴孩的角度来教育他们,试着和他们沟通。就像是你对狗说人话,狗能听懂吗?你说对吗?范克里夫?汪?”

范克里夫:“汪?”

朱莉明白了。

伍德要她入乡随俗,完全融入尼福尔海姆土著民的生活中。

她抱着白皮书躲到角落里抽烟去了。

紧接着,伍德面对的是小刀。

小刀有话要说。

“普拉克先生,我在芬里尔港和南域两头跑,和原住民一起搞养殖,遇上不少的阻力。”

伍德:“说,都可以说。”

“首先是卫生。”小刀忸怩不定,表情尴尬:“不少原住民喜欢和畜牲同吃同住,人身上的病和畜牲身上的病能互相传播,主要是血虻寄生虫或者皮肤炎症,久而久之就变成了集群疫区。”

伍德提议:“用唐仁皇帝的名义下令,把工兵里年轻的男丁调去这些部族,娶农户的女儿,娶一个奖五万绿钞。”

“为什么?这么做有用吗?”小刀犯了迷糊。

伍德解释道:“纸币在尼福尔海姆不流通,不好使,但是工兵认纸币,可以回乡探亲或寄给父母。对我们来说是一把废纸,对他们来说是救命钱。

——然后就是你说的卫生问题,这些男丁进了土著的家门,有狩猎的经验,很快就能成为家族成员,按照列侬本土的养殖经验,他们为了自家人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健康,会主动修筑窝棚,把居住区和圈养地分开。”

小刀又问:“如果这些工兵‘嫁’进裸猿家里,裸猿也不听工兵的话怎么办?”

伍德接着说:“去找部族的灵巫和长老,送羊送钱。在学堂开会,把工兵代表送上去讲课。”

小刀明白了,暗自点头。

伍德扔去一本白皮书,记载着农牧防病防虫的要点。

“和灵巫学学土方,最好多找几个土著医生一块研究研究。”

紧接着是达奇先生。

达奇先生苦着脸,像是见到救星,等了半天,终于有机会插话了。

“普拉克!小普拉克!你听我说,我带着施工队沿东向西,给芬里尔港铺路。你也知道,这座鬼城要是没了路,大家只能坐着等死。”

伍德:“遇上什么麻烦了?”

达奇先生说:“施工队总共有两百人马,驮货垦荒整平官道的工程十分顺利——但是问题出在裸猿的风俗上,裸猿不喜欢自己的居住地有这么一条路,他们认为破坏草地等于破坏牛羊的食物来源。”

“不,不是的。”伍德挥了挥手,对达奇的说法嗤之以鼻:“不对,达奇,这群人不信神,别被小孩子的谎言给骗了。”

达奇愣了。

“什么意思?他们在玩儿我?”

伍德解释道:“你修路,等同于把列侬人引进大西北,裸猿的领土和高地人的领土没有任何天然壁障,除了更高的海拔和残酷的寒冷天气以外,没有天险山地阻挠两族行军——土著怕的不是道路,而是修筑道路的人,当年唐宁是怎么把裸猿的祖宗们赶进山里的?你还记得吗?”

达奇点点头。

伍德接着说:“他们怕的,就是这个。”

达奇又问:“那该怎么办?!”

伍德扔去一本白皮书,一句话都没解释。

达奇翻开书一看,上边密密麻麻记载着诸国的文献历史和图画复印本,从旧黄金时代到新文艺时代,从小国寡民的生活起居到列侬国家的石头神话。详细地记述了每一国国民的基本生活状态。

达奇疑惑:“这是……”

伍德说:“如果有人拦着你,不让你修路,要来破坏你的路基石砟,你就把这本书给他看,看不懂也没关系,你可以翻译翻译——这个世上有多少先进国家跑在前方,又有多少国家根本不需要这条路,就能轻而易举地毁灭裸猿的部族。”

达奇:“如果他们不相信……”

伍德:“杀了。”

“真的杀了?”达奇忧心忡忡。

伍德睁大了眼睛。

“你说一个土著,都知道修路会招来土匪恶霸!他却不信恶霸土匪手里的枪能杀死他?他是蠢还是坏?我看他是两头沾齐了!这种人不杀了?留着干什么?”

达奇点头,坐回圆桌。

然后是薇薇。

薇薇和伍德说。

“我的丈夫……我在管牛羊毛的棉纺生意……”

伍德翻着白眼。

“谁让她碰钱的?她的脑袋够用吗!”

朱莉举起手。

伍德:“姐!你家里有矿啊?”

朱莉撇撇嘴:“薇薇她成长了,她不是以前那个没心眼的胖妞了!”

薇薇颤颤巍巍举起小手。

“对呀!丈夫!我会算数!”

伍德回过头来,盯着薇薇。

“说!你接着说!”

薇薇把难题丢了出来。

“丈夫,我发现一个问题,照着你在芙蓉城里讲的,我在这个地方做手工业的工厂,招工人来,给他们做详细的分工,每一个男工女工的活儿我都照顾好了……包括入厂出厂的事项,还有各个工头每天的工况工量也安排得明明白白的。但是这个问题还是出现了——”

薇薇显得十分沮丧。

“——它叫产能过剩。”

要详细说来,这是非常可怕的事。

“我发现,我去规模化生产一样东西,不论怎么去计算成本,总会有过剩的情况出现,四个月里,我搞了五六个小作坊,从几十人的规模到几百人都有。”薇薇把问题拓展开来:“做的东西也是不一样的,从棉纺衣料到成衣,到袄子和夹绒帽子,后来我又转做食品。我才发现呀……东西压根就卖不出去。”

薇薇的神情沮丧,明明她按照丈夫的做法,一点不差的复刻照搬,但问题依然出现了。

作坊生产的东西卖不出去,换不到物资,也换不到钱。

不是她生产的商品不够好,也不是定价过高。回到最初的问题,她的产品交易成本过于昂贵。

在本地土著的眼里,这些劳动成果本身就是他们自己产出的,是由他们的双手做出来的衣服和食品。

试想一下,你自己生产的商品,还得你自己花钱来买,换你你乐意吗?

但是想把这些货物送到边疆,送去列侬,送往大夏,这几条路还没走通。

伍德听见大夫人的话,内心一阵狂喜。

他的表情像是中了五百万彩票,领到了头等奖,还没有记者堵门那样狂喜。

“你能调动几百个人?”

薇薇说:“最多六百个……”

伍德:“都是土著吗?”

薇薇点头:“没错呀。”

伍德:“怎么做到的?”

薇薇解释道:“他们又不像高地人那么狡猾,很好说话的,只要给个暖和的工位,有口吃的,不用出门打猎犯险就行了,如果有酒喝是最好啦。我亲手给他们设计了大号的缝纫机,我就没把这些裸猿当人好嘛,他们笨笨的,但是很好饲养,比范克里夫好伺候多了。”

伍德对着薇薇的脸蛋狠狠亲了一口。

“我老婆真棒!”

薇薇被亲的六神无主。

“哎,丈夫,你说我该怎么办呀!做出来的东西都卖不出去咯,你还这么开心?”

伍德开心的原因并不是商品滞销,而是有效的生产力。

生产力本身就是一种强大的资源,代表着这个民族依然有生命力,人们愿意工作,愿意为了明天而奋斗,愿意尝试新的事物,愿意实现自我的价值,愿意为了更好的未来去拼搏。

无药可医的病症只有一种,就是懒。

——懒得治病,就得死。

伍德大笑:“没关系!薇薇!”

薇薇迷糊:“那我该怎么办呀?”

伍德想来想去,最后把一本最不该送给薇薇的白皮书交了出去。

“你做的东西,尼福尔海姆不买账,那就让列侬来买账。”

白皮书里有车床、铸铁工坊、蒸汽机,柴油机乃至整条生产线工艺的设计图。

这十来本白皮书,是修斯老师留给伍德的宝藏。

把薇薇工坊厂房的生产力用在这些东西上,运输成本和交易成本也不会像农产品那么夸张,毕竟机器不像畜牲和粮食一般精贵。

动力机械不仅仅是战争时期的紧俏货,它的生产技术和产品本身,都是尼福尔海姆需要的,至关重要的生产力。

他在乎这些机械,更在乎大夫人。

在乎大夫人可怕又可敬的人事亲和力与行政执行力。

薇薇这位大夫人在四个月里,和五六百个土著打成一片,让这些裸猿乖乖听话,按时上下班,哪怕每次创业失败,她也是照常发薪,没有任何失信记录。

这代表什么?

代表着每一天,她至少要和六个裸猿接触,审阅六个裸猿的家庭资料,安排合适的岗位提供裸猿上岗就业。除此之外,她要时刻关注工人的工作情况,哪怕是和代理人交接事项了解流水线的工务情况,她也得视察样品产品的生产情况。

且不提成本计算和经营销售这些环节,光是去统计筹备这些事情,薇薇的日程就排得满满当当

薇薇把白皮书接过来一看,使劲挠着脑袋。

她可没碰过工程专业,没碰过燃油燃气动力相关的东西,更别提模具车床了,要她挥个锤子搞个锉刀都成问题。

伍德不管那些,那不是他关心的。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工人来做。

裸猿不会的工艺,薇薇能找到列侬的工兵,从工人联合会里筛出优秀的机械师来完成。

伍德明白,薇薇有办法,她能想到办法。

有那么一瞬间,他觉得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在他陈玄穹来到加拉哈德,推开房门遇上这个姑娘的时候,那句话就已经说出去了。

“我喜欢你!丫头!”

薇薇轻轻拍着丈夫的两颊。

“你怎么傻乎乎的!”

“咳!”二夫人腆着肚子靠了过来。“伍德,我……”

伍德:“你怀孕了。”

萱丫头不依不饶:“我觉得自己应该能帮上一点忙。”

伍德:“不,你不行。”

萱丫头:“我……”

话音未落,她肚里的娃娃又开始跳起舞。

她连忙改口,咬牙切齿的,安分地坐了回去。

“对对对!我不行!孩子觉得我不行!”

第一章 恐怖平衡的起点

【——三月三十一号记。】

【主讲人:朱可夫·霍克伍德。】

【书记员:裴罗庚·霍克伍德。】

在西线战场,汽油发动机的轰鸣声盖过一切,在光秃秃的山地黄土路上,在一辆军车里。

来自亚米特兰的两兄弟抱着枪。

哥哥朱可夫情绪激烈昂扬。

弟弟裴罗庚低头默默记录。

“连队越过西线的疆土像是剪刀轧开木浆纸那样轻松。”

“我们能在五个月之内打到列侬的首都,抢光高地人的酒窖,在芙蓉皇后的侍奉下喝酒吃肉。”

“森莱斯的小矮人都是一群胆小鬼,光是伤心河南部支脉的大小会战,靠着五千条枪,三万多颗子弹,我们就俘虏了十万人。”

车队缓缓向东都的方向开去。

朱可夫依然在臆想着美好的未来。

“兵强马壮,勇猛无匹的米特兰人要迎来千年前的盛世荣光,再次统一西陆,弟弟!你看看!你看看这片肥沃的海滨土地!最终都会变成我们的!”

裴罗庚顺着哥哥的手看过去。

沿着官道远眺,他们看见俘虏列成长队,在努力地开垦荒土,在硫磺硝石粉漂浮的河里取毒水,在一条条鞭子下表达忠诚。

“哥哥……”裴罗庚的额角冒着冷汗,内心有种难以言喻的恐怖,“我觉得,我们正在做一件不好的事情。”

朱可夫咬牙切齿,拉扯着弟弟的衣领,死死捏着领口的军功章。

“有什么不好的!你该庆幸你是个米特兰人!在投胎时就高人一等!”

裴罗庚咽着唾沫,眼神惊慌失措。

“宣传委员不是这么说的……我要杀全副武装的敌人,不该是手无寸铁的平民。”

朱可夫抓着弟弟的头发,要弟弟继续写日记。

“听好了!老弟!这些话你绝对不能往外说,宪兵队要是听见了,你会吃斧子的!在这片土地上,只有野蛮的食人种族!”

裴罗庚表情显得无辜无助:“可是他们不会吃人呀……他们都要饿死了,也不会易子而食,更不会自相残杀,团结得可怕。”

朱可夫压低了声音。

“森莱斯的红毛小矮人就是食人族!不然你要宣传办的教员怎么给新兵支教?新兵不肯朝敌人开枪?这场仗该怎么打下去?”

裴罗庚眼神闪躲,不敢与哥哥对视。

朱可夫龇牙咧嘴,已经变成了魔鬼。

“开战两个月以来,我们的队伍一共失踪四千多人,都是正规军。长官为了稳固军心,维持士气想尽了办法,如果你敢乱讲话,我保不住你的脑袋!”

“可是……”裴罗庚欲言又止,在长兄狠毒凶残的眼神下闭了嘴,手里的笔也拿不稳了。

“放心。”朱可夫按着弟弟的两肩,把铅笔重新塞进弟弟的指缝中:“未来会更好,我们打进东都,把森莱斯的奴隶抢过来,这个国家就完蛋了,再也没有反抗的能力了,和西北战区两头夹攻,列侬也毫无招架之力。春天马上要来了!弟弟!”

说完,朱可夫给弟弟塞去一支烟。

弟弟裴罗庚一字不落,把哥哥说的话都写到日记本上。

与此同时,裴罗庚还把自己的想法写了上去。

“到今天为止,我们打了大大小小十四场战斗,其中有十一次是遭遇战,两次巷战,五次堑壕战。

我们所在的野战排里,有两个地雷小组全部牺牲,死因很扯淡,是军火运输时发生的安全事故,宣传委员却硬说是狡猾的敌人干的,要我们同仇敌忾。

今天,又有一个勤务组的炊事员失踪了,我想,这个人肯定当了逃兵。在巷战时,他的父亲死在敌人的铁桶雷管陷阱里,那个时候他就有点不正常了。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打这场仗。

一开始,哥哥和我说,是为了祖国。

再后来,祖国和我说,是为了正义。

可是我这个列兵开着车,遵照宪官参谋的命令,轧断战俘的大腿时,一点都感觉不到自己的正义。

他们给我奖章,让我升迁,调到哥哥的狙击连队。

我很喜欢这里,不用近距离和敌人接触,每个礼拜会发一包柠檬片,用来配海鱼特产,狙击手大多都是军校出来的精英,喜欢喝酒,和宪兵队混得熟。只是经常有人因为酗酒染上痛风,送回米特兰养病。也不知道是真病还是假病。

军人俱乐部每个月会给我们两张票券,我们可以去特约茶室玩女人,一开始还有米特兰姑娘在给军官服务,后来都变成了森莱斯的红毛土著,我想故国的姑娘们都逃了,也闹出不少笑话。

红毛土著嘴里有个大计划,不少女人说,她们听了命令,把身体出卖给森莱斯的军方,假意迎合北约联军,实际上在工作的时候要打击我们最薄弱的器官,让我们生不如死。

——但是每次攻下一个新县城,俱乐部里的娼换成新的,干的事情却很熟练。

我有心爱的姑娘在米特兰等我,我想起奥黛丽,就把票券送给了哥哥。

先写到这里吧。队伍突然停滞不前,想必有事发生。”

裴罗庚小心翼翼地把手记塞回衣领,一路从贴身军服滑到内袋里,生怕被人发现。

朱可夫早早下车,去探查情况。

在队伍前列,有两个农民拦住了北约联军的行车路线。

参谋大声呼喊着:“朱可夫!朱可夫!”

朱可夫是狙击营中的万事通,对森莱斯当地的民风民俗十分了解,能和这些野蛮人沟通。

“到!”朱可夫一路小跑,在参谋身前站得笔直,皮靴互相磕碰,一个标准的立定站姿,将肩上的枪从左到右据。

参谋指着车队前列。

“你去看看,这两个红毛杂种在干什么混账事。”

朱可夫大声答道:“是!”

话音刚落,他端平了森七七,往农夫的方向去。

到了车队前列,朱可夫发现探雷兵的两辆挂斗摩托,撞在农夫的马车上。

探雷兵和农夫争得面红耳赤,掏枪指着农夫的脑袋。

朱可夫立马喊停。

“出列!”

两个兵员像是炸毛的公鸡,眼里透着杀心,听见长官的命令乖乖站好。

森莱斯本土的两个农民见了军服军章的正规北约兵,换了一副笑脸。

朱可夫打量着两个农民,眼神如鹰,桀骜而狠厉。

他要分辨这两个土农是民还是兵。

“干什么来的?”

农民:“送粮。”

朱可夫盯着马车车斗里的玉米叶。

“送哪儿去?”

农民:“三元县。”

朱可夫给枪械上弹。

“三元县已经打下来了,你们给谁送粮呢?”

农民:“当然是给北约老爷送粮食了!”

“哦?”朱可夫表情变化,由怒转喜,手里的枪也暂时放下了:“为什么给我们送粮食?”

农民挤出一副笑脸。

“北约老爷来了!我们这些种地的,才能自由呀!以前是地主老爷收租,一年要三分息,现在北约老爷只要一份息,我们这些当奴才的,当然得好好孝敬老爷们!只是报恩无门,只能搞点粮食送到军营去。”

两个探雷兵还有怨言,挂斗三轮摩托的前车胎都给马车撞坏了,他们自然是不服气。

朱可夫瞅见兵员脸上有怨,心中有恨。

他把两个农夫喊道探雷兵面前,对农夫们说。

“你们两个,把兄弟的座驾给撞坏了。这可怎么办呀?”

这些红毛土著哪里知道怎么办,一个劲地点头哈腰,赔笑认错。

探雷兵只是翻白眼,不说话,等着朱可夫下令。

“要不这样。”朱可夫指着山坳,“到屠牛岭还有三十里地,你们给我这两个兄弟代个班,把路都探明白了。车也不用你们来赔,我也知道你们赔不起,这样行吗?”

一句话都没答,两个农民为了保命,连忙爬上车架,赶着马儿往前跑。

朱可夫回头给两个探雷兵发了烟。

天气是越来越冷了,越往西北,和人心一样,越薄凉。

他和兄弟们打着招呼。

“我这没法和后勤班的交待,橡胶轮胎是紧俏物资,车轮的铸铁钢圈也是,让你们给搞坏了,我知道你们心里有怨气。”

两个兵员立马异口同声答道:“没有!长官!”

“这样吧。车我喊参谋带人拖走。要修一个礼拜。”朱可夫帮两位兄弟点上烟,大手一挥,喊车队绕道继续行军:“这一个礼拜,你们就跑着行军,排雷的器材,无线电和探雷针很沉,我知道你们辛苦。但是任务不能放下。过了这道山坳,我的枪交给你们,你们想打几枪,射死几个农民,那是你们的自由,营长要罚也是罚我。”

两个兵员像是杀红眼的恶兽。

一口怨气终于吐了出去。

“好的!长官!”

解决完这点麻烦,在队伍到达屠牛岭时,两个农民顺利完成了任务,正准备离开。

军队在各处穴窟安营扎寨,朱可夫叫住这两个土著,把探雷兵也喊了过来。

“都辛苦,你们都辛苦。”

裴罗庚躲在岩壁拐角,抿着嘴,看着这一切。

伤心河顺着南部支脉一路拐向西,溪流的响动盖过了很多声音。

朱可夫二话没说,将手里的森七七交给兵员。

他向农夫下令。

“跪下。”

两个农夫终于意识到大难临头。

“老爷!老爷这是要干什么?”

同时抱着脑袋,跪在朱可夫面前。

“我们不是已经把活干完了吗?老爷?”

朱可夫的靴子踢在农夫的膝盖上,让他们跪得更踏实,跪得更标准。

“跪下,跪好点。”

紧接着,他面无表情,像是处理公务那样简洁自然,和兵员商量着。

“来吧。”

到了这个时候,两个探雷兵反而下不了手。

他们心里的怨恨在路上就消散大半,没那个心气朝平民开枪了。

“什么意思?”朱可夫砸吧着嘴,往舌头上贴烟叶,“你们是什么意思?”

探雷兵颤颤巍巍地把步枪递回去。

朱可夫掏出手枪,指着探雷兵的脑袋。

“我问你们!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呀!我怎么看不懂了!”

他装作一副惊讶又不可思议的神情。

“不是说好了!你们动手杀人!我来担责任吗?枪是我的,子弹也是我的,死的是森莱斯人!有什么不对?”

探雷兵舔着嘴唇,不敢与朱可夫对视。

农夫跪地求饶,脑袋磕得发淤肿胀。

朱可夫皱眉:“你们要违抗军令?”

探雷兵唯唯诺诺地答了一句。

“我觉得,他们罪不至死……”

另一个兵员跟着附和。

“对呀,长官,他们还给军营送粮食。至少能留来干活。”

朱可夫骂道:“宪兵听见你们这番话,你们的手指都得叫斧头砍断了!蠢东西!”

听见宪兵的名头,两个兵员跟着颤了一下。

朱可夫又说:“他们的命值那两条轮胎吗?我告诉你们!这两个土著红毛的性命!连钢圈上的铁丝都抵不上!在想些什么鬼东西?你们的怜悯应该留给炼钢厂高炉旁劳作的工人!而不是可怜这些敌人!”

听了长官的训斥,探雷兵终于鼓起勇气。

他们一个按住农夫的脑袋,另一个拿上枪,抵着农夫的太阳穴。

农夫的同伴只是磕头,叫骂,跟着北约老爷附和。

“对!就这样!打死这个没长眼睛的狗东西!老爷你杀得好呀!真他妈解气!又威风又厉害!能饶我一命吗?”

裴罗庚捂着嘴,他感觉喘不过气。

这一切令人窒息。

砰——

死了一个,还有一个。

尸体瘫在溪流旁的鹅卵石里,脑袋开花。

兵员脸上一开始是恐惧,从新兵变成老兵只需要这一枪,变得麻木而冷血。

抓人的和拿枪的比划把式。

“让我试试,让我也试试。”

拿枪的不肯松开,内心还弥留着刚才扣动扳机时,心跳在一瞬间加速的莫名快感,是肾上腺速激增时,诡异而古怪的兴奋。

朱可夫蹬在农夫背上,将俘虏踩下地。

“快点,要开饭了。”

两个兵员拿着一把枪,一个端着枪托,一个扣着枪栓。枪口胡乱地甩来甩去。

农夫凄惨地喊着。

“我不想死!老爷!饶我一命!求求你了!饶了我吧!”

朱可夫骂道:“你这畜牲怎么不饶了那两条车胎呢?”

农夫:“是我不长眼~!是我贱!”

朱可夫又说:“你哪儿来的勇气送粮食,屠牛岭还是三元县里藏着你们的军队吗?”

“不知道!我真不知道!”农夫惊恐万分,不敢有半句假话:“我不能说呀!”

“哦!是不能说。”朱可夫撩开森七七的枪口,佝下腰:“为什么不能说?”

农夫苦着脸,从衣兜里掏出火柴和烟盒,给老爷递过去:“我的儿子参军……老婆在你们营里,我不去送粮食,他们都得饿死呀……我不敢说,我不敢……”

朱可夫接走香烟:“现在怎么敢了?”

农夫打上火柴:“说出来能活命吗?”

朱可夫:“那得看你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农夫点点头:“在马车的隔层里,有钻石,我给森莱斯的军队运钻石,卖到西边去,换医药品。”

“钻石?”朱可夫眉头一挑,来了精神。

农夫:“对!就是钻石!能活命吗?”

朱可夫:“来,把钻石交出来让我看看。”

农夫往裤裆里一阵捣鼓,从里边掏出两块鸽子蛋大小的黄色骨灰钻石。

朱可夫意识到了什么。

他立马把军队里的参谋和指挥官喊来,众人扎堆聚在马车前,神色兴奋地搓着手,调走了所有巡逻兵,生跑这些嘴巴大的兵员把财宝的消息传出去。

在众目睽睽之下,农夫让四五条枪指着,把马车货斗的夹层打开,从密密麻麻的玉米叶下,翻出一个铁锅,锅里全是钻石。

不等农夫多说一句话,指挥部的几个军官一拥而上,把农夫扯到一边,满脸贪婪欣喜,捧着钻石发呆。

农夫还想说上几句,叫朱可夫一枪打碎了脑壳。

两个探雷兵躲得远远的,参谋回过神来,从朱可夫的肩上夺走森七七,瞄准动作流畅自然,枪法犀利精准。

砰——

砰——

这两枪断了任何消息,任何念想。

也断了宪兵来找他们问话分钱的可能性。

可是他们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在农夫的尸身旁,一支火柴梗刚刚熄灭。

尸首的后脑血肉模糊,尸体的脸颊上带着难以磨灭的恨意。

马车的夹层中,藏着十来枚土制炸药,引线刚刚烧到鲜红的雷壶土壳。

在震天动地的爆炸声中——

——朱可夫瞎了一只眼睛,右臂炸得飞上了天。

裴罗庚离得远,让突如其来的热流吓得丧胆,就这么一路淌水,往南边逃,当了个逃兵。

他看见漫山遍野的尸首,内心还在怀疑一个可笑又可怕的事实。

——为什么几个副官的尸体能洒得如此均匀,手臂和腿脚能飞得这么远?

屠牛岭的崖洞深处,钟乳石窟的游击队伍里。

卫生员小哥披麻戴孝,热泪盈眶,刚刚他失去了一个父亲,换来了宝贵的战机。

盘羊听见爆炸声时,和战士们敲定了突袭路线。

“进攻。”

第二章 恐怖平衡的支点

【——四月十七日记。】

【主讲人:飞行员——阿方索·默克里尼。】

【书记员:卫生员——奥黛丽·瓦尔西里。】

“人在面对难题时总会找到相对简单的答案。”

阿方索中尉坐在棋牌室的大沙发上。

他沉稳干练,而立之年,鬓发额角的金毛修剪齐整,不见任何脱发症状,属实中年男人中的佼佼者。

“就像是陆军总参谋长没有军事地图,我们飞行中队带上相机,给他们拍摄山地走廊,帮他们节省人力。”

他的手上夹着香烟,左手的无名指节有一枚婚戒。已经成家。

“就像是飞行中队的大部分庸才,面对防卫火力时抱头鼠窜,往大地扔下飞镖炸弹。从兜里掏手枪打观测气球一样,只要心安理得,不要驰骋蓝天。”

他形容着同僚,也在描述一个客观事实。

大部分飞行员是用双手投弹的,宁愿奔波在炮火中,也不愿意触及更高,更寒冷的空域。

“就像是你,奥黛丽。”

提起这个名字,阿方索中尉搂紧了怀里的小护士奥黛丽。

“你的酒吧生意极好,是王都的军官才俊扎堆买醉的好去处,可是你偏偏挑中了我。”

奥黛丽闻声不语,只是躲在阿方索中尉的怀里,低头默默做记录,写东西。

阿方索中尉微笑着,脸上的法令纹极深,眼窝和凸出的眉弓也是如此,脸型显得非常立体,属于那种一眼就不能忘的脸型。

“为什么不说话?奥黛丽?真像我说的那样吗?你和其他人一样,只是选了个比较轻松简单的答案?”

在这场战争中,奥黛丽得罪了宪兵队。

想在这群恶霸的手中讨到好处,活过这段非常时期,她就得找个强大的靠山。

朱可夫和裴罗根两兄弟保护不了这个柔弱的女人。

她只得把目光放到重权在手的空军飞行员身上。

——阿方索中尉就很合适。

整个亚米特兰,能参战的飞机只有一百八十八架。

是的,你没听错,这个数字还是保持乐观的估算结果。

去除飞行实验、试飞事故、病残在身的士兵,能肆意侵略敌国领空,在炮火和枪弹中活下来的飞行员,带着机场塔台勤务人员一块算下来,也只有六千多人,刚好凑齐一个空军师,三个飞行团。

如果说,在上一章回中,侵略军与游击队明暗之间的博弈是恐怖平衡的起点。

那么现在,空军力量就是维持恐怖平衡的支点。

阿方索中尉的座驾,是帆布木制三翼双发动机构架的螺旋桨飞机。

没有机枪,没有防弹装甲,没有防火隔离区,没有气密护罩,是敞篷跑车的豪放配置,

荷载只有四百公斤,用来装燃料和摄像机。

炸弹只能靠飞行员用手扔下去,空中要是遇见敌人,步枪在狭窄的机舱里伸不开手脚,手枪的精准度也跟不上飞机的颠簸,还容易产生破片伤及自身,或者子弹干脆一点,撞上自家的旋桨叶。

航速换成公路载具的标准,是每小时一百一十公里。

一般来说,要是飞机飞得低了那么一点,在两百米到五百米的高度盘旋,狠厉的狙击手能用步枪把它们的油箱给轰穿。

那么问题来了。

既然它的性能如此差劲,为什么还说空军是战争恐怖平衡的支点呢?

就是因为它的性能差劲,在开战之后的两个月里,不光是北约联军,森莱斯和列侬从打扫战场的战利品里,弄到了宝贵的侦察机数据。

有了成品,自然可以如法炮制。

在这场人种竞优的武装比赛当中,北方人的军工厂加班加点,学院里的预备役前赴后继,只需要一个月的时间,从设计蓝图到实际试飞,花上几千条人命的代价,就能从原始的观测气球,完成侦查机摄像绘图的跃进。

一张军事地图有多么重要?

对于陆军来说,它代表乡镇城市的位置,地理水文等自然资源,特别是米特兰的侵略路线规划,要以战养战的行动纲领,军事地图至关重要。

对于海军来说,它代表峡湾群岛礁石的分布地,港口与洋流在船舶的望远镜下忽明忽暗,但在高空鸥鸟的眼里一清二楚。

对空军本身来说——

——是无上的殊荣。

阿方索中尉是樱花空军师一团一连队的飞行队长,也是整支空军王牌中的王牌。

在一百天的战事中,这位尉官驾机深入森莱斯腹地十六回,平均算下来,他每两周都要往敌国东都指挥部飞三次。

用生动鲜明的比喻,他就像是一台x光机,将陆军通往森莱斯的道路拍得明明白白,敌国胸腔里的脏器位置在哪儿,出了什么毛病,都照得一清二楚。

——这也是北约陆军队伍为什么能如此轻松地,像是剪刀轧断木浆纸一样,剪碎森莱斯国防部队的原因。

虽然阿方索的军衔只是尉官。

但奥黛丽明白,这位人中龙凤,驰骋在天空的军人,社会地位已经和陆地上的泥腿子完全不同。

她早就忘了自己该如何与狙击营的军校土著眉来眼去,也忘了情报局的老相好,顺理成章地爬上了阿方索这个有妇之夫的床。

阿方索掸下烟灰,平静地问:“奥黛丽?奥黛丽?”

奥黛丽前思后想,从中尉休妻废子,娶她为妻的幻觉中醒悟。

“哦!您刚才在和我说话吗?”

阿方索沉思许久,将怀里不谙世事又精明古怪的小妞推开。

他扶着帽子,裹上大衣,系好围巾,像是穿了一身布料缝合的棺材,表情凝重地走出棋牌室,走向停机坪。

奥黛丽紧紧跟在“飞行英雄”身后,生怕对方把自己当做无用之物抛弃。

她呼喊着,惊慌失措地从怀里掏出方巾,弄出鲜花:“等一下!等等我!您的步子迈得太大了!”

阿方索没有回头,也没有接礼物,只是冷漠地答道。

“奥黛丽,在面临选择题时,人总是会往轻松的一面逃,往相对简单的方向去。”

路上的巡检员,地面后勤正往阿方索中尉的飞机里灌油——它看上去伤痕累累,在亚米特兰的雄狮徽章上留着不少弹坑弹痕,只是皮肉之伤,但这些伤口也在说明,留给阿方索的时间已经不多了,甚至没来得及补漆,他就得继续往前飞。

奥黛丽拉住了阿方索的大衣衣袂。

“您难道不喜欢我?”

阿方索拧眉怒视。

“我当然喜欢你,小姑娘,你的身段和容貌在王都百里挑一,但是手里拿出来的东西一无是处。”

奥黛丽连忙把礼品都收了回去,生怕惹毛了尉官。

阿方索谆谆教导,在前线空军指挥部,在敌人的国境线以内,和奥黛丽讲道理。

“小姑娘,你选择了我,是选这条路,还是选我这个人?”

在烽火狼烟,枪林弹雨之下。

哪儿有什么儿女情长?

有的只是趋利避害,攀炎附势。

奥黛丽当然不能这么说,她信誓旦旦,眼中有泪光。

“我跟你来到前线,只想着你平安!”

阿方索中尉反倒是野性得多,一眼就能看穿谎言。

“不对,不不不不不不,不对。你说得不对。”

他是个飞行员,飞行的第一堂课,就是做选择。

如果要飞上天空,如薄皮棺材的累赘大衣,能吊死自己的厚实围巾,都是必备的工具。

没有这些东西,他会冻死在北方三千米的高空上。

“你说得一点都不对。”

下一道选择题,则是飞行高度。

飞行都在能量的博弈中完成。

如果在空中遇敌,【争高】是永远不变的基本原则。

高度带来的重力加速和视野优势,是引擎拉不平的差距。

当飞机想要抬高机头去追逐高点的对手时,极有可能因为猛然爬升而失速,导致发动机停车故障,进而机毁人亡。

相反的,飞机想要压低机头俯冲突袭时,子弹都能带着自由落体的加速度,更快地穿透敌人的心脏,飞机又以更快的速度一击脱离——唯一需要担心的是飞机解体。

在阿方索的飞行经验里,更高的空域代表更大的风险,更低的温度和更加严酷的气压环境。绝不是一条简单轻松的路。

阿方索:“我认为你长得好看。”

奥黛丽兴高采烈:“那当然了!”

阿方索接着说:“所以我睡了你,我的妻子哭丧上吊,我的女儿离经叛道,这些风险都在我的估算之内。在明哲保身和逍遥快活之间,我选了逍遥快活。”

奥黛丽还不明白阿方索尉官在说什么,又在阐明什么,在追求着什么。

她只是天真浪漫地想。

——这个飞行员多情又好色,一定是我碗里的菜。

阿方索尉官坐进驾驶舱。

“奥黛丽,如果我能活着回来,像之前十六次一样活下去。”

奥黛丽扶着卫生员的小白帽,生怕引擎鼓动的狂风将它搅走。

“别说!别说啦!亲爱的默克里尼,我害怕!”

她举手投足,柔情惬意。

“我只要你平平安安。”

她想得简单,他难如登天。

阿方索把自己绑得严严实实,做好的战斗的准备,只要皮带够结实,他就能驯服屁股下边这台凶恶的烈驹,能在驾驶舱勉强开上几枪。

他的眼神已经死了,与木制机翼和帆布还有钢铁融为一体。

“回到棋牌室,你再把方巾和鲜花,都留作我们的定情信物。”

他只不过选了一条比较难的道路,和所有飞行员一样,选的难度各有不同,回报也不同。

——这很公平。

他驶向跑道,风如刀,在脸颊流下一道道红印。

冲上云霄,与他相伴的还有编队中其他六架飞机。

引擎噪声盖过无线通讯的嘈杂电流,笨重的电线盒在三翼机顶探出触角,拼了命地搜索信号。

这种通讯环境下,飞行中队像是锁在棺材里的冥魂,飘进一片雾蒙蒙的亡者国都,飘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死海里。

不少仪表是海船的高精尖科技产物。

飞机的速度仍然沿用海船的速表标准。

阿方索拿起对讲机。

“航速和高度,红伯爵。”

“信天翁报告,五十节,高度六百七十七。信天翁。”

“我们飞得太低了,红伯爵。”

“雷达指示器呢?红伯爵。”

“雷达仪表盘上没有任何目标,和以前一样,我怀疑科学院的老家伙们在拿咱们开涮……这东西真的有用吗?始祖鸟。”

“不要怀疑勤务组的能力,他们给咱们插上的翅膀,能有今天的功绩,有漂亮妞主动贴上门来,也有他们一份功劳。葡萄。”

“报告相机状态,红伯爵。”

“完好无损。”

“它很好,通着电呢。”

“我把相机拆了。葡萄。”

“为什么?你接到秘密任务了?红伯爵。”

“是的,我要离队,三元县城发生兵乱哗变,电报站瘫痪了,消息也传不出去,总司令把我的相机拆下,换成炸弹,这消息不能传到地勤的耳朵里,不然谁都知道了。葡萄。”

“葡萄报告航向。红伯爵。”

“葡萄报告航向,信天翁。”

“葡萄报告航向,我是始祖鸟。”

“葡萄报告,你要去哪儿?这里是蛞蝓。”

“葡萄需要护卫吗?报告航向,暹罗猫。”

“我是葡萄,高度爬升到两千五,航速六十节,向西斯莱哲山脉,第四大区巡航,盘旋下落,执行侦查任务,发现敌人执行轰炸任务。葡萄。”

“葡萄报告弹药储备情况,红伯爵。”

“十六枚飞镖炸弹,十二个雷管包,三个手榴弹,四十发手枪子弹,五百发轻机枪子弹。葡萄。”

“你带了轻机枪上飞机?红伯爵。”

“是的,我的工程组用八组螺栓把它安在右手侧方位,像海船开炮那样进行射击。葡萄。”

“进信天翁尾流,葡萄离队,红伯爵。”

“高度五百五,航速五十五,信天翁标准。”

“葡萄已离队,祝祖国胜利,葡萄。”

“祝祖国胜利。”

“祝祖国胜利。”

“祝祖国胜利。”

“祝祖国胜利。”

阿方索看着一架飞机离开中队,渐行渐远。

在通讯信号消失的瞬间,也不忘做播报。

“葡萄离队,无线电频道确认,红伯爵。”

队员逐一确认之后,开始爬升高度。

“雷达信号消失,葡萄已经失联,呼叫队长红伯爵,要不要把这个消息传回空指部确认?信天翁。”

“谢天谢地,至少这个雷达管用!始祖鸟。”

阿方索叮嘱着副官。

“我们没有电报机,也无法和司令部核实这道秘密命令,继续执行任务吧,回到地面上再想想,葡萄算不算逃兵。红伯爵。”

“高度爬升至三千一,航速六十六节,信天翁标准。”

编队在寂静的空域中猛然拔高机头,往更高处飞去。

每过一千米,气温就会下降六度,在西大陆的咬春时节,在临近大西北的高纬度地区,森莱斯的气温也暖不到哪儿去。

很快,通讯频道里的声音就变得简短而有力。废话极少。

他们让零下十来度的冷空气冻得不愿意多说一个字,躲得高高的,哪怕地面的狙击手再厉害,也不可能做出三千米由下至上的超远距射击。

森莱斯拥有六千米射击高度的105毫米口径防空炮,射速为七百米每秒左右,但想要击中阿方索和他的精锐小队,在这个距离是痴人说梦。

“雷达有杂波,信天翁。”

“是什么?红伯爵。”

“是一群鸟。信天翁。”

“一群鸟就别开口了!我的舌头都要冻掉了!始祖鸟。”

“我很难跟你解释这个问题,在这么冷的天,赤颈鹤不会爬三千米的高度。信天翁。”

阿方索听见通讯频道传来的消息时,内心一紧。

“信天翁说话。红伯爵。”

“信天翁说话,始祖鸟。”

气氛变得僵硬而恐怖。

此时此刻,他们意识到了问题。

以往这群飞行员驾驶着飞机,在敌人头顶小心翼翼地窜来窜去,就警惕性来说,这个飞行中队已经做到了极致。

有一种可能——从来没见过的空中敌人出现了。

“我是信天翁,我重复一遍,赤颈鹤不会在春夏交替的时节爬到三千米的高度,这不是它们的迁徙时间,有什么东西把它们赶了上来。”

“是葡萄的飞机吗?红伯爵。”

“不知道,看雷达吧。信天翁。”

雷达的杂波时聚时散,慢慢拢成一个模糊的影子。

阿方索往机舱侧方看去,伸长脖子,想把下方那群鸟兽给看清楚。

等他看清时,内心的疑惑也烟消云散。

——是山火。

不知为何,在中队正下方,此起彼伏的丘陵山腰上,有一团鲜红的火球熊熊燃烧,烟雾惊走野兽,吓得飞鸟避开毒烟,往高空逃。

“警戒解除,红伯爵。”

“好的,继续任务。信天翁。”

就在这个时候,一道道尖锐刺耳的弹鸣响起!

片刻之间,阿方索本能拉扯操纵杆,心想为时已晚。

——子弹比声音跑得快!

这一刻,他头皮发麻,内心发憷。在这具会飞的铁棺材里左顾右盼,三翼机的机身传来叮当响动,有那么一瞬间,这位杰出优秀的王牌想要解开皮带原地跳伞。

他没有惊慌的表情,脑袋却糊成了一团浆。

——从哪儿来的敌人?

——子弹又是从哪里打来的?

——飞行计划暴露了吗?

“报告情况……”

他捏着对讲机的手已经全是汗水,冻了一层薄冰。

“队长!始祖鸟他着火了!”

分不清通讯频道是谁发来的消息,阿方索拉动机头,来到队友的下方,观察着队友飞机的伤情。

他眼神中有万分惊恐,眼睁睁地看着队友的飞机冒出滚滚浓烟,驾驶室里的人已经变成了一副焦炭。

它依然在飞,依然在列队的涡流中稳定向前。

它的雄狮国徽上,留着六个猩红的弹孔,正在往外喷射浅粉色透明的汽油和烈焰。

“队长,它还在吗?”

“始祖鸟离队,侦查敌情,红伯爵。”

“不知道!看不见!上边还是下边?”

“柴郡猫申请返航!柴郡猫认为任务评估有误!”

“申请无效,重复一遍,侦查敌情!红伯爵。”

阿方索已经失了方寸。

对方的飞机能搭载武器,从队友的机身伤情来看,用的还是重火力,这点对他们来说匪夷所思。

敌人的飞机荷载多少?引擎有多强的出力?

这场能量与引力的竞赛中,他们的载具已经被远远甩在身后了!

大火烧毁了始祖鸟的机翼,飞机开始解体散架。

不一会,它就变成飘摇浮荡的碎片,落下无底深渊。

无线电中有人惊呼。

“在天上!在太阳里!”

在刺眼炙热的阳光中,有一架金属色泽,合金铸成的单翼强击机呼啸而来。

——阿方索在那一刻看见了神灵。

淡蓝色的机身几乎与天空的颜色一般无二,唯独留有一点痕迹的,是机尾用红漆描绘的列侬穗花剑盾徽章。

“是列侬的飞机!是铁的!为什么?!它哪里来的动力!天哪……我的天哪……亚蒙在上……”

汹涌的枪焰从机头旋浆两侧的枪管泼洒而出。

天空中开出两朵暗红的花儿来。

阿方索这才明白,自己刚才看到的根本就不是山火,是队友葡萄坠机身亡的灾难现场。

而现在,又有两条生命消逝在他面前。

“返航!立刻返航!”

他当机立断,毫不犹豫下达了返航指令。

耳边传来雷霆,那是强击机由上而下俯冲发出的厉啸。

淬火合金结构的机身强度、韧性和形变极限都比木头要好上太多太多,可是……

——它的能量来自哪里?它到底是什么怪物?!

答案来自它的机舱,来自副舱的伍德·普拉克。

此时此刻,【羖羊】脸色苍白,蜷缩在燃油发动机的箱口,剁掉了一根左手的手指头,血肉磨成齑粉,泡在铸铁油箱之中。

手性触媒与燃油一股脑涌进发动机的动力系统里,在八组汽缸中,一次次精密的诱燃引爆之后,变成了匪夷所思的强悍动力。

对伍德来说,八缸发动机的汽缸爆炸顺序和动力引导非常消耗精神力,他的魔术造诣直至今时今日才算是精进。

“伍德先生!我们要爬上去了!你还撑得住吗?”飞行员是芙蓉大学研讨院的学生,对伍德毕恭毕敬。

伍德不停地扣着拇指,回弹起落的速度快晃出残影了。

为了一张军事地图,为了制空权,为了和列侬交换飞行器械的设计蓝图。

伍德不说废话:“任务结束以后,你就把我送回尼福尔海姆。”

飞行员语气兴奋:“真没想到呀!研究院里的废铁疙瘩,你也能让它飞上天!”

伍德:“只要能量够,一块砖头都能飞上天。”

与此同时,阿方索解开皮扣,再也顾不上什么体面。

他选了一条最简单的路,也是最难的。

跳伞,跳到这片野蛮的土壤上。

跳出红伯爵号的一瞬间,他的飞机中弹,开始燃烧解体。

半空中,他叫伞包背带勒紧两臂,腰腹传来的压迫感几乎让他无法呼吸,看着脚下密密麻麻乡县城镇的矮房子。

他与伍德·普拉克四目相对,遥而向望。

不过他不在乎这个副舱上的机枪手——一般来说,坐在副舱的都是扣动扳机的机枪手。

阴差阳错之下,他只记住了驾驶舱里的飞行员。

——记住这架来自列侬的蓝色幽灵。

第三章 恐怖平衡的转折点

【——五月二十日记。】

【主讲人:薇薇·普拉克】

【书记员:来福·普拉克】

在尼福尔海姆的芬里尔港。

春末时草原上迸发出亿万生机,五月二十日这个特殊的日子,从汉语发音来说就是“我爱你”。

它是爱人们的节日。

这里的爱人不光是男欢女爱,还有亲缘血脉和兄弟情谊。

任何与“不求回报的付出”有关的爱意,都可以在今天尽情抒发,尽情释放。

你可能会奇怪。

为什么这一天的书记员变成了来福·普拉克。

——这个来福又是谁?

来福的原名叫小刀,是伍德先生给他临时造的名。

尼福尔海姆的市政大楼盖起来以后,每个裸猿都得去聚落的长老那里做人口登记,方便民政局的人口审查工作,不少没文化的乡里乡亲就主动找到小刀,让这个养殖户专家,尼福尔海姆的【光中之光】来给自己取名。

小刀哪里会取名呀!

——他连书都没读过几本。

于是刀刀找到了普拉克家的主母薇薇,薇薇又给刀刀起了个英译的名,叫做来福。

这样也方便刀刀去南方做生意——薇薇如此想。

于是,本篇日记的记录人。是正在学习写字的来福·普拉克。

日记的主讲人,则是普拉克家的现主母,薇薇·普拉克。

薇薇一本正经,在窑洞的水泥坪里晒太阳。

她对来福说。

“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

来福跟着记,手里的笔动个不停,写错了字,就得划去重新来过。

“有三件事值得记录,首先是第一件。”

薇薇从大衣里拿出两样东西,一样是列侬国防军的军功章,里边留着一段故事。

“这个章子,是雨果小弟给我的。”

如果你的记性不太好,往前看,翻到第二卷的开头,我们的主人公伍德普拉克第二次进棺材时,被两个盗墓贼挖了出来。

他们一个叫霍顿,已经死在露丝**官的枪口下。

另一个叫雨果,是个乞丐,不爱动脑子,喜欢要饭。

在薇薇手中的列侬国特等功红星奖章,就是雨果小弟寄来的。

“雨果小弟说,自从伍德少爷放了他一马,他想自己不能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下去,也不能靠着别人而活,天上自然不会落下一个盖世英雄。”

此时此刻,薇薇热泪盈眶,她觉得自己很幸运,哪怕没有人晓得她的丈夫是谁,该处于一个时代的什么位置,该受到什么评价。

她只觉得自豪,她模仿着雨果小弟写信时那份殷勤和向往的劲,用自己的嘴,说出别人的事。

“他入伍参军,想着报效祖国的事,刚巧赶上森莱斯和列侬结盟,国徽换新,从列侬的剑与盾还有麦穗,加上了森莱斯的向日葵和两把火枪。以及一颗闪闪的红星。

雨果他从小就吃得很多,父母嫌弃这个饭桶太浪费粮食,于是把他给抛下了。变成乞丐之后,加入军队之前,他都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而活着。

遇上伍德·普拉克先生,是他一辈子都无法忘却的美事。

——我是谁,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这些问题在两人相遇时,自然烟消云散。

信息相对闭锁的军营里,他时常能听见伍德先生在外搅风搅雨,当着混世魔王的消息。

他和人争执,和战友干仗,想用生命去维护伍德先生的名誉。

他是兵员里的怪咖,大家眼里维护叛国者的异类。

教官要用体罚去给他穿小鞋,用超额的课程去磨练他的意志。

这使得他变得更加强大。也使他更加坚信伍德先生的教导。

——世上只能靠自己。不能懒,更不能懒得活。

雨果去了南线,在王国第八师团里当着大头兵,任务是为通讯营铺电话线,打通森莱斯和列侬的电话。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他从一个普通的劣种士兵,变成了前线的战斗英雄。

在铺设线路的任务里,他背着沉重的设备,从前线血肉成泥的残酷地狱里,拖回来十六具尸体,三百六十七个战友,五十一个战俘。

每一天,雨果都要走十六公里的路,用各种载具带回来四五个受战争迫害的士兵。

在接受红星奖章时,他没有姓,申报功绩的时候,全名写的是【雨果·普拉克】。

唐仁皇帝给这位人民英雄授予勋章时,交了两枚不同的章子。

一枚是旧时代剑盾穗花徽章,代表列侬帝国。

另一枚是新时代的五国联盟徽章,包括列侬、森莱斯、南沙塔尔还有远在星球另一端的大夏和仙台岛。

列侬的国名来自唐宁大帝的姓。

把这两个字拆开,是拿着镰刀当歹徒之器保护自己的务农之人。

新联盟的全名是华夏联合贸易条约组织。

——又叫【华约】。

之所以用“华”,是因为主要成员国,国徽上都有花朵。

列侬的麦穗花。

森莱斯的向日葵。

南沙塔尔的肉桂花。

大夏的菊花。

仙台岛国的樱属蔷薇花。

这是要记的第一件事。我说完了,来福,你记下啦?”

小刀还有点不适应“来福”这个名字。它像是一条狗的乳名,讨喜又吉祥。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捧着日记本,小刀把结语给写上去。

“五月二十日晨,来福记。”

他得适应,适应新时代的到来,适应来福这个名字,不然没办法和南方人做生意。

薇薇接着把第二件事说下去。

“然后就是……”

给来福沏茶,把雨果小弟的军功章拍在桌上,这一刻,薇薇感觉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这些国家,像丈夫说的那样!把穷苦人民的枷锁都丢下了!把街上游手好闲的懒汉都赶进工厂和学校!把地主家里发霉生疮的银票付之一炬!让鸦片工坊的老板跳楼,让目不识丁的女人读书写字……

是的!和丈夫说的一样!它们要追上来,要揭开下一个时代的幕布!”

她乐不可支,像是在见证着预言家的伟大预言。

“废奴运动开始了!虽然会有争执,会流血,也会有人流泪!但它势不可挡!来福!

为了卖工厂里的东西,就得修路,为了修路,就要剿匪,为了剿匪,要更多的工兵和警察!剿的不光是土匪,还有土匪的根,就得开更多的学校,刀刀……”

薇薇拍着小刀的肩,看着这个和丈夫一般大的“小老弟”。

“再过十年,不会有孩子像你一样了!”

一场战争,让东西陆的五个国家逼得抱成一团,走上了工业化的进程,把封建遗毒都彻底埋葬。

但是,这绝不是皇权的终点,这只是个转折点,它的终点不在这里,而在士兵的手里,在一个个知识分子被推上战场时,在一封封痛哭流涕,没有回信的家书中。

受到银币制约,被白银牵动心神的皇帝和贵族将被愤怒的人民送上断头台。

这才是皇权的终点,它还没来,不过快来了!

——小刀受了主母这几巴掌,被打得有点懵。

手里的笔也没停下,心中想着欠下不少椿风镇人的血债,只觉得人生如黄粱一梦,时光如梭,再去看一眼,已经物是人非,难以辨认了。

大半年之前,他还在想,该如何比划下刀的手法,在游商脖子上使劲的时候,怎么做到让人质吐出钱来,又不会立刻弄死的好办法。

转眼一看,现在的亲身经历简直像是童话。

他成了牧民的老师,每天养狗放羊,使枪打豺驱豹。连狼都开始喜欢他了,每次回到芬里尔,范克里夫会带着几个宝宝来舔他的手心。

如果他要和伍德先生说。

——这都是伍德先生带来的!

那伍德先生一定不答应。

因为伍德先生说过。

一个人的力量太微小,太薄弱。

只有团结起来,让每一分力,每一次功都做到点子上,只有人民自己能帮助自己。

小刀在接受来福这个名字时,总觉得伍德先生和主母有矫枉过正的意思。

但仔细想想,如果不过正,又怎么矫枉?

如果不把功劳都还给人民,那又何尝不是另一种对皇权的偶像崇拜?

想到此处,来福理顺了思路,愈发觉得伍德先生是个不可思议的人。

他不要伟大,也不要赞誉。

不要钱,更不要名利的光环。

只要完成他一生所愿。

——把他的星界故乡,带到这个地方!

薇薇:“这是第二件事!来福你记下了吗?”

称呼一会是来福,一会是小刀。

不过小刀也没在乎那么多,名字不过是个代号。

“记下了。”

薇薇深深吸了一口气,从兜里拿出一张黑白照片。是非常古旧的磷粉相机拍下的产物。

“接下来要说第三件事。”

首先,我们要搞懂这种相机的工作原理。

在拍摄时,它的技术落后,成像过程非常缓慢,通常只能用来拍摄静物。

如果要拍人,人必须保持三十秒以上的时间,保持一个姿势,一个表情,否则会出现虚焦模糊不清的样子,这样来说,一张照片就算拍废了。

回到照片本身。

是一家人的合照。

在照片正中的是伍德少爷和邵小萱夫人。

紧接着是蹲下的薇薇,还有范克里夫。

然后两侧分别是阿明和来福。

然后是达奇·佩洛西先生与朱莉·普拉克小姐,作为长辈站在后排。

背景是刚刚建成的市政大厅。

众人的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包括伍德也是笑口常开的样子。

这张照片反复拍了很多次。

每个人都要保持笑容三十秒以上,用薇薇的话来说。

“大家的表情僵硬,像是笑成了大傻子。”

让这家子如此开心的原因只有一个。

来自照片的正中央,来自伍德和萱丫头的怀里。

与这群露出邪恶大笑的大人不同

一个柔弱的,稚嫩的新生命。

一个小宝宝安静地躺在襁褓中,在嚎啕大哭。

薇薇如此说:“少夫人生产了。母女平安。”

是个闺女,健康但不正常的闺女。

要说哪里不正常?

在照片中的小襁褓里,女婴屁股的位置微微隆起,预留了一部分宽敞的空间。

薇薇接着说:“这个小女娃,长了三条腿。”

是的,你没听错。

伍德的女儿虽然顺产,但天生畸形,就像是老天爷和他开了个玩笑。

在这个小天使来到人世间时,原本尾椎骨的位置,多长出来一截肢体,像是还没完全进化干净的尾巴,但粗细看来,已经是一条腿的尺寸了。

“列侬皇帝给少爷配了两个稳婆,都说这是魔鬼的女儿,是星界魔鬼的野种。”谈到此事,薇薇翻着白眼:“不过还好她们没敢把这个孩子溺死在水盆里,医生的说法倒是有趣……”

来福把主母的话都记在本子上,提到伍德先生的女儿时,这个眼上有疤,心中有愧的小男人不知为何,有种莫名开心的劲。

——想保护她。

——伍德先生不需要我干什么事,但他的女儿肯定需要我。

——是的,想把恩情都还回去。

薇薇往来福的衣兜里找烟,给来福举着活生生的例子。

“你听好咯,来福,如果你有看得过眼的姑娘,要生娃娃了,记得把烟戒掉,王都来的医生说。孩子的畸形大多和父母有关,伍德少爷和少夫人天天抽烟,以前少爷还喜欢嗑药嗨草,能有个健全的孩子是万幸,没有缺胳膊少腿就不错了,多送一条尾巴,那都是福分。”

来福夺回来烟盒,自顾自地点上了,也不去听主母的教训。

薇薇接着说:“医生讲,这条尾巴不是魔鬼送的,是小女娃的同胞异卵,我也不知道这个词儿是什么意思,只晓得好像挺残忍的……嗯,我组织一下语言哈。”

过了几分钟,薇薇终于在一堆医词汇里翻了个身。

“哦!是这样!原本少夫人的肚子里有两个孩子,可能是两个女娃,或者是一男一女。只是在发育的时候,女娃比较强壮,另一胎因为父母备孕时的生活劣习天生虚弱,于是这个小天使就把兄弟给‘吃掉’了,但是没吃干净,留下了这么一条小尾巴。”

来福听得一头雾水,心中想着还能有这种操作?

那有些婴孩天生两个头,三只手,六根指头的,都是把兄弟的器官夺来了?

薇薇解释道:“是这么个说法,本来少夫人说不定能生下一对龙凤胎。”

“可惜伍德先生没有儿子。”来福扼腕痛惜,心想如果是个男孩,自己还能教他打猎学枪,和阿明仲裁官一块教习武艺。

薇薇怒道:“可惜个甚么?你看不起女人呀?你不是女人生的嘛?”

来福:“我没有这个意思。”

薇薇挥了挥手,像赶苍蝇似的把来福给赶走了。

“走走走!记好了,记完了!今天就写这么多!”

来福自讨没趣,灰溜溜地往码头去。

等人跑得没影了,薇薇这才开始掐着手指头算账。

“对哈!少爷还没有儿子,我要是能生一个该多好呀!嘿嘿嘿……不都说母凭子贵嘛?哈哈哈哈哈!”

就在她傻笑的那点功夫里。

一只温热的大头捂着她的额头。

薇薇定睛一看,是丈夫来了。

伍德:“想什么呢?”

薇薇嘴上嘟囔着:“没有什么!”

心中想的是如何下药,如何迷昏了少爷,又在琢磨如何迷昏了之后还能成功造孩子的事。

伍德带着索尼娅老师来新房看看。

索尼娅老师刚瞅见薇薇的模样,立马变了脸色。

这姑娘心里的事情哪里瞒得过索尼娅的眼睛。

“你们聊。”索尼娅二话不说,钻进大楼的正门快步离开。

等老师一走,伍德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你刚才在想什么?薇薇?”

薇薇红着脸,决计不肯承认自己心中的想法。

“没有什么!没有哦!什么都没有!是老僧入定!心空空!”

伍德点点头:“哦!这样?”

薇薇吐着舌头:“就是这样!”

“那好说!来帮我个忙。”伍德拉着大夫人的胳膊,往疗养院走,“帮我给女儿取个名字。”

“取名字?”薇薇慌了神,“我哪儿会取名字啊!”

伍德解释道:“我和萱丫头都没什么文化,朱莉给的几个名字也不太喜欢,你在这里教人读书写字,不如你来。”

一路经过药园、柏叶林,再往西大街走几百米。

薇薇和伍德和两个工兵打过招呼,往医院的疗养室去。

到了目的地,拉开房间的帘子。

伍德一眼就看到了爱人。

——萱丫头靠坐在床边,侧过头,看着婴儿床里的小生命。

她像是一座雕塑,从来都不敢移开眼睛。

她怕少看一眼,就会有强盗和恶霸来抢她的宝宝。只要稍稍走神一下,她的孩子就立马不见了。

她的脖子发酸,不一会扭头松筋骨,刚好和伍德的眼神撞上。

“呀?怎么就来了?”萱丫头变得手足无措,凌晨刚生完娃,到现在她还没合过眼。

伍德单刀直入。

“我把薇薇喊过来,想给孩子起个名。”

不在孕期,产妇的产前抑郁好了大半,萱丫头的心情也跟着变好了,不过这张嘴还是没变。

“我俩能搞定的事情,你把她喊来作什么?”

薇薇听完立马嘟起了嘴。

伍德解释道:“让她在这场名存实亡的婚姻里有点参与感,免得日后一哭二闹三上吊。”

这下薇薇的嘴巴嘟成了珠穆朗玛峰。

萱丫头:“哈哈哈哈哈!你这个家伙真会欺负人!”

“我欺负她了?”伍德挑眉,把薇薇拉到婴儿床前:“以前都是她欺负我。”

“不和你一般见识!”薇薇一副阴阳怪气的样子,只顾着专心看宝宝,眼神中充满了母性的怜爱。

看看她,看看这个小天使。

薇薇形容道:“长得可真特么丑!”

“是的,确实是这样。”萱丫头跟着附和:“刚生下来的时候,她脸上全是褶子,和猴儿似的。”

再看看婴儿床里的小生命。

她连眼睛都睁不开,身上多了一条尾巴,这条尾巴在无情地掠夺着身体里的养分,离开母亲的肚子以后,还没好好吃过一口奶。

她的额头和脸颊红彤彤的,留有不少妊娠时挤压出来的皱纹,不过没关系,时间一长就会消失。

她的胎毛还没清理干净,从毛发的颜色来看,是纯粹的黑发。

医生给她做过眼部检查,说她和她的父亲伍德一样,有一对蓝汪汪的眸子,像是星光蓝宝石一样,深邃而神秘。

薇薇拨弄开襁褓,再去看小宝宝的多出来的畸形肢体。

从宝宝背后尾椎的地方,延伸出来一条多肉又强壮的“尾巴”。

说是尾巴,其实比两条腿细不了多少。

在尾巴的末端分出两支纤细粉嫩的指头。像是蛇的红信一样,微微开叉。

“来,抱着。”薇薇把孩子交给少夫人。

萱丫头接走孩子,搂在怀里,只怕磕着碰着,想揉进身体中。

伍德问:“想到了吗?这姑娘该起个什么名字?”

薇薇:“小时候喊毛毛!”

“毛毛?”伍德疑惑。

薇薇用力地点头:“对!贱名好养活,大西北的天儿可冷了,长大以前就喊她毛毛,提醒她记得抱羊取暖。”

伍德问发妻:“你觉得呢?”

萱丫头不在意:“乳名嘛,我不在乎。”

伍德又问:“跟你姓吗?”

萱丫头:“跟你姓。”

伍德:“我姓陈。”

萱丫头:“那就姓陈。”

伍德:“喊她什么好?”

萱丫头:“问薇薇。”

薇薇一惊:“呀!要起个大夏的名儿啊?那可把我难住咯!大夏起名可讲究了!不像咱们这儿,随便搞个音译的底子拿来用,那边又是风花雪月诗情画意的,要有什么什么典故……”

萱丫头:“少爷,你的名字是怎么来的?”

伍德解释道:“伍德(word)·普拉克(pluck),跟老爹姓,名字是主母起的,是‘发声’的意思,连起来叫发声的勇气。”

萱丫头:“那陈玄穹这个名字呢?”

“不晓得。”伍德摇摇头:“父母给的,拿来就用了。”

薇薇前思后想,翻着字典,找出来名字,齐整地写在字典封皮行。

“喏!她就叫这个!这个这个!”

夫妻俩定睛一看。

“陈……三七?”

薇薇猛点头。

“就是三七!大夏的炼丹师都说三七好呀!在天寒地冻的西北可管用了!治伤寒跌打止血都好用!”

萱丫头可算把白眼给翻完了。

“丈夫,你觉得这个老中医还有救吗?”

伍德:“我觉得挺好的。”

萱丫头指正:“你真的要给闺女儿起这么个名字?你不考虑闺女的感受也要考虑三七的感受呀!”

“说的有道理。”伍德把薇薇拉来,指了指薇薇,又指了指自己:“我爹妈给我起玄穹当名字的时候,也没考虑过老天爷的感受。”

萱丫头解开衣服,准备喂奶。

“行吧!就依你们的!”

此时此刻,远在星界巨山的另一头。

伍德·普拉克的灵魂蹲在烛台下,用石头画着一道道复杂的伦理题。

他自言自语,为陈玄穹这桩亲缘而犯难。

“如果他是她爹”

“那我是谁?“

“如果我什么都不算的话?那具身体又是谁的?”

“是我绿了我自己?还是他绿了他自己呢?”

“我和小陈是同一个人吗?”

“我们俩关系已经亲密到这个份上了?”

“艹!不想了!还是数学比较实在。”

“是的!我爱数学!”

第四章 恐怖平衡的终点

【——六月一日记。】

【主讲人伍德·普拉克】

【书记员黒德尔·阿明】

“十升水。”

伍德照着清单念。

“三十克椰香精、三十斤糖。”

裸猿工人们按照老板的吩咐,在食堂的圆桌前围成一圈。

伍德“风干的柠檬粉,一百克。”

他们盯着桌上的大水瓶,一样样魔术用料洒在纯净水中。

这是列侬老爷带来的宝藏。

在此之前,老爷已经把无数的宝藏送给了这些白发人。

伍德“咖啡酸四十五克。肉豆蔻、肉桂炒橄榄油五十克。”

阿明一边做记录,一边从天秤上取下用料置换砝码。

伍德“酸橙汁一升。”

在水缸中开始产生微妙的魔术反应。

伍德“加上一点点,黑不拉几的焦糖和葡萄酒的混合液。大概五百克左右。”

一桶可乐原浆就这么做好了。

比起中期工艺来说,早期原浆它一点都不贵。

在注入苏打水这份灵魂之前,得向列侬境内的盐矿求购强碱和强酸,建起化工厂,制备酸式盐,也就是碳酸氢钠的原型。

早在五十多年前,熊彼得女士就攻克了这个难关,做起可乐的生意,伍德相信唐仁皇帝也不会放过这块肥肉。

言归正传。

阿明先生在日记本上写写画画,先记一遍,再用语言复述一遍,以免出纰漏。

“今天是六月一日,夏天要来了。”

裸猿嗅着原浆的香味,脸上满是欣喜,伸长了脖子,手中拿着大勺,想要尝一口令人心神愉悦的糖水。

阿明接着说“尼福尔海姆的第一座化工厂即将打夯固基,气温越来越暖,冰天雪地即将化出一片柔软的土壤,要赶在秋收之前完工。”

伍德吩咐薇薇带着卫生站的小护士们,给白毛工人们发了碗。

——这些工人手里的大勺构造奇特,是工业用器,勺柄比他们的手臂还长,用来搅拌炼金大锅再好不过,但是要用来吃东西,就显得非常笨重。

阿明又说“在开工这一天,伍德先生酿了一大桶甜汤,他和白毛野人打成一片,和他们摔跤、唱歌、跳舞。在芬里尔港的鱿鱼湾下水捞贝。开工前的几个小时里,甜汤终于能喝了。于是伍德先生又发给他们大勺,我一开始以为,伍德先生是捉弄他们,不然怎么给这么白毛野人那么长的勺子,我拿来喝东西都嫌麻烦。”

——工人们互帮互助,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再长的勺子,也无法拦住那颗渴望快乐糖分的心。

阿明哪里能想到,这些人就是小刀和薇薇口中的食人族,是尼福尔海姆耀西古猿最像魔鬼的一支。

他们身上依然留着荒野的血腥腐臭,但和伍德先生说的一样。

——如果不是为了填饱肚子,他们为什么要残忍地杀害同胞同族呢?

“在耀西古猿的部族中流传着一个古老的恐怖寓言。”阿明看着其乐融融的列侬工兵和白毛土著,为日记本翻开新的一页,“一头狰狞嗜血的怪兽将部族赶到了西北最深最寒冷的地方,族人的大长老告诫族人,不能因为饥饿就食用人肉,否则族人也会变成这头怪兽。这头怪兽的名字叫温迪戈。”

尼福尔海姆的历史在这一天,要分作两段来讲。

“部落最落后的野蛮人束起头发,使用皂角来清理脑袋上的寄生虫。”

阿明拉着伍德先生,在船歌震天的号子声里匆匆离场。

“部落最先进的文化人已经坐在养马场的饲料大机器前,成了列侬工兵的技术顾问。”

大帐的皮料变成他们的身上的衣服,青砖泥瓦的楼阁都建了起来,一辆辆施工用车的核心引擎换成了柴油机。

他们往火车站去,要赶去列侬境内那片战火连天的土地。

阿明一边走,一边写。

“最落后的国家还在用弹弓对付飞鸟。”

伍德和妻子家眷告别,女儿才半个月大,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里,有十六个小时在睡觉,能这么安分全都仰仗那条耗能过高的尾巴。

搭上火车,西北的风光飞逝而过。

“最先进的国家,已经给战机的翅膀安上了双联式机枪。”

日记上画着北约国最先进的武器。

雏鹰iii式单翼强击机。

它拥有四门机炮,只有八十发弹药,油箱也小的可怜,只能飞三个小时,但是打下观测气球,射爆空中手无寸铁的敌人就像探囊取物那样轻松。

制空权成为北约的战术优势,进而变成军事地图的战略优势。

“在恐怖平衡被天上的雏鹰打破的一瞬间,森莱斯的西部防线全面崩盘,盘羊用钻石组织两家雇佣兵公司,笼络四十多路土匪强盗,往东都收缩防线。”

在森莱斯的领土变成棋盘时,它失去了所有筹码。

列侬的铁路修不到目的地,也无法把战略物资和士兵送到盟国的军营里。

“开春以后,旭日帝国的三十多个议会爵爷被狡猾的将监吊死在城楼上,溺死在浴缸里,刺死在妓院中。”

伍德用小勺搅拌咖啡,眉头紧锁。

咖啡里没有加糖,没有加奶。

他只是在做搅拌的动作,没有任何意义。

阿明“天气转暖,对多雨的南方来说不是什么好事,在冬天睡下的不止有家犬,还有毒蛇。在春天醒来的不止有庄稼,还有虫害。”

叮——

铁勺轻轻敲打杯耳。

“随着春暖花开一道醒来的,还有疫病细菌,整个南方各个地方政府瘫痪以后,军阀接手的卫生站和医院变成了私人武装的私人诊所。战事从这里——”

阿明将日记里的西国地图展开,手指从月牙关外的凤凰乡,顺着官道划去西南前线,分作四条枝干。

“——到这里,从一月开战到如今,死了四十多万人。其中西斯莱哲丘陵攻坚战十二万人,普罗多林地会战二十二万人,期间病死的民众数不胜数,病死的士兵八万人,失踪十六万人。”

一笔书,万民哭。

这场战争的伤亡数字远超西陆任何国家,任何领导人的预估。

原因有很多很多,非常非常复杂。

在一月下旬时,北约联军选择烧山作为战车和步兵推进的前置条件,彻底毁坏了森莱斯西南两侧的生态环境。

在二月中旬时,双方交火的主战场是西斯莱哲丘陵,这个地方多山多洞窟,很适合设伏埋雷挖战壕。一旦战事陷入僵局,只能用人命来争夺宝贵的战机。

在三月时,梅雨季节和海风将寒冷阴湿的锋面雨吹来山区,山火过后多脂的树木遗骸带着毒水流进伤心河里,西南战线的储备粮已经所剩无几,再强大的士兵,也斗不过空空的肚子。

在四月上旬,北约的陆空协同有了突破性进展。靠着飞机实时提供军事地图,后方亚米特兰源源不断的补给大肆蚕食着森莱斯的领土。

在这个暧昧不清的时间点上,换来了一次四国会谈。

主要谈战争本身是打是和。

如何打,如何和。如何订立新的武器条约,如何保护医务人员。如何处理伤残兵员,如何对待战俘。

只是这场交易的代价太大了。一百多天,平均每天有四千多人失去生命。

战争使用的武器是旧世界战争中从来没见过的稀罕物,在百年之前,士兵身中数刀,留有全尸还能送回故乡让家人领赏。

到了现在,亚米特兰的贵族老爷把儿女送到指挥部去镀金,想领一份战功,换一枚奖章。

最后他们收到的可能只有一个金属狗牌。

还有一张指挥部被炸药炸得粉碎的照片。

让战争变得残忍的因素还不止这些。

上一次西国之间的武装械斗来自亚米特兰与以勒城国的宗教战争,双方的冲突点在于皇权与神权。

上一次士兵使用的武器是突火铳和矛锤,使用的载具是重甲木轮战车和马。

上一次参战的士兵大多是平民和奴隶,一方为了皇帝允诺的权势,一方为了教皇允诺的自由。

——都是狗屁不通的东西。

但这些狗屁不通的东西——奴隶和平民愿意买单,他们大多不识字,也不知道如何用书本把自己身上的经历记录下来,留给御史,掀不起什么风浪。

这一回不一样了。

完完全全不一样。

这一回有相机,有照片,有战地记者,有知识分子,有军医紧紧盯着血肉磨盘的正中央。

他们都看着呢,看得清清楚楚。

看见一个人,是如何登上战场,从磨盘的窟窿眼里扔进去,又如何经过山地,滚进战壕,身边洒满了断肢和脏器,看清他最后怎么变成一滩泥巴。

他们有嘴,也有笔,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

“谁能想到……”阿明合上日记本,语气唏嘘,“……最开始,是因为一块小小的银币,把几十万人推进了一个地狱里。”

伍德阴阳怪气地问“谁能想到是一个金发肥猪当了战争狂人?”

“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陈先生。”阿明连忙解释道“我只是觉得,有没有一种更缓和的办法,有没有……一种更温柔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解决银币的问题。像你做的那样,比如建工厂,搞文化,大家一起和和气气把吃喝都顾好,把钱一一清算。谁劳动谁就分得多,谁偷懒谁就分得少。”

伍德挑着食指,性感炸弹摸了摸他光秃秃的脑袋。

一头金发和见了春风的野草一样,长了出来。

“这不是钱的问题,阿明。”

他指正了阿明的错误。

“银币没有错,绿钞也没有错。你说北约有错吗?”

阿明“我觉得它就是个错误。”

伍德“它错在哪儿了?”

阿明“我说不出来。”

伍德“你有家人吗?”

阿明“我以前有,现在也有。”

伍德将过长的头发梳成小辫,绑在脑后。

“你是家里最强壮的那个对吗?”

阿明点头。

伍德“如果现在还在农业时代,靠着打猎和种田为生,你觉得,一家之主就应该是你对吗?”

阿明点头。

伍德“那么这个家里,最有权势的人是你,任何事情是你说了算,对不对?”

阿明想点头,但又有种难为情的意思。寻思半天,还是改口自谦。

“不是的,我靠力气养活家人,家人也得像我一样,锻炼身体,以后我老了要靠他们。”

伍德“你知道北约错在哪儿了?”

阿明不明白。

“就错在这里,加拉哈德这么大一个家——每个家人都有自己一本经。”伍德指着窗外大西北的原野风光“尼福尔海姆在西北,还在吃人,如果你不吃人,你就无法活下去,除非你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不然不能融入他们的民风民俗,更不能和他们交朋友。治理时也要用因地制宜的办法。

又看东都,如果你不能下海游泳,也当不了水手的朋友,更不能变成东都人的女婿。

再看列侬,如果你是个矿工,你却不会挖矿,迟早有一天会丢掉工作,会卖身为奴。

那么回到这个问题本身。

加拉哈德这个大家庭里,目前北约的力气最大。

北约这个小家庭里,亚米特兰的力气最大。

在亚米特兰,决定为人价值的,是钱。

它是家里最强壮的那个人,它没有对手。

它用银元掠夺法盘剥家里其他人。并且按照这套标准给家人铺好了未来的路标。

用它一个贵族老爷的民风民俗,给家中所有人定一套资本优越标准,穷困落后标准,有钱优等人种,没钱劣等人种。

有没有钱,取决于银币的铸币权,也就在他们自己手上,在他们的知识和知识产权里,又用钱财来垄断知识,知识来生产军队,军队来绑架生意。

——你觉得这么做合适吗?这不是给它养老,它从来都没想过自己有老的一天,它想永远活下去。哪怕吃家人的肉,喝家人的血。”

阿明“它就错在这儿?”

“不光是错在这里。”伍德抿着咖啡,把兜里的子弹往桌上码,放上一颗,就说一句。

“你老了,干不动活了,孩子听你的,双耳不闻窗外事,跟你学了一辈子打猎,却发现外边早就不是那个茹毛饮血的野蛮社会。最终也会淹没在人来人往的钢铁丛林里,泯然众人矣。

你害怕家人比你强壮,给他们喂毒药,打鸦片。对教书生产的东西一字不谈。

你和家人明面说,要做高贵的地主,养宠物,搞马驹比赛,为环境捐款,留一颗博爱之心。

你暗地放租,去搞一个等级森严阶级固化的金字塔结构社会出来。喜欢看决斗竞赛,给奴隶写报纸,宣传你的荣华富贵,让奴隶只为你永远坐在最上层而奔波努力。

你明明能养活全家,却把粮食倒进大海里,因为没人愿意花钱买你的面粉细粮,他们穷得连饭都吃不起,得找你借银子买那么一点糠米粗粮。

你和家人起了争执,因为有人不守规矩,不用银钱换粮食,你就要杀了这个家人,还伙同四五个帮手围而攻之。”

阿明总算是明白了。

这不是做生意、讲道理或者扩大生产就能解决的矛盾。

要真按照陈先生说的那样,亚米特兰真的能从衣食住行几个方面养活整个西大陆的人口,只因为资本逐利的天性,减少人口,减少资源的消耗,好让老爷永远都当老爷,奴隶永远都当奴隶。

“阿明。我和银币作对,并不是和几个商人,或者一个国家作对,也不是和北约作对。”伍德放下咖啡杯,“我在和一个反人类的魔鬼作对。工业化来了,它势不可挡。

但魔鬼会害怕,魔鬼知道自己大限将至。我为魔鬼敲了一声丧钟,魔鬼就要来毁灭我。不光是我,连我的国家都不放过。”

伍德握紧了拳头。

“明天是四国会谈的日子。你是尼福尔海姆的工人代表。我代替索尼娅老师,作为列侬的外交发言人。我们要重新开始审视自己,审视敌人。我这个伍德·普拉克死而复生,你觉得有问题吗?”

阿明感觉心头压了一块大石。

他从来没当过官,一上来还是这么大的官,生怕自己说错话。

“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你也知道,我这个人很天真。”

伍德“尼福尔海姆也很天真,它才刚出生。你平时怎么说,会谈就怎么说。”

阿明“那感情好……”

伍德重复问了一遍。

“我说,伍德·普拉克要死而复生,你觉得有问题吗?”

阿明隐隐担心。

“陈先生,你要我觉得,我还是觉得陈玄穹这个名字比较适合你,它安全。伍德·普拉克不安全,要是皇帝把你送上电刑椅,都是名正言顺,还能拿来和北约讲和,毕竟你是风口浪尖上的人,是你搅乱了列侬的市场,你让列侬失信于人。”

“废除银币,在以前是名不正言不顺,我叫列侬撕了合同。这点我认。”伍德摇了摇头“这次可不一样,大家去战场上见了真招,流血了,牺牲了。最后谈回钱的事情,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阿明“你的意思是?”

“我要麻烦星界的兄弟,再活过来一次。不然我看不清未来的道路。”伍德的眼神变得极为复杂,“风雨飘摇的多事之秋,谈到国家层面上,没有任何人是天真无邪,只有老奸巨猾的人精在使着阴谋。不搞阴谋诡计的人,通常都活不到那个位置上。”

阿明终于动动脑子,想了想陈先生的动机。

“你让伍德·普拉克这个名字活过来,和唐仁皇帝商量好了?”

伍德俏皮地笑着,笑出洁白的牙。

“没有哦。”

阿明惊讶“你是要他死啊?”

“是的,唐仁活得够久了,该死了。作为列侬的一家之主,一点养老的意思都没有。”伍德拍拍手,让乘务员把杯盏送下去“我帮他剔掉了王国的害虫,稳住军费。整治贪腐和鸦片,他屁股下的王位越来越像个铁桶阵,变得滴水不漏。

我为他做了那么多——

——愿意放索尼娅老师来西北,证明唐仁他相信我。

——可是唐仁连一支正规军,哪怕一个教官,都不愿意送到尼福尔海姆来,他是在怕我临阵倒戈。

他利用我走到这一天,只差一步,就能把亚米特兰拉下加拉哈德家主的位置。”

卷起袖子,他把子弹一颗颗塞进枪里。

每塞一颗,就说一句。

“——我要用伍德·普拉克的名字,重新回到皇后大道的圆桌前谈判。”

“——唐仁面对亚米特兰的外交官时,如果有卸磨杀驴的心思,会在见面时暴露无遗,战争会提前结束,用钱换命的交易要重新开始。”

“——我不会让这些事发生,这次谈判不是讲和,也不是扯旧账,更不是对将士的沉痛悼念,”

“——我要做的事情应该是火上浇油。”

“——我要给唐仁一个信号,用森莱斯当棋盘下棋没有任何意义,心存幻想只会把列侬变成一张新的棋盘。”

“——我要尼福尔海姆站起来,不再依附列侬这个王朝。”

“——就是这样。”

阿明好奇“具体呢?”

伍德·普拉克收好枪械,拿出可乐,推到阿明面前,要阿明喝点快乐水。

紧接着反问一句。

“你一直都喜欢在火车上讨论阴谋诡计吗?”



第⑤章 苗床

【——六月一日记。】

【主讲人林奇】

【书记员林奇】

在伍德前往四国会议谈判时,我们把目光转移到伤心河畔。

它顺着月牙关的大瀑布一落千丈,近海河流支脉分作三条大江,像是旭日之国的好几条大动脉,一路往南汹汹淌去。

一只象征和平的白鸽随着溪流中产卵的鱼群迁徙。

它飞过战火连天的大地,两翼让狼烟熏得发黄,血红的眼睛和乌鸦是一个颜色。有时死亡与和平也是一个意思。

在一周之前,它还不敢来到南国腹地,因为这里满是毒烟和硝火,遍地的尸体让秃鹫啃得不成人形,蝇虫成群结伴在空中飞舞,成了一道无形的壁障。

不过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小白鸽很开心,它飞得又快又稳。

说起来,它还要谢谢那些人类。

尸体堆积成山,变成细菌的苗床,焚烧时涌动出刺眼的烈焰,热气流将它抛得更高,更平稳,两翼也不用拼了命地去振打空气。

飞过一座山头,还有一条大河。

它看见乱石滩里的清水让血染成暗红色。

丢盔弃甲的士兵被流民扒得精光,绑在树上受鞭刑。

暴徒切下了人质的一条腿,当做口粮。

在这场战争的幸存者中。

——有拿枪的,成了王。

——有拿刀的,成了贼。

——有残疾的,做了菜。

——有识字的,逼作匪。

——有年少的,已经不再年少。

——有年老的,还想年少一回。

不少举着国旗呐喊着的,嘴里的话语和咽喉里的声带一样,让弯刀割开砍断。

橙黄色的彩旗国徽扔在柴禾堆里,和亚米特兰的樱花旗放在一块,共同成为做饭的热源。

几个高高矮矮参差不齐的小草屋垒起来,用泥巴封了顶,不过一场雨的功夫,它就能寿终正寝。

小白鸽飞得更高了,它害怕这些人把枪口和石头都对准它。

它得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不能再多看一眼。

就在这里——

——列侬与亚米特兰的交界处。

伤心河的一条支脉浅滩上,从尸山中传来一声声粗重的喘息。

林奇睁开了双眼。

他惊恐万分,眼睛已经让血糊住,分不清光还是暗,看不见黑或者白。

他内心错认为自己瞎了。

其实没有,只是血太多,泥太厚。

他扒开一层层厚实的肉块,从一团团发脓肿胀的尸体中爬了出来。

他几欲虚脱,肚子饿得让他发疯,两眼血红,看见腐肉都像看见珍馐美味,难以克制肚子里的馋虫。

但是……

“不能吃……不能吃……绝对不能吃!”

他咬紧牙关,在石滩上佝偻匍匐,好几次爬起来,又摔倒好几次。

两眼满是血丝,指甲里都是泥巴和头发。

这些头发是谁的?

是活人还是死人的?

林奇想,它们应该是魔鬼的发须。

“不能吃……”

哪怕这些肉看上去很诱人。

对一个饿了七天的人来说,就算沾满细菌的蛋白质,也是蛋白质,也是维持身体活性的能量。

“不,不不不,别来诱惑我。”

他的声音嘶哑,喉咙里冒着水声。

这七天七夜,他靠喝伤心河的水过活,藏在尸体中,躲过一波又一波搜查。

来搜他的人是谁?

是农民?

是土匪?

是军人或者曾经是军人的土匪?

林奇不知道,他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

他才二十四岁,刚从大学毕业。

对他来说,生活就应该像是故事的开头一样,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惊喜或惊吓。

但这种惊吓对他来说未免也太刺激了。

从昏昏欲睡的大学讲堂一觉醒来……

和伍德·普拉克身体中的陈玄穹一样。

——天变地异。

这是他第八次爬出尸山,取水解渴。

他感觉心肺功能出了问题,一定是水源里的细菌让他患了病。

他知道这样下去自己会死,但是他别无选择。

——别无选择的原因也很简单。

自他醒来时就披上了向日葵军装,身上的衣服让一帮暴民扒去,连一套里衫都没留下。暴民又撞上了敌国的兵员,被一刀砍去半个脑袋,上槽牙刚好磕在林奇的天灵盖上,颇有一种后现代服装艺术的感觉,当场给他戴了个人头兜帽,他就这么吓昏过去。

直到他醒来时,他明白。

除了躲在这座腐肉堆砌的巨山里。躲在这个疫病的苗床中——

——自己别无选择。

林奇只是想要活下去,“懦弱”或“胆小鬼”一类的词也不能加在一个求生如此强烈的人身上,在陌生的环境里,他能做到的事情就是保持呼吸,不要断气,然后尽量地,尽量地远离这些危险之物、危险之人。

他两眼因为血污和泥巴暂时失明,摸到河床时,捧上一把水,用力地揉开脸上的秽物,想要让河水照照自己的模样,看清自己的脸。

他低下头,尽量把脑袋泡在水里,忍住肚子里焦渴饥饿的本能,与身体做抗争。

他穿着链条甲,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差些把他孱弱的身子给压趴在地上。

好不容易抬起了头,甩干净脑袋上的细碎砂石。清理完鼻孔里的污垢,他终于重新回到了人间。

河流旁的大林子里发出幽幽风声。

除此之外天地一片祥和安静。

连虫豸和飞鸟都不见了。

他的心在狂跳,这是危险的信号。

他睁大了眼,直起身子,半跪在浅滩里,再也不去看脚下的生命之源一眼。

顾不上喝水,他一步步往后退,在这片阳光下和熙温暖的山水中步步为营。

他知道,有人要来了。

只有人,能把野兽赶跑。

也只有火焰,能把虫子杀死。

上游飘来结垢的黄液,林奇立马就认出来了。

——这是血混着组织液的颜色。

还在打仗,他们还没停止厮杀。

朝着这边来啦!

他四顾张望,生怕从山石之后,从林地深处蹦出来一个影子。

哪怕一个逃兵,都能把他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给杀死。

在这里,杀人不问理由,更不谈结果。

——有钱都不好使。

夏日时郁热的空气燥得令人发狂。

他一步步往后退,退到尸山旁,眼角的余光撇过“苗床”。

他看见一张张狰狞可怖的脸,一个个扭曲变形的姿势。

多是大哭,常见狰狞。

不少解脱,稀罕笑脸。

比起活人,他更喜欢这些死人。

没有这些死人,他早就死去无数回了。

“老天保佑……我如果能活下去,一定找个地方把你们好好葬了。”

林奇只说了这一句话,只这一句话,就坏了事。

一匹铁骑从林间一跃而出!

马蹄把乱石踩得稀碎,从河流中迸出的水花带着血浆四溅,打在林奇的脸上火辣辣的疼。

骑士居高临下,遮住太阳。

一身漆黑的钢甲,像是被战火煅烧过,手臂上的大弩箭头足有一指粗细,腰上的火枪枪管能塞进一个婴儿的拳头。

从骑士铠的头盔里,瓮声瓮气地传出一个冰冷的男中音。

“你是逃兵?”

林奇矢口否认“不是!不是的!我是平民!”

骑士“你穿着士兵的链甲,是哪一国人?”

林奇连忙解释“我不是哪国人……我不是……”

骑士抬起手臂,大弩直指林奇的脑袋。

“不论哪国,逃兵都要死。”

“不不不!不不不不!”林奇惊慌失措,在这一刻浑身汗毛倒竖,拔腿就要跑!

骑士吹着响亮的哨子,从林中钻出三四条军犬,黝黑的毛发配着油绿色兽瞳,从嘴里冒出的腥臭味能熏死人。

这些畜生追了上去,林奇连忙站定,乖乖回头。

他在河里跑不过狗,在林子里跑不过马,两条腿更跑不过箭。

他苦苦求饶“饶了我吧……我只是想活下去……”

“你有什么?”骑士问。

林奇“我只有这条命了……”

骑士沉默了。

——像是一尊雕塑。

在这短短的数秒之内,林奇决然不会猜到,眼前这位骑士到底在想什么。

如果他会读心,像索尼娅老师那样,分辨出灵魂的形状和光谱,读出想法的颜色和善恶。

他就可以看见,在铁盔之中的灵魂,已经变成一团黑中有红的恶焰。

——下一秒。

他看见了锋利的箭头。

他看见破碎的骨片。

他看见自己的脑浆从前额迸出,红白一片。

仰天倒地,最后看见军犬猩红的长舌。

骑士默不作声,策马上前佝腰折箭,把尾羽留下,箭头还留在林奇的脑袋里。

他要这枚箭头作为证据,作杀敌的证明。

他要林奇完整的新鲜的尸首,身上的链甲是战功的证明。

他要带着林奇回军营,这个星期的物资补给又多了一块人肉。

他也要活下去,活到战争结束,回到故乡见心爱的姑娘。

骑士刚想下马拖尸体,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

是个中气十足的男声。

“你不能带走他。”

具有侵略意味的眼神。

“他还没死。”

从上游姗姗来迟,赶到尸山旁,凯恩·巴巴耶夫就这么突然登场。

像是命中注定,一个沉睡的愚者总会遇见生命中的引路人魔术师。

他穿着神袍,作为战场上的无国界医师,是两方兵员的再生父母,在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躺上病床之前,没有人愿意主动将枪口指向医生。

骑士愤愤不平,还想争辩几句。

凯恩从袍子里露出军装一角,露出校官的章。

“士官,你是哪个营的?”

骑士撇下林奇的肉身,敬礼告退。

军犬悻悻不满,一张张狗脸龇牙咧嘴,像是对着凯恩狞笑,畏惧着这头雄狮的声与威,只得作罢,跟着主人回了营地。

凯恩漠然不语,低头看着林奇的伤势,观察着林奇的灵体。

有两个灵魂在这具身体中打架,在互相争斗。

他惊讶地盯着林奇的伤口,为这个小子顽强的生命力感到欣慰。

他信仰的亚蒙神祇代表着生命。

这个小子身上同样有生命,完全不输给一般的星界魔鬼。

凯恩扶着林奇的脑壳,摸到后脑的透骨箭头,小心翼翼地去掉木渣。两手扶住天灵盖,心中没底。

——能治好吗?

他不知道,内心没有一点把握。

在这场战争开始时,凯恩先生作为森莱斯的兵员上了战场,高强度的战争任务让他徘徊在生与死的大门前,自然学会了魔术。

两只大手托着林奇的脑壳,阳光在凯恩手中,汇做一枚精致的钟摆,这就是他在星界得到的魂威。

它叫丧钟,也是凯恩医生内心深处的恐惧之源。

但是丧钟也为生命而鸣。

凯恩看来,一个人死去了,遵循着生老病死的自然循环,尸体会在土壤中自然沉降,变成泥土的一部分,亚蒙作为大地的母亲,将泥土重新塑形成树木,变成生命的养分。是自然的循环。

此时此刻,他将丧钟贴在林奇的伤处,抓起一把泥土捂上去。

这种做法会让伤口感染,让病人无药可医。

但是凯恩的魔术生效了。

只在一呼一吸的时间里,林奇大脑的损伤迅速复原,额头的骨质因为过度生长,一枚洁白的犄角刺出皮肤,血痂也跟着脱落。

不过几分钟的功夫,林奇又醒了过来。

这个小家伙醒来时刻表现得非常冷静,这一切像是一场梦,饶是任何正常人都会被大起大落而逼得歇斯底里,但他不太正常。

他的记忆有一部分缺失,大脑中的语言区块刚刚复原,眼睛也是处于色盲状态,分不清红色与蓝色。

当他醒来时,凯恩正在焚烧尸体,像一个战场打扫者,为战火中牺牲的生命做收尾工作,把尸体中的病菌和迷途的灵魂送回亚蒙怀抱。

“你是谁?”

林奇认出河谷的模样,心知肚明,自己再也回不去地球了。

凯恩的脸藏在袍子里,只露出高挺的鼻梁,粗犷的眉弓,厚实的嘴唇。

“凯恩·巴巴耶夫。”

林奇又问“我在哪儿?”

凯恩“伤心河,具体来说,是加拉哈德星球,四国交界处,列侬与森莱斯国的主战场,有七个国家的人种在这里混战,武器和装备有着两百年的差距,天上有飞机,地上有盾牌。”

林奇冒着冷汗,心中原本只有一个问号,现在变成了一百个,一千个。

眼下又有最重要的一个。

“你在干什么……”

指着凯恩身边的火堆,指着尸体燃烧时,冒出滚滚浓烟,指着余烬里那一团蠕动的肉块。

林奇追问着“你在干什么?凯恩!凯恩先生!这东西是什么?”

“这是魔鬼。”凯恩解释道“每当有人类成批成片的死去,能直接打开星界的大门,这些无主的灵媒是魔鬼降生的材料。”

林奇“魔鬼?”

“是的,这个世上没有神,但是有魔鬼。”凯恩冷静地阐述着这个事实,一脚将肉块踩得粉碎,大皮靴上沾满了污秽之物,神袍也变得脏兮兮的“它绝对超出你的认知,小家伙,我要告诉你一些事情,你不要害怕。”

林奇咽着唾沫,把身上的链甲裹得更紧,生怕它们挡不住魔鬼的犄角,用力点点头。

凯恩接着说“我希望你能成为我的学生,我是对付魔鬼的专家。”

林奇“我需要时间来消化信息。”

“我的时间也不多。”凯恩念念有词:“首先,我要欢迎你,来自星界的客人,这么称呼你没问题吧?地球人?”

此话一出,林奇身心俱震。

凯恩接着说“我之所以要收你为学生,是因为你身上的魂灵非常特殊,你的【纯度】和【份量】远超一般人,生命力【旺盛】又【甘甜】,对于魔鬼来说,你就像是一份在周末不需要工作时,晚上七点半特价打折售卖的战斧牛排,烤得滋滋响的那种,往外冒着香气。只要你出现的地方,绝对会有魔鬼想方设法制造媒介,来找你,来吃掉你。”

林奇抬手想打断“等一下!”

凯恩不给林奇打断的机会。

“不用等了,它马上要来了,地球人。你等不及。”

林奇问“你没有骗我?”

凯恩“好吧我骗了你。”

林奇松了一口气。

凯恩立马改口“不是冒香气,也不是滋滋响,你现在还冻在冰柜里,只要你吃饱穿暖,身体健康,你的魂火汹汹燃起时,立马要上餐桌。”

林奇刚松的一口气又提了回去。

“此话当真?”

凯恩用实际行动告诉林奇。

“是千真万确。”

从尸体做的篝火中冒出一团黑影,在魔术媒介中汇做一个鹿角人身的怪形!

它叫温迪戈,是食人劣魔。

也是最低等的,最容易对付的魔鬼。

它的下半身长着一对毛茸茸的蹄髈,支撑着接近三米高的健壮躯干,身上的肌肉虬札盘结,像是一条条蠕虫慢慢抽动着肥大的身体那样。四条手臂像是枯萎的枝干那样,锋利如刀,粗壮似树。

凯恩面对这头巨物时,攥紧了手里的魂灵化身。

他轻声呼唤着魂威。

“丧钟。”

钟摆的钢丝在瞬间变形延长,死死缚住温迪戈魔鬼的四肢。

怪物的四肢受制,刚睁开眼,就看见凯恩这个人类神官凶神恶煞的样子。

它在咆哮,光是从喉结中鼓动出雷鸣一般的啸叫,就把林奇震得头昏眼花,喉舌发腥。

它挣扎着,被丧钟的钢丝绳索勒出汩汩腥臭的血,鹿角戳刺在粗粝的山石上化出一道道深刻的痕。

它的眼睛从来没离开林奇半分,仿佛从星界中降临至这团烂肉里,就是为了解开生命中最复杂的公式,就是为了林奇这团汹涌的魂火。

“你的名字是什么!?告诉它!不然它会追到天涯海角!”凯恩攥住钟摆的那只手,已经发胀通红,让丝线缠绕一层又一层,腕关节开始变形。

林奇只得大声喊出自己的真名。

“林奇!”

“很好,这下它就记住你了!”凯恩大笑“欢迎!欢迎!欢迎!”

林奇惊讶地骂出声来。

“你在坑害我?”

“就像是姑娘倒追你时做的那样。”凯恩猛然松开手,在腕骨到达极限之前放魔鬼自由,“如果不留个电话号码,她在公开场合对你纠缠不休!”

温迪戈魔鬼猛然一头撞在山壁上,还没等它回过神来,从滚滚浓烟中亮起两只红彤彤的眼睛。

“r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ch!”

它低沉的嗓音在呼唤着猎物的名字。

凯恩挥着拳头,把兜里的枪扔给林奇。

“如果你没走到绝路,绝对没那个心情去看头顶的风景!”

紧接着!

双拳抱架,如疯牛惊象。

两只脚板深深陷进了骨灰之中。猛然朝着魔鬼冲刺。

“开枪!然后做个选择吧!rich(林奇,又译为富有),连它都觉得你很有钱,肯定是赖上你了!”

凯恩摇摆着上身,在四只巨爪间来回游荡,躯干像是一头灵巧的猫科动物,像是身经百战的丛林之王,两拳高高抬起,宛如猛虎用爪趾逗弄着猎物。

他得用这种方式去击溃身高超出自己一米的巨物!

依然有闲暇的功夫来换气,来和林奇交谈。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遇见温迪戈了。

“选一个你喜欢的!开枪打我!或者打它!”

林奇捧着手里的加大加长号银白色手炮。

——这几乎是他柔弱的胳膊不能驾驭的口径。

而且还有个事实摆在他面前——他不会开枪。

“我不会开枪啊!”

“打开保险,在退弹的膛口下边,和小纽扣长得一样。”

“膛口在哪儿?”

“在弹匣制退开关上边。”

“弹匣又在哪儿?”

“握住枪,在你的大拇指上。”

“我的大拇指……哦找到了。”

“你看!我的学生,你学得多快!”

从空气中传来汹涌的声响,一阵阵拳风带着血的味道涌进鼻腔。

林奇的脸色惨白,他看着那一幕……

——看看凯恩,他几乎在和一个“神”搏斗。

那头温迪戈魔鬼光是用一根指爪就能划开花岗岩!

而凯恩先生的神袍完好无缺,手上握着一块怀表,还能在魔鬼身上留下一道道拳印,从印中迸出刺目的光来,仿佛对魔鬼的攻击已经奏效。

他抬起枪口,扣下扳机的动作可用不着别人来教。

“凯恩先生!你别动!”

“你要开枪了?你想开枪了?”

“是的,我想通了!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别无选择,我接受了!”

“就这么简单?”

“我做你的学生!和你学拳,和你学枪!如果魔鬼的媒介要用这么多人的命来换!我就是魔鬼的敌人!如果有人要召唤出魔鬼!那么我就要去阻止他!就这么简单!”

“那就开枪吧!”

“等一下,我怕我打不准。”

“你知道自己打不准?”

“我指着它的脑袋,但是怕子弹不认人。”

“那就指着我的脑袋,子弹一定能认得它。”

“你都是这么教学生的吗?”

“威逼利诱说胡话都是老三样了,全都用在你身上。”

“你能活到今天真是个奇迹……”

“我见过奇迹,是你的同乡,也是个地球人。”

“他在哪儿?”

“在列侬,当你变得足够强,我就带你去见他。”

“好的!现在我多了个理由,要当你的学生。”

“你还想开枪吗?”

“不,我不想杀死你。我怕枪里没有子弹。我也不想杀死我自己。”

“好的!你过关了。”

砰——

拳头轰断了温迪戈的鹿角。

撑捶抵在魔鬼的长脸上,直直按往墙里。

凯恩怒吼着,浑身的力量都调往一处,如流动不止的大河开闸泄洪。

手中的丧钟好比超度亡灵的法印,让不死不活的生物先活过来,让尸体媒介焕发生机,再一次打进地狱

“林奇!”

凯恩两手齐上,生生把巨鹿的脑袋从上下两颚分开,扯作两瓣。

“我的拳头叫神击圣格——”

“——是亚蒙在人间的双手。”

“它叫勇气。”

“叫普拉克。”



第六章 困在军装中的人

【——六月十三日记。】

【主讲人——乔治·威灵顿。】

【书记员——阿方索·默克里尼。】

【旁证——裴罗庚·霍克伍德。】

在三元县城,重炮和榴霰弹炸开的响声盖过一切,在密密麻麻的铁丝网下,在一处隐蔽的地下通路中。

来自亚米特兰的兵员和尉官席地而坐。

裴罗庚两眼无神。

阿方索闷头抽烟。

他们一个是陆军,一个是空军。

在盘羊的游击队里,都算战俘。

地窖的通风性很差,香烟熏得裴罗庚挣不开眼睛。

一个二十岁,一个三十岁。

一老一少两个爷们儿干瞪眼,看着脆弱的木门却不敢一脚去踹开它。

阿方索曾经这么干了,要试着越狱。

结果盘羊亲手把他强而有力的右腿给打得脱臼,再用魔术给接回去。

没有办法,他们只得乖乖留在牢房里,从透气窗往外不时偷瞄几眼,看看铁丝网外县城的大马路,口中喊出撕心裂肺的求救,但比不过炮弹的啸叫,都淹没在一声声狂轰滥炸的爆炸音符中。

——这一幕令人绝望。

谁能想到,北约联军的王牌飞行员和一个无名小卒,被地下游击队关在亚米特兰的炮兵军营旁边呢?

