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门凤华 - xp1024.com
《将门凤华》


第一章 开封美人有细腰

“张郎中,您且快些走,我家小娘晕过去了。”

晨色初开,石板小路两旁,白霜未化,一个圆脸的女婢步履匆匆的催促着,看着颇有些心急如焚。

在她的身后,一个白胡子的老者一手拿着一个炊饼,乐呵呵的咬着。

背着药箱的小童瞧得直心焦,都什么时候了,要出人命了,您老还吃什么炊饼啊!没看到主家的人,都已经火烧眉毛了么?

他想着,低声说道:“师父,要不把炊饼先搁着,瞧完病了咱再吃?”

张郎中小眼睛一瞪,“不急不急,这开封城里的小娘子若是晕过去了,不用想,一准是饿的!”

话说物极必反。

自打大庆天宝女帝那会儿起,贵女们都以圆润为美;但是到了陈朝,这风向一会儿就变了。

官家独宠林娘子,夸她芊芊细腰,盈盈而握,犹如月中仙子,乘风而起。

这一下子便炸了锅,开封城中的小娘子们,纷纷以瘦为美。

张郎中狠狠的咬了一口炊饼,可怜呐,明明生在富豪家,却犹如饿殍。

这武国公府的闵五娘子,更是个中翘楚,人称开封第一腰,走一步得娇喘三声,对着她打个喷嚏,她就能变成风筝,真真的要上天啊!

行不多时,小楼已在眼前。

张郎中拍了拍手,驻足门前,前头的婢女已经焦急的唤道:“长公主,张郎中来了。”

屋子里传来了一阵有气无力的声音,“安喜,且领张郎中耳房饮茶,稍候片刻。”

那名叫安喜的婢女心中一喜,“五娘子醒了。”

说话间也不多问,自领着张郎中去饮茶不提。

而在那小楼之上,一个穿着白色中衣的小娘子,正在大口大口的喘着气,“阿娘,快些拿剪子来,将我这身上的劳什子布巾儿剪了去。”

……

闵惟秀是憋气憋醒的。

她只记得辽军来攻雁门关,漫天都是血,柴家姐姐已经不知所踪,她带着残兵血守,腹部被长枪刺穿,真他娘的疼!

闵惟秀大吼一声,“兀那狗贼,只要我闵惟秀在此,你们这辈子都别想过雁门关。阿福,你将本将军的血窟窿束紧了,待我再杀上八百回合。”

阿福手一抖,使劲儿一勒,她只觉得眼前一黑,胸口憋闷得喘不过起来。

闵惟秀恼羞成怒,恨不得爆粗,“阿福,我他娘的没有被辽狗杀死,反倒被你勒死了啊!”

作为一个英雄,她觉得自己不能死得这么滑稽,简直是贻笑大方,愧对列祖列宗啊!

闵惟秀一声暴喝,眼前一亮,顿时傻眼了,哪里还有金戈铁马,哪里还有残肢断垣,只见她左右两边一边站着一个婢女,使了吃奶的劲拉扯着裹在她腰间的布,像是在拔河一般。

看到闵惟秀看过来,安喜笑呵呵的说道:“五娘,您再忍着些,待奴打个结就好了。保证这腰细细的。”

闵惟秀恨不得自戳双目,都说人要死的时候,会想到自己最遗憾的一幕,最爱的人。

她想的这是什么鬼?

闵惟秀怒火攻心,顿时撅了过去,临晕过去之前,还听到安喜在大喊道:“不好了,五娘晕过去了。”

等再度醒来,闵惟秀发现自己坐在绣着金菊的纱帐里,微风吹得床边的银铃,叮叮作响。

这银铃乃是她十岁生辰的时候,官家亲手画了图样,遣人制了送来的,当时羡煞了多少开封府的小娘子。这串银铃铛,自打那日起,就挂在她的床帐上,一直没有取下来过。

“我的儿,你可算是醒了。”

闵惟秀听这声儿,脑袋嗡嗡作响,她挑了挑眉,紧了紧被子,微微的抬起了头,只一眼便泪如雨下,眼前坐着一个美妇人,正忧心忡忡的看着她。

正是她的阿娘,临安长公主。

可是她的阿娘,早在五年前,已经死了。

闵惟秀有些发愣,早前在开封城的时候,若论出身,她便是圣人也做得的。

大庆天宝女帝之后,又延绵了数百年。但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大庆末年分崩离析,群雄割据,今上威武雄壮,一统中原,建立了大陈朝。

闵惟秀的父亲,乃是官家的潜邸旧臣,第一猛将,被封为骠骑大将军,加太子太傅,武国公,位极人臣。

而她的母亲,乃是官家唯一的亲妹妹,临安长公主。

什么是开封城第一女衙内?说的就是她了。

可是后来……

“秀儿,阿娘知晓你不愿让太医来瞧,怕传到宫里去了,便让安喜去寻张郎中了,他若是敢乱说,我叫人封了他的安之堂。”

闵惟秀一把抱住了眼前的临安长公主,迟疑着,轻唤了一声,“阿娘。”

是用小拳拳捶塌她的胸口,还是双手一扭拧爆她的脑袋呢?

闵惟秀想着,辽狗好生厉害,竟然俘虏了她,还不知道上哪里弄来了一个妇人,冒充她的阿娘,还整出了这么一间屋子,这是作甚?妄图劝降她么?

她阿娘已经死了,人死不能复生。

闵惟秀虽然是女子,但是也只愿意站着死,绝对不会跪着生。

她正想着,又觉得自己个喘不上气来了,低头一看,脑袋又开始嗡嗡作响。

她的腰间缠着的是什么?之前瞧见的那一幕竟然是真的,闵惟秀捂住了自己的脸,痛不欲生。

谁还没有个荒唐岁月不是?

闵惟秀彻底想起来了,十四岁那年,她为了保住开封第一细腰的称号,只要在家中,便让安喜用布条束紧了自己的腰部,每日用食跟雀儿似的,终于把自己给整晕了过去。

这是她被饿晕的第一次,再往后,年节的时候,她大病了一场,险些丢了小命。

往事不堪回首。

她的腰间束着布条儿,她的阿娘还在,那么她应该是回到了六年前。

“惟秀,惟秀。”

闵惟秀回过神来,小脸一红,刚才她在想什么,她在想怎样杀了自己的阿娘……简直是大逆不道。

“阿娘,你快拿了剪子来,将我身上裹着的这劳什子布条剪了去。”

临安长公主一挥手,身边的王嬷嬷立马拿了剪子过来,闵惟秀下了床,张开双臂,王嬷嬷咔嚓咔嚓的几剪刀,剪掉了那个死结,然后轻轻的将那布条拆了去。

随着那布条落地,闵惟秀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轻松了一截,立马中气都上来了,“一斤牛肉三碗酒!”

她混行伍多年,人在刀口滚,可不就想喝点小酒壮壮胆,吃点大肉赛神仙。

屋子里顿时鸦雀无声。

“惟秀。”

闵惟秀咳了咳,“来点清粥小菜吧。最近正在看七侠五义传呢,有些入迷。”

临安长公主回过神来,“给惟秀拿肉,再拿些梅子酒来,我的儿,你便是要吃那天上的星,阿娘也让人给你摘了来。”

闵惟秀咧嘴一笑,是了,这时候,她还是开封第一女衙内,只有她想不到的,没有她不能做的。

第二章 父母都是大奸贼

“阿娘,且让那郎中离去罢,儿无事了。别到时候传出了什么风言风语的,反倒不美。那什么束腰带,我日后不系了便是。”

她自己个的身子,自己再是清楚不过,这纯粹就是饿出来的,那些郎中的德性她还不知,有病治病便也罢了,没有病,他也非得开个调养的方子,让你喝上月余,让人苦不堪言。

临安长公主瞧她确实活蹦乱跳的,笑着道:“都依我儿的。那束腰带,早该如此……阿娘的惟秀什么样的儿郎配不得,何必受这等苦楚。”

说话间,下人已经端了满满当当的一桌菜上来。

“阿娘说得极是。”

闵惟秀心中一叹,她阿娘当真是生了一双利眼。

官家乃是她的亲舅父,她又不想入宫为妃,为何要将自己折磨到如此境地?

说到底,都是因为太子殿下要选妃。

她此时心高气傲,自诩开封第一贵女,对于太子妃的位置势在必得。太子肖父,尤爱细腰。她听了人的蛊惑,跟疯魔了似的。

阿娘劝过她多回,她就是油盐不进。

临安长公主闻言一愣,皱了皱眉,试探性的说道:“这小娘子怀孕生子之后,腰定然是会变粗的。若是儿郎因细腰而心悦与你,待他日,你腰粗腿壮,他岂不是眼中再无你?这等人,与以貌取人者,并无不同,非我儿的良人。”

屋子里静悄悄的,下人们都低下了头,装作没有听到一般。

敢妄议皇家,批评太子的,也就是临安长公主了。

闵惟秀闻言刚要皱眉,却又轻笑出声,将头埋在了临安长公主臂弯间。

“阿娘,惟秀之前不过是想要气刘鸾,才同她相争。您还不知我,做甚都是一时热度,那皇宫闭着眼儿我都能走遍了,儿日后若是住在其中,岂不是无趣。”

这武国公府,委实恶名在外。

人都说临安长公主嚣张跋扈,以太子姑母自居,颐指气使的颇为讨人厌恶,又说她心肠恶毒,武国公一妻三妾。那些妾室竟然连生四女,一个儿子都没有生出来,水深得让人胆寒。

人又说武国公功高震主,仗着当年同官家的情谊,区区武将不把文臣放在眼中,若是不服非打即骂,简直是斯文扫地,人中败类。

上辈子闵惟秀十分的痛心,她阿爹阿娘好着呢,怎么可能是大奸臣?

是以每次爹娘说出不敬的话,做了不合规矩的事,她都立马出言反驳,规劝他们做一个好人。

可是结果如何?

好人不长命。

既然如此,为何要做一个好人?

若是真的恶人,那些人又岂敢非议?

只能说,还不够恶。

这种恶名,在她落选太子妃之位之后,更加甚嚣尘上。

你瞧,连官家都觉得他们家德不配位,她日后不得母仪天下,可见那些传言是真的吧?

担着恶人名,不做恶人事?闵惟秀不服。

临安长公主一听,拿着筷子给闵惟秀夹了一块鱼,轻描淡写的问道:“惟秀啊,你二哥被狗咬在哪瓣屁股上啊?”

闵惟秀想起这事儿就乐了,她二哥闵惟思乃是个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跑得比牛还慢,有一回不知怎么惹了狗,被咬了个稀里哗啦,在床榻上趴了整整一个月。

“左边的,到现在还有狗牙印儿呢。”

临安长公主咳了咳,我的儿啊,你是个小娘子啊,现在二哥屁股上有印儿,你怎么知道的?就是知道,也不能说出口啊!

“那你是几岁才不尿床的啊!”临安长公主猝不及防的又问道。

闵惟秀口中的粥水差点儿喷了出来,阿娘!

往事不堪回首!糗事莫要再提!

她可算觉察出味儿来了,她娘这是觉得她与往日不同,担心她被妖怪上了身呢!

她想着,板着脸说道:“五岁”。

临安长公主放心了,一把抱住了闵惟秀,“是我的儿。这长安城中,五岁还尿床的小娘子,肯定就是我的惟秀了。”

闵惟秀脸一红,这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情吗?

那话本子里,认女儿,不都是得弄个什么梅花烙印,红色胎记,再不济认个玉佩之类的么?怎么到我这里,便是几岁尿床了。

她想着,一用力,手中端着的白胎金菊碗顿时变成了粉末,纷纷洒洒的掉在了圆桌子上。

屋子里的人都傻眼了。

刚才,他们大约是眼花了吧。

临安长公主眼睛一瞪,“今儿的事情,但凡有半点风声透露出去了……”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门口一声吼,“小五,你再捏一只碗,给爹爹看看。”

闵惟秀一抬眼,就瞧见了站在门口的武国公闵归。

他身高九尺有余,声若洪钟,面上垂髯,双目炯炯有神,在他三尺之内,你都能够感觉到那股子热血沸腾的煞气。

端是一名神勇名将。

只可惜,大陈朝重文轻武,武将多半没有什么好下场。

闵惟秀望着武国公笑了笑,又拿起了一只碗,轻轻一捏,碗便碎了。

闵归一见,哈哈大笑起来。

“倒是没有想到,我闵家的天生神力,两个儿子都没有继承,倒是传到了我闺女身上。小五莫怕,听说过大庆朝那位铁锤李将军么?她同咱们闵家,倒是颇有渊源,我儿日后定不输她。”

武国公说着,一把拽起了闵惟秀的手,“来来来,小五,让阿爹瞧瞧你的真本事。”

父女二人还没有走到门口,就被临安长公主给拦住了,“官人这是做甚?惟秀这是生来的本事,当年战乱我等上战场受过多少苦楚,费了那么大劲儿,可不就是为了让后代安稳。”

“惟秀是个小娘子,日后呼风唤雨不在话下,如今太平盛世,何必去当那吃力不讨好的武将?你说家中传承不能断,我长子惟瑾已经子承父业,何必搭上惟秀。我藏了这么些年,可不是让你瞧她本事的。”

闵惟秀出身高,当世没有几个男儿能够匹配,本来就让夫家担忧会趾高气昂了,再加个天生神力,谁人敢娶?

万一惹恼了她,都不用回武国公府告状,自己个一巴掌就能拍死夫君全家,不能想啊不能想!

武国公摸了摸脑袋,“小五一出生你就发现了,那我怎地半点不知?”

临安长公主翻了个白眼儿,“旁的小娘子都有乳母,为何我惟秀没有?因为她年幼之时,换的乳娘三十有余。”

若不是闵家富裕,她又是公主,闵惟秀得饿死。

你问为何?她年幼之时,不会控制自己的力气……

每喝一次奶,都会给那些奶娘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一直换了三十余个,好不容熬出了月子,临安长公主终于决定不再祸害旁人了,只用勺子喂奶与她喝,就这样,小家伙长牙的时候,还崩坏了好些勺子呢。

第三章 女衙内倒拔垂杨柳

“再说惟秀刚刚学习走路之时,还记得你那日归来,说家中有鼠患,将你的演武场都打了洞么?”

武国公忙不迭的点头,“可不正有此事,我使人抓了只凶猫,倒是半点用处也无,一修好,又有洞了。啊,你是说……”

武国公惊讶的看向了闵惟秀。

闵惟秀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这些往事,她以前可没有听阿娘提过。

“正是惟秀弄的。小童学走路,可不都是高抬脚,旁人只是咚咚作响,偏生她一脚一个窟窿洞……”

“还有她周岁之时,刘圣人送了一个金项圈儿,上头镶嵌着明珠,十分的华贵,我就那么一会儿没有瞧她,得,上头的明珠都被她抠了下来,滚落一地,金项圈儿已经变成了金疙瘩。”

闵惟秀听得直咋舌,原来年幼之时,她简直就是人间凶兽啊,周围的人能够活到现在,也是不易。

临安长公主说的刘圣人,便是当今皇后,大陈朝管皇帝叫官家,管皇后叫圣人。

刘圣人的侄女刘鸾,便是太子妃的热门人选。

武国公听着直挠头,“夫人你越是这样说,我心中越是痒痒,我这闺女本事可大了去了。岂能泯灭在闺阁之中?便是不上战场,那也不能荒废了本事才对。不然,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再说了,北有辽狗,西有夏贼,岂能说什么天下太平?”

闵惟秀深以为然。

武国公府看着高楼万丈,实际上已经是危机重重,只有一年,他们一家子便要遭受翻天覆地的变化。

无论是美貌还是财富,都没有给她活路。

倒是她的这一身蛮力,才让她保住了二哥的小命,才有了雁门关的闵将军。

地位是别人给的,只有本事是真正属于自己的。

不分男女。

“阿爹阿娘且随我来。”闵惟秀说着,大步流星的走了出去,险些扯到了罗裙。

在她的小楼之下,便是一个小花园子,如今已值深秋,有些萧瑟,草黄叶枯,只有一些金菊傲霜,方才显得有些生气。

临安长公主看了王嬷嬷一眼,王嬷嬷心领神会的领着所有的下人全都离开了小楼,远远的散了去。

闵惟秀伸手一指,“阿爹可见此柳,春日常飘柳絮花儿,惹得二哥咳嗽,待我拔了它去。”

武国公一瞧,好家伙,这老柳树他一人环抱不能,委实雄壮,根深盘杂,便是让那下人来挖,也不是一时三刻能够挖得完的。

他以力量见长,也不敢夸下此等海口,自信能够倒拔垂杨柳!

闵惟秀走到柳树跟前,轻轻的拍了拍,深吸了一口气,往下一蹲,伸手抱住了树干,大吼一声,然后猛的一用力。

只见那老柳树颤巍巍的从土里被拔了出来,露出了黄白色的根茎,带出来一大坨的土。

闵惟秀将那大树抱起,靠墙而放,这才拍了拍身上的泥。

临安长公主险些晕厥过去,我的儿啊,你这样如何能够嫁得出去?

太子妃千万别想了啊,就我那太子侄儿,你捏死他还不跟捏死臭虫一样?睡个觉做梦拍一下,那就是弑杀储君啊!

韩国公石家的二郎,还有郑国公家的王八郎,都是以膀大腰圆粗糙著称,指不定经得住……

临安长公主惶惶不安,这么多年不见闵惟秀显露本事,这一看,当真是超出她的想象。

而武国公则是欣喜若狂,双眼冒金光。

再一想到闵惟秀已经十四岁了,未练过童子功,便一跳三尺高,懊悔不已,“夫人误了小五啊!”

此刻临安长公主还没有回过神来,武国公已经拽起闵惟秀,就往他的兵器库飞奔而去。

武国公府在开封城的东北角,闵惟秀站在小楼上,就能瞧见皇宫的屋檐子。

闵老夫人共生了三子,除了长子闵归好武之外,其余二子都是文臣之路。其中二子闵文头些年中了进士,前途大好。

三子屡试不弟,索性求了长兄,给他谋了个出身,外放做官去了。

另有老四,乃是庶出的,平日里住在南边的一角,一家子除了晨昏定省之时,颇为低调。

这武国公府原是二府拆墙合并而成,那东边的乃是临安长公主府,西边的乃是武国公府,这占地之广,可谓惊人。

这也是府中常被人诟病的地方,说是违制。

闵惟秀穿过了亭台楼阁,到了前院的演武场,武国公拉着她便进了兵器库,“小五,你且看看有无趁手的?”

这还是闵惟秀第一次进入武国公府的兵器库,上辈子直到武国公府遭逢大变之前,她都在努力的做一个名门淑女,哪里来过这等粗鄙之地。

到后来,去了边关,想要再回府,却已经是不能了。

闵惟秀一路看过去,这里简直是兵器如林,有那金丝大环刀,闭月羞光剑……

闵惟秀第一个提溜的便是一对板斧,武国公见状笑道:“这可是大庆开国名将,程咬金用过的,我儿好眼光。”

“不够凶。”她可是要当大恶人的,提着板斧实在是不够威武雄壮。

武国公点了点头,“那关刀如何,传闻是关二爷用过的,要不那对大锤?传闻是李将军的天马流星锤!”

闵惟秀深深的看了武国公一眼,她阿爹到底是从哪里弄来这么些凶器的啊!

莫非是真的,他当真是个贪赃枉法的大奸臣?

闵惟秀想着,“阿爹,可有狼牙棒?”

武国公哈哈大笑,“女承父业,你长兄力气小,学的是那花枪,要捅好多枪,才会死人;哪里像阿爹我用狼牙棒,辽狗便是不死,咱也剐掉他的一身皮。快来快来,我这儿最不缺的便是狼牙棒。”

闵惟秀点了点头,上辈子她离开武国公府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拿,只拿了武国公一直傍身使用的狼牙棒,是以她最顺手的兵器,也是这个了。

话说这狼牙棒,当真是凶残,非猛人不能用,你说为何?

因为棒头用铁铸造,打击起来犹如重锤,偏生它还遍体长满了铁钉与倒钩,这一棒子打下去,敌人满身都是血窟窿,可以说是出棒必见血,乃是杀人利器。

那一般人,自己个提溜在手上,都遍体生寒。

有传闻当年武国公征战沙场,靠着狼牙棒屠杀千人,让人闻风丧胆。哦,后来这些战败小国都并入了大陈,武国公英雄变狗熊,被那些文人骂奸贼,不人道,铁石心肠。

闵惟秀伸手掂量来,掂量去,终于选了最重的那一根,“阿爹,我就选它了。”

武国公乐呵呵的点了点头,“我的儿,来同阿爹走一招。”

第四章 小王再躺会就起来

闵惟秀毫无章法。

她被赶出开封城,去雁门关的时候,是第一次拿狼牙棒。

初次杀的人,是一个长了驴腰子脸的辽国小兵,她什么也不会啊,那个心慌慌,抄起狼牙棒,想起了安喜拿着鞋子拍虫子的手法,一通狂拍。

好家伙,将那小兵简直拍成了一滩肉泥,方圆四丈之内不敢站人。

闵惟秀吐了个昏天暗地,一边吐一边杀,一边杀一边吐。

可把辽国人恶心得吃不下饭去。

就这么吐了月余,总算是脱胎换骨成长了起来。

是以,她根本就不会任何招式,就算会的也只是杀敌数年,血战出来的本能。

闵归征战多年,一瞧便知,顿时皱了皱眉,“惟秀藏在深闺,出手倒是颇为老练。”

闵惟秀咬了咬唇,她也可以慢慢来,佯装不通,一步步的来,那样父亲只会觉得她学得快,是武学奇才。

可是时间不等人。

再过半年,她阿爹就要出征,然后打了一场惊天败仗,具体的情形她不知晓。只知道阿爹再回开封的时候,长兄没有回来。

日日有人在她家门前扔石子儿,那茶楼酒肆里,全是奸贼闵将军嫉恨大忠臣成将军,害他撞死李陵碑前,还杀死了成将军的三个儿子……

什么叫做天怒人怨,那就是,就连官家都压不住万民的悠悠之口,夺了他的大印,只留虚爵。

阿爹阿娘无奈出了开封城,回大名祭祖暂避风头,万劫不复就此开始。

她闵惟秀回来了,可不就是要力挽狂澜的么?

练武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她没有时间去蹲半年的马步,踩上半年的梅花桩。

她要随父出征,谁拦都不行。

“许是女儿,天生就通,像是吃饭饮水一般。不过我打得拙劣,不及阿爹威风”,闵惟秀说着,举起狼牙棒猛的劈将过去。

武国公感受那袭来的劲风,脸色一变,“来得好!小五神力,阿爹不及。”

武国公心下稍安,闵惟秀身手灵敏,看似同他拆招,实则全靠蛮力,并不像是学过功夫的,不过战斗的直觉惊人,是个学武的好苗子。

招数可以学,但是这种天分却是学不来的。

闵惟秀颇有得色,可不是么?说不定她还能有震退阿爹的一日……

岂料还没有来得及嘚瑟,就见武国公身子一侧,矫健如狐的闪避开来。

闵惟秀不及停下,一棒子锤了过去,竟然将那围墙给锤了个粉碎。

一时之间,泥土砂石呛人得很。

“阿爹,你怎地不接我一棒?”

不等武国公回答,就听到墙外有人哀嚎,“三大王,三大王,您别死啊!”

闵惟秀一惊,擦,该不会是有个倒霉蛋子从墙下路过,被她给锤死了吧。

武国公嘴角抽了抽,“姜砚之,你再不起来,老夫就要过去提你了。”

一旁的砖石堆里传出来一个虚弱的声音,“闵将军,小王再躺一会儿,就能起来了。”

闵惟秀有些无语,她爹为啥被骂?就是因为这副德性啊,明明担心得要命,脖子都要伸到隔壁去了,嘴里却说着刺人的话。

她想着,将狼牙棒甩上肩头,一把跳到了倒掉的石墙堆上,“三大王,真是抱歉,我初学武,没有控制好力道,可有伤着了?闵五医药费全赔。”

姜砚之小脸白白,疼得说不出话来,结结巴巴的说道:“墙没有砸到小王,但是你踩在小王脚上了,怕是要折了。”

闵惟秀一惊,一下子跳了下来,这下该不会把人给踩残废了吧。

这三大王姜砚之,乃是官家的第三个儿子。

刘皇后无所出,蔡淑妃生皇长子同皇三子。姜砚之亲哥便是太子殿下,兄弟二人感情深厚。今年刚出宫分府,被封为寿王,那王府就同武国公府一墙之隔。

姜砚之说着,挪动了下脚,疼得眼泪差点儿没有掉出来,而他身边的小太监这才回过神来,哭唧唧的喊道:“三大王,小的这就背你起来。”

姜砚之偷偷的看了闵惟秀父女一眼,顿时瞳孔一缩,脸色越发的吓人,过了许久,这才开口道,“无妨无妨……你扶我起来便是。”

闵惟秀心中之情,难以言表,“三大王,你可当真无事?”

姜砚之点了点头,“不过是一时之间受了惊,无妨无妨,小王先回去歇着了,你们继续继续……”

说着,搭着内侍的手,一瘸一拐的回自己的小楼去了。

闵惟秀这才把头收了回来,奇怪的问道:“怎地寿王住在阿爹的演武场旁边?”

通常这一府主人,都是住在中心位置,闵归天不亮就要练武,住在这旁边,还不吵死了去。

武国公摇了摇头,“谁知道呢,还不许人有些什么鲜为人知的癖好了?说起来这姜砚之,经常搭了梯子,坐在墙头看我同你长兄练武呢……今日许是正要爬墙,被你给砸了。”

武国公说着,并不以为意,拍了拍闵惟秀的肩膀,“小五,咱们再来!”

闵惟秀点了点头,提起狼牙棒欲要再战,刚刚抬手,就感觉一阵疼痛袭来,顿时黑了脸,“阿爹,我腰扭了……”

武国公低头一看,好家伙,闵惟秀那小腰还不如狼牙棒粗呢,没有折掉都是好的了!

闵惟秀哭丧着脸,她太过心急,险些忘记了如今这身子乃是个病秧子,纸片人呢!

“别动别动,阿爹背你回去躺着。”

武国公二话不说,将狼牙棒一扔,一把背起闵惟秀,飞快的又朝着小楼跑去。

“小五躺着,这些个跌打损伤的,阿爹自己个就能治。你生得太瘦了,得多吃一些,长得跟阿爹这么壮实,就天不怕地不怕了。别听你阿娘的什么嫁不出去,你就说你瞧上了哪一个,阿爹我替你抢回来,立即拜堂成亲,看他敢不从。”

闵惟秀听得心中暖哄哄的,“好,等我瞧上了,就同阿爹说,咱们一起去抢回来。啊!!!”

太他娘的疼了啊,她爹这是治腰扭了么?简直要把她的小腰按断了啊!

武国公乐呵呵的在她身上拍了几下,“好了,没事了,阿爹说了那些话,就是为了吸引你的注意力,怎么着,不疼了吧!”

不疼才有鬼了!

闵惟秀咬了咬牙,欲哭无泪,“不疼了。”

武国公不疑有他,放了心,站起身来,“如此阿爹便先走了,你好好歇着。”

武国公喜得天才女,乐呵呵的便准备下楼,后继有人啊,后继有人。

待他一走,闵惟秀的脸色渐渐的凝滞了下来,“安喜,将那床帐上的银铃,收起来罢。”

第五章 只愿余生皆威武

骂得你狗血喷头的人,指不定是煞费苦心为了你好。

待你如珍似宝的人,谁又能说他不是笑里藏刀。

……

闵惟秀捶了捶自己的老腰,“安喜,你可觉得我今日之举,颇为的怪异?”

她一朝重生,心急如焚,生怕一眨眼,这等父母健在的好光景就又被收回去了。

简直恨不得将自己全身的本事都使出来,拿起狼牙棒,就将府里府外的那些牛鬼蛇神全打死了去。

可这阵阵疼痛的腰却是在提醒着她,她操之过急了。

上午还用腰带将自己勒了个半死,走路一步三喘,哭着喊着要嫁太子,下午就变了那山上的女壮士,脚踩寿王好不手软,任谁都觉得怪异啊!

安喜垫着脚尖,从床帐上取下了银铃铛,用一个锦盒装了起来,准备收到箱笼中去,这种御赐之物,若是遗失了,是要被御史参的。

“哪里怪异了,小娘做什么都是有道理的。”

闵惟秀一听,心中一暖,安喜可真是个好人,坚信着但凡小娘说的,都是对的,但凡小娘做的,都是好的。

还没有等她打赏,就又听安喜说道:“嘿嘿,小娘,这次奴可是赢大发了。您不知道,二郎在院子里摆了赌局,猜您这次当名门淑女,能坚持多久呢!他们都相信小娘你,唯独我下的是过不了年去,哈哈,通吃!”

闵惟秀脸一黑,什么鬼!

上辈子她可没有听安喜说过这档子事,想来是她一直坚持了下去,这个赌局便不了了之了。

安喜赢了大钱,心中欢喜,嘴上的话也多了起来,“旁人不知,奴最清楚,小娘抓周的时候,可是抓了好大一块金砖呢,那婆子就唱了,荣华富贵享不尽!哪曾想,小娘你抓起那金砖,一巴掌就拍在了稳婆的肩膀上……那肩膀,肿得都要到头顶上去了。我们小娘,就是与众不同的!”

闵惟秀的脸越发的黑了。

“小娘三岁那年,喜欢骑人,嫌弃府中下人不够威猛,非要去抓那寨子里的山匪来当马骑。国公爷日夜兼程,横扫一片人,抓了那个最凶的回来,但是小娘已经不喜欢骑人,改骑羊了。”

“哦,还有六岁那年进宫,偶遇了三大王。三大王长得好啊,唇红齿白的,小娘一瞧就爱不释手,将他的脸捏得嗷嗷叫,吓得三大王见了我们拔腿就跑。可还不到一年呢,小娘再见三大王,连认都不认识了。”

“也就是这几年,长公主随着国公爷北伐征战在外,将小娘交给老夫人教养,又同那刘鸾置气,这才对什么名门淑女来了劲儿。二郎说,小娘长这么大,也只对刘鸾如此长情,日后若是娶了她来,都是不让人意外的!”

闵惟秀的脸已经黑成了锅底。

呸,谁说安喜是个好人的!

她这句句声声的,都是说她这个人,喜新厌旧,没有长性,纨绔得要上天啊!不管做出什么狗屁倒灶的事,旁人都不会惊讶。

若是甩开膀子不当名门淑女了,人家只会松了一口气,然后面有得色的说道,看狐狸尾巴憋不住了吧?我就说嘛,打根子上都烂了的人,怎么可能变好,朽木不可雕也!

还有她那个真纨绔二哥,她要娶刘鸾?想想都要吐一地了好么?

闵惟秀咳了咳。

安喜立马反应过来,住了嘴,舔着脸笑道:“奴觉得小娘习武很好,这两年,小娘笑不敢露齿,脚不敢生风,食不过三筷,又有何好。奴只愿小娘,日日大鱼大肉,眠花宿柳,睡到日上三竿才起。”

闵惟秀又好气又好笑,安喜没有读过多少书,这些话,也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全都堆一块儿了。

还眠花宿柳呢!

“就你乖觉。”

安喜松了一口气,小娘没有生她的气。

“哎呀,小娘,你这腰扭了,三日之后便是初九,太子殿下生辰宴,那咱们还去是不去?”

闵惟秀猛的一下坐了起来,“今日是九月初六?”

安喜点了点头,“正是,外头天都要黑了。”

前世的九月初六夜里,可是发生了一桩大事。

她的四姐闵姒同太子殿下人约黄昏后,送出了一份火辣辣的情诗。这事儿在三日后的太子选妃宴上被捅穿了,闵姒进了太子府做了妾室。

这事儿让武国公府丢了大脸,武国公罪加一条,被骂教女无方。而她这个求太子妃之位的人,被庶姐狠狠的抽了一记耳光。

闵惟秀当年气得不行,后来去了边关,冷静想来。闵姒的生母,乃是出生烟花之地的行首,也就是花魁娘子,被闵归的同僚送进了府中。

闵姒继承了她生母的美貌,却也因为出生低下,十分的自卑,简直说她是胆小如鼠也不为过了,她常年窝在后院绣花弹琴,连太子长什么样都不知道,怎么就人约黄昏后了?

闵惟秀当机立断,龇牙咧嘴的从床上爬了起来,一手撑住了自己的腰,“安喜,随我出府一趟。”

安喜有些心惊,“小娘,你腰还没有好呢!再说这天都黑了,二门已经落了锁,咱们出府若是被人发现了……”

闵惟秀哼了一声,“天塌下了,也有小娘我顶着,你怕甚?”

若是半年后,她未能改变局势,那她就提着狼牙棒,杀光上辈子所有仇敌,然后随着阿爹阿娘一起去,她有什么好怕的?

若是半年后,她改变了局势,那便是皆大欢喜,她还是开封第一小衙内,只要不杀人放火,旁人顶多是说上几句酸话儿,谁敢拿她咋地?

她的胆子,那是前所未有的威武雄壮。

闵惟秀抄起狼牙棒,觉得太过显眼,又放了回去。

……

“小娘伤了腰,已经歇了,你去长公主那儿送个信,咱们院门就要落锁了。”安喜指着一个婆子,淡淡的说道,看上起颇为威风。

那婆子赶忙起身,朝着主院走去。

武国公府极其的大,主家的人数又不算多,每个人都住得相隔甚远,倒是方便了闵惟秀行事。

……

不多时,开封府城东头景雀桥旁,便蹲了两个人影。

安喜心中又是紧张,又是兴奋,四处里张望着,她虽然不知道小娘为何大半夜不睡觉,要跑这里吹冷风,但是小娘做的事,总是没错的。

闵惟秀倒是犹如霜打的茄子一般,实在是她一动,腰就疼得很,只能窝在那里不动。

不一会儿,便有脚步声传来,闵惟秀伸头瞧瞧一看,顿时愣住了。

的确是有一个小娘子来了,但是来的人不是闵姒,而是二房的六娘闵惟芬。

第六章 天大的福气您收好

这城东的景雀桥,在小娘子中颇有名气,相传有一书生,在此与下凡的仙女儿相恋,一见定终身。

也不知道是何时起,景雀桥旁便起了一座月老庙,那月老庙前种了一棵姻缘树,不少少年男女都去其中,拜了月老,求下红符,写下二人的名字,挂在树上,以求白头到老。

闵惟芬站在树下,东张西望的。她是闵家二房的嫡女,比闵惟秀小上一岁,被称作闵六娘。

不一会儿,便来了一辆马车,一个衣着华贵的少女走了下来,然后摆了摆手,那马车很快便远去了。

只一眼,闵惟秀便认出了这是她少女时期的死对头刘鸾。

一旁的安喜惊讶的捂住了嘴,“天哪,小娘,六娘竟然同刘娘子雀桥私会!原来她们是一对!”

闵惟秀差点儿撞在桥柱子上,安喜这脑瓜子里都装的是什么啊!

“别说话,人来了。”闵惟秀瞪了安喜一眼。

安喜有些讪讪的低下了头。

“东西带来了么?”刘鸾是皇后嫡亲的侄女儿,生得十分的端方,一瞧就是正宫娘娘的命。

说起这个,闵惟秀就有些不服气,因为她自己个长得有些娇媚,对比刘鸾,那就是宠冠后宫的妖妃,平白矮了人家一头。

闵惟芬神色一僵,颤抖着手拿出了一张纸条儿,“阿鸾,这样做的话,四娘一辈子就毁了。你与太子情投意合,何必弄这么一出,给太子后院添人,给自己个添堵。”

刘鸾眼中鄙夷的神色一扫而过,笑道:“这就不用你管了,你帮了我这个忙,待我做了太子妃,便进宫寻姑母,让她把你指婚给东阳郡王。”

刘鸾说着,将那纸条儿塞进了一个荷包里,又还给了闵惟芬,“女人不狠,地位不稳。闵四娘不过是青楼女子生下的低贱之人,能入皇家门,是你给的天大福气啊!”

闵惟芬神色怪异的看了刘鸾一眼,喃喃自语道:“天大的福气……”

刘鸾见闵惟芬这副模样,皱了皱眉头,“看在咱们俩如同亲姐妹一般,我便教教你。官家一直在我同闵惟秀之间犹豫不决,若是闵四娘进了府,那么闵惟秀自然不能再嫁太子。”

“我同殿下青梅竹马情投意合,但是殿下那是什么身份?后院肯定不止我一人。闵四娘出身武国公府,即便是庶出的,也能够占据高位。但是她名声尽失,肯定不得殿下喜爱,又性子软糯,任人拿捏……太子殿下因这事儿有愧于我,我再求他让我先生下嫡长子,然后才能生庶子……”

“与其让官家选人入府,倒不如我自己来选。别这副失魂落魄的模样,一会儿让殿下瞧出端倪来。”

闵惟芬咬了咬嘴唇,终于下定了决心,笑了笑,“阿鸾你性子和善,能同你做姐妹,真是我四姐天大的福气。”

……

闵惟秀躲在一旁,听得简直就是火冒三丈。

闵姒的一辈子,就被刘鸾这么轻轻松松的给决定了。

她虽然是庶出的,但是闵家的小娘子都不做妾,之前长姐闵仪,二姐闵迩,她阿娘都做主,给她们说了好人家,去做正头娘子。三姐闵珊,也同成将军的儿子定了亲,不日便要出嫁。

还有闵惟芬,闵姒何时惹过她了,这么天大的福气,你自己个咋不要呢?

一旁的安喜也瞠目结舌,“小娘,太子同刘鸾竟然早就情投意合了,那太子还送你纸鸢……”

闵惟秀脸一黑。

早知道就带狼牙棒出来了,锤死这三个狗男女。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穿着暗红色长袍的男子走了过来,轻笑着唤道:“阿鸾……”

刘鸾脸一红,甜甜的唤了一声,“殿下……”

然后扭过头去,又从闵惟芬的手上拿过荷包,笑道:“又要麻烦芬娘了。”

闵惟芬促狭的笑了笑,站到了,离二人稍微远一些的地方,四处的张望起来,显然是给二人放风。

待闵惟芬背过身子去,太子立马低下头去,抱着刘鸾就开始亲了起来。

闵惟秀瞧着恨不得自挖双目,太子爷,你这么猴急,咋不找个别院,想怎么啃就怎么啃啊!

还是说,他就好这么一口,喜欢大庭广众之下咳咳……

“小娘,简直太过分了,把你当猴儿耍!”

闵惟秀脸更黑了。

安喜你不会说话,能把嘴闭上么?简直是句句都戳心窝子!

“你在这里等着,等一会儿小娘我办完了事,你便过去把那荷包里的纸条给我拿出来。”

不等安喜回答,闵惟秀便快速的抓起桥边的一个扁平锋利的石头,对着那棵挂满了红色符条的姻缘树砸了过去!

她力大无穷,这么一扔,像是斧头劈将过来一般,立马将那树干砸了个大洞,树瞬间倒了下去,得,一树三雕!

一声巨响,尘土飞扬。

安喜被这突如其来的一下吓了一大跳,下意识的就冲了过去,果断的从刘鸾手中的荷包里,掏出了小纸条儿,麻溜的塞进了自己的胸衣里。

“小娘,快跑,万一这三个人死了,赖到我们头上,简直就是有理说不清啊!”

闵惟秀站了出来,“放心吧,就这么个小树桠,哪里砸得死人了,就是砸晕了而已。”

她说着,跑了过去,一瞧乐坏了,太子爷同刘鸾正啃着呢,这一摔,牙齿把她的嘴都砸出血来了,真是难解难分啊!

闵惟秀眼珠子一转,抬起太子的手,果断的塞进了刘鸾的衣襟里,然后满意的点了点头。

看看我多好啊,有情人终成眷属!

“小娘威武!”安喜原本准备拔腿就跑,瞧见闵惟秀在摆弄着二人又退了回来,“小娘,要把六娘带回去吗?”

闵惟秀迟疑了片刻,摇了摇头,果断的拉着安喜走了。

不是说给太子当妾是天大的福气么?不是说同刘鸾当姐妹是天大的福气么?

那么就如你所愿好了。

走着走着,闵惟秀突然扯着嗓子大喊道:“不好啦!姻缘树砸死人啦!”

住在附近的百姓们一听,麻溜的就从家里跑了出来,死人了啊,这么精彩刺激,比话本子还好看的事,他们怎么能够不出来看啊!

再说了,这么晚了,还能在姻缘树下的,那都是野鸳鸯啊!

也有那听到树倒地的声音的,朝着姻缘树这边跑来,闵惟秀没有再往后看,拖着安喜飞奔回了武国公府。

才走到一角,正准备翻墙,就听到安喜气喘吁吁的说道:“小娘,你腰不疼了?”

闵惟秀欲哭无泪,本来都忘记了,被安喜这么一提醒,简直是疼得厉害!

第七章 开封府炸锅了

闵惟秀忍着腰疼,往墙上翻去,却又听安喜紧张兮兮的呼道:“糟了小娘,太子殿下身边可还跟着一个形影不离的侍卫路甲!咱们该不会被他瞧见了吧?”

闵惟秀被这么一吓,差点儿没有掉下来。

安喜这个人,真的是……若不是打小儿就跟在她身边,忠心耿耿的,她恨不得立马把她换了!

“自然是没有的,你小娘我是谁,耳听六路,眼观八方的,周围有没有人,我能不知晓?说不定是场面太辣眼,路甲不想看呢!”

闵惟秀刚去雁门关的时候,成将军一家子恨不得喝她的血,吃她的肉,她自请打前锋探路,拼了小命才站稳脚跟。倒是没有想到,上辈子锻炼出来的观察敌情的本事,这辈子用来坑人了!

那厢闵惟秀跑得比兔子还快,这头的路甲恨不得自己再长出两条腿,外加一对翅膀来。

太子同刘鸾,并非是第一次来景雀桥相会了,殿下不愿意他瞧见刘鸾娇羞的模样,便让他站在一个拐角处等着。

若是殿下出了什么事,他只要一个转身,便能瞧见了。

可谁能想到,今儿个他遇到了三大王。

“路甲,你在这儿,那就是大兄也在这儿了!这景雀桥,小情儿殉情的太多,怨气太重,夜里有鬼来游荡,我大兄该不会去那儿了吧。”

这话说得路甲遍体生寒。

“殿下今日不出宫,放了小的一天假,此刻应该歇了吧。”

太子的生母蔡淑妃一人生了两个儿子,风头大劲,她是跟在官家身边的老人了,虽然如今恩宠不在,但是光凭着儿子是太子,那就比旁的人腰杆子直一些。

刘皇后无所出,自然气势不盛,若是官家大行,太子登基,她虽然是太后,但是蔡淑妃呢?那是母后皇太后。

因此两人明面上相亲,暗地里恨不得摸刀子。

蔡淑妃自然不想要太子殿下娶刘鸾了,这才有了两个人偷偷摸摸的私会。

三大王姜砚之一听,扭过头去对身后的侍卫路丙说道:“哎呀,你跟着我这么久,我还没有让你歇过一日呢,今儿个正好,本大王请你们喝小酒去。”

姜砚之说着,一手搭在路甲的肩上,一手勾住了路丙,就往外走。

路甲心中着急上火,三人这才走到巷子口,就听到了嘭的一声,然后就有人喊:“不好了,姻缘树砸死人了!”

姜砚之手一松,拔腿就跑,“快快快,咱们看热闹去!”

路甲大惊失色,立马狂奔,往那景雀桥边一瞧,好家伙,咱开封府竟然有这么多好事之人!

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我的天啊,这简直大陈开国以来的第一奇闻啊,这一棵树倒了砸了三人。”

这位大婶,你来看戏,能把胸前的衣襟系上一系吗?

“啧啧,肯定是月老发怒了,一男带二女来求姻缘,姻缘树都怒了,要砸死他们啊!”

这位娘子,知道你家夫君不忠心,你的怒气都在燃烧了。

“阿奶,他们嘴对嘴在做什么呢?那个大哥哥的手为何要放进小姐姐衣服里,是跟我一样,不摸着阿娘,就睡不着吗?”

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响起,众人都哄笑起来。

路甲使了吃奶的劲挤了进来,此刻姜砚之已经率先挤了进去,他伸头一看,简直吓得魂飞魄散,那棵大树已经被人搬开了,露出了丑态毕露的太子殿下同刘鸾,而在他们身边不远处,还躺着放风的闵六娘,这画面简直没有眼看。

路甲看到了气得微微发抖的太子殿下,显然他已经醒过来了,正在左右为难。

你说起身吧,那万一被人认出来可如何是好?

你说不起身吧,那也不能一直这样啊!

路甲松了一口气,人没死就好。他是暗卫,穿的是便衣,只要过去快速的把太子扛走就好。

路甲还没有动,就听到已经挤进去的姜砚之大喊道:“大兄大兄,你没事吧,路甲你快死过来!”

姜砚之衣着华贵,头戴金冠,穿得犹如一盏明灯,他这么一喊,众人都来劲了。这里躺着的不是一般人啊!

路甲想死的心都有了。

太子殿下甚少出宫,寻常人不认识,但是姜砚之就不同了。

太子领了开封府府尹一职,但是他平日里朝事繁忙,并没有真正的理事,只是挂了个虚职,将开封府的事情,都分摊给了几个亲信。其中三大王姜砚之,便领了刑律之事。

天天走街串巷的,今日审审张大婶同王大娘夺夫案,明日寻寻牛阿奶的牛跑到哪里去了……

认识他的人,实在是多得很。

路甲刚从人群中挤了进去,姜砚之已经手忙脚乱的将太子从刘鸾的身上翻了下来。

太子的手那么一划拉,刘鸾的衣襟就被扯开了。

姜砚之看都没有看她,背起太子就跑,“快让开,快让开。”

见姜砚之已经背走了太子,路甲和路丙只好硬着头皮一人捞起一个小娘子,快速的跑掉了。

这个时候人群人突然有人迟疑的问道:“寿王的长兄,那是谁?”

没有人敢回答,但是众人的脸上都喜气洋洋的,宛若过年一般,哈哈,这下子回去有得吹了啊,他们瞧见了天下奇景啊,太子殿下夜会二女,被树给砸了……简直要笑死了。

趴在姜砚之身上的太子殿下气得要发抖,从小到大,这个弟弟坑他无数次了。

你每次质问他,他都一脸茫然,让人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了一般,气不打一处来。

能掐死吗?

而比太子更心如死灰的,还有已经被颠醒了的刘鸾同闵惟芬。

……

这厢开封府已经炸了锅,那厢闵惟秀已经翻进了小楼里,直往床上冲,腰要断了啊腰!

安喜拴上了门,从胸衣里掏出纸条儿,打开一看,脸一红,“小娘,这个我烧了罢?”

等了半天都没有动静,扭头一瞧,得,闵惟秀已经自己脱了外衣,趴在床上呼呼大睡了。

安喜果断的将那纸条儿烧了,然后手脚麻利清理了鞋子衣衫,见没有留下可疑痕迹,又点了一支安神香,盖过了烧纸条的味儿,自己睡到了守夜的小榻上。

景雀桥发生了大事?小娘腰疼,我们可是天一黑,就睡了。

第八章 天生就是这德性

武国公府,松鹤堂,屋子里坐满了人,闵老夫人系着抹额,端着茶碗不说话。

临安长公主同武国公,连同二房的闵文,一大早儿便被官家召进宫中去了。

昨儿个景雀桥的事情,已经闹得满城风雨,众人皆知了。

闵惟芬红着眼,拿着团扇半遮面,时不时的拿帕子抹着泪儿。

正在这个时候,两个身强力壮的婆子抬着一个软榻走了进来,闵惟秀扶着老腰趴在上头,小脸儿毫无血色。

闵老夫人抬头一看,忍不住抽了抽嘴角,不是说伤了腰么?怎么跟下一刻就要断气一般?

“我的儿,听说你不好,怎地过来了?”

闵惟秀还来不及回答,一个穿着玄色衣襟的小郎便走了过来,“小五,你可是腰疼得厉害,怎么脸白得跟纸一样,昨儿个我从军营回来,去探你,你早就歇了。阿爹说无事,我倒是错信他了!”

闵惟秀扯出一抹笑容,“大兄放心,我睡了许久,已经好些了。惟秀一点腰伤算什么,给祖母请安是断然不能错过的。”

她睡了一觉,腰已经好了许多,至于脸色太白?

那是安喜一大早儿给她涂脂抹粉的弄的,她照了下镜子,自己个都没有眼看,但是安喜说,小娘啊,你生龙活虎的,谁相信你腰疼啊!

闵老夫人深深的看了闵惟秀一眼,“五娘,说到这腰的事,祖母便要说你了,咱们是名门闺秀,讲究的是贤良淑德。那拔柳树,练武之类的事,还是交给你哥哥们去做吧。咱们府中小娘子多,若是有什么恶名传了出去,岂不是门面无光?”

闵惟秀低下头去,嘲讽的勾了勾嘴角。

一抬头,满脸都是恭敬之色,“祖母说得是,您且放心,我日后都不拔柳树了,待我腰好了,去拔槐树。咱们家大门口,立了两棵大槐树,遮挡得门面无光,若是倒了,不慎压着人,便不好了!孙女知晓祖母最重视脸面,一定豁出了吃奶的力气,把它们都拔了。”

闵老夫人简直要气炸了。

这个二愣子!生怕旁人不知道她健壮如牛是怎么回事?

闵老夫人姓王,祖上也是名门世家,倒是前些年战乱连连,这改朝换代比换衣服还快。人命如草芥,王家家道中落,她迫于无奈,只得嫁了一介武夫。

大儿子刚出生的时候,她在闵家还没有站住脚,只得眼睁睁的瞧着他随着父亲的步伐,也成了一个莽夫,也是他有命,得了从龙之功,这才有了今日。

剩下的两个儿子,都是她跟前养大的,斯文有礼,这才让她有些宽慰。

闵惟秀瞧着屋子里气氛沉沉,眨了眨眼睛,好奇的问道:“六娘怎么哭了?发生了何事?”

众人一愣,闵老夫人也有些惊讶,端起茶盏稳了稳心神,“昨儿个夜里,景雀桥的事,你不知道?”

闵惟芬被送回来之后,就把事情说了一遍,可是好端端的树,怎么会突然倒了呢,还正砸到了他们三人头上,什么月老发怒之类的,她是不信的。

倒是闵惟秀,白日里拔了垂杨柳,夜里就有旁的树倒了,怎么想怎么可疑。

闵惟秀摇了摇头,“我腰疼得厉害,阿爹给我正了腰,我便歇了,大兄去瞧我,我都不知呢。”

她说着,又接着问道:“景雀桥发生什么事情了?”

闵老夫人还没有说话,就瞧见门口一个穿着大红袍子的少年,酒气冲天的走了进来,一进门就指着闵惟芬的鼻子骂道:“我们武国公府的家业都是我阿爹阿娘打下的,小妹别说拔个柳树了,只要她乐意,连家里的房柱子,都随便拔,怎么就丢了脸面了?”

“倒是某些人的好事,已经传遍开封府了,今儿个一路走来,人家都恭喜我们闵家要出个太子妃了呢!也不知道是哪个,天天劝我阿妹跟着某人学做淑女,若是淑女都是这德性,那我阿妹,还是当个泼妇的好。”

“我出生到现在,还真是头一回见,劝人吃饭,吃到自己个嘴里去的,这真是光宗耀祖,光耀门楣呢。”

“真正让闵家丢了脸的人,祖母不教训,逮着小五说,这是何道理?”

少年郎噼里啪啦的一通说,说得闵惟芬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闵惟秀一瞧这少年,顿时眼眶一红,“二哥。”

闵惟思扭过头去,见闵惟秀挣扎着要起来,赶忙将她按了下去,“你受了伤,不在床上躺着,跑这里来做什么?这里可没有人心疼你。”

闵老夫人气得猛的一拍桌子,“二郎,你眼中还有没有我这个祖母?”

闵惟思冷笑出声,“祖母不常骂我是个混不吝的么?烂泥扶不上墙,天生就是这个德性,你说咋整吧?”

闵惟秀瞧他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滚刀肉的模样,恍如隔世。

她同闵惟思,乃是一胎双生的,打小儿感情就好得跟一个人似的。

闵惟思筋骨不佳,不能习武,便走了科举之路,大陈重文轻武,原本也算是个不错的路子,可是他这个人,读书也没有什么书心奋,文不成武不就的。

倒是斗鸡摸狗,眠花宿柳十分有天分,乃是开封府老子英雄儿狗熊,富不过三代的典型。

武国公同临安长公主,都没有说他的不是,他们已经坐拥荣华富贵,不需要再锦上添花了。

闵惟芬一哭,二房的夫人柳氏便受不了,她拿出帕子擦了擦眼泪,“芬儿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就是在路上瞧见了太子私会刘鸾,想要看清楚怎么回事,这才跟了上去,岂料树倒了……五娘,芬儿昨夜里哭了一夜,说对不住你啊!”

闵惟秀简直要乐了,她这二婶真是能耐啊,若不是她亲眼瞧见了,当真要被她糊弄过去了。

闵惟思一听,怒极反笑,“嗯,这么善良这么伟大的小娘子,黑漆漆夜里一个下人都不带,去跟踪太子,说出来真是感人啊!”

柳氏一愣,嘴巴动了动,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接下去。

闵老夫人此刻方才冷静下来,闵惟秀一来就气她,闵惟思更是气得她要炸了,倒是让她有些不妥当了。

她想着,咳了咳,“事已至此,还是等待你爹娘从宫中回来之后,看看官家如何说吧。”

第九章 好大一盆黑狗血

还能怎么说,出了这档子事,无论是刘鸾还是闵惟芬,这太子妃的位置都是坐不上了,毕竟众目睽睽之下,德行有亏。

官家估计都要愁掉一脑袋毛了。

刘鸾乃是皇后嫡亲的侄女儿,闵惟芬出自武国公府,两家一文一武,出身都颇为不凡。

这两个都做妾了,若是给太子娶个家世更高的贵女,那官家自己个都寝食难安,太子的心未免太大了。

可娶个地位低一些的,太子后院还不打出狗脑子来?太子妃压不住这两个啊!

你说让刘鸾当太子妃,那保证明儿个早朝,那些文官们一个个的骂得官家将玉玺一摔,上吊去。

闵惟秀想着,心中乐开了花,多好啊,就让他们狗咬狗一嘴毛,她只需要嗑瓜子看戏就行了。

闵惟思哼了一声,“这还有什么好说的,二婶给六娘准备个小包袱,塞进小轿里,趁着那天黑无人的时候,给人送去做妾呗。”

柳氏一愣,嘴巴动了动,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接下去。

这闵二郎,一张臭嘴咋就这么欠呢,说得人裤裆都要丑掉了。

原本她想着,其实这也不算是坏事,闵惟秀出身那么高,都想进太子府呢,现在她的芬娘,不费吹灰之力便进去了,虽然是个妾,但是太子的妾室,那也是要被尊称一声夫人的。

待他日太子登基,闵惟芬一个妃位跑不了了。

老夫人也觉得,是福不是祸啊!

但是被闵惟思一说,就连柳氏自己个,也为闵惟芬心酸起来。

闵惟芬这时候突然站起身来,一把抓住了闵惟秀的手,哭道:“五娘,你帮帮我,你帮帮我吧,我不想给太子做妾……这真的是误会啊,我一直心悦东阳郡王!刘鸾同太子早就情投意合,我若是进了府,她还不撕了我?”

只听得啪的一声,闵老夫人抓起桌上的茶碗猛的扔到了闵惟芬的脚边,“你若是再提一句东阳郡王,便不要再喊我祖母了。”

闵惟芬吓愣了,顿时闭嘴不言语起来。

闵惟思抚掌大笑,“六妹,失敬失敬。”

他说着,瞪了给闵惟秀抬榻的婆子一眼,说道:“还不把小娘抬回去休息,愣着作甚。”

那两个婆子这才回过神来,赶忙抬起闵惟秀就往外走。

闵惟思胡乱的朝着闵老夫人行了礼,“祖母事务繁忙,我们兄妹就不留在这里碍您眼了,先行告退了。”

闵大郎抚了抚额头,对着闵老夫人行了大礼,“祖母,二郎年少不知轻重,孙儿代替他向您赔罪了。他也是怕京里的人,看了我闵家的笑话,这才动此大怒,对您绝对没有不敬之意。待我抓了他,一定狠狠的教训一顿。”

已经走到门外的闵惟思听了哼了一声,小声嘀咕道:“太子有什么好的,多亏了这么一出,你才没有掉进火坑里。记得早晚给他烧一炷香。”

“哦,对了,今日乍一听此时,害我一激动,将我那只常胜将军的蝈蝈给按死了,记得赔我。”

闵惟秀脸一黑,亏她之前还那么感动!

她的二哥简直就像是盖世英雄踩着风火轮,带着嘴刀从天而降……

待兄妹二人行到了闵惟秀的小楼里,她一个燕子翻身,从那小榻上翻了下来,闵惟思一惊,差点就自己个趴着给当肉垫了。

“二哥,我好着呢。祖母到底是祖母,你何必如今咄咄逼人,她往外头暗示几句,你的科举之路就断送了。”

这考科举,不光是要学问好,人品也不能让人诟病,像武国公府这样吃了一只鸡,都要被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门第,闵惟思若是传出了不孝顺的名声,那便彻底毁了。

闵惟思像是看妖怪一样看着闵惟秀,“你竟然觉得我能考得上科举!真是谢谢你了……”

“看在阿爹阿娘的份上,咱们也不能明面上气祖母不是。”

临安长公主嫁给闵归的时候,大陈朝未立,两家也算是门当户对,都不咋地,两人以婆媳相处了好些年。

闵归因为征战在外,很少侍奉母亲膝下,因此对她格外的尊重。

因此即便是大陈朝建立了,临安长公主也还是一如既往,从来都不在闵老夫人面前摆长公主的架子。只除了再也不许闵归纳妾,家中几个庶出的孩子,都是在闵惟秀前头出生的。

闵惟思小白眼翻得飞起,“说得好像你没有气一样,大槐树……咱们半斤对八两的,别说这些事儿了。我实在是气不过,非得给你找回场子来才行。”

闵惟思说着,突然拍了自己一巴掌,“小五你等着,二哥有个好主意。”

“石二郎你知道不?那是咱们开封府第一大嘴巴,二哥这就让他想办法让芬娘知晓,刘鸾同太子之事早就败露了,她担心你要当太子妃,便拉了芬娘下水,故意整了这么一出,芬娘进了府,你就不能进府了。”

“咱们再让刘鸾知晓,芬娘早就心悦太子了,可是闵家人绝对不做妾,于是她便设了个套儿,不但自己进了府,还让刘鸾当不成太子妃。完美!”

“最后,咱们告诉太子,刘鸾的心里人其实是芬娘,她们二人为了一辈子都在一起,设了个局,一起进太子府。”

闵惟秀脑瓜子一激灵,二哥绝对是得罪不起的人啊,这下子刘鸾同闵惟芬二人日后绝对不死不休。

不过,最后一条是什么鬼……太子日后看后院的女人们,还不怀疑人生?

简直可怕!

闵惟思心中有了主意,摆了摆手,“二哥出去饮酒啦。”

纨绔子弟谈事情,那都是在勾栏院酒桌上谈的,他这辈子什么都不擅长,这是唯一干得好的事。

闵惟秀赶忙追了上去,一把抓住了闵惟思的手臂,摇了摇头,“二哥,倘若太子是我夫君,不用哥哥出手,我都打得她们娘都不认识。但是他不是。你别脏了自己的手,便是二哥不说,他们三人也一辈子因为这件事抬不起头了。”

闵惟思见闵惟秀是当真不想动手,摆了摆手,“二哥出去寻蝈蝈了。你若有事,便使人去寻我。”

闵惟秀笑了笑,没有多言。

不是她心软,而是她已经有怨抱怨,有仇报仇了,欠她的一个铜子也不会少要,但是多出来的,她也不会多要。

她未来要做的事情太多了,何必耽搁在这几个小人身上。

待闵惟思走了,安喜揉了揉自己的脸,“小娘,你觉得我赌赢的钱,能从二郎那里要回来么?”

闵惟秀笑了笑,“你觉得呢?”

安喜欲哭无泪,她觉得不能,闵惟思心眼多小啊……

她可不敢虎口拔牙,从闵惟思的酒钱花钱里扣出点来。

闵惟秀见状,哈哈大笑,“二哥不给,我给,你自己个去我箱笼里拿去。”

钱财什么的,在家破人亡的事情面前,犹如粪土。

闵惟秀深深的看了看二房所在地方一眼,扛起自己的狼牙棒,便朝着演武场走去。

远远的就瞧见姜砚之骑坐在墙头上,旁边还放着一个小盆,见到她来了,有些瑟瑟发抖。

闵惟秀想起了之前安喜说的,她以前捏过姜砚之的脸,对他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之事,扯了扯嘴角,摆了摆手,“三大王安!”

姜砚之脸一白,端起小盆,对着闵惟秀就泼了过来,好大一盆黑狗血!

“你是哪里来的孤魂野鬼,快些从闵五的身上下来!”

第十章 秘密被揭穿了

闵惟秀站在原地,黑红黑红的狗血顺着她的头发滴答滴答的流了下来,整个人散发出一股子腥味儿。

“你说什么?什么野鬼?”

闵惟秀顾不得愤怒,她伸出手来,抹了一把脸,“你说什么?什么野鬼?”

她又重复了一遍。

姜砚之有些瑟瑟发抖,他其实怕得要命,恨不得转身就跳回自己家墙那头去,可是被鬼上身的人是闵五啊!

“我……我都瞧见了,你根本就不是闵五吧?闵五以前说话细声细气的,连个茶壶都提不起,怎么可能挥舞得动狼牙棒!别人瞧不见,但是我天生就能瞧见你这种不干净的东西!”

“我告诉你,我可是同天宝女帝师承一脉,同沟通天地!一个诀就打得你魂灰魄散!快从闵五的身上滚出来。”

闵惟秀身子一颤,冷冷的问道:“你看见了什么?”

姜砚之冷笑出声,“不见棺材不掉泪是不是?你应该是一个被发配边疆的将军吧,你的脸上有刺字。你的腰间有一个血淋淋的大洞,想来就是因为这个死的了。”

闵惟秀的手紧了紧。

姜砚之竟然没有诓人,他是真的看得见!

看的见连她自己都不知道的东西!她重生了,所以现在这具身体里装着的魂魄,是上辈子的闵惟秀么?

要不然,怎么解释姜砚之所瞧见的场面呢?

在这个世上,没有人知道她是重来一次的人,是以也没有人知晓上辈子,她做了女将军。

脸上刺的字……

闵惟秀一想到这个,就不由得嘲讽的笑了笑。

可不是有刺字么?上辈子她是犯官之女,被发配去雁门关。即便是她凭借着一把子力气,立下赫赫战功,可是脸上的刺字,一辈子都涂抹不掉了。

她上辈子在边疆多年,风吹日晒的,那里像如今一般白净纤细,难怪姜砚之没有看出来,这两个是同一个人。

闵惟秀深吸了一口气,瞬间朝着姜砚之冲了过去,犹如下山的猛虎一般,对着姜砚之抡了过去。

姜砚之吓得两眼发黑,滚轱辘似的倒了下去,拼命挣扎着倒向了自己家那一方。

还不等他喊疼,就看到闵惟秀压在了他的身上,一只手掐住了他的喉咙。

姜砚之一动都不敢动,他觉得自己的生死,就在闵惟秀的一念之间。

闵惟秀深吸了一口气,她不能光天化日之下,就这样掐死姜砚之,若是动手了,那她下了大狱被砍了头,闵家日后还是要走上原来的道路,那她重生又有何意义。

她想着,看向了姜砚之的眼睛,就是这双眼睛,看穿了她的秘密。

姜砚之被她这么一盯,竟然红了脸,整个耳根子都红得要滴血了。

闵惟秀哔了狗的心情,难以言喻。

她掐着姜砚之的手,硬生生的挪了个地方,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脸上,顿时出现了一个带着黑狗血的血手印,“姜砚之,你有毛病是不是?做什么拿狗血浇我!学了个半吊子,就敢在我的面前大放厥词!”

姜砚之一愣,什么师承天宝公主一脉,的确是他胡诌的。

他打小儿就能够见鬼,三岁那年,他阿娘蔡淑妃正躺在美人榻上吃梅子。

他便说:“阿娘,你身后怎么站着一个姐姐,在滴水。”

蔡淑妃扭头一看,什么都没有,被吓得一惊,那梅子骨头卡在了嗓子眼里,半天没有喘过气来。

打那之后,他便知晓自己个能够看到常人看不见的东西了。

但是他是皇子,官家不需要一个能够看到鬼的皇子,是以蔡淑妃果断的让他闭嘴不要再提鬼神之事,更别提让他跟着道士们,学什么捉鬼大法了。

他的确是一个半吊子,想到这里,姜砚之颇有些心虚。

这么些年,他见的鬼多了去了,但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凶猛的,一言不合就要杀人的鬼。

闵惟秀察言观色,一看就知道这小子之前果然是诈她的,顿时神秘兮兮的说道:“守护灵你晓得吧?我同我阿爹,是不是力大如牛,远超常人?”

姜砚之点了点头,可不是力大如牛,闵惟秀坐在他肚子上,简直快要把他压进土里去了,一会儿起身,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个人印儿,若是有的话,得叫工匠来,将这印子给保存下来,譬如铺点石子啥的。

“你不知道,大庆朝的那个李将军,乃是我家先祖呐!她虽然死了,但是她的战魂,世世代代都守护着后人呢。你瞧见的那个,就是她了,是不是一身正气,威风八面?人家可是当了门神的,睁大你的狗眼睛瞧瞧,鬼身上有这种阳刚之气?”

姜砚之有些迟疑,“可是你不是姓闵么?那个李将军姓李。”

不过那个鬼,的确是同之前看的不同,身上阴气很少,煞气倒是很重。

不过李将军不是女的么?形容女的也能用阳刚之气?

闵惟秀一梗,那可不姓不同,因为是她胡诌的啊!

“唉,你也知道的,大庆末年,群雄割据,大家伙为了活着,改个姓儿躲避追杀也是常有的事。这可是我阿爹的不传之秘,我也是偷偷看了族谱,才知晓的。你莫要到处乱说。”

姜砚之点了点头,这个倒是真的,改名换姓的不计其数,战争年代,祖宗八代不可考据了。

闵惟秀心中松动,翻身从姜砚之身上下来,“三大王啊,你看你啊,又打不过我,若是叫人来打我,那你能够见鬼的事情,岂不是就暴露了么?子不语怪力乱神。想要拉太子下马的人不少,若是你……唉,那不是坑了自己的亲哥么?”

闵惟秀说着,拍了拍姜砚之的胸口,“我知道你是想要帮我,以为这是恶鬼上身,对我不利,但是我好着呢,于是投桃报李,你能见鬼的事情,我也不同别人说了。你看何如?”

姜砚之只感觉有两把锤子在他的胸口上锤来锤去,那血锤到嘴边又缩了缩回,紧接着又是一锤到了嘴边,又缩了回去。

闵惟秀这绝对是在以武力威胁他啊!

姜砚之想着,颤巍巍的盯着闵惟秀的身后仔细的看了看,然后瞳孔猛的一缩。

他深吸了一口气,做人最重要的是识时务,路丙那个没有用的东西,竟然说黑狗血能克鬼!哪里克了,明明是克他啊!

第十一章 你为何骑我家墙头

对于闵惟秀的话,姜砚之是不全信的,李恬乃是大庆朝赫赫有名的女将军,怎么可能脸上刺字?

大陈朝建立之后,武职的地位十分的低下,流放者脸上要刻字,丘八亦是如此,防的就是逃兵。大庆的时候,天宝女帝不知为何厌恶刺青,别说纹在脸上了,一个个想出仕的人,恨不得把自己洗得如剥了壳的鸡蛋一般滑溜。

待到殿试之时,袍子一撩,伸出大腿来,女皇陛下啊,你看学生这腿长得多美,探花郎非我莫属啊!

是以,那个女鬼,肯定不是李将军。

只不过,姜砚之皱了皱眉,他适才仔细一看,却发现那女鬼同闵惟秀生得有几分相似。怕她说的什么是闵家先祖,是没有错的,只不过这个先祖不大光彩,是以她家中的人,都闭口不提。

姜砚之想着,不由得有些恼恨自己多管闲事,可是闵五的事,哪里就是闲事了。

闵惟秀见姜砚之不言语,不过已经身上好歹没有了敌意,松了口气。

秋日的风在她的脸上一吹,让那黑狗血变得干了一些,有些黏黏糊糊的,便胡乱的用手乱七八糟的抹了起来。

姜砚之瞧着有些不好意思,从袖中掏出一方帕子,递给了闵惟秀,“你可记得年幼之时对我做过何事?”

闵惟秀一愣,这姜砚之不亏是她阿娘的血亲啊,都在这种猝不及防的时候试探她。

他现在是确定她到底是闵惟秀,还是女鬼?

“夸你长得好看,捏你的脸,让你看着我拔腿就跑!”

多亏了安喜是个大嘴巴,不然的话,就姜砚之,她早就忘记了。

姜砚之松了一口气,咧嘴一笑,是闵五没有错了!那会儿她身后可没有这个女鬼。

“我姑且信你说的,但是你身后那女鬼要是害人,我可真要出手,打得她魂飞魄散的。”

闵惟秀点了点头。

“你作甚要骑在墙头看我阿爹同兄长练武,你又不会?”

老姜家的皇子们,个个都手无缚鸡之力的,别说练武了,骑射出众的都很少。

姜砚之四下里看了看,神秘兮兮的说道:“你阿爹同哥哥,阳刚之血沸腾,周身都是煞气,别说鬼了,就是人都不敢靠近啊!我寻了好久,才寻到这么个干净的地方住着。”

“你不知道,以前我住在宫里的时候,老感觉自己的脖子凉飕飕的,一睁开眼睛……”

姜砚之说着,伸长了舌头,“哇,一个吊死鬼。”

“再一睁眼睛”,他比划了几下,做了一个耷拉着脑袋的动作,“一个滴滴答答的滴着水的落水鬼。哦,就是我之前说的那个,站在我阿娘身后,也想吃梅子的那个。”

闵惟秀同情的看了姜砚之一眼。

这厮也真是够惨了!

谁他娘的想一睁眼看到一个鬼啊!

大陈朝立国不过十余载,之前战乱死的人不计其数,可以说,就开封府这地界,这大街都是枯骨铺的啊!

姜砚之撞鬼的几率可想而知。

“闵五,在下有个不情之请,不知……”

知道是不情之请,还提?

“你说说看。”

“那啥,我想要闵将军的衣袍一件,夜里挂在床头镇魂,你看可不可以……”姜砚之说着,脸一红,咳了咳。

闵惟秀叉着腰,哈哈大笑起来,她周身都是血,看上去颇有些狰狞,姜砚之瞧着,摸了摸后脑勺也跟着笑了起来。

“我先回去了,不然一会儿我阿爹从宫中回来,该寻我了。”

姜砚之一听,立马站了起来,“我去给你搬梯子。”

闵惟秀摇了摇头,“不用。”

说着,退后了几步,往前猛的一冲,三两下就骑上了墙头,然后一个翻身,就回了武国公府。

姜砚之朝着墙头望了望,大喊道:“路丙路丙,本王要洗面。”

他的脸上,还有闵惟秀拍的血手印呢。

哎呀,说要闵将军的袍子,闵五还没有回答呢。

闵惟秀快速的回了自己的小楼,一路上下人们差点儿没有吓得魂飞魄散,若不是闵惟秀的脸被擦干净了,鬼瞧得出,这是谁,全身都红透了,一路走一路滴血。

闵惟秀暗骂了姜砚之一通,“安喜安喜,我要沐浴更衣。”

安喜迎了上来,一瞧吓了一跳,“小娘,出了何事了。”

闵惟秀哼了一声,“三大王在墙头晒狗血,准备做血肠,岂料没有端稳,翻了下来,都浇在我头上了。”

安喜对着寿王府呸了一声,“这三大王,也太残忍了,竟然连狗都不放过。”

她说着,麻溜的给闵惟秀梳洗了一番,整整的洗了三大盆水,才洗干净了去。

闵惟秀一边穿着衣服,还想要她阿爹的袍子呢,浇了她一头狗血的仗,都还没有跟姜砚之算呢。

正想着,就听到门口有人通报,说是寿王送了赔罪的礼来了。

安喜没好气的接了进来,打开看了看,神色这才缓和了几分,“小娘,这三大王出手不凡啊,你瞧,绸缎首饰送了老大一箱子呢,都非凡品,还算是会做人。”

闵惟秀不以为意,笑了笑,“抬到库里去吧。我阿爹回来了么?”

说话间,临安长公主就走了进来,一把抱住了闵惟秀,“我的儿,让阿娘闻闻,你身上还有血腥味儿么?你阿娘我,以前上战场的时候,可不全身都是血,到了你这儿,竟然变成狗血了。这是寿王送来的?他打小儿就毛手毛脚的,长大了还是如此。”

闵惟秀回抱了一下临安长公主,她阿娘身上的熟悉的问道,上辈子她不知道想过多少次,可是都成空。

“阿娘,官家怎么说。”

临安长公主闻言松开了闵惟秀,鄙夷的说道:“还能怎么样,刘鸾同芬娘,都进太子府。官家另外选了国子监祭酒的女儿李氏做太子妃,待太子生辰那日,便会公布了。”

她说着,迟疑了一会儿,“我听你二哥说,你祖母不骂芬娘,反倒是骂你了,可有这事儿?”

闵惟秀闻言手一顿,掐了自己一把,顿时疼得眼泪都快出来了,“阿娘,没有的事,我都习惯了。”

习惯了?

她不在开封府的时候,闵惟秀都被欺负得习惯了?

这同闵惟思说的一样一样的啊!

临安长公主的火一下子腾起来了,“我且去问问你祖母。”

第一十二章 老夫人的秘密

闵惟秀怕临安长公主吃亏,赶忙跟了上去,两人快步行到松鹤堂,却是闻到一股子药味儿。

“出何事了?”

老夫人身边的大丫头银屏忧心忡忡的说道:“回禀长公主,老夫人旧疾犯了,请了曹太医来看,现在已经用过药歇了。这一到秋日,老夫人就容易犯疾。”

闵惟秀听着,低下头,勾起了嘴角。

早不病晚不病,偏生露出了不慈的马脚,就病了。

临安长公主脸色缓和了几分,强压下了怒意,“既然如此,惟秀,那咱们就不打扰你祖母休息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又跟着临安长公主离开了松鹤堂,回去了自己的小楼。

一进屋子,之前不言语的安喜四下里看了看,低声说道:“小娘,奴发现了一个大问题,每年的这个时日,老夫人总是要病上几日,去岁太子生辰宴,你便是留下来照顾老夫人了,没有去,倒是叫刘鸾出尽了风头。”

“昨儿个夜里我阿娘如厕的时候,瞧见银屏提了一篮香烛黄纸,神色匆匆的。”

闵惟秀一愣,她这个人像阿爹一样,做事比较粗糙,性子也是直来直往的,后来去了边疆更甚,在军中可不就是谁的拳头大,谁就是大爷!这种细枝末节的事儿,还真是没有注意过。

她也不记得,上辈子安喜有没有同她提过这事儿了。

安喜是家生子,她阿娘守着二门,眼听六路耳光八方的,在那些婆子之中,颇有人缘。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我想起来了,祖母病中让我去太子生辰宴,我岂能如此,便让二婶同芬娘去了。”

闵惟秀突然想起了闵惟芬说的那一句东阳郡王,怕是就在去岁的太子生辰宴上,闵惟芬瞧中的东阳郡王吧。

她想着,沉思了一会儿,“叫你阿娘仔细瞧着,她们拿了黄纸香烛是要作甚?祭拜的是哪位?”

安喜眼中一喜,拍了拍胸脯,“小娘放心,我阿娘厉害着呢。”

闵惟秀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肩膀,然后走到自己个的小院中,开始练起功来。

这武道一途,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她上辈子已经是个杀神了,不过这辈子的身体还远远的跟不上,得勤加练习才对。

……

与此同时,松鹤堂中,大铜鎏金的仙鹤衔鱼的香炉里,冉冉的吐着烟。

银屏打了帘子,一进门差点儿没有被呛着,她快速的抬眼看了一下躺在床榻上的闵老夫人,见她手中的佛珠转得飞快,又垂下眉眼来,“老夫人,长公主同五娘回去了。”

闵老夫人摆了摆手,“你且下去吧,我同二夫人说会话儿,没有我的话,谁也不能进来。”

银屏点了点头,掩上了门,退了出去。

“你日后管好了六娘,叫她去太子府之前,都不要出门了,一心一意的在家中绣嫁妆。原本我想着的是,把六娘说给王家三郎,王家也是国公府,祖上乃是琅琊王氏,是真正的世家贵族。王三郎才学品貌皆佳,又是嫡长孙,是多少人想不来的福气。”

二夫人嘴唇蠕动了一会儿,没有说话。

现在哪里还有几家真正的世家贵族,这王三郎说是琅琊王氏后嗣,但是已经不可考究,胡乱攀宗族的,多了去了。

这爵位是要降的,等传到王三郎的时候,也不过是个伯罢了。伯夫人哪里有后妃风光?

但是闵老夫人积威甚重,这话她不敢说。

“六娘年纪小不知事,你也不知事么?做妾哪里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且不说刘鸾性子强势,就如同第二个五娘。就是官家新指的李家小娘子,也不是省油的灯。你生的女儿,你自己个最清楚,她可有那心机手腕同人相争?”

二夫人一愣,“可是您之前说,是福不是祸……”

闵老夫人手中转得飞快的佛珠一停,瞪了二夫人一眼,“同她哭着喊着要嫁东阳郡王相比,我宁愿她去给太子做妾。”

这东阳郡王,乃是开封府的一个禁忌,谁敢胡乱粘连。

闵老夫人见二夫人有些后怕,语气舒缓了一些,“这个家中,我最疼的就是你们二房。乃是真心实意的为六娘打算,你这个做娘的要是有心,就去劝她一劝,东阳郡王日后绝对莫要再提了。去了太子府,也要小意做人,不要同刘鸾相争。”

“五娘是个蠢的,你们最近多哄着她一些,日后芬娘在太子府,还需要临安长公主撑腰呢。”

闵老夫人说着,叹了口气。

每年的这几日,她都情绪有些失控,今儿个被闵惟秀同闵惟思一气,倒是不好办了。

临安长公主这个人,可没有武国公好糊弄。

原本她想得好好的,闵惟秀嫁进太子府,武国公更上一层楼,可保荣华富贵,于老二的前程也是大有裨益之事。

堂姐是太子妃,那么闵惟芬嫁去王家,也有人撑腰,可不是好得很。

她虽然心有些偏,但是说起来,整个闵家,都是攀附在武国公这个参天大树之上的,大树倒了,对她又有什么好处呢?她虽然不喜欢闵惟秀粗鄙,学做淑女犹如东施效颦,让人难以忍受。

但是,在此之前,她可是都是一个“为了她好”的祖母。

可惜了,好好的一盘棋,在关键的时候被搅乱了。

闵老夫人想着,有些心烦意乱。

“你先回去吧,我要念经,明日晚上记得让老二过来,千万别忘记了。”

二夫人不敢辩驳,点了点头,“阿娘,我知晓了。我回去了一定会好好的管住六娘的。”

闵老夫人摆了摆手,从床榻上起身下来,坐在了一个蒲团之上,开始打坐念经起来。

二夫人撇了撇嘴,小心翼翼的退了出去。

……

闵惟秀在演武场一直练到了天黑,也丝毫不敢放松片刻。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声音从墙头传来,只见姜砚之趴在墙头上,笑意吟吟的看着她。

“闵五闵五,明日我长兄生辰,咱们同去?”

闵惟秀仔细的瞧了瞧,没有瞧见黑狗血,这才放心了,“各坐各的马车,还要什么同去?”

姜砚之还要继续劝,安喜却是一脸兴奋之色的跑了过来,“小娘,开始了。”

姜砚之一听,眼睛一亮,有热闹的地方,怎么可能没有他姜砚之,“开始了,什么开始了,等等我,路丙路丙,快把我的梯子搬过来。”

第十三章 牛啊,你咋不哭呢

闵惟秀还来不及阻拦,姜砚之已经搭了梯子,自顾自的爬了下来。

竟然有这样的人,连别人家的闲事都要管,简直堪比三姑六婆。

不过烧纸是一小会儿的事,闵惟秀不想错过,也顾不得姜砚之,快速的跟着安喜朝着那方向走去。

闵惟秀寻了丛树,刚蹲下来,就感觉自己的鞋面上有什么东西在动,低头一看,只见姜砚之的一只手搁在她的绣花鞋上,正在瑟瑟发抖。

这个不要脸的!

“你做什么?”

姜砚之压低了声音,哆哆嗦嗦的说道,“武国公府都不灵了啊,有……有……有鬼,就在他们烧纸的那棵大槐树下。”

闵惟秀揉了揉眼睛,只见银屏蹲在地上烧纸,闵老夫人拿着帕子擦着泪,嘴中喃喃的不知道说些什么,二房的叔叔闵文正面无表情的盯着火盆子。

哪里有什么鬼?

但是看姜砚之的模样,不像是在说假话。

“那人……那鬼长什么模样?”

姜砚之眨了眨眼睛,“是个男鬼,脸圆圆的,看上去有些眼熟,好似在哪里见过。应该是四十来岁,两只眼睛睁得圆鼓鼓的,嘴唇发黑,就我多年见鬼的经验来看,这应该是一个中毒而死的鬼。”

“衣衫很奇怪,是下人的打扮,但是用料十分的讲究,多半生前是个管事,或者说受了主家的赏。”

闵惟秀有些意外,她以为姜砚之就是个草包,没有想到肚子里还有几分料。

再一想到,他如今在开封府主管着刑律,便又觉得不足为奇起来。

“那鬼现在在做什么?”

姜砚之闻言神奇有些古怪,“他正抱着树嘤嘤嘤的哭呢,一地的金山银山,偶尔弯腰,捡了几个揣进兜里。”

蹲在一旁的安喜手脚冰凉,感觉背后凉风嗖嗖的,小娘在同三大王说什么?

她怎么半句都听不懂呢!

她总觉得,自己个还是不懂的好!

闵惟秀若有所思起来,她不觉得,这是什么巧合,闵老夫人领着儿子来这大槐树下烧纸,刚好就来了一个过路的孤魂野鬼在这里抱树哭。只能说,闵老夫人祭奠的就是这个人。

那么,这个人是谁呢?

闵惟秀心中毫无头绪,她长这么大,都没有见过闵老夫人娘家有什么人来过,老夫人也从来不讲过去的事。

正在这个时候,一大堆的纸钱已经烧完了。

闵二叔一言不发的扶了红着眼睛的闵老夫人回去,银屏则蹲在地上,有条不紊的收拾残局。

待银屏也走了,姜砚之立马站起身来,扯了闵惟秀的衣袖,“咱们快走吧,瘆人得很。”

闵惟秀一巴掌拍在姜砚之的背上,“你去问问他是谁?”

姜砚之拔腿就想跑,开玩笑,他虽然能见鬼,可也很怕鬼好不好?还跟他说话呢!

可叫他去问的人是闵五啊,姜砚之强忍住了害怕,咳了咳,“小王问鬼问得多了,你瞧好了啊!”

他说着,一迈腿,险些瘫倒在地,娘啊,还是很害怕啊!

可是美人在后,怎么能怂?

姜砚之握着脖子上挂着的玉观音,朝着大槐树走了过去,好在闵惟秀也跟了上来。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

一阵凉风吹过,安喜觉得更冷了。

姜砚之讪讪的回过头来,笑道:“不理会我,只不过一直用手指着树底下。我怀疑这树下埋了什么东西,根据小王多年见鬼的经验判断,他应该是被埋在这棵树底下了。”

“三大王,那人的额间,是不是有一颗红色的痣?”安喜突然问道。

姜砚之仔细的看了看,点了点头。

安喜迟疑了片刻,说道:“那应该是咱们这府中以前的那位李管家了。我听我阿娘那一辈的人提过,说李管家性子温和,是个读书人,因为家中遭了难,才沦落成了奴籍,老国公很赏识他,就让他在府中当管事了。”

“李管家生得好,待人又和善,后来恢复了科举之后。老夫人做主,放了他出府,让他回原籍考科举去了。我阿娘还经常念叨,说嫁给他的那位春妮,可真是命好,指不定都当上官夫人了。”

“没有想到,李管家竟然变成鬼了。”安喜说着,有些唏嘘。

闵惟秀从她的话语中听出了未尽之言,这个李管家当初肯定是下人中的一股清流,迷倒了万千丫头啊!

闵惟秀想着,深深的看了那棵大树一眼,可还是什么都没有瞧见。

姜砚之见状,咳了咳,“我从《大庆百鬼夜行》上看到过,如果把牛眼泪抹在自己的眼睛上,那就能够看见鬼了。闵五你若是想见鬼,咱们去弄牛眼泪吧。”

“《大庆百鬼夜行》?那是什么书,我怎么从来没有读过?”

姜砚之得意洋洋的挺起了胸脯,“那是大庆时期,邓康王的手札,全世界只独一份的,藏在我的书房里呢!不过闵五你若是想看,我明儿就拿给你。”

闵惟秀不知道说什么好。

姜砚之此时已经踱着步子,欢快的朝着前走了,犹如在自己家的后花园一般,哪里还有半点怕鬼的模样,“你们府中有牛没有?咱们现在就去弄牛眼泪吧。”

安喜眼睛一亮,“有的有的,厨上就有,国公爷爱吃牛肉。”

虽然大陈明令禁止吃耕牛,但是对于奸臣而言,这种东西,宛如狗屁,统统无视!

姜砚之乐呵了,“前头带路。”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三大王,那咱们要怎么样才能够让牛流眼泪呢?”

……

一炷香的时间过后,姜砚之对着牛圈里的牛,抓耳挠腮,面红耳赤。

“这头牛天生乐观,不喜欢哭,还有别的牛么?”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别人拿个盆子放在你的眼睛边上,你要是流得出眼泪,算我输!

姜砚之咳了咳,“牛啊牛啊,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从前有一头牛名叫大黄,有一日到河边去饮水,结果发现湖中有七个小仙女在洗澡。他觉得其中最小的那个名叫织女的小仙女,生得十分的美丽。”

“于是就走到湖中,同织女一道儿跳舞。织女很快就爱上了大黄。别的小仙女都回天庭去了,只有织女为了大黄留了下来。可是这个时候,大黄的主人来了,主人贪图织女美貌,便强娶了她。”

“大黄是一头牛,有什么办法呢?只能嗷嗷哭,他救不了织女。主人迎娶织女,家中贫穷,没有什么可以宴宾客,只有牛一条,便果断的将大黄给杀了……织女大哭,喊着牛郎牛郎!主人一喜,我正是姓牛,人称牛二郎,原来咱们是两情相悦啊!”

“牛啊,你听了这么惨绝人寰的故事,咋还不哭呢?”

第十四章 有心人自办有心事

那圈中的老牛摇头晃脑的,挪了一个身子,用屁股对着姜砚之,甩了甩自己的尾巴,然后趴了下去,准备睡了。

姜砚之一张老脸涨得通红!

他总不能对着一头牛拳打脚踢吧?到时候指不定是谁打谁呢,闵五还不得笑死了去?

闵惟秀实在是忍不住了,哈哈大笑起来。

“三大王快些回府罢,这鬼什么的,我也不耐烦瞧。明日里太子生辰,还得早去。”

姜砚之松了口气,“那明儿个一早,我在国公府门口候着,咱们同去。”

他说着,有些忧心的看了闵惟秀一眼。

因为闵惟芬的所作所为,开封府里的人都笑他们姐妹倪墙,尤其是闵惟秀,简直就是蠢货的代表,被自己个姐妹在背后头插了一刀。

可想而知,明日的宴会,少不了难堪。

闵惟秀笑了笑,也不做解释。

比起上辈子的那些事儿,一点点嘲笑什么的,她压根儿都不在乎。

姜砚之抬脚走了几步,又凑过来说道:“按照小王铁嘴神断的经验来看,那李管家,八成同你祖母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你那二叔,搞不好不是亲生的。不然的话,怎么就你二叔跟着烧纸,旁的人都不来呢!若是先人,不必这样遮遮掩掩的吧!”

“唉,富贵人家,这样的事情多了去了,你不要放在心上。”

“今晚上给老国公上柱香吧,就说小王会把他头上的草原割了的。”

闵惟秀无语的看着姜砚之,你丫的是如何活到现在,怎么还没有被人打死!

见闵惟秀神色不好,姜砚之又随即补救道:“不过闵五你放心,你阿爹一瞧就是亲生的,再看你同你兄长,个个是好汉,一看就是武人的血统,倒是你二哥……”

姜砚之还没有说完,闵惟秀已经一巴掌拍了过去,“三大王,夜深了,回府去吧。”

姜砚之一阵哀嚎,他的肩膀该不会断了吧,再一低头,只见自己的双脚已经陷进了地面里去,顿时吓得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

闵惟秀拍了拍手,领着安喜头也不回的就走了。

等闵惟秀走得不见了踪影,姜砚之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娘啊,腿都吓软了。

他想着,搓了搓自己的脸,不怕不怕,那是闵五啊,闵五!一定是爱的铁拳!

这厢姜砚之一瘸一拐的回了府,那头闵惟秀又回小院使了一通狼牙棒,然后才沐浴更衣的睡了过去。

……

翌日一大早起身,雨声不绝于耳,噼里啪啦作响。

安喜提着铜壶,见闵惟秀醒了过来,说道:“小娘,今儿个下好大雨,咱们可去还是不去?说来也是怪了,哪年重阳,不是秋高气爽,登高望远的,今年倒是好,竟然下起雨来。”

闵惟秀推开窗子一看,雨瞬间飘了进来,打湿了桌边的宣纸。

“许是这大陈朝太脏了,连老天爷都看不过眼呢。”闵惟秀小声说道。

安喜汩汩的往铜盆里倒着水,窗外雨声震天,让她恍惚的有些听不清楚,“小娘,你说什么?”

“我说一会儿去给祖母请安,咱们再去东宫赴宴。”

安喜点头应了,忙不迭的给闵惟秀梳洗起来。

等闵惟秀到的时候,她的两个庶出的姐姐已经在那儿坐着了,那个穿着红衫儿,生得颇为英气的便是她的三姐闵珊,在以瘦为美的大陈朝,像闵珊这么壮实的姑娘,实在是少见。

她的外祖,乃是武国公手下的佐将,在一次征战之中身亡,临终托孤,将唯一的女儿李氏送进了武国公府,李氏只得一女,便是闵珊。

而另外一个生得十分娇艳,却低着头不说话,只是饮茶的便是闵姒了,上辈子的今日,她听了二婶的劝,将两个庶出的姐姐带去了东宫。

“三姐,四姐。三姐,听闻你姐姐不大好,可请郎中瞧过了?”

闵珊一愣,闵惟秀以前同闵老夫人一般,不大喜欢她生得膀大腰圆,行为粗鲁,两人也只是面子上的情谊,今日还是头一回,竟然关心起她来了。

大陈朝,庶子庶女管自己的亲娘,叫姐姐。

闵珊神色一缓,“好些了,染了点风寒,昨夜里发了汗,今早起来只是略咳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一会儿我让人给你送点秋梨膏,让你姐姐没事吃上几口,止咳。说起来,昨夜里我从演武场回来,路过小树林子,好似瞧见有人在烧纸。这祖母同你姐姐都在病中,也不知道是哪个不懂事的,竟然行这等晦气之事。”

“我靠近一瞧,倒是人不见了,没有抓着。”

正说话间,银屏从里间走了出来,闻言身子一僵,随即又恢复了神色,“老夫人歇着了,几位小娘的孝心,她已知晓,小娘们且先回去吧。”

闵惟秀忧心忡忡的点了点头,“银屏你可去查查,到底是谁,胡乱的烧纸钱,莫是行什么恶法?还偏偏寻了那老槐树底下烧,槐字一拆,那就是鬼树呀!我光是想着,就慎得慌,待我从东宫回来了,要将这府中所有的槐树都拔了去。”

闵惟秀说着,仔细的观察着银屏的神色,见她面色未改,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倘若那大树底下真如姜砚之所说,埋了李管家的尸骨,那么银屏听说她要拔掉槐树,应当会慌乱才对。

她没有什么反应,只有两种可能性,一种就是下头埋了,但是银屏不知晓;二种就是姜砚之的推断是错误的。

到底是怎么回事,有心人听到之后,必然会有动作,很快就能见分晓了。

闵惟秀想着,压抑住自己想着直接将二房同老夫人全都扫地出门的冲动,笑了笑,“那我先去东宫了,你叫祖母多歇息。”

银屏点了点头,侧身撩了帘子,送闵惟秀出门,闵珊同闵姒见了,也跟着一道儿出来了。

……

等闵惟秀到武国公府门口的时候,姜砚之的马车已经在前头等着了,瞧见她出来,从车厢里探出头来,兴奋的叫喊着,“闵五闵五!”

闵惟秀懒得看他,这厮昨儿个被她拍了一掌,今日竟然还能够活蹦乱跳的,也是天生奇葩。

马车一路的向着宫门走去,姜砚之的马车直接行了进去,闵惟秀却是被拦了下来,“闵五娘子,请换宫中软轿再行。”

闵惟秀勾了勾嘴角,听着窗外的下雨声,也不知道谁要给谁下马威。

第十五章 下马威(金仙打赏+1)

闵家的车夫阿福据理力争,闵惟秀进宫犹如回家一般,哪一次需要换车了?

偏生今日里大雨倾盆,倒是来这么一出,参加宴会的小娘子,都是盛装打扮,若是湿了绣鞋裙摆,岂不狼狈?

“无妨,将那软轿抬过来罢。”闵惟秀笑了笑,开口说道。

那几个抬着轿子的婆子松了一口气,忙不迭的抬了过来,却是离了那一人宽的距离候着。

闵惟秀手持狼牙棒,直盯着那婆子,婆子被她瞧得瘆得慌,这是杀气啊,总觉得下一刻钟,就要被人拍成肉泥!

领头的婆子打了个寒颤,大手一挥,舔着脸笑道:“都抬近一些,抬近一些。”

安喜哼了一声,扶着闵惟秀上了软轿,然后不慌不忙的举起了一把巨大的油纸伞。

周围的人瞧着,都有些无语,这武国公府当真是什么争强好斗,什么都要是最大最强,连这油纸伞都比旁人的大上几分,下头别说躲个瘦了吧唧的闵惟秀了。

就是搁个桌子饮茶,都毫无问题啊!

“起轿吧。”

两个婆子对视了一眼,一前一后的站着,便将那轿子往肩上扛,吃奶的力气都用完了,也没有扛起来半分。

那领头的婆子大手一挥,又加入了两个婆子,四人呼哧呼哧的使劲,轿子还是没有抬起来。

周围的侍卫都忍不住频频侧目,我的天啊,这闵五娘子看起来一阵风都能给吹折了,到底是有多重啊,怎么四人都抬不起来。

那婆子涨红了脸,又从别的软轿那叫来了四个婆子,这才勉勉强的抬了起来。

可是这样一来,哪里还是什么下马威,闵五雨淋不着不说,还被八人抬着去东宫……

那领头的婆子眼睛咕噜噜的一转,看向了宫门口的侍卫,那侍卫心领神会,立马走上前来,“闵五娘子,这进宫不得带兵器,你这狼牙棒要不先搁在小的这里……”

闵惟秀笑了笑,“大陈道昌十年,也就是我十岁生辰的时候,跳了一曲剑舞,官家赏赐我银铃一串,金口玉言说日后小五进宫可佩兵器。”

侍卫的嘴角抽了抽,那是官家想着你一个小娘子,最多也就是配个没有开刃的剑,或者拿个小马鞭啊……

谁能想到,您拿了一个狼牙棒!

但是官家的确是说过这话儿的。

侍卫无奈的看了那婆子一眼,又缩了回去。

闵惟秀勾了勾嘴角,抱紧了狼牙棒,乐呵呵的挥了挥手,“起轿吧,这八人抬的软轿我还是头一回坐,这位嬷嬷你姓甚名谁啊,对我可真是太好了。”

那婆子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这狼牙棒有多少斤啊,她们抬着,肺里像是拉风箱一般,刺啦刺啦的,哪里还有力气说话。

好在东宫并不远,到了那大殿的门口,闵惟秀便能听到里头叽叽喳喳的说话声儿,“哈哈,你们说今日闵五会不会来?我若是她,便缩在家中不敢来了。”

“可不是,她若是来了,我可要去当面笑话她……”

闵惟秀眼皮子都没有抬,这些小娘子,也就耍耍嘴皮子背后厉害罢了,真让她站在她们面前,她还不信了,谁敢笑话她。

“落轿……”

屋子里的人都被抬脚婆子的这一生有气无力,一咏三叹,感觉下一刻就要断气的销魂声音给吸引住了,往门外一瞧,只见闵惟秀手持狼牙棒,威武雄壮的下了软轿,抬轿的八个婆子,一个个的面无血色,喘着粗气直哼哼。

知道的是她们刚抬了轿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做了愚公,去移山了呢……

闵惟秀走到门口,扭过头去笑了笑,“我说两个人抬就够了,你们非说我尊贵无比,要八个人抬,这实在是太让人不好意思啦!”

那婆子差点一口水喷出来,谁他娘的说你尊贵无比了?

闵惟秀可不理会她,径直的领着她走进了大殿,这会儿宴会还没有开始。

因为景雀桥的事情,刘鸾并没有来,连官家同刘圣人都没有脸来出席。

闵惟秀乐得自在,放眼在人群中一瞧,便瞧见了坐在角落里喝茶的那个熟悉的面孔。

闵惟秀快步走了几步,恰好经过之前那个说要当面笑话她的小娘子身边,顿了顿脚,看向了她。

那小娘子往后退了几步。

“我已经站到你的面前了,你怎么还不笑话我?我还等着看你是怎么表演的呢,笑话笑话,有笑也得有话,你若是翻来覆去的老是说那几句,亦或是只说了话,没有笑,那我可是不依的。起码得笑得露出八颗牙齿吧。”

那小娘子看了看一旁寒光闪闪的狼牙棒,再看笑面如花的闵惟秀,脸涨得通红。

闵惟秀见她不言语,自顾自的说道:“哦,我忘记了,你的牙生得有些凸,别说露八颗牙齿了,就是露出一颗……”

那小娘子已经要哭了,她的牙的确是生得不怎么好。

闵惟秀淡淡的看了她一眼,“我觉得你这个笑话表演的很好,你叫什么名字来着,下次我想看笑话了,还找你。”

那小娘子那帕子捂住脸,飞奔的缩进人群中去了。

有几个文官家的小娘子,想要为那人出头,却见闵惟秀飞扑向了一个角落,将那狼牙棒往一个小桌子上一压,那桌子顿时裂了开来。

周围雅雀无声。

闵惟秀咧嘴对着坐着的人一笑,“柴姐姐。”

柴郡主张大的嘴闭了闭,“惟秀你这是……”

闵惟秀靠着柴郡主坐了下来,“名门淑女不耐烦当了,还是跟着我阿爹练武的好,本来就是武将家的后人,不耐烦做那文绉绉的事。我也想跟柴姐姐一样。”

柴郡主摸了摸她的脑袋,“随你高兴。”

闵惟秀笑了笑,拿起了桌上的果子,吭哧吭哧的啃了起来。

上辈子,同她最好的人,便是柴郡主了。她阿爹被成将军府的人误会是害人的凶手,她被发配去边关之后,遭了大罪,都是柴家姐姐护着她,才给了她喘息的时间。

“闵五,你来了。”

闵惟秀一听这个声音,身子一僵,扭过头去,只见身后站了一位熟悉的身影,她怔了怔,随即脱口而出,“东阳郡王。”

第十六章 开封府的禁忌

东阳郡王乃是开封府的禁忌之人。

话说大庆灭亡之后,天下四分五裂,战火延绵不绝,那天家之姓犹如走马灯一般,隔上三五十年,便要变上一变。

有那三好汉,效仿三国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共谋大业。

其中柴裕为长,能文能武,有玄德之善,被尊为主公;闵归为次,他能征善战,为主将;姜胤最幼,本是一书生,粗通武学,但是极擅谋略。

这兄弟三人,各有所长,竟然真让他们夺了一片江山,是为后周。

但是好人不长命,闵归前去攻汉,柴裕同姜胤则谋取幽州,岂料在战场上受伤,回开封后不久,便不治身亡了。

彼时柴裕嫡出长子,年仅三岁,如何能够服众?

这时柴裕身边的贴身内侍,拿出遗诏,原来柴裕临终之前,将这江山传给兄弟姜胤。

姜胤痛哭流涕,拔剑要斩内侍,奉幼主登基,却被一众属下打晕了去,等他再次醒来,已经黄袍加身,天下易姓已经成了定局。

自此大周变成了大陈,姜胤封柴裕嫡长子为东阳王,以示尊敬。又封柴裕嫡出的女儿柴善蓉为郡主。

只可惜,东阳王在五岁那年出痘早夭了,姜胤伤心不已,又将寻了柴家后人,封为东阳郡王,便是如今的柴凛。

官家对柴凛十分亲厚,不但爵位可以世代承袭,而且虽然是郡王之爵,但是享受的却是亲王的俸禄。打小儿他便是同其他的皇子一道儿住在宫中,直到长大了,这才分府出来,可以说是官家的亲儿子也不为过。

但是到底是一朝天子一朝臣。

柴凛尴尬得很。

……

“闵五同我生分了,都不叫我柴凛了。太子羞于见你,托我过来同你说声抱歉,刘鸾的事,个中问题一言难尽。咱们都是一道儿长大的,宛若亲兄妹一般,这次你可能原谅他?”

闵惟秀的视线穿过柴凛,果然看到了站在一根大柱子后的太子,见她看过来,又赶忙的缩了回去。

闵惟秀心中呵呵一笑,宛若亲兄妹?太子的脸可真大,开封府都放不下。

“郡王说的哪里话,我怎么会怪殿下?原本就是我们兄妹闹着玩儿呢,头回我问他要那匹新得的良驹,他不给,我才恼了他,故意吓唬他呢,他喜欢刘鸾,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当真是恭喜你啊,娶了个祸害回家,从此家宅不灵,吃啥啥不香,多好!

柴凛笑了笑,拿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那我给殿下做主,那宝马一会儿就让人送到武国公府去。”

闵惟秀脸一红,咳了咳,“这话我可记住了。”

柴凛生得好,尤其是一双手,十指修长,宛若白玉,让人一瞧便面红心跳的,闵惟秀年幼之时,柴凛还给她编过发,比安喜编的好看多了。

她到现在都记得,一双冰冰凉的手,在她的发间飞来飞去的。

柴凛点了点头,“我何时骗过你。”

闵惟秀高兴了,不要白不要!

说句实在话,太子殿下在她心中,连个马蹄子都比不上!

柴凛见闵惟秀傻乐,笑了笑,却是忍不住咳嗽了起来,闵惟秀皱了皱眉头,正欲要说话,就见一个身影插了进来,对着柴凛就是一通拍。

“柴大哥,兄长在那边等着你呢,这口子风大,你身子骨弱,莫要着凉了。闵五,咱们不是一道儿进来,你咋跑着跑着就不见了。”

柴凛一愣,拿帕子捂了捂嘴,“我这就过去了,善蓉一会儿你别急着走,我来接你一道儿回府。”

柴郡主忧心忡忡的点了点头,望着柴凛远去。

“阿秀,你猜猜我这个小瓶子里装的是什么?若不是开始雨太大,我一早便给你了。”待柴凛一走,姜砚之便从怀中犹如做贼一般的掏出了一个小玉瓶,神秘兮兮的说道。

闵惟秀觉得自己的不光是耳朵聋了,眼睛都要瞎了。

“你叫我什么?”

还阿秀……她阿娘都没有叫得这么亲热。

姜砚之一激灵,“叫你闵五啊!这可是牛眼泪,昨儿个我回了府,叫了十个厨娘,拿了刀轮番吓唬牛……最后活生生的把它吓出眼泪来了,哈哈。我就说了,你家的牛天性乐观,不爱哭。还是我家的牛好啊,胆子小。”

“我已经让人好吃好喝的把它供起来了,它只需三五不时的流眼泪就好。这命,真没有得说了。”

一旁的柴郡主使了好大的功夫,都没有憋住笑,最后只能扭过头去,哈哈大笑起来。

闵惟秀见状,神色莫名的看了姜砚之一眼,还好他是三子,不然不用她出手,大陈都要完蛋。

这么一想,她应该帮助三皇子当皇帝啊,那个词叫什么来着?哦,叫自取灭亡。

姜砚之见闵惟秀发愣,将那牛眼泪硬塞进了她的手中,一本正经的说道,“今晚你试试,照照镜子。”

闵惟秀身子一僵,她抹了牛眼泪再照镜子,难不成还真能看到上辈子的闵惟秀不成?

正在她发愣间,就见到有内侍前来宣旨了。

闵惟秀对此兴致缺缺,该知晓的临安长公主已经告诉过她了,无外乎是太子妃选了国子监祭酒的嫡女李氏,刘鸾同闵惟芬同进太子府。

闵惟秀不在意,但是周围的人可不这么想,不少人一听闵惟秀没有当成太子妃,都纷纷看了过来,闵惟秀眼睛一瞪,瞟了一眼放在一旁的狼牙棒。

那些小娘子又吓了缩了缩脖子,硬生生的别过头去。

更是有那胆小的,吓得手中的茶盏都打翻了,湿了衣裙。

闵惟秀收回了视线,大马金刀的坐了,开始吃席,这一桌子好酒好菜,竟然只有她同柴郡主,外加在一旁喋喋不休的姜砚之三人入座,旁人不敢上前来。

闵惟秀吃饱喝足了,挂念着府中的事,对着柴郡主说道,“郡主过两日来我家玩儿吧,我最近同阿爹学功夫,他忙得很,都没有时间教我。”

柴郡主点了点头,“过一阵子,你三姐添妆,我是要去的。”

柴郡主同成将军的第六子定了亲,闵珊同她日后就是妯娌,长幼有序,待闵珊出嫁不久,柴郡主也要嫁去成家了。

闵惟秀也不强求,柴家没有主母,东阳郡王府的中馈,都是柴善蓉打理的,她平日里也忙得很。

“如此甚好,郡主,那我便先回去了。”

闵惟秀一回武国公府,就见安喜的娘老子来报,“小娘料事如神,这府里头的大槐树下,挖出了一具尸骨。”

第十七章 徘徊的死者

安喜她娘压低了声音,又接着说道:“是厨上的林婆子去挖的,说是四房的四郎用了药,她随意寻摸了一棵树,想将那药渣子给埋了……正挖着,被我们逮了个正着。长公主已经去松鹤堂了。”

四房是庶出的,只得一独子,如今不过三岁尔,排行第四,人称闵四郎。

闵四郎是否生病了,闵惟秀不知,但是这林婆子肯定不是随便寻了棵树埋药渣子,而是担心她从东宫回来之后,要将院子里的大槐树全都拔了去,这才急急忙忙的想要趁着她回来之前,将里头的罪证挖出来。

那林子偏僻,若不是闵惟秀让安喜她娘一早在那里守着,断是不会有人发现的。

闵惟秀沉吟了片刻,说道:“你去前院,寻阿福,叫他悄摸的寻了三大王来。”

这大家族犹如水井,便是染了血,那也是石头一埋,盖子一遮,像是没有发生过一般。

可她就是要将闵家的毒疮剖出来给人看,将那恶脓给挤了出去。

安喜她娘点了点头,也不多问,急急忙忙的去寻阿福了。

雨停了。

闵惟秀整了整衣襟,径直的朝那大槐树走去,那里的土已经被人翻了出来,出现一个大坑,因为下了雨,泥坑里有一些积水,泛着绿,看上去十分的恶心。

周围全都是人走来走去,留下来的杂乱脚印。

闵惟秀取下头上的银簪子,往那水中一插,过了好一会儿,拿起来一看,只见那银簪子的前端,已经变得乌黑的了。

看来不光是用毒,还是用了很烈的毒。

安喜瞧着,吓了一大跳,“小娘,小娘,咱们赶紧走远一点儿吧,这水里有毒,别沾在身上了。”

闵惟秀摇了摇头,“稍等一会儿,等三大王来了,咱们再去松鹤堂。”

“真的挖出来了啊,我带了张仵作来,他们家祖祖辈辈都是当仵作的,是有大本事的人。我在开封府断案如神,除了靠自己个的聪明才智,就是靠张仵作了。”

没等一会儿,姜砚之便领着路丙,还有一个看上去约莫三四十岁的男子走了过来。

张仵作留着山羊胡,背着一个巨大的木头箱子,一瞧见那颜色明显不对劲的水坑,便立即拿出一小瓶,用钳子夹了灌水,全都灌好了,这才对着闵惟秀点了点头。

闵惟秀对于姜砚之的话,那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这厮怎么好意思夸自己断案如神?

都是在开封府长大的,谁还不知道谁啊?

姜砚之断了什么案?老张家的牛被老李家牵走了,王寡妇的绣花鞋被老猫叼到隔壁老钱家的床底下去了?

“闵五娘子可否领老夫去看一看那尸骨。”

闵惟秀点了点头,领着众人朝松鹤堂走去。

姜砚之见闵惟秀不理会他,也不在意,依旧兴致勃勃的说道:“闵五你可真够意思,挖出了骨头,还记得寻我来瞧,我说得没有错吧,那李管家就是被人毒死的。”

闵惟秀悄悄的看了一眼张仵作,见他神色如常,压根儿没有问为何姜砚之连尸骨都没有看,就知道死的人姓李,是中毒身亡的。

显然,他早就习惯了姜砚之能见鬼这件事。

张仵作是姜砚之的心腹。

闵惟秀的脑袋快速的转着,一行人便到了松鹤堂。

屋子里一共有四个主家,闵老夫人,临安长公主,二夫人李氏,四夫人姚氏。

老夫人头上系着抹额,有些神色恹恹的斜坐在榻上,“你们年轻,不知晓,以前战乱的时候,不知道死了多少人,别说这大槐树底下了,开封府的那条道上,没有埋过枯骨啊,不要大惊小怪的。”

“既然在我们家被挖出来了,也算是同我们家有缘分,给他在城郊寻一处风水宝地,入土为安吧。”

“老夫人此言就不对了,在这开封府的地界,只要死了人,那就是我姜砚之的事,怎么可以随随便便的就埋了呢?怎么着,那也得过一过开封府的眼才对。”

屋子里的人闻言都看了过来,老夫人先是一愣,随即皱了皱眉头,深深的看了姜砚之身旁的闵惟秀一眼。

闵惟秀毫不在乎,对着老夫人同临安长公主行了礼,“祖母,阿娘。”

临安长公主对着闵惟秀招了招手,“我的儿,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太子委实可气,阿娘同哥哥们都没有去,偏生你要自己个去,可是被欺负了?你说被谁欺负了,阿娘替你打上门去。”

闵惟秀的嘴角抽了抽,她可算明白自己个上辈子怎么不知天高地厚,作天作地了,都是被惯得。

阿爹,阿娘,哥哥都是一言不合就打上门去……

姜砚之腆着脸,对着临安长公主行了礼,“姑母。”

老夫人见张仵作已经蹲在地上,翻来覆去的检查地上的骸骨了,皱了皱眉头,“三大王,这未免有些不合适了吧。这是我们闵府的事情,没有见过死了一个下人,还需要过开封府的。”

姜砚之一挑眉,笑道:“哦,老夫人知道这骨头是谁埋的,是埋的谁?不然怎么知道是你府上的下人呢?”

老夫人一梗,忙辩解道:“都成一堆白骨了,老身自是不知。我们武国公府仁善持家,下人都好好的登记在册,没有听说谁没有了的。”

姜砚之又笑了,“这么说来,这骨头不是武国公府的人,既然是无名尸体,自然就归我开封府管了。”

闵惟秀勾了勾嘴角,这姜砚之,倒不是真的蠢嘛。

她想着,仔细的观察着屋子众人的神情,闵老夫人看上去对这尸骨一无所知,也无半点惧色,颇有些奇怪,二夫人李氏一直在给老夫人捶腿,低头看不出神色。

四夫人姚氏瞧着有些害怕,不敢直视刚挖出不久的骸骨。

张仵作粗略的验看了一番,看了姜砚之一眼,“三大王,是您说,还是我说。”

姜砚之赞许的看了张仵作一眼,有眼力见,有前途啊!

他咳了咳,仔细的蹲过去看向地上的骸骨,“死者身高七尺有余,骨骼纤细,生前应该并非是武夫。他的牙齿十分的整齐无缺,显然是曾经受过良好的教养,有着贵族的生活习惯。”

“死者骨骼隐隐发黑,应该是中毒而亡,距今大约十年左右,那会儿武国公府已经建立,因此绝非老夫人说的,战乱年代的无名之辈。另外,诸位请看,在这枯骨的左腿处,有一截断后愈合的痕迹。”

他说着,看了张仵作一眼。

张仵作心领神会,补充道:“这左腿的伤痕,乃是棍棒打击所致,因为没有得到良好的治疗,死者身前应该略有腿疾,行得快时,会出现高低脚。”

屋子里一片鸦雀无声。

第十八章 绝对不是亲生的

临安长公主像是没有见过姜砚之似的,惊讶的问道:“从这么一具骨头上,你就能够看出这多东西来?”

姜砚之高抬了下巴,“姑母,不过一点雕虫小技,不足挂齿,不足挂齿”,说着,还看了闵惟秀一眼。

闵惟秀简直没有眼看,不足挂齿,你把下巴抬那么高做什么?

而且你当真敢承认自己个是从骨头看出来的,不是从鬼魂以及当初安喜说的话中,猜出来的么?

不亏是太子的亲弟弟,一样脸大得开封府都塞不下。

临安长公主也有些好笑,回忆了一会儿,“十年前死的,咱们府上的,文弱,有腿疾……”

“啊,长公主这么一说,老奴倒是想起一个人来,咱们府上的李管家不就是么?当年老公爷将他捡回来,说曾经也是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儿,识文断字的,便让他在府中做了管家。”

“长公主当时随着武国公出征,许是不清楚,但是老奴在府中带着大郎,同那李管家打过好些交道。他可不是生得细肉白净的,平日里走路都慢悠悠的,若是急了,那脚就微微有些颠。”

临安长公主哦了一声,“你这样说,我想起来了。咱们府上那会儿,家丁全都是公爹手下的那些受了伤的兵,一个个生得五大三粗的,李管家在其中,就跟狼群混入了一只白羊似的……”

她说完,自觉失言,咳了咳。

闵惟秀乐开了花,不亏是亲娘啊,就连身边的嬷嬷都是亲的!可不就是李管家!

“阿娘,那后来呢,那李管家死了么?”

临安长公主哪里记得这些,看向了她身旁的陶嬷嬷,陶嬷嬷笑了笑,“后来老国公受了伤,好不容易归了家,见李管家这么些年,没有把读书的本事拉下,便放了他的奴籍,让他去考科举了……”

她说着,笑容突然停滞了,“这么一说,那会儿应该就是十年前。我们都只当李管家归乡去了。”

闵惟秀不动声色的皱了皱眉头,这和安喜之前说的可不一样,安喜说是老夫人让李管家去考科举的,怎么又变成了她阿爷了呢?

张仵作在尸体那又刮又闻又扎针的,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这毒药应当是钩吻无疑。钩吻乃是一种毒藤草,服用之后会出现不能动弹,呼吸困难,不多时就药石难医。钩吻并不生长在北地,瞧上去类似于芹,一般情况下,不通药理之人,很难辨别。”

张仵作顿了顿,又继续说道,“钩吻通常外用,作为金疮药。”

姜砚之一听,眼珠子一转,咳了咳,“府中现在可有钩吻?”

临安长公主摇了摇头,你见过哪个将军打仗,随身带一包毒草,若是受伤了就拿出来捣捣敷在伤口上的?有这时间,脑袋都不知道被敌军砍了几回了。

他们武将,也都用十分高大上的小瓷瓶,装了郎中制好的金疮药粉好吗?

往伤口上一洒,那疼起来,颇有一种刺啦刺啦的烤肉的感觉。

“没有,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什么钩吻不钩吻的。”

说话间,武国公府的几位男丁也全都收到了家中传信,赶了回来。

一行人站在一排,对着老夫人行了礼。

这一站,倒是让闵惟秀琢磨出个中滋味来。

不得不说,姜砚之虽然不着调儿,但是一双眼睛可是比她清亮多了。

她以前怎么就没有发现呢?

老武国公身高九尺,堪比关二爷,虎背熊腰的乃是一员猛将。而他的儿孙,也个个都牛高马大的。就连闵惟秀自己个,也生得比旁的小娘子高壮。

是以旁的人想要杨柳细腰,只要少吃肉就行了,而她,得不吃,光饿!

可这其中,有几个人格外的显眼,一瞧就是鸡立熊群!

这第一个人,便是她二叔,她二叔身高只有七尺,生得一双丹凤眼,面上带须,一副儒生打扮,而他的儿子闵三郎也生得十分秀气,一张脸有七分像了他娘李氏。

另外一个人,便是闵惟思了,闵惟思同她差不多高的,生得瘦弱,一双眼睛像是没有睡醒似的半眯着,身上混杂着酒气同脂粉气,显然是刚从勾栏院回来。

武国公浓眉大眼的,此时瞧着闵惟思气不打一处来,眼睛瞪得犹如铜铃一般。

再看闵四叔,虽然他是个文官,但是做个官袍,那也得比旁的人多费几尺布,雄壮得很。

双胎原本就比旁的孩子要生得小一些,而且她阿娘可是说了,当年她生出来的时候,跟虎崽子似的,反倒闵惟思是个弱鸡,是以闵惟思生得不壮实,是有理由的。

但是闵二叔呢?

兄弟们都长得犹如狗熊,凭啥你悄悄的长成了一枝花,这明显不是一个种啊!

可是闵二叔也是正经的科举出身,朝廷命官,你不能够因为他长得和其他兄弟不像,就强迫他来个滴血认亲啥的啊!再说了,甭管他爹是谁,都已经变成枯骨了。

闵惟秀正一筹不展,琢磨着要不要索性过去捅他一刀,那别说滴血认亲了,就把府中所有的人都认上一遍,血都够啊!

“哎呀,你们说是什么李管家,小王也不知道到底长啥样,身高七尺,瘦弱,白净,儒生打扮,若不是腿不颠,而且一时三刻还没有死,小王还以为你们说的是闵家二叔呢……啧啧,还真是一样的。”

闵老夫人脸黑如锅底,闵家怒目而视,“三大王,你虽然是王爷,但也不能够随便侮辱臣公吧?”

姜砚之惊讶的看着他,“谁侮辱你了?说你七尺就是侮辱你了?可你真的只有七尺啊!噢噢噢……我知道了,你以为我说你是那什么李管家的儿子,所以才同他长得像的啊!你怎么可以这样想呢,闵老夫人乃是名门闺秀,断然是不会做这等事的。”

闵老夫人觉得自己简直要气绝了。

但是姜砚之是谁,那是皇帝的亲儿子,太子的亲弟弟。你能打死他?

他那样坑太子,不也活得好好的!

周围的人,闻言都悄悄的打量起闵二叔来了,有些事情就是这样,你不说,我不说,就不觉得有什么。一旦有人说了,就越发的觉得就是那么回事儿。

尤其是闵二叔当真同其他的几个兄弟,生得太不像了。

就在闵惟秀以为姜砚之已经有办法戳穿这个事的时候,他突然转过身去,大手一挥,“把那个林婆子带上来,脑子里进水了么,这么大的雨,谁会去挖坑埋药渣子啊,连谎话都说不好。咱们就审她,肯定有问题啊!”

第十九章 三大王审案

不一会儿,林婆子就被人领了上来,不等她行礼,姜砚之就问道:“你可认识李管家?李管家在离开闵府之前,可是正在用药?”

林婆子一愣,瞟了一眼闵老夫人,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在十多年前,我是在李管家身边照料的小婢。李管家腿部有疾,一到刮风下雨的日子,便腿疼得走不动道,那会儿,的确是在喝药。”

林婆子顿了顿,又接着说道,“当时因为李管家要娶春妮,我心怀怨恨,所以在他的药中加了钩吻,毒死了他之后,将她埋在了树林子里。因为五娘说要把所有的槐树都扒了,所以奴慌了神,想要挖出尸骨,却被人发现了。”

……

什么?林婆子杀了李管家?

闵惟秀不信。

闵老夫人同闵二叔去老槐树下祭拜,说明他们肯定是知情人。

姜砚之点了点头,“你说你用钩吻毒死了李管家,那你不妨让大家伙儿开开眼,看哪一个才是钩吻。”

姜砚之说着,看向了张仵作。

张仵作打开自己的木箱子,从其中啪啪啪的掏出三棵草药来,摆在了林婆子面前。

林婆子傻眼了。

你一个仵作,怎么他娘的还随身携带毒药啊!

姜砚之笑了笑,“你都用钩吻杀过人了,一定对它记忆深刻吧,快快快,快指给小王看是哪个。小心别摸,钩吻可是有剧毒的。”

他说着,站在了林婆子跟前,遮挡住了她的视线。

林婆子顿时焦躁起来,她认得个鬼啊!她的手有些抖,想要透过姜砚之往后看过去的,但是不管怎么看,姜砚之都站在她跟前。

就在她犹豫不决的时候,姜砚之突然抬脚将那草药踢飞了起来,林婆子见毒草迎面扑来,吓得嗷嗷叫,顿时屁股尿流的往后退去。

闵惟秀简直无语了,这个姜砚之,当真不能以常理视之。

姜砚之像是感受到了闵惟秀的视线,转过脑袋,对着她眨了眨眼睛:“嘿嘿,小王骗你的,张仵作又不是神仙,哪里会恰好带了钩吻。而且就算是钩吻,没有煎水服用,也毒不死你的。所以说,你根本就不知道钩吻是什么,也不知道它长什么样。”

他说着,神色一变,“你竟然敢在公堂之上说谎骗小王,看我一会儿不把你拖回开封府杖责五十。你在替谁撒谎?钩吻之事,张仵作刚刚才说,只有在这松鹤堂的人才知晓,只有一个人可能告诉你,那就是出去把你带过来的人。我说得对吗,那边的那个老嬷嬷?”

他说着,伸手一指,指向了闵老夫人身后的那个老嬷嬷。

林婆子面如死灰,不敢再抬头看。

老嬷嬷陡然跪地,闵老夫人一脸惊讶,“怎么回事?”

老嬷嬷扇了自己几个大耳刮子,然后委屈的说道,“老夫人,您也知晓奴嘴碎,奴就是那么随口提了一提,哪里知晓林婆子就记在了心里。”

姜砚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看向了路丙,“是不是嘴碎,得开封府审了才知道。”

路丙有些迟疑,三大王今儿个咋这么霸气威武,说一不二,跟换了个人似的啊!

再这样下去,您把武国公府的人都得罪光了,还能娶到闵五娘不?

他想着,有些忧心忡忡的将那老嬷嬷请了过来,同林婆子一道儿捆了起来。

松鹤堂里还是静悄悄的,众人都有些回不过神来,姜砚之就像是一阵风,噼里啪啦的吹了过来。尤其是武国公父子,已经彻底的脑袋转不过弯了,一脸懵。

姜砚之见众人没有反应,一脸歉意的走到了闵老夫人跟前,对着她拱了拱手,“老夫人,小王也是秉公办案,多有得罪,还望海涵。小王适才怀疑老夫人清白,又说闵二叔可能是李管家的儿子,实在是太伤感情了,为表歉意,不若让小王给二位烹茶致歉。”

老夫人莫名其妙的看着姜砚之,颇有一种自己已经老得不知今夕何夕的感觉。

这三大王的脑袋是什么做的?怎么就想一出是一出呢?

闵二叔的脸黑得简直要滴墨了,真的有歉意的话,干嘛要再捅他一刀,把那肮脏话重复一遍?

不等老夫人有所回应,姜砚之已经走到了张仵作跟前,接过他递来的一根草,走到了屋子烧茶水的小炉旁边,斯条慢理的将这草放了进去。

水汩汩的烧了起来。

“小王偶得一雅物,若是自己个用了,那是牛嚼牡丹。也即是老夫人这么雅致的人,才吃得出那茶好不好,水好不好。这草用来煮水,能够让水变得干净,再用来泡茶,格外的香醇。老夫人可千万要一试。”

闵老夫人的脸色缓和了不少,微微的点了点头。

不一会儿,水便烧好了,有婢女端了茶碗儿来,姜砚之当真沏了两碗茶,亲手端到了闵老夫人同闵二叔面前,“两位,喝了这茶,还请原谅小王的无心之失。老夫人还请放心,今儿这事儿,小王肯定不会传出去,有碍武国公府的名声的。”

“若是我胡言乱语,那姑母可是要揪我耳朵的,姑母你说是不是?”

姜砚之说着,对着临安长公主眨了眨眼睛。

临安长公主被他逗乐了,笑出声来,“可不是要揪你。”

闵惟秀无语了,都多大的人了,还撒娇……当你今年三岁呐!

闵老夫人一颗大石头落了地,她可不就是担心这个事,姜砚之不像传言之中那样奇葩嘛,起码是一个知情懂趣之人。

她想着,端起那茶盏,就往嘴边送,还没有喝到,旁边一个人影便冲了过来,一巴掌拍翻了茶水,溅了一地。

姜砚之脸色一变,“闵二叔这是做什么?你不愿意给小王脸面,不喝那茶就是,作甚要打翻了它?老夫人,小王再给您沏一碗茶。”

闵老夫人点了点头,“二郎你这是做什么?寿王一片好意,老身倒要尝尝寿王的茶有多雅。”

谁知道寿王有没有给官家倒过茶啊,人家姿态放这么低,你还打他脸,泥人都要生气。

闵二叔见他当真又去倒茶,沉着脸怒道:“这茶不能喝,有毒!”

姜砚之脚步一顿,笑了出声,“你这个人怎么不知好歹,众目睽睽之下,我还能毒杀了老夫人不成?那你说说看,我用了什么毒?什么时候用的毒?”

闵二叔紧闭着唇,不说话了。

姜砚之走到了闵二叔跟前,“你说不出来,我帮你说吧。你认出来了,我刚刚放进茶水里的那根草,就是钩吻对不对?钩吻毒素最强的用法,就是全株煮水煎服。啧啧,那让我们猜猜,什么人才认得出来这么一棵枯草,就是钩吻呢?”

第二十章 争锋相对

闵二叔脸一沉,“我乃进士出身,博闻强记,从那百草经中见过钩吻一次,便记得了,难不成记性好,也是罪过了?”

“反倒是寿王您,冲入我家中,当着众人的面,要毒杀朝廷命官,以及一品诰命夫人……这事儿铁板钉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明日早朝,下官必要去官家面前讨个公道。”

姜砚之不慌不忙的寻了个椅子坐了下来,端起之前递给闵二叔的茶,斯条慢理的饮了一口。

闵惟秀吓了一大跳,她是想利用三大王来对付二房同老夫人,但是可没有想过让他小命玩玩啊!

“小王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不过我可没有下毒毒害老夫人,你不要血口喷人。”

姜砚之说着,从袖子中抽出一根草来,正是之前闵惟秀瞧着他放进水中的那株。

这厮也不知道玩了什么障眼法,竟然没有将那草放进水中,反倒是藏在袖中了。

闵二叔显然没有想到这一点,“还是那句话,我只不过从百草经见过罢了,三大王不能因为这个,便说我是杀人凶手吧。”

姜砚之站起身来,将手背在了身后,“百草经第二十八页,写的是甘草还是灵芝?”

闵二叔一梗,鬼知道写的是甘草还是灵芝!

只不过灵芝乃是好药材,重头戏怎么着都得放在最后头,甘草是通用药材,第二十八页,应该是甘草!

“甘草。”

姜砚之看向了张仵作,“第二十八页写的是什么?”

闵二叔顿时懊悔起来,这厮就是胡诌的,敢情他也不知道。

张仵作差点笑出声来,“不是甘草,也不是灵芝。”

姜砚之对着闵二叔拱了拱手,“闵进士果然博闻强记,过目不忘,小王佩服佩服。”

闵二叔恨不得找个地缝儿钻进去。

不等他说话,姜砚之又说道:“唉,闵进士您记性这么好,怎么就不记得自己个做推官的时候,审的第一个案子呢?当年可是轰动一时。”

“就是这位李夫人的庶嫂,以断肠草毒杀亲夫,闵进士少年英才,断案如神,受到了当地望族李氏族长的赏识,这才娶了李夫人归家。”

“虽然又不吉利,又晦气。但是这断肠草,也就是钩吻,也可以说是你同李夫人的定情之物了,你怎么可能没有见过呢?还是说,闵进士断案,连证物都不看的,闭着眼睛,就大笔一挥,破案了。”

闵惟秀实在是忍不住,噗的一下笑出声来,见旁人看过来,又稳了稳心神,板起了脸。

神他娘的用断肠草当定情信物!

闵二叔睁大了眼睛,他考上进士那会儿,大陈初立,疆域未定,大家伙儿都想着要大一统,像他这么一个小官的小事,姜砚之怎么可能会知晓?

姜砚之见他百思不得其解,小脸一红,“小王就是记性好,博闻强记,从那刑部的卷宗里瞟过一眼,就记住了。算不得什么大才,比之闵进士,实在是不如良多。毕竟你连百草经都记得。”

闵二叔的山羊胡子抖了抖。

闵惟秀背过身去,怎么办,她又想笑了。

姜砚之说着,定定的看着闵二叔:“小王有人证,可以证明,就在重阳节前夜,闵老夫人同闵进士,以及闵进士夫人,在这埋骨之地为死者烧纸。我就奇怪了,闵进士你能解释一下,为何你早就知晓,却要装作不知么?”

安喜的小胸脯挺了挺,顿时激动起来,难不成她也要上公堂,当一回人证了?

只不过这样的话,二房的老爷岂不是杀人凶手?

这么一想,又有些左右为难起来。

好在姜砚之到底没有叫她出来作证。

闵二叔却是瞳孔猛的一缩,稳了稳心神,“哪里有这等事,你莫要胡言乱语。”

姜砚之笑了笑,“我有没有胡言乱语,你最清楚了。烧纸会在地上留下痕迹,原本下雨不久就会被冲刷得一干二净的,但是林婆子去翻地挖骨,将那烧的灰都翻到坑里去了,现在还好好的待在那水坑里呢。银屏你说是不是?”

银屏一惊,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闵老夫人同闵二叔全都变了脸色。

“让小王来捋上一捋,首先是作案的手法,你识钩吻,又审过旁人用钩吻杀人的案子,完全可以如法炮制,若是小王没有记错的话,十年之前,老武国公受了伤,从战场上退了下来,而你恰好从南地归京叙职。”

“按照人之常情来看,你很有可能从南地带了钩吻归京,作为金疮药外用。就闵进士读过百草经,都要夸大成过目不忘而言,我只要寻府上的几个老人问问,就能证实,确有此事。”

“当然,你很有可能说的是,我带了一味神药,能起死人,肉白骨,巴拉巴拉之类的。”

临安长公主身边的嬷嬷回忆了一会儿,“听三大王这么一说,老奴当真想起来了,二老爷回京的时候,的确是送了药材,不光是老国公,还给我们长房也送了,只不过长公主用的都是宫中秘药,那药便收在库房中,一直没有拿出来用。”

她说着,又补充了一句,“三大王料事如神,的确是用锦盒好好的包着。公主的库房,都是老奴打理,所有礼物往来,均登记造册,一会儿我便将那册子送过来。”

闵惟秀简直想要啪啪啪的鼓掌了,这姜砚之瞧得也顺眼起来。

“你带了毒药来,你见过人用钩吻杀人,你知道李管家就埋在树下,闵进士,你能够解释一下,为何之前你都避而不谈这事么?还是说你其实就是真正的杀人凶手!”

姜砚之的声音陡然大了起来,盯着闵二叔的眼睛,认认真真的问道。

闵二叔身子一震,说不出话来,闵老夫人将他拉到了自己的身后,啪啪啪的鼓起掌来,“我儿同李管家无仇无怨,为何要杀了他?你也说了,他喜欢吹嘘,从南地带了钩吻回来,少不了在府中说自己断过的案子,被有心人听到耳中,学了去,也是未知的。”

“我们并不知晓那树下埋的是李管家,我们是在祭拜我那可怜的哥哥,他在战乱之中为了保护我,被杀死了,就在重阳节的前一日。我们只是恰巧寻了那么一个僻静的地方罢了。”

第二十一章 惊人旧事(二更)

姜砚之也啪啪啪的鼓起了掌,“他当然有动机。因为他长了一张同李管家一样的脸啊!”

闵惟秀想着,也大概想明白了其中之事,大陈的中年男子,都是留须的。

闵二叔年少中进士,那会儿李管家已经是满脸胡须,并未觉得有多相似,但是他成家立业之后,为了显官威,也开始蓄须,等一会开封府对比,那么问题就来了。

“李管家当年还是奴籍。你说是当国公的儿子好,还是当一个下人的儿子好呢?”

“既然老夫人祭拜的是自己的兄长,那为何要遮遮掩掩的,难不成您的兄长,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人物?再说了,为何祭拜之时,只有闵进士去,武国公同闵四爷都是从茅坑里捡回来的么?”

闵老夫人一时语塞。

姜砚之摆了摆手,“您不必继续袒护他了,现在闵进士就是最大的嫌疑犯,作案动机,作案时间,作案手法他都有,铁证如山,岂容狡辩?至于小王说他是李管家的儿子,这一点,滴血认亲,便一清二楚了。”

闵老夫人松了一口气,这姜砚之也就是一张嘴呱呱呱的,“怎么滴血认亲?我家夫君都已经百年了。”

姜砚之笑了笑,指着张仵作道:“我这仵作,有一绝技,能够从枯骨之中,蒸出几滴死者的精血来,到时候咱们就能够滴血认亲了。你是不是李管家的儿子,一查便知。”

“哪里用得着滴血认亲?二弟,我就问你一句话,三大王说的可都是真的?你当真不是阿爹的儿子?你要是敢说一句假话,老子就用狼牙棒劈死你!”

武国公听到这里,整个人都已经炸了。

姜砚之的话,他越琢磨越不是味儿啊,不说不觉得,再仔细回想一下,闵二叔的确是长得同李管家十分的像。而且她阿娘说的什么哥哥,他可是从来都没有听她提及半句。

闵二叔脖子一缩,喃喃的说不出话来。

武国公瞧他模样,顿时大怒,一巴掌拍在一旁的小茶几上,那茶几顿时裂开了,噼里啪啦作响。

武国公双目通红的看向了闵夫人,“阿娘,这是怎么回事?”

闵老夫人像是想起来了什么往事一般,吓的一缩,顿时红了眼睛,冷笑出声,“你确定要我说么?你当真以为,你阿爹就真的是一个什么盖世英雄了?”

“我阿爹这个人,虽然粗鲁,但是大丈夫做事,行得端,坐得直。我不相信,他会做出什么有愧于心的事情来。就算是做了,他也不会遮遮掩掩的。”

闵老夫人哈哈大笑起来,“好好好,那我就让你知晓,你阿爹是如何的大丈夫。”

她说着,看向了姜砚之,“你的一张嘴,的确很厉害,只不过到底太年轻了。李管家不是我儿杀的,因为他是被老武国公杀的。我们为了维护武国公府的声誉,这才一直隐忍不说,既然你咄咄逼人,那就别怪我了。”

闵老夫人说着,整个人都陷入了回忆之中。

“你们这些年轻人,没有经历过战乱,不知道有多么的可怕。我家中原本是琅琊王氏的旁支,大庆世家凋零,门第早已不如从前,但也还勉强称得上是一方望族。”

“我在十四岁那年,与青梅竹马的表兄李方定下了亲事。我们一同长大,感情十分的深厚。你是不知道,我绣的嫁衣,有多好看,我就等着盼着,盼着满了十六岁之后,便嫁给他。”

“岂料开始打仗了,那些野蛮人犹如土匪一般到处烧杀抢掠,尤其是我们这种富户,十有八九都被洗劫一空。我吓得要命,躲在桌子底下,李方跑了进来,拉着我东躲西藏的。”

闵老夫人擦了擦眼睛,又接着说道:“我们二人以前都是富贵人家出身,不识五谷,亦不通武功,在乱世之中,犹如浮萍,只能相互扶持,好不容易寻了一个村庄,勉强的安顿了下来……”

“可是好景不长,又打仗了……这次我们没有了好运气,我同李方在慌乱之中,走散了,我一个弱女子,又能如何?我遍寻李方不着,跟着难民一道儿,逃到了大名府,想要在这里等着李方来寻我。”

“也是我命不好”,闵老夫人说着,冷笑出声,“遇到了那骗子,将我骗去给你阿爹做了填房夫人。”

“你阿爹形容粗鄙,若不是命好遇到了乱世,怎么可能娶到我这样的世家女子,便是我家中的马夫,都比他要好上几分。你不知道,他竟然不洗澡,连鞋子都不脱,便直接倒床睡觉!简直不能忍!”

武国公眼眶一红,“阿娘,若没有我阿爹奋勇杀敌,哪里有你安稳度日?原来你一直是这样看他的?一场仗打下来,几天几夜不合眼,退下来便是茅厕里,都能倒地而睡,谁还有那功夫,去沐浴焚香啊……”

“难怪你一直不喜欢我,我也是一回来,便倒床就睡的。”

闵老夫人别过头去,不看武国公,又接着回忆道:“闵家的公婆都是乡野之人,粗俗不堪,我遭了好大的罪,才生下了你,但是还没有在我跟前多久,就被他们给抱了过去。就在我已经死了心的时候,你阿爹竟然从战场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李方。”

“哈哈,你们知道什么是造化弄人么?真的就是造化弄人啊!”

闵老夫人说着,又哭又笑起来。

闵惟秀勾了勾嘴角,后头的话闵老夫人不说,她都能够猜得到,肯定是闵家的二老死了之后,她阿爷征战在外,又将阿爹带在身边习武亲自教导,闵老夫人一个人在家中,同那李方旧情复燃了,然后生下了闵二叔。

说一千道一万,她的爱情故事再怎么凄婉动听,那也不值得原谅。

更何况,她以后还做出了那么过分的事情来,闵惟秀想着,紧了紧拳头。

闵老夫人顿了顿,又接着说道:“李方很感激他,说是他救了我们。原本我们想着,就算是我们二人,有缘无分了。那是我朝思暮想,从小一起长大的,深深爱着的人啊……何况,我们本来就是有婚约的,我的夫君,应该是李方才对的,只是后来,都错了。”

第二十二章 一脚跺出一座墓

“李方是个认死理的人,那些年不管我怎么寻他,他都克己守礼。直到后来有一日,前方传来了消息,说你阿爹战死了……我等了一年,不见人归,便……”

闵老夫人说着,眼中有泪光闪过:“等你阿爹归来,我才发现自己怀了二郎。我想同他说的……可是你阿爹脾气暴躁,我怕……我还没有想好怎么说,你爹便又出征了。”

武国公听到这里,已经气到面红脖子粗了。

什么怕他爹脾气暴躁,不过一边舍不得同李方志趣相投,一边又舍不得他阿爹的庇护罢了。

他阿爹虽然粗鲁,但当真是一个好人,要不然也不能把李方捡回来,在自己头上种草原了。

他想着,转过身去,对着闵二叔就是一巴掌,将他打倒在地。

闵二叔站在一旁呆愣愣的不知道想些什么,就感觉重击袭来,顿时倒地,半天没有回过神来。

大家都站得好好的,半句也没有提到我,咋就抽我了?

闵二叔心中委屈。

老夫人一惊,赶忙拦在了闵二叔前头:“你打他做甚?”

武国公胡子根根竖起:“你是我阿娘,我不能打你,就只能打这孽障了。你别拦着,我怕控制不住我的手!”

闵老夫人手一抖,气得咳嗽起来,冷笑出声:“你还真是同你爹一模一样,除了打打杀杀,什么都不会!”

武国公已然怒发冲冠。

闵惟秀见状,赶忙上前,给他缓了缓气。

“若论肖爹,谁比得过我二叔,吃人家的喝人家的,还把人家的东西占为己有,当真是一脉相承的无耻。哦,说不定更肖娘才对……”

“接下来你是不是要说,十年之前,我阿爷受伤之后,从战场回来发现此事,用钩吻将李管家毒死了。”

闵老夫人眼眶红红,对着闵惟秀怒目而视,“正是如此!他哄骗李方,说要让他去考科举,李方大喜,同他一道儿饮酒,饮完之后当夜,便毒发身亡了。”

闵惟秀笑出了声。

“下毒什么的,那是你们这些自诩正人君子的小人才用的,我阿爷杀人比杀鸡还多,何须用毒?一巴掌就能把那厮的脑仁子给拍出来,然后扔到乱葬岗上去喂狗。祖母若是不信,我可以拍一个给你瞧瞧。”

他阿爷若是有那个耐烦心思,去弄什么草药,还用水煎好了,再骗李管家喝下去,那他还能被笑是莽夫?

她是坚决不信的。

……

闵老夫人还在边哭边说着当年旧事。

闵惟秀瞧着她的模样,心中却是越发的难过。

闵老夫人这心简直偏到天上了去,姜砚之认为闵二叔是杀人凶手,她为了维护自己的儿子,能够自曝其短,放着大好的名声不要。

要是上辈子,她对武国公也这样好,该有多好。

当年她的父亲战败,成将军同他的三个儿子都死了,所有人都骂她的阿爹,可是有谁想过,她的阿爹也在那场战役中失去了一条胳膊,她的哥哥,也没有能够回来。

阿娘因为大哥的死一病不起,于是祖母便劝他们回老家大名避避风头,结果不久就传来了消息,他的阿爹早就投了辽人,所以才有了之前的大败。他此番杀了临安长公主,想要去往辽国,结果被强人发现,击杀了。

这简直是闵惟秀听到的天底下最大的笑话!

她的阿爹为陈朝征战多年,杀的辽兵,头颅串起来,能够围绕开封府一周。

陈朝从无到有,她阿爹立下了汉马功劳。

你可以说他目中无人,说他粗鲁,甚至说他贪财,但是武国公闵归是绝对不会投辽的!

至于杀了她阿娘,那就更加不可能了,阿爹和阿娘感情深厚,怎么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若是他阿爹要投辽,为何当初镇守边关的时候,不故意在大败之时,假意被俘虏,随之而去呢?

还特意回了开封,杀了她阿娘,不带他们兄妹。

这么荒唐的事,竟然在开封府里流传了起来。

他们传言,她同闵惟思肯定是临安长公主同隔壁老王生的,是以武国公非气不过要杀临安长公主,把她们兄妹扔在开封府。传言她大兄没有死,早就去辽国,给辽人当女婿去了。

闵惟秀一直以为这是假的,像以前那些人攻击他爹娘一样,是呈一时口舌之快的谎言。

可是直到闵老夫人上呈官家武国公的通敌证据,又写下了断绝书,才给了她一个当头棒喝。

官家大怒,将他们兄妹下了大狱,闵二叔大义灭亲,承袭了武国公府的爵位。

最痛心的背叛,永远是来自最亲近之人。

上辈子直到死,闵惟秀都没有想明白,明明他们府中,祖母和善,父母孝顺,怎么最后就成这样了?

现在可算是明白了。

难怪每年到了重阳节前后,闵老夫人都要生病,性子变得十分的刻薄,那会儿她总想着,人生病了,难免会有小性子,不想是本性流露。

也难怪闵老夫人能够毫不犹豫的写下义绝书,因为她压根就认为是武国公杀了李方,恨不得报仇雪恨吧。

……

闵惟秀想着,猛的一跺脚,地面上顿时出现了一个大坑,武国公身手敏捷的跳到了一边,闵老夫人同闵二叔还没有回过神来,就整个人都掉了下去。

二夫人李氏大惊,“惟秀,你这是做什么?他们掉到哪里去了?”

闵惟秀抖了抖脚,面无表情的说道:“我脚抽筋了,就这么抖了一下。”

姜砚之一双眼睛瞪得溜圆的,他吞了吞口水,结结巴巴的说道:“闵五……你这一脚,该不是抖出了一口井吧,要不咋黑漆漆的,人都不见了呢?”

闵惟秀瞪了他一眼,伸长脖子一瞧,也傻眼了,“嘿,祖母这屋子底下,竟然还有个密室啊!”

她就说嘛,她要是一口能够跺出一口井,那日后就不担心吃不饱饭了啊,专门去给人打井啊,多轻松啊!

她不过是不想再听闵老夫人说她的真心往事,让她出个丑罢了,哪曾想,这事情的发展,已经歪出天际了。

一直趴在地上的银屏见状,赶忙跳了起来,提了灯笼照亮了洞口,焦急的喊道:“老夫人,奴马上就下来救你了。”

闵惟秀一把抓起身旁的姜砚之嗖的一下跳了下去,他们绝对不是想去打探老夫人的密室里有什么宝贝的,万一里头藏着什么杀人的证据呢?

姜砚之掏出火折子一照亮,眼睛都直了,“闵五,你们家地底下有个墓!”

第二十三章 啊!那里有鬼(加更)

这里哪里只是一座墓,简直就像是一个地宫一般,瞧上去已经过了许多年了。

他们所在的地方,应当是一个放置陶罐的耳室罢了,耳室的一方,有一个甬长的通道,黑漆漆的,根本不知道通向何方。

闵惟秀还来不及说话,闵二叔已经被“墓”这个字,吓得尖叫起来,“快快快,快上去,墓里万一有鬼怎么办?”

闵惟秀眼珠子一转,心中便有了主意。

原来闵二叔怕鬼啊!

她看向了姜砚之,姜砚之一把躲在了她的身后,伸出手来指了指那个通道,结结巴巴的说道:“你,你是什么人?你怎么站在那里?我告诉你,我家闵五武艺高强,一巴掌就能拍死你。”

闵二叔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了看,见那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吓得顿时站起身来,拔腿就跑,也瑟瑟发抖的躲到了闵惟秀身后。

闵惟秀大囧,你们这群渣渣!

都是什么人啊,遇到危险竟然躲在她一个弱女子的身后!

闵老夫人不敢置信的看着闵二叔,眼神黯淡了几分,“老二,你过来扶我过去,我掉下来的时候,腿折了。我们都是信佛之人,自有佛祖庇佑,鬼怪近不了身。”

闵二叔不为所动,扯着闵惟秀的衣襟,颤抖着声音说道:“哪里有人,你别糊弄我!”

姜砚之眨了眨眼睛,“的确是站着一个人啊,穿着白色的袍子,上头绣的是清竹,哦,长得还挺好看的,眉心还长了一个红点儿,看上去挺面善的,应该不是个恶鬼,闵进士不用害怕。”

闵老夫人的声音顿时高亢了几分,“红点?眉心有红点儿?”

姜砚之点了点头,惊讶的说道:“啊,他说他是李方,要来找杀死他的人报仇!天哪,你别走过来啊,我认都不认识你,你别杀我啊!”

他说着,抱着脑袋,瑟瑟发抖,往后退了几步,一脚踩在了闵二叔的手上。

闵二叔嚎叫一声,抱着头大喊道:“你别过来,你别过来,都是你,要不是你想去告诉我爹真相,我也不会杀了你的,我这些年,天天给你上香,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你别过来,别杀我啊!”

闵惟秀简直乐开了花,这姜砚之要去唱戏,这简直是开封府第一名伶啊!

闵老夫人神色一震,失声道:“文儿,你说什么?你说什么?你杀了谁?”

闵二叔抱着脑袋嚎啕大哭起来。

“要怪都怪你啊,你都嫁给我阿爹了,干什么要同一个下人牵扯不清呢?”

闵老夫人声色沉了沉,“什么下人,那你是爹!”

闵二叔手放了下来,大喊道:“我宁愿我爹是武国公。”

他冷静下来,这才发现八成是中了姜砚之的奸计,哪里就那么恰好,李方的鬼魂就在这个墓穴当中呢?

只不过事已至此,身为亲子弑父这等恶事,已经压在他心头多年,实在是夜不能寐,便索性说起前程旧事来。

“我听闻阿爹受了重伤,匆匆的赶回了开封府,一进门便见着了李方。只一眼,阿娘,我的人生就天崩地裂了。小时候,我羡慕长兄,羡慕三弟,因为他们都长得像爹爹,我拉弓弓不动,骑马马不跑,也就是读书比他们厉害了几分。”

“我寒窗苦读上十载,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中了进士,在任地做推官,又受到了上峰的赏识,可谓是前途无量,儿子也想,亲手为你挣一个诰命。”

“可是……我同李方其实除了眼睛和鼻子,旁的地方算不得太像,若是都不留胡子,那若不站在一起仔细的瞧,看不出来的。于是我刮了胡子,阿爹心大,根本就没有看出来不妥当,只夸我孝顺,说我像你,所以才这么聪慧。”

“我想着李方待在府中,委实是个隐患,便同阿爹说了,要放他出府去考科举,远离武国公府。原本安排得好好的,可是阿爹偏偏要好人做到底,要替李方娶一门妻室,把自己个身边的婢女春妮给了他。”

“阿娘你还记得吧,你当时特别生气,跑到那棵大槐树下质问李方,言语之中,透露了你们曾经有婚约的事情。那会儿我同阿爹都在附近,他全部都听到了。”

闵老夫人神色惊讶,显然她根本就不知道这事儿。

“我阿爷知道李方同祖母后来生下了你?他还不生气?”闵惟秀忍不住插嘴道。

闵二叔摇了摇头,“不知道。他只听到阿娘说他们曾经有婚约,我很害怕,便寻借口让他离开了。到了夜里,阿爹给李方践行,我在一旁作陪,阿爹说前程往事随风,阿娘你替闵家生儿育女,一个人受了不少苦,他常年在外,给不了你多少,但至少让你衣食无忧,老有所依。”

“他给了李方一大笔银子,让他去老家安顿,另外帮你寻摸一下,当年你们两家可还有亲人存活于世,乱世之中,走散了的亲人……李方大哭,很快就喝醉了,我送他回房休息,他却说武国公仁义,他不能做那小人,欺骗于他!”

“那个傻子,那个傻子他要去告诉我阿爹真相啊……我要做官,出身怎么能够有瑕疵?阿娘啊,你不做官,是不知道,便是庶生子,也比奸生子来得好啊!”

“我当时脑袋一热,怎么劝他他都不听,于是我便哄他说先喝了一杯醒酒茶,再去说……”

闵老夫人已经听不下去了,捶胸顿足道:“报应啊,报应啊!”

姜砚之咳了咳,“报应不报应的,你们自己个琢磨便是。不过闵老夫人啊,我这一个外人,都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你若当年硬气的不嫁老国公,实话说自己被人骗了,他未必不会放你走,但是你试都没有试过,就嫁了。”

“再后老国公常年不在家,你要跑掉去寻李方,轻而易举吧?但你可是从来都没有去。”

“人呐,就是有真心的时候,就想要荣华富贵;等有了金钱和地位,又开始想要真心。天底下哪里就有那么好的事情呢贪得无厌要不得要不得。”

“小王实在是想不出,你咋长了一个比开封府还大的脸呢,竟然还好意思嫌弃武国公。就是那勾栏院的妓子,拿了银子也得办人事不是?”

“你说你,咋连这点素养都没有呢!”

第二十四章 奸臣要什么脸啊

闵老夫人脸色铁青,险些撅了过去,这姜砚之的一张嘴犹如刀子一般。

正在这个时候,银屏已经取了软梯,放了下来,闵二叔一瞧,像是火烧了屁股一般,率先的就冲了上去。

闵惟秀无语的拍了拍衣衫上的土,这闵二叔怕鬼也怕得太厉害了吧。

鬼有多少?人有多少?

遇到坏人的可能性,比遇见恶鬼大多了。毕竟,人心才是最险恶的。

一行人顺着梯子爬了上去,之前下头人说的话,所有的人都听得一清二楚的。

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来形容自己复杂的心情。

临安长公主一把拉过闵惟秀的手,“惟秀你跳下去没有受伤吧?”

闵惟秀摇了摇头。

姜砚之抖了抖袍子上的灰,“如今这案子已经水落石出了,闵文对于杀害自己的亲生父亲李方一事,供认不讳。那小王就将相关人等,押送到开封府去了。一会儿小王会派人前来,让诸位在证词之上签字画押的。”

闵老夫人回过神来,一把抓住了姜砚之的手,“不行,你不能把他抓走。”

她说着,看向了武国公,“大郎,你说句话。这事儿,你怪阿娘也好,怪阿文也好,但是这是咱们一家之事,若是抖露出去了,那你阿爹的脸,我们武国公府的脸,往哪里搁呢?”

闵惟秀闻言哈哈大笑起来,“您做下这等事的时候,可没有想过咱们武国公府的脸面。顺便说上一句,咱们家不是被骂大奸贼么?奸贼要什么脸啊!”

武国公脸一黑,老子的脸长得好好的,怎么就不要脸了?

这孩子,跟着三大王在一起晃荡了几天啊,这嘴都要秃瓢了!

简直就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二夫人见状,扯了扯自己儿子的衣袖,同他一道儿跪地扯住了姜砚之的衣角,“三大王,临安长公主乃是您的亲姑母,咱们就是一家人啊,一家人有什么事,需要闹到公堂上去,不能够搁在家里说呢。”

“就当我求求你了,你就放过我们家老爷吧,他寒窗苦读这么多年,从来都没有做过一件对不起良心,对不起百姓的事……当年他也是一时冲动,才杀了那个刁奴……”

不等她说完,姜砚之就像是拔萝卜一般,将自己的衣角从李氏的手中拔了出来。

“你这话就不对了,公主的确是我姑母,我同闵五就是一家人。但同刁奴的儿子,可没有什么亲,你莫要胡乱攀扯。”

闵二叔脸色一白。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谁同他是一家人啊!

姜砚之又接着说道:“还有一点你说错了。闵文杀死李方的时候,李方已经不是奴籍了,因为老国公放了他的籍,让他回乡科举,是以他杀的乃是良民百姓……这可不是一家人的事。带走。”

老夫人见姜砚之毫不留情面,又看了看不敢看她的闵文,眼眶一红,叹了口气,“大郎,公主,且同老身进内室一谈。”

武国公脚步不动,老夫人轻轻的说了一句,“十四……”

临安长公主脸色一变,拽了拽武国公的,“走吧,且听阿娘如何说。”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这板上钉钉的事,莫非还要出什么幺蛾子不成?

十四又是个什么暗号?

等他们走了进去,屋子里的晚辈们顿时窃窃私语起来。

闵惟思一把勾住了姜砚之的肩膀,“老子住在这府中这么些年,竟然不知道这开封府最精彩的故事,就在我们家啊。真是没有想到,你竟然这么会审案,简直太厉害了!今晚上咱们去听小黄莺唱歌,哥哥请你!”

姜砚之笑了笑,心中暗道,什么人啊,张嘴就自称哥哥,明明他就比闵惟思要大上那么几个月好吗!

但是这是闵五的哥哥啊,日后岂不就是他的哥哥?这算是提前叫上啦?

姜砚之想着,嘿嘿嘿的笑了起来。

闵惟思拍了拍他的手,“一瞧你就是个懂行的,都嘿嘿嘿上了。赶明儿斗蝈蝈,也叫你一道儿。”

姜砚之一个激灵,悄悄的看了闵惟秀一眼,他在闵五面前怎么能懂行!

必须是纯洁无暇的啊!

“小黄莺?好呀,我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黄莺鸟长什么样呢?羽毛是黄色的,还是绿色的?若是好看,可以拔了给闵五做发簪呀。”

闵惟思手一松,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下姜砚之,没好气的凑到了姜砚之耳边。

“说你胖,你还喘上了!你哥哥刚欺负完小五,你还上杆子来是不是?小爷我别的本事没有,整人的办法不说八百那也有一千,你给我小心了。”

姜砚之小胸脯一挺,低声道:“就我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弱男子,如何欺负得了闵五?”

闵惟思撸起姜砚之的袖子看了看,的确是个弱鸡!

顿时放下心来,就这样的,小五徒手都能给他的老腰掰断了,不足为患!

闵惟秀一直盯着老夫人内室的房门口,也没有注意到这边的动静,若是她阿爹听了祖母的,要放过二房一马,那她该如何是好?

正想着,就见武国公同临安长公主走了出去,身后却没有跟着老夫人。

临安长公主对着姜砚之点了点头,“说起来当真是家门不幸,我们武国公府出现了那农夫与蛇的故事。老国公好心收留了李方当管家,他却贪图闵家的泼天富贵。趁着老国公出征在外,弄死了老夫人生的次子,将自己的儿子顶替了上去。”

“天理昭昭,报应不爽……后来的事情,大家伙儿便都知晓了。二房不但不是我闵家后人,还是仇人之子,老夫人已经做主,将二房除去宗籍。从此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两不相干。”

这是要放过闵老夫人?

“阿娘!”

临安长公主对着闵惟秀摇了摇头,又接着说道:“大郎,你去请太医来,就说老夫人悲伤过度,撅了过去。”

姜砚之愣了一会儿,这才张口说道:“姑母说得极是,唉,这年头,好人不好当啊!路丙,把人送去开封府,让他签字画押。”

路丙点了点头,拉着闵文就走。

李氏顿时嚎啕大哭起来,“惟秀,惟秀,你同二婶平日里最亲了,你说一句话啊。惟芬,惟芬还要嫁去太子府呢,我们被赶出了国公府,那惟芬怎么办啊?”

闵惟秀一甩袖子,迈出了大门口,“我一不是她爹,二不是她娘的,你问我,我问墙去?”

上辈子,她走投无路了,这些人,可都没有告诉她该怎么办。

第二十五章 刚开篇就大结局

今日乃是九月九日重阳节,雨已经停了,一轮艳阳高挂空中,湿漉漉的地板已经晒得有些干了,总算是让人有了些想要登高望远的感觉。

闵惟秀到了那演武场上,提起狼牙棒挥舞了一遍,直到将墙砸了个洞,这才觉得心中畅快起来。

“上回你砸烂了墙,你爹硬是一直不修,还是我实在没有墙可以爬了,这才修好的。这才几日,你又砸烂了……”

姜砚之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闵惟秀老脸一红。

爹啊,你都是国公了,怎么这么小气呢!简直令人发指……

“我听你阿娘的,给了闵老夫人体面,所以你生气了么?”

闵惟秀转过头去,将狼牙棒放回了兵器架上,“明明始作俑者是她,为何她还能享受荣华富贵?”

老夫人上辈子呈上义绝书的情形还历历在目,这样的人,就应该被扫地出门才对。

“这不是给老夫人体面,而是给老国公体面,他都已经百年了,若是还被人说头上长了一片大草原,岂不是在地下都不安生。人受到惩罚,并非只有让她饥寒交迫,被人嘲笑一种的。”

姜砚之说着,眨了眨眼睛,“我觉得这事儿,你二哥肯定很有心得。”

闵惟秀噗呲一下笑出了声,“我又不是傻子,又岂能不明白?姜氏支持共叔段谋反,郑庄公大怒,说不及黄泉,不相见也。事后十分的后悔,最后想出了掘泉相见的办法。”

“母亲谋逆,儿子原谅她,被人夸赞。古往今来,被浸猪笼的,那都是小媳妇儿,哪里见过有儿子将母亲沉塘的。百善孝为先,那群文臣,自己个做不到,倒是会厚着脸,要求旁人做到。”

“阿爹阿娘若是将祖母给赶了出去,还不知道要遭受怎样的口诛笔伐。”

她心烦意乱的,不是闵老夫人留在了府中,而是她说的十四是什么?

从结果来看,明显这就是能够威胁到她阿爹阿娘的东西,上辈子的时候,老夫人呈交的她阿爹通敌卖国的证据,她还来不及看,就被下了大狱,也不知道,这个十四,是不是就是其中的某个关键。

她重生才几日啊,已经铲除了二房,已经是上辈子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了。

“闵五你能够想得通就好。你想想看啊,那些话本子里,老夫人一般都是最后的幕后黑手,做的都是什么棒打鸳鸯啦,欺负女主角的娘亲啊,抢女主角的男人,哦不是,是用孝道压人……总之从头坏到尾,到最后,才恶人有恶报死翘翘的。”

“若是开篇不到二十五章就死了,那岂不是感觉自己买了一本假书,中间的都让人给撕掉了?哪里有开篇坏人死绝,剩下的都是好人相亲相爱的话本子嘛!”

闵惟秀被他天马行空的想法给逗乐了,“你这么说,挺有道理。”

姜砚之松了一口气,从袖子里掏了掏,掏出一个橘子来,递给了闵惟秀,“给你吃。”

闵惟秀狐疑的看了一眼,“之前你不是把那钩吻藏在袖子里,现在还藏了橘子,确定橘子没有毒?”

姜砚之一顿,赶忙把橘子丢掉了,开玩笑,小命要紧!

那橘子咕噜噜的滚到了墙角,很快便不知道从哪儿钻出了一只鸟儿,对着橘子嘬了起来。

姜砚之同闵惟秀四只眼睛盯着,等了好半天,那鸟儿依旧是活蹦乱跳的,这才对视一眼,笑出了声。

闵惟秀甩了甩手,用手勾了勾碎头发丝儿,“你不觉得,我请你来自曝家丑,太过凉薄么?”

姜砚之耳根子一红,“这有什么,家业大了,父子恶言相向,手足骨肉相残的,比比皆是,见多了,便不怪了。”

闵惟秀没有想到姜砚之会轻描淡写的说这些,好奇的看向了他。

他生得十分的白,许是因为少年人正在抽条儿,又高又瘦的,好像是一根筷子,她轻轻挥手,就能折断了。

眼睛大大的,带着几分天真的神色,光从容貌上看,当真是一个十分不可靠的人。

可是闵惟秀却觉得自己好像在面前人的眼中,看到了温暖的烛光,不炙热,也不冷漠,莫名的让人觉得,他在黑暗之中,能够一直的照亮前方一般。

闵惟秀想着,甩了甩头,这厮都能见鬼了,该不会懂什么阴阳之术吧?

譬如小娘子一见他,就对他产生莫名的好感之类的!

可怕!

闵惟秀收回了心神,“张仵作为何会随身带着钩吻?我二叔以前做过推官,审过二婶家的案子,我都不知道,你怎么就知道得那么清楚,当真是过目不忘?”

“还有我明明瞧见你把钩吻放进水中煮的了,你是怎么藏在袖子中的呢?其实我祖母说是我阿爷杀的,也未必不可能,你怎么就认定了是我二叔杀的,若是他不怕鬼,不招供,那又如何是好?”

姜砚之搓了搓衣袖。

整个人像是要烧着了一般,闵五正在打量他啊,认真的问他的话啊!

怎么办,今日下雨,路丙非要他穿蓑衣,也不知道有没有弄乱头发,直接跳进了墓穴里,也不知道衣衫上是不是沾了灰……

“昨日我见了李方的鬼魂之后,便去了一趟开封府衙,查卷宗去了。昨儿个我便说了,他是中毒身亡的,张仵作断案十分的有经验,他有好几个大箱子。中毒死的,便带中毒的箱子,里头有各种毒药,便于对比查案。”

“若是刀剑刺死之类的,也有专门的箱子。里头放着各种器具,便于对比伤口。我看了卷宗,便猜到了大部分的真相,于是让张仵作准备好了钩吻,就等着你来叫我了。”

开玩笑,闵五若是要寻他帮忙,他没有提前准备好,那怎么显得自己高大英俊聪慧风流倜傥?

“至于怎么把东西藏在袖子里,闵五你要是想学,我可以教你!借你的发簪一用。”

闵惟秀拔下头上的发簪,递给了姜砚之。

“你看好啦!”

闵惟秀将那簪子握在手中,在闵惟秀的眼前晃了晃。

这是一只白玉簪子,雕刻的是一只展翅欲飞的鸟儿,短小又精悍。

“我现在要把簪子放到我的左手上啦。”

姜砚之说着,右手做了一个放簪子的动作,左手做了一个握簪子的动作,闵惟秀只觉得眼前一花……姜砚之两手都是空空的,簪子已经不见了。

第二十六章 不听曲儿的不是好纨绔

闵惟秀来了精神,她这双眼睛不说是鹰眼,那也比常人锐利多了,怎么就没有看清楚姜砚之的动作呢?

“你藏到袖子里去了?”

姜砚之笑眯眯的从袖子里掏出来了那根玉簪子,“一瞧你,就很少出去玩儿。今日我带你去象棚耍好不好,那里有玩戏法的,比我这一手厉害多了。还有皮影子戏看,可有趣了。”

“如果你不怕看了眼睛疼的话,咱们还可以去看女子相扑!若要我说,里头的人,没有一个有闵五你的力气大。”

象棚是开封府有名的瓦舍,闵惟秀年幼的时候,闵惟思带着她两个人偷溜出去瞧过,不过后来长大了,要做名门淑女,便出门都是奴婢成群的,不再去市井之中了。

闵惟秀迟疑了片刻,点了点头,“那咱们边走边说,你还没有说要是我二叔不怕鬼,该怎么办呢?”

姜砚之抬了抬下巴,“杀了父亲的文弱书生,便是不怕鬼,那心里也是有鬼的。我从来都没有见过李方,却能够说得出他的形容特征,穿什么衣服,眉心有痣之类的……那么我说李方就站在那里,是不是十分的让人信服?”

“退一万步讲,你二叔没有相信我演的戏,那也没有关系。因为李方的鬼魂是真正存在的,咱们在你二叔的眼皮子上抹上牛眼泪,他自然能够看见真鬼了,到时候,我不信他不招。”

“那我二叔,不,闵文会被处斩吗?”

闵惟秀上辈子先是闺阁女子,后又去做了打仗的武夫,对于这些事儿,知之甚少。

姜砚之摇了摇头,“这我就不好说了。咱们大陈断案,讲究的是鞫谳分司,由推司审理案件,再由法司来决定判处什么样的刑罚。便是法司审判,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得经过检校复议之类的繁琐流程,才能判刑。”

“一个卷宗之上,需要有多人签字确认了,才能执行刑罚,死刑尤其严格,是以急不来的。”

“像我做的就是推官,只负责找证据为死者伸冤,至于后来的事,作为主审的推官,将卷宗交给法司之后,我就不能干预了。”

闵惟秀听得津津有味的,对于这个世界,她知道的东西,真的是太少了。

姜砚之见她并无不耐之色,心中乐开了花,“走走,咱们先去攀楼填填肚子,然后去象棚看杂耍,再去东十字街吃好吃的茶汤。”

闵惟秀领着安喜,又叫阿福套了马车,一行人便朝着攀楼走去。

这攀楼乃是五座三层小楼连拔,在开封府中颇有名气,是七十二正店之一,大陈由官府造酒曲,只有正店能够酿酒,其他的小店,都是从正店中买酒的。

马车才一停住,便有那牵马的小厮前来相迎,闵惟秀戴着帷帽,正准备往下跳,就听到安喜小声嘀咕道:“小娘别跳,万一把这地跳了个洞,那后来的人,一下马车,还不掉洞里去了。”

闵惟秀都准备起跳了,又硬生生的憋了回来,无奈的扶了安喜的手,缓缓的走下马车去。

一旁的姜砚之憋着笑,“领我们去西楼。”

那小厮应了一声,“三大王请,那雅室一直给您留着呢,还是先来一坛瑶泉?”

姜砚之点了点头。

大街上车水马龙,因为是重阳,不少人身上还插着茱萸,三三两两的有说有笑的,透着一股子的烟火气。

攀楼门前彩扎的欢门十分的喜庆,几盏金红纱栀子灯,微微的晃动着,让闵惟秀有些恍若隔世之感。

其实这攀楼闵惟秀倒不是第一次来了,贵家的小娘子也常来小聚,对不过于如今的闵惟秀而言,那已经是遥远得不能再遥远的事了。

姜砚之见她盯着栀子灯看,笑道:“以前大周皇帝来攀楼,为了接驾弄了这些,之后大家伙觉得是个景儿,便延续下来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同姜砚之一道儿进了攀楼。

一进攀楼,闵惟秀便觉得自己个眼都要瞎了,上百位花枝招展的小娘子坐在那天井回廊处便罢了,怎么还有小郎君!简直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引路的小厮眼睛最是尖利,嘿嘿一笑,“三大王,可要叫几个歌女琴师之类的来助兴?”

姜砚之微微遮挡了一下闵惟秀的视线,怒道:“本大王是来吃饭的,哪次叫歌姬了?”

小厮忙点头致歉,心中暗自嘀咕,你哪次来没有叫人唱小曲儿了!

他想着,悄悄的看向了闵惟秀,闵惟秀笑了笑,“叫两个人来唱曲儿吧,不然咱们两个大眼瞪小眼么?”

万一无话可说,那不是太尴尬了。

再说了,作为奸臣之女,坏人的典型,纨绔中的纨绔,上酒楼怎么能不叫小姐姐。

姜砚之转眼一瞧,随手指了指,“就那个击鼓的吧。”

说着转向了闵惟秀,“闵五眼睛大,我眼睛小。”

闵惟秀又被他逗乐了,大眼瞪小眼,就是一个人眼睛大,一个人眼睛小么?

那西楼的包厢,因为开窗能够看到皇宫,因此非达官显贵不得往,一路上倒是让闵惟秀瞧见了好些能够叫得出名字的人。

一进包厢,桌面上摆了些瓜果碟儿,汤水茶盅,一旁的小炉上,温好了开封名酿瑶泉,整个屋子里都弥漫着淡淡的酒香。

就指了名的打鼓女,坐了下来,身边还跟着一个男子在拉胡琴,闵惟秀看了安喜一眼,安喜掏出钱来打赏了,那打鼓女便开始唱起小曲儿来。

“三大王,今儿个店里新到了野味,可要一尝?”

姜砚之挑了挑眉,“这开封府不知几时也兴起吃野味了,连你们攀楼,都啊那你不住了。都有些什么?”

小厮笑了笑,“有大虫鹿狍之类的,若是三大王觉得腻味,猫儿狗儿雀儿也是有的。”

姜砚之手一抬,指着对门说道:“你去了那间,可别说有什么猫儿狗儿的,人家可是带着猫儿来吃饭呢!这些闵五都是不吃的,你就按往常的上吧,没得说得倒了胃口。”

那小厮揉了揉眼睛,有些尴尬的笑道:“三大王又打趣小的,我们攀楼是不让猫啊狗啊进来的,免得惊了贵客,哪里就有人带猫儿了。”

姜砚之瞳孔一缩,在对面的那间雅室里,明明就坐着一男一女二人,而在那小娘子的脚边,有一只黑色的猫,正在她的腿间穿来穿去。

第二十七章 黑猫(一)

许是感觉到了姜砚之的视线,那黑猫对着他呲了呲牙,喵了一声,又低下头,继续穿来穿去的。

明明有一只猫,旁人却都没有看见,那便不是真的猫了。

人的鬼魂他见过不少,猫的鬼魂,还真是第一次见。

姜砚之不再看那猫,对着小厮笑道,“明知道我从不吃猫儿狗儿的,你还提,岂不是讨打。快别磨蹭了,麻溜的上菜来。”

那小厮松了口气,“小的嘴欠,就不在这里讨您嫌了,立马就来。”

他说着,挑起帘子,快步的走了出去,临到门口,还瞧了瞧对面的雅室,里头干干净净的,的确是没有猫。

屋子里咚咚咚的都是鼓点声,那打鼓女有一把好嗓子,唱的也不知道是哪里的小调儿,怪好听的。

闵惟秀压低了声音,“你又见鬼了?”

姜砚之点了点头,凑近了一些,小声说道:“一只黑猫,眼睛是金黄色的。黑猫不祥,也不知道那小娘子做了什么恶,那猫缠上她了。”

“安喜,那小娘子咱可认识?”

这樊楼那是谈笑有勋贵,往来无穷鬼,能在这西楼雅室里坐着的,都是有姓有名的人。

安喜垫着脚看了看,“哎呀,这不是杜三娘吗?以前还同小娘你一道儿放过纸鸢呢。她是从应天府来的,今年春日同郑国公府的王七郎定了亲。小娘你当时还去贺喜了,送了她一对宝葫芦的耳坠。”

安喜一说,闵惟秀就明白了,她同这杜三娘,就是泛泛之交。

这小娘子多了,今儿个一个生辰,明儿个一个添妆的,送起礼来,烦不胜烦。

闵惟秀不耐烦记这些,临安长公主身边的嬷嬷,便替她准备了好几个匣子,若是寻常关系,就从那第一个匣子里取,里头都是些出不了错的礼。

这宝葫芦首饰,便是如此,难怪她不大记得这杜三娘了。

安喜说着,皱了皱眉头,“不过咱们去杜府的时候,可没有见这位杜三娘,养过黑猫。”

黑猫不吉利,基本上贵族的小娘子养的多是白色的番猫,或者是本地品相好一些三花狸猫。

闵惟秀附和着点了点头,“三大王,你看黑猫看不出来是鬼,但是之前怎么在我家中,一瞧就瞧出了李方是鬼?”

“仔细瞧,都能够瞧得出来,鬼魂没有影子。我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动物的鬼魂,没有往那上头想。至于李方,那简直太明显了。你阿奶他们在一旁烧纸,不可能旁边蹲这么大个人,在地上捡金子,还无动于衷,只有一个可能性,他们瞧不见那个人。”

闵惟秀惊讶得差点儿把嘴中的汤喷出来,“人烧的金箔元宝啥的,到了鬼手中,当真能够变成金子用?那我应该回去烧他几百箩筐的给我阿爷啊!”

鼓声戛然而止,那打鼓女的歌声跑了调儿,脸涨得通红,不等闵惟秀看过去,她又扯着嗓子唱了起来。

客官,这真的不怪奴家,只怪你们说的话实在是太奇葩了啊!

这简直太不公平了,穷人只烧得起铜钱儿,到了地底下还是个穷鬼,富人金子一箩筐一箩筐的烧,到了地底下,那也是富鬼,想想都想去自我了断算了。

姜砚之闻言笑了出声,“闵五,你想想看,烧得起金山银山的人有多少啊!那地府得有多少金子,物以稀为贵,金子多了,就没有那么值钱了。指不定地府里一个烧饼,都要一锭金呢!”

打鼓女差点没有哭出来,一个烧饼一锭金,那她还是不自我了断了,在阳间打个鼓好歹还买得起烧饼吃,若是去了那阴司地府,岂不是死了要再饿死一次……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这打鼓女水平实在是太次啊,人家吃饭,你跟在灵堂唱夜歌似的,声音飘忽不定,带着一股子凄风苦雨与幽怨!

难怪害他又见鬼了!

说话间,那小厮笑吟吟的端了菜上来,个个都是来樊楼常吃的招牌菜式,对于闵惟秀来说,也算的不得怎么新奇,她眼睛总是不自觉地就往杜三娘那间瞟去,可不管怎么看,都没有看到那黑猫。

不一会儿,杜三娘那边便有了响动,同那男子有说有笑的从雅间里走了出来。

姜砚之见闵惟秀有兴致,将那筷子一搁,“闵五,咱们走。”

闵惟秀点了点头,上了马车跟着那二人行去。

“哎呀,他们也是去象棚的,今儿个那里有皮影子戏,有那赵离登台,他在这一行中颇有名气,尤其是那一出猫妖记……那猫儿,跟活了似的,上一回他出来,还是三个月前了。”

许是因为有赵离登台,今日来的人格外的多,才走到半道儿,那马车便行进不了了,闵惟秀让阿福去寻地方安置好马车,自己个同姜砚之一道儿跟着那杜三娘继续走。

“咦,这猫儿倒是有趣,那杜三娘子一直往前走,也没有看脚下,它竟然依旧能够扭着八字儿,在她脚底下钻来钻去,像是一起配合过无数次了一般。”

他的话音刚落,那杜三娘就扑通一下,被绊倒在地,周围的人一下子都瞧了过来,其中一个热心肠的大婶,刚忙过来扶她,指着呆愣着站着的男子怒道:“你这小郎君,咋傻愣愣的站着,这小娘子,怕是摔得厉害了,半天都没有爬起来。”

“哎呀,这是谁家的猫儿,在市集里乱窜,都把人家小娘子给绊倒了。”

大婶骂骂咧咧的说道,一旁嗑着花生看戏的人笑道:“指不定是无主的野猫子呢。”

大婶摇了摇头,“咱这开封府,最近半只野猫都没有瞅见,也不知道,都跑哪里去了。小娘子你没事吧?”

杜三娘捂住了口鼻,摇了摇头。

众人见她无事,又散了开来,那头锣鼓声震天,“赵离的皮影子戏要开场了,咱们快去呀。”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闵五,刚才绊倒杜三娘的那只猫,你瞧见了吗?”

闵惟秀点了点头,“瞧见了,是一只三花狸猫,突然从那边跑出来的。”

闵惟秀伸手一指,指向了一条小巷子。

姜砚之欲言又止,最后扯了扯闵惟秀的衣袖,“他们进去了,咱们也跟着去吧,赵离的皮影子戏,当真十分好看。”

第二十八章 黑猫(二)(金仙盟主+2)

这戏场里已经满满当当的都坐着是人了,姜砚之径直的带着闵惟秀去了打头的桌子那儿,显然是早就预订好了,不一会儿,就有那小厮端着瓜果干货一桌一桌的巡了过来。

另有一小童反端了铜锣讨赏钱。

姜砚之掏出了一锭银,砸得那铜锣咣的一声,小童高兴的吆喝了一声,在小桌子上放了一只木头雕刻的猫儿,“我家哥哥雕的,虽然有些拙,但是一片心意。”

说完,那小童打了个千儿,又去旁的桌子讨赏了。

闵惟秀好奇的拿起来一瞧,这猫儿也不知道用的什么木,看起来黑乎乎的,只不过细到胡子爪子都清晰可见,十分的活灵活现。

“小娘别拿,这黑猫可不吉利。”安喜见闵惟秀拿在手中把玩,心急口快的说道。

一旁的一个白胡子的老者闻言,瞪了安喜一眼,“一看你就不谙此道,也就是小孩子家家的,不懂得好歹,就喜欢那些花猫儿。黑猫乃是镇邪之物,天生可见阴阳。你将赵离的这黑猫请回家中,摆在南面,保证是百邪不侵。”

“你若是不想要,就让老夫请回去。赵离次次登台,我次次都来,金子都打赏了一盘子了,也没有请到一只猫儿,倒教你这庸俗之辈得了去!”

安喜顿时怒了,说谁是庸俗之辈!

这黑猫乌漆嘛黑的,起夜的时候,一睁开眼,我滴娘啊,两颗金黄色的眼珠子在半空中跳啊跳,换你你不害怕啊!

再说了,天生可见阴阳,若是这猫儿喜欢思考人生,动不动就盯着一个地方发呆,那还不以为家中墙角蹲着一只鬼,简直是瘆得慌!

安喜想着,还悄悄的看了姜砚之一眼,这三大王,可不跟黑猫一个样儿么。

幸亏小娘不喜欢三大王,不然日后有这一个姑爷,还真是让她伤脑筋!

“你说谁庸俗呢,赵离若真有那么神,那你一直求不到猫,我家小娘一来就得了猫,那你说,到底是谁庸俗?哼!”

她说着,挺了挺小胸脯,“再说了,谁不知道黑猫能辟邪。”

安喜有些心虚,她是当真不知道。

“但是万一一个鬼从你家门前路过,黑猫一瞧,伸出一爪子,将那鬼捞到你家里去了,那是辟邪啊,还是招邪啊!”

老者气了个倒仰,“牙尖嘴利,犯口舌,同你说不通!”

安喜哼了一声,说她可以,说她家小娘就是不行!

闵惟秀见她张牙舞爪的,像是一只斗胜的虾一般,微微的笑了笑。

正在这个时候,赵离的皮影子戏猫妖传已经开始了。

这猫妖传乃是大庆最有名气的话本子大家陆真遗作,与旁的话本子不同,这里头同猫妖相恋的人,也叫陆真。

说起来这陆真也是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传奇人物。

他年少成名,十来岁就金榜题名,乃是头名状元。

大庆那会儿人才济济,像陆寻,贺知易等同是三甲之人,后来都成了一代名相。

偏生陆真做了一辈子的起居郎,传闻天宝女帝拿着扫帚要将他赶出宫去,去地方上任,他抱着柱子三天三夜不挪窝儿,女帝没有办法,索性随他去了。

陆真没有做大官,也没有做什么好人好事,但是他留下无数的话本子。

若说那些大姑娘小媳妇的,最亲近的男子是谁,那非陆真莫属了。

闵惟秀想着,津津有味的看起皮影子戏来了,一只小小的黑猫走在热闹非凡的朱雀大道之上,它的眼神有一些迷离,仰着头,东张西望,好似什么都没有见过的新奇。

说是一只猫,但是她走起路来却十分的笨拙,四肢像是不协调似的,走着走着就摔了一跤。

“噗呲!”一个过路的少年笑了出声。

黑猫恼羞成怒,用前爪子捂住了脸,然后又悄悄的松开手,对着那少年呲了呲牙!

四条腿是走不成了,黑猫挠了挠脑袋,索性破罐子破摔,用两条后腿走起路来,可是没有走几步,又摔了个脸着地,若不是脸上有毛,它这会儿,脸肯定已经红透了。

少年哈哈大笑,一把捞起黑猫,将它放在了自己的左肩上,“跟我回家吧,小鱼管够。”

……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故事,闵惟秀看得津津有味的,陆真的其他话本子都广为流传,唯独这一本猫妖传乃是孤本,在赵离的皮影子戏出来之前,根本就没有现世过。

传闻陆真真的养了一只黑猫。

正在这个时候,人群中突然嘈杂了起来,闵惟秀扭过头去一瞧,“三大王,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杜三娘怎么又摔倒了。”

姜砚之面色一沉,“出事了,咱们过去看看。”

台上的表演还没有断,这皮影子戏千金难求的,谁都不想动上一动。

姜砚之同闵惟秀径直的走了过去,只见杜三娘直挺挺的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的,一如刚才在外头摔倒了一般。

“三大王!”

姜砚之看了王七郎一眼,“先把人扶出去让郎中瞧一瞧吧。”

王七郎左右的看了看,显得十分的尴尬,赶忙将杜三娘扶了起来,“是是。”

闵惟秀皱了皱眉,凑到了姜砚之身边,“看那边,那只三花狸猫。黑猫还在吗?”

姜砚之摇了摇头,“不见了。”

他们几人站着,已经引起了后桌人的不满,王七郎涨红了脸,背起杜三娘,闵惟秀同姜砚之赶紧跟了上去。

一到门口,便瞧见了那只三花狸猫。

那猫儿仰着头,东张西望的,眼神中全都是恐惧之色。

见到王七郎背着杜三娘过来,喵了一声,狂奔过来。

可是它十分的笨拙,前脚绊到了后脚,整个猫身子都趴在了地上,不停的喵喵喵的叫了起来。

过了好一会儿,才又站了起来。

小猫像是把心一横,抬起了前脚,用两只后脚走起路来,可没有走几步,便又摔了一跤。

此时王家的马车已经过来了,王七郎快速的将杜三娘放上了马车。

那小猫儿抬起头来,又喵喵喵的叫了起来。

闵惟秀想着刚刚看过的皮影子戏,想到了一个可能性,不由得遍体生寒。

她扭过头去,一眼就瞧见了杜三娘的腰间,挂着一个木头刻的黑猫,下面坠着流苏,显然是用来压裙了。

那木头黑猫,同她手中握着的那一个,一模一样。

第二十九章 黑猫(三)

安喜显然也瞧见了,她的声音有些发颤,“小小娘,快把那木头猫扔……扔掉……你要是不扔掉,不扔掉就给奴拿着……”

她说到最后的时候,已经带了哭腔。

边说着,还边狠狠的瞪着姜砚之。

小娘原本在家好好的,能吃能喝能睡的。就是遇见了这个瘟神,在家中见鬼不说,出来看个戏,都能遇到这等事!

姜砚之此时却丝毫没有注意到安喜的不忿,他的眼睛一直看着杜三娘,眉头紧皱。

突然,那杜三娘咛叮一声,悠悠转醒。

一双眼睛,滴溜溜的转了起来,看见面前站着的王七郎,用鼻子吸了吸,然后喵了一声,朝他猛扑过去。

王七郎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了一大跳,“三娘。”

那杜三娘却是不回答,又喵了一声,伸出了点点红舌,舔了舔嘴唇,姜砚之率先一步,上前对着她的后劲就是一个手刀,杜三娘眼睛闪过恐惧,身子却是半点也挪不动,被姜砚之扑晕了过去。

王七郎已经是一脑门子汗,扶着杜三娘的手一松,结结巴巴的说道:“三大王,刚……刚才……”

姜砚之将杜三娘往王七郎怀中一塞,“先送她回杜府。”

王七郎颤抖着手,将杜三娘塞进了马车,他此刻已经六神无主,自然是姜砚之说什么就是什么。

看到这里,闵惟秀心中暗道不好,她的猜想成真了。

之前她看到那三花狸猫的动作,就觉得它的动作不像是一只猫,倒像是一个人。

人是用脚走路的,突然换到了一只猫的身上,自然是别扭得很。

而眼前的杜三娘,行为举止却像极了一只猫。

他们的灵魂互换了。

猫变成了人,人变成了猫。

闵惟秀摊开手心,那木头猫儿被她的汗渍了,握起来暖暖的。

“那只三花狸猫不见了!”闵惟秀皱了皱,快步的朝着之前那猫儿摔倒的地方跑去,但是这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别说猫儿了,连猫毛都见不着一根。

姜砚之跟了上来,有些艰难的说道:“闵五,杜三娘第一次摔倒的时候,我瞧她就有些神魂不稳,像是喝醉了酒一般,摇摇晃晃的,这一次,我瞧见她身体里有只猫。”

闵惟秀惊讶的看了他一眼,原来他不光能够看到人死去的鬼魂,便是连生魂都能瞧见。

她原本以为姜砚之瞧得见她上辈子的灵魂,是因为她已经死了。现在想来,并非如此。

她体内的魂魄都换了一个,那么杜三娘与猫互换,好似并非那么难以接受了。

“咱们快去找那个赵离,杜三娘身上也有他送的木头黑猫,而且哪里就有这么巧的,他在演猫妖记,一个活生生的小娘子,就变成了猫。”

姜砚之一把从闵惟秀手中夺过那只木头黑猫,揣进了自己的袖子里,“这个你不要拿着。”

安喜瞧着,心中勉强安慰了几分,这三大王好歹知道自己个给小娘招了祸,哼!

两人说着又往场内走去,但是里头的已然灯火通明,皮影子戏已经演完了。

闵惟秀眼尖的瞧见那个端着铜锣的小童,忙招呼了他来,“我们想见赵离,赵离在哪里?”

小童摇了摇头,“哥哥每次都是匆匆来,演完了便匆匆而去,这会儿应当已经家去了。”

“那他家住在哪儿?出大事了。”

小童又摇了摇头,“我也不知晓,我们这班子,原本也是演皮影子戏的,今年春日的时候,赵离带着他的黑猫来了,一演就红透了半边天,旁的事,班主也没有多问,我们就更是不知了。”

“那这木头黑猫,是赵离让你给的?我回回来,也没有得过一次黑猫,闵五一来……”

小童迟疑了一会儿,姜砚之是常客,他知道他是三皇子,在这开封府混,你可以不知道爹是谁,不知道娘是谁,但是绝对不能不知道哪些贵人是惹不起的。

“是赵离让我给的,说黑猫同这位娘子有缘分。每一次,他都会挑出三个人来,送出三只木头黑猫儿。我同你说,这黑猫儿可灵验了,朝南放着,能镇宅,邪魅都不敢靠近的。”

“那你记不记得,三个月前,送给了谁?其中是不是有一个人是承恩侯府的杜三娘。”

这承恩候杜家,乃是当今太后的母族,家中子弟并无多大出息,但架不住太后乃是孤女,并无亲近的血亲,官家怕太后觉得不好看,便寻了一姓杜的远亲,封了侯作为太后娘家,只有虚爵,并无实职。

在这开封府中,有些不伦不类的。

小童点了点头,“的确是有。三个月前的时候,杜小娘子同郑国公府的二夫人一起来的,小的送了她黑猫儿,她都激动得落泪了。另外两位,有一个是开封府城东头住着的陈百万,是个豪商;还有一个小的不认识,应当是外地来的过路人。”

郑国公府的二夫人,便是那王七郎的母亲。

闵惟秀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赵离是以一种什么样的标准来选人的,再问那小童,也问不出什么事儿了,赵离也不知道去哪里了,一时之间,竟然无计可施。

姜砚之叹了口气,“咱们还是先去寻那只三花狸猫儿吧,里头是杜三娘的魂魄,若是那狸猫儿不慎被人踩死了,那杜三娘可就真的死了。我想着它到底是个人儿,人遇到可怕的事,最先想的就是回家求亲近的人相助,咱们沿着去杜府的路,寻将过去吧。”

开封府的街道上依旧是人来人往的,热闹非凡,好似那么恐怖的事情,压根儿就没有发生过一样。

阿福将车赶得很慢,众人分了两侧,仔细的搜索着那三花狸猫的踪迹,但是寻了多时,也不见任何踪影。

一直行到了杜府门前,也一无所获,开封城这么大,那只猫儿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安喜上前扣门,扣了半天,也不见有人前来应门。

“三大王,还请救我家小娘一救。”姜砚之见天色不早了,正准备送闵惟秀回府,就见一个穿着灰色裙衫的丫鬟急匆匆的从角门跑了出来。

“三大王,还请救我家小娘一救,我家小娘有不得已的苦衷,才把那只叫黑佑的猫赶出府去的!可没有想到……一定是黑佑回来报复了!”

第三十章 黑猫(四)(金仙盟主+3)

姜砚之听闵惟秀对视了一眼,果断在附近寻了个茶楼,听这位名叫春雨的女婢说故事。

话说这杜家的三娘子,名叫杜薇,她的父亲杜江乃是承恩侯的次子,之前一直在应天府为官。

杜江只得薇一女,疼爱有加,在杜薇六岁那一年,杜江夫妻生了一场重病,眼见着已经不好了。

杜薇在庭院中哭泣,突然就在院墙之上,瞧见了一只黑猫。

关于这黑猫,大陈各地均有不同的说法,在应天府,黑猫乃是吉利之物,杜薇以为是机缘来了,便抱养了那只黑猫,给它取名叫黑佑,意为,黑色的猫儿,请庇佑我的双亲。

说来也是奇了,自打那黑猫儿来了杜府,杜江夫妻的病竟然一日好过一日,就这样一直活到了杜薇九岁那年。

杜江夫妻出门为劫匪所杀,只留下了杜薇一人。

于是年仅九岁的领着一个丫鬟春雨,还有一个刘婆子上开封府来投亲。

一地一风俗。

杜薇父母双亡,原本就是重孝入门,又怀抱黑猫儿,透着一股子说不出的诡异。

寄人篱下的日子,格外的不好过,虽然没有人明着苛待于她,但是各种绊子,下人捧高踩低都是常有的事。

好在杜薇乃是聪慧之人,为了讨好府中之人,将黑佑留下来。

她每日都悄悄的训练黑佑,像什么黑猫钻圈儿,模仿人作揖,那都是常有的事情。

最让府中之人惊叹的便是,不管她怎么走,黑佑都能在她的腿间穿插出花儿来,像是她的腿间原本就长着一只猫儿似的,浑然天成。

杜薇凭借这一手绝活,又对府中的老夫人小意伺候,这才在杜家站稳了脚跟子。

春雨说着,眼泪哗啦啦的流,“我家小娘,从来都没有把黑佑当成是一只猫儿,她常说,是因为黑佑来了她身边,她的爹娘,才多活了三年。我们从应天来开封的路上,吃了许多苦头,但是小娘但凡兜里有银子,就没有少过黑佑的鱼。”

“进了杜府,他们要赶走黑佑,小娘抱着黑佑在雨中给老夫人磕头;后来好不容易留了下来,黑佑也是与小娘同吃同睡,便是待亲弟弟,都不过如此了。可是后来,到了小娘十五岁的时候,也就是去年冬日。”

杜薇从小就同郑国公府的王七郎定下了亲事。

承恩侯府原本就是借着太后才有今日风光,但是太后年事已高,谁知道还能够活多久,因此侯府的衰败,简直就是肉眼看见。

杜薇又是父母双亡的孤女,这样的小娘子,王七郎的母亲怎么可能瞧得上?

于是王家一心一意要退亲,而杜家怎么可能放过这么一门高攀的亲事,自然是不愿意退亲,杜薇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那王七郎的母亲,也不知道从哪里打探来的消息,知道了杜薇同黑佑感情深厚,便提了一个条件,杜薇必须把黑佑赶走,才能进王家的门。

杜薇哪里愿意,拿了定亲的信物,便自己个要上门退亲,可在那王家门口,她遇见了王七郎。

杜薇原本腾起的火气,在那一瞬间就熄灭了。

那日,她没有能够迈开腿,跨过那道门。

“小娘当真不是想把黑佑赶走的,可是她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女,在杜家能够活得像一个人样子,就是因为身上有这么一门亲事,若是退了,那日后哪里还能够嫁得什么好人家。”

“杜家的人,只会随随便便找个人把她嫁了啊!王七郎心地好,对小娘也十分的好。王夫人认为黑佑不吉利,克死了小娘的父母,才不让它进门……”

闵惟秀听到这里,摇了摇头,这个春雨是个看不明白的,王夫人压根就不是觉得黑猫不吉利,她不过是逼着杜薇退亲罢了。

“于是小娘想出了一个办法,先假意的将黑佑赶出去,然后刘嬷嬷会在不远处等着,又把黑佑抱回来,让它住到小娘的小庄子上去。可真的即是那么一会儿功夫,就是那么一条小巷子,黑佑就不见了。”

“小娘大病了一场,病一好,就悄悄的出来寻黑佑,可是怎么寻都没有寻到。一直找了半年,都找不着,只好作罢了。三个月前,小娘同王夫人看皮影子戏,得了一只木头雕刻的黑猫儿,小娘便常说,她觉得黑佑好像已经回来了。”

“王七郎只当是小娘思念黑佑,今日还特意来带它看猫妖记,可是谁想到……黑佑再好,那也是一只猫儿啊,猫哪里能够同人相提并论呢?”

春雨说着,又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就在刚刚,小娘缩成一团,被送了回来。奴瞧王七郎吓得不轻,府上的人,也嘀咕着说,小娘是妖怪,要寻道士来做法,若是再不得好,便把她送去做姑子。若是旁人知晓了杜府有这样的妖怪,旁的小娘子都嫁不出了。”

“你们,求你们救救我家小娘吧,小娘绝对不是妖怪啊,说是做姑子,谁知道是不是要烧死她呢。”

姜砚之听着,摸了摸袖中的那个木头猫儿,“你且等上一等。”

春雨无计可施,只能喋喋不休的说着黑佑同杜薇的情谊。

她越说,闵惟秀听得越发的难过,姜砚之都瞧见黑猫的鬼魂了,黑佑想必早就死了。

它便是死了,也像是活着的时候一样,跟在杜薇的身边,在她的脚下钻来钻去的。

杜薇久而久之,会被夫君儿女家事填得满满当当的,但是黑佑,已经独自停留在了过去的时光里。

等了好一会儿,便见路丙走了进来,“三大王,闵文的案子都处理好了。小的刚寻人打听了,说最近开封府有不少丢猫的事情,有街坊听见,五丈河的小横桥附近,常有人听到猫叫。”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刚才那个小童怎么说的,那个豪商陈百万,住在城东头。小横桥,不就是在城东头么?走,咱们去那里看一看。”

姜砚之说着,看向了闵惟秀,“闵五,我先送你回去,再去小横桥,天色已经不早了,你若是再不回去,你爹爹得手提狼牙棒,将我锤死了去!”

“哼,你还知道啊!我告诉你,我阿爹已经在家气得锤烂了九个木头人了,那第十个,怕是你的脑袋。你们去小横桥做什么?我告诉你姜砚之,你敢带我阿妹去那等地方,明天就等着听三大王在象棚与猪共舞的消息吧……”

闵惟秀的一口水差点儿喷了出来,闵惟思这话啥意思,姜砚之今日是去了象棚,但是旁边坐的是她啊,难不成她是猪?

姜砚之一愣,“小横桥是哪等地方?”

闵惟思翻了个白眼儿,“莫要装啦,咱们都是一丘之貉,老子知道的,你能不知道?小横桥的野味馆火着呢……”

第三十一章 猫尾巴不一定长猫身上

姜砚之无语的看着闵惟思,舅兄啊,你能不拖后腿吗?我咋就同你一丘之貉了,我连小娘子的小手都没有拉过呢!

再说了野味馆就不是吃肉的地方吗?

吃个肉咋就不正经了。

闵惟思见姜砚之同闵惟秀都是一头雾水的,神色缓和了几分,“我陪你们去小横桥,但是不要乱跑,小五你要是敢乱跑,看哥哥不打断你的狗腿。”

闵惟秀吐了吐舌头,闵惟思就是一张嘴巴硬气,因为他们是双胎儿,闵惟思便格外的爱摆哥哥架子,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比她早出生那么一刻钟一般。

“知道了。”

闵惟思见她乖觉,得意洋洋起来,话都变多了,“嘿嘿,你不知道,明儿个开封城里的人便都知道,我家祖母给别人养了几十年儿子,气得中风了,如今一激动便尿裤子,她决定一心礼佛,再也不出门啦!”

“谁敢给她下帖子,邀她出去玩儿,那就是在指着她的鼻子笑话她呢!谁敢帮那冒名顶替的一家子人,就是同她过不去呢!”

“阿奶这样说的?”

闵惟秀觉得以她那比城墙还厚的脸皮,不应该这么羞涩啊!

闵惟思呸了一声,“当然不是,是我说的!哈哈!幸亏小五你幡然悔悟,发现了人生的真谛,吃好喝好玩好,才是人间正道啊!跟着那些伪君子学,能够学到什么好来!”

闵惟秀觉得,闵老夫人要是知道了,鼻子都要气歪!

小横桥离杜府不远,马车很快就到了。

这一下车,闵惟秀就闻到了一股子浓烈的肉香味儿,一群群穿得花枝招展的花娘,拿着手帕儿站在小楼之上,咯咯的笑着,与旁的地方不同,她们的脸上,都戴着一张猫脸面具,让人看不清楚容貌。

“这花娘看不见脸,万一选到一个丑八怪了,岂不是要吓萎!”闵惟秀惊讶的问道。

闵惟思一听,瞪圆了眼睛,对姜砚之怒目而视,“你都教了我妹妹什么鬼!”

他说着,咳了咳,“能来这里的,自然都是生得好的。若是手气好,寻到了真绝色,那岂不是幸运之事?这是男人的情趣,你一个小娘子,知道个鬼。”

闵惟秀吐了吐舌头,这算什么,当年她在边关,在一群男人堆里混,比这荤的话,听得多了去了。

“我好像听到了猫叫声。”闵惟秀正要反驳,就感觉隐隐约约的听到了一阵猫叫声,循着声音一看,只见两个穿着青衣的男子,手中正提着一个盖紧了盖子的大篮子,边说边笑的走了过来。

那篮子正滴着水,不时的震动着,发出喵喵喵的声音。

姜砚之一见,脸色顿时变了,“就是那只三花猫,我瞧见杜三娘的魂了。”

闵惟秀伸手一拦,“站住,我听到你这篮子里有猫叫声,我家猫丢了,可否打开让我瞧上一瞧,是不是我家的猫儿。”

其中一个生着八字胡的人怒道:“你谁啊你,你那只眼睛看到我偷了你家的猫儿了,这篮子里装的是我家的猫儿,你说看就看啊,万一跑丢了,算谁的?”

说话间,又是一阵猫叫声,然后有什么东西,猛烈的在撞着那篮子。

闵惟秀哼了一声,“谁家猫会装在这么憋气的篮子里,猫最怕水了,你这篮子却滴水。你若是心中无鬼,为何不敢打开让我一看。”

闵惟秀嗓门大,不一会儿就有好多人看了过来,还有几个五大三粗的壮汉,从一旁的野味馆里走了过来。

姜砚之吞了吞口水,“那啥……闵五啊……我同你哥哥,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你看你的狼牙棒,也没有带出来。”

闵惟秀身上的匪气都被激发出来了,奶奶的腿,看小姑奶奶腰细,就敢一群人围上来以多欺少不是?

“今儿个就是阎王老子来了,我也要看,我可告诉你了,我家的猫乃是波斯名种,猫王之后,价值万金。要是我发现被你们偷了,便是你把裤子当了,自己个去做一百年小倌,都还不起!”

周围的人面面相觑,波斯名种,猫王之后,价值万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但是闵惟秀衣着华贵,说话理直气壮的,实在是不像是说假话的啊!

一旁有那看热闹的人起哄道,“你就打开篮子,让这小娘子瞧上一瞧呗,人家的猫丢了,怪着急的。不过小娘子啊,你在这野味馆门口寻猫儿,怕是要掰开人嘴里瞧瞧,那坨猫肉是你家的啊!”

不少人听着,都哈哈大笑起来!

闵惟秀瞪了他一眼,那人顿时收了声,怂了。

提着篮子的二人见闵惟秀不依不饶的,问道,“你家猫儿是什么花色的?先说好了,我只能够开一条缝儿,我家猫不老实,好不容才逮回来了,一会儿别跑了。”

“三花猫。”

那男子将篮子揭开了一条小缝了,伸进手去,掏出了一根黑色的猫尾巴,在那尾端还有一个白圈儿,“你看,我这猫儿是黑色的,根本就不是你的什么三花猫。”

闵惟秀一愣,擦!姜砚之明明就说,那只带有杜三娘魂魄的三花猫,就在里头啊,怎么变成黑色的猫儿了?

她想着,姜砚之是绝对不可能看错的,这么大个篮子,说不定里头不只装了一只猫呢!

不等闵惟秀直接过去抢过来,一旁一直闷头不说话的春雨已经大叫起来,“这是黑佑,这是黑佑!黑佑是我家小娘的猫!”

提着篮子的青衣男脸色一变,对着那几个壮汉试了个眼色,壮汉们加快了脚步围拢了上来。

闵惟秀气沉丹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着那提篮子的手,一巴掌拍了过去。

那男子顿时一阵哀嚎,大喊道:“我的手断了!我滴个娘啊,我的手断了!”

周围一阵沉寂。

这小娘子瞧上去瘦瘦弱弱的,一阵大风刮来,怕不是都要把她吹到天上去,怎么就一巴掌把一个壮汉的手给拍断了?

可你若是说没有断,那手一会儿的功夫已经肿得跟个大猪蹄子一样了。

站在姜砚之身侧的路丙,好半天嘴才合拢,低声说道:“大王,你腿别抖,要挺住啊!”

那篮子啪的一声,掉到了地上,篮子盖儿被震开了,只见里头挤着四五只湿漉漉的猫,其他的猫都在不停的舔着毛,唯独其中有一只三花猫儿,惊恐的看着四周,一瞧见春雨,赶忙朝着她扑将过去。

春雨尖叫起来,指着那根悬挂在篮子边缘的空荡荡的黑尾巴,大喊道:“黑佑,你们杀了黑佑,这是黑佑的尾巴!”

第三十二章 奸臣的嚣张气焰(金仙盟主+4)

那只三花狸猫的脚步停在了半空中,猛的扭过头去,又跳回了那筐中,对着那条黑色的尾巴可着劲儿的蹭了起来。

边蹭边哭,时不时的喵喵喵的叫唤。

这时,那群壮汉已经围拢了过来,嚷嚷道:“走开,走开,这小娘子是被对家收买了,来我们野味馆闹事的。这三花猫儿到处都是,怎么就是你们家的了。再说了,我们这野味馆是干什么的,就是吃那猫猫狗狗的,这些猫都是我们收来的!”

闵惟秀半点不怵,果断的一手一个,将闵惟思同姜砚之拽到了自己个身后。

站在闵惟秀身后的安喜,比闵惟秀要矮上不少,此刻已经一跳三尺高,她虽然人小,气势却是足得很,“睁大你的狗眼睛瞧瞧,我们家小娘,也是你能够收买得起的!只要我家小娘愿意,抬手就将你这破馆子买了去,砸着玩儿。”

“偷了我家的猫主子,竟然还出言不逊。也不去那皇城根儿下打听打听,我们家何时怕过了!你说对不对,三大王!”

闵惟秀有些羞愧,安喜啊,你这就有点无耻了啊!

放了那么多狠话,也没有说咱们家门朝哪里开……那句三大王,咋喊得这么响亮呢!

难怪咱们家恶名原样啊,全家人包括她自己个,原来都是这样行事的!

姜砚之差点儿没有被自己的口水呛死,他挺了挺腰板子,正准备走出来亮出自己的身份,就听那几个壮汉大喊:“三大王,我还山大王呢!谁不知道,三大王最喜欢樊楼的打鼓女,怎么会来这里,休要冒充皇亲国戚!”

说完,拧着棍棒就冲了过来。

闵惟秀顿时怒了,作为奸臣之女,我都没有你们嚣张啊,竟然敢直接抡棒子抽人!

姜砚之也怒了,是哪个臭不要脸的,毁坏我的名声,我何时喜欢樊楼的打鼓女了,他想着,看向了闵惟秀。

见闵惟秀满脸的怒色,顿时心花怒放起来!

“路丙,上!打得他们满地找牙,打折了算我的!”

路丙叹了口气,唉,三大王啊,你忘记自己个大小是个管着开封府的官儿了么?

作为一个管刑律的官儿,也不过堂,直接上手就打,这合适吗?

还没有等他上前,闵惟秀已经夺过一个壮汉手中的棒子,犹如打鼓一般,咚咚咚的就将几个壮汉全都敲晕了过去。

周围看热闹的人,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们还等着看恶霸欺凌小娘子,弱鸡男狐假虎威装大王,最后吓得尿裤子的戏码,结果眨了下眼睛,这些壮汉咋全都晕过去了。

唉,什么叫酒色误人,身体被掏空,这就是啊!

一个个生得牛高马大的,竟然跟纸糊的一样!

站在野味馆门口的小厮瞧见了,又往里头继续喊人去了,闵惟秀打出了精神,撸起袖子就要继续打,被闵惟思一把扯住了,“你不是来找猫的么?都找到了,还打什么打!好汉不吃眼前亏,咱们先跑了,以后有的是机会弄死他们。”

“这野味馆行事如此嚣张,背后定然是有人相护的,咱们虽然有三大王背锅,但万一人家正好是他的仇敌,故意装聋子,先揍一顿再说呢?”

闵惟秀有些不舍的收回了拳头,对着春雨说道,“抱上那只三花猫,咱们走。”

春雨一把抱起猫儿,又将挂着黑猫尾巴的篮子拧上了,拔腿就跑。

姜砚之有些黑线,舅兄啊,虽然有我背锅,但是你这么光明正大的说出来好么?

再说了,你溜得这么麻利,看来逃跑这种事情没有少干啊!

姜砚之见之前春雨都报出他的名号了,那些人还不依不饶的,搞不好真是同他有仇的,赶忙也追了上去。

马车一路狂奔到了杜府门口,众人却是面面相觑不知道如何是好。

闵惟秀咳了咳,“那啥,你知道怎么把魂换回来吗?”

姜砚之摇了摇头,“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不知道啊!”

春雨抱着猫儿急得不行,“咱们先进去,先进去看我家小娘。我家小娘住在府中的一个偏僻角落里,咱们从那头的角门进去,肯定不会有人发现的。”

“走!”一行人跟着春雨进了府,果然才走不远,就瞧见了一处偏僻的小院儿,看来这杜薇在府中,的确是处境微艰。

一进门去,就看到杜三娘缩在角落里舔着自己的手腕,而一个老嬷嬷守着她,不停的擦着眼泪。

“你去推杜薇一巴掌,她体内的猫儿就能够出来了。”

闵惟秀突然听到一个声音在她耳旁说道,她扭过头去,对着姜砚之翻了个白眼儿。

这个人简直是莫名其妙,明明就知道,为什么要说自己不知道!

闵惟秀走上前去,对着杜三娘就是一掌,杜三娘一声惨叫然后倒了下去,吓得闵惟秀赶紧收回手来。

屋子里所有的人都傻眼了,闵惟思回过神来,“阿妹,你怎么这么凶残啊,刚才打壮汉就算了,怎么见了小娘子,都一言不合就开打啊!”

那春雨见状,将手中的猫儿一扔,立马挡在了杜三娘的身前,对着闵惟秀怒目而视。

刚才她可都瞧见了,这小娘子一巴掌能把人家手给打折了,这一掌,我的天,该不会把我家小娘的胸打塌了吧!

她常听人说,开封府的小娘子,嫉妒心都特别的重。

姜砚之却是一把将她推开,结结巴巴的说道:“出来了出来了,那只猫儿的魂出来了。闵五,你再去打那猫儿一……”

没等他说完,杜三娘就醒了过来,一醒来就直接扑到那篮子边,拿起那截黑猫尾巴,嚎啕大哭起来,“黑佑,黑佑!”

杜三娘的魂回来了。

姜砚之松了一口气,对着闵惟秀笑了笑,“闵五,你真聪明,竟然想到去把那猫儿的魂给打出来……”

闵惟秀已经整个人都僵硬了,刚才那句话不是姜砚之对她的说的,她二哥的声音,她再熟悉不过了,总是一种千年未睡醒的感觉。

那么,在她耳旁说话的那个人是谁?

正在这个时候,从姜砚之的袖子里,突然掉出了一个东西,发出清脆的啪嗒声,闵惟秀低头一看,只见一只木头黑猫躺在地上,动了动。

第三十三章 疯狂的狩猎游戏

闵惟秀揉了揉眼睛,那木头猫儿又不动了。

“黑佑,黑佑让我变成了猫儿,一定是想让我知道,它最后遇到了多么可怕的事情。”

杜三娘擦了擦眼泪,“在看赵离的皮影子戏的时候,我突然被一个东西撞了一下,再醒来就发现自己在一只猫的身体里了。”

做人的时候不觉得,做了猫了,才发现在人群之中,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到处都是脚,巨大无比,一个不小心,就被人踩到了,还有小孩儿瞧见我了,会就揪我的毛,扯我的尾巴……我疼得哭了,他们却哈哈大笑。黑佑还在的时候,我还训练它在我的脚边穿来穿去,那会儿,它应该也很害怕吧。”

“闻到了小鱼干的味儿,便控制不住要去吃,那股子腥味,熏得人作呕;打湿了毛,就全身难受,忍不住要去舔……黑佑……我喜爱沐浴,每次都非拉着黑佑同我一道儿泡在浴桶之中,它吓坏了吧。”

“我越是做猫,就越能够体会黑佑的心情。”

“杜府原来离象棚那么远,好似怎么走,都走不到一样。有几个小孩儿追我,我可着劲儿跑,便跑到了小横桥附近,这个时候,便有那一盆水从天而降,将我浇透了……”

杜三娘说着,瑟瑟发抖起来。

闵惟思见她吓得说不出话来,叹了口气,“你应该是被当做猎物了。野味馆的狩猎游戏。”

姜砚之好奇的看了他一眼,“这是什么?”

闵惟思有些惊讶,“原来你真的不知道。野味馆为什么最近这么热闹,小横桥最近为啥这么多人?你以为就是吃吃野味,抱抱花娘而已么?”

“他们弄了一个狩猎游戏。在小横桥的附近,放了一些猫儿狗儿的,然后让食客自己个去抓。夜里抓狗,白天抓猫儿。这抓猫儿,就是给它浇水,猫身上湿了,就忍不住去舔毛,来不及叫唤,便被人抓了个正着。”

“每夜都会有一只猫儿脖子上戴上花牌,若是抓到了这一只,便可以选择同行首娘子一度春宵。”

“那猫儿被抓到了之后呢?会怎么样?”杜三娘轻轻的问道。

闵惟思同情的看了她手中的黑尾巴一眼,“当然是吃掉了。”

杜三娘又开始啜泣起来。

闵惟思简直就是个铁石心肠,接着说道:“还记得咱们看到的那些戴着面具的小娘子么?里头当然也有狩猎的玩法,小五还小,哥哥便不详说了,姜砚之你懂的。”

姜砚之无语,我懂什么了就懂!

闵惟思笑了笑,又接着说道:“至于那些猫儿狗儿是哪里来的,有谁会在乎呢?左右食客们都是花了银子的。不过有许多人,都猜到有一些是偷来的,或者像杜三娘一样,是从旁的地方被驱赶而来的,野味馆准备好了特制的篮子,在四周都挂了不同颜色的猫尾巴……”

闵惟秀顿时明白了,就像刚才,她说自己丢的是三花狸猫,那男子便熟练的掏出一条黑猫尾巴,说你看,这不是你家的猫。

她要是说自己个丢的是黑猫,他又能揪出一个橘猫的尾巴来,说这不是你的猫。

一般的人,看到那样凶神恶煞的壮汉,都有些发憷,不敢多问。

哪里像她一样,敢下手直接去夺?

“可是开封府里,都没有人来告状,说自己个家的猫丢了。”姜砚之好奇的说道。

闵惟思鄙视的看了他一眼,“普通百姓家的猫儿,能有多金贵?为了一只猫儿,谁还敢去开封府告状了,万一惹到了什么蛮横的大人物,那不就惨了。那些敢告状的,真正金贵人家的猫儿,都在园子里关着呢。”

“说起来,你们可知晓这吃猫儿为何突然风靡了起来么?”

闵惟秀摇了摇头,这个世上,真的是什么猛兽,都不及人来得残忍。

“郑国公你知道吧?今年春日的时候,我同王八郎,还有石二郎一道儿饮酒,听王八郎亲口说的,他阿爷郑国公之前时日无多,已经靠人参吊着命儿了。他二婶同七哥孝顺,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只猫儿。”

“说来也是奇事,郑国公吃了那猫肉,开春之后,竟然一口气又顺了……他们同我们家的爵位不同,老国公一死,那可就是要降爵的。王八郎说的时候,还打趣我呢,说好歹他还能够挂着个国公爷孙子的名头,指不定能娶到阿妹你啊!”

“一个叫王八的人,也有脸要娶闵五!”姜砚之在一旁愤愤的插嘴道。

闵惟思白了他一眼,“你一个叫燕子的山大王,又能好到哪里去?”

砚之,燕子?胭脂?三大王,山大王?

阿爹啊,阿娘啊,我现在改名字,你们给我前头生个哥哥,还来得及么?不过四大王也不好啊,听上去像死大王啊!

一旁的杜三娘整个人都要崩溃了,“你说谁……你说郑国公府二夫人同王七郎?”

闵惟秀一愣,这才想起来,那王七郎,不正好就是杜三娘的未婚夫婿么?

她这一下子,可算是想明白了。

为什么王二夫人不想娶杜三娘进门,却提了赶走黑佑这么一个奇怪的要求。

她之前以为是杜三娘同黑佑感情深厚,肯定不会赶走它,这样的话,她便会自动退婚,王二夫人体体面面的解决了一桩亲事。

但是后来事实证明,人总是爱自己多一些,就连杜三娘,也舍不得为了黑佑,放弃王七郎。

而且王二夫人图谋的,远不止这些。

黑佑为什么叫黑佑?

那是因为当年它进了杜家,杜三娘的父母亲便多活了三年。兴许只是碰巧之事,就像是你今儿个在路上走,路上遇到了一只喜鹊,回家发现自己个金榜题名了,便觉得喜鹊是吉祥如意的鸟儿一般。

杜三娘心中,也相信黑佑是幸运之物的。

“我同王七郎说过黑佑的事。”杜三娘说着,嘴唇已经发青。

少年男女谈情说爱,恨不得搜肠刮肚的把自己个听到过的,见到过的,所有的有趣的事情,都拿来做谈资。

杜三娘说得最多的,应该就是心爱的黑佑了吧。

郑国公府担心老国公死了,不但要降爵,家中做官的人,还要丁忧,一心想要给老国公续命。

于是便看上了杜三娘的黑佑。

第三十四章 少年少女与猫

人快要死了,不管抓到了什么祥瑞,都像是一根救命的稻草。

“一开始,王家有提过,要我把黑佑给他们,他们去扔掉,可是我不愿意……王七郎就帮我出了那么一个主意,可恨我竟然信了他,黑佑它……”

杜三娘说道这里,已经说不下去了。

想必那日,她将黑佑放出了府,出主意的王七郎早就在外头等着,将黑佑抓了去,去自己阿爷跟前表孝心了吧。

“当年,我把黑佑抱回来,曾经对它许下了承诺,说一辈子都不会抛弃它的,后来我背弃了承诺。这大约是报应吧,让我也体会一下,黑佑它临死之前的恐慌与绝望……”

“我……我……我以前总想着,黑佑是猫儿,它迟早有一日要先离我而去,能够陪伴我一辈子的,还是人呐,可谁知道呢,人还不如猫。”

杜三娘说着,嚎啕大哭起来。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他惯不喜欢小娘子哭哭啼啼的,再好看的美人,一哭起来了,也是一只嘤嘤怪,鼻头眼眶变红,说不定还有鼻涕流下来……

他想着,蹲下了身子去,戳了戳地上那个黑色的木头猫儿,“你还要装死到什么时候?能不要让她继续哭了么?哭得多了,把附近的鬼都招来了。”

杜三娘一梗,手臂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唉……”一声叹气声在屋子中轻轻的响起,“我本来就已经死了,又何谈装死。”

“当日你抱我回来,许下的承诺,是小鱼干管够。我大费周章的把你变成猫儿,也不是让你体会我死前的心情。我活得已经够久了,临死之前,最遗憾的就是没有再吃到一次你做的小鱼干儿。“

那只木头猫儿竟然说话了!

闵惟秀使劲的擦了擦眼睛,只见那木头猫所在之处,凭空的出现了一只通体黝黑,只有尾巴上有一圈白色圈儿的猫。它蹲在那里,嘴巴一张一合的,眼神悠远。

“谁叫我寻的主人,眼睛瞎呢!王七郎看似繁花似锦,实则乃是枯枝败木,岂能相依?你又蠢又笨,还自以为是,喜欢自说自话……我不过是想要你看清楚真相罢了。”

杜三娘激动得伸过手去想要抱它,却抱了个空。

看着像是真猫,到底不过是个鬼魂罢了。

“黑佑……你竟然会说话……我哪里有你说的那么差。”

黑猫仰了仰头,“比起我第一个主人,你真的是差得远了。不蠢笨的人,怎么会因为爹娘要死了,便见了什么都磕头呢,对着一只猫也磕头,还随随便便的许下自己个不能实现的诺言。”

黑猫说着,扭头看向了姜砚之,有些委屈巴巴的说道:“她那会儿根本不会做小鱼干,还哄骗我说,小鱼干管够。”

闵惟秀突然想起了之前看的皮影子戏里,那个少年对一只黑猫说,你跟我回家,小鱼干管够。

“你的第一个主人是陆真?”闵惟思突然在一旁激动的插嘴道。

黑猫点了点头,斯条慢理的坐了下来,虽然是一张猫脸,但是莫名的却让人觉得神色轻松起来。

“在遇到陆真的时候,是我第一日做猫,在那之前,我是一个人,名叫赵离。具体的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原本我在家中看一本《回到过去变成猫》的书,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再一醒来,便成了一只猫。”

“从人陡然变成猫,整个世界都不同了,我觉得又新奇,又害怕……这个时候,就像猫妖记里一样,陆真把我抱回了家。”

闵惟秀惊了,“等等,你是说陆真同一只公猫谈情说爱……”

杜三娘整个人也不好了,陆真是谁?那是万千少女心中的白月光啊!

黑猫无语了,“当然不是,话本子又不是真的,再说了,都同猫热恋了,你们还在乎公母?”

闵惟秀无言以对,也是……已经够惊世骇俗了。

“我没有什么特别的能力,当时也只是一个装了人类灵魂的普通黑猫。陆真他同我一日日相处,发现了我的不同之处,便领着我去见了邓康王……后来日子久了,我便能说话了。”

“陆真是一个很有趣的人,我们一起研究怎么把话本子写得有趣,一起去走遍了大庆的美好河山。只可惜,岁月无情,人到了一定的年纪,便要死了。”

“我做人的时候,养了一只猫,猫的寿命只有十几年,我比它活得长;我做猫的时候,跟着一个人,人的寿命只有几十年,我还比他活得长。”

闵惟秀听得鼻头一酸,没有人比她更加了解,亲人一个个的死去,而自己却还活着的那种痛苦与寂寞了。

“陆真死了之后,我一直在他的墓里守着他。大陈建立之后,我便想着,出来看看,回去说给陆真听。就在应天府的一个小院子里,遇见了杜薇。”

“那时候她的父母亲生了重病,就快要死了。我并不会带来好运,也没有什么让人长生不老,起死回生的能力。你阿爹阿娘之所以好起来,是因为我在陆真的陪葬品里,寻了药给他们吃了。”

杜三娘惊讶的睁大了眼睛,动了动嘴唇,“那三年后……”

黑猫的眼睛微微暗淡了几分,“你是说三年后,我怎么不继续给他们吃药?这个世上,哪里就有什么仙丹包治百病。你阿爹阿娘第一次生的病,我跟在陆真身边的时候,见过,知道该怎么治,是对症下药。但是三年后,他们遇到了山匪,已经死了,我也无能为力。”

杜三娘见状,摆了摆手,“黑佑,我……”

黑猫叹了口气,看着杜薇,“王七郎不是一个好人,我能帮你的,就只有这最后一件事了。我的灵魂就要消散了,再见,一辈子都要好好的。还有,不要再养猫了。”

杜三娘伸手去抓,黑猫的影子却是一晃,全然不见了。

姜砚之从地上抓起了那个木头黑猫,塞进了自己的袖笼里,“天色不早了,我们也该告辞了,杜小娘保重吧。”

杜薇伸过手来,抓住了姜砚之的袖子,“三大王,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能……”

“以身相许?”闵惟秀顺嘴接道。

姜砚之吓得赶忙将袖子撸了回来,“我已经有婚约了,绝对不会娶你的!”

闵惟秀一愣,姜砚之有婚约了,她怎么不知道?

杜薇嘴角抽了抽,“只能来日结草相报。那野味馆里的猫儿,都太可怜了,你们能不能……明日我便会去找王七郎退亲。”

第三十五章 耳朵揪揪就熟练了(金仙盟主+5)

不等姜砚之说话,闵惟思便插嘴道:“抓起来砍头?你当开封府是你开的呢?偷个猫儿狗儿的,你还想让他们偿命么?这些人就是吃准了算不得什么大事,才敢这么嚣张的吧。”

“说句难听的话,就是今晚上三大王让那些壮汉扇了几个大耳光子,那罪也比偷猫儿来得重啊……”

姜砚之彻底无语了。

闵惟思是有多恨他啊,在闵惟秀跟前处处损坏他英明神武的形象!

不过他的话糙理不糙,这事儿虽然残忍,但是律法是维护着人的,又怎么会对猫狗公平呢?

“今日天色已晚,杜小娘你先歇着吧,咱们就回去了。”

杜三娘有些失魂落魄的坐在那里,“那王七郎同他阿娘,抓了黑佑去吃掉了,就这样算了么?”

姜砚之摇了摇头,“黑佑并不想要你报仇,只希望你好好的一辈子”,说完推了推闵惟秀,“走了”。

原本人命关天,他们已经管了杜三娘的闲事。

但是谁也不是她爹她娘,没有办法随随便便决定,担负起别人的人生。

一行人上了马车,姜砚之又将那木头黑猫拿了出来,放在了马车的中间,“喂,没死就快出来,你干嘛骗杜薇你的灵魂消散了?”

一只黑猫腾的一下,凭空又出现在了马车中间,“缘分已尽,自然应该告别了,而且我的确是撑不了多久了,我想回去陆真的墓里,和他死在一起。那啥,王家人吃了我的肉,我得报复回去,你们帮我吧。”

闵惟秀听到这里,已经不能忍了,“你不是能够让猫跟人换魂么?那你咋不直接把王家的人都变成猫,让他们被抓了煮了吃,不是报复回去了么?王七郎死了,那杜三娘也就不会嫁给它了,你大费周章的做了这么多,有个屁用。”

闵惟思同姜砚之都频频点头,“就是就是。”

闵五说的都是对的。

黑猫梗了梗脖子,声音都变小了一些,“换魂哪里有那么容易?只有那种神魂不稳的,还同猫有深深牵扯的人,才能够同猫互换魂。王家的人都不行。而且对于那些被换魂的猫,也十分的残忍,人变成猫难受,猫变成人也一样难受。”

“……咳咳,而且我不会把他们换回来……”

“那你不会自己鬼上身?”姜砚之鄙视的看了它一眼。

若是猫会脸红的话,此时黑猫已经羞愧难当了。

“这个我也不会……我跟你说,这个世界上,像我这样有意识会说话的动物,那是百万中无一,已经很珍贵,很了不得了。”

姜砚之松了口气,“太好了,我可不想随随便便在大街上见到一只猫,它都会说话。”

“你们能够帮助我么?”

“那个野味馆,可以因为偷猫偷狗被关掉,但是并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你今儿个把它关掉了,明日它又能新开一家猫肉馆,咱们大陈律中,可没有不能吃猫这么一条。”

“而且今天晚上,咱们已经打草惊蛇了,但凡有一点脑袋的人,这几日都不会去继续偷猫了。等过几日,他们瞧着风平浪静了,咱们再来。”

“不过我有一个主意。他们抓平常人家的猫,自然是不是啥大事,但是若抓了林娘子养的猫呢?”

姜砚之说着,摸了摸自己个并不存在的胡子。

官家独宠林娘子,因为林娘子有个芊芊细腰。

她年轻颜色好并未生育,只养了一只纯白色的猫儿,名叫狸狸。

闵惟思同闵惟秀顿时来了兴趣,三个人凑在一块儿嘀嘀咕咕起来。

三人越说越兴奋,马车很快就到了武国公府。

马车一停下,一只大手就伸了进来,一把揪住了闵惟思的耳朵,吼道:“老子叫你去接小五回家,你竟然一去连个影子都没有了啊!皮痒痒了是不是!”

闵惟思疼得龇牙咧嘴的,“爹啊,这马车里有四个人一只猫,你咋手上跟长了眼睛似的,看都不看,就直接揪住我的耳朵呢?”

武国公哼了一声,“从小揪到大,老子还能不知道哪个是你的猪耳朵!”

姜砚之坐在马车之上,瑟瑟发抖,黑猫嘲笑的看了他一眼,嘿,叫你刚才嘲笑我是个废材,现在现世报来了吧!

“爹啊,你看小五这么威武雄壮的,又有我同三大王保护在左右的,哪里有什么危险啊!今儿个她还同人打了一架,要不是我拉着,能把人打开花了,这么凶残,你还担心个啥!”

武国公一听,顿时怒了,“哪个贼人,敢打我女儿?你快说是谁,看老子不打死他!”

姜砚之欲哭无泪,武国公还讲不讲道理啊!

明明是你女儿打了别人,你竟然还要继续打!

那他日后要是惹恼了闵惟秀,岂不是要遭受双重暴击?

闵惟秀乐出了声,从马车上跳了下来,一下子力道没有掌握好,又将地板凿了一个窟窿洞,有些讪讪的挪开了脚,“阿爹,放开二哥吧,耳朵都要揪掉了。”

武国公瞪了她一眼,“你快些回去,阿娘都担心死了,日后夜里不能出去了。”

至于姜砚之,完全被当成了一个透明人,理都没有理会他。

武国公一手一个,拽了闵惟思同闵惟秀进府,留下姜砚之同路丙站在门口。

“三大王,要不算了吧,你这小胳膊小腿的,经不起一下的。”

姜砚之沮丧的摇了摇头,“没有经过,你咋知道?武国公是不是恼了我了?我也不知道今晚上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啊!”

路丙点了点头,身后传来了肯定的声音:“绝对生气了。”

姜砚之扭头一看,这武国公府连车夫都这么鲁啊,直接把木头黑猫扔在地上,自己个驾着马车就回府了啊!

“我觉得我像一个假皇子。”

黑猫鄙视的看了他一眼,“唉,江河日下,连皇子都变差了。在大庆的时候,可没有你这么怂的大王。”

“大庆已经亡了。”

黑猫顿时不语了。

过了好一会儿,它才继续开口道,“我当真就快要消散了,不能亲眼见到恶人有恶报了。你若是能够替我报仇,便报仇,若是不能,至少救下那群无辜的猫猫狗狗吧。”

它说着,十分人性化的抬起了爪子,在半空中挥舞了一下,像是要告别。

“等一下,闵五为何能够把杜三娘体内的猫的鬼魂推出来?”

黑猫的脚一顿,头也没有回过来的说道:“你能够看到不是么?她是异于常人的。”

姜砚之顿了顿,“你不会鬼上身,也不能随便换魂,那你就不是那个玩皮影戏的赵离,赵离是谁?”

第三十六章 当娘的永远知道你怕啥

赵离是演皮影子戏的匠人,在象棚有不少人见过他,是以绝对是有这么一个活生生的人,存在的。

黑佑不可能是赵离。

不然的话,王家人把它抓了去吃的时候,它为什么不变成赵离逃走?

就算活得不耐烦的,但是绝对不会有人,会希望自己是那么个死法。

黑猫脚步停滞在了半空中,尾巴摇了摇,“赵离,就是赵离。”

它说完,快速的朝着黑暗之中跑去。

姜砚之捡起地上那个木头猫儿,朝天空中扔了扔,又伸出手来接在了手心了,“路丙,咱们走吧。这年头啊,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连只猫儿,都知道撒谎了。像我这样老实的人,还是王爷,简直是千金难寻啊!”

“姑姑同姑父,咱就看不见我这个金疙瘩呢!”

路丙不想评价,人家是武将,不爱金疙瘩,只爱威武雄壮的,在人家眼里,你这辈子大概都离不开弱鸡两个字了。

“明儿个一早,你便领着开封府的人,经常去那野味馆门口晃荡晃荡,若是有人问起,便说有人告状,说自己个家的猫丢了。”

路丙忙跟上了姜砚之的脚步,“不是说,咱们已经打草惊蛇了,等过几天再有所动的么?”

姜砚之用手指捏了捏木头猫的脑袋,“那野味馆,多开一天,得多死多少只猫儿啊!再查查那个陈百万,咱们都被那个叫赵离的人,牵着鼻子走呢,看皮影子戏,让黑佑跟上闵五,再通过那个小童,说出陈百万住在城东,让我们去那边救下杜三娘。”

“他选中了我同闵五,显然是知晓我同她都是异于常人的,而且不会不管这等不平之事,这个赵离不简单。”

路丙一下子紧张了起来,“大王,那咱们是不是不应该顺着他的方向走,万一他想对你不利……”

姜砚之摇了摇头,“本大王何时被人左右过,自打出生那日起,便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就算是同他设想的也一样,那也是本大王愿意做罢了。”

“因为怕被人利用,所以故意同他反着来,反倒是自己想做的事情,都不去做了,你瞧着本大王我,是这种叛逆的傻子么?”

路丙无言以对,三大王也不过是个十四岁的少年郎,怎么有时候同他说话,觉得自己个死去的阿爷,就站在眼前呢!

姜砚之甩了甩袖子,将手背在背后,哼着小曲儿就朝寿王府走去。

今儿个可是这么多年头一遭,他同闵五单独相处,真是值得庆贺。

至于要怎么端了那野味馆,为黑佑去王家寻仇,他心中早就有了算盘,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罢了!

……

这厢姜砚之心情舒畅,一墙之隔的闵惟秀,就不是如此愉快了。

阿爹好糊弄,但是阿娘太可怕啊!她已经叨叨了一炷香时间了,一句话都没有重复说过,闵惟秀觉得,若是她去打大辽,能叽里呱啦的说得辽人口吐白沫,然后恨不得集体自刎。

耳朵嗡嗡嗡的全是声音,让闵惟秀忍不住伸出手去,想要挠上一挠,手还没有动,就听到临安长公主喝道:“惟秀,马步给我蹲好了,不许动,这是家规,以前你要当淑女,我便只拿这规矩拘着你哥哥们,现在既然你要习武,那我便一视同仁了。”

闵惟秀抿了抿嘴唇,“是阿娘,蹲马步可以,能把头顶上的,我最喜欢的花瓶拿下来么?万一不小心掉下来了……”

她阿娘太狠了啊!

闵惟思更是哀嚎着附和道:“阿娘啊,小五一根毛都没有掉,不信你数数,保证和昨天一样,我好好的把她接回来了啊!就算有错,那也是小错啊!能把我的瓷枕拿来了么?换我的那方砚台好不好?”

“你知道的,我要是枕别的瓷枕,睡不着啊阿娘!而且阿娘啊,我手无缚鸡之力,腿无踹鸭之能……已经快忍不住要抖了啊!”

临安长公主坐在椅子上,端着茶喝了一口,哼了一声,看了一旁的老嬷嬷一眼。

老嬷嬷笑着上前,将闵惟思头顶上的瓷枕头取了下来,闵惟思赶忙抱在怀中,差点儿啊,差点儿这辈子都别想睡觉了啊!以后找媳妇,一定要擦亮了眼睛,绝对不能够找阿娘这样的啊!

“阿娘啊,我瞧着祖母那头热闹非凡的,在做啥呢?”

临安长公主又喝了一口茶,淡淡的说道:“你阿奶病了,思念你阿爷,我帮她搬到你阿爷以前住的院子里去住了,打算在那里给她修一个小佛堂。她之前住的那屋子,底下有墓,太过晦气,我叫人封了,日后再也不住人了。”

闵惟思嘿嘿一笑,给临安长公主捶了捶腿,“阿娘英明,跟儿子想到一处去了。”

临安长公主踹了他一脚,“知道你想什么,日后早点回来。”

闵惟思松了口气,开玩笑,闵惟秀是小娘子,哪家小娘子没有门禁啊,夜里不出去那是正常的。但若是阿娘因此也罚他不能出门,那就惨了!

你见过睡得比鸡还早的纨绔子弟么?

明明天黑之后,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啊!

闵惟秀见他们母女二人说得欢快,欲哭无泪的说道:“阿娘啊,你是不是忘记了啥……”

临安长公主抬了抬眼皮子,“哦,惟秀还蹲着呐。”

“阿娘,我知道错了,日后天黑之后,绝对不出门。”

临安长公主摆了摆手,“早日回去歇着吧。这家中出了事儿,少不了成为人的谈资,不过你们都不要怕,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出了什么事,都有阿爹阿娘顶着呢,同你们小孩子家家的,没有什么关系。”

“惟秀既然决定要练武,就要好好的练。阿娘对你们都没有要求,只希望你们平安快乐就行了。但是但凡有想做的事情,都要好好的去做,不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

闵惟秀鼻头一酸,“我知道了,阿娘,明儿个一早,就去演武场向阿爹学棒法。”

临安长公主拍了拍她的肩膀,领着嬷嬷便回自己个院子里去了。

闵惟秀揉了揉眼睛,仰头看了看天,“安喜,雨过天晴之后,有好多星星呢,总会一天好过一天的对不对?”

安喜仰着脖子看了半天,哪里有星星啊,小娘睡太晚了,眼睛都花了吧。

但是小娘说有,就是有。

“是有好多星星啊!我阿奶说,天上的星那就是苍天的眼,看着众生呢,害黑佑的王家,吃猫儿的野味馆,迟早要遭报应!”

第三十七章 奸臣没有不厚道这词

翌日一大早儿,闵惟秀刚从演武场回来,才用到第四个馕饼,闵惟思便提着一包卤好的肉干儿,打着呵欠的走了进来。

他将那肉干儿往安喜怀中一塞,鄙视的看了闵惟秀一眼,“咱们家穷得只吃得起馕饼了么?哥哥刚从知味记回来,给你带了些卤肉,配粥喝,不吃饱了哪里有力气干活。”

“说好了,先按照昨儿个咱们在马车上商量好了的来演一段,我瞧着你老实,惯不会骗人,别让刘鸾识破了。”

闵惟秀小脸一红,“直接把林娘子的猫儿偷抱出来不好么?作甚要去牵扯刘鸾。”

一想到昨儿个闵惟思在马车上出的主意,闵惟秀就只有一个感想,苍天啊大地啊,幸亏她没有得罪过闵惟思。

闵惟思眼珠子一转,恨铁不成钢的伸出手指头来戳了闵惟秀的脑门子一下。

“头回我出主意,要找刘鸾太子还有闵惟芬报复回来,你不听我的。但是我闵惟思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吃过亏,不讨回来,我都睡不着觉,你瞧瞧我的黑眼圈儿!”

闵惟秀无语了,你这黑眼圈儿,还不是因为你夜夜笙歌!

昨儿个姜砚之提议要让林娘子的猫儿被那野味馆抓上一回,将事情闹大了去,这样才会引起宫中的重视。

大陈讲究律法与证据,但是到底天大地大皇帝最大,哦,皇帝身边的女人吹的枕头风也大!

若是姜砚之或者闵惟秀,去寻林娘子借猫儿,那肯定不会被拒绝的。

但后头的事情一出,便是傻子都知道,他们是借着林娘子当枪杆子使,要整王家呢。

林娘子宠冠后宫,他们是吃多了,才去得罪她。

这时候,闵惟思便暗戳戳的提了个主意,骗刘鸾去林娘子那里抱猫儿,若是林娘子生气,嘿,都是刘鸾干的啊,跟我们有啥关系啊!

“这会不会有点不厚道呢?毕竟刘鸾好好的一个贵女,都要去做妾了,也是有蛮惨。”

闵惟秀说的时候,些许有些羞涩,她早就已经有仇报仇有怨抱怨了,再坑人家一次,是有点不好意思啊!

闵惟思脸一板,“他们不是都骂我们家的人不是奸臣就是纨绔么?作为一个奸臣,甭管是脸上,还是心里,就没有不厚道这三个字!若是有什么坑你笑你的机会,刘鸾保证跑得比兔子还快呢,不信你一会儿去门口候着就知道了。”

“闵惟芬怕自己进了太子府没有靠山,肯定心急火燎的要来寻你说话,刘鸾见我们府中倒了霉,肯定要来看你同闵惟芬的笑话。”

闵惟思说着,拍了拍闵惟秀的肩膀。

说话间安喜将那卤肉用小碟儿装好了端了上来,闵惟秀夹了一筷子塞进嘴中,摇了摇头,“知道了,我肯定不会搞砸了的。你才是,做好你要做的事。”

闵惟思嘿嘿一笑,“你以为哥哥我是你呢,我昨儿个就让人去给王七郎指点迷津了。你就等着看好戏吧。现在我可是要回去歇着了。”

闵惟思说着,抢过闵惟秀的筷子,夹了肉往嘴中一塞,大摇大摆的走出去门去了。

闵惟秀快速的吃完了,“安喜,咱们走。”

……

金秋的开封城,格外的舒爽,仿佛那天都高了几分。

安喜趴在武国公府的大门背后,撅着屁股,透着门缝往外头看。

一旁的门房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贴身伺候的女婢就是品味不一样,连看个天,都得透着门缝来看,这叫啥来着?哦,一线天!看看多雅致!

安喜看了好一会儿,匆匆忙忙的招了招手,先招了招左手,又招了招右手,“两个都来了,小娘,该咱们出场了。”

闵惟秀深吸了一口气,还真让闵惟思歪打正着了。

昨儿个一日,好像过了一个月似的,先是去了太子生辰宴,然后府中挖出了尸骨,二房被赶出去了,老夫人也迁了居;结果到了晚上,又扯上了黑猫同杜三娘的事。

黑猫的事情,并未抖露出来,因此今儿个一大早,最引人注目的还是武国公府,二房的老爷竟然是下人的儿子,还杀了亲爹……多么的惊世骇俗!

不知道多少人等着看笑话呢!

闵惟秀整了整衣群,开了一旁的角门,走出门去,还没有来得及上马车,就被一个穿着粉色衣裙的小娘子抓住胳膊。

闵惟秀斜眼撇了撇不远处停着的一辆青油顶马车,马车在这里停了许久了,却不见人下来。

“五娘,五娘,你让我去见一见祖母好不好?救一救我爹好不好?我们姐妹这么多年,我……我日后进了太子府,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闵惟芬抓着闵惟秀的胳膊,眼泪汪汪的好不可怜。

但是闵惟秀一点都不可怜她,她在景雀桥听刘鸾的,想要害闵姒的时候,可是半点都没有心慈手软。

闵惟秀露出了一些为难的神色,“我祖母生病了,概不见客。你也是读过书的人,知道按照大陈律,有一些恶罪,是不可赦的,其中就包括了子杀父。”

这是她昨夜里翻书,现学现卖的。

“你阿爹杀了你亲阿爷,这事儿现在开封府人尽皆知了,我也无能为力。”

闵惟芬咬了咬嘴唇,“五娘,闵家家大业大的,能不能把我们这一房的钱财还给我们。我阿娘一个人,日后可怎么养活我们一大家子啊!”

闵惟秀听得演技都快要绷不住了,天底下竟然有这么无耻之人!

这是武国公府,又不是你们二房的!你们二房哪里有财产,连你用的月钱,都是我阿娘发的呢!

“你阿娘不是南地的贵女么,昨儿个我阿娘送你们出府的时候,可是按照你阿娘的嫁妆单子,全都给她一并儿带出府了。”

闵惟芬神色一冷,她阿娘……

她阿娘的嫁妆虽多,但是哪里够得上太子府的体面啊,而且她还有一个亲哥哥。

闵惟秀瞧着她的神色,实在是不耐烦起来,若不是为了引刘鸾上钩,她连话都懒得同闵惟芬说,都什么时候了,还光想着自己嫁妆的事情,当真是凉薄。

闵惟思说得没有错,一大早她果然就过来了。

闵惟秀说着,甩了甩袖子,将自己的手挣脱了出来,“你说的这些,我都帮不了你,咱们两家已经毫无干系了。不过看在往日姐妹的份上,我就帮你最后一次。”

“我听人说,太子殿下有一年在城东的小河边,见过一个穿着鹅黄色秋衫,抱着纯白色猫儿的小娘子,当时天比较黑,没有看清楚脸,但是那惊鸿一瞥,已经是十分的难忘。”

“原本我是想着自己个……但是太子既然已经有太子妃了,这个消息,我也就用不着了。你好自为之吧,莫要刘鸾踩到你头上。”

闵惟秀说着,甩了甩袖子,看也不看闵惟芬,趾高气昂的在安喜的搀扶之下,上了马车,朝着东十字大街驶去。

不远处的清油顶马车里,刘鸾捂着嘴咯咯咯的笑了起来,“哈哈,闵惟芬真的被扫地出门了!看来传言都是真的,快快快,咱们进宫去,可万万不能让她咸鱼翻身。鹅黄色的裙衫,白色的猫儿么……”

第三十八章 猫中大丈夫

闵惟秀坐着马车兜了个圈儿,瞧着刘鸾的马车朝着宫中进发,这才心中的一颗打石头落了地,又折了回来。

开玩笑,开封城虽然好,但是与其让她去瞧那些胭脂水粉,美衣首饰的,还不如蹲在家中同木头人大战三百回合。

猫儿好找,可是全身纯白的猫儿却并不好找。

本地的猫儿,不是灰色便是橘色,便是白猫儿,身上也总是有斑斑点点的杂毛儿。

就连那金贵的番猫儿,也并不是全白的。

“你去同三大王说,成了,刘鸾进宫去了。我二哥那头,也让人给王七郎透了口风。说南地有一种说法,猫有灵性,黑猫乃是回光返照,瞧上去大好了,但乃是阴重,时日无多;但若是再加上一剂白猫儿,那便是固本培元,阴阳相合,成八卦之相,从此生生不息。”

安喜有些傻眼,小娘,你被二郎带坏了,你在一本正经的胡说着什么!

奴咋觉得还怪有道理呢,你看那八卦图,不是黑白配吗?

“小娘,那王七郎昨儿夜里才得了消息,今日刘鸾便抱了白猫出门,他们不会产生怀疑么?”

闵惟秀点了点头,“当然会怀疑呀,会怀疑自己家风水咋这么旺呢,想啥来啥啊!”

当初王家人能够因为怀疑黑佑能治病,便将它活捉了吃掉了。

那么这一次,他们也能够因为白猫能够延年益寿,便将它活捉了吃掉了。

人就是这么贪婪的东西。

不过就是猫儿嘛,试试又有何妨?

安喜也不多问,自是出了小楼,往演武场走去,昨儿个小娘砸烂的墙,到现在都没有修好呢,也省得她去门房上通传了。

……

那厢刘鸾兴致勃勃的出了宫,怀中还抱着一只慵懒的白猫儿,换了新衫盛装打扮的在那小横桥旁,等着太子殿下应邀而来,“红线,你想想看啊,等太子哥哥先在城东头见了我,穿着鹅黄色的群衫,抱着白色猫儿,自是惊喜。”

“但是日后再见闵惟芬,也做同样打扮,那叫什么?”

一个梳着双丫髻,穿着比甲的女婢笑着应道:“叫东施效颦!”

“小娘这下可以放心了,殿下本来就心悦小娘,你们乃是青梅竹马,这下子又发现有了不得的缘分……奴在这里提前恭喜小娘了。至于那闵惟芬,这次肯定翻不了身了,哎呀,说起来,她不当姓闵,应该姓什么来着?贱人怎配有姓名。”

刘鸾闻言哈哈大笑起来,又在那白猫身上撸了一把。

宫中养的猫,甭管你是活泼也好,还是不活泼也好,也训得柔顺得很,生怕冲撞了主子,落得个暴尸荒野的下场。

那白猫儿狸狸被刘鸾手上戴着的戒指刮了刮,不舒服的扭了扭身子,依旧乖觉的缩着爪子。

“唉,可惜了,殿下再宠爱我,上头不还是有个太子妃压着么?”

刘鸾想着,手下用了点力,狸狸忍不住喵了一声。

“小娘何须担心,听闻那李娘子贤惠大度,跟个佛似的。这男人啊,喜欢自己的阿娘是这样的人,但是绝对不喜欢自己的女人是这样的人,木头何来情趣?那李家的娘子,殿下不过是娶回来打点东宫的,肯定得不到殿下的宠爱。”

“小娘只要牢牢的抓住了殿下的心,抢先生下长子……日后谁是皇后,谁是太后,还说不定呢!”

红线的话,说到刘鸾的心坎里去了。

她的姑母便是皇后,可那又如何,根本不得官家喜爱,便是初一十五去了中宫,那也是说说话儿,日后太子做了皇帝,她这个不是亲娘的太后,做起来也尴尬得很。

刘鸾的手松了松,白猫狸狸松了口气,忙从她的手中挣扎着跳了下来。

刘鸾看了看自己的手,见指环上粘了几根猫毛,有些嫌恶的说道:“红线你先看着它,这死猫怪沉的,还会掉毛,一会儿殿下来了,我再抱。”

红线赶忙应声,摸了摸狸狸的脑袋,拿出了从林娘子那儿一并拿来的猫碗儿还有小鱼干,笑道:“小娘莫闹,林娘子身边的春杏说,狸狸可乖了,给它吃饱了,就不闹腾了,奴给小娘整整衣衫。”

……

“红线,快快快,殿下来了,把狸狸抱过来。”刘鸾瞧见不远处的身影,焦急的说道。

红线点了点头,伸头一看,吓得差点哭出来,“小……小……小娘……不好了!”

刘鸾扭过头一看,只见那猫食盆子那儿,已经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了。

狸狸不见了。

离那小横桥不远的地方,一个男子鬼鬼祟祟的东张西望,怀中鼓鼓囊囊的在动,闵惟秀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三大王,这就是你出的好主意?到头来还是咱们自己个偷猫?”

她本来打算在家中练功,但是姜砚之非要她来看大快人心之事!

哪里大快人心了,分明就是当小偷啊!

姜砚之有些欲哭无泪,他千算万算,没有算到王七郎那个挫人,眼珠子白长那么大了,竟然没有发现刘鸾带着白猫儿来了。

但是男人怎么能够认怂!

“咳咳,闵五啊,小王是这样想的,那刘鸾之前闹出那么大的动静,是个人都认识她了,野味馆的人一瞧见她是皇后侄女儿,便不敢偷她的猫了。所以我才把它偷出来,放到街上来引诱敌人啊!”

这么说还真是这么回事,姜砚之简直被自己的机智感动了。

他已经寻了人去告诉王七郎了,不怕他不来抓猫。

他四下里看了看,寻了个觉得今日气运最差的地方,将狸狸放了下来。

狸狸睁大了猫眼睛,水汪汪的看着姜砚之,姜砚之赶忙别过头去,“你别看我啊,大丈夫要舍小我,顾大局。你就小小的牺牲一下自己,拯救一下你的族人吧!放心吧,我肯定不会让他们把你吃掉的。”

闵惟秀顿了顿,还是张口说道:“狸狸是一只母猫。不是大丈夫,是小娘子。来了,咱们快走……”

两人二话不说,默契的上了树,狸狸一见,也想跟着上树,却不想一盆水冲天而降,将它浇了个透心凉。

人类没有一个好东西!狸狸想道。

第三十九章 我家大王超凶的

“七郎且看,当真是一只纯白无瑕的猫儿。咱们这野味馆生意红火,这两日有些触眉头,也不知道是谁告去了开封府,引来了三大王。”

“不过七郎且放心,咱们做的是那猫狗的买卖,又没有杀人放火的,便是三大王抓到了有馆中小厮偷猫又如何?下人手脚不干净罢了,咱们赔那猫主子一点银钱,够她再买一只的,多大点事儿!”

王七郎身旁站着一个穿着绸缎的矮胖子,将自己的肚皮儿拍得砰砰作响,讨好的说道。

“表舅我虽然不过是一介商人,但是对于大陈律,那是门清得很。七郎不若快些家去,给老太爷用猫。”

王七郎皱了皱眉头,迟疑了片刻,到底没有伸手去抓狸狸,“你说,这猫会来报仇么?杜……”

他的话说了一半,又不言语了。

陈百万哈哈一笑,“七郎,放心吧,有钱能使鬼推磨,猫狗再凶,哪里有人凶!”

他说着,从袖子上撸下来一串佛珠,“这是新得的一串佛珠,相传是大庆高僧开过光的,你且戴着,保证百毒不侵。”

王七郎想着杜三娘的模样,心有余悸,厚着脸皮接了陈百万的东西,一把抄起地上正在舔毛的狸狸,便塞进了篮子里。

……

闵惟秀惊讶的看了姜砚之一眼,“这个陈百万,不是接过赵离的木头猫的人么,原来他是王七郎的表舅,听上去野味馆也是他开的。”

姜砚之笑了笑,“岂不是更好,路丙,等王七郎一走,你叫开封府的带刀侍卫,大张旗鼓的封了野味馆,把陈百万抓了,就说他们偷猫,被人告了,务必要让刘鸾听见了。”

路丙点了点头,唉,这样的也不知道缺德还是不缺德的事,他干得实在是太多了。

陈百万有一句话说得对,这猫狗再凶,哪里有人凶!

而他们家三大王,超凶的!

三大王就像是一炷香,被闵惟秀这个火把点燃了,散发出浓浓的不祥气息……你看他们两个才搅和在一起几天,就人见人倒霉,猫见猫短命了。

路丙望了望天,加快了脚步。

姜砚之觉得鼻子有些痒,强忍住了想要打喷嚏的冲动,领着闵惟秀跟了上去。

大陈朝文人比武将地位高,这王家乃是文臣之家,王七郎自是没有功夫在身,二人跟得十分的轻松。

……

那厢刘鸾不见了狸狸,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事情严重了起来。

林娘子没有子女,狸狸就是她的命根子,这后宫之中,便是打碎了一个花瓶,都能整出一出好戏来,何况是皇后的侄女儿,弄丢了宠妃的猫?

刘鸾觉得她自己个都能写出一本折子戏。

“殿下,狸狸不见了。我同狸狸向来亲近,之前也经常带它来这小横桥看鱼,岂料今日,它却不见了!”

刘鸾心急如焚,但依旧不忘一个贵女的自我修养,拿着帕子擦了擦眼角的泪,就差扑倒在太子怀中,嘤嘤嘤的暴风哭泣。

她边擦着眼泪,便偷看太子。

可是等了半日,也不见太子脸上露出遇见了梦中情人的欣喜。

怎么回事?是今儿个拿错了话本子,还是太子殿下情感内敛,不显露于人前,刘鸾一头雾水!

太子却是一脸铁青,“你叫我来?就是叫我来帮你找猫的?这小横桥鱼龙混杂,乃是下九流之地,你一个小娘子独身带着猫儿前来作甚?哦,你带一只猫来看鱼……”

自打景雀桥月老庙那事儿一出,太子脸面丢尽,正是想要勤于政事,扳回一城的时候。

刘鸾乃是他的青梅竹马,又是皇后亲侄女,她气归气,总是要给她一些颜面的。

但今日实在是太荒唐了吧?

带一只猫来赏鱼?噗……你是想要欣赏一只猫是如何投河自尽的么?

而且宫中没有鱼吗?要来小横河赏鱼?秋日已经到处都是一片金黄色,闪得他的眼睛都疼了,刘鸾还穿得犹如一棵银杏树……

太子深深的觉得有些忧伤。

再一想到,自己将要进门的另一位侧室闵惟芬,还是武国公府管家的后人,亲爹杀了他自己的亲爹,不光是忧伤,还蛋疼。

日后家中水深火热,因为有两个不省心的妾,外头水深火热,因为有虎视眈眈的二弟,还有一个见谁坑谁的亲弟弟。

他想自己这辈子的运气,大概都用着跑得快上了,只有跑得快,才出生得早,成了太子。

太子想着,顺眼一看,不光是蛋疼,连眼珠子都疼了,那厮不是他弟弟的贴身侍卫路丙么,雄赳赳气昂昂的领着一帮带刀侍卫,简直犹如恶霸下山,抓了一堆人,这是又要去作天作地啊!

太子有些胆寒。

“路丙,你这是哪里去?砚之呢?”

路丙咧嘴一笑,露出了整齐的八颗牙,“殿下,我们接到消息,这野味馆偷猫儿炖肉吃。来这吃的人不少,那猫儿来路不明,万一是个死猫病猫的,不是要吃出问题来?三大王便让小的先来查看一番。”

“这不正好撞到这馆主陈百万,偷了一只纯白色的猫儿。我们要追,却瞧见被一个穿着紫衫的小郎君抱走了,也不知道抱到哪里去了。另外有两人正在追呢。”

太子松了口气,还好,是正经事。

姜砚之这次没有惹祸。

一旁的刘鸾一听,偷猫儿?死猫?炖肉吃!

她整个人都不好了!一旁的红线着急的叫唤了起来,“小娘,狸狸,狸狸该不会被他们偷走了吧?纯白色的猫儿,那不就是狸狸!狸狸若是被他们杀掉了,宫中那头怎么交代啊!”

刘鸾一听,更是心急如焚,一把揪住了陈百万的衣领子,“你把那白猫儿弄到哪里去了,那可是御猫。”

陈百万一听,差点儿尿裤子,顿时左右为难起来。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侍卫喘着大气儿,急冲冲的跑了过来,“有人认出来了,说见着那个穿紫衫的往郑国公府去了,不过他们人微言轻,怕唐突了贵人,不敢跟进去……路侍卫,您说该咋整啊!”

路丙挑了挑眉,艾玛,这年头当个侍卫赚点钱不容易啊,还得兼当戏子……

他觉得自己若是再长得好看点,怕是能当红角儿!

“殿下,您看怎么办?”

不等太子回答,刘鸾已经嗷嗷叫道:“还等着做什么,快去郑国公府,再晚一点,狸狸就变成死猫了。”

第四十章 这只布谷鸟怕不是傻

就像那些夫人挑着兰花指说死鬼,死相,绝对不是想要当寡妇一样。

刘鸾骂骂咧咧的说死猫,也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把狸狸变成一只死猫。

就算死,也不能死在她的手中啊!

她眼眶红红,小嘴微张,心中跳起脚来骂娘。最近是哪个臭不要脸的给了下了什么霉运诅咒,好好的太子妃变成侧室便罢了,借只猫儿出来撸,太子不喜想走便罢了,一只猫它也不喜,走丢了。

她越想心中越是气愤,若不是太子尚在场,她能一脚把陈百万凸得像锅底的肚子翻过来,整得凹下去能下一碗汤!

刘鸾急吼吼的上了马车,临了还不忘记拽上太子,“殿下,我实在是太心急,失态了。”

一行人赶忙朝着郑国公府冲去。

而在郑国公府墙头树冠里蹲着的闵惟秀同姜砚之,全都面露不忍之色。

“三大王,狸狸也太惨了吧,要被剃掉毛了,简直惨绝人寰。要不我下去将它救下来……”

闵惟秀虽然五大三粗的,但架不住人家狸狸双眼饱含泪水,一副良家妇女就要舍身取义的模样,看得便是武国公来了都忍不住啊!

姜砚之别开眼睛,摇了摇头,“不行不行,狸狸若是毫发无伤,那林娘子怎么吹枕头风?实在是对不住它啊,我哪里知道,王家人这么猴急,一抓到猫,立马就褪毛要煮了吃……”

说话间,那在院子里拿着把大砍刀给猫剃毛的妇人同一旁正在杀鸡的那位闲聊起来。

“这猫长得怪好看的,按我说,应该连毛带皮一块儿留着,给我孙女做个毛领子,那也好看啊!哪知道主家连皮都要吃,还把一只小崽鸡塞猫肚子里,这是何说法?”

那杀鸡的妇人看了看四周,神神秘秘的说道:“你不知道吧,我二舅姥爷的侄女的女儿,在国公爷身边伺候,听说那头不大好了……之前吃的黑的,阴气重。如今需要阳气,偏生新抓的这只是个母的,所以加一只童子鸡,给添添阳气!”

郑国公在当年投靠柴家的时候,便已经是一把年纪了,如今陈朝都新立了十多年,简直是老得已经不动了。

前两年有人就怼他了,占着茅坑不拉屎是怎么回事?郑公老矣,尚能饭否?

郑国公是个要脸面的,他也想像廉颇一样,吭哧吭哧的塞上几碗,大吼一声能饭!

但无奈牙都掉光了,只能忍着痛喝了几碗稀饭,弱弱的回了一句能饭。

能喝稀饭,稀饭也是饭。

这最近一年,已经连稀饭都快要喝不下去,改喝米汤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妇人嘀嘀咕咕的说着,手上的刀子却并不慢,不一会儿,狸狸屁股上的毛便被剃光了。

闵惟秀不忍心看,回过头去望着大门口,一瞧见刘鸾的清油顶马车,立马拽了拽姜砚之。

姜砚之深吸了一口气,“布谷布谷,布谷布谷。”

拿着刀子的妇人一听,手一抖,把狸狸划出了细细的一个小口子,“哈哈,你听到没有,这只布谷鸟怕不是个傻子吧,这都重阳了,要打霜了,还布什么谷?”

姜砚之脸一黑。

闵惟秀差点没有笑得从树上掉下来。

甭管布谷鸟是不是傻子,路丙明显不是个傻子,这一到府门口,听到这布谷鸟叫声,便知道姜砚之身处何处了。

一行人仗着太子的威风,敲开了郑国公府的大门,路丙叹了口气,又到考验他演技的时候了。

“殿下,你瞧那头冒着炊烟,怕不是厨上,要将狸狸……”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刘鸾已经拔腿就朝着那个方向跑了,跟只兔子似的横冲直撞。

等她冲到小院子里的时候,狸狸已经被踢掉半边毛了,正含着眼泪缩成一团,身上还有一道血痕,这分明就是要扒皮放血啊!

刘鸾就是一声惊天尖叫,推了红线一把:“你去把猫抱过来。”

有猫的猫她嫌弃会掉毛,可是没有毛更加不能够忍受,因为它不好看!

红线已经快要吓成红眼了,一把冲过去,从那刀口之下夺过狸狸,大喊起来,“你们怎么敢偷林德妃的猫!”

林德妃的猫……闻讯赶来的王七郎一听,腿有些发颤。

他稳了稳心神,同太子行了大礼,这才说道:“这位小姐姐怕是弄错了,这只猫儿,是我们买来的,怎么可能是林德妃的猫?”

刘鸾回过神来,心思滴溜溜的转,今日要不把这锅在郑国公府头上扣牢了,林娘子要怪的就是她刘鸾了。

这样想着,她大声说道:“这就是林德妃的狸狸,我今儿个带它出宫玩,没有想到,竟然被你同那个陈百万给偷了,要不是我跑得慢没有追上……你不要以为你从紫衫换成了蓝衫,我们就认不出你来了。”

“可怜的狸狸,嘤嘤嘤……这都要过冬了,你的毛却被人剃掉了,多半是要冻死的……嘤嘤嘤……狸狸可是官家,千挑万选的送给林娘子的,他是御猫!你们王家杀御猫,是何居心?”

王七郎一听,当真是肝颤,都说女人胸大无脑……这刘鸾却是异端!简直是字字诛心!

“这的确是林德妃的狸狸,你且看它脖子上,带着一个白色的小珠子,写着它的名字呢!”

路丙走到红线面前,拨了拨它脖子上的猫,果然它的脖子上系着一根雪白的绸带,绸带的下端戴着一个雪白的珠子,珠子上刻着狸狸二字。

众人沉默了一会儿。

贵人的爱好,就是不一般。这样的项圈儿,系了不等于没有系么?到底为什么要系,鬼看得见啊!还有路丙,老人说小眼睛聚光,看来是没有错的。

路丙被这么多人看着,心中有些发慌。

他为啥知道狸狸的脖子上有这玩意……因为这是三大王以前偷偷撸猫的时候发现的。

林娘子大概是想在宫斗的时候,敌人说,白猫多了去了,你怎么知道这是你家狸狸,你叫它一声,看它应不应?这个时候林娘子就威武雄壮的拨开狸狸的毛,将这玩意扯下来,糊对方一脸!

爽不爽?就问你爽不爽!

路丙越想越是胆寒,宫中的人,个个都太阴啦!

第四十一章 太子的暴风哭泣

王七郎面色铁青。

正在这个时候,郑国公府的其他人都闻讯赶来了,旁人来了也就罢了,他们郑国公府门第高,端是不怕的。

但是今日来的是谁,那是太子呀!

王七郎的父亲一辈的人,要不在京中做官,要不就外放了,倒是不在家中。

此时来的,是用那软塌抬着的郑老国公以及一身酒气尚未醒,拍着嘴巴打着呵欠的王八郎,以及一溜烟的女眷。

闵惟秀蹲在树上,很想甩一甩脚,腿都快要蹲麻了,这年头,看个戏咋这么不容易呢!

太子一见郑国公,迟疑了片刻,不知道该如何说好。

刘鸾已经是按捺不住了,“老国公,这事儿您就说怎么办吧?我带御猫出来遛弯儿,却被王七郎偷了去,还要吃了它,这事儿林娘子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刘鸾已经要气炸了,她这次可算是得罪林娘子了。

因此说的时候,颇有些咄咄逼人的样子。

郑老国公本就是黄土埋到脖子上的人了,哪里被这么嚣张的小辈指着鼻子斥责过,一口痰卡在嗓子眼里,差点没有撅过去,陡然之间,他睁大了眼睛,往着闵惟秀所在的那棵大树的方向。

闵惟秀心中暗道不好,莫非被这老贼发现了?

就听到姜砚之在她的耳旁说道:“黑佑来了……来报仇了。”

他脚都没有挪动一下,郑国公本来就是欠黑佑的,欠债还钱,欠命还命。

郑国公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那只黑猫还站在那里,冷冷的看着他,就像是索命的黄泉引路人。

郑国公被那么一吓,整个人闭过气去了。

王七郎吓了一颤,伸出手去探了探郑老国公的鼻息,手一伸,顿时跌坐在地。

“阿阿阿爷,没气了!”

太子脸色大变,心中一万句他娘的不知当讲不当讲。

以后遇到同姜砚之有关的任何事情,他再凑上去,他就不姓姜……

这是个什么鬼弟弟啊!

他想着,狠狠的瞪了路丙一眼,他几乎已经可以想见,明日朝堂之上,百官齐骂:太子殿下仗势欺人,跑到郑国公府去气死了老功臣……

简直就是……天生的坑货!

太子心中抓狂,此刻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节哀顺变!刘鸾你先把狸狸抱回宫去,还给林娘子吧。王七郎偷猫一事……”

闵惟秀捅了捅姜砚之,“黑佑还在么?”

姜砚之摇了摇头,已经不在了。

他扭过头来拍了拍闵惟秀的肩膀,“现在轮到本王表现了……你就在这里蹲着……咦,闵五你人呢?”

姜砚之往树下一看,只见闵惟秀已经跌落在地,一脸狰狞的看着他,姜砚之脖子一缩,糟了,八成是闵五腿麻了,被他这么一拍,给拍下树去了。

若不是现在腿麻了,闵惟秀恨不得立马倒拔垂杨柳,将树连带姜砚之一道儿拔起来,扔飞出去。

姜砚之舔着脸爬了下来,搓了搓手,“我先去办正事!”

说完拔腿就跑。

闵惟秀无语的骂了一句,抖了抖腿,又爬上了树。

等她在上树一瞧,姜砚之已经进了那小院子里,双手背在身后,踱着步子,一脸铁面无私的清官范儿。

“今日杜三娘在开封府击鼓鸣冤,状告王七郎母子偷取其黑猫,将其残忍虐杀。王七郎伙同其舅父陈百万,在城东小横桥开了一家野味馆,偷猫狗无数,统统将其虐杀,手段残忍,令人发指。”

“另有,王七郎你偷盗御猫,将其拔毛剥皮,你们府上竟然还想吃肉喝汤,这乃是试图杀害朝廷命官,藐视官家,此乃大罪,路丙,将王七郎抓去开封府。”

王七郎的母亲一听,差点儿没有晕过去,“不过就是一只猫儿,现在还好端端的活着,何至于此?三大王,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再说哪里有什么朝廷命官?”

姜砚之惊讶的看了王夫人一眼,“您不知道,狸狸乃是御猫,别把御猫不当官啊!再说了,本大王是立志要当清官的人,对待坏人,别说留一线了,就是针眼都不会留的。”

王夫人无言以对。

姜砚之大手一挥,路丙立马将王七郎给抓了起来。

郑国公府一片混乱,鬼哭狼嚎的,犹如抄家了一般。

太子不忍心看,瞪了姜砚之一眼,“还不快走。”

人家家中都死人了,你还跳出来抓人,简直不是人!

“你能好好在家蹲着么?你把人抓去了开封府,到时候还不是我这个开封府尹的事情!”

姜砚之讨好的看了太子一眼,“大兄,阿爹要让我堂堂正正做人,日后给你当贤王!我正在朝着那个方向努力呢!”

太子恨不得以头撞墙,你爹就是那么随口一说!

他对了除了我之外所有的儿子,都是这么说的!

没看到其他人跟你一样!

姜砚之笑了笑,舔着脸送了太子还有气鼓鼓的刘鸾上了马车,然后扭过头去,对着之前黑佑所在的围墙那里挥了挥手,小声嘀咕了一句,“大仇已报,你可以消散了,时不时冒出来,怪吓人的。”

说完,然后朝着闵惟秀的马车小跑而去,“闵五闵五,要不一会儿,我爬你家墙头,你把我推下去,算是报仇雪恨?”

闵惟秀哼了一声,“这就解决了?”

姜砚之笑了笑,厚着脸皮上了马车,“路丙驾着我的车,把王七郎抓去开封府了,闵五你就捎带我回王府吧。”

“放心吧,树倒猢狲散,郑老国公一死,他们府上就要丁忧,三年之后,朝堂之上,哪里还有他们的立足之地!林娘子肯定不介意痛打落水狗,我会奏请官家,严禁吃猫吃狗,野味馆日后再也不会有了。”

“至于说王七郎为猫狗偿命什么的,那是很难的,不过他偷的是御猫,被抓了现行,不会轻了的。”

闵惟秀叹了口气,“杜三娘真的去开封府击鼓鸣冤了么?”

姜砚之点了点头,“黑佑眼睛没有瞎。”

“你帮了我审了我府中的案子,现在我还了你一次。日后咱们就两清了。”闵惟秀心中如释重负。

看着那些可怜的猫狗,任人宰割,她心中沉重得喘不过气来。

上辈子他们府上,可不就如同这些猫狗一般,被人做了局,任意屠杀。

姜砚之这个人太过邪性,她可是要好好练武,然后半年之后,救下阿爹和哥哥的,哪里有这等功夫同姜砚之去撞鬼!

姜砚之一愣,沉默着没有说话。

闵惟秀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说什么话好,马车里安静了起来。

而在开封府的一处大宅院里,一只黑猫轻车熟路的跳了进去,若是有人在这里,怕是要被吓一大跳,因为这只黑猫竟然说话了。

“我回来了,缘分已了。”

一个穿着青色袍子的男子,正跪坐在那里烹茶,听到它说话的声音,头都没有抬,“那么,你可以开始实现你的诺言了吗?赵离。”

第四十二章 你祖宗不见了

一晃便是七日有余。

闵惟秀穿着单衣,将那狼牙棒舞得飞起,武国公在一旁瞧着,频频点头,“我儿乃是练武奇才,这才练了几日,腰都粗了一圈,果真壮实了。”

一旁的闵惟思穿着小夹袄,蹲着马步,差点儿没有笑得抽搐。

腰粗就是练武奇才?

那咱们家厨上的赵大娘,岂不是峨嵋扫地老尼姑?隐退的武林盟主?使得一手片鸭一百零八式,吹火筒神针?

闵惟秀拍了拍自己的小胳膊小腿,觉得确实孔武有力了不少,满意的笑了笑,“阿爹过赞了,儿还要继续努力。不过这几日,的确是能够打完阿爹教的一阵套狼牙棒法了。”

闵惟思嫉妒得牙疼,狼牙棒挥舞起来多威风啊,还要什么棒法啊,随手一挥,那就能够杀死一片人,他这辈子估计也没有这么光辉的时刻了。

“小五,三大王这几日怎么不来了?”闵惟思想了想,他不能沉浸在痛苦之中。

闵惟秀眉头都没有抬,“他之前也不来啊!”

在她重生之前,也没有注意过姜砚之是什么时候住在她家隔壁的,上辈子更是没有见他登过门,这一世到底是哪里不同了呢?

莫非是她上辈子没有打碎墙压倒姜砚之的缘故?

武国公一愣,抬眼看了看两府之间的围墙,果然不见姜砚之的人。

“三大王怕是处理那两桩案子脱不得身吧”,武国公说道,“当真是人不可貌相,三大王原来不是个绣花枕头。”

最近开封府里最热闹的事,怕就是这两个案子了,连之前太子爷同二女在景雀桥私会的风头,都被盖了过去。

若说处理得快,当属郑国公府的案子。

林娘子抱回了狸狸之后,一瞧见她那半截子毛的样子,气得那叫一个无语凝噎,对着官家连吹了三日枕头风。

官家当即就下令严惩野味馆的陈百万,这事儿在开封府闹得十分的大,谁家里还没有个心爱的猫猫狗狗的,就这么被虐杀了,简直是过分!于是官家又下了一道戒令。

到了第三日,开封府的人眼球儿都惊掉了,官家一边抬举了死去的郑国公,给了他加封;就在郑国公府的人以为风头已经过了的时候,世子爷啥眼了,承袭到他这里的伯爵,怎么就变成侯爵了呢?

至于那王七郎,这一辈子也有了污点,不管是残忍,还是偷盗,名声坏掉了,就与仕途无缘了。

闵惟秀不明白这个中的道理,还是听临安长公主解释的。

这上位者,最喜欢加恩的便是死人了,死人好啊,你便是把他加成了王爷,那他也是一抷黄土,没有用了啊!

而且郑国公是怎么死的?哎呀,是太子去的时候,被吓死的……

说出去实在是不好听啊!当年官家黄袍加身,郑国公立下汗马功劳,乃是他的铁杆支持者,不能亏待功臣啊!

但是活人就不同了,活人的爵位是怎么瞧,怎么碍眼的。

大陈立朝未久,国公多如狗,能少一个算一个吧。

闵惟秀倒是没有管这事儿,也就听了这么一嘴。

闵惟秀练了好一会儿,直到觉得差不多到了极限,这才住了手,接过安喜递来的帕子胡乱的在脸上抹了一把。

“闵五闵五!”

闵惟秀还没有来得及喝水,就听到墙头一阵呼声传来。

这当真是白天不能说人,晚上不能说鬼!

她喝了一大口水,扭过头去一看,只见一个男子穿着戴毛领的夹袄子趴在墙头上对着她招手,正是姜砚之。

闵惟秀看了姜砚之一眼,又看了看穿着夹袄的闵惟思……一个大写的虚字从脑海中闪过!

姜砚之骑坐在墙头之上,路丙替他将梯子从王府的墙那头,搬到了国公府的那头,姜砚之颤巍巍的下了楼梯。

“姑父,闵二,闵五安好。”

武国公一巴掌拍在他的背上,“你一个大老爷们,咋这么虚呢,这才九月,你就穿啥毛领子……若是冬日下了雪,那你还不得裹着被子出门。”

一旁的路丙在旁边插嘴道:“我家大王,冬日是不出门的。”

姜砚之涨红了脸,指了指闵惟思,又瞪了路丙一眼,“今年的寒风,来得比往年早一些。闵二不也穿了夹袄么?”

武国公哼了一声,“你同他比?”

闵惟思感觉自己受到了重创,阿爹你那个言下未尽之意是啥?

阿妹是开封第一腰,难不成我还是开封第一虚?

姜砚之心中平衡了不少,看来武国公并非是讨厌他,他就是太过耿直了一些。

“姑父,小王来的时候,见到天使出宫,说是去李家的,李二郎杀父之事已经罪证确凿。以子杀父,以妻杀夫都是重罪,李惟芬不能进东宫了。天使就是让她去自行嫁娶的。”

闵惟秀心中乐开了花,二房再怎么惨,她都是高兴的。

上辈子好人早死,恶人长命,太不公平,这辈子就应该扭转乾坤才是。

武国公叹了口气,他同自己的这个二弟,虽然说不到一块儿处,打小亲娘也偏心于他,但是他心大,想着到底是自己亲兄弟,有什么好在乎的呢?

却是没有想到……

“日后,他们家的事,莫要再在我耳边提,想想就气。”

武国公搓了搓手,“阿爹先走了,去营中了,小五你看着你哥哥,别让他到处去浪。”

闵惟秀点了点头,武国公光着膀子甩手就走了。

待他一走,姜砚之立马凑了过来,“闵五闵五,你看,我这几日不眠不休,就是为了让阿爹出面,早日把这两个案子了解了,你就别生气了,你若是还生气,我现在就爬上去,你推我下来,你看我连梯子都带来了。”

闵惟秀一愣,她生啥气来着?

闵惟思也是一愣,这个臭不要脸的,怕是腰都要折到地里去了。

路丙望了望天,三大王真不要脸,明明是太子殿下气得就差没有上吊了,硬是不理他,自己的锅自己解决去!

姜砚之说着,突然瞳孔猛的睁圆了,“闵五,你家祖宗不见了!”

我家祖宗早就在地里了,肯定不见了啊!大兄弟!你若是见了,怕是也变成一堆土了!

但闵惟秀很快便回过神来,姜砚之说的是,她身后上辈子的魂魄不见了。

第四十三章 全村人的希望

姜砚之围着闵惟秀转了一圈儿,摇了摇头,“当真是不见了。”

闵惟秀按下心神,她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就连身后有上辈子的魂魄也是姜砚之说给她听的。

不过这并非什么坏事,姜砚之有阴阳眼,能够看出她的与众不同,那么其他人呢?

这世上并非只有姜砚之一个人是特别的,黑佑还有那个玩皮影子戏的赵离,也能够看出来。

没有了,她闵惟秀还是闵惟秀,又有什么区别?

不过她自己个觉得,很有可能是之前的身子骨太差,上辈子的灵魂太凶恶了,不够契合,所以飘在外头。

最近她练武练得勤快,强壮了不少,所有勉勉强强的给装进去了。

当然这些,是不能同姜砚之说的。

“哦,许是我家中最近出了事,我阿娘便给老祖宗们烧了不少金山银山的,老祖宗有钱了,自己个逍遥去了吧。”

这个她倒是没有扯谎,她阿娘觉得出了二房的事情,十分的晦气,心中暗想着老国公绿云罩顶,实在是太惨了啊。

于是果断烧了金山银山,又让人扎了十八个纸美人,烧了过去。

闵惟思瞧了羡慕不已,说让她阿娘日后给他烧上一百个,被罚蹲了一个时辰的马步。

姜砚之半信半疑的看了闵惟秀一眼,再扭头看向一脸酒色的闵惟思,顿时觉得也不是不可能!

他见闵惟秀并不在意,也索性不提了。

“闵五闵五,吃栗子糕吗?我府上新寻了个做点心的婆子,栗子糕做得又软又糯,还是热乎的呢,你试一下?”

他说着,看了还在墙头上的路丙一眼,路丙有眼力见的立即将一个篮子送了下来。

闵惟思收了马步,二话不说的接过篮子,“小五不爱吃栗子,嘿嘿,哥哥我就不客气了,我练得腿都饿了!”

姜砚之一愣,今儿个出师不利啊!

气氛一下子尴尬起来。

正在这个时候,一旁的安喜小说的说道:“小娘,我能求三大王一件事么?”

姜砚之眼睛一亮,正愁同闵惟秀没有什么牵连呢,安喜就送上门来了,“你说你说。”

闵惟秀点了点头。

安喜迟疑了一会儿,说道:“我阿娘老家来了个人,说是上开封府来寻夫君的,但是寻了半月有余,依旧连个影子都没有寻到。她担心夫君出了什么事儿,想问开封府打听一下。”

闵惟秀一愣,安喜从来没有向她提过这事儿。

安喜赶忙解释道:“其实也不是特别亲的人,就是十里八乡的乡亲。我阿娘年幼的时候,吃过他们家的馍馍,还她的一个人情。因为是个小事儿,便没有麻烦小娘。”

“那啥,三大王不是正好在开封府管着么,这人寻了这么久,都没有影儿,怕是不好了,就想看看……是不是已经死了,或者下了大狱之类的。”

姜砚之拍了怕胸脯,“你说说看,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氏,他来开封府做什么的?本王只要看过的卷宗,就都记得,查都不用去查了。”

“我去叫那个老乡前来。”安喜说着,转身跑去。

不一会儿,便来了一个包着头巾,穿着深色布衣的妇人,这衣服上头虽然打了补丁,但是洗得干干净净的,一看便是个勤快人。

在她的身边,跟着一高一矮的两个小童。

那妇人一见了闵惟秀同姜砚之,立马跪了下去,“民妇韩李氏见过三大王,见过闵五娘子。我夫君姓韩名山,乃是大名府小青山人氏。今年年后,来京城赶考,岂料一走半年有余,不见归。”

“他并非第一次来长安城了,上一期名落孙山,很快便回了大名。可是今年……家中今年夏日干旱,颗粒无收,爹娘不放心,便遣我领了孩子前来寻他一寻。”

“多亏了安家婶婶收留……我那夫君,是金榜题名,弃了糟糠之妻也好,亦或是出了什么事也好……总归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我们小青山,穷得很,往上数五十年,都没有出一个识字,也就是我家夫君,天资聪慧,举全村人之力,供他科考,他也争气,过了府试……现在全村人都盼着他回去呢。”

“民妇无以为报,只能给贵人磕头了……真儿,决儿,快些跟阿娘一起,给贵人磕头。”

姜砚之赶忙将韩李氏扶了起来,“不必如此,不必如此。”

韩李氏同两个儿子,六双眼睛齐刷刷的盯着姜砚之看。

姜砚之咳了咳,“本大王最近看过的卷宗里,倒是没有见过一个叫韩山的人,被害了。”

韩李氏松了口气。

“只不过,咱们这审案子,民不举,官不究,你可明白?”

大陈地大物博的,这人要是被杀了埋尸,没有人去报案,谁又知道呢?

韩山一个大活人,好端端的,怎么就不见了?

这其中肯定是有蹊跷的。

但是上京城赶考,就跟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般,要经过九九八十一难。

韩山说不定就被什么胡媚娘啊,兔子精啊,给迷走了呢?

亦或者是,从京城去大名府的路上,遇到了贼匪,那也是没有处儿说理的事情。

若是这样,那就不好查了。

“把你知道的,关于韩山的事情,都同我们说上一说吧。”

韩李氏点了点头,“开封城中客栈太贵,我家夫君一直住在固子门外的一家名叫悦来的客栈里,这客栈里住的都是四处前来赶考的人。夫君在上开封之前,便同我说过,上一科的时候,他就住在悦来,这一次熟门熟路,也去这里住。”

“我来京城之后,先去了那客栈,但是客栈的掌柜说,我夫君在考前三日,便结算了银钱,走掉了。旁的……也没有什么了。他在京城,也无师门……我们那十里八乡的,只有他一人前来应考,我也不知道去寻什么人问好。”

闵惟秀听着叹了口气,她不会审案子,但是这妇人一问三不知的,怎么可能寻得到人,没有线索,那简直是比大海捞针还要难。

姜砚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这样吧,路丙,你带她去府上,让毛画师给她画一副韩山的画像。”

路丙点了点头,从墙上跳了下来,三大王能爬梯子翻墙,总不能带别人也翻墙吧,还是先从国公府出了,再去王府来得好。

待他们一走,姜砚之立马看向了闵惟思,“是我想的那个韩山吗?”

闵惟思点了点头,“今年春闱,第八名,乃是大名府韩山,他娶了国子监李祭酒的侄女……”

闵惟思就在国子监求学,李祭酒家办喜事,他还去过了。

第四十四章 两个韩山

大陈朝重文轻武,不似前朝门第之见根深蒂固。

那些官宦人家的小娘子,与其嫁给无所事事混日子的纨绔子弟,还不如在榜下择婿,尤其是那进士及第的学子,指不定日后便能封侯拜相。

是以每年春闱之后,开封府里要出嫁的小娘子海了去了,闵惟秀添妆都添得手软。

是以已经有了妻儿的韩山,高中之后停妻另娶,也不是没有的事。

闵惟秀想着,叹了口气,那韩李氏会不会悔教夫婿觅封侯呢?

不一会儿,路丙便领着那韩李氏又回来了,姜砚之笑了笑,接过了那画像,“你且先休息,放心,闵五家的事,便是我的事。待有消息了,就告诉你。”

韩李氏一听,又带着两个孩子要跪,被路丙扶了起来。

安喜赶忙引着她下去。

闵惟秀听得不自在,首先韩李氏的事并非她的事,其次她的事,也不是姜砚之的事!这厮嘴没遮拦,总是胡言乱语。

姜砚之眼珠子一转,“现在我们要去会那韩山,闵五可要同去?毕竟这是你家的事……”

擦!刚不是说我家的事,就是你的事么……

饶是闵惟秀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甩手给姜砚之,只得点了点头。

一旁的闵惟思不忍直视,都说四肢健壮的人,头脑就不灵光,看他妹妹!被姜砚之卖掉了,怕是自己都不知道吧!

闵惟思翻了个白眼儿,“我要同去。”

到最后,一行三人出了门,往那李祭酒家中行去,今日乃是休沐日,李祭酒家中宅院颇大,因为老娘尚在人世,并未分家,一大家子人都住在一块儿。

韩山新娶的妻子,便是李家二房嫡出的小娘。

三人一登门,李家人便一头雾水的迎接了上来。

这简直是奇怪了,三大王怎么会登门?

还有闵家人,乃是武将之家,同他们这种文臣,向来是不对付的,今日怎么地就登门了?

李祭酒乃是一个白胡子的小老头儿,心中直犯嘀咕,早就听闻闵惟秀同太子亲近,莫不是我闺女要当太子妃了,她上门来打人的?

还是说,三大王来替太子相看嫂子的?他这么一想,又是一凛。

他胡思乱想着,张口问道:“三大王今日登门,不知……可是帮太子殿下……”

姜砚之一愣,这才想起,原来这李祭酒府上,便是太子妃娘家啊!

他想着,脸一红,糟了,该不是又要坑到亲哥哥了吧?上一回,他就气得差点吐血了。

可是他有什么办法?这都是命运的安排啊!

他可是要做贤王,干正事的男人!

“不是,小王今日前来,是来会一会府上的新婿韩山的。长兄听闻未来太子妃贤良淑德,心中欢喜得很,哪里需要我前来。”

李祭酒眉开眼笑的,连茶水都撤了,换了更好一等的,“是是是,韩山快来见过三大王。”

闵惟秀咕噜噜的喝了一碗,那一旁的婢女抽搐着又给她倒了一杯。

闵惟秀哼了一声,又拿了一块糕点啃起来,换你刚刚打了一百零八式的,什么都没有吃,就跑过来了,能不又饿又渴吗?

李祭酒的话音刚落,就从人群中站出来一个穿着青色长衫的男子,他生得干干净净的,皮肤白皙,一双细长的眼睛,犹如狐狸一般,一瞧便是脑筋多的文弱书生。

“不知道三大王寻在下有何事?”

姜砚之毫不犹豫的从怀中拿出那张画像,走到了韩山跟前,张了开来,对照着韩山看了又看,“闵五,你来看看,是不是不对劲啊!这长得不像啊,一个眼睛那么大,一个眼睛这么小……”

韩山低头一看,瞳孔猛的一缩,过了一会儿,才镇定下来。

姜砚之看在眼中,勾了勾嘴角,将画像收了起来。

“你认识画中人?”

韩山笑了笑,“不认识。”

“你的眼睛,刚刚可不是这样说的,你肯定认识他,他也叫韩山,同样是大名府来的考生。你不用抵赖,本大王正在寻他,自会去你们今年一块儿应考的人询问。若是旁人都说你们相识,那你可就是撒谎了。”

李祭酒觉察出不对来了,将家中人都遣散开了去,屋子里只留下了闵惟秀三人,还有他同韩山。

韩山顿了顿,“听三大王这么说,我想起来了。之前在悦来客栈遇见过几次,因为都是大名府人,又同姓名,便聊了几句。他这个人,性子有些闷,总是缩在屋子里看书,看上去心事重重的。”

“他总是抱怨,说自己个是全村人的希望,若是考不上,如何有颜面回去见父老乡亲?我听着不是味儿,怕他低落的情绪影响到自己个,便不怎么同他一块儿。”

姜砚之看着韩山的眼睛,面无表情的继续问道:“那后来呢?韩山有没有应考?后来又去哪里了?”

韩山一愣,反问道:“他不见了么?他去考了,不过名落孙山。应该是回老家去了吧。”

闵惟秀听着,忍不住插嘴问道:“那韩山学问何如?平日里都同什么人往来?”

韩山看了过来,不答话,姜砚之补充道:“这也是本大王想问的。”

闵惟秀差点气炸了,这厮咋就狗眼看人低?吃俺老闵一棒!

“他学问凡凡,毕竟是山村里出来的,没有名师指点。人又特别的紧张,所以才名落孙山了吧。平日里,他没有什么亲近之人,也就是同二人说得上话,一个是大名府来的老儒生,名叫张坤,张坤都考了四次不中了。另外一个,就是开封府人,叫柳江,柳江也没中。”

“那柳江住在哪里?”

韩山摇了摇头,“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只知道柳江喜欢去勾栏院,有一个相好的,名叫小春香。”

三人见问不出更多的事情来了,只得从府上告辞。

姜砚之意味深长的看了看韩山,看得韩山退了一步,这才说道:“你若是想到了什么?还请告诉我一声。这个韩山的家人找来了,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说完,便领着气鼓鼓的闵惟秀出了门。

“那小春香我知道,若是韩山没有说谎,咱们很容易就能找到柳江,说不定韩山觉得没有脸回家,就住在柳江家中呢。”

闵惟思缩了缩脖子,对二人说道。这天怎么这么冷啊!

姜砚之摇了摇头,“此韩山,虽然不是彼韩山,但是他们肯定是有关联的。要不然,死去的韩山的鬼魂,为何就站在他的身后呢?”

第四十五章 茶壶里煮饺子

闵惟秀这才想起来,原来姜砚之是能够见到鬼魂的。

“那你怎么不把那个韩山拘过来,问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好端端的,他怎么就死了呢?”

姜砚之摇了摇头,为难的说道:“我是有阴阳眼,但是我没有阴阳耳啊……反正我从小到大,都只能够瞧见鬼,却还没有遇到过,能够说话的鬼。像黑佑的话,我不知道是它道行深,还是猫鬼同人鬼不同,是可以说话的。”

闵惟秀想了想,对姜砚之再次深表同情。

看着一个鬼在做着奇怪的动作,却没有一点声音,也是够诡异的,亏他活了这么大。

倒是一旁的安喜红了眼,“若是那韩山死了,他家娘子可怎么办啊!”

一行人都没有说话。

现在离春闱已经过去许久了,那个大名府的老儒生应该已经回老家去了。但是开封府的柳江,却是能够寻到的。

“安喜,你同小五寻个茶楼饮茶,我同三大王去找小春香,问问柳江的下落。”

闵惟秀点了点头,勾栏院那种乌烟瘴气的地方,她也不想去。

上辈子在边关的时候,附近也有娼妓,一场大招大战过后,不少人为了庆祝劫后余生,都去寻花问柳的。

拿着卖命的钱换皮肉。

闵惟秀刚去边关的时候,是个弱柳扶风的小娘子,又是主帅成家的仇敌,不少人都打她的主意。

结果被她揍了个遍,将那些烂人一个个的叠放起来,踩在脚下。

现在想来,有些恍如隔世。

闵惟思领着姜砚之不一会儿就出来了,出来的时候,还时不时的看一眼姜砚之,一脸见到鬼的模样。

“怎么样,问到了么?”

姜砚之赶忙抢先回答道,“问到了,问到了,他家就住在离这里不远的地方,咱们很快就能到了。”

说完,抢先给闵惟秀打了马车帘子。

闵惟秀有些狐疑的看了他一眼,姜砚之耳根子一红,开口说道:“闵二哥见多识广,一下子就问到了。”

闵惟秀无语的翻了个白眼,这厮肯定有什么把柄被闵惟思拽在手中了,叫一个比他年纪小的人二哥,当真是不要脸啊!

柳江的家的确离这里很近,转了几个弯儿便到了,这是开封城中常见的一个小院子。

安喜上前叩了门,“请问柳郎君在家中么?”

只听得嘎吱一声,门开了,一个穿着蓝色布衫,插着银簪的妇人打开门来,一瞧见是一个小娘子,顿时变了脸色。

一屁股坐在地上,哭天抢地起来,“这个杀千刀的,到处寻花问柳,这贱人都找上门来了……”

安喜哪里受过这种骂。

腰一叉,怒道:“你也不撒泡尿照照你家男人,谁看得上他啊!要点脸好吗?我们来寻他,是问他打听韩山的事的。”

那妇人立马从地上跳了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土,眼泪唰了一下缩了回去,跟没事人一样,扭头往里头一喊,“柳江,不是来讨债的,是来找韩大哥的。”

一个穿着粉色衣衫,披头散发的年轻男子走了出来,揉了揉眼睛,“你们找韩山做什么?春闱之后不久,他便回大名府去了。你们要找,得去大名府找。”

姜砚之并没有表露身份,只是说他受了韩山妻子所托,前来寻找韩山。

那柳江一听,顿时清醒了起来,“这不可能啊!其实我同韩山也不熟,是韩山的老乡张坤有一次来我家喝酒,引他来了。他这个人,就是闷葫芦一个,同我不是一路人。”

柳江刚说完,站在一旁的妇人就狠狠的瞪了他一眼。

“韩山的学问如何?你觉得他能高中么?”姜砚之问道。

柳江一听,神色有些不好起来,“别提了,所以说,那韩山同我们不是一路人。你们知道茶壶里煮饺子这回事么?说的就是韩山了。他家穷得要命,衣衫都只有一件是新整的,我起初不知道,见他学问好,会吟诗作对的。”

“便引了他去玩儿,岂料他见了那些小娘子,差点吓哭了,一直闭着眼睛,说自己个有老婆有儿子,不能这样不能这样,说自己个是什么全村人的希望,绝对不能堕落之类的,丢脸丢大发了。”

柳江顿了顿,又接着说道:“不过,他的学问是真的好,起码写起文章来,那是我见过最好的。说起来也不怕你们笑话,若不是想要春闱得到他的一点指点,我早就不同这种村里人往来了。”

闵惟秀听得气愤不已,这厮当真是一点文人的风骨都没有。

若是辽军打了进来,像柳江这种,八成一见面就跪了。

“他学问这么好,却没有高中,你们不觉得奇怪么?还有另外一个韩山,你认识么?”

柳江上下打量了一下闵惟秀,见她小腰盈盈可握,顿时面露喜色。

闵惟秀气不打一处来,对着柳江的肩膀猛的一拍,柳江只觉得一股巨力袭来,犹如泰山压顶,顿时瘫软在地。

好家伙!这哪里是小娘子,分明就是个母大虫啊!

“你这小娘,怎么打人啊!我要去开封府告你!”柳姜的妻子一瞧,双手叉腰,忙喊了起来。

闵惟秀破罐子破摔,“你去告呗,我爹是武国公,我娘是临安长公主。这厮盯着我瞧,没有把他眼珠子抠出来,那是小娘我今儿个心情好。”

柳江的妻子一惊,顿时不说话了,恶霸的闺女啊……惹不起惹不起……

闵惟秀看向柳江,不耐烦的说道:“还不快说。”

“这有什么奇怪的,科举这种事情,不光是学问好,还是要看命的。有的人就是紧张,平时出口成章,一开考就成了傻子,啥都写不出来。不过当时韩山考完了,心情特别好,说他的夫子押中的考题,终于能够回报父老乡亲了。”

“就是就是,我家郎君当时信以为真,还让我给他做了好酒好菜,就想着他苟富贵,勿相忘呢!哪里晓得,老实人也会撒谎呐,高中个啥啊,压根儿没有上榜。”一旁柳江的娘子老老实实的补充道。

“那他落榜之后呢?”

“落榜之后,他失魂落魄的,说是这次来京城,已经耗尽了盘缠,他已经来不起第三次了……我瞧着他不大好,便让他的老乡张坤把他带走了,张坤在京城买了新宅院,不像我们家,小,实在是住不下。前些日子,我遇到张坤,他还说送韩山出了城,给了他盘缠,让他回大名府去了。”

第四十六章 老爷已死有事烧纸

“就是这里,张坤在开封府的宅子就在这里,那个门口种了三棵大柳树便是……咦,这家中出了何事?”

柳江自打知晓了闵惟秀乃是武国公之女,便半点不敢怠慢,亲自引了他们来寻那张坤。

闵惟秀看着那户人家,只见门口挂着白幡,白色的灯笼迎风飘摇,一瞧就是有那大丧之事。

柳江赶忙快步上前询问,“请问府上出了何事?”

那门口的小厮腰间挂着白麻,瞧人询问,红着眼回道:“这不是柳举人么?我家老爷没了,你若是寻他有事,只能给他烧纸了。”

柳江大惊,“人何时没的?”

小厮看了看柳江身后的一群人,顿了顿,小声说道:“刚刚没的。老爷同夫人吵了一架,一时想不开,便上吊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这事儿必有蹊跷!

他们才刚刚开始查韩山的事情,与他有关联的张坤,便早不死,晚不死的,偏偏这个时候死了。

姜砚之大手一挥,“路丙,去叫张仵作来。”

一行人进了张府。

这宅院不小,一进门去便瞧见正堂之上停着一口巨大的黑漆棺材。在灵堂之前,一个约莫十六七岁的小娘子,正红着眼,一边抽泣一边烧纸。

闵惟秀瞧她哭得伤心,忍不住说道:“这张坤倒是生了个好孝顺女儿。”

那正在哭的小娘子羞愧难当,哭得更大声了。

一旁的柳江连忙小声补充道:“那是张坤的妻子。”

闵惟秀惊讶的看了过去,听闻那张坤乃是个老油子了,多年屡试不弟。

你瞧韩山都有两个娃了,张坤有个这么大的女儿,不足为奇。倒是没有想到,竟然是一树梨花压海棠。

“莫非这宅子,这小娘子,都是张坤在今年春闱前后得的?他在大名老家有矿?”

柳江一愣,闵惟秀这问题问的……

你以为都跟你们恶霸家一样,强取豪夺的……张坤家中若是有矿,哪里会跟着他们这群人混啊!

“的确是春闱之前,张坤买了这宅院,还请了我同韩山前来暖锅。张坤为人十分的热心,他考了许多年了,总是给新来的人指点迷津。这小娘子,是在春闱之后娶的。”

“对了,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就在春闱的前三天,我们暖了锅之后,张坤便接了韩山来家中住,因为那个什么城外的客栈,实在是太远了。春闱之后,张坤娶妻,韩山自觉再住在这里不合适,便搬出去了,但是他落榜之后,还是让张坤给接了回来。”

他仔细的回想了一下,说道,“张坤没有说过家中是否有恒产,他出手向来阔绰,不过我倒是没有想到,他能够在开封府买得起大宅。”

就柳江家中的那个小宅子,还是父母传下来的,不然以他这种败家法,别说媳妇儿了,怕是要去街头讨饭吃。

说话间,几人已经到了那棺材面前。

如今天气很冷,一般都停灵的时间比较,棺材盖尚未盖上。

姜砚之粗略的看了看,对着闵惟秀招了招手,“闵五,你过来看。”

闵惟思拽了拽闵惟秀的衣袖,瘪了瘪嘴,死人有什么好看的,别吓着他阿妹了。

但是闵惟秀是死人堆里打过滚的,伸出脑袋一看。

只见那棺中躺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面目十分的狰狞,在他的脖子之上,有一道深深的勒痕。

“通常而言,上吊死和被人勒死呢,粗略的看上去是一样的。但是人的尸体是不会说谎话的。”

“上吊死的人,很痛苦。大部分的人,在吊了之后,临死之前,又回反悔,但是没有办法啊!不死也得死了啊!这个时候,他会下意识的用手去抓自己脖子,就是被绳子勒住的地方。”

姜砚之说着,还用手比划着,吐了吐舌头,做了一个被吊死的样子。

吓得一旁的小娘子,都忘记了哭。

闵惟秀心中翻了个白眼,这个三大王怕不是有点傻。

“上吊死的人,绳子只会勒到脖子的前半部分,而被人勒死的,绳子会在颈后交叉,死者在临死前,可能抓自己的脖子,更可能去抓身后人的手,想要他放开自己。”

姜砚之说着,扯过一旁的柳江,做了一次动作,柳江差点儿没有瘫软过去。

“像这个张坤,不用仵作来,我便能够看出,他是被人勒死的……”

姜砚之的话还没有说完,闵惟秀已经毫不犹豫的将棺材里的人翻了个个儿,果然看见他的脖子后背也是有勒痕的。

“你说得没有错……”

在场的人都有些瞠目结舌。

闵惟思像是看妖怪一样的看着闵惟秀,“小五啊……你不害怕吗?这可是死人啊……”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死人和石头有什么区别?”

姜砚之惊了半天,这才回过神来,一旁的张家娘子,已经猛扑了过来,嚎啕大哭起来。

“你翻我家夫君作甚啊!万一他诈尸了变成厉鬼了可咋整啊!你这个小娘子,心思咋这么坏呢,老头子好不容易死了,我哭完丧就能改嫁了,你们这是要做什么啊,别作妖啊!”

早知道就早点下葬了啊,怎么碰上这群瘟神啊!

姜砚之摸了摸下巴,说起来,这个张坤并没有变成鬼。

“你家夫君是被人谋杀的,这事儿归我们开封府管了。闵五,刚才我的话没有说完。张坤是被人勒死之后,再吊上去的。你看,在他的脖子上,有两道并不完全重合,深浅有些不同的勒痕。一个是死前造成的,一个是死后造成的。”

“他的脖子上并没有被指甲划破的痕迹,而他的手……”

姜砚之说着,就看到一个手从棺材里抬了起来,吓得他退后了一步,只见闵惟秀毫不犹豫的掏起了张坤的手,递向了他……

卿卿啊,你能够力气小点啊,不要看人家是死人,就动作这么不轻柔啊……

即便是变成了鬼,人家也不想当一个没有手的鬼啊!

天天趴在窗边喊:“还我手来,还我手来……”

“手怎么了?”闵惟秀好奇的自己看了看,“指甲里有些东西,看上去像是人的皮肉……张坤死之前,说不定挠了凶手。”

第四十七章 她在说谎

是不是人皮,闵惟秀其实也不确定,但是指甲缝里尚且有血迹,张坤死之前,肯定是挠过什么东西的。

他一个文弱老书生,总不能平日里抠出一坨猪肉挠着玩儿吧?

因此最有可能的便是他在死之前,挠了凶手。

姜砚之凑过来一看,点了点头,“这是一个线索。凶手的手上肯定有挠的痕迹”,他说着,立马转过身来,看着跪在地上烧纸的张夫人,“请把你的手伸出来。”

张夫人下意识的将手伸了出来,她的手十分的白净,并没有受伤。

那就不是她了。

“张坤今日可见了什么人?你们是何时争吵的?”闵惟秀问道,其实她在心中,最怀疑的便是那个高中了的韩山。

凶手突然来杀了张坤,可见是因为害怕他们调查韩山死了这事,张坤是知情人,所以这么急就被灭口了。

张坤在春闱前后,突然之间发了横财,学问很好的韩山没有考上,另外一个韩山却考上了,这事儿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巧合太多,有些蹊跷。

这世间,有一个巧合很正常。

但是一件事情,如果全都是巧合,那肯定是有心人为之。

张夫人摇了摇头,“昨儿个夜里,张坤没有回来,去小春香那个贱人那儿了,兜里的那点银子被掏了个精光。我心中着急,他年纪不小了,虽然是个举人,却半点正业不务,成日花天酒地的坐吃山空。”

“我劝他不如去做启蒙的夫子,他就特别的生气,嚷嚷着要把小春香抬回来。我气不过,同他大吵了一架,然后就领着丫鬟出去散心了。等我一回来,张坤便上吊自尽了。”

柳江如同吃了苍蝇一般,面色绿了起来,“张坤也睡小春香?”

张夫人翻了个白眼,“贱人万人骑,像你们这样不要脸的,还讲究个啥啊!”

姜砚之咳了咳,“那他今日是否出过门,或者是说是否有人来寻过他?”

张夫人还是摇了摇头,嘲讽的笑道:“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他自己个单独有个院子,同我吵架之后,他便去了那边的书房里。正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张坤这个老东西,为了方便,在那个院子里开了个角门。有谁来了,或者走了,门上哪里知道?”

“那张坤有没有得罪什么人,或者说同什么人往来亲密?你认识一个叫韩山的人么?”闵惟秀好奇的问道。

张夫人想了想,“这个死鬼,狐朋狗友一大堆……在风月场混的,哪里有不得罪人的,我不耐烦管这些,不清楚他得罪了谁。韩山,你说的是哪个韩山?”

姜砚之同闵惟秀对视了一眼,“两个韩山都说说。”

张夫人有些狐疑,“两个韩山都是他老乡。有一个木讷的,曾经在我们家小住过几日,啧啧,一个大老爷们,不就是科举不成么?天天哭成狗了,劝都劝不住的。起初的时候,张坤说让他就在我们家住着,一直到隔年再开春闱,再让他回大名府去。”

“我那会儿不乐意,本来家中就没有营生,还多了一个吃白饭的,那叫什么事儿?不过突然有一人,那个韩山就回老家去了,连招呼都没有打一个,就是个不知礼数的乡巴佬。”

“另外一个韩进士,就不同了,人长得好还有本事。我只听张坤说起过他,并没有见过。他说他们家在大名是大户人家。”

“张坤吹嘘韩进士同他亲如手足,他曾经对韩进士有再造之恩。不过他这个人爱吹牛,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他胡乱诌的。我知道的事情,都已经说了,你们若是要查案,可得快着些,不然的话,旁人还要传言说我谋财害命呢。”

姜砚之笑了笑,“开封府查案,自有分寸。”

这时候张仵作已经背着他的大箱子,过来验尸了。

“张仵作先看看,他手中的可是人皮?”

张仵作气喘吁吁的点了点头,将张坤手中的东西挑出来一些看了看,点了点头。

姜砚之拍了拍闵惟秀的肩膀,“走,咱们再去韩山那儿。”

闵惟秀赶忙跟了上去,看来姜砚之同她想得一样,那个韩山的嫌疑是最大。

一行人出了府,上了马车,姜砚之才开口说道:“张夫人在说谎话,她肯定见过韩进士了,不然的话,她怎么知道他长得好?总不能张坤还夸一个男人长得好吧?”

闵惟秀一愣,“她为什么要撒谎?她就算见过韩进士,也没有什么啊!”

一旁的闵惟思嘿嘿一笑,“阿妹啊,这个你就不懂了吧,这张夫人肯定在掩盖一些说不出口的事啊!凭我的经验来看,这个张夫人,八成同韩山有关系!”

所以,你为什么对这种事情有经验!

闵惟秀终于体会到了武国公想要掐死这个人的心情……

你到底每天都在过着什么荒唐日子啊!

一行人再次到了李祭酒的府上,这次府中的人并没有聚集起来,一行人直接去寻了韩山。

韩山再见姜砚之十分的惊讶,“三大王,您这是?”

姜砚之直接上前,拉过了韩山的手,韩山一惊,“三大王!”

姜砚之看完,却是皱了皱眉头,韩山的手也是完好无损的,根本就没有被挠伤的痕迹。

难不成那个张坤,是叫旁的人给杀了?

他正想着,闵惟秀已经快步上前,一把抓住一旁正准备退出去的小厮的衣领,“你,把手掏出来让我瞧瞧。”

那小厮舔着脸笑了笑,“小的手脏,怕污了贵人的眼……”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了自己手咔嚓的声音……然后尖叫起来!

闵惟秀已经毫不犹豫的抓过了他的手,他的手干干净净的,不光是手掌,连手臂都是干净的。

手臂?

闵惟秀想着,直接冲到了韩山的跟前,一把撸起了他的袖子!

韩山吓了一大跳,“您这是做何?男女授受不亲!”

闵惟秀勾了勾嘴角,拿着韩山的手臂可着劲儿的抖了抖。

“哎呀,韩进士,莫非最近长安城中,风行给自己的手擦粉?你看你这粉掉得……这人呐,不能懒,你怎么可以只给手擦粉,不给脸擦粉呢!脸没有擦粉,就生气走了。脸走了是什么意思?那就是让你没脸!”

姜砚之有些哭笑不得,闵五啊,你在说啥啊,一点都不好笑啊!那我是该笑啊,还是不该笑啊!

第四十八章 凶手就是你

安喜用鼻子吸了吸,“这香味,小娘,这是玉女桃花粉。”

如今贵女们爱用来上妆的,便是这玉女桃花粉了,主要是用益母草,外加一些蚌壳粉,滑石,蜡脂等煅制而成的,擦上之后,皮肤白皙滑腻。

闵惟秀自己个便有好些盒,只不过她重生以来,日日勤加习武,几乎已经不弄妆了。

这些事情,都是安喜管着的,她自是门清儿。

韩山已经疼得直抽抽,脸色发白,他拼命的想要将自己个的手抽回来,却感觉自己的手像是被浇筑进了铁中一般,怎么拔都纹丝不动。

这小娘子,怕是妖怪吧!

闵惟秀一只手抓了韩山,不让他逃跑,另外一只手抄起桌上的茶壶,往他的手臂上一倒,玉女桃花粉被水一冲,便冲掉了大半。

闵惟秀看着韩山,勾了勾嘴角,将他的手一扔,“三大王且看,韩山的手,果然受伤了。”

这么狡猾的人,险些叫他蒙混过关了去。

闵惟秀也是看了那小厮的手,才发现其中的问题的。

之前他们进来,都只留意到了韩山的手背,当时她便觉得,一个大男人的手,可当真是白啊!

不过这年头,开封府流行像三大王还有闵惟思这种弱鸡,是以郎君长得白,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那些读书的文弱书生,可不是日日憋在屋子中,憋白了!

但是她抓了小厮的手之后,便发现了问题。

她只看了韩山的手,没有看手臂,万一张坤没有抓到他的手背,却是抓到手臂了呢?

再一次仔细看韩山,更是让她坚定了韩山有问题。

因为他的手背很白,脸和脖子却是并不白皙。

再一撸袖子,果然手臂也是不白的。他的手上之所以看不到伤痕,那是因为他用玉女桃花粉抹在上面,遮盖住了。

谁能想到,一个大男人,还在手上擦了粉呢?

“夫君,我回来了。”说话间两个小娘子手挽着手的走了进来。

闵惟秀好奇的看了过去,只见其中一个梳着妇人头,穿着玉白色绣红石榴裙,头上斜插着金钗,十分的富贵,只可惜,容貌平平。想必便是韩山的夫人了。

而另外一位,年轻稍微轻一些,并未出嫁。生得国色天香,那鹅蛋中透着点国字的大脸,一瞧就是正宫娘娘范儿。

韩夫人见屋子里这么多人,端是一愣,而另外一边的小娘子,则是拽了拽她的衣袖,赶忙给姜砚之见礼,“三大王。”

姜砚之一下子就猜出来了,这便是李祭酒的亲闺女,过不了多时就是太子妃的人啊!

“嫂嫂不必多礼。”

李娘子面上和善,这屋子里一看就有事啊,看韩山那个失魂落魄的样子……

心中已经是有一万句他娘的不知当讲不当讲,最近京中谣传,那三大王就是个祸兜子,走到了哪里,人倒霉到哪里。

你说你咋不去克克你哥哥的政敌,二皇子呢!

竟然跑我们家来了!来人呐,拿扫帚把这厮打出去……

可是她是未来太子妃,咋能这样做?

李娘子行了礼,寻了个借口退了出去。

韩夫人也瞧出了不对劲来,“这里发生了何事?”

姜砚之笑了笑,“你家夫君,同张坤去喝花酒,啧啧,看那手背,被挠得……”

韩夫人一听到花酒二字,再眼尖的看到了韩山的手,眼眶一下子就红了,“成郎!三大王说的是真的么?”

闵惟秀果断插嘴,“他不是叫韩山么?成郎是谁?”

韩夫人一愣,“我家夫君,在老家的小名,叫韩成。”

姜砚之嘿嘿一笑,心中有了计较,陡然脸色一变,“韩成,你涉嫌科举舞弊,冒名顶替同府学子韩山,然后将其残忍杀害,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又在我今日早晨来寻你之后,去了一趟张坤家中,将他杀人灭口。现在本大王要抓你回开封府。”

韩山脸色大变,“三大王,你说这些,有何证据?”

姜砚之指了指韩山的手,“张坤死的时候,用手挠伤了凶手。今日早晨我来的时候,你的手还好好的,现在怎么就受伤了?”

韩山眼珠子一转,“三大王,是我不好,我趁着娘子不在家,便同她的大丫鬟胡闹,被挠伤了。我怕伤了娘子的心,这才用粉盖住了的。张坤绝对不是我杀的,他是自己个上吊了。”

好家伙,竟然顺着之前姜砚之的话来说。

姜砚之笑了笑,“我们刚从张坤家中来,他们家的灵堂尚未搭好,刚刚开始挂灯笼。小厮还来不及出门去报丧。你如果一直在家中同婢女胡闹,那请问你是如何不出门,便知道张坤是上吊死的呢?”

“他就不能中毒死?跳河死?得花柳病死?”

韩山一慌,“我……”

一旁的韩夫人着急了,一把抓住了韩山的手,“成郎,你跟我说,你没有杀那个张坤对不对?他早日里经常来勒索财物,我瞧见了,想要父亲出手,帮你赶走他,可你偏偏心慈,说是朋友一场,自己个能解决好,不让父亲前去……成郎,你未酿下大错吧。”

姜砚之说得累了,寻了把椅子坐了下来,“你可知晓他为何宁愿被张坤勒索,有不愿意让你父亲去见张坤么?因为他的进士身份,是偷来的啊!”

“若是本王没有推断错的话,事情的真相应该是这样的。你与韩山还有张坤,都是大名府人士,韩山出生贫寒,却天资聪颖,年纪轻轻便考上了举人……而你,韩成自觉自己中举之后,无法再进一步,对于韩山,颇为的嫉恨。”

“张坤心思不正,寻到了你,给你出了一个主意。你同韩山,都是大名府人士,名字就差一个字。自打大庆天宝女帝以来,科考都要糊名儿。而且我们大陈,又更加严苛,需要寻了那文书,将所有考生的试卷,全部都誊抄一遍,避免有人通过字迹,辨认出考生的身份。”

“考试的时候,要将籍贯保人之类的东西写在前头。于是你们一早便开始谋划,你原本的名字叫韩成,为了盗走韩山的人生,便改名叫了韩山。然后假意同他在京中相遇。”

第四十八章 真相只有一个(二更)

“张坤为何突然有钱了?那是你给他的钱。你贿赂了那誊抄试卷的小吏,在誊抄之时,故意将你们二人的试卷对换了,所以原本学问平平的你,高中了进士,而韩山却名落孙山。”

“如此还算不得狼心狗肺,你们担忧韩山发现其中的问题,戳穿你,于是同张坤一道儿,将韩山杀掉了,谎称他已经回了大名府。你不要狡辩,因为韩山现在就站在你的身后看着你呢!”

韩成一听,吓得往身后看了看,只见身后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姜砚之又接着说道,“今日一早,你见我来寻你,问韩山之事,能到开封府手里的事,多半都是遮掩不住的。于是你心中慌乱,便去了张坤家,从那角门秘密的进去,去同他商议这个事情。”

“岂料张坤贪得无厌,借机勒索你,又要你给钱,想要抬小春香回府,你若是不给,他就来寻韩夫人,告诉你同他妻子有染,戳穿你假冒韩山一事。你自觉这样下去,迟早要穿帮,便用麻绳,勒死了张坤,伪装成他上吊的模样。”

“张坤拼命挣扎,抓伤了你的手。你回来之后,便用夫人的粉,将那伤口遮盖住了,免得旁人起了疑心。”

韩成已经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倒是韩夫人,颤抖着说道:“三大王说了这么多,有何证据?”

姜砚之笑了笑,“本大王从来都不说没有证据的话。这世间,只要你做过的事,就一定会留下痕迹,只要有心人去查,就总有水落石出的一日。人可能有好几面,但是真相只有一个。”

“首先,你到底是韩成,还是韩山。我派人去大名府一问,便知晓了。就算你无远亲,那也有近邻。”

“其次,春闱的试卷誊抄之后,会将原本的试卷封存。我乃是开封府的推官,又是三大王,有权去调出你同韩山的考卷。哪个是你写的,哪个是韩山写的,一清二楚。”

“再次,你给张坤的钱,能在开封府买豪宅,那肯定是不少。就算你们韩家富甲一方,一下子要从大名运这么多银子过来,不可能不留下痕迹,你运过来的钱不见了,而张坤却突然有钱了。张坤一直勒索你,你完全有动机杀死他。”

“你手上的抓痕,便是证据。另外,韩成,把你的手掌心摊开让我们看上一看。”

韩成下意识的将手往身后一缩,姜砚之直接走了过去,抓起了他的手,只见他的手掌心中,有麻绳勒过的痕迹。

“你要勒死张坤,手必须用了吃奶的劲来勒绳子,你的手自然会出现勒痕。”

他来的时候,只一心主意挠痕去了,后来仔细一想,还有绳子的事情,张坤是用麻绳悬梁自尽的。

韩夫人一瞧韩成的手,顿时跌坐在地,“老天爷啊,我嫁的到底是个什么人啊!”

韩成眼见着已经无力回天,痛哭流涕起来,“三大王,张坤的确是我杀的,但是韩山,我没有杀他,他是自己个上吊死的。”

“我家在大名府乃是有名的富商,家中不缺银钱,阿爹一心想要我科举出仕,光耀门楣。可是我偏偏不爱读书,别说进士了,就连举人都考不上。阿爹待我日渐失望,后来阿娘又生了一个弟弟,弟弟聪慧……我心中烦闷,怕家产被弟弟得了去,便去一个人喝闷酒。”

“就是那会儿,我遇见了张坤。张坤给我出了个主意,说能够帮我中举。我一开始不相信,可是他……我真的中了举人。后来,他又帮我选中了韩山。我便寻了个算命先生,让那先生说我得改名叫韩山,才能够金榜题名。”

“我刚中了进士,阿爹十分的相信我,果断的花了大价钱,帮我改名叫了韩山。后面说的就同三大王猜测的一样。但是我真的没有杀掉韩山,对于抢了他的名次,我心中十分的愧疚,想要补偿他银子,便托张坤给他。”

“张坤并没有给韩山银子。”闵惟秀插嘴道。

韩成点了点头,“我知晓之后,十分的生气,便去张坤家中质问于他。那点银钱对于我来说不算什么,但是给了韩山,他下一科便还能来京考春闱,还能高中,这样的话,岂不是双赢。”

“但谁知道就是那么巧,韩山来寻张坤,偶然听到了我同张坤的争吵。他大受刺激,冲了出去。”

“后来张坤寻了他回来,他已经是烂醉如泥了。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慌乱得不行,这个时候,张坤出了个烂主意。他……他故意让自己家的娘子,同韩山躺在同一张床上,这样第二日韩山起来,他就去抓奸。”

“韩山有把柄被抓了,自然会闭口不提科举的事。我再给他一笔银子,让他重考,便万事大吉。”

韩成说着,愧疚不已,“可是我们万万没有想到。韩山平日里像个闷葫芦似的,行事却十分的刚烈。第二日一早,被抓了之后,他便一直开始哭。”

“虽然过了许多年,但是我还记得清清楚楚。他说他们村东头的王大叔,将自己个的闺女,卖到了大户人家去当女婢,才给他凑够的读书钱;他说他的妻子,白天要种地,晚上还要趁着月光纺纱织布,就那么一个大子一个大子的攒钱,供他念书。”

“他的两个儿子,还是幼童,便去给人放牛……他第一次没有考中,全村人都像是死了爹一样,难过了整整一个月。还是村长,卖了家中的祖传之物,他的妻子卖了家中的田地,要他再考一次。”

“他们每个人,每天都在他的耳边说,韩山啊,你就是我们全村人的希望啊!我们砸锅卖跌,倾尽所有,就是为了让你出人头地,日后回馈相邻。他已经失败过一次了,看到乡民那些失望与谴责的眼神……”

“他说他的妻子嫁给他之后,没有穿过一次好衣服,更别提穿金戴银,现在他连忠诚都给不了了……他说了许多,说着说着就没有声音了,我们撞开门进去看,韩山已经上吊死了。”

第四十九章 秤上有公道

韩成说着,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三大王,我说的话,句句属实。我是当真没有想过,要杀掉韩山的。我当时瞧到韩山的尸体,十分的害怕,张坤就把韩山的尸体,扔到他家中的一口枯井里了。”

“他说大名府路途不近,咱们只要一口咬定,说韩山已经回乡去了。他家中只有老弱妇孺,没有人会来寻他,就算来寻,若是寻不到,便会以为他在途中被山匪杀掉了。”

“我当时十分的慌乱,就全听了他的。岂料他在这之后,一直都寻我索要财物。我一直隐忍,我见三大王来查这事儿了,便慌了神,去寻张坤讨主意。可是他竟然变本加厉的找我要钱。”

“我不给,他就威胁说要告发我!对了,我同张夫人并无私情,不过是他将当年对韩山做的局,照着对我又做了一遍!我一时气愤,就随手拿起了一根绳子,将张坤勒死了。”

“我勒死他之后,吓得不行。想起韩山死的时候的样子,便将张坤挂在了梁上。张夫人年纪轻,经常嫌弃张坤太老,见到他死了,高兴还来不及,肯定不会细想追查的……可惜……”

可惜出了三大王这么一根搅屎棍。

姜砚之看了路丙一眼,路丙心领神会,让人去张家的枯井里,寻韩山的尸体去了。

闵惟秀听着,总觉得有哪里十分的违和,想了许久,这才开口说道:“那你为什么要改名叫韩山呢?反正也是让小吏誊抄的时候,调换试卷,叫什么不是叫。”

韩成苦笑着摇了摇头,“韩山在大名府颇有名气,乃是勤学之人,而韩成就是一个花天酒地的草包。我想娶名门贵女,人家总是要寻大名府的人,打听下我。若是问韩成,十个有九个是批评的,若是问韩山,那自然是夸赞了。”

姜砚之闻言笑了出声,“事到如今,你还在装什么伪善呢?”

“你敢说,你之所以改名叫韩山,不是做了两手准备?誊抄的小吏,哪里是那么好收买的。若是本王没有猜错,一开始你们是打算,杀掉韩山,然后让你冒名顶替他的身份,所以你才改名了吧。”

“只是后来,你们因缘际会,有了别的门路。直到科考前三日,那个小吏都没有确定下来。所以张坤才大发慈悲的把韩山,从偏远的客栈接到了家中。就想着考完了,方便将他弄死呢……”

“夺走了别人的人生,还口口声声说着,给了他钱财,让他来年再考,便是两清了。你咋这么不要脸呢?”

“韩山性子迂腐,怎么可能要你的钱财?他背负着家中厚望,已经失败过一次,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你怎么知道他来年还能考上。”

“即便是他考上了,那也根本就没有什么两清。将这个臭不要脸的给我抓到开封府去,本大王要为韩山讨一个公道。科举舞弊,杀人灭口……你的胆子可真是肥啊!”

说话间,李祭酒被未来太子妃扶着,匆匆的赶了过来,见到了姜砚之,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三大王,科举舞弊这种事,一点宣扬出来,有多少人要人头落地啊!我这侄女婿,犯了杀人之罪,已经要以命抵命,你何必再提其他呢!”

姜砚之惊讶的看着李祭酒,“没有做错事的人,自然不会人头落地,做错了事的人,人头落地不是应该的么?在我看来,科举舞弊,随意窃取他人的人生,等同于杀人。”

“你作为国子监祭酒,不应该更加对这种事情,深恶痛绝么?要帮理不帮亲啊,李祭酒!”

李祭酒咬了咬牙,未来太子妃快速的关上了房门,“正因为我是国子监祭酒,家中竟然有人科举舞弊,那官家,那同僚们会如何看我?老臣还有何颜面留在国子监!”

“三大王,您同太子乃是一母同胞。我们李家日后便是太子殿下的妻族……咱们都是一家人啊!”

姜砚之哈哈大笑起来,板起了脸,谁同你是一家人,闵五才对我是一家人好吗!

“哼,我兄长人品端方,眼睛里揉不进半点沙子。我从小就爱断案,兄长便送了给我一杆秤,我时刻挂在身上,就是要铭记兄长对我说的话,世间不平之事太多,总要有那么一个人,心中有一杆秤,秤上有公道。”

闵惟秀听得直发愣,原来三大王还有这样的宏图大志呢!

但她怎么想说,你再装,小心你哥哥被雷劈,要哭晕在茅房里啊!

李祭酒也傻眼了,喂,你不知道自己在开封府,犹如恶犬,见人就咬……是有多大脸啊,觉得自己公平公正!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啊!

你坑哥到底对你有还什么好处啊!

可他还没有想完,姜砚之已经领着路丙,押着韩成,大摇大摆的走了。

事情到这里,基本上已经没有她什么事儿了,她原本就是出来帮助韩夫人寻找韩山的,现在韩山已经找到了。

只可惜,人已经死了。

安喜瞧闵惟秀有些唏嘘,小声在一旁说道:“多谢小娘出手相助。韩夫人若是知道韩山死了,心中虽然难过,但是他已经沉冤得雪,再怎么着,也不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在痛苦之中一辈子来得好。”

“这事儿,就不用小娘去说了,奴告诉她一声,待开封府的仵作验了尸,她便能够扶灵回大名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你让家丁,送他们母子回去,再从我的箱笼里,拿出五十两,算是送他们一程了。”

安喜瘪了瘪嘴,“小娘,有钱也不是这么花的,五十两够用很久了。”

闵惟秀被她逗乐了,戳了戳她的额头,“你这个守财奴。钱财乃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哦,若是对于没有的人而言,是挺重要的,但关键是,你小娘我的钱财,两辈子都花不完啊!”

安喜无语……为什么要在穷人的伤口上撒盐!

闵惟秀瞧着她垂头丧气的样子,望了望不远处的宫闱,再过几个月,闵府大厦将倾,钱财是当真没有用了。

“走吧,安喜,咱们回去开库房,明儿个我三姐便要添妆了,给她挑套好头面去。”

第五十章 三大王被撸了(二更)

翌日一大早,闵惟秀依旧早早的起了身,去演武场上练武。今日乃是她三姐的添妆礼,天还没有亮,府上就已经忙碌了起来。

她的三姐闵珊,虽然是庶出的,但林安长公主并非那眼皮子浅的人,从不苛待于她。

给她寻的亲事,也是成将军府的嫡子,端是一门让人羡慕的好亲事。

闵惟秀想着,握狼牙棒的手紧了紧,上辈子,闵珊嫁去成家不久,她的夫君便战死沙场了,成家人怪是武国公害的,闵珊在成家守寡的日子,可想有多艰难。

这辈子,她绝对不会再让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武国公同她的大兄闵惟学昨儿个歇在了军营,尚未回来。

闵惟思没有人督促,那得睡到日上三更,也不来演武场蹲马步了。

“闵五闵五。”闵惟秀刚刚练完一套棒法,就见姜砚之耷拉着脑袋翻墙过来了。

“发生了何事?”

姜砚之这个人,跟个跳蚤似的,上蹦下跳的,甚少无精打采的。

“我被撸了。”

闵惟秀乍一听,一眼朝着三大王看过去。

三大王一惊,夹紧了双腿,脸色爆红,结结巴巴的说道:“我……我是说我不在开封府做推官了。”

闵惟秀知道自己相差了,也不好意思起来。

这能怪她吗?

你要是在军中跟一群糙老爷们一同生活了几年,那你也能够张口他娘的,闭口滚你丫的呀!

闵惟秀仗着自己脸皮厚,咳了咳,“为什么呢?这么短的时间,你就破了三桩大案,官家应该嘉奖你才对啊!”

姜砚之心有戚戚,摆了摆手,“别提了,我今日才知道,父母兄长都有两副面孔。他们当着大臣的面,夸奖我断案如神。等人一走了,把我骂了个狗血喷头。”

“我阿爹说,之前他一直以为大陈国泰民安,臣子们都贤良有德,百姓安居乐业……自打我去了开封府……国公府老夫人的儿子被掉包了,儿子杀了亲爹;另外一个国公府公子偷猫虐杀猫狗,老国公还被气死了……”

“祸害完了武将,又祸害文臣,最后连国子监的老夫子都不放过……他瞅着,再把我搁开封府,大陈要完啊!于是把我撸了。”

闵惟秀一听,实在是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虽然在人家伤口上撒盐,实在是不厚道,但是真的很好笑啊!

“父亲骂完了,长兄又骂我。说我第一次坑他,他成了开封府的笑柄,看着刘鸾出身好,还给他当侧妃的份上,他便忍了;第二次坑他,他去气死了老国公,得罪了一批王家,看在我是他亲弟弟的份上,忍了;第三次……又把未来太子妃娘家整垮了……”

阿娘啊,能把这个弟弟塞回肚子里,重新再生一个么?

闵惟秀又不厚道的笑了。

哈哈哈哈!

姜砚之耷拉着脑袋,小声嘀咕道:“明明都说要做一个正直的人,偏生只有我一个人当了真。”

闵惟秀的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走到了蹲着的姜砚之旁边,也同他一道儿蹲了下来。

官家怎么可能正直,姜砚之真是蜜罐子里长大的人,天真!

“当个闲王,也挺好的。”闵惟秀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

姜砚之叹了口气,“闲王是当不了了。我阿爹怕我留在开封府,继续祸害他,毕竟要过年了……他让我去做提刑官了,哪里有冤屈,就去哪里。”

闵惟秀一梗,擦,那你说被撸了?

简直是骗取同情心!

不等闵惟秀反应,姜砚之又说道:“可是我舍不得离开开封府啊!我要是去当提刑官了,不就没有人,跟闵五你一起断案了么?”

闵惟秀呵呵一笑,“没关系,人各有志。你喜欢断案,我喜欢拿棒子打人,都有事情做,人生就不会觉得无聊了。三大王,一路顺风,你啥时候启程,让路丙到时候通知我一声,我去送你。这些日子,真是多亏你帮忙了。”

姜砚之更低落了。

他不舍得闵惟秀,但是闵惟秀舍得他。

还有一句话他没有说,他去求官家给他同闵惟秀指婚。

可是官家竟然不同意,说什么,他一个人已经够凶了,再加上闵惟秀,那就是大凶!

明明他们就是吉祥如意的一对好吗!

闵惟秀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我得先回院子去了,今日是我三姐添妆,一会儿会有许多人来,我得过去帮忙招呼着。”

姜砚之点了点头,“那你去吧。等我走的时候,你一定要来送我啊。不过快要过年了,我说不定还没有走出多远,阿爹又想我回来过年,又叫我回来了呢!”

闵惟秀笑了笑,目送着姜砚之翻墙回了府,这才转身准备回小院子沐浴更衣去。

还没有走出多远,就看到大树之下站着的一个穿着蓝色长衫的男子,“东阳郡王何时来的,我竟然没有注意道。郡主呢?”

东阳郡王瞥了一眼墙头,笑道:“阿妹先去同闵三娘子说话了。我听到这边有兵器之声,便过来看看,不料看到三大王过来了。惟秀满头都是汗,如今天气凉,被冷风一吹,别着凉了。”

闵惟秀刚要接话,就感觉肩头一重,东阳郡王已经将一件披风盖在她的身上了。

闵惟秀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手。

他白皙的手,正轻轻的捏着红色披风上的系带,飞快的舞动着,不一会儿,就系出了一朵花儿。

闵惟秀觉得对比之下,她自己的手,简直不是手,是大猪蹄子。

“东……”

东阳郡王系好了衣带,飞快的退后了几步,若无其事的走了起来,让闵惟秀觉得,刚才的事情,好像是不值得一提,若是她专门说出来这样不合礼数,反倒是显得十分的矫情一般。

东阳郡王边走边摇着扇子,“惟秀小时候,都叫我柴凛的,现在却叫我东阳郡王了。这个披风原本是我给阿妹的,但是他说,惟秀最适合穿大红色,所以今日便让我一并拿过来给你了。”

闵惟秀笑了笑,“郡主总是想着我。”

“可不是,她在家中,一日三顿的念叨着惟秀惟秀,我这个做哥哥的,都要吃醋了。你若是有空,便多去我们府上瞧瞧她,她不久也要嫁人了。这世间女子不易,虽然她是郡主,成家是厚道人家,但是做人媳妇,哪里有在闺中松快。”

闵惟秀听得惭愧,上辈子她家中遭难,多少人落井下石,唯独柴郡主待她不离不弃,她是应该多去看她的。

第五十一章 在一起天崩地裂

闵惟秀那样想着,越发的想要去见柴郡主,匆匆的梳妆换洗了,穿了件半新不旧的衣衫,便朝着闵珊住的地方行去。

武国公府地方大,人又不算多,因此即便是庶出的小娘子,也都有自己的单门独院。

才一会儿的功夫,已经来了不少添妆的人。

闵珊性子豪爽,武将家中的闺女又不那么讲究嫡庶之分,来的一些小娘子,倒是颇为不凡。

闵惟秀踏脚进去,屋子里有那么一瞬间的鸦雀无声。

之前在太子的生辰上,她拿着狼牙棒去贺寿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后来又在小横桥把人打趴下了。

这开封城中,没有秘密。

一点儿风吹草动,都被许多人收到了耳朵里。

更何况闵惟秀这转变也太大了些,不亚于是陡然发现皇帝最宠爱的林娘子,竟然是个男人!

当然林娘子不是男人。

闵珊坐在床边,穿着一身石榴红裙,今日难得细细的梳了妆,还用了桃花粉擦了胭脂。

在她的左边,坐着笑眯眯的柴郡主,右边则是坐的闵珊娘家表妹李络,李络生了一张圆脸儿,看上去十分的憨厚。再往下便是闵惟秀的四姐闵姒以及闵珊未来的小姑子,成家八娘了。

说起来,最像是武将打扮的倒是成家八娘,她生得端是好英姿,上辈子在雁门关的时候,闵惟秀也见过她几回,算得上是一个将才。

闵惟秀想着,收回了眼睛,还有其他的一些贵女,都是闵珊的友人,同她不过是泛泛之交。

“三姐快些坐好,今日是你的喜日子,惟秀来给你添妆了。”

闵惟秀说着,从安喜手中接过了一个锦盒,打开一看,不少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首饰端是华贵,以金枝打底,上头红色的宝石,流光溢彩,让人转不开眼儿,看上去只能用六个字形容:老子就是有钱!

其实闵惟秀就不明白了,为何有人喜欢打这么重的首饰,这是给人戴的么?

一个鹅脖子戴久了,都能给你压成蛤蟆脖子!

打起架来,叮叮当当作响,简直就是告诉敌人,老子是个富贵肥羊,快来杀我!

除了换点银子花花,半点用处也无。

闵珊一瞧,赶忙摆手推脱,“五娘,这不是你去岁生辰,官家送你的生辰贺礼么?这个太过贵重,阿姐不能要。”

正在这时候,一道弱弱的声音插了进来,闵珊身边坐着的李络开口说道:“五娘,这乃是御赐之物,岂能随意转送?”

闵惟秀抬了抬眉毛,“官家既然送了我,那就是我的东西。我的东西,想给我阿姐添妆,有何不可?我阿姐生得一脸富贵,戴这个正合适。再说了,送我阿姐,又岂能叫随意?”

李络顿时不言语了。

闵惟秀以前做淑女的时候,都霸道得很,别说现在自己的脸都不要了,还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闵珊抽了抽嘴角,将这头面首饰接过了,五娘啊,什么叫生得一脸富贵,是说我生得面如满月吗?

你这夸人技能,得再跟临安长公主学上十年啊!

不过她知晓,闵惟秀自己个原本就很喜欢红色,是以官家特别送了这个,她能拿出来,可见是十分看重她这个阿姐,想到这里,闵珊的一颗心都融化了,哪里还在乎什么胖!

闵惟秀笑了笑,又从安喜手中接过了一个长一些的盒子,“阿姐,那个是给你添妆的,这个是给你防身的。”

闵珊疑惑的将那盒子打开一看,顿时喜笑眉开,不等旁人来看,她便啪的一声把盒子给关上了,“好五娘,阿姐谢谢你了。”

闵惟秀瞧她高兴,心中也欢喜,闵珊上辈子一嫁过去就守了寡,直到她死的时候,都没有改嫁,可谓是日子凄苦。她送头面,那是落难之后还能换钱花,而送的这把长剑,便想着若是她力挽狂澜不成。

闵珊再上战场之时,也能够有个趁手的兵器。

闵惟秀想着,又悄悄的看向了闵姒。

上辈子闵姒进了太子府,家中落难之后,她不久就被发配去了边关,也不知道闵姒后来怎么样了。只不过这辈子她不去太子府了,那么应当在府中出事之前,将她早些嫁出去才是。

毕竟,出嫁女就是别家的人了,闵家出了事,闵姒就不用受到牵连,被流放了。

她闵惟秀是茅坑里的石头,硬朗得很,但是闵姒不是,她是一朵娇花。

闵姒被闵惟秀看得发憷,恨不得立即把自己的头按到镜子面前照上一照,我今儿个是只画了半边眉毛,还是把胭脂涂在了额头上啊……您倒是给个准话啊!

好在闵惟秀看不多时,便到柴郡主跟前说话去了。

闵姒松了口气,端起茶盏小心的抿起了茶。

不一会儿,屋子里的人越来越多了。这小娘子出嫁之前,家中的亲朋好友都要来添妆,也不一定是什么值钱的物件,主要是添个喜气。

若是在那农家,拿上一块花布,自己个打的几个络子,也算是拿得出手了。

不一会儿,临安长公主身边的嬷嬷便走了进来,笑道:“诸位小娘,长公主特意给大家安排了席面点心,我们家三娘子,在闺中的日子不多了,大家伙儿一块松快松快,可多陪她玩一会儿再走。”

屋子里顿时热闹了起来,一行人三五成群的,随着嬷嬷走去。

今日是闵珊的大日子,闵惟秀也不想抢她的风头,便同柴郡主在一道儿说话,“你送我的披风,我收到了,花样子怪好看的。”

柴郡主一愣,“我送你的披风?”

闵维秀也愣住了,“东阳郡王给我的,说是你送我的披风,红色的。不是你送我的?”

柴郡主笑弯了眼睛,“就是我送你的,这里人多,我都有些懵圈儿了。这些日子,你同三大王的丰功伟绩,我可是都听说了。我昨儿个进宫,官家还问起你,说你怎么最近都不进宫去玩了。”

“官家又是好气,又是好笑。说年幼的时候,你只要见到三大王,那都是你掐得日月无光,他嚎得惊天动地。如今长大了,好家伙,越发的厉害了,站在一块儿都要天崩地裂了,早知道,他给三大王择府的时候,就让他住到你家对角去了。”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阎王爷要收人!这也怪得上我们?”

说话间,就听到那头亭子里有人大喊,“不好了不好了,三娘子落水了!”

闵惟秀蹭的一下站了起身,正好看见刚迈进二门的闵惟思同三大王。

擦!她怎么觉得她同三大王真的有邪性!

第五十三章 卿卿不能没有本大王

闵惟秀此刻也没有心情对着姜砚之翻白眼儿,朝着水边一个箭步冲了过去。

如今已经是深秋就要入冬了,那湖中的水冰凉得很。

开封府的小娘子,大多生得纤细,又是北地会水的很少,这一个不好,可是要出人命的。

闵惟秀刚想下水,就被闵惟思抓住了,“让府中的嬷嬷小厮去,你又不会水,逞什么能。”

闵惟秀一愣,她现在的确应该是不会水的。

正愣着,就听到闵珊的贴身丫鬟哭道:“二郎,五娘,是我家小娘落水了,她不会水!”

居然是闵珊落水了!

说话间,那些会水的婆子已经将闵珊救了上来,闵惟思赶紧解下自己的披风,盖在了她的身上。

闵惟秀见闵珊昏迷不醒,赶忙按了按她的胸口,闵珊立马睁开了眼睛,吐出好些水来,虚弱的说道:“五娘,我的胸都被你按塌了。”

闵惟秀讪讪的缩回了手,“三姐怎么落水了?”

闵珊咳了咳,迟疑了片刻,“是我自己没站稳。”

闵惟秀瞳孔一缩,上辈子这个时候,她因为细腰的事情,久病在床。临安长公主心情烦躁,也就没有给闵珊弄这么大的添妆礼。这一日她更是没有来,只让安喜送了礼物来。

也不知道,闵珊是不是同样落水了。

“先送三娘回屋里去沐浴更衣,安喜,你去要炭盆来,让厨上煮上一大锅驱寒的姜汤。下了水的人,也都赶紧回去沐浴换衣,一会儿我叫郎中来看。”

临安长公主为了让闵珊同闺中密友们玩得畅快,自己个领着一群夫人们在别处开席,如今不在这里。闵惟秀便自作主张的安排了下去。

“五娘,府上出了这样的事,不若我们先回去罢。”说话的是一个长了一张国字大脸的小娘子,如果闵惟秀没有记错的话,她姓张名圆,祖父乃是兵部尚书。

大陈虽然还维持了三省六部,但是各部尚书多是虚职了。

李络一听,忙声附和,“正是如此,让三娘好好休息,我们便不打扰她了。”

闵惟秀伸手一拦,沉声道:“我三姐是如何落水的?诸位还没有说清楚,怎地就着急走?”

张圆的脸气得更方了一些,“三娘自己个都说了,是她没有站稳,落了下去,难不成闵五娘你怀疑我们有人做出那等推人落水的肮脏事情么?武国公府家大势大,但是也不能拦着不让我回家吧。”

闵惟秀皱了皱眉,她没有得罪过这个张圆啊,怎么火气如此之大?

她阿姐众目睽睽之下落水,她还问不得了是怎么回事?

“我三姐没有站稳?张圆你也是武将之女,没吃过猪肉还没有见过猪跑么?我阿姐一个马步能够蹲一天,站在凉亭边,还能站不稳了?”

如果是闵珊没有站稳,她为何要迟疑那么一下,肯定是有人推了她,但是她这个人,性子大度不想深究。

若是上辈子的闵惟秀,肯定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这辈子,她早就天不怕地不怕了。

别人耳光都扇到你脸上了,你还说没有关系,这种善良只会感动自己,别人见打你一耳光没事,下一回保不齐就是打了左脸打右脸了。

“你这么说,是怀疑我咯?”张圆已经是火冒三丈,其他的身份低一些的武将之女,都不言语。

她们平日里也嚣张跋扈,但是若论拼爹娘,谁拼得过闵惟秀?

“我可没有怀疑你,你不要对号入座。当时谁站在我阿姐身边?”

张圆的方脸又变得更方了一些,没好气的说道:“我同李络,还有成八娘,闵四娘。”

闵惟秀有点瞎,这案子可怎么审啊,平时见姜砚之审案,容易得很啊,到了她这里,简直是毫无头绪。

首先,闵珊没有死,不能验尸;

其次,闵珊又不是什么绿豆公主黄豆公主的,也不至于被人隔着衣服推那么一下,就背上出现一个黑色的手掌印啊!

再次,看闵姒那一脸飘忽的样子,这小娘子八成没有瞧见。而在场的这么多人,谁知道有没有人看见,亦或是看见了不想说。

闵惟秀觉得自己再继续分析下去,估计脸要变得比张圆还方。

她想着,看了姜砚之一眼。

姜砚之小胸脯一挺,犹如那晨起的大公鸡,就差仰着脖子打鸣了!

看吧,闵五,你压根儿就离不开本王啊!

姜砚之昂首阔步的走了过来,嘿嘿一笑,“闵五,你忘记了么,今日你阿姐穿的这套衣裙,那布料,是我这个做弟弟的,一早送给她的添妆啊。”

闵惟秀下意思的点了点头,心中一脸懵,走在街上,你认识哪一个是我阿姐么,还送布料呢,小心我未来姐夫扒了你的皮。还有你啥时候就成了闵珊的弟弟了?

“这个布料,乃是西域来的,罕见得很。有多罕见呢,就是她在夜里啊,会发光!”

周围的小娘子一下子都被吸引住了,会发光的衣衫啊,那不跟仙子似的!

闵惟秀想了想,简直丑爆了好了,若是谁穿着这样的衣服上战场,想搞个夜袭,还不被人乱箭穿心!

“是不是觉得很神奇?”姜砚之说着,摸了摸自己并没有胡子的下巴。

“闵五,你可知道那布料为何会发光?”

闵惟秀捧场的摇了摇头,“自是不知道。”

姜砚之得意的笑了笑,“因为那西域商人,将那夜明珠给碾成了粉,掺和在绣线里,这样织成的布,做出来的衣衫,在夜里就会发光了。不过啊,这样的话,衣服就有一个缺点。”

“什么缺点?”闵惟秀觉得姜砚之像是在那堂客说书的,而自己就是专门捧哏的。

“粉末到底是粉末。你们看一看这位小娘子就知道了,她一抖脸,脸上的粉会怎么样?”姜砚之说着,指向了张圆。

张圆脸一红,没有明白过来咋回事,就听到姜砚之说道:“一抖粉就掉,一摸一手白啊!”

周围的人一看,张圆今儿个的确是擦了不少粉,因为刚才生气,有一些粉当真掉在了她宝蓝色的衣裙上。

在场的大多数是武将之女,并不那么讲究,不少人都偷偷的笑了起来。

张圆脸气得通红,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

姜砚之对着闵惟秀眨了眨眼睛,又接着说道:“所以这个衣服也是一样的,若是你轻轻的碰,那不会沾到夜光粉,但若是用了能够让人落水的力气,那就一定会沾上。我们只要用黑幕准备一个黑漆漆的屋子,就知道凶手是谁了。”

第五十四章 善良不是理所当然

姜砚之说完,笑着踱了踱步,走到了李络面前,“是你把闵三娘推下水的吧?”

李络后退了一步,拉开了同姜砚之的距离,“你说什么?不是说要去黑屋子里查看么?都没有看,你凭什么说是我?”

姜砚之低下头,指了指李络的说,说道:“就凭你做贼心虚。”

“在我说了这个衣服会发光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是一副新奇的表情,唯独你脸色不好;在我说凶手身上沾了夜明珠的粉时,大家伙儿都像是参加什么有趣的游戏一般,跃跃欲试,唯独你,使劲的搓自己的手,你瞧,都搓红了。”

“你以为做一个坏人那么容易么?得有一张天生无辜的脸,被人当面戳穿了都能淡定逆转乾坤的本事,才能做得好坏人啊!你还差远了呢!”

李络一听,下意识的就把手藏到了自己个身后,站在她身旁的张圆,二话不说的提起了李络的手,高高举起,“还真是你!闵五,你可瞧见了,这是你们的家丑,还不快些放我们离去。”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说实在的,她一直以为是张圆,她这个人嘴有些欠,好似同她有什么仇恨似的。

倒是李络,闵珊待她可是不薄。

但是对于三大王审案,她十分的信任,毕竟重生之后,除了练武,就是看这个人如何耍威风了。

他脑袋可能被门夹过,但是审案却是极有分寸的。

“李络,我三姐待你犹如亲姐妹。从小到大,隔三差五便要给你衣物,你身上穿的,头上戴的,平时的嚼用,那一个不是我三姐给你的。就连你的亲事,都是她姐姐帮忙说项的。”

“夏日送冰碗,冬天送火炭;你想学琴,她求我阿娘给你请夫子;你要备嫁,三姐同她姐姐还为你准备嫁妆。说句难听的,她比你亲娘还待你好。怎么着,待你好还待出仇来了,叫你对她下如此毒手!”

这闵珊的亲外祖,只得了二女,被人称大李氏同小李氏。

那会儿连武国公都还不是武国公,只是柴家手下的一员大将罢了,闵珊的外祖官职不高,家境更是凡凡,是以大李氏也寻了个门当户对的小兵同僚嫁了去。

后来老李头战死,临终之前,将小李氏送进了武国公府做妾室。

虽然按照闵惟秀的想法,做正头娘子比做妾好多了,但是架不住两家的悬殊实在是太大了。

小李氏心疼姐姐家日子过得不好,太过贫寒,便经常的接济。

武国公大大咧咧,临安长公主不在乎这么点儿,是以也从来都没有人说过她。

闵珊更是三五不时的接了李络来玩,去宴会也都带着她。

可谓是劳心又劳力的。

李络听了闵惟秀的话,像是被打开了某种机关一样,顿时发了狂。

“就是这个!就是这个!她给我衣服,不都是给她穿不下了,不要了的旧衣么?头上戴的,不都是过时之物么?”

“明明知道别人都用鄙视的眼光看着我,却非要带着我到处走,目的就是为了让人夸她心慈,何时想过我是不是觉得丢脸!所有人都说,李络就是闵珊的跟屁虫,跟在她屁股后头捡食吃呢!”

“说亲?她的是什么亲?我的又是什么亲?她嫁给将军的儿子,而我呢?哈哈,给我寻了个落榜的举人。说是给我备嫁妆,那都是一些什么破烂。还说什么待我如亲妹妹,却连可以镇场面的头面,都不肯给我!”

“这种假惺惺的事,真让人觉得恶心!”

“啪”,闵惟秀毫不犹豫的抬起手来,对着李络就是一巴掌,“哪里有你让人觉得恶心。”

李络红着眼,只觉得自己个牙齿都松动了,一跳三尺高,指着闵惟秀骂道:“你们且看,武国公府就是这样对待亲戚的,伪善伪善!不过像是施舍猫狗一般,扔了一堆你们不需要的东西给我,就能够对我又打又骂了么?”

闵惟秀笑出了声,姜砚之忙弯下腰,拿出一方帕子擦了擦凉亭里的凳子。

闵惟秀无语的看着他,我又没有说要坐下啊!

姜砚之眨了眨眼睛,一般话本子里演到这里,恶女人都要坐下来,轻蔑的看着她,然后玩弄手指甲啊!

……闵惟秀坐了下来,轻蔑的看了李络一眼,“你算我什么亲戚?表姐?我可不知道官家合适又生了个你这么大的公主。”

李络脸涨得通红。

“像你这种人,也就只有把善良的人在地下踩的本事了,遇到了恶人,骨头软得跟泥一样。”

“你瞧瞧你身上穿的衣衫,乃是我们府上新制的秋衣,难怪我一次都没有见到三姐穿过,原来给了你了。你不是觉得自己很有骨气,我三姐好心好意给你的东西都是施舍么?”

“为了成全你的骨气,安喜,你给我盯好了,但凡她拿的我家的东西,统统还回来,一针一线都要还!免得有的人吃了西瓜还甩皮!李络,你不是嫌弃这是旧衣么?脱下来吧。”

李络不敢置信的看着闵惟秀,“你说什么?”

“我说脱下来!”

“哦,你嫌弃亲事不好,没有关系,安喜一会儿去寻我娘的嬷嬷来,让她去找人把那门亲事给退了,李家人家大业大的,自然能够给她说得到门当户对的好亲事。别忘记把嫁妆也都抬回来,这冬天就快到了,虽然沾了晦气,劈了当柴烧,还是没有问题的。”

“三大王”,闵惟秀抬头看向了姜砚之。

“何事?”

“这李络推我阿姐下水,乃是企图谋杀武国公的女儿,这事儿,归你们开封府管吧?”

姜砚之笑眯眯的说道,“那是自然,路丙把人抓了送衙门去。”

路丙无语的看了姜砚之一眼,大王啊,你忘记了么,你已经被撸了啊!

开封府不是你开的了啊!

李络见闵惟秀完全是认真的,吓出了一身冷汗,这个人是恶鬼吗?

“既然都已经送给我了,哪里还有拿回去的道理。五娘,五娘,我是一时之间鬼迷了心窍了,我真不是有心推三娘的,我就是一时不平,不过,我就是一时不小心……”

闵惟秀鄙视的看着李络,她就知道。

要不老人说,斗米恩升米仇呢。

李家贫寒,一开始小李氏同闵珊接济她们的时候,她们肯定也是曾经心怀感激的。

可是后来呢,日子久了,便开始习惯了。

哎呀,今年送的怎么比往年少了十两银子啊,太过分了!

哎呀,说什么一家人,她有那么多首饰,分我一套怎么了?

不要脸的人总是那么理直气壮,把别人的善良当做理所当然,端是不要脸。

好在,闵惟秀压根儿不想做善人,只想做恶人。

第五十四章 长公主教女

“惟秀,得饶人处且饶人。李络,你且回去罢,日后同你阿娘,都不要登我们府上的门了。”

闵惟秀循声一看,见她阿娘领着一群丫鬟婆子走了过来,刚要说话,就被她阿娘的眼神给制止了。

好吧,纵使她天不怕地不怕,那也怕自己的亲娘。

“诸位小娘子,今日是三娘的好日子,多谢你们来为她送嫁,本公主新得了一些宫花,你们拿回去玩儿。你们都是三娘的至交好友,这事儿日后还是莫要提了,免得三娘一想起,便难受。”

那群小娘子接过了婆子送的宫花,又听临安长公主如此说了,纷纷点头。

柴郡主笑着说道:“长公主宽仁。”

众人拿了宫花也不久留,柴郡主临走之前,还拿手肘捅了捅闵惟秀,“跟你阿娘学着点,别跟个爆竹似的,一戳就炸。”

闵惟秀吐了吐舌头,哼了一声。

姜砚之虽然有些恋恋不舍,但人家都下了逐客令了啊!

只得凑过来再强调了一遍,“闵五,等我走的时候,记得来送我啊!”

李络松了口气,紧了紧自己的衣衫,快步的跑掉了。

等众人都走了,临安长公主立马走了过来,揪住了闵惟秀的耳朵,“你到是霸气了起来啊,竟然敢当众叫小娘子脱衣服了。”

闵惟秀疼得眼泪都要掉出来了,没有听说过她阿娘也有天生神力啊!

“阿娘,难不成就这么算了?李络简直就是个白眼狼!吃下去的,非要她吐出来不可。”

临安长公主手上的力气更大了一些,“简直气死我了,你说你们一个个的,怎么都像你爹一样,脑子不带转弯的,没有一个像我的。仇是要报的,但是不要这么简单粗暴!”

“还有,不要越俎代庖。这事儿是李氏以及三娘的事,你一个人噼里啪啦的把恶人都做完了,那她们做什么?她们的气从哪里出?你下手狠了,李氏指不定反过来同情她们,要来求情,到时候你岂不是里外不是人?”

闵惟秀十分的不服气,“三姐明明知道是李络推的她,可她还要息事宁人,她哪里会惩戒李络?”

临安长公主觉得自己个再拧下去,闵惟秀的耳朵都要掉了,终于松了手,“你三姐都没有你莽撞。那么多人都在,她被李络咬了一口,为何不说?因为她要脸面,而你就这么大大咧咧的捅出来了,孩子,你能够长点心吗?”

“难怪我昨日进宫,官家跟我抱怨,说现在的孩子,咋都这么没有眼力劲儿呢!”

闵惟秀老脸不红,官家说的肯定是三大王!

“可是现在不揭穿李络,日后她死不认账怎么办?对待这种小臭虫,哪里需要用脑子谋划,隐忍多年,直接一棒子打死不就好……”

闵惟秀的话还没有说完,耳朵又是一阵剧痛。

“阿娘!疼!”

临安长公主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儿,“疼是叫你长记性!你说你这个孩子,做事怎么这么绝呢,你今日叫李络脱了衣,她回去万一一根绳子吊死了呢?这事儿传扬出去了,对你的名声不好,旁人都说你心狠手辣,那日后还怎么寻夫家?”

闵惟秀疼得眼泪都出来了,“阿娘啊,我们武国公府哪里有名声啊……我以前说话怕吓死蚂蚁,人家不也骂我嚣张跋扈么?嘴长在人家身上,人家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临安长公主松了手,拍了闵惟秀的脑袋一下,“怎么说你都还有理了。李络的事情,你别管了。李氏性子直爽,平日里不在乎这等小事,但是今日威胁到了闵珊,你就看着吧,她铁定要狠狠的为三娘出气的。”

“惟秀,阿娘知道你力气大,做事往往喜欢直接上手。但是即便是打仗,也没有莽莽撞撞光凭着一把子空力气就能赢的道理。人生就像是一局棋,有的人是棋子,有的人是下棋的人。”

“真正厉害的人,手不沾血,只是不经意的推波助澜,就能够想让谁生,就让谁生,想让谁死,就让谁死。”

闵惟秀一听,不由得沉思起来,“可是阿娘,我觉得我没有办法成为这么厉害的人。”

有的人天生就有七巧玲珑心,可有的人就是榆木疙瘩,开不了窍。

临安长公主点了点头,“这点我十分赞同。”

……

我能说果然是亲娘么……插刀子都直插心窝子……

“阿娘也不希望你成为那样的人,活得太累。但是阿娘希望你多少学上一点儿,免得日后被人哄骗了,成为别人手上的刀。阿娘同阿爹年纪都不小了,若是有遭一日……谁能够庇护你呢?”

闵惟秀眼眶一红,不敢置信的看着临安长公主,“阿娘!你说什么!”

临安长公主笑着摇了摇头,“我就这么一说。对了,阿娘今日瞧见,东阳郡王给你系披风了哦!怎么着,惟秀喜不喜欢东阳郡王?”

闵惟秀脸上像是火烧一样,嗔怪道:“阿娘你胡说什么呢!那披风是柴郡主送给我的。若说喜欢,那我只喜欢他的手,长得可真好看。”

闵惟秀摊开了自己的手,她的手生得并不美,因为最近练武十分频繁缘故,手心被磨破了。

临安长公主摸了摸闵惟秀的手,轻轻的说了一句,“我总觉得惟秀你最近很着急,恨不得一日就神功大成,可是有什么阿娘不知道的事?”

闵惟秀一惊,到底没有把上辈子的事情说出来,“我练武比旁人晚了那么多年,自然是着急。”

临安长公主并没有接着闵惟秀的话说练武的事,“阿娘我在你这个年纪,心中有事,也从来都不同长辈们说。没有关系,但是得自己个想明白了。”

“有一件事情摆在你的面前,你得想着,怎么样我才能把这件事情做好,一步一步的想清楚,在哪一个环节,需要什么人的帮忙,那个人怎么样才肯帮你的忙;哪一个环节,需要什么样关键的东西,才能够打开局面,那个东西在哪里。”

“一开始,并不能想到结局,但是要走一步,想三步。就像你的阿爹去打仗,粮草谁来运,这个人性子何如,会克扣几成,容不容易丢粮。”

“监军是谁,这个人好不好相与,是否会在关键的时候,同你并肩作战。敌人围城,咱们的粮草够几日可用,若是弹尽粮绝,如何逃脱?敌人有多少粮草,会围城多久。主将是谁,善攻还是善守,是否容易上当?”

第五十六章 三姐是只黑包子

“三国时期,曹操同袁绍都是多疑之人,然袁绍官渡大败,曹操日后却成了大赢家。他们二者有何不同?袁绍多疑但耳根子软,容易被身边的人左右;曹操却是果决之人……针对不同的人,要用不同的战术,结果也大不相同。”

临安长公主见闵惟秀有些神游天外,还当她到底年纪小,对这些兵法军事不感兴趣。

无奈的摇了摇头,笑道:“那阿娘换一种你们小娘子喜欢的方式,就拿三大王同东阳郡王来说,你觉得他们二人有何不同,你怎么样做,他们才会对你心生好感!”

闵惟秀一个激灵。

她原本想着,她阿娘昨日个进了宫,今日便同她说这些,莫不是提前知晓了什么事情?

上辈子她是个扶不起的阿斗,是以阿娘什么也没有同她说过。

也是,她娘原本就聪慧,慧眼如炬,先前察觉了什么,也是很有可能的事情。可惜命运的车轮实在太硬,不管你聪明还是不聪明,照旧从你脸盘子上碾压了过去。

但是现在她听了什么?

她阿娘要教她斩男!

闵惟秀咳了咳,“三大王像是个小孩儿似的,做事毫无章法。胆子还挺小,欺软怕硬的……”

“东阳郡王成日里和和气气的,官家和太子也每每夸赞于他,乃是人中龙凤,可惜了,就是出身不好。不过女儿觉得,同他在一块儿,不如同柴姐姐在一块儿来得爽利。”

临安长公主笑而不语,拉着闵惟秀朝着闵珊的住处走去。

“惟秀瞧人,瞧见的都是皮相。三大王不是小孩儿,东阳郡王也并非是和气之人,只不过都是聪明人。”

闵惟秀一愣,莫非她这个人,当真是有些眼瞎?

若是细细想来,她也不是不通观人之术,只不过不论是姜砚之还是柴凛,她都没有心情观罢了。

临安长公主还没有来得及说如何搞定二人,闵珊的住所便已经到了。

临了进门,她轻语了一句,“都不是我儿的良人。”

闵惟秀一时没有回过神来,问道:“阿娘,你说什么?”

临安长公主摇了摇头,快步的走了进屋。

闵珊正躺在床榻上,她的姐姐李氏端着一碗黑漆漆的汤药,正在好声好气的哄着她喝,见到临安长公主同闵惟秀来了,李氏赶忙红着眼睛起了身。

“长公主同五娘来了,都是妾瞎了眼,这些年来养了个白眼狼,我想着我那阿姐是个可怜人,姐夫这么些年成日里沉迷酒色不知进取,李络这孩子若是我不管,指不定要被她亲爹卖了去。便处处留心,当作我亲闺女来养。”

“哪曾想,养来养去还养出仇来了。”李氏说着,声音有些哽咽。

“长公主,妾生来驽钝,想得不细致,实在是不明白,这孩子怎么就有这么大怨气了?我事事躬亲,自问没有半点对不住她之处。去岁年节之时,我想着三娘要出嫁了,得给她多攒些嫁妆,过年的时候,便少给了她们一些银钱。”

“当时我就感觉气氛怪异,却是没有多想,现在想来,那怨气早就便有了罢。他们明知道我只有三娘一个命根子,却还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当真是让人寒心。”

“妾这就领着贴身嬷嬷,去阿姐家中讨个说法,同他们恩断义绝了,他们日后再也不会登门了。”

闵惟秀一听,心中恼火,就这么样就算完了?

今日李络可是险些害死了闵珊,现在断绝往来,这算得哪门子的报复?

就连原本属于他们武国公府的财物都没有收回来。

若是她,定是要将李络送官,狠狠的教她学做人,像这等没良心的小人,指不定还要四处败坏国公府的名声呢,虽然国公府根本就没有什么名声。

闵惟秀要说话,却感觉脚上一阵剧痛,她僵硬的扭过脖子一看,只见临安长公主笑面如花的看着她,脚却踩在她的脚背之上。

这可真是亲娘啊!

耳朵还没有好,脚又要被她踩瘸了!

临安长公主拍了拍闵珊的肩膀,“好孩子多休息吧,惟秀你在这里别坐太久了,免得打扰你三姐休息。”

说完,同李氏一道儿出了门。

不一会儿,屋子里就只剩下了闵珊同闵惟秀。

闵珊见闵惟秀低头不语,叹了口气:“五娘发觉了吧,我知晓是李络推的我。我姐姐待那边好,是因为她打小儿没有了亲娘,都是李络的母亲带大的。长姐如母,你知道吧?”

“平日里李络待我,便言语不逊,还经常随便的拿我东西,但凡我嫁妆里有什么好的,她都恨不得搜刮了去。我处处忍让,为的都是我姐姐。”

闵珊说着,看了门口一眼,“唉,惟秀你还记得我,以前你送了我一条狗儿,黑漆漆的,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黑鹰……”

闵惟秀一梗,喂喂,三姐怎么感觉你有点不对劲啊,为什么要给一条狗取名叫鹰,万一它对自己产生了什么不切实际的误会怎么办……

“我对黑鹰疼爱有加。可是李络一来,便看中了,她装得楚楚可怜,问我讨要。我不肯,我阿娘却直接从我怀中抢了黑鹰,送给了李络,还说不过是一条狗儿,阿络喜欢就拿去吧。”

“对她来说,不过是一条狗儿,对我来说,黑鹰就是我的亲弟弟啊!过不了多久,我去李络家看黑鹰,可是她说什么,她说黑鹰跳崖死了……一条狗怎么会跳崖呢?肯定是被他们吃掉了。”

闵惟秀瞠目结舌,喂,它果然产生了什么莫名其妙的误解吧!

“后来还发生了好些这样的小事,都是李络要,我姐姐就毫不犹豫的把我的东西给她,久而久之,我便什么都不说了。好在我这个人心宽,忍忍也就过了……”

“你看这次我险些丢了性命,我姐姐也不过是不疼不痒的惩戒一番,等过一阵时日,我那姨母登门,又要和好如初的。”闵珊说着,嘤嘤嘤的哭了起来。

“惟秀你真心待我,阿姐心中欢喜,不过还是不要枉做恶人了。”

闵珊说的时候,看着的不是闵惟秀,却是透过她,看着门口。

闵惟秀用余光瞟过去,只见门口有两个人影儿,从身型来看,一个是临安长公主,一个便是闵珊的亲娘李氏了。

喂,三姐,你不是忠厚老实,心宽体胖么?

第五十七章 有没有搞错

闵珊看着门口,给出了致命一击,“五娘,我有时候都怀疑,我八成是我姐姐从乱葬岗上捡回来的,要不然的话,怎么在她心中,我的命都比不过李络的脸面呢!”

“今日多亏了惟秀你给我这么重的添妆,我未来夫君有七兄弟,全都是嫡出的,几个妯娌多有恒产,而我……长公主给我的那些贵重的嫁妆,都被李络掏空了……就靠惟秀那一套头面挣脸面了。我一想到,日后李络还要去寻我打秋风,就……嘤嘤嘤。”

喂!说好的武将之后,战场小英雄呢!你为什么不停的嘤嘤嘤!

闵惟秀觉得自己的眼睛里装的肯定是个鱼目珠子,她阿娘说得没有错,她看人就是看个皮相。

这样的三姐,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她都是头一遭看到。

闵珊对着闵惟秀眨了眨眼睛,嘴上一直不停的嘤嘤嘤,那压抑的哭声,当真是闻者伤心,听着流泪。

门口的李氏泪如雨下,“长公主,且给我一队护卫,我要去把属于三娘的东西拿回来。”

临安长公主点了点头,拍了拍她的肩膀,感叹了一声,“好人难做啊!你可想好了,开弓就没有回头箭了。咱们府上去搬东西,动静颇大,开封府没有秘密,不一会儿大家都知晓了。”

“李络没有了我们府上做靠山,怕是亲事都不成了。”

李氏迟疑了一会儿,咬咬牙,点了点头,“去。我不知道,我的三娘,心里这么苦。”

待门上的两个人影消失不见了。

闵珊立马止住了哭声,从床上跳了下来,对着闵惟秀行了个大礼。

“惟秀,今日之事,乃是阿姐不厚道,不过我当真没有想到,你会为我出头。我原本想着,跳下水去,大病一场,然后假装发烧说胡话快要死了,将李络的所作所为全都无意识的说出来。”

“你想想看,我都要死了,我姐姐还能不引起重视么?”

闵惟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说啥?李络没有推你,你自己个跳下去的?”

有没有搞错!有没有搞错!有没有搞错!

闵惟秀觉得此刻她真的很想以头撞墙,把她的一腔愤慨还回来!

闵珊摇了摇头,“那倒不是。的确是李络推的我,但是她那小胳膊小腿的,哪里推得动我?不是我吹牛,我那下盘,稳如泰山,除了惟秀你天生神力,一个扫堂腿过来,能把我腿直接踢折了,我不得不倒地之外,旁人哪里能够撼动我半分?”

“李络推我的时候,我就势跳下去了。惟秀,我当真不是要骗你的,我也就是那么一会儿,灵光一闪……”

闵珊说着,舔着脸挽住了闵惟秀的胳膊,摇啊摇啊!

闵惟秀恨不得一个扫堂腿过去,看你还吹自己稳如老狗!

“你不知道我姐姐那性子,压根儿不像是武将的女儿,看着爽利,其实耳根子软得要命。若不给她一击痛击,她是断然舍不得下任何决定的。”

“以前我在府中还好,能够护得住她。可是我不日便要出嫁,到时候我姐姐还不被李络一家子给生吞活剥了。”

“我阿娘经常教导我要做一个善良的人,苟富贵勿相忘,但是这个世上就是有那么一群人,把别人的善良放在地上践踏。”

的确是如此,之前那个韩山若是活着,日后八成也会陷入这样的命运之中。

他做了官,十里八乡的人,都会来寻他要安排事做,要他修路挖渠,要他让村中每一个人都富起来。

出了任何事都找他帮忙,若是违反了原则不能帮,就要被说,你看你看,做了官就忘恩负义了。

今年银钱赚得多,年节给村中所有人都买了绸缎,明年银钱赚得少,只能买细布。那也会被人说,你看你看,做了官就忘恩负义了,这才几年啊,就连绸缎都不送了。

闵惟秀听到这里,心中平静了下来,闵珊为她亲娘打算,乃是无可厚非之事,若是按照她上辈子的性子,八成是不会插手的,是以闵珊没有料到后来事情的走向,那也是合理的。

她并没有利用她之心。

若换做她是闵珊,怕是也会如此。

毕竟女儿家嫁了人,尤其是闵珊嫁了成将军的儿子,搞不好就是要随军去边关的,留下李氏一人,的确是不放心。

“那你得同我对练十日!”

闵珊面露苦色,咬着牙点了点头,“那你可轻点,我不日要出嫁了。”

闵惟秀力大无穷,这家里也就只有武国公能够同她对练了。

闵惟秀这才觉得自己个出了一口恶气。

“阿姐,你光着脚丫子站地上,也不怕着凉了,快些回床上躺着去,仔细感染了风寒,那就难受了。”

闵惟秀刚说完,就看到闵珊眨了眨眼睛。

“我们习武之人,怎么可能这么一点小凉就生病?我告诉你,去年冬日的时候,我还偷偷的去河里游水了呢……”

闵惟秀蹭的一下站了起来,咬牙切齿的说道:“三姐,我告辞了!”

什么鬼!你这个骗子!

闵珊咯咯的笑了起来,一把抓住了闵惟秀的手,“惟秀可真有趣,像是一只猫儿,一逗就炸毛。我们小娘子,哪里有游水的地方,逗你玩儿的呢,我是当真不会水。”

闵惟秀狐疑的看着闵珊,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你这样做,会失去我的!

姐妹二人又插诨打科了一番,闵惟秀见闵珊确实有些疲态了,知晓她是死鸭子嘴硬,便站起身来告辞。

等出了闵珊的小院,安喜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拍了拍自己个的小胸脯,“小娘,三娘可真是人不可貌相。”

明明长得无比憨厚好吗?

闵惟秀气过了,被凉风一吹,想起武国公府不久之后的命运,叹了口气,“聪明总比蠢好。”

万一她没有能够拯救闵家,闵珊聪明伶俐懂得自保,总比是个傻白甜,被人蹂躏的好。

“长公主什么都知道的吧?她让小娘过来,是想让小娘学三娘的手段么?”

闵惟秀摇了摇头,“阿娘怕是同三姐说好了,要给我上这么一课呢,日后看人,不能只看表面。我又不是真傻,只是习惯了用武力说话。三姐费尽心机,不还是杀人一千自损八百?谁欺负我,我还不如直接一拳头打死了事。”

安喜点了点头,小娘说的什么都对。

第五十八章 美人册(一)

闵惟秀说完,自觉耳朵同脚背都火辣辣的疼,忍不住看了看四周。

罢了,日后遇事还是先听阿娘的,用阴招,阴招不成,再一棒子打死算事。

不然的话,下一回怕是耳朵要掉,腿要瘸。

平日里她阿娘端个茶壶都端不动,非要她阿爹拿,这揪起人耳朵来了,咋立马就力大无穷了呢?真是可怕!

不过这话儿她没有对安喜说,做人不能怂。

闵惟秀说着,领着安喜回了自己的小楼,又练了一套棒法,直到府中吵吵闹闹的,那些人从李家把财物都抬回来,这才心满意足的睡了过去。

看到无耻之徒一朝回原样,她就放心了。

至于李络,就那傻缺劲儿,能翻起什么浪?

翌日一大早儿,闵惟秀刚啃完第六个胡饼,就听到姜砚之在小楼之下的呼喊声。

闵惟秀探出脑袋,“咋地,今儿个你要走了么?”

姜砚之脸上喜气洋洋的,“哈哈,闵五你这样说,我也不会生气的。因为我暂时不用走了,开封府又发现尸体了!”

闵惟秀有些兴致缺缺,她阿娘还说姜砚之是个聪明人呢,聪明人见了死人会这么高兴的?

“发现尸体,自有开封府的人去瞧,同你有啥关系?”

姜砚之一听,越发的得意,“嘿嘿,你去瞧就知道了,这次真的特别有趣。昨日还有人见过他,他今日就成了一具干尸,你说神奇不神奇!”

“而且你知道死的人是谁不?哈哈,是刘鸾的弟弟。你知道见的最后一个人是谁么?哈哈,是东阳郡王。刘皇后就这么一个独侄儿,当场就晕了过去,官家这不派我来查案了么?”

姜砚之说着,恨不得跪下来给老天爷烧柱香啊!

本大王算是知道了,本大王就是您的亲儿子啊!

要不然他刚被赶出开封府,就出了这么桩大案,让他能够留在闵五身边;要不他刚发现柴凛那家伙的不轨之心,他就成了犯罪嫌疑人。

谁说他是活阎王,走到哪死到哪的,他明明就是大写的四个字,心想事成啊!

闵惟秀惊讶得不得了,将手中的胡饼三下五口的吃光了,临了犹豫了一会儿,又从桌上拿了两个,走下了小楼。

安喜一瞧,赶忙跟了上去。

闵惟秀将手中的胡饼,扔了一个给姜砚之,然后又继续啃了起来。

“都成干尸了,你咋知道是刘鸾的弟弟?”

姜砚之咬了一口胡饼,“闵五待我真好,知道我一大早去查案去了,压根儿没有用朝食。”

站在他身后的路丙翻了个白眼儿,您先把嘴上的油光擦干净了,再信口胡诌好吗?

“嘿,他穿得跟攀楼前的花牌子似的,就差把老子是皇亲国戚绣在衣衫上了,这么低俗的衣服,全开封府找不出第二个穿这样的啦!而且这小子小时候同人打架,被打掉了三颗牙,后来给镶了金。”

“现在变成了干尸,那牙齿都露在了外面,太阳光那么一照,跟个小灯笼似的,闪瞎人眼呢!比这胡饼子还黄灿灿。”

闵惟秀看着自己手中还剩半块的胡饼,如鲠在喉。

两人上了马车,阿福同路丙坐在车外,安喜在车中伺候,一行人很快便到了开封府。

“还真的是整个人都干掉了,张仵作,刘封到底是怎么死的呢?”

刘鸾的弟弟叫刘封,闵惟秀以前也曾经见过好多次,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浪荡子。

说起来皇后娘家子嗣不丰,她只有一个兄弟名叫刘清阳。

刘国舅娶了一妻十八妾,只得二女一子,三个孩子中,唯独刘鸾是嫡出的。这刘封虽然是庶子,但是刘家只有这么一根独苗苗,那是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口中怕化了。

这一来二去的,刘封便成了那种成日斗鸡摸狗,寻花问柳之人,这么些年,仗着是皇后的侄儿,倒是也没有出过什么大问题。

岂料今日竟然暴毙了。

张仵作拿着一把小刀,在刘封的身上割来割去的,颇有把死人再凌迟一遍的架势,吓得安喜倒吸了一口凉气,躲在了闵惟秀的后头。

“人乃是由血肉骨骼经脉组成,你们来看,我割开了他多处脉搏,却见不着一点血丝儿。怎么说呢,每到年关,不是有那卖腊肉的么,这刘封现在就犹如风干了的腊肉。”

“但是一个好端端的人,怎么可能一个晚上就变成了这样呢?这实在是没有办法用常理来解释。”张仵作说着,盯着姜砚之看了又看。

姜砚之摆了摆手,“没有瞧见他的鬼魂。我去刘家瞧过了,也没有。这小子八成死得很快,还没有形成什么怨气,就死掉了。来不及做鬼。”

闵惟秀一愣,还有这种说法?

“三大王,有一件事我忘记问了,之前的那些鬼魂,都到哪里去了呢?李方还有韩山。”

姜砚之笑了笑,“这鬼的执念没有了,自然就投胎去了。”

“张仵作你割了得缝好了给人送回去啊,刘家还等着人下葬呢,别闹得不好看。”

张仵作摆了摆手,“放心吧,待老夫涂抹一番,就是一男尸都能变成女尸,看不出来的。”

闵惟秀心有戚戚,张仵作好像掌握了什么了不得的本事。

“走,闵五,张仵作这里一时半会的查不出什么原因来,咱们去东阳郡王府,问个究竟。”

东阳郡王身份特殊,刘封死得蹊跷,他虽然有嫌疑,但是没有证据,开封府也不能随便的抓人。

闵惟秀迟疑了片刻,快步的跟了上去。

东阳郡王府就在皇宫附近,与闵惟秀家东西相隔。

两人进门的时候,东阳郡王同柴郡主已经在花厅中候着了。

这小厅十分的雅致,摆着一团团菊花,在一旁的小炉上,汩汩的温着酒,小炉之旁,放着棋盘,上面黑白子错落有致,显然在闵惟秀同姜砚之来之前,他们兄妹二人正在对弈。

“惟秀怎么来了?你三姐可大好了?”东阳郡王斟了一盏小酒,递给了闵惟秀。

闵惟秀伸手去接,却接了个空,一旁的姜砚之已经毫不犹豫的伸出来手来,将酒接了过去,一饮而尽了。

“东阳郡王,闲话不用多少,说说你昨夜见刘封的事吧。”

第五十九章 美人册(二)

东阳郡王也不恼,轻抿了一口酒,对着闵惟秀笑了笑。

闵惟秀红着脸别过头去,姜砚之在一旁直跳脚。

“这事儿说起来可就话长了,昨儿个晋王的次子姜术在樊楼设宴……”东阳郡王一边喝着酒,一边说了起来。

开封府作为王都,风靡的乃是那奢华富贵之风,贵族子弟几乎是夜夜笙歌,酒色不息。

东阳郡王因为身份特殊,多半里是不去这些酒局的。

昨日从闵府离开,东阳郡王刚刚要上马车,却是被闵惟思叫住了,“郡王怎么就回去了,姜术今儿个摆酒设宴,咱们一道儿去樊楼耍吧。听闻那里从南地来了个上好的歌姬。”

东阳郡王迟疑了片刻,这样的酒局,他随着太子也去过一些,无非是喝喝酒听听小曲,并不低俗。

“同去,同去,你看看你,跟七老八十了似的,天天窝在府中,也不出来喝酒”,闵惟思一劝再劝,东阳郡王不好扫兴,便同他一道儿去了樊楼。

起初之时,还算有趣,毕竟当今的官家只有一个亲弟弟,便是这晋王了,晋王儿子攒的局,谁人不给几分颜面,倒是宾客尽欢。

可不料刘封也来了。

闵惟思一瞧,便炸了毛。

刘鸾同闵惟秀乃是死对头,闵惟思自是看姓刘的不顺眼,一腔怒火便看向了姜术,“姜小二,你这是何意?明知道我不待见这个还抱着娘胎喝奶的奶娃娃。”

他同姜术还有王八郎,那是一道儿胡吃海喝的好兄弟,谁还不知道谁的喜好。

姜术也急了,“我想着你家中不是出了那事儿,怕你今日不来耍了,便叫了刘封。”

刘封一听,顿时恼了,“这樊楼是你家开的么?我便来不得?不是说你家阿姐都被人推进河里差点淹死了,你这个做弟弟的竟然还有心情出来喝酒,还真是姐弟情深。”

闵惟思一挑眉,鄙视的了看了一眼刘封,“若论姐弟情深,我哪里比得上你,亲姐姐为了你日后有奶吃,都去给人做妾了。”

若论斗嘴,闵惟思那当真没有输过。

刘封觉得颜面大失,二话不说,上来就掀桌子干架。

周围的纨绔子们都兴奋起来,有的人击鼓,有的人跳舞,有的人吆喝,“打打打!快打!”

东阳郡王看的有些目瞪口呆。

原本以为能够看到一场刀光剑影,荡气回肠的武戏,但是闵惟思上去就是一个猴儿偷桃,紧接着便是黑虎掏心。

而刘封,上来就准备扯头发,两人你踢我一脚,我打你一拳,场面不堪入目。

姜术着急了,跳着脚喊道:“柴兄,快来帮我劝上一劝。”

东阳郡王瞧着二人难解难分,一时之间,不知道从何下手,刚走上去,就吃了一通乱拳。

倒是姜术,十分有经验,一把抱住了闵惟思的腰,就往后拖,“闵二闵二,想想你娘,想想你阿娘知晓了该如何罚你。”

东阳郡王也有样学样,将刘封往后拖,他咳了咳,“想想你娘?”

刘封一听,更是火大了!

东阳郡王这是讽刺他是庶出的?

他想着,调转头来,就要打东阳郡王,东阳郡王一个闪身,他没有站稳,便冲进人群之中,打到了另外一个脸上。

这被打的也恼了,“娘的巴子,老子喝酒喝得好好的,又没有得罪你,你咋打老子。闵二,我来帮你,揍死丫的。”

闵惟思有猪朋,那刘封也有狗友啊,片刻功夫,便成了一场乱斗。

东阳郡王着急上火,一把揪住过路的小厮,“你们樊楼都不管的么?”

那小厮笑道,“衙内们这是联络感情,亲香亲香呢,郡王不必烦忧,大家伙儿都十分有分寸,没有人下重手的。这一个月总是得来那么一回的。”

能出来混的,有几个是真傻子?什么人能打,什么人打不得,心中门清儿呢!这次打了架,人家下一次还一块儿喝酒。

东阳郡王觉得有些大开眼界,索性坐下来什么都不管了。

果然这群人打够了,一个个鼻青脸肿的又接着喝酒。

刘封最惨,双腿发颤,闵惟思瞧着就笑,“嘿,听闻前些日子,你得了个美人,怎么着今儿个还没有那把子力气……啧啧,别站不起来啊!”

刘封哼了一声,“闵二你这是嫉恨。就你养着的那个什么行首,比猪还丑,也就是你,对着啃得下去。我们家珍珍,绝对比你见过的所有美人儿都好看!”

周围的小衙内们一听,都打趣起来。

“嘿,还别说,那日我可是瞧见了,你带着那位小娘子游湖,我的天,当真是生得美艳!那是哪位妈妈家的小娘子,说出来,也让我们排队去见识一番。”

刘封得意洋洋的抬起了青肿的下巴,“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珍珍是我一个人的,现在我就去会珍珍去,免得在这里,看到闵二就瞎了眼。”

闵惟思翻了个白眼,“某些人散发出一股子恶臭,熏得我眼睛都睁不开了,你们说,这坨东西,是不是应该一脚把它踢得咕噜噜的滚走。”

刘封起身还想打,却当真是脚有些发软,身体有些打飘。

姜术见两人要上真火了,心中担心出事,便出言道:“散了散了,咱们改日再聚,改日再聚。”

一行人也都不废话,同谁玩不是玩,没有了姜术这个摊子,他们还能够勾肩搭背了去下一个地方继续浪呢。

等到众人都走了,姜术同东阳郡王才一手扶了一个出了门。

“我同刘封家同路,我送他回去罢,闵二就交给你了。”

姜术点了点头,对着东阳郡王拱了拱手,“柴兄咱们下次还一块儿玩。”

……

“我同姜术告别,便要送刘封回去,他却是不回府中,只去了一个小别院,我再三问了他家赶马车的小厮,确是他家中产业,这才离去的。再后来的事情,我也不知道了。”

东阳郡王说着,喝掉了自己杯子中的最后一滴酒。

闵惟秀已经十指嘎嘣作响了,看她回去不打死闵惟思,在外头都干了些啥事啊这是!

“他有没有跟你提过,那个珍珍的事?他去那个别院,是去会珍珍的么?”姜砚之问道。

东阳郡王揉了揉眉心,“没有说,只是一直说珍珍是仙女……哦,开门的时候,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小丫头,来开的门。”

第六十章 嫌疑人闵惟思

东阳郡王说道这里,便不再多言了。

“郡王,咱们目送刘封进门之后,不是又遇见了闵二郎么?”

“柴青!”东阳郡王呵斥出声。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这说话之人她认识,乃是东阳郡王柴凛身边的护卫,名叫柴青,他的妹妹柴红,便是柴郡主身边的武婢。

“我二哥不是被姜术送回去了么?武国公府同东阳郡王府可是在相反的方向。你们是不是看错人了?”

一群纨绔子弟,在樊楼大打出手,个个鼻青脸肿的,夜里乌漆嘛黑的,怎么就知道那个是闵惟思了。

柴青看了一眼东阳郡王,“小的见闵二郎,不下百次,断是不会认错的。”

屋子里一时沉默起来。

闵惟秀想着,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闵惟思同刘封向来不和,在樊楼大打出手,所有人都瞧见了,作案动机有了;夜晚在刘封别院门口徘徊,作案时间也有了。

这么一想,闵惟思倒成了最有嫌疑的人了。

前提是,柴青没有撒谎。

但是闵惟秀知道,闵惟思这个人,虽然荒唐,但他就是一个杀鸡都不敢的弱鸡啊,怎么可能会杀人,还用这么恐怖的手段。

姜砚之神色也正经了起来,对着东阳郡王拱了拱手,“今日便问到这里了,他日若是还有需要,希望东阳郡王坦诚以告。”

“惟秀,稍等,如今天冷了,你怎么也不拿个手炉”,闵惟秀一愣,东阳郡王便已经伸过手来,往她的怀中搁了一个暖哄哄的小手炉。

一旁的柴郡主已经笑弯了眉眼,闵惟秀咳了咳,“如此便多谢了。今日有事,我们便先告辞了,改日再来同郡主饮茶。”

姜砚之低着头不言语。

东阳郡王点了点头,“路上小心一些,下次出门,别忘记戴披风。”

闵惟秀又想到那修长的手指,忍不住脸一红,“先告辞了。”

等一行人出了门上了马车,姜砚之耷拉着脑袋不言语,闵惟秀戳了戳他,“刘封的尸体是怎么被发现的呢?”

姜砚之一抬头,“闵五啊,你觉不觉得今日特别冷啊!”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姜砚之一眼,他已经穿得跟一头狗熊似的了,就这样还冷?

“不觉得,你瞧我额头还冒汗珠子呢。”

姜砚之眨了眨眼睛,看向了闵惟秀怀中的手炉,眼巴巴的不说话。

闵惟秀被他逗乐了,将手炉递给了他,“给你给你。”

姜砚之立马变了脸,得意洋洋的接过了手炉,揣进怀中,又嘚瑟了起来,“就是在他的别院里发现的,今日一大早,他的小厮来接他回府,叫了半天没有人理会,进门一瞧,发现他已经死在床帐之中了。”

“我相信你二哥肯定不是杀刘封的凶手,但是东阳郡王也没有必要撒谎,你二哥昨天晚上,应该的确是去了刘封的别院附近,咱们得快些找到真凶,替你二哥洗刷嫌疑,不然就要糟糕了。”

“现在,咱们回到原点,先去案发现场去看看,打听一下那个叫珍珍的小娘子。”

闵惟秀点了点头。

刘封的别院,离东阳郡王府并不远,拐了一个弯儿便到了。

这是一个寻常的小民宅,并没有挂上刘家的牌匾,因为出了凶杀案,门上被开封府贴上了封条,有不少百姓站在附近,指指点点的。

姜砚之下了马车,眼睛一亮,“嘿,大婶啊,听闻这里有命案,昨儿个可听到了什么动静。”

一旁的胖大婶眼睛亦是一亮,这年头坐着马车来看热闹的人不多了啊,来的个个都是她的知音。

她想着,赶紧凑了过来,“嘿,小郎君,这你算是问对人了。昨儿个夜里,这屋子里欢声笑语的,闹到好久才散呢。天黑之前,我趴在墙头上,亲眼瞧见了一位穿着白衣的小娘子,进了门。啧啧,长得那叫一个珠圆玉润的。”

闵惟秀一听,忍不住插嘴道:“您是头回见到她么?”

大婶摇了摇头,“不是不是,前日她也来了。不过我没有瞧见她进门,就瞧见住在这里的刘衙内,说要带她去游船呢,叫什么名字来着……珍……”

“珍珍?”

大婶忙不迭的点头,“对对,就是叫珍珍。你说我这夜里吃了饭,闲得无事,早点睡吧,睡不着,不睡觉吧,又费蜡。可不趴墙头瞧见了不少有趣的事儿。”

“这刘衙内,日日都带不同的小娘子来,唯独这个珍珍,来了两次,是以我记得格外的清楚呢。”

大婶说着,得意洋洋的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一副你看我牛不牛的神色。

闵惟秀心中暗骂了刘封几句,这厮简直就是个人渣啊,夜夜带不同的小娘子回来,也不怕自己个虚死。

姜砚之一瞧,此时不表现,更待何时。

“这刘衙内寻花问柳,实在是要不得。像我家中,从来都没有小娘子登门,干干净净的。”

大婶一听,嘿嘿一笑,捏了姜砚之一把,“敢情小郎君还是个雏儿啊!”

姜砚之僵硬在原地。

闵惟秀勾了勾嘴角,拼命的憋住了笑,这开封府的大娘,实在是太厉害了。

那大娘说得起劲,周围人便嘘了起来,“您莫要胡乱说了,莫非您躲在那刘衙内的床榻下不成,还知道来了什么人!这位是谁,这有眼不识泰山了吧,这可是三大王,你说三大王府中没有妾室,哄骗谁呢。”

姜砚之看着闵惟秀,我当真没有说假话啊,为什么没有人相信我!

大娘呸了一声,“那刘衙内也是人,得吃得喝吧?他那宅子里没有人,平日里都是我每隔一天去打扫一次的,夜里头他若是要用水用饭的,也都是让小厮过来说一声,我便做了给送过去。”

“昨儿个刘衙内被一个长得特别好看的后生送回来的,我听到有马车声,准备问小厮今夜要不要用饭,全都瞧见了。过不了多时,又有人来叩门,不过门没有开。我等了一会儿,那边也没有叫水,我便睡了。”

她说着,狠狠的抽了自己的手一下,带着哭腔说道:“我这猪蹄子,要不您给剁了?我当真不知道您是三大王啊!”

第六十一章 第三名死者

人群中又是一阵哄笑声。

姜砚之涨红了脸,说起来,他虽然是王爷,但如今也不过是一个十来岁的少年罢了,那种能够震慑住全场的王八之气,尚未生出来。

“走吧。”闵惟秀掀开了门上的封条,推开了门,率先一步走了进去。

姜砚之同安喜路丙紧随其后,那个大婶好奇的探出头来张望,被他啪的一声关在门外了。

这个院子十分的小,几乎能够一眼望到底,屋子的门是敞开着的,秋日干燥,地上留有一层薄薄的灰,显然门口的那位负责清扫的大婶,并不是一个讲究的人。

先是刘府的人来了,后来开封府的人又来抬走尸体,这里来来往往的,地面上都是杂乱的脚印。

“闵五,你看出这脚印有什么问题了么?”

闵惟秀点了点头,“这群脚印之中,明显的有一些脚印比旁的要小上许多,应该是女人的脚印。看鞋头的方向,进去有两次,出来也有两次。按照东阳郡王的说法,他送刘封回来的时候,是一个小娘子开的门。”

“这么说起来,那个叫珍珍的小娘子,是一个人来的,并没有带贴身女婢。这一点很奇怪,哪怕是花娘,身边都会跟着一个小丫头。”

像珍珍这种美貌行首,养得那是比大家闺秀都娇气,手不能粗了,脸不能晒了,怎么可能没有人伺候呢?

姜砚之赞赏的看了闵惟秀一眼,“闵五,没想到你力气大,还聪明!”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她一直很聪明好吗?

以前之所以不动脑筋,那是因为能动手的,为何要哔哔!

现在她被阿娘教训了,凡事要三思而后行,不然要被揪耳朵的!

“这就是为何隔壁的大娘听到了我二哥拍门的声音,却没有人来开门。因为不管是珍珍还是刘封,都没有空。珍珍自己从门口走了出去,那么她走的时候,刘封有没有死?”

“我二哥是不可能杀人的,那么珍珍就很有嫌疑了。而且,刘封阅女无数,他都说珍珍长得美,这么美的小娘子,怎么却在开封府没有什么名气呢?”

刘封在宴会说提到珍珍的时候,只有少数人附和说见过他带珍珍游船,但是其他的人,譬如花中一日滚三滚的闵惟思还有姜术却都不知道,这不合常理。

再加上刘封死得诡异,这个珍珍很有可能并非是常人,这下子就棘手了。

两人边说边搜寻,继续朝着屋子里走去。

屋子中床榻凌乱,其他地方却都十分的整洁,姜砚之伸手摸了摸桌子,上头还有一些灰尘,“这里并没有打斗的痕迹,一切如常,怕是找不出什么线索来了。珍珍我们毫无头绪,不如先回你们府上,去问问闵二哥到底为何又去了刘封的别院。”

闵惟秀点了点头,现如今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

等出门的时候,已经已经是晌午了,不少人都要回家去准备饭食,守在门口看热闹的人少了许多。

阿福百无聊赖的驾着马车,看到闵惟秀来了,拼命的跟她挥手。

众人一路朝着武国公府行去。

闵惟思的住处在前院,离武国公的演武场不远。

闵惟秀进去之时,他刚刚睡醒,正用水在敷脸,一副宿醉未醒的模样。

闵惟秀瞧得气不打一处来,对着他的小腿狠狠的踹了一脚,闵惟思尖叫的跳了起来,“闵五,你把哥哥腿踢折了!折了!”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装,你就可劲儿装!

“昨儿个夜里,姜术送你回府,你为何没有回来,要去刘封的别院,现在刘封死了。”

闵惟思难以置信的看着闵惟秀,“不可能,昨儿个我们还一起喝酒打架呢”,等回过神来,又笑了起来,“哈哈,姓刘的,死得好啊!”

姜砚之咳了咳,“闵二哥,你不好好说,开封府一会儿要来拿你了。”

闵惟思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道,“我?我杀他?我吃多了吗我?我家有矿,金山银山一辈子都吃不完的,我是有多二缺,才去杀人啊!流放去当丘八,你以为是啥好玩的事么?”

“再说了,像我这种斯文人,若是要杀人?还需要自己个动手?动动嘴皮子也能死掉个把人了好吗?实在不行,买凶杀人也行啊!对了,他是怎么死的?”

闵惟秀无语了,都什么时候了,一张嘴还在东拉西扯呢!

她狠狠的瞪了闵惟思一眼,“你不说清楚,就等着流放去吧,到时候脸上刻字,看你怎么办。”

闵惟思这才正经起来,挠了挠脑袋,“昨儿东阳郡王送走刘封之后,那雅室里就剩我同姜术了。对了,姜术捡了一本古里古怪的书,是刘封掉的。于是我们去追赶他的马车,到的时候,我坐在马车外边,姜术就把书给了我,让我去还给刘封。”

“我在哪里拍门,可没有人应声。我瞧着墙头上竟然趴着一个眼冒绿光的色鬼婆子,被恶心得不行,便又拿着那个书回马车了。不信你们去问姜术,当时他就在马车里坐着呢,那书也在他哪里。”

姜砚之十分敏感的问道,“你怎么知道那本书,是刘封的呢?为什么你觉得那本书古怪?”

闵惟思又挠了挠头,昨儿个夜里他喝得有些多。

“我第一眼瞧见,就觉得怪。哦,对了,姜术一开始不知道是刘封的,上头也没有写名字。他是翻开来看了,那个书第一页被撕掉了,第二页是一个长得十分美艳的小娘子,下方写着刘封选珍珍。”

“我们想着,八成是刘封无聊,画的他宠爱的小娘子。这才确定是他掉下的。”

“那珍珍是那个勾栏院里的姑娘?”

闵惟思摇了摇头,“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开封府最不缺的就是倚门卖笑的,我反正不认识什么珍珍。我虽然讨厌刘封,可还真没有想过要杀掉他呢。毕竟都是爹生娘养的,谁也没有那个权力,去随随便便收走别人的命,至少我不会。”

这边正说着,那边就有开封府的一个衙役急急忙忙的冲了进来,“三大王,不好了,晋王次子姜术死了,死状同刘封一模一样,张仵作已经去王府了。”

第六十二章 寻上门来的证据

闵惟思声音发颤,“这……这不可能!今儿个晌午,我从他家中出来的时候,他还睡着呢……”

“你昨晚上没有回武国公府,歇着了姜术家?”

闵惟秀心中暗道不好,手微微发抖,这分明是有人冲着闵惟思来的。

可是上辈子,压根儿就没有出这个事情呀!不对,上辈子她因为太子娶刘鸾做太子妃的事情,生了一场大病,窝在小楼里甚少下榻,直到第二年开春,阿爹要去上战场的时候,这才好起来。

闵惟秀仔细的回想了一下,再次痛骂自己,上辈子很多事情都没有留心,这件事到底有没有发生过呢?

对了,那日是一个艳阳天,她窝在小榻上恹恹的,安喜非要抬她出来晒晒太阳,说长兄替她寻摸了一些好菊。

就是在那一日,她听到了消息,说刘封死了,刘鸾哭成了狗,当时她还幸灾乐祸了好一阵子。

那么这事儿是有的了,也不知道后来是怎么解决的,反正闵惟思并没有被抓到开封府去。

……

闵惟思点了点头,“我们去了刘封那儿,再回来实在是太晚了。阿娘那么厉害,我又鼻青脸肿醉醺醺的,便索性去了姜术那里歇下了。”

姜术说起来是闵惟思的表兄,两人又志趣相投,他过去住,也是常有的事情。

闵惟思红了眼,“我出来的时候,他还睡着呢……我现在就去晋王府,去看姜术……这简直太可怕了。”

闵惟思刚走到门口,便又往后退了回来。

“闵惟思,你说,你为什么要杀我弟弟!我们刘家,就只有这么一条根啊。我们到底有什么不共戴天之仇,你要让我刘家断子绝孙?你看我今日不杀了你!”

一阵歇斯底里的吼声,在门口响了起来,是刘鸾来了。

闵惟秀果断的将闵惟思往自己身后一拉,迈出门去,“哪里来的狗,闯到别人家乱吠!刘鸾,你弟弟死了,与我二哥何干,我告诉你,要耍泼回你自己个家去,不然的话,打死了狗,我可是不负责的。”

有了闵惟秀撑腰,闵家的家丁全都围了上来,拿着长枪,个个都对准了刘鸾。

刘鸾一见闵惟秀,更是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头来,“闵惟思昨夜里在樊楼同我弟弟大打出手,后来我弟弟就没了,不是他杀的,是谁杀的?”

“闵惟秀,我知道你嫉妒太子殿下心悦我,没有想到,你这么狠心,竟然唆使你二哥杀人!”

闵惟秀简直气笑了,“我嫉妒你?我嫉妒你去做妾?你当谁都同你一样,没脸没皮么?”

“你!我不管,今日我就要为我的弟弟讨回公道!三大王,你还不把这个杀人凶手,抓到开封府去关起来!”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本大王如何审案,用不着你来教。”

刘鸾气红了眼,“闵惟思,你是男人就站出来自己个说!”

闵惟思有些恍惚的从闵惟秀身后站了出来,“我没有杀刘封。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不光刘封死了,姜术也死了。”

他的话音刚落,刘鸾就像是疯婆子一般冲了上来,对着闵惟思的胸口一顿狂捶,又是扯衣服又是挠的。

闵惟秀赶紧上前,对着刘鸾就是一掌,刘鸾踉跄着退后了好几步,跌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明明对手像泼妇,怎么感觉自己个倒是像了一个恶霸呢!

闵惟秀有些无语的想到。

“我只有这么一个弟弟啊!他刚出生的时候,周围那些不怀好意的人,都嘲讽我,说阿鸾啊,你看你有弟弟了,以后你阿娘就不喜欢你了啊。毕竟,只有弟弟才是刘家的根啊,你是要出嫁的外人。”

“我之后一直很讨厌他。他也不争气,处处惹是生非,可我有什么办法,他是我唯一的弟弟啊!”

“他去花楼寻花问柳,见了花娘头上戴了别致的发簪,会循着样子,打一个送我;惹我生气了,也会买桂花糕回来哄我。”

“我做了什么错事,阿爹阿娘骂我,他都撒娇撒泼的帮我糊弄过去。我要去做妾,他也笑我,可是外人若是笑我,他便会狠狠的打回去。”

“现在我的弟弟没有了,我的娘家绝后了,日后我被人欺负了,还有谁会为我出头,为我撑腰?”

闵惟思一脸一白,喃喃的说道:“我没有杀刘封。更加不可能杀姜术。”

刘鸾说着,趁着闵惟秀不备,冲上来对着闵惟思又是一爪子,只听得啪的一声,一个东西从闵惟思的怀中,掉落了出来。

闵惟思循声低头,顿时脸色苍白,跌坐在地,往后退了好几步。

闵惟秀见他神色大变,赶忙跑了过去,“二哥,怎么了?”

闵惟思颤抖着手,指了指地上的东西,“书,那本书!刘封的那本书……昨儿夜里,我把书给了姜术。早上我走的时候,他没有醒,因为太熟了,我没有去告辞,自己就走了。这本书,怎么跑到我这里来了……”

闵惟秀看了过去,只见地上放着一本枣红色锦缎包裹着的小册子,封面上用那金仙绣了美人册三个大字,看起来就十分的华贵。

她正想走过去翻开看一看,姜砚之已经率先一步,蹲了下来,翻开了那本小册子。

一打开,第一页便是一个穿着白色羽毛裙的美人图,下面清晰的写着花体字:闵惟思选心羽。

闵惟思更是额间冒汗,心中不寒而栗起来,“什么心羽?我压根儿不认识她,为什么上面会有我的名字?昨儿个夜里,我同姜术翻开看了,上面当时是一个穿绿色裙衫的小娘子……是刘封选珍珍。”

刘鸾身后一个同来的小厮惊呼着站了出来,“小娘小娘,这册子是我们家大郎的,小的虽然不认识字,但是还记得大郎有一日在地上捡到了这本小册子,他翻开一看,就说他的桃花运来了。就是这本册子!”

刘鸾脸色一变,从地上跳了起来,指着闵惟思的鼻子骂道:“闵惟思,你还有什么话说?这就是证据,你若是没有杀掉我弟弟,那他的东西,怎么会在你身上?”

第六十三章 吃人的小册子

闵惟思没有心情理会刘鸾,喃喃自语道,“刘封死了,姜术也死了,下一个八成就是我了……凭什么啊!我吃喝玩乐,虽然没有做过什么好事,但是真的没有做什么丧尽天良,强抢良家妇女的坏事啊!”

姜砚之沉着脸,同情的看了闵惟思一眼,“你们看这个小册子,前面的三页像是被人撕掉了,这边缘还有剩下的残页。若是我没有猜错的话。刘封并不是第一个死者,应该是第二个才对。”

闵惟思一开始就说了,他看到那个小册子的时候,第一页是被撕掉了的,那么在刘封之前,应该还有一个人被选中了,死掉了,只是这家人,并没有声张,是以开封府并不知情。

然后第二页,便是刘封,刘封选珍珍。

第三页,是姜术,姜术选了谁不清楚,因为已经被撕掉了。

第四页,就是闵惟思了,闵惟思选心羽。

刘鸾此刻已经是一头雾水,“什么第二个死者?三大王,你作为提刑官,怎么可以徇私枉法?你们想为闵惟思脱罪,怕是想疯了吧,什么第一页第二页,一本小册子,难不成还能吃人不成!”

姜砚之嫌弃她聒噪,挥了挥手,“路丙,你送刘鸾出去。闵惟思没有杀死刘封,这本小册子,是昨夜里他们在樊楼打斗的时候掉了,姜术捡到的。你若是不信,去问姜术的侍卫,便知晓了。你要是再瞎闹腾,那我就要同大兄说,你妨碍我办案了。”

“三弟,刘鸾说得没有错,现在最大的嫌疑人,便是闵惟思,你应该把他抓到开封府去,不然的话,公平何在?”

闵惟秀朝着院子门口望去,瞳孔猛的一缩。

她没有想到,这一辈子,会是在这种情形之下,再见到官家。

院子门口,乌泱泱的站满了人,官家同太子都来了,武国公同临安长公主一左一右的跟着,还有跟在后头忧心忡忡的闵惟学。

她紧了紧手,满屋子的人都行了大礼,“官家怎么来了?”

官家摆了摆手,径直的走到了闵惟秀跟前,拍了拍她的肩膀,“怎么了,小五都不叫舅父了,可是生气了?我也相信你二哥是清白的,但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凡事都应该按照证据说话。”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砚之不按照律法办事,就算日后洗脱了二郎的罪名,那也不能服众!”

临安长公主立马接道:“这孩子,被大兄你给宠坏了,都十四了,还一副孩子心性。惟秀,三大王断案如神,还能够害了你二哥不成,咱们身正不怕影子斜。”

官家笑了笑,“惟秀同砚之,都是好孩子。”

闵惟秀深吸了一口气,“舅父。”

官家生得十分的儒雅,离他在军营中混迹,已经过去十余载了,多年的养尊处优,让他显得十分的贵气。

他的脸白皙而端正,耳垂肥硕,眼睛细长,看上去颇为的和善。

闵惟秀心中不由得自嘲了一番,一个能做开国皇帝的人,又怎么和善呢。

她永远都记得,宫中来人,要抓逆贼,她哭着喊舅父舅父,惟秀不服!

她力气大,拼命的挣脱了来抓她的侍卫,光着脚丫子一直跑一直跑,像是一头发疯了的牛一般,冲翻了宫卫……

她跪在官家的书房面前,大声疾呼:舅父,惟秀不服!

可是官家并没有见她。

只派了身边的内侍出来,宣读了祖母同二房交出的所谓通敌叛国的证据。

和善啊!

官家听到闵惟秀别别扭扭的声音,勾了勾嘴角,又看向了在一旁憋着气的姜砚之,“你若是真不服气,就快些抓到凶手。这事儿莫要越闹越大了,贵胄之家人心惶惶的。不管是刘封也好,还是姜术也好,就算他们不是皇亲国戚,只是普通人,那也应该为他们伸冤。”

姜砚之拱了拱手,“儿谨听阿爹教诲。”

官家点了点头,“太子同朕一道儿去瞧你王叔吧。姜术没了,你叔父要哭坏了。这世间哪里有比白发人送黑发人,更让人痛心的事呢。临安也同去。”

临安长公主看了闵惟秀一眼,闵惟秀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她这才笑着应了声。

待他们一走,姜砚之便重重的叹了口气,“圣旨以下,只能委屈闵二哥你同我去开封府走一趟了。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我给你安排一个单独关押的地方,派重兵把守,我就不信了,那个心羽会隐身不成,还能直接进来杀你。”

闵惟思想想也是,之前低落的心情好了一些,“也只能这样了,正好,我这辈子还没有睡过地牢呢。”

一行人上了马车,姜砚之也没有给闵惟思戴什么手镣脚镣之类的,“咱们接着说吧。闵二哥你想一想,最近几日,你是不是有什么小伙伴,突发急症死了,或者是说突然不出来玩了。”

闵惟思想了想,“有这么一个,是保和殿大学士的三子陈泊……”

闵惟思说着,突然变了脸色,“若是硬说我们四人有什么共同之处的话,大约在一年之前,我们在一间花茶坊偶遇,都瞧上了一个名叫赵圆圆的螳螂,那螳螂十分的好斗,若是买了出来,绝对是常胜将军啊!”

闵惟秀简直不敢相信的自己的耳朵,“等等,花茶坊里卖螳螂,螳螂名叫赵圆圆?你能更扯一点么?”

“你以为花茶坊就只有那些娼妓行首么?那多无趣。那赵骷髅茶坊的东家姓赵,里头所有的人啊,螳螂啊,蟋蟀啊,鸡啊狗啊的,都有名字,都姓赵。他家的那只鸡,叫赵师师呢,绣花枕头不中用,光毛长得好看,一上场就怂。”

“那后来呢,那只螳螂谁得了?”姜砚之问道。

闵惟思一听,颇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我们四人谁都不服气谁,可着劲儿的拿银子砸人,最后那日是陈泊身上带的银钱最多,他得了。但是刘封这贱人耍阴招,假意要看,最后也不知道怎么的,我去如厕的那一会儿工夫,再回来,就看到那只螳螂已经死了。”

“当时陈泊还同刘封打了一架,不过只是一只螳螂而已,不多久,我们又都忘记了。陈泊前些天还同我们一起喝酒,最近几天都不来了,我遣了小厮去问,陈府的人说,陈泊感染了风寒……”

第六十四章 一个也逃不掉

闵惟秀同姜砚之赶到陈府的时候,陈泊已经死了。

“我儿命薄,前些日子感染了风寒,久治不愈,就在昨夜里,突然没了,老夫白发人送黑发人,心中委实难过,三大王手中的案子,老夫帮不上什么忙,实在是抱歉了。”

闵惟秀看了那棺材一眼,已经被钉钉得死死的了,那棺材盖上还隐隐约约的刻着一些符文。

陈泊肯定不是感染风寒死的,他应该就是第一个死者。

至于陈家秘不发丧,直到今日方才放出陈泊因为感染风寒而死的消息,闵惟秀大致也能够想得清楚。

这陈家,一进门都能够闻到一股子文人的清高味儿,这群人,将脸皮子看得比命还重。

陈泊死得蹊跷,必然会成为人茶余饭后的谈资,人长一张嘴,说什么的有。陈泊的父亲乃是保和殿大学士,祖祖辈辈都是文人,乃是正经的书香门第。

不像刘家,嗯,靠女人上位的外戚;

不像姜家,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暴发户皇亲国戚;

就连闵家,嗯,下对了注,站在风口上的蛮牛家族。

清贵人家出了事,那是心里藏着,脸上笑着,过后了弄死你。

土豪人家出了事,要不滚定撒泼,要不仗势欺人,要不就跟闵惟秀一样,袖子一撸,吃俺老闵一棒!

“陈夫人,陈泊死之前,身边是不是有一本美人册?是不是有小娘子寻他。他是你的儿子,你当真能够忍受他死得不明不白的吗?”

陈学士脸一沉,“闵家小娘子,你一个女儿家,不好好在家中绣花,怎地随意乱跑。我家陈泊是因为风寒去的,我骗你作甚?我夫人也不在这里,你不要胡言乱语。”

闵惟秀不说话,只盯着屏风看。

不一会儿,一个穿着素色衣衫的妇人走了出来,她的身边,还跟着一个披着麻衣的女子,看上去应该是陈泊的妻子。

不等陈夫人说话,陈泊的妻子哭着说道:“那美人册,是有一日,我同官人一道儿去闲逛的时候,从一个小摊上买来的。我瞧见官人喜欢,还特意用上好的红色锦缎重新糊了书封。”

陈学士顿时恼了,“张氏,你出来作甚?子不语怪力乱神,你休要胡言。”

陈泊的妻子普通一下跪了下来,“公爹,我张韵愿意为相公守节,永不改嫁,可我就这么一个心愿,我要知道,陈泊到底因何而死。不然的话,我这一辈子,都没有办法安心。”

她说完,不等陈学士回答,又接着说道:

“翌日一早,他起床之后又去看那小册子,然后惊呼出声,说我捉弄他。我走过去一看,那第一页上不知道何时出现了花体字,陈泊选霓虹。”

“可我对天发誓,当真不是我写的。陈泊不相信我说的话……我们夫妻二人感情很好,经常用了饭之后一起去外头闲逛,可是这日夜里,刚出门不久,就有一个穿着红色衣衫的小娘子寻来了。”

陈泊妻子说的时候,瞳孔猛缩,吓得不轻,“她……她同那个小册子上的美人长得一模一样的,她说,她说陈泊选了霓虹,那霓虹就是陈泊的人了。”

“那小娘子生得端是好看,陈泊第一次瞧人瞧傻了眼,我十分生气,便甩手带着婢女先回来了。我以为陈泊会来追我,但是他没有,那一整个晚上都没有回来。我气了一宿,第二日一早,便遣人去寻他。最后在别院里寻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至于那个叫霓虹的小娘子,我不知道她从哪里来的,也没有办法寻找到她。”

陈泊妻子说着,从怀中掏出了一张纸,“你看,这就是霓虹,我凭着记忆画出来的,你看你看。”

她说着,颤抖着手想要将纸打开,却怎么都打不开,她将手放在嘴中润了润,弄了好半天,总算是打开了,递给闵惟秀。

闵惟秀接过一看,这姑娘唇红齿白,生得珠圆玉润,小腰却是盈盈而握,当真是一个不可多见的美人。

不过,好像是在哪里见过似的。

“那府上之前发生过什么怪事吗?”

陈泊的妻子张韵摇了摇头,她激动的看着闵惟秀,“你相信我说的话对不对?他们都说我得了失心疯,一本册子,上头怎么会自动出现字,上头的美人,怎么可能成真呢?”

闵惟秀点了点头,“我相信你。因为后来这样的事情,又发生了。”

她可是亲眼瞧见了的,那一行花体字,闵惟思选心羽。

只是这字,到底是有人耍了阴谋诡计,还是有什么妖魔鬼怪呢?

闵惟秀紧了紧,鬼怪她反倒不怕,怕就怕……毕竟人心比鬼怪要可怕多了。

陈学士府上问不出什么多余的消息来了,闵惟秀同姜砚之不多时便告辞出了门。

……

是夜,开封府的地牢里。

闵惟思缩在墙角,一双眼睛滴溜溜的看着,若是按照之前的事情来看,今天晚上,那个叫心羽的小娘子,应该就会来了。

姜砚之断案如神,又十分的勤奋,开封府的大牢中,关押的人十分的少。

闵惟思四处的看了看,牢头正坐在地牢的一头喝着酒,叽里呱啦的吹着牛。

原本姜砚之是打算让他单独关在一边的,但是他想了想,还是同大家伙儿在一块,更安心一些,毕竟人多力量大,那个心羽还能再众目睽睽之下,杀了他不成。

在他的斜对面,有一个蓬头垢面的人,蜷缩成了一团,窝在草堆之中,一只老鼠叽叽喳喳的叫着,想要啃食他的脚。

闵惟思瞧着恶心,忍不住搓了搓自己的手臂,又踱着步子,往自己个周围看了看,这一看,才发现在他的左边,竟然也关着一个人。

“嘿,你是怎么进来的?杀人?放火?”闵惟思心中有些发慌,闵惟秀那个死人,说要保护他,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那边的人,坐在一个角落,啪啪啪的用一颗石子儿,不知道在锤着什么。

“你在锤什么,好香啊!你怎么不说话,你是哑巴吗?”

“你看这大牢里,没有小曲儿听,别说美人儿了,连蛐蛐都没有一只,真的是无聊死了。”

那边啪啪啪的声音顿了顿,“你们这些衙内,害了人性命,就毫无半点愧疚之心么?”

第六十五章 你有帮凶

闵惟思眼睛一亮,走得更近了一些,双手抓住了两件牢房中间的栅栏,“呀,原来你是女人啊!我还是头一回见牢里的女人呢,你做了什么坏事?夫君太丑,养外室,你把他毒杀了么?”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感觉一阵香粉迎面扑来,顿时迷住了他的眼睛。

闵惟思暗道不好,想要往后退,却被人一根绳子瞬间勒住了脖子。

一个冷冷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响起,“你选择了心羽,心羽就是你的。”

闵惟思心中简直要跳起脚来骂人,闵惟秀同姜砚之这个不靠谱的,关键时刻都跑到哪里去了,他马上就要死了好么。

再说了,不是说杀人都要变干尸么。

他翻阅典籍,像这种被吸干的,多半是什么采阳补阴之类的邪术,他想着,大不了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可怎么到了他这里,牡丹花没有了,裹脚布倒是有一条!

“救……救……”闵惟思只觉得自己个脖子火辣辣的疼,马上就要喘不上气来了,用尽全身的力气,才从牙缝里挤出了这么两个字。

闵惟秀,你再不来救我,就真的死翘翘了!

“嘭!”只听得一声巨响,那牢房的门啪的一下倒了下来,一下子砸到了隔壁牢房那小娘子的手上,她痛呼出声,抓着绳子的手一松,闵惟思像是一条咸鱼一般,砸到了地上。

“咳咳咳……闵五,咳咳咳……”

闵惟思抬眼一看站在门口的那个人,逆着光,瘦弱的身躯竟然显得无比的巍峨。

只是妹妹啊,为啥你穿得跟个乞丐似的,头发乱如杂草……

擦,这不就是躺在他斜对面,被老鼠啃脚的那个乞丐么……

所以,你一直都在旁边,看着你哥哥被勒了个半死,才冒出来!

闵惟思差点没有气得背了过去。

闵惟秀甩了甩头发,姜砚之已经带着一群开封府的衙役冲了进来,一个个凶神恶煞的提着灯笼,顿时地牢犹如白昼。

姜砚之撇了路丙一眼,路丙赶忙拿钥匙打开了隔壁牢房的门,那屋子里的小娘子心羽一见有机可乘,立马飞奔出来,伸手就想要抓住姜砚之。

姜砚之一愣,完全没有想到那个小娘子竟然还会功夫,一时之间愣在了原地。

恍惚之间,之见一根白嫩嫩的拳头伸了出来,迎上心羽的手……

姜砚之发誓,他听到了骨裂的声音。

心羽一声惨叫,向后仰去,“你不是人!”

闵惟秀挑了挑眉头,她不是人,难道是鬼不成!

一旁的路丙反应过来,立马将心羽制住了,捆了起来。

姜砚之心有戚戚的看了闵惟秀一眼,咳了咳,举起了自己手中的灯笼,照亮了心羽的脸。

只见她生得珠圆玉润的,端是一副好容貌。

“我果然没有猜错,不管是霓虹,还是珍珍,还有心羽,都是同一个人。”

“你是在报复他们四人。他们四人都贪花好色,是以你才使出了一招美人计。”

闵惟思一听,别过头去,谁贪花好色了!再贪也没有姜砚之贪啊,那小眼珠子,就差没有黏在他阿妹身上了!

“你知道陈泊出自书香门第,尤其喜欢那些稀奇古怪的书籍,美人画像,于是你乔装之后去摆摊,让他买走了美人的画册。然后你假装成霓虹,去引陈泊,然后利用邪术,将其残忍杀害。”

“陈泊的妻子见过你,画了你的画像,而闵惟思还没有死之前,他的那一页纸还没有被你撕掉,那画像明明就是同一个人。再则,见过珍珍的洒扫大婶,形容她是珠圆玉润,美貌惊人;而陈泊的妻子,形容你,亦是同样说的珠圆玉润。”

“我一见到你,看到你这么大的脸盘子,就知道没有错了!”

心羽有些目瞪口呆,破着破着案,怎么还不忘随手给她一个暴击啊!

“你为了不让后面的人起疑心,杀掉一个人,就拿走写了不同名字的那一页纸。之所以你第一次没有杀死刘封,第二次才杀死他,一来,第一次刘封硬拉你去游船,人太多你不方便下手,二来,你要寻找机会,在第二页上写刘封的名字。”

“我同他们四人有什么仇,为何要杀他们?我一个寻常的小娘子,哪里会什么邪术,将他们变成干尸?我又没有妖法,陈泊买走小册子的时候,上面什么字都没有,为什么后来会有字?你不要污蔑……”

心羽说到一半,身子僵住了。

姜砚之笑了出声,“你怎么知道他们变成了干尸?你又怎么知道陈泊买走小册子的时候上面没字,后来又有了字?这些事情,只有开封府负责这案子的几个人和凶手知道。”

刘封成了干尸的事情,为了避免引起恐慌,对外宣称的只是说被人杀掉了。姜术的事情一出,照前例处理。就算有人说走了嘴,但是陈泊变成了干尸,就当真只有他们几个刚去了陈府的人,以及凶手知道了。

凶手这是不打自招。

“不过你问的问题,我都能够回答。”姜砚之说着,看向闵惟秀,得意的挺了挺胸膛。

“传闻王昭君出塞,吃不惯面食,于是将面粉冲洗,将面筋分离出来,剩下的粉十分的细腻,她用来做面条吃。这种剩下的粉,有一种神奇的本事,若是吐一口唾沫进去,会变颜色。”

“之前从闵惟思那里拿到小册子,我就觉得有些奇怪,那小册子之上,有一些淡淡的蓝色手印,后来我见她给闵五递纸,撕不开的时候,会用口水润润手。我便想通了这个问题。”

“你用那种粉同水搅拌了之后,在纸上提前就写好了字。然后微微的将第一页和第二页微微的黏在一起。张韵翻不开,她就会润手指。”

“若是我没有猜错的话,之前你的小册子是蓝色纸封的,这样就算是有手印,或者是字显露出来之后,合上封面,会反印在小册子的封皮上,都没有关系。但是你没有想到,张韵穷讲究,为了讨好陈泊,将小册子换了红色锦缎封面。”

“至于你说,你一个小娘子,不会邪术,不能把他们变成干尸,这一点你倒是没有说谎,因为你有帮凶。洪珍,你认识赵离吗?”

第六十六章 这个看脸的世界

“赵离?”那小娘子的眼神有些迷茫,“我不认识什么赵离。”

她说着,脸色一变,“你怎么知道我叫洪珍?”

姜砚之叹了口气,心中泪流满面,他明明就瞧见这小娘子的左肩膀上站着一只螳螂。

他猜想,这螳螂应该就是闵惟思说的,那只十分的厉害的斗士赵圆圆了。

同样是鬼魂,一个是猫,一个是螳螂,而且都姓赵,很大的可能性,是有什么关系的。

没有想到,都是他想多了。

姜砚之想着,偷偷的看了闵惟秀一眼,见她似笑非笑的,脸颊顿时红了起来。

姜砚之咳了咳,“你当本大王是吃素的么?他们四个人,在赵骷髅茶坊同时抢过那只螳螂,这是唯一的共同点。凶手处心积虑的要杀死他们四人,一步一步都是设计好的,那么闵惟思为何会是最后一个呢?”

“我猜想,因为在那只螳螂死的时候,他出恭去了并未在场。我去陈家之前,遣人去赵骷髅茶馆问了这桩旧事。洪珍你家中只有一个寡居的老母亲,全靠你在街头卖艺讨生活。”

“结果因为你生得美貌,经常惹来地痞无赖,你母亲为了保护你,被人打成了重伤,需要人参续命。你求救无门,便在赵骷髅花茶坊门口跪着,想要卖身救母。”

洪珍一听,呜咽着哭了出了声,她猛的一下站了起来,指着闵惟思骂道:“他们都该死,该死!这群狗东西,仗着投了一个好胎,便胡作非为。我阿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啊,躺在那儿眼看着就不行了,我哭着求他们,他们却没有一个愿意救人的。”

“原本是我有所求,我不怪他们,但结果呢……哈哈,他们豪掷千金,为的是什么啊?为了买一只螳螂!”

“普通百姓的命,就有那么贱么,连一只螳螂都不如啊!我阿娘没有了……”

闵惟思喘过了气了,惊讶的说道:“哎呀,我想起来了……可是那时候,你不长这样啊!”

洪珍哈哈大笑起来,“你看,男人就是专门看脸的。若是我那时候长这副模样,又怎么会连卖身都卖不出去呢?我自幼脸上便有一大块乌青的胎记,我一生下来,阿爷阿奶便说我是恶鬼,生得如此丑陋。”

“想要将我掐死。我阿娘为了保住我的性命,自请下堂,带着我从家中出来四处讨生活。天天风吹日晒,粗活累活脏活,我样样都干……容姿越发的粗鄙。”

“你说错了,那些地痞无赖,并非因为我美貌来欺负我,而是因为我们是孤儿寡母啊。那一夜,我尝尽了人情冷暖,阿娘死了,我掏空了家底,才勉强给她买了一口薄皮棺材,让她有了一个容身之处。”

“我葬完阿娘,心中悲愤,人命如草芥,活在这个世上又有什么意思呢?就在我闭着眼睛在我阿娘坟头上上吊的时候,陡然之间我上吊的绳子断了……你们看啊,这贼老天,连死都不让人死啊!”

姜砚之看了她肩头上的那只螳螂一眼,“不是贼老天不让你死,你那只螳螂不让你死。”

洪珍看着姜砚之的视线落在了她的肩头上,惊讶的抬起了眼,“你竟然看得见!”

“对,我自尽不成,跪在坟头痛哭,突然脑海中便出现了一个声音,它说你恨吗?恨的话,我们就一起报仇吧。我当然恨,我怎么能不恨?”

“于是我先去杀了那群害死我阿娘的地痞无赖,每杀一个人就让圆圆(螳螂)吸干了他,每吸一个人,我就变得美丽一分,而圆圆的鬼魂就更强壮一分。”

“然后,就是那群见死不救的,害死了圆圆的恶人。多好笑啊,我之前丑陋的时候,跪着求他们,他们都不理会我,后来我变美了,他们一个个的都对我言听计从……”

眼见着洪珍越说越激动,姜砚之立即出言打断了她,“圆圆并没有杀人的能力对不对?所以你才非要先用绳子勒死闵惟思,然后它才能够吸收死去的人的鬼魂。张仵作告诉我,虽然刘封同姜术已经变成干尸了,但是他们是中毒而死的。”

洪珍伸出手来,怜惜的摸了摸自己的肩膀,“杀母之仇,我当然要自己报。我把砒霜放进了酒菜里,毒死了那三个。到了第四个这里,他却被关进了大牢里。”

“你们不是派人在外头守着,等着有人来杀他么?怎么会知道,我就在他旁边的?”

姜砚之摇了摇头,“我们并不知道你提前进来了,我们只是做了两手准备而已。所以洪珍,你这是对杀死了陈泊,刘封还有姜术,供认不讳么?”

“不要想着逃脱,陈泊的妻子可以证明,你是最后同他在一起的人;刘封隔壁的邻居,还有东阳郡王,都亲眼瞧见了你……你要杀闵惟思,更是众目睽睽之下,这么多人都瞧见了。”

洪珍闻言哈哈大笑起来,“圆圆咱们走。”

她的话音刚落,原本路丙捆在她身上的绳子陡然之间像是被什么切割了开来一般,众人都被这眼前的一幕给镇住了。

这他娘的是我们眼瞎了吧?

小李飞刀那也得有刀啊!难不成是螳螂用鬼脚割的?

洪珍一个箭步,便冲出了门,路丙要抓,眼见着自己的手像是被什么利刃割到了一般,顿时鲜血直流。

洪珍得意的笑了笑,那笑容还没有舒展开来,就僵硬在了脸上。

只见闵惟秀一伸手直接掏向了她的肩膀,另外一只手抄起一块石头,对着洪珍的面门就是一拍。

洪珍那美若天仙的脸蛋,顿时鲜血直溅。

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冷酷无情的女人,这是洪珍的最后一个想法,然后她便眼前一红,往后一仰,倒了下去。

现场的空气一时之间有些凝固。

不少人都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头,我滴个娘啊,这看着都能疼一天啊!

闵惟秀木着脸,另外一只手用力一捏,吓得姜砚之往后退了好几步。

“闵……闵五啊,你咋把圆圆捏死了……”

闵惟秀走了进去,扶起还坐在地上的闵惟思,一字一句的说道:“要杀我二哥?别说是一只螳螂了,就是一个人,我都毫不犹豫的捏爆了他。”

闵惟思一听,眼泪都快出来了,“刚才我快要被人勒死的时候,你咋不说这话!”

第六十七章 我做了一个梦

闵惟秀听了这话,脸都绿了。明明是一家人,为什么你不让我再拽一刻钟!

她说那话的时候,都觉得自己起码又长高了三尺,威武雄壮犹如巨人,若是在战场上,这气势得压得辽人瑟瑟发抖。

她之前已经竭尽全力去救闵惟思好了么……可是她低估了他的弱鸡程度,对抗一个小娘子,竟然都毫无还手之力!

众人呆滞了好一会儿,这才回过神来,几个衙役有眼力见的将洪珍重新五花大绑了进来,实在不放心,又用那铁镣,锁住了她的手脚,这才松了口气。

“三大王,这个世上真的有鬼么?”一个年纪轻轻的衙役,白着脸问道。

刚才大家伙儿可都瞧见了,一阵阴风过来,路丙的手就莫名其妙的破了。

姜砚之没有说话,只是定定的看着那小哥的身后,小哥只觉得他全身的毛都竖起来了,该不会在他的身后,正站着一只鬼吧……

他不敢扭头,吓得狂奔到了闵惟秀身后:“壮士,救命啊……”

闵惟思听得哈哈大笑起来,“小五,他叫你壮士!”

那小哥恨不得抱住闵惟秀的大腿,开玩笑,对着那样的美人,都能一言不合就拍脸,空手就能抓鬼的小娘子不是壮士是什么!

姜砚之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儿,人生寂寞如雪,除了闵五,没有人有胆子接得住他的幽默,要不说他们是天生一对呢!

“骗你的呢,你身后没有鬼。”

“洪珍已经被抓了,我要带我二哥回去看郎中了。你也快些把路丙带回去包扎一下吧,血都要流干了。”

路丙泪流满面,终于有人想到我了。

闵惟秀扶着闵惟思上了马车,姜砚之还有公务在身,只能留在开封府里整理卷宗。

“二哥,你为什么当时不救洪珍的阿娘呢?我记得年幼的时候,咱们一道儿出门,你见了乞丐都会给他们买馍馍吃。有一次下雪,一个小女孩晕在了雪地里,你还非要阿福驾了马车,送她去医馆。”

“我记得小的时候,二哥十分的聪慧,我们明明是一样大的年纪,二哥能够背完论语了,我却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总感觉……”

闵惟思躺了下来,将头枕在了闵惟秀身上,因为脖子受了伤,他说话的声音有一些沙哑。

“那是什么地方?花茶坊,来来往往的,不是达官贵人,就是衙内纨绔。你知道在那里,有多少小娘子想尽各种办法,要进府么?”

“我当时和姜术一起去的,那个家伙,比我还心软,就在这个月上旬,他便给一个卖身葬父的小娘子掏了钱……结果那小娘子非要跟着他家去……她那阿爹根本就没有死……”

“打那之后,我们瞧见那些卖身的,就心烦,你要是要卖身,去寻人牙子啊,想做奴婢也好,想去做花娘也罢,不是很快就能拿到钱了吗?说来说去,还不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我怎么知道,洪珍的事就是真的呢?”

“就算我们没有同情心,把钱拿去买玩物,没有救她阿娘。那我们也没有亏欠于她,钱是我的,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她穷就有理了,我们富有就是罪过吗?”

“她凭什么报仇,还杀了姜术和陈泊。”

“这个世上,就是有那么一种人,理直气壮的把别人的东西,都当作是自己的。”

闵惟思说着,嘴角带着一丝犀利与嘲讽。

闵惟秀莫名的觉得眼角泛酸,她二哥好像在说洪珍,又好像不在说洪珍。

“二哥……”

闵惟思咧了咧嘴,又恢复了之前那懒洋洋的样子:“人总是会长大,会变的。仲永小时候,不也是神童么?惟秀你上个月还是蚂蚁怕踩死一只的假淑女呢,这个月不就成了人鬼都打的女壮士么?”

闵惟秀沉默了好一会儿。

“二哥,我最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阿爹死了,阿娘也死了,大兄也死了。只剩下我和你。”

“我拼命的去求官家,官家不见我。那些以前同我们家交好的人,都像是不见了一样……我被流放去了雁门关。”

“直到我第一次上战场,被人从背后捅了一刀,我才明白,我学过的那些贵女做派,在生死关头,毫无用处……”

闵惟秀说着,看向了闵惟思,却瞧见他已经泪流满面了。

“二哥”,闵惟秀挠了挠脑袋,有一些手足无措,她一个人的力量有限,若是闵惟思能够成长起来,说不定来年她的胜算,能够大一些,一个人力挽狂澜什么的实在是太难了。

她重生了这么久,也就是跟在姜砚之屁股后头,看着他审案子罢了。

每到午夜梦回的时候,她就在想,她到时候要用什么办法来救阿爹呢,可是想到了天明,也只是走一步看一步,这种毫无用处的答案。

可是她没有想到,闵惟思竟然哭了。“只是一个梦而已,不能当真。”

闵惟思揉了揉眼睛,再也没有说话。

直到马车在武国公府门口停下,闵惟思才轻轻的说道:“不会成真的。”

“有二哥在,不会成真的。”

闵惟思说完了,坐了起来就要下车,闵惟秀赶忙伸手抓住了他的胳膊。

“二哥,你知道对不对?你知道在我的梦里……为什么会发生那样的事!”

闵惟思没有回答。

车外已经传来了临安长公主的声音,“我的儿,你可算是回来了,快快快,郎中已经等着你了。我听了开封府来人说你受伤了,吓得不轻。”

闵惟思撩开帘子,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阿娘,儿子没事,脖子上这点小伤,还不及您拿藤条抽我抽得疼呢!”

临安长公主瞪了他一眼:“你惹出这么多事,待伤好了,看我不抽你。一张嘴就贫,也不知道随了谁!”

闵惟思跳下了马车,“我这么聪明伶利,受小娘子欢迎,当然是随了阿娘你呀。”

闵惟秀紧了紧拳,也跟着跳了下去。

“天呐!惟秀,你快沐浴更衣去,怎么这幅打扮,身上还一股子臭味。”

闵惟秀一低头,才发现自己还穿着在地牢里乔装用的破衣衫,头发也是乱糟糟的。

抬起袖子一闻……闵惟秀自己都退了好几步,“阿娘,我这就去!”

第六十八章 你是我的未婚妻

“小娘,放些干花瓣吧,前些日子刚晒好的,还香着呢!”

安喜说着,从一个小藤篮里抓了一捧花儿,放进了闵惟秀的浴桶之中,“路丙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弄来的这身衣衫,竟然也敢给小娘穿!”

“小娘,安喜给你绞干头发吧。”

安喜絮絮叨叨的说了许多话,闵惟秀的心思却早已经放飞了。

闵惟思到底知道什么呢?他明明知道,为什么又不告诉她?

莫非因为他也是重生一世,所以同她一样,难以启齿?

闵惟秀想着,猛的一下从水中站了起身,却忘记安喜正揪着她的头发擦干呢。

“疼疼疼!”

闵惟秀嚷嚷出声,却因为疼痛冷静了下来。

这不对。

她重生之后,并没有掩饰自己的改变,如果闵惟思也是重生的话,应该会发觉她同上辈子大不相同了。

会对她产生怀疑,来试探她才对,但是他却半点异样都没有。

若说他全是演的,那他得有多厉害!

还有,如果闵惟思是重生的话,那他应该也会出现和她一样,灵魂不契合的问题。

但是姜砚之那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大嘴巴,见了闵惟思那么多次,从来没有提过这事儿。

可若他不是重生的,那为何听她说起梦的时候,又会是那副模样呢?

他有秘密。

当你发现自己的亲人有秘密的时候,你会怎么办?

闵惟秀果断的起了身,换好了衣衫,又从自己的箱笼里翻出来了一些活血化淤的药,朝着闵惟思的小院走去。

与其左猜右想的,不如直接去问。

“五娘怎么来了?郎中给二郎开了些安神药,他服了之后已经歇下了。可需要小的唤醒他?”

闵惟秀顿了顿,看着闵惟思屋子已经是漆黑的一片,叹了口气,“算了,我也没有什么要紧事。明日再来看他。”

……

结果到了第二日,闵惟秀也没有瞧见闵惟思。

一大早她还在演武场,就被姜砚之这厮盯得全身发毛了。

他蹲在演武场的一角,扯着地上枯黄的杂草,像是一条被主人抛弃的小狗。

闵惟秀强忍住去摸他脑袋的冲动。

“闵五,你说我阿爹这个人,怎么就那么坏呢。过河拆桥,翻脸比翻书还快!明明是我帮他审清楚了案子,还抓住了凶手。结果他说啥你知道吗?”

“他说儿啊,你快离开开封府吧,你看你多留了一天,就死了好几个皇亲国戚啊,你若是再待一个月,怕是咱们老姜家就要绝后了啊……”

“我还没有送姜术上山,他就赶我出开封府,你说怎么有这么不讲理的爹呢!”

闵惟秀脸上笑嘻嘻,心中暗骂了一句,你爹岂止不讲理,他还赶尽杀绝。

“你爹算好的了,只是开口赶你。要是我爹,直接把你踹出去。你瞧着吧,待我二哥好了,我爹能把他打得在床上躺个把月。

姜砚之不敢置信的看向闵惟秀,“武……武国公还会打人?”

“不然呢?你大可以惹他试试看,他发起狠来了,别说你是皇子了,他连自己都打。”

姜砚之倒吸了一口凉气,又开始扯起草来,“唉,我一会儿就要离开开封府了,都没有人来送我。陆丙都在为我打包行李了。闵五,你没有什么要送我的么?”

闵惟秀被他问得有些不好意思,她虽然对官家嗤之以鼻。

但是姜砚之,对她当真是没有设么好说的。

“要不把我的狼牙棒送一根给你防身?我最近力气大了不少,之前的那一根已经用得不趁手了。”

姜砚之欲哭无泪,“就你那狼牙棒,我一拿,手都折了,咦……若是手折了,是不是可以不离开开封府了……”

……

“三大王,你千万不要想不开呀……那伤筋动骨一百天,日后便是好了,也不能提重物的。”

在一旁的安喜听得这二人的对话,简直脑壳都是疼的,你们两个,今年三岁么?

姜砚之这才放弃了那等想法,只是眼巴巴的看着闵惟秀。

闵惟秀咳了咳,从腰间解下了一把小匕首,递给了姜砚之,“这个给你防身,锋利着呢,你不会功夫,小心别伤到自己了。去了外地做提刑官,别像在开封府一样嘚瑟,毕竟强龙不压地头蛇,万一把人家惹恼了,把你暗地里咔嚓了,都没有地方说理去。”

姜砚之这下高兴了,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儿。

他觉得自己心中的欢喜,压都压不下去,闵惟秀还没有开窍呢,但是她现在能够这么关心他,已经算是进了一大步了。

他想着,四下里看了看,小声说道:“闵五,你知道么?我们两个早就有婚约了,我的奶嬷嬷亲口告诉我的。说当年我们是指腹为婚。”

闵惟秀的脸一下子爆红,“怎么可能,我从没有听我阿娘提过?”

她阿娘岂止没有提过,前不久还对她说,姜砚之不是她的良人。

姜砚之这厮惯来不按常理出牌,指不定是忽悠她的。

闵惟秀想着,问道:“那当年指腹为婚是怎么说的?”

姜砚之见她并不抗拒,越发的开心,“当然就是我阿娘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同你阿娘肚子里的孩子,指腹为婚啊!”

他的话音刚落,身后便传来一个声音,“是么,我可不想要你这么一个未过门的妻子呢……我阿娘肚子里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我,一个便是小五,按照顺序来排,就算指腹为婚,那也是先轮到我呀!”

闵惟秀听到这话,眼泪都快要笑出来了!

姜砚之傻眼了!

还能这样!还能这样?

简直是悲痛欲绝!

你是男的啊,男人和男人怎么指腹为婚!

简直了!

不等他说话,路丙已经从墙头伸出脑袋来了,“大王,东西都已经收拾好了,咱们该走了,官家派人送你出城呢。”

姜砚之欲哭无泪,他爹怎么这么过分啊!生怕他不走,还派人来看着他!

闵惟秀笑得直不起腰来,虽然把自己的喜悦建立在姜砚之的痛苦之上,有点不好意思,但是真的很有趣啊!

“三大王……”路丙又继续催促道。

姜砚之没好气的摆了摆手:“就来了。”

他说着,眼疾手快的将一个锦盒塞到了闵惟秀手中,然后拔腿就跑,麻溜的爬上了楼梯,翻墙回去了。

闵惟秀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便已经不见踪影了。

第六十九章 不做鱼肉要做刀

闵惟思哼了一声,“算你跑得快。小五你小心着些,这小子贼得很,别被他骗了。咱们阿娘向来不怎么喜欢姜砚之的母亲蔡淑妃,怎么可能让你们指腹为婚。”

闵惟秀笑了笑,“阿娘也没有同我说过,指不定是当年官家的一句玩笑罢了,二哥放心,我不会当真的。”

指不定半年后她就家破人亡了,哪里还有什么心情谈情说爱呢?

更不用说,若要害死她阿爹的人,是官家。

那她定要将这天捅一个大窟窿,到时候他们二人又该互相如何面对呢?

阿娘说得没有错,姜砚之并非是她的良人。

闵惟思见她果真没有动心,松了一口气。

他脖子上的淤青,过了一夜,变得越发的触目惊心。

“二哥,昨儿个我问你的问题,你是不是该回答我了。”

闵惟思伸出手来,可着劲儿的搓了搓闵惟秀的脑袋,“你不知道么?我这个人,看个话本子都要偷偷掉眼泪的。像我阿爹这样,壮得能打得死牛的,像我阿娘那样,千年老妖精变成人的,怎么会死呢?”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被你那么一说,顿时就悲从中来……最可怕的是,我没有死就罢了,还要养着你……天哪,就你一个朝食要吃七八个胡饼的肚量……你哥哥我肩不能提手不能扛,凭自己个本事一个铜子都赚不到……”

“只能把自己个卖给哪个贵妇人,才能让你吃得饱饭了……我一想到这个,就悲从中来,还能不哭么?”

闵惟秀愣了一会儿,抬起手对着闵惟思的背上捶去,“你就胡诌吧你!你这个人真是!”

闵惟思一边躲一边笑,“逗你的呢,你别恼别恼。”

兄妹二人一个跑一个追的,闹腾了好一会儿,当然闵惟秀无时无刻都控制着自己的力道,不然的话,一个失手,还不把闵惟思的老血捶出来。

跑了好一会儿,体弱的闵惟思摆了摆手,气喘吁吁的弯着腰:“不跑了不跑了。”

闵惟秀鄙视的看着他,“看你哪里像是十四岁的小郎君,跟八十岁的老头子一样。酒色伤身,你偏不信。”

闵惟思咳了咳,做出了一副老人家的模样,“是啊,年纪大了,以后啊,都改了。”

“二哥,你说若是那梦成真了,我该如何做,还能够救阿爹呢?我勤练武功,却总觉得还是无从下手。”

闵惟思弯着腰,不看闵惟秀,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你一个人,自是不行的。如果闵家要遭逢大难,要二哥我撑起门户,那么我有两个思路。”

“第一个,把你们都嫁出去。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不管家中犯了什么事,都罪不及出嫁女。”

闵惟思说着,站起身来,看了看墙的那一边,“这么看来,若是姜砚之真能娶你,倒也是一桩好事。只不过没有圣旨,你不要同他有什么纠葛。他是皇子,嘴上说得一千个好,一万个好,有什么用?”

“待你芳心已许,圣旨却指婚了别人,那你怎么办?像刘鸾一样,去给人做妾么?你要胆敢有那种想法,不用阿爹阿娘,哥哥我就直接打断你的狗腿。”

“姜砚之如今天天粘着你,官家又岂能不知,但是他却让姜砚之出了开封城,这说明了什么?”

闵惟秀一愣,这说明官家并没有把她指给姜砚之的想法。

“但是,如果咱们家有大难,姜砚之能够护得住你。”

闵惟秀听得又是一愣,上辈子的时候,姜砚之跑到哪里去了呢?

“那第二个思路呢?”

闵惟思凑近了一些,低声说道:“鱼肉任人宰割,那么我们不做鱼肉,做刀。”

大陈朝对武将提防得厉害,经常会将武将换防,号称是铁打的丘八,流水的将军。

一个将军还没有在当地驻军中建立超凡的威信,便又立马被调任到其他的地方去了。

像武国公闵归,如今同闵惟学一道儿,管着开封府附近的驻军。但若是去打雁门关,很有可能,他就是挂个帅,手底下的兵,却是从离雁门关近一些的地方调集的,管起来总是有需要磨合的地方。

而且除了武将之外,还有皇帝的亲信文官,作为监军相随,甚至让文官挂帅,武将打仗,他们便指手画脚的,由于他们能够直达天听,不少武将,都受到了他们的钳制。

打起仗来,束手束脚的,十分的让人不舒服。

武国公征战多年,战功赫赫,在军中颇有威名,但却很少有自己真正的嫡系部下。

他们怎么做刀?

“刀并不光是指的武力,还有人脉,名声,十个人欠你的,有一个人愿意在咱们家落难的时候站出来,那就不枉费了。你好好想想。”

闵惟秀想了想,喃喃自语道:“怕自己强了让人忌惮,自剪羽翼以证清白?可惜了,没有尖牙利爪的老虎,同猫有什么区别?”

闵惟思若有所思,却没有继续说这个话题。

反倒是拽了拽闵惟秀,“走吧,有些事情,也不是一日便能想出办法的,何况只是你的一个梦呢。走,二哥带你去看一个大秘密去。”

……

一刻钟后,闵惟秀换了一身衣衫,跟着闵惟思一道儿上了马车,朝着景雀桥驶去。

闵惟思领着她下了马车,果断的寻了上回闵惟秀同安喜躲着看好戏的地方蹲了下来。

闵惟秀有些恍惚,真不愧是她的亲哥哥啊,兄妹二人连眼光都一眼。

“二哥,来这里看什么?这里都是来私会的小情儿,看得要长针眼了。”

闵惟思嘿嘿一笑,“你把自己个的下巴托好了,到时候惊讶得掉地上了,我可不帮你捡!”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她闵惟秀生死荣辱什么没有见过,还能有什么事情惊掉他的下巴?

说话间,就看到一个十分魁梧的男子,一脸欢喜的走了过来,而他的身边,还跟着一个穿着宝蓝色裙衫的小娘子。那小娘子,生得花容月貌便罢了,举手投足之间,都透露出一股子大家风范,一看就出生不凡。

哎哟喂,那个长得跟熊一般的,不是她的长兄闵惟学吗?

第七十章 哥哥你大胆的往前走

闵惟学乃是武国公府的长子,大陈爵位非世袭制,是以也就没有什么世子之说。

他这个人,同武国公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除了脾气远不如厮杀多年的武国公火爆外,其他的几乎是一模一样。

“我的天呐,二哥,我怕是眼睛瞎了吧!大兄旁边站着的是谁?那不是吕相公的幺女吕静姝吗?”

“吕相公可是放出话来了,吕姐姐是要嫁明年金榜择婿,大兄现在弃武从文也晚了啊!”

不怪闵惟秀惊讶。

这吕相公乃是一国宰相,乃是正正经经的大文豪。对于大字不识几个的武国公,那是极为的看不上眼。

你当武国公嚣张跋扈,不把文臣放在眼中,天天被御史骂得狗血喷头是因何而起的,就是因为这位吕相公啊!

遥想当年,吕相公还不是宰相,还在以耿直谏言,刚直不阿为筹码,朝着人臣的最高位置上爬。

这爬得有楼梯啊,你要当直臣,那不能光骂皇帝啊!

骂一次就罢了,骂得多了,脾气再好的皇帝那都得削了你啊!

于是他便开始选中了一个最佳的目标人选,你瞧,虎背熊腰,说话不过脑子,还功高震主,不骂你骂谁啊!

吕相公那张嘴那叫一个利索,恨不得骂得你祖宗八代都是卖国贼啊,武国公不知道怎么反驳,抓耳挠腮一番,实在是气不过,当场翻脸了。

早就说过,她爹狠起来连自己都打,何况你一条一直叽里呱啦的老倭瓜!

得,二话不说,直接上去把吕相公揍了一顿……满朝文武都傻眼了。

因为这事儿,她爹被罚了三年俸禄,她阿娘领着他们兄妹亲自登门道歉,才勉强揭了过去。

打那以后,那些文臣,时不时的都要把武国公揪出来明嘲暗讽一通,武国公读书少,对于那些咬文嚼字的破玩意儿听不明白不做理会,让人误会奸臣的脸皮就是厚啊!

对于明着来的那些,二话不说,直接揍。

闵惟秀掐指一算,她爹的俸禄已经不知道扣到猴年马月去了,估计这辈子为了老姜家鞠躬尽瘁,都拿不到一个大子儿了。

吕闵两家至此,那是相看两厌,武国公见了吕相公,那是要举拳示威的。

吕相公见了武国公,那是要高抬下巴,眼带蔑视,重重的哼一声,时不时来一个“夏虫不可语冰”。

现在,她看到了啥,她看到了她大兄同吕相公的闺女在谈情说爱啊!

难怪闵惟思要说她小心下巴惊掉了,她现在何止吓得下巴掉到地上,她的下巴简直直接掉进地府里了好吗?

“二哥,你告诉我,吕静姝是不是天生有眼疾!”

闵惟秀扭过脸,认真的问道。

闵惟思觉得自己个牙疼,“我也是这样想的。可能天生就看不见吧!”

一旁的安喜无语的看着嘀嘀咕咕的兄妹二人,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你们两个孤家寡人,纯粹是在嫉妒找到了仙女儿的大郎吧!

在那姻缘树下,闵惟学憨厚的挠了挠头,从怀中掏出了一个锦盒,递给了吕静姝,“我自己个做的,不值当什么,你看看有哪里不喜欢的,我再改。”

吕静姝红着脸,结果打开一看,只见里头放着一把檀木的梳子,上头只简单的雕着一只梅花。

“很好看。我上次瞧见你的荷包旧了,给你新缝了一个,里头放的是一些草药。你在军中,刀剑无眼,若是遇到了危险,拿出来嚼一嚼,就是金疮药。”

……

闵惟秀同闵惟思看得眼睛都红了。

“我大兄竟然还有这手艺?这简直就是张飞绣花啊!我头发又长又密,也很需要梳子啊!”

“我养了那么多小娘子,从来都没有人给我送荷包啊!话说惟秀啊,不都是妹妹给哥哥绣荷包,做鞋袜的吗?我长了十四年,没有瞧见过你做的一针一线啊!”

“只要你不怕被人说,嘿,闵二郎,今儿个怎么戴只鸭子就出门呐,一个月之后我就送你一个。”

“一个月你就能绣一只鸭子?二哥还是骑马去追三大王吧,求你了,把我妹妹带走吧!”

闵惟秀哼了一声,懒得理会他,“怎么办,我觉得他们两个都散发出了香甜的气息,我光是闻着,都要齁了。”

闵惟思吸了吸鼻子,心酸的说道:“明明我风流倜傥又多金啊,为什么从来没有小娘子心悦我呢?”

闵惟秀看着树下的二人,突然好奇的问道:“奇了怪了,那姻缘树不是之前倒掉了,还砸到了太子了么?怎么又长出来了一棵?”

“小娘,这事儿我知道,这月老庙怎么可以没有姻缘树啊!倒了之后,他们又重新寻了棵又大又壮的来,听闻比以前的香火更旺了呢,他们都说,来这里祈福的人,小情人能天长地久,犹如太子同刘鸾;若是尚未出嫁的小娘来求,未来能做皇子妃!”

闵惟秀无语了,你们这纯粹就是弄虚作假啊!

……

说话间,闵惟秀只觉得一个巨大的阴影遮在了自己的头顶上,她抬头一看,只见他大兄正站在她的面前,颇有些尴尬的看着她。

“嘿,大兄你好,你也来月老庙散步啊!”

闵惟秀差点喷出口水来,她二哥这话说的!

“你们说话声音太大了,我同静姝都听见了。第一把梳子做给了静姝,但是我给你同阿娘,都各做了一把不一样的。至于荷包,二郎,你还是戴小五绣的鸭子吧。小五,大兄已经有荷包了,就不用你绣的了。”

闵惟秀简直觉得自己的牙齿都要甜掉了。

既然已经被发现了,就没有什么好躲藏的了,她想着,站起身来,拍了拍自己身上的土,“吕姐姐安好。”

吕静姝红着脸点了点头,“大郎,今日我便先回去了。不用送了,马车就在旁边。”

闵惟学脸一红,“你们两个在这里等着,我去去就来。”

他说着,小心翼翼的护送了吕静姝朝着马车走去。

闵惟思叹了口气,“大哥要出嫁了,我好惆怅。”

闵惟秀踹了他一脚,上辈子的时候,直到闵惟学战死沙场,他也从来都没有提过吕静姝。

第七十一章 山人自有妙计

至于吕静姝后来如何,闵惟秀很快被流放去了边关,自然是不知晓了。

她想着,突然觉得心中又暖又酸,暖的是她上辈子早早死去的长兄,原来也有过心爱的小娘,至少没有白活一世。

酸的是长兄明明有过这么好的爱情,却终究是阴阳相隔。

谢天谢地,人生还可以重来一次。

闵惟学送吕静姝上了马车,便又转身回来了,他颇有些尴尬,“你们两个,怎么还跟踪我,别跟阿爹阿娘说,不然阿爹得打断我的腿。”

“还有,静姝是一个好小娘,你们两个莫要去整她……”

闵惟秀有些汗颜,在她长兄心目中,她同闵惟思到底是多么恶劣的人啊!

好端端的,他们为什么要去整吕静姝。

“大兄,我们两个都是好人,从来都不整人的。”闵惟秀认真的辩解道。

闵惟学挠了挠头,不说话。

他这个人,不会说话,更加不会说瞎话。

闵惟秀见他不言语,又主动问道:“大兄,你是什么时候认识吕家小娘子的呀?”

闵惟学有些手足无措,“是前年冬日里了,我从营中回城……她的马车坏了,又遭了贼匪,冰天雪地的,往来也没有个人相救。当年阿爹打了吕相公,我们不是去登门道歉了么,那会儿我瞧过她。见是认识的,便捎带她回来了。”

“这一来二去的,越发觉得投缘。”

闵惟学说着,有些落寞,“我们两家有仇,她阿爹又放出话来了,非要她嫁给明年的新科状元,我悄悄的请了夫子教我,但是夫子说我朽木……对,朽木不可雕也。”

“不过,静姝说了,等年节过后,我们就都同家中说明……”

闵惟秀眼睛一亮,她就说嘛,虽然闵惟学乃是她的亲哥哥,人品又端方。

但是在这开封府,最受小娘欢迎的夫婿,乃是那些金榜上的新科进士们。那些个文人,各个生得肤白貌美大长腿的,说话还细声细气的,就差往脸上涂脂抹粉了。

像闵惟学这样的又黑又结实的武夫,是十分惹人厌的,就连说话的声音,都比旁人大上许多。

可是他们也不想想,他们能够有这么平静的生活,靠的是谁守着边关,还不是那些他们瞧不上眼的武夫。

“大兄,原来你是英雄救美啊!你放心,这事儿包在我同二哥身上了,一定帮你把吕静姝娶回来。”

闵惟思拽了拽闵惟秀的袖子,“怎么弄,阿爹不揍死你!”

闵惟秀嘿嘿一笑,得意洋洋的说道,“阿爹已经快要揍不过我了!”

闵惟思挑了挑眉,“所以你打算做什么?抢亲?谁不同意就打谁?”

“这个办法不错啊!不过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我是不会用的。大兄,你且等着,山人自有妙计。”

闵惟学有些将信将疑的,再三叮嘱了她不能将这事儿告诉阿爹阿娘,这才一步三回头的回了营地里去。

待他一走,闵惟秀大手一挥,“走,安喜,咱们干大事去。”

闵惟思来了精神,“去哪里?我也一起去。”

“我去尼姑庵,你也要去么?”

闵惟思撇撇嘴,“你自己个玩去吧,我是最不耐烦看到尼姑的,明明生得那么美,作甚要想不开呢,罪过罪过啊!”

等他也走了,安喜这才问道:“小娘,咱们去尼姑庵做什么?”

闵惟秀眨了眨眼睛,“当然是找圆真师太算账去,她不是给我算了命,说我日后能做太子妃么?你看!这个骗子老尼姑,还不把我的香油钱吐出来!”

安喜双手合十,罪过罪过。

“小娘,咱们走,竟然敢骗我们的钱,打死她!”

闵惟秀脚一抽,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安喜你变了啊。

……

圆真师太颤抖着手,给闵惟秀又添了一碗茶水,“五……五娘子……都是贫尼的错,贫尼哪里就是什么得道之人了,全都是靠忽悠的。贫尼再也不敢了,你就饶过我这一回罢。”

“你是怎么忽悠我的?”闵惟秀端着茶,抿了一口,面无表情的说道。

喝了这一口茶,她轻轻的将茶杯往桌子上一搁,只听得咣的一声,那桌面竟然出现了一个洞,茶盏儿吧唧一下摔到了地上。

“你这尼姑庵,一年到头香火鼎盛。你骗了那么多银钱,怎么也不舍得换个好些的桌子,你看,跟纸糊的似的,放个茶盏子都放不住。”

圆真大师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简直犹如黄豆大小。

她打着哭腔说道,“这开封城中,是个人都知道,闵五娘子同刘家小娘子,是太子妃的两个人选,非此即彼。贫尼就那么随口一猜,总能对上那么一半。若是您问,就说您能当太子妃,若是刘家小娘子问,便说她能……总有一个会夸我乃是神算子!”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啊,天有不测风云,她们两个都没当成太子妃啊!

刘鸾死了弟弟,没有空来寻她,但是这位闵五娘子,简直了……她这桌子哪里跟纸糊的似的,明明是这小娘子,比母大虫还匈啊!一进门就靠倒了一根树!就问你怕不怕!

“五娘子,我把钱财都还给你,给您当孙子,您看行吗?”

闵惟秀哼了一声,“我一不在乎那点儿小钱,二来也没有你这么大的孙女。一个尼姑,装什么老爷们。你若是帮我做一件事,我便原谅你了,不然的话……你见过村里人吃香瓜吗?也没有带个刀,就这么掰一下,呱唧一下,分成两半啦!”

闵惟秀说话间,手中玩着一顶远远尼姑帽,轻轻的用手一撕,顿时成了两半。

圆真师太腿一软,“您说,贫尼一定做到。”

闵惟秀眼珠子一转,“我听说你经常给吕相公的母亲算命?她老人家过几日便要摆寿宴,你若是听我的,我保证,日后你财源滚滚,人人都称赞你一句活神仙。你若是办得好,小娘我不但不要回那些银子,再给你一份。”

圆真大师松了一口气,只要不把她的钱拿走就好,有钱不赚不是傻子么?

“圆真一定都听小娘的。”

第七十二章 闵惟秀贺寿

三日之后,便是吕相公母亲的寿诞。

却说这吕相公,年幼之时,算是大户人家出生,岂料父母失和,他母亲刘氏被扫地出门,自此一个人带着他,便吃糠咽菜住寒窑也供他读书识字。

吕相公也是个争气的,不多时便金榜题名,一路官运亨通。

听闻他虽然已经位极人臣了,但每每夜里,还亲自为母亲洗脚倒水,乃是开封府中有名的大孝子。

吕相公的母亲刘氏知书达理,虔诚的礼佛,从来都不铺张浪费,是以每年她的寿辰,都是在这开封城外的一家尼姑庵里用斋饭。这事儿知道的人说也多,基本在朝堂之上有姓名的人,都是知晓的;

说不知道的,那些费劲心思想要来同吕老夫人偶遇的人,也上不得这座尼姑庙。

吕静姝一手搀扶着吕老夫人,低眉顺眼的听着一位夫人同她说话儿:“静姝一晃都已经十六了,正是说亲的好时候,她阿爹怎么那么狠心,这状元郎虽说好,但万一门庭太低,可不苦了静姝。我那孙儿不才,夫子说定然是能够高中的……”

这位夫人姓宋,乃是她外祖那头的族中长辈。

吕老夫人笑眯眯的看着她,转了转手中的佛珠,“你家孙儿是极好的,若是我说了算,早就同你亲上加亲了。可是她阿爹固执得很,他做相公的,不容易,一口唾沫一口钉,我也拗不过他。”

宋老夫人还是不死心,“瞧您说的,京城里谁不知道,吕相公最是孝顺不过的人……早年我阿娘就同我说,瞧我们这一辈人中,就属您的命最好,长得天生就是一脸福相。”

吕老夫人生得胖,尤其是一个肚子,胖乎乎的像是十月怀胎一般。

吕老夫人笑了笑,“咱们都是有福气之人,说这些作甚。你家孙儿明年不是要科考么?快让圆真师太给算上一算。”

吕静姝左耳朵听了,右耳朵出,心不在焉的往门口瞟,昨儿个闵大郎让人传了信来,说今日闵五娘子要来给她阿奶贺寿。

她现在着急上火的,万一她阿爹一个嘴刀,把闵惟秀骂哭了去,那可如何是好?

武国公府可只有这么一个嫡出的小娘子,若是在这里遭了罪,日后别说她想嫁进闵家了,武国公今夜就能提刀来战!

她正看着,便瞧见一根狼牙棒伸了进来,吕静姝心中一痛,该来的,总是会来的。

但是不是来贺寿么?为何你要带狼牙棒?

一言不合,就把我阿奶的寿宴变丧宴么?

吕静姝心中着急上火,她早就打听过了,武国公府,只有闵大郎一个人是正常人,简直就是一个天坑。

可谁要情爱这种狗屁玩意,它不听使唤呢?

……

闵惟秀举着狼牙棒,领着安喜迈了进来。如今天已经很冷了,不少夫人都穿上了厚袄子,唯独她穿着一件红色的单衣,提着一根大棒子,雄赳赳气昂昂的走了进来,这一看就是来者不善啊!

大陈朝文武官泾渭分明,来给吕老夫人贺寿的,多半都是文官家的女眷,哪里见过这么骇人的棒子。

顿时院子里有些鸦雀无声的。

吕相公使了个眼色,闵惟秀乃是小辈,他主动搭话,那岂不是降低自己的格调?

一旁的大管家心领神会,迎了上去,笑道:“闵五娘子,我们吕府同武国公府向来并无往来……”

闵惟秀挑了挑眉头,“我来尼姑庵上个香,还得先同吕相公有往来?”

她说着,又退后了一步,走出庵门外,可着劲儿看了一会,又走了进来,认真的对管家说道:“这上头没有挂吕府的牌儿啊!”

管家一时语塞,过了好一会儿,才问道,“闵小娘子是来上香的?”

闵惟秀将狼牙棒往他跟前一杵,“哦,惟秀想请圆真师太给我这根神兵开个光,以后上战场杀敌,佛祖提前得了知会,知晓我也是迫于无奈,也能少给我算一些杀孽。”

……

官家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娘的他也是第一次瞧见,有人给自己的杀人兵器开光!

圆真师太见气氛有些尴尬,赶忙叫来一个小尼姑,对着她笑道:“你快些领闵小娘子去大殿。”

闵惟秀也不啰嗦,抬腿就跟着小尼姑走,没有走几步,又停了下来,惊讶的看着桌上的寿桃,说道:“原来今日是吕老夫人寿辰,小女事前不知,贸然闯入当真是多有得罪。”

她说着,笑吟吟的扭过头去,从安喜手中接过一个锦盒,双手递给了吕老夫人,“说来也是巧了。惟秀刚从大相国寺来,平日里我这等小娘子,哪里见得着主持大师,今日突然传我去讲经,还送了我这一串佛珠。我正纳闷着,原来大师是想借我的手,将这佛珠,送给与佛有缘之人啊!”

“老夫人还请千万收下,这可不是惟秀送的,这是老夫人的佛缘。”

吕老夫人看了吕相公一眼,前些年武国公把她儿子打得娘都不认识了的仇,她现在都还记得一清二楚呢。

刚才闵惟秀进来,又出言不逊的,原本她已经十分不高兴了。

可是,这佛珠,这佛珠是大相国寺主持开过光的啊!

而且闵惟秀说得没有错,她一个小娘子家家的,缠着大相国寺给她的兵器开光,肯定是被赶出来了,不然不会来尼姑庵寻圆真师太,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大师并不待见她。

不待见她,又怎么会莫名其妙的送她佛珠呢?

吕老夫人终究还是伸出了手,接过了那个锦盒,闵惟秀看了看她身后的吕静姝,眨了眨眼睛。

吕老夫人收了闵惟秀的礼,又见她已经坐在席上,稳如泰山,那屁股上如同钉了钉子一般,也不好出言相赶。

过了这个插曲,不一会儿,气氛又活络起来,闵惟秀毫不客气的喝着茶,吃着菊花糕,听圆真师太吹牛。

“宋老夫人,您且放心,你家孙儿,那天生就是做官的命!”圆真师太说着,装模作样的掐着手指,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宋老夫人双手合十,感激涕零,“也不枉费我日日向佛,添了许多香油钱,这是好人有好报啊!”

闵惟秀伸手拿了那盘子最后一块点心,心中嗤之以鼻,这个老骗子。

大陈朝的人为何都想要当官啊,因为当官的爹可以推恩给儿子。譬如吕相公的儿子,那不用科考,都能够做官,说不定还能够直接做大官。

是以,哪个官宦子弟不是天生做官的命啊!

除非你烂泥扶不上墙了,宋老夫人的孙子,不蒙祖茔,都科考到最后一关了,还能没有官做?换她来算,她也行。

第七十三章 往脸上贴金

你考上了,圆真师太算得准。

你没有考上,人圆真师太说了,你是做官的命,可没有说你现在就立刻会做官。

吕老夫人听着也为宋老夫人高兴,这年纪大了之后,谁不希望自己的子孙出息。

“师太算得真准。不若您再给我那孙儿,算算姻缘可好?”宋老夫人说着,还看了吕静姝一眼,显然还是打着他们亲上加亲的主意。

圆真师太摆了摆手,“我一日只为同一个人算一次,今日已经不能再算了。”

宋老夫人显然没有想到还有这等事,愣了一愣,“咱们也不是第一日往来,怎么突然就多了这么个规矩?”

圆真师太心中滴血,她就是混口饭吃,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向来是来者不拒,能捞多少钱,就捞多少钱。

好在她天生是靠嘴吃饭的,连蒙带骗这么多年,也没有出过篓子。

可是那个大杀神,她强忍着自己看向闵惟秀的冲动,笑道:“贫尼前几日算法大成,日后再也不能随意算卦了。”

她的话刚说完,闵惟秀就笑出了声,“你这老尼,说自己大成,就大成了?那你给我算算,我今儿朝食,用的是什么?”

圆真师太笑了笑,并未露出不快之色,“若是我说了,小施主又改口怎么办,不若小施主将答案写在纸上,贫尼一算。”

闵惟秀大手一挥,“老夫人,还望借纸笔一用。”

吕老夫人也是狐疑的看着圆真师太,这个人熟读经书,肚子里是有货的。但是陡然说什么算法大成了,也够玄乎的。

“你这孩子,就是喜欢玩闹,别冲突了师太。”吕老夫人说着,让人拿来了纸笔。

闵惟秀让那圆真师太背过身子去,短短正正的写下了胡饼二字,然后吹了吹,叠了起来。

一旁的吕相公伸长了脖子,看着那两个字,十分的惊讶。

武国公家的几个孩子,他再清楚不过了,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闵大郎是个莽夫,闵二郎是个废物,倒是这闵五娘子,哦,是个想做太子妃的腰精。

倒是没有想到,闵惟秀居然写了一笔好字,虽然仅仅是两个字,但是他乃是文人出身,一眼就能瞧出好不好。

这两个字,写得大气磅礴,正气凌然,哪里是胡饼两个字,分明就是“但是闵家惟秀在,不教胡马度阴山”的王霸之气啊!

都说字如其人,闵家的这个小娘子,倒是个好的。

吕相公想着,摸了摸自己的胡子。

圆真师太掐了掐手指,过了一会儿,笑着说道:“闵五娘子,今儿个朝食用的是胡饼,配的清粥小菜儿。”

闵惟秀惊讶的看了过去,对着圆真师太拱了拱手,“师太神算,惟秀服气了。”

一旁的安喜瞧着,嘴巴都合不拢了。

神算个屁,明明就是小娘提前告诉她的!

还有我的小娘,你跟着三大王才混了多久啊,已经由腰精变戏精了啊!

说起假话来,眼睛都不带眨的。

我们可是正直的奸臣之家啊,从来不说假话,都是直接动手的啊!

闵惟秀像是感应到了安喜的想法一般,偷偷的白了她一眼,她也不想比比,想直接把吕相公打一顿,你要是敢不把闺女嫁给我哥哥,那我就打你全家。

可是不能这样干啊,她哥哥要娶媳妇,又不是结仇家!

周围的人可是亲眼瞧见闵惟秀写下来的,一个个的都觉得稀奇起来,正在这个时候,角落里一个小娘子开口道:“怕不是串通好的吧?哪里就有这么准了。”

闵惟秀扭头一看,顿时乐了,这不是她的老熟人,爱抬杠的方脸张圆吗?

张圆见所有人都看过来,红了脸,她阿娘坐着不停的扯她的袖子,她依旧不肯坐下来,继续说道:“不若我也写下我的朝食是什么?让师太猜上一猜。”

圆真师太笑了笑,“这算命,岂是供人取乐之道?我瞧着闵小娘子年纪小,又为之前的冒失感到不安,这才应了她。小娘若是不信,不算便可,何必如此?也罢,你们不信我就算了,没得连累了闵小娘子的名声。”

吕老夫人一听,瞧见闵惟秀,见她确实低着头,微微有些不安,神色缓和了不少,武国公讨厌,他的儿女却不一定讨厌。

更何况,拿人手短,她还拿了闵惟秀送的佛珠。

她想着,拍了拍闵惟秀的手。

闵惟秀有些没有回过神来,遭了,这里的点心太好吃了,她一个不留神,已经把盘子吃空了,真的很不安啊!

“贫尼便再算上一算”,她说着,掐了掐手指,“贫尼算得,今日不久将有大雪。若是在城中有急事的夫人,可早些回去,不然一会儿大雪封了山,那可就不好走了。”

张方仰头看了看天,太阳简直辣眼睛。

她冷笑出声,指了指天,“师太,这哪里像是要下雪的天?而且现在才十月里,刚刚入冬,哪里就会下雪了。”

圆真师太心中也没有底,但是架不住闵惟秀那个杀神,逼迫着她这样说的啊!

她现在就祈祷,各路神仙老爷,您就给下一场雪吧,不然的话,她日后只能吃土了!

闵惟秀见圆真师太一副就要怂了的样子,给了她一个坚定的眼神。

她可是重生回来的。

就是今年,在吕老夫人寿辰之日,下了一场大雪,大雪封了山。

官家一上朝,发现不对劲啊,我家相国哪里去啦?还有那个谁谁谁……怎么少了这么多人啊!

于是便让闵惟学领了兵士,前去挖雪开路,将这些富贵疙瘩给接下来。

结果他们到山脚下的时候,吕相公这个天秀之人,竟然背着自己的老母亲,一步一步的下山了,走到半道儿,还摔了一跤,把腿给摔折了。

官家得知这个事情之后,大为感动,赞赏吕相公乃是国之典范,孝顺!

当时她阿爹在家中气坏了,大骂了他一通。

阿呸!

这个专门会往自己脸上贴金的家伙!沽名钓誉!

明明是闵惟学冒着风雪去接人,背了不知道多少个,结果一点好名声,全都被吕相公给捞去了。

她一瞧见闵惟学同吕静姝在一起,顿时就想起了这桩旧事来。

第七十四章 老夫人算个命

圆真师太心中没底,但是面上却是不显露。

只同其他人一般,仰长了脖子,宛如“曲项向天歌”的鹅一般,等着那雪飘落下来。

可是左等右等,依旧是万里碧空乌云的,哪里有那么一点儿雪花丝?

圆真师太也是个江湖老油子了,赶忙笑道:“贫尼才疏学浅,只窥得今日要落雪,至于具体时刻,道行尚不够,让诸位贵人见笑了。今年乃是吕老夫人做寿,贫尼瞧如今是个好时辰,不若将那素斋上上来……”

吕老夫人一听,点了点头。

众人又欢声笑语起来,今日本就是来贺寿的,谁有事没事去刚一个尼姑?

简直是吃力不讨好,像那种一言不合就撕破脸的,要不是刚出茅庐血气方刚的小毛头,要不就是跟武国公府那群蛮霸子一样。

他们这些文人,只需要见面打哈哈,能过就过了。

闵惟秀丝毫不慌,这尼姑庵的斋菜是当真的做得好,尤其是那嫩豆腐羹,吃得连舌头都能滑进去。若是按照她说,圆真师太做什么师太啊,去开封府里开个酒楼,樊楼都要给她跪了啊!

吕静姝见闵惟秀光顾着吃,心中百感交集,高兴的是,闵惟秀对于她同闵惟学的事,是不反对的,而且还放低身段来贺寿;愁的是,你这个架势,有点像吃饱喝足了,抄起狼牙棒,一通打杀啊……

等到闵惟秀喝到第三碗豆腐羹的时候,那天空便已经开始飘起雪花来了。

圆真师太此刻偷瞄闵惟秀的眼神,已经不再是被逼迫的愤慨了,简直恨不得跪下来叫祖师爷啊!

这小娘子她能够窥破天机,是高人啊!不然的话,她怎么知道今日会落雪!

你瞧,高人就是与众不同的,别的贵女吃一碗都嫌多,她吃了三碗还跟没事的人似的!高!果然是高啊!

圆真师太看闵惟秀看出了花儿,其他夫人们看师太也看出了花儿。

张圆的母亲立马站了出来,对着圆真师太行了礼,“师太神算,小女无状,还望佛祖莫怪。”

圆真大师笑了笑,一副高人做派,“施主多礼了,不知者不罪。愿佛祖保佑您。”

因为已经落雪了,这尼姑庵的小院里已经不能摆宴,于是便有人撤了席面,又换到了里头去吃果子喝茶。

吕老夫人也觉得惊奇,叫人加了一张凳,在自己的旁边,寻了圆真师太来坐。

闵惟秀眼疾手快的寻了个方便看戏的近地儿,又招来一个小尼姑,让她多给上一些点心果子的,这才稳稳的端住了茶。

“小娘,你吃这么多,小心积了食。”安喜在一旁小心提醒道,“那个张圆一直瞧你呢,她到现在才吃了一块糕点,小娘你都吃完一盘了。”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那又如何?我又没有吃她家的米。再说了,她不吃饿着,就能把方脸饿成圆脸了么?”

不远处的张圆一听,险些没有气哭了,狠狠的瞪了闵惟秀一眼,低下头准备捡点心吃,可一看面前放着的是方块的芝麻糖,顿时又想哭了。

闵惟秀不理会,一边吃着,一边看圆真大师蒙人。

吕老夫人拉了她,笑眯眯的说道:“师太啊,老身活到这么大岁数,子孙也算是有了出息。如今啊,什么都看穿了,就想着日后能否家宅平安。”

吕老夫人说话声音小,几乎是耳语,但是架不住闵惟秀坐得近,又是习武之人,耳聪目明的。

圆真师太眯了眯眼,要了老夫人的生辰八字,装模作样的掐了掐手指。

过了好一会儿才皱了皱眉头。

吕老夫人见她不说话,有些着急,“怎地,我那八字可是有什么问题?”

圆真师太摇了摇头,“老夫人的命,先苦后甜,乃是晚年富贵,子孙出息的好命。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

“老夫人最近可是经常隐隐腹疼?”

老夫人脸色一惊,凑得更近了一些,“的确是如此,尤其是进食之后。我儿去宫中请了御医来瞧,只说怕是年轻时,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伤了胃气。”

圆真师太却是摇了摇头不说话。

吕老夫人真着急了,她之前一个人拉扯吕相公,的确是受了许多苦,这日子才刚好起来不久,最是惜命的时候。

“你说你说,你快说。”

圆真师太见火候倒了,迟疑了一下,小声说道:“老夫人命中有一劫,就应在了今年。原本过不了这个生辰便……但是老夫人有子孙福,身边的这位吕小娘子,能够旺您。您想一想,是不是吕小娘子在身边的时候,您都觉得舒坦几分?”

吕老夫人赶忙点头,看向了一旁的吕静姝。

吕静姝一愣,这是怎么回事?

闵惟秀瞧得直乐呵,当真是术业有专攻,看人家圆真师太,多会骗人啊!换她去,就不行!

吕老夫人一大把年纪了,就吕静姝这么一个未嫁的嫡出孙女儿,其他的早嫁人了,有她承欢膝下,可不松快几分。

圆真师太严肃的点了点头,“这就对了。可是吕小娘子年纪到了,要出嫁了。”

吕老夫人一听,着急的拉住了吕静姝的手,直摇头,“不行不行,你的意思是,我家静姝为了我这个老婆子,还不能出嫁了是怎么地?”

吕静姝一听,赶忙蹲了下来,“静姝只求祖母好,静姝不嫁人。”

吕老夫人眼眶一红,“那怎么行……”

圆真师太转了转手上的佛珠,“非也非也,我佛慈悲。我从您的命格里,算出吕小娘子,乃是您渡劫的关键之人。不若老夫人再给我吕小娘子的生辰八字,让我算算破解之法。”

吕老夫人赶紧将吕静姝的生辰八字说了。

这时候吕相公也凑得越发的近,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圆真师太算了好一会儿,直到额头冒汗,好似元气大伤一般,这才睁开了眼睛,长出了一口气。

“吕小娘子八字好,乃是天生富贵命,日后诰命加身好不风光。”

呸,就凭吕静姝是相国的嫡女,她日后就一定是个官夫人,还用你说?

“吕小娘子命好,能够旺她祖母,所以帮老夫人暂时镇住了灾病,但是这生老病死,乃是天命,要逆天而为,可想有多难。”

第七十五章 小娘她命中缺金

圆真师太说着,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子。

“吕小娘子虽然命好,但并不圆满,她的命中缺金,这五行有短,自然很快就镇不住老夫人的命格了。只不过,老夫人多年诚心向佛,佛祖保佑,让贫尼在吕小娘子身上窥得一线天机。”

“老夫人的大劫,若不化解,是断然过不了今年的,但吕小娘子在今年之内,同一个五行多金,生在午时的贵人定了亲,却不出嫁,陪着老夫人渡过今年年关,便能逢凶化吉了。”

吕相公见吕老夫人沉思,赶忙上前说道:“阿娘,儿子是朝中重臣,有些事情,不可多信。”

吕老夫人愣了好一会儿,闻言笑了笑,“我儿说的是。阿娘就是这么随口一问,那五行多金之人不少,又如何知道是不是贵人呢?”

圆真师太见吕老夫人听进心里去了,松了口气,指了指天,“这事儿可知不可言,当吕小娘子遇见了,自然就知晓了。”

因为吕相公的插话,周围的人也不好再叫圆真师太算命,只暗地了约她。

圆真师太也是个老江湖,知道见好就收,只推说自己方才算了两次,一次算天命,一次算生死,实在是元气大伤,最近不能算了。

……

闵惟秀吃完了点心,拿帕子擦了擦嘴,看了看院子外,之前的小雪花儿,如今已经变成鹅毛大雪了,几乎看不清楚前路,这些贵人都惜命得很,几乎没有人顶着大雪下山,都等着雪停了再说。

开封城的初雪,通常下一会儿便停了。

这一等,便是一整个下午,雪都没有停,山路已经白茫茫的一片,看不清了。

她在看外面,吕老夫人又何尝不是在看外面……

她摸着手腕上的佛珠串子,想着圆真师太之前的说的,今日会落雪封山。

吕相公皱了皱眉头,端了一碗长寿面过来,“阿娘,儿子看您用得少,这长寿面,总是要吃的。”

吕老夫人笑了笑,接过了长寿面,拿着筷子用了起来,才用了几口,便脸色一变,筷子落地,捂着腹部闷哼了一声。

吕相公脸色一变,着急的扑了上去,“阿娘!”

吕老夫人疼得脸色发白,颤抖着手拍了拍吕相公的肩膀,“我的儿,我没事。这雪一时半会儿不会停,你让人安排下去,给大家伙儿都安排个厢房,歇了吧,待明日雪停了,再下山。”

好在这个尼姑庵因为独霸了一座山,地方大得很,这么些人,亲近些的挤在一块儿,也就对付着住了。

待人走得差不多了,吕老夫人突然疼出了声,“圆真师太,你这庵堂里,可有会医术的?老身实在是腹疼难忍。”

圆真师太双手合十,摇了摇头,“我家圆静师妹,原本是会医术的,但是今日她下山义诊去了……实在是不凑巧了。”

吕老夫人脸色越发的难看,哆哆嗦嗦的疼得直不起腰来,“我的儿,圆真师太莫不是说准了,我的劫难来了!”

吕相公已经心急如焚,“阿娘,阿娘,儿背你下山去寻郎中。”

他说着,让吕静姝将吕老夫人扶到他的背上,可是他一个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吕老夫人又生得胖,还没有上肩,就将他给压趴下了。

闵惟秀拍了拍手上的点心渣子,嘿,都快吃撑了,终于轮到小娘我出场了。

“吕相公,让我来背老夫人吧,我力气大!”

闵惟秀说着,豪爽的走了过去。

吕相公伸手一拦,仇人的女儿怎么能用,万一使个坏,把他老娘给摔了,那可如何是好?

“不用不用,我家大郎在,让他来。”

闵惟秀挑了挑眉,吕相公一共有三个儿子,个个都是从文的,瘦不拉几的,看上去都没有二两力气。

背上老夫人,犹如小鸡崽子驮猪,走不了几步啊!

一圈人轮下来,老夫人越发的疼了。

“吕相公,让惟秀来吧,这山路崎岖,你便是寻了那轿夫来抬,万一一个人走塌了脚,那就要摔了。我瞧着老夫人疼得厉害,得赶紧送去瞧郎中才好。”

吕相公红着眼睛,对着闵惟秀拱了拱手,“老夫汗颜,你的好意老夫心领了……不过你一个小娘子,哪里……”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堵在了嘴中。

只见闵惟秀轻轻松松的便将老夫人背在了背上,宛如背着一片鹅毛一般。

“哎呀,我没有手拿我的狼牙棒了,圆真大师,就先搁在你这里了,拜托你给开个光。吕相公放心,我跟着阿爹哥哥们学功夫,别的不说,一点力气还是有的。”

吕家的人一时有些语塞,敢情闵惟秀还真是来给她的狼牙棒开光的!

你这只是一点子力气?

吕静姝红了眼,赶紧追了上来,想要走在闵惟秀身边,闵惟秀对着她眨了眨眼睛,“吕家阿姐,你拿个蓑衣来,给老夫人盖住,别被雪打湿了。”

吕静姝忙拿了蓑衣来,给吕老夫人披上了,又提了个灯笼,给闵惟秀照亮。

天已经断黑了,不过因为有雪的缘故,并不觉得暗。

闵惟秀背着老夫人就往外走。

吕相公红着眼,对着闵惟秀行了个礼,“如此便劳烦大侄女了。”

闵惟秀咧嘴一笑,“先送老夫人下山要紧。更何况就算我不背老夫人下山,自己个也要下山的,我阿娘见我天黑没有回来,定要着急,让我大兄来寻的。”

吕老夫人趴在闵惟秀背上,有气无力的说道:“你这孩子,当真憨厚。”

一旁的安喜心中嗤之以鼻,您坏的不是肚子,是眼睛吧,我家小娘哪里憨厚了?

她是要把你家大孙女骗走,空手套白狼呢!

一会儿,说不定你得感激涕零的把人双手奉上!

闵惟秀背着吕老夫人,如履平地,稳若老狗,一旁的吕家人,尤其是吕相公,经常摔了个四脚朝天。

闵惟秀一边瞧,心中乐开了花,虽说咱们以后要成亲家,但是该报的仇还是要报的,该笑话你的事,还是要笑话的!

一行人跌跌撞撞的下了山,闵惟秀一眼就瞧见了站在雪地里提着闵府灯笼的闵惟学,赶忙叫道:“大兄,我在这里,你骑马来了吗?吕老夫人生病了,要赶紧去看郎中。”

你们瞧,八成字金多得要命,还生在午时的贵人来了!

第七十六章 三大王你咋还在

闵惟学第一眼就瞧见了提着灯笼的吕静姝,刚有些羞涩,就听到闵惟秀的那一嗓子,赶忙想起了闵惟秀说的。

目不斜视,目不斜视,吕静姝是个木头桩子,吕静姝是一个真好看的木头桩子。

“雪太大,我把马拴在树下了。这是怎么回事?”

闵惟学说话有些慢,因为他这辈子实在是没怎么说过谎话。

不过他说着,果断的从闵惟秀背上接过了吕老夫人,扛在了自己的背上,这才一背,心中就发憷,这吕老夫人这样,该不会是闵惟秀给她下了巴豆之类的吧……

不是他这个做兄长的把弟弟妹妹想得太不听话,实在是这两人年幼之时,所犯下的罪过罄竹难书。

曾经他也想当一个严父一般的长兄,苦口婆心的教导二人,可……说多了都是泪。

“吕老夫人突然腹疼难忍,我们着急寻个郎中来瞧,大兄你有马,快骑着马带吕老夫人去医馆。”

闵惟学背着吕老夫人往树下跑,可是半天却不接话。

闵惟秀顿时急眼了,还想不想娶媳妇啦?咋不按照说好的套路来呢!

闵惟学一张脸憋得通红……

一旁的安喜见状,赶忙接到:“小娘,若是奴没有记错的话,林神医家就住在这附近的村子里。去岁二郎腹痛,大郎寻了林神医来,一剂药就吃好了。”

闵惟秀偷偷的踩了闵惟学一脚,对着吕相公说道:“吕世伯,如今风雪太大,城门又关了,不若咱们先去寻林神医一瞧吧。这林神医脾气古怪,但是治病的本事,却是不输太医的,尤其擅长疑难杂症。”

吕相公已经犹如热锅上的蚂蚁,说起来,他不是没有寻太医来瞧过他阿娘,都没有瞧出个所以然来。

如今就算是寻到了太医,也不一定能让阿娘好受几分,如此还不如去寻离得最近的林神医。

闵惟秀既然先前出手相助,如今也断然没有道理,要害他们。

闵惟学带着吕老夫人翻身上了马,快速朝着附近的一个小庄子走去,这一点闵惟秀倒是没有撒谎。

附近的村子里,的确是有一个姓林的郎中,去岁的时候,闵惟思同他的狐朋狗友来城外的庄子浪,吃坏了肚子,便是这林郎中治好的,但是你若说他是个什么神医,那自然不是了。

不过,闵惟秀一点都不慌。

因为上辈子的时候,吕相公背着吕老夫人跌跌撞撞的下了山,就是遇到了这位林郎中,林郎中用了一剂家传的土方子,治好了吕老夫人。

因为这病情十分的奇特,当时在开封府中,流传甚广。

那会儿闵惟秀因为勒腰不进食的事,正在病中,临安长公主病急乱投医,还请了这位林神医来瞧,只不过他家祖上的确是没有留下一个方子,能够治好一个把自己折腾得快要饿死的脑残贵女。

闵惟学骑了马先行,闵惟秀等人跟着后头一路小跑,其中吕相公腿脚不便,又摔了好几次,闵惟秀实在是看不下去,一把将他抄在了自己背上。

吕相公一把年纪了,被这一举动吓了一大跳,结结巴巴的说道:“大侄女,让老夫下来吧,我没有事的……”

闵惟秀挑了挑眉,“您做相公的,也就是一个脑子好使了,万一给摔傻了,我大陈可如何是好!”

吕相公顿时脸如锅底,他长这么大,打嘴仗还没有输过呢。

可如今怎么辩驳,你说自己不光是脑子好使,四肢也发达?可刚才一直摔一直摔啊,老脸都摔没了啊!

你说自己脑子好使,闵惟秀脑子不好使?可现在他晕头转向,全听脑子不好使的人指挥啊!

到底是谁脑子不好使?

吕相公心有戚戚,都说长江后浪推前浪,这闵家小娘子哪里是后浪,她就是一个滔天巨浪!

闵惟秀可不知道吕相公想了这么多,她就想着,能帮她爹怼回来几句,那也是好的。

因为没有吕相公碍手碍脚,一行人赶路快了不好,那村庄离得不远,很快就赶到了。

可众人赶到之时,却发现闵惟学背着吕老夫人,站在院子中,却不进去。

闵惟秀把吕相公放在了地上,惊讶的推了闵惟学一把,“大兄,怎么还不让林神医来给吕老夫人看病!”

闵惟学艰难的扭过头来,伸出一只手,指了指人家家门口挂着的白灯笼。

闵惟秀一愣,好熟悉的感觉!

“谁死了?”

闵惟学艰难的说道:“林神医死了。”

天知道他说这话有多艰难,他不知道这其中到底哪些步骤是闵惟秀安排好的,但是他事先是知道自己要把吕老夫人带来林神医这里的。

可是现在,林神医死了。

林神医死了,吕老夫人说不定就要死,他很可能娶不了吕静姝了。

可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林神医死了,万一有人深究,查出来了闵惟秀曾经与他有过接触,闵惟秀知道这里有个林神医,应该是早就串通好的吧。

万一……那他阿妹岂不是要下大狱。

闵惟学想着,整个人都惊醒了,他一把将闵惟秀拉到自己身后,“惟秀,咱们走。”

闵惟秀莫名其妙的看了他一眼,张开了嗓子喊道:“三大王,你在里头不?”

屋子里的人听到了闵惟秀的声音,欣喜若狂的冲了出来,大笑道:“哈哈,闵五,我就知道你是真朋友,你看你都送我送到这里来了。”

闵惟秀有些汗颜,她就知道会这样。

走到哪里,死到哪里,她绝对不承认自己是这样的人。

这样的人应该是三大王姜砚之才对嘛!

她现在相信,三大王绝对是有问题了,因为上辈子人家林神医活得好好的,他一来,人家就死了……

“你不是去做提刑官,管整个大陈的冤案去了么?怎么走了几日,还在这里?”

姜砚之指了指门里头的棺材,“唉,我大陈的案子实在是太多,我遇到了,不能不管啊!”

果然如此,按照这种情况,怕是到了年节了,你还在开封府周围打转转吧。

一旁的吕静姝简直要哭了,“林神医死了,那我阿奶可怎么办啊!难道那个圆真师太算的竟然是真的,这是我阿奶的大劫啊!要不然,怎么好端端的一个神医,还没有来得及给我阿奶治病,他就死了呢……”

第七十七章 惟秀天天秀(求首订)

闵惟秀心中也暗道不好,这吕老夫人要是死了,那不说结仇,她的布置岂不是白费了。

正在这个时候,闵惟学背上的老夫人突然一口老血吐了出来。

吕相公看到,差点儿哭出声来。

闵惟秀见他六神无主的样子,简直无语了,人还没有死呢,你咋就这么着急哭呢。

“先把老夫人扶进去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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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医者之殇

她说着,朝着闵惟学看过去,却瞧见他同开门出来的吕静姝,四目相对,含情脉脉。

吕静姝心中的感激之情,已经快要溢出来了,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大兄大嫂啊,能体谅一下孤家寡人的心情吗?

……

这么一折腾,天都已经亮了,路丙接来的太医给吕老夫人瞧了病,确认她除了身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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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社会我闵姐

那人见闵惟秀进来,越发的往她的细腰上瞟,正瞟得得劲,却感觉一桶冰水从头上直直的浇了下来。

跟在闵惟秀身后的姜砚之脖子一缩,这真是瞧着都透心凉啊!

林神医的大兄林大狗被浇了一个激灵,一跳三尺高,“你这小娘子,好生不讲道理。怎地突然拿冰水浇我,这寒冬腊月的,我上有老下有小,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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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人狠的话不多

“这话当时不止我一个人听到了,我阿爹当时在院子里晒药,也听到了。我气得要去同大伯理论,阿爹拦住了我,说过一阵子就把这院墙堵了。只逢初一十五,给阿奶送吃穿用度去,日后再不往来。”

林家小郎说着,指了指墙,只见那里白茫茫的一片,仔细看过去,在那个角落里,堆着不少柴火。

“你个兔崽子,你说……”林家大伯刚要发狠,看到闵惟秀比他还狠的眼神,又缩了回去,蹲在角落里嘀咕道:“我就是有贼心没有贼胆,杀人什么的,是万万不敢的。”

“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绝对没有杀你阿爹!”

……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你阿爹很喜欢吃柿子?”

林家小郎迟疑了片刻,还是开口说道,“我阿爹是很喜欢吃柿子。他说整个村子里,就我阿奶家门口有一棵柿子树,因此每年结了柿子,都要拿去卖钱。大伯是可以敞开肚子吃的,我阿爹却是只能闻个香味儿。”

“直到有一年,他生了重病,眼见就不行了,特别想吃柿子,阿奶才给他吃了一个。那滋味,一吃就很难忘记。长大了,虽然买得起柿子吃了,但是每每想起那日,都觉得柿子格外的香甜。”

姜砚之闻言,又接着问道:“那你阿爹年幼的时候,为什么不偷偷的摘一个吃呢?小孩子家家的,偷摘一个吃,最多也就是被骂一顿吧,更何况,树上那么多,少了几个,有谁知道呢?”

“我阿奶小气得不行,柿子都是一个一个的数过了的,若是被人偷了,那要骂三天三夜不止的。”

“那你阿奶前几日骂了么?你大伯不是说,之前他们的柿子丢了。”

林家小郎一愣,“骂了。”

……

姜砚之叹了口气,走到了林老夫人跟前,“您丢了多少柿子?”

林老夫人又想骂人,“丢了三个!真是杀千刀的,连我家卖钱的柿子都偷。我家柿子结的晚,能卖上不少钱呢!也不知道是哪个眼皮子浅的狗东西,偷走了。”

“你这个小娃,心眼怎么那么小。你阿爹又不是我肠子里爬出来的,当年你阿爷捡了他回来,教他习字,还把家中祖传的医术都传给了他。我们林家,有哪一点对不住他?”

“可是他发达了,便嫌弃我这个老娘和他不出息的兄弟了!”

林老夫人嘟嘟嚷嚷的说着,姜砚之又叹了口气,对着路丙使了个眼色。

路丙见状,悄悄的到林家房中搜了起来。

……

姜砚之走到林夫人跟前,轻轻的叹息了一声,“是你杀掉了林郎中,还想要嫁祸给林老夫人吧?”

林家小郎顿时傻眼了,怎么可能,凶手明明就是住在隔壁的两个恶人,怎么可能是他的阿娘!

“不可能,我阿爹阿娘恩爱无比,我阿娘为什么要杀掉我阿爹?”

林夫人不言语,只哭得更加的厉害了。

闵惟秀不忍心的别过头去,遇见姜砚之就是这么晦气,你瞧,又是一出惨剧!

“我们之前之所以没有发现两家的围墙是打通的,是因为林郎中听到了林家大伯说的话之后,十分的生气,在还没有寻人过来的时候,便用了一些柴火将这个门堵了起来,昨夜里落了大雪,雪将柴堆覆盖住了,是以一眼看过去,都是一片白,没有注意到这里有门,还被柴火挡住了。”

“你说你一直在厨上忙活,没有听到有人进来,这就不对了。你们家的院子不大,若是隔壁有人要过来,还端着柿子,要搬开柴火,定然会闹出动静来,你同林家小郎都在家中,不可能听不到动响。”

“是以,根本就没有人过来。因为有人上门来找事,按照这二人的尿性,恨不得撇得一干二净,等你阿爹死了,才会像是财狼一样,一哄而上,将你们家啃个干净。”

“没有人从隔壁过来,又没有人从大门进来,那么屋子里只剩下你们一家三口了。林家小郎显然一无所知,但是你……”

林夫人眼泪止都止不住,“不,不是我,我夫君是自己个吃砒霜自杀的……我本来也想跟着他一块儿去死,可是……可是我吃的柿子没有毒,他只在他自己的里头下了毒啊!”

“为什么呢?你们没有做错事,为什么要去死?”闵惟秀已经快要听不下去了,明明夫妻二人都是好人,为什么要去死?

“对啊,为什么啊,为什么阿娘,你们都不要赞儿了吗?”

林夫人扑通一声跪在了姜砚之的跟前,大哭出声,“三大王,闵小娘子,你们怎么不早来啊!怎么不早来啊!”

“那死者的家属前来闹事,气势汹汹,蛮不讲理。我们夫妻二人行的端,坐得正,原本是半点不怵的。可那家人说,他的亲叔叔,在太子府中做事。宰相门前三品官,何况是太子府的人呢?”

“我十分的害怕,就劝夫君不如赔钱了事,大不了我们夫妻二人一贫如洗,再从头来过。但是,他倔啊,他不肯。”

“他说他是做郎中的,若是有了治死人的名声,谁还敢找他看病,我们的赞儿,日后也在外头抬不起头来啊!赞儿想要科举,他这个当爹的,就要清清白白的。”

“更何况,他没有错,明明就是那人没有按照医嘱来,自做主张的减少了砒霜的分量。我家夫君于是想着去告官,他去的时候,还信心满满的。可是回来了之后,便躺在床上痛哭流涕。”

“我问他,他说官老爷只说了一句话,你给人吃了砒霜,然后人被毒死了,你说是谁的罪过?若是那家人来衙门告状,他们是要把我夫君抓了下大狱的。”

“我们都是斗升小民,哪里能够斗得过官老爷。于是我们便想着,不如一起死了干净。夫君说临死之前,想要吃个阿奶门前的柿子,还说那柿子很好吃,我同赞儿都没有吃过。于是我趁着夜里,去偷了三个柿子。”

“夫君说,他在三个柿子里都下了砒霜,我们一家人每人吃一个,黄泉路上有个伴。临到了,我舍不得赞儿死,便将他的那颗柿子藏起来,我同夫君一道儿吃了柿子,躺在床上。”

“明明是两人一道儿入睡,可醒来的就只有我一人啊!”

第八十一章 天灵灵地灵灵(求订阅求月票)

林神医舍不得让夫人也跟着他一起去死,所以并没有在她的柿子里下毒吧。

“有什么事情,是活着不能够解决的呢?就算林神医下了冤狱,也还能够遇到三大王……”

闵惟秀说着,有些说不下去了。

上辈子的时候,他们家的不也是求天天不应,求地地不灵么?

他的阿爹同哥哥枉死,她被流放,乃是天大的冤案,可是那时候,并没有一个三大王站出来,为他们翻案。

只不过,她从来没有绝望过,她相信天道昭昭报应不爽,总有一日可以水落石出,还她阿爹一个清白。

因此她努力杀敌,就为了有朝一日,重新回到开封府,敲响那登闻鼓,为她阿爹伸冤。

可是林神医,从一开始就已经绝望了吧。

翻案无望,若是他是杀人犯,他的儿子也不能科举……这一辈子,都很难再有出头之日了。

闵惟秀突然想着,若不是她为了帮助哥哥娶到吕静姝……她要是没有插手这件事情的话,是不是林神医会像上辈子一样,安安稳稳的等到遇见吕相公,然后名声大振,不会被人随意的欺辱。

她正有些内疚,就听到姜砚之的声音响起,“你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想要把这事儿推到你婆母的身上。可是后来,因为闵五用砒霜救了人,所以你就想着要……”

林娘子擦了一把眼泪,“对,我要为我夫君正名,他不是畏罪自杀。他死了,我要保护我的儿子,我们孤儿寡母的,婆母若是硬逼着我改嫁给大伯,那就是逼着我去死……但是我并没有污蔑他们,我只不过是……”

只不过是故意同意解剖,引着众人往柿子树上想去罢了。

姜砚之叹了口气,“这事儿我就不追究了,今日你家祖传的秘方,救的乃是吕相公的母亲,你夫君的名声一定会广为流传。那家人,也不敢再登门了,你就安安心心的带着林赞生活吧。”

林娘子却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抱住了闵惟秀的大腿,“闵五娘子,我林王氏金莲,日后愿意伺候小娘一辈子,只希望小娘能够庇护我赞儿,让他安安心心的科举。”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这为你夫君洗刷冤屈的,是本大王我,你为何不投我门下,要投闵五?”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这还用说,谁让太子是你亲哥哥呢。”

闵惟秀将林王氏扶了起来,却是摇了摇头,他们闵府自身难保,何苦连累他人。

“你们不是已经分了家么?你将这村中恒产变卖了,去开封城中寻一个住处,安心带着林赞读书吧,我可以让府上的人帮你安顿下来,我不需要你伺候。林赞日后是有大出息的,林家婶婶你日后莫要再想差了。”

她说着,声音有些沉闷下来,“父母含冤而死,留下来的孩子,又该有多难啊……”

“三大王,惟秀就此告辞了,阿爹阿娘等着我呢。”

闵惟秀说完,对着林赞点了点头,然后领着安喜出了门。

闵惟学还没有来,不过阿福已经驾着马车在门口等着了,“闵五闵五,等等我!”

闵惟秀刚上了马车,就感觉一个像是一头熊一样的人,冲上了马车。

“你不是奉旨出京么?这还没有走离开封地界呢,咋就又回去了?”

姜砚之得意洋洋的说道:“哈哈,人留我,天也留我。作为一个正直的官员,一个不畏强权的官员,本大王自然是要因难而上,严惩太子府的小人!本大王要进城去大义灭亲!”

闵惟秀为太子鞠了一把同情的泪水。

他是造了什么孽啊,有一个天天想着大义灭亲的弟弟!

姜砚之见马车不动,撩起帘子喊道:“路丙,你还做什么呢,还不快帮阿福赶车,咱们回王府去。”

路丙面露难色,“三大王,您忘记了,官家特意派了人送你出城的,咱们现在回去,岂不是抗旨不遵?”

姜砚之面色一板,“官家叫我去做什么?”

“洗冤。”

姜砚之指了指林家的小院子,“林郎中死得冤不冤?”

路丙点了点头,“冤!”

姜砚之嘿嘿一笑,“那不就结了?官家要我巡视大陈,哪里有冤案就去哪里,开封府也是大陈啊!再说了,下这么大雪,我就是想走,也走不了啊!”

路丙无言以对,按照三大王这走到哪里死到哪里的节奏,就是走到过年,他也走不出开封府啊!

闵惟秀懒得理会他,一个人闭目养神。

路丙无奈,只得驾了马车往城中走去。

“闵五,你是不是不高兴了?你阿爹阿娘受了什么委屈么?你告诉我,我帮你伸冤。”

闵惟秀不说话。

突然之间,她感觉自己的眼睛一疼,只见姜砚之伸出四根手指来,将她的眼皮子撑了开来。

闵惟秀一巴掌拍过去,拍得姜砚之直抽抽,“你做什么?”

姜砚之甩了甩手,“闵五你看好了啊,你看我的手,手里什么都没有对不对?”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看了看姜砚之的手,白白胖胖的,确实上头什么都没有。

姜砚之的手在空中晃了好几晃,喃喃自语道,“天灵灵,地灵灵,我家阿秀小机灵,肉干快来一定灵。”

闵惟秀只觉得眼前一花,姜砚之白嫩嫩的手心里,已经放着好几块肉干了。

姜砚之手一伸,“闵五,给你吃,很有嚼劲的,我府上的宋嬷嬷做的,放了麻椒山椒胡椒之类的,冬日里吃了,肚子暖烘烘的,所有的烦心事都忘记啦!”

闵惟秀一把抓住姜砚之的袖子,翻了翻,里头什么都没有,她又扯开袖口闻了闻,也没有肉干的味儿。

“你把肉干藏在哪里了?”

姜砚之红着脸,“秘密。”

闵惟秀拿起一块肉干,嚼了一口,辣得嗷嗷叫,不停的吐着舌头。

姜砚之勾了勾嘴角,“天灵灵,地灵灵,我家阿秀小机灵,梅酒快来一定灵!”

闵惟秀好不容易吃完一口,果然觉得五脏六腑都像火烧一样,正辣得冒烟,姜砚之的梅子酒已经递到了嘴边。

她也顾不得这酒是哪里来的了,抓起就是一口,冰冰凉的沁人心脾。

闵惟秀眯了眯眼睛,三大王若是当丫鬟,那一定是开封府第一贴心的丫鬟啊!

第八十二章 武国公扬眉吐气

姜砚之坐在马车上,看到闵惟秀吃得欢快,偷偷的敲了敲车厢。

坐在外头的路丙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三大王,您很着急么?那我赶车赶得快一些!”

姜砚之恨不得一脚把他踹下去,你说同样是贴身伺候的,为啥闵惟秀家的安喜那么机灵,他们家的路丙就是个傻子。

他是希望快点么?

他恨不得如今坐的是老牛拉着的破车,一直走到天黑才到家啊!

“你赶慢一些,雪天路滑,别摔了。”姜砚之咬牙切齿的说道。

路丙将马车赶得飞快,“三大王您说啥?风太大,我听不到啊!”

姜砚之恨不得捶胸顿足,仰天长叹,然而他还来不及动作,马车已经进了城,像是眨眼间便到了武国公府。

为什么同闵五在一起,这日晷转得都是飞快的,像是那长长的一天,都被人偷走了一样。

“三大王,武国公府到了,咱们接下来是进宫中去见官家,还是去太子府,亦或者是回王府?”

姜砚之气呼呼的撩开了帘子,率先跳了下去,地上的雪一滑,身子便往前倾去……他顿时心如死灰,这下子,要在闵惟秀面前摔一个狗啃泥了。

却不料不但没有摔倒,一股香气还迎面扑来,姜砚之睁开眼睛一看,只见自己的脸老老实实的磕在了闵惟秀的腿上。

他有些手足无措的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袍子,咳了咳,红着脸不说话。

闵惟秀望了望天,莫名其妙的觉得心情舒畅起来。

“我吃了你的肉,喝了你的酒,总不能没有什么表示。一会儿,我让安喜也给你送一点,我做的肉干。”

姜砚之大喜过望,不断的点头,“嗯嗯嗯,闵五做的一定好吃,要多拿一点啊,我怕我舍不得吃。”

闵惟秀有些好笑,再说下去,感觉这个人要蹬鼻子上脸了啊。

姜砚之这下子也不低落了,看路丙都觉得顺眼了,“走,咱们去太子府,查案子得有始有终,给人一个交代才是。”

姜砚之虽然口中说着,但是等闵惟秀一直走进了武国公府,才转身上了自己的马车,朝着相反的方向驶去。

安喜跟在闵惟秀的身后,一边走一边笑,“小娘,奴觉得三大王待你很不同寻常啊!”

闵惟秀没有接话。

安喜以为闵惟秀不悦了,赶忙补充道:“咱们家小娘这么好,多得是名门公子喜欢。三大王以前都不显眼,倒像是突然冒出来的似的,古古怪怪的。”

“三大王待我们闵家不薄。我们武将行走在外,讲究的便是一个义字。他多次相助,那么他需要帮助的时候,我闵惟秀便能为他两肋插刀。若是他别有居心,那我便插他两刀。旁的话,都不用说,我对待所有人,都是这么同一个理儿。”

安喜点了点头,小娘说的,一准是没有错的。

主仆二人朝着临安长公主的小院走去,闵惟秀一宿未归,若是归来,先去不告罪,她阿娘非得把她耳朵拧得转弯不可。

才刚走到门口,就瞧见武国公在屋子里叉着腰,哈哈大笑。

那笑声,连屋顶上的瓦片,都要震落下来。

“阿爹何事如此开心?”

武国公胡子动了动,大声说道:“小五回来了,哈哈哈,阿爹这辈子都没有这么扬眉吐气过。你知道发生了何事?哈哈哈哈,姓吕的酸秀才,竟然亲自登门来求亲了,他家闺女是有多磕碜,求着要嫁给我家大郎!”

闵惟秀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该不会她忙活了半日,她阿爹一句话又结成死仇了吧?

“阿爹,你怎么回复人家的?”

武国公又哈哈大笑起来,“那还用说,我当然说,我儿子就是娶头母猪当媳妇,都不会娶姓吕的,叫他别做春秋大梦了。把那姓吕的酸秀才,气得差点没有撅过去!”

“不是我说,小五啊,姓吕的的老娘,一把年纪了,你不能见死不救,别人不仁,咱们不能不义,这一点你做得很好。但是小五啊,那个姓吕的酸秀才,你可就别理会他了,让他摔,你叉着腰在一旁笑死他就够了。”

闵惟秀已经彻底无语了,爹啊,你做人能不要这么狠,这么拉仇恨吗?

你这么搞下去,保证第一个昏厥的是我大兄啊,说不定日后连母猪都不肯嫁给他了……

她这背人下山,连哄带骗的,敢情都白费了啊!

一旁的临安长公主看都没有看武国公,端起茶抿了一口,“我的儿,回府怎么也不先沐浴更衣,头发上都有雪呢!可用过饭食了?你哥哥也真是的,说了你打小儿就认床,叫他接你回来,偏他自己去了都不回来了。”

闵惟秀心中一暖,“惟秀想阿娘了,所以先回来见阿娘。”

临安长公主哼了一声,“说吧。你好端端的,去惹吕家人做什么?阿娘还不知道你,打小儿便不信神佛,怎么会跑去尼姑庵里,给狼牙棒开光?是不是你大兄,瞧中了吕家的小娘子,所以让你出头……”

闵惟秀惊讶的长大了嘴,阿娘啊,你莫非是川中人士?这脸咋说变就变呢?

还有,那个真正的能掐会算的人,是你吧?

但是作为一个有义气的人,闵惟秀怎么可能出卖兄弟。

“阿娘,吕家真的来说亲了,然后阿爹拒绝了?”

临安长公主翻了个白眼儿,“别听你阿爹吹牛了,什么母猪不母猪的,一把年纪了,若是说出这样的话欺负人家小娘子,还不臊死了去。人家吕相公是骂过他,他不也把人家打得半死么?”

“那个吕家的小娘子,我见过好几次了,是个机灵大气的,就是身子有些弱,喜欢舞文弄墨的,和我们这些大老粗多有不同。”

“都是做娘的,若是有人敢骂我惟秀连猪都不如,那我还不一把火把他们家烧了去。你阿爹,就是说不过人家,自己在家瞎想呢,想着想着,还真当自己个把人家怼得翻白眼了!”

武国公抓了抓头发,“你你你……好闺女,阿爹是觉得那姓吕的客客气气上门,矮了咱们一头,阿爹心中欢喜,气都顺了呢!”

第八十三章 比比谁的套路深

闵惟秀看着正得意洋洋的武国公,深深地感慨,老天爷给了人一副强壮的身躯,多半就不会给他一个聪明的脑袋。

你看她阿爹,多好哄啊!您这么容易就满足了,到底是怎么做到武国公的!

“阿娘,你们真的拒绝啦?”

临安长公主站起来,拿着块干布在闵惟秀身上掸了掸,“听你阿爹的,人家吕相公一家子心高气傲的,家中又是小娘子,怎么可能登门求亲?也就是来感谢你们兄妹,救了吕老夫人一命。顺带的提了你大兄几句。”

“这说亲事,哪里有立即应承,或者是当面回绝的。你阿爹一个人,也不知道自己个瞎想了什么。”

闵惟秀一颗心这才落了地,“太好了!阿娘!”

说话间闵惟思同闵惟学一道儿走了进来,闵惟学一听,乐得合不拢嘴,“小五,你真的是太有办法了。我同静姝一定会给你准备大大的嫁妆,感谢你!”

兄妹三人还来不及庆祝,武国公已经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怒气冲天,“你奶奶个腿的!你阿娘说你想娶吕家小娘子,撺掇了小五去整了这么一出戏,我还不信!”

“我的小五,白白嫩嫩,乖得要命,哪里想得出这样的鬼主意?你们两个狠心的哥哥,看看我家小五,小胳膊小腿的,阿爹都没有让她背过呢,你们竟然让她去背姓吕的酸秀才!”

“看我不打断你们的狗腿子,男子汉不保护妹妹,竟然还欺负她!姓吕的来了个屁,根本就没有来……你阿娘一诈就诈出来了……”

闵家三兄妹一个个的呆愣在原地,原本因为高兴而挥舞的手,僵硬在了半空中……

阿爹阿娘啊,你们这个套路比海都深啊……

闵惟思最快的反应过来,“阿爹,我冤枉啊!这哪里是我出的主意!”

武国公瞪了他一眼,“给我蹲着马步说话!堂堂男子汉,你咋这么没有担当?就算你妹妹出的主意,你这个当哥哥的,帮她背个锅还不应该的!不是你也是你!”

闵惟思简直无语了,爹啊,你怎么能够这样呢!太不公平公正公开了!

闵惟学噗通一声跪倒在地,“阿爹,阿娘,儿真心想娶吕静姝。”

武国公更是要气得炸裂了,“那怎么行,我的儿子,怎么可以管姓吕的叫爹!你们三个,全给我靠墙蹲马步,一字排开了了听老子我训话!”

闵惟秀这才回过神来,她之前生怕阿爹回绝了,十分的着急,没有注意,中了阿娘的圈套。

兄妹三人欲哭无泪的蹲在了墙角。

闵惟秀眼珠子转了转,试探的对着武国公说道:“阿爹啊,你不能这样想啊。你想想看,你养我大兄,除了给他吃喝教他武功,没有干别的吧?不费劲吧?”

武国公一想,点了点头,他养儿子都是放养的,的确没有费啥劲。

“你再想想看啊,吕家养小娘子,吃穿用度十分讲究就算了,还得教她琴棋书画,女红之类的……他们呕心沥血养出来的女儿,日后就是我们闵家的人了,不但管你叫爹,还给你生姓闵的大孙子啦!”

“我们大陈,女儿家出嫁,嫁妆都十分多,吕相公就算再小气,那也是一国之相,能穷酸了被你嘲笑?不能够啊!你这简直就是白捡了钱,白捡了人,赚大发了啊!”

“你想啊,日后吕相公都不敢得罪你了啊,他要是得罪你,你往死里揍他们家外孙可怎么办啊!对不对,这是有人质把柄放在你手里了啊!多扬眉吐气啊!”

“这是什么啊,这是证据啊!证明吕相公向你低头认错了啊,咱们家要是不好的,他能够把自己个闺女往火坑里推?不能够啊!阿爹啊,我觉得就给我家大兄娶吕静姝,多得意啊!”

武国公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但乍一听,好像又十分的有道理!

闵惟秀给闵惟思使了个眼色,闵惟思心领神会,立即补充道:“阿爹啊,小五说得没有错啊!我还有一个好主意呢,等那吕静姝嫁进来,咱们就教她练武,等她生了孙子,还教他练武,一言不合也不哔哔,直接撸袖子就上。”

“那吕老头儿一瞧,还不气得晕厥了过去!阿爹,你看我这个主意,多好啊!”

武国公想象了一下,等到大年初二,吕静姝领着自己的大胖儿子去给吕相公拜年。

听说文臣家里弯弯绕绕花花肠子多,指不定有人对吕静姝出言暗讽,譬如说,嘿嘿嘿,你咋嫁了一个粗鲁的武将啊,真是笑死了。

吕静姝抓起茶盏字一甩,袖子一撸,你他娘的再给老娘说一句!揍死你丫的!

哈哈哈,那场面,实在是太美好了!

武国公想着,又叉着腰哈哈大笑起来!

一旁的闵惟学又感动,又心塞。

感动的是,阿弟阿妹都是拼了小命在帮他娶媳妇啊!

心塞的是,这两个黑良心的,当着他娘的面,就敢忽悠他爹啊!

什么打吕相公的外孙,敢情那不是你孙子?到时候你下得了手去?

什么白赚许多嫁妆,敢情不用给聘礼?

……

武国公越想越开心,“好,老子还非要把那吕静姝讨来当儿媳妇!”

闵惟秀同闵惟思对视一眼,哈哈哈哈!

一旁的临安长公主哼了一声,“你们在做什么白日梦呢?人家吕家,说要把女儿嫁给大郎了吗?”

闵惟秀得意的站了起身,“阿娘……”

临安长公主一个利眼射了过来,闵惟秀赶忙又蹲好了马步。

“阿娘,只要你同意了,这都不是事儿,他们肯定会来的。阿娘啊,你看我大兄,一把年纪了,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每日住在军中……唉,成日里面对的都是那些糙老爷们……我听闻啊,最近也有一些犯官家的儿子,被罚兵役了。”

“里头有不少,生得比女儿还纤细,长得也好……万一我大兄……”

闵惟学下盘不稳,差点跌坐在地,阿妹啊,你这个想法有些骇人啊!你哥哥我绝对是目不斜视,从来没有任何邪念啊!

临安长公主被闵惟秀气乐了,“你阿娘我,是那种棒打鸳鸯的人么?另外,你觉得有人想寻你哥哥这样的,一头熊似的人,做契兄弟?”

闵惟学靠着墙,他总算知道阿妹的脑瓜子像谁了,分明就是像他阿娘啊!

有这么说自己儿子的么?

第八十四章 看猴子上蹿下跳

闵惟秀同闵惟学乃是武将,蹲个马步不在话下,但是闵惟思已经是双股战战,两腿发软,额头冒着豆大的汗。

兄妹二人悄悄的向他靠近了一些,把他微微架起来了一些。

闵惟思惨白着脸,欲哭无泪。

我干什么了我?我就只是知道了大兄的一点小秘密,这也要被连坐!

临安长公主喝着茶,半天不叫起,直到门上来报,说是吕相公同吕夫人亲自登门来了,这才摆了摆手,淡淡的说道:“不要耍小机灵。这开封府中,眼睛尖利的人多了去了,你们的那点稚嫩手段,都不够瞧的。”

“先起来罢。这次便算了,日后二郎瞧中了哪家的小娘,直接回来跟阿娘说,阿娘替你去提亲。”

闵惟思嘿嘿一笑,“阿娘,儿子才多少岁啊!牡丹花再好看,看久了无趣,还是一整片花园好啊……”

临安长公主瞪了他一眼,“在你阿妹面前,胡言乱语什么?”

闵惟思立马闭口不言了,偷偷的看了闵惟秀一眼,你闺女知道的比我还多啦!

说话间,嬷嬷已经引了吕相公同吕夫人进来。

武国公高昂着脖子,居高临下的看着他们,“你们来做什么?”

临安长公主咳了一下,武国公一怂,哼了一声,大马金刀的坐了下来。

吕相公笑了笑,对着武国公拱了拱手,“此番多亏了惟秀侄女,救了我阿娘的性命,这一些薄礼,不成敬意。老夫实在是汗颜,身为一国之相,心胸却不及一个小娘子开阔,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耿耿于怀。”

“惟秀侄女不计前嫌……老夫之前还怀疑惟秀侄女别有居心,实在是惭愧惭愧。”

闵惟秀站在临安长公主身后,吕相公这个老狐狸!

他都这么说了,武国公还怎么好意思拿以前的事情说事,若是再提,岂不就是小肚鸡肠?

武国公哼了一声,“你是挺小肚鸡肠的,应该惭愧。之前我说你,你都不听,现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吧?”

……

吕相公的笑容僵硬在了脸上。

闵惟秀简直想要仰天长叹了,爹啊,怪不得别人都说我们家嚣张跋扈是奸臣啊,你能不要说话这么耿直么……

临安长公主抽了抽嘴角,站起身来托了托吕相公,“您太客气了,惟秀是小辈,我家夫君经常教导她,行走在外,要助人为善。老夫人长命百岁,便是惟秀不在,也能够遇难成祥。她年纪小,原当是她登门去探望老夫人的。”

吕相公扯了一抹笑容,同吕夫人坐了下来,众人寒暄了好几句。

闵惟秀一直偷偷观察,见吕夫人打量了她大兄好几回,一颗心终于落了地。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吕老夫人肯定信圆真师太信得不得了。

她早就同圆真师太串通好了,若是吕老夫人再问,就是,哎呀,老夫人有贵人相助,渡过了这个大劫,若是再给吕静姝寻个命里多金,又生在午时的郎君,便彻底无忧了。

吕老夫人又岂会不信?

谁是贵人,谁又是午时出生的?那就是闵惟学嘛!

过了好一阵子,双方已经鸡同鸭讲,不像是说的一国的话了。

吕相公:你这茶乃是上好的明前龙井,取壶先斟三分之一的沸水,再放茶叶……

武国公一咕噜喝完了一杯:这树叶棍子烫嘴,不如大碗喝水,喝酒就更好了。

吕相公抽了抽眼睛:那茶叶根根舒展,闻那香味……

武国公又倒了一杯茶:这热水不解渴,我最喜欢喝井水,一大瓢十分痛快。在边关的时候,随身的水袋里都装酒……

吕相公的眼睛已经要抽脱眶了:国公好雅兴,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武国公一愣:你说啥……葡萄酒娘们兮兮的……

……

闵惟秀简直要笑哭了。

吕夫人又忍不住看了闵惟学好几眼,看得闵惟学有些心里发慌,“都读过什么书?”

闵惟学挠了挠脑袋,“平时多看兵书。”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赶忙补充道:“我这哥哥,别看他生得粗,心细着呢。小时候都在宫中,同太子殿下一道儿读书,御书房的夫子,夸他一笔字写得十分的端方。后来喜欢看兵书,还是跟着阿爹做了武将。”

“有时候从营中回来,瞧见了好书,也买回来送给我同二哥。”

闵惟学红了脸,妹妹啊,能不能不要吹牛啊!

他那字,也就只能用端方来形容啦!

从营中回来,买的好书,都是闵惟秀喜欢看的话本子……

吕夫人果然神色缓和了许多,看向了临安长公主,“我家几个孩子,都生得弱,因此我一瞧见大郎,十分的羡慕你。我们这些当娘的,可不就希望自己的孩子生得壮实,平平安安一辈子。这孩子的亲事,怕是要官家做主罢?”

临安长公主看了闵惟秀一眼,笑道:“唉,我这孩子,就是老实巴交的,我瞧着心急。他五行金土旺盛,你说土乃是稳重,倒是应了。这金是锐利,他哪里有半点锋芒?还生在午时三刻身上杀气重,我这给他寻亲事,都愁白头了。”

“前几日进宫,太后说族中有个侄女不错,这孩子老在营中忙碌,倒是还没有安排相见。倒是你,三个儿子都已经成亲了,我瞧着不知道多羡慕。静姝也十分的贴心,不像我家惟秀,天天惹事……”

吕夫人听着,皱了皱眉,“别提了,提到静姝我还同她阿爹大吵了一架。静姝是我的老来女,我恨不得一直将她养在闺中,直到找到忠厚老实的一家人,或者是她自己中意的……”

她说着,看了闵惟秀一眼。

闵惟秀一惊,擦!她演了那么多戏,敢情吕夫人直到吕静姝心悦闵惟学!

那她昨儿个是怎么想的,看!那只猴子在上蹿下跳好有趣啊……

闵惟秀心中一垮,之前那股子得意洋洋,意气风发,全都吞回了肚子里。

“可是她阿爹,非说要她榜下择婿。这一不知根,二不知底的,我这个当娘的,是一万个不同意的。”

临安长公主同吕夫人相视一笑,两人便不继续说这个事情了。

闵惟秀看了闵惟学一眼,他若是一棵铁树,大约已经乐得要开花了。

第八十五章 镜中有人(一)

时间一晃,离吕家人登门致谢,已经过去了半月有余。

临安长公主雷厉风行,待吕夫人回去的第三日,便叫了晋王妃做中人,前去吕家提亲。

吕夫人也不拖沓,果断的给两人交换了庚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两人定下了亲事。

这件事犹如一声炸雷,惊醒了朝堂上所有的人。

这见面恨不得绕道走的两家人,竟然结成了亲家?

文官头子的女儿,嫁给了武将头子的儿子,这是要搞事情啊!

那旁敲侧击来打探内幕消息的人,络绎不绝,结果吕夫人一被人问起,就无奈的说道:“唉,我家郎君,说做人最重要的是讲良心。闵家大郎救了我婆母,孝道大过天,那他就是我们家的大恩人,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了。”

她说着,还面露难色,“唉,我家静姝……这都是命了……”

再一看临安长公主,一提起也是叹气,“唉,你别提了,我们家那个混人,觉得人家闺女叫他爹,就胜过了一头,威风着呢!哎哟,我这个暴脾气……不过好在,嫁到我们家来,就是我们家的人了。”

两家的主母都唉声叹气的,武国公同吕相公见面了,照旧是鼻孔朝天,头扭一边去,众人这才放下了打探的心思。

后来又有那好事者,说出了那日在尼姑庵的事,众人这才是恍然大悟。

人家为什么会成亲,那是算命算出来的天注定的缘分啊,至于是良缘还是孽缘,就只能且走且看了。

闵家人这些日子都忙成了狗,尤其是闵惟秀几兄妹,根本就没有时间理会这事儿。

闵珊过两日就要出嫁了,闵惟秀还得帮她查漏补缺,看看嫁妆单子还缺了些什么。闵惟学又定了亲事,她得跟在临安长公主身边,学习如何准备聘礼……连给三大王的肉干,都是安喜送过去的。

……

“小娘,咱们今日穿这件新做的红衫吧……那张圆也是古怪,她过生辰,做什么要请小娘前去……明明见了咱们,跟仇人似的,总是同小娘作对,也不知道咱们哪里得罪她了。”

闵惟秀摇了摇头,“今日人家生辰,咱们还是穿得低调一些吧。三姐同张圆要好,她就要出嫁了,一个人出门不便,许是因为这个,张圆才给我下帖子的吧。”

不过安喜说得也没有错,她同张圆的确是有些脾气不合,张圆一见面,就对她冷嘲热讽的,简直是莫名其妙。

闵惟秀照了照镜子,满意的拍了拍自己的小脸,认真的说道:“肯定是张圆的脸太方,羡慕我长了一张鹅蛋小脸。”

安喜选了一件浅蓝色的衣衫,又给配了个狐狸毛领子,又挑选了配珠,这才满意的将其他的衣衫都收了起来。

“小娘,鹅蛋那么大,哪里小了,鸡蛋才小。”

闵惟秀想了想,“那我以后夸人都说,嘿,您长了个鸡蛋小脸,真带劲啊!”

安喜噗呲一下笑出了声,“小娘,你就会打趣我。”

闵惟秀换好了衣衫,去寻了闵珊,然后姐妹二人便上了马车,朝着张圆家中行去。

早前的一场大雪,延绵了十日,直到前两日才放晴,路边都是湿漉漉的,屋檐两边滴滴答答的化着雪。

开封城好似干净了许多,比起之前要热闹了不少,那些藏在家中猫冬的人,一下子都出来了晒太阳了,一些总角的小童,在堆着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小人。

闵惟秀同闵珊都不是精细的人,撩起了马车帘子,看得那叫一个津津有味的。

行不多时,便到了张圆家所在的巷子,她的父亲,乃是礼部尚书,虽然只是挂了个六部的好名头,并无实权在握。但张家在开封府中乃是大家族,联姻甚广,今日张圆生辰,来的人倒真是不少。

闵惟秀来得不算早,巷子中已经有不少马车在排队了,闵惟秀百无聊赖的吃着肉干,在脑海中比划着今日晨起,武国公新教给她的一个杀招,便听到马车外有人在喊:“闵五闵五!”

这个声音真他娘的熟悉。

闵惟秀不用寻,都能够知道,这肯定是三大王的声音。

“三大王,你咋还在开封府,我还当你已经出城了!”闵惟秀一抬眼,果然看到姜砚之正坐在马车对面,撩起马车帘子,笑眯眯的看着她。

“嘿,这些日子我一直忙着给林郎中的案子收尾呢,雪又实在是太大,我阿爹也不放心我出城,这一拖便拖到了今日了。我告诉你,张家的厨子,做的菜可好吃了,尤其是那道烧八珍,美味得不行。每次他们家不管是死了人,还是办喜事,只要设宴,我准来!”

闵惟秀看了看四周,果然看到不少人都捂着嘴看了过来,往上翘的嘴角都压不住。

姜砚之这个人,不管什么时候,都是这么的自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她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因为喜欢吃别人家的菜,所以管它啥事,都来赴宴的。

“我还以为你同张圆是好友呢。”

姜砚之一愣,“张圆是谁?哦哦哦,我想起来了,是张方的妹妹对不对?张方在太子府做事,我熟得很,今日我大兄也会来呢。”

闵惟秀一时不知道如何回答是好,感情姜砚之真的是来吃饭的……

姜砚之见闵惟秀发愣,先是不解,随后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嘿嘿嘿的笑了起来,“闵五闵五,你放心,我不认识张圆的。”

闵惟秀又四下里瞟了瞟,见那些等着进府的人,耳朵都竖得有一尺长了,无语的瞪了姜砚之一眼,将帘子放了下来。

姜砚之这个大傻子!

很快,马车便陆陆续续的进了府。

张圆到底是个小辈,来的都是一些同闵惟秀差不多年纪的小娘子同小郎君,大家都是面熟的,将贺礼放下了,便三三两两的寻了交好的人,聊了起来。

闵惟秀一眼便瞧见了人群中的吕静姝,拉着闵珊便走了过去。

“嫂嫂”,闵惟秀这么一喊,正同吕静姝说着话儿,穿着一身红衫,背对这闵惟秀的那个小娘子,便转过了头来。

闵惟秀一看,擦!张圆是拿磨刀石磨脸了吗?

她那犹如门板的方脸,怎么就变成了鸡蛋小脸!

第八十六章 镜中有人(二)

闵惟秀眨了眨眼睛,对着眼前的人看了又看!

张圆之前的那张脸,在开封府的贵族小娘子之中,那是颇有名气。

怎么说呢,就是你掏出一本书,对准张圆的脸啪的一下,嘿,正合适,一点不多,一点不少,方方正正的!

这脸要长在文臣身上,那就是铁面无私正直端方青天大老爷,要是长在武官身上,那就是铁骨铮铮,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我为大陈洒热血的忠诚之将。

可它长在了一个小娘子身上,只能说,我瞧着有点方。

可现在,之前的那张方脸不见了,那小下巴,能把锅底戳穿一个洞!

闵惟秀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瞧见,能换脸的小娘子!

她想着,又眨了眨眼睛,仔细的看了看,越看越觉得张圆这模样,略微有点眼熟啊!

可是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来,到底像谁。

张圆见闵惟秀都看愣了,得意洋洋的抬了抬下巴,正准备开口,陡然之间脸一红,笑着看了看闵惟秀的腰:“闵五妹妹来了,之前听闻太子殿下……大家都说闵五妹妹伤心不已,我倒是瞧着,妹妹是心宽体胖,颇有福气,几日不见,又圆了一圈儿。”

闵惟秀收回了打量的视线,挑了挑眉。

她到底是挖了张圆家祖坟还是怎么地,这姑娘咋就看她不顺眼了呢?

不过你打算和武将家的姑娘斗嘴?没问题,咱从来不冷嘲热讽,话中有话,都是直接打脸。

闵惟秀想着,挑了挑眉,上前一步,惊讶的说道:“张家小娘子家中可是出了事?上回我见你,你还面若端砚,形容美丽,怎么再一见,那端砚就摔断了两个角。这可不好,脸像漏斗一般,把福气漏掉了可如何是好?”

张圆面红耳赤,眼中泛泪:“闵五娘子,我好心好意,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我……”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你不说我,我会说你?自己个喜欢惹事,还怪别人回嘴,这是哪门子道理?

不过张圆今日怎么阴阳怪气的,之前都是直接同她开怼的啊!

闵惟秀觉得古怪,一扭头,就看到身后站着的姜砚之。

姜砚之一把将闵惟秀拉到了自己身后,淡淡的说道:“你说脸胖的人是有福气的,那么反过来,像你脸这么瘦的人,自然是没有福气的。”

“你一个小娘子,好端端的作何妄议太子殿下之事?闵五来同你庆生,你却是阴阳怪气的。有这个功夫,不如把脸上的粉好好的抹均匀了,脸小用的粉是少,但是也不至于像是抹墙一般抹这么多吧,一走一掉的……”

张圆整个人已经石化在了原地。

周围的人也都僵硬了,从来没有见过拉得下脸皮之人。

还一见就是一对!

闵惟秀都深深的同情了张圆一下。

她总算能够理解张圆为何一直针对她了,原来她心悦姜砚之!

她并非第一次见张圆了,之前张圆都没有说太子之事,说话也是直接开怼,闵惟秀还觉得这姑娘虽然讨厌,但至少是个真性情,做事不阴阳怪气,倒是让人高看了一眼。

今日也是大有不同,变化在哪里,就在张圆看到了站在她身后的姜砚之,于是她立马的将太子殿下的事提出来了。

姜砚之再不要脸,也不好意思娶同兄长有牵扯的女人。

闵惟秀想着,瞟了一眼沉着脸的姜砚之,心中暗想,张圆啊,你低估了眼前这个人的脸皮厚度啊!

现场的气氛一下子冷了下来,姜砚之哼了一声,拽了拽闵惟秀的衣袖,“还不走么?做甚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摆明了不欢迎你,你还来做什么,回去了。”

张圆回过神来,红着眼睛,捂了捂嘴,“三大王……我……”

“砚之,你做什么?今日是张小娘子生辰,都大多大的人,还口无遮拦的。张家小娘子,你莫要放在心上,砚之同惟秀年纪小……”

闵惟秀扭过头去,见穿着便服的太子,连同东阳郡王还有张圆的哥哥张方一道儿走了过来。

出言的正是太子殿下。

张方一听,连忙笑道:“三大王同闵五娘子都是性情中人,错的是我家小妹才是。原她今日是东家,哪里有如此待客的道理。三大王同闵五娘子莫要生气,方替阿妹自罚三杯赔罪。”

姜砚之哼了一声,还要回嘴,闵惟秀拧了他一把,姜砚之冷着脸,“那得给我们上两盘烧八珍,然后用食盒提上几盘带回去吃。”

太子哭笑不得的摇了摇头,“说他孩子心性,他还不服气!你瞧瞧……谁叫我们是做兄长的呢,就得惯着。”

张方松了一口气,这开封城谁不知道,宁可得罪太子,也不能得罪三大王。

因为得罪了太子,你去赔礼道歉,他看着面子,那也能够原谅你,尤其像他这种跟在太子身边多年的人,太子更是宽仁。

可是得罪了三大王,你怕是要遭殃了。

因为他会在你猝不及防的时候,整得你哭爹喊娘,颜面尽失。

你说你威胁他?可是人家不怕啊,人家就是一坨滚刀肉,一辈子就想做一个闲王。

你说以后不帮助他,他不稀罕,你说你整他?可是他有爹有哥护着啊!

宁可得罪君子,不能得罪小人。

“一定一定,三大王若是喜欢,今日我便将那厨子送去寿王府。”

姜砚之哼了一声,看了闵惟秀一眼,“你到你大嫂那儿去坐着,有人敢欺负你,你就狠狠的打回去,凡事有我兜着呢。”

闵惟秀看了看四周,只见吕静姝心领神会的看着他们俩,顿时脸一红,咳了咳,“谁还能欺负我?”

姜砚之点了点头,往太子殿下那边走去。

周围的人都是有眼力劲儿的,不少人都围着太子殿下说起话来。

闵惟秀挨着吕静姝坐了下来,环顾了一下四周,却是发现张圆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悄悄不见了。

“嫂嫂,最近老夫人可好一些了?”

吕静姝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好多了,经常念叨着你呢。阿秀,我嘴笨又无急智,一时之间也没有插得上嘴,你若是觉得待得不自在,我陪你先行回去吧。”

一旁的闵珊一听,也跟着说道:“就是,惟秀想回去咱们就回去,原是我不好……张圆若是当我是好友,便不会如此对我阿妹。”

闵惟秀摇了摇头,多大点事儿,要是上辈子,她也会淡淡的怼回去,但是这辈子,她懒得说场面话,倒是吃亏,显得小气了。

三人正说着话,就又瞧见张圆走了过来。

闵惟秀一愣,这次她可算是发现了她觉得张圆身上的那股子熟悉感哪里来的了。

这小娘子,又变了脸,这下子同她闵惟秀,是越来越像了。

第八十七章 镜中有人(三)

闵惟秀瞧着张圆又变美了一分的脸庞,心中有些瘆得慌。

张圆依旧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衣衫,只是仔细看过去,绣的花色却是不同了,就连之前拿着的手帕,都换了一方。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又看了她的帕子一眼。

张圆见闵惟秀看过来,把头别到一边去了。

一时之间,气氛有些寂静,闵惟秀能够看见的,别的人也都不是傻子,一时之间,气氛有些诡异起来。

张圆之前方脸变尖脸,她只说自己瘦了,又拔掉了两颗多余的牙。

旁的小娘子也就信了,不少脸大的,还想着要不要回去了,学着张圆的瘦脸。

可这一回,张圆的脸虽然没有继续变小,眼睛却是突然变了。

之前明明也有一双好看的眸子,却突然变成了同闵惟秀一样的大眼睛。

张圆却好像是没有发觉似的,笑眯眯的拉了几个亲近的小娘子入席……

闵惟秀瞧着这副诡异的场景,陡然想起了一件恐怖的事情来。

今日,她来了张家,姜砚之也来了。

往常他们俩所到之处,寸草不生,呸呸,总要死人。

这张圆,该不会被什么脏东西上了身吧?

闵惟秀说着,看向了姜砚之。

姜砚之正好也看向了她,摇了摇头。

闵惟秀心领神会,姜砚之是说,张圆身上并没有什么鬼之类的东西。

“啊啊啊!”陡然之间,一阵尖叫声袭来,闵惟秀顺着那声音看了过去,只见张圆已经躺在了地上。

擦!有什么这么灵验!

闵惟秀拔腿就跑了过去,此时姜砚之已经冲了过来,“走开,都走开,不要挤成一团,让我看看。”

他说着,伸出一根手指头,探了探张圆的鼻息。

此时太子同张方等人,也都跑了过来。

姜砚之同情的看了张方一眼,摇了摇头,“死了。”

张方大惊,一把冲了过去,也试探着摸了摸张圆的鼻下,果然人已经没有气了。

“这怎么可能,我阿妹之前都好好的,活蹦乱跳,这才多一会儿工夫,怎么就突然猝死了呢?这这……难不成有人害她,给她下了毒!”

他说着,还看了闵惟秀一眼。

闵惟秀心中那一点同情,顿时烟消云散了,这一家子,都是什么人啊!

她好心好意提着礼物来贺寿,倒还贺出毛病来了。

张方难不成,还以为她害死了张圆不成?

他的话音刚落,姜砚之便开口道:“没有中毒的迹象。不过张圆的尸体颇有些古怪,我要让张仵作来验看。张方,你们就不觉得奇怪么?张圆的容貌,突然就改变了。”

张方瞳孔微缩,立马站了起身,“三大王,不用叫仵作来了。许是我阿妹有心疾,这才突然去了。人死为大,还是让她早些入土为安的好。我阿爹阿娘白发人送黑发人,本就难过,若是阿妹遗体再有损,实在是难过心中的坎。”

“诸位,当真是抱歉了,家中陡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阿圆她……”张方说着,眼眶红了红,用手帕擦了擦鼻子。

“管家,派人送诸位先回府中,别受了惊。”

姜砚之固执的摇了摇头,“这可不是你说的算。张圆无缘无故暴毙,这就是开封府的事,怎么可以说不理会,就不理会呢?我说让张仵作来,并不是同你商量,而是在通知你。”

一遇到案件的姜砚之,那认真固执的模样,好像平时的姜砚之,都是假的一样。

这个时候,谁也不会说他是一个任性的十四岁少年!

姜砚之伸出手来,撸起了张圆的一只袖子。

现场的人,又惊呼出声。

姜砚之只是轻轻的掀开了袖子,张圆的手却是以一种奇怪的姿势放在那里,不用张仵作拿刀子划拉开,都能够明显的看出,她的手已经折了。

之前闵惟秀明显还看见她说话的时候,手中拿着帕子,短短的时间,怎么就折了呢?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现在你不同意,也得同意了。你也看见了,张圆突然倒下,就这么摔一下,不光是手折了,连腿也折了。她看上去是一个花信正好的小娘子,但是内里的骨头,却像是八十岁的老妪一般……”

“刚才是谁,同张圆在说话?”姜砚之问道。

“是我……”一个穿着藕荷色裙衫的小娘子,惨白着脸,弱弱的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张圆跟我说,她的眼睛变大了,是因为她学会了大庆天宝女帝的妆容,用碳将眼睛画大一些……”

“她说到一半的时候,想要扭头给我看侧面是怎么画的,可是……可是我听到了嘎嘣脆的一声……然后……然后张圆的头就十分诡异的倒在了一边,然后她的人整个就倒下去了。”

“太可怕了,我我……我想回家找我阿娘……”那小娘子说着,嘤嘤嘤的哭了起来。

闵惟秀好奇的蹲了下来,仔细的看了看张圆的头,她的头的确是歪在一边,看上去有些不自然。

那么,是谁扭断了张圆的脖子呢?

总不能说,她扭个头,脖子就断掉了吧?

那哪里是人,简直比纸糊的都不如。

姜砚之检查完了脖子,便不再看地上的尸体,站起身来,对着张方说道:“现在,你带我们去张圆住的地方瞧上一瞧,看有没有什么怪异的地方。”

张方看了太子一眼,见太子严肃的点了点头,拿帕子擦了擦眼角,点了点头,“三大王,请跟我来。”

张府算不得太大,闵惟秀跟着一大堆人,走了不多时,便到了张圆住的小院之中。

她的屋子十分的干净整洁,在南墙之上,还挂着一副画像。

闵惟秀一眼看过去,却是愣住了。

这一副画,画的竟然是她同姜砚之小时候。

这应该是在太后宫中,她正一手叉腰,一手举着一根小树枝,树枝上叉着一条绿色的毛虫,裂开嘴笑得十分的开心。

而在宫墙的一角,姜砚之偷偷的站在那里,抱着一个圆皮鞠,他生得白白胖胖的,像是一个团子,正努力的睁大自己的眼睛,目不转睛的看着那条毛虫。

这种感觉真的很奇怪,她小时候顽皮,别说叉虫子了,上房揭瓦这种事情都干过。

但是她从来都不知道,姜砚之当时就站在她的身后。

第八十七章 镜中有人(四)

闵惟秀又仔细的看了看这幅画,发现在画的右下角,还有一只只露出了脚尖儿的绣花鞋。

她心下顿时了然,应该是张圆当年在宫中看到了这一幕,画了下来。

她想凑近看一些,突然感觉脊背一热,像是被什么人盯住了一般。

闵惟秀猛的一回头,身后却是空空如也,并没有人。

“三大王。”闵惟秀轻轻的唤了一声。

正在四处验看的姜砚之一听,立马扔下手中的东西,走了过来,“闵五,怎么了。”

闵惟秀笑了笑,“你看这副画像,可是我们年幼之时?”

姜砚之仰起头,“这一幕简直是我的童年阴影,没有想到,竟然被张圆瞧见,还画下来了。”

闵惟秀一愣,怎么和她想的不一样啊!

不是他童年的美好回忆么?

她还想着,三大王这个臭不要脸的,是从多少年前就开始盯着她了。

姜砚之接着说道:“你看到你手中的棍子上叉着的毛虫了么?那是我养的,每日都亲手摘了树叶去喂它,可是有一日早上,它就不见了……再然后……唉……我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青草。”

“你看到我的眼睛了吗?波光粼粼,悲痛欲绝……张圆这个画得不对啊,完全没有体现出我当时的心情。”

……

闵惟秀恨不得打自己一巴掌,再打姜砚之两巴掌。

叫你自作多情!

叫你个三大王,脑子有坑!活该被他爹一脚踹飞出开封府。

姜砚之说着话,猛的一下转过身来,四处的张望起来。

闵惟秀收了心思,“你也感觉到了,好像有人在背后盯着我们。”

姜砚之严肃的点了点头。

一旁的安喜吓得有些晕,“小小小娘,之前三大王身后根本就没有人啊……”

就是因为没有人,才瘆得慌啊!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在这屋子里仔细的搜寻起来。

这是一件十分普通的闺房,四处散发着胭脂水粉的味道,雕着猫儿的镂空木屏风上,随意的搭着一条红色的长裙,显然是张圆之前回来换过的,闵惟秀伸手动了动,一方手帕从上头掉了下来,轻轻的飘落在地上。

闵惟秀低头捡起来一看,“果然如此,之前张圆拿帕子捂住嘴的时候,我便隐约见到有些红色,我当自己眼花了了,应该是她那会儿,便已经身体不适了。”

闵惟秀说着,把张圆的帕子递给了路丙,让他收起来,一会儿开封府来人了,再全部移交过去。

屋子里十分的简单,在床榻旁边,又一个雕着海棠花的长案,上头放满了各色的胭脂水粉。

姜砚之好奇的拿起一个椭圆型的铁箍子,好奇的问道:“这个是做什么用的?”

一直没有说话的张方红着眼说道:“我家阿妹,打小儿脸就长得方,经常被人嘲笑。因为家中其他人都不长这样,是以阿妹十分痛恨自己的长相,经常用这个铁箍子箍着脸睡,想要自己的脸变得好看一些。”

擦!张大哥这是话中有话啊!

什么叫其他人都不长这样,难道张方还是隔壁老王的女儿不成?

姜砚之手一抖,将那铁箍子扔到了桌案上,我的天,难怪人家说最毒妇人心,连自己都虐待,太狠了!

她是个人,又不是个倭瓜,你还想把它放到盒子里,让它挤着长啊!

“这铁箍子有效?”闵惟秀好奇的问题,毕竟张圆的容貌变化,是肉眼可见的。

她嘴中问着,手上也没有闲着,拿起桌上的胭脂水粉,拔下头上的一根银簪子,试起毒来。

张方用的胭脂水粉,同她基本上一样,都是一家百年老铺中出的,倒是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张方摇了摇头,“阿妹从十二岁开始,就开始戴这个了,并没有什么作用。倒是之前有一日,她外出了一段时间,回来之后,脸就便小了,她说去找了个婆子,拔掉了几颗牙,所以就变了。”

“我一个大老爷们……”张方说着,顿了顿,“阿圆乃是我父亲的填房夫人所出,与我并非同一个亲娘所生,所以她的事情,我知道的也不多。只觉得奇怪,随口的问了,便没有过多的去查。”

闵惟秀看完了胭脂水粉,又打开张圆的首饰匣子看了起来。

姜砚之瞧着里头放着一只用黑色玛瑙雕刻而成的猫头,好奇的伸手去拿,岂料没有拿稳,那黑色的猫头咕噜噜的滚到了地上。

姜砚之嘿了一声,弯腰去捡,心有戚戚的说道,“闵五,你看到那个猫头没有,这是我小时候戴着的,有一天碎……”

姜砚之的话突然卡在了喉咙里,整个人都僵硬在了原地。

闵惟秀将手上的簪子放下,好奇的问道:“有一天怎么了?”

姜砚之往后退了一步,快速的直起腰来,“闵五你别看,来人啊,这床底下藏了人,给本大王把它拖出来。”

闵惟秀好奇的弯腰一看,只一眼,身上的汗毛便竖了起来。

只见那床底之下,侧躺着一个人,正睁大了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她。

闵惟秀猛的起身,只听得一声惨叫,她下意识的就是一巴拍过去,又是一声惨叫……

姜砚之一手捂住下巴,一手摸着头,眼泪汪汪的看着闵惟秀,“闵五,是我呀!”

闵惟秀十分内疚,谁叫你总是站在别人身后!

站在门口的太子实在是忍不住了!

“惟秀,砚之,你们快出来……”

再不出来,他担心要把自己个傻弟弟抬出来了……

太子看了闵惟秀的细腰一眼,心中感慨万千,是他错怪三弟了啊,这个弟弟分明是舍身取义,拿自己的小命来救兄长啊……

你想想看啊,要是他娶了闵惟秀当太子妃,那在家中还不被打成了狗!

你说你不服气?可他们老姜家的人,都手无缚鸡之力,女暴龙一根手指头都能够把他摁死啊!

太子想着,越发的感动,忙跑了进去,将姜砚之扶了出来,“砚之,你放心,我待会儿就去宫中,请求阿爹,留你在开封府,这都要过年了,你一个人在外头形单影只的,那怎么行!”

万一姜砚之走了,闵惟秀又来寻他,那怎么行!

第八十八章 镜中有人(五)

姜砚之只觉得喜从天降,万一他离开了开封府,闵五被人抢走了可如何是好?

“你真是我的亲哥!你们这群人还愣着做什么?快把床底下的那玩意弄出来。”

一群太子府的侍卫面面相觑,太子点了点头,他们才冲了进去,将床底下的东西拖了出来。

众人定睛一瞧,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并非是一个真正的人,而是一个阴人。

大户人家去世,多有陪葬,用纸扎了婢女,仆从,马匹房屋烧了去陪葬。

而张圆床底下的,便是这样的一个纸扎的人。

“咳咳咳……”一阵咳嗽声,打破了屋子中的寂静。

闵惟秀看了过去,见东阳郡王一脸惨白的站在太子身边,不停的咳嗽,连心肝肺都快要咳出来了。

“阿凛,你没事吧?”太子焦急的问道,不停的给东阳郡王拍背,“都是我不好,你风寒才刚刚好,我便拉你出来赴宴,这下子又难过了。”

东阳郡王摆了摆手,不停的咳嗽,太子给他倒了一杯水,他勉强的喝了,这才止住了咳,“你也是为我好,让我出来透透气。我也就是瞧着那纸人实在是太逼真了,一时之间觉得有些可怖。”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这个纸人的确是十分的逼真,要不然,就凭她同姜砚之那比甜瓜还大的心,不至于被吓了一跳。

尤其是那一双眼睛,简直就像是张圆把自己的眼睛抠下来了,给装到了这个纸人身上一样。

张圆的眼睛抠下来?

闵惟秀一把抄起案上的书,对准了那纸人的脸,不大不小,十分吻合的方形。

若是张圆在天有灵,一定会跳起脚来骂娘,奶奶个腿,死了都不放过我!

“三大王,你之前是怎么说的,你说张圆的手脚都跟纸糊的一样,轻轻一碰就断了,对不对?”

姜砚之一听,默契的伸手去戳了戳纸人的手臂,“就是你想的那样。手脚都很逼真,还有脸以及眼睛,脖子。但是其他的地方,却明显的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纸人。”

周围的人听着侃侃而谈的二人,都有些心中发寒,所以你们两个到底为什么可以用那种“今日你用朝食了吗”的淡定语气,来说这么恐怖的事情。

什么真人,纸人啊之类的!

真的很惊悚啊!

太子咳了咳,“砚之,你们在胡说什么呢!这就是一个纸人,说不定那什么头之类的,是师父做的,但是身子是徒弟做的,所以……”

这么瞎的话,他也说不下去啊,而且,姜砚之也并没有听他说的话。

“太子殿下说得没有错,这就是一个普通的纸人,虽然我们并不知道张圆为什么要在自己的床底下藏一个纸人。但既然是她心爱之物,不如烧了,让她们在黄泉路上,也好有个伴吧!”

太子心中甚为宽慰,还是小娘子懂事啊,还知道维护他这个太子的脸面,你看看那个白养了的弟弟……

然后太子还没有高兴多久,就发现不管是闵五还有姜砚之,都没有看着他,反而警惕的看着四周。

闵惟秀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陡然之间,她只觉得眼前一花,她揉了揉眼睛。

“姜砚之,你看见了么?我怎么瞧着,镜子中间有个人。”

张方犹豫了一会儿,插嘴道:“这人照镜子,镜子中自然有人。”

闵惟秀摇了摇头,走到了张圆梳妆的地方,上面放着一面雕着花,十分精美的铜镜。

姜砚之走了过来,示意闵惟秀不要动手,他却是伸出手来,敲了敲铜镜的镜面,“我家闵五聪慧,一说要烧掉那个纸人,你就藏不住了对不对?出来吧,我们已经找到你了。”

镜子半天没有动静。

站在门口的太子,还有闵珊对视了一眼,第一次找到了共同语言:我家弟弟/妹妹,怕不是个傻子!

那么巴掌大的镜子,里头能藏住人!

光是想着,都不寒而栗!

姜砚之对着闵惟秀点了点头,闵惟秀果断的抄起一旁的梳妆匣子,对着铜镜猛砸过去,“既然不出来,那索性将镜子砸了得了。”

那梳妆匣子临到镜子面前时,又停了下来。

太子一瞧,大惊失色,忙对侍卫们说道:“你们都在院子中守着,没有孤的命令,谁也不能进来。”

路甲立马上出去关上了房门,同路丙一左一右的守着。

整个屋子里,只剩下了呆若木鸡的张方,东阳郡王,还有闵惟秀同姜砚之,以及一脸严肃的太子。

他觉得,自己之前那么多年,怕当的都是假太子,都是活在梦里。

现在他看到了什么?

姜砚之同闵惟秀并非是故弄玄虚,他们说的是真的,镜子中真的是有人。

还是一个女人。

是一个穿着丧服的女人,她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用头油抹得十分的光滑。上面点缀着金银簪子,看上去像是大户人家的夫人。她红着眼睛,眼泪顺着脸颊流下,看上去十分的凄苦。

她生了一张让人熟悉的方脸,眼睛是有些上挑的凤眼,嘴唇鲜红欲滴,像是要滴血一般。

闵惟秀松了一口气,她能够看见就好,能够看见的,就能够打死,那些瞧不见的鬼,打起来真的是憋屈。

之前她所感觉到的,一直注视着她同姜砚之的眼睛,就是镜子中的这个人吧。

不,应该说是这个女鬼。

只是为什么,有的鬼只有姜砚之一个人能够瞧见,有的鬼,却所有的人都能看见呢?

“三大王,请不要将镜子砸碎,这镜子一碎,奴就烟消云散了。奴死不瞑目,这才想要再活一次,洗刷冤屈!张圆也是个痴儿,我并非是有意害死她的。”

姜砚之一愣,哎呀,本大王啥时候这么有名气了,连鬼都认识我啊!

“你认识本大王?”

女人垂了垂眸,凄然的笑道:“三大王年幼之时,奴也曾经远远的看到过您,那时候我也是大家媳……现在认识你同闵五娘子,是因为张圆在这屋子里,三句话不离你二人。三大王看我是陌生人,我看三大王,却再熟悉不过了。”

第八十九章 镜中有人(六)

姜砚之只觉得头皮发麻,那种感觉就像是啃个桃子里头冒出半条扭啊扭的虫一般。

谁想跟你一个鬼是熟人啊!

一旁的太子已经双目圆睁,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敢情鬼还会说话!

他记得姜砚之小的时候,总是不爱读书,怎么说都不听,夫子考核的时候,他都着急得要命,想要给他提示,可那个天天浪的家伙,竟然能够倒背如流。

他一直都有些羡慕,这个弟弟当真是聪慧。

现在,不怪他阴暗,说不定当时就有一个女鬼在一旁,说一句,他跟着念一句呢!

太子这样的念头一闪而过,顿时呸了自己一口,想啥呢你!

这时候那个女鬼已经开始说话了,“我姓赵名兰,我家夫君姓石,乃是韩国公府次子……”

她这么一说,闵惟秀顿时想起来了,“你是石二郎的母亲?”

姜砚之在一旁瘪了憋嘴,问道:“惟秀你同石二很熟么?”

闵惟秀一时不察,没有发觉姜砚之嘴中,闵五已经变成了惟秀,点了点头,“我阿娘之前想给我说亲事,就提过石家二哥,他同我大兄,乃是一起长大的好兄弟。”

她如今变得力大无穷,她阿娘担忧她会一个不小心就杀夫了,要当寡妇,于是专挑那种皮糙肉厚的滚刀肉相看,什么石二郎啊,王八郎啊,都在她的候选名单之上。

石二郎的母亲,已经死了有快十年了。

赵兰一听,激动的看向闵惟秀,眼眶红红的,“闵五娘子是好小娘,我家石二哪里配得上。”

姜砚之一听,顿时不乐意了,“你说这个是什么意思?嫌弃惟秀是不是?你家石二莽夫一个,本来就配不上我家惟秀。”

赵兰有些无语,身为一个鬼,她还是有翻白眼的权利的。

我跟你说的一样啊,都是说我家石二配不上闵五啊,你激动个啥?

赵兰到底不敢得罪姜砚之,小心翼翼的说道:“三大王说的对。”

她不敢再提闵惟秀,又急着说起了旧事,“我含冤而死,虽然是嫡长媳,陪葬却不丰厚,除了身上的穿戴,就只有一面铜镜相伴。那铜镜乃是我夫君当年亲手打磨,送予我的定情之物。”

“许是我心有不甘,死了之后,我便变成了鬼,托身在那铜镜之中。一直关在墓穴之中,暗无天日,直到前些日子,有人盗了我的墓,这面铜镜便被人带了出来,辗转流到了张圆手中。”

“这一切,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发生了。”

赵兰说着,回忆起了那日之事。

……

张圆气呼呼的冲进了自己的屋子里,用袖子一扫,将那胭脂水粉都扫落咋地,砸得咣咣的香。

她平时脾气就不好,家中的女婢没有一个人敢进来收拾,统统跪在门口不敢动弹。

张圆颇为生气,对着铜镜照了照自己的脸,呜呜的哭了起来。

“个个人都向着闵惟秀,明明我同吕静姝是好友,吕家同她有仇,原本当厌恶她才是,结果呢?我丢了大脸,竟然让她得了好处。”

她说着,提起了笔,胡乱的画了几下,一个穿着红衣的小娘子,轻而易举的就跃然纸上,显然她已经画了很多次了。

“小时候也是这样,明明是我先遇见的姜砚之,可是姜砚之从下就只能看到闵惟秀,为什么呢?她明明品行恶劣,还凶得要死!”

“长大了好不容易,她喜欢上了太子,为什么不继续喜欢下去!若是她嫁给了太子,那我岂不是就可以嫁给姜砚之了!”她说着,拿起笔,对纸上的小人,使劲的涂抹了起来。

然后将那笔一摔,墨汁溅得到处都是,也溅到了铜镜之上。

“说到底,男人还是看脸的。闵惟秀长了一张狐狸精脸,也难怪姜砚之被她蛊惑了,可恨我……”

张圆说着,拍打起自己的脸来。

若说她这辈子有什么痛恨的事,那便是这张大方脸了。

她的阿娘,乃是填房夫人,原本深受喜爱,一嫁进门来,就有了身孕,人人都说她是有福气之人,可是自从她出生之后,她的阿娘便失宠了。

因为府中到处都是流言蜚语,说她阿娘不贞,不然的话,明明老张家人的脸,都好好的,偏生她长得奇怪。她阿爹还给她取了个奇怪的名字叫圆……

这简直就是狠狠的一巴掌打在了她的脸上!

张圆想着,抄起桌上箍脸的铁箍,嘭的一声扔在了地上,“若是能够让我的脸变小,我宁愿折寿十年。”

“我可以和你换。”

张圆一惊,整个人身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这声音光是听着都带着一股子凉意,像是从那地府中传来的阴恻恻的声音。

“谁?谁在说话?你不出来,我就喊人了!”张圆四处张望着,颤抖着准备喊人。

“你不要喊人,我跟你换。我的脸小……你不是喜欢姜砚之么,你的脸小了,说不定他就喜欢你了。”

张圆循着声音看过去,吓得腿一软,跌坐在地……

她平日常用的梳妆镜里,竟然有一个陌生的女人。

明明她看着镜子,镜子里出现的却是别人。

“你愿意吗,如果你愿意,你就买一个纸扎的人来,放在你的床底下,然后轻轻的说一句,我愿意,你的愿望就可以实现了。”

镜子里的女人竟然在说话,张圆尖叫了一声,在屋外瑟瑟发抖的仆从们都冲了进来,大喊道:“小娘小娘……”

张圆用手捂着脸,透过指甲缝,发现镜子早就光洁如常,里面什么都没有了,仿佛她之前见到的一幕,都是假的一般。

“把那个镜子给我扔出去砸碎了。”

张圆说着,待人拿起镜子的时候,又说道:“算了,放到我的库房里,锁起来。”

仆从镜子拿出去,走到门口,张圆抬头看了看墙上挂着的那副画,手指动了动,“算了,就压着,放到我的桌子上吧。”

仆从觉得莫名其妙,但是又不敢忤逆她的意思,只得照做了退了出去。

当天夜里,张圆便悄悄的寻了一个纸人来,按照赵兰说的,放在了自己的床上。

辗转反侧了许久,若是能够嫁给姜砚之,她连折寿十年都不怕,同鬼怪换脸又如何呢?

更何况,那镜中的脸,她只一眼,已觉得久久不能忘怀,那是一张绝美的脸。

她最后看了看墙上的那幅画,轻轻的说道:“我愿意。”

第九十章 镜中有人(七)

赵兰说着,不敢看姜砚之的神色,“她第二日醒来,看到真的换了脸,十分的高兴。接下来几天,又嫌弃自己的手臂太粗,换了手,又嫌弃腿上皮肤不白,同我换了腿……换了小脸之后,又觉得同自己的脖子不匹配,又换了脖子。”

“直到今日,又同我换了眼睛……我有劝说过她的,但是她都斩钉截铁的要换。我我,实在是太想活过来伸冤了,这交换二字,乃是你情我愿。我也不知道,她会死的。”

赵兰说着,呜呜的哭了起来。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看向了张方。

“虽然这么说不厚道,但是我压根儿不认识张圆,更加不知道她对我有这种心思。即便是知晓了,我也是没有办法回应的。我姜砚之,是要娶闵惟秀的。”

闵惟秀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若是闵惟思在这里,还不把他打出狗脑子来。

在场的都是什么人啊!

嗯,一个可能是她未来婆母的女鬼。

嗯,太子,传言中她曾经想要嫁的人。

嗯,东阳郡王,前不久还给她系披风的人。

嗯,张方,她死去的情敌的哥哥。

嗯,她还刚听完了一个小娘子,对姜砚之豁出性命的痴情故事。

三大王啊,你不觉得这个场合不适合说这个吗?

再说了,姜砚之什么时候要娶闵惟秀了?八字都没有一撇啊!

太子一听,顿时回过神来,喜得嘴都合不拢了,太好了,这是永绝后患啊!

闵惟秀有些晕乎乎的,忙岔开了话题,“你有什么冤屈?我可是听说,石二哥的母亲,是生病去了的。他阿娘出生寒门,当年他阿爹石志力排众议,娶了她阿娘。你死了之后,他守孝三年之后,才续娶了他人。”

韩国公石家,早在大陈朝之前,便已经是一方豪族,石家长男娶寒门女乃是情痴,这事儿到现在都还有人拿来当话本子说呢。不少豪门贵女,见了石二郎他爹,都恨不得去摸上一把,沾沾运气。

她阿娘之所以考虑石二郎,也是想着,老子如此,儿子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

赵兰她有什么冤屈。

赵兰一听,整个人都激动起来,“假的,都是假的,那个骗子!当年我嫁进韩国公府,我阿爹就不同意,他说女儿啊,老话说门当户对,那是没有错的啊!你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我那时候被他迷了心窍,哪里听得进这个,结果呢……小命都丢了啊!”

闵惟秀一听这个调调,叹了口气。

话本子看得多,就是有这么一个不好,看什么都没有了惊喜。

还能是什么呢?爱你的时候,如珍似宝,连你的裹脚布都是香的。

不爱的时候,你便是抹上一斤的香粉,他都嫌弃你太臭。

就像身边的姜砚之,对她这么痴情,上辈子的时候,咋不见她站出来,为武国公府说一句话呢?

到底不过是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

姜砚之还不知道自己个已经被闵惟秀在心中划拉了一个大叉叉。

“你说说看。你若是当真有冤,本大王不会坐视不理的。”

“我生得颜色好,在那溪边浣纱,见有人昏迷不醒,顺流而下,便将他捞了起来,那会儿他并未说自己乃是韩国公府之人,之说在附近采药不慎受伤。我出生乡野,哪里见过世面,便全听了他的。”

闵惟秀看着赵兰,用那同张圆换来的方腮帮子,说着我颜色好,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违和感。

赵兰却是半点都没有感觉到,接着说道:“那会儿,我们的确是心心相印,我只当自己命好,遇到了真命天子。你瞧啊,他有那么多名门贵女可以娶,偏生却要娶那么粗鄙的一个我。”

“他说自己从来都没有见过,像我这样单纯而美好的人。”

赵兰说着,面色变得狰狞起来,“可是渐渐的,便全都变了。我分不清龙井与碧螺春,看不明哪个是玉哪个是石,不管做什么都不能让婆母满意,一开始他还有耐心教我,在婆母面前维护我,可是人又如何有长性?”

“我命好,很快就接连生了大郎二郎,婆母虽然嫌弃我撑不起门面,却因为得了嫡孙,并不苛责于我,我以为我的好日子来了。可谁知道,在大郎九岁那年,发生了一件我意想不到的事。”

赵兰说到这里,已经泪流满面,闵惟秀敏锐的发现,那面镜子的表面,都开始抖动起来,显然接下来要说的事情,让她刻骨铭心。

“我的儿子,我十月怀胎生下的亲儿子啊,他一脸鄙夷的看着我说,阿娘,我的朋友都笑话我,说我阿娘出身贫贱……上月我生辰,你做了那劳什子桂花糕让我带去给他们吃,他们都笑死了,说这么寒颤的东西,只有下人才会吃!”

“阿娘,为什么你是我的母亲,而云娘不是我的母亲?我喜欢云娘,阿爹也喜欢云娘!”

赵兰说着,镜面抖动得越发的厉害,“我当时整个人心如死灰,那是我的亲儿子啊!我一时没有忍住,便扇了他一个耳光,那孩子气性大,跑了出去……我后悔啊,我为什么没有忍住呢!到了夜里,他们在池塘里,发现了我的大郎!”

“我打了他之后,心中难过,哭得昏昏沉沉的,便睡了过去。直到夜里,婆母抬着大郎的尸体,领着一群丫鬟婆子冲了进来,说我这个当娘的狠心善妒,连自己的孩子都杀死。”

“我百口莫辩,质问石志那个负心汉,我问他云娘是谁?他不说话,我从十几岁就跟着他,也曾郎情妾意,他便是一个眼神,我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他的心早就偏向那个云娘了。”

“我抱着大郎哭,你知道他说什么吗?他说你这个毒妇,我当年是如何认为你单纯善良的,人人都说你是为了我家的泼天富贵,穷乡僻壤的,哪里会出什么好人,我硬是不信。我是瞎了眼,才娶了你进门。”

赵兰说着,哭得越发的厉害了,那面铜镜的表面,都出现了裂痕。

“我心如死灰,他走了之后,我婆母身边的嬷嬷便冲了进来,将我活活的勒死了。”

闵惟秀看了赵兰一眼,“云娘?石志后娶的填房夫人我见过,姓韩名桑,并不是叫什么云娘。你死了之后,他也只续娶了这么一个妻子,并没有任何妾室。”

第九十一章 你在说谎话

赵兰有些发怔,喃喃的叫着云娘的名字。

院子外开始嘈杂起来,隐隐约约能够听到女子的哭泣声,张方揉了揉眼睛,“应当是我母亲来了,阿圆的事情,实在是太过诡异,总不能说,她被一面镜子里的女鬼杀了。为了维护府中颜面,只希望说是意外扭了脖子……”

他说着,期待的看着姜砚之。

姜砚之从赵兰说的时候开始,就一直皱着眉头,既没有点头,也不摇头。

太子见状,忙说道:“就按照你说的办吧,子不语怪力乱神,这等事儿,闹大了也不好。”

张方红着眼点了点头,又指了指那面铜镜,“那这个东西……”

姜砚之这才开口道,“本大王要带走,包括那个纸人。”

他说着一把抄起了桌面上的铜镜,轻轻的说道,“赵兰,等本大王叫你了,你再出现,你若是敢再作妖害人,本大王立马锤烂了你!”

他说完,看向了闵惟秀,“惟秀,咱们走,去韩国公府寻石二郎。”

“惟秀,这事儿乃是三大王的分内之事,但是同你有什么干系呢?珊娘还在外头等你呢,你若是不早些回去,你阿娘要担心你了。”

东阳郡王的话,让闵惟秀顿时有些迟疑起来。

姜砚之见状,瞪了东阳郡王一眼,然后转向了闵惟秀,可怜巴巴的说道:“我同那韩国公府不熟,听闻石二郎手脚功夫厉害,我贸贸然跑上去,说他阿奶杀了他阿娘,他会不会一个老拳打死我!”

姜砚之说着,陡然之间对着东阳郡王一拳打过去,可他哪里练过这些,脚下不稳,一拳打到了站在一旁的张方的鼻子上。

张方一慌,赶忙捂住了自己的鼻子,鲜红的血顺着手缝流了下来。

姜砚之赶忙走了上前,“张兄,实在是抱歉了,我就是比划一下,没有想到竟然打到你了。”

张方摇了摇头,有些尴尬的说道:“无妨无妨,不过是流了一点鼻血罢了。”

闵惟秀瞧着有些奇怪,姜砚之这个人,虽然做事不着调,但是绝对不会贸贸然出手打人的。

当然了,他不出手打人,不是因为他人好,是因为他是弱鸡打不过啊!

闵惟秀想着,询问的看向了姜砚之,姜砚之却是勾了勾嘴角,指着张方说道:“你同赵兰都在撒谎吧?赵兰根本不是偶然的落到了张圆的手中,她根本就知道这种交换迟早会害死张圆。而你,张方,对你这个妹妹,可是关心得很呢。”

在场的几个人又惊呆了。

这是唱的哪一出?

明明之前大家伙儿都对赵兰无比同情,姜砚之还要为她伸冤,怎么一下子,张方同赵兰都变成凶手了。

姜砚之指了指地上的纸人,“先前我就觉得哪里有违和感,看了许久才看出,赵兰的鼻子是不对劲的。”

闵惟秀低头一看,果然,那个纸人的鼻梁,也活灵活现的,像是真人的鼻梁,而且搁在那张脸上,总显得十分的违和。

她仔细回想了一下,当时她同姜砚之低头看床底下的时候,第一眼瞧见的便是纸人那一双圆睁的眼睛,他们当时都以为,床底下有人。

但如果只是眼睛像真的,鼻子却是纸糊的,他们应该一下子就能够看出不对来才是,可是他们都没有想到纸人身上,因为他们看到的眼睛那一块儿,都是真的。

“张圆的鼻子小巧玲珑又高挺,根本就不需要换鼻子。之前赵兰自己说的时候,也没有说她们换了鼻子。那么赵兰交换的第一个人,根本就不是张圆,而是同她换了鼻子的人。”

闵惟秀说着,看向了被姜砚之打了一拳的张方。

姜砚之赞赏的看了闵惟秀一眼,“正是如此。张方在太子府行走,我见过不下百次,因为他是男儿,平日里甚少有人注意他的容貌。但是本大王不同,本大王过目不忘。你以前鼻子有些塌,而现在却不塌了。”

张方脸色不变,“三大王,你说什么呢?”

太子也转过头来看着姜砚之,“砚之,你胡说什么?张方为什么要害死自己的亲妹妹?不过是一个小娘子,一副嫁妆就能够打发出去的事,不但不会同他争家产,而且日后的夫家也是助力,他为什么要做这种吃亏不讨好的事情?”

“张方乃是进士出身,前程远大,他是吃饱了撑的,才同女鬼搅和在一起。再说了,他又不会道法,女鬼为什么要听他的?”

太子心中简直有一万头小牛奔过。

这个弟弟,要不是亲的,掐死都不解恨。

前不久因为那个林郎中的事情,弄没了太子府中一个得力的管事,还是他千叮咛万嘱咐,让亲娘蔡淑妃出面,才镇住了姜砚之,没有让他把事情闹大了。

现在好了,他娘的就是来吃个席,又要把张方弄死。

张方可不同于那些管事,他家世好,又有能力,乃是铁杆的太子党,日后说不定能够成为他的左膀右臂。

怎么能够因为这点内宅里的荒唐事,就折在这里呢?

太子说着,严肃起来,恨不得抄起鞋底子,抽姜砚之一顿。

姜砚之对着太子抱歉的笑了笑,“大兄,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既然碰上了,又岂能视而不见?”

“张方,我只是轻轻的碰了一下你的鼻子,你就流血了。你若是清白,大可以松开手来,让惟秀戳你的鼻子一下,看是不是轻轻一戳,就断了。这是长在你身上的证据,你怎么辩解,都辩解不了的。”

闵惟秀将手指往身后缩了缩,三大王啊,我这手指,别说纸糊的鼻子了,就是你的鼻子,我也能戳断啊!

张方还是不说话。

姜砚之指了指门口,“我现在大可以去叫张圆的婢女来问,看这铜镜落入张圆的手中,同你到底有没有关系。我大兄说的事情,也是我不明白的,你为什么要杀掉张圆?”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中年男子,扶着一个哭哭啼啼的妇人冲了进来,那妇人双目圆睁,指着张方问道:“张方,我待你不薄,你为何要害死我女儿?”

第九十二章 何等狗血的人生

那妇人一说话,铜镜便拼命的震动了起来。

闵惟秀心中,突然冒出了一个荒唐的念头。

她还想着,姜砚之已经说出了口,“你的名字里,有一个云字对不对?”

那妇人一愣,站在旁边的男子则是对着太子同姜砚之行了礼,“殿下,三大王。贱内姓钱名云芳,小名的确是叫云娘。她痛失爱女,有些癫狂,若有得罪,还望殿下同三大王谅解。”

一旁的太子已经嘴巴都合不拢了,他真的只是想来给张方捧个场的,早知道,就不带姜砚之这尊瘟神来了。

这是何等狗血的人生!

张方突然松开了手,指着钱云芳哈哈大笑起来,“我为什么要杀死张圆,当然是因为,是你害死了我阿娘啊。”

钱云芳含着泪摇了摇头,“你阿娘明明就是病逝的,她是我的亲姐姐,我怎么会害她?”

张方冷哼了一声,“事到如今,你还狡辩什么。我阿娘身子不好,经常一个人闷在屋子里看着我读书,有的时候她会喃喃自语,说云娘可如何是好啊,说石家叔叔再好,那也是有妇之夫,是没有好前景的。”

“我那时候什么都不懂,便没有放到心上。太子殿下要娶太子妃,我想着去淘一些别致的礼,却在街边的小摊上,发现了那面铜镜。这才知道了当年我不知道的事情。”

“你同石家叔叔不清不白,一起逼死了石家婶婶赵兰,想要嫁进石家去。但是石家叔叔要脸面,不肯热孝中娶妻,打算等三年之后再迎娶你进门。岂料天道昭昭,报应不爽。清平郡主韩桑觉得他人品端方,乃是至情至性之人,非要下嫁。”

这清平郡主,乃是官家的表妹,因为曾经对官家有恩,被封了郡主。这也是为何,闵家同石家走得亲近的缘故。

郡主要下嫁,这石家老夫人之前吃够了媳妇身份低微的亏,果断的定下了这门亲事。

说起来,韩国公府的长子乃是庶出的,次子才是石老夫人的亲儿子。大陈并没有什么爵位传承之说,也就没有世子之争,庶子也能够考科举,因此地位并不低。

赵兰出身太差了,石老夫人也只能够循着旧礼的一套,天天拿她才是嫡长媳来说事,想要压住庶子媳妇一头。

“这一下子,你便没有了着落。我外祖家也是清贵人家,女儿怎么能够去给人做妾室?那会儿你已经珠胎暗结,有了张圆,走投无路之下,便勾引了我阿爹,我阿娘性子软弱,被你一逼,病得越发的重。”

“她原本身子弱,就抗不了几年了,可是你等得,肚子等不得。你知道我阿娘喜欢吃燕窝,便提了好些来,里头却是藏了那些与阿娘经常服用的药物相克的药材,害得她不多久就撒手人寰了。”

“钱云芳,你敢对天发誓,我阿娘是病死的么?她若是病死的,你为何嫁进来之后,便把我阿娘身边的老人,全部都遣送走了?你不敢发誓。”

张尚书不敢置信的看着一旁的钱云芳,“云娘,这是真的么?”

闵惟秀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跟着姜砚之,简直每天都有比话本子还精彩的家庭惨剧看啊!

钱云芳拼命的摇头,眼泪唰唰的往下掉,“不是的,这个真的不是的,你阿娘的确不是病逝的,那些相克的药物,是她自己服用的。但是你怪我,没有怪错。都是我啊,都是我坏,才害死了阿姐,害死了圆儿。”

“那时候我年纪小,正是少女怀春的时候,有一日在月老庙,偶遇了石志。他站在那里给赵兰买滚烫的栗子,他怕栗子拿回家就凉了,想要往怀里揣,我见实在是太烫,便把自己的小手炉给了他,让他煨栗子。”

“那会儿,我实在是太羡慕了,赵兰除了长得好看,有哪一项比我强,可是老天爷不公平,偏生让她遇到了这样的贴心人。一开始,我并没有旁的想法,只是想要争一口气,证明我处处都比赵兰好。”

“可是渐渐的,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便同石志……我那会儿满心满眼的想要嫁给他。可是韩桑是郡主啊,我又能有什么办法。阿姐自幼便疼爱我,我那时候怀了圆儿,不敢同家里说,便只能到阿姐这里来哭诉。”

“我阿爹阿娘,都是将脸面看得比天大的人,我要嫁给石志当填房,他们都气得不同我说话了,若是知道我怀了孽种,肯定会将我沉塘。阿姐自知时日无多,便有一日,同姐夫饮酒,让我……然后她自断生机,为的就是让我早日嫁进张家。”

钱云芳说着,嚎啕大哭起来,“我自阿姐没有了的那一日起,便开始吃斋念佛,没有做过一件坏事。我生了圆儿,她生得古怪,你们都怀疑她的身世,我也从来都不辩驳。生了她之后,我便一心一意的教养你,我喝避子汤,就是不想再生出一个儿子来,同你争夺你父亲的宠爱。”

“这些都是我欠我阿姐的啊!我年少之时,的确是做了许多错事,但是张方,我没有杀你阿娘,也没有半点对不住你!你为什么就不能把我的圆儿留给我!她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小娘子,她有什么错啊!”

“我已经用我的一辈子,来赎罪了。”

张方摇了摇头,“你骗人……”

钱云芳继续哭道:“我的阿圆死了,我这一辈子,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骗人,事到如今,我还骗你作甚?”

站在一旁的姜砚之打断了二人,“那么钱云芳,当年石志的长子落水身亡,是不是你为了让赵兰下堂,而设计的?”

这时候,从铜镜里传来尖利的叫声,“肯定是!”

钱云芳一见赵兰,吓得后退了好几步,躲在了张尚书身后,“这这……报应啊!报应啊!是我当时鬼迷了心窍。那日我去石家给老夫人送鞋,老夫人几次三番的说,赵兰这个媳妇,倒是给她生了个好孙子。”

“我想着,老夫人这话中是在敲打我,日后我便是生了孩子,也盖不过大郎去,心中便是不忿。结果出府的路上,在池塘边见到了大郎躲在草丛中哭,我瞧着四下无人,便拍了他一下,想吓他一跳。可没有想到,他一惊,便掉进去了。”

“我原本想要救他,可是我突然想起了老夫人的话……便走了。之后我的确是用了心机,让老夫人误以为是赵兰害死的大郎……都是报应啊,报应!”

第九十三章 人之将死其言不一定善

张方听完钱云芳的话,捂着自己的鼻子哭了起来,“我害死了阿圆……阿娘宁愿死都要保护云姨你,我却害死了阿圆。”

铜镜里的赵兰,也嘤嘤嘤的哭了起来,“你害死了我儿子,我害死了你女儿,我也不算欠了你的。”

一旁的姜砚之翻了个白眼儿,伸出手来,对着铜镜就是一通拍,“难怪你那么轻易就被人害死了,别人说什么你都信么?”

“还有你张方,你耳根子这么软,到底是如何做官的?凶手说的话你都信?”

“人之将善,其言可不一定善,说不定人家指着最后一搏,膈应你一辈子呢!”

张方同赵兰哭泣的脸僵了僵,人和人到底还有没有基本的信任了?

姜砚之哼了一声,走到了钱云芳的跟前,“疑点一,服用相生相克的药物去死,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你那会儿已经怀了张圆,怎么可能等得及?”

“你们府中怀疑张圆并非亲生的,都是因为她的脸,而并非是她出生的日期不对。那说明了什么?首先,你的确是在嫁进府中之前,便同张尚书有了首尾;其次你嫁进张府十分的迅速,所以你假装孩子早产,也没有引起怀疑。”

“那么,你之前说的,张方的亲娘是服用相生相克的药物死的这件事,就不太可信了。我猜想,是因为张方先提了燕窝中药物相生相克的事情,你才顺着他的话头说的,根本就没有考虑周详吧?”

“再次,若是张方的亲娘安排好了这一切。那么你那时候已经怀有身孕,她怎么着也会为自己的孩子考虑,将自己的亲信老仆,都安排到张方身边去。你若是心中没有鬼,为何要把仆人遣送走?张方要你发誓,你为何不敢?”

闵惟秀看着姜砚之侃侃而谈,神采飞扬的样子,再看一旁已经一脸懵的太子同张方,不由得勾了勾嘴角。

二狗子认真起来,倒是也挺威风!

“张方你好好回忆一下,官家给石家同清平郡主指婚之后多久,你阿娘死了,而她又是隔了多久嫁进府中的?你阿娘有没有提过,她死了之后,要钱云芳替她嫁进府中,照顾你?而且她在最后的时日,有没有经常交代你事情?”

张方脸色一变,摇了摇头,“我阿娘并未提及过。”

一旁的张尚书绿着脸,“之前我并没有同石家的事情联系在一起,当初指婚开封府中传得沸沸扬扬的,内子卧病在床,还是我当做新奇事儿说给她听的,说着说着,云娘就来了。”

“没有过几日,我便醉了酒,错把云娘当了内子。云娘当时说是内子安排的,因为她身子不好,希望我纳她做填房。因为在此之前,内子提过,说想要她娘家的阿妹进府,我一直以为是她庶出的幼妹。”

“当时见到云娘,心中伤感,想是内子怕是时日无多,实在是等不及幼妹长大,于是便安排了云娘。我一直没有提这事儿,怕她心中难过。没有想到……”

闵惟秀同情的看了张尚书一眼,唉,看您这从头到尾绿油油的样子,都能够改名叫绿尚书啦!

填房夫人杀了前头的夫人,亲儿子杀了喜当爹得来的女儿,张尚书上辈子是造了多少孽啊!

张方听完张尚书的话,愤怒的看向了钱云芳。

姜砚之点了点头,“我猜想也是,若是张方你阿娘提过,你日后便不会怀疑钱云芳了。定是你阿娘去得陡然,钱云芳进门又十分的着急,还遣走了你阿娘身边的老人,所以你才会产生怀疑,去调查你阿娘最后的事情。”

“你明明已经眼睛看到了那么多了,为何要相信钱云芳的一面之词呢?”

姜砚之掐了掐自己的手心,他相信,每一个当娘的,最疼爱的都是自己的子女。

钱云芳再好,也不是张方的亲娘。

一个当娘的,就要把自己毒死了,怎么可能不给孩子多交代一些事情,譬如说,日后要好好的听姨母的话啊!譬如临死的时候,抓住钱云芳的手,说你给老娘发誓,绝对不能害了我儿子啥啥的。

话本子里都不是这样写的么?

钱云芳一愣一愣的,拼命的摇头,“你这么说,有什么证据,长姐如母,我怎么会杀我阿姐?”

闵惟秀见她如此,实在是忍不住了。

若不是姜砚之破案要什么劳什子证据,若是按照她的想法,大吼一声,你丫的不说实话,就把你剁了喂狗,你看钱云芳还敢信口胡诌?必须是瑟瑟发抖,跪下来说,大王,你说啥就是啥!

“哼,证据?咱们现在就去把张夫人刨出来,让张仵作验看一下,就知道她是为何而死了!以前的旧仆,只要没有死,就能够找回来,哦,你看到那个赵兰了吗?”

闵惟秀说着,指了指铜镜,“这人死了啊,是会变成鬼的。若是三大王乐意,咱们就把张夫人的鬼魂叫回来,看你这个做妹妹的,开心不开心?”

钱云芳看了镜子里一头雾水的赵兰,往张尚书身后缩了缩,张尚书一躲,将她暴露在人前。

张方立马欣喜的看了过来,“三大王真的能够把我阿娘叫回来?”

闵惟秀又哼了一声,“你这么蠢,你阿娘死了都要被你再气死一次。放着大好的前程不要,去报复那些宵小做什么?费这么大劲,还把自己搭进去了。若是我,直接告诉你爹你阿娘,说他头上已经比祖母绿还绿啦!不用你动手,自然有人清理门户。”

张方有些傻眼,被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钱云芳,给你最后一个机会,你若是坦白的话,我们自然会给张圆一个体面的死法,你若是不坦白,一会儿我就能够让开封府的所有人都知道,她是奸生子,还死得离奇,日后五十年,她还要成为人茶余饭后的笑柄,不得安生。”

钱云芳指着闵惟秀,双目圆睁,“好好好,我觉得我已经够狠了,没想到你比我更狠。三大王说的都没有错,我那样说,就是想要张方,余生都为我的阿圆赎罪。”

“我是有罪,可是我的阿圆是无辜的啊。”钱云芳说着,跪了下来,“太子殿下,三大王,夫君,求你们了,就给我阿圆最后的体面吧。”

姜砚之点了点头,喊道:“路丙,钱云芳对杀害张夫人还有石大郎的事情供认不讳,你把她送到开封府去签字画押。还有张方,咒杀张圆,一并带走。”

第九十四章 刚过易折

张尚书一瞧,急了眼,他只有张方这么一个独子,他对着太子殿下拱了拱手,“殿下,求你救救我儿。”

太子皱了皱眉头,看向了姜砚之,喊道:“砚之,咒杀什么的,你岂不是胡闹?杀人的明明就是赵兰这个女鬼,张方最多是放了一把刀在张圆房间,他可没有逼着她自己作死!”

姜砚之不敢置信的看着太子,“大兄,你说什么?张方自己都承认了,他伙同赵兰,故意引诱张圆,害死了她!岂能无罪!”

“若是按照你这么说,我将一条蛇放到你的房间里。你不小心踩到了蛇,蛇把你咬死了,我是不是无罪?”

太子气得涨红了脸,咬牙切齿的说道:“姜砚之!我才是开封府尹,而你早就被撸了!”

他最近十分的不顺,身边的人每出一次事,他就会遭到二皇子党的攻讦。

无论是张尚书还是张方,于他而言,都十分的重要。

张方是设计杀了张圆,可是混官场的人,谁手中还没有那么一两条人命呢?

他就不明白了,他讨不着好,作为他的亲弟弟的姜砚之,就能够讨到什么好吗?

姜砚之一甩袖子,“惟秀,咱们走!”

太子一把扯住了他的衣袖,稳住了自己的气息,“砚之,刚过易折。张方也是为母报仇,法理不外乎人情,对不对?哥哥举步维艰,你为何就不能够网开一面。”

姜砚之没有回头,只是淡淡的说道:“大兄,网开了一面,就会有第二面,第三面……到最后,就没有网了。”

气氛一下子尴尬了起来,站在一旁一直没有说话的东阳郡王开口道:“殿下,砚之,一些小事,何必争执?砚之你是推官,张方是否有罪,交给法司来决定就好了。殿下,你莫要生气,砚之性子倔强……大小就是这样,认定了的事情,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太子殿下神色缓和了一些,“阿凛的话你听见了?别闹脾气了,你快送惟秀回去吧。”

姜砚之哼了一声,拽着闵惟秀就出门了。

因为武国公府的马车要送闵珊回去,因此闵惟秀带着安喜上了姜砚之的车。张府另外准备了一辆马车,拉着那个纸人,还有铜镜。毕竟那玩意实在是太过恐怖,若是放到姜砚之的马车里,闵惟秀担心自己一个没有忍住,将那纸人踩碎了。

姜砚之少见的没有说话,一直在摸自己刚刚打到张方鼻子的手,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闵惟秀在马车里翻了翻,翻出了一袋肉干来,拿出来自己吃了一块。

姜砚之一瞧,赶忙抢了过来,“惟秀,这是你送给我的肉干,我都舍不得吃,你怎么自己吃上了。”

闵惟秀见他有了点精气神,笑了笑,“你若是喜欢吃,我再给你做一些。”

姜砚之点了点头,“惟秀是不是觉得我有些不近人情?大兄待我那么好,我却是为了不相干的人,不依不饶的?”

说实在的,闵惟秀的确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姜砚之。

“只是有些奇怪,像这么强硬的做派,乃是我们这些武将才会有的,三大王你这样的弱鸡,还是迂回点好,免得被人咔嚓了。”闵惟秀说着,抬起手在自己的脖子上比划了一下。

姜砚之有些哭笑不得。

过了一会儿,闵惟秀又补充道,“不过我能够理解你的想法,无规矩不成方圆对不对?我要是遇到了什么事,也希望能够遇到像三大王这样,能够为我说话,为我伸冤的人。”

闵惟秀想着,突然又觉得奇怪了起来,按照三大王这个个性,上辈子的时候,他怎么丝毫没有存在感呢?

他到底去哪里了?

姜砚之裂开嘴一笑,拿起一根肉干,也啃了起来。

“我就知道,惟秀肯定是最懂我的人。我小的时候,大兄就是太子了。我问他,我说哥哥,我不想练武,不能够做大将军,也不想念书,做不了大学士,那我可以为你做什么呢?”

“大兄想了想,说小砚之以后可以做推官呀,让我们大陈的百姓,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老百姓们都遵纪守法,贪官污吏都无处遁形。”

“阿爹当时在旁边,一个劲儿的说好。到头来,只有我一个人当了真。做官家的,还有做太子的,都是大话精。还好我就是一个混吃等死的闲王,想做什么样的人,就做什么样的人。”

“我大兄这个人,就是心肠软,这个也舍不得,那个也割不掉。你看像张尚书那种糊涂蛋子,原配夫人被人害死了,自己被绿了都不知道,还有脸当礼部尚书?再有张方,蠢钝如猪,这种拖后腿的人,还留着过年么?”

“身边都是这种人,敌人都要乐开花了!那篓子还不是一抓一大把!我就想不明白了,我这么蠢,都知道,他学了那么多治国治人之策,都学到狗肚子里去了么?”

“哼,还有东阳郡王也是一个和稀泥的,他若是真为我大兄好,就应当劝诫他才是,就知道拍马屁。”

闵惟秀咳了咳,这就有点打击报复啊!人家不是为了给你们兄弟打圆场么?

“我有自知之明,别的事情,我没有学过,我也做不好。我姜砚之这辈子,就学会了四件事,吃饭睡觉破案,还有宠闵惟秀。”

闵惟秀的脸顿时爆红了起来。

这个臭不要脸的,这个弯拐得实在是有点急啊!

你之前不还是情绪低落,谈理想谈人生么?怎么话锋一转,就变成谈情说爱了!

这是堕落啊!

姜砚之说着,朝着闵惟秀坐得更近了一些,红着脸又眨了眨眼睛。

一旁的安喜实在是忍不住了,“三大王,你的眼睛抽筋了么?我阿娘说了,眼睛抽筋,扯掉一根眼睫毛就好了。”

姜砚之无语的恢复了正常,本大王这叫暗送秋波你懂吗?

他现在一想起,今日个同闵惟秀挑明了状况,到现在还心砰砰直跳呢,下一步,是不是可以上门提亲了啊!

再一想,临安长公主看好的两个女婿,一个王八郎,嘿,王家虐猫,不是好人,出局!

一个石二郎,父亲是个负心汉,家中还有杀死媳妇的前科,不是好人,出局!

那么剩下的,不就只有家事天上有地上无,对惟秀死心塌地的他了么!

姜砚之想着,又忍不住嘚瑟了起来。

闵惟秀见他的情绪犹如大海,变化莫测,无语的摇了摇头,“咱们接下来去哪里?”

姜砚之毫不犹豫的说道,“去石府。惟秀你若是想回府,早就跟着你三姐一道儿回去了,你肯定猜到了,我是要去石府的。赵兰是杀人凶手,可恶!但是她同时也是被害者,她的冤屈,我们要给她审!”

第九十五章 胖头鱼(一)

“惟秀,怎么不往里头走?”

姜砚之看到在韩国公府门口犹疑不前的闵惟秀,好奇的问道。

闵惟秀咳了咳,三大王啊,你能够有点自觉吗?

这不是怪我迷信啊,咱们两在一块,那杀伤力,去一家死一家啊!

闵惟秀想着,认真的说道:“我在想,咱们有空了,一起出使大辽,出使西夏吧。”

祸害家乡人实在是不厚道啊,那咱们祸害敌人去啊!你想想看啊,咱们走到哪里死到哪里,多走几圈,按照这种死法,人家说不定直接灭国了啊!

姜砚之羞涩的扭了扭头,“原来惟秀想跟我一起远游啊!嘿嘿嘿!”

闵惟秀不想说话,直接迈进了门去,不一会儿,清平郡主韩桑便迎了出来,笑吟吟的说道:“惟秀同三大王来了,怎么也不提前让人来说一声,我也好给你们多做些吃食。”

如今的官家出生凡凡,这位清平郡主当年也不是什么金贵人家出生,虽然养尊处优多年,但是在相熟的人跟前,倒是十分亲切。

她说着,还对着闵惟秀眨了眨眼睛,“二郎不在府中,我已经叫人去叫他了。”

姜砚之笑了笑,“郡主把府上的人都叫回来吧,砚之有大事相商。”

韩桑一愣,点了点头,叫来管家吩咐了下去。

之前在张家折腾了那么久,说好的烧八珍根本就没有吃上,闵惟秀实在是有些饿了,“姨母,我到现在一直饿着呢,不如给我来碗面吧,点心啥的,也不顶饿。”

韩桑抿着嘴有些好笑,又招呼着人上来吃面。

一旁的安喜欲言又止,小娘啊,一会儿你们是要来霍霍人家老夫人的,现在这么不客气,一会儿难道不尴尬么?

闵惟秀心有感应,挑了挑眉,霍霍老夫人,对于韩桑来说,那是坏事吗?那是好事啊!

日后再也没有没有恶婆婆骑在头上了啊,别说是吃一碗面了,就是山珍海味,她吃着也不脸红啊!

老夫人能够勒死赵兰,可见有多心狠手辣!

不一会儿,韩桑便摆了一桌子的吃食,闵惟秀端起大碗,刚呼噜完一碗,端起第二碗刚要开吃的时候,就见到石二郎别别扭扭的走了进来,身边还跟着一个戴着帷幂的小娘子。

韩桑赶忙站起了身,对着石二郎挤了挤眼睛,“二郎,你回来了,惟秀来了,这是谁家的小娘子?”

那石二郎生得牛高马大的,平日里说话声如洪钟,犹如混世魔王,此刻竟然结结巴巴的有些说不出话来。

那小娘子却是自己将头上的帷幂一摘,对着韩桑娇滴滴的喊道:“阿娘,我听二郎说起过你,今日一见阿娘,鱼儿心中便觉得亲切无比。”

闵惟秀一口面呛在嗓子眼里,拼命的咳嗽起来。

一旁的姜砚之见了,又是捶背,又是给她倒水的,忙活了好一阵子。

闵惟秀呛得眼泪都要出来了,不是她这个人见识浅,实在是对面这位小娘子,你道行太深啊!

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脑袋的小娘子,什么面若银盆之类的来形容她,那都是瞧不起她啊,小娘子你简直是头若水井啊!

而且这声音实在是太过娇媚,她一个正直的小娘子,都听得骨头酥了。

一旁的姜砚之简直乐开了花,太好了,石二郎原来有心仪的小娘子了,那他简直是不战而胜啊!

他想着,幸灾乐祸的说道:“石二哥什么时候成了亲,也不说一声,做兄弟的好给你送一份大礼啊。嫂子貌美如花,石二哥有福气啦!”

那小娘子一听,娇羞的低下了自己的大脑袋。

闵惟秀看了姜砚之一眼,这个人睁眼说瞎话的本事,当真是令人发指啊!

石二郎有气无力的摆了摆手,结结巴巴的说道:“小鱼,你一路上辛苦了,不若先去厢房里休息一下吧?”

那个叫小鱼的小娘子眨了眨大眼睛,点了点头,“我都听相公的。”

石二郎一送走小鱼,立马把门关上,直接朝着姜砚之冲了过来,一把抓起了他的手,姜砚之吓了一跳,正准备说话,就听到一阵尖利的女声,“这是二郎吗?这是我的二郎吗?”

石二郎身子一僵,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这是什么声音?”

姜砚之正了正色,掏出了铜镜,搁在了桌子上,那铜镜激动得咣咣咣的响了起来,“二郎二郎。”

石二郎大惊,“三大王,我知道你行事诡异,但是拿人家的亡母来开玩笑,是否不妥当?”

闵惟秀见石二郎已经要暴起了,忙将他拽了开,将之前在张家发生的事情详细的说了一遍。

屋子里寂静了好一会儿,石二郎才抱着铜镜哭了起来,“走,咱们现在就去,开棺验尸,等我阿爹回来了,就晚了。我是她唯一的儿子,大兄死了,我便是长男,这事儿我说了算。母亲,这事儿你莫要管,还有那个小鱼,你别理会她,让人好吃好喝的供着,等我回来再说。”

韩桑犹如雷劈一般,她就是瞧着石志对自己的妻子一往情深,这才拼了命要嫁过来的,现在她听到了什么?

一万句他娘的,都不能够表示她的震惊啊!简直是怀疑人生。

“他们都说你母亲是病逝的……”韩桑喃喃的说道。

闵惟秀拍了拍韩桑的肩膀,“姨母,你莫要怕,你是郡主,他们若是敢欺负你,你就去宫中找官家告状。”

韩桑点了点头,你的安慰根本就一定作用都没有好吗?

我就天宝女帝,若是得知枕边睡的皇夫是个人渣,那我也不寒而栗啊!

石二郎已经迫不及待的将那铜镜小心翼翼的端在手上,大步流星的往门外走去,“咱们快走,一会儿我爹该回来了,咱们骑马去。惟秀你能够骑马吧?”

闵惟秀点了点头,“能,安喜你留下。”

闵惟秀说着,也跟着往外头,姜砚之立马跟上了,待走到门口,小心的看了看四周,压低声音凑到了闵惟秀的耳边。

“石二郎摊上大事了。”

闵惟秀一愣,“你说小鱼?”

姜砚之幸灾乐祸的点了点头,“那哪里是什么小鱼,那是一条巨大的胖头鱼啊,那眼睛,比你脑袋都大!”

闵惟秀脚一顿,石二哥啊,我们对不住你啊,我们不应该来你家的啊!

第九十六章 胖头鱼(二)

闵惟秀看着前面大步流星的石二郎,又想了想之前那个名叫小鱼的大头娘子,皱了皱眉:“三大王,你有没有觉得很奇怪,我们遇见妖魔鬼怪的几率是不是也太大了一样?”

她上辈子从生到死,可是重来都没有见过一个诡异之事,怎么到了今生,这三大王像是什么长生不老肉一般,不合常理之事接踵而至。

“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奇怪起来。在遇见赵离之前,我虽然能够看见鬼。倒是那些鬼都不能说话,更别提像赵兰一样,还能够杀死活人了。”

“还有妖也是,我以前根本就没有见过。朗朗乾坤,尤其京都乃是皇都,有真龙之气,按说不应该有这么多才对……”

两个人都有些沉默,闵惟秀叹了口气,事情感觉越来越复杂了,这个大陈,都陌生得让她有些认不出了。

两人跟着石二郎出了门,石家已经准备好了马。石家的坟地在城郊。

石二郎一下马便肝胆俱裂,赵兰的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打了个洞,里头的东西被一扫而空,连棺材盖子都扔在了一旁。

想来是遇见了那些不太讲究行规的盗墓贼,而困着赵兰的铜镜就是那会儿被盗走的。

姜砚之领着闵惟秀凑了过去,双手合十,道了一声得罪了,便朝着赵兰骸骨探去。

“三大王,赵兰已经变成了骸骨,就算是被勒死的,也看不出伤痕来了呀。”

姜砚之拿起骸骨观了观,说道:“骨色正常,非中毒而死。人生前遭受的所有磨难,都能够在他的身体上留下痕迹。”

“你看,赵兰的手骨,关节粗大,仔细看去,颜色深浅不一,有许多伤痕。大多数细微的伤痕,都是很陈旧的伤了,这是因为,她在少女时期,家境贫寒,经常需要劳作。”

姜砚之说着,指向了赵兰的右手,“你再看这个手,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闵惟秀仔细对比了一下两只手:“她的右手小手指很奇怪,像是被人扭断了。”

姜砚之点了点头,抱歉的看了一眼泪流满面的石二郎,“我猜想应该是死者剧烈反抗之时,被人扭断的。伤口并没有愈合的痕迹,应该是很快就死了。”

“至于脖子,也有许多细微的痕迹,若是想要看得明显,可以把尸骨带去开封府,让张仵作蒸骨验伤。”

石二郎一愣:“蒸骨?人骨怎么能蒸,又不是排骨……”

他一说完,自觉不对,又补充道:“蒸了之后,就能证明我阿娘是被人害死的么?”

姜砚之点了点头。

石二郎咬了咬牙,“那就蒸骨,我阿娘死了都不能登极乐,我这个做儿子的,怎么能够不替她沉冤得雪。”

而镜子里的赵兰也哭了起来。

“还有一个问题,就算是证明了赵兰是被人杀死的,那么怎么能够证明凶手是老夫人呢?”石二郎说着,连祖母都不愿意叫了。

闵惟秀眼珠子一转,凑到了姜砚之耳边说了几句,姜砚之一听眼前一亮,“不亏是惟秀,同本大王想的一模一样。”

……

是夜,韩国公府。

石老夫人饭后端着茶盏,轻轻的吹了吹,“你媳妇怎么回事?今夜又不来一起用膳,她虽然是郡主,但是也是我们石家的媳妇。”

石志笑了笑,“母亲,韩桑身子娇弱,你又不是不知,今年冬日里落雪早,她便着凉了。她之前一心想要撮合闵家小娘子同二郎,今日一见,那闵五娘子怕是要做三皇子妃了,这不是心中不快。”

石老夫人一脸惋惜:“那真是可惜了,这开封府,哪里找得到比闵五更金贵的小娘子。二郎你真是的……”

石二郎咬了咬嘴唇,走了上前:“祖母,我听闻那闵五娘子凶着呢,孙儿要找个听话孝顺的,以后好孝敬祖母。夜黑天凉,孙儿送您回去吧。”

石老夫人高兴的拍了拍他的手,“说得也是,莫名其妙把你阿爹都叫回来了,这样颐指气使的小娘子,我们也懒得娶回来供着,走罢。”

石二郎扶着石老夫人回了屋,然后轻手轻脚的关上了门。

屋子里暖哄哄的,炭盆里的碳火明亮,偶尔发出一声清脆的碳裂声。

石老夫人洗漱完毕,换了衫,“青娥,把灯挑暗一些吧,这人年纪大了啊,觉轻。”

“好的,阿娘,兰儿给你挑灯。”

那个叫青娥的老婢脚步一滞,僵硬在了原地。

坐在床榻上的老夫人,扶着床沿的手一抖:“青娥,你做甚装神弄鬼。”

青娥好半天才说出话来,“不……不是我说的……”

一声轻笑响起,在屋中显得格外的清晰,老夫人只觉得汗毛根根竖起。

“阿娘,兰儿来了,兰儿的脖子好疼啊!一躺下,头都掉了……阿娘,你帮我把头缝上呀!”