每天军队起床时的号子把他们喊醒,他们甚至能看见战友们的大头皮靴,看见一辆辆战车滚动的履带,听见他们嘴里的低俗笑话和叫骂声。

但他们的声音根本就传不到这些炮兵的耳朵里。

——因为一百多天过去了,这些炮兵或多或少聋了一只耳朵,还有不少人两耳失聪。

负责看守他们的人,叫做威灵顿。

是盘羊游击队伍里的一个老兵,也是三元县本地人,在炮兵营地旁生活了十二年,在当地颇有威望,能对付这些狡猾的北约战俘。

成为威灵顿的俘虏以后,高贵的空军战士阿方索受尽了屈辱,作为临时翻译员的裴罗庚倒是学会了逆来顺受。

就在六月十三日这一天早晨。

他们之间因为一碗面,起了争执。

阿方索尉官把碗筷给撂下,指着裴罗庚的鼻子。

“列兵,你的态度有问题。你在吃敌人送来的食物时,不能露出欢喜的表情。也不能感谢他们!你点头哈腰的样子像是一条狗。”

裴罗庚不这么认为,除了在战场上扣动扳机,朝着肉眼都看不清的目标射击时,以外的时间,这个弟弟单纯得像是一张白纸。

“尉官……我没有这个意思,我没有向敌人服软,我也不会背叛我的祖国!我只是觉得……它很好吃。”

碗里有白面,有配菜,还有一点点浮在汤上的油脂。

阿方索表情变得狰狞可怖,眼中满是血丝,心头的怨气在这一刻猛然爆发出来。

他假想自己有一把枪,朝着这个叛国的傻子大头兵连续扣下扳机。

嘴里还念叨着。

“bang!bang!bang!”

裴罗庚咧嘴笑道“尉官……哈哈哈哈哈……你总是让人感到安心,这是你们空军的幽默感吗?”

“闭嘴!蠢东西!”阿方索的脸上满是胡茬,已经多日没有修理过仪容,再也没有以前当飞行员时的精致和威风“我看你是什么都不明白!”

裴罗庚终于意识到尉官的言外之意,表情不像是方才进食时那般轻松。

阿方索信誓旦旦地形容着“北约的军粮里有肉罐头和豌豆,还有奶黄酱,难道它比不上这碗面?!你快要变成红毛土著的劣等人了!列兵!你吃了他们的东西,迟早有一天要饿着肚子,为他们卖命!那个时候!你就要上军事法庭吃枪子!我在帮你啊!我在救你!”

裴罗庚嘟囔着,指着尉官空空的碗,连油脂都被尉官舔得干干净净。

“可是尉官,你也吃过敌人给的东西。”

“不一样!你不能笑啊!你不能像乞丐一样祈求敌人给你恩惠啊!”阿方索的脑子欲辨忘言的意思,但嘴巴却很老实“游击队的懦夫只会躲在地下,用刀子划开靴子,往里边灌毒药,他们干着世界上最卑劣的事,却不敢和我们的军队正面对战!是世上最窝囊的民族,最窝囊的军队!”

“可是尉官……”裴罗庚几口吃完面,又开始喝汤,肚子和心都是暖暖的“威灵顿老爷家里没有好粮食了——”

老威灵顿是三元县里典型的贫农,家里的主要口粮是大米,面粉这种东西,在战争时期是数一数二的精贵粮食。

“——你骂他,教训他,不肯吃他家的米,后来他就去寻面粉来给你做面饼,你还想吃肉,威灵顿老爷实在是找不到肉了。要把家里唯一的一头牛给宰了,他老婆想上吊才作罢。”裴罗庚皱着眉,内心觉得不公平,“我们有一点俘虏的样子吗?现在是寄人篱下,战斗时兵戎相见,我是可以理解尉官的心情,但吃人家的东西,还暗地里骂人家是贱种,这种事情我做不到。”

“你真是太天真了!列兵!”阿方索骂骂咧咧的,是个标准的战斗精英“他们不杀我,看见我的军章时,就明白我的身份,明白我的身份,自然想要从我嘴里套出情报,在我说出真话之前,他们得把我当做皇帝来供!对我们越好,就证明游击队越害怕我们的战友!我绝对不会开口出卖我的战友,你要知道,我们现在说出去的每一个字,都会变成子弹,都可能变成战友身上的弹孔!”

阿方索喘着粗气,不知道该怎么和这个同乡把内心的想法阐明。

——这个大男孩实在是太天真了。

“我要高热量的食物,要肉和油脂,要盐和糖!想养足了力气,从这个破地方逃出去。不像你,敌人喂饱了你,你难道要在这个鬼地方待一辈子吗?!”

不得不说,阿方索尉官之所以能成为王牌,不是没有原因的。

就算变成战俘,他也没有放弃抵抗的意思。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半大的孩子踢开门扉,钻进囚房。

是个小女孩,看上去不过十一二岁大。正是老威灵顿的小孙女,我们可以叫她小威灵顿。

她是来替爷爷收碗的。

刚进门,小姑娘古灵精怪地打量着两个战俘。

她抱着双手,眼珠子骨碌碌地打转,选了个合适的角度,小心翼翼地摸到裴罗庚大哥哥身边。

“都吃完啦?”

裴罗庚顺遂心意,笑着点点头。把碗交给小姑娘。

紧接着,小威灵顿从兜里掏出一把假枪,指着胡子邋遢的阿方索。

“你呢?”

阿方索面露惊惧,刚才对列兵指指点点的嚣张气焰瞬间消失不见,女孩手里的枪是真是假他不知道,但他知道,在三元县的游击队里,有不少童兵。

——这些红毛土著的小崽子能一边扮着哭丧示弱的脸,一边带着炸药,把战车炸得沉进壕沟,把一个车组的人都带进地狱。

孩童是天真的,孩童也是残忍的。

“吃完了!吃完了!”

阿方索佝下腰,展示着干干净净的瓷碗。

“把筷子扔过来。”小威灵顿有模有样地拉起撞锤“听话,不然我喊爷爷把你绑回去,绑成肉猪。”

阿方索丢去筷子。

小威灵顿接着说“把碗放在门口,然后坐回去。”

阿方索照做。

小威灵顿晃荡着枪口,让裴罗庚大哥哥看住阿方索,自己收好假枪,捧起碗筷,笑得春光灿烂。

阿方索立马抓住了这个细节,连忙开口追问。

“小妹妹!什么事情让你这么开心?!”

要知道,这个小威灵顿也是敌人。

敌人要是开心了,阿方索的战友可能不太好受。

他得问清楚外边发生了什么——

——要是游击队把三元县彻底夺回来。他这个空军飞行员可能要送进集中营挖土豆干苦力了。

小威灵顿故作惊讶,眼睛里透着股机灵劲“是有好事呀!”

阿方索又问“是什么好事!?”

小威灵顿“总之就是好事!你问那么多干啥呀!”

阿方索十分执着,喋喋不休。

“你得告诉我!我们国家的军事法庭对战俘宽容以待,战俘也有对战事的知情权!”

小威灵顿哪里懂这么多,随口说道“我们家买了羊羔,从尼福尔海姆来的!特别漂亮!我就为这个开心呐,哪儿有什么你想的有的没的……”

“尼福尔海姆……”裴罗庚若有所思,心中掀起了巨大的波澜。

——尼福尔海姆是列侬的大后方。如果列侬的物资能送到西线,那列侬的士兵也能送过来。对北约联军来说不是什么好消息。

阿方索也明白这一点,面色变得极为难看。

不过他还有求生欲,还有那么一点阴谋诡计。

“小姑娘!小威灵顿!我有事情和你说……”

他从军装上扯来肩章,代表空军尉官军衔的章子破破烂烂的,他心灵手巧,把军章包作一个精巧的蝴蝶结,解下绑腿,当做一串挂绳。就这么造了一串精致的“项链”。

阿方索对小威灵顿语重心长,谆谆教导。

“你家有了新羊羔,千万不能弄丢了。”

小威灵顿拍着胸脯“那是当然了!爷爷和爸爸都看着呢!”

阿方索把手里的饰品丢了过去。

“这些天吃你们家的粮食,我还盼着有奶喝,现在好了,真是太好了,有新的畜牲进了圈,我也能喝到一点奶,长长力气。真是谢谢你们呀。”

小威灵顿嘟着嘴“可把你美的!你想得可真好!有奶也是我先喝!”

“所以!我要你把这个东西,挂在羊羔脖子上。”阿方索指正重点“这个玩意你一眼就认得,对吗?”

小威灵顿皱着两片小眉毛,北约的军章,她这个孩子都认得,是一眼就不能忘记的杀人魔鬼。

“当然认识……”

阿方索额头冒汗,神色紧张“你把它挂到羊羔脖子上,就不怕它走丢了,也不怕别人家来抢你的羊,对吗?没人敢抢北约的东西!”

小威灵顿一拍手。

“对哦!我可真聪明!”

阿方索松了一口气。

“好!你太聪明了!”

裴罗庚欲言又止,手在颤抖。

他不敢相信,自己祖国的王牌飞行员,正在用如此卑劣的手段诓骗一个孩子。

他更不敢相信,这个尉官受人恩惠,在白吃白喝这么多天以后,依然对这户人家留有杀心。

这头羊要是带着尉官的空军军章跑出去,肯定有北约联军来救他们。

到时候,小威灵顿面对的是什么?

是刀子,是枪弹,是战车的铁轮和履带。

她要是这么死了,裴罗庚的内心只觉得有斧头劈下,心都裂开了。

她要是还活着,她的家人都是游击队成员,她得有多难过啊!

在她的心里,是她亲手放的羊,是她把爸爸和爷爷推上刑场。

“小妹妹……”裴罗庚感觉喉咙干涩,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这称呼刚喊出去,阿方索恶狠狠地盯着列兵的眼睛,仿佛要把列兵给生吞活剥。

小威灵顿犯着迷糊“怎么了!裴罗庚大哥哥?”

裴罗庚“没……没什么,你记得……安全要紧。”

他困在了军装里,发不出一句人声来,说出去的,都是畜牲会说的话。

他看着干干净净的碗,瞅见姑娘指甲里的泥,很难想象这个年龄的女娃就得跟着父母下地劳动。

他是亚米特兰樱花王都长大的孩子,从小涉及的工作是念书,打板球,击剑和射击。

他没想过一个幼儿能活成这种模样,连看都没看过,听都没听说过。

裴罗庚喉头哽咽,眼里有泪花。

在阿方索这个精英中的精英眼里,是软弱的象征。

——穿上这身衣服,显得无力无能。

小威灵顿捡起“项链”,开开心心地跑出门,连木门都忘了关。

“等一下!”阿方索连忙喊停。

小威灵顿挠挠头,心想这些亚米特兰人真是啰嗦。

阿方索冷嘲热讽“你在家里不受待见对嘛?你有几个哥哥?”

谈到此事,小威灵顿一下子不开心了。

“你问这么多干嘛?!”

阿方索“我觉得!你可以证明自己的能耐!”

小威灵顿一拍手,想到了好主意!

“我去打仗!”

“不不不!你还不能打仗,我们要做力所能及的事!”阿方索千叮万嘱“你会放羊对吗?”

“对!我当然会放羊了!”小威灵顿努着嘴,挺直了腰板。

阿方索“那就去放羊!偷偷把羊羔喂得饱饱的!”

小威灵顿“那可不是!我以后每天都这么干!”

阿方索“爸爸会夸你吗?这份夸赞不会被你的哥哥抢去吧?”

小威灵顿摇摇头。

阿方索“那怎么才会夸你呢?”

小威灵顿又想到了好主意。

“我偷偷带着羊羔出去!晚上再回来!”

阿方索的内心瞬间从地狱攀到天堂!

“太好了!你可太聪明了!”

“嘿嘿嘿!”小威灵顿自吹自擂“不然你怎么怕我呢!”

说罢,小姑娘把脑袋缩了回去,还是忘了关门。

裴罗庚大气不敢喘一下。

阿方索笑得露出两排白牙。

“今天是个好日子,列兵。”

裴罗庚低下头,感觉自己干了很坏很坏的事情,哪怕不发声,也是一种犯罪。

就在此时,就在此刻。

就在阿方索灵魂都要的一刹那。

一个冰冷又苍老的声音把他打回了地狱。

“是的,今天对你们来说,是个好日子。”

老威灵顿手里捏着阿方索的军章,绑腿布带在手上绕了一圈又一圈,走进囚牢,帮孙女把木门给带上了。

“让我仔细看一看。”

老人的头发凌乱,身上披着游击队的大风衣,内衬挂着三把战刀,两把左轮手枪,背上扛着森七七。

“你把绑腿给卸了,对军人来说,绑腿是行军时的第二生命,它让你的小腿在泥坑里躲开寄生虫,让你一天能走二十公里,让你远离静脉曲张。”

紧接着,从大盖帽的夹层里拿出餐刀,老威灵顿的眼神中冒着精光。

“然后,还有一个米特兰臭虫的军章,是军人的第一生命,虽然我也不喜欢军章,两军的狙击手都挑军阶高的官员下手,很多士官宁愿撕烂军章当回列兵,都不愿意戴着这玩意下地狱。我很好奇,阿方索尉官,你在北约的空军航站里到底扮演着什么角色。”

话锋一转,老威灵顿佝下腰,神采奕奕,完全看不出是个老人,反倒像是土匪从了良。

他对阿方索说。

“不过这些旁捎末节,都不重要,我给你们带来一个好消息。”

阿方索大气都不敢喘一下,不论在地上还是地下,只要不在空中,他绝对不是森莱斯陆军或游击队的对手。哪怕一个照面,这个凶悍的游击队老兵就能把他的肺给打出来。

裴罗庚反倒是松了一口气,瞅着老威灵顿爷爷身后的小孙女傻笑。

他心中庆幸,这身军装虽然困住了他,但困不住机灵的森莱斯土著。

“好消息就是!”老威灵顿将四国会议的战争条约一一道来,“亚米特兰臭虫有了一条活路,上边发来通告——

——因为你们优秀的喷火兵,你已经不需要绑腿了,战场行军的军装得换成方便脱下的款式,绑腿现在是反人道反人类主义的装备,你喜欢可以继续用,不过腿上染了汽油,你可能会不太好受。

——关于战俘的处置办法,四国会议出台了一系列的条约规定,也叫《皇后公约》,你现在有两条路可选,阿方索尉官——

——其中一条路,为华约空军效力,加入列侬的国土防线保卫部队,重新接受档案审理,脱下北约的军装,没有人会歧视你。除了你的祖国。

——另一条路,接受华约的军事法,为你在战争中带来的伤亡付出代价,如果你的祖国还愿意为你花钱,花费物资把你赎回去,怎么处置,是战争双方的法官说了算,你会怎么选?阿方索?你这个王牌会怎么选呢?”

阿方索不带半点犹豫!

——把命运交给法官?

——开什么玩笑!

“我加入华约空军!”

裴罗庚目瞪口呆!

刚才口口声声一嘴一个祖国的空军尉官就这么……

他还不太敢用这个形容词。

——叛国了?

“很好!”老威灵顿从大衣里掏出一本厚实的卷宗,正是《皇后公约》的复印件,扔给阿方索看,看清公约上的四国玺印,“好好准备一下,我们要把你送回芙蓉城,你有三周假期,然后重返战场。”

等老威灵顿离开囚牢。

裴罗庚还不太敢相信刚才发生了什么。

阿方索尉官拍着“战友”的肩。

“我要走了!我要离开这里了!小家伙!”

列兵的称呼,也变成了小家伙。

“愿你也能得到这个机会!不然的话,我只能变成你的敌人了!”

变得毫无立场,脱下军装之后,阿方索感觉身心自由,只要能重新回到天空,最好回到那一驾“蓝色幽灵”里,用铁壳和机炮来保护自己的凡躯。

裴罗庚还想说点什么。

“尉官……我们的祖国怎么办?”

阿方索言辞闪烁,但是嘴巴不会骗人。

“我没有叛国!小家伙!我要潜伏在他们的空军部队里!了解他们,渗透他们!我要笼络一大帮同志,彻底从内部瓦解他们的空军部队!”

裴罗庚想了想,结合之前阿方索尉官的所作所为来看。

“你说得像真的一样,我实在是无法反驳。”



第七章 困在音乐里的人

【——七月十一日记。】

【主讲人奥黛丽·瓦尔西里】

【书记员格里芬·亚美利】

“人在面对难题时总会找到相对简单的答案。”

格里芬宪官坐在审讯室的办公桌前。

他身材瘦小,四十来岁,脑袋上的毛发剃得干干净净,连一根眉毛都没留下,和他干净的履历一样,找不出任何政治污点。

他不抽烟,也不饮酒,更不好女色。

“这句话飞行员喜欢用来讽刺官场上的人情关系,嘲弄他们嘴里的胆小鬼。”

铁牢的小窗户透出一点点清冷的光,打在奥黛丽的脸上,衬着她的艳丽容颜,托出她的香粉浓妆。

格里芬宪官的手上没有戒指,但有很多段婚姻,也有很多个孩子,和他“亚美利”的姓氏一样,在樱花城,亚美利这个大姓遍地都是。

“你喜欢唱歌跳舞,对吗?奥黛丽小姐。”

精干瘦小的身体里,也藏着格里芬宪官精炼简短言简意赅的刻薄之意。

奥黛丽坐得笔直,不偏不倚,昂首挺胸的样子像是一头高傲的孔雀。

她没有陆军泥腿子,也没有空军帅哥哥。

她还有一个选择,最简单,也是最安全的选择。

——投靠宪兵队的头子。

她不想作什么解释,战争时期没有什么好解释的。

在这个年代,人们现实里用枪杀人,却喜欢看用剑杀人的骑士小说。

这是对强权的反抗,是弱者对强者的挑战。

可是别忘了,故事终究是故事。

人越是缺少什么,就越喜欢聆听什么。

故事里的主人公能用落后于整个时代的武器挑战先进的权威,那只是故事。

奥黛丽从来都没觉得自己是什么主角。

和很多亚米特兰人家一样,大多数的家庭把家中最不值钱的女儿嫁到军队里,最好嫁到宪官家里。

——因为宪官手里有法典,军队都怕他们。

如果要问她是不是心有不甘?

不甘心吗?

对,她确实不甘心。

她默不作声,昂首挺胸的态度就是最大的不甘心了。

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抵抗。

她坐在犯人的席位上,面前有好几条路。

有些路可以选,有些路不能选。

格里芬宪官都给她指了出来。

“你在战争时期私藏酒酿,跳摇摆舞,破坏空军家庭,这些情况我都了解啦。奥黛丽小姐,我还有几个问题想问你。”

奥黛丽“你说吧。”

格里芬翻弄着档案库“我知道你的出身,你在一个工人家庭里长大,读过书,是个知识分子,应该也懂法,你的前夫是情报局的人,是个安达卢西亚人。他叫奥罗兹对吗?”

奥黛丽“是的。”

格里芬“他抛弃了你?”

奥黛丽“我不知道。”

格里芬“可怜的小姑娘……”

奥黛丽“我不可怜。”

格里芬“我觉得你可怜……”

奥黛丽语气倔强“我一点都不可怜,宪官,我自认为不需要你的怜悯,我需要的是尊重。

——这段婚姻对我的生活来说,是很好的经历,我和前夫度过了一段甜蜜的时光,他是个浪漫的人,我自认为自己的选择没有错。

——他给了我很多钱,很多感情,还给我编了两首曲子,让我的酒吧生意变得红火起来。

——他尊重我,从来不称我为‘妻子’,因为我不许他这么叫,如果我是个有夫之妇,酒客也没兴趣上门来调戏我,顺便买一杯酒。

——他给我的足够多了。祖国要打仗,他要执行任务,我们离婚是应该,分别是必然。”

格里芬宪官舔舐着干瘪的嘴唇,在燥热的七月扯动军装领口,想让前胸后背透透风。

他给奥黛丽指着路。

“这下好了,你知道你犯了什么罪。”

奥黛丽点点头。

格里芬宪官又说。

“我有几种办法可以处置你,你听好了。”

奥黛丽接着点点头。

格里芬宪官伸出一根手指头。

“第一种,按照规章流程,经过体检,加入北约联军的军人俱乐部,为将官服务,你是亚米特兰人,在军队里能得到优待。”、

奥黛丽问“是高级妓女吗?”

格里芬宪官欲言又止,他立马否决了这个称谓。

“不是的,你不能这么侮辱为国捐躯的女性。”

奥黛丽问“有区别吗?”

格里芬宪官“这很打击战时的士气,奥黛丽小姐,你在外边可千万不能这么说。多少年轻力壮的战士们在故乡留着一份情书?多少在军人俱乐部相识的情侣能活到衣锦还乡?除了钱和父母以外,女人就是战士们唯一的盼头了。我们总要给卑劣的事情挡一层遮羞布——”

奥黛丽打断道“——你知道你说的事情很卑劣?”

“是的,我知道。”格里芬宪官点头“可是不得不做,如果没有军人俱乐部,军队到了前线和土匪有什么区别?几个月没见女人的兵员跑到森莱斯的大县城,开始强抢民女杀人父母,无恶不作奸淫为乐,要知道军事法庭就是为了这些事立法,我们宪兵也是为了这些事而组建的。”

奥黛丽像是松了一口气。

“噢!原来你知道,我还以为你不知道呢。”

格里芬宪官笑嘻嘻的答道“恶霸流氓的可怕之处从来不是欺软怕硬贪生怕死,奥黛丽小姐。要是恶霸流氓勇敢无畏又狡猾奸诈,这才可怕。”

说着,他给奥黛丽送上一杯水,往留声机上放黑胶片。

“这是第一条路,你……”

奥黛丽毫不犹豫“我不选,还有其他路吗?”

格里芬接着劝“真的不考虑一下吗?我可以找个引荐人和你谈谈。”

说罢,他拍了拍手。

从铁牢的牢门走进来一个三十岁上下风韵犹存的亚米特兰女人。

这个女人为军人俱乐部服务,是多个高阶将领的公用情妇,在陆军指挥部中如鱼得水,只要与战事无关,她便活得滋润无比,做好避孕工作,下半身的安全就能保证下半生的安全。

她刚进门,就和奥黛丽说起军队的好。

不用关心战斗,不用吃子弹。

不用照顾生意,也不用劳动。

只要每天打扮漂亮,帮士官洗澡。

偶尔还能在森莱斯的领土上打打板球,念念诗,和当地的土著贵妇谈谈生意——比如绣球花的市场价,在两地卖的如何。

只有一点不能做,唯有一点。

不能看着前线英俊健壮的大头兵流口水,也不能偷偷尝腥,性病会毁了她的一生。

只这一点生殖自由,是完全被剥夺的。

这么听来。

奥黛丽心中有了底。

这就是一身皮囊能换来的好处,这就是女人在这个世道的生存方式。

这朵北约军队里的交际花和奥黛丽做完心理工作,在格里芬宪官尊敬又崇拜的眼神中离开。

奥黛丽也明白了。

——靠着出卖身体工作的女人,甚至能赢得宪官的尊重。

她们是将领的枕边人,每天都能往位高权重的贵人耳旁吹妖风。

明白这些事情以后,她依然不想选这条路。

只因为前线离米特兰太远,离火炮太近。

奥黛丽问“还有吗?还有别的吗?”

格里芬宪官指明第二条路。

“你不选这个,那就要和男人一样,服兵役。还是一样,加入军队,到前线的卫生站去,救治伤员。”

奥黛丽对医疗部队的作风略有耳闻,她眉头微皱,又问“卫生站和军人俱乐部有什么区别?”

格里芬宪官解释道“有很多像你这样的小护士,选择嫁给军医。

你也知道,医生在战场上是绝对安全的,医生的家属能得到特权,每个礼拜有一天特批假期能够回乡探亲。

我认识的一个老军医已经六十三岁了,昨天刚娶了第四个小老婆,他还和我幸福甜蜜地埋怨着,自己的身子骨经不起这个折腾。

很多护士和伤兵勾搭上,也能用伤兵身上的军功章换来物质优厚的生活,这些伤兵通常活不久,伤得越重越抢手,对小护士来说是一笔宝贵的遗产,和一段生离死别的感情,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奥黛丽“明白。”

宪官接着说“明白就好——

——挺多小护士舍不得伤病死在病床上,还想让爱人死在新婚之夜的婚床上。

——其实我不太赞同这种做法,至少得把战士的父母给安顿好了再下手也行。

——看得我这个宪官心寒,希望皇帝能早点补全新的法令来制裁这种蛇蝎心肠的女人。”

奥黛丽“你说得很有道理。”

宪官笑了“你赞同我的说法?”

奥黛丽点头“我赞同,这种做法泯灭人性。”

宪官伸手“同志。”

奥黛丽握手“同志。”

两只手紧紧握在一起。

他们感受着彼此手心的温度,在言语和行为之间互相试探,试探着握手力度,试探着对方的健康状态,试探作为配偶时是否合格。试探彼此的脑子有没有问题。

一番试探下来。

奥黛丽又说“这也是高级妓女。”

格里芬宪官笑得局促紧张,他的心有点乱,以往公事公办,和他脸上的毛发一样干净。

现在奥黛丽带着一间酒吧来,带着两张地契来。

这让他不得不去权衡利弊,思考下一段婚姻该如何开始,如何结束。

他开始顾影自怜,像怜悯奥黛丽一样怜悯自己。

看看他呀。

不到三十三岁就掉光了头发。

不到四十岁就让糖尿病搞虚了身体。

不到五十岁,连登上战场的勇气和资本都败光了。

难道说他这辈子就这样了?

当不了故事的主角了?

说起来真是残酷。

为什么一个故事里,只能有一个主角呢?

为什么主角都是光鲜动人的?

如果有那么一个主角,像他格里芬一样,像他一样狡猾又无能,像他一样丑陋又胆小。

“这故事肯定没几个人愿意听。”

想到此处,格里芬不免自言自语。

奥黛丽察觉到宪官走神,却不好打断。

格里芬笑得严谨,像是一台精密的机器,毕竟当宪官,手里要拿着历法,自己天天背诵的东西,必然是严格遵守,在行事上态度也是那么古板刻薄。

“是的,没几个人愿意听。别再提高级妓女了。奥黛丽,你要说高级妓女,那世上没有什么人是干净的。我也是其中一个。”

奥黛丽默然不语。

格里芬问“你也不肯去护士站?”

奥黛丽点头。

格里芬指出第三条路。

“你会唱歌吗?”

宪官他指着留声机,指着摇摆舞的旋律。

奥黛丽跟着留声机轻轻哼了几句。

宪官点点头,拍拍手“很动人的歌声。”

奥黛丽不这么认为,她离五音不全就差不全两个字。除了在调子上,没有任何出彩的地方。

格里芬解释道“我给你第三个选择,还是去军队,给士兵们唱歌,很多底层兵员连个姑娘都盼不到,他们从来没想着能活下来回到故乡。

——在米特兰这个竞争残酷,精英至上的国度,一个有钱的男人通常能拥有几个女人。一个没钱的男人通常只能拥有别人拥有过的残次品女人,而一个一无所有的男人,他都一无所有了,想靠着战争来拥有几个女人,你可以为这些人唱歌。”

奥黛丽“只是唱歌?”

“是的,给这些年轻力壮,拼杀搏命的小年轻唱情歌,他们会把你当做公主,当成世界上最美的人来看,你就是一颗挂在天上的星星。”格里芬宪官干过很多次这种事了,说起来轻车熟路“你给他们写情书,绝对能收到回信,你释放出去的每一份爱意,绝对能收到回报,你就是军队里狼多肉少的那块肉,他们只敢舔一口,却不敢咬下去。”

奥黛丽忘了规矩,不假思索地回了一句。

“这不还是高级妓女吗?”

“闭嘴!”格里芬怒骂“你他妈长了记性吗?”

奥黛丽低下头,扮作委屈的样子。

“对不起,宪官,我笨,记不住你的教训。”

格里芬压抑着偏激的情绪,一对血红的眼睛在露出原形时变得惊慌失措,立马恢复正常。

他大口呼吸着,感受身体中血糖过高时带来的胸闷和头疼。

他感觉这个小婊子十分棘手,和其他农庄来的傻姑娘完全不同。

他问“第三条路你也不想选?”

奥黛丽摇摇头“我可以唱歌。”

格里芬舒心地笑了。

“那就好!你还会唱多少曲子?”

奥黛丽“会五六首。”

“五首还是六首?不够的话我能找到军乐团的老师来给你写。”格里芬十分贴心地提出建议“我还能找到声乐专家,我能把你包装成明星,我俩赚的钱五五分账。”

奥黛丽不明白宪官嘴里的“赚钱”是什么意思,不过仔细想想,应该是陪人睡觉,接接军靴和军火公司的广告。

这些事她都能接受,但还有一点,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

——她说“我想唱给你听,格里芬宪官。唱给你一个人听。”

格里芬宪官摸着下巴,在诸多生意里,开始核算这一单的成本。

“不行,除了给我唱,你还要唱给别人听。”

一个酒吧,两张地契的价值,还有这些钱能换到什么东西。

他们思考了短短几分钟,大脑一通精算。

奥黛丽“成交。”

格里芬“成交。”

最后交易完成。

不论是受审人,还是审讯官。都干起了高级妓女的营生。

在审讯室里相谈甚换,在摇摆舞的调子里做好避孕工作。

一个身体虚弱的糖尿病人,一个勉力求生的坚强女人。

在战争时期,都是困在音乐里的人。



第八章 困在文章里的人

<r/>

【——七月十八日记。】<r/>

<r/>

【主讲人皇帝——唐仁·列侬】<r/>

<r/>

【书记员御史——冯先生】<r/>

<r/>

在芙蓉城的皇后大道。<r/>

<r/>

仲夏时花圃里的植被翠嫩欲滴,七月十八日这个普通的日子,对唐仁来说十分特殊。<r/>

<r/>

它是唐仁的生日。<r/>

<r/>

说起来你可能不记得了,这个皇帝未满二十五岁。<r/>

<r/>

在这一天,他不光要感谢亚蒙赐来的血肉,还要立下储君,因为列侬的人均寿命很短,帝王得提前准备后事。<r/>

<r/>

你可能会奇怪。<r/>

<r/>

为什么这一天的书记员变成了冯先生。<r/>

<r/>

——这个冯先生是谁?<r/>

<r/>

和唐仁有什么关系?<r/>

<r/>

简单介绍一下,冯先生是唐仁的御史,也是先皇的御史,跟过三个皇帝。<r/>

<r/>

今年六十六岁,难得高寿。<r/>

<r/>

全名弗拉米基尔·冯·侯赛因。<r/>

<r/>

因为名字太长,皇帝嫌麻烦,我也嫌麻烦,就叫他冯先生。<r/>

<r/>

我们这一回不说生日庆典上的事,因为皇帝根本就没操办庆典。<r/>

<r/>

也不说立下储君那些事,因为皇帝根本就没打算立储。<r/>

<r/>

——我们只说唐仁和冯先生的事。<r/>

<r/>

在皇后大道一号街,第八门楼。<r/>

<r/>

这里是唐仁的行宫。<r/>

<r/>

在深宫大院里,唐仁和冯先生平起平坐,坐在会议桌的两端,像是审讯官和受审犯人。<r/>

<r/>

他们互相对视着,一个脱下了皇帝的冕服,一个穿着御史的官袍。<r/>

<r/>

唐仁把议案卷宗都拨弄到一边去,揉着红肿的眼睛,理着杂乱的黑发。<r/>

<r/>

冯先生一言不发,在窗外透进来的强烈阳光下,像是一尊古朴的雕塑。<r/>

<r/>

皇帝给臣子斟来茶水。<r/>

<r/>

“老冯,我有很多事情想和你说。”<r/>

<r/>

冯先生伸出手,把茶盏往皇帝面前推。<r/>

<r/>

“大不敬。”<r/>

<r/>

唐仁可没管那么多,他不在乎帝王的名号,一点都不在乎。他只担心冯先生不愿意开口说话。<r/>

<r/>

“我没下毒。真的,我不会毒死你。”<r/>

<r/>

冯先生双手合十,这小老头的脑袋往窗外一偏,来了脾气似的,对亚蒙吐出心事,也不愿意正眼去看皇帝。<r/>

<r/>

“皇帝要毒死谁,和我没有干系,皇帝会不会在茶水里下毒,也和我没有干系,皇帝说的是不是真话,和我更没有干系。”<r/>

<r/>

从唐仁的脸上挤出一丝笑容来,他愁眉苦脸,他心事重重,他看着《皇后公约》,想着自己的死期。<r/>

<r/>

还缺什么呢?<r/>

<r/>

是啊!<r/>

<r/>

还缺什么呢?<r/>

<r/>

离自己撒手人寰还缺什么呢?<r/>

<r/>

好像一切都准备好了。<r/>

<r/>

军队有将军和将坚管着,在外不受君令。<r/>

<r/>

工农有联合会管着,议会的政策要绕着他们转,容不得皇帝胡闹了,他们出了差错,前线的将士就要挨饿。<r/>

<r/>

游商有财政大臣盯着,伍德把华约的贸易友好协定都写好了,从一八年写到了西历一九零年,在这一百年里,四国的钢铁煤炭石油粮食牢牢绑在一起,几乎牢不可破。<r/>

<r/>

“伍德,伍德啊……伍德。”<r/>

<r/>

皇帝轻声念叨着这个名字,又爱又恨。<r/>

<r/>

原本他有好几条路可以选,在这场战争中,有好几条生路,好几条死路。<r/>

<r/>

现在只剩下了一条死路。<r/>

<r/>

唐仁问“我见过许多战争机器,冯先生,这些你也会记在历史里吗?”<r/>

<r/>

冯先生摆正了脑袋,像是摆正了态度,他为皇家工作了四十多年,只这一次,他也感觉到了,皇朝到头了,他的工作也要到头了。<r/>

<r/>

冯先生问“你说的是哪一种战争机器?”<r/>

<r/>

唐仁举着例子。<r/>

<r/>

“雏鹰强击机。”<r/>

<r/>

“不会,它是实验型机器,不是战争的主要代表,我只会记下王牌飞行员和他们的飞机。”<r/>

<r/>

“那么战车呢?”<r/>

<r/>

“这玩意太新鲜了,新得像是刚从炉火里锤炼成型的宝剑,我想起有两种车型,一种是装甲车,叫做山猫三型陆战用车,装甲在三十毫米到三十五毫米之间,工况和装甲厚度工差都挺糟糕,烧柴油,每个小时能推进四十公里。能给士兵当掩体使用。能轻松跨过壕沟,是战争杰作——<r/>

<r/>

——至于另一种叫做猛犸象一型载炮战车,搭载双联装二十毫米机关炮,每个小时能跑三十五公里,调转炮口的速度很慢很慢,用来攻克据点里的碉堡。这两种典型的战争机器我会记在史书里,从生产到使用,从使用到养护记得一清二楚。它们杀起人来又快又狠。”<r/>

<r/>

唐仁点点头,话题回到战事本身时,他也能搭上几句,往往这个时候,他在感觉自己像个执政官,而像路人那样多余。<r/>

<r/>

他又问“特里森老师看见这些东西的时候,他是怎么说的?”<r/>

<r/>

特里森院士是芙蓉大学的物理教授,也是一位魔术师,唐仁·列侬、索尼娅·文莱、修斯·普莱斯都是他的学生。<r/>

<r/>

冯先生与特斯森院士是老友。<r/>

<r/>

在这个时候,冯先生模仿着特里森院士的神态,大声叫骂。<r/>

<r/>

“杀千刀的!这都是什么鬼东西!我喝奶的时候小叔死在一把大砍刀下边,现在小叔的孙子得死在这些铁棺材里吗?!”<r/>

<r/>

紧接着,冯先生恢复平静,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r/>

<r/>

“特里森先生就是这么说的,顺便一提,他的侄孙确实死在战场上了,不过不是因为这些战争机器,而是因为一枚榴霰弹。陛下,你见过榴霰弹吗?”<r/>

<r/>

唐仁摇摇头,别说榴霰弹,他连迫击炮都没见过。<r/>

<r/>

冯先生做着奇妙的手势,绘声绘色地形容着。<r/>

<r/>

“一颗满是铁壳破片或者碎丸的霰弹,压得紧实,从大炮的炮膛发射出去——<r/>

<r/>

——从炮兵营地出发,火药的爆炸声能震碎炮兵的耳膜和一部分蜗骨,我不知道这个结构叫什么,但是我暂时叫它蜗骨,也就是耳朵里的一部分软组织,你能感觉到吗?能切身体会这种形容词吗?”<r/>

<r/>

唐仁接着摇摇头,别说耳蜗或什么耳朵里的软组织骨骼,他已经六个月没有生过病了,在医生悉心照料下,他用不着去读医书,没有任何常识,更不知道自己身上的零件都有什么用。<r/>

<r/>

冯先生接着说“经过两公里的抛物线投射,这颗榴霰弹在下落过程中,里边精巧的火引装置和诱爆机关会在自然重力下达到临界值,为了追求杀伤力,它在落地之前就要爆炸。”<r/>

<r/>

唐仁问“为什么要这么做?”<r/>

<r/>

冯先生解释道“因为弹头落地再炸开,里边的破片霰弹有一半会打进泥巴里,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杀伤,它要是在空中爆开,那么弹片能呈球形炸开,原本打进泥土里的子弹,都会均匀地洒在敌人身上。”<r/>

<r/>

唐仁吞咽着唾沫,想象着这一幕。<r/>

<r/>

冯先生接着做说明补充。<r/>

<r/>

“但是这样还不够,皇帝。”<r/>

<r/>

唐仁惊疑“还不够?”<r/>

<r/>

冯先生点点头“在这场战争中,为了对付战壕之下仓皇鼠窜的战士,为了往前推进哪怕一米。北约联军的武器每隔一个月就会换上新的尖牙利爪,变得面目全非——<r/>

<r/>

——我和你说的榴霰弹,只是战争刚开始时的炮击兵器,它经过多重进化。<r/>

<r/>

工程师给它安上了定风翼和合金减速板,让炮击坐标变得更加精确。<r/>

<r/>

空军给它带上小降落伞,让它在落地之前变得更慢,拥有更低的引爆空间,离战壕里的血肉更近。<r/>

<r/>

火药专家改变了它的内部结构,让它从火药诱燃式击发变成撞击接触式击发,爆炸的时长时机更加精准,把它过于分散的子弹,变成朝向地面部队的一团铁雨。”<r/>

<r/>

唐仁听得目瞪口呆。<r/>

<r/>

冯先生形容着特里森院士侄孙的死相。<r/>

<r/>

“小特里森是个通讯员,在夺回西线战场的伤心河战役中身亡,死前他骑着马,扛着电话线,在河道两侧布置电话基站,和很多工兵一样,但他不走运。<r/>

<r/>

他听见了炮击之前的警报汽笛,来不及躲了,他的马和电话线都是珍贵之物,列侬和森莱斯缺铜铁贵金属。如果放到华约成立以后的今天,大夏每个月能送来七十吨铜铁,那么他绝对会弃马而逃。但他没有逃,所以他死了。<r/>

<r/>

他躲在马儿身后,马儿的身子和他的身子一块被铁雨淋成了泥巴,他的肺敞在外边,屁股压在油壳电池上,整个身体往后仰,就像是米特兰的英文里,那个c字母一样,紧紧裹住了战争耗材。<r/>

<r/>

记者把他的尸体拍了下来,文章的名字,叫战斗英雄。”<r/>

<r/>

唐仁变得沉默,再也没了声息,连呼吸声都变得平稳而死寂。<r/>

<r/>

冯先生面无表情,说完了榴霰弹,他还要说说其他的东西。<r/>

<r/>

“还有地雷,我勉强把它叫做地雷,因为它像个闷在土里的超级炸弹,能把方圆二十来米的任何东西都绞得一干二净,炸开的土丘像是一个巨大的肥皂泡,在南国的泥沼里,带着病菌一块飞进士兵的眼睛和伤口里——<r/>

<r/>

——如果你要讨论战争机器,我可以和你说上一整天,皇帝。你见过的没见过的,任何稀奇古怪的东西,就像是星界的大门打开了,无数的魔鬼从战场上现身,许许多多听着骑士故事的年轻人还憧憬着和敌人有一场公平公正的对决,但是——<r/>

<r/>

——现实就是,两军的将士可能不用见面,每天上班下班一样,往一片烂泥里打上几千颗炮弹,往看不见的地方,听着传令官和哨兵的指示,打出几万颗子弹。”<r/>

<r/>

冯先生渴了,一点也不见外,把皇帝面前的茶水抢来,轻轻抿了一小口。<r/>

<r/>

“机枪兵手里拿着十二毫米口径的水冷枪,从滚烫的枪管水袋里取水泡茶,这就是一天最清闲最暖心的时刻,这把枪每分钟能吐出三百颗子弹,每一颗子弹打在大腿或者手臂上,能带走一部分肢体,不像老式火枪,打中人却死不了,连骨头都可能轰不断,被它的钢芯弹头擦中一点点肉身,那就得致残致死。<r/>

<r/>

——许多姑娘主动投身军营,她们向不敢参军或者逃避兵役的人扔白手帕,并且嘲笑这些超龄的老人,或者是未达参军年龄的孩童,但从来没有想过,前线的青壮年已经被战斗,锻炼成了冰冷的机械。<r/>

<r/>

战地记者大多这么描述老兵。<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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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兵口中,没有名字,只有‘那个新来的’和‘那个煮茶的’诸如此类的模糊称谓。<r/>

<r/>

——很遗憾,皇帝,可能你听不到什么感人至深的故事,在这场战斗中永远不会出现英雄,能成为英雄的,被人崇拜的,只有麻利高效的战争机器。<r/>

<r/>

不少伤员回到故乡,不论是芙蓉城还是樱花城,都讨论起征兵广告上一句句骗人的话,银钱不是士兵的,打起仗来,性命也不是士兵的,都丢到了一个大赌盘里,他们作为筹码,在一张张武装到牙齿的军火扑克牌里打转,从一个地方腾挪到另一个地方,原本完整的身体和心,都搅得稀碎,有时连筹码本身的价值,连本金都换不回来。<r/>

<r/>

——说起樱花城,我是最了解它的,我有不少老同学就在亚米特兰的御史系统里工作,我们也经常为这段历史该如何书写而发愁——<r/>

<r/>

——因为它太难写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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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对皇帝残酷时,我们要被皇帝杀死。<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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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对人民残酷时,我们要被人民杀死。<r/>

<r/>

我能活到这个岁数,还是比较了解你们皇帝的心思,伍德·普拉克在四国会议上写下你们都能接受的条约时,我就明白,我们的工作都干不长了。”<r/>

<r/>

唐仁点头附和“是的,他一回来,举国上下都开始骂咱们是骗子。”<r/>

<r/>

“要往好的方向想。”冯先生卷起袖子,反倒开始给皇帝斟茶“列侬的联合会分裂成士农工商四个党派,军将和工兵富农有钱有粮的人眉来眼去。他们不在乎阴谋的出发点,都盯准了阴谋的终点——在战后,自己能分到多少利益?胜利的果实由谁说了算?我想应该是华约和北约双方来订,但那个时候,华约肯定还存在,北约会不会存在?那就不一定了。”<r/>

<r/>

就算森莱斯全面沦陷,就算列侬节节败退,后方还有两个大港口与大夏和仙台保持贸易与运输。<r/>

<r/>

战事进行到今时今日,各国的皇帝都像唐仁一样,即将被愤怒的人民推上断头台,权利的交接和革新只在一朝一夕。<r/>

<r/>

目前唐仁和伍德的主要工作,就是保住海权,保住商船和兵船,就能将华约的游戏规则继续玩下去。<r/>

<r/>

在这场战争中,北约的各个执政官和唐仁一样,几乎被这场货币引发的大战搞得焦头烂额。等不到胜利的消息,诸多参战小国已经开始内乱兵变,军阀四起,借着反皇帝的名头,借着战争伤痛的愤怒谋取私利。<r/>

<r/>

一切的源头只是因为钱。<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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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百姓眼里,钱是贵族的钱,不是他们的钱。<r/>

<r/>

可是在记者的口中,命是百姓的命,也轮不到贵族来卖命。<r/>

<r/>

——他们都是困在文章里的人。<r/>

<r/>

困在越来越先进的电报机里,困在越来越厉害的油墨印刷技术里,困在伐木场的流水线中,困在纸浆上,困在电话线和报社,困死在一张张嘴,一团团唾沫下。<r/>

<r/>

话已至此。<r/>

<r/>

唐仁任何念想都没了。<r/>

<r/>

他的工作完成大半,自从伍德把海军的参谋给杀了,把最后一点贪腐的毛病治好,他已经用茶水毒死了不知道多少个皇亲国戚,斩断了不知道多少人治的毛病,把权利都留给法治,留给公平和公正的律令。<r/>

<r/>

他只剩下一个名头,一段历史,看冯先生想如何写,想怎么形容,用哪种名词去描绘。<r/>

<r/>

描绘唐仁——列侬最后一个皇帝。<r/>

<r/>

唐仁变得平静,和冯先生一样平静。<r/>

<r/>

“你会怎么写我?”<r/>

<r/>

冯先生“你一定不想知道。”<r/>

<r/>

唐仁开着玩笑,像讨论家事,讨论着孩儿曾经做出许多天真无邪童言无忌的笑话。<r/>

<r/>

“拜托,告诉我吧。我想知道,让我活个明白,这一生太短了,我才二十五岁,十二岁就有了妻子和孩子,说了无数个谎,很多时候,我连自己都骗过去了,只记得祖训是真的。”<r/>

<r/>

冯先生“你一定不想知道。”<r/>

<r/>

唐仁试探着,轻声问,生怕别人听见似的。<r/>

<r/>

“你会骂我吗?”<r/>

<r/>

冯先生“写历史时,我不会代入任何角色,你不能质疑我的工作能力。历史不是小说或者绘本,不由作者说了算。”<r/>

<r/>

唐仁松了一口气。<r/>

<r/>

“那……你能夸我几句吗?”<r/>

<r/>

冯先生“皇帝,说起特里森的小侄孙时,他一定不会夸你,我也一样,我有两个孩子,四个孙子,一共六个男丁,他们都去了西线。<r/>

<r/>

他们很少给家里写信,我不知道他们是生是死,我劝他们不要上战场,他们不听,他们连我这个历史学家都不信,却信奉报纸上的荣耀,听媒体说的生与死,你要我留着一点私心来夸你?夸你一个发动战争的皇帝?我是老了,但还没到老年痴呆的年纪,我希望在八十岁时头脑和现在一样清醒,就像是我二十岁时在芙蓉大学和太上皇一起讨论西方格局一样意气风发。只是……”<r/>

<r/>

说起往事,冯先生抹了一把眼泪,只那么一点,一丢丢,没多少,就那么两滴。<r/>

<r/>

“只是你那个混账爷爷没活多久,就死在病床上了。你这个傻子老爹也没活多久,死法和爷爷一模一样,到了今天,我想你也要和他们一样。真是滑稽的家族传统。”<r/>

<r/>

冯先生熬死了两个皇帝,现在轮到第三个了。<r/>

<r/>

“年轻时我以为一两百个人,议会或官员就能决定一两千万人乃至几万万人的生活,记载的历史越多,我就越来越觉得这个想法天真得可笑,在时间的洪流面前,任何权力都会搅得粉碎,摊到每一个人手里,他们或多或少都是蒙昧无知的,不知道怎么运用它,不知道怎么看清它,连发声的勇气都没有——<r/>

<r/>

——但现在好了,石头里蹦出来这么个伍德·普拉克,我是不知道该怎么写他的历史,或许他就不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给我出了一道难题,皇帝……在四国会议以后,我用特里森的名头把他留下,谈了一些事,我觉得这个小家伙和我聊得来。”<r/>

<r/>

唐仁往火炉里添柴。<r/>

<r/>

“你们相见恨晚了?”<r/>

<r/>

冯先生给茶盅送水。<r/>

<r/>

“是的,他满嘴的谎言,和你一样,喜欢说谎话,但说得我很开心,会哄老人家,会骗人——<r/>

<r/>

——我说,我最恨的东西,就是国界线,一个完整的球体,明明那么完美,却要分成无数份,因为一条条线,原本都是一个个完整的人,也要跟着分成无数份。你猜这个小家伙怎么答的?”<r/>

<r/>

唐仁试探性地问“伍德是不是说?迟早有一天它会灭亡?”<r/>

<r/>

“不不不,【迟早】这个词对老人来说太残酷了,原本我就没有多少时间等这个迟早……”冯先生从兜里取出砒霜,眼神示意。<r/>

<r/>

唐仁点点头,又问“我的家人都安顿好了吗?皇后呢?”<r/>

<r/>

冯先生耸肩“她走得很安详,报纸说是卫戍军第三师团的一个哨兵杀的,理由是情杀。”<r/>

<r/>

唐仁“还给我戴了绿帽?”<r/>

<r/>

冯先生“是的。”<r/>

<r/>

唐仁“行吧。我的小儿子呢?”<r/>

<r/>

冯先生“在尼福尔海姆念书,老师是来福·普拉克。刚学会开枪,伍德小家伙不愿意给他上课,希望他能平安。”<r/>

<r/>

唐仁“其他人呢?”<r/>

<r/>

冯先生“你不都亲手送走了吗?”<r/>

<r/>

唐仁一拍脑袋“哦对,是这样。”<r/>

<r/>

冯先生把话题扯了回来。<r/>

<r/>

“说回这个【迟早】,伍德没有给我什么承诺,他只说……只说呀。”<r/>

<r/>

带着剧毒的茶汤倒进唐仁的杯子。<r/>

<r/>

唐仁迟迟不肯喝,就像是不愿断气一样。<r/>

<r/>

他才二十五岁,在最好的年纪,遇上最糟糕的事。<r/>

<r/>

冯先生大笑“愿世界和平。”<r/>

<r/>

唐仁也跟着笑。<r/>

<r/>

——只觉得这句话荒谬至极。是一个比任何数学题都难解的谜。<r/>

<r/>

冯先生问“你说我得有多开心呀?他可真逗。我一个老人家听了笑得合不拢嘴了都。”<r/>

<r/>

“那是当然,是的,当然了……”唐仁心头最后一块重石落地,问起后事“老冯,我这次是因为什么死的?”<r/>

<r/>

冯先生形容着下一个阴谋。<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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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大学有一场谢师宴,你去参加,然后被人用枪打死了。杀手不知道是谁,但可以确定,是芙蓉大学里的学生。”<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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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呢?”唐仁又问。<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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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先生如实道来“封锁大学,把权贵的子女都拦住,有私藏火器的都关进大牢,等着军阀心系儿女,借名造反。”<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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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仁举杯“再然后呢?”<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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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先生“工人联合会里的裸猿工人代表找出真凶,为你的刺杀案盖棺封土,列侬王国退下历史舞台,选出新的民意领袖,变成议会制共和国。”<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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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仁“这就完了?说起来轻轻松松……”<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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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完了,确实是轻轻松松。”冯先生给自己也倒了一杯“每一个环节,都有伍德·普拉克亲自监管。”<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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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不是轻轻松松了,是他要劳心费神的东西,希望他能顺顺利利。”唐仁把茶杯抢来,欺负老人家没他力气大。“你不能喝。你还得写下去。”<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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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先生拗不过皇帝。<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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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一定得喝吗?你可以找个替死鬼啊?”<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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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仁挥了挥手,先来一杯,一口干了。<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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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出去的话是假的,理想是祖宗留下的,那不是我的,也是假的,我和妻子同床异梦,婚姻是假的,孩子和我与陌生人无异,我这个皇帝到了今天名存实亡,都是假的,至少让我的尸体变成真的吧?至少让我棺材里躺着的肉身,要还给亚蒙的东西,变得真实起来……”<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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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冯先生顺从圣意,听了最后一道圣旨“我知道你这段历史该怎么写了,你可算给我解决了一个难题,比银钱和仇恨都难解的题。”<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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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仁又喝下第二杯,保证是致死量。<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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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世界和平。”<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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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先生跟着附和。<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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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世界和平。”<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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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这句假话,和他们一样,都困在文章里。<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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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困在钢铁里的人

【——三月三十一日记。】

【主讲人裴罗庚·霍克伍德】

【书记员朱可夫·霍克伍德】

两兄弟登上战场时,在一辆军车里相聚。

三百六十五个日夜之后,他们回到了酒馆。

哥哥朱可夫的右眼蒙着一层黑面纱,断臂的旧伤在隐隐作痛。

弟弟裴罗庚身上带着战斗时留下的十六个弹疤,伤痕有新的也有老的。

一个从军人医院的病床上爬下来。

一个从法庭的审判席位上放出来。

哥哥是英雄。

弟弟是逃兵。

回到热闹的酒馆大门前。

他们从军车的尾门互相搀扶着,讨论着军车的两条铁轮。对酒馆里的预备役兄弟们指指点点。

朱可夫面无表情,打量着战车的新结构,为了应对西线复杂的泥沼地形,前轮换成了摩托车的红色钢圈铁轮。

他想起了一些事,于是和弟弟说。

“我说……裴罗庚,我的意思是……我……”

有太多太多事情一言难尽。

等哥哥整理好思绪,终于把心底的疑问句,都变成了感叹句。

“真是该死……”

——就是为了这两条铁轮,为了这两颗圆滚滚红彤彤,工厂加班加点生产出来的“兽瞳”。

——为了两个探雷兵的尊严。

——为了几颗子弹,一条森七七。

——为了一把钻石。

朱可夫失去了一只眼睛,一条手臂。

还有一个本来应该成为战斗英雄,却变成逃兵的弟弟。

朱可夫有足够的自信,只要他能一直陪伴在弟弟身边,弟弟绝不会变得如此落魄,以至于家族蒙羞,以至于民族蒙羞。

裴罗庚显得很沮丧。

“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的兄弟。”

朱可夫安慰着弟弟“我知道你很伤心,有很多人会骂你,还会来伤害你——

——樱花城里,没人看得起俘虏,更看不起逃兵,我在医院里认识了不少病友,他们恨不得立刻拖着残躯投入战斗。”

裴罗庚让哥哥住嘴“我知道你的意思,我明白,但我们说的不是一件事,兄弟——

——我们说的从来不是一件事,我见过祖国人民的战斗热情,我有两个学弟还没有达到参军的年纪,他们为自己的年轻而懊恼,在姑娘们的嘲弄下相约在蔷薇大桥下投河自尽。我知道你在说什么,但我不为此感到羞耻……”

他们都是军校出身,读书认字,更懂法律。

在樱花城里,你找不出比他们更文明,更开化的几个人。

哥哥朱可夫疑惑地问“你看起来很沮丧,裴罗庚,我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说来听听吧,把你的事情都分享给我,我来给你当书记员。”

弟弟裴罗庚的眼神已死。

他扶着哥哥的残废之身,两人齐头并进,挤进热闹的酒馆里。

稍等一下——

——在这个时候,我需要你回到【恋人】一卷的第二章。

章节的名字叫greatday。

这一章回中详细地描述了酒馆和樱花城坊间民家的生态和风貌。

我们不做复读机,不用再描述一遍。

除了凶神恶煞的宪兵队以外,刚从军校毕业的年轻人们齐聚一堂,像一年之前,两兄弟和老板娘奥黛丽把酒言欢的场景一样。

酒吧的名字叫“我把财宝都留在那里了!”

两兄弟找了个靠窗的位置,拿上菜单,点好饮食。一切安排妥当。

在嘈杂喧闹的环境下,在热闹时,说起冷酷的事。

弟弟给哥哥倒茶,哥哥给弟弟倒酒。

他们像是两头三色豺,在舔舐着氏族同胞心头的伤口。

朱可夫用左臂执笔,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但不妨碍他的记录工作。

“你可以开始了。”

裴罗庚说起自己的故事时,眼里终于有了点生机。

“和你分开以后,我被游击队抓住。”

“他们折磨你了?”

“没有。”

“他们给你穿裙子了吗?”

“没有那么可怕……”

“我听战友说,如果红毛土著抓到米特兰士兵,要用刀片做一条裙子,烧得滚烫发红,再套到战俘身上。”

“那是谣传。”

“真的吗?”

“我没心情开玩笑,哥哥。”

“好吧……咳……好的!好的你说。”

“我和一个空军飞行员关在一块,这些事情我都在书信上写给你看了。”

“是的,我收到了你的信,和这个阿方索尉官分别之后,你去了哪儿?”

“身为俘虏,按照《皇后公约》的规定,第三师团用两车粮食把我换了回去。我回到了部队里。”

“然后呢?”

“宪官认为我是军队里的耻辱,把我分到了第三区。”

“第三区?”

“是的,就是工兵团里的第三区集中营。任务是排雷。没有排雷工具,用肉身去排雷。”

“他们怎么能这么对你!”

“我的生命得发光发热,对吗?不然怎么对得起那两车粮食?哈……”

“弟弟!你的长官是谁?!我要去告他!我要弄死他!”

“不,哥哥,我的长官对我很好,他叫布朗,已经战死在伤心河。”

听到此处,朱可夫终于意识到某个事实。

自己的兄弟,身上经历的事情,可能远超出他的想象。

他没有当过逃兵,更没有当过被抓回来的逃兵。根本就不知道战场上,集中营里的战友到底在做什么工作。

他在战争前期就光荣负伤,英勇退伍。

战争中后期的炼狱,他见都没见过。只在广播中听过。

弟弟裴罗庚接着说“我在第三区待了两个月,有兴趣听听我的见闻吗?”

哥哥朱可夫捏笔的手在出汗,“你给我说说,不用太详细。”

裴罗庚放下茶杯,眼睛里的生机在消散。

“战争持续得越久,士兵就越年轻,一开始我们还能看见一些红发的森莱斯年轻人对吗?”

“是的。大概十五六岁。”

“排雷兵永远活跃在前线,我处在第一军三师团的步兵排组里,为坦克开路,我的战友教我如何活下去,我前后向六个老师学习,学习处理地雷的火鞘和击发装置,怎么把炸弹从泥土里认出来。”

“然后呢?”

“到了后来,我发现,与其去对付地雷,不如对付这些年轻人,我用米特兰的特产,扑克牌和糖果去贿赂俘虏,再找到游击队里的小孩子,和他们学森莱斯俚语,扮成一个列侬人,偷偷把弹壳卖给军火供应商,再从军火供应商嘴里问出地雷的运输路线,这种易爆品很难储藏,一般运到哪里,就埋在哪里,我知道这一点,就能活下来。”

“真聪明……我的弟弟!你真聪明!”

“不,这些都是老师教给我们的,你忘了吗?”

“对!这是修斯老师教的!说起来修斯老师去哪儿了?你还记得他的行踪吗?”

“不记得了。他是芙蓉城的列侬人,被宪官抓走了,现在应该被处死了吧。”

“那就不提他了。”

“好的,那就不提他了。”

说回正事。

裴罗庚又讲“离开第三区之后,我回到了冲锋队。又有了一批新的战友。”

朱可夫“感觉怎么样?”

裴罗庚“很不好,哥哥……我感觉很不好,不能用‘不好’来形容,简直是糟糕透顶。”

“他们敢欺负你?”朱可夫拧眉暴躁。

裴罗庚摇头挥手“不是的,我失去了他们。”

朱可夫疑惑“为什么?”

裴罗庚吐出一个残酷又惊人的事实。

“战争打不赢了。”

朱可夫骂道“你疯了吧!”

“哥哥,你在军区医院呆了八个月,你不明白我看见了什么,又经历了什么事。”裴罗庚形容着“在前线的战壕里,每过十来天就能发现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新玩意,是军校里听都没听过的战争兵器,军官每天都和我们说,会有新的秘密武器送到前线来,却对推进起不了什么实质性的帮助。

一开始我们都觉得,是敌人太幸运,我们的武器是最先进的,最厉害的。

然后,我们认为是敌人太狡猾,他们也学着,开始制造战车和飞机。

再然后,当冬天到来,机械都开始因为钢铁的冷脆性变得孱弱易碎,变成废铁时。

我已经没有了战斗的心思,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能活下来,我的哥哥。”

朱可夫声色俱厉地反驳道。

“你不能这么说!裴罗庚!我警告你,你不能打击他们的热情。”

面对暴怒的兄弟时,裴罗庚表现得非常冷漠。

“我的小组因为雷达站和据点,高地和几个炮弹坑,为了夺回这些临时战壕,死了十六个战友,我是小组的指挥官,他们看不起我这个逃兵,但是会听我这个老兵的话,在长官眼中,我是个身经百战的战斗精英,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带着他们活着回家。”

但是——他做不到。

“但是我做不到。”裴罗庚从衣服里掏出一本书,书名正是《圣杯往事》,是大卫先生写的。“我养了一条狗,在第三区时,狗是非常好用的排雷工具,它很机灵,但最后还是死了。

说回这件事吧,哥哥。

进入军队时,我想为了胜利去打仗。

然后,为了战友的性命去打仗。

变成为了活下来打仗。

我找过很多理由和借口,比如为了你去打仗。

时间过去了,你很少给我回信,于是我要为了某个任务,为了某个战争机器去打仗,比如开着炼狱机车,骑上摩托,给它多贴几个狗牌,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我就得去参与战争。

我给自己定的目标都失败了。包括给我下令的长官,也换了好几个,他们也失败了。

到了上个月,我决定为奥黛丽打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洗刷逃兵的耻辱,风风光光回到祖国,回到这里来,为了……为了……”

酒吧里的唱片机,放着最新最潮的摇摆舞曲。

它曾经被明令禁止,宪兵队视它为文化宣传的洪水猛兽。

现在用来给军官助兴。

它的主唱大家都很熟,叫做奥黛丽·亚美利。

她为三十一家军火公司做广告,从军服军裤鞋帽袜巾,到军粮罐头速食蔬菜和枪械弹药,任何与战争有关的商品,她都来之不拒。

她是裴罗庚的梦中情人,现在是大部分北约士兵的梦中情人。

朱可夫欲言又止。

裴罗庚充满决心。

“是的,我想娶她,那么就要跨过好几个阶级,和大卫先生写的另一本书一样。”

从衣服里掏出第二本书。

书名是《致命紫藤花》。

将它们放在一边。

“我是这么想的,为了奥黛丽,我要继续战斗。”

轻佻的萨克斯和灵动的钢琴曲糅再一块,配上奥黛丽清冷优雅的女声,勾动着年轻士兵的心弦。

朱可夫唯唯诺诺“你现在还这么想吗?”

裴罗庚语气冷漠“不这么想了。”

朱可夫“为什么?”

裴罗庚“如果一个士兵,是为了女人去打仗,你觉得这场仗能赢吗?所以我说,我们打不赢了。”

“嘶……”朱可夫倒抽了一口凉气,这种话在樱花城要是传出去,不等宪兵来,光是这些热情的预备军官,就要把弟弟给毙了。

“你小声点……”

裴罗庚“还能怎么样呢?他们会把我吃掉吗?像他们说的野蛮人一样,把我杀了,然后丢掉内脏拧掉脑袋,分而食之?”

朱可夫气得喘个不停,在这个时候,酒馆里的年轻人里,有个小哥哥看见了这位战斗英雄,也看见朱可夫身上的军功章,凑到两兄弟面前,兴高采烈地问。

“长官!你怎么了?需要帮助吗?”

朱可夫掩面低头,生怕这些士兵听见兄弟二人的谈话。

“没事……我没事。”

小年轻追问不止,压制不住内心的好奇和热情。

“长官,您立了什么功劳?!前线是什么样的!您给我说说呗!”

朱可夫哪里知道前线的战事,只能尴尬地笑笑。

裴罗庚说“回去陪你的妈妈吧。兄弟,多陪陪家人。别去军队了。我们打不赢了。”

小年轻听了怒发冲冠,一副面红耳赤的样子。

“你说什么!是疯了吧!你这种人也能进入军队吗?你一定是害怕功劳被我抢走了,才会说出这种卑劣歹毒的谎言来!我要向宪兵队检举你!你马上就得进铁牢吃鞭子!砍断几根手指头!”

裴罗庚依然冷得像一块冰,他亮出少校的军官军衔时,年轻人原本还想喊上几个兄弟来打人,突然就变成了哑巴。

在他面前的,是一位实打实的军人,是战功赫赫的战斗英雄。

裴罗庚质问“你为了什么进军队?”

年轻人答不上来。

“我……为了祖国。”

裴罗庚“说实话。”

年轻人涨红了脸“就是为了祖国。”

裴罗庚“为了祖国的什么?钱?还是姑娘?你要去什么地方?”

年轻人“森莱斯……西线战场。”

“很好,我们去的是同一个地方。祖国在哪儿?”裴罗庚又问“它在森莱斯吗?它的姑娘和钱都在那里?森莱斯人提着刀,要把你的姑娘心脏给剖出来?要抢走你的钱吗?”

年轻人这下彻底没了辩驳的心思,他愤愤不平,满脸悻悻之色,找了个借口,偷偷溜回了中队战友的队伍里。

“我再说一次,朱可夫,我很少会叫你的名字,我的哥哥,我一直都不敢喊你的真名,以前我认为这是一种不敬。”

裴罗庚握住了哥哥的断臂,握住断臂和钢铁假肢的连接处。疼得哥哥龇牙咧嘴。

“你感受到了吗?它很疼对吗?疼得你出汗了,疼到心扉里,朱可夫。我为了什么?去打这场仗呢?我的敌人告诉我,他们身后就是他们的祖国,他们脚下每一寸泥巴里,都埋着他们的同胞,他们战斗不需要理由,我们去战斗,需要千百万个理由和借口。我们打不赢了,再有几个人来和我说‘你疯了吧!’这种话,我也坚持我的观点。”

他们还年轻。

一个二十二岁。

一个二十一岁。

酒吧依然在放摇摆舞的曲子。

刚来的陪酒女郎憧憬着军人俱乐部的浪漫,心中还有正义和公理,像奥黛丽一样,朝着宪兵比中指,脖颈枕着军队里年轻才俊的结实手臂,身后站着五六个兵员作为靠山。脸上留着烂番茄和臭鸡蛋的污渍,心中有放纵和轻狂。

两兄弟面对面,问出最残忍的离别致辞。

“你要去哪里呢?哥哥?”

“和你说的一样,回家。”

“爸爸妈妈还好吗?”

“不如你亲自去看望,你现在是少校,比我风光多了。”

“不,我不能回家。”

“为什么?”

“我的家不在这里,在军队里。又来了一拨人,又来了一批任务。”

“你这次回来,不是办退伍手续?”

“不是的,法庭给我批完罪,军部给我假释,哥哥,我不想退伍,打到现在,我开始迷茫,如果战争结束,我还能干什么?一个没有战争危机,没有武装冲突的世界里,军人能干什么?”

“大概……当保安?”

“那不是军人的工作,是保全公司的工作。”

“你到底想说什么……裴罗庚。”

“我回来见见你,然后,重新回西线,我还要打下去。”

“你……”

“我知道你在担心我的生命安危,哥哥。谢谢你。”

“你……”

“不必说了。任务又要开始了。”

拿起帽子,穿上外套。

喝完茶和酒,提上枪兜。

一言不发,眼神复杂。

没有道别,分作两辆车,在初春的寒风中,在黑胶唱片的歌声中。

肢体健全的男人,困在战车的钢铁里,把车轮当做腿脚,把炮塔当做血肉。

身体残缺的男人,困在假肢的钢铁里。把指节当做荣耀,把伤痕当做生命。

像是【皇帝】那一卷中的章回首语一样。

只是一切都变得面目全非。



第十章 数学

【——五月一日国际劳动节记】

【主讲人陈玄穹】

【书记员林奇】

林奇跟着凯恩老师来了北方,也见到了传说中的同乡。

在市政厅的茶水间,陈玄穹刚脱下衣帽,和民意领袖朱莉大小姐交代完劳动节的假期活动,桌上的文件一一审理完毕,看完一纸北约发来的投降书。

这场西国的世界大战,总算打完了。

林奇站在门外,在这个小年轻的眼里,陈玄穹所用的肉身和他一般年少,只是眉眼气质有一种与众不同的超然和神秘。

要林奇小哥哥形容起来。

——是火焰。

——是生命力。

——是一朵怒放的花。

他不知道如何搭上一句话,在这个危险的世界里,除了凯恩老师以外,他还不能相信任何人,也无法把身心托付出去。

千言万语只能化作一句尴尬的开场白,一句套路的漂亮话。

他指着窗外浮船坞旁边的建筑工地。

“陈大当家的,你这个寨子看起来好漂亮哇。”

陈玄穹抬起头,注意到门外的年轻人。

这一眼看去,灵视之中观察到了两个纠缠不清的复杂魂魄,心中已经确定——

——是地球来的同乡。

陈玄穹问“你说什么寨子?”

林奇答“外边的脚手架。”

陈玄穹又问“是木梨花街道的那个大木架子吗?”

林奇点点头。

陈玄穹更正道“那不是寨子,我也不是土匪头子,我嘱咐工人修的体育馆,按照鸟巢的样子建起来,现在还像个鸡窝,等木架换做钢筋混凝土,它就落下一头凤凰,会变得好看起来。”

林奇挠挠头,提着身上的神袍,免得肥大染泥的边摆弄脏了茶水间的地板,一点都不见外,就这么坐下了。

两人相视不语,从眼睛这道窗口观察着对方。

按照东方人的礼仪来走流程,陈玄穹给客人倒茶,顺便开门见山的说。

“凯恩老师来北方买羊毛皮料,带你来看我,看出什么了?”

林奇跟着主人家的意思,要单刀直入地答。

“看看老乡,大哥说你是地球人,我差点没认出来。”

伍德·普拉克是高地人种。

林奇附身的向日葵军士是南方人种。

一个金发,一个红发。

放在地球更像是两个欧洲人。

陈玄穹“你喊凯恩作大哥?”

林奇“大哥是这么吩咐的,我就这么做。”

陈玄穹“自我介绍一下?”

林奇“你先来吧。”

茶汤撒上点白芝麻,推到林奇面前。

陈玄穹卷起袖口,看了一眼时间,心中想着政务日程的安排,盘算着时间。

“我的真名真姓你是知道的。”

“是的,我知道。”

“我还有一个名字。”

“叫伍德·普拉克,我也知道。”

“我干过不少事。”

“大哥和我提了,有好事也有坏事,有仁义双全的事,也有丧尽天良的事。”

“那我还介绍个什么呢?”

“给我介绍介绍你的家人吧。陈大当家。”

此话一出,陈玄穹笑成眯眯眼。

他听明白了,这个老乡是来找朋友的。

不谈生意,也不谈利益,单纯找个朋友唠唠家常。

他先是把萱丫头给喊来茶水间。

邵小萱抱着小三七,嘴里喊着“毛毛”的乳名,一路步履如飞,身姿轻巧,身上的旧伤好了七七八八,已经恢复了以前那份当土匪时的精气神,神采奕奕地打量着林奇这位年轻的神甫。

听她问“这家伙,谁呀?”

陈玄穹指着林奇。

“该你自我介绍了。”

林奇主动摘下斗篷雨披,露出脸来。

“陈夫人您好,我姓林,叫林奇,和您的丈夫一样,来自星界。”

邵小萱也不见外,把小三七往孩子她爹怀里一送,抱拳道“幸会幸会,久仰久仰。”

也不知道是哪门子的久仰。

大抵是东国的小说看多了,见了陌生人她都得来这么一套。

林奇有几分尴尬的意思,往陈大当家那头看。

陈玄穹解释道“这是救过我命的夫人,以前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土匪,你理解一下。”

“我难以理解。”林奇只是笑,不敢多说。

陈玄穹逗弄着怀里的女儿,小三七已经满周岁,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这个世界,也在打量着林奇。

女娃就像是天生带着异于常人的灵觉,能够感受到这个神甫身上纠缠不清的灵魂。她微微歪着脑袋,嘴里嘟囔着。

“爹爹……爹爹!”

她会说话,而且说得很溜。

“娘!饿……”

讨要食物的动作是干净利落。

两只粉嫩的小手,带着尾巴的分趾一块往萱丫头那头送。

萱丫头一拍脑袋,赶紧和丈夫打招呼。

“我忘记带羊奶了!等我一下!”

说完她便一溜烟窜了出去,难以想象几个月之前的寒春时节,这个女匪还因为枪击旧伤疼得在陈玄穹怀里撒娇。

林奇惊讶地问“这是你女儿?”

父女俩保持高度同步。

特别是小三七,玩着自己的小辫子,和陈玄穹一般无二的大阴阳师气质,用看智障的眼神看着林奇。

林奇一拍脑袋“哦!我多虑了,是我多虑了。”

这个小哥哥没想到,陈大当家只用了短短两年不到的时间,就完全适应了异世界的生活。

“爹爹……爹爹!爹爹我有个请求,你可以答应我吗?”小三七奶声奶气地问。

陈玄穹低下头,下巴贴着女儿的额头“毛毛你说。”

三七问“我可以把花园里的盆栽都拔了吗?”

陈玄穹“为什么呀?”

林奇也好奇“为什么呀?”

三七解释道“大娘和二娘都喜欢花,但是它引蚊子,我把它们都拔出来搞死了。就不会有蚊子了。而且……”

林奇的额头冒出一颗黄豆大小的冷汗。

陈玄穹也是如此。

小三七天真无邪地说“为什么这些好看又不好用的废物要占用我的后花园呢?它们不能插进花瓶里,让二娘每天浇浇水安安静静的就好?和我一样乖乖的!”

说实话,这种言论从一个刚满周岁的小孩嘴里说出来属实有点恐怖。

不过仔细打量小三七的那条尾巴,再看看她异于常人的灵觉和智力就能明白,她一直与星界有联系,说不定还和巴风特通过几次电话。

陈玄穹摸着女儿的脑袋,耐心地解释着。

“你说的很有道理,毛毛,但是我们家的后花园本来是一块野地,它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是我们占了花儿的家,作为回报,我们要养花。”

三七似懂非懂地问“是这样吗?”

陈玄穹“是的,就是这样。”

三七还想多问两句。

陈玄穹“如果你再这么胡闹,我就给你找个数学老师。”

“哇!不敢了不敢了!爹爹我不敢了!”

三七皱着两片小眉毛,嘴巴嘟得老高,像是想得累了,蜷在爸爸怀里倒头就睡。

她尾椎那条尾巴像是见了风的野草,与身体争夺着能量,这让小三七每天都像是困乏的猫咪一样,需要十五个小时的睡眠。

萱丫头姗姗来迟,手中的羊奶刚热好,从丈夫怀里接走孩子,正准备回老屋把孩子放回床上。

陈玄穹顺嘴问了一句。

“你平时都是怎么教闺女的?”

萱丫头听着丈夫的话里带着森然杀气,浑身抖了个激灵。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她皱着眉毛,笑容中有礼貌,有尴尬。

陈玄穹阴着脸“我再问一遍……”

萱丫头抱紧了孩儿,像是抱着免死金牌“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回笑容中有慌张,有求饶。

陈玄穹松了口气,有种无可奈何的宠爱。

“她还小,没见过土匪,更没见过枪。丫头,你要是……”

没等丈夫问完。

萱丫头搂着三七,一副惨兮兮,要哭出来的模样。

“我不!我要她从小就学会保护自己!”

陈玄穹点点头,招了招手。

“你过来。”

萱丫头警惕着,步步为营,凑到丈夫身边。

陈玄穹托着萱丫头的脸,看着妻子眼角那一点点初见端倪的鱼尾纹,看着生命力从身体中尽数灌注到产子妊娠里的女孩,逐渐变成母亲角色的女人。

他亲吻着妻子的额头,亲去脸颊,吻上嘴唇,用舌头撬开唇齿,深深一吻。

“我爱你。带着三七去好好休息。”

这一吻叫萱丫头红透了脸,如老木逢春一样,从身体中散发出活力来,心跳跟着加速,像是一头受惊的鹿,单只是回了一个“嘤”字。头也不回地跑出市政厅。

林奇有话说“我……”

陈玄穹打断道“有话直说。”

“那我还不是不提了。”林奇还好奇,为什么陈大当家要选一个土匪当老婆,从小三七的胎教来看,这婆娘真不算什么优秀的贤妻良母,但一切疑问都在刚才那一吻里烟消云散了。他也没什么好问的。

陈玄穹又问“你是哪里人?”

林奇回想起故乡。

“湘南人士。”

陈玄穹“是个好地方。除了湿气重,爱吃辣椒以外,没什么不好的。”

林奇跟着唏嘘“是呀。一年四季风调雨顺,没有地震,也没有洪涝。”

陈玄穹“来了这里感觉怎么样?”

林奇描述着跟随凯恩老师学拳学枪的时光,已经过去了大半年。

“还是很不习惯,这里的人说汉语,却没有汉族。我经常想去大洋彼岸的大夏国看看,说不定那一头更有故乡的感觉。最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为什么不去了?”陈玄穹给林奇续上茶“是因为工作吗?”

“是的,是因为工作,要确切来说,是因为你。”林奇说起自己的工作内容“我还没有获得超能力……”

陈玄穹“是魂威?”

林奇点头“你们说来是魂威,像是一种用精神力驱动的念力,好比一个人的特质,一个人最害怕的东西化为武器,我还没有这种能力。我的工作是驱逐魔鬼——

——凯恩老师说,这场大战带来了无数优质媒介,从媒介中诞生了无数的魔鬼,它们潜藏在人类社会,或干脆生活在野地山林中。我用拳头和枪把它们赶回星界,是有心无力。”

陈玄穹有所动容。

他想——

——以前有恶人来盘剥穷苦的民众。

——没想到一场大战结束,还有魔鬼来这满目疮痍的土地上作妖。

他得干点什么,现在尼福尔海姆已经走上正轨,加拉哈德世界迎来了新的秩序。

于是陈玄穹问“凯恩老师喊你来找我,他应该有话带给我。和魔鬼有关吗?”

“我们需要援助,需要财力和人力,更需要你这个强援。”林奇直言不讳,把头上的绷带揭开,把面目全非的脸,都展示给陈玄穹看。

他的脑袋上那一枚犄角,是弩箭留下的创伤,除此以外,还有一个鲜红的“r”字疤痕。

在凯恩的操练下,他已经变成了一位经验老道的教士,明白如何与魔鬼作战的武装僧侣。

“陈大当家,除了战后重建的工作以外,凯恩老师想让我来和你谈谈驱魔的事情,说起来你可能不信。”

一本书扔到了陈玄穹面前,像魔术师的行规入门那么厚。像《狩猎指南》一样,是一本神职人员对付魔鬼的百科全书。

作者就是凯恩。

林奇问“你对数字很敏感对吗?”

陈玄穹点点头。

林奇翻开了书籍的第一页。

卷首语便是凯恩的批注。

【在第一次西国大战中,丧失性命的人数,超过了历史上任何战争的总和——共有八百二十一万人死亡,三百三十六万人失踪。】

【他们的死因千奇百怪,尸体超过半数无人认领。】

【平均年龄在三十岁上下,大小十六个国家的青壮年人口死得只剩下百分之二十左右。】

【无法回到故乡的灵魂精魄和死尸,要重新回到亚蒙母亲的怀抱。】

【在尘归尘,土归土之前,它们是优质的媒介。】

【和我们运用魔术一样。运用魔鬼的残躯遗骸,使出超凡的神技一样。】

【魔鬼也能利用我们的肉身,影响现实的世界,获得惊人的知识。】

【书为凯恩·巴巴耶夫教士游历西方诸国,记载魔鬼古物的指南文献。】

【希望有志之士,能加入东都神恩会,为认知魔鬼,解析魔鬼,驱逐魔鬼贡献一份财力人力。】

【此为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稍等一下。”陈玄穹拿起电话。

林奇“还等什么?”

陈玄穹拨通了阿明的号码。

“等我的伙伴们。”

不过半个小时的功夫。

黒德尔·阿明,来福·普拉克两个神枪手已经站在门外整装待发。

跟在后边的有汉娜·亚美利,这个金发美人正朝神甫抛媚眼。

达奇先生刚从施工地赶回来,手里捧着方规和设计图,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晓得陈先生有事情吩咐。想贡献出一份绵薄之力。

朱莉大小姐没什么好脾气,从电话里就知道,自己的老弟又要去冒险了。

陈玄穹换上一套方便行动的新衣,和战士们喊起动员令。

“我的朋友们!这里来了一位新人。他和我一样,从星界来。”

达奇先生这个信使迫不及待地跺着脚,在工人岗位上沉默了太久太久,重回一线的感觉令人心驰神往。

“来吧!来吧赶紧的!给我点儿的活计!”

往衣服上佩证件,名字叫伍德·普拉克。

陈先生要丢下执政官的工作了,把权力还给姐姐,还给尼福尔海姆的港督。

他接着说“新人带来了一个坏消息,就像是我对我的前辈,对熊彼得女士那样,我给她也带去一个坏消息。

——只是我没想到,这个消息来得那么快,在战争完全结束之前,它就来了。

我们是旧时代的恶棍,好不容易有了个家,现在得背井离乡,跑去硝烟未散的废墟里和魔鬼作对,我知道你们都等不及了。”

阿明吆喝着“我的老本行。”

“也是我的。”汉娜比着大拇指,亮出警长的星徽。

来福没有什么可以交代的,他一向不喜欢说话。

薇薇和萱丫头姗姗来迟,都叫陈玄穹推去朱莉那头。

达奇先生“我们要去哪儿?”

“是呀!你要去哪儿?”薇薇心系丈夫的安危,跟着追问。

陈玄穹指着林奇。

“你们得问这个新人。有关魔鬼的事情,都写在凯恩老师的那本书里。”

林奇这才回过神来,连忙翻开典籍,和众人介绍着战后的生态,指着西国大陆上的地理区块与要道,指出一条条河流支脉与依山傍水的村落乡镇,指正受到战争迫害最为严重的地区,以及魔鬼肆虐的城市。

“我们要去这些地方!”

他的心在狂跳,生怕这些凶神恶煞的北方人,把他当做下一顿饭。

就在林奇唯唯诺诺,给这些披着衣裳,散发出浓烈荷尔蒙的匪徒指路时。

窗外的天空中划过一道白虹,是一架单翼强击机,它的机尾留有鲜红的华约徽章。

飞行员正是阿方索·默克里尼上校。

在华约军队中,他是大部分学员的精神偶像,一代传奇。

这次大战里,阿方索作为一位受降的敌将,在军事中展现了惊人的战斗力,击落敌机三十六架,参与演讲动员七次。

他有一句招牌开场白。

“我们的身后就是祖国!为了家园征服蓝天,加入空军吧!”

他今年三十六岁,功成名就。

只是不记得樱花城的模样,也不记得任何往事。

更不记得医护班的小奥黛丽,记不住故国的妻子和女儿。

这架领头机掠过西北的高原,从六千米海的加尔群山俯冲而下,中队避过敌人的雷达网,带着六十枚炸弹,保持超低空飞行,朝着樱花城而去。

在南线战区,战机低空的啸叫吵醒了雨果中士。

他从床上翻倒,紧张兮兮地看着战友们,心中念着伍德先生数落过的名言金句,对新兵老兵嘱咐着。

“天上飞的来啦!我们的大鹏鸟在往敌人头上扔炸弹!还等什么呢?”

他声情并茂,展示着领口和胸前的奖章。

“天哪,他们飞得真高!但能给我们一口饭吃吗?光是一口饭就能让咱们卖命吗?”

新兵们提起了精神,在朦胧的雨夜中,勒紧了裤腰带,饿得两眼发青。

雨果中士将医用吗啡丢到一边,铁与血已经将他从男孩塑成一个完整的男人。

“我收到了降书,要去收编俘虏啦!可是敌人有咱们十倍那么多!为了让伤员吃上一口饭,看来咱们得加把劲,打起精神来,姑娘们。”

新兵们不约而同咽了一口唾沫,神色紧张。

这些日子里,他们在战壕中活得像只老鼠,吃的好比蟑螂,稍稍冒出头,就听到震天的炮火与雷鸣。

“中士……将军说……”

有个新兵蛋子紧张兮兮地问。

“将军说你曾经从前线搬回来三百多个伤员,是真的吗?”

“当然是假的!”雨果拍着新兵的脑袋“是四百多个,还有一百多个战友死在路上了。”

新兵又问“那我能写一封遗书吗?”

“书记员!给他们准备准备!”雨果大声吆喝着。

一封封书信备好,塞进邮差的包裹里,邮差靠着两条腿,从前线通信站,往最近的乡镇跑上二十来公里。

从邮差的背包中,落下一只鲜红的纸鹤来。

它的颜色鲜艳,是某个小伙子送给故国爱人的情诗。

它让一头鸸鹋海鸟叼住,当做窝棚的材料,一路飞往亚米特兰的高速公路,飞去樱花城的战争设施里。

路上遍地都是战车的残骸,运兵车的铁轮与坦克的炮塔碎片四散纷飞。

有士兵在哭。

有女人在叫。

有孩子扛着枪,指着畜生的脑袋。

有老人背着粮,换出明天的性命。

一切发生在森莱斯身上的,都还给了米特兰。

就在此时,盘羊踏上了这片富饶开化的土壤,带着他麾下各路土匪,民不是民,军不成军。用乌合之众来形容他的部队再好不过。

他们大多是森莱斯的流民,有一个指挥官,有一条枪,就能变成战斗单位。

盘羊和参谋,还有各个战斗小组的组长严谨慎重的叮嘱着。

首先是军纪军容的第一条。

“不许随地大小便。”

兵长们犯了难,这算天大的难题。

“不许强抢民女。”

士兵们没了声息,拿不到应有的生殖自由。

“不拿百姓的粮食。”

连后勤班的伙夫都开始哭丧,要喊爹娘来为他做主。

他们大多十七八岁,年龄最小的那个,才刚满十二岁。和唐仁皇帝生子时,是一个年纪。

在战场的另一端。

临近樱花国都的卫戍部队里,有六个人依然在负隅顽抗。

其中领头的,是裴罗庚·霍克伍德。

他带着两个老人,五个孩子。披上军装,在祖国最危难的时刻,组成了一个步兵小队,被华约的部队逼上樱花城的鸸鹋峰。

这座山峰本来是皇家的狩猎林地,现在成了裴罗庚最后的防线。

几个小娃娃跟在他身后,匍匐在草丛里。

两个老人家抱住枪,连举枪的动作都没练好。

裴罗庚想起哥哥,想起奥黛丽。

想起修斯老师,想着自己的一生。

他和孩子们说。

“你们还有时间,还有未来,还能适应一个新的国家。”

孩子们不听。

他们齐声怒吼着。

“我们能赢不是吗?”

“大哥哥!你身上的奖章那么多!如果我们人人都像你一样,是不是就能打赢了?!”

“教教我吧!求你了!求求你了!”

裴罗庚摇摇头。

他听见巡逻队的军犬窜进灌木,他听见了死神索命的声音。

他对老人们说。

“你们没有多少时间了,不该在这种地方度过余生……”

两个老人沉默不语,身上多半挂着两三个狗牌,他们的孩子也死在这场战争里,没有什么可以牵挂和依靠的东西。

裴罗庚握紧了枪,像个巨人一样,像一架风车,像一台精密的,遵守时间规定努力工作的机器。

“投降吧。”

他对身边的老幼嘶声大喊着。

“投降!投降!你们要投降!”

他朝着敌人开枪,告诉孩子,不要再扣动扳机。

砰——-

子弹的空炮气流化作利箭,打碎了一片片落叶。

砰——

手中的土盒子炮里,是一发发空包弹。

砰——

他怕枪里要是有了弹头,这些华约士兵受伤吃痛,会对这些老幼残兵赶尽杀绝。

他让军犬扑倒,让华约的军官用枪指着脑袋。

他的眼睛死死盯着树丛中的“新兵”,光是自己战败的光景传到这些老幼眼中,已经是天大的恐怖。

他们不敢了。

再也不敢有反抗的心思。

“再见了!侵略者!”

华约的军士眼里带着刻骨的恨意,对着裴罗庚的脑壳扣下扳机。

鸸鹋刚落在山峰上的树丛里,让枪声惊得飞上天,嘴里的纸鹤随季风吹上天,吹到热闹的樱花城街头。

它落在一处餐厅的桌上,酒吧门前,二十一岁的朱可夫,把自己的假肢卸下,拄着拐杖,灰头土脸地挤进受降队伍里。

他低声下气,和铜铁工人商量着军章的价钱。原本比生命还重要的徽章,现在成了烫手山芋,换到了两块黄油面包。

就在离酒吧不远的地方,一百米不到的街口广场,宪官格里芬跪在学术院的升旗台前,成了历史罪人。

和他跪在一起的,还有歌手奥黛丽。

他们互相数落,怨气冲天。

格里芬·亚美利骂着军人眼里的偶像。

“都怪你!”

奥黛丽·亚美利骂着军人眼里的魔鬼。

“都怪你!”

他们让暴乱的民众架上断头台,身上披着苍白的囚衣,成了一对亡命鸳鸯。

远在列侬的芙蓉城——

——新的工人阶级民意领袖刚刚接走华约联盟送来的宝剑雕像。

在这个普天同庆的日子里,年老力衰的冯先生拄着伞,站在唐仁的坟前。

看着皇帝的出生年月和卒亡时间。

【1865-1890】

【唐仁】

【列侬的最后一位大帝,享年二十五岁。】

在军政官员的结算账目上,领土与物资,人命与子弹,一切都成了一串串冰冷的数字。

它们互相纠缠结合,变成难分难解的数学题。



第①章 一只闪蝶

闪蝶——

——属于动物界灿蝶科,参考《世界蝴蝶分录》。

在加拉哈德世界,我们经常能看见这种生物以飞蚊症光斑的形态,以灵体的幻视现象浮现在人类眼中。

普通人或魔术师,他们的大脑遭受强大的情感冲击,比如极怒、极恐、极乐、极悲,亦是大解脱大觉悟。在精神的高压下,导致脑皮层出现生理应激反应,变相地影响了大脑结构,而视神经也跟着产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让眼睛能看见三色光谱以外的颜色,也就是灵视的由来。

随这种现象一同伴生的,还有各种各样的魂威,也就是南方人用字母语言描述的soul&ap;ap;power(魂灵威能)。

魔术师的《狩猎指南》入门书中,就有对这种现象的个案描述。

和闪蝶的幼虫形态一样,一个拥有健全大脑的独立个体,要经历闪蝶幼虫的蜕皮阶段——可能是四到六次,才能拥有完整的魂威。

各国科研院、加拉哈德魔术学校的教授,以及东国的炼丹师一致认为,这四到六次的“蜕变”完全符合“魂威规则”,是闪蝶从幼虫到完全变态阶段,化作成虫的必然结果。

把它换成人体所受的苦难及强烈的情感冲击,也就是完完整整的四到六次生离死别。

从初窥恐惧,到感受、认知、掌握恐惧,最终驾驭恐惧,把恐惧的事物为己所用。

是传统意义上的,普通人口中的超自然能力。

再后来,有一位科研人员发现了魂威规则的特殊性。

——四到六次的“蜕变”不是必然的,这种误差本就不存在。

这要从手性分子开始说起,我们介绍手性时谈到,曾有消旋体药物用于孕妇之身,诞下的孩子通常是畸形,在这种残酷的实验下,加拉哈德世界生下了四万多个畸变的“海豹婴”,身上的症状通常是没有手脚或四肢乱位,有的干脆长出了三头六臂。

——生在小三七身上的尾巴,就是最好的例子。

这些孩子不光失去了正常的身体,比起正常人来说,他们只需要三到四次蜕化,就能拥有成熟的魂威。

更有极端的个案表明,一些孩子从出生起,就能唤来完整的神灵化身,这种极特殊的个体被魔术师们称为“星孩”。

于是《狩猎指南》上添了新的一笔。

每个人在出生时,或多或少因为妊娠而经历了一两次魂灵的蜕变。

在大脑柔软的头盖骨经受母体的挤压时,或者是脐带与母亲分离时,又或者是发出第一声啼哭时,就已经见过闪蝶的模样了。只是因为年幼时不能清楚地认知这种星界现象,也无法记下这类古怪的幻觉,才会有后来四到六次蜕化的误差论调。

除了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以外,在不少老幼年个体身上也出现了闪蝶的特征。

就指导书上举出的两个例子。

一个七十三岁的老人为了保护怀里的易碎鸡蛋,徒手停下了一辆马车。

一个刚满八周岁的大男孩,因为父母的虐童行为,为了保护不过周岁的弟弟,用一根夹竹桃嫩枝杀死了双亲。

这些匪夷所思的个例释放出超自然的力量时,调查员得到的口供记录中也出现了闪蝶。

闪蝶的品种要细说,只有两类。

一类是森莱斯国定名的黎明闪蝶。

东方人来到西大陆的东都港,炼丹师与炼金师进行学术交流时,在魔术师口口相传之下,黎明闪蝶翅脉上的眼纹和杂斑是最明显的特征。

它的辉光和煌斑以及闪着金属蓝的两翅,让每个成功撑过“蜕变期”,魔术造诣愈发精妙的魔术师都记住了它的样子。

除了黎明闪蝶的官方统称以外,它还叫天穹闪蝶。和天空的颜色相近。

而另一类闪蝶的寓意则不怎么讨喜了。

它叫**神闪蝶,源自一位画家笔下。

这位艺术家和每一个普通人一样,没有任何魔术天赋,也不曾接触过超自然事物。把一生都献给了画作。

在临终时,生命燃烧至最后一刻,这位画家详细地描绘出眼中闪蝶的姿态。

比起黎明闪蝶,它的颜色要更深,四翅的末梢让鳞粉完全染黑,并且布上五个金灿灿的眼纹,一共有二十只眼睛的纹理分布在四只翅膀上。

翅脉上延展出密密麻麻的大理石裂纹,成虫的身体也一并染上反光的深蓝色。

画家给它起的名字,就是【爱与美之神】。

天穹闪蝶在魔术师的眼里,是【迎生】的意思。

爱神闪蝶在普通人的眼里,是【渡死】的意思。

“神秘学不再神秘的时候。”

伍德给篝火添上新柴,合上《狩猎指南》和《魔鬼文献》。

“系统性实验和文库会把它们变成新的学术与知识,通过辩证和实践来认知它,这叫做科学。”

他要重新认识一遍自己的伙伴,不光是认知肉身,还得认知灵魂。

和世界上任何一笔公平的交易一样,想要知道别人的秘密,首先得吐出自己的秘密。

伍德敲着响指——

——性感炸弹从火炉中钻了出来。

它身上的火焰逐渐凝实内敛,坍缩成羊头人身。

露营地里,凯恩和林奇两个神职人员齐齐抬头,紧紧盯着这个亚蒙大神的幻影。

伍德开始介绍自己的魂威。

“按照两本书上说的——

——就我知道的,我这个人,伍德·普拉克曾经经历过四次蜕变。”

性感炸弹和伍德保持着极高的同步率,肩并肩坐在一根榆树桩上,伍德往嘴里扔烤肉,性感炸弹往嘴里扔木炭。

主人的牙缝迸出肉汁。

魂威的唇齿溅出星火。

“第一次是在椿风镇的小树莓诊所,帕奇医生给我打了过量的吗啡试剂,我写了一篇日记,详细地描述了徘徊在生死之间的观感,还有爱神闪蝶。”

伍德平静地描述着自己为人以来的超凡经历。

“第二次是在棺材里,我往外刨土,从墓地爬出来之前,巴风特的尸体裂成碎片,在狭窄的棺木里飞舞,变成了一只只发光的天穹闪蝶。”

自这次以后,他又死了两回。

“第三次是在普拉克庄园前的红台,脑袋让监斩官一刀两断,那个时候,我看见的还是天穹闪蝶。”

直到最后的“完全变态”阶段。

“第四次,我在芙蓉城郊外的乱葬岗醒来,巴风特的遗骸与我的魂威完全融为一体,不——

——与其说是融合,不如说,它变成了我的一部分,它本来就是我的一部分。”

一年之前,当伍德受到电刑、水银、炸药的折磨之后,回到人间时,巴风特只剩下最后一块头骨,正是这部分头骨组成了性感炸弹的魂威之身。

伍德没有谈他的死因,大家或多或少都明白,大当家会为了什么东西而献出生命。

他转而开始谈起魂威的各种特质,极尽详细地描述给各位伙伴听。

“性感炸弹的基础特质,是加速。”

说着,他的魂威一蹄子踩在榆木桩上,从枯朽的木头里,生出一朵朵菌菇来,不一会都能做个药园的培养皿了。

他指着阿明“不论是活物还是死物,都会受到它的影响,比如你,阿明,如果你只有八岁,我可以让你换上一口新牙。”

阿明捂着嘴,像是听到了什么极其可怕的事情。

伍德开始作补充说明。

“它能用一臂扛起一百公斤左右的重物,蹄髈挥打和羊角冲顶的力度能击穿八毫米厚的钢板,四肢关节灵巧,但是没有手指,所以不能开枪,也无法使用带刃的武器,受到冲击和伤害时,它的火焰会渐渐熄灭,露出薪炭一样的肌理组织,它能通过加速新陈代谢,进入活物的体循环,帮助活物愈合伤口,同样会消耗细胞的能量。”

伍德扣打腕关节,给魂威下指令。

性感炸弹尊从主人的命令,散成一团汹涌的烈焰,钻回了伍德的身体中。

“每当它陷入虚弱状态时,也代表我的精神状态到了临界点,我的大脑需要休息,至少需要六个小时的无梦睡眠。我从来没有让它的火熄灭过,也不知道它熄灭时会发生什么,可能我会跟着它一起死。我与它的距离越远,意识就会越模糊,最远一次,我在皇后大道喊出魂威,让它走过四个街区,大概是一千五百米左右。我的喉口冒烟,两眼翻白,差一点因为大脑的电信号紊乱而休克致死。”

凯恩老师刚想说点什么,他想提醒学生,没有必要将魂威的弱点都暴露在伙伴眼里……

……但伍德实在太热情了,他把在座的各位,都当成了托付出性命的至交。

“现在它很活跃,如果在你们的身体中流窜,它的精密度极高,如果它治好支气管中的一条血管,也能保证不影响这条血管以外的任何组织。”

他说完了性感的魂威,又开始谈起左手的炸弹。

“我的左手,从腕关节到肉掌,直至手指的部分,不包括指甲这种死物,它触碰了任何东西,都可以通过右手的大拇指进行‘引爆’。”

这也是一种加速,只不过加速的方式更加直接。

“它会释放物质本身的内能,听起来很复杂,我尽量简单直白地描述出来。”

伍德生怕伙伴们听不懂,他拿出随行的军用干粮,从包装纸上指出热量一栏。

“比如它,它拥有八千卡路里,是热能的计量单位,只要我用左手摸过它,哪怕是一点汗渍,任何与我左手有关的物质,残留在这份食物上。”

紧接着,他扣下右手起爆按钮。

“噗嗤”一声。

铁罐头的盖子炸开一个浑圆的缺口,像是用刀腕过一遍。

“我能做到的精密爆破仅此而已,如果要我用这块糯米干粮来雕花,比如炸出一个金发美人。控制火候,炸出不同颜色配上喷漆,我是完全做不到的,我的脑力还没开发到那种程度。”

伍德举着糯米干粮,扔去汉娜那头。

金发美人像是躲避瘟疫一样,一脚把干粮踢到深山老林里,生怕这玩意爆炸。

伍德接着说“除了一次只能炸一样东西以外,我的爆破手法没有任何限制,就算从早炸到晚,我也不会感觉到疲劳,好比一个起爆开关,消耗的只是爆炸物,而不是开关本身的能量。我可以使用各种实验室里的汽缸发动机,在右手大拇指疲劳型骨折之前,我都能一直敲下起爆键,让汽缸发动机里的汽油为车辆或飞机提供动力。”

同样的,这种能力也有代价,而且非常古板严苛。

“我不能安安心心地拥抱别人,永远都要少一只手。”伍德如实说来“我有老婆,也有孩子,幸好我不饮酒,我生怕哪一天脑袋糊涂,在抚摸亲人或和别人握手时,留下一枚定时炸弹。我却完全不知道它的情况下,扣下了起爆键。它会让我伤心欲绝。

——我最害怕的事物就是它。

——热效率达到顶点时。它从普通的燃烧释能,变成质能转换,变成原子能,变成惊人的热量和辐射。也叫核能。

——火焰把文明带给人,人也用火焰毁灭文明。

——你们听懂了吗?”

林奇是听懂了,点了点头。

凯恩老师和达奇先生光顾着做笔记,没多少细嚼慢咽的功夫。

小刀在画画,画出一只闪蝶的模样,只记住了重点。

阿明用一瓶缝纫机油,给各位牛仔射手的配枪除锈,头也不抬,只顾着点头,像是一个偷懒耍滑的学生。

金发美人儿脑袋歪在帐篷上,半个身子靠着萝卜这匹骏马。

萝卜的眼睛流着泪,委屈巴巴的,也不敢动。生怕身上这件“易碎品”划烂了自己的皮肉。

汉娜“呼噜……呼噜……呼噜……”

伍德卷起袖子。

“很好!看来有人没听懂,我再说一遍。”

“别别别别别!——”

汉娜从噩梦中惊醒。

“——我懂了我懂了!我懂了!”

伍德“你复述一遍。”

“我……”汉娜结结巴巴的。

伍德“要不我帮你回想一下?”

汉娜一拍手“好呀!”

伍德扣下起爆按钮。

远方的山林炸开一团火。一束流星冲上半空,在伍德的引爆按钮下噼里啪啦往上窜。

在明媚的月色下,像是一朵殷红的玫瑰,是一团烟花。

它拍打着翅膀,低温焰心变作闪蝶的形状。

紧接着连半点火光都没留下,完完全全消散在天地间。

伍德做完了“烟火师”的工作,把笔记扔到汉娜脸上。

“给我补课!然后说说你的魂威!”

第二章 两个亚种

&nbsp&nbsp&nbsp&nbsp马——

&nbsp&nbsp&nbsp&nbsp——帝国纵横它功不可没。

&nbsp&nbsp&nbsp&nbsp是一种哺乳纲奇蹄目食草动物,除了被加拉哈德人类吃掉的其他种,只剩下家马和普氏野马两个亚种。

&nbsp&nbsp&nbsp&nbsp在十年前,西国不论南方北方,都要孩子学会骑马。像恩菲尔德爵士为了让小儿子学会骑马,不惜用铁鞭去殴打孩儿。

&nbsp&nbsp&nbsp&nbsp但是放到现在,柴油和汽油给机械动力插上了翅膀,钢铁逐渐代替了马儿的肉身。开车这项技能变成了战后重建的刚性需求。不论是好司机还是坏司机,都能在乡县城镇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nbsp&nbsp&nbsp&nbsp——包括汉娜·亚美利这个女司机。

&nbsp&nbsp&nbsp&nbsp在西大陆的偏远小国,它的名字叫海拉。正是《魔鬼文献》上的第一个除魔之地。

&nbsp&nbsp&nbsp&nbsp一辆结实耐用的四轮拖拉机载着四匹马驹,七个旅行者。

&nbsp&nbsp&nbsp&nbsp驾驶员汉娜刚刚补完课,在昭昭烈日之下,挥着满是汗水的手臂,搭上农用机械的转向舵盘,兴高采烈地介绍着自己的魂威。

&nbsp&nbsp&nbsp&nbsp可能你会奇怪,这群大男人为什么会选一个姑娘家来开车。

&nbsp&nbsp&nbsp&nbsp达奇先生送信从来只用两条腿,脑子里塞满了修路造桥的本事,开车是学不会了。

&nbsp&nbsp&nbsp&nbsp阿明能修理枪械和手表,跟着小刀学过机械精工,也不会开车。

&nbsp&nbsp&nbsp&nbsp林奇在上辈子就没拿过驾照,他是个守规矩的人,对自己很严苛,也不肯开车。

&nbsp&nbsp&nbsp&nbsp伍德曾经试图说服凯恩老师来当驾驶员,但是凯恩老师坐进驾驶室以后撞坏了两辆农用拖拉机,属实是个载具杀手一般的暴躁性格。

&nbsp&nbsp&nbsp&nbsp至于来福?

&nbsp&nbsp&nbsp&nbsp伍德不敢想。

&nbsp&nbsp&nbsp&nbsp因为来福这个恋物癖(包括动物)可能会爱上他的座驾,第二周我们就能看见小刀和他的机械妻子生出来的许多小车。

&nbsp&nbsp&nbsp&nbsp最后,大家得出了一个结论。

&nbsp&nbsp&nbsp&nbsp让汉娜这个亚米特兰人,出生在开化国都,接受过先进教育,从小骑着除草机干农活的警官来开车,是最明智的选择。

&nbsp&nbsp&nbsp&nbsp她遵纪守法。

&nbsp&nbsp&nbsp&nbsp“海拉是以勒教皇国分化出来的弹丸小国,但小国也有小国的规矩,你们要遵守交通规则。”

&nbsp&nbsp&nbsp&nbsp拖拉机停在无人看守的t形路口,照着路牌看,汉娜女士大声吆喝着。

&nbsp&nbsp&nbsp&nbsp“我们离最近的县城还有四十公里,乘客们都坐稳啦!为了排解你们的无聊和寂寞,要不要听我来唱首歌?!”

&nbsp&nbsp&nbsp&nbsp她很热情,和她大胆的装束一样,脑容量与衣料一样稀有。

&nbsp&nbsp&nbsp&nbsp毒辣的太阳照在她的肌肤上,像遇上了一面镜子,无情又无礼地反射给身后货架棚栏里的几个大老爷们。

&nbsp&nbsp&nbsp&nbsp男人们叫苦不迭,在午休十分表现得困倦难捱。

&nbsp&nbsp&nbsp&nbsp女人的眼睛里透着精光,魂威庇佑之下,除了牛仔帽吸收的热量以外,阳光伤不到她。

&nbsp&nbsp&nbsp&nbsp就是这样,就是这种氛围,就在这个时候。

&nbsp&nbsp&nbsp&nbsp汉娜感觉十分舒心,伍德先生没那个精力跳出来指手画脚,几个英俊的小哥哥就该大汗淋漓地靠在车架旁,变得活色生香。

&nbsp&nbsp&nbsp&nbsp看看一大一小两个神甫。

&nbsp&nbsp&nbsp&nbsp他们都快被白袍子给焐晕咯。

&nbsp&nbsp&nbsp&nbsp如果有男性读者不太明白这一幕想表现什么。

&nbsp&nbsp&nbsp&nbsp你大可以换位思考一下。

&nbsp&nbsp&nbsp&nbsp你是个司机,你的后座上躺着六个女人。

&nbsp&nbsp&nbsp&nbsp她们或多或少因为炎炎夏日的高温表现得慵懒怠惰,香汗淋漓,从内到外散发着夹杂汗水与强烈荷尔蒙的奇怪味道。

&nbsp&nbsp&nbsp&nbsp这么一说,大概就能理解了吧?

&nbsp&nbsp&nbsp&nbsp汉娜觉得这才是“生活”。

&nbsp&nbsp&nbsp&nbsp不光是生下来,活下去。

&nbsp&nbsp&nbsp&nbsp把两个字拆开什么都不算,要有颜色。

&nbsp&nbsp&nbsp&nbsp像她的魂威一样,能把阳光折射出不同的色彩,能够照出镜外之人的模样。

&nbsp&nbsp&nbsp&nbsp伍德抬起手:“别开口……”

&nbsp&nbsp&nbsp&nbsp“求求你了,至少这次放过我。让我好好睡一觉。”阿明跟着乞求。

&nbsp&nbsp&nbsp&nbsp凯恩往脑后梳理着过长的金发,露出好似大理石雕塑一样的脸颊和下巴,为了散热而剃掉胡子,面庞的立体感让这位三十来岁的阿叔看上去分外性感。

&nbsp&nbsp&nbsp&nbsp“我知道米特兰农家的牛羊歌,歌词一般都是草垛和风车,水桶和牧羊犬,有不少小修女喜欢给我唱挤奶歌,我想她们肯定在勾引我。直到这几天,你这个扩音喇叭不眠不休地唱了两天两夜我才明白,她们一定很恨我。”

&nbsp&nbsp&nbsp&nbsp林奇跟着老师的动作,接走剃须刀。

&nbsp&nbsp&nbsp&nbsp“对,这几个姑娘想用这种方式杀死你,大哥,你千万要提防这[]个女司机。”

&nbsp&nbsp&nbsp&nbsp达奇先生脱掉了上衣,两眼翻白,打着赤膊躺在滚烫的稻草上,任由干草里的虱子在皮腺中安家,他已经动不了啦。

&nbsp&nbsp&nbsp&nbsp比起其他五个壮汉,这位年纪与凯恩先生相仿的信使看上去要瘦弱得多。

&nbsp&nbsp&nbsp&nbsp他的腰围目测不过三尺,汉娜的身材都比他健康。

&nbsp&nbsp&nbsp&nbsp在南国夏日的高温下,达奇先生本就显白的皮肤变得更加病态,显得阴柔儒弱,看得汉娜脸红心跳。

&nbsp&nbsp&nbsp&nbsp伍德、阿明、来福的年龄是二十二岁。

&nbsp&nbsp&nbsp&nbsp林奇是二十五岁。

&nbsp&nbsp&nbsp&nbsp凯恩是三十六岁。

&nbsp&nbsp&nbsp&nbsp达奇是三十八岁。

&nbsp&nbsp&nbsp&nbsp在汉娜女士眉眼生花时。

&nbsp&nbsp&nbsp&nbsp她不忘伍德老师留下的家庭作业。

&nbsp&nbsp&nbsp&nbsp“我叫汉娜·亚美利!”

&nbsp&nbsp&nbsp&nbsp精气神十足,是个健康的姑娘。

&nbsp&nbsp&nbsp&nbsp“来自米特兰的一个无名小县城——”

&nbsp&nbsp&nbsp&nbsp拖拉机轰隆隆地转进狭长的盘山走道,在t形路口的沙漏计时器将绿灯点亮的瞬间,踩下一脚充满恶意的油门。

&nbsp&nbsp&nbsp&nbsp“——因为一场赌局认识了大当家。”

&nbsp&nbsp&nbsp&nbsp货栏里的男人们跟着野蛮的引擎,随着惯性前后摇摆,撞上铜铁合金铸造的隔离杆,好几张脸凑到汉娜的耳垂旁。

&nbsp&nbsp&nbsp&nbsp她慢慢扭头,嗅着空气中的那点“心醉神迷”。

&nbsp&nbsp&nbsp&nbsp“但是别误会了,我和他是普通朋友——单指赏金与合同,契约关系和一点点友情。aha~”

&nbsp&nbsp&nbsp&nbsp她嘴角上扬,提起枪,像是舒心到了极点,朝着天上打几声空包弹,提醒道路两旁的山野戈壁,不论有人没人,这里都有一个不好惹的枪手。

&nbsp&nbsp&nbsp&nbsp伍德把身上的几个伙伴推开,让他们摆正坐姿。

&nbsp&nbsp&nbsp&nbsp“我真该把朱莉带来……”

&nbsp&nbsp&nbsp&nbsp阿明附耳赞同:“是的,陈先生,只有朱莉大小姐能治好她的脑瘫。”

&nbsp&nbsp&nbsp&nbsp汉娜惊讶地问:“为什么这么说!”

&nbsp&nbsp&nbsp&nbsp“你了解我的姐姐吗?”伍德问阿明。

&nbsp&nbsp&nbsp&nbsp阿明一句话解答了两个问题。

&nbsp&nbsp&nbsp&nbsp“因为朱莉大港督比亚美利女士更好色,是个车技高明的女司机。”

&nbsp&nbsp&nbsp&nbsp伍德给机智的阿明鼓掌:“那你很棒棒。”

&nbsp&nbsp&nbsp&nbsp“哈哈哈哈哈哈哈!”汉娜听了这句损人的调侃,反倒更开心了。

&nbsp&nbsp&nbsp&nbsp这叫什么?

&nbsp&nbsp&nbsp&nbsp——叫臭不要脸。

&nbsp&nbsp&nbsp&nbsp汉娜继续开车,继续写着她的“家庭作业”,要把自己完完整整地展示给货栏里的一个个极品相亲对象,单指精神层面,没有任何搞黄色的意思。

&nbsp&nbsp&nbsp&nbsp“我经常会发出duuuuuuuudu~dududududu之类的怪叫,这是有原因的!”

&nbsp&nbsp&nbsp&nbsp伍德嚼着碎嘴。

&nbsp&nbsp&nbsp&nbsp“喂,阿明,你有结婚的想法吗?”

&nbsp&nbsp&nbsp&nbsp阿明:“为什么这么问?”

&nbsp&nbsp&nbsp&nbsp伍德:“我说说而已,都说女人结婚之后会变得文雅而安静,你看看萱丫头,她婚前疯狂,婚后安详。”

&nbsp&nbsp&nbsp&nbsp阿明:“闭嘴。”

&nbsp&nbsp&nbsp&nbsp伍德试图曲线救国,但他失败了。

&nbsp&nbsp&nbsp&nbsp于是他决定用围魏救赵一计,他看向小刀。

&nbsp&nbsp&nbsp&nbsp小刀轻抚着洋葱的脖颈,眼中波光流转,都快哭出来了。

&nbsp&nbsp&nbsp&nbsp伍德怒道:“你他妈离我的马远点儿!”

&nbsp&nbsp&nbsp&nbsp“说起原因!”汉娜像是让伍德老师的严苛课程欺负得狠了,都要在交作业时还回来,“我会发出dududu怪声的原因,就是因为我的魂威来自月曜日,代表月神南娜。”

&nbsp&nbsp&nbsp&nbsp月神南娜是狮子,是力量与艺术,乐理和文化。

&nbsp&nbsp&nbsp&nbsp与之一体两面的魔鬼,则是贝斯特,一只黑猫。也是月亮的象征。

&nbsp&nbsp&nbsp&nbsp“我要欢脱的!大声的!保持情绪激昂,才能喊出我的魂威,我经历过两次蜕化,一次是在学校举办的文艺舞会上——”

&nbsp&nbsp&nbsp&nbsp汉娜大声朗诵着她的经历,她看见的天穹闪蝶。

&nbsp&nbsp&nbsp&nbsp“——我是个乡下人,和一群扎背带穿绑腿的小贵族,送上唱诗班的舞台,那个时候我七岁,有一千双眼睛看着我,我感觉自己要死了,心脏快跳出喉咙,我认为所有人都在等着看我的笑话。

&nbsp&nbsp&nbsp&nbsp化妆师给我涂了两团难看的腮红,把我的眼眶给抹成黑色,扮成巫婆——其实我不想演巫婆,我最想演的还是公主,但是生活就是这样,去他妈的!

&nbsp&nbsp&nbsp&nbsp我开不了口,眼里只有一团团斑点,一只只闪蝶,我唱得很难听,用伍德先生的形容词,就是巨他妈难听,五音不全的那种难听。”

&nbsp&nbsp&nbsp&nbsp伍德私底下直点头,和阿明商量着。

&nbsp&nbsp&nbsp&nbsp“我们终于听到了一点好消息,她有自知之明。”

&nbsp&nbsp&nbsp&nbsp阿明跟着点头:“老天有眼。”

&nbsp&nbsp&nbsp&nbsp汉娜一挥手,想到往事时情绪激动,满脸羞红。

&nbsp&nbsp&nbsp&nbsp“但是我不在乎!我就这么唱出去了!把巫婆陷害公主的阴谋诡计全都扔在了歌词里!我感觉自己的灵魂在升华。”

&nbsp&nbsp&nbsp&nbsp凯恩老师点评道:“她能因为这种事情而完成蜕变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经历。”

&nbsp&nbsp&nbsp&nbsp“或许是……”林奇从兜里掏出烟:“傻人有傻福?”

&nbsp&nbsp&nbsp&nbsp汉娜在做深呼吸,吐露心声的感觉再好不过,用奇妙的比喻来说。就像是做了个开颅手术,把脑子扔在博物馆的清洁工面前,让清冽的泉水洗过一遍那样舒爽。

&nbsp&nbsp&nbsp&nbsp“然后我就死了,杀青了,演完了。因为吓哭了好几个小孩子,我的魂威把好几根金发变成了刀子,在第三幕和小王子对峙时,刺伤了小王子的胳膊,就这样,校长让老爹把我领回家,我成了个失学儿童,开始学枪打狼。”

&nbsp&nbsp&nbsp&nbsp伍德伸出右手,极尽全力往前探,紧接着用左手的两根手指头轻轻敲打右手掌心,是鼓掌的意思。

&nbsp&nbsp&nbsp&nbsp“我们可以听下一个故事了吗?车长?”

&nbsp&nbsp&nbsp&nbsp汉娜应着车长的称呼回复道。

&nbsp&nbsp&nbsp&nbsp“没问题!乘务员!给我来杯咖啡好吗?要像迎宾小姐那样,恭恭敬敬地递给我!”

&nbsp&nbsp&nbsp&nbsp伍德一个响指,性感炸弹只在一分钟内完成研磨咖啡豆的工作。

&nbsp&nbsp&nbsp&nbsp性感炸弹举着小瓷杯,看向来福,以及整个货栏里,唯一的一匹母马,它的名字叫莉莉,是一匹毛发漂亮的红色矮脚小马驹。

&nbsp&nbsp&nbsp&nbsp来福刚刚摸完洋葱,他看见伍德的眼神时,就明白主子想干什么了。

&nbsp&nbsp&nbsp&nbsp“不,不可以。”

&nbsp&nbsp&nbsp&nbsp伍德掷地有声地肯定。

&nbsp&nbsp&nbsp&nbsp“不,它可以!它一定行。”

&nbsp&nbsp&nbsp&nbsp来福:“你他妈离我的马远点儿!”

&nbsp&nbsp&nbsp&nbsp性感炸弹灵巧地绕开来福,来到莉莉面前。

&nbsp&nbsp&nbsp&nbsp来福像是痛失爱马那样,忍着眼泪,说出那一句……

&nbsp&nbsp&nbsp&nbsp“至少让我亲手来……”

&nbsp&nbsp&nbsp&nbsp伍德招手致意。

&nbsp&nbsp&nbsp&nbsp“开始你的表演。”

&nbsp&nbsp&nbsp&nbsp又过了一分钟。

&nbsp&nbsp&nbsp&nbsp伍德端着马奶咖啡,递到汉娜耳畔。

&nbsp&nbsp&nbsp&nbsp汉娜大声呼喝着。

&nbsp&nbsp&nbsp&nbsp“dumbblonde!!!”

&nbsp&nbsp&nbsp&nbsp紧接着,金发美人的魂威发动,她的半个头颅裂成一片片弯曲内凹的镜片,将阳光折射聚焦到咖啡杯里,均匀加热。

&nbsp&nbsp&nbsp&nbsp不过几十秒的功夫,咖啡烹煮完毕。

&nbsp&nbsp&nbsp&nbsp汉娜比着大拇指,没了半个脑袋依然能说话。

&nbsp&nbsp&nbsp&nbsp“谢谢!伍德先生!你的服务真是周到!”

&nbsp&nbsp&nbsp&nbsp伍德刚想缩回货栏,坐上板凳。

&nbsp&nbsp&nbsp&nbsp汉娜将脑袋拢齐,恢复原样,暧昧的眼神不言而喻。

&nbsp&nbsp&nbsp&nbsp伍德心领神会,欠身施礼。

&nbsp&nbsp&nbsp&nbsp“客人,小心烫。”

&nbsp&nbsp&nbsp&nbsp汉娜提着转向舵,像是拿到了几个大老爷们的命根子那样,拍着喇叭的按钮笑得像个精神病人。

&nbsp&nbsp&nbsp&nbsp“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nbsp&nbsp&nbsp&nbsp她连小瓷杯都举不稳了,笑得花枝乱颤。

&nbsp&nbsp&nbsp&nbsp“好了!现在来听听我的第二次蜕变!”

&nbsp&nbsp&nbsp&nbsp牛仔夹克盖不住她腰腹颤抖时的好身段,但就像是这清冷平淡的文风一样,令人毫无**。

&nbsp&nbsp&nbsp&nbsp是的——就是这样。

&nbsp&nbsp&nbsp&nbsp伍德试图说服两个神职人员,首先是凯恩老师。

&nbsp&nbsp&nbsp&nbsp“就像是我之前说的,女人嫁人之后都会变得聪慧贤淑。你可以吗?你能接受吗?凯恩老师,你都三十六岁了,我觉得熊彼得教母在天之灵,如果知道你还是单身……”

&nbsp&nbsp&nbsp&nbsp凯恩:“我是个女权主义者。”

&nbsp&nbsp&nbsp&nbsp伍德:“放你妈的屁。”

&nbsp&nbsp&nbsp&nbsp凯恩:“教母为了揍你一顿,累死了,她很少放屁。”

&nbsp&nbsp&nbsp&nbsp伍德无言以对。

&nbsp&nbsp&nbsp&nbsp“好吧,林……”

&nbsp&nbsp&nbsp&nbsp林奇打断:“我跟着大哥修行,越是了解神话,就离世俗越远——”

&nbsp&nbsp&nbsp&nbsp这么说着,老林抽了一口烟。

&nbsp&nbsp&nbsp&nbsp“——我突然觉得,与其成家,不如和青灯古卷作伴。”

&nbsp&nbsp&nbsp&nbsp伍德转而看向地上的达奇先生。

&nbsp&nbsp&nbsp&nbsp又看了看林奇手里的烟。

&nbsp&nbsp&nbsp&nbsp“咱们和畜牲一个待遇,在货栏里还是别抽烟了,达奇先生需要一个通风的环境。他以后还要再婚,要有新的孩子和家庭。”

&nbsp&nbsp&nbsp&nbsp“不不不不不!”达奇闻声像是起尸一样坐了起来,从林奇怀里夺来一根卷烟,自顾自地往性感炸弹肾损伤凑,就着魂威之身的烈焰点上火。

&nbsp&nbsp&nbsp&nbsp“让我晕过去!让我晕过去!”

&nbsp&nbsp&nbsp&nbsp话说回来——

&nbsp&nbsp&nbsp&nbsp——汉娜要讲她的第二次蜕变。

&nbsp&nbsp&nbsp&nbsp“我的第二次蜕变在青春期结束的时候!我遇上了一个男孩,像烂俗故事里说的那样,你知道嘛,情情爱爱的小说故事都有第三者插足,又有一个情敌看上了这个男孩子。这个情敌和我一般年纪,比我漂亮,比我可爱,比我能哭,你们知道吗?女孩的眼泪是多么厉害的武器呀!~”

&nbsp&nbsp&nbsp&nbsp她说起这件事时,变得伤心,眼神都不对了。

&nbsp&nbsp&nbsp&nbsp“和我说的一样,它也有个烂俗的结尾——

&nbsp&nbsp&nbsp&nbsp——男孩先说喜欢我,又说喜欢她。”

&nbsp&nbsp&nbsp&nbsp汉娜的语言表达能力很有问题,不过没关系,伍德可以尽量去脑补。

&nbsp&nbsp&nbsp&nbsp“然后不喜欢我了,也不喜欢她。”

&nbsp&nbsp&nbsp&nbsp伍德:“等一下,请等一下。让我理一理。”

&nbsp&nbsp&nbsp&nbsp汉娜不会让伍德等,她从来都是个性急的人,不论是性格还是性别。

&nbsp&nbsp&nbsp&nbsp“我问男孩子为什么?情敌也要问为什么?”

&nbsp&nbsp&nbsp&nbsp原因很简单,也很复杂。

&nbsp&nbsp&nbsp&nbsp汉娜猛地一挥手,右臂与脖颈上的红围巾化作千把利刃,把马路上的铁菱陷坑扫了个干净,这些是当地土匪留给车队的见面礼。

&nbsp&nbsp&nbsp&nbsp“因为男孩还有很多个备选新娘!要我形容一下!就是du……dudududu!”

&nbsp&nbsp&nbsp&nbsp刀片跟着热带季风一通卷上天,利刃悬在半空,像是巡逻的家犬,要嗅出敌人的踪迹。

&nbsp&nbsp&nbsp&nbsp“dust!”

&nbsp&nbsp&nbsp&nbsp——是屑。

&nbsp&nbsp&nbsp&nbsp“不过这点打击对我来说不算什么,我是见一个爱一个,可是接受我的人却没有任何,哪怕一个。”

&nbsp&nbsp&nbsp&nbsp刀锋光洁如镜,在空中飞舞旋转,不一会就回来了。

&nbsp&nbsp&nbsp&nbsp看来布下陷阱的人,已经不在了。

&nbsp&nbsp&nbsp&nbsp“真正让我感受到震惊,并且惊讶到头皮发麻的是……”汉娜描述着第二次闪蝶出现的缘由:“我的情敌在我遭受失恋打击时,她对我说——

&nbsp&nbsp&nbsp&nbsp——你很强大!

&nbsp&nbsp&nbsp&nbsp——你的枪,你的马,你的父亲,你的五角星警徽都很棒!

&nbsp&nbsp&nbsp&nbsp——你真帅!

&nbsp&nbsp&nbsp&nbsp——你太迷人了!

&nbsp&nbsp&nbsp&nbsp——认清这个人渣吧!

&nbsp&nbsp&nbsp&nbsp——其实我爱的是你!”

&nbsp&nbsp&nbsp&nbsp汉娜舒展着手臂,绑好围脖。

&nbsp&nbsp&nbsp&nbsp刀片重新铸造出血肉之身,她敲打响指,活络血管和经脉,比着伍德的招牌手势,一个待击的起爆按钮,一个大拇指,给乘务员点赞。

&nbsp&nbsp&nbsp&nbsp“我看见漫天飞舞的闪蝶,狠狠亲了她一口,然后拒绝了她!”

&nbsp&nbsp&nbsp&nbsp她如此说,如此做。

&nbsp&nbsp&nbsp&nbsp“因为我是个警官,只会抓罪犯,完全对付不了爱哭的女人。”

&nbsp&nbsp&nbsp&nbsp她抓下几根头发,让它们变成镜子的破片,变成粗粝的魂威雏形,人生只经历了两次蜕变,她还没有一个完整的化身来维持魂灵的形体。

&nbsp&nbsp&nbsp&nbsp它能割开麻绳,割开罪犯的脖子,带着动脉一起,把脊椎骨砍断,伤人的本事倒是厉害的很。

&nbsp&nbsp&nbsp&nbsp它一点都不好,我都不敢在爸爸怀里撒娇……

&nbsp&nbsp&nbsp&nbsp它和那个情敌一样,和那个爱哭的姑娘一样——

&nbsp&nbsp&nbsp&nbsp——是个大坏蛋,只要它(她)离开我,哪怕一百米的距离……”

&nbsp&nbsp&nbsp&nbsp干燥的热流搅动发丝,将它们带往远方。

&nbsp&nbsp&nbsp&nbsp“我就会永远地失去它(她)。”

&nbsp&nbsp&nbsp&nbsp镜片闪着刺眼夺目的光,飘出去没多远,就重新化为发丝,与主人断开联系之后,它也失去了神力。

&nbsp&nbsp&nbsp&nbsp汉娜变得灰心丧气,几乎咬牙切齿。

&nbsp&nbsp&nbsp&nbsp“我要是把心留给它(她)——

&nbsp&nbsp&nbsp&nbsp“——只要它(她)背叛我,哪怕一次。”

&nbsp&nbsp&nbsp&nbsp她重新打起精神,把魂威的特性与弱点都说给伙伴听。

&nbsp&nbsp&nbsp&nbsp“我就会丢掉性命。”

&nbsp&nbsp&nbsp&nbsp等她回过头,用憨实朴素的笑容面对货栏里的“后宫佳丽”时。

&nbsp&nbsp&nbsp&nbsp男人们危襟正坐不苟言笑,像是换了一副灵魂那样,在大热天穿戴整齐,不敢有任何怠慢的意思。

&nbsp&nbsp&nbsp&nbsp汉娜好奇地问:“你们是怎么了?”

&nbsp&nbsp&nbsp&nbsp“破镜难重圆。”伍德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汉娜魂威的特质。

&nbsp&nbsp&nbsp&nbsp阿明紧接着打出连击:“我们听完了亚美利女士的故事,在商量着,有没有一种可能,能不能通过蜕变的方式,让你的魂威变得完整,至少不像你现在照镜子那般尴尬,如果我们猜得没错,你最恐惧的东西就是镜子,恨不得把它打碎了,变成刀子,变得像是一只刺猬。于是我们讨论,要不要让你再演一次话剧,只不过这次当公主,不做巫婆了。”

&nbsp&nbsp&nbsp&nbsp林奇紧接着跟上。

&nbsp&nbsp&nbsp&nbsp“汉娜小姐,你信神吗?你需要亚蒙吗?”

&nbsp&nbsp&nbsp&nbsp凯恩依然脸不红心不跳地保持人类本质。

&nbsp&nbsp&nbsp&nbsp“我是个女权主义者。”

&nbsp&nbsp&nbsp&nbsp达奇思前想后,往嘴里又点了一根烟。

&nbsp&nbsp&nbsp&nbsp“三十八岁,有婚恋史,目前丧偶,独居,女儿在芙蓉城当记者,很漂亮,是我亲生的……”

&nbsp&nbsp&nbsp&nbsp伍德这个大阴阳师劝解着:“至少放过玛格达……至少放过她。”

&nbsp&nbsp&nbsp&nbsp“哈哈哈哈哈哈!算了吧!”汉娜拄着膝盖,笑得嘴都歪到耳朵根了:“逗我开心的本事倒是挺厉害的!”

&nbsp&nbsp&nbsp&nbsp太阳刚落到远山的峰峦,藏在榕树的大叶子里。

&nbsp&nbsp&nbsp&nbsp汉娜捂着大帽子,公路两旁卷来风沙,在她精致脸颊上划不出伤痕,阳光或冰雪也伤不到她,她的魂威护着她。

&nbsp&nbsp&nbsp&nbsp米特兰南方人种的毛孔粗大,但在她泛着金属色油腻光泽的肌肤上看不见这种特征。

&nbsp&nbsp&nbsp&nbsp“是姐的秀场!”

&nbsp&nbsp&nbsp&nbsp她是一件易碎品,是金发傻妞。

&nbsp&nbsp&nbsp&nbsp“我今年二十五岁。”

&nbsp&nbsp&nbsp&nbsp转过盘山公路。

&nbsp&nbsp&nbsp&nbsp海拉的多隆郡近在眼前。

&nbsp&nbsp&nbsp&nbsp沿着土坡往郡县的门楼看,沿途停着二十来辆马车。

&nbsp&nbsp&nbsp&nbsp马车上的武器五花八门,从枪械到矛锤,从土炮到刀斧,看上去不少土匪恶霸跑来县城里聚会。

&nbsp&nbsp&nbsp&nbsp“职业是警官。”

&nbsp&nbsp&nbsp&nbsp她踢开货栏的大木栓,靴底和马刺震下泥巴,一时尘土飞扬。

&nbsp&nbsp&nbsp&nbsp她摩拳擦掌,准备从一群人渣里,找出魔鬼的真身。从阿明腰上取回自己的配枪,朝着官道的马车开火。

&nbsp&nbsp&nbsp&nbsp子弹射断了一条绳索,马车的货架上落下一个遍体鳞伤的女人,看不都不用看,是匪徒抢来的受害者,处于昏迷,摔在地上也不会喊疼。

&nbsp&nbsp&nbsp&nbsp闻声赶来的劫匪暗哨刚跑出塔楼,让洋葱一蹄子踢碎了脑袋。

&nbsp&nbsp&nbsp&nbsp她吹着口哨,给洋葱扔去一把蕨叶作为奖励。

&nbsp&nbsp&nbsp&nbsp“喜欢冒险,喜欢唱歌。”

&nbsp&nbsp&nbsp&nbsp她将伙伴们送下车,逐个击掌,感觉比男女之情还要深厚,要细说应该是灵魂伴侣。

&nbsp&nbsp&nbsp&nbsp“喜欢发出dududu~的怪叫。”

&nbsp&nbsp&nbsp&nbsp她只顾着完成伍德老师留下的家庭作业,隆重地介绍着自己。

&nbsp&nbsp&nbsp&nbsp“是个稍微有些奇怪的女孩子!”

&nbsp&nbsp&nbsp&nbsp不论是性格,还是魂威。

&nbsp&nbsp&nbsp&nbsp都算与众不同的两个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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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三绅士

&nbsp&nbsp&nbsp&nbsp翻译——

&nbsp&nbsp&nbsp&nbsp——通指将一种信息转变成另一种信息的行为。

&nbsp&nbsp&nbsp&nbsp其中的“翻”是说信息的转换,“译”是指这两种信息转换的过程。

&nbsp&nbsp&nbsp&nbsp在本书中一直缺少一个翻译的角色。

&nbsp&nbsp&nbsp&nbsp曾经伍德·普拉克的发妻邵小萱担任过一段时间翻译工作,其人追根究底的个性致使伍德的每一个行为,每一句话都有了对应的解释。

&nbsp&nbsp&nbsp&nbsp现在伍德需要一个翻译。

&nbsp&nbsp&nbsp&nbsp这项工作说来轻松,做起来其实很难。经过几人商议,最后落到了林奇头上。

&nbsp&nbsp&nbsp&nbsp我们书接上文。

&nbsp&nbsp&nbsp&nbsp七人来到海拉国的多隆郡,在乡镇的牌楼大门下,解救了一个女人,杀死了一个劫匪。

&nbsp&nbsp&nbsp&nbsp林奇自然而然地承担起了翻译工作。

&nbsp&nbsp&nbsp&nbsp他跟随凯恩老师学了一身武艺,除此以外,还有医生和殓官的技能,是伍德先生的同乡,思维模式更偏向地球人。

&nbsp&nbsp&nbsp&nbsp“土匪背着一杆战壕枪,从型号来看,是米特兰的军工产品,尸身的衣料走线缝针精致工整,也是工厂里缝纫机踩出来的好衣服,你们认得吗?”

&nbsp&nbsp&nbsp&nbsp众人只是摇头,只有来福站出来接了一句。

&nbsp&nbsp&nbsp&nbsp“我和薇薇主母在西北办手工作坊,去南方做生意时见过这种衣料,是大夏的舶来品。”

&nbsp&nbsp&nbsp&nbsp林奇一听,翻开尸首再去详细观察。

&nbsp&nbsp&nbsp&nbsp“那就没错了,两只鞋尺码不一,都是抢来的,我发现这具尸体是个女人。”

&nbsp&nbsp&nbsp&nbsp达奇先生急不可耐,没什么绅士风度。

&nbsp&nbsp&nbsp&nbsp“管她女人还是男人,现在都算死人!”

&nbsp&nbsp&nbsp&nbsp伍德示意稍安勿躁,他们刚来多隆郡,迎接他们的就是二十多辆土匪的车马,现在对城镇里的情况一无所知,最好经过深思熟虑再做万全的打算。

&nbsp&nbsp&nbsp&nbsp而且他发现,林奇这个新人的观察力非常敏锐——

&nbsp&nbsp&nbsp&nbsp——起初伍德本来想让阿明担起“翻译”的重担,毕竟不是什么人都能在第一时间理解伍德的所作所为。现在有了林奇,和加拉哈德人沟通困难的问题也迎刃而解。

&nbsp&nbsp&nbsp&nbsp“不对,达奇先生,我们不能随随便便进村。”林奇指着尸首说:“郡县里来了劫匪,只有主人家会安排看守,看守却只有一个人,还是个女人,我摸了这具尸首的骨头,脑袋叫洋葱给踩裂了,牙齿与颌骨的咬合肌的情况来看,都非常年轻,我的从医经验告诉我,这具尸体的主人只有二十岁,这代表着什么呢?”

&nbsp&nbsp&nbsp&nbsp林奇将自己臆测的信息如数翻译给几个铁憨憨听。

&nbsp&nbsp&nbsp&nbsp“郡县的主人家,是一个女性为主的劫匪团伙,她们敢抢米特兰逃兵的东西,也敢抢海船商队的衣料。凯恩老师的《魔鬼文献》上收集了不少关于此地的传闻,一定有异于寻常的星界魔鬼藏身于此,让海拉国周遭的强盗聚集于此,前来寻宝。”

&nbsp&nbsp&nbsp&nbsp不光如此,还有俘虏的信息,林奇也要翻译给同伴听。

&nbsp&nbsp&nbsp&nbsp“你们看看这个俘虏,她的两只手腕上打的活结,没有留下摩擦拖拽的挫伤,她绑在四轮马车的行李架里,不是货物的绑法,她的年纪我看来不过十六岁,身上的衣服虽然有坑洞补丁,但没有暴力撕扯的痕迹,她的头发上有首饰,是一件钗銊麦穗银花簪子,按照常理来说,土匪不会放过这点钱,也不会放过她的身子,更不会饶她一命,再怎么说,系在手上的绳结,就算是当做奴隶卖出去,也不会用正常的解法。”

&nbsp&nbsp&nbsp&nbsp话已至此,众人心头的疑云越来越多。

&nbsp&nbsp&nbsp&nbsp林奇接着翻译:“对多隆郡的强盗团来说,这个女人,比这点钱财更重要。”

&nbsp&nbsp&nbsp&nbsp达奇心急嘴快:“她是个富家小姐!绑来当人质的!?”

&nbsp&nbsp&nbsp&nbsp林奇摇头:“我绑一个人质,会留下她的贴身信物,比如手指和头发,或者干脆杀掉,分尸以后慢慢寄给她的家人,人质活着反而麻烦,我要给这个贵族提供精细的饮食,配上一个医生,还得去买医疗用品和月经时用的棉纱,这些东西会暴露我的行踪,不现实。”

&nbsp&nbsp&nbsp&nbsp阿明是个仲裁官,也猜不出里边的虚实,只能从魔鬼的角度来臆测,想法也相对天真。

&nbsp&nbsp&nbsp&nbsp“魔鬼喜欢女人?”

&nbsp&nbsp&nbsp&nbsp林奇又摇头:“你会喜欢牛羊吗?会喜欢一只蚂蚁吗?我们如何对待动物,魔鬼就如何对待我们,在魔鬼眼里,我们就是动物。”

&nbsp&nbsp&nbsp&nbsp来福:“我当然喜欢牛羊了!它们多可爱啊!”

&nbsp&nbsp&nbsp&nbsp“你真是个魔鬼……”汉娜在人后小声哔哔。

&nbsp&nbsp&nbsp&nbsp“所以……”伍德敲着重点,说出一串谜语:“我们要换一身衣服。”

&nbsp&nbsp&nbsp&nbsp“是的。”林奇给诸位同伴做翻译:“海拉和以勒是亚米特兰的从属国,给亚米特兰提供了优质的兵源,你们眼前的多隆郡里,可能男人已经死光了。”

&nbsp&nbsp&nbsp&nbsp伍德瞄向汉娜女士。

&nbsp&nbsp&nbsp&nbsp汉娜突然不寒而栗。

&nbsp&nbsp&nbsp&nbsp林奇接着翻译:“我们要兵分两路,混进郡县的劫匪团里,参加聚会,查出魔鬼的信息,如果有必要,各位需要换上女人的衣服,扮成女人——

&nbsp&nbsp&nbsp&nbsp——伍德、阿明、凯恩大哥还有我,我们四个人的身材不适合穿裙子,一眼就能看出来男儿身。至于衣服怎么来……”

&nbsp&nbsp&nbsp&nbsp汉娜举手投降,嘴上倔强:“我只有一套换洗的。而且我有严重的狐臭,以前有两个臭流氓想偷我衣服,只吸了一口他们就升天了——对了,我还有严重的皮肤病,如果偷我的内衣,你们就会知道皮癣和麻疹有多么可怕,它们要叫你生不如死。”

&nbsp&nbsp&nbsp&nbsp伍德把队伍分成两列,观察着多隆郡的山道走廊。顺便指着林奇。

&nbsp&nbsp&nbsp&nbsp“把汉娜女士的话,翻译给大家听。”

&nbsp&nbsp&nbsp&nbsp林奇像个冷酷无情的翻译机,将傻妞心里那点小九九都说的一清二楚。

&nbsp&nbsp&nbsp&nbsp“有没有病,得医生说了算,如果汉娜女士不愿意接受治疗,我们也没有办法,只能把她敲晕了扒光再做打算,我想汉娜女士应该是嫌弃我们身上的汗臭,谁让她在车上用魂威的特殊能力,把咱们晒得死去活来呢?”

&nbsp&nbsp&nbsp&nbsp汉娜嘟着嘴,心想这两个星界来的还真是记仇。

&nbsp&nbsp&nbsp&nbsp不过几分钟的功夫,她往马车里挑挑拣拣,搜罗出一堆衣服,是她平时想穿都不敢穿的东西。

&nbsp&nbsp&nbsp&nbsp分别是裙子、裙子,还有裙子。

&nbsp&nbsp&nbsp&nbsp为了方便行动,汉娜在抓捕罪犯时从来不会碰这些小女生的东西,魂威让她的身体变得易碎,哪怕是一枚刀片从身上漏下来,也会划烂她的少女心。

&nbsp&nbsp&nbsp&nbsp“诶……还有……我明明记得还有一件。”

&nbsp&nbsp&nbsp&nbsp话音未落,汉娜自然而然地回头张望时。

&nbsp&nbsp&nbsp&nbsp“有人看见……我的……露背礼服……”

&nbsp&nbsp&nbsp&nbsp达奇先生这个急性子已经脱了个精光,刚把礼服套去身上,顺路还踩着两只高跟鞋,一瘸一拐地往头上套皮箍,绑住杂乱的栗色头发。

&nbsp&nbsp&nbsp&nbsp“是这样吗?就是这样?还有脂粉呢?要不要来点香水?”

&nbsp&nbsp&nbsp&nbsp汉娜这才把话说完:“……了吗?”

&nbsp&nbsp&nbsp&nbsp说实话,这个远方表哥撩头发时,有露丝表妹那味了。

&nbsp&nbsp&nbsp&nbsp伍德形容着达奇先生翻找女装时的神速。

&nbsp&nbsp&nbsp&nbsp“你怎么可以这么性感。”

&nbsp&nbsp&nbsp&nbsp达奇满不在乎,从面如痴呆的汉娜手里夺来口红和腮红,抓着粉扑往脸上使唤。

&nbsp&nbsp&nbsp&nbsp“我的老本行是送信,你们的行李怎么分类,箱子里有什么东西,光是摇一摇就能听得一清二楚。别怀疑我的专业。”

&nbsp&nbsp&nbsp&nbsp阿明则是小声对伍德叮嘱道。

&nbsp&nbsp&nbsp&nbsp“他化妆的技术……”

&nbsp&nbsp&nbsp&nbsp伍德不寒而栗。

&nbsp&nbsp&nbsp&nbsp“经过千锤百炼。”

&nbsp&nbsp&nbsp&nbsp林奇凑到好伙伴的身边,跟着小声念叨一句。

&nbsp&nbsp&nbsp&nbsp“要提防他,伍德先生,我听你提起过他,他姓佩洛西,这个姓氏里栗色头发的人,似乎都有种偏执和疯狂。”

&nbsp&nbsp&nbsp&nbsp等达奇先生收拾完妆容,从行李箱里一阵倒腾。

&nbsp&nbsp&nbsp&nbsp凯恩老师抬起手来喊停:“那是我的东西!”

&nbsp&nbsp&nbsp&nbsp达奇从行李中寻来一瓶魔药,正是萱丫头用过的,西大陆上最常见的幻形魔药,作用是拟声。

&nbsp&nbsp&nbsp&nbsp不同的拟声药物有不同的效果,也有不同的名字。

&nbsp&nbsp&nbsp&nbsp达奇找到了凯恩老师的“软肋”,药瓶上写着“茶花女”,正是凯恩喜欢的那一款。

&nbsp&nbsp&nbsp&nbsp眼看这女装大佬将魔药试剂用滴管往嘴里送,似是觉得不够,又往眼睑滴去几颗黄澄澄的药液,最后干脆用头纱做成滤网,狠狠地吸了两口。

&nbsp&nbsp&nbsp&nbsp达奇猛烈地咳嗽着,感受着喉咙与粘膜,整个呼吸道在药物的作用下发生剧变。

&nbsp&nbsp&nbsp&nbsp“咳咳……咳!”

&nbsp&nbsp&nbsp&nbsp达奇先生佝身喘完,舒展着年近四十的老腰,将头纱戴上,回头望了一眼伙伴们。

&nbsp&nbsp&nbsp&nbsp这个男人,就这么变成了女人。

&nbsp&nbsp&nbsp&nbsp汉娜:“tf!?”

&nbsp&nbsp&nbsp&nbsp伍德将右手尽量往前伸,用左手的两指轻轻敲打掌心,是鼓掌的意思。

&nbsp&nbsp&nbsp&nbsp林奇捂着额头,心想伍德先生身边的人,个个都是身怀绝技。

&nbsp&nbsp&nbsp&nbsp阿明的重点完全不对,他看向凯恩老师时,眼神是一言难尽。

&nbsp&nbsp&nbsp&nbsp凯恩的手指头在空气中画了一圈又一圈,最后憋出来一句。

&nbsp&nbsp&nbsp&nbsp“我是个女权主义者,行李箱里有一瓶幻形魔药不稀奇吧?”

&nbsp&nbsp&nbsp&nbsp林奇刚想为凯恩老师翻译翻译,想翻译出这瓶魔药的由来。

&nbsp&nbsp&nbsp&nbsp凯恩一言难尽:“别……”

&nbsp&nbsp&nbsp&nbsp来福唯唯诺诺,把身上的外套脱下,露出背带裤和衬衫,还有那一身是伤的锁骨淤痕和弹疤,脸上还有一条断眉刀疤,朝着达奇问。

&nbsp&nbsp&nbsp&nbsp“我要扮女人?”

&nbsp&nbsp&nbsp&nbsp达奇先生……

&nbsp&nbsp&nbsp&nbsp哦不,佩洛西女士又往行李箱里翻找,同样是凯恩老师的箱子。

&nbsp&nbsp&nbsp&nbsp他找出了一瓶泥巴,揭开瓶盖,从里面冒出稠厚的黑雾来。

&nbsp&nbsp&nbsp&nbsp这瓶魔药叫做《黑月季夫人》,是西大陆上少见的美容商品,和前者一样,也是幻形咒药物。

&nbsp&nbsp&nbsp&nbsp本着长痛不如短痛的想法,来福一把夺过达奇手里的药物,用舌头舔了舔味道,他脸上立马浮现出痛苦的表情。

&nbsp&nbsp&nbsp&nbsp达奇抬起手,表情惊讶。

&nbsp&nbsp&nbsp&nbsp“哇!等一下!”

&nbsp&nbsp&nbsp&nbsp来福眼神坚定,为了除魔任务能顺利完成,已经拼上了一切。

&nbsp&nbsp&nbsp&nbsp“不必说了,我知道它有多么难喝。”

&nbsp&nbsp&nbsp&nbsp凯恩:“等一下!”

&nbsp&nbsp&nbsp&nbsp话音未落,瓶内已经空无一物。来福捂着肚子,身体与脸上的肌理像是沸腾的热水一样,不断变化,好似白蛇蜕皮返老还童那般,皮肤变得白皙起来。

&nbsp&nbsp&nbsp&nbsp佩洛西女士捂着额头。

&nbsp&nbsp&nbsp&nbsp“这是外用的,你想什么呢?你全都喝完了?咱们得到明年三月才能看见你那张刀疤脸了!”

&nbsp&nbsp&nbsp&nbsp凯恩老师则关注着自己的库存。

&nbsp&nbsp&nbsp&nbsp“好歹给我留一点……”

&nbsp&nbsp&nbsp&nbsp林奇大声翻译着凯恩老师的真意。

&nbsp&nbsp&nbsp&nbsp“作为一个女权主义者,身上留有美白效果的魔药,也是十分正常的。”

&nbsp&nbsp&nbsp&nbsp汉娜是越来越看不懂了。

&nbsp&nbsp&nbsp&nbsp她的嘴角淌着口水,不知道该用哪副表情面对身边的男同胞。

&nbsp&nbsp&nbsp&nbsp“tf……”

&nbsp&nbsp&nbsp&nbsp来福换好裙子,从一个青年男性,变成了少年女性,连身高都缩水了十来厘米。

&nbsp&nbsp&nbsp&nbsp太阳渐渐沉进群山,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

&nbsp&nbsp&nbsp&nbsp达奇先生……呸!

&nbsp&nbsp&nbsp&nbsp佩洛西女士依靠着大脑里那点土木工程勘探地形的经验,指着山峦坳口的古林小路。

&nbsp&nbsp&nbsp&nbsp“伍德先生,你们从山路绕到背风坡,我们走正门混进去。别让畜生闻到你们的味儿了。”

&nbsp&nbsp&nbsp&nbsp伍德点头,看向凯恩、阿明和林奇,短暂的眼神交流以外,不需要任何翻译,迈出厚重的步子,都是身材矫健如虎豹的壮汉,一头扎进了林地里。

&nbsp&nbsp&nbsp&nbsp三位“女士”在门楼前面面相觑,把土匪的尸首埋下。

&nbsp&nbsp&nbsp&nbsp汉娜和两个好“姐妹”商量着。

&nbsp&nbsp&nbsp&nbsp“进去以后,如果有人问起……”

&nbsp&nbsp&nbsp&nbsp佩洛西女士作出抢答:“我是妈妈。”

&nbsp&nbsp&nbsp&nbsp来福唯唯诺诺地举起手:“我是妹妹。”

&nbsp&nbsp&nbsp&nbsp“那我就是姐姐了……可你们一个栗发,一个棕发。我怎么就是金发了?”汉娜这个小天才许是想到不对劲的地方,值得商榷。

&nbsp&nbsp&nbsp&nbsp佩洛西女士脸色一变,吐出一口满是憎恶嫉恨的唾沫,演技惊人

&nbsp&nbsp&nbsp&nbsp“那是和野婆娘生下的贱种!要给我们娘俩为奴为仆!你听过灰姑娘的故事吗?”

&nbsp&nbsp&nbsp&nbsp汉娜骂道:“艹!”

&nbsp&nbsp&nbsp&nbsp三人就这么商量好,穿过门楼,走向农栅,看着平房里晾着女人的亵衣,不见任何男人的农服。

&nbsp&nbsp&nbsp&nbsp道路两旁都是荒废的犁田用具,在一点点黄昏暮光的映照下,显得凄凉而悲惨。

&nbsp&nbsp&nbsp&nbsp——这个村子的男人是死光了,偶有几扇窗户里透出一双双年幼而饥饿的眼睛,偷偷窥伺着这三个大姐姐。

&nbsp&nbsp&nbsp&nbsp她们抬着俘虏,大步流星地往郡县府邸走,郡守的岗亭有个独眼的女匪在打瞌睡,看见这三位花枝招展的女伴扛着货物,一时愣了会神。

&nbsp&nbsp&nbsp&nbsp女匪一句黑话吐了出去。

&nbsp&nbsp&nbsp&nbsp“哪里来的蘑菇?是开条?是走沙?”

&nbsp&nbsp&nbsp&nbsp在海拉这种气候潮热的南国,种蘑菇是女人的工作,战争过后,屋里的男人死绝了,女人成了土匪,人不再是人,而是货物,自然变成了“蘑菇”。

&nbsp&nbsp&nbsp&nbsp而开条的意思,是贩卖女人。

&nbsp&nbsp&nbsp&nbsp走沙的意思,是卖私盐,或卖半成品的含金沙。

&nbsp&nbsp&nbsp&nbsp翻译过来的意思——

&nbsp&nbsp&nbsp&nbsp——你们是谁的手下?手上的货是从哪儿来的?来卖人口的吗?还是来卖金子的?

&nbsp&nbsp&nbsp&nbsp来福不是土生土长的海拉国人,听不懂这种俚语。

&nbsp&nbsp&nbsp&nbsp汉娜只喜欢用枪口听人说话,用子弹吐出句子,也听不懂俚语。

&nbsp&nbsp&nbsp&nbsp只有佩洛西女士送信时走南访北,还和朱莉大小姐学民俗,能接上两句,顺便把手上的俘虏翻了个身,让女匪看清楚了。

&nbsp&nbsp&nbsp&nbsp“看种不看泥。一颗子母弹里迸出两朵花。大炮一响炸碎了膛,就半路出家。”

&nbsp&nbsp&nbsp&nbsp翻译过来的意思——

&nbsp&nbsp&nbsp&nbsp——只看货的成色,不问货的来路。我们三个是一家人,一个妈妈,两个女儿,男人生完孩子留下种,去前线当了炮兵,死在战场上了。我们也跟着落草为寇,做人肉生意。

&nbsp&nbsp&nbsp&nbsp女匪盯着娘仨的头发看了又看,冷笑一声。

&nbsp&nbsp&nbsp&nbsp“一个花盆里的?还能长出三色来?”

&nbsp&nbsp&nbsp&nbsp这句我想不用翻译。

&nbsp&nbsp&nbsp&nbsp就在这时——

&nbsp&nbsp&nbsp&nbsp终于有个说人话的出现了。

&nbsp&nbsp&nbsp&nbsp从郡府大院里走出来一个娉婷袅缈婀娜多姿的女人。

&nbsp&nbsp&nbsp&nbsp看上去三十出头,身段很棒。是个话事人,说话分量足,气质佳。

&nbsp&nbsp&nbsp&nbsp嘴上足够温柔。

&nbsp&nbsp&nbsp&nbsp“客人进来吧,都是乱世下的好姐妹,带着礼物来,就好好招待。”

&nbsp&nbsp&nbsp&nbsp手上足够凶狠。

&nbsp&nbsp&nbsp&nbsp攥着一条尸身的脚腕,拖着一个男人的半边身子,一对肉掌血红,染着赤浆,像是刚刚教训完不听话的宠物。

&nbsp&nbsp&nbsp&nbsp佩洛西女士嗅着空气中的血腥味,瞳孔巨震。

&nbsp&nbsp&nbsp&nbsp——这是多么诡异的一幕。

&nbsp&nbsp&nbsp&nbsp一个女人,拖着半个男人的残躯,穿着一身睡袍,就这么朝着她们走过来了。

&nbsp&nbsp&nbsp&nbsp她有血红的头发,指甲很长,像是佩了十把小刀一样。

&nbsp&nbsp&nbsp&nbsp她不苟言笑,神态淡漠,眼神无光,让人猜不透心思。

&nbsp&nbsp&nbsp&nbsp她站在看门的女匪身旁,将手里的尸骸扔去府邸的围墙边,从阴影中冲出三五头大丹犬,将尸体分而食之。

&nbsp&nbsp&nbsp&nbsp“我们的县长刚刚死了。太可怕了。”

&nbsp&nbsp&nbsp&nbsp她对客人这么说,顺便在做自我介绍。

&nbsp&nbsp&nbsp&nbsp“我是蝴蝶帮的干部,叫我兰花就行了。”

&nbsp&nbsp&nbsp&nbsp三位客人大气不敢喘一下,生怕惹恼了主人家。

&nbsp&nbsp&nbsp&nbsp“进来吧?愣着干什么呀?”兰花如此问,耸肩抬手,甩去手上的血。

&nbsp&nbsp&nbsp&nbsp深闺大院里,像是藏着食人魔王。

&nbsp&nbsp&nbsp&nbsp从护院的十来个女土匪眼里,透出汹涌的杀机。

&nbsp&nbsp&nbsp&nbsp佩洛西女士咽了一口唾沫,朝着兰花姐姐鞠躬致谢,头还没抬起来。

&nbsp&nbsp&nbsp&nbsp“多谢……”

&nbsp&nbsp&nbsp&nbsp“别谢,我有句丑话说在前头。”兰花用锐利的指甲戳着佩洛西的眉心,强行让客人抬起头。

&nbsp&nbsp&nbsp&nbsp“不论你们是来干什么的,卖货也好,投宿也罢,为了聚会或是入伙咱们蝴蝶帮,我都欢迎。

&nbsp&nbsp&nbsp&nbsp但是不能骗人,你记得这一点,你不能骗我们这些女人——

&nbsp&nbsp&nbsp&nbsp——就像我们的父兄和相好,丈夫和儿子一样,他们骗了我们,出征以后,就再也不回来。”

&nbsp&nbsp&nbsp&nbsp兰花从俘虏的头上,摘下那一串钗銊穗花簪子,当做飞镖,打在县长的尸身上,把那点残缺不全的命根子从尸体上剜下。

&nbsp&nbsp&nbsp&nbsp“县长就喜欢骗人,所以他死了。你们属新来的,要明白规矩,听懂了吗?不懂的话,我还可以用米特兰俚语,用列侬的土话翻译给你们听。”

&nbsp&nbsp&nbsp&nbsp“听……听懂了。”

&nbsp&nbsp&nbsp&nbsp佩洛西女士慢慢抬起头,心中再也不想什么达奇先生的男身,要完全投入女性的角色,不然等着他的只有一条死路。

&nbsp&nbsp&nbsp&nbsp院落里的刀斧手哪里像是什么农妇出身,女性的娇弱与她们绝缘,在她们身上只找得到令人丧胆的杀伐威风。

&nbsp&nbsp&nbsp&nbsp属实是凯恩嘴里的“女权”。

&nbsp&nbsp&nbsp&nbsp三人抬着俘虏往院子里走,兰花指着西翼的卧房,红木门叫侍卫推开,里边涌出煤灰的臭味。

&nbsp&nbsp&nbsp&nbsp“先住这家吧,晚上我带你们去见二当家,和其他几个客人见一见。”

&nbsp&nbsp&nbsp&nbsp话音刚落,三人被推搡进门内,大门猛地一关,套上两把锁。

&nbsp&nbsp&nbsp&nbsp佩洛西这才松了一口气。

&nbsp&nbsp&nbsp&nbsp来福没见过这阵仗,就算他以前当过土匪,也是个假土匪。

&nbsp&nbsp&nbsp&nbsp汉娜是身经百战见怪不怪,抱着手里的俘虏送上床,开始面壁冥思,是墨镜一戴谁也不爱的样子,只等伍德先生再次出现,心中想着如何里应外合,开枪杀敌。

&nbsp&nbsp&nbsp&nbsp就在此时——

&nbsp&nbsp&nbsp&nbsp——完全不知道三位“姐妹”身处何种窘境的绅士们,还在山路上闲聊着男人们喜欢的话题。

&nbsp&nbsp&nbsp&nbsp阿明直言不讳。

&nbsp&nbsp&nbsp&nbsp“我还是搞不懂凯恩先生的行李里为什么会有那两瓶魔药。”

&nbsp&nbsp&nbsp&nbsp凯恩闪烁其词。

&nbsp&nbsp&nbsp&nbsp“我一个女权主义者……”

&nbsp&nbsp&nbsp&nbsp林奇还是把大哥的面子丢光了。

&nbsp&nbsp&nbsp&nbsp“好了!别解释了大哥,我知道战后有很多失去丈夫的小寡妇,她们如果不信神恩会的教义,早就去各路造反的土匪军队里作妖了——

&nbsp&nbsp&nbsp&nbsp——这两瓶药是神甫大人出卖肉身时的底线。至少大哥和各路妖魔鬼怪同床共枕时,能找回点对《茶花女》和《黑月季夫人》的忠贞吧。换句话来说……”

&nbsp&nbsp&nbsp&nbsp阿明恍然大悟。

&nbsp&nbsp&nbsp&nbsp“哦……原来凯恩老师是去当牛郎,还嫌客人长得丑,声音不够好听。”

&nbsp&nbsp&nbsp&nbsp凯恩举手发誓。

&nbsp&nbsp&nbsp&nbsp“我绝对虔诚,一切为了亚蒙。”

&nbsp&nbsp&nbsp&nbsp就在三个绅士毫不留情地剖析着各自的内心,讨论着魔药的品相和声音类型时。

&nbsp&nbsp&nbsp&nbsp唯一的正经人伍德找到了一条出路。

&nbsp&nbsp&nbsp&nbsp从山野古道往多隆郡的大水坝看去,湖泊像是一块蓝汪汪的宝石,在月光的照耀下美轮美奂。

&nbsp&nbsp&nbsp&nbsp“我们从这里一路往下,偷偷溜进郡守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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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四兽其一

蜂王——

——指一种膜翅目,蜜蜂科类生物。

也叫蜂后、母蜂。

是生殖发育完全的雌蜂,虽然蜂王与工蜂都是受精卵发育而来的二倍体雌蜂,但形态结构完全不同。

蜂王的寿命长,个体大,女王蜂能外出寻找配偶,具备产卵能力,能分泌报警信息素。

蝴蝶帮共有三位话事人。

大当家的诨名叫蝴蝶女,负责和星界生物沟通。

二当家的诨名叫女王蜂,负责安防保全工作。

三当家的诨名叫兰花夫人,负责内务和杀伐之事。

这三个女人都精通魔术,除了蝴蝶女算海拉国本地人以外,其他两位是东国来的炼丹师。

她们各自有各自的短期目标,也有一个共同的长期目标。

短期目标是她们的个人追求,暂且不提。

这个长期目标值得深究——和凯恩神甫在《魔鬼文献》里提到的星界生物有关。

……

……

郡守府大堂,大当家给神位上完香,对着虎像凶神拜三拜。

她没有用蒲团,脑袋磕在地板上咚咚响,是十分虔诚的意思。

她身上套着一条肥大宽敞的蓝色睡袍,身材显得臃肿。等朝拜的脑袋抬起来,看清容貌时,估摸是一位年近四十的妇人。

兰花夫人这位三当家安顿好客人,踏过门槛,和大当家蝴蝶女打了个招呼。

“又来了三个。”

言简意赅,直入要害。

“喝了易容药,一眼就看出来了。”

蝴蝶女推来两张椅子,给妹妹斟酒。

听大当家问“是男是女?”

三当家“两男一女。”

大当家又问“多大的年纪?”

三当家接来空杯子,端起盏碟。

“两个年轻,一个年老,年轻的男女二十出头,年老的阿叔快四十了。”

大当家挽着宽松的袖子,露出玉臂,从细嘴酒壶里倒出稠厚的蜜酒来。

“带了枪吗?”

三当家“都有枪。”

大当家“子弹有多少?”

三当家“不知道。”

大当家举杯,三当家碰杯。

仰头对饮,像是一对书画里走出来的璧人,和土匪挂不上半点干系。

“其他客人呢?”大当家又问。

三当家“已经喝过酒睡下了,晚上凑够人头,就能举行仪式。”

大堂里烟火缭绕,香灰和神龛发出幽光,在月色下照出两位女子的美貌。

有那么一瞬间,在蜂王浆酒酿的刺激下,她们的衣袍开始起皱,幻化成虫身的特征。从头发里伸出触须,嘴巴也跟着裂成好几瓣,变成尖锐的口器。

只是须臾之间,就恢复成原样。

大当家的手指头轻轻敲着椅子的扶手。

“我隐姓埋名躲开猎人的眼线,在海拉生活了那么多年,直到今天夜里,总觉得不安宁。”

三当家追问“大姐是有心事?”

大当家点点头,解释道:“馥秋,你和心玫从东方的仙乡来,到海拉这里扎根,西国的仗打完了,才开始炼仙丹,你再给我说道说道,翻译翻译你们炼丹师的仙法?”

“仙法就是……”兰花夫人欲言又止,与大姐对视时,她内心充满了恐惧,生怕有半个字说错了,说得不够顺遂心意。

“仙法就是……大战打完了,游历四方的旅法师和魔术师猎人们为了重建家园,叫灵灾祸害缠身,都忙得焦头烂额,读书识字的男人快死绝时,我们的机会就来了。

把多隆郡的电话线剪断,防止走漏风声,用二姐的蜂王浆迷了女人的心智,当做工蜂使唤,再引来六百六十六个杀过人染过血的土匪,搭一座人头塔,从罪孽深重的骨堆里,生下来一颗肉卵。”

大当家问“这就是仙丹?我是西国人,我的老师喊它作魔鬼。”

“不,还不是!”兰花夫人指正“这颗卵要晒足月光,等媒介完全成熟时,星界的客人才会看上这具肉躯,从而降生。”

“这么麻烦呀……”蝴蝶女咂嘴嫌弃着“我杀死老师以后,从加拉哈德的囚牢地堡里逃出来,明明能过自己舒坦的小日子……”

“姐姐!”兰花夫人形容着仙乡的“魔鬼”,说出其中妙法精玄“你不是怕麻烦嘛?只要我们成功了,就再也没有麻烦了——

——按照这个办法,我们能唤来壮美又伟大的野兽。在它的眼里,没有任何谎言,一切都是真实的,在它的口中,也没有逆反,一切都是顺从的。

它往外吹气,只要你嗅到它喉舌齿缝里的花香,你看见挂满倒钩利刃的猩红长舌,你与它对视时,你就会明白,应该顺服温柔地把身心都交给它,它的吐息能让你长生不老,永生不朽——

——它是穷凶极恶,千古奇葩。”

(注奇葩一词用于褒义,指奇特而美丽的花朵。后来在词汇传播过程中多用于调侃。)

兰花夫人在大姐耳旁轻声细语。

“你不用再去分辨别人说的是真是假,也不用在猎人的枪口和诸神法印下疲于奔命,更不用套着这身人肉皮囊,来伪装你的兽性。它会为你做主,它会给你唱一首安眠曲,它让加拉哈德的猎人守在你的床沿,看着你,让你安心入睡。”

蝴蝶女皱着眉,可怜兮兮地说,“太可怕了……真是太可怕了。你别说了,我害怕。”

“oops!”兰花夫人捂着嘴,透出机灵的小眼神,像是唬住大姐这件事让她十分得意“整个生活在贤者之杯世界的人们,都会因为它而不由自主地说出真话,没有隐瞒和欺骗,也不再有战争。它就是真实……”

“馥秋,你没有骗我,对吗?”蝴蝶女拉着兰花夫人的手,摸着那五指上的指甲,看上去如刀子一般。

兰花夫人信誓旦旦“是的,大姐,我绝不会骗你。我最恨的就是骗子。”

“那就好,我听你的。”蝴蝶女拍着三妹的手背,这个西方人看两位东方姐妹时,真如亲人一般“新来的三位客人,要留下两个年轻的当酒糟,给二妹酿蜜酒。年老的那个怎么处置,就按照你的办法来。”

“好的,姐姐。”

兰花夫人欠身施礼,拿上空酒壶,一步一紧如临大敌,慢慢退出房间。

等她完全退回大院,脸上的嬉皮笑脸化作劫后余生的严峻之色。

“来人。”

话音未落,院墙落下两个身形壮硕的农妇。

兰馥秋吩咐着“支会心玫几句,大姐答应了,今夜的仪式她来主持,亥时之前,不许放任何人上山。”

“二当家不在郡守府里。”有农妇答。

兰馥秋猛然转过头来,一手作尖爪紧紧扣住农妇的脖子。

“你说甚么?”

“我说……二当家不在郡守府里……”农妇两手一软,随身的刀斧凶器都落在地上,死死抓着脖颈的爪刃,求得一时半刻的喘息。

兰馥秋“她又跑去哪里玩儿了?”

“二娘她……叶二娘她去了后山,她嗅到了男人的骚味儿,不许我们跟去……”另一位农妇跪在兰馥秋跟前。

兰花夫人二话不说,端详着手里的猎物。

她一伸手,修长的指甲从农妇脑后抽出一根细长金针,足有两寸长。

只听受挟妇人口中发出惨叫,后脑像是水龙头开阀一样,淌出稠厚腥香的黄浆来,原本壮硕有力的肉身像是漏气的皮球一样蔫了下去。

“不不不……不……兰三娘,我再也不敢了。不要……把蜜酒还给我……不要啊……”

不过一呼一吸的功夫,兰花夫人手里的酒瓶又盛满了酒液,手里只留着一个软弱无力的瘦小寡妇,丢给另一位侍从。

“把她送去东翼招待客人。”兰馥秋轻描淡写地下命令“如果你能活下来,以后有什么消息,要第一时间告诉我,这是我给你的小教训,还有一份小礼物——”

兰花夫人将一根指甲掰断,当做护身的小刀,扔进无力寡妇的怀里,念叨着西方人的亚蒙圣经。

“——赐你刀兵,地上的东西,你自己去取。”

眼看兰花夫人手上的指甲不过几秒的功夫就长了回来,像是拥有超速再生的神力。落下这句狠话,就往客房头也不回地去了。

侍从看着怀里的同伴,心中想着。

——东翼的楼里住着什么人?

——都是些杀人不眨眼的土匪!

——天知道他们会怎么对待一个失去力量的女人。

——杀了?吃掉?

——还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吃掉?

侍从眼中有惊有怒,却不敢发作。

她抱着同乡孱弱无力的身子,只怕自己失去这身强壮的肌肉,失去有力的拳头,失去发声的权柄。

……

……

在大水坝的提岸,有一条百余米长的石工走道,还有一面高墙,足有十余米高。

“我们现在要翻过这面墙,你们有好办法吗?”林奇向同伴们寻求意见。

伍德仰头看去,墙壁留了不少暗桩,在南国冬夏冷热交替时,这些木芯能吸收墙体热胀冷缩时的内应力,此时也成了绝好的落脚点。

他指着这些暗桩。

林奇立马会意,一个纵跃翻身而上,像是灵巧的猿猴一样,一路往上攀。

只听林奇一边爬一遍喊道。

“真不愧是伍德先生,一眼就看到了落脚点!如果是我,估计还要再想一会呢!”

等林奇顺利翻过墙体,到达另一端时。他灰头土脸小心翼翼地往下滑,身上的神袍也让尖锐的石砖碎石划开,变得狼狈不堪。

他清理着身上的苔藓和黏菌,还在奇怪,等了这么久,为什么伙伴们还不行动起来。

于是他开始叫唤。

“大哥!伍德先生!阿明先生!你们是怎么了?为什么还不过来啊!?”

话音未落,只听轰隆一声。

阿明一脚踹开一个齐人高的坑洞,从墙壁里钻了出来。

林奇霎时冷汗直流……

凯恩紧随其后,拍了拍学生的肩,叹了口气。

“你还是太年轻了,林奇……如果我是你的敌人,刚才你在墙上折腾的那点时间,足够让你变成靶子死上好几回。”

然后是火光四溅的爆炸强音。

伍德举着左臂,以连续五记性感炸弹的爆破轰开一个人形坑洞,从容不迫地钻进墙内,大衣整洁如新,一尘不染。连腰带上的骷髅猫咪卡扣都是锃光瓦亮的。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口鼻喉舌将魂威的火焰都收进肺里。

“伍德先生!这么大的动静会把敌人吸引过来的!”林奇惊慌失措,有种无力应对的感觉。

阿明提枪待机,凯恩揨臂握住手炮的把柄。

等林奇回头张望,看清墙里的光景,看清水坝的隔离带后边,那一座花园里的东西时,终于明白了伍德先生用意。

用林奇的视角往前看。

大约两百来平方米的大花圃里,在复杂的篱笆架里,立着一颗颗黄澄澄的齐人大小的“卵”。

这些虫卵外层包裹着一指厚的琥珀色透明肉膜,里边则是一具具男女不分的尸骸。配上一个瓮坛,像极了什么邪教仪式里的重要触媒,细细数去,足有五六百个。

虽然搞不明白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凯恩如此说——

“——看来我们捅了马蜂窝,再也不必躲躲藏藏的。”

阿明看得头皮发麻。

“到底是什么妖魔鬼怪,能干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我要了结它!制裁它!”

林奇吞着唾沫,满头的冷汗。

仔细去看瓮坛上边的骸骨,还有不少尚存人形,骨骼健全的尸身。

他们保持着同一个姿势,两手呈莲台的姿势。

“是觉者的印!”林奇立马承担起翻译官的角色“伍德先生!不!陈先生!这不是西国该有的法印,古印度教里,在yuga(瑜伽)的手印里,代表觉者,超越,解脱!这是什么邪法?他们想召唤出什么东西?”

伍德沉默不语——

——林奇紧接着解释道“我们的敌人可能不止魔术师,还有炼丹师!陈先生,你倒是给点反应呀!你倒是说说话!”

眼前的一切已经不能用常理来解释。

——就像是加拉哈德世界终于向星界的客人展露出神秘世界的一角,即将撩起裙摆,朝着几个大老爷们搔首弄姿,露出裙下的野兽那样。

“欢迎来到加拉哈德。”

伍德笑得露出两排大白牙,从嘴角溢出热情的魂威花火。

林奇一时看得呆了,都忘了做出防备。他只觉脖颈如针扎一般刺痛,恍惚失神之时,伍德的手里已经多了一枚带着倒刺的金针。

“哦哦哦哦哦哦哦!——”林奇痛苦地怪叫着,他感觉自己的脖子多了一个狰狞可怖的坑口,汩汩黄中有红,带着诡异腥甜的液体从动脉喷涌而出。

这让他想不通。

“——什么时候……到底是什么时候……”

从剧痛中猛然醒悟时,林奇这个耿直的憨货才回想起,自己刚才翻墙时陷入的窘境。

伍德的口中吐出一朵鲜红的火焰玫瑰,将林奇的伤口合上。

“你亲了林先生的脖子!”阿明抓住了重点。

伍德“别告诉萱丫头。”

阿明“我亲眼看见的!”

伍德“重复一遍,别告诉她。”

阿明“打这个有钱对吧?”

伍德那得看是多少钱。

阿明“你缺钱吗?”

伍德“我总得找个理由和这种怪物作对,你说对吗?比如为了钱——不然我怎么和老婆交代?难道真的得说‘我是为了天下苍生,是为了女权主义’,开什么玩笑……”

就在两个小伙伴争执不休时。

一片黑暗中,伸手不见五指的大花圃里。

挂在篱笆架上的叶心玫也听腻了。

这位蝴蝶帮的二当家悬在一根番薯藤上,倒挂时,她眼中整个世界都颠倒过来,不过不妨碍她观察几个俊哥哥的样貌。

她有一对纯黑色的眼眸,从漆黑的眼睛里,分出三十二颗虫瞳,和蜂王的眼睛极为相似。

她看得清清楚楚,闻得到每一个男士身上浓烈的荷尔蒙味道。

从脖颈、锁骨、高挺的鼻梁,结实的胸肌,到腰肢、腰带卡扣,那一只调皮的骷髅猫咪,往下看,再往下一点,修长的大腿肌肉尽收眼底。

全都一清二楚呢!

她的口水快淌到眉毛了,和她不安躁动的肥硕蜂臀一样,和她六只畸形变异的附肢手臂一样。都是属于变态的怪形。

从第一次试探性的攻击来看,是棘手的敌人。

要不要释放信息素喊工蜂来帮忙呢?

“要不要把这些骚男人,分享给我的孩子们?”

就这样,只一句扪心自问。

回答她的是两颗无情的子弹!

伍德和阿明同时停止了斗嘴这种无聊又无趣的行为。

“有效吗?”伍德问。

阿明“看来没效果。”

漆黑的大棚里,蔓藤叶子罩住星光,看不见任何东西。

他们只得从细微的话语回声来判断整个篱笆园有多大,判断出敌人的位置。

伍德“换个方式?”

阿明“你说了算。”

伍德“我一向尊老爱幼。”

阿明“我好像听见了。”

伍德“听见什么了?”

阿明“你喜欢年纪小的,还有年纪大的,唯独对中间的没兴趣。”

伍德“咱们谁算中间的?”

“林奇。”阿明找到了主意。

伍德认为这是个好主意“还听见什么了?”

阿明“她是个好色之徒。”

伍德“试试吧。”

阿明“对,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凯恩把手炮掰开,往里塞白磷弹,用作照明。

没等林奇回过神来。

他这个翻译官是完全没搞懂加拉哈德的民俗!

更听不懂伍德先生和阿明先生到底在交流什么!

只听“撕拉”一声!

林奇彻底傻了眼,一左一右两只大手,将他身上原本就破破烂烂的神袍扯成碎片。

凯恩架住学生的肩肘,一脚蹬在膝盖上,强要学生撅起屁股,挺起胸膛,炮管在林奇腋下吐出汹涌的火舌。

林奇失声尖叫着“哦哦哦哦哦哦哦哦!——”

白磷弹在漆黑的大棚里划开一道刺眼的光。

照出敌人的真容。

照出女王蜂在半空中无序乱动的四对强而有力的复翼翅膜。

照出妖怪的三十二颗眼瞳。

照出虫瞳化为爱心模样时,花痴的模样。

伍德比着大拇指,给新人点赞。

“nicebody(好身材)。”

左手纳入一枚神袍纽扣,如开弓利箭,射出一颗耀眼的流星。

阿明的喉咙和枪管一同嘶吼着,要把愤怒通过子弹泼洒出去!

弹头和破片扯开了篱笆架的盖顶大叶子。

在月光下,女王蜂的腰腹留着好几处可怖的伤口,从中落下汩汩发紫的兽血。

她的表情依然是那么狂热,手里攥着一条干瘪的肉身,从衣着打扮来看,是她的女匪同伴。

她的嘴已经化成口器,从同伴的身体中吸走橙黄色的蜜酒酿,腰上的伤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复原。

“为什么不开枪了?”林奇翻译官终于回过神来。“为什么?为什么呀?为什么要等她愈合?为什么?”

伍德放下枪口。

“凯恩老师,我想林奇还有很多要学的。”

凯恩附和道“是的……他还太嫩。”

阿明怒不可遏,眉头紧锁。

“她抓着人质呢,我指哪儿打哪儿的本事完全用不出来,如果她手里还抓着活人,我就无法心安理得的扣下扳机。”

就在这个时候,林奇的身与心像是坐了一趟过山车。

阿明将弹壳退膛,咬牙切齿地塞上新的子弹。

“面对敌人的色诱时能心安理得地露出破绽,却要用同伴的性命来苟全性命!像她这种敌人,就算是愚笨如我黒德尔·阿明也能明白!——”

“——是不折不扣的恶棍!”凯恩扶正了林奇的身子。

伍德问“你们打女人吗?”

阿明撇嘴“谁打女人?”

凯恩“你会打女人?”

伍德“我不打。”

阿明“我也不打。”

林奇终于抓住了重点。

“她能算女人吗?!”

面对废话连篇的男人们,天上的妖怪反倒意外地话少。

她吸完了雌蜂身体里的蜂王浆,将雌蜂丢向敌人。

哦不——

——应该叫爱人。

是的,叶心玫依然认为,这几个闯入者能成为她腹中千余颗虫卵的合法父亲。

只需要一针,一根沾满蜂毒的尾后针。

他们一定会乖乖听话,让蜂毒迷得神魂颠倒。

这些拥有慈悲心肠的雄性人类在拯救无辜女人时散发的人性光辉实在太刺眼了。

如果他们能接住这个俘虏……

叶心玫想着,嘴巴都快笑歪了。

林奇是最先行动的那个——

——他惊慌失措地看着敌人丢来的东西,丢来的一条生命!

黑影带着劲风扑面而来,空中坠倒的肉身像是飘摇风雨里的一片落叶。

“快!快救救她!她还有救是吗?老师?”林奇伸出双手,想接住这个无辜无助的可怜女子。

可是身边的几个弟兄无动于衷。

反倒是阿明直接对着女子的残躯开火,毫不留情!

“你怎么能这样呀!”林奇惊得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了!

子弹呈三点一线,透过女子腰肋贯穿而过。

阿明接着开火,子弹呈一线穿过伤口,射中女王蜂的脑门。

他念叨着,面对新人的质疑,只能作最简单的解释。

“枪下生,枪下死。”

林奇想去接住女匪的肉身,却叫伍德轻轻牵绊,勾住脚踝。

林奇动弹不得,咬牙作罢。

这可怜的女人就这么摔在花圃的泥巴里,没了声息。

林奇“为什么?我想救她……我想救她呀!”

伍德压低了林奇的脑袋,几乎用喉头贴住伙伴的脑袋发声。

“如果她死了,你不用接住她,如果她还活着,摔断几根骨头我也能让她健健康康的。你要救别人之前,先顾好自己……”

凯恩打出两发照明弹,照出半空中敌人仓皇逃窜的模样,还有花圃里女匪的肉身上细密如麻的三十多根毒针,都是敌人留下的狠辣陷阱。

如果林奇用一对肉掌去英雄救美,无异于送死。

“什么情况!阿明!”凯恩指着天上的敌人,“你在她的脑袋上开了个大坑,她还是活蹦乱跳的!我没见过这种魔术!更没见过这种魔鬼!”

伍德的眼力极好,他看得清楚,说得明白。

“她的伤口里有虫子,是蜜蜂……蜜蜂用分泌液修补着那点伤口,不对……她不是人类,是一个大蜂巢。”

林奇两只手托着下巴,嘴巴已经长成了o形。

“那是什么东西啊!——”

伍德解释道“刚才阿明用硬尖弹轰开她的头颅时,留下的创面里有六边形的小蜂巢,她的肉身由工蜂提供的蛋白质分泌液构成,是魂威吗?世界上有这种魂威吗?”

凯恩扶起地上的受害者时,被其人的伤势惊呆了。

“o————g!”

数十根金针贯穿了伤者的心肺,而伤者没有任何痛苦的表情,反而有一种得道成仙时的解脱感,脸上浮现着诡异的笑容。

“她在融化!在融化啊!”林奇形容着伤者的伤势。“针上有毒!她的肌肉都在溶解……她快死了!”

“恐怕不光有毒,还有消化液。”阿明帮助凯恩老师,将女匪的身体摆正。

蜜蜂振翅时的嗡鸣忽远忽近,伍德举着本杰明的遗物枪械作警戒,枪口指向漆黑的天空时,敌人就不敢再接近。

“轮到你了!林奇!如果你想救下她,现在是【绝佳时机】。只要你开始施展医术,我想我们的敌人就会伺机进攻——”

伍德敲着响指,性感炸弹同样以臂为枪,笨拙的羊蹄夹着一枚北约银币,算历史的遗产。

“——来试试吧!来一场豪赌!”

林奇手忙脚乱,在魂威的荧火光辉下,看着这个女匪身上的枪伤和穴位,身上各处的毒针,快要溶解的肌肉纹理。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

心中想着,看着,对自己说。

——我不是第一天来到新世界。

——可是遇上伍德先生以后,每一天都像是新的。

——所以,现在的我必须是【崭新】的我。

——必须做到以前做不到的事……

“你会【跟注】吗?你在害怕吗?”

伍德旋转枪械,像是在吓唬敌人,像是在吓唬林奇。

“只要躲在阴影里,你真的认为你是安全的吗?”

只听空中传来厉啸。

十来支金针暗器射进伍德身前的花坛石砖中。

伍德“射不准了?为什么呢?为什么会这样?你在怀疑自己吗?你的手法出了问题?”

林奇满头大汗,看见满脸诡异笑容的病人时,看见病人浑身颤抖,像是行尸走肉,即将暴起伤人时。

凯恩老师和阿明先生死死制住了病人。忍受着病人吐出的唾沫,从伤口迸出来的血和组织液,它们像是硫酸,在腐蚀兄弟们的衣料和皮肤。

林奇感觉自己快疯了。

性感炸弹身上的烈焰像是一个活靶子,但火焰的高温扭曲了空气,变成了女王蜂的针刺攻击失准的原因。

“挥拳!林奇!挥起拳头来!”

伍德在嘶声大喊!

“有生命藏在你的双手里!”

终于——

——林奇动了起来,只一口气的功夫,绝对不能泄气。

他靠着性感炸弹提供的那点光源,金针在火焰下变成了一颗颗耀眼醒目的星星!

回想起凯恩老师教过的【手法】和【拈劲】。

就在他对着病人身上的金针翻腾手腕,拔出毒物时。

就这这个时候!

伍德等的就是这个时候!

“我看见了!”

看见了——

——好比天上的月亮那样醒目。

女王蜂的腰腹上,浮现出一片光斑。

要问这些光斑是什么?

它是林奇神袍上的纽扣爆炸时留下的破片,是这个愣头青翻墙时染上的脏污之物,是苔藓和假蜜环菌,在性感炸弹的催生之下,长出来的发光伞菌。

当女王蜂静止不动时,伍德还无法分辨发光伞菌的位置。

只要她离得近了,动起来,就是最好的目标!

亚蒙的幻身以左蹄为膛,右蹄为锤,将一枚北约银币打了出去!

在那个瞬间,伍德扣下了扳机!

弹头将银币打得粉碎,又在起爆按钮的作用下变成一团团滚烫的熔流气团,将女王蜂的蜂巢之身彻底击碎,化作一团团带着火焰的残旧虫身,钻出篱笆棚顶,往郡守府的方向逃窜。

“她死了吗?”

林奇刚帮受害者拔下金针,十指受到蜂毒之害,骨头都露出来了。

“恐怕没有!我们的动作要快,要立刻跟上去。”

伍德跑来林奇身旁,使唤性感炸弹用一口浑厚的火焰吐息,将受害者和林奇的伤口都修补完整。

跑出篱笆棚,他们跟着漫天的蜂群追到大墓地,小心翼翼地避开敌人留在泥地里的毒针陷坑。

他们走过公共水井,再往东边跑上百来米,就是郡守府的后院了。

“现在怎么办!伍德先生!她要逃进去了!”

伍德把上衣脱下,往头上摸了一把汗,一点都不嫌脏,擦在衣服上。

“等达奇的好消息。”

扣下起爆按钮。

一团烟火蹿上天空。

郡守府大院里,兰花夫人刚刚推开客房的大门。

她给客人备了一壶**酒,绝对能把这几个不听话的恶客变成勤劳的工蜂。

而达奇先生使着佩洛西女士一口流利性感的嗓音。

“哎!来都来了!还带什么东西呀!怪不好意思的!”

东厢的客人枕着女奴的手臂在浑浑噩噩的梦里惊醒。

天上的烟花刚刚散开,汉娜的魂威蠢蠢欲动。

兰花夫人感觉奇怪,心想——

——怎么还有小孩子在这种时候放烟花。

不过她也没多虑,以灵视看来,眼前这个男扮女装的中年汉子讨巧卖乖的模样着实有趣。

“给客人带了提神的蜜酒,不必客气,都是姐妹,好好尝尝?”

达奇光顾着摇头,头上的小辫子都快成拨浪鼓锤了。

“别别别!我们不熟!真不熟!”

兰花夫人问“怎么才算熟?”

达奇立马直入正题。

“把你我的秘密都说出来,才算熟。”

兰花夫人“你有秘密?”

达奇“我是男人。”

兰花夫人笑道“这算秘密吗?”

达奇故作神秘“我还是个英俊的男人。”

“然后呢?”兰花夫人又问“还有吗?”

达奇摊手耸肩“到你了!你把你的秘密告诉我,我就喝了这杯酒。”

兰花夫人皱眉责怪道“我能有什么秘密呀?”

说罢她把酒壶往桌上一放,选了张椅子坐下了。

达奇不温不火,给主人家倒酒。

“你听!外边有烟花响,像是枪声!”

兰花夫人脸色一变。

“你有同伙?”

达奇卷起袖子,拿到免死金牌一样有恃无恐。

“有枪声,那就是有人死了,可是我的伙伴们根本就死不掉,他们简直是一群怪胎。”

兰花夫人终于是摆正了态度,变得认真起来。

“你是说,我的人死了?”

达奇捂着嘴,摆出一幅弱女子的样子。

“你别凶我嘛,我这个人有心脏病,还有狐臭和皮癣,身上一堆疹子!你千万别碰我哦!我是兄弟里边最不能打的!也就是说,像我嘴巴子这么厉害的,还有好几个呢!”

汉娜怒不可遏,一肚子火无处可泻,对着达奇龇牙咧嘴。

“汪!汪唔!”

“看见没有!”达奇招手致意“这是狂犬病!”

小刀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得跟着汉娜一块呜咽。

“呜……”

达奇又展示着小刀。

“这是狂犬病初期。你要是敢动我们——

——至少得赔上好几条命。”

兰花夫人像是被唬住了,心中想着。

——这几个客人的同伙,到底藏在何处,又有多少人对这场仪式虎视眈眈呢?

——心玫还没回来,她闻见男人的骚味了,到底是几个男人?有多强?是魔术师吗?

兰馥秋心怀忌惮,只得好声好气地劝酒。

“你想知道我的秘密?”

达奇扬眉吐气“是的!”

兰馥秋大笑“客气了。”

达奇狐疑“我客气吗?”

兰馥秋解释道“是客气了,我想和人谈心,不少人都觉得麻烦。或是不敢,说我是个生冷不忌的热心肠,嫌我啰嗦又麻烦。你要知道我的秘密,那就是客气。”

达奇豁出去了。

“那就来吧!你说一个秘密,我就喝一杯酒!”

小刀有所动容。

“妈妈!你不能答应她……”

达奇骂道“闭嘴,女儿,照顾好你的脑瘫姐姐。”

兰馥秋没管这窝活宝母女的热情互动。

她数着指头,细细说来。

“第一个秘密,我是仙乡来的,是东方人。”

达奇说到做到,举起酒杯,将杯中蜜饯酒浆一饮而尽!

这一口喝下去,他就觉着不对劲!

脑袋开始天旋地转,站都站不稳了。

他的右手开始不听使唤,从心肺系统传出一阵热流涌向整条右臂,像是僵死的尸身那样,肌肉也开始肿胀。

“还有呢?还有!我还想知道更多!”

兰馥秋故作天真“没了呀!要不你来问?”

“哈哈哈哈哈!正好我想问呢!”达奇半张脸都开始浮肿,眼睛也睁不开了,声带里的魔药逐渐失效,要露出原声原形。

“我……”

就在这一刻,他说不出话来,舌头的控制权不再属于自己。

蜜酒里的毒药控制着他的血肉之躯,让他身上孱弱的四肢肌理开始膨胀,变成壮硕的畸形。

“我……”

他彻底陷在毒药的陷阱里了。

来福质问道“你对妈妈做了什么!”

兰馥秋两手扶着二郎腿,微微佝身,给杯盏续上蜜饯,将达奇推开。

“你也要喝酒?来!接着提问呀!”

来福心中只有一个想法。

——不能让达奇先生的努力都白费!

他举起酒杯,大声质问着。

“你们在这个镇子里搞的什么鬼!都给我交代清楚了!”

兰馥秋眼神微变,选了个最妥当,最笼统,也是最听不懂的答案。

只要蜜酒进了客人肚子,兰馥秋也想从这些人口中套出同伴的信息。

“星界有四头野兽,我们要召唤其中之一。”

第⑤章 五次仪式

虎——

——除了哺乳纲动物以外,它是个多义词。

又称二十八星宿中的西方七宿,是东国的四方神之一。

兰馥秋与叶心玫这两位炼丹师,从东方远道而来,是为了请神炼丹。

炼的是什么丹?

在上个章回已经说过了——请来的神祇光是吐一口气,就能让人长生不老。

请的又是什么神?

当然与西方七宿有关。

加拉哈德的占星师把茫茫宇宙喊作“星界”,和宇宙一样,星界有不同的宙域,不同的星团与星系,不同的星辰和星界生物。

星界生物在地球人口中,有个平易近人的称呼。

——叫做地外生物。

要更亲切一点,就是【外星人】。毕竟人只会用hoo(人属人族智人)的角度来理解神,这种理解方式,也套用于超出常理范畴的地外生物。

在寻常的故事模板里。

大反派们要召唤强大的邪神,搞一套阴谋诡计,还会设下一个时间,好比兰馥秋口中的那个“亥时之前,不许任何人上山打扰仪式”一样。

紧接着故事的主人公们粉墨登场,逐个施展拳脚,最后在观众们的小心脏都悬到喉咙眼时戛然而止,让毁灭的倒计时永远都不会到来。

但这只是故事。

事实上……

咳咳——

稍等一下,我去倒杯水。让你在翻找前文时,顺便消化一下信息。

好了,让我们回到正轨。

事实上——

——老天爷不会亏待任何一个勤劳肯干的人。

何况是有计划,有筹备,有预选方案,有深谋远虑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呢?

蝴蝶帮的三姐妹从东西两片大陆上搜罗来仪式触媒,为了这次召唤仪式煞费苦心。

除了六百六十六个恶徒的骸骨以外,还需要对应的天时和地势。

你要明白,当反派是很辛苦的。

当一个成功的反派又是难如登天。

在兰馥秋察觉到计划有变时,她便从袖口唤出一只传信的小虫,让它去告知大姐,更换仪式办法,提前举行仪式。

原本姐妹们商量好了,要用星界西宫白虎第四宿——昂宿的仪式办法。

按照这个方法,只需要九个小节,就能完成蝴蝶女的仪式魔术。

分别是——

昂髦头,指帝王出宫之时,驾车武士的前发。

天河指天上的河流。

月月光的精华。

天阴指高山背面的背阴处,或是与皇帝共同狩猎的臣子。

刍蒿给牛马食用的干草。

天苑皇帝的牧场。

卷舌卷曲的舌头。

天谗卷舌所说的谗言。

砺石一块磨刀石。

在五月上旬,亥时从晚上九点开始,至十一点结束。

骸骨为胎卵构筑的血肉仙丹能够充分地吸收月光,东国炼丹师口中的“神仙”,自然也能顺遂心意,听几句谗言,说说好话送一块磨刀石当见面礼就能糊弄过去。

但是如果换做现在——

——屋里有三个不听话的刺儿头,其中一个有魂威,两个男扮女装,屋外还有不知道多少个来路不明的魔术师或魔术师猎人。

兰馥秋十分果断,立马改了方案。

从昂宿九星官,改成了毕宿十五节。

收到消息的蝴蝶女,立马开始了仪式。她不会给“主人公”留下任何破绽,是开弓已无回头箭的意思。

毕宿十五节的仪式办法十分繁琐。

共有五个大阶段,十五个小阶段。

对怕麻烦的蝴蝶女来说,是最糟糕的选择。

从香堂的大门往里看,这位蝴蝶帮的大当家唤出魂威,身上宽大的睡袍里,从背脊延伸出两对靛蓝色的蝶翼,翅膜上印着二十只人眼,张合不定眨巴着眼皮。

不一会,这些眼睛像是刚睡醒,终于是完整的睁开,看向香堂院落外边的天空。

蝴蝶女虔诚地诵唱着。

“必要媒介之一,是雨师的捕兔网。”

她手中握着一只长柄小网,网框挂着风铃,在空寂安静的大院里,互相碰撞,发出清脆的回音。

它代表毕宿的第一星,也是与星界西宫宙域沟通的发声装置。在东方大陆的极南,有一个常年干旱的谷地小国,有巫教用捕兔网和星界的神祇打电话,求神明降下雨水。

“必要媒介之二,是向野兽附耳细语的人。”

指蝴蝶女本身,她的魂威就是一只渡死蝶,与爱神闪蝶有关。

“必要媒介之三,是七曜通过的街道。”

广袤无垠的星空之上,从猎户起始,波江座和凤凰座为终点,群星明灭之时,开辟出了一条道路。

这就是仪式的第一大节。

斗转星移的时刻,几个男士还在屋外静观其变。

伍德察觉到了天空中的异像,但他不明白这代表什么,他从来不是星象学家,西国的《狩猎指南》上也没记载过东方的仪式。

“天上的星星都怎么了?”

凯恩同样是一无所知。

“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我们还要等下去吗?”

阿明和林奇这两个普通人感觉很不好。

确实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他们的大脑在这种诡异星辰与月光的照射下,变得分外坦诚,特别是阿明。

黒德尔·阿明从博克侦探社来,对社长老师和社友很是思念,在找到新的伙伴以后,与伍德出生入死的两年时光也逐渐把这份思念之情给盖了下去。

可是就在刚才,他捂着嘴,用两排金牙咬住舌头,喉咙中发出呜咽之声。

伍德“你怎么了!阿明!”

阿明的眉头紧锁,满头大汗,他脑内稀少的词库和孱弱的表达能力不知道该如何把心头的想法说给同伴听。

就在这种时候,这种千钧一发的危难时刻。

他差些就把那句话说出口了。

“我想玩牌……二十一点,想赌一把大的。我还有三十一克黄金,两百多个穗花钱币,老师在夏普谷口捕马,还有空和我玩牌吗?我想他们了,想到发疯,这么想……就不自觉地说出口了……”

等他会过神时,这句话就已经说出来了!

林奇尴尬地笑着,不知道怎么的,一句胡话从喉口钻了出去。

“阿明!你在说什么呀?这种时候了还想着打牌?你真是条改不了吃屎本性的赌狗呀!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笑到最后,林奇的神色愈发慌乱。

阿明听见这声嘲弄时两眼一红,像是被戳中了心中的柔软之处,心急火燎地挥动拳头,要把林奇这个异乡异客的脑壳给敲开。

“停手!”伍德一个闪身将林奇拉开,面对汹汹而来的铁拳面不改色,连防御姿态都没摆正,脑门离阿明指背的茧子只有毫厘之差。

“你护着他?你要护着这个魔鬼?”阿明已经捂不住嘴了,他的大脑结构简单,绕不来弯子,在星辰异位的影响下,将心底最真实的想法如数吐了出来。

“伍德!他来路不明!凯恩老师给他作担保也不行!我从来没把他当做朋友,更别说兄弟!

我不会为他挡拳头,更不会给他挡子弹!

撕开他的衣服以后,我只想跟着你一块嘲弄他,看看他是不是真的不在乎脸面,真的敞开了心扉要把性命托付给我们……

我……我在看见闪蝶的时候,还能看见一点点魂魄的雏形,我看见这个林奇,这个星界客人的身上,有两种人格,有两个灵魂,我无法信任他……我好想吃点冰糕,西北的雪配上葡萄酱很好吃……我这是什么了?!我……为什么控制不了我的嘴……”

伍德扯着林奇的头发,却压制不住同伴那股凶狠的劲力。

“老林!老林你冷静!”

林奇的眼睛一下子就红了!

他的双手在打颤,像是恨得牙痒痒。不做任何保留的,把心底的话都吐了出来。

“陈先生,你大可放心!在地球时,我就知道有很多同族同种的人,早就和祖宗貌合神离。

黒德尔·阿明和我们不一样,我敢肯定,思维和视角都不一样。

我不在乎这个黑发人是怎么看我的,我只在乎我自己——

——除了我以外,还在乎我的凯恩老师,我知道我们是师出同门,我虽然年纪比你们俩大,但我是最小的那个小师弟。

这一路上,我觉着和你们相处很开心,也很拘谨局促,有一种巨大的恐慌感在我心头弥漫,我没有你们身上那种超能力,我也没有出神入化的枪法,没有过人的胆识,没有超然的眼界,更不像陈先生你,在星期六,我更不能重新来过,重新再活一次,重新学会如何做人。

我不甘心,真的很不甘心……

……我想证明点什么,比如我有用,我不是那么累赘,我想和阿明打一架,就现在,就在这个地方,用老师教我们的拳头来场拳击赛。

我不是这么想的……不是的……我……我很孤独,陈先生,我想你刚来这个世界时,也是这么孤独。至少在这一点上,我们是共情的,同理的,我觉得你可以成为我的朋友——

——是唯一的朋友”

林奇的表情变幻速度非常快,像是川剧演员一样,变脸如翻书。

在说出实话的同时,他的思维快要步入精神错乱的窘境。

凯恩难以置信地看着这两位学生。

“这又是什么邪法?”

伍德“凯恩老师,你也没有头绪吗?”

凯恩将自己知道的细细道来“我只在东方听过这种传闻中的法术,叫做《镜心通明咒》,典狱长请来庙宇的高僧,用咒语来对付狡诈的重罪犯,让罪犯毫无保留的说出实情,认罪伏法。”

几个男士遇上了问题,而且是父权主义的难题。

它叫做“一言九鼎”和“一诺千金”。

男人从来都要说到做到。

有很多事情,藏在肚子里很美好,藏得久一点,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由结出善果,甚至变成使人敞开心扉奋发图强的动力,好比阿明的怀疑,林奇的不甘。

可是一旦说出口,就变成了明晃晃的刀。

人是没有自性的,像凯恩老师谆谆教导过的那样,是一滩血肉铸成的泥,和泥巴一样,是随时都会改变主意,随时都有可能反悔,随时都会醒悟的复杂多面体。

可是这一瞬间的真心话说出口,将自己最真实的一面通过语言展露出来,就变得锋芒毕露,要杀人夺命。

这下心底想说的都说出来了。

那么要不要做呢?

阿明和林奇两人身上都透着怪异诡诧的言行不一。

他们嘴里喊打喊杀,偶有脏话。

可是身体却非常冷静,听见对方的“直言”时,心中像是起了涟漪,这边的水纹刚刚平静,那边又掀起波澜,搅得人心神不宁。

伍德已经捂住林奇的嘴了,可是林奇依然在用喉管声带发出心里话。

“还等什么呢?我们肯定已经中了邪术!达奇先生和你我都是没有魂威的普通人,阿明,咱们现在至少是一样的,一样没有还手的力气!你愤怒吗?羞愧吗?要不我俩一块冲进大院里,敞开拳脚好好打上一架!”

阿明的脖子叫凯恩老师死死箍住,他张牙舞爪地挥着拳,手里握住枪柄,把子弹都退出膛,朝着林奇的脑袋扣扳机。

这动作让伍德回想起冷战时期苏美两极的核弹军备竞赛,大家都有子弹,只拿着空枪瞎叫唤,非常的滑稽。

阿明低吼着“你把伍德的话都当什么了?伍德说让我们等!我们就得等!我相信伍德,我也相信伍德信任的达奇先生,你是不信任我的伙伴吗?你在怀疑我们?”

伍德灵机一动。

“我有个办法!”

凯恩“快他妈的说!”

伍德“但是说出来很羞耻。”

凯恩“你快他妈的说!出!来!”

伍德指着凯恩的衣袍,上边还有《茶花女》和《黑月季夫人》两瓶魔药的水渍。

凯恩“不不不不!”

伍德“你可以。”

凯恩“我不行。”

伍德“你真的可以。”

凯恩“不,我不行,不可以。”

伍德“宝宝你行的,妈妈爱你。”

林奇咧嘴大笑。

“哈哈哈哈哈哈!陈先生真是个有趣的人!”

阿明跟着鬼喊鬼叫。

“你也这么想吗?”

林奇“对!”

阿明“好!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凯恩“我有存货,但是不能用在这里。”

伍德“我也没说让你男扮女装呀。”

话音未落,阿明和林奇没了刚才那副直男直言,只是胆寒,脸色都变了,变得沉默不语。

“哦!”凯恩恍然大悟,“你也是个女权主义者?”

伍德松开了怀里的林奇,凯恩也松开了阿明。

两个大男人终于不像是小孩子吵架那样你来我往,而是开始好好商量,心里话也变成最直白的,最简单的如何保住命根子,保住父权的形象。

伍德有了个小天才想法。

“凯恩老师,你会和女人吵架吗?”

凯恩摇摇头。

“不会,你会吗?”

伍德耸肩。

“我也不会,谁会和女人吵架呢?我老婆从来都是最有道理的那个。你们呢?你们和女人吵架吗?”

阿明像是想到了什么。

“你想给我灌药对吗?”

林奇也是,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我不会喝的,我绝对不会喝。”

凯恩老师从衣袍里弄出来两个小药囊,里边落下十来个瓶瓶罐罐。和林奇商量着。

“我没叫你们喝药,这是外用的,你喝了,我得看着你那张俊姑娘的脸,直到明年三月份才能变回来。”

两个憨货一副趾高气昂的样子,誓死不从。

伍德举手“你们谁有更好的办法?”

“没有!”阿明是一副理不直气也壮的样子。

“我也没有!”至少在气焰嚣张这点上,林奇和阿明站在同一战线。

“这不就行了!”伍德伸出右手,极力让它伸得远,然后用左手两根手指头轻轻敲打掌心,是鼓掌的意思,“开始你们的表演!”

一分钟之后。

黒德尔·阿明变成了粗鲁不堪的肌肉悍妇。

林奇姑娘向凯恩老师借了一套神袍,盖住身上影响市容的胸腹肌,满脸的嫌弃。

明少妇身形健硕,接近一米九的身高让他那张幻形咒的娇弱脸庞显得格格不入,是和哪吒一样的金刚芭比。

林姑娘满头红发,在魔药的影响下都快垂到肩上了,宽背纤腰的体态显得十分怪异,用《茶花女》那嘴脆生稚嫩的女声喊出一句哭笑不得的话。

“你管这个叫女人?”

凯恩老师学着伍德的模样,耸肩无谓“至少你俩不会因为一两句不过脑子的大实话而吵架。”

伍德这个大阴阳师更是狠毒,他从内袋里掏出一支钢笔,使劲敲着腰带上的骷髅猫咪形状的合金装具,临时当做开饭的三角铁用。

他大声叫唤着,像极了小时候《哆来a梦》里胖虎那副丑恶嘴脸。

“来呀!都来看看呀!俩黄花姑娘多水灵呀!汉娜呢?那个天天把自己当镜子使唤的大美女这个时候到哪儿去啦?给两位管上一面镜子!我保证她们再也没有吵架的心思了!”

阿明“艹!”

林奇“艹!”

凯恩学着朱莉小姐的做派,挑起粗大的食指,满脸责怪的意思。

“要优雅!”