老夫人一声尖叫。

蹲在屋顶的闵惟秀见状,轻轻一笑,做了亏心事,你还能不怕鬼敲门?

她想着,对着姜砚之着伸了伸手,姜砚之拼命的摇头,闵惟秀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他一个激灵,伸出了手,然后只觉得手上一重,差点儿没有从屋顶上掉下去。

小姑奶奶啊,你忘记我是一个弱鸡了,根本拉不动你啊……

姜砚之想着,涨红了脸,拼命的拽住了闵惟秀,而闵惟秀已经倒仰了下去。

“阿娘,你是不是把我的头缝反了,你看看我的脸,我的脸不见了……”

屋中的老夫人猛的一看,只见窗外倒挂着一个头,头发长长的,在夜空中随风飘荡,她的脸黑乎乎的,根本就看不清楚五官,真的好像没有脸一样!

“是谁在那里装神弄鬼?”老夫人的嗓子有点干。

青娥已经吓跪了,不停的磕着头,“老夫人,是赵氏回来索命了啊,那声音,我不会听错的,就是赵兰的声音啊!赵兰,赵兰,你不要来找我啊,我都是奉命行事,我不忍心杀你的。”

老夫人强作镇定,“赵兰,你一不能帮我儿升官,二护不住自己的亲儿。像你这样的女人,不如死了干净。你别怪阿娘狠心勒死你,要怪就怪你自己个没用!”

屋顶上的闵惟秀一个鲤鱼打挺,翻了上去,一把搂住了姜砚之的腰跳了下来。

“嘿,你们都听到了吧?”

闵惟秀笑道,一旁的姜砚之揉了揉自己的腰,本大王总感觉有哪里不对劲啊!

第九十七章 胖头鱼(三)

院子里已经挤满了一群目瞪口呆的人。

石志嘴巴张得圆圆的,他们听到这边有响动,都跑了过来,生怕老夫人出了什么事儿。

谁知道一进门就见到屋檐子上飘荡着一缕缕的头发,闵惟秀倒吊着咧着嘴冲她们笑,她明明没有说话,可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了女人说话的声音,上一辈见过赵兰的那些人,都吓得一动都不敢动。

石志抹了抹额头上的冷汗,没有听说过,闵五娘子还会口技啊!

他听到老夫人的尖叫声,原本就想冲进去,可是站在屋顶上的三大王,眼睛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了,仿佛他再走一步,那两颗大招子就像离弦的箭一般,要蹦到他的脸上来了。

这种骇人的想法,让他迟疑了一会儿,然后便听到了老夫人那些话。

石志回过神来,深深的看了闵惟秀一眼,冲进门去,唤道:“阿娘……”

闵惟秀同姜砚之立马跟了进去。

老夫人此刻已经彻底意识到了怎么回事,只是低头不语。

姜砚之笑了笑,按了按胸口不断抖动着的铜镜,说道:“石老夫人,刚才您已经承认是你同青娥一起勒死了你的儿媳妇赵兰,在场所有的人,都听见了,包括本大王特意从开封府请来的人。”

“你不用否认,张仵作已经蒸骨验伤,证明了赵兰的确是被人勒死的。你们真是太狠心了,赵兰的手指断了,你们都不瞧一下,也许这就是报应……你们当时没有注意吧,赵兰临死之前,手心里握有你们是凶手的证据。”

闵惟秀一愣,手心里根本就没有证据好吗?姜砚之又开始忽悠了。

老夫人脸色一变,“你竟然在没有取得我石家人同意的时候,就刨了我家祖坟?老身要去官家面前评评理去!”

石二郎沉着脸,“祖母不必如此,坟不是三大王挖的,是孙儿挖的。”

石老夫人叹了口气,淡淡的说道:“你阿娘这个人,除了美色什么都没有。以色侍人,做妾不就好了么?非要做当家主母,主母主母,天底下哪里有什么都不会的主母。没有那么大的头,作甚要戴那么大的帽……”

“哎呀,小鱼的头大,小鱼可以做主母!”

闵惟秀只觉得眼前一黑,一个巨大的阴影凑了过来,果然是那位胖头鱼娘子。

石老夫人不耐烦的看了小鱼一样,讥讽的笑了笑,“当年你大兄长在我身侧,文武双全样样都好,你阿娘便非留着你,结果你看,什么样的花,就结什么样的果。你便是国公府的嫡子又如何?照样只配和烂泥在一起。”

石二郎眼眶一红,不敢置信的看着石老夫人,“阿奶!”

石老夫人摆了摆手,挺直了胸膛,看了姜砚之一眼,“三大王,那个宅门里不是刀山血海,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这大陈的确是姓姜的,但是可惜了,它不叫姜砚之。”

“老身对此事也经常后悔,但是我后悔的不是让赵兰去死,而是太心急弄脏了自己的手呢,连自己亲骨肉都害的女人,让她进我们石家的祖坟,都是便宜她了,现在既然挖出来了,就别再塞进去了。”

闵惟秀听得顿时火气就来了,你一个杀人凶手,淡淡的装给谁看!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做什么好事呢!

“赵兰在你跟前服侍那么多年,是什么样的人,你不知道?儿子就是她的命根子,她会杀了他?老夫人执掌中馈,赵兰当日有没有去河边你不知道?说这么多屁话,不过是让自己的良心过得去罢了。”

“这么大义凛然的,我还以为你是什么英雄呢,就差点点上三炷香,给你拜上一拜了。你明知道钱云芳不怀好意,同石志勾搭成奸,还让她大摇大摆的进府,不是我说你,早就想好了要让赵兰下堂,给钱云芳腾位置吧?”

“结果呢,你发现钱云芳手段毒辣,害死了你的长孙。痛心归痛心,但是还是决定一咬牙,趁着这个机会,给石志换一个比赵兰和钱云芳更好的。不然的话,你们都这么不要脸了,还讲究什么热孝不能娶妻?”

“你说的话,看似有道理,其实就是一个屁。往上数个三百年,你们石家就不是泥腿子了么?寒门小户的闺女,高门大户的小娘,都是一样精贵的,不娶她们,为何要去撩她们?撩了她们,拍拍屁股还走人?”

“你有一句话说得没有错,什么花结什么样的果。也不知道你是一朵多么恶臭的花,才能结出他那样的果呢!”

闵惟秀叉着腰,说着瞪了石志一眼。

若是她日后的夫君有这么渣,看她不一巴掌拍死他!

石老夫人终于不再端着老夫人的架子,捂住胸口,气得胸脯一起一伏的,半点说不出话来。

站在石二郎身边的胖头鱼揪了揪自己的耳朵,“哪里有很臭的花?二郎,你的祖母是花妖吗?我听我阿娘说,石楠花就很臭。”

闵惟秀一梗,老娘好不容易酝酿出来的气势!

她的嘴巴不算利索,上辈子的时候,经常被人怼得说不出话来,每每在家都懊恼得不行,哎呀,刚才我应该这样说的呀,应该那样骂回去的啊!

这辈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着姜砚之放飞自我了,好不容易一张嘴像是抹了油一般。结果……现在梗得她实在是不知道说什么话好了。

屋子里安静了好一会儿。

最后还是姜砚之开口说道:“老夫人,走吧,开封府走一趟吧。”

石老夫人也冷静了下来,“我好歹也是一个国公府的老夫人,便是去开封府,那也得体体面面的去,总不能穿着中衣就去了。一口唾沫一口钉,我也不会做出翻供这种丢脸的事。志儿,你带三大王同闵五娘子去花厅饮杯茶,待为娘梳洗完毕了,便跟着他去开封府。”

姜砚之还要说话,石志却是红着眼对着他行了一个大礼,石府的人都嘤嘤嘤的哭了起来。

姜砚之叹了口气,示意开封府的人,先将那青娥抓起来,然后一行人出了老夫人的屋子,哪里也没有去,就在院子门口候着。

过了好一会儿,听到了一个女婢的尖叫声,“不好啦,老夫人上吊了。”

闵惟秀脸差点儿没有绷住,得,又死一个,便宜她了!

第九十八章 给你讲个故事啊

开封府的人都面面相觑,石府上下哭成了一片,他们也不好在这里多待,只提了青娥而去。

闵惟秀看着屋梁上悬挂着的人,愣了半天。

石老夫人一死,人死为大,八成赵兰的死,都要算到青娥的头上了,她同姜砚之这一拳,像是打在了棉絮上一样,让人心闷。

四目看去,石家除了百感交集的石二郎,以及云里雾里的胖头鱼外,其余的人都一脸愤怒的看向了她同姜砚之。

路丙已经侧着身子,时刻准备着护住二人了。

闵惟秀沉了脸,这些人想做什么?

难不成是她同姜砚之,抓着老夫人的手,让她勒死赵兰的么?她做错了事,畏罪自杀,这些人竟然还是非不分的把她的死,算到他们二人的头上,简直是毫不讲道理。

闵惟秀恶狠狠的一个个瞪了回去,比不讲道理,她不信开封府有人比得过她。

她想着,猛的一跺脚,那些慢慢朝着二人靠拢的家丁,纷纷退后了好几步。

不是他们胆子小,实在是他娘的,青石板地都裂开了啊!

再不退走,谁知道身体会不会炸裂啊!

院子里静悄悄的,闵惟秀一把拽住了姜砚之,低声道:“走。好汉不吃眼前亏,万一我一个手滑,打死了个把人,就不好了,会被抓住打击报复的。”

石家人简直肝胆欲裂,我们家已经死了一个人了,你还想死几个?

你当我们是臭虫吗?一个手滑就捏死了?

姜砚之抿着嘴,点了点头,在闵惟秀同路丙的护送之下,快速的出了石府。

走到门口,他又望了望石家门口的大狮子,有些垂头丧气的说道:“本大王有不好的预感。我原本应该出开封府的,但是没去,去了张家,张尚书死了女儿,妻子和儿子都成了杀人凶手;又来了石家,石家老夫人又上吊死了。”

“明日朝堂之上,参我之人,怕是比那村民家中的柴垛子都高了。”

“东阳郡王说得没有错,我不应该把惟秀你搅和进来的,这些事情,本来同你没有什么干系,但是因为我,却得罪了张家又得罪了石家。”

闵惟秀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脑袋上,“你一个男儿,磨磨唧唧的想干啥?你这样说了,张家和石家人就会匍匐在我的脚边,喊女大王饶命吗?”

“根本就不会,反正我们武国公府,一没有真正的朋友,二来武将也不需要朋友。不得罪他们,他们也是看我不顺的,有什么关系。”

闵惟秀说着,嘲讽的勾了勾嘴角,这些事情,上辈子不是都验证过了么?她上辈子做着乖乖女,也不是没有交好的贵女,她阿娘虽然有些傲气,但是也是面面俱到之人,结果如何?

落进泥里了,没有人会拉扯你。

姜砚之声音还是有些沉闷,“惟秀就是看着凶,实际上心肠好,不然的话,也不会跟着我到处给人伸冤。你哪里就想要人匍匐在你脚边了,你就是想,一家子人都好好的。”

闵惟秀惊讶的看向了姜砚之,没有接话。

被人看穿的感觉,其实并不是那么愉快,尤其是你从来都没有对这个人袒露心扉。

“夜里太冷了,惟秀快上车罢,我送你回去,不然你阿娘该着急了。这次我怕是不能留在开封府了,我阿爹肯定会赶我走的,等我不在开封府了,你就不要去管这些案……”

姜砚之的话还没有说完,就感觉胸前一震,他低下头去,掏出了那面铜镜,却发现铜镜已经四分五裂,碎掉了。

闵惟秀的心中,一下子松快了起来,“凶手死了,赵兰应该可以放心去投胎了吧。这是一件好事,咱们今晚上,也算没有白忙活了。”

姜砚之却是气急败坏的摇了摇铜镜,“赵兰这个人,怎么可以这样子!她是有冤屈,但是她杀了张圆的事情,本大王还没有跟她算账呢。本大王锤子都准备好了,就等着把她锤了。”

闵惟秀笑了出声,“嗯,锤了。把那个破纸人也烧掉。好人不应该被冤枉,坏人绝对不能放过!”

姜砚之眼睛直了直,“惟秀,你笑起来真好看。”

闵惟秀还来不及扣下姜砚之的色狼眼,就听到旁边一个娇滴滴的声音说道:“二郎,我笑起来好看吗?我的嘴唇是不是太厚了?”

闵惟秀心中有了一股子不好的预感,扭头一看,果然不知道什么时候,石二郎已经领着胖头鱼走了出来。

石二郎红着眼睛,没有回答胖头鱼的话,只轻轻的说了一句,“阿娘,再见,下辈子投胎可要睁开眼,寻一户好人家。”

姜砚之也收起了玩笑的心思,将那铜镜的碎片交给了石二郎。

石二郎对姜砚之同闵惟秀行了个大礼,然后站起身来,看了看身后的韩国公府,“日后我再也不会回来这里了。三大王同闵五若是看得上我石二,日后有事尽管叫我,如此大恩,石二当以命想报。”

他说着,又对着胖头鱼行了个大礼,“小鱼,我是救了你。但是人妖殊途,我阿爹阿娘,门不当户不对,下场你也看见了。何况是人同妖呢?你以后不要跟着我了。”

姜砚之惊讶的看向了石二郎,“你知道她不是人?”

石二郎苦笑道:“三日之前,我在集市买了一条鱼,本来打算炖鱼锅子吃的,谁料遇到了惟思。他这个人穷讲究,嫌弃鱼太腥,我随手便扔进河里了。结果今日,小鱼便来寻我,说是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

胖头鱼鼓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没有错啊,我听说书的就是这么说的,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二郎,我不走,我就是你的妻子了。”

石二郎退后了好几步,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若不是场合不对,闵惟秀同姜砚之差点儿笑出声来,这二人都是什么鬼!

这胖头鱼也太单纯了吧!

闵惟秀想着,对着胖头鱼说道:“小鱼,你很喜欢听说书的么?要不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胖头鱼点了点头,欢喜的说道,“你说你说!”

“从前啊,有一条白蛇,不慎被捕蛇人抓住了,有一个小牧童救了她。白蛇十分感动,决定要以身相许,两人在新婚之夜,牧童亲吻白蛇,结果中了毒……”

胖头鱼听得心惊,捂住了自己的嘴,“然后呢?救活了没有?”

第九十九章 牧童的一百零一种死法

闵惟秀摇了摇头,“小白蛇耗费了自己百年的功力,终于将小牧童从阎王手中抢回来了。于是他们继续洞房,结果小白蛇一激动,将小牧童缠绕得闭了气。”

胖头鱼双目圆睁,看了一眼石二郎,又看了看闵惟秀,不舍的问道:“要耗费一百年功力吗?可是我总共才修炼了五百年,好不容易才变成了人形……而且我没有毒的!然后呢,小牧童怎么样了?”

闵惟秀瞧着胖头鱼单纯的样子,简直不忍心再骗她,可是人妖殊途,关键是石二郎并不喜欢她。

“小白蛇又耗费了百年功力,将他救醒了过来。接下来的一年,小白蛇同小牧童过着欢欢喜喜的日子。可是有一日,小牧童突然就晕死了过去。小白蛇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去问她的阿娘,阿娘说,人同妖在一起久了,抵挡不住妖气侵袭,多半是会早夭的。”

“小白蛇大哭,又耗费了两百年的功力,救活了小牧童。”

胖头鱼脸都白了,掰着白胖胖的手指头,数来又数去,“现在已经去了几百年功力了,我的五百年还够用不?”

闵惟秀心中叹了口气,天底下竟然有这么单纯的人,不,妖。这种傻孩子,还是赶紧哪里来的回哪里去啊,不然的话,迟早要变成鱼锅子。

“小牧童醒来之后,惊喜的发现小白蛇有了身孕,可是等到生产的那一日,小牧童被吓了一大跳。只见那小白蛇生出了一个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蛇的半妖……”

胖头鱼哇的一声,退后了好几步,“人同妖生的孩子,会这样吗?”

闵惟秀点了点头,“你想想看啊,你爹娘是鱼,你也是鱼;他爹娘是人,他也是人。如果爹是人,娘是鱼,那生出来的是什么,人鱼啊!如果头是人,身子是鱼,那他还没有修炼的时候,住在岸上尾巴渴,住在水里,他没有腮,要淹死。”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事,头是鱼,身子是人。哦,还有更可怕的,那就是左半边是鱼,右半边是人。”

胖头鱼歪着脑袋想了半日,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简直太可怕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就是这么可怕啊!故事还没有讲完,你还要接着听吗?”

胖头鱼又惊又怕的点了点头。

“小牧童想着,这到底是自己的孩子,怎么都要救活他,于是他就去寻了一个得道高僧,想要问问有什么办法。高僧说,这孩子中了蛇毒,你只要寻一条蛇,煮成羹汤给他喝下去,他就变成人啦!”

“小白蛇对此毫不知情,她见生出了这样的孩子,以为小牧童已经发现了她的身份,于是决定和盘托出。她寻了一天,约了小牧童去当年他救她的那个河边,又变成了小白蛇,企图让小牧童记起当年的往事。”

“小牧童屁颠屁颠的就去了,结果一去到河边,大喜过望,一把抓起小白蛇,回去炖了一锅蛇羹,嘿,娘子,快出来啊,我们的儿子有救啦!”

……

石二郎同姜砚之已经在风中凌乱了,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一旁的胖头鱼看了石二郎一眼,往闵惟秀身边缩了缩,“闵娘子,男人都是这么可怕的东西吗?他们竟然连妖怪都吃!”

闵惟秀摸了摸她的脑袋,看了看她有些干瘪的嘴唇,点了点头,“就是这么可怕!”

胖头鱼缩了缩,慌忙的摆手,“我不要以身相许了,我要回家去寻我阿娘了。”

她说完拔腿就跑,跑了一半又退了回来,在自己的手臂上狠狠的揪了一下,扔给了石二郎,结结巴巴的说道:“石二哥,救命之恩,我不能不报。你日后若是有需要我帮忙的,将这鳞片扔进你我相遇的地方,我就会来了。”

她说着,又顿了顿,眼中泛着泪花,“你可千万要认出我来,不要把我炖了吃啊!”

石二郎胡乱的点了点头,我滴个娘啊,这辈子都不想再吃鱼了好吗?

胖头鱼说完,又从自己的手背上扯了一片小一些的鳞片,递给了闵惟秀,“闵娘子,这个给你,你若是去寻我,我也会来的。”

闵惟秀笑了笑,从头上拔下了一根玉簪子,插在了小鱼的大脑上,“这个很好看,适合小鱼。”

胖头鱼欣喜的摸了摸脑袋,点了点头,飞快的跑得不见踪影了。

石二郎见着她远去的背影,捡起地上的鱼鳞,松了口气,对着闵惟秀拱了拱手,“大恩不言谢了,有什么事,你叫你二哥寻我便是。”

不是她有本事,胖头鱼从来没有在人间混过,单纯得像是一张白纸,才这么好被忽悠啊!

上辈子的她,不也是一样的么?

闵惟秀点了点头,同姜砚之一道儿告辞而去。

等到她回到自己所住的小楼的时候,天又下起了雪来,安喜跺了跺脚,“小娘,今年是个寒冬呢。”

闵惟秀看了看窗外,“安喜,你说,倘若有一日,我闵家遭逢大难,石二哥会相救么?”

安喜搓了搓手,又给小炉里加了些碳,“当然会了。小娘还记得我阿娘的那个老乡么?就是相公高中之后,被人冒名顶替了的那个。小娘派了人送她扶灵回乡,她还给小娘做了好些鞋子,带了土产来呢。”

“虽然不过是一点小东西,但已经是她能够拿得出来的最好的了。我阿娘老是对我说,我若是对十个人有恩情,等我遭了难,那就算这十个人里,有一个人愿意伸出援手,那就已经不枉当初一片好心了。”

闵惟秀摊了摊手,“鞋子呢?我怎么从来都没有见过?”

安喜一愣,笑道:“我这就给小娘拿。农家做的土鞋子,我怕小娘觉得不好看,就都收起来了。”

不一会儿,安喜便拿了一双暗暗的绣着牡丹花的鞋过来,闵惟秀伸脚试了试,不大不小正合适。

她站起身来,跳了跳,又从墙上取下了一支羌笛,吹了起来。

吹完一曲,将小鱼送的那片鱼鳞用荷包装了起来,郑重的收到了自己的梳妆匣子里。

“小娘,这片鱼鳞很重要么?”

“嗯,很重要,这是一条鱼的初心。”

第一百章 三大王这次真走了

翌日一大早,雪尚未停。

武国公府中,已经是喜气洋洋的,下仆们早早的便起了身,扫雪摆梅瓶挂红灯笼,忙得不亦说乎,明日闵珊便要出嫁了。

“小娘,咱们真的要去拜托三大王,莫要来参加婚宴么……”安喜提着一篮子肉干,有些迟疑。

闵惟秀满头黑线,不光是安喜觉得尴尬,她今儿一大早听到临安长公主说的话,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

长公主:“闵五啊,你就说,三娘是你亲姐姐不?”

闵惟秀:“是啊!”

长公主:“你希望她新婚之日,不是死夫君就是死婆母么?红事变白事么?”

闵惟秀:“当然不希望!阿娘你到底要说什么?”

长公主:“咳咳,我的儿啊,阿娘知道你同三大王要好,要不你明儿个同他说说……那啥,明儿就不用来我们家送亲啦……你看看你们两个,现在在开封府老大的名气了。简直就是黑白无常啊!”

闵惟秀:……

长公主:“其实阿娘想说,要不你那日寻柴郡主喝茶去……毕竟是三娘一辈子一次的大日子嘛!”

我真的是亲生的吗?不是从夜壶里捞出来的吗?

……

闵惟秀欲哭无泪,却拗不过临安长公主,只得硬着头皮登门。

寿王府的门房正在铲着雪,见到闵惟秀来了,赶忙擦了擦手,迎了上来,“闵五娘子,您可是来寻我们大王的?您来晚了一步,大王今儿个一早便启程去云州了,怕是一时半会都不会回来了。”

闵惟秀一愣,上次姜砚之离开开封府,还左说右说的非要她去送,此番怎么一声不吭的就走了。

“怎么去云州了?云州靠近大辽,他一个提刑官,去哪里做什么?可是有冤案?”

门房摇了摇头,“我一个下人,怎么知道大王的事,不若小的给您唤管家来。”

闵惟秀正准备拒绝,就瞧见一个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嬷嬷走了出来,“闵五娘子,外头风大,进府说话罢。我家大王去云州任刺史去了,官家今儿个一早下的旨意。”

“刺史?”闵惟秀更是惊讶,跟着那嬷嬷进了府,“三大王一只做推官,怎么改做刺史了?”

那嬷嬷笑而不语,给闵惟秀沏了一盏热茶。

闵惟秀喝了一口,整个人都暖和了起来。

不一会儿,她便想明白了。

怕是之前姜砚之奉旨出京磨磨蹭蹭的,这次又在张石两家闹出了大事。年关将至,官家的脸上难看,动了气。

再加上太子要保张方,对他的忍耐已经到了限度了。

做提刑官,按照他那本事,说不定一辈子都出不了开封府,可是去做刺史就不同了,可以让他十万火急的去上任。

看来,官家同太子这次是铁了心要赶他走了。

嬷嬷见闵惟秀想通了关键的地方,笑道:“老奴姓宋,是专门给三大王准备吃食的嬷嬷。他猜到小娘要来,让老奴给你准备了些点心零嘴之类的。还有一些好皮子,都是宫中赐下不久的。三大王知道小娘家中不缺,但也是一些小小的心意。”

“早在秋日的时候,官家就有意让大王出京历练,原本是定了行程的,但是那日小娘练功,三大王被墙砸了,便又没有去成。三大王瞧官家有意攻辽,特意选了云州一地,若是到时候是国公爷挂帅,他也能够说的上话,帮得上忙。”

闵惟秀端着茶盏的手顿了顿,上辈子的时候,她没有去演武场同她阿爹对战,自然也就没有砸到姜砚之,那么是不是上辈子,姜砚之早早的就离开了开封府……

很有可能,因为她上辈子在开封府那么久,可没有听说过什么三大王很会断案,犹如阎王爷之类的风言风语。

“吃食我就不客气了,皮子便不用了。我阿爹哥哥都好狩猎,家中皮子多,我若是不用,他们该恼了。”闵惟秀喝过了茶,让安喜拿了宋嬷嬷准备的食盒,又将那篮子肉干留了下来。

“嬷嬷,惟秀先回去了。”

宋嬷嬷也不强求,看了看四周,压低声音说道:“小娘,我家大王说,他不在开封府,小娘若是有什么事,便去寻东阳郡王罢。”

“东阳郡王?”

宋嬷嬷笑了笑,“大王说的时候,很不情愿了,但是到底小娘的安危最重要。太子殿下待东阳郡王,胜过我们大王,所以……求东阳郡王,就是求太子。”

闵惟秀点了点头,领着安喜回了府中,走到小楼打开那食盒一看,里头装得满满当当的,蜜饯果子肉干什么的,塞得快要溢出来了。

她伸出手来,夹了一颗梅子,酸酸甜甜的,吃起来颇是滋味,“安喜你知道三大王为何要这么低调的离开开封府么?”

安喜摇了摇头,“大概是云州有事,官家让他疾行吧。”

“不对,他怕开封府的人,都放爆竹夹道欢送啦!官家不亏同我阿娘是一母同胞,对待自己的孩子都毫不留情,八成是说,三郎,滚,速滚!”

闵惟秀说着,还学着官家的模样,不耐烦的摆了摆手。

安喜憋着笑,“小娘……你嘴里还吃着三大王送的东西呢,就这么败坏他……”

闵惟秀不接话,“走了,把食盒提溜了,去我三姐那儿,一块吃,你喜欢吃蜜枣,给你留一包,让你慢慢吃。”

安喜乐得露出了八颗牙齿,“小娘,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闵惟秀白了她一眼,又给安喜多留了些,主仆二人朝着闵珊住的院子行去。

一进门,就瞧见闵姒同闵珊正坐在火堆面前说着话儿,闵姒的瓜子小脸红扑扑的,手中正拿着剪子,剪着窗花,见到闵惟秀来了,欣喜的说道:“小五来了,你怎么穿那么少,快过来暖和暖和。”

闵惟秀眯了眯眼睛,朝着闵姒靠了过去。“四姐剪的窗花可真好看,年节的时候,也给我剪一个,我要五谷丰登。”

闵珊裂开腮帮子笑道:“你看吧,小五也说你剪的好,哪里像我笨手笨脚的,什么都不会。”

闵姒红着脸,轻轻的嗯了一声。

闵惟秀拿了一块肉干,放在口里嚼了嚼,“嗯,我除了打人,也什么都不会。三姐,阿爹说了,明儿个姐夫得打过我们全家人,才能把你娶走!四姐给你剪窗花,我就只能帮你把姐夫打趴下了!”

闵珊夸张的捂住了自己的脸,“那三姐就只能嫁给你啦!”

闵惟秀摆了摆手,“不要不要,吃太多养不活!”

闵珊猛扑了过来挠闵惟秀的痒痒,“一个朝食要吃八个胡饼的人,没有资格说我!”

闵惟秀痒得哈哈大笑,见闵姒一个人置身事外,果断的朝她也扑了过去……

第一百零一章 出嫁一路走好

三大王走的第一天,闵惟秀完全没有想他,实在是她已经被绣裙勒得只能保持一种难以言喻的雄赳赳气昂昂的姿势。

闵珊要大婚,临安长公主早早的就请了绣娘,给府中所有的人全都裁制了新衣。

然而,闵惟秀重生前一日吃一个胡饼,重生后一个朝食用八个胡饼……

闵惟秀深深的呼吸了一下,将这口气提到了胸口,然后端着,不能泄气,一泄气,她怕有什么炸裂开来。

武国公府中张灯结彩好不热闹,闵惟秀站在门口,笑眯眯的盯着门口看,一边小声的说道:“安喜,那个小娘子是谁家的,我怎么不认识?”

安喜嘴不动,低声说道:“小娘,那个是吏部尚书的闺女叫潘金莲,以前同你一起摘过桃儿吃。她最喜欢人夸她脚小。”

闵惟秀冲着潘金莲点了点头,看了看她的脚,并不夸赞她。

潘金莲却是娇羞一笑,对着闵惟秀眨了眨眼睛,然后随着她阿娘到一旁去了。

闵惟秀有些莫名其妙,“她抽风了?”

“小娘,你以前从来不低头的,今儿个你看了她脚一眼,潘小娘都感动了。”

闵惟秀又深吸了一口气,我这个人,以前是有多眼高于顶,讨人嫌啊!

“小娘,我听到迎亲的声音了,咱们快进去关上门,一会儿该请新姑爷做催妆诗了。”

闵惟秀进了屋,今日的闵珊罕见的涂脂抹粉,格外好看,她正低着头,仔细的啃着一个果子。

一旁的闵姒拿着帕子擦着眼泪。

“四姐,你哭什么?我三姐就嫁在开封府,若是在婆家受了气,马车都不用,跑也能跑回来啊!”

闵珊对着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阿姐我今日出嫁,你就不能说点好的。你若是日后嫁了三大王,那不用跑啊,翻墙就回来了。”

闵姒听着哭笑不得,拿帕子擦了擦眼睛,站起身来,“我去厢房洗个脸,一会就回来,大兄他们能拦一会儿吧?”

闵惟秀摆了摆手,“快去快去,他们半斤对八两的,要打好一会儿呢。”

待闵姒出去了,闵惟秀又从自己的袖袋中取出了一支发簪,插在了闵珊的头上,“这个我打了三支,咱们三姐妹每人一支。你看它像是一个普通的簪子,实际上有一个套子,把套子摘了,里头锐利着呢,若是遇到了危险,就用这个扎人。”

闵珊爱不释手的摸了摸,“嘿,你连谋杀亲夫的凶器都给我准备好了啊!”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你就皮吧,也就是在娘家能够皮这么一会儿了。

两人又嘀嘀咕咕说了一些逗趣的话儿,不一会儿,闵姒便别别扭扭的走了进来,小声的说道:“五妹……”

闵惟秀扭头一看,眯了眯眼,“四姐你怎么什么人都往里头领?这三姐夫就要来迎亲了。”

闵姒紧了紧自己的手指,“到底是姐妹一场,惟芬她哭着我求我……”

闵惟芬红着眼走了上来,将一支金簪子放在到了桌案上,小声说道:“虽然如今外头都说我不是闵家女,但是具体是怎么回事,你们心中清楚,咱们到底是同一个祖母的。小时候也是一道儿长大的,平日里我都不来,今日三娘出嫁,添妆的时候我没有来……”

“今日是三娘的大喜之日,五娘,我求你了,你让我去见一见祖母好不好?我阿爹就要流放去边陲了,此一别,不知道再过多久,才能相见,他临走之前,就想知道祖母是否安好。惟秀,惟秀,三姐就求你这最后一次。”

闵惟秀心中膈应得不行,她同姜砚之行走开封府,闵惟芬若是想寻她,简直再容易不过了,为何偏偏挑了今日?

“惟秀惟秀,我求你了,我已经不能够进太子府了,日后就是落进了泥里,你就当时可怜我们曾经姐妹一场吧……”

闵惟芬说得恳切,一旁的闵姒瞧着不忍,也眼巴巴的看着闵惟秀。

闵惟秀瞧着恼火,看了闵姒一眼,“今日是三姐的大喜之日,你若是真当她是姐妹,就当喜笑颜开的送恭贺。我家祖母年事已高,前些日子又被你们一家子气得得了风邪之症,如今只诚心礼佛,便是我去,都不得见。”

“这个忙,我可帮不上。而且,上次在府门口,我已经同你说过了,我告诉了你太子殿下的喜好,咱们姐妹情分已经两清了,上次便是最后一次了,哪里还有最后一次。”

闵惟芬一听,怒火中烧,闵惟秀咋这么不要脸呢!

还有脸提上次她说的太子殿下喜欢人抱小白猫……看看刘鸾的下场!

简直就是坑她啊!

闵惟秀懒得理会她,“安喜,李家小娘子是贵客,必须请嬷嬷用小轿子抬了,将她好好的送出府去。”

安喜应了一声,“好勒,小娘,您放心。”

闵惟芬还要哭,安喜已经叫了两个五大三粗的婆子,将她给推出去了。

闵姒瞧着不忍心,“五娘……”

闵惟秀看着犹如小白兔一般的闵姒,心中肯定,这小娘子肯定是捡来的,他们闵家就没有这样的包子!上辈子闵惟芬都把她坑成啥样子了,她还心软。

“四姐,快快快,快关门,成家人来迎亲了,咱们看看成姐夫长啥样!”

闵惟秀说着,一把拽过闵姒,两人趴在门缝上往外看了起来。

成家儿郎多,齐刷刷的站了一大排,其中那个穿着红衫的,便是成五郎,左右两侧站着的裂开嘴笑的年轻小哥儿,应该就是成六郎同成七郎了。

成五郎生得挺拔,虽然皮肤有些黝黑,但是模样十分的清秀,同闵惟学那种狗熊模样完全不同。

“快快快,不作催妆诗不给开门!”

成五郎嘿嘿的笑了笑,张嘴就来,当然所有的人都知道,他这是寻了人早就写好的。

“一床两好世间无,好女如何得好夫。高捲珠帘明点烛,试教菩萨看麻胡。”

两家粗鲁的敷衍的靠着演技走完了过场,闵珊给武国公同林安长公主磕了头,便红着眼睛由闵惟学背了出去。

闵惟秀瞧着可乐,也跟着走了出去,散了喜钱,翻身上了马,混进了送亲的队伍之中。

“原来你就是闵五娘子啊,我还当你同马王爷一样,长了三只眼睛呢!”

闵惟秀正骑着马,就瞧见一个穿着深红色长衫的小郎君靠了过来,好奇的说道。

闵惟秀正要回话,便看到人群中的闵惟芬,她站在那里,诡异的笑了笑。

第一百零二章 喜路上的死者

闵惟秀心中一惊。

闵惟芬对着闵惟秀做了一个手势,勾了勾嘴角,然后拍了拍裙角,飘飘然的转身离去。

她竟然什么都没有做?不对!

闵惟秀猛的一回头,顺着闵惟芬刚才做手势的方向看了过去,只见一个人影从天而降,朝着喜车上砸来。

他娘的!闵惟秀顾不得一旁的小郎君,一个飞蹬,脚踩在马背上,伸手就去拦那人影。

一旁的成家小郎也反应了过来,跟着飞腾而起,所有的人都被这一幕惊呆了,就连赶车的车夫都忍不住朝着头顶看去。

闵惟秀余光一瞟,却道不好,大喊道:“快勒住马,前头有一个小童。”

车夫回过神来,但是此刻已经勒马不及。

闵惟秀深吸了一口气,抬脚对着正在腾空的小郎君的屁股就是一脚,“你接空中那个。”

那小郎君大叫一声,羞红了脸,朗朗乾坤,众目睽睽之下,简直没有王法,被一个小娘子踢了屁股,我还能在开封府里混得下去吗?

闵惟秀可没有想这么多,猛的下坠,伸手一捞,在马蹄子底下,抱着那小童咕噜噜的滚了一圈,直到撞到了人群之中,这才停了下来。

而此时,那位小郎君也已经接到了掉下来的人,“你没……”

他说着,突然脸色一变,将人扔在了地上,周围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不少人都尖叫起来,“啊!死人了死人了!”

闵惟秀看了看怀中的小童一眼,他迷茫的睁大了眼睛,像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一样,听到人叫喊,循着声音就看了过去,闵惟秀一瞧,赶忙捂住了他的眼睛。

“这是谁家的孩子?他的阿爹阿娘呢?”

喊了半天,却没有人出来认领,闵惟秀没有办法,走到了闵惟思跟前,“二哥,你先抱着,我过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闵惟秀说着,心中恨不得去把闵惟芬抓来暴打一顿,这厮是存了心,要来搅乱闵珊的大好事的,但是她为什么要下这么大气力,让人扔一个死尸下来?

那小郎君回过神来,已经快速的奔上小楼,去寻扔尸体的人去了。

若是三大王在就好了,闵惟秀想着,却发现了闵惟思并没有把孩子接过去。

“二哥?”闵惟秀好奇的抬头看了看,这一看,却发现闵惟思脸色苍白,正盯着孩子看。

“二哥?”闵惟秀又唤了一声。

闵惟思回过神来,接过了孩子,“你二哥胆小,快吓死了。”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朝着已经出来的成五郎走去,“姐夫,你们先走吧,别误了吉时,我让人去寻开封府的来,这事儿同咱们没有多大的关系,只是恰好遇到了。”

之前那个小郎君气喘吁吁的跑了下来,“人不见了。五哥,闵五说得对,你赶紧把五嫂娶进门才是,我留在这里,若是开封府来问,也有人应答。”

成五郎拱了拱手,看了地上的人一眼,“那我们先走了。”

看热闹的人群让出了个道儿,喜车快速的朝着成府赶去。

闵惟秀走近那尸体一瞧,是一个穿着土黄色布衫的女子,看上去约莫十七八岁的模样,容姿清秀,一看便是小家碧玉。

她的脸色苍白,头上全是血,但是身体还是软软的,并没有出现尸斑之类的奇怪东西,显然人死了还不久。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心中有了个一个大胆的猜想,若是之前她没有踹那成七郎一脚,让他飞起来接到了人。若是这个小娘子摔到了车上,仵作来看,会不会直接就说,她是想不开跳楼而亡的呢?

因为接到人了,她同成七郎才知道是有人扔死尸下来的。

看尸体的形状,很有可能是之前就跳楼死了,然后被人搬到这里来的。

那么凶手为什么要造成这种奇怪的假象?

一个妙龄女子,在成五郎同闵珊大婚的时候,跳楼砸在婚车上而亡?

他想告诉大家什么?

“这个小娘子,该不会是你五哥养的外室吧?”

大陈贵族生活奢靡,养外室是常有的事,不少人不以为耻,反以为是风流。

成七郎摇了摇头,“我们成家家风清正,哥哥们连妾都不纳的,别说外室了,肯定不是的,若是有,不用你们闵家上门讨要说话,我阿娘都能把他的狗腿子打折了。”

闵惟秀也是相信他这种说辞的,成家的确是清名在外。

成七郎四下里看了看,崇拜的看着闵惟秀,小声说道:“闵五娘子,之前别人说你同三大王是行走在人间的黑白无常,我还不相信。现在看来,太他娘的神了啊!”

“我之前看过一个话本子,就鬼差吸收鬼气,然后可以升官为黑白无常,再吸收更多的鬼气,可惜升为判官……最后要做阎王的。等你当阎王了之后,能够拿出小册子,把辽狗都写死吗?那样我阿爹就能够从雁门关回来了。”

“自古美人叹迟暮,不许英雄见白头。辽狗没了,我阿爹便能解甲归田了。”

闵惟秀简直无话可说,少年啊,你好歹也是一个小将军啊,平日无事都看一些什么乱七八糟的话本子啊!

还吸收鬼气呢,你咋不说我吸收死气呢?然后对着你的脸喷上一口,你就死了!然后又可以接着吸收,去喷下一个!

开封府的人很快便来了,这次来的,是一个长着一张马脸的老儿,闵惟秀跟在姜砚之身边的时候见过,说是姓冯的,“冯推官。”

那冯推官对着闵惟秀同成七郎拱了拱手,开始问事情来由,这周围围观的人太多,轮不到闵惟秀来说,他们便七嘴八舌的将事情说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听完之后,他便大手一挥,让人将那女子收敛了,抬回开封府去,同闵惟秀等人告辞,上了小楼。

闵惟秀有心多问,但是到底姜砚之不在,她便是武国公嫡女,也没有权利插手开封府的案子,但是闵惟芬她是要去抓的。

“你自去成家吧,我原本也不该去,现在就回去告诉我阿爹阿娘这事儿了,免得他们担心。”

成七郎点了点头,翻身上马而去。

闵惟秀亦是上了马,刚跑出人群,就瞧见闵惟思骑着马,怀中抱着那个小童,正在街角等着她。

“二哥,你怎么没有去送亲?”

闵惟思指了指怀中沉睡的孩童,“惟秀,你不是问二哥是不是知道一些你不知道的秘密么?这个孩子就是我的秘密。凶手是冲着我来的。”

第一百零三章 二哥的惊天大秘密

闵惟秀看了那熟睡的孩童一眼,低声道:“二哥,先回府再说。”

因为闵惟思骑术凡凡,闵惟秀索性将那孩子接了过来,一手搂着,一只手御马,朝着武国公府奔去。

武国公府门口,爆竹已经没有了热气,在一旁的积雪中,零星的散落着一些未被人捡走的喜钱,红色的喜封隐约可见。

宾客们尚未离开,前院中热闹异常,闵惟秀七弯八拐的避开了他们,直接领着闵惟思回了自己个的小楼,将那孩子交给了安喜,然后又啪的一声把门关上了。

“二哥,到底怎么回事?你不要告诉我,那个孩子是你的!”

闵惟思沉着脸,郑重的点了点头,“他叫蔡忘,的确是我的儿子。”

不光是闵惟秀,就是抱着孩子的安喜都脚下一个踉跄,险些摔倒了。

真是夭寿啊,闵惟思才多大啊,他还没有满十五岁呢,竟然就有一个一岁有余的儿子了,这简直了!

闵惟秀半天才回过神来,这个大陈肯定是假的,这个哥哥也一定是假的,上辈子她可从来都不知道,闵惟思在外头有一个儿子!

她二话不说,对着闵惟思就是一通捶,“你疯了吗?平日里你在外头疯玩,我们都只当你是嘴上花!我这一通打,你为了这个孩子的亲娘打的。你怎么这么渣呢?若你不是我亲哥哥,我今儿个就拿狼牙棒捶死你!”

“你坏了人家姑娘的名节,为何不把她娶回家?孩子也扔在外头?有你这样做爹的吗?是不是你嫌弃那小娘子出身低?阿爹常说,咱们习武之人,就是要注重一个义字!你怎么可以这样!闵惟思,若真是如此,你以后莫要叫我阿妹了。”

闵惟思眼眶一红,“你说得没有错,我们阿爹,这辈子就注重一个义字,我从小在阿爹的棍棒下长大,又岂能不知?”

闵惟秀气过了,也冷静下来,闵惟思虽然有些花,但是以前可从来都没有闹出过什么风流债,这事儿实在是不寻常。

“那孩子的阿娘呢?先接……”

她的话说了一半,顿了顿,“那孩子的阿娘,该不会就是掉下来的那一个吧?”

闵惟思再也忍不住,哭了起来。

“那小娘子,名叫蔡鸢。她家中原本在开封城里开了一家布坊,阿爹阿娘感情深厚,却仅得了她一个女儿。不料有一日,他阿爹阿娘去送货的途中,被土匪给害了。她那一家子亲戚,如狼似虎,以阿爹无后为由,要抢她的家产。”

“这事儿正好被我给撞上了,我帮了她……”

闵惟秀一巴掌拍在了闵惟思的脑袋上,“你帮她?你帮她连儿子都生了?”

闵惟思抱着脑袋很久没有说话。

闵惟秀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小五,其实也不是我帮她,是她帮我才对。我们其实根本就不是一母同胞,阿爹阿娘一直瞒着我,但是我早慧,很早就知道了。”

闵惟秀如遭雷击,“你说什么?”

她上辈子绝对都活到狗肚子里去了,她什么都不知道。

闵家出了大事之后,闵惟思作为男丁,被下了大狱,她苦求官家无果,在宫中一直跪着,终于能够替闵惟思流放去军中。兄妹二人,连最后的告别都没有,就那么猝不及防的分开了。

之后两人偶有通信,却也两人都是报喜不报忧,闵惟思更是半句都没有提过蔡忘这号人。

更别提什么,闵惟思不是她的亲哥哥了。

明明自她懂事之日起,这个人就是她的哥哥了,任由她打骂,会给她买糖吃,处处维护她的人,怎么可能不是她的亲哥哥?

“你不要开玩笑了。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闵惟思抬起头来,看着闵惟秀的眼睛,眼泪唰唰的往下流,“还记得上一次,你说你做的那个梦吗?若是你的梦成了真,那一定是我害的,因为我不是你的亲哥哥,我是柴家遗孤。”

闵惟秀的手心紧了紧,“柴家?”

闵惟秀陡然想起那日,闵惟思痛哭流涕的样子……若闵惟思是柴家的儿子,那就说得通了……

闵惟思点了点头,“阿爹阿娘一直瞒着我。可是你没有过疑问吗?明明阿爹是武将,身材魁梧远超常人。长兄最为肖父,还有五娘你,也比寻常的小娘子要高一些。你们都孔武有力,可只有我,根本就没有半点武学天分。”

“我们是一母双生,却长得一点都不像。他们都说是因为我肖阿娘,你像了阿爹……一开始我也信,直到有一日……”

“阿爹一个人饮酒,对面却放着酒杯。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阿爹哭,阿爹常说,男子汉流血不流泪,可是那一日,他一直哭一直哭。他说,大兄啊,你对我有恩,我却失义于你,就凭这一件事,我闵归永远这一辈都是跪着的啊!”

“我一开始觉得很害怕,以为阿爹疯了,准备跑去叫阿娘来,可是阿爹说,他说,大兄啊,我会好好的养着思儿,给你们家留下一炷香火。”

闵惟秀觉得有些口干舌燥,他阿爹是闵家的长男,根本就没有什么大兄。

能被他称为大兄的人,就只有一个,就是前朝的柴皇帝。

当年柴闵姜三家结义论长幼,以柴为长。

如今的东阳郡王虽然姓柴,但说到底,并非是柴皇帝亲儿子,不过是族亲罢了,真论起血脉来,又算得了什么呢?

以她阿爹的性子,偷偷的藏下一个柴皇帝的儿子,当做自己的亲儿子养大了,也不是做不出来的事情。

闵惟思胡乱的用袖子抹了抹眼泪,嘲讽的笑了笑,“你还记得阿娘为什么要让我学文么?现在大家怕都以为,我是以为没有办法练武,所以只能学文吧?他们早就忘记了,当年你还在背千字文的时候,我已经可以读四书了。”

闵惟秀一梗,能不要互相伤害吗?

“自从我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之后。我再也没有好好的学过一日了。我身为柴家子,越是有本事,是越是大罪啊!我想着,我若是一个一无是处的草包,就算是有朝一日,身份曝光了,也不至于连累阿爹阿娘,还有你们。”

第一百零四章 你为什么又打我

闵惟秀被闵惟思一连串的秘密,砸得有些脑瓜疼。

但是她大概能够明白他的想法。

若是他十分的出众,科举出仕,日后身份曝光了,官家会如何想武国公府?

嘿,你们这一家反贼!精心培养前朝遗孤,这是想干什么?想造反啊!

若是他是个草包,便是官家发现了,也不会引为心腹大患,说不定瞧着临安长公主的面上,就这么蒙混过关了。

就算是要治罪,他也可以跳起来大骂:武国公一家子没有安好心啊,故意把我给养废了啊!

闵惟思肯定就是这样想的。

一旁的安喜已经将蔡忘放在了小榻上,盖好了被子,她警醒的四处里确认了一下,发现四周的确没有人偷听,又对着闵惟秀点了点头,轻声的走出门去,在外头守着了。

闵惟秀看了看闵惟思,又看了看自己。

之前不仔细看不觉得,如今被闵惟思这一说,她也觉得,他们兄妹二人,根本就是不像的。她之前总想着,她同二哥是双生子,是同一年纪,身高差不离,是应当的。可闵惟思是小郎,她是小娘。

闵惟思生得白净俊美,她只想着,全天下的书生不都是这德性么?

可能书中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弱鸡屋,但凡是读书人,最后都会变成手无缚鸡之力,柔柔弱弱,一摁就死的样子。

现在想来,她想的也是不对的。

闵惟秀想着,对着闵惟思又是一通乱锤!闵惟思被她打懵了,“你为什么又打我?”

闵惟秀又气愤的打了他一巴,“我打醒你这个傻子!你就算烂成了泥巴,人家也嫌弃你碍眼,巴不得你变成臭狗屎。你自甘堕落,除了阿爹阿娘担心,你的仇人,会担心你半分么?”

“你见过刀听鱼肉的话吗?他要什么养废了?他只要养死了!”

上辈子闵惟思就是一个草包了啊,闵家还不是死得干干净净的。

闵惟思揉了揉自己被捶疼的肩膀,闷闷的说道:“那个是你舅舅,他待你很好。”

闵惟秀没有接话,又接着问道:“你不是我哥哥,同你才十四岁就有了儿子,有什么关系?”

闵惟思一愣,没有想到闵惟秀还揪着这个事情不放,“我这一辈子都注定碌碌无为了。我闵惟思活在这个世上,也就只有给柴家传承香火这么一个用处了。我遇到蔡鸢的时候,年纪很小,正是心中不忿之时。”

“那时候蔡鸢也需要一个儿子,方便自立门户。而我,也想着,若是日后身份曝光了,必须去赴死,好歹也在外头,给柴家留下了一点血脉。不枉费阿爹千辛万苦的,把我救了下来,又冒着杀头的危险,将我当做亲儿子抚养成人。”

“所以,我同蔡鸢变生下了蔡忘,她一个人撑起了那个小布坊,带着蔡忘。打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去找过她,就连忘儿,我都没有去瞧过一眼。我不去,他们才安全。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

“我可能天生就是一个灾星,蔡鸢到底被我给害死了。”

闵惟秀举起手,看着闵惟思红肿的眼睛,到底没有打下去,“你平白无故的,干什么抢我同三大王的封号?”

闵惟思实在是没有忍住,噗呲的一下笑了出声。

明明就是很沉重的事,闵惟秀却说得如此轻松,好似这一切,她削瘦的肩膀轻轻一挑,都能够扛起来一般。

“你没有见过蔡忘,怎么知道这个孩子就是他?”闵惟秀问道,不怪她多心,实在是敌人知道的事情太多了。

她同闵惟思这么亲近,都不知道这些事,但是谋划这一切的人,却是知道得一清二楚的。

就是不知道,那个人,是只知道闵惟思在外头置了外室生了儿子,还是他也知道,闵惟思是柴家后人。

若是后者,那麻烦就大了。

闵惟秀深吸了一口气,望了望窗外的雪,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

明年她阿爹就要出征,然后闵家的大难就来了,这两件事发生的时间如此靠近,不得不让她十分的警醒起来。

再加上前不久,她阿娘也是古古怪怪的样子。

她想着,又深吸了一口气,怕是一场针对闵家的暴风雨,即将来临。

而她还赤手空拳的,什么都没有准备好,她无一兵一卒,拿什么去打这一场仗。

唯一能够帮得上的忙的姜砚之,还在这个时候被人送出了开封府。

姜砚之被人送出了开封府?在快要年节的时候?闵惟秀神情一凛。

“我给他留了一块玉佩当凭证,他脖子上挂着的红绳子,是我亲手编的,错不了。而且你仔细看的话,那孩子长得有几分像我,而且我看到了蔡鸢。”

“之前蔡鸢的尸体被扔下来的时候,我在人群之中,看到了闵惟芬,今日她进了府,要寻祖母说话。这事儿同她脱不了干系。”闵惟秀说道。

“你的身份,除了阿爹,还有旁的人知道吗?”

不等闵惟思回答,闵惟秀又自顾自的说道:“生了几个孩子,当娘的自己不可能不知道,是以阿娘肯定知道,大兄那会儿年纪还小,肯定知道。阿奶……”

闵惟思一愣,猛的拽了拽自己的手,咬牙切齿道:“阿奶肯定知道。阿娘有孕在身,府中是谁主持中馈?肯定是阿奶!你还记得吗?当时姜砚之要治二叔的罪,阿奶说了什么,她说十四!”

闵惟秀恍然大悟,闵老夫人当时说的十四,肯定就是这个意思。

她同闵惟思今年十四岁。

那么当年那件事情,就发生在十四年前,她提这个数字,就是在威胁武国公同临安长公主!

难怪他们最后妥协了,连生下野种的老夫人,都留了下来,养在府中好好的让人伺候着。

“那你同蔡鸢的事情,阿奶知道吗?”

闵惟思摇了摇头,“这事儿除了我,没有人知道,我同石二郎还有王八郎,好得穿一条裤子,我也从来都没有同他们说过。”

他一说完,又低下了头,“是我做事不谨慎。现在看来,已经被人知道了。”

“事情已经发生了,咱们懊恼也没有用。但凡做下的事情,没有不留痕迹的,说不定不久开封府的人,就会上门来寻你了。你去寻阿爹阿娘,说清楚这个事情。我去寻闵惟芬,蔡鸢不能白死。二哥,打起精神来,敌人已经打上门来了。”

第一百零五章 再生一计

闵惟秀说着,抄起了一旁的狼牙棒,连安喜都没有带,翻身上了马,便朝着闵惟芬如今的住处奔去。

她们一家子虽然说被赶出了府,但是她的阿娘乃是富商之女,在开封府中原本就有自己的产业,照旧可以锦衣玉食。

城中人来人往的,闵惟秀不敢骑得太快,过了好一会儿,才到了一个幽深的小巷里。

闵惟秀翻身下了马,砰砰砰的敲了敲门,门嘎吱一声的打开了,一个头发有些花白的老仆探出头来,见是闵惟秀又惊又喜,“五娘是来探望你二婶娘的么?她同芬娘,可都盼着你来呢。”

这人瞧着有些熟悉,应当是闵二婶当年的陪房。

“李惟芬在府中么?我寻她有事,你告诉她,她若是不出来,那可别怪我打进去了。”

那老仆见闵惟秀管闵惟芬叫李惟芬,摆明了要撇清关系,面露失望之色,“芬娘今儿一大早,就去宣泰桥的杨柳巷的布坊了,她说那里新到了一些好布……哦,芬娘还说,若是您来寻她,就去布坊便是。”

闵惟秀心中越发的警惕,布坊?若是她没有记错的话,闵惟思说,蔡鸢家就是开布坊的。

闵惟秀不再多言,问清楚了那布坊的位置,直接朝着杨柳巷奔去。

那宣泰桥远离内城,再往东南方向迈一脚,就差不多到了陈州门,能出开封城了。

闵惟秀拍着马,一路上高高的举着狼牙棒,引来了不少人的注意,临到那杨柳巷口,瞧见了一个卖冻柿子的老阿婆,立马翻身下了马,“阿婆,你这柿子不错,我全都要了。”

那阿婆一听,欣喜的搓了搓手,“这位小娘子,你可别拿我这个老婆子开玩笑,这么一大篮子,你全要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那是自然,我阿娘就爱吃冻柿子。”

她说着,掏出一串铜子儿,递给了阿婆,阿婆嬉笑眉开的,“你这姑娘,就是敞亮,哪里需要这么多,老婆子一个子儿都不多要你的。”

闵惟秀笑了笑,拿了一个柿子,在衣襟上擦了擦,便往嘴里塞,“阿婆,请问一下,这杨柳巷里,可有一家布坊啊,那布坊主是一位姓蔡的小娘子。我在路上救了一个孩童,从他兜里寻了个字条儿,想先来确认一下。”

那阿婆忙不迭的点了点头,露出了好奇的神色,“可不是有个蔡娘子,老婆子在这巷子住了一辈子了,啥事情都门清的。她是有个儿子,也不知道跟谁生的,出去了一段时日,回来肚子就大了,梳了妇人头立了女户,自说是个寡妇。”

“唉,也是个苦命人儿。那蔡忘就跟她的命根子一般,若是丢了,她还不急疯了去。你捡到了,快给她送回去吧,你往里头走,在巷子的最西边那家,便是了。”

那阿婆说着,把剩下的铜子儿又还给了闵惟秀,然后忙不迭的推开了自己家的门,“老婆子还有一大堆柿子要卖呢,你往里头走,写着蔡和布坊,好找着呢。”

闵惟秀点了点头,四下里看了看,快步的往那巷子西边走去。

没走多远,果然瞧见一个小小的门脸,上头挂着一个小木牌,工工整整的写着蔡和布坊四个大字。

蔡鸢死了,这个布坊里自然没有人了,那么闵惟芬呢,闵惟芬引她来这里做什么?

布坊的门是开着的,里头却没有人,靠在门边的货柜有些空,里面倒是摆得整整齐齐的。

都是一些普通的细布,或者是材质比较差的绸缎,显然这布坊,主要是做一些平民的生意,在柜台的旁边,放着一个供孩童睡觉的小床,上头放着红底子起白花的枕头,在床的一角,还放着一个小球,应该是蔡忘的玩具。

布坊地处偏僻,位置倒是不小,一眼望去,除了一层卖布的地方,还有一个楼梯通向二楼,后面还有一个小院儿。

闵惟秀走过去,摸了摸那个皮球,正准备上楼去瞧上一瞧,就听到啊的一声,然后就是嘭的一声响,一个人影从二楼上掉了下来,砸在了后院的地上。

随后楼上响起了一顿急促的脚步声。

楼上还有人!凶手没有走!

闵惟秀想着,拔腿就往楼上跑。

这二楼应该是卖蔡鸢绣的绣品以及定制衣衫的地方,比起楼下的寒酸,楼上倒是摆了许多的绫罗绸缎。

书桌上的小册子是摊开着的,闵惟秀无心多看,朝着窗户开着的地方看去,四周空空如也,连一只麻雀也没有。

她又四下里看了看,屋子里并没有什么可以藏人的地方。

她叹了口气,往楼下一看,又是一怔,只见闵惟芬已经躺在了血泊之中,双目圆睁,面露惊讶之色。

而在她的胸口,还插着一把匕首,那匕首上悬挂着的红缨,随着风飘扬着。

闵惟秀心中暗道不好,赶忙转身下楼。

“不许动,闵五娘子,你为何在这里?”

闵惟秀看着来人,她果然中计了。

她小瞧了凶手的狠辣,他杀了闵惟芬,只为了置她于死地。

“冯推官。昨日我不是救了一个孩童么,我在他身上的香囊里,发现了他家住在杨柳巷,便寻了过来,想来一探究竟。再来,我们家二房的事情,你知道吧?我那二房的姐姐,说有事求我相助,我去她府中寻人,官家说她来这里买布了,我便顺道一块儿来找她了。”

闵惟秀如实的说道。

冯推官指了指院子中的尸体,“你说的姐姐,就是躺在那里的闵惟芬么?”

他说着,眼中的精光一闪,“闵五娘子,闵惟芬看样子是刚刚断气,而这里只有你同她二人……你还记得昨天那个从楼上摔下来的小娘子么?她就是这布坊的东家,名叫蔡鸢。”

“你可知道蔡鸢是谁?按照本官查到的事情来看,蔡鸢同你们闵家还有联系呢,当年蔡鸢家中遭了难,你可知道是谁帮她出头,处理了她家中那些要夺产的亲戚么?”

闵惟秀没有说话。

冯推官一字一顿的补充道:“闵惟思。闵惟思明明就同蔡鸢相识,为何昨日要表现出对她一无所知?”

第一百零六章 闵惟秀的反击

闵惟秀将狼牙棒扛在了自己的肩头,不慌不忙的下了小楼,“怎么着,冯推官言下之意,是我哥杀了蔡鸢,我杀了闵惟芬么?”

冯推官拱了拱手,“本官本未这样说。不过从眼前的证据来看,闵五娘子怎么着都是最大的嫌疑人吧。这闵家大房二房并非一家的事情,开封府可是人人都门清的。”

“本官听闻,今日闵惟芬进府中想要求见老夫人,还被闵五娘子给赶了出来……两位一言不合……闵五娘子天生神力,想必闵惟芬不是对手。”

闵惟秀哈哈的笑了起来,“你也说了,我天生神力,那么我杀人,还需要先用匕首,再把她推下楼么?小娘子我一巴掌,能把她脑仁子打出来你信不信。再说了,我要杀人,需要先去她府上,问清楚了她在那里,再来这里杀她?那不是等于告诉所有的人,我是杀人凶手了?我有那么傻么?”

冯推官有些皮笑肉不笑的说道:“屠夫杀人,不一定用杀猪刀;樵夫杀人,也并非就提着柴刀。有的时候,人并非想要杀人,只不过是一时气不过罢了。”

“闵五娘子怎么想的,旁人,自然是猜不到了。”

冯推官说着,走到了院子中,低下身子来,看了看闵惟芬身上的匕首,惊呼出声,“哎呀,这凶器上头还写着闵五娘子的名字呢!”

闵惟秀心中发沉,果然如此。

这把匕首小巧玲珑,乃是她年幼之时,阿爹送给她的。小时候,她经常用来削树枝,切肉之类的,对这匕首爱不释手。

到了后来,她要学做淑女,闵老夫人说小娘子怎么能够玩利器,若是见了血,就不吉利了。

她不记得闵惟芬说了些什么了,反正最后她将匕首送给她了。

那时候她们感情还算不错,姐妹之间互送东西,也是常有的事情。因为时间久了,便忘记了这件事情了。

倒是没有想到,凶手竟然拿这把匕首,来杀闵惟芬。

“的确是我的匕首,不过我很早就送给闵惟芬了,这事儿,你去我府中一问,便知道我没有说假话了。”

冯推官笑而不语,一副你府中之人,自然包庇你的模样。

闵惟秀当真生起气来。

她二话不说,挤开了冯推官,“看来你认定了我是凶手了?你不是猜测我是同闵惟芬一言不合,就杀了她么?请你仔细看看,闵惟芬的嘴角,有什么问题没有?她的口脂是不是有一块没有了?你是推官,应该知道这代表着什么吧?”

冯推官思索了一会,指了指一个衙役,“你去楼上看看,有没有两个茶盏,是不是其中一个上头,沾了口脂。像这种情况,要不就是她用了茶水点心,要不就是她同人亲吻了。”

闵惟秀勾了勾嘴角,不一会儿,上楼的人就走了下来,对着冯推官点了点头,“的确是有茶,有人对饮。”

冯推官摇了摇头,“这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你也可以同她饮茶之后,再争吵,推她下了楼。”

闵惟秀站起身来,指了指门口,“阿婆,你怎么来了?”

那个阿婆提着一篮子柿子站在门口,“哎呀,这蔡家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儿了?小娘子啊,你找到蔡鸢了吗?你刚买的柿子忘记拿了,老婆子从家中般了一筐新的出来,却发现你已经不见了,所以就赶紧追了过来,给你送过来了,怎么这么多衙役啊?”

她说着,好奇的往里头探脑袋,站在门口的衙役,却熟练的将她给挡住了。

闵惟秀笑着走了过去,接过了篮子,“阿婆,你之前在巷子口见了我对不对?那你说说,我有没有时间,在这里饮茶吃点心同人说话?”

那位阿婆摇了摇头,“你说啥呢?我就搬了个柿子,便立马追来了,那才多久一会儿啊!”

闵惟秀看了冯推官一眼,“你瞧见了吧,我有人证,不光是这位阿婆,因为我拿着狼牙棒,寻路磨蹭了很久,这附近不少人,都应该对我记忆犹新。你大可以去周边问一下,我根本就没有办法像你说的,同闵惟芬喝了茶,然后再吵架,杀人。”

之前闵惟芬府上的仆人说到布坊的时候,她就心生警惕了,因此在巷子口多徘徊了一下,故意买了许多柿子,让阿婆印象深刻,买了柿子又不拿,却告诉她自己要去哪里,为的就是她追过来。

这些事情,并非是多余的,你看现在不是派上了用处?

闵惟秀说着,又指了指自己的嘴唇,“再则,我也是一个小娘子,你看我的口脂,还好端端的,我并没有饮茶进食。你别说我杀了人之后,还有闲情给自己补口脂。”

“第三,这把匕首十分的短小,乃是我年幼之时所用。若是成年人握住刀柄扎人,必须全部握住,手和袖子离刀口十分的近。你看这刀几乎全部扎进去了,再看闵惟芬的表情,十分的惊讶。”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凶手是她十分信任的人,所以她才回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样,之前他们一起喝茶,也证明了这一点;其次,凶手是趁其不备,十分的用力,快速的扎人的。这样扎人,就算没有拔刀,血也会有轻微喷溅,你看我袖子和手,上头可有血迹?”

“第四,这个屋子里刚才可并非我同闵惟芬两个人。我一进门,就瞧见闵惟芬掉了下来,然后我听到了一阵脚步声,便跑到楼上,想要抓住凶手,但是楼上的窗子是开着的,凶手却已经跑掉了。”

“你们若是守在门外,却没有发现有人跳窗子从巷子里逃走,那凶手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屋顶上。这么看来,凶手对这里的地形十分的熟悉,并且脚底子功夫不错。但是他忘记了,近日一直下雪,屋顶上还有雪未化掉,除非他达到了踏雪无痕的境界,否则一定会留下脚印。”

冯推官意味深长的看了闵惟秀一眼,又摆了摆手,一个衙役赶忙上楼上去查看屋顶上的脚印去了。

“原来闵五娘子也会断案,莫非是三大王教你的?”

闵惟秀还给了他一个同样意味深长的笑,“小女不才,随便跟着看了看,学艺不精,让您这个神探看笑话了。”

第一百零七章 被操控的冯推官

“哦,还有第五点,我觉得十分的奇怪。请问冯推官是不是未卜先知,您来得可真是恰到好处呢。”

冯推官没有说话,他身边一个穿着衙役衣衫的汉子立马怒目而视,“你说什么,我们推官清清白白一生,乃是个顶顶好的清官。你说话作甚阴阳怪气的!”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冯推官是个清官好官,她不知道,可是他这断案水平,却是有些次啊!

“这做人不带这样的,就许冯推官怀疑我,我便不能质疑他了,哪里有这样的道理?再说了,那女子从楼上坠下,方才几个时辰,冯推官就能掐会算的,什么都知道得一清二楚的了。”

“冯推官可不是阴阳怪气的怀疑我二哥杀了蔡鸢,但是我就不明白了,那么多双眼睛都瞧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我二哥正在送亲,那女子从楼上被人扔下来的时候,已经断了气了。”

“闵惟思是有分身术,还是有双胎弟弟,还能一边杀人一边送亲了。再说了,他同我三姐是有多大仇多大怨,非要在她大喜之日,做出这样的事情来?摆明了是有人要恶心我们闵家呢!”

“您倒是有趣,不去查凶手,反而质疑起受害者来了,真真的是一个大清官!”

那汉子一听,更是火冒三丈,拔刀就向要来打闵惟秀,闵惟秀一伸手,直接用两根手指接住了那人的大刀,手指轻轻一扭,那大刀就咔嚓一声,跟那炊饼似的,断成了两截,咣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别动手啊,你若是把我惹毛了,我一动手,能够揍死八个你!冯推官,现在知道我有多配合开封府办案了吧?”

那大汉已经僵硬在了原地,下巴都快要掉到地上了,他娘的,这还是个人么?

正在这个时候,去楼上检查的人,噔噔噔的跑了下来,“上头的确是有一排脚印,看样子往东边去了。小的已经拿纸拓了下来,脚很大,是男子的脚印。”

冯推官闻言苦笑出声,凑到了闵惟秀身边,“闵五娘子,不是本官怀疑你,本官只不过是例行公事罢了。我们来的时候,只有你一个人在这里,你说你是不是嫌疑最大的?”

“至于我们为什么来得这么准时……我们把那小娘子的尸体带回去之后,仵作还没有来得及验看呢,就在门口发现了有人留下来的信,上头清清楚楚写着,那死者名叫蔡鸢,住在杨柳巷的蔡记布坊,她是闵惟思养的外室。”

闵惟秀一愣,这信怕是闵惟芬安排人送去的。

“这事儿众目睽睽之下,闹得很大,太子都亲自过问了,我们正是一头雾水的,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一查便查出来了,蔡鸢同闵惟思的确是旧识……”

“等我们查到这里之后,便打算来这杨柳巷寻找线索,可是……”冯推官说了一半,愣住了。

“可是什么?”闵惟秀问道。

“可是我们来的路上,遇到了两个农妇因为打翻了菜而争吵了起来,她们一见到穿官服的,便拖住不放,非要我们评理……我耽搁了好一会儿,她们才勉强和好了,人群方才散了去。”冯推官说着,深思了起来。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她相信冯推官并没有撒谎,凶手并非是孤身一人,怕是闵惟秀进巷子的时候,她就被人盯上了,然后那边通过两个农妇,来控制冯推官前来的时机。

可是这时机真的是太精准呢,背后的这个人,不说能掐会算,也一定是一个精于谋略之人。

这样一想,闵惟秀觉得自己的脑袋被比成了一个榆木疙瘩。

她深吸了一口气,“当务之急,咱们得先弄清楚,到底是谁杀了闵惟芬还有蔡鸢。我二哥肯定不会杀人的,不信你去各个花楼里查查他的行踪,铁定同他的狐朋狗友们一直玩乐呢,哪里有时间杀人。”

说最后几句的时候,闵惟秀那个咬牙切齿的,吓得冯推官都退后了好几步。

冯推官点了点头,蹲下身子,继续仔细的看起了地上的闵惟芬。

闵惟秀也不多同他纠缠,就他那个眼力劲儿,她还不如靠自己个。

虽然她也不过是一个半吊子,跟着三大王耳濡目染的学了那么一点儿,什么匕首捅啊捅的,也是上辈子在战场杀多了人,留下的宝贵经验,但是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不是么?

闵惟芬的死并没有什么疑点,就是先被人捅了一刀,然后立马坠楼而亡。

她的手腕脚腕颈脖子处,都没有什么淤青的痕迹,可见并非是被人强迫。

闵惟秀想着,仔细的看了看她头上的装扮,突然之间看到了一朵掐金丝镶嵌着粉色明珠的簪子,伸出手来指了指,“您看见这个簪子了么?是不是一看就价值连城?这是年节的时候,我们去宫中给皇后贺年,皇后亲赏的一支。”

闵惟秀说着,皱了皱眉头,“我也有一支,不过我不喜欢粉色,明珠是白色的。这簪子原本乃是垂着四颗珍珠,如今却只有三颗了。”

冯推官将簪子取下来颠了颠,仔细的看了看下头,这流苏的确是掉了一根,“她换了贵重的首饰,显然要见的人,她十分的看重。”

闵惟秀点了点头。

“那你知道她有什么看重的郎君么?”

闵惟秀迟疑了片刻,到底没有说出东阳郡王来。

闵惟芬曾经说过自己钦慕东阳郡王,但是东阳郡王体弱多病,根本就不会武功,根本不用说在屋顶上跑了。

再则,闵惟芬现在走投无路了,说不定只要有哪个豪门,譬如太子殿下,宫中,向她伸出高枝儿,她立马就能够一口咬上去了。

闵惟秀想着,回道:“她想要嫁高枝儿。”

冯推官顿了顿,“我会去查,最近她同什么人往来较多。还有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变化。”

闵惟秀又仔细的看了看,因为蔡鸢死了,这小院子并没有人打扫,雪将整个院子都盖白了。

闵惟芬头摔在地上,流出了许多鲜血,将周围都染红了。

“有一点很奇怪,凶手已经用匕首捅了闵惟芬了,为什么不索性把她捅死呢?还要多此一举的推她坠楼。如果要陷害我,分明就是直接用我的匕首杀人,就可以了。”

第一百零八章 闵惟秀的推理

闵惟秀说着,站起身来,踱了踱步,这一走,便发现不对劲的地方来。

她的靴子带起了地上的雪,露出了一个一个的脚印。

但是其中有一个脚印,竟然渗透出了一些红色的血迹,在这个雪下面有血!

闵惟秀想着,蹲下了身子,小心的扒拉开了那红色脚印周围的血。

“冯推官,你瞧见这冰下面的血了么?在闵惟芬坠楼之前,蔡鸢的死亡现场应该也是在这里的。凶手将蔡鸢从楼上推了下来,她摔死在了自己的小院里,血迹并未清理,然后,今日下了雪,蔡鸢的血迹变得深红,冻成了冰块,被雪覆盖住了。”

“凶手将闵惟芬推下楼,同样摔在了蔡鸢死的地方,为的就是我们清理现场的时候,造成疏忽,即便是发现了雪的下面有深一些的血迹,也会以为是闵惟芬的,不会想到是蔡鸢的。”

“但是,他疏忽大意了。闵惟芬的母亲乃是南地人士,她的阿爹也身材瘦小,连带着她这个人,也是小巧玲珑的。但是蔡鸢不同,蔡鸢是北地人,身量比闵惟芬要高大不少。”

“两者就算是坠楼,因为体重不同,身高不同,摔下的位置也是不同的。而且因为天气太冷,蔡鸢的血迹被冰给冻住了。两者得以区分开来。”

闵惟秀说完,也不顾冯推官,自顾自的走进了一层的小铺子中,伸手拨了拨那个小球,仔细的想了想整个事情的全过程。

凶手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不考虑她这个变数,凶手应当是这样设计的:他首先勾结了闵惟芬,利用了二房同闵老夫人想要咸鱼翻身的心思,套取了闵惟思身世的秘密……

不对,他如果知道这个秘密,何须大费周章,直接向官家告密状不就行了,武国公府一个都跑不了。

那么很有可能,二房是先拿闵惟思在外头有一个儿子,作为投名状。

闵惟思的事情太大,想必闵老人不到破釜沉舟的时候,不会随意对外透露的。

二房已经沉没,闵老夫人日后还得靠着武国公府,如今还没有到上辈子武国公府强推众人倒的时候,临安长公主在一日,官家就不一定会对武国公府赶尽杀绝。

至少临安长公主没有那么容易死,对于老夫人而言,双方是相互制肘的,并不是把天捅破一个窟窿的好时机。

而且从闵惟芬的死来看,第一次蔡鸢的死已经安排,并不是很精细,不像是今日这个凶手的手笔。

若是没有她捣乱,害死蔡鸢的人,应该是想要伪装成她被闵惟思欺负生下孩子,却不能够进府,心中委屈跳楼自尽。

而闵惟思的儿子,若不是她捞了一把,现在已经死在了闵珊的喜车之下……

闵惟思逼死民女,闵珊大婚之日踩死亲侄儿……简直就是一箩筐惨剧!

闵惟秀心中想着,不由得暗骂了闵惟芬几句,这女人简直是太毒辣了!

倘若不是这个凶手,那么很有可能是闵惟芬自己杀死了蔡鸢,为的就是向那个人投诚,顺带着给二房报仇。

闵惟芬这个事情办得不好,所有人都知道蔡鸢是在别处死了,被人抛尸的,闵惟芬进行了补救,想把冯推官引去查闵惟思。

她这个人,并非是什么心思深沉之人,发现自己个在闵惟秀面前装了高调,显得自己是一个王者,结果事没有办好,暴露了自己是青铜。真正的王者马上要打过来了……

她怕是吓得不行,所以来着急上火的来见那个人……

幕后之人见闵惟芬已经是一个废棋了,于是用闵惟芬的命,设了第二个局。

从闵惟芬府上的老奴说的话来看,很有可能这个人对闵惟芬说,让她引了闵惟秀过来,直接杀了闵惟秀灭口,因为当时,只有闵惟秀一个人发现了闵惟芬站在人群之中,同这个人有联系。

闵惟芬对他十分的信任,却没有想到要被杀掉的那个人是她!

因为事情发生的时间非常短暂,从蔡鸢被抛尸,再到闵惟秀来这里,没有过多久,凶手应该也是临时起意,所以准备得并不算周全,留下了让闵惟秀逃脱的破绽。

但是起码,知道他真实身份的闵惟芬,死了。

闵家也要卷进漩涡之中好一阵子,起码闵惟思那个逼死民女,不要亲儿的渣男名头,怕是很难摘掉了。

闵惟秀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她能想到的,大概就是这个样子了。

蔡鸢是一个女人带着儿子,便是有男客登门,要量身,也不会单独同他上二楼,那么很有可能,来的是闵惟芬,她要上二楼看刺绣,蔡鸢同她一道儿上去,她便杀了她。

如果当真是闵惟芬杀了蔡鸢……那么她头上少掉的那跟流苏还有粉色珍珠呢?

这跟簪子十分的贵重,闵惟芬是想戴着她去见贵人的,若是早上拿起来的时候,便发现少了一颗珠子,她便不会戴出门,唯一的可能是,她早上出门的时候是好的,但是后来,丢了。

这都是她的猜想,并没有什么证据。但若是她的猜测没有错,闵惟芬最有可能掉珍珠的地方,就是在这里。因为其他的时候,作为一个小娘子,她根本不用使什么力气,做什么大幅度的动作。

甚至连在人群中挤一挤都不会发生,出门有马车,大宅门里有仆妇。

闵惟秀想到这里,轻轻的拍了一下那个球,低语道:“姜砚之不在,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在这里。若是你在的话,我替我那不着调的二哥,同你说一声对不起。我会找到杀你的凶手,日后我们闵家,也会照顾好蔡忘的。”

“我二哥说,你家亲戚如狼似虎,可你却依旧坚守着自己阿爹阿娘留下来的产业。我想你一定是一个坚韧又聪明的小娘子,我二哥配不上你。在生死关头,你想着蔡忘,都不会无动于衷的。你拼了命,给我留下了信息对不对?”

球并没有任何反应,小小的摇床随着风动了动。

闵惟秀站起身来,又重新走到了院子中,开封府的亚役们已经将闵惟芬包起来,用裹尸布包好了。

冯推官站在那里,傻愣愣的不知道在想着些什么。

闵惟秀懒得理会他,招呼了开始那个刀被她捏断了的大汉过来,说道:“死者掉了一颗粉色珍珠,你仔细找找,会不会她掉下来的时候,珍珠掉在雪里了。若是瞧见了,不要掏,喊我和冯推官过去。”

那大汉下意识的想反对,但是余光瞧见了自己断掉的刀,立马夹紧了双腿,“是,闵五娘子,都愣着做什么木头桩子,快来帮闵五娘子找珍珠。”

小院子不大,一群人找了一圈,都没有找到。

那大汉瑟瑟发抖的看了闵惟秀一眼,“要不,小的再找一遍?”

第一百零九章 关键的粉珍珠

闵惟秀点了点头,“如果是闵惟芬掉下来落在这里的,那么珍珠没有被雪覆盖,咱们只要仔细一看就能够发现。”

“现在找不到,说明她在掉下来的时候,头上就只有三颗了。咱们若是再雪里头,冰里头挖出来了粉色的珍珠,那么就说明,在今日下大雪之前,闵惟芬就已经来过这里了。”

“咱们尤其是要仔细的看一下,蔡鸢死的附近。另外派一个人,去楼上,看看楼上的屋子里,有没有掉下粉色的珍珠。”

那壮汉衙役惊讶的看着闵惟秀,认真的点了点头,“遵命!”

说着大手一挥,按照闵惟秀的指挥,将人安排了下去。

一旁的冯推官有些瞠目结舌,那个啥,到底闵五是推官还是老子是推官啊?

做人怎么能够这么欺软怕硬呢?

他正想着,就感觉一阵雪花朝着他的面门袭来,噼里啪啦的盖了她一脸,眼睛嘴巴鼻子里全都是雪花。

他呸了几句,拿手摸了一把脸,好不容易看清楚的前方,下巴都快掉在了地上。

只见闵惟秀一手拿着狼牙棒,一手叉着腰,那寒光闪闪的狼牙棒已经入地一尺有余,之前落在地上的雪,全都被震得老高,如今又缓缓的落下,像是重新下了一场雪一般。

“哈哈,闵五娘子,找到了找到,你看看,就在那个血迹旁边!”

一旁站着待命的壮汉欣喜若狂的跑了过去,用手扒拉了几下,“闵五娘子,你可真是神了,你瞧这粉色的珍珠真的在这里呢,被冰给冻上了,还沾了那蔡鸢的血。我牛林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功夫这么俊,力气这么大的小娘子呢!”

“你不亏是武国公的亲女儿啊,我跟你说,若不是家中只有我一个独子,我都想跟着成将军,不,武国公去打辽狗呢!”

牛林说着,掏出一把匕首,咔咔咔的挖出了一坨冰来,连带着血迹以及被冻在里头的粉珍珠一起,举了起来。

闵惟秀高抬了下巴,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我滴个娘啊,装青天大老爷可太不容易了,也不知道姜砚之这么些年,是咋过来的!

她脊背都出汗了,万一没有找到什么珍珠之类,那不是要出糗了!

她想着,看了那个小床一眼,明明没有风,小床却依旧轻轻的摇了摇。

闵惟秀身上一下子炸了毛,那个蔡鸢是当真在这里看着她吧!

她突然有些后悔,没有带上姜砚之给她的牛眼泪了。她之前不信这个,就随便的搁在箱笼里了,之前都有姜砚之在,他看就行了,现在……

冯推官这才回过神来,识相的闭上了嘴。

就这姑奶奶,别说牛林想要听话了,就是他也不敢忤逆半分啊,万一她一恼火,来个徒手撕人玩儿,那不是冤死了!

冯推官清了清嗓子,绞尽脑汁的想了想,说道:“现在我突然想起来,仵作在验看蔡鸢的尸体的时候,她的手上,的确有一些奇怪的痕迹……当时不知道是什么。现在您一找到这个珍珠,我便想明白了。”

“闵惟芬将蔡鸢推下楼的时候,蔡鸢下意识的想要扯住点什么,一不小心,扯到了闵惟芬簪子上坠着珍珠的流苏。因为流苏太细,她一拽,就断了。蔡鸢心中明白,这是证明杀人凶手身份的东西,于是拼命的拽在手中。”

“但是她摔到地上,或者说,凶手趁着她身子还是热乎的时候,就把她的尸体背走了,在这个过程中,粉色珍珠掉在了地上。后来便同血迹一道儿,被大雪给盖住了。蔡鸢捏得用力,因此在手上留下了细微的痕迹。”

“这种痕迹,在人活着的时候,很快就消失不显了。但是人死了之后,全身血脉不通畅。那伤痕反倒会明显起来。闵五娘子都没有瞧见过蔡鸢的尸体,竟然就能够推断出……咳咳……”

冯推官说着,自己都有些尴尬起来,溜须拍马啥的,活了这么多年,还真没有学会啊!

闵惟秀懒得理会他,她这个人,记仇着呢!

冯推官刚来的时候,一个劲儿把事情往她同闵惟思头上推的嘴脸,她可是记得一清二楚的。

就算他是清官又如何?一个没有本事的庸吏,占着这个位置,还不知道,造就了多少冤案呢!

“冯推官还是不要这么定案,派人多去调查一下闵惟芬是不是在今日早晨来了这里罢。那个巷子门口卖冻柿子的阿婆,也不知道几更天开始坐在那里了,您多问问的好。”

“闵惟芬一个弱质女流,身材矮小,不可能背的动已经死掉的蔡鸢,她有同伙来。她早上来的时候,衣着华贵,若是不行,一定十分的引人注意,定是坐了马车。那么那个同伙,是不是她家中的车夫?这个同伙,同抛尸的那个,又是不是同一个?”

“闵惟芬现在又来了这里,你看她穿着普通的绣花鞋,鞋底干燥。今日落了雪,咱们骑马或者是走路的,都是穿着皮靴,这说明了什么?她第二次来,也还是坐马车来的……那么她现在死了,马车呢?”

“巷子附近的人,看不见车里坐的小娘子,但是看得见是什么样的马车,驾车的是什么样的人……”

冯推官忙不迭的点了点头,看了一眼双眼发光的牛林,“还愣着干什么,还不按照闵五娘子说的话去办。”

牛林挠了挠头,你这老头子,之前还说闵五娘子肯定是凶手呢,怎么翻脸比翻书还快!这么不硬气,还是读书人呢!

闵惟秀搜肠刮肚的说完了这些,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可以补充的说辞了。

最后看了一眼雪地上的血迹,轻轻的叹了一声。

蔡鸢是谁杀死的,容易查出来,但是闵惟芬是被谁杀死的,可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至少,她现在并没有什么头绪,只能够去查闵惟芬最近都同哪些人有往来。可是那个逃走的凶手,心思缜密,又手段狠辣,她当真能够查得到线索么?

指望冯推官,还是算了吧!

闵惟秀说着,不由得有些怀念姜砚之还在的日子了,有三大王在,啥案子不是一两日就水落石出了的!

“冯推官,若是查到了什么线索,还请让牛林来武国公府告知一声。毕竟这幕后之人,可是要冤枉陷害我们闵家呢。”

不等冯推官说话,牛林立马抢嘴道:“闵五娘子,您放心,小的一定妥当办差。”

第一百一十章 打死你个不孝子

等闵惟秀回到武国公府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好在雪没有再落下来。

“闵五。”闵惟秀站在门口,正准备提起那筐柿子,就听到有人叫她,这声音,她实在是太熟悉不过了。

她想着,猛的一回头,却见雪地里空空的,什么人都没有,只有微风吹过,吹散了地上的雪。

闵惟秀有些汗颜,她简直是幻听了,还以为姜砚之那厮没有走远,又折回来了。

她甩了甩头,提起柿子往里走,门房一瞧,赶紧过来牵马,安喜站在门口,一瞧见闵惟秀,赶紧接过了她手中的柿子,焦急的说道:“小娘,不好了,国公爷把二郎吊起来打了,长公主同大郎都拦不住。”

闵惟秀大惊,拔腿就跑。

因为闵惟思的身份乃是大事,她光想着这事儿不能瞒着爹娘,却没有想到,还有蔡忘同蔡鸢夹杂在里头。

她阿爹秉性刚直,闵惟思做下这等不光彩的事情,间接的害死了蔡鸢,他不气炸了才怪。

闵惟秀跑得快,没三两下,就跑到了她阿爹阿娘的院子里。

一进门去,就红了眼,闵惟思正被吊在一棵大树上,天寒地冻的只穿了一件中衣,她阿爹拿着一根马鞭,一边抽一边骂。

“老子打死你这个不孝子。你娘生你出来,给你吃,给你穿,就是要你去祸害人家小娘子的?”

“你才一屁股大,就学着别人花花肠子,到处生孩子。你跟老子说清楚,你在外头还生了几个?一次性都给我抱回来了!”

临安长公主拽他,武国公眉毛一挑,眼睛瞪得犹如铜铃,怒道:“慈母多败儿,他练武功怕累,读书怕费眼,天天就知道酒肉,平日里都是你惯着,你看看,惯出一身的毛病来了!”

“男子汉顶天立地,奸**人,不负责任,这是比杀人放火都要严重的罪过!”

“这种没有担当的儿郎,还留着做什么?不如一生出来,就丢到茅坑里淹死算了!你看看你做的好事!”

他说着,又抽了闵惟思一鞭子,然后指了指一旁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正在玩着手指的蔡忘,“你看看这个孩子,他简直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才摊上你这么个混账爹,有爹生没爹养,还小小年纪就没有了娘!”

“我们将门之后,别的东西可以没有,但是脊梁骨不能没有!堂堂正正做人的骨气不能没有,老子打死你这个不孝子!二郎啊!头可断,血可流,良心不能被狗吃了啊!”

“别管你有什么理由,人家一个小娘子拉扯着孩子,容易吗?你这孩子,怎么这么自私自利!”

武国公说着,又甩了一鞭子,怒道:“孩子他娘,等这不孝子的伤好了,你把忘儿送他屋子里去,让他自己个养着,让他看看养个孩子有多难。生出来容易,要养好了,可是千难万难,我就是没有本事,没有养出一个好儿子。”

武国公说着,抬起鞭子又要抽下去,闵惟秀赶忙跑了过去,一把抓住了武国公的手,“阿爹,不能再打了,再打我二哥都要断气了!”

武国公见是闵惟秀,哼了一声,将鞭子往地上一扔,背着走就到屋子里去了。

闵惟秀赶忙拿出身上的匕首,将绳子割断了,临安长公主红着眼睛立马围了过来,“你爹动了真火,我怎么劝都劝不动,苦了二郎了。”

闵惟秀转了个身,将闵惟思背在了自己背上,“阿娘,先别说这些了,快把二哥背到屋子里去,外面太冷了,都要冻坏了,叫郎中来,给他用金疮药。我二哥怕疼,要准备麻……”

闵惟秀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吞了下去,她分明的感觉到,自己的脖子里有一道暖流流下,闵惟思哭了。

闵惟秀将闵惟思往上抽了抽,“蔡鸢,应该是闵惟芬杀死的。二房被我们赶了出去,想要报复我们,所以杀了蔡鸢。这事儿,不是你一个人的责任。”

闵惟思吸了吸鼻子,他的声音有一些有气无力,“我以为我是老虎,只是扮成了猪。其实我就是一只自以为是的猪。我还以为,蔡鸢家中需要一个男丁,而我需要在外面有一个儿子……我们互不相欠才是。”

“你没有对阿爹说,你的想法对不对?”

闵惟秀说着,小心翼翼的把闵惟思趴着放在了床榻上,“你忍着点,我要把你的衣服撕开上药。”

闵惟思摇了摇头,“该说的我都说了,现在开封府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阿爹打我,也是为了让这件事有个结果,蔡忘也能够顺顺利利的进府。我都明白,你莫要去同阿爹顶嘴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你别说话,阿娘一会给就给你拿麻沸散来……”

“麻沸散?老子当年中箭了,都没有用过,你这么一点小伤……”武国公说着,凑了过来,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哼了一声,从临安长公主手中夺过了药,抬起闵惟思的脖子,粗鲁的塞了进去。

闵惟思被塞得狂咳嗽起来,一咳心肝肺都疼,背上的伤痕又迸出血来!

武国公哼了一声,抓起了金疮药,像是不要钱似的,往闵惟思的背上洒了起来,闵惟思疼得嗷嗷直叫。

武国公抬起手一巴掌高高挥气,又轻轻的落在了闵惟思的脑袋上,“叫什么叫!哪里就有那么疼,这么好的金疮药,老子自己都舍不得用,全给你用了,老子都没有心疼得嗷嗷叫,你叫!”

闵惟秀勾了勾嘴角,这就是做爹的人啊,自己非要打,打了又心疼。

闵惟思嗷嗷叫了好一会儿,喝了药便沉沉的睡了过去,闵惟学挠了挠自己的脑袋,“阿爹阿娘,还有小五都去歇着吧,我领着郎中在这里看着二弟,只要夜里不发热,睡一觉就没事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扶着临安长公主,轻声说道:“阿娘,走吧,你不累。蔡忘也累了,他一个人初来乍到,又见不着亲娘,一定怪害怕的。”

临安长公主这才起了身,看了看屋子里,闵惟思怕丢脸,屋子里除了他们一家子,再没有旁的人了。

“惟思他,就是我们一家人。你们两个若是敢变上一分,下次不劳你阿爹动手,阿娘直接打断你们的腿。”

闵惟秀笑了笑,“阿娘,我一母同胞的哥哥,再怎么渣,那也是我一家人呢。”

临安长公主翻了个白眼儿,拽着武国公去瞧蔡忘去了。

闵惟秀回了自己的小院子,今日整个人紧绷了一天,直到现在才松了一口气。

第一百一十一章 三大王遇难

雪停了之后的夜晚,天空都显得高远了一些,凌冽的夜风吹动了闵惟秀的发丝,她揉了揉鼻子,这股子迎面扑来的凉意,让她觉得头脑越发的清醒起来。

“闵五娘子。”

闵惟秀一个激灵,回过头去,只见一个老嬷嬷一瘸一拐的跑了过来,她的发簪摇摇欲坠,银色的发丝在风中胡乱的飘舞着,面上满是焦急之色。

“宋嬷嬷,你怎么来了,何事如此慌张?”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迎了上去,这来人乃是姜砚之府上那个擅长做吃食的宋嬷嬷。

宋嬷嬷一见闵惟秀,扑通一下就跪了下来,“闵五娘子,大事不好了,我家三大王,在去邢州的路上不见了。”

姜砚之不见了?

闵惟秀突然想起之前在大门口听到的那声呼唤,心中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该不会姜砚之已经凶多吉少了吧?

“宋嬷嬷您别急,且先进屋子里来慢慢说。三大王出门有路丙还有侍卫护着,怎么会不见了呢?这事儿官家知晓了么?可遣了人去救援?”

宋嬷嬷一瘸一拐的跟着闵惟秀进了小院,安喜忙给她倒了热茶又端了点心过来,宋嬷嬷顺了口气,“就是路丙派人传回来的信。这次三大王一路往邢州去,出开封府都顺顺利利的,可是一进了河北西路,就遇见了一桩奇案。”

“您知道三大王的性子,遇见的案子,怎么可能不管?于是他便带着张仵作去义庄验尸,路丙坐在门口守着,顺便同那守着义庄的人问问案子的事,就那么一眨眼的功夫,三大王同张仵作,还有那具死者的尸体,便全都不见了。”

“路丙先头里不敢声张,让人在村子四周里寻,可是寻了个遍,都没有三大王的踪影。然后他又回了义庄,这次却发现了有辽狗留下的痕迹。”

闵惟秀蹭的一下站了起身,“有辽人进了越过真定府进了河北西路!”

自打丢了燕云十六州,大陈北边一马平川毫无屏障,两国以柳树为界,辽军经常犯边。

姜砚之要去上任的邢州,就在开封府往北,属于真定府管辖,几乎是抗辽的第二屏障。姜砚之手无缚鸡之力,当真是不应该往北去的,他那个性子,就该在南方高床暖枕的,偶尔去审审几个小案子,就行了。

宋嬷嬷点了点头,“路丙是这么传来消息的。我知道闵小娘子现在家中遇事,原本不该前来打扰,但是三大王最信任的人,便是闵小娘子了,老奴这才斗胆过来求救。”

闵惟秀深吸了一口气,“三大王有恩于我,我去相救自是应当。只不过宋嬷嬷,官家和太子没有派人前去么?”

“老奴前来求小娘,管家领着报信的人,去宫中禀告官家去了。小娘,有些话我这个做奴婢的不该说,大王脾性耿直,最近把太子同官家都得罪透了……奴……”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宋嬷嬷端着茶盏掩住了脸,好似不知道自己刚才说了多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一般。

“嬷嬷你且先回去,明儿城门一开,我便启程去邢州寻三大王。三大王不见了之事,其中还涉及到了辽人,官家为了稳妥起见,定然会秘而不宣,派人偷偷的去找。若他当真被辽人给抓了,那两国怕是要战。”

“这对北边最熟悉的人,除了成将军府,就是我们武国公府。官家肯定会在我们当中挑人前去寻找三大王。三大王是官家的亲儿子,不会有事的。”

闵惟秀说着,心中直打鼓,姜砚之若是被辽人抓了,反倒是不用担心他会死,辽人多半要拿他这块肥肉来换取更大的好处。怕就是怕在阴沟里翻了船,惹恼了当地的人。

开封府已经成了富贵窝,温柔乡,大多数的人,都温文尔雅的失了血性,可是越往北去,百姓越是知晓战争的残酷,民风也就越发的彪悍。

不撸袖子打上一架,都不好意思称自己是个爷们。

谁也不想粗鲁,还不是被逼无奈么?

姜砚之是个弱鸡就罢了,嘴还欠,还跟村中的大娘似的,好管闲事……他能好端端的活到现在,只因为开封府的人,都知道他是三大王啊!

宋嬷嬷感激的抹了抹眼泪,“闵五娘子,我家三大王,果然没有看错人!”

闵惟秀愣了愣,她怎么觉得好像有点怪怪的呢!

“安喜,你让人抬了小轿,送宋嬷嬷回去,这次别翻墙了,好好的走角门过去吧。”

宋嬷嬷有些不好意思,她的确是翻墙过来的,还因为腿脚不灵便,摔了一跤,崴了脚。

等宋嬷嬷走了之后,闵惟秀拿了铁钳拨了拨炭盆里的火,火光映衬着她的脸微微发红,光影让她的五官显得越发的立体起来。

闵惟秀拿起自己的狼牙棒,翻出筐中的羊皮细细的擦了又擦,天知道她听到辽人两个字的时候,满腔的热血都沸腾了起来,汴京虽然好,却不属于武将。

武将,终究是要生在边关,死在边关的。

她坐了好一会儿,又从箱笼里翻出来了那瓶牛眼泪。

如果她之前听到的那一句闵五不是幻听呢?那么是不是姜砚之已经死了,而他魂归故里,来叫她了?

“小娘,奴给您打水早些歇了吧,这个宋嬷嬷也真是的,三大王是官家的儿子,自然有大把的人去救他,为何要小娘去。小娘长这么大,还没有出过远门呢,长公主怕是不许的。”

安喜送完了宋嬷嬷,端上了一碗热羊羹,嘟囔着说道,不一会儿又补充道:“小娘若是去,可一定要带安喜去。安喜虽然不会功夫,但是做得一手好菜,小娘可吃不惯外头的菜。”

闵惟秀笑了笑,“放心吧,我阿爹阿娘肯定会让我去的,我带你同阿福一起去。对外就说咱们回大名府去。”

若是旁的时候,她阿娘肯定不会放她出去乱跑,可是今时不同往日,闵惟思的事情,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将天捅穿一个窟窿,她这个时候要离开京城,她阿娘怕是巴不得呢!又怎么会不同意呢!

闵惟秀想着,拿起一块白馍,掰开了泡在羊羹当中。

姜砚之,别那么快就死了啊!

第一百一十二章 古怪的案子

在开封府同真定府的交界处,一辆马车快速的疾驰着,这两日出了日头化雪,屋檐上的冰湿哒哒的滴着水。

官道之上的泥土有些解冻,绵软了下来,显得十分的泥泞。

但是这马车却行得十分的稳当,半点都没有打漂,那驾车的少年,看上去不过十五六的模样,却真真耍得一手好把式。

马车之中,安喜即便是坐了这么久车,还是忍不住感慨,“小娘,是真是慧眼识珠,阿福之前一直在养马,您怎么就从府中那么多人里,挑出他来了。”

“之前在开封府中,都是青石板子路,尚不觉得。如今一出了城,这才发觉不同来。”

闵惟秀笑了笑,她那里是什么慧眼识珠,只不过上辈子她被流放去边关,就是阿福一直在她身边默不作声的跟着的,对于他的本事,她再熟悉不过了。

原本骑马要更快一些,但是因为带了安喜,闵惟秀还是选了马车。好在姜砚之并未走出去太远,便是马车也很快就能够到了。

“二郎,到七义镇的义庄了。”马车外的阿福朗声说道。

闵惟秀应了声,整了整衣帽,将那牛眼泪揣在了自己的袖袋之中,然后抄起了狼牙棒,下了车。

她今儿个穿了一件灰蓝色的长衫,一副公子哥儿的打扮,对外自称闵二郎。

她一下马车,路丙就焦急的跑了上来,“二郎,你可算来了。就是在这里,三郎不见了。”

闵惟秀冲着他点了点头,路丙哪里有姜砚之说的那么蠢,明明就很机灵嘛。

“那个案子是怎么回事?”

路丙清了清嗓子,压低声音说道,“这镇子东头,有一个姓许大户人家,家中到了这一辈,只得了一位独子名叫许文生。这许文生自打懂事之后,就被家中撮合着娶了一妻,想要早日传宗借代。”

“可不料问题来了,这许文生的第一个妻室,刚刚进门不到一个月,便生病没了。大家伙儿都没有在意,许家又在热孝中,给他张罗了另外一位妻室,可谁知道,又没有活过一个月……”

“镇子上开始议论纷纷起来。许家于是消停了半年,又遮遮掩掩的娶了第三个进门,想着该不会那么邪性吧,若是这一位活过了一个月,再大张旗鼓的祭拜先祖。可是谁都没有想到,就是这么邪性……第三个又在一个月之内死了。”

“这七义镇就这么大点地方,大户人家也就那么几家,这下子那些门当户对的人家,都不愿意把小娘子嫁到许家来了。许家人没有办法,便从农家里买闺女当媳妇,想着她们命贱,该不那么容易死罢……”

“不料一连娶到第六个,都是在第一个月就死了。这下子,便是穷人家的闺女,也舍不得进去送死了。人人都说,这许家怕是做了什么丧尽天良之事,所以老天爷都要他们家绝后啊这是!”

“而在镇西头,有一副姓关的人家,这关家穷得要命,关小娘子的弟弟得了重病,无钱医治。于是自愿卖身进了府……关小娘子拿了钱,眼见着一个月期限就要到了,吓得要命,竟然从许家逃了出来。”

“那一日正好三大王的车队到了小镇上,那关月英披头散发的跑了出来,三大王好奇,便让我上去打听是怎么回事,可万万没有想到,那关小娘子,就在那众目睽睽之下,什么都没有说,就突然暴毙而亡了。”

“三大王觉得不对劲,便下了马车查看,许家要将尸体带回去安葬。可是三大王听说一连死了七个人,官府竟然毫无作为,十分的气愤,便亮出了身份,将那关月英抬到了义庄,想要张仵作来验尸。”

“这七义镇的义庄很小,里头几乎转不过身来,三大王嫌我在里头碍手碍脚的,又担心许家过来抢人,便让我领着侍卫,把周围全部包围了起来,守在门口。我想着我们守得滴水不漏的,那屋子犹如密室一般,三大王的安全是没有问题的。”

“可是”,路丙说着,整个人都激动了起来,“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后来的事。张仵作同我们在一起许久了,我知道他验尸比常人要快上不少,过了不久,我便想着进去瞧大王,可是义庄里头空空的,一个人都没有。”

“不光是三大王同张仵作,就连躺在桌板上的关月英的尸体,全都不见了。我立马让侍卫查找,可是这屋子屋顶没有漏洞,地下更是没有密室,好端端的人,怎么可能就不见了呢?”

闵惟秀听得心中一紧,这事儿的确是很离奇,重兵把守着,歹徒是怎么把姜砚之还有张仵作给弄走的呢?

“我先进去看看情况。”闵惟秀说着,悄悄的拿出瓶子,往自己的眼睛上抹了一些牛眼泪。

昨天夜里,她在家中便偷抹了一些试了试,但是并没有瞧见姜砚之的魂魄,不知道是牛眼泪没有用,还是姜砚之还没有变成鬼。当然她希望是后者。

闵惟秀抹完了,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拽紧了狼牙棒就想往里头闯,一旁的安喜一瞧,瑟瑟发抖的说道,“小娘,让安喜陪着你吧,安喜也抹一点。”

不等闵惟秀拒绝,安喜已经哆嗦着将牛眼泪抹在了自己的眼睛皮上。

闵惟秀无奈的迈进了门,耳边立刻响起了安喜的尖叫声!

闵惟秀瞳孔猛的一缩,他娘的,她果然是脑子不行,竟然在义庄里抹牛眼泪,这是怕自己个撞的鬼不够多啊!

在那屋子中央,坐着一个穿着大红色嫁衣的女子,她一脸惊讶的捂住自己的肚子,像是一个僵硬的泥人,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的。而在她的身后,还站着一排穿着红色嫁衣的女子,数一数,一共七个。

打头的那一个听到了安喜的叫声,动了动眼珠子,又恢复了僵硬的模样。

闵惟秀用袖子擦了擦眼睛,也不知道这个牛眼泪能够管多久,她当真是有些同情姜砚之了,经常能撞见这样的玩意儿。

还好,这里并没有姜砚之的鬼魂,闵惟秀松了一口气。

她完全不理会坐在那里的女鬼们,拿着狼牙棒四下里走动起来,除非是飞天遁地,否则姜砚之怎么会不见呢?

闵惟秀不怕,那些女鬼瞧见她过来,却像是见到了阎王爷似的,一个个僵硬的退后,缩在一个角落里瑟瑟发抖起来。

站在门口的安喜惊讶的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了,我的天哪,我照顾了这么多年的小娘子,竟然真的是比鬼都凶悍啊!

第一百一十三章 三大王哪去了

安喜目不斜视的跑到了闵惟秀身边,轻轻的拉住了她的衣袖,结结巴巴的说道:“小……小娘……莫不是那牛眼泪对你没有用?”

不然的话,这不合常理啊,这屋子里有七个女鬼排排站啊,简直是让人瞧出一身鸡皮疙瘩,闵惟秀却毫无反应,该不会那牛眼泪还挑人吧?

安喜想着,打了个寒颤,她是属牛的,小娘是属虎的,所以她能瞧见小娘瞧不见?

闵惟秀伸手指了指女鬼的角落,“七个都在那里缩着呢,有什么好怕的!”

那七个女鬼看到闵惟秀伸手指她们,都抱着头,排着队,嘤嘤嘤的叫唤起来。

安喜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敢情没有错,那些鬼当真是怕她家小娘的!

闵惟秀听到女鬼发声,倒觉得她们有点作用起来,因为之前除了托身在镜子中的那个之外,其他的鬼,姜砚之都是只看见,不说话,她还以为鬼大多数都是不能发出声音的呢。

“你们哪一个是关月英?那日来给你验尸的两个人到哪里去了?”

排在最前头的女鬼缓缓的抬起了头,眼珠子动了动,一脸的茫然,嘤嘤了两声,又低下了头去。

闵惟秀无奈的摇了摇头,怪不得姜砚之不问,稀奇古怪的,说起话来简直是白费力气。

闵惟秀想着,又四处的查看起这义庄来了。

路丙忧心又出现上次的事情,拉着一位老胡子的老汉也跟着挤了进来。

那老汉提着灯,咧着嘴一笑,露出了一口黄牙,“老汉姓许,这庄子小,挤着贵人了。”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这间屋子并不小,但是里面却横七竖八的放着一些棺材,人能够转得动的地方,几乎只有中间当初放关月英尸体的这一个地方,显得十分的拥挤。

“三大王在这里的时候,你也对他说了这么一句话么?”

许老汉一愣,没有想到闵惟秀会这样问,点了点头。

闵惟秀指了指地,“路丙,你发现他不见的时候,是如何搜查的,你说给我听听。”

路丙点了点头,“小的一进门不见三大王,先是转身出门,叫了五个侍卫出去四周搜查,让两个人上了房顶查看,剩下的三人同我一道儿,在这屋子里搜是不是有什么暗室地道之类,一无所获。”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又指了指那些个棺材,“你这义庄里,为何堆了这么多新棺材?这里不光是管放尸体,还管埋?”

那许老汉忙道:“整个七义镇,就这么一家义庄。东家仁义,瞧着天凉了,怕冻死的人多了,没有人管埋,便叫小的帮忙收尸,寻个坟地,让人入土为安了。每到夏日,义庄无事的时候,小的就多打几口棺材放着,冬日留着用。”

闵惟秀看向了路丙,“那你当时,查看了这些棺材了吗?里头当时是否有尸体?”

路丙点了点头,“自是个个都打开来了看。里头当时就是八口棺材,其中有两口有尸体,我还将放在他脸上的黄钱给掀开了,并非是大王。”

“对对,一个是镇子口要饭的,前两天落雪,给冻死了。还有一个是许氏族中一个孤老,无儿无女的,病死了。”

闵惟秀不再说话,拿着自己的的狼牙棒,开始在屋子来回的踱步,每走一步,都用狼牙棒戳一下地,这一戳,地就一抖,一旁的女鬼就吓得嘤嘤嘤的叫唤一声。

那个许老汉瞧见着急了,“这位小郎君,你可别把我这义庄给戳垮了呀!”

安喜见了人,也不怕鬼了,双手一擦腰,“我家小郎自有分寸,连捏死蚂蚁的力气都没有用了,不然的话,你这义庄还不成了筛子?再说了,就算是戳穿了又如何?我们家有的是银子,再盖一个又有何妨!”

闵惟秀无奈的笑了笑,又来了,他们家不光是爹娘,就是仆从也一个个的都天生会拉仇恨……

许老汉见安喜凶恶,不敢言语。

闵惟秀戳完了地,果然如同路丙所言,没有发现任何的地道暗室之类的。

于是将目光集中到了屋子里的棺材上。

这些棺材同那些铺子里的并无太多不同,黑黝黝的散发出一股子新木的味道,若是仔细看过去,能瞧见不少不平整的树疙瘩。

闵惟秀走近了其中一口,伸手轻轻一掀,那棺材盖子便轻而易举的移开了,安喜捂着眼睛,哇的一下叫出声了。

“空的,安喜你若是害怕,就先出去待着。”

安喜摇了摇头,结结巴巴的说道:“小郎,我不……我不怕。”

闵惟秀一口气掀了五口棺材,到了第六口,一下子竟然没有掀动,“这个怎么钉上了?”

许老汉赶忙说道:“我们当地的风俗,那些有孝子贤孙的,都是白日里出殡。像我们义庄的这些,都是夜里趁黑寻个地方埋了。这两人到今天已经停灵三日,该下葬了。”

闵惟秀还要细问,就听到门口传来了一阵马蹄声,“闵五,你在里头吗?”

闵惟秀一愣,看了路丙一眼,走了出去,只见武国公穿得威风凛凛的骑在马车,“阿爹,官家派你来找三大王?”

武国公点了点,“嗯,原本官家是让你大兄来的,他都出了开封城了,临了又换了我,我还奇怪呢,紧赶慢赶的,都比你慢了一脚。”

闵惟秀点了点头,心中敲起了边鼓,临阵换人,总是有哪里怪怪的。

她想着,看了看武国公身后的大批人马,皱了皱眉,官家找姜砚之,派的人手还真是不少。

“我先带着人去附近仔细的搜索一番,你若是有什么事,就让安喜来寻我。”武国公公务在身,并不多言,四处地毯式搜索起来。

闵惟秀转身又回了义庄,徒手掀开了最后的三口棺材。果然如同路丙所言,有两口里头有人,已经死了有两三日了。

“那个啥,这位小郎君,你看来抬棺的轿夫都来了,这天也快黑了,我们该将这二人下葬了。您看,是不是可以让让,我们重新把棺材给钉了,然后抬出去埋了。不然的话,这天全黑了,借我们一万个胆子,也不敢去那坟山啊!”

闵惟秀侧开了身子让了让,不一会儿,来了八个腰间围着白布巾子的壮汉走了进来,拿着那大锤,嘟嘟嚷嚷的说了几句话,然后啪啪啪的将棺材盖子又给钉上了。

八个人分开了站,然后打头的那人吆喝了一声,抬起棺材就往外走。

那许老汉提了篮子和香烛,打前头引路。

待那棺材行到了门口,眼见着就要出去了,闵惟秀突然喊了一句,“停下,把棺材给我放下!”

第一百一十四章 您还住了小楼呐

“门口的,给我拦住了。”路丙一听,赶忙高声的唤门口的护卫。

那些护卫一听,全都抽出了腰间的大刀,将那门口团团围住了。

许老汉扭过头来,舔着脸笑道:“这位小郎君,你年轻有所不知,这抬棺材的,哪里能够随便让棺材落地了,你便是让我们停下,我们也不敢啊,万一那死者的鬼魂不肯走了,停留在这里了,那可就不妙了。”

闵惟秀走了过去,勾了勾嘴角笑了笑,“我是瞧着你这老汉眼光不行,怎么寻了这么几个软脚虾,八个人连口薄皮棺材都抬不起,怕是没有吃饱饭吧。”

她说着,脸上的笑容一下子没有了,“我最后说一句,把棺材给我放下。”

那抬棺材的八个人,你看我我看你,嘭的一声把棺材放下了。

打头的那一个人,不服气的说道:“你说谁是软脚虾。不是我说许老汉,今日这趟差事,你得多给兄弟们几尺白布。这里头是你家亲戚吧,你这用了多好的棺材啊,咋这么重,我们兄弟们刚刚差点没有起来。”

他的话音刚落,就看到闵惟秀走到了那棺材边,猛的用力一掰,那棺材盖子就掀开了来。

抬轿的汉子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珠子,难怪这小郎君叫他们软脚虾,这同他一比,他们可不都是软脚虾了么?

更让他们大跌眼睛的还在后头,闵惟秀对着那个死者行了个礼,然后伸手那么一端,就将那个死者端了出来,放在了棺材盖子上。

抬轿的汉子赶忙抢过了许老汉手中的篮子还有香烛,又是烧钱,又是点蜡烛起来,一边点还一边喃喃的说道:“您莫要怪啊,这开封府来的小郎君,不懂我们这里的风俗,若是惹恼了您,您千万大人不记小人过……”

安喜心有戚戚的掏出自己的帕子,不敢看地上的死者,慌慌张张的给闵惟秀擦了手。

闵惟秀看了路丙一眼,将那棺材里铺着的布掀了开来,然后伸出手来轻轻的敲了敲,这声音一点都不实,里头竟然是中空的!

“路丙,这里的人,一个都别给我放走了。”

闵惟秀说着,伸手用力一戳,就将那棺材底子戳了两个洞,然后用力的一拉,只听得噼里啪啦的声音,一整块棺材板子全都掀开了来。

路丙一瞧见棺材里的人,大惊失色,“三大王!三大王!”

只见姜砚之安静的躺在里头,气息微弱,面如土色,看上去就像是死了一般。

闵惟秀心中一揪,上辈子姜砚之没有出来救过闵家,是不是上辈子没有她来救他,所以三大王就这么死掉了呢?还是更早些时候,他早早的就去了任上,然后在路上,悄无声息的就死了?

到底是谁,想要杀了他?

还是说,阎王要你三更死,绝不留人到五更,他天生就是个短命鬼。

闵惟秀想着,猛的一狠心,用力的掐了一下姜砚之的人中,又给他揉搓胸口起来,“路丙你别顾着嚎,你家大王还没有死呢,你快去把另外的一口棺材掀开了,看张仵作是不是在里头。”

躺在棺材里恍恍惚惚的姜砚之,耳朵动了动,哎呀我的娘啊,这来勾魂的鬼差怎么同闵五的声音这么像啊!

他明明听得清清楚楚的,却怎么就不明白闵五到底说的什么呢?

想到这里,姜砚之的呼吸微微的急促了一些,他正准备睁开眼睛,就感觉到一阵剧痛袭来,“啊,嬷嬷,别用针扎我嘴巴!扎破了扎破了!”

闵惟秀掐着人中的手一僵,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丫的你叫谁嬷嬷?还用针扎!她就是用指甲掐了一下好吗!

“姜砚之!您这个大王当得不错啊,连躺棺材,都住的是两层小楼啊!奢华啊!”

姜砚之揉了揉眼睛,嚎啕大哭起来,“闵五啊,本大王早就知道你心悦我了,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你竟然对我一往情深啊!我这才刚死,你就殉情了啊!你咋这么傻啊,我宁愿你活着啊,哪怕是给我当嫂子当娘,只要你乐意,我都不怪你啊!”

闵惟秀简直被他气炸了,谁说人死过一次就通透的,这厮人没有死,脑瓜子却留在阴曹地府了吧!

一旁的抬棺材的领头汉子,已经嘴巴张得都要脱臼了。

他们抬的棺材里,竟然有一个大活人,他哆嗦着看向了许老汉,“你你你……你谋财害命,别扯上我们啊!我们当真是啥都不知道啊!我的天啊,若是我们把这棺材埋了,这位大兄弟不就给活活的憋死了么?”

其他的几个人,也都一脸惊恐的看着姜砚之。

其中一个人小声的嘀咕道,“男的也能够给男的殉情么?男的还能当嫂子当娘……”

闵惟秀一僵,板起了脸,“姜砚之,醒了就自己出来吧,你没有死,还好端端的呢。”

姜砚之瞬间不哭了,一把抓住了闵惟秀的手,“闵五,你再揪我一下,我真的没有死?”

闵惟秀咬着牙,狠狠的揪了姜砚之的脸一下,姜砚之一边笑一边流眼泪,“哈哈哈,本大王真的没有死!闵五啊,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以后本大王就是你的人了!”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这厮自打吐露心声了之后,脸皮那是越发的厚了。

此时路丙已经将张仵作也救了出来了,那许老汉一脑门子的汗,“老汉也不知道啊,当真不知道啊!”

姜砚之从棺材里小心翼翼的爬了出来,由于手脚无力,好不容易才靠着墙站住了,一听这话,哼了一声。

路丙见他无事,欣喜若狂,“三大王,这是怎么回事,你怎么到棺材里头去了,我还到处找您,没有想到,您还被藏在我们眼皮子底下呢。”

姜砚之又哼了一声,“说你笨,你还不承认,你看闵五多聪明,一来就把本大王救出来了。”

他说着,大手一挥,那些侍卫将许老汉还有抬棺材的几个人,全都五花大绑了放在一旁。

“我同张仵作还没有给那关月英验尸呢,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味儿,我们起初想着是因为义庄经常点香烛,便没有在意,可是不多久,就眼前一黑晕了过去,后面的事情我虽然不知道,但是一看这场景,也是猜得到了。”

“怕是在我们来义庄之前,就已经有人,藏在了这双层的棺材里,等看到我们两个晕过去了,他便爬出来,将我同张仵作,还有关月英的尸体都藏到棺材的夹层里。然后自己个又躲了进去。”

“你说你不知情?他们八个不知情,还是有可能的,但是你守着义庄,绝对是知情人。你故意拉着路丙透口风,让他没有注意屋子里的事。这些棺材里藏了人,你一个守尸人,不可能不知道。双层的棺材,除非是特意打的,否则要来何用?”

“你们压根儿是设好了局,借着许家的案子,在这里等着本大王呢!”

第一百一十五章 出嫁即出殡

许老汉噗通一声跪了下来,“老汉真的不知道啊,这棺材里怎么可能提前装着人呢,要是装着,还不给憋死了?”

他说着,指了指路丙。

“这位官爷一直派人守在门口,若是棺材里有人,他怎么跑得走?那他应该还在棺材里待着才对呀?”

姜砚之摆了摆手,“这点雕虫小技,还敢在本大王面前说!闵五你说给他听听!”

他说着,对着闵惟秀抛了个媚眼,他在棺材里不省人事的,这刚刚才醒来,后头的很多事情都不知道啊!

闵惟秀被恶心得不行,“这厮都活蹦乱跳的,可见你这打棺材的手艺是个半吊子,缝都没有清呐,活人装在里头,一时半会的憋不死。”

“这里路丙是派人守着了。但是凶手能够把姜砚之装进棺材里,自己躲进棺材里,可没有那个本事,把自己钉在里头。可是我来瞧的时候,这棺材盖子已经被钉上了。”

“这说明了什么呢?这说明,在姜砚之失踪,到我来之间,有人进来了,给钉了钉子。”

那抬棺材的大汉点了点头,“这同我的兄弟们今日一早给钉的。”

闵惟秀笑了笑,“来的时候,许老汉同你们一道儿,是九个人。走的时候,你们有没有数数是几个人?”

许老汉脸色一变,缩着没有说话。

那壮汉梗着脖子,不吭声,显然不会有人吃饱了撑的,还去数到底有几个轿夫。

所以凶手完全有可能,趁着没有人的时候,悄悄的从棺材里爬出来,然后躲在一旁,等着许老汉带人进来,然后大摇大摆的跟着混出去。

守在门口的,都是姜砚之的随从,并非本地人士,这些轿夫一个都不认识,谁知道哪个是真轿夫,哪个是真凶手?

姜砚之摸了摸自己并没有胡子的下巴,走到了许老汉的跟前,啪的一下拍在了他的脑袋上,跳着脚骂道:“谁给你吃了熊心豹子胆了,竟然敢害死本大王!”

许老汉头一歪,倒在地上半天没有起来,刚刚从棺材里被叫醒的张仵作一瞧,大惊失色,赶忙过去探了探他的鼻息,“大王,不好了,死了!”

姜砚之吓得后退了一步,“这不能够啊,本大王很久没吃饭了,手脚都是软的呢,怎么可能把人打死了。”

张仵作将许老汉放平了,摇了摇头,“不是您打死的,您看这七窍流血的模样,他服毒自尽了。”

一旁的轿夫呸了一口,“这个丧尽天良的,死了干净!正好可以躺在他自己个打的棺材里了。”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路丙,我阿爹没有派人来救我么?你快去通知来人,说我找到了。张仵作,这事情透露着蹊跷,一个守尸人,怎么就这么烈性了,还随身带着毒药。事不宜迟,咱们快些验看关月英的尸体,迟则生变。”

路丙不挪脚,闵惟秀看了他一眼,“你快去同我阿爹说一下吧。有我在这里,谁还能害了三大王不成。”

路丙心有余悸的拍了拍胸脯,“闵五娘子,我家大王就交给你了,你一定要寸步不离的守着他啊!”

姜砚之一听乐了,这话他爱听啊,路丙总算是上道了。

……

张仵作撸起了袖子,又从那棺材旁边,寻到了之前他留下的工具箱子,拿起一块青色的布,围住了自己的嘴巴。然后便开始验看起被放在地上的关月英。

“关氏月英,你若是有什么冤情,请在你的尸体上说,我家大王一定会为你做主的。如此,老朽便得罪了。”张仵作说着,先是抬起了关月英的手。

闵惟秀靠近了些一看,不忍心的闭上了眼睛,那关月英的手上全都是伤痕,显然身前遭了不少罪。

“死者手脚上,都有深深的绳子勒痕,显然是长期被人捆绑。手臂上有烫伤十处,刀伤五处,伤口有新有旧,最旧的一处伤看愈合程度,应该快一个月。”

饶是张仵作见多识广,也忍不住摇头叹气的,“再看她的胸口,有明显的凹陷,显然肋骨断裂……这一处最有可能是致命伤。她应该是被人暴打之后,用力挣脱跑了出来,但是不慎摔倒,断骨插入致命处而亡。”

“这是老朽的推断,若是要证实,只要将其剖开,就一清二楚了。”

姜砚之看了墙角瑟瑟发抖的那群女鬼一眼,“不用了,她摆明就是生前遭受了虐待致死。可恨我们上次还没有来得及验看,就被歹人给迷晕了。这许家有大问题,张仵作,咱们走,带着人去许家抓那许文生问上一问。”

张仵作点了点头,将那关月英敛好了,着人放进了棺材中。

姜砚之留了人在这义庄守着,便同闵惟秀还有张仵作一道儿坐了马车,朝着许府行去。

安喜给几人倒了茶水,好奇的问道:“小娘,三大王,那七个女鬼,都是被那个叫许什么的给打死的么?他一连取了七个媳妇,没有一个人能打得过他么?”

姜砚之叹了口气,“弱质女流,哪里就是儿郎的对手。本大王这辈子,最瞧不上打媳妇的男人了,那个许文生,一定要将他重重的治罪,七条人命啊!”

“许家上下却没有一个声张的,还不停的娶,真的是太没有人性了。这些个新娘子,简直就是出嫁即出殡!”

安喜赶忙点头,看着姜砚之小声嘀咕道:“幸亏我家小娘习了武,日后便是遇到这等恶人,还不知道是谁打死谁呢!这么一想,安喜心中可算松了一口气呐。”

姜砚之端着茶杯的手一僵,他咋感觉安喜话中有话啊!

七义镇并不算大,许家占地又大,很快马车就到了,阿福停稳了车,便上前去扣门。

那开门的人一瞧见姜砚之,拔腿就往里头跑。

不一会儿,闵惟秀就瞧见许家的独苗苗许文生。他一副书生装扮,看上去温文尔雅的,一见到姜砚之,便欣喜的说道:“三大王,您没事就太好了。听闻三大王不见了,小生一直派人去找,如今三大王平安归来,真是太好了。快快快,给三大王上酒菜。”

姜砚之挑了挑眉,“哦,你确定是不是摆鸿门宴么?也不瞧瞧自己个,老成个空心萝卜了,竟然还自称小生!”

第一百一十六章 三大王你别怂

许文生也不恼怒,笑着拱了拱手,“三大王说笑了。”

闵惟秀瞧着他人面兽心的模样就来气,拿着狼牙棒,直指那许文生,“你的七个妻子,都是被你打死的吧?”

许文生惊讶的摇了摇头,“怎么可能?什么被打死的?这事儿说起来是我不对,我天生命硬克妻,原本不想娶妻,但是我家中只有我一个独子,必须要传宗接代。这才……”

“我那几个妻子,个个身体康健,可一进了我这府门,便体弱多病了起来。文生心中难过,捐庙修桥又修路,想要多积点德,可是……”

那许文生说着,竟然红了眼眶。

闵惟秀瞧着恶心得不行,“这么说来,你对她们还真是一往情深了。那敢情好啊,我们刚才在那义庄,瞧见了七个穿着喜服的新娘,排着队找不着家呢,正好送来你这里,说不定你们夫妻情深,还能再续前缘呐。”

“我也没有见过你那些妻子都长什么模样。就瞧见一个右脸上有痣,一个生得特别高,还有一个白得发光……哦,站在最前头那个我认识,同关月英的尸体那是长得一模一样呢!”

许文生却是哭了起来,“您当真瞧见了么?都怪我啊,都怪我啊,她们一个个的,都死得早,我原本以为请了高僧,给她们念了往生咒,她们就能够好好的投胎,下辈子富富贵贵平平安安到老。”

“没有想到,她们竟然还在人间徘徊……她们是在怪我啊,我应该同她们一起去才对,管家管家,快些套马车,去请那高僧来,咱们去义庄,给我那些苦命的娘子们,做一场法事,我要去瞧她们,亲口对她们说对不住啊!”

闵惟秀同姜砚之简直是大开眼界了,这厮脸皮子咋这么厚呢?

这七个女子,都是他的枕边人,被打成那样了,他竟然还能够装出这么一副一往情深的模样,简直让人作呕。

闵惟秀懒得理会,上前直接一个手刀,将那许文生劈晕在地。

“三大王,关月英被打成了那样,许文生若当真深情,怎么可能不知道?他就是最大的嫌疑犯,你说,咱们能不能抓他!”

姜砚之点了点头,“抓!”

他说不抓有用吗?

闵惟秀都已经把人打晕了啊!

许家的人都傻眼了,这时候,一个衣着华贵的妇人冲了出来,她的身边还跟着一个不停咳嗽的公子。

那妇人一出来,就扑坐在地,抱起了已经晕过去许文生,“我的儿啊,你这个恶女,为何要打晕我儿子!那七个女人命不好,自己个死了,难不成也要怪在我儿子头上么?”

闵惟秀勾了勾嘴角,走了过去,一把踩在了那妇人的手上,她的手顿时红肿起来,她抱着手,嚎叫起来,“你干什么?你这个恶女,打了我儿子还不够,竟然还打我,还有没有王法了?”

闵惟秀惊讶的看着她,“哎呀,你这个女人命不好,手自己个肿了,难不成也要怪在我头上?你讲讲道理好吧?”

那妇人差点气得撅了过去,一旁的那个年轻的小郎君听了,咳嗽得越发的猛烈了。

姜砚之好奇的指了指,“不是说许家只有许文生一个独苗苗么?那么这一位是?”

许家的下人不敢回答,闵惟秀一眼瞪了过去,那下人吓得跪了地,“回禀大王,这是我家郎君的义弟,他身子不好,在许家养病。”

姜砚之瞧了他一眼,大手一挥,“许文生涉嫌杀妻,本大王现在要搜查你们许家,同时开棺验尸,看前面六人,都是如何死的。”

那小郎君咳了咳,站了出来,冷冷的说道:“三大王,虽然您是亲王殿下,但是也断然没有随便搜查民宅的道理。您以前是推官,后来是提刑官,自然是可以这样的。但是现在,您是邢州刺史,怕是还管不着咱们七义镇吧?”

“便是要搜,也请管辖我们七义镇的推官来搜,这才符合我大陈的律法,您说对不对?”

“搜查我们不怕,但是您但凡不按照律法办了这么一次事,那么他日您审的案子,还如何让人信服呢?”

姜砚之挥在半空中的手滞了滞,笑道:“你对本大王倒是熟悉。”

那小郎君笑了笑,“学生不才,粗通文墨,也听过三大王的威名。三大王让您身边的仵作验看我嫂子关氏,已经是不对了。现在要抓我兄长,更是不合理,您说是也不是?”

姜砚之哼了一声,“闵五,咱们走!”

闵惟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鄙视的看了姜砚之一眼,长这么大,没有见过这么没有用的亲王!

都当了王爷了,还连一个小小的乡野村夫都制不住,简直了!

她袖子一撸,就想直接闯进去,却被姜砚之给拽住了,几人出了门,到了那马车上,闵惟秀怒道:“你拽我做什么,你要做贤王,不敢硬来;但是我不怕啊,我本来就是奸臣之女,横行霸道那是我的分内之事,我便是打进去搜查,他又能耐我何?”

“那怕是有人告状告到官家那里去了,我也不带怕的,我是小娘子,他最多也就能够训斥我几句,我反正皮糙肉厚的,不怕人骂!那七位小娘子,何其无辜,不用开棺验尸我都知道,个个都是被那个人面兽心的畜生给打死的!”

“这等人,直接打死都便宜他了,就应该剁了去喂狗!”

姜砚之舔着脸,给闵惟秀端了茶水,“惟秀惟秀,你消消气,我是那么讲规矩的人么?还能够被一个乡野村夫给吓住了,不过他有一句话没有说错,我是邢州刺史,这事儿原本不该我管辖的。但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那是必须的啊!”

闵惟秀这才气顺了一点。

姜砚之见状,又补充道:“你瞧啊,这许家这么大,咱们也不知道他们住在哪里,我带的侍卫不多,盲目的去搜,一时半会搜不出什么东西来。所以咱们以退为进,他们争取时间为的是什么?就是毁灭证据啊!”

“你说咱们现在悄悄的跟上,岂不是抓了个正着。”

闵惟秀恍然大悟,一把提住了姜砚之的衣领子,对安喜说道:“你同张仵作,还有阿福,在路口赶着车等着,我同三大王去去就来。”

第一百一十七章 你为什么下毒手

闵惟秀提着姜砚之没有跑多远,就听了一声清脆的撕裂声。

姜砚之脸色一白,“惟秀啊,本大王觉得,我的衣服怕是要破了!要不你搂本大王的腰?”

闵惟秀余光瞟了一下,三大王穿了一身绫罗绸缎的,她用手提的地方,的确都拉丝儿了,她想了想,一个腾手,将姜砚之挪到了自己背上。

姜砚之红了脸,“咳咳,这样不太好吧?”

显得本大王十分的弱小啊!一点男儿气概都没有啊!

闵惟秀脚不停,“那换抱的?正好我最近多了个小侄儿,学会了怎么抱孩子。”

姜砚之想了一下,闵惟秀像是抱着一个宝宝一样抱着他,忍不住恶寒了一下,闷着声不说话了。

闵惟秀勾了勾嘴角,飞快的朝着之前他们去过的那个厅飞奔而去,听到有声,便寻了个隐蔽的地方躲了起来。

姜砚之带来的侍卫们,都远远的跟着,看上去颇为训练有素。

许是她之前打得十分的重,那许文生到现在才刚刚被唤醒了,那个年轻的小郎君瞧见了,忙蹲了下去,焦急的问道:“义兄,你如何了?那个贱人,下手如此之狠!我且瞧她,还能够横行几时,咳咳咳……”

他说着,拼命的咳嗽起来,像是五脏六腑都要咳出来了一样。

许文生焦急的看向了他,大喊道:“来人啊,快将天歌的药拿过来!”

那个叫天歌的摆了摆手,“不必了,我今日已经用过药了。等养上几日,就好了。”

许文生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扶起了天歌,“都怪关月英那个贱人,就是一个乡野村妇,弄伤了你的手,害你失血过多!”

天歌笑了笑,“义兄,咱们快些去将那些东西都给处理了,那三大王传闻十分的厉害。他带来的人,都以为他失踪了,分散开来去寻他了。等他现身的消息传了开来,那些人回来了,他人多势众的,定然会强势搜查。”

“一开始,他不就仗着人多,仗着自己是亲王,强行抢了那关月英去义庄验看么?”

“而且,如今来营救的乃是武国公,武国公武艺高强,我们大意不得。”

许文生还想说什么,听到天歌的咳嗽声,到底什么也没有继续说下去。

闵惟秀听得皱了皱眉头,这个天歌当真是对开封府的人了如指掌。

之前还一直十分强势的许家夫人看到许文生醒来了,却是一言不发,像是一个隐形人一般的坐在一旁。

这许家总是透露着一股子诡异。

闵惟秀同姜砚之跟着二人一路里东行,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才到了一个小院子里。

这许家委实十分的大,姜砚之说得没有错,若是他们直接搜查,说不定人家悄悄的销毁了证据,他们还没有搜到这边来。

那许文生此刻已经缓和了不少,扶着天歌推开了门。

闵惟秀吸了吸鼻子,“三大王,你闻到什么味儿了么?”

很浓重的药味。

姜砚之也吸了吸鼻子,“嗯,很浓重的药味,还有血腥味儿。”

看来她没有闻错,闵惟秀往前靠近了一些,两人朝那院子中一看,差点儿没有吐出来。

这小院子简简单单的,在院子的北面,竖着一根血迹斑斑的木头柱子,一旁的地上,胡乱的堆着一条麻绳。而在院子的中间,杵着一口巨大的练药炉。

那炉子里还插着一个火钳,黑红黑红的,透露着一股子不详的气息。

这里想必就是那些新娘子的修罗场了吧。

闵惟秀看了姜砚之一眼,“咱们现在算不算是人赃并获?可以下去抓人了么?”

姜砚之很久都没有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这个案子就这么简单的结束了?我就在这么个阴沟里翻了船?简直丢脸丢大发了啊!”

闵惟秀懒得理会他,举起手来,给那些侍卫们信号,一行人直接跳进了院子中。

许文生同天歌脸色大变,“你们不是走了么?”

闵惟秀将姜砚之往地上一搁,伸出自己的爪子,一个老鹰抓小鸡,就朝着站得离她近的天歌猛抓了过去。

许文生大惊失色,惊呼出声,“你不要抓天歌,他不能受伤的!”

但是闵惟秀犹如猛虎下山,快若闪电,他的话还没有说完。

那个叫天歌的小郎君已经被闵惟秀一只手抓住了后脖子,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已经嫁在了他的脖子上。

而那些侍卫也快速的制服了许文生。

许家的家丁听到了动响,快速的围拢了上来。

闵惟秀顺着自己的手一看,抓着天歌的手差点儿松开来,只见他白嫩嫩的脖子上,已经快速的出现了一个乌青的手掌印儿。

他娘的,这个叫天歌的,怕不是话本子里真正的公主吧,要不咋这么一捏,就绿了一大片呢!

许文生双手颤抖,猛扑着要过来,“你放开天歌,天歌是个病人,他什么都不知道!”

姜砚之勾了勾嘴角,“他不知道,你自然知道了。怎么着,现在不装一往情深的正人君子了?”

“你现在一五一十的交代了,你为何要杀死你的七个妻子。你若是不说,我现在就一刀扎死这个什么天歌!”

闵惟秀一听,挺了挺胸膛,小手一抖,眼见着就要割破天歌的喉咙。

许文生一见,砰砰砰的磕起了头,“我说我说,你先把刀拿到离天歌远一些的地方去,他当真不能见血啊!”

他说着,擦了擦自己的眼睛,“坊间传闻,常山赵子龙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七入曹营毫发未损,他的妻子一日为他沐浴,瞧他身上无一处疤痕,惊叹不已,夫君乃是金刚不坏之躯耶?”

“赵夫人说着,以银针试探,岂料赵子龙血流不止,当场身亡!我们家天歌,就是同那赵子龙一般啊!”

闵惟秀无语的看着许文生,抬起腿踹了他一脚,“你丫的话本子看多了脑子有病吧,就他这样蛇蝎心肠的宵小之辈,岂配提常山赵子龙!”

若说古往今来的将领,闵惟秀最喜欢说,那就是常山赵子龙了,武功好就罢了,关键人家长得好看呐!

许文生痛哭了起来,“我同天歌,相识于幼时,又师出同门,读那圣贤书。一日我二人寻到一本野史,看到这故事,均觉得荒谬,我一时兴起,效仿那赵夫人以针扎天歌,可岂料天歌他血流不止,险些一命呜呼!”

姜砚之见他跑偏了,皱了皱眉头,“这同你连娶七人,残忍的将她们杀害,有何关系?”

第一百一十八章 糟糕!中计了

不等许文生说话,那叫天歌的小郎君冷冷的开了口。

“义兄都是为了给我治病,这才如此的。我的第一个义嫂,名叫洪婉婉,她家乃是杏林世家,知晓许多偏方。”

“其中有一个古方,能够让我受伤之后,伤口快速的愈合,但是这方子时隔久远,乃是残方……”

闵惟秀听得心中发寒,她几乎可以猜想得到,许文生这个人面兽心的狗贼,到底是为什么那样对待自己的妻子的了。

“一开始,我们都是去买了兔子来试药,先将兔子割开了,然后给它喂药。”

“可是畜生同人,又怎么一样呢?便是兔子用药好了,人又怎么能吃?”

“义兄义嫂都很着急。说起来也是命,有一日我义嫂不慎从假山上跌落,摔伤了膝盖,慌乱之间,下人煎错了药,把那方子给她喝下去了,我们万万没有想到,那洪婉婉的伤竟然很快就好了。”

“我们都欣喜若狂,可是不到三天,洪婉婉便横死了。她身体里的血,像是被冻住了一半,都变成了一块块的。”

闵惟秀听得肺都气炸了,一巴掌拍在了天歌的脑袋上,“你还骂兔子是畜生,你们两个简直比畜生都不如!”

天歌漠然的笑了笑,“你知道什么?原本我同义兄,勤奋好学,日后金榜题名,那就是国之栋梁。”

“你们这些身子康健的人,又怎么能够明白我心中的战战兢兢……我的头上悬着一根针,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下来,我就死了。”

天歌说着,看了许文生一眼。

“我们又害怕又惊喜,害怕的是,这个药能够吃死人,惊喜的是,这个药方子是真的,当真能够让伤快速的愈合。”

“很快我便有了第二个嫂子。这个贱人,她竟然另外有心上人,在新婚之夜,想要上吊自尽,被我大兄救了下来……你们看看,她这种人,上吊都不死,而我呢?”

“于是我们便拿她来试药,可是没有多久,她就死了。”

天歌说着,还笑了笑,“后面的事情,不用我说了吧?一个比一个没有用。等到了关月英这里,前头六个都是文文静静的,偏生她出生乡野,野性难驯……给跑了出去,才引起了这些祸事。”

闵惟秀见他笑就来气,啪的就是一个大耳刮子扇了过去。

天歌被她打倒在地,半天都没有回过气来。

许家的家丁一个个都面面相觑。

闵惟秀没好气的看了他们一眼,“这种家伙,打死了都不解恨。等行刑的时候,定要让那七个女子的家人,个个都拿绣花针来扎你,那刀子戳你。戳得你血跟那泉水一样的喷出来!”

“还有,你们竟然敢谋杀三大王!这是灭族的大罪!我就奇了怪了,是谁给了你们熊心豹子胆?”

闵惟秀的话音刚落,姜砚之便一跳三尺高,惊道:“惟秀,你说是你爹来救我的,来了多少人?”

闵惟秀一愣,点了点头,“对,原本是我哥哥来,都出了开封城了,官家急诏,换了我阿爹来。带了多少人马,我也不知道,乌泱泱的一片呐。”

“对了,路丙去寻他们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姜砚之一下子拍在了自己的大腿上,“糟了,咱们中了连环计了,开封府一定要出大事了!”

闵惟秀的脑子一下子没有转过弯来,“啥连环计?我一直觉得违和,但是没有想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从我被赶出开封府,去邢州赴任,就已经入局了。你想想看,这个地方多么的偏僻啊,关月英全身都是伤口,胸口的肋骨都断掉了,许家这么多家丁,她是如何突出重围,逃了出去。”

“还恰好跑到了我的跟前,然后暴毙呢?我仅仅只是从七义镇过路,我嫉恶如仇,见到冤案绝对不会不管的。所以,有人恰到好处的给我安排了一个奇案,引着我去义庄!”

闵惟秀心中一寒,安排这事的人,对姜砚之了解十分的深。

“我一见关月英死了,当机立断就要我的侍卫,抢了她的尸体来去义庄验看。若不是早就设好的局,为什么义庄早早的就做好了准备?藏好了人。”

“我同张仵作都已经不省人事了,凶手若是要杀掉我们,易如反掌,但是他没有。为的是什么呢?为的就是让我失踪,让我阿爹派亲信的武将来寻我……”

“若是我没有想错的话。假如惟秀你没有从棺材中救出我来,他们恐怕也不会杀掉我,而是将我弄出去,作为诱饵,引得你阿爹被我这头牵绊住,没有办法及时转头回开封。”

闵惟秀心中大惊,陡然想起一件事情来,“我一来这里,就直奔义庄,差点儿忘记了一件事情了。宋嬷嬷来寻我,说的是,路丙在七义镇见到了辽狗的踪迹,怀疑你被辽人给抓了去。”

“难怪,难怪我阿爹领了这么多人来。先前我就觉得奇怪,这哪里是来寻人,跟是要打仗了一般。难怪官家派我阿爹前来,防的就是你当真被辽人抓了去,北关战事要起!”

姜砚之同闵惟秀对视一眼,两人都是脸色一变。

开封城中,怕是当真要出大事了。

上辈子的时候,有没有这样的事情呢?

闵惟秀死劲儿回想了一下,越发的恼恨起自己的不中用来。

上辈子她一直病到了开春,阿爹出征之后才慢慢好起来,因为没有做成太子妃,又把自己饿出毛病来,觉得丢大了脸,甚少出门,情绪一直很低落。

阿娘同哥哥们怕她心烦,一直都是报喜不报忧,许多事情,就算是提了那么一嘴,她也没有放在心上。

当真是少女不知愁。

她想了许久,才想起来,她阿爹上辈子好像也是在年前出过一次城,但是很快又回来了。

开封府也好好的,等她家中出事的时候,官家也还是那个官家。

她这么想,心中稍微安定了一些。

原本那开封府中也没有什么好人,管他谁做官家,只要她阿爹阿娘和哥哥们没有事就行了。

“惟秀,咱们走,立刻回开封府,我担心我阿爹他有事!”

闵惟秀点了点头,指了指许文生同天歌二人,“这两个狗贼怎么办?直接杀了?”

“杀了岂不是便宜他们了,把他们用囚车关了,押去开封府,一定要让天下人都知道他们二人的罪状,那七位夫人,方才能够毫无遗憾的去投胎。”

“我虽然恨不得直接一锤子锤死他们,但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若是我都不依法办事了,那我以后也没有脸要求别人,遵守法纪。”

第一百一十九章 本大王不会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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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惟秀看了姜砚之一眼,特意走到了那许文生的跟前,狠狠的从他身上踩了过去。

许文生觉得自己的腿,简直像是被一万匹马践踏过了一样,惨叫出声。

闵惟秀跳了下来,“哎呀,我眼睛不好,没有瞧见这里有这么一大坨狗屎,真是晦气,好好的一双鞋,不能穿了,不能穿了!”

她说着,哼了一声,率先出了门口。

姜砚之无奈的笑了笑,“咱们走,把这两个杀人凶犯带上,另外,去寻本地的推官,让他严查许府所有的人,不要妄图包庇,待开封府的事一定,本大王还是要去邢州赴任,路过此地,定要详细过问此案。”

闵惟秀一路直奔大门口,瞧见那许夫人正在树下哭泣,朗声道,“你明知道,却还给他娶了那么多房妻子,你还有什么脸哭呢?”

许夫人身子一僵,捂住了自己的嘴,闷闷的哭了出声,“天歌那孩子,他是我的亲儿子啊!”

呃,这又是唱的那一出?

“这种一旦受伤就流血不止,随时可能血尽而亡的病,在我娘家男丁中亦有之。我嫁进许家之后,先是生了文生,他十分的康健。不久我又生了一个孩子,取名叫文觉。”

“文觉之前都是好好的,可是他到了一岁学走路的时候,摔了一跤,立马就流血不止……我心中发凉,于是赶忙驱车回了娘家,想要询问是否有什么治病之法。”

许夫人说着,露出了愤恨的神色,“我那时候年幼无知,一切都以母亲为尊。母亲听到之后,非让我把文觉掐死,说是一辈子活得像是一个瓷器一般,又有什么意义?”

“那时候我阿妹刚刚同晋王殿下有了婚约,阿娘担心文觉的病透露出去之后,这桩亲事就说不成了……我回来同夫君商议,岂料他竟然是那攀龙附凤之辈,拔剑就要杀掉我儿。”

“我……文觉那也是我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儿啊!于是我便想了一个办法,假装杀掉了文觉,然后把他放在外面养大。他没有姓,他只有一个名字,叫天歌,上天谱写的一曲悲歌。”

闵惟秀听得心惊,没有想到,这许夫人竟然是晋王妃的姐姐。

“阿娘你说什么?这不可能,天歌怎么可能是我的亲弟弟,我们我们……”被姜砚之押过来的许文生又哭又笑起来。

而天歌则傻愣愣的站在那里,像是丢了魂一般。

许夫人回转头来,她的神色已经坚毅了许多,“没有错,天歌本来就是你的亲弟弟。不然的话,阿娘怎么会那么疼爱他,但凡你有的,阿娘从来都没有少过天歌的!”

“我让人一直尽心呵护着天歌,他从来都没有受伤过,直到……文生你还记不记得,那会儿天歌被你扎了,血流不止,险些就要死了,是阿娘我千里走单骑,独自去了晋王府求了一截罕见的老参,才让天歌恢复了一些元气?”

“就是那一次,晋王妃对我说她,她生的第三个儿子姜靖同天歌得了一样的病……那洪婉婉,是晋王妃保的媒……不然的话,阿娘怎么会认识杏林洪家的小娘子?她家中世世代代都是做太医的,住在京城。”

许夫人说着,抱住了姜砚之的大腿,“三大王,我的两个儿子就要死了,我也不想苟活于人世了,这几年,我心中比吃了黄莲都要苦。我那两个善良的好孩子,是什么时候开始,就变得人面兽心,面目全非了呢?”

“晋王妃不想要姜靖死,如今的官家仁义,若是发现他们在开封府中拿活人试药,非要拿她问罪不可。于是她便拿了洪家的秘法,想要我们在七义镇试药。”

“我想着,若是药有用,那岂不是两全其美,也能够救下天歌?姜靖情况比天歌还差,晋王妃十分的着急,于是几次三番的催促我们……可是她催得厉害,天歌也越发的不好,我心中着急……”

“洪婉婉经常试药,她的小院子里放着各种药炉子,那日我瞧见下人端错了药,一时狠心,便没有出声,洪婉婉却是死了!我没有想到,这件事情,会让你们后来……”

许夫人说着,拿帕子擦了擦眼睛,“子不教,母之过。后面的事情,天歌都说了,我是帮凶,无从辩解。后头的事情,我全部交代,只请三大王能够留我儿一条全尸。”

姜砚之不吭声,许夫人叹了口气,“就在几个月前,晋王府突然派人来报丧,说我那阿妹的次子姜术没了。我立马就去了开封,我阿妹卧床不起,她……”

许夫人说着,看了姜砚之一眼,“她心中怨恨,说姜术死得蹊跷,三大王却胡乱编造了什么螳螂的离谱之事,也不知道从哪里抓来了一个毛丫头顶罪!她怀疑,是闵惟思杀了姜术……不然的话,他们一起的几个人,前头的都死了,为何只有闵惟思一个人活下来了呢?”

“她去求官家严惩,但是官家却说三大王长这么大,从来都没有断错一件案子,是断然不会说谎骗人的。”

姜砚之听着神色缓和了一些,“所以,是晋王妃要你借着关月英的案子,引我入局,想要害我?晋王有异心?”

许夫人点了点头。

“咱们快走,将许夫人也一道儿抓起来。”姜砚之一拍大腿,后知后觉的想着,他们又被许夫人耽误了不少时间,一行人奔出门外,恰好瞧见武国公领着大军回来。

他哈哈哈的跳下了马,对着姜砚之就是一通拍,“三大王,你没事当真是太好了。听闻你不见了,你姑母快把我的耳朵都念掉了,还说若你被辽人抓了,不把你救回来,就让我也不用回去了。”

“路丙瞎传信,说什么有辽人,我一路向北,连根狗毛都没有瞧见。倒是把你那群不中用的侍卫,全都给寻回来了。”

闵惟秀咳了咳,爹啊,三大王的侍卫都要瞪了你,好端端的,你做什么要说别人不中用啊……能好好说话吗?

姜砚之疼得差点喊娘,瞧见闵惟秀站在一旁,这才勉强忍住了,“晋王要反,开封城危,咱们快些回去。”

武国公脸色一变,翻身就上了马。

“那还等什么,赶紧回城护驾。路丙,带着你家大王骑马,惟秀你行吗?”

闵惟秀一个帅气的翻身,上了马,“阿爹,我虽是女儿身,但也不能说不行!”

她说着,还下意识的看着被路丙护在马前的姜砚之。

姜砚之打了个寒颤,推了推路丙,红着脸说道:“本大王骑术精湛,能行!”

闵惟秀别过头笑了笑,弯腰将安喜一搂,单手抱上了马,“安喜不会骑马,我带她!”

姜砚之心中的小人简直以头撞地,本大王现在说不会骑马还来得及吗?

第一百二十章 好汉饶命

一行人急行军一路狂奔朝着开封府而去。

姜砚之见闵惟秀没有哼一声,硬是咬着牙也没有吭声,等到了那开封府附近之时,那两条大腿已经感觉不是自己个的了。

“列阵。”武国公举了举自己的手中的狼牙棒。

姜砚之心中一惊,指了指城墙。

武国公点了点头,“有埋伏。如今是四更天,天尚未亮。我们行军打仗,若是攻城,都选在三更四更的这会儿,因为这个时候守卫们都十分的困倦。可是三大王你看到城楼上的人了么?”

姜砚之仔细的看了看,这城楼之上,侍卫们一个个的站得笔直的,虽然隔得远看不清楚脸,但是他知道,困的人,那种姿态绝对不是这个样子的。

“您说得对,咱们东京乃是不夜之城,这会儿按说也有丝竹管乐之声,但是四周却十分的安静,这显然很反常。”

武国公挠了挠头,“有这等事?我夜里歇得早,睡得死,这个倒是不知道的。三大王当真是见识广!”

姜砚之牵着马缰的手一抖,求您别夸我!

武国公说完,对着闵惟秀招了招手,“小五,你来。阿爹问你,若是让你带人偷偷进城打探情况,你可行?阿爹不上前,并非是怕死,而是不知道现在开封城中是个什么动静。”

“贸贸然动手,若是中了埋伏,那就要死伤无数了。但是阿爹只能够给你三炷香的时间,你若是无法回来,那阿爹也没有办法等你,只能强攻去护驾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她以前上战阵,都是打前锋的,每次都冲在最前头,便是武国公不叫她,她都要自己个去了。

“不行,惟秀虽然有功夫,但是她也没有打过仗,刀剑无眼,万一……”

姜砚之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闵惟秀给瞪了回去。

……

开封城的脚下。

路丙抬起头望了望城墙,心中嘀咕了一番,就算是以他的身手,要凭空原地起跳飞上去,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更何况是学武没有多久,以力气见长的闵惟秀。

他虽然说是王府侍卫,但是也没有打过仗啊,“闵五娘子,这城楼很高啊!”

闵惟秀看了他一眼,你怕是个傻子吧?为什么不打手势要说话!

她做了一个闭嘴的手势,往后退了几步,果断的从怀中掏出了一个铁爪,瞄准了机会,甩上了城墙,然后像是一只壁虎一样,快速的游走了上去。

武国公手下的几名斥候,也跟着轻车熟路的爬了上去。

路丙有些心塞,话说闵五娘子,你不是去七义镇救三大王的么?救人就救人,你何时还藏了这么个玩意儿在身上啊!

而且,他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瞧见有人一手拿着狼牙棒,一手爬墙的。

等路丙上城楼的时候,闵惟秀几人已经轻松的打晕了巡逻小队。那群没有人性的,竟然拿起长矛,假装巡逻起来。

闵惟秀见路丙来了,对着他招了招手,“这里埋伏了许多弓箭手,但是人数并不多,想来晋王手底下兵力不足,又想着我们被牵绊在了七义镇,主要的兵力都用去逼宫了,你让我阿爹放心攻城。”

路丙领命翻身下了城楼。

“城楼上的人听好了,我是武国公闵归,今已经寻到了三大王,请开城门。”

武国公的话音刚落,一阵箭雨落了下来。

闵惟秀勾了勾嘴角,“小的们,现在咱们可以大开杀戒了。”

不管她多心,万一这又是一个圈套怎么办?

譬如晋王根本就没有造反,而他阿爹强闯开封府城楼,还大开杀戒,那就不是勤王,那是真的造反了!

趁着武国公吸引了城楼下的人的注意,闵惟秀立马领着人翻身进了城。

“你们跟紧了我,我杀得很快的。”

闵惟秀说完,一根狼牙棒舞得飞起,瞬间就冲进了人群之中,简直像是没有用力一般,就轻轻松松的横扫了一大片,所到之处,片草不生。

那几个斥候跟着武国公习惯了,倒是不觉得惊奇,但是守城的这些人就一样了,一个个的惊慌失措起来。

明明武国公还在外头呢,这个小杀神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闵惟秀大吼一声,“你们弃暗投明还来得及,不然的话,明年的今日,便是你们的忌日。好男儿当保家卫国,你们在这里与同胞自相残杀,难道不觉得羞愧么?”

“你们留在这里守城,却不能够同晋王一道儿逼宫,说明了什么啊?说明了你们根本就不是他的心腹,是等着被那些前来勤王的人收拾的。他是在拿你们的命,给他筑起高台呢!”

“这样的人,你们还愿意为他卖命?明明外敌在前,晋王却内讧,这说明了什么,他这个人根本就不是有道明君。我现在没有用力,若是你们还不投降,那我就要用力了!”

那个领头的将领简直要气炸了,什么叫与同胞们自相残杀,明明是你单方面的虐杀好吗?

就你那个狼牙棒,我的娘啊,得有多少斤啊!这还叫没有用力?

闵惟秀见他们还有些迟疑,嘿嘿一笑,大吼声,拿着那狼牙棒朝着城墙捅去。

只听得一声巨响,城楼上的弓箭手手一抖,差点儿没有射歪射到自己人。

而城楼下守门的那些人,更是差点儿尿裤子。我的娘啊,幸亏咱们这个墙厚啊,不然被她捅一棒子,给捅穿了,那不是丢人丢到姥姥家去了?

闵惟秀拔出狼牙棒,不再说话,朝着城门捅去。

“你们可想好了,我这一棒子下去,城门就要被捅个窟窿洞,到时候若是辽狗来了,咱们开封府可就无门可关了,你们可有家人在城中?辽狗打起仗来,可不像我这么心慈手软的。”

那个守城门的兵士见闵惟秀的棒子袭来,赶忙保住了脑袋,“好汉饶命好汉饶命。我不想身子还在城里,脑袋被你捅去了城外……我这就开城门开城门。若是可以,我们也想去打辽狗,谁他娘的想杀自己人啊!可是军令难为啊!”

闵惟秀等他开了城门,放才收了狼牙棒,武国公一行人,连阵都没有乱,就直接进了开封城,朝着皇宫飞奔而去。

第一百二十一章 死于话痨

姜砚之冲在最前头,简直像是豁出了性命一般。

闵惟秀同路丙则是一左一右的护着他,他怕冷,穿得多裹得跟一个球似的,却偏偏又骑术差,一个不慎就要掉落下来,后面那么多人马,这一掉准得被人踩成肉泥。

闵惟秀叹了口气,自打上辈子的事情发生了之后,她对官家便耿耿于怀。

是以现在,她的心情实在是难以言表。晋王说起来也是她的亲舅舅,他当了皇帝,也未尝就是一件坏事了。

但是,若是晋王当了皇帝,那么三大王又该如何自处呢?

闵惟秀想着,甩了甩头,试图甩掉脑袋中那些大逆不道的想法,跟着姜砚之往前冲。

这一路上看来,便觉得十分的不对劲了,一些大宅门口,甚至连灯笼都没有点,可见这事态早走擦黑之前,便已经发生了。

他们该不会来晚了一步吧?

一行人疾驰了一阵子,很快便到了皇宫跟前。

宫门大开着,遍地都是尸体,都穿着大陈军衣,也不知道,那死的哪一个是仇敌,哪一个又是盟友。

姜砚之已经红了眼,“惟秀,我阿爹还有哥哥们……”

闵惟秀深吸了一口气,他阿爹哥哥们上辈子活得好好的呢,至少在他们闵家出事之前,都好好的,半点破事都没有,有什么好担心的。

“放心吧,他们肯定是吉人自有天相的。”

姜砚之点了点头,一把拽住了闵惟秀的手,“走,咱们去寻阿爹。”

一行人一路狂奔到了官家的寝殿,齐刷刷的叛军将这里围得水泄不通,一见武国公等人到来,立马就双方就厮杀开来。

闵惟秀同路丙护着姜砚之往里头冲,很快便势如破竹,闯到了大殿门口。

“阿娘,大兄。”闵惟秀眼尖的发现此刻屋子里站了许多人。

临安长公主正挡在官家面前,冷冷的看着晋王。

在他们二人身前,一左一右的站着的是东阳郡王还有闵惟学,一人拿剑一人拿枪。

而他们身边站着的则是忧心忡忡的太子殿下,还有不知道在想着什么的二皇子。

而晋王一身戎装,身边跟着的是他的长子姜殷,以及几个亲信。

闵惟秀心中暗自鄙视了一些这群人,瞧瞧,大陈为何孱弱,因为都是被这么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管着啊!

没事的时候,蹦跶得比谁都欢快,一有事了就缩在后头,息事宁人息事宁人。

官家循着声音看过来,一瞧见姜砚之,眼泪哗哗的流了下来,“闵公果然不负朕所托,把三郎你救回来了。”

姜砚之眼眶一红,“阿爹!”

晋王瞧见姜砚之脸色一变,而姜殷一扭头,看着闵惟秀那红彤彤的狼牙棒,顿时恶心得吐了起来,“阿爹你看,你还说让我娶闵惟秀,我是断然不会娶这么一个野蛮人的!”

闵惟秀简直无语了,“哎哟喂,我说二舅,你怕是生不出儿子来,寻了个阉人李代桃僵装儿子吧。那秦楼楚馆里的小倌,都没有我大表哥这么娘娘腔啊!”

“惟秀活了这么多年,真是长见识了。我虽然生的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但是我也是绝对不会娶一个见血就吐的小!娘!子!”

姜殷听得脸都扭曲了,怒道:“你说什么?”

闵惟秀举了举狼牙棒,“你耳朵若是聋了,我可以勉为其难的帮你掏上一掏。”

姜殷还要说话,被晋王拦住了,“惟秀,你阿爹是怎么回事?我不过是同官家一起喝杯茶,几兄妹一块儿聚聚,他怎么就打打杀杀起来了。我们都是读书人,读书人就用读书人的解决办法。”

晋王说着,坐了下来,“兄长,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当初你坐上那个位置,当着我同阿娘的面,承诺了什么?”

官家皱了皱眉头,却不言语。

晋王笑了笑,“就知道你会翻脸不认,所以我好心好意的来提醒你一下。当初你明明就承诺了四个字,兄死弟承!”

他说着,指了指太子,“那么,这个太子又是怎么回事呢?他是你儿子,可不是你的弟弟。”

“我们打小儿一块儿长大,我也不是非要做这个皇帝。可是你的所作所为,当真让我心寒!姜砚之出了事,你立马就叫武国公率大军不惜代价也要救他回来。但是我儿姜术呢?却死得不明不白的!”

“你当我是三岁小儿么?相信什么精怪害死了他?明明就是你担心我要旧事重提,率先对我府上下手,找人咒杀了他!可怜我一共只有三个儿子,二郎死了,三郎病得也快要死了……”

“你昨日杀了二郎,日后谁又能说,你不会杀掉我的大郎呢?我实在是不能忍了。”

“所以,兄长还请开个金口,兄死弟承吧!”

官家叹了口气,“姜术并非是我害死的,你是受了何等贼人蒙蔽?你我兄弟二人,携手打天下,共甘共苦,没有想到竟然也有刀剑相向的一日。”

兄死弟承?

闵惟秀想着,偷偷的看了东阳郡王一眼。当年柴皇帝死了,可不就是官家这个义弟继承了他的皇位么?

所以万事皆有因果,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啊!

晋王听官家不接他的话头,火上心来,大手一挥,闵惟秀赶紧狼牙棒一伸,挡在了最前头。

“二舅你说完了么?说完了我有一件事情要问你!七义镇的许夫人说,你因为姜术之事,十分的痛恨我家二哥。那么我想问你,是不是你指使了闵惟芬,去杀了我嫂嫂蔡鸢!”

“是又如何?”一旁的姜殷阴阳怪气的接话道。

闵惟秀抓着狼牙棒的手紧了紧,猛的抬脚就是一个飞踹,将触不及防的姜殷替得退后了好几步,“这一脚是替死去的蔡鸢踢你的!”

晋王一见闵惟秀动了手,顿时大怒,“还等着做什么!动手!”

闵惟秀一拍脑门子,嘿嘿一笑,她就说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你说晋王造反就造反,还叽叽歪歪这么久做什么啊?所以说啊,话本子里的那一套是没有错的,坏人不果断点,就是等着被消灭啊!

如今武国公及时带兵赶回来了,京都周围的驻军得了消息,也一定会快速的来开封府勤王。

晋王哪里还有半点胜算?

傻不傻啊!

日后史书上啪啪一写:大陈开国皇帝之弟晋王谋逆,死于话痨,呜呼哀哉,令人叹息!

第一百二十二章 三大王太重了

闵惟秀想着,手下的狼牙棒使得越发的凶猛,打得不光是晋王党退后了好些步子,就连自己人,都离得她远远的,生怕她一下子没有拿稳,剐掉自己一身皮!

这屋子里的,年长的那一些,倒是经过了南征北战,不觉得有什么。

倒是年轻一辈的,尤其是姜殷同二皇子殿下,差点没有把心肝肺给吐出来。

闵惟秀白了他们一眼,老姜家都是这种弱鸡,大陈要亡国啊!

她正打得酣畅,陡然之间,一阵劲风袭来,闵惟秀欲拿狼羊棒去挡,却被晋王身边的一员猛将给拖住了。

她定睛一看,只见门口不知道何时站着一位干瘦的叛军,手中拿着弓弩,朝着官家射来。

官家正手提宝剑同人厮杀,压根儿没有注意到这边,眼见着就要中招了。

“官家,蹲下!”

闵惟秀大吼一声,此刻说什么小心都是屁话,小心?小心什么?人家背后又没有长眼睛,等回过头看……

得,原本只是扎在背上的暗器,咣叽一下,戳心窝子里了。

这是救人,还是害人啊!

官家下意识的往下一蹲,等了半天都没有听到意想之中的暗器声,于是仰头一看,一阵热血喷涌如来,溅了他一脸。

他扭头一看,只见那个白嫩嫩胖乎乎,穿得跟一个球一样的傻儿子,肚子上出现了一个血窟窿,于是大呼,“三郎!”

闵惟秀一瞧,心中一颤,果断的掏出匕首朝着门口一甩,就将那个搭弓射箭的人戳了个对穿,然后慌忙朝着姜砚之跑去。

这个大傻子!

背上插着一箭就算了,官家那么一蹲,原本同他缠斗的人手中的剑便戳到了来给官家挡箭的姜砚之身上。

他一个不会武功的弱鸡,不好好的躲在一旁,为何非要逞英雄!这下好了,小命要玩完了!

姜砚之躺在官家怀中,见闵惟秀过来了,眼前一亮,“惟秀惟秀!”

闵惟秀气不打一处来,“你还那么用力喊什么,嫌弃自己死得不够早吗?”

姜砚之笑了笑,疼得直抽抽。

官家红着眼睛,用手捂住了伤口,“你个傻小子,别笑了,血都堵不住了。”

姜砚之看了看官家,“谁叫你是我阿爹呢。阿爹,砚之若是死了,那你就给惟秀寻一个好人家;若是砚之没有死,你就让我娶惟秀好不好?”

官家怀疑的看了姜砚之一眼,见他的确是面色苍白,肚子上流血,眼见着不大好,含着泪点了点头。

闵惟秀的心情简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这都什么时候了,这厮还在想这个!

而且,官家蹲下之后,那箭自然就射不中他了,哪里需要他来挡箭!简直了!

“姜砚之,你撑住了,我这就杀了他们,背你去找太医。”闵惟秀说着,提着狼牙棒复又冲进了人群之中,直接朝着晋王而去。

晋王见闵惟秀冲过来了,吓得赶忙躲避,他一跑,闵惟秀就犹如攻城车一般,直接碾压过来,直到把他逼到了墙角。

“二舅,结束了,投降吧,我不杀你,我杀了你,我阿娘要怪我。”

闵惟秀说着,夺走了晋王的长剑,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你们都听好了,晋王已经被擒住了,还不快快投降!”

此时武国公也已经杀将了进来,将晋王等人五花大绑了起来。

整个宫中到处都弥漫着一股子血腥味。

官家红着眼睛,想要抱起已经晕过去的姜砚之,岂料一个起身又跌坐了回去,手中的姜砚之一下子滚到了地上。

屋子里一片寂静,所有的人都有些恍惚。

难道官家之前是强装镇定?其实早就腿都吓软了?

不行,怎么能这么说官家呢?一定是三大王长得太胖,衣服穿得太多了,所以官家抱不动吧?

闵惟秀赶忙上前,要去抱地上的姜砚之,却被闵惟学拦住了,“大兄来,惟秀去护着阿娘。”

闵惟秀这才回过神来,点了点头,站到临安长公主身边去了。

……

这个屋子是没有办法待了,闵惟学将姜砚之抱去了偏殿,不一会儿,太医便来了。

“太医,快看看三郎的伤,他前面被捅了一刀,后面还有长箭未拔!”

那太医一瞧,心中暗惊,咔咔的拿出了一把剪刀,便开始剪姜砚之的衣衫。

闵惟秀站在一旁瞧着,一开始心中颇不是滋味,但是渐渐的,屋子里的气氛就变了。

太医脑门子都是汗,你丫的到底穿了多少件啊!

剪开,啪,露出一件皮袄子,又剪开,啪又露出一个小袄子……再剪……

“砚之向来都穿这么多么?”官家痛心的问道。

路丙赶忙回道:“大王畏寒。”

官家又哭了,“我儿畏寒,我还把他往北赶,当真是苦了他了!”

太医好不容易见到了姜砚之的伤口,赶忙给他清理伤口,又上了最好的金疮药,这才施针,将他唤醒。

“三大王,您的血已经止住了,现在老夫要给你拔箭了,你忍着点。”

姜砚之虚弱的揉了揉眼睛,“那你为何不等拔完箭了再叫醒我?这样我就不用忍了啊!”

太医一愣,不知道如何接话。

闵惟秀见他无事了,还能说清楚的说这样的话,心中松了一口气。

官家的神色也缓和了下来。

“老夫要拔了啊,您忍着点……咦,呵呵呵呵”,太医脸色变了又变,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三大王真是受上天眷顾之人,幸亏他衣衫穿得多,那箭箭头都没有戳进去呢,扎他的棉裤里头了。”

闵惟秀实在是忍不住了,噗呲一下笑出了声。

官家一听,也不憋着了,哈哈大笑起来。

姜砚之羞得不行,裤子不多穿点还得了,不知道寒从脚起吗?你们这些人,为什么要笑本大王!

本大王身受重伤,你们都还笑,简直毫无人性!

“阿爹,我要回府养伤,我没事了,在床上躺躺就好了。”

官家迟疑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如今宫中乱成一团,你回府中歇着也好。”

他说着,看了闵惟秀一眼,“惟秀你护送你阿娘还有砚之回府去吧。”

姜砚之一听,顿时也不恼羞成怒了,双眼亮晶晶的看着闵惟秀,这个伤没有白受啊!

第一百二十三章 你为啥要娶我

闵惟秀环顾了一下四周,武国公同闵惟学都不在附近了。

应该是重新去给开封城布防以及清理乱糟糟的战场去了。

官家感激的笑了笑,“此番当真是多亏了闵公一家子了,尤其是惟秀,小时候生得跟个糯米粑粑一样,倒是没有想到,秉性像了她阿爹,巾帼不让须眉,我大陈有这么一家子猛将,当真是福气。”

闵惟秀深深的看了官家一眼,有的人,说的真是比唱的还要好听。

“官家说的哪里话,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漂亮话谁还不会说了是怎么地?

官家一愣,笑了起来。

“阿舅还要去善后,惟秀快些护送你阿娘回去吧,她今儿个也受了惊,叫太医与你们同去,给她详细的请个脉。”

临安长公主忙致了谢,官家又叮嘱了姜砚之一番,这才急吼吼的出去了。

……

皇宫同武国公府不过方寸之地,坐着马车很快便能到。

到此时,天已经亮了,街道上来来往往的都是风驰的骏马,还有一队队兵士,有不少百姓都探头探脑的观望着,见局势已经定了,便打开了铺门,照旧过起日子来。

立大陈立国不过十多年,当年的战乱还历历在目,但凡家中有老人的,都颇有应对经验,倒是没有什么受惊慌乱之人。

闵惟秀看着渐渐热闹起来的街道,心中一下子就安定了起来。

说起来,晋王这场叛乱来得十分的突然,兴许当真是因为姜术的死,才仓促的起了心思。而且说到底,如今的官家这些年的皇帝,做得还算不错,不管是官身也好,百姓也好,都经历了以前的兵荒马乱。

又有几个人,愿意跟着晋王平地起波澜。

除了他以前的嫡系,便没有几个了,要不然,他做什么要骗走武国公呢?说到底,自己不行罢了。

平头百姓就是这样的,他们并不在乎这个江山是姜大的还是姜二的,亦或是赵四王麻子的,他们只要平平安安,凭借这双手能够吃得饱饭,就足够了。

姜砚之身上有伤,兴奋过后,便又沉沉的睡了过去,路丙也不敢把车赶得太快了,闵惟秀骑着马,也没有好意思跑起来。

“咕噜”,闵惟秀一听这声音红了脸,他们急行军到现在,滴米未进的,当真是有些饿了。

她想着,骑得快了一些。

很快,便先到了武国公府,临安长公主下了马车,她紧张了这么久,如今一松懈下来,显得十分的疲倦,“惟秀你送砚之回府吧,阿娘给你准备些吃食去。”

闵惟秀眼眶一热,轻轻的点了点头。

因为早就有那报信的前来,宋嬷嬷已经领着寿王府的人,抬着软榻,在门口候着了。

她一见闵惟秀,低头就要拜,闵惟秀赶紧将她给拦住了,“嬷嬷,先送三大王进去。”

“唉,都听小娘的”,宋嬷嬷应了声。

闵惟秀下了马,撩开马车帘子,姜砚之还在那里呼呼大睡。

她看了看姜砚之的肚子,气沉丹田,就要把姜砚之抱起来。

姜砚之像是感受到了什么一般,唰的一下睁开了眼睛,“惟秀,到了么?快叫路丙来背我!”

闵惟秀收回了手,翻了个白眼儿,“你的前面有伤,怎么背,没得伤口裂开了?只能抱!”

姜砚之想象了他被路丙抱进去的模样,心中一阵恶寒,“不行不行,那还是叫人来抬……”

闵惟秀无语了,这个人都什么时候了,还穷讲究,“把软榻拿过来,我把你家大王提溜过去……”

她说着,不顾姜砚之的反对,在他的背上,腿上,各缠了两根身子,然后伸手一抓,将姜砚之提了起来,就往软榻上放。

姜砚之一张脸通红,等进了卧室,这才又看了看被裹得像是毛虫一般的自己,嘿嘿嘿的笑了笑,“闵五闵五,你知道皇帝是怎么宠幸妃嫔的么?”

闵惟秀一愣,看向了姜砚之,这个人脑子里到底一天到晚在想些什么!

他的外衫被太医剪开了,于是便用厚被子裹着,这么一瞧,当真像是话本子说的,宫妃洗白白了,用布包裹着去侍寝的味道。

“是宫中若是有此等白白胖胖的嫔妃,早就被打入冷宫了,还侍寝呢?你以为你是在大庆朝啊,美得你!”

姜砚之被闵惟秀一梗,讪讪的笑了笑,“我真的很胖么?”

闵惟秀仔细的打量了他一下,说起来,姜砚之也是地道的北方人,身材高大,因为才十四五岁,还显得有些少年稚气,脸微微的有些饱满,但是说胖,倒是也谈不上。

“不胖,就是虚。”闵惟秀见屋子里只剩他二人了,说话也放开了些,“你是不是傻啊,今日你不挡那一箭,官家也不会受伤,他都已经蹲下了。”

姜砚之挠了挠脑袋,“那个时候,我何曾想这么多,嘴巴还没有说话呢,身子就已经去挡了……听到你说蹲下两个字之后,我也想蹲来着,可是衣服穿太多,蹲得慢了点……”

“你不要笑我傻,我哪里傻了?你想想看啊,我受了伤,我阿爹再怎么样,也不会让我去邢州上任了,我赖在京城,不但能见惟秀你,说不定还能够又回开封府去做推官呢!唉,做提刑官也好啊!”

“再说我救驾有功,阿爹得赏赐我吧?我别的都不要,就想娶你!”

闵惟秀看着姜砚之认真的眼神,头一次觉得手足无措起来。

“为什么?我同你在几个月之前,都无太多交集,你别跟我说,小时候我总是捏你的脸,还碾死了你的蝈蝈,你便要娶我?”

“娶我做什么?天天给你松松筋骨皮吗?”

姜砚之想了想,笑得眼睛都挤成了一条缝儿,“我怕鬼,惟秀能镇鬼;我体寒,惟秀比炉子还暖;我爱吃肉,惟秀做的肉干好吃。”

闵惟秀完全没有想到是这样的答案,没好气的说道:“那你应该娶我阿爹啊,我阿爹比鬼都凶,三九天他都能够光着膀子出门,我做的肉干,都是从我阿爹那里学的。”

“惟秀挂帅,我能为你监军;我要断案,惟秀能替我擒贼。我聪慧但不会功夫,惟秀武功高但不……呸呸,惟秀武功高又聪慧,怎么看,我们都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姜砚之赶忙补充道。

闵惟秀心中有一万句他娘的不知道当讲不当讲,姜砚之你啥意思,你是说我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闵惟秀甩手就走,临到门口,又听到姜砚之说道:“这一切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一见到惟秀,我就知道,我们就是一个人的两条腿,缺了谁都不行。”

第一百二十四章 吾乃真心求娶

“所以惟秀,你愿意同我在一起,以后我们一辈子都脚踏实地的一起走么?”

“更多的动听的话,我也会说。但是我只想说,这就是我感觉到的。”

“别的承诺,我说多了,未免显得不诚恳。但是惟秀,你见过三条腿还好好走路的人么?没有对不对!所以,在姜砚之的世界里,今后就只有闵惟秀,就像黑白无常一样,永远都是两个人。”

“还有,你见过一条腿朝南走,一条腿朝北走的么?是有,但那是在车裂的时候,这么一走,人就要死了。我同惟秀,永远都朝着一个方向走。”

“姜砚之跟着闵惟秀走,便是你说,咱们走上黄泉路,我姜砚之,也绝对不回头。”

闵惟秀惊讶的看着姜砚之,那种慌乱的感觉又来了。

她哼了一声,跺了跺脚,只听得咔嚓一声……

闵惟秀有些讪讪的笑了笑,“不好意思啊,三大王,把你家地板踩破了……”

姜砚之勾了勾嘴角,“没关系,本大王富得流油,别说你踩地了,你就是踩金子,本大王也随便你踩。”

闵惟秀心中叹了口气,现在她相信,姜砚之是真心的了。

“谁问你这个了……我就是觉得,两个人并无深交,突然之间,其中一个人就对另外一个人……很难令人信服。”

“你明白吧?你如今来势汹汹,少年意气,胡乱的许诺,日后若是后悔了想纳妾……”

姜砚之摇了摇头,“我哪里敢做出这等事,惟秀你这么厉害,若是我敢纳妾,那明日开封府城楼上,就得挂两具尸体了。不等我休妻,惟秀就要休夫了,我是不会让你得逞的!”

“惟秀,我当真是一片真心。你想想看啊,以你的本事,若是有根够长的叉子,能把我送到天上去同月亮肩并肩!你一跺脚,我就能够变成饺子馅。”

“如此,我还坚定的要娶你,如果不是真心心悦你,那我是有多想不开要自寻死路啊……”

闵惟秀一听,终于乐了,“听你这么说,我倒是觉得有点道理了。只不过我年纪尚小,如今不想谈婚论嫁,只想陪在阿爹阿娘身边,你懂吧?”

姜砚之摸了摸额头上的汗,拼命的点了点头,惟秀果然就是与众不同,不爱听甜言蜜语,就爱听大实话。

“懂懂,就算是我阿爹同意了,我大兄都还没有娶太子妃进门呢,哦,前头还有我二哥,等轮到我,还起码要两年呢。不急不急。”

闵惟秀甩了甩袖子,你懂个鬼啊,你就说懂懂懂!

“你好好歇着,我要回去,不然我阿娘该着急了。”

姜砚之无奈的应了声,他便是想起来拉住闵惟秀,那也起不了身啊!

不过,他看着闵惟秀的背影,整个心都暖了起来。

他就知道,他天天捂,日日捂,年年捂,总有一日,能够把闵惟秀给捂热了。

姜砚之想着,又舍不得了,“惟秀,你还记得张圆的那副画吗?就是画的我们小时候的事。”

闵惟秀走了门口,又转了身,“我只要一点模糊的印象了。”

对于她而言,小时候,那是多少年之前的事情了,绝对比姜砚之想象的要久远。

“其实,我们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呢,那时候,我母妃想要大兄当太子,天天斗得跟乌鸡眼子似的,无暇管我。”

“我便总是自己个带着路丙,还有下人们在宫中玩。惟秀经常进宫来,梳着红色的包包头,跟年画上的娃娃一样。还带许多好吃的,有糖人还有栗子。我们就在桂花树下一起吃。”

闵惟秀一愣,可能老闵家的血脉的确不大行,她阿娘也经常念叨,说她小的时候,懂事得晚,若不是生得好看,那懵懵懂懂的样子,别人怕不以为是个傻子。

姜砚之不等闵惟秀回应,又接着说道:“我能见鬼,身边的人敬畏我的居多。小孩子总是能够感知得到别人的真心假意,我那时候,特别盼望你进宫来。虽然你总是欺负我,但也比那些看怪物亦或是看神明的眼神好。”

闵惟秀死劲的回想了一下,姜砚之她不记得,糖人倒是记得的。

她那会儿,的确是经常带吃食进宫,分给别人吃。

她还想知道一些细节,姜砚之却好像想到了什么似的,不多说了。

正在这个时候,路丙的声音从门口传来,“三大王,冯推官来了,说是扬州有一桩案子,想让您给过过眼。大王您有伤在身,要不路丙替你回绝了他。”

姜砚之摇了摇头,“你叫他把卷宗拿进来吧。冯推官这个人,向来有些自以为是的,本事不咋地,官范儿倒不小,最近怎么转了性子了?”

路丙应了声,忙请了冯推官来,那冯推官见闵惟秀在,行礼的手顿了顿,过了一会儿才说道:“下官不知大王受伤,冒然来打扰,实在是……”

姜砚之摆了摆手,“我的性子你知道,直接说案子。”

冯推官点了点头,“扬州有一姓漆的小妇人,其夫家姓李,乃是做中人的。这李中人上月初被发现死在了家中。因为当时是夜里,家中并无外人闯入的痕迹,李中人乃是被自己家的菜刀砍死的。”

“于是当地推官便抓了李中人的妻子漆氏。漆氏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这案子看起来很简单啊,家中只有两个人,漆氏自己都承认了,还有什么冤可伸?

“是屈打成招?还是另有隐情?”姜砚之问道。

冯推官有些迟疑,“漆氏一被抓,还没有用刑,就直接招了,所以不存在什么屈打成招的事。但是,我看了卷宗里记录的,李家邻居所言,觉得有些疑惑,听闻那漆氏性子温顺,夫妻感情和睦,连吵嘴都很少有。”

“可一看仵作验尸的内容,李中人被人用菜刀连砍十八刀,这若不是有深仇大恨,谁会下此狠手?老夫凭借多年断案的经验,觉得其中有蹊跷,但是又拿不准。”

“那漆氏以妻杀夫,乃是重罪。那是要处死的……是以下官觉得,还是小心为上,毕竟这是一条人命啊!”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这不是扬州的事么?不归开封府管啊,这个案子是怎么到了你的手中的?你若是再说话不老实,就请回去吧……”

第一百二十五章 心口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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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子如果按照冯推官所言,乃是发生在扬州地界之事,如果有可疑之处,那也理应是上报到大理寺,由大理寺来复查。若是判了死刑,递交刑部甚至上达天听方是正道。

冯推官是开封府的推官,怎么可能管扬州之事?

冯推官见漏了底,苦笑出了声,“实不相瞒,三大王,我的亲兄弟,就在扬州做法司。漆氏杀夫案发生之后,推官很快就断了案,抓了漆氏,此时乃是他的同僚一位姓张的法司主审,由他来复议。”

“我家兄弟觉得事有蹊跷,迟迟拒绝签字,但是他怎么审那漆氏,也审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于是申请大理寺复审,那初审的检法官乃是……乃是吕相公的亲侄儿……”

冯推官欲言又止,又接着说道:“昨儿个我一打听,大理寺左断刑觉得人证物证俱全,怕是要判那漆氏死刑。可是我那兄弟说的也未必是没有道理的。”

“于是下官斗胆,请三大王相助。原本这个时候,我不该提这事儿。但是那漆氏若当真有冤屈,大理寺的判决一下,再想要翻案,就要大费周章了。”

三大王只是看着冯推官,看得他心中发毛了,这才开了口。

“我一不管大理寺,二不管刑部,如何插手复审?本大王如今不过是担了个虚职,做了那邢州刺史罢了,还是一个要火速上任的刺史。”

闵惟秀心中一揪,姜砚之对这事儿,其实耿耿于怀吧。

被父兄联手赶出京城什么的……还险些死掉了。

这一州的主官,乃是知州。刺史说起来好听,但是已经没有大庆年间的实权了,不过是虚职。

大多数时候,都是给武将勋贵晋身之时挂的虚衔,就是一个不管事儿的。

是以,多数都是不用去任上的;他之所以像是火烧屁股一般的滚去邢州,还不是官家亲自开的那个口。

这种情况,同那贬庶,并无不同。

“你个老匹夫,知道我给官家挡了刀,这才登门的吧。怎么着,都当本大王是软柿子好捏么?我为何要为了你那素未谋面的一个兄弟,就去得罪吕相公,得罪大理寺呢?”

“我若是胡乱插手地方案件,岂不是要被御史参奏吃饱了撑得没事干,多管闲事!”

“卷宗留下,你可以走了,老匹夫花花肠子怎么这么多!”

冯推官却是不恼,笑眯眯的对姜砚之行了大礼,“多谢三大王,下官告退。”

闵惟秀看着冯推官远去的身影,无奈的看了看气恼的躺着的姜砚之,“你这个人,怎么心口不一。明知道是个吃力不讨好的差事,嘴上还骂着冯推官,手上却接了卷宗。”

“既然要施恩,你何必又要摆臭脸,累死累活的,人家就光记得你一句老匹夫了!”

姜砚之越发的气恼了,“我就是气,自己明知道是个坑,还忍不住跳下去,这人咋这么贱呢!”

“但是没有办法啊,这漆氏同冯推官的弟弟原本毫无联系,他却为了这个案子,费心费力,可见他同冯推官不愧是亲兄弟,都是有心无力的废材!”

“宰相门前三品官,那冯推官的弟弟面对吕相公的亲侄儿,都能够坚持己见,是一个有原则的人。若是这样的官员,做出了正义的申诉,却没有人理会,最后引来了打击报复。长此以往,我们大陈的推官,检法官,还有谁敢不同意别人的意见,坚持弄清楚案件呢?”

“大家都便宜行事,差不多就得了。久而久之,什么复议的制度,便全都不存在了。但凡有一丝疑点,我就不能视而不见,寒了忠良之心。”

“而且,不说别的,若那冯推官的兄弟没有弄错,漆氏真的是冤屈的,那咱们坐视不理,岂不是同断错案的人一样可恶,枉顾人命?”

姜砚之说着,气得捶起床来,“可是我还是好气啊!冯推官那个老匹夫,同我共事这么久,早就把我看穿了!”

闵惟秀瞧他小拳拳捶得砰砰响,忍不住笑出了声,“我瞧你很精神,伤势应该没有什么大碍了,你慢慢给人伸冤吧,我要回去抱我小侄儿去了。”

姜砚之一愣,“小侄儿,什么小侄儿?你大兄不是才定了亲么?就有小侄儿了?”

“你不知道?”闵惟秀这才想起,闵珊出嫁的时候,姜砚之已经不在开封府了,他不知道也是正常的。

“哦,这事说来话长,总而言之,不是我大兄,是我二哥,在外头有一个一岁多的儿子,现在接回府中了。”

姜砚之听得差点坐了起来,因为伤口疼,又气得捶起床来!

“太过分了,你二哥才多大啊,比我年纪都小,儿子竟然都能满地跑了。惟秀惟秀,你看,你看,我们不能不着急啊!远远落后了啊!”

闵惟秀脸一红,这个蹬鼻子上脸的!

“我要走啦!”闵惟秀说着,像是火烧屁股一般的离开了寿王府。

等闵惟秀走了,姜砚之这才对路丙说道,“你去大理寺,看看是谁复查这个案子。别的不多说,就问上一问,他们自然就会重新审核一番了。”

路丙惊讶的看着姜砚之,“三大王,您不亲自审这个案子么?”

姜砚之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这事儿我虽然要管,但是也不能够胡乱的管,不然的话,以后地方上有什么问题,都越过大理寺来寻我,岂不是乱了套了?”

路丙得了令,出了门去。

姜砚之躺在床上,拿起了那卷宗看了起来。

卷宗很薄,应该是冯推官的兄弟誊抄的一份,内容和之前冯推官说的差不离。漆氏被抓之后,没有挣扎,直接就承认了是自己杀了夫君,说因为李中人在外头沾花惹草,两人争吵起来,她一时激愤,便将李中人给砍死了。

这漆氏乃是李中人的填房,原本是外地人士,嫁到扬州才一年而已,夫妻二人也并无子嗣。

李中人的确是有一个相好的,乃是当地翠红楼的红牌娘子,名叫醉音,那醉音在李中人出事之后,便被一过路商户赎了身,嫁人去了。

第一百二十六章 你喜欢他吗

话分两头说,那厢姜砚之明明又累又困,伤口还疼得直抽抽,却依旧苦心的研读卷宗,希望从其中能够寻到什么蛛丝马迹。

而这边的闵惟秀回自己个的小院里沐浴更衣了,便直奔主院,要祭一祭自己的五脏六腑,实在是快要饿死了!

“阿娘,啊!有我最爱的饼子,真的是太好了!”

闵惟秀说着,伸手直接去抓,提起一个饼,呼啦呼啦的倒着手,“烫烫烫!好烫啊!”

临安长公主身边的贴身嬷嬷,眼疾手快的用一个盘子给闵惟秀接住了,无奈的说道:“五娘,刚出炉的,您慢着些,先喝一碗汤垫垫。”

闵惟秀二话不说,先是端起汤咕噜了几口,然后抓起饼子狂啃起来。

临安长公主膝上抱着蔡忘,正在喂他吃米糊糊,这孩子乖巧得让人心疼,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也不哭也不闹的,虽然带起来省心,但是临安长公主瞧着就心酸。

谁生下来就懂事,懂事乖巧的,多半都是无人纵容的。

“惟秀,你慢点吃,没有人跟你抢,你看忘儿都被你吓住了。”

“阿娘,我都多久没吃饭了。哪有光使力气不吃饭的,这不行啊!再说了,光喝汤,不吃饼,肚子犹如半桶水,晃荡!”

临安长公主无语的看着闵惟秀,放弃了继续劝说的想法。

这吃相,分明跟她阿爹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以前装淑女就算了,如今饿急了……算了,改不了了,反正也有人接手了。

闵惟秀又啃了一口饼子,看向了蔡忘,他的一双眼睛又大又黑,正好奇的看着她,带着些许的小心翼翼。

闵惟秀伸出自己拿了饼子,油乎乎的手,搓了搓蔡忘的脑袋,“臭小子,你不喜欢吃迷糊糊,想吃饼对不对?你咬得动吗?”

蔡忘看了一看饼子,轻轻的说道:“饼……娘……”

闵惟秀将手中的饼掰开了一半,递给了蔡忘,“吃吧,想吃什么就自己说,你阿娘有事,去很远的地方了。所以你要在阿爹这里住着。有阿奶,有阿爹,还有姑母,这里就是你家,想吃什么,想做什么,都大胆的说出来。”

蔡忘眼眶一红,“哪儿?”

闵惟秀心中难过,这孩子虽然年纪小,知道的却不少呢。

“你阿娘啊,去找她的阿爹阿娘了,在一个很好的地方,有饼子吃,有花看。但是那个地方,小孩子不能去,所以你得先跟着你阿爹。”

蔡忘点了点头,拿起饼看了看,临安长公主赶紧将饼撕了一小块,喂给了他吃。

闵惟秀又伸手想去揉蔡忘的头,被临安长公主一把拦住了,“你的手全是油,咋不揉自己!”

闵惟秀捂着胸口,“阿娘……你这是有了大孙子就不要闺女了啊!遥想当年,我就是拿沾了墨汁的手,抹在你雪白的狐狸皮子上,你也不嫌弃我啊!”

临安长公主被她夸张的模样逗乐了,眨了眨眼睛,“我原本就不喜欢那皮子,可是你阿爹送的,皮子又怎么穿都穿不破,正好你给弄脏了,我就能够换新的了……哈哈!”

闵惟秀整个人都不好啊,阿娘!我一点都不想知道真相!

蔡忘见她有趣,咯咯咯的笑了起来。

闵惟秀悲愤欲绝,看这一老一小,把快乐建立在她的痛苦之上!

她想着,又愤愤的咬了一口胡饼子!

等用完了饭,嬷嬷们上了茶水,又特意给闵惟秀一碗消食的山楂糕。

闵惟秀一梗,你看!连嬷嬷都嫌弃她吃得多!

临安长公主让奶嬷嬷带了蔡忘下去玩儿,抿了一口茶,才开口说道:“惟秀觉得三大王怎么样?”

闵惟秀差点儿没有叫茶水烫了嘴,她阿娘有顺风耳还是千里眼,姜砚之说的话,她都听到了么?

“什么怎么样?傻子一个,明明知道不用挡箭,还挡!”

临安长公主摇了摇头,“你才是个傻子,官家的几个皇子之中,最聪明的就是三大王了。阿娘以前说,三大王不是你的良人,你知道为什么吗?”

闵惟秀心中一酸,“为什么?”

临安长公主却是笑了,“看来惟秀觉得三大王还不错。”

闵惟秀赶忙喝了一口茶。

临安长公主又说道:“三大王早就向官家求娶过你了,但是官家不同意。你知道他是怎么说的么?他说惟秀啊,就跟我的女儿一样,那以后是要当做公主嫁出去的。”

闵惟秀一愣,嘲讽的笑了笑,所以官家从来都没有真的把她当过太子妃人选吧。

却还一直扯着她出来说,真是把她当亲女儿呢。

“以前你不懂事,阿娘有些话不好同你说。但是最近,阿娘知道,我家惟秀也是个可靠的人了,明明在阿娘心中,你还同忘儿一般小,是需要阿娘保护的。可是一转眼,你长大了,阿娘也老了。”

闵惟秀眼眶一红,“阿娘!”

临安长公主摆了摆手,“你阿爹执掌兵权,虽然在文官中被骂成了臭狗屎,但是在武将之中,十分的有威望。你若是当太子妃,可能外戚专权;你若是做皇子妃,那你觉得,太子同太子妃,还能够睡一个好觉么?”

就算姜砚之没有异心,但是也架不住那些人多疑猜忌。

“是以官家是不想让你嫁进皇家的。惟秀,你生在富贵之家,但是权臣的女儿,不是那么好当啊。阿娘啊,原本是希望,你能够嫁一寻常人家,他们相识供佛一样的供着你,你一辈子都不会受委屈,多好啊!”

“可是,阿娘看出来了,砚之对你是真心的。他在救驾之后,当着众人的面求娶你,官家不能不给出回应。按照阿娘对他的了解,八成这件事情平息了之后,官家就要来问我的意思了。”

“你若是不喜欢姜砚之,我便拒绝了他,那官家松了一口气;你若是喜欢姜砚之,那阿娘就应了,左右他只有当闲王的心思,我们家本来就够让人忌惮了,也不差这么一点儿。”

闵惟秀被临安长公主说得一愣一愣的,她上辈子一直以为,她的阿娘同官家兄妹情深,毫无隔阂。

现在看来,当真只有她一个人是傻子,打心眼里把官家当了亲舅舅。

忘记了,他先是官家,然后才是舅舅。

她的阿娘,却是时刻都没有忘记的,她的心中,跟明镜一样。

第一百二十七章 黑白无常一起走

闵惟秀迟迟没有回答,临安长公主也不追问,只是慢悠悠的喝着茶。

过了许久,闵惟秀才下定了决定,开口说道:“阿娘,我也不知道我喜不喜欢姜砚之。”

临安长公主并没有觉得自己的女儿,一个小娘子,说这些有什么不妥当的,在她看来,惟秀喜不喜欢,才是重要的。

“你会这么说,说明了你对姜砚之有好感,但是还没有到心悦的地步。若你当真喜欢上了一个人,那不用说,旁人都能够看出来满心满眼的欢喜。”

“那若是官家问起,阿娘便说我惟秀还小,想要再留在身边几年。”

临安长公主说着,走了过去,摸了摸闵惟秀的脑袋。

闵惟秀将头蹭了蹭,“阿娘,你先把四姐嫁出去吧。三姐已经出嫁了,该轮到她了,不然她姐姐该急眼了。”

临安长公主笑了笑,神秘兮兮的说道:“已经在相看了呢,等确定了几家之后,你陪阿娘一道儿去瞧瞧,回来给你四姐学学。”

闵惟秀放心的点了点头,她阿娘眼光好,给几个姐姐选的人家,都是没有错的,母女二人又黏糊着说了几句话,闵惟秀便告辞回了小楼,她实在是太困了。

先前从开封府一路狂奔去寻姜砚之,寻到之后又马不停蹄的赶了回来,还打了一架,已经几天几夜没有合眼了。

可等躺倒床上,她却怎么都睡不着。

她承认,姜砚之对她说那些话的时候,她的手心里酸酸麻麻的,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是第一次有人对她说求娶之事,她丝毫没有动容,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是,她若是嫁给了姜砚之,做了三皇子妃。

他日无法阻挡闵家的衰败,那已经是姜家人的她,又如何能够像上辈子那样,替闵惟思去从军,保住他的一条小命?

不是她没有自信改变命运。

而是越涉及到自己在乎的东西,自己在乎的人,就越是小心翼翼的,万一呢?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不过是一两年的光景罢了,若是平安渡过了,姜砚之还想娶她,她嫁便是。

若是他等不及另娶他人,那说明她这样选择,也并没有什么好值得遗憾的。

更何况,若是知晓了是官家杀的他爹娘,那么她又如何能够心安理得的嫁给姜砚之?

短相遇有情佳话,长相守相看两厌。

闵惟秀怔了怔,说到底,就如同她阿娘说的,她待姜砚之,到底还没有到那种心悦的地步罢了。

在她心中,姜砚之是远远比不上自己家人的。

闵惟秀理清楚了自己的想法,这才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

接下来的几日,开封府中都风声鹤唳的,不少人都悄悄的打探着风向,生怕天要大变。

一直过了整整一个月,京城才恢复了往日的繁华,如此,年节也在近了。

闵惟秀待在家中练武,其他时候就陪着蔡忘玩儿,或者是帮衬着临安长公主,来准备闵惟学娶妻之事。

还有年关将至,备年货送年礼的,也忙到不行。

这么一个月,闵惟秀也甚少去瞧姜砚之,只是偶尔会让安喜送一些吃食过去。

这日,她正带着蔡忘在那演武场上玩着雪儿,便听到墙头上一阵鸟叫声,蔡忘一抬头,高兴的鼓起掌来。

闵惟秀抬头一看,只见一个圆球骑在墙头,正吹着口哨儿,好熟悉的画面!

姜砚之挥了挥手,“这是哪家的小娘子,怎么生得如此好看!”

闵惟秀抓一个雪球,嘭的一下砸了过去,登徒子!

姜砚之吓了一跳,连滚带爬的顺着路丙准备好的梯子爬了下来,“惟秀惟秀,这个就是你二哥的儿子吗?生得一点都不像他嘛!”

蔡忘好奇的探出脑袋看了看他,“球!球!”

姜砚之尴尬的笑了笑,什么球!这小娃子不亏是闵惟思的儿子,咋这么坏呢!

“你喜欢球啊!”姜砚之说着,左看右看了一下,将腰间挂着的银香球取了下来,给了蔡忘,“给你玩儿。”

虽然是个坏小子,但也是闵惟秀的大侄儿啊,得讨好着!

蔡忘果然喜欢,拿着银球举了举,姜砚之眼睛一亮,立马蹬鼻子上脸了,“哎呀,你怎么这么喜欢我,都伸手要我抱了啊!”

他说着,顺势就把蔡忘抱了起来,蔡忘瘪着嘴,看了闵惟秀一眼,见她不反对,这才开开心心的玩起球来。

闵惟秀无语的瞪了姜砚之一眼,“你的伤好彻底了?就翻墙?”

姜砚之高兴的笑了笑,“当然好了,老喝惟秀给我炖的汤,自然很快就好了。”

“我可不会炖,都是厨娘炖的。”

姜砚之不以为意,“是你让她炖的,那就是你炖的。嘿嘿嘿,惟秀,告诉你一个好事情,我打今儿个起,就要去大理寺任职了,可以光明正大的办漆氏那个案子啦!”

姜砚之说着,悄悄的看了一眼闵惟秀,声音陡然变得可怜巴巴的起来,“上次你阿娘不是不同意咱们这么早就说亲么?我阿爹见我实在是太惨了,所以脑袋一抽,就让我又留下来了。”

“可能想着,与其让我在开封府祸害权贵,不如让我去大理寺洗冤,哈哈!”

闵惟秀有些不自在,不知道接什么话好。

姜砚之紧了紧手,拍了拍闵惟秀的肩膀,“惟秀不用觉得不好意思,你阿娘不同意,那肯定是因为我还做得不够好,等我做到最好了,你阿娘肯定会同意的!惟秀惟秀,你千万不要嫁给别人呐!”

闵惟秀越发的觉得愧疚了。

“你不是个闷得住的人,不若同我一道儿去大理寺审案吧。你看啊,这事儿还牵扯到吕相公的侄儿呢,你若是一道儿去了,也好提醒提醒他们不是。到底是你家姻亲呢!”

“我一个小娘子,去不合适吧?”

姜砚之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嘿嘿嘿,现在大理寺整个断行司都归我管了,我说你去得,你就能去得。再说了,开封府现在谁不知道,咱们是黑白无常啊!你见过黑白无常分开抓死人的么?”

“若是在一起,那只死一个,若是分开了,岂不是要死两个!大家都能够理解的吧!”

闵惟秀彻底无语了……你这是诡辩!可她怎么觉得有点道理!

第一百二十八章 漆氏杀夫案(一)

闵惟秀回小楼换了一身男装,在马车上飞速的过了一遍卷宗。

“惟秀你怎么看?”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扬州离我们太远,没有办法去现场查看具体的情况,只能够道听途说的。还有那个漆氏,我们连见都没有见过。”

姜砚之点了点头,“扬州咱们现在去不了,但是漆氏已经押解进京了。咱们先去大理寺审她一审。”

闵惟秀第一眼瞧见漆氏的时候,颇有一些意外,给一个中人做填房娘子的女人,出身能有多好?

这漆氏,虽然生得只算清秀,却气质出尘,即便是穿着一身囚衣,也掩盖不了周身的书卷气。

“你读过书?”

漆氏戴着手镣脚镣,一脸的镇定,显然她对于过堂已经见怪不怪的,可是她没有想到,来了京城,被问的第一个问题,竟然是这样的。

“妾身年幼之时,也是出自书香门第,不过后来家道中落……也就识得几个大字,算不得读过书。”

姜砚之听得皱眉头,“你几岁家道中落的?”

漆氏更加糊涂了,“就是我杀了我夫君。这些同我杀人有何关系?”

姜砚之拍了一下惊堂木,“我问什么,你回答什么。有没有关系,本官说了算。”

闵惟秀瞧他一本正经的模样,强忍住了笑意,这官威,是跟话本子里学的吧?

漆氏这下子不敢多问了,低着头继续说道:“妾身十岁之时,家道中落,靠给人刺绣为……”

不等她说完,姜砚之又说道:“漆氏,你这是在撒谎。首先,本官瞧你已经年近四十,就算你十岁之前跟夫子学说官话,过了二十多年,不可能没有一点南地口音。还有你自己看看自己的手。”

“你应该抚琴至少二十年以上。你说你给人刺绣为生?你再看看你的手,十分的粗糙,上头满是伤痕,应该是常年驾马车所致,这么粗糙的手,是不能绣花的,因为一绣花,就会挂丝。”

“你的身份籍贯都是假的对不对?你根本就不是扬州人士,说吧,你到底是谁?”

漆氏手足无措,被姜砚之噼里啪啦的一堆话,砸了个晕头转向。

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说道:“官人清明,妾身原本住在京都城郊,家父乃是读书人,屡试不第便做了夫子,我阿娘擅长庶务,家有恒产。可是后来战乱来了,妾身驾着马车带着细软四处逃离。”

“可不慎丢了路引,又没有了户籍,成了流民。您也知晓,这流民之苦……后来我辗转到了扬州,遇到了李中人,他说有门路给我入籍成为良民,我这才嫁给他做了填房。”

姜砚之挑了挑眉,“你娘家在郊外哪个庄子,本官会派人查证。漆氏,按照你之前的供词,你说你嫁给李中人一年,并未有孕,李中人于是怀疑你不能生子,因此在外头寻花问柳,对不对?”

漆氏有些看了姜砚之一眼,迟疑的点了点头。

姜砚之勾了勾嘴角,又问道:“那你以前,是否成亲生子过?”

漆氏瞳孔一缩,摇了摇头,“没有,我没有。我嫁给李中人一年,并未怀孕生子。”

姜砚之又一下拍了惊堂木,“漆氏,你为何满嘴谎言!惟秀,你让安喜给她验看一番,看她肚子上是否有怀孕生子之后产生的花纹。”

“本官一双眼睛,看过多少骨头。但凡是生过孩子的人,她的骨头会被撑开,因此与出了阁的小娘子大为不同。本官一瞧你,就至少生过一个孩子。”

漆氏还欲多言,就被人带了下去,安喜见闵惟秀点头,赶忙跟着过去验看了。

姜砚之抬了抬下巴,看了闵惟秀一眼,“惟秀,你看本大王是不是英姿飒爽,聪明绝顶,打得漆氏落荒而逃……”

闵惟秀把身子缩了缩,艰难的说道:“你看人,都是透过肉,看到人骨头?”

天哪!姜砚之眼中的世界到底是怎么样的啊!

嘿,这个骨头人天生骨骼清奇,长得跟狼牙棒似的,是惟秀没有错!

嘿,这个骨头人又高又大,手还断过,腿也有伤,是个武将,八成是武国公……

嘿,这个骨头后背还背着一个鬼……

难怪姜砚之不像其他大陈男儿一样爱细腰,他看人看的都是骨,管你肉多不多!

姜砚之见闵惟秀的脸一阵青一阵白的,知道她相差了,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我哪里有那个本事,我就是诈诈她,这不为了让安喜去验看一下么?”

他想了想,认真的补充道:“就算是看到人骨头,那惟秀也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人骨头!”

站在下面拿着杀威棒给三大王充场面的众侍卫,觉得自己已经撑得腮帮子疼了!

……

“咱们不是帮漆氏洗冤么?怎么你把她打得落花流水了……”闵惟秀赶紧转移话题。

三大王,你的赞美,我一个人实在是承受不来!

姜砚之叹了口气,“我一瞧见她,就知道她一定心中苦着呢。一个人的眼睛是不会说谎的,没有经过事的,在蜜罐子里长大的,眼睛都清澈得小鹿似的。”

“这个漆氏眼睛里全是沧桑,一看就不是普通人。”他说着,看向了侍卫们,想要挑出几个来,给闵惟秀分析分析。

可一转眼,简直气炸了,这群人竟然一个个的都把眼睛给闭上了!

“你们!”

路丙苦笑的站了出来,“三大王,咱们平日里已经被你分析得底裤都翻过来了……”

闵惟秀噗呲一下的笑出了声,“你别欺负人了,安喜马上就回来了。”

姜砚之这才愤愤的瞪了众人一眼,又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不一会儿,安喜便领着漆氏又回来了。

“三大王,这漆氏肚子上有好多亮纹,跟我阿娘一般,肯定是生过孩子了。”

漆氏一见姜砚之,倒头就拜,“三大王,就是妾身杀了李中人。就是妾身杀了李中人。”

姜砚之叹了口气,轻声说道:“漆氏,你莫要害怕,有什么冤屈说出来,本大王一定会给你做主的。李中人不是你杀的对不对?是谁杀了他?你的孩子么?”

漆氏瞳孔猛的一缩,“不是不是,是我杀的!”

姜砚之又叹了口气,“本大王给你很多次机会了,但是你还在撒谎。好吧,那你说说看,你是怎么杀死李中人的?”

第一百二十九章 漆氏杀夫案(二)

漆氏稳了稳心神,“他做中人,所入微薄,又好饮酒作乐,时常拿了我的嫁妆去耍。我以为他让我成了良籍,便处处忍让,可他千不该万不该的,拿了我那苦命孩儿的金锁去……”

“三大王说得没有错,我以前的确是嫁过人,生得一子,但是他命不好,三岁的时候,就早夭了。我心中苦,又因为户籍的事情,编造了个经历,便从来都没有拿出来说过。”

“那是我唯一的念想了,我愤怒得不行,他半夜才回来,又喝得醉醺醺的,周身的脂粉味儿,我问他金锁去哪里了,他说叫他给当了死当,还说不过是短命鬼戴过的,留在家中晦气。”

“我当时一听,便失去了理智,想要去厨上拿刀吓唬吓唬他,逼问他把金锁当到哪家当铺了。可是等我再回来,他已经呼呼大睡了。我气得要命,在我心中那么重要的东西,在他那里,连个屁都不是。”

“于是我一怒之下,挥刀便砍……等我回过神来,他就已经死掉了。我知道杀人不对,之前当流民的苦也受够了,于是索性没有跑。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是我杀了李中人。”

闵惟秀听得皱了皱眉头,漆氏这么说,倒是也没有错的。

当年她急急忙忙的出了开封府,身上也就只有阿娘给她的一块玉佩,后来去了军营,有个假惺惺同她亲近的人,将那玉佩偷了去,她也如同漆氏一般暴躁。

若不是因为那会儿还想着出人头地之后,给阿爹阿娘翻案,她早就打死那丫的了。

姜砚之摸了摸自己并不存在的胡子,“是么?你一共砍了李中人多少刀,第一刀砍在哪里?”

漆氏一愣,“砍了十八刀。因为我当时很激动,等砍完才回过神来,所以我不记得第一刀砍在哪里了。”

姜砚之勾了勾嘴角,“是么?不过人激动的时候,神志不清,记不得了也是正常之事。”

漆氏拼命的点了点头。

只听得啪的一声,姜砚之又拍响了惊堂木,“你个妇人,好歹毒的心思,你砍便砍了,做什么要把李中人给阉了,简直是令人发指!”

姜砚之说着,眼睛横扫了一下拿着杀威棒的侍卫们。

侍卫们个个都夹紧了腿,感觉身下一凉,看着漆氏的目光都闪躲起来,我滴个娘啊,三大王这绝对是打击报复啊!

这虎娘们能有啥冤屈啊,都下手这么狠了!

漆氏吞了吞口水,手指紧了紧,突然哭天抢地起来,“我一想到,他拿我儿子的遗物,就是去换了花酒睡了花娘,我就恨不得斩断那个祸根子……三大王,民妇心中苦啊!”

姜砚之叹了口气,“你杀了李中人之后,做了什么?”

漆氏擦了擦眼泪,“我的身上都是血,我心中害怕,便将衣物都烧掉了,然后去沐浴换了别的衣衫。”

“是么?你烧掉的衣服是什么颜色的?”

漆氏又愣住了,想了许久,说道:“绿色的,是绿色的。”

“是嫩绿色,犹如春日幼芽;还是青葱色?”

漆氏迟疑了一会儿,“是青葱色,没有错,是的,是青葱色。”

姜砚之勾了勾嘴角,疑惑的看了看卷宗,“你确定吗?我怎么在卷宗里看到,在你烧衣物的火盆子里,发现了残片,是嫩绿色的呢!”

漆氏手心一紧,“那八成是我记错了,天那么黑,衣服上又染了血,嫩绿色就变深了。”

这下子闵惟秀也觉察出不对劲来了,漆氏的确是在说谎话,她已经彻彻底底的掉进了猎人姜砚之的套子里了。

姜砚之啪的一声,又敲响了惊堂木,“一派胡言!”

“首先,李中人的确是被砍了十八刀,但是他根本就有被阉掉。你刚一开始说自己不记得砍了什么地方了,可是我一说阉掉,你立马就瞎编出了一条理由。”

“你不是太激动不记得,而是人根本就不是你杀的,所以你完全没有时间去记住十八刀砍在了什么地方。”

“其次,血衣的确是被你烧掉的,但是那衣服并没有穿在你的身上。”

姜砚之说着,看向了闵惟秀,“惟秀,你今日穿的什么颜色的衣服?”

闵惟秀脱口而出,“深蓝色。”

姜砚之指了指闵惟秀,说道,“你的衣衫是嫩绿色,还是深绿色,你自己个不知道?譬如你今儿个出门的时候,穿了一件白色的衣衫,然后走路不慎摔到牛粪里了,你会说我今日出门穿的是牛粪色的衣服吗?”

“不会!你说天黑衣服又染了血,嫩绿色变深了,这句话你没有撒谎。因为衣服根本就不是穿在你的身上,所以,你也是第一次瞧见那个衣服,你是用眼睛看的,来判断颜色的。”

“漆氏,本大王最后一次问你,李中人到底是谁杀的,你为何要替凶手掩饰?”

漆氏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眼泪唰唰的往下流。

闵惟秀瞧着,都有些不忍心起来。

姜砚之不为所动,继续说道,“你不说吗?那你不是凶手,最有可能的凶手时谁呢?哦,那个翠红楼的红牌娘子醉音怎么样?李中人一出事,她就恰好被一个过路的商户买走了,你说巧合不巧合。”

“还有更巧合的事情你不知道呢,这案子本大王接手之后,觉得疑点重重,特意让押解你进京的吕推官多留了几日,你猜怎么样?他在大理寺周围,瞧见了醉音呢!”

“你以为你不开口,本大王就查不出谁是凶手了么?那日有谁去了你们家,谁又急急忙忙的走掉了,扬州繁华,夜夜笙歌,你以为不会有人瞧见?”

“之前因为你已经认罪了,推官便没有详细的询问,可现在我们若是重新来查……”

“本大王不会错杀一个好人,也绝对不会放过一个坏人。来人啊,去把那个醉音给本大王抓起来!”

姜砚之的话音刚落,漆氏就跳了起来。

“三大王,你绝对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可是李中人那么坏,你们这些做官的为何就瞎了眼睛,不去杀了他呢!像他这种人,就应该千刀万剐,就应该下油锅,就应该打入十八层地狱啊!”

“可是老天爷瞎了眼睛,让好人受苦,让坏人逍遥。”

第一百三十章 漆氏杀夫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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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氏的话音刚落,外头就嘈杂起来,不一会儿,就有一男一女二人闯了进来。

那小娘子包着头巾,一见到姜砚之便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三大王,我就是醉音,我来投案自首的。阿娘阿娘……”

醉音说着,扑向了漆氏,漆氏嚎啕大哭起来,“傻子啊,傻子啊,你们两个都走了,为何又要回来啊?阿娘老了,死了没有关系,可是你们还小啊!”

醉音摇了摇头,“阿娘,若是让你为了我去死,我这一辈子,都没有办法活得像一个人了。”

“我打听过了,三大王从来都没有审错一个案子,他是一个正直的好人!”

姜砚之挺了挺胸膛,得意的看了闵惟秀一眼。

你看啊,本大王的美名,都传到扬州去啦!

闵惟秀无语的笑了笑,这个傻子!

审案子都审到棺材里去,还嘚瑟个啥啊!

漆氏见大局已定,擦了擦眼睛,“三大王,我命苦啊!那个姓李的该杀,我只恨自己没有早些把他杀掉!”

“我之前没有撒谎,我家中原本就是开封人士,有一青梅竹马的夫君名叫向朗,我们成亲之后不久,夫君就金榜题名,在六部做官。我们夫妻恩爱,很快又生了一儿一女龙凤双胎。”

“人人都羡慕我,不缺吃不缺穿,儿女康健,夫妻和睦。可是贼老天哪里就会让人一帆风顺。”

“那一年三月,我阿娘生了病,我急急忙忙的带着两个三岁的孩儿出了城,打算回娘家去。岂料因为赶车太急,把马车给磕坏了,我怕孩子受惊,便领着他们去茶寮里歇一会,等着车夫把马车修好。”

“期间来了一个卖糖人的阿伯,孩子想吃,我瞧着就在路边,便让孩子坐着等我,去买糖人回来,就这么一眨眼的功夫,我的两个孩子就不见了。”

“我问那茶寮的人,他们却推说人太多,没有注意瞧,只说见到一个老妇人牵着孩子去玩儿了,因为孩子没有哭,他们还以为是孩子阿奶来着。”

闵惟秀听得揪心,两个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转眼就不见了,这漆氏心中该有多痛啊!

漆氏说着,摸了摸身旁二人的头,擦了擦眼泪,“我焦急万分,到周围疯狂的找,都没有找到。万般无奈之下,先回了娘家,想要娘家带人来找,可是我一着急,就忘记了,我阿娘平日里最疼爱的就是这两个小辈了。”

“她一着急,一口气没有转过来,就这么去了。此间痛苦,简直没有办法提。”

“因为这个事情,我夫君对我心生怨恨,怪我弄丢了两个孩子,一开始,他还从衙门了请了假,同我一道儿去找。”

漆氏说着,讽刺的笑了笑,“可是啊,这孩子是从我肚子里爬出来的,就是我的命。男人呐,没有了这个孩子,他只要找一个女人,再甩手十个月,便又有了新的孩子了。”

“他同我找了几日,便着急自己的前程,同我说,孩子没有了,咱们再生一对不就好了么?”

“可是,就算是再生一对,那也不是我原来的孩子了。我一想到,我的孩子,被人卖掉了,不知道要去受什么苦,我这颗心就像是不停的被人用针扎一般。”

“他不肯去找,我却不能不去找,我算是看透了,当即便同他和离了。”

“我阿爹同我一道儿,变卖家财,从此四处的寻找两个孩子。这一找就是十多年。”

“就在去年的时候,我阿爹也没有了。我十分的绝望,决定不再找了,因为我便是找到了,也认不出我的孩子了。我最后一次去了那个茶棚,坐的还是我当年坐的那张桌子。”

“可是天无绝人之路,就像是时光倒流一样,也是来了一个买糖人的,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在一旁喝茶,趁人不备想要偷孩子。可是那个小娘子命好,及时回来了。我心中激动,便暗地里跟着那个老妇人。”

“我慢慢的查探,终于发现了他们一伙人,专门从北地骗了孩子,再运到扬州,转手卖出去。”

漆氏说着,抱起醉音哭了起来,“长得好看的女儿家,便卖去那花街柳巷里,亦或是卖去给大家做奴婢;男孩儿值钱,便卖去给那些没有子嗣的人家。”

“我家平儿运气好,遇到了一副好心的农家人,不但将他养大了,还让他读了书认了字;可是我家安儿……被那些猪狗不如的东西卖去了翠红楼。”

“若不是我疏忽大意,我的孩儿,那该是有锦绣前程,又何苦落到今日天地……都怪我啊,都怪我啊,安儿,阿娘对不住你啊!”

那醉音也嘤嘤嘤的哭了起来,“这都是我的命,阿娘,要怪就怪那些可恶的拐子!”

闵惟秀听得直揪心,难怪这漆氏出自书香门第,手上却全是伤痕,眼睛也十分的沧桑,她的命实在是太苦了。

那些人的一个恶行,让漆氏的一辈子都搭进去了。

“后来我知道,他们这一伙人,带来的孩子,都是委托李中人卖出去的,我一口的开封口音,若是直接问他,他又怎么可能承认。正好那时候,他家婆娘死了不久,正想续弦,于是我便故意说自己是流民,带着嫁妆前来投亲……”

漆氏说着,“我嫁给李中人之后,是生了死志的,我想着等我找到了两个孩子,我就去死,不然的话,我也没有办法看肮脏的自己。可是我有什么办法呢?我一个弱女子,如何能够让他信任我……”

“我的功夫没有白费,过了一年之后,那个姓李的终于对我放心了不少,他爱喝酒,一喝酒就吹牛,说他是上枝村一户人家的大恩人,卖了个秀才种给他们家。”

“我听他描述,觉得像极了我那夫君,猜想八成就是我家的平儿,便偷偷前去,一瞧,果然便是。可是安儿怎么都找不到。”

“直到那一天,姓李的要宴客,去翠红楼寻了一些花娘来劝酒,我瞧着醉音面善,便上了心,旁敲侧击的一个月,才敢上前同她相认。原本我是打算,拿了钱财,给醉音赎身,然后我们一起回了开封府,重新的好好过日子。”

“可岂料那个姓李的不是人,醉音来我家中的时候,被他给发现了。他先拿了刀,要杀掉我们二人灭口。我想着去院子中摸一把斧子砍死他,可还没有等我进门,便发现他已经倒在血泊之中了,醉音的手中还拿着菜刀。”

“我从来都没有那么冷静过,醉音是我的孩子啊,她还那么年轻,我的一辈子已经毁掉了,而她的一辈子才刚刚开始。于是我便让她换了衣衫,去上枝村找她哥哥去,让安儿给她赎身,送她远走高飞,到一个没有人认识她的地方去。”

“而我,则把沾血衣服烧掉了,自己个拿了菜刀,等着差爷上门……”

第一百三十一章 漆氏杀夫案(四)

醉音吸了吸鼻子,流着泪说道:“我打小儿便被卖进了翠红楼……你们知道什么叫做心如死灰么?容资大盛,才情卓绝的花娘,可以卖艺不卖身,或者是挑选人。”

“但是像我们这样的……生不如死。我一直浑浑噩噩的过着,痛苦的时候就在想,指不定我家中穷,阿爹阿娘把我卖了,就能有钱买米,养活一家子人了。我若是是在家中,那也是要饿死的。”

“在这肮脏之地,好歹也是能够吃得上一口饱饭的。我若不是这样安慰自己,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直到我阿娘找到了我,我才知道,压根儿不是我想的那么回事。”

“我开始拼命的想要赎身,可是翠红楼的老鸨子,却不肯放人,但是我的心已经活了,我看到了希望,等我们一家人走得远远的,我的过去,就一干二净了。”

“那日我去找阿娘……那个姓李的乃是翠红楼的常客,同我也……他自然是认识我的。他听到了我们说的话,便拿了刀要来砍死我们,阿娘去拿斧子了,我当时想的是,就算是我死,也不能让我阿娘死。”

“我拼命的跑,可是屋子统共就那么大,乱七八糟的东西又多,夜里油灯不亮,我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绊倒了。那个李中人见我跑不了了,便将刀放在一旁,想对我行不轨之事。”

“我慌乱之中,抓起旁边的刀,就一下子砍在了他的身上……”醉音说着,想了想,“应该第一刀是砍在了腰上,因为我当时砍的时候,很顺利就砍下去了,没有砍到骨头。”

“姓李的受伤大叫起来,想要掐死我。但是他流了好多血,力气越来越小,很快我就将他推开,跑了出来。我想要跑,可是他抓住我的腿不放,还说那些拍花子们一定不会放过我和我阿娘的。”

“他这个人太恶心了,不停的说我做过花娘,乃是贱籍,就是逃到天涯海角,都洗不干净这个出身了。他说我的哥哥还有阿娘,我的家人,都会因为这个嫌弃我。”

“我当时太激动了,提刀就砍。我也是好人家的女儿,我到今日的地步,是谁害的?都是这个姓李的啊!我……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死的,我就是胡乱的砍了一通。”

“等砍完了之后,我已经完全没有办法想任何问题了。我杀了人啊,我杀了人啊……后来阿娘进来了,她一开始也很怕,可是后来,阿娘说她会保护我的,让我去找哥哥。”

“我当时脑子乱哄哄的,听了她的,换了衣衫就去了上枝村找我哥哥,把哥哥家养父母的棺材本本都拿出来了,才勉强凑够了我的赎身银子。于是哥哥便装成是过路的商人,给我赎了身。”

“我躲在上枝村里,听到阿娘被推官抓了,说她以妻杀夫,当斩。我……那是我阿娘啊,我怎么可以让她替我去死,可是,可是我……我又很没有用,没有勇气去投官,说人是我杀的。”

“后来,不知道为何,阿娘被押解进京了,我和哥哥一路上悄悄的跟着……四处的打听消息……这才下定了决心。三大王,我阿娘是代我受过,人是我杀的,你把我抓起来,把我阿娘给放了吧。”

“她是一片慈母之心啊,她为了找我们,已经一无所有了,我又怎么可以,让她就这么死去。她应该好好的活着,让哥哥承欢膝下,看着哥哥娶妻生子,活得长长久久才是啊!”

闵惟秀听得揪心,这一家子真的是太惨了。

她扭头去看姜砚之,却是揪住的心一下子就放开了,她暗暗的捅了捅姜砚之,“干啥呢,你不是主审官么,你咋还哭上了?”

姜砚之回过神来,擦了擦眼泪,认真的说道:“可悲又可叹!”

闵惟秀不明所以。

姜砚之朗声说道:“漆氏,你乃是书香门第出生,竟然没有读过大陈律么?发现了拍花子,怎么不报官呢?”

漆氏讥讽的笑了笑,“孩子的亲生父亲,都不肯去找,官府的人,又怎么会为找别人的孩子,劳心劳力呢?那会儿,新旧交替……”

姜砚之摇了摇头,“糊涂啊你!就算当初你没有报官去找,那么后来,你发现了拐子的踪迹,也应该报官,而不是去嫁给拐子,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若当时你们母女二人都被那李中人杀人灭口了,那可如何是好?”

“你可知道我大陈律如何惩治拐子的?”

“诸略人,略卖人,不和为略。十岁以下,虽和,亦同略法。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因而杀伤人者,同强盗法。”

“这是什么意思呢?贩卖女子小童为奴,绞死;贩卖女子小童为役,流放三千里;贩卖女子小童去给人当妻妾子孙,判刑三年;若在此其中,让被拐人有了伤亡,一律按照强盗处置。”

“强盗多半是要被斩首的。就你们那个李中人,按照你说的,不知道拐卖了多少小童,怎么死都不为过了。”

漆氏听得发愣,醉音却是大哭起来,“三大王,事到如今,说这些个还有什么用呢?”

姜砚之摇了摇头,“李中人死了,但是拐子可不止他一个,其他人怎么可以让他们逍遥法外。”

“受苦的并非只有你们一家人,我们要通过抓住这群拐子,救出更多的人。”

姜砚之想了想,“原本漆氏你冒名顶替,胡乱认罪,已经触犯了大陈律,应该治罪,但是本大王念你一片慈母之心,给你一个将功折过的机会。”

“现在你便把你知道的关于这群拍花子的各种线索,一一的,事无巨细的全部告诉本大王,然后我们去把那些人全部给抓了。”

“至于醉音你,你杀人手段凶残,按律当斩。但是,法理不外乎人情,本大王会在卷宗上写上,你是濒死之际,反抗才会提刀砍人的,而且姓李的乃是拐卖你的拍花子中的一员。”

“但是你一共砍了十八刀,后头不可谓不是故意的。因此,即便是免了死罪,那也是活罪难逃。”

姜砚之说着,又拍了一下惊堂木,抖了抖袖子,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

闵惟秀看着,勾了勾嘴角,这厮当真是照着话本子演的吧!

第一百三十二章 帅不过一刻钟

等闵惟秀跟了出来的时候,姜砚之已经在马车上等着了,一见到她,就满心欢喜的问道:“怎么样怎么样,本大王这案子断得是什么有理有据,合情合法?让人交口称赞!”

“你看我的大陈律,记得多么清楚,说的时候,是不是特别的威风?”

闵惟秀的笑容僵硬在了脸上,你能够再稳重一刻钟吗?

“威风,威风得很。不过漆氏一家子真惨,那个醉音有啥罪啊?别人要杀她,还不兴她反杀回去了?再说了,那个姓李的渣子,还是害了她一辈子的人。要是我,绝对把他锤成肉泥。”

姜砚之拼命的摇头,“不行不行,咱们就算要杀人,也要杀得合情合法,怎么可以这么野蛮呢?”

闵惟秀哼了一声,“你说我野蛮?那是没有错的,我们武将不野蛮,谁野蛮?”

姜砚之见闵惟秀的表情,心惊肉跳起来,“你怎么会野蛮呢。当然是我野蛮了,再说了,就算是你野蛮,那我也喜欢野蛮的!”

臭不要脸!

闵惟秀觉得自己的脸皮,实在是没有姜砚之的厚!

“那,那个醉音会怎么样呢?”

姜砚之叹了口气,“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虽然也很同情她。但是她砍了十八刀啊!如果是李中人要杀她,她反抗之中不小心一刀把人砍死了,那还能有个圆法。”

“后来呢?人家已经毫无反抗的能力了,她还蹲在那儿一刀一刀的砍……这个说不过去。不过法理不外乎人情,我会尽量帮忙给她减少刑罚的。你看她阿娘,我就没有处罚。”

闵惟秀愣了愣,“不是让她将功折罪,咱们去抓拍花子么?”

姜砚之笑了笑,“傻惟秀,那些拍花子是木头桩子么?他们能够做这种买卖,个个都比那阴沟里的臭老鼠还精!一有风吹草动就躲起来了。李中人在扬州负责卖人,算得上是头目了。”

“他不明不白的,被一个带着北地口音的女人杀死了,你觉得这事儿,还不足够让那些拍花子警醒么?”

“咱们就算去抓,估计也抓不到什么大鱼了。”

闵惟秀恍然大悟,“那你还让人去抓……”

姜砚之拍了拍闵惟秀的脑袋,“我不让人去抓,那漆氏又何来的功,没有功,如何折罪呢?唉,能抓到一个算一个,说不定就能够从他们嘴中问出点什么来,救出几个苦命人来。”

“若是让本大王来说,这世上最可恶的,就是拍花子了。人家一家子,过得好着呢,非要把人家的孩子偷走,这一偷,就是家破人亡。可恶,应该统统杀掉。”

闵惟秀不住的点头,“日后若是谁敢偷我的孩子……”

姜砚之脸一红,“惟秀你想跟我生孩子啊!你放心,谁敢偷黑白无常的孩子啊!”

闵惟秀一巴掌拍过去,“滚!”

这话真的是没有办法说了!

姜砚之乐呵呵的拍了拍马车门,“阿福,走吧。”

马车外的阿福不为所动,这个三大王的脸可真大啊,他明明坐的是武国公府的马车啊,居然跟吩咐自己个家仆一般。

闵惟秀得意的笑了笑,拍了拍马车门,“阿福,走吧。”

阿福应声道:“好勒,小娘坐稳啦!”

姜砚之的嘴角抽了抽,夸赞道:“看我家惟秀,就是会调教人,阿福教得多好。不像路丙,傻不愣登的……惟秀,你有空来帮我教教路丙!”

闵惟秀白了他一眼,路丙怎么傻不愣登了,路丙不是被你指使者着去抓拍花子了么?

就这种一天十二个时辰,都伺候在你左右。

你饿了,他是厨娘。

你困了,他是陪床。

你伤了,他是郎中。

你浪了,他是侍卫。

这么不容易的活儿,路丙都做下来了,你竟然还嫌弃他!

“我觉得路丙挺好的,你觉得不好用,便给我用。”闵惟秀说道。

姜砚之立马提起了十二分的警惕,“惟秀你有事使唤本大王就行。路丙他除了武功高一点,长得没有本大王赏心悦目,兜里没有本大王这么有钱,脑袋也没有本大王聪明。”

“而武功,嘿嘿,本大王虽然不及他,但是惟秀你神功盖世,最不需要的就是武艺高强啦!”

闵惟秀被他逗乐了,“嗯,我神功盖世,千秋万代……”

姜砚之忙接道:“一统江湖!”

闵惟秀听着哈哈大笑起来。

两人又说笑了一会儿,啃了几根肉条儿,天空便又下起雪来了。

姜砚之撩了撩帘子,“惟秀你有没有觉得,今年冬日格外的冷,这雪是一场接一场的下。”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我们都觉得冷了,辽人肯定觉得更加冷……怕是他们活不下去,就要不安生的犯边了……”

她算是有点儿明白,为何明年一开春之后,她阿爹和哥哥就要北伐了。

怕是今年冬日,两国摩擦不断,官家觉得,辽人又冷又饿一个冬,正是虚弱之际,应该趁虚而入。

姜砚之伸出手去,接了一朵雪花儿,冰冰凉的,直接拍在了闵惟秀的手背上,乐呵呵的笑了起来,“惟秀别担心,若是你阿爹哥哥要出征,那我就给他们当监军去。我啥都不懂,都听你阿爹的!我就管管粮草,保证他们有饭吃。”

闵惟秀心中一暖,“姜砚之,谢谢你。”

姜砚之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儿,“应该的,你爹日后就是我爹嘛!”

“姜砚之!”闵惟秀气不打一处来,又拍了姜砚之一下,姜砚之疼得龇牙咧嘴的。

“惟秀惟秀,其实我不喜欢在大理寺,我还是想去开封府。”

闵惟秀一愣,“为什么?大理寺不是很好么?你看你今天断案,不就很威风?”

姜砚之摇了摇头,“大理寺也好,但是依法来断案,只要熟读大陈律,谁都可以来。但是通过现场的线索,通过看尸体上的痕迹,还抓住凶手,那可是谁都没有本大王厉害呐!”

“若是本大王在扬州做推官,漆氏绝对不可能冒名顶替,那些拍花子,还来不及跑,就被本大王一网打尽啦!”

“可惜了,我大兄死活不接收我去开封府了。”

闵惟秀见姜砚之有些沮丧,拿了一块肉干,递给了他,岂料姜砚之就着她的手,狠狠的咬了一口。

闵惟秀脸一红,臭不要脸的,骗取她的同情心。

“姜砚之!”

“在!”

第一百三十三章 假山上的孩子

姜砚之正说得开心,陡然之间,马车突然一个急停,吓了他一大跳。

闵惟秀心中有了不祥的预感,她同姜砚之在一起,莫非威力就那么大,这路上就又有人出事了?

她想着,有些迟疑的问道:“阿福,出什么事了?”

阿福应声道:“小娘,前头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好多人围成一团,把路给堵上了。这位阿婆,前头出了啥事了?”

一个过路的婆子摇了摇头,“造孽啊,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小衙内,小小年纪就没有了。这大宅子里的事情,谁说得清楚?他阿娘也是个彪的,抱着孩子尸体就要去开封府,这不孩子他爹出去好言相劝么?”

“这清官难断家务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老婆子还得回去烙饼儿,就不看这个热闹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在马车里听得那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两人无奈的下了马车。

反正也走不了了,还不如去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两人一路里挤进去,事情应该刚刚发生,尚未有官差前来。

只见在那雪地上,坐着一个衣着装扮华贵的妇人,有多华贵呢,嗯,那种感觉,就像是把一盒子首饰,全都见缝插针的插在自己的脑袋上了。

那妇人怀中抱着一个约莫六七岁的小童,那小童面色发青,显然已经没气儿了。

“我嫁给你这么多年,不说功劳,那也有苦劳。嫁过来之后,我肚子一直没有消息,我四处里寻医问药,那肚皮都快要给扎破了,才好不容易有了这么一坨金疙瘩。现在,他被你的那些妖精们害死了啊!”

那男子穿着一身便服,鼻下留着小胡子,紧皱着眉头,红着脸偷瞟着四周,压低声音说道:“你这是做什么?尧儿已经去了,应该让他早日入土为安。你有什么委屈同不满,咱们回家说,在外面嚷嚷,成何体统?”

那妇人嗖的一下站了起来,“你要脸?我可不要脸。我的儿子都死了,我还要什么脸。我告诉你,向朗,你要是不给我一个说话,我就我就……你们看到没有,老天爷下这么大的雪,就是说我儿子有冤屈啊!”

周围的人一阵哄笑起来,“这位夫人,如今正值隆冬,隔三差五都要下雪,那你的冤屈可真不少啊!”

那妇人跺了跺脚,胡乱的又坐了在了地上,“这我可不管,总之你不把那些妖精都卖掉,我就不进门。”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谁?谁?她说这家主人是谁?

向朗?这不就是那漆氏撒手不管的夫君么?

看来这些年,这厮是妻妾成群,小日子过得不错啊!

姜砚之想着,拽着闵惟秀走了出来,蹲下身子,二话不说的开始验看起地上的小童来。

那妇人警醒的看着他,怒道:“你这人是谁?为何要动我儿子。”

倒是向朗一惊,对着姜砚之拱手道:“三大王!”

周围的百姓都伸过头来看,有不少人都惊喜的呼道:“三大王,您回开封府啦!之前听说您出了城,我娘还哭了一场,说日后牛丢了,可没有人帮我们找牛啦!”

闵惟秀噗呲一下笑出了声,哈哈哈,姜砚之在百姓心中,就是找牛的!

姜砚之也不恼,笑眯眯的说道:“我现在不在开封府,去大理寺啦。你家那牛,喜欢隔壁村老王头家的小母牛,若是丢了,去他那儿找,一找一个准!”

那汉子听着也乐了,“敢情我家牛,还是个情圣啦!”

周围的人都你一言我一语的叽叽喳喳的说了起来。

向朗又是小心翼翼的拱了拱手,“三大王!”

姜砚之点了点头,“你家这孩子,是从假山上坠落,扭了脖子而死的么?”

不等向朗说话,向夫人就瞪圆了眼睛,“你就看这么一眼,就知道我儿子是怎么死了呢?”

“那您快帮我看看,我儿子是不是被那群小妖精给害死的。我就这么一个宝贝疙瘩,平日里什么水边山边,那是从来都不让他去玩儿的,他怎么可能好端端的,就从假山上脚一滑,不慎掉下来了呢?”

向朗瞪了妇人一眼,又对姜砚之拱了拱手,“三大王,这是下官的家事,下官就此一子,他顽皮不慎摔了下来,下官心中悲痛。这天寒地冻的,不如早些将孩子敛了,入土为安?”

闵惟秀听得来气,这厮当真是十年如一日。

不管什么时候,都是自己的官身,自己的脸面更加重要。

他一直这么说,就是觉得在外头,怕丢了脸,又怕这事儿传了出去,被参一本治家不严吧!

“一个孩子,莫名其妙的没了,怎么就是你的家事了?这么多双眼睛瞧着呢,这孩子的阿娘,分明就觉得孩子的死有蹊跷!你一个当爹的,怎么就这么无动于衷呢?真真的冷血无情!”

向朗抬起头来,怒道:“哪里来的毛头小子,不要多管闲事!”

闵惟秀被他气乐了,这厮八成没有瞧见,她是同姜砚之一起来的,她想着,捅了捅姜砚之,“三大王,他骂你是毛头小子,多管闲事!”

向朗嘴巴简直合不拢,天下竟然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众目睽睽之下,睁着眼睛说瞎话,他何时说三大王了!

姜砚之哼了一声,“论官职,本大王乃司大理寺,这命案如何管不得?论爵位,本大王乃是堂堂亲王,这开封府有人杀人害命,你让本大王瞧见了还装眼瞎么?”

向朗一愣,没有想到姜砚之劈头盖脸的就说了下来,三大王,您不光是瞎,您还聋啊!

姜砚之不理会向朗,问向了向夫人,“这孩子从假山上掉下来之后,你们给他换过衣衫,整理过了没有?”

向夫人摇了摇头,“没有!我虽然是一介妇人,但是也知道,开封府的官人们断案,那是要讲究证据的……他们要把我儿子埋了,我拔腿就跑,把他抱出来了。怎么着,三大王,是不是我儿子当真是被人害死的?”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握起了孩子的小手,又看了看孩子的鞋底。

“这个孩子,肯定不是自己个顽皮,才爬上假山的。首先,这孩子的手和脚都十分的干净,你瞧手指缝里,一点儿脏东西都没有,这不合常理。”

“假山乃是石头,在外头风吹日晒雨淋,多少都要生一些石苔。这孩子年纪还小,若是爬假山,需要手脚并用。他的手和鞋底应该多少会有一些脏脏的东西。”

“另外,你们不是说他从假山上脚下打滑,不慎掉下来扭了脖子?那么这鞋子是不对的。他出门,脚上却穿的室内穿的布鞋,若是打滑,鞋底也会出现打滑的痕迹,但是他的鞋底十分的干净,甚至可以说,这孩子几乎没有走几步路。”

闵惟秀也凑过去看了看,果然这孩子的鞋底子像是新的一般。

第一百三十四章 出人意料的凶手

向夫人点了点头,“我一把年纪,就这么一个宝贝疙瘩,平日里都恨不得一直抱着,这么天寒地冻的,我是怎么都不会让他出去玩儿的。我就是晌午打了个盹儿,孩子就出事了!”

姜砚之站起身来,指了指孩子的衣服,说道:“有的人或许要狡辩,说最近开封府雨雪不断,假山上的青苔之类的脏东西,全都被冲刷掉了,因此孩子手脚干净。”

“但是,你们看他的衣衫,衣衫上却是有一些黑绿色的脏痕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之前推断说,这孩子是从假山上坠下来的。这一点是没有错的。”

“他的确是从假山上掉下来过,但是并不是自己爬上去的,更不是脚下打滑,摔下来的。而是有人把他抱上去了,然后推下来的。”

闵惟秀勾了勾嘴角,姜砚之断案,就是这么的快!

“哎呀,这孩子是被人杀掉的呢,这事儿,现在不是你们的家事了吧,这是命案啊!”

闵惟秀看了向朗一眼!

向朗瞳孔猛的一缩,抿了抿嘴唇,然后红了眼,“尧儿啊,都怪我这个做爹的,是我糊涂啊,阿爹一定要抓到害死你的凶手。到底是谁这么狠心,连一个无辜的孩子都不放过!”

向夫人已经彻底要崩溃了,对着向朗噼里啪啦的就是一通抽,她满头的珠翠因为晃动太大,噼里啪啦的往地上掉。

那场面,让人瞧着又是心酸,又是好笑。

闵惟秀瞧着地上的孩子可怜,叹了口气,“对着姜砚之说道,咱们是否需要去假山那里看看?”

姜砚之点了点头,“走吧。”

二人说着,大摇大摆的进了向家的门,等向朗回过神来,两人都已经朝着假山的方向去了。

寿王府的侍卫,也见怪不怪了,跟着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

姜砚之瞧着闵惟秀连件披风都没有穿,赶忙将自己身上的披风解了下来,“惟秀,你怎么穿这么少,快把这个披上。”

闵惟秀摇了摇头,“我们习武之人,那血像是煮沸了的热水一般,暖和着呢,不用穿那么多。穿多了,手脚不灵便。”

她说着,还看了看裹得像是一个球似的姜砚之。

姜砚之脸一红,“是手脚有些不灵便。”

向府并不算大,但却是错落有致,应该是学了南地的雅致。

一座高高的假山,屹立在小池塘边,十分的扎眼。

地上原本有的血迹,已经被雪给覆盖住了,只留下些许的痕迹。

姜砚之吐出了一口热气,“这山比我想象的要陡多了,这证明我想的没有错,向尧年纪小,光靠自己个,根本就不可能只用脚走上去。”

闵惟秀点了点头,指了指这假山,又指了指周围,“你看这宅子,跟个鸟笼子似的,假山这里若是有什么动静,很快住在这附近宅院里的人,应该就能够听到动响跑出来了吧。”

向府围过来的人,都眼角抽了抽,在皇城根脚下,他们有这么大一个宅子,这人竟然说跟鸟笼子似的……

所以你们家到底有多大啊,这住在鸟笼子里的鸟,该是怎样一个庞然大物啊!

姜砚之伸手扣了扣那假山,问道:“谁是第一个发现向尧从山上掉下来摔死了的?”

其中一个管家模样的人回道:“是……是负责打扫这花园子的王婆子。”

一个老妇人一听点到了自己的名字,赶忙站了出来,“老奴是个扫地婆子,这不眼见着天又要下雪了,老奴便想着再看看路上有没有水,若是有水结了冰,主家走过摔倒了,那老婆子就罪过了。”

“刚来这里,就看到小主人……老婆子吓得大叫,不一会儿,就有好多人来了。”

闵惟秀看了姜砚之一眼,问道:“你家小主人,平日认生么?是谁最先来的这里。”

老妇人一愣,“家中就这么一个小主人,倒是不认生。是……是老夫人最先来的,然后夫人就来了。”

她说着,看了人群之中,杵着拐杖的一个白头发老妇人一眼。

那老妇人生了个吊梢眼,抿着嘴唇,一看就十分的严厉。

姜砚之笑了笑,“这位便是向老夫人吧,本大王乃是官家第三子,如今在大理寺任职。敢问老夫人当时是怎么回事?”

向老夫人对着姜砚之行了礼,“老身当时在院子里烤火,听到了花园子这边有人高声尖叫,于是便赶忙跑了过来,这一看,才得知我那苦命的孙儿……”

姜砚之又笑了笑,“敢问老夫人住在何处?你儿媳又住在哪里?”

向老夫人一愣,抬手指了指,“老身住在府中北角,儿媳毛氏住在花园边。”

“毛氏,你听到有人尖叫之后,大约多久,从屋子里跑出来,到这里来的?”

那毛氏有些恍惚,“我家尧儿觉轻,经常要找娘,我便是累了歇晌,那也是从来都不宽衣,不上床。就趴在那火盆子旁边睡,我那天特别累,不知道怎么就睡着了。但是王婆子的叫声太尖利了,我一听到,就问我的贴身婢女腊梅,我说尧儿呢?”

“腊梅说她去给尧儿炖蛋羹去了,我心中一惊,拔腿就跑,丝毫没有耽搁!”

向老夫人听得脸色一白,抓着拐杖的手紧了紧。

姜砚之又笑了。

“老夫人真是身体康健,健步如飞,不知道平日里都吃的什么药,本大王就厚着脸皮讨要一份,让祖母也用上一用。”

向老夫人稳了稳心神,“三大王,若是老身就住在这花园子边呢,或者当时就在花园边散步呢,你这推理,岂不是有太多偶然?”

姜砚之看了闵惟秀一眼,闵惟秀挺了挺胸膛,指了指老夫人手中的拐杖。

“你先前走过来的时候,我们就注意到了。你的腿脚并不灵便,手腕上戴着佛珠,打扮也十分的素净,显然是一个喜静之人。而你看看你的儿媳妇毛氏,满身珠翠,显然同你不是一路人。”

“她还说,你儿子有许多的妾室。你们府上不算大,这里有水有寒气,屋子又多,显然并非清净之地。你儿子又是个好名声的人,肯定不会把自己的母亲,安排在这种嘈杂,不适合礼佛的地方。”

其实不用推理,通常在贵族家中,老夫人都是一个人住在一个角落,同儿子的那些妻妾分开来,更加不会住在花园子边上了。

因为待客之时,花园会十分的嘈杂,老夫人怎么会住在这种地方。

毛氏到现在才明白过来,指着老夫人道:“你这个狠心的老婆子,平日里看我不顺眼就罢了,竟然连自己的亲孙子都杀啊!”

第一百三十五章 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向老夫人淡淡的看了她一眼,“你那孩子,又不是我向家的种,说什么亲孙子。我的亲孙子,不是早就被你们兄妹害死了么?”

毛氏一愣,“你这老婆子,在胡说些什么?”

向老夫人皱了皱眉头,惊讶的问道:“你不知道?”

毛氏莫名其妙的摇了摇头,“知道什么?”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一头雾水。

这向家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啊!

好似她同姜砚之走过的人家,全都是有故事的人家。

向老夫人用拐杖敲了敲地,红着眼睛说道:“这孩子,就是老婆子我,让柳嬷嬷给掼死的。我在附近瞧着,待有人发现了,便第一个出来,这样子,柳嬷嬷就能够悄无声息的站到我身后去。”

“她是我的贴身婆子,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我身后,因此压根儿不会惹人怀疑。可是啊,老天爷他该开眼的时候不开眼,该瞎的时候又不瞎。正好让三大王给撞见了这事儿。”

“老婆子这一辈子,相夫教子,从来都不说谎话。三大王心中跟明镜儿似的,老婆子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这都是一桩冤孽啊!这事儿,要从十多年说起了。”

在开封城外有一个小村庄,这里的百姓大多数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以种地为生。唯独有相邻的两家人,格外的不同。

一户姓漆,乃是当地的富户,祖上也是坐过官的。这家的郎君,屡试不第,便索性歇了心思,在村中开了一家私塾,教村中的孩童读书习字。也不靠这个赚钱,权当是做点善事,造福相邻了。

而这漆家隔壁,住的乃是第二户与众不同的人,这家人姓向,乃是从外地迁徙而来的。

这向家没有男主人,只得一寡母同一小童。

两家孩子一同读书习字,等到长大之后,自然而然的成了一对恩爱夫妻。

那一年,向朗高中进士,向夫人大喜,便带着他打算回家乡去祭祖,因为那会儿漆氏刚生完龙凤双胎不久,不宜远行。

母子二人便独自上了路。

岂料没有走出去多远,就遇到了那拦路的强人,被抓到了土匪山上去了。强人想要寻漆氏要钱,这时候,强人的亲妹子毛氏却动了恻隐之心,又瞧中了向朗的一张好脸。

向老夫人说着,愤愤的看向了毛氏,“老婆子同意我儿迎你进门,乃是权宜之策……可万万没有想到,你竟然当了真。这才有了后来的大祸。你也不想想,我儿乃是朝廷命官,岂可娶匪类为妻?”

毛氏惊慌失措的看向了众人,“我我……我家哥哥早就金盆洗手了,我们现在是良民……后来我下山知道向朗已经有了妻儿,便又回去了的……”

向老夫人一听,大哭起来,“你回去了?你是回去了,你回去了一哭二闹三上吊。没有过多久,我家中便出了大事,我的两个孙儿被那拍花子给拐了去。”

“而这个时候,你那个好哥哥跑了过来,说如果我们不兑现承诺,迎娶你进门,便要去宣扬说我儿子通匪,鱼死网破。他一条烂命不值得,可是我儿子,寒窗苦读数十载,好不容易才金榜题名,日后前程远大,怎么可以折在这种地方?”

“老婆子我当时被名利糊了眼,便同意了。可怜我那儿媳妇,乃是真真的烈性子,自请下堂,“变卖家产,去寻孩子去了。”

“这件事,压在我心中多年,实在是让我夜不能寐。后来你多年都没有身孕,心急得不行,突然有一日,说是有孕了,生下了尧儿。老婆子想着,这也就是命罢了。”

“就在上个月,我去赴宴,得了些罕见的果子,便想着送给尧儿吃。可巧让我听见了,你同你哥哥在假山后头说的那些话儿。尧儿根本就不是你生的,是你哥哥儿子。你这一家子,怎么这么狠的心啊!”

毛氏慌忙看向了向朗,“郎君郎君,我之前一直待在山上,没有爹娘。我哥哥是个粗人,也不知道怎么照顾小娘子。我也不知道我不能生啊……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我我……”

向朗已经如遭雷劈,呆滞的站在原地毫无反应了。

闵惟秀听着,不知道为何,觉得特别的痛快。

像向朗这样的渣男,就应该遭受这样的报应,简直是活该!

比起漆氏受的苦,他这么一点点,又算得了什么,还是自作自受!

向老夫人说着,冲了过来,甩了毛氏一个耳光,“光是这事儿,老婆子也不至于对一个孩子下如此毒手。你可知道,你那个没有人性的哥哥,做出了什么事情来?”

“我听到了这话之后,心中总是不得过。我仔细的回想了一下遇到你们之后的事情,才惊觉其中的不对劲。你拼了命要嫁进来的档口,怎么就那么的巧合,我的孙儿就被拍花子拐走了?”

“你哥哥是匪,连杀人的勾当都敢做,何况是拐孩子?你再看看你的满头珠翠,你说你哥哥金盆洗手了,在开封城外置了产业,我差点儿都信了。可你想想看,他大字不识一个,种点地儿,是如何给你这么多钱花的?”

“他种的是金子么?我越想越觉得疑惑,便悄悄的让柳嬷嬷去打听。”

向老夫人说着,嚎啕大哭起来,“这一打听,才知道你哥哥做的就是那拍花子的买卖啊。可不就是一本万利么?拐了别人的孩子去,像是货物一样的卖掉。我们向家同这样的人,沾上了干系,可不就是要断子绝孙啊!”

“我知道了这个消息,就去我那儿媳妇家中,想要告诉她这个消息。可是他们已经家破人亡,我那儿媳妇都不知道哪里去了啊!那漆家老哥哥一家子,待我们不薄,可是却因为我们,什么都没有了啊……”

“现在想来,我恨不得就在那土匪窝子里,被你哥哥一刀杀了,让我儿媳妇带着两个孩子自立门户,也好过如今!”

姜砚之一听,拽了向朗,拔腿就往外走,“惟秀,咱们走,去抓拐子头子去。向朗,你竟然敢娶匪类,乃是大罪,现在你将功折罪的最后一个机会来了。你阿娘老谋深算,只要是秘密,迟早有戳穿的一天。她这是割肉疗亲,保全你呐。”

向朗精神一凛,“三大王,跟我来!”

第一百三十六章 这个糟心孩子

官家最近很忧伤。

他坐在书房之中,看着摇头晃脑喝着茶水看热闹的近臣们,心中越发的忧伤。

“诸君,你们觉得寿王如何?”官家看似漫不经心的问道。

他实在是不知道拿这个该怎么办是好了,这他娘的简直是一个天生的讨债鬼啊!

官家想着,思绪有些飘远,想当年,林娘子还没有进宫,他当时独宠一位姓朱的娘子,那朱娘子虽然姓有点胖,但是长得一点都不像猪,像一只可怜巴巴的小鹿。

有一夜,他召朱娘子侍寝,正准备下口,突然一个小脑袋伸了出来,好奇的一直盯着朱娘子看,看得那朱小鹿瑟瑟发抖。

官家那叫一个气啊,“砚儿,你怎么跑到阿爹寝殿里来了,你母妃呢?”

他只当是蔡淑妃又出幺蛾子争宠。

可没有想到姜砚之一脸惊讶的看着他,“阿爹,你的床虽然很大,但是上头已经有三个人了,你还挤上去,不怕晚上掉下来吗?”

官家刚要发火,就瞧见了姜砚之真挚的眼神,这还是一个刚刚能把话说清楚的孩子啊,他哪里会撒谎。

再说了,老人不是常说,小孩子的眼睛纯真,看得见,旁人看不见的东西么?

“什么三个人?”官家小心翼翼的试探道,又赶忙卷了一个被子在身上,嗯,身上有些发凉。

姜砚之惊讶的退后了一步,“阿爹,有一个穿着蓝色衣服的男子,正躺在这个被子里呢,被你这么一卷,卷到你背上去了。他的舌头像……像小兔子的耳朵那么长……”

官家只觉得毛骨悚然,赶忙将被子扔掉了,也不听姜砚之说剩下的话了,抱起他大步流星的就跑掉了。

守在门口的太监一见姜砚之也出来了,官家还衣着如此清凉,吓得忙磕头,“官家,是奴没有守好门,让三殿下溜进去了,奴罪该万死。”

官家被冷风一吹,咳了咳,“朱娘子御前失仪……送回去吧。”

可怜他自打那次之后,换了一个寝殿,整整一个月没有召一个后妃,太后都以为他不能够人道了,说出来都是一把辛酸泪。

好在,这孩子平平安安的长大了,日后也不再胡言乱语了,还喜欢断案,在开封府也干得好好的。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生来坑你的人,并不会因为他长大了懂事了,就不坑你了。

这厮他走到哪里死到哪里啊,不少大臣都偷偷来告状了啊!

现在都快年节了,官家刚刚奋笔疾书,写好了年节夜宴上要说的话,看我们大陈,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幼有所养,老有所依。简直比大庆还要繁荣昌盛啊!

可这个死孩子,去了大理寺看卷宗,他都不省心啊!

大理寺不就是拿着卷宗看看,然后说,嗯,地方一审判得正确,复议驳回,按照原来的计划,该杀杀该流放的流放。

亦或是,嗯,判得不好,咱改改。

都是动动嘴巴的事情。

可是这死孩子,他抓了一大群拍花子啊,也不知道从哪里,救回来了那么多大童小童。

如今整个大理寺,天天都是哭天抢地啊,排队领孩子。整个开封府,那些花楼里的花娘,都不好意思唱小曲儿了啊!

毕竟别人失而复得,乃是又悲又喜之事!打扰人家团聚,那是要杀千刀的啊!

现在好了,他那个绞尽脑汁想出来的赞美自己的词,还怎么好意思说出来啊!

就在天子脚下啊,竟然还有这么惨绝人寰的事情啊……

官家一想,嘴角都要起泡了!

这种隐秘的心情,实在是难以言喻。

就好比他以为自己吃的是一个好果子,结果姜砚之在一旁上蹿下跳的喊着,“快来看啊,我爹吃的果子上好多虫!”

……

“三大王断案如神,以一抵十,有他来了,我们大理寺其他人,都可以歇着了”,说话的乃是大理寺的官员。

官家点了点头。

周围的人都是会看眼色的,其中一个姓王的老头子立马跳了出来,“老臣听闻三大王审案,强闯民宅,实在是太过嚣张。而且那向家的案子,还有抓拍花子的事,理应归开封府管辖,他一个大理寺的官员,怎么好过问?”

“官家,这样子大包大揽,其他的人,实在是不好做事。三大王乃是亲王,谁都要让他三分,他这样铁拳独断惯了,若是一直对倒是好,万一错了,岂不是谁也不敢说不,造成冤案?”

那个老头子还要继续说……却发现官家的脸色已经不对劲了。

官家的确是窝了一肚子的火,姜砚之再不好,也不至于那么差吧?

坐在一旁一直喝茶的武国公实在是忍不住了,“你儿子,你说好就好,你说不好就不好,问那么多做啥。照我说,三大王好得很,你们一个个的,自己不正直,遇到事情就推三阻四的,巴不得用锅盖子把天盖住,宁可天天喝粥,也怕被干饭磕了牙!”

“还有脸说别人干实事的人!啊呸……官家以后这样的事情,就别问我老闵了,有这功夫,我还不如去练练兵呢!”

武国公说着,站起身来就要走。

官家无语的摆了摆手,“闵公走慢些……诸君,今日就到这里了,且都先回去吧。”

秦相公有些黑线,喷涌而出的怼武国公的话已经到了嘴边了,还是强忍住了,不能骂不能骂,这是亲家!

而其他的文臣就没有那么好的心思了,一个个的都集火开始骂武国公去了。

秦相公加快了脚步,朝着武国公走了过去,“你做甚如此,他们说姜砚之,又没有说你。”

武国公哼了一声,“我看到这个场景,就想起了我们武将出征在外的时候。若是官家问了一句,你们觉得老闵如何?届时若是也有人说我的不是,却没有人站出来为我说话,岂不是心寒?”

“姜砚之做得如何,大家伙儿都心知肚明的,他明明就没有错,还总是有人弹劾于他,真是太搞笑了。你们这些文臣,不就是希望把所有的萝卜,都削成跟你们一样大小的萝卜么?人家姜砚之胖一些,你们就不乐意了,真是搞笑!”

“真正干实事的人,但凡做出了点成绩,就要被人扯后腿,长此以往下去,我大陈还有谁敢出头,大家都一起做缩头乌龟去吧,真是呸了狗了!”

这个时候,其他的大臣也走了过来,武国公看了看众人,说道:“姓王的,若是你孙子丢了,你还能够说得出姜砚之多管闲事这种话来,我老闵就算你有种!”

第一百三十七章 姜砚之迎客

姓王的老头儿胡子一揪,就要开骂,周围的人废了好大劲儿才给他拉住了,“这对面站着的是谁啊?是武国公啊,您想想吕相公当年被打成啥样儿了啊……”

“人家是相公,武国公都照揍不误,何况是你一个糟老头子啊……快别说了,拳头要来了……”

武国公见那姓王的老头明明气得要命,又不敢言语,哼了一些,鄙夷的看了他一眼,大声的喊了一个字,“怂!”

姓王的这下不能忍了,一口老血差点儿没有喷出来,“你你你……你……”

武国公懒得理会他,大步朝天的走掉了。

那姓王的一瞧,这简直就是彻底的轻蔑啊,眼前一黑,气晕了过去。

武国公对此毫不知情,也不关心。

逗那些糟老头子,还不如回家逗孙子呢。

他的脚刚迈进家门,就瞧着姜砚之扛着蔡忘跑来跑去的,逗着他直乐呵。

“嘿,我说你小子,寿王府和大理寺的饭还不够你吃的么?天天来我们家做甚?”武国公横了姜砚之一眼。

姜砚之笑了笑,“快过年了,没有事都休沐了,我府上的宋嬷嬷,特别会炖羊汤,我叫人端了一大锅来。闵公刚回来,外头冷着呢,快饮碗汤暖暖。”

武国公还要怼他,但看他一副笑脸模样,又想着之前这苦命的娃刚在朝堂之上被人参奏了一通,心中一软,“就你乖觉,也不枉费老闵今儿个替你说话。”

“你小子日后莫要多管闲事了,人家嫌弃你管的宽呢!你一个闲王,在家闲着吃吃喝喝不好么,非要找事!”

姜砚之苦笑出声,“不是我想管闲事,是那些事儿它谁都不找,偏生来找我啊!”

武国公一想,还真是这么回事,姜砚之都是无辜卷入的嘛!

这么一想,他也懒得浪费口舌,朝着临安长公主的院子走去,没有走几步,又回过头来说道:“以后你翻墙之前,先拿艾叶子把自己个熏一熏,我们府上的人本来就不多,不能再死了。”

说完,又回过来一把捞走了蔡忘,将他夹在腋下,昂首挺胸的走了。

姜砚之同情的看着扑腾着小脚丫子的蔡忘,顺带同情了一把自己。

过了一会儿,这才屁颠屁颠的跟了上去,走到了那岔道上儿一拐,便去了闵惟秀的院子里。

还没有进门,就瞧见闵惟秀兄妹二人走了出来,闵惟思的伤已经大好了,这一次被打,他清减了不少,又时刻忧心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人戳穿了身份,饭都吃不下去。

这一下子,脸都削尖了,也越发的怕冷,同姜砚之站在一块儿,嗯,那就是一对铜铃儿,圆滚滚的。

“忘儿呢,你不是带着他去院子里抓雀儿了么?”闵惟秀望了望,不见蔡忘,问道。

“被你阿爹掳走了。说起来,你们要一直叫他蔡忘么?不应该改姓闵么?”

闵惟思沉默了一会儿,“阿爹说,过年祭祖的时候,再给他改姓,就叫闵忘。”

姜砚之挠了挠头,总觉得闵家人取名字十分的随意啊!

你看看啊,闵家大娘子叫什么,叫闵仪,二娘子叫闵迩,三娘子叫闵珊,四娘子叫闵姒。这不就是一二三四?

但是闵惟秀嫡亲的兄妹却不是如此。

姜砚之想了想,“所以你们三兄妹的名字,是我姑母取的;而惟秀的那几个姐姐的名字,都是武国公取的?蔡忘这个名字,是惟思你取的吧?”

闵惟思一愣,“都说你是神探,连这个都能探得出来?”

姜砚之嘿嘿一笑,明显你们家男人同女人的画风不同嘛!

闵惟秀见他二人一直叨叨,无语的说道:“走罢,三叔都已经进城了,阿娘叫咱们去门口等着呢。你们再磨蹭,人都该来了。”

这闵老夫人共生三子,这闵家三叔是最少在家中待的,他论武不及长兄武国公,论文不及次兄闵进士,自己个捐了个官,一直外放,这么些年很少回开封。

便是他的妻子,也都是在地方上娶的,这么些年,一直都无子,只生了两个女儿,一个叫闵惟丹,一个叫闵惟青,因此之前,也不太受老夫人待见。

上辈子闵老夫人并没有出事,闵二叔此时也没有被赶出府,因此闵三叔一直到闵家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法,都没有出来冒过泡儿,若不是此番收到了来信,闵惟秀简直快要忘记,自家还有这么一号人了。

姜砚之听了,也不告辞,好奇的跟着闵惟秀兄妹一道儿往前门去。

闵惟秀兄妹二人,原本也不是细心的,这姜砚之又日日来,跟一家子人一样,竟然也没有觉得突兀。

三人带着仆从去了府门口,闵姒还有闵四叔一家三口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还没有站一会儿,就听到了马蹄声,远远的一个车队驶了过来,门房上牵马的小厮赶忙上前引路。

不一会儿,率先从马车上下来的一个中年男子。

闵惟秀好奇的瞧了瞧,此人身高八尺有余,生得十分的壮实,满面胡须,一身儒装穿得像是要被挤裂了一般。那种突兀之感,就像是一个五大三粗的土匪,穿上了女装一般。

闵惟秀给了闵惟思一个确认的眼神,没错!长得这么粗糙,一定是我三叔!

闵惟思回过神来,一个跨步上前,“三叔!”

闵三叔眼眶一红,“这是惟思吧,都长这么大了。”

他说着,四下里打量了一番,“之前在路上,我还说这开封府大变样了,一走到家门口,刚觉得什么都没有变,再一看到惟思惟秀,才惊觉我已经离家多年,孩子们都长大了,我也已经老了。”

他说着,又转向了闵四叔,兄弟二人拥抱了一番,一切尽在不言中。

倒是姜砚之,让闵三叔为难了,“这位是?”

姜砚之毫无反应,闵惟秀踹了他一脚,他才回过神来,赶忙点了点头,“哦,我是隔壁三大王。”

闵惟秀又踹了他一脚,“三叔不管他,上我们家打秋风的。”

闵三叔哪里敢怠慢,对着姜砚之行了礼。

姜砚之胡乱的挥了挥手,眼睛却一直盯着马车瞧。

闵惟秀顺着他的视线看了过去,只见马车上下来了两个如花似玉的小娘子,正是闵惟丹同闵惟青。

第一百三十八章 你家阿姐阴气重

闵惟秀瞥了姜砚之一眼,毫不犹豫的从他的脚背上踩了过去。

姜砚之疼得直抽抽,想要抱着脚跳几跳,但是穿的衣衫太多,连脚背都够不着。一旁杵着当柱子的路丙瞧了,没有眼看的把头扭到一边去了。

那马车上下来两个小娘子,一个穿着湖蓝色绣莲花的衣裙,另外一个则是穿着大红色绣着飞雀,乍一眼看上去,竟然同闵惟秀有几分相似。

那个穿着红裙子的小娘子,见姜砚之如此,噗呲一下笑出了声。

闵惟秀看了她一眼,“这位是惟青妹妹吧?”

闵惟青点了点头,朗声道:“我也就比你小三日,叫什么妹妹,叫我惟青便是。”

她的话一说完,旁边穿着蓝色衣裙的闵惟丹就轻轻的拽了拽她的衣衫,“惟青性子直率,惟秀莫要见怪。她没有见过几个外男,还请三大王莫要见怪。”

闵惟秀听得皱了皱眉头,淡淡的说道:“天气冷,三叔三婶大老远的舟车劳顿,先进府再说罢。”

闵惟青一听,像是一只小鸟一般,朝着闵三叔跑去,一把挽住了他的胳膊,“阿爹,青儿肚子都饿了,咱们快些进去罢。”

闵三婶此时也下了马车,她生得一副好相貌,尤其是一张脸,白里透红,完全不像是有这么大闺女的模样。

一行人进了府,闵惟秀见姜砚之还傻愣愣的站在门口,有些气不打一处来,“外男,你自己个回府去罢,没瞧见我们家来客人了。”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你说什么?”

闵惟秀心中越发的恼火,“我问你我家姐妹好不好看?”

姜砚之一愣,“你家姐妹长什么样?我没有注意看。”

一旁的路丙都看不下去了,忙补充道:“三大王,您刚刚一直盯着人家小娘子看呢,我瞧闵二郎都瞪了你好几眼了。”

姜砚之这才惊觉不对,慌忙摆了摆手,“不是不是,我可没有瞧她们。”

姜砚之说着,伸长脖子望了望,见他们都进去了,这才压低声音说道:“你们没有发现不对劲的地方吗?这辆马车的阴气十分的重。我先前以为是马车撞死过人,可是不太对劲。”

“你家两个姐妹,那个穿蓝色衣服的人,身上的阴气重得能够滴水了,若不是她有影子还会喘气,我都以为她是一个鬼了。你们看看她的影子,与旁人相比,有何不同?”

闵惟秀放目看了看,“她的影子很淡,淡得几乎快要看不见了。”

“我瞧她怕是被什么厉鬼给缠上了,若不想办法,不出一个月,就要一命呜呼了。”姜砚之郑重的说道。

闵惟秀惊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你不是说我们家煞气重,鬼不敢来么?”

之前在那个义庄,她可是看到了,自己身上的纯爷们之气,震得那些女鬼瑟瑟发抖的!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我没有瞧见她身上有鬼。而且之前你们家中可是有鬼的,这种同人有了牵扯的鬼,应当是没有那么怕的。”

闵惟秀深吸了一口气,“闵惟丹有事,那闵惟青呢?她有没有事?”

姜砚之摇了摇头,“你说那个穿红衣服的?她没有事。”

闵惟秀还想问,走在前头的闵惟思已经回过头来唤她了,“惟秀,你做什么,还不快来。”

“姜砚之,我要先进去了,家中有客人。”

姜砚之指了指自己的腿,欲哭无泪,“我就先回去了,我觉得腿肯定被你踩瘸了。”

他说着,指了指安喜同路丙,“你们两个站远一点,不许偷听啊!”

就在闵惟秀莫名其妙的时候,姜砚之突然凑了过来,“惟秀你生气了对不对?生气我看别的小娘子,嘿嘿。我的眼睛里只有两种人,一种是闵惟秀,另外一种,是除了闵惟秀以外的其他木头人!”

闵惟秀脸一红,抬脚就又要踢,臭不要脸的谁生气了!

姜砚之往后跳了一步,“不能踢,不能踢,再踢就要断了。我的腿若是断了,就不能同惟秀肩并肩了。”

闵惟秀哼了一声,从怀里掏出了一个药膏,扔给了姜砚之,“回去让路丙给你擦药,我练武经常受伤,用这个一夜就好了。我没有生气,就瞧你那见了美人走不动道的瓜娃子样,绝对丢脸死了。”

姜砚之听了也不恼,笑道:“惟秀把我当自己人,才会觉得丢脸啦,不然的话,肯定叉腰哈哈大笑,看,那个傻子!”

闵惟秀觉得若论耍嘴皮子,她绝对不是姜砚之的对手,索性作罢了,“我去打听一下,看闵惟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你回去了也别闲着,想想怎么抓鬼吧。”

姜砚之赶忙点头,对着路丙喊道:“你走那么远作甚,快些跟本大王回府了。”

路丙心中的小人跳了跳,闵五娘子,你能帮我再踹这个家伙一脚吗?

刚刚不是你要我走远的么?现在又……真心难伺候!

等看到闵惟秀进了府,姜砚之这才朝着自己家门口走去,“路丙啊,我好像不会抓鬼啊,咋整?”

路丙头别到一边去,“小的只是三大王的侍卫,也没有学过抓鬼!”

姜砚之伸出了一根手指头,“唉,本大王不爱喝酒,那一壶……”

路丙立马转过头来,“大王,您忘记了吗?您手中可是有当年大庆第一天师邓康王的笔记啊!”

姜砚之乐了,“走!快去看去!”

……

这边闵惟秀进了府,远远的,便听到了屋子里的热闹人声,有临安长公主在,就没有冷得掉的场。

“我还说,要给惟丹在开封府说上一门好亲事呢,没有想到,你们竟然都已经说好了。三弟妹,等明儿,我便叫人上门来,一定要给惟丹好好的挑嫁妆。”

闵惟秀一进门,就见闵惟丹低着头,整个耳朵脖子都是粉色的,瞧上去十分的可人。

但是她没有空来欣赏闵惟丹的美貌,而是一直盯着她的影子瞧。

她的影子当真是十分的淡,若旁人的影子是黑色的,那她的影子,便是灰色的。

不等闵惟秀插嘴,闵三叔突然站起身来,沉声说道:“阿娘她……阿娘她怎么样了?”

第一百三十九章 姜还是老的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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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里一下子寂静了下来。

“阿奶她有什么错,原本她同那李管家就是有亲事的……就算是有错,那也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她现在一把年纪了,你们还怎么忍心责怪于她。她操劳了一辈子,也该安度晚年了。”

闵惟秀听着这话,噗呲一下笑出了声。

闵惟青红了脸,没好气的看了过来,“你笑什么?”

闵惟秀眨了眨眼睛,“我觉得你十分的孝顺,实在是为闵家老祖宗开心呢。惟青说得真在理,一会儿我就把祖母送去你们那儿。”

闵惟青嗖的一下站了起来,“你说什么?有大伯父在,祖母怎么着也轮不到我们三房管。”

“啪啪啪”,闵惟秀鼓起掌来,“祖母既然不归你们三房管,那你之前哔哔那么多做什么?”

“怎么着,一甩嘴皮子,把那孝顺的大旗高高举起,然后让别人累死累活,你自己个在旁边做好人?慷他人之慨,这句话,你真是学得透透的了。”

闵惟青完全没有想到,闵惟秀说话就像是一把刀子一样,完全不给人留脸面。

眼泪唰的一下就掉了下来,“你一个做阿姐的,就这么欺负远道而来的妹妹?不怕传出去,对你的名声有碍么?”

闵惟秀简直不想同这个傻子说话了。

“咦,之前在门口,你不是说,大三天的阿姐,算不得阿姐么?现在你既然承认我是你阿姐了,那么做阿姐的,教妹妹做人,我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倒是你,一个晚辈,长辈们都没有说话,就站出来指手画脚的,还挺理直气壮!”

她竟然说闵老夫人没有错?

她喜欢姓李的,就同老国公和离了,去同姓李的一块儿吃糠咽菜不就好了么?既想要荣华富贵,又想要老情人,天底下哪里有这等好事?

等何况,在闵惟秀心中,闵老夫人上辈子可是狠狠的插了她们一家子一刀。

这辈子,闵惟芬去搞闵惟思的事,她就不信,其中没有闵老夫人的手笔。

若不是念着武国公对她还有母子情分在,她早就恨不得一棒子把那老妖婆打死了。

还没有出,让她安度晚年,美得她呢!

临安长公主听到现在,这才瞪了闵惟秀一眼,对着闵三叔夫妻笑道:“惟秀这孩子,被她阿爹还有舅舅宠坏了,脾气大得很,都怪我管教不严。阿娘好着呢,我着了仆妇二十人,日日伺候着阿娘。”

“她的吃穿用度,一应俱全。只不过出了那档子事情,阿娘喜欢清静,觉得见了我们也尴尬,只一心……一心给那李管家还有那个儿子祈福求佛……我们也不好去打扰。”

“不过每逢初一十五,晨昏定省是万万没有省的。如果这还不是安度晚年,我这个做大伯娘的,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做了,还请惟青指教一二。”

闵惟秀听得心中啪啪的鼓掌,姜还是老的辣啊!

她阿娘就是会说话,闵惟青想给她们扣一个不孝顺的帽子,门都没有!

闵三叔同闵三婶一下子着急了起来,闵惟青一个做晚辈的,若当真对着临安长公主说三道四的,那成什么样子了。

临安长公主拨了拨茶盖子,话锋一转,又说道:“有一件事,我这个做大嫂的不明白,还请问阿弟。我们为了维护阿爹阿娘的颜面,只说那姓李的害死了阿娘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顶替进了府,便是那闵二郎。”

“我家夫君,怕说了真相,阿弟你受不住,对你们也是这么说的。那么,惟青侄女儿,应该只会同情祖母,又怎么会谈什么是非对错呢?”

“莫非,三弟你们一家子,早就知晓了。只是瞒着你大兄同四弟呢。”

武国公同闵惟秀两个傻子对视了一眼,这才想明白其中的问题所在,异口同声的说道:“什么,你们早就知道啦!”

临安长公主抽了抽嘴角,她还以为闵惟秀日日跟着姜砚之断案,多少学聪明了一点,但是,种的明明是瓜娃子,你想要她变成聪明豆,那是她奢望了。

闵三叔眼眶一红,扑上来抱着武国公就嚎啕大哭起来,“大兄,我心里苦啊,我心里苦啊!”

闵惟秀悄悄的退了一步,三叔啊,你一个满脸胡子的大老爷们,能别抱别哭吗?

看得让人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啊!

武国公将他一把推开,怒吼道:“你他娘的给老子说清楚,你知道为何不早说?”

闵三叔吸了吸鼻子,“打小儿,阿娘就偏疼二哥,你常年在外打仗,心比那缸还粗,压根儿不在乎;小老四呢,那不是阿娘亲生的,他觉得理所应当,倒是也日子好过。”

闵四叔听得,憨厚的挠了挠头,他一个庶出的,很自觉的减少自己的存在感,从来不在嫡母面前晃荡,若不是还姓了个闵字,简直就不是这家里的人。

闵三叔又拿出帕子擦了擦鼻涕,“人都说,娘疼幺子,爷痛长孙!我明明就是阿娘最小的儿子,可是阿娘更加喜欢二哥!后来有一日,我……我瞧见阿娘同……同那李管家私会,还带着二哥……”

“我那叫一个又惊又怕……所以立马求了大兄你,帮我谋了个差事,远远的逃开了开封府。我胆子小啊,我想着,万一啊,万一啊,我也不是我爹亲生的,那可如何是好?”

“按照阿爹那个暴脾气,还不把我们全杀了。所以这么多年,我一直不敢回来啊,我怕啊!这次你来信,说二哥的事情,我就知道了啊!我……我想着,到底还是应该搞明白了,我到底是谁的儿子啊!”

“我不是不想告诉你,我是不敢告诉你啊,你的脾气像了阿爹,万一万一你下子没有想开……”

闵惟秀简直无语了,三叔啊,你只要找个镜子照一照,就知道你绝对是老国公的儿子啊!

你担心受怕这么多年,就是吃饱了撑的啊!

武国公一把将闵三叔推开,抬手就想揍他,“你个臭小子,我说怎么有一段时日,你恨不得抱着我大腿睡呢!你摸摸自己的胡子,再看看自己的块头?你觉得还用问阿娘吗?”

闵三叔乐了,过了一会儿,又艰难的小声说道:“大兄,你确定吗?不会除了李管家,还有别的王管家之类的么?”

闵惟秀差点把口水喷出来!

第一百四十章 鬼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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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惟秀觉得,幸亏这屋子里都是自己家人,若是管家在,那还不得吓跪了去。

武国公这下子真忍不住了,一巴掌就呼了过去,打得闵三叔晕乎乎的,闵惟青立马冲了过来,挡在了闵三叔的前头,对着武国公咆哮道:“你为什么打我爹?武国公了不起啊!”

武国公看了闵惟秀一眼,快把这个傻子拉开,我不打女人的。

闵惟秀回了他一个愤怒的眼神,你不打女人?那你咋天天打我!

武国公又看了闵惟秀一眼,你是女人?不好意思,阿爹忘记了。

闵惟秀气了个倒仰,她到底生活在一个什么二愣子家族里啊!

当然了,每个二愣子都觉得别人是二愣子,只有自己一个人是聪明人。

闵三叔回过神来,将闵惟青拉开了,高兴的说道:“阿爹这么多年,一颗心总算放回肚子里了。这是我亲哥啊,若不是亲哥,你大伯哪里会下手这么轻,早就一拳把我打死了。哈哈,这下子我可以睡一个安稳觉了。”

他说着,有些尴尬的说道:“大兄,你不怪我这样想阿娘吧。我……打小阿娘也不喜欢我,我都是奶嬷嬷带大的,又很小就离了家……那日肮脏的一幕,实在是印在我心中,刻骨铭心。”

闵三叔说着,叹了口气,“你别看我如今一把年纪,闺女都要出嫁了,我还经常被噩梦惊醒,吓得要命。梦到阿娘发现我了,要杀了我灭口,有时候又说,来来来,这个才是你爹……”

“虽然说出来难为情,但是我当真是不吐不快。有时候我又做梦,梦到阿爹发现了,要杀了我们,我站在那里,不知道帮谁才好,阿娘有错,但那也是把我生下来的人……我……大兄,都怪我没有用,不敢说出来,只敢远远的逃开了。”

武国公伸出手来,闵惟青以为他又要打人。

武国公却像是平日里对待闵惟秀一样,揉了揉闵三叔的脑袋。

闵三叔眼眶一红,“大兄,小时候,你安慰我的时候,也是这样揉我的脑袋的。”

武国公点了点头,“你想去看阿娘,就去看吧。告诉她别再整幺蛾子了,不然,别怪我不客气了。”

闵三叔摇了摇头,“明日再去罢。”

闵惟秀冷眼看着,明明是兄友弟恭的一幕,她却半点都开心不起来。

上辈子的时候,家里出了事,三叔也还像缩头乌龟一般,半句话也没有替他们大房说。

这样的人,像是缠枝花一样,到了关键时刻,真的能够靠得住么?

不过经过闵三叔这么一番折腾,屋子里的人,好似都亲近了几分,没有之前因为太久不见的疏离感了。

闵惟秀这才又关注起闵惟丹起来。

她生得十分的好看,不像闵三叔,倒是像极了闵三婶。

一样的皮肤白得宛若羊脂,生了一双好看的丹凤眼,眼角轻轻上挑,显得颇有几分妩媚之色,一双薄唇是好看的桃粉色,真正是男子会夸赞美貌的那种小娘子。

难怪姜砚之看呆了。

闵惟丹看闵惟秀看过来,对着她笑了笑。

这时候闵三婶已经热络了起来,“这次一回来,当真是觉得我们已经老了。你瞧,惟学已经定了亲事,惟思的孩子都会说话了,几个大侄女,也就是四娘同五娘还待字闺中了。大嫂,我可真是羡慕你,日后就享儿孙福了。”

“我就没有用,只生了两个闺女,纳了妾室,也都没有生出半个儿子来,实在是……”

临安长公主笑了笑,“瞧你说这个,你的两个闺女,个个出挑!说起来,惟丹说的是哪户人家?是怎么合上的?”

闵惟秀一听,想起姜砚之交代的事情,竖起了耳朵。

闵三婶显然对闵惟丹的亲事特别的满意,笑道:“说起来也是缘分。说的呀,乃是张御史家的长子,虽然不是什么勋贵之家,但是你三弟也就是做了个芝麻绿豆大的官儿,正是门当户对,我倒是想着,人品端方就好。”

这开封城中,一块板砖掉下来,就能够砸中三个官儿,临安长公主显然不可能把所有的人全都记住。

闵惟秀也实在想不起来一个什么姓张的御史,毕竟他们是武将,别说一个御史了,就是吕相公,他也只知道说那个姓吕的老头儿。

其他的官员,说起来都是,姓王的老头儿,姓李的胖子,姓张的麻子……要不被人参嚣张跋扈呢!

“人品端方就好,这么说来,已经相看过那张家小郎君么?”

闵惟丹羞涩的低下了头。

闵三婶乐得合不拢嘴,“说起来也是缘分。秀州雨水多,每到梅雨时节,我这个人怎么都不得劲,两个孩子瞧着心急,便去附近的庙里给我祈福。那日雨下得特别大,回来的路上,不慎撞到了张衙内。”

“两个孩子吓得不行,好在张衙内只是轻微的擦伤了。那张衙内是个懂礼数的,得知我身子不好,特定提了些开封府带去的吃食,说以慰我思乡之情。”

“他家舅父,也在秀州做官,这一来二去的。张衙内便看中了我们惟丹,便请了他舅父做媒,登门求亲,我也觉得这孩子脾气好,便应了。”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那张衙内,你们就没有打听一下?”

闵惟青一听,有些不高兴起来,“自然是打听了的,我娘舅也在开封府做官的,阿娘托他们打听过了,张御史家的确是有这么一个长公子,名叫张俭,春上去了秀州看舅舅。”

“我阿娘就我们这两个女儿,自然是看得像是手心里的宝一样,都打听得清清楚楚的。”

闵惟秀就无语了,这闵惟青这拽得二五八万似的性子,是如何养出来的啊!

真是够了!

临安长公主笑了笑,“打听清楚了就好,说起来你们舟车劳顿也辛苦了,看看是先用饭还是先去歇个晌,厨上一直准备着,你们的院子,早早的我也叫人收拾好了。”

闵三叔一听,赶忙行了礼,“我们先用了饭,再休息不迟,多谢嫂嫂操劳。”

闵惟秀想了想,又问道:“不知道阿姐的婚期定在哪一日,惟秀也好准备贺礼。”

闵惟丹红了脸,“张家着急,我在年前就要出嫁了。”

临安长公主一愣,“这可是没有几日了!”

第一百四十一章 鬼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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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惟秀一听,也觉得奇怪起来,这都已经入了腊月,离年节不过半个月了。闵惟丹若是想要从武国公府上出嫁,怎么着三叔三婶一家子,也应该提前来信,让他们有所准备才是。

不然的话,又是要采买,又是备席面,还有请宾客的问题。

总不能够武国公府的小娘子出嫁,冷冷清清的没有人来吧?

闵惟秀突然灵光一闪,看向了闵惟丹的小腹,该不会已经珠胎暗结了,所以这么着急吧!

她看得隐晦,闵惟丹并没有发现,只是红着脸上,“张家是御史,不喜张扬,怕被人参。给长公主添麻烦了。”

临安长公主收回了错愕的眼神,笑道:“无妨无妨,我才嫁了三娘,又在给大郎准备婚事,这操办起来,十分的熟练,定在了那一日,我好快些准备起来。”

闵三婶笑了笑,“这嫁妆什么的,我在开封府有一些铺子,提前叫掌柜的给置办好了。其他的就要劳烦大嫂了,尤其是想给惟丹挑选一些京中时兴的首饰。”

临安长公主点了点头,“这是肯定的,明日咱们就让银泰楼的拿小册子来,给惟丹挑。我也不拦着你们多说了,咱们边吃边说。”

许是因为舟车劳顿,三叔一家子胡乱的吃了些,便回自己家的小院歇息去了。

闵惟秀也没有再开口问闵惟丹,她算是瞧出来了,这一家子人糊涂着呢。

“阿娘,我出去一会儿。”闵惟秀将茶盏一搁,讨好的笑了笑。

临安长公主瞪了她一眼,骂道:“你别胡乱的多管闲事,我瞧你三婶对这桩亲事满意着呢。”

闵惟秀拍了拍胸脯,“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这我知道的!”

若不是闵惟丹快要死了,就凭闵惟青那么讨厌的性子,她才懒得管三叔家的事情呢。

临安长公主摆了摆手:“你快滚吧,在家中也帮不上忙,看着就来气。”

闵惟思一听,忙不迭的跟着闵惟秀就要走,临安长公主的茶盏一搁,“你跑到哪里去,你都是孩子爹了,还想出去玩,还不带忘儿去。”

闵惟思欲哭无泪,天知道自从蔡忘进了府,他已经变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媳妇了。

唯一一次出门,嗯,就是今日,站在大门口接三叔。

凭什么小娘子都能够出去浪,他却不能!

临安长公主斜了他一眼,“你阿妹那是一般的小娘子么?你若是掰手腕子比她强,我也让你出去。”

闵惟思顿时歇了心思,“阿娘,我不是要出门,我是要去书房温书。”

说完拔腿就跑了。

临安长公主摇了摇头,对着身后的嬷嬷说道:“你去看忘儿醒了没有,醒了喂他吃一些蛋羹。这一家子,没有一个省心的。”

闵惟秀可不管这么多,她轻车熟路的一翻墙,就进了寿王府。

姜砚之像是长了眼睛一样,嗖嗖的就飞奔了过来,“怎么样怎么样,有什么眉目么?”

闵惟秀点了点头,“咱们先去张御史家,边走边说。你之前不是说马车上有阴气,你以为是马车撞死了人么?她们那个马车,的确是撞过人,不过没死。”

“撞的就是那张御史家的儿子。现在那个叫张俭的,同闵惟丹定了亲事,三日后便要来迎亲了。你说说看,若是那张御史同我们家定了亲事,我阿爹哥哥在朝堂行走,我同阿娘也经常去酒宴。”

“怎么半点风声都没有听到呢?这亲事早就定下了的话,逢年过节的,怎么着也该走动起来吧,见了面,怎么着也该问个好,才符合礼数吧?但是我阿爹阿娘,对他们一家子,一点印象都没有呢。”

姜砚之摸了摸下巴,“这么一说,的确是很古怪。三日,那时间也太紧了吧?那有这么着急结亲的,莫非你是阿姐已经,啧啧……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闵惟秀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脑袋上,“胡乱说些什么呢,没得污了人家小娘子的清白。你不知道,小娘子们活得有多艰难啊!”

坐着一旁的安喜心中暗自嘀咕,小娘啊,你忘记刚刚你也是这么看人家肚子的么?

姜砚之疼得直抽抽,“我就认识惟秀一个小娘子,我看你活得一点都不艰难啊!”

闵惟秀恨不得又踹他一脚,路丙对这开封府十分的熟悉,不多时就驾着车到了张御史的府上。

马车才一停住,张家的门房便看了过来,姜砚之同闵惟秀跳下了马车。

那门房一看,拔腿就跑,“郎君,娘子,不好了,黑白无常上咱们家来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呆愣在原地,路丙同安喜实在没有忍住,哈哈大笑起来。

不一会儿,那张御史同张夫人便迎了出来,张御史有些尴尬的看了姜砚之一眼,鼓起勇气说道:“三大王,就算是下官参了你只手遮天,你也不能打上门来不是?”

姜砚之惊讶的跳了脚,将手一伸,问道:“今儿有太阳么?”

张御史不明所以,“将出不出。”

姜砚之笑了笑,“你瞧,我把手伸到你的面前了,你还能够看得见天,我连你的眼睛都遮不住,你说我只手遮天?”

张御史脸一红,“你你你……望文生义!”

闵惟秀噗呲一下没有忍住,笑道:“张御史,我是武国公府的闵惟秀,我三叔一家子,已经回开封府了。”

张御史一愣,“我虽然也参过武国公,但那是很久之前的事情,难不成你还要来打我?”

闵惟秀也愣住了,“我三叔一家子,已经回开封府了?”

张御史看了张夫人一眼,“咱们家同闵三郎并无往来,素不相识,闵五娘子何故有此一问?”

擦,三日之后,我家阿姐就要嫁给你儿子了,你竟然说并无往来,素不相识?

闵惟秀心中敲起了边鼓,那么同闵惟丹结亲的那个人是谁啊?

“请问张御史家大郎,是不是名叫张俭,今年春日,去了秀州探望他舅父。”

闵惟秀的话音刚落,张夫人便哽咽了起来。

“我家大郎,的确是叫张俭。不过,他在秀州的时候,出了一场意外,人已经没了。三大王同闵五娘子可是认识小儿?”

第一百四十二章 鬼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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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心中都有了不好的预感。

该不会,那个同闵惟丹定亲的张俭,压根儿就是一个鬼吧?

可是从闵三婶的话中来看,他们一家子,可都见过张俭了,他们都没有瞧出异常来,可见这张俭同活人几乎毫无差别。

这就厉害了。

还有,闵三婶还说,是张俭的舅父替他上门求的亲。

这个舅父又是怎么回事?

至于张家人撒谎,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哪个做母亲的会撒谎说自己的儿子死了,而且张家静悄悄的,半点都不像是要办喜事的样子。

“我同张兄有过几面之缘,还听他说过家中想要他早些成亲……”

张夫人一听,眼泪唰唰的往下流,她侧开身子,“三大王,闵五娘子,还请进来说话。说起来,俭儿这事,都怪我。我们张家五代单传,我也只有俭儿一个儿子。我便想让他早些成亲生子。”

“可是他这个人,脾气倔得很,非说要等金榜题名之后,再行嫁娶之事。我怕他不学好,也管得十分的严,他走了之后,三大王你还是第一个登门的友人。”

“今年春日的时候,他落了榜,我便选了几家的小娘子,想问问他的意思”,张夫人说着,亲手斟了茶来。

闵惟秀这才有心打量起张家来。

这简直是她见过的最小的宅院了,比之前去过的向家还要小,家中也只有三两个仆人,正躲在一旁瑟瑟发抖。

“可是俭儿却是看也没有看。许是他嫌我念叨着泛了,便说要去秀州看他舅舅。我拗不过他,便着了家丁,送他去散散心。岂料这一别,便是天人永隔。”

张夫人说着,又拿着帕子擦了擦眼泪。

闵惟秀听得偷偷看了姜砚之一眼,这厮脑袋瓜子是怎么长的,他怎么就知道张家人想要张俭早些成亲呢?

姜砚之叹了口气,欲言又止的问道:“那张兄他……”

“秀州多阴雨,那会儿正是梅雨季节,俭儿带了小厮一块儿,去秀州有名的一家寺庙里去吃斋菜,半路上他的马车坏了。小厮便步行上山,想要寻庙里的僧人前来相助。”

“俭儿则是留在原地,等人前来。可等小厮带着人去的时候,他已经倒在了地上,不省人事了。我们夫妻二人,白发人送黑发人,实在是……三大王,多谢你来看俭儿,我知道他活在这个世上,并不是孤零零的,还有可以说话的人,心中多少好受了一些。”

姜砚之安慰了她一番,同闵惟秀一道儿给张俭上了香,便告辞出了门。

几人上了马车,都心有余悸。

尤其是安喜,煞白着小脸说道:“小小小娘……那张俭已经死了,可是丹娘不是三日后就要出嫁了么?嫁到哪哪里去……”

闵惟秀赶忙给安喜塞了一个果子,她拽在手心里,这才觉得魂回来了一般。

“三大王,小娘,你们怎么不告诉张御史,说丹娘同张俭定亲的事?”

闵惟秀摇了摇头,“张俭已经死了半年了,他们好不容易才熬了过来。咱们现在,还不知道那个同我阿姐定亲的张俭到底是鬼魂,还是有人假冒的,亦或是别的鬼……何必说出来,让他们又徒增烦恼。”

“尤其是张夫人,她心中肯定很责怪自己,觉得是自己非让张俭娶妻,惹恼了他,他才去了秀州,然后死了的。”

姜砚之点了点头,“惟秀说得没有错,咱们还是先打探好情况。不过,从闵惟丹身上的阴气来看,八成同她定亲的人,是鬼不是人。”

闵惟秀好奇的看了他一眼,“之前我就想问了,你是怎么知道,张夫人想要他早日成亲的?”

“你看那张俭,死了之后还惦记着娶妻,这分明是有执念啊!而且,哪个阿娘不催着儿子早日娶妻抱孙子的,这种事情,一说一个准。”

好吧……还能这样!

姜砚之说着,一脸正色起来,“惟秀,你要做好准备,这鬼怕是同你阿姐纠缠很深。若是我没有猜错的话,当初应该就是你阿姐坐的马车,撞死了张俭。张俭死不瞑目,所以缠上她了。”

“我翻邓康王的笔记,上头说,那些鬼,都是因为有执念,所以才迟迟的不肯转世投胎的。张家五代单传,张俭死的时候,怕想的是,张家的根在他这里就断了……”

“那么,你觉得他未完成的心愿是什么?”

闵惟秀身上的鸡皮疙瘩一下子就起来了。

“娶妻生子。”

姜砚之郑重的点了点头。

娶妻不可怕,生子才可怕。

“可是我有一个疑问,按照我三婶的说话,当时闵惟丹同闵惟青,是一起坐在马车上的。那么,为什么张俭缠住的是闵惟丹,而不是闵惟青呢?”

“还有,我三婶说,是张俭的舅父登门提的亲,张俭那时候已经死了,他的舅父怎么会为他去提亲?我三婶的娘家人,还去张家打听了,那会儿张俭应该已经扶灵回了开封府了,去打听的人,难不成就不知道?”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看来,这其中还有故事,咱们得去问问你三婶还有阿姐才知道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刚才安喜说的那个,是一个大问题。三日之后,那个鬼来迎亲,把人迎去哪里?按照你说的影子同阴气,会不会,三日之后,新婚之夜,便是闵惟丹的死期?”

不用姜砚之回答,闵惟秀都能够想到,倘若他们两个不能够阻止。

那么三日之后,张俭怕是要把闵惟丹带入坟墓里去入洞房了。

简直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

路丙驾着马车,一行人又回了武国公府,这时候,天已经微微有些擦黑了。

闵惟秀看着地上自己同姜砚之黑黝黝的影子,又忍不住去看了看路丙同安喜的,这才松了一口气。

“小五,怎么站在门口也不进去,三叔他们回来了么?”

闵惟秀回头一看,只见闵惟学翻身下了马,手中还拿着两个糖人儿,他递了一个给闵惟秀,又摸了摸她的脑袋,“一个给你,一个给忘儿的。没有想到砚之在,没有给你买。”

姜砚之笑了笑,闵惟学自打同吕静姝定了亲之后,整个人都柔和了不少,说话都有些温文尔雅起来。

闵惟秀下意识的看了看他的影子,这才接过了糖人,“走吧,先进去再说。”

第一百四十三章 鬼婚(四)

武国公府内,明显比闵惟秀走的时候,要忙碌了一些。

毕竟闵惟丹三日后就要大婚,临安长公主连庶出的女儿出嫁,都弄得热热闹闹的,没有理由,到了侄女这里,就不上心了。

闵惟秀领着姜砚之直接进了院门,因为他常来,府上的人都不通报了。

“哎呀,是你!三大王!”闵惟秀还没有来得及说话,里头正在帮闵惟丹选首饰的闵惟青,便大声惊呼起来。

姜砚之一个激灵,果断的往闵惟秀身后微微挪了一步,然后对临安长公主行了礼,“姑母。”

临安长公主笑了笑,“砚之来了,正好厨上做了醉鱼,你爱吃。”

姜砚之喜上眉梢,再一看闵惟丹的影子,那份喜顿时收敛了起来。

他二话不说,伸出手来,指了指地,“惟秀,你看!”

闵惟秀低头一看,顿时大骇,只见闵惟丹的影子,还是淡淡的,却偏生在小腹那,有一团浓重的黑影。

你看着他,他好似还蠕动了一下一般。

闵惟丹的小腹平坦,但是那影子,像是突然怀孕显怀了一般。

她看着,都忍不住同姜砚之一道儿,往后退了好几步。

姜砚之吞了吞口水,结结巴巴的说道:“鬼……鬼胎。”

闵家人也顺着姜砚之的手所指的方向看过去,闵惟丹两姐妹,顿时吓得尖叫起来。

闵三婶腿一软,从椅子上滑落,惊恐的问道:“你……你说什么?”

闵惟秀看了看她,又看了看闵惟青,“我们去张御史府上打听过了,他家的确是有一个儿子名叫张俭,但是那个张俭,在秀州的一个下雨天,突然死在路边了。你们想起什么来了么?”

闵三婶一听,拼命的摇头,“不可能,不可能,我们还见过张俭,他好端端的一个人,能说会道的,来过我家好几回……”

闵三婶说着,脸上的表情越发的惊恐,原本摇着的头,顿时以一种诡异的方式戛然而止。

“你想到了什么?”姜砚之问道。

整个屋子里,都听到了闵三婶的吞咽之声,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指向了地上闵惟丹的影子,轻轻的唤了一句,“张俭……”

肚子处的那团黑影,像是听到了什么熟悉的词一样,兴奋的蠕动了起来。

闵惟青一声尖叫,顿时晕了过去,倒是闵惟丹,一张脸白得跟鬼一样,却还一直强撑着。

闵三婶像是看怪物一样的看着闵惟丹,忍不住往后退了好些步,这才说道:“那个人,几次登门,都是夜里来的。我当时心中欢喜,并未觉得奇怪……惟丹,到底是怎么回事,当时你们说在路上不慎撞倒了他,说他只是轻微的受伤。”

她再也不敢提张俭这个名字了。

闵惟秀见闵惟青软倒在椅子上无人问津,勾了勾嘴角,急忙跑了过去,对着她的人中就是一顿猛掐,闵惟青只觉得自己的嘴巴皮子都要被戳穿了,嗖了一下清醒了过来。

她一睁开眼睛,却也顾不得说闵惟秀,急忙的跑了姜砚之的身后,“三大王,救我!”

姜砚之瞟了闵惟秀一眼,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的奔到了闵惟秀身边,留下了一脸懵的闵惟青。

原本恐怖的气氛,被他们三人这样一闹,倒没有那么让人窒息了。

闵惟丹煞白着脸,依旧惊恐的看着自己的肚子,眼泪顺着双颊流了下来,“惟青……”

闵惟青转了转身,不言语。

闵惟丹深吸了一口气,说起了当日之事。

……

在秀州城郊外,有一座灵秀峰,灵秀峰上有一座灵秀庙,灵秀庙里头,有一汪圣泉。

庙中的僧人用这圣泉水做的斋菜,远近闻名,不光是味道鲜美,而且传说能够延年益寿。

因此这灵秀庙那叫一个香火鼎盛。

那日姐妹二人在庙中祈福之后,便叫了一桌子的斋菜,用那食盒装好了,准备提回家去带给阿娘吃。

岂料二人刚走到那庙门口,便下起了瓢泼大雨。

“两位小娘,这雨来得急,跟瀑布似的,老汉赶车,都看不见前路,不如咱们在庙里等一等,等雨停了,再行回城吧?”给闵家赶车的车夫姓杨,乃是秀州本地人士。

“那可不行,这斋菜若是凉了再热过,就失去了灵性。我阿娘病得厉害,为人子女的,不应该为了父母舍身取义么?这么一点雨算什么?你这么说,是要我们做那不孝顺之人么?”

车夫的话音刚落,闵惟青便噼里啪啦的反驳了他一通。

闵惟丹有心要打圆场,可闵惟青这帽子实在是扣得大,她正在择婿的关键时刻,也不想担上不孝顺的名声。

再则她性子温和,姐妹二人,虽然闵惟青年纪小,但遇事做主的,反倒是她。

车夫一听,心中也有气了,“小娘,老汉好心相劝,我赶车已经三十载了,这种鬼见愁的天气,也是万万不敢出门的。这种雨来得急,去得也急,稍微等一会儿,就好了,不会耽误的。我上有老,下有小,万一出了什么事……”

闵惟青哼了一声,拉着闵惟丹就上了马车,“我今儿个就偏要去了。你当赶车谁不会似的,不用你,我连骑马都会,还怕了赶车。等我回了府,一定要跟我阿爹说,不要你给我家赶车了。”

闵惟青说着,推了她的贴身丫鬟小文一下,“你坐前头,赶车。你不是说,你阿爹也是车把式么?你赶。”

小文一愣,结结巴巴的说道:“小娘,我阿爹是车把式,但我不是啊!”

闵惟青一时气血上了头,将小文一推,“我来赶。阿姐,你想想看啊,若是今日我们把这吃食,安安稳稳的送给阿娘吃,阿娘病好了,这一传出去,还不人人夸赞我们孝顺。到时候,那求亲的人,一定踏破了门槛。”

闵惟青说着,提起马鞭就是一鞭子,那马车夫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跳上了马车,“小娘,还是老汉来吧。”

闵惟青走进了车厢,眨了眨眼睛,得意洋洋的笑了起来,“阿姐,你看吧,我就知道,杨老汉到底还是会听话来赶车的。我哪里会赶,我就是吓唬吓唬她,嘿嘿,阿姐你看我厉害吧?”