他们一点都没有身为“主人公”的自觉,不要奇怪——

——在做这些事情之前,他们都有危机意识,他们对这种“真言咒语”一无所知,能影响的范围和持续时间都不清楚,只能用这种方法来应对。

……

……

大香堂里,虎面凶神的神龛之下。

蝴蝶女的仪式到了第二个大阶段。

“必要媒介之四。”

她从肥大的袖口取出金、玉、铜、竹四种符箓,是大夏国西阳关、镇海门、通泰岭、天京城的通关文碟。

“是天节。”

为毕宿第四星——天节。

“必要媒介之五,是王室侄孙。”

又见蝴蝶女以锋利的文碟缘口在手臂上划下四道伤,左右手各两处,伤口附和手性分子的特质,要对称排列。

她的血从厅堂的石砖缝隙中往外流淌,像是受到不明引力的影响,一路涌出院落门楼,往大墓园去。

天上的星星多了一颗,毕宿五星,叫做“诸王”

“必要媒介之六,是天高。”

指毕宿六星,为天然高台。

第二大阶段完毕,仪式已经完全启动。

“必要媒介之七,是九州殊口。”

指毕宿七星,是翻译人员,为异邦人,也是和星界生物沟通的人。

“必要媒介之八,是五车。”

指毕宿八星,是海拉这个五国车马驿动之地,北约的兵员将领都得从多隆郡的t形路口绕山通过。

“必要媒介之九,是三柱。”

指毕宿九星,三根栓马的木桩,分列于五车内外。在地形地势上说,正是水坝、牌楼大门,和郡守府的后山。

第三大阶段也完成了。

“必要媒介之十,是天潢。”

指毕宿十星,是银河的桥梁,星界的野兽自此而来,也是整个仪式中,对现实世界影响最明显的环节。

“必要媒介之十一,是咸池。”

毕宿十一星,太阳沐浴之地,有青龙入咸池的典故,送来喜讯,也指神与人通婚,进行天人感应。

“必要媒介之十二,是天关……”

毕宿十二星,日月五星共计七曜,都要经过天关大门,也就是星界的门扉。

就在此时,离仪式完成只差三个小节。

香堂前院里,落下千百只黄蜂,它们汇聚成一个模糊的人形,从嘈杂的嗡鸣声里传出一声声凄惨的呼喊。

“大姐……我好疼……好疼啊……”

叶心玫佝着身子,蜂巢之身淌出一股股浆液,落进蝴蝶女的血里,还有不少死蜂带着焦炭之躯掉在花盆中,变成一抹飞灰。

“好多火!好可怕!他好迷人……他也是怪物……”

像是受了异常星象的影响,蝴蝶帮的二当家哪怕身有超然的魂威,也会不由自主地吐露心声。

“我好想跟着他……他那么强大又美丽,他杀了我的宝宝……我还要他给我生一堆出来……”

就在这个时候,蝴蝶女快步走到二妹身边,伸出纤纤玉手,从蜂巢里猛地一抓。

原本叶心玫还想去舔舐青砖里的血,舔大姐的血来缓过一口气,要治疗蜂群的烧伤。

可她后脑一凉,体内窜出一只足有脑壳大小的蜂王,翅膀叫蝴蝶女狠狠抓住。

蝴蝶女一指比唇,要二妹安静。

“嘘……”

仪式还差最后三步,容不得别人来打扰。

星界的客人已经开始释放威能,像兰馥秋三妹说的那样,这个世界将再也没有谎言。

——现在她们说出去的每一句真话,那颗仙丹都听得一清二楚。

女王蜂的复眼不停乱动,透着惊慌恐惧的意思。

蝴蝶女又把二妹的本体给塞回去,小心谨慎地回到香堂里继续仪式。

“真是麻烦……”

她不经意间吐出这句心声,脸色突变,生怕惹恼了仙丹,怕惹得星界的客人生气了,连忙朝着凶虎神位磕头。

于此同时,关押达奇三人的客房里。

兰馥秋拄着下巴,另一只手挠着头。

受到星辰移位的影响,她也经常冒出一两句真话,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现在已经搞定了两个俘虏。

可是一个同伙都没问出来呢。

这让兰花夫人内心产生了挫败感。

一老一少两个男人嘛,都有自尊,都有原则,不会出卖自己的同伙,这很正常。

可是剩下这个女人却有点奇怪……

怎么说呢?

兰花夫人的手指头绕着头发转了一圈又一圈。

她问汉娜。

“你就没有感觉到有点奇怪?”

汉娜大咧咧地答道“没有呀!我现在很想杀掉你,但是没有办法,你把我这两个同伴都变成肌肉猛男了,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破烂烂的,我完全不能拒绝。”

这就是奇怪的地方了。

兰花夫人变得口直心快。

“你怎么和刚才一样?一个口风?半点变化都没有?难道你天生就不会撒谎?”

汉娜学着兰馥秋的模样挠着后脑勺。

“我一撒谎,伍德就开始笑,后来我都懒得去编谎言了。”

“哦!你的同伙里有个叫伍德!”兰馥秋抓住了重点,“他是谁?是这个吗?”

她指着两眼翻白,站得笔直的达奇先生。

汉娜摇头“不是!”

兰馥秋“那是这个吗?”

她指着喘气不止,膀大腰圆的来福。

汉娜“也不是!”

兰馥秋按照脑子里的繁琐想法,说出真实情况“那我可以确定!你至少还有一个同伙,他叫伍德……”

“你真是个天才!”汉娜跟着点头。

兰馥秋皱眉,一副怒色“你嘲笑我?”

汉娜猛摇头“没有!我真的在夸赞你,就你刚才这套逻辑,我得想半天才能想通!”

“看来……真的是傻的呀……”兰花夫人叹了口气,往杯子里倒酒。又问汉娜“你喝吗?”

汉娜“我只喝奶,泡咖啡都用奶泡,有利于发育……等一下……”

兰馥秋的眼神中有了怒火,她看着自己宽敞又空荡荡的睡袍,在看汉娜那丰腴有料的好身材。

“你刚才说什么?”

汉娜“我说……喝牛奶,能长个儿。”

兰馥秋“你再骂?你再骂?!”

汉娜“我没有那个意思!我没有笑你的意思。”

有时候,你说实话也是没有用的。

兰馥秋不听,她只恨自己还没学会调整身形的法术。

“你不肯喝蜜酒,那我该怎么和你谈心?怎么和你交朋友?”

汉娜天真无邪地说“我本来就没打算和你交朋友呀?你在想什么呢?”

气氛变得异常尴尬。

兰馥秋换了种说法“那我们要怎么交换秘密呢?”

汉娜有了个小天才点子。

“要不这样,我说一个,你说一个,我俩轮着来。如果你没得说了,你就得把我的朋友治好,然后还给我,一个人,算一个秘密。”

兰馥秋鼓掌。

“好!就这么说定了?如果你没有秘密可说了,你就得出卖一个同伴,把同伴的秘密说给我听。”

汉娜把枪插回兜里。属实一副母老虎说到做到的风格。

“好!用排除法来算,你少死了一回。”

第六章 六艺

兰花螳螂——

——是昆虫纲、花螳科动物。

它具有非常极端的性别二态,成年雌螳螂的体型是雄螳螂的两倍到三倍。

它的布肢和绒翅演化出类似花瓣的构造和成色,拥有最完美的伪装,具备极高极强的捕猎本能,会捕食其他危险的昆虫,比如蜘蛛、蜜蜂、蝴蝶、飞蛾。是十分好斗的凶狠虫种。

按照三类拟态的类目分化来说,它的拟态能力为进攻型拟态。

简而言之,是虫子里的好战精锐。

兰馥秋的真身就是一只兰花螳螂。

要详说其中的缘由,又得从炼金与炼丹的本质开始谈起。

在西方,炼金是魔术。

在东方,炼丹是仙法。

与星界沟通的方式方法上又有本质上的区别。

西方讲究格物致知,把魔鬼的触媒当做工具和货币,用媒介进行交易,去星界的魔鬼市场,换取超然的魂威。

东方讲究天人合一,把妖怪的触媒当做食物和衣服,与媒介融为一体,去星界要修身补船,渡苦海达到彼岸。

西方人把恐惧心当做手中的最强武器。

东方人把恐惧心当作自身的一个器官。

这就是本质上的区别,其中又有诸多陈杂繁复的礼节与习俗,这里我们先不谈,免得篇幅过长。

回到兰馥秋和汉娜·亚美利的故事里。

回到这间大客房。

回到一片没有谎言的天空下。

两个神秘学里的怪物,两个身有神力的女人。

一位心思缜密,一位大脑简单。

在汉娜看来,这场自曝黑料的决斗她毫无胜算,她能有多少个秘密呢?

在兰馥秋看来,这个天真无邪的小丫头实在傻的有些可爱,如果能留在身边当个工具人该多好呀?

她们坐在一张小桌前,各自谈着真心话。

汉娜把枪往桌上一放,从胸衣里往外取子弹,竖起弹头,安安稳稳地放在桌面上。

“我先说我的秘密,你听仔细了,可千万别漏下细节,我们是敌人,如果等会打起来,你说我使诈,骂我赖皮,我也不会认账。”

兰馥秋招手致意,一言一行有种东方女子独有的温婉礼貌。

“请便。”

汉娜大声嚷嚷道“我是个双性恋,不光喜欢漂亮男人,还喜欢漂亮女人。我不敢声张,亚米特兰的苛政重刑里,我这种怪咖要上火刑架。所以它就这么一直憋着,成了我心里最大的秘密。”

“很好。”兰馥秋为女同胞的勇气而鼓掌“看来我也得坦诚以待咯?你是个令人尊敬的对手。”

汉娜没那个互相恭维嚼碎嘴的心思,以指为枪,和伍德学了不少招牌手势,枪口直指兰花夫人的脑门。

“到你了,兰花夫人。”

兰馥秋思前想后,把心底一句句大实话都筛过一遍,从中挑了一个最不痛不痒的。

“我本来是个行镖的刀客,杀过不少劫匪,按照你们西方人的说法,就是保镖,给有钱人工作,护着他们的金银或妻眷。从一个城市出发,到另一个城市,收钱卖命。”

汉娜立马追问“你是用刀的?会用枪吗?”

“不……我说完了,要问也是我来问。”兰馥秋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

汉娜往枪里塞子弹“好的你问吧,这样也比较快。”

兰馥秋笑得眉目生花,一门心思就在这等着呢。

“你有几个同伙?”

汉娜如实答道“不知道。”

在这一瞬间,兰馥秋脸色骤变。

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难道这个傻妞没学过算数?

不过一息的功夫,兰花夫人立马后悔了。

她把这个对手想得过于简单,问出来的问题也是那么稚嫩。

再看汉娜略有得意的小表情,心中早就把人生里的所有伙伴都绑在一块,要问她有几个同伙?她是数都数不过来了。

“到我了!兰花夫人,我问你,你的枪法如何?”

兰馥秋当即答道“我对枪械的了解仅在入门阶段,能用的也只有自动手枪,超出十米就可能打不中任何东西了。”

说完这些,兰馥秋立马捂住了嘴,满脸愠色,气得咬牙切齿。

“哦!原来是这样。”汉娜将心里的想法如实说来“如果你不会开枪,我可以教你嘛。”

“闭嘴!轮到我问你了!”兰馥秋怒极,振臂挥掌,给自己的问题加了许多前置条件,方便缩小范围,让答案变得更加精确。

“在多隆郡,你还有多少同伙!”

汉娜无法讨巧卖乖,心直口快地答了出来。

“四个。”

只有四个人?兰馥秋两眼一亮。

只有四个人吗?区区四个人?

不等她细想。

汉娜立马追问“你最厉害的,杀人最快的刀法,它的弱点是什么?”

“我……叫……”兰花夫人用一口洁白的贝齿咬住舌头,都快咬出血来了,这是她的看家本事,绝对不能随随便便告诉别人。

汉娜一跺脚,震声大喊!

“放人!这局算你输!”

兰馥秋说到做到,眼里都是悻悻不满,从达奇后颅拔出一根金针,等蜂王浆都流干。达奇也恢复了原样。

兰花夫人在大夏行镖,走江湖的本事叫做【六艺】,是皇家御前侍卫和禁军教头所用的格杀兵击之术。

它有六组行刀套路,有礼、乐、射、御、书、数六大总纲。

礼有五式,是樁功战斗姿态的基本架势。

乐有六式,是借刀兵柄鞘和喉嗓声威来助势的发力方式。

射有五式,是开弓射箭的锻炼课程,以及暗器法门。

御有五式,是身法步法的攻守交替的兵击要点。

书有六式,是刀筋如字,刀路如书的砍人手段。

数有九章,是呼吸吐纳,周天回转维持体力的算数诀窍。

兰馥秋没有什么绝招,要说杀人最快最厉害的傍身手段,那就是一套完完整整的【六艺】锻炼法。

如果全都说出来,不光她的弱点会暴露出来,还会把自己大夏皇宫的来历都吐个干净。

她绝对不会把自己的真实来历告诉别人。关于六艺,是她宁死也要保守的秘密。

“到我问了。”兰馥秋抿着嘴,心有不甘,想问出汉娜的弱点。“你最害怕的事物是什么!”

这个问题问得非常有水准,对西方的炼金师来说,恐惧的东西就是魂威的特质。

汉娜语速极快,答得干净利落。

“镜子。”

兰馥秋又是一愣。

——镜子?为什么会怕镜子?

——这个女人看上去不丑,为什么会害怕镜子?难道照镜子会不开心吗?理由呢?

——她的大脑怎么能这么简单?连半点的犹豫都没有?就这么说出来了?

——她的魂威就是镜子吗?一扇镜子能干什么?

汉娜再次出招。

“你最怕的人是谁?”

兰馥秋心中猛然一颤。她竭尽全力捂住嘴,脑中闪过无数个名字。

汉娜伸着懒腰,心中舒爽。

如果不是伍德先生让她补课,直接了当地把魂威的特质用一句话来概括,用“破镜难重圆”来说明。她得把自己的恐惧心转为许多个事例来慢慢说明。

“你要认输了吗?兰花夫人。”

“不!”兰馥秋不打算认输,可她大脑里的复杂思绪由不得她做主。

——最害怕的人是谁?

如果要说出实话,她得好好解释一番了。

“我最害怕的人是我自己……”

她已经与星界媒介融为一体,早就丢掉了人身。

“东方人讲意与象,西方人谈变与量。如果你要问我,最害怕的人是谁,那么我只能告诉你,我最害怕的,是自己的心意,是我兰馥秋本人本身,本尊本象。”

就这样吧!

别再追问下去……别再揭开我心头的疤!

兰花夫人努着嘴,一副不肯认输的样子。

她没想到一个头脑简单的金发傻妞,能在吐露秘密的竞赛中击败自己。

她不愿放弃小刀这最后一枚筹码。

她不知道对手的底细,真要动起手来,她绝对不打无准备之仗。

她是个小心谨慎的人,在西方隐姓埋名这么多年,只为了今天的仪式。

哪怕是拖延时间,也得让她的长期目标顺利完成,好完成她自己追求的短期目标。

只为了召唤出那头野兽,只为了一口长生不老的仙气。

“到我了!”兰馥秋两手拍桌,像是把全部的赌注都压上的赌徒,她凶神恶煞的模样像是要吃人——

“——告诉我!如果你要杀我?会用什么手法?”

“用魂威杀死你,像是切七成熟的牛排一样千刀万剐。”汉娜吐出舌头,扮作恶心的模样“我闻得到你身上的臭味,兰花夫人。我也看得到你的魂灵的形状,你已经不能算作人,畸形又纤瘦的虫身举着两把大刀,像是一朵盛开的花,它帮你引来无知又无辜的受害者。

如果可以,我不想浪费任何一颗子弹,从小我家就很穷,一盒子弹要三个银币,用来猎鹿刚刚够本,如果用来杀人那可太亏了,我是个魔术师猎人,能用魂威解决的猎物,我绝对不会在你们这些人渣身上花冤枉钱。”

兰花夫人大惊失色,这个傻丫头的耿直和勇气在她看来是如此刺眼。

汉娜连继续提问的心思都没了,继续作自爆式发言。

“在我们刚见面时,我就在设想该如何杀死你。这一点上,我没有改主意的想法,也不会后悔,更不会犹豫。我在想——

——该用身上哪一块刀片,又留下什么样的伤口比较合适。你又会怎么应对我的魂威,发出哪种惨叫,直到刚才,我得出了一个结论,这个结论让我感到失望。”

兰馥秋“什……什么结论……”

“从你提的问题来听,你像是一头无助的野兽,拼了命的想要从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找到出路,从你对着我的同伴抓着不放这点来听,你似乎很害怕计划之外的恶劣情况发生。

我由此可以认为——

——你是个胆小的人,十分谨慎,还做过保镖,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视为重中之重。

——我问你的刀法是和谁学的,你却不愿意提起过去,你没有什么能依靠的伙伴,更没有友情,连教你生存技能的老师,都不值得你留恋。

——你十分在意我们之间的身材差距,对容貌的区别却漫不经心,那么我可以认为,你的魂威其实很弱,它算不上我们两个女人争奇斗艳时的可靠资本。

——我从你的魂灵里看见了一对大刀,hoo(人属人族智人)的手臂哪里能变成刀子呢?

于是我想,它应该是虫,是螳螂,而你的魂威很有可能,就是一只拥有进攻拟态,会变幻伪装的兰花螳螂。

——我笑你胸小,现在想来,是兰花螳螂的步足盾甲把你的胸膛都保护起来了!”

汉娜举枪!直指兰馥秋的眉心,用来打鹿,用来摧毁**的圆弹头已经逐个塞进弹舱。

“我说的没错吧!兰花夫人!”

兰馥秋大惊失色,仿佛心底的秘密都叫人尽数看破!嘴上还在念叨着,质问着。

“你不是傻子吗?!你怎么能在十五节的仪式里……在真言咒的影响下,藏住这么多小心思!”

“你可以说我傻——”汉娜的魂威发动,红围脖化作细碎的刀片,在窗口的星月之光照射下,变得闪闪发光,“——毕竟我是个看不懂地图的路痴,没什么基本常识,还算记忆力很差的小笨蛋。给伙伴们买菜时还会算错钱。帮阿明先生淘米也分不清井水和河水的区别,让好几个男同胞吃饭吃得闹肚子。就算犯下这些错误下回也可能会接着再错一次。

我想,我的身边一群帅哥,这就是我怎么也嫁不出去的原因。

但是,你不能质疑我的生存本能,在面对你们这些滥用魂威的魔术师时,我的天职天性迫使我必须成为你们的克星,只有这样,我才能顺顺利利地活到今天。”

兰馥秋一步步往门外退。

她感觉到了危险,眼神不断往来福那头瞟。

这是她手头最后的筹码,在摸不清对手的魂威特质之前,是她的免死金牌。

时间也差不多了——兰花夫人想着,姐妹们的仪式应该要完成了,只要再拖延一会,再等上那么几分钟,从星界来的神祇,就会帮她毁灭这些碍事的对手。

不等她再开心多几秒。

半空飞舞的鲜红刀片齐刷刷地往小刀脑后而去。

兰馥秋是如何拔出金针的,使的是哪种手法——在汉娜看来就是最好的教材。

刀锋互相纠缠拧结,像是一把精致的虎口钳,紧紧咬住金针的尾巴,要把同伴从神志不清的状态中解放出来。

就在这个当口,就在汉娜全神贯注,为小刀拔出脑后金针的这点时间里。

兰馥秋眼神微变,进退两难。

只见寒光一闪。

兰花夫人的两臂化作粉嫩的花瓣,在刹那间变成锋利的带钩屠刀,往人质的脑袋上使唤!

刀子来得那么快!那么急!

汉娜毫不犹豫扣动扳机。

“dudududududududududududu!”

兰馥秋的身体中弹,却像是二姐叶心玫那样,没有流血。

汉娜“duel!(决斗吧!)”

兰馥秋像是一片无根的落叶,身体让这几颗分裂翻滚的圆形弹头击碎,两把大柴刀砍中人质时有种黏腻晦涩的感觉,绝对不是砍肉的质感!

她看清人质身上那一层细密的刀片鳞甲时才发觉,这个对手的魂威十分厉害,魂威的精密度也很高。

一击无果,试探之后,兰花夫人终于放弃了。

她的身体和纷落的樱花一样,分化成无数粉色的小螳螂,从窗口各处往门外流窜,拍打着翅膀四散逃走。面对魔术师猎人的决斗邀请,她毫不犹豫地逃了。

金针落地,来福也恢复了神智,身上营养过剩的腱子肉也不见了。

他怒不可遏举着野狼霰弹枪轰开房门,大声呼喝着。

“臭娘们!你给我滚回来!吃我一枪!”

汉娜依然是如临大敌一般,思考着刚才那位东国炼丹师的特殊能力。

鲜红的围巾回到她的脖颈间,她把愤怒的来福喊了回来。转而对神志恍惚的达奇叮嘱着。

“达奇!你快把伍德喊来!伍德先生和你有一套暗语,只有你能把他喊进来!——

——我觉得,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我们耽误了太多时间!”

第⑦章 极数

七或五十——

——这两个数,都是极数。

在甲骨文中,七本义为“切断”。

东方用七指祭祀的日子,祭满七周七次四十九天,为“满七”。

也有衍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

——五十之数,说的是三拜七祭、十二时辰、二十八星宿共五十。

也有无极、两仪、四时季节、五行、十二月、二十四节气,共五十数。

不论先后真假,大衍之数又译太一之数。

脱掉玄学的帽子,在自然科学的角度来解释它,它说的是万物总和的含义。

炼丹师的经要总纲里,也一直强调着五十大数。

把人体看做星界,那么在双手的物理结构上,就附和了太一数的运行规则。

没有结绳记事之前,人用手指记事,左右手阴阳两极各一事,十指代表十神十事,手指共有二十八块骨头,代表天宫二十八星宿。共有首尾共计三十八个骨脉节点。

一共五十事。

按照万事万物都在运动的规律来说。

其中又有一手在演算验证,故而太一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最后一数,就是天演之数。

我知道你们都不喜欢听理论,喜欢讲意象里的“象”,喜欢总结。

那么就说总结。

东方和西方都依托手性来使出超自然的力量,西方叫魔术,东方的礼节比较多,叫做借星请神的炼丹术。

炼金师的追求的终点比较复杂,各有各的想法,也是克服恐惧以后,各自的欲求与梦想。

炼丹师就比较简单了,那么多繁文缛节最终都是殊途同归,讲究顾道长生,修船渡海,克服天性中对于死亡的恐惧。

他们求的数,是五十里除开凡俗的四九,留下最后那个演算验证的“一”,说得玄乎一点,代表永恒,代表精算,代表【四十有九】的规律。

就是【道】的意思。

任何物理现象都需要数学模型的支持,科学需要相对精确的计量单位,需要演算量变与质变。

这也是为什么远在星界巨山的伍德·普拉克本尊正在苦研数学的原因。

在我把你们的脑壳搞晕之前——

——好了就此止步!免得我水太多被人发现(各种意义)。

……

……

再次回到这片没有谎言的天空下。

离仪式完成只差最后一个大节,也是最重要的,最繁琐的三个小节。

蝴蝶女站在香堂院落正中央,两臂血流不止,殷红的血液从石板路的缝隙一路导向大观园的花圃。

“必要媒介之十三,是参旗。”

毕宿十三星,代表弓箭。

从广袤无垠的星空中,猎户座射出一道猩红的光来。

它是一颗火流星,也代表着星界的客人已经听到了【九州殊口】这位翻译的召唤,听见【附耳】的窃窃私语。

“必要媒介之十四,是帝皇的军旗流苏,是冠冕的垂珠。”

毕宿十四星,为九斿。

仪式进行到这一步,已经没有办法中止了。

它不像拥有倒数计时的定时炸弹那样脆弱,从东西两房的楼阁中,女匪遵照大当家的指令,扛着北约九国的帝**旗,还有各种冠冕,将军旗奋力插进石板中,把冠冕放在旗帜的伞顶或枪头上。

它们是星界客人来到加拉哈德的信标,就像是一座座人类文明的灯塔,为星界客人指引方向。

“必要媒介之十五,要有鲜果蔬菜,有野蜂花蝶的天园。”

念完这一句——

——蝴蝶女松了一口气。

完成了。

这麻烦的毕宿十五节仪式,终于是完成了。

火流星一路从御夫座穿过金牛座,沿着星路往波江座和凤凰座去。

最终在银河的天桥中央转向。

它像是看见了加拉哈德的信标——

——越过星界大门天关。变成了一颗越来越大,越来越亮的红色星辰。

是的,它直直朝着加拉哈德来了!

与此同时,大院里响起刺耳的哨声!

达奇先生拼了老命冲出门去,一路吹着报警响哨,狠命挥着王八拳,像是死了爹娘要奔丧那样往大门跑。

他看见天上的异像时,本能就察觉不妙!

——那颗灾星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

对hoo(人属人种智人)而言,它出现之前带来的预兆就是【真实】和【真相】。

光是这一点,就会把太多太多美丽又脆弱的谎言,太多太多幻想给撕碎。

他的内心有恐慌,无法说谎的情况下,几乎要恐惧得流下眼泪来!

达奇今年三十八,以前是个信使,见过许多谎言。

在外求生的游子通常会写信送回家乡,都是报喜不报忧。

爱侣分隔两地时只能用谎言来维系情感关系。

语言是世界上最厉害的情感发酵机。

对达奇来说,发妻露丝的一句句“我爱你”,哪怕是假的,也是一种无可取代的安慰。

如果没有这点希望,没有这点虚假的温暖,他可能早就在地窖中郁郁而终。

“伍德!!!”

他不知道同伴们是否意识到这头星界魔兽代表着什么。但是对达奇的人生来说,如果没有谎言,那是多么可怕的事啊!

“伍德先生!!!伍德先生你在哪儿!!!”

其人声哀情切,我只能用三个感叹号来加强口哨的声嘶力竭与呼喊时的歇斯底里。

达奇一头撞开大门,前额也跟着破开一个大口。

他两眼失神,变得精神恍惚,在星界异象的影响下,口中吐出的只有真话。

“伊卡洛斯……伊卡洛斯!伍德先生!”

开始胡言乱语——

——他用着西国史话中,一位星界客人书写过的故事来表达自己的想法。

这个故事来自地球,就是神话中的伊卡洛斯。

达奇没跑出去几步,让阿明一手抓住。

“达奇先生!你是怎么了!”

再看达奇的后颈衣领让阿明抓住,依然在胡乱抓挠,将要抓住伍德的手。

伍德与之双手相握。

“怎么了!达奇!你有话慢慢说!”

达奇脸色变得极差,在这种环境下说出口的东西全是真话,而【真话】却是一种极为混乱不经过任何修饰的【奇怪语种】。

他指着暗红色的天空,指着那一颗闪闪发光的灾星。

“看天上!看天上!”

众人齐齐仰头看去。

汉娜和小刀迟迟赶到,身后还跟着不少女匪护院,让他们一枪一个全都干掉,花了不少子弹。

“怎么了!伍德!”汉娜刚刚把飞刀破片收回体内,眼神变得涣散,是精神力消耗过度的感觉。

“听!听达奇先生说!”

伍德把达奇扶正了,让这个信使好好谈谈那个“伊卡洛斯”,谈谈他老家的异邦典故。

达奇指向天空。

众人再次仰望星辰。

稍有灵视,经历过一两次蜕变的通灵之人都看见了——

——看见那铺天盖地的灵力潮汐!

像是大海的波浪一样,在常态世界,一个湖泊中落下石子,会产生涟漪。

而此时此刻,在魔术师的眼中,星空中的红色流星像是另一个维度的巨物,朝着常态世界倾轧而来。

它引发的灵力潮汐好比万米高的巨浪,要把整个天地都搅得天翻地覆。

“伍德先生!以前有个星界的客人和你一样,从地球来!”

达奇死死攥着伍德的手,浑身止不住地颤抖着

“他写下了伊卡洛斯的故事!但我要说的不是这个,我没有说天上那颗星星是伊卡洛斯,因为伊卡洛斯会飞,和加拉哈德本土的钢铁魔女季默瑞的能力一样,把地上的谗言谎话都告诉诸神,所以我才会对这个神话特别感兴趣,还记住了它——

——就在刚才,刚才那个没有谎言的咒语里,我想到了伊卡洛斯的死法!”

伍德是个喜欢说谎的人,他认为谎言是一种达成目的工具。

其他伙伴和伍德先生的观点不谋而合,都在等待达奇先生的解释。

达奇指着天上的凶星。

“伊卡洛斯的父亲是工匠之神,为儿子做了一双翅膀,让伊卡洛斯学会飞行。可是他因为飞得太高,身上的蜡翅膀让阳光烤化了!就这么摔死在海里了!”

这则寓言原本是当时的星界客人,用来警告米特兰帝王的,警告这位帝王不要滥用资本这对翅膀,万事要留一线余地。

后来写进加拉哈德史话,变成了传说。

汉娜口直心快,要问个清楚。

“它们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达奇猛地一点头。

“我们就是伊卡洛斯啊!汉娜小姐!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伊卡洛斯!

——人是一种喜欢听信谎言的生物!就算是动物也会学会用欺骗的方式来保护自己。这个世上是不能没有谎言的!

哪怕从小爸爸妈妈教训我说——不能说谎。但我也知道,这本身就是一句谎言。

它给我插上了想象的翅膀,给我一个值得期望的东西,就像是情人眼里出西施——”

达奇给汉娜展示着伍德先生的好身材。

“——你明明知道这个男人已经有家室,但你还是会不自觉地欺骗自己,心中会想——会不会有那么一点机会,有那么一丢丢念想!”

汉娜“艹!”

达奇振臂一挥,想要给自己壮胆。

接下来要说的事情,会让他恐惧到像是婴孩一样从床上惊醒而夜啼。

“或许你不想承认,但就是这种动力,才让人走到今天这一步,让人与野兽有别。它像是蜡烛做成的翅膀,在一次次反复实验里,飞机场摔下来多少条血淋淋的生命,才让这个谎言成真!我们hoo(人属人种智人)才双脚离地,摸到了天空!但是——”

达奇指着天空。

他的话,让在场所有魔术师都沉默,普通人都畏惧。

说到此处,达奇的恐惧心到达了极点,两行眼泪流到嘴边,咬牙切齿地说。

“就像是伍德先生你们星界老家所说的一样,见人只说三分话,要留七分在心中——

——人也是一种无法呼吸纯氧的动物,只有百分之二十一的氧气和百分之八十七的氮气比例,才能让我们生存下去!我们只能呼吸这么点【氧】!

我说的每一句都是真的!真的是真的!

如果这种真言咒语能影响的范围,不止是多隆郡,不止于海拉国!不只是整个西洲大陆!假设它能影响整个加拉哈德!——”

达奇看着每一个伙伴,只怕自己的形容词不够准确,不能完整地表达出真正的想法。

“——有一颗残忍的太阳来了!它要把我们谎言的翅膀都烤化了,摔进【真实】的大海里,再也翻不了身。”

伍德给达奇当着翻译。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他用更直白准确的措辞,给伙伴们解释着。

“那颗灾星,能够破除加拉哈德从古至今的秩序,大到包括一切用外交辞令建立的国际秩序,小到合同语言里的条约条款。

从古以来,我们用道德伦理这条绳索这身衣服来约束兽性。

东方来谈它,它就是教化,是温柔复杂的繁文缛节。

西方来谈它,任何协议都是一种妥协、服软、共识。

它们把我们顶级掠食者的兽性关在了笼子里,用语言做添加剂,用委婉的方式来求共存。现在……如果达奇说的没错,这是天灾,天灾把全新的秩序给带到加拉哈德来了——

——我们还没有能力接受这种太阳的炙烤,没有那么坚强的心,去迎接一个完全不存在谎言的世界。”

凯恩沉默了。

身为亚蒙大神的神甫,他尊敬亚蒙,但从不跪拜亚蒙,这个时候用太阳来比喻灾祸让他心情复杂。

林奇也是一样。

他刚来加拉哈德不过两年的时间,也很难去理解想象,一个没有谎言的世界是怎么样的。

几个伙伴里,阿明跟在伍德身边的时间最久,也是最能理解伍德的。

他说“我是仲裁官,我去解决罪犯。我要做我力所能及的事,如果它是天灾,那么我就去抓捕引发天灾的人。”

汉娜紧跟其后。

“我是听不懂这些啦,不过……我觉得阿明说得对。”

她跟上俊牛仔的步伐,完全不在乎对方幻形咒影响下的女人面相。想要拔枪闯龙潭。

她欢脱地蹦跶着,想要搭上一句话,想展示天性里求偶的那一部分。

“嘿!我说,我们得给这三个老娘们儿安什么罪名?”

阿明不假思索。

“反人类罪。”

“为什么?”汉娜可不是法官,更读不懂法典。

阿明解释道“你把天上那颗星星看做天灾,好比一场地震,这么想就明白了,共有三名主犯……”

推开旁院的大门。

手中的枪口喷吐着焰火。

汉娜跟着说“二十一名从犯。”

枪响人亡,血花满地。

小刀也跟了上来。

他一言不发,当了好大一个电灯泡,心脏在噗通噗通跳。

他知道,自己可能在见证历史。

从一个无名小卒,变成英雄。

就在阿明和汉娜两人走进旁院,往香堂方向去的那一刻。

从凉亭下扑出好几个敌人,都叫小刀手里的霰弹枪喷成了筛子。

阿明和汉娜都学着伍德先生的大拇指,给小刀点了个赞。

于此同时,伍德和林奇换了一条路。

让凯恩老师护着战斗力颓弱的达奇先生回到村口,看好马驹,给最近的县城送信,让达奇带着华约的兵符去传唤军队。如果可以,把事态闹得严重些。

毕竟这不是什么国与国之间的纷争,而是一场加拉哈德世界的天灾,需要所有国家来共同想办法找对策。

在屋檐上,两人一前一后往香堂的方向攀爬疾走,步履如飞。

林奇问“陈先生……和你相处得越久,我就越奇怪。”

伍德“我是个怪人?”

“是的……”林奇表现得唯唯诺诺“你的性格和气质异于常人,你以前也是这样吗?在地球时……”

“不是的,凯恩老师教过你——”

伍德翻墙进院,面对蝴蝶女,四目相对。

“——人无自性,我们都会成长变化,魂灵的形状和颜色也会改变。”

林奇没有跟下去,他在观察着蝴蝶女的周身动态。

两臂有血,血流往大院之外,四周插满了旗帜,显然是在举行仪式。

还有救吗?

能中止这场仪式吗?

伍德接着说,“从地球来到这里,我就认为,这是上天给我的一场试炼。”

他指着天上的星辰,另一只手抵在下巴处,以指为枪,瞄着蝴蝶女的脑袋。

“在你我眼中的蝴蝶,它是什么呢?”

从阴影中抛出来一具尸骸,落进树丛,堆起一座高塔。

女王蜂吸干了同伴的血,变得焕然如新,重新用蜂巢之身找回了人形。

“喂!金发美人儿,你想要力量吗?我这里有啊!”

伍德对敌人的招揽和挑衅不理不睬,依然在给林奇上思想品德课。

“你说是周庄晓梦迷蝴蝶的那一只吗?我想不是的……

此时此刻,我活在加拉哈德的泥土上,每一次呼吸都无比真实。

体重六十七公斤,每分钟的心跳是九十九次。

这和我的临战状态有关,我十分关心自己的肉身,不停在用肉身铸打我的灵魂。

这些数学上的变量——

——组成了现在的我。组成我的【力量】。”

紧接着,就是试探性的攻击。

魂威透体而出,不带半点犹豫,也没有和敌人多啰嗦的意思。

除了林奇这个同乡,伍德的眼里只剩下了求胜一途。

“那么是扇动翅膀,最终搅起风暴的那一只蝴蝶吗?我想也不是的……”

亚蒙的幻身喷吐着火舌,伺机而发。

往往输赢,就只在一瞬间。

从院落四方搅起一阵狂风暴雨!

无数金针破空而来。

女王蜂的攻击手段非常单一,她最大的仰仗就是蜂毒,这种超出常理的信息素能够侵入人体的中枢神经,控制每一条肌肉,让人为己所用。

此时此刻,布置在走道里的一个个工具人发挥了作用。

这些女匪手中的吹筒喷出毒针,朝着院中的强敌发难,不止如此,除了这件发射工具以外,还有胸腔里挤压的空气。

她们遵照着女王蜂的命令,调令胸腔的肌肉单元,从侧肋肺腔骨骼皮肉里,开出一个个细小的气管喷口,竭尽全力地呼吸着,往外发送着蜂针。

伍德只是往前走了几步。

在绵密如雨的毒针里,抱着性感炸弹的魂体,贴在蝴蝶女的身前,用敌人的身体当做掩体。

在左手碰到蝴蝶女的瞬间,他就掌握了一枚绝对危险的炸弹。

“林奇,我没那么多闲工夫和你讲空话,说道理——那是凯恩老师的工作。

你感觉我是个冷酷的人,我告诉你,这不是错觉。

我的本名叫玄穹,不会讨厌谁,也不会喜欢谁。

我只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事。就像是现在——”

叶心玫嘶声大喊“大姐!快了结他!”

蝴蝶女猛地睁开双眼,睡袍在瞬间裂做无数的鳞粉,化成四瓣蝶翼,在渡死之蝶睁开眼睛的瞬间,脑袋也分作四瓣,露出其中的触须和口器。

“——我不去接近她,就不知道她有什么招数。更不知道解题的正确答案。”伍德扣下起爆按钮,朝林奇传递着极为重要的信息,将信息翻译为另一种语言。“她的翅膀上有眼睛,我感觉很累……看见这些眼睛时,距离太近了。我……林奇!”

他与蝴蝶女近在咫尺。

拿住对方的鳞翅,试图引爆敌人的肉身。

扣下起爆按钮的同时,蝴蝶女发出凄厉的惨叫,半个身体都叫性感炸弹所消灭。

叶心玫在院落上下漂浮不定,眼睛里只有对伍德肉身的贪婪。

“好样的!大姐!他已经是咱们的囊中之物啦!”

伍德极力用大脑测算着自己的心率,感受着两只肉掌下动静脉的状态——

——并且把一切感受到的,必要的信息都交给林奇。

“我的心跳越来越慢,血压也越来越低,我开始困乏,我感觉身体里产生了一种非常奇怪的的信息素,像是毒药一样……我无法准确地描述出她的能力,可能是催眠,要小心眼睛,我藏了一枚定时炸弹!你一定要找到它!找……”

突然之间!

伍德挥出去的拳头戛然而止,像是断线木偶一样,两眼失了神采,在那一刻瞳孔放大,失去了生命一样。

在渡死蝶的注视之下,性感炸弹的火焰突然熄灭,跟着宿主一块无力地倒下。

林奇躲在房檐的砖瓦之下,藏进了门楼的横梁上。

他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此时此刻,超出他认知的怪物,正在往伍德先生的脖子上扎金针。

他不能理解伍德先生是怎么失去意识的。

是催眠术吗?

伍德先生在进入战斗状态时,明明是一副肾上腺速分泌超标的样子,有什么催眠药物能让他这么快的睡过去?

和那只爱神闪蝶近距离对视的话,就会失去意识?

伍德先生,你要告诉我的就是这个吗?

还有一枚定时炸弹……那是什么?

再看蝴蝶女收拾完入侵者,把二妹唤来,再喝上一壶蜂王浆,原本半个蝶身都被炸弹给毁得破破烂烂血肉成灰,不过一分钟的功夫,又在勤恳的工蜂配合下,用蛋白质分泌液填上新的器官。

蝶翼上的二十只眼睛重新闭合。

叶心玫对大姐一通阿谀奉承,都是发自真心。

“还是大姐厉害!这就把人家给睡了!”

蝴蝶女一言不发,恢复人身,往两臂割肉放血,要给星界客人看见足够的“诚意”。

头顶的灾星越来越大,越来越近。

叶心玫去翻弄伍德的肉身,六条畸变的手臂附肢夹着十来枚金针,脸色兴奋。

“孩子他爹……我来啦!”

她将伍德翻了个面,仔仔细细地端详着每一个值得欣赏的美好肉身。

面色陶醉,昂头摆尾,肥硕的丰臀配上畸形肢,在常人看来,这张脸再漂亮,也是恐怖至极的妖魔。

她不由自主地说出心里话,说出爱慕之言。

“大姐,自小我就喜欢西洋石雕。”

她朝着蝴蝶女说出抱负和理想,怪癖和追求。

“东方人的脸都不够立体,你能明白吗?我生活在仙台往南的一个大港口——

——是北约占领的第一个港口,那个时候,我看见了西方人,是个来抢人做奴隶的殖民军,我还看见,他像是石雕一样棱角分明的脸。”

她凑近了看,看得仔细了,六条手臂在伍德身上占尽便宜。

“特别是鼻子!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鼻子……那个殖民军来扒我的衣服,占我的身子,我都是一副欢天喜地笑脸逢迎的样子。”

她仰起头,托着伍德的脑袋。

“多美啊!多强大!比我的宗族都要漂亮!他们长得又高又壮,身上的肌肉是一块一块的,不像故乡的矮猴儿,连临死的时候,脸上的烂肉都是软趴趴的,连骨头都是软的……

说起来有点羞耻,但是……看见他们的第一眼,我就觉得,我应该怀上他们的孩子。

我毫不犹豫地投敌,帮这些洋人办公司,把姑娘们都赶上船,送来西边感受洋人的美……等一下!”

她发现了端倪,发现怀中情郎的一部分肉身有缺。

就像是一件艺术品有了瑕疵,有了那么一点不完美的地方。

她捧起伍德的左手,看着那两根不翼而飞的手指,看着血液淌进大院的石缝,跟着蝴蝶女的血,一块流往果园。

“天杀的!狗日的!他妈的!”

三句国骂完美地表达了叶心玫此刻几欲疯狂的心情。

她的美人就这么毁了!

“是谁干的!到底是谁!谁那么大的狗蛋!居然让我的美人儿受了伤!”

她的脑袋瓜只能把【真话】吐露出来,不能做任何假设。\

“是你吗?大姐!是你这个不要脸的王八蛋?!”

话刚说出口,叶心玫立马捂住了嘴,扮作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抱着怀里的金发美人儿退了下去。

她捧着伍德的带伤之手,一下子淌下眼泪,像是失去孩子的母亲那样,变得抓狂,变得多愁善感。

“多好的**……怎么就残废了呢?怎么就这么没了呢?”

她用伍德的左手肉掌,轻轻擦拭着自己的脸庞,泪水里掺杂着蜜酒,一点点将这件艺术品补好,将伍德的手性分子再次排列整齐。

为了万无一失,她往伍德脊椎大穴插入十来枚金针,完完全全杜绝了战利品再次伤人的可能。

“小宝贝儿……只要仪式成功啦,我俩就受那神仙一口气,从此双宿双飞……哼哼哼……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哈哈!”

她抱着伍德上下飞转,在春天跳起一支蜜蜂求偶的八字舞。

此时此刻。

汉娜、阿明、小刀刚刚越过香堂的侧门。

楼宇暗处,林奇趴在木梁上一动也不敢动。

不少螳螂攀上梁木,慢慢汇成人形,变成一只纤纤玉手,握住一把明晃晃的大刀。

——天上的灾星,变得更红了。

第⑧章 ∞

可能你发现了。

在左上角,就在章节号上,有个特殊的符号。

它时不时像你家调皮的邻居一样突然出现,好比楼上搬家具,楼下打孩子,门外送快递的杂音一样。

你会疑惑,它有什么特殊含义吗?有什么潜在而晦涩的象征吗?

我要告诉你。

——并没有!

你不要往奇怪的方面去联想。

791010891578。

这是目前出现的特殊数字。

其中7和9,79这个数代表金元素的原子序号。

金的单质为黄金,是人类最早发现的金属之一,比铜、锡、铅、铁、铝都要早。

它也是伍德·普拉克头发的颜色,仅此而已。

后面的1010,是欧洲总面积1010万平方公里。

然后是89,指八月九日,罗马帝国皇帝瓦伦斯和东罗马帝国皇帝伊琳娜女皇在这个日子逝世——

——相隔四百二十五年。

——圣经中的列王总共传了二十代,从所罗门王建立圣殿到西底家毁灭圣殿,一共四百二十五年。

以及后边儿的1578。

指新约圣经的五百七十八个预言,它的最后一卷是《启示录》。

在578之前还有一个特殊的1。

它的章节名称是【一只闪蝶】。

是的——上边都是我胡扯的。

拥有特殊字号的章节号只和闪蝶有关系,仅此而已——你相信我呀。

以后还有类似疑问的同学可以自行发散思维,我不负任何责任。

……

……

公元二零零零年记。

陈小伍和家人住在四十五平的老屋里。

这个小男孩歪着头,刚从小米枕头上惊醒。

屋子的装修样式老旧,没有地砖,地板上还留着父亲从厂房带回来的油漆污渍,已经上了年头。

二十来寸的电视机里,播放着教育频道的儿童动画节目。

小伍立刻让电视机吸引去视线。

父亲喊他吃饭,他没有理会。

家中的奶奶端来饭菜,放在狭窄客厅的小餐桌上。

头顶的吊扇转了一圈又一圈,有蚊子在耳旁嗡嗡作祟,也没法把小伍的注意力给引开。

年幼的他完全沉浸在像素和晶体管构筑的幻想世界中,无法自拔。

直到一只闪蝶落在阳台的石栏上。

它停靠在阳台外的两根竹竿晾架中间,不偏不倚。

它是那么漂亮,漆黑的翅缘,靛蓝色的大翼,二十颗眼纹像是天空一闪一烁的星星。

小伍这才回过神来,想起明天的作业还没写。

“喔……来了来了!”

……

……

公元二零零六年。

这一年,小伍刚刚进入初中校园。

他需要搭上半小时的公交车赶往学校,偶尔父亲会和他谈心,这种父子之间的沟通交流也在公交车上进行。

要问为什么?

父亲说“老师和我讲,你不爱说话,整天呆在教室里,也不喜欢和同学玩,我带你坐车,只要两块钱就能把这座城市看个遍。”

小伍拄着下巴,看着窗外,不说话。

父亲又说“我和你妈妈离得早,爷爷走了以后,这个家就是支离破碎的,是我没有钱,没有办法。我们厂里有好多这样的家庭,改制下岗以后,好多三四十岁的叔叔伯伯都变成单身汉了,你好多同学也是单亲家庭了。没有细伢子(小男孩)像你的,我有时候会担心,你是不是生病了。”

小伍“我没病,爸爸。”

父亲的神情变得焦虑而暴躁。

儿子的态度依然平静和冷淡。

窗外的街景飞逝而过,跟着公共汽车的走走停停,在站台的芸芸众生各有各的心思,各有各的烦恼和欢愉。

小伍想,他们都在路上,都在旅途的半程。

“这样,那我喊你去和小妹子讲几句话,你会害臊不啦?”父亲提了个馊主意。

小伍直言不讳“不要讲怪话,爸,我不像你。奶奶和我说,我的眼睛长得像妈,都有散光,左眼看不清东西。”

“嘁,那你还不肯戴眼镜!”父亲变得洋洋得意,但他不知道,散光这种眼疾,靠戴眼镜是没法治疗的,于是乎又开始散发文盲的言论“你老子我以前十岁就晓得谈恋爱咯。”

小伍“按刑法你现在要判几年?”

“你!”父亲的手高高抬起,却舍不得打家里的独苗“你啊!你……你!你怎么是这个样子啊!?”

小伍听来心里不好受。

他不知道该如何与生命中最重要的“前文”沟通,尽管这本书的“后续”几乎与“前文”无关。

在二十一世纪到来时,他的人生有关于父子关系的一切,都被巨大的割裂感撕扯得支离破碎。

他看过许多书,读过很多故事。

他想先有了大仲马的《三铳士》才有小仲马的《茶花女》。这对父子生在一个时代,这很合理。

面对父亲的质问,小伍本来想倔强地答出捅穿心窝的反问。

“我就是这个样子了!怎么了?”

但这句话到了嘴边,都咽回了肚子里。

变成中式哲学里圆滑变通的另一种语言。

“爸,你看那个是东方凯旋门吗?”

他指着市中心的老牌坊,强要父亲去看一家夜总会的招牌。

父亲望着霓虹灯牌,陷入回忆而喃喃自语。

“哦!是的!是的是的!我下岗以后,自己搞柴油机厂赚了不少钱,天天带你娘老子来这里唱歌,哎呀你不晓得以前你爸爸有多厉害……

……在八几年的时候哈,我刚认得你娘老子还没多久,她还是个农村姑娘,什么都不懂的乡下妹。”

这一段小伍已经听得耳朵生茧,父亲反复说过无数遍。

不过中年人的谈资就是这样,每每说起往事时,心中都是风光无限。

父亲变得眉飞色舞,一下子就开心了。

“我带她到裁缝铺,每个礼拜给她做两套衣服,哈!那个时候都喊量身订做,是时装嘛!现在你哪里找得到这种门店哦!”

小伍漫不经心,父亲说一句,他就“嗯”一下,表示自己在听。

父亲“你娘是长得好看,原来有个上海下乡的女知青跟我好,我都不稀罕的。就喜欢你娘晓得不?”

小伍“嗯嗯嗯,你说的有道理。”

父亲“后来我就教你娘打牌,扯字牌打麻将嘛,她学的飞快,我都比不上她了。我托人把她送到酒厂里去,又怕她吃不得这个苦,每天就花六块钱雇人代她上班。你看那时候我有多疼她。”

小伍“嗯……”

谈到此处,父亲的情绪变得低落。

今年父亲四十三岁,小伍十三岁。

在小伍六岁时,父亲与母亲离婚。

“后来一起合伙的厂也倒,我听了你娘老子的话,去南下打工。买出租车拉客……你娘是真的坏!”话说到这里,父亲开始变得歇斯底里,“我才开车一年,她又讲不搞了不搞了,我听她的,不开车了。结果她带着她老弟,也就是你舅舅,背着我把出租车卖了,钱也没给我。那一屋子人都坏!”

“我记得这事儿。”小伍补充说明“那个时候我五岁,你俩吵了一架,还把家里的杯子摔了,妈妈的手腕不知道怎么的开始流血,你又怕她伤着碰着,不再责怪她。”

“是的咯!”父亲想着,一拍手“我就是宠着她。”

在那之后,爷爷突发脑溢血离世,父母离婚。

奶奶在原来的单位还是厂工会主席,跟着卸任退休。

妈妈跟着改嫁,听说是在离婚之前就找好了下家。

一切顺其自然。

一家三口挤在一个四十五平的小房子里。

直到今时今日——

——小伍指着终点站的站牌。

“我们回去?”

父亲一溜烟蹿下车,拉着儿子往郊野荒废的建筑工地跑。

“我尿急……”

小伍嫌弃地说“你也不能随地大小便啊。”

父亲满不在乎。

“这有什么的!又没人看见!”

在星星和月亮的注视下,在一只闪蝶的注视下。

小伍沉默不语。

父亲盯着小伍的神态,心中开始产生恐慌。

恐慌的源头来自这个儿子。

自小到大——他好像从来没有撒过娇。

哪怕一次,不论是和这个父亲,或是和家里的老人长辈讨要过任何玩具零食什么的。

家里很穷,如果这个小孩子不主动提要求,父亲他原本倒也心安理得,省去了不少麻烦。

可是现在仔细想想,却有种极大的恐怖感灌进了父亲的心房。

小伍问“你这样看着我,是什么事?”

父亲终于是开口试探,想问清楚。

“崽啊,我问你哈……

……从小到大,你好像从来没撒过娇,我有时候把你送到你娘老子那里住,你好像也不和她撒娇,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个问题,小伍自己想了半天也想不明白。

只能说——

“——习惯了。”

等父亲撒完尿,父子俩又搭上了返程的公交车。

他们享受着两块钱往返的廉价旅游,享受着这点穷人的“眼界”。

……

……

公元二零零八年。

在热闹的高中学校里,在炎热的篮球场里。

因为一个篮板球,小伍撕开了裤裆。

这是很尴尬的事,非常非常尴尬。

对于青春期时荷尔蒙旺盛的男孩子来说,基因竞优是源自**不变的根性。

于是这件事成了伙伴们的谈资笑柄,哪怕它本身没什么好笑的,小伍也难以理解笑点在哪里。

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他跳起,他挂靠,他七分裤的松紧绳牵绊在队友的纽扣上。落地时裆线开裂,撕出一道口子,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的,是一条平平无奇的黑色平角裤,如果不仔细看,几乎分辨不出它与七分裤的色差。

这只是一件小事,可是它像是闪蝶扑打着翅膀,逐渐掀起了一阵风暴。

就在带着怒音的尖叫里!——

“——小伍!你裤裆开啦!哈哈哈哈哈!”

有人起了这么一句,就立马有人跟上。

就是这么简单,可能你不会承认,但残酷的普世价值观的范式喜剧里,大多数演员都处于痛苦且尴尬的境地才能引发观众的快乐共鸣。

笑声像是瘟疫一样传开了。

小伍没有做出什么回应,他的表情也没有任何变化。

在细细思考着这个“开裆”的客观事实,并且要回到宿舍,找出解决办法。

他赶往宿舍的路上,裤子因为宽阔的步幅几乎裂成了裙子。

他看着宿管异样的神情,看着沿途校友捂嘴偷笑的脸。

他不难堪,也不在乎,只是心中还有疑问,要想出原因。

——为什么他们会笑呢?嘲笑毫无疑问是一种攻击行为。

一个疑问,变成了很多个疑问。

——假定一个人遇上了麻烦,处境不妙。在群体中变成了异类,表现出弱势的一面,才会遭受攻击和驱逐。

——按照hoo(人属人族智人)的定义来说,人是一种群居动物,在认知事物时会依赖天性选择适合群居的同族。

——天性的部分包括生活起居、出行、饮食、文化、语言等等行为习惯,人会认可熟悉的一面,用自己当做尺子丈量别人,比如我能做到的事情,别人也理应要做到,好比每天每人都应该要交给老师的作业。否则在潜意识中,就会发生分配不均的冲突。

——我并不是个合群的人,假定“撕开裤裆”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在hoo群体的认知里,一个处在成长期的个体如果表现出【撕开裤裆】这种体征,那么这次事件对群体来说就是陌生而且难以理解的,是不符合【群体标准】的,当然要进行攻击。

想完这些,他感觉自己的脑袋里又多了点奇怪的知识。

这些东西没有贬义或褒义,按照唯物辩证法,他决定做个简单的试验,来证明这是事实。

就这样,小伍没有脱下开裆裤,就这么往上套了一条完整的裤子。

他跑到室友面前,开始人类迷惑行为。

“你看我的裤子!”

室友疑惑“怎么了?”

小伍脱下外裤,露出里面破破烂烂的开裆裤。

室友又惊又喜“哇!你这是干嘛去了啊!”

小伍提起裤子,仔细观察着室友表现出来的情绪动态。

室友脸上的笑容也僵住,渐渐开始警惕。

“干啥呀?”

小伍“我打篮球的时候不小心劈裂了裤裆。”

室友恍然大悟,表情也从警惕慢慢变回心安理得。

“哦!这样啊!”

小伍又把裤子揭开。

室友果然大喜。

“哈哈哈哈哈!玩呢?什么招能玩成这样?”

小伍提上裤子,实验很成功。

暂时能得出以下粗浅的结论。

——大部分hoo(人属人种人族)的社会行为,都会遵循身体的信息素和电信号而做出反应,就算后天教育也很难根除。

——举个例子,教科书上会写“看见苦难时,要有同理和共情的心,并且施以援手。”

——但是刚才没人来帮助小伍,哪怕给他清凉的裤裆盖上一条遮羞布,给他一件外套也好,系在腰上挡一挡也行。

——那么可以得出一个更加粗浅的总结。

人,除了在思考时与野兽有别,放弃思考时更偏向灵长类动物。

思考是多么难的事情啊,思考是多么痛苦的过程啊。

光是科学的“证伪”过程就包含了一次次恐怖又复杂的推翻,要把原来的理论都筛选检查,一次次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领域里反复试错,一旦证实前人的理论有误,那么又是一条满是荆棘的重建之路。

抛开这些不提。

因为这件事,这件小事让小伍的高中生活变得异常艰辛。

他的同学不喜欢他,他的室友恐惧他。

他的老师很难和他沟通,他的家人也很难理解他。

他的表达能力没有任何问题,但把一件事的行为动机都拆解开,露出里边的兽性时,一切都会朝着最糟的方向而去,像是没有衣物遮挡一般赤身**,像是失控的高速列车,只能脱轨坠亡。

……

……

公元二零一四年。

小伍升入大学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他喜欢泡在图书馆里,因为文字是不会变的,不像人这团血肉铸造的混合体。

他坚信万事万物之间都有联系,偶像是伟大的革命领袖。

他像是一台精密的机械,偶尔抽烟,但从不饮酒。

他的室友也跟着他,开始把鞋放在走廊的鞋架上,开始规整作息。

最近关于他的传闻越来越多。

有人说,他去了咖啡厅,不看手机,不带电脑,不聊天,不说话。

就坐在那里,喝一杯无糖无奶的黑咖啡,每一口都很平均,保证在八分钟内喝完。

——像个变态连环杀人狂。

经过高中的磕磕碰碰之后,他其实已经圆滑了很多。

他懂得如何给家里打电话,面对父亲的无条件催促儿子谈恋爱处对象讲感情时(简称催情),也能用一套说辞对付过去,而不去触碰父亲的暴怒红线。

他是个懂得感恩的人,就算图书管理员给他捎带点水果,他也会按照水果的实际价值,还给对方相应的劳动力,比如打扫书架。

他拥有共情能力,看见书库里有人拿不到高架上的沉重典籍,他会主动帮忙,取下刊物,并且要求对方记住自己的名字。

——是的,只要记住名字就行。就像是别人遇见的困难,也只是想要一窥典籍的书名而已。

他知道一个人的精神和意志再强,也斗不过肉身。

就好比嘴上说“不能熬夜”,但身体却很老实。

心中想着要“好身材”,可是一条杠铃都懒得举。

有考研的“大梦想”,只是脑子浑浑噩噩怎么都记不住要点。

这种例子太多太多,在一次次小伍的实验里,都得到了论证。

他没有理想,但能够赋予肉身一个理想。

比如从hoo的角度出发,把基因或模因传递下去。

基因是肉身的故事,是儿女。

模因是精神的故事,是思想。

前者比较简单,和他父亲的理想一样,生个娃就能做到。然后继续在基因竞优的生物圈里传宗接代。

后者则比较难,而且执行的过程非常复杂,要一种大毅力和大觉悟,才能达到精神的不死不灭。好比把名字留在历史书里的难度。又好比历史书能流传下去,到达星际宙域时代时依然能留存在数据库中。

在这条路上……

……很意外的是,他收获了一次爱情。

过程是这样的——

——他在迷思中醒觉时。

内心隐隐能够确定,这就是hoo(人属人种人族)总称的全人类现阶段使命。

留下物质基因信息的同时,保留文化模因的完整性。

可是他在思考这些问题时,实在有些不分场合了。

当时小伍正排着长队,准备从饭堂领一份伙食,一时想得入神。

就是这一次“入神”。

让身后一个姑娘等得不耐烦,一脚蹬在他后膝关节,让他差些跪下去。

手中的铁碗跟着落地,滚出去老远。

突如其来的响动惊得饭堂里的人齐齐侧目,吓得打饭阿姨手里的汤水洒去窗缘,泼走了一只闪蝶。

——就这样,他们相遇了。

具体来说,是陈小伍和邵小萱在另一个维度里相遇了。

陈小伍“我有点走神,不好意思。”

“你说你怎么磨磨蹭蹭的呢!”萱丫头怒目而视,心中不爽,在众目睽睽之下也不好服软,更不会认输,“和个娘们儿似的!我是踹了你一脚!怎么着了?有脾气哈?”

陈小伍“我没有生气。”

萱丫头打量着陈小伍“没有?”

陈小伍“是的,没有生气。可以帮我排个队吗?我要去把碗捡回来,如果你不肯帮我,我可能要重新排一回。很浪费时间。”

萱丫头一时有些语塞……

……她觉得眼前这个白白净净的男生,有些难以理喻。

“可以…倒是可以。你……”她突然开始忸怩,不知该如何是好,方才心中想起一些生活里的不悦和难处,心头冒气一把野火,看见队伍前列这磨磨唧唧的男生,想都没想就一脚蹬上去了,仔细想来,对自己这嚣张跋扈的模样有几分厌恶和悔意。

没等她说完。

陈小伍早就跑开,把碗捡了回来。

回头看着这性烈如火的姑娘,往对方身后站,站到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

萱丫头问“你本来排我前边儿的……不去前边……”

又没等她问完,陈小伍已经学会抢答了。

“我不想再挨一脚。”

“你……”萱丫头欲要发作,却有种荒谬的喜悦,“哈哈哈哈哈……怕我啦?知道怕啦?让你磨蹭!”

陈小伍“是的。”

萱丫头又问“你是哪个院的?”

陈小伍“工程院。准备转去商法学院。”

萱丫头“这样,我总觉得在哪儿见过你呀……”

陈小伍不做声。

萱丫头又问“咱们以前见过吗?”

陈小伍“是的,见过。”

萱丫头一愣神,没想到这怪人还真搭上话了。

“在哪儿?”

陈小伍“大约一百四十亿年前。”

“啥玩意儿?”萱丫头撇撇嘴,“多少年前?”

陈小伍解释道“我能清楚地认出每一个见过的人,并且说出相遇的地点,我确信我们只在一百四十亿年前见过一面。”

萱丫头惊呆了。

小伍就这么把自己理解中的“见过一面”补充说明。

“宇宙大爆炸之后,物质诞生的过程伴随着超新星爆发,它把数之不尽的星辰从原点往各个方向抛射,当组成你我肉身的星星都冷却下来,物质经过不断碰撞和融合,可能原本相隔好几百万乃至好几亿光年的距离,最终变成星团、星云、星系。”

萱丫头的口水淌到了下巴。

小伍接着喋喋不休,就这么继续说下去。

“从而有了恒星和行星,也有了地球。这么解释你应该明白了。我俩在一百四十亿年前,见过一面,而且只有这一面。我经常泡在图书馆里,除此以外很少和陌生人接触。我可以确信,我俩只在这一次,经过了这么长的时间,终于重逢了。”

萱丫头扭过头来。她揭开耳畔的头发,理清额前的刘海。

想把眼前这个大男孩看得清楚一些,看得仔细一点。

——透过眼睛,看清里边澄净的魂灵。

“不……不好意思,我刚从美院出来……”

她有些慌,但是一点都不乱。

“早上接了两单活,给图形设计公司画logo,傻逼甲方一直给我提需求,我脾气臭了点……中午打饭的时候还想着这事儿,这不是,刚好你就撞上了……”

她听得懂小伍话里的意思,还能听懂小伍根本就没想表达出来的“言外之意”。

“我家里穷嘛……那个,不是,等一下,我组织组织语言哈。”

她见得男人少,花钱巧语也听的少,在想着,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浪漫的人。

“我觉得……要不,你把你电话给我?”

过了很久很久——

——很久他俩都没动,也没发声。

直到陈小伍盯紧时间,眉头紧皱,抓住机会。在前列队伍蠕动出现空档的瞬间!

一脚踹在萱丫头的后膝关节上。

她一个趔趄,怀里的瓷碗就这么哐当一声掉在地上,跟着少女心一块摔得粉碎。

她骂骂咧咧,成了猎马人“你他妈的!”

他泰然处之,变做复读机“你他妈的。”

她恍然失神,终于站在对方的角度,感受了一回“素质教育”。

他把瓷碗的碎片给收拾好,和姑娘说。

“饭是吃不了啦。我请你吧。”

就这样——

——这是他们第一次约会。哪怕连个自我介绍都没有,甚至没有互通姓名。

……

……

公元二零二四年。

陈先生三十一岁。

邵女士二十九岁。

他们的女儿叫三七,刚满五岁。

在结婚纪念日这一天,萱丫头伏案而作,给以前孕期的点点滴滴做回忆笔录。

“只要怀孕以后,我整个人都是臭烘烘的,生孩子?变成母亲?别把这事儿想得太伟大……”

陈先生按着妻子的肩,给对方舒筋活络。

萱丫头接着记下。

“这和故事里写的完全不一样,什么屎尿屁都一块来了……我想起这些事儿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怀上三七以后,我能便秘一个礼拜,然后就是内分泌失调,在单位一个屁能崩走一电梯的人,还好后边儿有产假,不然想想都是一阵后怕。再后来怀胎七月,说出来有些不好意思,打个大喷嚏能尿一裤子,你能想象一个成年人得戴着尿不湿生活吗?”

陈先生坦言“我不能想象。”

萱丫头翻着白眼“所以我让你试试穿尿裤的感觉。”

陈先生紧接着坦言“我怀疑你不是要我感同身受,而是想把老公当做儿子看。”

“哈哈哈哈哈……”萱丫头的笑声清澈而透亮,接着说“领导批送产假之前,我就开始孕吐,不分场合的,不分时间的吐,任何时候都有可能爆雷。整一个黄石喷泉似的,一天到晚身上都是些怪味儿。古时说母凭子贵,我倒是觉得,母亲的伟大之处全在妊娠前后,孕前就是你那什么说法来着?就是佛教里的……什么词来着?”

她推搡着老公的手臂。

陈先生解释道“叫做天人五衰。”

“对对对!天人五衰。”萱丫头接着记录“衣服上有泥垢,头上生疮腋下流汗,身体发臭,整天还神神叨叨的犯产前抑郁。要上手术台了,又是一道鬼门关……”

记录做到这里,女儿小三七急急忙忙地敲着门。

“爸爸爸爸!快来!快来!”

“你先记着,我去陪毛毛。”小伍求饶。

“行吧。”萱丫头小声嚼舌头“电视里说的果然没错,在女儿出生之前,你丈夫绝对会说他是最爱你的……”

安顿好老婆,陈先生让小三七拉到阳台。

小三七正儿八经,像个老学究似的嚷嚷着。

“爸爸爸爸!我有很重要的事情和你说!”

陈小伍看着女儿天真幼稚的模样,看着她的头发和眼睛,看着充满生命力,朝气蓬勃的模样,自然而然感觉到安宁与祥和。

“你说吧,爸爸听着呢。”

小三七“那你听好咯!爸爸!你一定要当真!我从来不说谎的!”

陈小伍点点头。

小三七嘟着嘴,指着阳台外边。

“我刚刚认识了一个好朋友。”

陈小伍“是谁呀?这个朋友叫什么?”

小三七两只肉嘟嘟的小手一下子张开,像是一个“大”字,肢体完全舒展,要吓唬爸爸。

“是蝴蝶!”

陈小伍“蝴蝶怎么和你做朋友呀?”

小三七“是真的!蝴蝶会说话!”

陈小伍“你骗人。”

小三七急了“我没有骗人!”

陈小伍“那好,你说吧。”

小三七觉得爸爸不相信她,可她明明没有骗人,她急得要哭出来了。

“我没有骗你哦!爸爸!你千万记住!我没有骗你的!”

陈小伍“好的!我听着呢,我的女儿才不会骗人。”

小三七这才说起正事。

“蝴蝶姐姐教我算数!”

陈小伍“那是好事呀。”

小三七“但是它不懂数学呀!”

陈小伍“为什么呢?”

小三七“我今年明明六岁了,它却说我只有一岁半大!”

陈小伍“那是正常的呀,蝴蝶肯定不懂数学,它又没上过课,怎么会懂呢?”

小三七“所以我要好好上课对吗?”、

陈小伍“是的!”

小三七“李老师可喜欢我啦!”

陈小伍“那好呀。”

小三七“爸爸!我在园里午睡的时候,就和李老师说故事!”

陈小伍“你说的什么故事啊?”

小三七“是我梦里的故事!我梦见……我梦见爸爸经常不回家!”

陈小伍“我这不是在嘛?”

小三七“那不是这个爸爸!是另一个爸爸!”

陈小伍额头冒汗,总觉得哪里不对。

小三七“那个爸爸是金头发的!蓝眼睛的!虽然是那个样子!但是我认得出来,就是真的爸爸!真的!”

“是……这样的吗?”陈小伍尴尬地笑着,心虚地望着书房,看着妻子埋头作记录的样子。

小三七“是的!我和老师说我有两个爸爸!一个会赚钱!一个会打架!两个都超级凶的!超厉害!”

陈小伍哈哈大笑,和孩子说着童言童语“那就是两个勺子往你嘴里送芝麻糊呀!”

“好耶!”小三七高兴得要跳起来了“也是两个小黄狗布偶!两个大熊猫吗?两次动物园?”

陈小伍“毛毛又没有两个,怎么可能去两次动物园呢?”

小三七嘟囔着“那有没有可能,梦里也有一个毛毛呢?梦里的毛毛就是一岁半的!蝴蝶姐姐它没有骗我,因为蝴蝶姐姐没学过骗人!”

陈小伍摇摇头。

“不是的,骗人不用学。反而,说真话是要的,动物也是会骗人的,毛毛。你看,什么东西会跟着环境一起变色呢?”

毛毛立马答道“变色龙!”

“是的!毛毛,变色龙哥哥骗过了猎人的眼睛,才能活下来呀。”陈小伍和女儿语重心长地说“所以我说,要心安理得的说出真话,是一种需要长期学习的技巧,所以老师会说,诚实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呀。”

小三七挠着头,听得半懂不懂的。

“爸爸!我听不懂!”

然后就这么搞了一句大实话。

陈小伍狠狠亲了一口女儿的额头。

“对!听不懂就说听不懂!总是说懂了,哪里有老师会教一个已经懂了的学生呢?对不对?”

“哦!这个我就懂了!”小三七拍着手,变得开心起来“亲亲!你也要给妈妈亲亲!不然妈妈会生气!”

“好的!”陈小伍立马动身,往书房去。

留下小三七一个人,坐在软椅上看星星。

小三七望着星空,嘴里喃喃自语,说着童言无忌,说着梦里的话。

“巴特风哥哥,你的名字好难念啊!是巴风特还是巴特风来着?巴什么风什么特?巴风特?——

——毛毛念不好……可是毛毛已经和爸爸说真话了呀!爸爸好像没理我……”

说着说着,小三七的眼皮越来越沉,越来越困。

在春夏时节,她很喜欢睡觉。

渐渐的,靠在软椅上睡着了。

“巴……巴……风特……巴……巴……爸爸……”

“伍德……普拉克……”

……

……

公元二零六七年。

一只闪蝶停靠在公墓的石碑上。

老陈戴着老花眼镜,身子陷在轮椅里。

今年他七十四岁,丧偶

陈三七女士四十九岁,未婚。

他们是来给邵小萱扫墓的。

在墓碑前,三七照着父亲的吩咐,把一本孕期记录放在香坛边。

“毛毛……”

老陈喊着女儿的乳名,手也不自觉地往外胡挥。

他已经换上了阿兹海默综合征,俗称老年痴呆。

“这儿呢。”女儿把父亲的手臂给按住了,像是对付着青春期的熊孩子。

“毛毛……”老陈的眼神浑浊不清,喉舌迸出胡言乱语“我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和你妈,给你生养一个弟弟妹妹……其实我俩挺努力的,都努力到六十来岁……”

“爸,你就别说胡话了,听上去也是伤风败俗。”三七女士嫌弃道,“我知道你疼妈,不想让她再生了。”

老陈接着说“好吧,这都被你看穿,不愧是我的女儿……不过我俩确实亲热到了这个岁数上。说出来不丢人吧?”

三七女士“不丢人不丢人,简直老当益壮。”

“哈哈哈……哈……”老陈笑得气短,身体已经走到了油尽灯枯的一步“毛毛,我还有个愿望……”

三七女士“不行,不可以。”

老陈“你可以,你绝对行。”

三七女士“就算你拿超强的肾功能来举例说明我也不会答应的,我不会嫁人。”

老陈略感失望“这样……好。”

三七女士“爸,你说过,我不是你的续集,你也不是爷爷的续集,我们来到人间一回,是另一个世界,另一个维度的魂灵来这个世界作游戏,要人生苦短,及时行乐,要对得起自己。”

老陈点点头,笑得露出满口烂牙来。

“对呀……是的呀……没有人是在准备充分的时候……”

三七女士“没有人是拿着剧本,来到这个世上的。”

老陈接着说“我俩出生时,都一样,毛毛,你肯定比爸爸聪明,比爸爸明白……”

三七女士“呱呱坠地的时候,我俩只会哭。”

老陈“嗯呐。嗯,嗯呐……”

三七女士“爸爸,你以前说,如果妈妈先走一步,你会跟着她,你这句话是骗她的。”

“当然是骗她的啦。”老陈偷笑着“她听了开心,如果真的有魂灵,她和我又又又重逢了,她一定骂我为什么半途而废,为什么不把有限的生命过完。她就不开心了。她知道的,我怎么骗得到她唷。”

笑着笑着,陈小伍慢慢由笑转悲。

从悲而泪。

“毛毛,我一直记得你小时候和我讲故事……你说有两个爸爸,可是有没有两个妈妈呢?我不敢问,自从丫头走了以后,我才想问你……”

三七女士俯下身,靠在父亲耳畔。

“是的,我梦见了两个母亲,我记得十分清楚,她们一个大娘,一个二娘。”

“好呀……嘿嘿……好呀……”老陈像是越活越年轻了,像回到了儿童时代,什么都是“越多越好”。

三七又说“她们经常吵架,会斗嘴,感情不好,大娘就是妈妈,二娘我是记不得她的样子了,我肯定不是她亲生的。”

“哦豁……”老陈一拍大腿“完蛋咯,小萱知道我在外面有人会搞死我的。毛毛你千万不要和你大娘说呀!”

“爸……”三七女士抿着嘴,睁大双眼,想好好看看这个风烛残年的平凡父亲,撩起耳畔些微发丝,已经染上了一层浅浅的霜色。

“妈妈已经不在了,她听不到的……我们偷偷说就好了。”

“对哦……”老陈这才想起来。

——他终于是想起来,爱人在好几年前去世的消息。

“三七,你看那边,有蝴蝶。”

他指着墓碑上的爱神闪蝶,渡死之蝶。

三七闻声望去,那只闪蝶十分好看,看得入神。

“爸……”

回过神来时——

——老陈歪着头,在轮椅身上断了气。

“爸?”

“爸爸!”

……

……

再次睁开双眼!

陈小伍感觉脑袋刚从小米枕头的清凉枕皮滑落,紧紧贴在竹板席上。

电视机里放着教育频道的幼儿动画片。

他看着手臂,看着白皙稚嫩的皮肤。

呼吸着夏日时节闷热的空气,望着老屋的地板上,一点点青色油漆。

小桌刚刚放上菜肴,跟着风扇往床边冒热气。

窗外的闪蝶一闪而逝,飞往对面楼房的蓄水池,消失不见。

“小伍,吃饭了。”

父亲摇着蒲扇,穿着一条带机油的脏背心,就像是第一次见面那样,说出熟络的话来。

“喔……来了来了!”

电视机里播放的动画片引去他的视线。

他今年七岁,很喜欢这种娱乐方式。

看见一只白兔子,和一头粉色的凶恶螳螂在拳击擂台上打比赛。

他觉得兔子先生肯定能赢!

兔子先生一定还留着什么秘密武器!

他是这么想的……

一勺饭食捅进他的嘴,他驱动咬合肌,咀嚼着豆腐和青菜,酱油的香味和盐分让他感觉到饿,也无法转移视线,哪怕歪着头,冒着眼睛散光的风险也要看下去。

一时忘了神。

……

……

天空中飘下了雨。

落在多隆郡的郡守府大院里。

一道惊天动地的雷霆划过天际。

雨水敲在门楼的砖瓦上,落在林奇的鼻尖,吓得他浑身一个激灵。

于此同时,兰花螳螂的刀子也慢了下来。

她匍匐在大梁上的半截虫身猛地停下捕猎动作,对这个年轻人的一举一动十分忌惮。

她的胆子很小,和所有野兽一样,信奉着食物链中适者生存的铁律,不能有任何马虎大意。

此时此刻,她思考着,猜测着。

——这个神甫发现我了?

——有可能吗?

——要不要先退回院子里和两个姐姐汇合……

——我的第一要务是活下去。

——第二要务是让星界的客人成功来到加拉哈德。

——第三要务,是求星界的客人,给我心里的螳螂寻一位吃不完杀不死的丈夫,来满足我的天性,来让我的炼丹道路更加圆满。

——那么先活下去吧!

这么想着,她往后退了那么两分。

想要化为虫身,重新藏进阴影里。

就在这个瞬间!

兰花夫人面前一黑。

厚实的大皮靴蹬中面门!她只觉脖颈一软,整个脑袋跟着飞了出去!

构筑成她虫身的孩儿们还没反应过来,化作一团团粉嫩的泥浆,追着头颅涌出院落。

“怎么会……”

她的眼中满是难以置信的神色。

头颅落地之时,像是一滩软趴趴的泥,挂在大院的小桃树上。

再看林奇已经从大梁上落地,和战友们背靠背,肩并肩。

“我来对付这个怪物!阿明!把陈先生带到我身边!”林奇在嘶声大吼,情绪激动地难以自抑。

“虽然我很讨厌你指手画脚的样子,但是,踢得好。”阿明持枪冲进香堂大院。

——汉娜紧跟其后。

前院里留下林奇和兰馥秋两人。

这是林奇第一次单独面对东国的炼丹师。

“用炼丹师来称呼你属实是抬爱了!”

他两拳抱架,夹紧脸颊,眼睛死死盯着敌人。

“用怪物来称呼你比较好吧?”

垫步的感觉很踏实,踢击的力道保证能把一个正常人的脖子给弄断。

可是……为什么她不会死?

——地上留着几只小螳螂的尸体。

林奇想。

——她的肉身就是由这种单个虫子做单位,融为一体的虫群吗?

如果是族群,那么一定有族群领袖。

——好比蜂群,也一定有一只母蜂王。

那就是她的弱点!

想到此处,林奇要看清敌人,看清敌人的动态和体征。

看看她重新融合肉身的模样。

天杀的……

真他妈恶心……

从湿润柔软的泥土里聚来一团团粉嫩的软肉,小螳螂搭起坚韧的骨架,盖上肌理和皮肤,不过一呼一吸的功夫,这人间难见的大美女就这么“搭建”起来了。

有种难言的恐怖在心头弥漫——

——林奇很害怕。

是的,他体内在疯狂地分泌着代表恐惧的信息素。

让他的肌肉紧绷,让他开始产生局部痉挛。

兰馥秋像个破布娃娃一样,几乎以腰腹背反的骨折姿势,拧转周身恢复人身。

“你在害怕……我闻到了哦。”

她的步履娉婷袅缈,不消一会,在身上盖了一层粉色旗袍,衣服上还印着一个个蟠桃,这些蟠桃刺绣缝针走线来看,每一个花纹,每一个图案,都是由螳螂的步肢纹路组成。

林奇默不作声,他不允许再说出一句真话。说出一句令人丧气的话。

“为什么要和我作对?”兰馥秋歪着脑袋,百思不得其解,从手臂中取出一把大柴刀,像是取骨头一样。“你是个普通人对吗?我在你身上感受不到灵力,用西方人的话来说,就是完全嗅不到手性分子的味道……为什么呢?为什么你敢堵我的路?你哪里来的胆子?”

雨水落在他们的肩头,与衣料和皮肤碰撞时粉身碎骨。

林奇因为恐惧而大口大口呼吸着,他看见那个女人从手臂中取刀的细节。豁口之中的虫豸密密麻麻的不停蠕动着。

“很难想象吗?!”

他大声反问着。

要把这个问题留给对手!

兰馥秋“确实,很难想象……”

“那就是你的想象力不够丰富!来吧……来吧……我看不清你的真身,让我看得更清楚一点……”林奇在怒吼,要以声振威——

——要把这点威能,化作灵魂的威能。

他话音未落,眼中的柴刀已经化作一道清冽而妖艳的光。

像妖怪一样,兰馥秋的身体结构和发力方式远超过普通人类的范畴。

当林奇反应过来时,刀子已经在面门前,几乎要把脑袋一分为二!

嗙——

惊天动地的声势和兵刃相击的震波几乎让雨水“停”了那么一会。

一截断刃破空而去。

扎在房柱上,慢慢变成一滩螳螂尸体混合而成的肉泥。

兰馥秋眼神阴狠,却忌惮林奇做出的守势,步伐像蹬羚袋鼠一样,往后跳跃飞退。

要说刚才发生了什么?

林奇是最清楚的。

劈头盖脸的柴刀落进他两臂抱架的拳樁时,他已经再也没有被动防御的机会了!

这叫中门大开,是兵击极险的三寸之地!

刀朝着他的脑袋来,他就用脑袋去接。

凯恩老师为他治疗时,额头还留着一截因骨质增生而戳出表皮的犄角。

——犄角就是他的武器!

“呼……哈……”

前额受到巨大的冲击,他的脑袋好像受到了蛮牛冲顶那样,整个脑组织在骨腔体里来回碰撞了一遍,震荡之下,如果敌人要是补上哪怕一刀,他就得命丧黄泉。

——可偏偏她却逃了。

——像是惊弓之鸟的一样逃了。

“呼……”

沉重的呼吸声,耳畔的雨声,一切都变得清晰起来。

他的眼睛里重新有了神采,想起了陈先生留给自己的使命——找出陈先生留下的【两颗炸弹】,一定要找出来,首先得把这个自己能对付的敌人,挡在门外!最好了结她!

她的刀子并非无坚不摧。

她的心智并非千磨万砺。

她的肉身也不是永恒不朽……

“我能做到……”

勇气在那一刹那开花结果。

弓起身,用手肘藏住要害和柔软的肚子。

想起来,林奇要想起来。想起凯恩老师的教导,想起凯恩老师口中陈先生的高明战术。

他的神经反射是不如这妖怪的。

那么只有一条路可以走。

在敌人挥刀的时候,去拦截她的刀!

如果她有千万化身,那么得一个个用拳头锤烂了!

“你好……”

雨幕在石砖上汇做一面澄明的镜子。

林奇两腿发力,向自己心中的“超能力者”奔袭。

“男主角!”

兰馥秋不敢大意,双手持握凶器,使着六艺腰马合一的力,接应敌人的方式十分稳妥。

她的眼睛在来回平移,看见神甫佝腰撞进攻击范围的态势,观察林奇左右来回摇摆的上半身,就像是在画一个∞字。

太快了——

——逃不掉了!

只在那一刻——

——肉掌和刀锋砍出了一朵血红的玫瑰花。

三四根断指像是骨钉一样打在老屋的石墙里——

——都是林奇的血和肉。

劈掌的路数对着兰花夫人的肉身猛攻而去,仅在短短**之间——他换来了惨重的战损。

调息换气的须臾之间,只等大刀走老,他灵巧的双臂已经完成基本的【开门】,越过了敌人用刀锋构筑的防线!

步步紧逼,要再近一点……

林奇的脑袋已经忘了疼,勇气让他的肾上腺素涌向四肢百骸,拼尽全力要把残肢断指头握紧——

——握成拳头!

砰——

指爪合弓拳之势,撞上头颅的声音好比子弹出膛!

砰砰——

撑捶顶膝的力道几乎要把兰馥秋的虫身给打得双脚离地……

磅——

肩肘的拈靠的巨力彻底将这头妖怪的武艺和战斗意志,全部击碎!

“你疯了吗!难道你不怕死!?”

兰馥秋的整个身体都黏在了房柱上。

破破烂烂的虫身聚合体如一副挂画一般,她恢复肉身需要时间和能量。

只是没想到,这个神甫的拳法来自东方——

——只要咬开一个破绽,那种欺身而上的组合攻势就会让局势变得一面倒!很难再有扭转战局的机会!

此时此刻,她只能用一张嘴来占占便宜,哪怕对方多说一句话,也能给她一丁点喘息的时间!

“你连手指头都不要了?要不把脑袋也送出来让我砍两刀!”

林奇根本就没想搭话。

他不能换气——

——如果这一口气呼出去,紧绷的肌腱突然放松,他会因为双手的伤势疼得晕过去。

他很清楚自己要拿到什么。

为此他得付出点什么……

……

……

“兔子先生加油啊!”

小伍坐在电视机前,用力地拍着桌。

已经到了最终回合,可是兔子先生依然没拿出小伍预想的秘密武器。

“卡通人物不是不会流血的吗?”

他嚷嚷着,肆无忌惮地大喊大叫。

“就算胳膊断了脑袋没了,也能长回来的!”

……

……

林奇都一清二楚——

——只要能把陈先生带回来!

断四五根手指头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

只有这口气不能泄,在战斗结束之前!

他红了眼,残肢挥出山岳一般的冲拳重击。

木梁开裂,兰馥秋的脑袋变得四分五裂。

无数小虫扑打着翅膀,想从这个悍不畏死的神甫手下逃走。

右手流完了血,轮到左手的连番刺拳!

像是练习过无数次,当掌骨的骨刺迸出血来,也代表两三头小虫叫澎湃凶悍的拳头打成碎末。

紧接着……

——两手齐下。

纷乱的拳影像是雨点一样轰击着妖魔的驱壳。

从雨水让劲力冲打,变得比钢针还锋利!

在那一瞬间,有一道神圣的幻影从神甫的如虎豹一样的背脊中透体而出!

它有闪电般凌厉的尖锐折耳!

它的两腿如皑皑白雪,反曲好似蹄肢。

躯干和四肢的肌肉鼓胀,胸前有一团柔软的毛发,配着腹肌,像极了一个纯白的【r】字!

它的眼睛是血红的,两颗门牙如一把锋利的铲子。

它挥着满是绒毛的健硕前肢,和宿主一同发出灵魂的怒吼!

说起来很奇怪!但它的模样,确实就是一只满身肌肉,和人体结构差异不大的兔子!

谁会明白林奇在害怕什么呢?

谁会知道林奇身体里的另一个灵魂,居然会害怕兔子?以至于魂威的形态都是一头兔八哥。

在神甫对妖魔进行惨无人道的处决时。

香堂大院里的情况不容乐观。

——蝴蝶女为了维持仪式,难去支援二妹。

——可叶心玫这头女王蜂也极难对付。

汉娜和阿明的枪法都很准,对这些失去丈夫儿子父亲的女人也没有任何慈悲心。但问题是——

——香堂里的敌人太多了。

他们要是躲在掩体里,女王蜂的消化液能让掩体和他们的一部分肉身一块见阎王。

普通的子弹根本解决不了这些女匪,就算轰碎脑袋,受到毒针信息素刺激的脊柱神经也依然在工作,在策动她们的身体,朝着敌人扣下弩箭的扳机,吹出致命的锋针。

圆头子弹也无法对付天上的叶心玫,她那蜂巢一样的肉身就算破做五六瓣,也能牺牲女匪体内的蜜酒,在工蜂的修补下迅速复原。

汉娜的魂威在争取战机,但精神力已经渐渐拖入山穷水尽的地步。

“这些畸形的怪胎……”

汉娜的身体已经变得支离破碎。

“阿明!我有一个请求!”

两人肩并肩奔跑在院落里,在房梁穹顶和砖瓦来回交换弹药,保持移动打靶。

天上的女王蜂抱着伍德的肉身,欢喜地进入了忘我境界。

阿明“你说!什么请求!”

汉娜“把我射出去!”

“什么!”阿明恍然失神“你在说什么胡话!”

“我感觉很困……连瞄准都没法做到了!如果没了魂威,我挡不住这些混进雨水的针头!撑不了多久啦!阿明!我把我的生命交给你……”汉娜猛然一扯,将一把金发带着头皮一块撕下,化作一块块刀片,汇成一颗颗弹头!

“它是我的第二生命……对着天上那头女王蜂。把我的第二生命射出去!我要把它撕得粉碎!”汉娜信誓旦旦地说“我能不能嫁出去可全看你了!黒德尔·阿明!”

瓢泼大雨之中,阿明接住了这六颗闪闪发光的金色子弹,它们的形体支离破碎漂浮不定,已经再也难以维持弹头的镜面状态,如果再拖上两分钟,可能汉娜就要当场晕厥。

两人隔着一座院子的距离,在房顶间攀爬,像是两头灵猫。

等汉娜的特制弹头完全将阿明枪械中的弹头包裹住……

阿明朝着雨夜漆黑天空中的女王蜂,准备扣动扳机。

叶心玫将伍德的肉身送到阿明眼前,挡住那一条致命的弹道。

“伍德,活下去。”

膛尾迸发出金色的火花。

连续五颗子弹穿过伍德的肉身,在腰腹轰出一个血肉模糊的大坑,又在肾脏的位置剜下一团肉来,带着骨头的破片撞进叶心玫的身体里!

仿佛刮起了一阵狂风暴雨,就在这个时候。

阿明眼疾手快!看得清楚。

从蜂巢里迸出一团腥红的刺针,直直朝着汉娜这个魂威控制者而去!

还不等阿明多想,回过身来时,身体已经做出了反应!

他凌空飞扑,把汉娜扑倒在房顶的碎石砖里。

背脊一凉,他心神一动。

“不好!”

十来枚金针扎进阿明的后心。

“dududududu!!!——”

汉娜鼓着眼睛,脑袋上的头发都没啦,还让阿明这虎背熊腰的壮汉给压着,怒火蹭蹭地往上窜。

“durable!(持久的,坚硬的)”

自动变色,变成一个女流氓。

“duty!!!(责任、义务)”

变成暴怒的决心。

“dullduck!(迟钝的鸭子!)”

变成高素质人群。

她浑身无力,眼睁睁看着同伴要变成一头工蜂!

阿明的眼神涣散,在精神恍惚之间,朝着蝴蝶女射出了最后一颗子弹!

在这个瞬间。

汉娜想了很多很多。

她吐着舌头狠狠地吻上阿明的嘴!

如果伍德在场绝对会阴阳怪气的鼓掌,并且报警。

——以性骚扰的罪行把汉娜这个女流氓送进监狱,以保证阿明先生的清白。

在那一刻,阿明的身体已经失去了控制,他牙关紧咬,在蜂王的控制下,为了抵抗汉娜舌头所化成的破镜刀锋,满嘴金牙成了他最后的防线。

可是没有用!

【金发傻妞】成功钻进了阿明的身体中。

紧接着,明先生的肉身像是泄气的皮球一样,迸出十来个血淋淋的伤口,金针从体内取出,让破片带了出来!

而那一颗正义的子弹,终于打中了蝴蝶女的眉心。

天上的镜片风暴也忽然停滞,女王蜂的身体在汉娜的摧残下化成一团团浑浊红黄不定的虫浆。

伍德·普拉克摔在大院里,悄无声息。

只是仪式已经无法阻止——

——在林奇处置完兰馥秋之后。

他一路跑进香堂大院,一眼看见伍德先生的伤势,急得连滚带爬,找到伍德的手,握住右手,猛然按下起爆开关!

随着蝴蝶的血,一路流往果园的两根碎手指,在一团爱心形烟花中——

——与天上的灾星融为一体。

阿明恢复神智的瞬间,眼中满是复杂的色彩。

汉娜咧嘴大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阿明“我……”

“放心我会负责的。”汉娜说完这句——

——精神力彻底崩溃,两眼翻白,晕了过去。

第九章 一只闪蝶

妖怪——

——指超自然生命。

要具体来说,是人以外存在于常态物理世界的超自然生命。由于认知限制,人们暂时难以用科学来解释的【现象】或【事物】。

包含民俗学、民族学、文化人类学、语言社会学等【科学研究领域】里,虽然不属于独自发展的学问,但依然有系统的学说。

通俗来讲——

——就是与常理有别的怪异离奇的事物与现象,古时把气候带来的冷热交替称为【风、寒、暑、湿、燥、热】,共有【六淫】。其中最厉害的百病之王就叫做【风邪】。

又把难言的隐疾说成【蜚蠊】,把家中的白事喊成【吊客进丧门】与【白虎送孝服】,都是这个意思。

除却这些民俗中能够被科学认知辩证的东西。

留在加拉哈德世界的,还有数之不尽的神秘事物。

再强调一遍——

——本书纯属虚构,与现实没有任何干系,从不映射政治敏感内容,更没有暗示或讥讽的行文走线。

这里要提一点题外话。

上个世纪末有部港片,叫做《倩女幽魂》,它拍了三部,第二部叫《人间道》。影片的年纪比笔者还要大上三岁。

里边有个囚犯角色,说了这么一番话。

“我祖宗没眼光,让我好学问,让我著书传世。”

“谁知道,我写游记,他们说我泄露国家机密。”

“写历史,说我借古讽今。”

“注解兵法,又说我策动造反。”

“写神怪故事吧,又说我导人迷信。”

“最后,我改写名人传记,哼……”

“结果这个名人失势,被定为乱党,我跟他一块儿判了个终身监禁。”

“哎,人生就是个牢狱哟!”

就此为止!——

——够了,我再说一次。

本书内容纯属虚构,不是历史,不是游记,不是兵法,不是神怪故事,不是名人传记,我不著书,更没想着传世,多大脸哦?出门没带钥匙?配吗?

说出上边这番话的是电影里的角儿。

——更不是我。

那你可能会问。

为什么要谈起《倩女幽魂》呢?

笔者其实就想谈它是部鬼片儿这事,就谈谈它的角儿。

只说这一个角儿。

谈美女大家都喜欢吧?

谈王祖贤!

是的,我摊牌了,我坦白了!

我女朋友长得超像王祖贤!

——哈哈哈哈哈哈哈!

……

……

群星罗布,万象归元。

西元一**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有一头野兽,从星界闯进了加拉哈德世界。

这不是它第一次来到这个位面,它一直以另一种形态,另一种更加神秘的自然现象与万事万物相依相伴,共同依存。

导致它降临的仪式是毕宿十五小节,为西方白虎七星宿之一。

兰花夫人如此形容这头野兽。

【穷】凶极恶,千古【奇】葩。

谓之【穷奇】。

穷尽极真极相,奇有吞瘟逐疫。

在小伍还未醒来之前,为了防止阅读障碍,我们要理清这个【穷奇】到底是什么东西。

在东国古代,它是一尊凶神。

又以带翼大虎的风神形象出现。

它不喜欢好人,与恶人为伍。

它经常飞到争斗的现场,将夸夸其谈讲道理的好人吃掉,又帮助直言不讳凶形恶像的坏人抓来猎物,把猎物送给坏人果腹。

这里的“好”与“坏”全是穷奇自己说了算。

又说腊八时,穷奇这位风神也要拨开云雾,让阳光洒在大地上,在春天万物复苏之前,在毒蛊虫害和病菌醒来之前,让太阳杀死这些瘟疫的源头。

也有民众传闻,它能统领【六淫】,命令【疫鬼】,掌控【风邪】。

故而穷奇也有另一个名字,叫逐疫。

在一声爆炸之中——

——回到陈玄穹的眼界里来。

从他正视【渡死蝶】的二十只眼瞳以后,就一直困在一个个美丽的梦境里。

可能你会疑惑,这到底是梦,还是真实的?

为什么小三七能和父亲隔空喊话?

在那个世界,陈玄穹的人生是真实存在的吗?

在花费篇幅解释这些之前,我们要搞明白一件事。

——是什么把陈玄穹从地球送到了加拉哈德。

如果通过神秘学来解释,答案是一只【渡死蝶】。

如果通过科学假说与臆测,答案是一次有意的【平行宇宙的信息扰动】。

小陈与发妻或有或无地提过这件事——

——在一百四十亿年之前,我们曾经见过一面,这次相遇算是重逢。

按照热力学与热寂和熵增来说。

正因为宇宙的爆炸与不断膨胀,才有万事万物的运动规律,才有【时间】这个概念。

当它膨胀到临界值,就像是火焰释放完能量,整个宇宙也会逐渐冷却下来。时间的流速会跟着事物运动的规律越来越慢,直至停滞。

这个过程是非常非常久远的。

从质子衰变、黑洞诞生、黑洞崩溃到最后黑洞蒸发以及宇宙的低能状态。

大概需要101000年及以后。

大部分的物质会衰变为铁元素,说句题外话,或许那个时候,生命会找到新的出路,由碳基的【血肉成泥】,变成另一种全新的钢铁核心形态。

回到这个议题上。

到了时间的终点,暗能量和暗物质将会登上舞台。是驱动宇宙运动的必要础石。暗物质或暗能量都不会吸收反射或发出辐射。

它们是冰冷的,虚无的,更加难以观测的东西。

它们占宇宙总质量的百分之六十八点三。

按照宇宙学常数和标量场模型来算,百分之二十七的宇宙是由暗物质组成的,它们像是胶水一样,把所有物质都连接在一起——包括围绕原子核旋转的电子。

为了不把你的脑壳搞晕,我们直接得出结论。

在宇宙迎接【死亡】时,死亡的方式在附和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前提下,有两种。

其中一种是大崩坠假说。

通俗点说,就是一个烟花炸开,随着巨大的能量冷却下来,产生极大的重力,会让宇宙停止膨胀。

如果还有生物作为观测者存在,那么它喝下去的水会吐出来,回到水杯里,万事万物的运动规律都会跟着时间倒流宇宙崩坠而回到原点。等待下一次爆炸。

其中第二种,是大撕裂假说。

也就是宇宙这团烟花炸开,物质就是烟火的焰瓣,在暗能量和暗物质的牵引下努力维持着形态,随着热寂最终开始撕裂,哪怕一颗原子核都无法维持原本的形态。

而宇宙在此刻死去,漆黑的幕布之外,极有可能是另一个时间并行的平行宇宙。

公元前五世纪,德谟克利特就提出“无数世界”的概念,认为“无数世界”是原子通过自身运动形成的。

他说“原子在虚空中任意移动着,而由于它们那种急剧、凌乱的运动,就彼此碰撞了,并且,在彼此碰在一起时,因为有各种各样的形状,就彼此勾结起来,这样就形成了世界及其中的事物,或毋宁说形成了无数世界。”

在二零零七年八月。

科学家在研究宇宙微波背景辐射(b)信号时发现了一个巨大的冷斑,其中完全是“空”的,没有任何的正常物质或者暗物质,也没有辐射信号,这是另一个宇宙的证据,冷斑现象可能使得宇宙学家推出一种结论,暗示人们所处的宇宙之外还存在平行宇宙。

通过普朗克望远镜观测到的辐射数据发现我们的宇宙可能是10亿个宇宙中的一个,这是第一次有证据显示平行宇宙是存在的。

最后再提四个要点。

第一个要点——

——不论是大崩坠或大撕裂。平行宇宙都是存在的,或者说,对加拉哈德宇宙来说存在。

它好比一个鸡卵,只有在蛋壳破裂的时候,才能见到身边的同伴。才能从混沌无知的状态中知【道】,原来宇宙之外的世界,其实是同一个母亲下的一篮子蛋。

和所有的生命形式一样,在基因竞优中传递的是dna的信息。组成生命至关重要的东西也是信息,如果没有遗传信息,人体是一堆价值三十来块钱的元素单质而已。

从千万份遗传信息中筛选出一条,与另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交换信息,组成新的生命形态,这个过程叫做【繁衍】。

基于这一点,陈玄穹作为一个信息载体,与伍德·普拉克交换了宇宙的遗传信息,完成了一次繁衍的过程。

包括其他的星界来客也是这样来到加拉哈德世界。

——然后是第二个要点。

除了鸡蛋破裂的方式以外,还有一种手段能够让两个互不关联的平行宇宙链接起来。

它就像是能够影响光线,让光线发生扭曲的引力透镜,像是黑洞旁,视界之外,徘徊在史瓦西半径的引力弹弓效应。

它是巨量暗物质和暗能量引发的潮汐,在魔术师口口相传的【魔力潮汐】。

——然后是第三个要点。

爱因斯坦的引力理论中预测。

打通平行宇宙之间作时空旅行的虫洞有极短的开启和闭合时间,但是暗能量的排斥力和牵引力能够做到。只是其中需要掌握的数学方程和引力场模型是现阶段人类不可企及的东西。

让那些比光速还要快的飞行器,像是幽灵一样逃出虫洞,就能到达另一个宇宙,另一个与源宇宙极为相似,但稍有不同的平行时空中。

——最后一个要点。

按照量子场理论计算出来的宇宙常数,比天文观测获得的上限至少高出十的一百二十次方倍。

这代表什么呢?

代表多宇宙论的宇宙总数,与我们并行的同伴,一起存活的“鸡蛋”,很可能是十的一千次方个。每一个宇宙都有不同的宇宙常数,而我们恰恰生存在一个常数相对较小的宇宙中,能够保留文明的火种,能够维持人形,能够观测这个世界的模样。

这种“人择理论”已经接近神学,接近宗教信仰。一点都不科学,要接受尖锐的批评。

然后就是总结——

——你看一眼本书的详情页,去分类看清楚。

是【奇幻】。

虽然笔者也写过科幻(翻白眼)。

回到正题。

当你对上文驳杂的【知识】有了那么一点了解。

坐在马桶上挖鼻孔时又多了那么一点消遣的思考。

我们要回到小伍身上,继续这个故事了。

虽然在平行宇宙之间传递物质是非常非常难的,但传递信息对于加拉哈德宇宙的星界生物来说非常简单。

它们作为加拉哈德宇宙的神祇(外星人),早就有了一套规范工整的文书格式,在人的肉眼观测下,表现出来的物理现象,就是两只不同品种的闪蝶。

故而——

——陈小伍在面对蝴蝶女的魂威攻击时,并不是中了催眠术,也不是做梦。

作为承载信息的能量载体,失去了脑皮层的记忆单元,他无知无畏的魂灵,按照辐射与物质的波粒二象性来说,通过渡死蝶这条通道,确确实实从加拉哈德离开,并且作为一条类似脉冲信号的信息,送往了其他平行宇宙。

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

——穿越。

和爱神闪蝶的诨名一样。

渡死,即为死亡以后的超度。

将死者的魂灵送去远方,送到平行时空的另一个世界,再次成为生灵。

“我还有回去的机会吗?”

陈玄穹坐在星界巨山的悬崖边,看着伍德·普拉克摆弄着一艘大船。

伍德头也不抬,从船底扔出来一把螺栓。

“为什么要回去?小陈,你每隔七十几年就会重新回到我身边。说实话,你这种规律又健康的串门作息,我见了是非常开心的。”

茫茫星空,无数宙域在引力透镜效应下,从这个黑洞铸造的监狱看去,像是一只巨大的眼睛,戴着闪闪发光的美瞳。

陈玄穹问“我得想办法回去,我还不能死……我是第一次见到你吗?”