第一百四十四章 鬼婚(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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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惟丹无奈的笑了笑。

她家中只有姐妹二人,随着爹娘的年纪越大越大,再生一个儿子的可能性便越来越小了。

这两年,他阿爹也歇了心思,只想着让他们姐妹二人,留一个在家中招赘婿。

她是长姐,原本应该留在家中侍奉父母,但是她的性子绵软,不如惟青活泼伶俐,像个小子一般。

于是阿爹阿娘,便决心留惟青在家中招婿。

还特意的请了夫子登门,教她孝顺父母之道,教她如何厉害一些顶立门户。

毕竟这年头,但凡有点本事的人,有谁愿意当上门女婿?

一家子人,都觉得对闵惟青有所亏欠,处处相让。

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她已经养成了这么一副一言难尽的性子了。

雨越下越大,一时半会儿,都没有要停的迹象。

杨老汉心中发慌,他行路三十年,总归是有一些特殊的直觉,总觉得今日要出事似的,于是不敢扬鞭跑快些。

闵惟青感觉自己像坐牛车一样,心中又着急起来,“您快着些,不然我阿娘就吃不到热菜了。”

杨老汉装着没有听到的样子,闵惟青却是抽起马鞭,对着那马就是一鞭子,正准备再得意一番,就只听得嘭的一声。

然后马车颠簸了一下,跑出了好长一段路,这才停了下来。

杨老汉艰难的扭过头去看了看,雨太大了,实在是看不清楚,“糟了,小娘,我们好似撞到人了。”

闵惟丹顿时心慌起来,“快快快,快回去,若是受伤了,赶紧送他去医馆。”

闵惟青披了蓑衣,“阿姐,你身子弱,别淋了雨,我同车夫一起去看看。这么大的雨,路上怎么会有人走,肯定是撞到木头了。”

闵惟丹不放心,远远的跟了过去,还没有走到,就看到闵惟青同杨老汉惊慌失措的回来了,“怎么样,是不是撞到人了?”

闵惟青摇了摇头,“阿姐,没事,只受了一点轻伤,我说要送他去医馆,他说没事,我便把身上的银子都留给他了。”

杨老汉欲言又止,被闵惟青看了一眼,缩了缩手。

闵惟丹看了看,雨太大,压根儿看不清楚,便上了马车。

“惟青,那人真的没事么?”

闵惟青嘴唇有些发白,“没事,真没事,阿姐,我骗你做甚?”

她想着,闭上了眼睛。

何止是没事,那个人躺在地上,都没有气了。

杨老汉想要去报官,可是那人衣着华贵,一瞧就是个读书人,且不是秀州打扮,当时从外地来的。

若是真死了,人家寻上门来,她们姐妹二人,岂不是吃不了兜着走?

这一段路,压根儿没有旁的人,根本就没有人瞧见她们撞死了人。

闵惟青想着,果断将自己的荷包取了出来,倒了倒,将所有的银子,全都塞到了杨老汉手中,“咱们来看他的时候,他还好好的活着呢,对不对?”

杨老汉结结巴巴的说道:“这这……”

闵惟青瞪了他一眼,“你不是上有老下有小,不能出事么?车是你驾的,人也是你撞死的!”

杨老汉说不出话来,明明就是闵惟青一鞭子……

闵惟丹松了口气,没有想太多,拿出帕子来给闵惟青擦头发,擦着擦着,突然说道:“咦,我送你的那根小狐狸簪子怎么不见了,你该不会也给那人了吧?”

闵惟青一惊,摸了摸自己的头,脸色变了变。前几日,阿娘给她们打了新首饰,闵惟丹选的图样子是一只小狐狸,她选的是猫儿。可是首饰送来之后,她觉得狐狸戴起来更加好看,今日出门的时候,便软磨硬泡的从闵惟丹那里要了过来。

现在却不见了,该不会掉在那里了吧。

闵惟青稳了稳心神,自打天宝女帝喜欢将爱猫打成首饰戴在头上之后,这种花样的簪子便到处都是,富贵人家用金子打,贫穷的小娘子也用木头雕,十分的常见,便是被人捡了,也发现不了什么。

“阿姐,真是太可惜了,我不小心弄掉了。”

闵惟丹虽然有些心疼,但是见闵惟青十分的累,不想说话,便也不多问了。

姐妹二人回了府,沐浴更衣喝了热茶之后,便好了许多。

原本他们以为这事儿已经过去了,可就在第二日一大早,却发生一件古怪之事,杨老汉的家人来报,说他昨儿个淋了雨,感染了风寒,没有扛过去,天快亮的时候,人没了。

闵三婶给了他们家不少银钱,送了人出去。

闵惟青一听这事儿,顿时吓得病倒了。

该不会是哪个恶鬼来索命了吧?闵惟青心中发慌,又不敢多言语。

当天夜里,就在闵家人要熄灯歇了的时候,突然,门房来报,有一位来自开封府的张小郎,拾到了府上小娘的簪子。

闵惟青吓得要命,不敢出去相见。

这上门就是客,闵三婶去厅上迎客,一见那张俭生得眉清目秀,谈吐文雅大方,再一问家世,心中便动了心思。

闵三叔外放,经常会挪地方,把闵惟丹嫁去哪里,她都不放心,万一人走茶凉,被人欺负,连个娘家都不能回。

但是开封府就不同了,有武国公府镇着呢,谁敢欺负闵惟丹?

她越瞧张俭,便越觉得合适起来。

闵惟丹躲在帘子后看,见那张俭拿出了狐狸簪子,便明白他就是昨日受伤之人,她心中过意不去,便主动现身相见,“这位张家郎君,实在是抱歉了,昨日我姐妹二人鲁莽,驾车撞了你,不知道可好些了?”

张俭笑了笑,“无妨无妨,一点小伤。我晕了一会儿,起来之后便去了医馆,郎中说已经无大碍了。是我的错,马车坏了,原本应当站在路边才对,我却站在路中间,这才被撞了,怪不得小娘。这簪子可是府上的?”

闵三婶一瞧那小狐狸簪子,笑得越发的深意,“丹娘回来同我说,我还将她骂了一顿,撞了人,怎么着也该送你去医馆才是,可这孩子守礼,男女授受不亲,断然是不敢让陌生男子上马车的。还好只是小伤,不然的话……”

“这簪子,可不就是我家丹娘的,她正担心着,若是被那不正经的人拾了去,可如何是好,没有想到,张小郎给送回来了。”

……

等送走了张俭之后,闵惟丹又去瞧闵惟青,“惟青,你看这是什么?你的狐狸簪子,那个张小郎又送回来了。”

闵惟青大骇,“你说谁?”

闵惟丹好奇的看了她一眼,“就是那个被咱们撞到的张小郎啊,他说他晕了一会儿,没有大碍。他捡到了你的簪子,便送回来了。”

闵惟青惊呼出声,一下子从床上跳了下来,“他没有死?”

闵惟丹越发的糊涂了,“什么死不死的?你不是说他只受了轻伤,你还给了银子给他看郎中么?”

闵惟青回过神来,大喜过望,拼命的点头,“没错没错。”

第一百四十五章 鬼婚(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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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雨那么大,打在地上噼里啪啦的作响,她同杨老汉过去,见张俭躺在地上一身血,一动也不动的,都吓了一大跳。

杨老汉胡乱的探了一下鼻息,便说人死了。

现在想来,指不定那人当时只是被撞得闭了气,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大问题。

他们心中有鬼,这才被吓了一跳。

闵惟青想着,突然灵光一闪,指不定是那杨老汉贪财,故意想从她这里拿封口费,这才诓骗她说人死了呢!

你瞧,不义之财不好拿吧,那杨老汉就遭了报应,得了风寒死了。

闵惟青这样想着,越发的觉得自己想得对了起来。

闵惟丹见闵惟青表情古怪,将那簪子拿了出来,“簪子他送回来了,你可要收好了,别再弄丢了。”

“阿姐,之前是我做得不对,我已经有一只猫儿簪子了,这个小狐狸,还是你自己个留着吧。”闵惟青看了那簪子一眼,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虽然那人没有死,让她心中大定,但是这簪子,她多少是不想要了。

闵惟丹习惯了她的任性,只是笑了笑,便将那狐狸簪子拽在了手心里,说句实在话,她原本也挺喜爱这个簪子的,既然惟青不要,她自己留着也好。

更何况,闵惟丹想着,脸微微有些发烫。

她阿娘刚才同她说了,觉得这张俭人品端方,家中又无兄弟姐妹,日后没有妯娌纷争,他自己个还是个上进的读书人,真是再好不过的女婿人选了。

若是能成,也是一桩佳话。

她刚才也偷偷的瞧了,张俭的确是长得不错。

……

闵惟丹说到这里,像是明白了什么,对着闵惟青哭道:“我是长姐,又想着你日后要在家侍奉父母,对你处处忍让,可是惟青,你不能害我啊!你明明瞧见那张俭已经死了,怎么还诓骗于我?”

“我就奇怪了,为何每次张俭登门,你都借口不出来……你心中也怕是不是。”

闵惟青缩了缩脖子,摇了摇头,“阿姐,我真不知道他是鬼啊!我就是不好意思,毕竟是我撞了他。阿姐,我真不知道!”

闵惟丹又哭了起来,“不管如何,你撞死了人,也不该就这么跑了啊!说不定他那会儿没有死,咱们送他去医馆,还能救他一命呢?现在现在……”

闵惟丹看了看自己的肚子,神色复杂起来。

闵三婶拦在了闵惟青面前,嚎啕大哭,“事到如今,你再骂惟青,也于事无补啊。咱们赶紧去山上寻道士和尚来做法,一定要将这个恶鬼给驱了。”

闵惟丹摇了摇头,“阿娘,不行,若是让人知道我身怀鬼胎,那我闵惟丹,日后还有何面目见人,你不如一根麻绳把我勒死算了!”

姜砚之见母女三人就要撕起来了,赶忙岔开了话题:“后来呢?你们不是让人打听了么?就不知道那张俭已经死了?”

“就在这之后的不久,张俭同他的舅父一道儿来提亲了,我从见了他第一次之后,便去信让娘家人打听。他们说张御史的确是有一个儿子叫张俭,学问不错,今年落第了之后,去了秀州探亲。身份是没有错的!”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闵三婶问得急,这其中怕是出现了个时间差的问题。

闵三婶娘家给秀州回信的时候,怕是开封府的人,还没有得到消息,说张俭人没了。

他们是女方,打听也不会直接登门,怕是拐弯抹角的问了旁人,这旁人消息哪里能够那么灵通。

“他那舅父,不是在秀州做官么?你们就没有见过?”

闵三叔摇了摇头,“秀州大着呢,他舅父同我们并非在同一个县,倒是没有见过。当时我光顾着高兴,没有多想,现在想来,他那舅父的确是很古怪。”

姜砚之忙补充问道:“怎么个奇怪法?”

“他们是夜里来提亲的,不肯上座,坐了一个离烛火最远的地方。当时我觉得奇怪,还问了几句,他只说他眼睛不好,隔得近了,被熏着了会流泪;哦,对了,他还一口茶水都没有喝。”

“我高兴惟丹寻到了好亲事,还拿出了我珍藏的好茶,可是他一口没有喝,我肉疼得不行,浪费了我的好茶。”

闵三叔说着,懊悔不已,“当时只觉得这是一个怪人,并没有多想,早知道……”

“惟青,你……”闵三叔说着,举起手来,就想打闵惟青,那手高高的举起,又落了下来,到底没有舍得打下去。

闵惟秀无语的看了闵三叔一眼,她算是明白,闵惟青为何这德性了。

慈母多败儿?

如果不光是慈母,还有慈父,慈姐呢?

那岂止是败儿了,根子都烂了啊!

闵惟青撞了人还不管别人死活跑掉,自己膈应那个狐狸簪子就塞给亲阿姐,简直是毫无人性啊!

那个张俭是眼睛瞎了么?才会报复错了人!

临安长公主也犹如便秘了一般,神色古怪的看着闵惟青。

倒是武国公忍不住了,“你娘个腿的,你舍不得打,我替你打!这都闹出人命来了啊,还寻什么天师啊,三弟,把惟青捆了,咱们去张御史家中负荆请罪去,要杀要剐随便他!”

“你莫要说什么脸面不脸面的,脸面能当饭吃么?你再不果断点,那惟丹无辜得很,凭什么代替惟青受过?”

武国公二话不说,像是老鹰抓小鸡一般,提住了闵惟青的脖子,就要往外走。

闵惟青可着劲儿的扑腾着,“阿爹,阿娘,阿姐,救我!你凭什么抓我去!就算是你我大伯父,也不能管我家的事!”

闵三叔同闵三婶都一脸不忍心的看着,闵三叔红着眼睛,“大兄,我就只有两个女儿……若是你家惟秀……”

武国公一听就炸裂了,“要是惟秀撞了人,还敢跑,不用鬼来缠她,老子亲自剁了她!”

闵惟秀抽了抽嘴角,她只想唱一曲,小白菜儿,地里黄啊,有个爹啊,要砍她啊……

她正想着,姜砚之突然凑了过来,“你看到那个狐狸簪子了么?能把它拿下来,塞给闵惟青么?”

闵惟秀不明所以,但是姜砚之这个时候应该不会胡来,她点了点头,朝着闵惟丹走了过去。

说来也奇怪,她一走过去,闵惟丹肚子上的那团黑影,顿时乖觉的一动也不动了。

若不是影子上还有一个明显的黑点儿,她险些要以为,压根儿没有什么鬼胎的事情。

“阿姐,你先喝口水压压惊,让我们大家一起想想办法。”

闵惟秀说着,给闵惟丹拨了拨头发,然后快速的将那狐狸簪子拔了下来,藏在了自己的袖子里。

第一百四十六章 迎亲

“大兄,再等一等,今天晚上,我们夫妻好好商量一下,等明日,明日天亮了,再带惟青去张家。惟丹也是我亲生女儿,我也疼她啊!”

武国公哼了一声,一松手,闵惟青便掉在了地上。

武国公懒得看她一眼,“那你们好自为之。”

他说着,大步流星的走了出去,开玩笑,他连皇帝老儿的脸都不给,还理会一个多年不见的弟弟。

更何况这个弟弟还磨磨唧唧的,遇事只会逃跑,实在是太不对他的胃口了。

临安长公主都习惯了,无语的笑了笑。

等武国公一走,整个屋子好像都松快了不少。

那种感觉就像是之前这里有头老虎,虽然不咬人,但是光是同他共处一室,都让人瑟瑟发抖啊!

闵惟秀看着地上的闵惟青,走了过去,将她扶了起来,“惟青,你也先起来再说吧。”

她说着,将那狐狸簪子插在了闵惟青的头发上。

他们听闵惟丹说那个故事,不知不觉的天都已经彻底黑了下来。

这事儿到底是闵家三房的事情,他们迟迟下不了决定,临安长公主也不好多言,只让人送了他们回房去。

等他们一走,长公主这才拉着姜砚之问道:“你看闵惟丹还有救么?那鬼莫非不知道是谁撞死了他,怎么会寻错人了呢?”

姜砚之摇了摇头,“姑母,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不过有聪明人,就有糊涂鬼。说不定那个张俭当时还没有死,也就没有变成鬼,瞧见撞他的是何人,又是谁来看了他。只是捡到了那支狐狸簪子。”

因为闵三婶说是闵惟丹的,所以叫他误会了。

临安长公主心中慎得慌,“你今日就别回府了,先去惟思的院子住着,万一出了什么事,有你在,姑母也放心一些。惟秀同她爹爹,都跟爆碳似的,我就担心出什么事儿。”

姜砚之大喜过望,天哪,竟然有这等好事!

虽然之前他住得离闵府一墙之隔,但是留宿还是头一遭啊!

这么一想,张俭这个鬼,也没有那么讨厌起来。

“那个张俭不来,我们怎么抓他?”闵惟秀好奇的问道。

姜砚之摸了摸下巴,“他总归是要来的,不是三日之后,前来迎亲么?”

闵惟秀点了点头,其实她之前想的,同武国公想的差不多的。做错了事情,去承担不就好了么?

张俭不肯投胎,整出这么多事,还不是心中不忿,有冤屈。

若是闵惟青去负荆请罪,张俭的死真相大白,他就能够消散了怨气。

但是显然,闵三叔一家子都没有这个勇气,那么他们就只能够守株待兔,等着张俭前来了。

因为闹出了这样的事情,一家人都没有什么心思用晚食,胡乱的吃了一些,便歇了去。

闵惟秀迷迷瞪瞪的睡着,就被一阵喜乐声惊醒了,“发生何事了,安喜?”

安喜推开窗子一看,大声惊呼起来,“小娘,小娘不好了,那那那个张俭来迎亲了,三房的院子里,站满了人!”

闵惟秀大骇,不是三日之后来迎亲么?怎么今日就来了!

闵惟秀披上衣服,快步的跑到了三房的院子门口,姜砚之已经在这里守着了,一见闵惟秀,就塞给她一团东西。

“惟秀,你拿着。”

闵惟秀看着手中被塞得满满当当的符纸,鄙视的看了一眼姜砚之,“这是什么东西?跟鬼画符似的?”

姜砚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这就是符纸啊,我照着邓康王的笔记画的,也不知道有没有用。”

闵惟秀胡乱的塞到了袖子里,拽着姜砚之就往里头挤。

只见一个穿着红色长袍的少年郎,正笑吟吟的看着众人,他对着闵三叔同闵三婶行了个大礼,“岳父岳母,小婿前来迎亲了。”

这个张俭当真是胆子大,竟然直接来了,可是他就不怕,闵家已经设下了天罗地网,要抓他么?

譬如请了什么高人之类的,他竟然这样的有恃无恐。

闵惟丹穿着白色的中衣,在那里瑟瑟发抖。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快步上前,看了看那张俭。

雪白的月光映衬在他的脸上,让他的笑容显得越发的诡异起来。

所有来迎亲的人,仔细看上去,都像是薄薄的纸片一样。

一阵风吹来,其中一个吹唢呐的人,脸上的皮被风吹破了,迎着风摇摆了起来。

闵惟丹看到这样的场景,忍不住尖叫了起来。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难怪之前那个去提亲的舅父不能喝水,不敢靠近光亮,怕是同这些来迎亲的人一样,都是纸糊的人。

这张俭并非简单的鬼。

姜砚之吞了吞口水,快步上前,“张俭,我们已经知道是闵惟青驾驶的马车,撞死了你,这个案子大理寺接了。人鬼殊途,你莫要执迷不悟,快些投胎去罢。”

张俭笑了笑,“你是三大王,我见过你。”

他说着,抖出了一张婚书,“白纸黑字,写得一清二楚,闵惟丹必须嫁给我,别说大理寺了,就算是到了官家面前,到了阎王面前,也只能如此。”

姜砚之面色一沉,轻轻喊了一声,“惟秀。”

闵惟秀正看得有趣,听到他这么一叫,颇有一种关门,放狗的既视感。

但是嘴上嫌弃,手中已经抓起狼牙棒,就朝着那张俭劈过去。

“得罪了,虽然你可怜,但是也不能随便害人吧。”

那张俭闪得虽然快,但是哪里有闵惟秀的狼牙棒快,一下子就被打在了胳膊上。

闵惟秀感受着手中的重量,皱了皱眉头,她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那些迎亲的纸人,见闵惟秀凶悍,也都畏畏缩缩的动起手来,他们像是真长了眼睛一般,全都朝着姜砚之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冲过去。

这些人到底是纸糊的,便是姜砚之,出几个小拳拳也能把他们打得缺胳膊少腿的。

闵惟秀见他能够应付,松了一口气,这才有心情想起了姜砚之给她的那些鬼画符,她胡乱的抽了一张,啪的一下,拍在了张俭的身上。

那张俭顿时像是被定住了一般,僵硬在了原地一动也不动。

而那些纸人,都像是瞬间失去了控制的术法一般,瘫倒在地,显露出破破烂烂的纸人模样。

闵惟秀拍了拍手上的灰,这武艺高强就是好啊,便是打鬼也像是切菜一般。

她想着,拍了那张俭一下,顿时脸色一变,大呼道:“不好,中计了,闵惟青呢?她怎么没有出来!”

第一百四十七章 一个都不能少

姜砚之忙跑过来一看,只见那个穿着新郎喜袍的“张俭”,如今已经被闵惟秀拍成了一堆纸壳。

他竟然不是那个鬼,而同样也是一个纸人。

那么张俭的鬼魂跑到哪里去了?

“走,去看闵惟青”,姜砚之同闵惟秀想得一样。

张俭不在这里,闵惟青也没有出来,最有可能的就是,他压根儿就是去找她了。

“之前我就觉得有哪里不对劲,现在想来,便是纸,那也是有实体,有影子的。张俭是鬼,他不应该有影子。而且我打他的时候,几乎没有用力,一碰他的胳膊就掉了。”

“我没有这样同鬼对打过,还以为鬼都是这么脆弱的。”闵惟秀懊恼的说着。

姜砚之一边跑,一边回应道:“是我想差了,我以为冤有头债有主,那个张俭是找错了人。还让你把那个狐狸发簪插到了闵惟青头上,就想着让他找对人。闵惟青心思恶毒,便是死了,那也是死不足惜。”

“却忘记了,那个驾车的车夫,早就死掉了。他哪里是找错了人,他分明是一个都不想放过。”

闵惟青的屋子,就在闵惟丹的旁边,两个人很快就冲了进去,但是屋子里空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闵惟青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

姜砚之同闵惟秀默契的扭头就走,才跑到门口,闵三叔同闵三婶就围了上来,“闵惟青不在屋子里,她什么时候出去的?”

闵三婶一脸茫然的摇了摇头。

闵惟秀叹了口气,说不定迎亲的人来之前,张俭就已经把闵惟青给带走了。

两人快步的跑出了府,武国公府的家丁们,此刻也接了消息,低调的去找人。

天又下雪了。

零星的雪花落在了地上。

闵惟秀正准备要阿福套马车,却被姜砚之拦住了。

“咱们再去张御史府,骑马去,你带我,能快一些。”

闵惟秀点了点头,翻身上了马,姜砚之屁颠屁颠的也跟着坐了上来。

等到自己身后一暖,闵惟秀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起不对劲来。

这厮真是不要脸,都什么时候了,还净想这些。

姜砚之笑得眼弯弯的,一本正经的问道:“惟秀,怎么还不走?”

闵惟秀真想将他踹下马去,但是救人要紧。

闵惟青就是再该死,也不应该死在莫名其妙的鬼的手中。

两人一路狂奔,也没有发现半点踪迹。

一直快到张御史府门口,才看到一辆马车远远的行驶了过来,而闵惟青则是呆愣愣的站在路边,不知道想着什么。

她的身后,分明站在一个人,不,一个鬼,正是那张俭。

张俭瞧见了闵惟秀同姜砚之,对着他们挥了挥手,然后猛的用力一推。

闵惟秀大惊,喊道:“小心!”

可到底晚了一步。

那马车飞奔过来,将闵惟青撞飞了出去,又重重的在她的身上碾压了过去。

马车颠簸了好一会儿,才在路边停了下来。

闵惟秀拉了拉马缰,稳稳的停在了闵惟青身边。

闵惟青双目圆睁,已经躺在地上,死得不能再死了。

鲜血流了一地,零星的雪花落在血上,融化了进去。

闵惟秀想,当初闵惟青的马车,就是这样碾死了张俭吧。

这个世间,当真有所谓的天道轮回,有所谓的报应么?

那么上辈子,他们一家人并没有作恶,为何却遭了报应?

姜砚之见闵惟秀有些发怔,摸了摸她的脑袋,“别难过了,咱们还要抓张俭呢。”

闵惟秀回过神来,的确此时不是多愁善感的时候,她翻身下了马,提着狼牙棒朝着张俭飞奔过去,张俭原本想逃。

却瞧见一道门打开了,一对年迈的老夫妻跑了出来,“哎呀,造孽啊,是一个小娘子。老婆子,你快点去拿药箱来,看看这个小娘子还有没有救。前头的马车,你撞到人了,怎么也不下车,你阿爹就是这么教你做人的么?”

张俭傻愣愣的站着,眼泪唰的一下流了下来。

闵惟秀提着狼牙棒的手僵硬在了半空之中,那跑出来的两个老人,正是张御史同张夫人。

张御史看到了闵惟秀也是一愣,“这不是闵五娘子么,大晚上的冷得很,你拿着个棒子做什么?快过来救人,你有马,快快快。唉,我家俭儿,就是这样没的,当时要是有一个好心人,救了他该多好啊!”

闵惟秀转过身来,张御史他,竟然是看不见张俭的。

“你阿爹他看不见你?”

张俭没有回答,他只是静悄悄的走了过去,对着张御史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

姜砚之见张御史还在不停的救人,叹了口气,也翻身下了马,扶起了他,“张御史,这个小娘子她已经死了,就不活了。”

张御史手一僵,苦笑道:“是啊,已经死了。”

姜砚之看了跪着的张俭一眼,“你恨那个撞死张俭的人么?”

张御史捂了捂眼睛,“我家俭儿,打小性子就很温和。他年幼的时候,养过一只小狗,后来那狗不小心跑出去被人打死了,俭儿十分的生气,摸了一块石头,想要去砸那个打狗的人。”

“可是他去了,瞧见那一家子,穷得饭都吃不上了,便扔了石头,把自己的银子全都留下了。他是一个好孩子。我就这么一个儿子,白发人送黑发人,谁不恨呢?”

“可是比起恨,我更希望我的俭儿,能够早登极乐,下辈子能够投个好胎,平安顺遂一辈子。比起恨别人,我们更恨自己,若不是我们逼着他娶妻,他也不会赌气去秀州了,不去秀州……”

姜砚之叹了口气,指了指地上的闵惟青,“就是她撞死了张俭,现在她死了。”

张御史紧紧的掐了手心一下,然后擦了擦眼泪,站起身来,重重的叹息了一声,“又有一家,白发人送黑发人。老婆子,咱们回去罢。”

直到张御史夫妻二人关上了门,张俭才停止磕头。

他转过身来,直勾勾的看着姜砚之。

姜砚之对着他点了点头,“你阿爹阿娘是好人,如果他们愿意,我可以牵线,让他们收养一个人品端方的孤儿,这样他们就不至于孤独终老了。你已经杀了两个人了,放过闵惟丹吧。”

第一百四十八章 背后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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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俭没有说话,只对着姜砚之行了一个大礼。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闵惟秀觉得张俭的身形变得淡了一些,他大概要去投胎去了。

“你背后的人是谁?”姜砚之突然又问道。

张俭深深的看了姜砚之一眼。

姜砚之又开了口,“你一介书生,也没有修习过道术,生前更加没有什么特殊的灵异之处,也没有手握重宝。”

“就算变成了鬼,也不可能突然就会操纵纸人了。那个人是谁?”

闵惟秀想了想,姜砚之问的的确没有错,他们见过的鬼也不少了。

在七义镇的女鬼还不冤么?她们一共有七个人,却基本上连话都说不出来,没有一个像张俭这么厉害的。

不光能够显露在人前,宛若常人一般谈笑风生,竟然还能够操控纸人。

哦,他还能够让闵惟丹怀上鬼胎,作为一个新鬼,未免也太厉害了一些。

张俭摇了摇头,“不能说。但是你的交易,我答应了,希望你能够说到做到,若是你再见到我阿爹,对他说一句,下辈子,我哪里也不去,还要继续做他的儿子。”

张俭说着,整个人都变得透明了起来,紧接着,便像是碎了一样,变成了一点点柔和的光点。

那种场景,十分的温暖,压根儿不会同鬼怪什么的扯上关系,反倒很像是,夏日的萤火虫。

等着一切都消失了,闵惟秀才收回了视线,看向了姜砚之。

姜砚之依旧是一副若有思的样子,“惟秀,他说的是不能说,而不是没有那个人。所以,背后是有这么一个人吧,一个像邓康王一样,真正有道行的人。”

“不是像我们这样的半吊子,而是真正有道行的人。”

“我长这么大,看见过很多鬼,却从来都没有哪一年,犹如今年这么密集。虽然没有任何的证据,但是我就是在感觉,好似有一个人这样的人,站在我的对面,像是赶鸡一样,把那些妖魔鬼怪,都赶向了我。”

“每一个人做事,都是有诉求的,这个人,他的诉求是什么呢?他总不会吃多了无聊,来帮助张俭报仇吧?”

闵惟秀也不能回答这些问题。

她是靠手吃饭的,靠脑子这种事情,她还修炼得不够。

“咱们先将闵惟青的尸体带回去吧,一会儿雪下大了,她该被埋住了。而且,那个马车还没有走呢。”

闵惟秀说着,指了指那马车,然后将自己的披风取了下来,将闵惟青裹好了,放在了马车。

再同姜砚之一道儿,朝着马车行去。

姜砚之走近一看,愣了愣,这个车夫他认识,乃是太子的车夫。

自从上一次因为张方的事,他同太子大吵了一架,兄弟二人,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的说话了。

闵惟秀也认出了太子的马车,姜砚之顾念着兄弟情谊,她对太子可没有什么好感。

虽然闵惟青是突然冲出来,才被马车撞死的,但是太子就这么当缩头乌龟,一直不出来,也实在是让人恶心得很。

一想到这样的人,日后要成为大陈的君主,闵惟秀觉得自己膈应得八个胡饼子都只能吃下七个了。

“殿下的马车撞了人,不敢下车一见么?”

那车夫尴尬的笑了笑,“殿下不在车中,小的刚送他去了东阳郡王府。三大王同闵五娘子都瞧见了,是那个小娘子突然跑出来,才被我撞飞了。一人做事一人当,小的也不敢逃,三大王说该怎么办,小的认罚,不敢有半句怨言。”

“只是先头张御史在,殿下虽然不在马车上,但是小的是太子府的人,怕给殿下惹麻烦,因此才不知道如何处理是好。”

车夫说着,还特意的打开了马车门,里面果然空空如也,一个人都没有。

姜砚之看了看地面,又看了看街角,淡淡的应了一句,“是么?”

那马车夫忙不迭的点头,“三大王慧眼如炬,小的哪里敢在您跟前撒谎。”

“惟秀,咱们回去吧,你家里的人该找得急了。”

闵惟秀见姜砚之情绪有些低落,轻轻的嗯了一声。

马上已经托着闵惟青了,她同姜砚之只能够自己走回去。

地已经下白了,马靴踩在雪地上,露出并排的浅浅的脚印。

闵惟秀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姜砚之才好,说实在,她并不会安慰人。

武国公府的传统,安慰人就是摸人家的脑袋。

但是她总觉得,如果她摸姜砚之的脑袋,有一种阿娘摸儿子的头的感觉,平白无故的,让自己老了几分。

她想着,从袖带中拿出了一条肉干,递给了姜砚之。

姜砚之接过来了,狠狠的咬了一口,“惟秀,我觉得,我同我大兄,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闵惟秀也拿出一根肉干啃了啃,“人生不就是这样的么?同亲近的人,越走越远,同陌生的人,越走越近。如果是一路人,终究会殊途同归,如果不是一路人,即便曾经同行,日后也会背道而驰。”

“我同你,今日并肩而行,又岂知,他日不会拔刀相向?”

姜砚之一惊,忙说道:“不可能,我同你一定会一直走一直走的。”

闵惟秀笑了笑,“嗯,这是我能够想得出来的最正经,最有深度的话了。起码消耗了我六个胡饼子,才想出来的。”

姜砚之噗呲一下笑出了声,“嗯,惟秀最聪明,别人的脑袋瓜子总有用完的一天,惟秀的不会,因为用完了六个胡饼子,咱们再吃六个补回来。”

两人相视而笑,顿时觉得松快起来。

武国公府的人,看到的就是这么惊悚的一幕。

他们府上的小娘子,还有那个诡异的三大王,牵着一匹驮着死尸的马,还若无其事的啃着肉干。

这让他们忍不住有一种令人窒息的联想。

闵三叔瞧着马背上的闵惟青,两眼一翻,顿时晕了过去。

闵惟秀叹了口气,对着武国公摇了摇头,“我们去晚了一步,人没了,被马车撞死了。”

武国公摆了摆手,示意人将闵惟青放下来,抬进去敛了。

闵惟丹则是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她的脸色依旧很白,影子却好像比之前夯实了不少,肚子处的黑点儿也已经不见了。

闵惟秀松了口气,看来张俭说话算话,闵惟丹的小命保住了。

第一百四十九章 必定枯萎的花

“三大王,夜深了,你先回去罢。”

闵惟秀将身上藏着的所有好吃的,都掏了出来,肉疼的递给了姜砚之。

这闵惟丹姐妹二人的事情,说到底是闵家的事情,姜砚之忙活了这么久,还又同太子闹不愉快了,总不能让人家空着手回去吧。

姜砚之笑得眉眼弯弯的,突然小声嘀咕道:“今日我与阿秀你同骑一马了呢。”

闵惟秀怕他又说出什么不正经的话来,一步跳上了台阶,飞快的跑进家门去了。

姜砚之望着闵惟秀的背影,拿起一块肉干,轻轻的咬了一口。

路丙瞧得牙疼,提醒道:“三大王,太子殿下那边,许是会派人前来府上。”

姜砚之收了笑容,“我性子倔,太子当会自己来,走罢。”

路丙点了点头,撑起了伞,雪花落在伞上,发出轻微的声音。

武国公府同寿王府占满了一阵条街,说是一墙之隔,但是从这家的大门口,走到那家的大门口,也得好一会儿。

姜砚之远远的看着前方。

最近他总是想起小时候,他好似天生就不怎么讨喜,总是做错事情惹官家还有母妃生气。

每到那个时候,太子都会跪下说,弟弟做错了事情,都是他这个做长兄的没有教好。

然后官家就会很高兴的夸奖太子,而他犯的错,再也没有谁会去计较了。

他总是回想起,那会儿太子给他吃糖,把他放到肩头的暖意。

他这个人,没有别的优点,就是记性好,好到所有的事情,旁人都记不住了,在他眼中,却好似昨日才发生过一般。

雪已经有些大了,走在路上嘎吱嘎吱的响,姜砚之领着路丙到了门口,门房立马来报,“三大王,殿下来了,在您书房等着。”

“知道了。”

路丙有些崇拜的看了姜砚之一眼,与他走得更近了一些。

书房里烧得暖烘烘的,太子背对着门口,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火旁,就连几乎同他形影不离的路甲,都远远的守在门口。

姜砚之摆了摆手,将路丙也留下了。

“大兄,你来了。”

太子闷闷的应了一声,“砚之,大兄待你如何?”

姜砚之一愣,太子这个人,说话做事总是磨磨唧唧的,不寒暄几句,就直入主题,实在是少见。

“很好。”

太子苦笑出声,“砚之,大兄今日就在马车之上,你朝我藏身之处看了一眼,显然是发现了我了。”

姜砚之摇了摇头,“大兄,这不过是一个小时,我同闵五都亲眼瞧见了,是闵惟青突然冲出来,才被你的马车撞死了,同你并无多大的干系。”

“没有干系?”太子突然尖叫出声,吓得姜砚之退后了几步。

像是知道自己有些失态,太子捂住了额头,“旁人撞到了人了,那是无事,可是我是太子啊!整个大陈的眼睛都盯着我,但凡我做错了一点事情,那些人就像是野狗发现了尸体一样,开始进行一场狂欢盛宴。”

“他们渴望着一战成名,战胜了平民,算得了什么胜利,可是驳倒了太子,那才真的是青史留名。”

“那个第一个发现我撞了人的是谁?是张御史,他那个人,犹如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一旦被他缠上了,那不死也得脱层皮。”

“你我乃是一母同胞,看着你能够优哉游哉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大兄打心底里羡慕。有的时候,我都在想,若我晚一些出生,不是头一个,是不是也不用这么夜不能寐了。”

姜砚之知道,这个时候,太子并不想要他接话。

说起来,他们虽然是兄弟,但是太子从来都没有向他袒露过心声,反倒是同东阳郡王,更像是一母同胞。

“你年纪小,又一直都不懂事,不知道现在朝堂的形势有多么严峻。自打晋王反了之后,阿爹便开始疑神疑鬼起来,对我也越发的严苛起来,甚至开始扶持你二哥,想要制衡于我。”

“老二那个人,是最会装的了,平时一副无欲无求的样子,实际上心中所图甚大。阿爹子嗣少,一共只有我们三个儿子,你我是亲兄弟,老二原本不敢折腾。”

“可是砚之你……老二若是不想那个位置,他的母亲徐德妃,又怎么可能会特意去交好林娘子呢?林娘子宠冠后宫,以前她是支持我的,但是后来,刘鸾不是因为那只猫儿的事情,得罪于她了么?”

姜砚之一听,有些汗颜起来。

说起来,他坑哥的次数的确是有点多啊!

就说刘鸾借白猫儿那事,也是他同闵惟秀弄出来的。

太子见了姜砚之的表情,越发的激动起来,“砚之,大兄心里苦啊。你已经十四岁了,已经当差,不是小孩子了。大兄知道你其实很聪慧,你能不能好好的睁开眼睛,看看这个朝堂,看看大兄同母妃的处境?”

“咱们乃是一母同胞,你支持我也好,不支持我也好,在旁人心中,我们都是同气连枝,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若是大兄倒了,那你还想当一个闲王?你觉得老二会容忍你?”

“砚之,你好好想想吧。”

“你仔细想想,当年你在宫中,被江嬷嬷扎针,是谁救的你?你被人扔到枯井之中,是谁摸着黑一直找一直找,找到了你?你小时候出痘,连阿娘都说你没救了,是谁一直坚持着叫太医救你?”

“你长大之后,喜欢办案,到处惹是生非,又是谁一直在帮你收拾烂摊子?”

“大兄待你真心实意,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太子说着,大步流星的朝着门口走去,突然又转回头来,“这是大兄第二次同你说这些了,事不过三。另外,你离闵惟秀远一些吧,你和她,是不可能的。”

姜砚之一愣,“为什么?”

太子怔怔的看了姜砚之一眼,突然松了口气,“天下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还是一枝必定要枯萎的花。很快,你就知道,大兄说的话,是没有错的。”

他说着甩了甩袖子,迈出门去,“路甲,回东宫。”

“一枝必定要枯萎的花?”姜砚之喃喃的重复了一遍。

等回过神来追出去,太子殿下已经走得不见踪影了。

第一百五十章 暗潮汹涌

话分两头说,这厢闵惟秀一脚踏进了武国公府的大门,就犹如进了一个恐怖的旋涡中一般。

所有的人都苦着一张脸,之前买的喜庆的红绸窗花,全都被收进了库房之中,管家心急火燎的去让人拖棺木来。

闵惟青虽然是没有出嫁的小娘子,不宜大办,但到底也是国公府三房嫡出的女儿,总不能草席子一裹,就胡乱的葬了。

闵惟秀回院子里,换了一身素净一些的衣服,然后才往三房而去。

她不喜欢去这种地方,会让她想起,上辈子她同闵惟思,先是葬了大兄,再葬了爹娘的那些暗无天日的旧时光。

更何况,闵惟青的死,是罪有应得的。

只不过,再穷凶极恶的人,她死了,父母也依旧会伤心难过。

闵惟秀站在门口,闵惟丹同闵三婶,正在伏地痛哭,一见到闵惟秀进来,闵三婶立马跳了起来,一把就抓了闵惟秀的衣袖,“惟秀,惟秀,你为何不救惟青啊!那个三大王不是会捉鬼么?恶鬼害人,你们怎么不早点捉住他啊!”

“我的惟青,还不过十三岁而已,她没有嫁过人,没有当过母亲,她还是一个孩子啊!就这么走了,让我们白发人送黑发人啊!”

闵惟秀强忍了怒意,“姜砚之能抓鬼,但是鬼不现身的话,我们也没有办法找到他在哪里,开封城这么大,犹如大海捞针。等我们到的时候,闵惟青已经被那鬼一推,摔出去被马车给撞死了。”

“你们不也都出去寻了么?为何你不救下惟青呢?”

你白发人送黑发人,那张家不也是一样的么?

倘若你女儿落水了,旁人跳下去救人,结果没有救起来,你还怪别人没出力?没本事?

天底下哪里有这样的道理。

闵三婶缩了缩脖子,又看向了闵惟丹,扑过去对着她就是一通捶来,“惟丹啊,这可怎么办啊!阿娘只有你这么一个女儿了啊!你是阿姐,你为何不拦住你阿妹啊!”

闵惟丹嘤嘤嘤的哭成了泪人儿!

闵三叔此刻已经醒了过来,听到闵惟秀的话,老泪纵横,“这是报应啊,都是报应啊!她撞死了人,人家来报仇,让她也被撞死了啊!都怪我,没有教育好女儿,才有今日之祸。”

“早知道,早知道,我们就不来开封府了,就留在秀州啊!在秀州的时候,都好好的啊!”闵三婶一听,不服气了,更大声音的哭道。

闵惟秀给闵惟青上了一炷香,又烧了些钱,果断的从那个小院子里走了出来,若是放在平日里,闵三婶这么说,她早就怼回去了。

但是她如今毕竟正在遭受丧女之痛。

闵惟秀从灵堂出来,径直的去了演武场。

一通棒法舞下来,身上都出了一层薄汗,她将身上的夹袄脱了下来,只穿了单衣,又挑了一根重一些的棒子,重新打了一遍。

突然,她听到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棒子一指,“谁在哪里?”

一个圆脸的婆子探出头来,讪讪的笑道,“五娘,奴奉了武国公之命,在府里各处熏熏艾。”

“熏艾做什么?”

那婆子不好答,过了一会儿,才把心一横,“这府上不是闹鬼又出了人命么?熏熏艾去点晦气。武国公说,尤其是这墙边和……咳咳,得多熏一点。”

闵惟秀无语,他阿爹真是够够的,还真当他同姜砚之黑白无常呢!

他们要真那么厉害,你烧点小小的叶子,就能有用?

那婆子说着,抱着一大包艾叶子,弄了个铜盆,对着墙就熏了起来。

“啊!啥味儿,眼睛要熏瞎了!”

那婆子听到声音,吓了一大跳,尖叫着就跑走了。

闵惟秀无语的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子,“大雪天的,你不睡觉,骑在墙头做什么,熏艾呢,谁知道你会突然探出脑袋来。”

姜砚之铺了个皮垫子,坐在墙头上,看着闵惟秀,注定枯萎的花么?

“今日咱们瞧见了那谁的事情……”姜砚之有些扭扭捏捏的说道。

闵惟秀挥了挥棒子,“知道了,不会说的。”

见闵惟秀答应得爽快,姜砚之反倒更加不开心起来,“我大兄也挺不容易的。”

闵惟秀不喜太子,不想接这茬儿,“人生在世,又有谁容易的。”

我还不容易呢,阿娘怕我长太胖,都限制我吃肉了,还好提前做了许多肉干藏起来,这年头,吃口肉容易么?

姜砚之叹了口气,摇头晃脑了一会儿又说道,“我们做的事情,不就是给那些不容易的人,一丝希望么?”

他说着,又斯条慢理的爬了下来,用手拨了拨雪,一屁股坐在了闵惟秀附近的石头圆凳上。

他动了动嘴,又看了看四周,到底没有说出自己想说的话,这里太不合适了。

他觉得,太子根本就不会有事,兄死弟及四个字,官家尤其厌恶。

又怎么会让老二整死了老大,然后继承大统呢?

当然了,老大自己作死,那就不好说了。

姜砚之胡乱的想了想,看着闵惟秀又旁若无人的练起武来,一直等到她练得面色红红的。

说什么枯萎的花,这朵花,明明就朝气蓬勃,喷一口老血出来,能把人身上烫起泡来。

姜砚之觉得自己个,光是看着他,身体里的血液,都能够沸腾起来。

“最近你阿爹同哥哥,没有做什么不好的事情吧?”他到底是没有忍住,问了出来。

闵惟秀一愣,整个人警惕了起来,“你听说了什么?”

一个大浪打来,不可能是凭空冒出的,远远的,就应该有一些暗潮涌动。

离她阿爹出征,已经没有多少时日了。

姜砚之摇了摇头,“具体的我也不知道,总之,你让你阿爹小心一些。”

“是不是太子同你说了什么?”

姜砚之迟疑了片刻,老实的说道:“他说,让我离你远一些,你是一枝注定枯萎的花。”

注定枯萎的花么?闵惟秀喃喃的重复道。

姜砚之见她神色不好,忙说道:“惟秀不要怕,若是你出了什么事,我便是拼了这个皇子不当,拼了这条小命,也会站在你前头的。”

第一百五十一章 机锋

“听你大兄的,安安稳稳的当闲王不好吗?”

姜砚之点了点头,“好。若是能够同惟秀一起,闲一辈子,我也愿意。不然,一个人,哪里能闲。”

闵惟秀扭过头去,闭了闭眼睛,锤了锤胸口,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气。

“我曾经劝过我阿爹解甲归田,但是阿爹说,有功夫在身的人,解甲归田了,那么那些平头百姓呢?你能够喝着小酒,吃着肉,看到辽人,喝同胞的血,吃同胞的肉吗?我不能。”

闵惟秀突然冒出这样的一句话来,她觉得,这时候只有搬出她心中最坚定的那件事来,才能够稳住被姜砚之搅得一团乱的心。

她当然没有劝过武国公解甲归田。

上辈子她傻,这辈子武国公如日中天,怎么可能解甲归田?

这句话,是她在上辈子快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日日劝诫自己的话,国仇家仇未报,岂能安息?

姜砚之吸了吸鼻子,“我就知道,旁人都骂你阿爹,但是你阿爹是一个好人。”

闵惟秀的心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挑了挑眉,“你眼睛不大,但还不瞎。”

姜砚之拼命的睁了睁眼睛,他从来都没有仔细的照镜子看过自己的容貌。他想着他阿娘好歹也是宫中妃子,他再难看也难看不到哪里去吧?

他的眼睛真的很小么?姜砚之想着,又更努力的睁大了一些。

闵惟秀摇了摇头,仔细的想起太子的变化来。

她能够看出来,之前太子虽然心怡刘鸾,不怎么喜欢她,但是至少并不抗拒她成为太子妃的。

在张方案的时候,太子见姜砚之想要娶她,都是乐见其成的。

那么最近发生了什么?让太子的态度发生了改变。

只有两件事,一件就是闵惟思的身世差点儿暴露了,二来,就是晋王谋逆,武国公率领大军勤王……

闵惟秀想着,嘲讽的笑了笑,救驾难不成还救出毛病来了?

她正想着,就瞧见前头来报,说是太子殿下来了。

闵惟秀看了一眼姜砚之,穿得圆滚滚的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嗖”的一下翻过墙头回去了。

闵惟秀诧异的看着这墙头,无奈的笑了笑,好灵活的胖子!

若是武国公和气点,姜砚之能把这墙掏个月亮门出来。

……

“闵公,姑母,我当真是羞愧得不敢登门,刚刚得知,我府上的马车撞到了闵家小娘子,实在是……我……”太子说着,深深的行了个礼,擦了擦眼睛,又对着闵三叔同闵三婶行礼,“此事乃是孤之错,孤御下无方,让你们痛失爱女,孤有罪。”

闵三叔同闵三婶吓得连哭都忘记了,平白无故受了太子的礼,等回过神来,吓得更是不轻。

“殿殿下……是我教女无方,女儿横冲直撞,这才……怪不得殿下,怪不得殿下。”

闵三叔回过神来,有些手无足措,结结巴巴的想出了一些说辞。

而闵三婶则是站在闵三叔的身后,一直低着头,不敢吭声。

闵惟秀坐在门口,听着屋内的动响,心中五味杂陈。

闵三婶此刻咋不揪着太子骂,你家车夫咋不及时勒马,救下我儿了?

太子又给闵惟青上了香,又送了好些礼品,连声告罪,这才走了出来。

一出门,见到了坐在台阶上的闵惟秀,太子有些讪讪的,不知道该走,还是该停下来说几句话。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道:“柴郡主今日还在问,你年节夜宴要不要去?她说你若是不去,她便也不去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自然是要去的。东阳郡王身子好些了么?每年到冬日,他总是三病九灾的。记得小时候,一起去冬猎,总是缺了他。”

太子皱了皱眉头,“还是一直咳,我叫宫中所有的太医都瞧过了,也不见好。一到这个时候,他的手脚都是冰冰凉的,怎么睡都睡不暖和。”

闵惟秀惊讶的看了太子一眼。

太子脸一红,咳了咳,“孤年幼之时,多与东阳同榻而眠,自是知晓。”

闵惟秀更惊讶了,“你在说啥呢?平日里没有仔细瞧过殿下的脸,今日一瞧,你的眼睛竟然比三大王还小。尤其是一皱眉的时候,都看不见了。”

太子脸一黑。

这就是为什么当初官家放风,太子妃从闵惟秀还有刘鸾二人中选的时候,他更偏向于刘鸾一些。

闵惟秀这小娘子,也不知道吃什么长大的,脑袋简直不正常。

你安排得一二三四五清清楚楚的,她一行事,得了,三五四一二,鬼知道她什么时候会给你一级暴击。

从小到大,身边已经有一个丢也丢不掉的姜砚之了,再娶一个这样的,简直想死……

哦,不光她一个人不正常,武国公一家子人都不太正常。

太子再一想到自己知晓的那些事情,又觉得闵惟秀可怜起来。

说到底,她年纪比姜砚之还小呢,有些孩子气,也是正常的。

“别胡乱看了,你一个小娘子,坐在冰冷的地上,不好。快些回去歇息了吧。”

闵惟秀一愣,她在想上辈子的时候,为什么她总是会误会呢?误会太子会喜欢她,想要娶的人是她。

太子这个人,对谁都得体得好似他最关心的人,就是你一样。

见闵惟秀不说话,太子又说道:“砚之他小时候常说,他长大了之后,要娶女英雄。我阿娘就劈头盖脸的骂他。什么样的小娘子会被人尊称为女英雄呢?她想来想去,只有那豁出性命的人。”

“我阿娘说,作为后妃,她对女英雄肃然起敬,但是作为母亲,她只希望那个人能够安安分分的相夫教子,等到她这个当娘的死了,砚之也不会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闵惟秀突然笑了起来,“殿下你真会骗人,姜砚之才不会说什么要娶女英雄的话,他若是真有想娶的人,不管她是女英雄也好,是女狗熊也罢,甚至是女鬼,只要姜砚之想娶,他就会娶。”

太子心情复杂的看着闵惟秀。

闵惟秀摇了摇头,“殿下,姜砚之看中的从来就是一个人,而不是身份。就好比他看你,就是他的亲哥哥,而不是什么太子。是以,他几乎不会考虑,要维护一个太子的地位,但是如果有人想要害他的哥哥,他便会豁出性命来保护你。”

“今日他还来找我了,叫我保守秘密。我今日,瞧见了,你在车里。”

第一百五十二章 入宫

一转眼,年节夜宴就要到了。

自打那日之后,武国公府安静了不少,闵惟青下葬之后,三房整个都消沉了下去。

临安长公主也不好意思大张旗鼓的来准备年节还有明年开年之后,闵惟学迎娶吕静姝之事。

就连姜砚之也很少过来了。

太子天天拉着他走亲访友,简直是形影不离,兄弟二人,又前所未有的亲近起来。

闵惟秀乐得如此。

姜砚之愿意为了她豁出性命去,但是她没有办法,心安理得的接受这一切。

还这么早,太子就知道了些什么。

那说明,针对武国公府的阴谋,并非是一日之功,就像是一张细细编织的网,到了最关键的收口时刻了。

她也很想做一些什么。

但是闵惟秀还是闵惟秀,力气大脑瓜子也不算很聪明,她不可能因为重生了一次,就又懂得朝堂权谋,又擅于结交权贵了。

她也只能够将姜砚之的提示,告诉了临安长公主,然后自己个走一步看一步,随机应变。

虽然看起来很傻,但是人生不就是这么无奈的么?

她的人生,就像是那些秀才去科考一样,明知道了题目,让他再去考一次,他也不一定就能够高中状元。

那些阅卷的文官可能一瞧,嘿,这厮的字写得跟鸡爪子似的,不通。落选了。

秀才不服气,苦心练好了字,又背诵了状元榜眼探花的稿子,再重来一次,想着这次能够高中状元了吧。

结果阅卷的文官一瞧,嘿,这厮字写得不错,但是这文章怎么怪怪的呢,像是把三种不同的文风堆砌在一起了,浮夸!不通,又落选了。

……

闵惟秀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脑海中乱七八糟的想着。

临安长公主瞧着她神游天外的样子,无语的伸出手来,用手指弹了弹她的额头,“你一天到晚胡思乱想些什么呢。放心,有阿娘在呢,天呀,变不了。你只要开开心心的,做你自己就好了。”

“是不是砚之最近没有来,你又不高兴了,我早就跟你说了,做人不能矫情,要先下手为强。你再磨蹭,蔡淑妃可是要相看小娘子了。”

闵惟秀脸一红,“阿娘说什么呢。不来正好,练武的时间都多了,阿爹说我进步神速。我是在想,今日夜宴,我穿红色,会不会抢了宫中风头。”

临安长公主摇了摇头,“你何时变得如此小心翼翼了?想穿什么就穿什么,人活一辈子,才短短多少年啊。阿爹阿娘当年拼死拼活的,为的是什么?为的就是让你们活得痛快。”

“你倒是好,穿个红衣都想七想八的,是不是我亲生的了!”

闵惟秀吐了吐舌头,“肯定是捡来的!”

“就是就是,有一次我在路上走,一脚踩到了一个软团子,捡起来一看,嘿,是个小娃儿,我都已经有你大哥了,不想再要小娃子了,可这个小娃子死皮赖脸的抱住我的大腿啊,甩都甩不掉,只好抱回来了!”

闵惟秀跺了跺脚,“阿娘!”

临安长公主哈哈大笑起来。

安喜听得也乐呵呵的,这些日子武国公府里气氛压抑,小娘这里,也很少这么欢乐了,还是临安长公主有办法。

她手脚麻利的给闵惟秀梳好了头,又拿出口脂来,想让闵惟秀抿上一抿。

闵惟秀却是摇了摇头,“不要这个,妨碍我吃肉。”

临安长公主噗呲一口茶水喷了出来,“行了,快走吧,柴郡主不是会在宫门口等你么?”

闵惟秀站了起身,在原地跳了跳,发现头上的那些钗环首饰并不会影响她的灵活,这才作罢,挽着临安长公主的手,朝外头走去。

此时武国公父子三人正在外头聊得热火朝天的,等着她们前来了。

一见到闵惟秀,武国公便高兴的迎了上来,“小五这身衣衫好看,像是红山楂一样!”

……阿爹!你确定这是夸人的话吗?

闵惟思哈哈大笑,“阿爹,小五十件衣衫,有九件都是红色的!这身衣衫哪里好看了?”

闵惟学也在一旁补刀道:“上次王八郎还偷偷的问我,说我们府上是不是缺银子花,怎么我阿妹一个月都不换衣衫的!”

闵惟秀气得直跺脚,你们这句渣渣,打不过我,就只会用嘴群殴!还是不是男子汉啦!

还有哪个王八郎,活该他娶不着媳妇!嘴欠!

一家子人嬉嬉闹闹的上了车,闵惟思见闵惟秀还气鼓鼓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包肉饼子,递给了闵惟秀,“嘿嘿,宫中礼节繁琐,上了菜,官家要祝酒,太子要祝酒……等他们祝完了,菜都凉了。我还不知道你,不经饿,先颠颠。”

闵惟秀这下满意了,看着临安长公主指了指嘴巴,“我就知道我二哥要给我带好吃的,所以连口脂都不擦!”

她一说话,低头一看,那垛肉饼子,已经被武国公吃掉两个了。

“阿爹!你咋下手那么快,不等我!”

武国公呼噜了一声,“打仗的时候,还带等的,当然是先杀了再说!”

闵惟秀也不说话了,果断的一手拿了一个,这才开始吃。

她吃着,偷偷的看了一家子一眼,突然心中产生了一个不切实际的希翼,要是这马车一直跑一直跑,他们一家子都开开心心的在一起,该有多好。

但是武国公府离皇宫十分的近,不一会儿,就到了宫门口。

闵惟秀跳下了马车,转身上了柴郡主的马车。

“郡主!”闵惟秀再见柴郡主,越发的觉得亲切起来,说起来,她是闵惟思的亲阿姐才对。

闵惟思的阿姐,自然也是她的阿姐。

柴郡主被闵惟秀扑了个满怀,脸有些红,“你是不是又长重了一些?”

闵惟秀讪讪的坐了起来,“重才有力气嘛。”

她说着,从怀中掏出一个小锦盒,递给了柴郡主,“新得了对镯子,你一只,我一只。”

柴郡主也不客气,直接打开来,套在了自己的手上。

“惟秀,车上可还有一个人呢。”

闵惟秀这才注意到了坐在一角的东阳郡王,“你咳嗽可好些了,我阿娘让人送过去的秋梨膏有用么?”

东阳郡王今日穿了一身墨色绣莲叶的长袍,头上系着一根玉带,显得格外的清贵,他咳了咳,“好了许多了。”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你身子不好,也不多穿点。姜砚之也怕冷,他都穿得跟一个球样,完全不怕丑的。”

东阳郡王笑了笑,“我穿多少,都一样的凉,体质寒。”

第一百五十三章 你真是一个好人

大陈朝的宫殿,谈不上什么奢华,闵惟秀打小儿就在这里晃荡,也没有觉得,这处的风景有什么好看的。

重生之后,她这是第三次来。

第一次是太子生辰,第二次是宫变,这第三次便已经到了年节了。

宫中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丝毫没有之前那副尸山血海的模样了。

闵惟秀同柴郡主一道儿,跟随了临安长公主,先去看往杜太后。

这杜太后,准确的说来,应该是小杜太后。

官家三兄妹的生母,早早的便去了,这位小杜太后,乃是杜氏同宗的孤女,在大杜太后去了不多久,来了姜家做填房。

她原本年轻之时,就不是一个多话之人,嫁进姜家之后,又没有生下一男半女,如今年老了,自称要礼佛,偏居一隅,甚少出门。

官家觉得她通透,待她极为尊敬,又特意寻了一门人,封为承恩侯,作为小杜太后的娘家。

太后所居之地,一无牌匾,二无名字,宫中为了叫起来方便,只称小佛堂。

远远的,便闻着静谧的檀香味儿,闵惟秀跟在临安长公主身后,放轻了脚步缓缓而行。

靠近了一点儿,便能听到里头的哒哒哒的敲木鱼的声音。

“母亲,临安带着惟秀同柴郡主来了。”临安长公主轻声说道。

杜太后站起身来,她姿色平平,长得十分有威仪,一看就并非讨郎君喜欢之人。年轻的时候,会觉得有些凶悍,到了老了,倒是显得有上位者的贵气来。

“亏得你们常来看我,薇儿快拿些果子来。”

闵惟秀一看,只见杜太后身边站着一个穿着青衣的少女,正娇俏的眨着眼睛,她的脚边,还跟着一只橘色的花斑小奶毛,看到陌生人来,探出小脑袋,一副好奇的模样。

这个少女,正是此前在赵离案中见过的那个承恩侯府的杜薇。

闵惟秀只听说她同王七郎退了婚,后来的事,便不知晓了,没有想到,她竟然来了太后身边。

太后见闵惟秀看杜薇,笑了笑,“这孩子同我投缘,无父无母的,待在府中未免不自在,我便接进宫来,也好同我做个伴儿。”

临安长公主笑着给杜太后斟了茶,“得母亲看重,是这孩子的福气。”

“外祖母,惟秀去跟杜薇一起拿果子。”

杜太后摆了摆手,“去罢去罢。”

闵惟秀立即站起身来,却发现杜薇正在拐角处等着她。

“你又养了一只猫儿么?叫什么?你对我眨眼睛,叫我出来做什么。”

闵惟秀单刀直入,果断的问道。

“嗯,养惯了,没有了黑佑,好似心中都空荡荡的。这一只叫橘平,平平安安的橘色小猫。之前黑佑的事情,我都没有好好的感谢你同三大王,若是没有你们,黑佑的大仇不能报,我也永远都不会看清王家人的真面目。”

闵惟秀勾了勾嘴角,“宫中日子也不好过。”

杜薇抱起了跟不上的小奶猫,“我倒是觉得,比侯府里松快多了。我只需要真心对太后就行了,没有那么多人需要我去讨好。讨好来的,终究不真。”

闵惟秀见她不似作伪,当真比以前看开了许多,心中也为她高兴起来。

杜太后,的确不是一个难伺候的人。

“谢谢你叫三大王,拜托了太后,让人接我进宫。”杜薇摸了摸小奶猫,又笑眯眯的说道。

闵惟秀一愣,“姜砚之么?”

杜薇点了点头,“嗯,黑佑的事情过去不久,三大王府上的宋嬷嬷便来寻我,说你担心我退了亲事,在侯府里的日子难过,问我想不想进宫侍奉太后。我当然愿意了,那一家子人,恨不得将我待价而沽。”

“你同三大王,真的是我遇见过的,最好的人了。”

闵惟秀觉得杜薇的这一句好人,她受之有愧。

姜砚之人长得胖,心倒是细得很。

两人说着,杜薇已经拿好了果子,洗得干干净净的,又麻利的用刀切成了一个个的花样子,闵惟秀拿了一块苹果,塞进了嘴中,又甜又脆的,她忍不住又拿了一块。

杜薇见她喜欢,直接递给她一整个,闵惟秀也不客气,接过来直接啃了起来。

太后喜静,宫中伺候的人十分少,贴身伺候的,只有一个用惯了的老嬷嬷同杜薇二人。

杜薇四下里看了看,凑近了一些,低声说道:“林娘子有孕了,胎像不稳,一会儿饮宴,你离她远一些。这种果子,红的甜,绿的微酸。太后觉得绿的开胃,红的倒是便宜我了。正好你也喜欢,帮我多吃一些。”

闵惟秀又咬了一口苹果,对着杜薇眨了眨眼睛,“给我包几个,我爱吃。”

林娘子宠冠后宫,为了腰细,多年难以有孕,如今竟然怀上了。

官家子嗣单薄,只有三个皇子,若是林娘子一朝得了皇子。

闵惟秀虽然不似姜砚之那么聪明,但话本子也不是白看的,涉及到子嗣的问题,那简直就是血雨腥风啊!

太子说她是一株注定枯萎的花,是她误会了,根本就不是他们家有难,而是说她闵惟秀今日要背上一口大黑锅,然后命丧宫中!

譬如什么,她太威武雄壮,往林娘子跟前一站,就让林娘子怀孕了,呸呸,落胎了!

又譬如,她嫉妒林娘子腰太细……嫉妒使她伸出了丑陋的双手,把林娘子的腰给扭断了……

再譬如,外甥女像舅,林娘子一眼瞧见了她,仿佛瞧见了官家年轻时的容颜,一激动,落胎了……

闵惟秀甩了甩脑袋,真是可怕的计谋!

能够想出这么奇葩计谋的自己,也挺可怕!

闵惟秀被自己吓了一跳,又咬了一口果子,便同杜薇一道儿走了回去。

才一进门,就收到了柴郡主炙热的白眼,闵惟秀讪讪的笑了笑,她就想知道杜薇要跟她说什么,倒是把柴郡主尴尬的留在这里了。

杜太后见她们进来了,笑眯眯的说道:“宫宴还没有开始,今年的宴会都是太子妃办的,同往年大不同,薇儿你也同惟秀一块儿去罢。”

杜薇摇了摇头,“我今日的功课还没有做完呢,经书才抄了一半,待抄完了,再同太后一道儿去。”

杜太后也不勉强。

临安长公主听了这个,忙起身告辞,带着闵惟秀同柴郡主走了出门。

一瞧闵惟秀还揣着几个果子,无奈的笑道:“没有见过你这样赴宴的,怎么还连吃带拿的。阿娘去那边同皇后说话,你们一块儿玩去吧,若是有什么事情……算了,有你在,都是别人有事情。”

闵惟秀有些黑线,目送临安长公主远去,又将果子塞了一个给柴郡主,“甜着呢,好吃得很。”

第一百五十四章 猜错了开头

柴郡主接过了果子,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的看,却实在是找不着下嘴的地方。

没有办法,作为一个贵族的小娘子,她吃的果子,那都是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用那银签子戳了吃的。吃完了口脂不化,那才叫贵女的吃法。

柴郡主看了一眼旁若无人,吃得香甜的闵惟秀,突然有些不知道怎么张嘴说事儿,有些欲言又止。

“怎么啦?”闵惟秀又吧唧了一口,真甜啊,她决定一会吃完了,再去找杜薇顺几个。

柴郡主咬了咬嘴唇,“惟秀,你觉得我阿哥怎么样?”

闵惟秀被一口果子噎住了,拼命的捶起自己的胸口来。

柴郡主着急得直摆手,“你不愿意就算了,不至于捶胸顿足的啊!捶塌了可如何是好?”

闵惟秀一听呛得更加的厉害了,好不容易将那口果子吞下去,又咬了一口,才找补回来。

“你兄长挺好的啊,温文尔雅,学识渊博,长得也很好看,尤其是那一双手,啧啧,我长这么大,见过的人当中,就属你兄长的手最好看了。”

柴郡主欢喜起来,看了看四周,压低声音说道:“既然你也不反感,那我们就把亲事定了吧,我今晚上就跟兄长说,让他禀告官家,去你家求亲去。”

闵惟秀吓得一跳三尺高,“什么亲事?我可没有同意。”

柴郡主缓了神,有些尴尬的笑了笑,“我兄长头一次有事求我,我太激动了一些。还记得上次他送给你一件披风么,还假借我的名头,他就是心悦你呢。”

“原本他早想问你的意思的,但是之前三大王他……后来他知道,你阿娘拒绝了三大王的求亲,于是便托我来先问问你的意思。若是你愿意,他就去求官家。”

闵惟秀下意识的摇了摇头,她这个人不喜欢拖泥带水,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这么说吧,你兄长就像是摆在皇宫里的名窑名器,而我就是那路边乞丐手中的破碗儿。你若问我这个瓷器好不好,我当然说好啊!但是你非要把名器同破碗儿一起摆在博古架子上,那就不合适了不是。”

柴郡主有些失望,“我还想着,你若是能当我嫂嫂就好了,那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啊!”

闵惟秀一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我们本来就是一家人啊!”

柴郡主也不强求,“那姜砚之又是什么呢?”

闵惟秀摸了摸下巴,“他大概就是村民家世代流传下来的大水缸子,虽然是个古物,但不耐村民不认识,过路的乞丐口渴了,也能拿那破碗去缸里要点水喝。”

闵惟秀说着话,两人已经走到了宴会的现场,才一露面,姜砚之就一阵风似的跑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一脸无奈的太子。

“惟秀惟秀,你跑到哪里去了,知道你今日要来,我特意让人准备了烤羊腿,你再不来,肉都该凉了。”

闵惟秀双眼放光,柴郡主却是问道:“殿下,我大兄不是去寻你了么?”

太子摇了摇头,惊讶的说道:“东阳今日进宫了?他身子不好,我叮嘱他不要来的,免得耽误了吃药。砚之,你同惟秀不要乱跑,我去寻寻东阳,你们就待在这里吃肉行吗?”

姜砚之看着太子恳求的眼神,勉为其难的点了点头,他还想带闵惟秀一起去重温一下他小时候住的地方呢。

但是他知道,现在的人,都怕了他同闵惟秀一块儿出现了。

闵惟秀将果子分了一个给姜砚之,也有些囧。

各位叔伯兄弟,大娘大婶啊,你们也太怕死了吧,都离我同姜砚之这么远做什么啊?

周围都空出一个演武场来了啊!做人不能这么明显啊!

还是柴郡主好啊,闵惟秀说着,一转头,发现柴郡主已经跟着太子去寻东阳郡王了。

再一看,闵惟秀又放宽心了,只见不远处围了一团的人,太子妃李氏还有林娘子等一大群命妇,正在叽叽喳喳的说着什么。

那林娘子乃是后宫第一人,她今日穿了一条月白色的襦裙,上头绣着大朵大朵的红色莲花,她就坐在那里,脖颈修长,小腰盈盈而握,哪怕是不说话儿,只是抿嘴笑儿,都让人觉得光彩夺目。

这样的女子,能够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不是没有道理的。

她的怀中,还抱着那只白色的番猫儿,细长如葱的手指,在猫儿身上轻轻的抚摸着。

而林娘子身边,站在一个非宫人打扮的脖子,眼珠子四处乱瞟,注意到闵惟秀的眼神,快速的又缩了回去。

闵惟秀再一看,他爹正同几个五大三粗的武将在一个空旷的角落里咋咋呼呼的争得面红脖子粗,闵惟学正在讨好着许久不见的吕静姝,而闵惟思正苦命的扛着蔡忘看鱼儿。

以前那些狂蜂浪蝶,看到他肩头的蔡忘,都不敢上前了。

很好,都离林娘子远着呢。

闵惟秀心中宽慰了一些。

“惟秀,你看什么呢?我大兄说我该长大了,拖着我帮他一块儿处理年节的事情,我都好些日子没有瞧见你了。我让宋嬷嬷每天送的吃食你都吃了么?”

闵惟秀点了点头,“杜薇托我给捎一句话,你真是一个好人。还有,林娘子怀孕了。”

姜砚之一愣,看向了林娘子,只见她小心翼翼的站起了身,对着太子妃不知道说了什么,然后离开了。

“这事儿我还真不知道,难怪我阿爹最近不骂我了,原来他有喜了啊。”

闵惟秀又是心酸,又是好笑。

“你阿爹经常骂你么?”

姜砚之点了点头,“我们三兄弟,大兄宽仁温和,二哥低调听话,唯独我……”

两人正说着话儿。

就听到一声熟悉的尖叫声。

闵惟秀觉得,她同姜砚之在一起久了,这尖叫声简直犹如更夫打更的声音了,那是日日都听见啊!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拔腿就朝着尖叫声的地方跑去,闵惟秀二话不说,也跟着跑了过去。

谁说那些皇族贵胄就不喜欢看热闹的,一大群人像是比谁跑得快似的,都朝着尖叫声的地方跑去。

姜砚之同闵惟秀是第一个跑到的。

这是林娘子的飞霞宫,离设宴的大殿十分的近。

一个宫女跌坐在门槛上,不停的尖叫着。

而在卧室之中,林娘子衣衫不整的瘫倒在地上,她的身下全是鲜红的血迹,双目圆睁,显然已经死了。

在她的身边,站在一个面无表情的男子,他穿着黑色绣着青莲的长袍,头系玉带,手上沾着鲜血。

正是那东阳郡王。

宠冠六宫的林娘子坏着龙裔,在她的寝殿之中,就这么死了。

第一百五十五章 酸枣糕

闵惟秀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她以为今日宫中有事,一定是冲着他们武国公府来的,没有想到,入局的人,竟然是东阳郡王。

她同东阳郡王有一起长大的情谊,虽然长大了一些后,因为男女有别,往来得少了。但是她实在是想不出,东阳郡王有什么理由要杀死官家的宠妃。

不等闵惟秀想太多,看热闹的勋贵们已经都赶到了,一瞧这个场景,简直就炸了锅。

不一会儿,就听到有那内监高喊道:“官家同刘圣人来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赶忙扯开了身子,官家远远的就看见了这样的场景,身形一晃,大哭着奔来,“卿卿。”

要说官家有多宠爱林娘子,那简直是超乎人的想象。

若是林娘子如那美人褒姒一般人性,烽火戏诸侯的戏码,都能够在大陈再上演一遍。

你看她养的那只猫儿,地位尊贵过公主,官家对它都以爹自称,就知道林娘子是多么的受宠爱了。

更难得的是,这林娘子是个通透人儿。

不管如何受宠爱,依旧以皇后为尊,从来不做非分之事,是以官家给她的封号,乃是宜字。

官家晃了晃,直奔林娘子,大呼道:“传太医,传太医。”

太医一脑门子的汗跟了上来,只瞧了一眼,就跪在了地上,毫无疑问,闵惟秀的判断没有错,林娘子已经死了。

刘皇后拿帕子擦了擦眼泪,扶住了官家,轻轻的说了一句,“今日乃是年节宴,还请官家节哀。”

官家身子一僵,像是回过神来一般,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砚之你在做什么!”

闵惟秀一瞧,才发现身边的姜砚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过去,蹲在了林娘子跟前了。

“林娘子的胳膊上有淤青,很有可能被人用力的拽过。颈部无明显的伤痕,应该不是被人勒死的。”

姜砚之说着,又掰开了林娘子的嘴,仔细的检查了一下她的鼻子,“口鼻之中,并无布屑残丝之类的东西,被人捂死的可能性不大。”

他说着凑近的闻了闻,“口中有一种苦甜夹杂的气味,观其牙齿,苦的应该是才用了汤药,而甜的,则是林娘子用了药之后,还含了一颗蜜饯。”

“我看她面色惨白,有痛苦之色,下身全是血。若是她身怀六甲的话,最有可能的便是强行堕胎血崩而亡。太医你说我说的对不对?”

太医伸长了脖子一瞧,那白色绣着红莲花的裙子,已经全都被鲜血染红了,这么多血,确实血崩无疑。

“三大王说得没有错,但是林娘子怎么会有堕胎药呢?臣只给她开过保胎药。”

太医已经是一脑门子的汗了。

若说什么官最倒霉,无疑就是太医了。

嘿,怀得好生了个大胖皇子,那是人家皇帝老儿有福气,子孙繁荣昌盛。

怀得不好没了,或者生出了个病秧子,那是太医本事不够,黑心肠……

万一命黑,一尸两命跟这林娘子似的,得了,太医您跟着陪葬去吧!

若是治不好提头来见?提头来见能够激发潜力,立马变成扁鹊了?荒谬!

太医想着,瑟瑟发抖,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这辈子要来当太医!

官家还有诸位大臣勋贵,虽然都听说过姜砚之断案有一套,但这还是头一遭,瞧见他现场验尸。

一时之间,现场有些寂静。

当然,并没有什么人关注太医。

而更多的人,回过神来,都悄悄的往后退了一步。

闵惟秀瞧着皱了皱眉头,这些人莫非还真相信了,她同姜砚之是什么黑白无常,走到哪里死到哪里?

姜砚之却像是没事儿的人一般,扭过头去,对着东阳郡王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东阳郡王这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林娘子同臣乃是同乡之人,于是托付臣从宫外给她带一些家乡的酸枣糕,说是最近思乡,食不下咽……”

“因为酸枣糕这东西,形容丑陋,只好托臣偷偷带进来。”

“臣带了那酸枣糕前来,宫中四下无人,正觉得奇怪,就瞧见林娘子已经躺在血泊之中了。臣想将她挪到床上去,然后叫太医救治……那个宫女就来了,坐在门口不停的尖叫。”

“官家,臣说言之事,句句属实。”

太子一听,赶忙插嘴道:“阿爹,东阳心思纯敏,考虑不周全。但是他从不说谎,前几日他还同儿说了这事儿。”

柴郡主此刻已经眼睛红得跟兔子似的了,“哥哥,酸枣糕呢,你快拿出来,这是证据啊!”

东阳郡王一听,像是刚刚想起什么似的,从怀中掏出了一个纸包,打开一看,里头果然整整齐齐的包着几块方形的酸枣糕。

说是糕,其实就是薄薄的一片,闵惟秀以前在柴郡主那儿吃过,硬邦邦的,嚼得牙齿疼。

吃多了,酸得要命,嚼的时候,一股子甘草味儿,夹杂着紫苏的味道。

她不爱吃,因为吃了之后,回家吃了八个胡饼子都还觉得饿。

想必,林娘子因为有孕在身,胃口不好,所以想着要吃这玩意。

但是……东阳郡王一个外男,给官家的宠妃送吃食,还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闵惟秀觉得用自己这个小鸟脑袋都能够想得出,其中有事儿。

刘皇后扯出一抹微笑来,“太子,太子妃,你先带诸位宗亲大臣去殿中饮茶,今日乃是年节宴,诸位别受了惊。我同官家一会儿便来。”

在场的谁都是人精,这戏再好看,也得有命看才是,倒是没有人抱怨,一个个都依依不舍的走掉了。

留在这里的,只有寥寥几人了。

等众人一走,刘皇后立即问出了官家的心里话,“林娘子有孕在身,这是我们宫中多年以来最重要的喜事。她的确是提过,想吃家乡的酸枣糕,官家已经派人快马加鞭的去取了,那酸枣糕,昨日便进了飞霞宫。”

“你说你进来的时候,宫中四下无人?这些人好大的胆子,竟然玩忽职守,把林娘子身边的管事嬷嬷叫来,我倒要看看,他们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么?”

闵惟秀这下子也为东阳郡王着急起来,林娘子已经有了酸枣糕了,又为什么会还要他送进来?

这不是很奇怪么?

第一百五十六章 绿光

不一会儿,一个老嬷嬷便被带了上来,那嬷嬷一瞧见倒在血泊中的林娘子,便痛哭起来。

姜砚之摸了摸下巴,问道:“林娘子在宴会好好的,突然回来做什么?你是近身伺候的,为何当时不在殿中。”

那嬷嬷擦了擦眼泪,偷偷的看了一眼东阳郡王。

“林娘子进宫多年,暗地里吃了不知道多少汤药,扎了多少针,才终于怀上了龙嗣。因为胎像不稳,月份又小,便只禀告了官家同皇后。之前在宴会上突然离席,是因为到了喝安胎药的时间了。”

她说着,咬了咬嘴唇,又接着说道:“东阳郡王同林娘子乃是乡间旧识,每次他过来,林娘子都会让我们去外间做事……”

官家此时已经是面色铁青了,他看了姜砚之一眼,示意姜砚之继续问。

“他们说些什么,你知道吗?”

那嬷嬷瑟瑟发抖起来,“老,老奴也听不太明白。只听得懂两个词,什么莲花之类的……”

此言一出,连姜砚之都梗了一下,一时之间竟然问不下去了。

因为今日林娘子穿的乃是白色绣红莲,而东阳郡王,穿的是黑色绣青莲。

姜砚之深深的看了东阳郡王一眼,这厮之前不是喜欢惟秀的么?

要不是隐藏得太深,要不就是太傻,中了别人的圈套了。

可是他一个无权无势,苟延残喘,除了给人继承香火这么一个作用的郡王,谁吃饱了撑着,要害他啊?

还用了林娘子的一条命。

东阳郡王此刻已经顾不得云淡风轻的形象了,大声说道:“官家,她撒谎。我统共就来过飞霞宫两次,上一回,是去年的时候,林娘子托我给她在家乡修一座观音庙,想要回馈相邻。今日,是臣来的第二回。”

“你怎么胡言乱语呢,明明是你拦着我,同我说,林娘子想要吃酸枣糕的,我之前还觉得奇怪,为何来了之后四下无人。若是我回回来都如此,习以为常了,那我为何要单独提出这四个字?”

那婆子拼命的摇头,“三大王,您去宫中一问,便知晓林娘子早就不重用我这个老婆子了。她如今身边得意的人,乃是薛嬷嬷。但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都是让薛嬷嬷去的,林娘子让我在屋子里给太后绣佛经,我是断然不可能去寻东阳郡王的。”

周围的宫人们,纷纷的点头称是。

闵惟秀突然想起来,当初在宴会上,站在林娘子跟前的得宠嬷嬷,的确不是眼前的这位,而是一位穿着像是医女的嬷嬷。

不一会儿,那薛嬷嬷便被人带了上来,她的一双眼睛,四处的乱转,一看就是个不大安分的主儿。

姜砚之瞧着她也皱了皱眉头,呵道:“林娘子的堕胎药是哪里来的?你是她贴身伺候的人,若是说不清楚,本王拿你问罪。”

那薛嬷嬷看了东阳郡王一眼,快速的对着官家磕了好几个响头。

“官家,老奴早就不想为林娘子隐瞒了,但她实在是苦啊!”

官家眼眶一红,“她有何苦?她就是要天上的星,朕都摘与她了。”

薛嬷嬷又磕了几个响头,“林娘子深爱官家,一直想要给官家生下一男半女,还特意讨要了老奴到跟前,专门为她熬药扎针。受了不知道多少苦。”

“林娘子经常感叹,自己的容貌太盛,若是张扬怕是会给官家带来祸事。她不想当祸国妖妃,只想做官家身边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娘子,因此一直都待在这个飞霞宫中,甚少见外男。”

官家听了更是感怀,“林娘子的确是朕生平所见第一美人。”

“直到几个月前,林娘子的猫儿被刘鸾借了去,回来便成了秃毛猫儿。林娘子十分的伤心,当真是恼了,太子殿下讲礼数,亲自领了刘鸾前来致歉。您也知道,东阳郡王向来同太子形影不离……”

“就那一次,他便说自己个同林娘子乃是同乡之人。娘子离家多年,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说家乡话的,便多说了几句。后来娘子还学来给我听了,说同东阳郡王,并非是一个村的人,她们村的池塘里,开的都是红莲花,香气扑鼻。”

“而东阳郡王那儿,都是白莲花。娘子爱鲜艳之色,并不喜欢白莲。”

闵惟秀听得皱了皱眉头,看了看之前的那个老嬷嬷,莲花什么的,倒是对得上了。

那薛嬷嬷说着,擦了擦眼泪。

闵惟秀知道,关键之处来了。

“就在一个多月之前。林娘子的猫儿突然跑了出去,她爱猫如命,便自己个出去寻找。我们满宫的人,找了许久,都没有找到猫儿。到了夜里,林娘子便自己抱着猫儿回来了。”

“一回来,便说要沐浴更衣。老奴见她衣裙上有青苔,便笑说了一句,说那猫儿不听话,莫不是赚到假山洞里去了。林娘子却是哭了起来。说……说自己个去寻猫的时候,遇到了醉酒的东阳郡王。”

“东阳郡王他……他说在假山洞那里瞧见了猫儿,林娘子心急如焚,也没有多想,就跟着他去了那假山洞。没有想到,东阳郡王他,竟然轻薄了……轻薄了林娘子!”

柴郡主大骇,跳了出来,“不可能!我哥哥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他身边连一个通房丫头都没有,也从来都不去那些花街柳巷之地,他怎么可能如此急色。”

“林娘子乃是官家后妃,他是绝对不可能做出这种事情的。”

那薛嬷嬷吓得退后了几步,瞧了瞧已经绿得发光的官家,和像是墨一样黑的东阳郡王,继续说道:“这人喝多了酒,做出什么事情来实在是不好说。老奴受了林娘子的恩惠,便是官家要老奴为她殉葬,老奴也不多言半句。”

“又何必说这些话,来污蔑她的清白呢?只是我们林娘子,实在是心中苦,肚里冤啊!”

“过不了多久,太医前来请脉,诊断出了喜脉。林娘子先是大喜,觉得自己多年的苦,没有白受,可是不多久,便开始忐忑起来。”

“她抱着老奴哭了一夜。说当初被人毁了清白,就应该一根绳子把自己个吊死在房梁上。但是她心中有官家,实在是舍不得离开官家,便懦弱了那么一回。没有想到,竟然酿成了这样的大祸!”

第一百五十七章 意料之外

“官家待娘子越好,娘子心中越是煎熬。最后她到底还是下定决心,等年节过后,便要打掉肚子里的孽种,不能让他混淆了皇家血脉。然后将一切都告诉官家,最后以死明志。”

“老奴怎么劝她都不听。娘子从宴会离席,正准备喝安胎药……”

薛嬷嬷说着,拿着帕子擦了擦眼睛,然后愤怒的看向了东阳郡王。

“然后,然后东阳郡王就闯了进来。他最近来了好几回,娘子不敢声张,都叫我陪着。但是今日,东阳郡王满身酒气,一进来就赶走老奴,娘子怕闹得满城风雨,便让老奴走了。”

“他来的时候,面带怒色,老奴猜测,应当是娘子想要向官家揭发他的恶行,不知道怎么被他知晓了,于是他便带了堕胎药来,逼迫娘子饮下,然后……”

薛嬷嬷说着,砰砰砰的对着官家磕了好几个响头,“官家,娘子对你之心,日月可鉴,你可一定要为她报仇啊!东阳郡王,你这个人面兽心的狗东西!老奴跟你拼了。”

那老嬷嬷说着,朝着东阳郡王猛的冲撞过去。

闵惟秀见状,伸出一只手,将她按在了原地。

那嬷嬷还不罢休,想要挣扎开来,但是闵惟秀像是铁箍子一般,让她无法寸进半分。

“你这嬷嬷,可是写过话本子的?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东阳郡王是傻子吗?他带了堕胎药来,逼着林娘子吃下去了,然后在这里等着她死掉,弄了自己满手血,然后等人来抓?”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薛嬷嬷一眼,她说起话来振振有词,落地有声的,好似很有道理,但仔细一想,全都是破绽。

姜砚之见闵惟秀开口,给了她一个鼓励的眼神。

闵惟秀挺了挺胸膛,就凭东阳郡王是柴郡主的兄长,说起来也算是闵惟思的堂兄,她就不能够任由他被人污蔑。

“按照薛嬷嬷的说法,林娘子腹中的孩子很有可能是东阳郡王的,那么东阳郡王是逼迫也好,是求也罢,只要林娘子不说出当日之事就好了啊,为何吃多了,要亲自给她灌药,做出这么惹人注意的事情来?”

闵惟秀说这个话的时候,明显官家的脸又绿了几分。但是有什么办法,是个人都会这么想啊,官家一把年纪了,独宠林娘子多年,她都没有怀孕。东阳小哥一来,人家就怀孕了……

“开头三大王验尸的时候就说过了,林娘子喝过药,还吃了蜜饯。哦,东阳郡王杀人,还有心情给她糖吃?是不是很荒谬?”

姜砚之见自己被点名了,赶忙站了出来,他猜想闵惟秀肚子里的存货应该已经说完了,接着开了口。

“惟秀说得没有错。倘若薛嬷嬷没有说谎话,宫人们都没有听到屋子里头有任何的争吵之声,林娘子也没有同人挣扎搏斗的痕迹,下巴上更加没有被人掰开灌药造成的淤青。”

“我们可以推测,要不像东阳郡王说的,他来的时候,林娘子已经倒在血泊之中了,要不就是他们达成了一致,林娘子自己喝下了堕胎药。如果是后一种情况,东阳郡王为何不立即离开,谁都能够想到,林娘子小产了,官家立即就会来吧?”

“而且,东阳郡王什么时候来的,飞霞宫守门的人会不知道?从他进门到婢女的尖叫声响起,可有时间同林娘子哔哔那么多话,然后看着她喝下药,药见效,死亡……做完这么多事情?”

“之前的那个老嬷嬷说,每次东阳郡王来,林娘子都会让她们走开。但是守门的宫人,总不至于还没有见到东阳郡王,就预知他会来,然后让飞霞宫所有的人,都躲起来吧?”

闵惟秀听得直点头,在这深宫之中,她就没有见过,谁杀人还亲自动手的。

那么多的下人,那么多可供收买的人心,都在那里杵着呢,东阳郡王瞧不见么?

正在这个时候,刘皇后突然淡淡的开了口,“反其道而行之呢?荒诞的行事,即便自己不辩解,别人也会说这不可能。何况,东阳郡王一身酒气。”

闵惟秀深深的看了刘皇后一眼。

果然官家原本平和了一些的神色,又愤怒了起来。一张脸简直拧成了一团。

东阳郡王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他一直笑,一直笑,笑得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

满屋子的人,都被他这突然起来的笑声给吓坏了。

闵惟秀忧心的看了他一眼,东阳郡王该不是气疯了吧?

这明显就是有人设了一个局,要请君入瓮啊!

谁都不敢上前。

正在这个时候,太子急匆匆的冲了进来,一把就扶住了东阳郡王,“东阳,我相信你肯定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的。”

东阳郡王突然一口血喷了出来,溅了一地,柴郡主大叫一声,哭着扑了过去,“兄长!”

东阳郡王擦了擦嘴角的血,苦笑出声,他的声音有气无力的,像极了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我原本是乡野村夫之子,诚蒙官家不弃,接我入开封府,锦衣华服……我感怀于心,又岂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这位嬷嬷,说我酒后轻薄了林娘子,今日进宫又是饮多了?我猜想,你是瞧见我面色潮红,身上带有酒气,这才想起这么一出的吧?只是十分的可惜,我今日并未饮酒。”

“今日刚进宫,二皇子殿下便提了酒来,请我们共饮陈酿。可是因为我咳疾未愈,太子殿下夺我酒杯,不慎将酒水洒在了我的衣衫上。是以我身上才有酒气,至于面色潮红,乃是因为我正在发热之中。”

“今日乃是年节宴,臣蒙大恩,不敢擅自退席,扫了大家的兴。酒的事,二皇子殿下还有一众衙内可以作证,生病之事,太医在此,一探脉便知。”

站在一旁做壁上观的二皇子殿下,立马站了出来,点了点头,“确实如此,太子殿下不让东阳郡王饮酒。”

闵惟秀掏了掏耳朵,总觉得这话有哪里怪怪的呢。

官家好像气顺了一些,对着太医点了点头。

太医立马上前,摸了摸额头上的汗珠子,便开始给东阳郡王诊脉。

他摸了摸,又摸了摸,摇头晃脑了好半天,这才说道:“东阳郡王的确是风寒入体,寒入肺腑,咳嗽又发热,而且……”

东阳郡王惊讶的问道,“而且什么?你怎么不说了?”

太医偷偷的看了一眼太子,低头不语。

太子被他看得毛发,“叫你说,你就说,支支吾吾个什么劲儿?”

太医把心一横,“而且,东阳郡王他……他肺气肾气虚弱,长期服用的药方之中,以雷公藤为主药……他是不可能让林娘子怀孕的。”

第一百五十八章 算计人心

东阳郡王大骇,“你说什么?这不可能!我的药都是……”

他说了一半,低下头去,闭口不言了。

太医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子,“那雷公藤,治肺养肾,的确是对症良药。但若是长期服用,女子经期不调,男子则……则无后嗣。”

太子一跳三尺高,大吼出声,“这不可能,太医都是吃屎的吗?东阳才多大年纪,你们就给他用这种虎狼之药。他们柴家,就这么一根独苗苗了,你们这是安的什么心!”

闵惟秀别过头去,她实在是担心自己忍不住露出鄙夷之色。

你看,这就是老姜家的人。

明明就是恨不得让柴家死绝了,还装出一副假仁假义的样子。

就像是对待他们闵家一样。

原本前两日,她已经对太子改观了一些,现在一瞧,也是这么一副装腔作势的模样。

东阳郡王的病,都是太医院的人在瞧,他们不懂医药,可是太医不会不懂,太医知道的,官家会不知道。

定是得到了允许,才让东阳郡王长期喝药,以绝后患的吧。

官家注意到周围偷偷看过来的眼神,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面红耳赤的骂道:“这怎么可能!朕怎么不知道此事?这叫我如何对得起死去的义兄啊!”

太子对着官家怒目而视,“阿爹,你当真不知道?”

他说着,一把揪住了太医的衣襟,骂道:“这个方子是哪里来的?是谁让你们给东阳郡王吃的!”

太医瑟瑟发抖,过了好久,才把心一横,“是……是殿下您让东阳郡王吃的。”

太子大骇,“你乱说什么?我与东阳亲如手足,我如何会害他?”

官家看了太医一眼,太医立马伏地不起,不敢言语。

太子见他不说,拔出腰间佩剑,架在了太医的脖子上,“你说,你不说,孤立马一剑杀了你。”

闵惟秀嘴巴都合不拢了,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如此疯狂的太子。

太子在她心中,同东阳郡王那就跟双胎儿没有什么区别,一样的温文尔雅,一样的面面俱到。

甚至连走路的姿势,都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她甚少见到太子高声说话,甚至是大笑,更别提如此疯癫的模样了。

太医打了个寒颤,颤颤巍巍的说道:“您忘记了么,几年前的一年冬日,东阳郡王病得十分的重,用药一直不见起色。然后您拿了一个民间的方子,让邓太医抓了给东阳郡王服用。”

“邓太医说那是虎狼之药……殿下您说,救命要紧,就先服这个。东阳郡王十分的服此药,几贴下去,就见好了,您高兴得很,便说日后一直用这个药了……”

太子往后踉跄了几步,死死的盯着官家,那模样,像是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一般。

姜砚之眼见着不好,忙冲了上去,挡在了太子跟前,“大兄,大兄,你冷静下来。”

太子的双手颤抖着,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字,“那个方子,是……”

过了好久,才冷冷的说道:“现在,能够证明东阳郡王的清白了吗?”

太子前几句话的声音十分的小,但是闵惟秀耳聪目明,之前阻挡那个嬷嬷,站得又近,全都听明白了。

几年前,太子也不过是刚刚十岁出头的小毛孩儿,一直住在东宫,他去哪里弄得到什么民间的方子。

显然,是有人特意送到他手中的。

谁会想要柴家绝后?看太子的表情就知道了。

虽然面前有一层遮羞布,但是谁还不是个聪明人呢?

官家却是痛哭起来,“他日我若是死了,实在是没有脸去见义兄……你千万不要怪我儿,他年纪小,又救友心切,没有想到这么多……”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他一眼,又对还在地上躺着的林娘子同情不已。

还说官家宠爱她,人死了那么久了,还衣衫不整的在地上躺着。

再珍爱的美人,在帝王心中,也不过是玩物尔。

活着的猫儿,能逗趣,死的了呢?

她正胡思乱想着,就瞧见一个身影,犹如离弦之箭一般,举着拳头,对着官家猛冲过来。

所有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待闵惟秀看清楚之后,差点儿没有撅过去。

我的天啊!

爹啊!上辈子你被官家整死不冤枉啊!你连皇帝老儿都敢打!

闵惟秀估计了一下敌我形势,爹啊!现在就算造反,我也没有拿狼牙棒啊!怎么阻挡马上就要赶来的禁卫军?

我们一家子人都进了宫,一死一窝啊!

上辈子,她郁郁寡欢,卧床不起,没有进宫来。

现在想来,那个年节,家中气氛低沉。八成是上辈子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然后几个月后,他们全家都死翘翘了啊!

能不能再重生一次,下一次我一定阻挡我爹!

闵惟秀欲哭无泪,大吼一声,“阿爹!”

然后飞快的冲了过去,武国公听到她的声音,恢复了几分理智,身形顿了顿。趁此机会,闵惟秀一把冲了上去,快速的抓起了武国公举起的拳头,放到了自己的头上,“哈哈,阿爹,我在这里呢,阿娘是不是找不到我,叫你来寻我了。”

“这里这么多人,你别生气揍我了,我保证日后都不乱跑了。”

武国公看着闵惟秀的笑脸,深吸了一口气,一巴掌拍在了她的脑袋上,“你这个瓜娃子,到处跑什么,我的耳朵都要被你阿娘叨叨聋了。”

闵惟秀抽搐着嘴角,心中松了口气,还好她和她爹都很机灵啊!父女二人心有灵犀啊!

爹啊,你要么就直接打死,咱们就宣布反了啊,要不就别打啊!

武国公抿了抿嘴,将闵惟秀拉到了一边。闵惟秀果断的同武国公背靠着背,盯着门口。

刚来武国公怒气冲冲的进来,万一引来了禁军呢?她可不能让阿爹,被人放了暗箭。

“当年我入开封府,就同你说过,这辈子再也不想听到雷公藤三个字!你是怎么答应我的!”武国公愤怒一吼,闵惟秀心中一紧,欲哭无泪。

爹啊,咱们能回去,不继续作死了么?

官家深吸了一口气,铁青着脸,看了看四周的人,摆了摆手,“你们都先出去,今夜之事,切不可以声张半句。”

刘皇后关切的看了官家一眼,官家摇了摇头。

闵惟秀的脚像是钉了钉一样,半分不挪动,还是姜砚之将她拖了出去。

她看着关上的大门,着实的有些茫然,她实在是不明白,他们不是在审林娘子的案子么?怎么到现在,就演成了他阿爹怒骂官家了。

所有的人都站得远远的,生怕被波及了半分。

东阳郡王呆呆的坐在台阶上,他旁边坐着的是一言不发红着眼睛的太子殿下,还有正在抹泪的柴郡主。

只有闵惟秀同姜砚之二人,格外显眼的站在门口。

“雷公藤有什么陈年旧事?”

姜砚之摇了摇头,“听你阿爹的话,是他们刚进开封府时候的事情了,那会儿,咱们两个都没有出生呢。我也不知道。”

闵惟秀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说我爹想打你爹,该咋办?

姜砚之见闵惟秀的模样,拍了拍她的肩膀,“既然林娘子不是东阳郡王杀的,那么她是谁杀的呢?”

第一百五十九章 陈年旧事

就算没有雷公藤什么事儿,闵惟秀也不觉得东阳郡王做得出轻薄林娘子的事情来。

那么薛嬷嬷说的话是假话,东阳郡王的确是一来,看到林娘子已经死掉了。

那她是谁杀死的呢?从林娘子离席,到东阳郡王来,中间的时间不是很长。

她应该是一回来,就吃了药,然后流产,血崩而亡了。

由于并没有第二个凶手露面,闵惟秀实在是想不出什么特别好的目标人选。

“你想想看,林娘子若是死了,谁得到了好处?”姜砚之小声提醒道。

闵惟秀点了点头,林娘子死了,后宫格局必然大变,然后争宠之事,在夺嫡上,不值一提。

别人不知道,亲近的人可都知道,东阳郡王同太子一同长大,感情深厚,现在太子认为是官家给了他药方,让他毒害了东阳郡王,他心中怕是恨透了官家。

再从武国公的表现来看……

闵惟秀脑海中灵光一现,“雷公藤的事,有陈年旧因在里头,做下这个事情的人,若是想要离间我阿爹同官家,定然是知道那事儿的人,而且,若是多想的话,今日这个局,早在几年之前,就已经布下了。”

姜砚之没有接话,因为屋子里传来了武国公咋咋呼呼的声音。

闵惟秀简直想要扶额了,爹啊,能悠着点吗?

那屋子里头的是皇帝老儿,不是你儿子啊!就算当年你们是结拜的异姓兄弟,你年长,人家叫过你一声哥哥,但是早就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了啊!

闵惟秀觉得自己的脑袋瓜子,简直就是不停的晃荡着,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

她想着,竖起了耳朵,听起了屋子里的动响。

“大兄当年待我们如何?视如手足!他连自己最看重的妹妹,都嫁给了你,可是下场又是如何?”

武国公声音震天。

“做人要凭良心啊!当年大兄的嫡长子,是如何死的?不就是因为那劳什子雷公藤么?现在老姜家就剩这一根独苗苗了,你竟然还……你我二人,他日有何颜面去见大兄?”

官家没有说话,但是呼吸粗重得连站在门口的闵惟秀都能够听得见。

显然已经是气极。

他当人皇多年,又有几个人,敢如此大声的质问于他?

“东阳的事情,跟我毫无关系”,过了许久,官家才扔出这么一句话来。

“我若是容不下他,当年又何必去把他抱回来,给大兄延续香火?在你心中,我就如此没有气度之人么?别说一个小小的柴凛了,就是大兄的亲儿子,我也能够容得他在我的眼皮子底下蹦跶。”

闵惟秀听得身子一震,官家莫不是知晓了闵惟思的真实身份?

“这里只有你我二人,你何必说这些冠冕堂皇的话,大兄的亲儿子,可都死得巧。”武国公的声音又激动了起来。

“我也将我最看重的阿妹嫁给了你,可是闵归……我就知道,你从来都不相信我。我只说最后一次,这个位置,是大兄亲口传给我的,而且,我也没有杀柴家任何一个人。”听官家说这话的声音,淡淡的,听不出什么情绪来。

“我不信你,为何勤王救驾?我不信你,为何当年大军在握,还要卸甲称臣?这么些年,你叫我打东,我就打东,你叫我打西,我就打西。”

“我声名狼藉,可出来辩解过一句?我只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就是要给大兄留一条香火,当年,你明明承诺过我的。我老闵是什么人,你心中清楚,我不在乎谁当皇帝,我也没有那个本事。”

“可是我这个人,念旧情。我心中还一直记着,当年我们三兄弟桃园三结义的情谊。”

武国公说着,咚咚咚的朝着门口走来。

闵惟秀一惊,拽着姜砚之就跑,姜砚之猝不及防的被闵惟秀一拉,咕噜噜的就从台阶上滚下去了……

武国公一开门,就看到了这么无语的一幕。

他实在是忍不住,叉着腰哈哈大笑起来。

屋子里的官家,深深的看了武国公一眼,松了一口气。

武国公就是一个莽夫,还一家子脑壳都有问题,要不刚开始还要吃人,现在就哈哈大笑去了。

这样的人,就如同张飞,做个大将,已经是祖坟里冒了青烟了。

他想着,走了出来,一看到姜砚之摔得四仰八叉的样子,抚了抚额。

闵惟秀知道自己干了坏事,三步并作两步的冲了下去,“姜砚之,你没事吧!有没有摔到哪里啊!”

姜砚之甩了甩脑袋,强作镇定的咳了咳,“无妨无妨。”

哎呀,幸亏小爷今日穿得多啊,不然的话,还不摔个腿短脚短,鼻青眼肿啊!

可就是有点丢脸啊!

姜砚之想着,偷偷的瞪了一眼看着他憋笑的众人,扶着一旁的花盆子,准备站起来,可这么一摸,觉得不对劲起来。

闵惟秀见姜砚之一直不起来,还抱着个花盆子看,着急得不行,“姜砚之,你别强撑着……”

姜砚之指了指花盆,“太医呢,太医你来瞧瞧,这个花盆里有新倒的药渣子,你看看都是些什么药。”

太医忙跑过来挖了挖,果然看到里头有不少药渣子,他掏起来闻了闻,又仔细的辨别了一番,“三大王,这个应该就是堕胎药。”

姜砚之看了看坐在台阶上的太子,东阳郡王还有柴郡主,“你们坐得离这个花盆这么近,没有闻到吗?药的味道。”

太子摇了摇头,“东阳就是个药罐子,光闻到他身上的药味了。”

姜砚之没有再问,朝着官家走了过去,“阿爹,请让太医再仔细检查一下林娘子的尸体,容儿子再审一审那两个嬷嬷。”

官家抬起手来,拿掉了姜砚之头上的一片叶子,点了点头。

一时之间,周围的人又都回了大殿里。

闵惟秀跟在武国公身后,寸步不离的,时刻警惕着周围的情况。

官家原本在前头走着,突然又走慢了几分,等着闵惟秀上前来。

闵惟秀浑身不自在,“舅父。”

官家摸了摸她的脑袋,“告诉你那个坏脾气的阿爹,舅父没有违背当年的承诺。”

闵惟秀一愣,官家的眼神清亮,让她几乎都要相信他是一个好人了。

她在心中深呼吸了几次,笑眯眯的点了点头,“我阿爹最相信的人,就是舅父了。他就是这么个性子,平日里阿娘在家,总是十分的担忧,哎呀,今日该不会在朝堂之上,又把谁给骂了,给打了吧?”

“再惹事,她就带着我们回娘家寻舅父哭,阿爹还嘚瑟,说舅父信他,就算我阿娘哭,也不会惩罚他,我阿娘一气,就罚他蹲马步呢!”

武国公老脸一红,“你这个瓜娃子,胡乱说什么。”

第一百六十章 三大王的推理

官家笑了笑,“罚你二哥蹲马步,那才叫惩罚。至于你阿爹,那哪里叫惩罚,那是你阿娘,叫他休息呢。”

闵惟秀又跟着插诨打科了几句,姜砚之那么一摔之后,那种剑拔弩张的气氛彻底消失了。

太医在给林娘子尸检。

姜砚之则是招了那两个嬷嬷来,“你先来说”,他指了指飞霞宫的管事嬷嬷。

“你来说说,薛嬷嬷是何时来的飞霞宫,她瞧着可不像是这宫里的人,她到底有何本事,能够顶替你在林娘子身边的位置。你想好了再说,说谎话的话,可是死罪。”

薛嬷嬷行为举止,不太像是宫中之人。

宫中的嬷嬷,就算是在打量人,那也是目不斜视,用余光在瞟。

但是之前在宴会上,薛嬷嬷就左顾右盼的,像是看热闹一般,眼神飘忽。

这分明是才进宫不久的人,才会有的举止。

管事嬷嬷缩了缩,之前的气氛,她不是没有瞧见,此刻已经是胆战心惊,“因为那猫儿的事情,林娘子突然之间觉得,猫儿再好,那也是猫,比不得有一个自己的孩子好。于是便请了赵太医来,想要诞下龙子。”

“赵太医乃是妇科圣手,他给娘子一把脉,就知道,娘子为了腰细,早年服用过一些虎狼之药。那药乃是当年的汉宫禁药,传闻赵飞燕便曾经用过……会让小娘子生得倾国倾城,身体纤细,但却是子嗣艰难……”

“林娘子不死心,便让赵太医给她调理身体,但是……一连好几个月,官家夜夜都歇在飞霞宫,林娘子也没有能够怀上子嗣。她……她对老奴说,觉得赵太医可能是蔡淑妃的人,蔡淑妃怕林娘子生了皇子,威胁到太子的地位……”

管事嬷嬷说着,看了一眼太子,又缩了回来,“后来林娘子听说,宫外有一位号称是送子娘娘的薛娘子。于是老奴便使了法子,让她进宫成了医女,便是薛嬷嬷。”

“她来不多久,林娘子便果真有孕了。于是娘子便十分的信任她。其他的,老奴就不清楚了。”

姜砚之点了点头,他猜就是如此。

他想着,围着林娘子绕了个弯儿,眯了眯眼睛。

“我常年在开封府摸爬滚打,哪家的牛是叫黑毛还是叫黑狗我都清楚,我怎么没有听说过什么送子薛娘子的大名?若是我推测得没有错的话。”

“薛嬷嬷的确是有几手本事,能够帮助人怀孕,但并非什么神仙手段。林娘子用过虎狼之药,伤了根本,子嗣艰难。好不容易怀了这个孩子,却是胎像十分的差,基本不能生出来……”

“我为什么这么推测?林娘子进宫多年,吃了这么多苦头才有了身孕,若是真心要保住这个孩子,又怎么可能在胎像不好的时候,非要去宴会上同那么多人周旋寒暄。”

“宴会明明还没有开始,官家圣人还有太后都还没有来……大家回想一下,往年宫宴,林娘子都是第一个到的么?”

林娘子宠冠后宫,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往年都是同官家皇后站在一块儿的,今年为何来得这么早?

“因为林娘子已经不能够再拖了,今日必须要服用堕胎药,否则要伤及自身。而且,今日是年节宴,若是她小产了,官家更加能够记住这个未出世的孩子。”

“可是她千想万想,没有想到,自己会突然血崩而亡了。”

林娘子没有被灌药的痕迹,孩子却没有了,那堕胎药,就是她自己个喝下去的。

“管事嬷嬷,林娘子堕胎的时候,你在她的身边吧。你是真心疼爱她的,看着她疼,所以你抱得十分的紧。这就是为什么,她的手臂上有轻微的淤青,但是却没有任何挣扎搏斗的痕迹。”

“林娘子自己喝药,所以让下人都远远的避开了。这就是为什么东阳郡王来的时候,没有看到有下人在。你没有想到,林娘子血崩了,于是跑出去寻太医,正在这个空档,东阳郡王来了,林娘子等不及你,已经死了。”

“你没有寻到太医,见到这个情形,便又跑了回来。你走的时候林娘子还是活着的,而东阳郡王一来,林娘子就死了……所以,你便想要污蔑于他。”

那管事嬷嬷一愣,拼命的磕起头来,“正如三大王所说,我家娘子,就是自己个喝了堕胎药的。在宫中派人去寻酸枣糕之前,林娘子的确拜托了东阳郡王去寻。后来宫中有了,娘子却把东阳郡王的事情给忘记了,没有想到他今日会来。”

“那个什么莲花之类的,也是老奴胡诌的。是老奴瞧见东阳郡王的衣衫,才胡诌的。娘子有多疼,老奴就有多疼。老奴以为是东阳郡王……所以才……老奴错了啊!”

周围的人,都松了一口气,尤其是官家,又眼眶红红,瞧着林娘子落泪起来。

姜砚之低着头,他有很多话没有说出口来。

这宫中的人,都贪心得很,流掉一个孩子,恨不得一箭数雕,打死一片敌人才好。

林娘子乃是外地人士,母族寒微,管事嬷嬷也常年窝在宫中,如何知晓宫外情形?

那么薛嬷嬷是谁介绍给她的,肯定是平日里她投靠的皇后。林娘子连一只猫儿都宠爱万分,更何况是她血肉相连的骨肉呢。

没有便罢了,有了,却又没有了。

杜薇为何会知道林娘子怀像不稳,还叮嘱闵惟秀离她远一些。

太后虽然不理事,却比谁都通透,她早就知晓,林娘子的想法了吧,知道她想把孩子没有了这件事,栽赃在某一个人的身上。杜薇年纪轻轻,本不聪慧,又为何会知道?

是太后透露给了她的,她想通过她的嘴,告诉谁呢?

闵惟秀果断的告诉了他,那么他会告诉谁,告诉太子?

林娘子,从一开始的目标,就是太子吧。

她是后妃,平白无故托太子很可疑。于是她便想着从同乡东阳郡王的身上下手,她要东阳郡王给她寻酸枣糕,年节夜宴的时候送过来。

东阳郡王同太子形影不离,她原本以为,东阳郡王会同太子一道儿前来。

但是她没有想到,东阳郡王今日有病在身,太子以为他不会来了,便没有寻他,而东阳郡王一个人来了。

姜砚之想着,看了东阳郡王一眼,突然厌倦了起来。

第一百六十一章 两种可能性

姜砚之的推理,并没有人有异议,官家很快让人敛了林娘子,说她是不慎滑了一跤,这才小产丢了性命。

宫宴如期举行,沉重又欢愉的气氛,让这个宫宴显得格外的尴尬起来。

官家早早的便退了席面,而太子同东阳郡王,压根儿就没有出现。

闵惟秀叹了口气,兴致缺缺的夹起了一块肉,今年官家没有废话,肉还是热气腾腾的,她咬了一口,美味又多汁,肉丝根根入味,还带着几分嚼劲儿,正是她喜欢的味道。

这么一想,这个宫宴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的了。

至少,有好吃的不是。

她正吃着,就见一个白嫩嫩的手,端了一碗肉过来,放在了她的桌子上。

闵惟秀刚想说,哪个宫人这么有眼力劲儿,知道小娘子我的肚子饿了,就瞧见了姜砚之。

姜砚之一屁股的坐了下来,小声嘀咕道:“我瞧整个宫宴,也就只有你同你爹能够吃得下去了。”

闵惟秀吃着肉,没有听清楚,“你说啥?”

说完就瞧见打前头坐着的武国公,正在啃着羊腿,见到闵惟秀看了过来,举起羊腿,像是要干杯一般。

闵惟秀也寻到了自己桌上的羊腿,举起来示意了一下。

一旁的姜砚之瞧着,噗呲一下笑出了声。

这两父女的心,简直比大陈的国土还大,刚刚还险些刚起来,头滚在地上让人当球踢呢,现在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了。

“你不觉得奇怪么?我这么简单的就给林娘子的事情定了案。”

闵惟秀口里吃着肉,含含糊糊的说道:“总比她大冷天的,躺在地上没有人收尸的好。”

姜砚之低下了头,“可不是么?看上去是宠妃风光无限,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人在乎她的死。”

“这个事情,有两个可能性,但是我都没有证据。”

“第一个,林娘子是皇后寻来固宠的对象,刘鸾借猫儿的事情之后,林娘子对皇后不如以前恭敬了,所以才想要有一个自己的皇子,所图甚大。可是她没有办法怀,怀了也要掉。这其中,薛嬷嬷应该是我阿娘或者是皇后的手笔,于是想要转投二皇子。”

“她怕是认了命,她是没有办法生孩子的,而我二哥的母妃早逝。所以她想借这个孩子的事情,拉我大兄下马。大兄不行了之后,我又不入阿爹的眼,肯定是我二哥上位。”

“但是其中出了差错,东阳郡王生了病,答应我大兄不来宫宴,却又想起了要给她送酸枣糕的事情,又进了宫。两人这一次并没有粘在一起,所以入局的人,弄错了。”

闵惟秀听得频频点头,“虽然入局的人错了,但是结果却了如了她的意。那你为何不说这些呢?”

姜砚之嘲讽的笑了笑,“没有人想听到这些。从东阳的事情一出来之后,所有的人的心思,压根儿就不在林娘子身上了,若不是有我,我阿爹也肯定会得出她自己个不小心摔倒,孩子没有了的结论。”

“我也没有任何证据,来说薛嬷嬷是皇后的人,更加不能说,东阳是为我大兄挡了枪,他已经够愧疚的了。”

“小时候怎么说呢,我的脾气性格,同谁都不相合。大兄同东阳更加投契。东阳被接来开封府的时候,已经知事了,他刚来的时候,胆子小得很,见了谁都哭。唯独就喜欢我大兄。”

“有一次,他们两个偷偷的溜出宫去买糖人吃,遇到了刺客,就是东阳替我大兄挡了一剑,那次伤了肺腑。打那以后,我大兄更加视东阳为亲兄弟了。”

闵惟秀有些惊讶,这么的事儿,现在压根儿没有人提及了。

姜砚之也是唏嘘,又接着说道第二种可能性,“还有一种我也不愿意相信的可能性,那就是东阳以身做局。”

“这不可能吧?”闵惟秀有些迟疑。

姜砚之拿起一个羊腿,掏出小刀,帮闵惟秀片了起来,一边片,一边说道:“虽然我也不愿意相信。但是倘若东阳一早就知道自己用过雷公藤,不能有后嗣了呢?这件事的结局,是他清白得很,得到了我大兄满满的愧疚。”

“我大兄因为给柴家后人下药一事,将在朝堂之上受到沉重打击,他同我阿爹的关系,还有你阿爹同我阿爹的关系,都……对吧。倘若,他想要报复呢?”

倘若他想要报复呢?

报复自己不能够有后嗣了?

可这事,同她阿爹有什么关系,他们一家子都是站在东阳郡王府这一边的,东阳郡王之前还在向她求亲,转眼就就坑她爹?

可若是说他为了柴家报复?

老实说,他同柴家的血缘关系,远得不能再远了。他见过的唯一的一个真正的柴家人,就是柴郡主。

他原本出生乡野,被接来开封府,锦衣华服犹如皇子,听闻他家乡的人,因为他,个个都生活富足。

他的心中,真的有那么多的仇恨么?

“东阳郡王,能够做到吗?”闵惟秀深吸了一口气。

姜砚之想了想,“还是有两种可能性。”

“第一种,是林娘子先设的局,东阳顺手推舟;第二种,是他同林娘子一起设的局,林娘子同他是同乡之人。我想东阳郡王有一句可能是虚的,他说他只来过飞霞宫两次。但是他同林娘子,可能在别的地方,见过不止两次。”

“只是,林娘子没有想到自己会死。”

闵惟秀觉得自己的思绪有些混乱了,皇宫真是个可怕的地方,个个人都如同比干,有那七巧玲珑心。

像她这样的傻大个儿,若是住在宫中,简直被人吞得骨头渣子都不剩。

若是她当宠妃,谁敢害她,她也不哔哔,直接打死算事。

可是,玉石俱焚,根本就是最下层的办法吧。

闵惟秀前所未有的觉得自己个,甚至是自己个一家人,都不甚聪明。

还好,她不用进宫,也不会做什么妃子。

姜砚之看着闵惟秀变化莫测的表情,嫌恶的看了上头已经空荡荡的龙椅一眼,“你也觉得吧,这个地方,都是鬼打架,哪里判得出什么清明。”

……

闵惟秀走出了宫门之时,已经是午夜时分了。

她觉得自己度过了一个漫长而又荒诞的夜晚。

马车一辆又一辆的一字排开,列队而行,一家又一家在大陈位高权重的人物,坐着马车,缓缓的离开。

新的一年开始了。

“闵五。”闵惟秀听到了熟悉的声音,转过头去,东阳郡王就那样站在门口,他的身子十分的单薄,像是被风就能够吹走一般。

黑色的长袍隐藏在夜色中,身上绣着的青莲在灯光和雪光的映衬之下,显得有些流光溢彩。

闵惟秀莫名的觉得,他好似有了一种让人心悸的妖冶。

“对不起。”东阳郡王轻轻的说道。

第一百六十二章 咱家反不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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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惟秀一愣。

东阳郡王看了他的神情,松了口气,“看来你压根儿没有放在心上,那我就放心了。”

闵惟秀这才想起来,东阳郡王这一句对不起,是在说之前想要求娶她的事情。

“我不知道我……若是知道,便不会同你说那些话了。很抱歉,我……你就当我什么也没有说过罢。”

闵惟秀的眼睛突然有些酸涩起来,她摇了摇头,“我记得的。我不同意,同你身体好不好之类的,并没有关系,而是因为……”

“名器同破碗对吗?”东阳郡王笑着打断了闵惟秀的话,“阿妹都同我说了。”

他说着,上前了一步,轻轻的揉了揉闵惟秀的头发,“如此也好,我原本也不想,我的孩子,成为一个束之高阁,供人观赏的瓷器。关在笼子里的画眉鸟,也向往天空翱翔的雄鹰。”

“天冷了,闵五你快些回去罢,我,也要回去了。”

柴郡主红着眼睛,对着闵惟秀点了点头,便同东阳郡王一道儿上了马车。

闵惟秀瞧着,鼻头越发的酸了。

关在笼子里的画眉鸟,向往天空翱翔的雄鹰么?

闵惟秀想起姜砚之说的第二种可能性,看着远去的马车,目光复杂了起来。

闵惟思见闵惟秀半天不动,后面排着队的人,都有些着急了,沉着脸喊道:“小五,走了。”

闵惟秀应了声,转头上了马车。

蔡忘睡了一觉醒来,还有一些迷迷瞪瞪的,突然之间,他小脸一皱,喊道:“阿爹,你把我的手捏疼了。”

闵惟思这才惊醒过来,手忙脚乱的哄起了孩子。

闵惟秀一把提起蔡忘,喊道:“阿福,你把忘儿给我阿娘送去。”

等蔡忘一走,闵惟秀强硬的把闵惟思的脑袋一压,压在了自己的肩头上,“呐,你儿子不在了,你想哭就哭吧。”

闵惟思眼睛一红,“我哭什么?我为什么要哭?我的脖子都被压断了。”

闵惟秀哼了一声,“我还不知道你,大树掉了片叶子,你都要想,是不是你害的。更何况东阳,你觉得他……”

他是代你受过吧?毕竟,你才是柴家真正的子嗣。

闵惟秀后头的话没有说出来,但是兄妹二人又有什么不清楚的。

马车很快开动起来。

“你不要想太多,以为这天上的日头都是围着你转的么?你呀,就是一个蚂蚁那么小的人物,鬼能够看到你!不要以为自己太重要了,你不过就是我闵惟秀的哥哥吧了,也就是我们一家子人,才觉得你是个宝!”

“若你是你,早就死翘了翘,东阳还是东阳,不会有什么改变的,知道了吗?好好带你的孩子好了。”

闵惟思实在是忍不住了,对着闵惟秀的脑袋就是一巴掌,“你都胡言乱语些什么鬼呢!你二哥我,风流倜傥,人见人爱,怎么到了你嘴里,就是一个奶嬷嬷了呢!”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他一眼,“不想当奶嬷嬷?哈哈,那你别整出一个儿子来啊!活该,阿娘真是英明神武!”

闵惟思简直要气炸了,“我还要考科举呢!要不你同阿娘说,让她帮我带忘儿?”

闵惟秀呵呵呵的笑了三声,“你考得上么?”

闵惟思摇了摇头,“考不上!我小时候是仲永,长大了之后,别说伤仲永了,我连仲永这两个字是啥都不认识了我!”

兄妹二人一路斗嘴回去,闵惟秀瞧着闵惟思的情绪不再低落之后,也跟着心情好了起来。

天塌下来,不如伸出个胳膊好好顶着,愁是愁不出办法来的。

闵惟思这个人,就是什么都放在心里,自己一个人扛着,以为自己很英雄?

屁,只知道给人添麻烦,让人担心的家伙!

马车很快就到了武国公府,一家子进了府,武国公立马说道,“快快快,摆一桌酒席来,都快要饿死我了。”

临安长公主一脚踹过去,“吃吃吃!满大殿的人,我瞧就只有你同你闺女两个人在吃!你还饿,肚子是无底洞么?”

闵惟秀嘿嘿一笑,“阿爹,我也饿。那羊腿太咸了,齁得慌。我也不挑什么酒席,给我和阿爹来几碗面呗!”

临安长公主毫不犹豫的伸出手来,一把揪住了闵惟秀的耳朵,“还几碗面!”

闵惟秀疼得嗷嗷叫,“阿娘阿娘,我今日可是机智的救了阿爹,今日还是年节呢,你要是揪我耳朵,我明年要被人揪一年耳朵的!”

长公主一听,更加来气了,“除了老娘,还有谁敢揪你耳朵!”

全家人都立马不敢说话了,临安长公主平日说话还是挺温柔的,一旦老娘这词出了口,那就证明她是暴怒了。

闵惟秀四下了张望了一下,连武国公府的下人,都知道这府里到底谁做主,一个个的作鸟兽散。

就连安喜,都只挣扎了一小下,就跑开了。

闵惟秀又看向了武国公,好家伙,她阿爹早就舔着脸怂了。

一家人跟着怒气冲冲的临安长公主一路走,直接进了她的卧房。

长公主摸着墙,用力一拍,屋子的墙咔嚓一声,露出了一个黑漆漆的洞来。

闵惟秀大惊,还说我家不是奸臣!

连奸臣必备的密室都有了啊!

里头有什么?

是金山银山,还是各种贪赃枉法的证据?亦或是杀人留下的尸山骨海?

闵惟学同闵惟思也好奇的四处张望,显然他们也是第一次来。

一进去点了灯,闵惟秀便失望了,这不过就是一间普普通通的书房而已。

等门一关,临安长公主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老闵,你今日当真是做错了,我知道你在乎柴家义兄,但是你也是有家有子的人了,你说你今日一拳打下去,该如何收场?”

一拳下去,家破人亡,绝对不是说说而已。

武国公老脸一红,“我实在是太气了!东阳好好的一个孩子,唉……而且,官家知道我的脾气,我若是对义兄无后都无动于衷,他反而更加要怀疑了。你说都是一个娘生的,咋你哥哥就这么多疑呢?”

闵惟秀睁圆了眼睛,爹啊,我怎么觉得你没有那么傻了呢?

那全家最傻的我,莫非是捡回来的?

临安长公主叹了口气,“事到如今,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之前我一直当你们是孩子,想要好好的保护你们,但是现在……阿娘觉得,你们都长大了。惟学要娶亲了,惟思你也当爹了,就是惟秀……哦,惟秀。”

闵惟秀呵呵了一下,别人都有说的,怎么到了我这里,就变成了哦,惟秀!

“你们都说说,有什么应对办法?”

闵惟秀咳了咳,“阿爹阿娘,咱们家反不反啊?”

第一百六十三章 那谁当皇帝

闵惟秀语惊四座。

也不是她这个人天生反骨,实在是上辈子的悲剧近在眼前,今日武国公又险些暴打官家,实在是一家子眼瞅着就混不下去了啊!

闵惟秀挨个的看了看众人,临安长公主脸上丝毫没有惊讶,只是蹙着眉头,不知道在思量着什么。

武国公涨红了脸,脸鼓鼓囊囊的,像极了红灯笼。

而闵惟学一脸的茫然,闵惟思则是阴沉着脸,嘴唇抿得紧紧的。

临安长公主是最先回过神来的,她不赞同的看了一眼闵惟秀,然后环顾了一下在座的众人,“我就问你一句,你若是成功了,谁坐那个位置?”

闵惟秀一愣,摆了摆手,“别看我,天宝女帝只有一个,我不行的,那些大臣跟我哔哔,我怕我会忍不住,一个棒子扫过去,很好,满朝文武共赴黄泉……”

武国公噗呲一下笑出了声,“乖女,跟阿爹想到一块儿去了。那些人吃饱了没事干,好好的人话,非要七万八绕的改成听不懂的鸟语,老闵我连奏章都看不明白,不行不行。”

闵惟学的脑袋甩得跟拨浪鼓似的,“我只想当大将军,我从小就想做像阿爷阿爹一样的大将军。”

最后全家所有人都看向了闵惟思。

闵惟秀仗着是在密室之中,简直是畅所欲言,“二哥,你来,本来就是你柴家天下。”

闵惟思低着头不说话,过了许久,才艰难的说道:“柴家的天下,早就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

他说完这句话,好像轻松了许多,“我也不行。阿爹和哥哥好歹还通行军打仗之事,惟秀跟着三大王,好歹还通刑事断案,而我,当真是一窍不通。这么些年,都已经荒废了。”

“而且,造反?我们拿什么钱,拿什么人,拿什么心?我不希望阿爹同哥哥为了我的事情,去冒这么大的险。晋王的前车之鉴,还血淋淋的摆在眼前。”

闵惟秀看着说话这么正经的闵惟思,多少有些不习惯,她叹了口气,的确是,造反哪里就是这么容易的事情,动动嘴皮子,就能够当皇帝了?天底下没有这么样的美事。

临安长公主乐了,“所以呢,我们就算是造反,也没有人可以坐得住那个位置啊!”

她说着,神情严肃了起来,“惟秀,就算是有这么个人,你阿爹也不会造反的,因为他若是有这个心思,早在当年,他手握重兵的时候,就自己个黄袍加身了。”

“那会儿,他征战天下,威名显赫,又有一支忠心耿耿的军队在握,论起打仗来,就是一百个官家,都抵不上你阿爹,可是为什么他要俯首称臣呢?”

“你们都年轻,没有上过战场,不知道战争是多么残酷的事情。一场大战下来,十室九空。当时整个中原地区,风雨飘摇。我们带着大军一路来到了开封城下,就在城郊,遇到了一个老农,他家披红挂彩的,正在放着爆竹。”

“你阿爹便问他了,老丈,这又不是逢年过节,你又不是嫁女娶妇,为何如此?”

“那老农喜气洋洋的,听闻大陈国立,皇帝老儿说,咱们再也不用打仗啦,只要双手能种地,就有饭吃,也不用担心我的儿子,草革裹尸,这还不是人生最大的喜事么?”

武国公老脸一红,挠了挠脑袋,“刚才惟秀说的时候,我本来是气得要一巴掌拍死你的,但是被你这个瓜娃子一打岔,又忘记了。反什么反,嫌老百姓的日子太好过么?”

“我瞧着你们就是不愁吃不愁穿,不知道愁字怎么写。辽狗同西夏都虎视眈眈的,我们若是内讧起来,那还得了,不是让敌人有机可乘么?不行不行,一想到辽狗要蹲在我大陈的国土上拉屎,我觉都睡不着。”

临安长公主咳了一声,瞪了武国公一眼,“在孩子面前,瞎说什么呢!”

武国公深吸了一口气,努力的装得文雅一些,“阿爹不会说什么漂亮话。总而言之,就是一句,我是不会和自己人打的,要打就打辽狗去。”

“我们闵家往上数几代,也就是平头老百姓。你阿爹我一个路没有走好,那就是杀猪宰羊地痞流氓之类的人物,能够做到大将军,国公爷,已经是祖坟上冒了青烟,知足了。”

“这样的事情,惟秀你也莫要再提了。”

武国公说着,走了过去,一手摸住了闵惟秀的脑袋,一手摸住了闵惟思的脑袋,“惟思,你也莫要怪阿爹不为你们柴家出头,等阿爹死了,就去地府,向你阿爹负荆请罪去。”

闵惟思眼眶一红,摇了摇头,“阿爹。”

然后他又看了看闵惟秀,“你这个孩子,别一天到晚瞎捣鼓了,小小年纪,想那么多,担心以后长不了阿爹这么高,这么壮,不壮实怎么上战场打辽狗?他们一个个的,可生得高大着呢!”

闵惟秀惊恐的看了武国公一眼,爹啊!你竟然存了让我长得跟你一样雄壮的心思!

我是想要力气大,武艺高强,可是完全没有想过,要变成一头熊啊!

武国公完全没有感受到闵惟秀的抗拒,一双粗糙的大手继续在她脑袋上瞎搓,唉,让孩子失望了,得给她多一点安抚啊,孩子她娘教导的,总是没有错的!

临安长公主想了一下一个同武国公一样的女儿,打了个寒颤,赶忙起身,将武国公拉开了,“好了好了,多大点事儿。阿娘这么郑重其事的叫大家来这里,就是想告诉你们,你们长大了,以后能够同阿爹阿娘一起议事了。”

“你阿爹这一拳没有打下去,那平衡就没有打破。咱们武国公府,又不是第一日让人猜忌了,人同人相处,都是你猜我,我疑你的,更何况一个君王同将领之间呢?过得去就行了。”

“放心吧,只要有阿娘在,咱们武国公府,垮不了。”临安长公主说着,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闵惟秀欲言又止,到底还是没有说出口上辈子的事情来。

这事情实在是匪夷所思,她也不知道,该不该直接对在座的人说,哦,爹啊,娘啊,哥哥啊,你们上辈子都死翘翘啦!

临安长公主见闵惟秀在发愣,走了过来,帮她整了整头发,“走吧,出去吧,都已经过了子时了,回去歇了吧。”

第一百六十四章 送你平安

众人都站起身来,唯独闵惟秀一个人坐着不动。

“惟秀”,闵惟学推了推她,“走了。”

闵惟秀依旧不动,“阿娘,若是舅父当真想要我们全家死呢,我们就什么都不做,坐以待毙?”

临安长公主惊出了一身的冷汗,闵惟秀之前问反不反的时候,她只当她一时之间,孩子气上了头,今日在宫中,被林娘子的死,还有武国公同官家之间剑拔弩张的气氛给吓到了。

听她不依不饶的问,她是认真的,她是真的想要造反。

这孩子,当真不知道什么叫怕字。

临安长公主走了过来,蹲下身子,认真的看着闵惟秀的眼睛,“惟秀,把你的那些大逆不道的想法收起来。你阿舅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坏,他没有要杀死我们全家,不然的话,今日他就能动手。”

“可是太子说……”

武国公呵斥出了声,“惟秀。”

闵惟秀这才回过神来,看了看临安长公主的眼神,她是第一次在她阿娘眼中,看到迷茫的眼神。

她猛然惊醒,上辈子的时候,她不也是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疼爱她的舅父,突然之间……

她同官家的感情再深厚,也深厚不过从小同她相依为命的临安长公主。

他们打小就没有了阿娘,兄妹之间,可不就是比谁都亲密,又一道儿投效柴家,甚至,当初她阿娘嫁给阿爹,说不定都是为了官家的事业,为了联姻。

若是官家要杀武国公,最难过的应该就是临安长公主才对。

最不愿意相信的人,也应该是她。不管多聪慧的人,遇到了这样的事情,总会变得不聪明起来。

因为,人总是愿意相信,那些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悲剧。

她就这样大大咧咧的将造反脱口而出,丝毫没有顾忌到临安长公主的心情。

造反,就是你死我亡的事情。

上辈子那些事情都还没有发生,官家到目前为止,还是把武国公当兄弟的官家。

临安长公主面对官家拧得清,那是她知道分寸,而不是她就真的觉得,官家同她们,是隔着楚河汉界的。

闵惟秀想着,突然有些失语。

武国公又怒斥了一句,“惟秀。”

闵惟秀彻底回过神来,扑进了临安长公主怀中,哇的一下哭出了声,“阿娘,今儿个吓死我了!林娘子那么受宠爱,居然就这么死了,死了还躺在地上那么久……我瞧见了,心中又难过,又害怕。”

“还有东阳哥哥,他今日还说要娶我,结果结果……”

临安长公主身子一震,摸了摸闵惟秀的脑袋瓜子,“都过去了,有阿娘在,会没事的。”

……

一家子人出了密室,闵惟秀并没有觉得松快了几分。

反也不是,不反也不是,真是愁人。

若是人生像是决定每天吃几块胡饼子一样简单就好了。

闵惟秀,请选择,你今天吃几块胡饼子?

六块,七块,八块。

闵惟秀几乎可以不用思考就回答出来,毫不犹豫选最多的。

看,这种人生多么幸福啊!

她这样一想,肚子又饿了,羊腿真的很齁,她在临安长公主那儿,也没有捞到一碗面吃。

她想着,在身上摸了摸,袖袋里的肉干都被她吃完了,倒是腰间的钱袋鼓鼓囊囊的,她伸手一掏,又掏出杜薇给她的果子来,这是最后一颗了。

红彤彤的,一咬就是甜甜的水汁,还有咔嚓咔嚓清脆的声音。

闵惟秀眯了眯眼睛。

杜薇啊!若是日后到处都是杜薇,那岂不是在需要果子的时候,永远都有人送上果子么?

闵惟秀想着,看了看天空,已经是正月初一了,天上什么都没有,地上却是白茫茫的一片,看不见路,目光所到之处,又皆是路。

等她回到小院里,沐浴更衣完毕了,困意已经袭来,这一觉,直接睡到了第二日清晨。

不是她不想多睡一会儿,实在是每日晨起练武习惯了,想睡也睡不着了。

她想着,翻身探了探头,果然瞧见床底下放着一串儿压岁钱,用红绳子串成了吉祥的形状,看上去格外喜庆。

一家子人祭了祖,又给蔡忘改了名叫闵忘,便算是完事儿了。

家中最闲的,要属闵惟思同闵惟秀了。

“惟秀,王八郎还有石二郎约我去樊楼饮酒,不如你帮我带一会忘儿……”

闵惟秀瞧着闵惟思可怜的小眼神儿,忍不住点了点头,可怜他自打捞回了蔡忘这个娃儿,临安长公主就没有让他出过门。

闵惟思一下子就欢欣雀跃起来,“放心吧,哥哥给你带两只烧鸡来,还有忘儿,阿爹给你带糖人。”

等闵惟思一走,闵惟秀立马招手唤道:“安喜安喜,快些把我给忘儿做的新披风拿过来,我们要去街上玩儿。”

安喜小白眼儿一翻,“小娘,那哪里是你做的,明明就是我做的。”

闵惟秀掏出了一串钱,递给了安喜,“嘿嘿,还生我气啦?”

安喜接过了钱,看也不看的揣进了兜里,“小娘说什么呢?大年初一的,哪里有生气的理儿,就是日后小娘去哪里,都要带着安喜才是。”

闵惟秀猛点头,“我保证,出门都带着你。走走走,小娘带你吃好吃的去。”

安喜高兴了,从箱笼里取了钱,给闵忘换了新披风,又小心翼翼的问道:“三大王不去吧?”

闵惟秀哈哈大笑起来。

“不带他去,万一大年初一又死人了,那简直是罪过罪过!”

安喜这下更加高兴了,“可不是!小娘,今年我们还能够去吃城西门口的阳春面么?那个好吃。”

“走走走!”闵惟秀也被她感染了,当真有些过年的感觉来,有些事情,愁是愁不出结果来的,日子总是要过的。

万一,万一失败了,这就是她和家人过的最后一个年节不是,总归应该开开心心的。

“还有糖炒栗子,我阿娘爱吃,咱们多买点!”闵惟秀说着,抱着闵忘,同安喜就准备出门,还没有到门口,就看到穿得跟新郎官似的姜砚之。

安喜嘴一瘪,小声嘀咕道:“阳春面没有了,糖炒栗子也没有了,死人马上就要有了。”

闵惟秀笑得肚子疼,“三大王,今年年初一,你咋不在宫中待着。”

姜砚之也咧开了嘴,“我担心你,来瞧瞧,宫中那么多人,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

他说着,掏出了一个小锦袋,递给了闵惟秀,又掏出一串钱,递给了安喜,“岁岁平安。”

安喜这下高兴了,还是三大王识趣啊!

闵惟秀觉得手中一沉,掏出来一看,眼角忍不住抽了抽,只见里头放着硕大的两个金字,平安。

有人送平安,岂有不收之礼?

“走了,三大王,我请你吃开封府最好吃的阳春面,作为回礼。”

第一百六十五章 开封鬼屋(一)

一行人上了马车,闵忘同姜砚之小眼对大眼了好半天,才一头扎进闵惟秀的怀中,嘟嘟的喊着,“姑,姑……”

闵惟秀上下打量了一下姜砚之,笑道:“这是三大王呢,就是姑姑给你讲的故事里的三大王,咕噜咕噜滚……咳咳的那个。”

姜砚之先前听到闵惟秀把他的英雄事迹讲给自己的大侄儿听,还开心不已。

再一听,什么叫咕噜咕噜滚……

闵惟秀你到底讲的什么鬼故事啊!

闵忘一听抬起头来,又偷偷的瞧起姜砚之来。

两人逗了一会儿孩子,安喜就接了过去,给他喂食。

“你大兄如何了?”东阳郡王的事情,太子的打击可不小。

姜砚之叹了口气,“昨儿个把自己个关在屋子里,喝了一夜的酒。我阿娘担心得不行,东宫行走的官员们,都着急上火的,想着若是年节之后复朝事,这事儿一准叫人攻讦。”

“且不管朝中还有没有柴党,断人子嗣这种事情……”

闵惟秀听得一愣一愣的,她恍惚的还记得,当初在张府的时候,太子同姜砚之说朝事,他还什么都不懂,只坚持着犯了错就应该受到惩罚。

到现在,他也开始懂了。

姜砚之见闵惟秀心不在焉的,伸出手来,在她的眼前晃了晃,“惟秀,是不是说这些很没有意思,我也觉得很没有意思。但是那个毕竟是我大兄,我不能够坐视不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闵惟秀摇了摇头,心中放轻松下来,姜砚之为了太子学这些,她也没有理由,一直任由自己是个傻大个不是。

所谓的人生,就是被各种理由推着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做一次,做两次,做一百次……等你回首再看的时候,自己完全想不到,自己竟然成为了一个这样的人。

“哈哈,我在想一会儿吃面,要那些小菜。我告诉你,他们家的卤肉和卤蛋,都做得十分的好,简直是香飘四里。你知道我为什么最喜欢吃阳春面么,因为其他的面都喜欢加臊子,那整个面就只有一种味儿了。”

“但是他家的阳春面就不同了,用的乃是好汤,面美味。小菜儿都用碟子装着,咱们可以一碗面吃出各种味儿来。那卖面的老丈,原本也是行伍出身,后来跛了脚,便回来做小买卖了。这面儿啊,都是祖传的方子呢。”

姜砚之也是个爱吃的,要不然生不得这么圆润。

他之前在开封府行走断案,走街串巷的,倒也不觉得闵惟秀正月初一带他去吃个小摊子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反而兴致勃**来。

“我告诉你,城南有一家卖糖油粑粑的,听闻乃是当年天宝女帝爱吃的,一日只做一锅,隐蔽着呢,一般人发现不了。这会儿应该没有了,赶明儿,我们起个早,一起去。”

两人说得带劲,一旁的安喜当真是欲言又止。

三大王啊,小娘啊,人家卖糖油粑粑的也不容易,黑白无常为什么要这么残忍的相约着一起登门去看他……

阿福轻车熟路的,很快便到了那卖阳春面的小摊子那儿。

闵惟秀下了马车,见那桌椅板凳,面旗还在,锅子里还烧着热气腾腾的水,里头放着一团面,已经煮成糊糊了。

卖面的老丈,却是不在了。

闵惟秀好奇的四下看了看,都没有瞧见人,寻了一旁卖胡饼的大娘问道:“阿婆,这卖面的刘老丈去哪里了?我想来讨碗面吃,怎地不见人呢?”

闵惟秀说着,掏钱买了几个胡饼。

大娘收了钱,笑眯眯的说道:“小娘子今儿个来得不巧,刘员外刚还在呢,听说仇家回来了,往鬼屋去骂人呢。”

闵惟秀虽然好吃,但是开封府的好吃的实在是太多了,平摊下来,来这里的次数便不多了。

对于刘老丈的事情,更是一无所知。

“什么刘员外,什么鬼屋,他去骂谁?”姜砚之来了兴致,双眼冒出了不一样的光芒。

那卖胡饼的大娘越发的起劲了,“小衙内没有听说过么?这刘员外是个可怜人呐,他家中可是个富户。”

她说着压低了声,“他以前不是做丘八的么?那会儿乱着呢,一打仗就到处收刮金银,不少兵将都靠这个发了大财。那个武国公府吧?听闻他家门前的石狮子都是金子打的呢!不知道收刮了多少钱!”

闵惟秀脸都要黑如锅底了,所以她阿爹的名声到底有多差啊!

用金子打的,还能叫石狮子么?你咋不说金狮子?

姜砚之憋着笑,“然后呢?还说那刘老丈吧!”

“哦,刘员外一家子,靠着他做丘八赚的钱,在开封府啊买了一处大宅院。听闻那宅子的原本的主人,乃是江南人氏,修的那个园子啊,好看着呢。可是好景不长,要不说红颜祸水呢。这刘员外生得一儿一女,那闺女长得跟天仙儿似的。”

“来求亲的人啊,踏破了门槛。其中这家世背景最好的一个,要属一个姓韩的小衙内。刘员外不缺钱财,就想给儿子谋个官身,自然是瞧中了这韩衙内。可惜他那闺女,是个主意正的,非瞧上了一个过路的穷书生。”

大娘说得唾沫横飞,“听到这里都觉得俗套吧?别着急,刺激的马上就来了。”

“按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亲事都定下了,就嫁过去享福便是。可那闺女不肯啊,当着韩小衙内的面要以死相逼,那小衙内蜜罐子里长大的,气性大得很,哪里受到了这般羞辱。当天夜里,就拔了那明晃晃的刀啊……”

“啧啧,将刘员外一家子杀了个一干二净啊!也亏得他命大,那日去庄子上收租子去了,不在府中。”

“唉,好好的一个宅子,一下子死了这么多人,听说夜里都听到有人呜呜呜的哭呢……那刘员外府上,可不就是远近闻名的鬼宅!你看,刘员外自己个都不敢住了呢!”

闵惟秀听得唏嘘不已,“那刘员外怎么来卖面了?这是啥时候的事情啊!”

大娘想了想,“就是五年前,那韩衙内,到现在都死不认罪的,听说不知道是流放了,还是咋地,反正是没有死。唉,刘员外受了大刺激,就想着说他儿子孙子都爱吃阳春面,这不就天天出来卖面,也热闹点。”

第一百六十六章 开封鬼屋(二)

姜砚之拽了拽闵惟秀的衣袖,“那刘员外府上在哪里,我们也去瞧瞧热闹去。”

卖胡饼的大娘羡慕的看了他一眼,“听闻那个韩衙内的家人来了,刘员外骂他去了。小衙内,你去瞧了热闹,回来也给老身学上一学啊,这不摊子走不开么?”

大娘说着,手一指,“往那里去,瞧见人多的,一准就没有错了。”

闵惟秀抽了抽嘴角,这大娘到底是有多喜欢凑热闹啊!

姜砚之笑眯眯的点了点头,刘员外府上离这里很近,两人也没有坐马车,三步并作两步的进了一道窄巷,不多时便瞧见了一群磕着瓜子花生,时不时还低声点评几句的人。

是这里没有错了。

姜砚之老道的分开人群,其中一人一瞧,乐呵了起来,“嘿,三大王您来了,小的就说,开封府里有热闹,怎么可以没有您呢!”

姜砚之朝他一望,笑道:“你家的牛儿可拴好了?”

闵惟秀跟着他一道儿挤了进去。

只见眼前一座宅院儿,一瞧便是许久没有人住,杂草都从石板底下钻了出来,枯黄枯黄的。

门口的大路上,满满的都是雪,有几处屋檐子,已经被积雪给压塌了去。

一个穿着黑色长袍,生着山羊胡子的男子,正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一言不发。

他的脚边,放着一个火盆子,里头还有没有烧完的纸钱,在刘府大门的一角,点着香炉,放着贡品。

但是已经被人踢翻了,骨碌碌的滚了一地。

闵惟秀想,这个应该就是那个韩衙内他爹了。

正想着,耳边一阵温热,姜砚之凑了过来,惊奇的说道,“原来韩衙内他爹,是新上任的副三司使。”

闵惟秀小声的问道:“管钱袋子的?”

姜砚之点了点头。

大陈沿袭前朝,也设了三省六部,但六部有虚实,像户部,基本上就是挂空的,因为另有三司掌管全国财权。其中以三司使为正职,位高权重,同宰相无异。

而三司的副手便是副三司使,盐铁,度支,赋税等全都归三司管理,乃是响当当的实权人物。

“用不着杀人凶手来假惺惺,我们刘家还有活人喘气儿,自然会祭祀,你们家的东西,我怕我闺女,做了鬼还要再被毒死一遍。”

闵惟秀瞧着,平日里慈眉善目的刘老丈,此刻已经是面目狰狞,就差吃人肉喝人血了。

韩副三司使依旧是面无表情,冷冷清清的样子,“我今日前来,就是来祭奠亡者的。我儿子说他没有杀人,不管别人相不相信他,我这个做父亲的,相信他。”

刘老丈一听,越发的生气了,抄起擀面杖,就要打人。

姜砚之一瞧,赶忙走了上去,走了半道儿,才想起有武功的是闵惟秀,不是他了。

正想着,闵惟秀已经伸手抓住了刘老丈的手,“老丈,你这棒子是用来擀面的,弄脏了,就不能吃了。莫要激动,莫要激动。”

刘老丈倒是认识闵惟秀,将那擀面杖往自己腰间一揣,坐在雪地上就哭了起来,“开封府的官人都说了,就是你儿子杀的,你还狡辩什么?乡亲们,你们瞧瞧啊,当官的儿子杀了百姓全家,都不用偿命啊!这天上地下,还有没有王法啊!”

此时韩副三司使已经瞧见了出来劝架的闵惟秀同姜砚之。

他的目光动了动,死死的盯着姜砚之瞧了瞧,走了过来,正正经经的行了个大礼,“听闻三大王行司大理寺,刚刚为一妇人洗清冤屈。韩明恳请三大王,重审刘家灭门案。”

姜砚之伸手扶了扶,“案子可有什么新的证据?”

韩副三司使摇了摇头,“因为我儿韩昀乃是疑凶,我只能回避。但是我的儿子,乃是我亲手教出来的,他是绝对不可能做出杀人全家这种事情来的。”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每个父母,都坚信自己的儿女是好人。

若是因为这个原因,就重审一桩案子,那刑部大理寺之类的官员,岂不是要忙死了。

“这事已经定案了?”

韩副三司使摇了摇头,“我儿一直都没有认罪。不是他做的,万万都不敢认的。”

刘员外一听,跳了起来,指着姜砚之骂道:“你们这是官官相护啊!老汉我回家的时候,韩昀正从我家跑出来,他不是凶手,还有谁是凶手?”

姜砚之既没有推开他的手,也没有生气,认真的说道:“你看,他若是不认罪,官府就没有办法判他给你家人偿命。最后疑罪从轻,只能流放了事。杀人凶手怎么可以放过呢?”

“这不是官官相护,是律法就是这样规定的。有一个妇人,名叫阿霞,她的丈夫死了,有人便说,肯定是阿霞杀的。官府抓了她,然而阿霞就算是照认了,在最后关头又翻供喊冤。”

“一旦罪犯不认,法司就应该重新审理,就这样一直折腾了好几年,最后法司也没有找到确认阿霞是杀人凶手的证据,只能像我刚才说的那样,疑罪从轻。”

之前那个认识姜砚之的人,在人群中好奇的问道:“那那些杀人犯,全都死不认罪,官府岂不是就拿他没有办法了?”

姜砚之摇了摇头,“并非如此,我说的阿霞的事情,是因为官府并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他是杀人凶手,若是有证据,譬如一个人走在大马路上,捅死了另外一个人,就算他拒绝承认,但是那么多双眼睛瞧着他,法司也能够给他定罪。”

“韩昀若是杀了刘老丈一家人,罪证确凿,早够他死上几回了,但是没有,这说明审理此案的人,并不能够确定,他就是杀人凶手,或者说,他们找到的证据,是有疑点的。所以韩昀认不认罪,才有作用。”

“刘老丈,你想一想,倘若,倘若有万分之一的可能,韩昀不是杀人凶手。那么你不想要搞清楚,到底是谁,又是因为什么,要杀死你全家人么?”

“五年了,您不敢做回刘员外,风雨无阻的去卖阳春面,不就是因为,你因为没有给他们报仇这件事情,痛苦万分。钝刀子割肉,是再疼不过的事情了。悲伤的故事,是时候结局了。”

刘老丈一听,捂着脸,嚎啕大哭起来。

第一百六十七章 开封鬼屋(三)

闵惟秀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今儿个那阳春面是吃不成了,糖油粑粑也没有了,幸亏之前吃了几个胡饼垫了肚子。

她想着,安喜说道:“一会儿我们可能要进这屋里去瞧,你把忘儿带回去交给我阿娘吧。这地方,不适合小孩子去。”

安喜瑟瑟发抖,虽然那次在义庄已经见过鬼了。

但是见鬼这种事,根本就不是一回生二回熟,明明是一回怕,二回也怕嘛!

“那小娘,你去去就来。来的时候给你在巷子口带胡饼来。”

闵惟秀满意的点点头,安喜就像是她的手一样,她心里想什么,手就去拿什么。

姜砚之先也没有进门,而是派了一个护卫,去大理寺调卷宗。

这案子都过了五年了,当年有些什么证据,是否有证人证言,凶器在哪里?都得事先有数了,才能够进去查看,不然的话,自己个破坏了证据都不知道。

围观的人之前见有热闹瞧,都叽叽喳喳的挤成一团。

现在刘老丈同韩官人都不说话,姜砚之同闵惟秀蹲在地上,跟三岁孩子似的堆雪人,谁耐烦看啊,不一会儿就三三两两的散了去。

众人都走了,韩官人明显轻松了不少。

姜砚之见他二人不走,摇了摇头,“刘老丈,这屋子上没有贴封条,官府解封之后,你就没有进去过么?”

刘老丈轻轻的嗯了一声,“老汉不敢进去,我想着,若是不进去,就像是他们都还活着一样……”

韩官人一听,手指轻轻的动了动。

闵惟秀见气氛又凝重起来,问道:“当年韩昀是怎么认识刘小娘子的?”

韩官人能够做到副三司使,不是背景厉害,就是自身过硬。这样的人,即便是五年前,也不会是什么芝麻官儿。而刘老丈,虽然穷苦百姓尊称他一句员外,但从这个宅院的大小来看,并算不得什么富豪。

说起来,两家有些门不当户不对的。

韩官人回忆了一下,苦笑道:“我儿当年刚中进士,意气风发,虽然不是三甲,但也是了不得的事了。我们在樊楼摆了谢师宴,好不热闹。”

“我家中共有三子,他是最年幼的一个。我家中有家规,只有满足两个条件才能饮酒,一来是年满十八,二来是有了安身立命之根本。是以那一次,是他第一次饮酒。”

“我也不知道,他醉酒之后,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韩官人说着,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怎么说呢?就是有些放浪形骸,全然没有平日的稳重。”

“当时有一女童在击鼓卖艺,他便上前呵斥说她敲得毫无章法,女童都要哭了,还是刘家小娘子看不过眼,劈头盖脸的将他骂了一顿。韩昀醒了之后,十分的愧疚,不光向小童道歉了,还去了刘家,寻刘小娘子道歉。”

“后来有一日,他回来就同我说,想要娶刘小娘子为妻。我们家中并无门第之见,刘家小娘子生得好,性子也好,便着了媒人上门提亲”,韩官人说着,懊悔不已。

“说起来,都怪我自大了,我这个当爹的,自以为儿子乃是人中龙凤,刘小娘子岂有不愿之理,没有想到,她早就心有所属。我若是知晓,是绝对不会上门去提亲的。”

姜砚之一听,便抓住了其中的关键,“所以,案发当日,韩昀饮酒了对不对?”

韩官人点头,“三大王料事如神,因为刘小娘子要退亲,他心中难过,便去樊楼饮了酒……”

几人正说着,侍卫已经将卷宗拿了过来。

闵惟秀凑过去一瞧,心中未免沉重起来。

事发在五年前的夏日,离春闱刚过去不久。可见韩昀当时是真的很心急,想娶刘小娘。

那段时日,开封一连多日无语,天干物燥的。

据刘老丈供词,当天晌午,刘小娘子约了韩昀上门,告诉他自己已经心有所属,要同韩家退婚。当时韩昀面色大变,发了好大的脾气,甚至摔了茶盏儿。碎片儿飞出,划伤了刘小娘子的手。

刘家人都很害怕,毕竟韩家有权有势的,于是便派了管家刘财去郊外的庄子上,寻回刘老丈来。

韩昀从刘家出去之后,直奔樊楼,同同窗好友廖远山一道儿喝酒。期间十分的愤慨,说此乃人生第一大辱。

因为他形状可怖,声音太大,隔壁雅室里的客人还出来责骂过他,双发差点儿打起来,还是樊楼的人,给双方送了酒菜,又给隔壁雅室的人换了地方,这才了事。

韩昀喝得大醉,廖远山要送他回府,他却非要去刘家。廖远山自己也喝得不少,便自行回去了。

然后就是刘府隔壁的邻居,听到了奇怪的叫声,不少人跑出来看,正巧这时候,刘老丈回来了,迎面撞上了满身是血,带着酒气,从刘府里跑出来的韩昀。

第一个到现场的,是开封府的关推官,他一进去,就发现了一路的血脚印,后来做过比对,证实这些脚印都是韩昀的。刘家人当时应该正聚在花厅用晚食,是以无一活口。

包括刘夫人王氏,长男刘栋,长媳赵氏,长孙刘炽,女儿刘玲,以及在身边伺候的厨娘王婆子。

一行人全都是被乱刀砍死的,到目前为止,都没有找到凶器在哪里。

关推官当时锁定了三个最有嫌疑的人,第一个不用说,就是韩昀。第二个,便是刘小娘子的心上人,穷书生郑琼,但是郑琼当晚在客栈一直没有出门,期间还叫小二送了晚食,没有作案时间;第三个便是王婆子的侄子,他是一个地痞无赖,但是那人在地下赌坊里赌钱,众目睽睽的,所有人都瞧见了。

因此审来审去,就只剩下韩昀一个人了。

并且,刘小娘子当时衣衫不整,显然是被人玷污了,她的身上,发现了韩昀的血手印。

因为找不到凶器,韩昀又拒不认罪,是以这个案子只能不断的重审,但是随着离案发时间越来越久远,几乎找不到新的证据了,更不用说,找出一个新的嫌疑人。

事情完全陷入了僵局。

姜砚之将卷宗啪的一声合上了,“刘老丈,你开门吧,咱们进去看上一看。”

第一百六十八章 开封鬼屋(四)

那门一打开,闵惟秀就感觉身边的姜砚之打了一个寒颤。

这屋子里阴深深的,杂草重生,一进门便是一个影壁,一眼望去,九曲回肠,不知道哪里是路,回廊之上的血脚印,经过五年时光,像是渗入了石头里的暗红。

园子里到处都是嶙峋的长满了青苔的怪石,被深深浅浅的雪覆盖着,露出青黑,显得无比的斑驳。

处处透露着一股子不详的气息,难怪被人叫做是鬼屋。

刘老丈整个人都显得苍老了几分,拖着沉重的脚步,沉声说道:“当年,我一看到这个血脚印,明明天那么热,额头上全是汗,脚却像是被冻住了一样,走不动啊。”

韩官人没有接话,几人顺着血脚印往里走,宅子算不得大,很快就到了花厅。

门是敞开着的,血腥味明明已经散去了,但是你一进去,却好似还能够闻到一般。

墙上都是血。

姜砚之率先进了屋,闵惟秀立马跟上。

他一边说着,一边打开卷宗,对照着里头画的一张十分简单的图,看了起来。

“看到门口的这一摊血迹了么?躺在这里的是刘家的儿子,他是正对着门的,应该是瞧见凶手拿着刀冲进来了,所以站起来抵抗,他是第一个死的。”

“后来,刘夫人见到儿子被杀了,冲上来拼命,她也被杀了,躺在离他儿子不远的地方。第三个被杀的人,是刘大郎的妻子,她把孩子塞给了王婆子,然后过来抱住了凶手的脚,因此她的背上被扎了许多刀。”

“但是她没有抵抗住,凶手追到院子中,杀掉了王婆子和她抱着的孩子。所以那二人的尸体,是在院子里发现的。”

“为什么我们不说,是王婆子带着孩子在院子里玩,先被杀掉,反而要说她是逃出来然后被杀的呢?图上记载,有一路滴溅的血迹。说明凶手在杀王婆子的时候,刀上已经淌血了。当然,现在院子里被雨水冲刷,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姜砚之说着,皱了皱眉头。

闵惟秀问道:“怎么了?刘小娘子呢?”

“刘小娘子是在屋子的一个角落里被杀的,她躺在这个角落里,衣衫不整。卷宗上说,她被人玷污了,若那会儿还有活人,应该会有人上前来救她,死在她的附近,但是并没有,所以她应该是最后一个死的。”

闵惟秀也皱了皱眉头,朝着刘老丈走过去问道,“刘小娘子平日里同家人关系亲密么?”

刘老丈一愣,这个案子重新审理了许多次了,还是第一次有人是这样开头的。

这人先死后死有什么关系?反正都是死了。还有亲密不亲密的,又同抓凶手有什么关系?

刘老丈一头雾水,却还是老实的回答了。

“我们家只有管家刘财还有王婆子两个下人,所以许多事情,都需要自己一家人一起做的。家中人口也简单,并没有什么矛盾。玲儿的主意很正,比她哥哥性子还好强,但却是十分孝顺的。”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这就是一个问题了。

刘小娘子放着韩昀那么好的亲事不要,一定要嫁给心上人,而且还胆敢自作主张的退亲,说明她这个人,绝对不是一个胆小怕事之人。

那么她死的地方就很奇怪了。

刘家人用饭的桌子,乃是一个圆圆的团桌,一家子人,其他人都死在团桌同门之间的地方,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凶手来的时候,他们都是迎上凶手的,可能是想从门口跑掉,也可能是想要反抗凶手。

唯独刘小娘子,是后退的。

一家人都因为她的缘故要被杀了,她却不保护家人,只缩在墙角?这不符合她的性格。

而且,凶手在追着王婆子去了院子里的时候,屋子里没有人了,刘小娘子为何不趁机跑出去?

是她受了伤,不能跑,还是说,她在害怕,她很害怕这个凶手?

当然也有可能,再厉害的小娘子,遇到了这种场景,都吓得腿软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悄悄的记下了这个疑点,又仔细的检查起现场来。

每一个人的附近,都有血液喷溅的痕迹,符合被刀捅死的痕迹,尤其是刘小娘子身边的两面墙上,全是血迹。在墙上,还有一个暗红色的血手印,卷宗上说,是韩昀的手印。

韩昀招供说,他当时想要进刘府求刘小娘子回心转意,发现了惨剧之后,检查了每个人,发现他们都死了,最后发现了刘小娘子,他吓得腿软,摔了一脚,按在了刘小娘子身上,然后扶着墙才站起来。

想必就是那个时候,留下了这样的痕迹,然后他发现事情大了,慌乱的跑了出去,一出门,就撞见了刚刚回来的刘老丈。然后就被开封府给抓了。

姜砚之同闵惟秀又在府里搜查了一番,并没有发现什么新的线索。毕竟过去了五年,屋子里的东西,刘老丈没有动过,但是院子里的那些,全都已经被冲刷得一点都不剩了。

姜砚之见闵惟秀有些失望,拍了拍她的肩膀,“别担心,咱们先去樊楼吃饱喝足了再查案,你们两位也别心急,毕竟已经过了五年了,一时半会儿的,就要出现大的转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且,本大王心中已经有方向了。”

刘老丈同韩官人都松了一口气,明显宽慰了不少。

等告别了他们二人,闵惟秀同姜砚之上了马车,这才问道:“你有什么方向?”

姜砚之摇了摇头,“毫无头绪。”

闵惟秀惊讶的看了他一眼,“那你还说?”

姜砚之笑了笑,“善意的谎言罢了。惟秀你不要把这个案子当成是旧案子,就当成刚刚发生过的新案子,你说现在咱们现在去樊楼做什么?”

闵惟秀摸了摸嘴唇,“吃饭!咳咳……你想去确认一下,韩昀有没有撒谎,他是不是有酒后杀掉刘老丈全家的想法?”

姜砚之点了点头,“你也看过现场了,凶手二话不说,进去就杀人!定然是一早就怒气冲冲的,根本就没有韩昀所说的求刘小娘子回心转意之类的事情。那么他在酒楼喝酒的时候,就应该表现出来这种情绪,还有凶器。”

“凶手一进门就杀,肯定是带着凶器进门的,那么韩昀在酒楼的时候,有没有携带凶器?他又是什么时候离开,去刘家的,够不够杀那么多人的时间?”

第一百六十九章 开封鬼屋(五)

樊楼还是那个樊楼,即便是年初一,也照旧是热闹非凡的,闵惟秀也不知道,开封城到底从哪里冒出来这么多的达官贵人,不管什么时候,都在吃吃喝喝。

一进门去,便有那小厮迎了上来,长廊两边的花娘们吹拉弹唱的各显神通,闵惟秀一瞥眼,便瞧见了上回来姜砚之叫来助兴的那个打鼓女。

姜砚之正忙着同那小厮问话,倒是没有注意到闵惟秀的视线。

“五年前,刘家灭门惨案,你知?”

那小厮笑容不变,“今儿个一早,就听说三大王要重审此案,我们东家就想着您要来问话,特意让小的候着呢。五年前,那韩衙内在我们楼中饮酒,就是小的在一旁伺候的。”

姜砚之意味深长的抬起头来望了望某处,“你们东家倒是长了顺风耳,千里眼了。”

小厮嘿嘿一笑,“三大王您是上宾,我们当然要想您所想了。”

两人一路说着,便到了上次他们来的那个雅室,小厮也没有再问需不需要歌姬唱曲儿。

门一关,姜砚之便问道:“当日韩昀同谁人饮酒,说了些什么?”

“同廖衙内一块儿,那廖远山当年名落孙山,去岁才中了进士,如今在礼部做小吏,他父亲是国子监的夫子,当年韩衙内便拜在他的门下。他们二人,可以说有同窗之谊。”

“韩衙内先来,一来了就狂饮数杯,边饮还边吟诗的,大意就是负心女子薄情娘之类的……后来廖衙内就来了,他们像是要说什么私密话,便把小的赶开了。是以他们后来说的什么,我并没有听到。”

姜砚之皱了皱眉,“当时同他们发生冲突的客人是谁?我在卷宗中怎么没有瞧见他的供词。”

那小厮顿了顿,“我们樊楼为何在京城屹立不倒,一来是味道好,二来是我们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姜砚之抬脚佯装要踹他,“扯犊子。你们屹立不倒,那是你们东家家世好,快说。”

小厮又笑了,“若是寻常推官来,我们自然说不记得了,三大王来,当然是有什么说什么。那旁边的雅室里坐着的,乃是吕相公的夫人。吕相公注重清誉,寻常不上西楼,那一阵子,又正说着贪腐之事,那日是吕夫人生辰。”

闵惟秀听懂了小厮的言下之意,那会儿吕相公牵头,要治达官贵人们奢靡浪费之事,西楼是樊楼的贵宾楼,若是被人发现吕夫人来了,未免落人口舌。

樊楼的人,便替他瞒下了此事。

“吕夫人同谁一道儿?”

小厮迟疑了一会儿,压低声音说道:“是那位包打听。”

姜砚之的神色变得古怪起来。

闵惟秀不明所以,“包打听是谁?你怎么这副模样。听着像斥候。”

小厮讪讪的笑而不语,姜砚之硬着头皮说道:“这包打听,可不是普通人。他是专门为贵妇们打听家中郎君是否养了外室的……难怪你们要瞒下来。”

吕夫人见包打听,怀疑吕相公养了外室,我的天……

闵惟秀回想了一下吕相公道貌岸然的模样,只能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若是闵惟学同吕静姝没有定亲,她阿爹要是知道这个消息,还不乐得立马到处说去。

“正是如此。韩衙内饮了酒,十分的激动,我们樊楼的雅室,尤其是西楼的,基本上能够隔音,但是那日韩衙内的声音实在是太大了,还打碎了里头的盘子碗啥的,吕夫人十分的生气,她身边的婆子,还出来训斥了韩衙内一番。”

“韩衙内大为恼火,说什么,你看,一个刁奴也瞧不起我,想动手来着,小的瞧着不好,给拦下了,又给送了好些酒菜,才安抚下来。小的不敢走远,怕他撒酒疯,就在附近站在,听到韩衙内在里头哭呐。”

“没过多久,廖衙内便扶着他出来了。”

姜砚之立马问道:“大概是什么时辰,你还记得么?”

小厮点了点头,“大约是酉初时分,那是夏日,要到戌时太阳天才全黑下来。因为我们楼中,客人最多的时候,便是从戌时开始的,酉时便要开始做准备,我一送走韩衙内,楼中的报时的小钟就敲响了,所以不会错的。”

姜砚之眉头紧皱,他现在明白,为什么之前的推官,都觉得韩昀是在说谎话了。

因为他说自己一去到刘家,发现他们死了,就立马冲了出来,可那会儿是戌初。

廖远山的证词同小厮的一样,都说他是酉初就从酒楼出来了,然后两个人分道扬镳,韩昀说自己要去刘家。

这中间相差了一个时辰,这一个时辰韩昀去哪里了?他自己喝断片了,根本不记得。

他当日没有坐马车,乃是骑马出行的,马也不能够证明他去哪里了不是?

是以,推官就认为,要不就是韩昀在撒谎,要不就是他喝多了杀了人,自己个却不记得了,不然的话,实在是没有办法解释他这一个时辰的行踪。

一个时辰,足够他杀人全家的了。

姜砚之见问不出什么来了,摆了摆手,“照闵五爱吃的上吧。”

小厮点了点头,临到门口,突然又回转了头,他搓了搓手,欲言又止的。

“怎么了?你有什么想说的,都可以说。”

那小厮挠了挠头,“这个我也不知道有没有用,第一次官差来问的时候,我也说过,不过他们说没有啥用。就是我送韩衙内出门的时候,他刚开始一直不说话,可走到前面的长廊的时候,突然伸手指了指,说玲娘喜欢那个。”

“他的手就那么抬了一下,我也没有看清楚他到底指的是什么。第一次的时候,他们说没有用,后来我就没有说过了。”

姜砚之眼睛一亮,“这个很有作用!”

他说着,从兜里掏出个银锭子,“赏你的,快上酒菜来,我都快要饿死了。”

小厮笑得合不拢嘴,高声唱道:“好勒!”

闵惟秀无语的看着正拿豌豆吃的姜砚之,“你觉得韩昀消失的那一个时辰,可能是去给刘玲买赔罪的礼物去了?可是他被抓的时候,身上并没有什么送女子的东西,我们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去哪里买的。”

姜砚之递了一颗剥好壳的豌豆给闵惟秀,笑道:“有线索就是好事。你看咱们才查了多久,一下子就有三条新线索了。第一,小娘子为什么躲在墙角;第二,吕夫人在屋子里听到了什么;第三,韩昀消失的一个小时,是不是去买赔礼去了,东西不可能凭空消失吧?”

第一百七十章 开封鬼屋(六)

闵惟秀这么一想,也觉得轻松起来。

樊楼的动作很快,不一会儿,酒菜就都上齐了。闵惟秀甚至在想,他们怕是刚进门,厨上就知道他们要点什么菜了。

同姜砚之没有什么好客气,闵惟秀也不用装大家闺秀,夹了一块肉,就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你不相信廖远山的供词么?他在屋子里听到的,不比吕夫人在隔壁听到的更清楚?”

姜砚之夹了一筷子鱼,放到了闵惟秀碗中,“多吃鱼,我听说吃鱼会变成千里眼呐!”

闵惟秀满头黑线,“那照你这么说,吃猪耳朵,还能变成顺风耳不成?”

姜砚之哈哈大笑起来,“怎么说呢,在断案中,任何一面之词,都不要全信。廖远山说的不一定是真的,吕夫人说的也不一定是假的,但是两厢对照,就知道有没有人撒谎了。”

“那咱们先去问谁?”闵惟秀说道。

“先去问廖远山,我让路丙去查查几个其他的嫌疑人。吕夫人寻包打听的事情,到底是他们的家事,我们冒然登门,这事儿说不定就要被戳穿了。明日乃是初二,夫人们都要回娘家,咱们去路上等着她。”

闵惟秀点了点头,一遇到案子的事情,姜砚之就处处都思虑周全了。

两人用完了饭,又朝着廖家走去。

廖远山家在国子监附近,同太子妃娘家相隔不远,不过院子就要小了不少,显然并不十分的宽裕。

廖家人见了三大王十分的激动,拉扯了好一会儿,他们才得以同廖远山独处。

这是一个很容易让人生出好感的人,他生得十分的白皙,穿着一件青色的长袍,手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头发也梳着一丝不苟的,显然是一个十分爱洁的人。

“三大王登门,下官惶恐,不知所为何事?”

姜砚之也懒得绕弯子,直接说道:“来问当年韩昀的事情。韩昀喝酒的时候,都说了些什么?他走的时候,有没有说自己要去哪里?”

廖远山苦笑出了声,“韩昀十分的生气,他年少得志,又是真心心悦刘小娘的,遇到了退婚这样事情,别说他了,不管是哪个人,都觉得是羞辱。尤其是,抢走刘小娘子的人,还是一个穷苦落第书生。”

“他喝酒的时候,先是十分的愤恨,骂刘小娘有眼无珠,又骂那个书生,说他夺人妻室。不过他真的是喝多了,他这个人,平时性格温和,当真是做不出灭门这种残忍的事情来的。”

“三大王,韩昀真的是一个好人,他就是喝多了一时愤慨而已。他除了骂,也说过要一定要让刘小娘回心转意,然后他再提出退婚……”

“我们是酉初的时候,从樊楼离开的,我见他骑马,没有小厮相随,便说要送他回府,他却是不肯,说被风一吹,清醒了不少,自己个就能回去。我那会儿也喝多了,脑袋嗡嗡的,没有想太多,就自己坐着马车回去了。睡了一个晚上,等到第二天起来,才听闻了刘家的事情。都怪我,要是我当时直接送他回府就好了。”

廖远山说着,痛苦的抱住了自己的脑袋。

姜砚之看了看自己的手,唉,长得不及东阳郡王一半好看,听说惟秀就喜欢好看的手。

“你同韩昀的感情倒是很好。这些话,都过了五年了,你也记得十分的清楚,读书人记性就是好。”

廖远山一愣,苦笑道:“这案子审了多年了,我这证词,也不知道说了多少回了。韩昀同我师出同门,他是我阿爹的得意门生,我们同席而坐,自然是感情深厚。所以三大王,我敢肯定,韩昀真是一个好人,他平日里连踩死一只蚂蚁,都要说抱歉的。”

……

两人从廖府出来,却瞧见一个胖乎乎的太监正站在门口候着,一见到姜砚之,立马松了口气,“哎哟我的三大王哟,你母妃在宫中等您一日了,说太子殿下酒醒了,想要唤您说话呢。今儿个可是年初一……”

他说着,还偷偷的看了闵惟秀一眼。

闵惟秀小白眼一翻,这厮什么意思?

她从头到脚,哪里长得像是个缠着三大王不放的小妖精了,再看,再看我就要瞪你了!还看,还看小姑奶奶要上手了!

太监被闵惟秀直白的动作镇住了,难以置信的缩了缩脖子,他可是蔡淑妃跟前一顶一的红人,大太监!

可是再一想,娘的,人家武国公连皇帝都敢打,听闻这个小姑奶奶连武国公都敢打,顿时又觉得自己矮了一截。

“闵五娘子安。”

闵惟秀勉为其难的点了点头,“你先回去吧,咱们也不急着一日,我阿娘也该着急了,我还正担心着,安喜怎么还不来寻我,是不是走丢了呢。”

姜砚之依依不舍的看了闵惟秀一眼,看得闵惟秀都不耐烦了,黏皮糖是吧?没看到一旁的太监恨不得把你打晕了扛回去了。

“那明日,咱们按照说好的。”

太监竖起耳朵一听,忙提醒道:“明日……”

姜砚之不耐烦他老插嘴,“明日怎么了?明日我母妃还要回娘家不成?”

太监一脸讪讪的,宫中妃嫔,哪里那么容易就回娘家的。

正在这个时候,路丙走了过来,低声说道:“三大王,咱们的人已经查过了,那个王婆子的无赖侄子,因为好赌,欠下了一大笔赌债,三个月前,已经上吊死了。我都打听过了,他当日在赌坊里,输了好大一把,让人印象深刻,所以他是肯定犯不了案的。”

姜砚之点了点头,“一个赌鬼,杀了人满门,没有道理放着金银珠宝不拿的道理。刘家没有丢财物,所以我一开始就没有怀疑他。另外一个人呢?那个刘小娘子的心上人,郑琼。”

“这个人,有大问题。这个郑琼当日住在客栈里,小二还给送了吃食。但是,小二只听到了他说话,并没有见到他这个人。”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听到声音还不够么?怎么回事?”

“郑琼,可是真穷。他来京城赶考,当时还带了一个女子在身边,那个女子名叫郑小花,说是他的亲妹子,家中并无其他的亲人了。大王,你知道那个郑小花是靠什么养活穷书生郑琼的么?”

不等姜砚之回答,路丙又接着说道:“她是唱小曲儿的,而且以一人既唱男腔又唱女腔出名。而且,我去他家中,发现他已经成亲了,他的夫人,正是这位郑小花。”

第一百七十一章 开封鬼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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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明显的破绽,之前重审的那些人,就没有一个发现的么?”闵惟秀觉得有些匪夷所思。

路丙摇了摇头,“有韩昀这个最大的嫌疑人在,其他的两个,因为卷宗里早就证明,他们没有时间犯案,所以后来重审的时候,有的时候,没有人去问询,有的时候,是草草了事。关键还是集中在韩昀身上。”

闵惟秀这下子能够理解了,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姜砚之一眼,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的。

“走,咱们去审郑琼。”姜砚之二话不说,抬脚就走,“我要重审刘家灭门案,又已经去了樊楼,还让你去查了王婆子的侄儿,万一郑琼真是凶手,引起了他的警觉,他势必要逃离开封府。”

那大太监一听着急了,“三大王,那宫中……”

姜砚之冷冷的看了他一眼,“我会同大兄说,母妃派你来了的。”

说完,一把拽起闵惟秀的手腕,大步流星的朝着马车方向走去,路丙紧随其后,留着那个太监,一个人神色古怪的站在府门口。

等上了马车,闵惟秀这才把自己的手,从姜砚之的手中抽了出来,“你同你阿娘吵架了?”

姜砚之笑了笑,“没有的事,你知道的,阿娘总是管得多,咱们抓郑琼要紧。”

闵惟秀见姜砚之不想说,也不再继续发问了。

马车很快便到了郑琼家附近,这里乃是开封府中出了名的穷苦之地,住的都是一些三教九流的人物,巷子十分的狭小,就连马车都进不去。

几人下了马车,路丙伸手指了指,“就是那巷子口的第三……”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瞧见一个人探出头来,贼眉鼠眼的张望了一番,见到姜砚之身后跟着一群侍卫,拔腿就跑。

闵惟秀来了精神,总是听姜砚之说,终于轮到她出场了。

她脚一点地,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直接朝着那人冲去,然后一个猛虎扑食,用膝盖将人死死的压在地上。

“你是郑琼?你见到了三大王,为何要跑?”

那人发出了杀猪一般的嚎叫声,“断了断了,我的腰断了!”

闵惟秀的膝盖松了松,装作若无其事的问道:“怎么可能,我都没有用力!”

郑琼又是如同杀猪一般的嚎叫,“断了断了,我听到骨头响了。”

闵惟秀一回头,发现姜砚之身后的侍卫,都以同情的眼神盯着他,若是目光有用的话,姜砚之估计立马要被评为开封府未来最可怜的人了。

她狠狠的瞪了回去,站起身来,一脚踩在了郑琼的背上,“你们还愣着做什么,还不抓人。”

侍卫立马飞奔过来,将地上的人捆了起来。

这个时候,门又打开了,一个大着肚子的妇人冲了出来,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三大王饶命,三大王饶命。”

她说着,指了指路丙,“今日这位差大哥来打探消息,被我发现了,我们知道有麻烦上身,所以才跑的,但是我可以对天发誓,刘家的案子,绝对不是我们做下的,我们是有苦衷的。”

姜砚之点了点头,“嗯,作恶的人都说自己有苦衷。走吧,跟我走一趟,有什么苦衷,你们说说看。”

闵惟秀四下里看看,有不少人家都悄悄的开了门缝,小心翼翼的打探着这边的动静。

大理寺里头暖烘烘的,一早路丙便说了姜砚之可能回来,早早的就有人烧暖了屋子,炭盆子里的火烧得旺旺的。

因为是年初一,姜砚之洒了一把赏钱,这才开始审郑琼。

“五年前,刘家灭门惨案的那天晚上,酉初到戌初,这一个时辰,你在哪里?”

姜砚之拍了一声惊堂木。

郑琼缩了缩脖子,他还趴在地上起不得身,哎哟哎哟的叫唤着。

郑小花深吸了一口气,“当时他就在客栈的房中,哪里都没有去。三大王,我们对天发誓,当真是没有杀人。”

姜砚之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哦,你们没有做错事,为何心虚逃跑,你不是说有苦衷么?郑琼当时根本就不在房中吧,你擅长变声,当时压根儿就是你在屋子里,以郑琼的声音在说话,对不对?”

郑小花瞳孔猛的一缩,姜砚之便知道自己猜对了。

若是郑琼自己在,为何不开门出来让小二送吃的来,小二送过来了,也不自己出来接,而是让人放在门口。

姜砚之见郑琼不说话,加重了说话的语气,“当年你们不是对官差说,你是他妹妹么?怎么现在又变成他娘子了。本大王告诉你们,你们若是不说实话,那本大王可要怀疑是不是郑琼杀了刘家满门了,毕竟,他是一个满嘴谎话的骗子。”

“让本大王来猜一猜,你明明已经有了郑小花,但是贪图刘小娘子的嫁妆,哄骗于她。刘小娘子同韩家退了亲,兴高采烈的去客栈告诉你,却发现你同郑小花的事情。”

“她性子刚烈,决定去告发你,你怕坏了名声,影响前程,十分的心急,于是去了刘家苦苦相求,但是刘小娘子坚决不原谅你,还放言要嫁去韩家,对你恶言相向,你一时激动,便对他们全家……”

姜砚之说着,顿了顿,又接着道:“痛下毒手,可是如此?”

他说着,又拍了一声惊堂木。

郑小花吓得一抖,看了郑琼一眼,郑琼点了点头,“你实话实说,韩昀是官宦子弟,我打听过了,他阿爹刚一升官……这是要抓我们这种穷苦百姓顶罪啊!”

郑琼说着,看着姜砚之的反应,见姜砚之不为所动,咬了咬牙,“我说实话。当日,我的确是不在客栈中,因为我……我当时陪着王家小娘子去城郊的寺庙烧香去了。”

“王家小娘子?”闵惟秀忍不住脱口而出。

郑小花,刘家小娘子,怎么又冒出了一个王家小娘子?

闵惟秀想着,上下打量了一番郑琼,虽然比不上姜砚之,但是在普通人眼中,的确算得上是唇红齿白,成色不错了,若是送去做小倌,也能讨到饭吃。

呸呸,这想的都是啥啊!

闵惟秀目光直白,看得郑琼抖得越发的厉害,“女大王,我已经改邪归正,娶了郑小花了。”

第一百七十二章 开封鬼屋(八)

闵惟秀简直要气炸了,就你这等渣子,本将军才瞧不上你呢!

郑小花见姜砚之已经变了脸色,赶忙补充道:“我是郑家的童养媳,三岁那年,黄河大水,我阿娘带着全家逃命,管不了我,就将我扔了,然后被我婆母捡了回去,我只知道自己叫小花,也不知道姓什么,便随了夫姓。”

“婆母觉得夫君打小聪慧,非逼着他读书,可还没有等他考中,便已经耗尽家财,无钱医治去世了。夫君生得一表人才,又识文断字的,很快同家乡一个员外的小妾好上了。纸是包不住火的,事发之后,我们连夜逃跑,一路往京城来。”

“来了开封府才知道,没有钱在哪里都一样。我没有办法,就去酒楼里唱小曲儿,而夫君……”

郑小花说着,擦了擦眼泪,“夫君一开始给人在街角写家书,可不想,又遇见了王员外的女儿王小娘子。他没有旁的本事,就是一张嘴儿会逗人欢心,很快就同时认识了好几个小娘子。”

郑琼一听,忙补充道:“我当真不是什么采花贼,我连碰都没有碰过她们,就是想要从她们那里骗点银子来花花。这些小娘子,天天锦衣玉食的,从指甲缝里漏出一点儿来,都够我们吃喝的了。”

郑小花拽了拽他,“这几个小娘子中,刘小娘子性子刚烈,胆子也最大。她经常会突然来寻我们。还有另外一位王小娘也是。”

“就在事发的那一日,王小娘子约我夫君去郊外的寺庙里上香,王小娘子出手阔绰,我夫君想去,又担心刘小娘子万一来了,寻不到人,就会四处打听,于是让我装作他,在客栈中应对。”

郑小花说着,尴尬起来,“我们是骗人了,但是没有杀人。官差来的时候,我们怕骗局被揭穿了,就会被认为是杀人犯,所以什么都不敢说。从那之后,我夫君就改邪归正,我们也再没有骗过人了。”

姜砚之听完,看了闵惟秀一眼,闵惟秀点了点头。

她不觉得郑小花同郑琼说的是假话,但是光凭一口之言是没有用的,证据呢?

“证据呢?”姜砚之问道,“有没有什么人可以证明你们说的话。”

郑琼大惊,他原本以为据实交代就能撇清嫌疑了,“王小娘……”

他说完,自己都笑了,王小娘子早就嫁人了,他就算寻到她了,人家也不会承认,当年同他一道儿去上过香啊!

还有寺庙……都过去五年了,那些大和尚,不可能还记得他这么一个普通人。

“我……我……这都是报应啊!”郑琼大哭了起来。

姜砚之摆了摆手,“刘小娘子在同韩昀说完退亲之事后,有没有来客栈寻过你?郑小花。”

郑小花忙不迭的点了点头,“她来过,说她同韩家退婚了。我当时听了很害怕,觉得事情闹大了,便告诉她,我要专心科举,现在不能娶她为妻等等之类的话,想着等我夫君回来了,我们就立马搬走,和她再不来往。”

闵惟秀忍不住问道:“那刘小娘子是什么反应?”

郑小花想了想,“她哭着跑掉了。大王,我家夫君真的没有杀人,他平时连杀鸡都不敢的。”

姜砚之点了点头,“你们杀没有杀人,本大王会查清楚的,但是你们骗人钱财,那是千真万确的事。”

不一会儿,就有几个侍卫上来,将这夫妻二人给带了下去。

……

等他们走了之后,姜砚之忙不迭的从堂上下来,走到了闵惟秀身边,“惟秀你也想到了对不对?之前我逼问他们的时候,我说,是不是刘小娘子发现了你同郑小花的事情,你要灭口,就杀了她全家……当时不是顿了一下么,那会儿脑子中灵光一闪,想明白了一件事情。”

“刘小娘子为什么躲在墙角,而不上前去拼命呢?”

闵惟秀想了想,“她害怕凶手?”

姜砚之点了点头,“刘小娘子不是被污了清白么?我们假设一下,这个杀人凶手,不管是郑琼还是韩昀,亦或者是其他的人,他如果是先在别的地方,玷污了刘小娘子。刘小娘子性子刚烈,逃脱出来之后,跑去了花厅,凶手追了过来……”

“对吧,有什么仇怨是要杀人全家的?如果是灭口呢?刘小娘子当时无论是身心都受到了重创,她很害怕凶手,于是不敢上前……一开始的时候,我没有想到这个,是因为那会儿正是用晚食的时间,一家人在花厅里用饭,合情合理。”

闵惟秀恍然大悟,“这样就说得通了。按照郑小花的说法,刘小娘子先是同韩昀退了亲,满怀欣喜的去见心上人,心上人却避而不见,而且说了一些想要恩断义绝的话。”

“她很有可能心烦意乱,自己一个人在一边,这个时候,歹徒来了,先遇见了她,然后她……一路狂奔……”

闵惟秀说着,猛的拍了自己脑袋一下。

吓得姜砚之差点儿跳了起来,这小娘子到底有多凶悍啊,狠起来了,她连自己都打啊!

“惟秀,怎么了?”

闵惟秀着急上火的说道,“我想起了一件不对劲的事情来了,你快把卷宗拿过来,让我看一看。快快快,不然一会儿我就该忘记了。”

姜砚之无语了,就算一会儿要忘记了,你也不能够打自己啊!

姜砚之拿了案上的卷宗来,闵惟秀一通狂翻,然后哈哈的笑了起来,“找到了找到了。之前咱们看卷宗的时候,说刘小娘子披头散发,衣衫凌乱的死在了墙角。仵作说她生前受到了侵害。你看到一旁写着的散落在她周围的东西了么?”

姜砚之伸头一看,上面写着一对蝴蝶小玉簪。

“按照你的说法,刘小娘子是在别处被伤害的,而不是在墙角。那么她一进门的时候,就应该是披头散发衣衫凌乱了。那她的头上怎么可能还有蝴蝶小玉簪,哦,不对,还不是在她头上,而是散落在她旁边。”

“这种小玉簪,是一对的,一般是插在两鬓上,而不是绾发用的,若是头发散了,很容易就掉了。而且……”

闵惟秀比划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两鬓对不对?掉也应该掉在两边吧?可是这两只小玉簪都掉在了一起……我们之前推断,韩昀去给刘小娘子买了求和的礼……还记得墙上还有刘小娘身上的血手印吗?”

闵惟秀说着两眼放光,“韩昀的供词里说,他发现刘小娘子之后,吓得腿软,摔了一脚,按在了刘小娘子身上,然后扶着墙,才站了起来!”

姜砚之也激动起来,“你说得没有错。韩昀摔了一脚,可能把揣在身上的玉簪摔出来了。因为是小娘子的发饰,又掉落在刘小娘子身边,所以之前的推官,都没有引起注意,直接把它们当成是刘小娘子的遗物了。”

第一百七十三章 开封鬼屋(九)

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韩昀便是清白的,那么撒了谎,又不能证明自己不在现场的郑琼,就危险了。

这样一想,二人都冷静了下来。

姜砚之忙叫人把那对小蝴蝶簪从库房里取了出来。

闵惟秀自己的瞧了瞧,“五年没有人戴,玉色有些浑了,不过做工瞧着挺精细的,咱们可以去银楼里请老师傅过目,他们一瞧便知道是哪家出的,看看有没有人记得,当初是韩昀来买了这一对簪子。”

韩昀着急向刘小娘子求和,应该也不会随便在街边小摊上买玉来送人。

姜砚之点了点头,“咱们还有一个人可以问,你还记得刘府的管家刘财么?他是大管家,是负责采买的,这玉簪价值不菲,若是经了他的手,他应该有印象才对。就算没有印象,那也应该有账册可查。”

一盏茶的功夫,那刘财便汗津津的跑来了,身后还跟着一脸期待的刘老丈,好在今日是年初一,大多数的人都是在家中的。

“刘管家,你可曾见过这个?”

闵惟秀偷偷的打量了他一番,这刘财是否能够留财她不知道,留肉倒是真的,那肚子圆滚滚的,宛若十月怀胎一般,脸也胖得挤得眼睛都快瞧不见了。

他努力的睁开了自己的绿豆眼,看了好一会儿,摇了摇头,“没有见过。三大王,您传我来,是小的犯了什么事?还是为了当年刘家的案子?”

“刘老丈,你可曾见过刘玲戴这样的发簪?”

刘老丈伸出手来摩挲了一番,摇了摇头,“这个我记不清楚了。玲儿倒是很喜欢蝴蝶,老挂在嘴边,说什么破茧成蝶之类的话,她阿娘因为她不肯嫁去韩家的事情,对她大为火光。”

“哦,我想起来了,她曾经有过一支蝴蝶玉簪,不是这种白玉,是绿色的,也没有这么小。有一次,她娘同她吵架,不小心给摔断了。也不知道后来,是不是又买了这对。”

闵惟秀一听,心中颇为酸涩,韩昀待刘玲一定是真心的吧。

不然的话,不会在喝到大醉的时候,看到别的小娘子头上戴了蝴蝶玉簪,还想着,这是刘玲喜欢的样式。

只是可惜了,郎有情妾无意,刘玲心悦的是郑琼那个骗子。

刘财见气氛凝固,忙将当年的账册拿了出来,交给了一旁的路丙,“差爷,这个是三大王要的账册。员外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夫人把小娘的玉簪摔断了之后,十分的愧疚,让我去给她买了一根蝴蝶纹样的金簪。”

“当时小娘还同韩衙内没有退亲。夫人说小娘若是嫁去韩府了,那样的高门大户,懂玉的人多了,若是买好玉,咱们陪嫁不起,若是买差了,未免要人笑话。还是买金好,都是足足的。”

“所以,这对玉簪子,应该不是我家小娘的。对了,当时小娘在置办嫁妆,夫人把她的首饰都写在嫁妆单子上了……”

姜砚之一喜,韩昀倒霉了五年,总算是转运了,“嫁妆单子呢?”

刘财被姜砚之的笑容迷花了眼,怔怔的说道:“夹在账册里了。”

闵惟秀一阵恶寒,这是啥?

胖子看胖子,格外亲切?还是觉得看到姜砚之笑眯了眼,想到了自己……

闵惟秀站在姜砚之身边,侧头一看,果然嫁妆单子上看到了刘财说的金蝴蝶流苏簪,却没有瞧见白玉蝴蝶小簪一对的记录。

这簪子,不是刘玲的,他们猜对了。

刘老丈愣了好一会儿,才又问道:“三大王,您查到凶手了么?韩昀就是凶手对不对?”

姜砚之笑了笑,“我们发现了一些新的线索,但是还没有确定,很快,很快就能够真相大白了。”

刘老丈一听,嚎啕大哭起来。

姜砚之看了闵惟秀一眼,走了出门,闵惟秀兴致勃勃的跟上来,“咱们现在去哪里?”

姜砚之嘿嘿一笑,“咱们再去凶案现场。之前搜查的时候,只想着能不能搜到凶器。但现在,咱们要去找刘小娘子是在哪里受害的。而且,现在看来,凶手很可能不是韩昀,那么问题来了,现场为什么没有他的血脚印呢?”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韩昀被定罪,还有一条,现场有很多他的血脚印,甚至一路延伸到门口。

之前的推官做过比对,同韩昀的脚大小一致无疑。

“凶手可以这样做,他现在屋子里杀人,杀了人之后,他把鞋子脱掉提在手上,走到花厅,然后换掉了换衣服清洗了之后,翻墙逃走了。”

姜砚之勾了勾嘴角,“你为什么会这么想呢?花厅里可有不少脚印,都是韩昀的么?凶手是怎么清除掉自己的?”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姜砚之这还考校起她来了。

“倘若凶手的脚同韩昀的脚是一样大的呢?他知道韩昀一会儿会来,所以根本就不用清理自己的脚印。而至于出了花厅就脱鞋,是因为他要是走了一遍,然后韩昀又走一遍,会出现有两路不重合的脚印的问题,这样子,推官就会发现,现场可能有两个人了。”

姜砚之恨不得抱着闵惟秀亲上一口,认真的闵惟秀,说话手舞足蹈,生气勃勃的闵惟秀,真的是太好看了。

他红着脸,笑道:“我就知道,惟秀是最知道我心意的。”

闵惟秀脸一红,在查灭门惨案,这厮居然还说得出甜言蜜语!

至于换衣衫,开封府是不夜城,若是有谁鲜血淋漓的走在大街上,下场,哦,参考韩昀就知道了。

两人又回了刘府,领着侍卫仔仔细细的搜查了一遍,可惜并没有什么收获。

毕竟五年过去了,再多的证据,都被湮没在了时光里。

刘老丈不敢回府,这宅子又有凶宅闹鬼传闻,夜里鲜少有人靠近,凶手指不定回来清理过现场,都有可能。

姜砚之拍了拍闵惟秀的肩膀,“别灰心,这才一日呢。路丙让人去问玉簪的事情了,我们明日还可以问吕相公夫人呢。我先送你回府,然后进宫去。明日一早,我便出来寻你。”

闵惟秀点了点头,天色不早了,她也的确是应该回去了。

再不回去,她阿娘该让她吃竹笋炒肉了!

第一百七十四章 开封鬼屋(十)

翌日开封府好不容易的出了太阳,闵惟秀练完了功,沐浴更衣完毕了,就听安喜说,姜砚之已经来了。

姜砚之看着远远走来的闵惟秀。

同一般的小娘子不一样,她走路并不能用什么一朵摇曳的花之类的话语来形容。

若是非要用什么心里话来表达,姜砚之觉得是一头可爱的母老虎,在丛林中散步。

这老虎步履矫健,看上去有些漫不经心,但是你若是想要在她面前嘚瑟一下,她肯定伸出爪子来,一巴掌拍死你。

姜砚之想着,红了脸,他并不喜欢老虎,但是他喜欢闵惟秀。

“惟秀惟秀,你肯定猜不到发生了什么事情,咱们不用去寻吕夫人了。”

闵惟秀松了一口气,吕夫人日后就是闵惟学的岳母了,她同姜砚之去问人家,嘿,你家夫君养外室啦,包打听他打听到了吗?这种对话,委实有些尴尬。

“为什么?可是玉簪子那头发现什么了?”

姜砚之拍了拍手,“得来全不费工夫。你猜,那家店铺的东家姓什么?”

闵惟秀摸了摸下巴,神秘兮兮的说道,“我猜姓廖。”

姜砚之沮丧的低下了头,可怜巴巴的说道,“手下的人一查到,我就跑来告诉你了,还以为会吓到了。”

他说着,有些落寞的嘀咕道:“唉,惟秀变聪明了,都不好哄了。”

闵惟秀没有听清楚,“你说什么?难怪,刘家的灭门案应该轰动一时吧,如果韩昀去买了礼,当时的推官便是走过场,也应该去市集查证一番才对。银楼的人不可能听不到风声,但是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见过韩昀。”

“昨天我们已经推测到了,这个凶手,知道韩昀会来刘家,还知道韩昀穿同他一样大小的鞋子。这种事情,身为韩昀同窗的廖远山,应该再清楚不过了吧。”

姜砚之跳上了马车,然后将闵惟秀也拽了上来,安喜忙不迭的扯着裙子也跟了上去,眼睛鼓鼓的盯着姜砚之的手。

姜砚之缩了缩,奇怪的问道,“安喜你盯着我做什么?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安喜挺了挺小胸脯,“我家国公爷说了,咳咳,安喜,你把姜砚之那个毛头小子给我盯牢了,别让他动手动脚的,他敢动,你就打断他的狗腿子,天塌下来了,有老子顶着。”

闵惟秀同姜砚之瞧着安喜的绘声绘色的模样,都哈哈大笑起来,别说,她模仿武国公的神态语气,还挺像的。

闵惟秀瞥了姜砚之一眼,“不用我阿爹,他敢毛手毛脚,我就能打断了他的狗腿子。”

姜砚之也不恼,“我阿爹也说了,咳咳,路丙,你把闵惟秀那个小娘子给我盯牢了,千万要让她动手动脚,她若不动,你就求她动,天塌下来了,有老子帮你求亲!”

闵惟秀哈哈大笑,踹了姜砚之一脚,“别贫了,说正经事。你之前怀疑是廖远山了么?”

姜砚之摇了摇头,“我之前最怀疑的是郑琼。但是后来仔细一想,廖远山的供词你注意了么?他看上去在帮韩昀求情,但是他一再强调什么?强调韩昀没有喝酒的时候,有多好么正直,多么的好。那么言下之意是什么?”

“在那个时候,我就把他列为嫌疑人了,至少,他很希望韩昀获罪。”

“是他喝多了,就不好说了。”闵惟秀接道。

马车很快就到了廖府。

廖远山对于闵惟秀二人又来,十分的错愕,“还有什么要问的么?今日是年初二,我要陪夫人回娘家去。”

姜砚之板着脸,让人看不出情绪,他冷冷的说道:“廖远山,事发当日,你同韩昀在樊楼饮酒。他瞧见一个进门的女客,头上戴了蝴蝶纹样的发簪,便说要去买来,祈求刘小娘子回心转意。”

“你于是便说,在你开的银楼里,有一对白玉小蝴蝶簪子,让他去买。是以,当时韩昀去了与刘府相反方向的城西,去买玉簪了。对与不对?”

廖远山神色一变,“什么白玉蝴蝶簪子?我相信人不是韩昀杀的,但是什么玉簪子,他没有同我说过……”

“当时扶着韩昀的人,可还有樊楼的伙计,他亲耳提到了,韩昀提起了蝴蝶簪子的事情;而且,每一个师傅雕刻的玉饰,都是有章法的,你看看是不是这个……你店铺里的师傅,已经证实了,这就是他雕刻的,掌柜的说当日是卖给了韩昀。”

“但是你叮嘱他,不要告诉官府这件事情,对与不对?”

闵惟秀看了姜砚之一眼,樊楼的伙计可没有说蝴蝶簪子,路丙也只打听到了那个玉簪是出自廖家的铺子里的,一得到消息,就立马回禀了,不敢擅自问,免得打草惊蛇。

姜砚之是在诈廖远山。

廖远山退后了几步,“银楼里每日卖掉那么多首饰,我怕他们记错了,反倒让官差认为,我是为了帮好友脱罪,才胡乱捏造出来的,惹麻烦上身,所以才没有说。”

姜砚之不理会他的辩词,又继续说道:“你目送着韩昀走了,便直接去了刘府,翻墙进了小院子,先是在假山的山洞里,玷污了刘小娘子。刘小娘子性子刚烈,拼命的反抗,乘着你不备,逃去了花厅。”

“于是你便赶去花厅,杀了她全家人。你想着韩昀一会儿要来,索性嫁祸于他,对与不对?”

廖远山拼命的摇头,大吼出声,“我没有!”

姜砚之不为所动,“你真的是太心狠手辣了,你一刀捅死了刘大郎,溅了一脸的血的滋味怎么样?然后再是刘夫人,她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妇人,看到儿子被杀了,才冲上来同你拼命。”

他说着,阴森森的盯着廖远山的脚瞧,廖远山被他看得头皮发麻,“我没有!你看什么?三大王,你不能为了给韩昀脱罪,就污蔑于我。”

姜砚之却不看他,“我知道你死得冤枉,你抱着凶手的腿,不过是想要救自己的儿子罢了,谁知道,他连小童都不放过呢!真是可怜啊,手指都被凶手给掰断了,嘎嘣嘎嘣嘎嘣嘎嘣嘎嘣……”

廖远山又跳了一步,“我没有!”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这个廖远山能够杀掉一家人,然后还面不改色的嫁祸给自己朋友,果然是鬼神不怕的。

姜砚之的语调又恢复了,“把他的鞋子脱下来,印一个印记。”

“我来这里并不是问你,而是抓你。你承认或者是不承认,都没有关系。你记得在那附近卖胡饼的大娘么?你那日从刘家出来,被她瞧得一清二楚的。”

廖远山深深地看着姜砚之,见他半点心虚也无,十分的理直气壮。过了好一会儿,廖远山有些迟疑的说道:“我那日离开樊楼,就直接回家了。”

第一百七十五章 凶手的杀人动机

“你背着一个包袱,脚还受了伤。”

姜砚之看着廖远山的眼睛,认真的说道。

心中的小人却紧张得上蹿下跳的,这简直就是他在凭本事胡诌。

之前他说刘少夫人拼命的抓住他的腿,不让他去杀她儿子的时候,廖远山虽然适口否认了,但是他却跳了一步。说话可以控制,但是人的第一个反应,却是不能控制的。

姜砚之在说他杀了刘大郎和刘老夫人的时候,廖远山可没有这样的反应,这说明,刘少夫人的事情,的确是给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人濒死的时候,吃奶的力气都应该用出来了吧。他说十指嘎嘣嘎嘣响的时候,廖远山是有反应的,那么可不可以推测,刘少夫人,的确是用双手抓住了他的腿脖子的。刘少夫人很有可能掐得廖远山脚淤青了。

淤青也是受伤。

那会儿是夏天啊!

姜砚之眼前一亮,直接冲了过去,就要撩开廖远山的裤腿,廖远山伸出双手来,想要将姜砚之推开,“三大王,你做什么!”

闵惟秀乐了,在本将军跟前,还想欺负三大王,没门!

她一个箭步,对着廖远山的手一个手刀砍去,屋子里的人听到了清脆的咔嚓声。

路丙倒吸了一口凉气,“竟然敢袭击三大王,你是找死!”

冬日里穿得很多,姜砚之费了老大劲才撸出了廖远山的腿。

这一瞧,他哈哈大笑起来,“苍天有眼啊!”

只见在廖远山的右腿上,有着几个弯月形的指甲印记,虽然已经过去五年了,痕迹几乎淡得都快要消失了,但是在那里的,只要用心找,就一定能够找到。

刘大郎的妻子,为了儿子,恨不得将手扣进凶手的腿里去,她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就是想要给儿子一条生路。

因为她死的时候是趴着的,手上全都沾满了血,他们都以为那血是她自己的,但是现在想来,那根本就是廖远山的血。

凶手原本是堵在门口的,他手中拿着刀,花厅不大,他都没有办法挥舞着刀,阻止王婆子抱着孩子出门,这说明了他当时根本就无暇顾及,刘少夫人下手十分的狠。

他扎了很多刀,刘少夫人都不松手,他只好把她的手指掰断了,然后才跑出去追王婆子的。

廖远山放弃了挣扎,“我一开始,没有想过要杀人的。”

姜砚之同闵惟秀对视一眼,都松了一口气,这也是所有人一开始都没有怀疑廖远山的缘故。

因为他同刘家根本没有丝毫瓜葛,除了韩昀这个联系,简直就是陌生人,为什么要杀人全家?

实在是想不出他的任何动机来。

正在这个时候,廖远山的父亲廖夫子跑了进来,红着眼睛就是一通骂,“你这个不孝子啊,你为何要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啊,韩昀他原本前途无量啊!”

一旁的廖夫人,也被现在的状况,震惊到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廖远山哈哈的笑出了声,他伸出手来,指了指廖夫人,淡淡的说道,“现在你们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韩昀了吧?”

“我样样不及他。他的父亲是实权在握的高官,母族富甲一方,就连学识都比我好。明明我才是我爹的儿子,可是我爹提起得意门生,永远都只是韩昀。”

“那年科考,韩昀考取了,他家中要给他说亲。我阿爹喜欢他,想要把我阿妹嫁给他,但是韩昀他却瞧中了刘小娘子,拒绝了我阿妹的亲事。”

“那个时候,我正在同家中闹,因为我想娶青梅竹马的表妹为妻,可是家中偏要我娶阿爹上峰的女儿。我怎么求,阿爹阿娘都不改主意了。可是韩昀呢,刘小娘子家中连官身都没有,就是一个小户人家而已。”

“门不当户不对的,他的家中,竟然还同意了!世道就是这么不公平,明明我们是同窗,可是韩昀却能够轻而易举的得到,我怎么争取都得不到的东西。”

“不管是父亲的看重也好,还是金榜题名也罢,还有合自己心意的妻子……他都轻而易举的得到了。”

“那日韩昀派小厮来请我,那小厮着急上火的,好像他就要死了一样。我立马把书放下,从国子监偷跑了出去,结果呢?他在樊楼喝得大醉,让我给他出主意,怎么哄回刘小娘子!”

“我科举不成,来年还要再考,要娶不想娶的人,天天被阿爹骂。他口口声声说我是他最好的朋友,可是他考虑过我吗?他嚷嚷得厉害,隔壁雅室的一个老嬷嬷出来训斥我们,他不认识,可我却认识,那是吕相公府上的管事嬷嬷。”

“有她在,那屋子里头,说不定就是吕相公同吕夫人,让他们见到我丑态毕露醉酒的模样,有了不好的印象,我日后还如何科举?如何晋升?”

“我当时十分的心烦意乱,新仇旧恨一股脑儿的就涌上了。等韩昀去买簪子了,我便让马车夫先回去了,自己个赶了车去了刘府附近。我的本意……我喝得醉醺醺的,翻到花园里,一下子就瞧见了坐在假山旁边哭的刘小娘子。”

廖远山说着,吸了吸鼻子:“我喝多了,瞧着她好看,又想着她是韩昀的心上人……便……我一时没有注意,她就跑掉了。刘府里七万八绕的,到处都是假山石头之类的,我找了一会儿没有到,心中觉得不妙起来。”

“她肯定瞧见我的脸了。我先是捡了一块石头,然后绕着绕到了厨上,便拿了他们家切肉的刀,刚进花厅的门,便有人来袭击我,我一抬手,刀就捅进他肚子里……然后,然后的事情你们就都知道了。”

姜砚之点了点头,“那凶器被你放到哪里去了?还有带血的衣服。”

廖远山想了想,“当时韩昀是骑的马,比较快,我算着他快要来了,便把东西包裹起来了,又换了刘小娘子哥哥的衣衫,又从小花园里翻墙走了。衣服后来被我烧掉了,刀也扔到河里去了。”

直到姜砚之让侍卫把廖远山给押送出去了,闵惟秀还没有回过神来。

她从小到大,不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是至少也没有像廖远山那样,嫉妒过一个人。

若是她遇到了科举不第的事情,八成会把笔一摔,奶奶的腿,这个考官有眼无珠。

太子不想娶她,她也觉得太子是瞎了狗眼,配不上她。

阿爹阿娘若是不喜欢她,喜欢别人家的娃,哦,他阿爹的确是喜欢别人家的娃闵惟思,她也没有觉得阿爹对她的喜欢就少了一分。

她,是不是自我感觉太良好了,还是心眼太大了……

姜砚之破了案,乐呵呵的拍了拍闵惟秀,“惟秀,走啦,咱们去把韩昀还有郑琼都放出来!”

闵惟秀回过神来,“好叻!对了,我阿娘说,我的三个出嫁了的姐姐,今日都要回来娘家,叫我早点回去呢。”

第一百七十六章 你是无辜的

闵惟秀同姜砚之到大牢门口的时候,韩家人已经得了消息,在这里候着了。

韩副三司使一见到姜砚之便迎了上来,他的嘴不停的颤抖着,蠕动了半天一句话也没有说出来。

闵惟秀瞧见他的眼睛红红的,一会儿看姜砚之,一会儿又看她,又哭又笑的。

在墙的一角,站在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妇人,她的一左一右站着两个年轻人,应该是韩昀的母亲同两个兄长。

不一会儿,牢房的门便打开了,一个穿着囚衣的男子,从里头走了出来,今日阳光甚好,他抬起手来,遮了遮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放下来。

姜砚之对着韩昀行了个礼,“多亏了惟秀,我们抓到了真凶,证明了你是无辜的。韩兄无辜受累了五年,我觉得,你应该听到一声对不起。”

韩副三司使摇了摇头,走了上去,拍了拍韩昀肩膀上的灰,“昀儿,我们回家。”

韩昀木然的动了动眼珠子,“我是无辜的?我是无辜的。我是无辜的!”

姜砚之看着他的眼睛,认真说道:“对,你没有罪,刘家人不是你杀的。”

韩昀终于嚎啕大哭起来。

闵惟秀瞧着心酸,韩昀等了五年,终于有含冤得雪的一日。

上辈子,她等了那么久,却等到了自己的死。

他蹲在地上,抱头痛哭,直到哭得嗓子哑了,才问道:“那刘小娘子一家,是被谁杀的?”

姜砚之叹了口气,“是廖远山。”

韩昀一愣,脸上的表情复杂起来,最后轻轻的说了一句,“原来是他啊!”

韩昀的母亲再也忍不住,冲了过来,抱着他不停的捶打起来,“我的儿,阿娘终于把你盼回家了。”

……

闵惟秀实在是看不得这样的场景,拉着姜砚之走了,郑琼要从大理寺放出来,但是他哄骗小娘子的问题,还得交由开封府审理,这又是另外一桩案子了。

“你为什么要说是我的缘故,才救了韩昀。明明是你审的案子。”

闵惟秀同姜砚之一道儿往大门口走去,今日是年初二,都得忙着走亲戚,姜砚之也要去自己的外祖家。

姜砚之眨了眨眼睛,“韩副三司使是管钱袋子的,等春日来了,你阿爹出征,还得管他要钱呢。”

他说着,将双手放在了脑袋后头枕着,一边走一边说,“我现在觉得,大理寺也不错了。咱们两个多多的帮人伸冤,说不定哪一日,需要浇花的时候,就有人送水呐。”

闵惟秀心中一暖,她知道,姜砚之说的是“注定枯萎的花”。

“嗯,好。我阿爹明明就是一个好人,可大家却都以为他是个大奸臣,通过韩昀这个案子,我觉得名声其实挺重要的。他平日里名声好,可是喝酒之后不好,所以所有人都觉得,他喝了酒之后杀人,是大有可能的。”

姜砚之若有所思,过了好一会儿才恍然大悟,“就是嘛,明明咱们就是去审案子的,可是开封府的人,都瞧不上咱们两个,所以觉得咱们是黑白无常,死人都是咱们害的!明明咱们就是乐于助人!”

闵惟秀脸黑了黑,这个有点玄学,她也不敢理直气壮的说。

“我要回去了,我阿娘还等着我呢。”

同姜砚之分别之后,闵惟秀便让阿福快马加鞭的直接朝着武国公府驶去,远远的就瞧见了一辆马车停在门口,她快步的跳了下车,喊道:“三姐!”

闵珊从车中探出脑袋来,“一大早儿的,你去哪里了,怎么从外头回来,大姐二姐回来了么?”

闵惟秀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呐,去大理寺了。三姐夫安好。”

成五郎也是武将,并不讲究,抬手示意了一下,算是打了招呼。

闵惟秀一把挽住了闵珊的手,笑道:“你姐姐从年三十起,就盼着你来,盼得脖子都长了。你三日回门的时候,我同阿爹都去外地了,也没有赶上,这一晃感觉好久都没有瞧见你了。”

闵惟秀说着,还晃了晃闵珊的胳膊。

一旁的成五郎焦急的说道:“闵五,你力气大,小心一些,别伤了你阿姐。”

闵惟秀一愣,闵珊也是习武的,哪里就摇都摇不得了……“啊!你!”

闵惟秀惊呼出声,眼睛盯着闵珊的肚子瞧。

闵珊红了脸,“你别看了,只有浅浅的脉象,还说不准呢,就你姐夫瞎紧张。”

这真的是太好了!闵惟秀赶忙松开了闵珊,“你快离我远一些,我毛手毛脚的,一激动没个轻重,别伤到他了。”

能够看到闵珊高高兴兴的嫁去了成家,还有了后嗣,当真是让闵惟秀觉得,这一辈重生没有白活。

便是后来像上辈子一样,光凭这一点,那就是值得的。

闵珊抿着嘴笑了笑,又走上前来,挽住了闵惟秀的胳膊,“我还不知道你,粗中有细。我家小五,也长成可靠的大人了啊!”

闵惟秀得了夸奖,有些飘飘欲仙,她当然可靠呀,几百斤的大石头,靠在她身上,都不倒,你说可靠不可靠!

两人有说有笑的进了屋,屋子里已经满满当当的坐着都是人了。

闵惟秀一瞧,只见临安长公主身边,一左一右的坐着两个做妇人打扮的女子,正是她的两个庶姐闵仪同闵迩。

闵仪生了一副鹅蛋脸,一瞧上去就十分的端庄贤淑,她的膝盖上坐着一个三岁的小女童,梳了朝天小辫儿,看上去十分的可爱。闵仪皱着眉头,时不时的插上几句话。

她虽然是庶出的,但到底是武国公府的长女,前几年嫁去了远昌侯府。远昌侯府并没有嫡子,只有一个庶子,养在侯夫人膝下。闵仪一嫁过去便做了官夫人。

而另一边的闵迩,则是眉飞色舞的,她的身后,有个婆子抱着一个刚刚一岁的男童。她出嫁不久,便一朝得子,过得十分不错。她同闵珊一样,嫁给了武国公手下将领的儿子。

“长姐,二姐”,闵惟秀招呼出声,不过比对闵珊而言,少了几分亲密。

一来是她们同闵惟秀的年纪相差较大,二来上辈子家中出了事,这两个阿姐可是面都没有露过,未免让人觉得凉薄。

闵仪一见闵惟秀,欣喜的站了起身,“小五,你可算回来了。”

第一百七十七章 惊恐的长姐

闵惟秀上前一步,一双肉乎乎的小手就伸了过来,抓住了她的衣襟,“五姨,带婧文去玩儿吧。”

闵仪摸了摸她的脑袋,“阿娘要同你五姨说话呢,你同忘儿去玩好不好。”

闵惟秀看着懵懂的孩子,心中的那一些膈应也释然了。

彼时她孑然一身,闵仪同闵迩却是还有孩子要顾看的,她们也有要保护的人,不过同她不一样罢了。

她想着,心情好了不少,“婧文长高了不少,真乖,五姨给你吃果果。”

等安抚好了孩子,闵惟秀同闵珊才坐了下来。

临安长公主笑着递给了她一杯热茶,“一大早,天寒地冻的,又跑到哪里去了。”

闵惟秀一听,颇有些得意起来,“阿娘,我同三大王救了一个好人呢,我觉得挺有意思的。”

一旁的闵仪欲言又止的,倒是被闵迩插了话,“母亲你莫要担心,惟秀是个有分寸的。说起来,我这里倒是有一个好事要禀告母亲呢。”

临安长公主笑着抿了一口茶,“什么好事?你要给惟秀说亲,那我可不同意,我还想多留她两年呢。”

闵迩哈哈大笑起来,开封府谁不知道啊,你敢从黑无常手中抢走白无常吗?

那简直是寿星公上吊,嫌自己命太长啊!

“阿娘,我说的是四娘呐!我婆母娘家有个大侄儿,今年考上了进士,长得那是一表人才的。”

闵姒一听,羞红了脸,连声嗔怪道:“二姐……”

临安长公主有心逗她,“若是我没有记错的话,你婆母乃是应天府人士吧?那他那大侄儿家,也是在应天府?是外放了,还是留京啊?我家四娘性子温和,哪里像是武将家养出来的,同读书人倒是相配。”

闵迩点了点头,“我也觉得适合四娘,才敢同母亲提。是应天府的,他中了进士之后,家中走了门路,回应天府任职。我婆家虽然在开封,但到底是武将,使不上劲儿。还不如回老家去。”

临安长公主一听,兴趣淡了几分,摇了摇头,“我也就是当着你们的面说,四娘胆子小,遇事拿不定主意,我想将她留在跟前,若是有什么事情,还有娘家撑腰。应天府虽然好,但是天高皇帝远的,有什么事,岂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

闵迩也不恼,笑道:“母亲觉得不合适便罢了,婆母让我来打听一下。如今有了结果,我也好回去应付交差了。”

闵惟秀听了笑出了声,“二姐,你也就是仗着姐夫不在……”

闵迩作势要拧她,闵惟秀赶忙一躲,靠在了闵仪的肩上。

闵仪却是一惊,站了起来,闵惟秀身子一晃,险些栽倒在地上,还是闵珊拉了她一把,才将她拉住了。闵仪身后的椅子嘭的一声,倒在了地上。

她慌乱的扶了扶椅子,四下里看了看,吞吞吐吐的。

临安长公主皱了皱眉头,出声道:“你们都下去吧。”

屋子里的下人们全都应声而出,就连抱着孩子的奶嬷嬷,也赶忙退了出去。

“说吧,有什么事,你今日总是吞吞吐吐的,这里是你娘家,遇到什么难事,直说便是。”

闵仪紧张兮兮的看了看闵惟秀,“小五,这个屋子里,有有有那个什么么?”

闵惟秀莫名其妙的,“有什么?”

“鬼!就是鬼啊!开封府的人不都说,你同三大王能够见到鬼么?”

闵惟秀有些哭笑不得,“朗朗乾坤,哪里有那么多鬼?”

闵仪松了一口气,一把抓住了闵惟秀的手,“小五,你要救阿姐啊!两年以前,我家婆母有孕在身,一举得男……”

屋子里的人面面相觑,虽然开封府的国公多如狗,侯爷满地走,但是远昌侯夫人高龄产子,她们不可能一点风声都没有听到啊!

既没有去过满月酒,也没有听过有什么周岁宴。

“咱们大陈朝的爵位,又不兴继承的,便是你婆母生了嫡子,又能如何?祖荫祖荫,又不是只能遮一个人。”

临安长公主自问从来没有对不起庶出的子嗣,并没有觉得嫡出庶出的,有什么要紧的,何况闵仪的夫君曲大郎,早就已经推荫了。

闵仪手抖了抖,四下的看了看,小声说道:“是没有关系,婆母怀孕的时候,我都一直尽心的照看。公公更是高兴得不行,毕竟曲家人丁单薄,我嫁去几年,也只得了一个女儿。”

“可是,那孩子生出来却十分的古怪……”

闵迩好奇的问道:“怎么个古怪法?”

“他不肯喝人乳,只喝牛乳,除了出生的时候,哭过那么一句,后来更是半句都没有哭过。还在月中,就睡整觉,尿了也知道哼哼……”

闵迩一听,十分的羡慕,“这多好啊,我家觉儿就爱闹腾,差点没有把我折腾死,我听说过,有的孩子就是早慧,好带。”

闵仪拼命的摇头,“不光是这样,他一出生,手中就握着一块墨色的玉,那玉上还刻了字……我公公觉得这孩子诡异,便借口说孩子得养到三岁了,站住了才能够往外头说,不然的话,就要被阎王爷给偷走了。”

“我婆母勉强信了,她却觉得,这孩子乃是个有大福气的人,日后是要做大官的,宝贝得不行。”

“原本这样相安无事就罢了,可是随着日子一天天的过,那孩子越发的诡异了,前几天我偷偷的瞧见,他一个人在小床上,把自己扭成了一个奇怪的姿势,不知道是在做什么,我一害怕,不小心闹出了动响,那孩子就用黑乎乎的眼睛盯着我。”

“我觉得这孩子不对劲,实在是没忍住,便同婆母小心的提了一嘴。谁知道没有过几天,那孩子就死了。”

“莫名其妙的,就死掉了。现在婆母把他的死都怪到了我的头上,说是我嫌弃他,怕他分了曲家的家产,才说他是妖孽,把他给害死了。可是,母亲,小五,我真的没有啊,我什么都不知道啊!”

“他死后的第三天,我……我就经常听到屋子里有响动,砰砰砰的,像是小孩子在跑。我以为是婧文,可是一瞧,婧文好好的在床上睡着了。”

“还有好多好多这样的事情。今日一早,我打算回门,想着母亲喜欢精神一些的,便打开梳妆匣子,想装扮得喜庆一些,可是我一打开匣子,就瞧见那块黑色的玉……我的梳妆匣子,都是锁上的呀!救救我!是不是那个孩子,回来找我了!”

第一百七十八章 走水

屋子里雅雀无声。

闵惟秀忍不住搓了搓胳膊,被闵仪这么一说,感觉屋子里都凉飕飕的。

她可不像姜砚之,有阴阳眼,能够见到鬼。除非抹牛眼泪,否则她是看不见,是否有一个小童站在那里,睁着黑不见底的大眼睛,看着她们。

“你们府上没有请人做法事么?京中传闻有误,你同她一起长大的,你还不清楚?她只是力气大一些,压根儿同鬼扯不上什么关系。”临安长公主忍不住开口说道。

虽然她并不是很在乎府上的名声,但是闵惟秀小小年纪的,总不能被人误会成了神婆吧。

那还怎么嫁得出去?

闵仪回过神来,镇定了几分,“母亲,是我口误了。因为这个孩子没有对外说过,又是早夭的,公公怕会大凶,特意偷偷的请了人来做了法,但是并没有什么作用。家中别的人,都好好的,唯独我这里有异动。”

“所以,现在府中上下的人,都怀疑是我……尤其是我婆母……”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孩子的尸体,已经葬了么?”

闵仪摇了摇头,“还没有,原本早夭的孩子不停灵,但是我婆母舍不得,公公拗不过她,说停够七日了,再下葬。明天就到了。小五,你可以帮我找三大王……”

闵惟秀恍然大悟。

闵仪一开始就是冲着姜砚之来的。

她的心情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怎么感觉三大王越来越法力无边了啊!

之前还是走到哪里都是案子,现在他不动,案子都来找他了。

她迟疑了片刻,便点了点头。

闵仪到底是她的亲阿姐,这事儿倘若上辈子也发生过了,又没有查清真相,闵仪在曲家一定日子很难熬吧,也难怪到后来,她便杳无音讯了。

“不过现在恐怕是不行,今日年初二,三大王同太子要去他舅父家。我让安喜去说上一声,待他回府了,明日再去。”

闵仪松了一口气,“多谢小五了,这事儿不解决了,我实在是夜不能寐。”

姐妹几人又说了会话儿,有了闵仪这桩事儿,闵珊也没有好意思说自己个怀孕的事,她们到底不是临安长公主的亲女儿,不多时便往各自姐姐屋里去了。

“砚之都没有答应,你怎么就贸贸然的应承了?之前都已经有人弹劾他,说他一个大理寺的人,总是插手开封府的事情。远昌侯府这事儿,往小了说,那是家事,谁家还没有夭折过几个孩子?往大了说,那是命案,是开封府的事。”

等她们走了,临安长公主才嗔怪的看着闵惟秀说道。

闵惟秀一愣,摇了摇头,“我没有想这么多,姜砚之遇到了案子,也不会想这么多。”

临安长公主无言以对,正在这个时候,安喜一脸古怪的走了进来。

“小娘,我去三大王府上问过了,他昨儿个歇在宫中了,今儿一个早,府上的人在宫门外等着接他去蔡府,也没有接到人。府上的宋嬷嬷说,宫中走水了,三大王暂且脱不得身。”

闵惟秀一愣,“宫中走水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有人受伤,宋嬷嬷进宫去瞧过姜砚之了?”

安喜摇了摇头,“宋嬷嬷不过是寿王府管小厨房的嬷嬷,哪里就能够随便进宫了。具体的事情,她也不知道,路丙也没有传信回来。府上的管事太监想进宫打探一番,被拦下了。”

“宋嬷嬷不是姜砚之的大管事嬷嬷?”闵惟秀有些惊讶的问道,她一直以为,寿王府是宋嬷嬷说了算的,毕竟好几次,她去寿王府,都是宋嬷嬷招呼她的。

临安长公主听得有些恍惚,喃喃的说道:“走水啊!”

闵惟秀瞧她古怪,连唤了好几句阿娘,临安长公主才回过神来,“我进宫去瞧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惟秀你同你大姐说,这事儿三大王八成是管不了了,叫她请人做法事吧。”

临安长公主说着,急冲冲的出了府门,剩下目瞪口呆的闵惟秀,“走水有什么特别的,不是常有之事么?”

安喜忙点头,“就是就是啊,小娘住的小楼,推开窗子便能够瞧见皇宫,昨夜里也没有瞧见什么冲天的火光,就算是走水了,也应该没有什么大碍才对。”

想着临安长公主的神色,闵惟秀也开始为姜砚之担忧起来。

太子同二皇子的争斗虽然还没有摆到台面上来,但是已经越来越波涛汹涌了,作为皇三子的姜砚之,会不会成为那条被殃及了的池鱼呢?

闵惟秀想着,大步流星的朝着闵仪所在的院子走去,安喜也跟在后头小跑着,有些气喘吁吁的。

“长姐”,闵惟秀三言两语的将姜砚之宫中有事,不能去的事情说了一遍。

闵仪一听,着急起来,“惟秀,那你同我去吧,你是白……不是,你聪明得很,帮阿姐去瞧瞧。三大王不去也好,我之前同你说了也后悔,毕竟这事儿,我婆家并不想让外人知晓,若是三大王去,就闹大了。你去,就说我们姐妹感情好,或者说你喜欢婧文,送我回去,在我那儿喝杯茶……”

闵惟秀满头黑线,除了姜砚之那张花花嘴,她还是第一次听到有别的人夸她聪明!

你的良心不会痛么?

你明明就要把白无常三个字脱口而出了吧!

闵惟秀心中有些想拒绝,毕竟她也没有自己查过几个案子,而且姜砚之……可看着闵仪惊恐又期待的眼神,到底点了点头。姜砚之那头,有临安长公主护着,应该出不了什么事情吧!

闵仪大喜,“那咱们现在就走吧。”

闵惟秀点了点头,“安喜,你去把我的牛眼泪拿一瓶来。”

安喜一个哆嗦,今儿个又要去看鬼了么?

为什么的别的大丫鬟,都只要同小娘一起吃喝玩乐就可以,她却要上天入地,不下黄泉都见鬼啊!

马车驶了好一会儿,才到了远昌侯府,马车一直行到了二门。

闵惟秀先在马车里给自己抹上了牛眼泪,这才跳下了车。

闵仪抱着孩子,在曲大郎的搀扶下下了车,警惕的看了看四周,低声问道,“怎么样,有没有什么脏东西跟着我?”

闵惟秀四下里看了看,远昌侯府十分的平庸,不及武将府上空旷,也不如文官府上雅致。

但是却到处都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没有,我没有瞧见有什么小孩。”

第一百七十九章 人为

闵惟秀看光了几乎所有的屋子,尤其是闵仪住的小院子,也没有发现任何脏东西的痕迹。

没有最常见的女鬼,更不用说,才一岁瞪着黑眼珠子的小孩儿了。

“真的没有么?没有小孩?”

闵惟秀点了点头,“真的没有,现在你们府上,只除了灵堂没有看了。”

闵仪吞了吞口水,“我这屋子,是个小楼,平日里,都让婧文睡楼上,我睡楼下,可到了夜里,我能够听到咚咚咚的脚步声,还……还有珠子掉到地上,发出的那种声音,你明白吧?”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这一点倒是真奇怪,她瞧着闵仪的状态,老实说,她简直快要怀疑,闵仪是不是产生了什么幻觉了。

“还有窗户,冬日里暖得很,我睡觉之前,都会让人把门关严实了,可晚上总是会被冻醒了,一睁开眼,门是开着的。”

闵惟秀想着,朝着门走了过去,伸出手来,将门给栓住了,仔细的瞧了又瞧,发现上头有一根细细的丝线缠绕过的痕迹,勾了勾嘴角,又朝着楼上走去。

楼上的屋子是婧文住着的,木地板上了桐油,看上去十分的有光泽。

许是怕她磕着碰着了,屋子摆设的零碎的东西很少,显得有些空荡荡的,地上安安静静的放着一个木马。

闵惟秀四下里看了看,先是看了看床底下,里头干干净净的,并没有看到她猜想的老鼠的痕迹,更别提什么珠子了。

她想着,又四下的看了看,最终目光落到了那个木马上。

“阿姐,这个木马是哪里来的?”

闵仪瞥了木马一眼,“这个是我婆母送过来的,说是开封府中有名气的谭木匠打的,你瞧,跟真的马儿似的。我还想着,去寻他给忘儿也打一个。”

“的确是很逼真啊,嘴都张着呢”,闵惟秀想着,将手放到木马的嘴里比划了一下,又摸了摸马嘴下头,翘起的木板儿。

手上有油。

闵惟秀想着,站起身来,“阿姐,是有鬼,但不是小鬼,是内鬼。有人想要吓唬你,故意让你认为,是那个孩子来找你了。”

“怎么可能!我身边的人,都是我的亲……信。”闵仪说着,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不言语了。

闵惟秀也不多管闲事,她来帮闵仪,但并不想插手远昌侯府的斗争。

事实胜于雄辩,她说着,从自己的荷包里掏出一颗珍珠,放到了马嘴巴里,然后轻轻的按了一下木马头下翘起的木板儿。

木马摇晃起来,马嘴里的珍珠落在了地上,发出了砰砰砰的声音。

闵仪脸色一变,蹲下去摸了摸,又闻了闻自己的手,“有人在这里抹了一些猪油之类的东西,吸引老鼠过来,所以我听到了脚步声,然后,老鼠压上来吃东西,木马倾斜,像你刚才做的那样,珠子就掉出来了……”

府中侍婢等级森严,能够进屋子里做这些事情的,就那么几个人,无论是哪一个,都是闵仪的左膀右臂。

“所以,门也是有人动了手脚?”

闵惟秀点了点头,果然,她才是武国公府最蠢的人,阿姐们个个都很聪明。

闵仪就是被那个诡异的孩子吓住了,才先入为主的认为是鬼,并没有往别的地方去想,这叫当局者迷。

等她一转过弯来,这些事儿,便都不是事儿了。

闵仪沉默了一会儿,想要提起那个木马,可这木马乃是用上好的木头坐的,重着呢,她刚提起来,又放了下去,“惟秀,你帮着我提着,咱们去灵堂。”

闵惟秀挺了挺胸膛,帮受了欺负的阿姐讨说法,这才是娘家人应该做的事情啊!

闵惟秀二话不说,提起木马就跟上了。

一旁的安喜无语的叹了口气,小娘啊,你的力大无穷就是用来提东西的么……

一行人雄赳赳气昂昂的进了灵堂。

因为只有一口小小的棺材,因此灵堂里显得有些空荡荡的,一个老妇人红着眼睛坐在那里烧纸,一旁的远昌侯在念念有词的不知道念着什么经儿。

瞧见闵惟秀提着木马进来,远昌侯惶恐的往闵惟秀身后看去,见她背后并无其他人了,这才松了口气。

“姜砚之没有来”,闵惟秀没好气的说道,“听闻伯父家中遭变,惟秀想着来上一炷香。”

等闵惟秀上完了香,闵仪看了看远昌侯夫人,淡淡的说道,“婆母,阿弟之前最喜欢玩这个木马儿,我想着,不如一并烧了。我还添了个如意珠,让马衔在嘴中,盼着阿弟下一辈子万事如意。”

远昌侯夫人猛的抬起头来,利眼像是箭一般的看了过来,“你们武国公府的人,什么时候也说话也绕弯子了?你这个毒妇,害死了我儿子,以为叫了个黄毛丫头过来,我就怕了么?”

闵惟秀一愣,如今的勋贵,多数都是跟着官家打江山的,开国功勋就是如此,不少人都出身不高,但是像远昌侯夫人这么不客气的,还真是少见。

好在,闵惟秀自己也是个不客气的人,要她讲客气,她还难受着呢。

闵仪眼眶一红,气得就要哭出来。

闵惟秀摇了摇头,“你怕不怕我不知道,但是我们武国公府可是从来不怂的。你哪只眼睛瞧见我阿姐害死你儿子了?”

远昌侯夫人站起身来,指着闵惟秀的鼻子说道,“你个小丫头,就是这么跟长辈说话的?我儿子原本好好的,就是她,她跟我说我儿子是妖孽,不到两天,孩子就死了。”

闵惟秀简直要笑出声来,“阿姐,阿姐,你快说我是妖孽,我倒是要看看,我两天之后会不会死。”

远昌侯夫人气得直跺脚,“不是她是谁?我儿好好的,怎么会睡着睡着就死掉了?”

闵惟秀伸长脖子,往那棺材一瞧,摇了摇头,“睡着睡着就死掉了?我瞧着他是被人给捂死了嘛!”

远昌侯夫人大怒,“你胡乱的说什么?孩子睡觉,我都是一直守着的!”

闵惟秀伸出手来指了指,“孩子死了之后,是谁敛的他?敛的人,心虚得很,都不敢仔细的清理他吧,你瞧,他的鼻子里,还粘着一些毛色的兔毛儿呢。”

第一百八十章 什么鬼!

闵惟秀说完,心中舒坦得很,觉得自己个简直就是三大王附体,断案如神。

“你看他面色铁青,嘴唇发乌,鼻孔中有毛屑,表情狰狞,应该是窒息而亡的。而且,你当真一直守着他?没有去出恭什么的么?或者什么人来禀事,你离开了一小会儿?”

远昌侯夫人愣了愣,凑过去一瞧,果然发现在孩子的鼻孔之中,有不少白色的兔毛,她猛的回头,指着身边的一个老嬷嬷说道:“这是怎么回事!尧儿弄脏了我的衣服,我让你在那里守着的……回来之后,我还以为他是睡着了……人也是你敛的!”

那老嬷嬷扑通一声跪了下地,“夫人,您忘记了么,你不喜欢兔毛做的衣物,觉得小家子气,我们府上,压根儿没有兔皮兔毛之类的东西,唯独小主人养了一只兔子,按照闵五娘子的说法,老奴难道是用一只活兔子,捂死了小主人么?”

闵惟秀觉得自己的脸啪啪啪的被打得疼!

她怎么可能知道远昌侯夫人不喜欢兔子皮毛!

那你喜欢什么?狐狸皮,老虎皮?你这是骄奢淫逸!要不得!

她想着,挺了挺胸膛,丢脸不要紧,怂了就不行!

闵仪在一旁神色复杂,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即便不是兔毛皮捂死他的,那他也是窒息而亡的。你老来得子,看守甚严,换个衣衫都要老嬷嬷守着,我阿姐哪里有哪个本事害死他?你要怀疑人,还不如怀疑你身边的这个老嬷嬷来得正道!”

远昌侯见闵惟秀态度强硬,叹了口气,“原本这是家丑,不敢外扬,这事儿的确同大郎媳妇儿没有什么关系,尧儿他是吃肉噎死的。”

啥玩意!闵惟秀差点儿没有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

远昌侯夫人脸色一变,“这不可能!我尧儿虽然只有一岁,但是他样样超前,吃鱼能自己吐刺,吃鸡能够自己吐骨头,怎么会吃肉噎死!”

远昌侯走过去,扶住了夫人,“这孩子,来得荒谬,走得自然也荒谬。你莫要伤心,他根本就不是你儿子,不过是不知道哪里来的孤魂野鬼罢了!抢占了你儿子的身体,这样的祸头子,早些死了也好。多智近妖啊!”

闵惟秀心中一紧,孤魂野鬼,抢占了别人的身体,莫非这个孩子,也同她一样,是重活了一世的人!

“怎么回事?”她忍不住问道。

远昌侯想了想,又重重的叹了口气,“这事儿,若是不说个明白,日后家宅难安,大郎媳妇,这些日子委屈你了。我瞧着你婆母太过悲伤,她怀疑你,就能给自己找点事儿折腾,也不至于活不下去。是我想差了。”

他说着,看向了远昌侯夫人,“你不觉得奇怪么?你嫁给我接近三十年,从来都没有怀过身孕,我们年纪大了,也多半分榻而眠,怎么就一举得男了呢?”

“这孩子生得妖,如果不看他的身子,你觉得他真的是一个一岁的孩子么?大郎媳妇儿同我说了之后,我便留了心,偷偷的去瞧他,还真让我瞧见了一次,他把手啊腿啊什么的,全都扭成了一团,看上去就像是一堆扭曲的蛇,十分的可怖。”

“我们大陈也不是没有人学武功,习道术,修佛法,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姿势,简直……简直就像是邪术……”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这是元嬷嬷后来告诉我的”,远昌侯说着,指向了元嬷嬷,“元嬷嬷说,尧儿问她,现在是什么朝代,官家姓什名谁?元嬷嬷心中害怕,还是回答了他说乃是大陈朝,官家姓姜。那孩子便喃喃的说,不是大宋啊!皇帝应该是赵匡胤或者赵光义才对啊!”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这孩子看来同她不一样,并非是重新活一世的人。

这问题问得稀奇古怪的,若是换了她,一样会觉得这孩子有问题。

“元嬷嬷回答玩之后,便去书房叫我来看,我一来,透过窗子,看到那孩子正在提笔写字,他才一岁啊!大郎一岁的时候,还满地爬要喝奶呢,这孩子才一岁,就能够写字了!”

“等他睡着了之后,我便偷了他写的字来看,大部分都像是鬼画符一样,缺胳膊少腿的,也看不明白是什么东西。可是有一句,我看明白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远昌侯说的时候,声音都发颤,这小子才一岁,他就心大到要造反啊!

若是等到他十岁,还不把天捅一个大窟窿!

“说出来也不怕你们笑话,我当时吓得腿都软了,想要进去掐死他,可他到底是我的老来子,舍不得下手啊!”

“于是我偷偷的请了高僧来驱邪做法,但是不管怎么样,这个恶鬼都赶不走。之后的几天,我都心惊胆战的,生怕他起了什么歹心。但是这孩子吃吃喝喝玩玩的,除了有些奇怪,也没有做别的恶。”

“我想着要试探他是不是真的认识字,便让元嬷嬷偷偷的放了一个话本子在他的屋子里,就是那本前朝十分有名的《冷冷传》,那孩子果然偷看,一边吃肉一边看,许是看到了好笑的地方,一激动然后就卡住了。”

“我当时十分的矛盾,一方面想他死,一方面又舍不得。但是我还是冲过去,给他抠喉咙催吐,倒提着甩,都没有用,孩子很快就死掉了……”

闵惟秀已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此刻自己复杂的心情了。

这人哪怕是占了小孩子身体的大鬼,他也是一个把自己作死了的大鬼!

心眼是有多大啊!

怕是孩子死了之后,远昌侯怕夫人彻底崩溃,便让元嬷嬷演了出好戏,说孩子是睡着睡着就睡过去了,不然的话,是谁给孩子吃大鱼大肉不节制的,还不是事事都惯着他的远昌侯夫人么?

远昌侯夫人不接受孩子莫名其妙的死了,便全怪罪在了闵仪身上,还收买了她屋里的人,扮鬼吓唬她。

远昌侯夫人已经彻底傻眼了,闵仪回过神来,拉了闵惟秀出去了灵堂,她也有些尴尬的说道:“小五,多谢你了,这事儿已经解决了,今日之事,还请莫提,不然的话……”

远昌侯府的脸都要丢光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她也实在是难以启齿!

闵惟秀出了府,阿福早就驾着马车在一旁等着了,安喜听到她的脚步声,忙撩开马车帘子,拿出了一个暖手炉,塞到了闵惟秀手中,“小娘,这天又要下雪了,快抱着暖炉,暖和暖和。”

闵惟秀看了看天,大朵大朵的乌云遮蔽了天空,好似触手可及,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的确是要下雪了。

“嗯,阿福,咱们进宫去。”

第一百八十一章 纵火

远昌侯府离宫门有些远,一直到天空开始飘起了鹅毛大雪,闵惟秀的马车才进了宫。

“前头的可是成家六哥?”闵惟秀不耐坐软轿,领着安喜撑了伞,远远的便瞧见一队侍卫经过,领头的那个,正是成六郎。

成六郎瞧见闵惟秀,摆了摆手,让巡逻的侍卫们先走,自己个则是朝着闵惟秀走了过来。

“成六哥,宫中今日出了何事?哪里走水了?”

成六郎压低了声音,“你怎么进宫来了,快些回去罢。出大事了,三大王火烧亲蚕宫,官家震怒。”

官家为了显得自己爱民如子,不忘本,在宫中设了观稼殿和亲蚕宫。

每年到了春日,皇后便会到亲蚕宫,举办亲蚕仪式,自己个亲手养蚕。

“姜砚之为什么要火烧亲蚕宫?他一个王爷,去那里做什么?”闵惟秀一听,着急起来。

就像是安喜说的,昨儿夜里,并未见宫中天空通红,浓烟滚滚之事,说明火还来不及烧起来,就已经被扑灭了。

但是,光是三大王放火烧宫这件事,听起来就让人心惊肉跳的。

姜砚之这个人,虽然性子有些跳脱,有的时候不靠谱,但是闵惟秀绝对不相信,他会放火烧房子。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昨儿夜里当值,半夜听到锣鼓声震天,一瞧是亲蚕宫走水了,便去救火,去到才知道,三大王还在里头呢。以为发现得早,路丙将他救了出来,亲蚕宫也只烧了一点儿,但是……”

“都说是三大王自己放的火,官家审他,他也不言语。听闻,官家气得拔剑,被你阿娘拦下了。现在把他关在福宁宫的偏殿里了。”

闵惟秀大惊,“那姜砚之受伤了么?”

成六郎摇了摇头,“只呛了一下,并无大碍。闵五,郡主视你为亲姐妹,我五嫂又是你阿姐,我是断然不会害你的,你听我一句劝,快些回去吧,不要管这个事情了,三大王这次危险了。”

“官家当真是十分的生气,要不你等官家气消了一些,明日再来。”

成六郎乃是柴郡主的未婚夫婿,同闵惟秀也是相熟的,柴郡主同他出游的时候,有时候还拉上闵惟秀一块儿。

闵惟秀抱了抱拳,“多些成六哥仗义直言。但去看看情况,我不相信,姜砚之会做出放火烧宫之事。他平日里审案,得罪了不少人,我怕我不去,便没有人帮他说话了。”

成六郎同她关系到底没有深到哪里去,点到为止,也不多言,拱了拱手,“你多加小心。”

闵惟秀一路狂奔,加快了一些脚步,直接朝着福宁宫而去,福宁宫乃是官家的寝宫,闵惟秀年幼之时,也是经常来的,对这里再熟悉不过了。

今日的福宁宫,与往日不同,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的,看上去气氛十分的紧张。

闵惟秀刚走到门口,便被拦下了,一个侍卫伸出手来,面无表情的说道:“奉官家之命,任何人都不能进。”

闵惟秀深吸了一口气,大喊出声,“舅父,惟秀来了。”

里头的官家端着茶盏,被这平地一声雷震得险些茶水都洒了出来。

临安长公主看着门口,“让惟秀进来吧,让她去劝劝砚之,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官家点了点头,站在他身旁的太监,忙跑了出去,叫侍卫放闵惟秀进来。

闵惟秀匆匆忙忙进了门,殿中该在的人都在,官家,刘皇后,蔡淑妃,太子殿下,临安长公主,就连一向礼佛不出门的太后,都到齐了。

闵惟秀行了礼,还未开口,太后就说道:“砚之就在隔壁屋子里,他这个孩子,虽然莽撞,但是心地善良又乐观,这倒是是怎么回事?他不说话,我们怎么能够帮他呢?”

官家将茶盏重重的一搁,“这个孽子!当时只有他一个人在亲蚕宫,不是他是谁?”

这亲蚕宫,说是养蚕,也就是只有在春日皇后来的时候启用,平时宫门都是锁着的,到了要用之前,才有人来打扫清理。

闵惟秀没有看官家,她怕自己的眼神藏不住,她想着,拱了拱手,“我去劝劝他。”

闵惟秀说完,退了出来,忙向隔壁的屋子走去。

一推开门,姜砚之蜷缩成一团,窝在墙角里,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脸色也黑一块白一块的,灰扑扑的,像是刚在厨房里滚过一般。

“姜砚之,到底是怎么回事?”闵惟秀走了过去,弹了弹他头上灰。

姜砚之却是猛的一伸手,直接抱住了闵惟秀的腿。

闵惟秀心中一惊,想要挣脱开来,又怕力气用大了,弄断了姜砚之的手。

“姜砚之,到底是怎么回事?”

闵惟秀又轻轻的问了一句。

姜砚之这才回过神来,面红耳赤的松开了手,好似闵惟秀的红裙子,是烧红了的烙铁一般。

等松开了口,他又手忙脚乱的整理起自己的头发,擦起脸来。

闵惟秀瞧他并无大碍,松了口气,在他旁边靠着墙坐了下来,“怎么回事?你为什么要去亲蚕宫,是谁放的火?”

姜砚之迷茫的摇了摇头,“我不知道该从何说起。这其中涉及到一个秘密。”

他说着,苦笑出声,“我……你还记得你在义庄给我掐人中,我以为是被嬷嬷扎针,吓得醒过来了么?”

闵惟秀点了点头,故作轻松的笑道:“你……该不会被嬷嬷扎过针吧?”

“可不是么,还是被我阿娘最信任的嬷嬷扎的。”

闵惟秀一愣,“那你为什么不大喊大叫,叫你阿娘来救你。”

“因为我阿娘,她就站在那里看着。”

闵惟秀猛的一下站起身来,不敢置信的看着姜砚之,“怎么回事!”

姜砚之虽然有些古怪,但怎么着也能够称得上一句性格外向,半点阴郁气质都没有,怎么可能有这么悲惨的过往。

而且,被扎针不反抗,也不是他的性格。

“我阿娘只有我同大兄两个儿子,她并不讨官家喜爱,就是因为能生儿子,才被稳居皇后之下,就算是当初的林娘子再受宠爱,也没有越过她去。可是我阿娘她,一直都很不高兴。”

“打小的时候,我就顽皮又淘气。你还记得张圆画上的那一天么?就是我站在你的背后看你的那一天,那一天是我的生辰。你可能已经忘记了,你是进宫去给我庆生的。”

“要不然,张圆那一日怎么会也在呢?那一天,大兄问我想要什么生辰贺礼,我瞧着大兄同东阳日日跟着夫子学习十分的辛苦,便说什么也不要,只希望他们今日不看书,陪我玩一整天的斗蛐蛐,爬树,掏鸟窝儿……”

第一百八十二章 偷偷拥有了一个妖怪

“他们那会儿,也不过是孩童罢了,自然是乐得偷懒。可没有想到,那一天我阿爹突然考校我们几兄弟的学问”,姜砚之说着,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宫中的嫔妃们,出了争宠爱,就是斗儿子。那一次叫我二哥赢了。”

“原本这也是常有的事,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

姜砚之说着,缩了缩自己的身子,闵惟秀看着不忍心,又重新坐了下来,往他那边微微的靠了靠。

“我心知做错了,便向往常一样去讨好阿娘,率先认了错,你知道我这个人的,脸皮子很厚,我阿娘拿我无奈,经常就算了。可这一次,她当真是十分的生气,叫她身边的那个老嬷嬷把我带到了一个黑漆漆的屋子里,然后……”

姜砚之说着,紧了紧拳头,最后一语带过的说道,“然后就拿针扎我。”

“那是第一次,我十分的气愤,拼命的反抗。我喊阿娘还有长兄来救我,可是我一回头,看到我阿娘站在门口。虽然有窗,我看不清她的脸,但是那个身形,我是怎么都不会认错的,那是我阿娘啊!”

闵惟秀的心揪成了一团,姜砚之瞧上去没心没肺的,压根儿想不到他竟然遭遇过这样的事情。

“我心中发沉,觉得扎针都不怎么疼了,叫也没有用,我狠狠的咬了那个老嬷嬷一口,到现在那个老嬷嬷的手上都还有疤呢!我大兄很疼我,每晚我睡觉之前,他都要来给我说故事,因此阿娘也不敢把我关太久。”

“等他讲完了之后,我便偷偷的跑了出来。我那会儿年纪小,身上又疼,只想着要离那座宫殿远一些,再远一些。这一跑,就到了地处偏僻的亲蚕宫。在这里,我又见到了你。”

闵惟秀一愣,“你看到了我?”

她拍了拍脑袋,毕竟她是重活一世的人了,小时候很多事情,都要仔细回忆一下,才能够想起来,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恍然大悟,“我想起来了,我阿爹那会儿经常出去打仗。阿娘就带着我们兄妹经常歇在宫中,撒丫子玩儿,那一次皇后赏了我一斛珍珠,又大又圆的,我同二哥拿着打弹子玩儿。”

“你知道的,打着打着,一斛就打完了。”

姜砚之神色古怪,“打弹子怎么会打完?所以你去亲蚕宫打弹珠的?”

“那倒不是,我阿娘见珠子一颗都没有了,十分的生气,说曾经听说过有败家子儿就喜欢听瓷器落地锦帛撕裂之声,没有想到我比他们有过之而无不及。”

“于是我同二哥灰溜溜的被她赶出来啦,皇宫那么大,我们到处玩,怎么可能找得到全,我找了几颗,就抓萤火虫玩儿去了。亲蚕宫那附近一到夏日,就有好多萤火虫。装在布袋子里,亮晶晶的,安喜最会抓萤火虫了。”

闵惟秀说着,脑海中的画面,越来越清晰。

姜砚之拼命的点头,“对,就是萤火虫。我一进去,就瞧见你裂着嘴在那里抓萤火虫,你穿着红色的裙子,梳着……”

姜砚之说着,伸出两只手来,比了比自己的脑袋,“梳着两个包包头,用小珍珠盘着。安喜抓到一个,你就高兴的跳,然后我就听到了咔嚓声,地板就裂出一道缝儿。”

“天知道,这是我有生以来,最难忘的一幕!连被针扎的疼,都忘记了。”

闵惟秀有点囧,这么一想,确实有点骇人。

“上次看到张圆的画,你回忆我们小时候的时候,你怎么不说?”

姜砚之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怎么说,毕竟那个是我阿娘。我兄长是太子……而且我长大之后,我阿娘就不这样了。我不知道怎么解释,大晚上的,我为什么去了亲蚕宫。”

“我躲在门口看了很久,后来有人来寻你了,你将萤火虫袋子,扔在了地上。我过去想要把它捡起来,还给你,可是袋子口没有扎紧,萤火虫全都飞出来了。”

“那是我这一生最难忘的一日,遭遇了最可怕的事情,却又遇到了最神奇的事情。我在亲蚕宫坐了许久,后来宋嬷嬷就来寻我了。我问宋嬷嬷,闵五娘子是不是妖怪……”

姜砚之说着,自己也笑了起来。

闵惟秀恨不得钻进地缝里去,难怪姜砚之不说那是最美好的一幕,直说是最难忘的,最神奇的……

感情人家当年,以为她是一个妖怪。

姜砚之眨了眨眼睛,看着悲愤欲绝的闵惟秀,“你知道宋嬷嬷说的是什么么?”

闵惟秀没好气的说道:“我怎么知道!”

“她说,你是我阿娘给我指腹为婚的妻子。”姜砚之说着,笑得眉眼弯弯的。

让闵惟秀不禁觉得,这厮之前说了那么多悲惨的扎针故事,完全是来引出这一句的。

指腹为婚的妻子?

闵惟秀突然想起来,之前姜砚之也说过这个。

闵惟秀想着,有些迟疑的说道,“都是宋嬷嬷乱说的吧?我怎么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这个事情。”

姜砚之有些失望,“后来长大了,我也猜想宋嬷嬷是为了安慰我才那么说的,但是当时,我认真了。你别笑,毕竟我那会儿,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

“因为我从小能够见鬼,所以我对这些妖魔鬼怪的事情,都深信不疑。打那之后,我就经常偷偷的看你,然后就觉得安心,又乐滋滋的。嬷嬷扎我,我也不怕,我可是偷偷的拥有一只妖怪的人啊!”

“等我的妖怪长大了,变得厉害了,一定会帮我打跑坏人的。现在想来,的确是幼稚又可笑,但是那会儿,我就真的是这样的想的。”

姜砚之说着,突然直白的看向了闵惟秀的眼睛,“我觉得,我没有长成一个阴暗的人,都多亏了你。”

屋子里安静极了,闵惟秀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的,像极了她在战场上听到的战鼓声!

“我一只看着你,看着你从一个张嘴大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人。”

“变成了一个和其他贵女一样,走路蹑手蹑脚,再也不踩裂地板了,抿着嘴笑,再也不哈哈哈了,又看着你像其他的小娘子一样,想要嫁给我大兄。”

姜砚之的语气,同之前并没有什么不同,闵惟秀却觉得自己的鼻头酸酸的,手心中像是有蚂蚁在爬一般,难受极了。

“可就在我自请出京的那一日,你又变回来了。”

“我想,这次我要成为光明正大的拥有你这只妖怪的人了。”

第一百八十三章 禁忌

闵惟秀觉得,姜砚之的眼睛,像是要把她整个人都吸进去一般。

屋子里静悄悄的,只听到了两个人的呼吸声。

突然之间,只听到隔壁的屋子里咣的一声,闵惟秀彻底的清醒了过来。

她一巴掌拍在了姜砚之的胳膊上,“混蛋,现在是说这个的时候吗?死到临头了,还说什么风花雪月!”

姜砚之咳了咳,“就是死到临头了,才要把心里的话,全部说出来啊!不然,这种把我显得很幼稚的事情,为什么要说出来!”

闵惟秀哼了一声,通红的耳根子却出卖了他,“你快接着说起火的事情。”

原本她想安慰姜砚之,却没有想到,整个节奏全都被姜砚之掌握了,同他比脑子,闵惟秀觉得还不如比谁的脑袋大。

“说到哪里了?哦,说到亲蚕宫对我意义重大。虽然之后,再也没有在那里见过你了,但是每当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我就一个人偷偷的到亲蚕宫中坐一会儿。”

“现在年纪大了,分府出宫之后,我便只在每年年节进宫的时候,偶尔来瞧一下。大兄因为东阳的事情,喝得大醉,别说出舅父家,他连门都不想出。”

“他同东阳情同手足,现在发现是自己害得他永远都没有办法拥有后嗣了,他心中的难过可想而知。”

“可是我阿娘却一直在旁边念叨,说什么,他身为太子,不能够如此一蹶不振,现在我二哥还对这个位置虎视眈眈。我猜想她舍不得怪我大兄,到最后还是要怪到我的头上……”

闵惟秀恍然大悟,难怪之前太监前来叫姜砚之进宫,姜砚之对他没有什么好颜色,因为他知道蔡淑妃是要训斥他的。

“我阿娘痛骂了我一顿,我觉得无趣,便去了亲蚕宫。惟秀,惟秀,等没人的时候,你偷偷去亲蚕宫玩儿吧,我告诉你,每年你生辰的时候,我都在那里挖了一个坑,然后埋下了送给你的贺礼。”

“有时候,看到了什么好东西,也挖了埋了,到现在我都不记得埋了多少了。”

闵惟秀面不改色,若不是姜砚之现在命悬一线,她恨不得现在立马就去挖,这种偷偷挖出别人的心意的游戏,不知道怎么的,让她觉得有些热血沸腾,“你别打岔,快说案子。”

尤其,这是姜砚之这么多年,一个一个的埋下去的。

闵惟秀想着,捂了捂自己的胸口。

姜砚之看着闵惟秀的耳根子,笑得像是一只奸计得逞的狐狸,“那我接着说了。我不耐烦听我阿娘骂我,就提了食盒还拿了话本子,暖手炉啥的,去了亲蚕宫,走到半道上,路丙遇到了路甲。”

“所以你让路丙去同路甲说话了?”姜砚之虽然经常损路丙,但是对他却是极好的,让他同自己的兄长说话,这种事情,不是第一次做了。

姜砚之点了点头,神色凝重起来。

闵惟秀想了想,“你什么都不说,是因为你怀疑,是你阿娘使了路甲了,故意引开了路丙,然后放的火……可是你阿娘为什么要杀你?如今太子这样,有你这样一个亲兄弟,不是助力么?”

“我也不知道,许是因为我经常给大兄拖后腿,而且咱们两个不是倒霉蛋子,都到哪里死到哪里么?说不定是因为我根本就没有用吧。”

闵惟秀摇了摇头,“你很有用,没有你,韩昀现在还在大牢中呢。我不知道你阿娘为什么这样,但是,肯定不是因为你没有用。”

这一点,姜砚之想不明白,他便跳了过去,接着说道,“因为其中有路甲的事情,我来亲蚕宫,应该也只有我阿娘宫里的人知道,毕竟我来了许多次,他们很有可能已经有所察觉了。”

“我一进亲蚕宫,就闻到了一股子淡淡的怪味儿,当时我没有在意,毕竟这宫中常年没有人,没有通风,有怪味也是正常之事。后来我被关起来了,仔细回想了一下,应该是油味。”

“有人在我待的那间屋子的窗户下面的墙内侧,还有外侧,都抹上了油。然后他在外间放火,火嘭的一下,就烧起来了。因为内侧有油,内侧很快就起火了,等他们来的时候,以为火是从里头还是烧的,而在屋里的只有我一个人。”

“我的手中,还抱着一个里头放了炭,正在烧着的手炉。”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可是你没有理由这样做啊,好好的烧亲蚕宫做什么?日子过得好好的,你为什么要烧死自己?”

“这种时候,不应该说你是不小心弄倒了炉子,然后了事么?怎么会这么大阵仗……”

宫中的事情就是一笔糊涂账,之前林娘子的事情,可算是让闵惟秀看清了。

怎么到了姜砚之这里,就成了这么大的事情?

这事情实在是很蹊跷。

“这就是我第二个想不通的地方。我阿爹来的时候,十分的震怒,那表情,简直比林娘子死了,你爹要抽他的时候,还可怕!我说不是我,但是我阿爹摆明了不信。那种样子,就好像他笃定了,我是会干出这样的事情的人一样!”

“我猜想,我应该触犯了什么宫中禁忌。”

“禁忌?”闵惟秀突然想起了临安长公主听到宫中走水时的反应,越发的觉得姜砚之说得没有错。

“你说得很有可能,我阿娘听到这事儿之后,十分的惊慌,立马就知道你有危险,当时回门的阿姐们都还在呢,她就匆匆忙忙的进宫了。”

姜砚之不是没有开口,他是开口了,没有人信,所以索性懒得再开口了。

“但是咱们也不能够坐以待毙,你得先把自己摘出来再说,如果真是禁忌,那你更要快点把自己摘出来。我先去回他们的话,然后去亲蚕宫看看,有没有你说的油的痕迹,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

姜砚之苦笑道,“一次两次,都要你来救我。原本应该英雄救美才对呀!”

闵惟秀见他这个时候还有心开玩笑,忍不住脱口而出,“嗯,我是女英雄,你是男美人。不是说妖怪长大了,就要帮你把坏人打跑么,现在妖怪长大了。”

姜砚之欣喜的站了起来。

闵惟秀脸一红,“哼,等你没事了,就该轮到你帮我了。”

她说着,快步的走了出门,还能够听到姜砚之的笑声。

闵惟秀白了他一眼,将房门啪的一下关上了,然后在外头吹了一会凉风,暗骂自己被美色冲昏了头,这才咬牙切齿的朝着官家等人所在的屋子走去。

第一百八十四章 三个关键词

闵惟秀稳了稳心神,迈进门去,屋子里的碳火烧得特别的旺,用来烤肉肯定特别香。

太后见她进来,焦急的问道:“怎么回事?”

闵惟秀对着太后笑了笑,“三大王全都说了,真不是他放的火。”

官家猛的一拍桌子,“不是他放的火,那他为何一个人去亲蚕宫,连路丙都不带?”

闵惟秀还没有说话,临安长公主就出声道:“兄长,你教育自己的孩子,对着我女儿拍什么桌子?”

官家神色缓和了一些,“惟秀你慢慢说,没有吓到吧,实在是三郎不争气,从小到大就爱惹是生非,想要人信他,也得他先做好事才对。”

闵惟秀心中的火直往上冒,姜砚之到底做过什么坏事?

值得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的说他,若他还叫没做好事,那么开封府和大理寺的那些官员们又是什么?酒囊饭袋吗?

“官家你大约是从来都没有关心过这个儿子吧,你若是好好的在宫中查一查,就应该知道,他每年只有年节的时候会留在宫中,在留宿的期间,晚上都会去亲蚕宫一个人清静清静。”

“子曰,日三省吾身。子说没有说,我不知道,姜砚之……”

官家的声音陡然变了,“宫中那么多宫殿,他以前住的地方我也给他留着,他想清静,为何非要去亲蚕宫?”

闵惟秀一愣,看来亲蚕宫果然是有问题的。

闵惟秀把心一横,有仇不报非君子,原本还想着姜砚之念旧情不说,现在看来,非说不可,不说姜砚之很难脱身。

闵惟秀使劲的掐了自己一下,眼泪立马哗哗的流了下来,一边流一边想,娘的,本将军的手劲超乎自己想象啊,简直太疼了。

“舅父,姜砚之不让我说,但是我实在是忍不住了。那是因为我们小时候……”

闵惟秀的话说到了一半,就看到临安长公主对她使了一个制止的眼神,她一顿,想起姜砚之压根儿不想戳穿这个事情,不想让太子处境越发的艰难。

而且,事情过去了那么久,她同姜砚之压根儿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小时候他遭受了虐待,万一官家不信,姜砚之还要落一个污蔑生母的罪名,于是话锋一转。

“我们小时候,经常去亲蚕宫玩儿,因为那边不但有桑葚吃,还十分的阴凉,到了晚上,有好多好多的萤火虫,可好看了。说起来有些难以启齿,我们还偷偷的在那里玩过藏宝游戏,不信你们叫人去挖,还能够挖到我们小时候埋的宝贝呢。”

闵惟秀说着,擦了擦自己的眼睛,一边哭一边说这个,实在是很尴尬啊!

她想了想,又说道,“那会儿我们的宝贝,无非就是官家同皇后赏赐的一些金弹子,大珍珠之类的,小时候不知道贵重,四处的藏。长大之后,姜砚之心地好,断案的时候,常常会遇到一些境遇悲惨的人。”

“他都会拿银钱给他们做仪程,或者帮他们安葬亲人,安顿下来。亲王俸禄不少,但是也不够他散财的,他此次便想着,去亲蚕宫四处寻寻,说不定就能寻到宝来。与其让明珠蒙尘,不如把他们给有需要的人。”

闵惟秀说着,心中都为自己啪啪啪鼓起掌来,看她说得多好啊!脑瓜子转得可真快!

官家神色莫名起来了,语气倒是缓和了一些,“砚之经常这样做?”

不等闵惟秀开口,太后便连忙说道,“可不是,我身边的那个杜薇,就是砚之求我收留的,那孩子是个苦命的,没爹也没有娘。砚之虽然从小有些怪异,但心地是真好的。而且,到底……惟秀也说了,那是他们小时候常去的地方,那孩子不是……”

太后说着,看着闵惟秀笑了笑。

官家恍然大悟,臭小子是有多想娶媳妇儿!都开始强行回忆童年了!

闵惟秀却被到底两个字给吸引了,太后到底之后未尽的话,到底是什么?

“他说明白了自己为何去亲蚕宫,可这也不能够证明,不是他放的火!”

闵惟秀狂点头,“真不是,三大王好好的,干什么要烧死自己,而且他同我说了一些疑点,待我去现场查看一番,再来回禀。”

官家摆了摆手,“一起去罢,我倒是要看那小子都胡诌了些什么。”

闵惟秀心中发沉,看来亲蚕宫背后的事情,肯定同姜砚之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那才是官家真正忌惮的事。

这事儿不解决,有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她开始以为只要亲蚕宫三个字是关键,但是在她解释了姜砚之为何会在亲蚕宫之后,官家的目光又转向了火。

当年一定有什么陈年旧事,是同亲蚕宫,大火,还有姜砚之三个关键词联系在一起的。

但是此刻不容她想那么多了,也没有时间去问她阿娘,是否有什么内幕。

她领着浩浩荡荡的一群人,往亲蚕宫行去,太子宿醉,走路歪歪扭扭的,被蔡淑妃搀扶着,费了好大劲儿,才跟上。

闵惟秀回过头去,深深的看了蔡淑妃一眼,蔡淑妃一惊,目光立马移开了。

……

一走近亲蚕宫,焦糊的味道并没有散去,靠近门口的那一面墙,烧得黑乎乎的。闵惟秀一眼就看到姜砚之说的,淋了油的那个窗户下面,窗户已经烧掉了,只剩下了一个黑乎乎的洞。

闵惟秀走进屋子里一看,在屋子的榻上,还放着姜砚之摊开着的话本子,因为昨日里侍卫救火,被谁喷湿了之后,又重新干了,看上去有些皱巴巴的。

食盒打翻在地,肉干和梅子咕噜噜的滚了一地。

一个小手炉好好的放在桌案边,里头的炭已经烧光了,摸上去冰冰凉的。

闵惟秀松了一口气,指着这个角落说道,“你们看,事发的时候,姜砚之是坐在这个角落里看书的。大家以为是他纵火,是因为之前已经有侍卫查看过了,说在起火的墙附近,发现了碳灰,所以认定是他从暖手炉里取出了炭,然后放的火。”

这暖手炉乃是用铜制成的,上头乃是梅花傲雪的图案,靠近一些,还能够闻到香味儿。

“这实在是太可笑了。”

“首先,暖手炉同炭盆子不同,它是封着口的,只有在下人们加炭的时候才能够打开。我就请问诸位,如果不问你们身边的内监或者是嬷嬷,你知道怎么把炉子打开,然后把烧的很烫的炭取出来吗?”

临安长公主笑着摇了摇头,“不知道。”

闵惟秀给了她阿娘一个赞赏的眼神,姜砚之从小锦衣玉食的,只用过暖手炉,可没有亲自加过一次的炭。

“而且,亲蚕宫中常年没有人,许多屋子都锁着,姜砚之并没有任何的工具,因为经常要验尸,他的指甲都修剪得十分的短,怕指甲缝里藏了脏东西,影响断案。”

第一百八十五章 不愿触碰的过去

“其次,就算姜砚之博闻强识,十分的厉害能够徒手打开这个暖手炉,跟街口杂耍班子里的人一样,能够徒手夹起烧红的炭来。那么问题来了。”

“刚才我们进来的时候瞧见了,在屋子外窗户下,有一些已经被水冲得到处都是的碳灰。请问,姜砚之如果要纵火,他为什么要跑到外面去烧炭火,任由北风呼呼的吹呢?”

“他为什么不在里面烧,你们看到了么,屋子里铺着厚厚的地毯,放炭在这里烧,更加容易燃吧?”

看着官家若有所思的样子。

闵惟秀又再接再厉,接着说道,“你们可能会想,因为姜砚之怕死。可他怕死为何又要放火呢?吃饱了没事闹着玩儿?”

官家却是脸色一变。

闵惟秀心中暗道不好,官家的痛脚也太多了吧,这都能够戳中,她立马转移话题道。

“诸位长辈都用过暖手炉,爱用炭盆子。咱们宫中用的都是那上好的炭,灰很少,而且很白。尤其是这种暖手炉,因为很小一个,用的更是灰烬很少的炭。”

“哎呀,如果是姜砚之用自己暖手炉里的炭,来点燃了屋子,那怎么可能还有那么多碳灰剩下,让来救火的侍卫瞧见呢?多到冲了水,竟然还有剩下的。倘若姜砚之把自己暖手炉里的炭,全部倒在外面烧了,那么他的炉子应该是空的,没有灰才对。”

“我打不开,但是官家可以让人打开来瞧上一瞧,也可以寻嬷嬷来问上一问,看我说的对与不对。”

“大家请跟我到这里来看看墙上的痕迹。三大王跟我说,他进屋的时候,闻到了油的气味,但是并没有在意,以为是屋子很久没有通风,所以有一些怪味儿。”

“先前我们说了,火是从墙外先起的,大家看看这个,很深很黑的痕迹对不对?外面是青石板地儿,就算放了炭火,也不可能一下子烧起来了,有人在墙上喷了油。大家看看这个墙,明显的有一道笔直的竖着的,比旁的地方都要深的痕迹。”

“这是火顺着油喷了上去,然后烧到了窗户,关键的来了,大家再跟我进屋里头看。”

所有的人又跟着闵惟秀进了屋子里,官家一瞧,明显的松了一口气。

“因为侍卫来得很快,窗户上面的墙基本上没有怎么烧起来,只有一些火熏的痕迹。但是这个内墙的下面,明显也有一道火光嗖的一下,直对着地板喷去……这说明了什么,这摆明了是有人要烧死……”

闵惟秀还想说,官家已经走过来,拍了拍她的肩膀。

“好孩子,舅父知道砚之是无辜的了,他现在肯定很生我这个阿爹的气,你去同他说,让他先回府吧,缺钱花,也不知道跟阿爹说,真是个傻儿子。”

闵惟秀张了张嘴,这还没有闹清楚到底是谁要害三大王呢,“可是,真凶……”

临安长公主拉了拉的衣袖,白了她一眼,“你这个傻孩子,你舅父舅母,外祖母,哪个不比你厉害,看你得意洋洋的,不忍心打断你罢了,尽瞎闹。砚之他顽劣,你舅父这是想借机会教育教育他呢。”

闵惟秀有些傻眼,这群老狐狸精们,个个都会睁眼睛说瞎话啊!

这是借机教育,这是借机要他命啊!

……

直到同姜砚之还有临安长公主上了马车,闵惟秀还气鼓鼓的。

“阿娘,真凶是谁,还没有发现呢,到底是谁要害姜砚之。”闵惟秀不解的说道。

临安长公主锤了她的肩膀一下,“你今日把阿娘吓死了,你不是用脑子吃饭的,还敢这样。你是叫惟秀,不叫天秀!”

闵惟秀哼了一声,“我是不用脑子吃饭,我用嘴吃饭。”

临安长公主被她气乐了,看着一言不发的姜砚之,拍了拍他的肩膀,“今日之事,你算是犯了宫中大忌讳了。你们不知道吧,如今的刘皇后,并不是官家的原配发妻。”

闵惟秀同姜砚之都惊讶的抬起了头,“我从小长在宫中,怎么从来都没有听人提及此事?”

临安长公主神色有些怀念,“你知道的,当年我们三家效仿刘关张桃园结义。闵家只有三个儿子,并没有女儿。但是柴家同我们姜家,各有一女。”

姜砚之恍然大悟,“所以柴家的女儿,嫁给了我阿爹,是元后。她……火……”

临安长公主赞赏的看了姜砚之一眼,“你果然是聪慧之人。柴皇后乃是幺女,性子活泼,官家十分的喜爱她。柴家那位没了之后,官家即位,立马封了柴氏为皇后,当时她住的地方,便是如今的亲蚕宫。”

“因为兄长没了,柴皇后当时心结难解,放着如今的中宫不住,硬是住在了宫中最偏远的地方。官家由着她,并且非要把自己的寝殿,设在她的隔壁。”

“当时就因为这个事情,许多人都赞官家情深义重。可万万没有想到,柴皇后有一日,当着官家的面,一把火把亲蚕宫烧掉了……她自己也香消玉殒了。”

“官家消沉了许久,但是国不可一直无后。于是官家另外立了刘皇后,再也不让人提柴皇后了。后来官家突然有一日,又在那块地上,修了一座亲蚕宫。”

临安长公主顿了顿,“柴皇后的小名,就叫阿蚕。这也是为什么,如今的刘皇后,很不喜欢亲蚕大典的的缘故。亲蚕宫,放火……这几个字,立马就让官家想到了当年之事,这也是难怪为什么,我立马进宫,生怕你的小命丢了。”

姜砚之对着临安长公主行了个大礼,“姑母待砚之恩深义重。”

临安长公主将他扶了起来,“我虽然不喜欢你那个生母,但是却觉得你是一个好孩子。你也莫要以为你阿爹不喜欢你,只是因为你性子跳脱,时常让他不愿意想起的往事罢了。”

“你不知道阿蚕,那会儿她初初有孕,连男女都不知晓,就非要同我肚子里的孩子指腹为婚。我那会儿同夫君征战在外,她就不停的叫人送信来,一连送了三封,我还没有来得及回信呢,她就……”

姜砚之手猛的一抖,艰难的说道,“你说的肚子里的孩子,是惟秀么?”

第一百八十六章 身世

闵惟秀震惊的看着姜砚之,就在今日,姜砚之还在福宁宫中告诉她,宋嬷嬷说她是他指腹为婚的妻子。

“宋嬷嬷,就是我府上的一个老嬷嬷说,惟秀是我指腹为婚的妻子”,姜砚之说道。

临安长公主瞳孔猛地一缩,“一会儿到府了,你把那位宋嬷嬷带过来,别走前门,翻墙过来。”

她说着,一把抓住了姜砚之的手腕子,过了一会儿又喃喃自语道:“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马车中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三个人都有一肚子话想说,却不知道从哪里说起。

闵惟秀脑袋嗡嗡的,难怪蔡淑妃对白嫩嫩的小砚之都下得了手,原来姜砚之有可能不是他的亲儿子。

武国公府离皇宫很近,站在高处,能够看到宫宇一角。

马车很快就到了。

闵家三个回门的娘子,早就已经回去了,武国公父子在主院中带着闵忘玩儿。

一见到临安长公主,武国公就咋咋呼呼的说道:“宫里头又出啥事了,咋这么不太平。惟思,你阿娘回来了,快把忘儿带回去睡觉吧。”

临安长公主激动的心情还没有平复,“让乳娘带忘儿去歇了,你们几个人都跟我进来。”

……

不一会儿,姜砚之就已经神色匆匆的带着宋嬷嬷过来了。

这是闵惟秀第二次进入临安长公主的密室。

宋嬷嬷也不觉得奇怪,一关上门,立马跪了下来,“多谢长公主搭救。我家三大王,的确是柴皇后的亲儿子!”

临安长公主的眼泪唰的一下流了下来,“我还以为阿蚕的儿子,被火也一起烧死了!”

宋嬷嬷摇了摇头,“柴皇后特意等到孩子生下来了,才……又怎么会把儿子也一起烧死了呢?”

姜砚之虽然有了心理准备,但声音还是有些发颤,毕竟这十多年,他都以为自己是蔡淑妃的儿子,一个连母亲都憎恶的儿子。

“当年我是柴皇后宫中一个厨上的粗使婆子,不知道长公主有没有听柴皇后提起过,会蒸奶糕的阿云。我的本名就叫宋云。”

长公主回忆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原来是你啊!我回来之后,想找阿蚕身边的老人……却一个都找不着了,没有想到你还在。”

宋嬷嬷叹了口气,“蛇有蛇路,鼠有鼠道,那些跟着柴皇后从国公府一道儿来的老人,都一个个的没了。只有我,是后进宫的,又不过是帮厨,才留了一条小命下来。”

“这些都是后来我听柴皇后说的:那还是大周时期的事情了,柴皇帝御驾亲征,在战场上中了冷箭,是以大军回返。当时陈国公,也就是如今的官家留守开封监国。”宋嬷嬷担心小辈们不知道旧事,还特意解释了一番。

“柴皇帝身子不适,太医会诊之后说,若是不怒火攻心,静养一段时日,便无碍了。陈国公同夫人一道儿进宫,寸步不离的照看柴皇帝,可就在那一天夜里,柴皇帝走了,还留了一道遗诏,说皇子年幼,兄死弟及,要把皇位传给陈国公。”

“当时你们二位不在开封府,不知道那会儿的血雨腥风。陈国公文采斐然,又善言辞,开封府中多半的文官,都是他的人,至于那些跟着柴皇帝南征北战的将领们,总有几个不服气的。”

闵惟秀能够想得到,这并非是陈国公当不当皇帝的事情,而是咱们都是跟着老柴混的,凭啥他死了,你就能当皇帝,你当,那我也可以当啊!

而且什么兄死弟及,简直可笑。

陈国公同柴皇帝,一个姓姜,一个姓柴,祖宗都不是同一个啊!自然是可疑。

“陈国公在柴皇帝的灵堂上嚎啕大哭,说他是万万不会接这个诏书,夺了兄弟的江山的,他身后的人哪里肯罢休,直接将黄袍披在了他身上,而反对的那些人,自然是拔刀相向。”

“眼见着就要血溅当场,在那个时候,陈国公夫人,也就是后来的柴皇后,挺身而出,证明了那个诏书是真的!她是柴皇帝的亲妹妹,柴皇帝临死之前,她也是在场的……”

“柴皇后的话,很有说服力,她就是一个十分善言辞,十分感染人的人。那些有权势的人当中,原本吕相公还有郑国公府就是铁杆支持者,这话一出,又有三人倒戈。”

“陈国公便在那一日当了皇帝,立了柴氏为皇后。其实柴皇后当年选中亲蚕宫,并非是因为她要为兄长守孝,也不是说不待见官家,而是当时,柴皇帝的家人,尚且住在宫中,就在亲蚕宫旁。”

武国公同临安长公主听得都十分的惊讶,他们当时远在边关,等赶回开封府的时候,已经万事尘埃落定,官家派的去寻找柴家旁支的队伍,都早就远离开封府了。

一朝天子一朝臣,往日的旧事,已经很少有人再提及了,虽然大致的事情知晓,但这些细节,无从得知。

宋嬷嬷说着,红了眼,舀出帕子擦了擦眼睛,闵惟秀知晓,惨烈的事情,就要发生了。

“就在那往后一个月不到的时间,柴皇帝留下的嫡子便染病,不慎没了,因为这件事情,柴皇后同官家大吵了一架,打那时候起,两人的关系,一日不如一日。”

武国公一听,怒发冲冠,“什么染病,这事儿后来我查清楚了,压根儿是有人给那孩子服用了雷公藤!那孩子还那么小,怎么经得住如此大毒之物,自然是没有了。”

“这事儿我是几年前才无意之间知晓的,没有想到,这次东阳郡王身上,又出现了!”

宋嬷嬷一愣,显然她并不知道这个内情,她擦了擦眼泪,“原来如此。打那天之后,柴皇后便日渐消瘦,经常自责。”

她许是在后悔吧,后悔自己个站出来,帮陈国公说话,让柴家的江山,改姓了姜!

“直到那一日,柴皇后生下了三大王,便让接生嬷嬷抱着,去给外间的官家看。当时亲蚕宫中一片欢腾,这可是中宫嫡子!几乎所有的人,全都出去问官家讨喜钱了。”

“可就在这个时候,产房里起了大火,嘭的一下,就烧着了,火势十分的凶猛,想救人已经来不及了,柴皇后在屋子里头一言不发的……那火烧得十分的大,一连左右两宫,都被烧掉了。”

“就在那场大火中,有十人丧生,其中就包括在附近住着的柴皇帝夫人。”

第一百八十七章 计不落空

闵惟秀几乎能够想象得到当时的场面。

官家当时肯定大怒,他的皇位来路本来就让人生疑,柴皇后是力挺他的证人,却以自杀的方式,来无声的抗议,这叫世人如何看待他?

按照宫中一惯粉饰太平的做法,肯定胡乱的弄了一个不慎走水,母子双亡的说辞,然后官家为了稳固地位,果断新立刘氏为皇后。

他压根儿不想要自己的江山,同柴家扯上半点关系了吧,姜砚之这个嫡子,就让人十分的尴尬了。

有他在的一日,柴家旧臣就永远不会真正的臣服于他。

“我阿娘,真的是自己放火烧宫的,还是像我今日一样,被人害的?”姜砚之问道,他的声音有一些颤抖。

宋嬷嬷摇了摇头,“大王,这个问题,嬷嬷也不知道。”

临安长公主红着眼,深吸了一口气,“那么砚之为何会给蔡淑妃养?”

“长公主忘记了么?那会儿宫中只有三个皇子,全都是养在蔡淑妃宫中的,她是跟着官家最久的人了,虽然不太受宠爱,却生了长子。那时候二皇子的生母没了,也放在她宫中养着。宫中其他的人,都是新进宫的小娘子。”

“蔡淑妃那阵子,也是怀着孩子的,不过怀像不好,不多久就没了。”

闵惟秀恍然大悟,那会儿官家肯定也没有想到,自己是一个只能生三个儿子的倒霉蛋子。

他说不定想着,日后还能再生他十七八个的,三个算什么!

刘皇后也没有想到自己个不能生,她那会儿还是个年轻小娘子呢,谁愿意养别人的孩子。而且她是否知晓姜砚之身世,还真不好说。

而且,总不能说她们刚刚进宫,就生出了这么大个儿子吧,骗狗呢?

临安长公主又盯着姜砚之仔细的瞧了又瞧,这才大哭起来,“太好了,阿蚕的儿子还活着,阿蚕的儿子还活着。”

一旁的闵惟思欲言又止,到底没有把自己的事情说出来。

姜砚之也红着眼,不过他没有在哭,却是在笑,“惟秀,真好,我阿娘并不厌恶我,难怪我一去亲蚕宫,就觉得这个地方很亲切!”

闵惟秀心中一揪,蔡淑妃对姜砚之做的事情,实在是太残忍了。

“嗯,你阿娘想要你好好的,开开心心的活着呐。”

所以,即便是心中再苦,也还是要让姜砚之活下来了,再死。

更何况,审了这么多案子,万事都不能只看表面,是不是柴皇后自己放的火,还很难说呢!

万一是刘家想要后位,所以害死了柴皇后,烧死了原来柴皇帝的遗孀,向官家投诚呢?

万一是蔡淑妃心生嫉恨,害死了柴皇后呢?

还有很多,很难说的万一。

……

“所以,这一次害我的人,压根儿就是当年事件的知情人,他这是要致我于死地啊!就算大火没有烧死我,那我同我阿娘,在同一个地方,起了同一把火……”

“我阿爹的反应实在是太奇怪了,就算没有宋嬷嬷在,以我的性子,我也会去刨根问底,最后的结果,就是搞清楚自己的身世。所以,我即便是没有死,也走进了他早就给我设好的路。”

“我同太子不是一母同胞,而且我还是……”

姜砚之欲言又止,但是在场的人都听明白了。

姜砚之同太子并非是一母同胞,而且他还是中宫嫡子,原本他同太子是站在同一条战线的,现在,撇开那个犹如隐形人一般低调的二皇子不谈,反倒是他们兄弟之间,是更加有可能相争的。

即便他没有野心,还是支持太子,那么兄弟之间的隔阂,也少不了了。

好一出离间之计。

“惟秀,你有没有觉得这种计不落空的手段,十分的熟悉……”姜砚之勾了勾嘴角,问道。

闵惟秀点了点头,不是她聪明,因为这个事情才发生不久,记得实在是太清楚了才对。

就在林娘子的案子上,那个幕后之人,也是喜欢一箭多雕,算计人心。

“当年我阿娘的案子,因为时隔久远,老人们都没有了,亲蚕宫也重建过了,根本找不到什么线索,但是我被人害的事情,却还是可以查的。”

“首先,是路甲。路甲是我大兄的贴身侍卫。他不在跟前伺候,去亲蚕宫那么偏远的方向做什么?就是因为他的出现,我才放了路丙离开。”

姜砚之没有功夫傍身,但是路丙却有。习武之人耳聪目明,若是有人在门口纵火,他能够立马发现了,冲出去抓现行。

“其次,还是亲蚕宫地处偏远,但却恰好有一堆侍卫经过,然后灭了火,你们不觉得太过巧合了么?我甚至怀疑,那个纵火的人,压根儿是侍卫中的一个……”

闵惟秀听着姜砚之的分析,仔细的想了想,完全有这种可能,其中一个侍卫借口出恭之类的,出来放火,放完火之后,又回到队中,跟着众人来救火!

“最后,这个人很熟悉我,他知道我进宫之后,要去亲蚕宫。甚至还知晓蔡淑妃对我不好,她若是待我如亲子,那么根本就离间不了我们。毕竟养恩大过生恩。”

姜砚之的话一脱口,闵惟秀就觉得不寒而栗起来。

这个人,什么都知道,什么都算计好了。

像是猫抓老鼠一般,把他们踩在地上蹂躏。

这一定是一个聪明到近乎妖孽的人。

……

武国公听得头晕眼花的,“你们到底在说什么?不是说三大王的身世么?怎么又查案子去了,听得我的脑瓜子疼,还一下子这样,一下子那样的!”

临安长公主笑出了声,“要不说头脑简单的人没有烦恼呢,你呀,就是天塌下来了,都不知道是啥回事呢!”

武国公挠了挠脑袋,“天塌下来了,用手撑起来不就行了,管它是啥回事呢!”

姜砚之听了也跟着笑了起来,“闵公说得对!”

临安长公主不满的看了他一眼,“叫什么闵公,日后便叫岳父了,你同惟秀的亲事,我这个当阿娘的,早在十几年前,就同意了。”

闵惟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喂!娘啊!就因为姜砚之是阿蚕的儿子,你就立马把自己的闺女卖掉了?

还是这样卖的:

姜砚之:这个多少钱一斤啊?五个大子一斤卖不卖?

临安长公主:五个大子这么贵?哎哟,不值钱的玩意儿,谈钱伤感情啊,拿去拿去!

第一百八十八章 誓言

姜砚之乐开了花。

今日简直是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日,待他不好的那个人,不是他阿娘;临安长公主还要把惟秀嫁给他。

这简直是天上掉下来了两块大馅饼,砸得他心花怒放。

“岳父岳母在上,请受小婿一拜!明儿个我便进宫,求阿爹指婚!”

姜砚之毫不犹豫的对着武国公同临安长公主行了大礼,郑重的说道。

闵惟秀一跳三尺高,“姜砚之你的案子都还没有查清呢!”

一旁的闵惟思鄙视的看了闵惟秀一样,男人这种东西,有美色当前,还管什么查案子啊!何况还是白捡一个媳妇儿!

唉,想想他,带着闵忘一个拖油瓶,日后哪里还有好小娘子,愿意嫁给他为妻?

闵惟思想着,不禁有一些淡淡的忧伤。

“你若是对惟秀不好,看我不去打断你的狗腿子!”

武国公挠了挠脑袋,他实在不知道,不是说身世么?一会儿蹦到了查案子?他一个不留神,咋就变成嫁女儿了?

不过,他多少是欣赏姜砚之的,但若是他能够威武雄壮一些,就更好了。

姜砚之拼命的点头,犹如小鸡啄米。

“岳父大人放心,家中只有一口吃的,那就给惟秀吃;家中只有一件衣衫,那就给惟秀穿……”

姜砚之还没有说完,武国公就猛的一拍大腿,惊讶的说道:“啥玩意?你家中已经穷到只有一口饭吃?一件衣服穿了?你好歹也是个王爷,就穷到这个地步了?”

“惟秀吃了饭,你饿死?惟秀穿了衣,你冻死?你这分明是要我闺女当寡妇,不想担起养家糊口的重任啊!不行不行!”

姜砚之一脑门子的汗,话都说不利索了,怎么办,原本他觉得很感人的誓言,被武国公一说,他怎么也觉得不得劲了呢?

闵惟秀实在是忍不住了,哈哈哈的笑出了声!

还你还油嘴滑舌的,她阿爹可不是吃素的,那是同朝堂上三千文官大战三百回合,说不赢了就动手的男人啊!

姜砚之咳了咳,又接着说道:“我保证日后惟秀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想打架就打架,想翻墙就翻墙……”

武国公这下子乐了,对着姜砚之的肩膀猛的拍了拍,“这还差不多!”

他说着,突然正色了起来,“我的闺女,自己有嫁妆,不光是她自己个,就是她生的孩子,都能够衣食无忧一辈子。吃香的喝辣的,不用你保证。我这个当阿爹的,只有一个要求,让她开开心心的,不要受委屈就好了。”

“我家惟秀天生神力,与平常那些小娘子截然不同,他日若是惟秀想要上战场去打辽狗,你不得阻拦!”

闵惟秀一愣,眼睛一下子就红了。

她阿爹平日里都是走霸道路线的,怎么突然之间就煽情了起来。

姜砚之点了点头,“我保证。”

武国公嗯了一声,“你保证最好,你不保证,我家惟秀想出门,谁拦得住,哈哈!”

闵惟秀一梗,红了的眼睛又白了回去,阿爹,你能够多帅一刻钟么!

还有,怎么事情就发展到,好似她马上就要出门子嫁去隔壁了一样!

她真的要嫁给姜砚之么?闵惟秀一想到这个,脸就有些发烫起来。

她绝对是因为贪图姜砚之给她埋下的生辰贺礼,才一不小心中了奸计,出卖了自己的!

一旁的宋嬷嬷擦着眼泪,嘴角含笑的看着闵惟秀,像是在看一盘好吃的人参果。

闵惟秀实在是被这屋子里的喜庆气氛闹了个手足无措的,清了清嗓子,“阿娘,你给姜砚之说说,柴皇后以前的旧事吧!”

临安长公主这才想起来,姜砚之根本就没有见过柴皇后,对她毫无印象。

她赶忙站起身来,走到了桌案旁边,拿出了一个卷轴,轻轻的打开来。

上头画着一个穿着鹅黄色衣衫的小娘子,正在逗鸟儿。

小娘子生得十分的白,看上去一脸的稚气,好似感觉有人在偷看她,轻轻的吐了吐舌头!

一看就是一个十分有生气的人。

姜砚之心情复杂的走了过去,“这是我阿娘?”

临安长公主点了点头,“对,这是阿蚕还没有出嫁的时候。我那会儿在学丹青,经常追着她画……其他的画,她出嫁的时候,我都送给她了,亲蚕宫大火的时候,付之一炬了。”

“唯独这一张,我觉得小鸟画得不灵动,便没有给她,自己个留了下来,没有想到,后来竟然成了念想。这个,你拿回去吧。我想阿蚕最遗憾的事情,便是没有能够陪着你长大了。”

姜砚之红着眼睛接过了画,之前他总是想着,蔡淑妃不是他亲娘,真的太好了。

现在看到了画像,心中那个阿娘的形象,才鲜明了起来,柴皇后是他亲娘,真的太好了。

若是他的阿娘没有死的话,一定会带着他到处玩,给他唱好听的歌,睡觉之前会给他说故事。她有可能会给他生许多的弟弟妹妹,但是绝对不会用针扎他。

临安长公主见他今日已经折腾了一天了,说道,“今日不早了,有什么事情,等睡上一觉再说吧。”

姜砚之点了点头,他的确是很累,昨日夜里走水之后,一直到现在,他一会儿都没有睡过。

等姜砚之走了之后,临安长公主才拉着闵惟秀的手,替她整了整有些凌乱的头发丝儿。

“傻孩子,阿娘不是因为他是阿蚕的儿子,所以才要把你嫁给他的。”

“你是我生的,我还不知道,你已经中意他了。姜砚之是一个好孩子,你嫁给他是好事。你阿爹不久就要出征了,你的亲事早些定下来,阿娘也安心一些。你四姐要说的人家,我也心中有打算了。”

“对了,仪娘府上的事情怎么样了?”

闵惟秀一愣,忙把闵仪婆家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被姜砚之的事情一闹,她都险些忘记说这事儿了。

“我原本想讨个说法,实在是太气人了,噎死的有什么丑的,好歹也是个饱死鬼啊!不管怎么样,让我阿姐背黑锅,还扮鬼吓唬她,简直太过分了。可是阿姐早早的就把我拉开了。”

武国公一听,就要炸了,“什么!竟然连我女儿都敢欺负!当她娘家人都死光了么!姓曲的是活着不耐烦了吧!”

闵惟秀拼命的点头,就是就是!

临安长公主也皱了皱眉头,“仪娘是个聪明的,但是有时候就是顾虑太多了。惟学惟思,你们明日一早,就去曲家把仪娘接回来小住一段时日,便说我想她了,今日回门又有急事进宫,娘俩都没有好好说上几句话。”

第一百八十九章 满城风雨

翌日清晨。

闵惟秀正在用朝食,安喜就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

“你怎么气喘吁吁的,不是给你阿娘送吃食去了么?”

安喜的老子娘喜欢吃鸭舌,但这玩意虽然不稀罕,做起来却是费工夫,通常都没有。

今日一大早,宋嬷嬷便送了一些过来,对于闵惟秀而言,还是大块吃肉来得舒服,于是便分了一些,让安喜送去给她阿娘吃了。

“小娘,出大事了。听说三大王不是蔡淑妃的亲儿子,他是皇后的儿子呐。呸呸,不是现在的那一位,说是以前还有一位。我听我阿娘说,刘皇后还真不是原配呐。”

闵惟秀猛的站起身来,膝盖却撞到了桌子腿,疼得她龇牙咧嘴的。

“你听谁说的?”

安喜拍着胸脯顺了顺气,“我去寻我阿娘,我阿娘说,大街小巷的人都知道了。”

闵惟秀将胡饼子一搁,伸手抓下搭在架子上的披风,“走,去寿王府。”

安喜摇了摇头,“小娘,三大王天不亮就进宫去了,宋嬷嬷送吃食的时候说的呢。”

闵惟秀顿了顿,又坐了下来,昨日姜砚之有性命之忧,她进宫便罢了,今日这事儿,目前只是流言蜚语,贸贸然去问,实在是不妥当。

姜砚之是谁的儿子,不是他说了算的,怎么着官家也不能够因为他是柴皇后的儿子,就把他杀了。

他若是想杀,早在十四年前,就杀了。

姜砚之定是心急,想要去求官家……又想着问路甲的事情,于是一早就进宫了,怕是还不知晓这事儿。

这厢闵惟秀着急,那边姜砚之已经充分的感受到东宫里的人,看他的异样目光了。

他一早进宫,便听内侍说,官家在东宫同太子一道儿用早膳,于是马不停蹄的又转头朝东宫来了。

可一进门,就觉得古古怪怪的。

这东宫,他来了不知道多少回了,还是头一回觉得浑身都不自在起来。

“路丙,本大王今日脸上没有洗干净么?沾了菜叶子?”

路丙伸出脑袋瞧了瞧,摇了摇头,“没有啊!不过三大王,好像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主仆二人一头雾水的进了门,官家正同太子一道儿用膳,太子妃李氏在一旁添菜伺候着,见到姜砚之进来,亦是神色复杂。

姜砚之莫名其妙的,但是他一见到官家,就想要临安长公主答应了要把惟秀嫁给他的事情,忙说道:“阿爹阿爹,你还记得当初答应要把惟秀嫁给我的事情么?”

官家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上次惟秀不是拒绝了么?”

官家说着,看着姜砚之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他该说这孩子大度,还是说他缺心眼子?

昨日才闹得那么难看,今日就又阿爹阿爹的叫上了。

“嘿嘿,因祸得福,惟秀觉得我太惨了,上次险些被人活埋了,这次又险些被人烧死了。没有她在身边保护我,就是不行啊!阿爹阿爹,你再提一次,惟秀这次答应了!”

官家已经彻底说不出话来了。

你阿娘当年把你的心眼子和脸皮一起烧掉了吧,你是一个小郎君啊,小郎君,要被小娘子保护,竟然还说得这么理直气壮的,毫无半点羞愧之色!

被人烧死了么?官家想着姜砚之的话,又开始神色悠远起来,姜砚之是被人陷害的,那么当年的柴皇后呢?

她是自己放火的,还是也是被人害的?

官家深吸了一口气,看了看姜砚之那雪白的脸,叹了口气,“知道了,娶了惟秀之后,你要好好的听话,不要再瞎胡闹了。”

姜砚之笑弯了眼睛,“谢谢阿爹。”

只听得嘭的一声,太子手中的筷子掉在了碗上。

姜砚之瞧着他的脸色,正了正神色,“大兄,可是出了什么事?我一大早起来,就直接进宫了。”

太子张了张嘴,“太子妃,你先下去吧,我同阿爹还有砚之有话说。”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官家就轻轻的说了一句,“砚之是你阿弟。”

官家说着,看向了太子妃,“给砚之添一副碗筷吧!没有什么事儿,就是有一些流言蜚语的。我一共只有三个儿子,你们手足情深,阿爹瞧了高兴。”

姜砚之一愣,他大概能够猜到是什么事情了。

太子笑了笑,“是,阿爹。”

姜砚之的心一下子沉了下来,桌上都是他平日里爱吃的吃食,他却是没有了胃口。

官家随意的用了一些,又扯了一些兄友弟恭的话,便起身离开了,虽然是年节,但是吕相公还是每日都会进宫来禀朝事,尤其是官家打算春日里北伐,一下子就牵扯到了许多事情,得提早准备。

待他一走,太子便将太子妃同路丙都赶了出去,屋子里一下子静悄悄的。

“你早就知道了吧,你是皇后的儿子。”太子说着,端起桌上的小酒盏,轻轻的抿了一口。

姜砚之顿了顿,没有说话。

“阿娘昨日告诉我了,你是柴皇后的儿子,现在整个开封府都传遍了,人人都知道,你是中宫嫡子。正好,这个太子我也不稀罕当,你来当吧。”太子说着,眼睛直直的盯着姜砚之。

姜砚之心中酸涩,不管怎么说,离间之计成功了,太子已经不信他了。

“大兄瞧着我长大的,知晓我最只喜欢断案这一件事。我姜砚之是什么样心性,你最清楚不过了。”

太子笑了笑,“我待你如何,你心中清楚。”

姜砚之点了点头,“大兄永远都是我亲大兄。什么中宫嫡子,兄长同东阳郡王交好,自然是知晓,柴家血脉是毫无前程可言的。这一切不过是有人用来离间你我兄弟二人的计谋罢了。”

太子没有吭声。

“东阳并非大兄的亲兄弟,大兄待他亦如待砚之。如今砚之同大兄虽然并非一母同胞,但是这么多年的感情不是假的。”

太子的手微微的抬了起来,搁在姜砚之的头上顿了顿,又转了下来,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说得对,是我着相了。我一直为有一个亲弟弟而感到骄傲自豪,现在……一时有一些转不过弯来。恭喜你要娶到惟秀了。”

姜砚之也笑了笑,“谢谢大兄。”

太子端起茶盏,喝了一口。

姜砚之立马站起身来,告辞离去,每离开东宫一步,他的脚步就沉重一步。

这一次,他们兄弟二人,是真的回不去了。

第一百九十章 想不明白就去问

“怎么样,你去寻路甲问了么?”姜砚之出了东宫,一直阴沉着脸不说话,路丙跟在一旁,颇有些不习惯。

三大王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嘻嘻哈哈的,就是瞧见了尸体,也能够笑眯眯的啃饼子,可今日……

“问了。大王,你要是被逼迫的,你就眨眨眼,路丙豁出去了,也会救你的,虽然我可能打不过武国公一家子。”

姜砚之被他气乐了,佯装要踢他,“快说正经事儿。”

能娶惟秀,他自己高兴得做梦都要笑。

可是,他一想到太子适才放在他肩上的手,心中就难过起来。

人无完人,他大兄也有许多不可言说的毛病,譬如不大讲究,大庭广众之下就同刘鸾那啥的。

又比如总是杞人忧天,担心屁股下的位置被人抢了去。

但是他是一个念旧的人,把兄弟感情看得很重的人。

说实在的,他和东阳,对于太子而言,不光不是助力,还是麻烦,可是太子从来都没有嫌弃过他们。

要不然的话,也不会因为东阳的事情,深深的自责了。

更加不会质问他,若他当真是个权欲熏心的太子,反而会表面上拉拢他,暗地里提防他。

所以他不是。

他不喜欢蔡淑妃,可是他喜欢太子。

他的心中空荡荡的,有一种一夜之间,就面目全非的失落。

他之前一直没有涉及朝廷党争,一来他不过十四岁,二来有太子在前头挡着,他只要做一个无忧无虑的跟班就行了。

可是从今日起,他不朝着山走,山也会来寻他了。

姜砚之垂了垂眸,,“路甲为何会突然出现,在我们去亲蚕宫的路上。”

路丙看了看四周,压低声音说道,“他说是太子妃的母亲最近臂疼,太子妃问了御医,说是用桑枝细切,炒香了用水煎服入药。咱们宫中的桑树,多种在亲蚕宫附近,那会儿他刚取完桑枝回来。”

姜砚之仔细回想了一下,当时他们遇见路甲的时候,他手中的确是提着个布袋子。

大陈百姓喜欢在房前屋后种桑树,这种树叶子能用来养蚕,结了果子还能饱腹,哄小孩儿也是利器,多有种植。

“是哪个太医说的?太子妃相询,还是太医主动说的?”

路丙知道姜砚之考虑事情面广,早有准备,“太医来给太子送醒酒药,太子妃在腊月里的时候,请太医过府给李夫人瞧过。太医给太子瞧完之后,主动给太子妃说的。”

“说是想到了一件旧事,说前些年太后也曾臂疼,就是用亲蚕宫附近的桑枝治好的。”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是哪一位太医?”

路丙未有迟疑,“是徐太医。”

姜砚之并不惊讶,这宫中有地位的人,都有自己个相熟的太医。

这位徐太医,就是经常往来东宫还有东阳郡王府,以及他的寿王府的。

只不过他除了有些怕冷之外,旁的事没有,上一次他受了伤,先头是擅长外伤的太医治的,后边调理,则是交给了徐太医。

姜砚之叹了口气,“走,咱们先去寻成六郎,问问那日侍卫救火之事。”

路丙点了点头,“小的已经同他约好了,就在前头拐角处相见。”

两人快步的朝前走,果然瞧见在阴影中等着的成六郎,姜砚之三步并作两步的往前走,“成六哥,那日亲蚕宫起火,是谁第一个发现了大火,谁第一个冲进去的?第一队救火的人中间都有哪些人?”