“不是第一次了,小陈,你受了渡死之蝶的魂威攻击,从加拉哈德世界送到其他多元宇宙,从开始轮回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千多年。你在同一个剧本里反复出演。”伍德·普拉克将帆船的龙骨修补好,把船帆立起来,像个冥河里的引渡人。

得知真相的陈玄穹震惊地问“你刚才说了什么?我死了不止一次?”

伍德“是的,你上辈子是个修拖拉机的,这辈子是个绘图员,我也不知道你下辈子会去干嘛,但总归逃不掉那个人生。”

“什么意思……你在说些什么?”陈玄穹听不懂这个“阎王”的话,他的记忆还留在加拉哈德,和自己的肉身在一块,存在大脑的海马体里。

伍德拍拍双手,用土著的理解,用土著的民俗,给这个痴愚无知的,迷失在轮回迷宫之中的小陈同学上了一课。

从星界巨山的悬崖边竖起一块符碑,上边写着【三岔路】三个大字。

又分出去一条路口,往无边无际的类星体海洋中延伸。看得出来,伍德对物质与能量的掌控已经与神灵无异。

路口的尽头,只在一呼一吸中立起一条桥梁。

两道门楼牌匾升起,上有书【黄泉路】和【奈何桥】。

伍德就这么带着小陈往前走,一路走到尽头。

他一个响指,敲出一道道排列整齐的石桩护栏,并且和小陈同学小心吩咐着。

“别掉下去了。”

然后又是一个响指。

从路口旁多出来一个小食摊位,桌面上摆着一碗汤。

小陈认得这个,他终于是有了点土著的概念。

“是孟婆汤吗!?你是老天爷吗?我这是来地府了?”

“开什么玩笑……你家老天爷是金发的?”伍德·普拉克也懒得去解释,一副耸肩无谓的模样,又敲了个响指。

从小食铺的长椅上,像树木发芽一样,“长”出来一个黑袍裹身,黑纱遮面,摇着桃花扇打着赤脚的女人。

小陈想跑上去看清楚,离得近了才发现,这不过是一尊蜡像,根本就是假的。

伍德“有条件我也想弄个真的……不过生命的蓝图真的太难画了。”

“我的妈呀……”陈玄穹咋舌称奇,就在这时,连望乡台的塔楼都建起来了。

伍德继续带着小陈往前走,离巨山越来越远,走到漫无边际的类星体海洋深处,有一个大漩涡。

已经没有前路了——

——终于,小陈这个地球来的土著对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有了初步的理解。

“我是死了……可是为什么我还年轻?”

看看魂灵的模样,看看他不过二十三岁的面孔。

——怎么想都不应该啊。

前世的记忆让他回想起一点蛛丝马迹,让他原本正常的,七十四岁寿终正寝的生涯变得混乱。

“这个问题问得好!”伍德为小陈的好学态度而鼓掌。“因为巴风特,我们走到了一起,小陈同学,如果你的记忆力够好,你应该记得你有个女儿。”

小陈点头“对对对,三七……我的毛毛!”

伍德接着说“当我察觉到你受了渡死蝶的魂威攻击时,我一直不愿收回你的性感炸弹,只要它还没回到你的身体里,我就能以它为锚点,把你这个信息载体从茫茫多的平行宇宙中筛选出来。

在渡死蝶的干扰下,我将你发往一个个近似的宇宙中进行轮回,不致于让渡死蝶将你变成一草一木,一头野猪或者一只草履虫,连原本的信息锚点都要失去,如果变成那样我就很难再找到你了。

——这很像你老家神话中的三千世界,六道轮回。这么说你能理解吗?是我让你一次次变成人。”

小陈疑惑“那关毛毛什么事?”

伍德又说“你的女儿是个星孩,拥有匪夷所思的信息甄别和沟通能力,可能在娘胎里就能与巴风特沟通,能往另一个世界发送消息。”

小陈这回又听不懂了。

伍德拍着小陈的肩。

“可能你现在听不懂,但另一个陈玄穹肯定能听懂——

——你的女儿通过巴风特与你血脉相连,我要帮你塑造人身,而你的女儿得想办法把你带回去,在渡死之蝶的扰动下。带回加拉哈德。”

小陈“你说这个谁会懂啊!我要去哪儿?我和你很熟吗?我原本是谁?”

关于人生中最重要的三个问题。

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去哪里?

陈玄穹的魂灵信息载体经过一遍遍轮回的洗练,如今一概不知。

——蝴蝶女的魂威攻击就是这么可怕,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触之即死。

面对小陈同学的疑惑。

伍德解释着。

“你原本就是这个模样!”

他拿出镜子。

镜中人是个二十三岁的小年轻。

瘦瘦的,不高也不胖。

手上有老茧,心里有风霜。

“我……”小陈开始恐慌,有一种巨大的迷茫感涌上心头,他在人世间滚了一圈,身上全是回忆构成的泥,心中的一个个坑口占满了人与事,很难去理解这些。“我是这个人?”

伍德认认真真答道“是的,小陈,我与渡死蝶搏斗,要争抢你的归属权。其中还有几回差错,你父亲的y型染色体在信息扰动下有几次失活,你甚至身为女人——用不同的方式,活了几百年。”

那是伍德最绝望的时候。

“因为你变成了女人,我留在你身上的信息锚点差些失去它该有的作用,和你这个娘们儿讲起道理来也费劲,而且你的女儿三七在相似的多元宇宙中也不曾出生,我差一丁点就失去你了。”

小陈目瞪口呆,只有七十来年的人生经验难以在时间跨度如此宽泛的词汇中找到真实感。

“我?女人?”

伍德不耐其烦地说明。

“你要明白一点,每一次旅行都是一次尝试,陈玄穹……”

小陈“我叫陈小伍……”

“不对不对不对不对!”伍德摇晃着手指头“你就叫陈玄穹,假设你是陈玄穹。”

“这假设不成立我”小陈同学刚想说话。

伍德先生手上多了两条黑白无常的哭丧棒。

小陈“那好……我叫陈玄穹。”

伍德随手把【法宝】往大海里一扔,点点头“我需要你,你的朋友们需要你——”

“——我得回去?回哪里去?你能把我送回去吗?”小陈终于有了点自觉,有了那么一点使命感。

伍德摇摇头“不行,我不能把你直接送回去,渡死蝶依然在负隅顽抗,堵住了加拉哈德的通路,如果你直接回去,必然会被它抓住,你只能依靠你自己,还有你的女儿,如果它把你完全夺走了,那么就和我说的一样……”

“我会变成草履虫?”陈玄穹问“真正意义上的,完全死亡?”

伍德双手合十,诚心诚意地说。

“是的!没错!没人知道它会给你选什么剧本,可能变成猫猫狗狗,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宇宙常数下的古怪生物,说不定还有可能会变成海绵宝宝呢。”

陈玄穹沉思着,消化着脑子里的信息量,“我该相信你吗?”

伍德吐着舌头,看着这茫茫荒野,无垠星空。

“你还能信谁呢?”

陈玄穹质疑道“我怎么知道你是对我好的?我怎么才知道你会不会就是那个渡死蝶?本着科学唯物求证的方法来说,我呆在这里就是最好的选择。我还能用这种形态活下去。维持本我。”

“天才!”伍德笑得露出两颗虎牙,显得十分俏皮“你简直就是个小天才!~”

紧接着,他为了说服这个小伙伴。

从身后抽出一张画板,两手的手指像是打印机一样,指尖如精密的光刻仪器,为画布点上一个个像素。

不过一呼一吸的时间。

一张精度超高的照片成像。

伍德“这是你。”

“对没错。”陈玄穹点头,是他小时候的照片。

伍德撕下画布,扔下漆黑的“冥河”。

又现场给陈玄穹画了一张。

“这也是你。”

陈玄穹一看。

“我艹!这是我?”

他指着画像上的女人。

黑发黑眼,穿着草裙比基尼,在夏威夷的海岸上晒太阳,抱着两位拉丁裔应召女郎。

伍德“这他妈不是你?”

陈玄穹“这他妈哪里是我了!?”

伍德“我就说她不是你!”

陈玄穹“这能是我吗?”

伍德“对了!问题解决了!小天才!你不想变成她,对吗?”

像是一道雷霆闪过脑海。

陈玄穹跟着伍德点点头!

“我绝对不能是她!”

紧接着,伍德拍拍手,“现在你相信我了?”

陈玄穹满头冷汗“我信我信我信!我信,我确实是个好色之徒。”

再然后,伍德指着类星体海洋中的大漩涡。

“跳下去,找一条出路,想办法回到加拉哈德。只要你能在渡死蝶的围追堵截下,再一次觉醒魂威,再一次找到勇气。你就能找到性感炸弹的信息锚点,我俩能打破它的扰动。回到加拉哈德。”

“真的吗?”陈玄穹还不太确定……

伍德一个响指,物质跟着再构,从平台延伸出一条通路,通路的下方就是旋涡中心,而通路又挖出了一口井。旁边还放着招牌。

【轮回井】

再看伍德身上的衣服都变了,这金发碧眼的假洋鬼子笑嘻嘻地扮着地府阴差的模样。

“客人呐!~下回再来呀!赶紧他妈的给我滚,看见你就烦!”

小陈同学举起手“我还有疑问。”

伍德“你说,我说到做到。”

小陈“你能给我造把枪吗?你会这么多法术,应该能做到吧?”

伍德悉听尊便,给陈玄穹造了一把枪。

陈玄穹观察着枪械的构造,看清弹轮里的子弹。

紧接着。

——砰!

把这个指手画脚的洋鬼子脑袋给轰碎了。

陈玄穹扔下枪,嬉皮笑脸,终于是爽了。

“谢谢。这一回我尽力。”

然后跳下井口。

伍德好不容易把脑袋的能量裂片给收集回来。

他想着小陈那点恶趣味是刻在灵魂里了,怎么也丢不下啦。

送走伙伴以后,他开始倒腾起自己的越狱大事业。

他试图用一艘船来逃离这个黑洞视界。

吹着响亮的口晒,船舶跟着下水,落在类星体海洋的高密度物质中,因为夸张的压力和引力寸寸崩裂。

伍德站在岸上,就站在【阎王殿】门口,他的双手虚握,控制着脉冲星的能量乱流,为这艘船修补船身,哪怕它全身的零件都换了一遍,这艘忒休斯之船也要从旋涡中冲过去。

它必须冲过去,要利用旋涡的引力弹弓,才能用超光速逃出这个监狱。

可惜的是……

失败了。

这艘小船在接触虫洞旋涡的瞬间,叫暗能量的牵引力扯得粉碎,卷进海底,再也不见踪影。

“艹!”

伍德大声叫骂,感觉自己和小陈同学,陷入了同一个难题。

“艹艹艹艹艹!”

紧接着,他又开始埋头做数学题了。

“我要是有个女儿……”

顺便做了一道伦理题。

“她会不会开着船来救我?”

第十章 五个故事

今天我们不作科普。

——只讲五个小故事。

第一个故事来自加拉哈德,与林奇和陈玄穹有关。

当林奇收拾完兰馥秋,将陈先生留下的两颗【定时炸弹】引爆之后。伤痕累累的同伴们都处于濒死状态。

听扑通一声,阿明抱着汉娜的昏厥之身从房顶摔下。

明先生的大衣满是脏污血块,为了拔出蜂针,汉娜的魂威透过阿明的心肺钻进肌理组织,让这个傻大憨粗的父权主义者找回了清醒的神智,却是伤上加伤。

雨水混着血液流进他穿孔的肺泡里,不用多久,或许是下一秒,或许是五分钟,阿明就会死去。

林奇的双手尽是刀斧的砍割伤,他断了六根手指头,其中有四根,是与兰馥秋争那半步的【开门】攻势,用劈掌换来的一丝胜机,故而被对方砍断的。

还有两根手指,在挥出连携拳扩大优势,转为胜势时,让坚韧锋利的螳螂盾甲切开骨络,最终断裂开来。

除此以外,他的两条手臂上落了三道深可见骨的割痕。

它们在流血,在往外源源不断地放出【生命力】。

不需要多久,或许是十分钟,或许是半个小时,林奇也会死。

再看汉娜。

她的头发已经掉光,没有任何声息,红围脖是破破烂烂的垂在一旁,原本精气神十足的眼睛此时此刻失了神采。

她的眼瞳上翻,张着嘴躺在阿明怀里,口红让雨水打湿,像是血一样从嘴角渐渐失色。

她的大脑电信号已经失衡,从肢体颤抖的微动作来看,脊椎神经接受到指挥部发来的错误指令时,同时器官也在做各种致命的无用功。

她的脸色发青,这是肝肾功能衰竭的前兆,在一天或者一个礼拜内,她就会死亡。

另一边,小刀在内院紧紧抵着大门,架上门栓。

为了挡住外边的女匪喽啰,为了和这些壮硕又不讲道理的失子失父失夫的女人说人生,谈感情。

他打光了野狼木匣里的所有子弹,像是一把风格粗犷的直尺,死死顶住了门扉。

他的尾椎骨和髋骨已经开裂,忍受着剧痛,还有骨骼崩坏时发出的恐怖沙响。

看着双臂鼓胀的肌肉,耳旁听见越来越微弱的雨声。听见门外的哭喊和叫骂此起彼伏,刀斧和枪弹轰在铜门上的震动。

每一下震动,他的心脏都跟着拧结揪紧,紧接着猛然松开,要把血氧交换做到极致,要把身体中的每一分力气都用光。

这样下去,他将会在一个半小时因为内出血而力竭而亡。

小刀咬紧牙关“普拉克……”

阿明呢喃着“陈先生。”

“大主顾……”汉娜在梦中呓语。

林奇跪在水泊中,膝盖枕着伍德先生的脑袋。

他悲怆又绝望,看着伍德的肉身留有子弹透体的伤,那是阿明的狠厉枪击,是【枪下生,枪下死】的最终答案。

他又瞥见性感炸弹的魂威之身瘫软在地,原本莹莹之火散发光芒的魂灵,如今在雨水的浇灌下,变成了一块漆黑的炭泥。

“陈先生!醒过来!你醒一醒!”

像是听见了他的呼唤——

——伍德的手指头动弹了那么一下。

林奇立马抓住了这个契机,这个微小的细节。

他聆听着伍德的心跳,想从微弱的脉搏里找到一点生机。

可是回答他的,却是一记猝不及防,凶残狠厉的标指。

伍德的手臂像是灵巧的蝰蛇,亮出獠牙那样,如长枪一般直直朝着林奇的喉口戳刺。

近在咫尺的距离,就差那么一点!

很可惜,林奇暂时还不能从擂台上下来。

送走了兰馥秋这个强敌,他还有另一个更加诡异惊诧且难以理解的敌人要对付。

脖颈在标指的戳刺下涌出血来。

林奇猛然紧身,夹住腰腹的软肉,一个弹射翻身而起。他捂着侧颈,拧眉瞥视着伍德的动态。

在瓢泼大雨中,伍德残破的肉身像是提线木偶一样站了起来。

两眼无神,魂威没有再次燃起火焰的迹象。

毫无疑问,他的魂灵依然活在平行宇宙中。

脊椎骨里的十余口毒针让他再次动了起来,在女王蜂的指令操纵之下,朝着同伴摆出肌肉记忆中的拳樁,依靠残留在脑皮层和海马体里的拳脚来对敌。

林奇的四肢百骸像是一口枯井,再也抽不出一点水源,使不出一点力气,他大声呼喊着,朝伍德的肉身求救。

“陈先生!你快醒过来!快醒醒啊!”

……

……

“陈先生!你快醒过来!快醒醒啊!”

从意识模糊中清醒过来——

——我们要谈第二个故事。

小伍蹲在擂台的围绳一脚,在体育场的大灯下,皮肤显得苍白,汗流浃背的模样如一条丧家之犬。

在这场漫长又痛苦的拳击比赛中,已经来到第八回合。

每一次裁判员敲下挂钟,对小伍来说都是一种救济。

就在上个回合结束时,他叫对手一记摆拳ko,打得倒地不起。

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颅骨里柔软得像是豆腐一样的脑组织在腔体中来回碰撞,震荡。

人生的走马灯转过一圈,在倒数计时中,他像是一具行尸走肉一样爬了起来。

还好,还好他保留着一点意识。

他还记得自己是怎么登上这个擂台的。

——与其他的平行宇宙一样,只不过一次信息扰动导致的误差让他走上了这条路。

在这一次轮回之中。

陈小伍变成了一个只会打架的无耻混蛋。

因为一个篮板球,他撕开了裤裆。

因为他撕开了裤裆,受了白眼和嗤笑。

因为他很愤怒,故而轰断了同伴的一颗大牙。

因为这件事,他辍学而后离家出走。变成一个无业游民。

因为一纸寻人公告,他被请进派出所,还认识了现在的警员兼教练,名字叫张德明。

小伍喜欢喊教练做阿明,这么喊很亲切。

而这场拳击赛,是他走出国门,拿到二级运动员凭证的绝佳机会。

他今年二十五岁,已经把一个漂亮大学生骗上床,还结了婚,有了女儿。

他的妻子叫小萱,女儿喊作三七。

和他的父亲一样,他打心眼里看不起女儿,三和七,永远都比【五】要差一点。

“水!给我水!阿明!阿明!”

他呼喊着教练。

看着体表肌肤,观察着身体的状态。

阿明眼神仓皇惊讶,抱着大冰桶,望着擂台上的战士,有种欲辨忘言的感觉。

“小伍,你已经不能喝水了……你连汗都不流了。”

擂台上留着血和汗的味道。

小伍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眼神变得复杂起来。

他的体循环出了问题,体力已经达到了临界点,没有汗水代表着身体即将出现肌肉溶解的症状,可能还会伴随一段时间的尿血。

这些症状在他以前的拳击生涯中也出现过,每一次都伴随着剥皮债骨的剧痛,令他苦不堪言。

“不不不不不……不行,我还不能输。我还不能输,有人在等我……我的老婆女儿都在看着我……”

就像是父权主义的根性在作祟。

他不容许自己丢下肩上的担子。

“阿明……我需要一点信心,阿明,阿明!你在听吗?”

阿明思索再三,突然指着观众席中一大一小。正是小伍的妻女。

“看看她们!你看清楚!小伍!她们就是你的胜利女神!看清楚啊!”

小伍的眼神涣散,因为失血失水而目盲,他的眼睛难以聚焦,更难去看清妻子和女儿。

万事万物都像是蒙着一层朦胧模糊的雾。

擂台上留着令人发狂的燥热感,是拳头和肉身碰撞之后,汗水与血浆挥发时留下的高温。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默默计算着拳击得分。

侧腹已经淤青肿胀,对手的前拳很厉害,有一条强而有力的左臂。

左眼出现了浮肿,感觉眼皮都挣不开了。

——我吃了几记面门拳击?

——是什么狠角色让我如此狼狈?

——是谁?是谁打伤了我?

——想不起来……完全想不起来了!可恶啊!

额角的皮肤开裂,有血从脸颊淌下,淌到下巴,小伍只能看着这点血盖住左眼的视觉。

看着它们逐渐让胜利的天平倾斜,逐渐丧失测量距离的敏锐视觉,人必须要用两只眼睛才能分辨拳头的远近。

——真是太糟糕了!

他这么想着,用冰块捂着眼角,光是凡士林根本就治不了血。

裁判员跑到小伍面前,比着拳头,意思是在问。

“你还能继续打下去吗?”

小伍挥着双拳,与裁判员相碰。

“没问题。”

戴上护齿牙套,马上又得赶往前线。

——好累,好困……

——好想休息一会。

苍白的大灯刚好照进小伍的眼睛里,在这种干扰下,他几乎看不清任何东西。

如果没有这盏灯该多好。

他想着,努力回忆着,自己这个只会打架的无耻混蛋,到底是怎么落到如此凄惨的【第八回合】。

他的体脂指数明明能够让他打完整场比赛。

为什么他会累得这么快?

他想,一定是这盏灯。

就像是一颗太阳,刺得他睁不开眼睛,让他在红方围绳疲于奔命,让他早早就耗光了身体里的水分。

他想要重新开始,重整态势。

看看观众们——

——看看他们兴奋又激动的神情。

看看他们手里的票据,还有那道鲜红的横幅。

【如果生活欺骗了你!那就用拳头教它好好说话!】

小伍紧紧盯住了对手。

在失去意识以后,他要重新认识一回对手。

——鞋带绑得很紧,是个步伐紧凑,用小腿发力的轻拳狠人。

——皮肤的气色很差,如果按照牛排来分类,我已经消耗了他不少体力,但情况肯定比我要好。

——现在我处在深海里,一口气都喘不上来,可是他的肌肉状态还像是七成熟的牛排,还差那么一点。

——他的小臂肌肉壮得不成人样,从我腰腹肝肾的伤痕来看,那就是他前后手拳诡异变数的最好证据。

——他在干什么?

小伍突然愣住了。

——他想干什么?

就在裁判示意,继续比赛之前。

小伍走到擂台中央,比着开打的抱架战斗姿态。

这位对手却招手示意,喊裁判停下。

前几回合的激战中,脑震荡让小伍产生了耳鸣,根本就听不清对手在和裁判员商量着什么。

只看对手指着身后的体育场大灯,说了几句话。

小伍愕然,等工作人员去把那盏刺眼的大灯给关上。

他这才回过神来,可是内心却逐渐涌出暴怒。

“你他妈在干什么!你这个乌龟王八蛋!”

他在擂台上破口大骂,用拳套指着对手的鼻子。

“我要把你打得亲妈不认!你居然敢侮辱我?可怜我?我告诉你!有没有这盏灯,我都会赢!我都能赢下去!”

对手点头致意,冷得像一块冰。

“你叫什么名字!我的对手!”

面对敌人的质问,陈小伍拉来裁判员,脑袋一片混沌。

“他在说什么?!他在说什么啊!我听不见!你给我翻译翻译!”

裁判员手忙脚乱的挣开挑战者的手套。

“他要问你的名字,冠军想知道你的名字。挑战者啊,他在问你叫什么,姓甚名谁。”

“听好了!我姓陈,就叫陈小伍!”小伍双拳互击,像个拿到赏钱,即将收钱办事的黑帮流氓。

“好!太好了!”对手闻声大喜“我叫林奇!能在擂台上遇见你……真是太好了——

——你真强啊!你好强……你真是太强了……”

……

……

“你真是太强了……”

感受着腰腹的剧痛,林奇几欲被陈玄穹狠厉的组合拳打得昏厥。

回到第三个故事里。

“陈先生……”

雨水之中,两个星界来客在用残破的肉身,铸打彼此的灵魂。

林奇要绕开陈小伍凌厉的攻击态势,小心将一根根金针从对方的腰脊大龙中逐个拔出来。这种精密的格斗操作让他心力交瘁。

他的断指还在淌血,方才与之换伤打拳时,已经完全打消了这种天真的想法。

如果不去摧毁伍德的肉身髋跨骨和肩臼骨,让对方失去战斗力,他根本就没办法在陈先生的拳头里找到任何拔针的机会。

又来了!

揨臂顶肘,接下刺击。

提防诡异的标指,然后还手!

砰——

就算只有一百磅的拳力,如果打对了地方……

应该能奏效!

林奇的断指残肢透过伍德的右臂,一路滑走,轰进锁骨和肩窝的交界处。

一时伍德的整条手臂都跟着软下来,像是中了【点穴】邪招,紧接着便是整个人都投怀送抱。

林奇没有它法,面对伍德的脑袋,在如此近的距离,连手臂弓屈都做不到,何况是挥拳。

他惊讶于伍德先生的肉身,惊讶于这种可怕的战斗本能,如果两人相抱再纠缠上那么一会。

他的体力将拖进极为危险的境地,那个时候,只能跟着伍德一块等死了!

看方寸之间,伍德的肉身背脊猛然隆起,像是受了巨力冲顶。

林奇的羚羊拳由下至上,用着狠厉的寸劲轰在对方的心窝,猛地一下,心脏骤停而导致全身的血液不畅,浑身也跟着瘫痪。

“对不住了,陈先生。”

……

……

“对不住了,陈先生。”

擂台上,林奇如此说。

“能和你比赛,得到这个消息时,我高兴得忘乎所以,我忘了体育场的大灯,这是主场卫冕者的失职。”

第九回合的比赛继续,第四个故事也要继续。

小伍二话不说便冲了上去。

“来吧,来吧,来吧!”

他的眼中只有【胜利】。

不能用引手刺拳来试探距离了!

他的左眼因为血而看不清东西。

得一鼓作气!

挥拳!

然后……

林奇的垫步十分及时,面对小伍的鲁莽挥击时,脸色都变了。

拳风的鼓动让他心神剧震,在体力消耗殆尽的第九回合,陈先生的拳头依然是那么可怕。

仿佛只要擦上一点,下巴就会断掉一样。

“——别想跑,别想逃!”

小伍跟步。

林奇继续垫步。

但小伍的步幅要更大,体能的消耗也更快。

狭窄的擂台上,这种跟垫步的技战术用来对付灵巧的对手是最好的手段。

只要堵住,只要用更大的步伐步距堵住!

只要堵进边角——

——就有正面对拳的机会!

砰——

几乎在一瞬间。

小伍的脑袋歪在一旁,他的两眼发直,步伐频次让对方摸透的同时,侧脸吃到了一记软绵绵的刺拳。

——那是什么?

在意识模糊重新调整气息的时候。他才感觉到卫冕者的左手前拳的犀利之处。

不能这么停下!

林奇试探得手时,想要挥动后手拳逼退对手,可对方却像是抗揍的蛮牛一样,生生用甩头卸力的方式,强行周转回来。

他不得不继续垫步,想在一臂以外的距离控制敌人,控制打点来拿到分数。

可是身后已经退无可退了!

台下的解说员拍桌站起,鼓着嗓门发出咆哮。

“卫冕者已经被挑战者逼到了死路!身后就是擂角桩!会发生什么?你来我往的安全距离让挑战者用肉身给破开了!他几乎已经挤到了卫冕者的怀里!”

砰——

擂台上爆发出一声巨响!

解说员“是互殴!没有抱架守势,更没有unter(反击),经过前几轮的体力消耗,双方都选择了主动出击!”

砰——

拳头同时落在对方的脸上。

只在一肘的距离下,没有搂抱,也没有逃避的空间了!

解说员“互殴!互殴!互殴!在对方把自己打趴下之前,挑战者陈小伍会后退吗?会主动退出边角吗?!”

一声声巨响回荡在场馆中。

从鼻腔中喷溅的血,从脸颊的裂口中涌出的血。

——像是雨水一样洒下擂台。

林奇的脸上添了新伤,和小伍一样,几乎看不清任何东西了。

小伍的脑袋里没有别的东西,只剩下挥拳二字。

除了这种方法,没有别的胜利方程式。

如果把卫冕者放出去,那种控制距离的前手拳,他是在也没有体力去应对了!

——别想跑!

勾拳路径完全封死了林奇侧闪俯冲的脑袋。

紧接着连携腹拳让对方双手压下,亮出中门大开的脑袋!

——补上一击!

卫冕者冷静地选择了借力打力,应着小伍的肝脏拳击,将拳头送出。

砰——

小伍的头颅上扬,牙套也跟着飞了出去。

“奏效了吗?!挑战者还能堵住冠军吗?这下看起来真疼!”解说员紧张地抓住话筒,已经快爬到桌上了。

在小伍仰头望天,眼神涣散的那一刻。

——他看见了一只闪蝶。

跟着闪蝶看去,远方的观众席上,妻子抱着女儿,把女儿举得高高的,正在摇晃手臂,在奋力呐喊着。

就在他要仰天而倒,几乎整个腰脊都失去了力气的那一刻。

一只羊蹄从他的脊梁里探出,狠狠往台面踹了一下。

“陈先生!”林奇在怒吼,要把生命中的光与热都挥发出来“能和你相搏真是太好了!能认识你真是太好了!”

拳势已尽,林奇的手臂酸胀抽筋,开始不自然地痉挛,已经失去了补拳的资本。

他喃喃自语着,仿佛受到了另一个宇宙的信息扰动。

“说起来很奇妙,不论几回,你的拳头贴上脸的感觉都很疼!但是它好像总是在提醒我……提醒着我能赢!提醒着我,要把我从地上拉起来!从一片沉沦的境地里救回来那样!——

——和你对我说过的一样!你的双手中藏着生命!”

小伍终于站住了脚跟。

猛地跺腿,稳住身形。

——性感炸弹的魂威之身透体而出。

羊头人身的火焰魂灵将一切都撕得粉碎!

体育场的擂台开始产生蜘蛛网一样的龟裂纹路。

仿佛万事万物都走到了尽头。

在这个瞬间,小伍一眨眼。

终于从迷宫中醒觉!

低头看去,身上的伤比擂台上受到的折磨要恐怖得多。

性感炸弹正在慢慢填补这些缺口。

纷乱喧嚣的雨夜中,他的伙伴们躺在香堂大院里,满地的毒针代表着,我们来到了第五个故事里。

陈玄穹找到了自己应该走的【道】路。并且成功地回到了加拉哈德。

之后的事情就很简单了。

他将林奇扶起,用性感炸弹一番痛殴之后,让这位伤痕累累的神甫重新焕发出生命的活力。

他又去帮助汉娜和阿明恢复健康,又消耗一部分寿命换来健康的身体。

在肉身重新变得完整的同时,还有体组织止血结痂带来的抓心挠肺的痒,很快阿明和汉娜就醒了。

小刀在伙伴们的帮助下终是逃过一劫,没有被这群更年期的老女人给夺走身子。

最后就是——

——这场仪式的元凶该如何处置。

伍德在谈正事,指着蝴蝶女抽搐不止的人身,尽管头部中弹,可是这妖怪却一点要死的迹象都没有。

“我要杀死她。”

没等同伴们回一句信。

伍德就把蝴蝶女的肉身炸了个粉碎。

他回想起,渡死蝶的魂威攻击实在可怕,只要与它对视,受到攻击的目标就会当场去世。是不能留下套话逼供的。伍德不想失去任何同伴。

紧接着,是一团蜂巢构筑的残躯,也就是蝴蝶帮的二当家,叶心玫。

伍德从这块蠕动不止的蜂巢中,抓出一只蜂王来。

“你见过我的本事,我用左手摸过你,如果你敢乱来,你的下场会和你的大姐一样凄惨。”

叶心玫用着虫身猛点头,不敢说一句话。

然后就是兰馥秋——

——很可惜,当林奇回到侧院时,兰花夫人的虫身只剩下一团肉泥了,没有任何有用的信息留下。

伍德攥着女王蜂的翅膀,一路来到果园。

现场满目疮痍,篱笆架让陨星烧得一干二净,原本五六百颗人骨构造的胎房也变成了一颗巨大的肉卵。

“这到底是什么鬼东西……”

阿明跟着伍德一块谈起正事。

“这颗卵,就是魔鬼的真身吗?”

现场稍稍对魔术有所了解的通灵者们齐齐仰起头,看着这颗约有二十来米高的巨大肉卵。

汉娜却一点都不在调子上。

“主顾!摸摸头!”

伍德“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汉娜。”

“摸摸头嘛!摸摸!摸摸头!”汉娜指着自己光秃秃的脑袋“摸摸头!快快快!我知道你想看我笑话,让我重生吧!让我的第二生命重新长回来!摸摸头!”

在场的几个大男人都在憋笑。

伍德义正言辞“我觉得应该让达奇和凯恩老师都看一看。”

“你妈的……真是个小天才。”汉娜咬牙切齿,眼珠子都快瞪出眼眶了“摸~摸~头!”

“好吧。”伍德照做,喊出性感炸弹为汉娜女士做了生发服务。

就在这个时候——

——随着汉娜的头皮毛囊再次开始生长发丝的时候。

众人都是一愣。

因为这颗肉卵——

——它裂开了。

像是鸡蛋一样,里边透出稠厚的腥味,如鲜血孕育的神祇,即将睁开双眼,即将降生。

伍德手中的女王蜂扑打着翅膀,好比见了主人的狗,要摇尾乞怜,向主子求援!

他们大气不敢喘一下。

汉娜的头发刚刚长到肩头,动都不敢动一下。

恐怖的魔力潮汐涌动不止,仿佛一个巨大的旋涡,要把他们撕裂。

从肉卵中,伸展出一对鲜红的染血羽翼!

它盖住了天空,掩住月亮!

他们都听见了!一声响彻天地的虎啸!

从肉卵里传出一声声沉重的低吼,像是在示威。

又看这些祭祀触媒,这些人骨瓮里钻出一道道黑雾,好比大奸大恶枉死之人的灵魂受到牵引,已经变成了凶兽的奴隶,受到无形锁链的束缚,往大虎的身上吸附而去。

当肉卵完全裂开!

——它终于露出真身。

四爪着地,鲜红的舌头舔舐着身上染血的毛发,将一团团稠厚的污垢都舔干净。

伍德冷静淡漠“看得出来,它很爱干净。”

“我可以养它吗?”汉娜小声发问。

林奇紧张兮兮“你在想屁吃。”

大虎的耳朵不时颤抖,像是听见了几个人类的议论,一旁冤魂还在为它身上的毛皮布上新的染料,给它添上新的虎纹。

等它完全成型,完完全全变得一尘不染,从舌头上能看见一根根尖锐的倒刺,两只猩红的虎目透出狡诈和残忍的意味来。

它说话了。

“现在,是几年几月几日?”

伍德小声答道。

“西元一**三年,六月二十三日。”

阿明和汉娜一样,像是木偶。

他不是不想动,也不是不敢动。

——是根本就动不了。

周身像是被无形的怨灵所束缚,仔细去听,空气中弥留着一团团阴寒腥臭的红色湍流,好比亡魂索命,死死扣住了他的肢体。

他小声问伍德。

“怎么办?”

伍德“见机行事。”

阿明又问“什么意思?”

伍德“见机行事。”

阿明再问“等死吗?”

伍德耸肩无谓“人家总要自我介绍嘛,这种角色我是见得多了,肚子里的墨水不倒出来就要了它的猫命一样,不像女人,上来就是金针枪炮大柴刀招呼一套,她们残忍地不想说任何废话,一副‘你绝对不会懂我的痛’那般自怨自艾孤芳自赏,让人一头雾水。不过这位大人不一样,我们要见机行事。”

果然不出伍德所料。

这头大白虎绕着果园转了一圈,像是在巡视自己的领土,不时舔舔爪子上沾染的血液和蜜酒,好奇地看着这个世界,好比久别重逢的游子,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是你们让我醒来的?把我唤来这个地方?”

女王蜂挣扎得更厉害了!

伍德差些一个失手,要把这头蜜蜂的脑袋给拧下来。

他想说谎。

但是他做不到——

——在这头野兽面前。嘴里的舌头都不受控制。

“不是的,我们没有举行仪式。”

大虎好奇地问“那你们是来干嘛的?”

伍德直言不讳“来除魔……的……”

大虎听见这句话时,开始变得焦躁不安。

它一会扑打翅膀,又露出肚皮,让背脊在果园的尖锐乱石中好一通磨蹭,把身上的痒,都给治好。

紧接着扭过头,眉眼中有几分嫌恶。

“你们不知道我是谁?”

伍德“是的,不知道。”

阿明跟着摇头。

林奇照着他所理解的老虎说。

“一头……大东北虎?带翅膀的?”

汉娜举手“我可以养你吗?!”

巨兽翻了个身,用爪子撑着下巴,思索着,长须跟着一动一动,舌头舔过粉嫩的鼻子,呼出一口浊气。

“嗯……这就难办了。看你们的模样,像是在西方?”

伍德“没错。”

巨兽问“你们是坏人吗?我喜欢坏人,喜欢直来直往的事,喜欢真话,我的奴才都是这样。”

“坏人是什么样的?”阿明举手发问。

巨兽在篱笆架的残骸里磨着爪子,顺便伸了个懒腰。

所有人都能感觉到,这口哈欠吐出来时,那种巨大的声与威。

“问得好!我问你们,你们杀过人吗?”

伍德“刚杀了不知道多少个。”

阿明“记不清了。”

林奇“偶尔……我会打断一两根骨头,然后凯恩老师给他一个痛快。”

小刀“杀。”

汉娜“我从不杀人。”

其他四人看着汉娜。

汉娜没有一点自觉。

“真的,最多就打得半身不遂,杀了我也不记得了。”

大老虎搓着大爪爪,像是钢刀一样发出kuachikuachi的噪音,面露得意之色。

“哼,女人就是这样。不过没关系,我看见了你们几个男人就觉得,你们非常有前途,加入恶人的阵营。要不要站到这边来试试看?感受一下?”

伍德当机立断,站到大老虎的胯下。

“站过来了?然后呢?”

大老虎低下头,口水都要淌到伍德脑袋上了。

“感觉怎么样?”

伍德“感觉黑了一点,没多暗。和刚才差不多。”

“哼,那是你还不明白,自己已经投身于谁,效忠于谁。告诉你吧……”大老虎终于开始自我介绍,昂首挺胸,像是人类一样,用两条腿蹲坐,支起身体。

它几乎要陶醉在自己的丰功伟绩里了。

它如此称呼自己!

“伟大又壮美的巨兽——

——穷凶极恶,旷世奇葩。

真实之印的执掌者,秩序的毁灭者。

统领万疫之王,克害万蛊之祖。

见所未见无所不能的至邪至恶。

四凶之一,穷奇。”

伍德鼓掌。

阿明鼓掌。

汉娜抱着双手,两眼生花。

小刀一言不发,捂着嘴,生怕自己说出违心的真话。

林奇则是汗如雨下,在大老虎咏唱圣经时,它身边的亡灵开始跪拜,宛如臣子在跪拜君王,看得他头皮发麻。

大老虎说完这些,心满意足地望着地上的“小矮子”们。

“现在是什么时代?你们又有什么乐子?”

阿明扯着伍德的衣角,想把伍德拉回来。

伍德应着同伴的这份力,回到人类的阵营里。

他如此对大老虎说。

“你听!穷奇大人!”

大老虎疑惑“听什么?”

“听发动机的声音!”伍德解释道“听一听十二缸涡轮增压发动机的咆哮声,听清楚了吗?”

大老虎更加疑惑了。

“什么玩意儿?”

雨云中,传来震天动地的雷鸣。

在云彩里,来自五个国家,共计八个飞行中队俯冲而下,包括列侬和森莱斯的军队,已经接到了凯恩尉官和达奇先生的求援电报。

阿明“原来见机行事……是这个机啊。”

“再听一听!穷奇大人!听一听礼炮和烟花!”伍德的声调阴阳怪气,手中的按钮却果断狠厉。“大人!时代变了!”

啪嗒——

大拇指带着雨水猛然敲下!

大虎的后腿趾爪迸出一道触目惊心的裂痕!它透出刺眼的光,像是高能聚合物正在发生剧烈的热反应!

轰隆——

爆炸产生的震波宛如一颗小型核弹,将几人卷得飞上半空。

伍德自己也没想到,性感炸弹能让这尊凶神的肉身产生如此强大的爆破效果。

于此同时,飞行编队已经调转炮架,机枪手开始往红彤彤的爆炸云团中心泼洒钢铁铸造的子弹之雨!

第一轮攻击来得快,去得也快。

在一片猩红的火光之中,传出巨虎的凄厉惨嚎。

只听见三个怨恨入骨的音符。

“二——五——仔!!!”

汉娜从地上爬起,第一时间就去寻找伍德。

她倒不是关心同伴的生死,大大的眼睛里,有着难以言说的本我欲和表达欲,像是被控制了心智一样。

“我真的不能养它吗!”

第一章 去处

开门见山的说。

——伍德要把伙伴们都撇下,把眼光放在未来,把希望留给下一代。

原因和这个章回语有关。

我相信你对“开门”和“见山”的个中深意已经有不少的了解。

从一无所知的【愚者】出发,直到肉身和心智经过淬炼,获得【力量】。

它的阅读门槛在不断提升,它的故事结构也从一目了然的单线程,来到多线并行的复杂插叙。

现在我们要回到【恋人】一卷的【第零章】。

——来好好看看藏在过去的一条条线索。

当一回复读机,把当初说过的话都重复一遍。

……

……

历史正在发生变革。

从宇宙爆炸的起点。

到熵逆热寂的终点。

起始至闭环,原本是一个完美的圆形。

和字母o一样——直到奥罗兹站在镜子前,重新审视起自己的脸。

【这个o有了缺口,从[o]rdary(平凡的),变成了[e]xtraordary(不凡的)。】

【从z[o]ro(佐罗)。】

【到z[e]ro(零)。】

【从零到一。】

【再从一到二。】

【从二到三。】

【再从三到万。】

【最终,回到零。】

……

……

除了明面上的规则以外,除了政治、科技、经济、军事、教育以外,决定加拉哈德世界秩序的东西多了一样。

——叫做魔鬼。

原本星界的大门还是遮遮掩掩的,用伍德的话来说。

它是一个害羞的姑娘,让人不由自主浮想联翩,想要一窥。

可是现在由一头凶悍的大虎彻底撕开了这层薄薄纱裙,露出裙下的野兽,普通人去直视它会不寒而栗,两眼暴血而亡。

穷奇只是个例。

如伍德所设想——

——只它一位魔鬼,对人间来说都是一场天灾。

按照蝴蝶帮三姐妹提供的信息,以及事后叶心玫的口供来看,伍德想的一点不错。

它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摧毁社会秩序,让任何外交辞令建立的国际关系在瞬间破裂,让合同协议语言失效,让法律条文变成**裸的诛心之言。

它能撕破任何一个“文化人”的脸皮,让人重回野兽的队伍里,靠着直言直语沟通。

可以确定的是,它能驱使瘟疫,带来虫害,除了这几项能力以外,还有一样尚未探明的超然能力。

——它可以赐人永生不死。

这就是星界生物在人间的投影,是纯度百分之百的魔鬼,是神话生物。

除此之外,还有不知道多少个星界生物已经通过穷奇的信息锚点,发现了加拉哈德这颗星球。

故而如此说来。

原本代表着完整独立的加拉哈德自然生态,从起始到结束如圆圈般顺滑的o,已经不见了。

这个o有了缺口,从[o]rdary(平凡的),变成了[e]xtraordary(不凡的)

在这个节骨眼上,《狩猎指南》和《魔鬼文献》得当做一本书来看。记载的不光是魔术师的从业指导,还有各种魔鬼的肉身投影。

言归正传——

——我知道你们都在关心穷奇小主的安危,心智都让这头可爱又迷人的大猫咪给引去,这就是它的可怕之处。

我们直截了当!把文风从欲盖弥彰的洋洋洒洒,变成单刀直入的干净果断!

在飞行中队的齐射过后,穷奇让一群恐怖直立猿绑了个严严实实。

显然它没想到生态圈里的顶级掠食者敢对它这位神祇动手,更没想到动手的办法是如此直接。

经过八轮机炮的扫射,在山的另一头,还有五十多发炮弹横穿两公里的山路,落在它毛茸茸的脑袋上。

组成它肉身的触媒当场就被打得散架——

——那六百六十六个骨灰瓮作为触媒,在恐怖的现代兵器的摧残下,根本就不足一提。

比起“邪神”这个称呼,伍德更喜欢叫它另一个名字。

“世界动物保护组织,超稀有濒危物种。”

简单直接,一目了然。

比起什么复杂的前缀敬语都要有力!

这么一说大家都明白了。

汉娜开着车“哦!保护动物啊!”

十来辆拖拉机拽住五十来根钢索,大绞盘连接着一个巨大的铁笼,浩浩荡荡地往四国交界处进发。

伍德“是的!就是保护动物。”

——大铁笼里,关着可能是世界上最丢人的神祇。

看看穷奇,你看看它。

它安静又安详地趴在柔软的草垛上,合上眼皮,打着呼噜,鼾声如雷。

一呼一吸之间,从鼻孔不时钻出一两条冤魂野鬼,猩红色的能量聚合物刚想逃脱穷奇的控制,又被深沉的呼吸重新吸回巨虎体内。

从加拉哈德魔术院赶来的学者举着相机,伸长了脖子,想要把这头老虎拍得清楚些,要把怨灵的动态和巨虎的关联性,都记在百科全书上。

武术院的好手们提上枪,在车队周边两公里外巡逻。

除了汉娜,伍德的其他伙伴各有各的任务,已经动身去往远方。

至于这些任务,正是伍德画的第二张蓝图。

第一张蓝图的内容,我想你已经很清楚了。

占据尼福尔海姆这片保留地,在西国点燃战火,让北约的银币霸权彻底倒台,解开奴隶的枷锁,进入工业时代,进入电气时代。

这张蓝图的后半程将由朱莉大小姐和列侬的议会,与两国工人政党和芙蓉大学的石工会魔术师共同完成。

就和伍德说的那样——

——他给熊彼得女士带来了一个坏消息。林奇也给他带来了一个坏消息。

这第二张蓝图,是伍德为坏消息而画的。

汉娜提起这件事“你把我的大帅哥都藏去哪儿了?”

伍德解释道“除了神恩会以外,我嘱托凯恩老师回去成立一个猎人公会,搜罗民间的散兵游勇,投靠政府,用国家机器来对付这些妖魔鬼怪,来收纳珍惜动物。”

“有用吗?”汉娜不知道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她是个侠客,从来没当过官。

伍德坐在拖拉机车顶上抽烟。

“按照经验论来说,这一回已经够我们受得了,我们缺少有效的方案和任务信息,从开始到结束都像是没头苍蝇一样,处处面对致命的风险。我要一套完成的除魔流程,要把这件事当做工程来对待。”

汉娜“具体呢?我要做什么?”

伍德不慌不忙,将蓝图的要点娓娓道来。

“我给凯恩老师写了一纸计划书,前期筹备是情报收集,包括任何关于魔鬼的村镇传言、市井小说、城市怪谈,然后和军方的情报机构互通信息,派军队和情报人员以及魔术师共同调查,做出调查报告和风险预估。”

汉娜皱眉“听起来就很麻烦……”

“不能怕麻烦,为了后边的除魔工作,每一封函件每一条信息,都可能是一条生命啊!”伍德划下重点“到了中期执行时,必定要用严格的军队编制去对待,这是对天灾和外敌应有的尊重。给这些魔鬼分个等级!按照灵能灾害来派遣专员!专事专办提高效率!”

汉娜是搞不懂这个可怕又冷酷的工业党了。

她和阿明一样,心中想着浪漫,嘴上说出冒险。

“意思就是……按照组织安排的去做就行了?”

刚过午时,太阳晒到穷奇的肚皮上,让这头巨兽懒洋洋地翻了个身,整支车队都开始骚乱。

伍德吹着口哨,让洋葱这匹烈马去安抚车队里的马群。

“是的!我让来福回尼福尔海姆,去告诉朱莉这件事,要联合列侬,用华约联盟来和北约残党谈判,我们的敌人不再是彼此,而是星界的魔鬼!”

汉娜略加思索,想了半天吐出一句,“是姐的秀场?”

伍德点头“对,汉娜,像你这样的魔术师,会拿到一份合法合理的劳务合同,在官方名册上登记,有专人给你打理武器,准备行装。不再靠着赏金通缉令的零散单子换钱了。”

“我艹……好耶!”汉娜笑得差点连方向舵都握不稳了。

伍德“我让林奇和阿明去东方,去大夏……”

汉娜“让东国人提高警惕?”

伍德点头“是的,我不了解那边的情况,同在华约联盟里,按照东都的传闻,大夏和仙台可能要比西国更落后,也更迷信,更容易听信魔鬼的谗言。”

“准备怎么做?”汉娜又问。

“把希望放在下一代,把眼光往未来看,如果能找到官员挂靠,那是再好不过的事。”伍德一点都不见外,把心思吐得一干二净“要是大夏迷信,那就给它的防务系统加上一层保险,拿星星来取名,我叫它【天枢】,阿明和林奇如果能找到帮手,就在东国办学,学校的名字就叫天枢,它要变成官方认可的学堂,学的东西,就是对付这些妖魔的技巧。”

“哦……要开学校……”汉娜突然低下头,像是有心事,但她藏不住心事,她要问清楚,“阿明还会回来吗?”

伍德“你想结婚了?”

汉娜哈哈大笑“淘气!”

伍德“我没有任务给你了,汉娜女士,我觉得以你的智商基本这辈子就告别任务说明书了。”

汉娜“和你聊天,心里敞亮。”

伍德“你想去找阿明,那就去吧。他在七月之前,于东都港出发,到仙台岛的大同湾下船。”

“你呢?大主顾?”汉娜有种依依不舍的感觉“你怎么办?”

伍德给自己加了一副墨镜。

——是谁也不爱的意思。

“我在四国交接的地方,等列侬的二皇子来。我要顺便带他这头小老虎,还有我们身后……”

伍德指着穷奇。

“——这头大老虎,一块去加拉哈德,去魔术学校里,见见西国最厉害的魔术师,最悠闲的最不干事的,在世界末日都快到了还有闲工夫浇花喝酒打马球的老学究,顺便帮它完成教改。”

汉娜“教改?”

伍德敲着重点“就是教改。索尼娅老师说,魔术师一脉很讲究传承,以拥有弟子为荣——

——这点很奇怪,非常奇怪,就我们对付的蝴蝶女来讲,她的魂威是渡死蝶,为什么会是这只蝴蝶呢?她到底经历了什么?才会让魂威变成死亡的象征?”

汉娜这个小天才学会了思考。

“她的老师一定天天逼迫她!让她死去活来的学魔术!让她每天都处在濒死的状态!她每次都失败,看见的不是往生蝶,却是渡死蝶!越是失败就越害怕,当然魂威也是【死亡】了!”

伍德为汉娜的机智而鼓掌。

“是的,就是这样,我认为西国的魔术师教育有大问题,为了对付这些魔鬼,我们要把眼光放在未来!也就是计划的最后一部分——

——通灵物的分类,灵魂触媒的系统化资料库,后勤储备和对灵灾而研发的武器,与军队挂钩以后,不仅是魔术师,最好连普通人,都能用对灵奏效的武器来对付魔鬼!”

“哇……那得多费脑子呀……”

汉娜决定了,离这些学霸远远的,那个纯情又天真的阿明是最合适她的。

车队里,穷奇大虎像是要醒来,眼皮刚刚睁开一点。

伍德扣下起爆按钮——

——这头猛虎的眼球喷吐出烈焰,受了透骨之伤,没等呜咽惨叫喊出口,四散而飞的怨灵纷纷钻回脑壳里,驱使着它睡下,用最稳妥的生存本能,用睡眠来修补肉身的损害。

它又开始打呼噜了。

伍德掐着表,计算着时间,这点伤害能让凶兽维持四十分钟左右的无梦睡眠,连一句梦话都没有。

他对汉娜说“下个路口。我们各奔东西!分道扬镳!”

那一瞬间,西南小国的旷野吹来一阵潮热的季风。

它将汉娜的破烂围脖扯碎,吹得不见踪影。

汉娜哭了出来,她学着伍德先生那般冷酷无情的样子,摆出一张扑克脸。

“这一回分开,我们可能不会再见面了。大主顾!”

伍德戴着墨镜,看不清眼睛里的神,也分不出心里的意。

“伙伴!我经常和我姐姐讲道理,但有一会,姐姐到了西北,又和我讲起道理——

——从芬尼尔港每一天出发的船有三十六艘,与它相邻的,是整个尼福尔海姆最热闹的商业街,每一天有无数人从这条街上走过……

……我从市政厅往外看,与每个陌生面孔擦肩而过时,都是今生无缘,来生再见!”

伍德伸出手。

“朋友。”

“朋友。”

汉娜跟着伸出手。“我要右手——”

“——好的没问题。”伍德换成右手。

汉娜“我一定会掉头发。”

“得到这个消息,我会奋不顾身来找你。”

伍德大笑,露出两排洁白的牙,两颗锋利的犬齿。

“会来摸摸头!”

汉娜认认真真地威胁“你可别骗我!”

“在它面前——”伍德指着身后的大老虎。“——我们都没有谎言!”

开门见山的说。

——伍德要把伙伴们都撇下,把眼光放在未来,把希望留给下一代。

第二章 来者

开门见山的说,加拉哈德学校里正在办酒会。

酒会的主办是校长,分作两位,一位炼金,一位炼丹。

炼金的好说话,求财嘛。是个西方人,名字叫伊莱·克拉克。

炼丹的难沟通,求命嘛。来自东方,名字叫炀煜,本姓贺,全名贺炀煜。

这两位就是加拉哈德魔术学校目前的话事人。

在以勒、海拉、亚米特兰、列侬的四国边界,沿着西北的乱峰险栾看去,有一条直通群山幽深之处的山路。往盘山走道上看,有不少人家居住于此,为这座超脱尘世的魔术学校运去食宿补给,送去人间烟火。

零散的货郎和商队到最近的南国城镇上买来耗材,在加拉哈德的武术院求一两个老师,赶走野兽和劫匪,也能安安稳稳地把这桩生意谈妥。

六月下旬是学生返校开学的日子,开学酒会上传出两个坏消息。

酒会在加拉哈德一号线灵网的飞行平台上进行,如果你听不懂这个词,我可以详细地描述这个飞行平台是什么样子的。

它位于加拉哈德三座分院的中央,在主城堡的第三支和第四支塔楼上方,由四个铬镍合金桥接结构造成,成为连接大书库与实验区的飞行塔台。

它的主要飞行器是一支钢铁扫把,通过十六个符合手性分子排列顺序的魔术符阵(这里称为灵网),将人员送往各个分院。

可能你会奇怪——我是不是少看了一本书?

为什么这种东西在西国大陆没有广泛应用?连帝王家都没有出现过?

原因很复杂,但我得说得简单一点。

——人与人的差距,是比人与狗的差距还要大的。

这些居住在深山古林里的魔术师,除了衣食住行需要凡俗之物以外,几乎与外界完全绝缘。

恰恰相反的是,各国皇家都希望把一些没有政治才能,文武双废但是足够忠诚的子女送来魔术学校里进修,让这些废物越过星界大门,好为国家发挥最后一点光与热。

要成为魔术师,是难如登天,要变成像修斯先生那样,以一人之力扭转整个西线战场的魔术师,成为信息战里的战略武器,更是比载人航天还要难。

于是加拉哈德的身价自然水涨船高,与爵爷皇帝儿女一起送来的,还有数之不尽的金银珠宝、实验器皿与魔术触媒。

这座盘踞在四国交界的险峰原本是地缘政治上极为重要的天然关卡,可是西国的友好和平协定里,早在一千多年前就定为了禁止战争的绝对和平区。

言归正传——

在飞行平台的栏杆前,两张长椅上。

——回到伊莱这位校长身上。

他是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今年八十八岁,在加拉哈德星球上简直是活神仙,配得上这座魔术学校的“仙居”之名。

“我要告诉你一个坏消息,炀煜。”

他身上披一层大红袍,绒布做的,纯手工品,金丝线镶边,胡子花白老态龙钟,手里捧着一杯来自西北列侬的葡萄酒酿,还是冰镇好的。

他如此和伙伴说“我们的生源出了问题。”

“这值得我担心?”炀煜反问一句“你的头发掉光以后,马上就得掉胡子,东方有句话叫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王国覆灭的那一天,连国王都没了,怎么会有小王子给咱们送钱来呢?”

伊莱校长扭过头,看着身旁的炀煜副校长。

看着这位好伙伴,好老师。

从外貌来看,这位东国炼丹师的造型非常奇特,身上披着一层厚实的橄榄叶,两手没有指甲,皮肤反倒像是纯粹的木头纹理。脑袋上的头发是一把枯黄的稻草,两颗眼睛像极了被子植物的花心。

用“植物人”来称呼炀煜毫不为过。

伊莱与老友碰杯。

“你说得倒轻松……”

炀煜“确实很轻松,嘴上吐出去一句,能不轻松吗?”

伊莱指着远方矮丘上零零散散的勤务人员,指着骑马打球击鞠教官,指着每一个眼中能看见的校园劳工。

“下个月工资怎么发?”

炀煜耸肩,身上的花叶跟着沙沙作响。

伊莱又指着天上的月亮,漆黑天幕中的群星。

“星界的魔鬼醒来了,第一位客人已经在敲咱们的校门啦。这可怎么办?”

炀煜接着耸肩,树木枝丫的骨干发出咯吱的脆生音符。

伊莱一拍老脸,有种悔不当初的感觉。“我怎么选了你当副手呢?你这个老笨蛋!”

炀煜是一问三不知的模样,反倒开始安慰起伙伴,“船到桥头自然直,这不是来了个小家伙给咱们解决麻烦吗?伊莱,我们东方还有句话,叫做在家靠亲戚,出门靠朋友……”

“难怪养出了你这么个废人。”伊莱翻着白眼,终于是想通了“果然西方人和东方人聊不到一块去是有原因的……”

“是的!没错!”炀煜给老同事鼓掌,两只芭蕉叶子在袖口舞得虎虎生风,有种滑稽到可爱的感觉“你真棒!你好棒棒啊!我爱你!天塌下来有伊莱顶着!”

伊莱“我也爱你。”

炀煜“你能再说一遍吗?”

伊莱“等价交换。”

炀煜“我爱你。”

伊莱“好的我爱你。”

没等这对老活宝继续你侬我侬的英式友谊继续下去,从塔楼下方的灵网节点,晃晃悠悠飞上来一个年轻人。

正是伍德·普拉克。

他抓着铁扫帚,像个刚接触魔术道具的菜鸟,差点一头撞上生活区的大烟囱,好不容易在保卫科的巡逻小哥指导下,飞上了平台。

等这位年轻才俊落地,像个绅士一样拍干净大衣上的煤灰和蜘蛛网,对两位长者鞠躬行礼。

“我来得不是时候?两位校长!?”伍德表现得大方自然,行为举止潇洒自如。

伊莱一动不动。

炀煜也是一动不动。

两人的眼中窥伺着这个星界而来的异样灵魂,顺便把对方身上的手性分子也给解析了一通。

伊莱小声问“是黑山羊的子孙?”

炀煜补充道“非常纯粹,灵魂的纯度快把我的眼睛给闪瞎了。不过很温暖,你瞧瞧……我身上的土豆种子都快发芽了。”

伊莱又问“那就是来者不善了?”

炀煜跟着说“那是土曜日的神,是本星的星魂,我们才是来者,这个成语不是这么用的。”

伊莱再问“能谈钱的事儿吗?”

炀煜反问“他像是有钱人?”

伊莱“我看像。”

伍德一时搞不清两位校长的口癖,也弄不懂两人沟通时的暗语,可是听到钱,终于插上了一句话。

“是的,我有钱。”

从兜里掏出一张地图,往地图上指,从尼福尔海姆指向列侬,一路到森莱斯,以及部分亚米特兰的版图。

“这些地盘,暂时由我代管。”

此话一出,校长们和这个客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剧变。

只用了一分钟的功夫。

炀煜伸出一束束花叶,把伍德送到长椅上。

伊莱从口袋里掏出口琴,用着身上那点使唤老头乐的劲,狠命地吹着,吩咐实验区的留校女生都打扮漂亮了,给贵人端来果盘。

两个老人家站着,伍德这位客人坐着,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实验区的姑娘们原本无精打采,在一次次尝试开启星门的实验里吃尽了身心的苦,看见伍德这个俊哥哥时简直像是狼群见了带血的鲜肉那样热情。

伍德想解释“我不是来找乐子……”

校长伊莱打断了伍德先生的解释。

“是您自己入校?还是您的孩子入校?”

副校长炀煜在身上挑了几支胡桃苗,拼做一把算盘,已经开始算账了。

“入学费八万,飞行保险六千,实验资料十三万,加上食宿托管一共算下来……共计一百万个北约银币,不赊账谢谢老板!”

伍德又问“一定得用银币结算?”

炀煜解释道“银子在魔术师眼里是硬通货,就算您再发动一次世界大战,我们也收银矿,银有自洁功能,对真菌病毒这种魔鬼的克害效果很强。也是魔术触媒拘束器的原料。”

一旁的校友小妹们举起手。

“我可以!我真的可以!”

“让我来吧!我来给他做入学测试!”

“我我我!”

伍德翻了个白眼,心神一动。

性感炸弹在这些姑娘们眼前转了一圈。

伊莱见状大失所望。

这是个完整的魂灵魂威,不需要老师来教导了。

炀煜也是如此,木灵之身的双眼中,落下一滴滴露珠,有种穷途末路的感觉。

没法坑蒙拐骗的老头儿们互相对视一眼。

终于谈到了正事上。

伊莱指着校门外的大铁笼子。

“把它请进来吧。”

另一位校长将姑娘们都赶回实验楼里。

“又得破费了。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伍德比着大拇指,和这些年纪大的人沟通起来就是方便,往往不需要告知来意,对方就已经有了完全的准备。仿佛天生就会“读心术”一样的邪法。

“不不不不不……”伊莱帮伍德打开手掌,好声好气地劝着“别比这个手势,不要放什么古怪的烟花,小家伙。”

另一边,副校长炀煜往大草场而去,没有借助任何飞行器械,就这么一路张着两片超大的芭蕉叶当做降落伞,飘了下去。

车队徐徐而入,越过学院的三重大门,几乎所有的在校劳工都看清了穷奇大虎趴在大铁笼里睡觉的模样。

伊莱和伍德回到它面前,商量着处理办法,谈起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要把所有明细都交代清楚。

伍德先生问“校长大人,这里是您一个人说了算吗?”

“是的。”伊莱直言不讳,一脚蹬在大铁笼上,像是在试探铁笼的耐用性“这儿都是我和那个老笨蛋说了算。”

伍德想把来龙去脉都说清楚,“我在海拉……是一只蝴蝶把它引来的。”

没等伍德说完,伊莱如未卜先知一般,把对方想问的都说完了“那是个悲剧,小蝴蝶本来是个很可爱的女娃,可惜让罗伯特教坏了。她本名叫施密特,和男孩一样要强。但是再强的人,也会怕死,会畏惧死亡……我想……”

伊莱校长前前后后对铁笼看了又看,仰起头计算着它的结构占地,以及收纳所需要的人力物力。

“我想她应该死了?”

伍德先生点头“是的,是我杀死了她。”

伊莱校长的眼神有几分悻悻之色,不过也是一闪而逝,“那就不提她,提提这头大老虎。它有什么神力?”

伍德朝着炀煜副校长欠身,向伊莱示意。

“不如让炼丹师大人解释解释?”

炀煜挠着自己的木头脑袋,站在笼边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比起理论他更喜欢实验——从他的身体就能看出来,他是个喜欢实验的科学狂人。

于是乎,一场实验开始了。

从他的腰肢中延展出无数的翠绿枝丫,往大虎腋窝腰脊的软肉上攀爬。

不过几分钟的功夫,穷奇就开始痒痒,开始翻身梦呓。

“别……哈哈哈哈……讨厌……哈哈哈哈哈哈!痒!”

巨虎像是在撒娇一样,在铁笼里翻来覆去。

不过一小会,围观群众不少女学生捂着心口两眼一翻,当场晕了过去。

伊莱皱眉“这是什么邪法?”

伍德担忧“伊莱校长,你们真的能对付它吗?你的魔术有那么厉害?能保证它醒来时还能克制住它?我花了不少力气才把它放倒……”

“放心,我是实战派。”伊莱校长信誓旦旦,像个身经百战的老魔术师,从袍子里掏出一根半米长的法杖。与其说是法杖,不如说是一根战斗棍棒,非常粗。

巨虎甩着头颅,像是在做提神醒脑的起床运动。炀煜这才把触须给收回来。

就在此时,就在此刻。

伊莱校长突然大声吼了一句。

“天杀的你这个小崽子!我超想看米特兰时装周的泳装模特杂志!你居然靠一场战争把杂志社给打倒闭了……我真想拿着法杖捅穿你的腚……”

伍德担忧地大喊着“校长先生!你还好吗?!你没事吧!”

在说出真心话的这个瞬间,伊莱猛然抬起法杖。

如大理石纹路的石棍在刹那间变形,听机关齿轮互相嵌合重组的声音,从石棍的端口冒出黑漆漆的炮管来。

砰——

炮口喷出一团火焰,堪比巨龙的吐息。

如铁雨一般的密集炮弹打在巨虎的脑壳上,又把这凶物给降伏,让它重新沉睡。

伍德啧啧称奇。

“伊莱校长的魔术……”

伊莱这个小老头咬牙切齿,把法杖给收了回去。嘴里骂骂咧咧的,十分忌惮穷奇大虎的特殊能力。

最后落下一句狠话。

“看什么看!我是实战派!”

第三章 来去自如

开门见山的说。

伍德需要照顾大老虎,也需要照顾“小老虎”。

穷奇这头大老虎比较简单——

——根据两位校长用东西结合的论调来讲它。

伊莱说“它的物理结构非常脆弱,从星界投影的强度来说,它只是一个独立存活在自然界食物链中的碳基生命体。十六磅重的土制炸药就能伤害它。从我们这两个小时的实验和观测来说……”

炀煜接走话题“这头古物需要封印,封印所需的药材是非常珍贵的,要不要加钱我们从长计议,但总归有办法……”

伊莱接着说“有办法是有办法,有长期可用的办法,也有短期可用的办法,不知道伍德小家伙你是怎么想的?”

伍德“容我三思。”

在加拉哈德魔术学院的断崖绝壁尽头,在茂密的枫叶林里有一座古堡,是挖空山体之后建造的牢狱。它的名字叫做【奥斯因高地】。

如果你还对大卫先生的著作有印象……

“……是的,是《圣杯往事》里那个阔剑游侠的真名。”伊莱校长绕着手指头转圈圈,举手投足有种异样的娘炮感,但不妨碍沟通,“我记得这本书。”

三人站在古堡的外墙边。

伍德心生好奇“这个人真实存在?”

“没错,他是加拉哈德武术院的教头。”炀煜在给新人做科普“《圣杯往事》这本书,是根据奥斯因这个雇佣兵的真实经历改编的事迹。”

夏日时,燥热的枫叶林中不时传出此起彼伏的兽吼,就像是狼群在通报访客信息。

伍德更好奇了。

“这世上真有范克里夫这头似犬非犬的大魔狼?家中有大夫人给她的牧羊犬起了这个名字,要是我和它撞上,还知晓我老婆天天喊‘范克里夫,快去收邮件啦!范克里夫!快带着你家老公去把羊赶回来!范克里夫!你真能生呀!你真棒!’之类的,要是这样,它得多憋屈呀?”

他丰富多变的语调和生动的肢体语言让两个小老头忍俊不禁。

伊莱校长给他解释着这座监牢的来历。

“和《圣杯往事》里说的一样,不过奥斯因的故国,就是米特兰的王都樱花城,你应该记得历史上的米特兰是如何分裂成诸多小国的……”

伍德“我知道,我明白,我读过历史书。”

两位校长靠墙站定,用眼神示意伍德照做。

伍德也跟了过去,贴着满是灰尘的墙砖,远望来时路。

伊莱接着说“奥斯因和列侬的唐宁大帝在樱花城的【礼仪军校】有同窗之谊。

一个是军队家庭,一个是草莽出身。

唐宁一步步从贱民的身份,用赫赫战功爬上大元帅的位置。奥斯因却不进反退,倒行逆施,推掉了家里保送骑兵团的美差,去当雇佣兵。”

伍德“是个狠人。”

“不是的,他一点都不狠。”伊莱没有动弹的意思,和身边的副校长一样,用背脊紧紧贴着土墙,继续解释道“他是个很和善的人。奥斯因先生是我见过的,最和善的人,据他自己所说的,他不想听从国家机器的命令去杀人,如果有人遇上了麻烦,需要一个保镖,或者路见不平,要报仇雪恨,那么可以给他一点钱,赊账也没关系,他愿意出力。”

伍德“那也是个狠人,对家中的老父亲够狠了。我姐也是这个德行。”

伊莱又说“接下来的故事和《圣杯往事》里说的一样,唐宁大元帅变成了列侬的唐宁大帝,米特兰政局动荡,开始北伐。

在祖国的征召下,奥斯因领饷入伍,带着心爱的座狼变成了先锋军里战斗力数一数二的武术教头,他有一套超凡入圣的剑术,据他自己描述,是与身旁的座狼伙伴以命相搏时领悟出来的。

奥斯因深信自己的一生与唐宁有不清不楚的孽缘,唐宁于他来说,是他的伙伴,他的至交,他佣兵生涯的起点,他侠义事迹的根源。是这个人教会了奥斯因分辨是非对错,明白人间道义。”

伍德插了句嘴。

“于是他们要决斗?”

“你能不能让老人家把话说完,我知道人上了年纪都有点啰嗦,人活了这么长时间,就指望着这么点谈资能够消磨时间了……”伊莱嫌弃地说道“本来我还能看看米特兰时装周刊来打发打发时间,结果它被你打倒闭了……我真是……”

伍德“我们不提这个,继续说那头狼!”

“好的。”伊莱从大袍子里掏出一盒烟,给身旁的伙伴递去,让炀煜绿油油的植物脑袋上多了点火气,又给伍德递去一支。

伍德索性让性感炸弹接住卷烟,把这支魔术师用的古怪烟草送给魂威,让魂威试试里边有没有奇怪的成分。

“我们接着说。”伊莱叼住烟嘴,抬头看着枫叶里的阳光,在确定时间“奥斯因先生的祖国因为唐宁变得四分五裂,无数人妻离子散马革裹尸,米特兰的军队士气低迷,因为敌人就是曾经的战友,敌人也是可耻的叛国者。

极大极广的战略纵深,极长极远的多线交战让原本团结一心的王队变得支离破碎,各个将官军部自成系统,拥兵自重为王为寇,变成了邪恶帝国的内部缠斗,在漫长的拉锯战中,苦的都是平民百姓。

奥斯因先生带的雇佣兵团在这场战斗中,换了六面军旗,四张国旗,十三面战术组别旌旗,因为北地的严苛气候,他的兵团经过连续高强度的夜战突袭,一直减员,连编制都从先锋骑兵团,变成了一个侦察小组。

很遗憾的是,在一次战斗中,他被俘虏了。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他最好的朋友范克里夫帮了他,在野蛮的旷野中,范克里夫用嚎叫唤来了狼群,把俘虏营里的零散守军,还有除了奥斯因以外的所有人,包括奥斯因的战友,都吃得干干净净。

就这样,他连唐宁大帝的面都没见着,连一句‘为什么叛国?’都没能问出来,连战友的尸骨都没来得及收拾,就骑上了座狼,开始了自己的流亡之旅,也和《圣杯往事》记载的一样。”

伊莱先生在描述这段故事时,眉头紧皱,脸上的皱纹跟着那张老脸,拧成了橘子皮的样子。

“他开始寻找故国的部队,哪怕是一面熟悉的旗帜,一个能说得上话的人,可以沟通的正常人类也行。可惜,他办不到。拿着武器的士兵要来杀他这个逃兵,没有武器的平民看见他和范克里夫,就跑得飞快。哪怕他抓住一两个逃荒的佃户,也问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

从阳光来看,刚过下午两点。

——伊莱继续说。

“他掐着手指算日子,一开始还能看见一两面熟悉的军旗,可是到后来,各阀纷纷改旗换名,独立成一个个新的王国。一座崭新的迷宫出现了。奥斯因先生再也找不到任何有关于自己兵团的信息……于是,他开始寻找故国,寻找樱花城。

当冬天到来,奥斯因和范克里夫都开始琢磨着,身边的这个伙伴是否值得信任,因为他们实在是太饿了。身旁的生死之交很可能因为物种不同,把彼此当做下一顿饭。那时一人一兽已经见过不少人吃人的景象,何况是人与野兽呢?

于是他们搏斗,他们拼杀,他们自然而然停止了拼杀,谁也斗不过谁,人怕狼嘴里的牙,狼怕人手里的剑,可他们都不想冻死在异国他乡,只能抱在一起,啃光了六棵树的花叶和树皮,在一个大洞窟里活到了春天。

找不到部队的奥斯因,开始寻找祖国。他找了很久很久,据奥斯因先生本人说,应该是十六年那么久,从北地出发绕着西国大陆架,转了一大圈。

当他找到樱花城时,他的父母已经不在了,他熟知的一切都变得陌生,他的母校,他的朋友们,他以前的老师都奔赴战场。

于是就有了《圣杯往事》这个刊物的名字,他开始寻找贤者之杯——传说中,喝下贤者之杯里的葡萄酒,就能一直一直活下去,奥斯因认为,只要活得足够长久,不用去寻找,一切熟悉的事物,一切相似的人与城,都会主动出现在他面前。”

伍德问“他找到了吗?”

伊莱“大卫的书里没有写,只写了奥斯因和范克里夫,写了一个无知无畏天真浪漫的年轻人,如何变成一个无辜无助茫然失志的成年人,也写了忠诚和背叛的事,写了范克里夫的狼子野心,我不知道大卫是不是有意为之,在书中,范克里夫的拟人化描写很符合唐宁大帝的形象——但事实上,经历了那么多奇妙的趣闻,奥斯因最终也找到了圣杯。”

身后的土墙在阳光的直射下,从粉尘里透出斑驳杂乱的光来。

“时辰已到。”炀煜提醒着老友。

“稍等一下!我们等会再说这件事。”伊莱轻轻拍打土墙,把上边的灰尘都震下,露出内里的银子。

伍德这才发现,整个古堡的外墙,都由白银浇筑而成。

伊莱对墙壁轻声念叨着,一字一顿,无比认真。

“你说世上什么东西有强壮的第三条腿?我说答案是发情期的男人。”

只听机关榫卯嵌合扭转的机械音传出。

整面墙壁跟着翻转过来,自然而然把三人送进了古堡里。

伍德紧接着问“这能算谜语?”

“看守这座古堡的塔灵就爱听点黄段子。”伊莱校长解释道“一开始这面【谜语墙】的密码就是这个,从来没改过。”

面对黑漆漆的地下甬道,伊莱拍了拍手。

“我说,要有光。”

于是地下通道两侧的灯盏里,亮起萤火虫的辉光,照亮了前方的道路。

伊莱继续带路,故事的后半段,由炀煜副校长来描述。

“奥斯因先生根据【贤者之杯】和【葡萄酒】这两个词,在北地温泉关外找到了加拉哈德魔术学校,那个时候这地方还是穷乡僻壤,东西两块大陆上的魔术师与炼丹师扎堆搞学术研究。”

伍德边走边看,走到甬道尽头,进入主狱区视野豁然开朗,有不少监禁室还关着犯人,从中传出窃窃私语。

炀煜接着说“我是个炼丹师,通常老家喊我们这些人叫做道士,求道的仙人,在人间我最看重的只有两个东西,一个叫【药】,一个叫【毒】。小子你在听吗?”

伍德往牢门的格栅里看,一个个犯人都是无精打采,手边的食盆叫一缕清幽的烟雾,好似魂灵鬼怪的不明能量给收走,这股阴风又把地上的油脂饭食给打扫干净,非常稀奇。

“我在听我在听。”

炀煜接着说“我们用【药】来刺激肉身,把魂灵这个模锻打成器。又有不少【毒】留在灵肉之中,我们深信只要把【毒】排干净了,就能褪去凡胎,成无漏之身,无漏之船,渡过苦海到达彼岸。

奥斯因来到加拉哈德时,他与那头大狼畜生已经是一体两面,是强韧的药胚,炼丹师给他造毒性极强的长生仙药,他用各阀的军事地图和藏宝遗址图挖出万吨真金白银,浇筑了这个监狱。用来关押失道的罪人。西方人也叫它魔术师监牢。”

伍德略加思索,又问“银器它真的那么管用?”

“银有自洁功能,会克害大部分的【毒】。”炀煜认认真真地解释道“不论是手性分子,还是丹毒,亦或是真菌病毒,六淫或风邪。在东国,银用来锻打钱币,经万人之手,却不留任何毒药。你看这里的炼丹师都是寡道失道走上邪路的人,哪一个能喊出身上的显圣神灵来?”

确实如炀煜所说,这座古堡就像个大型杀菌室,对于全人类来说,里边关着的【超级病毒】都是无精打采,连饭都吃不下的模样。

走到监牢的最深处,一个幽深寂静的大房间门前。

伊莱校长对房门喊出一串词。

“铁匠铸造锤。”

“三十二克芥末根茎。”

“约一百七十磅重的鸵鸟。”

“安娜皇后的。”

“六十六阶螺旋阶梯。”

“一颗半生不熟的烂鸭蛋。”

“六位不满五岁的,叽叽喳喳需要照顾的熊孩子,三男三女。”

“三颗七点七毫米的软尖弹。”

“一个没晒干的烧杯,一个蠢学生。”

伊莱校长每念一个词,大门就打开一道锁。念完所有的词,门也跟着完全开启。

伍德小声问“这又是什么密码?”

伊莱脸不红心不跳地答道。

“曾经差点杀死我的东西,让我看见黎明闪蝶的东西。我把这些东西当做密码。”

言归正传——

——谈完了监狱的来历,该谈谈这头大老虎了。

穷奇安安静静地趴在房间中央,具体来说,是趴在一个羊绒编织的巨大猫窝里。

三人刚把门打开时,它还在窝里玩自己的尾巴,露出肚皮张着嘴,在和尾巴搏斗,一次次伸出长舌舔毛,把毛发都理顺了,让它们看起来更漂亮。

光是这阵翻身舔毛挠痒痒的动作,就震得整个银筑牢房跟着颤。

伍德再次看见它时,依然免不了那种食物链里面对大型食肉猛兽时的错愕与震惊的感觉。

但是它的行为模式和家猫没什么区别——是的,它毫无威严,而且对自己的新家很满意的样子。

只在下一秒,这头大猫突然弓起身子,察觉到访客的瞬间,变得端庄无比,变得严肃认真。

它一个鲤鱼打挺,立刻扭身归位,从软乎乎的猫窝里一个翻身正坐,高高地抬起头,变得咬牙切齿。

“你们来干什么的!”

伊莱校长表明来意“来看看你,过得还舒服吗?东方的神祇?这么称呼你行吗?”

炀煜副校长说明过程“顺便给你排【毒】,如果可以,我们希望你能一直在这里生活下去。”

伍德先生善解兽意“你可以接着和尾巴玩一会,不用抱有戒心,人类世界不像你想的那么坏,我们不会伤害你的,小猫咪,让我们之间多一点理解,多一点互助和关爱,我绝对不会笑话你,你相信我,你看我真挚虔诚的眼神,你也知道,在你面前没有任何的谎言……”

回答伍德的,是一声能把耳膜震碎的巨吼。

夸张的声威配上大虎那突然张开的羽翼,像极了一个被戳中心事,因为内心难堪而发狠撒泼的小气鬼。

伍德小声哔哔“看来它不太开心……”

炀煜副校长跟着小声哔哔,顺嘴把烟给熄了“或许是……它不喜欢香烟,毒蛇也不会咬烟鬼,尼古丁对野兽来说是剧毒。”

伊莱校长一本正经,终于是谈起正事。

“我要和你讲道理。”

“你想笑死我吗?天啦噜!”巨虎反倒是一副懒洋洋软趴趴讥讽嘲笑态度刻薄的模样“小老头儿,你居然敢和一个神谈条件?”

伊莱面无表情,重复刚才的话。

“我要和你讲道理,并且,我不喜欢把一句话重复三遍。”

穷奇耸肩无谓,两只大爪爪举起的同时,从毛发中钻出来数十道猩红色的能量体,是它用来傍身护命的冤魂野鬼。

伊莱掏出法杖。

“我要和你讲道……”

话音未落——

“——长老请!”穷奇躬身招爪,一板一眼,眼神突然变得像是北斗神拳男主角那般正直,虎目中宛如有万千星辰,摆正腰板,一言一行宛如戏子,口中吐出连珠妙语,“我见长老器宇轩昂,定然不是泛泛之辈,打门外就听长老咄声吐纳连出数咒,又看这坚不可摧的真银巨瓮世间炼狱居然就这么开出一道门开,可见长老法术神威撼天动地,徒劳我一对钢爪肉掌磨破皮疼到心里都无法在这牢狱留下一道爪痕,如此一看,长老是厉害厉害……”

“噗嗤……”伍德抿着嘴,低下了头。

穷奇“你笑什么?”

伍德“我想起高兴的事。”

穷奇“啧……”

伍德“我有个女儿,今年一岁半,很可爱。”

“噗嗤……”炀煜副校长跟着用芭蕉叶捂住了脑袋。

穷奇“你也有个女儿?”

炀煜“对对对……”

穷奇“你们生了一个女儿?”

炀煜“不对不对不对……”

“呸!就这样吧!委屈死我也行吧!”穷奇把大爪爪拧成了拳头“长痛不如短痛,来个痛快的!你们这些二足全年发情喜欢搞爆炸的造粪机想怎么对付我?有什么卑鄙无耻的手段尽管使出来吧!”

说罢它便坐回了大窝里,小眼神还不时往伊莱校长手里的法杖瞟。

伊莱校长如此说——

“——你明白你的处境吗?东方的神祇,你已经离尘世太久太远,现在的世界不一样了。在你从星界降临时,你也看见了迎接你的是什么……”

“几只会喷火的鹏鸟?那些个铁疙瘩倒是挺厉害的……飞得还挺快。”穷奇回忆起来自天空上的强击机战斗编组。

伍德补充道“还有大炮的炮击。”

“你他妈管那个叫大炮?”穷奇骂道“上一回我见到大炮的时候,它的炮弹还是一颗实心铸铁球!不会爆炸!也不会把我一只眼睛给打瞎!更不会隔着六座山精准地落到我脑袋上!”

显然,这位神灵错估了人类这种顶级掠食者的创造力。

伊莱用法杖为凭依,好声好气地劝说着。

“我奉上天诏令,要把你关押在此,你愿意接受这道命令吗?”

穷奇不屑“有梦是好事。”

伊莱举起法杖。

穷奇改口“有话好商量。话是死的,人是活的。”

伊莱又问“意思就是,你要开条件?”

穷奇两爪一摊开,坦诚地说“是的,上天诏令这种狗屁不通的理由,对我来说我无法接受。小老头,你要讲道理,那么我们来讲道理,我这头野兽最通人性了,也不会对你说任何谎言。”

伊莱“请讲。”

穷奇指着伊莱的鼻子“你为什么要关押我?我犯了什么罪过?用人类的律令条文来限制野兽,用关押人类的牢房来关押我这头野兽,这合理吗?这正当吗?这符合司法程序吗?我伤害了你们哪怕任何一个人吗?”

伊莱对答如流。

“你由六百六十六个凶犯劫匪的骸骨做媒介降生,本身就是极恶极邪的聚合体。我们都有一套假设原则,在自然界中,毒池里长大的生命大多都带毒,把你收押起来是为了自保。这条逻辑有问题吗?”

穷奇“没问题。”

伊莱接着说“我们对你进行试验之后,得出的结论也只有【必须说出真话】这一点,人面对未知的事物总会保留戒心,我们不知道你的能力到底有多强,又能影响到多少人,如果它能改变整个加拉哈德的语言生态,那么我们的社会秩序会在瞬间雪崩瓦解。所以我要将你关押在这间白银牢房里,有问题吗?”

穷奇“没问题。”

伊莱最后说“你没有直接伤害任何一个人,但你本身就是一种自然灾害……”

“你说什么?”穷奇的两眼在刹那间变得一片血红,“你刚才说我是天灾?是灾星!?”

它匍下身子,耸肩翘尾的样子像是准备捕猎。

“别动……”伊莱手中的法杖已经开始变形。“别激动……”

穷奇低吼着,龇牙咧嘴。

“你说,我是天灾?我问你,小老头!你活了多久?”

在强大的精神压迫下,伊莱的喉口与舌头完全被对方所控制,连大脑都无法做出有效的心灵防御。

伊莱呢喃着,让巨虎的威压逼得步步退后。

“不记得了……不记得……大概是四百多年……”

穷奇一点点往前探头。

“居然活了这么久?那么你一定是个知识渊博的人!

你觉得我很脆弱吗?

你手里的武器能彻底杀死我吗?

你一定会非常困惑!也很好奇!

好奇我到底是什么东西?是什么怪物?

你喊我作天灾……可是我根本就不是什么天上来的灾难啊……

因为我是你们创造出来的凶兽,【真】与【相】是杀不死的。

如果有一天,你们的语言,你们的沟通方式已经不需要【真】,更不需要【相】,实践或论调有关的物与事,美好或丑恶的意与相都无关紧要了,你们都活在一个完全虚假封闭思维的世界中时——我才会从你们的星球上彻底消亡。

可能现在的你很难理解我说的话——

——对人来说,我即是一颗代表【真实】的太阳。

太阳不会厚此薄彼,它既能照耀王宫的楼阙,也能温暖平民的陋居,它让生命生长,也能让生命消逝。如果太阳杀死一个人,那你能说……

——太阳是有罪的吗!”

伊莱的枪口跟着那颓老的身躯一同往下垂。

霎时伍德猛然托起了法杖,与巨虎对峙。

穷奇猛然振打双翼,狂风将那渺小男人的金发吹往脑后。

穷奇说“我记得你,小家伙。”

伍德一言不发,找准了法杖的“法术扳机”。

一对磨盘大小的虎目盯住了伍德。

穷奇试图从这个男人的心灵窗口,看出一丝一毫的弱点!想要肆意窥探这个星界异人的想法。

——可是不过短短数秒。

它看见了难以理解的一幕。

那种景象……那种夸张而混乱,疯狂且难以名状的画面几乎令它发狂,光是看一眼就令虎丧胆!

它往后退了那么几分。

伊莱终于松了一口气,夺回法杖狠狠指着巨虎。

炀煜副院长原本是一副紧张兮兮的样子,浑身的鲜花草叶都吓得缩了回去,现在才开始慢慢生长。

“你对它做了什么?”伊莱心有余悸,用咯吱窝捅着伍德的肩。

“我想,它应该能看穿人的内心。”伍德的眼神灼热如火,逼得穷奇悻悻不满地退回了窝里。

伊莱好奇“然后呢?它从你眼里看见什么了?你在想什么?”

伍德“是非常劲爆的事。”

伊莱“是女人吗?”

炀煜“阁下能不能别想女人了。”

伍德“不是女人。说出来你们可能理解不了。”

伊莱“那我就不问了……”

穷奇不敢再和伍德对视,它可以避开这个男人的目光,嘟囔着像是闹脾气一样爬下了。

要问它刚才在伍德眼中看见了什么?

其中的画面非常复杂。

——那是一副星图。是伍德想象中的加拉哈德宙域工业园。

刚才穷奇自比太阳。

而在伍德这个可怕人类的脑中,星图的第一目标就是太阳。

在茫茫星空之中,近日轨道有数之不尽的宇宙空间站,它们互相桥接织作一张大网,全方位将太阳的热能转换为电能,又用一个个能量脉冲节点传回加拉哈德星的宇宙基站。

它不能理解这一幕,更不明白这代表什么。

在伍德的意识中,这是戴森球,是一个文明进行太阳系旅行的基准条件。

不过穷奇还看见星图之中的另一个细枝末节,从星球的一座城市里,看见了令它真正触目惊心的东西。

那是一个大房子,一个实验室。

储藏室的架子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器官——

——从毛皮的颜色和骨骼牙齿的形状来看,都是它穷奇的零件。

而它穷奇本虎,正在实验室的小仓鼠笼里,两只翅膀让十六根带电铁链穿出透骨之伤,在拼了命的奔跑,为自己的供氧设备充电。

在仓鼠笼上,挂着一个招牌。

叫做【第三类永动机】。

有无数人类带着幼崽来参观,来抚摸它。它给科研实验室赚了不少钱。

是的。

——刚才在伍德的眼中脑中,穷奇看见的就是这些东西。

这得对一头凶兽来说造成多大的心理伤害呀!

它能从敏锐且天赋异禀的特殊嗅觉中确信!

——伍德·普拉克,这个人类的思想中,没有任何说谎的意思。

这是真的,真的是真的。

它再回想起那一句气势惊人的场面话,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如果太阳出了什么毛病——

——这个人绝对会把太阳的毛病给治好。

他不是什么环保主义者,也不是什么万物有灵,众生平等的唯灵论者。

他是个可怕的工业党,人本位。

一切都是为了人这个物种。

伍德对穷奇说“你看见了?”

穷奇点点头。

伍德“看明白了吗?”

穷奇“不想明白。”

伍德“是明白了,还是不明白。你说不想明白,我听不懂。”

穷奇唯唯诺诺“能不能有个折中的办法……”

伍德咄咄逼虎“我不能和你说谎啊。”

穷奇再次确信自己没有看错。

不出意外的话,未来的历史进程和科技发展下,人与神灵,或者说人与它这类星界生物的差距会越来越小,然后越来越大。

作为一条星界信息的载体,一个高维生物的投影,它去过无数原始蛮荒的文明中嬉戏游玩,就像一个游戏玩家,仗着作弊器在游戏中肆意妄为,被原始土著奉为神灵。

但现在来自加拉哈德宇宙的大老虎突然发现,情况不太一样了。

它醒来时,正好处在人类工业化初期阶段。

刚打完世界大战,哪怕一个训练有素的炮兵团都能仗着手里的火器把它制服,让它为了痊愈物理肉身而强制入睡。

为了未来的【游戏体验】。

它决定和眼前这个颇有远见的小男人谈谈条件。

“我要一周三次护理毛发,每次要十八个工人,要一些唱曲儿的人来说故事,要有话剧。这里关着很多犯人对吗?我要一天见一个,我喜欢恶人,看见他们我就舒心。”

伍德问伊莱校长“有问题吗?”

伊莱校长“恐怕有问题,这里的犯人都是魔术师……”

伍德转而向穷奇发问。

“你想干什么?穷奇,你说过,你不会骗人。”

穷奇正儿八经地答道“当然是为了开心,如果还有几个倒霉鬼能落进我的胃袋是最好了,再不济我也能用永生不朽的力量去诱惑这些犯人,让他们为我所用。我吃掉一个生灵,力量就会强大一分。很快这个牢笼就关……不……住……我……”

它越说越慢,越说越慢,最后说不下去了。挥着大爪爪给了自己一耳光。

“我怎么就管不住我这嘴呢。”

伍德的眼神也越来越冷。“确实,它是个喜欢骑在人脸上讨论阴谋诡计的神。”

谈判破裂了。

伍德向炀煜副校长求助。

“来吧,炀煜先生,说说你的办法,要封印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长期,一种短期,先说说短期怎么办?”

炀煜这个植物人拍脑袋就把计划给说出口了。

“剁了你一条左手,我用我的魂威【酒狂】,将它种在穷奇的眉心,我将银库牢房塔灵的灵媒交给你,它是一个地缚灵,如果牢房有异常,它能第一时间感觉到,你便按下【性感炸弹】的爆炸开关,它的脑袋炸碎了,就会开始沉睡,而我的【酒狂】也会再次开始发芽生长,重新塑造你的手性分子。这算一种短期封印。”

穷奇“这他妈是人说的话吗?”

伍德“这他妈是人干的事吗?”

一条左手,几乎代表了【性感炸弹】超过半数的战斗力。对伍德在凯恩老师那里所学的神击圣格来说,他的格斗能力需要完整的肉身作身体协调与平衡。

伍德转而问道“说说长期计划?”

穷奇跟着附和“就没有点儿温柔的?”

一人一虎几乎要达成共识。

伊莱校长泼了一盆冷水。问穷奇“你能保证不越狱?”

穷奇“我保证短期内不会越狱。短期是一个小时之内。”

伊莱校长又问伍德“你能安心让它出去溜达?”

伍德“把它片成一盘烤鸭的形状,我可以保证安心地带它去参加美食节。”

显然,这一人一虎对“保证”一词有什么误解。

于是炀煜开始谈起长期计划。

“伍德小子,如果你想长期封印这头老虎,则需要一样非常强大的触媒道具,就我所知道的,在东国皇室有一样先祖炼丹所用的天地宝鉴,它是一面金盆水镜,能照出万物的【药】与【毒】。如果你能把它找回来,那么封印这头凶兽是绰绰有余,到时候它的【毒】都清除了,便能正常地走到人间去,不再让人吐出真言来。”

穷奇听了这话倒也实诚实在。

“天天喊我照镜子?可以接受呀。”

伍德“在大夏?”

炀煜摇头“在仙台,随凤阳公主一同出嫁到仙台岛。已经改名为八咫镜,是大而美丽的意思,又讲神明的器具从神仙居送到皇家去了……”

“这样?”伍德内心纳闷,怎么在加拉哈德东方人还喜欢把传家宝往外送,都什么毛病。

炀煜“是这样。”

伍德伸出左臂。

“那就取手吧。”

穷奇“等一下……”

炀煜“你当真要剁手困兽?”

伍德“多说无益。”

炀煜震惊了。

“壮士,为苍生大义?!你竟然能做到如此……”

伍德“不不不不不……不为苍生不不不不,东方人动不动就苍生,不对,你要说苍生,那这头老虎也是苍生。”

穷奇“等一下等一下……”

伍德拍了拍炀煜副校长的树桩肩膀。扶着伊莱校长的法杖,对准穷奇的脑门扣下扳机。

“就为了人。不为什么苍生。”

铁炮的碎弹把这头老虎的面门轰烂了,打碎了。露出里面黑红一片的怨灵邪念体。

它们在挣扎,痛苦地翻滚,像是沸水一样躁动着,从伤口中涌出来,发出凄厉的惨叫。

紧接着,在两位校长错愕的眼神中,在呼呼大睡的巨虎的锋利趾爪下,从肘关节处动刀,把左臂给剜下。

性感炸弹喷吐着烈火,将伤口封上。

伍德面色苍白,一条完好的臂膀交到炀煜这位炼丹师手上。

“来!给它种下我的【毒】!”

只见炀煜的【仙丹之身】中分出一颗翠嫩欲滴的树种,它猛然钻进断臂的掌心,而断臂像是通电的机械一样,用五指迅速地爬行着,钻进了猛虎的嘴里,在上颚扎根,只留手掌在外面,宛如一朵莲花。

与两位校长谈妥了大老虎的事。

接下来要谈谈小老虎的事。

为了给列侬曾经的小皇子找个好老师,伍德好说歹说,终于免去那一百万银币的夸张学费。代价是必须在加拉哈德以客座教授的身份,教满两百个课时的课。

就这样,在前往仙台寻找更强大的灵能触媒来封印穷奇之前。

伍德得把唐仁的孩子,把这头小老虎的给安顿好。

两个小时之后。

他心事重重地回到实验区的大凉亭,看着大草坪上的小娃娃。

那个娃娃不过十一岁,正是小皇子本人。

名字叫唐少秋,典型的东方人面相,比西国人种要矮。有一张圆脸,眼睛很小,还是三角眼,大鼻子,嘴唇内陷。

长相用歪瓜裂枣来形容绝不为过。

少秋小弟坐在草坪上,偷瞄着武术院的一个马术老师,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

伍德走上前去,和少秋打了声招呼。

“阿秋,下午带你去学生处报道。”

少秋猛然醒觉,满心警惕地盯着伍德。

“唔……”

伍德见少秋没有站起来的意思,索性也跟着这小家伙一起坐下了。

“怎么?看美女啊?”

他指着马术教官——

——那确实是个大美女。一头高地人的金发,高挑的身材,紧身长裤勾勒出令人浮想联翩的弧线,一举一动英姿飒爽。

少秋猛地摇头,不愿意承认。

伍德接着说“你喜欢,就说出来。不会有人笑话你,如果有人来笑话才是怪事。”

“我就看看……”少秋嘟囔着,“以前我也喜欢看小姨。”

这里的小姨,是指朱莉。

伍德“你他妈居然想当我姐夫?”

少秋又是摇头“不不不不!我没有……我不敢……”

伍德“哦,不敢想还是不敢看?”

“不敢想……”少秋嘟囔着。

伍德“那没错呀,阿秋,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亚父……”少秋这么称呼伍德“我怕你教训我。”

伍德“如果我不会教训你,你会怎么做?”

唐少秋想了想。

突然,这头小老虎彻底变了脸,像是变了一个人!

“你喊我作皇子殿下!来这个穷乡僻壤,下马车时的红毯也备不好的地方!需准备四个侍从把我抬进起居室,又有早午晚三顿饭食,晨间午后的两次茶会,晚上必然要换礼服去酒会听乐团的演奏!”

伍德“还有呢?”

少秋又大声喊着。

“我的祖国让你撕得支离破碎!你却假作一无所知,把我从父皇身边剥开,像是骨头和肉分离那样疼痛,又要我认你作亚父……你这个人面兽心的畜生,你的姐姐也是畜生,她对付男人和对付野兽一样,在工作时用鞭子,在休息时也用鞭子,甚至用鞭子喊我起床……我……我……”

少秋红着脸,指着远处那马术教官。

“我命令你!喊那个人过来,不肯过来就绑过来,让我好好看看,最好能握手。”

伍德“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要教训你了?阿秋?”

“我错了……亚父。”少秋低下头,回想起自己和裸猿务农的日子,劳动实在是很辛苦的事,也很快乐。

他低眉顺眼,只敢用余光去瞥伍德·普拉克。

他嗅见一点血腥味,想着亚父今天又杀了几个人?却不知道那是伍德断臂时留下的血渍。

他心中还有刻骨铭心的恨,对伍德的感情是极其复杂的。

又惧又敬,又喜又怒。

他生在帝王家,从小对国事耳濡目染,早就尝到了权利的甜头,沾染了奢靡的生活,过惯了尊优的日子,也因为这张丑陋的脸,落到一个不偏不倚的备选席位上。

备选皇子,备选储君。

连死,都轮不到他来死。

伍德掏出烟盒,递向少秋。

“可能你会奇怪,为什么我对你有特殊优待。”

唐少秋摇摇头“亚父,我不明白,我不明白你们大人,我也不抽烟。”

伍德骂道“谁他妈要你明白了,谁要你抽烟了?帮我拿一根。”

唐少秋惊觉,仔细去看亚父的手臂时,才吓得浑身一紧。

他不敢去问为什么。

父亲唐仁生前告诉他——伍德先生像个善变的人,不要被表象所欺骗。

可是这种“善变”也太突然了。

不过几个小时的时间,亚父的一条手臂就不见了。

他也难以想象成年人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可能要远超出他看的书,听的剧。

他只能小心翼翼地给亚父抽出一支烟。

等【性感炸弹】给宿主把香烟点上。

伍德使劲吹着口哨,向远方的马术教官抛媚眼。

“嘿!姑娘!”

少秋这才开始慌乱。

伍德大喊。

“我想和你握个手!”

举起左臂,举起伊莱先生为他铸造的合金假肢。

“可怜可怜我这个残疾人吧!你实在是太漂亮啦!”

少秋低下头,这下连看都不敢看了。

等金发大姐姐骑着马赶到这一大一小两个生面孔身边,翻下马,大步流星地走来。

她热情地打着招呼。

“嗨!新来的?!入学还是求职?”

伍德与这位教师握手。

又猛然拉起少秋的手,狠狠地塞进教师的掌心。算打过招呼了。

一切流畅自然,没有半点拖泥带水。

伍德笑得自然,露出四颗虎牙来。

“他入学。我求职。”

少秋只知道点头,看都没看清,美女老师就这么走了。

他还埋怨,还去责怪亚父。

“我刚才这个样子!你怎么就把我的手送上去了……你……亚父,她不会责怪我吧?”

伍德用义肢敲着少秋的脑门。

“她不在乎。”

少秋“真的吗?!”

伍德“她真的不在乎。”

少秋惴惴不安“你没骗我吧?”

伍德笑嘻嘻地骂道。

“你真像你爹呀。小王八蛋……”

少秋的脸红到了脖子根,又有一种难言的倔强,是羞愧与自卑,是不甘心与不服气。

“我……”

伍德踩灭烟头,看着黄昏时分,忽明忽暗的星星,正如逝去的伙伴,在天上看着他一样。

“照你所说,你要驯服女人,那也需要鞭子,像对付野兽一样,不论是工作时,还是休息时,甚至起床也要用鞭子。”

唐少秋听着,不光是脖子红了,胸口也红了。

“亚父,不对的……不可以这样。”

伍德“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少秋“亚父请不要笑话我。”

伍德“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少秋“好吧……你先笑一会。”

伍德拍着小老弟的肩,或者叫【义子】。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第四章 一个老骗子

开门见山的说,加拉哈德魔术学校的老师们都很有意思。

伍德是不太明白这群搞学术的品性和操行。

在分院考试时,他带着少秋来到实验塔楼的飞行平台,和三位院长打了声招呼,并且对加拉哈德的分院分科有了初步的了解。

在加拉哈德里,一共有四个分院。

分别是科学院,咒术院,魔术院,武术院。

听起来是不是很怪?

居然会有“科学”与魔术同时存在于一个学校里。

这得从它们的功能性讲起。

咒术院——顾名思义,它由民间俗法土方演化而来,研究的东西都是传说中诡奇的神秘事物。本质上非常混沌,由于难以定性,也难以系统性分类。

魔术院——研究咒术咒语,将粗浅的魔术信息和手性分子特质初步分类,依靠经验论,以及不违反人文道德伦理为基础分化出来的学科。

科学院——用目前实验研究得出的结果,经过实验以后,明确的手性分子理论,辅以工业科技,建立起一套适合人类安全使用的魔术科学论。

最后是爹不亲娘不爱的武术院。

为了强身健体和安防工作,西大陆的老爷们还要儿女学会骑马打球这种贵族运动,顺便读读兵书而开设的后妈分院。

伍德先是问少秋。

“阿秋,你想进哪个院校?”

少秋看着四位分院代表,一时忸怩不定。

咒术院的代表是一位旅法师,常年在外漂泊,穿着睡袍就出来见客了,是个胡子邋遢的大叔,脖子上挂着一串人类牙齿做的项链,脸上涂着彩绘,身上缠着一条奶油色的大蟒蛇,活脱脱的巫医模样。

法术院的代表则像个暴发户,身上的袍金丝银绣,美其名曰魔力增幅,其实这些触媒也帮不了多少忙。手里的法杖是纯银打造,脸上无须,是很年轻的油腻男士。

再看科学院的代表,更是一言难尽。

其人套着一条隔离服,看不出男女,分不出老幼,脑袋带着铸铁钢盔当安全帽,身上腰带中裤兜里全是触媒试剂瓶,少秋估摸着这人要是摔一跤都能直接制造一场规模不小的爆炸了。

最后是武术院的代表。

正是少秋在马术草坪上见过的,那位年轻貌美的女教师。

这还用选吗?

有的选吗?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金色头发的大姐姐谁不爱……

少秋直言不讳。

“我想去科学院!”

——他还真的不爱。

伍德来了兴致,他真没想到这个小家伙眼光如此长远,居然选了科学院。

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这是伍德信奉的真理。

“为什么你会这么想?阿秋?能告诉我理由吗?”

唐少秋努着嘴,也不敢对美女老师多看几眼。一个劲地摇头。

“我信科学!是工业科技摧毁了我的王位,它那么厉害,一定能把我重新送上皇帝的位置。”

此话一出,分院代表们都是一副哭笑不得的模样。

西国大战时,他们都见过学生得知王权不保的消息时,痛哭流涕的模样。

他们的好日子随着这场战争结束而跟着结束。

没人会想在这种时候搞复辟,除非这个人觉得脖子能受得起断头台的铡刀。

不过看这个小娃娃才十一岁,几位分院代表也没多想什么。

伍德把少秋推向科学院代表。

“辛苦了,同志。”

科学院代表听见“同志”的称呼时稍稍一愣,似乎不能理解这个词的含义。

伍德又是笑着挥手“别在意,我就说着玩玩的。”

其他分院代表离开平台以后,科学院代表开始作自我介绍。

听声音,是个老头儿。

“我叫伯恩,伯恩·希格斯。来自以勒城国的树懒镇。”

伍德伸手与之相握,态度热情“你好,伯恩老师,我叫伍德,伍德·普拉克。”

伯恩老先生激动地问“伍德?是给列侬造铁路的伍德·普拉克?是开工厂的那个伍德?”

伍德“是发动战争的伍德·普拉克。”

伯恩“哦……那就是同一个人。”

伍德“确实是同一个人。”

伯恩老先生终于松开了手,转而去握唐少秋的手。

“你好,小子。我是你的院长,也是你的班主任。”

少秋的眼神还留在马术老师身上呢,往飞行平台外边看,半个身子都探出去了。压根就没搭理这位老先生。

伯恩老师问伍德“我能干一些出格的事吗?”

伍德“请便。”

紧接着,这位老院长一脚踹在少秋的屁股上,把这不听话的小娃娃从两百多米的高空踹了下去。

伯恩说“爽了。”

伍德不紧不慢地往下看。

有武术院的教官骑着铁扫把,把唐少秋捞了上来。

当少秋回到飞行平台时,已经吓得说不出话来了。

伍德“阿秋,你要好好听人说话。”

“我……他……”少秋先是指着伍德先生,又指了指伯恩老先生,由惊转怒,以怒壮胆“他想杀了我啊!亚父!他刚才居然想杀我!”

伍德“你没死,也没有受伤。”

少秋指着伯恩老先生的鼻子“但他确实是想要杀死我!就因为我没听他的话?没和他握手吗?”

伍德当了回复读机“你没死,也没有受伤。”

少秋依依不饶地追问着。

“我要换分院!如果科学院里都是这种疯狂的老头,你还不如把我带回尼福尔海姆去!我宁肯吃小姨的鞭子!”

伍德“我相信伯恩老先生能把你教好,一开始我还不信,就在刚才,他一脚把你踹下平台时,我信了。”

少秋“你怎么能这样!”

伍德“我怎么怎么样了?”

少秋骂道“你逼死我爹,把我丢给一个疯女人,最后又丢到这个疯狂的老头儿手里,我一定会死的!”

伍德撇撇嘴,像在和小孩闹脾气“你能把内心的真实想法告诉我,真是一件大好事。阿秋,你的父亲就是因为对我遮遮掩掩的,下不了狠手,对自己又过于残忍,才渐渐把走上了一条绝路。”

“不提那些!好!我不提那些事!”唐少秋指着伯恩老先生“他真的能教我?他真有那个本事?我宁愿跟你游历四方!亚父,你比这里的任何人都有本事!你是个英雄啊!他算个什么?也配教我?”

伯恩老爷子听见这话终于忍不住了。

于是这一回,少秋以另一个姿势飞出平台,又给安防处的警卫员捞了回来。

没等少秋站定。

伍德给安防处的小哥哥扔去一支烟。

“辛苦了。”

小哥捂着大风帽,骑在铁扫帚上挥手示意。

“不辛苦不辛苦!”

伍德一脚把少秋踹飞。

补上一句“我说,你真是辛苦了。”

小哥闻声见讯连忙追了上去。

一分钟之后。

伯恩老先生和伍德有很多话说,通常都是育儿经。

“你会使魔术吗?伯恩先生?”

谈到这个问题时,伯恩先生有种莫名羞涩的感觉。

“会一点……”

伍德又问“可是我在你身上闻不到手性分子的味道,很奇怪……能展示一下你的魂威吗?”

伯恩先生连忙拒绝“不行,魂威对魔术师来说是命根子,是非常私密的东西,你要是和旅法师谈这个东西,他们会背地里给你下咒的。”

仔细想想也对,魂威是魔术师最畏惧的事物,如果说出来不就是自曝其短?完完全全把弱点露出来?这和赤身有什么区别?

“那……能给我整个活吗?”伍德还不放心,在担忧少秋的学习课程内容,“哪怕释放一点……威能。”

伯恩先生连忙解释道“我的魂威比较特殊,它的能力就是隐藏能力。”

“隐藏能力?”伍德抽着烟,满脑的问号“隐藏?具体是?你能把什么东西藏起来?还是说……你可以让人隐身什么的?它是透明的吗?”

伯恩先生的语气别扭,反倒像个青春期的大男孩。

“我说!我身上的魂威,它的特殊能力就是把魂威隐藏起来,没有人能发现它,也绝对嗅不到手性分子!”

“哦!”伍德恍然大悟,惊讶地形容着“原来是这样啊!”

伯恩老先生的答案掷地有声“是的!就是这样!”

伍德一拍手“厉害!”

伯恩老先生跟着点烟,从铁盔的缝隙中传出猛烈的咳嗽声“怎么样?你觉得厉害?”

伍德点头“确实很厉害。”

紧接着他话锋一转,又问伯恩老先生。

“院长膝下有儿女吗?”

伯恩毫不在意,一点都不避嫌“没有,我是老光棍一条。”

伍德又问“如果有个儿子……院长大人是想如何待他?”

伯恩“当然是疼爱。”

伍德“不听话呢?”

伯恩“孩子不听话,打打就好了。”

伍德又问“如果是女儿呢?”

伯恩“你有个女儿?”

伍德点头。

伯恩“那不能打。”

伍德“你不女权。”

伯恩“真的不能打,我下手没轻没重的。”

“有道理……”伍德咂嘴,感觉三七的幼年教育是个大问题,他想搞明白这里的老师对孩子是什么态度,也想从伯恩院长身上取来一本教育经。

毕竟他即将成为魔术院的客座教授,要去教一群熊孩子学魔术。

你仔细想想,这里的孩子们都是怎么学会魔术的?

就刚才这个科学院的暴躁老哥,让少秋玩了好几回蹦极,不光是在教训不听话的学生,也是在让少秋体验生死一瞬的极惧体感,要他自己长出黎明闪蝶的双翼来。

再想到最近那位“蝴蝶女”的经历。

伯恩说,女人是不能打的。

看来这里的体罚制度得修改了。

想明白这些,伍德终于站定,等少秋回到平台上,看这个小娃娃刚落地就开始吐,吐出一肚子的秽物,再也不敢争一句牙尖嘴利,只有几个粗浅的词汇从嘴里吐出来,吐出满口芬芳。

“艹……你……马……”

伯恩还想上前补去两脚。

伍德连忙拦住,再扔几回,这小皇子该去星界见他父皇了。

“别别别……伯恩先生,他不服你,你可以露两手让他看看嘛。阿秋跟我的时间长,知道我这个亚父有多大的本事,还是个害羞的男孩子,现在要跟生人走。总会有点不太习惯的,你知道高地人都是什么脾性。”

伯恩嗤之以鼻“野蛮种。”

“对!就是野蛮种。”伍德一点都不在乎对方的种族歧视“他们低不下来头,除非对象和他们一个种族,一个本事。”

伯恩院长揭开隔离服的袖子,终于愿意给少秋露两手。

“看好了小子!我也会魔术!你看看我的魔术有多厉害吧!”

于是乎,从实验楼里来了两队人,都是科学院的学生。伯恩院长喊他们送来一把剑,一面盾牌。让两位学生开始对练。

拿剑的使足了力气,砍在盾牌上。

剑盾的金属材质相撞时,表面的金漆也跟着裂开,迸出火花来。

只听伯恩先生一生怒喝,两手高高举起,像是在施法。

“哈!——金铁化水!”

剑盾不断捶打之下,刃口和盾牌的铸铁都化作烂泥浆液。

伍德面无表情,变成了一个无情夸夸人,放出一句彩虹屁“厉害呀!人间难见啊!化干戈为玉帛的神迹!如果院长大人活在几百年前,那就是阻止战争的和平天使!”

唐少秋看得入神,方才眼见金光闪闪的剑盾都变成了泥水,心中的惊讶难以言表,对这位科学院的院长心生敬佩之意。

伯恩反倒又几分不好意思,挠了挠头。

“嘿嘿嘿……等着哈!”

学生们把手里的剑盾丢下,跑得远远的。

伯恩院长拿上水壶猛灌一口,喉咙里还带着水声呢,差些把自己呛着,也要喊出那一句威风凛凛的咒语来。

“魔龙吐息!”

“噗”的一下,水雾喷洒在剑盾的残骸上。化作一团剧烈的火焰,冒出滚滚浓烟。

这些烟雾一开始是白色的,紧接着就变成稠厚的黄烟。

又听伯恩院长医生一声怒吼。

“我以土曜日亚蒙大神的诏令,唤你速速前来!灵蛇毒牙!”

从剑盾之中猛然钻出一条土色大蛇!随着烈焰疯狂地扭动着身体,窜出一米多高。

少秋都看呆了。

“怎么办!亚父!亚父!你快去制服它!它好像要失去控制了!”

伍德“别担心,伯恩院长有的是办法。”

“哈!小子!你别怕这头毒龙!伍德说的不错。”伯恩院长甩手从腰包里掏出一瓶粉末试剂“我有的是办法对付它!吃我的臭鼬炸弹!”

试剂瓶在火源中炸开,冒出更多的烟雾来。

整个飞行平台都让雾气笼罩,空气中弥漫着臭鸡蛋的怪味。

伍德喃喃自语“我今天是捡到宝了。”

等烟雾散开,地上留着那条“巨蛇”的散碎尸体。

而伯恩院长一副世外高人的风范,在高楼风的吹拂下,摘下了头盔,露出那副久经沧桑满是胡须的干练脸庞。

“怎么样?想学吗?我们科学院里,教的都是屠龙之术。”

他身后的学生们像是司空见惯,见怪不怪的样子,把地上的实验废料都运走了。

少秋双腿一软,差些纳头就拜,和伯恩院长问了声好,立马要回宿舍换衣服,准备加入科学院的队伍里。

等小孩子走了。

伍德给伯恩院长比着大拇指。

“牛逼。”

伯恩“哼!阁下也认可我的魔术造诣?”

伍德“太厉害了。你是怎么提纯的?”

“什么提纯?”伯恩脸色一变“你说什么东西?”

伍德解释道“我问你,你是怎么给元素单质提纯的?刚才学生们运来的实验材料我都看得清清楚楚……都是化工品。”

伯恩的脸也跟着开始变红,还想狡辩“你……”

伍德不紧不慢,娓娓道来。

“把剑盾变成泥浆,化成金水,是钾金属和钠金属碰撞,产生了钾钠合金的反应过程。”伍德矮着身子,抚摸着地上的水渍,细细闻着“你的脸发红了,刚才喷过去的不是什么水,是乙醇,无水乙醇和过氧化钠产生燃爆反应——

——火焰将盾牌下边的硫氰化汞点着,只要两百度左右的温度,它受热分解体积膨胀产生剧毒烟气,也就是你的‘灵蛇毒牙’。

最后你丢进去的试剂应该是盐酸羟胺,产生反应后分解出氨气,也就是我闻到的那种……臭屁。等烟雾散开,‘灵蛇毒牙’的反应也结束了,自然变成了一条‘死蛇’。所以——”

伍德凑到伯恩老爷子耳旁。

“——你的魂威真厉害呀,伯恩先生,能把元素单质提纯的方法写进书里,让我带回华约的科研院吗?这是真正的屠龙之术。”

伯恩露出了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容。

“哈哈哈哈哈哈哈……你真有趣。”

伍德又说“要不我花钱买也行,花点儿!不丢人!”

伯恩“哈哈哈哈哈……你真可爱。”

伍德最后说“有一百万个银币,我给你带来稳定的生源,每半年至少有两百个芙蓉大学的高材生来你门下求学。我知道,你们魔术师都讲究传承。”

伯恩捧腹大笑,把隔离服给脱了,露出里面的日常衣料来。

老院长和伍德热情相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你真迷人。”

第五章 辩论的魂灵

开门见山的说。

伍德要管一群孩子。

具体来讲,这群孩子最小的十四岁,最大的十八岁。

学校是个小社会,可伍德从来都不是什么社会人。

——这群孩子的社会成分和社会属性是十分复杂的。

从学生资料来看。

他们先由肤色和发色,还有各自的主系母语分成了三个阵营。

第一阵营,白皮肤红头发的南方人,家族氏系大多是北约诸国的王子和家臣子嗣。

第二阵营,毕加南洋海岛诸国来的黑皮肤或混血,因为没有牵扯到西国大战里,这些白种人眼里的沿海蛮夷的日子十分悠闲,在加拉哈德魔术学院里过得开开心心。

第三阵营,从大夏与仙台,从大洋彼岸远道而来留洋求学的黄种人。

是不是觉得非常非常复杂?要记住这些很难?

其实还有更复杂的地方,这些学生里不光有男人,还有女人。男孩和女孩的社会成分与地位又不一样,求学的最终目的也截然不同。

对伍德来说,这份客座教授的活,不光是给少秋合理地支付学费,也是他难得清闲的假期。

在西国大战打完以后,新的时代来了,新的魔鬼来了。窗外如果是风雷激荡,屋里一定要宇宙常新。

两位校长都问他。

——伍德你是想教哪门课,去哪个院?

伍德的答案就是魔术院,教魔术。

这可把两个校长给乐坏了。

魔术院在加拉哈德是什么地位?

那是前有咒文,后有科技,不上不下的尴尬位置。是最混沌的地方。

恰巧魔术又是加拉哈德的招牌,无法舍弃的臃肿毒瘤。

举个例子,你家里最能挣钱的人,最经常说的一句话是。

“我都不知道钱从哪里来的,可能是大风吹来的。”

你怕不怕?迷不迷茫?痛不痛苦?

魔术的地位就是这么尴尬。

咒术院那有一帮民俗老赤脚医生或灵媒丧葬手艺人支撑,讲的是约定俗成的道理,教起学生来也是祖传的手艺,有诸多禁忌绝对不可触犯,非常好理解。

科学院有一个鸡贼的老院长,按元素分类排周期表,把炼金和炼丹都搞得明明白白井井有条,学生们上起课来是一项工程,就算是哪天想不开了要觉醒魂威,也能明白给自己吃什么药,用什么量,要体验什么极端的情感,才不会把【假死】变成【真死】。

至于魔术院……

……是一言难尽。

言归正传,伍德选择魔术院的理由也很简单,不像之前我介绍学员的成分时那样复杂。

搞定了加拉哈德的魔术院,就搞定了西国皇室的未来,乃至整个西国大陆的未来。

这些小孩子不像哥哥姐姐们要参战联姻,不像家族长辈要抄家砍头。

他们读过很多书,大多是人中龙凤,只是宗族里轮不到他们去掌握权力,承担权力,他们只能拼上性命来感受恐惧,学这一手不上不下不痛不痒的魔术。

伍德要上的第一堂课,叫做【自我介绍】。

初来乍到时,他已经和魔术院的院长见过面了。就是那个油头粉面穿金戴银的小贵族,名字叫巴耶力,是个典型的南方贵族出身。

这个人我们暂时不提,因为他不重要。

重要的是,巴耶力院长给伍德教授安排的第一堂课,在第四班。

第四班,是整个加拉哈德魔术学校里,学生素质和种族成分最复杂的一个班,也是最难沟通的一个班。

就巴耶力院长自己的想法,是要给伍德这个新人一个下马威,让最差劲的学生,去教教这个老师该怎么上课。

第二天清晨,伍德先生准备好自己的人生简历,往教学区的葵花形楼群而去。

他把衣服整理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特地选了一条看起来俏皮亲切的粉色领带,搭上黑衬衫和黑大衣,把骷髅猫咪的皮带卡扣露出来,把胡子和眉毛都修剪一番,打扮得比新婚时还要【漂亮】。

他想,这应该是个老师的模样,是女同学看了两眼一亮,男同学看了要咬唇抓狂的风范。

于是伍德一言不发,用假肢铁臂夹着教案,戴上一副黑框眼镜假作文绉绉的气质,走到楼宇的走廊间。来往的学生们都紧紧盯着他。

盯着他性感的喉结,盯着他结实的胸大肌,盯着那几颗差些崩开的纽扣,盯着饱满的衫衣,差一些就能看见侧摆旁的翘臀。

从第三班的窗口探出几个叽叽喳喳的热情姑娘。

她们等这位教授走远了才敢开始议论。

“那是伍德·普拉克……”

“是他!就是他!就是他没错了!”

“矜持点儿!你给我矜持一点儿!”

“只要哥哥长得好,一声叫唤我就倒!”

“我感觉脸在烧……他真年轻,一点都看不出来是二十多岁有孩子的人了。”

“嘘,好好鬼混,别谈恋爱。”

“我想为他成为一个没有感情没有灵魂的酒精容器……他和他的祖国一样,和列侬一样,是一杯醇香的葡萄酒。啊……我要死了……”

“呸!你可稍一边儿去,你都不知道爱了多少个啦!换男友和换衣服似的。”

“你这说法不对,我的心碎成了很多片,交给了许多人,都是真爱。”

“喂?教务处的电话吗?这里有鸡。”

伍德教授是走远了,可他的耳朵并不聋,而且在性感炸弹的加持下听觉异常敏锐。

他听见这些姑娘对着一个老爷们儿品头论足的话时,内心有几分诧异。

不过他仔细想想,也是正常的。

来加拉哈德魔术学校的女生,大多是富家小姐还有给少爷们准备的伴读,出身是旁氏血脉,在家中没有地位,没有话语权,最大的梦想应该也是混吃等死不上不下。

——比穷苦人家的孩子,过的舒服太多,比起宗家的大户,又没那么多压力。自然开始荒淫奢侈,寻欢作乐。

没等他想太多,推开第四班的大门。

他便看见教室里光怪陆离的一幕。

前座的三个米特兰学生在划拳赌酒。

中位的男女各自有伴,两个大夏来的黄种人小哥踩在窗缘,对着窗外的月桂花吟诗吃肉。四对情侣搭伴接吻,有女人坐在男人的腿上,也有男人坐在女人的腿上。完全没感觉到老师已经进门。

教室最后那点地方,堆着不少生活垃圾,又有一张废弃很久,带着厚实灰尘的实验桌。

最末尾的几个座位旁,一个染成金发的黑种人小子,正按着另一个黑种人同伴的脑袋,往大黑板上撞,都撞出血来了。旁边的同种同胞在拍手叫好。

人与人的情感并不互通,伍德只觉得他们吵闹。

他走进教室,准备合上门。

一旁瑟瑟发抖的助教终于是忍不住了,大声叫唤一句。

“肃静!!!——”

然而没有用。

这位助教懊恼又沮丧,从讲台旁的小课桌站起,愤愤然的表情,与伍德教授擦肩而过,感觉自己是个十足的失败者,终于是离开了。

伍德没有挽留——

——因为他要对付其他东西。

比如大门上的一桶酒,从他合上门扉时,这桶大麦烈酒就像是陷阱一样,直直朝着他的脑袋淋了下来。

他的左臂有断骨之伤,是用不上了。

右臂稳稳接住铁桶,往一排一座的几个米特兰小家伙面前一放。

他吩咐着:“不够喝,这里管够。”

在几个小朋友惊异的眼神下,原本划拳的动作也跟着僵住,从眼神中透出他们做贼心虚的意味来。

伍德接着往讲台走,喧闹的大教室里,同学们终于发现了这位帅哥身上的教授挂牌。

紧接着,他踩上讲台,狠狠一跺脚,把石阶上的锈钉子都震飞,射在暗黄发黑的墙壁上。把教案放上满是食物油脂的肮脏讲桌。将里边留给老师的,精心准备好的,暗藏在桌面图钉,一根根拔了出来。

“你们好。”

性感炸弹的火焰在熊熊燃烧,他背脊上的光焰咄咄逼人。

他脱下外套,露出一副好身段,让台下东方西方的小妹妹们看看型男的样子。

情侣们只在几秒内就开始反目成仇,这人形媚药夺走了大部分女同学的目光。可是伍德教授的眼神却冷得让人遍体生寒。

伍德拿起粉笔,在前置黑板上写下魔术两个大字。

“我来上第一堂课,课程是魔术。”

紧接着,写下自己的名字。

“WordPluck。”

华约在西国大陆的实际掌控者,北约的眼中钉肉中刺。

“伍德(Word),是文字,语言,发声,许诺,保证。而普拉克(Pluck),是胆识,意志,勇气,勇敢的,褪去,拔除,摘下。”

伍德用米特兰的西语,重新解读了名字的含义,然后又用最原始的语言,用暴力和极南海岛的土著们讲道理。

他说:“如果语言解决不了问题,我还有其他手法。”

性感炸弹的羊蹄夹着粉笔,像一把满月硬弓,狠狠将粉笔投掷出去。

它打在尾墙的大黑板上,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裂缝。

还在执行校园霸凌的黑种人放过了手里的猎物,因为这记粉笔就像是子弹一样,差点把他的脑袋给打碎。他吓得屁滚尿流,眼看着从粉笔中迸出的烟雾和连锁而来的粉尘爆炸,它们涌出来的火焰吞吐着猩红长舌,狰狞可怖。

它们像是活死人肉白骨的仙丹一样,将受害者的身心都洗了一遍。

伍德将腰上的枪,放在台面上,把子弹一颗颗摆出来,一颗颗塞进去。

“我了解你们的情况,之前的老师已经把他的遭遇都哭诉给我听了。”

台下的同学们闻声都是嬉笑打闹,像是凯旋归来功绩加身的小将军一样,为赶走一个教师而欢呼。

伍德接着说:“他哭得很伤心,说句难听的话,不尊重女人的话,哭得像个刚满十八岁得不到生日蛋糕的小姑娘。”

有几个同学想上来和伍德教授击掌庆祝。伍德也跟着和他们打成一片。

伍德又说:“我知道你们崇拜强者。比如这把枪,你们都明白它可以夺人性命对吗?”

说完,紧接着把枪口对准台下的学生。

枪口所指,学生们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他们没想过这个老师能带着枪来教课,更没想到枪里有子弹,是他们亲眼看见的,而且万万不会想到。老师敢朝着他们开枪。

枪口扫去,划拳喝酒的都危襟正坐,男男女女躲到各自的椅子下。反而欺凌的与被欺凌的要打成一片,抱作一团。

“对了!就是这个效果!”伍德把转轮手枪往台上一放,“我要的就是这个!我的话不管用,它管用!对吗?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马上有同学开始质疑,有个不长眼的金发小崽子举起手,嬉笑着,试探着伍德教授。

“可是老师!我赌你不敢开枪……我赌你绝对不敢!你不想活了吗?在这儿念书的都是一等一的王室血脉,你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伍德又举起枪,对着这个小娃娃扣下扳机。

砰——

巨大的子弹动能打得小朋友瘫软在地,硬尖弹的穿透效果拔群,差些把他的肠子给扯出来。

教室里陷入一片死寂。

性感炸弹像是拎鸡崽一样,把这破落户用拳头捶打一番,把身上的伤口,都用时光寿命的债给治好。

“我不光会开枪。”伍德解释道:“我还会好好教育你们,这个世界并不是强者生存,反而是适者生存。”

他又指着手边这个活生生的逆反例子。

“以前是那个爱哭丧的老师适应不了你们,所以他无法在这里生存,现在是你们要来适应我。明白这个道理吗?”

手上的小鸡仔拼命地点着头。

同学们也跟着点头,原本趴在桌下的男男女女都坐回了位置上,不苟言笑,连呼吸的权利都被剥夺一样。

“老师……”有个女生举起手。“这不人权……不自由……”

伍德把手里的可回收垃圾扔回座位上。

“你说得很对!很有建设性,我很开心,终于有个智力正常的人愿意来和我辩论,而不是搞一些恶作剧来恶心我了。女同学,你叫什么名字?”

女生颤颤巍巍地说:“我叫……我叫谭雅……我不怕你的枪!更不会怕子弹的!你不能用枪械来剥夺我发声的权利!”

“很好!谭雅女士。”伍德搓着手,钢铁和肉肢发出咯吱咯吱的怪声,他一字一顿地就“人权”与“自由”做出了辩驳。“你说的人权是什么人权?”

谭雅咽了口唾沫,看着身边的同学。

她终于有了胆量,喊出声来:“是生而平等的权利!你不能站在成年人的角度来要求我们呀!我们还小……”

伍德阴阳怪气地答。

“你不能要求我这个残疾人和你一样用左手寻找快乐呀!”

“嘶……”谭雅涨红了脸。

伍德的言辞犀利,彻底撕破了脸皮,他内心有把无名火。

“你要生而平等?那你在夜里白得发光!凭什么他们——”

指向地位最低的黑人,指着那群与生活垃圾为伍的【低等贵族】。

“——他们就得坐在最后,和垃圾为伍,凭什么在夜里我只看得见他们的眼睛和牙?!这平等吗?!你是听谁说的?谁告诉你生而平等的?”

谭雅女士低下头:“我听我父亲说的……”

伍德:“你的父亲是老师吗?他和乞丐,和农民说过平等吗?”

谭雅:“并不是……”

伍德:“下一个话题,你要自由?”

谭雅:“是的……”

伍德:“我尊敬自由主义,就像我尊敬宗教信仰和偶像崇拜一样。”

谭雅似乎还听不明白伍德教授的言外之意,满怀欣喜地问着。

“教授也这么认为吗?太好了……”

“不,你别瞎开心了。”伍德敲着桌:“我说,我尊敬自由主义,就像尊敬宗教信仰一样。

你要搞迷信,那是你的事。

你要生涯自由,不如及时退学海阔天空。

你有生殖自由,想和谁生孩子就和谁生孩子。

你有人身自由,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违法犯罪是你的自由。你进了监牢失去人身自由。也可以说你的精神是自由的。

你可以自由的生,随机的死——我尊敬你的选择。”

“你在狡辩……老师!”谭雅觉得哪里不对,但是她说不出来,也找不到反驳的有力证词。

“我有我狡辩的自由,你大可以辩论的魂灵来击败我。”伍德给谭雅鼓掌:“像你这种有文化有知识的孩子我是最喜欢的,如果我遇上蒙昧无知的孩子,我还得教她找个厕所去拉屎,免得恶心别人,我会告诉她这是人之常情,不用羞愧——

——你倒好,在街上拉屎时可以用自由找个借口,这也算你的排泄自由。”

谭雅闷闷不乐地坐了回去,这个十七岁小姑娘心里有了根刺,可是看伍德教授那番强而有力的言语和残缺的肢体动作时,却让她心旷神怡。

伍德又问:“还有哪个小天才有什么天才想法?关于你们的尊贵,你们的特权,你们的出身,关于我和你们的沟通方式,如果有异议可以提出来。”

不少人刚想举起手。

伍德再次举起枪。

台下的手都收了回去。

伍德把枪放下。

“我想你们对我的魔术已经有了第一印象!接下来,开始点名!”

......

......

这一天里。

魔法院多了个传说。

女同学们最喜欢八卦,她们讲伍德·普拉克教授的事。

“他不和女学生乱搞男女关系,不收钱卖证书,不喜欢喝酒。来教室只是上课,安静地坐在那里,偶尔喝一杯咖啡,浓茶也是浅尝辄止,在课间休息时抽烟,绝不把尼古丁带到教室里来,像个性感的,迷人的,俏皮可爱的,幽默风趣的,忧郁的难以形容的——

——连环变态杀人魔。”

第六章 还是你们学术界的会玩儿

开门见山的说。

伍德要开大会。

这个大会,说的是学术辩论会。

为什么要开?

开它的目的是什么?

这里用一小段简单愉快的对话来说明。

加拉哈德魔术学校,校长办公室。

早间九点。

伍德守在门外,像个机警的间谍一样,等着目标出现。

伊莱老先生隔着老远就看见这小子蹲守在门前,从廊道大步流星往前去。

一老一少一碰面就有话说。

老头往左,不打招呼。

小子往左,堵住去路。

老头往右,脸上假笑。

小子往右,面无表情。

伊莱“巧啊?”

伍德“找您有事。”

伊莱“择日再谈?”

伍德“择日不如撞日。”

伊莱嘟着嘴,一副委屈巴巴的样子,心中挂念着风平浪静的加拉哈德魔术学校,也不想闹出什么惊天大乱,这位经历过几个世代,数十个王朝的老人心知肚明。

眼前这年轻人是什么来历?

——是一个战争狂人!

战争狂人最擅长干什么?

当然是发动战争。

那么战争又包括了什么战争呢?

不光是烈度极高的枪弹热战,还有除旧革新的文化冷战。

从伍德·普拉克此人的表现来看,这两周内,魔术院被他搞得天翻地覆,学生们喊他做“教父”,老师们称他为魔鬼,他马上就要把桌子给掀了,把伊莱的饭碗给抢走。

够不够简单?够不够愉快?

不够愉快我们接着往下说。

伊莱“你想进校长室谈?”

伍德“您是个老贵族了,站着说话,我怕您腰疼。”

“别喊【您】,叫【你】就行。”伊莱挥了挥手。

“不行,我得尊重您呀!”伍德摇了摇头。

伊莱“我还是个孩子,你不必尊重我。”

伍德“有你那么老的孩子吗?”

伊莱摸着下巴,把胡子给攥下来,腮帮子都红了。又说“这下不老了,就在外边儿谈。不进门。”

伍德一抱拳,眼中都是崇敬“何至于此?”

伊莱实话实说“进了门,我怕我的章子,我的玺印,再加上几张合同,它们都得归你了。”

等伍德先生把烟点上,让两人有一点整理思绪,调整语言作为武器的储备空间。

等伊莱校长把胡子给烧干净,免得让学生笑话。

伍德先开口,“我要开大会。”

伊莱“什么会?”

伍德“民学会。”

伊莱“什么会?”

伍德“公民魔术学会。”

伊莱“什么会?”

伍德“我不是说了吗?”

伊莱“你翻译翻译,给我他妈翻译翻译?什么叫公民?什么叫魔术?什么叫学会?”

伍德“公民是西国大陆架上二十二个民族三十来个国家、聚落、部族为单位的,合法合理的普通民众。”

伊莱“用他妈谁的法?”

伍德“用北约和华约共同商议的办法。”

伊莱“谁说了算?北约还是华约?”

伍德“两者共识共算。”

伊莱开始吹胡子瞪眼,“你要杀人?又要杀人了?”

伍德耸肩,眼神无辜“哪儿有呀?我没有呀!”

伊莱咄咄逼人“变法改革哪里有不杀的道理?”

伍德小声嘀咕着“那得看,是谁想拦着它。”

伊莱挥手,此事打住不提。

然后问出下一个问题。

“什么叫魔术?”

伍德正儿八经地说“以研究手性分子为主,医药学科和神秘大类为辅,结合科学理论与咒术民俗的综合学术,叫做魔术。”

伊莱又问“你疯了吧?”

伍德“我像疯了吗?”

伊莱点头“那是挺疯狂的,你是怎么想的?你要这么做,多少人要丢掉饭碗?”

伍德给伊莱校长解释一番,列出数据。

“历年而来,你们魔术院的毕业率是百分之三十三,死亡率是百分之三十三,还有百分之三十四的人处在学而无成,保底留级的尴尬位置上。我不明白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糟糕的学校,在单一专项技能的授业中,能让一群群无德无能的老师留在这种高危岗位里混饭吃。”

伊莱校长解释道“那不是老师的问题,是学生的问题。”

伍德昂首挺胸,一副“可把我牛逼坏了”的样子。

“我不会挑学生,我要给公民办学,意思就是谁都能来学魔术。”

伊莱校长思索一番,举了个生动的例子,要用这个例子来威胁伍德。

“伍德!以前有个勇士,有个恶龙,人人都知道他是勇士,人人都知道它是恶龙。铁匠只会为勇士铸剑!勇士拿到了剑才能杀死恶龙!你要做什么?你要铁匠为每个普通人铸剑吗?你要把人都变成龙吗?”

“恶龙在哪儿呢?”伍德反问:“你说的那个龙?它飞得高吗?会喷火吗?”

“不是高不高会不会喷火的问题……”伊莱校长有点卡壳,他伸出手指头一算“恶龙是北约……不对……”

连忙改口。

“亚米特……”

好像也不对。

最后变成了。

“总之会有的。”

“总之是多久?”伍德逼问“是什么时候会有?”

伊莱“你这么做,就是在养龙。”

伍德拍了拍胸脯“我已经养了一头了。”

“他妈的你说什么?”伊莱惊呆了“你养了一头?”

伍德想起自己的幻影,想起奥罗兹先生,想起另一头【盘羊】。

于是他如此说“我让另一个【我】,代我去南国召集军队,调令佣兵,建立起一个无国界的军事组织。”

伊莱咬牙切齿“你真是个疯子!他们是收钱办事?”

伍德“是的。”

伊莱怒骂“你妈的为什么?”

伍德“你老贵族家里会养私军对吗?”

伊莱点头“是的。”

伍德“私军从哪儿来?”

伊莱“农户家里来。”

伍德“农户听谁的?”

伊莱“还不是听地主的?”

伍德“地主又听谁的?”

伊莱“那得看情况,有时是游商,有时是权臣氏族,不管是谁,都要有钱。”

伍德“那没错呀!”

伊莱“哪里没错了!”

“我给你解释解释,小老弟。”伍德佝身,抱住伊莱校长的肩。

伊莱校长猛地一惊醒,连忙挣脱了身边这位年轻人。

伍德也不在乎,接着说“我给愿意当兵的,愿意拿钱卖命的,提供了一个平台,它不为西国大陆架上任何国家干活,不为你们老贵族卖命,我要它有先进的医疗,有充足的军火,有人格魅力极强的领袖,有严明的军纪,有清廉的军容。它这个工作单位比你们贵族家的私军还要好,如果我是个老农,你也是个老农,我俩的孩子……”

“呸!”伊莱吐出一口唾沫。

伍德改口“我们俩,各自的孩子。”

伊莱如实说“那是应该去这个平台练练功试试手,退伍回来还能保住家里的田,打打土匪什么的。”

伍德一拍手“这不就成了?恶龙来了呀!”

伊莱“有这么点道理呀……你不怕它以后变成真龙?”

伍德“假的,永远是假的。”

伊莱仔细咀嚼着伍德小子嘴里的话,有那么点意思了。

“你说完了公民,最后这个学会呢?学会是哪种学会?我刚才可是说典故,你要不能说服我,我不会帮你。”

伍德给伊莱校长的谨慎鼓掌,心中想着,果然不愧是活了四百年的老土著,能掌握整个西国大陆最顶尖的技术力,小心翼翼地把船开到今天,是这位校长的真本事。

“我不都答清楚了吗?你还担心什么?”

伊莱校长说“我担心的就是,你把铸剑师的工作摊出去,每个人手头都有了刀子,他们或许会把刀子对准魔鬼,对准星界来的东西,或许会把刀子对准你弄出来的这头假龙,但我相信,他们最后还是会把刀子对准彼此的喉咙。”

伍德“枪械造出来时,你有担心过这个吗?”

伊莱“那也是一条条禁枪法令和管制协议里写得明明白白的东西。”

伍德“地雷和榴弹呢?战车呢?这些造出来以后,你担心过这个吗?”

伊莱“那是《皇后公约》里写过的,也写得明明白白,包括怎么处置战俘都写好了。”

伍德“说得好,《皇后公约》是谁起草的?”

“是……”伊莱一拍脑门,满脸懊恼“啧,是你。”

伍德又拍了拍伊莱小老弟的肩,和他把问题都说明白了。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伊莱校长,我们马上就要面对第二次工业革命,但这一次,不像第一次那么平静,也不像第一次那么无趣,我想会有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会冒出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会给魔术盖上一层遮羞布,我可以在官方文件中喊它作【灵能】或者【灵力】,不把它当成魔鬼的礼物。”

“哦!~”伊莱拍手叫好“哦哦哦哦!这样就不会有蠢蛋出来崇拜魔鬼了?!好呀,这个好!我就怕这点,我只怕这点你知道吗?我斗不过神恩会,每一年看着那么多小伙子去当教士,去读经,我就觉得心疼。为什么不来学魔术呢?为什么不给我送点养老钱?只不过是百分之三十三的死亡率而已呀……”

伍德语气平淡,如实道来“您真是个卑鄙无耻下贱傻逼的老混账。”

伊莱面对伍德先生的痛骂毫无羞耻心,这个老人家在乎的东西很多,又有不同的侧重点,对于伍德这位星界来客,他是非常尊敬的,但对于自己的利益诉求,却绝对不会让步。

伊莱要的东西很简单,真的非常简单。

第一点,加拉哈德魔术学校的知识产权。

第二点,世界相对和平,哪怕是恐怖平衡,不需要百分之三百的利润什么的,也不用暴增的入学率,只要安安稳稳平平静静的幸福。

第三点,在他死之前,把校长这个位置坐稳了。

回到那个话题。

伊莱校长这会也不生气了,像个和蔼可亲的慈祥老人。

“还是说开会吧!我想你肯定得开很多会。”

伍德“那是,当然得开很多会。”

伊莱校长又说“第一场在哪儿?”

伍德指着塔楼“今天中午,飞行平台,我没给您留准备时间,让魔术院的老师都过来,我记得是二十二位大课老师,十三位选修老师。”

伊莱校长“你他妈可真会挑时间。”

伍德“我不打算给您反悔的机会。”

伊莱点点头“行,我这就去写发函,把这些人喊过来。要什么准备吗?”

伍德挑着食指叮嘱“不用准备,桌椅都不用,让他们站着,让我也站着,大家都站着比较好,这样血都在脑袋里,不在胃里,也不会因为女老师的裙子太短,而留在其他不该留的地方。”

伊莱又问“其他的准备呢?”

伍德“你给我选几个最有钱的,放在前排,越是穷苦的,放在后边。”

“啊?你居然是这种人?”伊莱惊讶“我记得你明明是个照顾穷人的慈善家呀!”

伍德反问“你从哪儿听来的?”

伊莱琢磨着,答道“报纸上写的。”

伍德“谁写的报纸?”

伊莱“列侬的战地记者,玛格达·佩洛西。”

伍德“她馋我的身子。”

伊莱一拍手,恍然大悟“哦!那没事了。”

这一老一少商量完。

伊莱最后问了一句。

“你要开会?不会见血吧?”

伍德“我像是那种一怒杀人的人吗?”

“不像,你也不怒……”伊莱说“你比杀手专业多了。”

伍德一手向天,对老天发誓“我绝对不会在会议上主动杀人。”

伊莱“你这誓言听得我心慌……”

伍德又从包袱里,掏出一本杂志来,按在伊莱校长胸口。

校长接住一看,是列侬最新的时装周杂志,封面女郎是尼福尔海姆酋长国的大酋长……

——朱莉·普拉克的泳装照。

年纪三十出头,性格如狼似虎。

镜头之前,女人都会展现最美的一面,看得老色鬼想入非非。

“哦!~”伊莱的眼睛都亮了,“我相信你的誓言。只是这位女皇怎么开始拍写真了?”

伍德又反问“男人能拍的?女人为什么不能拍?我姐姐喜欢自己漂亮的肉身留在照片里,那一刻能成为永恒,难道你要说她是个荡妇?是个出卖美色不知羞耻的女人?”

伊莱老脸一红,确实有这么想过。

伍德“只有女人会嫉妒女人,会暗地里骂她用肉身来讨人欢心,伊莱校长,你不会嫉妒她吧?”

“那肯定不会啦!哈哈哈哈……”伊莱挥挥手,当做无事发生过。

伍德又说“我想,她一个大部族的酋长,管着国际港口,那么多的压力和舆论,她也要拍几张漂亮的照片发上杂志,对尼福尔海姆的裸猿来说,是一种思想上的解放,是一个充满生命力,蓬勃向上的信号,希望姐姐能找到一个喜欢她肉身也喜欢她灵魂的好人,不论是男是女。”

“啊……”伊莱是搞不懂这位星界来客的想法,“不明白你们星界人的思想到底有多开放。”

伍德又恢复了那种波澜不惊平淡如水的口吻。

“我给你杂志,你就想到性,我和你说拍照,你就想到苟合,我给你讲男女平等,你便想到男上女下。我真的是在很平淡地谈这件事本身,它不带任何色彩,我的姐姐三十多岁了,她会老,会变丑,脸上会爬满皱纹。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我把杂志给你,不是为了讨好你,伊莱老色鬼。我希望你回想一下,你十六岁时意气风发的样子。”

伊莱校长“你是认真的?”

伍德猜测“我猜你已经忘了。”

伊莱陷入了沉思,他看着这个二十三四岁的伍德·普拉克。

锐利的气质,强大的斗志,还有那种仿佛永远都不会熄灭的热情。

那是他曾经有过的东西吗?

他不记得,早就忘记了。

四百多年的时间跨度太长太长,就连穷奇问他多大了,几岁了,他都只能说出一个大概的数字来。

人的脑容量只有那么多,他只能记住最近一百年发生的事……

伊莱抱着杂志想了很久很久,他想,为什么照相机发明的时间那么晚,为什么不能给他拍两张照呢?

不说泳装了,哪怕是一丝不挂的羞羞照也行啊?

好让他这个糟老头子……万年单身的爱情失败者,回忆起自己生殖自由时的模样。

……

……

三个小时之后。

伍德如约而至,到飞行平台会见所有的学术伙伴。

他面前是一群老师,一群为人师表,得体端庄的大贵族——

——哦不对,这个贵族应该要加过去式。

要加上过去的贵族,因为这些老师的家族,大部分已经失去了国家的庇护,没有爵爷的裙带关系资助,没有华约的官方认可。

北约只能给他们一个名头。

可以说,这些老师眼里的伍德·普拉克,是一个罪该万死的混世魔王。

又有校长的吩咐,让最有钱的,最光鲜亮丽的几位先生,站在队伍的最前列。

其中有院长巴耶力爵爷,以及几个人模狗样的小跟班。

伍德先生不紧不慢,在大平台的花圃亭廊中,选了个小台阶,比众人要高那么一点,好让所有人都能看见自己。

然后他便开始谈会议内容。

“我今天召来各位同事,各位讲师,各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要说几件事。

首先我要感谢各位大驾光临,我知道你们都很忙,有自己的学术要搞,也有自己的学生要搞。不少女生经常往我的办公室闯,和我哭诉,自己的导师在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以学分和学位证为威胁,要求这些小女孩和导师谈恋爱。”

此话一出,不少老师变了脸色。群情哗然,老师们开始议论纷纷。

伍德鸣枪示警。

天上落下来一头乌鸦,死得非常冤枉。

一下子,魔术师们都安静下来。

伊莱校长坐在凉椅上,看着朱莉女皇的曼妙身材,也没想管这档子事,只是伍德掏枪的动作是那么熟练,吓得他连忙制止。

“不是说好了不杀人吗?!你发誓了呀!”

伍德隔空喊话“对呀!我不杀人呀!我真的不杀人!你看,这不是只死了一只鸟吗?”

伊莱扮作恍然大悟的样子,对老师们使着眼色“哦!他真的是不杀人的!你们听好了呀!有什么话!就好好和他谈,千万不要把自己踢出hoo的队伍!明白吗?要好好当个人!记得哦!别说我不提醒你们哦!”

伍德表情浮夸而激动。

他向诸位老师展示着这位优秀的校长。

仿佛内心有很多感动,都快掉下眼泪来了。

他是一副小狐狸夸奖老狐狸的模样,苦口婆心的说。

“我知道!有一些情况是情非得已的,有一些事情是自然而然的,就像是爱情它来了挡不住,我去过大书库,也看过建校历史,我看的书,恐怕比你们所有人都要多——

——所以,我能理解,我能理解你们这些搞学术的,总有会有一些难言之隐,你们说对吗?”

老师们听见了这句话,终于是一颗心放回了肚子里。

伍德话锋一转“首先呢,我要阐明的就是这件事,历史上有很多佳话,包括夏莉奈女士和她的同学最终成为情侣的故事,包括师生恋一类,还有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事,非常的浪漫……非常迷人。我都快哭出来了……”

他用假肢拿上手帕,往眼角旁擦泪。

“有人赞同这个说法吗?”

老师们齐齐举手,为伍德的脱罪之词叫好。

伍德把话题扯了回来“你们的学生在附近吗?”

没有人吭声。

伍德“你们的家人在附近吗?”

没有人吭声。

伍德“几位中有结婚的吗?”

首当其中,巴耶力院长站了出来。

伍德“很好!巴耶力院长,请问你的魔术是什么?”

巴耶力院长将信将疑,一副怀疑警惕的态度,试探性地答了一句“我信水曜日的神祇……我能释放一些蒸汽,最近在给……科学院做蒸汽机图纸……”

伍德又说“那你有几个这样的好妹妹呢?我的意思是,你手上学生的毕业率,有多少?”

巴耶力院长撩起耳畔的金发,有种难为情的感觉,但他暂时能相信这个伍德·普拉克,因为他刚才说的话,在巴耶力听来很讨人欢心。

“我……记不得了,大概四五个学生吧。”

伍德“四个还是五个?”

巴耶力院长“五个,有一个死了……她真的很傻很天真,大家都明白,只是玩玩而已,但她硬要我离婚,我不答应……那就是她的不对了,这种事情伍德先生你倒是说的很清楚了,大家都觉得没什么,发生这种事,我也很痛心。我连续一个礼拜都没打学生的主意,心里都有阴影了。过了那个礼拜,我才去找下一个……”

伍德鼓掌“多么感人的故事呀!”

巴耶力院长憨实地挠着头,笑容中透着羞涩,仿佛这不算什么,仿佛他天生就是个善解人意,多愁善感的男人。

伍德又问“这位姑娘是怎么死的呢?抱歉,我只是想问一下?我不是有意要刺激巴耶力院长的心,我也不想让您想起这段悲恸的回忆,我相信你们是真爱,以墨丘利和奥丁大神的名义发誓,我绝对没有欺骗你的意思。”

巴耶力院长吞吞吐吐地说“我不知道……她,就是上个礼拜的事情,就一周之前,我……我赶到现场的时候,她就已经死了。她……反正我不想回忆起这段故事了。”

伍德“是怎么死的?”

巴耶力院长强行回忆着“应该是自杀,割腕自杀。多可怜的姑娘啊……”

伍德“哦!是割腕自杀吗?”

“对对对!”巴耶力院长想到了细节“是的,我进门就看见她在浴缸里,手上什么凶器都没有,我记得她是学会了一点冰霜魔术的,我亲手教她的。可惜……”

这位院长捂着脸,都快流出眼泪了。

“可惜她怎么就这么傻呢……”

伍德再次鼓掌。

老师们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这种事情有什么好鼓掌的?

但他们看见身边的人,跟着伍德先生鼓掌,自己也不由自主地鼓起掌来。

“太棒了!你做得太棒了!巴耶力爵爷。”伍德先生抱着痛哭流涕的巴耶力院长,把身上的鲁米诺试剂瓶,抹在手帕上,往巴耶力爵爷脸上擦了一把。

又好好给这位爵爷的衣袍擦一遍。

最后两人握手,是志同道合的眼神,是同样以人渣面貌苟活于世的笑容。

伍德把话题引了回来。

“巴耶力爵爷!那么我又要问你一个问题。你知道发光氨吗?”

“哦!那是科学院的东西。我不太明白它的效果,你是要做学术讨论会吗?伍德先生?”巴耶力爵爷犯了迷糊。

伍德解释道“不是的!巴耶力爵爷,你们称它为发光氨,我叫它鲁米诺,它是一种非常厉害的示踪剂,可以让血液发出蓝光,很厉害。”

巴耶力往后退了两步。

“哦……”

身边随行的老师,都绕着他走,再也不敢接近巴耶力了。

伍德又问“巴耶力爵爷,你能解释你身上的血迹是谁的吗?”

巴耶力在一瞬间大脑过电,浑身发抖。

他想了很多很多,想到一大串供词,想了真实与虚伪,想到伍德·普拉克手上握着【穷奇】怪兽的爆炸按钮。

他咽下一口慌乱的唾沫。

“这个院长……你来当?”

伍德摇头“我不是来当院长的,巴耶力。”

巴耶力的声音都开始打颤,又说“我不该……在你来的那天,把你分去第四班。”

伍德接着摇头“孩子们都很好,和我学了以后,还会告状了,这让我很满意,他们要是连造反都学不会,我反而不喜欢。”

巴耶力皱着眉,语气都带着哭腔,还是求情“我错了,我应该把你当贵族看的。”

伍德掏出枪。

巴耶力跪下了。

“别杀我。”

伍德“我抬手,你就知道我要杀你?”

巴耶力“你一掏枪,就有东西得死……”

伍德“那不一定是你死呀?为什么你会死呢?”

巴耶力惊恐地说“我杀了那个婊子……按照法律来说,我应该偿命的,是的,我讨厌你,你让我的家族蒙羞……我是个亚米特兰人啊,我没办法!伍德……如果你站在我的立场,你也会这么做的。我身上背着人命,没有办法呀……我不能和别人说,我把学生给睡了,还杀了她吧?其实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和她从客厅玩到花园,差点让人看见,我不想她那么热情,可是她偏偏一副要把我们的事情捅出去的态度,我的刀子就这么挥下去了,我本来只想让她闭嘴,只割开她的气管,我真的没往大动脉上去啊,我不能这么讲,真的……刚才你不是也提到了吗?学生和老师之间是有纯洁的爱情的!你是认可我的……现在还在打仗,北约和华约乱成了一锅粥,我不在祖国,没有法官可以判我死……求求你大人有大量,你放过我吧……你放过我好不好……”

伍德“巴耶力爵爷,你先起来,你是个贵族。”

巴耶力不肯,依然是跪族。

伍德苦口婆心地劝“你起来,这样不像话,我不能欺负你。我不能用暴力来欺负一个贵族啊。不然我就成刁民啦。”

巴耶力终于是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伍德点头,欣慰地笑了。

“哈哈哈哈哈……”

巴耶力还奇怪,为什么伍德会笑。

但他得跟着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咳…哈哈。”

笑得越来越喘,越来越气短。

伍德说“能道个歉吗?认错什么的?”

巴耶力立马点头“没问题!别说道歉。我就是跪在这儿!一天一夜,风吹雨打雷霆闪电,绝不动一下!只要伍德先生你一句话……”

“不是。”伍德抓住了重点“和那姑娘道歉,她同学来找我——”

“——哪个婊子敢告状的!?是谁?”巴耶力怒目而视。

伍德的眼中有杀心“我说,和那个姑娘道歉,和你杀死的那个人道歉……行吗?”

巴耶力立马焉了,老老实实点了点头。

伍德“我要你亲口说出来。”

巴耶力“我会道歉的……”

伍德“和谁道歉?”

巴耶力“和我杀死的,蒙塔娜·侯赛因小姐道歉,我会向她道歉的。”

伍德“你保证?”

巴耶力“我保证,我真的会道歉,我发誓。”

伍德抬手。

砰——

巴耶力的脑袋碎做三四瓣,脑浆子撒了一地。

伍德先生挠了挠头,把尸体踢下飞行平台。

他和老师们商量着,平静得像个连环杀人狂。

“好了!第一件事谈的差不多了,谈下件事!”

第七章 唇枪舌剑

开门见山的说,伍德要撒谎。

不仅要撒谎,还要撒很多个谎。

照着你以往对这厮的印象,如果你只看了《揭棺起驾》这一本书,那么他确实是个满嘴谎言的人。

不光是我,不光是伍德的小伙伴们,也不光是尼福尔海姆的裸猿,更别提那群列侬的工党和匠人或是平头百姓。

这些人内心都有一个共识——

——谎言是工具,好坏善恶对错都由人定。

如果是看了两本书,连带着《忘忧奶茶店》一块看了的小伙伴,应该对【陈小五】这个金发碧眼假洋鬼子的市侩嘴脸印象很深。他还有过化名,叫做【维哈(veha)·亚当斯(adas)】。

——那是另一个谎,我们暂且不提。

说回今天伍德要撒的谎言来。

这一次会议里,全都是诡辩,全都是胡说八道,全都是语言上的攻击与防守。

因为他的对手,是整个西大陆上最有学识的一帮人,最狡猾最聪明,是利益既得者,也是满腹经纶熟读西国法律的人。

来到伍德要说的第二件事。

他嘱咐老师们来到飞行平台下的大草坪,收拾好巴耶力院长的尸首,将它们拼拼凑凑,用性感炸弹拼成一具完整的尸体,并且公之于众,挂在加拉哈德的升旗台前。

伍德比着食指,煞有介事地问。

“我想你们应该在害怕!对吗?”

老师们沉默不语,眼中有怨,男男女女都是一副提心吊胆的样子。

他们不约而同地想,今天伍德·普拉克先生又一次化身魔王,要来收走几个倒霉鬼的人头。

有没有哪个英雄能站出来,站出来和这头魔鬼作战,和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为敌呢?!

伍德展示着巴耶力爵爷的尸体。

“你们认为我是滥杀无辜吗?”

没有人说话。

伍德又问“你们认为他是死有余辜吗?”

没有人说话。

伍德接着问“你们是不想死,所以不敢说话,对吗?”

依然没有人说话,这种时候了,谁敢去说这大魔王一句不是呢?

伍德“我是个讲道理的人。”

老师们心中想——

——放你妈的屁。

伍德举证说明“我刚才跳过了拘捕收押司法辩护审判行刑一共六个阶段,直接杀死了巴耶力院长,你们一定有话要说!或许你会说,这不够【程序正义】,就算巴耶力院长做错了,也不能直接做出【结果正义】的行为。是这样对吗?”

不少老师读法学法,各国法律都懂。听了伍德先生的话,终于是点点头。

伍德立刻找出那几个点头的老哥老姐,脸上的表情是颇为欣喜。

被点名的老哥老姐浑身一颤,生怕这疯狂的魔王下一个刺杀目标就是自己。

伍德大手一挥“不必害怕!我是个讲道理的人,我想你们也听到了,我和巴耶力院长说的道理,你们认为自己应该成为这样的人吗?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整个西大陆科技或魔术,工程或文化最顶尖,最优秀的一群人……你们认为自己应该变成这样的榜样?”

老师们都摇摇头,但心里有杆秤,有一笔账,不少账单还带着血,不少人身上还背着债,是用生命都换不清的血债。

在西大陆,政局混沌法理容情,用钱能做人命买卖,谁又能说清,到底谁是干干净净?

“我想和你们!”伍德指着老师,又将手指挪开,挪到学生身上“还有你们说说我——我,就是我……我的名字叫伍德·普拉克。我相信你们还不够了解我,还不够了解我的生平,我是如何活着,如何死去。方便接下来与绅士和女士们做一场辩论。我要把希望寄托于未来,首先要和你们来一场谈判。”

草场的人越来越多,有一千多个学生围着升旗台,平时看校园报的,广播站的,在实验楼做炸弹的,往校长办公室扔粪球的——

——好的坏的,普通的,所有学生都围了上来。

他们好奇,是什么让巴耶力院长的尸体挂在升旗台前,而这位鼎鼎大名的伍德·普拉克,又是怎样的一个人。

伍德先生的声音洪亮,中气十足。

在伊莱眼中,那个小伙子的魂魄还是那么刺眼,没有半点收敛的意思。宛如一团熊熊烈焰。

“从我说起,我来自列侬,在我二十一岁时,我干了一件大好事。”伍德用简单直白的话,说出不简单的故事来“我杀了杀人犯,杀了准备杀人的杀人犯的儿子,一个想要救人却雇凶杀人的医生。你们认为他们该死吗?”

有亚米特兰的老师站出来,他挺直腰板,要和伍德先生同仇敌忾,因为他是高贵的南方人,是整个西国大陆曾经最强大的民族,也是最文明先进的民族。

这位老师说“伍德先生做的对!他不需要经过司法程序!要是让这些横行乡里的恶霸逍遥快活,那才是对法律的侮辱!”

伍德是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德行“这位老师,你叫什么?”

这位老师答道“我叫扎瓦克!来自……”

“不用说你来自哪儿!”伍德以强硬的态度打断,并且夺走了话语权“不用拉拢你的同乡,不必害怕!我想这么多同学看着,我不会在孩子面前杀死一个没有罪责的人。”

扎瓦克松了一口气,他接着说“真如伍德先生你所说的那样!在列侬那种野蛮落后的国家,需要英雄站出来!需要反抗的声音!需要一个个为民请命的发声筒!”

“说得很好!扎瓦克老师!”伍德揨臂挺身,用拳头猛击钢铁臂膀的掌心“那么我想问你,你认为我做得对吗?”

扎瓦克一下子冒出满头冷汗,他感受到了死亡威胁。

“咕咚……”他咽着唾沫,直勾勾地盯着伍德先生的眼睛,他想不通,为什么森然的杀气突然扑面而来。

他只能照着求生欲最强烈的答案而去!

“我认为你做得对……伍德先生。”

“不!一点都不对!”伍德·普拉克立马否决了这个答案“我死了,身首分离,死在自由心证的判决书里,死在一纸公文下。就算我崩断了七根绞绳,我的表哥身为法官,也要用愚蠢的命令,让监斩官流畅自然地砍下我的脑袋,尽管伤疤很浅……”

伍德露出脖颈下的一圈白痕。

“——但是你们应该看得见,我曾经受过断头的伤。”

扎瓦克老师立马接道“那是为了人民!为了自由而发声!为了道义和公理而牺牲!”

伍德立马辩驳“也不对,我希望每一个同学都记住,世界上从来没有扎瓦克先生说的这些东西——这些都是狗屁。”

扎瓦克倒抽了一口凉气。

不光是他,他身后的老师们也是如此。

老师们身后的学生也是如此。

“别惊讶,我所说的每一句都是诡辩。”伍德郑重其事地答道“在这场辩论会上,我希望能听到有力的辩论,有实际意义的答案,而不是几个空泛的词汇。”

他紧接着举证说明。

“让我死亡的,是一条利益链,不是什么邪恶或者正义,我的姐姐是地主,我是庄园的继承人,如果我死了,那么庄园就会因为婚配权落到我未来姐夫的手里。

这场有关于我的审判,以自由心证的判决方法来得出审判结果——那么必然,是我要死。哪怕我没有被砍掉脑袋,总有一天,我也会因为某个原因,某个巧合,某个必然的雇凶杀人案而死。

这与扎瓦克先生说的公理或道义有关吗?

与扎瓦克先生说的自由或牺牲有关吗?

与人民有关吗?恰恰相反的是,椿风镇的人民只想要我死。

那么问题来了,是什么杀死了我?”

伍德一副“请接招”的手势,看向老师们。

扎瓦克先生吞着唾沫,不敢再呛声。

反倒是学生们开始议论纷纷,开始讨论一神教或原教旨主义是否应该从法律程序中剔除。

开始正视女人的地位,开始商量继承权的问题。

马上有女老师跟上。

“伍德先生!我认为你在把矛盾引向宗教!这不对!我们魔术师的力量都来源于星界的神祇!它们对我们来说是天降的福报!如果没有魔术……”

“如果没有魔术。”伍德打断道“你就活不下去?你不会出生?你的父母不会通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铁律,来到今天?你不会有这些荣华富贵?”

女老师立马矢口否认,角度刁钻地答道“请不要引开话题,我也要举证说明——

——伍德先生,我认为魔术师需要信仰,就如你说的,这些将你推上死路的人,都需要一条绳索来绑住他们的兽性,那就是魔术师要敬畏的东西,如果魔术师连神都不尊敬,普通人也不去敬神拜神,这世界还有什么不可逾越的规矩呢?”

“请不要转移矛盾,女士。”伍德立刻还击“我刚才可是清清楚楚地说过,用来绞死我的绳索断了整整七根,你认为这是神迹吗?”

女老师尴尬地答道“是的……我认为这是。”

伍德“不!这不是!这是巧合。”

女老师“如果它不是神迹,还能是什么?”

伍德突然放大了嗓门,吼得对方一愣

“如果它是神迹!那你告诉我?!为什么神国的子民都拥有自由心证的权利!在发生神迹的时候,他们却熟视无睹?他们却漠不关心?他们却要杀死我这个受神庇佑的人?!”

女老师唯唯诺诺“那是他们的错……不是,神的错……”

伍德咄咄逼人“你叫什么?!女士!”

女老师精神一振“维洛尼亚……”

“好的!维洛尼亚女士。”伍德紧接着辩道“我想你应该是个信徒,是个忠诚的教徒。读经典修神教的本事是比我厉害,你说对吗?”

维洛尼亚点头。

“那么我再问你。”伍德再次举例说明“这个世上是人重要还是神灵重要?”

维洛尼亚“同样重要……”

伍德开始骂人了“我看是你比较重要,你偷懒是头等重要!凭什么你要神来爱你?

如果你是法官,那么你就把司法的权利交给神。

如果你是老师,那你把育人的工作也交给神。

你是厨子,你还会把做菜够不够好吃这项劳务内容都丢给神。

你每天只需要拜神就能把事事都理顺了?

神会教你魔术吗?不!你只知道你的魔术来源于一体两面的星界神祇。你却不知道神祇为了给你魔术它们得有多累,你从来不爱神,你只爱神力。

如果它是善神,那你就爱它,如果它是恶神,你就骂它,你从来都没有尊敬它。你爱的是力,不是神本身。

因为神力能让你摆脱工作,生活便利,能让你安逸下来,能让你享乐,能让你消费,能让你在加拉哈德学校这个小社会里得到短期共识,拿到长期利益。

你无法摆脱心中的竞优兽性,而且抗拒它,否认它,视它为肮脏的洪水猛兽——

——却从来不去接纳它,却接纳了恐惧心。”

维洛尼亚的脸色在一刹那间变得惨白。

伍德“你在怕我!你恐惧我……你动摇了!”

维洛尼亚默默后退。

伍德转而对老师们说。

“我知道你们都是做学术的,想要证实一个新的理论,打碎一个旧的理论需要的是勇气,从来都不是恐惧。

魔术也是如此,你若怕它,它就渡死,你要战胜它,它才会送你往生。

我希望你们能跳出自己的心理舒适区,来和我做这场辩论,不然只会溃不成军。”

立马又有人站了出来。

“刚才维洛尼亚老师说的,也有她的道理!”

听见此话,伍德开始诡辩“你是她的什么人!?”

这位男教师立马答道“我不是她什么人……”

伍德“我说你看上维洛尼亚老师的美貌!”

男教师立马摇头。

伍德“那同学们相信吗?”

同学们只是笑,一个劲的起哄。

伍德又说“你看!为什么要支持别人的理论?!难道你就没有一点想法了?”

男教师皱眉,嘟着嘴,想要辩解,却像是被泼了一身脏水,面露尴尬之色,是个要脸的人。

“我只是认为,维洛尼亚老师有一部分理论是没错的,我们这些当老师的也不是完美的人,如果要指导学生,那么得通过神话故事来教育他们。这不算偷懒……”

伍德立马反驳“我有要求你成为世界上最完美的人吗?”

男教师“没有。”

伍德“你们的老师想用神灵的品德来教化你们,可是他们自己都做不到成神呀!这不是偷懒是什么呢?同学们,你们是否又要求过,要求老师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人?”

同学们齐声喊道“没有!”

男教师死性不改“我认为你在诡辩!伍德先生!”

伍德·普拉克“拿出我诡辩的证据来!这位先生,也拿出你对维洛尼亚女士清白的证词来!你完全对维洛尼亚女士没有半点想法,你们是人生中永远不会相交的两条平行线吗?你和维洛尼亚女士是清白的,没有任何男女之间爱慕或恋情,是这样的对吗?!”

男教师“这就是诡辩!”

伍德·普拉克“那么来吧!我大可以说,我是爱慕维洛尼亚女士的!”

此话一出,技惊四座!

连维洛尼亚女士本人都嘶声叹气,捂住了脸。

伍德·普拉克如此说“我正是因为爱她!所以才见不得她蒙昧无知的样子,世上没有任何人任何权能来否决我的爱意,来剥夺我爱人的权利!我希望你有为自己的魂灵而发声的勇气,和我的名讳一样,把你内心的真实想法告诉我!”

男教师“我……我……”

“胆小鬼是无法站在我的面前的,你还没做好准备,滚下擂台,下一个!”伍德挥了挥手,让这尴尬的老师下台去。

立马又有人跟上。

下一位挑战者信心满满。

“伍德·普拉克!我要辩倒你!”

伍德“悉听尊便。”

这位女教师刻意挺直腰板,要把自己的好身材都透过紧身的法袍,透过开叉的衣袂裙摆露出来给普拉克看得清清楚楚。

她带着极强的目的性,来到伍德身边。。

“我想绕开神鬼有关的事,来问问其他的。”

伍德“你说。”

这女教师又问“伍德先生!我信仰的是水曜日的神祇,我的魔术来源于它,但我和你的观点一致,我认为我渴望的是力量,而不是神灵本身,如果有爱屋及乌的情况出现,我需要克制这份感情吗?”

伍德“那是你的私人问题,不要丢给我。”

女教师点头“可是我想谈点私人的事情。”

伍德大声问“同学们!我觉得这位女老师在勾引我!你们认为呢?”

不少女同学已经开始扔铅笔了,要把台上那个荡妇赶下去。

这位女教师横眉冷眼,看着台下的这群黄毛丫头,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转而说道,“伍德先生,你在侮辱我!”

伍德都没正眼去看这女人。

他单单答道“回到议题,回到最初的问题,在椿风镇上,我的死因有一部分来源于女人得不到财产的署名和继承权。这只是利益分配的问题。”

女教师“请尊重我。伍德先生,我要你看着我。”

伍德“别他妈给我添乱了,玛格达!”

这位女教师把眼睛一摘,拨弄着头上的栗色卷发,嘟着嘴,正是玛格达·佩洛西。

“我追你追到这里来!就听见你在外边又爱来爱去的!凭什么?轮都轮不到我?!”

“我爱你!”伍德大声对台下的维洛尼亚老师喊道“不光爱你!我还爱你们!”

指着男同胞。

“爱你们!”

指着同学们。

“我爱你们!”

最后到玛格达·佩洛西,伍德如此说。

“下去吧,到我爱的人群里,成为我爱的人。除非你准备和我来一场辩论赛。”

玛格达狠狠地比着中指,翻着白眼下台了,顺便把相机给拿出来,要好好看看伍德·普拉克到底想搞什么鬼,写个大新闻。

她暗暗想着。

——真是艹了他妈的晦气!他那么博爱的吗?他一直都这么勇敢吗?凭什么对我如此冷淡!?

玛格达想不到的事情是。

如果她的态度正常一些,没有那么狂热,伍德大可以像每一位生死之交那样去待她,像汉娜·亚美利那样,去呵护她。

——那是朋友,并不是一个不清不楚的情妇。

伍德“下一位!”

“正如你所说的,伍德先生。”有一位体面的男士走上台来,彬彬有礼,“有一部分女性群体得不到应有的财产继承权,从而导致了你身上发生的惨案,这么说对吗?”

伍德“男士请讲。”

男士向伍德先生鞠躬致谢,和同学们打着招呼,态度热情。

“是的,那么需要改变的是法律,是继承权的归属问题,而不是神教,我想法律应该是根据神教经典中的人伦道德订立的……”

“你错了男士!”伍德再次指正“人伦是人伦,不是神的伦理,你用神的标准来约束人,难道你是星界生物?”

男士面露尴尬之色“为什么……不用神的标准来约束人呢?难道这不对吗?你明明知道它是更好的……”

“这就是你们亚米特兰人蠢笨的地方了。”伍德毫不忌讳,再次开骂“你把一台神灵用的发动机,塞进人乘坐的车子里,我想这架车开不了多久就会散架。再者说,好的就是一定是对的吗?什么是【好】,它的标准呢?我认为人用的法,就必定是人来制定,而不是参考经文。哪怕是经文,也得是人为人而写的,歌颂人类本身的经文。不是什么神话故事,你去看亚蒙经书,去看奥丁经书,照神话订立航海法,农业法,结果带来的是什么?

亚蒙经里说男尊女卑,就是这一条土地归属权杀死了我。

奥丁经里有珍惜粮食的故事,于是东都从早上九点用斋以后才开工,晚上六点早早下班,少了四个小时给引水员指导船只进出港口的航行时间!

因为这条故事,这条法令,让东都活生生少了三分之一的货物吞吐量。你认为这对吗?这合理吗?我觉得你那么喜欢神话,不如活在神国,早点上天比较好。”

男士气得两颊发红,有话说不出口。

“你!”

伍德“我!”

“你敢反驳我?!”男士叉腰站定。

“为什么不敢呢?”伍德眼睛炯炯有神,“我还敢用枪指着你,还敢查你!还敢翻你的旧账,只要我抓住你的把柄,我就敢跳过司法程序杀死你!”

男士咬牙切齿地溜走了,灰溜溜地下台去。

伍德大声问“下一位呢?还有下一位吗?如果有关于神祇的论题结束了,我就说下一题了。

我希望在座的同学都明白,这世上只有责任,只有勤劳和懒惰的区别。只有顺其自然的生态位,只有适者生存——

——没有什么强者生存。希望你们能明白这点,用强者的生存方式来要求弱者,这是一种酷刑。就像是叫残疾人用双腿奔跑一样,非常的可笑。

故而没有什么神明是值得尊敬的,它受人朝拜时就应该想到被人唾弃的一天,没有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魔术师的七曜神祇,也不值得你们去跪拜。

你去求魔术,去学魔术,盼着魔术能带你飞黄腾达,我更希望同学们把它看成一样工具,是可控的,可以量化的,可以明确认知的,它是一种自然规律,不是神怪,你可以尊敬它,但绝对不能畏惧它。

它作为一项工程来说,入门程序和宝箱的钥匙——

——就是【勇气】。”

伍德敲下响指。

“我的所有话都是诡辩,我把语言当做武器来使用,如果你足够强大——

——那么用你的声音,用你独立自主的思维当做武器来击败我。

下一题,我要和你们说说种族与肤色。”

升旗台下边,人群里。

玛格达捂着心口,脸上红彤彤的。

很显然。

她又死了。

第八章 公证

开门见山地说,伍德要一个公证。

这个公证人,或者公证物——说的是穷奇。

因为没有任何人,或任何物能在它面前撒谎。

它和一本难以阅读又言辞锋利的书一样,能劈开一个人冰冷傲慢又自恋自怜的内心。

当穷奇这头大老虎老老实实地趴在草坪上打盹儿,乖巧地挠下巴,引走大多数学生的目光。

就在这一刻,伍德扣下起爆按钮。

这头大猫脑壳炸了个底朝天——

——等到炀煜副校长的魂威开始起作用,伍德的左臂应着一颗【酒狂】之种重新在大老虎的脑袋里生根发芽时。

整个过程持续了半个小时,穷奇再次醒来。

它朝着伍德龇牙咧嘴,恨得牙痒痒,看得出来,它很疼,疼得入骨,疼到两眼发红,疼得要发疯发狂了。

“真的!你是认真的?就在这儿?!在你们这群人类幼崽面前?你让我这个神!在一千多个贱种娃娃面前让你用一根大拇指给按得死去过来?你真是认真的?”

伍德答道“抱歉!我本意并非如此。”

穷奇“我怀疑你公报私仇!”

伍德“有那么个意思。”

穷奇“艹!你居然臭不要脸的承认了?!”

伍德“是的,我有公报私仇的意思,但目前来说,我要试试这枚定时炸弹是否管用。”

穷奇抱着爪爪,蹲坐在草坪上,一脸的不耐烦。

“现在呢?试过了?”

伍德“确实是试过了。”

穷奇“然后呢?把大爷我喊来干什么?”

伍德“我需要一个公证。”

“喔!我喜欢做公证!你知道我有多能干!”穷奇傲然,可把它给牛逼坏了“但是你他妈为什么要用烟花来和我打招呼?你难道不会感同身受?难道不会疼?”

伍德“我当然不会疼。疼的是你。”

“艹!”穷奇属实是个素质邪神,满嘴脏话“你他妈的……艹你奶奶的……你就这么对我?”

伍德再次扣下起爆按钮。

——又过了半个小时。

穷奇的脑袋再次长好,这下它可以确定,自己的颅骨内确实有一颗无法摘除的不定时炸弹。它也不敢轻举妄动了,把眼睛里的小心思都收起来,把一举一动中流露出来的吃人给压下去。

它决定乖乖当个公证,绝不会提起什么骇人听闻的想法。

它非常配合,低下头,让校方给自己配了一个马嚼子一样的口塞。又把爪子给收了回去,生怕别人误会似的,蹲在升旗杆旁边,突出一个没有尊严。

因为穷奇在场——

——现场的所有师生都开始说胡话,或者说出不该说的真话。

骚乱持续了很久很久,差不多到晚餐前,一千来位学生里都因为这场【真实】的骚乱或怒或伤,或残或死。

他们用最真实的想法辱骂彼此,互捅黑料,光是决斗邀请就发生了十四回。

直到伍德用性感炸弹进行物理教育之后,这些疯狂的老师和学生终于有所收敛,纷纷给自己戴上了马嚼子,把嘴巴都堵住,等伍德先生发问时,他们才会从草地上爬起,举手发出质疑,作出回答。

“你们都看见了,有这个公证在。没有人能说谎。”

伍德重新站上升旗台,和师生们商量着。

“可能有人会质疑,为什么我伍德·普拉克不需要马嚼子,不需要像你们一样戴着畜牲的用具。我想每个人都有秘密,每个人都有不能说的话,每个人都有难言之隐,在谈到下个议题之前,谈【种族与肤色】之前,你们可以尽情发问,有十五分钟的讨论时间来向我作出语言攻击。”

此话一出,台下又炸开了锅。

老师们摩拳擦掌想找回场子,学生们两眼发光,恨不得把伍德的裤子扒下来问得清清楚楚!

一瞬间,举起来几百只手。

伍德指向维洛尼亚女士,示意对方发言。

“只有十五分钟,可惜只有十五分钟。”

维洛尼亚女士立马站了起来,眼神中有慌乱之意。

伍德招手“请发问,女士。”

维洛尼亚“伍德先生,我想问你!你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神对吗?所以你是个无神论者?”

伍德点头“不要偷懒,维洛尼亚女士,神力是客观存在的,我不会否定魔术,因为它作为【一种力】,是客观存在的,我刚才还在使用它。在我拥有观测神的手段之前,我不会承认神存在。”

维洛尼亚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我明白了……”

伍德“还有其他问题吗?”

维洛尼亚女士突然愣了那么一下,完全捂不住自己的嘴,就这么脱口而出。

“伍德先生!你刚才说你爱我!是真的吗?”

伍德“是真的。不光是你,还有你们。”

维洛尼亚女士第一时间吐出真话,立刻质疑道“我怀疑你在撒谎。”

穷奇立马不开心了,它朝着这个蠢女人吼出腥臭的狂风。

“你说什么?你居然质疑我?你居然敢骂我?伍德小子!你他妈管管这个傻逼!她仗着你的淫威在欺负我!她在骂我啊!”

伍德坦白“我也想欺负你。”

穷奇翻着白眼,像是嗅到臭狗屎一样,嫌弃地偏过头去。

维洛尼亚眯着眼,很难去理解台上的这个人。

她想,眼前的伍德先生如果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与其说他是人,不如说是另一种【生物】。

他是从星界来的,思维与加拉哈德本土人有异,那是情理之中,但是历史上也有记载,其他的星界生物也不会像伍德先生这样……

他干的事情,说的话,做的每一个决定,都和加拉哈德人乃至星界来客有很大的区别。

就刚才那一句“不光是你,还有你们”。

维洛尼亚扪心自问,然后付诸实际行动,用嘴巴要说出违心话,要学着伍德·普拉克所述的,欺骗自我然后说出口。

“我爱………”

不行,做不到。

仿佛舌头打了个死结,就像是有恐怖的魔鬼拿着烙铁印在舌根上。

只要维洛尼亚想要说出一句违心话,连喉管的发声器官都会跟着痉挛,她差一点就把自己憋出缺氧性休克了。

她翻着白眼,终于是说出来实话。

“我爱我的学生,特别是第六班的那几个优等生,他们长得好看,成绩也好……有一半人撑过了第三次蜕化,差一点就拿到完整的魂威了……呼……呼……我的妈呀……”

此话一出,被维洛尼亚老师点名的第六班传出一阵欢呼。

紧接其后的,就是其他班级同学的敌视,咄咄逼人的目光要戳穿维洛尼亚老师的脊梁骨。

维洛尼亚终于确信,伍德没有撒谎。

于是她要问另一件事。

“伍德先生!我怀疑你对【爱】这个词汇的理解有歧义,可能你从小就不知道什么是爱,也不知道爱的社会含义和家庭含义是什么,对爱在世界观念中的理解也有误。你会爱你的敌人吗?会爱一个邪秽之物吗?难道伍德先生你是个是非不分的人?”

伍德“你要我谈谈对【爱】这个词汇的理解?”

维洛尼亚点头。

伍德“从哪方面说起?”

维洛尼亚细细想来,刚才这个客座教授让别人出丑,也让自己蒙羞,背地里道人是非长短,制造绯闻和流言。她也要好好报复回去!

她又咄咄逼人地问“从男人与女人之间的爱开始说起!你要谈清楚了!你伍德·普拉克脑袋里装着的,到底是个什么爱?”

伍德立马答道“这是一件很私人的事。”

维洛尼亚“但你把它公之于众了!就像是你把穷奇请来当公证一样!你也在剥夺我们的权!”

伍德又答“那我就说了?”

维洛尼亚“请便!”

伍德直言不讳“我爱我的妻子,实际上单指我的伴侣,我的配偶,为我诞下孩子的女性。

我对她没有特殊的要求,也没有特殊的优待。

我想给她唯物主义者的思想,没有做过任何虚无缥缈的承诺

像是——我把天上的月亮摘给你。

或者是——等明年春天一到,我就带着加拉哈德的山葵花去看你。

这一类承诺,我从来都不会说。”

维洛尼亚女士的情绪稍有动容,不过是愤怒的激动,为伍德·普拉克的妻子感到不公。

“这也叫爱吗?!你真是个冷酷又残忍的人!我算是明白了,伍德先生,我想你从来都没有什么爱情,你确确实实缺失了一部分【心】。简直像是机械一样……”

伍德“那么你认为呢?”

维洛尼亚女士“什么我认为呢?”

伍德“你的爱情是什么?”

维洛尼亚女士一时语塞,不知如何作答。她想了老半天,终于套出大书库刊物上的范式答案。

“两个人……互相扶持,有家庭身份,互不干涉彼此的人身自由……但有精神上的联系……是优于伙伴,近似亲人……不因为血脉而让不同姓名不同氏族的个体,走到一起的依据。如果有必要……就创造新的生命。”

维洛尼亚女士的话语声是越来越小的。

伍德先生的眼神是越来越冷的。

“它提及过任何的甜言蜜语吗?提到过哪怕一句轻飘飘的情话吗?提到了和理性有悖的论题论点吗?我想你都不会相信官方论述上的【爱情】就是标准答案。但我是这么做的——

——对于我来说,其他附加条件都是达成【爱情】的工具,你要把工具当情本身,你要把标准当情,那不是本末倒置吗?”

维洛尼亚怅然失笑,有一种恐怖的荒谬感。

对于心底最的一部分,最难以启齿不可提起的东西,她一直都视为洪水猛兽,也绝对不可以和别人分享。

这部分是她的择偶标准,是她的爱情观。

她认为完整的爱是两人紧密地绑在一起,不容任何异议的,是纯洁的浪漫了,充满了幻想和俏皮的机灵情话。

哪怕它是个谎言,维洛尼亚也会认为这是情郎的心意,是精心准备的糖果盒子。

今时今日,伍德·普拉克这铁血直男的一番言语刷新了她的三观。

她不由自主地说出一句真心话“当你的爱人……真的很可怜……”

“请不要侮辱我的妻子,维洛尼亚女士。”伍德听罢,立刻掏枪指向这个女人的额头,“我愿意用生命捍卫我妻子的尊严!如果你再说出那种话,我会毫不犹豫的杀死你。”

维洛尼亚反问“杀死我?就为了这句话?”

伍德点点头“对,就为了这句话。我从这句话中听到了你的傲慢,我认为你是个祸害。

我相信你和你的学生们早就谈过这件【非常私人的事】,比如你会说——

——不要嫁给某种人,一定要嫁给某种人。

——不要过某种生活,一定要过上某种生活。

——不要和某些人做朋友,一定要和某些人做朋友。

——不要和某些标准谈恋爱,一定要和某些标准谈恋爱。

难道你的学生就没有自主思考的自由了?你就不能闭上嘴,好好追求你自己的幸福?”

面对黑漆漆的枪口,维洛尼亚不甘心“像你说的!普拉克先生!我有我发声的自由!”

伍德面不改色“我说过,这是很私人的事!我尊重你发声的权利,所以没有立刻射杀你,而是给你道歉的机会。”

维洛尼亚依然执着,依然喋喋不休“那么回到刚才的问题!我不再去窥探伍德先生您的!也不去侮辱您的妻子,我为我的傲慢失礼做出道歉!但刚才,我听到你谈及了【爱】这个词,你说你爱在场的每一个人。我不明白这种爱是什么!”

伍德骂道“你他妈先来问我男女之情!现在才想起来问正事?!”

维洛尼亚顾不上文雅了,她承认自己的丢不起这个人,想要捉弄伍德·普拉克,于是干脆打开天窗说亮话。

“对,我这个人脑袋比较蠢笨!所以刚刚想起来!”

伍德收起枪“我方才说,我爱你,我爱在场的每一个同学,发自内心的爱老师。”

维洛尼亚:“是的,翻译翻译。”

伍德“听不明白吗?”

维洛尼亚“翻译翻译。这个爱是什么?”

伍德给维洛尼亚女士翻译一通。

“我希望你,还有你们,你们所有人,西国大陆架上所有国家,包括东方大夏的留学生,一小部分炼丹师,都能变得更好,能拥有旺盛的生命力,抱有对生活的激情和相同的爱意,丢下懒进骨头里的旧思想,去享受生活,去拥抱现实,去独立思考。抛开肤色和种族的成见,丢下国境线的束缚,好好来一场辩论会。”

维洛尼亚“你他妈说放什么狗屁?”

伍德“有不能理解的地方吗?”

维洛尼亚“你说的每一个字我都明白它的意思,但连起来我就是听不懂!”

伍德尽量在照顾这个加拉哈德土著,要用魔术学校里科学院老师能听懂的说法“组成你发色和肤色的是天赋而来的基因,思想的构成则是后天学习,还有一次次打破理论框架,重构知识模型的模因。我不会向你灌输任何单方面的理论知识,我希望和你变得更加强大,有自己的想法,与你进行辩论也是这个目的。”

维洛尼亚举手“其实我问完了,不过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我想重复问一次。”

伍德好似未卜先知“作为伴侣,你不在我的择偶标准里。抱歉,维洛尼亚女士,我已经有家有室。”

“明白了。”维洛尼亚老师理好发丝,抱着教案退了回去,乖乖腰上马嚼子,闭口不谈。

玛格达朝着这个预备情敌都算不上的教师翻着白眼。

伍德接着点出一位“你还有问题?”

台下站起一个南方人,是咒术院的助教。

这位助教神色紧张,作为男人,没有男人应有的气概。

“伍德先生!~我想问一个问题……说起来有些下流,我是无法正视自己的了……刚才看见维洛尼亚女士咬上马嚼子时……我想……”

“够了!”伍德连忙喊停“确实是很下流。”

助教终于松了口气,像如释重负那样点点头“你也这么认为?看来我不是一个人,如果不是我一个人的话,我心里会好受些。”

伍德指着这位助教,狠厉地教训道“你该收收心!我们不是野兽,如果你的择偶标准里涵盖了维洛尼亚老师,那你应该用对等的求偶加码去撬动她的爱情杠杆,而不是只在心里想一想,不论男女,与性有关的事情一旦偷偷摸摸地想,偷偷摸摸地形容,加之一连串的隐喻,就变得猥琐,就像是天生是罪犯,像犯下弥天大祸——

——这是反智的,是和把自己的肉身当做敌人。我希望你这位先生能像是绅士一样勇敢地直面它。有男同学曾经问我,如何获得女同学的芳心,我说这是狗屁不通的问题,要拿板子去抽他的屁股!”

场下的同学们,特别是第三班的那群坏学生,都是捧腹大笑的快活模样。

伍德又说“我和那个同学说——如果有人躲在暗处对着别人的照片流口水,偷偷去窥探澡堂,我想那是最不可能成为爱人的做法,反而是最有可能成为罪犯的做法。

总以为自己是聪慧过人的,是有机可乘的,是可以偷懒走捷径到达终点的,是不顾及慕恋之人的想法和感受的,甚至能越过法律鸿沟到达终点的,那是爱吗?那他妈是强奸犯!

我就比较直接——我馋她的身子!这没什么下贱的,要是连兑付的本钱都没有,动手去赚来不就好了。难道说,同学你是残疾人?赚钱来打扮自己,打扮爱情的时间成本都没有?

但话说回来了,我要是连她身子都不馋了,我只抱着脑子里的一张画,一幅照片,一个我心里的影子就能做出传宗接代的事,那又是我想要的爱人吗?”

玛格达“你再骂!你他妈再骂!?”

穷奇笑得满地打滚“哈哈哈哈哈哈!你们给自己的天性加绳套的样子真他妈可笑,哎哟妈呀笑死我了!”

助教朝伍德先生一鞠躬,像是想到了什么,再去看维洛尼亚女士的眼神也没那么猥琐了,反而变成了灼灼逼人的目光,变成了坦诚和直白的求爱之意。

谈完了人生观和爱情观,最后还得直入主题。

扎瓦克这个小巫医再次站了起来。

“伍德先生,我想和你谈谈身边的事,你说你就肤色和种族要谈,那我们就谈这个。”

伍德“有问必答。”

扎瓦克又说“我们中间有从南海来的黑人,有裸猿,有南方人,有高地人。我不相信我们能和平共处。”

伍德“是什么让你不相信。”

扎瓦克举出实例“就你刚才说的两样,我们都做不到,一个是坦诚,一个是爱。我难以容忍一个南方同胞爱上黑人。我们身边就有这种实际例子。”

这下不光是扎瓦克这个有色混血的南方人种有异议。

在场的高地人也带着有色眼镜去看这个混血种。

更有纯血南方人主动站起,拿出魔杖一副要干仗的意思。

但他们都干不过伍德,伍德是个实战派。

枪声盖过了话语,他手里握着列侬和尼福尔海姆两国的强权,能把整个加拉哈德都推平。

“像我说的。”扎瓦克把自己的见闻都说出来,“我有几个学生,跟着南海的王子回乡,那里是一夫多妻制,他们对女孩不好,搞大了肚子,在孕期时就开始打骂这些小姑娘。喊她们去做违禁药品生意,南海的法不如北约文明,在部落之间还有交战……通常这些姑娘都没有什么好下场,我劝过南方同胞,但姑娘们大多都不听,她们本就是北约的家族旁氏,有些连中产阶级都算不上,只盼着一个王子能带她们远走高飞,可是又是那么傻,那么天真……”

伍德打断道“你觉得这些被黑人搞大肚子的姑娘傻?”

扎瓦克习惯了伍德先生的以问对答,“是的,就我看见的。”

伍德“你调查过吗?”

扎瓦克挠头……

“没有。”

伍德又指正“你能指出实际的案例吗?从开头到结尾,从移民局登记,大使馆报备,涉及财产的跨国案件和报纸的报道,有多少南方人成了南洋诸国黑色人种的妻子?又有多少是正妻?生活水平到底是变低还是变高?你真正调查统计过吗?”

扎瓦克“没有……”

伍德“下一个话题。”

扎瓦克急了“为什么?!难道没有调查就不能发声?!”

伍德比着大拇指“问得好!我也不知道啊!我不会对没有调查过的事情,就做出自己的言论,这么做只会变成谣言的帮凶!不过你提醒了我,我会马上开始调查的,就在我出行之前。”

扎瓦克发怒了,他迫不及待地喊出一句句民愤,一句句没有生殖自由的狂怒“为什么这些姑娘要嫁去野蛮人的部落里!为什么她们没脑子?难道是我不够好吗?为什么我还是单身汉呐!伍德先生你倒是说说看!我就说这些女人都是下贱!你能反驳我吗?”

伍德抱着双手,一副悉听尊便的意思。

“然后呢?”

扎瓦克“还有什么然后的?和蛮族学抽大烟,还可能被卖到煤矿去!变成生孩子的工具!咳咳……咳……”

伍德“你都知道,你都明白?”

扎瓦克“我有什么不明白的?!”

伍德“你是最懂了?那你不去救人?”

扎瓦克“凭什么轮到我去救?”

伍德耸肩无谓“对啊,凭什么轮到你来救?难道你调查了?你还取证了?你有责任?

我刚才不是都说得明白了吗?这些日子我也看得明白。第三班里,同学们都很好,一个个都是刺儿头。

前排的几个亚米特兰小杂种成绩优异,都不是什么好货,要不是他们对灾后重建有用,我不会给他们赎罪的机会。

他们联手骗了中间那几位大夏郡主的身子,却不承认,我让他们立了婚契,结业以后滚去大夏做生意,给大同湾交满二十万吨黄金的商业税才算完。”

此话一出,三班的几个优等生一下子脸都变黑了。只是没想到自己在外乱搞,能搞出一大笔情债来,这可比生孩子还难办。

扎瓦克“这哪儿是老师能管到的事情啊!”

伍德“我像是老师吗?”

扎瓦克恍然大悟“哦……你不是……”

伍德又说“中间那几个大夏来的小王爷,又喜欢和第四班的高地姑娘乱搞,还有几个怀孕了,我想他们是不会认账的,结果这些高地人姑娘也不在乎——

——她们自己都不在乎的事,我又不是她们的父母。我何必去管?如果你那么在乎,你自己去发声,挑准了一个,然后示爱不就得了。”

扎瓦克“我在说民族!”

伍德“我也在说民族,我有任何一分钟哪怕一秒偏离话题吗?”

扎瓦克“用这种方式来说……太片面了吧!”

伍德伸出铁腕“除非你有具体的数据,我只能去做我力所能及的事,包括怎么让那几个南方小畜生兑付商业税的承诺,我也能用我的权力来堵住他们父亲的嘴,来强迫他们背后的游商集团妥协。

我这个人比较主动,如果像是你说的那样,我不会在背后议论,而是直接拿到权力,然后画出一条界限,不清不楚的东西才是法令条文管不到的蛀虫。

与种族有关的跨国恋情和灰色产业需要成本,需要上税时,我想才能达到你要的那种效果。”

扎瓦克若有所思“我只说……民风败坏。”

伍德“这不是办法吗?”

扎瓦克“但是……它可能不是最好的。”

伍德“恭喜你,朋友,去大书库里翻书,帮我想个更好的出来,你提醒了我,我该找几个能干的老师给北约和华约按照各地方民风民俗订制一套差异化的婚姻法。”

扎瓦克心虚地问“这不是多重标准吗?不符合北约优先的……国际法……”

伍德“你又要一个残疾人跑起来了?这个世上还有人在吃人,也有人在吃新娘。你想用懒人办法?去对付旧世界的权贵和原始部落的野人?”

扎瓦克先生两眼一亮,匆匆离场,往大书库去了,他迫不及待要翻烂整个大书库的书。

“还有问题吗?”伍德又向诸位同学……

哦不对,应该说同志。

不论是老师,还是同学,现在都该叫同志。

他向同志们发问,但是没有人提出问题。

仿佛伍德手中的权力像是一把枪,指着他们的脑袋。

“我想,在这个民族大融合的学校里。最该丢掉的应该是肤色和种族的成见。”伍德先生如此说“你可以是一个种族主义者,你可以捍卫祖国的尊严,可以用某个旧俗和成见为荣耀,比如你能披着昂贵的皮草上学上课,但同时,你还得接受你的同学内心在假想,你的头皮和牙齿能当做一串项链作为装饰品,这非常现实。我这么说你们不会决斗,对吗?”

同志们漠然不语。

伍德接着说“人为什么要读书呢?如果说是为了竞优,那么你是一个成功主义者,在成功的道路上,任何东西都是可以摈弃的,你只需要击败成功道路上的对手,现在直至未来的一两百年里,可能都是这个道理,但我有一个非常天真,非常浪漫,非常不现实的想法。有没有那么一种可能……

——有没有?!有没有一种可能!”

他想把胸膛撕开,把心都掏出来,给这些未来的星星看清楚。

“你们眼里的大多数人,或者你们眼里的少部分人,多数派和少数派,都可以坐下来好好谈谈模因交换,我们不用辩论法,而是用演绎法来谈一个问题——

——因为辩论法大多时候是鸡同鸭讲。”

伍德就自己的诡辩,做出结论。

“你会说一件事有多少个缺点,从而变成反方。”

伍德指着自己。

“我会谈一件事又多少个优点,从而变成正方。”

紧接着把两只手紧紧互相握住。

“这和任何派别派系的斗争都一样,从来都没有想过和谈,或者干一些实际意义上的东西。比如搜罗数据,调查取证,把执行过程都演绎一次,就演绎结果来举证这件事可不可以做。能不能做——

——有一把锁!有一种莫大的恐怖感,锁上了你们的心!你们不敢去挑战权威,因为害怕自己是错误的,也不敢去矫正错误,因为害怕受到伤害。懒人办法让之前几位老师都找出了各自的避风港,他们会寻找其他出口,会找到诡辩,用这层铠甲来保护内心的想法。或者民族大义,或者男女关系,或者正义与邪恶。

就天演论来说,我们从树上过着猴子的生活时,没有这些东西呀。如果没有下树的勇气,我想我们还是猴子。”

伍德挠着穷奇的下巴,像是主人在安抚自家的宠物猫一样。

“就像是这位神,以前你把它喊作神,那是因为没有辩证法和演绎法来观测它。没有实践,没有炮弹,没有炸药,没有飞机。”

台下一开始是寂静无声。

到后来,有了不一样的声音。

是窃窃私语——

——从而变成一阵声浪。

伍德张开双臂,把穷奇给推了回去。又和同志们说。

“关于爱这个词,我想它类似基因交换,也是一种模因交换,我是个俗人,基因交换的意思就是生宝宝,而模因交换的意思,就是挑一个看的顺眼的,然后生一个思想上的【新宝宝】。

思想它不会认国籍国界,不会人种族肤色,更不会挑它的信息载体。

它是最自由平等的东西,是你们这些南方人嘴里虚伪的自由民主,是南洋人求之不得的高贵政体,是大夏人一直想摸透,但容不下天地君亲师的,大逆不道的规矩。

——就今天这会儿,我把它们通通砸碎了。”

有人举起手。

伍德“有问必答。”

那人问“如果我要和人讨论,要和那个人模因交换的话!什么叫看得顺眼的?”

伍德“这不就对了吗?”

那人陷入沉思。

所有人都开始思考。

什么叫做看得顺眼。

伍德“你不去交换,你怎么知道这个人是否看得顺眼呢?”

“卧槽!精神啊你!?”玛格达骂道。

伍德则是哈哈大笑,心中想着,玛格达这个说法是没错。

“——你要和我辩论吗?”

玛格达学乖了“我想和你演绎,用演绎法来商讨一件事的可行性!”

伍德问“什么事?”

玛格达“我俩生一个宝宝的事!你给我演绎演绎!”

伍德招呼同志们把嘴里的马嚼子都摘下,顺便无视了玛格达。

“各位同学自由讨论,下课了。我还得带着这号人物,这位只说真话的神,穷奇呀,我要带着它回牢房。”

只是这一回,没那么好商量了。

同学们纷纷表示!要让这头大猫变成教学工具,他们在用演绎法讨论课题时,经常会出现作假的数据。

——比如去商讨一个地方商会的经济问题,都会带着民族与国界的有色眼镜去看数据,谁希望自己的家乡比别人家差呢?

如果穷奇在这里,反倒方便很多。

“什么?”穷奇听见这说法时,突然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既然如此,伍德也没闲着,开始彻查一个个老师的身份背景,包括以前的案底。

在伍德的淫威下,穷奇彻底变成了一头工具虎。

它像是一把斧头,能劈开人冰冷傲慢又自怜自恋的心。

第九章 给雨果中士的一封信

开门见山的说,雨果中士做了一个梦。

如果你不记得雨果是谁——

——回到第二卷的开头,有个矮个儿的盗墓贼,被伍德先生的家丁给抓住了。

他的名字就叫雨果,后来去参军,对北约的卫国战争中立下汗马功劳,变成了一个战斗英雄。

在以勒城国与海拉的边界,一个小地方。

雨果退伍之后,就一直呆在这里。

他不要尼福尔海姆工党的新勋章,也不要列侬权贵送来的荣华富贵。

他只捎带上一个裸猿学徒,一些枪,一些子弹。踏上一处戈壁,一处荒凉的沙洲。

太阳晒在货车的铁皮上,热得能煎鸡蛋。

狂风卷起沙,叫六匹骆驼睁不开眼睛,拉着货车往前走,往下个驿站走。

雨果“雅各布,我说真的,你不要取笑我。”

雅各布“好的,老师。”

雨果从麻布衣里取出一封信,是伍德·普拉克先生的亲笔信。

他信誓旦旦和裸猿学徒发誓,要证明这封信的真实性。

他大声诵读着信件上的内容。

“亲爱的雨果。”

雅各布开怀大笑“哈哈哈哈哈哈……”

“不许笑。”雨果比着食指,声色俱厉“不许取笑你的老师!你这个白毛杂种!”

雅各布立马变得正经,收拾好头发,往烟锅里塞黄花。坐在老师对面,与之对视,挺直了腰板,不敢有任何亵渎伍德·普拉克先生信件的意思。

雨果接着念叨着,就信件上的内容大声朗诵。

“亲爱的雨果中士,我与你分别已有数年,直到最近才听见你的消息。

你能找到出路,对我来说是一件振奋人心的善事,我们在各自的路上,努力成为理想中的自己。

愿你所到之处,都会伴舞随风。

——伍德·普拉克。”

雅各布终于是忍不住了。

“哈哈哈啊哈哈哈哈!”

雨果气得吹胡子瞪眼,这个小哥哥穿着旧时战壕中的军服,把勋章都留在一个大铁盒里,长了不少络腮胡子。在战斗中磨好了心中的利剑,也非常显老。

“你笑个什么!?雅各布!你不相信我?”

雅各布这个小伙子好声好气地和雨果老师说“是的,老师,我不会相信的!”

雨果“为什么?”

雅各布“伍德·普拉克会给您写信?”

雨果“是的!”

雅各布“你和他还是朋友?”

雨果“尽管只有一面之缘……”

雅各布“别逗我笑啦!老师!我非常尊敬您的战功,可是我无法把您和伍德·普拉克联系到一块,您怎么可能与一个站在西方世界顶端的人有来往呢?”

雨果“怎么就不可能了?”

雅各布是个裸猿,就他自己的理解,就他的生平,就他从小到大的见闻来说——

——伍德·普拉克是裸猿的饲雪盘羊,是光中之光。

于是他解释道“朱莉大酋长的弟弟?”

雨果“嗯。”

雅各布又说“列侬的王牌间谍?”

雨果“嗯。”

雅各布讥笑着,肚子都开始抽痛“认识您?一个医疗班出身的志愿军?还和您有书信往来?现在您还在瓦岗当巡警呢!如果您要是认识伍德·普拉克,怎么没变成大将军咧?你就是在骗我!喊我做白毛杂种的高地人老师呀!我们俩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我才跟了你,你才选中我。我们刚好凑成天生一对!来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晒太阳,来押送罪犯!”

雨果也懒得解释什么——

——他不喜欢椿风镇,那里已经不再是他的家。

回到镇上时,几年前和他抢食的野狗都换了一拨新的。从毛色上看,那几头畜生生养了许多有精神的小家伙。

这让雨果感觉寂寞难耐。

回到老友霍顿的墓碑前,雨果哭了很久很久才下定决心。

当他心中的城池离他远去,再也变不回原来的样貌时,他也要接着往前走,不再回头。

于是他从尼福尔海姆带回来这个学生,取名叫雅各布,要带着小雅各布来战后的北约,到这里来维持治安。

又看雨果先生把书信小心翼翼地收好,往厚实的纸制信封里塞,又在纸制信封外边裹上一层牛皮,生怕柔软的木质纸张揉坏了里边珍贵的信件。

就在这个时候,货车里一直沉默寡言的罪犯说话了。

“水……”

雨果将腿边的水壶递了过去。

罪犯举起手,手腕上的镣铐已经把他的腕口皮肤烫出水泡来。

镣铐的另一头,锁在雅各布的手上。

雅各布适时问道“你待我就如对待犯人一样,雨果老师,我一直都不明白,如果你要我当你的学生,为什么要锁住我呢?”

雨果面对罪犯横眉冷眼,面对学生春风拂面。

“因为你和他一样,是一头野兽,先锁起来,再教一些规矩,喂几口糖,听话了才能解开。”

雅各布抱着脑袋,靠在货架上“怎么样叫做听话?”

雨果“听我说话,就叫做听话。”

雅各布“我不是听了吗?”

雨果“我说,伍德·普拉克曾经给我写过信……”

“哈哈哈哈哈哈!——”罪犯一口水喷去货车的尾门。

雅各布也跟着大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雨果先生气得涨红了脸,拿起战壕枪,用枪柄轰上罪犯的脸。

罪犯的脑袋叫雨果打得后仰,从鼻腔里涌出血来。

可是这位罪犯却没有停下,仿佛不知疼痛为何物。

他舔着嘴唇上的血,握住水壶,眼神中透着兴奋,透出一种凶残和野蛮的意味。

“哼哼……哈哈哈哈哈……”

雅各布看得心慌,想用拳头再补上几下。

雨果拦住了学生。

“你不能揍他,只有我能揍他。”

雅各布不解“为什么?!老师!为什么?你看不起我这个白毛杂种?”