成六郎的脸色十分的难看,“你不用查了,是刘皇后父亲族中的一个远方子侄,今日人没有来,说是回去得了恶疾,人没了。”

“他是那一个小队的侍卫长,走到一半的时候,他借口尿急,往亲蚕宫方向去出恭,然后发现了大火,叫众人来救火的。”

姜砚之不敢置信的闭了闭眼睛,八成就是这个人放的火,然后他被人灭口了。

“多谢成六哥了。”姜砚之稳了稳心神,对着成六郎拱了拱手。

成六郎虽然是武夫,但却细心得很,压低了声音对姜砚之说道,“你小心一些,来者不善,对方心狠手辣。”

姜砚之点了点头,告别了成六郎。

清晨的阳光已经升起,将主仆二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路两边的雪尚未融化,堆得高高的,像是一堆一堆的柴火垛子。

路丙警惕的注视着四周,寸步不离姜砚之,“大王,咱们现在怎么办?是谁要害你,又是谁暴露了你的身世?官家他……”

姜砚之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冬日的空气吸入鼻腔之中,有一些凉。

“咱们去回去吧。”

姜砚之曾经破过一起连环杀人案,为什么叫连环杀人案呢?

就是一个凶手,他的杀人手段多半是有迹可循的,譬如人在江湖漂,若是被人一剑刺穿了脖子,却是没有一点血出来,那其他人瞧了,八成要大呼一句,一剑无血冯前辈!

再比如脖子上插了一把红缨飘飘的飞刀,那众人一瞧,大呼一句,小李飞刀!

这个设局的人,他也是有迹可循的。

一连两个发生在宫中未解的案子,都同一个人有关,那就是东阳郡王。

可是,姜砚之不管怎么都想不通,他这样做的动机到底是什么?而且,他也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证据。

不管是武国公,还是他姜砚之都是站在他那一边的。

他怀疑东阳郡王,但是他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证据。

即便徐太医说是受了东阳郡王指示,让他告诉太子妃去割桑枝,那也只能说明,他同东宫关系亲密,对太子不计前嫌。

一个巧合就解决了的事情。

上一次林娘子的死,人家东阳郡王可是受害者!

……

姜砚之刚一走出宫门,就见到阿福坐在马车上,对着他挥手,闵惟秀来接他了。

姜砚之裂开嘴一笑,觉得之前的阴霾简直一扫而空,“惟秀惟秀,你担心我对不对?”

闵惟秀撩开马车帘子,怒道:“还不上车,风吹得都要冻死了。谁担心你了!”

姜砚之也不戳穿她,笑道:“我阿爹说,过两日就给我们二人定亲,嘿嘿!我阿娘的事,大家伙儿都知道,不过我阿爹既不承认,也不否认。流言这种东西,过了一段时日,自然就没有了。”

闵惟秀觉得姜砚之简直是她肚子里的蛔虫,她想问什么,他都知道。

“案子怎么样了?”她不甘示弱的问道。

姜砚之顿了顿,他同闵惟秀之间,并没有什么秘密,“我觉得是东阳郡王,但是没有证据。路甲之所以会出现在那里,同东阳郡王有干系。那个防火的侍卫,是刘皇后族亲,现在已经死了。”

“东阳他……”闵惟秀皱了皱眉头,朗声道:“阿福,咱们去东阳郡王府。”

想不明白的事情,直接去问不就好了么?

第一百九十一章 七棵紫荆树

“为什么我们不怀疑都是刘皇后捣的鬼呢,譬如她为了帮助二皇子,所以才离间你们兄弟二人嘛!你不是说,那个放火的人,是刘皇后的族人么?”

闵惟秀好奇的问道,坐在马车外面的路丙也竖起了耳朵,他也有同样的疑问。

林娘子也有可能是皇后害死的啊!毕竟她那日还可着劲儿往东阳郡王身上扯呢!

她没有儿子,转而支持二皇子,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嘛!

姜砚之笑了笑,“你同刘鸾相熟,觉得她怎么样?”

闵惟秀毫不犹豫的脱口而出,“蠢!”

天呐,连她都能骗得了的人,不是蠢是什么?

姜砚之点了点头,“刘皇后并不比刘鸾聪明多少,要不然,进宫这么多年,也不会一直没有孩子。她想不出这么复杂的招式。她能够当皇后,全靠了当年她阿爹手中掌握的兵权,刘家是官家许要争取的人物。”

“刘皇后想不出,不是还有二皇子么?”

姜砚之一愣,仔细的在脑海中搜索了一下关于他二哥的事情,但是却感觉什么都毫无印象。

没错,毫无印象。

不知道他喜欢什么,也不知道他讨厌什么,他就是温温和和的站在那里,像是家中摆着的屏风。

可能经过了十次八次的,也不记得屏风上到底是三星祝寿,还是孔雀开屏。

“对吧?”闵惟秀有些得意,她感觉自己这是第一次在聪明才智上碾压姜砚之,“若是太子当了皇帝,日后刘皇后就算是当了太后,也要被蔡淑妃制衡,毕竟太子有亲娘啊,而二皇子就不同了,二皇子可没有亲娘。”

“我若是皇后,我就支持二皇子。都当太后了,还要伏低做小?门都没有!”

“她可能本来是支持太子的,但是刘鸾不是当小妾了么?太子当了皇帝,刘皇后的侄女也做不成皇后了嘛!”

闵惟秀越说越觉得有道理。

姜砚之有些发懵,他深深的看了闵惟秀一眼,难不成两个人定亲之后,聪明程度会平均一下,你看他就变笨了,惟秀就变聪明了!

明明,他之前都一直很有把握是东阳郡王的,被闵惟秀这么胡乱扯了一下,竟然觉得她说的也不道理。

不过两人来不及想太多,东阳郡王府已经到了。

姜砚之下了马车,都还有些晕晕乎乎的。

闵惟秀是府上常客,门房也不通报,高兴的招呼道,“闵五娘子来了,郡主天天盼着您来呢!”

闵惟秀豪气的掏出一把银钱,塞给了他,“过年的赏钱。”

门房乐得合不拢嘴,他就喜欢这种一言不合就撒钱的人!

他一直将二人送到了二门,然后招呼了一个婆子过来,才屁颠屁颠的回去。

那婆子也是认识闵惟秀的,“闵五娘子,郡主同郡王在浇花呢,奴领你去。”

婆子一直走一直走,将姜砚之同闵惟秀引到了一个院子门口,这是东阳郡王的住所。

婆子不敢高声,侧身退走。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站在门口,都能够闻到里头淡淡的熏香味儿,还有哗啦啦的水声。

“表弟同惟秀来了,怎么也不进门。”

表弟?

东阳郡王是记在柴皇帝名下的,姜砚之是柴皇帝妹妹的儿子,他叫上一声表弟,也不是不可以的。

闵惟秀一进院子,才觉得怪异起来,这个院子里光秃秃的,压根儿没有花,只有七棵紫荆树立在那里,其中有一棵,还已经半死不活的了。

她来过许多次,倒是没有注意这是什么树。

“这是什么树?现在浇水,怕是要结冰了。”

东阳郡王还没有说话,柴郡主就走过来挽住了闵惟秀的胳膊,“这是紫荆,又叫满条红,等春日里开花了,一整个枝条都是红色的,花香很甜。我兄长最宝贝这些花儿了,这一棵快要死了,他还伤心得不行呢,我叫他砍掉了,他也舍不得。”

紫荆啊,倒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

东阳郡王听了柴郡主的话,走过去摸了摸那棵快要枯死的树,“这是我十岁那年,亲手种下的,当然意义非凡。表弟有没有听说过那个故事?”

不等姜砚之说话,东阳郡王便接着说道。

“相传在南朝,京兆尹田真同兄弟田广田庆分家,庭院之中,有一棵紫荆树不好分。于是相约第二日,将树砍成三段,每人分一段。可是没有想到,第二日,三人一去瞧,紫荆树上的花一夜之间全都没有了。”

“三兄弟唏嘘不已,感慨人不如树,便决定不分家了。而那棵紫荆树又开花了。三荆欢同株,四鸟悲异林。”

姜砚之深深的看了东阳郡王一眼,“这个典故出自南朝吴钧的《续齐谐记》。”

东阳郡王哈哈大笑起来,“表弟果然好学问。”

一旁的闵惟秀一头雾水,啥玩意?

她一直觉得,文人读书,说一个词,非要哔哔一堆典故,简直就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可万万没有想到,姜砚之竟然也是这样的文人!

“表弟今日来,可有要事?”

姜砚之摇了摇头,“来拜年罢了。表兄可要多保重了。”

东阳郡王笑了笑,“来拜年两手空空?”

姜砚之脸一红,闵惟秀挺了挺胸膛,她出门怎么会两手空空!

她想着,二话不说,从怀中抽出了几块包好的胡饼子,又从左边袖袋里倒出了一包杏仁,右边袖袋里抽出了一包肉干,再从钱袋子里倒出了一小罐腌渍过的梅子,笑道:“小小心意,不成敬意,礼轻情意重嘛!”

东阳郡王有些目瞪口呆,尤其是她拿完了东西之后,手还没有收回去。

闵惟秀见他半天没有动静,鄙视的看了他一眼,“我们两个年纪小的,来拜年,你就让我们空手回去?好歹姜砚之还叫你一声表哥呢!”

东阳郡王哈哈大笑起来,从袖袋里掏出几个金元宝,放在了闵惟秀的手心里,“出入平安。”

闵惟秀一愣,没有见过这样说祝福语的。

她也不客气,将金元宝揣进了自己兜里,说起来,金元宝她不缺,但是肉干,是真心疼啊!

闹了这么一出,闵惟秀又同柴郡主说了几句话儿,这才告辞出来。

两人一出了府,闵惟秀就一拍脑门子,“糟了,把要问的正经事给忘记了。”

姜砚之摸了摸她的脑袋,“我们没有问,但是他已经回答了。”

第一百九十二章 死掉的证人

“什么时候?”

闵惟秀想了想,“你说他讲的那个什么典故?关于紫荆树的?”

姜砚之点了点头,“嗯,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他在说,同我都是柴家后人,同太子都是兄弟情深……我们三人,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闵惟秀耷拉着脑袋,“喂,姜砚之你知道么?我以前一直觉得,除了刘鸾,其他的人都很和善。现在想来,怕是我压根儿没有听懂他们的话中有话!我若是注意到了,也能够想明白,但是我好似从来都不注意这些。”

真是一个让人沮丧的发现。

姜砚之噗呲一下笑出了声,揉了揉闵惟秀的脑袋,“因为我的惟秀太厉害了,别人都不敢直说,怕你气愤不过……”

姜砚之说着,伸了伸自己的拳头。

闵惟秀还是很沮丧,“那你相信他说的么?”

姜砚之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通常都不先入为主的设定凶手,也不轻易相信疑犯的供词,只有证据才是最可靠的。”

他说着,从自己的袖袋里取出一根肉干,递给了闵惟秀,“所以惟秀这样很好,压根儿不听别人的谎话,只相信自己发现的事实。”

闵惟秀一听,瞬间觉得自己高大起来。

没有错,她活了两辈子,一直都是这样行事的,行军打仗不也是么?

敌军开始叫阵了,敌军开始叫骂了,敌军开始继续逼逼了……

然而小闵将军一句都没有听,提着狼牙棒就上了。

然后,逼逼声没有了。

“你说得没有错,所以那些什么反间计,激将法之类的,对我毫无用处!”

姜砚之偷偷的勾了勾嘴角,他很喜欢武国公一家子,都是这样,不管遇到多难的事情,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又自我调节好了。

“我还是觉得,东阳郡王隐瞒了什么,他并不是我们所见到的样子。你看,我们什么都没有问,他却早就想好了要怎么回答,甚至算准了你的性子,会直接登门相问,所以早早的就在紫荆树下等着了。”

“论算无遗策,我不如他。”

闵惟秀突然想起了那日东阳郡王说的话,“他说,关在笼子里的画眉鸟,也向往天空翱翔的雄鹰。”

姜砚之一愣,“东阳郡王说的么?”

闵惟秀垂了垂眸,“这样的话,按照你们的想法来解读,就是心怀怨恨吧。不是所有人都贪恋富贵,有的人,可能只是想过自由自在的乡野生活。可是东阳的翅膀,已经被硬生生的折断了。”

就像闵惟思一样。

闵惟秀说着,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这种虚头巴脑的揣测,一天能瞧出一种新的涵义来。咱们还是不要想了,按照你说的,看看有什么证据。”

姜砚之也咬了一口肉干,“没有错,咱们现在去看那个死掉的证人。唉,今儿个早晨我着急上火的进了宫,连早膳都没有用,好不容易想喝碗粥,我阿爹又一直拉着我说说说的……我虽然脸皮厚,也不大好意在聆听教诲的时候,还用朝食……快要饿死了!”

闵惟秀也咬了一口肉干,“唉,我阿娘也是,每次我吃胡饼子,她就在一旁念叨,什么长得像熊一样了可如何是好啊!再吃心眼子都要长得跟胡饼子那么大啦!她也不想想,胡饼子上还有芝麻啊,饼子和芝麻均衡一下,心眼子不小也不大,正合适啊!”

姜砚之点了点头,“你马车里还有吃的么?说起来,这八成是我们家老祖宗一脉相承的啰嗦!”

闵惟秀呵呵一笑,他们两个好像也都是话篓子,谁也嫌弃不了谁!

“有的有的,有馍馍,放在暖手炉上烘烘,香着呢,把肉干也烘热了吃,鲜!”

一旁的路丙同安喜已经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那叫为人父母苦口婆心,金玉良言好吗?

还有,你们有没有想过,一个飘着肉香还有馍馍香的马车招摇过市,周围的人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

……

国舅府在保康门附近,刘皇后家中子嗣不昌,但是旁支亲族却是繁多,几乎住满了那一阵条街。

如今是正月里,大多数人家都挂着喜庆的灯笼,贴了门神贴,唯独有那么一家,扬了白幡挂了黑绸,好不明显。

闵惟秀的马车十分华丽,属于那种平头百姓瞧见了,都自动避讳的,跋扈衙内专用马车,便是在那刘侍卫门口停下来了,在门口迎客的人也不敢上前。

姜砚之整了整自己的衣衫,吃了一个大馍馍夹肉,他觉得精神头好了很多,但是如今是去人家家中吊唁呢,红光满面的有些不合适啊!

他想着,对着闵惟秀小声说道,“掐我一下。”

闵惟秀毫不犹豫的掐了一下,姜砚之整个眼睛都红了,犹如一头即将发疯的牛。

太他娘的疼了啊!

他想着,拼命的忍住了即将掉出来的眼泪,他同刘侍卫素未谋面的,笑不合适,人家说你没有同情心,哭也不合适,人家以为你同他有奸情。

做人就是这么难啊!

他想着,走上前去,那门口的人迟疑了一下,不知道如何唱名,这时候路丙上前,低声提示道:“这是寿王殿下。”

那人一愣,姜砚之红着眼睛冲着他点了点头,“本大王同刘侍卫虽然素昧平生,但是此番能够火海脱险,多亏了刘侍卫第一个发现走水了,原本想要登门致谢。不想天妒英才,好好的一个人……唉,本大王怎么着也应该来送他一程。”

那人眼泪一下子就流了下来,颇有些受宠若惊的说道,“我阿弟不过是尽了自己的本分,大正月的,三大王不嫌晦气,亲自登门……我阿弟便是死也无憾了。”

刘侍卫的阿哥说着,亲自引着众人进了门。

闵惟秀默不作声的看了看四周,这就是普通的一个民宅,不大也不小,一眼望过去,就能够看到停在灵堂上的棺材,一个披麻戴孝的小妇人,身边跪着一个小童,正在烧着黄纸。

一个白发老夫人,身边已经围满了人,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还有一个大一些的少年,显然是刘侍卫的侄儿,正在充当孝子,回跪来吊唁的族人。

姜砚之上了香,走近棺材一看,一个约莫二十多岁的男子躺在其中,脸色苍白。虽然清理过了,但是额头上有明显的伤痕,脸上也有擦破的痕迹。

“刘侍卫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就……”姜砚之问道。

第一百九十三章 奇怪的伤痕

刘侍卫的阿哥吸了吸鼻子,“昨儿个夜里,他说同人约了在上土桥饮酒。他在宫中做侍卫,交友甚多,我们也没有觉得奇怪。可不想迟迟不归,后来就有路人来报,说我阿弟喝多了,脚一滑,脑袋磕在石头上,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断气了。”

今年冬日格外的冷,三天两头就下大雪,便是出了日头,那也是怏怏的,没有多少暖意。

一些小道之上,的确是结了凌冰,尤其是在靠近水的周围,更加如此。

光是姜砚之知道的,像这样走着走着摔死了的倒霉蛋子,今年冬天就不下三人。

“是磕到后脑勺了?”

姜砚之看着棺材里的刘侍卫,额头上虽然有伤口,但是并不太深,应该并非是致命伤,所以伤口应该是在后面,被头发给挡住了。

刘侍卫的哥哥刘大郎点了点头,“三大王料事如神,我去抬他回来的时候,他正躺在一块尖石头上呢。”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伸出手来指了指棺材,“如果是伤了后脑勺,那他脸上怎么会有伤呢?”

他说着,伸出自己白白胖胖的手,一把抓起棺材里刘侍卫的手,仔细的瞧了起来,“奇怪了,手上却没有任何擦痕。”

闵惟秀瞧着认真的姜砚之,笑了笑,他胆子倒是大,一点儿都不怕这些尸体什么的。

正想着,就听到周围一个妇人嘀咕出了声,“三大王真是性情中人,你看,他拉着刘二郎的手都快要哭出来了。刘二郎真是福气薄,他若是没有死,那跟着三大王还不吃香的喝辣的,平步青云!可惜了!”

闵惟秀嘴角抽了抽,往姜砚之的方向靠近了一些。

一旁的刘大郎已经颜色大变,他突然想起姜砚之的正职,这厮先在开封府,后在大理寺,乃是专门断案的。

“三大王,可是我兄弟死得冤枉?”

姜砚之摸了摸并不存在的胡子,“乍一看起来,是有些蹊跷。他的鞋子呢?你带我去瞧上一瞧。”

刘大郎点了点头,引着姜砚之去了内室,闵惟秀一瞧,赶忙跟了上去,不一会儿,他就拿起了一双鞋子,递给了姜砚之,“就是这双,因为年节,我弟妹刚给他缝的新鞋子。”

姜砚之拿了鞋子,皱了皱眉头,“你看,这鞋子底部,一点滑痕都没有……你给她换衣衫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他的身上有什么伤痕,擦伤也好,淤青也罢,有没有?”

刘大郎仔细的回想了一下,“膝盖有淤青!旁的地方好像没有什么明显的伤痕。”

姜砚之叹了口气,“刘侍卫是被人杀死的,而不是摔死的。”

刘大郎大惊,“怎么说!”

姜砚之看了看他家的院子中,明显有一处结了冰,想了想,从内室里抱了一床被子,铺在了地上,“路丙,你来演示一下。”

安喜幸灾乐祸的看着从她身边走过去的路丙,哈哈,这个侍卫当得真是太惨了!

路丙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先是背对着被子,脚下一滑,然后往后一躺,因为他要演示,所以动作很慢,他先是手肘着地,然后才脑袋着地。

姜砚之指了指躺在被子上的路丙,“看到了吧,人在摔倒的时候,脚不受控制了,因此最想用手来保护自己。不管是往后倒,还是往前倒,都会下意识的手着地,当然,你可以说,滑得太快,他还没有来得及用手,就直接摔到头了,这有可能。”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鞋底板会有剧烈的滑痕。”

“如果人没有死,起来走路,不久滑痕就没有了,可是刘侍卫一下子就摔死了,知道你去抬,他的脚都没有沾过地,所以上面应该还有滑痕,但是他上面没有。这说明了什么?他很可能不是滑到的。”

“而且,你说他那会儿是躺在一块大石头上的,那么他额头上的伤,还有膝盖的伤,又是怎么回事呢?”

姜砚之说着,又喊了一声路丙。

路丙无奈的站了起来,又正面滑了一下,这一下他先是膝盖着地,然后用手赶紧把自己撑住了。

“往前滑到,一种滑得快,整个人直接扑了下去,那么身上应该有各种淤青,并不会集中在膝盖。另外一种,就像路丙刚刚演示的,滑得不厉害,膝盖先跪地,但是这种情况,手上就会有伤痕了,而且也不会再磕着头了。”

“刚才我在灵堂上,已经看过了,刘侍卫的手上并无伤痕。这是不是就很奇怪了?”

姜砚之说着,看着瞠目结舌的刘大郎,“所以我推断,他根本就没有滑倒,在喝完酒往回走的路上,有人在后面袭击了他,他的后脑勺受到了第一次重击,他伤得很厉害,跪倒在地,来不及回头,又遭到了第二次打击,整个人直接倒下去了。”

当然,关于二次打击,只是姜砚之的揣测,具体的还要去看了尸体的后脑勺,才能够确认。

但是刘侍卫肯定是他杀,而不是意外身外。

“所以他的手没有伤痕,直接额头磕在了地上,脸上也有伤痕。”

“你们不觉得奇怪么?明明是磕到了后脑勺,怎么额头和脸上有伤?”

“你知道他那日夜里,是和谁一起去喝酒,最近他有什么办法吗?”

刘大郎脸色一变,有些迟疑。

闵惟秀在屋子里转了转,这应该是刘二郎的卧室,她四下里瞧了瞧,突然眼前一亮,“安喜安喜,这个锦盒,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安喜伸长脖子一瞧,“小娘,这是许记银楼里的盒子,这种档次的盒子,是用来装手镯的,一个镯子约莫五十贯呐。看着盒子的纹样,乃是许记年节新出的花样子。之前咱们府上给三房的备嫁妆,许记拿过画册登门,小娘应当是那时候瞧见的。”

闵惟秀“哦”了一声,她重生之后,并不是很醉心打扮,这种事情,都是安喜记着的。

姜砚之看着刘大郎,刘大郎有些为难的说道,“我阿弟最近的确是发了一笔横财。他在宫中当侍卫,多少有些门路,有不少人托他办事的,平时也会拿一些银钱回家。前不久,我阿娘生了重病,我们两兄弟炸锅卖铁的,好不容易才救回了她一条命。”

他说着,指了指这宅子,“眼瞅着要年节了,家中却无米下锅,跟别提开春之后,我儿以及二弟的孩子念书的事。”

刘大郎说到这里,苦笑出声,“您或许说我们家人不多,这里离国子监近,可以租给念书的学子们,但是这宅子并非我们所有。这是刘家的族产,这一整条街,都是刘国舅家的,也就是我们沾了一个刘字的光,才能得住。”

“我没有什么本事,只能勉强糊口,平日里多靠二弟。突然有一日,大约就是腊月二十五的时候,阿弟带着银子回来了。”

第一百九十三章 新的线索

“我阿弟其实是一个老实人,平日里拿一些小钱,都觉得烫手,但是你知道的,在外头混,别人都拿,你不拿,未免有些不合群。那是我第一次瞧见他拿那么一大笔钱回来。”

“他给我们每个人都买了东西,什么手镯衣衫新书啥的。我问他,他说在宫中得了贵人眼,这是赏钱。宫中出手大方的人不少,我们也就没有在意,只想着苦尽甘来,走了鸿运了。”

“现在想来,我阿弟是不是被这钱给害了?”

姜砚之有些迟疑,终究还是脱口而出,“宫中走水,并非意外。”

那刘大郎并非是傻子,姜砚之在这个时候说宫中走水之事,意味着什么?

联想上下,他两腿一软,瘫跪在地,额头上的汗珠子犹如黄豆般大小,双唇颤抖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纯粹是被吓的。

防火烧宫,谋害亲王,这是抄家灭族的大罪过啊!

刘大郎的牙齿咬得蹦蹦响,若是他能站起来,他恨不得现在就冲到灵堂上去,揪起刘二郎,啪啪啪的扇他几个耳光,这简直是猪油蒙了心,嫌自己一家子命太长啊!

“刘二郎回来,除了交给你们礼物,还给别的东西了没有?给了谁?”

刘大郎一愣,“还有一些花剩的银钱,我们家中向来都是阿娘管钱,如果有,那就给我阿娘了。”

“路丙,去请刘老夫人来。”姜砚之淡淡的说道,哪里还有半点悲戚之色。

原本这刘侍卫就不是恩人,而是仇人。

不一会儿,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便拄着拐杖,慢慢的走了进来,“大郎,你唤我何事?”

刘大郎忙不迭的说道,“阿娘,那日二弟除了给你银子,还给别的东西了么?”

老妇人警惕的看了姜砚之一眼,觉得三大王不可能贪图她那点银角子,放了心,又警惕的看起闵惟秀来,这个不认识,不放心。

闵惟秀简直哭笑不得,她明明脸上就写着两个明晃晃的大字有钱好吗!

她哪一点看起来比姜砚之穷了?都说穷文富武,她阿爹作为奸贼,还不到处打仗,到敌国劫富济自己;她阿娘是大陈朝唯一的嫡公主,大陈立国之后,官家可是按照公主该有的全样的补了嫁妆!

她哪里穷了?

姜砚之咳了咳,“这是寿王妃。”

闵惟秀红了脸,寿王妃这个名字,怎么听起来这么不吉祥呢!总觉得要陷入什么奇怪的命运当中去了。

刘老夫人放了心,“还有这个房子的房契。二郎说他有了钱,就去求了国舅府,寻他买了这个宅院,这样我们住得也安心一些。”

姜砚之眼睛一亮,“在你们族中,只要有钱,就能够买下房子吗?”

刘老夫人一愣,摇了摇头,“旁的家我没有听说过,二郎说是宫中贵人帮说了话……”

“三大王,张仵作来了。”说话间,一个王府的侍卫禀告道。

姜砚之点了点头,“让张仵作验尸,主要是看脑袋后的致命伤口,看凶器是什么?”

刘老夫人一惊,“验尸?为什么要验尸?”

刘大郎赶紧拉住了她,咬牙切齿的说道,“娘,阿弟是被人害的。”

“什么?”刘老夫人白眼一翻,撅了过去。

刘大郎将刘老夫人救醒了,唤了自己的媳妇儿来守着,又出门送走了宾客,关上大门,这才走到了棺材面前,红着眼睛说道:“您且看看吧。”

张仵作摸了摸胡子,净了手,又用巾子掩盖住了口鼻,这才开始验看棺材中刘侍卫的尸体。

一旁的姜砚之得意的伸出手来,想要拍闵惟秀,闵惟秀赶忙跳开了一步,“你忘记你刚才同刘侍卫执子之手啦?”

“哎呀,三大王你是不是又摸自己个下巴啦?老夫跟你说过很多次了,摸了尸体再摸下巴,以后长不出胡子的……”姜砚之僵硬在了原地。

大陈朝都以长山羊胡子为美,他以后要是长不出胡子来,那岂不是要被人误认为是公公!

简直可怕!

“还有这等事?”闵惟秀惊讶的问道,“张仵作,那要是宅斗,想要一个人失宠不是太容易了么,收买她的梳头丫鬟,让她天天摸了尸体再梳头,嘿嘿,不出一个月,美妾变尼姑!”

张仵作抽了抽嘴角,他就是胡诌了。

一个两个的,都不懂仵作的幽默!

“闵五娘子以后可以在三大王的小妾身上一试。”

姜砚之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哪里有小妾,本大王根本就没有小妾!”

说完,小心翼翼的看着闵惟秀。

闵惟秀笑而不语,她要抖小妾还用收买人?

她闵惟秀的狼牙棒往门口一杵,哪个小妾敢进门。就算进了门,姜砚之往小妾那里去,她就用狼牙棒在院子里敲木头人,专敲下三路,不吓死也吓萎了他!

姜砚之丝毫没有想到闵惟秀的思绪已经彻底飘到了不可描述的地方,他挺了挺胸膛,“张仵作,还是正经事要紧。”

张仵作摇了摇头,“致命伤就是后脑勺,乃是打击伤,打过两次,位置不完全重合。经过我多年的经验推断,凶器应该是条状的东西,譬如棍棒……咦,三大王,还有闵五娘子,请过来一看。”

闵惟秀同姜砚之一步上前,凑近了一看,“打出了两个窟窿洞!”

张仵作点了点头,拿出了一个小夹子,在那两个窟窿洞周围翻找起来。

不一会儿,还真让他从里头夹出了一个细细的黑乎乎的硬东西来,“这是什么?”

闵惟秀好奇的问道。

张仵作打开了箱子,拿出了一个小瓶,倒出水来将硬东西上的血迹清洗了一下,洗来洗去的,这东西还是黑黝黝的,约莫指甲盖长短,十分的细,“看上去是什么碎屑,可能是凶器上的。”

但是因为实在是太小了,没有办法判断到底是什么上的东西。

张仵作将这个东西收了起来,又仔细的检验起来,不过接下来再也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事情陷入了僵局,派去现场勘察的侍卫也回来了,说是周围的酒肆,都说没有见过刘侍卫那天同人一道儿去喝酒,想来八成他是去了某些人的私宅里。

“接下来怎么办?姜砚之。”

第一百九十五章 不能让你吃亏

“咱们拿着房契,去国舅府。”姜砚之说道。

闵惟秀眼睛一亮,上门闹事啊,她喜欢啊!

“走走走,说起来,我还去过刘鸾家好几回呢,骄奢淫逸说的是他们家没有错了!”

不是闵惟秀小心眼,实在是她同刘鸾有些八字不合。不过前些日子,刘鸾的阿弟没了,她又嫁进了东宫,这一下子,开封府的两个恶霸女衙内,就只剩下闵惟秀一人了。

而她现在的外号也不是人见人怕的恶霸女衙内,而是人见人死的白无常了。

闵惟秀想着,莫名的觉得有些蛋疼,脸蛋疼。

刘国舅府的大门口,杵着两个大石狮子,狮子两旁一边站着一个家丁,正在嘻嘻哈哈的不知道说些什么,看到闵惟秀同姜砚之来了,顿时变了脸色,飞快的跑了进去,啪的一声,把门给关上了。

这开封府里,谁不知道,刘鸾同闵惟秀不对付,是有仇的。

姜砚之碰了一鼻子灰,有些尴尬的说道,“本大王登门拜访,乃有要事要拜访刘国舅……”

门内半点声音都没有,闵惟秀顿时恼了,砰砰砰的拍起门来。

姜砚之赶忙往后了一步,呸呸呸的吐了起来,这刘家大门里的陈年老灰,都被闵惟秀给拍出来,跟下雪似的,呛死个人!

门后的那个家丁,扭过头去往着身后,懊悔不已,早知道,他就抢了去通报的活,让那个家伙来守门啊,这闵五娘子如此刚猛,他实在是抵挡不住啊!

这大门万一被闵五娘子拍垮了,他跑的话来得及么?

会被压成肉泥,还是压断腿?

闵惟秀拍了几下,松了手,就在门内的人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就听到她说,“唉,手已经活动开了,该活动腿了。”

家丁果断的打开了门。

闵惟秀雄赳赳气昂昂的走了进去。

迎面就瞧见了刘鸾的父亲同母亲。

刘国舅是一个肤白长着美须的男子,虽然有些中年发福,但是可以看得出来,他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生得十分好的男子。

而国舅夫人,则是满头珠翠,刘鸾生得同她有七分相似。

“闵五娘子好大的威风,要硬闯我们国舅府吗?这就是你的做客之道么?”国舅夫人说着,矛头直指闵惟秀,半句不提姜砚之。

闵惟秀一见到刘家人,觉得自己就像是开启了魔功一样,有了用不完的斗志。

“哪里哪里,我阿爹告诉我,别人给你吃饽饽,你就给别人吃胡饼子;别人给你吃阳春面,你就请他吃卤肉面,不能让别人吃亏不是。”

“我一瞧刘国舅府待客之道新奇,瞧见客人来了,啪的一下把门给关了。想着怎么着也得人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得做出新意来啊!不是说我,你们府上的小厮实在是太偷懒了,看这大门积了多少灰了……你瞧我登门两手空空怪不好意思的,这就算做是我拜年的礼了。”

国舅夫人简直要气炸了,刚要开口……

闵惟秀立马接嘴道,“不用谢不用谢。”

谢你个大头鬼呢!谁要谢你了!

刘国舅伸手拦了拦国舅夫人,“闵五娘子真是伶牙俐齿的,下次谁说侄女你不聪慧,那伯父我可是要跳起来帮你骂他的。下人们不懂事,得罪贵客了,三大王还请进来喝杯热茶。”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这是连茶都不想给她喝啊!不过他们也不是来喝茶的。

一行人进了府,刘府占地极大,同闵惟秀家中倒是不相上下,只不过刘家的名声却比闵家好多了,因为人家会装啊!

姜砚之同刘国舅寒暄了几句,终于切入了正题,“国舅可知道这巷子里不幸摔死了的那位刘侍卫,宫中走水,他第一个发现的,也算是救了小王一命,小王原想感谢他,不料他已经……”

“小王听闻,他生前最希望的事,就是买下他们如今住的宅院,不知道国舅是否愿意割爱,让小王买了去赠予刘侍卫家,也好让他阿娘安度晚年,让我回报了他们的恩情。”

刘国舅皱了皱眉头,“三大王有恩必报,让人佩服,不过这一整条街,都是当年官家赏赐给我们刘家的。你知道的,哪家都有些子孙败类,我怕他们把产业闹没了,所以都只是提供给族人居住,并不买卖。这个口子一开……怕是……”

“那这样呢,我们加两个条件,一,刘家必须保密,不得透露着这房产乃是他们所有;二来,日后刘家若是要卖掉宅院,只能够卖给国舅府,但是国舅府不得故意压低价格。这样刘侍卫的心愿也完成了,国舅担心的祖产外流的问题,也不存在,是不是……”

刘国舅诧异的看了姜砚之一眼,笑道,“三大王都这样说了,我再不同意,未免不近人情。夫人,快取房契来。”

姜砚之同闵惟秀对视了一眼,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

要不刘国舅就当真不知道房契已经到了刘侍卫手中,要不他就是一个天生的戏子!

简直演技精湛,毫无破绽!

谁说刘皇后一家子都是纨绔加笨蛋,想不出什么厉害招数的,你看!

姜砚之有些羞愧,是他说的!

国舅夫人却是半天没有动脚,欲言又止的。

刘国舅又唤了一声,“夫人?”

国舅夫人顿了顿,“你莫要着急,我这就去……”

闵惟秀同姜砚之当然不着急,因为房契在他们手中呢,国舅夫人还能拿出花儿来不成。

她还没有走,她身边的一个老嬷嬷就说道,“夫人,您忘记了么?小郎没有了之后,老太爷就把这条街的地契都拿走了。”

刘国舅一愣,“有这事?你怎么没有同我说?”

他说完,想起还有外人在,笑道,“三大王且稍等,我去去就来……”

姜砚之立马站起了身,“说起来是砚之的错,我应该去拜见国丈才对。”

刘国舅迟疑了一会儿,若是按照礼数上来说,姜砚之还得唤刘国丈一句外祖父呢。

他想着,点了点头,就算他不答应,有闵惟秀在,人家也会毫不犹豫的硬闯吧……

一行人朝着国舅府的东头走去。

第一百九十六章 爹啊!你不能死

刘国舅领着众人浩浩荡荡的朝东走,国丈的东青院里静悄悄的,有一个梳着双嬛髻的妙龄少女正提着竹篮儿,在摘梅花。

刘国舅瞧见她,脸色颇有几分尴尬,“我阿爹呢?”

少女笑着见了礼,“郎君用了小食,歇晌了。”

闵惟秀忍不住又看了少女一眼,早就听闻,刘国丈贪花好色,最爱一树梨花压海棠,这位娘子,八成是他的某一个妾室。

真真是一朵鲜花插在了老树皮上。

刘国舅尴尬的转过头来,看了看姜砚之,“三大王稍等,娘娘年节的时候,赏了一些好酒,我阿爹怕是小酌了几杯,就歇了。阿爹,阿爹……三大王来了。”

屋子里毫无动静。

刘国舅又加重了声音,“阿爹,阿爹!”

还是毫无动静。

刘国舅回过头来看了一眼姜砚之同闵惟秀,心中咯噔一下,突然想起来那个不好听的传闻。

黑白无常去谁家,谁家都是要死人的。

他同夫人都好好的,鸾儿嫁出去了不受影响,那不是只有他阿爹……

刘国舅想着,直接冲了进去,大喊道:“阿爹阿爹!”

闵惟秀同姜砚之有些莫名其妙的,这刘国舅瞧上去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的,咋一下子就发癫了呢!

果不其然,屋子里传来了一阵骂声,“嚎什么嚎,你阿爹还没有去见阎王爷呢!”

刘国舅又尴尬起来,“三大王同闵五娘子来了。”

床榻上坐起了身的刘国丈淡淡的扫了他一眼,“来了便来了,两个小辈而已,等上一会儿又何妨?你这个做舅父的,这么不稳重,成何体统。”

刘国舅被训斥得低头不语,走上前去,默不作声的服侍刘国丈穿起衣衫来。

刘国丈的声音不大,也不小,院子里的人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过了好一会儿,屋子里才又传来了声音,“进来吧。”

闵惟秀看了姜砚之一眼,看来他这个三大王,人家压根儿没有放到眼里啊!

她以为她阿爹是最嚣张的了,没有想到,刘国丈不动声色的,比她爹武国公还嚣张呢!

闵惟秀同姜砚之进了门,随着他以晚辈的身份拜了年,然后偷偷的打量起刘国丈来。

他身着绛红色绣丹鹤纹的长袍,端坐在那里,看上去有些不苟言笑,满头白发梳得整整齐齐的,连一根杂乱的没有。闵惟秀敢说,光论威仪,官家都不一定比得过他。

刘国丈抿了一口茶,拨了拨茶盖,“那处宅院的事情,老夫已经知道了。只不过那些契纸时间久了,着了潮气,都烂掉了。等年节过后,老夫再让人去补了,给你送去。不过十多天的事情,可能等?”

闵惟秀暗道不好,这摆明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房契在他们手中好好的,怎么可能烂掉了?

刘国丈这么说,摆明了就是仗着年节的时候,衙门里没有人,刘侍卫还没有来的及去将房契换成自己个的名字,他只推说地契都烂掉了,全开封府里,谁不知道,这一整条街都是刘国丈攒下的家业。

何况官府里也有存契,他再补上那么一沓子,不是难事。

被他这么一说。他们手中的这张房契,就算再拿出来,那也是真的要变成了假的了。

原本这张房契能证明刘侍卫是被国舅府的人收买了,从刘家人的表现来看,分明是刘国丈做下的,姜砚之来要房契,他心知肚明的知晓,他用房契收买刘侍卫的事情,已经曝光了。

他来了这么一出,有恃无恐。

姜砚之给了闵惟秀一个眼神,闵惟秀立马站起身来,“夫人,惟秀的茶水不小心溅在衣衫上了,想要去整一整,不知……”

刘国舅夫人笑了笑,通常这种情况下,小娘子就是要出恭,“闵五娘子请随我来。”

姜砚之无奈的笑了笑,问道:“国丈说的哪里话,不过十日而已,小子年轻,别的不多,就是时间多。昨儿个夜里去上土桥饮酒,还瞧见了国丈,原应拜见,不料眨眼的功夫,就寻不着您了。这一到夜里,开封府的人便多了起来。”

刘国丈挑了挑眉,“哦……你倒是好精神,遇到了那样的事,竟然还有精力去喝花酒。”

姜砚之拱了拱手,“小子也就只有年轻这么一个优点了。”

刘国丈一口恶气憋在胸口上不得上,下不得下,年轻了不起啊!他还只有年老一个缺点呢!

“老夫年纪大了,擦黑就睡,哪里去过什么上土桥,你怕是看错人了。一年到头,见不了两次面的,认错了也是常有之事。”刘国丈说着,又拨了拨茶盖。

他一把年纪了,若是同小辈置气,难免有失风度。

“国丈雄姿英伟,自是与众不同。砚之惭愧,今后定要多叨扰国丈。”姜砚之也不恼,笑着回道。

嘿嘿,正愁天天寻什么借口来发现你的破绽,这可是你自己嫌弃见面少的啊!

国丈一梗,这厮怎么打蛇上棍,跟癞皮狗似的。

这厢姜砚之同国丈打机锋,那厢闵惟秀假装出了恭,国舅夫人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

那个年轻貌美的小妾已经亲自端了水来给闵惟秀净手,上头还飘着几朵红梅花儿,“有旁的客人登门,夫人去前院相迎了,这里有盈盈伺候。”

她一边洗手,一边压低了声音问道,“今儿个登门,没有给国丈带礼,惟秀心中十分的惭愧。我们武国公府旁的没有兵器不少,不知道国丈惯用什么?是那金箍棒还是九环杖?”

那个叫盈盈的妾室捂着嘴笑了笑,“国丈腿有微疾,早就不耍这些了。便是兴致来了,也只舞舞君子剑。”

“剑啊,那倒是难住我了,我们府上的人力气大,都好用重兵,这好剑还当真是不多,配不上国丈,得想想别的才对。”

她要是真把她爹兵器库里的珍藏拿了一个送国丈,她爹能够立马跑到刘家来抢回去,那就不是送礼,是送仇恨了。

腿有微疾?之前张仵作不是说了,很有可能是棍状的奇怪兵器,若是国丈用拐杖呢?

闵惟秀激动起来,她稳了稳心神。

不等盈盈再说话,闵惟秀又想了想,问道:“国丈腿有疾?那不若我给他送个手杖好了,之前瞧他屋中也没有,盈盈觉得何如?”

第一百九十七章 撸一撸虎须

盈盈替闵惟秀擦干了手,将铜盆端了,笑道:“是盈盈多嘴了,小娘出生高门,哪里轮得到盈盈指手画脚的。”

闵惟秀有些失望,想来她是不愿意多言了。

盈盈行了礼,就要告退,闵惟秀上前一步,还欲再问,却在她身上闻到了一股子若有若无的香味。

“盈盈用的什么香?闻着像梅,又比梅更厚重一些……”闵惟秀脑海中想着闵惟思平日里撩拨小娘子的模样,努力的让声音温柔低沉了几分。

盈盈脸色刷的一下白了,往后缩了缩,结结巴巴的说道,“贱妾蒲柳之姿,哪配用什么香……”

闵惟秀大囧,闵惟思这个酒囊饭袋,害死她了,他平日里遇到的都是瞎眼的小娘子吧,你看遇到一个眼睛好的,就不吃这一套,还把她当成啥了!

“咳咳,你误会了,我是觉得这个香气好闻,想着适合冬日,如实可以问你讨要个方子,回去也学着制上一些……”

盈盈松了一口气,问就问啊,你为什么要做浪荡公子调戏良家子的表情!

她都已经跟了个老头子了,若是再跟个小娘子,那人生岂不是永无天日!

“妾并未用香,乃是用那梅枝儿给国丈熏……熏制衣物的时候染上的。小娘若是喜欢,采那新鲜的梅枝儿,同冷梅香一道儿熏便是了。”

虽然过程有些诡异,闵惟秀觉得自己个,已经知道了想要知道的事情了。

“多谢盈盈了,惟秀唐突,莫要见怪。”她说着,拱了拱手,率先的走了出来。

留在后面的盈盈愣了又冷愣,她不过是个通房丫鬟,哪里当得闵五娘子的一句唐突。她想着,端着铜盆的手动了动,又摇了摇头,倒水去了。

闵惟秀走出了侧室,出到院中一瞧,欣喜的迎了上前,“吕世伯,您怎么来了,我大兄今日还登门去给您拜年了呐,老夫人,夫人,静姝阿姐可都还好?”

吕相公也是一脸惊讶,皱了皱眉头,“都好着呢,惟秀怎么在这里?三大王来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为了亲蚕宫走水,那个救了三大王的刘侍卫而来。”

闵惟秀说着,看向了刘国舅夫人,“夫人,惟秀有个不情之请。”

刘国舅夫人警惕了起来,一般不情之请都没有什么好事情,尤其闵惟秀同她女儿刘鸾还一直是死对头。

“我家祖母不是中了风邪,行动不便么?我一直想着给她寻一个好一些的拐杖,却都寻不到,听闻国丈……”

不等刘国舅夫人说话,吕相公就笑着拍了拍闵惟秀的肩膀,“你这孩子,这岂是不情之请,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国丈的那一根拐杖,可是大有来历的。乃是御赐的,上头虎蛇衔接,栩栩如生,凑近一瞧,蛇有蛇鳞,虎有虎毛,跟真的一般。当时就只有这么独一无二的一根,你就歇了那个心思吧。”

闵惟秀越听眼睛越亮,独一无二,好啊!要的就是举世无双!

她想着,垂涎若滴的瞧着刘国舅夫人,“夫人,不知道可否借着拐杖一观。”

刘国舅夫人挺了挺胸膛,同这一条街一样,这跟拐杖,也是他们刘家的荣耀,一直以来的敌人,都朝她低头了,她的心中觉得前所未有的愉悦起来,“这个我可做不了主。”

闵惟秀失望的咬了咬嘴唇,跟着二人走进了门,姜砚之瞧见闵惟秀来了,松了口气,再不来,脑子都快不够用啦,闵惟秀见他看了过来,点了点头。

然后直直的走向了刘国丈,“国丈,惟秀有个不情之请……”

闵惟秀巴拉巴拉的,又把刚才同刘国舅夫人说的话,重新说了一遍,然后两眼亮晶晶的望着刘国丈。

国丈沉默不语。

一旁的吕相公笑道:“国丈何不这些小孩儿开开眼,他们这一辈人,哪里还知道祖辈打江山的艰辛。”

刘国丈深深的看了吕相公一眼,吕相公依旧笑眯眯的,看不出任何的不怀好意。

许是到底不好抹了吕相公的面子,刘国丈指了指内室,国舅夫人忙走了进去,将那拐杖取了出来。

闵惟秀一瞧,好家伙!

这拐杖简直是低调中的奢华,上头并无金银珠翠,通体黑黝黝的,却隐隐的透着光泽,一瞧就是名贵的木料,闵惟秀并不懂这些,看不出具体是什么,但是这个实在是长得就很贵的样子。

在杖上之上,同吕相公所言,虎蛇首尾相衔,栩栩如生。

她凑近了去,吸了吸鼻子,好奇的问道:“这是梅树枝做的么?有一股梅花的香味儿。”

吕相公抽了抽嘴角,怎么办,虽然闵惟秀对于他阿娘有救命之恩,可他还是忍不住想要教训她,顺带骂一骂武国公啊!

你闺女都被你教歪成啥样了?这像是名门闺秀么?

官家赏赐的拐杖,会用满大街都是梅树枝丫子做?想想都不会好吗?

他想着,凑近了吸了吸鼻子,脸色顿时变得古怪起来,还真是梅花香……

“老夫近日好梅,屋子多熏冷梅香,这拐杖沾染了一点,也不奇怪。”刘国丈说着,站起身来,就要从国舅夫人手中接过拐杖。

姜砚之一个箭步冲了过来,凑近一瞧,惊讶的说道,“哎呀,怎么回事?这头老虎的虎须,怎么少了一根呀!”

他说着,恨不得揉揉自己的眼睛,这拐杖上这么多雕刻的纹路,他眼睛都快看突出来了,才找到了缺失的一部分。

闵惟秀一瞧,乐了,这一根哪里去了,不是掉进了刘侍卫的伤口里么?

铁证如山啊,这下子!

刘国丈脸色微变,快速的拿过了拐杖,淡淡的说道,“这拐杖用了这么多年,就算老夫再怎么小心,坏了一点儿,也是正常的事情。”

姜砚之笑了笑,“是么?那我怎么恰好在刘侍卫的伤口里,扣出来了这根老虎须呢?原本还以为是个小木屑,没有想到,他的来头还真不小呢。”

他说着,小心翼翼的将那根黑乎乎的东西取了出来,蹲下身子去往那拐杖上一比划,几乎是恰好吻合的。

刘国丈摸了摸胡子,“三大王,有人要害你命,老夫深表同情。但是你也不能够,随便的拿了一块木渣子,就说是老夫杀了人。就算是这个是我的拐杖上掉下去的,那也有可能,是有心人捡了去,塞进了刘侍卫的脑袋中,污蔑于我。毕竟,验尸的人,都是你的人。”

第一百九十八章 厚颜无耻之人

天下竟然有这等厚颜无耻之人!

闵惟秀觉得自己个同姜砚之已经不同凡响了,眼前的这位刘国丈,那脸皮子简直比开封府的城墙还要厚。

这不是瞎抵赖么?

姜砚之忍住了心中的怒气,笑道:“我可只是说了从伤口中取出,没有说脑袋,国丈若不是以杖击人头,又如何得知?”

刘国丈一把抓起桌面上的茶盏,猛的往地上一掷,怒道:“小辈欺人太甚!我堂堂国丈,何必去杀一个无名小卒,便是要杀,嘴皮子一动,那人便见不着明日的太阳,何须亲自动手。这手杖,乃是官家对老夫的信任,我又岂会用它杀人!”

他说着,气得胸脯剧烈的起伏,“老夫乃是刘氏宗族的族长,族中但凡有事,都有宗老来报。刘家二郎酗酒,不幸脚滑后脑砸石而亡,老夫岂能不知?寿王若是不信,大可以寻宗老来问,或者再去那刘侍卫家中问上一问。”

“老夫是不是一收到消息,立马遣人送去了丧仪,派家丁前去帮忙搭建灵堂。老夫诚心配合寿王作秀之心,却遭如此羞辱,定要去官家面前告你一状!”

什么叫做恶人先告状,倒打一耙,闵惟秀同姜砚之今日个算是开了眼了!

姜砚之还能够忍得住,闵惟秀哪里受到了这等颠倒黑白的无耻之事!

此刻已经是怒发冲冠,不对,她是小娘子,并未戴冠……此刻已经是怒气要冲掉金簪,头发恨不得根根竖立了!

她二话不说,猛的栖身上前,一个小擒拿手,夺过刘国丈手中的拐杖,对着刘国丈的脑袋挥去!

这一切都是顷刻之间的事情,刘国丈也是战场上下来的人物,立马双手抱头,但是挥舞的拐杖却迟迟的都没有落下来。

“国丈真是让人大开眼界。放心,我闵惟秀没有你那么狠心,杀手无寸铁之人。倘若今日,我用这手杖打杀了你。按照你的说法,那我也应该是无辜的才对啊!”

“老头子欺人太甚!我堂堂武国公之女,何必去杀一个行将就木的糟老头子?便是要杀,坐在家里等着,那人都见不了几年的太阳,何须亲自动手?这手杖,乃是老头子用过的,恶臭无比,我又岂会用它杀人?”

“我来府上做客?却见国丈横死,定是你那儿子儿媳,将你杀害之后嫁祸于我。若是不信,大可以寻了三大王同吕相公来问,问他们那只眼睛看见我杀了人?”

“不要以为你有官家赐的手杖就了不起,不是我吹,我小时候还尿在官家身上了呢!你敢尿吗?”

姜砚之揉了揉眼睛,他觉得自己个眼前站着的不是闵惟秀。

是个歪戴着帽子,将大腿踩在桌子上,一边啃着羊腿,一边怼人的兵痞子。

刘国丈气得手发抖,“你你你……我要去官家面前告你一状!武国公教女无方,应当……”

闵惟秀气势如虹,大手一挥,“你少给我爹戴帽子,想告就去告呗,不过你腿脚不灵便,可小心着点,这地上到处都是冰渣子,别一个不留神,后脑勺就开瓢了!”

“任你如何狡辩,事实就是,你以刘侍卫家的房契还有金银,收买了他,有房契还有刘家人的供词赃物为证!要他等姜砚之去了亲蚕宫,放火烧死他!”

“有宫中侍卫供词为证,明明就是刘侍卫引着他们去亲蚕宫的,途中刘侍卫借口出恭,一个人离开,然后回到队伍之中,才大喊走水了。”

“你万万没有想到,姜砚之命大,并没有死成,而且还被我查明真相,根本就是有人放火,刘侍卫迟早要暴露,所以你就想要杀掉他。你请了他去饮酒,酒过三巡,刘侍卫回家,你却悄悄跟在他身后,对着他先是一杖,将他打跪了,然后再是一杖,直接将他打死。”

“打死之后,你将他翻过身来,伪装成了不慎滑倒的模样。只是你打的力气太大,拐杖上的雕刻又太过精细,老虎须不慎掉落进了伤口之中。”

“国舅夫人先前就说了,这个房契不久前才给了你,怎么可能就烂掉了?明明就是你那里少了一张,你才故意隐瞒!这个拐杖你从不离身……那我请问,姜砚之是怎么捡到那么小的一个拐杖渣子,还塞到刘侍卫的脑袋里的。”

“你以为你自己住在他的手心里么?名贵的木材,都自带天然木香,你的拐杖,却要用梅花香来熏,为何?因为你杀了人之后,拐杖之上染了血,有血腥味,所以你洗干净了之后,交给了盈盈,让她用梅花熏制,对与不对?”

“事实就是事实,摆在那里,你再怎么狡辩,它都不会改变!”

姜砚之啪啪啪的鼓起了掌,“惟秀说得没有错。国丈自认清白,何不说说刘侍卫死的那天晚上,你去了什么地方?可有人证?何不让我们看看,你那房契到底烂没有烂?何不让我们问一问那位叫盈盈的小娘子,你是哪一日叫她熏手杖的?”

姜砚之说着,顿了顿,“若是小子弄错了,不用国丈去官家那里告状。小子愿意背着荆条,从寿王府一路认错到国丈府!”

反正他脸皮厚,不就是认错么?从小到大,谁还没有认过千儿八百回的。

再说了,他神探姜砚之,怎么可能弄错!

刘国丈只是目光有神的看着姜砚之,并不言语,像是沉思着什么,一旁的刘国舅却沉不住气了,着急上火的走了过来,“阿爹,他们都在胡说些什么啊!你怎么可能会杀人呢!”

刘国丈一听,恨铁不成钢的看着国舅,肺都要气炸了,想他一世,不说是英雄,那是也扬名立万之人,没有想子孙一个比一个不争气!生了这个叉烧,还不如生眼前的两个混蛋恶棍!

他想着,深吸了一个口气,“寿王可知,官家赐我权杖的涵义?”

不等姜砚之回答,他又接着说道:“当年官家登基,我刘家立下汗马功劳。杖,乃是支持辅佐之意,官家赐我,乃是在说,我刘家是官家的左膀右臂,肱骨之臣!你可明白?”

闵惟秀眨了眨眼睛,“官家赐你拐杖,难道不是因为你腿脚不便?若是按照你说的这个涵义,那当年追随官家打天下的人,我爹,吕相公,都应该人人有一根啊!他们都没有,偏你有……还是一根虎头蛇尾……”

第一百九十九章 意想不到的转折

刘国丈一愣,什么虎头蛇尾,明明他这个就是龙虎威猛好吗?

只是他到底是臣,不能用龙,蛇有小龙之称。

他虽然心中拒绝,还是忍不住听闵惟秀说的,看了看这拐杖,不光是他,屋子里所有的人目光都忍不住从上到下的看了下来。

这一看不得了,好家伙,这手杖的手柄处,乃是一只趴着的大老虎,到了接地出,还真是一条巨蟒……可不正是虎头蛇尾!

刘国丈心中嘀咕,用那拐杖在地上猛戳了一通,怒道:“虎落平阳被犬欺!”

闵惟秀想都没有想,脱口而出,“长江后浪推前浪!”

“你们,残害忠良!”

“我等,伸张正义!”

刘国丈差点儿没要疯了,他娘的,你以为我在跟你对对子么?还对得狗屁不通!简直不能忍!

正在这时候,许久没有说话的吕相公,突然笑出声来。

“国丈既然清白,何不按照他们说的,将房契拿出来看看。”他说着,面色正经了起来。

刘国丈一愣,“姓吕的,你这是何意?老夫还没有问,你今日登门,所谓何事,总不能来瞧我这个老朋友吧。”

他说朋友二字的时候,显然是带着嘲讽之意的。

吕相公摇了摇头,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纸包,走到了刘国丈身边的桌子上,缓缓的打开来,里头则是放着片好的鹅肉。

“你我从来井水不犯河水,又何谈友字。吕某今日登门,乃是给刘公送肉。官家深知,刘公好读陆真的《群英传》,最喜欢其中的徐清。”

刘国丈却是脸色大变,猛的站起身来,“这不可能!刑不上大夫!就算我杀死了一个庶民,那又算得上什么了不得的大罪?”

闵惟秀莫名其妙的看了姜砚之一眼,为什么文人要喜欢掉书袋子,这个时候,显得她像是一个睁眼瞎。

“这是什么典故?”

姜砚之也是满脸震惊,小声说道,“陆真你认识吧,传说他是天宝女帝的第一男宠,最擅长写那些志怪闲书,但是也有一些书,写得十分见功力,譬如这本《群英传》,讲的就是一群英雄辅佐明君,一统中原的故事,这书如今是禁书了。”

“其中便有一个英雄,名叫徐清,他身上长有背疽,不能吃鹅肉,陛下赏赐他鹅肉……”

闵惟秀恍然大悟,这是陛下要他死的意思!

那官家赏赐刘国丈鹅肉……官家要他死!

闵惟秀回过神来,立马说道,“你刚刚承认了,你杀死了刘侍卫!”

刘国丈却像是没有听到一般,只盯着吕相公,“为什么?”

吕相公端起茶来,抿了一口,“世人多以竹为杖,竹者高洁隐世,杖者,笃信忠贞,再配以虎头蛇尾,官家早就告诉了你,功成身退,隐世而居,别落了一个虎头蛇尾的下场。”

刘国丈眼眶一红,“我为姜家立下汗马功劳……”

吕相公摇了摇头,却是偷偷的瞥了姜砚之一眼,“你我一把年纪了,什么事情没有瞧见过。当年官家待柴皇后有多真心,你心知肚明。你千不该,万不该对她下手。”

刘国丈身子一震,大骇,“官家……”

吕相公点了点头,“画蛇添足。亲蚕宫的事情之后,官家亲命了高达去查。高达那个人,你知道的,没有他问不出来的话。”

刘国丈听到高达的名字,也是打了一个寒颤。

“官家想给你最后一点体面,算是全了君臣之谊。三日之后,吕某再登门吊唁。”

闵惟秀只觉得,这两个人嘴巴一张一合的,你一言我一语的,好像在说什么了不得天的事情,可那声音就像是从她耳边飘过了一样,她明明每个字都听清楚了,却不能够理解其中的涵义。

那种抓心挠肺之感,官家要杀刘国丈,不是因为刘侍卫的事情,而是因为当年柴皇后的事!

对柴皇后动手!

柴皇后不是自焚的,是同姜砚之一样,被人杀死的!

刘国丈仰天大笑起来,“没有想到,我刘封英雄一世,竟然落得这样的下场,不过是一个女人而已。柴家已经失势,又何以为后族?”

刘国舅同国舅夫人都震惊得无以复加,呆愣愣的看着癫狂的刘国丈。

闵惟秀看着一旁颤抖着的姜砚之,抓住了他的手。

姜砚之镇定了几分,艰难的问道,“你为什么要杀我阿娘?”

刘国丈用手拿起一片鹅肉,嚼了嚼,“你的耳朵是聋了么?权也,利也。”

不用刘国丈说,其实闵惟秀同姜砚之也能够想明白。

当时刘国丈所图甚大,他背叛旧主,转投了姜家,其中的一个条件就是想要女儿当皇后。可是官家对柴皇后余情未了,那会儿又需要柴皇后来安抚柴家旧臣,自然是不肯废后。

于是刘国丈便乘着大陈初立,宫中还十分混乱之际,设计烧死了柴皇后,还营造出了一副她对官家不满,自杀抗议的假象。

这事儿从此让柴家成为了官家心中的一根刺。

刘国丈说着,苦笑出声,“我以为已经斩草除根了,可是万万没有想到,春风一吹,又生了。”

吕相公叹了口气,“你是什么时候,知道三大王的身世的?”

刘国丈震惊的看了吕相公一眼,“果然,官家最信的人是你,你早就知道!”

吕相公不语。

刘国丈又拿起一片鹅肉,嚼了嚼,“从官家让我鸾儿做了太子侧妃开始,我便知道,他压根儿不打算,让大陈朝再出一位刘皇后了。”

吕相公摇了摇头,“不,官家想要刘鸾当太子妃,只不过她自己不争气。官家不想日后蔡家独大,是以让刘家制衡。”

闵惟秀对这点深表赞同,上辈子没有她初来搅风搅雨,刘鸾真当了太子妃。

刘国丈的手一顿,太子并非是刘皇后的儿子,若不给刘家更多权势,等到太子登基,那就全是蔡家说得算了,刘皇后便是当了太后,也十分的尴尬……是以官家想要刘家蔡家制衡,不是不可能。

但是无论官家怎么想,都改变不了,刘鸾已经不太可能当皇后的事实,是以刘国丈在这个事情一出之后,便悄悄的转向了二皇子。二皇子亲娘已经早逝了,他原本没有上位的机会。

若是刘家帮他,那岂不是又是从龙之功?

“是我想差了。我原本想着,官家眼中,只有太子同二皇子,没有想到,那一次百官弹劾三大王,官家却是恼了。我也是当爹的,又岂能不知晓,官家分明是表面嫌弃三大王,却背地里暗搓搓的关注着他。官家待他,分明是不同的!”

姜砚之一听,简直比窦娥还冤啊!

他爹是鬼吗?还暗搓搓的关注着他!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第二百章 狡兔死走狗烹

“三大王手伸这么长,朝中人多有不满,官家明面里让大家伙儿参他,但是真参了,他又不高兴了,这是什么,这是护犊子!之前在太子还有二皇子身上,我可是从未瞧见过”,刘国丈索性鹅肉也不吃了,气呼呼的说道。

“我觉得古怪,偷偷一查,这才发现,原来三大王竟然是柴皇后的儿子。官家好深的心思,当年竟然瞒下了这等大事。”

刘国丈说着,叹了口气,事到如今,他都要死了,又还有什么不能说的。

“你我年纪都大了,都是当人阿爷的了,还能不知道?人一上了年纪,就容易忆往昔,官家对柴皇后的恨意已经越来越少了。若是有一日,他又想起她的好来,那二皇子还有什么希望?”

就算他们扳倒了太子,那也还有姜砚之以皇后嫡子的身份蹦出来……若姜砚之得势,再查当年柴皇后的死,他们刘家照样跑不掉。

“是以,我便下了狠心,亲蚕宫的事……只能说,时也,命也。”

闵惟秀见他又提到了亲蚕宫,立马问道:“是你派刘侍卫去杀姜砚之,事后又杀了刘侍卫灭口对不对?”

刘国丈淡淡的看了闵惟秀一眼,“是又如何?刘侍卫?不过是我刘家养的一条狗罢了,狗想要反过来咬主人一口,主人还不能将他打杀了么?”

闵惟秀一愣,她看着刘国丈的眼睛,什么叫做目中无人,这就是。

他是当真觉得,杀了刘侍卫,同杀死一条狗,捏死一只蚂蚁,并没有什么区别。

“你为什么不让手下的人去杀?你是国丈!而且还用自己的拐杖动手?”闵惟秀忍不住又问道。

没有见过贵人杀死手下,还自己个亲自动手的。

国丈鄙视的看了闵惟秀一眼,就这小娘子对对子的智商,怎么能够理解他的想法!

“你们闵家到现在都还没有家破人亡,真是奇迹!”国丈嘲讽的说道。

闵惟秀这下子不敢了,是要互相伤害对吧!审案子呢,怎么就直接骂上了!

“嗯,我二哥十三岁就生娃了,对比你家……我日后要做人正妻,对比你家……我阿奶还能蹦跶十三载,对比你家……啊呀,你是不是很想拥有奇迹?”

刘国丈简直要气炸了,抬起拐杖就想要打闵惟秀,可是一想到这小娘子乃是闵家后人,快如闪电就算了,关键人家大力出奇迹!又强忍了下去,什么叫做句句戳心!

他刘家上无老,下无小,算是要绝了。

他这样一想,顿时苍老了十多岁,那直着的脊背,也弯了下来。他看了一眼一旁还懵懵懂懂的刘国舅同国舅夫人,算了,一对倭瓜,不提也罢!

“这等机密之事,老夫不想让太多人知晓,免得给娘娘招惹麻烦。那刘二郎事情没有办好,胆子却是不小,他见宫中风向转了,竟然提出要过继他的儿子进我府中来。”

刘鸾的兄弟没了之后,刘国舅便有意在刘氏族中挑选一个孩子,来承继香火。只是这事儿事关重大,迟迟未决。

刘国丈说着,鄙夷的摇了摇头,“人心不足蛇吞象,老夫宁愿绝后了,也不愿意挑选他家的蠢儿子。他便以这事威胁于我……算是老夫看走了眼,这人是个内里藏奸之辈。”

“原本我年纪大了,心肠软,想让他死得体面一些,可是他非要作死,怪得了谁?若不是吕老贼来了,就凭你们,能奈我何?”

刘国丈说着,拿出了一个匣子,打开一看,里头放着一沓已经发黄发霉的契纸,他伸手一拿,全都烂掉,变成了纸屑,压根儿看不清楚了。

闵惟秀心中一惊,还真是,如非吕相公来了,拿了官家的旨意来。

刘国丈一定假意被逼,等他们上殿前理论之时,再打开这个匣子……显得姜砚之同她故意栽赃嫁祸。

房契的事情,根本就是一个坑啊!

至于那根在头中的虎须,刘国丈早就狡辩过了。

这厮为何用自己的拐杖杀人,那是因为他对自己,有着绝对的自信。

他自信自己能够颠倒黑白,把不利化成有利,如果她同姜砚之今日继续逼近,那么最后可能会变成,姜砚之为了帮助太子,嫁祸二皇子,为了帮助蔡家,嫁祸刘家,为了让蔡淑妃当皇后,故意陷害国丈……

这人,简直是心思歹毒,老谋深算!

姜砚之显然也想到了这些,脸色不好了起来。

吕相公咳了咳,“年纪大了,就要有年纪大了的样子,吓唬小孩子做什么。你也无须说什么一个女人不女人的,吴国灭怪西施,幽王昏庸怪褒姒……你放火烧宫,谋杀中宫皇后,试图杀害中宫嫡子,又残忍杀死刘侍卫……诸多罪状加在一起,死不足惜,怪不得柴皇后。”

刘国丈闭了闭眼睛,没有说话,他又看了刘国舅同国舅夫人一眼,“罢了罢了,蠢也有蠢的好。”

就是因为蠢,他才什么事情都从来不同儿子商量,官家才能给这两个倭瓜留一条小命,反正也翻不起什么浪来。

吕相公站起身来,对着刘国丈点了点头,“国丈,一路好走,莫要回头。”

他说着,抖了抖袖子,看了姜砚之同闵惟秀一眼,两人赶忙跟了上来。

尤其是闵惟秀,她可不想看一个老头子哭哭啼啼的死亡现场,万一怪她气死的,那就不好了!

刘国丈的拐杖在地上敲了敲,发出了笃笃笃的声音,“狡兔死,走狗烹。老夫先下去等你们了。”

吕相公笑了笑,摇了摇头。

此一时,彼一时,刘国丈老了之后,刘家早就摇摇欲坠了,再也不是那个能够掣肘官家的刘家了。

闵惟秀跟着吕相公出了大门,只见国舅府周围陡然之间多了不少人,有卖菜的小贩,卖糖人的,过路的镖车,好不热闹。

这些人,都是防着刘家人潜逃的吧。

闵惟秀心中一沉,狡兔死走狗烹。

刘国丈这样老奸巨猾,都死翘翘了,他们闵家当真逃脱得了么?

吕相公走到门口,掏出钱来买了一袋栗子,递给了闵惟秀,“小孩子家家的,大过年的,就该在家烤火吃栗子才对,别出来乱跑了。三大王有事想要问我对不对?官家叫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第二百零一章 便宜那老贼了

三人一道儿上了马车。

吕相公看着姜砚之的时候,眼睛里待着慈祥与和蔼。

若不是姜砚之同他生得一点都不像,吕相公又不是个妇人,闵惟秀差点儿要觉得,吕相公才是姜砚之的亲娘了。

她想着,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姜砚之抓了抓闵惟秀的衣袖,“狡兔死,走狗烹,你不怕么?”

闵惟秀心中一暖,姜砚之问的第一个问题,是替她问的。

吕相公笑着摇了摇头,“怕,也不怕。没有一个上峰不喜欢能干的下属,也没有一个上峰,喜欢太能干的下属,这其中的度……不聪明的人,不明白,自己个作死;有小聪明的人,明白一半,还是作死;真正的聪明人,全明白怎么在作死的边缘徘徊,等到该死的时候,再死。”

“吃饭可能会噎死,吃饭的时候你怕吗?细嚼慢咽的,便不会噎死了。”

闵惟秀简直无语了,她很想说,她吃胡饼子,一口一个,也不会噎死,可是她怕被吕相公打死。

吕相公觉察出了闵惟秀的不满,对着她笑了笑,“官家宽仁。”

姜砚之若有所思,“那我阿娘……她是怎么回事?”

吕相公叹了口气,“当年那事儿发生之后,官家受到了很重的打击,很长时间,都萎靡不振,毕竟皇后自戕,乃是丑事,大陈初立,百废待兴,各种派系林立,对着那个位置虎视眈眈。”

“当时官家让太后亲自查的此案,结果是皇后身边的一个贴身嬷嬷,偷偷的从厨上弄了油进去。当时那嬷嬷招供说是皇后娘娘要她弄的。自从柴家的嫡长子没了之后,柴皇后同官家便隔三差五就吵架,皇后性子刚烈,有时候急了,就说一些同归于尽的话来。”

“当时,所有的人,都认为她是因为对官家不满,所以才自杀抗议。虽然官家一再掩饰,但是柴家不少旧臣,还是以这个为借口,起兵谋反。虽然最后被镇压了下来,但是官家还是伤了元气。”

“是以,后来官家压根儿不提柴皇后之事。当时高达提议将你杀掉,那柴家就没有近缘血亲了。但是官家不忍心,把你送去给了蔡淑妃,让她养着。”

“亲蚕宫一事之后,官家派了高达重查旧案,这才发现,那个老嬷嬷是被刘国丈收买了。柴皇后生了之后,因为失血过多,昏了过去,老嬷嬷在她的床头边,点了一枝有问题的蜡烛。烛火掉到锦被上……”

吕相公说着,看了姜砚之一眼,话锋一转,“官家大怒,便让我带了鹅肉,前来国丈府。老夫倒是没有想到,你们也在那里,还那么快就查明了刘侍卫的事。”

吕相公说着,带着赞赏的眼神看着姜砚之。

姜砚之揉了揉眼睛。

闵惟秀听得揪心,被火烧死,该有多疼啊!

“刘老贼做下这等恶事!官家为何还要给他体面,不戳穿他?他这样的人渣,就应该用狗头铡砍脑袋才对!”

让他自裁,还是以国丈的身份下葬,刘皇后还是刘皇后,国舅还是国舅,简直太便宜刘家了。

吕相公想了想,还是开了口,“时机不对,年节之后,大军开拔北伐,如今并非是清算的好时机,应当以稳为主。而且有些旧事,也不便再提。”

刘老贼做下的事情,若是被揭开来,简直要掀起轩然大波,柴家同官家的恩怨情仇,又要被人拿出来说一遍,人心浮动。

可即便是这样,闵惟秀还是觉得,实在是太便宜刘家了。

吕相公伸出手来,拍了拍姜砚之,“刘国丈没了,刘家人要丁忧。”

这一丁忧,便再无起复之日了。

闵惟秀恍然大悟起来。

“寿王府已经到了,三大王,老臣要回宫中复命去了。”

姜砚之张了张嘴,他还想问,却不知道从何问起。

他想问,柴皇后的名誉还能不能恢复。

他还能不能记回自己亲娘的名下,虽然做太子的亲弟弟很好,可是他还是每年,堂堂正正的去祭拜自己的亲娘。

这么些年,她孤零零的一个人,也不知道有没有人,惦记着她。

吕相公欲言又止,过了一会儿,又接着说道,“玉碟上有柴皇后的名讳,乃是难产而亡。三大王现在的身份,就很好。柴家,已经是过去了。”

姜砚之一愣,但是吕相公已经亲手推开了马车门,送客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下了马车,瞧着吕相公的马车远去,这才松了一口气。

今日一整天,峰回路转的。

闵惟秀见姜砚之面露难过之色,忍不住张嘴道,“唉,我要回府好好吃点肉补补了,之前对对子把我的脑袋都掏空了!”

姜砚之噗呲一下笑了出来,“惟秀对得很好!”

闵惟秀张了张嘴,“你阿娘知道,刘老贼伏法,知道你活得很好,长成了一个正直的人,一定很高兴。就算你还记在蔡淑妃的名下,但是你的阿娘姓柴,我们都知晓了。”

姜砚之笑着红了眼,他轻轻的“嗯”了一声。

“你好好的回府多休息休息,接下来,就轮到你帮助我了!”闵惟秀说道。

姜砚之点了点头,“惟秀的事,就是我的事。”

闵惟秀脸一红,拔腿就跑了,跑了几步,又回过头来,从姜砚之手中抢走了自己的栗子。

武国公府同刘国舅府一样,门口有两个威武雄壮的大石狮子。

一样的朱门大户,就是不知道结局,是不是一样的。

闵惟秀想着,甩了甩头,原本她想好了接下的对策,但是因为姜砚之的事情一闹,倒是耽误了。

再瞧过今日刘国丈同吕相公两只老狐狸的所作所为,闵惟秀觉得,自己想的计策,当真是跟纸糊的一样,一戳就破。

她这种人,就算重来一次,也不会由老虎变狐狸啊!

“惟秀,你回来了,我给你带了不少好吃的,你快来尝尝看。这次,阿姐真是多亏了你了。”

闵惟秀瞧着前方站在的闵仪,愣了愣神,才想起来,昨日临安长公主还让哥哥们去把闵仪接回娘家住一段时日来着。

“阿姐,我正饿着呢,还是阿姐知道我,旁的可以没有,就是这吃离不了。说起来,我今日带在身上的零嘴儿,全送给旁人吃了,好不容易捞了包栗子,没有嗑几口,就没了。”

第二百零二章 你做过啥好人好事吗

闵惟秀坐在火盆子前,吃得满嘴都是油。

闵仪乃是长姐,女红厨艺那是样样出色,刚嫁去侯府的时候,又一心想要孝敬婆母,那当真是搜刮各种食谱,不用下仆,自己就能够烧出一桌子好菜来。

可闵惟秀只是耳闻,却并未尝过,毕竟出嫁的女儿,总是来去匆匆的,哪里还有那个闲工夫,下厨做饭的。

闵仪见她吃得欢快,忙给她端了一碗山楂羹来,“小五一会儿试试这个,解解油腻。也是我这个做女儿,做长姐的不对,之前一心待公婆,却得了这样的下场……说到底,只有自家的亲人才是最亲的。”

闵仪说着,拿着帕子捂着脸哭了起来。

闵惟秀被她的哭声一震,一个鸡骨头差点卡在了喉咙里,好在她嗓门子大,给咽了下去,她急忙拿了一旁的山楂羹,咕噜噜的往嘴里倒,这才缓过气来。

一旁哭着的闵仪,被她这突如起来的动作逗乐了,噗呲一下的笑出声来,然后便开始打嗝了。

“小五,嗝~嗝~,小五……”

闵仪乃是真淑女,不像闵惟秀当了好几年假淑女,顿时涨红了脸,羞愧的跺起脚来。

一旁啃着羊腿的武国公哈哈大笑起来,闵仪更不好意思了。

闵惟秀吃饱了,拿了帕子擦了嘴,两眼亮晶晶的看着武国公,看得他心里直发毛。

“小五,你想要什么?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放心,你不用担心嫁去了寿王府,要下厨……”武国公还没有说完,自己个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笑了好半天才说,“哈哈,姜砚之怕吃了你做的菜,被毒死了,哪里敢让你下厨!”

闵惟秀简直要炸裂了,这是亲爹吗?

她也会做一桌子菜好吗?主食,肉,配菜,酒,简直是人生的最高理想,大口吃肉,用碗喝酒!

她想着,拍了拍自己的脑门,差点儿被她阿爹带偏了。

这几日,她思前想后的,觉得第一步,得让所有人都知道,他阿爹是一个大忠臣,不是大奸臣,这样到时候,就算有人污蔑他通辽,也没有人相信啊!

“爹啊,你有没有做过什么好人好事啊?”

这忠臣,不是你说是救是啊,他得做过一些好人好事啊!什么舍己为人,舍生取义,搭桥修路,忠君报国之类的……

武国公见闵惟秀问得还挺认真,仔细的想了想,然后灵光一闪,“当然做过!”

闵惟秀眼睛亮了,还真有啊,哈哈,太好了,“做过什么?”

“我杀辽狗,从来都是一击毙命,决不让他疼第二次,这是不是善举?”

闵惟秀脸一黑,你咋不夸自己菩萨心肠,普渡众生呢?你为辽国省口粮,你骄傲!

武国公有些失望,这不算啊!

于是他又想了想,“啊!我想起来了,我打了张御史,王御史,还有赵御史……御史没有一个好东西,天天就知道无中生有,专门揭人短,没有一个好东西!我这叫,这叫为民……为民除害!”

闵惟秀猛的一下站了起来,我说我们家咋被人黑得比锅底都黑呢!

爹啊,你没事打御史干啥啊!人家就是靠一张嘴吃饭的,你把他打了,他不黑你黑谁啊!

武国公有些不委屈了,这都不算啊?

他觉得很自豪呢!

他狠狠的咬了一口羊肉,“啊,我想起来了,你说的就是那些博名利的好事对吧?这我也做过的!”

闵惟秀鼓掌起来,“对对对,爹,我说的就是那些呢!什么搭桥修路,提出了什么利国利民的见地之类的……”

“搭桥,我搭过桥!那一年北伐,我们与辽狗在河边一战,杀得那叫一个昏天暗地日月无光!我为了鼓舞士气,亲手砍掉了一座桥,然后同众将士一道儿背水一战……啧啧,当时老闵我一手拿着狼牙棒,当!死一个!当!又死了一个!大获全胜之后,我又重新修了一座桥。哈哈,还给那桥取了个名字,叫武公桥!”

武国公说着,心里美滋滋的。

闵惟秀已经绝望了,爹啊,你活了那么多年,就没有做过一件好人好事么?

你把人家桥砍了,再修一个不是应该的么?竟然还强迫人家用你的名字命名……

她这是出师未捷身先死,武国公没有什么可以拿得出手的故事,她怎么让茶楼饭馆里的人传唱啊!

临安长公主见父女二人如出一辙,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的模样,实在是忍不住了。

“好了,好了。什么好人好事不好人好事的,你爹不需要那个虚名,他问心无愧。我们大陈的兵丁,多是犯人,脸上那是刺字低人一等,不比大庆时候的府军,多是富户,便死战死了,朝廷也发不少抚恤银钱,一家人不至于活不下去。”

“可是大陈,兵丁的命,不值钱。尤其是这些底层的将士,他们一旦没了,就朝廷补的那些钱,能干什么?你阿爹手下的,他都自行贴补了。却也不点名,只说是朝廷给的。”

“你们瞧,我们武国公府占地虽然大,但是却并不奢华,旁人只道武将府中,讲究古朴,但实际上,修宅子的银钱,都被你爹花光了。”

屋子里的几个小辈,都十分的惊讶,除了闵惟学在那里憨憨的笑着,显然只有他一个人是知晓的。

武国公红了老脸,“说这个做什么?怪丢人的,我一个大老爷们的,光花钱……”

闵惟秀捂着脸,爹啊,你说你打御史的时候,觉悟咋没有这么高呢,还做了好事不留名!

让她仔细想想,当年人家给她阿爹定了罪,其中便有贪墨这一条,说他手下的兵,抚恤银比旁的多多了,不是贪污是什么?可以想想,他平日里贪了多少啊,漏出这么一点儿就够手下人用了啊!

只是通辽的罪名实在是太过响亮,把这一条给掩盖了。

闵惟秀拍了拍脸蛋,挺了挺胸膛,现在还为时未晚,“阿爹,咱们又不是圣人,做好事怎么可以不留名呢,得让大家伙儿都知道啊!”

“那啥,你还做了什么别的好人好事,都一并儿说出来吧!”

第二百零三章 反其道而行之

让闵惟秀失望的是,临安长公主也没有想出别的什么事情来。

也是,他阿爹原本就是个普通人,不贪污不欺压平民百姓,已经算是她做的善事了。

一家人开开心心的用了饭,闵惟秀姐妹们又围着火盆子说了好些话,才各自的回屋子里歇了。

闵惟秀泡在大浴桶中,这是安喜让人熬好的艾草水,用这个沐浴,便于安眠,洗得多了,也不怕蚊虫叮咬,闵惟秀打小儿就经常用,如今大了,习惯也没有改过来。

水热烘烘的,蒸得她额头直冒汗,一旁的安喜,梳了个大辫子,撸着袖子在给闵惟秀加水。

“小娘,你当真儿要嫁给三大王吗?”

闵惟秀点了点头,她是行事果断之人,但凡做了决定的事情,便不更改了。

“不是很好么?寿王府就在隔壁,咱们日后把演武场那儿掏个月亮门,嘿,跟没出嫁一样的,咱早晨起来,还能跟阿娘一起吃个饭呢!”

安喜点了点头,“远近不是关键,关键要三大王待小娘好。小娘性子耿直,从小就没有受过委屈,若是出嫁了要受委屈,那还不如不出嫁呢。”

闵惟秀心中一暖,“好安喜,说得对,姜砚之日后待我不好,我就休了他,带你归家来。”

安喜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对的,小时候,武国公带着闵惟秀做过的荒唐事,不胜枚举,休夫算什么?再惊世骇俗,她都习惯了。

她想着,有些迟疑的问道,“小娘啊,安喜别的不怕,就是担心,三大王府上会不会有那啥……”

闵惟秀有些莫名其妙,“啥?”

“鬼啊!”安喜有些瑟瑟发抖。

其实她想说,要是闵惟秀嫁给了姜砚之,黑白无常住在一起,会不会府中的人,一个接一个的,就变成了鬼……

喜宴有人敢去吗?

闵惟秀促狭的伸出手来,快速的在安喜的屁股上拍了一下,“鬼啊!在你后面!”

安喜吓得大叫,“色鬼!”

闵惟秀哈哈大笑起来,“放心吧,鬼哪里有你小娘我厉害!”

安喜这才心神稍安,跺了跺脚,“小娘!你就知道欺负安喜!咱们快些洗,洗完了小娘带你出去干活去!”

安喜眼睛一亮,小娘上次这么说,是带她去景雀桥月老庙看太子同刘鸾的好戏,今儿个又有什么有趣的事情了。

她想着,手脚麻利起来,“好勒,小娘,咱们需要带什么工具么?譬如迷魂香啊,绳子啊之类的?”

闵惟秀满头黑线,她是采花贼么?还需要带这些?

“不用不用,咱们是去告状去的!”

告状?安喜不明所以,不过在她心里,小娘说的,都是对的!小娘想的计策,那都是高明的!

天很快就黑了,京城之中四处灯火通明,开封府中没有宵禁,处处歌舞升平。

一辆平凡无奇的小马车在大道上行驶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连看都没有多看上一眼。安喜坐在车中,十分的局促,她用手搓了搓衣角,小声说道,“小娘,不,公子,不若让安喜来赶车吧。”

哪里有让小娘赶车,她一个丫鬟坐在里头的。

闵惟秀粗着嗓子说道,“公子,你坐稳了。”

安喜细皮嫩肉的,平日都在二门内伺候哪里会赶车,反倒是她,上辈子什么苦头没有吃过,还怕这些。

马车很快就行驶到了一个小巷子口,这里离主街稍远,多是民宅,因此僻静了不少,只有三三两两推着小车卖胡饼子的,和小面摊子,挑着灯笼,有些人气。

闵惟秀下了马车,带着安喜七拐八拐的,四处的瞧了瞧,终于发现了要找的那处宅院。

这事儿,是她听武国公说起,他打了赵御史才想起来的。

如今的赵御史,并非什么名人,但是他的儿子,小赵御史,在几年之后,便会声名鹊起,成为一代名臣。

闵惟秀上辈子以戴罪之身,立下赫赫战功,成家老太君挂帅,请封她为将军,朝堂上质疑声一片,据说就是这位小赵御史,舌战群儒,力挽狂澜,这才有了闵小将军。

她心中感激,不过她一直都在边关,从未回过开封府,并未见过小赵御史,只听人说,他家住在白虎桥边,一点梅花三树白,就是门前种着一棵梅花树,三棵梨花树。

冬日梅花开的时候,红艳艳的,若是下了雪,三棵光秃秃的梨花树全都白了。

闵惟秀确认再三,又仔细辨认了门口写的赵宅两个小字,这才放下心来,是这里没有错了。

她想着,从怀中掏出一个纸团来,随手捡了一块石头,包在里头,朝手上呵了一口气,甩了甩,隔着巷子,远远的就甩进了赵御史家中。

紧接着就是一声怒吼,一个老头子捂着脑袋冲了出来,鲜血透着他的指甲缝儿,流了出来。

“那个贼人敢害我!就算你用石头把我砸得头破血流,我的脊梁也不会弯,我的嘴也不会闭上,正义永远不会迟到……”

紧接着一炷香的时间,那小老头儿的嘴就没有停过。

安喜吃惊的看着闵惟秀,“小娘,这赵御史是有多天怒人怨,国公爷打了不够,咱们半夜里还要来再打他一次!”

闵惟秀有些哭笑不得,她真的不想的,谁知道的大冬天的,正月里,乌漆嘛黑的,这小老儿站在院子中干啥啊!

是吸取日月之精华,好得道成仙么?

她当真不是想打人,她只是想告状啊!

“真不是,我只是把状纸扔给他而已。”

安喜松了一口气,虽然做人要孝顺,但是也不能随便打人啊,“小娘你告的谁?”

闵惟秀拽着安喜赶紧走,再听老赵御史骂街,她都恨不得钻到地缝里去了,无他,这老头人骂人不带脏字,还引经据典,暗加嘲讽的,她虽然知道他是在骂人,可是他娘的,真的是一句都没有听明白啊!

“告的我爹,告我爹贪污,你瞧,他的手下,分的银子就别别人多!”

安喜大惊,“小娘!”

闵惟秀笑了笑,“这叫反其道而行之,他们一查,不就知道我爹做的大善事了么?我们自己去说,落了下层。先让御史告状,骂我爹,再一查明真相,他是掏自己口袋……这剧情跌宕起伏,是不是大善?”

第二百零四章 啥?又死了!

可是闵惟秀一连等了三日,也不见赵御史有任何的动静。

她实在是忍不住,又同安喜坐了马车,想要偷偷的再去扔一次石头,可刚进巷子,就恨不得立马退回去了。

只见那一树梅花三点白的小院门口,已经挑起了白灯笼。

闵惟秀心下大骇,那老赵御史,该不会给她一石头给砸死了吧?

她想着,跳下马车,装作买胡饼的模样,走到那阿婆跟前问道:“阿婆,这大正月的,怎么有人家中做白事?真是惨啊!”

卖胡饼的老婆子翻了个白眼儿,“赵老抠天天到处骂人,这下好了,被强人给杀死了。你不知道,那日我在他家门口掰了几支梅花插瓶,好家伙,追着我骂了一天呐!”

闵惟秀心中咯噔一下,赵御史竟然是被杀的,该不是她吧?

她扔石头之后,人家赵御史还活蹦乱跳的骂了一炷香时间呢!

“天呐,天子脚下竟然有这等事?”闵惟秀接着问道,“是什么时候的事啊?怎么杀的?”

老婆子瞧着闵惟秀一脸好奇之色,嘿嘿一笑,“小娘子也是同道中人!昨日的事,他去市集里买肉,不知道怎么地,同那屠夫吵了起来,屠夫一恼,就捅了他三刀。等开封府来人的时候,赵老抠已经断气了,那个屠夫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不是她!闵惟秀松了一口气。又不禁同情起小赵御史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让他成孤儿。

“走吧,安喜,咱们回去了。”闵惟秀说着,分了几个胡饼给安喜,就准备坐马车回去。

赵御史死了,她的计谋胎死腹中,只能够去酒楼传唱她阿爹的光辉事迹了,虽然有自吹自擂的嫌疑,但是聊胜于无吧。

她可不想再去找一个御史,她信任小赵御史的正直,才来这里的,若是换了旁人,抓住这个机会,栽赃陷害她阿爹可咋办?

“惟秀,你怎么在这里?”闵惟秀刚说完,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她抬头一看,那亲王的气派差点儿没有刺瞎她的眼睛。

“姜砚之,你带这么多人出门做什么?过了啊,过了啊!”

好家伙,平日里姜砚之出门,就是前呼后拥的,今儿个更是夸张,侍卫的数量多了一倍有余,这么一条窄巷子,被他的人一站,简直都堵住了。

姜砚之也嫌弃的看了身后一眼,“别提了,都是我阿爹,说我经常遇到危险,非要给我这么多人,走到哪里跟到哪里的,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儿了。”

闵惟秀仔细的看了看,新来的那些人,以一个目中精光闪现,高大威猛,两边太阳穴微微外凸,一看就是一群不可多得的好手,虽然比路丙差了些,但是作为普通侍卫,已经很不错了。

官家因为知晓柴皇后不是自杀的,终于想起姜砚之这么个儿子了么?

闵惟秀不知道为何,觉得心中有些不舒服,忙岔开了话题,“你来这里,为了赵御史的案子么?”

姜砚之点了点头,一下子高兴起来,“嘿嘿,惟秀,我阿爹让我一肩挑两头,大理寺和开封府的案子,我都能管啦!这赵御史嘴欠,周围谁人不知,谁人不晓,那屠夫怎么就突然暴起杀人了呢?”

“御史的死,通常都有大问题。”姜砚之说着,得意洋洋的摸了摸自己并不存在的胡子。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凑到了姜砚之耳边,说了前几日她来扔石头的事情,当时赵御史一直骂一直骂,她也没有在意,现在想来,当时赵御史说的什么,说他绝对不会把嘴给闭上的……

姜砚之一听,全身都是劲儿了,“走,咱们去问问看,看赵御史发现了谁的秘密。”

御史专门揭黑,又嘴欠得要命,一旦参起人来,都死咬着不放,不让人家破人亡不罢休,这些年被人莫名其妙弄死了的,也不是没有。

“你稍等一下。”闵惟秀说着,走到马车跟前,安喜快速的帮她整理了一下衣衫,将头上那些华丽的首饰去掉了一些,整个人变得素雅起来。毕竟是去吊唁查案的。

两人往那门口一站,一个面无表情的小郎君便迎了上来,他笔直修长,像是那南山上的一支青竹,“三大王,家父之事有劳了,赵某有要事禀告。”

他说着,看了闵惟秀一眼,又立马收回了目光。

这个应该就是日后名震天下的小赵御史了吧,闵惟秀想着。

姜砚之点了点头,依旧是先上香,然后再看尸体,这一套流程,他同闵惟秀都再熟悉不过了,估计这个世上,除了抬棺材的轿夫,就是他们两个参加的葬礼最多了。

闵惟秀伸头一看,那天还活蹦乱跳的赵御史,已经躺在这里一动也不动了,额头上被她用石头砸的伤尚未好。刀伤捅在腹部,如今被厚厚的寿衣给遮住了,根本就看不出来。

姜砚之并未多看,因为赵御史的死,是众目睽睽之下,没有什么可疑之处。

小赵御史见状,引了闵惟秀同姜砚之进内室,姜砚之的侍卫实在是太多,只有路丙进来了守着门口,其他的人,只能在巷子里等着。

小赵御史二话不说,先拿了一个圆滚滚的带血的纸团出来,“这是三日之前,我阿爹遇袭,贼人写的纸条儿。”

闵惟秀强装镇定,小赵御史慧眼识人,应该不会把他爹的死,同这个纸团联系起来吧?

“这上面是要揭发武国公贪污罪行。三大王请看,这上面的字写得歪歪扭扭的,就这么几个字,竟然还有别字,纸条上有油污,我怀疑是那个屠夫,给我阿爹的第一次警告!”

闵惟秀僵硬在了原地,小赵御史,你就是这样名震天下的!

什么字写得歪歪扭扭的,那是她故意隐藏自己的笔迹好吗?纸上有油污,那是她写之前,又吃了点肉干……

“所以,你父亲当时查的是同武国公有关的案子么?”

姜砚之憋住了笑,认真的问道,顺带着安抚了一下已经炸毛的闵惟秀。

小赵御史摇了摇头,“不是”,他说着,又压低了声音,“我阿爹在查吕相公养外室生子之事!”

第二百零五章 你敢捅破天吗

闵惟秀差点儿没有跳起来,之前他们去樊楼查案,听闻吕相公府人请包打听去查吕相公外室之事,因为同命案没有什么关系,便没有在意。

现在小赵御史一说,难不成确有其事?

闵惟秀想了想平日吕相公君子端方的模样,顿时觉得,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姜砚之深深的看了小赵御史一眼,摇了摇头,“这养外室,并非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就算你爹拿了真凭实据去参吕相公,那官家也不过是斥责他内闱不修,罚俸警告,甚至旁人还会多赞一句文人风流。”

小赵御史在撒谎,这个事情的分量,根本就没有重到吕相公需要买凶杀人的地步。

一旁的闵惟秀见小赵御史神色淡定,好奇的问道:“是因为我在这里,你才不方便说么?”

小赵御史顿了顿,“和你没有关系,那个纸条说你阿爹的事情,也全都是假的。自从我爹被你爹打了之后,他便发誓,掘地三尺都要挖出武国公的丑事来。只是可惜了……”

“那张纸条上根本就是假的,想要借着我爹同武国公之间的过节,让他激动的去参人,结果却发现武国公不但没有贪污,反而是自掏腰包补贴战士遗孀。”

“分明就是有人假意打压,实则是蓄意吹捧,这等拙计,只有三岁小童才想得出来,我们又岂会上当!”

闵惟秀如遭重击,她这么完美的计策,哪里幼稚了!

这小赵御史说话,简直气死人了!

她哪里知道,老赵御史小肚鸡肠,早就把她阿爹查了个底朝天了,早知道就换一个旁的御史了,譬如上次见过的那个死了儿子的张御史……

姜砚之摇了摇头,“你不要岔开话题,你阿爹到底查的是什么事?”

小赵御史手心紧了紧,“寿王殿下,下官只问你一句,你可敢将这天捅破一个窟窿?你若是点头,那下官便说,你若是摇头,那就只当我查的是吕相公的事。虽然我阿爹已经不在了,但是我赵清平,便是全家死光了,也要查清真相。”

他说着,双眼泛红,眼中却闪着坚定的光。

姜砚之笑了笑,“我这么些年,捅的窟窿洞还少吗?”

小赵御史终于下定了决心,走出门外去看了看,见到路丙守在门口有些迟疑。

姜砚之忙开口说道,“无妨。”

小赵御史把门一关,快步走了过来,低声说道,“三大王可知我大陈朝廷靠什么为生?”

“田地赋税,盐铁酒专权,这些都归三司以及户部管辖,乃是我大陈朝的钱袋子所在。”这一点不说姜砚之,闵惟秀也知道,因为前不久在韩昀的案子中,她就听姜砚之解释过一遍了。

韩昀的父亲,便是新上任的副三司使。

小赵御史点了点头,幽幽的说道,“若是这钱袋子破了一个洞呢?”

小赵御史的声音十分的好听,虽然他还年轻,但是却声音低沉又稳重,轻时宛若羽毛挠心,重则犹如泰山压顶。

姜砚之脸色一变,“你阿爹查的是三司?”

“正是!我阿爹查的正是如今的三司使余丞。这事儿,还要从早前说起,大约一个月前,我阿爹收到线报,说是吕相公在眷尾巷里养了一房外室,生了一个儿子如今已经五岁有余。”

“我阿爹平日里并不爱查这些个风流韵事,尤其是祸及家人之事。但是吕相公实在是太过完美,好不容易寻到这么一点破绽,便想着看看能不能作为突破口,牵扯出更多的事情来。往往一些大人物,就是在这样的小细节上落马的。”

小赵御史说着,神色紧张起来,“一开始并没有发现什么奇异之处,那外室姓阮,并非年轻小娘子,而是一个中年妇人。吕相公甚少过来,她也不争不闹的,而且吕相公夫人,早在五年前就知晓了,他们三人,相安无事。”

“但是后来,查得越深,就发现了越多的问题。大约在六七年前,有一位姓关的御史,曾经交给吕相公一本折子,那时候吕相公坐次席,管着御史之事。那折子是关于京中一个贵人贪腐之事的,折子交给吕相公没有多久,关御史就在家中上吊自尽了。”

“后来的事情,你们也瞧见了,吕相公从来都没有提过任何关于贵人贪腐之事,他把那个折子给扣下来了。就在那事儿不久,有人就给吕相公送来了阮氏。”

姜砚之听着心中直打鼓,又是吕相公,又是三司使,这是真的要把天捅一个大窟窿啊!

若是小赵御史说的是真的,他这回要惹的祸,他爹都兜不住啊!

但是姜砚之的心并没有动摇,国之蛀虫,当然应该捏死。

“那阮氏的身份有问题?”姜砚之敏感的说道。

小赵御史一听,心中轻松了不少,听闻三大王同闵惟秀都不太着调,如今看来,起码不是真纨绔。

“那阮氏早年同吕相公有情,只不过门不当户不对的,她便嫁了人,后来又成了寡妇。吕老夫人管家甚严,自然是不可能让这样的人进门,便是做妾也不行。她先头里生了一子,原本不想做外室耽误儿子前程,可就在那节骨眼儿,住进了吕相公在眷尾巷的私宅中,一年之后,还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肯定是有人拿了阮氏来贿赂吕相公,让他压下了那封奏折。我阿爹当了多年御史,一下子就感觉里头有大鱼出没,能够同吕相公做交易的人,那人得是什么身份?”

“奏折没有了,关御史的家人也一早就外放了,我阿爹多方调查,终于寻到了以前给关御史赶车的车夫。车夫说那会儿关御史经常去三司门口。我们循着这条线索一查,竟然发现阮氏的儿子,在五年前,成了酒务,不光如此,阮氏的夫家朱家,成了八仙楼后头的东家……”

大陈朝的酒乃是官酿,酒曲专营是一项重要的收入,而管着这档子事的酒务,乃是一个大大的肥差。八仙楼是七十二正店之一,同樊楼一样,可以供应酒水,还能够自己酿酒。

第二百零六章 姜砚之的春天

有了酒务在身,这朱家就真是一头猪,那也是站在风口上,能飞天的猪。

“吕相公同三司使余丞都从中得好处么?”姜砚之沉吟了片刻,问道。

小赵御史摇了摇头,“我阿爹才刚刚查到这里,就收到了警告。第一次的时候,是走在路上,差点儿被马车撞了,刚开始我们不觉得有什么,只当是意外;可是就在三日之前,我爹在院中踱步,又被人用石头砸破了头,这是第二次。”

闵惟秀有些尴尬,能不提那个石头了么?

她哪里知道赵御史跟墙角根下蹲着呢!什么踱步,分明是他透过门缝墙缝啥的观察敌情吧?

小赵御史红了眼睛,转念一想,当御史的,早就有了牺牲的觉悟,只可惜他阿爹不是死谏,血溅金銮殿,而就这么悄无声息的走了,实在是让人惋惜。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他感叹道。

闵惟秀咳了咳,看了姜砚之一眼,姜砚之也颇为唏嘘,“赵兄节哀。那吕相公同惟秀家要结亲,我们去查,难免有偏袒的嫌疑,应当避嫌。如此,你去查吕相公,让我来查余丞。”

赵御史的死,吕相公同余丞都有买凶杀人的嫌疑,他们既然是计划好的,那个屠夫早就藏在茫茫人海中,更说不定,已经被灭口了。

这事儿不同于查人命官司,查的乃是这大陈国最有权势的两位大功臣,没有确凿的证据,那是万万不行的,绝非一日之功。

如果说刘国丈是拔了牙的老虎,那么这两位,可是正当壮年的掌权者。尤其是,他们二人,都有贤臣的名声。

吕相公执宰这么多年,公正贤明,又以孝顺出名,当年痛骂武国公的事情,也被认为是刚正不阿。

而余丞则低调了许多,多半你不去三司要钱,你都不会想起这个人来。流水的副三司,铁打的余丞。

大陈国库充盈,税收充足,年年官家都要给余丞记头等功。

三人谁都没有说话,但是只要一想,就明白前路艰难。

小赵御史一拱手,“保重。”

姜砚之点了点头,“你莫要着急,慢慢查,这种事情,非一日能够弄明白的。”

闵惟秀同姜砚之在赵家又待了一会儿,这才浩浩荡荡的出了门,准备回府去。

两人上了马车,姜砚之便笑眯眯的说道:“你之前说,轮到我给你帮忙了,有什么要帮忙的?”

闵惟秀有些沮丧,“你也知道,我阿爹名声不好,但是他当真是一个好人。”

姜砚之伸出手来,轻轻的碰了闵惟秀的头发,闵惟秀伸手一摸,头上便多出来了一根发簪,她的脸一红,“好端端的,怎么送我东西。”

姜砚之点了点头,“好看!我送心上人礼物,哪里需要理由?你阿爹这个事情,最好是顺其自然,咱们选出几个有故事的人,让他们不经意间的透露出来。你想想看,这么多年,这事儿为什么没有传出来?”

“你阿娘阿爹就想不到?他们想得到,但是他们更担忧,会不会当成是收买民心,功高震主?”

闵惟秀一愣,收买民心,功高震主?

他阿爹若是有这个心思,哪里会隐姓埋名,只推说是朝廷给的,分明就是忠心耿耿嘛!

姜砚之笑了笑,“不要生气。咱们着急请功,反倒会弄巧成拙了。”

闵惟秀也想不出更好的来反驳姜砚之,不由得有些气鼓鼓的。

姜砚之伸出手来,戳了戳她鼓起的脸,闵惟秀一时措手不及,泄了气,发出噗的一声,姜砚之实在忍不住,哈哈的笑了起来。

坐在马车外的路丙,听着马车里的笑声,忍不住摇了摇头,这两个人,心是有多大啊!

刚见死人,又说不定要弄死位高权重的另外两个人,竟然还笑得出来……

要不人家是大王同未来的王妃,他却只是侍卫呢?实在是人家天赋异禀啊!

在路丙的胡思乱想中,很快寿王府便到了,路丙远远的一瞧,只见寿王府门口站在一个胖胖的老太监,心中一惊,呼道:“三大王,官家来咱们府上了。”

姜砚之一愣,一头雾水,“我爹来做什么?这还真是破天荒的头一遭啊!”

待马车停稳了,闵惟秀原本不想下去,但是那公公已经走了过来,瞧见了她,“三大王,闵五娘子,你们可算是回来了,官家等了好一会儿了。”

闵惟秀瞧着他笑得一脸的老褶子,有些不适应的摆了摆手,“姜砚之,我还是先回去了,我阿娘还等着我买的吃食呢。”

姜砚之点了点头,派了路丙送她回去,这才进了府。

一进到书房,就瞧见穿着一身便服的官家,他正站在那里,看着墙上的一副画,正是当年临安长公主画的柴皇后的画像。

“阿爹。”姜砚之看了画像一眼,轻轻的说道。

官家用袖子擦了擦眼睛,“砚儿,你这书房灰可真大,都进到阿爹的眼睛里了。”

姜砚之往后跳了一跳,结结巴巴的说道,“你你你……你不是我阿爹!我阿爹从来都是大吼一声,姜砚之!”

砚儿?你咋不叫之儿呢!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官家差点没被他气死,白了他一眼,“姜砚之,你反了天了,我不是你爹,谁是你爹!”

姜砚之瞧着他隐隐约约暴起的青筋,拍了拍胸口,“你是我爹!阿爹你知道的,我能瞧见妖魔鬼怪的,还以为是哪个讨嫌鬼,装成我爹的样子来骗我。你说话怪怪的,我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

官家一听,不由得心酸起来,从小到大,姜砚之都调皮捣蛋的,见面多是斥责,这孩子这么些年吃苦了。

“你这孩子,受苦了,你瞧,都瘦了!”官家鼻头一酸,伸出手来,一把拉起了姜砚之的手。

捏了捏,这白嫩嫩的,跟大猪蹄子似的,实在是对不住他说的那个瘦字。

姜砚之又是一惊,他爹莫不是丹药吃多了,不正常了啊!

“阿爹啊,我听闻有番人用琉璃磨镜,老者戴在眼睛上,能目光如注,看清真相……”

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人说他瘦啊,不可能大家伙儿都瞎了,只能是他阿爹瞎了。

官家对着姜砚之的脑袋就是一巴掌,咆哮道:“姜砚之!”

第二百零七章 爹你早点醒多好

官家虽然年迈,但是毕竟也是在战场上摸爬滚打过的,中气十足,这一吼,挂在墙上的那卷画也跟着震了震。

“砚之啊,你小的时候,看见鬼害怕么?”

官家心中一软,开始懊恼起来,这可是阿蚕和他唯一的后嗣啊!他这些年,一直错怪了阿蚕,也没有特意的照看姜砚之,等他日升天入地,都没有脸见阿蚕。

他想着,仔细看起姜砚之来,他的鼻子很挺,像阿蚕;眼睛很大,不对,眯着眼睛看不出来大不大,眼睫毛很长,像阿蚕。耳垂很厚,一看就是有福气之人,像他。

姜砚之眨了眨眼睛,“刚开始年纪小,不害怕,只当别人都能瞧见呢!后来长大了一些,懂事了,反倒是害怕起来。尤其是宫中西北角里吊着的那一只,舌头都伸到地上了,特别的吓人!”

官家摸在姜砚之头上的手一抖,艰难的说道,“朕的宫中?西北角?有一个吊死鬼?”

姜砚之点了点头,“当然有,是一个小太监,特别惨,每天晚上都要去那颗歪脖子树上吊死一次……阿爹你想若是想看,我可以分一些牛眼泪给你,一摸在眼睛上,就能够瞧见了。”

“就是我那牛儿,越来越不听话了,以前随便讲个悲惨的故事,它就流泪。现在听得多了,不好听的,它不但不哭,还哞哞哞的叫,嘲笑讲故事的人!所以这牛眼泪,那是越用越少了。”

官家越发的心疼,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他的儿子已经跑过了黄河,又跨过了长江,歪到天际去了啊!

姜砚之说着来了劲,官家以前可是从来都不听他说这些怪力乱神之事的,一张口,便是一通斥责。

“阿爹,说一个你不知道的,去年夏日的时候,你福宁宫的门,是不是经常嘎吱嘎吱的响,你还让人换了一个新的,才不响了?”

官家回想了一下,的确是有这事儿,那会儿他夜里看折子,门老响,烦死个人了。

“哈哈,其实那会儿,那里站着一个娘子,在那里跳舞呢!嘴巴摸得红红的,眉心还有一颗红痣,她跳完之后,等着你打赏,半天不见动静,愤愤的捶了一下门,就跑走了……后来我悄悄的烧了纸钱给她,她就消失了。你还当是换了门有用,其实不是啦!”

官家汗毛根根竖起,他想起来了,几年前,他的确有一段时间,十分的宠爱一个宫人。宫人善舞,视财如命,经常索要打赏。后来渐渐的他独宠林娘子,就忘记了那人,不久之后,皇后提了一句,说她生病没了。

他唏嘘了一番,倒是也没有放在心上,没有想到,竟然阴魂不散!

“砚之啊,你有空,多来宫中陪陪阿爹,阿爹年纪大了,一共只得你们兄弟三人,偏生你们一个个不争气,到现在都没有给我生出一个大胖孙子来。”

官家心中暗自下了决心,一定要早些把姜砚之揪到宫中去,让他把所有的鬼都找出来,然后请大师来一一超度!

不然的话,实在是让他心中有阴影!

其实早年被姜砚之差点儿没吓死的那次,他便偷偷请了人来瞧,可没有想到,那些都是没有真本事的,竟然没有消灭光!

还是儿子靠得住啊!

这样想着,官家瞧着姜砚之越发的亲切起来。

“你阿娘以前,也跟你一样,上蹿下跳的,做了皇后之后,才稳重一些。”他想着,又提起了柴皇后。

姜砚之脸上的笑容一下子没有了,有些沉闷的说道,“我只见过画像。”

官家心如刀绞,吸了吸鼻子。

“砚之,你不要怪阿爹,不让你重新记在你阿娘的名下。阿爹也有不得已的苦衷,这天下说是我们姜家的,但是我们得靠士族治理天下,一个人单打独斗走不长远。想要马儿跑,就得让马儿吃草。”

“你大兄那个人,是阿爹亲手教导出来的,他性子醇厚,聪慧贤明,虽然有些软弱,又过于重感情,但是做一个守成之君,是没有问题的。砚之你从小,就不喜政务,只想断案,有你大兄在,你可以一直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姜砚之点了点头,“阿爹,我觉得大兄很好。”

他本来就没有意愿要做皇帝,你想想看啊,他同闵惟秀一起住进了皇宫里。

那不是早朝的时候,一天死一个,一天死一个,死着死着,就没有人做事了!

官家欣慰的拍了拍他的肩膀,“阿爹已经同武国公府商议好了,等你二哥大婚之后,就让你同惟秀成亲。”

姜砚之一跳三尺高,眼睛都亮了,“阿爹!这可是真的?太好了!我二哥真的很着急要成亲呢!”

他说着,恨不得二皇子明日就娶妻,这样他就可以快点娶闵惟秀了!

官家翻了个白眼儿,心中感慨,这孩子真是单纯,这副傻样子,就像是当年他初见阿蚕一样。

“你都是要成家的人了,要稳重一些。你阿娘当年的嫁妆,大部分都被火烧掉了,还有一部分,我存着,到时候,都给你。”

官家说着,看了一下姜砚之的屋子,雕梁画栋的,书很多,架子上也摆着一些古玩,但算不得什么值钱玩意儿。

“惟秀福窝窝里长大的,临安又只有她一个亲女儿,陪嫁肯定不少,等她嫁过来了,你可千万不要露怯,丢了阿爹的脸面。阿爹内库里银钱不少,赶明儿让人送一些来。”

姜砚之乐开了花,不管是有人给他阿爹下降头也好,还是他阿爹积累了十几年的父爱突然爆发了也好,他只想说,爹啊,你咋不早点幡然醒悟啊!那样我的幸福日子也能够来得早一些啊!

官家看着姜砚之高兴的样子,自己也高兴起来,这小子就是这样,傻乐呵的,带着别人也觉得松快起来。

“上次韩韵的事情,你办得很好。你给阿爹上的折子,阿爹也觉得不错,但是朝廷给他道歉,到底有些伤脸面。阿爹给他重新封了官儿,也算是弥补了。韩副三司使家中办宴会,你便代阿爹去道喜吧。”

第二百零八章 为什么我家这么幸运

福星高照,莫非今年终于照在他头上了?

官家走了之后,姜砚之乐得让路丙取酒来,自斟自饮了一杯,全身都舒坦了。

他替韩昀不平,人家好好的一个高榜进士,平白无故蒙冤受屈耽搁了五年,日后仕途也蒙阴,审案的开封府同大理寺怎么着也得担负起责任来才对。

于是他慷慨激昂的上了一封折子,这么些天都毫无动静,万万没有想到,今日竟然有了个好结果,虽然名誉难以恢复,但是得了实惠,总比啥都没有强!

再说了,韩家的宴会啊,他正是要去查三司使。平日里同他们又无往来,这不是得来全不费工夫?

韩副指挥使在三司位高权重,指不定不光余丞会去,就连那姓朱的酒务,都能够瞧上一眼呢。

……

话说人一高兴起来,时间就过得飞快。转眼又是一日。

姜砚之睡得日上三更,又择了一件绛紫色的长袍,对着那铜镜一瞧,嘿,这是谁家的气派小衙内!

他正了正发,挺了挺胸膛,又将闵惟秀送他的肉干往袖袋中藏了几根,在原地跳了几跳,见不会掉出来,这才放心大胆的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出了门。

正所谓春风得意志气高!

话分两头说,那厢韩副三司使府上张灯结彩好不热闹,这府上有三喜,一喜韩老夫人,也就是那韩昀的祖母今儿个八十大寿,人到七十古来稀,这活到了八十岁,应了一个寿字;

二喜韩副三司使调回京城,一来就位高权重,成为这开封府新晋的实权人物,应了一个禄字;

三喜韩昀多年含冤,一朝得雪,那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韩家早听到了风声,官家应了三大王的请奏,要给韩昀封官,正是应了那个福字。

若是以笑的时候,嘴巴咧开多大,来说明一个人开心不开心,韩副三司使觉得自己个的嘴,能够咧到后脑勺上去!

韩家乃是大族,一大早来贺寿的人,便踏破了门槛儿,有那姻亲族亲,更有那三司同僚,好不热闹。

姜砚之有心查案,来的时候尚未有什么贵人前来,韩副三司使正拍着韩昀的肩膀,小声的同他说着话儿。

韩昀今日穿了一件蓝色绣祥云纹的长袍,那精神头与往昔不可同日而语,隐隐约约的能够瞧见他当年金榜高中时的那股子意气,不过整个人经过打磨,倒是内敛了许多,不似一般衙内的猖狂。

姜砚之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他就是担心,五年的悲惨生活,让韩昀丧失了斗志,那边是大过了。

韩副三司使瞧见了他,欣喜的走上前来,“三大王!”

韩昀亦是一拱手,“恩公,怎地闵五娘子没有一道儿来。”

韩副三司使责备的看了他一眼,“什么闵五娘子,那是未来的寿王妃。”

闵惟秀要当寿王妃的事,开封府已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毕竟姜砚之就差挑着爆竹敲锣打鼓,四处宣扬了。

姜砚之一听,得意的挺了挺胸膛,要不人家能够做到副三司使呢,多会说话,多有眼力劲儿啊!

“惟秀要来么?”

韩副三司使笑了笑,“下了贴子,说是准来。”

姜砚之顿时懊恼起来,早知道,他就去等闵惟秀了,只不过现在认错还不迟,他想着,先是上前给韩老夫人贺了寿,又给了韩昀要封官的准话,然后立马转身,“本大王去门口帮你迎客。”

韩昀一惊,要说话,韩副三司使对着他摇了摇头。

姜砚之舔着一张脸,站在韩家的大门口,那来的宾客,都有些莫名其妙的,莫非他们走错了,这不是韩家,这是三大王府?

韩家也没有小娘子啊,三大王这么献殷勤为哪般啊?

三大王要迎客,韩副三司使索性领着韩昀也一道儿站到门口来,不一会儿,来了一个穿着枣红色袍子,唇红齿白好不俊俏的小郎君,姜砚之皱了皱眉头,“那个是谁?”

长得这么好看,万一惟秀看上了怎么办!

韩副三司使轻轻的说了一句,“这是八仙楼朱家的,朱酒务。”

姜砚之眼睛瞬间亮了,这不是关键人物么?他想着,冲着那朱酒务笑了笑。

朱酒务受宠若惊,立马舔着脸跑了过来,“小的朱刚强见过三大王!早就听闻三大王美名,今日一见,三大王果然是人中龙凤,风采卓绝!”

姜砚之的嘴角抽了抽,这哥们看来是辜负了家中期望,不光是长得不刚强,就这伏低做小的劲儿,也不刚强。

这给人的感觉,就是偶有一日,遇见天女下凡,问,美人姓甚名谁?答,村东头二狗蛋子……扫兴扫兴!

朱酒务见姜砚之不大感兴趣,眼珠子一转,又对着韩副三司使一通马屁乱拍,这才离去。

姜砚之瞟了他一眼,又盯着来人的方向看,一瞧见那华贵得不行的马车,立马冲上前去,“惟秀!”

说着激动的伸出了手,一把抓住了车中人的手,“我扶你下车,小心一点。”

闵惟秀看着面色铁青的临安长公主,咳了咳,“姜砚之,你抓着我阿娘的手作甚?”

姜砚之一个激灵,天了噜,岳母大人竟然也来了,他心中打鼓,脱口而出,“我当然是扶我岳母大人下车了,知晓您要来,砚之早就在门口候着了,路丙,有没有眼力劲儿,还不快把那下马凳给搬过来。”

路丙无语的搬过了凳子,三大王你的脸呢?

三大王浩浩荡荡的侍卫群也都不忍直视,怎么办,我家主子没脸没皮的!我们也不好意思长脸皮了!听说兰陵王的军队都戴面具,路侍卫啊,咱们能够每人也戴一个不?实在是担心有朝一日,没脸见人啊!

临安长公主都被他逗乐了,“你倒是机灵!日后别动手动脚的!”

姜砚之舔着脸,“您说得是,小心小心。”

待众人都进了府,临安长公主便进屋同韩老夫人说话去了,姜砚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子,将闵惟秀拉到了一边,“你阿娘怎么来了,还把你四姐带来了。啧啧,你没有瞧见那群人瞧见你四姐的样子。”

闵姒颜色太过出众,临安长公主甚少带她出门。

闵惟秀摇了摇头,“我也不清楚。大约是想带我四姐来见识一下,顺便多相看相看。我阿娘最近都忙着给我四姐说亲呢!”

姜砚之一听,也不多提,悄悄的指了指那朱刚强,“看到了么?那个穿红袍子,长得跟猪头似的,就是那个朱酒务。”

第二百零九章 为什么我家这么倒霉

闵惟秀放眼一瞧,那朱酒务正站在一个小凉亭子中,同一个穿着绿袍子的人说着话儿,原本还有说有笑的,突然变了脸色,争吵起来。

“那个穿绿衣衫的是谁?”

姜砚之摇了摇头,“不认识。惟秀啊,你觉得那个朱刚强长得好看吗?”

闵惟秀觉得自己的耳朵怕不是得道成仙了,要不然,他怎么就听出了酸臭味儿呢?

“有什么好看的?这种绣花枕头,还禁不住本娘子一棒子!”

姜砚之放了心,“就是就是!惟秀好眼光!”

闵惟秀懒得理会他,竖起了耳朵想要听朱刚强在同那人说什么,但是听了半天,只模模糊糊的听到几个字,“他说游船……汴水……旁的就听不清楚了,咱们走近一些去听听。”

姜砚之正准备迈开腿,就听到身后一声轻唤,“砚之。”

他回过头去一瞧,只见太子殿下站在那里,身边还跟着同他形影不离的三大王。

姜砚之裂开嘴一笑,高兴的说道,“大兄,你怎么来了。”

太子松了一口气,有些别扭的说道,“你二哥也来了。”

姜砚之一瞧,只见二皇子正同韩副三司使说着话儿,同他一道儿的,还有三司使余则。

今儿个是什么好日子啊,怎么所有的人都到齐了。

姜砚之同闵惟秀对视了一眼,闵惟秀点点头,就要离开,却被东阳郡王叫住了,她回过头去一瞧,朱刚强同那个在争吵的绿衣人,已经不在凉亭中了。

她想着,抬脚往那凉亭中去,东阳郡王快步的跟了过来,太子殿下则是别扭的拉着姜砚之同二皇子说话去了。

东阳郡王没有说话,闵惟秀忍不住张嘴问道,“郡王的身体可好些了?这凉亭挨着湖,有风,怪冷的。”

东阳郡王笑了笑,“吹吹风,人倒是新鲜一些。还没有恭喜惟秀同砚之。我送你的披风,怎么没有穿?”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她答应姜砚之了,就没有打算同旁人含混不清的,“哦,你那披风,我阿娘穿着比我合适,便送她了。”

东阳郡王哑然失笑,“我阿妹正月十八出嫁,我们府中人丁单薄,到时候还请惟秀去陪陪她。”

闵惟秀听着心中一软,“那是自然的,我阿娘说过几日便要去帮忙打理的。我也会一同过去小住几日,到时候要叨……”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有人大叫道,“不好啦,不好啦,有人落水啦!”

闵惟秀脸色一变,一个翻身,跳下了凉亭,落在了冰面上。

开封府今年冬日格外的冷,湖水已经结了冰,人在湖面行走,毫无问题,闵惟秀努力的控制着自己的力气,万一一个不小心,自己个把冰面给踩破了,救人不成反落水,那就惨了!

等她到的时候,只见有几个拿着钓竿的公子哥儿,尖叫着远远的看着湖面上的冰窟窿。

闵惟秀冲过去一瞧,这里有几个圆圆的洞口,显然是府上早叫人掘好的,用来垂钓的地方。

一个人正躺在冰水之中,他周围的水已经被鲜血染红了,他的双目惊悚的睁开着,闵惟秀在那无神的大眼珠子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这么一会儿功夫,朱酒务就死了。

他们刚想要从朱酒务开始下手查,朱酒务就死了。

闵惟秀想着,伸手一捞,便把朱酒务从水中捞了起来。

此刻周围已经聚集了不少人,闵惟秀一眼就瞧见了,在人群中吓得脸色惨白的韩昀。

她同情的看了他一眼,韩副三司使也是面色凝重,心中哀叹,我们家怎么这么倒霉啊,好好的福禄寿三全的大喜宴,竟然又遇到了凶案!

这朱酒务周身都是血,一看就不是不小心滑落水中淹死的,分明就是有人杀人弃尸啊!

姜砚之此刻已经蹲下身来,仔细的查看朱酒务了,“死因是冰锥入喉,有人用冰凌刺入了他的喉咙,将其杀死,然后抛入湖中。人刚死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因为刚才我们还在凉亭那儿瞧见了他。”

他说着,四下里看了看,然后眉头紧锁起来,最后姜砚之看向了闵惟秀,闵惟秀摇了摇头,“你看尸体的时候,我已经四处看过了,这里并没有一个穿着绿色衣衫的人。”

之前他们在凉亭里看到的只是背影,没有看到正面,并不知道那个人长成什么样子。

时间间隔太短,那个穿绿衣衫的人是凶手的可能性很大,而且在那之前,他们还在争吵。

姜砚之转过头去,看向了韩副三司使身边的余则,他站在那里不悲也不喜,面无表情,好像眼前根本就没有躺着一具可怕的尸体一般。

看到姜砚之看他,他也看了过来,然后轻轻的点了点头。

“诸位,可瞧见了之前在凉亭里,有一个穿着绿色衣衫的人,同朱酒务发生了争执?”

人群中乱糟糟的,不一会儿,就有一个穿着粉色衣衫的小娘子小声的说道,“你……你说的是这件绿衣衫么?我在那边的老松树上捡到的,不知道是谁扔在那里挂着。”

姜砚之脸色不好起来,这凶手分明就是有备而来。

若是他穿了两件袍子,杀人之后,将那绿色的衣衫脱掉了,现在他们根本就没有办法查清楚,到底他穿了什么颜色了。

那么多达官贵族,朱酒务在其中,不过是一个小人物,注意他的人不多,是以除了闵惟秀同姜砚之,还真没有人注意到,他同人在凉亭中发生了争执。

姜砚之接过那袍子一看,叹了口气,同他想的一样,凶手十分有经验,这血衣上不光是有喷溅的痕迹,内侧还有擦拭的痕迹,他已经将脸上身上溅上的血迹全部都擦掉了。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宴会不得不早早的就结束了,开封府将那尸体收了回去,待仵作查看登记造册之后,方能让朱家人给领回去。

闵惟秀看着渐渐散去的宾客,轻轻的拽了拽姜砚之的袖子,“凶手是个狠角色,能够用冰凌刺准人的喉咙,可不容易。他既然这么厉害了,为何又要在宴会杀人,还杀人抛尸在这么明显的地方?”

姜砚之抿了抿嘴唇,脸色更加难看了几分,“有人在警告我们,要我们闭嘴。”

第二百一十章 八鬼过海(一)

赵御史查这个案子,死了。

现在这个案子的线索朱酒务,也死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都前所未有的凝重起来。

闵惟秀迟疑了一下,到底没有说出东阳在“恰好”的时机,阻拦了她一下的事。上次他们查刘侍卫的死,已经证明了,亲蚕宫的事情,是刘国丈做下的,并不是东阳。

“走吧,咱们去汴水旁看看有没有游船。”闵惟秀张嘴说道,继续留在这里,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之前朱刚强同人争吵,她就只是隐隐的听到了“游船……汴水”四个字。

姜砚之点了点头,同闵惟秀一道儿去向韩副指挥使告辞。

闵惟秀走近一瞧,只见临安长公主正意味深长的看着她,闵惟秀一个激灵,她差点儿忘记了,今日她阿娘可是带着闵姒也来了。

“砚之要带惟秀去哪儿?”

姜砚之笑了笑,“我们打算去汴水游船。”

临安长公主拍了拍闵姒的肩膀,“你常宅在闺中,今日难得出门,同惟秀一道儿去玩罢。”

韩副指挥使一听,立马说道,“我家韩昀也该放松放松,就拜托三大王了。”

一直到四人都坐上了马车,闵惟秀都没有回过神来,这是啥玩意?

闵姒同韩昀在相亲?

娘啊,她同姜砚之是去查案的啊!咱还带了两个相亲的。

你瞧那韩昀,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正襟危坐,再瞧那闵姒,双耳通红,简直要滴出血来,这是啥,拉郎配啊!

姜砚之见气氛实在是尴尬,咳了咳,“这汴水的小花艇特别多,不少小郎君小娘子都结伴游船,还有花娘弹琴……韩兄可曾去过?”

韩昀一听,眼睛都红了,“我曾经同刘小娘子去过……”

马车里的气氛更加怪异了,你同刘小娘子去过……刘小娘子已经死了。

你现在要同闵四娘子去……闵四娘子她不想死……

闵惟秀一见,忙补救道:“阿姐,说起来夏日的时候,我同三姐坐船抓鱼儿玩,你总是坐在岸边抚琴。”

闵姒低着头轻轻的说了一句,“嗯,因为我一上船就头晕。”

擦!

闵惟秀也无话可说了,马车里的气氛又诡异起来。

闵惟秀深深的感激上苍,幸亏她不管是哪辈子,都没有相过亲。

好在马车很快便到了汴水旁,闵惟秀率先跳下了马车,深吸了一口气,一股子凉气上脑,让她整个人都舒坦起来。

同闵惟秀印象中的情形不同,今日汴水旁边,十分的冷清,别说游船了,就是那一旁的八仙楼,都门前冷落鞍马稀的。

这实在是不太正常,八仙楼可是七十二正店之一,里头酿的醉八仙,乃是京中名酒之一。

姜砚之也有些莫名其妙的。

“走,咱们先去八仙楼吧。”

韩昀一听,有些不好意思,“之前去我家做客,还没有来得及上菜,就……这一顿一定要我来请。”

姜砚之也不推脱,往了水面一眼,水波荡漾,迷雾蒙蒙,那天好似要塌下来了一般。

他皱了皱眉头,走进了八仙楼。

闵惟秀好奇的四下看了看,她平日里多去樊楼,这八仙楼倒是头一回来,不一会儿,就有小厮引了众人进雅室。

那小厮一双眼睛滴溜溜的转着,笑道,“诸位瞧着面生,乃是头一回来吧?我们这八仙楼啊,能观水看雾,跟仙境儿似的,旁的地方,可没有这个景儿。”

姜砚之扔出了一个荷包,那小厮一拿,欣喜异常,越发殷勤。

“一会儿我们想要坐船,怎么瞧这水上,一条船都没有?”

小厮一愣,神秘兮兮的说道,“您没有听说过我们开封府的八大传说?这其中之一啊,就同我们八仙楼有关系!”

闵惟秀一听,来了兴致,“什么传说,完全没有听过。”

说来也是怪事,他们四个可都是在开封长大的,八仙楼就算没有来过,那也是耳熟能详的,竟然不知道有什么传说。

小厮来了精神,把手一拍,从兜里掏出一个板儿,啪的一打,“客官,您听好了!”

闵惟秀满头黑线,这小厮到底一天要跟多少客人说这事儿啊,都成说书的了。

“这个传说,同我们酒楼的名字有关。传闻每隔十年的正月初五夜里子时三刻,八仙都会从天而降,驭使着一条有两层楼高的游船游览汴水。您刚才进门的时候可瞧见了,咱们这八仙楼气派不气派?这可是照着那仙船造的。”

“一开始的时候,八仙楼还不叫八仙楼,叫做八家楼,平平无奇的,在这开封府中,默默无闻,眼瞅着就要关门大吉了。我们的东家,就是如今东家的父亲,半夜里伤心难过,就坐在汴水旁饮酒,不料大雾之中,灯火通明,丝竹声起,好不热闹。”

“东家惊讶无比,却瞧见一艘大船停在了他的面前,一个小仙童走了下来,说他是有缘人,八仙闻到了他酿的酒香,想要尝上一尝,渡他成仙。我们东家迷迷瞪瞪的就上了船,将酒楼里的酒带了两坛子上去。”

小厮一说,板儿一打,“那坛子盖一揭开,当真是酒香四溢,沁人心脾。八仙畅饮,不一会儿,竟然就醉了。要不我们楼中美酒,为何要叫醉八仙呢?那真是厉害到连神仙都要喝醉啊!”

“这得道成仙,本是好事,但是我们老东家舍不得家中老小,那是宁做凡人,也不做神仙,乘着八仙睡着了,竟然偷偷的跳下了汴水,一路游了回来。这正月里的水,得多凉啊,我们老东家回到家中,关着门一连画了一个月,终于将那仙船画了下来,又寻了工匠造成了今日的八仙楼!”

“打那之后,不知道有多少求仙问道之人,每到正月初五,就来这汴水旁边候着,想要一睹仙颜,只可惜,这么些年,仙船再也没有靠岸过,因为这岸上没有有缘人啊!”

“客官您问,今日为何水面无游船,那当然是因为今日有仙船出没,这凡人当然是不敢随意下水,怕惊扰仙家呀!”

闵惟秀听得索然无味,现在开封府里的酒楼都竞争这么激烈了么?

白瞎了姜砚之打赏的金银了。她正想着,就看到闵姒亮晶晶的双眼。

姐啊,你长得一看就是凡间真绝色,肯定不能当神仙的!

第二百一十一章 八鬼过海(二)

闵姒长得好,但是平日里总是低着头,双眼也不敢直视他人,白瞎了她的美貌。

如今的她双目中好似有点点繁星,期待的看着那小厮,仿佛在问,下文呢?后面的呢?

那小厮双眼发直,脸色通红,看得口干舌燥,闵惟秀瞧着无语,一把抢过他手中的板儿,到他的耳旁可劲的一打。

小厮猛然醒过神来,“抱歉抱歉,小的这就去传菜。”

说完赶忙跑了出去。

姜砚之一脸茫然,“传菜?传什么菜?我们都没有点呢!要不这八仙楼比不过樊楼呢,都是啥玩意啊!讲了个不着四六的故事,然后人就跑了?”

“四姐,你别听他瞎胡诌。他们楼里的酒,要是神仙都能喝醉了,那凡人喝了,还不爆体而亡,醉死了!还有咱们就在这汴水边上,这八仙楼前头就是一个小水洼洼,划划小舟就算了,两层高的大船,怎么可能开得过来?”

“他们老东家,不就是那朱酒务他爹么?我在开封府里看过卷宗了,那人是大冬天的非要逞英雄,在湖中游泳,给淹死了。还画一个月呢,鬼画符还差不多!”

“若真有仙船来,咱们这样的人家会不知道?早就派重兵守着,不说把神仙老儿抓下来,怎么着也得抠出几颗不死金丹之类的来吧?”

闵惟秀噗呲一笑,可不是姜砚之说的这个理儿么?

秦始皇多厉害的人物,也想长生不老;天宝女帝她爹,千古一帝,多么英明啊,不也成日里磕金丹……

若是有长生之道摆在眼前,别说仙人坐的游船了,他就是坐的飞船,官家也能够用箭把他射下来。

“四姐,你别听姜砚之的,那小厮就是说了故事,传说吗,随便乱说的才叫传说,真实的事情那叫史实。”闵惟秀踩了姜砚之的脚一下。

姜砚之一个激灵,立马说道,“惟秀说的都对!”

闵惟秀又对他翻了个白眼,闵姒原本闹了个大红脸,见姜砚之一副狗腿子的模样,觉得好笑,这才松快了几分。

那个小厮讪讪的站在门口,“客官,你要吃点什么?”

一行人用完了,今日游船又是断然不成了,闵惟秀果断的让韩昀送闵姒回去,自己个则同姜砚之在汴水边走了起来。

八仙楼小厮的话虽然是吹牛,但是在这么特殊的日子,八仙楼的东家朱酒务,偏偏同人提了游船……总觉得并非是巧合。

传说虽然是胡说的,但是胡说也不是凭空而来的,多少有一些相关联的事情。

冬日里天黑得早,今日又是雾沉沉的天,不多时,就感觉夜幕降临了。

姜砚之在原地跳了跳,从袖子里拿出了一块肉干,递给了闵惟秀,闵惟秀摇了摇头,“咱们回去吧,问了好些人了,他们也啥都不知道。水边风大,别再给冻坏了。”

姜砚之畏寒,鼻子早就冻得通红的了,出来了一天,他们的暖手炉也都没有热气了。

姜砚之摇了摇头,“看到前面有个卖炒栗子的阿婆了么?我去给你买炒栗子吃!”

姜砚之说着,小跑了过去,他们一路上问了许多人,大部分说出来的故事,都同八仙楼的人说的一样,还去寻了那撑船人,撑船人都说今日歇了,若是想坐船,去旁的地方去。

“阿婆怎么就收摊了,我想买两包栗子。”

那阿婆看了看天色,“你们年纪轻轻的,别自己个作死了,拿了栗子早些回去吧。千万不要在子时三刻过来,这船啊,哪里是什么仙船,那是夺命船啊!”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看来找到真正知晓什么事情的人了。

闵惟秀眼珠子一转,笑眯眯的提起了一旁装栗子的袋子,“阿婆啊,我们年轻,力气大,帮你拿回去。我们就是好奇,八仙楼里说的故事,这个世上当真有神仙么?”

阿婆也不拒绝,摇了摇头,“老婆子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见过人,见过鬼,却没有见过神仙。这老一辈的人,不开口,小一辈的人,又都不知道。这八仙楼,还不是七十二正店的时候,不叫八仙楼,叫做八家楼。”

“咱们大陈朝啊,只有那正店能够酿酒,正店又大又好,很快就挤得不少小店无法生存了。这其中有八家小酒楼的东家,就联合起来,开了一家新的酒楼,叫做八家楼。这八家之中,其中有一家人姓朱。”

“这八家楼生意很好,可就因为不是正店,需要去旁的正店买酒,人多客多,却没有什么特色。这八家人于是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他们效仿当年天宝女帝开的知味记,造了一艘两层楼高的大船,想要在船上开酒楼。”

“这事儿一直被藏着,就是因为八家楼想要一鸣惊人。船造了一年,终于造好了。于是八家人选了子时三刻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试航,岂料那船,一去不回头……”

“这事儿啊,知道的人不多。因为当时京城酒楼争得厉害,八家楼怕消息提前泄露出去了,对手要来捣乱,一直都藏得很好,只有半夜才动工。我那儿子,那一天跟着船一道儿离了岸,再也没有回来,我才知道这事儿。”

“后来也有像你们这样好奇的年轻人,想着子时三刻一窥仙船,他们不听老婆子的劝,如今坟头草已经一人高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有鬼啊,他们最不怕的就是鬼了。

只不过,他们不怕,那朱酒务呢?

朱酒务说的是不是这个“鬼船”,这个船到底隐藏了什么秘密,他也不怕么?

见闵惟秀同姜砚之满不在乎,老婆子摇了摇头,又抓了一把栗子,塞给了二人,“快些吃吧,吃了做个饱死鬼也好。见到了我儿子,同他说一声,他老子娘好着呢,不着他惦记,让他来世投一个好胎去。”

说完,老婆子进了自家门,碰的一声把门关上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碰了一鼻子灰,无奈的笑了笑,二人先回了府,沐浴更衣了。

等到时间差不多了,这才带着路丙同安喜到了汴水旁边。

“小小娘,这四周乌漆嘛黑的,水面雾气太大,哪里有什么船,不如咱们先……先回去吧……”安喜哆嗦着看了看四周,乌泱泱的一片,死寂死寂的,明明平日的开封府,到了夜里,到处灯火通明,好不热闹。

闵惟秀没有回话,一阵轻轻的乐声从水面上飘来,越来越近,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安喜一把捂住了自己的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江面上,真的来了一艘大船,上面的旗帜随风作响,上书三个大字:八仙楼。

第二百一十二章 深夜里的船

闵惟秀一惊,在这茫茫大雾之中,竟然真的驶来了一条大船,丝竹声阵阵起,吹的乃是霓裳舞曲,隐隐约约仿佛还能够听到船上小娘子的调笑声。

周围的民宅都紧闭着,灯全都黑了,明明这么吵闹,他们却好似什么都没有听到似的,没有一个人出门。

唯独有一家,在黑暗中格外的显眼,昏黄的灯光一闪一闪的,那个卖栗子的阿婆开了一道门缝,探出一个脑袋来,她的脸藏在阴影之中,闵惟秀看不清楚她的表情。

好似感觉到了她的目光,阿婆啪的一声,将那门关上了。

姜砚之深吸了一口气,“惟秀,船靠岸了,咱们怎么办?”

老实说,他长这么大,经常见鬼,可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诡异的事情。汴水之边若是有这么豪华的大船,他们这些小衙内,不可能一点都不知道。

闵惟秀紧了紧手中的狼牙棒,“你们可会游水?”

姜砚之点了点头,“嗯,自打见过落水鬼,我便下定决心,学会了浮水。”

闵惟秀又是紧张,又是想笑,这个理由很好很强大。

你见了吊死鬼,是不是还要学会怎么上吊不死?还是从此家中不放绳子,腰间不系带子……

闵惟秀从小调皮捣蛋的,武国公经常带着她游水,她是会的,安喜作为贴身丫鬟,要保证小娘不被水淹死,更加是精通水性。

路丙就不用说了。

闵惟秀摸了摸当初胖头鱼给她的鳞片,之前她回家,悄悄的把这个宝贝贴身带上了,她好不容易才重新活一次,还没有改变家人的命运呢,可不想死在了这里。

“走,咱们上船去看看,看看到底谁在故弄玄虚。”

姜砚之手一抖,硬着头皮跟了上去,惟秀想看,他能说不行么?

他心中默念着,我是黑白无常,黑白无常百毒不侵等语句,紧随着闵惟秀朝着那大船走了过去。

船已经靠了岸,就在他们迟疑的一会儿工夫,已经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了一队人,正在排队上船。

安喜瞧见不光是他们排队,轻松了几分,“小娘,说不定这是八仙楼用来揽客的手段呢,你瞧,这么多人都想上去。”

闵惟秀没有接话,姜砚之扯了扯她的衣衫,眼睛望了望地面。

闵惟秀顺着他的视线一瞧,只见那地面上,干干净净的,除了他们几个之外,其他的人竟然都没有影子!

二人沉默着都没有说话,若是她说出来这一点,安喜怕是要吓晕了过去,这可是一条船的鬼。

这一会儿功夫就排到了闵惟秀同姜砚之,一个穿着绿色比甲的小娘子,笑吟吟的问道,“不知几位是哪家的?”

闵惟秀一愣,正在这个时候,她的身后传来了一个急促的声音,“朱家的,我们几个都是朱家的,是朱大郎君请的戏班子。”

小娘子笑了笑,像是默认了他的说法一般,给闵惟秀等人,每人发了一块木牌子,上面写着通红的朱字。

闵惟秀看了他一眼,那个人却是有影子的。

姜砚之还想要多问上几句,不料后头排队的人,已经不耐烦的催促了起来。

等到五人众鬼上了船,那个人却早就不知道钻到哪里去了。

八仙楼的小厮,还有那个卖栗子的阿婆,都没有说错,这船同如今的八仙楼内的构造,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一楼船舱里,乃是普通的堂食,二楼才是雅间。

船十分的新,甚至还散发着淡淡的漆水味儿,夹着腥冷的水气,闻起来让人有些不适应。

闵惟秀同姜砚之默契的走到了那通往二楼的楼梯处,却被人伸手给拦住了,“你们几个是做什么的?东家没有叫,不能上去。”

看到闵惟秀的狼牙棒蠢蠢欲动了,姜砚之赶忙将她拽到了一旁,悄悄的伸出了手指头一指,“惟秀,你看!”

闵惟秀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果断的捂住了安喜的嘴巴。

安喜一脸莫名其妙,“小娘……怎么了?”

只见那门口处走进来了一个穿着枣红色袍子的小郎君,若不是他瞧上去要略微瘦一些,年轻几分,闵惟秀甚至要以为,今日死去的朱酒务,又复活了。

若是她猜得没有错的话,这应该是五年前的朱酒务。可是五年前,朱酒务还活的好好的,这里怎么会有他的鬼魂呢?

在他的身边,站在一个穿着绿色衣袍的男子,朱酒务同他咬着耳朵说着话儿,两人说到有趣的地方,还嘻嘻哈哈的笑了起来。

“那个绿袍子,会不会是今日看到的那一个?”闵惟秀压低了声音。

姜砚之点了点头,“很有可能。”

两人说笑着上了二楼,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看来他们还得想办法去二楼才对。

正发愁间,之前在船下见过的人突然从二楼探出头来,“你们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上来给东家斟酒唱小曲儿?”

闵惟秀的狼牙棒又要蠢蠢欲动了,让她给鬼斟酒唱小曲儿?

她只会斟黄泉水唱镇魂歌!

安喜见闵惟秀铁青着脸,忙应声道:“来了来了。”

说完小声的说道,“小娘,你不是很想上去么?安喜会唱小曲儿!”

闵惟秀一惊,“你会唱,会唱什么?”

安喜得意洋洋的拍了拍胸脯,“小娘小时候不爱睡觉,又没有奶娘,都是安喜在一旁给你唱小曲儿,你才睡得着的!”

闵惟秀无语了,所以你要上去给鬼唱催眠曲么?

不过先上去再说。

二楼只有一间雅室里亮着灯。

屋子里有几个小娘子正在弹琴唱曲好不热闹,在坐的一共有八人,闵惟秀估摸着,这八人怕不就是八家楼的八位东家了。

闵惟秀看了一圈儿,除了朱酒务,她一个都不认识。

很快一曲终了,那些花娘们得了赏赐,准备退出来,姜砚之拽了拽闵惟秀的衣衫,“这边躲着,咱们总不能真去唱曲儿吧!”

就闵惟秀那个暴脾气,还唱小曲儿呢,怕是没有开口,就要一棒子把那些鬼打得魂飞魄散了,只是他们今日上船,乃是要查明朱酒务同这鬼船之间的秘密的。

四人一个闪身,躲进了隔壁的雅间里。

路丙轻车熟路的在那墙壁上戳了洞,姜砚之立马贴了上去,偷看起来。

闵惟秀一瞧,有样学样,也戳了两个更大一些的洞,贴了上去。

第二百一十三章 每年重复一次的惨剧

那些歌姬们已经退了下去,屋子里的八个坐着的人,都没有说话。还是朱酒务身后那个绿袍人先开了口,“诸位,今儿个可不光是咱们这八仙楼试水……在造船之前,是一番光景,如今已是大为不同,八仙也有高低不是。”

其中一个老头子一听,冷哼出声,“如今的年轻人,都好大的排场,长了一张嘴,自己个不会说话么?倒是叫狗出来吠。”

朱酒务抬起手来制止了绿袍人,笑道:“陈老爷子何必动气,晚辈这几日为了咱们八仙楼成为正店的事,那可是心急火燎,满嘴泡,所以才不便开口。下人不懂事,就是瞎说大实话。”

眼见着朱酒务同那陈老头剑拔弩张,马上就要大打出手了,坐在主座上的一个俊美郎君站起身来,“两位火气不好这么大,这八家楼今年轮到我梁家理事,梁桓就在这里托大,先说几句。”

“朱兄虽然说话不中听,但却是没有说错的。当日我们八家联合,出的都是一样多的份子钱,所以轮流做东家。但是如今是我梁桓得了三司使的账册,咱们八仙楼才在不久的将来要成为七十二正店之一,总算在这开封府站稳了脚跟。”

“不是我吹,只要有正店的资格,我们梁家就是另起一楼又如何?咱们八家还平分利润,已经不合适了。今时不同往日,陈老爷子,我敬你当年救过我阿爷一命,是以不出暗招。”

闵惟秀同姜砚之听了,心中都忍不住嘀咕起来。

他们听了小赵御史的话,以为当初朱酒务能够当上酒务,八仙楼成为正店,是因为朱酒务的母亲,给了吕相公做外室,吕相公便替三司使隐藏了那份奏折,所以……

看来,事实并不一定如此。

这个姓梁的,手中竟然有三司使的把柄!

那陈老爷子不吭声了,这时候一个穿着土黄色衣裙,铁青着脸的妇人说道,“梁桓,你空口无凭,光说自己有账册,三司使会给你酒务的职位,给咱们正店的资格,就想把我们挤兑出去,这可不行!”

她说着,又愤愤的看向了朱酒务,“你这么卖力的上蹿下跳,能得到什么好处?有本事让你那个贞洁烈女的娘,嫁进相公府去!”

朱酒务一听自己的亲娘被辱,撸起袖子就冲了上去,“你这个婆娘,乱说什么,再说一句我娘的不是,信不信我打死你!”

梁桓皱了皱眉头,拦住了朱酒务,“刚强,何必同妇人一般见识。”

朱酒务显然以梁桓为尊,深吸了一口气,又退了回去。

梁桓笑了笑,从怀中掏出一本小册子来,“你们都知道的,我家姨父乃是御史。这就是他千辛万苦的拿到的,三司使余则贪腐的证据!原本他想着把这个交给吕相公,却被我半路截了。我姨父的性子,你们都知道,他是万万不会作假的。”

他说着,将那小册子往桌子一搁。

那个陈老头同铁面妇人对视了一眼,都伸手去抢那小册子来。

最后还是那陈老头眼疾手快,率先抢到了,他将小册子揣入怀中,哈哈大笑起来,“年轻人,你阿爹没有交过你,重要的东西要保管好么?老头子一家子都指着八家楼过日子,岂是你能挤走,就挤走的。苟富贵,勿相忘不是么?”

“我们八家人当马贼的时候,可都是歃血为盟的。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你若是赶走我们,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就去三司使那揭发你……我们八仙楼,可是靠窃取生辰纲,才发的家!咱们就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一死都死!”

他说着,目光狠辣起来。

闵惟秀同姜砚之都大惊起来,这八仙楼的东家们,竟然以前都是贼匪!

陈老头正说得慷慨激昂,突然之间一口老血喷了出来,话都来不及说,就倒地而亡了。

周围的人都大惊失色,不一会儿功夫,整个屋子里,站着的就只有四个人了。

梁桓同朱酒务,以及他们身后各站着的一人。

明明屋子里死了这么多人,梁桓却像是没有瞧见似的,端起酒杯,对着朱酒务笑了笑,“朱兄,以后八仙楼就是你我兄弟二人的,你应该感谢上天,让你有了一个那么好的母亲。”

朱酒务吞了吞口水,扯出了一丝难看的笑容。

“他们……”他颤抖的说道。

梁桓笑了笑,“若是能做人,谁又想做鬼?咱们的阿爹或者是祖父,的确是当过贼匪,但是那都是陈年旧事了。我们都是清清白白的好郎君。人岂能活在过去,得向前看才是。”

“这些老家伙都没有了,等我做了酒务,也给你谋个官职,咱们日后,就是官身了。”

朱酒务好似受了惊吓,腿软脚软的,他转过头去,对着身后的绿袍人骂道,“你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扶我过去,给梁兄斟酒。”

梁桓哈哈大笑起来,可是他的笑容还没有来得及收起来,就感觉到喉咙一阵剧痛。

朱酒务还端着酒,但是站在他身后的那个绿袍人,手中的铁锥已经戳破了梁桓的喉咙。

梁桓身后那人大惊失色,拔剑要战,但是哪里是绿袍人的对手,果断的被封了喉。

躲在隔间的闵惟秀同见姜砚之已经觉得手脚冰凉了,这才过了多久啊,一屋子的人就死得只剩两个了。

都说鬼凶,人凶起来,比鬼都凶!

朱酒务擦了擦溅在他脸上的一滴血,笑了踩到了梁桓的尸体上,唾了一口,骂道:“小人得志!三司使是什么人,还能够让拿着他把柄的人活到明天,也不用你的猪脑袋好好想一想,去阴间做酒务吧!”

他说着,又踢了梁桓一脚,“三司使可是说了,等我拿了账册,我就是酒务了,八仙楼也是我的!什么好娘!给人做外室就算了,还半点好处都捞不着!到头来,还得靠我自己个!”

他越想越气,还要叨叨,那个绿袍人不耐烦的说道,“快些拿了账册走人,把船凿沉了,不然天亮了,有人瞧见,麻烦就大了。人都死了,你骂他他也听不见了。”

朱酒务点了点头,赶忙跑到那个陈老头身边,从他怀中掏出之前梁桓拿出的那个小册子来,这翻开一开,大惊失色,“遭了,这账册是假的,只有前两页有字,后面都是空的!”

绿袍人凑过去一看,暗骂了一声,转头就去搜梁桓的身,可是搜来搜去的,什么都没有搜到。

第二百一十四章 时间到了

朱酒务同绿袍人在屋子里翻箱倒柜了一番,就又跑了出去,准备下楼去搜。

闵惟秀抖了抖腿,站在这里看了这么久的鬼咬鬼,终于轮到他们出手了,“三大王,走,咱们也去找账册去。小赵御史说得没有错,三司使大有问题。如今我们又瞧见那绿袍人的模样,找出杀朱酒务的人岂不是轻而易举!”

她想着,心中越发的高兴起来,今儿个夜里可真是大获全胜啊!

姜砚之却是一把拉住了闵惟秀,做了一个嘘的手势,幽幽的说道:“惟秀啊,你有没有想过,这是一条沉船啊……一会儿咱们怎么回去?”

外面的雾气太大,他们只知道船已经开了很久了,估摸着离岸已经很远了。

闵惟秀还没有来得及说话,隔壁又传来了动静,二人立马又贴到了洞口处,仔细张望起来,这一看,差点儿眼珠子没有掉下来。

只见那隔壁屋子里死去的人,又全部活了过来,好似之前发生的惨剧,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似的。

那陈老爷子得了账册,正得意洋洋的笑着,“你爹没有教过你,重要的东西要收好么……”

闵惟秀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的确是毫无变化的又重新上演了一次,每个人的神态动作,就连说的话都一次不差的!

这下子,就连铁石心肠的闵惟秀,都忍不住同情起隔壁的人来。

天下竟然有这么惨的人,死了一次不够,还得一次又一次的死!这果真是条鬼畜的船啊!

看到了第三次,闵惟秀都有些瞌睡起来,如今已经早就过了子时,正是人困倦的时候,再凶残的惨案,看了一遍又一遍,那也疲惫了啊!

说话间,第五遍已经开始了……

陈老爷子得了账册,正得意洋洋的笑着,“你爹没有教过你,重要的东西要收好么……”

只听得嘭的一声巨响,一面墙倒了下来,站得离墙最近的梁桓就地一滚,险些被砸成了肉饼,虽然逃过一劫,但是也弄了个灰头土脸的。

闵惟秀讪讪的看着众鬼,尴尬的举起手来,“你们这船不行啊,虽然隔板是木头做的,但是不能跟纸糊的一样啊,我就轻轻的推了推,他就倒了!”

那陈老头一瞧,怒气上了头,“哪里来的宵小……”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他一眼,都是要死第五次的人了,咋火气还这么大呢,“三,二,一,倒!”

果不其然,在闵惟秀数到一的时候,陈老头毒发身亡,嘭的一声,倒了下去。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两间屋子里站着的就只有八个人了。

一脸懵的梁桓还有朱酒务,以及他们各自带的狗腿子。

以及同样懵的姜砚之,还有路丙同安喜。

梁桓同朱酒务对视了一眼,齐齐的朝着闵惟秀攻过来,闵惟秀一惊,嘿,怎么不造剧本演了啊!不敬业啊,大兄弟!

难不成对之前的死法已经腻歪了,想要死在她的狼牙棒下?

就在闵惟秀举起狼牙棒的瞬间,门嘭的一声被人踹开了,在楼下的那些船夫以及花娘们都涌了上来,其中一人问道,“东家,没事吧?”

闵惟秀心中暗道不好,把一船的鬼全都吸引过来了。

那些人一瞧屋子里的地上,倒了一地的尸体,都吓得四处逃散起来。

整个船都骚乱了起来。

朱酒务见闵惟秀目瞪口呆的看着门口,对绿袍人使了个眼色,绿袍人果断出手,铁锥直戳梁桓的喉咙而来。

闵惟秀见状,抬起狼牙棒一挡,只听得一声刺耳的咣当声,那铁锥被击落在地,绿袍人脸色一变。

“惟秀,别把他打死了,这一次他是人,不是鬼!”

闵惟秀听到姜砚之的呼喊声,仔细一看,果然同前几次不同,这一次的绿袍人,是有影子的,而且相比几年前,显得成熟了好几分。她来不及想是怎么回事,就对那绿袍人扑去。

绿袍人听到话大惊,忙朝门口跑去,却被闵惟秀犹如老鹰抓小鸡一般的扯住了衣服领子,而那个朱酒务,则是乘乱跑了出去。

此时路丙也已经将梁桓主仆二人给捆了起来。

“梁桓,你说,你把账本藏在哪里了?”

梁桓却是气定神闲的,“你们是三司使派来的人么?我梁桓做人虽然不光明磊落的,但是说到做到,三司使让八仙楼成了正店,我就会把账本交给他的。就算你们不来,我也会给你们的,账本就在那个陈老头身上。”

闵惟秀的狼牙棒伸了过去,梁桓终于变了脸色,这狼牙棒上煞气横生,一瞧就是真见过血的,“我没有骗人,你们拿起来看就知道了。账本前两页是真的,等事情办成了,我便告诉你,剩下的部分怎么看。”

姜砚之看了路丙一眼,路丙赶忙过去,从那陈老头身上搜出了账册,果然只有前两页是有字的,后面都是一片空白。

姜砚之翻了翻,翻不出所以然来,便揣进了自己的怀中。

“糟了,船进水啦!”

突然之间,楼下传来了呼喊声。

一直被闵惟秀提溜着的绿袍人大惊失色起来,“快快快,时辰到了,鬼船要沉了,三大王,闵五娘子,咱们赶紧跳海,不然的话,就来不及了。快啊!我只是来找账册的,不想死在这里给他们陪葬啊!”

船突然晃了一下,安喜陡然尖叫起来,“啊!小娘!死人!”

闵惟秀低头一看,之前还活得好好的梁桓,如今已经变成了一堆枯骨,躺在地上……之前死掉的那些人,也都变成了白骨。

这一条鬼船上的法术,就像是顷刻之间就消失了一般,变成了一片死寂。

烛光没有了,人也没有了,崭新的船,也变得破破烂烂的,好似下一刻钟,就要沉下去了一般。

姜砚之深吸了一口气,“惟秀,咱们赶紧跳船。”

闵惟秀点了点头,随手抓起了旁边的一个木桶,将那绿袍人捆在了上面,扔进了水中,然后一把捞起吓得失魂落魄的安喜,跳了下去。

姜砚之推开窗子,望着在下面冲着他招手的闵惟秀,咬了咬牙,愤愤的对路丙说道,“看你多没有眼力劲儿,你要是抱着安喜跳下去,那惟秀搂的就是本大王了啊!”

路丙差点没有被自己的口水呛死,他轻轻地怼了一句,“三大王,我觉得闵五娘子的手可能不够长,搂不住你。”

就在姜砚之要恼羞成怒之际,路丙已经带着他跳了下去,姜砚之闭着眼睛,咬着嘴唇,本大王好害怕啊!但是惟秀在下面看着呢,不能叫!

第二百一十五章 黑暗中的灯

水面上雾气蒙蒙的,几乎看不清楚,哪里是岸,哪里是水。

“咱们往哪边游?”闵惟秀几乎想要取出胖头鱼给她的鳞片,开始救助了。

如今可是冬日,他们在水里待久了,就算水性再好,那也是会要冻僵的。

姜砚之往四周看了看,指了指一个方向,“惟秀,你看,那里有灯光。还记得咱们来的时候,买栗子的阿婆么?”

闵惟秀高兴起来,“对对!一定是阿婆在给我们照亮回家的路。”

不是他们不想去给阿婆找儿子,而是这摆明了是一条鬼船,就算去找,人也早就死了。

几人奋力的朝着灯光所在之处游去,直到感受不到船下沉带来的漩涡了,才停下来回头看去。

只见那艘挂着八仙楼酒旗的船,已经沉下去几乎一半了,整条船虽然在下沉,却犹如死地一半的沉寂。

闵惟秀在心中念了一段经,虽然后面的场景他们并没有看到,但是几乎可以想象得到,是怎么样的一种惨剧。

“闵姑奶奶,你能够把我从这个桶上放开么?我快要被臭死了!”

这不说不觉得,被那绿袍人这么一说,闵惟秀也觉得臭气熏天起来。她仔细一瞧,顿时乐了,“嘿,你说你运气咋这么好呢,我随手一捞,捞了一个恭桶给你!真是同你相配啊!”

绿袍子此刻的脸比衣服还绿。

闵惟秀懒得理他,此人杀人如麻,并非是什么好人。

一行人不知道游了多久,才终于游到了岸边,饶是闵惟秀,都面色铁青,嘴唇发乌了,更别提虚胖子姜砚之了,他同安喜二人,没有内力傍身,早就冻得直哆嗦起来。

闵惟秀走过去,红着脸,搓了搓姜砚之的手,“再坚持一下,咱们去那个卖烤栗子的阿婆家中烤烤火暖暖身子。”

路丙摸了一把脸上的水,“闵五娘子,我家三大王就交给你了,我去马车上给他取衣服。”

他们的马车就停在附近,马车夫在哪里守着。

闵惟秀点了点头,路丙疾驰而去。

闵惟秀一手扶着姜砚之,一手扶着安喜,还时不时的用脚踹一下那个恭桶,让绿袍人跟着滚了过去。

好在卖栗子的阿婆家就在岸边,不多远就到了。

门没有关,闵惟秀伸手一推,就开了。

屋子里的烧得暖烘烘的,阿婆站在灶边,锅中正汩汩的烧着姜汤。

闵惟秀眼睛一暖,“阿婆,我们快要饿死了!”

卖栗子的阿婆叹了口气,“你们啊,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快把湿衣服给脱了,喝点姜汤,要是感染了风寒,可就不妙了。”

姜砚之点了点头,捏着鼻子去灶上端姜汤,姜汤放到嘴边,他突然跳起脚来,“糟了糟了,惟秀,我们好不容易拿到的账册,该不会打湿了吧!”

他说着,从怀中掏出那本账册来,果不其然,封面已经被打湿了,看上去皱巴巴的。

阿婆拿着汤勺的手一顿,将锅盖盖住了,笑道:“小衙内不妨把这书放到灶台上,烘上一烘就干了。快快快,先去换衣服了再来。”

姜砚之笑了笑,“亏了有阿婆……惟秀,我我我不会脱……”

闵惟秀气不打一处来,看着惊魂未定的安喜,说道,“你在这里守着这个绿袍子的家伙,别给他解开绳子!”

然后跟着姜砚之进了内室,“你做什么?总不会真要我给你扒衣服吧?”

姜砚之红着脸摇了摇头,他当然不会做这样厚颜无耻的事情了。但要是惟秀实在是想,他也不会拒绝。

姜砚之叹了口气,“你不觉得奇怪么?这个卖栗子的阿婆。白天的时候,汴水之边,几乎没有几个人,那么冷的天,又没有人,她为什么要去卖炒栗子,简直就像是等着我们去一样。”

“萍水相逢,不是我多疑,她待我们是不是太亲切了一些?她不是说她儿子上了鬼船没有下来么?那么我们回来,她怎么到现在都没有问过我们有没有见她儿子,反而是一再催我们喝姜汤……”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透过门缝往外看去,只见那阿婆四下里看了看,见安喜正在专心致志的盯着绿袍人,伸手就抓向姜砚之放在灶台上的账册,果断的往灶里送去。

姜砚之想得没有错,闵惟秀果断的从袖带里取出一个铜子儿,伸手一扔,那铜子儿便打在了阿婆的手上,账册一下子掉进了火坑里。

安喜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了一跳,一瞧账册掉进了火里,赶忙抓起棍子一拨,然后拼命的在上头踩了起来。

阿婆脸色一变,便想冲出门去,却正好遇见了拿着包袱而来的路丙……

……

屋子里烧得香喷喷的,安喜搓着手笑道,“三大王,小娘,这家中没有什么好吃的,我就凑合着煮了几碗面,卧了鸡蛋。你们快点趁热吃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四人围着火盆子,呲溜呲溜的吃起面来。

姜砚之吃了一口,顿时觉得整个人都活了过来,阿婆煮的姜汤,他们可不敢喝。

“惟秀惟秀,你看我们这像不像是打家劫舍的?”

他们四个吃香的喝辣的,烤着火,屋子的主人却被捆在一旁,的确像是土匪进了屋。

闵惟秀不说话,呼噜噜的就把面吃完了。

一把操起身边的狼牙棒,“说吧,是不是你杀了朱酒务?”

姜砚之见绿袍人不说话,笑了笑,“你不说,我来说。你不是朱家人,你是三司使余则的人吧?”

“当年梁桓拿了账册,以此来威胁三司使余则。但是余则老谋深算,怎么可能让人握有他的把柄,于是便派了你到朱刚强的身边,从梁桓那里拿账册。”

“梁桓是一个狠角色,他为了掩藏自己家族以前是马贼的过去,做下了一个大局。他借着八仙楼试航之事,给其他几家人的酒杯里下了毒,企图毒死他们。等杀完人之后,就把船给凿沉了,只推说是船遇险,干净利落的脱身。”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朱酒务看着很怂,实则胆大包天,梁桓想要洗清过去,独占八仙楼,他又何尝不想?于是他将计就计,先是假意做梁桓的狗腿子,待梁桓杀完了人,然后杀了梁桓,抢夺账册交给三司使。”

“可是更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梁桓拿出来的账册是假的。你们杀完人之后,跑出去搜船,却什么都没有搜到,于是索性凿沉了船。梁桓死了,船沉了,三司使的威胁暂时解除了,所以朱刚强就当上了酒务,风光了好些年。”

“可惜好景不长,赵御史跳出来了。”

第二百一十六章 他是一个好人

“赵御史性子强硬,不畏强权,已经朱酒务同账册的身上。朱酒务担心三司使弃车保帅,想要上鬼船重新搜索账册,有这个把柄在手,三司使自然要保住他。”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人心是最算不准的东西。三司使知道我同惟秀介入了此案,决定杀鸡儆猴,让你杀了朱酒务,然后去鬼船上拿到账册,将账册毁了,永绝后患,对与不对?”

绿袍人抿着唇不说话,但是他眼中的惊慌已经出卖了他。

姜砚之说的十有八九都是对的。

姜砚之挺了挺胸膛,又看向了卖栗子的阿婆,“这位阿婆,让我来大胆的猜上一猜,你根本就没有儿子死在鬼船上了吧?你是鬼船的看守人,因为鬼船每年都会出现一次,再经过八仙楼的美化吹嘘。”

“每年指不定就有那不怕死的人,想要去求仙问道。而你在这里的目的,就是讲恐怖的鬼故事,吓走他们,万一吓不走,等人来了,若是从那鬼船上带来账册下来,你便拿了去。”

“只不过,人间百般好,这几年,除了我们几个,并没有胆子肥的人去登船。你亮着灯,并不是为了给我们照路,而是给绿袍人照路,同时吸引我们过来。”

卖栗子的阿婆却是笑了,“你说得没有错。只是老婆子不明白,三司使明明是一个好人,你们为何要逼迫于他?”

“老婆子原本乃是凤阳人,凤阳十年九灾的,朝廷发的赈灾银两不过是毛毛雨,哪里够糊口的。就在老婆子快要饿死的时候,是三司使自己掏银子,去旁的地方调粮过来。”

“这样的事情还多了去了。我们大陈繁荣昌盛,百姓们有饭吃,朝廷有银子花,像你们这样的小衙内,屁事没干,却也有钱挥霍,因为什么?因为三司使兢兢业业,充盈国库。”

阿婆顿了顿,又说道,“诚然其中有一些不合规矩的手段,但是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在这朝廷做高官的,哪个手上不抹黑,不沾血?你们又何必像是疯狗一样,追着三司使不放呢?”

“你们把他斗下去了,新上来的一个三司使能够像这么有本事?就能够清清白白了?闵五娘子,我就问你一句,你敢说你阿爹的手就是干净的么?”

闵惟秀摇了摇头,看着那阿婆得意的笑,认真的说道,“我阿爹的手都是红的呢,在他手上的人命没有八百也有一千。只不过上头全都是敌人的血。”

阿婆脸一僵。

闵惟秀又接着说道,“在你眼中,赵御史,朱酒务,还有那一船的人命,就都是蝼蚁么?杀人卖官贪腐,只是叫做不合规矩的手段?别搞笑了。”

“别说三司使只是一个可以取代的能吏,就算他是维护人间和平的神仙,他做的错事,也还是错事,又岂能够推脱?不然的话,按照你的说话,有本事的人,就可以胡作非为么?”

“倘若我将阿婆你,还有这位绿袍子兄弟抓了,卖到青楼去,然后拿着你们的卖身银子去帮助穷苦百姓。按照你的想法,你不应该怨恨我,还应该觉得我是一个好人啊。”

闵惟秀说着,眨了眨眼睛。

绿袍人同卖栗子的阿婆,脸都绿了。

这是一个多么穷凶极恶之人啊,竟然连老婆子和大男人都不放过……简直可怕。

姜砚之听得噗呲一下笑出了声,“惟秀快吃面,不吃面就要成坨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呲溜的吃起面来。

姜砚之拿起那个被烧黑了一角的账册,仔细的瞧了瞧,用手搓了搓烧焦的地方,惊喜的说道,“惟秀,梁桓没有骗人,这个就是真正的账册。”

他说着,掏出一把小刀来,轻轻的把那抱着锦缎的书封割了开来,只见里头放着一块薄薄的绢纱,上头绣着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

闵惟秀凑过去一瞧,顿时眉开眼笑起来,他们今日这个鬼船,没有白上啊!

老赵御史这下子,终于可以瞑目了。

她想着,对着卖栗子的阿婆拱了拱手,“多谢你啊,要不是你烧坏了一个角,我们哪里会知道里头藏有宝藏呢?多谢多谢。”

卖栗子的阿婆差点儿没有气得厥过去。

等闵惟秀同姜砚之吃碗面,身上终于烤得暖和起来,已经是东方鱼肚发白了。

闵惟秀伸了一个懒腰,她推了推一旁打着盹儿的安喜,“走了,安喜,咱们回家睡去了。三大王,剩下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把绿袍人同卖栗子的阿婆抓回去审,把账册交给官家,这其中都没有闵惟秀什么事情了。

安喜揉了揉眼睛,看了看窗外的天色,惊得跳了起来,“糟了,小娘,天怎么都亮了,那我们还怎么回府去?长公主知晓你夜不归宿……那还了得!”

闵惟秀欲哭无泪,她已经完全忘记这一茬儿了。

“这样,我们现在外头吃饱了再回去。万一我阿娘惩罚我关小黑屋,不让吃不让喝怎么办?咱们先多吃点,兜里揣点!”

安喜忙不迭的点头,小娘说的都对,长公主一旦发了火,整个府上没有人能够拦住她。

姜砚之忧心忡忡的看了闵惟秀一眼,“要不我送你回去,帮你在你阿娘面前美言几句?”

自打他的亲娘是柴皇后的事曝光了之后,他在临安长公主面前,也是有排面,说得起话的人了。

闵惟秀摇了摇头,“那不行,那不是火上浇油么?”

她想着,对着姜砚之胡乱的摆了摆手,拽着安喜就走了,“不用担心,我皮糙肉厚的,不怕罚。”

因为才吃了一碗面不久,闵惟秀只吃了五个胡饼子就吃不下了,将剩下的五个揣进了怀中,又寻了一些零嘴儿,揣满了能揣的地方,这才轻手轻脚的翻墙进了府。

才刚走到自己的小院子门口,就听到了临安长公主的声音,“终于舍得回来了哈!”

闵惟秀听着声音,怒气中夹杂着更大的怒气,简直犹如狂风暴雨,一旦袭来,就是排山倒海之势。

她想着,恨不得拔腿就跑,但是已经晚了,临安长公主白嫩嫩的小手,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放在了她的耳朵上。

“啊!阿娘,疼!还是正月里,你怎么就打人啊!”

临安长公主哼了一声,“嬷嬷,把她身上的吃食全给我搜出来,一个不剩,然后把她关起来,在出了正月之前,哪里都不许去。”

闵惟秀大惊,娘啊,让我饿肚子,就是要我的命啊!

第二百一十七章 谁动了我的血牛

话分两头说,这厢闵惟秀险些被临安长公主一击毙命。

那厢姜砚之大摇大摆的进了宫,嘿嘿嘿,看我多孝顺啊,阿爹待我一分好,我立马还他十分报,帮他揪出了一条大蛀虫。

他想着,抖了抖手上的绢纱,越发的嘚瑟起来。三司使贪腐,不知道家中藏了多少银子,等到抄家的时候,只要他阿爹随手拿出那么一丢丢来,他日后养惟秀,养孩子的钱就都有了啊!

这些想着,姜砚之走路都带风了。

临到福宁宫门口,他整了整衣衫,清了清嗓子,摆出了一副正义凌然的模样,一旁的守门的小太监挠了挠脑袋,心中嘀咕了半天,今日三大王是不是忘记了吃药?

姜砚之做好了准备,朝着官家的书房走去,“阿爹。”

官家正看着折子,听到了姜砚之的声音,欣喜的站了起来,“砚之来了,阿爹一直等着盼着,就看你这孩子什么时候想起阿爹。”

姜砚之打了一个寒颤,四下里看了看,这屋子里没有鬼啊,怎么他爹又跟鬼上身似的!

官家瞧他模样,就知道他在想什么,无奈的骂道,“你这死孩子,成日的往外跑什么,也不见你进宫来孝顺爹。”

姜砚之舒坦了,“阿爹,不是你让我去韩副三司使的喜宴么?我今儿一得空,就来给你惊喜了。”

官家神色不自然起来,他心中悔恨啊,韩副三司使一家子多可怜啊,万一这次又见了死人,整个人吓颓了,那他岂不是罪过,这样一想,越发的觉得对不起韩家来。

姜砚之正嘚瑟着,没有注意官家的神情继续说道,“嘿嘿,阿爹,你不知道,我已经抓到杀死朱酒务的凶手了。不光如此,我还知道是谁指示那个屠夫杀了赵御史灭口。这次我们可是调到了一条大鱼!”

“对了对了,阿爹,我还见到了一条鬼船!我的天,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鬼呢!就在汴水旁边,你认不认识什么厉害的老和尚,咱们请了去,做一场水陆法事吧,不然的话,那鬼船年年都出现,也怪渗人的。”

指不定明年去看,都能够看到他同闵惟秀大展英姿的一幕了!

官家有些懵,儿子有本事,这么快就抓到凶手了,他心中自然是高兴,但是鬼船?大鱼?还做水陆法事?你怕不是在逗我?

“怎么回事,你慢慢说来?”

姜砚之精神抖擞的将这个案子细细的说了一遍。

官家听得一愣一愣的,“你说吕老儿养了一个外室,生了儿子都五岁了?”

姜砚之点了点头,“可不正是!”

官家高兴起来,平日里他想要多纳几个后妃,吕相公都苦口婆心的劝了又劝,说不能够骄奢淫逸,铺张浪费,沉迷女色。

这下子,看他日后还有什么脸来劝他了!

只要他一张口,他就说,嘿嘿,你养了个寡妇,还生了个儿子!

这么一想,官家整个人都舒坦了!这是送上门的把柄啊!

他拍了拍姜砚之的肩膀,“好孩子,干得不错!”

姜砚之嘿嘿一笑,“阿爹,这不是最大的鱼,真正的大鱼是三司使!阿爹你看,这是他贪污的证据!”

官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谁?”

姜砚之得意的说道,“三司使余则,他买卖酒务官职,还收七十二正店的回扣,不光如此,粮盐之事都有涉及,简直就是一等一的大贪官!”

他说着,一副求表扬的模样!

官家回过神来,一跺脚,转身就往书桌奔去,姜砚之瞧着官家神色不对,怎么瞧来瞧去,不像是要表扬他呢?

官家二话不说,抄起桌上的大陈律,看了看又觉得太过厚重了一些,转而换了一本折子,又冲了回来,对着姜砚之劈头盖脸的打了起来。

“你这个瓜娃子,你这个没眼力劲的死孩子,谁让你动余则了,那是阿爹我的钱袋子!”

姜砚之跳起脚来,抱头鼠窜的,“阿爹,你也太不正直了,你不知道余则多么凶残,他杀了好多人呐!”

官家脚步一顿,追着姜砚之又打了起来,“你这个糟心孩子,你以为阿爹的私房钱是哪里来的?还给你做聘礼呢,现在什么都没有了!阿爹是傻子么?满朝文武是傻子么?吕相公那个老狐狸精,他不知道余则有问题,要你去当英雄好汉?”

姜砚之觉得自己的人生观受到了颠覆。

我的天啊!这简直是满朝文武都腐败了啊!

你们这群蛇鼠一窝的家伙!莫非他平日吃香的喝辣的钱,都是余则贪腐来的?

官家养尊处优了这么些年,没有打多久,就没有了力气。

他喘着粗气,将手中的折子放了下来,心疼的摸了摸姜砚之头上的包,有些难过的说道,“都怪阿爹,这么些年,对你不管不问的。你看你,哪里像是皇家出来的孩子,简直是缺心眼儿。”

“这个世上,哪里就是非黑即白了。大多数都是灰的。余则虽然不是好人,他爱财爱享受,但是他也不是一个坏人,你知道他一年能够为国库赚多少银子么?”

“而且,咱们总是有一些不光彩的事情,需要银子,这个时候,怎么办?余则去办。这些年他的确是越发的嚣张了,但是阿爹一直不动他,你可知道为何?”

姜砚之揉着脑袋,官家说到这个份上了,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你想把他留给大兄。”他闷闷的说道。

官家叹了口气,可不是如此。

当今的太子什么都好,就是有些软弱。他如今年纪大了,不知道还有几年好活,总该为太子登基做准备。他把姜砚之扔去开封府历练,也是为了让他能够早日长本事,好辅佐太子。

而余则,则是他留给太子立威用的。

新官上任三把火,太子登基之后,立马就会有人来告余则。余则一倒,太子提拔韩副指挥使,韩副指挥使还能不为他所用?再则把余家抄家之后,国库可丰盈二十年。

与其那一大群人小贪,日后收不回来银子,还不如让一个人巨贪,等需要银子花的时候,就把巨贪杀了,银子立马收回来了。

可如今,姜砚之已经把证据摆在眼前了,倒是叫他为难起来。

他想让新君立威,却不想在活着的时候,让太子立威。

第二百一十八章 不懂老虎咋想的

屋子里寂静了很久。

姜砚之不敢置信的看着官家,沉默着没有说话,他悄悄的将那张绣满了证据的绢帛又揣入了怀中。

对着官家拱了拱手,甩袖朝着门口走去。

官家打他骂他,他只当是闹着玩儿的,可是官家脸上的迟疑,当真是让他十分的生气。

十四岁的姜砚之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自己都做不到刚正不阿,却要教导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人。

他知道世界并非只有黑白二色,道理他都明白,但是他没有办法做到,把一坨大便同肉摆在一起,实在是让他觉得恶心。

赵御史呢?拼了命去寻求真相的赵御史,还有之前那个为了拿到这个账册,以身殉道的,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御史呢?

他们都白死了么?

还有在那条鬼船上的普通人,他们好好的架一个船,跳一个舞,为什么就要死?

就因为余则是一个有本事的,他做下的恶,就不是恶了么?

这个世上的人,总是有各种各样迫不得已的理由,就妥协了。

但是总要有人,铁骨铮铮的站在那里。

不管那个人是皇帝老儿也好,还是贩夫走卒也好,做错了,便是做错了。

姜砚之自认为读过圣贤书,什么刚过易折的,他也不是不明白。

可是他天生就生成了这个样子,没有办法去改了,也没有那个打算,去改。

等官家回过神来,姜砚之已经快要走到门口了,他目光悠远的看着门口,脑海中突然想起一个人来。

他揉了揉眉头,说道,“若是阿爹现在暂时不打算处理余则,因为咱们就要北伐了,你打算如何做?”

姜砚之的脚步顿了顿,转过身来,“阿爹,我们大陈要富庶,可以让百姓改良农种,广造人多开荒,可以让兵士种地来养战;我们可以让宫中酿出御酒,放到七十二正店天价出售,赚豪族的银钱……”

“我们有许多的办法去开源节流,我们甚至可以光明正大的来商议,从漕运酒务中分出一些银钱来,以供御用。今日余则可以卖官贪腐,上行下效,长此以往,岂不是无官不贪?”

“大兄要立威,可以收回幽云十六州,可以清理那些食君禄不为民分忧之人,这大陈的蛀虫,也并非余则一个。你可以等,但是余则可不一定愿意等,他可是光天化日之下,众目睽睽之下,指使人诛杀朝廷命官。”

“儿不敢想,他的胆子若是再吃肥一点,能够做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来,阿爹,小心养虎为患。”

“阿爹问儿会怎么做?儿自幼熟读大陈律,可今日见那余则,只觉得自己读来读去,竟然大字不识一个。大陈律已经不是我大陈子民的行为准则,那要来又有何用?既然无用,不如烧了罢。”

“儿子什么也不做,只不过在早朝之时,烧书取暖罢了。”

官家气了个倒仰,一把抓起桌子上的奏折,想要扔姜砚之,却又放了下来。

“朕不是不杀他,而是等一个合适的时机罢了,你这都不明白么?”

官家说着,语气已经不像之前那样坚定,姜砚之一句养虎为患,实在是戳中了他的内心。

朱酒务再不济,那也是个朝廷命官,余则竟然当着三个皇子,还有文武百官的面,让人杀了他,太过不把天家放在眼中了。

他想着,走向了姜砚之,叹了口气,伸出手来,“拿来吧。”

年轻人就是等不得!这死孩子,跟茅坑里的石头一样,又臭又硬。

姜砚之赶忙捂住了胸口,警惕的看着官家,“拿什么?我又没有拿你的东西。”

官家瞪了他一眼,“少蹬鼻子上脸的,你不是要治余则的罪么?不把罪证给我,我怎么治他的罪?”

姜砚之大喜过望,“阿爹,你可别骗我,我告诉你,这个账册,我已经让人抄录了十遍,藏在十个不同的地方了,你就算是烧了,我也还能够拿出好多份来!”

官家被他给气乐了,“在你眼中,你阿爹就是这样的人?”

姜砚之嘿嘿一笑,你不是这样的人,谁是这样的人啊!

官家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儿,将手伸进了姜砚之怀中,就想要将那绢帛拿出来,岂料一伸手,空空的,他面色古怪的把手抽了出来,又伸了进去,还是空空如也。

“啪”,官家一巴掌拍在了姜砚之的脑袋上,“你这个瓜娃子,到底穿了多少件棉袄,怎么这么多层!绢帛放在哪一层了。”

姜砚之捂着脑袋跳了起来,“阿爹,我自己拿,我自己拿,你别挠我痒痒了!”

他说着,将那绢帛拿了出来,递给了官家。

官家收了起来,叹了口气,“你不问阿爹为什么改主意了?”

姜砚之摇了摇头,“伴君如伴虎,老虎是怎么想的,我怎么可能知道!”

官家觉得自己的手又痒了……大正月的,不把亲爹气死不罢休是不是!

虽然堵心,官家还是忍不住说道:“阿爹总觉得亏欠了你阿娘,你难得办正事,不想让你对阿爹丧了信心。”

这瓜娃子可是要上大殿烧大陈律啊,这简直是要把他这个爹的脸,扇上几巴掌,还踩上几脚啊!他一共就三个儿子,杀一个少一个的,若是有三十个,也不至于让这个死孩子嚣张啊!

姜砚之搓了搓手背,“爹啊,你别这么说,怪恶心巴拉的,我又不是后宫嫔妃!你要是觉得亏欠我阿娘,那你应该遣散后宫,像我,就只打算娶惟秀一个。”

官家无语了,越说越不像话了,没有后宫的皇帝,还叫皇帝?

他拼死拼活打下江山,可不是要当和尚的!

他想着,绝对不对味起来,“你只娶惟秀一个,那可不行,堂堂一个亲王,怎么可以后院只有一个人!”

姜砚之咳了咳,“阿爹啊,我穷着呢,没有那么多钱给小妾们办丧事啊!而且你总不想白发人送黑发人吧?”

官家想了想闵惟秀的英姿,也跟着咳了咳,赶紧转移了话题,“你啥时候有空来给阿爹抓鬼呢?”

姜砚之打了个呵欠,缩了缩脖子,“阿爹啊,儿昨儿个一宿没有睡呢!这抓鬼的事情,改日等我带惟秀进宫来,我只能够瞧见,手无缚鸡之力的,也打不赢鬼啊!惟秀就不同了,一棒子就打死一个!”

官家无语了,这个儿子生来何用?

第二百一十九章 我其实是锦鲤

待姜砚之走了,官家才清了清嗓子,说道,“你出来吧。”

帘子动了动,吕相公恭敬的从后面走了出来。

官家指了指桌子上的绢帛,“你都听到了,回去了,快些把你那个外室的事情给清理干净了。余则的事情,交给你去办。”

吕相公以袖掩面,羞得面红耳赤的,“臣惭愧,自身不正,不敢自专,请辞相位。”

官家摇了摇头,“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你很好,余则的心大了。你觉得砚之如何?”

吕相公神色一凛,“大陈已有太子殿下。”

官家笑了笑,“你倒是警觉。快些去办事吧,大正月的,不省心。三司使你盯紧了些,北伐不能够出任何错。”

吕相公拱了拱手,侧着身子退了出去。

明明是正月里,他却出了一身的汗,他从袖子中掏出一块帕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然后快步的朝着宫门走去。

上了马车,隔着壁看一眼亲蚕宫的方向,摇了摇头。然后又闭目思索起来。

……

这一切,闵惟秀同姜砚之都不清楚。

此刻的闵惟秀,正趴在小黑屋的蒲团上睡得正香。睡着睡着,就感觉耳朵痒痒起来。

她眼睛都没有睁开,一巴掌拍在了来人的手上,“二哥,给我带吃食了么?”

闵惟思没好气的将食盒放在了地上,“我可不敢点灯,怕阿娘瞧见了,你摸黑吃吧,小心别塞鼻子里去了。”

他说着,委屈的推了闵惟秀一把,“你现在倒是出息了啊,你二哥我当年出来浪的时候,都不敢夜不归宿的。自打同姜砚之熟络了,你除了跟他一道儿查案,旁的事情都不干了。我跟你说,这样不行,以后要吃亏的!”

闵惟秀摸索着打开食盒,一下子就闻到了鸡腿的香味儿,乐呵呵的掏了出来,狠狠的咬了一口。

闵惟思见她不以为然,光顾着吃,气呼呼的抓住她的鸡腿,自己个也咬了一口。

“二哥,我发现了一个秘密!我发现我是锦鲤!”

闵惟思简直无语了,小五同姜砚之在一起久了,这说话跟蹦似的,东一句西一句的。

“你是锦鲤,那我还是御猫呢!”

闵惟秀摇了摇头,“就是你刚才说我自打认识了姜砚之旁的事情都不干了的时候,我想出来的。”

“因为你的身世,还有太子的提醒,我担心家中出事,就想,快些把家中姐妹嫁出去,祸不及外嫁女,到时候姐妹们不就安全了么?嘿嘿,你瞧啊,三姐已经嫁人了,还有了身孕。四姐已经在择婿了,阿娘说已经差不多了。”

闵惟思鄙夷的看了她一眼,这也算她的功劳?

闵惟秀咳了咳,“那这么看吧,我亲近的人,大姐闹鬼之事解决了,日后婆家不敢惹她;三姐有孕,四姐将要嫁人,大哥要娶心上人,二哥你连儿子都有了!”

“吕相公都成了我们亲家,原本他那外室的事情一出,说不定要被撸了的,但是有个三司使给他挡刀;再看同我们交好的韩副指挥使,三司使一倒台,人家就自动往上升啊!我们闵家简直是坐着收了两个有力的队友啊!”

吕相公管人,乃是官家心腹;韩副三司使日后当了三司使就管钱,啧啧……

“你再看看我讨厌的人,都是什么下场:祖母,二房的,三房的那谁,惨啊;刘鸾做了妾,弟弟死了,祖父死了,惨啊……”

闵惟秀这么一想,觉得自己个哪里是没有做事,分明是做了许多事嘛!不知不觉之中,形势就变好了,这不是锦鲤是什么,简直是心想事成啊!

闵惟思听得目瞪口呆的,回过神来,无语的说道,“你就别往自己个身上揽功劳了,这都是人家姜砚之破案有功。不说这个了,小五,等年节过后,二哥就要离开开封府,跟着薛夫子去长安了。”

闵惟秀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件事,她同闵惟思长这么大,从来都没有分开过,“去长安?阿爹阿娘知道了么?薛夫子又是谁?”

闵惟思点了点头,想着在小黑屋里闵惟秀不一定能够瞧清楚,又说道,“我已经禀告过阿爹阿娘了,原本只想找个清静之地好好苦读,争取能够考个功名。阿娘却领着我去拜了薛夫子为师。薛夫子乃是大儒,如今年近古稀,原本早不收弟子了。”

闵惟秀觉得自己个的鸡腿都吃不下去了。

“天下没有不散之筵席,二哥只是去游学,还是要回来考科举的。而且我的身份,留在开封府也只是给家中招祸。”

闵惟秀怀疑的看了闵惟思一眼,幽幽的说道:“难道你不是为了赶紧把忘儿脱手么?”

闵惟思原本离愁别绪涌上心头,被她这么一提,一拍大腿,“被你看穿啦!等日后你有了孩子就知道了,简直要被气得白头了。简直就是讨债鬼啊!吃个糊糊,热了不行,凉了不行;穿个衣服,厚了流汗要着凉,薄了太冷要着凉……”

“带他玩儿,玩得太疯要丢魂,玩得不疯,阿娘要把我打得丢魂……最可怕的是晚上睡觉,他竟然要伸手摸着我睡!”

“我一个清清白白的大男人,怎么能让他摸!说起来简直是苦海,那日我做了个梦,正同石二郎一道儿游水玩儿呢,他带着胖头鱼,我……咳咳……玩得尽兴,我伸手一摸,啧啧还真有水啊,这梦咋这么逼真呢!”

“醒来一瞧,他奶奶的,兔崽子睡着了,尿了我一床……我以前觉得读书苦,现在想来,快快让我去读书吧……”

闵惟秀哈哈大笑起来,她没有带过孩子,完全没有体会,只有幸灾乐祸这一个感受了。

听着闵惟秀的笑声,闵惟思伸出手来,可劲儿的摸了一下她的脑袋,“等我走了,阿爹阿娘就要靠你照顾了。咱们是武将之家,有了吕相公同韩副三司使,在关键时刻能够说得上话就行了,你不要去广交朋友,有拉帮结派之嫌,到时候,连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还有,阿爹的名声不好,也没有关系。武将的关键,在于官家信不信你,打仗打不打得赢。你打赢了,你就是英雄,那些都是小毛病;你打输了,再是忠臣,一盆盆的脏水也会往你头上泼。”

“不要想着要什么民心。这个天下,只有一个人需要民心。”

“忠臣好官什么的,一但牌坊立起来了,阿爹就是在街上吼几声,都会有人放大了来作,除非是装上一辈子,你觉得我爹能够受这个委屈?别白费心思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经过姜砚之的提点,她也早就歇了这个心思了。

第二百二十章 阿姐的脚步声(一)

闵惟秀想着,心中略有些憋屈。

不是她不作为,实在是上辈子的这段时光,她因为节食和太子妃之事,生了一场大病,卧床不起。朝中家中发生了何事,一问三不知。

若是可以,她也想要运筹帷幄,等着敌人出招,然后在关键时刻跳出来说,傻眼了吧,一切都在本姑娘的掌握之中!

可惜了,天生我材必有用,她这根朽木只能当烧火棍子,做不了栋梁。

她吃饱了,拿起帕子擦了擦嘴,到底还是决定以不变应万变。

“好了,托柴郡主的福气,你早些回屋里歇着去吧,明儿个一早,咱们一起去东阳郡王府。让安喜给你收拾好行头,你陪她住上几日。”

闵惟秀欣喜的点了点头,小黑屋的蒲团,哪里有小楼里的床榻舒服。

柴郡主正月初八要出嫁,她又没有个姊妹,也就有她这么一个闺中密友,她不去谁去?

她想着,抖了抖有些发麻的胳膊腿,站起身来。

临安长公主说完,转身就走,像是没有看见偷偷给闵惟秀送吃食的闵惟思一般。

闵惟思松了一口气,揉了揉闵惟秀的脑袋,提起地上的食盒,说道:“明日二哥同你一起去,你早些起,同我一道儿去银楼取东西。”

闵惟秀点了点头,欲言又止的,柴郡主是闵惟思的亲阿姐,他想来是特意准备了贺礼。

等闵惟秀回到小院,安喜已经准备好沐浴的水了,她舒舒服服的泡了个澡,来不及听安喜兴致勃勃的回忆今日的惊险之旅,便已经呼噜噜的睡着了。

安喜睁着大眼睛,给闵惟秀掩了掩被子,又将那灯挑暗了几分,才轻轻的关上门,到外间准备自行梳洗去。

才走到小院子中,就听了一阵轻微的脚步声,“谁?”

安喜跑到院子门口一瞧,只见路丙尴尬的站在门口,穿着一身黑衣,抓耳挠腮的。

安喜一愣,警惕的看着他,“深夜到访,所谓何事?”

她说着,还看了看路丙的身后,却没有见到三大王。

路丙清了清嗓子,黑暗之中看不见他红了的脸,“三大王说,明日约小娘出去赏梅。”

这年头,侍卫不好当啊!

要保护大王,要去抓鬼,这就罢了,竟然还要帮他约小娘!他叫路丙,不叫红娘!

安喜摇了摇头,“那是不赶巧了,明儿个我家小娘子要去东阳郡王府,柴郡主要出嫁了,她要去帮忙。”

路丙头皮一麻,他已经想得到三大王要在家中上蹿下跳哭天抢地了,这可是他第一次正正经经的约闵五娘子出去游玩,没有想到竟然被拒绝了!

安喜说完,四下里看了看,“你快些走吧,我们府上的家丁老厉害了,个个都是刀口舔血的,万一被人瞧见了,那是吃饱了要兜着走的。”

她想着,忍不住说出了心里话,“路侍卫啊,行行好吧,大正月的,咱们就歇上几日,过几日松快日子,赚赚红包银子,说点喜气洋洋的吉祥话多好!这可是过年呐!人家梅花长得好好的,万一树底下发现了尸体可咋整啊?”

路丙嘴角抽了抽,也是,反正这两个人不管出门做什么,到最后都会变成凶案现场的。

“我这就去回禀三大王”,路丙说着,转身走了几步,又回过身来,支支吾吾的说道,“昨儿个跳进了水里,你没有功夫傍身,多熬点姜汤喝,小娘子寒气入体就不好了。”

说完,像是见鬼一般的跑掉了。

安喜站在原地愣了愣,转身就回房去,直到把门关上了,还脸红红的。

……

翌日一大早儿,闵惟秀照旧去演武场练了一通功夫,重生之后,她日日勤加练习,又跟着武国公学了正统的狼牙棒法,功夫倒是比上辈子精进了不少。

用完了朝食,便同闵惟思一道儿坐了马车出门,去了那银泰楼。

这银泰楼,乃是一个老字号了,传说这楼里的老师傅,是在泰山学的金银手艺,学成归来,便取了这么一个楼名。

因为工艺精细,又多为贵人定制,这银楼与旁的银楼大为不同。

它压根儿就没有什么大厅柜台,反倒像是茶楼一般,都是一件件的雅室,客人来了,便请进雅室之中,自有瓜果点心茶水奉上,还有那貌美如花的小娘子端着早就定好的首饰过来,实在是让人舒坦。

闵惟秀兄妹二人进了那玄字斋中,不一会儿,便有一个穿着芙蓉粉的小娘子端着托盘走了进来,那托盘之上,放着一个红色的锦盒。

“闵衙内可需如娘现在给您打开,这首饰雍容华贵正适合闵小娘子。”

闵惟秀横了闵惟思一眼,她同阿娘还有阿姐们自然是常来,但是闵惟思一个大老爷们,竟然这么熟络,也不知道以前来过多少回,调戏过多少小娘子,简直就是败类!

闵惟思讪讪的笑了笑,“打开罢。”

那如娘笑眯眯的打开了锦盒,她有一双白皙如玉的手。

闵惟秀伸头一看,那锦盒之中,放着的是一透着紫烟的手镯,雕玉的手心思巧妙,将那紫色的纹路,雕成了一串葡萄,暗含了葡萄多子的吉祥寓意,最适合送给要成亲的人。

“二哥,这个好!”

她说着,暗自同情了一下闵惟思,这厮想要传宗接代想得走火入魔了吧,自己个弄出一个娃不说,姐姐出嫁,第一个想的就是多子多福。老柴家也是可怜,就剩下这两个能生的娃了。

闵惟思没有瞧出她心中所想,高兴的掏出钱袋子来,要给如娘打赏,陡然之间,一阵尖叫声袭来,简直要把人的耳朵都震聋了!

闵惟秀心中暗道不好,该不会又出了啥事儿吧,“这是隔壁黄字斋么?”

这银泰楼的雅室,取的乃是天地玄黄,宇宙洪荒之意。是以玄字斋旁边的便是黄字斋。

她问了半天,不见那如娘回答,再一瞧,发现如娘已经瑟瑟发抖起来。

“怎么回事?”

如娘一边抖一边艰难的说道,“出现了,出现了。你们听到了么?咚咚咚的脚步声!有人死了,又有人死了!”

第二百二十一章 阿姐的脚步声(二)

这如娘话中之话有些多啊!

什么叫有人死了,又有人死了?

闵惟秀二话不说站了起身,拉开雅室的门,朝着隔壁跑去,才站到黄字斋的门口,便愣住了。

屋子里鲜血淋漓的,一个半白胡子的老头儿跪在地上,他的肚子不知道被什么划开了,鲜血汩汩的流了出来……一个披头散发的小娘子缩在一角,半天没有动静,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晕过去了。

这场面实在是太过血腥,不少围观的人,已经苍白着脸,捂着嘴作呕起来。

在那死者的身边,一个穿得毛茸茸的小胖球,正蹲在那里,好奇的盯着伤口瞧,他的旁边,还有一个老者正提着箱子,左抠抠右刮刮的。

而在两人身旁,一个面无表情,穿着玄色衣衫的男子,正按着腰间的佩剑,警惕的看着众人。

闵惟秀简直想要抚额了,这不是姜砚之,张仵作还有路丙么?

开封府和大理寺的官员们,都长了翅膀,可以瞬间移动是怎么回事?

姜砚之听到脚步声,扭头一看,看到了闵惟秀,高兴的挥了挥手,“惟秀惟秀,我一瞧见死人了,就猜想你肯定在附近……”

他的话音刚落,闵惟秀就感觉以自己为圆心,周围空了老大一截。

那些看热闹的人,都惊恐的看着她,像是看到了杀人凶手一般。

闵惟秀哼了一声,抬脚就往黄字斋里走,奶奶的,本姑娘可是人间行走的白无常,地狱里横行的红锦鲤,就问你们怕不怕!

“这人死得够惨的啊!肠子都流出来了,吃的肉还真不少!”

呕吐呕吐,惊起一滩鸥鹭。

估计他们整个正月里,都不想再吃肉了。

姜砚之见她有心捉弄人,宠溺的笑了笑,“你不是去东阳郡王府么,怎么来这里了?张仵作的四闺女出生了,想买金项圈儿,我来帮忙挑选呢,正好来取送给惟秀的礼物!”

张仵作咳了咳。

闵惟秀一愣,姜砚之还给她准备了礼物?

她看了看姜砚之的胸,很好,鼓鼓的,看不出事肉还是衣衫没有穿好……

“恭喜张仵作喜得千金。”

张仵作乐呵呵的点了点头,“多谢闵五娘子,我这一胎得了四闺女,的确是大喜事!”

闵惟秀又是一愣,一胎生四个!张仵作的娘子也太凶猛了!

姜砚之也傻眼了,“啥?你不是说生了四闺女么?你这个小老儿,一下子哄走了我四个金项圈!”

他听到张仵作喜得千金,立马夸下海口,说项圈什么的,他包了,还特意挑了最贵的一个,万万没有想到……这小老儿早就在这里等着呢!

张仵作更乐了,“多谢多谢!大王,这案子有些蹊跷啊,你看这人的肚子上的伤口,十分的整齐,显然乃是利器所伤。但是我们找遍了整间屋子,都没有找到凶器。”

“咱们就在地字斋中,一听到呼喊声,立马冲了过来,是第一拨进屋的人。来的时候,分明这个门是反栓着的,还是路丙用脚把门踹开的。进来的时候,窗户也关得好好的,凶手不可能从窗户那儿逃走。”

他说着,看向了那个缩在墙角的小娘子,“我们来的时候,这个小娘子就坐在这里,已经晕了过去了,你们看她的鞋底,干干净净的,并没有血迹。”

因为死者的肚子被划开了,屋子里有大面积的血迹,若这个小娘子是杀人凶手,那么她杀完人之后,身上应该沾满了血,从死者身边走到墙角,鞋底也应该有血,地面应该有血脚印才对,但是什么都没有,她身上干干净净的。

雅室主要是用来挑选首饰的。

因此布置得并不繁杂,一眼就能够看穿,根本就没有放血衣的地方。

那么是谁杀了人,然后又神出鬼没的逃脱了呢?

这简直就是一桩密室杀人案!

正在这个时候,银泰楼的东家已经额头冒着虚汗,跑了过来,他看着走廊之上围观的众人,拱了拱手,“抱歉抱歉,让诸位贵客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为了表示歉意,我们银泰楼给每位客人都准备了一件首饰压惊,还请诸位移步挑选。”

他说着,看了那些负责照顾客人的小娘子们一眼,小娘子们一缩,全都引着客人回雅室去了。

他一说完,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走了进来,“三大王……这这……”

依靠在门口的闵惟思将那个叫如娘的小娘子推了进来,慢悠悠的说道,“您可别想着怎么糊弄三大王了,他是你糊弄得住的人么?你们银泰楼可不是第一次死人了吧,咚咚咚的脚步声,又是怎么回事?”

东家的汗越流越多了,看了看四周,走了进来,关上了门,“三大王,小的不是要瞒着您,是想想该如何从头说起。我们这个黄字斋,它……它……它有……有鬼!”

姜砚之差点儿要跳起来了,放你娘的狗屁,要是有鬼,本大王火眼金睛,会看不出来?

分明就是胡诌!

但是二舅哥在这里,他要稳重,“怎么回事?”

“这已经是这个屋子,死的第三个人了。就在年节之前,这屋子里也死过一个客人,死状同这个一模一样。那会儿已经是正月二十九了,银楼的客人不多。我们打开门做生意,还是做的娘子们的生意,怎么可以有凶杀的事情传出,是以便没有声张,同人私了了……”

“三大王,小的知道错了!小的也是为了养家糊口啊!我已经已经没有事了,万万没有想到,竟然……竟然又死人了!年节之前,死的那个人姓江,家中乃是豪商,今日死的这个客人,姓邢,乃是……乃是城北住着的邢员外。”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这同鬼有什么关系?”

银泰楼的东家还没有说话。一旁的如娘就插嘴道,她的表情十分的怪异,好像要哭,又好像要笑,“你们没有听到么?咚咚咚……咚咚咚……这是白阿姐的脚步声……她走路的时候,步子很重,就是这样咚咚咚的……白阿姐回来了……”

“你你你……你不要危言耸听”,银泰楼的东家瞪了如娘一眼,“她说的白阿姐,就是这个屋子里的第一个死者。”

第二百二十二章 阿姐的脚步声(三)

那银泰楼的东家说着说着,支支吾吾起来,眼睛不停的在屋子里四处乱瞟,显然有些害怕。

“这白阿姐,以前也是在我们银楼里干活的小娘子。她是从川南来的,很受客人的喜欢。就在去年腊月十三,她不知道为什么想不开,在这个屋子里……在这个屋子里切腹自尽了。”

东家说着,嘴都在打颤,他快速的瞟了如娘一眼,又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她死得凶,我还请了大师来悄悄的做了法事。没有想到,头七之后,楼里就经常能够听到莫名其妙的脚步声。咚咚咚……白阿姐性子活泼,走路都是一步三跳的,整个楼里的小娘们,除了她,没有人会发出这样的脚步声。”

“再后来,那个姓江的死在了黄字斋里,就开始有人传……传说这个屋子里闹鬼……”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切腹自尽?

这一点十分的可疑,通常小娘子寻死,最为常见的是上吊或者是跳河,因为简单方便,轻轻松松就能够实现。

但是切腹自尽就不同了,自己拿刀切自己的肉,可比杀人要难多了,得有多疼啊!

能够做到这一点的,都不是一般人。

这个白阿姐到底是为什么选择了这么惨烈的自杀方式?

他想着,又看了看跪在地上的邢员外,下跪是赎罪,切腹乃是对应着白阿姐的自杀方式。

这起案子,分明就是有人在为白阿姐鸣不平!

要查这个案子,就得先从白阿姐的死因查起。

姜砚之叹了口气,他审的案子多了,一看到这个开头,心中就有了不好的推测,这八成又是一个惨绝人寰的故事。

“白阿姐好端端的,为什么要自杀?”

东家顿了顿,说道,“听闻是她青梅竹马的夫婿,要另娶富家女了,她受不了这个打击,就……”

那个叫如娘的小娘子,嘴动了动,到底没有说话。

“那日江土豪死的时候,是谁在黄字斋里端盘子?除了他之外,屋子里可还有其他的人在?”姜砚之的话音刚落,就看到如娘身子一抖,他伸出手来,指了指如娘,“可是她?”

东家点了点头,“不是,那日是一个叫阿菊的在里头伺候。不过也同今日一样,阿菊大叫一声就晕过去了,醒来之后,就一直说有鬼有鬼的。”

姜砚之微微颔首,“我这里问得差不多了,你不如出去看看那些个贵客吧,大正月的,也是糟心啊!”

站在门口的闵惟思同情的看了银泰楼的东家一眼,这厮心中肯定在想,当然糟心啊,求你们两个了,以后要什么首饰,我亲自送上门不行么?简直是请神请神,请来两尊瘟神啊!

东家迟疑了一会儿,到底得罪不起姜砚之,他看了如娘一眼,拱了拱手,匆匆忙忙的就出去了。

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闵惟秀一直在等着姜砚之问如娘话,亦或者是去唤那个叫阿菊的过来。

没有想到,他眼巴巴的跑了过来,“惟秀惟秀,你的狼牙棒带了么?”

闵惟秀摇了摇头,“在马车里搁着呢,来个银楼,带着凶器,怕人家不敢收我的钱,那我岂不是又要被人说成是恶霸了!”

这简直就是心酸,狼牙棒这么可爱的武器,他们瞧见了怎么就瑟瑟发抖,以为她是要来吃霸王餐,拿霸王钱的呢!

姜砚之有些失望,“我想了想,这屋子里并没有鬼魂,所以什么密室杀人案,是不可能成行的,总有什么我们忽略了地方。刚在我在问话的时候,已经来回踱步,试过这屋子里的地板了,都是正常的地板,并没有通向下面房间的通道。”

“但是,这顶上……”姜砚之说着,指了指天花板。

“凶手杀人之后,地上竟然没有留下血脚印,要不是被人擦拭掉了,要不就是他会飞天遁地。遁地没有用,飞天呢?这小楼从外看,一共有三楼,我们就在第三楼上。但是你知道的,因为屋顶的关系,通常顶上还有有一层矮矮的阁楼。”

闵惟秀双眼亮晶晶的看着姜砚之,看得姜砚之的耳根子都红了。

这小胖子,咋这么聪明呢!

“没关系,要什么狼牙棒!你给我瞧好了!”

闵惟秀说着,用力一点地,跳了起身,伸手一捅,只听得咔嚓一声,出现了一个拳头大小的洞,露出了一床被子的一角。

闵惟秀不好意思的咳了咳,“没有掌握好力气,再来一次就好了……咦,这顶上莫非还住人?”

她说着,转头看向了一旁的如娘,问道。

那如娘如今已经目瞪口呆,天下竟然有跳得这么高的小娘子,莫非她是蚂蚱精吗?

还有,竟然一拳就把那么厚的实木的板板打了一个大洞,她若是再跳几下,这个三楼怕是要垮到二楼去……

如娘想了一下那个场景,整个人的脸色都变了,她猛的回过神来,“是的,我们这些在楼里干活的外乡人,都是住在顶上的阁楼里的。本地的小娘子,则可以家去。东家待我们不错,阁楼宽敞得很,也很干净。住在这里,可以省下好大一笔银子。”

姜砚之见话题扯远了,又赶紧扯了回来,“以前白阿姐,是专门负责这个黄字斋的客人么?说来也是奇怪,我阿娘喜欢银泰楼的首饰,我也经常来,倒是从来都没有来过这个黄字斋。”

如娘脸色一下子变得难看起来,“不是的,我们没有人固定负责照料哪间雅室,都是客人来了,掌柜的看哪一件空着,就分去哪一间。”

站在门口的闵惟思嘲讽的笑了笑,“如娘,你还绕什么弯子,欺负他们小孩子家家的不懂事么?有小爷在,你还不打开天窗说亮话?银泰楼黄字斋,不是秘密的秘密……”

姜砚之一愣,“什么不是秘密的秘密,我咋不知道?”

闵惟思满意的看了他一眼,“你不知道才好,你若是知道,看我不打断你的狗腿子!”

如娘的脸唰的一下白了,她咬了咬嘴唇,“银泰楼的黄字斋,的确是有专门的一群小娘子负责照看的,是与其他的地方不同的。”

第二百二十三章 黄字斋的秘密

“这事儿要从银泰楼很久之前的一位前辈说起了。”

原来这银泰楼,因为主要是做的女人生意,请的都是小娘子来卖首饰,若是来了女客,她们可以给人梳头戴发簪,若是来了男客,她们可以插在自己个的发髻之上,供人参考。

一直以来,小娘们都规规矩矩的,而且是每一个小娘子,固定的守着一间雅室。

那守着黄字斋的,名叫月娥。月娥天生妖娆,一张嘴像是抹了蜜似的,也不知道她做了什么事儿,来了不到三个月就跟着一位富商进了府,做了贵妾。

再回银泰楼的时候,已经成了挑选首饰的客人了。

这一下子,不少人都心思活络了起来。还有人说,那黄字斋的风水好,能做富家妇,但凡有那意思的人,都往那黄字斋中挤,一来二往的,倒真有几个攀上了高枝的。

渐渐的,楼中的风气开始不正起来,东家瞧着赚的银钱多,又是人自愿的,也就并未阻拦。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银泰楼的黄字斋,渐渐的竟然跟那青楼楚馆差不离了。

去那里的男客,多时心思不正,出手豪爽的。愿意去那里的小娘子,也是心中有底的。

这年头,能够出来抛头露面的小娘子,多半都是家中清贫之人,指不定一大家子人都嗷嗷待哺的指望着这里呢。

蛇有蛇道,鼠有鼠路,虽然有一些人看不惯,但是也并不好多言什么。

“那白阿姐是怎么回事?”闵惟秀惊讶的说道,顺带着鄙视的看了闵惟思一眼。

你瞧瞧这厮,他对这种烟花柳巷之地,咋就这么熟悉呢!等回家了就告诉阿娘,看不打断他的狗腿子!

说道这里,如娘索性也不隐瞒了,“白阿姐是去年夏日之后来的,她青梅竹马的夫婿,乃是来开封府赶考的书生。书生去了书院里,她便来这银泰楼里赚点日用。”

“她性子娇憨,见人就笑,我们叫她白阿姐,并非是她年纪大,而是她姓白,名叫阿姐。她其实是我们其中,年纪最小的一个。许是她生得有福气,又识文断字的,那些贵人们都很喜欢她,整个楼里,她得的打赏最多。”

“我们这里,东家是不给月钱的,每个月赚多少钱,全靠你卖出去了多少首饰,还有贵人打赏了多少钱。白阿姐赚得多,有不少人就眼红得很。尤其是阿菊,阿菊她是黄字斋的……在白阿姐来之前,她是赚得最多的。”

“白阿姐白天在银楼里赚钱,晚上很早就要回去给书生做饭,不与大家伙儿同住。因此对楼里的许多门门道道都不是很清楚。那黄字斋,只要你自己不说想去,掌柜的是不会强行安排的。白阿姐一瞧就是正经人,也没有人同她说那些龌龊事儿。”

“她的夫婿也来我们银楼接过她,生得白白净净的,一看就很斯文,听说拜了名师。掌柜的都经常夸他,说指不定来年,白阿姐就要做官夫人了。”

“后来有一日,具体怎么回事我们也不知道……阿菊把白阿姐骗去了黄字斋,白阿姐恍恍惚惚的跑了出去,此后一个月多月都没有来。我们都暗地里骂阿菊不是个好货,害人不浅,以为白阿姐不会再来了。”

“但是没有想到,等到腊月里的时候,白阿姐突然又回来了。她整个人都瘦了一圈儿,精气神都没有了,她说她那未婚的夫婿知晓了她在黄字斋的事情,要另娶她人了。她无家可归,只好又回来了。”

如娘说着,擦了擦眼睛,“这一回,她住在阁楼上,我们瞧着她变了一个人似的,都十分的同情她。她还是一样的卖首饰,但是从来都不去黄字斋。她就在阁楼上,就睡在我的旁边……”

“我们只是叹息,以为这事情就了了,可是没有想到,白阿姐攒够了钱,买了一把刀。一天晚上,就在那个黄字斋里切腹自尽了。她们都说……都说白阿姐肯定被人祸害得有了身孕了。”

如娘说着,痛哭了起来。

“阁楼里没有恭桶,我下楼起夜,发现白阿姐的铺是空着的,黄字斋的灯亮着。觉得古怪,便下去一瞧……我……我是第一个发现的……真的是太惨了。”

“白阿姐明明是一个好人,她见到银楼附近有流浪猫儿,都会给它们喂吃食。快要过年了,我有老乡归家去,想给阿爹阿娘捎上十贯钱,但是没有凑够,白阿姐都毫不犹豫的借给了我。她还帮我们所有人都写家书……”

“她原本可以过得很好的,可就是……就是好人不长命。后来我一直后悔,为什么我们都要这么冷眼看着别人?为什么不能够好心提醒她一下,为什么阿菊对她嫉妒得很的时候,我们没有一个人告诉她要小心,阿菊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

“为什么那日我们听到黄字斋里的动响,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出来,帮助她……我总想着,又不是我的事,又不是发生在我的身上,阿菊那么厉害,我得罪了她,日子会不会就难过了……”

“等白阿姐死了,我们再怎么后悔都晚了。她太冤了,死了都不安宁。脚步声,我们经常能够听到脚步声,咚咚咚的,然后那个姓江的,祸害过她的那个姓江的死了,阿菊吓疯了,她只会说,鬼鬼鬼……”

“现在又死人了……白阿姐肯定是要报复每一个在黄字斋里待过的人,要报复我们这些对她见死不救的人……她回来报仇了啊!”

如娘说道最后的时候,几近癫狂,看上去像是疯魔了一般,十分的吓人。

闵惟秀听着看着,心中也酸涩得很。

姜砚之拍了拍她的肩膀,“白阿姐很惨,但是她是一个善良的人,她死了之后,也没有变成厉鬼回来报仇。的确是有人在杀人,但是凶手是人,不是鬼!”

闵惟秀缓过神来,见如娘害怕,也拍了拍她的肩膀,“听到三大王说的了吧,他的眼睛是能看见鬼的,他说没有鬼,就没有鬼!而且,白阿姐连切腹都敢,可见性子勇猛,若是要杀你们,干嘛不趁你们睡着了,把你们的脑袋割下来当球踢?多简单方便啊!用得着死了都不能休息么?”

如娘打了一个寒颤,你到底是怎么用这么平淡的语气,说出这么可怕的事情啊,混蛋!

我一点都没有觉得安慰啊!你可以不要一边拍着我的肩膀,一边说把我的脑袋割下来这种事吗?

这里估计是真的没有厉鬼,因为站着一个比厉鬼还可怕的人啊!

第二百二十四章 凶手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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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娘把心里话都说出来,又知道并非是恶鬼作祟,心神总算是稳住了几分。

她别过头去,不敢看屋子里的血腥的场面,但是那股子锈水一般的味儿,却可着劲儿的往鼻子里钻,正在这个时候,一双白皙的大手伸了过来。

她抬头一看,只见闵惟思一脸嫌恶的站在那里,手心里还放着一个香囊。

如娘的脸一红,接过香囊捂住了自己的口鼻。

闵惟秀瞧着恨不得过去踹闵惟思两脚,二哥啊,在凶案现场撩小娘子,长本事了啊!

闵惟思看着闵惟秀抱歉的笑了笑,实在是没有办法啊,二哥撩妹的本事已经长在了骨头里,显露在了脸上啊!

“惟秀,你可以来这里捅一捅么?我瞧这里的血迹有些奇怪。以刀切腹这么狠,但是大家伙儿都没有听到邢员外的惨叫声,要不他当时已经昏迷不醒了,要不就是他能忍。看他着满肚肥肠的样子,应该是个怕疼的。”

“切腹的血,或是喷溅出来,或流在地上成一滩,但是你们看这里,这里有一滴一滴的血迹。而且有三排。”

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围着屋子里转悠的姜砚之,突然指了指尸体正上方的屋顶。

“三排血迹,假设有一个是凶器上滴下来的,那么还有两排呢?更为奇怪的是,你们来看死者的头发,头发里也有血迹。邢员外身量高大,即便是跪在地上,也比常人要高。凶手为什么要把凶器举那么高,把血滴到他的头上?”

姜砚之说着,举起了自己的胖爪子,“这样的姿势很奇怪,很不舒服。”

在凶案现场,每一个不合常理的地方,都是破案的关键。

姜砚之得意洋洋的想着,又指了指屋顶,“我们不妨大胆的假设一下,如果凶手是从屋顶逃出去的呢?上头有绳子垂下来,他被拉了上去。凶器,还有鞋子,都有可能滴血,这样我们就看到了三排血迹。他被拉到半空中的时候,又滴了血下来。”

“所以,我们在死者的头发里也发现了血迹。这就是为什么,凶手能够逃脱,但是却没有任何的血脚印了。”

闵惟秀也来了精神,她觉得姜砚之说的话十分有道理。

她忙走了过去,却是不好意思再跳起来把屋顶打个洞了,便提起一旁放着盆景的木架子,往上轻轻的顶了顶。

还没有怎么用力,上头便被顶开了,一个四四方方的口子,露了出来。

姜砚之挑了挑眉,提了提下巴,越发的得意起来,本大王就是天生的神探啊!

只可惜,屋子里的人,除了如娘觉得吃惊之外,其他的都是见惯了他的本事的,倒是并不惊奇。

姜砚之嘚瑟了一会儿,见没有人捧场,清了清嗓子,又接着说道,“惟秀,若是给你一根软软的绳子,让你爬上去,你能吗?二舅兄,你能么?”

闵惟秀点了点头,“我不用绳子,都能够上去。”

闵惟思黑着脸,为什么要把他同惟秀对比,显得他这么怂,“不能。”

光是一条绳子,在屋子的中央,脚都没有个着力点,除非是有功夫在身,或者是臂力惊人之人,否则都是很难爬上去的。

“但为什么一定要是绳子?不能是一个软梯么?用身子编成一个梯子,那么就很容易上去了。”闵惟思开口说道,怎么着也要挽回一点颜面吧!

姜砚之一愣,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这倒是一个问题。

“舅兄言之有理,我原想着如果是绳子,那么凶手应该是两个人,需要有人接应,将杀人者拉上去。但是按照你说的,如果是软梯,那么一个人也可以完成杀人之事。”

这一下子就陷入了僵局。

“白阿姐死之后,她的未婚夫婿出现过么?”

如娘一惊,猛的站了起来,“来过,来过!白阿姐死了之后,掌柜的为了息事宁人,出钱给她买了棺材,把她给葬了。她的家人远在川南,我们也不知道该如何去找。那个书生,之前白阿姐说同他已经没有了关系,掌柜的便没有寻他。”

“就在白阿姐下葬之后半个月,那个书生来过一次银楼,去了阁楼,说是来收拾白阿姐的东西,说给捎回去给她的父母亲。对了,就是在那个江公子被杀的前一日,对,对,腊月二十八,就是腊月二十八。”

“当时楼里的小姐妹们,都很鄙视他,说他连白阿姐这么一点银钱都舍不得放过。怎么人死的时候不来,收东西的时候,却又来了。我们当时忙得要命的,都没有管他,他一个人在阁楼上待了很久。晚上我们回去睡的时候,还担心他偷东西。不过倒是没有丢。”

“会不会是他?是他杀了姓江的,给白阿姐报仇对不对?”

姜砚之沉吟了片刻,摇了摇头。

他不觉得是那个书生,至少他一个人是不能够完成的。

之前如娘说,在白阿姐的头七之后,银楼里开始出现了咚咚咚的脚步声,没有鬼,那就是人在作祟。

银泰楼基本都是小娘子,书生之前来过,因为他的身份,大家都十分的关注他,他再出现,十分的扎眼,怎么可能潜藏在这里,时不时的扮鬼吓人?

还有要把那个屋顶开一个口子,必须要确保楼下无人,阁楼里也无人的时候,不然的话,若是黄字斋里有客人,那岂不是会掉木屑下来……

此外,不管是绳子也好,还是软梯也罢,凶手都是事先将它系好了的,不然的话,就算他顶开了盖子,那也没有办法爬上去呀。能够拉得住一个人,那么这个地方应该至少有一个柱子之类的承重的地方。

阁楼里都是小娘子们打的地铺,之前闵惟秀一拳,都打出了一个被角,那么这个地方呢?

睡在上头的人,难道不会发现,自己睡的地方有什么异样么?这可是被人开了一个能供一个人通过的口子,这不是一下子能够完成的,而且难度很高,并非是直接切开了了事。

因为上下切得一样大小的话,那盖子根本就盖不住,会直接掉下来……肯定得另外想办法,将这个口子给固定住了。

这么一想,谁在这个地方的人,就十分的可疑了。

姜砚之勾了勾嘴角,“如娘,你之前说,阿菊并非是第一次害人了,是什么意思?就是说,同她有仇,想要她吓疯的人,并非只有白阿姐一个人对不对,那个人是谁?她也住在阁楼上么?”

第二百二十五章 坏人与好人

如娘面色一冷,面露鄙夷之色,“是关梅。”

闵惟秀瞧着她,当真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合格的小娘子。

你瞧瞧这位,从惊恐到愧疚到鄙夷,那翻脸比翻书都快。

她眼中的人,是不是都直接打着标签的,譬如白阿姐,是可怜人;关梅,小贱人;闵惟思,浪荡子;闵惟秀,恶人;三大王,小胖子……

呸呸,总觉得自己的脑袋有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这个关梅,又有什么故事?”

如娘摇了摇头,“关梅是我的老乡,我们一道儿来的银泰楼。她来了不久之后,就得罪了阿菊。那个江公子十分的好色,又喜新厌旧的。但是他出手极其大方,阿菊有一次说是肚子疼,让关梅去给江公子送茶水点心。”

“关梅去了之后就被祸害了。我们是同乡,她受了伤,我照顾了她半个月,可是她好起来之后,竟然成了阿菊的跟班。也跟着她去黄字斋了。亏得我还同情她……白阿姐也给关梅写过家书!”

“关梅自己个就是被人害的,她竟然还听阿菊使唤,同她一起去害白阿姐!简直不是人!”

姜砚之看了路丙一眼,路丙赶忙跑了出去,去带那个叫关梅的小娘子过来。

不一会儿,门口就出现了一个咬着嘴唇,穿着芙蓉粉衣衫的小娘子,她一看到屋子里的场景,便尖叫起来。

姜砚之看着她,惊讶的说道,“原来是你!”

闵惟秀快速的看了过去,这关梅可是混黄字斋的,姜砚之竟然认识她……啧啧……人不可貌相啊!

姜砚之感觉脊背发寒,忙说道,“张仵作,你快看,之前你挑选项圈的时候,是不是这个小娘子引咱们进的地字斋!唉,我这个人有个毛病,除了看惟秀,旁的小娘子都长得一个模样,分不清分不清!”

屋子的人都鄙视的看了过来!

简直是满嘴胡诌,脸皮比开封府的城墙都厚!

闵惟秀满意的收回了视线,算你识相。

姜砚之舔着脸笑了笑,毫不在意众人的鄙夷。

张仵作看在那四个项圈的份上,点了点头,“正是,她引我们进去之后,给了我们一本画册,说让我们慢慢瞧,她去端茶水点心来……她出去了没有多久,我们就听到了尖叫声,然后跑来黄字斋了。”

关梅瑟瑟发抖,往门口挪了挪,“白……白……白阿姐,你不要回来找我啊,我都是被阿菊逼的,我是被阿菊逼的。我现在已经改好了,我都不来黄字斋了,你放过我啊!”

姜砚之好笑的看着她,“喂,你别演了!”

他说着,指了指自己的额角,“你这里还溅了一点血,没有擦干净呢!”

关梅下意识的伸手一摸,却什么都没有摸到,但是她的手已经僵硬在了半空中。

她这一下,是真的瑟瑟发抖起来。

“你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对不对?你的身上的确是有血,但是不在额角上。之前我们来的时候,你穿的虽然也是芙蓉粉的衣衫,但上头绣的是白芍药花,怎么突然换成了绣白梅花的呢?”

姜砚之说着,指了指如娘,又指了指还在墙角晕着的那个小娘子,“你看,她们都穿着芙蓉粉的裙衫,但是花色不同,想必是银泰楼统一要求的吧。”

如娘却是一跳三尺高,“你穿了白阿姐的裙子,你为什么要穿白阿姐的裙子!”

关梅抿着嘴不说话。

姜砚之叹了口气,“当然是为了把杀人这件事,变成恶鬼作祟!对不对,关梅,是你杀了江公子,又杀了邢员外对不对?”

“你不用着急否认。我们现在去搜,还能够搜得到裙子,银泰楼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门口都有我的侍卫把守着,你没有办法这么快处理掉裙子,而且,你还要留着吓唬人,好日后继续行凶,对不对?”

他说着,指了指那个空洞,“若是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也住在这个上头。”

关梅眉头一动,“就是我杀的,这种肮脏又可耻的狗东西,没有必要活在这个世界上。”

她说着,好像如释重负一般。

“我没有白阿姐命好,也没有她干净。”她说着,好似要流泪,眼睛却空洞洞的,什么都流不出来。

“我家中贫寒,阿爹阿娘带着三个兄弟,有一年逃难来了开封府。我被阿菊祸害了之后,第一时间告诉了家里人,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他们不但不接我回去,反倒瞧中了江公子的银钱。”

“我阿爹阿娘劝我,就这样在黄字斋里干上几年,等赚够了钱,就帮我寻一个老实的庄稼汉嫁了。我当时六神无主,也就听了她们的。我一直以为大家伙儿都是这样的。直到白阿姐来了。”

“阿菊要我去骗白阿姐,我说我肚子疼,让她帮我送茶水进去给江公子,她那个傻子,竟然毫不怀疑的就去了。事后我以为白阿姐会跟我一样,可是她没有……她不服,她宁愿去死,都不认命!你知道她那个傻子说什么么?她说她在这个罪恶的地方死了,掌柜的说不定就会封了这个黄字斋了,就再也没有人在这里被祸害了!”

“白阿姐死了,我心中乱糟糟的,头七那一日,我不想去黄字斋,阿菊却还骂白阿姐。我心中不忿,便故意装了鬼来吓唬她。一开始,我并没有想要杀人的,我就是吓唬吓唬大家。想着大家都怕了,说不定就像白阿姐说的那样,黄字斋没有了,我们又都回到了一开始的时候,干干净净的。”

“直到那一天,那个书生来了。就是那个我们都以为他嫌弃白阿姐脏,不要她了的那个书生。他一个人在阁楼里待了好久,抱着白阿姐的被褥哭。说来也是讽刺,我同白阿姐都住在这最可怕的黄字斋上头。”

“他一直哭一直哭,那日是腊月二十八了,我见没有什么客人了,想要收拾包袱回家去。他见我来了,便一直问我,是谁祸害了白阿姐。我不敢说,因为我觉得我说了之后,那个书生就会去杀人了。”

“白阿姐那么喜欢他,为了不拖累他,胡说自己个要另攀高枝了。他寒窗苦读那么多年,干干净净的,却是要为那种渣滓脏了手……我便什么都没有说。我拿着包袱下了楼,路过黄字斋的时候,却听到江公子同阿菊说笑,他们在笑白阿姐,在笑书生,在笑我……”

“我当时脑袋嗡嗡的,恨不得冲进去杀了他们。明明他们是加害者,我同白阿姐是受害人,他们却活得逍遥自在,心中没有半点负担。而我们不光是毁掉了一辈子,还被心中的大石头压得喘不过气来。”

“我知道楼里其他的小娘子,都瞧不上我,觉得我又笨又贱……得到报应的,应该是那些坏人才对啊!为什么却都要来怪我呢!”

第二百二十六章 你不怕背后之人?

“我原本也是清清白白的小娘子,被人毁掉了贞洁,你们觉得我应该怎么办呢?是像白阿姐一样,愧疚了放弃夫君,然后自杀以显贞烈;还是向我阿爹阿娘想的,索性不把自己当人看,日后待夫家发现了被沉塘?”

“我什么都没有做错,却被千夫所指!你们说说看,是不是天道不公?还有你们这些人,冷眼旁观,冷嘲热讽的,你们同那些欺辱我们,祸害我们的人,有什么不同?”

关梅说着,面色狰狞起来,如娘低下头,往后退了好几步。

“我还曾经想过,把我所遭受的一切,把白阿姐所遭受的一切,全都还在你们身上,大家都一样脏了,等到那个时候,你们还能够高高在上的看着么?”

闵惟秀叹了口气。

关梅说得没有错。她心中虽然怨恨,但是到底没有把银泰楼所有的小娘子都推下火坑。

“冤有头债有主,白阿姐是我害死的,我应该拿命还给她才对。我阿爹原是村里头的木匠,我跟着瞧着,也略通一些。我借着生病,偷偷在我的铺底下掏了一个洞,等到那姓江的畜生同阿菊在下头逍遥快活的时候,先是迷晕了他们,然后杀人。”

“后来的事情,你们也就知道了。姓江的死了,阿菊疯了。东家还跟以前一样,不管有什么事情,都怕影响到他赚钱,选择息事宁人。所有的人都以为是恶鬼作祟,他们遭到了报应。”

关梅说着,看着自己的手,有些迷茫的说道,“我从来都没有想到,杀人是那么痛快的一件事情。哈哈,我给白阿姐报仇了。过年之后,我打定主意,再也不去黄字斋了,重新来过,可是今日我又瞧见了那个姓邢的!”

“姓邢的是黄字斋的常客。”关梅说着,抱住了自己的脑袋,“杀不光啊!杀不光啊!杀了姓江的,让阿菊疯了,可是有什么用?银泰楼还是什么都没有改变!黄字斋还是好好的!”

“没有姓江的,还有姓邢的,没有了阿菊,那还有阿莲……姓邢的对我出言轻薄……今日恰好我被分到了地字斋里,地字斋过去便是天字斋,天字斋在走廊的尽头,挨着通向阁楼的楼梯。”

“我趁着三大王看画册的时候,假意说出去倒水,因为知道三大王审案厉害,我便不敢从阁楼上放迷香下来,假意借着同姓邢的叙旧,拿了放了茶水给他们喝,他们两个晕了过去,我杀了人,带着没有喝完的茶水又爬回了阁楼。”

“药下得很轻。我换好了衣衫,下面已经是一团乱糟糟的了,我便乘乱站到了人群之中,只附和着说有鬼的事……”

关梅说着,呜呜的哭了起来。

“你想被人发现,被抓起来,想把这个事情闹大对不对?不然的话,今日你见到地字斋里的人是我,完全可以改一日再杀了姓邢的。”姜砚之深沉的说道。

闵惟秀点了点头,关梅这次不被抓,肯定还有下一次,一看到去黄字斋的人,她就还会继续杀的。

关梅却是愣住了,“有谁杀人想被人发现的?我计划得很周翔,并没有想到三大王……”

姜砚之咳咳了起来。

闵惟秀抿着嘴憋着笑,感情人家关梅根本就没有把姜砚之当根葱嘛!

姜砚之闹了个大红脸,摆了摆手,“把杀人凶手关梅抓起来,关到开封府里去。然后把这里清理了吧,那个姓邢的,张仵作你就也别给他缝了,糟心玩意儿,让人领回去吧。”

他说着,便往门口走,走到走廊上,才大声说道,“张仵作,你家喜得四千金,咱们去别处买项圈儿吧,这里这么凶,怪晦气的。”

依靠在门上的闵惟思笑了笑,“的确是,惟秀,走罢,咱们是给人挑添妆的礼儿的,不好触了眉头。”

这银泰楼的东家简直要跪下了,大爷啊,祖宗啊,你们这么一喊,谁还敢买银泰楼的东西啊!

连黑无常都觉得这里凶,觉得东西晦气……不敢想啊!

他就知道,这事儿要是一闹大了,那些夫人小娘们,都不敢来了啊!

难道他们银泰楼日后要该卖冥器了么,首饰都打来给死人带啊!

之前他让人进屋,三大王也没有反对,他还以为他多少会给银泰楼留点脸面,如今看来,这是要赶尽杀绝啊!

“三大王……这……”

姜砚之看了那东家一眼,“好好的银楼,就卖首饰就好了。你那么喜欢开青楼,咋不换了衣衫,去当老鸨子呢!我瞧你这模样,涂上一石粉,倒是也勉强合适。”

东家脸色一变,“您都知道了,那些小娘子都是自愿的啊,我也是一片好心,我可是没有拿她们一个大子儿……她们日后若是想从良,还能够嫁一个老实人……”

姜砚之简直气炸了,“老实人老实人,老实人挖你祖坟了?关梅是自愿的么?白阿姐是自愿的么?像我这样的老实人,都看不下眼了。还有,你这楼里发生了凶案,你竟然隐瞒不报,好家伙!”

东家脸色大变,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姜砚之拂袖而去,领着闵惟秀毫不犹豫的出了银泰楼的大门。

今日阳光甚好,晒到人身上暖洋洋的,看久了屋子里的血色,一走出来,竟然有豁然开朗之感。

姜砚之在原地跳了跳,眨了眨眼睛,“惟秀,舅兄,本大王刚刚说得怎么样?”

闵惟秀瞧着他一副求表扬的样子,好笑的说道,“你不是老实人么?老实人都是闷头做事的,哪里有求表扬的老实人。这下子,这银泰楼,在开封府怕是开不下去了。”

姜砚之哼了一声,“这种藏污纳垢之地,没了最好。这鬼地方里的人心都坏透了!”

一旁的闵惟思无奈的摇了摇头,看着前头两个大摇大摆,理直气壮的家伙。

“你们从来都不关心么?银泰楼背后的东家是谁?”

姜砚之咧嘴一笑,“我爹是皇帝老子,他背后的东家还能够大过我?”

闵惟秀拍了拍姜砚之,“天塌下来,有姜砚之顶着。他背后的人是谁?我一个小娘子,见到这么可怕的场景,吓得怕是要做个把月噩梦了,正好去寻他讨要一些补偿!”

闵惟思无语了,好吧,你们赢了。

第二百二十七章 三大王的礼物

那对镯子比较晦气,闵惟思不好再拿着给柴郡主添妆。

其实家中就有比那对镯子更加贵重的宝贝,只是闵惟思平日里同柴郡主交际甚少,贸贸然的送重礼,让人生疑。这一时半会,倒是想不出什么不贵重却又有心意的礼了。

“要不算了,咱们还是先去东阳郡王府吧,耽误了这么久,柴郡主该等你等得着急了,阿娘怕是都到了。”

闵惟秀看着闵惟思摇了摇头,她明白他的心思。

其实若是出于安全考虑,闵惟思根本就不需要送礼,因为武国公府肯定会准备重礼,闵惟秀作为柴郡主的闺中密友,自然也是准备了。可说到底,闵惟思只有柴郡主这么一个血缘亲人。

“那怎么行,咱们再找找吧,反正要去府上住好几日呢,也不差这么一会儿工夫。”

站在一旁的姜砚之一听,顿时警惕起来,“惟秀你要去东阳郡王府小住!”

东阳以前对惟秀有意,他可还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呢!

闵惟秀点了点头,姜砚之灵光一闪,对着路丙就嚷嚷道,“路丙,快把我给惟秀准备的礼物从马车里拿出来。”

闵惟秀这才想起来,姜砚之之前说,他给她准备了一点东西的。

“是什么?”

路丙很快就跑了过来,递给姜砚之一个锦盒。

姜砚之得意洋洋的笑了笑,“惟秀啊,我这个礼送得特别及时,这简直就是惩治坏人的利器!东阳郡王府万分危险,你可一定要时时刻刻都戴着!若是有人觊觎你的美貌,要对你图谋不轨,你就拔下来,往他脸上招呼!”

闵惟秀打开盒子一看,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你同东阳郡王是多大仇,多大怨啊!

这玩意往他脸上招呼,他还能出门见人!

闵惟思正愁不知道送什么好,想着姜砚之这么得意,来借鉴借鉴,伸过来一瞧,嘴角都要抽搐了!

“别告诉我这是发簪!我闵惟思驰骋欢场十四载,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送小娘狼牙棒发簪!”

只见那盒子之中,躺着一根金光闪闪的发簪,簪子柄又尖又利,寒光闪闪。

闵惟思怀疑,这要是梳头的女婢手艺不好,插错了地方,能把人的脑瓜子戳个洞出来。

再看那狼牙棒的一头,那卷翘的倒钩,分叉的血槽!若是把这个戴在头上,那简直就是往自己个脸上写了不好惹三个字!

一簪子下去,你选,是要毁容还是要瞎眼!

闵惟思觉得,姜砚之简直就是一个心机狗啊,闵惟秀戴着这个出门,日后谁还敢上前?

一旁的安喜更是发愁,欲言又止了好几次,这么多倒钩钩,它会挂头发啊,三大王!

姜砚之得意洋洋的扬起了下巴,“当然是发簪了,是我照着惟秀的狼牙棒画的,然后特意找人定制的。你看,总有一些场合,惟秀不适合带着狼牙棒,没有大的,咱们有一个小的啊!”

闵惟秀拿起那发簪,爱不释手的看了起来,“三大王这个好!”

杀人利器不嫌多啊!

闵惟思的鄙视僵在了脸上,算了,这两厮不是正常人!

姜砚之得了表扬,更加高兴了,“我跟你说,这个还有秘密呢!你看好了。”

姜砚之说着,从闵惟秀手中接过发簪,指了指簪子柄上一个细微的突起,“看到这里了么?轻轻一按!”

只听得一声惨叫,“那个狗崽子,竟然暗算爷爷!”

姜砚之刚觉得不好意思,准备道歉,却是脸色一变,“是你!”

那人看到闵惟秀同姜砚之拔腿就跑,闵惟秀此时也想了起来,这厮不正是他们等鬼船的时候,帮了他们两次的家伙么?

第一次是上船的时候,鬼船上的人问他们是哪家的,就是这个人帮回答的。

第二次是他们想上二楼的时候,是这个人帮他们上二楼的。

当时他们逃了出来,因为周围都没有瞧见活人的身影,还以为他也跟着沉船一道儿淹死了,没有想到这个人好端端的活着。

闵惟秀想着,一个箭步,就将那人给抓了回来。

“小姑奶奶,手要扭断了,你们快放手。之前是不是也是你们暗算我,哎哟,我的屁股疼着呢,这是什么暗器啊!”

闵惟秀一个用力,“我瞧着你对船熟悉得很,那日你上船做什么?又是怎么下来的。姓甚名谁?家住何方?”

那人疼得龇牙咧嘴的,看了看四周聚拢过来看热闹的人,摇了摇头,轻声说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三大王,闵五娘子,咱们要不换个地方。”

闵惟秀看向了姜砚之,见他点了点头,抓起了男子,同他一道儿进了樊楼。

“现在可以说了吧?”

进了雅室,闵惟秀松开了那人,他扭了扭手腕,整了整长袍,哭丧着脸说道,“小的姓包,江湖人称包打听!”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俱是一愣,包打听的名字他们不是第一次听到的,只是万万没有想到,他不过是一个约莫十七八岁的少年。

包打听看出了两人眼中的怀疑,苦笑道,“我真是包打听,你们随便打听一下就知道了。我那日登船,是有人好奇到底是鬼船还是仙船。我们这一行,是只要有钱就给办事,我便去看了看情况。”

“那船处处诡异,我确定是鬼船之后,便游回来了。诸位,我真的没有恶意,不然那日也不会帮你们了。哎哟,我这屁股疼得不行,坐都坐不得!这是什么暗器,这么厉害?”

他看着不像是在说假话,而且那日包打听的确是帮了他们的忙。

姜砚之想着,有些愧疚的咳了咳,“我瞧那处没有人,才……哪里想到,你突然钻了出来。不是什么暗器,就是一些绣花针。”

包打听倒吸了一口凉气,好歹毒的心思!竟然射绣花针!

“几……几根……”

姜砚之有些不好意思,“六根,六六大顺!放心吧,我还没有来得及淬毒!只要用磁石吸出来就行了。”

神他娘的六六大顺,你丫的咋不整八八大发呢?

还想淬毒!包打听觉得自己个今日简直倒霉到家了!

倒是闵惟秀又是心疼,又是赞赏的看着姜砚之,这玩意好啊!姜砚之从小被针扎,现在终于轮到他去扎别人了。

第二百二十八章 一对璧人

包打听捂着腚,一动就钻心的疼,“这玩意该不会像话本子里的一样,沿着经脉游走然后会刺入心脏吧?”

就三大王没人性的程度来看,不是不可能啊!包打听这么一想,简直恨不得哭出来。

姜砚之一愣,惊喜的说道,“还有这等本事?你快教教我该如何做?我就想到了淬毒,怎么让针在经脉里游走?”

包打听往后退了几步,松了口气,“不知道不知道,话本子里有的事,我怎么知道!”

姜砚之颇为失望,也是,他们又不是在玄幻话本子里,这种事情是不可能有的。

见包打听实在是痛苦,姜砚之赶忙拿出了一块磁石,“这里有磁石,路丙,你帮他吸出来吧。”

路丙脸色一黑,为什么做三大王的侍卫,还要做这种事!

一连几声惨叫,包打听眼泪都疼得掉了下来,好歹把那六根绣花针都吸了出来。

路丙暗暗的搓了搓手,又扔了一包金疮药给包打听,这个他可下不了手去帮忙!

到底是针,取出来之后,包打听舒坦了不少,“嘿嘿,看你们从银泰楼出来,是不是腊月里那桩杀人惨案曝光了?啧啧,那姓江的小公子可是家中独苗苗,死了江家大乱,当时就要跟银泰楼闹大了呢!你猜怎么地?银泰楼的东家背后站着大人物呢!”

姜砚之好奇的问道,“什么大人物?”

包打听手一伸,闭口不言了。

姜砚之摆了摆手,“既然你没有事,那我们就走了。舅兄我带你去逛,我认识的那个工匠,手艺还不错,就是脾气古怪了些。一定能够挑到好东西。”

包打听急了,没有见过这种人!这么有趣的事情都不想听!

他一个闪身,站在了姜砚之面前,闵惟秀一瞧,面色一愣,这厮有功夫在身。

“相逢就是缘分,你们可是想要寻一个别致的礼?让我猜猜,是不是柴郡主要出嫁,想寻个好物给她添妆。我这里倒是有一个好东西,不如诸位过过眼?”

这下子姜砚之的脸色的也古怪起来,难怪此人要叫包打听,当真是什么都知晓。

一旁不说话的闵惟思笑了笑,“你拿出来瞧瞧。”

包打听嘿嘿一笑,从怀中掏出了一个锦盒,“这是今日主顾才托我转手的,他家中出了点事儿,急需用银钱。这可是祖上留下来的老物件的,好着呢!”

说完,啪的一声,打开了盒子,只见里头放着一只金簪,那簪子乃是一只飞仙簪。

饶是闵惟秀瞧多了好物件,都不禁啧啧称奇,这金簪熠熠生辉十分的精细,连仙女头上的发丝都根根可见。一旁的祥云,好似当真漂浮在空中一般,十分的华丽。

闵惟思一瞧便中意了,“就它了!”

包打听见他价都不问直接收了,喜得露出了十颗牙齿,他就喜欢这种有钱任性的!

“闵衙内好眼光,这可是世间独一无二的,柴郡主气质高贵,若说当世,也就是闵五娘子同柴郡主能够压得住着飞仙簪了。”

包打听说着,笑眯眯的看了一眼闵惟秀,心中暗自嘀咕,柴郡主就罢了,这闵五娘子只能戴母夜叉簪!

当然,他是正经生意人,这种话是绝对不会说出口的!

他说着,将那锦盒包好了,毫不犹豫的递给了闵惟思,又笑道,“闵衙内爽快,我包打听也不是扭捏之人。那银泰楼背后的东家,乃是高达。”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竟然是他。

若说官家最信任的两个人是谁?那一个是吕相公,另外一个便是那高达。

这二人一文一武,是官家的左膀右臂。

这大陈朝的班子各司其职,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吕相公那是大法师,负责阳面的左右调和;高将军那是刺客,负责暗地里下黑手;已经被姜砚之拉下马的三司使是医师,负责后勤供给;至于闵惟秀他爹,哦,战士负责拉仇恨!

你看,自打朝廷有了武国公,多么和谐啊!统统骂他就对了!

这高达可谓是官家的第一心腹。

此人狠厉无比,满朝文武听到他,那是无比的胆寒。

难怪银泰楼毫无节操,肖了主人。

……

一行人从樊楼出来,便直奔了东阳郡王府。

闵惟思得了合心意的礼,他们自然不需要再四处的奔波看了,姜砚之不愿意回去,非要送闵惟秀过来不可,众人也拿他没有办法。

今日东阳郡王府里的来客络绎不绝。

虽然东阳郡王尴尬,但是柴郡主乃是女儿身,可造不成什么威胁,官家待她还是不失体面的,就连嫁妆,都是按照公主的份例准备的。

官家开了头,底下的人自然是照着风向来,今日但凡开封府里叫得出名头的夫人,都来添妆了。

闵惟秀来得算是晚的了,临安长公主一瞧见她,就狠狠的瞪了过来,小声说道,“还说你要来帮忙待客,又到哪里疯去了?”

姜砚之见闵惟秀挨骂,忙上前说道,“姑母,我们又碰到命案了,实在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啊!案子一了,惟秀立马就来了。”

临安长公主哑然了。

她还能怎么说?

柴郡主见到闵惟秀,也十分的高兴,“长公主,我就说惟秀肯定是有事耽搁了,惟秀,你给我送什么,若是我不喜欢的,那我可不依!”

闵惟秀嘿嘿一笑,让安喜把准备好的锦盒拿了上来,打开一看。

柴郡主僵硬了一下,然后脸瞬间就红了,啪的一下把盒子又盖上了,“谢谢惟秀,我很喜欢。”

长公主十分的好奇,这礼是闵惟秀自己个偷偷准备的,她也不知道是什么,询问的看了闵惟秀一眼,闵惟秀嘿嘿一笑,“阿娘,什么叫做一对璧人?”

“像玉一般美好的人。”长公主莫名其妙的,见闵惟秀卖关子,掀开那锦盒一看,嘴角抽了抽。

她这闺女可真实在,说一对璧人,还真是一对璧人。

只见那锦盒里头,躺着两个玉雕刻成的小人,那模样,分明就是柴郡主同成六郎,在两人的周围,还有好几个总角小童抓着他们的衣角,一家子人好不热闹。

“既然来了,怎么能够空手。二哥,三大王,你们的礼呢?”

闵惟思手一抖,走上前来,怔怔的看着柴君主的脸出神,“柴郡主,恭喜恭喜。”

他说着,送上了那个飞仙簪。

第二百二十九章 飞仙簪(一)

柴郡主往后退了一步,眉头微蹙。

闵惟秀偷偷的拧了闵惟思一把,你们不是两姐弟么?怎么一点血缘上的默契都没有啊!

你再这样盯着柴郡主看,旁人还以为你思慕于她,要抢亲呢!

没看到成家前五个儿媳妇,都看过来了么?

闵惟思疼得眼泪都要出来,他对着闵惟秀哼了一声,又恢复了平常的模样。

柴郡主按例打开一瞧,却是惊喜的将那簪子拿了起来。

一只金钗,在贵人眼中,远不及美玉,更何况这支簪子还没有镶嵌任何碧石,光秃秃的,但是它就像是有一股子魔力一样,让人欢喜不已。

“多谢闵二郎。”

闵惟思见她喜欢,松了一口气。

他们姐弟二人,这一辈子都没有相认的机会了。成六郎乃是一个正人君子,柴郡主嫁给去了成家,他也能够放心的去游学了。

姜砚之送的是闵惟思之前准备的那对白玉葡萄花纹的手镯,闵惟秀一瞧,就知道这厮不走心,原本都不打算来,临时从闵惟思那儿要来的。

不过柴郡主也高高兴兴的收了。

他们来得晚,客人已经来得差不多了,不多时来人便走得差不离了。

姜砚之也不好多留,同闵惟思一道儿离开了东阳郡王府。

闵惟秀同临安长公主倒是留了下来,帮着柴郡主准备后日大婚之事。

“惟秀,你陪郡主出去夜游吧。日后成亲了,可就没有这样的好事了。”待晚食过后,几人围坐在那火盆子边吃着栗子,临安长公主突然提议道。

柴郡主一愣,脸涨得通红,结结巴巴的说道,“可以去么?我兄长一直管得很严。我夜里都没有出去过。”

临安长公主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你阿爹虽然文雅,那也是武将出身。你自幼也学了功夫,怎么这般听话?等过两日嫁作人妇,哪里还有这般松快!”

她说着,将下人都赶了出去,掏出了一个钱袋子,扔给了闵惟秀,“你带着郡主出去玩儿,那没吃过的,没见过的,咳咳咳的,都去浪一下。”

闵惟秀心里都是劲儿,脸上却不显,“阿娘,什么浪的地方,我哪里知道?我都没有去过!”

临安长公主一巴掌拍在了她的脑袋上,“你二哥同姜砚之就没有带你去过?我就不信了。”

闵惟秀咳了咳,“阿娘,你觉得姜砚之会带我去找花郎小倌?”

“花郎?小倌?”临安长公主同柴郡主都惊讶得站了起来!

尤其是临安长公主气呼呼的拧住了闵惟秀的耳朵,“你一天到晚都是瞎想什么啊!我何时让你去那种地方了,你就带着郡主出去玩儿,松快松快不好?新娘子要出嫁了,待在家中只会紧张。你成日里在外头疯,还不知道几个好地方么?”

闵惟秀疼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不是你说要去浪一下吗?还饱含深意的咳咳了两声……

可是她不敢说。

因为做阿娘的,都是蛮不讲理的!

等二人被临安长公主赶出了府,闵惟秀还捂着耳朵,疼的!临安长公主还捂着脸,羞的!

一阵冷风吹来,闵惟秀果断的伸出手来,给柴郡主紧了紧披风,“夜里冷着呢,你的披风没有系好可不行。”

柴郡主被冷风一吹,总算是回过神来,咳了咳,“咱们去哪里?”

闵惟秀挑了挑灯笼,“走吧,去夜市吃好吃的吧,别的我不知道,哪里有好吃的,我统统知道。你别听我阿娘的,姜砚之哪里带我出来玩儿啊,每次出门都死人……根本什么地方都没有去过好吗?”

柴郡主噗呲一下笑出了声,“嗯,听惟秀的。我还真的没有出来过。”

闵惟秀别过头去看了她一眼,只见她头上戴着闵惟思送的飞仙簪,愣了一下。

柴郡主伸出手来,摸了摸着飞仙簪,“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瞧见这个,就心中欢喜,等回过神来,已经戴在头上了。去夜市,戴着这个会不会太招摇了?”

闵惟秀笑了笑,“你戴着好看。咱们怕什么,谁还敢抢我闵惟秀的心上人不成!”

柴郡主脸红了,追打起闵惟秀起来,“好哇,你连姐姐都敢撩!这一张花花嘴儿,也不知道跟谁学的!”

闵惟秀跑了跑,“呸呸呸,别提了,左手一个闵惟思,右手一个姜砚之,我就是不想说,那嘴都学着自动说了。”

柴郡主笑弯了腰,一抬头,却见一个白衣书生站在她的面前,明明没有下雨,他却是撑着一把伞,“卿卿,小生可算是寻到你了。自从那日雀桥一见,小生便是魂牵梦绕。日日恨不得沉睡,只求卿卿入梦来。原本高中之后想来寻你,却不料大病一场。今日得知卿卿即将出嫁……心如刀绞,想着再见卿卿一面。”

闵惟秀刚要一拳打死这个登徒子!

奶奶腿的,站在东阳郡王府门口,当着她的面,竟然敢调戏柴郡主,简直是不想活了!

最讨厌这种说话一股子酸臭味的人了!

岂料柴郡主却是惊喜的说道,“你是梦郎对不对?梦郎,你真的回来了!”

闵惟秀脸色一变,什么梦郎?什么鬼?

她认识柴郡主这么些年,不说穿着一条裤子长大,那也是亲密得很,东阳郡王管束严格,柴郡主知书达理,知晓自己身份尴尬,做的最出格的事情,就是练武了。怎么可能认识什么梦郎之类的人?

东阳郡王府门口守着的侍卫此刻也是神色古怪起来,这这这……

闵惟秀一个箭步走上前去,抓住了柴郡主的手,“柴姐姐,天太冷了,咱们回去吧。”

柴郡主却是摇了摇头,“惟秀,我还没有介绍你认识呢,这是柳梦生……”

她说到最后的时候,脸红扑扑的,像是熟透了的苹果一样。

闵惟秀暗道不妙,认真的朝那柳梦生看过去,只见他生得唇红齿白,肤如凝脂,虽然是一个小郎君,但是端的生得好相貌。比起姜砚之同闵惟思,那要高杆到哪里去了,更别提成六郎了。

闵惟秀心中一惊,开始不确定起来,该不会,柴郡主当年真的被这个柳梦生的美色迷惑过吧!

谁还没有一点藏在心中的小秘密呢!

她想着,再一看,却是猛的一滞。

明明柳梦生同柴郡主都活生生的站在那里,却是两个人,只有一个影子。

第二百三十章 飞仙簪(二)

闵惟秀把手捏成了一个拳头,看着柴郡主痴迷的样子,到底这一拳没有打出去。

现在状况不明,她若是贸然出手打死了那柳书生,万一柴郡主清醒不过来怎么办?

“你快马加鞭,去叫三大王来!”闵惟秀想着,往后退了几步,走到了守门的侍卫跟前。

那侍卫懵懵懂懂的回过神来,惊恐的说道:“闵五娘子,我家郡主是不是中邪了,不然的话,她一个人对着空空的地方说话……那个那个柳梦生在哪里……”

闵惟秀一惊,侍卫竟然看不见!

她想着,也觉得古怪起来,她没有阴阳眼,也没有抹牛眼泪,她是怎么瞧见柳梦生的?

闵惟秀脸色一沉,朝着柴郡主走去。

此刻她同那鬼书生已经就差拉着小手一述衷肠了。

“郡主,这门口风大,我瞧这柳梦生大病初愈,不若你们进府中叙旧,免得一不小心,一命呜呼了。”

柳梦生一抖,哪里有初次见面就咒人一命呜呼的!

柴郡主却是红了眼,“也罢,既然梦郎回来了。我也是该领他见见兄长……成家的亲事……”

她还没有说完,闵惟秀就捂住了她的嘴。

开玩笑,她现在被鬼迷了心窍,胡言乱语的,万一传出去了,日后嫁去成家还怎么做人。

成六郎同她定亲也有些时日了,两人虽然碍于礼数并未深交,但也见多许多回,日后定是夫妻和鸣的。

柴郡主想说话,但是那里有闵惟秀的力气大。

支支吾吾的就被闵惟秀往门口带去,那柳梦生瞧见了,着急的往门口跑,肝肠寸断的唤了一句,“卿卿,就算他们都不同意,我也不会放弃你!我是藤儿你是花,缠缠绵绵要结瓜……”

闵惟秀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你丫能正常说话么?整得她跟半打鸳鸯的坏人一样!

柴郡主更加激动了,拼命挣扎起来。

闵惟秀却是眼光如利箭一般朝着一个方向看去,毫不犹豫的掏出一个铜子儿,猛掷过去,只听得一声惨叫,一个人捂着脑袋从街角跑了出来。

“闵五娘子,是我啊,我是包打听!”那人对着闵惟秀拱了拱手,脑袋上肉眼可见的起了一个大包。

闵惟秀看了看柴郡主头上的飞仙簪,狠狠的剜了包打听一眼。

这厮无事不登三宝殿,在门口鬼鬼祟祟的,柴郡主这稀奇古怪之事,八成是同她头上戴着的飞仙簪有关。

“先进去再说。”闵惟秀二话不说,将柴郡主拽了进去,柳梦生立马跟了上来,在门口看到那门神像时身形晃了晃,但他像是未察觉一般,又追了进来。

包打听一见,忙捂着头,也跟着跑了进去。

……

东阳郡王府,柴郡主的小楼里,此刻气氛十分的凝重。

就在一炷香之前,姜砚之这赶到了。

“所以说,男人都瞧不见,女人都能够瞧见,当然除了本大王之外,包打听你老实交代,要是柴郡主出了什么事,看东阳郡王不要了你的狗命!”

包打听捂着头,“小的之前当真不知晓,这不一知道之后,立马跑了过来,没有想到,还是晚了一步。”

他说着,看着坐在桌子前,一副立马就要去私奔的柴郡主同柳梦生,脖子凉凉的,这下子事情真的闹大了。

别说东阳郡王府了,就是成将军府的人知道了,那也要打死他啊!

人家好好的一个郡主媳妇儿,都成啥样了,成家可是有七个儿子啊!

他想着,打了个一个寒颤!

“是这样的,这根发簪,是豪商万家祖传下来的。万家托我转手,我哪里能够想到一个簪子能有这么大的事啊!我得了闵二郎的银钱,就拿去给万家,万家一得知是柴郡主得了去,吓得当时就像倒豆子一样说了出来。”

“这个簪子怎么说呢,是个吉祥之物,又是一个不祥之物。万家的发家,要从一个女人说起。这万娘子原本是个寡妇,夫君死了之后,得了大笔的银钱。她极其擅长做买卖,不多时就攒下了巨大的家业。除了有钱,她还生得极为好看,为人也是超出纲常。”

“她一共有六个夫郎。”包打听说的时候,颇为不好意思。

闵惟秀一梗,这天下竟然还有如此令人羡慕之人!

“有书生柳梦生,还有武林高手上官绝,还有豪商江之焕,小倌倾城……这些人各司其职,很快万家就成为了巨富。万娘子同这六人一同生活,活到了七十岁,才一起死去。临死之前,她让人打造了这么一支飞仙簪。”

“原本,她是想着,让后辈也体验一番桃花之美,待通过了,便能够活得通透,万家有望。若是没有通过,那多半是梦境比生活更加美好,醒来亦是回味无穷。小娘子戴上这簪子,便会随机遇到六人,并将遇到的人,当做自己的心上人。”

“她两腿一蹬,却是没有想到,那戴了簪子的小娘子,都像陷入了梦境一般,最后都痴了。万家觉得实在是扛不住了,想将簪子毁掉。”

“可这簪子,火烧不化,铜锤不烂……”

闵惟秀听到这里,已经想要一巴掌打死包打听了,按照他的说法,岂不是无解!

那柴郡主怎么办?

闵惟秀想着,用手指向了柳梦生,“若是我把他打得魂灰魄散呢?”

不等包打听说话,姜砚之就摇了摇头,“怕是不行,我瞧这柳梦生不像是鬼,应该只是一些残魂或者术法之类的东西。打散了一个还有下一个。”

包打听忙不迭的点头,“正是,万家也这样干过,可是那柳梦生死了之后,府上的小娘子当天夜里就上吊殉情了。”

闵惟秀彻底怒了,掏出了一把铜子儿,对着包打听,奶奶的腿,这个也不行,那个也不行,那要怎么办?

包打听打了个寒颤,“不过万家这么些年也想出了一个破解之法,只是这办法有违天和!”

他说着,偷偷的看了柴郡主一眼,“就是让另外一个小娘子,将这簪子拔下来,插在自己头上,那书生自然就缠着另外一个人去了。”

东阳郡王松了一口气,“这簪子只要不插在头上就没有事,万家为何不锁在库房里,反倒要卖出去害人?”

包打听神色也轻松了几分,“这簪子邪性,小娘子但凡见了,就想插在头上。便是锁在库房里,也会有人,偷偷去拿出来。”

第二百三十一章 飞仙簪(三)

临安长公主点了点头,“的确如此,我一把年纪,瞧见了这簪子,也恨不得据为己有。”

闵惟秀看了那簪子一眼,“你们确定么?这簪子虽然也不错,但是没有姜砚之今日送我那个好啊!”

她说着,指了指自己头上的狼牙棒发簪。

临安长公主的嘴角抽了抽,老娘怕是生了个瞎子吧!

姜砚之大喜,嘿嘿嘿的跑到了闵惟秀身边,“我家惟秀就是眼光好!你瞧,这柳梦生旁的郎君都瞧不见,只有我能瞧见;这簪子旁的小娘子都能够迷惑,就是你不会;我们两个就是与众不同的一对啊!”

他说着,还挑衅的看了东阳郡王一眼。

闵惟秀恨不得捂住自己的眼了,这个幼稚鬼!

“不如我来替郡主戴这个簪子吧”,闵惟秀说着,指了指柳梦生,“我就不信了,我还能够被这种弱鸡酸秀才迷惑了!”

不等临安长公主反对,东阳郡王就摇了摇头,“不行!这簪子有迷惑人心智的作用,即便是惟秀你……”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瞧见闵惟秀已经从柴郡主头上拔下了簪子,插在自己的头上。

不是闵惟秀舍己为人,实在是看柴郡主的模样,她已经越陷越深,旁若无人了。

东阳郡王的意思她又何尝不懂,不过是寻个女婢来,让她替死罢了。

可是婢女也是人,又何其无辜。

闵惟秀自信自己个心志坚定,绝对不会留恋这种情情爱爱,既然万娘子说通过的人就能够心智通透,那么说明这个簪子是可以破解的。

没有等她多想,便脑子一愣,像是什么都一片空白了一般,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撑着伞的书生。

她叫闵惟秀,那个人叫柳梦生,他们在景雀桥一见钟情。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景雀桥?虽然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但是隐隐约约的,她只记得那地方是个肮脏之地,好似看见过一男二女私会似的……

“卿卿,我可算找到你了!我早就说过,不管走到天涯海角,我都一定会找到你的!我是藤儿你是花,缠缠绵绵要结瓜。”

闵惟秀眼眸动了动,惊讶的看着柳梦生,“这一没有下雨,二在屋子里,你撑着一把伞做什么?我长这么大,几乎没有出过开封府,都好好的在家里蹲着呢,也没有见你来寻我啊!说什么天涯海角!”

那柳梦生一梗,情话不都是这么说的么?

“卿卿,你忘记了么?我们初遇的那一日,下着小雨,你没有带伞……我用伞遮住了你。当时我就想,要一辈子为你遮风挡雨。”

闵惟秀想了想,印象中好像是有这么回事。

“这还真是奇怪了,我家安喜可妥帖了,出门夏日有冰碗,冬日有手炉,更别提什么蓑衣雨具了,竟然会有出门不带伞的时候。”

她说着,又看了看柳梦生的小胳膊小腿的,“你当真要娶我?”

柳梦生点了点头,“为了卿卿,小生便是死都愿意!”

一旁的姜砚之原本还瞧得乐呵,看到这里就着急了,惟秀不会真看上这个豆芽菜吧!

闵惟秀摸了摸下巴,“你要是想娶我,先去辞官吧。我阿爹你知道吧,武国公,特讨厌文官,恨不得见了就打。你要是想娶我……”

柳梦生一愣,“小生寒窗苦读十多载,好不容易金榜题名……为的就是让父母亲扬眉吐气,生活富裕,封妻荫子,日后给你一个诰命……卿卿贤良,日后嫁到我家,我在外打拼奔波,你在家中相夫教子……”

闵惟秀已经不耐烦的打断了他,“还说什么愿意为了我去死,叫你做一点小事都不乐意。我原本说的是,让你先辞官,将我娶回去,日后再复职便是,话还没有说完,你就拒绝了!说到底,我在你心中,不如功名利禄!”

“封什么诰命,官家早就说了,等我成亲,就给我一个公主的封号……难怪我爹总是说,穷秀才靠不住。不是图我钱财,就是图我美貌!”

“哄骗到手了,就要我去你们家当牛做马,上伺候老,下伺候小。遇事全靠一张嘴,天塌下了来了,还得要妻子顶着。哼,我是要嫁夫,又不是要娶儿子。”

她说着,挤了挤眼睛,见没有挤出眼泪来,也就作罢了,“你长的不错,我可能曾经因为这个对你动了心。但是我爹说,情情爱爱的,吃不了一辈子。我日后是要上战场的,受不了你们文人的三从四德,咱们还是算了吧!”

那柳梦生虚晃一下,已经不见了。

姜砚之大喜,他就知道,他家惟秀是绝对不会被人拐走的。

嘿嘿,惟秀不喜欢酸腐秀才,他不是!

正高兴着,只见那柳梦生消失的地方,又出现了一个小郎君,他穿着一袭红衣,乌黑的长发慵懒的披散在脑后,十指又长又白,手中正端着一个酒杯。

“卿卿,怎么这么久才来看倾城。”他的声音像是悠扬的琴声一样,让人沉迷。

姜砚之看了看自己的小胖手,再看看人家,恨不得把闵惟秀头上的簪子拔下来插在自己脑袋上。

不是他没有自信,实在是这敌人太厉害啊!

闵惟秀一愣,她是奸臣武国公之女,平日里骄奢淫逸,最近迷上了一个名叫倾城的小倌。

闵惟秀低头看了看倾城的手,这手简直比东阳郡王的手还好看。

倾城顺着闵惟秀的视线,勾了勾嘴角,用手沾了沾酒盏里的酒水,凑近了闵惟秀,将手放在了她的嘴面前,“这酒是好酒,卿卿可要一尝?”

闵惟秀脸一红,这个妖孽!

姜砚之简直要哭了。

倾城轻轻的笑了笑,离闵惟秀凑得更近了一些。

闵惟秀小嘴张了张,一个喷嚏打了出来……然后便是一个接一个的喷嚏,喷了那倾城一脸。

倾城僵硬在了原地。

闵惟秀掏出一张帕子,擦了擦自己红红的鼻子,“你用了香粉?我一闻到这个味儿,就要打喷嚏,哈欠……你快离我远一些!”

倾城着急了,“卿卿,你可有事?是倾城的错,倾城这就去沐浴更衣……”

他说着,转身往门口走,然后又回过头来,“卿卿你要等着我哦!”

第二百三十二章 飞仙簪(四)

闵惟秀见那倾城不见了踪影,自顾自的往那贵妃榻上一趟,看了安喜一眼,“这倾城长得好是好,就是不会伺候人,半点不如安喜你。你看我来了这么久,也不见他给我上点果子点心的。”

安喜一愣,小娘就是被鬼迷了心窍,都记得她呢,顿时高兴起来。

“可不是,小娘饿了吧,安喜都给你备着呢!”说完她也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盘点心来,搁在了闵惟秀身边。

一旁的姜砚之看得醋海生波,他怎么觉得,最大的劲敌不是那六个男鬼,而是安喜呢!

说话间,那小倌倾城已经换了一身绿色的衣袍,又走了进来,因为刚刚沐浴,他清新得像是一棵摇曳的海草。

头发湿漉漉的,微微有些卷翘,衣襟半敞着,一走动就能够隐隐约约的看到他胸前未干的水珠。

“卿卿,你在这里等我……我好开心”,他说着,凑了过来,拿起一旁的点心,喂到了闵惟秀嘴中。

闵惟秀哼了一声,“怎地这么慢,你说我该怎么罚你。”

倾城笑得越发荡漾,“卿卿说怎么罚就怎么罚。”

闵惟秀眨了眨眼睛,“那你给我捏捏腿吧!我二哥说,来逛花楼,都是喝着小酒,唱着小曲儿,捏捏小腿的。你一不给我备酒,二不给我唱曲。唉,也不知道我当初怎么就一眼瞧中了你。”

闵惟秀说着,看了看倾城的手,八成是因为他的手长得好看。

倾城愣了愣,随即笑道:“卿卿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一炷香的时间过后,“卿卿,不如我们上榻吧……”

闵惟秀眯着的眼皮子一翻,“我不是已经在榻上了么?你很会捏腿啊,接着捏,别停。你不知道,自打我养了你,我阿娘天天让我回家蹲马步,我这腿脚都不是自己的了。”

……

半个时辰之后,倾城觉得自己的手已经不是自己的了,他咬了咬牙,问道,“卿卿,可以了么?”

闵惟秀摇了摇头,“再捏一会。做人要持之以恒,我蹲马步,一蹲就是好几个时辰。有一次啊,我阿娘罚我蹲马步,结果自己个跟我阿爹去逛夜市了……完全忘记在墙角蹲着的我了。”

屋子里的人,都忍不住看向了临安长公主。

闵惟秀虽然被迷惑了,但是说的话可都是真话啊!

临安长公主讪讪的笑了笑,这个记仇的玩意儿,看她醒过来了,不让她蹲一天的马步,竟然败坏为娘的名声!

一个时辰之后,屋子里能够瞧见的人,都同情起那倾城起来,那一双白玉般的手,此刻已经肿成了胡萝卜!

而闵惟秀则是四仰八叉的躺在贵妃榻上,呼呼的睡着了。

那倾城实在是忍受不了,站起身来,跺了跺脚,恨不得嘤嘤嘤的哭了起来,“不解风情,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哼!”

待他说完,整个身影彻底消失了。

闵惟秀一下子就醒了过来,舒坦的抖了抖脚,嘀咕道,“难怪我二哥喜欢去花楼,这钱花得值当!”

闵惟思简直没有眼看,五妹啊,你到底对花楼产生了什么误解!

……

不等闵惟秀多想,又有一个人站了出来。

“卿卿,卿卿,你不是想要钓鱼么?我已经为你买下这一整个鱼塘了。”

闵惟秀揉了揉眼睛,只见眼前站着一个穿着白色长袍的男子,灯光的照耀之下,长袍上的金线熠熠生辉,整个人站在那里,就是一个大写的有钱。

江南豪商江之焕,这江之焕仗着有钱,经常欺负人,有一次闵惟秀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将他打了一顿。

这江之焕便死皮赖脸的缠了上来,“女人,你引起我的兴趣了!”

闵惟秀一开始不乐意,但是烈女怕郎缠,两人相处久了,倒也惺惺相惜起来。

“钓鱼?”闵惟秀有些吃惊的指着自己的鼻子,“买什么鱼塘啊,我家院子里不就有一个?”

江之焕笑了笑,“之焕觉得,天下的好东西,都应该是卿卿的。”

闵惟秀高兴了,“这么说,你要把全天下的鱼塘都买给我?”

江之焕脸一黑,你咋这么实诚,都是说说而已!

虽然他不是买不起,但是买这么多鱼塘做什么?他姓江,但是不想买下一条江啊!

“买买买,只要惟秀想要的,都买!惟秀,你看看,这对玉镯怎么样?过几日我便要登门求亲了,想给你家中人都准备些见面礼。你觉得这对玉镯,你阿娘可喜欢。”

闵惟秀看了一眼,摇了摇头,“这玉太薄,又含有驳杂之色,我阿娘戴不惯的。她可是公主,什么好东西没有见过!这个不行!”

江之焕咬了咬牙,又掏出一对镯子来,这一对就好多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这个勉强入得眼。”

江之焕笑了笑,“那家中其他人该备什么礼?”

闵惟秀推了江之焕一把,“你何必这么客气,不用准备的。我的那些姐夫登门,也就是准备了些金银玉器古董什么的,都是家传下来的,拿来也不心疼。你家中虽然富裕,但是底蕴尚浅,不必如此。”

江之焕一听,顿时不干了,“女人,你说什么呢?我怎么可以让你被人瞧不起。只要我江之焕乐意,半个大陈都能买给你。”

闵惟秀红了脸,勉为其难的说道,“既然你诚心诚意的问了,那我就给你一些提示吧。我阿爹生平有两个喜好,一个是收藏兵器,另外一个便是喝酒。你若是能够拿得传世之兵断肠剑来,我阿爹绝对不会反对我们的亲事。”

“断肠剑不好找,那可以寻名酒来。这个他倒是不挑,你寻那贡酒,给他来个几车,就行了。”

“我阿娘特别喜欢羊脂白玉,我大兄不是要成亲了么?她特别想要一尊毫无瑕疵,但是眉心天然点了红痣的玉观音像。这个应该不难寻……”

“我大兄没有别的爱好,就喜欢骏马,我二哥最简单,喜欢置办宅院,最近瞧上了城东头那处大宅。我几个姐姐就更是简单了,头面首饰,锦衣华服都……”

闵惟秀说着,只见那江之焕已经不见了。

她四处的看了看,“咦,人呢,怎么不见呢?我还没有说完呢!”

安喜忙上前一步,“小娘,一看这个人就是没有心的,连这些小玩意儿,都舍不得给小娘买!”

闵惟秀惊讶的看着安喜,“他不是江南豪商么?这值当什么啊!我也就是随口一说罢了,那羊脂白玉的玉观音,我阿娘库房里好几个在落灰呢。神兵利器,我阿爹多得是!不过是让他略表心意罢了。”

闵惟秀说着,不解的摇了摇头。

临安长公主捂着嘴笑了笑,“女儿要富养,你看着这富养的,就拐不走!拐不走!”

一旁的姜砚之红着眼睛奋笔疾书,这是惟秀在提点他啊!

第二百三十三章 飞仙簪(五)

闵惟秀嘟囔着,突然一股子不寒而栗的感觉袭来。

她在练武方面,的确是有人常人没有的直觉,二话不说,就地一滚,果然见到原先她站着的地方,一柄长剑袭来。

只见一个穿着玄色长袍,满脸冰霜的男子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

最近的武林血雨腥风。

上官绝横空出世,一统江湖,成为了史上最为年轻的武林盟主!

官家心中直打鼓,他虽然不怵,但是一群草莽万一聚集在一起,占山为王了怎么办?于是乎便拍了闵惟秀前去一探究竟。

上官绝好战,闵惟秀亦是有架打绝对不怂之人,两人杀来杀去,竟然杀成了情缘!

“上官绝,你又玩偷袭!算什么武林盟主!”

上官绝面无表情,冷冷的说道,“卿卿连这都躲不过,也不配当朝廷走狗了!再说了,我这是跟你学的。”

闵惟秀哼了一声,“狗屁!本将军杀人,从来都只打脸!偷袭这种事情,我老闵家就没有人会!”

武国公府一家子人,练的都是那大开大合的功夫!性子亦是刚烈,见人提了狼牙棒就敲,哪里用得朝偷袭。

只不过闵惟秀此刻并无狼牙棒在身边,倒是不趁手起来。

“欺负我一个赤手空拳的小娘子,你也好意思!”闵惟秀说着,又是剑风袭来,那上官绝不亏是武林盟主,端是一手刁钻功夫。闵惟秀这一下子,竟然险险躲避了过去,被那上官绝削掉了一缕头发。

闵惟秀的头发顿时披散了下来,头上的金银朱钗散落了一地。

长长的头发几乎要掩盖住了她的眼睛,她低着头,一言不发。

一旁的姜砚之缩了缩脖子,好心的提醒道,“总感觉有什么了不得的事情要发生了,你们都退后一些。”

上官绝捡起地上的头发,掏出了一个荷包,装了进去,然后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冷冷的说道,“结发!”

却是没有想到,闵惟秀再抬起头来,已经是怒气冲天,“结你的大头鬼!没有人告诉你么?小娘子的发髻是不能弄乱的,你知道那是什么么?”

闵惟秀说着,指了指掉在地上的狼牙棒发簪,它在一对珠翠之中,是如此的坚毅,如此的醒目,犹如一座永远也无法逾越的大山。

上官绝一愣,“是什么?新出的兵器么?我在兵器谱上没有见过!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暴雨梨花针?”

闵惟秀被他问得呆住了,她总觉得是一个很重要的人,送给她的,所以发簪掉地才那么生气,可是那个人是谁,她怎么一点儿都想不起来了?

想不通的问题,她通常都不想。

闵惟秀二话不说,一跺脚就冲了上去,同之前犹如调情般的对战不同,闵惟秀此刻已经认真了起来。

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能乱,发簪不能掉!

只见她之前跺脚之地,整个地面已经犹如一张蛛丝网一般,炸裂了开来。闵惟秀的攻势犹如排山倒海,便是上官绝也不敢直面其锋芒,他闪避着,冷冷的叫着闵惟秀的名字,“惟秀,我是绝!”

“最讨厌一个字的名字了!绝,炎,凛……多说一个字你会死么!”

屋子里的人都退开了好几步,尤其是东阳郡王,更是吞了吞口水,因为他的名字就叫柴凛……

上官绝退无可退,伸手挡住了闵惟秀的一记直拳……屋子里的人都听到了骨裂的声音。

上官绝疼得面容扭曲,他能够当上武林盟主,自然是那狠厉之人,见惟秀动了真功夫,也不敢示弱,一个扫堂腿袭来,闵惟秀大吼一声,“来得好!”

果然的一脚直接踹了过去,两腿相接之处,只听得咔嚓一声,上官绝终于忍不住嚎叫出声,“最毒妇人心!难怪我阿娘对我说,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闵惟秀,你我二人从此恩断义绝,下一次见面,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他一说完,身形一晃,整个人都消失不见了。

闵惟秀对着他消失的方向哼了一声,“本将军这辈子就只认识你死这两个字!”

她说着,捡起了地上的发簪,往头上比划了一番,她不会绾发……

“唉,有这本事,却不杀辽狗,做武林盟主有何意思?恩断义绝就恩断义绝,到底是道不同不相为谋!”

如果形容一个开心,是这么说的,笑得像花儿一样。

那姜砚之此刻,已经笑得像花园一样了。

那是他送的发簪,惟秀在神志不清醒的时候,都记得那是他送的发簪!

他想着,欢喜的跑了上去,“惟秀惟秀!”

闵惟秀斜了他一眼,“你会绾发?安喜!”

姜砚之心中一塞,他自然是不会,早知道就跟着宋嬷嬷好好学学了。

安喜乐呵呵的上了前,得意的看了姜砚之一眼。

小娘记得你的发簪,又不记得你,但是小娘记得我啊!

姜砚之更是心塞了。

等安喜给闵惟秀绾完了发。

那门口又是虚影一晃,出现了一个穿着明黄色衣衫,头戴金冠的男子。

屋子里所有的人脸色都是一变,尤其是姜砚之,手心拽得紧紧的,他知道,这一关就难过了,那簪子幻化出来的人,竟然是太子!

他们都低估那簪子的邪性了……难怪包打听只能够打听得到前面四位的消息,剩下的两个都是秘密。

姜砚之整个人都紧张起来,若是他没有猜错的话,最后两个人,出现的都是在闵惟秀心中占据有一定地位的人。

那太子见到闵惟秀,欢喜的迎了上来,“惟秀,我阿爹已经同意,要让你做我的太子妃了。我真是太高兴了!”

闵惟秀脑子一震。

她同刘鸾争当太子妃,势如水火,官家终于下定决心,在今日早朝之上,宣布要立她为太子妃。

她思慕太子多年,今日一朝梦成真!

闵惟秀晃了晃脑袋,往太子的身后看了看,“东阳郡王呢?你们不是形影不离的么?怎么东阳郡王没有来?”

太子脚步一顿。

闵惟秀看了他一眼,又好奇的问道,“刘鸾呢?刘鸾就这甘心的放弃了。”

太子笑着点了点头。

众人没有从闵惟秀脸上看到意料之中的惊喜,却见她重重的叹了口气。

“刘鸾不想当这个太子妃了?那我当来有什么意思?”

第二百三十四章 飞仙簪(六)

太子的笑容僵硬在了脸上,他不敢置信的问道:“惟秀,你说什么?”

闵惟秀又叹了口气,“你当我不知晓?你送了我大红烫金梅花裙,隔日便送刘鸾宝蓝银丝飞鹤裙,今日带我上了樊楼,明日便换那刘鸾去。”

太子脸色一变,官家迟迟不决,他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只能够左右逢源。

“表兄你也是看着我长大的,我好吃好武,说话犹如惊雷……你若当真喜欢我,能眼睁睁的看着我饿成开封第一细腰?这个太子妃之位,刘鸾不要,我也不要。我说这话,理直气壮的,并不觉得对你有半点亏欠。”

太子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什么好!

看破不说破,乃是大人的行为准则,闵惟秀你是三岁小女娃么?

闵惟秀其实已经不大记得同刘鸾是因为什么事情不对付的了,指不定是因为一块绿豆糕。

但是这都不重要,这个年纪的小娘子,可不就是你今日穿了枫糖红好不妖娆,明日我就要穿姨妈血炫你一脸。

你今日当了太子妃,明日我就要当后妃……

闵惟秀陡然一想,打了个寒颤,“殿下啊,请问刘鸾该不会要进宫给你阿爹做妾吧?”

太子的脸黑一阵红一阵的,真心觉得,他同闵惟秀只见的那条沟,比井水都深!

闵惟秀不想做太子妃,他难不成还要留在这里热脸贴上冷屁股!

他身形一晃,整个人都消失不见了。

一旁的姜砚之,那是又喜又惊。

喜的是,惟秀从来都没有喜欢过太子!

惊的是,惟秀该不会喜欢刘鸾吧?再看安喜……

姜砚之抖了抖,不对不对,惟秀肯定只喜欢他!

他还没有想完,就只见闵惟秀面前出现了一个小胖子!

姜砚之恨不得冲上去拔下闵惟秀的簪子,在地上踩上几脚,本大王哪里有那么胖!

明明他就是只是一个略微有些圆润的好胖子,十四岁的少年,哪个不是长得跟汤圆似的,皮光肉滑的,难不成,还要他瘦出老菊花褶子不成?

而闵惟秀奇怪的揉了揉眉心,见到“姜砚之”来了,咧开嘴笑了笑,“你怎么才来,买了糖炒栗子了么?”

“姜砚之”点了点头,“买了买了,我过路的时候,问道那烧鸡的香味儿,便提回来两只,还配了梅子酒,惟秀你快来吃。”

闵惟秀眼睛都亮了,“这烧鸡不错,不过你怎么回来这么快?说说案子吧!”

“姜砚之”一愣,“我回来得快还不好么?什么案子?”

烧鸡到了嘴边,闵惟秀又把它放了下来。

“一个人被人勒死和自己上吊自杀有什么区别?”

“姜砚之”呆住了,这个簪子难道不是专门用来谈情说爱的,他怎么知道有什么区别!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又问道,“夏天尸体埋在土里,多久会腐烂?冬日又多久会腐烂?”

“姜砚之”自然是不知道,想胡乱猜上几个数,又担心猜错了。

闵惟秀不动声色的握紧了拳头,又接着问道,“是把你的脖子扭断,你死得快?还是用刀割喉死得快?”

“是把你乱拳打死,你更难受?还是把你变成太监,让你流血而亡,你更难受?”

“姜砚之”退后了几步,已经是一脑门子汗珠子了……

这小娘子平日里到底是怎么谈情说爱的啊,这么凶残!

难道他藏在簪子里这么些年,已经完全落伍了……这都是什么惊悚问题啊!

“那个……”

不等他的话说完,闵惟秀已经一脚踢到了“姜砚之”的关键部位,他还来不及惨叫,整个人就彻底的消失了!

闵惟秀嫌恶的抖了抖腿,“竟然敢装成姜砚之来本将军这里骗色!哼!安喜,快给我拿鞋子来换,太脏了……”

不光是姜砚之,屋子里所有的男子,都忍不住夹紧了双腿,往门口挤去。

闵惟思同情的看了一眼姜砚之,可怜的娃,不会从此有阴影了吧……

……

闵惟秀咳了咳,将头上的簪子取了下来,摊开手来,说道:“看了本姑娘六场戏,还不给点赏钱?”

临安长公主惊喜的走了上去,“惟秀,你没事了?生了你这样的女儿,阿娘真骄傲!”

闵惟秀得意的扬了扬头,“都是阿娘生得好!哈哈,三大王,你看我厉害不厉害,一下子就发现那个人是假扮你的了。你知道我怎么发现的么?”

姜砚之瑟瑟发抖,“怎……怎么……怎么知道的?”

“你去买糖炒栗子,怎么可能回来这么快?怎么着路上也得遇到一个杀人惨案啊!那人不知道你的厉害!”

“惟秀!”姜砚之有些愤慨,“我们朝夕相处,难道你就没有发现,那人比我胖一些?”

闵惟秀从头到脚的看了看姜砚之,“你难道不知道?过一个年节要胖十斤,你已经不是年节之前的姜砚之了……”

姜砚之脸一红,忙转移开了话题,“惟秀,看看那个发簪!”

闵惟秀点了点头,摊开了手心,众人一瞧,只见那个飞仙簪上已经裂开了几条肉眼可见的缝儿,显然因为闵惟秀的彪悍,这簪子已经坏掉了。

闵惟秀刚想把簪子扔掉,就听到姜砚之说道,“你还不出来么?要本大王把你打出来?”

闵惟秀只觉得眼前一阵寒风吹过,鸡皮疙瘩顿时立了起来。

只见眼前出现了一个三十来岁的妇人,她正伸着懒腰,欣喜若狂的看着四周,一见到闵惟秀,笑容立马嫁僵硬在了脸上,离她远了几分。

“虽然很感谢你让我脱困,但是你实在是太不合常理了,人生到处是森林,何必在一棵胖子树上吊死呢?”

姜砚之把闵惟秀拉到了自己身后,“你是万娘子,你怎么在簪子里的?祸害小娘子,很好玩么?”

万娘子摇了摇头,“我也是没有办法。当年我快要死了,我的六个夫郎决定要陪我一起去死,我们七人喝了鹤顶红,此生已经了无遗憾。岂料我再次醒来,发现自己被一个因爱生恨的小道士,封进了一个簪子里。”

闵惟秀大惊,“你有六个夫郎还不够,还去祸害人家小道士!简直令人发指!”

万娘子脸色古怪起来,“那个小道士看中的不是我,是我家夫郎……”

第二百三十五章 爱的不是书生是穷

闵惟秀心中简直有一万头神兽冲过,你说的看中,同我想的看中是一个意思么?

万娘子被闵惟秀看得发毛,解释道:“他觉得高斯年在我这里,是自甘堕落……总之一言难尽,他把我的鬼魂关进了簪子里。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我的夫郎们唤别的小娘子卿卿……”

“高斯年?是你另外的夫郎的名字么?”

万娘子点了点头,并不想多提这个高斯年。

“我熬啊熬,不知道熬了多少年,熬得小道士都变成灰了,也没有人能够闯过六道情关幻境。今日可算是解脱了。”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可是包打听说,这个簪子是你让人炼制的,特意留给万家小娘子的。”

“怎么可能,我作甚要把我的后人都变成痴儿?分明是那道士看我抢了高斯年,恨上了姓万的小娘子……”

“如今我总算是可以去转世投胎了”,万娘子看了闵惟秀一眼,咳了咳,“闵五娘子,从我们万家庄往北走,有一座石头山,那石头山,立了一座石头碑,上书四个大字,无量功德。我在那石头下埋了件宝贝,算是我送给你的礼了。”

“什么礼?”闵惟秀好奇的问道。

万娘子左右看了看,凑到了闵惟秀耳边,小声嘀咕了几句。

闵惟秀的脸一下子就炸红了,她是绝对不会去挖这个礼物的!

万娘子说着,身形渐渐的变得虚幻起来,然后整个人都消失不见了。

那个飞仙簪好似一下子没有了光彩,变成了一个普通的老物件。

过了许久,屋子里的温度才变得高了起来,恢复了往日的模样。

姜砚之偷偷的瞥了一眼依旧淡定的东阳郡王,皱了皱眉头。

闵惟秀的一家子人,因为之前的几个案子,可都是知道鬼这种事了,不太惊讶也不足为奇。

包打听上过鬼船,见了那么多鬼,今日只见一个自然不怕。

可是东阳郡王呢?

难不成他之前也见过鬼?

正想着,内室的床榻上传来了柴郡主的嘤咛声,闵惟秀同东阳郡王立马冲了进去。

柴郡主显然是有记忆的,一见到屋子里这么多人,立马把头埋进了闵惟秀的颈间,羞愧难当的轻唤道,“惟秀!”

临安长公主叹了口气,“这是小娘子的闺房,你们都出去吧!我同惟秀在这里照顾郡主就行。”

东阳郡王点了点头,引着众人出了门。

一出门,闵惟思就跳到了包打听背上,抓着他一通揍,开玩笑……他亲阿姐柴郡主,日后得怎么想他啊!

看,就是他送了我那么一根羞羞的发簪!

……

柴郡主见屋子里只剩下闵惟秀同临安长公主了,终于羞愤的哭了起来。

“惟秀惟秀,这可如何是好?成家家风清正,这事儿会不会让他们门楣无光?”

临安长公主靠着她坐了下来,看着柴郡主,问道,“惟秀,你但不担心自己个性子暴躁,让姜家门楣无光……”

闵惟秀心领神会,夸张的说道,“门楣有没有光能够当饭吃么?没有光,多挂几个灯笼不就有光了!”

柴郡主揉了揉眼睛,“可是……”

临安长公主摸了摸她的头发,没有阿娘的孩子真是不容易,遇到什么事情,都无人开解。

“我同你阿娘,当年也是闺中密友。我既然当了你一句姨母,也就以长辈的身份,来说你几句了。你若是不喜欢武将,喜欢文臣,没有关系,姨母给你做主,咱们回绝了成家的亲事,另寻良人便是……”

“这人活一辈子,瞻前顾后是活,痛痛快快也是活!既然如此,何必小心翼翼的,我经常教导惟秀,与其让自己个不痛快,不如让别人不痛快。”

柴郡主一愣,摇了摇头,“成六郎待我很好。不瞒长公主说,我这么些年,什么人情冷暖没有见过。比起那荣华富贵,倒是更向往那些粗茶淡饭起来!许是因为如此,才因为那柳梦生……”

闵惟秀听了实在憋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柴郡主同临安长公主都被她笑得莫名其妙的。

闵惟秀笑够了,这才说道,“柴姐姐你千万别这样想,只有锦衣玉食惯了的人,才向往那粗茶淡饭。等你当真嫁了穷苦之家,你就会发觉,要过平淡幸福的生活太难了。”

“富贵人家,为了一根发簪,明争暗斗;穷苦人家,为了一只鸡,你争我抢。只要有人的地方,哪里都是一样的。你不知道,没有饭吃,饿得要命是如何的难受……”

临安长公主白了她一眼,“说得好像你知道一样!”

她可不是知道,刚被流放到边关的时候,她也是挑剔得很,觉得粗粮难以下咽,可是饿了几日,便连路边的杂草都能够生吞了,那时候整日整日的做梦。

梦见阿爹阿娘又回来了,梦见出现了一个厉害人物,帮她们闵家拨乱反正,梦见自己养了好多只鸡,她一招手,那活蹦乱跳的鸡就立马变成了一只烧鸡……

早晨起来,口水流了一地。

她能够熬下去,是因为老闵家的人都神经粗。

临安长公主不理会闵惟秀,又摸了摸柴郡主的头,“傻孩子,你被那柳梦生骗了,不是因为你定力不够,而是因为那簪子是个邪物……你才第一次见鬼,这样已经很厉害了,惟秀能够脱身,那是她见鬼见多了,你不知道了,开封府的人都叫她什么,白无常!本身都是恶鬼了,自然不怕小鬼作祟!”

闵惟秀傻眼了,这是亲娘吗?

“你若是实在担心这事儿,不用担心,姨母已经处理好了,这事儿成家不会知道的。。”

闵惟秀忍不住插嘴道,“其实柴姐姐,成家很穷的,特别符合你的要求。”

柴郡主松了一口气,好奇的看了过来,“为何这么说,那是将军府……”

闵惟秀嘿嘿一笑,“他家生了七个儿子,娶媳妇都要娶穷啦!要是你觉得你嫁妆太多,还是太富裕,没有关系,都给我都给我,我不嫌多!”

柴郡主噗呲一下笑了出声,“惟秀,谢谢你。”

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毫不犹豫的为了朋友两肋插刀。闵惟秀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够过关,可是她却为了救她,毫不犹豫的把发簪插在了自己头上。

闵惟秀挑了挑眉,认真的说道,“其实我是想感受一下,有六个夫郎是多么美妙的事,才抢了你的簪子的!”

万娘子,真的很让人羡慕啊!

第二百三十六章 深夜的紫荆树

临安长公主不动声色的往门口望了望,见姜砚之没有藏在门口偷听,这才松了一口气。

她怎么就生了一个这么胆大包天的女儿呢?

“有什么好羡慕的?你可喜欢姜砚之三妻四妾?你若不喜欢,自己个又怎么能够向往那么多夫郎?快把这个想法收起来!”临安长公主戳着她的脑门子说道!

闵惟秀捂着额头,“阿娘,知道了!我哪里敢啊,姜砚之还不一个一个的送他们上西天呀!”

柴郡主乐了,哈哈的笑出了声,闵惟秀对着临安长公主眨了眨眼睛,也跟着笑了起来。

美色虽好,但不是她闵惟秀的牵绊。

经过这么一折腾,夜已经深了。

闵惟秀见临安长公主已经有了倦意,再同柴郡主说了几句,便送她回去歇息了。

临安长公主就住在隔壁的小院子里,而闵惟秀则是同柴郡主同住。

送完长公主出门,就见到了在墙角蹲着的姜砚之,闵惟秀惊讶的走了过去,“你怎么还没有回去?”

姜砚之嗖的一下站了起来,“我怕你寻我,想着得同你说一声了,才能回去。”

闵惟秀心中一暖,“现在已经说了,早些回去歇息罢,今日又忙碌了一整天。”

一天遇到了两个事件,着实让人身心俱疲。

姜砚之却是红着脸,笑了笑,“我现在太激动了,睡不着。我一想到惟秀,遇到了几个那么好的人,都统统不要,却要嫁给我,我就……睡不着!”

闵惟秀把头一别,耳根子都烧得慌,“哪里是什么好人了?那都是万娘子用过的二手货,我才不要呢!”

姜砚之眼睛一亮,一个闪身,也不知道他一个不会武功的小胖子,怎么闪得那么快!

他拍了拍自己的胸脯,“我活了十四载,绝对没有人用过!”

闵惟秀若是脑袋能够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的话,闵惟秀恨不得把脸转到后背心那边去。

月黑风高的,谁想听你有没有用过。

两人一下子都没有说话了,不知不觉的,竟然在东阳郡王府中走了很长的一段路。

等闵惟秀回过神来的时候,便感觉有一个软乎乎的东西,在触碰着她的小手指,轻轻的,一会儿碰一下,一会儿又快速的离开。

她扭头一看,只见姜砚之的小胖爪子,紧了又松,松了又紧,想要握过来,却又有些不好意思。

闵惟秀勾了勾嘴角,“你的手很痒么?怎么总是动来动去的?”

姜砚之脸一红,把心一横,轻轻的牵住了闵惟秀的手,“手不痒,心痒!”

见闵惟秀没有挣扎,姜砚之简直就是心花怒放,他知晓,若是闵惟秀不愿意,一个甩手,就能把他甩到墙上去!

两人不知道又走了好一会儿,姜砚之才恋恋不舍的把手松开,“惟秀,我送你回去吧。”

他刚一说话,就听得有人警惕的呼唤道,“谁在哪里?”

姜砚之同闵惟秀站出来一瞧,只见一个守门的婆子正坐在门槛上,四处张望着。

看到他二人,忙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原来是三大王同闵五娘子,我家郡王已经歇了。”

闵惟秀冲着她点了点头,不知不觉的,他们竟然走到东阳郡王的院子门口了。

姜砚之眼眸一动,“上次见了王爷院子里的紫荆树,甚是心喜。那棵枯死的,救活了么?”

婆子一愣,摇了摇头,“我家王爷宝贝着那些树,日日都亲自照料,可不但那一棵枯死的没有活过来,最近又枯死了两棵。王爷伤心得不心,还好有一个快枯的,救活了。”

姜砚之的手指动了动,“本大王原本还想讨要一棵去。君子不夺人所好,嬷嬷还是别在郡王面前提这事儿了,免得他碍于情面,割爱于我。”

那婆子只当是闲聊,忙不迭的点了点头。

姜砚之对着她笑了笑,拉着闵惟秀走了。

两人走到了那无人之地,闵惟秀压低了声音问道,“你问这个紫荆树作甚?你还怀疑他?”

姜砚之看了看四周,“不如我送惟秀回武国公府吧,你不是说,安喜忘记给你拿惯用的枕头了么?你没有那个,就睡不着,别让自己个难受的。”

闵惟秀一愣,忙提高的声音,“也好,明日一大早,我再过来陪柴姐姐。你等等我,我去叫安喜。”

没有枕头没有关系,没有安喜,那可是要了老命了!

她想着,回了柴郡主的小院子里,她早就已经睡着了,同她贴身的嬷嬷叮嘱了几句,闵惟秀便领着安喜,驾了马车朝着武国公府驶去。

开封府没有宵禁,如今虽然夜深了,但是路上还有一些夜归人。

“你现在可以说了么?发现了什么?”闵惟秀好奇的问道。

姜砚之压低了声音,“你们不觉得奇怪么?东阳郡王若是要用紫荆树来比喻,我们是兄弟情深,那么为什么是七棵树,而不是三棵树呢?”

闵惟秀想说,说不定人家种了一院子,死得只剩七棵了呢?

“我一直觉得他古怪,并非是因为他也中意惟秀。一开始我以为是哪里都有他,但是到了今日,我才发现,是因为他太淡定了。今日不管是那簪子有古怪,还是万娘子的鬼魂显现,他的眼睛里都没有惊讶之色。”

“虽然看起来吃惊,但是那种装出来的,和真正的意料之外,是完全不同的。”

“林娘子死了,他也是清清冷冷的,这便罢了,只当他同林娘子没有什么交情。但是你看看我大兄,再看看他。我大兄因为他绝了后嗣的事,自暴自弃了好些日子,才恢复过来。他得知自己个无后了,却还是清清冷冷的。”

“他没有想过么?他一旦绝后了,柴家就绝后了。”

这一下子,闵惟秀真的忍不住要为东阳郡王辩解一句了,“他一个被圈养的王爷,除了冷冷清清,还能怎么样?会哭的孩子有糖吃,但是他,哭起来不但没有糖吃,指不定还会招来板子。”

姜砚之一时有些语塞。

“惟秀,倘若一棵树就代表一个人呢?东阳郡王的紫荆树,又死了两棵。最近,又死了哪两个重要的人物?又有哪个人,侥幸逃脱一劫?”

第二百三十七章 七个人

闵惟秀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刘国丈,三司使都彻底的垮了,吕相公养外室的事情不了了之……”闵惟秀说着,有些不确定起来。

姜砚之点了点头,“就是这样了。一开始我并没有做这样的联想,但是后来有两次的事情,提醒了我。”

“我知晓自己的身世之后,经常会缠着宋嬷嬷给我说阿娘过去的事,说了一遍又一遍。她跟着我阿娘的时间不算太长,有很多早年的事情都不知晓,但是对于我阿爹荣登大宝之事,却是格外的清楚。她几次三番的提到了一个数字。”

闵惟秀一愣,回想起那日宋嬷嬷给他们说姜砚之身世的时候说的话。

“宋嬷嬷说,原本吕相公还有郑国公府就是铁杆支持者,后来又有三人倒戈……所以一共是五个人!”

姜砚之点了点头,“那后来去刘国丈府的时候,刘国丈得了一个象征着荣耀的权杖对不对?当时你说,若是这个象征着官家的左膀右臂,那么吕相公应该有,你阿爹也应该有才对……”

闵惟秀回想了一想,当日她为了怼刘国丈,的确是说了这样的话。

她想着,面色沉重起来。

姜砚之看着她的眼睛,又接着说道,“你的话糙,理却不糙。我阿爹不可能厚此薄彼,只给刘国丈特殊的赏赐。后来,我便去打听了一番。你猜怎么样?得到赏赐的一共有六个人。你能够说出来么?”

闵惟秀沉默了一会儿,“刘国丈,吕相公,郑国公,我阿爹武国公,三司使以及高达。”

其中刘国丈,武国公以及高达是武将,而吕相公,郑国公,三司使是文臣。

这就是整个大陈朝,官家在夺取江山的过程中,最得力的六人。

其他的五个人,事情发生的时候,都在开封府。只有武国公回开封府的时候,官家已经登基了,但是他当时他手握重兵,愿意给官家俯首称臣,便已经是大功!

一共七棵紫荆树,他们第一次去的时候,已经有一棵枯萎了,刚才那个嬷嬷说,又死了两棵,还有一棵要死了,但是救活了。

那么第一个死的,便是他们在黑猫案中,被黑佑吓死了的郑老国公。

第二个死的,是想要杀死姜砚之,却反被姜砚之将军的刘国丈。

第三个死的,就是他们上鬼船寻了证据,钉死在耻辱柱上的贪官三司使。

第四个,第四个吕相公行事谨慎,不像前三个,都有明显的污点。只能够先凭借外室的事情,戳破他圣人的假象……

第五个……

闵惟秀想着,打了一个寒颤。

别人不知道第五个,她还不知道么?

她阿爹北伐大败而归,在归乡途中被暗杀,然后祖母拿出他通敌卖国的证据,闵惟思被圈禁在开封府,而她被发配去了边关……

第五个,就是她阿爹。

上辈子没有姜砚之,许多案子都没有发生,也没有这么一个能够据理力争,能把权贵拉下马的人,是以很有可能,之前的三个人都不一定是今生的结局。

郑老国公同三司使,她上辈子不关心时局,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出事;但是刘国丈,因为刘鸾的关系,她对刘家十分关注,至少上辈子她们闵家出事的时候,刘家还都好好的,如日中天。

闵惟秀想着,神色越发的冷峻起来。

“可是……东阳郡王相当于是被圈养的王爷,除了每日跟着太子瞎晃荡,他并没有实权,他能够做得了这些事情么?刘国丈的事情里,同东阳郡王还有几分干系,但是黑猫案,还有三司使的案子,同他毫无联系……”

闵惟秀心中寒透了,整个开封府,若说还有谁照拂着东阳郡王府,除了太子,那就是他们武国公府了。

不管是这辈子还是上辈子,柴郡主出嫁,都是她阿娘过来主持大局的。

东阳郡王同柴郡主年幼之时,临安长公主还经常接他们过府。

东阳郡王在宫中出事,她阿爹甚至要去打官家。

她自问他们一家子都待东阳郡王不薄,为何,为何他要如此?

姜砚之摇了摇头,“我也只是怀疑,并没有证据。今晚上听那门上的婆子说了,才越发的肯定。虽然不明白他是如何行动的,但是天下并没有这么多的巧合。”

“而且,大陈的人那么多,咱们两个人断案,却恰好斩的都是我阿爹的左膀右臂。这还蹊跷么?”

闵惟秀说不出话来,虽然不愿意相信,但是不得不说,姜砚之说的有道理。

那么,她现在掉头去杀死东阳郡王,是不是就能够避免闵家的悲剧了……

闵惟秀心念一动,手紧了紧。

姜砚之一把抓住了她的手,“惟秀,不要胡来。”

闵惟秀一怔,看向了姜砚之,他的眼睛明明清澈又透亮,可是闵惟秀觉得,这双看上去单纯的眼睛,已经将她整个人都看透了。

她的嗓子干了干,有些嘶哑的说道,“如果,如果下一个是我阿爹怎么办?”

姜砚之抓着她的手,紧了紧,“有我在。你阿爹不会有事,我阿爹也不会有事。”

闵惟秀身子一震,的确是,他们一直只说了六个人,可是有七棵树。

姜砚之是说,第七棵是官家么?

“你是说,他在为柴家报仇?”闵惟秀说着,自己都摇了摇头,东阳郡王只不过是柴家远房旁支,说句不好听的,若是如今是柴家天下,他都不算皇亲国戚。

柴家人死绝之前,他都没有同他们见过一面,就因为一个姓氏,就要搞这么大事情,她觉得于情理上不合。

若说他想当皇帝,那也不可能,他都已经绝后了,在朝中一无威望,二无势力,就算是杀死了官家又如何?姜砚之当皇帝的几率,都比他大!

那么,他是吃饱了撑着没事干么?

闵惟秀胡思乱想着,总觉得这里头,还有什么他们不知道的隐情。

“如果,如果,我阿爹北伐要打败仗怎么办?”

姜砚之一愣,“那我们就去帮你阿爹打胜仗。有三司使支持,有吕相公在背后运筹帷幄,还有惟秀你压阵,为什么我们打不赢?”

“如果,如果,有宵小在其中作祟呢?有人污蔑他通敌卖国呢?”

姜砚之沉吟了片刻,“那他们得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第二百三十八章 没有小娘办不成的事

闵惟秀心头一震。

上辈子,若是也有这样的一个姜砚之,该有多好。

她闭了闭眼睛,靠在了姜砚之的肩膀上,坚定的说道,“我阿爹一定不会有事的!”

姜砚之觉得自己的心已经跳到了嗓子眼,正准备说话,就听到了一旁闵惟秀安静的呼吸声。

姜砚之有些哭笑不得,虽然如已经过了子时,他们又折腾了一日,的确是困顿得很。

但是老闵家这说睡就睡的心大本事,的确是堪称一绝!

他还有一肚子的情话要说,但是闵惟秀却已经睡着了。

“安喜,拿披风来。”姜砚之说道。

安喜这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小娘之前同三大王在说什么?

说东阳郡王是杀人狂魔?一二三四五六七……此子恐怖如斯!

她忙不迭的把披风盖在了闵惟秀的身上,这才看到闵惟秀把头靠在了姜砚之身上,恨不得伸出手来,将那头给掰回来!她看了看自己削瘦的肩膀,再看了看姜砚之身上暖烘烘圆滚滚的毛,到底没有忍心。

还是那个枕头舒服点!

姜砚之扭过头来,看着闵惟秀的头发顶,平日里没有仔细看,这一看,竟然发现她有两个旋儿,老人们都说,头上有两个旋儿的人比较凶狠!

他想了想,之前闵惟秀对着假姜砚之的那一脚,脸色不由得铁青起来,老人说的话总是没有错的!

可是,闵惟秀再凶,那也是他看着长大的小妖怪。自己养大的,就是再凶,也要笑着抱着!

姜砚之在那里胡思乱想的,一旁的安喜实在是惶惶不安,“三大王,那咱们什么时候抓东阳郡王呢?听小娘的意思,说东阳郡王接下来要害我们国公爷了。”

她说着,迟疑了片刻,“有一个事,我不知道当说不当说。东阳郡王府里,有我阿娘的一个远房表姐,她在王府的厨上做活计……要不咱们……”

不光是姜砚之,就是马车外的路丙,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们武国公府名声差,怪得了别人吗?看看你们一个个自己都是啥恶人的想法啊!

闵惟秀第一个想的是要扭转头去杀人,就连贴身丫鬟,出的主意也是下毒药把人毒死了!

都是嘴硬心软的家伙!

那些说得刚刚的,老子今天弄死你的人,一般都下不了那个手,真下得了手的,不用说,就直接把人给弄死了。

姜砚之神色一正,“千万不可!且不说没有证据,就算有证据。你这样去弄死他,同他设计弄死你们,有什么区别?”

安喜见他不悦,没有多言,心中直犯嘀咕,当然有区别。

我去弄死他,是他先死,小娘一家子就安全了。

他先出手,弄死小娘一家子,那她再报复回去,武国公府也没有了。

谁平白无故的想要杀人呢?但是人有远近亲疏,为了小娘和武国公府,她安喜就算是再怕,那也是要去做的!

更何况,只挨打不打回去,实在不是他们武国公府的作风。

姜砚之自然是看出来了安喜的不忿,他想着,左右他说的话,安喜都会一字不漏的说给闵惟秀听的,想了想,认真的说道。

“武国公同柴皇乃是结义兄弟,他向来待东阳郡王府不薄,我们没有证据就冒然对他动手?万一,万一我的推理错了呢?岂不是无辜伤人一条性命?”

“就算,就算我的推理没有错。我觉得以武国公的性格,也非得去问清楚了,东阳郡王到底为何这么做?就算东阳郡王对他不利,他也下不了手,去伤害故人的后人。”

“所以,你千万不要轻举妄动。没有人害人不露出马脚,大部分的人杀人都是有原因的,如果你不想你家小娘一辈子都惶惶不安的,就不要轻易说一个杀字。”

“做坏事一开始很难,但是一旦你开了个头,那么后来就容易了,杀一个人是杀,杀两个人也是杀。今日因为东阳有威胁,你去杀掉东阳,明日西阳有威胁,你去暗杀西阳……到最后,那你不就同我们一直调查,一直要掰倒的那些人,一样了么?”

“而且,从前几个案子来看,凶手是一个很功于心计的人。他杀人,根本就不用自己动手,只需要推波助澜即可。是以,即便是他死掉了,也根本就改变不了,已经布好的局。”

“局只要是人布下的,就可以有破解之法。难道你不相信,你家小娘,就是那个能够改变局面的人么?”

安喜一震,骄傲的挺了挺胸膛,这个世上就没有她家小娘做不成的事,除了绣花。

姜砚之见她想通了,又盯着闵惟秀的头发瞧了起来,时不时的还伸手摸上一摸那两个漩涡儿。

……

一转眼,便到了柴郡主大婚之日。

这两日闵惟秀听了安喜转达的话,依旧在东阳郡王府里头帮忙,时不时的在柴郡主那里问一话儿。

又总是偷偷的盯着东阳郡王瞧,但是越看越是心惊。

他这个人,看上去真的像是一个话本子里的贵公子。

每日里除了太子召唤,其他的时候,都是待在府中看书,养一些花花草草。

每日里喝下去的汤药,简直比闵惟秀一日喝的水还要多。不管是对待贵人,犹如临安长公主,还是对待下人,府里的扫地婆子,都是和颜悦色的,从来都没有见过他生气,大声呵斥之类不得体的样子。

那些人死的时候,他也都不在现场,怎么查都是毫无头绪。

“惟秀,我有些紧张。”

闵惟秀回过神来,最后一次打量了盛装打扮的柴郡主,“不要紧张,我已经检查许多次了,没有什么错漏,你好着呢!不要要嘴唇,一会儿上头的口脂都被你咬掉了。”

柴郡主平日也不是扭捏的人,但是到底是人生之中最重要的大喜日子,难免有些紧张。

闵惟秀收回了思绪,开始说一些笑话儿,逗着柴郡主开心起来。

“糟了,惟秀,这个苹果被我一紧张给抠破了。”

闵惟秀无语看了看,“你别紧张了,等我大婚的时候,你来瞧,我保证一点都不紧张,苹果破了没有关系,我阿娘准备了好多呢,我再去帮你挑选一个。”

柴郡主哼了一声,“我才不信呢!等你大婚的时候,我一定要去瞧,你若是紧张,我就笑你。”

闵惟秀也哼了一声,这心中怎么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呢,总觉得自己立了一个什么了不得的旗帜。

她走出门去,去西厢里拿了一个又红又大的苹果出来,还没有来得及回去,就看到一个穿着绿色衣衫的小娘子跳了出来。

她的眼眶深陷,黑眼圈儿简直浓如黑墨,畏畏缩缩的四下看了看,低声说道,“有鬼!有一双眼睛,一直盯着我!你看见他了吗?”

第二百三十九章 鬼眼(一)

“有一双眼睛,红彤彤的眼睛,他一眨眼睛,就会流血,好多好多的血……”

“我照镜子的时候,镜子里面的人是我,眼睛却不是我,眼睛在流血,我伸手一擦,手红了……镜子流血了,我的镜子会流血……”

“睡觉……睡觉的时候,我感觉有人在我的耳朵背后吹气……吹气……我伸手一摸,手又红了……流血!”

“我抬头一看,百子千孙帐……百子千孙帐上的那个胖娃娃,他的眼睛在流血,那血滴答滴答……滴在了我的脸上……”

“我不敢睡觉……吃饭,我最爱吃炸元宵……可是我夹起一个元宵……元宵元宵它变成了一个眼睛珠子!我害怕,我用筷子戳它,戳破了……血溅了我一脸!”

那小娘子说着,捂着自己的脸,好似如今就有血溅在她的身上一般。

闵惟秀听得头皮发麻。

她也算是见过不少鬼的人了,义庄七个女鬼排排站,都没有吓到她,可是这个小娘子说的场景,光是想想,就觉得十分的可怕。

闵惟秀想要多问一句,就听到闵姒细声细气的呼喊声,“小五,成家来迎亲了,苹果拿来了么?”

“来了”,闵惟秀应了一声,看着面前十分惊恐的小娘子,低声问道,“你是哪家的小娘子?你也瞧见了,现在迎亲的人来了,一会儿等我送完亲,再来寻你。”

那绿衣服的小娘子刚要点头,却惊恐的望着站在门口的闵姒,身子一缩,“来了,来了,他追着我来了,你看到她衣服上的飞雀了么?在流血,在流血……好多血。”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因为是来帮忙办喜事,闵姒今日穿了喜庆的桃红色,上头绣的乃是喜鹊登枝的吉祥图案,但是那喜鹊活灵活现的,双目炯炯有神,哪里有什么血?

“你看错了吧?”闵惟秀扭过头来,却见那个绿衣衫的小娘子,已经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闵姒又在催促她了。

闵惟秀无奈的摇了摇头,这小娘子一瞧就是多日未能入睡的,怕是出现幻觉了吧。

“来了!”她朝着闵姒走过去,最后还忍不住在那喜鹊的眼睛上摸了一把,搓了搓手指,什么都没有,干干净净的,没有血!

“惟秀!”这一声,简直是百转千回,其中包涵着不满哭泣以及震惊。

闵惟秀不知道自己怎么从姜砚之的一句话中,听出这么多内容的。

“怎么啦?”她把苹果塞到了闵姒手上,扭头一看,果然是姜砚之来了。

闵姒却是涨红了脸,半天不动。

闵惟秀奇怪的看了她一眼,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

难怪她同姜砚之都怪怪的,那喜鹊的图案,正好在胸前,闵惟秀那么一摸,简直像是浪荡公子调戏小娘子一样,太猥琐了!

而且,她为了看有没有血,还搓了搓手指!看上去好似回味无穷一样!

她想着,只能硬着头皮说道,“你那喜鹊的眼睛上粘了一点糖屑,我帮你擦掉。”

她总不能说,我看你胸前的喜鹊是不是在流血吧?

闵姒恍然大悟,“我刚才在分喜饼,想来是沾到了。我把苹果拿给郡主去。”

闵惟秀点了点头,院子门口已经锣鼓声喧天,成六郎已经到门口了。

难怪姜砚之现在来了,他同太子,都是作为柴郡主的娘家人,要拦门的。

闵惟秀冲着姜砚之讪讪的笑了笑,忙往屋子里跑去,虽然她担心那个穿绿色衣衫的小娘子,但是现在并非是说这个的时候。

柴郡主一见到她,就抓住了她的手,“惟秀,我嫁人了,不知道还能不能随时出来,你要经常来看我啊!还有我大兄……也没有一个嫂嫂在府中照顾他,我心中放心不下……”

闵惟秀摇了摇头,“你放心,我三姐不就嫁去成家了么?她说成老夫人和蔼着呢,武将家也没有那么多规矩,你还是可以经常回来的。”

开玩笑,要她照顾东阳郡王,她怕一个不小心,把他照顾死了!

柴郡主忧心忡忡,“我在开封府便罢了。你阿爹大兄都是武将,你也知晓,随时都要去边关的,那时候,我兄长可如何是好?”

闵惟秀一梗,成家日后基本上就是蹲守雁门关了,柴郡主说的,的确很有可能。

“你就安心出嫁吧,有我阿爹阿娘呢。”

柴郡主胡乱的点了点头,有些抱歉的说道,“原本这个我不该同你说,但是我只有惟秀你一个朋友,我不知道可以托付给谁。”

闵惟秀心中难受起来,他日她同东阳郡王敌对,知道了真相的柴郡主,同她又是一番怎样的光景呢?

她也只有柴郡主这么一个真朋友。

柴家拦门的亲戚少,成家又是武将,繁文缛节少了不少,很快东阳郡王便背着柴郡主,送她上了马车,太子殿下亲自去送亲,闵家人同姜砚之则留在了东阳郡王府帮忙待客。

这一忙碌,便到了快要断黑的时候,才罢休。

闵惟秀揉了揉自己个胳膊腿,安喜早就把行礼都收拾好了,他们今日便要回武国公府去。

才一出门口,就见到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小娘子拦着了她的马车面前。

“闵五娘子,三大王,只有你们能够救我了,你们快救救我!东珠死了,现在那个鬼眼缠上我了,他缠上我了……”

闵惟秀一愣,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东珠?东珠是谁?”

那小娘子结结巴巴的说道,“东珠今日来找过闵五娘子的,她穿着一身绿色的衣裙,生得十分的白净……我们已经做了法事,但是没有用,一点用都没有。”

“东珠回去之后,便上吊死了,她的眼睛在流血在流血……她是第二个,她是第二个,现在轮到我了。那个鬼眼睛跟上我了!”

“她死了之后,我便把家中的铜镜给磨花了,床帐也换了没有眼睛的,可是婢女给我打水洗面,水里映出我的脸……我的眼睛在流血……我的眼睛在流血!”

“三大王,闵五娘子,都说你们是开封府行走的活阎王,是专门管小鬼的黑白无常,你们救救我,你们快救我啊!”

“你们能够破解万家的诅咒,一定可以救我们的,我还小,我不想死啊!”

闵惟秀一惊,今日她瞧见的那个绿衣服的小娘子,竟然已经死了。

第二百四十章 鬼眼(二)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他神神叨叨的捉鬼天师没有兴趣,但是死了人,那就是案子,他自然是不能够置身事外的。

“怎么回事?你先上马车来说吧。”

那小娘子二话不说,冲上了马车,身边的家丁伸手要扶她,也被她啪的一声打开了。

现在的姜砚之同闵惟秀,在她心目中,简直犹如最后的两根浮木,她若是不紧紧抓住了,那就得沉下去,沉进血海里。

不等姜砚之发问,那个小娘子像是倒豆子一般,将整个事情原原本本的都说了出来。

她口齿伶俐,说得十分的清晰。

事情大约要从一个多月之前说起,正是那腊月初一。

天上几乎看不见月亮,漆黑漆黑的,崎岖的小路上,四个提着灯笼的人影,有些跌跌撞撞。

一眼望去,四周都是一个个的小包,鼓鼓囊囊的,碑影林立,竟然是一处坟地。

打头的小娘子兴奋的说道,“东珠,银芳,还有芙蓉,你们说,人真的会长出阴阳眼么?”

东珠看了看四周,声音有些发颤,“雅美姐,咱们不如回去吧,大晚上的怪渗人的。阴阳眼那是多么厉害的东西,天生才会有,我也没有听说过,谁做了仪式之后,就有了的。”

最后一个叫芙蓉的小娘子,也附和道:“是啊,雅美姐,不如咱们还是回去试试牛眼泪吧,我听闻闵五就是抹了牛眼泪,才能够见到鬼的。”

银芳摇了摇头,再一想到前头站着的雅美还有东珠,看不见她摇头,便开口说道:“牛眼泪怕不是指真的牛眼泪。我还特意让家丁买了一头牛回来,可是不管是打它还是骂它,它都不会流眼泪。到底是牲畜,哪里有那么通人性。”

她们四个人乃是闺中密友,个个家世不凡,是在一次宴会上,意外的发现了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喜好,那就是看志怪话本子,什么狐狸精迷惑小书生,猴子精大闹天宫,山林庙夜遇女鬼……

渐渐的看书也觉得无趣了,她们四人便结伴经常去四处寻鬼,但是平日里都是白天去,今日倒是第一次夜里出门。

“你们胆子怎么这么小?上次咱们不是还去了开封第一鬼屋么?那可是灭门惨案,怨气多重啊,都没有出事,今日不过来了个坟地,有什么要紧的。再说了,来都来了,不试上一试你们甘心?家丁驾着马车就在附近,若是出了什么大事,咱们只要嚷嚷就好了。怕什么呀!”雅美年长一些,显然是这四人之中,拿主意的人。

其余的几个小娘子都不说话了。

几人越走,越觉得发憷起来,走在最后的芙蓉回了回头,结结巴巴的说道,“雅雅美姐,起雾了,看不到来的路了。”

雅美心中一惊,咬了咬嘴唇,“走夜路不要回头看。芙蓉你想想,你不是想进三大王府么?你若是有了阴阳眼,三大王自然会同你亲切……”

“还有东珠,东珠你不是老说,你们高家被一个老道士诅咒了,经常遇到奇奇怪怪的事情么?如果你有了阴阳眼,说不定就开了法门,到时候破解一个诅咒,还不是手到擒来。”

“我们今日就是来请鬼上身的,遇见鬼不应该害怕,应该感到高兴才对。”

虽然觉得雅美说得有些勉强,但是此时几个小娘子,也都没有那个胆子,独自离开了。

四周又安静了下来,雾越来越大,便是雅美也觉得心中有些发毛起来,毕竟这个季节,通常都不会有雾的。

“你们放心吧,这个仪式是咱们在古书中寻到的,我打听了很久,才打听到,这附近的村子里有一个灵童,天生就能够见鬼。后来不幸早夭了。按照书上说的,咱们只要做法,就能够请灵童上身,日后便有阴阳眼了。”

“肯定没有问题的。等有了阴阳眼,我便养上几只鬼,看我那后娘可还敢欺负我?哈哈!对了,我们三个都有理由,银芳,你为什么想要阴阳眼呢?”

银芳的声音有些清冷,“我其实无所谓,只不过我是东珠的表姐,来给她壮壮胆子罢了。”

雅美笑了笑,用手一指,“到了到了。果然这里有一座无字碑。是灵童的墓没有错了。”

雅美说着,顿了脚步,回过身来,严肃的说道,“丑话说在前头,这个仪式,不能够保证参与的四个人,全都获得天眼,所以不管是谁如愿了,我们都要为她高兴,不能够心生嫉恨,知道吗?”

三女都认真的点了点头。

雅美先是烧了纸钱,又上了香,点了蜡,摆了贡品。

然后果断的从篮子里拿出一根画符的笔来,沾了血在地上画了一个巨大的五芒星图案,其他的几个人也没有闲着,都拿出笔来,各负责一角,认真的画了起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整个坟地都是密密麻麻的符文了。

雅美满意的看了看,然后说道,“姐妹们,开始了!”

四女各寻了一个角坐了下来,围成了一团,在那五芒星的正中央,则是插着一根招魂幡。

雅美率先的抓了上去,芙蓉胆子小,立马抓住了雅美的手,然后便是东珠,最后一个是银芳。

“你的前世,便是我的今生。灵童灵童,你若是听到了我们的呼唤,请让天眼降临……”

雅美闭上眼睛念念有词,像是入定了一般,众女也跟着小声的念了起来,她们在家中演练了多次,熟悉得像是喝水吃饭一般,是绝对不会出错的。

陡然之间,银芳觉得手背一凉。

像是有一砣冰块被人按在了她的手背上,她微微的一顿,心中发毛起来……这是谁的手,怎么会这么冰……

该不会是鬼吧……银放手指微微一颤,接下来,贴在她手背上的冰凉的手,也跟着动了动……

她吓了一大跳,想要睁开眼睛却怎么都睁不开,想要说话,却怎么都说不出来。

这个仪式竟然是真的,她们把鬼招来了……

银芳想要尖叫,任谁被鬼抓住了手,都想要尖叫出声!

仪式此时已经进行了一半。雅美从最底下抽出手来,放在了最上头,她被冻了一个激灵,心中暗自好笑,银芳平日里还装胆子大,原来是个胆小鬼,已经吓得手脚冰凉了。

她大喊了一声,“天眼,开!”

说着,睁开了自己的眼睛,芙蓉和东珠也立马睁开了眼睛,只有银芳还紧闭着双眼,咬着牙关。

雅美失望的看了看四周,空荡荡的,别说鬼,连那雾气,都已经散去了。

“我失败了,你们成功了么?银芳,你这个胆小鬼,怎么还不睁开眼睛?”

银芳感觉到手背上的那股子凉意已经没有了,这才睁开了眼睛,颤抖说道,“雅雅美……你刚刚没有感觉到么?一只冰冰凉凉的手……”

雅美一愣,脸色不好起来,此刻她正抓着银芳的手,暖暖的大大的,根本不像是她之前抓住的那只冰凉的小手……

第二百四十一章 鬼眼(三)

雅美心中发憷,表面上却是尴尬的笑了笑,“什么冰凉的手?哈哈,我看是你害怕,咱们出现幻觉了吧。天色不早了,咱们快些回去吧!不然家里人该担心了。”

“这个仪式没有用,咱们都没有开阴阳眼,既然如此,这里待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了,走吧,快走吧。”

她说着,站起身来,就想要走。

芙蓉松了一口气,忙不迭的站起来,说实在的,自打来了这个坟地,她就压根儿不想要什么阴阳眼了,没有成功真是太好了。

“雅美姐姐说得对,咱们快些回去罢。若是让阿爹阿娘发现咱们来了这样的地方,可是要生气的!其实我今晚上可害怕了。”芙蓉说着,有些不好意思。

“原本我学的是画,按道理那第五个角,是要我来画的,但是我吓得要命,只画了自己的。你们谁深藏不露,还总是让我鲁班门前弄大斧,太坏了。”

芙蓉说着,指了指五芒星靠近墓碑的那一角。

她们只有四个人,却有五个角。

因为芙蓉擅长画画,画得最快,所以在演练的时候,都是让她来画两个角的。

银芳身子一僵,摇了摇头,“不是我!”

东珠也摇了摇头,“我最不会画画了,也不是我!”

众人都看向了雅美,雅美却是脸白得像是一张纸一样,喃喃的说道,“走,咱们快走。”

她说着,连地上的篮子都没有提,拔腿就走。

其他三个人原本就以她为尊,赶忙跟了上去。

她的脚步越走越快,像是背后有什么东西在追赶她一般。

等到了马车上,雅美一摸自己的额头,已经全部都是汗珠子了,直到马车启动了,她才回过神来,吞了吞口水,“也不是我!”

芙蓉一愣,“那是谁?”

马车里没有一个人回答……四人都有些瑟瑟发抖起来。

相传在春秋时期,楚国有一贵族名子高,封于叶。人称叶公。叶公很喜欢龙,不光是家中的大梁上,柱子上,甚至是酒盏上,都要雕刻龙,还日日祈祷,我这辈子若是能见一次真龙,便死而无憾了。

他如此虔诚,感动了龙王,龙王决定显身满足他的心愿。可是叶公见到了真龙,不光不欢喜,反倒是惊恐万分,吓得不能自已。

雅美自嘲的笑了笑,她看了那么多话本子,去茶馆听了那么多的鬼故事,她以为自己不怕。

可是第一次遇到真鬼,她却怕了,不光是怕,还怕得要命,怕得恨不得时光倒流,那么她绝对会选择在家中睡大觉,也不来这个什么破坟地。

她想着,摸了摸自己的手,之前那刺骨的冰凉,仿佛还在她的手心里,触感是那么的清晰。

那绝对不是一个人的手。

雅美想着,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她咬了咬嘴唇,主意是她出的,人是她带来的,总不能够她先垮掉了,她想着,拿出了几块奶糕,分给了众人,“没事没事,都过去了,咱们吃点奶糕压压惊。”

她先给了芙蓉,再给了东珠,等到银芳那儿,却是瞳孔猛的放大,然后手一抖,奶糕掉在了地上。

银芳今日穿的裙衫,在胸口绣的是小猫扑蝶的图案。

一只可爱的小猫,正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飞来飞的蝴蝶,伸着爪子跃跃欲试。

那眼睛明明是看着蝴蝶的,可是雅美觉得,那只猫正盯着她,眼中闪着幽光。

她觉得自己快要不能够呼吸了,雅美伸出手来,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一只绣上去的猫,眼珠子怎么可能会动呢?

她又看了过去,只见那只猫儿双目圆睁,两行红红的鲜血,顺着它的眼角流了下来。

血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很快,银芳的胸前全部变成了刺目的红色。

那血顺着银芳的衣襟,滴答滴答的落在了马车里,然后蔓延开来。

雅美再也忍不住,大叫一声,站了起来,马车不够高,她嘭的一声,装在了马车顶上,“啊!有血!猫眼睛流血了!银芳,你的身上全是血!”

银芳害怕的低下头去,可是她的胸前干干净净的,小猫还是小猫,正仰着头看着蝴蝶,哪里流血了。

剩下的三个人对视了一眼,脸色越发的难看起来。

“雅雅美……没有血,没有血,什么都没有!你肯定太累了,咱们回去沐浴更衣睡一觉,明天起来,就恢复原样,没事了没事了!”银芳喃喃自语道。

没有血?

雅美又死劲的揉了揉眼睛,再一看,却是什么都没有了。

她腿一软,跌坐在马车里。

众人很快就各自回家了。

雅美有一个自己的小院,她的父亲乃是进士出身,虽然官位不算显赫,但是也算是实权在握了,原本她母亲同父亲也算是门当户对,只可惜命不好,在生她的时候,就不幸难产没了。父亲不多久,又娶了新妻。

“这么晚回来,哪里像是一个大家闺秀!”

她刚一进门,就听到训斥声,若是平常,她肯定要怼回去,但是今日,实在是没有这个气力了,“母亲教训得是,我累了,要去歇息了。”

她说着,不管不顾的,直接冲进了自己的小院子里。

院子里常备着热水,雅美泡在浴桶之中,才觉得整个人好似活了过来,她无奈的摇了摇头,之前一定是自己想多了,绣出来的猫,怎么会流血呢?

“小眉,你去哪里了,水有些凉了,你给我加几瓢热水。”雅美听到了门开的声音,眯着眼睛说道。

但是半天都没有回应,她扭过头去一瞧,屋子的门关得好好的,小眉应该是去提水去了,根本不在屋子中,那么她怎么听到了开门的声音。

雅美的手一紧,只觉得脊背一阵发寒,好似有什么东西盯着她的后背心看一般。

她刚想要扭过头去,又想起了那句话,夜里不要随便回头,因为有可能,你的身后就站着一只鬼……

她闭上了眼睛,在水中瑟瑟发抖,明明是暖烘烘的水,她却犹如泡在冰桶中一般。

咚咚咚,有脚步声……

她感觉有人越走越近,越走越近,就要走到她沐浴的水桶边了,然后那个人停下来了。

他低下头来,往她的后脑勺上吹了一口气……

雅美感觉自己的鸡皮疙瘩都起来,她猛的一狠心,沉进了水里。

原先冰凉的水,却发出汩汩的声音,越来越浓稠,好似是煮沸了一般,散发出一股子腥味……

血……虽然看不见,但是她能够感觉到,血,到处都是血……

雅美实在是憋不住了,猛的站了起身,尖叫起来。

门嘭的一声,被打开了。

第二百四十二章 阻碍人投胎是要挨打的

雅美捂着脸,疯狂的尖叫起来。

“小娘小娘,你怎么了?”透过指缝,她看到的是贴身婢女小眉焦急的脸。

……

银芳说着,擦了擦脸上的眼泪,她十分的激动,胸前剧烈的起伏着。

闵惟秀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拿起碟子里的点心递给了银芳。

银芳伸手相接,突然尖叫起来,“奶糕!”

闵惟秀讪讪的收回手来,把奶糕放进了自己嘴里。这奶糕又香甜又细嫩,明明就很好吃啊!

银芳紧了紧手,慌乱起来,“对不起,我实在是被吓怕了。我说的都是真的……我们回去了之后,像是有默契一样,都不敢互相联系了。因为进入了腊月,家家户户都忙着备年礼,走亲戚,去宴会。我忙得脚不沾地的,身边又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还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银芳脸色一白,像是回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情,“腊月二十八那日,我们收到了江家的帖子,说是想要我们去劝劝雅美,说她疯了……我急急忙忙的赶了过去,可是等我们去到的时候,雅美已经死了,她是淹死在后院的池塘里的。”

银芳说着,吞了吞口水,“我们给雅美上了香,去看她。她瘦得只剩皮包骨了,眼眶下面都是乌青乌青的,用粉都盖不住。这便罢了……我同芙蓉只是看了伤心,可是东珠,东珠却十分的害怕……她说……”

“她说雅美的眼睛在流血!”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按照银芳的说法,是因为她们四个人作死的去招鬼,才惹祸上身。这个鬼按照她们去坟地的先后顺序杀人。

第一个杀的便是走在最前头的雅美,第二个是她今日见过的东珠,现在已经到了第三个人银芳了……

闵惟秀又是同情又是无语,在家好吃好喝的,幻想一下有一群夫郎的美好日子不好过么?非要作死,这能够怪得了谁?

而且,还有那个芙蓉,这么拼命,竟然是想进三大王府!

真没有想到,像三大王这种除了审案抓鬼啥都不会的胖子,竟然也有人想同她争!

姜砚之收到闵惟秀的视线,立马做出了一副大义凌然,宁折不屈的模样!

什么芙蓉……他完全不认识。倘若敢来,一定让她领教一下什么是辣手摧花,呸呸,什么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姜砚之松了口气。

“你怎么知道我们破解了万家的那支簪子?”姜砚之问出了早就想问的问题。

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不应该去找那些和尚还有道士么?来找他同惟秀是什么讲究。

银芳也不隐瞒,“雅美姓江,江家乃是豪商,不过雅美的父亲已经出仕为官了;东珠姓李,她的姨母便是如今万家的当家夫人,两位破解了飞仙簪的事情,就是万夫人告诉我们的。”

她顿了顿,又接着说道,“我叫高银芳,高达高将军是我的叔父,还有一个芙蓉姓杨,她父亲是知州,不在京中,东珠能够看到血之后,她便匆匆南下了。”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这下子就有趣了。

出了那个杨芙蓉之外,江雅美,李东珠还有高银芳,都同他们之前断的两个案子有关联。

这当真是巧合么?

只不过不管是不是巧合,事情寻上门来了,就应该按部就班的解决了。

“关于那个灵童的事,你知道多少?”

高银芳吸了吸鼻子,“灵童?那处坟地是雅美寻的,我也不清楚。我们请了好多道士和尚做法事,不厉害的,跳了半天大神都没有用,厉害的,来往了一样,就摇着头走了。”

姜砚之撇了撇走,这可不怪人家大仙不想管,实在是人家在坟里睡得好好的,指不定都要喝孟婆汤了,却被你们四个招回来了,下次投胎还要重新排队,能不气么?

“如今天色已经晚了,你先回去,等明日里咱们一起去打听打听灵童的事。”姜砚之撩起马车帘子,看了看窗外的天,黑压压的,看来又要下雪了。

开封城中,已经花灯初上,不少提着花灯的小娘子同小郎君,出来游完了。

今日已经是正月初八,上元节越来越近,这街上也越来越热闹了。

高银芳欲言又止。

姜砚之像是一下子看穿了她在想什么,“按照你说的,江雅美是跳池塘死的,她坚持了快一个月,李东珠是上吊死的,她只坚持了十天。这个厉鬼,并没有直接杀死你们的本事……”

“你没有发现么?他只能让你们产生幻觉,看到眼睛会流血这个恐怖画面,然后逼得你们受不了,自杀而亡。所以,你坚强一点,挨过今晚上没有问题的!”

高银芳一梗。

你的心大,不代表我的心大啊!我是真的快要吓死了啊!

她偷偷的看了闵惟秀一眼,见她还在吃着奶糕……不知道为何,心中安定了几分。

通常那种又拽又不管别人心情的人,都是大神吧!

而且,她发现了一个问题,自从她同闵惟秀还有姜砚之在一起,就再也没有看到流血的景象。

高银芳咬了咬牙,认真的点了点头,待马车在武国公府停住了,一步三回头的跳了下去,最后狠心不过,上了自己的马车。

闵惟秀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把最后一块奶糕塞进了自己的嘴中。

“这个该不会也是东阳郡王弄出来的吧?你看牵涉到了高达。”

姜砚之跳下了马车,看了一眼东阳郡王府的方向,摇了摇头,“谁知道呢?总得看了才知晓。”

……

翌日一大早,闵惟秀出门准备同姜砚之汇合的时候,高银芳已经黑着眼圈坐在门口不知道等了多久了。

马车很快的朝着城外驶去。

那灵童墓所在的山头,隶属于黄杨村。

马车在离那坟山最近的地方,停了下来,姜砚之率先跳了下马车,往那篱笆处探过头去,今日雪没有下下来,反倒是太阳出来了。一个戴着头巾的老头子,正在院子里坐着守着几个小童玩耍。

“老丈,我同内子路过贵宝地,想寻您讨一碗水喝,歇歇脚,不知道可否?”

那老丈见姜砚之衣着华贵,又生得一副和蔼像,思索了半天,一拍脑袋,“这不是三大王么?哈哈,你不是住在开封府么,啥路过宝地不宝地的,听说你想求娶武国公家的小娘子,被人家狠狠拒绝了,哪里来的内子!”

“老婆子,三大王来我家啦!快把好吃的都拿出来!三大王你还记得不,上次咱们家猪赶集时丢了,是他给找回来了。”

姜砚之僵硬在了原地,喂,我就是想暗搓搓的秀一下惟秀,内子内子!到底碍了你老人家什么事啊!

再说了,被拒绝那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现在惟秀已经答应了好吗!

第二百四十三章 灵童

闵惟秀实在是忍不住,哈哈大笑出了声。

姜砚之见闵惟秀高兴,又扬了扬下巴,“你看,本大王就是这么美名远扬啊!想要低调都不成!”

正说着,屋子里出来了一个老妇人,好奇的伸过头来看着姜砚之,“没错没错,真是三大王,白白胖胖的,跟我们新抱的那几个猪崽子差不多!”

闵惟秀已经快要笑死了,猪崽子……

姜砚之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白白胖胖怎么了?又没有喝你家奶,吃你家米!为什么你们一家子都跟嘴上抹了毒一样!你们当着我怎么说都行,可是惟秀还在呢!

他高大威猛聪明机灵的形象,全都毁了!

一旁的高银芳有些欲哭无泪,她总觉得,来喊姜砚之同闵惟秀救命,是一个错误!

几人喝了茶,闵惟秀又吃了两个冻柿子,直到感受到了身边小同炙热的眼神了,才住了嘴,从兜里掏出一些好吃的零嘴来,分给了孩子们。

热闹了好一阵子,总算进入了正题。

“三大王,这还是正月里,怎么来我们黄杨村了,可是又有什么案子了?”老丈好奇的问道,眼睛里透露着八卦的光芒。

姜砚之抿了一口茶,“我今儿个来,是想打听个事儿。你们黄杨村,可曾有过一个什么灵童?就是天生能见鬼的那种……”

老丈脸色一变,四下里看了看,压低声音说道,“您说的事黄二狗子家的事吧?这事儿村长不让我们往外说,年前也有一个小娘子来过村里,也不知道她问到了什么,匆匆走了。”

之前来问的人,应该是江雅美。

“老丈,你还是给我说说罢,人命关天。”姜砚之也压低了声音。

许是因为之前姜砚之帮他找过猪,老丈迟疑了片刻,还是开口说了起来。

“这是几年前的事情了,真是惨啊!那黄二狗子原本是我们村的一个光棍油子,因为小时候被两条狗咬过,所以有了个诨名叫二狗子,真名叫啥,反倒是没有人记得了。”

“那黄二狗子家中穷苦,一把年纪了还娶不到媳妇,后来也不知道从哪里拐来了一个瞎了眼睛的道姑回来。”

一旁的阿婆忙插嘴道,“那道姑神神叨叨的,听说会算命。她还给村长儿媳妇算过,说她要生两个闺女之后,才能得一个小子。特灵!”

老丈瞪了阿婆一眼,阿婆赶忙不说话了,他又接着说道,“老婆子说得没有错,那道姑会算命,是以虽然眼睛瞎了,这村里的人倒是都挺喜欢她的。过了不久啊,那瞎子就怀孕了,生了一个小子,之后不到三天就死了,这小子十分的古怪……”

闵惟秀竖起了耳朵,关键的故事来了。

“这小子的眼睛啊,与常人不同,他的眼珠子颜色特别浅,一开始啊,黄二狗子还以为他跟他娘一样,是个瞎子。没有想到啊,不光不是,他还能够看到旁人看不到的东西!”

“这细娃子,不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经常一个人蹲在老槐树下,嘀嘀咕咕的不知道说什么,让人一瞧就瘆得慌。久而久之,村里人都不大喜欢这娃子。”

“黄二狗子哪里会带人,在那孩子两岁的时候,又娶了个寡妇,可谁知道那寡妇怀着身孕去打水的时候,不小心淹死了。渐渐的,村中就有流言,说着个孩子不吉利,是恶鬼来索命了。黄二狗子心烦,就将他关了起来。”

“就这样,这娃子长到了十二岁,对了,那娃子叫什么名字来着?”

阿婆沉默不语。

“你这老婆子,问你话呢,你怎么不说?”

阿婆哼了一声,“你不是不让我说么?老贼,一会儿要这样,一会儿要那样的!叫黄天灵!是那个瞎子道姑取的,她识字的。”

“对对,叫黄天灵。那孩子年纪大了之后,反倒越来越像是正常人了,虽然不爱说话,但是眼睛也不那么可怕了,黄二狗子穷啊,再也娶不起新媳妇儿,想着就这么一个儿子,也不能够总关着不是?”

“正是年节的时候,村里头开祠堂,黄二狗子就想着把这个儿子给记到族谱上去,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小子一出现,当天晚上,黄家的族长就没有了……”

“这一下子啊,我们黄杨村就炸锅了。对了,这村里头只有两姓,姓黄的,姓杨的各占一半。姓黄的壮丁当天晚上就拿着扁担斧头围了黄二狗子家,说要黄天灵偿命。”

闵惟秀心中唏嘘,看了姜砚之一眼,这厮同黄天灵一眼,能够看到鬼,也是走到哪里就死到哪里,但是人家还活得好好的……真是要感谢上苍了。

可是黄天灵就没有姜砚之幸运了!他根本就没有自保的本事。

“那黄二狗子也是个怂的,怕被赶出族中,又想着只要孩子能够传宗接代就行,便出了个主意,说是把孩子眼睛弄瞎了,了了这事儿。真的是惨啊……”

“那孩子眼睛被刺了,流血不止,不过才十二岁而已,哪里经得住,活生生的流血给流死了。黄二狗子万万没有想到这事儿,把黄天灵埋了之后,不多久就疯了,过了没有两年,也就死了。”

“村里人害怕,不敢上报开封府。这民不举官不究,这事儿便不了了之,没有人再提了。三大王,这黄天灵一家子都死光了,还能够有什么人命关天的事啊?”

老丈说着,眼睛八卦的光芒简直要闪瞎人眼。

姜砚之指了指一旁的高银芳,“鬼不惹事,人惹事。”

他说着,站起身来,拱了拱手,又从腰间取出了一贯钱来,“老丈,阿婆,年节里登门,可没有空着手的道理,这些你们收了,给孩子买吃的。”

老丈赶忙起身,摆了摆手,“这可不行,你们就光坐了,哪里能给这么多钱。”

闵惟秀笑了笑,“您就拿着吧,这冻柿子好吃,我能再拿两个吗?就当是买柿子了。”

老丈两眼笑眯眯的,“这是自家柿子树上的,小娘子爱吃,多拿一些去!”

……

等从老丈家出来,高银芳忍不住问道,“三大王,闵五娘子,现在我们去干什么?”

虽然知道了那个鬼的名字叫做黄天灵,但又有什么作用?虽然她很同情黄天灵的遭遇,可是她当真是不想死啊!

姜砚之同闵惟秀对视了一眼,摸了摸下巴,说道,“走,咱们去黄天灵的坟地上,再玩一次招鬼的仪式!”

第二百四十四章 狠起来鬼都怕

闵惟秀同姜砚之都是说干就干的人,立马带了路丙安喜,还有犹如惊弓之鸟的高银芳上了山。

因为是去抓鬼的,是以所有人都提前抹好了牛眼泪。

大白天的,这坟地白雾袅绕,阳光透过缝隙照射进来,一束束的光线宛若利剑一般戳穿人的身体,同那山下,简直不是一个世界。

走了好一会儿,众人才走到那黄天灵的墓碑前。

地上她们用血画出来的阵法,经过一个多月的风吹雨打,已经略微有一些斑驳了。

高银芳打了个寒颤,“没有血,我们怎么画?”

她说着,眼睛飘向了路丙手中拿着的那只野兔子,这是他们在上山的路上抓到的。

安喜有些瑟瑟发抖,但是这是她作为女婢应该做的事,她咬了咬嘴唇,“小娘,我来杀兔子……”

她的话音刚落,闵惟秀已经果断的一刀,割断了野兔子的脖子,“现在有血了,高小娘子,开始画吧,我们都不会。”

高银芳往后退了一步,好多血,好多血,兔子身上都是血……

只不过这次不是幻觉,是真的!闵惟秀看起来弱柳扶风的样子,动起手来竟然比鬼还狠!

那厉鬼只是让人看到假的,她竟然来真的!

高银芳想着,害怕起来,生怕下一刻钟,闵惟秀手中的匕首就要划破自己的喉咙,她立马冲了过去,开始用手沾了血画了起来。

闵惟秀不会刺绣,画画什么的,若是让她画舆图,那是画得一百个像,山啊水啊路啊,分毫不差,但是若是让她画点别的,那不好意思,志不在此,懒得动笔。

她往那大青石头上一坐,掏出了从老丈家拿的柿子,啃了起来,姜砚之一瞧,红着脸就着闵惟秀的手咬了一口。

闵惟秀一顿,嫌恶的把他咬过的那一个递给了他,“给你吃。”

姜砚之委屈的蹲在了石头旁,埋头苦吃起来。

高银芳又打了一个寒颤,要不人说,三大王同闵五娘子不好惹呢,你看人家两个,竟然坐在坟头上谈情说爱,还吃得下东西!

因为已经画过一遍了,地下的痕迹也还没有消失,高银芳很快就复原了整个阵图。

她结结巴巴的说道,“好了。”

再来一次,再来一次会不会再招来更厉害的一个恶鬼呢?

闵惟秀将没有吃完的柿子递给了安喜,“你在这里坐着,不管看到什么都不要说话,知道吗?”

安喜颤颤巍巍的点了点头,她之前做了一路的思想准备,万一小娘让她也去坐一个角,那她是答应呢?还是答应呢?

好在,小娘没有安排她去。

高银芳捡起了之前她们慌忙逃走时留下来的篮子,先是上了香,又烧了纸,又认认真真的摆了贡品。

这一次是她第一个抓住了招魂幡,“你的前世,便是我的今生,灵童灵童,你若是听到了我们的呼唤,请让天眼降临……”

紧接着便是路丙,姜砚之一瞧,马上把手伸了上去,这样子,惟秀就会抓住他的手了。

最后一个是闵惟秀。

高银芳开始念念有词。

闵惟秀完全不会,只得瞎念,“黄天灵,你一个人多不好玩啊,出来一起玩啊,你是喜欢吃柿子还是喜欢吃肉干啊,我这里都有哦,如果你喜欢吃糖果,也是有的。眼睛流血要抹金疮药啊!”

坐在她旁边的高银芳,差点被她带到沟里去了,险些就不记得真正的咒语是什么了。

不一会儿,闵惟秀就感觉到了阵阵阴风,然后一个宛若冰块的手,覆盖了在她的手上。

黄天灵来了。

闵惟秀二话不说,伸出另外一只手来,覆盖在了黄天灵的手上,然后睁开了眼睛。

果然,在那个空空的一角上,坐着一个约莫十一二岁的小男孩,他的眼睛淡淡的,乍一眼看上去,还以为全是眼白。

因为手被抓住了,他正恶狠狠的盯着闵惟秀,拼命的想要拔出自己的手。

其他几个人听到了动静,都睁开了眼睛,高银芳一瞧当真有鬼,吓得一声尖叫。

黄天灵瞥了她一眼,“你这个人怎么回事,我才是鬼,你怎么不怕我?你快松开我的手!”

大部分的人,都跟高银芳一样,见到他之后要吓尿了。

闵惟秀力气得多大啊,别说一个十二岁的小鬼了,除非是她爹来,其他的人绝对不可能逃出她的手掌心。

“你不知道么?姑奶奶我江湖人称鬼见愁!”她说着,也瞪了回去。

来而不往非礼也,你瞪我,那我也得瞪你!

黄天灵先是恼怒了,眼睛一闪而过发光了,闵惟秀眨了眨眼睛,只见他的眼睛开始流血了,好多好多的血,将她的衣裙都染红了。

“喂,三大王,你咋还不抓鬼,我都困住他了!现在我中了幻觉了,到处都是血!”闵惟秀不满意的说道,姜砚之还磨蹭个啥啊,还不让黄天灵转世投胎去。

黄天灵见她镇定自若,好奇的问道,“你不怕么?你看到那么多血不怕么?”

闵惟秀摇了摇头,“这算什么?你知道狼牙棒么?姑奶奶我用的武器就是狼牙棒。你不知道吧?就是一个巨大的棒子上头长了倒钩,一旦打到人的伸手,就要勾下一坨肉来。来来,我给你描述一下……”

“一棒子打到你的左脸上,你伸手一摸,左脸没了,只剩下骨头了,喝口水都要漏出来……一棒子打在你眼睛上,啧啧,你想只要眼睛看不见?怎么可能,眼珠子都蹦出来,我告诉你,眼珠子跟球似的,掉到地上,还跳上几跳呢!”

“所以你弄的这点血算什么,在姑奶奶眼中,跟玩儿似的!”

那小鬼黄天灵一脸便秘的模样,挣扎得更加厉害了!

这简直是杀人狂魔啊,阿娘快来救我!

只听得哇的一声!

一旁的高银芳实在是忍不住,趴在坟头上呕吐起来。

闵惟秀摇了摇头,看看现在的小娘子,都跟娇花似的,难怪一下子就被鬼给吓死了。

年轻人啊,就是不懂,鬼哪里有人可怕!

“姜砚之好了没?我总不能一直拉着别人的手吧!”

姜砚之回过神来,看了黄天灵一眼,虽然是个小孩儿,那也是男的啊!怎么能让惟秀拉着他的手。

他虽然没有什么抓鬼的符咒,但是他有一张嘴啊!

第二百五十五章 嘴遁!骗鬼之术

姜砚之脑子转得飞快,他想着,从兜里拿出一块小小的肉干来,“要不要吃一块压压惊。”

黄天灵吞了吞口水,伸出手来,想要拿牛肉干,姜砚之却又缩了回去。

他认真的问道,“你为什么要害死江雅美和李东珠呢?”

黄天灵的眼睛一直盯着姜砚之手中的肉干,“肉是什么味儿的呢?江雅美同李东珠?哦,你说的是那两个来求我的大姐姐吧。我没有杀她们,她们认真的求我,我就满足她们了。”

姜砚之同情的看了他一眼,这个孩子竟然长到十二岁了,从来都没有吃过肉,他把肉干递了过去。

黄天灵却只是抓过来闻了闻,又念念不舍的放下了,“我现在是鬼了,不能吃东西。”

“你的眼睛并不是所谓的阴阳眼,能够看到鬼,而是看到眼睛会流血……”姜砚之试探的问道,他算是发现了,这个黄天灵被他爹黄二狗子关了那么多年,不同外人接触,心智跟几岁小孩子似的,单纯得像是一张白纸。

黄天灵点了点头,“嗯。我不能够看到鬼,但是我能够看到哪个人要死了。一个人若是流血了,那么他要么已经死了,要么就是快要死了。”

“芬姨,哦,就是我爹后来娶的那个女人,那天早上我瞧见她穿的鞋子上的鸳鸯流血了,然后她就死了。”

“还有族长爷爷,他身上的仙鹤也流血了,他也要死了,然后他突然断气了。”

闵惟秀一愣,着急的说道,“江雅美同李东珠她们求你,你就把你眼睛借给她们了,所以她们看到很多东西都在流血……那他们看到人流血,也是那个人要死了么?”

黄天灵疼得小脸越发的白了,闵惟秀这一着急,又加大了手上的力气,他感觉自己的胳膊都要断掉了。

“是的,我很寂寞,都没有人陪我,她们要跟我玩游戏,我很高兴,就满足了她们的愿望。她们看到的东西,就是我从小看到大的,东西流血,是这个东西就要坏掉了,只有人身上流血了,才会死人……”

闵惟秀心下大骇,她分明还记得,当时李东珠过来寻她,看到了闵姒,说她身上的喜鹊眼睛在流血……那么,是代表她的衣服会坏掉,还是她要死了……

不对,黄天灵说他的后娘还有那个黄家族长,都是穿的衣服流血了,然后人就死掉了……

“你看到过的所有的,身上流血的人,最后都死了么?”

黄天灵刚要点头,看到闵惟秀恶狠狠的眼神,缩了缩脖子,这年头怎么做鬼都得向人低头呢!

他想了想,摇了摇头,“有一个没有死的,就是山脚下的一个老丈,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他家门口种了两棵柿子树,家中还养了猪……我小时候看到他身上流血了,但是他没有死。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姜砚之瞧出了闵惟秀的惊骇之色,赶忙开了口。

“天灵啊,你觉得这人间好不好啊?”

黄天灵一愣,“我不知道。”

姜砚之眨了眨眼睛,不停的从兜里掏出好吃的来,摆了一地,看着黄天灵吞口水的样子,嘿嘿一笑,“你看啊,人间这么多好吃的,你却吃不着,是不是很痛苦?”

黄天灵点了点头。

姜砚之又指了指闵惟秀,小声的说道,“你看啊,人间的小娘子这么凶残,火起来了连鬼都打,是不是很可怕?”

黄天灵缩了缩脖子,轻轻的点了点头。

姜砚之想着,又指了指高银芳,“你看啊,人间这么多人,但是却没有几个敢跟你玩游戏的,敢玩的,还把自己个给玩死了,是不是很无聊?”

黄天灵重重的点了点头,他死了这么些年,还是第一次有人找他来玩。可他还没有玩得高兴呢,人都快死光了。

姜砚之啪的一声拍在了自己腿上,“你看你看,人间不值得啊!”

不等黄天灵说话,他又接着说道,“你想不想你阿娘?”

黄天灵顿了顿,有些情绪低落,“我没有见过我阿娘,我一出生,我阿娘就死了。”

姜砚之伸出手来,摸了摸黄天灵的脑袋,感觉自己就像是在摸一个雪人。

“你的名字就是你阿娘取的。阿娘特别的温柔,会做各种好吃的,不打人也不骂人,还会每天变着花样给人做好吃的。”

黄天灵羡慕的看着姜砚之,“你阿娘真好!”

姜砚之笑了笑,“你阿娘一定也这么好。她一直等着你去找她呢……”

黄天灵有些迷茫,“我不敢去,我的眼睛……我怕我阿娘会嫌弃我……我知道死了之后应该去另外一个地方,可是我不敢去,就一直在这里睡着。”

姜砚之叹了口气,这就是症结所在了,黄天灵死了之后,不是因为怨气变成了鬼,而是因为自我嫌弃,想必村民的恶言恶语,他亲爹做的那个可怕的决定,成了他的心结。

他想着,眨了眨眼睛,“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你阿娘的眼睛跟你是一样的!”

黄天灵眼睛一亮,“真的?”

姜砚之拍了拍胸脯,“比真金还真!你看啊,村民是不是一开始都以为你跟你阿娘一样,是一个瞎子?那是因为你们两个人的眼睛很像啊!还有,你阿爹后来是不是弄瞎了你的眼睛,你阿娘也……”

姜砚之的话还没有说完,黄天灵已经自动脑补了一出大戏,他娘一定也是能看见死亡,才被人弄瞎了眼睛的,要不就是她是装瞎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

姜砚之凑了过去,小声的说道,“你不知道么?我是一个很厉害的人,阴阳两界都有我的人。”

黄天灵佩服的看了过去,“多谢你,我现在就要去寻我阿娘!”

他的话音刚落,身子就开始变得透明了起来。

姜砚之一把抓住了他另外一个手,“等等,你先把你的眼睛都收回去。你阿娘又没有见过你长大的样子,你得凭借这这双眼睛,才能够同她相认啊!”

黄天灵一拍脑门,“多谢你!”

他说着,看了高银芳一眼,又看了闵惟秀一眼,瞳孔闪了闪,然后整个人都消失不见了。

高银芳瘫坐在地,痛哭了起来,“要是早些来找你们就好了,那雅美和东珠也就不会死了。这事儿也是我们自己个作死,黄天灵也是个可怜人。”

她才得到这双眼睛一天,就已经痛苦得快要死掉了,黄天灵拥有这么恐怖的眼睛十二年,又过的什么样的光景?

“黄天灵他去了阴曹地府,会因为害了人性命,而上刀山下油锅,被打入畜生道吗?”

姜砚之甩了甩头,“这个我哪里知道?我又不是阎王爷。”

高银芳一愣,你不是阴阳两界都有人么?

她的神色古怪起来,这人该不会是在骗鬼吧?

她又试探着问道,“你怎么知道黄天灵的阿娘的眼睛,也同他一样呢?”

明明那个老丈只说了是瞎子道姑。

姜砚之又甩了甩头,“我怎么可能知道?”

高银芳一梗,这丫的真的连鬼都骗!

如果说之前她对姜砚之的崇拜之情,犹如滔滔江水延绵不绝,那如今那是家门口的那条排水沟……

第二百四十六章 你想出恭?(加更)

闵惟秀感觉自己的手空空的,黄天灵已经不在了,她猛的站起身来,对着安喜喊道,“安喜,咱们快些回去,我四姐怕是有危险。”

姜砚之是何等人物,顿时想通了关节所在。

“路丙,我同惟秀先回去,你去之前我们去的老丈家,再打听一下,看他当初是怎么逃过一劫的。”

说完紧跟闵惟秀的脚步,快速的下山了。

落在后头的高银芳,有些瞠目结舌,虽然因为黄天灵已经不在了,这里的雾气也都散了去,但是林立的墓碑,还是让人有些心中发寒。

她想着,看着姜砚之同闵惟秀并排着的身影,一跺脚,从来都没有见过如此目中无人的人!

她日后一定要好好劝劝芙蓉,让她对三大王死心了,不然的话,这日后不是伤心死,就是要被气死。

但是此刻已经不容她多想,因为她是坐着闵惟秀的马车来的,现在不敢上去,一会儿难不成要走回开封城去?

高银芳紧赶慢赶,终于赶上了马车,此刻已经气喘吁吁,快要断气了。

姜砚之一瞧,鄙视的看了她一眼,“你看你们,都没有练成逃命的功夫,就敢去惹鬼!一个个的这么弱,看我惟秀,哪个鬼敢惹她!”

高银芳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覆水能收吗?她想把排水沟收回来!

马车直奔武国公府,车还没有停稳,闵惟秀就飞一般的跳下了马车,往这闵姒的院子冲去。

黄天灵的眼睛准得很,若是没有来得及,闵姒已经……

门口守着的婆子只觉得一阵风吹来,一个人影就闪了进去,再回过神来,看到了就是一路跟来的姜砚之。

婆子为难的伸出手来,拦住了他,“三大王,你都同我家五娘定亲了,再来闯四娘闺房不合适吧?”

姜砚之一愣,淫者见淫,你这个婆子一天到晚瞎想啥呢!

“惟秀刚刚进去了。我才不进去呢,我就在门口等着!”姜砚之哼了哼,掏出一块肉干,坐在门槛上啃了起来。

正在绣花的闵姒,看到冲进来的闵惟秀,惊讶的问道,“惟秀,怎么了,发生了何事这么着急?”

闵惟秀见她好生生的站在那里,松了一口气。

还好赶上了。

“四姐……”闵惟秀刚开口说话,就看到闵姒朝着她直接倒了下来,她吓了一跳,赶忙扶住了她,“四姐,你没事吧?”

闵姒满面通红的站了起身,“没事没事,被桌子角绊了一下,没有站稳。”

一旁闵姒的贴身丫鬟侍书忍不住插嘴道,“我家小娘这两日可倒霉了。喝水也能够呛住,吃饭咬到石子儿,走个平地也能够摔了。今儿晨起,韩衙内约她游湖,还落水了……”

闵惟秀大惊,“阿姐,怎么回事?”

闵姒是个闷嘴葫芦,她姐姐怕她吃亏,于是给了她一个厉害的婢女,侍书那一张嘴说起话来,哒哒哒的跟马蹄儿狂奔似的。

“哪里有她说的那么夸张”,闵姒红了脸,“上回咱们想要坐画舫,不是恰好那日不下水么?只在八仙楼用了饭。韩衙内今日便约我去游船。我本来不想去,但是我姐姐非催促着我去。我原本想要拉着你一道儿去的,但是一早去寻你,你已经不在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我今儿一早就出城了。咱们是武将家的姑娘,没有那么多规矩,阿姐想去,尽管去便是。”

像闵姒同韩衙内这种,父母之命去相亲的,一道儿游船,算不得不守德。

当然了,女德什么的,自打闵惟秀提起狼牙棒那一刻,就被她抛到脑后去了。

“嗯,母亲也是这样说的。今儿个天好,我是第一次出门游船,又瞧见水中有鱼,便想喂喂鱼,一时没有坐稳,便掉了下去……是韩衙内把我救起来的。”闵姒说着,脸都红得可以滴血了。

虽然是冬日,衣服穿得多,但是落水被男儿救起,实在是有些让她难以启齿。

闵惟秀伸出手来,摸了摸闵姒的额头,“还好,没有发烫。”

闵姒点了点头,“侍书在马车里放了备用的衣服,我换了衣服,韩衙内又要附近的酒楼给熬了姜汤送来,一回府,母亲便请了医,应当无事。”

侍书一听,又插嘴道,“可那块小娘周岁上长公主送的,小娘从小戴到大的玉佩丢了,小娘都伤心了一早上了。”

闵惟秀松了一口气,心中依旧是忐忑不安的,这不知道算不算是死过了一次?

正想着,就听到坐在门槛上的姜砚之唤道,“惟秀惟秀,路丙回来了。”

闵惟秀忙跑了出去,路丙显然也是着急赶路,一身都是灰尘,来不及整理,见到闵惟秀就开口问道,“闵五娘子,小的问过了,那老丈当时准备上山砍柴,岂料刚走到门口,手上戴着的佛珠绳子就断掉了,珠子噼里啪啦的落了一地。他说那佛珠是去庙里请的,他戴了好些年了。”

“他觉得不吉利,便没有去。结果第二日,便听过,那山上出现了大虫,还咬死了过路的人呐。如今提起来,都让人后怕。”

闵惟秀听着,松了口气,如此看来,闵姒的灾也被那玉佩给挡了。

早就听老人说,常年戴着的玉佩啊佛珠之类的,能够护住,为主人挡灾,没有想到,竟然是真的。

“谢天谢天,人没事就好!”

闵惟秀双手合十,想了想,要不要打明儿起,就去扫荡各个庙宇,去请个十块八块玉佩回来,等她阿爹去打仗,给他腰上脖子上都挂上一圈,那岂不是要无敌?

她心中的大石头落了地,总算思维又活跃起来,胡思乱想到了天际。

再一想,韩衙内救了闵姒,他们二人的事情,八成就要成了!又雀跃了起来!

重活一世,她的运气真的好了起来,不管遇到了什么事情,都能够否极泰来。

她想着,满意的看了看坐在门槛上的姜砚之,看他这个白白胖胖的样子,一看就有福气啊,旺妻!

姜砚之努力的挺直了腰杆子,睁大了眼睛,若是手指伸伸就能够长长,那他的手如今肯定比笔杆子都长!

他已经暗地里打听过了,闵惟秀喜欢手指长的人!

闵惟秀看着姜砚之拼命伸展的手,“你想出恭?”

这么用力,八成是便秘了吧!真可怜!

姜砚之目瞪口呆。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婆子匆匆的走了过来,“三大王,闵五娘子,高将军来了……长公主请你们过厅一叙。”

第二百四十七章 被诅咒的家族

高将军高达?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他们同高将军素无往来瓜葛,也就是最近才有了牵连。

那么高将军到底是因为银泰楼的事来问罪的,还是因为因为高银芳的事情来致谢的?

不光是闵惟秀同姜砚之犯嘀咕,坐在上头的临安长公主也是如坐针毡,在这开封府里,如果说他们武国公府是野蛮得可怕,那么高达就是心狠得可怕,江湖人送外号刽子手。

被他盯上的人,连在家中同夫人敦伦了几次,都要被记录在册,跟藏在人家床底下的鬼似的,就问你可怕不可怕!

虽然不明说,但是是个人都知道,但凡官家想做又不好明着做的事情,都是高达替他做的。

这么一个人物,来她武国公府做什么。

临安长公主想着,望着那空荡荡的门,眼睛都要穿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两个死孩子,是腿长一尺五吗?怎么还不来!

临安长公主想着,突然一惊,高达来找的是惟秀同姜砚之,该不会把人家家的什么人给弄死了吧?

她想着,有些迟疑的说道,“两个孩子年纪尚小,若是做了什么不好的事,还望高将军海涵。”

高达长着一副死了爹的脸,冷冷的说道,“没有。”

临安长公主有些不悦,来别人家登门拜访,不说来意是个什么操作?

“不是我说,你家若是死人了,那也同惟秀还有三大王没有关系。这阎王要人三更死,何人敢留他到五更。什么黑白无常的,都是玩笑话罢了。”

高达的嘴角微微抽了抽,还是冷冷的说道,“没死。”

临安长公主放心了,不是她怕高达,只是武国公府的敌人已经够多了,何必惹上高达。

等临安长公主喝完了一杯茶,闵惟秀同姜砚之终于到了。

……

屋子里还是静悄悄的。

闵惟秀好奇的看了看坐在那里的高达。

他穿着一件玄色的衣衫,虽然年纪已经不小的了,但是满头乌发,鼻梁高高的,双眼微微上挑不怒自威,眼角微微的几根皱纹,让他显得越发的沉稳可靠。

闵惟秀觉得,高达若是再年纪个二十岁,那怕是要成为话本子里霸道男主角的模板。

在高达的身后,站在他们再熟悉不过的高银芳。

之前她着急回府,高银芳在闹市里便下了马车,没有想到,她竟然是去寻高达高将军了。

姜砚之咳了咳,打破了屋子里的沉寂,“救下高小娘子不过是举手之劳,怎能劳烦高将军亲自登门?”

高达冷着脸,淡淡说了一句,“不是。”

不是?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你那银泰楼,做事不厚道,草菅人命,我作为管刑律的官员,理应追究。”

高达看了姜砚之一眼,“关了。”

闵惟秀实在是忍不住了,擦,多说两句话会死么?

她看话本子,就最不喜欢这种冰山男主角了,一棒子打不出一个屁来。

夫君,我做的菜好吃吗?好吃。

夫君,我今日穿的裙子好看吗?好看。

夫君,我生了个大胖小子,你高兴吗?高兴。

这嫁的是夫君么?这明明是嫁给了自己的回声啊!

要你何用?

站在高达身后的高银芳也受不了了,她有些犯怵的试探道:“叔父,不若让银芳来说?”

高将军点了点头。

高银芳松了口气,对着闵惟秀同姜砚之行了个大礼。

她虽然觉得这二人难以理喻,但是救命之恩不能忘,“三大王同闵五娘子的大恩大德,银芳铭记于心,日后若是有什么需要帮助的,银芳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她说着,偷偷瞄了高达一眼,“不知道闵五娘子同三大王是否还记得,银芳之前提过,我们高家人特别容易遇到这种奇奇怪怪的事情……”

高银芳说着顿了顿,“这事儿其实要从万家的那根簪子说起。闵五娘子破解的簪子里的幻术,自然是知晓,万娘子有五个夫郎,但是只出现了四个人,对不对?”

闵惟秀一愣,点了点头。

她突然想起了一个名字,万娘子说了,她的夫郎中,有一个没有出现的人,就叫做高斯年。

高斯年姓高,高达同高银芳也姓高。

高银芳又偷偷瞄了高达一眼,见他并无不悦之色,又继续说道,“万娘子的故事,并不像世人所知晓的那般美好。她还不到三十岁的时候,就生了重病。万娘子专横,想要六个夫郎同她一起陪葬。”

闵惟秀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同之前万娘子说的可是大不相同。

不过之前她就觉得有些古怪了,包打听说万娘子同六个夫郎活到了七十岁才死的,而万娘子却说有个道士看上了高斯年……

一个道士,看上了一个七十岁的男子……有这种独特口味的人实在是不多……

“于是她准备了有毒的酒菜,高斯年,也就是我曾祖父,同李道长,也就是李东珠的曾祖父侥幸逃过一劫……这下子,双方反目成仇了。李道长乃是当真懂道法之人,他当时十分的生气,便炼制了飞仙簪,将万娘子的鬼魂拘在了里头,专门去祸害万家。”

“万娘子心怀怨恨,便诅咒了我曾祖父高斯年还有李道长。李道长练飞仙簪耗尽心血,留下了后嗣之后,便撒手人寰了。我家曾祖父见那诅咒不过是让家中小辈身体虚弱,容易遇到鬼怪之事,阳寿早耗,便不想再纠缠,只专心自家之事。”

“这些事情,我之前都不知晓,也就是此次遇到了厉鬼,叔父方才告知。同时,叔父还说了另外一桩事。这事儿压在他心底已经许久了。”

“我有一个表姐,名叫高恬恬,比我大一岁。表姐性情活泼,身子康健,我叔父同婶婶感情深厚,多年来只得此一女,视为掌上明珠。可就在两年前的除夕夜,我们一家子人都在一起守岁,表姐不慎污了衣,便到厢房里去换衣衫……”

“婢女取了衣衫来,往那屏风后一看,却发现那里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她一开始以为表姐在同她躲猫猫,我家表姐年幼时很喜欢藏起来,然后突然跳出来吓人。可是寻了很久,都没有寻到。”

“她于是着急起来,赶忙禀告,我们一家子人把府里头找便了,可是也没有找到表姐的踪迹。”

“我的表姐高恬恬,就这样消失不见了。”

第二百四十八章 消失的小娘子

不光是闵惟秀惊讶,就是临安长公主都吃惊得不行。

他们都知晓,高达只有一个女儿,但是因为他做的事实在是太招人恨了,为了避免仇家对家人下手,无论是高夫人还是高恬恬都是深居简出的,甚少出来行走。

开封府中,竟然没有人知道高恬恬已经失踪两年了。

闵惟秀转念一想,便想明白了。

高恬恬消失了两年,这事儿一旦传出去,还不知道要被演变成什么样子。

惨绝人寰!小娘子被囚两年不如猪狗……

现世报!刽子手作恶多端,女儿竟被人辣手摧花!

震惊!高小娘子失踪两人,竟然被人做了这样的事……

男子失踪了两年,那叫桃花源记,女子失踪两年,就叫残花败柳记,世道就是这么不公平。

高家应该是出于这个考量,才没有把这事声张开来,毕竟这个世上的人,若是高达自己都寻不到,别人就更加没戏了。

“我叔父一直暗地里追寻,可是两年都没有消息。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可能会不见了呢?后来叔父便请了高僧来算,可是什么都算不出来。一年前,婶婶做了个噩梦,梦见表姐被恶鬼抓走了。”

“打那之后,叔父便找遍了开封府的神婆,想要他们问鬼,可是大多数都是骗人的。我之所以想要得到阴阳眼,一方面是因为东珠胆子小,我要去给她壮胆,另一方面,也是想着,若是我有了阴阳眼,便能够寻到恬恬姐了。”

“可是没有想到……东珠她……”高银芳说着,情绪低落起来。

闵惟秀恍然大悟,她就说嘛,高银芳富贵窝里出生的,喜欢什么不好,喜欢寻鬼,果然是有原因的。

姜砚之却是皱了皱眉头,“所以李东珠还有你来寻惟秀帮忙,是高将军让你来的。目的就是为了看我同惟秀是不是当真有传说中的本事。”

“从银泰楼杀人案开始,高将军开始正视我同惟秀,但是他又不相信我们。于是让包打听千方百计的把万家的飞仙簪,送到了我们身边。等惟秀破解了万家的簪子,才让你来做最后一道试探。”

闵惟秀也沉了脸,任谁都不喜欢这种试探。

难怪那日那么巧,他们刚出银泰楼,就遇到了包打听。

闵惟思需要女子用的首饰给柴郡主添妆,包打听手中就恰好有那么一根簪子。

都是被人设计好的。

她想着,气呼呼的说道,“包打听是你的人?那么在鬼船上,也是你让他去给我们帮忙的?”

高将军摇了摇头,“不是。鬼船不是,簪子是。”

闵惟秀的脑子自动帮高将军把话给补全了,包打听这个弱鸡才不是老子的手下。什么鬼船,我没有派他去!飞仙簪的确是我设计你们的……

现在他们救下了高银芳,高将军今日登门,便是来求他们去找高恬恬的了。

闵惟秀被高将军这种不坦诚的行为气得够呛,正准备开怼,就感觉手被人触碰了一下,姜砚之抢身一步,笑道,“高将军需要我们帮忙,直说无妨。只不过高小娘子应该同你说了,我们抓鬼那是野路子,不一定行的。”

高将军没有说话,拱了拱手,看了高银芳一眼。

高银芳抖了抖,笑道,“感激不尽,不知三大王同闵五娘子什么时候有空?”

姜砚之点了点头,“请高将军同高小娘子前头带路,我们随后就来。”

高将军也不废话,立马告辞而去,他走路步子极大,高银芳在后头一路小跑方才能够跟得上。

“这个高将军,做事不磊落,实在是气人!”

姜砚之摇了摇头,“咱们又不要嫁到他家去,磊落不磊落,有什么关系?你阿爹不是要出征了么?让他欠我们一个人情,岂不是大有用处。我还不知道你,虽然口中很气,但是该救人还是会救的。”

闵惟秀心中一暖,轻轻的嗯了一声。

她说过的话,姜砚之都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阿娘,那我们……”

临安长公主不耐烦的摆了摆手,“快去快去!你们可得好好帮忙,做爹娘的都不容易,若是你丢了,阿娘还不把这开封府翻个底朝天呐。”

闵惟秀日日不着家,若不是已经有人家了,临安长公主觉得自己个要愁出一头白发来。

现在多好啊,猪肉已经卖出去了,不对,女儿已经有人嫁了,就不操心了。

她说着,临了又喊住了闵惟秀,“等忙完了这事儿,你回来帮你四姐置办嫁妆,也得学着点当家的本事了。”

闵惟秀胡乱的点了点头,跟着姜砚之一道儿跑出门去。

直到到了高将军府门口,闵惟秀这才发觉,原来高将军府离他们武国公府不过是一条街的距离,近得很。

这宅子如同主人的性子一样,冷冷清清的,藏得极深,若不进府,看着那个小小的门,怎么也想不到这里住着权倾朝野的高将军。

两人一下马车,高银芳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两位请随我来。”

闵惟秀四下里看了看,宅院很大,但是冷冷清清的,隔得老远,才能够看到一个仆从。

见闵惟秀好奇,高银芳忙说道,“恬恬姐不见之后,我婶婶身子一直不大好,听不得吵闹声,家中仆人原本就少,如今更是谨言慎行,不敢高声说话。”

闵惟秀点了点头,真的是有其主必有其仆。

高将军府的人个个都是闷嘴葫芦,他们武国公府……看看安喜同侍书就知道了!

走了好一会儿,才到了当年高小娘子失踪的那间厢房里。

这屋子被人擦得干干净净的,显然经常有人打理。

屋子的一角放着一个屏风,供人更换衣服时使用,另外一边放着一个软榻,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地上铺着的木板已经有些年头了,走上去会有一些轻微的咯吱声。

明明就是一个在普通不过的屋子里,一个活生生的人,竟然会不见了。

“这屋子里有鬼么?”闵惟秀好奇的问道。

姜砚之摇了摇头,“没有瞧见。指不定去吃午食了。”

高银芳打了一个寒颤,神他娘的去吃午食了,你们两个想用饭就直接说,借口什么鬼!

明明早上才在坟头啃了冻柿子,还吃了肉干……如今竟然又饿了。

她想着,忙走了出去,叫厨房准备酒席去了。

第二百四十九章 事情闹大了

鬼当然是不需要吃午食的,但是闵惟秀需要,姜砚之满意的看着走出去的高银芳,唉,要是路丙也这么有眼力劲儿多好啊!

“惟秀,你发现了么?这高将军府看似简单,但实则大有玄机。整个房子,都蕴含了风水之感。尤其是在许多不显眼的地方,都是请高人布过局的。”

姜砚之说着,拿起一旁桌案上的镇纸,下头果然压着一个叠好了的符字。

闵惟秀满头雾水的胡乱点了点头,说实在的,除了看得出高将军身上的梗死人的气息,她鬼都看不到!还风水之感,高人布局……

“之前我就觉得奇怪了,高家的曾祖父,就是从了万娘子的那个,被人诅咒到后辈虚弱,经常撞见鬼怪,还要早死了,竟然觉得不算多大的事儿,不报复回去?心也太大了吧!原来还是暗戳戳的请了高人来破解呢!”

姜砚之说着,面有得色。

闵惟秀恍然大悟,“哦,这就是传说中的,嘴上不说,身体却很诚实!”

站在门口给二人送些果子茶水的高银芳,进也不是,退也不是的,如遭雷劈。

这两个人还能好好的活在世界上,一定是因为他们的爹太强。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竟然跑到别人家来讨论身体诚实不诚实,实在是让人无话可说。

到最后,还是退了出去。

她怕自己的脸上藏不住吐槽的神色,毕竟里头这两尊都是惹不起的大神。

闵惟秀同见姜砚之说着话,手上也没有停着。

姜砚之在屋子里东摸摸西碰碰的,而闵惟秀则在屋子里来回踱步,感受着地板。

“人不可能凭空消失不见。我觉得有这么几种可能性,一来,是有人同高恬恬里应外合,她悄悄在从家里跑出去了。高家的宅院大,仆人却不是很多,她完全有可能逃出去;二来,三大王你还记得我祖母的屋子么?”

闵惟秀轻轻的踱着步子,学着平时姜砚之断案的样子,认真的说道。

姜砚之点了点头,“第二种很有可能,所以我在看有没有机关。第一种,若是这事儿发生在别人家中,那有可能,但是高将军是什么人,若是高恬恬是从门口走出去的,那么他两年了,不可能还没有查到任何的蛛丝马迹。”

姜砚之说着,已经走到了那座屏风跟前。

这是一幅很常见的,绣着热闹的集市的屏风,看图上人物穿着打扮,应该是大庆初期的古物了。

闵惟秀寻了半天没有什么结果,见他站着不动,走过去推了他一把,“怎……”

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姜砚之一个踉跄,没有站稳,往那屏风撞去,然后两人都身子一晃,眼前一黑,掉了下去。

擦,真的有机关!

四周都是黑漆漆的,几乎伸手不见五指,闵惟秀揉了揉摔疼了的腿,刚想站起来,就感觉身后一震劲风袭来,一个暖烘烘的东西趴在了她的背上。

她还来不及想,便已经下意思的一个过肩摔,将那东西猛摔在地上。

姜砚之只觉得天旋地转,背骨寸断,“惟秀!是我啊!我的腰要被你摔断了。”

闵惟秀咳了咳,“乌漆嘛黑的,我没有瞧见。你穿那么多衣服,连箭都射不进去,摔一下怎么了。”

姜砚之一个骨碌坐了起来,扭了扭身子,“是哦,我都懵了,哈哈,不疼。”

他说着,从怀里取出一根火折子来,在墙上摸索着取下了一个火把,点了起来。

周围一下子就亮了。

闵惟秀好奇的看着他,“你怎么知道,墙上会有火把呢?”

姜砚之笑了笑,“那日你不是不小心把你祖母屋子里的地板弄破了么?下面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墓室,对不对?那墓室一看就规模不小,只是我们还来不及深究,就被你阿爹阿娘给堵了起来。”

“今日咱们没有落下来便罢了,落下来了,那明摆着,就是掉进了同一个墓穴之中。”

闵惟秀点了点头,“但是我有一个疑问,我们一来就想到了的事情,高将军他会想不到么?两年了,若是我丢了,我阿娘便是掘地三尺,也要把我找出来。机关不好找,但是直接砸地不就行了么?他为什么没有发现地下有墓穴?”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没有接话。

因为闵惟秀说得没有错,高将军不应该发现不了这个地方才对。

姜砚之举起了火把,往上照了照。这里墓道又高又大,掉下来容易,可是想要徒手爬上去,那可就难了。

他想着,低下头来,拉起了还在地上的闵惟秀。

“咱们在这里喊,估计上头的人也听不见,不若找找出路吧。”

闵惟秀点了点头,见鬼见多了,墓室什么的,她倒是不发憷,就是狼牙棒不在手中,让她多少有些不习惯。

“嘘,你别说话,让我听听风声。”闵惟秀说着,闭上了眼睛,仔细的感受了一下。

墓室里有风,她一下来的时候,就感觉到了,她是习武之人,对各种气息都十分的敏感,只是之前还来不及感受,就被姜砚之扑了个正着。

她想着,指了指前方,“走这边吧。”

这里应该是墓道的一个节点,四个方向都有路。

姜砚之点了点头。

“惟秀你要小心一些,说不定墓室里有机关……”姜砚之的话说了半截便吞进了肚子里。

因为闵惟秀已经一个闪身偏移了开来,而他没刹住,直接踩进了一个小坑中。

姜砚之欲哭无泪,活了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知道自己有一张乌鸦嘴啊!

闵惟秀瞧他神色不对劲,着急的说道,“我没习惯带人,自己先闪了,你怎么样啊,腿已经被绞断了么?没有关系,反正你当王爷也是靠的你阿爹,当官是靠的脑子,少了一条腿,也没有关系的。我力气大,抱得动你。”

姜砚之又觉得甜蜜,他腿断了闵惟秀都不嫌弃他!还要抱他!又觉得糟心,你就不能想点好的么?墓主人都没你凶残……他已经可以预见,日后闵惟秀的墓穴是一个怎样的风格了。

“我的腿没有断,但是惟秀你屏住呼吸……”他说着,把腿从坑里抽了出来。

闵惟秀一瞧,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在墓室里发出回音,显得格外的诡异。

不是闵惟秀没有同情心,实在是这个墓主人脑瓜子太灵泛了,居然挖了个坑,埋了一坨狗粪。姜砚之今儿个真是鸿运当头啊!

而另外一边,终于准备好了酒席的高银芳鼓足了勇气,走进了屋子里,左看看右看看,屋子里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

她没有多想,走出来问道,“三大王同闵五娘子去别间了么?”

在门口挑帘子的仆妇摇了摇头,“从来没有出来过。”

高银芳大惊失色,擦!叔父!事情闹大了,三大王同闵五娘子也消失了!

武国公府要打上门来了!

第二百五十章 你爹给你加了个无敌buff

闵惟秀举着火把,不知道自己已经走了多久了,她和姜砚之的脸,已经比大草原还绿了。

这个墓主人脑袋里简直装了黄河,完全不按照常理出牌。

闵惟秀现在很想抓起他的尸骨,大声咆哮,“别人来盗墓,你就从墙里射出箭来射死人,从天上掉下大石头来砸死人,滚出一个大铁球来压死人,地上挖个坑掉下去戳死人……再不济你放点毒蛇蜘蛛啥的啊!”

她宁愿遇到这些,因为凭借她的功夫,完全可以带着姜砚之大大方方的过关。

可是这墓实在是让人捉摸不透。

“啊!”姜砚之一声惨叫。

闵惟秀面无表情的扭过头去,“这次是什么?”

姜砚之双目通红的望着天,“天上掉下来一本破书!把我的头都砸了一个大包。”

你看看,就是这样……不弄死你,但是气死你!

姜砚之气呼呼的捡起地上的书,他虽然穿得多,但是没有戴帽子,砸头还是很疼的。

只见那书封上写着几个硕大的字,“暴雨梨花针的秘密。”

姜砚之眼睛一亮,朝着闵惟秀蹦跶过去,“惟秀惟秀快看,这说不定是一个什么宝贝!”

他一边说,一边翻,在离闵惟秀三步远的时候,突然身子僵硬在了原地,啪的一声把书关上了,狠狠的呸了一口!

这墓主人一定是注定孤独终老的男人!要不就是娶了个悍妇!

要不为什么要在不可言喻的书上弄上这么一个正经的封皮呢!他差点儿就拿去跟惟秀一起看了!

跟惟秀一起看?姜砚之甩了甩脑袋,不能想不能想,要是惟秀看了之后,想要把他就地正法怎么办?他是从还是不从呢?

这还用想么?

你快让我从了你!

闵惟秀莫名其妙的看着姜砚之,万分鄙视,暴雨梨花针算什么?有她的狼牙棒好用?

上战场打死就行了,谁没事把人扎成一个刺猬玩儿?浪费针的败家玩意儿!

姜砚之见惟秀不悦,想要转移话题,四处的看了看,却顿时脸色不好了起来,“惟秀,你看那是什么?”

闵惟秀顺着他手指的地方一瞧,脸色顿时不好了起来,“这不是你踩到的第十八个坑么?里面放着一个猪尿泡,一踩飙你一脸墨,幸亏我轻功好,跑得快……我们又走回原来的路上了。”

他们一直走一直走,因为想要快些走出去,根本就连墓室都没有进,直接朝着闵惟秀感受到的风的方向走去。

有风就有出口。

但是走来走去,那风口好像在眼前,却怎么都走不到。

姜砚之拍了拍闵惟秀的肩膀,“惟秀别担心,我看书上说,若是遇到了迷宫,有一个办法肯定可以走出去,那就是把手放到右边的墙上,一直走一直走,就能够走出去了。”

他说着,就要扶墙。

闵惟秀只觉得心中一凛,一种不好的预感袭上心头,一把揽住姜砚之的腰,将他带开了。

姜砚之一头雾水,定眼一看,脸又黑了。

只见之前他手摸的地方,出现了一只血淋淋的假手……

见没有人摸了,那手又猥琐缩了回去。

谁想和你手拉手!

这都是什么鬼啊!

闵惟秀强忍住了笑,指了指一间耳室,“要不咱们先进去寻寻线索吧。”

他们走了很久,毫无头绪。

耳室并没有门,闵惟秀走进去一看,里头空荡荡的,只在墙角放着一个黑棺材,别说金银珠宝了,连个破瓦罐都没有,不知道是被人拿走了,还是原本就是没有的。

闵惟秀让姜砚之站在门口,自己用轻功先将墓室试探了一番,寻了个安全的地方,坐了下来,“进来歇歇脚吧,这里没有机关。高恬恬没有学武功,遇到的情形应该跟你差不多的,虽然会受到惊吓,但是应该不会有性命之忧。”

“那么她会不会已经逃出了墓穴呢?”闵惟秀说着,又摇了摇头,“她若是逃出了,为何不回家?她若是没有逃出去,那尸体就应该还在墓穴里才对。我们走了很久了,并没有见过尸体……”

姜砚之平复了一下悲愤交加的心情,在这墓穴里,闵惟秀一次都没有中过机关……可是他,中了二十五次了……

男人的脸……没了!

现在他去练武功还来得及么?听说只要没有被用过,就能去少林寺练童子功,金钟罩铁布衫啥的……可是,他想着,看向了闵惟秀,可是他都要娶惟秀了啊!还练什么童子功……

“嘭!”正在这时候,一声巨响传来,闵惟秀同姜砚之立马站了起身,只见那黑色的棺材盖子咣当一声移开了,一个女尸坐了起来,脑袋一扭,阴森森的看着二人。

“怎么回事?听起来像是我们来的方向,莫非是高家发现我们两个人不见了,要把地板给砸破了来救人?”姜砚之好奇的跑到墓室门口循着声音看了过去。

闵惟秀想了想,吞了吞口水,“我倒是觉得,这个有点像我阿爹的风格……”

果不其然,接下来一声巨吼传来,“闵小五!你若是死了,就应一声!”

闵惟秀汗颜,她要是死了,哪里还能回应!

过了一会儿,又是一声巨吼,“不对,你若是没死,就应一声!”

闵惟秀乐了,“是我爹,没错的!”

她想着,气沉丹田,马步一蹲,“爹!我同三大王都没事!”

若是那个棺材里的女尸有意识的话,简直恨不得羞愤欲死,看着我演得一本正经的样子,你们给点面子,害怕一下行吗?

不是闵惟秀同姜砚之不怕诈尸,实在是他们见过的尸体还有鬼怪太多了,这个木头机关人,做得再逼真,那假的也是假的,成不了真!

而且经过武国公大嗓门子一吼,总觉得自己有王霸之气护体了,哪里还带怕的!

高家人在门口围了一圈,看着一屋子被敲得稀烂的地,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他们一派人去武国公府报信,武国公就带着两个儿子,连同一队家丁,全副武装,气势汹汹的来了。

一进门,二话不说,这厮举起狼牙棒就开始砸,连找都懒得找,还没有等高家人回过神来,地已经穿了……

听到了闵惟秀的回应,高银芳才松了一口气,眼泪都激动得落了下来。

太好了,我不用偿命了!

第二百五十一章 好色的古墓

武国公听到闵惟秀的回应,一副果然如此的模样。

收起了狼牙棒,又利索的将一根麻绳子缠在房柱子上,将另一头放了下去,然后拍了拍手,“老高啊,咱们虽然算不上是朋友,但是到底有多年一起战斗的革命友谊,既然我家闺女没事,那今日之事就这么算了。”

高达眼角抽了抽,闷闷的说了一句,“嗯!”

为什么你把我家地板砸了个巨坑,说得好像还让我占了大便宜……

而且,向来都是他安内,武国公攘外,二人从来都没有并肩战斗过,何来什么友谊!

武国公说完,也不同闵惟秀打招呼,对着带来的人招了招手,“走了走了,咱们回府喝酒去,大过年的别杵在这里了。”

高银芳见武国公远处的身影,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这女儿到底是亲生的还是捡的?

确认了还有气,也不把她拉上来,就走了?

高家同她这样想的人不少,都伸长了脑袋往那洞里瞧去,但是看了许久,都没有人顺着绳子爬上来。

……

墓室里,姜砚之揉了揉耳朵,“怎么着,我们先爬上去找你爹再说?”

闵惟秀摇了摇头,“不用,咱们是来找高恬恬的,她可没有这么厉害的爹,直接掏个洞拉她上去,咱们看了这么久,都没有看到尸体。她一定是另外找到出路出去了。咱们还是先找到出路再说。”

高恬恬陡然消失不见,肯定是同他们一样,掉到这个墓穴里来了。

闵惟秀说着话,突然伸出手来,捂住了姜砚之的嘴,同他换了个位置,“有人来了。”

待那脚步声走近了,闵惟秀二话不说,一脚伸了出去,来人一声尖叫,震耳欲聋。

闵惟秀伸头一看,不好意思的拉起了摔在地上的高银芳,“高小娘子啊,我还以为有鬼呢!”

她说着看了站在一旁目光深邃的高达,“高将军没有发现地下有墓道?”

高达嗯了一声。

高银芳揉了揉腿,认命的解释道:“叔父也怀疑过那个厢房里是不是有密道之类的,我们高家这宅子乃是官家赏赐的,前朝的时候就有了,不是自己个建的,许多都不清楚。”

“叔父善舞,以手寸寸敲击,但是并没有听出中空的声音来,又请人掘地,挖了尺余,不见坑洞。这才又重新填了起来。我们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地下是有墓穴的。这里的机关术实在是太厉害了。”

高银芳一想,越发的觉得武国公不是人啊。

他一来就跟发了狂一般,拿着狼牙棒一通捅,这力气是有多大,才能够连带着地板机关全给砸了。

再看闵惟秀,越发的觉得惹不起。

姜砚之听着,皱了皱眉头。

有功夫在身的人,判断有没有密室,都是敲击听声的。之前闵惟秀也是来回踱步,感受地下是不是中空的,但是她并没有感受出来。看来这个墓主人,不光是下作,还是有几分真本事的。

闵惟秀其实就是随口一问,见高达还是往外蹦字儿,也不愿意同他多说,自顾自的感受起风向来。

四人走了好一会儿,姜砚之已经乐得哈哈的了,他一定要把高达今日的惨状,详细的记在脑海里,回去写上几万字的奏折,给他阿爹看。

简直是有生之年啊!

武功盖世的高达将军,竟然跟他一样笨拙,动不动就踩到机关了!

原本他的脸冷得像冰块,如今跟墨一样黑了。不怪他不提醒,实在是自己遭过的罪,得让别人也遭一次,才开心啊!

姜砚之正想着,又听到一声咔嚓声,只见高达一只脚陷入了地洞中。

姜砚之赶忙跳到了一旁,同情的看着他说道,“哈哈,快告诉本大王,这次你踩中了什么,我要记下来!这个我没有踩过!”

高银芳简直要吓哭了,你能不要嘲笑我叔父了么?我怕他一会儿把我们几个全部灭口了……

她想着,还是忍不住低头看了一下高达的脚,怎么办,莫名的优点酸爽是怎么回事……

高达冷冷的看了姜砚之一眼,若是眼神可以变刀,那姜砚之早就被他千刀万剐了。

不过姜砚之皮糙肉厚不怕削,还是双眼亮晶晶的看着高达。

“手,会动。”

高银芳打了一个寒颤,实在忍不住,也离高达远了一些。

高达在专心扯脚,倒是没有瞧见她这一举动。

“你们有没有发现,这个墓室很奇怪,小娘子进来,全部都不会中招,但是你们两个却都中招了。这说明了什么?”闵惟秀好奇的问道。

姜砚之一愣,沉思起来。之前只有他同闵惟秀,他以为是自己不会武功,所以中招,但是高达也中招,这就不对了,高达的功夫绝对不可能在闵惟秀之下,若论力气可能没有闵家人大,但是轻功绝对是远超。

他却避不过……

莫非这个墓室好色?重女轻男?

姜砚之摇了摇头,“这个机关术应该同我们平常见过的都不同,可能是按照重量来的,你同高小娘子都很轻,不会触动机关,但是我同高将军就不同了。那么高恬恬若是掉了下来,应该不会触动机关。”

高达此刻终于把腿从洞里拔了出来,上头果然跟着一个骷髅手臂。

闵惟秀想了想,大部分的情况下,还真是如此。

姜砚之想了想,看了看四周,发现他们又走回了最初那个放了黑棺材的耳室门口,那个起尸的女鬼又躺了回去。

“我同高将军在这里等着,你们两个走一次试试。”姜砚之想了想,认真说道。

闵惟秀点了点头,拉住了高银芳的手,循着风声又走了起来。

这次说来十分的奇怪,走了没有多时,闵惟秀就感觉到了风,不光如此,还有细微的光。

“这是一口枯井?”高银芳四处打量着,这口枯井也不知道废弃了多久了,水早就干涸了。上头用一块青石板盖着。许是盖得不严实,有些微光透过缝隙漏了出去。

“是这里没有错了。高恬恬会功夫么?”闵惟秀问道。

高银芳摇了摇头,“不会,我们高家的小娘子,没有习武的。”

闵惟秀伸手比划了一下,“那她一个人,是不可能从这个枯井里爬出去的。”

第二百五十二章 人找到了

高银芳仰头看了看,她觉得自己个是绝对爬不上去的,她爬不上去,高恬恬自己也不可能爬上去,莫非她们想错了?

高恬恬根本就已经困死在了墓穴里?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一滴水滴到了她的脸上,她伸手一摸,吓得大叫起来,只见她的手红彤彤的,滴下来的分明就是血。

那枯井顶上,也是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同样有一个声音大叫起来。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这个枯井顶上有人。

她想着,轻轻一跺脚,轻功乍起,踩着井壁便像是一只壁虎一般,游走了上去,到了井顶,伸手一推,就将压在上头的巨石推了开来,一个鹞子翻身爬了上去。

闵惟秀还来不及四处打量,一盆狗血迎面泼来……

她一个闪身,狗血全都泼在巾里,高银芳一声尖叫划破了天际。

闵惟秀对她产生了万分的同情……那个端着面盆的大娘,上下打量了一下闵惟秀,见到她黑乎乎的影子,这才说道,“当家的,当家的,快出来,是人,不是鬼!有影子!”

她说着,伸着血糊糊的手,拍了拍闵惟秀的肩膀,“你这个小娘子,好端端的怎么在井底,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鬼呢!这井都枯了好些年了,我怕细伢子掉进去,还特意用大青石板压着,你是咋么跑进去的?”

这时候井底传来了高银芳弱弱的声音,“闵五娘子,我还在井底,我全身都是血……”

那大娘顿时慌了,“井底还有一个?”

闵惟秀点了点头。

大娘伸头一瞧,就看到了一身血的高银芳,原本想尖叫,又想起这是自己个泼的狗血,顿时慌了神,“当家的,当家的,快把箩筐扁担拿出来,放到井里去,把这个小娘子拉上来!要是不够长,就拿水桶来!我瞧她瘦小,水桶也装得下……”

大约过了一炷香时间……

闵惟秀看着面色铁青,穿着村姑装,正在擦头发的高银芳,实在是不厚道的笑了。

天下竟然有这么倒霉的人。

“大娘,请问两年前,有没有人从这井底里出来过,也是一个小娘子,生得……”

闵惟秀说着,看向了高银芳,她可不知道高恬恬长什么模样。

“生得和我有几分相似,尤其是眼睛,你看看,我们家的人,都是这样的眼睛。还有大娘,这是什么地方?”

那大娘笑了笑,“这里是黄杨村呀!”

这下子轮到闵惟秀同高银芳吃惊了,许是因为之前总是在走迷宫,后来她们二人走得顺畅的时候,并没有觉得自己个走了多远,没有想到,竟然出了开封城,到了黄杨村了。

黄杨村,她们明明才刚刚从这里回去的。

有黄天灵的那个黄杨村。

“小娘子从井里出来?我今儿个还是头一遭见。我打小儿就住在这里了,并没有见过有人从井里出来。倒是你这个长相……”大娘说着,扯着嗓子喊道,“当家的,姜汤煮好了么?我瞅着这个小娘子眼熟,就是不知道哪里见过的了,你来瞧瞧。”

“来了”,不一会儿,一个穿着短打的老头子走了进来,愣了愣,“这不是二柱子媳妇儿么?”

大娘又仔细的看了看,一拍大腿,“还真是,真是同二柱子媳妇儿生得像!就是比二柱子媳妇白一些,之前你一脸血,不觉得,如今穿了我们村里的衣衫,倒是越发的像了。”

“哦,二柱子是我夫家侄儿,我是本村人,姓杨,你们叫我杨大娘就行。我夫家姓柳,是隔壁村子的。那二柱子,呸呸叫什么二柱子,人家大名叫柳溪,和我们这些泥腿子不同,他可是读过书的。”

杨大娘说着,挺了挺胸脯,显然十分的骄傲。

高银芳此刻已经目瞪口呆了,“那柳夫人叫什么名字?”

杨大娘古怪的看了高银芳一眼,“什么夫人不夫人的,我那侄儿媳妇叫恬恬,从了夫姓,叫柳恬恬。娘家姓什么,我给忘记了,她是外地人。”

高银芳手一抖,喃喃自语道,“恬恬姐……一定是我恬恬姐……”

杨大娘一听,高兴起来,看之前高银芳的穿衣打扮,那绝对是有钱人啊,没有想到他家侄子走了鸿运,竟然娶到了富家女,难怪那小子成亲之后盖了房又不做事,专心读书,原来是沾了老丈人的光。

亏他还藏着掖着,实在是太不厚道了。

高银芳此刻已经坐不住了,“走,我们走,现在就去柳家。”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你叔父和三大王还在下头等消息,你在这里等着,我去告诉他们一声,免得他们着急。”

高银芳点了点头,不一会儿,闵惟秀便回来了,两人去村长家借了驴车,在杨大娘夫妻的带领下,往那下柳村二柱子家走去。

这二柱子家就住在村子口,高银芳站在篱笆外,看着院子里的妇人。

她的背上正背着一个婴儿,一旁的门槛上,一个约莫一岁的小童伸出头来,咿咿呀呀的说着让人听不懂的话。

妇人拿着一个斧头,正在劈着柴火。

她的手上都是伤疤,上看去十分的粗糙,脸色也是蜡黄蜡黄的,头上光秃秃的簪着一根木头簪子。

“叫你烧水来,怎么还在砍柴,平日里好吃懒做的,屎涨急了才挖坑,养你何用?生了两个丫头片子,家务家务也不会,我们老柳家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才找了你!”

一个婆子走了出来,磕着瓜子儿,骂骂咧咧的说道,“阿溪要考秀才,你在这里劈得砰砰响的,叫他如何专心看书?”

妇人缩了缩手,赶忙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低头说道,“婆母,我知错了。”

高银芳站在门口已经泪流满面了。

那老婆子看到门口的人,皱了皱眉头,骂道:“你没有长眼睛么?没有看到你二叔父回来了么?老头子老头子,你快出来,你老弟又来了。”

杨大娘白眼一翻,呸了一口。

背着婴儿的妇人忙站了起身,擦了擦手,“二叔二……”

她说着,看到了门口的高银芳,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眼泪唰的一下流了下来。

高银芳终于忍不住了,“恬恬姐!”

第二百五十三章 高恬恬的过往

高恬恬一怔,赶忙跑进门去,啪的一声把门给关上了。

那柳婆子站在门口,被咣了一身灰,骂道:“长本事了是不是?竟然敢把婆母关在门外!你一个没有娘家的孤女,怎么着也有上门打秋风的穷亲戚?”

她说着,鄙夷的看了一眼高银芳。

因为被泼了狗血,高银芳换了柳大娘的破布衣衫,头发湿漉漉的卸了环钗,又因为着急出门,并未作甚装扮,看上去当真是一个只是生的略微好看些的穷村姑罢了。

高银芳捂住嘴,眼泪汪汪的看向了闵惟秀,“是我恬恬姐,就是我恬恬姐!”

闵惟秀点了点头,心中悲叹一声,高恬恬是何等金枝玉叶,怎么落到了这部田地……

她想着,狠狠的瞪了那柳婆子一眼,见她不来开篱笆门,直接抬脚踹了过去,那柳婆子先是想骂人,但是看到闵惟秀那凶神恶煞的样子,又衣着华贵,倒是不敢多言起来。

只见她屁股一撅,往地上一坐,拍着大腿哭天抢地的嚎。

高银芳见院子门开了,也顾不得了,直接冲了过去,拍起门来,“恬恬姐,恬恬姐,你开门啊,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是银芳啊,我终于找到你了!”

这边闹出了大动静,住在旁边的左邻右舍,都好奇的站出了门来。

闵惟秀虽然没有带狼牙棒,但是匕首一直揣在怀中,她冷冷的看了那柳婆子一眼,“你再嚎,再嚎我把你舌头割了。生了两个女娃怎么了?你不是女的么?”

闵惟秀就想不通了,这些当婆母的也都是女人,明明是应该最能体会媳妇苦楚的人,怎么着就成了那个最喜欢磋磨人的恶人了。

有那精神去斗,有那口水去骂,还不如多赚钱买好吃的呢!

那柳婆子看见了寒光闪闪的匕首,吓得一哆嗦,一时之间,竟然忘记哭了。

闵惟秀见高恬恬不开门,走了过去,“你到一边去,我把门揣开。高恬恬,你让开一些,我要踹门了,别一会儿压着你了!”

闵惟秀等了一会儿,抬脚就是一踹,只听得嘭的一声巨响,正个大门全都倒了下去。

周围一片静寂之声,紧接着,左邻右舍的像是土匪下山了一般,齐齐的往屋子里跑去,这个热闹看不起啊看不起!

万一这女大王虐完柳家不过瘾,要把他们这些看热闹的全办了咋整啊?

那柳婆子被吓得打起嗝来,她愤恨的看向了门口的杨大娘……

杨大娘摇了摇头,这闵惟秀一个弱柳扶风的小丫头片子,她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啊……

高银芳哪里还管得了别人的心情,立马冲进去,看到缩在墙角,有些恍惚的高恬恬,扑了过去,抱着她哭了起来。

许是受到了惊吓,又见到了生人,高恬恬身旁的小女童,也跟着哇哇的哭了起来,听起来好不悲惨。

“我不是高恬恬,你们认错人了,快些回去吧。”

闵惟秀叹了口气,“高恬恬,事已至此,逃避也没有用。你爹娘找了你两年了,你阿娘都病倒了……”

高恬恬眼珠子一动,“我……我阿娘病了?”

高银芳点了点头,“自打你不见了,婶婶隔三差五就病倒一会,如今已经起不来床了!”

高恬恬捂着脸大哭起来,“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我实在是没有脸回去啊!”

两姐妹抱着哭了一场,看到一旁杵着的闵惟秀,高银芳胡乱的擦了脸,站起身来,“阿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高恬恬吸了吸鼻子,“我阿爹只得我一个女儿,生怕我出门遇到了危险,我阿娘又身子弱,掺不得风。我长到十五岁,一直鲜少出门。府中的花儿再香,鸟儿再美,也都看腻了。”

“两年前,阿爹阿娘给我定了一门亲事……”

高银芳点了点头,看着闵惟秀补充道:“看我都忘记说了,这是武国公府的闵五娘子。闵五娘子,我叔父怕阿姐出嫁之后在婆家受气,于是早早地收养了一个孤儿在膝下,跟着我婶婶姓邬,名叫邬金平。阿姐十五岁的时候,叔父做主,让阿姐嫁给他。”

闵惟秀嗯了一声,“童养夫。”

高银芳一梗,你总结得为啥这么精辟!

闵惟秀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都是为人父母的,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高将军对高恬恬,简直步步都安排好,怕找不到好女婿,竟然自己养成了一个!

怕公婆欺负她,竟然自己个又当爹又当公公……简直是……

再看看她阿爹阿娘……不饿死就行了,同放羊差不离!一听到她能嫁人了,她阿娘那如释重负的表情……让人心酸!

“我同他青梅竹马一道儿长大,心中一直把他当做亲哥哥里看待,日后要嫁给他,虽然不反对,但是也并没有什么开心的。我那会儿想着,我才十五岁啊,就能够一眼望到人生的尽头了。”

“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外面的人又是怎么生活的?”高恬恬说着,看向了闵惟秀,“我以前听说过你。听说你上树掏鸟窝,不慎摔下来断了腿!你阿爹一怒之下,把武国公府附近的树全都砍了……”

闵惟秀笑了笑,往事莫要再提,往事莫要再提!

“我当时羡慕得很,我若是去爬树,我阿娘要吓昏过去……”高恬恬似乎意识到自己说了这么久都没有说到重点上,有些不好意思的接着说道,“就在两年前,阿娘说我要嫁人了,至少得学会掌中馈,便带着我一道儿打理府中年节的事。”

“我当时为了方便,就住在那间厢房里。”

闵惟秀回想了一下,难怪里头放着软塌,想来是高恬恬在主院待久了,索性就在那里歇了。亦或是高夫人生病了,她在床前伺候,若是累了,就到厢房里小憩。

“有一天,我不小心就碰到了那屏风上的机关,就掉了下去。里头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好在我当时戴着的簪子上,镶嵌着夜明珠,于是我靠着那个照亮,在墓道里走起来,想要寻到出口。”

“我走了好远,都没有找到,只好又回了原来的地方,寻了个墙角靠着坐好了,我想着阿爹阿娘若是发现我不见了,一定会来寻我的。可就这么一靠,竟然出现了一个梯子,而厢房里的那个洞,又出现了。我顺着洞爬了上去……”

“后来只要夜里住在那个厢房里,我便不让小丫鬟守夜,去下面玩儿。虽然只有我一个人,但是十分的新奇。我还在里头发现了一间书房,里面放了好多话本子。”

“直到那一天,我在墓道里遇到了柳溪……”

第二百五十四章 你爹哪里有清誉?

“我以为自己已经发现了墓穴所有的秘密。但是看到了遇到了柳溪,我才知道墓穴里原来还有这么多有趣的机关……那时候我以为这是自己最开心的三天。”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高恬恬之前一个人走墓穴,自然是不会踩到机关,也不会弄出迷宫来。但是加了一个柳溪,肯定是笑料百出。

毕竟自己个没有事,看着别人倒霉,那种酸爽感,真是让人沉醉。

高恬恬之前犹如笼中鸟,指不定还以为遇到了柳溪,生活才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他跟我说他的家乡,有山有水有鸟儿。小娘子可以去河边浣纱,坐船打渔,可以到山上去采摘野果子,还可以看到每日清晨的日出……”高恬恬说着,有些自嘲的笑了笑。

闵惟秀心中一句去他娘的骗子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这个柳溪还真是有本事啊!去河边浣纱,冻得人嗷嗷叫,手都要生疮你咋不说?坐船打渔,满身鱼腥,累得胳膊都抬不起来,完了还要杀鱼你咋不说?

富贵人家的小娘子,去野外郊游,那叫摘野果子看日出……

贫穷人家的富人,那叫起早贪黑打猪草……

虽然有些无语,但是闵惟秀能够理解,飞仙簪的幻境里,柴郡主不就险些被一个口灿莲花的穷书生给哄骗了去么?

高银芳激动的站了起身,“阿姐,所以你就喜欢上了那个柳溪,为了一个才见面三日的男子,抛弃了整个家族?抛弃了一心为你的叔叔婶婶么?”

高恬恬摇了摇头,“我没有,我一直下不定决心。我很向往他说的自由自在的生活,但是我舍不得阿爹阿娘。”

“那日柳溪说,他只是来亲戚家小住,才有机会到这里来,今日他就要走了,想要我送他一程。我迟疑了许久,终于还是没有忍住,他算得上我第一个自己认识的人。我便借口换衣,下了墓道里。”

“一直送,送他到了那个枯井口,他说既然到这里了,不如就上去看一看吧。等看够了,他就把我送回墓穴里去,我再回家便是了。”

高恬恬说着,泪如雨下,“就那么一井之隔,我一时糊涂,就听了他的,跟着他爬了上来。”

闵惟秀叹了口气,这一上来,便回不去了。

高恬恬擦了擦眼泪,眼神恍惚起来,“他驾着驴车,带我回了这里。那时候这里还是土房子,不过他阿爹阿娘都待我十分的热情,我什么都不用干,只跟着他游山玩水就行……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

“我压根儿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够回府去。就连那口枯井,也是在他亲戚家中。柳溪说舍不得我……一日饮多了酒,就就……”

高恬恬说着,哭了起来,“成亲之后,他家中人都待我有几分客气,经常劝说我,说村里头的媳妇儿,若是没有娘家人,让人瞧不起。我无媒无聘,未经过父母同意,跟了柳溪,又有什么脸回去。便一直借口推迟。”

“男子在墓道中处处踩机关,柳溪也没有亲眼见过我从哪里下来,根本没有办法寻上们去。久而久之,他们一家人便露出了真面目。把我当时带的簪子首饰衣物全都卖掉了,什么事情都让我做。”

“还说我是跑出来的,淫奔者为妾。我没有户籍,乃是流民……若是不听话,就去官府告发我。我也不是没有跑过,可是跑回来,就被他们暴打一顿。”

高银芳实在是忍不住了,“阿姐,你怎么那么傻啊!你为何不偷偷让人去高府送信啊!我们家有那么多铺子,叔父手下人马众多,只要有半点风声传出……我们就能够找过来啊!”

高恬恬咬了咬嘴唇,“阿爹阿娘为了累了一生,我又岂能因为自己,让他们晚节不保,毁了一世清誉……”

闵惟秀实在是听不下去了,高将军那么厉害一个人,怎么就养出了这么一个喜欢自说自话的闺女呢?

“哈哈,一世清誉?你在说什么呢?你爹还有我爹,哪里有什么什么节操和清誉可言啊!若是开封府的百姓们知道了你的事,说不定还觉得你阿爹亲切无比接地气呢……”

准确的说,他们会拍手称好,幸灾乐祸!

高银芳看着已经呆若木鸡的高恬恬,想要横闵惟秀一眼,却又是不敢。

小祖宗哟,我阿姐已经够惨了,你能不要拆穿她,显得她像一个傻子么?

我叔父知道了,会打人的!你不怕,我怕啊!

高恬恬有些恍惚,“你在说什么?我阿爹明明是一个好人,每次我抚琴,他都看着我笑,露出两个酒窝。我阿爹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人!

不光是闵惟秀,高银芳也懵了。

若不是这张脸同她有五分相似,她还以为自己个认错了人!

你说的那个人是高将军高达?

高达不是说话两个字两个字的往外蹦,放着冷气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家伙么?

闵惟秀想象了一下,高将军的那张老黑脸,笑了笑,露出了两个闪光的酒窝……

我的天啊,眼睛若是长了嘴,都要吓得吐出来啊……

“你没有钱,又不肯认回当官的老爹,还生了两个闺女,柳家人越发的不待见你,天天让你做活,你要服侍他们一家老小,还吃不饱饭,经常被打……直到我们发现了你,对不对?”

高恬恬点了点头,“我……我……”

闵惟秀一把提溜起那个哭泪了已经睡着了的小女童,“说完了对吧?说完了咱们走吧!”

高恬恬有些迟疑。

闵惟秀瞪了她一眼,“你莫非还想留在这里不成?”

高恬恬摇了摇头,“可是孩子,他们不会让我带走孩子的!”

那柳婆子听了她的话,立马跳了出来,颤颤巍巍的说道,“没错,这两个丫头片子,虽然是赔钱货,但是也是我老柳家的种,你不能够带走。”

闵惟秀被这搞不清楚形势的二人给气乐了,“我闵惟秀要带走的人,还没有人留得住!高恬恬,你给我把腰杆子挺直了,莫要丢了我们这些做奸臣的人的脸,哪里有你这么傻的奸贼啊!”

简直是令人痛心疾首,一点小衙内的嚣张跋扈,仗势欺人的本事都没有学到!

高恬恬还愣愣的,一旁的高银芳果断的将她拉到了身后,“你们怕是不晓得吧!等我叔父来了,要你们好看!哼!”

闵惟秀看了她一眼,不合格不合格!

下巴得往上扬七十五度,眼睛要望着天花板,用鼻孔对着她们,一副你敢不按照老子说的做,老子就要回家告诉爹了的模样才对嘛!

高银芳偷偷的看了看闵惟秀,果断的仰起了头……

第二百五十五章 泼妇克星

柳婆子看着高银芳的鼻孔,一脸的莫名其妙,她顺着她的视线,也跟着仰着头……这大冬天的,房梁上一没有盘着蛇,而没有藏着隔壁王老头儿,她看啥看呢?

“当家的,抄家伙!他二叔,你快给我叫人,万一溪儿媳妇给人跑了,你得负责帮他再娶一个!”

站在门口的杨大娘心中已经暗自叫苦,她自当是亲戚上门,才引了过来,万万没有想到,人家是要把侄媳妇带走的。

她想着,二话不说,扯开嗓子喊了起来,村子不大,都是沾亲带故的,不一会儿,就乌泱泱的站满了拿扁担锄头的人。

高恬恬一瞧,吓得直哆嗦,上次她要逃走的时候,村子里的人,也是这样的。

“我今儿个告诉你,一个都不许走,既然嫁到了我们柳家,就生是我们柳家的人,死是我们柳家的鬼。就算你们是娘家人,但是出嫁从夫,夫君没有开口让你回娘家,你敢踏出这个门槛一步试试,看老娘不打断你的狗腿子!”

闵惟秀见她口若悬河,不再骂上一个时辰不罢休的模样,顿时恼了。

烦不烦啊!她都快要饿死了,今日去了高府,他们都说得那么明显了,高家人都不给一口饭吃……

这家人简直小气没眼力劲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高银芳看着那群凶神恶煞的人,脸色唰的一下白了,她强迫自己稳住了心神,依旧护在高恬恬前头,“咱们怎么办?我叔父他们还没有来!难道要杀出一条血路去?”

闵惟秀一愣,“你想什么呢?我只上战场杀辽狗!你等着,我让你瞧瞧,什么叫做泼妇克星!”

闵惟秀往四周看了看,之前她就发现了,这屋子里有一件格外的不同,那门上还挂了布帘子,那布看起来比高恬恬身上穿的衣服还新,想必就是那柳溪的书房所在。

这外头都闹成这样了,柳溪还藏在屋子里做缩头乌龟,人品可见一斑。

对待坏人,闵惟秀向来都下得了狠手,她二话不说,对着柳婆子猛冲过去,那柳婆子瞧着自己鼓鼓的肚子,壮硕的身板,再看看闵惟秀的小细腰,信心十足的伸出了两只手,就要抓闵惟秀的头发。

“快走开!”闵惟秀好心好意的提醒了一句。

那柳婆子哪里肯让,手伸得更长了一些,一阵风袭来,柳婆子感觉自己的手撞在了铜墙铁壁之上……

她宛若杀猪般的嚎叫起来,“哎哟,我的手折了,手折了……”

周围的村民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的,其中一个老头子,鄙视的看她一眼,“二柱子他娘,你这装得有点不像。这小娘子瘦得都打飘了,还能把你撞折了啊?”

柳婆子正要理论,就看到闵惟秀已经一手抓着柳溪的领子,将他拖了出来。

“你,你干什么?”

闵惟秀将他往地上一扔,一脚踩在了柳溪的背上,“听说你儿子是个读书人,那你说断了手的读书人,还能够去考科举么?”

柳婆子大惊,扑了上去,可是闵惟秀的脚像是长在那个柳溪身上了一般,扯都扯不掉,“你快放开我儿子。你们要走可以,赔钱,你总不能就这么空手带走我家三个人吧!这媳妇可是我们花了大价钱取回来的。”

闵惟秀无语了,睁眼说瞎话谁不会啊!

“啊!”一声尖叫在屋子里响起,那柳溪生得一把好嗓子!

“不好意思,今儿个站久了,一时之间没有站稳,脚滑了踩到你手指了。”

“娘,娘,你放她们走,快放她们走,这个虎娘们来真的!”柳溪大叫出声。

柳婆子最听儿子的话,挥了挥手,嚷嚷道,“让开让开!”

闵惟秀看了高银芳一眼,“走吧!”

人群中露出了一条缝,高恬恬一眼就瞧见了最后头站着的高达。

高达阴沉着脸,身后乌泱泱的跟着一群人,都是姜砚之的侍卫。

高达站着没有动,姜砚之却是乐呵呵的冲了过来,“惟秀惟秀,我想着你都饿了,给你带了肉包子。”

闵惟秀满意的伸出了手,“真是的,快饿死了,我觉得我得一口气吃八个。”

姜砚之宠溺的笑了笑,“多着呢。安喜安喜,马车上可备了鞋子?你看你家小娘,踩到了一坨屎,这鞋子哪里还能穿啊!”

扑在地上一脸会的柳溪,脸色顿时就变了,周围的人,也都憋笑得不行。

若是之前闵惟秀单枪匹马,高银芳穿得简陋,他们带着对小娘子天生的轻视,不觉得她们算个人物。

那么姜砚之同高达就不同了。

尤其是姜砚之,这么白白胖胖的,没有钱可养不出这样的细皮嫩肉的少年郎来!他们不少人都暗戳戳的将手中的棒子收了收。平日里这柳婆子就不厚道,他们可不能为了她得罪了贵人。

正在这个时候,高恬恬抱着孩子,飞奔了过去,扑进了高达怀中,委屈的哭了出声,“爹!咱们快走,这里的人都可凶恶了。”

闵惟秀无语的啃了一口包子,倒是姜砚之才第一次见到高恬恬,十分惊讶,这开封府哪里有比你爹凶残的人啊!

那柳婆子一听,打量了一下高达的一身穿着,对着周围的人摆了摆手,“误会误会,都是误会,是我亲家登门了。”

姜砚之听了这话脸色一正,“之前你说,这位娘子乃是你家儿媳妇,不知道可有媒有聘有婚书?”

柳婆子眼珠子一转,“这个没有。我们村里人,哪里用得着那个……但是你看,娃都生了。”

姜砚之转头看向了高达,“你可知晓这门亲事?”

高达摇了摇头,“不知。”

“来人啊,把这一家子都抓到开封府去。柳溪诱拐奸淫强娶人家小娘子,抢走其钱财,并对其进行虐待,乃是大罪。柳溪身为读书人,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柳婆子嚎哭了起来,“是这个小娘子不要脸,硬要赖在我家不走的,她自己下贱,也怪得着我们么?”

站在那里的高达,摸了摸高恬恬的脑袋,看向了柳婆子,“私了?”

柳婆子忙不迭的点头,之前姜砚之一堆的罪名,已经把她吓傻眼了。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不能私了,柳家人已经触犯了大陈律法,必须论罪。”

高达冷冷的看了过来,“不告。”

高银芳一抖,认命的说道,“我阿姐心地好,这事儿事关她的名誉,我们不想闹大了。还请高抬贵手,让我们两家人私下和解便是。”

她说着,看了三大王一眼,硬着头皮继续说道,“这种事情,我阿姐不做证,便没有证据不是……”

姜砚之脸一黑,叹了口气,看了那兴高采烈的柳婆子一眼。

要到阎王爷家喝酒去了,你还高兴个啥啊?若是走开封府,指不定还有活路,去了高达那里,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第二百五十六章 本大王有个大胆想法

不过高银芳有一句话说得对,这事儿只要高恬恬不承认,开封府还真拿她没有办法。

见姜砚之略有迟疑,高达又蹦出了两个字,“上禀。”

高银芳欲哭无泪,爹啊,你能够快点把我从老高家嫁出去么?要嫁得远远的,一去不回头……从此再也不用当我二叔的传声筒了。

“您且放心,这事儿我二叔自会禀告官家,不会让开封府同大理寺难做的。”高银芳对着姜砚之行了个礼,抱歉的说道。

姜砚之叹了口气,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他还有什么办法?

“惟秀,走了,咱们去樊楼大吃一顿去。”他说着,过去拉了拉闵惟秀的衣袖,闵惟秀点了点头。

她并不喜欢高恬恬,既然人家亲爹来了,这里自然就没有她什么事了,还不如回家大吃大喝呢。

两人走到了高达身边,只听得他轻轻的说了一句“多谢”。

闵惟秀这下高兴了,他们来找高恬恬,不就是想要高达欠他们一个人情么?现在好了。

两人上了马车,安喜立马拿出了食盒,端出来了一大堆好吃的吃食,路丙驾车驾得稳当,半点都不会洒出来。

闵惟秀听着身后的马车声,想来是高达领着高恬恬高银芳两姐妹也跟着上来了。

“小娘,三大王同高将军早就来了,一直站在后头听着呢。那个高小娘子真可怜啊!日后日子可还怎么嫁人啊?那个姓柳的一家子人,就应该遭到报应才对。”

落到了高达手中,还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

闵惟秀见姜砚之还是不高兴,拿了块果脯塞进了他的口中,“高将军只有这么一个掌上明珠,就这么被人祸害了,难免想要自己出气。他算是能忍了,若是我爹,不等你提开封府,就直接上去,一棒子把这一家人全都打死了。”

姜砚之叹了口气,“嗯,我知晓的。”

闵惟秀明白他所想,像这种小娘子受害的案子,本来就很难审理,毕竟已经时隔久远,而且要证明一个人是自愿还是被强迫,就是很难的事情。大部分的小娘子,遇到了这种可怕的事情,要不就是一根麻绳把自己吊死,要不就是从了犯人,厉害点的,也多数会忍气吞声,生怕污了名声。

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勇气,把自己的过往,拿去开封府说的。

高达若是一个在乎名声的人,他便不会做官家的刽子手,他不在乎自己的名声,但是他在乎高恬恬的名声。

高家强势,有本事从官家那里讨得人情,私下里惩处了柳家。但是其他人呢?

若是其他的小门小户的小娘子,遇到了像高恬恬这样的事情,她们又该怎么办?

逃逃不掉,家里人寻不到她;即便是寻到了,又带不走她,便是能够带走,又怎么能够保证家中人不嫌弃她?

去开封府告官,即便姜砚之可以不提其姓名,帮其隐瞒,但她周围的人呢,少不得要被人指指点点;不去开封府告,难不成就这样忍气吞声,接受命运的磨蹭,一辈子么?

想想,都让人心中难过。

姜砚之咬了一口果脯,这是一块杏干,酸酸甜甜的,味道极好。

让他的心情也舒服了不少,“以前我去茶楼里,听到有人说怪侠一枝梅的故事,总有些嗤之以鼻,盗就是盗,不管怎么侠义,都改变不了他是盗贼,违反了律法的事实。”

“百姓们遇到了不公平的事情,想依靠的不是大陈律,而是一个强大的主持正义的人。这样是不对的,万一那个强大的人,判断错了呢?他也有自己的私心呢?他哪日痛失所爱,性格扭曲呢?只要是人,就有可能。”

“长此以往,律法形同摆设,拳头大的人就是正义,说了就算,这对于贫弱百姓而言,并非是什么好事情。万一强者不主持正义了,那谁还来保护他呢?”

“律法虽然有许多不全面的地方,也冷冰冰的,但是它有一个好处,就是白字黑字的写在那里,不会变心。”

“但是看得案子多了,我开始有些理解百姓们的心情了。只不过,我还是坚持,即便是高恬恬这样的事情,也应该依照律法来处置柳家,而不是让高将军处以私刑。”

闵惟秀见姜砚之口若悬河的,往他嘴里塞了一个包子,一下子堵住了他的嘴。

不怪百姓不信律法,而实在是像姜砚之这样,坚持律法正义的人,实在太少。

你去告官,谁又能够保证,你遇到的是姜砚之这样的人呢?

官官相护什么的,实在是太多了。

姜砚之从上往下看,自然是看不到这么多。可是闵惟秀自认为上辈子是被人踩进了泥里,从下往上看,她并没有感受到希望,反倒是永远没有人来伸张正义的绝望。

白字黑字写在那里不会变?你太低估那些人玩弄文字的能力了。

“这么麻烦的事情,不是一下子就能弄好的,这一辈子还长着呢,你好好的断案,久而久之,老百姓们就都知道开封府有个青天大老爷,遇到了难事,自然相信律法相信你了嘛!”

姜砚之好不容吞了一口馒头,两眼亮晶晶的看着闵惟秀,“本大王就知道,在惟秀心中,本大王就是这么一个可靠的男人!”

闵惟秀心中呸了一口,可靠个鬼!

可靠的人哪里会喜形于色,哪里会叽叽歪歪,都是挥一挥衣袖,带走一片人头!

姜砚之说出了心里话,心中舒坦了不少,“惟秀惟秀,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这绝对是一个生财之道。”

自打他把他阿爹的钱袋子三司使给拉下马了,他爹就气得好些日子不召见他了。万一他为了报复回来,克扣给惟秀的聘礼咋整啊!

惟秀吃得这么多,万一成亲之后再生几个娃娃,那岂不是没有钱花?他当然要多赚点钱养家啊!

闵惟秀一愣,“什么生财之道?你不是只会断案么?还会赚钱,你以前赚过钱?”

姜砚之摇了摇头,“没有赚过。你想想看啊,咱们今日去的那个古墓,是不是很好玩啊。这开封府能够谈情说爱的地方,大家伙儿都玩腻歪了,若是咱们让人在把入口守住了,收银钱,让人进去玩,岂不是要发?”

“嘿嘿,咱们多弄几个鬼怪吓人,这可是极度能够看得出郎君秉性来的地方,那些抛弃小娘子只顾着自己逃命的人,绝对不能嫁!指不定日后人家不叫我们黑白无常,改叫月老在世了!哈哈!”

“我已经想过好几个了,之前那个黑棺女尸,太单调了,还记得咱们在义庄看到的七个女鬼排排站么,我觉得那个就不错!再弄一个倒掉着的,伸出长长的舌头……啧啧……”

闵惟秀眼睛一亮,“好像很有意思啊!”

安喜在一旁瑟瑟发抖,三大王啊,小娘啊,你们走到哪里死到哪里就算了,现在居然还想出了吓死人不偿命的玩法啊!

第二百五十七章 你会做鬼吗

闵惟秀同姜砚之都是说干就干之人,直奔樊楼准备胡吃海喝一番。

那小厮还是之前那个,机敏得很,深知二人饭量,叫了令人咋舌的满满当当一大桌子。

“咱们开封府,可有什么擅长做假人的手艺人?”姜砚之舀了一勺鸡蓉给闵惟秀,对着那小厮问道。

那小厮眼珠子一转,笑道,“三大王可算是问对人了。您可还记得以前经常来为您打鼓的那位燕娘?她夫君便是一擅长做木头人的助教。那小人儿做得,惟妙惟肖的,跟真的似的。”

“听闻以前在老家的时候,是专门给菩萨塑金身的呢!三大王若是有事相寻,小的这就唤那刘助教来。”

姜砚之白了他一眼,“你们樊楼的人倒是乖觉,又拿着我去做人情。叫来罢,若是手艺不好,那我是要恼的。”

小厮行了个礼,“瞧您说的,整个开封府谁不知道三大王慧眼如炬,小的便是有十个胆儿,也不敢蒙您。”

姜砚之吃了个鱼丸子,清爽有弹性,又拿起大勺子,给闵惟秀舀了一碗。

不一会儿,小厮便引了一个年轻的后生进来,他瞧上去细皮嫩肉的,不像是个做手艺活的,倒像是个木匠。

在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穿着红色衣裙的小娘子,正是以前经常来打鼓的燕娘。

小厮不等二人说话,就径直的拿了一个约莫一尺高的观音像过来。

“闵五娘子,您瞧,这个手艺何如?”

闵惟秀嚼了一口丸子,论手艺自然是比不上宫中那些匠人,但是只是扮个鬼吓人,倒是绰绰有余。

姜砚之也满意的点了点头,“本大王要做七个等人高的新娘,你可能做?”

小厮倒吸了一口凉气,古怪的偷看了姜砚之一眼,当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三大王竟然是一夜七次郎!

不然的话,谁想要七个,还是等人高的新娘……

都说闵五娘子脾气火爆,竟然这都能忍!

小厮自觉自己掌握了一个惊天大秘密,恨不得立马转身去跟东家分享,便又听姜砚之说道:“要长得一脸的死相,阴森又恐怖,跟女鬼似的,若是动不动眼睛鼻子嘴巴会流血就好了……你可能做?”

那刘助教一头雾水,从来没有见过这般要求的人,他试探着问了问:“以前小的曾经给庙里做过怒罗汉,不知三大王……”

他还没有问出口,一旁的小厮就咳了一声,“三大王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是你能够问的么?”

刘助教满头大汗,“请三大王恕罪,小的能做。”

姜砚之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樊楼就是让人舒坦。

“惟秀惟秀,你说还做一些什么样的鬼好?”

闵惟秀并不扭捏,兴奋的说道,“做一个断头鬼吧,手上托着一个脑袋,有人来了,手一松,脑袋咕噜噜的一滚,哈哈……”

姜砚之哈哈大笑,“没错没错,一边滚一边喊,还我头来,还我头来……”

闵惟秀摸了摸下巴,“这不行啊,木头人又不会说话,得让人来装才是!”

姜砚之想了想,“我府里头侍卫多,一个个闲得没事做的,让他们来扮鬼!”

站在一旁的路丙恨不得撞墙了,他们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这辈子才要给三大王做侍卫啊!

“再做没有脸的……头发要长长的,我觉得比较吓人。”闵惟秀果断的开始说下一个。

“那可以再做一个,后脑勺也长了脸的,也吓人!”姜砚之越说越兴奋,一拍手心,“哎呀,惟秀,越真实越吓人啊,咱们可以把咱们遇到过的鬼全都整进去,反正那地方大着呢!”

“你看啊,空空的墓室,弄个什么含恨的义庄……全灭的幽灵船……你的床底下有人……血淋淋的鬼屋……你的眼睛流血了……”

一旁的小厮还有刘助教以及打鼓女,已经被闵惟秀同姜砚之越来越亮的眼睛,吓得腿脚发软,脸色惨白,额头冒汗了。

请问,我们现在悄无声息的退出去还来得及么?

尤其是那小厮,他以为姜砚之顶多是要造个观音像之类的,或者最多是马屁精,想要给官家造个真身像之类的,万万没有想到,他竟然是想把那阎王殿搬到人间来啊!

姜砚之说得高兴,转过头来看了那刘助教一眼,“这些您能做么?除了鬼,还多做点断手端脚的……”

刘助教惨白着脸点了点头,“能做……我家娘子,十分擅长绘画裁衣,可以画脸……”

姜砚之直接掏出钱袋子,给了那刘助教,“这是定金,你们赶紧买了材料去给本大王做,等着用哪。”

带那三人腿软着相互搀扶出去了,闵惟秀同姜砚之将那一大桌子吃食吃得干干净净的了,这才挺着肚子大摇大摆的出了樊楼,归家去了。

……

接下来的一连好几日,闵惟秀都被临安长公主拘在家中,帮助闵姒准备嫁妆,她同韩家的亲事基本已经定下,开始走六礼了。

府中几个小娘子的嫁妆,临安长公主一直都有准备,如今也就是添补一些时兴的样式罢了。

又因为闵惟思年后便要出门游学,打点行装,兄妹二人嘀嘀咕咕的说话儿,不知不觉得,便到了正月十五了。

姜砚之一大早就来了武国公府用饭,今儿个有花灯会,哪个小娘子在家中待得住?

临安长公主也是年轻过的人,并不阻拦,两人用了饭早早的便出了门。

“如今离天黑还早着呢,咱们总不能就去看灯吧?”闵惟秀掰了掰手指头,因为时间还太早,街上稀稀拉拉的,人并不多。

姜砚之眨了眨眼睛,“放心吧,跟着本大王啊,绝对不会无聊的。咱们今日去那下柳村,就是找到高恬恬的那个。”

闵惟秀顿了顿脚步,“去哪里做什么?你还想抓柳家人去开封府?”

姜砚之摇了摇头,“那刘助教夫妻,便是租住在下柳村的,咱们去看看,咱们的鬼做得怎么样了。”

因为下柳村已经来过了,轻车熟路的,不一会儿,马车便行到了目的地,闵惟秀还没有下马车,就听到一阵熟悉的哭泣声。

安喜面无表情的撩起马车帘子看了一眼,“小娘,又死人了。”

唉,死着死着,她觉得自己都习惯了;万一哪一天不死了,反倒是让人觉得怪异了。

马车外的路丙咳了咳,“大王,这次不是咱们要找的人死了,是他隔壁人死了。挂着白灯笼呢!”

第二百五十八章 隔壁死的是老王

安喜松了一口气,“太好了,小娘。没有命案就好,万一赶不上灯会,那可就要再等一年了。我听说今年太子殿下请了南地做灯笼的名匠,有许多新奇的玩意儿呢!”

“还有打铁花看!我记得,还是小娘八岁那年看过的呢!”

闵惟秀也好奇起来,“打铁花,开封城里打铁花么?”

开封城人多屋子也多,打铁花火花四溅的,宫中怕溅到了贵人,又怕不小心走水了,是以甚少会有表演这个的。

太子今年诸事不顺,可着劲儿想要在官家还有太后面前表现一番,是以才花了大心思,准备今年的上元灯会。

“真是太可惜了,要是我们的墓室,上元节就能玩就好了,那岂不是开封一大奇景?”闵惟秀颇为惋惜。

嘿嘿,要是把官家太子,还有刘鸾都骗进去吓唬一番,那岂不是乐子大发了。

姜砚之知晓闵惟秀的心思,也跟着幻想了一番,认真的对闵惟秀说道,“没关系,过了上元节,还有中元节。中元节又叫鬼节,咱们那日叫他们去玩儿,那才有意思呢!”

……

皇宫之中,正在同吕相公议事的官家打了个喷嚏,“砚之那个死孩子,该不会又在想要怎么坑爹了吧?朕最近总是有一股子不祥的预感。”

吕相公摸了摸胡子,露出了迷人的假笑,“三大王宽仁正直,说不定在想着怎么孝顺官家呢。”

……

闵惟秀同姜砚之乐呵呵的想了一番他们日后躺着收钱的美景,下了马车就要去看那假人儿。

刚刚走近,就听到一个大娘嘀嘀咕咕的说道,“真是惨啊,这老王头,正月都没有过,怎么就突然摔死了呢?”

另外一个村妇接嘴道:“可不是,听说是闹鬼了。咱们村这是走了什么霉运啊?唉,这一块的风水怕是不好,早些年那……”

“你快莫说了,万一被鬼听到,来寻你就惨了……按我说啊,咱们还是早些回去的好,怪渗人的。”

一个大娘鄙视的看了众人一眼,“怕什么,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还说不得了是怎么地。”

闵惟秀拍了拍他的肩膀,下了马车,朝着那群正说着八卦的妇人走去,好奇的问道,“大娘,大正月的,这谁家这么糟心啊?”

大娘看了她一眼,“你说老王家啊,可不糟心。昨儿个夜里,他摔了一脚,人给摔没了,死不瞑目啦,眼睛睁得大大的!吓死个人了!”

她说着,神秘兮兮的看了看四周,压低声音说道,“我听说啊,他们家闹鬼啦!这都是报应。”

这个时候,旁边的另外一位大娘认出了闵惟秀,颤抖着说道,“这不就是那日去柳家的那个小娘子么?就是一脚能把门都踹飞的那个!”

闵惟秀讪讪的笑了笑,真是人怕出名猪怕壮……

大娘好奇的说道:“你们今儿个要踢哪家的门?等等我啊,我去抓把瓜子就来!”

闵惟秀有些汗颜,还抓把瓜子,你咋不搬个逍遥椅来躺着看戏呢?

屋外说得太响,屋子里头的人听到了动静,那燕娘忙不迭的跑了出来,又忧又喜的说道,“贵人还请进屋,这外头冷得很。我们已经彻夜不休的赶制了,也才做了七个新娘。旁的怕是要等上些时日。”

姜砚之一听,十分的惊喜,这比他想象中的快多了。

他正要抬腿进院子,就瞧见一个约莫十五岁的少年冲了出来,一把抱住了他的腿,哭道:“这位官爷,您是官爷对不对?那柳溪虐待媳妇儿,这种事你都管。哪你来管管我爹吧,我爹他死不瞑目,其中一定有冤情啊!”

“我爹腿脚利索得很,是村中唯一的猎户,怎么可能好端端的就摔死了呢?一定是有人害死了他!”

他说着,指了指站在院子中的刘助教,“就是他,昨儿个我还听到他同我阿爹争吵呢!肯定是他杀了我爹!”

刘助教大惊失色,“你不要胡言乱语!我这几日都在赶活计,哪里会杀人。再说了,昨日也不是我一个人同你阿爹吵架了,你怎么不说另外一边住着的柳全呢?他也同你阿爹吵架了。”

少年咬了咬嘴唇,“柳全……柳全也有可能。总之我阿爹武艺高强,是绝对不会摔倒的!”

姜砚之拍了拍他的肩膀,“是自己摔死的,还是被人害死的,咱们去看上一看就知道了。”

“小石头,快回来,莫要扰了贵人,你阿爹已经没有了,你就别瞎折腾,让他早日入土为安吧。”门口一个披麻戴孝的妇人,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对着那个名叫小石头的少年,招了招手。

姜砚之眯了眯眼睛,反倒是觉得有问题起来,一个转身,便朝着隔壁老王家的院子里走去。

“走,惟秀,咱们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闵惟秀点了点头,自然而然的跟了上去,剩下安喜欲哭无泪,小娘,你忘记打铁花了么?

这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小院子,同他们去过的柳溪家中并无多大的不同,正堂里放置着一口黑黝黝的棺材。

一个约莫十四岁的少女,正跪在那里,红着眼睛烧着纸钱。

看到闵惟秀同姜砚之进来,忙躲到了妇人的身后,看上去有些怯弱。

而在棺材之中,躺着一个有些发胖的中年男子,他的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珠子像是要崩裂出来了一般,看上去十分的可怕。

“死者生前很有可能看到什么极度惊恐的事情,你看他脸上的表情。”姜砚之认真的说道。

他说着,又掰起老王的头看了看,“后脑勺摔出了一个洞,里面还有没有清理干净的碎石头渣子,应该是摔在了大青石上。”

闵惟秀点了点头,想起了之前那些大娘们八卦的事情,“听说你们这宅子闹鬼,可有这样的事?”

屋子里没有人说话,闵惟秀给姜砚之使了个眼色,便走了出门去,果不其然,看到那个大娘揣这一把瓜子跑了过来,塞到了闵惟秀的手中,“自己家炒的,香着呢?怎么样啊,怎么样啊,老婆子没有来晚吧?”

“没有……”闵惟秀无语的说道,“话说大娘,你说的闹鬼是怎么回事?”

大娘吐了一口瓜子皮,神秘兮兮的说道,“你不知道么?隔壁那姓刘的两口子啊,是外地人租的村中房子,他们不知道,他们住的那个,是一个凶宅啊!在三年之前,有一个小女孩在那屋子里上吊啦!”

第二百五十九章 英雄的眼睛

磕着瓜子的大娘,显然是一个很会说故事的人,噼里啪啦的就将村中闹鬼的传说,说得一清二楚的。

约莫在三年以前,这上柳村同黄杨村之间的山路上,出现了一只大虫。这两村相隔不远,多有开亲,过路的人颇多,隔三差五的,便有村民葬身虎口。

这死的便有老王左邻的那户姓梅的当家人。

下柳村的人,多半都是姓柳的,那些孤姓,多半都是外地来的。那姓梅的男子被老虎咬死之后,留下了一妻一女。

梅寡妇伤心之余,悬赏十两银钱,求人去杀了那大老虎,为她夫君报仇。

但是恶虎凶猛,谁人敢去?

唯有那老王,乃村中唯一的猎户,艺高人胆大,灌了三碗黄汤,肩抗大弓,腰悬柴刀,还真让他将那大虫斩杀了去。

梅寡妇要给他十两赏银,他也不收,顾念着人家孤儿寡母的不容易。

这一下子,村中人都尊称他为打虎英雄老王头,谁人不称赞他的侠义?

那梅寡妇家中得一女梅花,年方十四,人如其名花容月貌,村中不少后生,都想等她出了孝期之后,登门求亲。

话说那梅花有一日出恭,总觉得有一股火辣辣的眼神穿墙而来,看得她浑身不自在,她扭头一瞧,竟然在那墙上发现了一个洞,洞中有一只眼睛,正在盯着她。

梅花大叫一声,梅寡妇连忙跑了进来,定眼一瞧,发现那墙上不光是没有眼睛,就连洞都没有,只当是梅花没了父亲,劳累过度眼花了。

可打那日之后,那只眼睛越发的肆无忌惮了。

梅家母女二人,以为是家中闹鬼,还请了神婆来跳大神,可都没有作用,梅花整个人都变得犹如惊弓之鸟,疑神疑鬼起来,人肉眼可见的消瘦了下去。

直到夏日来临,有一日实在是太过炎热,梅花在院子中纳凉,看到了趴在墙头上的那双眼睛,她才大叫出声,那双眼睛,不是鬼的眼睛,是英雄的眼睛。

那个窥视她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打虎英雄老王。

因为是夏天,在院子里纳凉的人不少,梅花这么一叫,周围的人都聚拢了过来,尤其是她的那些爱慕者,一个跑得比一个快:“梅花,出啥事了?”

梅花惊恐的看着那双眼睛,“就是你,就是你,偷窥我!”

梅花年少气盛,她怕鬼但是不怕人,一股脑儿的将事情全说了出来。

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整个村里,没有一个人相信她。

“打虎英雄,为你爹报了仇的英雄,怎么可能有那么奇怪的癖好,竟然还偷窥你!”这是村中敬佩打虎英雄的人。

“梅花,你怕是得了癔症吧,知道你生得美,但是也不至于美到是个男人都要看你的地步吧?”这是嫉妒梅花美貌的人。

“就是!你爹死了,你们孤儿寡母的,别连孝期都守不住啊!我们下柳村,可没有这样的歪风邪气,同样是外来者,老王是什么人,我们有目共睹,但是你们,啧啧……”

老王也是大声喊冤,“梅花大侄女,老叔若是那样的人,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杀虎?会不收你家银钱,我王霸天,不说铁骨铮铮,顶天立地,也绝对不是那种会偷窥小娘子的无耻之徒啊!你莫要冤枉人!”

“唉,大侄女没了父亲,伤心过度胡言乱语也是可以理解的,大家伙儿都散了吧,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

周围人听了,无不夸奖老王大气,个个都骂梅花得了失心疯。

可等众人一走,老王却是压低了声音,笑道,“你昨儿个穿的那白色绣莲花的肚兜好看!”

梅花当时就气晕了过去,从此之后,那墙上的眼睛越发的肆无忌惮了。

梅花有冤无处申,又是个气性大的,没过三日,就把自己个给吊死了。

梅寡妇实在是受不了这个打击,便将这宅子锁了,去开封府投亲去了。

原本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大家伙儿也就是茶语饭后的提上一嘴。

可没有想到的是,有一日那老王另外一侧住着的柳全,拿了扁担,冲了老王家中,对着他就是一通揍。

老王想要还手,但是柳全可不是梅寡妇,在村中无亲无故。这村中姓柳的壮汉,不是他族兄,就是族弟,一帮子人连事情都没有搞清楚,就乌泱泱的冲进了王家,给柳全撑腰。

此刻离那打虎之事,已经快一年了,打虎英雄的光环已经暗淡了不少。

“大兄弟,发生了什么事啊?好端端的,作甚要打老王啊,都是左邻右舍的,别失了和气。”

柳全双手叉腰,怒火中烧,“他奶奶的,我家闺女不过八岁,你要是再敢偷看她洗澡,下次老子就不是往里眼睛里洒土,老子要把你的一对招子给剜下来!”

柳全说着,指了指老王家的墙,之前那墙上竟然有一根绳子,用力一扯,就出现了一个洞,再把那扯下来的塞子塞进去,洞又消失不见了,而那一墙隔着的,正是柳全家闺女住的屋子。

这一下子,周围的人都议论纷纷起来。

突然有一个人提到,“哎呀,那半年以前,梅花说的……竟然是真的……”

屋子里一下子如同死寂一般。

梅花为什么会死?那是被他们的唾沫星子给淹死的。

到了今年,村民们意外的发现,梅家的老宅子竟然租出去了,来住的是一对热情的小夫妻,正是那打鼓女燕娘还有手艺人刘助教。

……

大娘吐了一地瓜子皮,挤眉弄眼的说道,“刚才那官爷说什么,人之前看到了什么惊恐的事,要我说啊,就是恶鬼作祟对不对?说不定是可怜的梅花回来报仇了。这老王欠梅花一条命,报应啊!”

闵惟秀若有所思,不过大娘啊,梅花冤枉的时候,你们咋不当正义使者,这样说呢?

马后炮还装英明,不大好吧?

说话间,屋子里姜砚之的声音传了出来,“这尸体已经看完了,死因就是后脑勺的那个伤口,没有疑点。现在可不可以带我去看一下死者摔死的地方?”

第二百六十一章 良禽择木而栖

少女紧咬着唇,嘲讽的哼了一声。

“在梅花死之前,我去偷偷的见了她一次。她说,阿瑶啊,你信我吗?村子里的人都不信我,现在就连我阿娘,都不信我了。他们都说,你阿爹是大英雄,说他是我们家的大恩人,是不可能做那样的事情的。”

“是我坏对不对?是我坏我才产生了这样的幻觉……我现在不管站在什么地方,都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盯着我。我觉得我快受不了了。阿瑶,你相信我么?”

“你们知道我说什么了么?我什么也没有说,就跑回家里去了。那是我阿爹啊,我若是相信他做了那样的事情,如何同我阿娘交代?当天晚上,梅花就上吊死了,我听到阿爹一声叫唤,赶忙跑进了屋子里。”

“墙上的洞,还没有堵住,梅花阿姐悬挂在房梁上,她的身体荡来荡去的。她死的时候,我的阿爹在偷窥。”

少女说着,鄙视的看了一眼王夫人,“阿娘,你都知道的,但是你什么都不说,对不对?”

王夫人动了动嘴皮子,不言语。

“梅花阿姐死了之后,阿爹便开始偷看叶家的女儿,可是叶三叔脾气火爆,一下子全村人都知道了。阿爹没有人可以偷看了,你们知道么?他开始偷看我……”

“阿娘,你不是要保护我么?你那时候怎么不站出来保护我?那一双眼睛,像是毒蛇一样,死死的盯着我。可是我同梅花不一样,我知道那是谁的眼睛,我知道自己,迟早有一日要把他给戳穿了。”

“不光是阿爹,这一整个家,都让我觉得恶心。”

王夫人看着王小娘子憎恨的目光,终于痛哭了起来,“阿瑶,你不要怪阿娘啊!你阿弟在学堂里念书,夫子经常夸赞他,说他聪慧,日后是要做官的。阿娘知道你难受,同你阿爹打了一架,可是他狗改了不吃屎,怎么说都不听。”

“阿娘也是没有办法啊,这样的事情,若是传了出去,你阿弟还有什么脸去做官啊!”

王小娘子哈哈大笑起来,“传出去?阿爹偷看梅花,害她上吊自杀,阿爹偷看叶家阿姐,被叶三叔暴打,全村人都知道了……还有什么没有传出去的?”

王夫人咬了咬嘴唇,到底没有说话。

她想着,等日后小石头考中了,这些事情,自然而然的就烟消云散了。

可是阿瑶的事情,又不同了。

阿瑶看到她的表情,有些心灰意冷,她看向了姜砚之,“这位官爷,你把我抓走吧,这么恶心的地方,我是一日都不相待了。在我阿娘心中,就只有我阿弟一个人,也好,日后阿娘你就跟着你那单纯善良,不谙世事,日后会做官的儿子过吧。在他心中,你和阿爹,都是再好不过的人呢!”

那个叫小石头的少年呆滞在了原地,到现在一句话都没有说。

王夫人跌坐在地,捂着脸痛哭起来。

那个磕着瓜子的大娘,已经磕满了一地的瓜子皮,如今两手空空的正搓着手准备回家去。

就她抓瓜子快很准的本事,八成是看过无数场这样的八卦了,如今恨不得飞速的出去,满村里说上一遍,再磕上一把瓜子。

姜砚之同闵惟秀觉得这一个村子里的人,简直都让人无语,快速的出了王家门。

像王猎户这么龌龊的老王八,就应该弄死才对!

只是可惜了梅花和王瑶两个好好的小娘子。

又派了两个侍卫,先将王小娘子押去开封府,然后再去隔壁的刘家看鬼新娘。

安喜跟在闵惟秀身边,忍不住拽了拽她的衣衫,“小娘啊,你们这个鬼新娘,都能够吓死人了,要不那啥钱咱们不赚了吧。小娘你的钱,一辈子都花不完了。”

不是安喜胆子小,实在是血淋淋的事情摆在眼前啊,这王猎户胆子多肥啊,连老虎都敢打,竟然也被这木头人给吓死了。

那放进了墓室里,让那些天天吃吃喝喝的纨绔去看,他们还不吓得魂飞魄散的……

闵惟秀嘿嘿一笑,“安喜啊,你放心吧,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那王猎户不知道是假的啊,才吓死了,但是去墓室里的玩的人,早就知晓了,不过是游乐而已。”

“就是就是,惟秀说得没有错,怎么着也得让我阿爹兄长们,还有惟秀的阿爹兄长们进去玩一玩啊!我们两还等着看乐子呢!”

安喜无语的看着二人,你们的爹娘到时候怕是后悔得不得了,这两个瓜娃子,为何没有生出来的时候就摁死在墙上呢!

安喜想着,摇了摇头,不对不对,她怎么可以有这样大逆不道的想法?

小娘说的都是对的,小娘说的都是对的,安喜在心中默念了十遍,这才安下心来。

闵惟秀同姜砚之可没有想这么多,两人早就欢喜雀跃的进了院子,能把活人吓死,乖乖,这刘助教的手艺该有多好啊!

这一进院子,就看到了十分壮观的一幕。

只见七个鬼新娘,站成了一排,全都穿着血迹斑驳的嫁衣,又凄美又狰狞……

闵惟秀走近了一瞧,许是脚步声太大,其中一个脖子上挂着白绫的鬼新娘,眼珠子竟然爆了出来,咕噜噜的滚到了她的脚边。

刘助教同燕娘忐忑的看着二人,生怕他们被吓住了。

“很好很好!你们接着做,都按照这个水准就行了!”姜砚之满意的拍了拍刘助教的肩膀,“要不你们跟我回王府吧,在这里做,省得又吓死了人。”

刘助教想要推迟,燕娘却是眼前一亮,忙不迭的就点头了。

姜砚之随口一说,然后同闵惟秀上了马车,又朝着开封城里走去,经过这事儿一耽搁,他们进城用点饭食,都可以出门观灯了。

待马车走了之后。

那刘助教才为难的说道,“燕娘,寿王府是什么地方,咱们这种低贱的之人,怎么能够高攀得上。我听说里头都水深得好,夹着尾巴做下人,哪里有自己做主,来得痛快?”

那燕娘眉眼带笑,骂道,“你什么都好,就是胆子小,没志气。难不成你想做一辈子木匠,让我做一辈子的打鼓女不成?三大王是何等人也,人家指甲缝里露出来的一丝丝,都够我们吃喝一辈子了。”

“良禽折木而栖,刘大哥不要妄自菲薄,我们指不定日后还要做那人上人,过上好日子呢!”

刘助教迟疑了片刻,叹了口气,捡起了地上的眼珠子,塞进了木头人的眼中,然后转过身来,宠溺的摸了摸燕娘的头发,“你打小主意正,都听你的。”

谁都没有瞧见的是,那脖子上挂着白绫的鬼新娘,眼珠子轻轻的动了动。

第二百六十二章 上元节

闵惟秀同姜砚之回到城中,已经是晌午了,二人去常去的面摊上呼噜了几大碗面。

与出城之时静悄悄的模样不同,如今大街上已经是人声鼎沸,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小娘子,都提着花灯,到处都是欢声笑语。

之前还艳阳高照的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偷偷阴沉,看上去就要下雪了。

面摊的摊主忙得不亦乐乎,闵惟秀同姜砚之见有人排队等着,也不好意思多坐。

姜砚之吃饱喝足了,从腰间取下一个钱袋子,递给了路丙。

“今儿个是元宵节,你让兄弟们都去赏灯去吧。嘿嘿,本大王要娶惟秀了,总不能让你们都做光棍儿不是!当本大王的侍卫,当然要向本大王看齐啊!”

站在姜砚之身后那呼啦啦的一大群侍卫,一个个的都乐了。

大王啊!你发钱算什么,得给我们一个人发一个媳妇儿,那才叫向你看齐啊!

姜砚之一眼就看穿了他们的想法,嘿嘿一笑,“媳妇儿我发不起,那是拐子做的事!但是鬼新娘我发得起啊!说说看,你们是喜欢吊死鬼,还是落水鬼?或者是断头鬼?”

以姜砚之为圆心,侍卫们都齐刷刷的往后退了一步,开玩笑,万一三大王真赏他们一个鬼新娘,那一瞧就萎。

一大帮子人呈鸟兽散,姜砚之顿时觉得人都舒坦了。

“大王,正因为是上元佳节,人多又杂,才不能够让他们都走开才对啊!”路丙有些忧心的说道。

姜砚之一把拉住了闵惟秀的手臂,“我家惟秀,一个顶一百,有她在,谁敢对我不利?”

闵惟秀高抬了下巴,一副老子天下第一,普天之下唯姐独尊的模样,让姜砚之乐得找不着牙,看我家惟秀多配合。

路丙无语的别开头去,什么样的锅配什么样的盖,你们两个嘚瑟到一家去了。

两人虽然吃了几碗面,但往那市集上一走,又开始馋嘴了。

“惟秀惟秀,这个七彩炸丸子好吃,别吃绿色的,那是菜馅儿的,你不爱吃!嘿嘿,惟秀这个好,这个好,这驴肉烧得香……”

路丙看得两眼发晕,三大王啊,你这体格不能再吃了,再吃就是真胖了啊!

他正想着,一个纸袋子递了过来,“路大哥,吃个橘子吧,老甜了,小娘和三大王都爱吃肉,这个都没有人吃了。”

路丙还没有反应过来,已经手中一沉,安喜步履轻盈的跑到闵惟秀身边去了。

路丙看着她的背影,心中总有一种被占了便宜的错觉。

这小丫鬟,分明是自己个嫌弃太重,才分给他的吧!他想着,拿出一个剥开了的,咬了一口,酸得崽都要生出来了!

简直可怕!

见到姜砚之同路丙已经在一个小摊子面前停住了,路丙忙三步并作两步的冲了过去。

姜砚之手中拿着一个面具直比划,一见到路丙,高兴的说道,“路丙路丙,你看你看,我同惟秀火了!今年上元节,到处都是卖黑白无常面具的呐!”

他说着,伸出手来,给闵惟秀戴了一个白无常,又给自己戴了一个黑无常。

闵惟秀摸了摸自己的嘴,“这个面具做得不错,还给留了个嘴吃东西。”

她又咬了一口丸子,瞧见了前方武国公和临安长公主,拼命的挥手,“阿爹,阿娘!”

武国公高兴的吼道,“小五,阿爹来了!”

闵惟秀正要迎上去,就瞧见临安长公主一把拽住武国公的胳膊,把他给拽走了,临走还对着这边挥了挥手。

……

天下竟然有抛弃自己的女儿,自己个去玩的爹娘!

安喜剥了颗栗子,递给了闵惟秀,“小娘,我觉得长公主肯定是怕跟你在一起耽误了看打铁花,但是她不知道,我们今日已经遇到过案子了,安全啦!”

天下竟然有如此嫌弃自己女儿的阿娘!

闵惟秀哼了一声,反正打铁花的时候,大家伙儿都会去的,还怕碰不着!

姜砚之倒是很高兴,同惟秀单独在一块儿,总比同老丈人丈母娘一块儿好啊!

两人吃吃喝喝的一阵子,实在吃不下了,才随着人群,往那打铁花的地方去。

路上已经慢慢的亮起花灯,一闪一闪的温暖的光,像是点亮了整个星河。

天上慢悠悠的飘起了小雪花,走上几步,就有那猜灯谜,表演杂耍的人。

还有那青楼里的行首娘子,领着一群提着花灯的小娘子,站在桥头上,悠悠扬扬的唱着歌。

整个世界都鲜活极了,闵惟秀一边走一边看着,以前上元节的时候,总觉得平平淡淡的,一年又一年,不过又是老瓶装新酒,有什么意思。

可是重活一世才觉得,这假模假样的,充满仪式感的年节,真的让人怀念。

姜砚之看着闵惟秀的侧脸,笑得弯了眼,“惟秀吃饱了么?回去了别忘记让厨上给煮些山楂水消食。你以前看过打铁花吗?”

闵惟秀点了点头,“看过,不过那时候不喜欢,现在我觉得自己会喜欢。”

姜砚之笑了笑,“嗯,惟秀以前也不喜欢我,但是现在就很喜欢。”

闵惟秀翻了一个白眼,脸呢?脸到哪里去了?

不一会儿,两人就在人群的推动之下,到了打铁花的校场之上。

开封府人口密集,也就这个地方合适了。

这里到处都是人,一见到闵惟秀同姜砚之来了,便有宫人引着他们上了为了这次打铁花,特意新搭建起来的小楼上。

闵惟秀一瞧,乐了,这小楼上站着的全都是他们最近十分熟悉的人。

官家,吕相公,武国公,还有宫中一些得宠的妃嫔们,以及其他朝中重臣。

不夸张的说,这小楼若是出了什么事,这大陈的天都要变了。

官家一见到姜砚之,便责备的看了过来,“成日里不见踪影,都是要成家的人了,得学你大兄稳重一些。今年上元节的灯会就办得不错。你到处跑就算了,怎么还拉着惟秀?我的惟秀以前可乖了,都被你带成啥样子了。惟秀,快到舅父这里来。”

姜砚之努了努嘴,毫不在意,反正他死猪不怕开水烫,被骂得多了,跟老痒痒似的。

不过还是带着闵惟秀站了过去。

他们来得晚,没有说几句话,打铁花就开始了。

第二百六十三章 龙穿花

打铁花一开始,闵惟秀的眼睛就移不开了,虽然也瞧过那宫中的烟火,但是哪里比这打铁花来得壮丽恢弘。

丈余高的花棚之上,堆满了新鲜多汁的柳枝,捆着烟花爆竹,光着膀子的匠人,一手拿着一根花棒,重重相击,滚烫的铁水迸射散落开来,点燃了柳枝上的爆竹,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铁水飞溅,火光四射,犹如下火雨一般,照亮了整个天空。

陡然之间,惊呼声四起,突然有五条彩龙在铁花底下穿过,像是真龙穿过火花海……尤其是打头的一条五爪金龙,比其余四条胖了一圈儿,唯我独尊,看上去霸气冲天!

官家眼睛亮晶晶的,拍着掌大呼道:“太子有心了,太子有心了!”

周围的马屁精们也跟着嚷嚷道:“有心了有心了!”

百姓们一瞧高台之上的贵人都动着嘴,也纷纷的跟着夸赞道:“心心心?新新新!”

闵惟秀无语的垮了嘴角,打铁花虽然好看,但是这大型夸赞现场,也实在是让人受不了啊!

太子一副谦虚的模样,站在官家身边伺候着,看到闵惟秀的表情,好脾气的勾起嘴角笑了笑。

闵惟秀捅了捅姜砚之,半天都没有听到他说话了。

“你怎么不说话,这不像你啊,打铁花不好看?”

姜砚之眉头轻皱,压低声音说道:“这打铁花十分的危险,那些匠人容易被烫伤不说,若是铁花打得不够高,掉下来就还是烫烫的,容易伤到周围观看的人。”

“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来的人越来越多,大家都往里头挤,现在留出的空地,已经比之前小了一大圈儿了。”

闵惟秀也看了看,他们居高临下,能看到全景,还真是如此。

“没事吧,都快要表演完了……”

闵惟秀的画还没有说完,就见一个赤膊的汉子击打铁花之后,在地上打滚惨叫起来。

这个铁花不像其他的,高高的升到了空中,而是半道儿就落了下来。

众人还没有回过神来,就看到五条龙中,那条霸气的大龙嘭的一声起了火……

紧接着,闵惟秀只觉得一股热浪袭来,身边的人都吓得哇哇大叫起来。

整个打铁花的场子上,已经彻底的乱了,呼喊声整天。

官家转过身去,对慌乱的宫妃们,大喊道,“不要乱,不要乱,乱跑容易踩到人,没事的!”

闵惟秀立马回过头去,想要看看临安长公主是否安全,见武国公将他护得好好的,这才松了一口气。

再看官家,倒吸了一口凉气,“官家官家,你屁股着火了!”

而身旁的姜砚之已经立马冲了过去,一边走一边脱下自己的衣服,对着官家一通抽!

周围的人已经傻眼了。

闵惟秀二话不说,一个箭步,冲到了一旁的防火的大缸前,舀了一大盆子水,对着官家浇了过去。

除了二人,无人敢上前,一个个都瑟瑟发抖,他们看到了官家这副狼狈的模样,真的不会被灭口么?

还有三大王同闵五娘子,果然真勇猛,连老虎屁股都敢摸!

官家如今已经是急怒攻心,恨不得晕死过去,他感觉后背凉凉的,也不知道是因为凉水,还是因为袍子被烧光了,好在只有微微的疼痛,应该没怎么受伤。

没怎么受伤?那不是没有多大的火?

这两个瓜娃子,不是故意坑他吧!

官家正胡思乱想着,姜砚之已经又脱下了一件袍子,披在了官家的身上,“阿爹,你没事吧,没有火了,不要害怕,我同惟秀已经把你身上的火扑灭了!”

官家心中一动,“你到底穿了几件袍子,怎么脱了一件又一件……”

姜砚之挠了挠头,“儿子不是一直都穿这么多么?阿爹怎么又说?”

官家松了一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余光看到小楼之上,有旁的大臣也气了火,正在地上打着滚,周围的人也学着闵惟秀的样子,往他身上浇水。

太好了,自己不是最糗的!

等官家缓过神来,才看向了已经一脸煞白的太子,“太子!这是怎么回事?”

他说着,往凭栏下看过去,见武国公同吕相公已经带人稳住了下头的局势,百姓中并无太多人受伤,这才松了一口气。

之前那条唯我独尊的大龙,已经彻底的烧成了火龙……

官家脸一黑,冷冷的看了太子一眼,拂袖而去。

那些一起来观灯的贵人们,忙不迭的也跟着惊魂未定的回宫去了。

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闪亮的夜空已经彻底的暗了下来,只剩下那条龙身上的火还在燃烧着。

太子瘫坐在地,夜晚的凉风袭来,小雪花还是悠悠的飘着,时不时的飞过一片来。

“惟秀,砚之,我腿软了起不来……下面有没有人……有没有人死了?”

姜砚之神色郑重的点了点头,旁的人只是被烫了少许,虽然疼但是无生命危险,但是那个打铁花的匠人,还有舞龙的,可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太子的眼中露出一丝希翼,“那条龙呢?”

姜砚之嘴唇动了动,没有说话。

闵惟秀叹了口气,“其他四条都好好的,就是那条大龙烧掉了。”

太子手一动,“我寻的打铁花的匠人,个个都是百里挑一的人才,在表演之前,还在郊外寻了地方,演练了好几次,从来都没有出过问题……罢了,也是我命该如此。”

“东阳,你随我进宫去请罪吧。”

姜砚之心中酸楚,“大兄,我跟你一起去。”

太子摇了摇头,“你若是能够搞清楚怎么回事,就是帮大兄了。此番不但让阿爹受伤,还让朝廷在百姓面前丢了大脸,闹出了人命……不会善了的……”

太子紧紧的掐了掐手心,最可怕的是那条龙,大龙被烧掉了,小龙却好好的,这叫官家如何想他?

“嗯,走吧!”站在阴影里的东阳郡王淡淡的说道。

姜砚之深吸了一口气,“走,惟秀,我们下去查看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只是不管是怎么回事,太子这回都要不好过了。

这样想着,姜砚之的心情也沉重起来。

闵惟秀点了点头,同情的看了一眼站在原地被人遗忘了的太子妃李氏,刘鸾早就跟着皇后走了,只有她在这里。

“太子妃同我们一起下去吧,宫外乱糟糟的,早些回东宫去罢。”

太子妃却是靠着一根柱子,一动都不动的,她的脸色苍白,闵惟秀等了好一会儿,她喃喃自语道:“龙穿花,是我出的主意……龙穿花。”

第二百六十四章 掩埋的真相(一)

闵惟秀摸了摸下巴,其实有一句话,她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她早就觉得十分古怪了,太子去请罪,难道不应该带着太子妃去么?

为什么要带东阳郡王?

“郡王同殿下从小一同长大,同榻而眠,自然是兄弟情深。我性子古板不得太子喜爱,没有想到这次还害了他。”太子妃说着,嘤嘤嘤的哭了起来。

闵惟秀尴尬的笑了笑,她一不小心把心里话问出来了啊……

“快起来吧”,闵惟秀说着,姜砚之都心急火燎的要走了。

太子妃摇了摇头,“我不起来,我没有脸见殿下。”

“太子妃快起吧,这里黑漆漆的,我同姜砚之要下楼查案了,早点查明真相,也能帮殿下不是?”

太子捂住了耳朵,“我真的没有脸再见殿下……”

“快走吧,不然宫里人都走光了,谁送你回东宫?”闵惟秀有些不耐烦了。

太子妃捂住了脸,“我实在是没有脸见殿下……”

闵惟秀一跺脚,直接越过了太子妃,“姜砚之,走了。”

太子妃看着二人的背影,僵硬在了原地,喂……你是人吗?不知道我现在没有台阶下,就等着你搭梯子呢,你咋一言不合就走了啊!你再问上一句,我就勉为其难的走了啊!

……

安喜走得一步三回头,“小娘,咱们真不管太子妃了么?一个人看起来怪可怜的。”

闵惟秀摇了摇头,“她一不是我阿娘,二不是我阿姐的,不惯着她!太子妃身边哪里能没有婢女侍卫的,等我们走了,自然有人上去迎她。”

广场的青石板上,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三具尸体,看热闹的人,已经被武国公带着侍卫们清走了。

还有一些被烫伤了的人,哎哟哎哟的叫唤着,临安长公主正领着一些军中的大夫,给他们治伤换药。

姜砚之走近了一看,忙转过身来,捂住了闵惟秀的眼睛。

安喜没有这个待遇,吓得捂住了嘴,想吐又吐不出来。

被火烧死的人,可比往日里他们见过的尸体要恐怖多了,黑乎乎的像是焦炭一般,还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气味。

闵惟秀将姜砚之的手拉了下来,“没事,我不怕。”

姜砚之点了点头,伸出手来,摸了摸闵惟秀的脑袋,“嗯,若是害怕,就同安喜到你阿娘那边去,不要勉强。”

在那尸体的旁边,蹲着几个光着膀子的汉子,正在那里抹着眼泪。

寒风将他们的脊背冻得通红的。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你们先把衣服都穿上,你们都是家中的顶梁柱,万一冻出个好歹来,家中老小可如何是好?”

其中一个为首的汉子擦了擦眼泪,猛的点了点头,“铁蛋已经死了,咱们日后不光是要照顾自己家人,还要照顾他的家人,咱们不能有事,兄弟们,听三大王的,把衣服都穿起来先。”

“我早就听说过了,三大王是青天大老爷,他什么都知道。三大王,铁蛋是我们里头手艺最好的,他打铁花这么多年,从来都没有失误过,不可能会出现今日的情况的,一定是有原因的。”

“他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小儿……我们打铁花的,受伤在所难免,可是他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指不定还要被人按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我们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同他家中人交代啊!”

姜砚之见他说话条理清晰,用词也同一般的铁匠师父不同,好奇的问道,“你读过书?”

汉子点了点头,“小人名叫章坪山,以前也读过几年书,后来家中犯了事,成了贱籍,跟人学打铁。后来遇到了师父,便四处给人打铁花了。”

他说着,指了指身后的一群正在穿衣服的人,“这些都是我的师兄弟,我们在乐山一带小有名气,原本是老道士们祭拜老君时,打铁花的。今年东宫有人寻了过来,说上元节,想要给官家表演打铁花。”

“我们都十分的激动,毕竟能够一睹天子真颜,但是万万没有想到,铁蛋把命丢在这里了。我们每年冬日,都要打上许多场铁花,打了十年有余了,从来都没有出过事。”

“三大王,他们怀疑是我铁蛋兄弟,故意失手,想要行刺官家。这是绝对绝对不可能的。”

姜砚之点了点头,他也觉得不大可能,若是打个铁花就能行刺谋逆了,那也太轻松了吧?

这个确定性实在是太小了,他同闵惟秀站在官家身边,都没有被铁花击中,也没有烧着,只有官家倒霉……

那铁花总不能长了眼睛,还能选中人吧。

他蹲下身子去,仔细的开始验看尸体起来,闵惟秀深吸了一口气,也跟着蹲了下来。

“三大王,你想要找到什么?他是被烧死的,我们都瞧见了。”闵惟秀不明白姜砚之为什么还要验尸,铁蛋的死毫无疑问。

姜砚之勾了勾嘴角,想摸下巴,又想起自己的手已经摸过尸体了,“找他打铁花失败的原因。按照章老哥说的,铁蛋自身本事没有问题,那么就很有可能是外来的原因。”

“譬如,他在打铁花的时候,受到了暗器打击,导致他的动作不自然……你想想看,假如你同人打架的时候,有人以石头击中你的穴道,你攻击的位置会不会偏移?”

闵惟秀摇了摇头,“不会,哪颗石头打得动我?再说了,我的狼牙棒粗壮得很,偏了一点,也照样把人打开瓢……”

姜砚之梗了梗,默契呢?说好的默契呢?

“三大王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了,因为我们打铁花,是一个接一个的来打的,我排在铁蛋的后面,他当时打的时候,好像是右手顿了一下,我当时没有想那么多,以为自己眼花了。”

姜砚之一听,忙换了一边,到了铁蛋的右边看了看,仔细的捏了捏他的手臂,只不过烧得太狠,已经什么痕迹都看不出来了。

这时候,另外一个壮汉弱弱的插嘴道,“如果说右手的话,今日晨起,我同铁蛋一道儿去给师兄弟们买馍馍,同舞龙的那群人打了一架……他那时候伤了右手,不过我们经常打架,铁蛋说没事,我们也就没有在意。”

他的话一说完,舞龙的那群人立马恶狠狠的站了起来,“我说呢,怎么同你们打过架的两个人都死了,分明就是你们蓄意报复!”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看着群情激愤,一言不合就要打起来的两伙人……不对,这不对,他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第二百六十五章 掩埋的真相(二)

姜砚之想着,又看向了一旁的两具尸体。

这二人比一旁的铁蛋,死得更惨烈。

闵惟秀见姜砚之想事情不说话,问道,“不过是买个馍馍而已,你们为什么要打架?”

那群舞龙的,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有个瘦高个儿站了出来,迟疑开了口,“小的名叫鞠云,乃是这舞龙班子的队长。今儿个一大早,王平还有王金兄弟二人去买馍馍,一不小心撞到了铁蛋。”

“他那会儿正掏出钱袋子,准备付钱,被撞钱袋子掉在了地上”,鞠云说着,伸出手来比划了一下,“他们回来之后同我说,里头滚出了三个这么大的金元宝来,还有一颗枣子那么大的珠子!”

“王家兄弟正要道歉,但是铁蛋却恼羞成怒,二话不说,就同他们打了起来。”

在场的人都面面相觑,他们这些打铁花的,虽然小有名气,但是一场铁花打下来,也赚不着一个大金元宝啊!

铁蛋是哪里来的?莫非当真是他收了贵人的钱,故意打坏了?

一时之间,周遭都议论纷纷起来。

舞龙队的其他人,也都十分的惊讶,显然除了鞠云,王家兄弟并没有跟他们说过这事儿。

鞠云又伸出手来,指了指之前说话的那个壮汉,“你是同铁蛋一起去买馍馍的,我说的是不是真的?你别撒谎,那个卖馍馍的天天都在,咱们可以去他的面前对质。”

那壮汉灰着脸,点了点头,“那就不兴是铁蛋自己攒的么?”

这话说出来,他自己个都不信。

大陈的百姓交易,多用的是铜钱,一贯一贯的攒起来。像这种大金锭子,就连闵惟秀同姜砚之都很少用。

你说你去买碗面,啪的掏出一个大金子,旁人还不把你当傻子看待!

闵惟秀家库房里倒是有许多,只不过都是搁在箱子里落灰罢了。

“你们之中,有谁知道铁蛋的金元宝是怎么来的么?”

“我……我亲眼瞧见太子妃给了铁蛋一个锦囊,里头是不是放的金元宝还有明珠,我就不知道了。我问铁蛋,铁蛋说是他家祖传的一个铁顶针,被太子妃瞧中了,给的赏钱……不过一个顶针,能值多少钱……应该不是的……”

闵惟秀一愣,看了安喜一眼,“你去找太子妃,看她还在小楼里么?”

安喜拔腿就跑,过了一会儿,才气喘吁吁的回来,摇了摇头,“不在了,已经回宫去了。”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这案子越查越对东宫不利了。

这要是传了出去,能够立马变成,太子妃贿赂打铁人,想要谋逆夺位,暗杀官家,还暗戳戳的让人烧掉了那条大龙,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事情到了这一步,闵惟秀也不知道,接下来该问什么问题了,她怕自己个再接着问下去,就能够让东宫定罪了。

她想着,捅了捅姜砚之。

姜砚之蹲在地上,嘴中喃喃自语,“不对啊,不对啊!惟秀你看,他们肚子上这一块地方,怎么比旁的地方要厚一些呢?”

闵惟秀看了看,这烧得跟木炭似的了,谁还看厚不厚啊?

她侧着头,自己同一旁的铁蛋对比了一下,发现还真是如此,再凑近了一看,“嘿,这里还有几根白毛。”

姜砚之站起身来,“之前本大王有一件事情,一直都想不明白。打铁花失败的时候,我一直都在认真的看舞龙表演,在铁花落下来的一瞬间,嘭的一声,这两个人瞬间就成了火球了,那种感觉,像是火落入了油锅中一样。但是其他人却没有。你们同他们二人,有什么不同?”

舞龙队的鞠云一愣,看了一眼打铁花的章坪山,“就在打铁花开始之前,章坪山领着铁蛋来道歉,送了他们两件羊皮坎肩。我们舞龙队,乃是从南地来的,羊皮坎肩是稀罕玩意儿。夜间开封府冷,又是一副要下雪的样子,他们二人便把羊皮坎肩给穿上了……莫非是这羊皮坎肩有问题?”

姜砚之走近章坪山,在他的身上闻了闻,章坪山忍不住后退了一步,“三大王,你怀疑我?那羊皮坎肩是我同铁蛋一直穿在身上的,能有什么问题?不信你问问我的兄弟们……”

打铁花的人全都齐刷刷的点头。

姜砚之看向了章坪山的手,因为打铁的缘故,他的手上全都是老茧子,黑乎乎的,在他的右手上,还少了一根小手指头,只不过九个指甲都修剪得干干净净的,里面连一点儿泥土都没有。

“除了打铁,你还炼丹?”姜砚之又问道。

章坪山苦笑出声,“我不炼丹。三大王眼睛真厉害,一瞧就知道我这小手指是被火药给炸掉的。这打铁花只有在冬日大型庆典的时候才会有人来请,平时我们师兄弟,都各自劳作。我在家乡,主要是给人攒编炮的,就是把爆竹攒在一块儿,噼里啪啦作响。”

章坪山说着,笑容僵硬在了脸上,直跺脚起来,“是我害了两位王兄弟啊……我只想着给他们赔礼道歉,便把羊皮坎肩送给了他们,却是忘记了,我们经常攒编炮,身上多少沾了些火药,这这……我们打铁花都是光着膀子的,平日里也没有想起这事儿来……”

姜砚之对着闵惟秀眨了眨眼睛。

早在前朝的时候,有道士炼丹,便练出了火药,只不过多是用来在坊市里表演杂耍,大陈朝初立的时候,还用火箭灭了南唐。在开封府里,也有官造的火器作坊。

姜砚之断案多年,又看过密卷无数,对各种伤口都了如指掌。

闵惟秀笑了笑,她问就是绝路,姜砚之一来,还绝处逢生了。

只不过这厮到底长了个什么狗鼻子狗眼睛的啊,咋啥都知道呢!

“不,你知道。你知道自己的身上可能会有火药的残留……所以你的手指是打铁花之前修剪干净的,连头发都要新鲜皂角的味道。你打铁花多年,早就知道该怎么处理了。但是你还是把羊皮坎肩送给了两个舞龙的。我说得对不对?”

打铁花队伍里的人,都议论纷纷起来。

章坪山当然知道,他读过书,为人大胆心细,还经常提醒给他打下手的铁蛋,在身上没有处理干净的时候,不要去打铁,不然的话,溅了一点火星子,那可是要遭大罪的了。

章坪山抿着嘴唇不说话。

第二百六十六章 震天雷

姜砚之见他不说话,又接着说道,“你同他们无冤无仇的,为什么要害死他们呢?就算他们瞧见了铁蛋来路不明的金元宝,你们也不至于要杀人灭口才对。”

“毕竟,站在一旁的那位大兄弟,还有集市里卖馍馍的人,都瞧见了,他们却好好的。让我猜猜为什么?他们二人见了大笔钱财,动了歹念,发现了你们的秘密,并拿这个威胁你们……”

章坪山的手抖了抖,却是松了口气,“三大王料事如神,小的有重大的事情要汇报,还希望……太子妃是瞧中了铁蛋的铁顶针,但是她只给了一贯钱……铁蛋的钱,就放在我们的住处,他缝进被子里了,三大王去搜就知道了。”

“一贯钱,金元宝,还有珠子都在。三大王,小的……”

姜砚之点了点头,带着章坪山上了小楼。

闵惟秀同安喜紧跟其后。

“你现在可以说了吧,我猜同火器有关。”姜砚之淡淡的说道。

章坪山对着姜砚之深深的行了个大礼,“小的远在外地,都听过三大王聪慧美命,原本只以为是吹嘘出来的,没有想到,那些传言,都没有说出三大王真正本事的一半。”

姜砚之得意的抬了抬下巴,本大王就是这么厉害!哈哈哈哈!

“这事儿,要从小的家世说起。小的祖祖辈辈都是读书人,也算得上是书香门第,但是到了我父亲一辈,开始不务正业起来,他并不喜好读书,醉心研究火器。”

“我家中地处南唐,好行奢靡之风,火器并不受到重视。我父亲却是异想天开,想要研制出一种大铁球,里头装着火药,往远处一扔,就能够爆炸开来,铁片乱飞,杀伤力巨大。他还给取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叫震天雷。”

闵惟秀听着倒吸了一口凉气,她上辈子打了那么久的仗,可从来都没有听说过有这玩意儿,顶多有火箭。

说是火箭,实际上就是在箭上绑了火药桶,算不得太大的威力。

“那他成功了么?”闵惟秀着急的问道。

章坪山苦笑的摇了摇头,“不但没有,他还把自己炸飞了,把我们家的宅子也炸塌了,还炸死了左邻右舍的人……”

闵惟秀同姜砚之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那会儿正是战乱,我阿爹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我们全家都被治了罪,入了贱籍。因着机缘巧合,我成了打铁人。又辗转各地,父亲什么都没有留下,只留下了他的想法,和他每一次尝试的记录。”

“许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我对火器也很感兴趣。我炸掉了自己一根手指……终于……”

闵惟秀眼睛一亮,“终于研制出了震天雷?”

章坪山一梗,又摇了摇头,“震天雷有一些眉目,但是还没有成功。只不过在这个过程中,我做出了火球和火蒺藜。在这个过程当中,铁蛋一直都在给我打下手。”

“来了开封府之后,我有意想要在今夜,打铁花表演结束之后,将这两种火器,献给官家。但万万没有想到……铁蛋他,他被富贵繁华迷了眼,竟然偷卖了我的火器图纸。那火蒺藜乃是我特意针对大辽骑兵而想出来的。”

闵惟秀光听这个名字,就知道这两种火器,能够在战场上大有作为。

“那铁蛋该死,后来呢?”

章坪山叹了口气,“铁蛋到底跟我是多年的兄弟,我原本想着,卖了便卖了,让旁人得了这个功劳,只要火器到了官家手中,让我大陈的军队用得上,也不枉费我拼了命去弄这个了。”

“铁蛋也哭着求我,他说献给官家,除了得到虚名,有什么好处?不如卖掉了,他能过上好日子。我也能够有更多的钱,去继续做我的震天雷。那头光是定金,都给了三锭金和一颗夜明珠,出手十分的阔绰。”

“他们约好了,今日在小横桥一手交钱,一手交图纸。铁蛋定金都收了,能够出得起这么多钱的,哪个不是贵人,若是他不守信,岂不是小命不保?于是我一时不忍心,就算了。”

“就跟三大王猜测的一样,王家兄弟动了歹念,一路跟踪铁蛋,看见他同人交易,然后威胁他。铁蛋回来之后,我发现他神色不对,就质问于他,这一问,犹如晴天霹雳。”

“那个买走铁蛋图纸的人,他不是我大陈人,竟然是辽人!这是通敌卖国的大罪啊!当年我入军户,一家子住在边关,可恨我媳妇儿,就是被辽狗给糟蹋了。铁蛋他,铁蛋他明知道我恨辽人,竟然还把我的心血,卖给了辽人……”

“通敌!”闵惟秀若是能戴冠,此刻头发能把冠冲到天上去!

简直恨不得冲下去,把那铁蛋再锤成渣渣!

“我叫我阿爹立马派人去抓,这厮如今应该还没有出我大陈国境,说不定还能够拦得住,他娘的!”

闵惟秀二话不说,冲下楼去,去寻武国公了。

原本大辽骑兵厉害,陈朝就已经有所不敌,若是他们有了比大陈更加厉害的火器,那岂不是要糟糕?

闵惟秀边跑边想,她阿爹打仗厉害得很,上辈子的时候,却在此次北伐打了败仗,莫非是因为这事儿?

后来她多方查探,所有的人,当时去打仗的那些人,都缄口不提,只将过错全部推脱在她阿爹身上……

闵惟秀刚跑到楼梯口,就被姜砚之拽住了,“惟秀,别叫你阿爹去,叫高达去。”

闵惟秀一愣,没有来得及想太多,就信任的点了点头,往外冲去。

姜砚之又上了小楼。

章坪山坐在地上,抱着头,“我恨铁蛋,又害怕王家兄弟把辽人的事情说出去。铁蛋根本不会造火器,迟早要查到我的头上,那样的话,我们全家都只有一个死字。我不想死,我还没有做出震天雷,我不能死,我死都死不瞑目的。”

“于是我就想了一个办法,假意去讨好王家兄弟,不光给他们分了金银,还送了他们羊皮坎肩。他们是南地来的,天冷全靠抖……”

“若然如我所料,他们欢喜的穿上了。铁蛋拿了花棒,从我旁边经过的时候,我用针扎了他右手一下,他当时虽然已经觉察出不对了,但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那么多人,众目睽睽之下,全都盯着呢。后来的结果,就是你们看到的了……”

章坪山说着,对着姜砚之重重磕了几个响头,“三大王,我若是什么都不说,您也能够查出来这些事情,但是我到底良心不安,若是那辽人日后用我的火器来打杀我的同胞,那我就是罪人啊……”

“三大王,我我我……”

第二百六十七章 老虎屁股摸不得

姜砚之蹲了下来,盯着章坪山看了又看。

看得趴在地上的章坪山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擦了擦自己的脸,“三大王,您在看什么?小的有哪里不对么?”

姜砚之笑了笑,“我觉得自己可能比某些人想象中更聪明一些。”

章坪山一头雾水,还要发问,就见闵惟秀已经跑了回来,“高将军派人去追了,不过那人应该早就出了开封府了,一时半会的也不知道追不追得回来。”

她说着,顿了顿,“咱们眼皮子底下,竟然有辽人的奸细!”

姜砚之见她气呼呼的,忍不住捏了捏她鼓起的脸,“走吧,快进宫去复命,我大兄还等着呢。”

……

两人一进宫,就感觉到气氛不对劲起来。

一个个的太监宫女们,都低垂着头,不敢高声言语,官家一向近身伺候的大太监,如今正站在门口,垫着脚伸长脖子张望着。见到姜砚之来了,立马扔来了一个询问的眼神。

姜砚之笑了笑,大太监松了口气,压低声音说道:“太子殿下先是来请罪,但不知道怎么地,同官家又吵起来了……后来气呼呼的冲出去了,官家大怒,砸了茶盏儿。三大王进去的时候,当心一些。”

大太监的话音刚落,屋子里便响起了官家的声音,“你这个老贼,朕是老虎么?还能将他给吃了。”

大太监一听,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都说伴君如伴虎,你不就是一老虎么?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推门进去,屋子里一片狼藉,茶盏茶壶都碎在了地上,汤水流了一地……满屋子都是药味儿,官家趴在床榻上,像是一只没了牙的老虎,只能嗷嗷咆哮。

官家见姜砚之的视线直奔他被烧了的,不可言说的部位,恼羞成怒的抓起枕头,朝着姜砚之砸去。

姜砚之嗷的一叫,闵惟秀下意识的伸手接住了枕头。

“多谢阿爹打赏。惟秀惟秀,先帮我收起来,这可是我爹用过的枕头……拿出去能换不少钱呐!”

官家无语的看着姜砚之,这瓜娃子真是他亲生的么?

“做皇帝的儿子,还能穷死你了?一个破枕头都要!一个两个的都不省心!”

姜砚之见官家没有之前的怒气,忙跑了过去,“阿爹啊,你还疼不疼啊!我跟你说,屁股受伤特别惨,坐也不坐,躺也不能躺的……你伤得严重吗?要不我帮你看看!”

“唉,早就跟你说了,不能只要风度不要温度。这开封城里夜里多冷啊,你为了腿细,也不肯穿多些。你看看我啊,我穿这么多,箭刺不穿,火烧不进的,多好!”

官家的脸又黑了几分,“你娘没有教你不能逮着别人的痛楚说么……”

姜砚之听到这话,耷拉了脑袋不言语了。

官家心中一梗,差点儿忘记了,这孩子没有亲娘,蔡淑妃待他不好,又怎么会尽心尽力的教导他。

他是为了好看才穿得少的么?

是又不是!实在是他中年发福,肚子挺挺,要是跟姜砚之那样套上几条裤子,那还能看吗?皇帝的威严何在?

明儿个街头巷尾怕是就要说,嘿嘿嘿,你们知道么?官家其实是女子,他怀孕了!肚子里的孩子是吕相公的!

什么?太子和三大王不是蔡淑妃生的,是官家同武国公生的?

至于二皇子,我大陈有这号人?

……

官家胡思乱想了一番,见姜砚之还耷拉着脑袋,心中一软,“这次你大兄的事情,你少沾,好好在开封府大理寺办你的差事。”

姜砚之抬起头来,“阿爹,你莫要生大兄的气的。儿子都查明了,那事儿同大兄根本就没有关系,是有人要陷害于他。阿爹不信的话,来看一场好戏吧。”

姜砚之说着,凑到了官家耳边嘀咕了一番,官家脸色变了变,点了点头。

“阿爹我扶你坐起来!”

官家被他一拉扯,疼得直哆嗦,虽然只是轻微的烧伤,但是他这么些年养尊处优,已经很久都没有受过这等苦了。

站在一旁的闵惟秀瞧得乐呵,“官家,看我的,保证你坐着不疼。我阿爹经常教训我二哥,他都有经验了。”

她说着,走到了一把上好的红木椅子跟前,啪的就是一拳。

门口的大太监听到这声音,缩了缩脖子。太子同官家吵起来了,三大王同闵五娘子,该不会跟官家打起来了吧?

他要不要冲进去救驾?

官家看着椅子上的大洞,抽了抽嘴角……怎么办,他一看到姜砚之同闵惟秀,就脑壳疼!

闵惟秀见官家不动,走了过去,掂量了一下,询问的看了一下姜砚之,“是背过去,还是抱过去?”

官家简直羞愤欲绝,“朕自己走过去!惟秀啊!你的一片孝心,舅父已经知道了。不过啊,砚之不着调,你不能跟着学啊!”

一旁的姜砚之不乐意了,“阿爹,惟秀好着呢。”

官家懒得同他争辩,咬着牙走到椅子跟前,坐了下去,虽然因为空了一个洞,有些凉飕飕的,但是受伤的地方,当真是不会硌着疼。

还别说,闵惟思果然有经验。

官家想着,心中警惕起来,他这三儿子同三儿媳妇,简直犹如泥石流啊,他差点儿都被带跑了。

姜砚之又叫了大太监清理了屋子,官家又叫人唤了太子来,这才让那章坪山进了门。

“章坪山,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同官家说一说。”

章坪山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子,“小的乃是乐山打铁花的匠人,名叫章坪山。大约在一个月前,太子殿下去了乐山。小的当时对殿下说,有两张火器图纸,想要进献朝廷。”

“殿下听了十分的高兴,便要求小的在上元节打完铁花之后,再当众送上。”

“你胡说什么?什么火器图纸?我根本就不知道!”太子殿下大怒,指着章坪山骂道。

闵惟秀也是大吃一惊,之前章坪山可没有对姜砚之说这个事!

章坪山缩了缩脖子,咬了咬牙,“当时的确不是殿下接见的我们,是与他同行的太子妃。我劝说太子妃,说此事事关重大,希望能够早日为朝廷所用。但是太子妃说,上元节当众献礼,不但殿下脸上有光,我们也能够得到更多的赏赐。”

“可是我们来到开封府之后,我突然发现自己的火器图纸不见了。我当时很害怕,图纸不见了,上元节我拿什么献给官家呢?我生性谨慎,身边亲近之人,只有铁蛋一个。只有他可能偷我的图纸。”

“我盯着他,很快便发现,他一下子多了许多钱财。我逼问于他,他却说,是太子妃瞧中了他家祖传的铁顶针,所以给了赏钱。铁蛋家中祖祖辈辈都是铁匠,那个铁顶针我也瞧见过,除了样式古朴之外,根本就入不了贵人的眼……”

第二百六十八章 反转

章坪山欲言又止。

但是谁都明白他的未尽之意,他无非就是在说,太子妃花重金收买了铁蛋,想要他偷火器图纸,然后让太子殿下去献礼,抢走这天大的功劳。

太子殿下怒发冲冠,却不知道从何处开始辩解。

此次上元节灯会,他去请人的时候,的确是带了太子妃同行,那次行程匆匆,他根本就不知道太子妃是否见过章坪山,知道这什么火器图纸的事情。

今年一年,他都过得十分的艰难,太子妃好心办坏事,不是不可能。

章坪山低着头,接着说道,“我想着,只要朝廷能够用上我的图纸,谁去献礼,又有什么要紧的,虽然心中难过,但是并没有声张。铁蛋劝我,说我们这种斗升小民,能够得到钱就不错了。献给朝廷,指不定得到的赏银,还没有太子妃给的多呢,胳膊又如何扭得过大腿?”

“就在我准备息事宁人的时候,万万没有想到,有人想要杀我们灭口。就在今日早上,铁蛋去买馍馍,龙灯队的王家兄弟却是故意找茬,撞落了他的钱袋子,里头的金元宝滚了出去。”

“刚开始我们以为只是一时的意气之争,当时表演的人都说,龙灯队乃是太子妃亲自安插进来的,得了贵人的眼,我们都对他们礼让几分,便也没敢同他们多做纠缠。”

“打铁花用的花棚上头,需要放新鲜的柳枝,因为柳枝多汁,不容易燃烧,到了下午的时候,我同铁蛋才去城外挑选合适的柳枝过来。可是我们刚一出城,就被两个拿刀的蒙面人给缠住了。我同铁蛋走南闯北,虽然不会拳脚功夫,但是多年打铁,力气不小,竟然保住了一条小命,可是铁蛋的右胳膊还是挨了一刀。”

“他们一边杀我们,一边说,说是我们拿了钱,太子妃却没有拿到图纸,我们当时不明白,一问才知道。铁蛋当日拿了太子妃的钱之后,太子妃让他把图纸交给了王家兄弟。可是王家兄弟还没有来得及上交,图纸就被人给抢走了。”

“我在边关做过军户,对于辽人颇有几分认识,一听二人描述,猜测那人怕是辽人安插的奸细……这下子,简直是闯下了弥天大祸,这事情要是被揭发了,太子妃能想办法撇干净,但图纸是我们出的,通敌卖国的大罪就要落在我们的头上。”

“王家兄弟还想杀掉我们,造成辽人杀了我们抢走图纸的假象。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办法,说那图纸是我想出来的,我能够画出第一张,就能够画出第二张。我再画了,让他们拿去交差。把我们平日里穿的带有火药的羊皮坎肩,还有一部分的金银,都送给了那二人,又拿出了两张新画的图纸,给了他们。”

“他们果然暂时被稳住了,再辽人没有用上火器之前,谁又知道这个图纸被偷了?等被发现的时候,图纸已经到了火器作坊里了,接触的人多了,追查起来,谁都有嫌疑。”

“谁都有嫌疑,就是谁都没有嫌疑。”

“我们把带有火药的羊皮坎肩给了王家兄弟,的确是存了他们不知道,哪日一接近火源,指不定就小命呜呼的心思。他们若是死了,太子不会自己提,那还有谁知道图纸是出自我之手?”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铁蛋的右手受了伤,会在打铁花的时候出现失误。那两人死了便死了,可是铁蛋他……”

章坪山说着,呜呜呜的哭了起来,“三大王,你不要怪小人,殿下是您的亲兄长。铁蛋虽然不是我的亲兄弟,但是我们也能为对方两肋插刀。我虽然相信您是公正严明的,但是我不敢赌啊……我实在是怕了啊……”

太子简直气得要撅了过去!

他想着,愤愤的看了姜砚之一眼,这个弟弟从来都是败事有余,成事不足,这帮的是什么忙啊,简直是倒忙啊!

他对于这个章坪山说事,那是屁都不清楚!

现在简直是一个大黑锅子从天而降!正好咣当一下,砸在了他的脑袋上。

现在他身上得有多少条大罪啊:办事不利,让官家同文武百官受伤,让皇家丢了脸面;贪图名利,对百姓强取豪夺,还试图杀人灭口……说是太子妃做的,太子妃一介女流,你说她想贪功,有人信,你说她杀人,谁都会认为是太子指使的!

而且,关键在于,被他们这么一折腾,好好的火器,送到了敌人手上,北伐在即,若是此次北伐,因为火器之事,打了败仗,他还有什么脸坐稳这个太子之位?

他简直比窦娥还要冤枉啊!

六月飞雪?现在应该正月飞刀啊!刀刀都扎在他的心窝窝上!

“阿爹,此事儿子当真一概不知啊,儿子也相信李氏是绝对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的。就算儿子给阿爹献上了火器图纸,那也只是进献有功劳,没有人认为是儿子画出来的啊!而且不光有图,还有人,岂不更是大功劳?儿子实在想不通,为何要独霸图纸,杀人灭口,更是无稽之谈!”

章坪山迟疑了片刻,说道,“太子妃说……太子妃说,三大王最近名声鹊起,沾了鬼神的光,动摇到了太子殿下的地位。若是拿到这个图纸,说是太子殿下梦中获一白胡子老爷爷传授神机……便是占了天道!”

闵惟秀实在忍不住,噗呲一下笑出了声。

神他娘的白胡子老爷爷,老爷爷又不是召唤兽,简直快要被你们累死了!

太子殿下却是脸色一白,不言语了。

官家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太子妃的确在太后跟前说过,最近你经常做梦,梦中有一个白胡子的老爷爷。”

闵惟秀忙捂住了自己的嘴,她怕自己忍不住哈哈大笑。

还真有!

太子殿下你是刚刚启蒙的幼童么?你咋不说你梦见了太上老君,人家给了一卷天书呢?

怕不是太子当真有弄此天道之事的意思,却不想被人给利用了。

章坪山这话,简直戳中了他的死穴。

这人明摆着就是有备而来的,之前太子妃可是亲口承认过,龙穿花这个主意是她出的,所以龙灯队一查起来,八成还真是她找来的。

第二百六十九章 再反转

章坪山说着,抬起了头,“小的可以证明,太子殿下是清白的,他没有指使铁蛋故意打铁花失败,烧毁金龙,害死人的。”

太子的一口老血卡在喉咙里。

这么说,我还要谢谢你神一样的证明咯?

姜砚之哼了一声,“你指正太子妃,可有什么证据?总不能信口雌黄吧?”

章坪山点了点头,他生得一副忠厚老实的样子,说起话来特别的可信,“我们去讨好王家兄弟的时候,无意之中发现,他们得了太子妃的信物,乃是一块雕着龙纹的玉佩。”

“后来我又画了两张图纸,我们约定好了。我提前把那个图纸,藏在贵人们观景的小楼里,让太子妃去取。她不知道这事牵涉到了辽人,官家不妨叫人去问,看她手中是不是有图纸。”

……

太子殿下已经彻底的懵了,这分明就是步步设局,等着他们往里头钻呢!

连姜砚之断案,他们都设计好了。

让章坪山先顺着他给出一个事实,得到面圣的机会,然后再一举踩死东宫。

太子觉得,自己个就是那在地上爬的蟑螂,眼见着就要被人踩得四分五裂了。

姜砚之勾了勾嘴角,先看了看官家,然后对着闵惟秀点了点头。

闵惟秀立马冲了上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先是卸掉了章坪山的下巴,然后果断的抽出了太子和路丙的腰带,将章坪山捆成了一个粽子。

太子只觉得腰间一凉,下意思的捂住了自己的袍子,这闵小五跟一阵风刮过一般,他还以为要把自己的裤子给刮掉了。

而一旁的路丙,恨不得把自己缩成一团,看到三大王犹如刀子一般的眼睛了么?

闵惟秀拍了拍手,刚要邀功,就听到姜砚之委屈的说道,“惟秀,你怎么不取我的腰带,我的腰带长!”

闵惟秀瞥了他一眼,“找不到你的腰。”

姜砚之简直要两眼泛泪了,爹啊,我受到了暴击,今日不能审案了!

官家踢了他一脚,“办正事要紧!”

姜砚之幽怨的看了闵惟秀一眼,转头看向章坪山,又得意起来,“还记得我对你说过的话吗?我觉得自己比你们想象的要聪明一点。”

“现在你咬舌自尽牙齿不能动,撞柱子自杀腿不能动,把自己捅死手不能动,就问你惊喜不惊喜,意外不意外?”

姜砚之说着,在章坪山跟前嘚瑟的跺了跺步子,“我早在进宫的时候,就同我阿爹把你之前的证词全都说了一遍了,并且笃定你肯定要反水,让我阿爹等着看好戏呢!”

章坪山的瞳孔猛的一缩,死死的盯着姜砚之看。

姜砚之不以为意,“你想知道我为什么会对你起疑心么?因为你太配合了,我不管说什么,你都能够顺着我的话圆回来。我虽然觉得自己聪明绝顶,但是不至于会厉害到这种程度,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

“我说铁蛋有可能是被人用暗器击中了右手,所以打铁花失败了,你立马就说,你看到他的手臂顿了一下。我说你知道羊皮坎肩里有火药,是故意给王家兄弟的,因为你很干净,这个算不得证据,只是推测,以你的聪明才智,是可以狡辩的。”

“但是你并没有,反而立马全盘招供,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第二次,你说铁蛋是被你用针扎了一下,才打铁花失败的。从这时候起,我认定你说的都是假话。你很想认罪,你为什么很想认罪?”

“还有,惟秀说要去追捕那个辽人的时候。你没有吭声。辽人长什么样子,你们最后见他是什么时候,是高还是矮,是胖还是瘦?你说你痛恨辽人,又说你以前住在边关,听了描述知道他是辽人,磕着头求我把图纸找回来,不要祸害同胞。”

“你这么大义凌然的,又会画图纸,为何不立马画一张画像交给惟秀,让她去抓人?她想法简单,一听到辽人就想抓,这样的才是痛恨敌人的表现。”

“你没有这样做,只有两种可能性,一是根本不存在这个辽人,二是你根本就不在乎抓人这件事,你的心思在别处。”

姜砚之说着,走到了章坪山跟前,啪啪啪的拍了一下他的脑袋,“你这个家伙,真是比本大王都能吹。还一听描述就能够知道谁是辽人,你有这本事,你还做啥火器啊,本大王带着你满开封城的去认细作啊!”

闵惟秀恍然大悟,喂……你是在说本将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么?

难怪姜砚之要她让高达去抓人,不让她爹去的。

就那么一句,抓一个带着图纸跑了的辽人,难不成辽人把这两个字写在脸上了么?大家伙儿都差不多的,茫茫人海,谁知道去抓谁啊?

她也是一时情急,全忘记了。

武国公同她一样的性子,怕是一听到有细作,立马去追了,但是高达不同,高达知道旁人不知道的消息,所以他去才是最有可能抓回人来的。

而且就算抓不到……呵呵,也是老高家的错,同老闵家有啥关系。

闵惟秀想着,奸啊,实在是奸啊!

姜砚之得意洋洋的抬起了下巴,“唉,惟秀不用夸奖我,本大王天生就是这么聪明的。”

太子只觉得自己脑袋嗡嗡,明明姜砚之正在帮他洗刷冤屈,但是他怎么觉得一点都不开心。

像是脑袋瓜子受到了碾压……

官家瞧着他不着四六的样子,这个瓜娃子像谁啊,本皇的英明神武和稳重,一点都没有继承到!

“若是我进宫对阿爹说,有人设局害我长兄,阿爹肯定会认为我是偏袒于他。通过章坪山你的小嘴一说,那就是大型栽赃现场摆在眼前。我大兄是清白的,你分明就是受了人的指使,要来害他。”

“你的第二次证词,其中有真也有假。但是你说的那些太子妃的罪证,你既然说出口了,应该就是准备好了,不怕我们去查。那么,背后的那个人,能够拿到东宫的玉佩,交给王家兄弟;他还知道,我大兄最近做梦,梦见了白胡子老爷爷……”

姜砚之说到这里的时候,也忍不住笑了一下,太子的脸更黑了。

第二百七十章 叫不醒装睡的人

“让我来捋一捋整个事情”,姜砚之说着,看向了太子,“大兄,你听好了,有许多涉及东宫的事情,我并不知晓,但是你同阿爹,自然是心中有数的。”

“首先,你想想,打铁花这个主意,是谁给你出的,龙穿花,又是谁引导太子妃想到的。”

太子脸色一变,抿着嘴唇不说话。

姜砚之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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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高银芳你快回来

装睡的人?

姜砚之说的那个人是太子吧?毕竟东宫私密之事,又有几个人能够知晓呢?

可是太子为什么要袒护东阳郡王?姜砚之也是同他一道儿长大的,如今还记在蔡淑妃名下呢,两人间的感情,却远不如太子同东阳郡王。

闵惟秀咬了一口刚买的丸子,突然一道灵光闪过,“你大兄同东阳郡王该不会有什么吧?契兄弟之类的。”

站在一旁的姜砚之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死,“怎么可能,我大兄还在景雀桥月老庙,抱着刘鸾啃呢,满开封府的人都知道!”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他一眼,少年!你怎么这么单纯!

古往今来,那些找契兄弟的人,不全都成亲生子了么?

闵惟秀觉得,自己脑海中的这一扇大门,一旦打开了,就怎么都关不上了,那思绪,跟决堤了一般汹涌而出!要不得要不得!

她想着,又狠狠的咬了一口团子,“差不多了么?便是我也吃不下了。”

姜砚之低头看了自己的肚子,松了口气,要是再陪闵惟秀吃下去,他保证有腰了,因为腰都要撑到突出了!

两人马车也不坐,在街上晃荡着消食,不一会儿就看到站在大狱门口犹如门神的高达。

“高将军,那个章坪山……”

高达冷冷的看了二人一眼,“很慢。没死。”

什么?闵惟秀等了一会儿,见没有人来解释到底是啥意思,恨不得仰天长啸,高银芳你快回来!

她仔细想了想,大约是在说,你们怎么来得这么慢,老子在寒风中都抖了很久了。章坪山还没有被老子弄死!

姜砚之笑了笑,“高将军,可否让我们见下章坪山,我们有一些重要的事情要问。”

高达摇了摇头,看着闵惟秀,“等。沐浴。”

你们等一等,章坪山在沐浴更衣呢!

闵惟秀顿时糊涂了,章坪山不是来受审的么?你们到底对他做了什么龌龊事,他要去沐浴更衣!竟然连一个老大叔都下得了口,你们简直是禽兽啊!

等了好一会儿,里头跑出了一个小兵来,高达这才点了点头,拍了拍姜砚之的肩膀。

两人一进大狱,章坪山已经在最显眼的地方等着了,不过是一个时辰未见,闵惟秀瞧着他,总觉得他已经同之前大不相同了。

不等闵惟秀同姜砚之开口问,章坪山已经像是被人开启了机关术一般,自顾自的说了起来。

“我叫章坪山,铁蛋我兄弟,一起打铁花,还要做火器。心得我爹出,图纸靠铁蛋,火球与蒺藜,都是好玩意……”

闵惟秀有些汗颜,难不成进了高达的大狱,说话的节奏都要变成跟他一样?

她想着,将那团子的签往章坪山的面前一掷,竹签立马跟上坟的香一样,插进了地板里,稳稳当当的。

“能好好说清楚么?”

章坪山停滞了一下,又接着面无表情的说道,“一开始,是铁蛋给我打下手做火器,但是我在这一行上,跟我阿爹一样没有天赋,动不动就炸开了花。可是铁蛋却心灵手巧,不久之后,他便做出了这两样火器。”

“我心中嫉恨,若是把这个献给朝廷,就再也不用打铁花了,指不定还能捞个官当当。可是我对铁蛋下不了手,就算抢过来了,我一个平头百姓,又如何能够见到官家献图纸?怕是还没有近身,就被侍卫给砍死了。”

“这时候,来了一个小衙内,他说自己名字叫赵离,是高达高将军的内侄,在开封府中颇有门路。他说只要我帮他做一件小事,就能够保证我全家都荣华富贵。”

赵离?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

“一开始,我以为他是糊弄人的。可是没有过多久,事情的发展全都如同赵离所言,太子同太子妃来寻我们给官家表演打铁花!我想他就算不是高达高将军的亲戚,那也必定是在开封府有门路的人。”

“我全都是按照赵离的吩咐去做的。来到开封之后,铁蛋经过这些日子,发觉了火器的重要,对图纸看得越发的紧。我问他是不是想在上元节献给官家,好飞黄腾达。他却说不是的,他说自己只想做一个匠人,沉下心来研究震天雷,不想做官。简直是虚伪至极!”

“太子妃拿了他的顶针,给了他一贯钱,他便觉得太子妃是一个好人了。王家兄弟也是赵离安排的……他们先撞后杀,从铁蛋的手中抢走了火器的图纸。我抄了一份,给了赵离,然后按照他吩咐的,将原来的那一份,放到了小楼里,等着太子妃入圈套。”

“铁蛋还有王家兄弟的死,你们都知道,我就不说了。赵离说,他们死了之后,就没有人知道图纸不是我画的了。赵离还说,三大王有点小聪明,容易聪明反被聪明误。我先承认罪行,再进宫翻供指认太子。”

“因为火器图纸事关重大,不管如何,官家都不会杀我的,最多也不过是入军户,直接扔我去火器作坊为朝廷效力。再把我爹同铁蛋关于震天雷的想法慢慢拿出来,不说当什么作大将,小官是跑不了的。”

“而我家中,赵离也给了足够多的金银,够他们活上好几辈子了。”

章坪山说着,突然之间抱住了闵惟秀的大腿,“闵五娘子,我知道你武艺高强,你快杀了我啊,你快杀了我啊!我一点都不想活了,高将军他简直是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他要吃我的肉,喝我的血……”

姜砚之大惊,他奶奶,我都没有抱惟秀的大腿呢!何时轮到你了!

闵惟秀却是松了一口气,“所以,辽人什么的,都是不存在的对不对?”

章坪山还哭得不能自已,突然之间,从门口传来了一声咳嗽声。

章坪山又像是开启了机关术一般,快速的松开了闵惟秀的脚,寻了一个墙角,蹲了下去,双手抱头,一言不发了。

不光是他,闵惟秀环顾了一下四周,但凡是有人的监牢里,所有的人都同章坪山表现一样,一个一个的,缩在角落里,抱着头,整整齐齐的。

这画面,看着当真让人不寒而栗。

高达到底对他们做了什么,他们才会因为一声咳嗽变成这样。

姜砚之也脸色不好,拉着闵惟秀就出去了。

章坪山显然什么都不会说了,赵离的手上还有一份火器图纸,他有没有丧心病狂的送给辽人,又有谁知道呢?

好好的一个制作火器的高手铁蛋,就这么悄无声息的死掉了。

震天雷问世,不知道又要推迟多少年。

闵惟秀深吸了一口气,跟着姜砚之走了出去,外头一阵欢声笑语的,虽然已经时辰不早了,但是大街小巷还是有许多挑灯夜游的人。

一门之隔,却是两个世界。

第二百七十二章 兄弟

守门的士兵看着眼前面无表情的三个人有些发怵,黑白无常本来就走到哪里就死了哪里了,若是在传染了他们高将军的狠辣,那日后开封府还不变成地狱?

现在辞官还来得及么?

似然不过是芝麻绿豆官,但是守门人还是觉得,自己大大小小也是个官老爷了。

“恬恬。”高将军面无表情的说道。

闵惟秀摆了摆手,“不客气不客气。”

“不是。”

闵惟秀点了点头,拉着姜砚之就告辞了。

姜砚之一头雾水,“高将军刚刚说高恬恬什么事?”

闵惟秀摇了摇头,“我哪里知道。”

你不知道你点头?姜砚之看了过来。

闵惟秀不甘示弱的看了回去?高银芳不在,莫非我们要在寒风中猜一夜?

姜砚之想想也是,甩手不管了,如今真的是已经很晚了,虽然这一年发生了许多事,好像人一下子就长大了,多了许多烦恼,但是因为身边站着惟秀,他便觉得什么都值当了。

“我送你回府去。”姜砚之摸了摸闵惟秀的脑袋。

闵惟秀点了点头,“我还要去告诉我阿爹,关于火器的事,要是能够用上,那就太好了。”

姜砚之在武国公府门口站了许久,直到闵惟秀的身影全都看不见了,才对路丙说道,“咱们去东宫。”

路丙有些迟疑,“大王,夜深了,殿下怕是已经歇息了,要不明日……”

姜砚之摇了摇头,“他睡不着。”

东宫之中,一片灯火通明。

太子还穿着看灯时的衣衫,一个人坐在屋子里,饮着酒,跳跃的灯火将他的影子打在了墙上,有些恍惚。

姜砚之一手提着一个酒葫芦,也不通报,直接寻了一个蒲团,坐了下来。

他摇了摇葫芦,拨开盖子,给太子满上了,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说起来,我们兄弟还没有痛痛快快的一起喝过酒。你都只同东阳喝,真叫人嫉妒。”

太子苦笑着抬起了头,他已经有些醉了,他伸出手来,僵硬了一下,还是落了下去,揉了揉姜砚之的脑袋,“你太小。以前还是个豆丁,现在都定亲了。”

姜砚之端起面前的酒一饮而尽,有些火辣辣的烧得慌。

“大兄,东阳他……”

太子打断了姜砚之的话,“是我欠他的,我亏欠于他。他恨我也好,不恨我也好,都是应该的。”

姜砚之不明白。

太子看见他的模样,“都说了,你太小。”

太子端起酒盏,又喝了一大口,“在我小时候,也经常来这宫里头玩,那时候,天下还不姓姜。我是阿训的伴读,阿训生得白白胖胖的,说起来,你同他倒是有几分像。他聪慧至极,文武双全,远胜于我。”

“那时候我经常在想,等阿训长大了,他像他阿爹一样当皇帝,我就像我阿爹一样,给他做辅臣。你那时候尚未出生,自然没有见过阿训。他是柴皇帝的儿子,说起来是你的亲表兄。”

“后来阿爹做了皇帝,阿训变成了郑王,我很不服气,同阿爹大吵了一架。为什么呢?天下明明就是阿训的,他阿爹是皇帝,死了之后,自然是由他来继承。可是……你明白那种心情么?我同阿训的地位立马就颠倒了。”

“我羞于见他。明明他是君,我是臣,可是现在我变成了皇子。我有一种像是偷走了阿训人生的感觉。我为自己感到羞愧,我为阿爹感到羞愧。又因为同阿爹顶嘴,被他打了一顿,就病倒了。”

“阿爹想要把阿训迁往房州,过不几日就要启程。那时候皇后,也就是你阿娘,偷偷的带了阿训来看我。他那日穿着宝蓝色的小衫,额间还坠着金玉,闪闪发光,他却是华丽,越是显露出我的丑恶。”

“这些本来就是阿训的东西,我们把最好的夺走了,还给他那么一丁点儿,还非要他穿着招摇过市,彰显仁德。真让人恶心到作呕。”

姜砚之好奇的看着太子,他一直以为,同太子最要好的人,是东阳,没有想到,竟然还有一个阿训。

可是这些年,太子从来都没有提过阿训这个名字。

“阿训他真的很聪明,他来瞧我,对我说:他说阿离,天下便是给我,我也守不住,我太小了。成王败寇,时事如此,又有什么好唏嘘的呢!你便是死了,也已成定局。他说,阿离你听好了,我不怪你。他日你若是能替我家保下一条血脉,也不枉费你我二人相交一场了。”

“明明失去了一切的是阿训,我却软弱到还要他来安慰我。”太子说着,又喝了一杯酒,“我从出生起,就一直是这样一个软弱的人。小时候事事都听阿训的,长大了些,人人都说我庇护着东阳,其实都是东阳在支撑着我。”

“我听了阿训的话,便开始听话的吃药,过了月余,终于好了起来。等我去皇后那里寻阿训的时候,他们却说,阿训已经死了。哈哈,我去问阿爹,我问他阿训为什么要死。阿爹说,他是病死的。”

“生病的是我,阿训却病死了。”

太子给姜砚之斟了一杯酒,又给自己斟满了,一饮而尽。

姜砚之瞧着烧得慌,忙给他夹了一些菜。

他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太子,他们以为他们兄弟贴心,太子却一直把他当成是小孩子,从来都没有同他敞开过心扉。

“阿训死了之后,我病了很久。那会儿皇后有孕在身,大陈初立,阿爹没有心情管我。可是后来有一日,中宫着了火,皇后连带着嫡子一道儿没有了,就连阿训的阿娘,还有他阿娘当时肚子里怀着的孩子,他的庶出弟弟,全都烧死了。”

“我得到消息之后,撅了过去,我连阿训最后的遗愿,都没有做到。”太子说着,嘲讽的笑了笑。

姜砚之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从小到大,他因为特殊,并没有一个特别亲近的朋友,更别提什么生死之交了。

他没有伴读,也没有年纪相近的皇弟,除了一直藏在他心里的小妖怪,什么都没有。

“大兄,你哭了。”

太子用袖子抹了抹眼睛,“早就说过了,大兄一直都是内心软弱的人。”

第二百七十三章 今天开始做东阳(一)

“要么甩手同阿爹对着干,站在阿训一边,哪怕去死都无所谓;要不就痛痛快快的做太子,听阿训的成王败寇……可是我,不管是哪一项,都做不到。”

太子说着,抱住了自己的头,像是疼得厉害。

姜砚之拿走了他手中的酒壶,“大兄,你已经做得很好了,谁不夸你是一个贤明的太子。你不要把什么都怪罪在自己的身上,阿训在天之灵,知道你还一直记得他,就足够了。至于旁的,都是上一辈的事情,你那时候年纪尚小,又能如何呢?”

太子没有接话。

说道理容易,谁都能想明白,可是做起来,却是那么的难。

他端起桌上的酒杯,喝干净了里头最后一口酒,“我做了太子之后,还是隔三差五的生病,太医说是心结难愈,那时候,阿爹也发现,宫中嫔妃鲜少有人怀孕,你又打小就古古怪怪的,越发的看重于我。”

“他问我,他说你要怎么样,才会好起来呢?”

太子学着官家的语气,脸上笑着,眼睛里却全是泪花,“我那时候的一句话,害了东阳一辈子,都是我欠他的。我说,阿爹,我答应过阿训,要给他们家留一条根……你害死他阿爹还不够么,为什么还要杀了阿训,杀了他的幼弟?”

“你若是不答应,可能就要与儿子黄泉相见了。”

“阿爹打了我一耳光。但是三日之后,便让王公去寻柴家后人,寻来的人,便是东阳。”

太子说得轻描淡写的,但是姜砚之光是想,都能够想到那时候的激烈状况。

不管阿训是不是官家害死的,中宫大火之时是不是有人故意弄死了柴家后人。

当时的官家,肯定是内心里不愿意去做这样的事情的。

好不容易该死的人都死了,怎么能够再去弄一个来,膈应自己呢?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王公,你是说被黑猫吓死的那个王老国公么?”

“没错,就是他。”

一想到黑猫,姜砚之又着急的问道,“阿离?大兄你是赵离?”

太子一愣,“赵离?你是说那个在象棚说书的赵离么?怎么可能,我不是赵离。我的乳名叫阿离,阿训死了之后,便没有人这样叫我了。赵离不是离开开封府,去别的地方说书了么?你提他做什么?”

姜砚之松了一口气,“不是,只是叫阿离的人少。”

太子并没有在意,而是接着说起了东阳。

“东阳来的时候”,太子伸出手来,比划了一下,“有这么高,他与我同岁,却比我高了半个头。如今,我却比他高了。”

……

他说着,有些恍惚起来,时间好似又回到了那个下午,太阳暖洋洋的照在身上。

因为久病,整个院子里都是重重的药味,今日好不容易不咳了,便让人用小榻抬了,在院子里晒上一晒,去去晦气。

“紫苑,你去看看,看人来了吗?我听说,就在这两三日,阿训的弟弟就要来了。”

紫苑是太子身边的大丫鬟,当时他去陪阿训读书的时候,紫苑偶尔也会去。

“殿下,你今日已经叫奴去看了五次了,才刚刚去过,人还没有来呢!若是来了,肯定第一个来殿下这里。”

紫苑说着,给太子掩了掩被子。

“殿下,你这是何苦呢?那人再好,也不是小王爷……”

紫苑的话还没有说完,太子就怒道,“不许叫阿训小王爷!”

明明阿训应该是新皇,叫什么小王爷?

紫苑吓得匍匐在地上,打着哭腔道:“是奴错了,是奴错了,殿下不要动气,不然一会儿又该咳了。”

太子没有叫起,像是回答紫苑的问题一样,“我知道,他同阿训早就出了五服,算不得什么亲戚。但那又如何?姓柴的认了姓郭的为父亲,一样能够继承大统,就是亲子。他来了,改了宗谱,谁敢说他不是阿训的弟弟。”

紫苑利声唤道,“殿下!慎言!”

太子不再言语,侧了身子过去,背对着紫苑。

太阳照在他的身上,他有些昏昏欲睡,却又总是睡不着,一闭上眼睛,就好像阿训站在他的面前,阿训的弟弟站在他的面前,站在火里。

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阿训的时候。

阿爹对他说,“阿离,日后阿训是君,你是臣,你要听命于他,保护好他。”

阿爹就是一个骗子。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时辰了,他一睁开眼睛,眼前便站着一个穿着布衣的小小少年。

他长得高高的,皮肤黝黑,一双大眼睛又明又亮,好奇的打量着四周,看到周围人打量的眼神,有些羞涩的低下头去。

“你好,我叫阿离,你是阿训的弟弟么?”

小少年摇了摇头,“阿训是谁?我叫阿凛,我阿娘叫我小石头。哦,不对,他们说,日后我要叫柴凛,是柴训的弟弟。”

“嗯,你就是柴训的弟弟,日后就是东阳了。”

小少年一头雾水,“东阳?那我到底是叫柴凛,还是叫柴东阳?开封府的人,都有这么多名字的么?”

太子咧开嘴笑了笑,想要摸摸东阳的头,却懊恼的发觉自己比他要矮一些。

愤愤的踮起了脚尖,终于伸出手来摸了摸,“嗯,你是东阳,我们是好兄弟,日后在开封府,我保护你。”

“还不知道,你大还是我大呢!在家里,都是我来保护弟弟妹妹们的!”东阳说起,昂起了头。

“你还有弟弟?”虽然是第一次见面,太子却觉得面前的东阳是如此的亲切,眼前这个人,承载着阿训的希望。

他的眼睛比阿训大一些,眼神也比阿训亲切,手指还十分的长,比阿训长得胖,阿训白得像是嫩豆腐,他却黑得像是路边的臭石头,明明没有一点同阿训像,可太子就是觉得,眼前这个人哪里都同阿训不像,但是凑在一起,就像了。

他就是阿训的弟弟。

“当然了,我有两个弟弟呢!平日里我跟夫子读书,下了学堂,就带他们漫山遍野的玩,在我家山谷的一角,有一个清潭,夏日的时候,一起去游水,里头的水可甜了。我弟弟们都很乖,游泳的时候,像小鱼一样,你的弟弟呢?”

阿训也有两个弟弟,一个是庶妃生出来的,还有一个当时还在他阿娘肚子里。

太子抽了抽嘴角,“我的弟弟每天睁着他漆黑的眼睛,看着屋子的一角发笑,有的时候,还看着我的背后发笑。”

东阳同情的伸出了手,想要拍一拍太子的肩膀,一旁的紫苑却是猛的咳了一声。

东阳赶紧缩回了手,指不定开封府的人,不能拍肩,拍肩就是骂娘。

“你可真不幸,有一个这样的弟弟。”

第二百七十四章 今天开始做东阳(二)

不幸么?太子有些惭愧,他一直想着阿训的事,很少关注弟弟姜砚之。

竟然也想不起来,他爱吃什么,喜欢什么,只能想起他那双大眼睛,实在是有些瘆得慌。

现在东阳说起弟弟来,滔滔不绝,他却支支吾吾的,一下子就把他给比下去了。

少年的时间总是过得飞快,因为东阳的到来,太子的身体一日好过一日。满朝文武也因为官家为柴氏续宗之事,夸赞他仁德有情义,一时之间好似皆大欢喜。

“东阳,夏日马上就要到了,你不是喜欢游水么?我阿爹在城外有一个避暑山庄,我央着他带我们去。阿爹最近高兴得很。他若是不同意,我就去求长公主,惟秀苦夏,长公主一定会带我们去的。”

太子看着躺在草地上的东阳,迟疑了片刻,想要挨着他一道儿躺下来,一旁的紫苑赶忙拿了软垫来,“殿下,地上脏……”

太子横了紫苑一眼,躺了下去。

东阳吐掉了口中的草,摇了摇头,站起身来,“我不去,我还要学抚琴,学下棋,哦,还要对着一大堆一大堆的灰,闻出它是什么香。”

太子一愣,垂了垂眸,“东阳,你不喜欢开封府,不喜欢皇宫么?”

东阳紧了紧手,“有什么不喜欢的,别人要靠科举,才能觅封侯,我平白无故的,就从一个乡野小子,变成了高高在上的郡王爷。十里八乡的人,都觉得我家祖坟上冒青烟,老祖宗显灵了呢。”

“那你是不是想家人了?我派人给你送信去好不好?”

东阳眼睛一亮,“真的可以么?我都知道了,我在开封府,十分的尴尬,除了你,没有人愿意同我亲近。还是不要为难了。”

太子咧开嘴笑了笑,“送个信而已,有什么难的。你不想去游水,那我就不去,陪你一道儿跟着夫子学琴。我跟你说,我也不分辨不出那些味道,倒是砚之,小小年纪鼻子灵得很。乳娘身上偷偷擦了香,他闻到了,都不肯吃奶的。”

东阳得了准信,也高兴起来,毕竟少年郎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

看着太子的笑脸,他也忍不住乐呵起来,他就是一个乡里来的土包子,在他眼里天大的难事,太子动动嘴就能够办好了。

东阳笑着笑着,便忍不住咳嗽了起来。

“你怎么回事?生病了么?”太子着急的伸出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明明是盛夏,他的额头却是冷冰冰的,像是刚刚冰敷过一样,“你怎么这么凉,快些叫太医来瞧。”

太子急着要嚷嚷,却被东阳拉住了手,“你不要紧张,我这是胎里带来的弱症,夏日的时候,冷如凉席,人见人爱,到了冬日,亦是如此,不过变成了人见人嫌。弟弟们顽皮,我经常挠他们咯吱窝,冰冰凉的,吓得他们满炕跑。”

“以前在山里,漫山遍野的跑,也没有觉得什么。倒是在这里日日坐着,坐出病来了。一点小病,别为了我去寻太医了,免得有人说我大题小做。我来了开封府之后,你为了我,把那些人都得罪光了。”

太子心中一酸,“我是太子,还怕得罪人不成。不看就不看,日后我们一起睡,夏日里你凉快,冬日我暖和。”

东阳眯着眼笑了笑,从兜里掏出一个竹哨子来,“这是我偷偷做的,送给你。”

太子好奇的拿了过来,“这个能吹得响么?”

他说着,试着吹了一下,清脆的哨声响起,让人像是吃了冰碗一般舒畅。

……

东阳这一咳,便咳到了深秋。

“今日日头好,你在小榻上躺着,多晒晒日头。你也莫要着急,路途遥远,怕是被什么耽误了,这两日,信就要来了。”

太子帮东阳掩了掩被子,坐在一旁的小马扎上剥着生花生,剥好了一把,就塞到东阳手上。

“我听说吃生花生润肺,你多吃一些。太医瞧了也不见好,要不我还是同阿爹说,让你回宫中与我同住,不要一个人孤零零的住在东阳郡王府了。”

东阳好笑的摇了摇头,不过是半年光景,他已经与来时大不相同了。

原本黝黑的皮肤,白得几乎透明,说话也改了乡音,细声细气的。

他虽然出生乡野,但是并不愚笨,他们教他琴棋书画,却不教仕途经济,不过是期望着他日后声色犬马,混吃等死罢了。

又有什么不好呢?

许多人奋斗了一辈子,不就希望能过上这种混吃等死的日子。

他已经选择了笼中鸟,又岂能再向往天空。

“这里就很好,人少规矩也少,你也别总是来这里,功课做不完,官家该生气了。”

太子又剥好了一把花生,见他不接,直接喂到了他嘴里,“我是做完了功课才来的。这府里若是有人不长眼欺负你,你尽管告诉我,我帮你教训他们。”

东阳鼓着腮帮子,他的嘴被塞得满满当当的,说不出话来,只得愤愤的点了点头。

谁会欺负他?旁人只是无视他。

太子瞧着他的模样,笑弯了眼。

不多时,便有小厮来报,说是王公府上有人送信来了。

东阳一个骨碌从小榻上爬了起来,又因为起得急,拼命的喘了起来。

太子给他顺了顺背,将他强按了下去,掩好了被子,“我读给你听。”

东阳红了脸,点了点头。

“小石头,家中一切安好,勿念。大弟二弟的病均已好,村中也什么都好。你娘带着阿妹,给你做了你最喜欢的酸枣糕,可惜路途遥远,不得至。皇恩浩荡,你已经出继……”

太子顿了顿,实在是念不下去了。

东阳颤抖着伸出手来,“给我……”

太子为难的将信藏在身后,“你要不还是别看了。你阿爹也是怕给你惹麻烦,所以才这么说的。他们一定都很挂念你,你看还给你准备好了酸枣糕。你在开封府,有我,还有郡主,你若是喜欢弟弟,我把我弟弟抱过来给你玩。”

东阳鼻头有些发酸,别过头去,“谁喜欢你弟弟……第一次抱他还尿我一身……可见同我八字不合。”

太子讪讪的笑了笑,“他待你已经算不错了,上次还尿了我阿娘一首饰盒,气得我阿娘狠狠揍了他一顿。”

东阳闷闷的扯了扯被子,没有说话。

阿爹已经不认他的,可是开封府也没有人认他。

东阳什么的,所有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明晃晃的功德招牌,除了太子,有谁把他当成是阿训的弟弟呢?

第二百七十五章 今天开始做东阳(三)

秋去冬来,一年又是一年,自打那日起,东阳便再也没有让人往家乡托过信了。

太子骑在高头大马上,微光照在他的嘴唇上,薄薄欲出的胡须看上去毛茸茸的,像是镀了一层金光。

他穿着一身玄色的衣袍,上头绣着暗银色的花纹,低调中又显得十分的华丽。

但是一张嘴便破了功,少年独有的鸭公嗓子听起来让人发笑,“不许笑,你过一阵子,也要成我这样的。”

他说着,弯腰凑向马下的东阳,“那药虽然是民间来的,但效果还真不错,这才多久,你便大好了,太医怕担责任,还吓唬我说是虎狼之药,还好我英明神武,力排众议,让你吃了。”

“说好了的,等你好了,我们一块儿去马场骑马。因为那次遇刺,我阿爹吓怕了,最近老是叨叨,要让我早日娶妻生子。”

东阳笑而不语,太子又絮絮叨叨的说道,“还问我想不想娶闵小五,就那个豆包,我娶她就跟娶了砚之一样,想想都古古怪怪的。”

“惟秀挺好的。开封贵女那么多,只有惟秀是不同的。”东阳这次却是出了声,他说话十分的轻柔,像是羽毛挠在了人的心上。

太子立马翻身下了马,“你喜欢那个豆包?”

东阳摇了摇头,“我没有。我看到她,就想到了自己。”

太子一把拽住了他的手,看了看四周,朝着东阳的院子走去,“进去了,外头风大,你才刚好点,别又着凉了。我给你带了些好东西。”

东阳住了脚,将手从太子手中抽了出来,垂着头说道,“你别给我四处的搜集药材了。这些年你是怎么待我的,我心中犹如明镜。那日是我觉得闷,才撺掇着你溜出去玩儿的,要不然怎么会遇到刺客?”

“若是我遇到危险,你肯定也会毫不犹豫的替我挡一剑的;不过是大病了一场,你不是替我寻了药,把我从阎王爷手中抢回来了么?”

“既然是如此,别老想着你欠我的,让我心中不安。”

太子一愣,咧开嘴笑了笑,“谁说是补偿你的。我们是什么关系,你要是不救我,我才真是要同你打一架了。”

他说着,悄悄的从衣服里掏出一个画本子,在东阳面前晃了晃,然后又快速的揣进了怀中。

“你想太多了,我说的好东西是这个呢!我还没有看过呢,一得了,就想着同你一起看。”

东阳耳根子一红,“难怪你不想娶惟秀,嫌弃人家年纪小。你是太子,都可以先有通房,紫苑跟了你那么些年,我瞧着就挺好。我瞧刘鸾也挺中意你的。”

太子回过头来,又拽住了东阳的手腕子,“走了走了,说这些怪没意思的。”

院子很快就到了,才一进门,便闻到了一股子紫荆的香气,“哎呀,你这院子里,何时种了七棵紫荆树,这树又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怎么不种些牡丹绿梅之类的?”

东阳郡王淡淡的看了一眼,笑道:“紫荆不是很好么?象征着你我兄弟的情谊。在我以前住的院子里,也种了紫荆树,等花开了的时候,阿娘就做花环,戴在妹妹的头上。”

太子的笑容顿时凝固在了脸上,“东阳,你不要着急,我们悄悄的找,一定可以找到的。王公说,他走的时候,给你阿爹阿娘留下了不少钱财,指不定是你弟弟会念书,他们一道儿搬去城里住了。肯定能够找到的。”

东阳伸出手来,摸了摸紫荆树,“嗯,我猜也是。不过我阿爹都不认我了,找得到找不到,又如何,我如今又不是刚刚离家的小孩子了。”

太子点了点头,“你这样想,我就放心了。那这七棵紫荆树,哪一棵是我?哪一棵是你?”

太子问了半晌,却见东阳恍恍惚惚的,在他面前挥了挥手,“东阳?”

东阳回过神来,拽了拽太子的衣袖,“树就是树,哪里有什么你和我。”

……

太子说到这里,打了一个酒嗝,“大兄很可笑吧?在我得意洋洋的对东阳说,我力排众议,让他喝下了虎狼之药,救了他一命的时候,他在想什么呢?”

“我那时候,一心只想让他好起来,根本就不知道,里头有雷公藤,会让他再也不能够有后嗣。我答应阿训的,让柴家不断根,没有做到;我答应东阳的,他来了开封府之后,我会保护好他,可是我也没有做到。”

“如果不是我的任性妄为,东阳指不定如今是一个从外地来的赶考小书生,上有父母,下有弟妹,一家子人虽然清苦,但是其乐融融;现在呢?他孑然一身,上无高堂,下无子嗣,一身伤病。”

“都是我,明知道这里于他而言,乃是龙潭虎穴,却还是把他拉进了这趟浑水里来。就因为我的软弱,我为了让自己的良心好过一些,就害了一个人的一生。”

“东阳他怎么怪我,我都不会怪他的,因为那是我欠他的。”

“他不是阿训,他不应该来承担阿训的未来,他只是小石头而已。虽然如今,已经没有人会叫他小石头了。”

姜砚之听着,喝了一口酒,差点儿没有呛到鼻子里去。

“大兄啊,弟弟有一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太子抬了抬眉,“你连尿都撒在我身上过,还有什么当讲不当讲的,讲!今日我们兄弟二人,畅所欲言,言无不尽!”

“你不觉得,你们两个大男人,都矫情兮兮的么……人活在一辈子,要被就被人啪啪打脸,要不就啪啪打别人脸。你们二人就像是……就像是……这么说吧……”

姜砚之清了清嗓子,“我爱你,但是我要捅死你;我也爱你,虽然我先捅了你。”

“照我说,要么爱,要么捅,又爱又捅是个什么自虐的癖好?”

太子老脸一红,“你喝多了吧,说的什么胡话!”

姜砚之甩了甩脑袋,他八成是中邪了,被闵惟秀天马行空的契兄弟三个字给带偏了。

他稳了稳心神,今夜的酒的确是喝得有些多,他觉得自己的舌头,都有些打卷了,“那么大兄,你都知道么?知道东阳院子里七棵紫荆树的涵义?知道这一次,是他要对付东宫?你打算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什么都不做么?”

第二百七十六章 如果是你的话

太子睁大了眼睛,眼前的姜砚之好似有些模糊了,“别说是东宫,他便是要我的命,也尽管拿去就好了。我只恨,恨人不能重来一次……”

姜砚之听得心中梗得慌,他觉得自己,以前认识的都是一个假大兄。

明明他的大兄温柔又可靠,不管他有多坑,大兄痛骂他一顿之后,依旧是认命的为他填坑。

明明他的大兄花心得要命,这头哄着惟秀,那头霸着刘鸾,最后还娶了太子妃李氏;

明明……

明明他就是开封府百姓现在提起来又羡慕又嫉妒还得骂上几句不要脸的……左拥右抱被树砸的太子殿下!

他宁愿大兄是个乐子,也不想看到他现在这副模样。

“砚之,如果是你呢,你会怎么做呢?”太子喃喃的问道。

姜砚之猛的一下站了起来,“若是我,我就约他华山论剑,该捅几个窟窿,捅几个窟窿,都说开了,还没有死,就一起去古墓隐居,走遍大江南北,爱姓姜就姓姜,爱姓柴就姓柴,高兴起来,姓狗蛋都行!”

太子哈哈大笑起来,“我就知道,不应该问你。”

姜砚之甩了甩脑袋,“若我是你,先想清楚自己是谁。既然做了太子,就理应依法惩处东阳,不能让他继续为非作歹。在他的报复中,死去的那些人,就不无辜了么?你光想着东阳,眼里看不到别人了么?”

“那些人,你或许不认识,但是他们也是爹生娘养,也有过美好有过痛苦,同东阳并无区别。就因为你对东阳觉得抱歉,所以,就可以那他们的命,去填补你的愧疚么?”

“作为太子,所有的人,都是你的子民,应该一视同仁。你可以不在乎自己,但是你没有权利不在乎东宫,不在乎那些因为嫁给了你,而与你唇亡齿寒的人。”

“东宫倒了,你母妃怎么办?太子妃怎么办?刘鸾怎么办?你想过么?”

“若是作为兄弟来看,更加不能在这里喝闷酒,你可以负荆请罪,你可以痛哭求饶,虽然我觉得,东阳如今的模样,不能够全怪罪在你的身上。可是你不能什么都不做。”

姜砚之慷慨激昂了一番,觉得自己简直是口若悬河,句句珠玑。

若是考口才也是科举中的一道,他觉得自己简直要中状元啊!

唉,长得好又聪明便罢了,居然还口才这么好!姜砚之想着,恨不得把闵惟秀从被窝里挖出来,让她亲眼再看一遍他光辉而伟大的形象。

正想着,听到了一阵呼噜声。

他低头一看,脸顿时垮了下来,狠狠的推了推太子,推得他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滚了又滚。

呼噜声并没有停,他已经睡得跟死猪一样了。

姜砚之有些心梗,他绞尽脑汁,好不容易才说出了那么一番话,听话的人,竟然已经睡着了。

他想着愤愤的端起桌子上的酒盏一饮而尽,咕噜一下,也倒了下去。

……

翌日清晨,姜砚之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明晃晃的床榻。

感觉到自己的胸前放着一个手,他一个激灵便清醒了过来,将那手一拨,一脚将太子殿下踹到了床下去,“大兄,你咋没有让人送我回去!”

太子迷迷瞪瞪的摸着后脑勺,“我比你还先醉,我如何送你回去?一大清早的,你怎么踹我?”

姜砚之胡乱的穿了衣衫,大喊道:“路丙路丙!”

这个杀千刀的,竟然没有送他回府,惟秀不喜欢被人用过的。

谁知道这个被用过具体到什么程度,万一包括不能同兄弟同床共枕呢!

他想着,一个踉跄下了床。

太子头疼欲裂,鄙视的看了姜砚之一眼,“跑那么快干什么,跟后头有鬼追似的……”

太子说完,自己也是一个激灵,他差点儿忘记了,他这个弟弟可不一般啊,莫非他的床榻上有鬼。

“砚之,该不会……”

他仔细看了看床榻,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官家不久之前,还不知道为何抽抽了,非在他的床头,挂了一张道符,那符好好的,没有自燃,也没有脱落,应当是没有鬼的。

姜砚之摇了摇头,“没鬼没鬼。我就是想惟秀了,心急火燎的。”

太子无语的揉了揉眉心,这个臭不要脸的。

“昨夜你同我说什么?我就看到你的嘴巴动来动去的,脑袋嗡嗡作响,眼前一黑,就睡了过去。”

姜砚之穿着靴子的手一顿,抬起头来,看着太子的眼睛,“大兄,我知道你肯定不会站出来作证,指认东阳。可即便是如此,我也不能够当做没有看见。你不去找他说,我去。”

太子心中一沉,“你要做什么?都说是我欠东阳的。”

姜砚之穿好了靴子,“你欠不欠东阳,我不知道,但是有人不欠他的。这事儿阿爹已经交给了高达,高达的手段你知道的,就没有他查不出来的事儿。”

比起姜砚之,太子同高达打的交道更多,心中顿时发紧起来。

太子见姜砚之穿了一件外衣,又穿上一件,实在是忍不住问道,“砚之,你有那么怕冷么?”

姜砚之嘿嘿一笑,“大兄你这就不知道了。数九寒天的,惟秀穿的是什么?她连袄子都不用穿啊!我时时刻刻穿着两件,万一惟秀需要我脱下衣服给她,那我也不冷啊!我这是时刻准备着呢!”

太子脸一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好在姜砚之这个人,压根儿不需要别人的回应于肯定,自己甩甩袖子就走了,临走还不忘记从桌子拿了个肉饼啃着,走到门口又走回来了,“大兄,这肉饼子好吃,我多那几个,带给惟秀吃!”

太子脸更黑了,不知道是谁,昨天还说他矫情兮兮,太过重情,也不看看自己!

不对,姜砚之这不是重情,这厮压根儿就是重色!

等姜砚之走远了,太子这才将桌子上早就准备好的醒酒汤一饮而尽,看了看窗外的雪,抿了抿嘴唇,“备车,去高将军府。”

他不知道的是,他在看姜砚之,姜砚之也在门口看着他。

“大王,咱们去哪儿?东阳郡王府么?”路丙看着姜砚之的背影,毛乎乎的,实在是让人生不起尊敬来。

姜砚之重重的叹了口气,将肉饼子揣进了怀中,“路丙,你说做人怎么就那么难呢?好人不好,坏人不坏,个个说起来都是一堆的苦楚,情有可原。”

路丙咳了咳,“大王,这大概就是佛门所说的因果吧!”

姜砚之又掏出了肉饼子,咬了一口,“还是肉饼子好,好吃的就是好吃,不好吃的就是不好吃,不管厨子身世如何悲惨,如何靠一张嘴吹成了花儿,不好吃还是不好吃。”

路丙讪讪的低下了头,我说佛门你说肉?

第二百七十七章 对质

元宵落了满地雪,因为昨夜游灯,今日整个开封城都好似起晚了一些,只有那卖朝食的铺子腾腾的鼓着热气。

偶尔能够听到三两个过路人,说着打铁花的事情。

几匹骏马飞速的从闹市里经过,马蹄溅起飞雪……

卖胡饼的汉子手脚麻利的将早就包好的饼子朝着那马头扔了过去,马上的人接了饼,反手一甩,一排铜钱整齐的落在卖胡饼的拉开的钱盒子里。

在一旁排着队的书生惊叹的喝彩道:“好身手!不知道那位是?”

卖胡饼的汉子数也没有数,给书生包了饼子,“小哥是从外地来的吧。见到那火红的披风了么?那是闵五娘子同三大王呢,在这开封府,敢在闹市纵马的,也就是他们二人了。这一大清早的,也不知道哪家要遭殃了。”

那书生哼了一声,“我当是谁,原来不过是纨绔而已。”

那卖胡饼的汉子笑了笑,指了指袋里的铜钱,“你见过纨绔吃胡饼子还给钱的么?还给得只多不少!”

书生顺着马蹄看过去,人影早就不见了,“你不是说,他们去哪里哪里遭殃,那还不是纨绔是什么?”

周围的开封本地人,都默契的笑了起来。

“吁~”闵惟秀勒住了马,一个帅气的翻身稳稳落地。

姜砚之看了看四周,很好,没有人,一个不怎么帅气的翻身,爬下了马。

他抖了抖衣袍,朝着东阳郡王府门口迈去。

站在门口的小厮瞧着闵惟秀肩膀上扛着的板斧,颇为吃惊,前不久武国公府的人,可是连高将军府都不客气的砸了,今日三大王同闵五娘子终于砸到东阳郡王府了么?

不然的话,提着板斧登门是怎么回事?

旁的人知晓,他们府上的人还不知道,东阳郡王想要求娶闵五娘子,那是撬人家三大王墙角!

就三大王有仇必报,没仇都要无事坑你一把的个性,能忍到现在才打上门来,已经是十分给太子面子了。

小厮一边想着,一边朝着门内通传去了。

若是姜砚之知道他在想什么,怕是要跳起脚来指着他的鼻子骂!

都说宰相肚子里能撑船,他一个大王,那肚子里起码能撑一个庄园!简直是以小人之心夺君子之腹!

二人径直的进了东阳郡王的小院,一进门就瞧见那人穿着雪白的长衫,依着门站在那里。

不等他说话,闵惟秀就提着板斧问道,“哪棵是我爹?”

东阳郡王眼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你爹在武国公府好好坐着呢,这是树!这是树!

“惟秀一大清早的,这是做什么?可用过朝食了,怎么也不让人提前说上一声,我府上的厨子可是蒸得一手好蛋羹。”

闵惟秀从不同人啰嗦,“郡王今年可是十三岁?”

不光是东阳郡王,闻讯赶来的东阳郡王府的下人,都面面相觑。

东阳郡王比闵惟秀要大上好些,怎么可能十三岁?简直是莫名其妙。

“我还以为你今年十三岁,毕竟我十三岁的时候,十分讨厌刘鸾,就让人做了三十个刘鸾的糖人,她每次惹我生气了,我就嘎嘣一下,咬掉一个糖人。我那时候年少无知,只当糖人在手,天下我有。”

“现在想来,简直不能更矫情了。”她说着,噼里啪啦的就将剩下的所有的紫荆树都给砍断了。

然后面无表情的扛着板斧,盯着东阳郡王看。

“三大王,闵五娘子,这里是东阳郡王府,你们凭什么砍我们府上的树?”一个管家模样的人愤愤的说道。

闵惟秀横了他一眼,“他凭他爹强,我凭我拳头强。”

“你……你这不是仗势欺人么?”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你打第一日来开封府么?我一个小衙内,不仗势欺人,难不成让人欺我不成?”

那管家强辩不过,涨红了脸,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人的羞耻心呢,都被狗吃掉了么?

东阳郡王无奈的笑了笑,对着一旁要上来阻拦的下人摆了摆手,“都下去罢,这里无妨的。惟秀同三大王,都是自家人。这树原本就活不长了,砍了去正好也省了我的力气。”

闵惟秀瞧着他一脸淡然的样子,心中堵得慌。

那种感觉,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让人憋屈得很。

“你不怕我杀了你么?”

东阳郡王率先进了屋子,给二人泡了茶,“虽然我不知道你们为何气冲冲的?若是惟秀一个人扛着斧头来,我怕,但是三大王也来了,我反倒不怕了。”

姜砚之看着杯中的茶,“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何必遮遮掩掩的,上次我们就是被你那紫荆树的故事给蒙蔽了。只是你做得越多,露出的马脚也就越多。”

“谁能够对东宫下手,谁能够知道我大兄做的什么梦,你想着我大兄绝对不会出卖你,便有恃无恐了么?”

东阳郡王笑了笑,端起茶盏抿了一口,“少年郎,火气不要这么大。没有证据,可不要空口乱说。”

姜砚之捂住了他的茶盖,“我当然有证据。”

东阳郡王摇了摇头,“不,你没有。若是你有,便不会只带着惟秀来,而是带着大理寺的人马,直接将我抓了去。你打小儿便是如此,一遇到案子,便六亲不认了,真是无情。”

“你大兄待我不薄,我为何要害他呢?我同太子兄弟情深,太子妃嫌我碍事,想要借你的手除掉我呢?刘鸾嫉恨太子妃得了她做梦都想要的位置,脑昏害人呢?毕竟太子做了什么梦,只有他的枕边人才知晓吧!你来怪我,实在是好没有道理。”

姜砚之盯着他的眼睛,“我大兄昨夜里饮了一夜的酒。除了你,还有谁会让他如此呢?”

东阳郡王拿着杯子的手顿了顿,拂开了姜砚之的手。

“都说你姜砚之乃是开封府第一神探,这天下便没有你破不了的案子,真是没有想到,当年到处撒尿的小童,如今已经长成这么厉害的人了。你口口声声说我害人,还砍了我的紫荆树,我到现在,都莫名其妙的,不若你同我说说,我到底做了何事?害过何人?”

第二百七十八章 理清

东阳郡王说着,拿起小托盘里的橘子,自顾自的掰了开来,还分给了惟秀一半,放在嘴里一咬,“这橘子有些酸。让我来猜上一猜,从惟秀说的话来看,糖人代表着人,我这紫荆树,应该也是代表着七个人?其中还有一个是武国公。”

“嗯,能够同武国公身份相当的,我倒是能相出几个来。那么你先说说,我第一个害死了谁?”

东阳郡王说着,还眨了眨眼睛。

闵惟秀简直要气炸了,你丫的就装,你就装,你再怎么装,也没有人觉得你可爱!

“第一个,是老郑国公!”姜砚之按住了要暴起的闵惟秀,冷静的说道。

东阳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哈哈哈的笑了起来,“你这真是倒打一耙。全开封府的人都知道,是因为你们查黑猫的案子,才把老郑国公给气死了的,怎么反倒是怪在我的头上来了。”

“我也是后来听殿下说起,才知晓的。”

姜砚之一时也有些气结,他们为何找不到证据,那是因为东阳郡王借的刀,是他们自己。

他同惟秀,就是东阳郡王看中的刀。

“当然可能是你,如果那只叫黑佑的猫,就是象棚里玩皮影子戏的赵离。而赵离,是你的人。”

姜砚之冷冷的说道,一开始的时候,他并不认为黑佑就是赵离,因为一只猫如果可以随意的变成人,那么他被野味馆的人抓住之后,为什么不变成人逃走,而且被人杀掉。

直到现在,他都不明白,赵离身上真正的故事是什么,但是他知道,那只黑猫在说起杜薇的时候,并没有完全说真话。

那是他第一次遇到妖,以为妖变成人很难,所以没有想到黑佑就是赵离。

但是,他们后来遇到了胖头鱼。

“在象棚的时候,赵离特意给我们送了木头雕刻的猫,就是为了引我们去帮助杜薇,去对付老郑国公。因为吃猫这种事情,对于老郑国公而言,并不是致命的罪过,所以黑猫才迫不得已的出现了,吓死了他。”

东阳鼓了鼓掌,“故事说得很不错,但这个前提是,赵离是我的人。这种感觉,就像是你走在大街上,随便指着一个人,说,这个人是东阳的人!”

姜砚之摇了摇头,“我是不是随便说的,你心中清楚。这一次打铁花的事,赵离也出现了。你被圈在开封府,不能行动。你出主意,赵离动手。”

“你让赵离去害我大兄的时候,有没有想过,那个一心一意待你的阿离呢?”

东阳脸色一变,又低头抿了一口茶。

“你同赵离这个名字,一同出现的第二个案子,是那个美人册的连环杀人案。”

“你向来同我大兄形影不离,从来都不参加纨绔的聚会,但是那一次,却是闵惟思一邀约,你就去了。这个案子里,刘国舅唯一的儿子刘封死了,因为你的证词,闵惟思成了嫌疑犯。若是没有我们,闵刘二人必成死敌,不死不休。”

刘国舅只有刘封一个儿子,若是被闵惟思给弄死了,那就是绝人香火之仇,此仇简直不共戴天。

“而那案子里,拿美人册害人的螳螂精,叫赵圆圆。当时我便想过,难不成天下的妖精都要姓赵么?”

“刘皇后家中地位稳固,老国丈老谋深算,一早便是退隐江湖的状态,他们家中,最大的问题便是人丁单薄。若是刘封还在,老国丈也不会闹出后面的事情来。你弄出美人册这个事情,就是逼他心急,心急便容易被人抓到把柄。”

东阳摇了摇头,自从听到了阿离这个名字,他的脸上已经没有了笑意。

“美人册的案子,前因后果我也很清楚,根本就是刘封姜术陈泊咎由自取,闵二郎逃过一劫,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同我又有何干系?做人又不是下棋,难不成我还可以走一步看三步,预测未来不成?”

姜砚之也不恼,东阳郡王实在是太滑不溜丢的,他没有证据,被质疑也是正常的事情。

“那下面说说,你参与得最多的案子,林娘子案。做得多,就错得多,人心不足蛇吞象,你就是太贪心了些,才惹人生疑。”

“你一直就知道了吧?雷公藤的事,所以心怀怨愤。林娘子乃是你的同乡,你们同样背井离乡,林娘子仰仗着官家的宠爱,而你靠的是我大兄的关照。你们二人便是天然的盟友。”

“林娘子因为服药才有了子嗣,反正肚子里的孩子保不住,便想要利用这个孩子,为自己搏利。你同林娘子说,会引太子前来,但是你却一个人来了,眼睁睁的看着林娘子死去,然后使了一出苦肉计。”

“结果是怎样的,大家都看到了,太子痛恨官家,对你越发的愧疚,而武国公为你强出头,险些犯了欺君大罪。”

“你这样利用对你好的人,良心不会痛么?”

东阳郡王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嘲讽的勾了勾嘴角,“若是按照你说的,我因为雷公藤的事情,怨恨太子,那我为什么不按照同林娘子约定好的事情,直接引太子前去,嫁祸他为杀人凶手呢?”

“那样的话,岂不是一了百了,何必再费劲心思,折腾出后面的事情来?”

闵惟秀听得火冒三丈的,“跟他哔哔啥,把他交给高将军,让他也说话跟念诗似的!”

姜砚之一想到那个章坪山,顿时破了功,惟秀啊,我在说案子呢,能不逗我笑么?

“林娘子的案子,可是三大王你自己审的,现在你又改口说是我的苦肉计,你是在说,自己个之前断案断错了吗?”东阳郡王不明白高达的事是怎么回事,所以并没有笑。

“你当然舍不得害死太子,你还指望着他保护你呢!”闵惟秀气呼呼的说道。

“那既然如此,这次我为何又要借着打铁花的事情,害太子呢?”东阳郡王反问道。

闵惟秀一时语结,谁知道你这个神经病在想什么!

姜砚之按住了闵惟秀,“因为那时候七个人才死了一个,你的棋局才刚刚开始;而如今,已经到了尾盘了。”

东阳郡王拨了拨自己的指甲,他的手指洁白又修长,若是执黑棋,黑白分明,十分的养眼。

“七棵紫荆树,刚刚惟秀砍倒了四棵,明明才在中盘,哪里就如同你说的进入尾声了呢?”

第二百七十九章 善恶

“第二棵紫荆树,便是刘国丈。这个案子,同之前刘封案,还有林娘子案,都是有牵连的。正因为有了前面的两个案子,才让刘国丈改变了立场,转投二皇子,想要拼死一搏。”

“当时你利用相熟的徐太医,让他告诉太子妃,说亲蚕宫附近的桑树枝能够治好她母亲的臂疼。太子当日醉酒,不能出宫,太子妃让路甲去亲蚕宫折桑枝,拖住了路丙。才让刘家的人,有了可乘之机,火烧亲蚕宫。”

这是东阳郡王一贯的作风,从来都不自己出手,都是借着旁人的心思,推波助澜。明明做了那么多事,却好似手还干干净净的。

东阳郡王不言语。

姜砚之又快速的说道,“第三棵紫荆树,是三司使。当时我们去韩家赴宴,绿袍人要杀朱酒务,原本我同惟秀盯着,你却在最关键的时候跳了出来,挡了一下,然后那个绿袍人就不见了。”

“绿袍人不是关键,关键是鬼船还有账册。上鬼船的时候,你担心我们说不了暗号,上不了船,还特意请了包打听来帮忙。后来包打听说有一个贵人好奇鬼船上的事情,那个人,便是你。”

当时他就觉得奇怪,怎么就那么巧,包打听在两次关键时刻,都对他们出手相助,一次是上船的时候,他出来说大家都是朱家人,另外一次,是他们没有办法上二楼的时候……

“这一次,你又拿我当刀使,整个大陈朝,除了本大王,无论是谁拿了那个账册,都没有办法将三司使拉下马来!”

“至于我为什么要说包打听同你有干系,那是因为第四棵树,第五棵树,都同包打听有关系。吕相公外室的事情,曾经吕夫人问过包打听,飞仙簪是谁拿过来的?又因为这事儿,引来了高银芳,继而引出了高将军。是包打听。”

“赵离曾经说过,他要回到墓穴里去陪陆真。陆真的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就是连接着武国公府还有高将军府的那个大墓吧?也只有他,才会这么奇葩的在墓穴里弄那些捉弄人的机关。”

“还到处都藏着画册,话本子。那么在哪个墓穴里,高恬恬就那么巧的遇人不淑了么?高达把折磨高恬恬的一家子人都抓去审,他审出来的那个幕后主使又是谁?是吕相公,还是武国公?亦或是我阿爹?”

闵惟秀听到这里,倒吸了一口凉气!

擦!这也太阴险了吧!万一伸出来的“主使”是她阿爹,以高达对高恬恬的宠爱,还不把他们武国公府全灭了,然后剁吧剁吧了喂狗,才能解了他的心头之恨?

简直是毒辣啊!

这个人的脑袋,是装了山路十八弯吗?怎么想什么都弯弯绕绕的,幸亏有姜砚之蛮横的插了一脚。

不然的话,她若是一时脑袋发热,嫁了东阳郡王,那岂不是被人卖掉了,还给他数钱!

只不过,能够想得清楚这些弯弯绕绕的姜砚之,怕是也能把她卖了还数钱……

闵惟秀想着,几乎可以看到日后自己被卖掉的命运。

罢了,打不了被卖掉之后再跑回来,把卖自己的钱抢回来,然后反过来把姜砚之卖掉!

姜砚之只觉得后脑勺发凉,本大王今日穿了两件袍子了啊,咋还这么冷呢!

东阳郡王端起了茶盏,喝了一口,才发现杯子已经空掉了。

他将杯子轻轻的放在了桌子上,抬起眸来,看着姜砚之。

“你已经说完了么?你说的故事的确是很有趣。只是可惜,都是无稽之谈罢了。退一万步,你对我的指控都是真的,那你用什么罪名抓我呢?”

“这就好像想要去死,我从旁边经过,说了一句上吊死脖子会很疼,结果他选择了跳崖死一样,我不说,他也是要死的,那么我何罪之有呢?”

“老郑国公虐猫吃猫,以你见鬼的本事,何须人推波助澜,杜薇自然会寻上你。黑佑无辜惨死,要报仇吓死老郑国公,这是猫的报仇。有没有我,老郑国公都应该一命偿一命。”

“刘国丈烧死了你亲生母亲,又想要烧死你,这样的人,明明就是自己作死。人在做天在看,官家迟早要知晓,刘家迟早要死。倘若真同我有关系,你应该感谢我为你报了杀母之仇才对。”

“蔡淑妃经常虐待于你,她不是你的亲生母亲,你应该松了一口气才对,不是吗?”

“还有三司使,贪污受贿,视人如草芥。如果包打听真是我派去的,那我岂不是住你破案,你应该敲锣打鼓给我送大红花才对啊!”

“吕相公若是不想找外室,我还能够逼迫于他不成?高恬恬若不是自己个傻,我还能把她送上别人的床榻不成?”

“说到底,这些人原本就其身不正,才落得这样的下场。世间自有因果报应,又同我何干?”

“比起亲手抓住这些人的你,在一旁看着的我,才是真正的无辜呢!他们的家人若是恨,也只会恨你,若是想要报仇,也只会寻你。谁才是恶人,可见一斑了吧?”

姜砚之却是哈哈大笑起来。

他同情的看了一眼东阳郡王,“你平日里,就是这样安慰自己的么?说得好像自己的手,当真是干干净净的一样。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

“林娘子吃了堕胎药,若是及时叫太医,不一定会死;高恬恬是傻,但是谁又知道她会不会傻人有傻福,嫁给一个疼她宠她的人,就这样傻乎乎的过一辈子?”

“打铁花的铁蛋,原本可以好好的活着,指不定还能够造成震天雷来,章坪山虽然嫉妒他,但是一直下不了手,若不是赵离……舞龙灯的王家兄弟,他们又凭什么要死?”

“还有我大兄,东宫倒了,有多少人要人头落地,你可曾想过?他们这些人,又有什么错,凭什么要死?”

“还有武国公,若不是真诚待你,为何要为了你得罪官家?你设计离间他们,可曾想过,一个武将,若是被君王怀疑,日后会落得什么下场?惟秀好端端的,哪里得罪了你?”

“一棵树,原本可以活一百年再死,你偏生要弄死他,还说反正是要死的……你这分明是狡辩。活一日也好,活一百年也罢,那都是别人自己的事情。你凭什么高高在上的来决定别人的命运?”

“每个人心中都有罪恶,但是他们不一定会付诸实施。可是你们却肆无忌惮的引诱别人,去做最恶的事,还自以为聪明,洋洋得意。”

“你恨这些人,你觉得他们有罪,你大可以光明正大的报仇,让他们的恶行天下皆知,你不是很聪明么?这点小事难不倒你!”

“玩弄人心的人,迟早会被人心玩弄的。”

第二百八十章 目的

“你阿爹阿娘都是良善人,若是知晓了你做的事,他们会怎么想?我大兄被你弄死了之后,天下便再也没有真心待你之人。这些,你都不在乎么?”

东阳郡王脸色大变,一把抓起桌上的水杯,捏着杯子的手指泛白,到最后却又松了松,杯子落在桌上,发出了清脆的声音。

“你没有证据,我该说的也都说了。你今日来是什么的?来讲大道理的么?不要以为天下只有你一个聪明人。”

姜砚之看着东阳郡王的手指,见他面色发青,可见被戳中了痛处,沉声道:“你家里人出了事对不对?”

东阳郡王闭了闭眼睛,“我的家人就是柴郡主,她才刚刚嫁去成将军府。”

姜砚之站起身来,“你为什么要对付那七个人,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种,这些人害了你,害死了你的家人;第二种,你同他们其中的一部分人有仇,你的同伴,也就是赵离,同他们另外一部分,甚至可能全部人有仇。赵离同柴皇帝有何关系?”

东阳郡王瞳孔猛缩,然后快速的反应了过来,“一派胡言。”

姜砚之松了一口气。

“看来我猜对了,天下是不只我一个聪明人,但是在这个屋子里,我的确是聪明人。”

坐在一旁的闵惟秀心中忍不住呐喊,喂,你们说聪明人的时候,怎么都不算上我?难道我不是人?

简直是太伤人了!

本将军还知道,全天下的小娘,就我力气最大呢!我炫耀了么?

“别的人我不知晓,但是武国公肯定没有。我天天盯着惟秀呢,她阿爹一日要蹲几次坑,我都知晓,他是绝对不会同你家乡的事情有牵扯的。那么第二种。”

东阳郡王喉头一梗,为什么你在抓我这个大坏人的时候,还要秀恩爱?

闵惟秀更是悄摸摸的离姜砚之远了一些,生平还是第一次见到把偷窥说得这么光明正大的人!

你说,你对我爹有什么非分之想!

姜砚之看着如遭雷击的两人,得意洋洋的抬起了下巴。

“我大兄说,在你大病痊愈的那一次之后,你就在院子里种下了这七棵紫荆树。那会儿杜薇父母双亡,来了开封府投亲,赵离自然而然的跟着她来了开封府。”

“赵离带给了你,你亲人的消息,因此你大病了一场,险些丢了性命。以你聪慧又谨慎的个性,药里有雷公藤,你不可能不知晓。要不,你后面并没有长期服用雷公藤,也没有绝嗣,你只是想让我大兄愧疚到疯狂。”

“要不,你明明知道里头有雷公藤,却还是依旧服用了。因为你,除了报仇,什么都看不见了。”

“让我猜猜看,当年是郑老国公去接你之时,发生了别的事情对不对?”

东阳郡王回过神来,已经不知道做何表情,脸上却再也没有像是在看旁人演戏一般的波澜不惊。

“你开始不淡定了,看来我的推测都是对的。”

东阳郡王动了动嘴唇,好像有什么脱口欲出,但是到底忍住了。

姜砚之此刻心中已经彻底的有了底,郑老国公这个人,其身不正,下手又狠辣,当年他去接东阳前来开封府,也不知道在那里做了什么多余的事。

他看着眼前的东阳,他们说起来也算是一道儿长大的,虽然因为年龄和性情的关系,并不大亲密,但是他还是很同情他。

他原本并没有错,但是却已孑然一身。

姜砚之想着,死命的搓了搓自己的头发,“啊啊~早就说了啊,人就是这么麻烦,好人不好,坏人不坏,总是有这样那样的苦衷,才做出这样那样的错事,叫人下不得手。”

“还是肉饼子好,好吃就是好吃,不好吃就是不好吃。”

闵惟秀又忍不住离他更远了一些,这个把头发抓得跟鸡窝一样的人是谁,她不认识!

她可没有姜砚之想得那么多,她只知道,东阳的七棵紫荆树里有她阿爹,这就是大不行!

“你不是问我,既然没有证据,来寻你做什么么?我今天来,就是想告诉你,你所想的,所做的,本大王都知晓了,从现在开始,树什么时候死,由树自己决定,由不得你了。”

姜砚之看了闵惟秀一眼,快夸本大王!

他一开始的确想要诱供,但是很快他就放弃了,指望东阳情绪失控,然后承认罪行说出所有的事情,光是这种想法,都小瞧他了,他同之前他见过的所有的犯人,都不相同。

但是,今日他来的不虚,他已经知道了许多之前并不知晓的事情,譬如包打听,譬如赵离,譬如东阳父母的事情。

从这些事情入手,他不信,发现不了任何的证据。

只可惜闵惟秀并没有夸奖他,只是无语的说道,“外头那些树,都被我砍死了,你忘记了么?”

姜砚之有些语塞。

闵惟秀站起身来,“姜砚之行事要靠证据,但是有的人,行事不用靠证据,不是么?高将军。”

她的话音刚落,门口露出了高达的那张死人脸。

姜砚之一惊,“高将军什么时候来的?”

闵惟秀嘿嘿一笑,看了东阳一眼,“就在你说高恬恬的时候。”

东阳脸色一变,他是怎么说高恬恬的,他说,高恬恬自己傻,总归不是他把她送到别人床上去的……

高将军迈进门来,比起一团乱糟糟头发的,说了一箩筐话的姜砚之。

高将军倒像是最后才登场的大英雄,闵惟秀往他身后一瞧,发现高银芳像一只小兔子一样跳了进来。

闵惟秀大喜,“银芳!”

这简直是看到了亲人啊!看来高将军也发现了,没有高银芳,没有人能搞明白他在说什么!

高银芳一愣,她有这么讨喜么?闵五娘子怎么像是小狗看到肉骨头一样,听闻她家二哥已经得了庶长子,就想着找个小娘子接盘呢,莫非瞧上了她?

高银芳想着,警惕起来。

高将军淡淡的瞥了一眼东阳郡王,“有”,然后又看向了高银芳。

高银芳点了点头,“我叔父的意思是,他有证据。章坪山已经招供了,这事儿牵扯到了东阳郡王。太子殿下向官家求情。官家怜惜你乃挚友之后,在证据确凿之前,准许你暂且留在东阳郡王府中,但是不得诏令,不得外出,直到案子水落石出为止。”

闵惟秀好奇的看了高银芳一眼,明明高达只说了一个字,我就不明白了,你咋从一个有字里,听出这么多意思来的。

高银芳面不改色,唉,若是你从三岁起,就开始干这个活了,你比我还溜啊!

第二百八十一章 好像忘了点啥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他去审章坪山,可只听他提到了赵离,并没有提到东阳郡王。

那高达……

东阳郡王嘲讽的笑了笑,“东阳感谢官家的厚爱,原本我除了东宫,哪里都不去,圈与不圈又有什么区别。”

高达摇了摇头,“有。”

高银芳抱歉的一笑,“我叔父的意思是说,他那群手下,这段时日,要麻烦郡王多多包涵了。您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他们去做便是。一个个的,虽然不大机灵,不爱说话,但做起事来,还是手脚麻利的。”

东阳郡王哼了一声,“这是要派人囚禁着我了。”

高达点了点头,“是。”

高银芳无语了,叔父,知道他说了恬恬姐你不高兴,能不要一个字一个字的蹦么,还这么直率!

“哪里是囚禁,是为了保护您罢了。谁都知道您同太子兄弟情深,指不定下一个有危险的人,就是你呢?不过是几日的事,清者自清,等案子结了,郡王自然是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高达满意了,“恬恬。”

“我叔父说了,恬恬姐的事情,他自然是会查个水落石出的。若是让他知晓有人别有用心,那就等着看我们高家的手段!”,高银芳说完,又变成了淑女的模样,那表情仿佛在说,刚才的狠话都不是我说的,是我叔父借我的嘴说的。

闵惟秀听到高银芳突然厉害起来的话语,吓得一抖。

我擦!她恍惚记得,之前高达也对她说了“恬恬”两个字。

她还以为高达是在感谢她呢,拼命的点头。

现在想来,万一人家高达当时问的是,你们武国公府就是害我恬恬的人吗?

那她还点头,岂不是作死……

怕是她点头点得太痛快了,高达觉得天底下没有这么傻的杀人犯,知道他们说的话是风马牛不相及,她闵惟秀不懂装懂,所以今日才带上了高银芳?

闵惟秀觉得自己个真相了……

她果断的走到桌子前,给高银芳倒了一杯水,“银芳姐,口渴了吧,来喝点水。”

高银芳越发的警惕,八成没有错了,闵五娘子何时这么狗腿子过,分明就是瞧上她了,想要她去给她的大侄儿当后娘!

高达的话说完了,拔腿就走,高银芳见状,笑了笑,“多谢闵五娘子,待我婶婶大好了,还想着设宴请三大王同闵五娘子过府一叙,这一次恬恬姐的事情,多谢你了。我叔父还有公务在身,便不多留了。”

她说着,忙像一只小兔子一样,蹿了出去,跟着高达走了。

闵惟秀愤愤的看了东阳郡王一眼,东阳迟疑了一下,还是说道,“惟秀,抱歉。”

闵惟秀一愣,她不知道,东阳郡王在为什么抱歉。

是为他明知道自己没有后嗣,还向她求亲抱歉;还是因为他在林娘子案里,设计武国公顶撞官家道歉;亦或是他的确是在高恬恬案里插了一脚,把背后的矛头指向了武国公府……

这样一想,他对不起她的地方的确是有很多。

“如果我接受你的道歉,会让你的良心好过一些的话……对不起,那我不接受。姜砚之走了,一大早把我拉出来,说了一堆没用的话,害得我好想忘记了什么事情。”

东阳郡王看着闵惟秀扛着斧头,硬拽着三大王走出去门去,他刚站起身来,走了几步,就被门口高达留下的人,给拦住了。

他嘲讽的笑了笑,往后退了几步,又在那桌子跟前坐了下来,恍恍惚惚的,不知道在想着些什么。

闵惟秀扛着斧头,大步流星的往前走。

姜砚之跟着她身后一路小跑,“惟秀,你生气了么?我没有足够的证据抓东阳。”

闵惟秀脚步一顿,“你是人,又不是神,岂能所向无敌?若是没有你,我什么都不知道。而且,若是你现在抓了东阳,我阿爹不但不会感谢你,说不定还要打你呢。他对柴家的感情,比你想象中的,深多了。”

她上辈子可不是稀里糊涂的过了一辈子,全家死光了,都不知道咋回事么?

至少,现在知道了一部分。

姜砚之松了一口气,“高将军来了,你怎么不提醒我?”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提醒你,东阳不就知道了么?现在他被圈了,我阿爹是不是就安全了?”

姜砚之摇了摇头,他不想在武国公的事情说说假话,安慰闵惟秀。

因为她这个人十分的单纯,他说什么,她就信什么。

“东阳是脑,赵离就是手。若是东阳早就摆好了棋局,那么赵离就可以一步一步的按照他的设想,来复仇就行了。从这次打铁花的事情来看,他暴露得实在是太明显了,感觉好像是,已经都设好局了,有他没他,都无所谓了。”

“所以,我阿爹不安全,没有东阳,但是还有赵离。”闵惟秀皱了皱眉头。

姜砚之点了点头,“我为何不心急的要抓东阳?也是存了让他能够继续同赵离接触的心思。赵离行踪不定,还能够变成猫,想要找到他,实在是太难了。”

“而且,就算我们有证据,我阿爹也不会轻易就下定决心,直接杀掉东阳郡王。因为那样的话,会扯到他的痛处。”

东阳为什么要报仇,是因为现在的朝廷,对不起柴家人,现在官家的大位,是从哪里来的,黄袍加身,不过就是一层遮羞布罢了。

柴家直系的后人,因为各种原因都死掉了,现在一个用来做门面的东阳郡王,他也要杀掉的话。世人该如何议论?

他们不会觉得是东阳有罪,只会嚷嚷上一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这就是他没有决定性的证据,不想动东阳的原因,当然,他也顾虑着兄长的心情。

做人,真的是太难了。

“你知道高将军会来么?”闵惟秀好奇的问道。

姜砚之点了点头,他在惟秀面前,向来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

“像这种不可言说的事情,我阿爹向来都会派高将军出马的。虽然我们看起来他很嚣张,但是保管开封府里的其他人,都不知道东阳郡王被圈了呢。对了,你之前说你忘记了事,你忘记了啥事儿?”

闵惟秀板斧一松,掉在了地上,一拍脑门,“糟了,我把我二哥给忘记了,我二哥今日就要出城去游学了,我还要送他呢!”

城门外的闵惟思,简直就是望眼欲穿,他打个喷嚏,愤愤的骂道,“闵小五,你再不死过来,看等小爷回了开封府,怎么把你家三大王编排成山大王!戏名我都想好了,就叫《山大王同他的母夜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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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二章 送别

闵惟思站在寒风之中,抖了抖自己的小胳膊小腿,气呼呼的对临安长公主说道,:“阿娘,你日后可得管管小五,太过分了,一个小娘子,日日不着调。”

临安长公主抱着闵忘,不在意的摆了摆手:“你不着调,阿娘是一定要管的。但是惟秀,让她祸害姜砚之去吧。反正同他一比,我女儿简直守规矩得不要不要的。”

“你大嫂不日就要进门,我想着赶在你大兄出征前把婚事给办了。没有想到,先走的竟然是你。好男儿志在四方,我们武将家中,也没有什么父母在,不远游的说法。”

“只是,二郎,他日再回开封府,阿娘希望不会后悔今日送你出城。忘儿你不用担心,有阿娘在,没有人欺负得了他。”

闵惟思吸了吸鼻子,“阿娘,他日二郎回京,阿娘就是状元他娘。”

临安长公主笑了出声,“一个两个的,都是不省心的,也不怕把肚皮吹破了。阿娘不求你们建功立业,只希望你们平平安安。”

闵惟思重重的点了点头,咬咬牙,一脚踏上了马镫,准备翻身上马。之前虽然荒唐不着家,但却并没有独自一人远行过,怕自己再磨蹭下去,便彻底舍不得离开了。

“二哥二哥,等等我!”

一声惊天巨吼从远处袭来,隔得老远就能瞧见闵惟秀身上火红的披风,闵惟思被她这么一下,脚下一滑,咕噜噜的摔了个狗啃泥。

两声爆笑平地响起,闵惟思不抬头,都能想到这绝对是他阿娘与阿妹幸灾乐祸的笑声。

紧接着,便是一声暴怒:“小兔崽子,出去了不要说是老子的种,上个马都能趴下,简直把老子的脸都丢光了……”

闵惟思心中泪千行,接下来肯定是忠厚老实的大兄来进行爱的教育了:“阿爹莫要恼,这上马不行,勤家练习便是。一次不行,就多练几次,军中的那些骑兵,之前不也什么都不会吗?”

早知道,他就毫不犹豫,绝不回头,直接离开这些毫无同情心的家人了!

这都是一群什么人啊!

闵惟思正想着一只胖手伸了过来,他一抬头就看到了姜砚之笑眯眯的双眼。

算你识相!闵惟思气呼呼的站了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土,又抹了把脸,“我阿妹就交给你照顾了,若是你敢欺负她,等我回开封府了,一定所有的人,都知道你十岁还尿床,心中偷偷暗恋陛下,在每隔月圆之夜,都穿女装偷偷的在花楼里接客……”

姜砚之简直就是目瞪口呆。

“你你你……当真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站在一旁看热闹,顺带嘲笑你一番的人,你咋不威胁,就威胁我……

他环顾了一圈,见老闵家一群人,都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忙舔着脸一笑,“二舅哥说得对!”

闵惟秀简直没有眼看了,她提了提手中的包袱,扔给了闵惟思,“二哥,我给你准备的一点吃食,早去早回。”

闵惟思点了点头,摸了摸闵惟秀的脑袋,欲言又止了半天,“喂,你们不觉得奇怪吗?那个女人已经站在那里看着我许久了,她还看着我哭……可是我不认识她……”

他只当是这女子也是来送别的,可他等闵惟秀等了老长时间了,这女子一直都呆愣愣的站在那里,一言不发的。

闵惟秀顺着他的视线看了过去,只见在一旁的官道上,还听着一辆马车,一个穿着紫色滚白毛边披风的妇人,正站在那里,目不转睛的看着。

“筠瑶?”

闵惟秀只见一个人影快步的走了过去,脸色那是又惊又喜,“你何时回了开封府?怎么也不来寻我?”

筠瑶?叫得这么亲热!

大兄!当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平日看着你老实巴交的,竟然在大婚之前,冒出这么个小娘子来!

想当初,她绞尽脑汁,才帮闵惟学定下吕静姝啊!

那叫筠瑶的妇人红了眼睛,“我还只当是看错了人,没有想到当真是你。这些年,你过得可好?”

闵惟秀一听这话就炸了,天哪!这还没有问题,啥叫有问题。

她询问的看向了临安长公主,临安长公主拍了拍闵忘的背,横了一眼闵惟思,“这再不走天都要黑了。”

闵惟思心中犹如百爪挠心,阿娘啊!让我看完大兄的浪荡往事再走行吗。

临安长公主要不犹豫的伸出手来,闵惟思吓得一个翻身,快速上了马,“阿娘,我这就走,这就走。惟秀,记得给我写信。”

他说着,还对着闵惟学的后脑勺,挤眉弄眼了一番,然后一溜烟儿的跑掉了。

闵惟秀想要上前去,却被姜砚之拉住了袖子,“怎么了?”

姜砚之压低声音道,“你带牛眼泪了么?抹一点看看,那个妇人身边跟着一个小鬼。”

姜砚之说完,手紧了紧,赶忙将闵惟秀拉到了自己身后,“他听到我说话了,正看着我们。”

“咳咳,阿娘……”马车里传来了一阵咳嗽声。

那个叫筠瑶的妇人赶忙回转身去,掀开了马车帘子,只见里头坐着一个正在咳嗽的三岁小童。

“是他么?”

“不是,那个五岁了。”

筠瑶猛的一回头,欣喜的看着姜砚之,“我的身边,站在一个五岁的孩子对不对?我就知道,我没有感觉错,做母亲的,怎么会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在身边呢。是我的青哥,是我的青哥。”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你特意来这里,是等我的?”

筠瑶点了点头,“他们都说我疯了,青哥明明已经死了,我亲手把他埋了,可是我就是能够感觉到,他没有走,他舍不得。我是他阿娘啊,我怎么会不知道呢?”

筠瑶说着,伸出手来,轻轻的在空气中摸了摸。

明明她看不见,却是微笑着说道,“我摸到他的头顶了,他在轻轻的蹭我的手。”

闵惟秀看着她的笑容,艰难的看向姜砚之,“真的么?确定没有摸到鼻孔?”

姜砚之看着那小鬼的眼睛,认真的点了点头,“分毫不差。”

筠瑶眼泪唰的一下掉了下来,“青哥,最喜欢我摸他的头了。他说,阿娘,你把手放到我的头上,我就不怕了……等我长大了,也给你摸头,这样阿娘也不怕了。”

第二百八十三章 青哥

“我一回到开封府,就听说了三大王同闵五娘子的事。想要去府上拜会,又担心人微言轻,听闻今日闵二郎要远游,我便想着,在这里碰碰运气。”

筠瑶说着,擦了擦眼泪,“没有想到,您真的来了。我现在心中大定。只要我没有疯,谁也抢不走我儿子。”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人鬼殊途。人若是常年同鬼在一起,会阳气虚弱,容易遭病。我不知道你的儿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何小小年纪,就丢了性命。只是你若是不放下执念,他又如何能够安心去投胎?“

筠瑶脚步一顿,看了一眼坐在马车里咳嗽的小童,喃喃自语道,”红哥儿也想同哥哥在一起。“

闵惟秀同姜砚之一头雾水,倒是闵惟学,忧心的问道,“林科待你不好么?这些年到底发生了何事?你们不是青梅竹马,情投意合么?筠瑶,你阿爹救过我性命,你的事,便是我的事,若是有什么难处,还请不要避讳。”

筠瑶没有吭声。

马车里的小童咳了咳,“求你帮帮我阿娘,林家人在追杀我们。”

筠瑶眼眶一红,抱起了马车里的孩子,“红哥,都是阿娘没有用,阿娘对不住你们。我一个做母亲,倒是还没有一个三岁孩子通透。事到如今,还有什么好要脸面的。闵小将军,筠瑶今日斗胆,来问你要回报来了。”

不等闵惟学说话,临安长公主已经快步走过去,扶起了要行大礼的筠瑶,“你就是陆家娘子吧?我听惟学经常念叨起你,当年你阿爹救了他一命。都是做阿娘的,你阿爹不光是救了我家惟学的命,也是救了我的命。”

“这里风大,我看小哥儿有些着凉,不如去我们府上歇上一歇,我家也有小孩儿,因此有那儿科圣手住着……”

陆筠瑶大喜过望,“如此,筠瑶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北伐在即,武国公不能久留,半道儿同众人告了辞,自去军营不提。

姜砚之一路上想要寻他说东阳郡王的事,可惜一直都没有合适的机会。

几人去武国公府坐定了。

陆筠瑶咕噜噜的喝了一碗茶,苦笑道:“我同那林科,乃是青梅竹马的少年夫妻……”

这事儿,大约要从六年前开始说起了。

那一年,闵惟学初上战场。

第一次的人,难免做着一战成名的美梦,譬如他一枪,就射穿了敌人大将的脑袋,天降大仙,手一挥,他的浑身霞光万丈。

所有的敌人都匍匐着颤抖,双眼流泪,不是激动的,是被那无敌的光环照的。

闵惟学虽然天生性子沉稳,但是也不妨碍他第一次的妄想。

很快,他就因为太招眼了,被敌军一统穷追猛打,“兄弟们冲啊,这是武国公的小崽子,大将说了,谁杀了他,赏十头羊!”

往事不堪回首,好在闵惟学命大,被一位姓陆的百长给救下了,因此也认识了陆筠瑶。

那会儿闵惟学还忐忑了好半个月,话本子里不都是这么写的么,将军被下属所救,下属临终托孤,冷清冷性的将军将那孤女迎娶进门,先婚后爱……

然而,他忘记了,人家陆百长救了他,并没有死,所以临终托孤什么的,只能在梦里想想了。

陆筠瑶当时有一个青梅竹马,情投意合的未婚夫婿,名叫林科。

这林科也是一个少年英才,小小年纪就武艺高强,虽然家境凡凡,并无靠山,但并不影响他的出彩。

小夫妻二人很快便成了亲。

“我阿爹乃是林科的上峰,我们两家走得亲近,我嫁进陆家的时候,带了不少嫁妆去,因此在林家,十分直得起腰杆子。我阿爹只有我一个女儿,生怕林科出了什么事情,我成了寡妇,便托人使了关系,让他转去了苏州军。”

“林科待我极好,家中若是只有一块肉,那必然是要留给我吃的。我的婆母不但不给我脸色看,甚至处处贴心,我嫁去林家,连灶台边边都没有碰过,那时候,我还以为,我是这天底下最幸运的小娘子。”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我怀了青哥之后,便开始守寡了。”

闵惟秀摸了摸鼻子,这个不对劲啊!

那啥,陆小娘啊,你悠着点说啊,这个想起来有点不对劲啊!

那个林科就这么死了?

没有等她同姜砚之来克他,他就死了?

“老人都说,酸儿辣女,我那会儿无辣不欢,肚子儿圆圆的,稳婆看了,都说怀的是一个姐儿。我婆母口中说不在意,却天天在我耳边叨叨,说谁谁谁家又得了一个男丁,真的是神气!”

“我嫂子怀男丁的时候,婆母特意请了缝制衣物的人登门,做了满满一筐。到了我这儿,却说我家中富裕,她做的那些土布衣裳怕我瞧不上,便没有做。”

“这样难过的事情还有好些,我告诉林科,他却生了好大的气,说我心眼小,就爱计较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我那会儿时脑子里进了水,觉得他说的对,都是我的错,加倍的对他同婆母还有哥嫂好。”

“我生青哥那天,从一大早就开始腹痛难忍,林科却在一旁睡得跟死猪似的,我叫他都叫不醒。我便叫我婆母起来,我婆母说,生孩子时间长着呢,等快生了再请稳婆不迟。”

“她说她生了孩子有经验,让我在院子里跑来跑去,多跑跑,孩子就跑下来了。我第一次生产,害怕得要命,父母又不在身边,全听她的拼命的跑……我一边跑,一边听着林科的呼噜声,气炸了,就跑回了床上,指着他准备说理儿……”

“可是,我只听得啪嗒一声,孩子掉出来了,落在了林科的肚子上,溅了他一脸的血……”

闵惟秀噗呲一下笑出了声,又忙捂住了嘴。

咋整啊,这里是笑合适,还是不笑合适啊!虽然很可怜,但是还是很想笑啊!

“就那样,林科都没有醒来,我婆母过来,看到这副场景,当时就破口大骂,说我的污血落在林科的身上,他日后就要沾染晦气了。他是武将,染了血那还了得?”

“林科半信半疑,连带着不喜青哥起来。”

“不对啊,你不是怀了青哥就守寡了吗?林科不是死了么?”

陆筠瑶扭曲的笑了笑,“嫁给这样的男人,跟守寡有什么区别!”

第二百八十四章 生辰纲

“许是出生的时候,摔了那么一下,我的青哥天生就不会说话。婆母先前看他是个哥儿,尚且有几分欢喜,可见他不开口,便天天在我耳边抱怨起来。”

“说什么丫鬟的身子小姐的命,不过是个百长的女儿,竟然也抖起来,连药罐子都敢生了。”

陆筠瑶说的时候,已经十分的平静,但是临安长公主是过来人,又岂能不知晓这种痛处。

月子没有做好,腰酸腿疼那都是跑不了,还怎么治,都很难好。

更可怕的是,心灰了。

她生几个孩子的时候,丫鬟婆子一大堆,武国公虽然算不得体贴的人,但却听指挥,她说东不往西,倒也过得松快。

陆筠瑶叹了口气,“个种酸楚,我便不说了,当时我是心灰意冷,明明未成亲之前,也是体贴备至,怎么后来变成了这幅德行。许是有情饮水饱,等到成亲了,全是家中琐事,才更能看出一个人是否可靠来。我不明白,也没有时间同心情去弄明白他。”

“若是没有青哥,我简直恨不得同他和离归家去。但是为了青哥,我忍住了。青哥虽然不能说话,但也是林家的种,他们不会让我带走他的。这样的一个孩子,若是没有了阿娘,那就是死路一条。”

“而且,林科一不赌二不嫖三生得好,在外头朋友遍天下,谁人不夸赞他一句义气,我曾经露过一丝心思,差点儿没有被隔壁左右的七大姑八大姨的唾沫星子给淹死。”

“就是这么一个人人夸赞的人,其实在家中呢?油罐子倒了都不会扶一下,每日归家不是呼朋唤友喝酒,就是在那里呼呼大睡。孩子病了,都是我一个人干着急,我若是多言了一句,他还要生气,说是打扰了他看话本子。”

“我心灰意冷之后,便不再理会他,只好好的带着青哥。我阿爹给了我不少嫁妆,我在城中开了个小铺子,农庄又有出息。虽然过不上什么大富大贵的生活,但是让青哥吃饱喝足,都是妥妥的。”

“我想通了,反倒是敞亮了。不就是男人么?就当他死了,没有就没有嘛,该吃吃该喝喝,反正我有青哥儿。”

闵惟秀听到这里,知道但是马上就要来了。

若是没有个神转折,他们也不会在开封城外见到陆筠瑶了。那她这会儿,怕是还在苏州,过着“丧夫”,得过且过的生活。

“大约就在三年前,那会儿林科接到上峰的命令,说是要往京中送生辰纲。去了好几个月。去的时候,好端端的,回来却是人抬着回来的,他们送的那批生辰纲,在半道里给人截了去。”

“我心中大惊,这丢了生辰纲,可是大事,搞不好家中就要受到牵连的。因为这事儿,他在家中歇了月余,躲避风头,许是大难临头,我们的关系反倒是又融洽起来,他也会逗逗青哥儿,我只当他是遇到了大事,整个人当真是成长了。”

“就在那会儿,我不慎怀上了红哥儿。这一次家中十分的高兴,待我也好得不行,我当时心中虽然存疑,但是……”

陆筠瑶自嘲的笑了笑,“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是苦命的,所以偶然得到了一点好,都忍不住想,是不是自己时来运转了……天底下倒霉的人那么多,不可能我就一直倒霉下去吧。”

“结果呢?老天爷啪啪啪的把我的脸都打肿了。”

“你们知道那批生辰纲是什么东西么?”

闵惟秀摇了摇头,“生辰纲无非不就是金银珠宝么?你们是在苏州,怕主要是刺绣绸缎珍珠之类的吧?”

陆筠瑶看了看四周,压低声音说道,“你们可听说用童子炼丹?听说吃了之后,能够返老还童。”

屋子里的人面色都大变。

这种邪法,竟然也有人信?

陆筠瑶笑了笑,“一开始我也不信。那一次林科他们送往京城的生辰纲,并非是物件,而是五个童男童女。因为那位大人物的生辰,乃是在岁末,他们去得早,就算是生成纲丢了,也还来得及重新寻。”

“这童男童女,并非是所有的都可以,要求是要同那位大人同月同日的才可以。林科他们四处找人,在最后的期限里,找到了九个,而那第十个,就是我的青哥。”

“他心中有愧疚,所以才对我们母子二人变好了,又怕我丢了青哥,同他们林家毫无牵绊,会去告状,将这天捅出个窟窿来,所以才又让我有了红哥儿……林科这个卑鄙无耻的小人,不亏是我的枕边人,他一下子就掐住了我的弱点。”

“那一日,青哥儿突然不见了,我怀着红哥儿,在苏州城中到处找,都没有找到。他不会说话,平日里在家中不讨喜,小孩子都是最敏感的,所以他从小就特别乖,很粘我。”

“我的天像是塌下了来一样,当时就见了红,差点儿没有保住红哥儿。都是当娘的,还是我嫂子没有忍住,偷偷的告诉了我,是林科把青哥儿给带走了。”

陆筠瑶说着,手握紧了拳头,牙关咬得嘎嘣嘎嘣响。

“我嫂子只看到林科把青哥儿抱走了,生辰纲的事情一概不知,我当时气炸了天,一把捞起菜刀,就要同林科拼命。他一开始不想说,于是我一怒之下,使出我们陆氏绝学飞菜刀……我是女儿家,功夫没有练到位……我原本想吓唬他一下,可是手一抖,把他耳朵给削掉了……”

闵惟秀眼睛一亮,她过的都是什么年节啊,憋屈得要命,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可能同大兄有奸情的娘子,竟然也是说的憋屈的事,现在总算出手了,不枉费她忍了这么久啊!

都说,忍得越久,反击起来,就越快乐!

陆娘子啊!你不用解释的,你的手抖,我懂我懂!

就是不能左右抖动,得上下抖动啊,那说不定贱人就两腿间一凉了……

姜砚之看着一旁闵惟秀发着光的双眼,莫名其妙的觉得脊背一凉。

如果说着陆筠瑶飞菜刀十发一中,那惟秀还不百发百中。小闵飞刀,例不虚发,不见血不收回!

姜砚之想着,心中暗暗的下定了决心,日后绝对不让惟秀下厨,这样她就接触不到菜刀了。

第二百八十五章 不流泪流蜜

“我见林科没有了耳朵,想着也不能挽回了,索性将他暴打了一顿,出了一通恶气。人就是这么贱,以前我待他们处处忍让,他们便得寸进尺,不将我放在眼中。”

“如今我大打出手,他们反倒是怂了。我婆母当时吓得不行,她是林科的母亲,可也是青哥儿的阿奶啊,她怎么可以说出那样的话!哈哈,你们知道她说啥么?她说青哥儿反正是个哑巴,林家把他养那么大了,如今拿他一命,换他亲爹一命,也算是个孝子了。”

陆筠瑶说着,眼中满是怒火。

这样的孝子,做来何用?林家又何曾养他?

“我当时气炸天了,反手一抓,又使出了我陆家飞刀绝学,不是我没有新意,实在是我只会这么一招,这次手没有抖,那飞刀直接从我婆母的头顶上飞了过去,砍在了她的发髻上。”

闵惟秀失望的叹了口气,这么厉害的绝学,你尽然只会一招,还总是砍不中要害,这也太搓了。

百户虽然只是一个小武将,但是芝麻酱黄豆酱豌豆酱,不管大小都是将啊!

对于这种嘴贱的,应该直接砍嘴啊!

“我挺着大肚子,冲出去救青哥儿,可这次护送生辰纲的人吸取了教训,他们并没有一起走,而是分散开来,乔装是一家一家赴京的人,我到处找,救出了两个孩子,可是却没有找到我的青哥儿。”

“后来我便想着,抢先到开封府门口等着,他们要送生辰纲,总不能不进城吧?可是我左等右等,都没有瞧见人。我在开封府等了好长一段时间,都杳无音讯。”

“我寻了个小院子住下,生下了红哥儿,又接着打听青哥儿的消息。直到今年年初,红哥儿生了一场大病,我去药店抓药,站在开封府的大街上,突然就感觉到了,感觉到了我的青哥儿回来了。”

陆筠瑶说着,笑了起来,明明在笑,眼睛里却全是泪,“青哥儿因为不能说话,在他小时候,我经常带他去药铺里,我担心他走丢了,找不到我,每次都会对他说,若是走散了,就到宝芝堂的门口坐着等阿娘。”

“青哥儿他变成鬼了,还是听阿娘的话,找到了开封府里的宝芝堂,坐着等阿娘。我的青哥儿,也不知道等了多久了。”

陆筠瑶说着,又伸出手来,在空中摸了摸。

“红哥儿大病一场之后,我便没有了盘缠,又感觉有青哥儿在我身边,便想着回苏州去,拿回我的嫁妆,同那个畜生和离,然后再去边关见我爹娘。”

“可是我还没有进苏州城,就看到了贴在城墙上的海捕文书,他们说我试图杀夫杀婆母,虽然未遂,但依旧是大罪。新仇旧恨,我又气炸了,将红哥儿托付给一个好姐妹带着,夜里我便同青哥儿一道偷偷的回了林家。”

陆筠瑶说道这里,咳了咳,“林科不在家中,我将他家的钱财全都卷走了。虽然不厚道,但是我还要继续去寻青哥儿的骨骸,不能让他流落在外,这些都需要钱财。”

“可是我刚刚出了苏州城,林科便带着手下来追杀我了,我一路东奔西逃,不敢回娘家去,怕引祸上身。我想着,开封府是天子脚下,我又在这里生活了一段时日,比较熟悉,便来了开封府。”

“这次来,就听说了三大王同闵五娘子的事情,才想起了我爹当年同武国公府之间的事,厚着脸皮上门来了。”

陆筠瑶说着,有些迟疑的掏出一颗绿色的珠子来,“我拿了钱财,要不是我的嫁妆,要不就是他家的金银,都是寻常之物,只有这一颗珠子,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我在想,林科追杀我,是不是为了这个东西。”

姜砚之接过这珠子一瞧,只见上头绿油油的雕刻着一些花纹,珠子圆滚滚的,却没有孔,也不知道,有一些镶嵌的痕迹,也不知道以前是在什么上头的。

“你来寻我们,一来是想要让我确认你的感觉对不对,青哥儿是不是回来了;二来,想要找到青哥儿的尸骨,将他敛了;三来,想要我们知道这个珠子是什么,帮你解决林科这个麻烦;四来,你想要报仇,抓到那个贵人?”

姜砚之看着陆筠瑶,认真的说道。

陆筠瑶脸一红,“是不是要求太多了。没有关系,三大王,你只要帮我前两条就行。”

姜砚之摇了摇头,“我听了你的案子,这其中最关键的不是青哥儿,而是这个人收过多少次这样特殊的生辰纲,他现在还没有收?有多少孩子遇害了,又有多少孩子,现在或者未来被害。”

“青哥儿,你知道你被抓到哪里去了么?”姜砚之笑了笑,努力的让自己显得和蔼可亲几分。

青哥儿往陆筠瑶的背后躲了躲,摇了摇头。

姜砚之也不失望,青哥儿被抓走的时候,年纪尚小,他又是初次来开封府,不认识地方,是很正常的事,若是他知道,早就带着陆筠瑶去了。

“那你见过,这颗珠子上的花纹么?或者说是类似的花纹。你仔细的想一想,你阿爹把你交给了坏人,坏人害死了你,在这段时间里,你是不是见过类似的花纹。”

青哥儿伸出小手摸了摸姜砚之手心里的珠子,歪着脑袋想了许久,有些迟疑的点了点头。

“那你当时,是不是见到了很多和你一样的小孩子?”

青哥儿眨了眨眼睛,伸出了八根手指头。

没有错,陆筠瑶说自己救出来了两个,其他八个被送走了。

“那你从身体里出来的时候,其他人呢?”

青哥儿摇了摇头。

“都死了么?”

青哥儿轻轻的点了点头。

姜砚之重重的叹了一口气,一个东阳郡王还没有解决,这又冒出了一个心狠手辣之人。

“惟秀,你这里还有多余的牛眼泪么?给陆娘子抹一点,让她见见青哥儿吧。我家那头牛,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最近总是乐呵呵的,早知道,就不该听路丙的,让他尝试什么虐恋情深。”

“现在好了,已经娶妻生子走上牛生巅峰了,根本不流眼泪了,恨不得流蜜……”

第二百八十六章 守株待兔

姜砚之越说,越觉得心中不平衡,看闵惟秀的眼神,简直像是草原上发出幽光的恶狼遇到了羊。

他自己个没有走上人生巅峰便罢了,竟然每日还要看着一头牛秀恩爱,简直是夭寿啊!

他想着,恶狠狠的瞪了守门的路丙一眼,日后他同惟秀成亲了,一定要闪瞎路丙的双眼,赔他的牛眼泪!

从那么多头牛中,选出一条爱哭的,容易么?容易么?

闵惟秀点了点头,“我没有随身带着,安喜去取了。不过陆娘子,有一句话,我想弄清楚,你之前不是说,青哥儿被你亲手埋了么?为什么你又要姜砚之帮你去寻他的遗骸?这岂不是自相矛盾?”

陆筠瑶一愣,神色黯淡下来,“我之前说谎了,我阿爹虽然在战场上救过闵大郎,但是打仗的时候,谁还没有替旁人挡过刀,算不得什么大恩大德,更何况,武国公府早在我大婚的时候,就重重的添了妆。”

“我并非是挟恩图报之人,之前也并未打算要将三大王同诸位拖下水来,我若是说青哥儿还没有找到,闵大郎仁厚,一定不会坐视不理。是以,我一开始才说青哥儿已经被我亲手埋葬了。”

“这是我这个做母亲的,最后的希翼了。人死不能复生,我做梦都想要寻到他,让他入土为安。我带着这份心情,这些年来,经常去那乱葬岗,见到有死去的孩子,就将他敛了,到郊外寻了一处有山有水的好地方,作为他们的安乐乡。”

“我就是想着,我这样待旁人的孩子,指不定,上天怜悯,就有人这样待我的孩子。旁人问起,我就说寻到了我儿子,将他给葬了。”

“我知道这事情十分的凶险,京中关系复杂,那贵人到底是什么人,我查了这么久,也没有什么头绪,万一……就让诸位为难了。可是林科一直追杀我,我死便罢了,红哥儿年纪还小,他一开口,我便没有忍住,全都说出来了。”

“闵五娘子,我……”

闵惟秀点了点头,“原来如此。”

临安长公主见陆筠瑶又是忐忑又是羞愧,瞪了闵惟秀一眼,“她年纪小,又像了她阿爹的死性子,说话都不过脑子的,陆娘子莫要放在心上。瞧你模样,怕是多日没有睡个安稳觉了,你挺得住,孩子可受不了。”

“不若让那大夫一一看过了,沐浴更衣,喝了药好好的睡上一觉。若说别的,我不敢吹,但是若论查案子,这满开封府,都没有比我这女婿更厉害的人了。”

姜砚之一听,连身上的汗毛都忍不住得意起来。

不亏是惟秀她娘,当真是慧眼识猪啊!不对,是慧眼识珠。

陆筠瑶行了大礼,抱着红哥儿自然下去不提。

闵惟秀见她走远了,这才说道,“毫无头绪,从何查起呢?”

姜砚之嘿嘿一笑,“惟秀,当然是守株待兔了,这天寒地冻的,没得让惟秀累了胳膊腿儿。”

闵惟秀抽了抽嘴角,你还能够更加狗腿子一点么?

“怎么守株待兔……”

一个时辰之后,在那开封府城外,出现了一辆不起眼的青花马车,那马车前头,坐着的不是车夫,反倒是一个戴着面纱的美貌妇人,虽然穿得有些灰头土脸的,但是再厚的衣衫,都掩盖不住她那细腰。

光看腰,就知道是个美人儿。

在马车里,时不时传来一阵咳嗽声,“阿娘!”

闵惟秀呸呸了两口,吐了吐口中的灰,实在是憋不住笑:“嘿,你得再叫得奶声奶气一点,人家是才两三岁的小奶娃娃,哪里有你这么粗的嗓子。”

马车里的人咳了咳,声音又尖细了一些,“他娘的,那个林科是眼睛瞎了我,我们这么大一个马车,他咋还不来追杀!”

姜砚之有些欲哭无泪,明明他想出来的主意,是让那陆筠瑶驾着马车出城,然后他同惟秀躲在马车里,等着林科带人来自投罗网。

可是不知道怎么,就变成了惟秀扮成了陆娘子,而他要装红哥儿。

“惟秀惟秀,我这可是代我未来的孩儿,唤的你阿娘。孩儿他娘,嘿嘿!”

闵惟秀俏脸一红,简直是臭不要脸啊!谁是你孩儿她娘?