雨果解释道“我刚才说了,你是野兽,不知分寸,而我是人,我知道怎么对待战俘和罪犯。”

雅各布指着罪犯“他也是野兽啊!”

雨果也指着罪犯“他杀死了他的仲裁官,咬断了那位仲裁官的脖子。可惜的是,我们还不能杀死他。雅各布,如果你动手,我不敢保证你不会杀死他。”

雅各布“难道我们还得护着他?”

雨果点头“是的,我们要把他完整的送到以勒去,送到下一个驿站,我们已经做过很多回这种事了。你都记不住吗?”

雅各布愤愤不平地坐了回来。

他跺着脚,仿佛心底有不可磨灭的恨。有一种动用私刑,虐待罪犯的快意在脑袋生根发芽。

“我不能理解……老师,雨果老师,你做得没错,如果你把我绑起来,和这个罪犯一样用镣铐绑结实了,我才能压下脑袋里的杀心。”

雨果“哪怕他刚刚把上一段路的仲裁官给咬死?”

雅各布点头“是的……这个罪犯刚把我们的老朋友杀死,刚把蓝星小寨到瓦岗这段路上的仲裁官杀死了。

我虽然连这个哥哥的名字都没问,但我记得他给我们送烟草,送糖。他是个好人……”

雨果“我们把他送过去,交给下一个仲裁官。”

雅各布“拿到五十块钱?就这样?”

雨果“是的。”

雅各布“为什么呢?为什么我们不能杀了他?”

雨果“在新的律令出台之前,我们都得遵守以勒城国和北约的法令,他要经过审判,再不济也要一条绞绳才能杀死他。”

雅各布“但是他肯定死定了对吗?”

雨果“是的,他死定了。”

雅各布抿着嘴,指着罪犯的鼻子,和老师说。

“那为什么!他还在笑呢?老师?为什么?”

雨果沉默了。

他解释不了这个问题。

眼前这位罪犯依然在开怀大笑,一点都不像将死之人。反而开始强词夺理,蛊惑眼前的仲裁官。

“五十块钱?说真的?你们都是认真的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罪犯撩开头发,露出脸上的疤,露出那对金灿灿的眼睛来,“雨果警官!你真的要把我送到以勒去?你就这么相信上一个仲裁官的话?”

雨果“他死了,死者为大。”

罪犯信誓旦旦地说“你有一封信,我也有一封信,来,把那封信打开,让你的学生看一看,看看那封信上写的什么。”

雅各布立刻跟上,质问老师“雨果老师,他说的是什么信件?”

雨果“那不重要。”

罪犯立马打断“非常重要!雨果!如果伍德·普拉克真的给你写过信!

你没有骗人,那么同样的,我也没有骗你,你要认认真真把这封信念给你的学生听!”

罪犯说的书信,是一张染血的通缉令。

通缉令上写着香水瓶帮派头领的鼎鼎大名。

【巴·多明戈】

【赏金一千个银币】

【附加条件要抓活的】

当雨果把信件拿出来,给学生瞄上那么一眼。

雅各布的眼睛都红了,立刻吞咽口水,两手颤抖,看罪犯的眼神不再是拆骨剥皮,而是奉如神祇。

“他是钱?那么多钱??!”

雨果“别相信他,雅各布。上一个仲裁官就是这么死的。”

罪犯立刻大声嚷嚷道“我可没有骗你们的意思!我要把事情都说清楚了!雅各布,你不要被这个高地畜牲给蒙骗!”

雨果“别相信他。”

雅各布“老师!我有自己的判断力!”

罪犯接着大声说“我就是巴·多明戈!部州政府出一千块钱买我的人头,要把我绳之以法公之于众!这样土匪和流民看见我凄惨的死状时,他们都不敢造反啦!

我有一千个弟兄!还有两千个漂亮妞!

我和上一个仲裁官这么商量着,我俩一拍即合,他放人,我给钱给女人。”

雅各布越听越入神,因为他没有钱,也没有女人。

雨果越听越着急,因为他不能杀人,也不能割断这罪犯的舌头。

罪犯多明戈接着说“你们一定很好奇,为什么这个仲裁官最后死了?”

雅各布“对!对对对!为什么他死了呢?难道他不帮你?”

“因为他没有帮人帮到底!”多明戈声色俱厉,瞪大了眼睛“他放了我,我要他的马!他却说那是他的骨肉至亲,不能给我!于是我咬断了他的脖子!还逃了出来,结果就被你们两个杂种给抓住了!”

雅各布:“就这么简单?”

多明戈“就这么简单!”

雅各布“你还想要什么?我觉得我们应该能帮忙帮到底!”

多明戈卷起袖子,揭开领口,让身上的汗水和血浆都挥发出去。

他如此对雅各布说——

“——小伙子,我坦白,我把一切都告诉你。”

雨果骂道“放屁!”

多明戈又苦口婆心和雨果说。

“雨果先生,我也和你坦白,我要把一切都告诉你。”

两人将信将疑,凑到多明戈面前。

多明戈和两位警官商量着。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你们放我走,还给我留一匹骆驼,我就不会追究今天的事。我的兄弟们个个都是杀人不眨眼的野兽!就和雨果先生你说的一样!他们的慈悲和善心早就喂给狗了,连我的话都不会听,他们只会护着我,只会忠心耿耿地为我工作——

——这一点你们能听懂吗?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们放了我,刚才我受的苦,吃的拳头,我不会和我的兄弟们提起,他们也不会因为这点过节,就要跑来这片戈壁……”

多明戈先生变了脸色,变得龇牙咧嘴的,变成两眼满是血丝的狠厉表情。

“跑来这片隔壁上,找到你们,在你们熟睡的时候,用钩镰把肠子给刮出来,绕上你们的脖子勒住了,在你们无法呼吸时,割下你们的卵蛋塞进嘴里!”

多明戈像是精神病人,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然后恢复正常,对雨果和雅各布微笑。

“我保证,我不会让他们这么做。”

雨果先生点了点头。

雅各布也跟着点头。

多明戈又问“所以,你们可以放了我吗?”

雨果问学生“你认为呢?雅各布?”

雅各布在思考,在琢磨,又问老师“雨果老师,你们常说,正义只会迟到,它绝对不会缺席,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几乎在同时——

——雨果和多明戈两人作答。

一个罪犯。

一个警官。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去他妈的迟到。”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去他妈的迟到。”

罪犯希望立马能得到释放。

警官希望立马能直接行刑。

雅各布想了想。

他说“那就别问我了……我觉得还是小命要紧,我不会给自己解锁的,老师。”

雨果满意地点点头,继续驾车。

而多明戈一刻都闲不下来——

——他换了个说法,换了一种角度。

“雨果先生!雨果先生!我要救你!我要拯救你们!如我所说——

——我的兄弟们个个都是杀人的好手,刚才能让我如此开心的事情!就是你们即将前往一座绿洲驿站!那里埋伏着六十个弟兄!他们会把你们生吞活剥了!

我不希望看见这一幕,你们都是好人,我不希望你们就这么死去……

……我是个有同理心,有共情感的罪犯。你能明白我说这句话的意思吗?我在关心你们呀……”

雨果“雅各布,他发烧了吗?”

雅各布大笑“老师!他应该是傻了!这世上没有罪犯会帮助仲裁官的!”

雨果“那不是什么好事,我们和部州政府法院宣誓,要把罪犯送到法庭上,让他为自己辩护,不能让法律蒙羞,也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坏蛋,更不能让无辜的人受到牵连,发生冤假错案。”

雅各布“那怎么样才能让他保持清醒呢?”

雨果“给他喝水。”

于是乎,多明戈被身旁的裸猿小哥按进了淡水木桶。

几轮残酷的水刑下来。

他们终于到达了绿洲驿站。

多明戈意识模糊,打着赤脚踩上滚烫的黄沙。

三人一路走到凄凉的荒野中,来到驿站的大门前。

雨果先生左右观望——

——这个小镇安静而诡异,没有几个活人。

雅各布保持警惕,仿佛真如多明戈这个罪犯说的那样。

——有土匪来过这里!

雨果先生和雅各布吩咐着,把钥匙扔过去。

“小子,你看好他,我去去就来。”

紧接着,雨果一马当先闯进驿站大门,要去寻找下一位负责押解罪犯的仲裁官。

在驿站里,有不少陌生面孔。

酒吧换了人,酒桌前四个玩牌的酒客齐齐转过头。

招待走上来,像以前一样,给雨果递上一杯生鸡蛋橙汁。

“雨果先生!欢迎回来!”

雨果接走杯子,问了一句“老板呢?”

招待面不改色“老板去乡下看他的妻子了,他的妻子最近要生产。”

雨果把橙汁放下了。

“大嫂要生产?”

招待意识到不对,终于改口。

“应该是我记错了吧……应该……”

一时间,枪声四起!

房门之外,多明戈开始狞笑。

他对着雅各布吐舌头,像是性暗示那样羞辱着这个白毛小子。

“贱种!你很快就能看见我的兄弟们啦!他们马上就要来吃掉你!你洗干净了吗?洗香香了吗?”

雅各布犹豫不决,他听见房内的枪声时,差些管不住自己的手。

有那么一瞬间,他想主动给身旁的罪犯解开镣铐,他想着,那可是一大笔钱,一条活路,一个不能拒绝的美好条件。

是的,他没有钱,也没有女人。

这些东西,多明戈都有。

为什么呢?

为什么一个匪帮的头领,能拿到那么多东西?

为什么自己的老师!一个战斗英雄,却要跑到这种鬼地方来押解罪犯?

每一周,还得去蹭蹭隔壁县城警长的烟叶和果汁?

每一周,都要早起贪黑,兢兢业业地检查周边的牧场。

只差那么一点!他就能给多明戈自由了!

就差那么一点点,他可以解开多明戈手上的勾爪镣铐,让这位魔术师找回对称的手性分子。

砰——

枪声响起!

雅各布的大腿中弹,疼得开始惨叫。

他看着房内高大的阴影,暗红的枪口,狂风扫过镇上的泥巴坪,沙子像是火舌一样卷过他的血肉模糊的皮囊。

他看着那个影子,怎么看!都像是老师!

老师会杀他吗?

雨果老师能下这个手?

雨果老师居然不杀罪犯?却要杀死他这个未来的执法者?

是的吗?

他朝着老师求饶“老师………我没有……我不是的……”

从大门处,那个高大的阴影倒下,雨果先生踢开这条尸体,走了出来。露出驿站里酒桌前后血流成河的十来条尸首。

“雅各布,很遗憾,我们有麻烦了。”雨果先生满脸憾色,心头有一种落寞和孤寂的感觉“老板死了,招待也死了,大嫂也死了,其实我挺喜欢大嫂的……她是个好人,她会做草莓糖,特别特别好吃。”

雅各布不敢发声,心中藏了一条蛇。

反观多明戈,他的脸色变得极差。

驿站里,是他二十来号兄弟,每一个都是身手不凡的高明土匪。

雨果把腰上的三把枪都丢出来,丢给雅各布。

“帮我上子弹,学生。像以前一样,这一回,我把子弹都打光了。”

然后把手上的战壕枪举起,朝向多明戈的脑袋。

多明戈瞪大了眼睛“你要杀我了?!你终于忍不住了!遵纪守法的警官大人!”

雅各布捡起枪,腿上的枪伤让他心有余而力不足。

他从兜里掏出备用弹药,为老师填弹,却在不经意间,看见大腿上的贯通伤处,在厚实的肌肉下,在一捧黄土里,找到了相同型号的染血子弹。

在这一刻,雅各布还是不敢相信。老师会开枪打他。雨果老师刚才——开枪打了他!

远方的绿洲下,有几只白鸥看着这边。

它们猩红的眼瞳里,照出雅各布内心的愤恨。

雨果一点点摸到雅各布身边——

——从医药包里掏出急救用品。

雅各布骂道“老师!你他妈是想杀了我?”

雨果“我在急救营待过很长时间。”

雅各布“你真的想杀了我?”

雨果“这点伤不算什么,相信我,小伙子。”

多明戈哈哈大笑——

——没等他笑完。

砰——

他的天灵盖飞上半空。

血溅了雅各布一身。雨果拿学生的身子挡住尸首迸射而出的污秽之物。

雨果先生又说“他确实没有骗人。”

雅各布愣住了,吓得两条腿直哆嗦,让雨果强行按住,开始包扎。

过了好久好久,这个年轻人才从枪伤的阵痛中醒觉过来。

赤浆几乎把他一头白发给染成纯红,染成一个南方人。

这头裸猿开始正视自己的老师,他想不通雨果老师平时那么规矩的一个人,怎么会在今天突然大开杀戒,越过了绞刑,直接杀死了巴·多明戈。

难道雨果老师不知道对方多有钱?

难道雨果老师也不知道对方有多少个手下?

难道雨果老师是想不开了?要去找死吗?

雨果先生和学生吹起以前吹过的牛。

“你别看我这么矮,小朋友……”

他给学生点上烟。

“在打仗时,军营里的每个人都要朝我敬礼。”

他给学生封好伤口,拍了拍满是伤痕的粗糙大手。

“我经验老道,遇上不能用常规手段解决的战斗时,绝对不会听军令。”

又把身上的书信拿出来,当做吹牛逼的谈资。

扶着雨果一块来到绿洲浅滩上,洗干净双手。好好把信件打开,像个绅士一样,念出来。

“亲爱的雨果中士。我与你分别已有数年,直到最近才听见你的消息。

你能找到出路,对我来说是一件振奋人心的善事,我们在各自的路上,努力成为理想中的自己。

愿你所到之处,都会伴舞随风。

——伍德·普拉克。”

雨果好声好气地和学生商量着。

“这是真的。我没骗你。”

雅各布呆若木鸡地点点头。

这两个年级相仿的人,回到马车上,像第一天上路,朝着下一个镇子而去。

第十章 令人绝望的知识

开门见山的说——

——走出教室这扇门,世上还有无数座高山。

伍德·普拉克用五十天的时间,和旧世界的孩子们谈了一场恋爱。

这听来像是要判下之刑的重罪,实际上他没有做任何跨过界限的事。

没有什么稀奇古怪的师生恋,忘年交。

没有什么强加而去的大理想,大格局。

没有什么一厢情愿的好追求,坏点子。

如上所述,加拉哈德魔术学校的很多老师都是这么教课的,时代如此,经验如此。

说的直白一点,普拉克先生只是和孩子们,静静地谈了谈他的前生,谈了谈历史。

如果说穷奇是个调皮的大孩子,要让它乖乖听话的东西是一面镜子。

那么旧世界的王孙贵族们,让他们乖乖听话的东西,只能是一段历史。

今天,伍德·普拉克要去教授最后一课。

他还有很多话没有说,很多知识要点没有列入教案。毕竟他只有一百节大课的机会,还来不及把事情交代完,就得赶回芬里尔港,和妻女见一面,然后去大夏寻找用来封印穷奇的八咫镜。

他坐在阶梯教室的大圆桌前,不少老师需要鼓起勇气才能与他对视。

大教室坐满了人,没有一个学生缺席。

都在等待伍德先生教完最后一节课。

“在课前,我想说一点课程以外的东西。”

伍德先生的坐姿非常难看,不像其他老师那样危襟正坐,是一副轻松写意的模样。

“占用你们一点时间,可以吗?”

大家纷纷举起手,比出v字,同意伍德先生的说法。

伍德点点头,接着开始自己的长篇大论。

“之前的课程中,有关于魔术的指导作业,我是没有半点头绪,我只告诉学生们……特别是第三班的学生,抽大烟和性行为不能通往星界,就算你到达了星界,你也不能保证以后每次在释放魔术时都处于那个高频状态,我是这么说的没错吧?”

第三班的年轻人紧接着举起手臂,握成拳头,是听懂了的意思。

“所以我支会勤务,把试验楼里的各种体感装置给砸了。我觉得这些东西……”伍德比着双手形容,形容出自己看见的那些个觉醒魂威的辅助道具“比如跳伞,蹦极,药品和电刑椅,还有魔鬼辣椒诸多外物,我想它们都是没有用的,小伙伴们要是能依靠它们把魂威当做一套流水线来量产,造出来的产品,教出来的学生也大多是害怕辣椒、电流、极高的楼房和一些没有医药卫生证明的药剂。”

加拉哈德魔术学校会有百分之三十三的死亡率,也大多来自这些人体实验中偶发的事故。

伍德又说“当我提出教改,要办民学会时,伊莱校长保持反对意见。你们听说过这个消息吗?”

为了保持现场的绝对安静,大多数人表达心意的方式是做手势,这个时候,又举起很多双手,用手掌比出一个o形。

“看来是听说过了!我还要再问一遍!再问个清楚!”伍德敲着重点“在我走以后,我会给魔术学校里带来一批新的生源,他们是你们的小学弟学妹,他们可能是穷人家的孩子,是你们曾经看都不愿意看的人。说的更实在一点——

——他们身上会有体臭,因为用不起香水。

——他们的头发和肤色与你们不同。

——他们的想法和你们差异极大,不懂礼节,更不会知恩图报。不像你们这群喜欢撒谎赖账先礼后兵的贵族,他们表达的方式更加简单直接,毕竟像我说过的,你不能要求一个残疾人跑起来,更不能要求一个婴儿直接与你用贵族的礼仪来对话。

——他们会夺走你们的地位与资源,就像是一个老师,不可能只照顾你们一个班级。

——这话够实在吗?听明白了吗?”

此话一出,在场的师生不少人已经放下手臂,态度也不如当初那般热情。只有寥寥数人主动举起手发表意见,而且投的都是反对票。

伍德给这些诚实的老师和孩子鼓掌。

“是的,我知道这刺痛了你们的心,以往建立的权威,掠夺而来的财富,已经成为既定事实的社会地位和贵族身份都将在这种融合下灰飞烟灭。我再把它剖开,解剖得更深一点,让你们听得仔细一些,做很多个假设——

——你是个贵族,是少数派。

——在魔术学校上课,以后前程似锦,每个地方士农工商都需要你这种顶尖人才,哪怕是书写学术理论,不会使用魔术,也有大把的机会当一个写书的骗子。

但是今后,它不再神秘,也不再是什么稀奇古怪令人恐惧的东西。有多数派来掌握它,研究它,分析它。整个社会结构都会因为这种新的【力】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你当然会恐慌,这是一个利空消息,和股票市场里即将崩塌的科学企业股价一样,变得一文不值了。

你赖以生存的魔术不再是什么稀奇货色,连这点竞优的资本都要丢掉了,你看着以前的劣等种族学习魔术,与你拉近距离。

肤色和发色都比不上魔术重要。种族天赋荡然无存。

你会因为民粹主义和种族隔离,把陌生人当做敌人,你要争取生殖自由而付出更高的成本,你开始愤世嫉俗认为众生皆苦,你觉得世界不再围绕你一个人,或者少数人转圈。这真是一件糟糕透顶的事。

我能残忍地和你讨论这件事,也在警示你,不要相信我说的话——

——我在用星界的语言,一套发展了几十年的论调朝你贩卖焦虑。你会感觉到痛苦,感觉到难言的辛酸,你会觉得应该立刻拍马赶上,把那些畸形的杂种人口都甩在身后。

但这是事实,亲爱的兄弟姐妹们。从现在开始,你们不再高贵了,或者说早在半年前,我发动的西国大战里。你们的父辈也早就不再高贵了。”

就在此时,就在此刻。

有一位小贵族,躲在阶梯教室的角落里,端好了枪,准备进行刺杀行动。

他身上有赘肉,心中有仇恨。

如普拉克老师说的那样,他的父亲死在战争里,母亲死在战后的暴乱里。

我们不必知道他的名字,因为还有很多个这样的【他】与【她】。

他只是芸芸众生的一个面相,扮演着一个旧时代的悲剧主人公。

他想着,养尊处优的日子不复存在,那杀了他还要难受。

他又想着,他绝不与高地人为伍,更不会和奸杀他母亲的裸猿蛮族志愿兵为伍,他知道自己将面对什么,那是无休无止的耻笑和霸凌。

他是一个输家的孩子,今后的生活成本昂贵,生存成本更加昂贵。

他想报复,这是人之常情。

那么报复的对象,就是伍德·普拉克。

他已经扣下了扳机,这颗子弹是代表他心里复仇的正义。

有那么一瞬间,他也在给自己找一条出路,他心中臆想着加拉哈德学校未来几个月里,他是否能在一群野蛮人手里讨到一点甜头。

互相尊敬?

互相扶持?

不再偷懒?好好消减一下身上的赘肉?把实验楼的吗啡和鸦片停一停?接受第四班几个女同学花名有主,变成相对禁欲主义者的事实?

别开玩笑了——

——那种日子简直像是地狱。

可惜这位刺杀者没有见过真正的地狱。

当子弹打穿伍德先生的头颅时,伍德的身体颤了那么一下,紧接着倒在身旁一位老师的身上。

血和骨片溅了一身,吓得教师当场就尿了出来。

“有刺客!有刺客啊!”

伍德·普拉克就这么死了!

和刺杀者想的一样。

然后呢?

——然后怎么办呢?

从枪口的焰光来看,执勤安保和现场的师生很快就逮住了这个小胖子。

他满脸的横肉,杀过人的眼睛里,有一种莫名的凶狠。

现场井然有序,没有半点慌乱。

在这个刺杀者眼里,这些老师和学生已经不像是人,更像是没有灵魂的机械。

他大声叫嚷着。

“你们别听他的!你们才是蠢货呢!只要咱们把保皇的旗子架起来!把帝国的根都留住了!我们永远都是大贵族!

别被伍德这个杂种给洗脑了!他在迫害你们啊!

和农民一块念书?开什么玩笑!难道你们要和农民生个贱种出来?侮辱自家宗族的血统吗?!”

维洛尼亚女士不慌不忙,把伍德先生的脑壳骨片给捡回来,拼拼凑凑装了回去。

不过十来秒的功夫,伍德再次从星界返回加拉哈德。

——返回这个【人间地狱】。

伍德接来一卷热乎乎的手帕,擦干净脸上的血“这是第几回了?”

“四十四回,几乎每天你都要遭到一两次刺杀。”维洛尼亚女士翻着白眼,对伍德死而复生的惨烈场面已经是见怪不怪了,甚至有一种诡异的,令人心慌的喜剧场面的感觉。

伍德转过头,和教务处主任商量着。

“把凶器给我。”

教务处主任脸色一黑,死死攥紧了手上的恩菲尔德,和伍德先生打着商量“普拉克,这是你最后一节课,能不能不杀人?”

伍德也好声好气打着商量“这是我最后一节课,能不能让我有始有终?”

教务处主任不同意。

伍德先生也不同意。

教务处主任想开口。

伍德先生抢先开口。

“他是你亲戚?”

主任点头“我的小侄子……家里就这么一根独苗了……”

伍德夺走枪,指着刺杀者的脑门。

“别拿这种狗屁理由来搪塞我,没有独苗?你自己去生一个吧。”

砰——

硝烟散去,又一条人命没了。

伍德紧接着继续课前讲话,没等他开口。

他看见教务处主任开始嚎啕大哭,抱着侄儿的尸首哭成了泪人。

这个中年男子以头抢地,有一种莫名的凄凉感,紧接着眼神越来越不对劲,从腰上掏出枪,丢下尸首,想通过走道的楼梯爬上天花板,躲进一个绝佳的刺杀位。

伍德的脑袋跟着往主任行动路线那头看。

老师也跟着伍德往那头看。

所有学生都跟着往那头看。

伍德问伊莱校长。

“你们学校里边一直都这么民风彪悍吗?喜欢在众目睽睽下搞枪击案?我都死了那么多回,他们还是不长记性?”

伊莱面露尴尬之色,从大袍里抽出法杖,对教务处主人开了一枪。

尸首落地,安保处的小哥稳稳接住,都带去门外,要埋进大墓地,和以往教学实验失败的同学们葬在一起。

“我们继续。”伍德接上刚才的话题“我想你们都看明白了。肯定会有人站出来反对我,不惜用生命来捍卫自己已经拿到手里的权与利。”

他从大衣里拿出三本教案,先不提最后一课的内容。

“西大陆战争由我发动,那是成年人与成年人之间用来交割利益的沟通方式。

而对于你们这群小孩子,我保持观望态度。

希望你们能交出一份尚且让人满意的答卷。如果答不出来,又无法杀死我。那么和你们父亲最喜欢做的交易是一个结果——

——我是个有仇必报的人,你送来一颗子弹作为筹码,那我也会送去一颗子弹作为回礼。这不是威胁,是非常公平的交易。”

私底下有不少青少年开始窃窃私语,表达内心的不满。

这也叫公平吗?一个有不死之身的人,却要与人用子弹来换命?

伍德都懒得去指正去解释这点逻辑谬论了。他不在乎这些小王爷和小公主的想法,如例行公事一样开始最后一课。

翻开教案,第一节的名字叫《掘墓人》。

“开始上课。”

伍德敲了个响指,几乎所有同学都坐直了身子。

因为他们已经养成了条件反射,凡是听见伍德老师的授课信号,就立刻会竖起耳朵。

伍德接着说“之前的课程里,我给你们说过从封建奴隶制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历程。因为我想你们家中都有产业,明白奴隶制本身的缺陷,也明白它并不适合工业时代,对吗?”

同学们跟着比出“o”形手势,是之前复习过的内容,完全能理解。

伍德“我想你们是最了解这一套的了。我要和你们说的就是它。

之前很多同学来问我如何管理产业,如何增大产能,如何获取利润,又如何细化分工。这些都是大机器生产相关的事情。

我不会给你们标准答案,好比之前那个问我怎么谈恋爱的男同学,是用屁股想出来的问题——

——我不是你那一行的专家,也不懂你到底想要向哪个姑娘求爱,我推荐你先找准了自己的定位,再来谈谈如何与金钱结缘成亲的事。”

伍德翻开下一页,台下传出做笔记的细碎声响。

“说起这个,我要给各位同学一个忠告。你们走出学校,踏进社会时,天性里的懒惰和安乐让你们心中产生恐惧,凡事都讲究一个随大势而为,要在仕途和职业生涯中突出一个能【混】——

——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但我要告诉你,这是一句听上去非常可恶的谎言,是卑鄙者的通行证,是逃避责任和担当,丢下勇气的必经之路。”

有同学举起手,要发言。

伍德·普拉克“说。”

这位同学眼里都是欢欣雀跃“这就是老师说过的!猴子要开始下树了!躲在树洞里,趴在枝干上胆怯的野种会笑话我们,会攻击我们,但那些都不重要!我们要变成第一批下树的猴儿,还得告诉树上的同伴,陆地是一个崭新的世界!”

伍德·普拉克挥挥手,微笑着说“还是当个人吧。”

同学用力地点点头,又坐了回去,在笔迹上写道。

【讨论革新之事时,不能脱离时代的框架。】

伍德接着说“这世上没有什么绝对可悲可喜可爱可恨的事——

——如果有,那一定是书读得不够多。今天说的这个课题,是你们这群资产阶级的末日,我喊它作《掘墓人》。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个勇气来揭开棺材盖,可能在你们眼里,它就是可恨的,是非常残酷的。”

老师们听完默然不语。

同学们眼中都是好奇。

“在一两百年前后,你们的祖辈告诉你们,一个工人再怎么样干活,也绝对不会拥有地主的财富。因为本质上两者的工作是截然不同的——

——工人是生产财富的劳动者。

——地主是分配财富的管理者。

一个地主或者企业主可以不懂任何劳动生产的知识,专心钻营管理学。

一个工人或者劳奴一辈子不会接触任何上层建筑,更别说管理学本身。

我作为一个星界来的怪异生物,从来没想过你们能把我当做同类,故而我想用催化剂来形容自己,这么说能理解吗?”

伍德看见伙伴们没有异议,紧接着又说。

“我也希望各位同学能把自己当做催化剂,它不是反应物本身,在等价交换中有加速反应的作用。这才是你们要借的天下大势,应势而为的理。

至于刚才说的课题,请多担待我这个话痨的任性,我希望把这件复杂到极点的事情尽量直白地说给你们听——

——任何事物都有它终结灭亡的一天,如你们所见,我这瓶催化剂,引来大战打碎了劳奴身上的枷锁,让工厂建起来,让奴隶变成工人,接下来就是资本的时代。之前的课程也极尽详细地描述了资本的本质。

你们都说资本家本质是一群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其实不是的……”

伍德挥挥手,讲了很多次的知识要点,可惜这些小王子却很难扭转过去养尊处优时的坏毛病。

“——我再次强调,生产力决定了生产关系,这里举例说明。一个伐木工能包揽下一所工厂里所有的活计,那么他就不再是工人,而是伐木厂本身,他也不需要管理者,更不需要借钱。

他只需要一个帮他打理家务,做做饭菜,带孩子,让他得以专心生产的管家。

如果没有管理或者分配利益的需求,你们代表的企业主资产阶级就什么都不算了。

科学发展是第一生产力,在加拉哈德或许会有魔术这个东西来做其他的功,但现在看来,就神祇本身来说,完全不是科学的对手,你们也看见了,那头星界而来的神,被十五毫米三连装机炮打得血肉模糊的样子。

话题扯远了,我们再说回来《掘墓人》吧。

从资本的本质出发,可能很多小伙伴已经感觉到了,它并不是利己,也和贪欲无关,它是一套严谨而残忍的公式。是严格执行的程式。

就算你是一个贪得无厌的资产阶级,在面对更大的利润时,你也得出卖自己,好比割下你一个肾脏,能让下季度的财产报表做得非常漂亮,你也会毫不犹豫去考虑这件事的利润和可行性。

同理,你们不是什么利己主义者,千万别把它们搞混了。如果以后有一部电影来痛骂你们,如果它赚钱,你也毫不犹豫地去拍——

——因为资本主义本身是利资的,是冰冷的机械,要执行它自己的程序正义,是一头你们看不见摸不着,但每天都会撞上的魔鬼。

它从来都不在人类阵营中,也不会为人着想,你们把自己当做人时,还会为自己着想,还有人性。会善待自己,会用物质去丰富生活,会花钱,会享乐,会用光鲜亮丽的外衣去包装人生,会为心爱的人提供舒适的生活。

但最可怕的地方就在这里,你作为管理者,养大了一个集团,或养大了一笔钱,但它并不关心你的死活,它只是一套程式。你可能会想,为什么我要关心这些?它不是程式吗?不是工具吗?我好好利用工具不就行了?”

伍德笑眯眯地看着同学们,想等到一个答案。

但没有人给他回答,于是他只能自问自答。

“和其他工具不同,你在使用一把锤子时,能改造锤子,能让它变得更加趁手,而资本不仅能接受你的改造,还能改造你——把你也变成机器,会不会觉得很荒谬?”

有位同学举起了手。

伍德·普拉克“请讲。”

这位同学问“老师!它会如何改造我?我觉得我能经受住它的考验!”

伍德笑道“你一定很缺钱。”

同学反倒是涨红了脸。

伍德立马问“你有个女朋友。”

同学反驳“我没有女朋友。”

伍德“假设你有。”

同学点点头。

伍德接着说“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的女友非常能赚钱,这是好事对吗?”

同学继续点头。

伍德“她几乎能用钱来换算时间成本,和你相处时,就代表着这一个小时里,你们几乎没有产生任何劳动成果,对吗?”

同学觉得哪里不对,于是摇头质疑“人是需要休息的……我们一起休息不行吗?”

伍德“那么问题来了,就这一个小时,她能产出三千斤黄金的等额财富,你愿意牺牲这一个小时吗?”

同学抿着嘴,有点难为情。

伍德又说“这三千斤黄金的等额财富,能够给你十个大工厂的所有工人发工资,你愿意牺牲这一个小时吗?”

同学咽下唾沫,仿佛听见了什么极为可怕的事。

伍德再说“你还欠着一笔债,为了开另外十个大工厂,你得想办法筹钱还债,这笔债总价是三万斤黄金,而你的女朋友愿意牺牲一天的时间来工作,与你一起担下这笔债务。你愿意吗?”

同学“这不能用钱来算!”

伍德把话挑明白“但是!如果你每个小时能生产九千斤黄金的财富呢?你会怎么做呢?”

同学立刻答道“我要工作!我要连续工作一周,然后买下我女朋友的两个小时!同时还能发出工资,还清债务,这样我们就能约会了,还能有一大笔钱留下来!”

伍德给这位机灵的同学鼓掌“坐回去吧。在这套程序里,你已经变成用黄金衡量时间的机械了。”

这位同学捂着嘴,像是听见了什么极为可怕的消息。

“就算不套用这个公式,我想问另外一个更加尖锐的问题。”伍德接着说“许多资产阶级在订立合同时,都喜欢先犯法再赔偿,这是为什么呢——

——可能你们会说他们道德败坏,目无法纪。

——不是的,其实不是,因为资本不讲国界和法律,只要利润合适,假定赔偿的成本是一块银币,时间周期是一个礼拜,它能从这件事上赚到两块银币,那么它就会毫不犹豫去做,甚至希望这种模式能一直持续下去。

因为它的回报实在是太高了,世上没有什么借债和生意,能在一周内达到百分之百的回报率,再厉害的高利贷也不会有这种回报。

直到修改法令之前,都会一直存在这类交易。故而我用比喻来形容它。

它是一套工具,一套锋利而尖锐的染血工具,它的直尺用来衡量价值,圆规用来划出界限,是无孔不入不眠不休的机械程序。而且寄宿在人类社会中。

你们的祖辈很早就发现了这种程序,它叫做货币。

后来它改头换面,变成各种规则,各种合同,各种妥协的商议,也叫协议。它又摇身一变,变成了信用。

再后来,由信用转而化作一个个抽象的生命体,也就是企业,最终成为现在的模样,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后它还会有更多更多的花招把你们塞进钢铁里,从血肉之躯变成程序的奴隶。

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你会因为一串数字而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你会因为一个承诺,而开始不眠不休的工作。

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你会过得越来越辛苦,工作越来越多越来越累,知识也越来越繁杂,你觉得你聪明了,成熟了,到手的财富却越来越少。”

伍德敲下第二个响指,形容着这个魔鬼。

“——它从诞生开始,就想要拿到一副身躯!魔鬼最擅长的,就是做出守信的合同。

当你开始依附它拿到便利时,你便与它融为一体。就像是魔术,得到超凡的神力,也要忌惮它的手性分子是否会毒杀你的亲人一样。

第一题讲的是《掘墓人》,它的广义或狭义所表达的【大生产力】,也就是资本最不愿意看见的。

当科学与资本有悖,研究实验费用和预期回报达不到它的要求时,它就会遏制科学。

当一项新的科研技术会取代旧的资本生命体,那么这个企业就会攻击新的科研技术,甚至从根本上遏制科学命题的发生。

当一家医院的药瓶疗效太好,企业主悔不当初,于是决定把药效下调,让病人本来需要六周痊愈的用药量变为八周,凭空增加了两周的销量。

这些都是你们以前喜爱的自由市场,才会出现的民生问题,这些都是反人类的想法,当它亮出这些爪牙的时候,你们可能才会开始警觉,开始明白,资本主义已经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它勾起仇恨,只为了多卖一点枪,就可以毫不犹豫地带给社会动荡。

它贩卖焦虑,只为了多卖一点书,就说你的孩子天生缺陷,是个弱智。

它并不需要没有价值的大批商品,卖不出去的东西宁愿丢掉销毁,也不会送给穷人,这与它的增值本质相悖,有违它冰冷的初衷。

你看不见它,你还要以它订制游戏规则,订制货币规则,订制交易规则。一两百年里,它带来的好处和坏处一样多。

但再往后,这种迷信会在生产力面前变得不堪一击。

你们可能已经看出这种苗头了,它的掘墓人,是同舟共济,互帮互助的者,不光是极大的物质生产力,还有在物质基础下,极大的精神文明生产力,载体可以是多样化的书本、文字、图像,或许在某个时代,一个婴幼儿只需要经历一年,就能比你们更加成熟,更加聪明——

——这就是资本的弱点,如果它无法遏制人的灵慧,无法让人变成墨守成规的机械,它就走到了生命周期的终点。

——它无法掩盖自己的发展历史,相反的是,它还会因为资本本质的便利性和易读性,被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大肆宣传,留下一本本致命的刊物。

——当物质和精神的生产力到达资本无法遏制的地步时,那么它的末日就来了,会有更好的程序来代替它,由它诞下的累累血案和斑斑劣迹都会被人铭记,可能只需要几分钟,一个人就能读完它的历史,它不再是什么魔鬼,而是变回了原本那把锤子,那把过时的工具,需要改良,需要加固的工具。”

为了防止这本书再次404,伍德只说到这里。

“可能你们会开始悲观,为什么要生在这个时代——

——为什么世上有头龙,你们要去当这个驾驭龙的勇士。”

老师们也开始做笔记,这是加拉哈德任何星界来客都不愿意提起的东西,关于穿越者如何敛财,如何发家致富,如何收割财富,如何变成统治阶级的秘诀,也是一段星空中的外来海盗,对原著民用知识优势无情剥削的血泪史。

伍德·普拉克把事情都讲明白了。

他们也开始渐渐理解,这个星界来客与其他人不一样的地方。

他不是为了【殖民】和【掠夺】而来的。

伍德“今天的第一个课题说完了。不过《掘墓人》实在是太遥远,太遥远了……”

身旁的老师听得满头冷汗,这些知识对一个加拉哈德土著来说,几乎与神灵的诏令一样。

这位教师显得卑微,小声问伍德“普拉克先生,请问……你的故乡是星界对吗?那个地方,有掘墓人吗?”

伍德笑道“那是另一个新的恐怖平衡,还在阵痛中挣扎,还在新旧交替中转变。”

这位教师又问“如果说资本是头怪兽……什么时候能驯服它呢?”

伍德“二零二四年。”

教师“这是你们的星界年历?你真的确定?”

伍德“我不确定。”

教师“那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伍德拍打着这个小老弟的脸颊。

“因为你问的是也是狗屁问题,你问我什么时候能战胜它,我当然会把时间告诉你。

至于为什么这么肯定?

不是的,我一点都不肯定——

——难道我肯定了,它就会实现?我否定它?它就不会实现了?我是神仙吗?为何要等我一个人说出那句话?为何不去自己伸手?为什么没有成为主人公的勇气?

我只能给你一点信心。就加拉哈德年历来说,在一百年的华约贸易条约彻底作废到期之后。它必然会实现,但不是我说了算,你们可不能偷懒呀!”

教师是恍然大悟的表情,像是下了什么重要的决定。

“接下来我要说一些更加残忍的事。”伍德把《掘墓人》的教案合上,打开第二个课题。

“它叫做《新时代的穷人》。”

伍德给各位同学展示着课题内容。

“撇开掘墓人不谈,在这个百废待兴的新时代,你们能摸到最好的东西,也能摸到最坏的东西。

但是你们的子子孙孙,可能会撞见最凶悍的那头龙。”

他翻开一页页课件,给同学们看明白了,什么叫做《新时代的穷人》。

“资本主义再活过一百年,它意味着这世界上有一小部分人陷入永恒的贫穷中,不可能获得什么尊严和社会地位,哪怕自由,虚幻的自由都没有。”

伍德亮出了獠牙,露出他高地人种四颗尖锐的犬齿。

“你们当中有一些中产阶级家庭,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不太能理解我说的话——

——但事实上,如果这套程序经过百年的发展,未来你们会看见自己的儿孙继承财产时,会有许多怪异的习惯。

他们大多节俭持家,有高尚的品德,并且以此为荣,如果有人铺张浪费就会受到攻击,任何意义上的,语言的攻击,行为的攻击,甚至是男男女女生殖隔离的攻击。为什么呢?为什么我会这么说?

明明他们有财产却变成了穷人?

为什么会这样?

用更贴切一点的比喻。

你们的子子孙孙到了一百年后,会活得像个普通人一样,甚至比普通人还难过——

——他们会早起早睡,在科学技术的便利下,通过一套严格的时间工具和管理工具来规定自己的作息和粮食的摄入,不会浪费任何一分钱,有任何一点剩余价值都投入到资产管理上。

他们会受到各种媒体的轰击,家财万贯也不会随便显露,生活如清贫的僧侣,中产阶级一天没有努力工作,努力管理钱财,就和苦行僧受到娼妓诱惑,去妓院里嫖一样痛苦,会产生极大的罪恶感!”

同学们和教师们都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种场面在他们脑中想来太过魔幻了。

伍德接着说“你不能说他们没有钱,也不能用贫穷来形容他们,他们明明有产业,有家财,并且还有不少积蓄,为什么会表现得如此贫穷呢?

这就是新时代的穷人。你可能会认为这不好,这很魔幻,但还有更加魔幻的事情。

在这个时代,中产阶级为了守住财富,向大资产阶级进军勒紧了裤腰带。

而小资产阶级呢?什么叫小资产阶级?

我暂时喊他们为你们的曾孙一辈——

——他们受过高等教育,和你们一样,天生拥有比较高的社会起点,他们是更加难过的一代。

他们拥有知识,拥有查证的力量,明白家里有多少钱,也明白自己能承担多少风险,那么资本就会把消费任务分发给他们。

他们的存款通常不会超过六位数,也就是十万个加拉哈德各国的等值货币。

他们喜欢购买焦虑,把一件事理得明明白白,如果媒体向他们贩卖焦虑,他们会照单全收——

——举个鲜明的例子。

你的父亲还在因为加班腰疼吗?我这里有特效药,连某某音乐会的大明星都在用……你也来试试吧?

你还在因为月薪六千而买不起一套房吗?我这里有最新的贷款工具,年利率不超过百分之三,来试试吧?

资本会给这些新时代穷人准备一张张全新的合约——

——你甚至不会察觉到恶龙已经改头换面,换了一副亲善可人的面孔。

不努力,不进步变成了一种惩罚机制。变成刺激消费的原罪。

而他们的剩余价值化为货币,最终还是流向资产阶级的口袋。

追求幸福变成了一种虚幻的,永恒的奢望。

在小资产阶级面前是刺激的物质商品。

如果你还可以说你的精神是自由的,那么他们还会生产精神商品,现实里做不到的,电影里会有偶像替你做到,现实里得不到的,书本里会有偶像替你得到。精神体验会明码标价售卖给你。

中产阶级可能要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几代人的苦行僧生活,才能勉强完成资本累积,到达大资产阶级的门槛。家里一个败家子都不能出现,儿女也不能堕落成小资产阶级。

中产阶级和自己的儿女产生决裂一般的对立时,往往都会家破人亡。

他们一边要求儿女适应资本模式去生产物质和精神的商品,一边不允许儿女消费这些劳动成果。

故而中产阶级最终追求幸福,消费自己的剩余价值时,都有有种严重的负罪感——认为自己在浪费,浪费就是可耻。

你要问中产阶级,这种负罪感从哪里来?他们却说不出来。

你又去问小资产阶级有没有负罪感——我想他们是没有的。

因为他们已经看不见上升通道和自主选择的权利,他们的父母早就安排好了一切。一生能够到达的天花板就在那里摆着。为一家资本生命体工作,直至他们的自然寿命终结之前,都是塞进钢铁里的血肉之身。

他们是构成文明社会的主力军——

——其中一个群体痛苦地挣扎着,想要破茧成蝶,变成新的资本增值机器。

——另一个群体痛苦而快乐地挣扎着,已经失去了勇气,默默接受并且无法拒绝消费的快乐,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下,资本用高甜度的食物、强刺激的文化、光鲜亮丽的偶像。把他们变成任人宰割的新时代奴隶。

你会看见负债累累的啃光家产的蛀虫。

你会看见生病了却骂医生黑心的老财主。

你会看见落入陷阱的努力工作的人,他们说自己跳出了生理舒适区,很充实,但是却感觉不到任何的进步。

这两代人非常的奇怪。

一代以工作卖命为荣耀,生产了多少价值而兴奋,像是打了精神吗啡,给雇主提鞋的本事是一套一套的,为了巩固资产阶级的地位,没有什么不能出卖。

另一代会在自己的社交圈子里分享今天吃了什么,买了什么,看了什么,去过哪个景点,住了哪家名贵的酒店,从而标榜自己的社会身份。钱从借贷里来,从未来的劳动力中压榨,从父母的资本中索取。

如果你要放开眼界,你会看到资本这头怪兽已经进化出新的尖牙利齿,往人类这个族群身上磨牙吮血。

他们会假借动物保护的名义,用募集善款的方式避开税务审查,为动物生存的环境谋求福利,用来遏制新的国家政体进入工业化时代,美其名曰环保主义。

可是这个世上还有人在挨饿,因为饥饿而死去。

他们会假借民族主义的口号发动战争,用来出卖军火和雇佣军服务,将贩卖焦虑的模式做大做强,做到国与国之间的博弈。

可是这个世上还有人读不起书,因为贫困而变成童兵。

他们会用一套资本主义的普世标准来要求落后的国家,除非星界太空中出现了肉眼可见的矿藏,无法拒绝的利益,不然绝不会提起探索太空。

可是这个世上还有一大批人,穷得你无法想象。

他们一辈子,可能连一个银行账户都没有。可能五位数的存款都没见过。

信息壁垒和假新闻变成资本的爪牙,可以贩卖的东西数不胜数,我想以前你们就已经掉进星界客人给你们准备的钻石陷阱里了。

这就是男人与女人的战争。

一枚钻戒——它不能吃,也不能穿,就文化价值来说甚至比不上一本乘法口诀,在一次次歌剧里,在一场场演出中,它却变成了刚性需求。

尽管还有人为它奔波卖命,花上几年的时间,把劳动价值都送给钻石商,甚至和自己的爱人争吵一个非常可笑的问题——它重要还是我重要?”

话说到这里。

同学们和老师们都惊呆了。

他们以前只想过如何利用资本,如何使用这件工具。却没有思考过,这件工具有没有可能变成一个独立的生命体。

伍德认为资本是有生命的。

电子计算机会为它铸造大脑,硅铜铁银会铸它身躯,大数据是它用来观察人类的双眼,推送是它喂给人类的毒药,好让人这个群体互相画下界限,分出新的社群小圈子,彻底隔离,变成一个个自闭而害怕受伤的脆弱个体,忘记自己群居动物的野兽天性。

——它就是一个魔鬼,一个人类用来丈量财富,最终却要抛弃的魔鬼。

“我想,第二个课题也说完了。你们知道它是什么模样,像个盲人一样去摸摸它,用双手去摸清它。”

伍德向在场的师生鞠躬,打开最后一个课题。

“不要有走捷径的想法,走捷径本身就是舍近求远,任何幻想都是空谈,在资本的压迫下,想要解放自己,首先得解放全人类——

——我想用第三个课题来和你们告别,我的学生们。

月曜日的神祇有一种非常美妙的通灵方式,也是到达星界大门的好办法,它叫做唱歌。用发声的方式来表演魔术,我有个朋友就是这么做的,每次她都要dududududu上一阵子才能喊出魂威。

我认为音乐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因为它是规整的,有韵律的,有规律的,也是区别于资本规则程序的另一种规则。

但它从来不索求什么——

——它生产的过程是伴随着创作的灵性,演奏的过程是发出魂灵的共鸣。

我们曾经探讨过,如果有地外生命的存在,沟通的方式肯定不是文字,也不是语言,而是数学和音乐。

故而回到最初,我加入魔术院进行授课时的那个大题,我们要怎样学会魔术。我想你们心中都有一种共通的恐惧,是在大战之后对未知事物的恐惧,是面对即将到来的星界魔鬼的恐惧,于是乎,我把第三道课题定成了一首曲子——

——它叫《国际歌》。”

伍德将乐谱交给了魔术院里一位信仰月曜日神祇的女老师,或者说,曾经信仰月曜日神祇,运用演歌法来教学的老师,此刻这位老师显得紧张急迫,跑去阶梯教室的讲台上,对着乐谱看了又看。

她清了清嗓,开始哼唱。

然后唱出歌词。

紧接着给同学们传阅,让同学们跟着唱。

再然后,是伍德·普拉克站在台下,给这些未来的星星们加油打气。

伊莱校长安静地坐在教室的助教台边,听着那阵旋律逐渐壮大。

它像是一团不熄的火焰,是生机勃发的命与运。

这个暮年老者,也开始加入这群学生的行列。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

“也不靠神仙皇帝……”

校长站了起来,像个十六岁的年轻人那样挥动拳头。

“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后记

开门见山的说

走出教室这扇门,世上还有无数座高山。

伍德普拉克用五十天的时间,和旧世界的孩子们谈了一场恋爱。

这听来像是要判下之刑的重罪,实际上他没有做任何跨过界限的事。

没有什么稀奇古怪的师生恋,忘年交。

没有什么强加而去的大理想,大格局。

没有什么一厢情愿的好追求,坏点子。

如上所述,加拉哈德魔术学校的很多老师都是这么教课的,时代如此,经验如此。

说的直白一点,普拉克先生只是和孩子们,静静地谈了谈他的前生,谈了谈历史。

如果说穷奇是个调皮的大孩子,要让它乖乖听话的东西是一面镜子。

那么旧世界的王孙贵族们,让他们乖乖听话的东西,只能是一段历史。

今天,伍德普拉克要去教授最后一课。

他还有很多话没有说,很多知识要点没有列入教案。毕竟他只有一百节大课的机会,还来不及把事情交代完,就得赶回芬里尔港,和妻女见一面,然后去大夏寻找用来封印穷奇的八咫镜。

他坐在阶梯教室的大圆桌前,不少老师需要鼓起勇气才能与他对视。

大教室坐满了人,没有一个学生缺席。

都在等待伍德先生教完最后一节课。

“在课前,我想说一点课程以外的东西。”

伍德先生的坐姿非常难看,不像其他老师那样危襟正坐,是一副轻松写意的模样。

“占用你们一点时间,可以吗?”

大家纷纷举起手,比出v字,同意伍德先生的说法。

伍德点点头,接着开始自己的长篇大论。

“之前的课程中,有关于魔术的指导作业,我是没有半点头绪,我只告诉学生们特别是第三班的学生,抽大烟和性行为不能通往星界,就算你到达了星界,你也不能保证以后每次在释放魔术时都处于那个高频状态,我是这么说的没错吧?”

第三班的年轻人紧接着举起手臂,握成拳头,是听懂了的意思。

“所以我支会勤务,把试验楼里的各种体感装置给砸了。我觉得这些东西”伍德比着双手形容,形容出自己看见的那些个觉醒魂威的辅助道具:“比如跳伞,蹦极,药品和电刑椅,还有魔鬼辣椒诸多外物,我想它们都是没有用的,小伙伴们要是能依靠它们把魂威当做一套流水线来量产,造出来的产品,教出来的学生也大多是害怕辣椒、电流、极高的楼房和一些没有医药卫生证明的药剂。”

加拉哈德魔术学校会有百分之三十三的死亡率,也大多来自这些人体实验中偶发的事故。

伍德又说:“当我提出教改,要办民学会时,伊莱校长保持反对意见。你们听说过这个消息吗?”

为了保持现场的绝对安静,大多数人表达心意的方式是做手势,这个时候,又举起很多双手,用手掌比出一个形。

“看来是听说过了!我还要再问一遍!再问个清楚!”伍德敲着重点:“在我走以后,我会给魔术学校里带来一批新的生源,他们是你们的小学弟学妹,他们可能是穷人家的孩子,是你们曾经看都不愿意看的人。说的更实在一点

他们身上会有体臭,因为用不起香水。

他们的头发和肤色与你们不同。

他们的想法和你们差异极大,不懂礼节,更不会知恩图报。不像你们这群喜欢撒谎赖账先礼后兵的贵族,他们表达欲望的方式更加简单直接,毕竟像我说过的,你不能要求一个残疾人跑起来,更不能要求一个婴儿直接与你用贵族的礼仪来对话。

他们会夺走你们的地位与资源,就像是一个老师,不可能只照顾你们一个班级。

这话够实在吗?听明白了吗?”

此话一出,在场的师生不少人已经放下手臂,态度也不如当初那般热情。只有寥寥数人主动举起手发表意见,而且投的都是反对票。

伍德给这些诚实的老师和孩子鼓掌。

“是的,我知道这刺痛了你们的心,以往建立的权威,掠夺而来的财富,已经成为既定事实的社会地位和贵族身份都将在这种融合下灰飞烟灭。我再把它剖开,解剖得更深一点,让你们听得仔细一些,做很多个假设

你是个贵族,是少数派。

在魔术学校上课,以后前程似锦,每个地方士农工商都需要你这种顶尖人才,哪怕是书写学术理论,不会使用魔术,也有大把的机会当一个写书的骗子。

但是今后,它不再神秘,也不再是什么稀奇古怪令人恐惧的东西。有多数派来掌握它,研究它,分析它。整个社会结构都会因为这种新的力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你当然会恐慌,这是一个利空消息,和股票市场里即将崩塌的科学企业股价一样,变得一不值了。

你赖以生存的魔术不再是什么稀奇货色,连这点竞优的资本都要丢掉了,你看着以前的劣等种族学习魔术,与你拉近距离。

肤色和发色都比不上魔术重要。种族天赋荡然无存。

你会因为民粹主义和种族隔离,把陌生人当做敌人,你要争取生殖自由而付出更高的成本,你开始愤世嫉俗认为众生皆苦,你觉得世界不再围绕你一个人,或者少数人转圈。这真是一件糟糕透顶的事。

我能残忍地和你讨论这件事,也在警示你,不要相信我说的话

我在用星界的语言,一套发展了几十年的论调朝你贩卖焦虑。你会感觉到痛苦,感觉到难言的辛酸,你会觉得应该立刻拍马赶上,把那些畸形的杂种人口都甩在身后。

但这是事实,亲爱的兄弟姐妹们。从现在开始,你们不再高贵了,或者说早在半年前,我发动的西国大战里。你们的父辈也早就不再高贵了。”

就在此时,就在此刻。

有一位小贵族,躲在阶梯教室的角落里,端好了枪,准备进行刺杀行动。

他身上有赘肉,心中有仇恨。

如普拉克老师说的那样,他的父亲死在战争里,母亲死在战后的暴乱里。

我们不必知道他的名字,因为还有很多个这样的他与她。

他只是芸芸众生的一个面相,扮演着一个旧时代的悲剧主人公。

他想着,养尊处优的日子不复存在,那杀了他还要难受。

他又想着,他绝不与高地人为伍,更不会和奸杀他母亲的裸猿蛮族志愿兵为伍,他知道自己将面对什么,那是无休无止的耻笑和霸凌。

他是一个输家的孩子,今后的生活成本昂贵,生存成本更加昂贵。

他想报复,这是人之常情。

那么报复的对象,就是伍德普拉克。

他已经扣下了扳机,这颗子弹是代表他心里复仇的正义。

有那么一瞬间,他也在给自己找一条出路,他心中臆想着加拉哈德学校未来几个月里,他是否能在一群野蛮人手里讨到一点甜头。

互相尊敬?

互相扶持?

不再偷懒?好好消减一下身上的赘肉?把实验楼的吗啡和鸦片停一停?接受第四班几个女同学花名有主,变成相对禁欲主义者的事实?

别开玩笑了

那种日子简直像是地狱。

可惜这位刺杀者没有见过真正的地狱。

当子弹打穿伍德先生的头颅时,伍德的身体颤了那么一下,紧接着倒在身旁一位老师的身上。

血和骨片溅了一身,吓得教师当场就尿了出来。

“有刺客!有刺客啊!”

伍德普拉克就这么死了!

和刺杀者想的一样。

然后呢?

然后怎么办呢?

从枪口的焰光来看,执勤安保和现场的师生很快就逮住了这个小胖子。

他满脸的横肉,杀过人的眼睛里,有一种莫名的凶狠。

现场井然有序,没有半点慌乱。

在这个刺杀者眼里,这些老师和学生已经不像是人,更像是没有灵魂的机械。

他大声叫嚷着。

“你们别听他的!你们才是蠢货呢!只要咱们把保皇的旗子架起来!把帝国的根都留住了!我们永远都是大贵族!

别被伍德这个杂种给洗脑了!他在迫害你们啊!

和农民一块念书?开什么玩笑!难道你们要和农民生个贱种出来?侮辱自家宗族的血统吗?!”

维洛尼亚女士不慌不忙,把伍德先生的脑壳骨片给捡回来,拼拼凑凑装了回去。

不过十来秒的功夫,伍德再次从星界返回加拉哈德。

返回这个人间地狱。

伍德接来一卷热乎乎的手帕,擦干净脸上的血:“这是第几回了?”

“四十四回,几乎每天你都要遭到一两次刺杀。”维洛尼亚女士翻着白眼,对伍德死而复生的惨烈场面已经是见怪不怪了,甚至有一种诡异的,令人心慌的喜剧场面的感觉。

伍德转过头,和教务处主任商量着。

“把凶器给我。”

教务处主任脸色一黑,死死攥紧了手上的恩菲尔德,和伍德先生打着商量:“普拉克,这是你最后一节课,能不能不杀人?”

伍德也好声好气打着商量:“这是我最后一节课,能不能让我有始有终?”

教务处主任不同意。

伍德先生也不同意。

教务处主任想开口。

伍德先生抢先开口。

“他是你亲戚?”

主任点头:“我的小侄子家里就这么一根独苗了”

伍德夺走枪,指着刺杀者的脑门。

“别拿这种狗屁理由来搪塞我,没有独苗?你自己去生一个吧。”



硝烟散去,又一条人命没了。

伍德紧接着继续课前讲话,没等他开口。

他看见教务处主任开始嚎啕大哭,抱着侄儿的尸首哭成了泪人。

这个中年男子以头抢地,有一种莫名的凄凉感,紧接着眼神越来越不对劲,从腰上掏出枪,丢下尸首,想通过走道的楼梯爬上天花板,躲进一个绝佳的刺杀位。

伍德的脑袋跟着往主任行动路线那头看。

老师也跟着伍德往那头看。

所有学生都跟着往那头看。

伍德问伊莱校长。

“你们学校里边一直都这么民风彪悍吗?喜欢在众目睽睽下搞枪击案?我都死了那么多回,他们还是不长记性?”

伊莱面露尴尬之色,从大袍里抽出法杖,对教务处主人开了一枪。

尸首落地,安保处的小哥稳稳接住,都带去门外,要埋进大墓地,和以往教学实验失败的同学们葬在一起。

“我们继续。”伍德接上刚才的话题:“我想你们都看明白了。肯定会有人站出来反对我,不惜用生命来捍卫自己已经拿到手里的权与利。”

他从大衣里拿出三本教案,先不提最后一课的内容。

“西大陆战争由我发动,那是成年人与成年人之间用来交割利益的沟通方式。

而对于你们这群小孩子,我保持观望态度。

希望你们能交出一份尚且让人满意的答卷。如果答不出来,又无法杀死我。那么和你们父亲最喜欢做的交易是一个结果

我是个有仇必报的人,你送来一颗子弹作为筹码,那我也会送去一颗子弹作为回礼。这不是威胁,是非常公平的交易。”

私底下有不少青少年开始窃窃私语,表达内心的不满。

这也叫公平吗?一个有不死之身的人,却要与人用子弹来换命?

伍德都懒得去指正去解释这点逻辑谬论了。他不在乎这些小王爷和小公主的想法,如例行公事一样开始最后一课。

翻开教案,第一节的名字叫掘墓人。

“开始上课。”

伍德敲了个响指,几乎所有同学都坐直了身子。

因为他们已经养成了条件反射,凡是听见伍德老师的授课信号,就立刻会竖起耳朵。

伍德接着说:“之前的课程里,我给你们说过从封建奴隶制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历程。因为我想你们家中都有产业,明白奴隶制本身的缺陷,也明白它并不适合工业时代,对吗?”

同学们跟着比出“”形手势,是之前复习过的内容,完全能理解。

伍德:“我想你们是最了解这一套的了。我要和你们说的就是它。

之前很多同学来问我如何管理产业,如何增大产能,如何获取利润,又如何细化分工。这些都是大机器生产相关的事情。

我不会给你们标准答案,好比之前那个问我怎么谈恋爱的男同学,是用屁股想出来的问题

我不是你那一行的专家,也不懂你到底想要向哪个姑娘求爱,我推荐你先找准了自己的定位,再来谈谈如何与金钱结缘成亲的事。”

伍德翻开下一页,台下传出做笔记的细碎声响。

“说起这个,我要给各位同学一个忠告。你们走出学校,踏进社会时,天性里的懒惰和安乐让你们心中产生恐惧,凡事都讲究一个随大势而为,要在仕途和职业生涯中突出一个能混

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但我要告诉你,这是一句听上去非常可恶的谎言,是卑鄙者的通行证,是逃避责任和担当,丢下勇气的必经之路。”

有同学举起手,要发言。

伍德普拉克:“说。”

这位同学眼里都是欢欣雀跃:“这就是老师说过的!猴子要开始下树了!躲在树洞里,趴在枝干上胆怯的野种会笑话我们,会攻击我们,但那些都不重要!我们要变成第一批下树的猴儿,还得告诉树上的同伴,陆地是一个崭新的世界!”

伍德普拉克挥挥手,微笑着说:“还是当个人吧。”

同学用力地点点头,又坐了回去,在笔迹上写道。

讨论革新之事时,不能脱离时代的框架。

伍德接着说:“这世上没有什么绝对可悲可喜可爱可恨的事

如果有,那一定是书读得不够多。今天说的这个课题,是你们这群资产阶级的末日,我喊它作掘墓人。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个勇气来揭开棺材盖,可能在你们眼里,它就是可恨的,是非常残酷的。”

老师们听完默然不语。

同学们眼中都是好奇。

“在一两百年前后,你们的祖辈告诉你们,一个工人再怎么样干活,也绝对不会拥有地主的财富。因为本质上两者的工作是截然不同的

工人是生产财富的劳动者。

地主是分配财富的管理者。

一个地主或者企业主可以不懂任何劳动生产的知识,专心钻营管理学。

一个工人或者劳奴一辈子不会接触任何上层建筑,更别说管理学本身。

我作为一个星界来的怪异生物,从来没想过你们能把我当做同类,故而我想用催化剂来形容自己,这么说能理解吗?”

伍德看见伙伴们没有异议,紧接着又说。

“我也希望各位同学能把自己当做催化剂,它不是反应物本身,在等价交换中有加速反应的作用。这才是你们要借的天下大势,应势而为的理。

至于刚才说的课题,请多担待我这个话痨的任性,我希望把这件复杂到极点的事情尽量直白地说给你们听

任何事物都有它终结灭亡的一天,如你们所见,我这瓶催化剂,引来大战打碎了劳奴身上的枷锁,让工厂建起来,让奴隶变成工人,接下来就是资本的时代。之前的课程也极尽详细地描述了资本的本质。

你们都说资本家本质是一群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其实不是的”

伍德挥挥手,讲了很多次的知识要点,可惜这些小王子却很难扭转过去养尊处优时的坏毛病。

“我再次强调,生产力决定了生产关系,这里举例说明。一个伐木工能包揽下一所工厂里所有的活计,那么他就不再是工人,而是伐木厂本身,他也不需要管理者,更不需要借钱。

他只需要一个帮他打理家务,做做饭菜,带孩子,让他得以专心生产的管家。

如果没有管理或者分配利益的需求,你们代表的企业主资产阶级就什么都不算了。

科学发展是第一生产力,在加拉哈德或许会有魔术这个东西来做其他的功,但现在看来,就神祇本身来说,完全不是科学的对手,你们也看见了,那头星界而来的神,被十五毫米三连装机炮打得血肉模糊的样子。

话题扯远了,我们再说回来掘墓人吧。

从资本的本质出发,可能很多小伙伴已经感觉到了,它并不是利己,也和贪欲无关,它是一套严谨而残忍的公式。是严格执行的程式。

就算你是一个贪得无厌的资产阶级,在面对更大的利润时,你也得出卖自己,好比割下你一个肾脏,能让下季度的财产报表做得非常漂亮,你也会毫不犹豫去考虑这件事的利润和可行性。

同理,你们不是什么利己主义者,千万别把它们搞混了。如果以后有一部电影来痛骂你们,如果它赚钱,你也毫不犹豫地去拍

因为资本主义本身是利资的,是冰冷的机械,要执行它自己的程序正义,是一头你们看不见摸不着,但每天都会撞上的魔鬼。

它从来都不在人类阵营中,也不会为人着想,你们把自己当做人时,还会为自己着想,还有人性。会善待自己,会用物质去丰富生活,会花钱,会享乐,会用光鲜亮丽的外衣去包装人生,会为心爱的人提供舒适的生活。

但最可怕的地方就在这里,你作为管理者,养大了一个集团,或养大了一笔钱,但它并不关心你的死活,它只是一套程式。你可能会想,为什么我要关心这些?它不是程式吗?不是工具吗?我好好利用工具不就行了?”

伍德笑眯眯地看着同学们,想等到一个答案。

但没有人给他回答,于是他只能自问自答。

“和其他工具不同,你在使用一把锤子时,能改造锤子,能让它变得更加趁手,而资本不仅能接受你的改造,还能改造你把你也变成机器,会不会觉得很荒谬?”

有位同学举起了手。

伍德普拉克:“请讲。”

这位同学问:“老师!它会如何改造我?我觉得我能经受住它的考验!”

伍德笑道:“你一定很缺钱。”

同学反倒是涨红了脸。

伍德立马问:“你有个女朋友。”

同学反驳:“我没有女朋友。”

伍德:“假设你有。”

同学点点头。

伍德接着说:“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的女友非常能赚钱,这是好事对吗?”

同学继续点头。

伍德:“她几乎能用钱来换算时间成本,和你相处时,就代表着这一个小时里,你们几乎没有产生任何劳动成果,对吗?”

同学觉得哪里不对,于是摇头质疑:“人是需要休息的我们一起休息不行吗?”

伍德:“那么问题来了,就这一个小时,她能产出三千斤黄金的等额财富,你愿意牺牲这一个小时吗?”

同学抿着嘴,有点难为情。

伍德又说:“这三千斤黄金的等额财富,能够给你十个大工厂的所有工人发工资,你愿意牺牲这一个小时吗?”

同学咽下唾沫,仿佛听见了什么极为可怕的事。

伍德再说:“你还欠着一笔债,为了开另外十个大工厂,你得想办法筹钱还债,这笔债总价是三万斤黄金,而你的女朋友愿意牺牲一天的时间来工作,与你一起担下这笔债务。你愿意吗?”

同学:“这不能用钱来算!”

伍德把话挑明白:“但是!如果你每个小时能生产九千斤黄金的财富呢?你会怎么做呢?”

同学立刻答道:“我要工作!我要连续工作一周,然后买下我女朋友的两个小时!同时还能发出工资,还清债务,这样我们就能约会了,还能有一大笔钱留下来!”

伍德给这位机灵的同学鼓掌:“坐回去吧。在这套程序里,你已经变成用黄金衡量时间的机械了。”

这位同学捂着嘴,像是听见了什么极为可怕的消息。

“就算不套用这个公式,我想问另外一个更加尖锐的问题。”伍德接着说:“许多资产阶级在订立合同时,都喜欢先犯法再赔偿,这是为什么呢

可能你们会说他们道德败坏,目无法纪。

不是的,其实不是,因为资本不讲国界和法律,只要利润合适,假定赔偿的成本是一块银币,时间周期是一个礼拜,它能从这件事上赚到两块银币,那么它就会毫不犹豫去做,甚至希望这种模式能一直持续下去。

因为它的回报实在是太高了,世上没有什么借债和生意,能在一周内达到百分之百的回报率,再厉害的高利贷也不会有这种回报。

直到修改法令之前,都会一直存在这类交易。故而我用比喻来形容它。

它是一套工具,一套锋利而尖锐的染血工具,它的直尺用来衡量价值,圆规用来划出界限,是无孔不入不眠不休的机械程序。而且寄宿在人类社会中。

你们的祖辈很早就发现了这种程序,它叫做货币。

后来它改头换面,变成各种规则,各种合同,各种妥协的商议,也叫协议。它又摇身一变,变成了信用。

再后来,由信用转而化作一个个抽象的生命体,也就是企业,最终成为现在的模样,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后它还会有更多更多的花招把你们塞进钢铁里,从血肉之躯变成程序的奴隶。

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你会因为一串数字而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你会因为一个承诺,而开始不眠不休的工作。

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你会过得越来越辛苦,工作越来越多越来越累,知识也越来越繁杂,你觉得你聪明了,成熟了,到手的财富却越来越少。”

伍德敲下第二个响指,形容着这个魔鬼。

“它从诞生开始,就想要拿到一副身躯!魔鬼最擅长的,就是做出守信的合同。

当你开始依附它拿到便利时,你便与它融为一体。就像是魔术,得到超凡的神力,也要忌惮它的手性分子是否会毒杀你的亲人一样。

第一题讲的是掘墓人,它的广义或狭义所表达的大生产力,也就是资本最不愿意看见的。

当科学与资本有悖,研究实验费用和预期回报达不到它的要求时,它就会遏制科学。

当一项新的科研技术会取代旧的资本生命体,那么这个企业就会攻击新的科研技术,甚至从根本上遏制科学命题的发生。

当一家医院的药瓶疗效太好,企业主悔不当初,于是决定把药效下调,让病人本来需要六周痊愈的用药量变为八周,凭空增加了两周的销量。

这些都是你们以前喜爱的自由市场,才会出现的民生问题,这些都是反人类的想法,当它亮出这些爪牙的时候,你们可能才会开始警觉,开始明白,资本主义已经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它勾起仇恨,只为了多卖一点枪,就可以毫不犹豫地带给社会动荡。

它贩卖焦虑,只为了多卖一点书,就说你的孩子天生缺陷,是个弱智。

它并不需要没有价值的大批商品,卖不出去的东西宁愿丢掉销毁,也不会送给穷人,这与它的增值本质相悖,有违它冰冷的初衷。

你看不见它,你还要以它订制游戏规则,订制货币规则,订制交易规则。一两百年里,它带来的好处和坏处一样多。

但再往后,这种迷信会在生产力面前变得不堪一击。

你们可能已经看出这种苗头了,它的掘墓人,是同舟共济,互帮互助的共产主义者,不光是极大的物质生产力,还有在物质基础下,极大的精神明生产力,载体可以是多样化的书本、字、图像,或许在某个时代,一个婴幼儿只需要经历一年,就能比你们更加成熟,更加聪明

这就是资本的弱点,如果它无法遏制人的灵慧,无法让人变成墨守成规的机械,它就走到了生命周期的终点。

它无法掩盖自己的发展历史,相反的是,它还会因为资本本质的便利性和易读性,被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大肆宣传,留下一本本致命的刊物。

当物质和精神的生产力到达资本无法遏制的地步时,那么它的末日就来了,会有更好的程序来代替它,由它诞下的累累血案和斑斑劣迹都会被人铭记,可能只需要几分钟,一个人就能读完它的历史,它不再是什么魔鬼,而是变回了原本那把锤子,那把过时的工具,需要改良,需要加固的工具。”

为了防止这本书再次404,伍德只说到这里。

“可能你们会开始悲观,为什么要生在这个时代

为什么世上有头龙,你们要去当这个驾驭龙的勇士。”

老师们也开始做笔记,这是加拉哈德任何星界来客都不愿意提起的东西,关于穿越者如何敛财,如何发家致富,如何收割财富,如何变成统治阶级的秘诀,也是一段星空中的外来海盗,对原著民用知识优势无情剥削的血泪史。

伍德普拉克把事情都讲明白了。

他们也开始渐渐理解,这个星界来客与其他人不一样的地方。

他不是为了殖民和掠夺而来的。

伍德:“今天的第一个课题说完了。不过掘墓人实在是太遥远,太遥远了”

身旁的老师听得满头冷汗,这些知识对一个加拉哈德土著来说,几乎与神灵的诏令一样。

这位教师显得卑微,小声问伍德:“普拉克先生,请问你的故乡是星界对吗?那个地方,有掘墓人吗?”

伍德笑道:“那是另一个新的恐怖平衡,还在阵痛中挣扎,还在新旧交替中转变。”

这位教师又问:“如果说资本是头怪兽什么时候能驯服它呢?”

伍德:“二零二四年。”

教师:“这是你们的星界年历?你真的确定?”

伍德:“我不确定。”

教师:“那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伍德拍打着这个小老弟的脸颊。

“因为你问的是也是狗屁问题,你问我什么时候能战胜它,我当然会把时间告诉你。

至于为什么这么肯定?

不是的,我一点都不肯定

难道我肯定了,它就会实现?我否定它?它就不会实现了?我是神仙吗?为何要等我一个人说出那句话?为何不去自己伸手?为什么没有成为主人公的勇气?

我只能给你一点信心。就加拉哈德年历来说,在一百年的华约贸易条约彻底作废到期之后。它必然会实现,但不是我说了算,你们可不能偷懒呀!”

教师是恍然大悟的表情,像是下了什么重要的决定。

“接下来我要说一些更加残忍的事。”伍德把掘墓人的教案合上,打开第二个课题。

“它叫做新时代的穷人。”

伍德给各位同学展示着课题内容。

“撇开掘墓人不谈,在这个百废待兴的新时代,你们能摸到最好的东西,也能摸到最坏的东西。

但是你们的子子孙孙,可能会撞见最凶悍的那头龙。”

他翻开一页页课件,给同学们看明白了,什么叫做新时代的穷人。

“资本主义再活过一百年,它意味着这世界上有一小部分人陷入永恒的贫穷中,不可能获得什么尊严和社会地位,哪怕自由,虚幻的自由都没有。”

伍德亮出了獠牙,露出他高地人种四颗尖锐的犬齿。

“你们当中有一些中产阶级家庭,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不太能理解我说的话

但事实上,如果这套程序经过百年的发展,未来你们会看见自己的儿孙继承财产时,会有许多怪异的习惯。

他们大多节俭持家,有高尚的品德,并且以此为荣,如果有人铺张浪费就会受到攻击,任何意义上的,语言的攻击,行为的攻击,甚至是男男女女生殖隔离的攻击。为什么呢?为什么我会这么说?

明明他们有财产却变成了穷人?

为什么会这样?

用更贴切一点的比喻。

你们的子子孙孙到了一百年后,会活得像个普通人一样,甚至比普通人还难过

他们会早起早睡,在科学技术的便利下,通过一套严格的时间工具和管理工具来规定自己的作息和粮食的摄入,不会浪费任何一分钱,有任何一点剩余价值都投入到资产管理上。

他们会受到各种媒体的轰击,家财万贯也不会随便显露,生活如清贫的僧侣,中产阶级一天没有努力工作,努力管理钱财,就和苦行僧受到娼妓诱惑,去妓院里嫖一样痛苦,会产生极大的罪恶感!”

同学们和教师们都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种场面在他们脑中想来太过魔幻了。

伍德接着说:“你不能说他们没有钱,也不能用贫穷来形容他们,他们明明有产业,有家财,并且还有不少积蓄,为什么会表现得如此贫穷呢?

这就是新时代的穷人。你可能会认为这不好,这很魔幻,但还有更加魔幻的事情。

在这个时代,中产阶级为了守住财富,向大资产阶级进军勒紧了裤腰带。

而小资产阶级呢?什么叫小资产阶级?

我暂时喊他们为你们的曾孙一辈

他们受过高等教育,和你们一样,天生拥有比较高的社会起点,他们是更加难过的一代。

他们拥有知识,拥有查证的力量,明白家里有多少钱,也明白自己能承担多少风险,那么资本就会把消费任务分发给他们。

他们的存款通常不会超过六位数,也就是十万个加拉哈德各国的等值货币。

他们喜欢购买焦虑,把一件事理得明明白白,如果媒体向他们贩卖焦虑,他们会照单全收

举个鲜明的例子。

你的父亲还在因为加班腰疼吗?我这里有特效药,连某某音乐会的大明星都在用你也来试试吧?

你还在因为月薪六千而买不起一套房吗?我这里有最新的贷款工具,年利率不超过百分之三,来试试吧?

资本会给这些新时代穷人准备一张张全新的合约

你甚至不会察觉到恶龙已经改头换面,换了一副亲善可人的面孔。

不努力,不进步变成了一种惩罚机制。变成刺激消费的原罪。

而他们的剩余价值化为货币,最终还是流向资产阶级的口袋。

追求幸福变成了一种虚幻的,永恒的奢望。

在小资产阶级面前是刺激的物质商品。

如果你还可以说你的精神是自由的,那么他们还会生产精神商品,现实里做不到的,电影里会有偶像替你做到,现实里得不到的,书本里会有偶像替你得到。精神体验会明码标价售卖给你。

中产阶级可能要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几代人的苦行僧生活,才能勉强完成资本累积,到达大资产阶级的门槛。家里一个败家子都不能出现,儿女也不能堕落成小资产阶级。

中产阶级和自己的儿女产生决裂一般的对立时,往往都会家破人亡。

他们一边要求儿女适应资本模式去生产物质和精神的商品,一边不允许儿女消费这些劳动成果。

故而中产阶级最终追求幸福,消费自己的剩余价值时,都有有种严重的负罪感认为自己在浪费,浪费就是可耻。

你要问中产阶级,这种负罪感从哪里来?他们却说不出来。

你又去问小资产阶级有没有负罪感我想他们是没有的。

因为他们已经看不见上升通道和自主选择的权利,他们的父母早就安排好了一切。一生能够到达的天花板就在那里摆着。为一家资本生命体工作,直至他们的自然寿命终结之前,都是塞进钢铁里的血肉之身。

他们是构成明社会的主力军

其中一个群体痛苦地挣扎着,想要破茧成蝶,变成新的资本增值机器。

另一个群体痛苦而快乐地挣扎着,已经失去了勇气,默默接受并且无法拒绝消费的快乐,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下,资本用高甜度的食物、强刺激的化、光鲜亮丽的偶像。把他们变成任人宰割的新时代奴隶。

你会看见负债累累的啃光家产的蛀虫。

你会看见生病了却骂医生黑心的老财主。

你会看见落入陷阱的努力工作的人,他们说自己跳出了生理舒适区,很充实,但是却感觉不到任何的进步。

这两代人非常的奇怪。

一代以工作卖命为荣耀,生产了多少价值而兴奋,像是打了精神吗啡,给雇主提鞋的本事是一套一套的,为了巩固资产阶级的地位,没有什么不能出卖。

另一代会在自己的社交圈子里分享今天吃了什么,买了什么,看了什么,去过哪个景点,住了哪家名贵的酒店,从而标榜自己的社会身份。钱从借贷里来,从未来的劳动力中压榨,从父母的资本中索取。

如果你要放开眼界,你会看到资本这头怪兽已经进化出新的尖牙利齿,往人类这个族群身上磨牙吮血。

他们会假借动物保护的名义,用募集善款的方式避开税务审查,为动物生存的环境谋求福利,用来遏制新的国家政体进入工业化时代,美其名曰环保主义。

可是这个世上还有人在挨饿,因为饥饿而死去。

他们会假借民族主义的口号发动战争,用来出卖军火和雇佣军服务,将贩卖焦虑的模式做大做强,做到国与国之间的博弈。

可是这个世上还有人读不起书,因为贫困而变成童兵。

他们会用一套资本主义的普世标准来要求落后的国家,除非星界太空中出现了肉眼可见的矿藏,无法拒绝的利益,不然绝不会提起探索太空。

可是这个世上还有一大批人,穷得你无法想象。

他们一辈子,可能连一个银行账户都没有。可能五位数的存款都没见过。

信息壁垒和假新闻变成资本的爪牙,可以贩卖的东西数不胜数,我想以前你们就已经掉进星界客人给你们准备的钻石陷阱里了。

这就是男人与女人的战争。

一枚钻戒它不能吃,也不能穿,就化价值来说甚至比不上一本乘法口诀,在一次次歌剧里,在一场场演出中,它却变成了刚性需求。

尽管还有人为它奔波卖命,花上几年的时间,把劳动价值都送给钻石商,甚至和自己的爱人争吵一个非常可笑的问题它重要还是我重要?”

话说到这里。

同学们和老师们都惊呆了。

他们以前只想过如何利用资本,如何使用这件工具。却没有思考过,这件工具有没有可能变成一个独立的生命体。

伍德认为资本是有生命的。

电子计算机会为它铸造大脑,硅铜铁银会铸它身躯,大数据是它用来观察人类的双眼,推送是它喂给人类的毒药,好让人这个群体互相画下界限,分出新的社群小圈子,彻底隔离,变成一个个自闭而害怕受伤的脆弱个体,忘记自己群居动物的野兽天性。

它就是一个魔鬼,一个人类用来丈量财富,最终却要抛弃的魔鬼。

“我想,第二个课题也说完了。你们知道它是什么模样,像个盲人一样去摸摸它,用双手去摸清它。”

伍德向在场的师生鞠躬,打开最后一个课题。

“不要有走捷径的想法,走捷径本身就是舍近求远,任何幻想都是空谈,在资本的压迫下,想要解放自己,首先得解放全人类

我想用第三个课题来和你们告别,我的学生们。

月曜日的神祇有一种非常美妙的通灵方式,也是到达星界大门的好办法,它叫做唱歌。用发声的方式来表演魔术,我有个朋友就是这么做的,每次她都要dududududu上一阵子才能喊出魂威。

我认为音乐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因为它是规整的,有韵律的,有规律的,也是区别于资本规则程序的另一种规则。

但它从来不索求什么

它生产的过程是伴随着创作的灵性,演奏的过程是发出魂灵的共鸣。

我们曾经探讨过,如果有地外生命的存在,沟通的方式肯定不是字,也不是语言,而是数学和音乐。

故而回到最初,我加入魔术院进行授课时的那个大题,我们要怎样学会魔术。我想你们心中都有一种共通的恐惧,是在大战之后对未知事物的恐惧,是面对即将到来的星界魔鬼的恐惧,于是乎,我把第三道课题定成了一首曲子

它叫国际歌。”

伍德将乐谱交给了魔术院里一位信仰月曜日神祇的女老师,或者说,曾经信仰月曜日神祇,运用演歌法来教学的老师,此刻这位老师显得紧张急迫,跑去阶梯教室的讲台上,对着乐谱看了又看。

她清了清嗓,开始哼唱。

然后唱出歌词。

紧接着给同学们传阅,让同学们跟着唱。

再然后,是伍德普拉克站在台下,给这些未来的星星们加油打气。

伊莱校长安静地坐在教室的助教台边,听着那阵旋律逐渐壮大。

它像是一团不熄的火焰,是生机勃发的命与运。

这个暮年老者,也开始加入这群学生的行列。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

“也不靠神仙皇帝”

校长站了起来,像个十六岁的年轻人那样挥动拳头。

“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番外笑话一·你明明有在骂我!

开门见山的说,椿风镇的大庄园正在举行葬礼,逝者是庄园主的小儿子,名叫伍德。

棺材的样式老旧,破烂的橡木板上满是虫洞蛀坑,敲下几根生锈长钉,棺材盖跟着胀紧开裂,从缝隙里露出一副小山羊的骸骨,那是镇上胡子医生送给小伍德的临别礼物。

十来位宾客站在园林亭廊的走道上避暑默哀,看着华美的庄园与简陋的棺材,心中感叹人间冷暖,嘴上吐出心怀鬼胎。

“他终于是死了?”

“怎么死的?”

“听说是决斗。”

“是意外吗?”

“哪里有什么意外你们都巴不得他死。”

“他才二十一岁啊!那么年轻!可惜了,可惜呀。”

“可惜甚么?想把女儿嫁给他?普拉克老爷膝下就这么一个儿子,老爷走了之后,大家都盯着他呢。”

“哼,这万贯家财,可不都便宜了大小姐。”

“你们说,会不会是大小姐害了他?老爷死后,产业一直都是大小姐在打理,这一家子都不太正常。”

“小少爷整天吃喝嫖赌寻欢作乐,如果我是朱莉大小姐,我也恨不得杀了这个法定继承人,庄园落到他的手里只会让更多人失业,到时候大家跟着赔钱倒霉。”

“镇子是容不下他了?真可怕呀……”

“这是好事!他不死才是坏事呢!除了胡子医生谁还喜欢小少爷?小少爷为了烟草和吗啡给诊疗院送了多少钱?医生能不喜欢他嘛?”

“嘘……大小姐来了。”

从亭廊尽头走来一位身材高挑的金发丽人,穿着翻领排扣长裙,戴着黑纱帽,帽檐上佩着白菊,正是朱莉大小姐。

她轻启朱唇,神色冷淡,吩咐道:“客人们去偏厅休息,下人准备了食物和酒。招待不周还请见谅。”

话音未落,宾客们像是避瘟逃命一样,快步离开了亭廊。

等人走茶凉,亭廊只剩下了朱莉和她的侍从。

侍从看上去三十五六岁,留着两撇八字胡,红头发,面相尖嘴猴腮,正准备笑嘻嘻地凑上前,向主子献殷勤。

“大小姐,您看少爷这一单……”

朱莉挥了挥手,像是在赶蚊子:“伍德的事情,辛苦你了。”

“不辛苦,我是个手艺人,收钱干活,只是这钱能不能……”侍从故意放慢了语速。

朱莉大小姐摘下了纱帽,一头卷发瀑落而下,紧接着……

她开始脱衣服。

是的,脱衣服。

侍从急了眼,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得捂住眼睛,又止不住内心的好奇,从指缝中偷偷瞄向大小姐,嘴里跟着嚷嚷。

“不行!大小姐!我收钱,我只认钱!”

等大小姐脱完衣服,侍从这才看清对方冷峻的眼神和漠然的表情,身上还套着简陋的麻衣和七分裤,将头发扎成干练的马尾辫。

侍从看向亭廊石椅上的首饰和长裙,唯唯诺诺地问道:“大小姐,您的意思是?”

朱莉答道:“拿去换钱,这身丧衣我不想再穿了。天热,难受。”

侍从还真搞不懂这一家子的古怪性子。

朱莉打量着雇工诧异的眼神,喝道:“男人可以在裸着上身人模狗样地在街上走来走去,凭什么我一个女人就得华服盛装礼貌待人?”

大小姐果决强势的谈吐让侍从哑口无言。

过了半响,侍从才想起本职工作。

“关于少爷这事,大小姐还有吩咐的吗?”

朱莉问:“谁喜欢他?和他走得近?”

侍从答:“帕奇,你们叫他胡子医生。”

朱莉:“那就查帕奇。”

侍从:“得加钱。”

“钱都在这儿了,你自己拿去。”朱莉指着衣服。

侍从摇摇头:“不够呀。主子。”

突然,朱莉大小姐的表情变得非常丰富。

只用了短短的一瞬间,她原本冷若冰霜的脸上,落下泪来,哭得很难看。

“那是我亲生弟弟啊!你知道吗?你知道我有多么想他吗?达里欧!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我对我弟弟的感情怎么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呢?”

侍从一听“达里欧”的称呼,吓得大气不敢喘一下,这是他的真名,也是他身为贼寇的证明。

但他保持着了,您缺钱吗?”

朱莉立马变了脸,重新变得冷静,变成无情之人。

“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我不愿浪费任何一点生命在你身上。”朱莉如此说着,眺望着远方孤零零的坟坑,“你得付出对应的劳力,来吧,达里欧,带上铲子,和我一块送伍德最后一程,让他入土为安。”

紧接着,一主一仆提上了铁锹和铲子,走到小少爷的坟边。

夏日的烈阳照在青翠草地的嫩叶上,万物都带着潮热的水气,拥有充沛的生命力。

但这是属于伍德的忌日,代表了死亡的日期。

达里欧身为侍从,奋力挥舞着铁铲,往坟坑撒下土壤。

朱莉大小姐则捧着安息日用的祷文书,嘴上念出与书籍格格不入截然不同的祷词。

“愿你不得好死,伍德。”

泥土落在腐朽棺材板上的声音沙沙作响,像是用指甲盖抓挠石头那样刺耳。

朱莉接着念道:“世上有很多纨绔子弟,但他们大多没有你面目可憎,你是个土匪、流氓、恶棍、人渣,我能想到的词就是这些,因为我的礼仪课老师只用过这些词。”

达里欧满头大汗,倒不是因为在阳光下干活累出来的,而是这女主人的言辞行径过于彪悍。

朱莉挥着手,大声喊道:“兄弟,下地狱吧,我们的祖先用普拉克做姓,它的含义是,但我在你身上看不到半点勇气,别说勇气,其他的美德更是半点不沾。地狱是一所学校,只有在地狱里吃过了苦头,学会如何为人,才能重新来这个世界开始崭新的人生。对了,我还想好好骂骂你——

——你这可悲可恶的奸贼,居然敢偷我的绣花钱包拿去赌钱。钱和钱包都一块输了。你这头披着人皮的畜生,我给你许了镇上品学兼优的好姑娘,结果你却教人家抽大烟!?还把她卖去了煤矿!?你这只烂在屎里的臭虫……”

达里欧举起了手。

“等一下,主子。”

朱莉稍稍俯身,动作翩翩有礼。

“抱歉?”

达里欧点点头:“要优雅。”

“好吧。”朱莉叹气,转而开始絮絮叨叨:“你是死得其所,寿终正寝。在决斗中被一枚伊丽莎白刺剑贯穿了心脏,剑上抹了蝰蛇的毒液,当姐姐的能看到你能有这种奢侈的死法……我……”

大小姐愣了会神,原本她舒展自然的眉头变得紧张而焦虑。

一对明亮清澈的眼眸,再一次落下眼泪来。

“我本以为你会活很久很久,就像是一句‘祸害留千年’那样死而不僵,在走不动路的年纪被几个不识好歹的小流氓打死在街上也好,我的弟弟,死在决斗里还真不像是你这个东西能干出来的事,写进家族史也太光鲜了。”

当她说完这句时,已经快哭成泪人了。

达里欧不解:“我说主子,你到底是盼着他死?还是盼着他活啊?”

“看什么看!填你的坑!”朱莉喷着鼻涕泡,拭净眼泪骂骂咧咧的。

等侍从达里欧堆起小坟,将泥土拍打殷实,一个连墓碑都没有的简单墓地就这么完成了。

大小姐的神态已经恢复如常,她给这忠诚的贼寇擦着汗。

“辛苦你了。”

可达里欧看这个女人的眼神如洪水猛兽。

“不辛苦不辛苦……”

朱莉说:“我也知道你不辛苦,伍德死了,今后,觊觎庄园财产的人会越来越多,说不定我将来的未婚夫也是为了财产而来,我有很多不方便动手的地方,需要你这样的侠客出手相助。这声辛苦,是提前说给你听的。”

“托伍德少爷的福,才能让我认识您这样的大贵人。”达里欧笑嘻嘻地答道,“这年头像您这样喜欢把天聊死的女人不多了,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话音未落,从坟地里突然“砰”的一声,钻出了一只脏兮兮的手。

在场两人神色震惊,保持着诡异的安静。

紧接着,那只手开始刨土,结实的臂膀肌肉鼓胀发力,五指仿佛不知疼痛一样,抓得指甲翻花开裂,涌出血来。

最终,坑口钻出了个脑袋,目光炯炯有神,透着股机灵劲。

在场的三个人互相对视,跟着彼此的目光远望,打量着彼此的衣着和肤色,眺望着庄园的装修,棉花地里的奴工,还有大房子门牌上的精致钟盘,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齿轮咬合的机械音符像是敲在了他们心头。

扑通——

扑通——

久久没人吭声。

最后,揭棺而起的伍德问。

“我他妈穿越了?”

番外笑话二·什么叫最长的笑话?

开门见山的说,椿风镇的大庄园正在举行葬礼,逝者是庄园主的小儿子,名叫伍德。

棺材的样式老旧,破烂的橡木板上满是虫洞蛀坑,敲下几根生锈长钉,棺材盖跟着胀紧开裂,从缝隙里露出一副小山羊的骸骨,那是镇上胡子医生送给小伍德的临别礼物。

十来位宾客站在园林亭廊的走道上避暑默哀,看着华美的庄园与简陋的棺材,心中感叹人间冷暖,嘴上吐出心怀鬼胎。

“他终于是死了?”

“怎么死的?”

“听说是决斗。”

“是意外吗?”

“哪里有什么意外你们都巴不得他死。”

“他才二十一岁啊!那么年轻!可惜了,可惜呀。”

“可惜甚么?想把女儿嫁给他?普拉克老爷膝下就这么一个儿子,老爷走了之后,大家都盯着他呢。”

“哼,这万贯家财,可不都便宜了大小姐。”

“你们说,会不会是大小姐害了他?老爷死后,产业一直都是大小姐在打理,这一家子都不太正常。”

“小少爷整天吃喝嫖赌寻欢作乐,如果我是朱莉大小姐,我也恨不得杀了这个法定继承人,庄园落到他的手里只会让更多人失业,到时候大家跟着赔钱倒霉。”

“镇子是容不下他了?真可怕呀……”

“这是好事!他不死才是坏事呢!除了胡子医生谁还喜欢小少爷?小少爷为了烟草和吗啡给诊疗院送了多少钱?医生能不喜欢他嘛?”

“嘘……大小姐来了。”

从亭廊尽头走来一位身材高挑的金发丽人,穿着翻领排扣长裙,戴着黑纱帽,帽檐上佩着白菊,正是朱莉大小姐。

她轻启朱唇,神色冷淡,吩咐道:“客人们去偏厅休息,下人准备了食物和酒。招待不周还请见谅。”

话音未落,宾客们像是避瘟逃命一样,快步离开了亭廊。

等人走茶凉,亭廊只剩下了朱莉和她的侍从。

侍从看上去三十五六岁,留着两撇八字胡,红头发,面相尖嘴猴腮,正准备笑嘻嘻地凑上前,向主子献殷勤。

“大小姐,您看少爷这一单……”

朱莉挥了挥手,像是在赶蚊子:“伍德的事情,辛苦你了。”

“不辛苦,我是个手艺人,收钱干活,只是这钱能不能……”侍从故意放慢了语速。

朱莉大小姐摘下了纱帽,一头卷发瀑落而下,紧接着……

她开始脱衣服。

是的,脱衣服。

侍从急了眼,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得捂住眼睛,又止不住内心的好奇,从指缝中偷偷瞄向大小姐,嘴里跟着嚷嚷。

“不行!大小姐!我收钱,我只认钱!”

等大小姐脱完衣服,侍从这才看清对方冷峻的眼神和漠然的表情,身上还套着简陋的麻衣和七分裤,将头发扎成干练的马尾辫。

侍从看向亭廊石椅上的首饰和长裙,唯唯诺诺地问道:“大小姐,您的意思是?”

朱莉答道:“拿去换钱,这身丧衣我不想再穿了。天热,难受。”

侍从还真搞不懂这一家子的古怪性子。

朱莉打量着雇工诧异的眼神,喝道:“男人可以在裸着上身人模狗样地在街上走来走去,凭什么我一个女人就得华服盛装礼貌待人?”

大小姐果决强势的谈吐让侍从哑口无言。

过了半响,侍从才想起本职工作。

“关于少爷这事,大小姐还有吩咐的吗?”

朱莉问:“谁喜欢他?和他走得近?”

侍从答:“帕奇,你们叫他胡子医生。”

朱莉:“那就查帕奇。”

侍从:“得加钱。”

“钱都在这儿了,你自己拿去。”朱莉指着衣服。

侍从摇摇头:“不够呀。主子。”

突然,朱莉大小姐的表情变得非常丰富。

只用了短短的一瞬间,她原本冷若冰霜的脸上,落下泪来,哭得很难看。

“那是我亲生弟弟啊!你知道吗?你知道我有多么想他吗?达里欧!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我对我弟弟的感情怎么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呢?”

侍从一听“达里欧”的称呼,吓得大气不敢喘一下,这是他的真名,也是他身为贼寇的证明。

但他保持着了,您缺钱吗?”

朱莉立马变了脸,重新变得冷静,变成无情之人。

“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我不愿浪费任何一点生命在你身上。”朱莉如此说着,眺望着远方孤零零的坟坑,“你得付出对应的劳力,来吧,达里欧,带上铲子,和我一块送伍德最后一程,让他入土为安。”

紧接着,一主一仆提上了铁锹和铲子,走到小少爷的坟边。

夏日的烈阳照在青翠草地的嫩叶上,万物都带着潮热的水气,拥有充沛的生命力。

但这是属于伍德的忌日,代表了死亡的日期。

达里欧身为侍从,奋力挥舞着铁铲,往坟坑撒下土壤。

朱莉大小姐则捧着安息日用的祷文书,嘴上念出与书籍格格不入截然不同的祷词。

“愿你不得好死,伍德。”

泥土落在腐朽棺材板上的声音沙沙作响,像是用指甲盖抓挠石头那样刺耳。

朱莉接着念道:“世上有很多纨绔子弟,但他们大多没有你面目可憎,你是个土匪、流氓、恶棍、人渣,我能想到的词就是这些,因为我的礼仪课老师只用过这些词。”

达里欧满头大汗,倒不是因为在阳光下干活累出来的,而是这女主人的言辞行径过于彪悍。

朱莉挥着手,大声喊道:“兄弟,下地狱吧,我们的祖先用普拉克做姓,它的含义是,但我在你身上看不到半点勇气,别说勇气,其他的美德更是半点不沾。地狱是一所学校,只有在地狱里吃过了苦头,学会如何为人,才能重新来这个世界开始崭新的人生。对了,我还想好好骂骂你——

——你这可悲可恶的奸贼,居然敢偷我的绣花钱包拿去赌钱。钱和钱包都一块输了。你这头披着人皮的畜生,我给你许了镇上品学兼优的好姑娘,结果你却教人家抽大烟!?还把她卖去了煤矿!?你这只烂在屎里的臭虫……”

达里欧举起了手。

“等一下,主子。”

朱莉稍稍俯身,动作翩翩有礼。

“抱歉?”

达里欧点点头:“要优雅。”

“好吧。”朱莉叹气,转而开始絮絮叨叨:“你是死得其所,寿终正寝。在决斗中被一枚伊丽莎白刺剑贯穿了心脏,剑上抹了蝰蛇的毒液,当姐姐的能看到你能有这种奢侈的死法……我……”

大小姐愣了会神,原本她舒展自然的眉头变得紧张而焦虑。

一对明亮清澈的眼眸,再一次落下眼泪来。

“我本以为你会活很久很久,就像是一句‘祸害留千年’那样死而不僵,在走不动路的年纪被几个不识好歹的小流氓打死在街上也好,我的弟弟,死在决斗里还真不像是你这个东西能干出来的事,写进家族史也太光鲜了。”

当她说完这句时,已经快哭成泪人了。

达里欧不解:“我说主子,你到底是盼着他死?还是盼着他活啊?”

“看什么看!填你的坑!”朱莉喷着鼻涕泡,拭净眼泪骂骂咧咧的。

等侍从达里欧堆起小坟,将泥土拍打殷实,一个连墓碑都没有的简单墓地就这么完成了。

大小姐的神态已经恢复如常,她给这忠诚的贼寇擦着汗。

“辛苦你了。”

可达里欧看这个女人的眼神如洪水猛兽。

“不辛苦不辛苦……”

朱莉说:“我也知道你不辛苦,伍德死了,今后,觊觎庄园财产的人会越来越多,说不定我将来的未婚夫也是为了财产而来,我有很多不方便动手的地方,需要你这样的侠客出手相助。这声辛苦,是提前说给你听的。”

“托伍德少爷的福,才能让我认识您这样的大贵人。”达里欧笑嘻嘻地答道,“这年头像您这样喜欢把天聊死的女人不多了,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话音未落,从坟地里突然“砰”的一声,钻出了一只脏兮兮的手。

在场两人神色震惊,保持着诡异的安静。

紧接着,那只手开始刨土,结实的臂膀肌肉鼓胀发力,五指仿佛不知疼痛一样,抓得指甲翻花开裂,涌出血来。

最终,坑口钻出了个脑袋,目光炯炯有神,透着股机灵劲。

在场的三个人互相对视,跟着彼此的目光远望,打量着彼此的衣着和肤色,眺望着庄园的装修,棉花地里的奴工,还有大房子门牌上的精致钟盘,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齿轮咬合的机械音符像是敲在了他们心头。

扑通——

扑通——

久久没人吭声。

最后,揭棺而起的伍德问。

“我他妈穿越了?”

番外笑话三·学习能力

开门见山的说,椿风镇的大庄园正在举行葬礼,逝者是庄园主的小儿子,名叫伍德。

棺材的样式老旧,破烂的橡木板上满是虫洞蛀坑,敲下几根生锈长钉,棺材盖跟着胀紧开裂,从缝隙里露出一副小山羊的骸骨,那是镇上胡子医生送给小伍德的临别礼物。

十来位宾客站在园林亭廊的走道上避暑默哀,看着华美的庄园与简陋的棺材,心中感叹人间冷暖,嘴上吐出心怀鬼胎。

“他终于是死了?”

“怎么死的?”

“听说是决斗。”

“是意外吗?”

“哪里有什么意外你们都巴不得他死。”

“他才二十一岁啊!那么年轻!可惜了,可惜呀。”

“可惜甚么?想把女儿嫁给他?普拉克老爷膝下就这么一个儿子,老爷走了之后,大家都盯着他呢。”

“哼,这万贯家财,可不都便宜了大小姐。”

“你们说,会不会是大小姐害了他?老爷死后,产业一直都是大小姐在打理,这一家子都不太正常。”

“小少爷整天吃喝嫖赌寻欢作乐,如果我是朱莉大小姐,我也恨不得杀了这个法定继承人,庄园落到他的手里只会让更多人失业,到时候大家跟着赔钱倒霉。”

“镇子是容不下他了?真可怕呀……”

“这是好事!他不死才是坏事呢!除了胡子医生谁还喜欢小少爷?小少爷为了烟草和吗啡给诊疗院送了多少钱?医生能不喜欢他嘛?”

“嘘……大小姐来了。”

从亭廊尽头走来一位身材高挑的金发丽人,穿着翻领排扣长裙,戴着黑纱帽,帽檐上佩着白菊,正是朱莉大小姐。

她轻启朱唇,神色冷淡,吩咐道:“客人们去偏厅休息,下人准备了食物和酒。招待不周还请见谅。”

话音未落,宾客们像是避瘟逃命一样,快步离开了亭廊。

等人走茶凉,亭廊只剩下了朱莉和她的侍从。

侍从看上去三十五六岁,留着两撇八字胡,红头发,面相尖嘴猴腮,正准备笑嘻嘻地凑上前,向主子献殷勤。

“大小姐,您看少爷这一单……”

朱莉挥了挥手,像是在赶蚊子:“伍德的事情,辛苦你了。”

“不辛苦,我是个手艺人,收钱干活,只是这钱能不能……”侍从故意放慢了语速。

朱莉大小姐摘下了纱帽,一头卷发瀑落而下,紧接着……

她开始脱衣服。

是的,脱衣服。

侍从急了眼,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得捂住眼睛,又止不住内心的好奇,从指缝中偷偷瞄向大小姐,嘴里跟着嚷嚷。

“不行!大小姐!我收钱,我只认钱!”