坐在马车中潜伏着的路丙,面无表情的缩在一个角落,看着三大王荡漾的小表情,心中的小人头拼命的往马车上撞。

这两人说情话,实在是太老土了,老土得他恨不得立马去市集里买上一堆《情话大全》来。

“来了”,闵惟秀低吼一声,只见几个黑色蒙面人提着剑刺了过来。

“筠瑶,你若是把你拿走的东西还回来,我看在红哥儿的份上,饶你不死!”

闵惟秀抬眉一看,说话的那个人,少了一只耳朵,应该就是那林科无疑。

虽然蒙着面,但是丝毫不影响他那立体的五官,这是一个生有一个好看鼻子的男人。

闵惟秀二话不说,对着那鼻子便是一拳打过去。

对面的林科瞧着粉拳袭来,闪避不及,心中想着陆筠瑶一个小娘子,能有几分力气,她这会儿菜刀不在手,根本就是花拳绣腿没有杀伤力。

可他还没有想完,就感觉像是一个大铁球直接砸到了他的鼻子上,瞬间鼻血奔涌而出……

“糟了,中计了”,林科说着,转身想跑,他同陆筠瑶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之前这人坐在马车上不显,如今凑近一瞧,根本就是一个不认识的人。

而且就这股子牛劲,当年那菜刀若是由此人手中飞出,那掉的就不仅仅是耳朵了!

但是他发现得已经太迟了,他只感觉后背一重,一个脚丫子,直接将他踩进了泥里。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闵惟秀拍了拍手上的尘土,“其实我一早就有一个疑问,为什么杀人的人,都喜欢穿着夜行衣蒙面呢?这青天白日的,你们生怕别人不知道,你们是坏人?”

“还有你”,她说着,又用力一些的踩了踩林科,“其实蒙住口鼻,只留出眼睛,根本就没有什么卵用啊!人家一瞅你的身段,再一瞅那小眼神儿,尤其是你,没有耳朵……简直是掩耳盗铃啊!”

啥?换了衣服,蒙了面,别人就认不出你来了,那不是搞笑么?

林科吃了一嘴泥,“好汉饶命,好汉饶命,我只是过路的,才刚说了一句话,你就打了过来,你为啥打我?这都是误会啊,这都是误会啊!”

马车上的姜砚之连滚带爬的跳了下来,鄙视的看了林科一眼,“这还用问么?谁让你的鼻子长得那么好看?我家娘子,见到比她好看的眼睛就挖掉,见到比她好看的鼻子就打断,见到比她细的腰,直接折了。就问你怕不怕?”

第二百八十七章 惟秀逼供

林科身子一抽,他当然怕,就算他不怕,他的鼻子也被打怕了。

他抬头看了一眼闵惟秀,这小娘子一副鼻孔朝天的模样,说得好像很有道理,实在是一派胡言。

你觉得蒙了面没有卵用,那你自己个又蒙了面来扮陆筠瑶?

扮陆筠瑶?林科面色一沉。

他在军中多年,曾经也在武国公麾下效力过,这熟悉的力道……眼前的小娘子,肯定是最近声名鹊起的闵五娘子无疑。

那么旁边的那个白胖子……

林科觉得自己想去死一死,他现在被黑白无常踩在了脚下,离死还会远么?

“三大王,闵五娘子,是我夫人叫你们来的吧。你们别信她的话,她得了失心疯,卷了我家财产,气死了我阿娘,还削掉了我一个耳朵。我家大儿子青哥儿病死了,她受了刺激,一直以为是有人要害她。”

“她是不是同你们说,开封府有一个贵人,把青哥儿抓走了?那都是她妄想出来的。我们远在苏州,贵人作甚要抓千里之外的一个哑巴呢?”

“我们穿成这个样子来寻她,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我毕竟在苏州军中效力,驻军无命令,不得随便来开封府。只是我同陆筠瑶夫妻一场,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闯下大祸啊,她自己也就算了,把我独儿子红哥儿拐走了,算是个什么事?那可是我老林家的血脉。”

闵惟秀好笑的又踩了林科一脚,看向了姜砚之,“你相信他吗?”

姜砚之摇了摇头,“虽然他说话条理清晰,好似十分有道理,但是我相信陆娘子说的话。一个叫自己孩子哑巴的爹,实在是人品堪忧……”

“你若是在乎那红哥儿,开口的第一句,就不是问陆娘子索要东西了。”

他说着,又笑了笑,“托你这个傻蛋的福气,本大王可以把你们全都抓起来了,苏州驻军没有传召,擅自入京,这是要做什么啊?又是想要刺杀谁啊?”

林科脸色一白,生怕多说多错,闭口不言语了。

姜砚之虽然这样说,但是还是给了路丙一个眼色,这事儿尚未明朗,他又怎么会把林科放到明面上来,给他胡乱攀咬的机会?

路丙一个纵身上了树,四下里远瞭了一番,指着一角说道,“大王,那边有处空地。”

姜砚之点了点头,将林科以及他那群手下都捆了过去。

“林科,你们是给谁送生辰纲,总共送了几年,每次都是十个童男童女么?”

林科将头埋进了土里,犹如一只鸵鸟一般,死活不开口。

“你一个做父亲的人,怎么就这么狠心,青哥儿也是你的骨肉……”

林科依旧是不为所动。

闵惟秀瞧得不耐烦了,一脚踩在了林科的背上,忍不住感慨道,“要是咱们能够随身带着一个高将军就好了,那这厮还不有啥说啥,一清二楚的。”

姜砚之一听,立马警惕起来,高达高将军虽然年纪不小了,但是架不住人家气场强大魅力高啊!万一把惟秀拐跑了怎么办,他就是再成熟再厉害,也比不上人家老大爷不是!

他想着,拍了拍手,“不就是刑讯逼供么?本大王也会的。”

闵惟秀眼睛一亮,怀疑的看了姜砚之一眼,“看你审案这么久,都没有见过你逼供啊,要不咱们比上一比,看谁先让这厮招供。”

姜砚之也来了兴致,“那你先来,还是我先来?”

闵惟秀眼珠子一转,“先看我的!”

她说着,一把扯下林科的黑头巾,将他的眼睛整个都蒙了起来,然后一把抽出他的腰带,将他的手捆住了,挂在树枝上。

姜砚之看着,抽了抽嘴角,他怎么觉得,惟秀这蒙眼睛抽腰带的动作行云流水,像是做过千百遍。

林科只感觉四周都是黑漆漆,吊在树上的手,被勒得生生的疼。不一会儿,他就感觉脚下堆满了柴火,这是要把他架在火上烤了?

林科一想,满头大汗,“闵五娘子,在下可是朝廷命官,你不能对我滥用私刑。”

闵惟秀撅了噘嘴,手下的动作半分不停,“我常听我阿爹说,在边关吃烤全羊,就是把一只羊架在火上烤,等烤得金黄了,在用刀子,一片一片的割肉吃,那味道,香气扑鼻,想想都让人觉得饿。”

她说着,拿着刀在林科的腿上翻来覆去的刮了刮,“你闻到香味了么?我瞧跟你一起来的那个胖子,一看就是油多味美的,就先烤他了,别说,真还挺香的,吃肉嘛,瘦肉实在是太柴了,这瘦肥相间的才好吃呢。”

“姓林的,你要吃一块么?加不加辣椒。”

林科想着,差点儿没有吐出来。

闵惟秀说着,拿起安喜递过来的烤香了的肉干,大声的咀嚼起来。

林科真的要吐了。

闵惟秀得意洋洋的看了姜砚之一眼,将手上的油,抹在了林科的衣服上,“你的担心都是多余的,朝廷命官怎么了?等我把你烤着吃完了,谁还能够分辨得出一堆骨头渣子,到底是乱葬岗上无名氏,还是狗骨头?”

“哎呀,还别说,凑近一瞧,你这一身腱子肉不错啊!要不熏成腊肉,做成腊肠?”

林科感觉自己的手上一冰,一阵剧痛袭来,像是一块肉被割掉了一般……

他很惜命,但这是他第一次发觉,活着是一件这么可怕的事情……

“我也不知道要送的贵人是谁,我只知道,每年到了那个时候,就拿着一颗绿珠子,当作是信物,到景雀桥月老庙后门等着。到时候自然有人前来拿走生辰纲。”

“我送了三年,每次都是十个人。旁的事情,我都不清楚,我不过是一个押送货物的小卒子。”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林科一眼,颇为失望。

一旁的姜砚之嘴巴张得大大的,怎么办,本大王可能要瘦了,接下来几天,都不能够直视肉了。

“因为陆筠瑶拿走了那颗信物,所以你才追杀她。在苏州,是谁让你们做这样的事情的,你可听闻过关于这位贵人的半点特征,在月老庙,又是什么样的人,来把人领走的?”

第二百八十八章 恶棍之首

林科不假思索,飞快的回答道:“在苏州,乃是我的上峰,邬将军让我送的。邬将军名金平,出身开封府。”

像是害怕回答慢了,就要被做成风干腊肉一般,林科噼里啪啦的通通抖了出来,那语速,实在是令人咋舌。

“邬将军为人低调,从来不提贵人是谁。他年纪比我小,却平步青云,我曾经暗地里试探过,他乃是无父无母的孤儿,能有今日,怕是全靠得了贵人的眼……我也觉得做这事儿有违天和,但是闵五娘子,三大王,小的无权无势无靠山,不听从指令,还能做何?”

“之前因为丢了生辰纲,邬将军大怒,青哥儿再不好,那也是我的亲生骨肉,我又何尝舍得?这人活着,不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么?整个苏州府,都屈服在邬将军的淫威之下,大家伙儿,那是敢怒不敢言啊……”

闵惟秀心中呸了一口,“你再说下去,敢情还成了被人逼迫的受害者了?不过是一丘之貉罢了。只是,这邬金平的名字,怎么如此熟悉,好像在哪里听说……三大王,你记得不?”

姜砚之沉吟了片刻,深深的看了林科一眼,拽着闵惟秀远远的走开了。

“你忘记了么?高将军给高恬恬整了一个童养夫,随了高夫人姓邬,就叫金平。这姓氏并非随处可见,同名同姓又年纪轻轻执掌一方的,可不多见。八成就是同一人。”

闵惟秀恍然大悟,她也想起来了,高银芳说高恬恬过去的事情时,曾经提过一嘴这名字。

她当时还曾经暗搓搓的怀疑过,高恬恬失踪了,说不定就是那邬金平给弄出来的。

譬如人家早就有了一个心仪的名叫如霜的卖唱小娘子,或者是在森林里射中了一头名叫燕子的野性小鹿,压根儿不想再娶毫无情趣的贵女了。

不要觉得她想得龌龊,这种事情,多了去了。

高银芳没有提过高恬恬失踪之后邬金平做什么去了,原来他去苏州府做军爷了。

等等,邬金平在开封府的贵人是谁?那不就是高达高将军么?

难道那个吃人的贵人,就是高达高将军?

闵惟秀想了想他那张黑脸,还有狠辣的手段,她审林科全靠吓唬,可没有动人家一根手指头,最多是扎了一刀子,踩了几脚,高达可是来真的!

说他吃人,也不是不可能!还有身体虚弱,高夫人不就是身体虚弱么?

闵惟秀越是想,越心惊。

“这陆筠瑶突然蹦出来,是巧合,还是有人故意为之?轮到高将军了?”

姜砚之摇了摇头,“你不要先入为主,并非所有的案子,都是有人设局。我觉得这次应该不是,如果东阳和赵离掌握了高将军这么大的把柄,他们不可能不使用,对他一击毙命。”

“可是他们没有,反而是绕着圈子,利用高恬恬的事情,让他同旁人为敌。就算他们能等,想要等高将军除掉你阿爹或者什么人之后,再把他这个致命之处摆到台面上来,那如今的时机也不对。”

姜砚之有一句话没有说出口,他猜测之前东阳他们的计划,是让高达在北伐之中,对武国公下手。原本官家已经对武国公生疑,再有高达在侧撺掇,能出什么事情还真不好说。

毕竟,官家对高达的信任,可比对武国公多多了。

所以,如果东阳和赵离是聪明人,就应该等着武国公被高达整死了,他们再黄雀在后,整死高达。

而东阳同赵离,正是聪明人。

所以,这其中应该是有什么问题的。

闵惟秀点了点头,动脑子这种事情,她没有什么天分,还是交给三大王好。

两人想着,又回到了空还地上,闵惟秀走了过去,用刀背拍了拍林科的脸,“接着之前的说!”

林科一愣,险些吓尿了,之前说道哪里来着?

一旁的安喜实在是不忍心,提醒道:“我家小娘问你,在开封府是如何同人接头的。”

林科松了一口气,他已经有啥说啥了,恨不得把自己个知道的事情全说出来,好戴罪立功。

“就在景雀桥,月老庙的后门,我站在那里抛那个绿珠子,会有一个戴着手镯的人前来,绿珠同那手镯嵌在一起,就算是接上头了。我便会领着那日去附近临时租的一个小院子里,生辰纲都在那里。那人见到了生辰纲,我的任务便完成了。”

“我送了三年,来的人都不一样。第一次是一个老叟,第二次是一个俊美的青年,第三次来的是一个小童。只不过,我能够闻到他们身上有一股子淡淡的药味儿……”

姜砚之若有所思起来,大手一挥,“抓起来送回开封府去!我同惟秀去一趟高将军府,你都弄好了之后,就去那里找我。”

说完,拍拍屁股领着闵惟秀上了马车。

站在一旁的路丙顿时傻眼了,大王,你怕是忘记了,你同闵五娘子出来演大戏,你演奶娃娃怕丢脸,只带了区区在下一个侍卫……这么一大堆人,他怎么带回开封府府,用竹子插了做串串吗?

只不过大王的命令,说什么都要完成的。

路丙想着,吹了个口哨,然而并没有人来……

那厢路丙愁容满面,这厢闵惟秀同姜砚之已经到了高将军府,同高达大眼对小眼,他们已经将那林科的话提了一提,等着看高达的反应。

还是那熟悉的吐词,还是那熟悉的高银芳。

“刑讯。来。”高达面无表情的认真说道。

闵惟秀恨不得扇自己一个耳光子,她这是飘了啊,不然的话,她怎么会觉得自己从高达那从来都没有变化的脸上看到了认真两个字呢。

她想着,询问的看向了高银芳。

高银芳也是吃惊得合不拢嘴,“我叔父说,闵五娘子审人天赋异禀,若是来他这里,一定能够大展拳脚,成为栋梁之才……”

高银芳说着,也有些不好意思。

他叔父什么都好,就是想啥做啥这点不好,人家闵五娘子是何许人也,未来的寿王妃,指不定日后那是要当贵妃皇后啥的,怎么可能来你这里当恶棍头子!

闵惟秀乐了,对着高达拱了拱手,“多谢高将军夸赞,可惜我已经当了纨绔头子,总要给别人留点上进之路不是。”

高达有些失望的收回了视线,然后又看向了姜砚之,“不是我。”

第二百八十九章 恩将仇报

姜砚之并不意外。

他正是因为知晓不是高达,所以才直接登门询问的。

说起来他有些嫉恨,这个老头子,还精壮得很,乍一眼看去,像是刚刚三十岁出头的人一般,还招人得很。

好人不长命,祸水遗千年。就高达这种,八成是要活成千年老王八的。

而这个老王八,刚刚竟然想要当着他的面,同他抢惟秀!简直就是王八蛋子!

脑子里将高达骂了一百遍,姜砚之还是习惯性的讲礼,“本大王亦相信高将军并非残暴之人,幼吾幼及人之幼,高将军曾经同高小娘子分别数年,自然也不会让旁人承受分离之痛。”

高达罕见的面色柔和了一些,轻轻的点了点头,看向了高银芳,说道,“金平。”

高银芳亦是点了点头,叔父啊,能不让我知晓这么多机密了么?

总觉得再这么下去,闵五娘子不做恶棍头子,你又舍不得恬恬姐去,莫不成,日后要让我去?我只想做个好人啊!

高银芳再一想,有些欲哭无泪,她觉得自己真相了,叔父咋这么像是在培养她做接班人呢?

“那邬金平,早就被我们高家逐出家门了。只是我婶婶心地良善,最后还送了他一段好前程。苏州府何等富庶之地,他去了那里,自然是前程远大,富贵荣华应有尽有。”

“只是没有想到,他竟然还敢扯着虎皮做大旗。这事儿乃是我高家的家丑,原本不应当说,但既然叔父不在意,那银芳就斗胆直言了。”

“这事儿说来说去,还同我恬恬姐有关。叔父收养那邬金平,原本就想着他日后能够娶恬恬姐,好心待她。但是他这个人,虽然有才也能干,但是野心太大。叔父有些担心自己百年之后,恬恬姐钳制不住他,便并没有对外宣扬他的身份,为的就是给我恬恬姐留些选择的余地。”

“如今叔父做的事,乃为常人所不容,坐这个位置的人,心中若是没有自己的一杆秤,很容易就会跑偏了。是以叔父轻易不让邬金平插手朝事,反倒是希望他能够走常人之途,做武将去那太平之地当驻军也好,做文官写那锦绣文章也罢。”

“虽然平淡,但到底是正常人的生活,我恬恬姐值当这么好的。邬金平平日里装得很好,叔父虽然对他存疑,但依旧信任的想要把恬恬姐嫁给他。直到我恬恬姐失踪之后,邬金平却突然提出,日后他便是我叔父的亲子,恬恬姐不在,他日后替我叔父捧幡摔盆……”

“叔父自是不允。那邬金平在我恬恬姐失踪之后,非但不悲痛,反而欣喜。显然早就存了异心,叔父这次当真动了查他的心思,这一查更是失望。”

高银芳说着,意有所指的看向了闵惟秀,“原来那邬金平早就在外头养了一个行首娘子,给他生了个儿子,已经三岁有余……这等人渣,岂是小娘子的能嫁的良人?”

“他原本是一孤儿,若不是我叔父收留,不是饿死在乱葬岗之上,就是街边的乞儿。我叔父供他吃穿,让人教他识文断字,武功马术,与我高府其他的小郎君无异,还寻思将女儿嫁给他,送他锦绣前程,可谓乃是大恩。”

“可惜人心不足蛇吞象,有时候恩情也会变仇恨。邬金平认为我叔父将他养大,就是给恬恬姐当下仆的,让他娶她,是对他的羞辱。这种不懂感恩,又狼子野心的人,我们高家自然不会留下吃白饭的。”

“不是我说,他也不照照镜子,就他那样的人,若不是承蒙我叔父不弃,便是给我恬恬姐提鞋,都是不配的!”

闵惟秀听这话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在外头早就生了一个儿子的渣男,怎么感觉高银芳在说她二哥呢?

她知道闵惟思渣,可是同高银芳有啥关系,她怎么听出了咬牙切齿的味道呢?

还有啊,银芳呐,你确定你叔父没有给你下什么暗示么,譬如凡事以姐姐大人为尊,天底下所有的人,都配不上我恬恬姐……

就你那恬恬姐……闵惟秀想到她,话都说不出来了,算了,人家有个好爹,轮不到她来操心。

高银芳见闵惟秀毫无反应,像是完全没有听明白,小脸一红,莫非她之前会错意了?

闵惟秀压根儿没有暗示过想要她嫁给闵二郎?那就尴尬了。

要是闵惟秀知道她如何想的,非得拍桌子说道,我若是瞧上了你做我二嫂,还用得着暗示,直接扛了你就跑!

“叔父将那邬金平逐出家门,婶婶当时没有了恬恬,实在不忍心再看到邬金平落魄,便央着叔父,替邬金平求了一个苏州的肥差,算了了却了一场情分。”

“我叔父日理万机,又忙着寻找恬恬姐,自然管不着那已经赶出去的狗。万万没有想到,他竟然做出这等残暴之事。”

“这事儿同我叔父半点关系都没有,我们高家并无信道服用丹之人。婶婶身子不好,那也是因为心病,我恬恬姐回来了,她便大好了。根本没有人用得上那药。这事儿,分明就是那邬金平蓄意报复,想要我们高家背锅!”

“三大王同闵五娘子明察秋毫,一早就为我高家正名,银芳实在是感激不尽。”

闵惟秀看着高银芳的嘴一张一合的,这同样是人,怎么人家说话就这么圆满,这么让人舒坦呢!

要是她二哥没有整出孩子这档子事,算了,那也配不上人家高银芳!

姜砚之也十分的高兴,连带着看着高达都顺眼了起来。他想着,从兜里掏出那颗带有花纹的珠子,递给了高达,“将军可识得这个。”

高达手微微一动,“别查。”

这个不用高银芳翻译,姜砚之同闵惟秀也能够看出来,这花纹高达一定认识,而且他觉得,那人是他们惹不起的人。

炼丹药,邪法,续命,惹不起。

姜砚之吞了吞口水,“是大国师对不对?”

这大国师并非是什么正式册封的国师,而是官家近年来十分信任的一个道士,他能掐会算的,又擅长祈雨,不少人都恭维的称他一句国师。

第二百九十章 朕要吐了

“大国师算个鸟?当我等怕了他不成!看我将他打成肉饼,以慰那些可怜孩子的在天之灵”,闵惟秀嗤之以鼻,别说是一个妖道了,就是天王老子,做下这等残暴之事,也不能逍遥法外不是。

姜砚之不说话,大国师是不厉害,但是他背后站着的人厉害。

他想着,脸色越发的不好起来。

官家如今年岁已经不小,以前以兵马起家,身上也有不少暗伤,经常会身体不适。

越是明君,越是恨不得向天再借五百年,他们有着雄图大业要继续,不信任后人,恨不得事必躬亲。

他们怕死,可人谁能不死,这时候走偏了,也是常有的事。

他不知道他阿爹是不是一个明君,但是至少在他的心中,他阿爹并非是一个这么凶残之人。

以孩子炼丹,这怕是商纣王才会做的事。

可是,高达说大国师不能查。为什么不能查?

“我阿爹知道么?”

高达摇了摇头。

不知道他说的是官家不知道,还是他不知道官家知不知道。

姜砚之对着他拱了拱手,高达又摇了摇头,“移交。”

高银芳此刻脸色已经发白,简直是欲哭无泪,我一定都不想知道这么多人见丑恶之事……给我留点美好行吗?

“我叔父的意思,是请三大王将这事儿移交过来,有些事情,走开封府,就人尽皆知,怕是不妥当。”

姜砚之叹了口气,点了点头。

他并非是不通情达理之人,这事儿,他敢审,开封府的头头,他的太子哥哥不敢审,迟早是要落到高达这里来的。

他已经职业坑哥十五载了,实在是不好意思在他脆弱得犹如一张薄纸的时候,还继续去坑害他。

“邬金平不能放过,还有苏州的军队,要彻底的清理一番。敢送这样的生辰纲,这些人,统统都是帮凶。”

高达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不用姜砚之说,他高达一旦出手,必定血流成河。

姜砚之见问无可问了,拉着闵惟秀出了高府。

一出门,就遇到了气喘吁吁的路丙。

姜砚之一抬眼,“你来得正好,现在去开封府,把人带给高将军。”

路丙捂着胸口,天杀的大王!你知道小的刚刚连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才把那群人拖进了开封府,现在你说啥,让我再来一次?简直夭寿哦!

哥啊,咱们能够换个名字么?日后你叫路丙跟着三大王,我叫路甲跟着省心的太子殿下……

路丙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才让自己个平静下来。

“遵命,大王!”

站在一旁的安喜鄙视的看了路丙一眼,居然还敢摆脸色给大王看,小娘吩咐她做事,别说是跑个腿了,就是跑断腿,她安喜都跟喝了蜜糖打了鸡血一样完成,毕竟小娘说的,都是对的!

……

陈宫之中,今日热闹非凡。

年节刚刚过完,堆积了一大堆的政务需要处理,一帮内阁的老头子坐在一块儿,时不时的争得面红脖子粗的,宛若集市一般。

官家眯着眼,百无聊赖的看着众人,若不是读过书,这群人怕是要撸起袖子,露出一手的老褶子,然后犹如泼妇打架一般,扯头发揪耳朵,打个你死我活。

若是这屋子坐着的都是武国公,那他这大陈皇宫,早就要被他们拆成渣渣了。

所以,人还是要多读书,至少君子动口不动手。

官家胡思乱想着,脑仁子吵得有些发疼,他从桌案上,随手拿起一个小玉瓶,看了一眼,顿时没有了食欲。

国师什么都好,就是炼出的丹药都是绿油油的,散发出一股子让所有男人都不喜欢的大草原的气息。

最恶心的是,那丹药上的花纹长得十分的怪异,像是一张嘲讽脸一般,好似在说,“不行了,绿了吧,嗑药也没用呀!”

让人实在是心塞。

官家想着,又忍不住将那丸药塞进了小玉瓶里,塞上了塞子。

一旁坐着的一个老道士,甩了甩手中的笔,笑道:“官家,这药虽然模样有些怪异,但是当真是有效。”

官家来不及搭话,就听到门口传来一声嘲讽的笑声,只见一个白胖子迈着大步子走了进来,身边还跟着穿着一身红衣,凶神恶煞的小娘子。

不是三大王同闵惟秀,有能是哪个?

屋子里一下子变得静悄悄的,便是吕相公都忍不住缩了缩手,这屋子里坐着一群老头子,敢问两位活阎王,今日轮到谁死了?

“砚之,怎么越大越是没有规矩了,这里正在议朝事,你怎么带着惟秀闯进来了。”官家有些不悦的斥责道。

姜砚之对着官家行了大礼,这才收了笑意,冷冷的说道,“自然是有天大的案子,儿子才敢斗胆闯进来。请问国师,生辰纲收得可好?你可认得这个?”

他说着,摊开手掌,露出了一颗绿油油的带着花纹的珠子。

国师脸色大变,退后了一步,这才稳住自己没有倒下去。

一旁的官家一愣,打开桌上的药瓶子,取出一颗药来,这样一瞧,竟然同姜砚之手上那颗,几乎分毫不差,“这不是砚之给朕练的神药么?砚之从哪里拿来的。生辰纲?什么生辰纲?”

不光是姜砚之,就连闵惟秀都松了一口气,她这辈子虽然同官家不亲近,但是再怎样,她也不希望大陈朝的皇帝,昏庸到这个地步。她容易面对,可是姜砚之呢?

这样一想,她整个人都轻松了,对着官家眨了眨眼睛,“舅父,三大王今日查一起幼童集体失踪的案子,查到了这妖道身上,你猜怎么着?这妖道竟然凶残到了用活人炼丹,他把那孩子们,都练成了所谓的神药!”

官家手一抖,药瓶子掉落在地,里头绿油油的丹药滚了出来,骨碌碌的滚到了那些大臣的脚下。

“哇……”官家一手扶墙,剧烈的呕吐了起来。

不光是他,满屋子的老头子们,大都撅起胡子,扶着墙剧烈的呕吐起来。

闵惟秀双手抱臂,看向了武国公,武国公得意洋洋的扬起了头,“闺女放心,你阿爹还没有到要吃药的年纪呢!”

屋子里的老头子们,呕吐的声音更大了。

第二百九十一章 老匹夫

闵惟秀无语的动了动嘴,阿爹啊,你看到扶墙之人,那愤恨的小眼神了么?

女儿知道你能徒手撕大虎,但是你不能直接群嘲啊!这些小心眼的读书人,迟早要找回场子的!

姜砚之同闵惟秀等了好一会儿,那群人才停止了呕吐,整个书房里乱糟糟的,气味熏天。

官家惨白着一张脸,快速的走出了门,一瞧见那绿油油的常青松,顿时又想吐了。

不得了了,朕见不得绿色了!

一番折腾过后,一屋子的人,终于换到了一旁的厢房里。

官家用帕子擦着嘴角,“砚之,惟秀说的可是真的?当真是用那童子……国师说这是他祖传的方子,用了许多珍贵药材,才炼制出来几颗……”

他说着,面色不好的看了看屋子里的其他人。

心中对闵惟秀说的话信了八九分,那老道士分明就是个骗子啊,把这药吹得地上有天上无的,说极其难炼,全天下只有那么一瓶子,全搁在他桌案上了,他才用了一颗,听到惟秀说的话,就吐了。

他毫不知情的服用了药丸,要吐。那么没有服药的其他人,吐什么?

显然是,这玩意那老匹夫给每个人都送了……

“国师,到底是怎么回事?”官家想着,心中十分的委屈,这简直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啊,还想着将他们一网打尽了。

他都能够想到,这事儿要是传出去了,那还不知道要被传成啥样呢!

嘿,你听说了么?官家同一群大臣,用小童炼药,一起磕呢!令人发指!

嘿,你听说了么?官家同一群大臣,一起吃人肉宴呢!令人发指!

嘿,你听说了么?官家同一群大臣,从来都不吃饭,光吃人肉!令人发指!

屋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人回应。

武国公对着闵惟秀挥了挥手,“乖女儿,松松脚,你脚下那个快要被踩死了。”

闵惟秀这才猛的回过神来,抱歉的笑了笑,“诸位不好意思,这老匹夫要跑,我就抓来垫脚了,一时之间,竟然忘记说了。”

屋子里的众人朝着她的脚下看去,只见那国师躺在地上,简直快要断气了。

“官家,冤枉啊!什么童男童女炼药,这么有违天和的事情,贫道是绝对不会做的。三大王同闵五娘子无凭无据,不要污蔑于我。按照你们说的,死了一群小童,那尸体在哪里?”

姜砚之轻蔑的笑了笑,“这年头,道士不好当啊,都怕被人占了功劳去,恨不得将自己的一张老脸直接画到丹药上去。但凡是出名的道士,都有自己个特色的符文。这颗绿珠子,便是国师涉案的证据。”

“苏州将军邬金平,在当地每年搜刮十个生辰特殊的童男童女,作为生辰纲,送来开封府。那送生辰纲的小兵,便是以这颗珠子作为凭证,来同人接头的。国师说什么空口无凭?这不就是证据么?”

“一共三年,同他接头的都是身上带着药味的道士。国师如此自信,不如把你道观里的人,都拉出来溜溜,就知道那三人是否在其中了。”

“十个小童,不可能悄无声息的消失了去,待我将那道观掘地三尺,自然能够有所收获!不知道国师可还记得,其中有一个名叫青哥儿的小童,他不会说话。”

国师脸色大变,“青青哥儿……”

姜砚之看了他一眼,“看来你对他印象十分的深刻。”

国师咬了咬牙,爬了过去,保住了官家的大腿,“官家啊,官家,贫道这是为了你,特意炼制的长生丹啊!那方子里就是这样写的,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这天下小童多如牛毛,但是英明神武的官家您,可是只有一个啊!”

“用他们的贱命,换得您的永生,不是十分的划算……”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闵惟秀的一个大耳刮子扇飞了。

“你这老匹夫,可还有点人性?以人入药,竟然还大言不惭,如此,为了长生大业,将你扔进炉子里练了岂不是划算!”

简直要气炸了!

官家一脸的羞愤,“砚之,惟秀,朕着实惭愧,这老道当真没有说过……我身为一国之君,实在是实在是……这妖道实在是应该千刀万剐,砚之你将那些孩子的尸骨找出来,让他们统统都落叶归根,入土为安吧。”

“朕实在是羞愧难当,羞愧难当啊!”

姜砚之重重的点了点头,走到了那老道士面前,“那青哥儿的生辰,同我阿爹并非是同一日。而且,我阿爹在今年之前,并不服用丹药。你这药,一开始是为谁给炼制的?三年前,你在开封府并无今日权势,又是为何,会让那邬金平,听从于你?”

老道士眼睛一亮,像是看到了希望一般,“是郑国公,老郑国公逼迫我炼制的,药方子也是他找来的,就连那童男童女,也是他弄来的,我只认去拿人来,什么邬金平之类的,一概不知。”

“你知道那青哥儿的生辰,自然就知道,同郑国公是同一年岁的。老郑国公年纪大了,身体特别差,原本早就应该一命呜呼了,大约在几年之前,我云游四海的时候,遇到了他。”

“他拿出了一个方子,还有不知道哪里抓来的一个童子,用刀架在我的脖子上,逼迫我炼制此丹。说来也是奇事,那老郑国公用了药,虽然没有什么返老还童的功效,但当真会让人精神一些,好似年轻了几岁。”

“此后我便随着他来了开封府……今年他不是死了么?我拿了今年的生辰纲,练成了药,还没有来得及给他呢,他就是死了。我想着,这么厉害的药,我自己个也吃不下人啊,放着也是浪费,不如用来博个好前程。”

“于是用这药一路打点,想要诸位大人给我在官家面前美言几句……”

屋子里立马响起了一阵此起彼伏的咳嗽声。

其中有一个白胡子的老头,吹胡子瞪眼睛,气呼呼的看着国师,“你这老匹夫,死到临头还含血喷人,我等对官家一片忠心,怎么可能犹如小人一般进谗言!我等是忧心你用那药残害官家,才特意先服试毒的!”

周围的人又是鄙视,又不得不竖起大拇指,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啊!

这种话竟然都说得出口!

第二百九十二章 狐狸

明明那老头子形容滑稽,但是姜砚之却是笑不出来。

他阴沉着脸,看着屋子里这一群几乎都是满头白花的老头子们,心中的愤怒已经到了嘴边。

那些被炼成丹药的,都是活生生的人啊,他们第一个想到的竟然依旧是自己的前程。

姜砚之的手紧了紧,大陈由他们来主导,迟早要完的吧?

“看你白胡子一大把的,又是读了圣贤书的人,做人怎么可以这么不知道廉耻呢?虽然说什么不知者不怪,但是眼下是一群孩子啊,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去了。”

“你却还站在这里,洋洋得意的耍着小聪明。你吃了他们的肉,喝了他们的血,难道就没有一丝的愧疚之意么?我真的是难以想象,那些关乎百姓生计命运的国策,都是你这种人想出来的。”

“那些人,在你的眼中,犹如蝼蚁一般吧?踩死了几个,又有什么关系?”

那白胡子老头儿的得意僵硬在了脸上,他偷偷的看了一眼官家,见他的脸已经黑成锅底了,忙跪了下来,“臣有罪。官家,三大王有一句话说得好,不知者不罪。这事儿分明就是这妖道整出来的。”

他平日里会说话,因此颇得圣宠,如今一瞧,除了他自己个儿在蹦跶,其他的老狐狸,都用帕子捂着嘴不言语,这个档口是多说多错的。

姜砚之怒极反笑,竟然拿他当梯子踩,也不怕自己个摔下来摔死了。

“阿爹,这事儿当有个交代!”姜砚之说着,目光炯炯的盯着官家看。

官家重重的叹了口气,“吕公,你有何看法?”

吕相公拿着帕子擦了擦嘴角,妖道给他也送了一瓶药给他,他原本不想收的,但是延年益寿四个字实在是让他割舍不下,他不怕死,可他希望阿娘长命百岁。

他阿娘信了一辈子的佛,若是得知自己……怕是恨不得立即死去。

吕相公垂了垂眸,“臣一辈子问心无愧,不料如今晚节不保,实在是羞愧难当……我堂堂天朝上国,竟然发生这样促枉顾人常之事,是相国的失职……”

“臣日后将一辈子食素,日日为那些幼童上香……臣有罪,还请官家准辞。”

官家深深的看了他一眼,“吕公这是何苦?大陈少不得吕公。”

吕相公摇了摇头,“官家不必多言,臣德行有亏,实在是不配高位。诸公也不必效仿,我们北伐在即,若是一股脑儿的都辞官了,新旧交替,易生事端。”

吕相公说着,顿了顿,有些抱歉的看了姜砚之一眼,“臣羞愧,请官家千万要防止此事传扬出去,人言可畏,若是让那有些人抓住了机会,煽动百姓,那将会动摇我大陈之根本。”

“更为可怕的是,百姓向来效仿官中,若是让他们知道了国师以童子入丹,让人动了模仿的心思,那岂不是又更多的孩子要遭罪,毕竟长生两个字,实在是太吸引人了。是以,臣斗胆请官家下令,彻底封锁此事,交由高将军处理。”

他说着,又抱歉的看向了姜砚之。

官家听完,却是嚎啕大哭了起来,“吕公能请辞,朕亦是羞愧,恨不得下罪己诏遂请辞……”

屋子里的人都大惊失色,痛哭的痛哭,劝解的劝解。

武国公摸了摸脑袋,“难道老闵我搞错了么?不是你们吃了人么,怎么像是要被人吃了一般,还哭上了呢!”

屋子里的哭声停滞了一下,又接着哭了起来。

闵惟秀有些茫然,感觉手一暖,姜砚之的手将她的手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悄悄的将她往门口拉去。

两人走出了院子,冷风呼呼的吹,让人的头脑清醒了许多。

姜砚之仰着头,十五刚过不久,天上的月亮依旧是又大又圆,漫天繁星预示着明日是个好天气。

他拉着闵惟秀一路走一路走,到了亲蚕宫门口,一屁股坐在了门槛上,随手捡了一个小石子儿,在手中扔了扔。

“一帮老头子,在里头唱大戏,是不是很闷?”姜砚之闷闷的说道。

闵惟秀摇了摇头,“不闷,看到他们倒霉,我阿爹很开心。”

姜砚之噗呲一下笑出了声,“你阿爹真乃神人。惟秀,咱们跟你阿爹一道儿去北伐,然后回开封府成亲,之后我向阿爹求个提刑官,咱们一起走南闯北去破案怎么样?”

不等闵惟秀点头,姜砚之又接着说道,“这个开封府,我很不喜欢。单单纯纯的破案不好么?非要搅和这么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破事儿,不管什么事,涉及到了贵人,就事关大局,然后便没有下文了。”

“说到底,除了我们,根本就没有人关心,案子的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那些含冤而死的人,能不能有大仇得报的一日。他们想的都是,如何不撕掉挂在他们脸上,那张道貌岸然的面具。”

“我担心自己,在这里久了,就变成他们一个模样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这样的开封府,我也不喜欢。这个案子会怎么样呢?”

姜砚之伸出手来,比划了一下天上的星星,“郑国公府必定会被严惩,那妖道凌迟处死都是轻的,道观要肃清,苏州官场要震上一震。里头的老头子们,还是照旧该吃吃该喝喝的。至于由头,他们一眨眼睛就能编出百八十个来,只是里头绝对不包括真相。”

姜砚之说着,又顿了顿,“哦,陆陆续续的,这屋子里的老头子,怕是要少掉一半了。”

开玩笑,你竟然知道官家吃过那等东西,还能好好留着你么?快给我回去养老去吧!若是驾鹤西去,那就更好了!

“那吕相公呢?官家会准辞么?我还想着,北伐在即,若是吕相公在,我阿爹的后方也有保障一些。”

姜砚之一想到吕相公,鄙视的哼了一声,“那个老狐狸,真的是太狡猾了,把我阿爹的毛,摸得顺顺的。”

这事儿不光彩,可是官家不能够直接退位给太子啊,他舍不得啊!

这事儿也不能往外说,但是官家若是开口直接下命令,难免显得不正直,传出去实在是不像一个有道明君!

吕相公就厉害了,把官家想说的,该做的,统统都做了。

还显得自己高风亮节,其实呢?姜砚之估摸着,这老狐狸八成是知晓七棵紫荆树的事了,想着以退为进,先不找人眼红,等他同惟秀将东阳同赵离解决了,他避完风头了,就正好回来啊!

正同官家抱头痛哭的吕相公忍不住打了个喷嚏,那个家伙在念我!

第二百九十三章 回家

等闵惟秀同姜砚之回到武国公府,已经是华灯初上了。

陆筠瑶眼巴巴的站在门口,简直是望眼欲穿,见到闵惟秀同姜砚之回来了,红着眼睛看了过来。

“多谢三大王,牛眼泪实在是太神奇了,我能再见青哥儿,这辈子都死而无憾了。”

她说着,又哭又笑,还忍不住的往身边看过去。

闵惟秀没有忍住,也往自己的眼皮子上抹了摸,那是一个瘦瘦小小的男童,一双眼睛大得不像话,看上去倔强又温和。就这么的一个孩子,却被自己的父亲,残忍的害死了。

闵惟秀有时候想,大约是为母则刚,经历了这么多的苦楚,陆筠瑶竟然还能够好好的带着善心活着,实属不易。

若是她,怕是要疯魔了。

姜砚之伸出手来,摸了摸青哥儿的脑袋,蹲下了身子,“害死青哥儿的坏人,都会得到报应了。你阿爹日后也欺负不了你阿娘了。现在本大王带你去找回属于你的东西,好吗?”

青哥儿眼睛一亮,点了点头。

姜砚之拉起他的小手,“走吧。”

国师的道观里,灯火通明,看上去与平常无异,但仔细一瞧,就会发现,这里早就被高达围了个水泄不通。院子里,各处都挖得热火朝天的。

“高将军,挖出来了么?”

高达摇了摇头,一旁的高银芳红着眼睛指挥着,见到闵惟秀发问,忙解释道,“还没有,叔父审了那妖道,他取小童心血炼丹,其他的便胡乱埋了,这久而久之的,自己个都不记得埋在哪里了。道观十分的大,才刚开始挖。”

她这会儿换了男儿的装扮,粉黛未施,看上去颇有英气。

闵惟秀点了点头,朝着青哥儿看去。

一旁的高银芳一瞧,面色古怪起来,她突然想起,最近在叔父书房里见到了武国公府的卷宗,其中关于闵惟秀的上头写着:

闵五,天神神力,嗜好美手……

高银芳自信,只有他们高家不想查的人,就没有他们查错的人。

只是,闵五娘子啊,你怕是对美手有么误解,就三大王那一对白白的大猪蹄子,那也能够叫美手!值当这么目不转睛的看?

闵惟秀对于高银芳飘忽天际的想法,毫无知觉,她有些心疼的看向青哥儿,这孩子自打进了这个院子,就小脸煞白的,看上去身影竟然不如之前夯实,现在很害怕。

姜砚之摸了摸他的脑袋,“不怕,看到那边正在看你的小娘子了吧,她可厉害了,把那个臭道士,像是碾臭虫一样碾死了。青哥儿是男子汉,要顶天立地的,不要害怕。告诉我,你在哪里?”

高银芳听着姜砚之的话,有些毛骨悚然。

她搓了搓自己的手臂,心中暗自念叨道,一回生二回熟,这能杀鬼的大神都在身边,还有什么好怕的,我不怕,我不怕!

青哥儿伸手一指,然后转过身去,抱住了姜砚之的大腿。

姜砚之摸了摸他的脑袋,伸出手来指了指,“在那里挖!那下面有尸骨。”

侍卫听令去挖,不一会儿,就大喊道,“挖到了。三大王,挖到了。”

姜砚之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小心翼翼的领着青哥儿走了出去,接下来的画面,对于小孩子来说,实在是太残忍了。

闵惟秀扶着痛哭的陆筠瑶,眼睛一直看着前方一大一小的两个身影。

越往前走,青哥儿的身形就越是淡了一分,渐渐的,淡得几乎要同夜色融为一体了。

一旁的陆筠瑶咬着嘴唇,眼泪刷刷的往下掉,“我不能叫他,我要忍住不能叫他。我若是叫他,他便舍不得去投胎了。希望我的青哥儿,下辈子能够投个好胎,不要再摊上我们这样爹娘了。不求大富大贵,只求一辈子平安顺遂。”

她一边走,一边念着,眼见着,就到了道观门口了。

前头走着的姜砚之突然停了下来,他感觉自己的衣角被人拽住了,“怎么了?我走得太快了么?”

青哥儿摇了摇头,他的嘴巴动了动,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可是姜砚之还是看明白了,他说的是无声的谢谢。

他眯了眯眼睛,揉了揉青哥儿的小脑袋,“不用谢,这原本就是我应该做的事情,只可惜,我没有做到最后。你阿娘,不用你担心,我会派人,送她去你外祖家去,那样就有人保护她了。”

青哥儿点了点头。

姜砚之停下,闵惟秀也扶着陆筠瑶停下了。

也不知道姜砚之对他说了什么,就只见青哥儿回过头来,对着陆筠瑶笑了笑,然后整个人都消失不见了。

陆筠瑶腿一软,瘫坐在地,嚎啕大哭起来。

闵惟秀瞧着心酸,揉了揉自己的鼻子。

三个人都没有说话,一直到陆筠瑶哭完了,闵惟秀才伸出手来,一把将她拉了起来,“走了,陆家姐姐,咱们回家了。”

陆筠瑶的眼睛肿肿的,“嗯,我要带我的青哥儿回家了。他终于可以离开这冷冰冰的地方,同阿娘还有阿弟在一起,终于可以不用怕黑,不用一个人坐在宝芝堂的门口,等我了。”

“三大王,闵五娘子,谢谢你们。不管怎样,孩子们都能够回到父母的身边,也不会继续有孩子受害了。我想,我的青哥儿回来找我,为的就是这个,现在都实现了,这就够了。”

闵惟秀拍了拍她的肩膀,她并非是一个擅长安慰人的人,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她看向了门口的姜砚之,他站在阴影中,看不清楚脸上的表情。

这平时不正经的人,正经起来真是吓死个人,闵惟秀觉得,她还是更习惯那个不着调的姜砚之一些。

这么沉重的气氛,实在是不适合她,让她忍不住想要掏出狼牙棒来,大杀四方。

正想着,就听到门口的姜砚之嗷嗷叫道:“惟秀惟秀,快点快点,我突然想起来,今儿个宋嬷嬷说给我炖十全大补汤,我忙了一天,都没有进屋呢,到现在肯定是香甜浓郁,肉质鲜美,入口即化……”

闵惟秀吞了吞口水,白担心这个胖子了。

话说刚刚经历了这么可怕的事情,你竟然还想吃东西,简直是个神人。

“三大王,嬷嬷做千层小葱饼了么?我觉得汤配那个好吃!”

第二百九十四章 寿王府闹鬼

闵惟秀呼噜了一大碗汤,又吃了三个千层小葱饼,打了个饱嗝,又朝着第四块饼子伸过手去。

坐在一旁笑眯眯的宋嬷嬷手一抬,将那装饼的小筐儿给拿开了,“夜里不能吃太多,小心积了食,大王也是,一会儿该去院子里走上几圈,消消食才对。”

姜砚之餍足的躺在小榻上,像是缩成一团的胖橘猫,听到宋嬷嬷的话,抬了抬眼睛皮子,好似就已经跑过圈儿了。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他一眼,躺躺躺,难怪躺成了一个胖子。

不像她,回府去了还得打上一套棒法,才睡得着觉,她想着,趁着宋嬷嬷盯着姜砚之看,又伸手快速的拿了个饼子,咬了一口。

宋嬷嬷立马无奈的看了过来,“小娘!”

闵惟秀吐了吐舌头,将那饼子搁了回去,心中数着五,四,三……

果然才刚刚数到三,宋嬷嬷就将那饼子拿了起来,递给了她,“小娘吃准了嬷嬷,见不得不齐整的事。好好的一叠饼子,偏生这个缺了一口,那是左看不对,右看不对,浑身痒痒。吃完了,得喝一杯山楂水方是。”

闵惟秀这下子满意了。

相处久了,她算是发现宋嬷嬷这个怪癖了,日日那眼睛跟个尺子似的,花瓶画册,那都是要一左一右的对称着,歪了一丝一毫都不行。

“嬷嬷,那日后姜砚之若是只娶一妻,岂不是很不齐整?”闵惟秀咬了一口饼子,随口问道。

姜砚之一个激灵坐了起来,“两个人,一左一右,那才叫对称,你看鞋子,都是一双一双的,若是见了三只鞋子,嬷嬷才浑身不得劲,辣眼睛呢!”

宋嬷嬷捂着嘴笑了起来,“大王说的是!若是再生一对儿女,那就是齐齐整整。”

闵惟秀差点儿没有呛死,上辈子她没有成亲,更别提生孩子了。

她同姜砚之,都还孩子气得很,实在是想象不出,他们养孩子的事。

姜砚之却是眼睛一亮,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嬷嬷嬷嬷,我之前一直以为自己不擅长同孩子打交道,指不定还是不喜欢那些不懂道理的小东西的,可是今日,我差点抱回来一只小鬼。”

宋嬷嬷脸一黑,“呸呸呸,百无禁忌,大吉大利!白天不能说人,半夜不能说鬼。那鬼冷冰冰的,哪里有人来得暖和。”

姜砚之顿时住了嘴,心里却是不服气,就他同闵惟秀,只有鬼不敢说他们,没有他们不敢说的鬼!

宋嬷嬷望着闵惟秀笑了笑,解释道,“大王虽然双眼能通灵,但其实胆儿小得很。小时候不懂,倒是不怕,长大些了,说不怵那是不可能的。他好脸面,那是不想在小娘面前丢了脸,强撑着呢!”

闵惟秀突然想起,刚刚认识姜砚之的时候,他的确胆子不大,见到鬼还声音发颤……还日日骑在她家墙头,借她阿爹的煞气驱鬼呢!

现在倒好,嘚瑟上了。

姜砚之红了脸,佯装怒道,“嬷嬷,知道我要脸,还在惟秀面前损我,我哪里怕过鬼了?我见鬼比见人都多,哪里会怕!”

几人说得高兴,一旁的安喜提醒道,“小娘,时辰不早了,该回府歇着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姜砚之的小院子同武国公府的演武场,那是一墙之隔,离她住的小楼,也不算远。

“我先回去了。”闵惟秀说着,一手提着一张饼,一手提着安喜,一个踮脚,翻墙回府了。

姜砚之赶忙跟着爬上了墙头,直到闵惟秀的身影不见了,这才恋恋不舍的准备从梯子上下来。

他的衣衫穿得多,鼓鼓囊囊的,几乎看不见脚下,姜砚之小心翼翼一步一顿的下着楼梯,突然之间,身子有些僵硬。

他感觉自己,好似踩到了什么东西,“你踩到我手了!”

姜砚之听到这话,猛的回头一看,只见身后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他又快速的低下了头,他的脚放在楼梯上,好生生的,除了杆子,他什么都没有踩到。

姜砚之揉了揉眼睛,还是什么都没有。

“嬷嬷,你刚刚听到什么人说话了么?”姜砚之问道。

宋嬷嬷四处里看了看,“大王骑在墙头,有谁敢大声说话,惊了大王!”

姜砚之胡乱的甩了甩头,怕是他白日里实在是太累了,如今都产生了幻觉了。

他又下了几格,这一次好端端的,什么都没有发生。

姜砚之眯了眯眼睛,快速的沐浴更衣了,“路丙,今儿个你也跑累了,早些休息了吧,不用守夜了。”

路丙险些感动得痛哭流涕,大王,你还记得大明湖畔的我啊!腿都跑细了一圈儿啊!

屋子里静悄悄的,只有一盏昏暗的油灯还亮着。

姜砚之一个翻身,躺在了床上,若是闵惟秀在这里,怕是要一拳把他打出黑眼眶儿来,还要呸他一声不要脸。

只见那床帐顶上,画着一个活生生的她,连那从眉眼之中抑制不住地煞气,都画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姜砚之美滋滋的看了帐子顶一眼,“嘿嘿,等惟秀嫁进来,这副画就该收起来了。”

他的话音刚落,身下就传来了一个凉凉的声音,“你,压住我了!”

姜砚之屁股都没有挪,“怎么着,终于忍不住要出来了。你若是个女鬼,那我还怕你玷污了本大王的清白;你一个男鬼,说什么压不压的!麻溜的给本大王滚出来。”

“还不吭声了,你这不是鲁班门前弄大斧么?本大王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屋子里静悄悄的,好似只有姜砚之一个人在胡言乱语。

他说着说着,也觉得不自在起来。

过了好会儿,那声音又响起,“我的头呢,你看到我的头了吗?我找不到我的头了。”

那声音一说完,姜砚之就听到自己个床底下,传来了一阵咕噜噜的声音,好似有什么圆球,在床底下滚来滚去的。

“我的头好顽皮,我抓不住它……你能帮帮我吗?”

姜砚之一阵头皮发麻……

“很简单的,我没有头看不见,你帮我抓住他,我紧贴着你身后呢,你抓住了头,就是我抓住了头!”

姜砚之终于忍受不住了,真不是本大王没有用,实在是敌人太凶残啊!

你叫本大王一个手无缚鸡之力之人,如何对付一个恶鬼?

他想着,大喊道,“惟秀!”

第二百九十五章 捉迷藏

闵惟秀并非是召唤兽,也没有拴在见姜砚之的裤腰带上,除了打了个喷嚏,呸了一句哪个狗贼在骂我之外,同姜砚之没有产生任何心有灵犀,更别提突然从天而降,美女救英雄了。

姜砚之悲愤欲绝。

屁股刚挨着床的路丙,欲哭无泪的穿上了鞋,一个箭步就冲到了姜砚之房中。

大王啊,你要点脸好吗?

就算你刚才同五指姑娘做了什么龌龊事,也不能够这么大声的喊人家邻居家的小娘子呀!

若是武国公听到了,非得把你脑袋给拧下来。

不要说大王没有啥非分之想,没有非分之想,你在上头弄一个闵五娘子的画像做什么,简直羞耻!

退一万步,你是遇到了危险,一个大老爷们,大声叫小娘子来救……亦是羞耻!

路丙吐槽归吐槽,还是忧心的问道,“大王,发生何事?可是做噩梦了?”

姜砚之稳了稳心神,同路丙大眼对小眼了一番,发生了何事?总不能说,同一个找头鬼共处一室,他有些头皮发麻。

他咳了咳,“无妨无妨,我做噩梦了,梦见惟秀要揍我,吓出一声冷汗。”

路丙鄙视的看了姜砚之一眼,“大王,小的还是睡在外间,您有事就叫唤。”

姜砚之点了点头,心中安定不少。

路丙见他当真无事,看了一眼床帐,露出了一个男人都懂的眼神,姜砚之有些恍惚。

他一直不明白,为啥人可以露出那么多种眼神,还有那个看的人,又是怎么区分这么多眼神的。

譬如意味深长的眼神,男人都懂的眼神,促狭的眼神……等等……

也不怕眼睛累死!

可这次,他还真懂了路丙的眼神,真是淫者见淫,龌龊!

姜砚之气呼呼的想着,躺了下来。

路丙一走,那声音又响了起来,“你不喜欢玩找头的游戏么?尽然如此,那我们来玩捉迷藏怎么样?我一个人,已经无聊很久了。你不用害怕,我是不会杀你的,满开封府的鬼怪都知道,你是那位的男人,没有鬼敢杀你的。”

姜砚之一喜,“连开封府的鬼都知道,我要同惟秀成亲了?怎么样,我们是不是天作之合?”

那鬼一听,笑出了声,姜砚之只觉得耳边一凉,好像那鬼就在他身边一样。

“你真有趣,他们都说,你能够救鬼。我之前不信,人鬼殊途,如何相救?现在我信了。你能够找到我么?我一个人,已经够久了。”

不等姜砚之答应,屋子里已经静悄悄的,没有声音了,显然,游戏已经开始了,那鬼躲起来了。

姜砚之打了个呵欠,摆了摆手,“不玩,你当本大王是三岁孩童呢?再说了,你说玩就玩,那本大王的脸岂不是挂不住?”

那鬼一愣,屋子里响起了姜砚之的呼噜声。

喂!你怎么不按照常理出牌!明明我说得动情,还拍了你马屁!

那些鬼不都说,三大王一片仁心,喜欢听奉承话,尤其是说他同闵五娘子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那么他全身都是劲儿啊!

现在他看到了什么,传言根本就是假的吧!

这厮都睡着了,根本就对普通鬼的故事不感兴趣啊!

他想着,有些落寞的站了出来。

这年头,找到一个能够见鬼的人,可当真是不容易。

道行高深的道士,话都么有说完,就把鬼打得魂飞魄散了,厉害的和尚,不管话说得如何好,他都是一句,我佛慈悲,施主早登极乐,然后二话不说的把鬼给超度了。

原本以为三大王不一样,没有想到,人都是一样的。

却是没有想到,下一瞬间,姜砚之一个箭步从床上跳了下来,“哈哈,抓到你了。你这个鬼,可真会藏,本大王之前都没有瞧见你。没有想到,你长得还挺怂的,哎呀,你手指怎么这么长,本大王最讨厌手指长的人了!还故弄玄虚,你怎么这么讨人厌呢你!”

那鬼一愣,“你骗鬼!我是自己站出来的,这算哪门子捉迷藏,你耍赖!”

姜砚之得意洋洋的叉着腰,“兵不厌诈懂吗?就兴你说开始就开始,还不许我使点手段么?大兄弟,现在迷藏也捉完了,你可以回你墓里待着去么?本大王日理万机,没空逗你玩儿,现在要睡了。”

姜砚之嘴上说着,仔细的打量着面前的男子,他穿着一件布衫,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一双手干净又修长,虽然容貌普通,但是给人一种十分清爽的感觉,只是不知道为何,好端端的一个人,就死了。

虽然他对死人万分同情,但是这一日接几个客,饶是他这个胖子,也受不住啊!

看来又要把那邓康王的笔记翻出来,找找有什么合适的符箓没有,不然的话,万一日后他同惟秀同塌而眠,半夜醒来,发现睡了一床的人,该如何是好?

想想都心里发毛!

那鬼有些气闷,“你不问我为何而来么?”

姜砚之鄙视的看了他一眼,“求人就有求人的样子,装神弄鬼做什么?你既然来了,自然是有话要说的。”

那鬼泄气的蹲了下来,“什么都瞒不过三大王,我今日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打破了头,磨破了嘴巴皮子,才插了队,抢在众人前头来了这里……”

等等,大兄弟,你没有发现自己刚才说了一个很可怕的事情么?什么叫插队?难不成这开封府的鬼,还在排着队来找他不成?

爹啊!能给我加俸禄么?

“就在城南的铜钵子巷,往里走,第三家,那个门上画着兰花的,在那里屋的东墙里,我就被藏在了那里……你可以帮个忙,把我挖出来入土为安么?”

“那个墙缝实在是太小了,挤得我转不过身来,胳膊腿都伸不直,墙也很重,都压在我的身上。我无聊得快要疯掉了。”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你被人杀掉了,然后砌进了墙里。你能说话,还会藏起来让人找不见,不是一般的鬼,之前我见到许多鬼,都不会说话。”

那个鬼叹了口气,“我叫薛墨然,是红绣阁一个裁缝。我也不知道为何,许是我执念太深吧。”

第二百九十六章 墙中有人

姜砚之看着面前蹲着的那个一脸茫然的裁缝鬼,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你自己个有没有执念,自己个不知道?

薛墨然挠了挠脑袋,好似看穿了姜砚之的所想,“说起来我还真没有什么执念,给淑妃的罗裙还没有做完,算不算?”

姜砚之一个激灵,谁?

淑妃,蔡淑妃!哈哈,天道好轮回,苍天绕过谁?他终于要坑到蔡淑妃的头上,一报扎针之仇了么?

“你还给宫里头的人做裙子呐!”姜砚之来了精神。

薛默然点了点头,露出了一个你懂的眼神,“宫中神仙打架,总得找点新鲜刺激的,以前的林娘子,也喜欢在我这里缝衣衫……”

姜砚之有些失望,“看来你手艺不错,比宫中的制衣强。”

薛墨然嘿嘿一笑,“那倒不是,宫中制衣讲究规规矩矩,而我的衣衫,都是不规矩的。我最擅长的是透而不露,浪而不俗……”

这形容,姜砚之表示自己一点都不向往!

“就算去把你挖出来,那也等明日天亮之后。鬼能不睡觉,本大王还能不睡不成?若是本大王今夜没睡好,明儿个把你挖得缺胳膊少腿,头不见啥的,也是常有的事。回去告诉你们那些鬼兄弟,不用排队了,本大王不久就要离开开封府,去云游四海了。”

薛默然挠了挠脑袋,高兴的说道,“那真是太好了,那些外地的大兄弟们,都盼着大王去呢。小的这就告诉他们这个喜讯去。”

他的话音刚落,姜砚之就感觉眼前一闪,空荡荡的,什么鬼都没有了。

喂……这是什么喜事啊!夭寿啊,谁批准你们排队了!

而且,本大王还没有来得及问,是谁杀死了你呢?

姜砚之气呼呼的上了床,做了一晚上的梦,梦见他同惟秀大婚之夜,摆了九九八十一桌,结果吃出了一百六十二桌来了,一半是人,一半是鬼……好家伙,那一大堆的冥币,他就是死上十回八回,都用不完了。

……

闵惟秀收了狼牙棒,看着墙头上的姜砚之,从安喜手中接过了帕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子,好奇的问道,“你今儿个起得够早的,手怎么了,看上去古里古怪的。”

姜砚之揉了揉手指,“昨儿个夜里做梦,数钱数的。”

闵惟秀手一顿,眼角抽了抽,懒得接话。

“我大兄过两日就要迎大嫂进门了,阿娘让我在家中学着理事,今儿个我怕是不能出府了。下午的时候,我要等着吕家送陪嫁来。”

吕静姝乃是吕相公的幺女,嫁妆自然是不菲。吕夫人忧心太过高调,便想着在大婚之前,先抬一部分,同那床柜等大件先过来,不扎人眼。

尤其是吕相公在这个关头请辞了,更是恨不得藏进尘埃里。

姜砚之翻身下了墙,“就一会儿,不会耽误事情的,下午我就要正式要去大理寺了翻卷宗了,这年节算是真过完了。”

闵惟秀见他可怜巴巴的样子,想着姜砚之去衙门里之后,二人也不会日日相见了,勉为其难的点了点头。

姜砚之顿时乐了,“我叫路丙准备马车去,在府门口等你。”

……

城南铜钵子巷,第三家,门上画着兰花的。

路丙直接将马车赶在门口,停了下来,这里住着的都是普通的老百姓,一大早儿,便已经热闹非凡,不少阿爷阿婆的站在巷子里说着闲话。

见到这么华丽的马车,都好奇的观望起来。

姜砚之同闵惟秀跳下了车,往门口看了看,这家的大门紧闭着,门口都是落叶,向来已经很久都没有人住过了。

其中一个包着蓝布起白花的大婶瞧见了,迟疑着询问道,“这位小郎君,可是寻那薛裁缝做衣衫?那你可是要跑空一趟了,那薛裁缝,前些日子回苏州老家祭祖去了,这不一直都没有回来呢!”

“前几日,那红绣阁的东家还来问过,也是遇到了铁将军把门。说起来,薛裁缝是个命苦的,无父无母的,平日里又一直在绣楼里做活计,总是半夜里才回来。”

周围的人都叽叽喳喳的打开了话匣子,“薛裁缝是个不错的人,平日里还经常给我们布头做香包帕子啥的。这南地路途遥远的,希望没有出什么事儿才好。”

姜砚之听着心中哼了一声,那个讨嫌鬼,没有想到竟然还是个好人。

“无妨,我们……”姜砚之说着,嘴角抽了抽,“我们不是来做衣衫的,有钥匙开门。”

小巷子里雅雀无声,先前那个大婶嘴巴都合不拢来,她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她年纪不大,不会就老花眼了吧……

若是没有老花眼,那她刚才瞧见了啥,那个看上去文文弱弱地贵族小娘子,竟然轻轻的一掰,就将那门上挂着的大铁锁,给掰弯了……

这就是你的钥匙?这小娘子出门还用带钥匙?

闵惟秀将铁锁扔在了地上,径直的推开了门。

院子里空荡荡的,清扫得十分的干净,看上去没有一丝的烟火气。

在院子的一角,放着几盆子兰花,许是因为很久没有人照料,已经冻死了。

姜砚之四下里看了看,皱了皱眉头。这院子不大,有一句话说得好,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薛裁缝虽然是为贵人裁衣的,但也并非什么大富大贵之人,能在开封府有这么一个安身立命之地,已经算是难得的本事了。

“惟秀,在里屋的东墙里。”姜砚之伸手指了指。

闵惟秀点了点头,提着狼牙棒便往里头走去,二话不说,直接一个棒子,便将那东墙砸了个稀巴烂,姜砚之立马捂住了她的口鼻,将她拉离了屋子。

待粉尘散去,两人定睛一看,果然看到那地上,躺着一具骸骨,一颗圆滚滚的头,在地上咕噜噜的滚动着。

薛默然没有撒谎,他的确是被人杀掉了,藏在了墙里。

姜砚之捂着鼻子走了进去,仔细的查看着,“周身骨头发黑,应该是中了剧毒而亡。死者身长七尺有二,年纪不大。右腿有一处陈年旧伤,看上去像是被镰刀所割,其他地方并无新伤。”

闵惟秀蹲了下来,仔细的跟着姜砚之的手势观看着伤口,正在这个时候,一个穿着短打的大汉跑了进来,“你们是什么人,怎么无端端的闯进我兄弟家中!啊!这是……”

第二百九十七章 兰花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看着来人,他正愁这薛默然孑然一身的,这不,就有人自动送上门来了。

“开封府办案的。你认识薛默然?”

壮汉一愣拔腿就跑,闵惟秀欲追,却被姜砚之拦下了,“路丙。”

正在一旁看戏的路丙,突然听到自己的名字,差点儿没有反应过来。

自打有了闵惟秀,他觉得自己已经可以退隐江湖,种花养草了,毕竟论打打杀杀,他都不一定是老闵家人的对手。

万万没有想到,三大王美色当前,竟然没有忘记他。

“这抓臭男人的事,还是让路丙去做吧,惟秀你刚刚砸了墙,别累着手。”

路丙一个踉跄,险些没有栽倒,他觉得自己之前略微的感动全然喂了狗。

他想着,愤愤的踹了那壮汉一脚,将他扑倒在地,“开封府办案,你跑什么?做贼心虚?”

那壮汉满头大汗,“不……不是……我……我是流民,没有户籍,见到了官老爷就心慌,这位差大哥,你可千万别把我赶出去,我家中妻小可都指望着我一个人赚口粮呢……”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路丙,放开他来。”

路丙松了口,那大汉一个转身,坐在了地上,“大官人,小的名叫李清关,同薛默然乃是同乡,都是钱塘人氏。有一年,钱塘关大水,我们那个村子十死九亡的,我侥幸逃过一劫,但却成了流民,靠给人抬棺材起房子为生。”

“后来的事情说来话长,我辗转来了开封府,在一个茶馆里,认识了薛裁缝,他是一个热心肠的人,经常接济我们一家子。我比他年长,他便唤我一声兄长。他此前说要回钱塘祭祖,托付我替他照看这房子。我听闻有人砸门,便急急忙忙的赶来了,当真不知道是官老爷办案啊!”

“我这兄弟,性子温和,平日里也只是缝缝补补的,他是绝对不会杀人的啊!他早就离开开封府了,也不知道他家墙中为何会有死人!这位大官人,我兄弟他肯定是清白的。”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李清关,薛默然可曾受过什么伤?”

李清关一愣,扯了扯自己的头发,过了好一会儿,才犹豫的说道,“我同他也是半道里相识的,他有没有受伤,我也不大清楚。只在一次酒后,听他提起过,好似说年幼的时候,曾经帮阿爷下地割稻子,岂料把腿给割了,花了家中不少银钱。打那之后,便再也没下过地。”

“家中人觉得他不是种地的材料,又生得灵巧,才送了他去那裁缝铺子里做学徒。”

姜砚之点了点头,“那就没有错了,死的人正是薛默然。”

他说着,仔细的看了看李清关,那李清关先是嘴角动了动,才诧异的痛哭起来,“这怎么可能,我薛兄弟,之前还好好的,我只当他回钱塘去了。”

“不,你在撒谎,你根本就知道薛默然已经死了,一开始你不知道,但是进门来瞧见那尸骨,你就知道了。对吧,李清关。我之前说让惟秀别脏了手,并非是瞧不上你,而是你的身上都是灰尘,还有不少木屑儿。”

“若是本大王没有猜错的话,你应当是在给人起房子吧?”

李清关面色大变,“小的的确是给人起房子的,但是我真的没有杀薛兄弟啊!我就是……”

他想着,咬了咬牙,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吞吞吐吐的说道,“大官人说的没有错,我是有点怀疑。之前我同薛兄弟说好了,他回乡去,替我阿爹阿娘修一个衣冠冢,有朝一日,说不定我也能够回去祭拜他们。”

“明明都说好了的,但是他却没有来问我拿钱就走了。我只当是他有什么急事,心中暗恼,却没有多想。直到今年过年的时候……”李清关说着,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我是个做苦力的,虽然比他早来开封府,但是一直同婆娘孩子们租住在一个大杂院里,挤得不行。今年薛兄弟不在,我想着屋子空着也是空着,不如带着家人来过个松快年……”

“这里屋暖和,我们一家子人在这里吃锅子,当时我婆娘就说,屋子里好像是有一股子怪味儿,让我寻寻。我做惯了泥瓦匠,一眼就瞧出这东墙被重新砌过了。”

“但是并没有找出是什么怪味儿,我婆娘心中不安,觉得菩萨不让我们在别人家中住,匆匆的吃了年饭,我们就回自己家里去了。我原本没有多想,可年都过完了,薛兄弟都半点音讯也无,我便心中有了猜测,万万没有想到……”

李清关说着,面色有些不好起来。

原本是想占便宜,过个好年,没有想到,竟然被一个墙里的死人,盯着吃了年饭。

姜砚之没有说信他,也没有说不信,继续问道,“那你知道,薛默然还有没有什么别的重要的人?最近他都忙些什么事儿,临走之前,又同什么人见过?”

李清关摇了摇头,“薛兄弟做的衣服有点那个,所以他都甚少提及。我只知道,他经常给青楼里的行首娘子们做衣服。哦,对了,他还说过,年纪不小了,有意要娶妻生子。”

李清关绞尽脑汁的想着,“对了,他特别的喜欢兰花。明明兰花贵得很,养起来又麻烦,他却省吃俭用的,就是为了养兰花。他的兰花,可不是一般的品种,我听人说,老值钱了。”

兰花?

闵惟秀想起了门口画着的兰花,院子里的兰花盆栽,又看了看这屋子里挂着的兰花图,这薛默然,当真还挺喜欢兰花的。

她又围着屋子里转了转,听到窗边传来一阵叮铃铃的声音,扭头一看,之前窗前挂着一串兰花形状的风铃,因为她砸墙粉尘太大,安喜早就打开了窗子通风,风一吹,那铃铛就叮铃铃的作响起来。

“砚之,屋子里太干净了,好像有人刻意打扫过一般。”

李清关差点儿没有吓尿了,忙摆手道,“大官人明见,小的过年来的时候,这屋子里就干干净净的,什么都没有。薛兄弟好洁,我绝对没有杀人毁尸灭迹。”

姜砚之走到了闵惟秀身边,伸出手来,摸了摸风铃,“薛默然无亲无故,他若是死了,这屋子就是你的了吧?”

不等李清关辩解,姜砚之又说道,“惟秀,咱们去红绣阁。”

第二百九十八章 红绣阁

这红绣阁地处偏僻,离薛默然的住所不过是一根香的距离。

说是阁字,那是抬举他了,这里只有一个孤零零的门脸儿,一个胖乎乎的丫头,正托着腮帮子打盹儿。

门可罗雀,这就是闵惟秀对红绣阁的第一印象。

她实在是难以想象,这种地方的小裁缝,会给宫中的贵人裁衣,那薛默然,八成是个大话精。

两人一进门,那胖丫头便睁开了眼睛,目光如炬的看向了闵惟秀,瞧了瞧她的脸,顿时又松懈了下来,懒洋洋的说道,“小娘子还是且回吧,这一大清早的,没有师傅量体裁衣。”

闵惟秀见她态度轻慢,有些恼火,“打开门做生意,哪里有赶客的道理?拿画册子来,我要选衣,听闻薛师父手艺好,就要他做。”

那胖丫头听到了薛默然的名字,惊讶的上下打量了一番闵惟秀,“小姐姐是哪个楼里新来的行首娘子,长得一脸正宫娘娘范儿,我还当你是走错了呢!薛师傅回老家去了,您来得可是不巧。”

闵惟秀觉得有些不对,一旁的安喜已经一跳三尺高,指着那胖丫头骂道,“你丫的说谁是行首娘子?我家小娘,乃是高门贵女,你再敢有半点不逊,瞧我不撕烂你的嘴!”

那胖丫头见安喜撸着袖子,一言不合就要动手,终于完全睁开了自己的眼睛。

当然,她那眼睛缝儿,睁开了和没有睁开,并无多大的区别。

她有些手误无措的看了看闵惟秀,又看了看姜砚之,终于觉察出不对劲起来,扯开嗓子大喊道,“东家,东家!”

不一会儿,一个少年郎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姜砚之一瞧,愣了半晌,“表兄?”

那少年郎却是开始抹泪,“三大王,快告诉我,我家谁死了,你别瞒着我,我受得住……开封府谁不知道,你同闵五娘子,走到哪里,死到哪里……谁死了,是我爹还是我娘?”

闵惟秀同姜砚之都是满头黑线。

姜砚之半天回过神来,咳了咳,“这是我表兄,名叫蔡玉林。他的父亲乃是太子的舅父。”

闵惟秀恍然大悟,蔡淑妃出身凡凡,蔡家也没有多少出息的子嗣,是以在开封府中并非是什么排得上名号的人家。

好在他们有自知之明,不能够给太子添光彩,倒也没有做出什么欺男霸女,非要自己家闺女做太子妃之类的拖后腿的事儿。

当然了,不是蔡家不想塞女儿进东宫,实在是他们这一辈的闺女,生得有些不尽如人意,便是蔡淑妃自己个瞧了,也不满意。

闵惟秀瞧了瞧这蔡玉林,他生了一双豆豉眼,虽然此刻圆睁着,也不过是由黄豆变成了豌豆。

“表兄,惟秀你知道的,我便不多言了。舅父舅母都好着呢,是你们店里的薛裁缝死了。”

蔡玉林顿时止了哭,“你早说啊,害得我白哭一场。我不过是庶出的,三大王别表兄表兄的叫了,叫我玉林便是。芙蓉,还不给人上茶,愣着做什么?”

那胖丫头忙给二人端了茶来,又回到柜台里打起盹来。

姜砚之抿了一口茶,“表兄,你这红绣阁,怎么古古怪怪的,虽然酒香不怕巷子深,但是窝在这里,寻常人也难寻不是?这一大早儿,就冷冷清清的,无半个客人登门。还有那薛裁缝,可有什么仇家?”

蔡玉林的小眼睛眯了眯,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三大王有所不知,我这红绣阁,主要做的都是不正经的衣衫,卖给那不正经的人。那些花娘们,这会儿还都睡着呢,到了下午,才真正的起床干活儿。我这里,才会热闹起来。”

“到了晚上,也会有那正经人家的下人来,毕竟掩人耳目。这会儿,自然是没有人的。”

“那薛裁缝,制得一手好衣,关键是脑瓜子灵泛,能想得出别出心裁的样式来。咱们这些纨绔子弟,谁还不认识几个行首娘子,我这店在她们之中,小有名气之后。渐渐的,也在那些外室,小妾中流传开来。”

“店里头生意红火,薛裁缝手脚不停,他性子好,无欲无求的,倒是没有听说有什么仇家。宫中的林娘子,原本也来做衣衫,但是后来不是……听说她靠着这个,得了好一阵子宠爱。”

“林娘子没了之后,宫中有不少人,都想办法来我这里裁衣。父亲统统都拦住了,让给姑母做上一件。我不敢怠慢……不过,薛裁缝最后也没有将那衣衫缝完,就不见了。”

姜砚之点了点头,他就说嘛,薛默然一个小裁缝,如何能够攀得上宫中的贵人们,原来是蔡玉林在其中。

之前林娘子乃是皇后党,都是站太子的,用蔡家的裁缝,也是正常之事。

在这皇城根儿脚下,随便一家不起眼的小店,都有可能站着皇亲国戚。

“那薛默然,可曾缝制过带着兰花图案的裙子?”闵惟秀津津有味的翻着店里头的画册子,好家伙,那裙子……啧啧,说不要脸,那都是给他脸了!

这蔡玉林眼睛小,龌龊的心可真不小啊!

“兰花?”蔡玉林撇了闵惟秀一眼,忙别过头去,“这个我倒是没有注意过,这兰花乃是花中君子,感觉同小店气质不符啊。我常年不在店中,芙蓉芙蓉,听到没?兰花?”

那个叫芙蓉的胖丫头擦了擦嘴边的口水,“兰花,有的有的,百花坊的行首娘子,名叫墨兰。之前薛师傅做了一条月白色薄纱裙,一直没有动手绣花儿。后来,绣了兰花,卖给了墨兰。那句话叫什么来着……”

芙蓉挠了挠脑袋,一时半会儿没有想起来。

姜砚之补充道,“衣赠有缘人。”

芙蓉点了点头,“对对,就是这么说的。文绉绉的,我也不会说。不过薛师傅可不敢赠送,他若是赠送,我们小气得要死的东家,非得打断他的狗腿子,将他埋进墙里去不成!”

姜砚之脸色一变,“埋进墙里去?为什么要埋进墙里去?”

蔡玉林见状,小心翼翼的站起身来,说道,“这是我的口头禅,经常说你丫的若是不听话,就把你一巴掌拍到墙里去,这可是犯了什么禁忌,说不得?表弟,你可莫要瞒着哥哥我呀。”

“我胆儿小,经不得吓的。”

姜砚之拍了拍蔡玉林的肩膀,“那个薛裁缝,就是被人杀了,拍进墙里去了。”

蔡玉林腿一软,跌坐在地,“表……表弟哎,大……大王啊……我就是嘴欠啊!我现在恨不得扇自己几个大耳刮子啊!你可要相信哥哥我,他是我的摇钱树,我怎么会舍得杀了他啊!”

第二百九十九章 喜欢

姜砚之鄙视的看了蔡玉林一眼。

因为蔡淑妃的缘故,他每年都要去蔡家好几回,同嫡出的二表兄关系不错。但是蔡玉林是庶出的,并不得府上喜爱,他同他不过是点头之交罢了。

“你快起来罢,快些想想,都有谁经常听到你这样嘴欠。”

蔡玉林眼泪汪汪的,绿豆小眼睛差点儿被水淹没了,“我也想起来啊,可是我腿软起不来啊!你别笑哥哥怂啊,我活了十八载,可是连鸡都没有杀过一只啊,又怎么可能杀人呢!”

姜砚之没有应声,在事情没有搞清楚之前,他都不会做出肯定的决定。

他想着,沉思了片刻,说道,“那个叫墨兰的行首娘子,同薛裁缝可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蔡玉林摇了摇头,“这不可能的。石三郎你认识的,这墨兰可是他的新宠,他正在同家里闹腾,要迎墨兰进府呢。”

姜砚之哼了一声,他对石家人并无好感。

当初闵惟秀的母亲,还瞧中了石二郎,想让他娶惟秀呢。

结果后来,遇到了一条痴情的胖头鱼,便脱离韩国公府。

这石三郎,就是石二郎的族弟,他家老夫人才死了多久啊,便开始闹腾着这种事儿了,显然是个不着调的。

“走吧,咱们去那什么百花坊,问问墨兰。”

蔡玉林又摇了摇头,“不用去不用去,一会儿墨兰该来了,要不然我们今儿个上午开店呢,她要来取衣衫。”

说话间,一个戴着帷帽的小娘子走了进来,见到屋子里有人,她迟疑了片刻,想要退出去。

闵惟秀扯了扯姜砚之的衣袖,“兰花铃铛。”

姜砚之低头一看,只见那小娘子腰间挂着一串兰花样式的银铃铛,叮铃铃的,格外眼熟。

“墨兰姑娘来得正好,薛默然死了。”姜砚之盯着她,认真的说道。

那个叫墨兰的姑娘手一抖,过了许久才说道,“我知道他死了,他这个人,向来说话算话,衣衫没有缝完,是不会走的。”

她说着,摘下了头上的帷帽。

这间简陋的小绣阁,因为有了她,顿时显得华贵起来。

闵惟秀自诩见过不少美人,但是还是第一次,见到一个风尘女子,身上无半点风尘之气,举手投足只见,比她更像是贵族。

“三大王同这位小娘子,一直盯着我看,想来是在等着我了。我第一次瞧见他的时候,他正围着一件白色的薄纱裙,转着圈儿,比划着。”

“周围嘈杂得很,他的眼神却十分的专注,好似那件衣裙,就是他的心中挚爱。你们知道么?嫉妒一件衣服,是什么感觉?”墨兰说着,脸色全是回忆之色。

……

过了好一会儿,她又说道,“你们不要误会,薛默然同我,并无干系。我是花楼的行首娘子,他是一个清清白白的小裁缝,我们二人,永远都是没有可能的。”

墨兰说着,还能够想起她这一辈子,最美好的一日,又是最心碎的一日。

楼里的人都羡慕她。

她在去岁进了小楼,才是第一次,便被韩国公府的石三郎瞧中了。

那韩国公府虽然不像武国公府一般权势滔天,但也是高门大户,她一个低贱女子,能有这样的归属,已经是难得。

小楼的人都说,她命好,若是跟了石三郎,那就是清清白白的。

一点朱唇万人尝,那种日子,不是人过的。

她却清醒得很,以色侍人,终究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

就她们这样的姑娘,哪里配谈什么好命。

石三郎一时迷恋,又能够持续多久?到最后,还是被抛弃的下场。虽然想得通透,但是她有时候,还是忍不住想,若是能够就此逃离火坑,哪怕是在那石三郎的后院里,冷冷清清一辈子,她也愿意。

那是一个下着雨的午后,石三郎同府里因为她的事,闹得不可开交,他撑着伞,气呼呼的大步走着。

墨兰扭头看了看自己半湿的肩,并没有加快脚步,还是按照自己的步调,轻轻的走着,罗裙被雨水打湿了,粘腻的糊在脚上。

石三郎回过头来,“卿卿,都怪我,自顾自己走,你都淋湿了。”

他说着,像是被什么字触动了神经,笑道,“正好前面不远,有一家格外有意思的店,我带你做衣衫去。”

墨兰点了点头,她不知道自己原本是个什么性子。

总之楼里的妈妈说,她生了张高贵的脸,就适合清冷的性子,这种人设,贵人喜欢。

她便成了这样的样子。

“三郎前头带路罢。”

石三郎见她允了,欢快起来。

红绣阁就在小巷的尽头。

墨兰站在门口,看着半掩的窗,透过窗缝,可以看到里头站着一个少年,他站在一条白色的裙子面前。

这是一条十分通透的裙衫,饶是墨兰瞧了,也不禁红了脸。

可就是这样一条裙子,她却忍不住嫉妒起来。

就连一条裙子,都能入了人的眼。

而她这个人,不过是别人的过眼云烟。

这红绣阁,她也曾听楼中姐妹提起来过,也曾远远的见过薛默然,可是之前的任何一次,都不及今日所见。

“绣兰花可好。”

薛默然回过头来,愣了愣神,“天作之合。”

站在门口同蔡玉林寒暄的石三郎哈哈大笑起来,“玉林,你这店里的小裁缝,嘴可真甜,这马屁拍到我心坎儿上了。我家中那些人都说我被狐狸精给迷住了,倒是他的眼睛亮,我同墨兰,可不就是天作之合。”

墨兰垂了垂眸,自嘲的笑了笑,“三郎,这裙子我喜欢。那兰花样子,我自己个来画可好?”

薛墨然忙侧开了身子,墨兰上前一步,拿起了笔。

花楼里的姑娘们,都说她最擅琴,但她其实最喜欢画,画得不好,却也喜欢。

她想着,笑了笑,挥墨画了一副兰花图。

薛默然的嘴角抽了抽,长得这么美的一个小娘子,自告奋勇的来画图,他当今日要大开眼界……

不对,的确是大开眼界了,这画实在是平淡无奇,甚至有一些丑,这样的图,怎么能绣在他的裙子上?

“小娘子下笔有神,只不过这只是画,不是绣图,不若让小的描上一描,好让它变成绣样。”

薛默然随意就是几笔,那兰花的精气神儿,顿时就出来了。

墨兰笑了笑,转头看向了石三郎,透过他的肩,看向了窗外,雨还在淅沥沥的下着。

“墨兰,你喜欢吗?”石三郎指着薛默然手中的图问道。

“喜欢。”

第三百章 不打扰的温柔

她何止喜欢,是很喜欢,连带着不吉利的白,都觉得可爱起来。

一晃已经是三月有余,石三郎已经归了家,依旧闹腾着说要迎她进府,除了换上了秋装,一切好似并没有什么不同。

墨兰也不常去红绣阁,但从来都没有叫薛默然去过百花坊给她量体裁衣。

“姐儿,咱们今日去红绣阁取衣衫么?这秋日里,公子哥儿都是要去狩猎赏枫的,妈妈说早些备好了骑装方是。那薛裁缝虽然新意,但是也不知道做不做得好骑装。也是姐儿心好,照顾他的生意。”

墨兰画着眉的手滞了滞,“那红绣阁的东家,乃是宫中蔡淑妃的侄儿,同三郎是好兄弟,去那儿都是瞧了三郎的面子,同那小裁缝有何干系?”

婢女忙忙点头称是,墨兰心高气傲并不好相与,是她多嘴多舌了。

“去红绣阁吧,三郎家中祖母没了,我也不好穿红,惹了他眼。”墨兰看了看窗外,秋风轻轻的吹着,落叶打着卷儿落在了地上,她突然觉得,若是这窗上挂上一串风铃,那真是再美不过了。

她想着,便起了身。

作为一个头牌娘子,她也就只能在这样的地方任性了。

街上人来人往的,小婢知晓墨兰喜欢清静,专门择了那小巷子走。

墨兰说到这里的时候,闵惟秀终于来了精神。

说实在的,她对这种别别扭扭欲说还休的爱情,一点都不感兴趣,也丝毫体会不到这里头的美感何在。

人生短短几十年,就这么矫情死了,然后用痴情把自己个感动了?毛病!

墨兰喜欢薛默然,薛默然屋子里挂着兰花风铃,又喜爱兰花,未必就对墨兰无意。

就因为一个虚无缥缈的身份,就这样你不说,我不说,你不听,我不听的!

你当是太子同打鼓女呢!

闵惟秀想着,若有所思的看向了姜砚之,说起来,这厮府上还真住着一个打鼓女!

姜砚之有些脊背发凉,莫非是他听墨兰说话太专心,惟秀不高兴了?可他是在寻找线索啊!

闵惟秀满意的见他抖了抖,收回了视线,打了个呵欠,“像你这么美的姑娘,还专挑小巷子走,是不是该到了路遇恶霸调戏小娘子,小英雄振臂一声吼救得美人归的戏码了?”

墨兰有些惊讶,“闵五娘子如何知晓?”

闵惟秀有些意兴阑珊,不是她聪明会猜,实在是老天爷太不用心了,翻来覆去的都是才子佳人,冷面将军顽皮妻,我爱你弄死你的戏码,都不带改的!

墨兰有些怀念的说道,“我在一个小巷子里,遇到了一个老伯,他在那里摆摊卖着风铃,其中有一串就是兰花纹样的。我去得迟,老伯说已经被人定下,那个人回去取钱去了。”

“我虽然失望,但是也做不出强人所难之事,正要离去之时,便瞧见薛裁缝满头大汗的跑了过来,原来他就是那买了兰花风铃的人,我想着,那或许就是缘分。”

“薛裁缝得了风铃,便引着我去红绣阁,刚走到巷子口,就瞧见了少东家。我们少东家,姓冯,这开封府多数的花楼生意,都是他家的……那会儿韩国公府出了事,石三郎自顾不暇,多日未来寻我。”

“少东家一早对我动了心思,竟然是跟着我而来。他不但对我出言不逊,还拉拉扯扯的,薛裁缝护着我,被他打了一顿……打那之后,我便甚少去红绣阁了,便是要做衣服,都是画了图纸,让小丫鬟去。”

“薛裁缝不过是一个平平凡凡的普通人,他日后就是要娶一个平凡爱唠叨的妻子,生上一堆孩子。他每日都缝制新衣,却要在过年的时候,才会给家里人置办新衣。虽然日子过得清苦,但这就是最真的人生。”

“实在不好意思,让你们失望了。我并不知道是谁杀了薛裁缝。他手头上的活计都没有做完,就不见了,实在是不符合他的风格。我想着,他大约是已经死了。”

墨兰的话没有说尽。

但便是闵惟秀,都听明白了她想说的话。

像她这样的行首娘子,若不是家中巨富的公子哥儿,是不可能给她赎身的。

即便是赎身,她得了石三郎的恩惠,又如何能够斩断,还有那姓冯的……

薛默然一个小裁缝,赚钱的时候蔡玉林说他好,但是他惹了麻烦,可不一定有人愿意出头护着他。

她若是往前走一步,薛默然的平静人生,就此要打破了。

姜砚之摇了摇头,“不,你告诉了我们两个很重要的事,姓冯的同他发生过冲突,另外,你以为藏得很好,但你周围的人,都看得出来,你对薛裁缝的感情,至少你身边婢女有所察觉。那么同你同床共枕的石三郎呢?”

“红绣阁是做什么衣服的,你不知道?你去那里做骑装,而薛裁缝也接了。兰花高洁,并不适合红绣阁的衣服样式,他却专门只为你绣兰花。什么凄美的小情愫,旁人都瞧在眼中呢。”

“你以为的不打扰,其实早就打扰了。薛家财物并没有丢失,甚至是门锁都没有被人撬坏,他没有任何挣扎的痕迹,那么,最有可能的是,有人去了他的家中,同他一起喝茶饮酒,然后将他杀死之后,藏在了墙中。”

他早就想说了,费了这么大力气藏尸的人,肯定是熟人作案。

若是过路的强人,杀了就跑不就行了,为何要把他的尸体藏起来,还清理了现场,将门锁好了。

毕竟,李清关一家子来吃年夜饭的时候,院子里干干净净的,丝毫没有凶案现场的感觉……

“现在,凶手最有可能是这四个人当中的一个,第一个是李清关,薛裁缝无亲无故,他死了,他们一家子就能够名正言顺的占人家的宅子了;第二个,就是蔡玉林你了,薛裁缝给宫中贵人做衣衫,许是犯了什么忌讳,知晓了什么不该知晓的,让你动了杀机……”

蔡玉林原本听得眼泪汪汪,感动得不行,听到这里,顿时激动起来,“等等等等,表弟,这里头真没有我啥事啊!做个衣衫能犯什么忌讳啊,姑母一把年纪失宠也是正常的,总不能怪我吧?”

他一说完,自觉失言,赶紧捂住了嘴。

姜砚之白了他一眼,接着说道,“第三个第四个,就是墨兰提到的姓冯的,还有石三郎,情杀!”

第三百零一章 桥上看你

蔡玉林是四人里头,可能性最小的一个,他有一句话说得没有错,薛默然是他的金字招牌,除非是万不得已,他应该不会将他杀掉。

“石三郎可同你问起过薛默然?”姜砚之捅了捅蔡玉林的胳膊,问道。

蔡玉林思索了片刻,实在是想不起来,“芙蓉!”

胖丫头将手中的瓜子一搁,笑道,“您这忘性可真大!问没有问过您,我不知道,但是石家郎君可是问过我,问薛裁缝是哪里人,可曾娶妻,一个男儿,怎么就做了这缝补之事。”

她说着眼睛的亮光大胜,“怎么着,三大王,凶手可是石三郎?”

姜砚之摇了摇头,“现在证据不足,走,咱们还去一次那铜钵子巷。咱们的马车去的时候,十分的引人注意,那么若是有人去寻过石三郎,旁人不可能不注意到。路丙,你去传那姓冯的,还有石三郎来铜钵子巷。”

姜砚之说着,凑到了路丙耳边嘀咕了几句。

铜钵子巷乃是最普通的平民坊,等闲不会有富人去的,所以华丽的马车,就十分的扎眼了。

众人一听,赶忙都跟了上去,墨兰脸色苍白,连帷帽都忘记了戴,也跟着追了出去。

院子的门敞开着,薛默然的尸体已经被仵作收去开封府了。屋子的墙还是倒着的,被闵惟秀打烂的碎渣子散落了一地。

风叮叮当当的吹得铃铛作响。

不少看热闹的人,瞧见姜砚之又来了,都呼朋唤友,激动万分。

“三大王,三大王,可寻到凶手了?”

姜砚之笑了笑,“诸位乡亲们,抓到凶手还要靠你们啊!你们可记得,薛家可来过什么陌生的客人?”

住在薛默然隔壁的大婶想了想,“你别说,还真有。薛裁缝那日还来我家借过醋,说是家中来了客,要蘸饺子吃。他平日里一个人,都在店里吃了回来,家中哪里有这些家伙什儿。”

“当时那人来的时候,正是做饭的时候,我也不在院子里,只是送薛裁缝出门的时候,瞟上了一眼,是有一辆马车,乌漆嘛黑的,也没有看清楚。自打那日之后,我就没有见过薛裁缝了。”

“哎呀,莫非那个客人就是凶手,早知道,我就提着灯笼照照他的脸了……”

姜砚之的嘴角抽了抽,你早知道你不救人,你光照脸有啥用啊!

姜砚之进了屋,不一会儿路丙便领着石三郎同冯少东家来了。

那冯少东家打着哈欠,长了一脸的猪哥样,一瞧到闵惟秀,顿时来了精神,“这位神仙姐姐,我好似在哪里见过?”

闵惟秀二话不说,抬起就是一脚,直接将他踹趴下了,“我这双鞋,名字就叫神仙姐姐,现在,你见过了。”

冯少东家哎哟哎哟的叫唤着,对着闵惟秀怒目而视,“你这小娘皮,怎么还打人啊,看我不让我爹,把你卖到……”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又被闵惟秀一脚踩进了土里,吃了一嘴泥。

“这花楼的老鸨子,我倒是没有当过。你既然这么想要请我去,我就勉为其难的同意了,我这个人,朋友遍布五湖四海,你是想要歪瓜还是裂枣,统统满足你。”

冯少东家菊花一紧,顿时不敢言语了。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他一眼,所谓恶人还需恶人磨。

教训这种不要脸的花花公子,她最拿手了。毕竟看她阿娘教训闵惟思那么多年,也算是经验老道了。

石三郎看着脸色苍白的墨兰,沉着脸,不言语。

路丙对着姜砚之拱了拱手,“大王,按照你的吩咐,我刚才故意走错了巷子。冯少东家毫无察觉,但是石三郎……”

他说着,看了石三郎一眼。

院子的门已经关上了,隔绝了外头的人八卦的视线,窗上风铃又响了一阵子,石三郎的手紧了紧。

姜砚之看了看石三郎,同五大三粗的石二郎不同,石三郎生得十分的清秀,一张小脸,带着纵欲过度的不健康之色,好似有些萎靡。

“很辛苦吧,晚上总是睡不着觉,整夜整夜的盯着自己家的东墙看,想着,说不定从里头就会蹦出一个人来呢?对不对,石三郎。”

石三郎脸色越发的阴沉,“你在说什么,我根本就听不懂。墙里头,怎么会有人呢?”

姜砚之摇了摇头,“杀人之后藏在墙里头,是一件很匪夷所思的事情,比藏在水井里,埋在土里,都要难得多,毕竟挖开不难,把人塞进去再砌起来,很难。一般的正常人,都不会产生这样的念头。”

“但是,作为蔡玉林的猪朋狗友,你对把人塞进墙里这件事,应该不陌生才对,毕竟这是他的口头禅,一日要说上好多回。李清关没有马车,蔡玉林的铺子就在附近,他不会坐马车来,而且,他们经常来,周围的人,一瞧就能认出来。”

“坐马车来的人,只会是你同冯少东家。我让路丙故意走错路,试探你们,冯少东家毫无反应,他并没有来过这里,但是你不同,你来过。这铜钵子巷,住的都是穷苦百姓,你一个国公府的小郎君,来这里做什么?来找谁?”

“你一定没有注意看过自己腰间一直悬挂着的那块玉佩吧,它的一角,掉在了墙里。”

石三郎脸色大变,快速的抓起自己腰间的玉佩,“你胡说,玉佩明明是好好的,我……”

他说着,停住了嘴,脸更黑了。

“你一个纨绔子弟,没有点本事,干嘛学着别人杀人?砌墙这种事,除非再让你投一次胎,不然你是万万学不会的,而且不光是如此,还得带工具,运材料进来。这周围的人住得满满当当的,若是闹这么大动静,不可能没有人发现。”

“谁带着工具进来不惹人注意?当然是一直在帮人盖房子,靠这个吃饭的李清关。李清关已经全都招了,你杀人之后,找了他来处理现场,他帮薛默然看房子,进进出出的,自然不会有人怀疑。”

闵惟秀吃惊的看着姜砚之,这个大忽悠,李清关何时招供了,人家说得可感人了。

石三郎垂了垂眸,“你何必套我的话。我既然来了,自然也没有想过好好的回去。这些日子,我也受够了,每日睁开眼睛,薛默然就坐在墙里头看着我。”

他说着,看向了墨兰,“我一直看着你,你却一直看着他。”

第三百零二章 天衣无缝

“我待你一掷千金,同我阿爹阿娘吵翻天,宁愿搬出府去,也要迎你进府。旁人都嫌弃你脏,而在我心里,你就是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

“我待你真心实意,是想吃东街的梅子干,数九寒天的,我便急匆匆的买了回来;你性子冷清,怎么捂都没有笑容,我也由着你。我宠你宠得心肝肺都疼了,而你呢?”

“我早就同我阿娘说好了,要为你赎身,迎你当贵妾,日后便是娶了妻,府中也有你的一席之地。我待你情深如此,你却心心念念着一个只见了一面的小裁缝……你从来都没有拿过那种眼神看我。”

“墨兰,你对得起我么?”

墨兰身子一震,表情有些茫然起来。

闵惟秀一巴掌拍在她的背上,“醒醒吧你!”

她说着,看向了在那里义正言辞的石三郎,“怎么着,你说这么多屁话,是要人家小娘子从此感恩戴德,披麻戴孝么?别搞笑了。就你这样的,说什么深情,没得让人恶心。”

“什么出污泥而不染,说这话的时候,到底就已经在意人家在泥里。墨兰想吃梅子干,你丫的是光着脚丫子跑去的?还不是舒舒服服的坐在马车里,哦,指不定门都没有出,让小厮跑腿去了。”

“说什么一往情深,却句句都是高高在上的施舍,你演救风尘演得自己挺感动啊!你敢说,你最近三个月只有墨兰一人?那我自宫当太监!”

姜砚之嘴角抽了抽,惟秀啊,虽然你是将门虎女,但毕竟不是男儿,想自宫也自宫不了,你想当太监,官家还不敢收啊!

闵惟秀对他眨了眨眼睛,这誓言是不是很好很无耻?赢了自然好,输了也不痛不痒,岂不是妙哉?

石三郎涨红了脸,“你你你,好歹也是名门之后,说话怎地如此粗俗下流?”

闵惟秀挑了挑眉,“我嘴上粗俗,哪里比得上你心中下流。”

石三郎抬起手来,就想要扇闵惟秀,临到半空中,才想起眼前这人,惹不起,又紧了紧拳,缩了回来。

“你不过是仗着自己有个好爹,小心有朝一日翻了船,看你还怎么嚣张。”

闵惟秀不以为意,“我没有好爹,还能去给人砸石头,你呢?去医馆给人演示一下什么叫肾虚?”

“你!”石三郎简直肺都要气炸了,他自然是不敢说的。

但是三妻四妾,逢场作戏,哪个男儿不这样?他是喜欢墨兰,但从来都没有想过,娶一个风尘女子为妻,她再高贵,出身也是不高贵的。

“你嫉恨薛默然,所以将他给杀掉了?”姜砚之赶忙把话头拉了回来,不然的话,估计再过一会儿,惟秀要将这厮给打死了。

石三郎阴沉着脸,转过头去,看向了窗前挂着的风铃,“我原本不想的,是他该因要死。”

“那日冯兄弟突然来找我,他说瞧见薛默然同墨兰,两个人在街头拉拉扯扯的。我原本不信,他说带我去红绣阁抓现行,我一去,果然瞧见二人举止亲密。这不是在我头上种草么?”

墨兰痛哭出声,“姓冯的觊觎我,薛默然为了救我,被他打了,我同他一道儿回了红绣阁,给他上药而已。我们二人绝对是发乎情止乎礼,连单独相处都没有过。不信你问我身边的丫头春杏,她一直跟着我,从来没有离开过。”

石三郎并不理会她,而是接着说了起来。

“但我并没有想要杀死薛默然,我只是想让他知道,什么是云泥之别,癞蛤蟆不要妄想吃天鹅肉。我跟着他去了铜钵子巷,见到门口的兰花,更是气愤。”

“回到了百花坊,看到你箱笼里全都是薛默然缝的衣衫,已是气极。那一日,我故意同他说,有一笔大买卖要同红绣阁做,因为涉及到贵人,不好声张。所以同蔡玉林约好了,去他家中用饭。”

“我是红绣阁的常客,薛默然并没有觉得奇怪。当时京中正时兴吃河豚,这玩意味道鲜美,但是金贵得很,并且有剧毒。有的人吃了无事,有的人却会中毒,中毒之后唯有黄汤可解。”

“我就是想教训一下他,他若是受不住,那我灌他一肚子黄汤,看他日后还如何附庸风雅,一张嘴都是臭的:他若是没事,也能让他知晓,墨兰就是那河豚,他这样的人,是吃不起的。”

闵惟秀无语了,这纨绔子弟教训人的方法真是别出心裁,怪恶心人的!

这吃河豚,六朝之时就十分的风靡,如今开封府的贵族们,也时不时的来个河豚宴,若是中毒了,用芦根煮汁,便可解毒,也有那煮不及的,便用黄汤。

这黄汤可不是酒,而是臭烘烘的粪水。

因为吃起来刺激,不少吃饱了撑着没事干的贵族子弟,都对河豚宴趋之若鹜。

“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这薛默然福气这么薄,他才吃了几口,就直接死翘翘了。我吓得要命,这简直是一百张嘴都说不清楚了,那河豚是我拿来的,当时屋子里只有我同他两个人,今日酒局,官差一去问蔡玉林,就穿帮了。”

“正在这个时候,李清关来了。他同我做了一个交易,他说他不会把今日的事情说出去,而且还会帮我处理尸体,要求我帮他弄好户籍,然后等风头过了之后,操作一下把薛默然的房产划归到他的名下。”

“我当时六神无主,实在是没有办法,就应承了他。李清关当时刚刚下工回来,身上还背着砌墙的工具,我一下子就想到蔡玉林经常说的话,把你拍进墙里去。便让李清关,将薛默然塞进了墙里,想着等风头过了,没有人发现,再将他挖出来处理掉。”

“这事情原本是天衣无缝的,谁能想到墙中有人?若是别人住进去了,指不定会发现奇怪的地方,但是李清关日后住进去了,他不说,谁会生疑?”

石三郎说着,顿了顿,“如此也好。也省得我犹如惊弓之鸟,好像总是看到那薛默然半截身子在墙里,探出脑袋来,睁大了眼睛盯着我。”

“我该说的,都说完了。三大王不是号称青天么?总不能随意的冤枉我。那薛默然虽然死了,但并非是我杀死的,是他自己吃河豚吃死的,这怎么能怪我?当时我还想着去舀粪来救他呢!”

第三百零三章 死在你前头

姜砚之噗呲一下笑了出声,“你说完了么?现在轮到我说了吧?”

他说着,围着石三郎转了起来,“你是不是在想?就算我们发现了是你,最多也就是你不该请人吃了河豚,寻官家求个情,将你送出开封府躲上一段时日,等风头过了,你再回国公府,照旧是一条好汉?”

石三郎不说话,但他的确是这样想的,所以才有恃无恐。

不过是一场意外而已,与他何干?

姜砚之笑了笑,“你不回答,我就当你承认了。只是可惜,你想得美呐!”

“首先,你有这个动机,你是带着恶意去的,你明知道薛默然并未吃过河豚,很有可能会出现中毒之事,中毒就有可能死亡,你并未提醒,反倒是处心积虑的做了这件事。”

“你说你去舀粪来救他,这正是自曝其短。你请人吃河豚,却没有准备解药在一旁。”

“其次,薛默然死了之后,你非但不报官,而且还进行了毁尸藏尸的举动……企图连同他人,侵吞薛默然的家产。”

“按照你的想法,我请你吃饭,里头放了大量的泻药,想着让你拉掉半条命去,但是你肾虚,直接拉死了。那你死了是活该,我没有任何罪对不对?”

闵惟秀一听,乐了,“安喜,立马买巴豆来!杀人不偿命这么好,快让我试试。”

石三郎身子一震,“就算我意外害死了他,你还想要我一命还一命不成?也不看他一个小裁缝,有几斤几两。”

姜砚之收了脸上的笑容,“杀死一个平民,同你杀死一个衙内,都是一样的死罪。你的命还比旁人精贵些不成?你如此有恃无恐,便是想着,就算是坐牢流放,只要打点好了,请人冒名顶替了你去,你照样能够风流快活不是?”

姜砚之说的事,也并非没有,吏治不清明,什么光怪陆离的事情,都有可能出现。

“那么你又要失望了。本大王办事到位,每一个案子,都会一直让人盯到最后的,你想的事情,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不光是你,那个李清关更是有罪。薛默然视他为兄弟,他竟然贪图人家家业,还做伪证,律法难容!来人啊,把石三郎抓起来,关到开封府去。韩国公府的人若是来求见本大王,一律不见。”

石三郎还欲说话,已经被姜砚之的手下,轻车熟路的待下去了。

姜砚之伸了个懒腰,昨儿个夜里实在是没有睡好觉,现在手疼眼花的,恨不得回去补个觉。

“三大王,墨兰也有罪,若不是因为我……薛默然也不会死了。我能够问一下么,你是如何知晓他被人藏在墙里了的?”墨兰的眼神有些呆滞,她整个人好似憔悴了许多,像是一下子苍老了好几岁似的。

姜砚之说不出来任何安慰的话,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墨兰心中的苦楚,并非是他能够体会的。

“我能见鬼你知道吧,是薛默然的鬼魂来找我的,他说他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执念,所以一直在人间徘徊。现在我知道了。”

“他不在乎自己被人杀死了,不然的话,何不直接告诉我谁是杀他的人。他不过是想要再见你一次罢了。”

“这房子,他不想便宜了李清关,他是留给你的。你日后好自为之吧。”

墨兰跌坐在地,痛哭起来。

姜砚之伸了伸胳膊,看向了窗边,明明没有风,风铃却在铃铃铃的作响。

他一把牵起闵惟秀的手,摇头晃脑的走出了门口,“惟秀,还好咱们门当户对,又都脸皮厚。不对,是本大王脸皮厚,不然的话,跟他们似的,简直心累。”

闵惟秀回头看了看,小声说道,“薛默然来了么?你怎么知道他的目的?还有你怎么不把牛眼泪给墨兰,让他们再见上一面?”

姜砚之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他的目的,只不过逝者已逝,活人还得有个安慰,才能够继续活下去。我这样说,只不过是想让墨兰好过一些罢了。人鬼殊途,见了又如何?还不如早日走出来算了。”

“日后本大王若是死了,也不要你一直给我守着,孤苦伶仃的靠回忆我来过活。虽然这天下找不出第二个像我这样丰神俊逸,聪明绝顶,又待你掏心掏肺的男子了。但是勉强找个洗脚婢,还是可以的。”

闵惟秀听他唉声叹气的,实在是叹为观止。

天下竟然有这么不要脸的人,自己夸自己,你咋不把自己会的所有美好的词语,都堆砌在自己个身上呢?

姜砚之若是死了,那是咋死的?

绝对是夸自己的句子太长,憋气给憋死的!

她想着,眨了眨眼睛,拍了拍姜砚之的肩膀,“放心吧,我会照你说的做的。”

姜砚之一听,急了,“喂,惟秀,我是说着玩儿的呢!这个时候,你应该感动的说,砚之,我是绝对不会忘记你的!”

闵惟秀搓了搓胳膊,“行了啊,肉麻死了!你是人,都这么吓人了,若是死了变成鬼了,那不是更吓人,谁还敢娶我啊!”

姜砚之顿时满意了,“哈哈,对哦,人死了还能够变成鬼!我若是死了,就去阴曹地府断案,很快就能升官发财做判官,指不定啊,还能借个躯壳还阳呢,到时候我还娶你!”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想得还挺美!

谁愿意嫁给一个鬼!

姜砚之说着,又着急起来,“不对啊,牛眼泪若是用完了,你就瞧不见我了!可我家那牛,老是不哭。路丙最近又给我出了个主意,也不知道行不行,他说让那母牛多生几次小牛,这女人生孩子疼得哭,母牛生小牛指不定也疼得嗷嗷哭呢!”

闵惟秀梗住了,路丙长的不是脑袋,是棒槌吧!

“那要是我先死了呢?”闵惟秀实在是无法控制自己,去想想一头母牛生小牛,生得眼泪汪汪的样子了。

姜砚之眼睛一亮,本大王表现的机会来了!

“我没有死,惟秀怎么可能会死?若是谁想要取惟秀性命,那他得先杀了我。”

闵惟秀无语了,说得比唱得好听,上辈子……

她一梗,有些低落起来,上辈子,姜砚之一定死在她的前头了吧。

“那我生孩子难产死了,你也难产死?”

姜砚之吓了一跳,“呸呸呸”,一连呸了好几句,“那咱们不生。”

第三百零五章 我阿妹一定在

“来了来了,新娘子来了。”

乌泱泱的人群,挤满了武国公府的大门口,隔得远远的,便有那小童,一边捡着喜糖,一边嚷嚷着新娘子来了。

闵惟秀也不晃腿了,快速的站了起身,踮起脚尖,四处张望起来,花天酒地,哪里有看新嫂子进门来得热闹!

不光是是她,周遭的人也都麻溜的站了起身,压得那树枝丫儿一抖一抖的,跟抽风了似的。

姜砚子稳稳的坐在上头,不是他不想站起来,实在是他无功夫傍身,万一一个没有站稳,被人给抖下去了,那岂不是丢人丢大发了?怎么说,他如今也是开封府家喻户晓,堪比关公的传奇人物了。

随着锣鼓爆竹声原来越近,闵惟秀看到了骑在高头大马上的闵惟学,他今儿个穿了一身喜气洋洋的红袍子,越发的显得憨厚老实,一看就是一个可靠的人。

他一边走着,一边随手在马背上的袋子里抓着喜糖喜饼之类的,递给追着车队跑的小童。

“砚之,你不好奇么?这成亲可是大事儿。”闵惟秀垫着脚尖,张望着,“一会儿新娘子下了车,我阿兄会把她背进去。我老想着,这若是个文弱书生娶了个胖媳妇,那还怎么背啊!”

姜砚之眼珠子一转,神色凌然起来,惟秀这是在暗示他,要他学学怎么办婚事啊,她日后进门,排场绝对不能小了啊,起码他不能太瘦,太瘦就是背不动媳妇的文弱书生了。

姜砚之这么一想,安心了几分,从小到大,他就没有瘦过,这个优点,他是万万不用操心的。

他正想着,突然听得一声尖叫,紧接着就是一浪高过一浪的尖叫声。

“树倒了,压死人了!死人了!”

明明是害怕的尖叫人,姜砚之却感觉自己听出了一股子兴奋感,这开封府的都是些啥百姓啊,死了人,咋这么高兴呢?

正背着吕静姝准备进门的闵惟学一瞧,亦是十分的欣喜,“之前阿娘让小五同三大王出去耍,我就不同意,那是我亲妹子,我成亲,她怎么能不在场呢!我派人去寻,也没有寻到她,还以为她真生了气。”

“现在看来,真的是太好了,小五一直都在呢!”

吕静姝抽了抽嘴角,“不管旁人怎么说,惟秀就是我们的福星,若不是她,你我二人又哪里有今日。”

闵惟学一听,越发的高兴起来,他的阿妹就是这么讨人喜爱!

此时门外的骚乱,已经引起了府里人的注意,不少人听了动响,都跟着跑了出来。

这一瞧,更是议论纷纷起来,只见一棵巨大的老槐树倒了下来,溅起了一地的灰尘,周围的人都跑了开来,那树冠直接砸在了新娘的马车顶上,将那马车砸了一个大窟窿。

在大槐树的树干底下,压着一个人,一动不动的,显然已经不省人事了。

好家伙,今儿个还当真死了人!

“惟秀,咱们下去。”姜砚之皱着眉头说道。

闵惟秀点了点头,一把抓起了姜砚之的棉袍,提溜着他便跳下了树。

那些尖叫的人一看到他,尖叫得更厉害了。

姜砚之掏了掏耳朵,一脸的莫名其妙,这些人莫不是都疯了吧?

他走近了一瞧,只见树下躺着的那人,穿着一件青白色的长袍,这袍子十分的眼熟,乃是国子监的学子所有。

他蹲了下去,伸出手来探了探那人的鼻息,对着闵惟秀摇了摇头,“人已经死了。”

围观的人,尖叫得更加厉害了。

站在门口的临安长公主长叹了一口气,走了出来,对着闵惟学说道,“大郎先背静姝进府,别误了吉时,这里有砚之同惟秀在,肯定没事的。”

闵惟学点了点头,“一会儿完事了,让小五同三大王进来,我同静姝,都不忌讳这些个事。”

临安长公主又叹了口气,难怪当年她阿娘劝她不要嫁给武国公。

说是嫁给了一个不省心的,日后生出来的孩子也定然是没有一个省心的。这可不是应验了。

她这个做阿娘的,又何尝不想一家人在一起齐齐整整的。

但是最近这开封府,将她同姜砚之二人,传得太过邪性了。

过犹不及的道理,是个人都应该明白的。

一开始人家说黑白无常,那都是一句玩笑话而已,说说逗趣谁会当真?可最近,越来越多的人相信,他们二人就是阴司使者了,要不走到哪里死到哪里呢?

今日大事当前,若是还巧合的出了什么事,那还不彻底坐实了二人倒霉蛋子的名声?

那可不是什么好事。

她想得多,这才想着让两个孩子出去浪去,到时候若是还发生了什么,也能撇得一干二净不是,可是谁曾想到,一切都是徒劳而已。甚至连她自己,都觉得有些事情,不能不信了。

姜砚之对临安长公主的苦心,那是一概不知,他蹲下来将那书生翻过来一瞧,只见他已经七窍流血,看上去格外的恐怖。

“死者……”

他的话音刚落,人群中就有人接话道,“卓航,他叫卓航,是我们书院的魁首。他日后想去大理寺做官,最喜欢去茶楼里听三大王您的故事了。今儿个他花了大价钱,来这里看三大王,万万没有想到,死的竟然是他自己。”

“真是人一倒霉,喝凉水都会塞牙缝!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就被树给砸死了呢?”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拿起卓航的手,翻来覆去的瞧了又瞧。

闵惟秀也跟着蹲了下来,“怎么着,有什么发现么?这个人难道不是众目睽睽之下被大树给砸死了么?这难道也能够另有隐情?”

姜砚之点了点头,“惟秀真聪明!这卓航的死,的确是另有隐情。他并非是被大树给砸死的,而是在树倒下来之前,已经死了。”

闵惟秀嘴张得圆圆的,我聪明什么了我就聪明?

我哪句话很聪明,你说出来我裱起来行吗?

“路丙,你去叫张仵作来,就说我这里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案子,叫他快些来验尸。虽然有人想要趁乱掩盖自己杀人的真相,但是我必须要说的是,他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在我同惟秀眼皮子底下杀人。”

第三百零六章 三大王的脑残粉

在等张仵作来的时候,姜砚之也没有闲着,他虽然也能够验尸,但是到底没有张仵作那么经验丰富,术业有专攻,这个他还是懂的。

他站起身来,走到了那棵大槐树的根部,弯下腰去仔细的瞧了瞧,“惟秀,你来看!”

这武国公府许是风水宝地,不光是人家长得结实,就是家门口的树都比旁人家的要壮一些。

闵惟秀凑近一看,“这底下的根,都被虫给蛀空了。难怪那么树都没有倒,偏生这一棵树它就倒了。”

姜砚之点了点头,“这棵树莫非是一棵神树,他不往左边砸,不往右边砸,偏偏往那死人的身上砸?”

周围的人听得这话,都议论纷纷起来。

他们不明白,姜砚之为什么说卓航早就死了,在他们看来,这丫就是一个被树砸死的倒霉蛋子啊!

姜砚之拍了拍手上的泥土,朗声说道,“刚才说死者名叫卓航的兄弟,请站出来一步说话。”

说话间,一个穿着青白色学子服的少年站了出来,两眼亮晶晶的看着姜砚之,激动的说道,“三大王,我叫明天亮,今年十七岁,尚未婚配!”

闵惟秀差点没有笑出声,你当是在相亲呢?你婚配没有婚配,告诉姜砚之干啥,难不成你还想求娶他?

明天亮知晓自己说差了话,红着脸挠了挠头,“我同卓航一样,日后也想去三大王手下当差。您不知道,现在我们国子监,好多人都佩服三大王呢!”

姜砚之得意洋洋的抬起了下巴,哈哈哈哈的大笑起来。

至于谦虚是什么,不好意思,本大王出生的时候,就没有带这两个字!

“唉,你好好学着,日后能有本大王三成功力,就很好了。”

明天亮拼命的点头,一副大王你说得都对的模样,让闵惟秀想起了自家的安喜。

“你能说说这个卓航么?”姜砚之得意归得意,正事是万万不会忘记的。

明天亮立马打开了话匣子,“卓航乃是我们本次院考的魁首,老师说今年春闱他肯定能够金榜题名。他性子开朗,书院许多人都很喜欢他。在我们国子监,所有人都知道,卓航想要考去大理寺。”

“我听人说,他上个月的时候,还花光了一个月的饭钱,买了一本《三大王洗冤录》……”

“等等,等等!”姜砚之激动了,“你说什么,什么《三大王洗冤录》,我没有写这玩意啊!那个家伙借我名头赚银子花,竟然还不分我钱!”

明天亮一听,气愤填膺的骂道,“原来三大王您分不到钱?亏得我还买了一百本,简直是太可恶了……”

闵惟秀听得就无语了,原来这世上当真有崇拜姜砚之的人啊,一百本,你是用来垫桌子,还是用来做柴火啊?

明天亮像是明白了闵惟秀所想一样,激动的说道,“我都是一本用来反复翻看,做各种批准,一本用来自己珍藏,还有剩下的九十八本,用来告诉世人,我们三大王有多伟大!”

姜砚之咳了咳,行了啊,行了啊,再夸脸皮子有点挂不住了啊!

“继续说卓航吧,他平日里可有什么特别亲近之人?你说花钱来这里,又是何故?”

明天亮这匹脱缰的野马,听到了主人的召唤,立马回过头来,“有的,卓航平日里有三个好友,他们住一个屋子,都是同进同出的,一个叫做陈世友,是开封府人士,人称万年老二,总是被卓航压了一头,另外一个叫许汉灵,是钱塘人士,成绩平平,不过家中豪富。还有一个,叫张宴,呃……”

明天亮顿了顿,这时候人群中一个声音传了出来,“你怎么不说了?我张宴就是年年倒数又如何?明天亮,现在卓航都死了,你既然还有心情,说什么榜上有名,你既然不是他的朋友,又何必在此大放厥词,像是一条哈巴狗一样,讨人欢心。”

明天亮涨得满脸通红,激动得想打人,“哈巴狗有什么不好的?三大王身边的哈巴狗,都比我幸福,至少日日可以跟着他,亲眼看他是怎么断案的!我见到了值得尊敬的人,有问必答有何不对?倒是你,若是不在意那些虚名,又何必动怒?我说那么多,不过是为了让三大王能够区分你们而已。”

不光是那张宴站了出来,同时还有两个人也站了出来,他们都穿着同明天亮一样,国子监的学子服,想来正是明天亮说的,卓航的三个形影不离的好友。

“张宴不要激动。三大王,学生许汉灵,不知道我们何时能够领卓航回去?出了这样的事情,总不能让他就躺在这里吧?三大王说,他早就死了,这个学生并不赞同。之前我们四个人,都是站在树下看热闹的,卓航就站在我的右手边,他怎么可能早就死掉了呢?一个死人,怎么可能站着?”

姜砚之看着周围人期待的目光,咳了咳,“大家请看,卓航七窍流血,但是血量并不多,血迹发黑,这种情况,多数是中毒之后导致的。但这并不绝对,我之所以说他早就死了,是因为……明天亮,你来摸摸他的手。”

明天亮立马蹿了过去,蹲在了姜砚之身边,伸出手摸了摸卓航的手,“好冰!略微有些发硬。”

姜砚之点了点头,“人死之后,大约在一炷香到一个时辰之间,开始变冷变硬。卓航若是被大树压死,在紧张时刻,应该气血上涌,面色红润,甚至有大口的血从口中喷出,毕竟是腹脏受到了重创,而不是如今这副模样。”

“如今天气冷,我为了避免自己判断错误,还特意伸进了他的脖子里摸了摸,早就冷冰冰的了。分明是有人,借着今日的混乱,假借大树压死人,可是他算错了一点,他没有想到,我今日也在外头树上蹲着,根本就没有在内院候着。”

武国公府十分的大,若是他在内院里,等他收到消息,再同惟秀一道儿出来,挤到人群中来验尸,黄花菜都已经凉了,不对,他若是不在现场,压根儿不会有人怀疑卓航的死不是意外。

明天亮双目亮晶晶的看着姜砚之,就差掏出小本本来记了,“大王,你可真厉害,不过我有一点不明白,你为啥要蹲在树上看,不在里头待着呢?”

第三百零七章 人艰不拆

谁能想到,三大王同闵五娘子,两个应该正经喝喜酒的人,被赶出了家门?

你能吗?凶手能吗?凶手简直要暴风哭泣了。

姜砚之脸一垮,人生都这么艰难了,能不要随随便便戳别人痛处么?

许汉灵顺着姜砚之的话,看了看,实在是不忍心,又将头别到一边去了。

正在这个时候,张仵作背着一个大箱子,赶了过来,只看了一眼,便说道,“大王,这人是中毒死的啊,死都死了,谁还这么恨他,要将他压在大树底下,啧啧,这位小兄弟死得冤啊!”

姜砚之放了心,既然张仵作也这么说,那说明他判断的,是肯定没有错的。

趁着张仵作验尸,姜砚之对着路丙招了招手,“先前是谁问的来着,死人怎么可能站着?现在到了见证奇迹的时刻了。”

“路丙,你站在左边,惟秀,你站到右边,挤我!”

闵惟秀点了点头,一个用力,路丙身形一晃,差点儿没有被挤翻在地!众目睽睽之下,是男人就不能输,路丙想着,也用力挤了起来……

姜砚之只觉得自己被两块门板夹在了中间,一个好好的胖团子,都快被挤成饼了,他咳了咳,艰难的说道,“看清楚了吧,这是第一种情况。因为今日看热闹的人特别多,人挤人的。人可能被挤得动弹不得,甚至是架空起来。反正是不用力,那么死人活人又有什么关系?”

“路丙,你站到我前面去。”

路丙听命松了口气,再挤下去,他就顶不住了,现在总算是颜面保住了。

他往前面一站,姜砚之立马扑了上来,搭在了他的背上,“这是第二种可能性,他是搭在前头人身上的,前面的人,扯住了他。许汉灵是吧?当时你们四个人,是怎么站着的呢?”

许汉灵脸色一变,“卓航在茶楼里,花了钱买了个在树上的好位置,我们四个人来了之后,原本他是要上树的,但是因为陈世友站在下面看不见,所以他就同陈世友换了一个位置。”

“张宴站在前头,卓航长得高,搂着他的脖子趴在他的背上,我们几个人在一起,经常这样。我站在他的旁边,陈世友在树上。春闱在即,陈世友提议我们去茶楼,听听有什么风声,好想着写出一些好文章来,先拿给一些大儒们看,得到一些好名声。”

“我读国子监,同常人不同,我家中乃是豪商,爹娘原本就不指望我去做些芝麻绿豆官儿,来京城,就是为了多认识些人的,对于春闱并不上心。一大早就去谈买卖的事情了,他们都站好了,我才挤进来的。”

姜砚之点了点头,看向了张宴。

卓航一直同这几个人在一起,他们是最有可能下手的人。

张宴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他已经死了,人太多,我专心的看热闹去了。”

“你们三人,谁同卓航起过争执?”

三人都不言语了。

姜砚之深深的看了三人一眼,蹲下身子去问张仵作,“怎么样,可有什么特别的发现,凶器是什么?”

张仵作嘿嘿一笑,意味深长的看了姜砚之一眼,“三大王,是你最喜欢的针!”

喜欢针?你说本大王喜欢针?本大王喜欢用针扎死你这个老不修!

这张仵作跟在姜砚之身边多年,对他的事情再了解不过了,经常拿这个痛处来嘲笑他!

“我在卓航的手背上,发现了针眼,这毒十分厉害,几乎是见血封喉,非同一般。”

姜砚之笑了,“许汉灵,你是亲眼瞧见,卓航搂着张宴的脖子么?你最后听到他说话,见到他动,是什么时候?他之后,可换过其他的姿势?”

许汉灵脸色顿时不好起来,“我最后一次听到卓航说话,是在半个时辰之前,那时候人已经很多了,我听到卓航跟张宴说话,因为人太多了,我没有听清楚具体的。”

他说着,看向了张宴。

姜砚之也看向了张宴,“你不要把那根毒针拿出来么?小心扎到了自己,那就要死了。”

张宴阴沉着脸。

许汉灵看到他这个样子,大怒道,“张宴,是你杀了卓航?为什么?难道是因为那件事情?卓航他不会说的!”

他的话音刚落,明天亮便跳了出来,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他能插上话的时候了。

“三大王,这事儿我知道。在去年年底,学院大考之前,有人放出风声来,说张宴年纪不小了,来了国子监好些年,与他同期的那些人,早就做官去了,而他还是年年倒数,年年落榜。若是今年再考一次末名,就要被清退了。”

“可是这一次考试,十分的古怪,张宴竟然考进了前十名,这事儿在学院里议论纷纷的。若是努力有用的话,张宴早就是状元了。可是读书这种事,并非是努力就一定能够成功的。”

“于是,就有人传,说是张宴考试舞弊了。他们寝室中有两个人,一个是魁首,一个是第二,随便哪一个帮他作弊,都行。比起卓航,张宴同陈世友更加的亲近,大部分的人,都认为是陈世友帮他作弊了。”

“是不是,是不是卓航发现了这件事情。像我们这种信三大王的人,遇到这种事情,是绝对要去揭发的,是不是卓航要去揭发你,所以你杀了他?”

张宴突然笑了出声,“向你们这种信三大王的人?别搞笑了,不过是一群不知道人间疾苦的人罢了。我家中清贫,为了进国子监读书,费了多大劲儿你们知道么?在你们能够看热闹的时候,我还要在酒楼里刷盘子,给人写家书赚钱。”

“你家中是豪商,陈世友是书香门第,卓航虽然是普通百姓,但是也不愁吃穿。唯独我……我那么的努力,别人睡觉,我在读书,别人喝水,我在读书……我拼命的读书,可是我永远都是最后一名。”

“国子监的学子,像是割韭菜似的,一茬又一茬,唯一不变的,就是我还是最后一名。我有什么办法?我也很绝望啊!”

“我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再也没有办法后退一步了。说什么是兄弟?不帮我就算了,陈世友好心帮了我,他却还要去毁掉我们的前程。正直,就有那么重要么?毁掉兄弟一生的正直,就那么重要么?”

第三百零八章 教你做人

张宴看着姜砚之,满腔的怒火几乎要喷发出来。

若不是眼前这个人,今日这个杀人的计谋,便是完美无缺的。卓航死了,他作弊之死便再也没有人知晓了。

“你为什么不把毒针丢掉呢?三大王,您又如何得知,毒针才藏在他的袖子里?”

站在一旁的明天亮好奇的问道,不过是一根针而已,丢掉了,不就死无对证了么?

这种毒,见血封喉,说明卓航被扎之后,立即死了。

而许汉灵亲眼瞧见卓航趴在了张宴背上,那便证明,卓航是趴在张宴背上之后,被人用毒针扎手死掉的。

张宴是最大的嫌疑人,但在没有找到凶器的情况下,他是完全可以狡辩脱身的。

因为今日来看热闹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人挤人的,谁又能够保证,站在张宴前头的那些人,甚至是从他们旁边经过的人,不是凶手呢?毕竟,只是用针扎一下手而已。太容易不过了。

姜砚之故作淡然的笑了笑,“倘若他扔掉了毒针,这里这么多人,万一有旁的人不慎踩到了,毒发身亡,那即便是我不在,卓航的死都会引人怀疑的。而且,张宴死在了他的背上,他也没有办法大幅度的动作,去藏针。”

“毕竟他一动,身后的死人说不定就要摔下来,被人发现了。”

张宴一听,十分的鄙夷,“三大王也把人想得太龌龊了,旁人与我并无干系,我读了这么多圣贤书,又岂能滥杀无辜?”

“卓航平日里表现得极为大方,好似对每个人都十分的照顾,实际上,他根本就是一个不讲义气,不敢担事之人。有时候我要去做小工,会耽误一些功课,夫子点名,让他帮我应上一声,他都不允。”

“每日里,就会苦口婆心的劝我一心向学,明天亮,你们这些人,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就像是三大王你,装作好似懂民间疾苦,但是高高在上,一出生就站在万人之上的你,一出生就聪明伶俐,能够背下整个大陈律的你,又怎么可能理解我们这些平凡人的苦恼?”

“我实在是无路可退了。我家中平平,上头的几个兄长,都大字不识一个,父母经常受到欺辱,便一心想要我出人头地。在老家的时候,我也算得上是一个会读书的人,可是来了东京,来了国子监,才发现自己一文不值。”

“我从出家门那日起,就对父母发誓,一定会金榜题名,然后回去让他们做人上人。家乡里的人,都因为我在东京向学,而高看我家一眼,倘若我被扫地出门,我实在是不敢想象……”

“于是,我求卓航,他是榜首,只要随便帮我一下,我就能够……我只是想要留下来而已。可是他拒绝了,后来,我又求陈世友……考试过后,卓航气冲冲的来找我,他说他知道陈世友帮我作弊了,他要揭发我!”

“他不帮忙就算了,还要揭发我。那样不光是我受累,就连陈世友都要受到牵连,所以我……是卓航自己无情无义,岂能怪我?若是可以,谁想要杀人!我只是,我只是想好好的读书,我只是想好好读书啊!”

张宴说着,越发的激动起来,胸脯一起一伏的!

他的话音刚落,就感觉一个巨掌袭来,一巴掌打在了他的脑袋上,打得他两眼冒金星。

闵惟秀收回手来,哼了一声,“自私就自私,还冠冕堂皇的哔哔这么多做什么?耽误我看我大兄娶妻!”

“卓航是你爹还是你娘?敢情作弊到了你嘴里,还成了啥高尚的事情了?他凭什么要替你应答,凭什么要替你遮掩?自己的屁股自己擦,旁人不给你擦还有错了怎么地?”

“一句兄弟义气,别人就得给你当牛做马了?道德绑架玩得挺溜啊!”

“什么只是想读书?明明就是期望着有朝一日,鲤鱼跃龙门,做那人上人!我看啊,你这种人,得亏考不上,若是考上了,那也是一条掉进米缸里的大蛀虫!”

“你还鄙视姜砚之?谁还是天生认字不成,就是那大陈律也是他自己个一个字一个字背下来的。你努力?那人家比你还努力。努力一下就能够成功了,那全天下还有失败的人么?”

“你怎么就没有退路了?人这一辈子,非要会读书么?我们老闵家,没有一个会读书的,不照旧活得好好的,譬如我大兄,那就擅长舞刀弄枪,譬如我,就擅长胸口碎大石,譬如我二哥,他就擅长忽悠小娘子……”

“有多大本事,就摊多大事儿。你回家乡当个私塾夫子,做个小买卖,甚至是去倒夜香,不也都能活得好好的?不是不能,只是不想罢了。把自己说得跟多可怜似的,不知道你有什么脸,在这里怪天怪地,好似全天下人都对不起你一样。”

“还要脸不要脸了?你说卓航不讲义气,不给你遮掩,我怎么瞧着你把陈世友供出来,供得挺溜的嘛!姜砚之,别同这样的人哔哔了,趁早抓起来,该杀该剐由他去。”

“一想到我大兄成亲,全被这厮搅和了,我就气不打一处来。趁着我还忍得住,快把他抓走吧,省得我把他就地正法了!”

整个武国公府门口都静悄悄。

姜砚之他们见多了,这还是第一次,见到闵惟秀的本事。

这三大王夫妻二人,日后在家中光是斗嘴,那都不寂寞了啊!

都说一个女人等于三百只鸭子,这一个闵五娘子,她不是三百只鸭子,她是三百头狮子一起吼啊!就问你抖不抖!

姜砚之笑了笑,伸手想去揉闵惟秀的脑袋,给她顺顺气,又想着这毕竟是大庭广众之下,他们虽然定了亲,但是到底没有成亲,于闵惟秀的名声有碍。

“惟秀别着急。本案尚有疑点。之前许汉灵说了,今日卓航去茶馆,是陈世友攒的局对吧?若陈世友想来看热闹,他家中宽裕,为何不掏钱买树上的位置,反倒是卓航买,若他不想看热闹,为何又要同卓航换位置?”

“还有,你说你家中穷苦,那么这么厉害的毒药,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第三百零九章 动机

姜砚之说的时候,张宴忍不住看了陈世友一眼。

陈世友脸一黑,上前一步来,他站在那里,又瘦又小,一直都没有说话,“三大王的意思,是说我也是凶手之一么?今日早上攒茶局,是想找卓航好好谈谈。作弊之事固然不对,但是张宴同我们同窗多年,让他万劫不复,我实在是于心不忍。”

“因为受不了他苦苦哀求,我一念之差,酿成了大错。若是卓航揭发我们,张宴要被赶出去,而我也会因为帮人作弊而留下污点,日后科举不能。我寒窗苦读多年,虽然不似张宴那般执着,但是也不想止步于此。”

“但是对于张宴要做的事情,我是当真不知晓。我承认,那毒药是我替他弄来的,但那是因为张宴同我说,他新找了一个守仓库的活计,那里头放的都是一些烧腊,是以有黄鼠狼来偷食。他拜托我替他弄一些厉害的药来。我压根儿没有想过,他是用来杀人的,我若是知道,绝对不会……”

陈世友说着,哽咽起来。

“因为我知道,卓航说的是一时气话,他不会那么狠,去揭发我们的。今早上在茶馆里,他的语气已经软和了许多。我不买树上的位置,是因为我其实不是很想看热闹,可是来了之后,见场面实在是宏大,又想见识一番。”

“你们也瞧见了,我天生个头不高,现在下面看不见,卓航站在树上看不下去,这才同我换了位置。”

“卓航待我不仁,可是我待他不能不义。”

站在一旁的张宴,瞧着着急了,“世友说得一字不错,杀卓航的事情,都是我一个人做的。世友为人讲义气,这事儿我提都没有同他提,因为他是绝对不会杀人的。那毒药,是我实在弄不来,才哄骗他给我弄的。”

“三大王,你要抓就抓我好了。”

姜砚之摇了摇头,鄙视的看了张宴一眼,“你这个人,说你蠢,还是真蠢。被人卖了还给他数钱呢!”

“你们两个人舞弊之事,卓航是如何知晓的?他考试的时候,同你们坐在一块儿么?若是不在一处,那时候尚未张榜,谁都不知道你的成绩变动,他能掐会算?”

张宴脸色一变,“他与我们同一处,但是坐在我的前头。”

“仓库里有黄鼠狼,你问人求毒药,一般人顶多弄一些砒霜之类的毒药来,有谁会直接给这种见血封喉的精贵药?若是砒霜,你自己个去药店就有得卖,何须求药?这种谎话,你觉得陈世友听不明白么?”

“你们才同卓航有了矛盾,你就问陈世友要厉害的毒药,他却相信你是去毒黄鼠狼的,这么拙劣的谎言,你相信么?”

“还有这棵树。武国公府门口这么多树,你是如何挑选到这一棵有问题的树的,是谁告诉你的,又是谁把卓航,送到这棵树下来的?

张宴不敢置信的看着陈世友,“是陈世友那日同我说,他经过武国公府门口,看到那个茶博士,在这里爬树,想要提前占位置,然后卖个好价钱。他是当笑话说给我听的,他还说,当时还有武国公府的一个老家丁,在树下劝说,说这树生了虫,不结实,让他们快些下来,免得把树弄倒了,办喜事不吉利。”

“他就是随口一说,当时不光是我在,还有好多人在呢。”

姜砚之摇了摇头,“现在,你还觉得他是随口一说么?陈世友,卓航挡了你什么道?”

陈世友看了看姜砚之,笑了笑,“三大王说得很精彩,卓航能挡我什么道?你是不是想说,因为我是万年老二,所以嫉妒他一直是第一名?那你就看轻我了。全天下不止一个国子学,还有许多厉害的人,在这里的魁首,放到了春闱的时候,便什么都不是了。”

“科举,我的竞争对手,也不止卓航一人,我除掉了他,也不是第一,又有何用?更何况,谁又能说,等到春闱的时候,我依旧会输给他呢?三大王,我没有任何动机杀掉他,所以你的推理,一无动机,二无证据,是不能够成立的。”

“便是张宴指正我,那也不成立,毕竟在三大王您诱导他之前,他一直相信我是清清白白的。”

姜砚之看着陈世友发亮的眼睛,有些莫名其妙。

开封府的百姓们,最近那是越来越难懂了,你丫的被怀疑是杀人凶手,怎么还那么高兴呢?

“考在后头的人,要杀掉前面的人。我可没有想这样的理由。你怎么没有动机,你当然是有动机的,卓航若是去举报你,那你的仕途之路,几近断绝,毕竟有了作弊的恶名。”

陈世友摇了摇头,“不。他不会。这我一早就知道了,不信你问许汉灵。卓航亲口说的。”

许汉灵点了点头。

一旁的张宴不敢置信的看着他,“陈世友,卓航对你说了,你怎么不告诉我?”

陈世友淡淡的看了他一眼,抱歉的说道,“我以为他也对你说了,你却不信,所以一直劝和你们二人呢,我不是还对你说,卓航心软,说的都是一时气话,不会揭发我们的。今日早晨,在茶馆,我看你们好着呢。”

张宴抱着头,蹲了下来,卓航的尸体就在他的脚边。

他喃喃的说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姜砚之叹了口气,“玩火很有意思么?小心烧死了自己。”

陈世友看着姜砚之的眼睛,笑道:“原想去大理寺,做三大王的手下的。可惜,作弊的事情被人知道了,大约是不能去了。”

“你做这样的事,是为了看我如何审案?你到底有什么目的?”

陈世友摇了摇头,“三大王莫要紧张,我可是一直很佩服你的,那本《三大王洗冤录》,我简直是倒背如流。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黑猫的案子,很有意思。三大王你说呢?”

姜砚之心神一凛,“你认识赵离?”

陈世友惊讶的挑了挑眉,“只在书中见过,却未见过真人,又何谈认识?你说的赵离,是猫呢?还是人呢?”

姜砚之看着他的眼睛,又说了一句,“你认识赵离。”

陈世友没有接话,“三大王,如今案子已经水落石出了,我可以把我可怜的朋友带回去?让他入土为安了么?”

第三百一十章 佞臣

闵惟秀看着陈世友得意的表情,简直肺都要气炸了,他们在东阳郡王那里碰了个软钉子,只能靠高达出头,现在在这个不知所谓的小人面前,还要低头?

她向来是想到什么做什么,直接又是一巴掌扇过去,啪的一声把陈世友打了个两眼冒金星。

“你这是做什么,国公府的贵女就能够打人了么?”

闵惟秀挑了挑眉头,“我不是打人,是你的头上有只蚊子。安喜,你瞧见了吗?老大一只了,我想着你在我家门口,来者是客,我若是不帮你打死了,你岂不是要怪我们不仁义,唉,做人真难。”

陈世友捂着头,瞠目结舌,大冬天的,他娘的哪里来的蚊子!

“我帮你打了蚊子,也算是对你有恩情了。现在,该算算你欠下的债了。”

啥玩意,我被你打了一个耳光,你还对我有恩情,这种无赖的话,居然也说得出口!陈世友刚想辩驳,就被闵惟秀重重的拍了下去,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他觉得这姑娘若是再多用一分力,他非得被拍进泥土里不可!

“你看你,就算我对你有恩,你也不必对我行大礼的,我这个人,最为大方不过了。不过大方归大方,该算的还是要算的。”

“那啥,你打算怎么赔我家的树呢?它好端端的长在这里,在你看来,它不过是一棵树,但是在我的眼中,它就是陪伴我长大的亲人啊!可是你,杀死了它。”

陈世友回过神来,怒极反笑,“闵五娘子是打定主意耍无赖了么?三大王之前不是说了么,这树被虫蛀了,同我何干?”

闵惟秀摇了摇头,“你不懂,你不懂。你没有上树之前,我的树是不是好好的,等你上去了,它就倒了,不怪你怪谁?”

“不过是一棵树,是我弄断的又何妨,多少银子,我赔便是。”

闵惟秀气愤的看着他,“诸位乡亲做个见证,他可是亲口承认了,这树是他弄断的,他说要赔我呢!”

周围的人都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过是一棵老槐树,这开封城里遍地都是,值不得几个银钱,就算闵五娘子有意哄抬价格,那又赚得了几何?还不够她去樊楼吃一顿的。

“今儿个乃是我们闵府的大喜日子,官家太子都亲自来了。你蹲在树上窥视圣踪便罢了,竟然还故意弄断了我家的树,给我们添堵事小,但是制造混乱,陷百姓于危险之中,便是事大!”

“现在,我怀疑,你故意弄断这树,目的有二,第一,是掩盖张宴杀人现场,这第二,你是为了害我武国公府被千夫所指,第三,你是故意吸引大家的视线,让刺客进府!”

“等等,你不是也蹲在树上吗?”陈世友有些慌,这闵五娘子简直就是佞臣的典范啊,这一张嘴,天大的屎盆子就往他的头上扣啊!

他干什么了,他就谋逆了!

“我那是在树上放哨,保卫陛下的安全呢,你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能同我一样吗?”

周围的人恍然大悟,难怪闵惟秀同三大王不进府去喝喜酒,原来是有公务在身,他们就说嘛!

“可不光是我,还有其他的人也蹲在树上,他们岂不是也是窥视圣踪?”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他一眼,“谁也蹲在树上了,你指出来让我瞅瞅?”

其他蹲在树上的人,立马缩了缩脖子,不敢冒头,陈世友无语了,那么多人,他哪里知道哪个蹲在树上了?

“这树断了是意外,不是我弄断的。”

闵惟秀越发鄙视的看着他,“就知道你会翻供,之前在场的父老乡亲都给我做了见证的,你分明就是这么说的,这树就是我弄断的,多少银子,我赔便是!这么一会儿工夫,就翻脸不认了,也太无耻了吧!”

陈世友百口莫辩,谁无耻能有你无耻?

“你,你,你,你这是污蔑。你这是陷害,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闵惟秀眨了眨眼睛,“我说了这些话,你被抓去正法了,我就是有罪?那你巧言令色,使得张宴杀了卓航,为何无罪?那阎王殿里,还有拔舌地狱呢,你做下这等亏心事,为何无罪?”

站在一旁许久没有说话的姜砚之,此时终于开了口,“不,他有罪。”

陈世友一看到姜砚之说话,立马精神抖擞起来,遇到闵惟秀,他那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姜砚之,他可不怕。

“我何罪之有?之前便说了,一无动机,二无证据。”

姜砚之看了倒在地上的那棵大树一眼,“不,有动机,也有证据。”

“你在国子监,乃是万年老二,被卓航稳压一头。因为我最近在京在声名鹊起,连带着大理寺同开封府管刑律的那些官职,都变得紧俏起来。官家有放出话来,今年金榜题名的前三甲,有可能直接授官去大理寺任职。”

“卓航一心想去大理寺,平日里也好断案,总是把我挂在嘴边。你自诩聪明,想着考试不如他,但是实际上断案的本事,却比他厉害多了。你更加瞧不上我,觉得我徒有虚名,便想着在我面前杀人,将我比下去。”

“虽然听起来十分的荒谬,但是脑壳有问题的人的杀人动机,就是这么奇葩的。”

姜砚之说着,看向了还蹲在地上喃喃自语的张宴,“不是我鄙视你,你的脑袋瓜子,想不出这种杀人办法,你不害怕么?让一个死人趴在自己的背上那么久。你的杀人方法,是从哪里看来的?”

张宴一愣,“是那本《三大王洗冤录》,没错,就是那本书。书院里几乎人手一本,陈世友买了一本,本来是要送给卓航的,但是卓航已经买了,陈世友便送给了我。我对这些没有兴趣,也很讨厌三大王,便从来都没有看过。”

“直到我想要杀掉卓航,又没有办法,急得团团转,无意之中,看到了这书,在最后一页,发现了一个故事,其中的杀人手法便是类似这样的,一个男子毒死了自己的妻子,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伪装……”

一旁的明天亮瞪圆了眼睛,“怎么可能,那书我简直倒背如流,我怎么没有看到这个故事!”

第三百一十一章 三大王洗冤录

张宴摇了摇头,“并不是书里的故事,而是旁人手写的,夹在里头。我们这些穷人,买不起书,会经常去那卖书的地方,站在那里看,看到兴起,还会写下一些心得来,这叫做以为会友,算是一桩雅事。”

“我当时一心想要除掉卓航,又毫无头绪,原本想着约他去爬山,然后造成他失足跌落山崖的样子;看到这个之后,心中便有了一个模糊的念头,再之后,又听到陈世友说大槐树的事情,便想出了今日的法子。”

姜砚之笑眯眯的看着陈世友,“有的人,总是自以为聪明,实则不是过是井底之蛙罢了。”

“之前我就觉得这个案子有些许的不对劲,张宴要杀卓航灭口,用得着费这么大劲儿,当着所有人的面作案吗?这风险太高了,简直像是在对我炫技一样。”

“不是我自夸,但凡喜欢断案的,平时思考这些的人,都是喜欢我的。可是张宴不喜欢我,他也对断案什么的毫无兴趣,那他为什么要炫耀自己的杀人技法?像他这种常年倒数的人,是不会这么高调的。”

“这倒是那些自负的人,常用的伎俩。所以,我想到了你。每个人因为性格不同,眼界不同,际遇不同,所用的杀人手法都是不同的。譬如我杀人,是用脑,惟秀杀人,不用哔哔直接砍了,这就是不同。”

“引出你来了之后,我听张宴说话,发现你是一个掌控欲很强的人。整个杀人案,张宴就是一个提线木偶,其他所有的事情,你都想的面面俱到,恨不得亲自上阵。”

“一个连茶博士都直接安排好了的人,怎么可能不自己安排好杀人方法。你要炫计,当然是炫耀自己的计谋,炫耀张宴的,算是怎么回事?”

张宴恍然大悟,愤怒的看向了陈世友,“你这小人,太狠毒了,害惨了我!”

姜砚之没有帮张宴说话,他同陈世友半斤八两,也不是什么好人,到今日是罪有应得。

姜砚之说着,看向了气喘吁吁跑来了路丙,“东西拿来了么?”

路丙递过一本书来,“已经拿来了,大王,里头的字条还在。”

陈世友脸色大变起来。

姜砚之笑了笑,“你一定在想,我是什么时候让路丙去取这个东西的,明明之前,你大获全胜,我无计可施。”

“在你说你很喜欢看《三大王洗冤录》,在你说赵离的时候。之前明天亮说起这书儿,我便想到了两个人,一个是陆真,一个是赵离。陆真死了许多年了,那么只能是赵离。”

“写书,说书,用说故事的方式,来说真实的案子,这是赵离的风格,在黑猫案里,他便是如此的。”

开玩笑,他虽然是个闲王,但闲王也是王啊,哪个不长眼睛的狗东西,敢随便把他审案子的过程,编成一本书了,还拿来卖钱啊!

除了赵离那个变态,还能有谁?

姜砚之说着,对着闵惟秀眨了眨眼睛,“就在惟秀故意同你争执,吸引了你的注意力的时候,我便悄悄让路丙去找证据了。我并不知道你送了张宴这本书。但是我的直觉告诉我,你一定设法让张宴“想到”了这个绝妙的杀人方法。”

闵惟秀挺了挺胸膛,我真不是故意同他争执给你拖延时间的啊!

我就是想要找机会揍他一顿,然后最近深深的觉得高达办事帅气又轻松,想要自己试上一试啊!

“一个人在什么情况下,看到了杀人方法,而不产生怀疑呢,当然是看到了一本关于断案的话本子时。”

“陈世友,是你在书上写下了杀人方法,教唆张宴的。”姜砚之继续说道。

陈世友深吸了一口气,“都说三大王办事讲证据,弄了半天,你也是靠自己的直觉么?”

姜砚之摇了摇头,“我原本不想说这么多,怕打击你太厉害。但是你非要我说。”

“有的人就是天生靠直觉都能考第一的啊,你这个万年老二又怎么会懂我们这种人的辛苦。”

闵惟秀在一旁抽了抽嘴角,好欠打有没有?

明明之前你就一筹莫展啊,吹吧,你就接着吹吧!

姜砚之笑弯了眼,扬眉吐气就是爽啊!

“其实你的漏洞还很多,不过事到如今,我就不接着浪费口舌了,我还要进去喝喜酒呢!”

陈世友的手一紧,很快就被三大王的侍卫给押了起来,周围的人群中,发出了一阵有一阵的欢呼声。

尤其是那明天亮,简直恨不得抱着姜砚之的大腿,高歌一曲!

信三大王吗?信我们三大王,保证让你死得体面,死的不冤枉!

陈世友低着头,“你不想知道么,我是不是赵离?”

姜砚之摇了摇头,“这还用问我,我从来都没有认为你是赵离,你不过是他手下一枚可怜的棋子罢了。你想知道为什么?那我又要打击你了。”

“别人不能分辨赵离的伪装,但是我可以。他是一只猫,还是一只死了的猫,而我的眼睛,恰好能够看到鬼。”

不管赵离附体在谁的身上,抑或是能够变幻成谁的模样,他姜砚之都能够一眼看穿,就是这么厉害!

所以,他从来都没有怀疑过陈世友是赵离。

赵离不喜欢炫耀,他只喜欢报仇。陈世友不是赵离。

陈世友哈哈大笑出声,“赵离说得没有错,我不如你。你不问我,他在哪里么?”

姜砚之摇了摇头,“你便是告诉我,他现在也已经离开了。他的仇人还没有死,他迟早会自动现身的。”

姜砚之说着,摆了摆手,侍卫赶紧将陈世友同张宴都压下去了。

闵惟秀瞧着,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真是太好了,之前简直憋屈死我了!看着他那得意的小表情,我都想抽死他去!”

姜砚之狠狠的揉了揉闵惟秀的脑袋,“有我在呢!”

闵惟秀重重的点了点头,“嗯,有你在!有你在,我都错过我大兄娶妻了!”

姜砚之的笑容僵硬在了脸上,可怜巴巴的说道,“惟秀惟秀,现在人已经死过了,咱们去喝喜酒肯定无碍了。”

闵惟秀仰着头,笑了笑,拽了拽姜砚之的衣袖,“走了,吃完了也让我看看那什么《三大王洗冤录》,看看里头把你写成了个什么神仙人物。”

第三百一十二章 专管老虎杀鸡

三大王伸出手来,指着凶手说道:“真相只有一个!人就是你杀的!”

微风吹动了他的发丝,他静静的站在那里,衣袍微动,浑身正气直震苍天。

上天不止给了他一个好脸,一个好爹,最重要的是,还给了他一双看破真相的慧眼。

站在他身旁的闵五娘子羞红了脸,目不转睛的看着他,不光是她,周围的人,都被三大王的智慧给震惊了。

那凶手虎躯一震,两滴虎泪落下,“这不可能,不可能,你是怎么知道的?”

三大王邪魅一笑……

……

闵惟秀啪的一声合上了那本《三大王洗冤录》,哈哈哈哈的笑得前仰后合的,实在是止不住。

“哈哈,姜砚之,你瞅瞅,我目不转睛的看着你,你敢接么?也不把怕脸灼出一个窟窿!”

姜砚之黑着脸,耷拉着脑袋,恨不得将这破书给烧掉,敢情他在国子监,在开封府,给大家就是这么一个形象?

还虎躯一震,两滴虎泪呢?他是专门审理老虎杀鸡案的官员吗?

“那啥,你邪魅一笑给我看看,我长这么大,还不知道邪魅一笑是怎么笑的呢?”闵惟秀好奇的扯了扯姜砚之的袖子。

今日闵惟学同吕静姝大婚,来的宾客实在是太多,临安长公主都打点得妥妥当当的,他们因为审案子,来得晚了些,旁的人早就吃喝上了,倒真给二人单开了一桌,吃了个足。

那明天亮厚着脸皮跟着蹭了进来,也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了这书,便开始传教。

一开始,姜砚之还得意洋洋的,但是才看了几页,就印堂发黑,要气得升天了。

这玩意要是让认识他的人瞧见了,还不笑掉大牙去!

看看现在的闵惟秀就知道了,姜砚之有些欲哭无泪。

“我哪里知道什么邪魅一笑,八成是眼睛朝着天,嘴角歪上天,自以为老子要上天!”

闵惟秀一听,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啪啪啪的捶桌子,只听得咣当一声,桌子被捶塌了去。

闵惟秀见众人看过来,咳了咳,“我家大兄今日大喜,我太高兴了,太高兴了……”

周围的贵妇人们都惊骇着脸,扯出了一抹尴尬的笑容,“理解,理解!”

能不理解么?

万一惹恼了这浑人,把她们的脸当桌子捶,那可如何是好?

关键是,她一人浑就罢了,这武国公府那是一浑浑一窝啊,她们现在还在人家老巢里坐着呢!

要不实在是推脱不得,她们才不会冒着生命危险来喝喜酒呢!

正在同一帮兄弟们喝酒的闵惟学瞧见了,对着她拼命的招手,“小五,你同三大王窝在那个犄角旮旯里做什么呢?快些过来一起喝酒。”

闵惟秀见他已经有了几分醉意,捅了捅姜砚之,“大王,快用你的一身正气,给我大兄挡酒去。我先去瞧我嫂嫂了。”

姜砚之见她当真高兴,笑得双颊绯红,心中的那一分不高兴,全都烟消云散了。

“能博惟秀一乐,那破书也不算是浪费纸了。”

闵惟秀耳根子一红,白了他一眼,转身要走,不想瞧见太子抚着额头走了过来。

姜砚之忙唤了一声,“大兄,你这是往哪儿去?”

太子一抬头,望着姜砚之扯出了一个笑容,他的脸白得跟纸一样,黑色的眼青,盖都盖不住。

“我有些醉了,先回东宫了。恭喜惟秀了。”

闵惟秀微微颔首。

太子走了几步,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姜砚之眼疾手快,伸手将他扶住了,“大兄。”

太子稳了稳身形,摆了摆手,欲言又止,到底压低了声音说道,“砚之,阿爹圈了他,是你的主意?我去拜托高达,可是他这个人油盐不进……原本就是我们对不住他,怎能如此?”

“这些日子,我几次三番登门,都被拦了下来,好不容易说通了,他却不想见我。砚之,你如今风头正劲,阿爹什么都听你的,你去同阿爹说说……东阳他……”

太子说着,声音越发的低了,低得几乎只有他自己能够听得见,“自打他来东京,我还是第一次,这么久不见他。”

闵惟秀听得恼火,刚想辩驳,却被姜砚之拦住了。

他摇了摇头,“不是我的主意,高将军那个人,你知道的,除了阿爹的命令,他谁都不听。东阳他,不是刚来东京孤苦无依的少年,大兄还是那个要保护他的大兄,可是被保护的人,早就已经变了。”

“等北伐归来,我一定去东阳的家乡看看,看看到底发生了何事。”

太子怔了怔,“只有孤还在原地,你们都走远了。”

他说着,甩了甩袖子,摇摇晃晃的走远了。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我怎么瞧着殿下有些不对劲儿?”

太子乃是性情中人,最近又遭受了许多打击,恍恍惚惚的瞧着吓人。

姜砚之也是忧心忡忡,“我跟上去瞧瞧,你向你大兄告罪一声。”

闵惟秀点了点头,姜砚之赶忙跟着跑了出去。

闵惟秀看着二人远去的背影,摇了摇头,北伐迫在眉睫,她实在是没有心情管太子的心情。

而且就算她想管,那也管不了。

她随便想想,便放下了,朝着新妇的屋子里走去,整个武国公府都张灯结彩,喜气洋洋的,闵惟秀瞧着,心中也欢喜起来。

安喜瞧她高兴,说道,“等小娘嫁去寿王府的时候,一定也是这么热闹。”

闵惟秀笑了笑,“嗯,一定也这么热闹,我们一家人都齐齐整整的,大哥好好的,二哥也游学归来,把阿姐们都接回来,少了一个,我都不想嫁。”

安喜同情了姜砚之一瞬,又认真的点了点头,“小娘说的没有错!”

闵惟秀听着更乐了,她欢喜,不是因为瞧着这红色喜庆,而是真真切切的感觉到了与上辈子的不同。

上辈子闵惟学还没有说亲,就直接战死沙场了,可是如今,他娶了心爱的小娘子。

接下来,也一定能够全须全尾的回来。

“嫂嫂,我来了。你可饿了,我给你带了好些吃食呢,就兴他们男人在外头吃吃喝喝的,那可不行。”闵惟秀说着,迈进了新房。

坐在喜床上的吕静姝一听到她的声音,忙不迭的站了起来,“惟秀,你可来了,外头的事情可都了了。你哥哥他,没有饮多吧?”

第三百一十三章 我想出征

闵惟秀上前一步,挽住了吕静姝的手臂,“嫂嫂莫要忧心,都好着呢。案子都审清楚了,大兄那里,有我阿娘盯着,不会让他误事的。”

吕静姝俏脸一红,嗔怪道,“惟秀!”

闵惟秀嘿嘿一笑,“嫂嫂莫要拘谨,我们府上你也知道,虽然被人说没规没矩,但是胜在逍遥自在。”

吕静姝轻轻的嗯了一声。

她心悦闵惟学,也就是喜欢他身上那股子精气神儿!闵家的人,从来都没有被什么框架架住过,他们就像是野地里的树,肆意的生长着。

不像他们吕家,是园林里精修的花,一举一动,从在娘胎里,就开始打好模子了。

那文豪们说梅兰竹菊品行高洁,是四君子,那她就得从中挑一个来喜;那汴京城里的妇人,说笑不露齿,她就时时刻刻要拿个扇子帕儿,遮遮挡挡……便是走上那一步,都像是用尺子量过了一般,不多不少。

她其实不喜欢梅兰竹菊,她喜欢那春日里满山遍野的小野菊,像是天空中的骄阳落下的星子,美极了;她喜欢看到闵家人,那是真的哈哈大笑,连嗓子眼里的小舌头,都瞧见得一清二楚的,什么笑着露出八颗牙齿,那是常态。

她也喜欢他们大步流星的走,大口大口的喝酒。

有时候她会想,倘若自己是个男儿多好,那她也能够同闵惟学一样了。

如今,也好。

她虽然还困在后院里,还是会讲究着骨子里刻下的规矩,但是她吕静姝,也可以做吕静姝,而不是人人口中的吕相公的幺女了。

更何况,她未来还能够和喜欢的人,生儿育女。

吕静姝光是这样想着,都欢欣雀跃起来。

姑嫂二人都高兴,说起话来自然是投契得很,闵惟秀有着小心思,不敢让她多喝酒,只拿了一些小菜,配着些果子酒,虽然刚才同姜砚之在外头饱食了一顿,但并不妨碍她再用一顿。

等瞧着天色不早,闵惟学该回来,闵惟秀才让安喜收拾了,高高兴兴的去外头陪着临安长公主送客了。

一直忙到夜深了,整个府上才安静下来。

“阿娘,今日可是累了,我给你捏捏肩膀!”

闵惟秀说着,站到了临安长公主身后,她正坐在桌椅上,毫无形象的用着大木桶泡脚,“算你乖觉,手轻一些,你阿娘的一把老骨头,可禁不起你一捏。”

闵惟秀手越发的放轻了些。

临安长公主舒舒服服的眯着眼睛,直到闵惟秀以为她睡着了,她才开口说道,“阿娘知道你想什么,你想同你阿爹一起去北伐对不对?等你嫂嫂三日回门之后,大军就要开拔了,等到了那地界。天不那么冷了,却还没有新粮,正是那野蛮子饿肚子的时候。”

闵惟秀舔着脸笑了笑,“阿娘就是女中诸葛,这都被你算准了。”

临安长公主鼻头一酸,“哪里就算准了,都说女大不由娘。你以前处处规矩小意,阿娘瞧了心疼,但想着你有个好姻缘,便忍了;如今你将那规矩抛在脑后,成日里不着家,在这开封府的名声,都毁成啥样子了,阿娘瞧了也心疼。”

“若不是阿爹阿娘立得住,你这个样子,只能被送到庙里当姑子去。可是阿娘不忍心,不忍心折了你的翅膀,你是阿娘十月怀胎生下来的,阿娘不求你有什么出息,只希望你开开心心的。”

“你是地主恶霸也好,臭名昭著也罢,阿娘都不在意。可是那战场刀剑无眼,阿娘实在是怕……阿娘只得了你们三兄妹,老二远游不知何时归家,你父亲大兄是武将,那战场是必须去的。我的儿,阿娘只有你一个了啊!”

闵惟秀张了张嘴,不知道从何说起好,但是这次出征,她非去不可。她担心自己若是不去,上辈子的噩梦,又会继续发生。

不等她酝酿好怎么说话,临安长公主又说道,“知女莫若母,你打小儿就主意正,同你阿爹一样,下了决定的事情,八头牛都拉不回来。”

临安长公主说着,忧心忡忡的叹了口气,“发生了今日之事,阿娘也不拦你了。你同三大王,出去避避风头也好。东阳的恨,官家都同我说了,若不是怕杀了他,太子不好,你阿爹北伐要不出事,官家早就直接让高达将他杀了。”

闵惟秀心神一震,姜砚之讲究证据,官家让高达杀人,可不讲究这些,但凡是对皇家有威胁的人,都是直接格杀勿论,还管你有什么冤,有什么屈。

“今日我瞧着太子殿下,怕是有些不好。他年幼之时,身子骨就不算康健,又是一个多虑多思之人,重情必被情伤,这些日子,他已经同官家大吵过许多次了,都为了东阳。”

“官家让我去劝他,他却是半点都听不进去。以前我还当他对那刘鸾是有情义的,如今看来,不及东阳半分。他是储君,却这么担不起事儿,一点小风小浪,就要折了去。几次三番的闹,官家已有失望之意。”

“原本给二皇子说亲,想着家世不能超过太子妃,如今官家竟然是迟疑了。我瞧着,这开封府的天,指不定是要变了。”

闵惟秀听得心惊,她迟疑了一下,看她阿娘早就退了左右,还是说出了心里话,“阿娘,不是我说,官家虽然是我舅父,但是我瞧着他对我阿爹忌惮得很。二皇子同我家无情谊,反倒不如如今的太子好,那么砚之……”

“虽然他对那个位置没有兴趣,但若是二皇子当了皇帝,那他同太子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而且,说句难听的话,这天下原本就是柴家的,砚之是柴皇后嫡子……”

临安长公主利声打断了闵惟秀,“惟秀,柴家什么的,日后不要再提了。”

闵惟秀立马禁了声。

临安长公主一把抓住了闵惟秀的手,拉着她蹲了下来,“砚之没有兴趣是好事,他便是有兴趣,那也不能如他所愿。成也柴字,败也柴字。”

“他在开封府名声诡异,又从来都不结党营私,手下除了路丙,无一可用之人。唯一的优势,就是先皇后嫡子,但是先皇后是姓柴的。官家好不容易摆脱了那个字,又岂会把那个位置,给有柴家血脉之人呢?”

“因为一旦提及,就要揭开当年血淋淋的伤疤,就要让整个汴京城的人,回想起那不光彩的过去。”

第三百一十四章 大陈要完啊

闵惟秀不解,“阿娘,可若是三大王当皇帝,那么柴家旧臣也闭嘴了,新臣也无话可说,有甚不好?而且这么些日子你已经瞧在眼中了,三大王是心怀天下苍生之人。”

“头回我说,不如我们家自己个……偏生找不出一个合适来。”

临安长公主伸出手来,一把揪住了闵惟秀的耳朵,“你这死孩子,再怎么放飞自我,那根风筝线也在老娘手中握着呢,这样口无遮拦的,是嫌你阿爹死得不够快么?”

闵惟秀疼得嗷嗷叫,“阿娘,这不是没有旁人么?”

她虽然嘴犟,心中也后悔起来,这些日子跟着姜砚之几乎是事事顺遂,她的警惕心都降低了。

临安长公主一松手,一巴掌拍在了闵惟秀的脑袋上,“就你这性子,趁早给我出去避避风头,等出去见了血,受了累,就知道,为何那百姓纵使受到百般压迫,能臣被排挤致死,能够一直忍耐下去了。”

“你不知道,什么叫做战争,什么叫做十室九空。你不知道,你阿爹阿娘是过来人,都是知道的!”

“砚之比你想得明白多了,他早早的就自请随军,陛下已经允了,你这痴儿还不明白其中的涵义么?”

闵惟秀揉了揉被打疼了的脑袋,心有戚戚的说道,“阿娘啊,我一直有一个事情想不起来了!我那二表哥,就是二皇子殿下,长啥样来着?说来也是奇怪,都是一块儿长大的,怎么我对他一点印象也无?”

临安长公主一愣,想了半天,咳了咳,“你还别说,陡然这么一问,我竟然也记不太清他长的什么模样,有什么擅长之能,又做过什么让人值得记住的事。”

母女二人都有些囧,这不对啊,官家统共三个儿子,连公主都没有生出来一个,所以之前才对惟秀百般宠爱,按说这二皇子,怎么着也是他们家实打实的亲戚,咋跟没有存在过一样呢。

临安长公主这么一想,越发的不好意思起来,“许是他容貌平平,功课平平,样样平平,咱们才记不住吧!”

闵惟秀这么一想,有些羡慕起来,这本领可比姜砚之那个见鬼的本事好多了。

这分明就是扮猪吃老虎,闷声发大财的金手指啊!

若是太子当真不行了,让二皇子得了天下。

那一上早朝,还得了?

大臣们往下一蹲,小瓜子一嗑,“相公啊,这是咋回事啊,这皇帝小儿今儿个又不早朝啊!成日里寻人,我这老胳膊腿都要断掉了!”

另外一个忙符合道,“嘿嘿,别说你寻人。我听人说啊,那皇后娘娘,日日里熄了灯,都四处捞皇上呢,就差没趴床底下拿钩子钩了。”

坐在金銮宝座的的二皇帝:“喂,朕一直坐在这里啊!喂!睁开你们的狗眼睛,看到朕好吗?看到朕好吗?”

闵惟秀这么一想,噗呲一下笑出声来。

不好啊,这大陈国要完啊!

再一想那朝堂上若是坐的姜砚之,那也得寻人。

“爱卿啊,上个月上朝的有五十人,今儿个咋只有五人了?不是才开了恩科么?怎么还是这么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大臣瑟瑟发抖,“启禀官家,这一个月来,一日至少死一人,死到今日,就只剩我们这五人了。我们这五人,都是那八字先生说的了,天煞孤星的硬八字,这才没死成……”

从此,大陈朝也不搞科举了,比谁八字硬,八字越硬的,站得离皇帝越近,那叫天子近臣!

不好啊,这大陈国真的要忘啊!

太子求你争争气啊!

……

临安长公主见闵惟秀神游天外,一会儿捧腹大笑,一会儿又忧心忡忡,无语的拧了她一把,“也就是阿娘,舍不得你,你要远行,倒是半分不见舍不得阿娘。”

闵惟秀回过神来,一把抱住了临安长公主的腰,“惟秀才舍不得阿娘呢!阿娘你看啊,我们武国公府,个个都笨得很,只有阿娘一个人聪明;官家待我们客气,都是瞧在阿娘的颜面上。所以阿娘要好好的,不然的话,我们怕是活不过一个时辰。”

临安长公主原想打她,却见她说得认真,轻轻的摸了摸她的脑袋。

“阿娘好好的,阿娘哪里都不去,就同你嫂嫂待在这皇城脚下,又能出什么事?有阿娘在,你们都好好的。你只要好好的照顾自己便是了,去了战场,看顾着你阿爹哥哥,他们都是打起仗来不要命的。”

闵惟秀点了点头,“活着是最重要的!”

“这个你阿娘说得不对,上了战场,那是宁可站着死,不可跪着生!小五别听你阿娘的,跟阿爹一起杀辽狗去。阿爹已经想好了,到时候你换了男装,就说是阿爹新收的小徒儿,叫姜小五。”

“谁人敢不信?你把那狼牙棒拿出来耍耍,说你不是我徒弟,都不行。就我儿这等勇猛,当作那先锋大将,将那辽狗打得落花流水!”

武国公带着一身的酒气,说得那叫一个神采飞扬!

他走到了闵惟秀的身边,拍了拍她的肩膀,“我的儿,这开封府的人,都瞎了狗眼,瞧不出我儿的厉害。等上了战场,那才是我儿的天下!在这开封府里成日里叽叽歪歪的,有何意思?”

“莫要学了妇人做派,扭扭捏捏的,来我家吃个酒都缩缩瑟瑟的!”

闵惟秀前头听得意气风华,恨不得拿着狼牙棒大杀四方去,听到最后一句,顿时傻眼了。

爹啊,你怕是对我的性别有什么误解!

什么叫莫学妇人做派,难不成我其实是个男的?

临安长公主已经眼疾手快的揪住了武国公的耳朵,同刚才揪闵惟秀的手法如出一辙,“灌了几斤黄汤,就啥都不知道了!打打杀杀能一辈子么?”

武国公疼得吃牙咧嘴的,“娘子说的算,娘子说的都对!”

闵惟秀忍住笑意,悄摸摸的从门缝里溜走了。

看她阿爹在外头嚣张跋扈,一言不合就动手的,其实在家中,只有被打的份!

这样的家,若是一直都好好的就好了。

闵惟秀想着,看了看天空,天上繁星闪烁,明日又是一个大好晴天。

第三百一十五章 等等本大王

姜砚之坐在高头骏马上,看着前头一扭一扭,远去的马屁股们,恨不得垂下两条泪。

这白驹过隙,时光犹如闵惟秀手中的胡饼子,嗖嗖的就吃完了,一去不复返,连点芝麻渣子都不留下。

一晃,大军已经远离了开封府,走出了好几个地界儿了。

他自向官家请令监军,顺顺当当的就来跟着未来岳父大人混军功,想着若是有哪个不长眼睛的,敢拖他岳父大人后腿,他就从天而降,扫平一切障碍。

那日后,还愁在老闵家没有地位?愁惟秀不喜他?

不能够啊!何况他是向惟秀发过誓的,谁敢动武国公,就要从他姜砚之的尸体上踏过去。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他怎么就忘记之前他出京的悲惨过往了呢?

这一路,走到哪里死到哪里!一遇到案子,他就被拉下了,然后快马加鞭几日,还没有在岳父大人面前露个脸,表个功劳,便又遇到了一桩案子……

现如今,又只能够瞧着远走的马屁股们流泪。

你说你们走就走,为何要扭屁股甩尾巴?显得欢欣雀跃的,越发的承托出他的凄凉……

他想着,扭头远远的看了一眼开封府的方向,叹了口气。

那日喜宴,他陪太子回东宫,苦口婆心的说了一堆,可是太子一句都没有听进去。

他问官家请辞,想要留在开封府守着太子,可是却被赶了出来。

解铃还需系铃人,只有等北伐之后,他去东阳的故乡,知晓了事情的真相,才能解开东阳的结,解开了东阳的结,才能解开太子的结。

守在姜砚之脚边的老员外,瞧着他悲切的表情,心中哇凉哇凉的,“三大王啊,是不是我闺女没救了啊!她当真是冤枉的啊,哪里有那新娘子,新婚之夜杀了新郎?”

姜砚之回过神来,正要解释,就瞧着那群马屁股之中,突兀的出现了一个马头,朝着他这头奔袭而来。

远远的,能够瞧见这是一个穿着红色战袍的小将军,他手中拿着一柄十分狰狞的狼牙棒,雄姿英发的,好不飒爽。

姜砚之咧开了嘴,“小五,小五,你怎么回来了?”

自打出了开封府,闵惟秀便成了姜小五,他也跟着喊起了小五。

闵惟秀挥了挥狼牙棒,“阿爹说这眼瞅着越发的危险,怕你被那辽狗给掳了去,叫我过来护着你。”

姜砚之越发的高兴了,“就是就是,路丙一个人,护不住我的!”

一旁的路丙无语了,无耻!在你没有同闵五娘子好的时候,都是小的一个人护着你的!咋没有见你死!

那老员外一瞧,恨不得哭出声来,瞧三大王这德性,竟然是喜欢小哥儿的,那眼睛里的爱慕,藏都藏不住。

他可是听说了,在这种断袖之人眼中,只有男人,女人什么的,那就是讨厌的路人。

如此,他的女儿的冤屈,还有谁能审?

老员外越想越心塞,嚎了出声,“小人就那么一个老闺女,打小儿便养在深闺之中,不说像那高门大户的锦衣玉食,却也是连那刀柄子都没有摸过的。这样的人,又怎么会杀人?”

“我家那姑爷,乃是新考取的秀才,长得一表人才,同我家中,又是门当户对的,这么好的一门亲事,我闺女满意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在新婚之夜,杀了夫君?冤枉啊,冤枉啊!”

闵惟秀翻身下了马。

不久前,他们在这处安营扎寨,正赶上镇上的一家姓蔡的富户家中办喜事,大摆流水席,连带着军队都给加了菜,好不阔绰。

可万万没有想到,这洞房花烛夜,新郎蔡朔珣竟然一命呜呼了,还动作诡异,让人生疑。

因着是新婚夜,屋子并没有他人伺候,只有新娘苟红英一人,这嫌疑人不是她还能是谁?

那苟红英被官府抓了之后,大声喊冤,只说蔡新郎是自杀的。这话一出,没有人相信,这蔡新郎青年才俊,刚刚才中了秀才,正是前程远大的时候,好端端的为何要自杀?

再说了,都要自杀了,为何还要把自己摆成一个诡异的姿势?

让那嬷嬷一查,形势就更加不利于苟红英了,因为一夜过去,她竟然还是完璧之身。

这下子动机也有了,分明就是那蔡新郎瞧不上苟新娘,苟新娘不堪其辱,一气之下愤怒杀夫。

这十里八乡的,可都已经传遍了。

像这种小镇,那是多少年都没有这样的热闹可以看了。

苟新娘乃是家中独女,那老员外听闻三大王来了,直接就扑过来抱着大腿喊冤。

姜砚之虽然在军中挂了个监军名头,但并无实权,就是来混混的,身上可还背着大理寺的要职呢,岂能有冤不理?

他肩不能提手不能抗,军中议事请他去吧?他一个毛头小子能懂啥?不请他吧?他还身份高贵,轻易忽视不得,这种人,在军中那就是讨人嫌的,那些老兵油子,巴不得他被案子绊住了手脚呢!

“苟老伯敬请放心,真相总是会大白的,现在我们就去现场看看。”姜砚之见到了闵惟秀,浑身都是劲儿,又开始关注起正事来。

小镇不大,众人骑马不一会儿便到了蔡府。

这府里头哭声震天,门口的小厮一个个的腰间挂着白布,正搭着梯子挂白灯笼搭棚子。

不少乡亲都站在门口垫着脚张望着,见到姜砚之同闵惟秀来了,一个个的都精神抖擞起来。

闵惟秀跟在姜砚之身侧,刚走到半道儿,就被一个胖大婶给抓住了,“这位小将军,你生得可真俊啊,可娶妻了?我家中有一闺女,今年年方二八,貌美如花,不嫌弃你是一丘八。”

闵惟秀脸一黑,这年头,武将就是这么惨,被文官压得抬不起头就算了,连那老百姓,也不把他们当个人物。

姜砚之一瞧,赶忙将大婶的手推开了,“您悠着点,您不知道这人在京中是个什么人物,江湖人送外号玉面罗刹鬼,那是杀人不眨眼的,他已经娶了十二妻了,个个都暴毙而亡,你家闺女敢当那第十三房?”

大婶手一缩,像是摸着了碳坨一样,恨不得立马回去洗手。

闵惟秀白了姜砚之一眼,姜砚之拽着她的手,一起进门去。

“那新房没有动吧?”姜砚之问道。

当地官衙的人忙回道:“都听您的,一直让人守着,一个人都没有进去过呢!不过蔡家人着急,想让那蔡小郎早早的敛了,好办后事呐。”

第三百一十六章 黑寡妇

姜砚之点了点头,领着众人往里头走去,这喜房里烧得暖烘烘的,一进门,热得人抓耳挠腮的。

闵惟秀本就怕热,果断的取下了头盔。

那苟员外一瞧,顿时松了口气,原来木兰是女郎!这真是太好了,这说明那三大王,眼中是瞧得见女人的,那他那可怜的闺女,便有救了。

闵惟秀倒是没有想这么多,她虽然英气十足,但生得却不赖,同那五大三粗之人,对比明显,军中之人,说瞧不出来,那是当真心大。

只不过她阿爹是大将,指鹿为马什么的,玩得溜着呢,她是浑不在意的。

她顺着姜砚之的视线看过去,顿时感兴趣起来,这地上正躺着一个穿着大红喜袍的新郎,他玩着身子,像是一张弓一般。

腹部插着一把小剑,鲜血流了一地,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有些发黑,看上去颇为可怕。

在喜床旁边,凌乱的堆着新娘的绿罗裙,还有七零八落的鞋子与朱钗。

那小圆桌上摆着满满的酒菜,早就已经凉了,交杯酒的小酒盏里,空空的。

闵惟秀走了过去,拿起酒壶轻轻的摇了摇,里头的酒只剩下半壶了。

“小五,你过来看一下这把剑,我怎么瞧着有些面熟。”

闵惟秀听到姜砚之的声音,将酒盏放下了,走了过去。

这一看,越发的觉得有意思起来,“这是仿的名剑干将,在我阿爹的兵器库里,有一柄等身的仿品。干将莫邪乃是一对剑,这蔡新郎莫不是被情杀了?”

“这小剑看上去有些粗糙,应该是铁匠学徒之类的人私造的。”

姜砚之摇了摇头,“是他杀还是自杀,另说。只不过,一定是与情有关。你看他的手中,握着的是什么?”

闵惟秀凑近一瞧,“是头发。夫妻结发,他打了半个同心结。”

这就有趣了,新婚之夜,把新娘抛在一边,他这是要同谁结发

闵惟秀看了看另外一半空着的地方,突然有些发毛起来,该不会在这里躺着一个她瞧不见的鬼吧?

她想着,捅了捅姜砚之,“屋中可有鬼?”

姜砚之摇了摇头,“没有,干净得很。我心中有了想法,找那苟氏再确认一二。”

苟员外一听,忙不迭的说道,“我家闺女,就被他们关在一旁的厢房里,三大王尽管问,她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姜砚之看了路丙一眼,路丙立马提了那苟氏前来。

她穿着一件红色的中衣,身上胡乱的裹着一件披风,披头散发的不成样子,一进屋子,就缩到一角,吓得大哭起来,“不是我,真不是我,我没有杀人啊!”

姜砚之咳了咳,想拍那惊堂木,却才想起这不是在公堂之上,讪讪的放下手来。

闵惟秀却是狼牙棒猛的一杵地,发出咣的一声,那苟氏一惊,安静了下来。

“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细细说来。”

苟氏吸了吸鼻子,还有些抽泣,“我们两家定亲,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蔡家对我有何不满意。他们但凡透露一句口风,我的老子娘是绝对不会让我迈进这家门一步的,可当真是坑苦了我。”

“我昨儿个拜了堂,夫君拖了许久才进屋,他身上带着清香,半点酒气也无,我当时心中高兴不已,只当这人体贴无比。他说话柔声细气,待我也十分的客气,只劝我饮酒。”

“到底是新婚,夫君劝我饮酒,我不好推迟,便饮了三杯。我在闺中,滴酒未沾,不知道自己不胜酒力,不一会儿就上了头。夫君说出门给我拿醒酒汤,让我先宽衣小憩。我只当他体贴,照着做了去,这一睡,便是大天亮。”

“再一醒来,我滴个娘啊,差点把我吓劈叉了!”

“他背对着我,躺在地上。我想着昨夜里全怪我醉了,没有圆成房,今日又起得迟,去了婆母那儿,指不定要受责难,心中慌乱得很,便去推他,推了半天,见他一动不动的,心中慌乱起来。”

“再一看……吓得连鞋都跑掉了,随手捞起挂着的披风裹着就往外跑,我一边跑一边喊……可那官差一来,就直接将我给拿下了,说人是我杀的。”

“这位大官人,你给评评理,若是我杀了他,那还不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还至于同一个死人待在一个屋子里,睡到天明么?大官人,真的不是我啊!他是怎么死的,我也不知道啊!”

姜砚之嗯了一声,“你可听说过,这蔡家小郎君,心中另有其人?”

苟氏摇了摇头,“我长在闺中,一年出不了一次苟园,又岂知外间事?他们都说,我因为夫君不肯同我圆房,所以把他灌醉了杀掉了……我我我,我好好的一个黄花大闺女,是多想不开,才嫁进门来杀夫当寡妇啊!我这半辈子都毁掉了啊!”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

正在这个时候,人群中突然响起了一个声音,“这位大娘子,说话要凭良心,就冲着你那黑寡妇的名声,还在这里充什么无知少女,你敢说,一年之前,你不是嫁过一次人,也同样在新婚之夜死了夫君?”

苟氏脸色一白,猛的回头道,“你是谁?”

闵惟秀顺着她的视线看了过去,只见人群之中,站在一个身材高大的少年郎。

他穿着一身皮袄子,带着貂毛帽,裹得跟头熊一般,像是姜砚之失散了多年的亲兄弟。

“在下叶槿,不过是贩夫走卒,靠卖皮子做活计。曾经在那辽国,见过这位大娘子嫁人,因为太过传奇,听了一耳朵,也是巧了,今日竟然又让我给撞见了。”

“正所谓路见不平一声吼,便是黑寡妇你也得给我抖三抖。”

他嘴上说得大义凌然的,眼睛却一直看着闵惟秀……的腰。

闵惟秀感觉到了那火辣辣的视线,立马瞪了回去,“你丫的再乱瞟,老子挖了你的狗眼。”

那叶槿却是哈哈大笑起来,“我这双可不是狗眼,是虎目!”

闵惟秀又想起了那《三大王洗冤录》里的,虎躯一震,流下了两行虎泪……顿时无语起来。

原来话本子不全是骗人的,真有人认为自己是老虎的种。

第三百一十七章 爱情这玩意

姜砚之心头不悦,“虎目也好,狗眼也罢,不都是抠抠就瞎了。苟氏,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苟氏慌乱起来,蔡家人也都议论纷纷起来,其中一个红着眼睛的老妇人怒道,“我就知道,是你这个妖妇杀了我的儿,不然他好端端的为何要死?”

屋子里眼见着剑拔弩张起来。

姜砚之又想拍惊堂木了,他正想着,又听到砰的一声,闵惟秀又将屋子里的地板戳了另外一个洞。

什么叫做心有灵犀,这就是啊!

那苟员外一把护住了苟氏,擦了擦泪,“这位叶小兄弟说得没有错,这事儿是我们苟家做得不厚道。内子娘家在辽国境内行商,去岁带我这女儿一道回娘家小住。她那家中,有一表兄,自小体弱多病,眼见着就要一命呜呼了。”

“因为药石无医了,便请了个大仙回来算,看看有没有其他的续命之法。那大仙一算,说小女便是他的贵人,若是能够给他冲冲喜,便破了死劫。”

“小老儿夫妻二人,只得这一闺女,如何舍得?但是又不能见死不救。便相出了一个法子,并未写那婚书,只是假意结婚,若她那表兄大好了,再补上婚书不迟;若是不好,我这闺女也能够清清白白的再嫁了。”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这刚刚拜完堂,那小子便没了。这外人不知晓真实的情况,胡乱说一通。蔡夫人,你我二人虽然交往不密,但是在这镇里头,都是数得上号的有头有脸的人物。老苟我是个什么人,谁人不知?”

“这骗婚之事,我们是万万做不出的。不信你去那衙门里一查,看我闺女是不是寡妇再嫁,便知晓了。”

那蔡夫人脸色不改,就算如苟员外所说又如何,“那……那也是你闺女把我儿子给克死了。”

苟员外一听,又想哭了。

他这闺女,才是天下最可怜的人啊!

谁人有她这个命啊,两次成亲她都见死人啊!成了两次亲,还是黄花大闺女,简直了……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什么克不克的?蔡夫人可想好了,蔡小郎君可是有心上人,这事儿你不说,我也能够查出来。”

“那小娘子可是铁匠之女?若是我没有猜错的话,她人如今也已经是香消玉殒了。你家小郎,这是同她殉情了,要去了地府里,做一对鬼夫妻呐。先头我不明白的是,为何他要坑害无辜的苟氏,现如今明白了。”

“当是他听了外头的风言风语,同那位叶兄弟一样,认为苟氏乃是害死了前任夫君,还来骗婚的坏人,这才无所顾忌,先娶了她过门,然后再死。”

蔡夫人脸色一白,厉声喝道,“不可能,我儿前途一片光明,他是不会自杀的!”

姜砚之叹了口气,走到了那蔡新郎的旁边,“这蔡小郎因为穿着暗红色的喜袍,不容易看清楚,其实在他的袖口上,都有喷溅的血迹,包括他的手上。另外一处喷溅的血迹,是在地上,在他的伤口附近。”

“但是大部分,都被后来流出来的大量血迹给掩盖住了,只有些许几个点儿,是漏网之鱼。这种种迹象都表明了,他是先自己躺在这个地方,摆好了这个奇怪的姿势,然后再拿了那把小剑,将自己给捅死的。”

“在此之前,他还割掉了自己的一缕头发,编成了半个同心结……你们且看,插在他肚子上的小剑上,还缠着几根未落的发丝。”

闵惟秀顺着姜砚之说的,一个个仔细的瞧了过去,抽了抽嘴角。

她之前也看了,可是她看到只有血迹和头发,这些细节,都漏看了。

姜砚之拉着闵惟秀的手,站了起来,“这些都说明了他是自杀的。若苟氏是凶手,她的身上不可能不沾上血迹。可是她的身上干干净净的,就算她换了衣衫,那去换衣衫的同时,地上也极有可能会出现血迹滴落的痕迹。”

“可是你们看,这间屋子,只有这一团有血,别的地方都没有。屋子外一直都有婆子守着,等着新人叫水。苟氏不可能出去处理血衣,若她是凶手,那么屋子里肯定能够找到带血迹的衣裙。”

苟氏一听,立马站起身来,翻箱倒柜起来,因为是新嫁,箱笼什么的都还在库房里搁着,屋子里几乎没有几件衣衫,都干干净净的,比那喜床上的元帕还要新。

“你们看,我就说我不是凶手。你们蔡家还说我们苟家骗婚,按我说,你们才是骗婚的。”

蔡夫人身形晃了晃,拍着大腿哭了起来,“痴儿啊,痴儿啊!”

“我儿的确是有一个心怡之人,乃是这镇子东头铁匠铺里的那个哑女。”

周围的人一听,都议论纷纷起来。那叶槿惊呼出声,啪啪啪的鼓起掌来,“大官人好生厉害,竟然全都说准了!简直绝了!”

姜砚之得意洋洋的抬起了下巴,“不过是雕虫小技,不足挂齿,不足挂齿。”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你就嘚瑟吧你!

蔡夫人对这些充耳未闻,继续说道,“这镇子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拢共就几家铁匠铺子,其中手艺最好的,还数东头的白老倌儿。我们这离大辽不远,近一年来,辽人屡次犯边,颇为不太平。”

“我儿孝顺,便想着给我打一把好的匕首防身。他听闻有些女子,把那匕首做成发簪的模样,戴在头上,关键时刻,能够拔出来制敌,便那了图纸,去寻白老倌儿打。岂料一去,竟然被那姓白的小狐狸精给勾去魂儿了。”

“一个打铁的女儿,还是个哑巴!如何能够嫁进我家门?我儿少年英才,今年不过十六,便已经中了秀才,他日那是要金榜题名的,到时候那打铁的女儿,如何为他操持后院?”

“我想着他年少意气,一时迷恋,便说待娶了对他有所助益的姑娘进门之后,再将那打铁的收房做一个良妾。我自问自己这个做母亲,已经十分通情达理了。可是那孩子像是着了魔一般,非要娶那个打铁女。”

“我寻了好多家亲,他都不同意,还绝食相逼。我一怒之下,甩出了一沓子名册,让他在其中选一个成亲。他迟迟不肯,眼见着都要饿死了。直到一个月前,才从中挑出了这苟氏女。”

“我心中高兴,以为他回心转意了,万万没有想到,这孩子这么绝,这是要剜我的心啊!我含辛茹苦的供养他这么多年,他就是这样回报我的?生了这样的儿子,同生一块肉饼,有何区别?”

第一百三十八章 四只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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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区别,肉饼还能吃,你这儿子,不但不能吃,还得你倒贴进去许多个肉饼子的钱。”

闵惟秀认真的说道,作为肉饼子的忠实爱好者,她觉得不能毁掉肉饼子在自己心中的美好形象。

蔡夫人红着眼睛,一时不知道如何接话,这位小娘子脑袋是被牛撞过了吧!

闵惟秀一身戎装,她倒是没有在意,他们这里离边城不远,乱得很,女儿家出门作儿郎打扮的比比皆是,不差她一个。

周围的人议论的越发大声了,一个个的都唏嘘不已。

“而且肉饼至少不会祸害人。他若当真想娶那哑女,多想想办法便是,死算是怎么回事?死便死吧,这位苟娘子,无辜得很,白白嫁一场,日后可如何是好?”

闵惟秀想想,又补充道。

这苟新娘也太命苦了,新婚之夜连死两新郎,就这经历,简直可以写一本大卖的话本子,就叫《那些年,我死过的新郎》,汴京城里如今就流行这种。

苟氏一听,红了眼,“人都只道蔡家惨,也就只有这位小将军,还顾念着奴家。奴奴天生就是这么苦命,也罢也罢,这便是天意罢,我阿爹只得我一女,原就舍不得外嫁。”

“还请婆母今日之事今日了,替我那新婚夫君,给我一份放妻书,让我带了嫁妆,同我阿爹回去罢,那聘礼,我是一分也不要。日后我便在家中侍奉父母,执掌门面。”

苟员外一听,顿时慌得捶胸顿足,“我的儿,你这是何苦?”

苟氏擦了擦眼泪,“阿爹,我便再嫁,又能嫁什么好人家?何苦再来这么一次?”

她想着,偷偷的翻了个白眼儿,真他娘的受够了,谁想当新娘,谁当去,她是万万不想再来一次了。

万一下一回,又死了,那可咋整啊?

一旁的蔡氏擦了擦眼泪,“好姑娘,你自归家去,那聘礼也不用还来,留作你傍身之物吧。是我那蠢儿子,配不上你。我这辈子吃斋念佛,自以为行善积德,也不知道做了什么恶,得这样的不孝子。”

“诸位父老乡亲,让你们见笑了。我家这儿子再不好,做爹娘的,也不忍心他就这样躺着……人死为大,还请诸位口下留情,让这事便揭过去了罢。”

看热闹的人,见蔡氏说话通情达理的,都唏嘘的点了点头。

姜砚之叹了口气,“咱们再去那铁匠铺子,看看那头的情形。”

这蔡新郎姿势怪异,躺成长弓半圆形,指不定那哑女亦在家中,拿了仿制的莫邪小剑自杀,那可就是两条人命了。

蔡夫人紧了紧手,有些不好意思的看了苟氏一眼,“我说句话,你某要怪。我那儿子,为了那哑女宁愿去死,他二人虽然不孝,但算得上是有情。我在这里有个不情之请……若是铁匠家同意,便让他们二人合葬了……”

苟氏咬了咬嘴唇,到底咽下了这口气,“我已不是蔡家妇,只是苟氏女,蔡夫人想如何便如何,同我再无干系。”

蔡夫人羞愧难当,“作孽作孽。”

儿子再不好,谁叫是她自己个生的呢!

姜砚之同闵惟秀并没有多言,一行人浩浩荡荡的朝着那铁匠家中走去,蔡夫人想着合葬之事,也跟了大家伙儿同行。

“这位大官人,你们是从京城来的么?听起来不像是本地的口音。大官人这么会断案,可是大理寺的官员?我听人说,开封府有个三大王,那一眼就能够瞧出凶手来,不知道你可认识他?”

姜砚之同闵惟秀一走出门,那姓叶的少年便立马追了过来,噼里啪啦的问道。

姜砚之得意洋洋的抬了抬下巴,“三大王的美名,都传得这么广啦?”

叶槿微微一笑,“可不是么?年前我刚从大辽贩了一堆皮子过来,如今又从南地弄了些丝绸瓷器,准备再卖回去。这一落地,就听到人说起三大王的威风。孙权知道么?那可是碧眼紫髯的好汉,不都说那厉害的人物,长得也奇异。”

“我听人说,三大王长了四只眼睛,两只见阳看活人,两只见阴看鬼怪!”

叶槿说着,还用手比划了一下自己的眉毛,好似他就瞧见三大王的眉毛上多长了两只眼睛一般。

闵惟秀看着姜砚之一脸便秘的模样,差点儿没有笑死,还长四只眼睛呢!你咋不说他长了八只手,跟那螃蟹一样在开封府李横着走呢?

姜砚之想着,立马转移了话题,“你才从辽国回来,那里情形如何?兵马铁器可比我们多,还有火器?”

叶槿一听,忙摆了摆手,“我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行商,哪里知道那些个机密事儿,只不过有一个事儿,是辽国百姓都知道的,大辽的士兵,只怕两个人,一个啊,就是那镇守雁门关的成将军,成将军一手长枪使得出神入化,家中七个儿郎个个子承父业,英武不凡。”

“另外一个,便是大陈战神武国公闵将军,闵将军使的是狼牙棒,可惜子嗣不昌,这手绝技没有传下来。”

叶槿说着,看向了闵惟秀手中的狼牙棒,笑道,“这位小将军,莫非也是那武国公的崇拜者?之前瞧你捶地,也是个有几分气力的。”

一行人说着话,便到了那铁匠铺子。

往那门口一站,蔡夫人恨不得捂着脸立马回去。

那白老倌儿正光着膀子打铁,在他的身边,坐着一个身量高挑的白净小娘子,正忙活着打下手。

不是那白老倌儿的闺女又是谁?

她在那头舔着老脸说了一通合葬的话,搞了半天,人家压根儿没有死?

姜砚之倒是松了一口气,比起丢脸,人还活着,便是好事儿。

那蔡夫人实在是忍不住,“白老倌儿,我家儿子新婚之夜,用那干将剑殉情了。”

白老倌儿手中的大锤顿都没有顿,接着话道,“你家儿子死了,同我何干?我这里是卖刀剑的,但是刀剑杀了人,总怪不到卖刀的头上不是?”

蔡夫人气炸了,“你别揣着明白装糊涂。我儿子同你闺女……”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白老倌儿便将手中的一个锤头拿出来冷却,擦了擦手,“你儿子同我闺女有何关系?我闺女口不能言,我这个做阿爹的,可不能让人往她身上泼脏水,污蔑了她!”

第一百三十九章 打铁花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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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老倌儿说着,将那擦手的巾子一甩,说着便要关门打烊。

姜砚之叹了口气,拉着闵惟秀往里头一挤,挤了进来,跟着进来的,还有那蔡夫人以及看热闹的叶槿。

白老倌儿到底没有说什么,把门给拴上了,外头看热闹的人见此情形,都纷纷离去了,一直到外头没有了动静,白老倌儿才对那哑女说道,“去泡茶来吧,上门便是客。”

哑女一直低着头,此刻听了话,抬起袖子来,擦了擦眼泪,咬着嘴唇便往里屋里走去。

闵惟秀看了看她,又看向了白老倌儿,“阿伯下盘稳当,打铁的姿势看上去寻常,实则带着一种蓄力使力的法门,关门之时,又耳聪明目,让该进来的人,进来了,不该进的人,一个也没有进。可见是个练家子。”

“敢问老伯是那少林扫地僧,还是乞丐堆里隐藏的高人?”

白老倌儿摇了摇头,“我哪里是那等厉害人物?不过年轻之人,在那藏剑山庄做过几年外门弟子,学得一些皮毛而已。自打得了这个闺女,便在小镇住了下来,混口饭吃罢了。”

他说着,看向了蔡夫人,“你家小郎君的事,我已经听说了。我们江湖中人,说话不含糊,也不喜欢什么弯弯绕绕的,我便直说了。都是天下父母心,我之前那么说,不过是想着保全小女的名声。”

“你家儿子已经死了,死了之后,人家怎么说,他都听不到了,可是我闺女不同,她还活着,活人那可是会被唾沫星子淹死的。幸亏我发现得早,阻止了她。”

“谁都年轻过,那些个情情爱爱的,我不说,你们也都明白。如今逝者已逝,这事儿,就当没有发生过罢。”

蔡夫人红了眼,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到底怎么回事?他们二人怎么会约好了……”

这个时候,哑女已经端了茶水过来,她轻轻的端起一盏,放到了蔡夫人跟前,砰砰砰的磕了三个响头,然后又转身回屋子里去了。

白老倌儿叹了口气,“你又何必问这个,都是一目了然的事,喝了茶,便走罢,日后莫要再来了。”

姜砚之想着,看了闵惟秀一眼,却见她正站在打铁炉子跟前,看得目不转睛的。

“小五。”他轻轻的唤了一句。

白老倌儿一瞧,忙站起身,“炉子还热着呢,小将军别靠得太近,小心被烫伤了。”

白老倌儿的话音刚落,就看到一个狼牙棒朝着他的面门袭来,不光是他,屋子里所有的人,都被闵惟秀突如其来的举动给惊呆了。

这简直是一言不合就发狂啊!

蔡夫人吓得大叫起来,“小将军这是作何?”

那白老倌儿一个闪身,连口都没有时间口,闵惟秀招招迅猛,那狼牙棒带来的风带着一股子腥气,着实吓人。

去了里屋的哑女立马跑了出来,随手抓起一只烧火棍,便想挡住闵惟秀,可才一招,那烧火棍子便被打了个粉碎。

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白老倌儿已经躺在地上,双手抱头,而闵惟秀手中的狼牙棒,只差一分一豪,便要打在他的脸上。

“放开我阿爹!”哑女说道。

姜砚之一愣,“你不是哑巴?你说话的声音……”

姜砚之的脸色难看起来。

一旁的叶槿拍了拍胸口,“小将军好生威猛。难怪这小娘子要装哑巴,她分明就是辽国的奸细,这一张口,就露馅儿了啊!只是,小将军是如何发现,这白老倌儿有问题的呢?”

闵惟秀看向了姜砚之,“你还记得打铁花的案子么?里头那个,在这里发现了。”

姜砚之一听,忙跑到打铁炉子那儿一瞧,旁人看起来不过是奇形怪状的铁疙瘩,但是他同闵惟秀可不光是见过了那武器的图纸,在上交之后,开封府的火器作坊,还连夜赶制出了一批,让这次出征的大军带着。

这东西,大陈的许多将士都没有见过,也就是他们二人沾了父辈的光,才得以一见。

那东西,只有开封府的人有,在在陈辽边界的一个小小的铁匠铺子里,怎么会有?

这白老倌儿分明就有问题!

哑女见已经露馅了,索性喊道,“放开我阿爹。我是辽人,家中穷苦,我亲生父亲要将我卖了换粮食吃,是我阿爹将我买了回来。我的汉话说得不好,一旦打仗了说不清,才让我装哑巴。”

“但是我也就是一个普通辽国百姓,你们大陈的军队总不能连平民都杀吧?”

姜砚之指了指铁炉子旁奇怪的铁疙瘩,“那这个呢?”

哑女摇了摇头,“不久前有一个客人来定做的,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闵惟秀摇了摇头,“你不要撒谎了!你是辽国普通的百姓?那你如何有功夫在身?别说是白老倌儿教你的。不是本将军自夸,若不是有那十年功底的,在本将军手底下走不过半招!更别提,用一个烧火棍子能接我狼牙棒了,若不是那烧火棍子是木头做的太易碎,就要被你挡一下了。”

“你的功夫,不比白老倌儿低!”

哑女脸色一变,就要夺门而出。

闵惟秀从腰间抽出马鞭,猛的一甩,就缠住了那哑女的喉咙,将她拽了回来。

姜砚之瞧着,觉得脖子疼!

以前他也见过惟秀出手,但都是吓唬吓唬声,今日一瞧,我滴个乖乖,日后他若是有半分不乖!那惟秀还不像是套马一样,将他套回来,一通捶成肉饼子!

难怪武国公嚣张跋扈,但是官家从来都是好言相劝,不敢直接骂他!

换做是他,他也不敢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被捶成肉饼了,算个什么事儿?

站在门口的叶槿见了,忙取了绳子,将二人都捆了起来,才捆了一半,就惊慌失措起来,“我听人说,这些做奸细的,都是带着毒的,一旦暴露了,就毒死自己,竟然是真的,这二人全都服毒自杀了。”

闵惟秀深深的看了他一眼,看得他直发毛。

一旁的蔡夫人已经是两腿发软了,早知道那儿子刚生出她就直接把他扔到恭桶里淹死了,这厮同人私定终身便罢了,他竟然同一辽国细作定情了啊……

苍天啊!她这是有八张嘴都说不清了啊!

她想着,看向了闵惟秀同姜砚之,这两个都是狠人啊,才眨眼的功夫,地上就躺了两个了。

闵惟秀走了过去,探了探二人的脉搏,对着姜砚之摇了摇头,两人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

第三百二十章 风云莫测

边城的北风呼呼的吹着,姜砚之同闵惟秀从铁匠铺子里出来的时候,在门口看热闹的人,早就散去了。

来来往往的人,吆喝着生意,怎么也想不到,就这么一瞬间的功夫,这一户人,已经死绝了。

姜砚之的脸色有些不大好看,这次北伐原本朝廷极有信心,准备了很长的时间,又有神兵利器相助。

现在看来,这神兵助的是谁的阵还难说呢!

“大官人小将军,这小镇我熟得很,不若我请二位去那醉仙楼畅饮一杯?虽然比不得东京的七十二正店,但那酒味道凌冽,极其适合这北地。相逢就是缘分,日后有什么用得上叶某的,尽管直言。”

“叶某往来两国,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门路的。”叶槿说着,对着姜砚之同闵惟秀拱了拱手。

姜砚之摇了摇头,“我等公务在身,改日再请叶兄饮酒”,他说着,看了一眼路丙,路丙垂了垂眸,上前一步,“主人,马已经备好了,咱们该启程了。”

叶槿还要多言,这时候一个小厮模样的人走了过来,凑到他的耳边嘀嘀咕咕了几句,叶槿挑了挑眉,笑道,“如此恭敬不如从命了。今日小人大开眼界,这里有一块好皮子,在这北地不值当什么,燕云十六州里处处皆是。我瞧小将军穿得单薄,便送给小将军了,还望不要推迟。”

闵惟秀一听,顿时恼了,这厮之前就盯着她的腰看,如今又说这些包涵韵味的话,简直是活腻了!

“在我们长安城,也就只有大内那些肾虚的公公们,才需要穿得跟头熊似的,叶兄弟还是自己个留着用吧。”

她说着,拽了拽姜砚之的袖子,将他拽走了。

叶槿见她无理,也不恼怒,一直笑意吟吟的看着二人远去的背影,直到人不见了,这才收了笑容。

那小厮耐心的等待他变了脸,才牵了马车上来,等那叶槿上了车,方才说道,“大王,我们的人瞧得真真的,东京城里的大鱼偷跑出来了。”

叶槿笑了笑,“原本我想着这三大王不错,毕竟是武国公的女婿,他护犊子得紧,竟然拍亲女儿一路护着,那武国公之女好生英勇,当是我草原儿女,可惜投错了胎,生到了软脚虾的大陈里。”

叶槿说着,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嘲讽的笑了笑,然后又开口说道。

“天佑我朝,这一次定然除掉两个心腹大患。姓白的没有用,姓苟的你去敲打一番。”

“我们可不是大陈,从来都不养那没用的废物。”

小厮行了个奇怪的礼节,“大王说得是,小的这就去办。”

他说着,一个翻身下了马车,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叶槿坐在马车里,看了看原本要送给闵惟秀的那块皮子,将它随意的甩在了一旁,朗声道,“走快些,甩开后头的那些苍蝇。”

马车夫一声不吭的加快了速度,七弯八拐的走进了小巷子中,不一会儿便消失不见了。

……

闵惟秀怀揣着之前在那铁匠铺里搜刮而来的火器残件,心中沉甸甸的,“三大王,我瞧那叶槿不像是什么好人……今儿这案子有些古怪。这契丹人的奸细,也不可能遍地走吧,怎么就恰好让我们给碰上了呢?”

“还出现了之前的火器图纸,我这心中,慌乱得很,总觉得这不过是开始。”

姜砚之揉了揉闵惟秀的脑袋,只不过她如今戴着头盔,只摸到了冰冷冷的盔甲。

“你莫要生气,这叶槿是有几分怪异,我担心他是一个圈套,才不想你同他多有接触,让路丙跟上去看情形了。这边关咱们也是第一次来,风土人情什么的,一概不知道,指不定北地人多豪爽呢?”

“那两个人服毒,的确是没有叶槿什么事,他过去捆人的时候,我瞧见那二人早就已经服毒自尽了。”

闵惟秀指了指不远处的人影,“你说你派路丙去跟踪他了?那是什么鬼?”

姜砚之一回头,抽了抽嘴角,你丫的就不能够给本大王挣点脸么?

这才多久啊,还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啊,你就被人给甩了!实在是……

他还没有来得及在惟秀面前显示自己的面面俱到,英明神武呢!

路丙努力的摆着一张正直的脸,两眼十分的无辜,若是人能够随便的换眼珠子,他一定立马换上一双小鹿可怜巴巴的眼。

“大王,这里的路不熟悉,我跟丢了。那姓叶的十分着急,想来出了什么急事。”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他一眼,这还用你说?就用本将军核桃大小的脑仁子,那也看得出来啊!

三人一路无话,身后跟着的姜砚之的侍卫队们,也都不敢吭声,倒是有了几分急行军的模样。

闵惟秀不由得开始怀念起远在开封府的安喜来,安喜办事情,就从来没有办失误过。

姜砚之果然是个不受宠的,看看路丙这办事能力!

路丙一路咳到了大军营地,实在是羞愧难当,姜砚之甚少让他办这么重要的差事。

当然,主要原因是因为以前三大王身边最重要的差事便是表演死者是如何被杀死的……其次便是帮人找牛。

他以为自己是英雄没有用武之地,现在想来,算了,以后别提英雄这两个字了。

……

闵惟秀翻身下了马,推了推还在四处张望的姜砚之,“走了,哪里人多,我阿爹就在哪里,多半又同人比划呢!”

她的话音刚落,就听到武国公震耳欲聋吼声,“不愧是阿爹的乖女儿,我的小惟秀,就是懂阿爹!快些来快些来,同成家的儿郎们比划一下,我说虎父无犬女,老成偏生不信,你快些来,将他们打得落花流水!”

闵惟秀有些汗颜,阿爹啊,虽然我如今是掩耳盗铃,但是到底也对外说是你徒儿,叫姜小五啊!你怎么一眨眼就说漏了嘴啊!

武国公见她面色古怪,摸了摸头,“有啥好装的,就是听了姓吕的那个老王八羔子的,说什么带你一个女儿家去打仗,要被那些老顽固参,非要我遮遮藏藏的,搞了半天,我儿还一个辽狗都没有杀呢!那参你的折子就能把官家的桌案给淹了。”

“既然如此,还装个毛球!爱咋咋地,等老子回了汴京,一个个揍死他们,一个个吃饱了撑着没事的干的,还以为唾沫星子能变成江河湖海,让燕云十六州自己个游回来呢!”

周围的武将们都起哄起来,闵惟秀抽了抽嘴角,她就说嘛,她阿爹想来都是直来直往的,干嘛给她整出一个什么姜小五来。

第三百二十一章 托塔闵天王

闵惟秀听着周围起哄的声音,忍不住有些怀念起来,上辈子,她活脱脱的就活成了女版的武国公。

在军营里闲暇无事,同人比斗,一口一个他娘的,王八羔子的……

她敢肯定,她绝对是亲生的!

闵惟秀想着,看了看成将军身后站着的一旁成家儿郎,忍不住摩拳擦掌起来。

但是她到底也没有忘记,她同姜砚之是来着急来说细作的事情的。

她想着,看向了姜砚之,姜砚之笑着点了点头。

闵惟秀这下才放心了,袖子一撸,“成家哥哥们得罪了,你们是一个个的来,还是一起上?”

周围的士兵们一听,气氛更热烈了。

闵惟秀说这话可不是觉得自己当真能够以一敌百了,他阿爹同成将军,这是变着法子让她在军中立威呢!

在开封府,大家伙儿也只知道她力气大,但是力气大可不代表功夫好会打仗。

她到底是小娘子,这世道,对女儿家比儿郎可苛刻多了。

她今儿个但凡能够在成小将军们的手底下走上几遭,便算是在这里有了一席之地了。

说话间,成将军身后站出来一个系着绿穗儿的男子来,他拱了拱手,“闵五娘子好大口气,刀剑无眼,一会儿打输了可别哭鼻子。”

闵惟秀咧嘴一笑,提起狼牙棒便上前去。

成家人使的都是长枪,这成家枪法在边关威名赫赫。闵惟秀上辈子便是在成家军中摸爬滚打出来的,这成三郎却是从来没有见过,向来上辈子便死在这次北伐之中了。

成家有枪法,他们闵家也有棒法,只可惜枪法谁都能练,这棒法却是非力大无穷之人,不能练。

闵惟秀想着,吆喝道,“来战!”

说完举起狼牙棒直接劈将过去,成三郎一瞧乐了,心道这武国公府的人,打起架来都是大开大合的,倒是颇有君子风范,便是小娘子,也都走的刚猛路线,只可惜,一个小娘子,力气再大,又能有多大?

他心中有了准备,直接提枪格挡,那狼牙棒与长枪刚一相接,成三郎便心中暗道不好。

这哪里是什么狼牙棒,你丫的就是托塔李天王,直接将那高塔朝着我砸了过来吧!这怕是要骨折啊!

他想着,拼命的往后一个闪身,连退了七八步这才站稳起来,再一看虎口,红彤彤的见了血。

成三郎心中暗自叫苦,唉,是哪个眼瞎的,说什么闵五娘子弱柳扶风,乃是不可信的都市传说的!

你给我站出来,看我不打死你!

这若是叫弱柳扶风,那我岂不是一只脚已经迈进了棺材里!

“看来是我小瞧你了,接下来就不会这么轻松了。”

闵惟秀认真的点了点,“可不是,刚刚只是热身!”

武国公一听,哈哈大笑起来,对着自己手下的老兵说道,“你们看看,我就说了吧,虎父无犬女,我这闺女,吹牛的本事不输我!”

闵惟秀一听,手中的狼牙棒差点没有脱落,爹啊,你这真的是在夸我么?

只不过被武国公这么一说,闵惟秀也清新过来,这成家给她立威,她也不能够打别人脸,让成三郎下不得台不是!

她想着,手底下力气放轻了几分,成三郎此番有了准备,亦是招招逼人。

这么此消彼长的,竟然打了个平手,僵持不下,一直打了有一盏茶的时间,武国公才哈哈哈哈的叫了停。

周围的人,这才认真起来,大家都是在刀口舔血的人,这成三郎放没放水,他们可是看得一清二楚的,这闵五娘子,可不是吹的,那是真正的得了武国公嫡传,天上神力,那生来就是要上战场的人!

这么一想,看她的眼神都亲切了起来。

闵惟秀收了狼牙棒,颇有些意犹未尽,看着成家另外几个儿郎的双眼,闪闪发光。

站在一旁的姜砚之有些闷闷的,“路丙,你说本大王现在去学功夫,还来得及么?惟秀不也是今年才学的么?”

路丙咳了咳,“敢问大王,官家功夫如何?”

姜砚之摇了摇头,“差。”

路丙又咳了咳,“这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闵五娘子这是家学渊源,大王你还是不要尝试了。先说那站桩压腿的,容易……”

“容易扯到蛋!”路丙一惊,别过头看去,只见旁边站在一个老兵油子,正笑眯眯的看着他们。

“三大王,做武夫有什么好的。你们读书人有句话说得好,叫啥来着?唉,我大字不识一个,也记不得了。总而言之,我们这种人,吃了上顿,不知道还有没有命吃下顿。哪样人愿意来参军?”

“咱们大陈朝,兵分三类,禁军,厢军,还有乡兵。那厢兵都是要脸上刺字的,防的就是有人逃走……倘若做武夫是个好活计,又为何有人会逃走呢?”

“三大王天生精贵命,人都说我大陈朝,乃是读书人最好的时代,我们这些武夫,那一条贱命,还比不上读书人手里的一支笔,一张嘴呐!”

他说着,指了指光着膀子的武国公,他刚打完一场,还没有来得及穿上铠甲。

“你看到我们将军一身的伤疤了么?他是开国功臣,又是驸马,便是躺在家中啥事儿不做,那也够吃喝三辈子了。可他还是闲不住,就这样的人,都要被人参呐!按小人之见,大王还是别想着练武了,何必自甘堕落呢!”

他说着,甩了甩手,朝着人群中走去,也跟着一道儿起哄起来,“再打一场,再打一场!”

姜砚之有些发怔,“文官治国,武将卫国,各司其职,捧高了这个,压低了那个,不是瘸了一条腿么?”

路丙这次没有搭话,朝中之事,并非是他这样的人物,能够掺和的。

姜砚之也没有理会他,接着说道,“我只是想日后同惟秀夫妻过招啊……还是你说得对,我都不是这块料儿!”

路丙嘿嘿一笑,大王啊,你想通了多好,别成天整幺蛾子啦!

闵惟秀又挑人打了几场,这才兴高采烈的想起了姜砚之来,“三大王,平日里都是我瞧你的威风,今日你可瞧见了我的本事?”

姜砚之猛的点了点头,“我一直知道,惟秀是最本事的!”

闵惟秀笑弯了眼睛,“走,我阿爹同成将军进账里等着你呢!”

第三百二十二章 监军

因为刚刚安营扎寨,这帐中的炭火尚不旺盛,冷得人直哆嗦。

姜砚之跟在闵惟秀后头,看着正光着膀子穿衣裳的武国公,又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武国公瞧他跟头熊似的,扔过来一个硕大的马奶袋子,里头装着满满的烈酒。

“你这孩子,旁的都好,就是太虚了,经不得我惟秀两棒子。这酒虽然烈,但可是战场必不可少的好东西,被戳了两个窟窿,能倒上点救命,觉得冷了喝上一口,那跟火烧似的,一下子就暖了。”

姜砚之被他砸得后退了一步,感觉自己的胸腹受到了重击。

怎么办?岳父大人叫我喝酒,我是喝还是不喝?

姜砚之舔着脸笑了笑,开玩笑,他若是喝了在这里耍酒疯,那武国公怕是要退婚。

“岳父大人,小王同惟秀有重要的发现,那辽狗当真得了火器,我们发现了铁匠铺子里有奸细。用我大陈好铁,来给他们装杀器,也忒无耻了些。”

武国公穿衣服的手一愣,看了成将军皱了皱眉头,“我们原本就怎么看重这个,毕竟分量实在太少,火器作坊的那些新玩意儿,全都被曹老儿给要去了。他向来打仗靠利器,这次怕是要轻敌。”

官家下旨北伐,乃是兵分两路,一路以武国公为主帅,成将军为副帅,而那另一路也是光耀人家,虽然不及武国公府威名显赫,但看上去似乎更为得用一些,乃是那曹姓人家。

成将军也郑重起来。

“我这就遣人前去,同他们说上一声,此番北伐,官家筹备多年,不容有失,别在这阴沟里翻了船。大陈造得少,那辽狗指不定还没有我们多,也不用太过忧心。只不过,这附近的铁匠铺子,城里城外,都得好好排查一番,别让那细作断了后。”

若说武国公乃是凶兽,那成将军便是有勇有谋的常胜将军,只可惜,他乃是降将,便是再能耐,也得不到信任,坐不了主帅之位。

武国公点了点头,“都依成公说的办。”

闵惟秀背对着门口,眼见着武国公的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然后黑如锅底。

她一扭头,就瞧见那营帐门口,站在一个穿着监军服饰的文官,手中正拿着一把扇子可着劲儿的摇着。

武国公黑如锅底,他的脸色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闵公成公这是何意,有那军情,倒是单独撇开我来说?好歹我王珅也是监军,这军情我不知晓,日后吃了败仗,我可如何给陛下上折子解释?”

王珅说着,手中的扇子摇得呼呼作响。

闵惟秀一瞧见这烦人精,便恨不得将他一巴掌拍飞了去。

前世武国公落难,少不得有这姓王的事,也是冤家路窄,这厮竟然是那去世的老郑国公的儿子。

官家虽然说让姜砚之来监军,可就是这么嘴上一瓢儿,却还是正正经经的寻了个心腹,来做监军。

说起来也是奇闻,这打仗让文官挂帅便罢了,便是像武国公这等名将谁都不敢踩在他脑袋上的,朝廷也非得弄一个文官来监军,管东管西,芝麻绿豆大的小事,都要上奏一本去。

“滚犊子!你一个文官,懂个狗屁!跟你说了,你还要去翻兵书瞧瞧老闵我说的啥意思?等你请示完官家,再来行动,那黄花菜都凉了!老闵我今儿个骂了八次脏话,放了三个响屁,一会儿搞不好还要打你,你的奏章可得写长了些!”

“老子这仗都还没有打,你就败仗败仗的,若当真不敌,那就是你这乌鸦嘴说的!”

闵惟秀听得有些哭笑不得,爹啊,这样骂人虽然痛快了,但这姓王的还不参死你啊!

你就不能到了夜里,把这姓王的用麻袋套了,暴打一顿,让他终身不举!看他还敢阴阳怪气!

王珅哼了一声,扇子一合,“有辱斯文,有辱斯文!闵公今日之言,下官将句句如实禀告官家。”

姜砚之瞧着,阴沉着脸,“王监军,本大王是死人么?不然的话,同样是议事,你指责他们二人,却唯独不提本大王,这是为何?瞧小王不上是不是?”

“我虽然是太子的亲弟弟,官家的仅有的三个儿子之一,却也是入不得王监军的眼的。”

王坤一愣,人人都知道,姜砚之之所以来北伐,一来是官家觉得他在开封府搞风搞雨不懂事,不如放出来历练一番,混混军功,二来是同那闵五娘子谈情说爱来了。

那后者才是重点,他是官家心腹,知道官家最近忧心忡忡的,皇家子嗣单薄,太子成亲这么久,后院都装满了,愣是没有生出一个崽来。

二皇子亲事有波折,何时成亲还难说,再看这三大王更是发愁。

就他这性子,压得住闵家小娘子么?

到时候莫成了那房遗爱之流,被人家一脚踹出门去,那就惨了!

先培养培养感情,到时候指不定人家心情好,还给你生个孩子不是!

就这样的混混,一路里还在审案子的,怎么还真的管起事来了?

王坤忙行了大礼,“三大王恕罪,大王初次出征,这等琐碎杂事,怎敢烦扰大王!”

姜砚之学着之前王珅的样子哼了一声,又将那酒袋子往手上一拍,“你这是骂本大王蠢!怕我没有听出来,你那话里的意思,不就是你这个毛头小子,同你说也说不明白,自然不同你说了!”

“你看我今儿个夜里,不给我阿爹上个折子,说你骂我,爹蠢蠢一窝!你骂我蠢,就是骂我阿爹蠢!”

王珅已经被他这耍无赖的气势给吓懵了,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大王,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姜砚之收了夸张的神色,冷冷的说道,“原来这句话,夫子教过王监军。刚才我对王监军你做的,不就是你对武国公还有成将军做的么?”

“论亲疏,我是陛下的亲儿子,论嘴巴皮子,我姜砚之连鬼都能说跪,还怕了你不成。你最好是好自为之,若是让我知晓,你在我阿爹面前瞎哔哔,那你今日之言,本大王将句句属实又句句不属实的禀告我爹!”

告状谁还不会?

生为开封府最大的衙内,以及最大的女衙内未来的夫君,姜砚之自觉这个本事他已经练到了炉火纯青。

平日里只是不屑使用罢了,若是用起来,嘿,谗臣还轮得上你这么个玩意儿?

第三百二十三章 女婿克他!

王珅匍匐在地,不敢言语,额头上的汗珠,滴滴落下。

三大王有一句话没有说错,论亲疏,他还能够比得上官家的亲儿子?

尤其是他们官家悲催的只有三个儿子,搞不好前头两个死了,剩下这一个,那就是新上任的天子啊!

别说不可能,就三大王身边这死人的劲儿,谁知道会不会有那么一日,整个皇家都死得只剩他一个独苗苗了呢!

王珅这样想着,更是不敢言语了。

就算他不行,日后太子登基,那也是他亲哥哥不是……

太子有多惯着三大王,开封府也是人尽皆知的。

王珅这样一想,更是觉得自己个之前是猪油蒙了心了,明知道三大王要早老岳丈面前表现,咋还撞到了枪口上了呢?

“三大王,臣自觉身体不适,腰疼又犯了,想请个郎中瞧瞧,怕是要卧床几日。”

姜砚之满意的点了点头,要不他阿爹喜欢文官呢,瞧瞧,多有眼力劲儿啊!这若换成武国公,管你几皇子呢,照样一巴掌呼噜过来不含糊。

待那王坤一走,成将军立马去遣人寻友军通报。

那营帐之内便只剩下三人。

这下姜砚之彻底放心的将脸抛到了一边,“岳父大人,你瞧小婿这事儿办得可还成?小婿跟着来,就是想着这个时候派上用场呢,岳父大人但凡有半点不顺畅,尽管叫小婿来摆平。”

武国公十分的惊奇的看着门口,“那王坤最近都不会再上折子参我了?这不能够啊,头回他上折子参惟秀,我踹了他一脚,他立马就跟官家说,我将他暴打了一顿……害得官家偷偷的训斥了我一番,这厮不但不怕,第二日更是不懂管还瞎管,烦死个人了!”

姜砚之嘿嘿一笑,“恶人自有恶人磨,岳父大人正直如铁,自然在小人手中吃亏!”

武国公一听,哈哈大笑起来,笑得那叫一个心花怒放的。

他伸出手来,拍了拍姜砚之的肩膀,“好小子!”

他说着,从姜砚之手中夺过酒袋子,自己咕噜噜的喝了一大口,又递给了闵惟秀,闵惟秀也豪饮了一口,又递给了姜砚之。

姜砚之的脸,顿时像是火烧一般的,拿着酒半晌不动。

武国公翻了个白眼儿,“怎么不喝?嫌弃我们脏?这些日子的一口鸟气总算出了,当喝酒庆祝。”

姜砚之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小声说道,“这是惟秀喝……喝过的……”

闵惟秀一听,脸一红,“我爹不是也喝了?”

姜砚之像是没有听到这一句话,小心翼翼的拿起酒袋子喝了一口,才一口就辣得不停的咳嗽起来。

咳完之后,便若无其事的将这酒袋子夹在腋下,一副要顺走的意思。

武国公哈哈大笑起来,“行了行了,你同惟秀快马奔来,先去沐浴更衣,你那营帐,应该已经暖和了。有一句话,我要交代你,宁可无功,切莫被那辽人俘虏了去,不然让老子打仗打得放不开手脚,不把惟秀嫁给你。”

姜砚之心神一凛,重重的点了点头,他不会功夫,若当真被辽人抓走了,那边是要贻笑大方了。

武国公说着摆了摆手,自顾自的摆弄起阵法沙盘来。

闵惟秀拽了拽姜砚之的衣袖,“走了。”

两人刚走到门口,武国公又朗盛说道,“女婿,乖女儿,你们两个没事就到那姓王的帐子外头多晃荡几圈哈。”

闵惟秀脸一黑,一跺脚,将武国公营帐门口跺了一个窟窿洞。

这是啥爹啊,还真当他们是收命的黑白无常了。

姜砚之脸还红红的,“岳父大人这是不拿我当外人呢!不过是走走吧了,只要岳父大人想,走走又何妨?”

闵惟秀有些无语,莫非叫了一句岳父大人,她阿爹就讲当家绝技厚脸皮传给姜砚之了?

好在几人的营帐隔得都不算太远,去姜砚之那儿,便是要经过那王坤门前,二人刚打那个儿一晃,就听到屋子里头一声尖叫声!

闵惟秀心中一梗,这么邪门?

这声音分明是那王坤的,莫非他当真已经一命呜呼了?

二人撩开帐帘,定眼一看,都忍不住心惊,好凶残的现场……

这里虽然是临时的帐篷,但是王坤附庸风雅惯了,里头床帐香炉书桌胡毯等等一应俱全,同那京城人家的书房相比,也是不输的。

那床榻之上,铺着一块雪白色的皮子,如今已经被鲜血染得通红,王坤呆愣愣的坐在那里,手中还拿着一把明晃晃的尖刀。

在他的身下,躺着一个美人儿。

不对,应该说,在死之前,这是一个美人儿。

现如今,这美人儿已经身首异处,十分狰狞了。

一颗圆滚滚的头颅立在床上,双目圆睁,直勾勾的盯着王坤在看,如今天依旧冷着,这女子却只穿着一个肚兜儿,显然刚才在做那不可言说的事情。

闵惟秀可惜的看了王坤一眼,好端端的一个美人儿,咋就死了呢?

死的,咋不是这个搬弄是非的小人呢?

只不过,这场面不管怎么看,都是王坤激情之下,切下了一个小娘子的头颅啊!

因为王坤的喊声巨大,姜砚之同闵惟秀又闯了进来,不一会儿的功夫,这营帐外头都围满了人。

成将军忧心匆匆的分开了众人,同闻讯赶来的武国公一道儿走了进去,这眼见着就要同敌人短兵相接了,这个端口儿,军中出了这样的事,可不是什么好事。

他虽然也讨厌王坤,但是到底要以大局为重。

武国公也是皱了皱眉头,对着众人摆了摆手,“都杵着干啥,什么时候能够一个人杀八个契丹狗了,再来看热闹。我老闵是什么人,你们还不知道,有啥事儿绝对不会藏着掖着的,等事情水落石出了,你们少不得听信。”

他虽然性子豪迈,但是治军颇有一套,那些围观的人,立马收了幸灾乐祸的心思,继续去训练去了。

武国公见没有了人,之前还口若悬河的王坤吓傻了在那里,鄙视的说道,“就说你们文官不行,这是要打仗呢,见了点血,就吓得六神无主了,若是那契丹狗来了,你还不吓得尿裤子,立马投降了去?”

王坤听到这犹如炸雷的声音,像是突然活过来了一般,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三大王,人不是我杀的,是这贱人故意陷害我的啊!她她她,一定是大辽来的奸细,来扰乱我大陈军心的。三大王,你要救小臣啊!”

“真的不是我!不是我!”

武国公嗤之以鼻,“不是你是鬼啊,这营帐,连个窗子都没有,若你不是凶手,那凶手哪里去了,还遁地了不成?”

王坤拼命的摇头,“不是我,不是我,她的头突然就掉了啊,突然就掉了,我不知道啊……”

第三百二十四章 你来演示一下

将门凤华正文卷第三百二十四章你来演示一下一个人的头,怎么会突然就断掉?

别说姜砚之不信,就连闵惟秀也不会被这等说辞给忽悠了。

只不过,那小娘子身首异处,却是真真的。

姜砚之嫌恶了看了一眼王坤,他如今鼻涕眼泪一大堆的样子,实在是同之前摇着扇子趾高气扬的模样大相径庭。

这样一对比,越发的人让人觉得恶心。

要为这么恶心的一个人脱罪,让姜砚之越发觉得像是吞了一只苍蝇似的。

他一进门,就知道王坤是无罪的,只是有一点十分的想不通,好端端的头,是怎么会掉的呢?

姜砚之想着,问道,“死者姓甚名谁,是何等出身,为何在此?”

王坤摇了摇头,“我只晓得她叫红香,乃是这流放的营妓,其他的我一概不知啊!”

闵惟秀听得难受,这人一旦犯罪流放,内眷大多都命运悲惨,为奴为婢是轻,若是成了那军妓,白日里做杂役,夜里……委实是生不如死。

“难怪王监军有腰疼的老毛病,一把年纪还昼日宣淫……”闵惟秀想着,忍不住出言嘲讽道。

王坤老脸一红,“我是中了计了,我一进营帐,她便已经在里头等着了。”

闵惟秀呸了一口,老流氓还把怎么都怪在旁人身上!然后走到那红香面前,伸出手来,让她闭上眼。

人都死了,怎么着也不能够死不瞑目吧。

姜砚之摇了摇头,走到了闵惟秀的身边,强忍着不适,看了看那头颅的切口处,早知道,就带着张仵作来了!这样的场面实在是有些惊悚。

“路丙,若是你拿王监军手中的刀,你能够一刀把人的头颅割下来吗?”

路丙走了过去,拿起那边血淋淋的刀,在空中挥舞了一下,“刀身太轻,容易卡住。”

闵惟秀也点了点头,就王坤手中拿的这种刀,在她瞧来,也就是个削果子的,对着人划拉一刀,最多出现个口子。

要一刀把头给砍下来,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得到的,路丙乃是习武之人,但是王坤人家年弱体虚,手无缚鸡之力。

他是绝对不可能用这把刀,把红香的头切来的。

而且,她同姜砚之经过的时候,只听到了王坤的叫声,并没有听到红香的叫声。显然是事情发展得非常快,红香来不及叫唤就死了,而王坤那惨绝人寰的叫声,绝对是被吓的。

虽然很不愿意承认,但是王坤没有撒谎,凶手并不是他。

姜砚之将那红香的头滚了滚,拨了拨,看了又看……

“哇”,缩在一旁的王坤险些没有呕吐出来……你好歹也是金窝窝里长大的啊,怎么这么……这么有辱斯文啊!

若是姜砚之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八成要气炸,换做你天天看死人,那也不怕啊!

再说了,也不知道是谁,斯文扫地。

“在这红香死之前,可发生了什么奇怪的事情?”姜砚之问道。

王坤想了想,摇了摇头。

姜砚之翻了个白眼儿,“你再好好想想,譬如那红香的脖子上,是不是带有什么东西?譬如一条项链之类的……”

王坤老脸一红,支吾了半天,这才说道,“的确是有,她的脖子上,带着一个狗铃铛儿。是用红绳子系着的……她当时还想取下来,给我戴来着,可是没有来得及,就死了,我吓得要命,往后一退,再一看自己的身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她塞上了一把刀……”

姜砚之点了点头,同他想的基本一样。

他心中有数,也不慌了,指着那红香的头颅说道,“岳父大人且看,这脖子的伤口是不是很奇怪,皮肉朝内挤,那种感觉,就像是被什么很细的东西,把脖子箍断了一般。”

“我在大理寺看过一个卷宗,里头便有这么一桩奇闻。正是那大好春日,有一男子奔马游玩,其友人在后追逐,不料那男子陡然摔落马下,一瞧竟然已经被人割了喉。”

“当时只有男子同友人二人,友人自然是被当做嫌疑犯抓捕。但是后来才发现,杀死那名男子的,竟然是一根风筝线。”

屋子里的人都惊奇起来,武国公睁大了眼睛,“那风筝线也能够杀人?”

姜砚之笑眯眯的看向了闵惟秀,“这事儿惟秀应当清楚,女子做针线活的时候,有时候不注意,一根细细的丝线,就能够把手割破一个口子来。马跑起来,冲劲有多大,大家都知道,一撞上那绷直了的风筝线,可不就跟碰到了刀刃一样。”

武国公却是哈哈大笑起来,“我家惟秀不会做针线活!随便缝上几针,都能够把手指头戳出血窟窿来,不知道的还以为被高达抓去受讯了呢!”

闵惟秀咳了咳,爹啊,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这审案子呢,咱能不说这个么?

姜砚之立马补救道,“府上的丫鬟婆子那么多,惟秀当然不用做针线活!总之,就是这么个理儿,一看到这红香的伤口,我便想到了这个案子。只是不明白,这是在屋子里,不可能有风筝之类的东西,就算是有。王坤没有骑马,走进来难道就不会瞧见线?”

“听了他说的话,我越发的肯定了,这红香先在自己的脖子上,缠绕好了线,以红线遮挡。所以王坤并没有发现,然后在某个契机之下……发生惨剧。”

姜砚之说着,顿了顿,“但是这都能够把头颅割下来,显然那线不是普通的线,而且拉扯的力气也不是一般的大……”

武国公听到这里,打断了他,“你说得这我就糊涂了,那风筝不是一根线绷直了,人撞上去么?这红香又没有骑马,怎么被割死?若是像套马栓一样的套住了,那一拉扯,她还不直接被人从床上拽下去,然后撞到营帐墙上去,怎么会在床上呢?”

姜砚之想了想,对着路丙说道,“来,你来演示一下,红香是怎么死的。”

路丙恨不得拔腿就跑,大王啊,以前都是表演摔死,现在要表演掉头……

怎么办,这个我真的没有学过,演不来啊!

而且就算学了怎么掉头,那我也没有学过怎么把头重新缝上去啊!

这样下去,他怕是还没有成亲,就要英年早逝了!

“好的,大王!”路丙说道。

第三百二十五章 再无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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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砚之挠了挠头,四下里看了看,这实在是没有寻到绳索,便从自己腰间解下了腰带,在路丙的脖子上,绕了一圈,然后自己拉着一头,让闵惟秀拉着另外一头。

“惟秀,用力拉!”

路丙听到这话,差点吓跪了!

大王,小的就是喜欢在心中暗戳戳的吐槽你,但绝对是对你忠心耿耿,你说驴子我绝对不说马啊!闵五娘子那力气,还用拉,她不用力,头都要掉啊!

闵惟秀看着路丙惨白的脸,嫌弃的扯了扯姜砚之的裤腰带。

“你们看,我拉这头,惟秀拉那头。这身子软,最多是勒死了他,但若是换成又细又坚固的线呢?惟秀拉这头,岳父大人你拉那一头,能不能把他头给勒掉?”

武国公一听,颇有些跃跃欲试的想法,“这个我真没有试过!”

路丙腿一软,你这么期待做什么?

姜砚之说着,松了手,“现在的问题就是,线是什么线,若是有线,线到哪里去了?还有,是谁在拉线?”

他说着,走到了床跟前,白色的皮毛上全都是血,闻起来一股子让人作呕的腥气。

姜砚之用眼睛量了量,比划了一个高度,慢慢的走到了营帐边缘,“找到了。这里有一个小孔,有被割裂的痕迹,想来就是在这里的。”

他说着,从腰间取下一把匕首,刺啦一声,划开了帐篷,往外看去,勾了勾嘴角。

“走吧,证据就在外头,咱们出去一瞧,便知晓了。”

姜砚之说着,就往外走,那王珅一见众人都往外走,吓得连衣衫都来不及穿,便直接跟了出来,引人侧目。

营地里炊烟寥寥,已经在造饭了。

一个看上去约莫十多岁的小兵,正心疼的摸着一匹马,嘴里都嘟嘟嚷嚷的,“上次我便告诉你了,再把马儿弄伤了,我就要告诉我师父,让他上报元帅,这战马是多重要啊!说句难听的,比你的命都金贵!”

“这是怎么弄的,都流血了!你该不会虐待马儿吧!我跟你说,这是最后一日了,以后我再也不会偷偷的给你的马儿上药了。”

小兵说着,又叹了口气,“一匹两匹的,怎么都受伤了,再没有下一次了。”

松松垮垮靠着马厩坐着的一个老兵油子,裂开嘴笑了笑,“没有下一次了,再也不会有下一次了,都解脱了。”

老兵对小兵说完,又对姜砚之招了招手,“三大王,我听人说,你在汴京,还替人找牛呢,可见是个和善的,容我再喝一口酒可好,今儿个送人上路,高兴着呢。”

姜砚之沉重的点了点头,这个老兵,他们认识,正是那会儿,同他说扯着蛋了的那个。

看来,他是在军中养马的。

老兵从怀中掏出一个脏兮兮的酒袋子,先是往地上倒了一通,然后自己喝了一大口,“赵晴大妹子,一路走好,下辈子投个好胎,做那相公女,嫁那状元郎,一辈子都风风光光。”

酒囊空了之后,老兵将它往地上一扔,站了起身,“三大王既然来找小的,那边说明,赵晴失败了。老天爷真是不公平,坏人污蔑好人,好人遭罪坏人升官;好人污蔑坏人,坏人却还好好的有人来救。”

“我听过三大王的威名,劝赵妹子放弃,可是她……”

闵惟秀瞧他表情决然,有些于心不忍,“你说的赵晴,就是红香么?”

老兵点了点头,“那赵晴原本也是好人家的女儿,她的阿爹英武不凡,在那禁军之中,担了一官半职,在曹家麾下效力,也算是一时风光。只可惜有那么一次,吃了败仗,被当时的监军王坤告了一状。”

“父兄们都被逼死了,她同母亲一起流落军营,日子艰难,前不久,她母亲重病没了。我是代州养马的,平日里同她也不算熟络,只不过好好的一个小娘子,实在是……此番北伐,得知王坤是监军,于是赵晴便想要杀了王坤为父报仇。”

“这孩子是心存了死志啊!你们说是不是不公平,文官犯错,就刑不上大夫,武将犯错,不是砍头就是五马分尸?赵晴便想让那王坤也受受断头之苦,于是求了我……”

“赵晴的阿爹,那会儿用的兵器,乃是祖传的,里头的线细如毛发,利若刀刃,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那姓王的特别喜欢告状,我们都打听过了,每隔三日的未时三刻,他都会派人去汴京送密折。”

姜砚之点了点头,接着说道:“今日便是第三日。因为你们是本地的州军,汇合之后,主要是你们来安营扎寨,所以你同赵晴特意给王珅留了一个风水宝地,前面对着大道,他的密使就从这里上马赴京;后面对着草场,马能够跑起来。”

“赵晴是军妓,白日里也负责一些浆洗布置的事情,她去王坤的营帐里布置,不会有人怀疑。在时间未到的时候,线垂在地上,藏在草丛里。今日惟秀同成小将军打架,大家都去看热闹了,也没有人胡乱的走动,因此并没有人发现那线。”

“等到马跑起来,绷直的一瞬间,赵晴死了,然后线断掉了。那小军医说,你的马经常受伤,应该是你同赵晴提前试过吧?”

老兵不置可否,“没错,到了未时三刻,我便拍马往草场拉,那头密使拿着奏折朝前跑,保证那王珅死得不能再死了。”

王珅一听,打了一个寒颤,“好歹毒的心思!你们竟然敢谋杀朝廷命官!本官乃是监军,有人做错了事,当然得禀告陛下,这是我的本分,怎么可以因为这个,就对我怀恨在心呢?”

闵惟秀恍然大悟,若是他们没有进军营去说细作的事情,王珅一定早就回了营帐,那么红香的时间就是很充裕的,她一定是做了两手打算。

一来是将那脖子上的铃铛,作为情趣,戴在王珅头上,弄死他;而来如果弄不成,就杀死自己,嫁祸给他,也让他尝尝有嘴说不清的滋味。

不管怎么样,赵晴已经对这个世界绝望,彻底的不想活了吧。

闵惟秀深吸了一口气,上辈子她也是被流放到军中的,但是她比赵晴幸运,她到底是官家唯一的外甥女,在成家军中,还有柴郡主照看,又有力大无穷的天赋。

不是作为罪属,而是直接成了兵士。

“我说有三大王在,没有人会被冤枉的,可是赵妹子,实在是不能再等了。我在战场这么多年,见过贪生怕死的,见过英勇无畏的,但不管是英雄也好,还是狗熊也罢,那都是有眼神的。”

“可是赵晴没有眼神,她还活着,却已经死了。我叫她等等,等三大王不在的时候,可是她再也等不了了。”

第三百二十六章 人间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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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说着,红了眼睛,“只可怜这孩子,便是死了,也是不值得的。我都说完了,没有什么要说的了,你们是要杀,还是要剐,都悉听尊便。”

老兵的话音刚落,站在一旁的小兵就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大王饶命啊!这老蔡头,平日里把马当亲儿子,宁可自己不吃,也要先让马吃得饱饱得,你们看看,这些马油光油光的,养得多壮实!”

“他也是瞧着红香可怜,才帮了她,大王,不能让好人流泪,让坏人逍遥啊!”

姜砚之的手紧了紧,“有我在,赵晴死得便是值得的,若是她当真有冤屈,他日待我返回开封府,定然查明真相,还她赵家一个清白。”

姓蔡的老兵一听,一言不发的对着姜砚之磕了三个响头。

姜砚之叹了口气,“你到底犯了错,让武国公打了军棍,便赶出去吧。正好我那庄子上,需要一个养马的,你若是肯卖身于我……”

姓蔡的老兵老泪纵横,头磕得更响了。

王坤听了着急,“三大王,大家都说你处事公正严明,这厮伙同红香那个贱人,企图谋杀嫁祸朝廷命官,其罪当诛!”

姜砚之瞄了他一眼,淡淡的说道,“哦,在你跟前自杀,就当诛么?谁嫁祸你了,你可受到了半点冤屈?”

“本大王不是一进去,就直接说绝对不是你么?你既然没有被当做是杀人犯,又何谈嫁祸?”

王坤一愣,“这这这人都自己承认了啊!”

姜砚之意味深长的笑了笑,让王坤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

“红香人死灯灭,不必多言。这姓蔡的乃是军籍,我身为大理寺官员,判他按照军中规矩,施以杖刑,然后被扫地出门打成贱籍。就这样,王监军还觉得本大王不公正严明?”

“王监军这么懂律法,本大王头上的乌纱帽,是不是应该摘下来给你戴才是?”

王坤彻底的死了心,姜砚之看来是绝对不会站在他那一边的了,他想着,脸色有些阴沉下来,“下官不敢。”

姜砚之微微的点了点头,那给马看伤的小兵顿时高兴起来。

宰相门前三品官,虽然日后入了贱籍,但那可是三大王的家奴,王坤他人想要报复回来,都得掂量掂量自己有个几斤几两。

不这样的话,便是老蔡头活下来了,又能够在王坤的手中走上几招呢?

三大王这样做,明着是责难,实则是保护。

姜砚之眼珠子一转,“现在即刻行刑吧,大战在即,此事应当速战速决,别乱了军训。那边那个小郎中,还请你走上一遭,替那赵晴收个尸吧,把那脑袋缝上一缝,找个地方埋了。”

王坤还欲多言,闵惟秀却将狼牙棒往肩上一甩,“王监军,有个事情我一直忘记说了,你的大花裤衩结冰了。谁敢说文官身子不好,我定然要拿王将军出来甩他一脸!”

王坤低头一看,这才觉得浑身发凉起来,他偷偷的看了看四周,看到周围那一堆堆似笑非笑的视线,连死了的心都有。

刚才姜砚之等人甩手就出了门,他如何敢同一个断头惨死的女子共处一室,直接光着膀子就跑出来了,连裤子都忘记穿了。

他之前在行那好事,被赵晴溅了一身血,**的,这一出来,可不是冻成了冰。

他想着,大叫一声,捂着脸想往营帐中跑,又想起那里头乃是血淋淋的凶案现场,便随意闯进了一个营帐,叫骂起来。

见他走了,那些老兵油子们全都涌了过来,有那促狭鬼嚷嚷道,“我滴个娘啊,早前我就在想,京中的人真新鲜,竟然流行冻鸟,也不怕断子绝孙!”

武国公一听,骂道,“一个个的嘴巴开什么荤,我闺女还在呢!”

那些老兵都捂着嘴闷笑起来,然后一哄而散,佯装训练,四处的宣扬今日之事去了。

武国公瞧着,并未阻拦,自打行军以来,他们已经不知道受了那姓王的多少鸟气了,今日他自己个闹出这等事来,就别怪人家普天同庆。

姜砚之瞧着,眯了眯眼睛,拽了拽闵惟秀的手,“走吧,走吧,我都闻着饭香味儿了,今日肯定吃烙饼。”

闵惟秀看了武国公一眼,武国公点了点头,开玩笑,姜砚之不走,他怎么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呢!

两人走到军中,收到了不少善意的微笑,这同之前已经大不相同了。

明显,今日发生的两件事,让军中这些将士们,对他们两个突如其来安插进来的纨绔子弟,多了一分尊重。

闵惟秀扛着狼牙棒,姜砚之缩着脖子,将手揣进袖子里,夕阳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以前你不是一直铁面无私么,怎么今日倒是放了那老蔡头一马?”

闵惟秀看着前方,轻轻的问道。

姜砚之将手枕到自己的后脑勺上,“我哪里有,我说给那王坤听的,并没有胡说,如今乃是战时,军中发生的事情,理应由你阿爹来惩治。但是你阿爹的性子,你是知道的,八成要说老蔡头有什么错,错的都是王坤,看红香多可怜啊。”

“这样处理,难免落人口舌,等到王坤奏上一本,没有地方说理去。而且老蔡头今日逃过一劫,不出几日,上了战场,保准死得透透的。我这样做,也算是还了他那句扯蛋之恩了。”

“而且,军棍也打了,人还世代为奴了,便是依照大陈律,也是说得过去的,至于我收去养马,那更是好说了,我中原之地,要寻一个这么会养马的人,可当真不容易,你别说,那老蔡头到了京城,还是个香饽饽呢!”

“同样是做官的,同样是人,为何金榜题名的人,就比旁的人从轻处罚呢?收复燕云十六州的功绩,倘若还比不过考上进士,那岂不是让天下将士寒心?”

闵惟秀脚顿了顿,看着姜砚之圆滚滚的背影,不知道为何,心中滚烫起来,她捂了捂心口。

姜砚之说着说着,见身边没有人影,吓了一跳,心中暗道不好,十多岁的小娘子,谁喜欢听人一直说这些枯燥的大道理啊,简直跟爹娘一样叨叨,惟秀该不是生气了吧?

他一回头,便见闵惟秀一副西子捧心的模样,着急的问道,“惟秀,莫非你发了急症?”

第三百二十七章 连下四城

你才得了急症!尤其是你那个恶毒的喜欢扎针的养母,才得了急诊!

闵惟秀满脑子都是一个词语,东施效颦。

相传春秋战国时期,有一美人西施犯有心疾,经常捂心而走,世人都夸她这样柔弱又美丽,这话儿,被一个丑女东施听见了,东施也学着西施的做派,却被人骂丑爆了。

美女胸口痛,那就是动作雅致,丑女胸口痛,那叫你犯病了吗?

姜砚之这厮,怕不是以为她在学东施吧。

闵惟秀觉得收回之前心中的触动,哼了一声,松开手来,“我能有什么急症,不过是饿了,想吃烙饼了。”

姜砚之一头雾水,头一次见到饿了不捂肚子捂胸的人。

他胡思乱想了一番,突然恍然大悟,嬷嬷同他说过,女人都有难以启齿的几日,这时候,问起啥来,她们都支支吾吾的,莫非惟秀就是

他顿时觉得自己真相了,“一会儿我让路丙给你去煮碗红糖鸡蛋,去附近的农家买一些来,应该是有的。”

闵惟秀简直莫名其妙,她好端端的为何要吃红糖鸡蛋?不过有红糖鸡蛋吃,总比没有好啊!

她想着,满意的点了点头,“路丙连红糖鸡蛋都会煮?”

姜砚之点了点头,“可不是,我有时候查案子,去得远,都是路丙打猎回来给我烤兔子吃的,他连烤兔子都会,煮个鸡蛋应该是小菜一碟吧!”

两人鸡同鸭讲的一番,高高兴兴的朝着造饭的伙房走去,烙饼子,烙饼子,你咋这么香!

又是一夜无话。

老蔡头被打了之后,便被姜砚之的侍卫带走,去附近寻了个庄子养伤去了。

姜砚之怕王坤小人,还特意留了两个人守着他,有一句话,他没有对闵惟秀说,他想留着这个人,把那红香的故事再说一遍,说给他阿爹听。

也让他阿爹听一听,武将的苦。

大军在代州短暂修整,很快便朝着寰州进发,这是燕云十六州之一,燕云十六,有九州地处太行山的西北,七州在北支的东南方向,寰州乃是九州之一。

武国公虽然在军中吹下海口,但真打起仗来,依旧是行事谨慎,闵惟秀虽然成了前锋大将的一员,但是手底下并无一兵一卒,完全是一个自由人,跟着闵惟学打头阵,一通胡砍乱杀。

说到底,她本事再高强,在她阿爹眼中,也不过是个纸上谈兵的家伙罢了,闵惟秀乐得如此,这样她能够在混战时,自由的穿梭,若是她阿爹哥哥有危险,她能够第一时间赶过去救援,而不担心部下会群龙无首,无人号令。

风中已经有了春意,不再那么寒凉,王坤自打那日之后,便当真吓得卧床不起,人都瘦了一圈儿,军中士气大盛,如今正是进攻的好时机。

闵惟秀提着狼牙棒,望着就在眼前的寰州城,心中那叫一个五味杂陈。

她知道,这一场仗,她阿爹不但会打赢,而且会一路赢下去。

上辈子也是这样,捷报频传,刚开始的时候,有很多反对的声音传来,但是等到武国公连下四城的时候,开封府已经是一片欢腾,人人都欢欣鼓舞,说今生有望瞧见燕云十六州回归,终于有脸去见底下的老祖宗了。

就连官家,都准备好了要祭天,那一阵子,武国公简直是水涨船高,连武国公过去做下的一些荒唐事,都险些被人忘记了。可是站得有多高,就摔得有多疼。

就在大陈的军队打下应州之后,情形便急转直下了。

闵惟秀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可是知道的人,都已经死了,还活着的人,都支支吾吾的,闭口不提。

他阿爹还活着的时候,只当她是闺阁中的娇女,哪里听得这等战场血腥之事,那会儿也是她不懂事,沉浸在闵惟学的战死之后,意志消沉,又大病了一场,等她好了之后,已经家破人亡,全成定局了。

真相,就摆在她的眼前了,只要攻下了寰州,接下来便是朔州,云州,然后就是应州,该来的事情,就会来了。

闵惟秀想着,握紧了手中的狼牙棒,她往后看了看,虽然看不见姜砚之的身影,可是她知晓,姜砚之就站在她的身后,站在她的大后方。她的阿爹同哥哥们都还好好的活着,一切都还来得及。

“谁敢出城与我一战!”闵惟秀挑了挑眉,狼牙棒一指,指向了敌军。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穿着黑白袍子,像是死了亲爹一般的少年郎,站了出来,“你是成家的,还是闵家的,大陈的软脚虾们,哪里敢如此大声说话。看你生得唇红齿白的,不若来我大辽,我们的北院大王,最喜欢你这种了,可比你在大陈,有造化多了。”

闵惟秀不为所动,战场挑衅对骂,那都是常有的事,而她习惯的是,不哔哔,直接动手。

她二话不说,拍马而上,举起狼牙棒就朝着那少年挥去,这厮在契丹人之中,算得上是单薄的了,却使的一板斧,显然也是个有二把子力气的人,才会同她一样,被派来打前锋。

大陈军中的人心都到了嗓子眼,虽然闵惟秀之前打架英勇,但是她到底是第一次上战场,万一腿软了,一招就被人劈死了,那可如何是好?

可他们不知道,上辈子的闵惟秀早已经身经百战,别提怕,连慌乱这种情绪都从她的脸上找不到了。

她的马快,一个纵身便到了那小将军身边,一棒子挥过去,小将军哂笑一声,不但不躲,提着斧头便来相迎接,“这大陈朝除了武国公使狼牙棒,其他的都不过是东施效颦。”

去他娘的东施效颦,别跟老娘提这四个字。

闵惟秀想着,手上又加大了几分力气,这一棒子下去,那小将军还没有回过神来,手中的斧柄就直接被砸断了,那狼牙棒朝着他的面门直接砸去,周围的尖叫声此起彼伏。

闵惟秀眼都不眨,毫无收势,气势如虹。

那小将军已经是脸色泛白,平躺在了马上,想要伺机翻滚下去。

可是闵惟秀哪里会给他这个机会,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已经将他同那马一道儿,砸成了饺子馅。

不光是狼牙棒通红,就连她自己个,都跟血洗了一般。

战场雅雀无声,不光是大辽的军队,就连闵惟秀身后的大陈军,都一时三刻的缓不过来。

成三郎苦笑三声,心中暗自感慨,幸亏他家弟弟娶的是闵珊,若是娶了这闵五,那岂不是要夫纲不振,他想着之前的一场对战,恨不得行个大礼,多谢姑娘不杀之恩!

而另一个瑟瑟发抖的是路丙,他朝着姜砚之靠近了一些,结结巴巴的说道,“大王啊,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霸王花?”

姜砚之兴奋的笑了笑,“我就知道,我的小妖怪,是最棒的!”

路丙捂了捂胸口,他怎么能够觉得三大王的脑子坏掉了呢,一定是他自己的脑袋坏掉了。

第三百二十八章 将军与士兵

一阵寂静之后,大陈军中爆发出了一阵欢呼声,一时之间金鼓齐鸣,士气大振。

而那厢大辽军,则是面面相觑,这杀神,他们的小将军竟然没有在人家手中走上一朝,这员敌将,看起来瘦小无比,又生的面生,那腰肢儿尚无狼牙棒那样出,出手竟然是如此干净利落!

他们虽然在战场摸爬滚打多年,见多了惨死之人,可这分不清哪砣是马哪砣是人,委实惊悚。

正在这个时候,辽军后方突然冲出来了一人,穿着一身大红袍子,开口就哭道,“我的儿啊!杀子之仇不共戴天,猖狂小儿拿命来!”

闵惟秀的头发上都在滴血,她勾了勾嘴角,惊讶的看着来人,说道,“哎呀,那小子叫啥名字来着,我瞧他穿得黑白分明,披麻戴孝的,还当死了爹,万万没有想到,您还活着浪费口粮啊!”

“也罢也罢,我便替他实现这死爹的心愿吧!毕竟死者为大,这是他的遗愿。”

来人一听,气得一口老血喷了出来,险些倒栽下马!

闵惟秀瞧着,心中乐得不行,她就喜欢这种打了小的来了老的的,这叫一次性斩草除根!

尤其是这老的一瞧,就是个有身份地位的人。

辽军阵营里的几个前锋,见老者盛怒,忙劝阻道,“主帅,别中了人家的激将法啊!”

只是老头子白发人送黑发人,哪里还听得进半句劝解,直接抡着两板斧头袭来。

闵惟秀一听,越发的慎重,能够当上主帅的人,可都是有两把刷子的。

大陈军中,也都慎重起来,“闵公,那人乃是主帅,不若让大侄女先下来?万一受伤了……”

武国公立马打断了他,“我老闵家的闺女,哪里有临阵脱逃的道理?既然来了这里,便是我大陈的将士,别人死得,她就死不得了?而且我教出来的孩子,我心中有数。”

武国公说得大义凌然,其实心中在滴血,今日之话要是被人传到了临安长公主耳朵里,他不知道要睡多少次书房,跪多少次狼牙棒……杆子!

可是,他可是主帅,不能怂!

姜砚之站在武国公身边,将这些都听进了耳朵里,果断的搭起弓来,他虽然没有学过功夫,但是射箭投壶却是学过的。

一旁的路丙抽了抽嘴角,得了吧,就您那个箭法,绝对是谋杀亲妇的结局!

他想着,恭敬的伸出了手,“大王,不若让小的来吧,小的瞧着闵五娘子英武不凡,这手痒痒着呢!”

姜砚之翻了个白眼儿,“本大王就是摆个架势,刚才我突然有所触动,前几日怕是惹惟秀不快了,这不上赶着表现表现么?万一惟秀回头看我,看到我这么认真,这么紧张,自然心中宽慰。”

“我家惟秀,那是一身本事,还打不过那个糟老头子?那老头子步履轻浮,连带着马都东倒西歪,已经是极怒攻心。惟秀心肠就是好,还替人家完成遗愿。”

路丙别过头去,什么叫乌龟配王八,心大大一窝,这就是……

闵惟秀对身后站着两个对她盲目自信的人全然不知,她向来都是以攻为守,见那老将奔来,立马拍马迎了上去,举着狼牙棒直接劈将下去。

双方的人马都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厮太嚣张了,竟然连招式都不带换的,想要一招直接灭人满门啊!

来人一瞧,越发的生气,这绝对是藐视藐视!

他想着,举着双板斧也跟着砍了过去。

闵惟秀瞧着,勾了勾嘴角,她最不怕的就是硬碰硬!

狼牙棒与那两板虎头兵刃相接,发出巨大的撞击声,这姜还是老的辣,那老头子比他儿子,厉害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闵惟秀想着,大吼一声,用力的劈将下去,辽国老将满脸涨得通红,一口气憋到发紫,只觉得全身的骨头都被压得嘎嘣嘎嘣响,好似下一个瞬间,就要断掉了。

闵惟秀见状,依旧不撤气力,直接的劈下去,正在这个时候,她感觉到了迎面而来的风声,头一偏,那支暗箭擦着她的头盔而过,也因为这一偏,敌将得了喘息之机,滚落下马。

闵惟秀收势不住,直接劈到了那马背上,马连嘶鸣都来不及,就死得不能再死了。

那辽国老将见状不妙,便想跑回营地,辽军全都对着闵惟秀架起了弓箭,大陈军一瞧,也不甘示弱,举了手中的箭。

闵惟秀一瞧,擦,这么不要脸!打不过竟然放暗箭,那就别怪本姑娘心狠手辣了!

她想着,一拍马,立马追上了那辽国老将,将那狼牙棒居高临下的从他头上劈了下去……

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拍马回营,这一切都是在电光火石之间,辽军还没有反应过来射箭,闵惟秀已经定下了大局!

武国公一瞧,顿时乐了,“对方主帅已死,咱们杀,立马破城!

接下来的事情,几乎毫无悬念,辽军士气大败,纷纷往城中逃去,被大陈军杀得抱头鼠窜。

城门被溃逃的辽军挤开,几乎关都关不上,也有那机灵的,想从城外逃走,却被成将军给包了饺子。

寰州一战,闵惟秀一战成名。

……

武国公治军严明,大军进了城也都规规矩矩的,这城中原本就是大陈百姓,一个个的欢呼起来,杀鸡宰羊的,好似过年一般。

闵惟秀站在城楼上,有些得意看着姜砚之道,“一开始的时候,他们叫我姜五郎,后来他们叫我闵小娘子,现在,他们叫我闵小将军。”

上辈子快死的时候,她也被人叫闵将军,可是她不高兴,父母兄弟皆亡,她便是成了闵大王,又有何用?

姜砚之对着闵惟秀行了个礼,“闵将军,日后我就是你手下唯一的小兵了。”

闵惟秀笑了笑,“你有何用,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便是射个箭,指不定都要射偏了去。”

姜砚之乐呵呵的,“我只有一个最好的本事,那就是忠心耿耿,你让我扇耳光,我绝对不打屁股。”

闵惟秀哈哈大笑起来,“呸,不要脸。不过当将军的,就喜欢这样的小兵。”

姜砚之也跟着笑了起来,“将军将军,今晚上,我带你见识一下,我的另外一个本事吧!”

姜砚之的话音刚落,一声巨吼从身后传来,“你这个不要脸的兔崽子,看老子不打死你!”

第三百二十九章 姜砚之的正确用法

姜砚之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武国公一巴掌拍来,顿时眼冒金星。

站在一旁的路丙缩了缩脖子,真可怜!

他早就说了,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霸王花?尤其是这朵霸王花,还有一个喷火龙似的霸王爹!

姜砚之抱着头,直跳脚,“岳父大人,你想差了,小婿是想出了攻下朔州之良策!”

武国公咳了咳,收回了手,“哼!我告诉你,在没有成亲之前,你不许碰惟秀一个手指头!”

姜砚之摸着鼻子重重的点了点头,他就是有那个贼心,也没有那个贼胆啊,万一惟秀的那根手指头生气了,把他按死了咋整啊!

武国公听到姜砚之是要献策,脸色才缓和了几分,对着他摆了摆手,“走吧,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去我营帐里说。”

……

是夜,有两骑骏马悄悄的出了营地,朝着朔州奔去。

朔州城灯火通明的,不少逃兵以及流民都滞留在城门底下,不得入城,吵吵嚷嚷的,宛若菜市。

其中一个大胡子的男子牵着马,身后还跟着一个带着貂皮帽子,低眉顺眼的妇人。这妇人眉眼不错,就是生得有些蜡黄蜡黄的,一见就是有病在身。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这么多人都没有进城,我们是特意从云州来的,听闻这朔州城里有一位姓周的神医,想寻神医救命。”

周围有一个背着包袱的老者一瞧,四下里看了看,“小兄弟还不知道吧,大陈军队打过来了,寰州城已破,那些汉人自然是高枕无忧,可是我们这些辽人,就没有那么好命了。若是不走,怕是要被祭旗,所以先来这朔州躲上一躲。”

大胡子一听,惊讶的说道,“有这等事,打完寰州,那不是要打朔州了么?既然如此,大家伙儿怎么不去云州,或者更远的地方呢?”

老者摇了摇头,“毕竟朔州城易守难攻,还有萧大将军坐阵,朝廷不会坐视不理的,他可是姓萧的。去别的州,路途遥远,万一出了什么事,那可如何是好?”

那一旁的妇人一听,拼命的咳嗽起来,她用帕子捂着嘴,一拿开来,红彤彤的一片。

大胡子着急的夺过帕子,“秀娘,这可如何是好,咱们今日非要找到那周神医不可。老伯老伯,你可能帮帮我,内子为了救我,伤了肺腑,今日若是寻不到周神医,怕是,怕是……”

“我们成婚三年,好不容易才怀得一胎,若是若是……那便是一尸两命啊!我是个跑商的,别的没有,就是钱多,老伯若是能够帮我们想想办法,那我必有重谢。”

那老者一听,捂住了他的嘴,见没有人注意,这才松了口气,“这么大声嚷嚷什么?罢了,也算是你们的缘法,这里这么多人,偏生就寻到了我。一会儿就跟在我的身后,装作是我的仆从吧。”

大胡子一脸惊喜,对着老者行了个大礼。

不一会儿,那老者便站起身来,悄悄的离开了人群,大胡子同病妇人一路跟着,不多时便到了一个城墙的一角,从那上头放下来了一个筐儿,先将那老者吊了上去,随即又将大胡子同病妇人吊了上去。

大胡子进了城,焦急的对着老者拱了拱手,然后递给了他两坨金子,说道,“如此便多谢了。”

老者点了点头,麻利的将金子收下了。

大胡子带着病夫人,一个转角,消失在黑暗之中。

二人寻了个客栈住了,一进去,闵惟秀便猛的喝了一口水,咕噜噜的吐了起来。

“你竟然还会说胡话?以前也没有听你说过。”

姜砚之嘿嘿一笑,摸了摸自己的大胡子,“在汴京若是说契丹语,还不被人打死。你别看我这样,学问还是不错的。我总想着,万一哪一日,要让我来审辽国细作,或者辽人在我大陈境内犯了事,那我总得听得明白吧。”

闵惟秀赞赏的看了姜砚之一眼,有一点她同姜砚之格外的像。

喜欢的事情,就都学得又快又好,不喜欢的,怎么学都学不会。

就像她学回,请了各种厉害的女红师傅,照旧连一只鸭子都秀不出来,更别说绣鸳鸯了。

“那你怎么知道,那个老者能够带我们进城呢?”

姜砚之越发得意了,“那么多人等在门口,大多衣衫不整,可见是心急火燎的,唯独他皮帽子戴着,小火炉抱着,面露镇定之色,衣服穿着又厚又暖,还系得整整齐齐的,连一个包袱都没有带,根本就不像是逃难的。”

“而且靴子也是干干净净,半点泥土血腥未沾的,我就猜想,他应该是从城里头出来的,而且他还经常四处张望,显然在物色着什么,时不时的同那城楼上的人,眉来眼去的。”

闵惟秀有些惊奇的看着他,“黑灯瞎火的,你是怎么瞧出这么多来的?”

姜砚之又摸了摸胡子,“天生的本事,天生的本事,不值当一提。”

他才不会告诉闵惟秀,他们刚来的时候,他就瞧见这老贼带了两个人进城了呢!

闵惟秀有些羡慕起来,“我瞧了半日,就瞧出了哪里守卫薄弱,想着我是否能够背着你翻墙进城。”

姜砚之一听,后悔不已,早知道,早知道他就不找人了!

闵惟秀没有注意到他的神色,推开窗子往外看了看,城中时不时的有那巡逻的人过来,她啪的一下关上了门窗。

“这个姓萧的城主,应当比寰州城那个贼老头厉害多了,这么快就已经布置了起来。现在我们怎么办,等么?”

姜砚之摇了摇头,“不,咱们去找周神医。”

闵惟秀又是一惊,“那个周神医,不是你胡诌的?”

姜砚之嘿嘿一笑,“不但不是,那个周神医的医馆,就在萧城主家隔壁!”

不等闵惟秀发问,姜砚之就解释道,“你还记得那老蔡头吧,现在是我的马夫那个。这便是他告诉我的,他那一手养马的好本事,便是年幼之时,在这朔州城里学的。周神医确有其人,只不过以前的城主不姓萧罢了,但是城主府却是不动的。”

闵惟秀恍然大悟,陈辽两国虽然偶尔大战,经常小战,但是也会有那平静的时候,那时候,虽然军队还对峙着,但有些有本事的商队,还是会冒险行商,两地的百姓,也会偷摸摸的交换学习一番。

“那我们去那医馆做什么?翻墙进去杀掉城主?还是你打算去克死他!”

第三百三十章 被自己吓到了

姜砚之有些囧,“秀啊,那啥,都是旁人浑说的,我要是有那本事,直接就让我阿爹派我出使大辽,把姓耶律的,姓萧的,克得鸡犬不留,那大陈不就不战而胜了!”

“我告诉你啊,我是有一个锦囊妙计……”

闵惟秀听得直点头,两人商定完毕,便寻了个空隙,从那窗口跳了出去。

他们寻的客栈离城主府不远,闵惟秀拽着姜砚之,躲避那巡逻的官兵,不一会儿,就到了那周神医的医馆附近。

街上静悄悄的,甚少有闲杂人等走来走去,只不过那些官兵一个个好似都忧心忡忡的,见了有人经过,也并未上前盘问,随随便便的就放行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一路行来,倒是没有出什么状况,可到了那医馆门口,却觉察出了不对劲来了。

闵惟秀一把拦住了正要扣门的姜砚之,小声说道,“城主府中有哭声,还不小,你可听见了?”

姜砚之摇了摇头,神色古怪起来,“我没有听到,但我想我看到了。”

闵惟秀一惊,她自问自己一双眼睛,那跟鹰眼似的,哪怕是有只猫儿跑过去,她都能瞧见了。

可四下里空空如也,姜砚之能瞧见的,她却瞧不见,那能是什么,是鬼呗!

“城主府里有人死了,看那鬼知道是什么人么?”

姜砚之抽了抽嘴角,“等我喊他一喊,就知道了。萧城主?”

那鬼回过头来,一脸疑惑的看着姜砚之,好似在说,这个大胡子老子不认识啊,叫我干什么?

难不成抓鬼的黑白无常就长这样?没有听说白无常是一个面黄如纸的女人啊!

姜砚之简直无语了,这下子他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真的不是他克死的好吗?他还没有来,城主府的人就已经哭上了!

怎么办,真的不是他吧?姜砚之觉得,他看着自己的影子,有些瑟瑟发抖。

“若是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那萧城主,穿得金光闪闪的,跟个灯笼似的,我说他,他还瞪我!”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姜砚之一眼,“克死就克死,有什么好羞耻的?大丈夫杀敌不拘小节,还非得跟我说一个什么绕着圈子的锦囊妙计,这样多好,我就喜欢这么简单明快的。”

姜砚之一听到“我就喜欢”这四个字,顿时飘了起来,拍了拍自己的胸脯,“惟秀教训得是!只不过这个不可控制,我也不敢居功。”

闵惟秀听着,勾了勾嘴角,说你胖你还喘上了啊!

“咱们去确认一下,别中了敌人的奸计。”姜砚之拉了拉闵惟秀的袖子,闵惟秀点了点头。

一把撸起姜砚之的腰,脚轻轻点地,便上了墙。

站在路边的新鬼,看上去有些一头雾水,他并不能言语,也失了神智,只是好像有什么心愿没有完成一样,在宅邸周围不停的转着圈儿,徘徊不走。

姜砚之并没有管这些,开玩笑,大陈的鬼他都管不过来了,哪里有闲功夫管这大辽的鬼。

“惟秀,有人来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带着姜砚之,轻轻的落了地,躲到了一块大石头后头。这朔州多山地,多矿石,倒是十分好藏人。

“这可怎么是好,大家都没有心思待在这里了。听闻大陈人已经打下了寰州了,都指望着咱们城主守城,可是万万没有想到,他今儿夜里竟然遇刺了!还好那会儿我闺女去端茶了,不然的话……”,一个婆子说着,一脸的后怕。

另外一个正抱着一捆麻布的婆子住了脚,“老姐姐,你说如何是好,要不咱们跑吧,城主死了这事儿一旦传了出去,定然人心涣散啊,我看咱们这朔州城是守不住了。谁能够看出来啊,那莺歌生得娇滴滴的,竟然毒杀主君,简直……”

一开始说话的那个婆子面有迟疑,“你说的倒是有几分道理,咱们原本就是这朔州的普通百姓,都是汉人,若是同城主府撇清了关系,便是城破了,指不定也不会被杀死。”

“我听闻那大陈的主帅,乃是武国公,武国公治军严明,不会滥杀无辜的,但若是知道我们是城主府的下仆,那指不定也不会饶了咱们。”

“那莺歌虽然出生风尘,平日里还作得很,十分惹人讨厌,但是没有想到,在紧要关头,竟然是个血气方刚的,还记得自己个是汉人,想要弃暗投明……咱们拖家带口的,虽然对她有几分敬意,但还是明哲保身来得要紧。”

抱着麻布的婆子拼命的点头,“可不是,可不是,我们小老百姓啊,谁给口饭吃,就给谁做事。老姐姐,咱们赶紧回去收拾了细软,跑吧!”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待二人走了之后,立马翻身出了城主府,顿时乐了起来。

姜砚之想着,跟闵惟秀立马回了客栈。

客栈之中,店小二正趴在柜台上,迷迷瞪瞪的打着瞌睡,一楼的大堂中,有几个客人,正坐在那里,低声的说着形势,见到闵惟秀走下楼来,看了一眼,又别过头去。

这女人虽然生得不错,但是一看就病入膏肓了。

闵惟秀咳了咳,“小二哥,你可知道这最近做那死人生意的铺子在哪里,你瞧我这样,也不知道还能活几日,想先给自己买上一套体面的寿衣。你悄悄的说与我听,别让我那夫君听见了,他提不得那个死字。”

店小二知晓二人是来寻周神医看病的,并未生疑,“娘子,周神医医术高明,你定然会无事的。就在这巷子往东拐第三家便是了,这铺子夜间也是不关门的,你可能自去?”

闵惟秀点了点头,“多谢小二哥,这一时半会儿,我还撑得住。”

店小二同情的看了她一眼,闵惟秀立马出了门,招呼了躲在拐角处的姜砚之,两人直奔铺子,买了那白灯笼白幡之类的物件,又悄悄的回了城主府。

城主府门口空荡荡的,连个门房都没有,显然也同那两个婆子一样,见势不好,逃跑了,闵惟秀同姜砚之二话不说,直接挂上了白灯笼。

然后两人朝着城门口跑去,等那城门口就在眼前的时侯,闵惟秀嘿嘿一笑,“准备好了吗?”

姜砚之点了点头,然后捂住了自己的耳朵。

闵惟秀深吸了一口气,掏出刚才在那铺子里买的锣,咣咣咣的敲了起来,那声音,简直响彻夜空。

“不好啦!城主遇刺身亡啦!城主府的人都跑光了,大家快跑啊!大陈军就要打过来了!”这一声吼,中气十足的,吓得附近家的猫儿狗儿,都喵喵喵,汪汪汪的狂叫起来。

第三百三十一章 马屁精

等那一嗓子吆喝完!闵惟秀立马将那铜锣一扔,拉着姜砚之寻了一个墙角又躲了起来。

她那声喊,实在是惊天动地的,不少人家都亮了灯,连那城楼上的守卫,都犹豫起来。

其中较为理智的一员将领说道,“别慌别慌,萧城主武艺高强,怎么可能被刺杀?咱们不要中了奸计,你们去附近找找,有没有可疑的人物,你们,去城主府看看情况。”

还想寻可疑人物?

不少住在城主府附近的人,听了那喊声,都去那城主府门口一瞧,好家伙,这白灯笼都挂起来了,绝对是死人了啊!

都纷纷的背着包袱,朝着城门处涌了过来,“快开城门,快开城门,城主已经死了,快开城门让我们逃难去!”

那城门守将自然是不肯,不一会儿,那队去查看的小兵,便脸色不好的回来了,“将军,是真的!而且越来越多人,都朝城门口涌来了,堵都堵不住!”

闵惟秀同姜砚之毫不犹豫的融进了准备逃难的百姓之中,这么汪洋的人海,她就不信,那些人还能够找出他们是可疑人物。

“快开门,快开门,大陈今日才打了寰州,不会来打朔州的,你就开个门,让我们先出城吧!”

姜砚之捏了捏嗓子,一口流利的契丹语说了出来。

城门守将越发的迟疑。

他觉得姜砚之说得太有道理了,大陈军队远道而来,原本就舟车劳顿,今日白天打下了寰州,怎么也要整顿几日,才进攻朔州,现在他开一会儿城门,应该不会有什么事。

萧城主一死,不是他说,朔州城的确是危及了,他是军人,不能逃走,但是这些百姓……谁能保证里头就没有王公贵族的七大姑八大姨,万一不开门让人家死了,那他此次即便不战死,那也是要被报复死的。

他想着,大手一挥,“开城门!”

姜砚之同闵惟秀顿时都乐了。

这大门一旦打开,便再也关不上了。

等那些人犹如奔泻而出的黄河水一般,堵都堵不住的时候,武国公得意洋洋的从天而降,领着整整齐齐的大陈军队从黑夜中冒了出来。

“你们主帅已经死,城门已开,若是投降,缴械不杀!”

城门上的守将,看着眼前的状况,欲哭无泪。

他娘的,这城门也关不上,躲都没有办法躲,想要出去杀敌,那连出都出不去啊!还怎么打,怎么杀?而且萧城主都死了,朔州城就凭他怎么可能守得住?

武国公见不费一兵一卒拿下了朔州城,叉着腰哈哈大笑起来!

不过是一日时间,他们傍晚还在寰州城楼上,到了夜里,便登上了朔州城楼,这等事情,便是他行军打仗这么多年,都没有遇到过,简直神了!

武国公想着,看着一旁姜砚之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女婿啊,这事儿你办得好,先前是我错怪你了。只不过之前你不是说将那萧城主掳了来么?怎么倒是杀了他了?”

闵惟秀憋着笑。

姜砚之挺了挺胸膛,“岳父大人,小婿听了您教导的兵法,一直熟记于心。您说行军打仗,切忌死板,要懂得变通!这不我们一去,那城主其实早就被自己的宠妾给暗杀了,却秘不发丧。”

“于是我同惟秀灵机一动,想到了岳父大人的话,便略施小计而已。一切功劳都是那名名叫莺歌的女子的,我同惟秀不过是捡了个便宜,没有费什么力气。”

武国公一听,越发的高兴。

以前咋没有看出来,这三大王是一个这么擅长兵法,又正直不贪功的人呢!

他想着,拍了拍姜砚之的肩膀,“好小子,我自然不会亏待了那莺歌,但你的功劳也不可抹灭。日后惟秀有你照顾,我就放心了。”

姜砚之一听,简直要上天,但是他还是强忍住了心中的狂喜,“我还差得远呢!日后一定会尽心尽力,好好跟着岳父大人学习!”

武国公越发的满意了,搭着姜砚之的肩膀,笑道,“走走走,给你庆功去。”

站在一旁的闵惟秀无语了,得了吧,马屁精!

还有一个被人拍了马屁还不知道的糊涂爹。

接下来的战事,同闵惟秀记忆中的一样,大陈军队连下两城,士气越发的高涨,武国公趁热打铁,又顺势拿下了云州。

闵惟秀的威名,不光是在大陈军中闻名,就连大辽人都知道了,武国公虎父无犬女,生了个闺女那比儿子要凶残一百倍。

夜风轻轻的吹着,大陈军在云州修整,明日便要去打应州了。

闵惟秀一个人站在城楼之上,看着满天的星辰,明日是个好天气。

“怎么了,明日要开战,激动得睡不着么?我第一次跟着阿爹上战场的时候,可没有小五厉害,杀人的时候,觉得麻木,并没有时间多想,可是到了夜里,看着帐篷外的影子,便总觉得有那恶鬼前来索命,我还悄悄的吐了呢!”

闵惟秀一回头,见是闵惟学,笑着说道,“大兄也睡不着呢?”

闵惟学脸一红,“这不刚娶你嫂子进门,就抛下她一人,实在是愧疚得很。我不会哄人,只有一些雕刻木头的手艺,便想着雕一些燕云十六州的风情,到时候带回东京去,给她瞧瞧,今日才刚刻完云州。”

闵惟秀嘿嘿一笑,“大兄可真是有心。”

“没有砚之有心。砚之不喜欢打仗,没有武功在战场也很难自保,可为了惟秀,他还是来了。”

闵惟秀轻轻的嗯了一声,看了看四周,压低声音问道,“大兄觉得,发生了什么事,官家会在我们连下四城的情况下,非要班师回朝呢?”

闵惟学一愣,“你为何有这种想法?官家早年北伐,受了伤,乃是他的奇耻大辱,这次北伐,准备了多年,怎可轻易言退?我们这边顺风顺水,曹将军的东路军虽然僵持着,但是也并没有落败,形势一片大好,我想不出来,为何要退。”

闵惟秀点了点头,“嗯,倘若接下来打了败仗呢?”

闵惟学摇了摇头,“胜败乃兵家常事,我们同大辽对战,多是被动挨打的份,便是偶输一城,也算不得什么。像这样不停的赢,才是少见呢!再说了,之前大辽轻敌,接下来打应州,可没有那么容易了。他们的主力部队,还没有来呢!”

“惟秀不要想太多了,咱们打仗之人,要预估形势,但是也不能胡思乱想,这样容易影响你的判断。”

闵惟秀深吸了一个口气,又点了点头:“大兄说得是,我第一次上战场,难免紧张。虽然之前好似很厉害,但都是装出来的,而且人家见我年纪小,都派那种不厉害的人,来对付我。夜深了,咱们早些回去歇了,明日接着打胜仗。”

闵惟学伸出手来,揉了揉闵惟秀的脑袋,“嗯,继续打胜仗。”

闵惟秀转身下了城楼,她想不明白,但是真相,就在眼前了。

第三百三十二章 坑杀

翌日一大清早,大陈军中炊烟寥寥,扑鼻的肉香让人馋得口水直流。

这是武国公军中的惯例,上战场打仗之前,怎么着也得吃点好的,免得战死沙场了,还要做个饿死鬼,馋肉!

闵惟秀大口的咬着肉饼子,周围的人对他的吃相,已经见怪不怪的了,打饭的妇人板着脸站在一旁,见她吃完了,又多给了她一个。

一旁的成三郎见状,调侃道,“莫非这吃肉也得看脸么?之前我想多要一个,大婶你就跟没有听见似的,怎么惟秀提都没有提,你就多给她一个。”

妇人依旧板着一张脸,声音毫无起伏的说道,“你若是能把辽狗一枪戳成了我最喜欢的肉馅,那我也多给你一个。”

成三郎有些讪讪的,周围的大老粗们,都哈哈哈的笑了起来。

路丙悄悄的将肉饼放进了盘子里,看着周围吃得津津有味的人,实在是万分同情。

你们这些光长四肢,不长脑袋的家伙,就不能仔细琢磨琢磨么?万一这婶子喜欢惟秀,是因为她用狼牙棒帮她打肉泥呢?啧啧,那咱们吃的肉饼子……

不能想不能想,光是想都恨不得现在立马跑出去,将刚刚吃的东西给吐出来。

好在,整个军中,只有一个路丙,脑子里装了天坑。

众人都香喷喷的用了饭,大军在空地集结,浩浩荡荡的朝着应州行去。

闵惟秀依旧是那前锋大将,同闵惟学兄妹二人一马当先,率先叫阵。

“在下大名闵惟秀,谁敢同我一战?”老闵家祖籍乃是大名人,是以闵惟秀自报家门的时候,都不说东京,说大名。

那辽军半天没有应答,突然之间,骑兵准确的闪开了一条道儿,从中间站出一个一身貂毛的男子,风呼呼的一吹,瞧着像是一头熊,还是有些熟悉的熊。

闵惟秀心中咯噔一下,这个人竟然是他们在边陲小镇见过的那个古里古怪的叶槿,这叶槿是辽人!

那么他们当日抓了那铁匠铺子的的小虾,竟然放过了这么大的一条大鱼。

她心神一凛,“你要同我打是吧,那开始吧!”

她说着,提着狼牙棒就冲了上去,那叶槿笑了笑,取出了两把锏,一下子夹住了闵惟秀的狼牙棒,笑道,“惟秀妹妹,他日一别,甚是想念。你不记得了么?我们还约好了,要一同饮茶的。”

“上次是我唐突了,你是武国公嫡女,大陈天子的外甥女儿,什么样的好东西没有见过,我还拿出那么一块皮子,简直是献丑了,今日……”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闵惟秀已经气不打一处来了,这厮也是个力气大的,那锏的粗细大小,像是用尺子量过了一般,刚好卡了她狼牙棒的倒刺之上,一时之间,她竟然落了下风,不好拔出狼牙棒来。

这厮哔哔这么多废话,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意思!

闵惟秀没有时间想太多,身后的姜砚之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这下子不妙了,当真是怕什么来什么,那叶槿在两句交战之时,说这些话,简直是字字诛心。

他想着,用余光向那王珅看去。大陈的军队接连打了胜仗,他也悄悄的好转了,混在军中,生怕落了功劳。

如今这叶槿一张嘴,他可是大有文章可以做了。

闵惟秀来不及细想,气沉丹田,往那马背上一躺,借机一脚踹在那叶槿的脸上,他正说着话儿,连嘴都没有合拢,就吃了一嘴的泥!

闵惟秀一个后空翻,又继续翻腾上了马背,提着狼牙棒就朝他头上砸去,大声吼道,“你这恶贼,知道自己出现就是献丑,还敢在老子面前蹦跶!拿命来!”

武国公站在背后,笑着哼了一声,“在老子面前,也敢自称老子,真是的!”

叶槿一时不察,咕噜噜的滚了下去,呸呸的吐了嘴里的泥,脸上再也没有了之前的笑意,不是他不想继续攻心,实在是闵惟秀的进攻节奏太快,而且压根儿不听人话啊!

一个恍惚,那狼牙棒便已经在了脑门子前,闵惟秀正要欣喜要得手。

却感觉一阵劲风袭来,抬头一看,擦,简直就是万箭齐发!

他们也太看得起她闵惟秀了吧!

闵惟秀想着,往后退了一步,将那狼牙棒轮得跟大风车似的,呼啦啦的转着,密不透风,待那万箭落地,她竟然毫发无伤,反倒是那叶槿的屁股上,被她无意间甩过去了一支!

大陈军都欢欣鼓舞,为她喝彩起来。

但是闵惟秀却是心中发沉,越发的觉得不妙起来,因为她后退一步来挡箭,叶槿已经乘机骑马逃回辽军阵营了。

“大王,大王,你没事吧,快,快,快送大王先走!”叶槿刚一到地,周围的将领们便全都涌了上来。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没有想到,这叶槿竟然还是一个大王。

因为叶槿受伤,辽军阵脚大乱,大陈战鼓声响,率先发起了攻击……

大约过了一盏茶的时间,整个应州城之下,已经一个辽军人影都没哟瞧见了,地上零零散散的几个盔甲和尸体,好似大陈的军队还没有用上力气呢,他们便已经落荒而逃了。

整个城外一片欢呼声,他们已经连下四城了,这是什么样的功绩?

尤其是东路军的兄弟们承托得好,显得他们越发的英明神武。

闵惟秀却是越发的心慌,她之前没有时间想,现在闲下来,一下子便想通了关节所在。

上辈子她阿爹连下四城,结局是什么呢?

结局是被指勾结契丹,通敌卖国……

通敌么?所以叶槿一开始打的就是这个主意,他打定了主意,要在这次大战之中,坑死武国公。

姜砚之同武国公也是一脸沉重的走了过来,武国公好似有什么话要说,却被人打断了,“闵帅,东路军急报!”

不一会儿,又是一匹骏马袭来,“圣旨到。”

闵惟秀心中一慌,该不会上辈子发生了的事情,现在在她不知道的地方,已经悄悄的发生了吧。

她刚想追上去,却被姜砚之给拦住了,“惟秀,别慌,等天使走了,咱们再过去不迟。当务之急,咱们是要去阻止王坤那厮,往京城发奏折。”

闵惟秀紧了紧手,“我爹连下四城,远胜东路军,就凭叶槿一句空话,朝中之人,就认为我阿爹通敌,哪里有这等荒唐之事!”

可是她知道,上辈子就是有这样的荒唐事。

姜砚之摇了摇头,“叶槿可不光说了一句空话,你且听我站在那佞臣的角度,给你分析分析!”

第三百三十三章 圣旨

将门凤华正文卷第三百三十三章圣旨“你爹比那东路军,如何?”姜砚之问道。

闵惟秀咬了咬嘴唇,“我阿爹同成将军,才能远胜曹将军,但是东路军的人马多于我们。此消彼长,当是半斤八两。”

姜砚之点了点头,“那便是了。两路军的实力差不离,为何东路军同以往一般,僵持不下,而咱们却一路凯歌?让人生疑!”

闵惟秀简直气炸了,“打胜仗都不行么?”

姜砚之见她模样,舔着脸笑了笑,“莫气莫气,我现在演着那奸佞小人呢!你可别打错人了。”

闵惟秀心平气和了几分,“接着分析。”

“我们对契丹,从来没有这么爽快的胜利,就像是一个孩童赚到了一锭金子,大多数的人,都会觉得怕是偷来的吧?”

武国公同大辽常有交战,但多是你打我一拳,我还你一脚,胜负都有,像这样一路躺赢的,几乎没有。

“叶槿同我们在一起说过话儿,还有他相送皮子给你,都是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发生的。咱们有牵扯,是正常的。惟秀,你可知为何东路军难以前进?”

闵惟秀心中一惊,“这辽人竟然早就布了局,我们这一路,完全没有见到他们守城,用到新的火器,我还只当,辽人制造出来的也很少。现在想来,他们全用来对付东路军的曹将军,我们这……”

姜砚之重重的点了点头,“这原本是辽人的一个作战手段,但是若经过有心人解读……”

便会让人认为,武国公同大辽早有勾结,所以他们轻松的拿了军功,而曹将军却损失惨重。

不用奸佞小人来,曹将军为了减少打败仗的罪,都会在这一点上大做文章,暗指辽军对他同武国公是不同的。

这时候再提出闵惟秀同辽国大王是旧识,两人十分的亲密。

“可是……”

姜砚之悄悄的拉住了闵惟秀的手,安抚了一下她的情绪,“你听我接着分析。今日万箭齐发,你竟然毫发无伤,你觉得吃惊吗?”

闵惟秀点了点头,“刀剑无眼,我虽然力气很大,但是也不敢自夸百战百胜,那么多箭,都能够挡得住。我原本以为,今日定然会受伤的。”

姜砚之叹了口气,“那便是了,那么吓人的阵仗,你却全身而退。一开始大家是欢呼,但是被有心人一想呢?若是那大辽是故意万箭齐发,故意不瞄准你,你即便不阻挡,那箭都不会射到你呢?”

谁叫有心人?我能够打死他吗?

闵惟秀简直是心有戚戚,朗朗乾坤,为何会有这么多心理阴暗的小人!

“还有呢?”

姜砚之有些不忍心,“还有的便是,今日打应州,你可觉得古怪?”

闵惟秀想了想,脸已经黑如锅底了,“打得实在是太轻松了,辽军好似原本就不打算守住应州一样,我都没有出汗呢,辽军已经跑得没有影了。而且往日打胜仗,地上有许多丢盔弃甲,但是今日,只有零星一些,远远不如以往。”

所以今日应州之战,便是特意给武国公挖的坑。

“辽人好大的手笔,用四州来坑我阿爹!这样值得么?”

姜砚之点了点头,“若是你阿爹同成将军没有了,那么辽人收回这四州,还不是轻而易举?”

两人说话间,已经到了那王珅的营帐前,闵惟秀一马当先,冲了进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抄起他正写的奏折一看,鼻子差点儿没有气歪了。

这厮简直像是偷听了姜砚之说话一般,一条条的,字字诛心,分毫不差!

王珅见她抢走了奏折,也不惊慌,斯条慢理的说道,“闵小将军何须如此,这上折子本就我的职责,我一介书生,打不过你,你若是不让我写,我不写便是。不过除非我死,否则没有人能够堵住天下言官之嘴。”

“人在做,天在看,我不过是把今日所见,一一告知官家而已。闵小将军这么着急,倒好像里头当真有什么事是的!”

若不是姜砚之拦着,闵惟秀恨不得现在就一巴掌打死这丫的。

她正想出言相怼,就听到门口闵惟学的声音,“王监军,请来帐中一叙。三大王同惟秀也在的话正好,也一同来吧。有要事相商。”

闵惟秀果断的将奏折揣进了怀中,狠狠的看了王珅一眼,你丫的给我等着。

我堵不住天下人之嘴,今夜还堵不上你的嘴?

几人一进大帐,便感觉到了不对劲的地方,武国公同成将军都沉默的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

成家几个儿郎站在这里,个个都沉着脸,满面愁容。

“发生什么事情了?”姜砚之问道。

武国公猛的一拍桌子,“官家让我们立马退回代州去,东路军大败,死伤惨重。”

姜砚之同闵惟秀对视了一眼,“便是东路军大败,咱们为何要退?若是此刻退军,之前的胜利不是白费了么?”

武国公哼了一声。

一旁的成将军叹了口气,认命的开口说道,“大王可知东路军为何突然溃败?”

姜砚之摇了摇头。

成将军迟疑了片刻,压低声音说道,“辽人抓了京中重要人物为人质……北伐在他被抓的那一刻,已经失败了。曹将军投鼠忌器,方寸大乱,这才让敌人有了可趁之机。辽军主力,如今已经往我们这边来了。”

“官家的意思是,让我们立即带着寰州,朔州,云州,应州四州的百姓,退回代州,再做打算。”

“这怎么可能?”闵惟秀惊讶的说道,“咱们自己退走,都要速退速决,哪里能够带着四个州的百姓走?”

简直是扯淡啊!

你要他们抛弃家园,迁到别的地方去,先问过这四州的百姓了么?

他们可愿意?

即便是他们愿意,那军队也不可能安安稳稳的护送这么多人离开啊。

原本他们以四州为阵,休养生息,来迎接即将到来的辽军主力,现在他们是要以龟速逃跑,而人家要以兔速蹦来啊!

万一短兵相接,那这些百姓怎么办?

所以,上辈子,武国公同成将军带着这么多平民百姓撤退,所以成将军才战死沙场的吧。

王监军原本就奏表她阿爹通敌卖国,等成将军一死,那第二封奏章一上……便是百口莫辩了。

功绩已经化为乌有,剩下的自然就是找背黑锅的了。

闵惟秀想着,咬牙切齿的问道,“是谁?是谁被抓了?”

第三百三十四章 人质

成将军不言语。

武国公愤愤的跺了跺脚,“你还替他瞒个什么劲,他自己个不争气,你还帮他兜着作甚!”

成将军到底不忍心,迟疑了许久,才支支吾吾的说道,“是太子。太子帮助东阳郡王逃出了开封府,两人想去东阳老家,结果不慎被辽国的北院大王耶律槿给发现了……”

“如今东路军已经大败,退回了代州,官家命令我们也速速带着百姓撤离,不然的话,将辽人逼急了,恐太子有难。”

闵惟秀一听,被震得七荤八素的。

她能说太子的脑子被狗啃了么?

都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这摆明了打仗呢,你不好好的在开封府待着,这是出来捣什么乱啊!

大陈这是要完啊!

她想着,立马看向了姜砚之,见他脸色苍白,这才收了在心中将太子揍一万遍的想法。

“砚之。”闵惟秀轻轻的拉了拉姜砚之的衣袖。

姜砚之这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那人,现在怎么样了?”

不等成将军回应,他又自顾自的说道,“我大兄是太子,留着他趁机问大陈要好处,羞辱大陈,都比杀死他要划算多了。所以现在应该人没有事。”

成将军点了点头,“辽人提出条件,是要我们退出燕云十六州,然后派人来赎回太子殿下。此时只有少数人知道,官家的意思是,咱们千万不能声张,免得伤及太子性命。”

闵惟秀已经能够想到官家的震怒了,北伐不光是失败了,还要花大笔的银钱去把太子赎回来,这简直赔了夫人又折兵,大写的一个惨字!

武国公气呼呼的摆了摆手:“事到如今,说这些还有个屁用。先说说咱们撤退的事情。”

正在这个时候,又有人来报,“急报!萧太后同北院大王耶律槿带领辽军主力,已经攻下寰州,寰州守将战死!”

武国公气得直跺脚,“姓曹的就是个酒囊饭袋,出师不利,倒是连累我等!咱们立马整军,退回代州。”

站在一旁的王珅终于找到了插话的机会,“那百姓们怎么办,武国公不会抗旨不遵吧?”

武国公一听,更是要气炸了,官家以前打天下的时候,也没有这么脑残啊!哪里有行军撤退,还带着百姓的,四个州,不对,如今是三个州的人,想要撤离,绝对非一朝一夕之事。

闵惟秀心中也憋屈得很,若是让不知情的人瞧见了,还只当辽军来了,武国公同成将军落荒而逃,好不狼狈。

武国公深深吸了一口气,“君命难为,一起撤!”

成将军此刻那叫一个欲言又止,“可否让末将说上几句,我常年镇守北关,同辽人作战,十分的熟悉。辽军如今有太子在手,又刚刚大败我东路军,且夺回寰州,正是士气旺盛的时候。”

“而我们为了速战速决,连下四城,就算士气再高涨,也疲态尽显。原本打算在云州修整,但是现在看来,是不行了。辽军每自己夺回一城,我们在救回殿下的谈判中就越不利。如今我们还可以说有胜果,到时候万一败了,那可就是又打了败仗,又要赎人啊,割肉喂鹰太惨痛了!”

“因此我建议,我们避其锋芒,官家只要我们护送百姓,我们根本不需要同辽军交战。云州朔州离代州便利,我带领手下去应州诱敌,然后让云州守将领人先行,等契丹人来打应州,便让朔州百姓进入石蝎谷,派一千弓箭手埋伏在谷口,以骑兵接应,三州百姓无忧。”

王珅一听,立马不干了,直接打断了成将军的话,“咱们可是带了好几万的人马,成将军不是号称辽狗克星,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成无敌吗?怎么这就怕了么?”

“太子在他们手中,咱们固然要退,但是也不至于如此胆小吧?这样抱头鼠窜,小心翼翼的,好似我们怕了他似的,我们堂堂天朝上国,便是要退也要退得有大国风范。”

“成将军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这是有甚别样心思?”

成将军气得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成家的儿郎也个个对王珅怒目而视,这厮小人得志,血口喷人的话,那是张嘴就来。

“要我说,咱们直接走雁门关!辽军同我军已经达成协议,我等大张旗鼓的退军,让辽人瞧见我们的诚意,才能够保证太子殿下无忧!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将军手握数万雄兵,却怯弱至此,企图临阵脱逃……果然一日降将,永世投降。”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王珅一眼,“你一个白日宣淫,光着腚四处走的人,也好意思自称君子?敢问王监军你打过几场仗?就敢大言不惭的说要你说?撤退时要雄赳赳气昂昂?你咋不敲锣打鼓的告诉辽人,我们走啦,来抢人头啊?”

“那些士兵都是不是爹生娘养的吗?明明有更安全的路线,为何要硬拼?之前几场仗,监军你可是高床软枕的躲在后头,硬拼的都是我们,到如今要撤退了,你说硬拼?”

“王监军你故意想要我军伤亡惨重,是否别有用心?”

闵惟秀想着,眼珠子一转,这厮实在是烦人得很,泼脏水这么简单,就你会?

姜砚之可是同她好好分析过了,一个小人是如何看事情的。

她想着,松了松手里的狼牙棒,她这棒子重得很,若是一个手滑没有拿稳,直接砸到了姓王的脑门子,将他砸得几个月起不了床,应该算不得什么大罪吧?

只是闵惟秀看了看王监军的小身板,万一一个没有砸好,把他给砸死了,也是说不清。还是等到月黑风高,偷偷过去杀了了事,就说是辽人杀的得了。

她正胡思乱想着,突然听到她爹一声巨吼,“放你娘的狗屁,你知道什么,就哔哔!这行军打仗之事,当然是我同成将军说了算,你算哪根葱,也敢在老子面前指手画脚。”

“你若是要同官家告状,那你尽管去,我老闵要是眉头皱了一下,便把闵字倒过来写!”

帐篷里头立即剑拔弩张起来,武国公同闵惟秀父女二人,都天生长了一身的嚣张气焰,那是掩都掩不住,如今要以拳头刚人,更是霸道。

反而承托得那王珅,像是一个被壮汉围攻的弱小孩童一般。

姜砚之叹了口气,正欲开口,就听到那王珅冷笑出声,“官家英明,对今日之事早有预料。”

第三百三十五章 将军

王珅说着,从怀中取出一个密旨来,“不知道武国公可知监军一职,作何为?”

武国公翻了个白眼,“不懂装懂,专拖后腿之人。”

王珅摇了摇头,“非也。官家设监军一职,原本就是同主帅平起平坐,起监督之意。若是主帅刚愎自用,不听旁人谏言,可由监军做主。这时候便是主帅也要听监军的。”

“原本我不想闹得这么僵,大家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但是成将军想要临阵脱逃,我实在是看不过眼。就这样的人,还被大家伙儿尊为抗辽头功之将,至我大陈其他武将于何地?”

“王珅我人微言轻,得官家信任,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如今太子被俘,官家下了密旨,命令我全权处理议和以及营救太子之事。之前进攻,我并未出一言;如此撤退,从即刻起,应该由我来做决定,此事事关太子殿下安危,成将军固执己见,可是能够一肩挑起这个责任?”

“今日打应州,那辽人说的话,大家伙儿都听得一清二楚的。成将军想要投降,武国公也要跟他一道儿吗?”

武国公还想硬刚,正欲要发飙,就听到成将军痛哭出声,“我本就是降将,早在太原的时候,就应该死了。承蒙官家不弃,才得以继续领兵打仗,今日监军讽刺我怕死,污我清白。我成业自问一身铁骨,宁可折不能弯。闵公同五娘子不必为我多言,末将成业愿意率先杀敌。”

“不可!”闵惟秀同武国公同时开口说道。

成将军此去,可谓是九死一生,上辈子他怕就是受了王珅的激将法,然后自请迎敌,最后战死沙场!

她重生一次,岂能眼睁睁的看着他走上辈子的老路,去送死?

成将军摇了摇头,他同武国公乃是姻亲,又岂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为了他抗旨不遵,便是没有这道圣旨,他也非战不可。

他是降将,本来就同官家隔了一层,随便一个举动,都让人疑心。

可偏生他入了契丹人的眼,被当成了心腹大患,朝中多有武将不服气他,也就是武国公这个人,心大如牛,从来不在意这些虚名。

成家不光是他一人,还有顶好的八个儿郎,他今日若是退缩了,以王珅这张利嘴,这身上的污名一辈子都洗不掉了。

如此,还不如铁骨铮铮的去迎敌,让儿子们日后也过得如意一些。

何况有武国公接应,他未必会死!