等大小姐脱完衣服,侍从这才看清对方冷峻的眼神和漠然的表情,身上还套着简陋的麻衣和七分裤,将头发扎成干练的马尾辫。

侍从看向亭廊石椅上的首饰和长裙,唯唯诺诺地问道:“大小姐,您的意思是?”

朱莉答道:“拿去换钱,这身丧衣我不想再穿了。天热,难受。”

侍从还真搞不懂这一家子的古怪性子。

朱莉打量着雇工诧异的眼神,喝道:“男人可以在裸着上身人模狗样地在街上走来走去,凭什么我一个女人就得华服盛装礼貌待人?”

大小姐果决强势的谈吐让侍从哑口无言。

过了半响,侍从才想起本职工作。

“关于少爷这事,大小姐还有吩咐的吗?”

朱莉问:“谁喜欢他?和他走得近?”

侍从答:“帕奇,你们叫他胡子医生。”

朱莉:“那就查帕奇。”

侍从:“得加钱。”

“钱都在这儿了,你自己拿去。”朱莉指着衣服。

侍从摇摇头:“不够呀。主子。”

突然,朱莉大小姐的表情变得非常丰富。

只用了短短的一瞬间,她原本冷若冰霜的脸上,落下泪来,哭得很难看。

“那是我亲生弟弟啊!你知道吗?你知道我有多么想他吗?达里欧!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我对我弟弟的感情怎么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呢?”

侍从一听“达里欧”的称呼,吓得大气不敢喘一下,这是他的真名,也是他身为贼寇的证明。

但他保持着了,您缺钱吗?”

朱莉立马变了脸,重新变得冷静,变成无情之人。

“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我不愿浪费任何一点生命在你身上。”朱莉如此说着,眺望着远方孤零零的坟坑,“你得付出对应的劳力,来吧,达里欧,带上铲子,和我一块送伍德最后一程,让他入土为安。”

紧接着,一主一仆提上了铁锹和铲子,走到小少爷的坟边。

夏日的烈阳照在青翠草地的嫩叶上,万物都带着潮热的水气,拥有充沛的生命力。

但这是属于伍德的忌日,代表了死亡的日期。

达里欧身为侍从,奋力挥舞着铁铲,往坟坑撒下土壤。

朱莉大小姐则捧着安息日用的祷文书,嘴上念出与书籍格格不入截然不同的祷词。

“愿你不得好死,伍德。”

泥土落在腐朽棺材板上的声音沙沙作响,像是用指甲盖抓挠石头那样刺耳。

朱莉接着念道:“世上有很多纨绔子弟,但他们大多没有你面目可憎,你是个土匪、流氓、恶棍、人渣,我能想到的词就是这些,因为我的礼仪课老师只用过这些词。”

达里欧满头大汗,倒不是因为在阳光下干活累出来的,而是这女主人的言辞行径过于彪悍。

朱莉挥着手,大声喊道:“兄弟,下地狱吧,我们的祖先用普拉克做姓,它的含义是,但我在你身上看不到半点勇气,别说勇气,其他的美德更是半点不沾。地狱是一所学校,只有在地狱里吃过了苦头,学会如何为人,才能重新来这个世界开始崭新的人生。对了,我还想好好骂骂你——

——你这可悲可恶的奸贼,居然敢偷我的绣花钱包拿去赌钱。钱和钱包都一块输了。你这头披着人皮的畜生,我给你许了镇上品学兼优的好姑娘,结果你却教人家抽大烟!?还把她卖去了煤矿!?你这只烂在屎里的臭虫……”

达里欧举起了手。

“等一下,主子。”

朱莉稍稍俯身,动作翩翩有礼。

“抱歉?”

达里欧点点头:“要优雅。”

“好吧。”朱莉叹气,转而开始絮絮叨叨:“你是死得其所,寿终正寝。在决斗中被一枚伊丽莎白刺剑贯穿了心脏,剑上抹了蝰蛇的毒液,当姐姐的能看到你能有这种奢侈的死法……我……”

大小姐愣了会神,原本她舒展自然的眉头变得紧张而焦虑。

一对明亮清澈的眼眸,再一次落下眼泪来。

“我本以为你会活很久很久,就像是一句‘祸害留千年’那样死而不僵,在走不动路的年纪被几个不识好歹的小流氓打死在街上也好,我的弟弟,死在决斗里还真不像是你这个东西能干出来的事,写进家族史也太光鲜了。”

当她说完这句时,已经快哭成泪人了。

达里欧不解:“我说主子,你到底是盼着他死?还是盼着他活啊?”

“看什么看!填你的坑!”朱莉喷着鼻涕泡,拭净眼泪骂骂咧咧的。

等侍从达里欧堆起小坟,将泥土拍打殷实,一个连墓碑都没有的简单墓地就这么完成了。

大小姐的神态已经恢复如常,她给这忠诚的贼寇擦着汗。

“辛苦你了。”

可达里欧看这个女人的眼神如洪水猛兽。

“不辛苦不辛苦……”

朱莉说:“我也知道你不辛苦,伍德死了,今后,觊觎庄园财产的人会越来越多,说不定我将来的未婚夫也是为了财产而来,我有很多不方便动手的地方,需要你这样的侠客出手相助。这声辛苦,是提前说给你听的。”

“托伍德少爷的福,才能让我认识您这样的大贵人。”达里欧笑嘻嘻地答道,“这年头像您这样喜欢把天聊死的女人不多了,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话音未落,从坟地里突然“砰”的一声,钻出了一只脏兮兮的手。

在场两人神色震惊,保持着诡异的安静。

紧接着,那只手开始刨土,结实的臂膀肌肉鼓胀发力,五指仿佛不知疼痛一样,抓得指甲翻花开裂,涌出血来。

最终,坑口钻出了个脑袋,目光炯炯有神,透着股机灵劲。

在场的三个人互相对视,跟着彼此的目光远望,打量着彼此的衣着和肤色,眺望着庄园的装修,棉花地里的奴工,还有大房子门牌上的精致钟盘,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齿轮咬合的机械音符像是敲在了他们心头。

扑通——

扑通——

久久没人吭声。

最后,揭棺而起的伍德问。

“我他妈穿越了?”

番外笑话四·老乡会

开门见山的说,椿风镇的大庄园正在举行葬礼,逝者是庄园主的小儿子,名叫伍德。

棺材的样式老旧,破烂的橡木板上满是虫洞蛀坑,敲下几根生锈长钉,棺材盖跟着胀紧开裂,从缝隙里露出一副小山羊的骸骨,那是镇上胡子医生送给小伍德的临别礼物。

十来位宾客站在园林亭廊的走道上避暑默哀,看着华美的庄园与简陋的棺材,心中感叹人间冷暖,嘴上吐出心怀鬼胎。

“他终于是死了?”

“怎么死的?”

“听说是决斗。”

“是意外吗?”

“哪里有什么意外你们都巴不得他死。”

“他才二十一岁啊!那么年轻!可惜了,可惜呀。”

“可惜甚么?想把女儿嫁给他?普拉克老爷膝下就这么一个儿子,老爷走了之后,大家都盯着他呢。”

“哼,这万贯家财,可不都便宜了大小姐。”

“你们说,会不会是大小姐害了他?老爷死后,产业一直都是大小姐在打理,这一家子都不太正常。”

“小少爷整天吃喝嫖赌寻欢作乐,如果我是朱莉大小姐,我也恨不得杀了这个法定继承人,庄园落到他的手里只会让更多人失业,到时候大家跟着赔钱倒霉。”

“镇子是容不下他了?真可怕呀……”

“这是好事!他不死才是坏事呢!除了胡子医生谁还喜欢小少爷?小少爷为了烟草和吗啡给诊疗院送了多少钱?医生能不喜欢他嘛?”

“嘘……大小姐来了。”

从亭廊尽头走来一位身材高挑的金发丽人,穿着翻领排扣长裙,戴着黑纱帽,帽檐上佩着白菊,正是朱莉大小姐。

她轻启朱唇,神色冷淡,吩咐道:“客人们去偏厅休息,下人准备了食物和酒。招待不周还请见谅。”

话音未落,宾客们像是避瘟逃命一样,快步离开了亭廊。

等人走茶凉,亭廊只剩下了朱莉和她的侍从。

侍从看上去三十五六岁,留着两撇八字胡,红头发,面相尖嘴猴腮,正准备笑嘻嘻地凑上前,向主子献殷勤。

“大小姐,您看少爷这一单……”

朱莉挥了挥手,像是在赶蚊子:“伍德的事情,辛苦你了。”

“不辛苦,我是个手艺人,收钱干活,只是这钱能不能……”侍从故意放慢了语速。

朱莉大小姐摘下了纱帽,一头卷发瀑落而下,紧接着……

她开始脱衣服。

是的,脱衣服。

侍从急了眼,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得捂住眼睛,又止不住内心的好奇,从指缝中偷偷瞄向大小姐,嘴里跟着嚷嚷。

“不行!大小姐!我收钱,我只认钱!”

等大小姐脱完衣服,侍从这才看清对方冷峻的眼神和漠然的表情,身上还套着简陋的麻衣和七分裤,将头发扎成干练的马尾辫。

侍从看向亭廊石椅上的首饰和长裙,唯唯诺诺地问道:“大小姐,您的意思是?”

朱莉答道:“拿去换钱,这身丧衣我不想再穿了。天热,难受。”

侍从还真搞不懂这一家子的古怪性子。

朱莉打量着雇工诧异的眼神,喝道:“男人可以在裸着上身人模狗样地在街上走来走去,凭什么我一个女人就得华服盛装礼貌待人?”

大小姐果决强势的谈吐让侍从哑口无言。

过了半响,侍从才想起本职工作。

“关于少爷这事,大小姐还有吩咐的吗?”

朱莉问:“谁喜欢他?和他走得近?”

侍从答:“帕奇,你们叫他胡子医生。”

朱莉:“那就查帕奇。”

侍从:“得加钱。”

“钱都在这儿了,你自己拿去。”朱莉指着衣服。

侍从摇摇头:“不够呀。主子。”

突然,朱莉大小姐的表情变得非常丰富。

只用了短短的一瞬间,她原本冷若冰霜的脸上,落下泪来,哭得很难看。

“那是我亲生弟弟啊!你知道吗?你知道我有多么想他吗?达里欧!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我对我弟弟的感情怎么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呢?”

侍从一听“达里欧”的称呼,吓得大气不敢喘一下,这是他的真名,也是他身为贼寇的证明。

但他保持着了,您缺钱吗?”

朱莉立马变了脸,重新变得冷静,变成无情之人。

“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我不愿浪费任何一点生命在你身上。”朱莉如此说着,眺望着远方孤零零的坟坑,“你得付出对应的劳力,来吧,达里欧,带上铲子,和我一块送伍德最后一程,让他入土为安。”

紧接着,一主一仆提上了铁锹和铲子,走到小少爷的坟边。

夏日的烈阳照在青翠草地的嫩叶上,万物都带着潮热的水气,拥有充沛的生命力。

但这是属于伍德的忌日,代表了死亡的日期。

达里欧身为侍从,奋力挥舞着铁铲,往坟坑撒下土壤。

朱莉大小姐则捧着安息日用的祷文书,嘴上念出与书籍格格不入截然不同的祷词。

“愿你不得好死,伍德。”

泥土落在腐朽棺材板上的声音沙沙作响,像是用指甲盖抓挠石头那样刺耳。

朱莉接着念道:“世上有很多纨绔子弟,但他们大多没有你面目可憎,你是个土匪、流氓、恶棍、人渣,我能想到的词就是这些,因为我的礼仪课老师只用过这些词。”

达里欧满头大汗,倒不是因为在阳光下干活累出来的,而是这女主人的言辞行径过于彪悍。

朱莉挥着手,大声喊道:“兄弟,下地狱吧,我们的祖先用普拉克做姓,它的含义是,但我在你身上看不到半点勇气,别说勇气,其他的美德更是半点不沾。地狱是一所学校,只有在地狱里吃过了苦头,学会如何为人,才能重新来这个世界开始崭新的人生。对了,我还想好好骂骂你——

——你这可悲可恶的奸贼,居然敢偷我的绣花钱包拿去赌钱。钱和钱包都一块输了。你这头披着人皮的畜生,我给你许了镇上品学兼优的好姑娘,结果你却教人家抽大烟!?还把她卖去了煤矿!?你这只烂在屎里的臭虫……”

达里欧举起了手。

“等一下,主子。”

朱莉稍稍俯身,动作翩翩有礼。

“抱歉?”

达里欧点点头:“要优雅。”

“好吧。”朱莉叹气,转而开始絮絮叨叨:“你是死得其所,寿终正寝。在决斗中被一枚伊丽莎白刺剑贯穿了心脏,剑上抹了蝰蛇的毒液,当姐姐的能看到你能有这种奢侈的死法……我……”

大小姐愣了会神,原本她舒展自然的眉头变得紧张而焦虑。

一对明亮清澈的眼眸,再一次落下眼泪来。

“我本以为你会活很久很久,就像是一句‘祸害留千年’那样死而不僵,在走不动路的年纪被几个不识好歹的小流氓打死在街上也好,我的弟弟,死在决斗里还真不像是你这个东西能干出来的事,写进家族史也太光鲜了。”

当她说完这句时,已经快哭成泪人了。

达里欧不解:“我说主子,你到底是盼着他死?还是盼着他活啊?”

“看什么看!填你的坑!”朱莉喷着鼻涕泡,拭净眼泪骂骂咧咧的。

等侍从达里欧堆起小坟,将泥土拍打殷实,一个连墓碑都没有的简单墓地就这么完成了。

大小姐的神态已经恢复如常,她给这忠诚的贼寇擦着汗。

“辛苦你了。”

可达里欧看这个女人的眼神如洪水猛兽。

“不辛苦不辛苦……”

朱莉说:“我也知道你不辛苦,伍德死了,今后,觊觎庄园财产的人会越来越多,说不定我将来的未婚夫也是为了财产而来,我有很多不方便动手的地方,需要你这样的侠客出手相助。这声辛苦,是提前说给你听的。”

“托伍德少爷的福,才能让我认识您这样的大贵人。”达里欧笑嘻嘻地答道,“这年头像您这样喜欢把天聊死的女人不多了,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话音未落,从坟地里突然“砰”的一声,钻出了一只脏兮兮的手。

在场两人神色震惊,保持着诡异的安静。

紧接着,那只手开始刨土,结实的臂膀肌肉鼓胀发力,五指仿佛不知疼痛一样,抓得指甲翻花开裂,涌出血来。

最终,坑口钻出了个脑袋,目光炯炯有神,透着股机灵劲。

在场的三个人互相对视,跟着彼此的目光远望,打量着彼此的衣着和肤色,眺望着庄园的装修,棉花地里的奴工,还有大房子门牌上的精致钟盘,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齿轮咬合的机械音符像是敲在了他们心头。

扑通——

扑通——

久久没人吭声。

最后,揭棺而起的伍德问。

“我他妈穿越了?”

番外笑话五·两个囚犯

开门见山的说,椿风镇的大庄园正在举行葬礼,逝者是庄园主的小儿子,名叫伍德。

棺材的样式老旧,破烂的橡木板上满是虫洞蛀坑,敲下几根生锈长钉,棺材盖跟着胀紧开裂,从缝隙里露出一副小山羊的骸骨,那是镇上胡子医生送给小伍德的临别礼物。

十来位宾客站在园林亭廊的走道上避暑默哀,看着华美的庄园与简陋的棺材,心中感叹人间冷暖,嘴上吐出心怀鬼胎。

“他终于是死了?”

“怎么死的?”

“听说是决斗。”

“是意外吗?”

“哪里有什么意外你们都巴不得他死。”

“他才二十一岁啊!那么年轻!可惜了,可惜呀。”

“可惜甚么?想把女儿嫁给他?普拉克老爷膝下就这么一个儿子,老爷走了之后,大家都盯着他呢。”

“哼,这万贯家财,可不都便宜了大小姐。”

“你们说,会不会是大小姐害了他?老爷死后,产业一直都是大小姐在打理,这一家子都不太正常。”

“小少爷整天吃喝嫖赌寻欢作乐,如果我是朱莉大小姐,我也恨不得杀了这个法定继承人,庄园落到他的手里只会让更多人失业,到时候大家跟着赔钱倒霉。”

“镇子是容不下他了?真可怕呀……”

“这是好事!他不死才是坏事呢!除了胡子医生谁还喜欢小少爷?小少爷为了烟草和吗啡给诊疗院送了多少钱?医生能不喜欢他嘛?”

“嘘……大小姐来了。”

从亭廊尽头走来一位身材高挑的金发丽人,穿着翻领排扣长裙,戴着黑纱帽,帽檐上佩着白菊,正是朱莉大小姐。

她轻启朱唇,神色冷淡,吩咐道:“客人们去偏厅休息,下人准备了食物和酒。招待不周还请见谅。”

话音未落,宾客们像是避瘟逃命一样,快步离开了亭廊。

等人走茶凉,亭廊只剩下了朱莉和她的侍从。

侍从看上去三十五六岁,留着两撇八字胡,红头发,面相尖嘴猴腮,正准备笑嘻嘻地凑上前,向主子献殷勤。

“大小姐,您看少爷这一单……”

朱莉挥了挥手,像是在赶蚊子:“伍德的事情,辛苦你了。”

“不辛苦,我是个手艺人,收钱干活,只是这钱能不能……”侍从故意放慢了语速。

朱莉大小姐摘下了纱帽,一头卷发瀑落而下,紧接着……

她开始脱衣服。

是的,脱衣服。

侍从急了眼,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得捂住眼睛,又止不住内心的好奇,从指缝中偷偷瞄向大小姐,嘴里跟着嚷嚷。

“不行!大小姐!我收钱,我只认钱!”

等大小姐脱完衣服,侍从这才看清对方冷峻的眼神和漠然的表情,身上还套着简陋的麻衣和七分裤,将头发扎成干练的马尾辫。

侍从看向亭廊石椅上的首饰和长裙,唯唯诺诺地问道:“大小姐,您的意思是?”

朱莉答道:“拿去换钱,这身丧衣我不想再穿了。天热,难受。”

侍从还真搞不懂这一家子的古怪性子。

朱莉打量着雇工诧异的眼神,喝道:“男人可以在裸着上身人模狗样地在街上走来走去,凭什么我一个女人就得华服盛装礼貌待人?”

大小姐果决强势的谈吐让侍从哑口无言。

过了半响,侍从才想起本职工作。

“关于少爷这事,大小姐还有吩咐的吗?”

朱莉问:“谁喜欢他?和他走得近?”

侍从答:“帕奇,你们叫他胡子医生。”

朱莉:“那就查帕奇。”

侍从:“得加钱。”

“钱都在这儿了,你自己拿去。”朱莉指着衣服。

侍从摇摇头:“不够呀。主子。”

突然,朱莉大小姐的表情变得非常丰富。

只用了短短的一瞬间,她原本冷若冰霜的脸上,落下泪来,哭得很难看。

“那是我亲生弟弟啊!你知道吗?你知道我有多么想他吗?达里欧!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我对我弟弟的感情怎么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呢?”

侍从一听“达里欧”的称呼,吓得大气不敢喘一下,这是他的真名,也是他身为贼寇的证明。

但他保持着了,您缺钱吗?”

朱莉立马变了脸,重新变得冷静,变成无情之人。

“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我不愿浪费任何一点生命在你身上。”朱莉如此说着,眺望着远方孤零零的坟坑,“你得付出对应的劳力,来吧,达里欧,带上铲子,和我一块送伍德最后一程,让他入土为安。”

紧接着,一主一仆提上了铁锹和铲子,走到小少爷的坟边。

夏日的烈阳照在青翠草地的嫩叶上,万物都带着潮热的水气,拥有充沛的生命力。

但这是属于伍德的忌日,代表了死亡的日期。

达里欧身为侍从,奋力挥舞着铁铲,往坟坑撒下土壤。

朱莉大小姐则捧着安息日用的祷文书,嘴上念出与书籍格格不入截然不同的祷词。

“愿你不得好死,伍德。”

泥土落在腐朽棺材板上的声音沙沙作响,像是用指甲盖抓挠石头那样刺耳。

朱莉接着念道:“世上有很多纨绔子弟,但他们大多没有你面目可憎,你是个土匪、流氓、恶棍、人渣,我能想到的词就是这些,因为我的礼仪课老师只用过这些词。”

达里欧满头大汗,倒不是因为在阳光下干活累出来的,而是这女主人的言辞行径过于彪悍。

朱莉挥着手,大声喊道:“兄弟,下地狱吧,我们的祖先用普拉克做姓,它的含义是,但我在你身上看不到半点勇气,别说勇气,其他的美德更是半点不沾。地狱是一所学校,只有在地狱里吃过了苦头,学会如何为人,才能重新来这个世界开始崭新的人生。对了,我还想好好骂骂你——

——你这可悲可恶的奸贼,居然敢偷我的绣花钱包拿去赌钱。钱和钱包都一块输了。你这头披着人皮的畜生,我给你许了镇上品学兼优的好姑娘,结果你却教人家抽大烟!?还把她卖去了煤矿!?你这只烂在屎里的臭虫……”

达里欧举起了手。

“等一下,主子。”

朱莉稍稍俯身,动作翩翩有礼。

“抱歉?”

达里欧点点头:“要优雅。”

“好吧。”朱莉叹气,转而开始絮絮叨叨:“你是死得其所,寿终正寝。在决斗中被一枚伊丽莎白刺剑贯穿了心脏,剑上抹了蝰蛇的毒液,当姐姐的能看到你能有这种奢侈的死法……我……”

大小姐愣了会神,原本她舒展自然的眉头变得紧张而焦虑。

一对明亮清澈的眼眸,再一次落下眼泪来。

“我本以为你会活很久很久,就像是一句‘祸害留千年’那样死而不僵,在走不动路的年纪被几个不识好歹的小流氓打死在街上也好,我的弟弟,死在决斗里还真不像是你这个东西能干出来的事,写进家族史也太光鲜了。”

当她说完这句时,已经快哭成泪人了。

达里欧不解:“我说主子,你到底是盼着他死?还是盼着他活啊?”

“看什么看!填你的坑!”朱莉喷着鼻涕泡,拭净眼泪骂骂咧咧的。

等侍从达里欧堆起小坟,将泥土拍打殷实,一个连墓碑都没有的简单墓地就这么完成了。

大小姐的神态已经恢复如常,她给这忠诚的贼寇擦着汗。

“辛苦你了。”

可达里欧看这个女人的眼神如洪水猛兽。

“不辛苦不辛苦……”

朱莉说:“我也知道你不辛苦,伍德死了,今后,觊觎庄园财产的人会越来越多,说不定我将来的未婚夫也是为了财产而来,我有很多不方便动手的地方,需要你这样的侠客出手相助。这声辛苦,是提前说给你听的。”

“托伍德少爷的福,才能让我认识您这样的大贵人。”达里欧笑嘻嘻地答道,“这年头像您这样喜欢把天聊死的女人不多了,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话音未落,从坟地里突然“砰”的一声,钻出了一只脏兮兮的手。

在场两人神色震惊,保持着诡异的安静。

紧接着,那只手开始刨土,结实的臂膀肌肉鼓胀发力,五指仿佛不知疼痛一样,抓得指甲翻花开裂,涌出血来。

最终,坑口钻出了个脑袋,目光炯炯有神,透着股机灵劲。

在场的三个人互相对视,跟着彼此的目光远望,打量着彼此的衣着和肤色,眺望着庄园的装修,棉花地里的奴工,还有大房子门牌上的精致钟盘,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齿轮咬合的机械音符像是敲在了他们心头。

扑通——

扑通——

久久没人吭声。

最后,揭棺而起的伍德问。

“我他妈穿越了?”

番外笑话六·只有一个好

开门见山的说,椿风镇的大庄园正在举行葬礼,逝者是庄园主的小儿子,名叫伍德。

棺材的样式老旧,破烂的橡木板上满是虫洞蛀坑,敲下几根生锈长钉,棺材盖跟着胀紧开裂,从缝隙里露出一副小山羊的骸骨,那是镇上胡子医生送给小伍德的临别礼物。

十来位宾客站在园林亭廊的走道上避暑默哀,看着华美的庄园与简陋的棺材,心中感叹人间冷暖,嘴上吐出心怀鬼胎。

“他终于是死了?”

“怎么死的?”

“听说是决斗。”

“是意外吗?”

“哪里有什么意外你们都巴不得他死。”

“他才二十一岁啊!那么年轻!可惜了,可惜呀。”

“可惜甚么?想把女儿嫁给他?普拉克老爷膝下就这么一个儿子,老爷走了之后,大家都盯着他呢。”

“哼,这万贯家财,可不都便宜了大小姐。”

“你们说,会不会是大小姐害了他?老爷死后,产业一直都是大小姐在打理,这一家子都不太正常。”

“小少爷整天吃喝嫖赌寻欢作乐,如果我是朱莉大小姐,我也恨不得杀了这个法定继承人,庄园落到他的手里只会让更多人失业,到时候大家跟着赔钱倒霉。”

“镇子是容不下他了?真可怕呀……”

“这是好事!他不死才是坏事呢!除了胡子医生谁还喜欢小少爷?小少爷为了烟草和吗啡给诊疗院送了多少钱?医生能不喜欢他嘛?”

“嘘……大小姐来了。”

从亭廊尽头走来一位身材高挑的金发丽人,穿着翻领排扣长裙,戴着黑纱帽,帽檐上佩着白菊,正是朱莉大小姐。

她轻启朱唇,神色冷淡,吩咐道:“客人们去偏厅休息,下人准备了食物和酒。招待不周还请见谅。”

话音未落,宾客们像是避瘟逃命一样,快步离开了亭廊。

等人走茶凉,亭廊只剩下了朱莉和她的侍从。

侍从看上去三十五六岁,留着两撇八字胡,红头发,面相尖嘴猴腮,正准备笑嘻嘻地凑上前,向主子献殷勤。

“大小姐,您看少爷这一单……”

朱莉挥了挥手,像是在赶蚊子:“伍德的事情,辛苦你了。”

“不辛苦,我是个手艺人,收钱干活,只是这钱能不能……”侍从故意放慢了语速。

朱莉大小姐摘下了纱帽,一头卷发瀑落而下,紧接着……

她开始脱衣服。

是的,脱衣服。

侍从急了眼,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得捂住眼睛,又止不住内心的好奇,从指缝中偷偷瞄向大小姐,嘴里跟着嚷嚷。

“不行!大小姐!我收钱,我只认钱!”

等大小姐脱完衣服,侍从这才看清对方冷峻的眼神和漠然的表情,身上还套着简陋的麻衣和七分裤,将头发扎成干练的马尾辫。

侍从看向亭廊石椅上的首饰和长裙,唯唯诺诺地问道:“大小姐,您的意思是?”

朱莉答道:“拿去换钱,这身丧衣我不想再穿了。天热,难受。”

侍从还真搞不懂这一家子的古怪性子。

朱莉打量着雇工诧异的眼神,喝道:“男人可以在裸着上身人模狗样地在街上走来走去,凭什么我一个女人就得华服盛装礼貌待人?”

大小姐果决强势的谈吐让侍从哑口无言。

过了半响,侍从才想起本职工作。

“关于少爷这事,大小姐还有吩咐的吗?”

朱莉问:“谁喜欢他?和他走得近?”

侍从答:“帕奇,你们叫他胡子医生。”

朱莉:“那就查帕奇。”

侍从:“得加钱。”

“钱都在这儿了,你自己拿去。”朱莉指着衣服。

侍从摇摇头:“不够呀。主子。”

突然,朱莉大小姐的表情变得非常丰富。

只用了短短的一瞬间,她原本冷若冰霜的脸上,落下泪来,哭得很难看。

“那是我亲生弟弟啊!你知道吗?你知道我有多么想他吗?达里欧!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我对我弟弟的感情怎么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呢?”

侍从一听“达里欧”的称呼,吓得大气不敢喘一下,这是他的真名,也是他身为贼寇的证明。

但他保持着了,您缺钱吗?”

朱莉立马变了脸,重新变得冷静,变成无情之人。

“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我不愿浪费任何一点生命在你身上。”朱莉如此说着,眺望着远方孤零零的坟坑,“你得付出对应的劳力,来吧,达里欧,带上铲子,和我一块送伍德最后一程,让他入土为安。”

紧接着,一主一仆提上了铁锹和铲子,走到小少爷的坟边。

夏日的烈阳照在青翠草地的嫩叶上,万物都带着潮热的水气,拥有充沛的生命力。

但这是属于伍德的忌日,代表了死亡的日期。

达里欧身为侍从,奋力挥舞着铁铲,往坟坑撒下土壤。

朱莉大小姐则捧着安息日用的祷文书,嘴上念出与书籍格格不入截然不同的祷词。

“愿你不得好死,伍德。”

泥土落在腐朽棺材板上的声音沙沙作响,像是用指甲盖抓挠石头那样刺耳。

朱莉接着念道:“世上有很多纨绔子弟,但他们大多没有你面目可憎,你是个土匪、流氓、恶棍、人渣,我能想到的词就是这些,因为我的礼仪课老师只用过这些词。”

达里欧满头大汗,倒不是因为在阳光下干活累出来的,而是这女主人的言辞行径过于彪悍。

朱莉挥着手,大声喊道:“兄弟,下地狱吧,我们的祖先用普拉克做姓,它的含义是,但我在你身上看不到半点勇气,别说勇气,其他的美德更是半点不沾。地狱是一所学校,只有在地狱里吃过了苦头,学会如何为人,才能重新来这个世界开始崭新的人生。对了,我还想好好骂骂你——

——你这可悲可恶的奸贼,居然敢偷我的绣花钱包拿去赌钱。钱和钱包都一块输了。你这头披着人皮的畜生,我给你许了镇上品学兼优的好姑娘,结果你却教人家抽大烟!?还把她卖去了煤矿!?你这只烂在屎里的臭虫……”

达里欧举起了手。

“等一下,主子。”

朱莉稍稍俯身,动作翩翩有礼。

“抱歉?”

达里欧点点头:“要优雅。”

“好吧。”朱莉叹气,转而开始絮絮叨叨:“你是死得其所,寿终正寝。在决斗中被一枚伊丽莎白刺剑贯穿了心脏,剑上抹了蝰蛇的毒液,当姐姐的能看到你能有这种奢侈的死法……我……”

大小姐愣了会神,原本她舒展自然的眉头变得紧张而焦虑。

一对明亮清澈的眼眸,再一次落下眼泪来。

“我本以为你会活很久很久,就像是一句‘祸害留千年’那样死而不僵,在走不动路的年纪被几个不识好歹的小流氓打死在街上也好,我的弟弟,死在决斗里还真不像是你这个东西能干出来的事,写进家族史也太光鲜了。”

当她说完这句时,已经快哭成泪人了。

达里欧不解:“我说主子,你到底是盼着他死?还是盼着他活啊?”

“看什么看!填你的坑!”朱莉喷着鼻涕泡,拭净眼泪骂骂咧咧的。

等侍从达里欧堆起小坟,将泥土拍打殷实,一个连墓碑都没有的简单墓地就这么完成了。

大小姐的神态已经恢复如常,她给这忠诚的贼寇擦着汗。

“辛苦你了。”

可达里欧看这个女人的眼神如洪水猛兽。

“不辛苦不辛苦……”

朱莉说:“我也知道你不辛苦,伍德死了,今后,觊觎庄园财产的人会越来越多,说不定我将来的未婚夫也是为了财产而来,我有很多不方便动手的地方,需要你这样的侠客出手相助。这声辛苦,是提前说给你听的。”

“托伍德少爷的福,才能让我认识您这样的大贵人。”达里欧笑嘻嘻地答道,“这年头像您这样喜欢把天聊死的女人不多了,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话音未落,从坟地里突然“砰”的一声,钻出了一只脏兮兮的手。

在场两人神色震惊,保持着诡异的安静。

紧接着,那只手开始刨土,结实的臂膀肌肉鼓胀发力,五指仿佛不知疼痛一样,抓得指甲翻花开裂,涌出血来。

最终,坑口钻出了个脑袋,目光炯炯有神,透着股机灵劲。

在场的三个人互相对视,跟着彼此的目光远望,打量着彼此的衣着和肤色,眺望着庄园的装修,棉花地里的奴工,还有大房子门牌上的精致钟盘,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齿轮咬合的机械音符像是敲在了他们心头。

扑通——

扑通——

久久没人吭声。

最后,揭棺而起的伍德问。

“我他妈穿越了?”

番外笑话七·似曾相识

开门见山的说,椿风镇的大庄园正在举行葬礼,逝者是庄园主的小儿子,名叫伍德。

棺材的样式老旧,破烂的橡木板上满是虫洞蛀坑,敲下几根生锈长钉,棺材盖跟着胀紧开裂,从缝隙里露出一副小山羊的骸骨,那是镇上胡子医生送给小伍德的临别礼物。

十来位宾客站在园林亭廊的走道上避暑默哀,看着华美的庄园与简陋的棺材,心中感叹人间冷暖,嘴上吐出心怀鬼胎。

“他终于是死了?”

“怎么死的?”

“听说是决斗。”

“是意外吗?”

“哪里有什么意外你们都巴不得他死。”

“他才二十一岁啊!那么年轻!可惜了,可惜呀。”

“可惜甚么?想把女儿嫁给他?普拉克老爷膝下就这么一个儿子,老爷走了之后,大家都盯着他呢。”

“哼,这万贯家财,可不都便宜了大小姐。”

“你们说,会不会是大小姐害了他?老爷死后,产业一直都是大小姐在打理,这一家子都不太正常。”

“小少爷整天吃喝嫖赌寻欢作乐,如果我是朱莉大小姐,我也恨不得杀了这个法定继承人,庄园落到他的手里只会让更多人失业,到时候大家跟着赔钱倒霉。”

“镇子是容不下他了?真可怕呀……”

“这是好事!他不死才是坏事呢!除了胡子医生谁还喜欢小少爷?小少爷为了烟草和吗啡给诊疗院送了多少钱?医生能不喜欢他嘛?”

“嘘……大小姐来了。”

从亭廊尽头走来一位身材高挑的金发丽人,穿着翻领排扣长裙,戴着黑纱帽,帽檐上佩着白菊,正是朱莉大小姐。

她轻启朱唇,神色冷淡,吩咐道:“客人们去偏厅休息,下人准备了食物和酒。招待不周还请见谅。”

话音未落,宾客们像是避瘟逃命一样,快步离开了亭廊。

等人走茶凉,亭廊只剩下了朱莉和她的侍从。

侍从看上去三十五六岁,留着两撇八字胡,红头发,面相尖嘴猴腮,正准备笑嘻嘻地凑上前,向主子献殷勤。

“大小姐,您看少爷这一单……”

朱莉挥了挥手,像是在赶蚊子:“伍德的事情,辛苦你了。”

“不辛苦,我是个手艺人,收钱干活,只是这钱能不能……”侍从故意放慢了语速。

朱莉大小姐摘下了纱帽,一头卷发瀑落而下,紧接着……

她开始脱衣服。

是的,脱衣服。

侍从急了眼,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得捂住眼睛,又止不住内心的好奇,从指缝中偷偷瞄向大小姐,嘴里跟着嚷嚷。

“不行!大小姐!我收钱,我只认钱!”

等大小姐脱完衣服,侍从这才看清对方冷峻的眼神和漠然的表情,身上还套着简陋的麻衣和七分裤,将头发扎成干练的马尾辫。

侍从看向亭廊石椅上的首饰和长裙,唯唯诺诺地问道:“大小姐,您的意思是?”

朱莉答道:“拿去换钱,这身丧衣我不想再穿了。天热,难受。”

侍从还真搞不懂这一家子的古怪性子。

朱莉打量着雇工诧异的眼神,喝道:“男人可以在裸着上身人模狗样地在街上走来走去,凭什么我一个女人就得华服盛装礼貌待人?”

大小姐果决强势的谈吐让侍从哑口无言。

过了半响,侍从才想起本职工作。

“关于少爷这事,大小姐还有吩咐的吗?”

朱莉问:“谁喜欢他?和他走得近?”

侍从答:“帕奇,你们叫他胡子医生。”

朱莉:“那就查帕奇。”

侍从:“得加钱。”

“钱都在这儿了,你自己拿去。”朱莉指着衣服。

侍从摇摇头:“不够呀。主子。”

突然,朱莉大小姐的表情变得非常丰富。

只用了短短的一瞬间,她原本冷若冰霜的脸上,落下泪来,哭得很难看。

“那是我亲生弟弟啊!你知道吗?你知道我有多么想他吗?达里欧!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我对我弟弟的感情怎么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呢?”

侍从一听“达里欧”的称呼,吓得大气不敢喘一下,这是他的真名,也是他身为贼寇的证明。

但他保持着了,您缺钱吗?”

朱莉立马变了脸,重新变得冷静,变成无情之人。

“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我不愿浪费任何一点生命在你身上。”朱莉如此说着,眺望着远方孤零零的坟坑,“你得付出对应的劳力,来吧,达里欧,带上铲子,和我一块送伍德最后一程,让他入土为安。”

紧接着,一主一仆提上了铁锹和铲子,走到小少爷的坟边。

夏日的烈阳照在青翠草地的嫩叶上,万物都带着潮热的水气,拥有充沛的生命力。

但这是属于伍德的忌日,代表了死亡的日期。

达里欧身为侍从,奋力挥舞着铁铲,往坟坑撒下土壤。

朱莉大小姐则捧着安息日用的祷文书,嘴上念出与书籍格格不入截然不同的祷词。

“愿你不得好死,伍德。”

泥土落在腐朽棺材板上的声音沙沙作响,像是用指甲盖抓挠石头那样刺耳。

朱莉接着念道:“世上有很多纨绔子弟,但他们大多没有你面目可憎,你是个土匪、流氓、恶棍、人渣,我能想到的词就是这些,因为我的礼仪课老师只用过这些词。”

达里欧满头大汗,倒不是因为在阳光下干活累出来的,而是这女主人的言辞行径过于彪悍。

朱莉挥着手,大声喊道:“兄弟,下地狱吧,我们的祖先用普拉克做姓,它的含义是,但我在你身上看不到半点勇气,别说勇气,其他的美德更是半点不沾。地狱是一所学校,只有在地狱里吃过了苦头,学会如何为人,才能重新来这个世界开始崭新的人生。对了,我还想好好骂骂你——

——你这可悲可恶的奸贼,居然敢偷我的绣花钱包拿去赌钱。钱和钱包都一块输了。你这头披着人皮的畜生,我给你许了镇上品学兼优的好姑娘,结果你却教人家抽大烟!?还把她卖去了煤矿!?你这只烂在屎里的臭虫……”

达里欧举起了手。

“等一下,主子。”

朱莉稍稍俯身,动作翩翩有礼。

“抱歉?”

达里欧点点头:“要优雅。”

“好吧。”朱莉叹气,转而开始絮絮叨叨:“你是死得其所,寿终正寝。在决斗中被一枚伊丽莎白刺剑贯穿了心脏,剑上抹了蝰蛇的毒液,当姐姐的能看到你能有这种奢侈的死法……我……”

大小姐愣了会神,原本她舒展自然的眉头变得紧张而焦虑。

一对明亮清澈的眼眸,再一次落下眼泪来。

“我本以为你会活很久很久,就像是一句‘祸害留千年’那样死而不僵,在走不动路的年纪被几个不识好歹的小流氓打死在街上也好,我的弟弟,死在决斗里还真不像是你这个东西能干出来的事,写进家族史也太光鲜了。”

当她说完这句时,已经快哭成泪人了。

达里欧不解:“我说主子,你到底是盼着他死?还是盼着他活啊?”

“看什么看!填你的坑!”朱莉喷着鼻涕泡,拭净眼泪骂骂咧咧的。

等侍从达里欧堆起小坟,将泥土拍打殷实,一个连墓碑都没有的简单墓地就这么完成了。

大小姐的神态已经恢复如常,她给这忠诚的贼寇擦着汗。

“辛苦你了。”

可达里欧看这个女人的眼神如洪水猛兽。

“不辛苦不辛苦……”

朱莉说:“我也知道你不辛苦,伍德死了,今后,觊觎庄园财产的人会越来越多,说不定我将来的未婚夫也是为了财产而来,我有很多不方便动手的地方,需要你这样的侠客出手相助。这声辛苦,是提前说给你听的。”

“托伍德少爷的福,才能让我认识您这样的大贵人。”达里欧笑嘻嘻地答道,“这年头像您这样喜欢把天聊死的女人不多了,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话音未落,从坟地里突然“砰”的一声,钻出了一只脏兮兮的手。

在场两人神色震惊,保持着诡异的安静。

紧接着,那只手开始刨土,结实的臂膀肌肉鼓胀发力,五指仿佛不知疼痛一样,抓得指甲翻花开裂,涌出血来。

最终,坑口钻出了个脑袋,目光炯炯有神,透着股机灵劲。

在场的三个人互相对视,跟着彼此的目光远望,打量着彼此的衣着和肤色,眺望着庄园的装修,棉花地里的奴工,还有大房子门牌上的精致钟盘,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齿轮咬合的机械音符像是敲在了他们心头。

扑通——

扑通——

久久没人吭声。

最后,揭棺而起的伍德问。

“我他妈穿越了?”

番外笑话八·死去的太阳

开门见山的说,椿风镇的大庄园正在举行葬礼,逝者是庄园主的小儿子,名叫伍德。

棺材的样式老旧,破烂的橡木板上满是虫洞蛀坑,敲下几根生锈长钉,棺材盖跟着胀紧开裂,从缝隙里露出一副小山羊的骸骨,那是镇上胡子医生送给小伍德的临别礼物。

十来位宾客站在园林亭廊的走道上避暑默哀,看着华美的庄园与简陋的棺材,心中感叹人间冷暖,嘴上吐出心怀鬼胎。

“他终于是死了?”

“怎么死的?”

“听说是决斗。”

“是意外吗?”

“哪里有什么意外你们都巴不得他死。”

“他才二十一岁啊!那么年轻!可惜了,可惜呀。”

“可惜甚么?想把女儿嫁给他?普拉克老爷膝下就这么一个儿子,老爷走了之后,大家都盯着他呢。”

“哼,这万贯家财,可不都便宜了大小姐。”

“你们说,会不会是大小姐害了他?老爷死后,产业一直都是大小姐在打理,这一家子都不太正常。”

“小少爷整天吃喝嫖赌寻欢作乐,如果我是朱莉大小姐,我也恨不得杀了这个法定继承人,庄园落到他的手里只会让更多人失业,到时候大家跟着赔钱倒霉。”

“镇子是容不下他了?真可怕呀……”

“这是好事!他不死才是坏事呢!除了胡子医生谁还喜欢小少爷?小少爷为了烟草和吗啡给诊疗院送了多少钱?医生能不喜欢他嘛?”

“嘘……大小姐来了。”

从亭廊尽头走来一位身材高挑的金发丽人,穿着翻领排扣长裙,戴着黑纱帽,帽檐上佩着白菊,正是朱莉大小姐。

她轻启朱唇,神色冷淡,吩咐道:“客人们去偏厅休息,下人准备了食物和酒。招待不周还请见谅。”

话音未落,宾客们像是避瘟逃命一样,快步离开了亭廊。

等人走茶凉,亭廊只剩下了朱莉和她的侍从。

侍从看上去三十五六岁,留着两撇八字胡,红头发,面相尖嘴猴腮,正准备笑嘻嘻地凑上前,向主子献殷勤。

“大小姐,您看少爷这一单……”

朱莉挥了挥手,像是在赶蚊子:“伍德的事情,辛苦你了。”

“不辛苦,我是个手艺人,收钱干活,只是这钱能不能……”侍从故意放慢了语速。

朱莉大小姐摘下了纱帽,一头卷发瀑落而下,紧接着……

她开始脱衣服。

是的,脱衣服。

侍从急了眼,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得捂住眼睛,又止不住内心的好奇,从指缝中偷偷瞄向大小姐,嘴里跟着嚷嚷。

“不行!大小姐!我收钱,我只认钱!”

等大小姐脱完衣服,侍从这才看清对方冷峻的眼神和漠然的表情,身上还套着简陋的麻衣和七分裤,将头发扎成干练的马尾辫。

侍从看向亭廊石椅上的首饰和长裙,唯唯诺诺地问道:“大小姐,您的意思是?”

朱莉答道:“拿去换钱,这身丧衣我不想再穿了。天热,难受。”

侍从还真搞不懂这一家子的古怪性子。

朱莉打量着雇工诧异的眼神,喝道:“男人可以在裸着上身人模狗样地在街上走来走去,凭什么我一个女人就得华服盛装礼貌待人?”

大小姐果决强势的谈吐让侍从哑口无言。

过了半响,侍从才想起本职工作。

“关于少爷这事,大小姐还有吩咐的吗?”

朱莉问:“谁喜欢他?和他走得近?”

侍从答:“帕奇,你们叫他胡子医生。”

朱莉:“那就查帕奇。”

侍从:“得加钱。”

“钱都在这儿了,你自己拿去。”朱莉指着衣服。

侍从摇摇头:“不够呀。主子。”

突然,朱莉大小姐的表情变得非常丰富。

只用了短短的一瞬间,她原本冷若冰霜的脸上,落下泪来,哭得很难看。

“那是我亲生弟弟啊!你知道吗?你知道我有多么想他吗?达里欧!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我对我弟弟的感情怎么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呢?”

侍从一听“达里欧”的称呼,吓得大气不敢喘一下,这是他的真名,也是他身为贼寇的证明。

但他保持着了,您缺钱吗?”

朱莉立马变了脸,重新变得冷静,变成无情之人。

“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我不愿浪费任何一点生命在你身上。”朱莉如此说着,眺望着远方孤零零的坟坑,“你得付出对应的劳力,来吧,达里欧,带上铲子,和我一块送伍德最后一程,让他入土为安。”

紧接着,一主一仆提上了铁锹和铲子,走到小少爷的坟边。

夏日的烈阳照在青翠草地的嫩叶上,万物都带着潮热的水气,拥有充沛的生命力。

但这是属于伍德的忌日,代表了死亡的日期。

达里欧身为侍从,奋力挥舞着铁铲,往坟坑撒下土壤。

朱莉大小姐则捧着安息日用的祷文书,嘴上念出与书籍格格不入截然不同的祷词。

“愿你不得好死,伍德。”

泥土落在腐朽棺材板上的声音沙沙作响,像是用指甲盖抓挠石头那样刺耳。

朱莉接着念道:“世上有很多纨绔子弟,但他们大多没有你面目可憎,你是个土匪、流氓、恶棍、人渣,我能想到的词就是这些,因为我的礼仪课老师只用过这些词。”

达里欧满头大汗,倒不是因为在阳光下干活累出来的,而是这女主人的言辞行径过于彪悍。

朱莉挥着手,大声喊道:“兄弟,下地狱吧,我们的祖先用普拉克做姓,它的含义是,但我在你身上看不到半点勇气,别说勇气,其他的美德更是半点不沾。地狱是一所学校,只有在地狱里吃过了苦头,学会如何为人,才能重新来这个世界开始崭新的人生。对了,我还想好好骂骂你——

——你这可悲可恶的奸贼,居然敢偷我的绣花钱包拿去赌钱。钱和钱包都一块输了。你这头披着人皮的畜生,我给你许了镇上品学兼优的好姑娘,结果你却教人家抽大烟!?还把她卖去了煤矿!?你这只烂在屎里的臭虫……”

达里欧举起了手。

“等一下,主子。”

朱莉稍稍俯身,动作翩翩有礼。

“抱歉?”

达里欧点点头:“要优雅。”

“好吧。”朱莉叹气,转而开始絮絮叨叨:“你是死得其所,寿终正寝。在决斗中被一枚伊丽莎白刺剑贯穿了心脏,剑上抹了蝰蛇的毒液,当姐姐的能看到你能有这种奢侈的死法……我……”

大小姐愣了会神,原本她舒展自然的眉头变得紧张而焦虑。

一对明亮清澈的眼眸,再一次落下眼泪来。

“我本以为你会活很久很久,就像是一句‘祸害留千年’那样死而不僵,在走不动路的年纪被几个不识好歹的小流氓打死在街上也好,我的弟弟,死在决斗里还真不像是你这个东西能干出来的事,写进家族史也太光鲜了。”

当她说完这句时,已经快哭成泪人了。

达里欧不解:“我说主子,你到底是盼着他死?还是盼着他活啊?”

“看什么看!填你的坑!”朱莉喷着鼻涕泡,拭净眼泪骂骂咧咧的。

等侍从达里欧堆起小坟,将泥土拍打殷实,一个连墓碑都没有的简单墓地就这么完成了。

大小姐的神态已经恢复如常,她给这忠诚的贼寇擦着汗。

“辛苦你了。”

可达里欧看这个女人的眼神如洪水猛兽。

“不辛苦不辛苦……”

朱莉说:“我也知道你不辛苦,伍德死了,今后,觊觎庄园财产的人会越来越多,说不定我将来的未婚夫也是为了财产而来,我有很多不方便动手的地方,需要你这样的侠客出手相助。这声辛苦,是提前说给你听的。”

“托伍德少爷的福,才能让我认识您这样的大贵人。”达里欧笑嘻嘻地答道,“这年头像您这样喜欢把天聊死的女人不多了,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话音未落,从坟地里突然“砰”的一声,钻出了一只脏兮兮的手。

在场两人神色震惊,保持着诡异的安静。

紧接着,那只手开始刨土,结实的臂膀肌肉鼓胀发力,五指仿佛不知疼痛一样,抓得指甲翻花开裂,涌出血来。

最终,坑口钻出了个脑袋,目光炯炯有神,透着股机灵劲。

在场的三个人互相对视,跟着彼此的目光远望,打量着彼此的衣着和肤色,眺望着庄园的装修,棉花地里的奴工,还有大房子门牌上的精致钟盘,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齿轮咬合的机械音符像是敲在了他们心头。

扑通——

扑通——

久久没人吭声。

最后,揭棺而起的伍德问。

“我他妈穿越了?”

番外笑话九·残忍的障碍

开门见山的说,椿风镇的大庄园正在举行葬礼,逝者是庄园主的小儿子,名叫伍德。

棺材的样式老旧,破烂的橡木板上满是虫洞蛀坑,敲下几根生锈长钉,棺材盖跟着胀紧开裂,从缝隙里露出一副小山羊的骸骨,那是镇上胡子医生送给小伍德的临别礼物。

十来位宾客站在园林亭廊的走道上避暑默哀,看着华美的庄园与简陋的棺材,心中感叹人间冷暖,嘴上吐出心怀鬼胎。

“他终于是死了?”

“怎么死的?”

“听说是决斗。”

“是意外吗?”

“哪里有什么意外你们都巴不得他死。”

“他才二十一岁啊!那么年轻!可惜了,可惜呀。”

“可惜甚么?想把女儿嫁给他?普拉克老爷膝下就这么一个儿子,老爷走了之后,大家都盯着他呢。”

“哼,这万贯家财,可不都便宜了大小姐。”

“你们说,会不会是大小姐害了他?老爷死后,产业一直都是大小姐在打理,这一家子都不太正常。”

“小少爷整天吃喝嫖赌寻欢作乐,如果我是朱莉大小姐,我也恨不得杀了这个法定继承人,庄园落到他的手里只会让更多人失业,到时候大家跟着赔钱倒霉。”

“镇子是容不下他了?真可怕呀……”

“这是好事!他不死才是坏事呢!除了胡子医生谁还喜欢小少爷?小少爷为了烟草和吗啡给诊疗院送了多少钱?医生能不喜欢他嘛?”

“嘘……大小姐来了。”

从亭廊尽头走来一位身材高挑的金发丽人,穿着翻领排扣长裙,戴着黑纱帽,帽檐上佩着白菊,正是朱莉大小姐。

她轻启朱唇,神色冷淡,吩咐道:“客人们去偏厅休息,下人准备了食物和酒。招待不周还请见谅。”

话音未落,宾客们像是避瘟逃命一样,快步离开了亭廊。

等人走茶凉,亭廊只剩下了朱莉和她的侍从。

侍从看上去三十五六岁,留着两撇八字胡,红头发,面相尖嘴猴腮,正准备笑嘻嘻地凑上前,向主子献殷勤。

“大小姐,您看少爷这一单……”

朱莉挥了挥手,像是在赶蚊子:“伍德的事情,辛苦你了。”

“不辛苦,我是个手艺人,收钱干活,只是这钱能不能……”侍从故意放慢了语速。

朱莉大小姐摘下了纱帽,一头卷发瀑落而下,紧接着……

她开始脱衣服。

是的,脱衣服。

侍从急了眼,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得捂住眼睛,又止不住内心的好奇,从指缝中偷偷瞄向大小姐,嘴里跟着嚷嚷。

“不行!大小姐!我收钱,我只认钱!”

等大小姐脱完衣服,侍从这才看清对方冷峻的眼神和漠然的表情,身上还套着简陋的麻衣和七分裤,将头发扎成干练的马尾辫。

侍从看向亭廊石椅上的首饰和长裙,唯唯诺诺地问道:“大小姐,您的意思是?”

朱莉答道:“拿去换钱,这身丧衣我不想再穿了。天热,难受。”

侍从还真搞不懂这一家子的古怪性子。

朱莉打量着雇工诧异的眼神,喝道:“男人可以在裸着上身人模狗样地在街上走来走去,凭什么我一个女人就得华服盛装礼貌待人?”

大小姐果决强势的谈吐让侍从哑口无言。

过了半响,侍从才想起本职工作。

“关于少爷这事,大小姐还有吩咐的吗?”

朱莉问:“谁喜欢他?和他走得近?”

侍从答:“帕奇,你们叫他胡子医生。”

朱莉:“那就查帕奇。”

侍从:“得加钱。”

“钱都在这儿了,你自己拿去。”朱莉指着衣服。

侍从摇摇头:“不够呀。主子。”

突然,朱莉大小姐的表情变得非常丰富。

只用了短短的一瞬间,她原本冷若冰霜的脸上,落下泪来,哭得很难看。

“那是我亲生弟弟啊!你知道吗?你知道我有多么想他吗?达里欧!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我对我弟弟的感情怎么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呢?”

侍从一听“达里欧”的称呼,吓得大气不敢喘一下,这是他的真名,也是他身为贼寇的证明。

但他保持着了,您缺钱吗?”

朱莉立马变了脸,重新变得冷静,变成无情之人。

“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我不愿浪费任何一点生命在你身上。”朱莉如此说着,眺望着远方孤零零的坟坑,“你得付出对应的劳力,来吧,达里欧,带上铲子,和我一块送伍德最后一程,让他入土为安。”

紧接着,一主一仆提上了铁锹和铲子,走到小少爷的坟边。

夏日的烈阳照在青翠草地的嫩叶上,万物都带着潮热的水气,拥有充沛的生命力。

但这是属于伍德的忌日,代表了死亡的日期。

达里欧身为侍从,奋力挥舞着铁铲,往坟坑撒下土壤。

朱莉大小姐则捧着安息日用的祷文书,嘴上念出与书籍格格不入截然不同的祷词。

“愿你不得好死,伍德。”

泥土落在腐朽棺材板上的声音沙沙作响,像是用指甲盖抓挠石头那样刺耳。

朱莉接着念道:“世上有很多纨绔子弟,但他们大多没有你面目可憎,你是个土匪、流氓、恶棍、人渣,我能想到的词就是这些,因为我的礼仪课老师只用过这些词。”

达里欧满头大汗,倒不是因为在阳光下干活累出来的,而是这女主人的言辞行径过于彪悍。

朱莉挥着手,大声喊道:“兄弟,下地狱吧,我们的祖先用普拉克做姓,它的含义是,但我在你身上看不到半点勇气,别说勇气,其他的美德更是半点不沾。地狱是一所学校,只有在地狱里吃过了苦头,学会如何为人,才能重新来这个世界开始崭新的人生。对了,我还想好好骂骂你——

——你这可悲可恶的奸贼,居然敢偷我的绣花钱包拿去赌钱。钱和钱包都一块输了。你这头披着人皮的畜生,我给你许了镇上品学兼优的好姑娘,结果你却教人家抽大烟!?还把她卖去了煤矿!?你这只烂在屎里的臭虫……”

达里欧举起了手。

“等一下,主子。”

朱莉稍稍俯身,动作翩翩有礼。

“抱歉?”

达里欧点点头:“要优雅。”

“好吧。”朱莉叹气,转而开始絮絮叨叨:“你是死得其所,寿终正寝。在决斗中被一枚伊丽莎白刺剑贯穿了心脏,剑上抹了蝰蛇的毒液,当姐姐的能看到你能有这种奢侈的死法……我……”

大小姐愣了会神,原本她舒展自然的眉头变得紧张而焦虑。

一对明亮清澈的眼眸,再一次落下眼泪来。

“我本以为你会活很久很久,就像是一句‘祸害留千年’那样死而不僵,在走不动路的年纪被几个不识好歹的小流氓打死在街上也好,我的弟弟,死在决斗里还真不像是你这个东西能干出来的事,写进家族史也太光鲜了。”

当她说完这句时,已经快哭成泪人了。

达里欧不解:“我说主子,你到底是盼着他死?还是盼着他活啊?”

“看什么看!填你的坑!”朱莉喷着鼻涕泡,拭净眼泪骂骂咧咧的。

等侍从达里欧堆起小坟,将泥土拍打殷实,一个连墓碑都没有的简单墓地就这么完成了。

大小姐的神态已经恢复如常,她给这忠诚的贼寇擦着汗。

“辛苦你了。”

可达里欧看这个女人的眼神如洪水猛兽。

“不辛苦不辛苦……”

朱莉说:“我也知道你不辛苦,伍德死了,今后,觊觎庄园财产的人会越来越多,说不定我将来的未婚夫也是为了财产而来,我有很多不方便动手的地方,需要你这样的侠客出手相助。这声辛苦,是提前说给你听的。”

“托伍德少爷的福,才能让我认识您这样的大贵人。”达里欧笑嘻嘻地答道,“这年头像您这样喜欢把天聊死的女人不多了,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话音未落,从坟地里突然“砰”的一声,钻出了一只脏兮兮的手。

在场两人神色震惊,保持着诡异的安静。

紧接着,那只手开始刨土,结实的臂膀肌肉鼓胀发力,五指仿佛不知疼痛一样,抓得指甲翻花开裂,涌出血来。

最终,坑口钻出了个脑袋,目光炯炯有神,透着股机灵劲。

在场的三个人互相对视,跟着彼此的目光远望,打量着彼此的衣着和肤色,眺望着庄园的装修,棉花地里的奴工,还有大房子门牌上的精致钟盘,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齿轮咬合的机械音符像是敲在了他们心头。

扑通——

扑通——

久久没人吭声。

最后,揭棺而起的伍德问。

“我他妈穿越了?”

番外笑话十·顶级理解

开门见山的说,椿风镇的大庄园正在举行葬礼,逝者是庄园主的小儿子,名叫伍德。

棺材的样式老旧,破烂的橡木板上满是虫洞蛀坑,敲下几根生锈长钉,棺材盖跟着胀紧开裂,从缝隙里露出一副小山羊的骸骨,那是镇上胡子医生送给小伍德的临别礼物。

十来位宾客站在园林亭廊的走道上避暑默哀,看着华美的庄园与简陋的棺材,心中感叹人间冷暖,嘴上吐出心怀鬼胎。

“他终于是死了?”

“怎么死的?”

“听说是决斗。”

“是意外吗?”

“哪里有什么意外你们都巴不得他死。”

“他才二十一岁啊!那么年轻!可惜了,可惜呀。”

“可惜甚么?想把女儿嫁给他?普拉克老爷膝下就这么一个儿子,老爷走了之后,大家都盯着他呢。”

“哼,这万贯家财,可不都便宜了大小姐。”

“你们说,会不会是大小姐害了他?老爷死后,产业一直都是大小姐在打理,这一家子都不太正常。”

“小少爷整天吃喝嫖赌寻欢作乐,如果我是朱莉大小姐,我也恨不得杀了这个法定继承人,庄园落到他的手里只会让更多人失业,到时候大家跟着赔钱倒霉。”

“镇子是容不下他了?真可怕呀……”

“这是好事!他不死才是坏事呢!除了胡子医生谁还喜欢小少爷?小少爷为了烟草和吗啡给诊疗院送了多少钱?医生能不喜欢他嘛?”

“嘘……大小姐来了。”

从亭廊尽头走来一位身材高挑的金发丽人,穿着翻领排扣长裙,戴着黑纱帽,帽檐上佩着白菊,正是朱莉大小姐。

她轻启朱唇,神色冷淡,吩咐道:“客人们去偏厅休息,下人准备了食物和酒。招待不周还请见谅。”

话音未落,宾客们像是避瘟逃命一样,快步离开了亭廊。

等人走茶凉,亭廊只剩下了朱莉和她的侍从。

侍从看上去三十五六岁,留着两撇八字胡,红头发,面相尖嘴猴腮,正准备笑嘻嘻地凑上前,向主子献殷勤。

“大小姐,您看少爷这一单……”

朱莉挥了挥手,像是在赶蚊子:“伍德的事情,辛苦你了。”

“不辛苦,我是个手艺人,收钱干活,只是这钱能不能……”侍从故意放慢了语速。

朱莉大小姐摘下了纱帽,一头卷发瀑落而下,紧接着……

她开始脱衣服。

是的,脱衣服。

侍从急了眼,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得捂住眼睛,又止不住内心的好奇,从指缝中偷偷瞄向大小姐,嘴里跟着嚷嚷。

“不行!大小姐!我收钱,我只认钱!”

等大小姐脱完衣服,侍从这才看清对方冷峻的眼神和漠然的表情,身上还套着简陋的麻衣和七分裤,将头发扎成干练的马尾辫。

侍从看向亭廊石椅上的首饰和长裙,唯唯诺诺地问道:“大小姐,您的意思是?”

朱莉答道:“拿去换钱,这身丧衣我不想再穿了。天热,难受。”

侍从还真搞不懂这一家子的古怪性子。

朱莉打量着雇工诧异的眼神,喝道:“男人可以在裸着上身人模狗样地在街上走来走去,凭什么我一个女人就得华服盛装礼貌待人?”

大小姐果决强势的谈吐让侍从哑口无言。

过了半响,侍从才想起本职工作。

“关于少爷这事,大小姐还有吩咐的吗?”

朱莉问:“谁喜欢他?和他走得近?”

侍从答:“帕奇,你们叫他胡子医生。”

朱莉:“那就查帕奇。”

侍从:“得加钱。”

“钱都在这儿了,你自己拿去。”朱莉指着衣服。

侍从摇摇头:“不够呀。主子。”

突然,朱莉大小姐的表情变得非常丰富。

只用了短短的一瞬间,她原本冷若冰霜的脸上,落下泪来,哭得很难看。

“那是我亲生弟弟啊!你知道吗?你知道我有多么想他吗?达里欧!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我对我弟弟的感情怎么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呢?”

侍从一听“达里欧”的称呼,吓得大气不敢喘一下,这是他的真名,也是他身为贼寇的证明。

但他保持着了,您缺钱吗?”

朱莉立马变了脸,重新变得冷静,变成无情之人。

“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我不愿浪费任何一点生命在你身上。”朱莉如此说着,眺望着远方孤零零的坟坑,“你得付出对应的劳力,来吧,达里欧,带上铲子,和我一块送伍德最后一程,让他入土为安。”

紧接着,一主一仆提上了铁锹和铲子,走到小少爷的坟边。

夏日的烈阳照在青翠草地的嫩叶上,万物都带着潮热的水气,拥有充沛的生命力。

但这是属于伍德的忌日,代表了死亡的日期。

达里欧身为侍从,奋力挥舞着铁铲,往坟坑撒下土壤。

朱莉大小姐则捧着安息日用的祷文书,嘴上念出与书籍格格不入截然不同的祷词。

“愿你不得好死,伍德。”

泥土落在腐朽棺材板上的声音沙沙作响,像是用指甲盖抓挠石头那样刺耳。

朱莉接着念道:“世上有很多纨绔子弟,但他们大多没有你面目可憎,你是个土匪、流氓、恶棍、人渣,我能想到的词就是这些,因为我的礼仪课老师只用过这些词。”

达里欧满头大汗,倒不是因为在阳光下干活累出来的,而是这女主人的言辞行径过于彪悍。

朱莉挥着手,大声喊道:“兄弟,下地狱吧,我们的祖先用普拉克做姓,它的含义是,但我在你身上看不到半点勇气,别说勇气,其他的美德更是半点不沾。地狱是一所学校,只有在地狱里吃过了苦头,学会如何为人,才能重新来这个世界开始崭新的人生。对了,我还想好好骂骂你——

——你这可悲可恶的奸贼,居然敢偷我的绣花钱包拿去赌钱。钱和钱包都一块输了。你这头披着人皮的畜生,我给你许了镇上品学兼优的好姑娘,结果你却教人家抽大烟!?还把她卖去了煤矿!?你这只烂在屎里的臭虫……”

达里欧举起了手。

“等一下,主子。”

朱莉稍稍俯身,动作翩翩有礼。

“抱歉?”

达里欧点点头:“要优雅。”

“好吧。”朱莉叹气,转而开始絮絮叨叨:“你是死得其所,寿终正寝。在决斗中被一枚伊丽莎白刺剑贯穿了心脏,剑上抹了蝰蛇的毒液,当姐姐的能看到你能有这种奢侈的死法……我……”

大小姐愣了会神,原本她舒展自然的眉头变得紧张而焦虑。

一对明亮清澈的眼眸,再一次落下眼泪来。

“我本以为你会活很久很久,就像是一句‘祸害留千年’那样死而不僵,在走不动路的年纪被几个不识好歹的小流氓打死在街上也好,我的弟弟,死在决斗里还真不像是你这个东西能干出来的事,写进家族史也太光鲜了。”

当她说完这句时,已经快哭成泪人了。

达里欧不解:“我说主子,你到底是盼着他死?还是盼着他活啊?”

“看什么看!填你的坑!”朱莉喷着鼻涕泡,拭净眼泪骂骂咧咧的。

等侍从达里欧堆起小坟,将泥土拍打殷实,一个连墓碑都没有的简单墓地就这么完成了。

大小姐的神态已经恢复如常,她给这忠诚的贼寇擦着汗。

“辛苦你了。”

可达里欧看这个女人的眼神如洪水猛兽。

“不辛苦不辛苦……”

朱莉说:“我也知道你不辛苦,伍德死了,今后,觊觎庄园财产的人会越来越多,说不定我将来的未婚夫也是为了财产而来,我有很多不方便动手的地方,需要你这样的侠客出手相助。这声辛苦,是提前说给你听的。”

“托伍德少爷的福,才能让我认识您这样的大贵人。”达里欧笑嘻嘻地答道,“这年头像您这样喜欢把天聊死的女人不多了,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话音未落,从坟地里突然“砰”的一声,钻出了一只脏兮兮的手。

在场两人神色震惊,保持着诡异的安静。

紧接着,那只手开始刨土,结实的臂膀肌肉鼓胀发力,五指仿佛不知疼痛一样,抓得指甲翻花开裂,涌出血来。

最终,坑口钻出了个脑袋,目光炯炯有神,透着股机灵劲。

在场的三个人互相对视,跟着彼此的目光远望,打量着彼此的衣着和肤色,眺望着庄园的装修,棉花地里的奴工,还有大房子门牌上的精致钟盘,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齿轮咬合的机械音符像是敲在了他们心头。

扑通——

扑通——

久久没人吭声。

最后,揭棺而起的伍德问。

“我他妈穿越了?”

番外笑话十一·新仓库

开门见山的说,椿风镇的大庄园正在举行葬礼,逝者是庄园主的小儿子,名叫伍德。

棺材的样式老旧,破烂的橡木板上满是虫洞蛀坑,敲下几根生锈长钉,棺材盖跟着胀紧开裂,从缝隙里露出一副小山羊的骸骨,那是镇上胡子医生送给小伍德的临别礼物。

十来位宾客站在园林亭廊的走道上避暑默哀,看着华美的庄园与简陋的棺材,心中感叹人间冷暖,嘴上吐出心怀鬼胎。

“他终于是死了?”

“怎么死的?”

“听说是决斗。”

“是意外吗?”

“哪里有什么意外你们都巴不得他死。”

“他才二十一岁啊!那么年轻!可惜了,可惜呀。”

“可惜甚么?想把女儿嫁给他?普拉克老爷膝下就这么一个儿子,老爷走了之后,大家都盯着他呢。”

“哼,这万贯家财,可不都便宜了大小姐。”

“你们说,会不会是大小姐害了他?老爷死后,产业一直都是大小姐在打理,这一家子都不太正常。”

“小少爷整天吃喝嫖赌寻欢作乐,如果我是朱莉大小姐,我也恨不得杀了这个法定继承人,庄园落到他的手里只会让更多人失业,到时候大家跟着赔钱倒霉。”

“镇子是容不下他了?真可怕呀……”

“这是好事!他不死才是坏事呢!除了胡子医生谁还喜欢小少爷?小少爷为了烟草和吗啡给诊疗院送了多少钱?医生能不喜欢他嘛?”

“嘘……大小姐来了。”

从亭廊尽头走来一位身材高挑的金发丽人,穿着翻领排扣长裙,戴着黑纱帽,帽檐上佩着白菊,正是朱莉大小姐。

她轻启朱唇,神色冷淡,吩咐道:“客人们去偏厅休息,下人准备了食物和酒。招待不周还请见谅。”

话音未落,宾客们像是避瘟逃命一样,快步离开了亭廊。

等人走茶凉,亭廊只剩下了朱莉和她的侍从。

侍从看上去三十五六岁,留着两撇八字胡,红头发,面相尖嘴猴腮,正准备笑嘻嘻地凑上前,向主子献殷勤。

“大小姐,您看少爷这一单……”

朱莉挥了挥手,像是在赶蚊子:“伍德的事情,辛苦你了。”

“不辛苦,我是个手艺人,收钱干活,只是这钱能不能……”侍从故意放慢了语速。

朱莉大小姐摘下了纱帽,一头卷发瀑落而下,紧接着……

她开始脱衣服。

是的,脱衣服。

侍从急了眼,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得捂住眼睛,又止不住内心的好奇,从指缝中偷偷瞄向大小姐,嘴里跟着嚷嚷。

“不行!大小姐!我收钱,我只认钱!”

等大小姐脱完衣服,侍从这才看清对方冷峻的眼神和漠然的表情,身上还套着简陋的麻衣和七分裤,将头发扎成干练的马尾辫。

侍从看向亭廊石椅上的首饰和长裙,唯唯诺诺地问道:“大小姐,您的意思是?”

朱莉答道:“拿去换钱,这身丧衣我不想再穿了。天热,难受。”

侍从还真搞不懂这一家子的古怪性子。

朱莉打量着雇工诧异的眼神,喝道:“男人可以在裸着上身人模狗样地在街上走来走去,凭什么我一个女人就得华服盛装礼貌待人?”

大小姐果决强势的谈吐让侍从哑口无言。

过了半响,侍从才想起本职工作。

“关于少爷这事,大小姐还有吩咐的吗?”

朱莉问:“谁喜欢他?和他走得近?”

侍从答:“帕奇,你们叫他胡子医生。”

朱莉:“那就查帕奇。”

侍从:“得加钱。”

“钱都在这儿了,你自己拿去。”朱莉指着衣服。

侍从摇摇头:“不够呀。主子。”

突然,朱莉大小姐的表情变得非常丰富。

只用了短短的一瞬间,她原本冷若冰霜的脸上,落下泪来,哭得很难看。

“那是我亲生弟弟啊!你知道吗?你知道我有多么想他吗?达里欧!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我对我弟弟的感情怎么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呢?”

侍从一听“达里欧”的称呼,吓得大气不敢喘一下,这是他的真名,也是他身为贼寇的证明。

但他保持着了,您缺钱吗?”

朱莉立马变了脸,重新变得冷静,变成无情之人。

“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我不愿浪费任何一点生命在你身上。”朱莉如此说着,眺望着远方孤零零的坟坑,“你得付出对应的劳力,来吧,达里欧,带上铲子,和我一块送伍德最后一程,让他入土为安。”

紧接着,一主一仆提上了铁锹和铲子,走到小少爷的坟边。

夏日的烈阳照在青翠草地的嫩叶上,万物都带着潮热的水气,拥有充沛的生命力。

但这是属于伍德的忌日,代表了死亡的日期。

达里欧身为侍从,奋力挥舞着铁铲,往坟坑撒下土壤。

朱莉大小姐则捧着安息日用的祷文书,嘴上念出与书籍格格不入截然不同的祷词。

“愿你不得好死,伍德。”

泥土落在腐朽棺材板上的声音沙沙作响,像是用指甲盖抓挠石头那样刺耳。

朱莉接着念道:“世上有很多纨绔子弟,但他们大多没有你面目可憎,你是个土匪、流氓、恶棍、人渣,我能想到的词就是这些,因为我的礼仪课老师只用过这些词。”

达里欧满头大汗,倒不是因为在阳光下干活累出来的,而是这女主人的言辞行径过于彪悍。

朱莉挥着手,大声喊道:“兄弟,下地狱吧,我们的祖先用普拉克做姓,它的含义是,但我在你身上看不到半点勇气,别说勇气,其他的美德更是半点不沾。地狱是一所学校,只有在地狱里吃过了苦头,学会如何为人,才能重新来这个世界开始崭新的人生。对了,我还想好好骂骂你——

——你这可悲可恶的奸贼,居然敢偷我的绣花钱包拿去赌钱。钱和钱包都一块输了。你这头披着人皮的畜生,我给你许了镇上品学兼优的好姑娘,结果你却教人家抽大烟!?还把她卖去了煤矿!?你这只烂在屎里的臭虫……”

达里欧举起了手。

“等一下,主子。”

朱莉稍稍俯身,动作翩翩有礼。

“抱歉?”

达里欧点点头:“要优雅。”

“好吧。”朱莉叹气,转而开始絮絮叨叨:“你是死得其所,寿终正寝。在决斗中被一枚伊丽莎白刺剑贯穿了心脏,剑上抹了蝰蛇的毒液,当姐姐的能看到你能有这种奢侈的死法……我……”

大小姐愣了会神,原本她舒展自然的眉头变得紧张而焦虑。

一对明亮清澈的眼眸,再一次落下眼泪来。

“我本以为你会活很久很久,就像是一句‘祸害留千年’那样死而不僵,在走不动路的年纪被几个不识好歹的小流氓打死在街上也好,我的弟弟,死在决斗里还真不像是你这个东西能干出来的事,写进家族史也太光鲜了。”

当她说完这句时,已经快哭成泪人了。

达里欧不解:“我说主子,你到底是盼着他死?还是盼着他活啊?”

“看什么看!填你的坑!”朱莉喷着鼻涕泡,拭净眼泪骂骂咧咧的。

等侍从达里欧堆起小坟,将泥土拍打殷实,一个连墓碑都没有的简单墓地就这么完成了。

大小姐的神态已经恢复如常,她给这忠诚的贼寇擦着汗。

“辛苦你了。”

可达里欧看这个女人的眼神如洪水猛兽。

“不辛苦不辛苦……”

朱莉说:“我也知道你不辛苦,伍德死了,今后,觊觎庄园财产的人会越来越多,说不定我将来的未婚夫也是为了财产而来,我有很多不方便动手的地方,需要你这样的侠客出手相助。这声辛苦,是提前说给你听的。”

“托伍德少爷的福,才能让我认识您这样的大贵人。”达里欧笑嘻嘻地答道,“这年头像您这样喜欢把天聊死的女人不多了,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话音未落,从坟地里突然“砰”的一声,钻出了一只脏兮兮的手。

在场两人神色震惊,保持着诡异的安静。

紧接着,那只手开始刨土,结实的臂膀肌肉鼓胀发力,五指仿佛不知疼痛一样,抓得指甲翻花开裂,涌出血来。

最终,坑口钻出了个脑袋,目光炯炯有神,透着股机灵劲。

在场的三个人互相对视,跟着彼此的目光远望,打量着彼此的衣着和肤色,眺望着庄园的装修,棉花地里的奴工,还有大房子门牌上的精致钟盘,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齿轮咬合的机械音符像是敲在了他们心头。

扑通——

扑通——

久久没人吭声。

最后,揭棺而起的伍德问。

“我他妈穿越了?”

番外笑话十二·特殊服务

开门见山的说,椿风镇的大庄园正在举行葬礼,逝者是庄园主的小儿子,名叫伍德。

棺材的样式老旧,破烂的橡木板上满是虫洞蛀坑,敲下几根生锈长钉,棺材盖跟着胀紧开裂,从缝隙里露出一副小山羊的骸骨,那是镇上胡子医生送给小伍德的临别礼物。

十来位宾客站在园林亭廊的走道上避暑默哀,看着华美的庄园与简陋的棺材,心中感叹人间冷暖,嘴上吐出心怀鬼胎。

“他终于是死了?”

“怎么死的?”

“听说是决斗。”

“是意外吗?”

“哪里有什么意外你们都巴不得他死。”

“他才二十一岁啊!那么年轻!可惜了,可惜呀。”

“可惜甚么?想把女儿嫁给他?普拉克老爷膝下就这么一个儿子,老爷走了之后,大家都盯着他呢。”

“哼,这万贯家财,可不都便宜了大小姐。”

“你们说,会不会是大小姐害了他?老爷死后,产业一直都是大小姐在打理,这一家子都不太正常。”

“小少爷整天吃喝嫖赌寻欢作乐,如果我是朱莉大小姐,我也恨不得杀了这个法定继承人,庄园落到他的手里只会让更多人失业,到时候大家跟着赔钱倒霉。”

“镇子是容不下他了?真可怕呀……”

“这是好事!他不死才是坏事呢!除了胡子医生谁还喜欢小少爷?小少爷为了烟草和吗啡给诊疗院送了多少钱?医生能不喜欢他嘛?”

“嘘……大小姐来了。”

从亭廊尽头走来一位身材高挑的金发丽人,穿着翻领排扣长裙,戴着黑纱帽,帽檐上佩着白菊,正是朱莉大小姐。

她轻启朱唇,神色冷淡,吩咐道:“客人们去偏厅休息,下人准备了食物和酒。招待不周还请见谅。”

话音未落,宾客们像是避瘟逃命一样,快步离开了亭廊。

等人走茶凉,亭廊只剩下了朱莉和她的侍从。

侍从看上去三十五六岁,留着两撇八字胡,红头发,面相尖嘴猴腮,正准备笑嘻嘻地凑上前,向主子献殷勤。

“大小姐,您看少爷这一单……”

朱莉挥了挥手,像是在赶蚊子:“伍德的事情,辛苦你了。”

“不辛苦,我是个手艺人,收钱干活,只是这钱能不能……”侍从故意放慢了语速。

朱莉大小姐摘下了纱帽,一头卷发瀑落而下,紧接着……

她开始脱衣服。

是的,脱衣服。

侍从急了眼,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得捂住眼睛,又止不住内心的好奇,从指缝中偷偷瞄向大小姐,嘴里跟着嚷嚷。

“不行!大小姐!我收钱,我只认钱!”

等大小姐脱完衣服,侍从这才看清对方冷峻的眼神和漠然的表情,身上还套着简陋的麻衣和七分裤,将头发扎成干练的马尾辫。

侍从看向亭廊石椅上的首饰和长裙,唯唯诺诺地问道:“大小姐,您的意思是?”

朱莉答道:“拿去换钱,这身丧衣我不想再穿了。天热,难受。”

侍从还真搞不懂这一家子的古怪性子。

朱莉打量着雇工诧异的眼神,喝道:“男人可以在裸着上身人模狗样地在街上走来走去,凭什么我一个女人就得华服盛装礼貌待人?”

大小姐果决强势的谈吐让侍从哑口无言。

过了半响,侍从才想起本职工作。

“关于少爷这事,大小姐还有吩咐的吗?”

朱莉问:“谁喜欢他?和他走得近?”

侍从答:“帕奇,你们叫他胡子医生。”

朱莉:“那就查帕奇。”

侍从:“得加钱。”

“钱都在这儿了,你自己拿去。”朱莉指着衣服。

侍从摇摇头:“不够呀。主子。”

突然,朱莉大小姐的表情变得非常丰富。

只用了短短的一瞬间,她原本冷若冰霜的脸上,落下泪来,哭得很难看。

“那是我亲生弟弟啊!你知道吗?你知道我有多么想他吗?达里欧!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我对我弟弟的感情怎么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呢?”

侍从一听“达里欧”的称呼,吓得大气不敢喘一下,这是他的真名,也是他身为贼寇的证明。

但他保持着了,您缺钱吗?”

朱莉立马变了脸,重新变得冷静,变成无情之人。

“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我不愿浪费任何一点生命在你身上。”朱莉如此说着,眺望着远方孤零零的坟坑,“你得付出对应的劳力,来吧,达里欧,带上铲子,和我一块送伍德最后一程,让他入土为安。”

紧接着,一主一仆提上了铁锹和铲子,走到小少爷的坟边。

夏日的烈阳照在青翠草地的嫩叶上,万物都带着潮热的水气,拥有充沛的生命力。

但这是属于伍德的忌日,代表了死亡的日期。

达里欧身为侍从,奋力挥舞着铁铲,往坟坑撒下土壤。

朱莉大小姐则捧着安息日用的祷文书,嘴上念出与书籍格格不入截然不同的祷词。

“愿你不得好死,伍德。”

泥土落在腐朽棺材板上的声音沙沙作响,像是用指甲盖抓挠石头那样刺耳。

朱莉接着念道:“世上有很多纨绔子弟,但他们大多没有你面目可憎,你是个土匪、流氓、恶棍、人渣,我能想到的词就是这些,因为我的礼仪课老师只用过这些词。”

达里欧满头大汗,倒不是因为在阳光下干活累出来的,而是这女主人的言辞行径过于彪悍。

朱莉挥着手,大声喊道:“兄弟,下地狱吧,我们的祖先用普拉克做姓,它的含义是,但我在你身上看不到半点勇气,别说勇气,其他的美德更是半点不沾。地狱是一所学校,只有在地狱里吃过了苦头,学会如何为人,才能重新来这个世界开始崭新的人生。对了,我还想好好骂骂你——

——你这可悲可恶的奸贼,居然敢偷我的绣花钱包拿去赌钱。钱和钱包都一块输了。你这头披着人皮的畜生,我给你许了镇上品学兼优的好姑娘,结果你却教人家抽大烟!?还把她卖去了煤矿!?你这只烂在屎里的臭虫……”

达里欧举起了手。

“等一下,主子。”

朱莉稍稍俯身,动作翩翩有礼。

“抱歉?”

达里欧点点头:“要优雅。”

“好吧。”朱莉叹气,转而开始絮絮叨叨:“你是死得其所,寿终正寝。在决斗中被一枚伊丽莎白刺剑贯穿了心脏,剑上抹了蝰蛇的毒液,当姐姐的能看到你能有这种奢侈的死法……我……”

大小姐愣了会神,原本她舒展自然的眉头变得紧张而焦虑。

一对明亮清澈的眼眸,再一次落下眼泪来。

“我本以为你会活很久很久,就像是一句‘祸害留千年’那样死而不僵,在走不动路的年纪被几个不识好歹的小流氓打死在街上也好,我的弟弟,死在决斗里还真不像是你这个东西能干出来的事,写进家族史也太光鲜了。”

当她说完这句时,已经快哭成泪人了。

达里欧不解:“我说主子,你到底是盼着他死?还是盼着他活啊?”

“看什么看!填你的坑!”朱莉喷着鼻涕泡,拭净眼泪骂骂咧咧的。

等侍从达里欧堆起小坟,将泥土拍打殷实,一个连墓碑都没有的简单墓地就这么完成了。

大小姐的神态已经恢复如常,她给这忠诚的贼寇擦着汗。

“辛苦你了。”

可达里欧看这个女人的眼神如洪水猛兽。

“不辛苦不辛苦……”

朱莉说:“我也知道你不辛苦,伍德死了,今后,觊觎庄园财产的人会越来越多,说不定我将来的未婚夫也是为了财产而来,我有很多不方便动手的地方,需要你这样的侠客出手相助。这声辛苦,是提前说给你听的。”

“托伍德少爷的福,才能让我认识您这样的大贵人。”达里欧笑嘻嘻地答道,“这年头像您这样喜欢把天聊死的女人不多了,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话音未落,从坟地里突然“砰”的一声,钻出了一只脏兮兮的手。

在场两人神色震惊,保持着诡异的安静。

紧接着,那只手开始刨土,结实的臂膀肌肉鼓胀发力,五指仿佛不知疼痛一样,抓得指甲翻花开裂,涌出血来。

最终,坑口钻出了个脑袋,目光炯炯有神,透着股机灵劲。

在场的三个人互相对视,跟着彼此的目光远望,打量着彼此的衣着和肤色,眺望着庄园的装修,棉花地里的奴工,还有大房子门牌上的精致钟盘,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齿轮咬合的机械音符像是敲在了他们心头。

扑通——

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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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来位宾客站在园林亭廊的走道上避暑默哀,看着华美的庄园与简陋的棺材,心中感叹人间冷暖,嘴上吐出心怀鬼胎。

“他终于是死了?”

“怎么死的?”

“听说是决斗。”

“是意外吗?”

“哪里有什么意外你们都巴不得他死。”

“他才二十一岁啊!那么年轻!可惜了,可惜呀。”

“可惜甚么?想把女儿嫁给他?普拉克老爷膝下就这么一个儿子,老爷走了之后,大家都盯着他呢。”

“哼,这万贯家财,可不都便宜了大小姐。”

“你们说,会不会是大小姐害了他?老爷死后,产业一直都是大小姐在打理,这一家子都不太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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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子是容不下他了?真可怕呀……”

“这是好事!他不死才是坏事呢!除了胡子医生谁还喜欢小少爷?小少爷为了烟草和吗啡给诊疗院送了多少钱?医生能不喜欢他嘛?”

“嘘……大小姐来了。”

从亭廊尽头走来一位身材高挑的金发丽人,穿着翻领排扣长裙,戴着黑纱帽,帽檐上佩着白菊,正是朱莉大小姐。

她轻启朱唇,神色冷淡,吩咐道:“客人们去偏厅休息,下人准备了食物和酒。招待不周还请见谅。”

话音未落,宾客们像是避瘟逃命一样,快步离开了亭廊。

等人走茶凉,亭廊只剩下了朱莉和她的侍从。

侍从看上去三十五六岁,留着两撇八字胡,红头发,面相尖嘴猴腮,正准备笑嘻嘻地凑上前,向主子献殷勤。

“大小姐,您看少爷这一单……”

朱莉挥了挥手,像是在赶蚊子:“伍德的事情,辛苦你了。”

“不辛苦,我是个手艺人,收钱干活,只是这钱能不能……”侍从故意放慢了语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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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开始脱衣服。

是的,脱衣服。

侍从急了眼,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得捂住眼睛,又止不住内心的好奇,从指缝中偷偷瞄向大小姐,嘴里跟着嚷嚷。

“不行!大小姐!我收钱,我只认钱!”

等大小姐脱完衣服,侍从这才看清对方冷峻的眼神和漠然的表情,身上还套着简陋的麻衣和七分裤,将头发扎成干练的马尾辫。

侍从看向亭廊石椅上的首饰和长裙,唯唯诺诺地问道:“大小姐,您的意思是?”

朱莉答道:“拿去换钱,这身丧衣我不想再穿了。天热,难受。”

侍从还真搞不懂这一家子的古怪性子。

朱莉打量着雇工诧异的眼神,喝道:“男人可以在裸着上身人模狗样地在街上走来走去,凭什么我一个女人就得华服盛装礼貌待人?”

大小姐果决强势的谈吐让侍从哑口无言。

过了半响,侍从才想起本职工作。

“关于少爷这事,大小姐还有吩咐的吗?”

朱莉问:“谁喜欢他?和他走得近?”

侍从答:“帕奇,你们叫他胡子医生。”

朱莉:“那就查帕奇。”

侍从:“得加钱。”

“钱都在这儿了,你自己拿去。”朱莉指着衣服。

侍从摇摇头:“不够呀。主子。”

突然,朱莉大小姐的表情变得非常丰富。

只用了短短的一瞬间,她原本冷若冰霜的脸上,落下泪来,哭得很难看。

“那是我亲生弟弟啊!你知道吗?你知道我有多么想他吗?达里欧!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我对我弟弟的感情怎么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呢?”

侍从一听“达里欧”的称呼,吓得大气不敢喘一下,这是他的真名,也是他身为贼寇的证明。

但他保持着了,您缺钱吗?”

朱莉立马变了脸,重新变得冷静,变成无情之人。

“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我不愿浪费任何一点生命在你身上。”朱莉如此说着,眺望着远方孤零零的坟坑,“你得付出对应的劳力,来吧,达里欧,带上铲子,和我一块送伍德最后一程,让他入土为安。”

紧接着,一主一仆提上了铁锹和铲子,走到小少爷的坟边。

夏日的烈阳照在青翠草地的嫩叶上,万物都带着潮热的水气,拥有充沛的生命力。

但这是属于伍德的忌日,代表了死亡的日期。

达里欧身为侍从,奋力挥舞着铁铲,往坟坑撒下土壤。

朱莉大小姐则捧着安息日用的祷文书,嘴上念出与书籍格格不入截然不同的祷词。

“愿你不得好死,伍德。”

泥土落在腐朽棺材板上的声音沙沙作响,像是用指甲盖抓挠石头那样刺耳。

朱莉接着念道:“世上有很多纨绔子弟,但他们大多没有你面目可憎,你是个土匪、流氓、恶棍、人渣,我能想到的词就是这些,因为我的礼仪课老师只用过这些词。”

达里欧满头大汗,倒不是因为在阳光下干活累出来的,而是这女主人的言辞行径过于彪悍。

朱莉挥着手,大声喊道:“兄弟,下地狱吧,我们的祖先用普拉克做姓,它的含义是,但我在你身上看不到半点勇气,别说勇气,其他的美德更是半点不沾。地狱是一所学校,只有在地狱里吃过了苦头,学会如何为人,才能重新来这个世界开始崭新的人生。对了,我还想好好骂骂你——

——你这可悲可恶的奸贼,居然敢偷我的绣花钱包拿去赌钱。钱和钱包都一块输了。你这头披着人皮的畜生,我给你许了镇上品学兼优的好姑娘,结果你却教人家抽大烟!?还把她卖去了煤矿!?你这只烂在屎里的臭虫……”

达里欧举起了手。

“等一下,主子。”

朱莉稍稍俯身,动作翩翩有礼。

“抱歉?”

达里欧点点头:“要优雅。”

“好吧。”朱莉叹气,转而开始絮絮叨叨:“你是死得其所,寿终正寝。在决斗中被一枚伊丽莎白刺剑贯穿了心脏,剑上抹了蝰蛇的毒液,当姐姐的能看到你能有这种奢侈的死法……我……”

大小姐愣了会神,原本她舒展自然的眉头变得紧张而焦虑。

一对明亮清澈的眼眸,再一次落下眼泪来。

“我本以为你会活很久很久,就像是一句‘祸害留千年’那样死而不僵,在走不动路的年纪被几个不识好歹的小流氓打死在街上也好,我的弟弟,死在决斗里还真不像是你这个东西能干出来的事,写进家族史也太光鲜了。”

当她说完这句时,已经快哭成泪人了。

达里欧不解:“我说主子,你到底是盼着他死?还是盼着他活啊?”

“看什么看!填你的坑!”朱莉喷着鼻涕泡,拭净眼泪骂骂咧咧的。

等侍从达里欧堆起小坟,将泥土拍打殷实,一个连墓碑都没有的简单墓地就这么完成了。

大小姐的神态已经恢复如常,她给这忠诚的贼寇擦着汗。

“辛苦你了。”

可达里欧看这个女人的眼神如洪水猛兽。

“不辛苦不辛苦……”

朱莉说:“我也知道你不辛苦,伍德死了,今后,觊觎庄园财产的人会越来越多,说不定我将来的未婚夫也是为了财产而来,我有很多不方便动手的地方,需要你这样的侠客出手相助。这声辛苦,是提前说给你听的。”

“托伍德少爷的福,才能让我认识您这样的大贵人。”达里欧笑嘻嘻地答道,“这年头像您这样喜欢把天聊死的女人不多了,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话音未落,从坟地里突然“砰”的一声,钻出了一只脏兮兮的手。

在场两人神色震惊,保持着诡异的安静。

紧接着,那只手开始刨土,结实的臂膀肌肉鼓胀发力,五指仿佛不知疼痛一样,抓得指甲翻花开裂,涌出血来。

最终,坑口钻出了个脑袋,目光炯炯有神,透着股机灵劲。

在场的三个人互相对视,跟着彼此的目光远望,打量着彼此的衣着和肤色,眺望着庄园的装修,棉花地里的奴工,还有大房子门牌上的精致钟盘,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齿轮咬合的机械音符像是敲在了他们心头。

扑通——

扑通——

久久没人吭声。

最后,揭棺而起的伍德问。

“我他妈穿越了?”

番外笑话十四·苏联笑话原文

开门见山的说,椿风镇的大庄园正在举行葬礼,逝者是庄园主的小儿子,名叫伍德。

棺材的样式老旧,破烂的橡木板上满是虫洞蛀坑,敲下几根生锈长钉,棺材盖跟着胀紧开裂,从缝隙里露出一副小山羊的骸骨,那是镇上胡子医生送给小伍德的临别礼物。

十来位宾客站在园林亭廊的走道上避暑默哀,看着华美的庄园与简陋的棺材,心中感叹人间冷暖,嘴上吐出心怀鬼胎。

“他终于是死了?”

“怎么死的?”

“听说是决斗。”

“是意外吗?”

“哪里有什么意外你们都巴不得他死。”

“他才二十一岁啊!那么年轻!可惜了,可惜呀。”

“可惜甚么?想把女儿嫁给他?普拉克老爷膝下就这么一个儿子,老爷走了之后,大家都盯着他呢。”

“哼,这万贯家财,可不都便宜了大小姐。”

“你们说,会不会是大小姐害了他?老爷死后,产业一直都是大小姐在打理,这一家子都不太正常。”

“小少爷整天吃喝嫖赌寻欢作乐,如果我是朱莉大小姐,我也恨不得杀了这个法定继承人,庄园落到他的手里只会让更多人失业,到时候大家跟着赔钱倒霉。”

“镇子是容不下他了?真可怕呀……”

“这是好事!他不死才是坏事呢!除了胡子医生谁还喜欢小少爷?小少爷为了烟草和吗啡给诊疗院送了多少钱?医生能不喜欢他嘛?”

“嘘……大小姐来了。”

从亭廊尽头走来一位身材高挑的金发丽人,穿着翻领排扣长裙,戴着黑纱帽,帽檐上佩着白菊,正是朱莉大小姐。

她轻启朱唇,神色冷淡,吩咐道:“客人们去偏厅休息,下人准备了食物和酒。招待不周还请见谅。”

话音未落,宾客们像是避瘟逃命一样,快步离开了亭廊。

等人走茶凉,亭廊只剩下了朱莉和她的侍从。

侍从看上去三十五六岁,留着两撇八字胡,红头发,面相尖嘴猴腮,正准备笑嘻嘻地凑上前,向主子献殷勤。

“大小姐,您看少爷这一单……”

朱莉挥了挥手,像是在赶蚊子:“伍德的事情,辛苦你了。”

“不辛苦,我是个手艺人,收钱干活,只是这钱能不能……”侍从故意放慢了语速。

朱莉大小姐摘下了纱帽,一头卷发瀑落而下,紧接着……

她开始脱衣服。

是的,脱衣服。

侍从急了眼,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只得捂住眼睛,又止不住内心的好奇,从指缝中偷偷瞄向大小姐,嘴里跟着嚷嚷。

“不行!大小姐!我收钱,我只认钱!”

等大小姐脱完衣服,侍从这才看清对方冷峻的眼神和漠然的表情,身上还套着简陋的麻衣和七分裤,将头发扎成干练的马尾辫。

侍从看向亭廊石椅上的首饰和长裙,唯唯诺诺地问道:“大小姐,您的意思是?”

朱莉答道:“拿去换钱,这身丧衣我不想再穿了。天热,难受。”

侍从还真搞不懂这一家子的古怪性子。

朱莉打量着雇工诧异的眼神,喝道:“男人可以在裸着上身人模狗样地在街上走来走去,凭什么我一个女人就得华服盛装礼貌待人?”

大小姐果决强势的谈吐让侍从哑口无言。

过了半响,侍从才想起本职工作。

“关于少爷这事,大小姐还有吩咐的吗?”

朱莉问:“谁喜欢他?和他走得近?”

侍从答:“帕奇,你们叫他胡子医生。”

朱莉:“那就查帕奇。”

侍从:“得加钱。”

“钱都在这儿了,你自己拿去。”朱莉指着衣服。

侍从摇摇头:“不够呀。主子。”

突然,朱莉大小姐的表情变得非常丰富。

只用了短短的一瞬间,她原本冷若冰霜的脸上,落下泪来,哭得很难看。

“那是我亲生弟弟啊!你知道吗?你知道我有多么想他吗?达里欧!你怎么能这么对我?我对我弟弟的感情怎么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呢?”

侍从一听“达里欧”的称呼,吓得大气不敢喘一下,这是他的真名,也是他身为贼寇的证明。

但他保持着了,您缺钱吗?”

朱莉立马变了脸,重新变得冷静,变成无情之人。

“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我不愿浪费任何一点生命在你身上。”朱莉如此说着,眺望着远方孤零零的坟坑,“你得付出对应的劳力,来吧,达里欧,带上铲子,和我一块送伍德最后一程,让他入土为安。”

紧接着,一主一仆提上了铁锹和铲子,走到小少爷的坟边。

夏日的烈阳照在青翠草地的嫩叶上,万物都带着潮热的水气,拥有充沛的生命力。

但这是属于伍德的忌日,代表了死亡的日期。

达里欧身为侍从,奋力挥舞着铁铲,往坟坑撒下土壤。

朱莉大小姐则捧着安息日用的祷文书,嘴上念出与书籍格格不入截然不同的祷词。

“愿你不得好死,伍德。”

泥土落在腐朽棺材板上的声音沙沙作响,像是用指甲盖抓挠石头那样刺耳。

朱莉接着念道:“世上有很多纨绔子弟,但他们大多没有你面目可憎,你是个土匪、流氓、恶棍、人渣,我能想到的词就是这些,因为我的礼仪课老师只用过这些词。”

达里欧满头大汗,倒不是因为在阳光下干活累出来的,而是这女主人的言辞行径过于彪悍。

朱莉挥着手,大声喊道:“兄弟,下地狱吧,我们的祖先用普拉克做姓,它的含义是,但我在你身上看不到半点勇气,别说勇气,其他的美德更是半点不沾。地狱是一所学校,只有在地狱里吃过了苦头,学会如何为人,才能重新来这个世界开始崭新的人生。对了,我还想好好骂骂你——

——你这可悲可恶的奸贼,居然敢偷我的绣花钱包拿去赌钱。钱和钱包都一块输了。你这头披着人皮的畜生,我给你许了镇上品学兼优的好姑娘,结果你却教人家抽大烟!?还把她卖去了煤矿!?你这只烂在屎里的臭虫……”

达里欧举起了手。

“等一下,主子。”

朱莉稍稍俯身,动作翩翩有礼。

“抱歉?”

达里欧点点头:“要优雅。”

“好吧。”朱莉叹气,转而开始絮絮叨叨:“你是死得其所,寿终正寝。在决斗中被一枚伊丽莎白刺剑贯穿了心脏,剑上抹了蝰蛇的毒液,当姐姐的能看到你能有这种奢侈的死法……我……”

大小姐愣了会神,原本她舒展自然的眉头变得紧张而焦虑。

一对明亮清澈的眼眸,再一次落下眼泪来。

“我本以为你会活很久很久,就像是一句‘祸害留千年’那样死而不僵,在走不动路的年纪被几个不识好歹的小流氓打死在街上也好,我的弟弟,死在决斗里还真不像是你这个东西能干出来的事,写进家族史也太光鲜了。”

当她说完这句时,已经快哭成泪人了。

达里欧不解:“我说主子,你到底是盼着他死?还是盼着他活啊?”

“看什么看!填你的坑!”朱莉喷着鼻涕泡,拭净眼泪骂骂咧咧的。

等侍从达里欧堆起小坟,将泥土拍打殷实,一个连墓碑都没有的简单墓地就这么完成了。

大小姐的神态已经恢复如常,她给这忠诚的贼寇擦着汗。

“辛苦你了。”

可达里欧看这个女人的眼神如洪水猛兽。

“不辛苦不辛苦……”

朱莉说:“我也知道你不辛苦,伍德死了,今后,觊觎庄园财产的人会越来越多,说不定我将来的未婚夫也是为了财产而来,我有很多不方便动手的地方,需要你这样的侠客出手相助。这声辛苦,是提前说给你听的。”

“托伍德少爷的福,才能让我认识您这样的大贵人。”达里欧笑嘻嘻地答道,“这年头像您这样喜欢把天聊死的女人不多了,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话音未落,从坟地里突然“砰”的一声,钻出了一只脏兮兮的手。

在场两人神色震惊,保持着诡异的安静。

紧接着,那只手开始刨土,结实的臂膀肌肉鼓胀发力,五指仿佛不知疼痛一样,抓得指甲翻花开裂,涌出血来。

最终,坑口钻出了个脑袋,目光炯炯有神,透着股机灵劲。

在场的三个人互相对视,跟着彼此的目光远望,打量着彼此的衣着和肤色,眺望着庄园的装修,棉花地里的奴工,还有大房子门牌上的精致钟盘,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齿轮咬合的机械音符像是敲在了他们心头。

扑通——

扑通——

久久没人吭声。

最后,揭棺而起的伍德问。

“我他妈穿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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