“还请闵公同王监军在陈家口外设伏接应我。我自去同辽军作战。闵公,圣意不可违?”

姜砚之紧了紧手,“在我们收到消息之前,你已经知道我大兄被俘?”

王珅抱歉的行了礼,“不过早一步而已。”

“我阿爹要你来负责和谈,而不是让我去救我大兄?”姜砚之又问道。

王珅意味深长的看了姜砚之一眼,“三大王若是不信,圣旨在此,自可一观,王某胆小,不敢自专。”

武国公大怒,“老匹夫,拿官家来压我,若是有事,老子割下你人头祭旗!”

王珅不为所动,拱了拱手,“如此,与辽军一战斗,便拜托成将军了,我同武国公会在陈家口接应你的。”

他一说完,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

闵惟秀简直气炸了,“阿爹,别听他的,我一会儿就杀了他,咱们自行行事。”

武国公摇了摇头,脸上出现了少见的冷静,“惟秀,你还年轻,不知道武将的苦。杀了王珅容易,任何一个武将,都能够轻易的按死一个文官,但是你可曾听说过将军杀了监军的?”

闵惟秀心中一沉,没有,因为监军是代表官家,直接向官家汇报的钦差大臣,你杀了他,不就是反了么?

闵惟秀看了成将军一眼,他虽然已经不再年轻了,但是脊梁骨还是挺得直直的。

他这个人,好似从来都是这样的。

武国公不在乎忠奸名声,那因为他有从龙之功,又是驸马,身上不怕有污点,就怕功高震主。

可是成将军,不行,他得在乎。

他是降将,能降一次,就有可能降第二次,但凡行错一步,就是万劫不复。

“王珅为何要咄咄逼人,这样但凡出了问题,他岂不是要遭殃么?”闵惟秀问道。

武国公同成将军面面相觑,“那王珅不是一直同我们对着干么?这不是很正常?”

姜砚之觉得自己,总算找到了出场的机会。

之前说兵家之事,他不是很通,不敢妄言,如今做推理,回答问题,这个他擅长。

“这第一条,怕是要怪我。之前红香的事情,大家还记得吧,我说等回了开封府,要彻查红香阿爹的案子,看王珅是否存在诬告。王珅做贼心虚,怕是想要拼命立功,来换取免罪。”

“这第二条,之前他被吓病了,又不知道我们会连下四城,前两场都没有上战场,基本上捞不着什么功劳,又被我警告之后,折子也上得少了。如今要撤退,他是要抓住最后的机会,捞一个大功劳。”

看来在红香父亲的案子里,王珅犯的错误不小,他不是第一次当监军了,自然知道成将军说的建议是最稳妥的,也不会激怒辽人,让太子被人一怒之下撕票。

但是他还是要铤而走险,便是想要在这最后一战中,再胜一次,好在谈判之中,加大筹码,以最小的损失,换回太子。

武国公同成将军是否有功,手下死了多少人,他可不管。

他管的是,自己的事是否办得漂漂亮亮的。

“这第三条,岳父大人说得没有错,王珅一路行来,同我们矛盾众多,如今让他逮着了机会,想要扳回一城。”

姜砚之说着,又趁机拍了一下武国公的马屁。

说道最后一条,他有些迟疑,“这最后一条,便是那圣旨的事。太子出事,两位将军却不是最先收到消息的,可见我阿爹最信任的是王珅。我是太子亲弟弟,身在边关,我阿爹却让王珅去救大兄,我事先也没有收到任何的消息……”

太子被俘,乃是天大的丑闻,东宫的位置,他怕是坐不住了。

这个时候,官家若是有意让姜砚之接位,便会让他在此时出头,即便觉得他年轻不经事,也可以挂着他的名头,让王珅或者武国公去谈。

这其中的微妙,专靠揣测上意过活的王珅又如何不知晓呢?

姜砚之想起了前段时日他对王珅说的话,论亲近,我是官家的亲儿子,我阿爹难不成会信你不信我?

第三百三十六章 不能忍

姜砚之想着,忍不住捂了捂脸,自嘲的笑了笑,他这张脸,可当真是被打得噼里啪啦作响。怕是肿得像馒头那样高了。

武国公听完了姜砚之的话,看向了成将军,“要是按我老闵的,那个姓王的算个屁,你就把他说的话当做耳旁风便是。正所谓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谁知道他是不是假传圣旨,拿着鸡毛当令箭!”

“咱们先按照自己的搞法,把事情办妥当了,再去圣前分辨不辞。哪里有打仗不听元帅的,听监军的道理?这个人就是固执。”

成将军苦笑不已。

武国公又将闵惟学扯了过来,“你独自去战辽军,乃是凶险万分,我家惟学使枪,经常受你指点,算是你的半个徒弟,师傅有事,弟子服其劳,你把他带着一起去。”

闵惟秀心中一沉,“我也要去。”

她越发的肯定了,上辈子一定就是这样出事了。

成将军带着自己的几个儿子,还有闵惟学一起去迎敌,然后全部战死沙场,只是她有一点不明白,以他们几个人的本事,战胜不容易,但是突出重围却不难,只要逃到陈家口,武国公大军接应,应该不至于丢了性命才是。

“我去,让哥哥留下。成将哥哥们都是以枪法精湛取胜,就是缺我这么一个力气大的,让我去,不要大兄去。”

闵惟学立马横了她一眼,“长幼有序,哪有一个王妃捞军功的,还是把这个军功让给可怜的哥哥我吧!”

闵惟秀鼻头发酸,死到临头了,你们这些人还苦中作乐,笑得出来。

她想着,一跺脚,怒道,“反正我要去,阿爹说让我来杀辽狗的,不能言而无信。我同阿爹性子一样,杀得兴起了控制不住,大兄稳重,还是待在阿爹身边吧。”

不等武国公说话,闵惟秀拽了一把姜砚之,便出了营帐。

她气愤的一脚,踢到了营帐门口的一颗小石头,刚一伸脚,就听到一声惨叫。

闵惟秀抬头一看,正看到了抱着脚的路丙,“好端端的,站在我前头干什么,不知道我是蹴鞠高手!”

她简直是越想越气,越不能忍。

她闵惟秀,号称是开封府第一女纨绔,何时受过这等鸟气!

姓王的算是哪根葱,怎地就偏生要听他的了,若是全部按照前世的再来一遍,那她重生回来,有何意义?

“你说在什么情况下,我阿爹会没有接应成将军?在我大兄也跟着去了的前提下。”

这不能够啊,闵惟学可以说是老闵家的独苗苗,他一死,老闵家就绝后了,武国公怎么会不等着,他若是等着,成将军等人,这么容易就死了?

辽军虽然厉害,但是也没有厉害到这种程度才对。成将军可是成无敌啊!

姜砚之沉吟了片刻,“太子出事,十分危机……他们中了敌人的调虎离山之计。”

站在一旁的路丙,见到两人彷若无人的咬着耳朵,眼中泛着泪花,你们两个,到底有没有看到这里有人,腿都被砸绿了啊,要不是裤子厚,怕是要砸个洞去!

闵惟秀此刻眼中心中完全没有路丙这个人,她捅了捅姜砚之,对着一个方向努了努嘴。

姜砚之一瞧,皱了皱眉头,“是王珅,这么关键的时候,他不在军中安排撤退之事,要去哪里?”

闵惟秀用手抹了抹脖子,“跟上。”

她想着,毫不犹豫的偷偷跟了上去,姜砚之见她走远,咬咬牙说道,“路丙,咱们也跟上。”

怎么办?我媳妇要去杀人,作为开封府神探,我该怎么办?

我是大义灭亲,还是帮她善后?

姜砚之觉得自己的人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许是那一次红香的事情吓到王珅了,他今日出门,带了好几个手下一道儿,实在是棘手。

“这应州城中哪里有那贵重的礼买,咱们要去见人,总不能空手不是?”那王侁说着,对着一旁一个点头哈腰留着山羊胡子的男子说道。

那人闵惟秀知道,是姓刘的,乃是王侁的心腹,具体叫什么,便不清楚了。

那刘山羊胡子笑了笑,“监军问我这个,算是问对人了,这应州城中有一处多宝阁,里头的物件稀奇得很,不输开封府。”

王珅装模作样的点了点头,“我堂堂天朝上国,自然不能失礼于人。”

闵惟秀听得简直想要吐了,他们跟辽人打仗呢,这厮竟然还想着买见面礼,这种人,杀了他不冤枉。

她想着,故意的露出一阵脚步声,王珅不会武功,那刘山羊胡子倒是有点本事,立刻机警的说道,“监军,好似有人跟着我们,咱们得赶紧加快脚步,走到人多的地方去。我知道一条小路,一穿过去,便是那多宝阁了。”

王珅点了点头,也不言语,低头猛走起来。

闵惟秀一听乐了,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这是非要送死啊!

不一会儿,眼前果然出现了一个小巷子,此刻不动手,更待何时?

只不过她的狼牙榜实在是太招人眼了,这就算是蒙面,也会被人一眼认出来啊!

眼见那王珅就要穿过去了,闵惟秀正着急,突然瞧见了被路丙背着的姜砚之,这厮手中还拿着一对令人眼熟的锏。

闵惟秀一瞧,恨不得在姜砚之的脸上亲上一口,她将狼牙棒往路丙手中一塞。

然后抽出了他腰间的佩剑,果断的拽下了他背上的姜砚之。

可怜路丙这还是第一次拿狼牙棒,万分没有想到有这么重,一个措手不及,被狼牙棒压翻在地,他敢对天发誓,自己绝对听到了腰断的声音。

我滴个神啊,等我回开封府了一定要去烧香拜佛去。

不然的话,刚伤了腿,现在又伤了腰,可如何是好。

姜砚之面色别扭,小声嘀咕道:“别杀死了啊!”

闵惟秀摆了摆手,拽着直奔王珅而去,这厮怎么能死?他死了,那红香家的冤屈还怎么大白于天下,这厮专会污蔑人,还没有尝尝被人污蔑的滋味呢!

“放心吧。”两人说着,不约而同的从怀中掏出了一张古古怪怪的黑布面具,将脸蒙了个严严实实,连额头眼睛都没有放过。

这是他们二人那日夜袭朔州,特意准备的,之后便留下了,以备不时之需。

你说啥?看不见?

这面具乃是姜砚之自己个做的,因为面具再怎么样,那都是有图案的,有图案,那就有线索,但是这个就不同了,这是乌漆嘛黑的没有脸,别的地方,都贴了厚厚好几层黑布,眼睛那里倒是只有一层。

闵惟秀武艺高强,能听音辨位,再说一层黑布隐隐约约能看清楚,这对她而言,就够了。

而姜砚之,他都是闵惟秀带着走的,无所谓!

毕竟他们两个人的眼睛都生得好,万一露出来被人瞧见了咋整?

这包的跟裹尸一样,你丫的能认出来,算你狠!

第三百三十七章 一对戏精

闵惟秀站定了,瞧着前方,果断的从怀中掏出七枚土豪必备金叶子,嗖嗖嗖的扔了出去。

只听得砰砰砰的几声,所有的人倒了一地,那王珅显然受的伤轻一些,往回看了一眼。

只瞧见远远的,站着一个提着双锏的少年,他穿得跟一头熊一眼,戴着貂皮帽子,穿着貂皮大衣,走路微微有些古怪,看上去好似屁股受了伤。

他站在阴影中,蒙着脸,又隔得太远,看不清楚,长得一副什么模样。

王珅心中一惊,做这样打扮的人,他认识的只有两个,一个是三大王,一个是契丹北院大王耶律槿。

那三大王是不会武功的,而耶律槿正是是双锏的,他的屁股,之前正好被闵惟秀甩过去的流箭擦伤了。

糟了,他莫非也要被辽人俘虏了去?

“大陈的软脚虾可真可笑!你的手法又精进了。”

王坤最后晕过去的时候,听到的便是这样一句契丹语。

路丙看着前头演得行云流水的二人,那整齐划一的动作,那寒窗苦读多年,只为今日派上用场的流利的契丹语,那受伤后的魔性走路姿势……

三大王,你的节操呢?你还记得自己的梦想吗?

你以为自己是京城象棚里的台柱子吗?

还别说,若是这二人不做大王同王妃了,去唱戏也是饿不死的。

闵惟秀才不管路丙,她此刻已经两眼放光了。

她二话不说,对着王珅又是一个手刀,确认他已经晕得不能再晕了。

果断的对着他就是一顿暴揍,打了一会儿,这才停下来问姜砚之道,“这样的伤要躺几个月?”

姜砚之想了想,“半个月。”

闵惟秀不满意的摇了摇头,她不敢用全力,怕不小心打死了,打了这么久,竟然只躺半个月。

说着又是一顿胖揍,“现在呢?”

姜砚之抽了抽嘴角,“三个月,行了惟秀,三个月咱们都回了开封府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那咱们走吧。”

她想着,又随意的给其他几个人,一人一脚,若是只有王珅受伤,他们都不受伤,实在是太可疑了。那七枚扎进穴道里的金叶子,就算是她赔的看大夫的钱了。

闵惟秀见大功告成,果断的拽着姜砚之撒腿就跑,对着巷子门口放风的路丙招了招手,“快跑。”

三人回了营地,路丙面无表情的看着两个十分淡定的说着没有营养的话的两人,心中已经麻木了。

“这应州城的肉饼子比开封府的好,肉多菜少,但是胡饼就不行。”

姜砚之点了点头,“可不是,舍不得放胡麻,一点都不香。京城王大爷家胡饼,吃起来扑啦啦的掉渣,香得不得了。”

“我倒是想吃阳春面了,只可惜他家冤屈洗刷了,每次都不收我钱,我倒是不好意思再去了。”

闵惟学正在安排着撤退事宜,见到闵惟秀同姜砚之,有些忧心的喊道,“惟秀,还是大兄去吧。”

闵惟秀哼了一声,把头一别,“说我去,就我去!要记得你欠我一个人情,等回了开封府,我要吃什么,你就去买什么。”

闵惟学有些哭笑不得,“惟秀!”

闵惟秀不理他,拽着姜砚之走了。

等回到了自己的营帐,闵惟秀这才松了一口气,“饿了吧,你先回去吃点东西休息一会儿,一会还有好戏登场呢,看我今日不把他打死,也把他气死。”

姜砚之无语的摇了摇头,“那我先走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迟疑了一会儿又说道,“有什么关系,你阿爹一直都不怎么待见你,如今这样不是正常吗?没有关系,以后我待你好,我阿爹就是你阿爹,我阿娘就是你阿娘。而且,我觉得,若是你阿娘还活着,一定十分信任你,就像是我信任你一样。”

姜砚之眼眶一红,“惟秀……”

闵惟秀笑了笑,仰了仰头,“唉,天才总是要走在孤寂的道路上的,譬如聪明如你,譬如凶猛如我。”

姜砚之被她夸张的模样逗乐了,“嗯,惟秀说得对。谢谢你。”

闵惟秀说着,又看向了路丙,从箱笼中翻出来了一瓶药酒,递给了路丙,“抱歉,今日实在是发生了大事,之前砸疼你了吧。这是安喜给我准备的,我们武国公府的秘药,很好用的,你回去试试。”

路丙心中一软,点了点头,“谢谢闵五娘子。”

他虽然不知道之前在营帐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听到闵惟秀说官家不待见三大王……

想也能想,是出了了不得的大事了。

等姜砚之走回了自己的营帐,路丙才小声说道,“大王,要寻个安静的地方坐一会儿么?”

三大王以前在宫中受了伤或者被人责备了,都要一个人躲到亲蚕宫去安静好一会儿的。

姜砚之摇了摇头,“不用了,以前我是想在那里见惟秀,现在惟秀就在我身边。”

路丙抽了抽嘴角,试探的问了一句,“闵五娘子对大王很好?”

他虽然心中吐槽姜砚之,但是到底是看着他长大的,说一句枉顾主仆之礼的话,他觉得自己同姜砚之的哥哥没有什么两样。

他知道姜砚之很喜欢闵惟秀,可是说实在的,闵五娘子,除了家世好,长得好,武功好,其他的方面都是在是太糙了,别的麻烦他都不怕,他就是担心,因为闵惟秀,三大王没有了自己的原则。

那是他从小到大,一直坚持着的信仰。

姜砚之抿了抿嘴唇,“惟秀若不顾念我,那人的坟头草早就一人高了。”

姜砚之想要以法服人,所以,她不轻易杀人。

不然按照老闵家的火爆性子,她怕是早在第一此王珅哔哔,就半夜将他抹了脖子了。

“她顾念着我,所以我也得顾念着她。王珅此番的确是太过分了,路丙,等再回了开封府,天怕是就要变了。也是,又有什么是一成不变的呢?”

“以前阿爹不喜我,我一开始,觉得难过;后来习惯了,便无所谓了;等到这次,我知道了自己的身世,阿爹突然对我亲切起来,我便又心生了妄想,所以这一次,才觉得难过起来。我觉得,自己以后,不会再难过了。”

“你看看我,也并不是一直都不变的,对吧?”

“我想等回了开封府,就同惟秀成亲,然后申请出京。你也年纪不小了,是时候说成家立业了,到时候,你若是不想跟着我四处的跑,就留在府中看我照看宋嬷嬷,看宅院好了。”

姜砚之说着,又叹了口气,“还有我大兄,此番被俘,便是救回来了,又如何在城中立足?我日后总是该争气一些,才能够保他一世平安。”

第三百三十八章 有口难言

争气一些?一个大王说自己要争气一些,那是要做什么?

路丙眼睛一亮,他觉得自己这辈子怕是还有机会坐上大内总管,呸呸,禁军大统领的位置!

“大王!路丙誓死追随大王!”

姜砚之手一抖,他说啥了,路丙就这么激动?

正在这个时候,营帐外头突然传来了阵阵嘈杂声,姜砚之抖了抖手,果断的换了一身皮袄子,八成是那王珅被人发现了,给抬回来了。

果不其然,他一出门,就瞧见七个哼哼唧唧走路**的人,围着一个不省人事犹如尸体的男子,迎面而来。

那刘山羊胡子一见姜砚之,哭得那叫一个鼻涕一把眼泪的,“大王,我的三大王,人都说你断案如神,您可要为我们做主啊,我们好端端的走在路上,被人敲了闷棍,王监军已经进气多出气少,眼见着就不行了。”

他的话音刚落,闵惟秀就吃惊的走了出来,她的身边还跟着武国公等一大群闻讯赶来的人。

闵惟秀对着姜砚之眨了眨眼睛。

武国公一瞧,先是哈哈笑了一声,“这是哪个,跟我肚子里的肥虫一样,将这厮暴打了一顿。”

闵惟秀捅了捅他的胳膊,他立马正了脸色,“这是谁,简直不把我大陈放在眼中,王监军这么弱小的人,他都下得了手,此事,一定要查个清楚,还王监军一个清白。”

闵惟秀一听,立马上前道,“主帅,我知道王监军被打,你心中不好过。但是我们如今正要护送百姓离开,王监军高风亮节,一心为民,若是知道你为了他而耽误了行军,那便是治好了,也是一定要撞死在柱子上,太羞愧了!”

姜砚之看了一眼犹如猪头,已经面目全非的王监军,心中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之前在哪里假扮行动不便的契丹大王,也就没有靠近看,只随意瞟了飘,这一看,惟秀下手可真是狠啊!

他想着,身子一紧,日后惟秀说东,他决对不往西。

等听到闵惟秀说那句“太羞愧了”,王监军的手指动了动,姜砚之更是觉得稀奇,这若是让高达知道了,更加恨不得让闵惟秀取当接班人啊,你瞧瞧这打得,动动不得,说说不得,偏偏听得!

姜砚之清了清嗓子,仔细的查看了一下王监军的伤势,“打人者力气很大。”

刘山羊胡子的眼睛立马看向了闵惟秀,姜砚之又接着说道,“凶器应该是锏,重要的伤势,都是用锏打出来的,诸位请看,脖子这里,有一道明显的伤痕,还有用脚踢的痕迹。旁的线索便没有了。”

“使锏的?”周围的人,都议论纷纷起来了,这使锏的,又同他们大陈的监军有仇的,可不就是辽国的北院大王耶律槿么?

姜砚之说着,又走向了刘山羊胡子,看了看他腿上的伤,从怀中取出一把匕首,掏出了那片金叶子。

“凶手随意挥洒金叶子,应该是家财万贯之人!”

武国公一瞧,顿时惊了,“好家伙,这是哪家的败家子儿,若是我家儿子用金叶子当飞镖使,看老子不揍死他!”

姜砚之的嘴角抽了抽,心中暗道,“你儿子不会,你闺女会啊!你舍得打?”

闵惟秀重重的点了点头,赞赏的看了姜砚之一眼。

她就说姜砚之带着那双锏去干啥呢,敢情全在这里等着呢,他可是一句谎话都没有说!

“糟了,我们刚刚才打下应州城,防守疏漏,竟然让那耶律槿潜入城中。这东路大败,咱们将要退回代州,至于退走的具体路线,只有我阿爹成将军同王监军知道得一清二楚。”

“我阿爹同成将军武艺高强,若是遇到那耶律槿,还不知道谁会被打,指不定就能够生擒了那贼子来。是以他便柿子捡了那软的捏,寻上了王监军!简直令人发指!”

“他如此羞辱我们大陈的监军,是可忍孰不可忍,兄弟们,跟我抄家伙,现在就去把那辽狗打得血流成河,为王监军报仇!”

虽然那王监军平日里为人不讨喜,但到底是大陈的将领,被人这么打了,也有不少人附和着要跟闵惟秀一道儿去杀敌。

闵惟秀瞧见火候差不多了,寻了个大青石跳了上去,“将士们,我知道,你们都同我一样,有一颗热血之心。昨日我阿爹同成将军听到要撤退,都是老泪纵横,恨不得冲上去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翻!”

“但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如今敌人抓了王监军……咱们总归有一日,能够打退辽狗,收回燕云十六州。现在应该遵从官家的命令,快快护送百姓们离开才对。”

“至于王监军,他是那么的高风亮节!大丈夫能屈能伸,他一定能够理解的!其他几位受伤的兄弟,我们现在为你们报不了仇,那金叶子你们先拿着,一会让军中的郎中给瞧瞧。”

“咱们当兵的人,身体可是很重要,那是命啊!你们都好端端的出来,都应该好端端的回去才对!”

闵惟秀说着,指着王监军气得颤抖的手,说道,“你们看,王监军的头不能动,但是他的手能动,他正在拼命的点头呢!我就知道,王监军就是这么一个大义凌然之人,让人敬佩,敬佩!”

王监军此刻已经气炸了,闵五娘子啊,你不会夸奖人,能够不夸奖吗?

他这是要打着牙齿和血吞啊,日后秋后算账,难不成就是不大义凛然,不高风亮节了?

他没有想到,更可气的事情还在后头。

闵惟秀说着,话锋一转,看向了刘山羊胡子,“这位刘大叔,我想请问一句,当时的情形是怎么样的,你详细的说与我们听听。”

刘山羊胡子被闵惟秀说得饱含热泪,点了点头,“当时我们几日护送王监军去多宝阁……”

“你们去多宝阁干什么?”不等刘山羊胡子回答,闵惟秀又接着问道,“然后呢?”

“然后我感觉有人跟踪,让王监军快些走,后来我们就被金叶子打中了。王监军是站在最前头的,我晕过去的时候,他还没有晕,他应该是最后一个晕的,所以才受了辽军那么多羞辱!”

第三百三十九章 你知我知

王珅只恨自己的不能动,什么叫做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这些大老粗们,怎么这么不会说话?

什么叫他是最后一个晕的,他被辽人羞辱了?

这话要是传回开封府,他王珅当真要在歪脖子树上吊死了,怎么着?没脸见人啊!

他算是看明白了,这闵惟秀半点不像是大老粗武国公的闺女啊,她像是他们老王家的亲闺女啊!

咋这么奸啊!

这摆明了是要污蔑他将大军撤退路线什么的,告诉了辽人啊!

什么贪生怕死,经不住言行逼供,然后招了啊,毕竟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之人,竟然好端端的从辽人手中回来了。

在场的人,如今被那什么高风亮节之类的词语迷惑了,等回过味来了,但凡有心之人,都要想歪啊!

而且他如今躺着不能动,自然是没有办法继续指挥大军,那接下来的事情,谁说了算?

他没有大功,回去三大王将那红香之事一揭开,王珅想着,惊出了一声冷汗,他的老命竟然要休矣!

他这样一想,真正的晕死了过去。

闵惟秀眼尖嘴快,“王监军晕过去了,快送他回营帐,叫郎中来瞧!”

周围的人见没有热闹看了,又各行其职,准备拔营起寨了,他们都是小卒子,自然是主帅怎么说,便按照什么来。

等人都散了,闵惟秀简直是走路带风的进了武国公的营帐。

一进去,武国公就哈哈大笑起来,“当真是苍天有眼啊,老子早看那姓王的不顺眼了。成公,还按照你说的来。那姓王的算个屁,老天爷都看不过眼,要收拾他!”

成将军有些迟疑,大哥,你的心还真大,你不觉得太巧了么?

他想着,便问出了口,“这会不会太过巧合,是辽人的什么奸计?”

闵惟秀立马抢先开口道,“成公不必担忧,我看我爹说得对,肯定是老天都看不惯他瞎指挥。辽人若是有奸计,我们更是要听成将军之前的建议,避开同他们正面作战,尽量减少伤亡。”

“我们打得少,那么他再有什么奸计,都不会得逞啊!而且,那姓王的就是一个无耻小人,指不定跟竹筒倒豆子一样,把我们原本准备好的陈家谷之事说出来了,咱们还是改了的好!”

武国公拼命点头。

成将军还是有些迟疑,“可是王珅说得也没有错,我作为降将……”

武国公这下子就不乐意了,“老提什么降将呢!他放的屁,你也放在心上。”

闵惟秀眼珠子一转,嘿嘿笑道,“将军请想想看,现在不是我们不刚啊,是王珅可能出卖了情报,我们才不刚的啊!这也能怪到你头上?再说了,按照将军之前的计划,不也是你应敌么?”

成将军也不是迂腐之人,激动的点了点头。

谁想死呢?他还想活到白发满头,依旧镇守边关,不让贼人跨过那雁门关一步。

闵惟秀觉得整个人都圆满了,顿时精神抖擞起来。

难怪她跟着大军一路北伐,都神不清气不爽的,原来是该拍死的苍蝇没有拍死,现在拍了个半死,果然心中舒坦多了!

武国公同成将军都是果决之人,有了心的决断,便开始快速的运作起来,他们还是按照之前成将军定下的方案,由武国公领着朔州百姓撤往石蝎谷,成将军同闵惟秀则在应州断辽军后路。

而且对于那些百姓,愿意走的就走,不愿意走的也不能拿刀架在人家脖子上,让人家走吧!

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想要背井离乡的。

这下子,成将军也不会死!她阿爹和哥哥早早的撤退了,他们基本上不会同辽人有大规模作战。

闵惟秀出了大帐,立马换上了一副认真的嘴脸,将全身的嘚瑟劲儿都收了起来。

仔细看过去,那是镇定之中透着一丝忧虑,忧虑之中透着一丝自信。

果真一副好演技!

路丙看得牙实在疼!明明你心里都乐开了花了好吗?

姜砚之瞧着,拍了拍她的肩膀,“惟秀,嘴巴翘起来了。”

闵惟秀嘴角下调了一下,“我知道你忧心什么,你忧心姓王的那样的,没有人去同辽人谈判救你大兄。”

“你觉得,这个天底下,还能够有谁比你更加担心你大兄的安危么?”

当然有一个蔡淑妃,但是人家远在开封府,根本不可能前来。至于其他人,官家怕是在起头上,只觉得太子是耻辱,其他的人,你以为王珅会当真把太子的性命放在第一位?

这个任务,没有人比姜砚之更加合适了。

姜砚之深吸了一口气,“我现在就担心,辽人狮子大开口,朝廷为我大兄付出的代价越多,他便越罪无可恕。”

闵惟秀摸了摸下巴,精神一抖,她刚刚改变了上辈子事,真是情绪高涨之时,便是这会儿要移山,她都能拍着胸脯说,“老娘觉得自己行!”

“如果太子先自己逃出来了呢?不对,是我们偷偷的先把太子救出来了呢?辽人不可能猜到我们会胆子大到这种地步的!”

她说着,挑了挑眉,“若是知道太子在哪里,大可试上一试,不过这次深入敌营,可不比潜入城中,不能够带你去,只能够我同路丙去,你若是不同意,那我就不去了。”

反正她也不算大喜欢太子,若不是姜砚之在乎,自己作死还要人救,救屁啊!

姜砚之摇了摇头,“不行,这太危险了!”

闵惟秀笑了笑,“放心吧,凭借我同路丙的功夫,可能救不出人,但是逃跑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而且我也不想同辽人和谈,明明是我们打赢了,还要割地赔款的,我怕我爹受不了这个鸟气,气晕了过去。这也算是尽点孝道了。只不过,我们怎么知道太子在哪里呢?”

姜砚之迟疑了片刻,把耳朵凑到了闵惟秀旁边,嘀嘀咕咕了一番,闵惟秀认真的点了点头,到最后勾了勾嘴角,“没有问题,包在我同路丙的身上了,不过你要好好的跟着我阿爹撤退,不然的话,别救出了太子,又把你折进去了。”

“你不是太子,可没有人愿意赔上那么多,来救你。到时候,也就只能是我同路丙,一道儿杀进辽营,咱们三人一起死了。”

姜砚之红着眼睛重重的点了点头,他现在去练武真的来不及了么?就算是天天扯蛋他也愿意啊!

在没有人看到地方,他藏在衣袖里的手,掐得紧紧的。

现在他大兄遭了难,有惟秀帮忙救;他日若是惟秀有难,作为一个不得宠爱的闲王,他姜砚之,拿什么去救?

第三百四十章 耶律槿的噩梦

耶律槿最近很忧郁。

他乃是大辽出了名的北院大王,年少志气,神功盖世,好不风光。

可以说,他人生最大的污点,约莫就是十四岁那年,脸上生了一颗红疮,羞得他百日没有出门。

他能够当上大王,除了有个死得早的当大王的好爹,还有自己个的真本事,那战场上的功勋,可是他一锏一锏的打出来的。

同大陈那些靠爹的软脚虾,是截然不同的,他一直以为如此。

可是到了今日,他觉得自己开始不那么自信了。

他想着,动了动自己臀部。

他娘的,这姓闵的母老虎,挥出的箭,咋跟长了眼睛一样呢?

射哪里不好,偏偏射到了屁股上,实在是让他羞愧难当。

这同他设想的实在是太不相同的,他原本设下的局,乃是他大发雄威,将那闵五娘子镇于双锏一下,然后邪魅一笑,说道:“闵五妹妹,看在我们的情分上,怎么着也不能够抓你不是。”

在有极大优势的情形下,然后白白的将一州之地拱手相让。

啧啧,那武国公一家子人还有好下场?

说闵五没有通敌,谁信啊!

可万万没有想到,他算中了结尾,没有算中开头,被彻底压制住了的不是闵惟秀,而是他!

这几日,箭已经拔出来了,伤口也在愈合,可真是他娘的痒啊!

他是带兵的大王,怎么能够在一屋子人禀事的时候,挠屁股呢?

他想着,心中将闵惟秀骂了一千遍,骂完觉得更痒了。

“启禀大王,我们到石蝎谷的时候,中了大陈军队的埋伏,他们太狡猾了,在谷口蹲了一千弓箭手,我军怕伤亡太大,并未追击,如今他们已经领着云州,朔州和应州三州的百姓,退到了代州。”

耶律槿哼了一声,并不以为意,若他是武国公同成将军,也会毫不犹豫的撤退。他们有大陈太子在手,不费一兵一卒再收回三州,燕云十六州妥妥的掌握在大辽手中,有什么好忧虑的。

只有要大陈太子在,他们就是稳赢的,毕竟大陈人是最好脸面的,这次不让他们割肉,他就不姓耶律。

那禀事的副将说完了正事,支支吾吾的半天也没有说出旁的事情来。

耶律槿有些不耐烦了,“什么事?但说无妨。”

副将咳了咳,“大王,如今城中有关于您的一些流言……”

耶律槿一愣,挺了挺胸膛,不是他自吹,他在辽人心中的形象还挺光辉伟大的,这八成是又有谁在吹他的丰功伟绩了吧?

“他们都说,您带着手下,去把去把……”

“把什么?”

副将咳了咳,有些委屈的说道,“把大陈的监军王珅给糟蹋了……”

耶律槿猛的坐了起来,屁股一疼,不好,感觉伤口又要开了,他不可思议的骂道,“你胡说什么?就王珅那个糟老头子?给本大王提尿壶都嫌他丑,本大王什么样的美人没有见过,还糟蹋他呢!就是糟蹋母猪,也不糟蹋他呀!”

“这又是我哪个不要脸的兄弟,胡乱的编排来骂我!”

副将点了点头,“可不是,说得有鼻子有眼睛的,说那人穿着皮毛,跟头熊似的,不对,跟熊一样威武雄壮,还提着双锏,定是大王无疑。那姓王的,被糟蹋得不省人事了……再有人一联想大王你几日都没有起床出过门……”

耶律槿的一张脸,绿了黑,黑了绿,简直要气炸了!

“那大陈的人眼睛都瞎了么?穿得厚还有罪了?若是穿得厚有罪,那姜砚之应该是死罪啊!”

姜砚之?耶律槿是何等聪明人物,顿时就想通了关键所在,呸了一口,咬牙切齿道,“一对狗男女,天生就同本大王不对付!”

那副将迟疑了片刻,“大王,今儿个天气好,咱们要不要去那城中走上一走。这朔州城城主,乃是萧家的人,他也算是为国捐躯,咱们是不是应该去吊唁一番,以显亲厚?”

耶律槿点了点头,“你们先出去,我换身衣服就来。”

等众人一出去,他便烦闷的招了招手,“快来给本大王重新上药,站在那里跟个死人似的。你叫什么名字?铁奴得了急症,叫你来的?”

站在墙角的一个女婢,弱弱的回道,“奴奴名叫大四妮,以前是在针线上伺候的。铁奴姐姐见奴心细,特意让奴奴来给王爷换药的。”

耶律槿哼了一声,“快些。大四妮,这个名字……”

那女婢快步走来,“这个名字……”耶律槿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觉得后脖子上一阵剧痛,像是被什么钳住了一般,刚想说话,就看到脖子上亮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若是那女婢的手一抖,他便立马要去见阎王爷了。

喂!当他听不懂人话吗?大四妮,不就是打死你么?

还有这熟悉的力气,你这母老虎,咋不干脆把他的头给砍掉了呢?

“闵五娘子,这是做什么?”

闵惟秀捏住他脖子的力气又大了几分,“不要耍花样,带着我一起出府,然后出城。不然的话,我的本事,你是知道的。”

耶律槿抽了抽嘴角,“你没有狼牙棒在手,而且这外头全都是我的人,你不怕我一声令下,你就被射成了筛子?”

闵惟秀鄙视的笑了笑,“你大可以试一下,反正你穿得挺多的,正好当盾牌使。我没有狼牙棒,徒手也能够跟捏瓜一样,捏爆你的狗头。”

她说着,突然之间手一动,耶律槿只感觉后脖子一凉,顿时疼痛难忍,“你,你弄了什么进我后背了?”

闵惟秀松开了手,“暴雨梨花针听说过吗?没什么,不过一点针而已,我这针乃是特制的,能够在你的身体里四处的游走,若不用我师门特殊的密石,是没有办法把这针引出来的,你最好不要激动,不要高声说话,不然的话,这针游走到你的心肺之中去了,那我也是没有办法救的。”

耶律槿手一抖,“你没有骗我?”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他一眼,“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喜欢说假话,我们老闵家的人,说一不二,说要捏爆你的狗头,就不会用针扎死你。太子在哪里?”

耶律槿一愣,动了动脖子,感觉那处越发的疼痛起来,整个脸都黑了,他的确不是闵惟秀的对手,闵惟秀若是想杀了他,不必如此大费周章。

耶律槿摇了摇头,“这个我当真不知道,谈判之事,不是我负责的,乃是萧家的人负责的,太子都关在他们那儿……”

闵惟秀挑了挑眉,“走,带我出城。”

那副将见耶律槿走了出来,笑眯眯的问道,“大王,小的已经将吊唁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咱们现在就去城主府吧?”

耶律槿要说话,感觉到了身后传来的恶意的眼神,“本大王先出城一趟,有些私事要办。”

第三百四十一章 误会大了

耶律槿说着,对着副将眨了眨眼睛。

蠢货,本大王刚刚明明说好了去吊唁的,突然改变行程,还不带你去,不是有蹊跷是有什么?还不将身后那可疑之人拿下?

他这副将,跟在他身边多年,可谓是穿一条裤子的好兄弟,便是喝花酒,那都是一起去的。

一定能够同他心有灵犀,这下闵惟秀要翻船了,一会儿,让这母老虎知道什么是手段。

身后的闵惟秀立马精神紧绷了起来。

副将见耶律槿眨了眨眼睛,也跟着眨了眨眼睛,意味深长的说道,“听闻大陈军中,来同大王和谈的,乃是王监军,算算日子,应该快到城外了……之前说好了,是走东门的……”

耶律槿如遭雷击,擦!你这猪脑子在想啥呢?留着浪费口粮的吗?

都说那王监军,一个糟老头子,他耶律槿在人心中,就是这么一猥琐形象,口味如此清奇?

他还想说话,已经感觉到了闵惟秀不耐烦的手指,简直快要将他的背戳一个窟窿洞了。

“走了。”耶律槿有些恼怒。

那副将一瞧见他身后跟着的闵惟秀,皱了皱眉头,“等等,大王,带几个侍卫跟着吧,带这么一个女婢……”

闵惟秀低着头,轻轻的抖了抖手臂上挽着的包袱,“奴奴给大王带的换洗衣物……”

副将一听,更是意味深长的笑了起来,“懂了懂了,大王慢行,一会儿小的驾车去接你!”

这王珅虽然年纪大了一些,但是生得唇红齿白的,又是出身国公府,一身贵气。因为常年读书,那书卷气……正是他们这些草原上的大老粗们最稀罕的。

他同大王一道儿长大的,哪里不知道,这厮最喜欢的就是口是心非!

再说了,耶律槿自身武艺高强,经常不带着手下便四处乱窜,装成商人到大陈去晃荡,也不是一回两回了。要不之前怎么遇见了闵惟秀同姜砚之呢?

副将那是完全不操心,还好意的挥了挥手,目送二人而去!

闵惟秀抿着嘴,差点儿没有憋住笑!

等二人出了城,上了路丙的马车,闵惟秀才叉着腰哈哈大笑起来,“说起来,你应该感谢我啊!我这是送你去见你的心上人呢!不过呢,感谢的话就不用多说了,因为你送的谢礼,我已经自己拿了。”

耶律槿黑着脸,“不是说大陈武国公富可敌国,你怎么这么眼皮子浅,还做那偷鸡摸狗之事?”

闵惟秀拍了拍他的小白脸,“这怎么叫偷鸡摸狗呢?这叫顺手牵羊,我们大陈文化博大精深,你一个蛮子,没有学通,就不要卖弄了!”

“你不知道,前些日子,我才痛失一笔钱财,这不找补回来,能行吗?”

闵惟秀说着,喜笑眉开的打开了之前背着的包袱,耶律槿一瞧,差点没有晃花眼,“这不都是我的压箱底的金子么?你背这么多,也不怕把自己给压死!”

闵惟秀嘿嘿一笑,“被说这么一点点了,就是再来一箱,姑奶奶也背得起!”

她说着,看了看穿得跟头熊似的耶律槿,“我瞧你这身皮子不错,正好王监军被人糟蹋了,躺着难受,我送一件皮子给他垫垫……”

耶律槿仰起头,刚想长啸一声,就感觉嘴中被塞进了一个大窝窝头,那是吞也吞不进去,吐也吐不出来,“呜呜呜……”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有点自觉好吗?你现在可是俘虏。我还要留着你去换太子回来呢。你还以为你送我出了城,我就会放了你,顺便给你解了暴雨梨花针?”

“你想什么呢?那是君子所为,你瞧我,像君子吗?”

耶律槿气得简直是七窍生烟,不是说老闵家的人,从来都不骗人的吗?

虽然没有说,但是你说送我出城,这难道不是交易吗?我送你出城,你放我回来?现在变成了抓人是怎么回事!

闵惟秀心情大好,哼着小曲儿,高高兴兴的吃起肉来,时不时的还递给驾车的路丙一块。

“我跟你说,我从来都不吃窝窝头的,太粗了,噎得慌,又没有肉。还是肉饼子最好吃了,你们大辽的羊肉挺好吃的,不知道到时候,我拿你换太子,顺带换一百头羊,你们大辽愿不愿意换?”

耶律槿闻着肉香,感受着嘴里的窝窝头,越发的觉得他今年一定是烧香漏了哪位天神,不然怎么倒霉到家了!

闵惟秀吃完了肉,“对了,你看我这名字娶得好吗?我本来要娶翩妮儿的,骗你!可是姜砚之说,这名字太好听了,你们大辽人是取不出这么好听的名字的,所以给我娶了个大四妮,打死你……你们辽人娶名字可真难听!起码也要叫大四喜啊!”

耶律槿将头别到了一边去,你们大陈人,才取名叫大四妮……

路丙将马车赶得飞快的,因为战事停了,之前到处躲兵灾的百姓,都纷纷的回家乡,一路上都是马车牛车驴车的,他们倒是也不显眼,嗖嗖的便快马加鞭的回了代州。

才到那代州城外,就瞧见了差点儿变成了望夫石的姜砚之。

姜砚之站在一块大石头上,身后整整齐齐的站着他的侍卫们,他一瞧见马车,立马从石头上跳了下来,挥着手喊道,“惟秀!”

闵惟秀一听,从马车里探出脑袋来,“嘿嘿,不负所托,羊抓回来了!”

耶律槿一听,欲哭无泪,士可杀不可辱!

闵惟秀跳下了马车,姜砚之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转着圈儿看了一遍,发现她毫发无伤,这才欢喜起来,“惟秀……”

闵惟秀一巴掌拍在他的肩膀上,“别说话,我都快要饿死了,先进城,快带我吃肉去!”

驾着马车的路丙抽了抽嘴角,得了吧你,一路上嘴巴就没有停过,若是把你吃掉的肉拼在一起,都能成一头羊了。

他想着,可怜的望了望车内还含着窝窝头的耶律槿一眼,兄弟,同情你啊,看着别人吃了一头羊,连根羊毛都没吃到,早就快要饿晕了吧?

马车很快就行到了武国公住的宅院里,闵惟秀撑了个懒腰,“阿爹,我回来了,快快快,看我带了什么好东西回来!”

她的话音刚落,就见到武国公光着脚丫子,抽着鞋底板子,怒吼着跑了出来,“你这个瓜娃子,胆子肥了,竟然敢擅自行动!看老子不代替你阿娘教训你!”

闵惟秀一瞧,忙在院子里跑了起来,一边跑一边回头说道,“爹啊,你教训就教训,怎么还说替我阿娘教训!”

武国公将手中的鞋子一扔,见闵惟秀一个闪身避了过去,红着眼睛骂道,“老子舍不得教训你!”

他说着,撩开那马车帘子一瞧,顿时乐了,叉着腰仰天大笑起来,“哈哈,老子生的娃,没有一个怂的!干得好!”

第三百四十二章 交换

一旁的成将军见那马车里含着窝窝头的耶律槿,也高兴起来,“我的几个不成器的儿子,全叫大侄女比下去了。”

自打三州百姓安全撤回了代州,成将军明显松了一口气,整个人都轻快了起来。

他与武国公不同,乃是粗中有细之人,那大辽的小王爷,手握太子殿下,明明是胜券在握,占尽了优势,作甚要特意来暴打王监军一次,简直是帮了他们大忙!

他思来想去,觉得此事同闵惟秀还有姜砚之拖不了干系。

再瞧这二人,那是怎么看怎么舒服,若是闵惟秀尚未定亲,恨不得厚着脸皮,将她给七郎娶回去。

闵惟秀仰着下巴,“阿爹阿爹,快给辽人去信一封,让他们把我们太子殿下还回来!你瞧瞧这头,皮毛红润,腿脚粗壮,奶肉奶肉的,尤其是这一口好牙,白花花的,值老不少了。”

耶律槿已经气得肝疼了,你当着是相牲口呢?

武国公点了点头,“可不是,还别说,这厮牙口还真的好,你这窝窝头,都冻得跟石头似的了,他也不嫌磕碜。”

耶律槿呜呜了几声,几位啊,看在咱们低头不见抬头见,经常在战场打照面的关系上,能帮我擦擦口水吗?嘴巴张了这么久,那口水哗啦啦的流啊!

耶律槿觉得,自己这一辈的脸都丢光了。

……

翌日一大早儿,闵惟秀精神抖擞的起了床,先是在校场上同成家的几位郎君大战了几个回合,这才更了衣,听从武国公的列阵代州城外。

南风轻悠悠的吹着,不知不觉的,柳枝儿已经悄悄的变绿了,护城河外的水汩汩的流着,三五不时的,又那鸟儿叽叽喳喳的叫着,俨然已有春意。

在那城墙的角角落落里,三五一丛的小草,冒出了嫩绿的尖儿。

唯独只有姜砚之,依旧穿得宛若一头熊。

若是同那被捆得严严实实的耶律槿站在一块儿,区别就是一头活蹦乱跳的熊和一头被五花大绑的熊。

大军站得整整齐齐的,严阵以待,等着辽军的到来。

每隔一会儿,便会有那斥候来报,辽军离这里还有多少里地……

闵惟秀一马当先,高举着狼牙棒,不一会儿就有那烟尘腾起,马蹄震地之声,所有的人都知晓,敌人已经来了。

不一会儿,映入眼帘的果然是辽军的大旗,那为首的乃是一员老将,生得威猛异常,他便是此次辽军主力的副帅耶律雄。

闵惟秀拍马到了姜砚之身边,见他脸色有些发白,拍了拍他的手,“我瞧见一辆马车了,应该就在里面,放心吧,一定能换回来。”

姜砚之抿了抿嘴。

太子被俘,乃是机密之事,虽然需要三军在此震慑,但是大多数的人,都不知道在这里交换这什么。

是以,闵惟秀也不好提太子殿下之名,不光是大陈要脸,大辽也要脸,他们也没有脸说,北院大王中了大陈监军的美人计,被人家给掳了。

尤其那监军还是一个半百老头子,羞于提及,羞于提及。

于是乎,不光是大陈的军队,还是大辽的军队,都见证了一场前所未有的买卖。

武国公见耶律熊来了,指了指闵惟秀,“小五,先验货。”

闵惟秀点了点头,耶律槿毕竟年轻,这耶律熊才是武国公同成将军的老对手,此人经验老道,自不定有诈。

闵惟秀得令,拍马上前,走到那马车边,带着血肉的狼牙棒往地上一杵,撩开帘子一瞧,只见太子殿下面色苍白的站在那里,这才多少日不见,他的两鬓竟然都变白了。

闵惟秀瞧着唏嘘,收起之前高昂的兴致,果断的伸出手来,捏了捏太子的脸,太子瞳孔一缩,喃喃的唤了一句惟秀。

“莫要见怪,我想看看是不是别人假扮的。”

太子旁边被捆着的路甲,垂头丧气的,若是平日里,他早斥责出声了,事到如今,还有什么太子的体面。

“你弟弟叫什么名字,他有什么特殊的本领?”

太子一愣,“姜砚之,能见鬼。”

闵惟秀放下了帘子,对武国公点了点头,朝着陈军阵营走去。

那耶律熊也验看完毕,走了过来,两马相交的一瞬间,耶律熊实在是忍不住的问道,“你们做了什么?为何嘴不对?好似合不拢似的,还流蛮涎……”

闵惟秀拿着马缰的手一顿,眼珠子一转,压低声音道,“唉,为情所伤,劝都劝不住,哭了一宿了。你懂的,被最爱之人,唉……你快把他领回去吧,我们王监军是有家有世,孙子都有的人了,实在是……实在是伤风败俗……”

“对了,他后面伤了,回去上点药吧,我们要给他上药,他也不让啊!”

耶律熊脸一黑,恨不得立马拍马而回……丢死个人了。

他原本还想将自己母族里的一个好姑娘嫁给耶律槿的,现在看来,还是不要糟蹋人家好姑娘了……

他能不救人回去吗?

好丢脸!

闵惟秀回了阵营,武国公乃是豪爽之人,直接大手一挥,“没问题,换吧!别耍阴招,都一把年纪了,给自己留点老脸。”

耶律熊回过神来,咳了咳,“我们的货物便宜,你们的贵,你们得拿代州换。或者岁币10万两,自己个选。”

闵惟秀听乐了,撩开帘子同情的看了耶律槿一眼,“听到没有,耶律熊说你是个不值钱的玩意儿!”

说完,她挑了挑眉,“岁币10万?那你们只能得到货物的一半,你想要左半边还是右半边,我老闵家有一招庖丁解牛之法,你想要纯肉有纯肉,要骨头有骨头的。”

站在城楼上的代州文官都捂住了眼睛,这武将谈判简直没有眼看,咋这么粗糙呢!简直是斯文扫地,斯文扫地!

耶律熊咬牙切齿道,“你敢!你若是敢动刀子,就别怪我不客气!”

闵惟秀毫不在意,“要我说,应该按重量算,我们家的货物轻,你们家的货物重,你该再赔我一千匹骏马才对!”

耶律熊拍马上前,“你这是胡搅蛮缠,哪里有你这种算法。”

闵惟秀也靠了上去,“所以说啊,别虚头巴老的扯来扯去了,都是瓷器,不能磕着,不能碰着,还不能露面的,计较多了,让人发现了,都没有好果子吃。不如早早换了,相安无事。”

她说着压低了声音,“不是我说,我家有三个瓷瓶儿,这个已经碎了,换一个也未尝不可。你要是把我惹急了,直接把两个都杀了,打死不认就是。再把你家的给片了,当我不知,你是耶律槿父亲手底下的老臣,你今日救他是救定了。”

耶律熊不敢置信的看着闵惟秀,“闵小将军好魄力!你们姓闵的都是疯子么?”

第三百四十三章 太子

“一句话,换不换?”闵惟秀狼牙棒一指,耶律熊看了她眼神一眼,点了点头,“换。”

他看出来了,武国公是疯,但是他的眼中还有君臣规矩在。

可是这位闵小将军,毫无束缚。

两辆马车缓缓的驶动,到了中间,交换了驾车人,然后顺利的驶向了各自的阵营。

双方兵戈相对,弓箭手的弦一直紧绷着。

这耶律熊,虽然是敌军,但也是信守承诺之人,大手一挥,率先退去。

闵惟秀也不含糊,退回了阵营,等到辽军已经彻底的离开了,才开了代州城门,退回城内去。

姜砚之已经早早的往马车那边靠过去了,闵惟秀回头望了望,轻轻的勾了勾嘴角。

太子是谁,此次是否收回了燕云十六州,她都一点都不在乎,她在乎的是,成将军没有战死,屎盆子不会扣到她阿爹的头上,她的哥哥闵惟学还活得好好的,照旧还是好汉一条。

她们闵家人的命运,从今日开始,便是崭新崭新的。

她已经改变了开头,不相信,结局还是同上一辈子一样。

“惟秀!”

闵惟秀听到了姜砚之的声音,拍了拍马,“来了。”

北伐轰轰烈烈的开始,却如此唏嘘的收了场,不过将士们都只是情绪低落了一下子,又振奋起来。

毕竟胜败乃是兵家常事,能够从战场活着回来,就是值得庆幸的事。

代州城西,有一处宅院,曲径通幽,明明是在北地,却仿佛置身于南方水乡一般。

这等宅院,乃是这代州城城主的住所,如今姜砚之等人便暂时的住在这里。

太子沐浴更衣出来,换了新衣。

姜砚之一扭头,看得鼻头一酸,“大兄,你清减了太多,这衣衫是我让人按照你之前的尺寸做的,竟然大了这么些。”

太子的手紧了紧,屋子里的烛光一跳一跳的,闪烁着。

因为知道他要脸面,武国公同他见了礼,便忙着大军启程回开封之事了,只等曹将军将那东路军整顿完毕了,等那辽人退了回去,大军便要启程回去了。

剩下的事情,都是拿些文官老爷们,要去扯皮的事了。

他们只需要遵从官家的命令,按时拔营回京便是。

倒是给足了他们兄弟二人时间,说说话儿。

可是并没有姜砚之想象中那样轻松,他坐在这里,不过是一炷香的时间,便已经是如坐针毡。

太子殿下没有说话。

“大兄还记得我,我年幼之时,有一阵子,很喜欢玩蹴鞠,每日里都抱着球,等着你从书房里出来了,陪我踢上一会儿。大兄那会儿功课不轻松,却从来都没有不耐,总是好言好语的哄着我。”

太子抓着衣角,垂着头,良久终于说道,“都是陈年往事了,你原本比我小,我当兄长的,理应照顾你的。只是,从今往后,大兄怕是再也不能够照顾你了。”

姜砚之鼻头一酸,“大兄,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怎么会出京了?”

太子眼神黯淡了几分,“你们走了之后,我接着去见东阳,每年立春之后,他都会大病一场,尤其是倒春寒的时候,我心中忧心,便强硬的带了太医前去,太医说他早已经病入膏肓,怕是活不了几年了。”

“我知道东阳一直有个心愿,想要再回家乡去一趟,便使了法子,带着他偷偷的出了京。万万没有想到,半路上竟然暴露了行踪,遇到了耶律槿的手下,后来的事情,你知道了。”

“我想着辽人是要抓我,同东阳无关,便让他自己个去家乡了,想来,他如今应该已经到了吧。”

太子说着,伸出手来,握了握桌子上的茶杯,暖暖的,甚至有些发烫。

他抬起头来,看了看姜砚之的眼睛,“砚之不必为大兄难过。一直以来,我便觉得,我这个太子之位是偷来的……如今,倒是觉得轻松了许多。那种感觉你能够理解么?好似一本写得又臭又长的话本子,看得烦闷得不行,但是开了头,却又必须看下去,不看总觉得对不起前面浪费的时间,浪费的坚持……”

“等到有一天,有人把中间的一大截都撕掉了,无奈直接翻到了最后一页,看了大结局。啊!终于完了啊……大兄现在,就是这样的心情。”

太子说着,声音哽咽起来,“我,不过是一个普通人,能做一个好兄长,能做一个好儿子,却做不了一个好太子。”

“什么胸怀天下,什么宏图大业,都只是别人赋予太子的,而我的时间,早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留在阿训死去的那一年了。东阳的事,我心如明镜,只是他需要从我这里拿走的这些,比起他同我之间的情谊而言,我根本不在乎罢了。”

姜砚之猛的一下站了起来,“大兄,为什么?明明你身边还有阿爹,还有你母妃,还有我!为什么,你就一直只能够看到阿训,看到东阳!明明,明明还有那么多事可以做,为什么,为什么你都看不到呢?”

太子摇了摇头,“龙生九子,各有不同。你是你,我是我。你的心中自有一杆秤,我的心中也自有一把尺。这大陈,打一开始就歪了,而我歪不了。所以命中注定,我是做不了这大陈国的太子的。”

“我为人子,已经努力过了。爹娘叫我娶谁,我便娶谁,幕僚说招募谁好,我便细心的招募谁……可是终究是太累了。事到如今,我只忧心会连累了你同阿娘。”

“尤其是阿娘,她原本不得阿爹宠爱,我又这样……日后怕是日子艰难。还有砚之你,以前闹出了什么烂摊子,有大兄在前头帮你顶着……日后你成家立业了,便全得靠自己个了。”

“你二哥是个宽仁的,你虽然同他不亲近,但是也没有得罪过他。父亲只得我们兄弟三人,我不成了,他只有你这么一个兄弟,便是看在脸面上,也不会待你刻薄的,免得日后史书上说起来不好听。”

“是以,你不也不用太过忧心……我府上那些人,无端受了牵连,日后要多靠你照拂。”

姜砚之见他犹如交代后事一般,实在是忍不住了,“大兄!”

太子顿了顿,又接着说道,“大兄不能照拂你,却还得厚着脸皮,求你最后一件事。我们回京的时候,会路过东阳的家乡,我想悄悄的去看上一眼,看他已经到了,便安心了。此处一别,便是永远。”

第三百四十四章 鬼村(一)

姜砚之只恨不得抓耳挠腮,捶胸顿足……

现在他冲上去扇太子两个大耳刮子,能把他打醒么?

他拍了拍胸口,默默地在心中念了三遍,我是一个温柔的人,然而心中的暴躁还是没有压制住。

“大兄这是要同东阳化成蝴蝶,比翼双飞么?其他什么国,家,什么人,都是狗屎,就只有他东阳一个人是香的。”

“你想去看他好不好,他呢?你被辽军抓走了,他可曾经寻人救过你,他可曾经来救过你?”

“你待他以真心,他把你当什么?”

太子要说话。

姜砚之果断的打断了他,“别说是因为你,他才来了开封府,所以你得对他负责一辈子。那你怎么光对东阳负责,不对太子妃负责,不对刘鸾负责?”

“东阳惨,别人就不惨了?他害死的那些人,就不惨么?大兄说自己心中跟明镜似的,那你可知道,林娘子的死,同他脱不了干系,我在亲蚕宫,差点儿被烧死,也少不了他的推波助澜。”

“这些你也心中犹如明镜一般么?”

“阿爹带你我来世上,他怎么不对我们负责?东阳他又不是三岁孩童,他应该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大兄你清醒一点,看看这个世界啊,这个世上,并不会因为大周变成了大陈,太阳就不升起了。”

“也不会因为少了阿训,少了东阳,公鸡就不打鸣。更不会因为你一个人,东阳就有了这样的人生……人呐,不能够太不看重自己,也不能够太看重了自己。”

太子有些发愣,过了好久,才喃喃道,“有一些我不知道。”

姜砚之一口气堵在嗓子眼里,“你若是想去看,便去看,看看他东阳是如何冷清冷性,无情无义。”

太子摇了摇头,“他……”

姜砚之瞪了太子一眼,太子下意思的缩了缩脖子,像是做了错事的孩子似的,有些不知所措。

姜砚之看他这样,心又软了一些。

“大兄,你也别说什么日后托付给我的话,也绝对不能够在看了东阳之后,就想着轻生之类的事。你不知道,我们攻打大辽,已经连下四城了,这一次是很有希望的,但是……我同惟秀,担心辽人狮子大开口,特意抓了耶律槿回来换你。”

“阿爹只有我们三个儿子,大兄回到开封府,未必就没有转机,不要太过灰心了。你以为东阳心善,那你想想看,这大路朝天,各走一边的,那辽军怎么就会发现了你的行踪呢?”

“我敢保证,同东阳脱不了干系。你不用现在替他辩解,你想去看,就去看,看了之后,就死心了。日后死心塌地的好好过日子。有些话我一直不敢告诉你,在我年幼的时候,母妃一直拿针扎我。”

太子一惊,手中的茶盏落在了桌子上,“什么!”

姜砚之垂了垂眸,“大兄眼中只有东阳,自然是看不见这些的。她待我很不好,我又不是她的亲儿子,是以,你自己的阿娘,留着命好好的照看着她,不要指望我了。”

“大兄,殉情也好,自戕也罢,都不是我等男儿大丈夫应该做的事情。死很容易,闭上眼睛狠心一跳便死了,可不过是懦夫的行径,把一堆的烂摊子,留给活着的人去收拾罢了。”

“你现在的命,不是自己个的,也不是东阳的,而是我家惟秀拿命换来的,所以你没有资格死。你的烂摊子,我也不会帮你收拾的,你自己的事情,自己来做。”

姜砚之说完,甩了甩袖子,离开了那间屋子。

门口守着的路丙一瞧,忙跟了出去。

等二人走到了那林荫小道上,路丙斟酌再三,才开口道,“大王又是何苦?这样说了,未免同太子殿下生嫌隙,他日后总归会怪你。”

姜砚之脚步顿了顿,“你都听到了。生嫌隙总比死了好。我倒宁愿他精神抖擞的,对我提防警惕,生怕我要抢他的位置。那样的话,至少还能够好好的活着。贪恋权盏也好,沉迷金钱美色也罢,总比生无可恋好!”

路丙没有说话,他总觉得,眼前的姜砚之,经过这一次北伐,好似真正的长大了。

太子殿下不能死,至少不能在回开封府之前死。

不然的话,他们这些人,便是跳进黄河里,都说不清楚了。

……

等到军队行到了离东阳家乡不远的小城里时,已经是春意盎然,暖阳高照的时节了。

大军早早的便在城外驻扎,在没有人注意的情况下,一辆马车悄悄的驶离了队伍,朝着一个偏远的山谷行去。

闵惟秀坐在马车前头,呱唧呱唧的啃着枇杷,在她的头顶上,还顶着一片新摘的大叶儿,遮着太阳。

一旁驾着马车的路丙,感受到了来自马车里的怨念,咳了咳,“闵五娘子,这接下来都是山路,颠簸得很,要不你进车里坐着,也安稳一些。”

闵惟秀哼了一声,“不是我吹,我能在马背上踢毽子呢,这点颠簸算什么。在车厢里,吃果子不方便。等我吃完了,再进去。”

路丙瞥了一眼这姑娘抱着的竹筐,里头装了一筐枇杷……三大王啊,小的真的尽力了啊!

若那马车里只有姜砚之,闵惟秀定然是坐进去了,可太子也在,她瞧着太子就心烦,要一直待在一块儿大眼瞪小眼,她怕她忍不住出手打他一拳。

路丙行着行着,瞧见了前头来了一渔夫,立马放缓了车速问道,“老丈,敢问前头可有一个柴家村?或者是村里住了不少有来头的姓柴的人家。”

那渔夫见他手指的方向,脸色一变,“从来都没有什么柴家庄,以前那儿倒是有一个林家村。外乡人,我劝你们,别往前走了。”

路丙一愣,“为何?”

那渔夫却是不答,慌忙背着篓子走掉了。

路丙摇了摇头,“慌慌张张的,话说了半截,怎么也不说清楚了。”

他们是来看东阳的,只有今晚一次机会,定然是要去的,岂有回去之礼。

马车行了不一会儿,越走越是偏僻,若不是瞧见不远处的炊烟,简直会以为他们走错了路,“这位娘子,敢问前头可有一个柴家庄?或者林家村,这大晚上的,你们急匆匆的去哪儿?”

闵惟秀见前头来了一个牵着孩子的妇人,忙跳下马车去,抓了一把枇杷塞到那女童手中,笑着问道。

那妇人笑吟吟的,看那上去十分的和气,尤其是怀中牵着的女童,粉雕玉琢,是一个少见的美人胚子。

“我夫家便是姓林的,那前头就是林家村。你们一直往前走便是了。我娘家兄弟今日喜得贵子,我这不去带着孩子去贺喜去。你们快些走,还能赶上喜宴,吃口好饭。”

闵惟秀见她和气,多问了几句,“有何喜事?”

那妇人笑道,“京中来了贵人,瞧中了我们村的凛哥儿,要带去做那人上人呢!”

第三百四十五章 鬼村(二)

闵惟秀一听,顿时脊背发凉起来。

什么鬼,这情节怎么听起来这么熟悉!京中来了贵人,瞧中了凛哥儿……

眼前这两个娇滴滴的美人儿,该不会是鬼吧?

她低下头一看,这里树太多,影影绰绰的,那二人又站在阴影中,不大能瞧见,是否有影子。

她悄悄的瞥了路丙一眼,见那厮已经脸色发白,扯着马缰的手直哆嗦了,无语的回过头来,怎么办,她也好想自己的狼牙棒啊……

“凛哥儿?那凛哥儿可是姓柴的?”

妇人捂着嘴笑了笑,“小娘子说笑了,既然是林家村,当然是姓林的。”

闵惟秀面色古怪起来,东阳郡王不是柴家远房亲戚么?既然是同宗,那也应该姓柴啊,怎么会姓林?莫非是她相差了,他们走错了路?

这达官贵人无后嗣,到族中抱养一个,虽然不常见,但是也不少,指不定恰好也叫凛哥儿罢了。

正疑惑间,姜砚之跳下马车来,瞧见那妇人同孩童,脸色一变,不动声色的走到了闵惟秀身边,拍了拍她的肩膀,“咱们走罢。小五,这位林大娘子家中有喜,忙着呢,你就别耽搁她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多谢娘子指路。”

那娘子笑了笑,牵着孩子继续赶路了。

待她一走,闵惟秀转身便去马车上取了狼牙棒,紧紧的握在手中。

“姜砚之,你跟我跟紧点,你大兄有路甲在身边呢,不用担心,我总觉得有蹊跷。”

姜砚之回头看了看那二人的背影,皱了皱眉头,“是很蹊跷,刚才那二人,我也看不透。”

马车上的太子同路甲听得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喂,你们两个大晚上的,旁若无人的说鬼,是不是有点不大合适啊!

一早听说姜砚之同闵惟秀的凶名,但是大多数人,都只见过死人,没有撞过捉鬼。

很快便能够听到了村中的欢笑声,因为天气暖和,有不少小童,都在村口跑来跑去的打闹着,热闹非凡。

村中到处挂着红色的灯笼,喜气洋洋的,好似过年一般。

隔得远远地,还能够听到偶尔有几声马的叫唤声,村中果然来了不一般的人。

等太子同路甲下了马车,路丙将马车拴好了,几人便朝着村中走去。

他们生得面生,不一会儿,便有一个穿着青色布袍的壮汉跑了过来,“请问客人从何处来?这么晚了,要寻何人?可是同之前那群京中贵客一道儿的?”

姜砚之拱了拱手,“我们路过贵宝地,想要借宿一宿。我家哥哥身子不好,想要去京城求医问药。”

那壮汉闻言点了点头,“村中偏僻,怕是要怠慢贵人,你们若是不嫌弃,可去我家中借宿。别的没有,粗茶淡饭还是管饱的。”

姜砚之闻言大喜,“如此便多谢了。”

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太子简直恨不得拔腿就跑,这是个什么弟弟啊,竟然能够同鬼谈笑风生,那壮汉的脚下光秃秃的,分明是个没有影子的鬼!

“一早遇见了村中的一位林大娘子,也说村中来了贵人,不知道是哪家的贵人?”姜砚之跟在那鬼后头,好奇的打听道。

那壮汉笑了笑,“是郑国公府的老公爷,说他有一位姓柴的故交,委托他寻远房的族亲继承香火,他寻来寻去,寻中了我们村的小石头,也就是凛哥儿。凛哥儿家中兄弟姐妹多,他那二弟又是个会读书的,日后他在京城站稳了脚,再帮扶一下弟弟,一家子人岂不是要飞黄腾达了,村中人都为他高兴呢!”

姜砚之闻言又问道,“这里不是姓林的么?柴家远方族亲,怎么姓林?”

壮汉说着,将他们往一个席面引去,“凛哥儿的父亲,乃是上门女婿。他是外乡人,也许就是姓柴的吧!人家可是京城里的大官,不会弄错的。”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

这里果然同那鬼船上一样,他们如今看到的场景,是郑国公来接走东阳郡王的那一日。

林家村?林娘子!

闵惟秀心中有了一个令人无语的想法,喂,别告诉我刚才在路上遇见的那个,我还给她塞了一把枇杷的那个女童,日后就是宠冠后宫的林娘子?

怎么办,她好想回去再仔细看看,小时候的林娘子,生得是一副什么样的模样。

“来者是客,你们先在这里随意吃几口,凛哥儿家中摆了流水席,山里人没有什么好菜,凑合着吃。”

说话间,那凛哥儿的家已经到了。

太子呆愣愣的站在那里,看见坐在主座上,有些手足无措的黑脸少年,双目通红,喃喃的唤了一句,“东阳,是小时候的东阳。”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她捅了捅姜砚之的胳膊,“东阳旁边坐着的老头是是老郑国公,他手下的那个,不是王珅那个狗东西么?”

姜砚之点了点头,他们这一路都同王珅打交道,如何认不出来。

更何况这厮保养得当,现如今瞧上去,同当年并无多大的区别。

原来当年,王珅是同他父亲郑国公一道儿去寻人的。

只不过,闵惟秀不明白,好端端的寻人,为何整个村中里的人,都死掉了呢?

这一路上来,他们都仔细观察过了,这整个村子,除了他们几个,没有一个喘气的。

村民们都是鬼,倒是那些京城中来的人还有东阳,形态古怪,既不是鬼,又不是人,倒像是残留下的某一种影子或者记忆一般,同当时鬼船上的状况一致。

只是不知道,这里是不是同鬼船上一样,不断的重复着当年的悲剧。

那王珅见姜砚之同闵惟秀等人衣着华贵,立马站了起身,意味深长的看了郑国公一眼,问道,“这几位瞧着面生,不像是村中人……”

那壮汉闻言,挠了挠脑袋,“这几位是要去京城的过路上,天黑了来借宿的。”

王珅对着姜砚之拱了拱手,“不知道这位小衙内贵姓?”

姜砚之无语的笑了笑,这厮怎么这么讨厌,被打了一顿,他竟然还能够冒出来!

“免贵姓李,我们乃是代州人士,这是头一回上京,家兄身子不好,想寻名医医治。”

王珅见他不是京中名门,松了一口气,笑道,“相逢就是缘分,我倒是认识几个不错的郎中,小兄弟不如同我们一道儿进京,好有个照应。”

姜砚之拱了拱手,“多谢多谢。”

几人一落座,望着这满桌子的土菜,顿时面面相觑起来,擦,若是不知道,随便吃吃便罢了,问题是他们现在都知道这是鬼宴啊,谁知道一会儿吃进肚子里去的是什么烂泥巴臭虫啊!

姜砚之见那王珅若有若无看过来的视线,咳了咳,“大兄,表现演技的时刻到了。”

第三百四十六章 鬼村(三)

太子一愣,他自问真诚做人,但逢场作戏也不是没有过的事,他想着,夹起了一块青菜,往嘴里一塞。那菜一入嘴,竟然味道好极了,若不是有那诡异的蠕动感,他觉得自己八成要连吃上两大盘。

太子想着,绿了脸,要忍住要忍住。平日里宫宴,也经常吃到他厌恶的食物,但是做君主的,不能让人看出喜好,不管好吃,还是不好吃,都得表现如常。

去了那臣公家中赴宴,更是难吃都要说好吃!

他刚想强忍着恶心,夸赞一口好吃。

就瞧见平日里最爱吃的闵惟秀同姜砚之,将那筷子舞得飞起,夹起的菜,好家伙,不是滑到袖中的袋子里去,就是掉在了地上。那酒水刚到嘴边,就倒在了地上。

尤其是那闵惟秀,嘴巴嚼个不停的,时不时还拿帕子捂着嘴,擦擦嘴角的油光,看上去当真像是在大快朵颐一样!简直就是戏精!

再看路甲同路丙,一副我是侍卫,主人没有吃完,我怎么敢吃的规矩模样?

敢情就他一个人,真正的吃入口了?

所谓的演技,是不吃却装作在吃,而不是不好吃,假装好吃?

太子脸有些发绿,他如今口中含着青菜,那是吐也不是,不吐也不是!

闵惟秀见他不动筷子,抬头一看,顿时无语了,太子怕不是个傻子吧,这幸亏是不成了,不然大陈要完啊!

早就说了,做人不能坐进观天,得多经历经历嘛!瞧这啥样,那青菜绿油油的,指不定是啥毛毛虫之类的,他也敢吃,不怕把自己个毒死!

她想着,对着太子的背上一捶,“大兄,你咋呛着了,快些吐出来,喝点水清清口……”

那壮汉见状,担忧的问道,“这位兄弟可有碍?”

姜砚之拿帕子擦了擦嘴,不动神色的将自己刚扔到桌子下的一坨肉踢到里头去了一些,“无妨无妨,我大兄身子不好,吃颗大米饭都会噎住,这些年都是拿那汤药当饭吃的,无妨无妨。”

闵惟秀见太子不动,又拍了他的背一下,“大兄,你想咳就咳出来,这个时候,还讲什么虚礼。”

太子回过神来,拼命的咳嗽起来。

他只觉得背上火辣辣的疼,这闵五娘子是吃铁长大的吧,要不然这手掌咋跟练了铁砂掌一样!

还有,看这几人轻车熟路的架势,你们的人生,每日都是这么惊险刺激的么?

太子有些茫然,正准备抬头之时,随意的往那地上一瞟,却发现他刚刚吐出来的青菜,变成了一条条肥硕的虫子,在地上扭来扭去。

太子一顿恶心,正想要吐,却瞧见了闵惟秀幸灾乐祸的脸,“忍住忍住,吐出来多不礼貌啊!”

好在姜砚之不忍,借着太子一副要吐的模样,站起身来,对着那壮汉抱歉道,“实在是不好意思,家兄怕是身子不适,不知能否带我们先去歇息?”

那壮汉忙不迭的点了点头,那上座可坐的京城中来的贵人,万一这人在饭桌上吐了,惹恼了贵人,坏了凛哥儿的前程,那就不妙了。

这村子在一处山谷之中,四周大树成荫,若是夏日,倒是个避暑的好去处,只不过如今是夜里,影影绰绰的,倒是显得有些可怕。

那壮汉挑着灯笼,一边走一边说道,“你们可能会觉得奇怪,凛哥儿改换门庭,我们怎么还怎么高兴?说起来,最近几年,几乎没有人愿意靠近我们这个山谷,就连外村的小娘子们,都不愿意嫁进来了。”

“是以凛哥儿有了出息,指不定我们这个村子,就要时来运转了,大家高兴着呢。”

“几年之前,有一个云游的老道士路过,村长好吃好喝的招待了他,他便给我们算了一命,说我们这个村子啊,择地十分的微妙。这山谷,即是生门,又是死门。说生,隐隐约约有龙腾,乃是大富大贵,说死,宛若坟墓,乃是一绝地。”

“当时村中人就恼火,想要将这臭道士给赶走。可那道士是个有真本事的,随便指了几个人,就把他们的来龙去脉,算了个八九不离十的。更是发现,我们这村中新出生的孩子,有不少都是那天煞孤星的绝命。”

壮汉说着,转过头来,揉了揉脑袋,“诸位不要害怕,如今我们的命格都已经被破解了,无碍的无碍的。”

闵惟秀抽了抽嘴角,半夜里听鬼讲鬼,真是体验非凡啊!

“怎么破解的呢?”姜砚之饶有兴趣的问道。

那壮汉见他想听,说得越发起劲来,“当时我们都害怕极了,就求老道士给一个破解之法。老道士是高人,也不忍心看到我们村中死绝,于是便给我们指了一个关键。他说啊,我们村中是荣华富贵,还是天煞孤地,全都系在一个关键人物身上。”

“当时,他没有说,只说等几年就知道了。到时候,命格自定。”

“如今这村中来了贵人,凛哥儿要去做那人上人了。听说一去就是小王爷呢,哈哈,我们这可是出了小王爷的村子,日后还不是飞黄腾达指日可待?老道士真灵验,那个关键人物就是凛哥儿啊,这不就应验了?”

姜砚之同闵惟秀对视了一眼,这个老道士是有真本事的。

只可惜,好的没灵坏的灵。

“就是这里了,这里是我家,家中简陋,几位不要嫌弃。我这就叫我家那婆娘烧些热水来,你们好好烫烫脚,明日好继续上路。那头还需要我招呼着,我去去便回。”

姜砚之点了点头,从怀中掏出一贯钱,“兄弟切莫推辞,我们也没有白吃白住之礼。我们行商之人,出门在外讲究的一团和气,处处与人结缘。今日到了你家,便是缘分,日后再见还是兄弟。”

壮汉想了想,高兴的说道,“如此我便厚着脸皮接了。我叫林二柱,有事情你们就去那边的谷场唤我。”

姜砚之目送壮汉远去,一行人这才进了屋子。

太子见无生人了,寻了恭桶拼命的吐了起来。

闵惟秀不愿意同他待在一块儿,对着姜砚之招了招手,“走,咱们悄悄去看看,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路甲路丙,你们在这里保护殿下。”

路丙想要跟着去,却被姜砚之拦下了。

他同闵惟秀见鬼经验多,根本就不用担心,倒是太子更让人操心。接下来想必是血流成河,太子心肠软,见了指不定要闹出什么事情来,还是不来的好。

太子却是猛的站起身来,直勾勾的盯着姜砚之看,“我也想去。”

姜砚之叹了口气,点了点头,“路丙你留着应付一会儿来送水的人,路甲保护殿下。”

第三百四十七章 鬼村(四)

两人刚从屋子里出来,便是一愣,对视了一眼,心中警惕起来。

明明他们之前进屋的时候,天才刚刚擦黑,村子里的人都聚在打谷场上,热热闹闹的吃着流水席。

如今一个转身的功夫,竟然已经东方鱼肚发白,天都亮了。

公鸡在不远处打着鸣,隔壁的主屋里,传来淅淅索索的声音,显然那林二柱同他的妻子才刚刚起身。

村中雾气笼罩,还看不见几个人影。

闵惟秀牵着姜砚之的手,太子同路甲紧张的紧跟在其后,出了篱笆,也不知道走了多远,便听到了几个孩子的说话。

“大哥,你日后便不叫林石头了,要叫柴凛么?这个名字不好,听起来冷冰冰的。”

紧接着就是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大哥,京城离这里有多远,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听说京城有好吃的糖人。”

“我不要糖人,我要小木马,还要小剑,隔壁村子地主家的儿子,就有!”

那个奶声奶气的声音突然低沉了下来,“大哥,你不能不去么?我们一起在村子里玩水多好啊!”

这声音一下子变得飘忽起来,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个少年的声音传了过来,“大兄也想同你们在一起。但是小妹身子不好,需要吃药。大弟你会读书,夫子都夸你日后定是有大出息的。”

“大哥是去享福的,那位姓王的贵人给了家中好大一笔银子,日后大弟可以专心念书,不用去打猪草了,小妹也有药吃,阿爹阿娘也可以松快一些,多好啊!”

“大哥虽然改了姓氏,但是还是你们的大哥。等我去了京城,站稳了脚,就给你们写信。我走了之后,大弟你要照顾好小弟小妹,知道了吗?”

“嗯。”一个孩子发出了闷闷的声音。

不用过去,闵惟秀同姜砚之都能够想到,这肯定是东阳郡王在同他的弟妹们。

她心中叹了口气,看了太子一眼,天底下哪里就有平白无故享福的事情呢?

姜砚之揉了揉她的脑袋,指了指另外一个方向。

闵惟秀点了点头,跟着他走了过去,那是村中最好的房子,想来是村长家,老郑国公还有王珅便是住在这里的。

因为时间还早,他们都还没有起来,只有村长家的几个妇人,在厨上忙碌着。

闵惟秀艺高人胆大,提着姜砚之便上了屋顶,掀开了那瓦片一瞧,不会儿就寻到了老郑国公住的屋子。

路甲也有样学样,跟着上了房。

也不知道是他们来得巧,还是这地方蹊跷,不管他们何时来,都恰好能够听到关键之处。

“阿爹,这凛哥儿毕竟不是柴家后人,咱们送过去了,不会露馅吧?”这是王珅的声音。

“没出息的东西,这都看不穿,便是让你金榜题名了,又能爬得多高?谁在乎这人是不是柴家血脉?不过是寻个人,承个姓氏,摆给太子看,摆给天下人看罢了。”

王珅有些迟疑,“可太子闹腾着……官家看重太子。”

郑老公国轻蔑的笑出了声,“姓柴的都死秃瓢儿了,他还能够从坟地里挖出来,滴血认亲不成?老子说他是,他便是。官家看重太子?”

郑老国公哈哈大笑起来,“我们官家,不光是心软,还很心宽。当初我早就建议他,杀了柴皇所有血脉,偏他磨磨唧唧的不肯。你当为何最后那柴皇的嫡长子为何还是死了?还不是因为我们的太子蠢钝如猪,是个扶不起的阿斗!”

“官家看重他?只不过如今大陈初立,百废待兴,需要一个太子来显示传承稳固罢了。那二皇子,生母低微,又才华不显;三皇子,还是个嗷嗷待哺的,能瞧出什么来,也就是他占了生得早的便宜罢了。”

“官家说心软是心软,可是到底是当皇帝的,心不狠江山怎么会姓姜不姓闵呢?太子处处依赖柴训,又处处不如他……是以柴训留不得。可万万没有想到,亲蚕宫那位……啧啧,柴皇一下子绝了后,那些柴皇旧臣都闹腾得厉害,这才有了今日一出。”

“你当太子一句话,就会让我们放着一堆正事不做,出来寻什么柴家血脉么?不过是一个毛都没有长齐的顽童罢了,也值得你放在心上?日后官家不知道还要生多少个儿子呢,现在站队还早了些。”

“我们王家,已经位极人臣,不到最后,不要随便出手押筹码。阿爹年纪已经大了,迟早有驾鹤西去的一日,你如此蠢钝,叫我如何放心闭眼?”

“你是我的老儿子,我逼你走科举之路,那是真心疼爱你,别学那眼皮子浅的,觉得我给你的哥哥们推荫了,却独让你寒窗苦读,他们资质有限,吃阿爹的一口剩饭,就到头了。可是你不同,科举若成,封侯拜相,指日可待!”

姜砚之同闵惟秀听着,不忍心的看向了太子,见他如遭雷劈,已经僵硬在了原地,实在是有些同情。

这老郑国公当年同官家乃是同僚,如今大陈新立,若说他一下子就对新皇打心眼里跪舔,那都是虚的,指不定人家还想着,要是老子年轻个几十岁,这天下还指不定姓啥呢!

在这天高皇帝远的地方,说起话来自然是十分的难听。

“阿爹你肯定不会有事的。咱们不是偷偷的让人看了么,这村子正是那摆风水阵的绝佳之地。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是命中该早死的,让他们给阿爹续命,也算是他们的福气了。”

“阿爹你看,这一定是上天的旨意。咱们正愁不能大肆出来寻去处,恰好就有了这么个寻人的差事。那法术中说的,需要以阴命之人百人祭天,方能炼成延年益寿的神丹。我们便打听到了这个村子,整个村子,除了那凛哥儿乃是阳命,其他的都是阴命。”

“我们正好把凛哥儿带走,其他人祭天,不就两全其美么?若是他日有人查问起,就说我们是为了官家清扫后患呢!这柴家后人,留一个就够了,其他的……被咱们为君分忧了。”王珅说着,奸笑起来。

郑国公一听,有些忧虑起来,“希望如此吧。我们试了许多法子了,希望这一次是真的。”

第三百四十八章 鬼村(五)

若不是知道下头的场景,是早就发生过了的旧事,闵惟秀恨不得立马跳下去,将下头狼狈为奸的父子二人砸成肉泥。

郑老国公为了长生,不知道谋了多少人的性命了。

寻与他同日而生的孩童放血,抓那黑猫来炖了吃……竟然还有将整个村子全部杀害的惨剧。

这还是被他们发现了的,听郑国公的意思,他之前还做过各种尝试,还不知道有多少血淋淋的真相,被时光掩盖了。

也是难怪,难怪东阳心中有恨,全家惨死,换作是谁,也没有办法泰然处之。

闵惟秀想着,瞧太子那边一瞧,却是一慌,只见刚才还在他们身边的太子同路甲二人,早就失去了踪迹。

她往后一抓,一把抓住了姜砚之的胖手,四周变得静悄悄的起来,不是那种有着虫鸣犬吠的村野宁静,而是死一般的沉寂,浓重的大雾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悄然的将她同姜砚之笼罩了起来。

明明已经亮了的天色,又暗淡了下去,好似白天并未渡过,夜晚已经降临。

闵惟秀紧了紧手,“村子里好像又变了,怕是要糟糕,姜砚之,你千万要跟着我,咱们不能再走散了。”

姜砚之咬了咬嘴唇,“糟了,我们忘记了一件事,若是按照我大兄说的,东阳早就来了这里。那么他的人呢?我们怎么没有瞧见他?”

闵惟秀此刻已经万分警惕起来,她赶忙将腰间的缎带取了下来,系在了自己同姜砚之的手上,“咱们回去找路丙,他一个人该不会吓尿了吧……”

正在屋子里瑟瑟发抖的路丙,一脸惨白的看着门缝外,正探着头,好奇的往里头看的王二柱子,恨不得仰天深情的呼唤,“大王啊!我再也不在心里头笑话你了,你能来救我一救不?”

那王二柱子,同之前的活人模样已经大不相同,他的脸灰青灰青的,脖子上歪歪扭扭的缝着麻绳,穿着一身寿衣,像是瞧见了那市集里玩杂耍的猴子,兴奋的咯咯咯的笑着。

那笑声,实在是太渗人了。

“村口有动静,我感觉有什么东西活过来了!”闵惟秀说的时候,心中也有些瘆得慌。

两人往那村口一瞧,只见之前遇见的那个妇人,一身素缟的站在门口,一个面色焦急的男子,对着她说道,“阿妹,你这是何苦呢?你同花儿侥幸逃过一劫,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哥哥家中虽然不富裕,但也绝对不会少了你一口吃的,你又何必……”

那妇人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哥哥,我们村中所有人,一夜之间全都死了,周围的人,都说这里是不祥之地,无人敢来。他们不来,我得来,我嫁进了林家村,跪了林家的宗祠,我便生是林家人,死是林家鬼。”

“我总不能,瞧着他们满村子人,没有人收尸!”

“这事骇人,那人又是京中了不得的大人物。还请哥哥对我发誓,别对小花说起这事。我这个当娘的,日后不能陪着她,也不需要她为我们报仇雪恨。天可怜见,我家小花一进村子,便被吓丢了魂,记不起前程往事。”

“你也莫要再提,便说她爹娘早早的生病去了吧。”

林娘子说着,对着男子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然后吃力的拉着一个木板车,进了村。那木板车上,堆放着寿衣麻布纸钱之类的东西,堆得满满当当。

男子见她进了村,想要跟进来,可又心中发憷,跺了跺脚,转头跑走了。

林娘子拉着板车,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了之前的打谷场上。

闵惟秀一瞧,差点儿没有吐出来。

这里简直犹如战场,横七竖八的躺满了尸体,顺着丹砂画的奇怪的图纹,村中的人死状各异,让人头皮发麻。

闵惟秀一眼便瞧见了,三个并排放着的小孩儿,想来就是东阳郡王的弟妹们。

那林娘子捂着嘴,擦了擦眼泪,拿出一篮针线来,挨个的缝补起来,她以边缝,一边唱着,“小娃娃兮,黄泉路,你莫怕,前头便有你嗲嗲;老阿婆兮,地狱门,你莫怕,阎王殿有你亲家;今生的苦,来世的福;冤死的魂,迷途的鬼,安心上路莫停留……”

每缝好一个,便挖一个坑,将他们埋了。然后抓起那马车上的纸钱,往空中抛撒。

而那坟中,便会迅速的站起来一个鬼,围着那打谷场绕起圈来……

渐渐地,整个场上便只剩下几句尸体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一瞧,擦……那不是太子同路甲么?

你们两个脑壳里装的是泥巴吗?平白无故的为何要躺在这里装尸体,现在咋整啊!

一会儿就要将你们埋了啊!闵惟秀来不及去扯他们出来,那林娘子走到二人跟前,仔细的打量了一番,发现实在是没有什么好缝的,便淡定的给二人换了寿衣,又往二人脸上盖了黄纸,开始挖坑。

路甲看着闵惟秀同姜砚之,简直是欲哭无泪,这咋办啊?若是发现他们两个是活人,那个女鬼会不会发怒杀了他们啊!

姜砚之伸手一指那些绕圈儿的鬼,路甲像是寻到了救命稻草,忙扯起看起来有些呆呆傻傻的太子,跟着那些鬼绕起圈来。

林娘子挖好了坑,走过来一看,见两具尸体不见了,好奇的四下看了看,最后找不见,便又摇了摇头,去缝其他的尸体去了。

一直到最后,所有的人都埋好了,她才果断的走到了自己的夫君坟边,拿起一把刀,脖子一抹,也跟着死了。

闵惟秀倒吸了一口凉气。

不得不说,这林娘子也是性子刚烈之人,给全村人收尸这种活,可不是一般的人能够做得了。

她正感叹着,便见那已经倒地而亡的林娘子又“站”了起来,那些绕着圈子的鬼,像是听到了什么命令一样,齐刷刷的转了身。唯独路甲同太子不是真鬼,没有收到信号,没有转身……

路甲看着同他面对面的一圈鬼,心中一凉,三大王,这下我们要彻底凉凉了啊!

闵惟秀见他还傻站着,简直无语了,大吼出声,“你丫的不跑,留着当口粮呢!快跑啊!”

第三百四十九章 鬼村(六)

路甲回过神来,将太子往背上一抗,拔腿就朝着姜砚之同闵惟秀藏身的地方跑了过来。

闵惟秀擦了一句,扯着姜砚之就往村子口跑,“我错了,原来我以为你爹讨厌你,才给了你路丙,再看看着路甲,你爹的真爱绝对是你啊!”

姜砚之此刻已经顾不上说话了,他恨不得自己再长出八条腿来,好跑得快一些……

“其他的鬼,都是没有神智的,但是那个林娘子有,所有的鬼都听他的指挥。”姜砚之喘着粗气,边跑边说道。

闵惟秀回头一看,拖路甲的福,一大堆鬼全追着他们来了。

她正看着,便感觉后脑勺一凉,摆正一瞧,拿出狼牙棒就是一棒子,将迎面扑来的一个鬼砸碎了去。

“擦,不是都在打谷场上吗?这些鬼又是哪里来的?”

姜砚之一瞧,心中瓦凉瓦凉的,这里应该不是所有人的第一死亡现场,有一些没有来的人,成了漏网之鱼,没有祭天,但是在家中就被杀掉了。

是以除了打谷场上有鬼,在那些民宅里,冷不丁的,也会冒出一个鬼来。

闵惟秀见这鬼越来越多,她虽然艺高人胆大,但是也架不住整个村的鬼都来追他们啊,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她想着,脚步一顿,“姜砚之,你跟紧我了,逃不是办法,我去将那林娘子打死了。其他鬼就成了无头苍蝇了。你小心被被鬼抓了去啊,万一他们瞧中你当上门女婿,那我可是不救你的。”

姜砚之欲哭无泪,都啥时候了,惟秀啊,你咋还在说笑话呢!再慢一点,鬼都要扑上来扒衣服了!

闵惟秀心中骂了一句他奶奶的腿,气沉丹田,双脚一跺地。

背着太子的路甲,差点儿么有吓得就地栽倒,就连被之前的真相,震得一直没有回过神来的太子,都被那地上深深的两个脚印吓了一大跳……

喂……其他的都不是鬼,这一只才是一只潜伏在东京的厉鬼吧?这还是人吗?

闵惟秀哪里管得着他二人,提着狼牙棒对着那林娘子猛冲过去,林娘子眼疾手快,抓起板车上的纸钱,往闵惟秀这边一扔。

闵惟秀拿那狼牙棒一挡,只听得噼里啪啦的声音,原本的纸钱,砸到狼牙棒上,竟然发出了金戈相交的声音。

闵惟秀一瞧,惊讶的喊道,“擦,姜砚之,你看啊,这冥钱在鬼手里,真的可以变成真钱啊!以后逢年过节,我都要提前给自己烧一车啊!”

姜砚之抽了抽嘴角,女鬼林娘子一听,竟然往地上一坐,嚎啕大哭起来。

其他的鬼见状,面面相觑,也跟着嚎啕大哭起来。

闵惟秀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咳了咳,“你咋还哭上了?我还没有打你呢!”

那林娘子一听,哭得更加厉害了,“还打什么打啊!我是鬼,你是人,我还同你有一战之力,若是打死了你,你变成了鬼,咱们比扔钱,我一个乡野村妇,如何比得过你们这些穿金戴银的!”

“逢年过节烧一车,我瞧你起码也是十四五岁的年纪,这都过了多少年,过了多少节,得有多少车?”

闵惟秀一听,好像有几分道理啊!

“你这娘子,死了可惜了,有胆识又聪明!”闵惟秀说着,当真有些可惜这林娘子起来。

那位宠冠后宫的林娘子,比起她阿娘来,眼光可差远了。

毕竟她选择侍奉官家那个老头子,简直就是瞎了眼睛,而她阿娘,一瞧就瞧出了她闵小将军的不凡之处,就凭这慧眼识珠,能屈能伸的本事,便是去了地府,那也混得开啊!

姜砚之听着满城呜呜呜的哭声,硬着头皮往前一步,对着林娘子拱了拱手,“娘子既然知晓自己人鬼殊途,何不安心离去。我等自东京来,查的便是当年林家村被灭一事,你等放心,待我们回了东京,一定为你们报仇雪恨,让王家人血债血偿。”

那林娘子像是没有听到一样,继续呜呜呜的哭着。

姜砚之眼珠子一转,又接着说道,“其实那老郑国公,已经死了,他的事,还有你女儿林花儿的一份力。”

“花儿,你见过我花儿了?”

姜砚之点了点头,“花儿后来在宫中,成了宠妃。那郑国公想要吃猫肉长生,偷了花儿的猫……官家大怒,那郑国公一口气没有上来,活生生的给吓死了。他家中子嗣出息的不多,因为这事儿,也坏了名声。”

林娘子一听,哈哈大笑起来,“太好了,天道昭昭报应不爽!”

她笑着,笑容又僵硬在了脸上,“我花儿她知道了?她……她过得好不好?”

姜砚之摇了摇头,“她不知道,只能说是天注定吧。她好着呢,宠冠后宫,人人都尊敬她。”

林娘子听着直点头,“我花儿从小就生得好,十里八乡没有比她更俊俏的女娃娃了。人人都说,她时候是要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真好,真好!”

接下来,林娘子像是失去了神智一般,一直的说着真好,真好……

“雾渐渐的散去了……”闵惟秀看了看四周。

姜砚之点了点头,“天快要亮了。”

他说的,可不是这**里的天,而是真正的天就要亮了。

天一亮,这些鬼便要消失不见了,果不其然,不一会儿,雾气全部散去了,露出了林村打谷场的真面目。

这里大大小小的木牌林立,全是密密麻麻的坟墓,木牌经过风吹日晒,有些上头已经长满了绿色的青苔,还有一些已经腐蚀得看不清楚了。

但是一眼看到这么多坟,实在是让人心中慎得慌。

路甲同太子回过神来,见自己正坐在坟头上,赶忙往后退了好几步,直到站在了闵惟秀身后,这才安心。

不一会儿,路丙也惨白着脸跑了过来,“三大王,殿下,你们没有事吧?这个鬼地方是怎么回事?”

姜砚之没有回答他,忧心忡忡的走到了太子殿下身边,“大兄,大兄,没事了,没事了!”

太子眼神不似之前那般呆滞,却是仰着头,自嘲的大笑起来,笑完了之后,苦涩的说道,“东阳,你想让我看的东西,我已经全都看到了,现在你可以出来了么?”

第三百五十章 今天开始非东阳(一)

“咳咳……”从不远处的小树林里,传来了一阵咳嗽声。

众人循着声音看过去,只见从那树林里缓缓的走出来一个人,他穿着一身粗布短打,手中杵着一根木头拐杖,头上系着一根白色的麻布巾儿,正是他们此行要来寻的东阳郡王。

“别叫我东阳了,我不过是此山间的一村夫,叫做小石头罢了。”东阳说着,又咳了咳,随意的寻了一块大青石,离得远远的,坐了下来。

太子也好似全身的力气都用完了一般,瘫坐在地上,远远的看着东阳郡王。

他看了很久,才说道,“不管如何,都是我的错,若不是我非要给柴家寻后人……你就只是小石头,不是东阳;郑国公也不会来这里,你的家人也不会……”

太子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东阳打断了,“你说得没有错。你还有什么脸待着这里呢?快些回东京去,我可不想在我最后要死的日子里,还看到你令人作呕的嘴脸。”

太子一怔,红了眼眶,“我……”

姜砚之瞧着恼火,走到了太子跟前,“你家中遭遇了不幸,的确很值得同情,但这不是你一而再再而三,利用我大兄的理由!他对你是如何的掏心掏肺,你自己心中清楚,可是你呢?你凭什么羞辱他,拿刀子戳他的心!”

“大丈夫有仇报仇,有恩报恩!你们村中风水特殊,命理特殊,一早就被郑国公府盯上了,你的仇人是他们,你却滥杀无辜来报复,这样的你,同郑国公府那些恶心又自私的人,有很大的区别吗?”

“就连哄骗我大兄出京,然后让他被辽人抓了去,也是你同赵离一手策划的吧。不然的话,这里同辽国边境相去甚远,他们怎么会发现乔装改扮的太子呢?”

“即便是如此,我大兄也独自引开贼人,就为了将生的机会留给你!”

“从小到大,你自己摸着良心看看。那天下最好的贡缎,若是自有三匹,那定然是一匹穿在我阿爹身上,一匹穿在太后身上,剩下的一匹,穿在你的身上。东宫里但凡有什么稀罕玩意儿,我大兄哪一次不是眼巴巴的拿了去哄你高兴?”

“你以为你穿了个粗布麻衣,就是小石头不是东阳了么?你怎么不看看自己的脖子,已经娇生惯养得粗一点的布,都会磨破身上的皮了!”

东阳一听,缩了缩脖子,自嘲的笑了笑,他的确是穿惯了绫罗绸缎,一穿着粗布麻衣,一身都磨得是红痕。

“你若是生了病,我大兄衣不解带的照顾你,你大冬日的,非要吃湖里的鱼,我大兄那个傻子,便非要自己个去抓鱼……你便是要那天上的星,我大兄都恨不得立马爬到天上去,摘下来送给你。”

“你杀了人,阿爹要惩治你,大兄在他书房外跪了一夜,不惜以死相逼,要保住你;你想出京回家,他便抛着太子都不做,带你出京……从小到大,我都嫉妒得要命,明明是我的哥哥,待你同待我,却是天壤之别。”

“所以,不管是小石头也好,还是东阳也罢,你可以恨所有人,你唯独没有资格,恨这样真诚待你的人!你害过他多少次性命了,他心中犹如明镜一般,此番他落入辽人之手,再去东京,前程未卜。却还是想着,确认你是否安康,才放心……”

“我的哥哥,就是这个天底下,最大的傻子!”

太子先前还听得眼红红的,等听到最后一句,有些尴尬的低下了头,那啥,你能不站在坟地里,这么大声的说我是傻子么?

太子刚要开口,就被姜砚之狠狠的骂了回去,“别说你欠他的,你欠个鬼啊欠!天天说,天天说,你的脑子被水洗了么?”

闵惟秀一听顿时乐了,这是近朱者赤啊,你看姜砚之同她待一起久了。

这说话发火,都同她挺像了!

可不是,听得太子哔哔就烦!最不喜欢的就是苦情戏了!

姜砚之骂完了,好像冷静了几分,顿了顿,“你也别装了,你刚刚才从代州赶回来的吧?昨夜我大兄突然不见了,你完全可以杀了他们,但是你没有下得了手去。你都已经快要死了,还死鸭子嘴硬个什么呢?”

闵惟秀一愣,看了看东阳的手,他的手上有明显的勒痕,显然是扯了马缰的,原本那十分好看的手,现在看起来甚至有些可怖。

之前没有仔细看,如今看来,他的确是风尘仆仆,好似很仓促从外地赶回来一般。

东阳缩了缩手,对着地上的墓碑重重的磕了磕三个响头,看了太子一眼,又将头别在了一边。

过了许久,才说道,“我一直以为自己,的确是柴家的血脉。也以为,是因为我,官家才灭了我们全村。所以我恨,恨让我入京过继的你,恨让我断绝后嗣的你,更恨害死了我阿爹阿娘弟弟妹妹的你。”

“三大王骂得没有错。你被辽人抓走,的确是我同赵离商量好了的局。还有小花……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善良无辜的人,周围的人,都害我;可是我却利用了小花,而真正善良的人,却连鬼都不忍心伤害,对林娘子说,小花还好好的……”

东阳说着,喃喃自语道,“谁一开始,就想做一个坏人呢?我去东京的时候,也在想,好好的,做一个正直的人,为柴家继承香火,以后帮扶幼弟幼妹。你待我一片真心,我也想过要以命相报,可是,都错了,从一开始就错了。”

“去岁赵离来寻我,你们知道的吧,就是那只黑猫。他告诉我说,我让你偷偷捎的信,我的阿弟阿妹根本不可能收到。因为在我走的那一天夜里,郑国公便悄悄的折回来,将我全村人杀光了。”

“我不信,费尽心机使了人来查。结果,同他说的一模一样,全村人都死了,活着的,只有一无所知的两个人。一个是我,一个人竟然是已经宠冠后宫的林娘子。”

“之后的事情,全都如三大王去我府上时,推理的一样,我同赵离一起弄死了老郑国公之后,便开始合作了。只不过有一点,你想错了,小花不是我故意不救的,是她知道,自己竟然侍奉仇人,心灰意冷,才想连带着孩子,一道儿死了的。”

“她不能白死,于是我们一道儿,做了那个局。”

东阳说着,有些恍惚。

他还记得,年幼时候的林小花,最喜欢吃酸枣糕儿,她还会吹叶子……在夏日的时候,村中的男娃娃们,都去浮水,而林小花那帮女娃娃,则坐在大树上,晃着白嫩嫩的脚丫子。

时不时的摘上一个果子,扔到水里。

那样的林小花,已经死了。

“你被辽人抓走之后。我一个人回了村子里,看到了你们刚才所看到的一切。”

第三百五十一章 今天开始非东阳(二)

东阳说着,拼命的咳嗽起来。

闵惟秀有些同情的看了他一眼,别说东阳了,有谁会想到,这中间还有郑国公搞事情呢?

官家根本就没有下什么扫清柴家后人的命令,他甚至连东阳郡王根本就不是柴家后人,都不知道……

同太子一样,东阳在第一次听到真相的时候,是不是也犹如五雷轰顶?

太子一瞧,赶忙跑了过去,替他顺了顺气,又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玉瓶来,从其中掏出一颗药丸,塞到了东阳嘴边,“你这些天,是不是没有吃药?没有吃药,病怎么会好?”

闵惟秀瞧得眼睛疼,上辈子她是怎么觉得太子对她有意思的?

她上辈子绝对是世界上最自恋的人啊!

人家太子心中分明只有东阳一人!不管是她还是刘鸾,那才是真正的傻子!

东阳咳顺了气,推开了太子手中的药,“阿离,没有用了。我自己的病,自己个知道。是我的错,害了你,害你日后再也做不得太子了。”

太子一顿,摇了摇头,“你只想做小石头,我也只想做阿离。”

东阳眼眶一红,“我那日听到了郑国公父子的谈话。才想明白,这一切都是命,倘若不是你要寻柴家后人,那我也在那一日,同他们一道儿死了。说来可笑,我同赵离设局杀郑国公,利用的竟然也是他想要长生的心……”

他说着,顿了一下,苦笑道,“赵离他,一定什么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了吧。”

“我知道怪错了你,等天一亮,我便骑了马去燕云十六州,想要想办法救你回来。可到了那里,我才发现,我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不会。以前自以为是的聪明,都不过是仰仗着你,利用着你。”

“别说救你了,我连找你都找不到。”

太子一听,却笑得眼弯弯的,“幸亏你没有找到,你又不是惟秀,没有武功傍身,万一被那耶律槿伤了……”

闵惟秀心中一万头羊跑过……

喂!救你不如救条狗!

你们两个咋不直接挖个坟,一道儿化蝶算了!

简直是肝疼儿!为啥有暖被窝不睡,有肉不吃,她要跑到坟地里,看两个大男人互诉衷肠!

东阳瞧着他两鬓已经变白的头发,叹了口气,“你真是天底下最大的傻子。我后来听到了大军撤退的消息,知道你被救回来了,便一直悄悄的跟在你们后面。后来见你们往村子里来,又快马加鞭的先赶回来了。”

“这村子,若真说有鬼,只有林娘子一个。平日一到夜里,她便会出来,提着灯笼,在村中四处的游荡,时不时的哭着思念一会儿小花。也就只有我回来了的那个晚上,许是因为村中人一直等着我,想要告诉我发生了什么。才将这悲剧,重新演了一遍。”

“我知道你思虑重,事到如今,我也没有什么脸面再以你的朋友自居,只想着最后也让你听听真相,解了你心中的结。”

“可是我没有想到,林娘子见了京城来的贵客,反应十分的大,她原本想要将你杀了报仇,我没有办法,只好哄着她把你们弄到打谷场上去。我想着,惟秀一定也会去那里的。”

闵惟秀恍然大悟,难怪他们在屋顶上,太子同路甲一下子就不见了。

看来这林娘子也是读过书的,起码一眼就瞧见了太子是他们一行人中身份最贵重的人,懂得擒贼先擒王,也懂得柿子拣软的捏。

“阿离,我不怪你。阿离,是我怪错了你。”

东阳说着,又猛烈的咳嗽起来,咳得脸色发紫,他拿出帕子来,捂了捂嘴,那鲜红的血,透过帕子,透过他的手指,滴了下来。

直到现在,闵惟秀才有一种真切的感觉,东阳郡王的确是时日无多了。

姜砚之一瞧,紧了紧手,他们几个都是一道儿长大的,虽然说不得情谊有多深厚,但也不是那无缘无故的陌生人,瞧着一个相熟的人,年纪轻轻的就要死了,绝对不是一件什么让人好过的事情。

哪怕这个人,做了许多错事。

“喂,你别想死这么早,那太便宜你了,你还得回东京,接受大理寺的审判呢!”姜砚之气呼呼的说道。

东阳笑了笑,点了点头,轻轻的应了一声,“嗯。我的确是做错了许多事,不管死多少次,也没有办法弥补。我现在有两句话,想同太子说,可以吗?”

姜砚之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

东阳郡王站起身来,拄着拐杖,缓缓的走了起来,“这个门口有一棵酸枣树的,一颗柿子树的,便是我家。我年幼的时候,就同弟弟妹妹一道儿,在这树下玩抓石子儿。我小弟同你一样,输了之后就耍赖皮。”

“我哪里耍赖皮了?”太子不好意思的说道。

东阳笑了笑,两人进了屋子。

闵惟秀见姜砚之坐立不安的站在门口,拽了拽他的衣袖,“跑了那么久,腿还不酸么?坐下来歇一会儿吧。别站那么近,万一听到啥不该听的,就不好了。”

不一会儿,屋子里竟然响起了太子的歌声,这是一只不知道哪里的小调,轻轻地,像是哄睡的歌声。

闵惟秀还是第一次知道,太子竟然还会唱歌,还唱得这么动听。

过了好一会儿,太子才面色平静的从屋子里走了出来,轻轻的说道,“林凛走了,他那么讨厌京城,我们就把他葬在这里,葬在他爹娘弟弟妹妹的身边吧。”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都是一脸震惊。

东阳郡王是不好,但是之前还活生生的啊,这才一炷香的功夫吧,就这样死了?

两人冲进门去一看,只见那灰扑扑的床榻上,铺着太子的外袍,东阳郡王躺在上头,安安静静的睡着,一动也不动的。

姜砚之上前一步,探了探脉搏,脸色顿时不好起来。

他摇了摇头,“已经死了。他本来就身子差,可能又这么些天,骑马奔波……”

闵惟秀看着东阳郡王的手,咬了咬嘴唇,将那狼牙棒往地上一戳,一声不吭扯了旁边的铁锹,就往那打谷场上走去。

姜砚之叹了口气,走了出去,“路丙,你现在回去,同武国公说一声,我们迟一些会追上去,回来的时候,带一口棺材来,将东阳郡王敛了。路甲,你看好我大兄。大兄,节哀。”

太子没有说话,又转身进了屋。

姜砚之摇了摇头,朝着闵惟秀所在的地方走去,才一会儿工夫,她已经挖出了一个大坑了。

“你很生气?”

闵惟秀摇了摇头,“我不生气,我生气,他也活不过来了,他命好,死得早。”

姜砚之有些哭笑不得,哪里有说人死得早还命好的。

闵惟秀像是看出了他心中所想,怒道,“就凭他同赵离做下的那样的事,凭他把太子直接送给了辽狗,他就值当千刀万剐,现在他死了,如何不是得了便宜?我同情他,给他挖坑,可是,我就是给他挖出了一个秦始皇陵,我也依旧痛恨他。”

闵惟秀说着,又气鼓鼓的将铁锹一扔,“我是很生气。东阳也惨,被他害死的人,也惨。”

上辈子她阿爹回京之后的事,也未必没有东阳同赵离的手笔。

她不是姜砚之,不讲究什么道德仁义,东阳要报仇,只要不滥杀无辜,便是将郑国公府的两个狗贼剁了包包子,她也只会拍手称快。

可是,她忍受不了,东阳同赵离为了报仇,勾结辽狗。

倘若这样也能够得到原谅,那么豁出性命,去战场厮杀的战士们,又算什么?

拿着自己的命,好玩儿吗?

“大家都惨,为什么会这样呢?真正的始作俑者,郑国公府,却还好端端的,所有的人,都不知道他们做的恶事,郑国公竟然还荣华富贵了一辈子,最后得了风光大葬;王珅这个狗东西,竟然还能够平步青云,站在我阿爹头上拉屎拉尿!”

“我现在,只恨不得,立马冲到东京去,将郑国公府的那堆人,打成一团烂泥。”

“人生如此不公平,好人犹如蝼蚁,坏人却惯用脚来踩人。”

第三百五十二章 赵离

骂归骂,闵惟秀还是卖力的给东阳在那一堆堆墓碑中,尽可能的挖出了一大块地儿。

到底他是柴郡主的哥哥。

武将之家要大气,要大气。

闵惟秀这样告诉自己,好似才气顺了一些。

她将铁锹往地上一扔,拽了拽不知道在想什么的姜砚之,“走吧,路丙也该回来了。”

姜砚之却没有回应,只是眼神悠远的看着之前东阳待过的那个小树林,好似那里有什么似的。

闵惟秀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只见那树林之中,站着一只黑黝黝的猫。

它的一双眼睛,在树荫之下,亮晶晶的,让人生寒。

闵惟秀一把操起刚刚扔掉的铁锹,脚一蹬地,犹如离弦之箭,朝着那树林冲了过去。

“他娘的,赵离,你今日来了,就莫要想着回去!我们老闵家,哪里得罪了你,你要赶尽杀绝!看我今日不让你这死猫再死一次!”

黑猫赵离正同姜砚之比视眼功,就感觉全身炸了毛,一股子危险迎面而来。

他一声惨叫,忙往旁边一条,惊掉了一堆毛。

而他原来站的地方,已经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坑,若不是他跳得快,如今当真成了一团肉泥。

赵离伸出爪子,擦了擦脑袋,母暴龙惹不起惹不起!

他想着,一个闪身上了树,“我是来送东阳的。”

姜砚之此时也走了过来,“不是你一手设的局么?何必如此假惺惺的,哄骗别人,很有意思么?”

黑猫笑了笑,闵惟秀不知道猫会不会笑,可是她就是能够感觉到,赵离在笑。

“享了别人家的荣华富贵,应了别人一声长兄,难道不应该做点回报吗?也是,天底下的人,大多都是无情无义的,兄弟姐妹又算得了什么呢?这一点,你们闵家人,应该十分有心得体会。”

闵惟秀一愣,一头雾水,赵离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你以为你不是人,就能够胡说了?我阿爹最是重情义,为兄弟两肋插刀!”

赵离笑得更加厉害了。

闵惟秀看着树上的那只黑猫笑着着树枝上打滚,想也不想,将手中的铁锹朝着树枝扔了出去。

赵离又是一声惨叫,跳了另外一棵树上,先前的那一棵,已经被闵惟秀给砸断了。

“两肋插刀?是插兄弟两刀吧?”

姜砚之此刻终于开了口,“你是阿训对不对?”

黑猫身子一僵,目不转睛的看着姜砚之,没有说话,一个转身,跑走了。

闵惟秀想要去追,却已经寻找不到他的踪迹了。

“狡猾的家伙,让他逃走了。你说他是阿训?”闵惟秀跑了回来,气呼呼的说道。

姜砚之拍了拍她的肩膀,“边走边说。之前我不确定,但是现在确定了,他肯定是柴家的后人,虽然我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他会变成了一只猫。”

“他为什么痛恨你阿爹,为什么七棵树里有你们闵家。想必是觉得,当初三结义,我阿爹背信弃义,夺了他家天下,而你阿爹,不但没有为朋友伸张正义,反而承认了我阿爹……他觉得,这是背叛。”

“对吧,只有亲眼瞧见过,才这么愤怒,这么偏激。他刚刚的反应,证明我的猜测没有错。”

闵惟秀的手动了动,差点儿将闵惟思的身份和盘托出。

的确,闵惟思就没有亲眼见过,虽然满门灭绝很惨,但到底没有很深刻到非要报仇雪恨的地步,反倒是因为估计着闵家人,一直忍着。

阿训死了之后变成了猫什么的,很扯淡,但是就她同姜砚之的经历来看,这未必是不可能的事。

“他是阿训也好,是天王老子也罢,反正敢伤我阿爹,我就打死他不二话!”闵惟秀看着黑猫远去的山林,大声说道,树林里空荡荡的,她的嗓门大,发出了阵阵回音。

“大王,闵五娘子,你们在这里,东西都准备好了。”

闵惟秀一回头,看到了气喘吁吁跑回来的路丙。

……

一直到再次看到面色苍白,已经换上了寿衣的东阳郡王。

闵惟秀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那个东阳郡王,的的确确就这么死了。

那个有着一双好看的手,曾经求娶过她,像太子的影子一般的东阳郡王,已经死了。

闵惟秀看着,有些恍惚,明明这种大反派,在话本子里,都应该活了几百章,然后再同主角争斗几十章,怎么打都打不死,打死又复活,又水几十章才会死的。

他竟然就这么两眼一闭,不负责任的死了。

这不由得让她觉得,人当真犹如蝼蚁,看上去再强,在阎王爷面前,也是说死就死。

上辈子的自己,不也是在敌人的乱刀之下,说死就死了,这么一想,闵惟秀倒是觉得,没有什么不可能的。

但她还是在走过去的时候,悄悄的捏了捏东阳的手,捏了之后,摇了摇头,绝对不是死遁。

她力大无穷,这么一捏都捏不醒的,除了死人,不做二想。

太子静静地坐在一边,看到了闵惟秀的动作,笑了笑,“说起来,阿凛经常说,他最羡慕的人,是惟秀呢。”

闵惟秀一愣,“什么?”

太子一把抓住了东阳的手,轻轻的揉了揉,“阿凛说,羡慕你是开封府里最大的恶霸,想打谁就打谁,想骂谁就骂谁,想跑马就跑马,便是我这个太子,都没有你过得舒坦。”

“希望阿凛下辈子投个好胎,能像你一样,生在一个好人家。”

闵惟秀嘴角抽了抽,谢谢你的夸奖,不过您就别来跟我抢营生了。

不管是这辈子还是下辈子的第一恶霸,都已经是我的囊中之物了。

姜砚之见太子抓着东阳的手不放,叹了口气,“大兄,时辰不早了,东阳他……”

太子点了点头,垂了垂眸,“阿凛他该回家了。”

偌大的坟地里,又添了一座新坟。

闵惟秀坐在马车外,回头看了看,孤寂的林村里,那座新坟之上,挂着一件紫色的外衫,微风轻轻的吹过,撩起了衣衫的一角,露出了墓碑的一角,那是一个好看的凛字。

闵惟秀回转了头来,甩了甩马鞭,马车直直的朝着开封府的方向直奔而去。

第三百五十三章 我闵惟秀回来了

北伐算是无功而返,自然没有什么百姓夹道欢迎,官家垂泪相迎之类的佳话。

那门前孤零零的站着两个老太监,一左一右的迎了太子同姜砚之进宫,至于其他的人,各回各家,各找各娘,在家里头好好的待着,等着官家传召问责吧!

啥?你说明明武国公这一路连下四城,若不是太子……

你说明明闵惟秀救了太子乃是头功?

啧啧,便是闵惟秀这样的铁瓜脑袋都能够想清楚,就大陈这帮子宁可底裤破洞,不肯颜面无光的怂人,是绝对不敢将太子的事搁在台面上来讲的。

横看竖看,就是北伐不成,落荒而逃,武将都不行啊!

上辈子当屠夫,这辈子才做武夫!专业背锅没商量!

同其他人那垂头丧气的模样不同,武国公同闵惟秀雄赳赳气昂昂的,犹如刚刚打鸣完的公鸡,迈着胜利的步伐回了武国公府。

“阿娘,我们回来啦!”闵惟秀飞扑进屋,一把就保住了站在门口相迎接的临安长公主。

临安长公主红着眼睛,将她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的,见他们父女三人都活蹦乱跳的,这才放了心,“你们走了之后,阿娘一颗心那是日日悬着,今日亲眼见了,这才放了心。”

“我儿是好样的,虽然此番不成,但是阿娘也为你们骄傲。”

闵惟秀揉了揉肚子,“阿娘阿娘,别光站着说话啊,我肚子都快要饿瘪了……嫂嫂,这才多久不见,你竟然长胖了这么些!”

闵惟秀瞧着圆鼓鼓的吕静姝,简直惊呆了。

这姑娘之前不说多美貌,起码也是清秀小娘子啊,如今这简直是面若银盆,腰如大树啊!

吕静姝脸一红,临安长公主没好气的揪住了闵惟秀的耳朵,“你这个死孩子,瞎说什么呢!你大嫂这是有孕在身了!我之前怕你们在边关知晓了不安生,才瞒着没有说的。”

闵惟秀大惊,深深的看了一眼已经惊喜得呆住了的闵惟学,大兄,看不出来啊!你竟然这么厉害!

再转念一想,闵惟思也是如此!

闵惟秀不由得挺了挺胸膛,看看看看!看看他们老闵家!

她越想越是激动,上辈子,可没有这个孩子出生。

临安长公主松了手,又心疼的摸了摸闵惟秀的耳朵,“傻孩子,别傻愣着呢,快去沐浴更衣,来日方长,有什么话,用了饭之后再说。”

等闵惟秀吃饱喝足了之后,已经是晌午了。

安喜在一旁自豪的看着自己家的小娘,自打小娘同武国公出了府,她那个在厨上做菜的老子娘,都睡得不香了。

以前烙饼子得烙一筐,闵惟秀走了之后,便是烙一小盆,都吃不完了啊!

正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厨为好吃者而煮!

现在闵惟秀回来了,她还不大展身手,再一看,呲溜光!更是心花怒放!

待吃饱喝足了,闵惟秀瞧着闵惟学那傻兮兮的笑,知晓他有一肚子的话要同吕静姝说,也不多留,将她从边关带回来的一些土仪分了,便回了自己个小院儿。

一进门,只剩了她同安喜二人,顿时没有了个正形,将那鞋子一甩,麻溜的爬上了床。

安喜一见,忙坐到了床边,“先前沐浴见小娘身上有伤,想要给你上药,你却怕熏了大郎娘子,如今只有你我二人,奴给你涂点药油吧。”

闵惟秀点了点头,“好安喜,给你带了好些好吃的,还有皮子,你一会儿拿回去。打仗哪里有不磕着碰着的,你小娘我厉害着呢,一滴血都没有流!”

安喜认真的点了点头,“我家小娘,就是世上最厉害的人!”

她说着,又迟疑了一下,“小娘,不过开封府里,最近传得沸沸扬扬的,说你要去做那辽国大王的妃子呢!还说我们家国公爷,通辽……都是哪个叫王……王什么的王八蛋,给官家奏了个折子,现在都传遍了……”

“那些没用的穷书生们,还说那王八蛋的奏折字字珠玑的……这些日子,长公主都让我们闭门不出的,说等你们安全回来,才是第一的。”

闵惟秀一听,皱了皱眉头。

他奶奶的,这些人当真是吃饱了撑的,人家武将打仗归来,打赢了要被怀疑是不是敌人放水,打输了,还要说是故意输了,通敌,那还有谁敢去打仗啊!

见安喜一脸担忧,闵惟秀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你且放心,没事的,小娘我料事如神,早就有了应对之策,你且等着,看小娘我的本事吧!”

自然有人料事如神,但不是闵惟秀,是姜砚之。

在归来的路上,那厮早就预料好了这一切,两人都商量好了,要怎么把那郑国公府打得毫无翻身之地了。

是以闵惟秀胸有成竹的,就等着明日官家召见,上演一场好戏!

说起来,那王珅经过这么多日的休养,已经好了不少,明日八成也是要进宫的。

闵惟秀想着,到底心痒难耐,对着安喜招了招手,“你不知道,那辽国的小王爷,瞧上的可不是我,是那个王八蛋!在边关可都传遍了!人尽皆知!啧啧,那小王爷为了他,痴心一片的……”

安喜双眼一亮,又是羞涩又是好奇,“小娘,天下竟然有这等事!那辽人怎么怎么这么不讲理……没得羞死人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闵惟秀嘿嘿一笑,看吧,她就知道,大街小巷的妇孺们,比起她这个土霸王嫁敌国小王爷,更加喜欢听半百风流老书生同傲娇小王爷不要脸的羞羞的爱情故事!

“不止这样,我们在那边关,还发生了一桩奇事!说来古怪,那王监军的房中,竟然出现了一颗人头!”

安喜一听,瑟瑟发抖,“小娘,竟然有这等事?这是怎么回事……”

闵惟秀来了劲,安喜都这么爱听,开封府的百姓听到了,也定然会口口相传的吧!

姓王的不是擅长耍嘴皮子,喜欢装正义,开口闭口就说别人通辽吗?

那就莫要怪明日大殿之上,她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了!

“安喜,这开封府里,还发生了什么事?”

安喜想了想,“吕相公不久之前,又官复原职了。韩衙内同四娘的亲事,已经定在了一个月之后。韩家着急上火的,恨不得早些将人娶回去呢!”

第三百五十四章 含血喷狗

闵惟秀跟着武国公进宫面圣,是第三日的事了。

这才几日光景,京中传得沸沸扬扬的,东阳郡王府的那一位,今年春日里旧疾复发,怕是不大好了。

人都道今年年头不好,都是因为正月十五里,打铁花时死了人,触了霉头。

要不然,怎么北伐大败而归,太子一出正月便病倒多日不朝,而东阳郡王年纪轻轻的,便不行了。

闵惟秀听着旁人的议论,心中冷笑,这群无耻的人,果然如同姜砚之设想的一样,想将那烂泥巴的丑事焖在锅里,就此揭过。

怕是过不了多久,东阳郡王就要病逝,至于太子,闵惟秀也不知道,宫中宫门紧闭的商量了一日,太子的病,是会好,还是不会好。

东阳郡王的事不了了之,那么郑国公府呢?满门血仇,竟然抵不过官家同朝廷的脸面了,真真的让人寒心!

前头的老太监,走得疾,临到那上书房的门口,轻声提醒道,“国公爷可仔细着些,官家这两日发了好大的脾气,郑国公府的那位,今日一早,便进宫了。”

他说完,也不等武国公开口,又像个没事的人一样,快步走着,撩起了帘子。

武国公一听的王珅的名字,冷哼了一声,刚想扯开嗓子骂人,就感觉到了有一只小手在扯他的衣袖。

这种险些把他从台阶上拉下,让衣服发出咔咔咔欲裂声音的力气,他十分的熟悉,想都不用想,就是他家老闺女闵惟秀。

武国公想着闵惟秀来之前的叮嘱,将到了嘴边的话吞了下去,黑了脸。

闵惟秀把心一横,伸出爪子狠狠的掐了自己个一下,真他娘的疼!

现在寿王府的牛都不哭了,她是不是应该也去掐一把牛,那眼泪岂不是要多少有多少!

只不过,她自己个皮糙肉厚的,掐自己就算了,去掐牛,有点于心不忍啊!

闵惟秀着实佩服自己,都这个关头了,竟然还有心情想这些事儿。

那老太监撩起帘子一回头,差点儿下巴没有吓掉,之前这闵五娘子都好生生的,怎么如今一副断了腿的模样?莫不是来了葵水痛经?

他活了一把年纪,打懂事起就在宫中伺候,什么样的事情没有见过,那后妃们拿了抹了辣的帕子装哭,几乎几天上演一次。是以他能分辨出来,这位是真哭,那眼泪哗啦啦的流……

若这是演技,那闵五娘子大概要成象棚里第一戏精。

“闵五娘子,你且忍着些,一会儿老奴给你上碗红糖桂圆水……”

闵惟秀一愣,差点儿把眼泪缩了回去,啥玩意你就红糖桂圆水了?

只不过此刻不是同那太监纠缠的时候,再等会就不疼了,那岂不是得再掐一下。

闵惟秀这么一想,直接冲了进去,选了那最扎眼的明黄色,直接扑了上去,嘤嘤嘤的哭了起来。

屋子里的人一愣,尤其是官家,他一把年纪,独得了三个儿子,一个闺女都没有生,在闵惟秀年幼之时,也是常住宫中,同他十分亲近的。

只是后来这姑娘长大了,却慢慢生疏了,说到底,再亲也不是亲生的。

“惟秀这是为何?”许是想到了闵惟秀年幼之时可爱的小脸,官家的声音有些缓和。

闵惟秀又狠狠的掐了自己一把,好家伙,那眼泪,不一会儿就打湿了官家的衣襟。

“惟秀,这是怎么了?”官家又问道。

闵惟秀红着眼睛红着脸,“舅父,惟秀心中委屈!也不知道是那起子长舌妇,四处乱造谣,现在满京城都传得沸沸扬扬的,说我要嫁给那个辽国小王爷,说我阿爹通辽!”

她说着,看向了王珅,“王监军不是事无巨细,都给官家汇报吗?不知道可汇报了,你在边关被同那辽国小王爷你情我爱的故事?此番前去北伐的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若说通辽,非王监军你莫属!”

屋子里一片寂静。

就在一盏茶的功夫之前,王珅才义愤填膺的重新解释了一番他的奏折,指责武国公通辽,骂成将军胆小,临阵脱逃……

是以官家召了武国公同成将军前来,明为解释,实则想要质问他们一番,可是万万没有想到,闵惟秀也跟着来了。

一来竟然反过来指责王珅通辽?

这下子有意思了。只不过王监军竟然真的被辽国小王爷瞧上了……这辽人就是重口味啊!

东京城中现在都传遍了,他们之前只当是胡诌的,可是闵惟秀竟然敢拿到圣前说,那想必不完全是假的啊!

一群老白菜帮子,都正襟危坐的,小眼神儿不停的朝那王监军瞟去……

还别说,在这满屋子老头子的承托之下,王监军倒也算得上是一个气质美貌一流的美书生了!

王珅端着茶盏的手一抖,从椅子上滑了下来,涨红了脸,跪倒在地,“官家,老臣羞愧,这是万万没有的事!闵五娘子,你怎么可以含血喷人?此乃宫中议论朝事之地,闵五娘子一介小娘,如何入内?

闵惟秀心中呸了一声,她不是含血喷人,她是含血喷狗!

“官家召北伐之人前来问话,我此番战场不说斩杀万人,也至少杀了千人;王监军只杀一人,也敢前来,我为何不能来?”

王珅一愣,“我何时杀过人?”

闵惟秀轻蔑的笑了笑,“一个上了战场的人,却一个敌人都么有杀,千古以来,也就只有高风亮节的王监军你了!我倒是不明白,为何拼命杀敌之人是通辽的,一个辽人不杀的,反倒成了忠臣了?”

“你如何没有杀人?那个死在你床榻之上的军妓,不是人了么?”

闵惟秀看了看屋子里的一帮神情各异的人,惊讶的说道,“怎么?王监军这事儿也没有同官家汇报?哎呀,你这就不对了。光天化日之下,整个军营里的人,可都瞧得一清二楚的了,王监军如何能够隐瞒不报呢?”

姜砚之听的直抽抽,使劲儿给闵惟秀使眼色,秀啊,之前咱们不是这么说的啊,不是说假装夸他,实际上骂他,揭露他的罪责吗?你不让你阿爹硬刚,怎么自己刚上了。

闵惟秀收到他的视线,不好意思的别过头去!

不好意思,闵惟秀只认识硬刚两个字!

本来是要夸的,眼泪都掐出来要做戏了,结果一见这种混账就来气,实在是夸不下口,恨不得直接打死了事!

姜砚之给了她一个安心的视线,秀啊,本大王早就预料到了,你就继续吧,有啥不对的,我会立即给你找补的,你就安心吧!

第三百五十五章 做人不能言而无信

闵惟秀这下子安了心,其实一路上姜砚之已经事无巨细的同她演练过好几遍了。

她在边关同姜砚之也那样坑过王监军,按说是没有问题的,可当真进了这金銮殿,抱住了官家的大腿的那一瞬间。

她才发现自己个压根儿做不来。

经过上辈子的事,她如何还做得出对着官家撒娇的事

她做不来,她一瞧见这些人,就膈应得要命,恨不得直接将他们都打死了去。

说一千道一万,小人陷害也好,赵离设局也罢,最后给她阿爹盖棺定论,让她去边关的,还不是眼前这个慈眉善目的舅父么?

她耿耿于怀,所以做不来。

……

光天化日之下,军妓?

官家皱了皱眉头,大战在即,王监军竟然还有心思狎妓?

王珅身子一抖,头低得更厉害了些,“臣惭愧,这事乃是臣同那女子的私人恩怨,臣怕上表之后,影响视听,便只粗略的说了一通,并没有细说。是臣失职,臣有罪。”

姜砚之一听,立马站了出来,从卷中抽出一卷轴来,双手奉上,“这事儿说起来并非是王监军的私事,乃是大理寺分内之事。这涉及到几年前的一桩旧案,关于禁军教头赵升战败通辽之案。”

“赵升的妻女被发配充军,成了军妓。其女以死证清白,想要为父亲伸冤,大理寺目前已经重审此案。”

王珅一听,惊讶的抬起头来,“三大王,这事儿已经过去多年,罪证确凿,官家亲自定了罪,如何能重审?”

姜砚之淡淡的看了他一眼,“王监军在边关曾经对我说,在行军打仗之时,监军犹如皇帝,无论是主帅还是副帅,都应该听令于你,而我不过是一介闲王,无军职在身,更是不能插手军务。”

“想来,王监军是认得各行其职这几个字的。什么案子重审,什么案子不重审,乃是大理寺的分内之事,无须同王监军商议。”

王珅额头上都冒出了冷汗,“三大王字字诛心,这是要臣去死啊!臣何时说过这等大逆不道之话?”

姜砚之嘲讽的勾了勾嘴角,早跟你说过啊,我会句句如实又句句不如实的向官家告状的啊!

做人不能言而无信啊!

姜砚之摇了摇头,“这可不是我说的,王监军看自己的奏折里,是不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写着:成将军欲避战,你借官家威仪,力挽狂澜……武国公是什么性子,大家伙儿都知道,你到底说了什么,他才肯听令于你呢?”

姜砚之说道这里,也不展开,将那卷轴打开,说道:“臣从大理寺调来卷宗,其中誊录了王监军当日状告赵升,写下的奏折。这一读起来,觉得十分的诧异,他指责赵升通辽的罪证,竟然同如今指责武国公和成将军的,几乎相同。官家请看!”

在场的人,都议论纷纷起来。

闵惟秀是个小娘子,说话又咄咄逼人,说实在的,他们只是当戏看的,但是姜砚之说话便不同了。

而且他一口一个臣,一口一个官家,分明就是以大理寺官员的身份在上奏的,自然不敢虚言。

官家翻了翻,将那折子轻轻的合上了,没有言语。

姜砚之并不慌乱,“赵教头官职平平,此事并没有引起多少关注。经过臣的调查,王监军同他并非是不相识之人,而是有旧。赵教头原本是老郑国公手下,当初老郑国公去接东阳郡王回京,那赵教头便在其中。”

“赵教头在出事之前,刚刚生得一子,那孩子竟然有眼无珠,不过三日便夭折了。之后赵教头经常去东阳郡王府门前徘徊,说要举报王监军……一个月之后,随军出战,便有了后来之事。”

“那一次去接人,王监军亦在其中。此事有赵教头手下副将,以及同僚好友的证词在。”

闵惟秀看着姜砚之的胸口,这里头藏着一个百宝箱啊!

不过一日功夫,姜砚之竟然查到了这么多东西!这可是同她商议之时,都没有的事。

她们因为没有见过赵晴的父亲,是以那次在林村,并没有发觉。现在想来,林村有不少人,死的时候,都是断头的,被林娘子补了起来。这种杀人手法,的确是很像那个马夫提过的,赵晴父亲用特殊武器杀人之事。

闵惟秀想着,心中唏嘘不已,这万事万物竟然都像是有缘法一般,一环套一环的,看着没有关系的事,其实都是密切相关。

难怪后来王监军害怕姜砚之调查这件事,急于立下大功,盖过他的罪过,想来就是怕查到林村的事情上。

官家的面色难看起来,闵惟秀刚想说林村血案之事,却见姜砚之对着她摇了摇头。

过了好一会儿,官家才点了点头,“这事儿你仔细查了,些个折子上来。今日咱们只论北伐之事。”

闵惟秀深吸了一口气,“王监军说我阿爹通辽,罗列了几条罪状。惟秀愿意同他一一辩驳,诸位且听听,到底通辽的人是谁?”

王珅一听,从地上跳起,他的背上已经全都是汗珠子了,这心中有一些不好的预感,这怕是他的最后一搏了。他总觉得,今日的官家,同往日待他不同。

来不及细想,他便说道,“闵五娘子同那辽国王爷乃是旧识,他送你礼,在战场上佯装输给了你,万箭齐发,那箭都射不到你,我们攻打应州,不费吹飞之力,便拿下一城,是与不是?”

闵惟秀闻言哈哈大笑起来,“王监军与你那辽国王爷乃是旧识,我将他擒到军中之中,他的副将以为他是去同你私会,一个手下都没有带,可见这事乃是常有发生之事,那小王爷被抓之后,不见你,日夜流泪……是与不是?”

王珅大怒,“你一派胡言,辽军戒备森严,你如何能够将那小王爷抓来,这便是你通辽的证据!”

闵惟秀简直被他气乐了,“我同三大王一道儿在代州偶遇过耶律槿,当时他叫叶槿,他接近我们,杀死了那几个辽国细作。我们说过几句话,代州百姓,三大王身边的侍卫,全都瞧得一清二楚的。这些侍卫其中,定然有官家相识的,尽管问便是。”

“我同他是旧识?敢问王监军,最后一箭伤了耶律槿的人是谁?抓了耶律槿回来的人是谁?王监军凭空揣测,但是我却是有证据的。”

第三百五十六章 证据

王珅怔了一下,苍天啊!这明明就是子虚乌有之事,怎么可能有什么证据?

眼前这个姑娘,简直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人,佞臣!光凭借这一张嘴皮子,就想把他打成通辽的乱臣贼子!

王珅心中骂着,又愣了一下,目光有些惊恐的看着闵惟秀同姜砚之。

他们两个隔得很远,好似各自为营,但他此刻哪里还看不清楚,这二人之前说的都不是虚的,他们是在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王珅想着,手紧了紧,“我王珅一身清白,闵小娘子有何证据,何不拿来御前分说,我王珅有问必答,绝对不皱一下眉头。”

他自是没有通辽的,有何畏惧?

闵惟秀看着王珅,笑了笑,笑得他心中有些发毛。

“在坐的,都是官家的左膀右臂,北伐为何而归,大家心知肚明,惟秀也不遮遮掩掩,便直说了。当日我从辽营带走耶律槿。那耶律槿的副将,亲口直言,说耶律槿是去城外私会王珅,还说等二人私会完了,他再去城外迎回。”

“我大军北伐,共有二线,一是主战之人,譬如我阿爹同成将军,二是王监军等行监督之职的人。殿下不见了,官家心急如焚,在辽营外不可能没有探子存在,您大可以问,那耶律槿的副将,后来是不是直奔城外去寻他,是不是说他去见王珅了?”

“殿下身在辽营,更是不可能一点风声都听不到。你且问他,这事儿辽军中是不是已经传遍了?”

闵惟秀直勾勾的盯着官家,官家微不可见的点了点头。

闵惟秀嘲讽的笑容一闪而过,看向了姜砚之。

姜砚之对着她点了点头,上前一步,“不光如此,我们有辽人的叫骂书为证。他们大骂我们施展美人计,王监军拐了他们小王爷去……骂得十分难听。”

姜砚之说着,从怀中掏出一张纸来,递了上去。

王珅大惊,他当时被打得躺在床上不得动弹,压根儿不知道有这样的事情!

辽人的脑壳子都进水了么?这样的事情,还写书信来骂!

“官家,这信一定是伪造的!辽人丢了小王爷,定是要遮遮掩掩的,怎么可能写这种东西!”

姜砚之笑了笑,“辽人不开化,骂得委实难听,是以当时我们并没有拿出来给你瞧,但这信,可不是我接的,乃是曹将军亲接的……而且我们都知晓,这是误会,当时是惟秀强抓了那小王爷来,你在床榻上躺着呢,自然不可能同小王爷私会……”

“只不过,你同那小王爷若非旧识,为何他身边的副将,会做此想法呢?”

闵惟秀瞧着一屋子人震惊的脸,心中乐开了花,她严重的怀疑,那耶律槿的副将,乃是他们大陈派过去的眼线,这分明是友军啊!

王珅大惊,对着官家磕了几个头,“官家,绝无此事,臣对天发誓,除了在战场上,臣绝对没有见过那小王爷……”

不等官家发话,闵惟秀立马跳了出来,“王监军,此言差矣,你可敢对天发誓,你当真没有同那小王爷小巷独处?若有半句虚言,断子绝孙!你敢不敢?你不敢,我可看,若是我同那辽狗有私,就让我断……”

闵惟秀的誓言发了一半,就被官家打断了。

姑娘啊,你想想明白啊,你断子绝孙,同老闵家没有半毛钱关系,但是我们老姜家就惨了啊!

统共三个儿子,要是这一发誓,姜砚之断子绝孙了,那他不是要哭死?

官家有些忧心,“王珅,你可敢发誓?”

王珅毫不犹豫的举起手来,举到一半,又面色难看的放了下去。

闵惟秀顿时乐了,“你不敢,对不对?因为军中所有的人都知晓,当时军中决议,直接走雁门关。但是王监军你在撤退之际,去那宝器铺子里,给小王爷买礼物。在那小巷之中遇袭,所有的人都被他用金叶子放倒了,唯独留你到最后独处……”

“我阿爹同成将军,当机立断,改变了撤退路线。同时派了斥候去瞧,见那辽人大军果然在之前的撤退路线陈家谷附近埋伏,撤退路线十分的机密,辽人是如何得知的?”

“这事儿可不是我胡诌的,你身边的人,当着全军将士的面,亲口说的!对与不对?”

王珅脚一软,瘫倒在地,这简直是百口莫辩啊!

虽然他有些怀疑当初打他的人,是姜砚之同闵惟秀,但万一呢?万一不是呢?万一当真是那个该死的小王爷呢?那他胡乱发誓应验了,岂不是真的要断子绝孙?

不行,不能这样下去了,他想着,急切的说道,“倘若我同那小王爷有私,那他为何又要打我?这岂不是自相矛盾?”

闵惟秀惊讶的看着他,“王监军,我现在都怀疑你这个进士是如何考取的了。连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愿挨,这种苦肉计都不知晓么?你将那行军路线告诉了辽人,辽人为了让你摆脱嫌疑,才故意将你暴打一顿的!”

“现在想来,那小王爷待王监军,当真是为之计深远,情深义重!”

王珅有些发愣,他娘的,差点儿自己都信了,信了小王爷看上了他这个邪!

武国公那个秃瓢嘴儿,是如何生出这么能胡诌的女儿的!

这个时候,在座的一个老头子插嘴道,“官家,这都是闵五娘子问,王将军答,是不是也应该倒过来,换王将军问,闵五娘子答,方才显得公平。”

官家淡淡的抬起手来,“准。”

闵惟秀抬起头来,看了看官家,他这个人,总是挂着一幅面具,你看不清,他是昏庸,还是贤明。

看不准,他是向着你,还是向着别人。

至少闵惟秀觉得,自己是个瞎眼的,看不分明。

有的人,对着你笑,好像在夸赞你,偏心你,实在已经在想你们家一百零八口,是杀九十八口,还是一百零七口。

王珅缓了一口气,“闵五娘子,你还没有回答我之前的问题,万箭齐发,你是如何毫发无伤的?”

闵惟秀挑了挑眉,“唉,武功这种东西,实在是太过玄妙,那毫无天赋之人,看上去自然觉得不可思议。王监军,你一跺脚,地上会出现一个洞吗?”

王监军摇了摇头,他手无缚鸡之力,自然是不能。

闵惟秀一跺脚,地上马上出现了一个窟窿洞,她伸出手来,指了指,“万箭齐发下毫发无伤,你自然是不能,死得透透的,而我能;就像把地跺一个窟窿,你不能,而我能。”

“也是,没有毛的野鸡,瞧见那雄鹰在天上飞,也跟王监军你一样,大惊小怪的,张嘴就来,不可能!假的!”

第三百五十七章 必须死

“哈哈!”屋子里传来高低不同两声笑。

一个绝对是武国公没有错了,至于另外一个,闵惟秀瞧着一屋子假装正经的人,实在找不出来,刚才是谁破了功。

王珅已经气得发抖了,“巧舌如簧,作为女子,闵五娘子这张嘴,未免也太厉害了一些。”

闵惟秀拱了拱手,“不妥不妥,王监军是靠耍嘴皮子吃饭的,若是认输了,岂不是自认自己乃是那尸位素餐之辈?我可没有王监军的拿手绝招,你可以遇事就说,作为女子……而我不能说你,作为男子同辽狗私通有辱斯文不是……”

“你!”王珅怒极反笑,“那为何曹将军的右路军,遇到辽人新火器的袭击,我们这一路,却一点都没有?”

闵惟秀早已经将那答案倒背如流,“请问成将军,大军有那新武器,如何使为上?”

成将军毫不犹豫的脱口而出,“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闵惟秀点了点头,“王监军有空当多读书才对。三大王早前已经识破了辽人细作,发现他们拥有了火器,我们这一路早就有了准备,但是送信去曹将军那头,需要时间,辽人可不就是打的这个间隙。”

“而且,曹将军作战有新意,擅长使用利器,向来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那辽人如何不知?火器初制原本就少,自然是拿来拖住我军主力,辽人如此设局,乃是人之常情。”

“我现在就回答你另外一个问题,为何我们这一路连下四城,曹将军那边却僵持不下,全然是因为辽军主攻东路,以火器相拖罢了,不然凭借曹将军的本事,那燕云十六州,早有九州得归!”

曹将军听得面红耳赤又心花怒放的,他原是打了败仗,正愁没有背锅之人。

闵惟秀这番说词,实在是太符合他的心意了,他想着,忙投桃报李道,“闵五娘子谬赞,曹某惭愧得很。武国公同成将军作战英勇,连下四城,乃是自身本事。”

闵惟秀对着他拱了拱手,看了王珅一眼,“而且,之前我倒是没有想起来,被你这么一问,反倒是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那小王爷为何只用火器打曹将军,不打我们,想来是托了王监军的福气啊!”

“毕竟火器杀伤力大,射程远,又不带长眼睛的,万一伤了王监军……唉,罪过罪过!”

王珅涨红了脸,“你!”

“你还有什么要问的?”

“为何我们攻打应州,不费吹灰之力,便拿下这一城?这不是有人通辽,是什么?”

闵惟秀鼓掌大笑起来,“王监军说得好,这不是有人通辽,是什么?”

王珅一喜,“你这是承认了?”

闵惟秀不作答,反问道,“敢问王监军,我们攻打四州,王监军你打了哪一州?”

王珅额头上冒出了汗珠子,抿着嘴不说话。

闵惟秀勾了勾嘴角,“你不回答,我来替你回答。前面三州,你都说自己个病了,连战场都没有上,到了打应州,你来了,我们不费吹灰之力便赢了,这说明了什么呢?”

不就是屎盆子往人头上胡乱的拍吗?当谁不会了!

闵惟秀越战越勇,不光是将姜砚之平日里说的那些记得清清楚楚的,更是灵光闪现,越说越有料了起来。

“说起来,应州一战,不光是你,我阿爹同成将军也很疑惑,赢得未免也太轻松了一些?而且那小王爷,故意在大战之前,同我套近乎……”

“之前我们都想不明白,可今日在御前,见到王监军你,我可算是想明白了。”

“辽人那日的做派,都是为了今日,王监军能够在官家面前,污蔑我阿爹同成将军啊!待我阿爹同成将军被诬告死,下一个便是曹将军……我大陈只能派王监军这样的大功臣去镇守雁门关了,到时候,你怕是连那辽国北院大王妃都做得啊!”

官家实在是忍不住,噗的一声,将刚刚喝进嘴中的茶都吐了出来!

王监军?大王妃?

不能想不能想,一想都要从此不举了!

官家涨红了脸,咳了咳,“王珅,你还有何话可说?”

王珅心中一凉,对着官家磕起头来,“官家,官家,臣冤枉啊!冤枉啊!”

闵惟秀看着他,心中并无半点不好意思。

上辈子的时候,还不是这些奸佞小人,污蔑她阿爹,那时候,她跪在大殿之外喊冤,也是这样喊的,“冤枉啊!”

可是并没有任何人理会她。

像王珅这样的,不知道污蔑了多少人的,合该被人污蔑着,死无葬身之地,这才是一报还一报!

闵惟秀看了姜砚之一眼,见他叹了口气,便又定定的看着他,直到姜砚之点了点头,这才心中一松。

官家开了口,后头便已经没有闵惟秀的发挥之地了。

她低下头去,嘲讽的笑了笑,不过一日功夫,便自然会有人,将那王珅的罪证,一条条的罗列起来,写成那锦绣文章,将他打成十八层地狱。

明明郑国公府,作恶多端,便是那真正的罪行,都足够他们死上十回八回的了。

可是姜砚之同她说,不成的,东阳的事,他会同官家说,可是官家,不会同天下人说。

他们知道林村是因为郑国公一己之私屠杀的,可是天下有谁会信?

郑国公想长生?自然有人会说,官家学那始皇帝,寻找不死药,毕竟前不久,他们不是才吃过,那孩儿血肉做成的长生丹。

官家爱惜羽毛,又如何会给人非议?

真的罪,定不了,假的罪,却成了死罪,岂不是荒唐又可笑?

可世间,便是这样荒唐又可笑的。

官家摆了摆手,“诸位都下去罢,北伐之事,朕心中已经明了。闵公留下,其他人先回吧。”

闵惟秀一愣,看了武国公一眼,心一下子揪了起来,官家留她阿爹下来做什么?

她想说话,武国公却走过来拍了拍她的肩膀,“三大王先送惟秀回家。”

姜砚之拽了拽闵惟秀的衣袖,拉着她出了大殿。

“放心吧,你阿爹不会有事的,现在是郑国公府有事。”

见闵惟秀一步三回头,姜砚之宽慰她道。

闵惟秀松了口气,“我今日可厉害?你交代的,一句不漏全说齐备了。”

姜砚之裂开嘴一笑,“我就知道惟秀是最厉害的!”

他说着,摸了摸闵惟秀的脑袋,傻惟秀,不管你今日说的是什么,王珅都是要死的。

因为官家想让每一个不敬畏皇权的人,死。

第三百五十八章 你长得有点像我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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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惟秀被姜砚之一夸,整个人顿时乐了起来。

自打见了王珅那厮,她便没有痛快过,今日在朝堂之上一战成名,感觉心中的一口恶气全都出出来了。

“走走走,咱们去宫门口等着我阿爹!”闵惟秀想着,反倒回过头去,拽了拽姜砚之的衣袖。

“殿下,他如何了?”

姜砚之一愣,扭过头去,只见面前站着一个穿着青白色长袍的男子,他眼睛不大,鼻梁不高,嘴唇不薄,耳垂不厚,说得难听叫做毫无特点,说得好听那叫一个四平八稳。

“总觉得你长得有点像我哥”,姜砚之脱口而出,“惟秀你瞧瞧,是不是瞧着很眼熟来着”。

闵惟秀摇了摇头,“没见过!”

二皇子睁大了原本不大的眼睛,“我就是你哥!刚刚我也在大殿之中,闵五妹妹怎么说没有见过?年幼之时,你还抢过我的风车!”

“绝对没有可能!我年幼之时乖巧着呢,怎么会抢你的东西!”闵惟秀看了来人一眼,这二皇子来者不善,一来就叫她背锅!

她小时候,霸王得要命,想要风车还需要抢吗?眼睛一瞪,一群人哭着奉上。

所以,抢风车这种小厮干的活,她闵小将军是绝对不会干的!这是污蔑!

四周静悄悄的,三个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都不言语。

最后还是姜砚之咳了咳,说道,“二哥适才也在,倒是没有见你说话。大兄他还好。”

怎么可能好,若是他一回来,为了东阳同官家大吵一架,或者是抱着官家大腿嚎啕大哭,想要保住太子之位,那姜砚之都不担心,可他像是个没事的人一样。

该吃吃,该喝喝,任由官家批评也好,内阁要废太子也罢,便是那刘鸾在他跟前哭花了妆,他也依旧冷静得像是不起波澜的一滩死水。

这才是最让人担心的。

二皇子点了点头,“那便好,我忘记带腰牌了,进不了东宫……我常年在馆中修书,甚少进宫,不少宫人都不认得我。”

二皇子说着,有些尴尬的笑了笑。

闵惟秀有些恍然大悟,她就说嘛,二皇子便是再平庸,那好歹也是惟三的皇子之一,没有道理连长相都不记不住。现在被他一说,方才想起来,二皇子虽然文采武功都平平,但是写得一笔好字,又生性喜静。

平日里出来都是低眉顺眼的,太子尊贵,人人奉承,姜砚之性子跳脱,吸人眼球。倒是让他藏于众人之中,不出色了。

“闵五妹妹适才替曹将军美言,当真是感激不尽。”

姜砚之一愣,“二哥同曹将军有旧?”

二皇子见他不知,也是愣了一下,“也是,三弟北伐刚刚才归,并不知晓,就在上个月,父亲做主,让我纳了曹将军的外孙女杨芙蓉为侧妃。她年纪小不经事,拜托我为她外祖父求情……”

“我嘴笨得很,实在是开不了这个口。当真是多谢闵五妹妹了。”

闵惟秀顿时乐了,“杨芙蓉?可是她父亲在外头做知州的?”

二皇子一喜,“闵五妹妹认识芙蓉?她刚从外地进京,认识的人不多,闵五妹妹既是旧识,适才又帮了芙蓉大忙,我们实在是感激不尽,等回了府便送上帖子,请三弟同闵五妹妹饮宴,还望莫要推辞。”

“芙蓉做得一手好淮扬菜,不输樊楼老师傅。”

闵惟秀对着姜砚之挑了挑眉,三大王啊,你唯一的仰慕者,现在成了你小嫂子啦!真是可喜可贺!

姜砚之目不斜视,像是没有看到闵惟秀打趣的眼神一般,杨芙蓉是什么?我绝对不认识!不仅是她,我连一个姓杨的都不认识!

“一定一定,冲着那好吃的,我们也会去的。”

比樊楼还好吃?闵惟秀有些捶胸顿足,她咋没有早认识这杨芙蓉呢!

二皇子得了准,点了点头,告辞而去。

待他走远了,闵惟秀才同姜砚之上了马车,等着武国公前来。

“三大王,后悔不?那杨芙蓉擅长画画,能同你画鬼,又会厨艺,能做好吃的!你若是纳了她,我滴个乖乖,那再胖三圈有何难?”

姜砚之精神顿时高度紧张起来,来了来了,惟秀的死亡问答又来了!

他挺了挺胸膛,佯装怒道,“若是想找个会画鬼的,那我应该娶张仵作;若是想娶会厨艺的,那我应该跟我阿爹请旨,让他将樊楼那个擅长做烤全羊的糟老头子指给我!”

“我是娶媳妇,又不是要娶厨娘绣娘乳娘。我就要娶那个力气最大的,脾气最爆,长得最好看的闵小将军!旁的,休要提!”

闵惟秀小脸红扑扑的,“我生得好看?”

姜砚之狂点头,“我姜砚之见过人,见过鬼!还一心一意要娶你,可见你比人好看,比鬼也好看!”

闵惟秀哈哈大笑起来,这厮今儿个不光是喝了蜜,他分明吃的就是那蜜里裹糖,糖里浇蜜!

见闵惟秀高兴了,姜砚之悄悄摸了摸额头上的汗珠子,乐呵呵的笑了起来,看来那本《三大王洗冤录》没有白读,那哪里是什么洗冤录,简直就是如何拍好一个大王的马屁,如何帮助三大王讨好闵惟秀……大全!

这话本子畅销,当真不是没有道理的啊!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就见到武国公大步流星的走了出宫,闵惟秀忙伸出脑袋去招了招手,“阿爹,这里!”

武国公点了点头,上了马车。

“阿爹,怎么样?”

武国公摇了摇头,“不过是一些陈年旧事罢了,不打紧的。此番北伐失利,阿爹身为主帅,自有责任,已经自请出京,去镇守边关。我们很快便要走,是以官家已经下了旨意,让你们二人,下月初八便大婚。”

闵惟秀被武国公噼里啪啦的一番话,震得有些头晕。

“怎么回事?阿爹才刚刚回来,便要走么?”

武国公摸了摸闵惟秀的脑袋,“阿爹是武将,岂能够贪图享乐?没有不带兵不打仗的将军。”

他说着,看向了姜砚之,“砚之,官家废太子心意已决,内阁的几个老头子,请二皇子为开封府尹,官家已经准了。你是时候,该做打算了。”

第三百五十九章 姜砚之的打算

将门凤华正文卷第三百五十九章姜砚之的打算马车里顿时沉默了。

虽然武国公不肯细说,但是姜砚之能够想到,他同官家,在那书房之中,一定经过了一场了不得的谈话。

闵惟秀心中一惊,这二皇子可真是个心中能够藏事的人。

武国公都知晓了,他自己不可能不知晓,马上要当太子了,竟然还跟一个没事的人一样。

虽然没有明言,但是开封府尹这个职位,自打大陈开国以来,都是由太子担任的。

之前的太子,担着虚职,刑律之事,都是姜砚之在管,其他的事物,自有文官处理。官家准了这个旨意,就是有意要立二皇子为太子啊!

“二皇子刚才过来,说要给我下帖子,请我过府喝酒……他娶了曹将军的外孙女杨芙蓉。”闵惟秀补充道。

虽然一早临安长公主便说过,便是太子不成,官家也不会立姜砚之为太子,可闵惟秀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天竟然来得这么快!丝毫不拖泥带水的!

姜砚之看着窗外,手指在窗棱在轻轻的瞧着,一直都没有说话。

马车直接驶进了武国公府,临安长公主一瞧这气氛,直接转身,领着三人进了那密室。

上一回,他们便是在这里,说穿了姜砚之的身世。

……

密室里黑漆漆的,临安长公主挑亮了灯,因为许久没有用了,那灯抽抽的,忽明忽亮的,看着人好似都跳跃了起来。

姜砚之紧了紧手,对着武国公同临安长公主行了一个晚辈礼,认真的说道,“砚之想要一试。”

闵惟秀一震,她想过要造反,也想过要姜砚之当皇帝,因为那样,于武国公府是最安全的。但是她从来都没有对姜砚之认真的提过这个要求。

因为她看得出来,比起当皇帝,姜砚之更喜欢做闲王,更想自由自在的审案,去听那些最弱小的声音,帮那些绝望的伸冤。听起来好似很天真,可是他,就是这样想的,而且一直努力到了现在。

若是有一日,他做了皇帝,便成了那高高在上的人,什么事都需要过问,又还有多少时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呢?

所以,她开不了这个口。

她没有想到,姜砚之竟然想要一试。

姜砚之顿了顿,又补充道,“若是我二哥不行,砚之想要一试”。

临安长公主面色平静的看了他一眼,“何为不行?你可曾想过,官家已经属意二皇子,你这一试,我们闵家也会被你拖下水去。”

姜砚之重重的点了点头,“我知道,武国公府在乎的压根儿不是功名利禄,也从来都不指望惟秀进到那深宫之中。惟秀她的本事,在战场上。便是当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后,也是埋没了她。”

“我之前求娶,答应过的,要让惟秀做她想做的事情。砚之也不是那贪图权势之人,可是有些事情,人活在世,就是看不过眼,忍不下去。”

“我以前瞧见的,都是律法的不公,我想着,只要我铁面无私,这世间便有清明。可是此番北伐,让我看到了怎样的一个大陈?”

“武国公同成将军,明明抛头颅洒热血,对大陈忠心耿耿,到头来却要被王珅那起子小人,监视诬告;郑国公府,杀人如麻,却因为区区一个脸面,罪恶就不能够公之于众……”

“我便是断出了那案子,又能如何?到头来,因为各种各样所谓的大局,不了了之……到时候,我凭借一己之力,如何来坚持所谓的正义?”

“一只蝼蚁,如何对巨龙嚷嚷着,喂,你怎么不坚持正义?”

“我不认为自己,就一定做得好,所以我想先看看,看看我二哥,倘若他是一位明君,那我带惟秀,替他查漏补缺,乃是皆大欢喜;倘若他不是,那砚之也不想,听之任之。”

“这是于公。于私而言,此番北伐,砚之心中备受打击。我大兄被抓,我手下无人可用,还要惟秀替我去涉险,倘若他日,官家要为难我,为难惟秀,为难武国公府。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今日直言,乃是因为,岳父岳母将惟秀托付于我。那我做任何决定,便都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事……”

姜砚之说完,又对着武国公同临安长公主行了一个大礼。

武国公哈哈大笑起来,一把将姜砚之扯了起来,“你这个傻小子!想当就直接当,还看个啥玩意啊!最讨厌你们这些读书人的迂腐之术了,还先瞧瞧看,你瞧他不行了,嗷一嗓子,他就能够把皇帝给你当了?”

“你看这么多,还不如发挥你的本事,将他直接克死算了!统共就三个皇子,死了两个,你不当谁当?”

闵惟秀一听,有些蠢蠢欲动起来,这个主意妙啊!不亏是她爹啊,姜还是老的辣啊!

父女二人对视了一眼,深深的被自己的智慧感动!

一旁的临安长公主简直无语了,伸出手来,一手揪住了一只耳朵,“你们两个能别傻缺了吗?什么克死不克死的,你当砚之抬手能放毒呢,指谁死谁?”

武国公疼得嗷嗷叫,“娘子,不是啊,他真有这个本事,我跟你说,在边关的时候……嗷……娘子饶命,娘子你说的什么都对!”

闵惟秀眼泪汪汪的,爹啊,能有点骨气吗?武将的脸都被你丢光了,可真的好疼啊!

“阿娘,阿娘饶命,阿娘你说什么都对!我们全听你的!”

临安长公主这才哼了一声,松了手,她走到了姜砚之身边,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肩膀,有些怀念的说道,“若是你阿娘听到你今日一番话,一定很高兴,因为她的儿子,长大了啊!”

她说着,笑道,“不过是个开封府尹罢了,人都说那个位置是给太子留的。”

“可是我大陈开国以来,只有一位太子,谁又能说得准呢?官家还没有下明旨,便是心中尚有犹豫,太子的人选便没有定。你若是有此想法,便早做打算,不必等,等到出了明旨,你再想要,倒像是从你二哥手中抢一般了。你这孩子心肠好,到时候一辈子都要愧疚不已。”

“你乃是中宫嫡子,身上又流着柴家的血。那个位置,原本就应该是的了,以前你不想要,现在你想要了,就应该理直气壮的拿回来。”

蹲在一旁揉着耳朵的闵惟秀同武国公,心中暗暗的吐槽道:对待他们就如冬天般寒冷,对待姜砚之,就如春天般温暖,简直是两样心!

而且,娘子啊,你刚才温温柔柔的说的大道理,同我们说的不是差不多的吗?

我们是说暗戳戳的弄死他,你是说理直气壮的弄死他!

第三百六十章 欲练此功

将门凤华正文卷第三百六十章欲练此功姜砚之看着眼前的一家三口,表情有些微妙。

他觉得自己搞不好,得了一个了不得的岳家,那是把天戳个窟窿洞都不带怕的!

你说要造反,他们递狼牙棒,还说看什么看,就是干!

你说要上吊,他们递白绫,还说磨磨唧唧个啥,早死早投胎!

……他觉得自己有点儿明白,为什么武国公同临安长公主,能够养出闵惟秀这么样的闺女来了!

一个字惯!

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提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想法,不光没有被责骂,反倒被长辈称赞的,那种感觉,难以言喻。

无论是官家也好,还是蔡淑妃也罢,几乎都没有赞同过他。

哪怕他破了奇案,他们也只觉得他是在破坏大陈来之不易的和平。

姜砚之这样想着,越发的不是滋味,他踌躇了一会儿,试探着说道,“我还是想着,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把惟秀困在宫中。是以,还是想先看看我二哥……”

见面前三人一时愣住,他又赶忙补充道,“我自己个,还是会奋发向上的,至少不做闲王做贤王。”

刚说完,武国公一个巴掌拍了过来,姜砚之缩了缩脖子,却发现武国公的手拍在了他的肩膀上,“路长在你脚下,你想怎么走就怎么走,我们家的孩子,只要不长歪了去,我这个做阿爹的,都不干涉。”

“我这个脑壳子,跟榆木疙瘩一般,就不胡乱出主意了。只不过有一点说好了,你是要做人上人也好,要做个混吃等死的纨绔也罢,惟秀喜欢就好。但你若是对我惟秀不好,三宫六院的薄待她,那别说你当皇帝,你就是当了玉皇大帝,老子也照旧剐掉你的皮!”

姜砚之拼命的点起头来,跟小鸡子啄米似的。

别人说你给我等着,仔细你的皮,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

但是武国公说的剐掉你的皮,不用怀疑,他到时候是真的拿着狼牙棒,嚓嚓嚓的剐皮。

老闵家的人,就是这么实在。

武国公顿时满意了,揉了揉红肿的耳朵,嚷嚷道,“娘子,我们可以出去吃饭了么?”

临安长公主点了点头,“走走走,今日用那油炸豆腐炖了腊蹄髈,惟秀不是最爱吃这个了么?砚之你也一道儿来,我家做肉做得多,想吃多少吃多少。”

姜砚之乐了,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回了京,一直在宫中,都没有好好的吃过饭呢,我听着都馋了。”

说着,跟着武国公同临安长公主往外走。

走在后头的闵惟秀傻眼了,喂,就这么完了?

她阿爹就算了,姜砚之同临安长公主怎么也这样,这么大事,就不弄个章程什么的?

譬如那些人要拉拢,那些人要打压,要怎么表现自己的英明神武,全都没有吗?

闵惟秀想着,突然灵光一闪,深深的看了前头的姜砚之一眼,高啊实在是高啊!

姜砚之当年是如何坑太子的,就如何继续坑二皇子不就好了么?

他手下哪个得用,她同姜砚之就想办法去同他们做朋友,那不就结了?

闵惟秀这么一想,顿时不慌了。

再说了,指不定人家二皇子是一个心胸宽广的明君呢?那他们不就混吃混喝就好了?

已经改变了上辈子,救下了阿爹同阿哥的闵惟秀表示,现在就算是天塌下来,她都不慌了。

你说还有旁人参奏武国公通辽?拜托,王珅的脑袋瓜子还摆在前头呢!

“阿娘,我觉得该配些好酒,我今儿个在宫中,说多了话,这口渴着呢!”

守在门口的路丙,见几日说笑着从书房里出来,心中直犯嘀咕,之前看到大王面色郑重,还当有什么要事相商,敢情他们进去,是在讨论比赛吃蹄髈吗?

闲王都要变嫌王了,我家大王还只想着吃吃喝喝,怎么办?现在爬墙头还来得及吗?

路丙有点慌。

……

等闵惟秀吃得膀大腰圆了,小肚鼓鼓了,安喜接到了二皇子府上送来的帖子。

一打开,便是粗糙如闵惟秀,也忍不住夸赞一句好字。

这帖子香气扑鼻,乃是上佳的芙蓉香,在那空白处,还细细的画了芙蓉花儿,那叫一个富贵雅致。

姜砚之一瞧,“画这个,倒不如画那淮扬菜,看了就想去。惟秀,等日后咱们写帖子,画个啥好呢?”

大陈的人,多半都是附庸风雅的,一个帖子,也恨不得推陈出新,弄出点雅趣来。

闵惟秀眼珠子一转,“狼牙棒下死个鬼!是不是独一无二?”

临安长公主一听,觉得自己的手又痒痒了,“一天到晚的,瞎想个啥!”

的确是独一无二,收到了这样的帖子,谁敢赴宴,这跟那武林高手去侠客岛上喝腊八粥一般,有去无回啊!

姜砚之用了饭,便告辞往那大理寺而去,王珅污蔑赵教头的案子,他还得重新整一整,才下了决心要出头,这回怎么着也得在大理寺干出一番大事来。

光是一想,姜砚之浑身都有劲儿起来。

闵惟秀本也想要跟着去,却被临安长公主给拉住了。

官家叫她下月初八出嫁,但是闵姒尚未出嫁,哪里有她先出嫁的道理,正好韩家那头催得急,临安长公主便想着将他们的婚期提前了去,这府中一下子要办两件喜事,吕静姝又有孕在身,可想是要忙得脚不沾地。

“你别四处乱跑了,安心在家中绣嫁妆,虽然都有绣娘准备,但是你至少也得给姜砚之缝件中衣啥的吧?”

绣花?闵惟秀欲哭无泪,再一看武国公,早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

等到了二皇子摆宴的那一日,姜砚之翻墙过来领人,这一瞧,大惊失色,“惟秀,这是怎么了?可是练功太过伤了手?”

闵惟秀狠狠的瞪了姜砚之一眼,把手扎满了窟窿眼了,好不容易才缝好了一件中衣,结果仔细一瞧,得了,把袖子缝在脖子上了……

“我不会缝衣服,正在家中练着呢!”

姜砚之一愣,了然的笑了起来,“我也不会,若是你会缝衣服了,那要那些丫头婆子做什么?”

闵惟秀重重的点了点头,“可不是!一会儿到了二皇子府,若是他们问起,你可千万要说我是练暴雨梨花针练的!欲练此功,必先自扎!”

第三百六十一章 银芳你别慌

将门凤华正文卷第三百六十一章银芳你别慌不知不觉,汴京城已经热了起来。

闵惟秀摸了摸自己的身上的红色腰带,上头悬挂着一个小小的机关匣子,里头自欺欺人的放着一些绣花针儿。闵惟秀打算若是有人问起她的手来,便拿出来给她们看……

这说来也是奇怪,上辈子她不吃不喝的饿着,才有了开封第一细腰的称号。

这辈子胡吃海喝的,腰倒是也没有见粗多少。

这样一想,上辈子简直是太冤了!

因为对外都宣称的是太子尚且在病重,开封府玩乐设宴的人家都低调了许多。

闵惟秀同姜砚之这还都是第一次来二皇子府,同武国公府稍稍有些远,这头住着的多半都是清流文人。

门庭不显,前头种着几株梅树,隔着院墙,能够看到随风摇曳的青竹,倒是符合了二皇子的性子。

马车才刚行到门口,便有那低眉顺眼的小厮前来牵马。

“我二哥如今可在府中?”姜砚之随口问道。

那小厮像是见怪不怪似了,指了指门口,“我家大王正在门口候着呢!”

姜砚之一囧,抬头一看,那门口站着的,穿着大酱色袍子的男子,果然生得好像他二哥!

“二哥!”

二皇子咧开嘴笑了笑,“说来也是我不好,还是第一次请三弟登门,昨儿个我一宿没有睡着,就怕招待不周。”

闵惟秀瞧着二人寒暄,眼尖的朝着二皇子身后瞧去,这一瞧顿时乐了。

“银芳!好久不见,甚是想念!”闵惟秀对着高银芳招了招手。

高银芳微微一笑,“芙蓉未见过你,要我来作陪!我叔父昨儿个回府还说,听你殿前对奏,越发的觉得你应该去他那里才对!”

闵惟秀一想到高达,抽了抽嘴角,这厮还想着要她去刑讯逼供呢!

她现在已经不是当年的闵惟秀了,她现在掌握了新的绝世武功,嘴炮!

高银芳说着,侧着身子,指了指一旁站着的一个娘子。

那姑娘生得面若银珠,面色红润,犹如那粉荷,好生美丽,瞧着就是擅长做吃食的,想来就是那杨芙蓉了。

一行人见了礼,便直接朝着后花园行去。

隔得远远的,就听到几个小娘子在那里投壶的声音。

闵惟秀挽着高银芳的胳膊,“那几个是谁?”

高银芳笑了笑,“是曹家的五娘子曹豆豆,六娘子曹丹丹还有七娘子曹关关。芙蓉小时候,便是住在京中曹府里的,那几个,都是同她一道儿长大的姐妹。那个鹅黄的,是芙蓉的亲妹妹,名叫杨幼梨。”

闵惟秀不在意的点了点头。

一旁的杨芙蓉,看着闵惟秀好似有些窘迫,直到听到这个话题了,才弱弱的插嘴道,“前回得闵五娘子同三大王相救,才让我逃过一劫,没有像雅美和东珠一样……此番外家又得闵五娘子相助……芙蓉实在是感激不尽。”

她说着,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银芳姐姐都同我说了。之前我那是年幼不懂事,胡思乱想的,闵五娘子莫要见怪。”

闵惟秀一愣,倒是对这杨芙蓉的观感好了不少,至少不是个扭捏之人。

她虽然同姜砚之开玩笑提及,但当真没有把这样的小娘子放在心上。

不管是芙蓉也好,还是牡丹也罢,再华贵那也是花儿!她就不同了,她不是花,她是辣手!

“杨侧妃太客气了。谁年少之时,没有眼瞎看上个把人渣,理解理解!”

杨芙蓉噗呲一笑,看了看前头的姜砚之,又收回了视线,转移了话题,“银芳经常同我说,闵五娘子是一个很和善之人,今日一见,果真如此。”

闵惟秀胡乱的点了点头。

二皇子府并不算大,姜砚之同二皇子去了前院,闵惟秀几人很快便走到了那群投壶的小娘子当中。

曹家的几个小娘子,闵惟秀都见过了,虽然叫不上名字,但毕竟都是武将家的女儿,瞧着面熟。

一阵寒暄之后,杨芙蓉也没有拖延,笑道,“我准备的菜式多,不如我们便吃边玩儿,击鼓传花行酒令,闵五娘子看可还行?”

闵惟秀点了点头,一帮子没有见过的人,在一起能够聊出什么花儿来,还不如直接开吃了事。

杨芙蓉处处周到,显然是提前问过高银芳,她的性情了。

一上桌,闵惟秀就乐了,这杨芙蓉果然好手艺,瞧瞧着白鱼,看看那鳝羹,再瞅瞅那明虾……她这几日在家,吃多了肉,正好吃点清淡些的,下下火。

闵惟秀想着,毫不客气的坐了下来。

都是小娘子,曹家也是武将出生,大家伙儿没有过多的矫情,杨芙蓉是主家,今日又是宴请的闵惟秀,便站起身来,先夹了了一块白鱼放到了闵惟秀的盘中,又给高银芳夹了一块,然后才坐下来吃了起来。

闵惟秀同高银芳也不扭捏,直接咬了一口,那鱼肉鲜嫩多汁,果然是好味道。

闵惟秀吃得开怀,正准备自己个夹一筷子,就听到砰的一声巨响。

站起身一看,顿时傻眼了,只见那杨芙蓉不知何时,已经倒在了地上,一动也不动了……

闵惟秀低头一看,好家伙,一桌子的菜,除了那盘鱼,别的都没有动,那杨芙蓉吃了鱼肉死了,她同高银芳呢?

高银芳也是嘴唇发颤,恨不得立马将刚刚吃下去的鱼抠出来……

可她喉咙干涩,想呕也呕不出来啊!

曹家的小娘子们,一时之间都没有回过神来。

闵惟秀无语的跑了过去,探了探杨芙蓉的脉搏,对着高银芳摇了摇头,高银芳眼眶一红,再一看,吓得往后退了一步。

“惟秀!芙蓉的眼睛流血了!你看她流血了吗?”

高银芳有些毛骨悚然,这该不会不是雅美同东珠瞧着她们两个没有死,不服气,前来索命了吧?

要不就是那个小鬼,被哄去了地狱,又爬回来了……

下一个要死的,莫非是她?人的命数天定,逃过一劫还有一劫?

怎么办,高银芳有点慌!

闵惟秀想到之前那案子,也有些囧,她想着,拍了拍高银芳的肩膀,“这次是真流血了,中毒死了七窍流血什么的很正常吧!放心吧,有我在,你不会有事的。对吧,姜砚之……”

高银芳心中一紧,有你在,我才慌啊!

闵惟秀一回头,果然瞧见闻讯而来,站在门口姜砚之,同已经傻眼的二皇子。

第三百六十二章 意外

将门凤华正文卷第三百六十二章意外“啊!”一声尖叫在耳边响起,闵惟秀被震得七荤八素的,差点儿没有下意识的一巴掌扇过去!

“闭嘴!”许是想到了闵惟秀凶狠的传说,那尖叫着的曹家小娘子曹豆豆,双眼含泪,万分惊恐的捂住了嘴!

闵惟秀揉了揉自己快要聋掉了的耳朵,这小娘子声音这么尖利,应该送去边关对着敌人的战马咆哮啊,绝对的惊马神器!

她胡乱的想了想,看着姜砚之说道,“一条鱼,我同银芳先吃的,然后便是小二嫂,她才吃了一口,就倒下去了。七窍流血了,看着像是中毒了。你且过来瞧瞧。二皇子,节哀了。”

二皇子回过神来,这才跑了过来,不忍心的推了推杨芙蓉的手,轻轻的叫了一声,“芙蓉,芙蓉,这是怎么回事?怎么好端端的……”

他的话音刚落,一阵呜咽声便响起了,“二皇子,虽然你是天潢贵胄,但是我家姐姐,才进你府上月余,便人没了,这怎么着,你也得给我们杨家一个说法才是!”

曹家几姐妹,听了杨芙蓉亲妹妹杨幼梨的话,也都你一言我一语的附和了起来。

姜砚之手中拿着银针,对着闵惟秀摇了摇头,“这鱼肉倒是没有毒的。只不过有些古怪,这淮扬菜主要用的是江鱼,这鱼虽然像白鱼,却是一种海鱼。我以前在樊楼用过。小二嫂不是擅长扬州菜么?怎么会连白鱼也不识得?”

“海鱼?”之前尖叫的曹豆豆又尖叫了起来,她说话的声音,就像是用那指甲盖在铜鼎上刮刮刮一样,听得叫人耳朵疼。

“我家表妹,是断不能食用海中之物的。她五岁那年,失了生母,便被我祖父接回了京。此前她随父亲外放南地,那里临海,外祖母怕她水土不服,便特意花了大价钱,寻了海鱼海虾之类的与她食。”

“万万没有想到,表妹才用了一口,就全身都长满了红豆子,上吐下泻的,到了夜里,高烧撅了过去。祖父拿了拍子,请了太医来催吐扎针,才堪堪保住了一条小命。打那之后,我们曹家,便听不得这个海字。”

“这事儿她身边伺候的,那是个个知晓的。这是哪起子心肠歹毒的小人,竟然借着这个暗害了她去!”

杨幼梨赶忙点头,“正是如此,我阿姐是万万不能食用海鲜的,没有想到,嘤嘤嘤……”

曹豆豆见杨幼梨搭腔,看了她一眼,接嘴道,“可不是,当初芙蓉回去,我祖母还对她身边的婆子千叮咛万嘱咐的,毕竟后娘没有亲娘尽心的。”

杨幼梨手一僵,咬了咬嘴唇。

闵惟秀眼珠子在二人中间转来转去的,看来这曹家同杨家之间是有故事的啊!

还是他们闵国公府好啊,虽然她阿爹也有妾室,但一个个的都被她阿娘管得服服帖帖的,没有一个敢出来蹦跶的。

……

姜砚之听着众人的话,皱了皱眉头,“这房中管事的婆子呢?这鱼是谁做的?”

二皇子一愣,傻乎乎的问道,“这一桌子菜,都是芙蓉亲手做的。”

姜砚之摇了摇头,“若是我没有猜错的话,小二嫂自打母亲亡故之后,便被曹家接到了京中居住。也就是去岁江家小娘子惹鬼死了之后,她吓破了胆子,这才去了淮扬,短短时日,怎么可能做得一手好淮扬菜?”

“再则,她自己个不得食海鲜,又中过一次招,若真擅厨事,就同我之前所问的,如何不能识得海鱼同河鱼呢?”

自打知道闵惟秀好吃,姜砚之便处处留心吃食,就他这么一个光会吃,不会做的人,都能够分得清楚食材。

做吃食这种事情,也讲究一个熟能生巧,杨芙蓉若是擅长淮扬菜,这道清蒸白鱼,那不知道做过多少回了,怎么可能分不清?

也就他二哥,相信什么女子亲手做的!

现在的小娘子,他还不知道?

绣嫁妆,都是绣娘绣的,最后缝上几针,便说是自己绣的了;下人做的衣衫,拿了过来,便说是自己个做的;去那厨上,端了汤来,也大言不惭的说是自己煮的汤。

所以按照他想的,惟秀压根儿不用会绣花裁衣,若是喜欢便罢了,若是不喜欢还假惺惺的去做,那都是女子讨好夫君的手段罢了。

他用不着惟秀来讨好,他只要看着她,就觉得好。

这时候,一个婆子抹着泪走了进来,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三大王句句是真,老奴乃是曹大娘子的陪嫁丫鬟,后来又做了杨小娘的管事嬷嬷。我家娘子,的确是不擅长淮扬菜。”

“娘子初来乍到,想要讨得二大王的喜爱,前些日子,听人说二大王喜欢吃淮扬菜,便特意寻了一个厨子过来,原本并没有想着蒙骗大王,但是上次曹五娘子过来的时候,在大王面前说了嘴,是以不好辩驳。”

“娘子原想着要偷偷的跟那厨子学了,日后好亲手做给大王吃,万万没有想到……”

二皇子一听,面色有些复杂起来。

姜砚之拍了拍他的肩膀,“去叫那个厨子来。”

他的话音刚落,一个白胖的中年男子便跌跌撞撞的冲了进来,“小的冤枉啊!小的冤枉啊!大王要得急,小的一早便去买鱼,却不想平日里都有的白鱼,今儿个恰好就没有了。”

“小的想着,那海白鱼其实也是白鱼,一般的人,几乎是尝不出有什么不同的,便买了回来。小的初来乍到,平日里又只在大王要吃淮扬菜的时候,才去厨上,压根儿不知道杨侧妃不能够食用海中之物啊!”

“这……这……小的冤枉啊!”

那杨幼梨听着他的话,也补充道,“这厨子原本是我那儿酒楼里的一位大师傅,阿姐回京城来的时候,正好捎带他一路来探亲。阿姐要得急,我家中养着的淮扬菜厨子还在路上没有来。嬷嬷,你们可特意给他叮嘱过?”

那嬷嬷吸了吸鼻子,有些恍惚,“我当他是府上养着的,万万没有想到……都是我害了我家小娘啊……”

二皇子见那厨子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叹了口气,“这么说来,是个意外了。三弟,府上不慎出了意外,便不多留你了,我想着芙蓉好歹跟了我一场,还是先将她敛了,去曹家杨家报丧吧。”

姜砚之摇了摇头,“鱼肉的确没有毒,小二嫂也的确不能够食用海中之物。但是惟秀说得没有错,人是中毒而死的,而且还是被人处心积虑的毒杀的。”

第三百六十三章 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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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杀?我表妹不是用了海鱼,才死的么?”曹豆豆尖叫起来。

姜砚之摇了摇头,“你自己也说过,那会儿杨芙蓉才不过五岁小童,又刚刚失了生母,正是悲恸之时。那会儿她用了海鱼,生了红豆子,到了夜里发烧……这说明了什么?她不能食用,但是食用之后,也不会立马死去。”

“她如今正是年纪好的时候,才吃了一口鱼,就倒地气绝,七窍流血……这不对。”

“杨芙蓉住在曹府的时候,可经常吃河鱼?”

曹豆豆有些恍惚,“不曾,她用了海鱼那一次之后,祖母便杯弓蛇影,但凡是水里的,都不摆上桌了。连带我们几姐妹,也不大吃鱼。是以今日桌子上摆了鱼,我们几个,都愣着没有动筷子。”

闵惟秀恍然大悟,她就觉得奇怪了。

这淮扬菜,最鲜的便是清蒸白鱼,若是凉了,就腥了。

曹家姐妹之前在这里投壶,又喊又叫,有叽叽喳喳的,便是坐下用饭,也都毫不客气的,怎么真吃上了,反倒没有一个人动筷子了。

姜砚之说着,走到了桌子跟前,指了指桌子上的鱼。

“你们且看,明明杨芙蓉先给惟秀,高小娘夹了鱼,然后自己个夹了,其他人尚且没有动筷子。那么这鱼身上应该有三处动过了的痕迹才对。”

闵惟秀伸长了脖子指了指,“我的是肚皮上面这一块,银芳的是下面这一块。咦,杨芙蓉吃的哪一块?”

她仔细一瞧,只见那鱼头之上,圆滚滚的眼睛,不知道哪里去了,空荡荡的留下一个黑漆漆的洞。想是在嘲讽人类一般。

想来杨芙蓉吃的便是那鱼眼睛了。

姜砚之勾了勾嘴角,站起身来,走向了杨幼梨,“她是你阿姐,又已经是出嫁女了,你为何要毒杀她呢?”

杨幼梨一惊,“你说什么?这里这么多人,你为何独独怀疑我?若是没有吃鱼的就是嫌疑犯的话,曹家的三姐妹,不是也没有吃鱼么?刚才你也用银针试过毒了,这鱼根本就是没有毒的。”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曹豆豆一个耳光,打得头偏到一边去了。

“你当我不知晓,芙蓉能够嫁进二皇子府,你心生嫉恨。可你也不撒泡尿照照你自己,一个贱婢生的女儿,如何能够进得了王府大门。你的年纪,便是最好的证据。芙蓉的五岁那年,母亲去世,同年她父亲便娶了你阿娘做续弦,可是你呢,你只比芙蓉小了一岁而已……”

“祖母知道,你家中乃是虎豹财狼,才一直留着芙蓉在京中。万万没有想到,她此去扬州,便被你给哄了去,还眼巴巴的带着你来京城,求着祖母给你说个好人家。”

“有什么样的阿娘,就有什么样的女儿,你好狠毒的心啊!三大王为何怀疑你,这还用问吗?那做淮扬菜的厨子,乃是你的旧识,只有你指使得动;芙蓉在京中不吃鱼,去了扬州才吃,也只有你,才知道她吃鱼会有什么样的习惯。”

“杨幼梨,你莫要痴心妄想了,便是芙蓉死了,你也绝不可能进二皇子府!”

杨幼梨一脸惶恐,她猛的一下冲了过来,拿起桌子上的银针,死命的往那鱼眼睛上扎,“没有毒,你们看,真的没有毒的……”

她说着,整个人都僵住了,只见那银针,一瞬间便变得黑乎乎的了。

杨幼梨腿一软,跌坐在地,“不可能的,不可能的,明明没有毒啊,怎么可能会有毒的!”

她说着,指向了那个厨子,“你这个杀千刀的,收了谁的银钱,要来陷害我?我只是让你将那河鱼换成海鱼,让我阿姐吃了之后,脸上长满了红疙瘩而已,我可没有让你下毒。”

闵惟秀无语的看着杨幼梨,喂,姑娘,你在说啥子啊,你怎么直接把自己给暴露了啊!

杨幼梨见曹家三姐妹都怀疑的看着她,嚎啕大哭起来,“我要回去告诉我阿爹,说你们都欺负我!我在扬州,那也是有头有脸的贵女,这次若不是阿姐要出嫁,我随着哥哥还有阿娘来京城送嫁,我才不来受你们欺辱。”

“我阿娘虽然是续弦,那也是我阿爹明媒正娶的,是好人家的女儿,杨芙蓉仗着自己进了二皇子府,便对我阿娘不恭。是,我是阿爹阿娘还没有成亲之前就生下来的,但那是之前的曹氏大夫人擅妒,不肯让我阿娘进府为妾。”

“我实在是看不过眼,就想惩戒她一番,我就是想要她丢个大脸而已。我根本就没有下毒!杨芙蓉傻得要命,谁知道在府里头得罪了什么人,我阿娘说了,越是富贵人家,越是水深,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对了,二大王不是独宠那个张氏么?指不定是她杀的,嫁祸于我!”

“你胡说什么!”二皇子立马出言呵斥道,整个脸都红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皱了皱眉头。

姜砚之叹了口气,“你有一句话没有说错,这杨芙蓉的确是有些傻,不然的话,身边一个个的财狼虎豹,她怎么就没有看出来呢?你说是不是,曹五娘子?”

曹豆豆一愣,愤怒的看向了姜砚之,“三大王这么说,是在怀疑我?贱婢的女儿,满嘴谎言,三大王竟然也信了。”

姜砚之笑了笑,“我不是在怀疑你,而是肯定,杨芙蓉根本就是你杀的。”

“我同芙蓉一道儿长大,她就跟我亲妹妹一样,我为何要杀她?那淮扬菜的厨子,我今日也是第一次见,如何能够让他听我的,在那鱼眼睛上抹毒?三大王说话,可是要有证据的。”

“旁人都怕你,但是我曹家,在这开封府,也是响当当的人家,虽然不及王爷尊贵,但也不是任人污蔑拿捏的。”

一直听到现在的高银芳,终于忍不住插嘴道,“先前官家明明说的是你,怎么后来,又变成了芙蓉,进二皇子府呢?”

芙蓉明明就喜欢三皇子喜欢得要命,任由她说这厮有多么恐怖,闵五娘子有多么彪悍,这姑娘都不改初衷的,可一眨眼的功夫,便进了二皇子府了,她问其中缘由,但是杨芙蓉却支支吾吾的不肯说。

第三百六十四章 背弃

曹豆豆淡淡的看了高银芳一眼,“官家选谁,那是官家之事,岂是我等能妄加非议的?三大王,若是没有证据,那曹豆豆姐妹三人便先走一步了,祖母最是疼爱芙蓉,我们怕她老人家得了信受不住。”

姜砚之揉了揉鼻子,“之前我们怀疑旁人,曹小娘子便义愤填庸的,如今怀疑你,你倒是想要逃之夭夭了。”

他说着,捏起桌子上之前被杨幼梨抢走的银针,“银针能验,杨芙蓉中的乃是砒霜之毒,此毒若是服用的量不多,会腹部剧烈疼痛,半个时辰内死亡;大家都看到了,她几乎是见血封喉。”

“鱼眼睛上砒霜的量,是不可能这样的。原因有二。”

“一来,待客也好,年节也罢。吃鱼最是讲究,要求全鱼完整,不能缺头少尾坏眼睛,不然便是不吉利,是断然不会上我们这种人家的桌面的。是以不能够扣出鱼眼睛来,只能够涂抹在上面。鱼眼小,不能够多涂。”

“二来,清蒸白鱼乃是热鲜菜,砒霜若是抹得多了,被热气一蒸,难免会随着汤汁沁入到肉里去。若是先吃的惟秀同高小娘也暴毙了,那事情就闹大了,不符合凶手的设想。”

“那么,如何才能够精准的只让杨芙蓉死呢?当然是毒分两半下咯。将那砒霜,一半抹在了鱼眼睛上,另外一半,则是在杨芙蓉专用的筷子上,你说对不对,那边贴身伺候的老嬷嬷?”

姜砚之说着,拿出一把匕首,刮了刮杨芙蓉之前用过的筷子,将那碎末儿放进了酒盏之中,闵惟秀眼疾手快的拔了自己的银簪子下来,递给了他。

姜砚之咧嘴一笑,他同惟秀就是这么有默契!

这叫什么夫唱妇随?一想到下个月惟秀便能嫁过来了,便是瞧见了死人,他的嘴角都管不住的自己要往上翘啊!

“看见没有,银针也变黑了。”

闵惟秀捧场的惊呼了一声,“干嘛这么麻烦,直接给她用毒筷子,不要在鱼眼睛上涂毒就好了啊!这样鱼验不出毒来,旁人只当她是食用了海鱼死的,多此一举不是?”

幸亏杨芙蓉给她们二人夹菜,用的是公筷,不然的话……闵惟秀简直不敢想!

若是她同高银芳今日在这里中了毒,啧啧,武国公府联手高将军暴打二皇子的戏码,绝对会上演!

闵惟秀这么一想,又懊悔起来,她同高银芳中毒了也好啊!说不定高将军下手一个不稳,直接把二皇子给弄死了,那岂不是……闵惟秀想着,看了看桌上的鱼一眼,现在去啃头还来得及吗?

姜砚之揉了揉闵惟秀的脑袋,“惟秀天性单纯,自然不似凶手那般歹毒,想出此等一石二鸟的毒计。”

路丙瞧得肝疼,大王啊,人家二大王刚刚才死了侧妃,你就不能不秀恩爱,在人家伤口上撒盐了吗?

作为一个孤家寡人,路丙深深的觉得,这个差事快要没法干了!

“凶手心思深沉,利用杨幼梨的坏心思,给自己留了两步退路;这第一步,我们没有发现鱼有毒,这事儿就当做是意外处理,杨幼梨换鱼的这个事情,便成了凶手手中的把柄。”

杨幼梨一听,愤怒的看向了曹豆豆,“果然是你,你怎么这么坏啊!”

“这第二步,我发现了杨芙蓉是中毒死。那么,定然要找到毒是从哪里来的,若是鱼没有毒,那我们自然会去查验旁的东西是否有毒,那么筷子很快就会暴露;是以,凶手才会在鱼眼睛上抹毒,这样一查出来,对鱼动过手脚的杨幼梨,自然就成了最好的替罪羊。”

“我们找到了毒,也不会继续查验旁的东西,筷子的事情,就不会暴露了,自然不会牵扯到旁人。曹小娘子,我说得对吗?”

曹豆豆瞳孔猛缩,但是很快就镇定了下来,“你说的这些,我们四个熟知芙蓉的人,都能够做到,你凭什么说是我呢?”

姜砚之又笑了,“曹家姐妹三人,唯独曹五娘子乃是嫡出的,其他二人均是庶出。杨芙蓉死了之后,一直都是曹五娘子在说话,其他两位,一言不发的,惟曹五娘子马首是瞻。”

闵惟秀看了一眼曹豆豆,再看了看站在她身后犹如锯嘴葫芦的曹丹丹同曹关关,忍不住点了点头。

虽然说如今嫡庶不如以前分明,但是出门在外,嫡女还是远比庶出的要尊贵得多。

“那鱼厨上的人能够做手脚,但是摆筷子,却非贴身的人不可,那边的老嬷嬷,今日的筷子,乃是你布的吧?这么多长得一模一样的筷子,为了不让别人误食,可当真要格外的小心呢!”

坐在地上的老嬷嬷一惊,“怎么可能,我是管事嬷嬷,谋害了主人,对我有什么好处?”

姜砚之摇了摇头,“你不必推脱,这布筷的事,原本自有小丫鬟做,但是你却巴巴的抢了去。前几日,这一套喜登枝的筷子,丢失了一双,小丫鬟怕被罚,却被嬷嬷你盖下来了,说着是杨芙蓉的陪嫁,你可以去寻工匠再配一双,对是不对?”

他一早就看出了问题所在,表面上顺着凶手的思路,对着杨幼梨发难,实则是给路丙时间,让他去查一些他想知道的事情。

果然都不出他所料。

那老嬷嬷砰砰砰的磕起响头来,“都是老奴的错,杨芙蓉平时苛责下人,老奴一时心中气愤,这才……这才!老奴是鬼迷了心窍啊!同曹五娘子绝对没有关系!”

高银芳一听,顿时不干了,“你胡说,芙蓉性子单纯,怎么可能苛责下人,你不要血口喷人!”

姜砚之安抚的看了高银芳一眼,继续说道,“有没有关系,不是你说了算的。你是曹府的家生子对吧?照顾过杨芙蓉的母亲,又照顾她,是贴身嬷嬷,按说是最把她放在心上的。”

“杨芙蓉宴客,你这个管事的却不在一旁伺候,她死了,你迟迟没有现身。曹豆豆说,杨芙蓉去扬州避祸,曹府千叮万嘱,不能食海鱼。而你呢?对于一个半途找来的做鱼虾的淮扬菜厨子,竟然一不查来历,二不叮嘱主家的忌口,岂不是怪异?”

“你明明知晓杨幼梨的打算,却故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凶手身在曹家,是如何知道这王府中的事的,谁又是耳报神呢?”

“嬷嬷既然不肯实话实说,那我便说了。最近几日,我在开封府大理寺两头里看卷宗,其中就有一案。东清巷有一户姓翟的人家,状告曹将军府家仆与其子斗殴,致人死亡,不到三日,翟家便称天黑认错了人。”

第三百六十五章 输给一个傻叉

那嬷嬷脸色大变,“三大王,三大王,老奴求你了,求你了,老奴就那么一个儿子!他是一时失手啊!老奴尽心尽力,伺候杨小娘子这么些年,可谁知道她如此淡薄寡恩。”

“不管老奴怎么求她,她都不肯开口,帮我去求曹家老夫人,也不肯求二皇子相助。只说世间自有公道,做错事便要受惩罚。她一个小娘子,又不是那开封府的官老爷,怎么就那么狠心呢?”

“我也是走投无路了这才……是曹五娘子,她找到我,说能够帮我救下我儿子,只要我……那筷子也是她给我的,是寻的大马杆子巷的牛郎中制的……”

曹豆豆二话不说,走了过去,猛的扇了那嬷嬷一个耳光。

“你这个没有用的老货,跟杨芙蓉一个样。三大王好本事,一会子的功夫,竟然查到了这么多事,曹豆豆领教了。”

曹六娘子同曹七娘子,都惊呼出声,不敢置信的看着曹豆豆。

姜砚之挑了挑眉,“不敢不敢,只要本大王看过的卷宗,便没有不记得的!”

闵惟秀见他嘚瑟的模样,笑出了声,装,你丫的就装!

曹豆豆打完人,抿着唇,有些恍惚,她没有想到姜砚之能够查到这等地步。

他既然已经注意到了那桩案子,只要去查,自然能够查到是她寻那翟家,她年纪尚小,可用的人不多,不然的话,也用不着,用这种没用的东西。

曹豆豆叹了口气,红了眼,看向了高银芳,“你问我,为何原本要进二皇子府的人,是我,却变成了杨芙蓉对不对?你在心中,肯定认为,是我不想为妾,便寻了孤女芙蓉来顶替对不对?”

高银芳一愣,她同芙蓉是好友,但是同曹豆豆不熟络。

人不都是这样的么?相信亲近的人,怀疑疏远的人。

曹豆豆嘲讽的笑了笑。

“我们曹家,小娘子众多,你看到这里都已经到了七娘子了,还有更最小的十一娘。可在祖母心中,我们是是十一个人,加在一块儿,怕是都比不上一个杨芙蓉吧。”

“我家祖母,只有杨芙蓉母亲一个女儿。她是远嫁,本就让人疼惜,却又早早的就没了。祖母移情,疼芙蓉那就跟疼眼珠子似的。说起来是不是可笑,就因为杨芙蓉不喜欢吃鱼,我们府上的其他小娘子,便都不能吃鱼。”

“芙蓉自小仰慕……”曹豆豆的话音一顿,闵惟秀顿时心中一惊。

擦,她要是说了三大王,那二皇子岂不是觉得自己个今日脑袋上长了草原……

曹豆豆抿了抿嘴唇,撇开了头,“早在芙蓉去扬州之前,宫中便透露了意思,想要把芙蓉聘给二皇子为妻。可是她死活都不肯。祖母偏疼她,特意进宫,寻太后讨了人情,说想多留她一段时日,将这事不了了之了。”

闵惟秀看了姜砚之一眼,那杨芙蓉,当时定是想着要进三大王府,自然是不乐意嫁给二皇子。

见高银芳一脸茫然,曹豆豆嘲讽的笑了笑,“这事儿她没有说给你知,对不对?祖父同我阿爹出征之后,突然有一日,皇后娘娘又暗示我祖母,说官家正在给二皇子选妃,我乃是合适的人选之一。”

这一下子,便是二皇子,都惊讶的看了过来,闵惟秀同姜砚之不在京中,更是不知晓其中还有这么多的变故。

“我母亲当时在侧,心中欢喜,她觉得二殿下人品端方,性格宽仁,是一个不错的人选。可是祖母却改变了主意……”

曹豆豆没有说,但是在场的人,大多数都是知晓内情的,知道她欲言又止的话是什么。

无非是一开始曹老夫人,觉得二皇子是个不得宠,毫无存在感的皇子,这辈子做个闲王就到头了。

看起来还不够姜砚之金贵,杨芙蓉死活不愿意嫁,她也不勉强,而且那时候杨芙蓉被鬼缠上身,担心小命都来不及,老夫人哪里敢让她嫁人,这事儿,怕是曹豆豆都不知晓内情。

可是后来,太子出事了,二皇子大位有望,她便又为杨芙蓉动了心思。

“祖母寻到我,对我说,芙蓉命苦,她阿娘早早的就没有了,阿爹又是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她虽然住在我们府上,说起来是高门贵女,但是她到底姓杨不姓曹。她阿爹出身寒门,乃是科举出仕,虽然官运亨通,但是到底家底子单薄。”

“想要说上一门好亲事,并非容易的事情。而我,我阿爹乃是嫡长子,我又是嫡出的女儿家,母族贵重,这满京城的人,还不可着劲儿让我挑选。她说这门亲事,原本就是选的芙蓉,因为芙蓉当时年纪小,所以她拖着没有应。”

“皇后娘娘此番这样言语,是在刺激刺激她,早些答应把芙蓉嫁过去呢。”

“我同母亲,当时虽然觉得怪异,但是那个人是我亲祖母啊!我哪里能够想到,她会做出谋我姻缘之事?直到后来,圣旨下来了,芙蓉不是正妃,却是侧妃。我阿娘才觉得古怪起来。”

闵惟秀有些唏嘘。

想必是等曹老将军回府了,他们都知道太子要死翘翘了,二皇子要上位了。

曹豆豆才想到,擦,老娘的凤冠没低头都被你一口大气给吹掉了啊!简直心塞!

曹老夫人同宫中亲近,怎么可能事先不知,她就是事先知晓了,才拼了老脸为杨芙蓉谋划的啊!

曹豆豆说着,揉了揉眼睛,“凭什么呢?就因为芙蓉没有我出生好,就因为她性子单纯,就因为她长在祖母跟前,我便要处处让着她?她若是手段高超,细心谋划,我输了,我曹豆豆也认了!”

“可是我实在是忍不了,输给这样的一个傻叉!”

“明明什么都不会,处处给别人添麻烦,嫁人之后得不了宠爱,都要依靠家里人帮忙。她什么都不用做,只用躺在那里,做一个好人,便什么都有了。”

“什么都是祖母擅自决定的,她杨芙蓉永远是干干净净清清白白,什么都不知道。归宁那日,我同阿娘想要质问她,你知道我们听到那个傻叉抱着她的好祖母,在哭诉什么么?”

“她在哭,她在问,祖母为什么这么狠心,非要让她嫁给二皇子。哈哈,这简直是一个耳光,扇得我晕头转向。我曹豆豆,什么人嫁不了,到底意难平罢了。”

“我让了她十几年了,这一次,不想让了。她不还给我,祖母不还给我,阿爹阿娘遵从孝道,帮不了我。那我只好自己动手,自己拿回来了。”

第三百六十六章 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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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七章 变化

一想到这个,闵惟秀就有些淡淡的忧伤。

今日二皇子府上的事情一传开,日后敢请她同姜砚之登门做客的人怕是越来越少了吧?

她虽然不喜欢同旁人虚以为蛇,但是她喜欢吃酒席啊,武国公府好酒好菜再多,那也架不住天天吃腻歪了啊,这每家每户都有拿手好菜的……

光是这么一想,都不开心了。

“我想也是,那芙蓉之前同二皇子说过亲事,你都不知晓,我便知道,你们也没有太过深交了。只可惜了这么一个好小娘子。”

高银芳一听,撩起帘子看了看外头,见四周无人,这才轻轻的叹了口气,“芙蓉也是命苦。她家那老夫人当真是拧不清,她若当真疼爱芙蓉,就应该合着她的性子,找一户嫡次子之类的,将她嫁过去。既是正头娘子,又不用官家理事,多轻松。”

“侧妃说起来好听,但到底是个妾室,便是日后……那也矮人一头,就她这个性子,还指不定被人磋磨成什么样子。”

“二皇子独宠张氏,并不中意她,她这日子难过着呢。”

独宠张氏?

二皇子的风流史,不听白不听啊!

“独宠张氏是个怎么回事?”

高银芳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的说道,“那张氏乃是二皇子年少时的贴身女婢,出身不高,但是容貌好,又识文断字,温柔小意,她是府中老人了,深得二皇子看重。不说独宠,那也是内宅独一份的好。”

“官家因为这事儿,有意敲打他,不过恰逢你们回来了,闹出了郑国公府的案子,这事儿便不了了之了。

闵惟秀一愣,前头那些话,高银芳还可能是听内宅夫人们说起的,但是官家敲打……

她仔细的瞧了高银芳一眼,高银芳却像是刚才什么都没有说过一样,只拿着糕点吃。

见闵惟秀一直看着,高银芳轻轻的眨了眨眼睛,笑了笑,“你们家三大王也真是坑人,二皇子府中刚有白事,他倒好,邀请人家去墓道里撞鬼。你们难不成,当真想要打开门做生意,让人进去吓破胆不成?”

闵惟秀点了点头,“比真金还真。姜砚之还想在墓室门口,挂个条儿,千里姻缘一鬼牵!”

高银芳哈哈大笑起来,“也就是你么想得出来。这若是让我阿娘知道了,定是要押着我去的。我比你年纪长一些,你下个月都要嫁人了,我却连个登门求亲的都没有,我阿娘着急上火着呢。”

“这不能够!”闵惟秀惊讶的看着高银芳,她生得虽然算不得顶美,但也是小佳人一枚,门庭也高,可以说在高达心中,不输高恬恬。怎么可能没有人求亲。

高银芳的脸红了红,“我叔父想要我寻个上门女婿。那想娶我的,都叫他给吓走了。面对我叔父,胆子还大的,目前还没有。”

闵惟秀猛的站起身来,差点儿没有撞破脑袋,高达这厮果然不同凡响。

高银芳家中有兄弟,寻什么上门女婿……简直了!

“你阿娘能同意?”

高银芳摇了摇头,“自然是不同意的,我叔父想把我过继过去。我阿娘吓得不轻,想要赶紧寻个好人家,快些把我嫁出去呢。”

闵惟秀简直想要捶胸顿足,都怪闵惟思不争气,闹出了个小娃儿,要不然的话,今日闵惟秀山大王,就把高小娘子扛回家做二嫂去!

可惜了,她觉得高银芳好,所以没脸开口,求人家去府上做后母。

阿娘啊,你还能够给我生一个三哥不?

马车先到了高将军府,高银芳下了马车,对着闵惟秀挥了挥手,“等下个月给你添妆,我定去府上。”

闵惟秀大大方方的点了点头,欢迎欢迎,但凡是给本姑娘送钱的,一概不拒!

两府离得不远,一会儿工夫,便到了武国公府。

闵惟秀刚一下车,门房上的就赶紧过来了,低声说道,“柴郡主今日差人来送了帖子,说在樊楼等五娘子,有好一会儿了功夫了。”

闵惟秀脚步一顿,点了点头,“知了,我这便去。”

回了开封府之后,她原本就想去寻柴郡主说东阳郡王的事,但是一回来,才知晓她已经有了身孕,而且怀相不怎么好,一直躺着静养,便瞒着没有说。

今日到底是寻上门来了。

……

樊楼里不管什么时日,都热闹非凡。

咿咿呀呀的南曲听得人骨头酥软,万事不想,只愿纸醉金迷。

闵惟秀也算是熟客了,小厮一见,便笑眯眯的上前相迎,“闵五娘子是去三大王常去的那间,还是另开一室?”

不等闵惟秀说话,安喜忙应道,“我家小娘子,是来会柴郡主的。”

小厮一听,顿时了然,“娘子小心脚下,小的这就引您前去。”

那木门一开,闵惟秀便瞧见了坐在窗前的柴郡主。

这才几月功夫,她便瘦了一圈儿,整个人瞧着,都像是变了个人似的。

“惟秀,你来了,快坐,我点的都是你爱吃的。瞧你满头大汗的,可要开窗透透风。”

柴郡主的话音刚落,她旁边的嬷嬷便哭着说道,“闵五娘子,您可来了,这天底下,也就只有你劝得住我们郡主了。她乃是双身子,却这么糟蹋自己……已经多日食不下咽了。”

“嬷嬷,怎可乱言,你同安喜出去另外开一桌,也上些好酒好菜,让我同惟秀说些体己话。”

嬷嬷欲言又止,到底跺着脚出去了。

柴郡主见门关上了,叹了口气,“你不用劝我,我心中都清楚着呢,我那不争气的哥哥,走的时候,可还安心?”

闵惟秀轻轻的点了点头,“他最重要的人,当时便在他身边,给他唱安眠的小曲儿呢。他死的时候,都是笑着的。我把他葬在他的亲人身边了。”

柴郡主听完,已经满脸都是泪痕,她站起身来,对着闵惟秀行了个大礼,“今日樊楼相见,乃是我实在是无脸再登闵家的门。伯父伯母没有对不住我们柴家的地方,我那兄长却……”

“他这个人,心气高,怕是到死,都没有正正经经的认个错。我这个做阿妹的,替他赔不是了。”

“他的事情,我公爹都说给我听了,他虽然不是我的亲兄长。但是这么些年,我同他相依为命,他待我就如同亲哥哥一般。他就是我的亲兄长。”

柴郡主说着,扑进了闵惟秀的怀中,“惟秀,天大地大,这世间只有我独自一人了。”

第三百六十八章 你对我怕是有什么误解

有那么一瞬间,闵惟秀差点儿脱口而出。

不,其实你有一个亲弟弟,他还不着调的给你整出来了一个亲侄儿,就问你惊喜不惊喜,开心不开心!

但她到底是忍住了。

“惟秀,你怎么扭来扭去的……”柴郡主吸着鼻子,囧囧的问道。

她原本想要大哭一场,可是闵惟秀跟一条泥鳅一样的,滑来滑去的,她的头依靠在她的肩膀上,总觉得若是专心哭了,一不留神就会掉下去,脸着地。

闵惟秀不好意思的咳了咳,“你对着我脖子哈气,我痒痒得不行!咳咳,你怎么瘦了这么多,烙得人疼得要命。”

柴郡主一抬头,看了看闵惟秀,顿时忘记了哭,“你在胸前塞了个小馒头么?”

闵惟秀脸一红,“你才塞了馒头呢!我好歹也虚十五了,来了葵水,怎么就不能……你说我,你才是波涛汹涌呢!”

柴郡主一听,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闵惟秀松了一口气,她实在是不擅长劝慰人,尤其是见不得旁人嚎啕大哭的。

“你哪里就是一个人了,你这肚子里,不是还有一个么?待他生出来了,那也是有一半柴家的血脉的,你再生个老二,半个加半个,那就是一整个了。天大地大,不是你一人!”

“你若是觉得孤单,就可劲儿生,十个一半的血统加起来,那不就有五个了?”

“东阳郡王是你兄长,我就不是你阿妹了么?你这么说,我可是要生气了。”

柴郡主红着眼睛,摸了摸肚子,“这么些年,我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夫家人虽然对我好,但是到底不放肆,我也是见了惟秀你,这才哭出来的。等哭了这一场,日子总归还是要过下去的。”

“什么十个八个的,你当我是那母猪不成?”

闵惟秀见她还会说笑,松了一口气,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你莫要害怕,日后武国公府,便是你的娘家了。”

柴郡主重重的点了点头,“嗯!”

闵惟秀放了心,“我瞧这桌上的菜都凉了,我叫人重新换过,你多少用一点儿。你饿着可以,可别饿着我大侄子了。”

闵惟秀说着,开了门,那小厮一见,忙恭敬的迎了上来,“闵五娘子可有需要的?”

“将你楼中的招牌菜,麻溜的上上来,柴郡主有孕在身,你让厨上忌讳一些。另外,叫人来抚琴,要生得好看的。”

小厮前头听得直点头,等听到最后一句,眼神怪异的看了闵惟秀一眼。

他在樊楼多年,每回姜砚之来,都是他负责接待的。

这整个开封府,谁人不知晓,闵五娘子乃是未来的三皇子妃。三皇子妃说要个好看的……那什么样的才算是生得好看的呢!

闵惟秀回了座,不一会儿,便有人来换了桌面,上了新菜。

还跟着进来了一位又白又胖的琴师……

闵惟秀一瞧,不干了,本姑娘花了银子,你就给我整这么一个?这算生得好看的?

她想着,对着那小厮招了招手,压低声音说道,“不是叫你寻个好看的么?这就是好看的?”

小厮一愣,拍了拍胸脯,“整个樊楼,找不出比这个更加珠圆玉润的小郎君了!当然了,肯定是不及三大王一半丰神俊逸的。”

闵惟秀面色一黑,牙齿咬得嘎嘣嘎嘣响,你丫的怕是对我的审美有什么误解!

我嫁给姜砚之,是图他白,图他胖,是贪图他的美色吗?

肤浅!

我图的明明就是他离我家近,回娘家方便啊!

闵惟秀想着,气愤的看了一眼坐在自己雅间里,已经开始自顾自抚琴的胖子琴师,叹了口气,算了,多看几次也怪顺眼的。

她正想转身进去,就瞧见隔壁一个穿着绛色长衫,抱着琴的男子,被人推搡了出来。

那男子面色通红,“我同瑶娘是一道儿的,我不抚琴,她如何跳舞?大官人,你不能如此?”

紧接着,一个穿着红白相间的小娘子,惊慌失措的跑了出来,“大官人,小女子先告退了。”

闵惟秀脸色一变,指了指那二人,问道,“怎么回事?”

那小厮面色也有些难看,樊楼往来的多是贵人,因此甚少有人在这里闹事,免得不慎叫自己的上峰或者是言官给瞧见了,有碍前程,“是真定侯府的李大官人在里头。那唱小曲儿的叫瑶娘,跟在她身边的,是她定了亲的未婚夫婿,是琴师常明。瑶娘生得好……亏得有常明护着她。”

“你们樊楼,也这样藏污纳垢?”

小厮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能够不能够的,三大王隔三差五便来,我们这里若是有什么龌龊事儿,不早就被他戳穿了么?开封府的百姓们,都叫三大王青天大老爷呢!”

闵惟秀深深的看了那常明一眼,“你可别当着姜砚之面上夸他,他这个人谦虚得很,不喜欢人夸。”

若是让姜砚之知道了,那尾巴还不翘到天上去了。

小厮赶忙点头,想了想,又忍不住解释道,“这些唱曲儿抚琴的,其实算不得是我们樊楼的人,都是一些靠技艺讨生活的。这出门在外,难免被人占点便宜,忍忍便过去了。”

小厮说着,顿了顿,“小娘若是不介意,小的离开一会儿,去替那常明解个围,免得他惹恼了贵人。”

闵惟秀点了点头,却站在门口一直看着,没有进去。

柴郡主见她迟迟不落座,走了过去,轻声问道,“怎么了,惟秀怎么不坐下来?”

闵惟秀叹了口气,“无事,就来。安喜,你去开封府,叫三大王来,就说着樊楼,出了案子了。”

安喜一愣,“小娘,哪里出案子了?没有死人啊!大家伙儿,不都好好的吃着饭么?”

“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还跟一个没事的人一样,但是那个常明,千真万确的已经死了!”

安喜捂住了嘴,不然的话,她怕自己忍不住要大喊出声。

那个琴师,明明还大声说着话,他还抱得动琴,活蹦乱跳的,怎么可能是一个死人呢?

可是,小娘是不会错的,小娘说他死了,那就是死了。

安喜搓了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转身就准备走,还没有迈开腿,就瞧见了迎面而来的姜砚之。

“惟秀,你怎么在这里?我当你归家去了!曹家人去开封府堵我,还好我机灵的跑出来了,可饿死我了!”姜砚之一瞧见闵惟秀,激动的跑了过来。

第三百六十九章 活死人(一)

闵惟秀的嘴角抽了抽,她就说嘛,她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几乎不大可能遇到这等奇异之事,姜砚之八成就在自己附近。

果真如此。

姜砚之嗓门大,又向来都是旁若无人的,嗷的一嗓子,那欣喜之感都快要溢出来了,那常明听了,下意识的看了过来。

姜砚之与他对视,脚步一顿,瞳孔一缩,看向了闵惟秀。

闵惟秀点了点头。

“面色青白,那身体跟装了半瓶子酒一般,魂魄晃来晃去的。这个人没有呼吸了,胸膛毫无起伏。你看他抱着琴的那只手,手腕露出了一截,上头长了尸斑。这人死了有好几日了。”

可是一个死人,怎么还能够说话,跟活人一般呢?

姜砚之想不明白,如今天气已经热了,若是死了,不过几日便臭了。可他一点儿异味都没有闻出来,而且,他的身体也没有僵直,竟然还能够抚琴……

简直是怪事!

姜砚之想着,从兜中掏出钱来,打赏了那个胖胖的琴师,将他撵了出去,又招手叫了那个同他熟识的小厮进来。

柴郡主见闵惟秀同姜砚之面色怪异,站了起身,“惟秀,我瞧着你们怕是有要事。我同你说了,心中舒服了不少,便先回府去了,不然我家夫君该着急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柴郡主有孕在身,这等可怕的事情,还是不要让她知晓的好。

“柴姐姐,让安喜瞧着你进了门,我方才安心。”

姜砚之一听,忙说道,“让路丙送郡主吧,路丙来去也方便些。”

闵惟秀也不同他矫情,点了点头,“柴姐姐莫要推迟。”

……

待柴郡主走了之后,姜砚之才啪的一下把门关上了,“松仁,那个常明是怎么回事?你且说说,他最近可有什么古怪的地方?”

闵惟秀这才知晓,原来之前那个小厮的名字叫松仁。

松仁眼睛一亮,“三大王,可是有案子发生了?小的一直都期待,期待着亲眼看到三大王断案呢!”

“那个常明是杀人凶手吗?”

他说着,恨不得立马将这事儿,贴到樊楼的大门口去,让他的那些小伙伴们都羡慕羡慕,这次,他可是在第一现场!

“常明同瑶娘是一对定了亲的小情儿,都是广陵人。来我们这里唱曲儿,大约有一年了。瑶娘较弱,生得楚楚可怜的,一开口又是那正宗的南音,因此在楼里很受欢迎。只不过,东家最近想要撵走他们。”

姜砚之闻言,无奈的笑了笑,“那个家伙,就是怕麻烦吧。”

松仁点了点头,“可不是。下九流的人,自然有下九流人的生存之道。樊楼管得严,在这里,是断然不会有什么强行辱人之事的,便是行首娘子在这里,也不敢太过孟浪。但是言语上的轻薄,偶尔动手动脚的,那边实在是管不了了。”

“出来讨生活的,应该有这等心理准备才是,通常笑笑就糊弄过去了,我们有时候也会帮着打圆场,可是常明同那瑶娘,次次都闹得尴尬无比。像今日这般,乃是常有的事。”

闵惟秀听得稀奇,她就觉得奇怪,这开封府里七十二正店,姜砚之怎么就这么喜欢樊楼了,看样子他同樊楼的东家,乃是旧识。

闵惟秀想着,高兴起来,莫不成日后混吃混喝的地方,又多了一个?

松仁急切的想要表现,好似他说了之后,就能够被人写到《三大王洗冤录》上,从此美名广为流传。

“若说什么奇怪的事情,哦,我想起来,大约一个月前,也是在这间屋子里。同样是李大官人同一帮子崇文馆的人来饮酒,叫了瑶娘去唱曲儿。后来不知道怎么地,常明便被人打了,连那琴都摔坏了。”

闵惟秀来了精神,崇文馆?崇文馆好啊!二大王不就是在崇文馆修书的么?

“谁打了他,那个什么李大官人么?这真定侯府,乃是书香门第,竟然也这么嚣张么?”

松仁惊讶的看了闵惟秀一眼,“闵五娘子不知道么?那李大官人有一次醉酒之后说,他家妹妹,要做二皇子妃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这倒是很有可能。

大陈的爵位,是不能世袭的,是以在东京城中,当真是侯爷满地走,伯爷多如狗。

那真定侯,乃是前朝进士,得了重用,亡国之时,投了大陈。

乃是当真有大学问之人,不光是他,便是他的两个儿子,也都文采斐然。

真定侯乃是做过三个皇子的老师的,后来官家命人修《永平御览》,便由真定侯总领。

是这朝中,难得的清贵人家。

官家让杨芙蓉做了侧妃,给二皇子武将的势力,又让他娶李氏女做正妃,博得清流的青眼,乃同他给太子选妃的路数,如出一辙。

“这李大官人,也不是一直如此,他就是喝多了酒之后,有些爱毛手毛脚的。三大王同闵五娘子也知晓的,他们这些文人风流得很。只不过,那日同常明起冲突的,并非是这李大官人,乃是他的同僚,一个姓徐的公子哥儿。”

“这徐小郎君的叔父,也是崇文馆里的厉害人物。这徐小郎君性子刚,就是他打了常明。当时徐小郎君,还放了狠话,说要弄死常明呢,好多人都听见了。”

“我们劝常明在家歇几日再来,他不听。不过后来徐小郎君又来了好几次,也没有为难他。三大王,不知道小的说的这些个事,对案子有帮助么?”

“是不是那常明怀恨在心,将徐小郎君给弄死了?不对啊,我刚刚去劝解的时候,还瞧见徐小郎君在里头呢!到底是谁死了啊?”

姜砚之摆了摆手,“当然是有用,谁死了,你一会儿不就知道了么?我提前告诉了你,怕你吓破了胆儿。你帮我去叫那瑶娘来唱曲儿,让常明抚琴吧!”

松仁嘿嘿一笑,“三大王当小的是吓大的么?我可是什么都不怕!”

闵惟秀同情的看了他一眼,话不要说太满啊,一会儿吓得屁滚尿流的,可就打脸了啊!

不一会儿,那常明便衣衫不整的走了进来,身后的瑶娘紧紧的抓着他的衣袖,像是一只受了惊的小兔子。

第三百七十章 活死人(二)

安喜原本站在门口,一瞧见那常明进来了,立马冲到了闵惟秀身后。

那可是活死人,谁知道靠什么站着的,万一是靠吸小娘的血呢?安喜想着,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安喜想着,看了看屋子里,那瑶娘是常明的自己人,三大王同那松仁是臭男人,那只剩下小娘同她了。

不行,要吸先吸我的血!

安喜想着,猛的一下,站在了闵惟秀前头,闭着眼睛张开了双手。

闵惟秀有些莫名其妙的,安喜这一下子蹦后,一下子蹦前的是干啥呢?

还张开双手,现在是在玩老鹰抓小鸡?

“大官人,想听什么曲儿。”常明像是没有注意到这里的异常一般,轻声问道。

姜砚之摆了摆手,“叫你们来,是有事儿要问,你们莫要隐瞒。”

他说着,眼睛直直的看着常明,常明脸顿时一下就红了,嘴唇抿得紧紧的,眼中满是怒火。

姜砚之瞧着他这模样,脸都黑了,无语的说道,“我家夫人你知道吗?武国公府的闵五娘子。”

常明松了一口气,一旁的瑶娘的手也放松了一些,“武国公府我知道,这位大官人是绝对不敢拿你怎么样的……”

闵惟秀差点儿没有笑劈叉了,难不成这京城还有什么共识,譬如武国公府的女婿们,是绝对不敢乱来的,不然的话,武国公要剁了他的狗脑袋去?

姜砚之正欲开口,突然瞳孔猛的一缩,扯了扯一旁的闵惟秀。

闵惟秀顺着他的视线一瞧,倒吸了一口凉气,好家伙,一队虫子透过那门缝,排着整齐的队,朝着常明所在的地方爬去。

那虫子十分的小,若是不仔细看,压根儿瞧不见,也亏得姜砚之心细如尘,她目光如炬,这才发现了。

闵惟秀看着常明,他像是感觉到了什么,轻轻的扭了起来,眉头皱着,看上去颇为烦躁。

“瑶娘是吧?最近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事情呢?譬如蚊虫多之类的?”

瑶娘见闵惟秀言语亲切,放了几分心,“奇怪的事?若说蚊虫,天热之后,家中的虫蚁的确多了起来,有时候一窝一窝的,奴还一直忧心,是不是会有什么地动之类的。”

“小时候,我阿爷同我说过,若是要地动了,便会有这样的异……抱歉,是瑶娘的不是,唐突了贵人,这京都圣地,怎么可能有地龙翻身,瑶娘失言了。”

闵惟秀摇了摇头,那常明脸色微变,低着头不说话。

“是什么时候,开始发现有虫子的呢?”

瑶娘想了想,有些不确定的问常明道:“大概半个月前吧,对吧明哥?那日有虫子爬你腿上去了,你吓得还弹错了一个音。”

常明抿着嘴唇没有说话。

姜砚之叹了口气,“松仁,你先领着瑶娘出去,我有事问常明。”

瑶娘顿时紧张了起来,又紧紧的拽住了常明的袖子,常明伸出手来,揉了揉她的脑袋,轻声说道,“瑶娘先出去吧,没事的,这是三大王。三大王你知道的,他是个好人。他不过问我打听一点事儿罢了。”

瑶娘轻轻的点了点头,咬了咬唇,看了姜砚之一眼,确定他的确是又白又胖,像一颗珍珠似的闪闪发光,同传说中的三大王一模一样,这才放了心,走了出去。

待她出去了,姜砚之这才开口问道,“常明,你知道自己身上出了问题了吧?那虫子,都是冲着你来的。”

常明一怔,垂下了头,“半个多月之前,有一日夜里,我躺在床上睡觉,突然觉得腿上酥麻难忍,坐起来一瞧……好多虫子,密密麻麻的,想要钻进我的被子里去。我的腿上,也都是虫子。”

“我一开始没有多想,因为是腿上不小心沾了蜜之类的。我在樊楼抚琴,有时候也会不慎碰到汤汤水水之类的东西,说不定在哪里沾到了也是说得过去的。”

“可是家里的虫子越来越多。不但如此,我还能够闻到,自己个身上的有一种奇怪的味道,就像是……就像是什么东西腐烂了一样。刚开始是脚,后来慢慢的,到手……我便知道,我的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了。”

常明说着,手一抖,不小心碰到了旁边的琴,发出刺耳的声音。

“我觉得自己,大约在一个月之前已经死了。”

闵惟秀看着常明,心想这厮也是个神人。

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竟然还敢到大庭广众下来抚琴,就不怕哪一日,一抚琴,吧唧一下,手指头掉了。

一回头,咕噜噜的脑袋就掉下来了,这得是多惊悚的事情啊!

若是她,那一定让人给她也造一个大墓,里头放一口可以滚来滚去的棺材,躺在里头,大吃大喝几日,等到实在是要烂掉了,再躺进去,舒舒服服的登极乐!

对了,阳间的金银元宝,去了那地府也能用,那她的墓里,要堆满金银元宝,闪亮亮!

这样便是死了,也不用怕饿肚子了。

闵惟秀说着,敬佩的看了常明一眼。

“一个月前,发生了什么让你觉得自己在那会儿已经死了的事?你又遇到了什么特别的事情,才会死了又没有死?”

常明脸色一变,紧紧的掐住了自己的手心,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

“一个月以前,那是在夜里,侯府的李大官人也像今日一样,点了瑶娘去唱曲儿。他们那屋子里,一共有四人。两个姓李的,李淳同李江,一个姓徐,叫徐慕卿,一个姓黄的,叫黄梁。”

“徐慕卿饮多了酒,拉着瑶娘的手不放,非说要纳她进府为妾。我同瑶娘青梅竹马,感情深厚,想着等攒下了一笔银子,就买几亩薄田,盖一个草屋,然后结为夫妻。”

“瑶娘不是那攀龙附凤之人,吓得要命。我实在是忍不了,就同徐慕卿争执起来。他气愤不过,狠狠的揍了我一拳。”

“一拳就把你打死了?”闵惟秀惊讶的问道。

常明摇了摇头,“没有,他打的是我的肚子,我一时不擦,摔了一跤,扭到了脚。”

“就在我们回去的路上,我发现,有人跟踪我们!我回头瞧了好几日,可是都没有发现人。”

第三百七十一章 活死人(三)

“我们这些卖艺的,大多数都窝在城南,那里鱼龙混杂的,有许多黑漆漆的小巷子。若是平日,我自是不怕,但那日我伤了脚,一瘸一拐的,又总听到脚步声,心中急得不行。”

“等走到一个必经的小道上时,那脚步声靠近了。我拉着瑶娘想跑,可是跑不快,不一会儿就被人追上了,黑灯瞎火的,他还戴着一个青面獠牙的面具,我瞧不见他的脸。”

常明说着,声音闷闷的,不停的颤抖。听得安喜在一旁不停的吸鼻子,双目红红的。

不用他说,都能够想到,他们一定被人给追上了。

“那脚步声,咚咚咚的,很重很重,像是踩在鼓上一样,又像是那牛马在路上跑一般,哒哒哒的响。我腿伤了跑不动,让瑶娘先跑,我们家就在前头了,转个弯就到了。可是瑶娘不放心我……”

“被抱着琴,想要用琴来砸那个人,可他像是早就做好了准备一般,推开了一间屋子的门,把瑶娘拉了进去,然后关上了门,我拼命的拍门,都没有人应。”

“周围黑灯瞎火的,我拼命的求救,但是没有一个人来帮忙。我没有办法,翻墙进了去,没有想到,才一落地,就被人从后头打了一下,然后眼前一黑,整个人就晕了过去。”

“当时我就在想,我一定要醒过来,救瑶娘,除了我,便没有人可以救瑶娘了。瑶娘性子刚烈,若是被人侮辱了,那定是不会苟活。所以我要醒过来,醒过来救瑶娘。”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在自己家中的床上了。瑶娘同我说,我被那人打出了血,那人以为闹出了人命,丢下她就跑掉了。她差一点就……但是万幸……她见那人走了,便寻了同我们住在一个院子里的人过来,将我抬了回去。”

“我们刚同那姓徐的吵了架,他放言要弄死我们,晚上,便受到了他的攻击。我心中怀疑他,便想着去樊楼守着,一定要他给我一个说法。我们虽然是下九流的人,但是也不能够平白无故的就这样被他打吧?”

“可是徐慕卿瞧见了我们,却翻脸不认了。我没有办法,只当是被狗咬了一口。万万没有想到,过了半个月,便发生了虫子的事……不光是如此……”

常明说着,伸出脚来,脱了鞋袜,露出了自己的脚丫子……

屋子里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即便是见过了死尸的姜砚之,都不忍直视,常明的脚几乎已经没有一块好肉了,露出了森森白骨……

“我每天都想着,再多给我几日吧,再多给我几日吧,让我多护着瑶娘几日,让我再多活几日,等我把瑶娘安顿好了,我再死也能够瞑目了。可是,每日早晨,睁开眼睛,我便又舍不得了。”

“我给瑶娘,在城外的村子里置办了一个小院,又买了田地,我若是不死,下个月,指不定我们就要成亲了。我从六岁那年起,便一心一意的想要娶瑶娘为妻。”

“我舍不得啊!你们不要告诉瑶娘,虽然我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我知道,我这身体,已经坚持不了多少时日了。你等我送瑶娘去村子里,给她寻到了一个可靠的好心人家,我便寻个借口出京去,然后自我了断。我是绝对不会吓到别人的!”

“三大王,人都说你是那阴间的黑白无常,判官老爷。我知道我阳寿已尽,可是你……你能不能再容我几日,我求求你,常明给你磕头了。”

姜砚之叹了口气,“不用我们告诉瑶娘,她已经知道了。”

常明一愣,“这不可能?我们一直都谨守礼教,从来都没有越雷池一步,瑶娘压根儿没有看到我已经……”

“气味。你不觉得奇怪吗?旁人都闻不到你身上腐烂的味道。”

“我戴了香囊的,是瑶娘最喜欢的兰花香。”常明指了指自己腰间的香囊。

姜砚之摇了摇头,“这么小一个香囊,是不可能盖住你身上的香味的。你的衣衫是谁洗的,你的衣衫也被人熏过香了,还是一股子浓烈的桂花香。”

姜砚之的话音刚落,门便被推开了,瑶娘猛的冲了进来,一把抱住了常明。

常明吓了一大跳,手忙脚乱的想要盖住自己的腿,却被瑶娘一把抓住了手,“明哥,三大王说得没有错,我早就知道了。”

站在门口的松仁,啪的一声把门关上了,不敢置信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我滴个娘啊!可吓死我了!”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他一眼,看吧,牛皮吹破了吧!

瑶娘颤抖着手,轻轻的摸了摸常明的腿,哭道,“那日你被打晕在地,流了好多血,当场便断气了了,我出去找人,可等我回来,你又坐了起来。我当时高兴得不行,以为你是一时背过了气去。”

“可我们是一同长大的,又一道儿跟着师傅学艺,你吸气呼气的节奏,就同我最喜欢的那支小调儿差不离。每次我在你身边,听着都忍不住欢喜,若是变了一丝儿,我便知晓,你是着凉了……”

闵惟秀一听,竖起了耳朵听姜砚之的呼吸声,只觉得这厮同拉风箱牛喘气并无啥区别,还小调儿呢?

人正常的呼吸,能成调儿,闵惟秀觉得,这八成就是情人眼中出西施了。

就像是她瞧姜砚之,也不觉得他有多胖。

“可那一日起,我便再也听不见那熟悉的小调了。我知道,你已经死了。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还能活着,我只是在想,不管怎么样,便是借我的阳寿也好,我只求明哥你能够多活几日。”

“有那虫子爬进来,我都悄悄的弄死了;你身上有味儿,我晒干衣服之后,便给你熏了香;你没有呼吸,我便呼吸得重一些,盖住你……”

“不是说好了的么?等我们有了钱,就买一个小屋,在屋前种一颗桂花树,在那树下,种满了兰花。等到八月桂花开的时候,你在桂花树下抚琴,我在你身边跳舞。”

“我们今日是最后一次在樊楼里唱曲了,明日就能住到新家里去。我的嫁衣,我都悄悄的缝好了,那红烛喜字,我都买好了。不管你变成了什么样子,你便是成了那一具骷髅,我也要嫁给你。”

“三大王,算是我求你,同那阴司的人,说上一嘴,让他们再多留我明哥几日。

第三百七十二章 活死人(四)

将门凤华正文卷第三百七十二章活死人他并非真是什么阴司使者,是以也不能够决定,常明能否在这阳间再多留几日。

只不过,有一件事他能够做,那便是找出,谁才是杀死了常明的凶手。

姜砚之想着,并没有回答瑶娘的话,却是问道,“瑶娘,那日夜里,你可看见凶手的模样了?”

不怪姜砚之多想,瑶娘被拖进去之后,同那凶手独处了好一会儿,她是最有可能瞧见凶手的人。

瑶娘脸色一变,显然是想到了那一夜可怕的场景,有些瑟瑟发抖,“我不知道是谁,他一直戴着面具,那面具十分的可怕,我闭着眼睛胡乱的挥着手,拼命的反抗……”

常明不忍心,抱住了瑶娘,“莫怕莫怕,已经没事了……”

瑶娘吸了吸鼻子,奇异的镇定了一些,“他他……对,脚步声,我是学唱曲子的,对声音十分的敏感,当时我很慌乱,一些细微的声音没有注意,但是他的脚步声,很独特,很清脆,对,很清脆。”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脚步声很响?

鞋底子通常都是纳的千层底儿,软软的,走起路来,便是那脚步重的,也应该是闷闷的声音才对。

“那人是马精还是驴精,脚上难不成还钉了铁掌不成”,闵惟秀忍不住插嘴道,之前常明也提到过,奇特的脚步声。

许是他们二人,都熟通音律,所以最容易注意到的,便是声音的不同。

“除了那徐慕卿,你们平日还惹过什么人没有?”姜砚之又接着问道。

常明有些讪讪的,“我们这些下等人,经常被那些达官贵人欺负,偏生我见不得瑶娘受委屈,经常言语上与人起冲突,若这样也算得罪人,那还真得罪了不少。只不过,若是说打起来了,只有那徐慕卿一个人。”

“当天在樊楼里,徐慕卿大放厥词,说让我等着,他把我弄死了,将瑶娘抢回去做妾……哦,他还说,让我走夜路当心一些……是以我认定是那徐慕卿,后来质问他,他却是装傻充愣的,抵死不认账……”

“若不是他,还能是谁呢?今日他又想对瑶娘动手动脚的,我实在是忍不住,被那李大官人给拦住了。”

姜砚之闻言,站起身来,“走了惟秀。”

闵惟秀点了点头,拿起桌子上的烤羊腿,巴巴的咬了一口。

早知道今儿个出门,就应该先摇个签儿算个卦了,简直是大不幸啊!

在二皇子府里,一桌子好吃好喝的,硬是只吃了一口鱼,便死人了。

好不容易来樊楼叫了流水的山珍海味,这还没来得及吃一口呢,得,又看见死人了。

可怜这羊腿,都凉了还没有被吃掉,羊儿简直是死不瞑目啊!

一直靠着门不敢动弹的松仁瞧着,眼睛都直了!

全汴京城谁不知道,闵五娘子是个厉害角色,杀人那跟河边锤衣服似的,砰砰砰的一通乱锤。

他先前还以为是夸张了的,武国公府的为她造势罢了。

今日一见,三大王在他心中的形象,越发的高大起来!

对着一个刚看完了腐烂人腿,就能够啃得下羊腿的虎娘子,三大王竟然能让她说走就走,乖乖听话!

莫非三大王瞧着软绵绵的,实际上是个硬茬子?

譬如说是一个隐藏着的武林高手?闵五娘子打不过他,所以才嫁给他?

松仁想着,忍不住懊恼起来,难怪之前他寻了那个琴师来,闵五娘子瞧不中,原来那人徒有其表,并无其神啊!

三大王其实不是那火炉子里粉扑扑香喷喷的栗子,他是那从火中掏出栗子的火钳啊,刚刚的!

闵惟秀一边啃着羊腿,一边跟着姜砚之走,走到门口,往后一甩,那羊腿骨咣的一声,落回了原来的盘子里。

一旁的安喜瞧见了,忙递上了帕子,“小娘,咱们去哪里?”

闵惟秀擦了擦嘴巴,“当然是去会会那徐慕卿了。姜砚之脸上没开花啊,你老盯着他瞧什么?”

姜砚之一听,看向了松仁,忍不住打了寒颤,这个光芒他见过!

上次他同惟秀蹲树上看大舅哥迎亲的时候,遇到的那个学子,叫什么来着……就是这么看他的!

好似他是天底下最好吃的肉,看一眼就能够长生不老似的。

松仁听到闵惟秀的声音,一个激灵,低下头去,乖乖的站了在一旁。

隔壁的屋子里,闹哄哄的,站在门口,都能够听到屋子里的喧闹声。

“淳哥,还是你们家老爷子眼光好,你家阿妹若是嫁了二皇子……苟富贵,勿相忘啊!”说话的人声音嘎嘎嘎的,跟那被人掐着嗓子的公鸭子一样,难听得很。

紧接着,便有人吵吵道,“瞧你说的,嘿嘿,我听说啊,宫中那一位要死了……”

姜砚之黑了脸,直接推门而入,瞪了那大嗓门一眼,“我瞧你印堂发黑,嘴唇发青,天生就是一副英年早逝的模样呢!”

那人撸了袖子,刚想骂人,一转眼瞧见是姜砚之,顿时息了声。

若是说太子金贵,寻常人见不着,二皇子低调,人见着了也不认识,那姜砚之就是那街上的混混,不在江湖混,江湖都有他的传说,出了名的混不吝,见人就坑,见谁都敢坑。

姜砚之见他一副没出息的模样,哼了一声,自顾自的寻了上座坐了。

大嗓门拱了拱手,“三大王,徐慕卿有礼了,三大王慧眼如炬,下官三岁那年,便有那游方和尚说,定是要英年早逝的。三大王听声都能够断命,厉害厉害!”

闵惟秀一听,不乐意了,“少在那里阴阳怪气的,难不成你在崇文馆是用嘴来修书的?”

徐慕卿轻蔑的看了闵惟秀一眼,“郎君们说话,哪里有小娘子说话的份,闵五娘子还是自重的好。若是不通圣人言,在下家中有薄书几册,可以赠予闵五娘子。”

“她说话,哪里有你插嘴的份?御前议事,闵五都能说话,莫不成你比官家相公们还金贵?我瞧你的确是只读过几册书,要不然的话,也不至于浅薄得以为这开封府是姓徐的说了算了。”

一旁的李大官人忙拽了拽徐慕卿的衣袖,“徐兄慎言,三大王,他喝多了,难免有些狂浪,还请三大王莫要见怪。”

姜砚之哼了一声,什么喝多了,不过是这么崇文馆里的酸秀才,压根儿就瞧不上他同惟秀,觉得他们不过是纨绔罢了。

徐慕卿一听,大了舌头,“三……三大王,这是要仗势欺人?还不许人说话了……了不是?”

姜砚之却是笑了,“你拽那瑶娘的时候,不也仗着你叔父是崇文馆的徐骑省么?我一没拽你,二没骂你,何谈仗势欺人?你说我嘲你英年早逝?那不能够啊,你自己个不也说,我说得对么?”

第三百七十三章 活死人(五)

将门凤华正文卷第三百七十三章活死人徐慕卿有些发愣,他作为文官,不知道同多少人唇枪舌剑过了,自认为天底下能够胜过他的没有几个。

可还是第一次,遇见这等自己个承认自己仗势欺人的人?

这要怎么辩?

姜砚之瞧着眼前的四人。

之前那个鸭公嗓子,应该是离门口最近,穿着屎黄色衣衫的黄梁,另外一个穿着绿衫广袖,不怎么言语的便是李家的另外一个小郎君,名叫李江。

至于李大官人,先前在廊上,便见过了。

姜砚之心中有了底,忍不住叹了口气。

即便是他查出了凶手,也只能够定他一个强抢名女,袭击他人的罪名。

毕竟这些日子,常明可是活蹦乱跳的在樊楼里出没,又怎能说,一个月前,他被那人给打死了呢?

“上个月的初三,从樊楼出去,你们四个人,都去了何处?本大王前来,并非是来同你们抬杠的,而是你们四人,都牵扯到了一个案子当中。从现在开始,你们说的每一句话,本大王都会记录下来,写进卷宗里。”

黄梁看了看姜砚之的身后,见并没有那开封府或者是大理寺的人,拿着笔墨纸砚记录,好奇的问道,“三大王用何记录?”

姜砚之鄙视的看了他一眼,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瓜子,“要不要本大王背一遍大陈律你听听?既然你开了口,便你先说。”

黄梁看了李大官人一眼,收起了玩笑的架势。

“让我想想,我们修书,经常会有不同的意见,有时候在馆中吵吵得不像话,便一道儿出来喝酒,算是和解,免得伤了兄弟情谊,是以这樊楼来得还挺多的,实在是想不起来,是哪一日了。”

姜砚之指了指一旁的常明,“上个月初三,徐慕清在这里打了常明一拳。”

黄梁说着,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恍然大悟,“原来是那一日啊,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那一日被这不知琴师搅了雅兴,我喝得又有些多,便直接回府去了,临了想着我阿妹喜欢樊楼的烧鹅,还特意带了一只回去。她吃的时候,还热着呢。”

“三大王尽管去问,下官说的话句句属实,樊楼账册子上记得清清楚楚的,我阿妹屋子里的婆子,应当也能作证。”

姜砚之没有多言,又看向了那李大官人李淳。

李淳生得一副好相貌,端方正直,留着短短的小须,看上去颇为成熟稳重。脊背挺得直直的,嘴唇有些薄,看上去就是一个做文官的好料子。

“我喝完酒之后,想起有一卷孤本,没有收好,便又回了崇文馆。”

姜砚之看了他一眼,“可有人证?”

李淳摇了摇头,“只有我家赶车的小厮,那时候比较晚了,崇文馆里早就没有人了,我经常夜里回去修书,自己有一套钥匙,所以并没有惊动他人。”

八成因李淳家中尊长,便是那崇文馆的总领大学士,是以他才能自由出入。

闵惟秀看了李淳一眼,李淳见她瞧过来,对着她微微的颔首。

一个小厮的证词,实在是太弱了,李淳完全能够同他串供。

姜砚之依旧没有多言,又看向了徐慕卿,“你呢?”

徐慕卿脸黑得犹如锅底,“是这个下贱胚子,去开封府告了我么?我不过是打了他一拳,这么芝麻绿豆大的事情,开封府也要管?那瑶娘四处招蜂引蝶的,莫不是有人替天行道,将这嘴欠的家伙,打了一顿?”

姜砚之一把抓起桌子上的茶盏,重重的一拍,茶盏被他拍得四分五裂,杯子里的水汩汩的流了出来,流到了地上。

“本官问你什么,你就回答什么?”

“这厮实在是败兴,我去河边吹了吹风,心平气和了些,便归家去了,我孤身一人,没有人证。”

姜砚之沉吟了片刻,“你的小厮去哪里了?”

虽然文人鄙视纨绔出门前呼后拥的,但实际上他们出门,也都带着小厮鞍前马后的。

“这同案子没有关系,我可以不说,反正就是没有人证。身正不怕影子斜,三大王随便查。”

徐慕卿有一句话没有说出口,等二皇子做了开封府尹,姜砚之这官位保得住还是保不住,都难说呢!

他们几个,可都是同二皇子相识于微末,一道儿在崇文馆修书修了好些年的。

徐慕卿想着,不由得有些沾沾自喜起来,当初他一心想要外放,可是他叔父非要让他去修书,他这性子,简直是煎熬,可没有想到,姜还是老的辣。

谁能够料到太子作死,让二皇子捡了大便宜呢?

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到时候他们也是未来官家的府邸旧臣,东宫的重要班马了。

他这样想着,警惕的看向了姜砚之。

三大王拿着鸡毛当令箭,不过一个小事,闹这么大阵仗,无非是想要崇文馆出事,二皇子倒霉罢了!

“同案子有没有关,不是你说了算,是本大王说了算。你不说,没有关系,我自然能够查到。”

徐慕卿咬了咬牙,“我在铁牛巷里,养了一房外室,原定那日要去的,不过败了兴致,便着小厮去同她说上一声,叫她莫要再等了。”

姜砚之又看向了最后一位,“你呢?李江。”

李江甩了甩袍子,“我有夜里登高望月的癖好,那日出城去登小峰山了。在城门口,遇见了崇文馆另外一位姓蔡的同僚的马车,他比我年长,我家小厮还给他家马车让了道儿。三大王可以去求证。”

姜砚之笑了笑,“本大王也喜欢登山,登高望远委实让人心旷神怡,旁人都好那圆月,可本大王就好那峨眉月。那初三四正是观月的好时候,李兄真是同道中人。那晚月色何如?”

李江愣了愣,“月牙弯弯如钩。”

姜砚之笑出了声,“李江,那日夜里,是你在常明家附近,拿那大石头,砸了他对不对。因为那日夜里,小峰山那边乌云密布,还下了雨,根本就瞧不见月亮。我来之前,已经叫人去再三确认过了。”

“那许是我记错了,我经常去爬山,去得多了,便记混淆了。那日我饮多了酒,去了那山顶,又服了一包五石散,有些神智不清的。现在想来,回来的时候,马车下雨弄脏了,翌日去崇文馆,还急忙忙的换了一辆,对,是下雨了。”

姜砚之收起了笑容,“不,其实你没有记错,那日的月亮好得很呢,根本就没有下雨。既然没有下雨,你为什么要换马车呢?当然是因为你用石头砸了人,身上带了血,沾染在了马车上,对不对?”

第三百七十四章 活死人(六)

李江如遭雷劈,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呢?

“三大王说的什么事?下官一头雾水,我常去赏月,这都过了一个月了,记混淆了乃是正常之事。记性不好,算不得什么大罪过吧?”李江犟嘴道。

姜砚之听着,沉思起来。

这有些不合常理。

他们瞧见了常明的不同寻常之处,知晓他已经死了,可是李江不知道。

就算当时他发现常明断气了,吓得跑掉了,但之后见他正常出入樊楼,定是以为常明当时不过是背了气,后来又缓过来了。

他庆幸自己运气好都来不及,又怎么会想到常明死而复生,变成了活死人这么诡异的事情呢?

那么在李江的认知中,他不过是砸了常明一下而已,为什么不死扛着不认呢?

以文人的油嘴皮子,他完全可以辩解说,是因为常明对徐慕卿出言不逊,瑶娘不知好歹,他作为兄弟,看不下去,所以惩戒他们一番。

反正二人都好生生的呢,又算得着什么大罪?

除非,那日夜里,还发生了什么旁的事情。

姜砚之说着,瞥了瑶娘一眼,瑶娘见他看过来,快速的低下头去。

姜砚之微微叹了口气。

闵惟秀那看李江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气不打一处儿来,“头一次瞧见,记性不好,还能够去修书的。”

姜砚之摸了摸她的脑袋,同这种人,没得生气气坏了自己。

“松仁,你去李江的马车里搜搜,将他穿的谢公屐拿过来,仔细瞧瞧,内里夹层里,是否有那青面獠牙的面具。”

李江脸色大变,“三大王岂可随意抄家?”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你是长在马车里了么?那是你家?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姜砚之不接茬儿,又寻了自己的一个生的眼熟的侍卫,“你带着人,去那晚瑶娘被拖进去的屋子里瞧瞧,那看屋子,是落在谁家名下。又同这李江,有何干系?在那周围,是不是有其他的人受害。”

侍卫平日里都是瞧姜砚之断案惯了的,应了声便转身离去。

姜砚之看着李江,“你无须狡辩。你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了吧?瑶娘生得好,不光是徐慕卿动了心思,便是你也动了心思,只不过你同他不同。”

“那日常明同瑶娘离开之后,你借口要去登山,让你的小厮驾着空马车出城。我大陈夜不闭户,城门可供多辆马车同行,何须你相让?你便是故意为之,为了留下不在场的证明。”

“小厮出城之后,又悄悄的折了回来。”

“而你在尾随他二人。怎么样?捕猎的感觉,让你十分的兴奋吧?你不光是戴了面具,还特意的换了鞋。”

“瑶娘同常明听到了笃笃笃的脚步声,清脆又响亮。那是因为你,穿着登山的谢公屐。谢公屐乃是木制的,踩在青石板路上,十分的响亮。那日并没有下雨,也并不热,是以不会有正常人,穿着木屐经过。”

“明明有踩在地上不出声的鞋子,你却偏偏换了木屐,故意用声音去吓唬他们。欺负弱小,让你感觉很痛快吗?”

“我为何说你是一个惯犯?那是因为,你不可能预料得到,当日李江会恰好崴了脚,没有办法保护瑶娘。而且,他们一出门,你就跟上了,车中还备好了面具。小厮也稳得一比,这说明,你们都习以为常了。”

“三大王,你说的东西,小的都找到了,而且还有额外的!”

松仁喘着粗气,拍着自己的胸脯,脸上就差没有写着四个大字,快夸奖我,快夸奖我!

他说着,将包袱一抖,只见好些女子穿的肚兜,全都掉落了下来。

她顿时怒火中烧起来,“你这个变态,莫不是小时候被人蹂躏过了,才报复……”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那李江就整个人跟要炸裂了似的,激动起来,“你知道什么,你知道什么!”

站在他身边的李淳猛的一巴掌扇在了他的脸上,“你冷静下来。”

李江咬着唇,“是我又如何?这些肚兜,都是她们送给我的。三大王自然也知道,有那么些水性杨花的女子,做梦都想要嫁到高门大户里去,便无所不用其极,我不过是不推却罢了。”

“那日我的确是跟在他们身后了。慕卿是我的兄弟,想要抬举她一个卖唱的,她竟然还矫情上了,我瞧不过眼,才想吓唬吓唬她。那常明私闯民宅想要杀我,我怕事情闹大了,便把他给敲晕了。”

“这事儿是我不对,我喝多了一时糊涂。常琴师,瑶娘,真是抱歉了。李江愿意赔一百贯,以表歉意,还望你们二人能够原谅我的一时鲁莽。”

见瑶娘红着眼睛不说话,李江又说道,“瑶娘,我只是吓唬了你一下,什么都没有做,对不对?”

闵惟秀简直无语了,什么叫做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这李江可真会颠倒是非黑白,他这是吃准了,小娘子都要脸面,绝对不会把这些丑事拿出来说,所以才这么有恃无恐。

若不是常明死了,多少钱都赔不回来,他便是被人发现了,也能够拿银钱了事。

那可是一百两啊,常明同瑶娘,这么些年的全部家当合在一起,都不知道是否有百贯。

闵惟秀想着,二话不说,对着李江的肚子就是一拳,打得他连胆汁都吐出来了,打完之后,从兜里掏出了一文钱,往他手中一塞,“我瞧你这个人,也就值当一文钱。”

李江怒发冲冠,“你你你!”

闵惟秀鄙视的望着他,你什么你,有本事跟姑奶奶我打一架!

“不对,那天上晚上,你将我拖进屋子里,然后玷污了我。我……”瑶娘说着,捂着嘴哭了起来,她走到那一顿肚兜中,捡起了一块玫红描丹桂的,说道,“这个就是证据。这是我的肚兜,我在那桂花丛中,绣了一个小小的瑶字。”

瑶娘说完,嚎啕大哭起来。

“三大王,求你给民女做主,血债血偿。”

闵惟秀看向了瑶娘,心中五味杂陈,血债血偿……瑶娘是想要李江为常明的死付出代价啊!

第三百七十五章 活死人(七)

常明伸出手来,想要将瑶娘揽入怀中,瑶娘却是身子猛的一缩,像是被火烙了一般,往后轻轻的一推。

她的声音颤抖着,“我不是故意要蒙骗你的。我知道,在家乡,像我这样的小娘子,那是要去沉塘。可我还是忍不住有虚妄的念头……”

瑶娘说着,擦了擦眼睛。

那是她一生之中最可怕的一日。

受人冷眼也好,忍饥挨饿也罢,同希望被粉碎相比,都不算什么。

瑶娘觉得自己,一闭上眼睛,仿佛都能够听到那笃笃笃的脚步声,还有院子外,常明拍着门啪啪啪的声音。

门里门外,已经是两个世界。

那歹人逃走之后,她瞧见常明已经没了气,取下了头上的银簪子,想要自尽,银簪子已经到了脖子边缘,可是她到底不忍心,看着常明就这样曝尸庭院之中,指不定过了好些日子,身上爬满了蛆虫,才有那差人抬了,用草席裹了粗粗的埋到乱葬岗上去。

常明这一辈子,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

她那拿着银簪子的手,便又放下了。天知道,她是怎么整理好自己的衣衫,一瘸一拐的回了院子,叫了人来。

等到常明“复活”了之后,她便更加不能够死了。

人一旦过了那个劲头,没有死成,便会生成新的妄想。

她便妄想着,陪着常明一道儿。

她不怕,她可以陪着他,等到他不能动了的那一日,她便穿着红嫁衣,同他死在同一个墓穴里。

甚至在心里的最深处,她竟然有那么一丝丝的庆幸。

他变成了活死人,会被人嫌弃,无处容身。她失去了清白,会被人嫌弃,无处容身。

她和他好似还在同一个世界里,站在同一条线上,伸出手来,就能够触摸到彼此。

虽然可怕,但是这是她最真实的想法。

瑶娘低垂着头,她担心自己一抬起头来,看到的是常明嫌弃的眼神,虽然她知道他肯定不会。

可越是在乎,便越是不敢面对。

她正想着,却感觉到一个重力袭来……香香的,没有了心跳的声音,这是常明的怀抱。

屋子里下雨了么,好似有许多水,不停的滴在她的头上。

“傻瑶娘,我们回去罢,现在就回去成亲。”

……

闵惟秀在一旁瞧得那叫一个心惊肉跳的。

喂,大兄弟啊,你悠着点啊,虽然英雄保护美人啥的,看上去很帅气。

但是你别忘记你就是一个耷拉着腐肉的骨头架子啊!

你这么一用力,哎哟喂,万一掉下一坨肉来,那就不妙了啊!

若是没有了血肉,那骨头还怎么连在一起呢?

到时候岂不是常明一起床,嘿,我的手怎么少了一只?瑶娘微微一笑,明郎,那手被隔壁的大黄狗衔走了……

闵惟秀一想到那个画面,整个人都不好了……

闵惟秀万分的肯定,一定是她阿娘生她的时候,觉得她奇丑无比,难以接受,所以把她的脑子打了个坑,要不然,她怎么总是会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联想呢!

要不得,要不得!

……

姜砚之看着二人,摇了摇头,“李江,你还有什么话好说的么?你欺辱多名妇人,又殴打常明致使其重伤,证据确凿,还有什么话可以说?”

“你也无须再狡辩了。你在那小巷之中,有私宅,想必经常在那周围作案,能有一个瑶娘站出来指认你,便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本大王最见不得的,便是你这等采花贼了。”

“人家小娘子,好生生的一个人,就被你毁了一辈子。你于心何忍?”

李江闻言,狂笑起来,“你懂什么?被我毁了一辈子?明明就是这些水性杨花的贱女人,毁了我一辈子!”

“李江!”李淳还欲拉他,却被李江啪的一下打开了,“堂兄,你这种高高在上的嫡子,又怎么会明白我的痛苦?什么家族名声,我已经受够了。”

李淳叹了口气,不再拦他。

李江红着眼睛,“良家子哪里有抛头露面出来唱曲儿的,明明就是想着勾搭贵人,却装作一副清纯的样子,没得要人恶心。那瑶娘若不卖弄风情,又怎么会引得徐慕卿相争?可见压根儿就是别有居心。”

“这些人,都同那个女人一样,让人光是瞧着都想吐!”

原来那李江的亲娘赵三娘,曾经也是在酒楼里唱小曲儿的。李江的父亲,乃是一个性情古板的读书人,每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做学问家。自然不会做出那等沾花惹草的事情。

未曾想,李江的亲娘,寻了他为目标,下了药之后,硬是凭借着一个大肚,敲开了侯府的大门。

李学究因为这事儿丢了大脸,将那赵三娘搁在一旁不闻不问的。

李家乃是清流门户,规矩森严,一言一行均有讲究,大字不识得一个的赵三娘,哪里忍受得了。

待到李江入了蒙学之后,赵三娘终于后悔了。

“我到现在都记得,那是一个夏日,到处都是花儿。那个女人借口带我登高望远,去私会他人,她穿的是一双谢公屐,走在青石板路上,笃笃笃的响。”

“我坐在大青石上,听着那声音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最后,再也没有了。天越来越黑,除了月光,什么都没有,甚至都没有人来寻我。“

“那个水性杨花的女人,抛下我,再也没有回来了。看吧,这种女人,就是这么卑劣。对待卑劣的人……”

李江的话还没有说完,就感觉脸上一疼,闵惟秀忍不住看了一眼自己的手。

这才乖乖的待在她身边,没有自己动呢!太好了,她还以为是自己下意思就一个耳光子扇过去了,刚准备说,不好意思,手不听话……

李淳看了李江一眼,“软弱的人,才会被别人所左右。一水生万物,万物有万性,你姐姐不对,不代表其他人也是这样。你读了这么多年的书,这都看不穿吗?你让李氏门庭因你蒙羞。”

李淳说着,看向了姜砚之,“家门不幸,出了这样的事情,李家实在是羞愧难当。依照大陈律,该如何处置,便如何处置,我们李家绝无半点怨言。李淳先告辞了。”

他说着,一甩袖子,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那徐慕卿同黄梁对视了一眼,也同姜砚之告辞而去。

姜砚之看着他们的背影,挥了挥手,还在呆愣着的李江,便被人给带走了。

屋子里,一下子空荡荡的,又只剩下了几个人。

姜砚之看向了常明,“倘若你想留在开封府,我倒是有一个去处,可以让你去,只不过,日后再也不能见天日了,你觉得可行?”

第三百七十六章 有用的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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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惟秀坐在马车上,啃着食盒里的羊腿,她实在是不敢在樊楼里另开一席,接着吃了。

前头开了两桌,都死了两个人了,万一再开一桌,又吃不成,那岂不是暴殄天物……

“你不是说,人鬼殊途么?常明虽然还能够动弹,但他到底已经是死人了啊,既然死了,不就应该好好的入土为安么?你怎么还留下他了?先前我便奇怪了,总觉得这事儿做得不像你!”

闵惟秀说着,把自己惊着了,手中的羊腿一搁,捏了捏姜砚之的脸,“瞧着肉又白又嫩的,跟奶羊羔子一样,不像是假的啊!”

姜砚之被她捏得热泪盈眶的,姑娘,你是不是忘记了自己个是个什么力气了?

闵惟秀确认了,松了手,姜砚之这才能够开口说话,“常明这样的,我也是第一次遇见。他与那鬼不同,不是忽悠忽悠,就能够乖乖的去转世投胎了。你瞧,咱们都把李江给抓了,他也并没有升天。”

闵惟秀又拿起羊腿啃了起来,他可不是不愿意升天,他还惦记着瑶娘呢!

“最关键的是,你没有看出来吗?瑶娘心存死志。她想等到常明彻底死了,再同他一道儿死呢。现在我们把常明弄得魂飞魄散了,她立马也就跟着去了。”

闵惟秀想着瑶娘,这也是个苦命人。

她无所谓的摆了摆手,说句不好听,她才不管这些个呢,只要二人你情我愿的,别说人同鬼了,人同猪精那也是别人自己个的事啊!

你看她同羊,不就商量好了,一个吃,一个被吃么?多么有爱又和谐的关系!

姜砚之揉了揉闵惟秀的脑袋,“惟秀是在担心我吧?放心吧,惹不出什么事来的,最多也就是把去咱们鬼屋里玩的人,吓哭,哈哈哈。”

闵惟秀一听,眼睛都亮了,“这个好啊!回头下帖子叫人去玩儿!你真是太英明了啊!让我想想啊!”

“哈哈,鬼弹琴怎么样?惊魂过后,差点吓破了胆儿,然后听到了一阵温暖的琴音,这声音,简直就是黑暗中唯一的光明,欣喜若狂的奔过去,哈哈,一个窟窿头睁着可爱的圆眼睛,在对着你微笑!”

闵惟秀说着,又伸出手来,捏住了姜砚之的脸,模仿呆滞骷髅头的样子,“我的肉呢?你为什么要吃我的肉?肉债肉偿,嗷!”

姜砚之把脸一伸,一手搂住了闵惟秀的腰,“嗯,别说肉了,我从身到心,都是惟秀的!”

闵惟秀的脸一下子爆红了起来,臭不要脸!

安喜那是又喜又怒,喜的是三大王待小娘好,怒的是,大王啊,小娘啊,我虽然是个丫鬟,但是也是一个大活人啊……要流泪了好吗?

闵惟秀猛的将姜砚之一推,只听得咣的一声,姜砚之撞到了马车壁上。

外头驾车的路丙摇了摇头,唉,可怜的三大王!

姜砚之摸了摸自己的后背,还好他有先见之明,即便是天气热了,也比旁人穿得多一些。

这不就不疼了,只是下一回,得寻了人来,把这马车软包一下……

见闵惟秀不好意思了,姜砚之笑了笑,又接着说起吓人的事情来了,“你想想看啊,在那黑漆漆的墓道里,拼命的跑啊跑啊,突然被什么东西绊倒了,你扭头一看,竟然是一具骷髅躺在地上……你刚想站起来,却发现那个骷髅一把抓住了你的裤腿,也站起来了……”

“哈哈,惟秀,是不是很有意思?我想请我二哥同阿爹去,你呢?”

闵惟秀十分懊恼,“要是我二哥还在京里就好了,我爹娘同大兄都太虎,若是去了,八成要把常明的脑袋扭下来当球踢!就只有二哥,很弱很合适!太可惜了!我之前还想着,那常明除了会弹琴,没有旁的本事,便是收了做小弟,那也没有啥用处。”

“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意外的有趣。”

安喜坐在一旁,努力的缩了缩脖子,想要减少自己的存在感。

小娘啊,别当我没有看出来,你在想像常明这样的,实在是太少了,若是多一些就好了,也能够组个阴兵过道之类的啊……

可是小娘啊,谁吃饱了撑的,好端端的人,要去墓里自己吓自己啊,反正她是不会去的……

她刚想着,就听到闵惟秀双眼亮晶晶的瞧向了她,“安喜,过几日咱们就去瞧瞧吧,我给银芳下帖子,叫她也去!”

安喜心中快要哭出来,“好的,小娘,安喜也很期待小娘说的……说的那些!”

闵惟秀顿时高兴起来。

不光有那常明,他们还可以寻一帮人,来扮鬼嘛!反正三大王府那么多侍卫下人,全伺候他一个,得多闲啊!都应该人尽其用才对!

……

日子一晃已经炎热起来,一大早趁着凉爽,安喜指挥着小丫头子在那里粘蝉,这虫子吱吱呀呀的,叫得让人烦闷。

开封府里的气氛,便如这焖锅天气一般,让人不安。

前几日“东阳郡王”才低调的出了殡,这两天官家又下旨让二皇子暂代了开封府尹之职。

所有的人都知晓,太子怕是要不好了。

闵惟秀瞧这些假得要命的大戏不耐烦,这些天都没有出门,一直窝在家中。

闵姒出嫁的日子,推了几次,终究定下了三日之后。武国公府里忙得团团转的,倒好像是自成一个世界一般了。

窗外的小丫头们,嘀嘀咕咕的说着话儿,闵惟秀将手中的账册子往旁边一搁,看了出去,安喜像是后脑勺长了眼睛一般,忙不迭的跑了过来,“小娘可是看账本看饿了,厨上有莲子白玉羹,我给小娘子乘一碗来。”

闵惟秀点了点头,“都看完了,阿娘给我的嫁妆,两辈子都花不完,不多看了。你们在说什么呢?”

安喜笑眯眯的回道,“他们都在说,二大王同三大王感情真好呢,这鬼屋请他,也说来就来了。”

闵惟秀哼了一声。

安喜一愣,迟疑的问道,“小娘不喜欢二大王?”

闵惟秀摆了摆手,“满开封府,谁不喜欢二大王啊!自然用不着我喜欢。你快些端莲子羹来,我一会儿便去三大王府等银芳了。”

第三百七十七章 鬼屋

闵惟秀说着,拿起桌上的小点心,狠狠的咬了一口。

这二大王三个字,便像是树上的蝉鸣声,如今是走到哪里都能够听到。

明明是一个那么没有存在感的人,陡然被推到了台前,竟然意外的好。

他做开封府尹才几日,就将以前那些陈年琐事,整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御前对奏,那也是对答如流,倒出了一肚子的学问,不过最欣喜的不是官家,而是那些文官清流们。

更难能可贵的是,他领了开封府尹,上的第一本折子,便是夸赞姜砚之理事有方,开封府狱中空空,皆因他办案英明。

这一下子,别说上朝的武国公了,就是姜砚之自己个都一脸懵逼,心中五味杂陈。

他活了这么大岁数,断了多少件案子,太子同官家不但不夸赞,还多说他喜欢搅风搅雨,总让人收拾烂摊子。

太子疼爱他,一直都把他当孩子,但请功什么的,那是从来没有过的。

二皇子一来,不夸耀自己,反而夸他……

杨芙蓉的案子且不论,他一上来,就抓了李江,虽然是个庶出的,但能够科举出仕,那也是前程有望的人。不说是左膀右臂,起码也是一根小手指头吧。

李江出事之后,别说二皇子了,就连李家也如同李淳说的一样,压根儿就没有出现过一回,来讨什么人情。

他们静悄悄的不说话,好似那人不是他们老李家的种一样。

……

“小娘,莲子羹来了。三皇子刚派人来请小娘过去呢,说是高小娘已经到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端起碗一咕噜的喝掉了,擦了擦嘴,又将姜砚之送的藏着小针的发簪戴好了,这才领着安喜套了马车出了门。

因为三大王府上今日有不少客人,她也不好直接翻墙过去,免得让人说嘴。

那墓室虽然占地甚大,不光是武国公府,寿王府,就是另一条街上的高将军府,地底下都是。

头一回,他们去寻高恬恬,都没有走完整个墓室,连那墓主人的主墓室在哪里,都没有瞧见。她同姜砚之出征了,这修鬼屋的事情,都是交给府上的大管事,以及那一对会做木偶的夫妻的。

这入口,便在三家宅院附近的一个小楼里。

闵惟秀一下马车,看了看那小楼上挂的匾额,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那上头写着“奇遇”两个字,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里是个品茶寻宝之地。

“银芳,你怎么还不进去,在这里等我么?”这些日子,闵惟秀同高银芳,那是越发的熟络了。

高银芳摸了摸手臂的上竖起的鸡皮疙瘩,“你瞧,这日头这么大,我站在门口,却感觉不寒而栗的。这地方进去了,当真是我们上回一起走过的墓道么?”

闵惟秀迟疑的点了点头,“墓道还是那个墓道,鬼还是不是那些鬼,我就不知道了。毕竟我也是第一次来。”

高银芳有些慌。

她怎么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我瞧着二皇子同那个张氏进去了。”

闵惟秀一愣,“张氏是谁?”

高银芳有些恨铁不成钢的瞪了闵惟秀一眼,凑过来压低声音道,“你可长点心吧。就是二皇子的鱼眼珠子。芙蓉死了之后,二皇子妃又还没有进门,都是那张氏理事。”

高银芳说着,余光瞟了瞟四周,八卦兮兮的说道,“你肯定不知道,曹家又把曹关关塞进二皇子府了。”

闵惟秀一愣,“顶替芙蓉的位置?”

高银芳点了点头,“可不是。因为那事儿,老太太一下子病倒了,回老家养病去了。”

闵惟秀好奇的看了一眼高银芳,“这么多事儿,你是怎么知道的,难不成你还藏人家屋子里了不成。”

高银芳嘿嘿一笑,“打仗我不如你,但是这些内宅之事,啧啧,银芳我无所不知!不信你且问来……”

闵惟秀想问,张了张嘴,却实在是不知道问什么好,只能作罢。

高银芳可不是姜砚之,不喜欢吹牛!

两人在门口杵着也不是个事儿,挽着胳膊亲亲热热的进了屋。

这一进小楼,高银芳便有些失望起来,“什么嘛,这里就是一个茶楼啊!难不成要我们在这里喝茶听鬼故事?”

闵惟秀也是第一次来,好奇的打量了一下四周,小楼里已经坐了不少人了。

姜砚之同二皇子坐在一个角落里,见她进来,拼命的挥手。

在座的不少人,闵惟秀都是认识的,乃是这京城之中,一些有名的纨绔子弟。

还有一些,便是些生面孔,作那儒生打扮,瞧着当时二皇子的好友幕僚们。

闵惟秀同情的看了这些人一眼,什么叫做舍命陪君子,这就是!二皇子,你带他们来,会后悔的!

“惟秀,惟秀,就等你来了,你饿不饿,要不要吃了一些再进去?”姜砚之兴高采烈的,闵惟秀瞥了一眼桌子上的吃食,心中微甜,这满桌子的,都是她爱吃的。

“走吧,把吃的带上,咱们边走边走。”

姜砚之点了点头,拿起桌子的一个纸包,“我就知道,惟秀会这么说,一早给你包好了。”

闵惟秀同二皇子见了礼,那张氏生得不错,但是不及一行人便浩浩荡荡的朝着那墓室进发。

这么一堆人,也感受不到什么可怕的气氛,倒是宛若春游一般,叽叽喳喳的好不热闹。

闵惟秀询问的看了姜砚之一眼,姜砚之对着她眨了眨眼睛。

闵惟秀顿时就放心了,嘿嘿,一会儿不把你们吓得哭爹喊娘的,那岂不是浪费了他们二人纨绔的名声!

刚一进墓,不少人都忍不住搓起手臂来,不因为旁的,上头热得很,他们多数都穿着清凉,再一下地里,顿时凉了好些,不是害怕得冷,是真的冷,冷到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啊,那是什么?”突然有一个小娘子惊呼出声。

她这样一叫,墓道里的灯一盏接着一盏的亮了起来。

“不过都是装神弄鬼罢了,小娘子莫要怕,人一旦死了,就被那黑白无常拘了去,哪里还有什么机会,留在人间当鬼。若是这世上,人死了会变成鬼,那岂不是整个大陈,都没有活人的立锥之地。”

闵惟秀顺着那声音瞧过去,见是一个老学究模样的老头子,惊讶的问道,“那是哪个,一把年纪来这里,万一被吓得一命呜呼了可如何是好?”

那老学究一听,顿时胡子炸了起来,“老夫如何不能来?三大王同闵五娘子,不学无术便罢了,哪里有在人墓地里玩的,这委实是不敬死者,大罪!”

二皇子见闵惟秀同姜砚之要开口驳斥,立马拦住他们,笑道,“苏中丞,砚之虽然年纪小,常行特异之事,但却是有分寸的。咱们放眼可见,只不过是墓道,同那地道并无区别。若是再重挖一个,未免劳民伤财。”

“那墓室,自然是都封得好好的,不会叨扰往生者。还望苏中丞莫要过于苛责他。”

第三百七十八章 老夫好悔

苏中丞?

难怪隔得老远,她就闻到了令她战火燃烧的气息,原来这老头儿竟然是奸臣的宿敌:御史中丞!

不是她有偏见,实在是如今御史台的人,就犹如那修剪花枝的杂役一般:一枝红杏出墙来,剪掉!小荷敢露尖尖角,剪掉!

像她同姜砚之这种,张牙舞爪,随心所欲的,在他们眼中,简直就是恣意生长,无可挽救的盆景,应该毫不犹豫的剪剪剪!

苏中丞听了二皇子的话,脸色稍微缓和了一些,正准备走近一些说话,就感觉自己的脚像是被什么拽住了一般,拔都拔不动。

苏中丞低下头一看,差点儿惊出一身白毛汗,一只红通通的血手,正拽着他的脚踝,仿佛还在蠕动着,不停的挣扎着,想要往外冒出来!

“啊啊啊!”站在他附近的一个穿着绿色衣衫的小娘子,尖叫起来,拔腿就想往入口处跑。

只是这墓道四周全都是同样的花纹,哪里还能够寻到那毫无特征的门!

她像是一只无头苍蝇一样转了一圈,最后又只能瑟瑟发抖的挤进了人群之中。

所有的人的脸色都变了。

闵惟秀幸灾乐祸的看了那苏中丞一眼,看你还嘚瑟,哈哈,这下快要吓死了吧?

苏中丞脸色发白,用力的拔了一下自己的脚,那手却好似受惊了一般,又快速的缩了回去。

苏中丞哼了一声,大步流星的超前走去,边走还边说道,“不过是小儿科的机关术罢了,有什么好怕的?老夫走前头便是,看你们还怎么装神弄鬼!”

只不过这一次已经没有什么人附和他了。

胆子大的,都兴奋异常,胆子小的,恨不得跪下抱着姜砚之的大腿,哭喊道,大王大王,放我出去吧,你要金给金,要银给银,只是不能要命啊!

那原本就存了来结姻缘的人,看着衣角紧紧拽着的小手,更是颤抖着美丽,虽然我也怕,但是美色当前,再怕也得硬撑着啊!

闵惟秀放眼望去,人群中有一个高个儿的姑娘,正在苏中丞之前踩过的地方,拼命的跳,想要把那血手跳出来,在她身边,一个小郎君,正瑟瑟发抖捂着自己的眼睛,打着哭腔喊道,“溪娘……”

见闵惟秀看过来,那高个儿姑娘对着她点了点头,一副英雄惜英雄的样子。

唉,找了个肩不能提手不能抗的弱鸡未婚夫,就是这么烦恼!

闵惟秀这么一打野,苏中丞已经大步流星的走到前头几丈远的地方去了,二皇子同姜砚之一把年纪,担心他出啥事儿,紧跟在他身后。闵惟秀三步并作两步的,追了上去。

跑了几步,闵惟秀直觉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一回头,只见身后的墓道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了。

“姜砚之!”闵惟秀惊讶的唤了一声,“人都不见了。”

姜砚之奇怪的看了闵惟秀一眼,他们上次可是来过的,这墓道如同迷宫,走着走着不见了,也不是不可能,闵惟秀干嘛还吃惊。

但姜砚之是什么人,灵光一闪,顿时明白了,“怎么回事!大家一起走,人怎么会不见了呢?我们之前来,都好端端的啊!”

二皇子看着黑乎乎的前路,艰难的说道,“这不是砚之设计的么?”

姜砚之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不是,都是墓里原本就有的,我觉得有趣,才叫二哥和我的小伙伴们,一起来玩的。”

本来就不是,这是这墓穴里自带的。

二皇子身边的那群儒生,都有些后悔不已,早知道三皇子这么不着调,他们就不跟着来了啊!

天底下竟然有这种人,自己的鬼屋里有啥,你自己个不知道么?

“无妨,咱们走走看吧”,二皇子的心有些痛,现在退出也来不及了,还不如硬着头皮走下去。

说话间一个穿着灰袍子的年轻书生便站了出来,“我前头探路,苏中丞二皇子退后一些……”

闵惟秀冷眼瞧着书生闯鬼屋,心中差点没有笑开花。

那书生往前走了一步,众人也跟着走了一步,这一次,所有的男子,迈出去的那一只脚,都掉进了一个小窟窿洞里。

姜砚之无语的抽出脚来,“我踩到了一坨狗屎……”

闵惟秀闻言实在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好似上一次来,姜砚之也是走了狗屎运!这墓道懂他!

“二皇子,你踩到了什么?”

二皇子脸色发白,看着闵惟秀扑闪的大眼睛,不知道为何,好似安心了几分,“我不知道,我看上一看,咦,是一本书,好似是一本经书,叫做《九阴真经》。”

二皇子将那书掏了出来,顿时高兴起来,他的跟班儿,不少都是在崇文馆修书的,见状都齐刷刷的拔出腿来,这经书闻所未闻,若是什么绝版的古迹,那他们的《永平御览》岂不是又添了新料。

其他人踩到的东西,无非就是红色的颜料包,或者是同姜砚之那样的臭狗屎,吓人的假眼珠子之类的,倒是不吓人。

姜砚之走到了闵惟秀身边,犹豫着要不要提醒二皇子一下,这绝对不是能够在大庭广众下看的书啊!

不等他开口,二皇子已经激动的翻开了书,才看了一眼,就啪的一声把书给合上了,那脸红得跟打了胭脂似的。

二皇子尴尬的笑了笑,“这书一看就有些年头了,放在里头没有动过,不能够是砚之放的,应该是墓主人所有。不大适合编进我们的书中……”

“苏中丞,你怎么还不把腿抽出来?”

闵惟秀瞧着这边乱糟糟的,那苏中丞却毫无反应,开口问道。

她虽然不喜欢御史,这老头儿也讨厌得很,但是到底是老人家,可别被吓死了,那就真的罪过了。

苏中丞说不出话来,牙齿在哐哐哐的打着架,他抬起手来,指了指前头……

众人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只见前头不远的地方,放着七口棺材,从最中间那口棺材里头,发出了一阵砰砰砰的击打声。

砰砰砰,好似有什么东西,下一瞬间,就要从里头爬出来一般。

咣!又是一身巨响,那棺材盖子动了动,一手惨白的手,从里头伸了出来……

苏中丞的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他是吃饱了撑的,嫌自己活得太长了吧,才会跑到这里来,看三大王作妖。

他作了这么多年,大陈也没有完蛋啊,就让他继续作呗。

老夫到底为何想不开,要来啊!悔恨!

第三百七十九章 多了一个人

苏中丞只觉得自己的腿上生了根,他想要走,却怎么都走不动。

其他人想跑,但却又不敢动弹,至少一堆人中,还有姜砚之同闵惟秀在,而且人聚在一起,也就不那么害怕了。

若是跑散了,自己个一个人在这墓里晃荡,那才是当真找死呢!

正在这个时候,之前那个穿着绿色衣裙的小娘子尖叫起来,“我……我的背后,是不是多了一个人……”

她叫着,用余光瞟了瞟自己的肩膀,上头搭着一只惨白的手,那指甲盖上,还细细的涂了红色丹蔻,美丽异常!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今日来的小娘子并不算多,他们这一群人中,除了她同高银芳,再就是张氏同这个绿色衣衫的小娘子,另外还有一堆显然是来讨姻缘的小情儿……

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人群的最后面,突然之前多出来了一个穿着红绿相间喜服的小娘子!

她就静静的站在人群后头,垂着头,一言不发的站在那里。

原本那穿绿色衣裙的小娘子,是站在人群中间的,可是后头一半人走丢了,她便成了最后一个。

她有心上前,却又走得不如那些大老爷们快。

不等闵惟秀上前,那小娘子便实在是受不了,往前猛跑了几步,然后瘫软在地。

“甩掉了么?”

她哭着一瞧,只见自己的肩膀上,挂着一个白嫩的手臂,而那身子,还留在原地……

“啊!”小娘子惨叫一声,晕死了过去。

闵惟秀有些汗颜,姑娘这是木偶,真的……哪个真人的手臂,被这么撕扯掉了,还不流血的……哪个真人的手臂,这么硬邦邦的!

姜砚之同闵惟秀对视了一眼,怎么办,我总觉得,我们两个要摊上了不得的大事了啊!

谁知道这些人,怎么这么不经吓唬啊!

看到那边瑶娘在扮演拍棺材的鬼新娘,多卖力啊!

还有他们鬼屋的绝招,小弟常明,都还没有登场呢,这些人就已经吓得失魂落魄,眼神呆滞了,若是再玩儿下去,他们岂不是当真要吓破胆去!

闵惟秀深深的觉得有些可惜,站在她身边的高银芳,拽了拽她的衣袖,“上次来,都没有瞧见这个,当真是厉害了!下一回,我陪你来。”

二皇子吞了吞口水,佯装镇定的说道,“三……三弟,咱们先回去罢!苏中丞已经晕过去了……”

闵惟秀无语的一瞧,那苏中丞果然厉害了,站着都能够晕……

姜砚之叫路丙扛起了苏中丞,闵惟秀一把提溜着那绿衣衫的小娘子,对着那鬼新娘喊道,“辛苦了,歇歇喝口水罢。给我们引路出去。”

瑶娘哦了一声,挣扎着从棺材里爬了出来,然后朝着众人走来。

二皇子瞧着来人,终于忍不住大叫出声,“她的手断了,她有三条腿,她的眼珠子都掉了!”

那模样,感觉下一瞬间就要倒下去。

瑶娘一听,慌慌张张的摆手道,“对不住对不住,多出的那条腿挂在裙子上了,断手忘记拿下来了……眼珠子是假的!真的,可以吃,你们看!”

她说着,拿起一颗眼珠子,呱唧呱唧的啃了几口……

“啊!”

闵惟秀抽了抽嘴角,二皇子没有晕,他身边的张氏晕了……

瑶娘见状,越发的手忙脚乱起来,“抱歉抱歉,我第一次当鬼,下回就好了,熟能生巧,熟能生巧!”

在场的其他人,简直恨不得咆哮出声!

这是从哪里请来的奇葩啊!

瑶娘处理完了身上那些古古怪怪的东西,顶着一张僵尸脸,提着灯笼便往回走去,身后一没有晕的人,扛着已经晕了的人,跟着她畏畏缩缩的往前走。

来的时候,有多瞧不起三大王,现在就有多想跪下叫爹!

能够想出这种游乐方式的人,他娘的简直不是人!

看看他脸上那种意犹未尽,没有全晕好可惜,要扣扮鬼新娘的那奇葩娘子工钱的模样,简直可怕!

这是游乐吗?这是游命!

“啊!”

又一阵尖叫声响起,苏中丞被吓了一跳,从昏睡中惊醒了过来。他微微的睁开了一双老眼,顿时瞳孔睁大,就这样,老夫还不如晕死过去不醒来呢!

那前头是个啥?一个犹如死鬼一般狰狞的新娘,正提着一个写着奠字的白灯笼,扭转头朝着他们狂奔过来,一边跑还一边大喊着,“有鬼有鬼!”

啥玩意!你不就是鬼吗?

鬼喊有鬼!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一把扯住了狂奔的瑶娘,“怎么回事?”

瑶娘原本就跟个小兔子似的,如今更是哭得雨带梨花,“闵五娘子,有鬼有鬼!前头有个吊死鬼!那绝对不是我们安排的人!这里每一个机关,每一个鬼怪藏的位置,我都记得一清二楚的,哪里本来什么都没有的!”

闵惟秀拍了拍她的肩膀,“别怕,你可是鬼新娘!”

瑶娘觉得自己奇异的镇定了下来,也是哦,她都同死鬼成亲了,还怕什么鬼?

鬼是什么?那都是夫家的亲戚啊!

一旁的路丙无语的扯了扯嘴角,还真行!

一个敢扯,一个敢接!

姜砚之皱着眉,快步走了几步,仰头看了看,在那墓室顶上,悬挂着一个穿着粉色长裙的小娘子。

她的头发凌乱,显然在死之前,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正在这个时候,人群中有人喊道,“死人了,鬼屋吓死人了!”

闵惟秀一眼横过去,“鬼能把人吓得上吊吗?那你怎么没有吓死?”

这个墓室特别怜香惜玉,小娘子都不会踩中机关,除非是特别重的那一种……最多也就是瞧见那些木偶或者人扮的鬼,被吓唬一下。

这厮一个大屎盆子就往姜砚之头上扣,其心可诛。

姜砚之叹了口气,“这小娘子,是被人杀害的。我们这个鬼屋,一进了人之后,便关上了入口,我让人在外头守着。凶手是不可能逃出去的,他还在我们中间。”

姜砚之说着,拿出脖子上挂着的哨子吹了一声,不一会儿,一队打扮得跟僵尸似的侍卫全都冒了出来。

已经镇定下来的二皇子倒吸了一口凉气,好在苏中丞年纪大了,姜砚之怕出事,要带他们出去。不然的话,他硬着头皮玩下去,绝对也会被抬着出去。

“你们,去把剩下的人,全都找出来吧!”

第三百八十章 痴情男儿

不一会儿,墓道里便四处响起了尖叫声。

当真是鬼哭狼嚎,凄凄惨惨戚戚,闻者胆怯,听者心惊!

苏中丞抽了抽嘴角,这些人,分明都是被那些“阴兵”给吓唬的吧!

姜砚之手下的侍卫,动作十分的迅速,不一会儿就扛着九人跑了回来。

他们一共进来二十五人,当时走错路,有十个人被分开了。

如今死了一个,正好剩余九个人。

“我们十五人,根本就没有来过这里,都待在那个鬼新娘那里,是不可能跑到这里来杀人的。”苏中丞从怀中掏出了一颗小药丸,干吞了压了惊,这才说道。

姜砚之点了点头,“的确如此。凶手就在剩下的九个人当中。”

苏中丞冷着脸,嘲讽道,“三大王这里头的阴兵鬼怪,难不成就不是人了么?我们之前都没有遇到他们,他们也可以杀人不是么?”

姜砚之摇了摇头,“除非他们集体作案,否则的话,他们是不可能杀人的。我这鬼屋,也不能够把鬼都集中在一块儿吓唬人不是,万一把人吓死了,那麻烦就大了。这些阴兵,是设在鬼新娘前头的。”

苏中丞一想那个场景,被鬼新娘吓得四处逃窜的他们,立马又在前头遇见了阴兵借道,不敢想不敢想……一想又想要磕下一颗小药丸……

“在遇到我们之前,他们都是列成队形,两人一排,走来走去的!若是有人悄悄离开去杀人,一准会被发现的。其他的吓人的,都是人偶,除了瑶娘。”

他没有提常明,因为常明十分的难以解释。

而且,他相信,常明是不可能会杀人的。

大部分的凶杀案,都是有原因的熟人作案,只有少部分的,是凶手丧心病狂,或者是机缘巧合之下。

那九个人,见了这么一大堆人马,恨不得嚎啕大哭,终于见着亲人了啊!

再一看姜砚之聚精会神的围着一个吊死鬼转圈圈,又有人吓得尖叫起来。

“刘……刘,是刘画眉,画眉怎么会死了呢!”

“什么?是画眉!”二皇子身边的张氏惊呼出声,见二皇子看过来,她才捂住了嘴,惊恐的看着上头吊着的人。

姜砚之看完了,对着路丙说道,“先把人弄下来吧!咱们先上去再说。”

路丙一个纵身,将那刘画眉弄了下来,一行让往墓室外行去。

等将那画眉平放进了茶楼里,众人坐了下来,这才一个个的觉得脚瘫手软的,好似虚脱了一般。

反倒是那苏中丞,一到地面,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

“我认识她,她叫刘画眉,以前她阿姐还经常带着她来我们府上喝茶。她姐夫是平远伯府的孙远航。”

闵惟秀循着声音看过去,见说话的是之前那个同她“英雄惜英雄”的溪娘。

一起救回来的九个人里,只有一个人还是活蹦乱跳的,便是这个溪娘了。

她家那个未婚夫,像是一滩烂泥一般,瘫坐在地上,手还紧紧的扯着她的裙子。

溪娘说着,指了指一旁抱着柱子正在吐的男子,说道,“那个便是孙远航了。三大王,闵五娘子,你们这鬼屋可真有意思,可惜今日没有完到底,改日还能下帖子,再请我来玩儿么?”

姜砚之眼睛一亮,虽然弄个鬼屋要不了多少钱,但是他还指望着靠这个发家致富养惟秀呢!

今日二皇子带一群弱鸡前来“捧场”,看上去要血本无归,让他委实心塞啊!

看来世上还是有眼光的人嘛!

“没问题!尽管来!多带些志同道合的好朋友来啊!”

那个叫孙远航的,听得迷迷瞪瞪的,一扭头瞧见了地上画眉的尸体,见她双目圆睁,舌头伸得老长的,又忍不住吐了出来。

“惟秀,原来传闻是真的啊!”高银芳站在闵惟秀身边,若有所思的说道。

闵惟秀一愣,“什么传闻?”

她才从边关回来不久,平日里也都不关心这些八卦,根本就不知道有什么传闻。

高银芳压低了声音说道,“就是孙远航要续娶妻妹的事!”

原来那孙远航少年得志,早早便考中了进士,又背靠平远伯府,前程一片大好。家中有意为他寻一个门当户对的清流显贵,这样对仕途多有益处。

但是这孙远航,一次郊游的时候,却遇见了农家女刘百灵,硬是力排众议,娶了她做正妻。

当时满开封府的人,谁不说这孙远航情深义重,是一个有担当有主意的好男儿。

毕竟,啥都听阿娘的那种男子,才是小娘子最不想嫁的类型!

“之前谁不羡慕刘百灵,可惜啊,到底是命太薄,兜不住这样的福气,去岁的时候,生下一女,不幸血崩而亡了。后来京中便有传言,说孙远航对亡妻情深义重,怕另娶他人,会苛待了女儿,想要续娶妻妹刘画眉。”

“没有想到,这刘画眉也死了啊!”高银芳说着,有些唏嘘。

那孙远航吐完了,跑了过来,哭道,“画眉,你就这样死了,我怎么跟你阿姐交代啊!”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今日是你同那刘画眉一道儿来的?”

孙远航点了点头,“画眉同二皇子府的张娘子乃是同乡,她得了帖子,瞧我最近苦闷,便说让我一道儿出来散散心。今日不光是我来了,还有我弟弟孙盛航,以及毛家的毛三娘子,还有毛三娘子的哥哥毛大郎,也一道儿来的。”

说话间,又有两个人面色惨白的站了出来,那孙盛航生得同孙远航有七分相似,都是浓眉大眼的,生得一副正派模样。

那毛三娘子,闵惟秀也也有印象,之前吓得嗷嗷叫,一直抓着小郎君衣襟不放的,便是她了。

想来那孙盛航想要迎娶毛小娘,才存了心带她来吓唬一下,两人好亲近的。

闵惟秀想着,捅了捅姜砚之,“这些人都不是你请的?”

姜砚之摇了摇头,“我就只下了三张帖子,我二哥,高小娘子,还有以前一起玩儿的几个……”

姜砚之说着,指了指扒着溪娘脚的男子,“李明白,你别怂了,把本大王的脸都丢光了,不好意思说认识你!”

那个叫李明白的人,双眼泛红,“你丫的有好事不想我,纯粹就是想要我来丢脸的!什么凶手是九个人里的,我告诉你,我同溪娘,是一万个不可能杀人的,我自打同你们分开了,我就跟那八爪鱼一样,紧紧的抱着溪娘的大腿,眼睛都没有睁开过,我们两在原地就没有动!而且,这个什么刘画眉的,我也不认识啊我!”

在场的人,都被他不要脸的话给逗乐了,倒是不如之前那般害怕了。

姜砚之无语了,惟秀,这个真的不是我为数不多的几个好友之一……我不认识他,真的!

李明白说着,偷偷的对着姜砚之眨了眨眼睛,大兄弟,感谢你啊!以前哪里近得了溪娘的身啊,今日吃够了一年份的糖……他有信心,立马就能成亲!虽然怕得要命,可是下一次还想来是怎么回事!

第三百八十一章 人不认真事认真

闵惟秀瞧着这李明白,无语的抽了抽嘴角。

说起来,这还是她见到的第一个,姜砚之称为朋友的人。

李明白一嚷嚷,那九个人中另外一个,也嚷嚷起来,其中一个捂着嘴道,“砚之,我们也不会杀人啊!哥几个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别说杀人了,就连杀鸡都不敢啊!我滴个娘啊!我本来说不来的,李明白非要我来!”

“说你头一天挂牌子接客,若是没有人来,就丢脸丢大发了,那叫一个悔啊我!你瞅瞅,我被你那些个阴兵追,不小心撞墙上了,把牙都撞豁了……”

姜砚之扶额,惟秀啊,这个我也不认识,真的!

那人说着,还踢了踢旁边靠着墙的一人,“盛狗子,你还没醒呢?这个也是绝对不会杀人的,他今儿个中了头彩,不小心中了机关,结果一个血手指掉进他嘴里,被他吞下去了,当场就吓晕了。一直被我拖着走的。”

这人说着,还非要将晕过去的人翻动着给大家看。

因为天气热,穿得薄,这厮又穿的是上好的杭绸,袍子已经被磨得七零八落的,露出一条条的白肉来。

瑶娘一听,从怀中掏出一根血手指来,“是这个么?这个又脆又甜,可好吃了,不过他没有嚼,怕噎着……”

“哈哈”,闵惟秀被这群人逗乐了,这都是群什么人啊这是!

姜砚之咳了咳,对着说话那男子翻了个白眼儿,“崔老七,你不说话,没有人把你当哑巴。路丙,我要你拿的东西,拿好了么?”

路丙黑着脸,从墓穴里走了出来,“来了大王。”

众人一瞧,差点儿又勾起了心塞的回忆,那路丙的肩上,竟然扛着一具鬼新娘的人偶。在她的脖子上,还系着一根腰带。

同那画眉的死状,如出一辙。

一有了对比,众人才深深的觉得,姜砚之寻的这个匠人,不光是手工了得,他丫的简直就像是变态杀人狂一样啊,将人死之前,最可怕的一幕,完完全全的刻在了自己的脑海里,才能够做出这样的人偶来。

姜砚之点了点头,指了指那剩下的五个人,除了那四个同刘画眉直接相关的人外,还有一个到现在还在喘着粗气,眼见要中风邪的老文官,他又瘦又小的,看上去面色当真有些骇人。

“你们一个个的轮流上来,勒一下这个绳子,用最大的力气。”

没有一个人动。

溪娘眼睛一亮,上前来猛的一勒,那木偶的头竟然咕噜噜的滚了下来。

她顿时乐了,“李明白,你来勒一下。”

李明白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我不行,这个我真不行!”

姜砚之姜李明白推开了,“边儿去,别捣乱,毛大郎先来吧。”

那毛大郎挠了挠脑袋,用力的一勒,那木偶的头同样也滚了下来。

紧接着便是孙盛航,木偶的头咕噜噜的,滚了好远。

孙远航一勒,那木偶的头晃了晃,并没有掉下来。

最后便是那老头子,还有吓得瑟瑟发抖的毛小娘,她往那木偶身前一站,姜砚之便摆了摆手,“不是你,你不用勒了。”

毛小娘腿一软,跌坐在地。

“还有那边的老丈,你也不用试了。”

姜砚之指了指地上刘画眉的尸体,“被人勒死同上吊而死,差别十分的大,有经验的仵作,一眼就能够瞧出来,也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勒死了人,然后伪装成上吊。”

“你们且看,刘画眉的脖子后,有清晰的绳子交叉的勒痕,脖子前方,有手指甲划破的痕迹。除了这一处伤口之外,她并没有在地上挣扎拖拽的痕迹。”

“她应该是在黑暗的墓穴里走着,突然有人用腰带勒住了她自己的脖子,很大力气把她勒死的。她很痛苦,也留了很长的指甲,用力的扣脖子,想要将绳子扣掉,只可惜,凶手并没有放过她。”

“毛小娘子身量娇小,身高远远不如刘画眉,她想要从身后,快速的往刘画眉脖子上套绳子,然后将刘画眉勒死,几乎是不可能的,是以我说她不用勒了。那个老丈也是同理。”

毕竟,像闵惟秀这样的小妖怪,举世无双。

“而且,我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姜砚之淡淡的说道。

站在一旁的苏中丞,惊讶的看着姜砚之,脱口惊呼道,“不可能!你就这么乱七八糟的鬼扯一通,就破案了?证据在哪里?你断案子,都是这么儿戏么?”

姜砚之有些不悦,“苏中丞说本大王不着调也好,不学无术也罢,天天去官家那里告我都行,我并不放在心上。只不过唯独审案子这事儿,本大王从来都不会信口开河,随意的污蔑任何一个好人。”

“苏中丞作为言官,自然也是其身正,才能驳其不正。自然知晓,信任的重要性。本大王便是再不好,那也是在开封府同大理寺主管刑律的,苏中丞这样说我,是想让百姓们觉得,我断的所有案子,都是不公正的么?”

“还是说,苏中丞你,愿意去把我审过的案子再审理一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苏中丞也不希望你每上一份折子,旁人都说你肯定是信口开河吧?”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我姜砚之是性子散漫,但面对死者,我很认真。”

“这位小娘子名叫溪娘对吧,你说说,同我们分开之后的事情吧。”

溪娘点了点头,“同你们分开之后,我们十个人很快就乱了,大家的意见都不统一。我想要往前走,但是李明白不肯。还有崇文馆修书的那个老爷子,他也觉得不动比较明智,是以我们三个人就留在了原地。”

溪奶说着,指了指姜砚之的两个朋友,“盛小郎同崔七郎去寻你了,他们五个人是一伙儿的,他们想要寻出口出去。不过很快墓道里就起雾了,感觉伸手不见五指的……”

跌坐在地的毛小娘抽泣道,“对,好大雾,我什么都看不见,我身边的人,一个个的消失不见了。先是孙二郎,他本来走在我的左边,一下子却不见了。然后就是孙大郎同刘画眉,最后我哥哥也不见了,我一个人,快要吓死了!嘤嘤嘤!”

姜砚之点了点头,“同我想的基本一样。”

他说着,走到了孙盛航面前,“你为什么要杀掉刘画眉呢?你很恨她,对不对?”

孙盛航瞳孔猛的一缩,结结巴巴的说道,“三大王,你在说什么?我怎么会杀人?”

第三百八十二章 人生不只是表面

姜砚之摇了摇头,“去勒木偶的时候。溪娘同毛大郎都一样,他们同死者并无干系,也没有多深厚的感情,更加不会把木偶代入真人,因此勒起来,没有什么负担,不会刻意的用力,也不会不敢用力。”

“孙远航在勒绳子的时候,明显不忍。这个木偶,原本就是我们做来吓唬人的,头随便一撞,就会咕噜噜的滚下来。”

一旁的二皇子一听,黑了脸,好家伙,幸亏他提出要提早出来。

不然的话,把人的头撞掉了……他觉得自己日后再也无法直视府上的女子了。

这到底是一个什么弟弟啊,为什么要想出这样的玩意儿啊!

二皇子又是放心,又是为自己日后兄友弟恭的日子,感到深深的忧虑,光是想着,觉得肝都疼了。

“可孙远航勒了那么久,头还稳稳当当的,他下不了手。反倒是你,拉的时候,特别用力,好似对这个人,十分生气似的。人心中想什么,总是在不经意之间,表露出来。”

姜砚之说着,眼珠子一转,指向了闵惟秀,“譬如我同惟秀,都是内敛之人,平日里是绝对不秀恩爱,连情话都不说,但是一旦遇到了危险,那就都争抢着站到对方前头,这说明了什么……嘿嘿!”

在坐的人差点没有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

你丫的不喜欢秀恩爱,那你现在在干什么!要不要脸!

苏中丞气得胡子都竖起来了,但是想着姜砚之之前的那番话,到底没有再呛声。

姜砚之对着闵惟秀笑了笑,又接着说道,“但这只能够通过你们的细微的动作和表情,做出推测,不是证据。真正的证据,在这里。”

姜砚之说着,指向了孙盛航腰间的那根紫色腰带。

孙盛航脸色大变,手紧了紧,又松了下来。

姜砚之看着他,认真的说道,“之前我第一眼瞧见刘画眉的尸体时,就觉得颇为的违和。后来围着她转了好几圈儿,我才发现了问题所在。刘画眉今日穿的乃是粉色的裙衫,腰间也是系着同色的腰带。我们发现她的时候,她是用自己的腰带上吊的。”

“但是,她的指甲缝里,为什么留下的是深紫色的丝线呢?这不合常理。”

“所以,我还没有仔细的验尸,就认定了她肯定是被人谋杀的。凶手先解下自己的紫色腰带,勒死了她。然后解下她的腰带,将她悬挂了上去。”

“而那根紫色的腰带,如今正系在你的腰间。你可以解下来让大家伙儿看看,上头是不是有很多被手指抠扯的痕迹,挂了纱了。你应该是临死起意,要杀了她吧?为什么呢?”

孙远航惊讶的看向了孙盛航,“为什么,你平日里同画眉没有任何交集,你为什么要杀掉她?盛航,你若是不喜欢我娶画眉,你可以同我说,为什么要杀掉她?”

孙盛航伸出手来,摸了摸自己的腰间的腰带,“哥哥怕是不记得了吧,这根腰带,原本是嫂嫂给你绣的。你嫌弃她出身乡野,绣的花配色老土,花样子也不时兴,压根儿不愿意要。后来便随便的塞给了我。”

“刘画眉要了我嫂嫂的命,我自然是要为她报仇的。”

孙远航脸一红,看了看四周的人,焦急的说道,“你怎么还这样想,我都说了许多次了,大夫也同你解释过了,百灵是因为难产血崩而亡的,同画眉有何干系?你怎么为了这么一条子虚乌有的罪名,害了人家的性命啊!”

孙盛航不理会他,“我只信自己的亲眼瞧见的。东京城中,人人都说我阿嫂走了狗屎运,草鸡飞上枝头当凤凰,竟然从农门跃进了伯爵府。可是,人生哪里就如同表面一般简单。”

“情深义重的贵公子?有情有义的好男儿?其实大兄你,根本就是别有居心娶了阿嫂的,你既然骗她,那边骗一辈子好了,何苦害得她落了个惨死的下场?”

闵惟秀看了高银芳一眼,姑娘,你这八卦不准啊!

却瞧见高银芳正认真的盯着那孙盛航同孙远航来回的瞧,像是要拿出一个纠错本,把之前做错的题,更正过来一般。

闵惟秀抽了抽眼角,继续听那孙盛航说起来。

“这事儿,要从我嫂嫂的母亲刘大娘子说起。刘大娘子未出嫁之前,姓吴,往上数三代,那也是大家大族,只不过如今家道中落,这才嫁给了一农户。在她的手中有画圣留下的一副真迹。”

“当今官家好收藏书画,有密阁收藏书画,并且亲自设了翰林图画院。东京城中,高门大户众多,我们虽然有个伯爵府的名头,但是子嗣不昌,并不显贵。祖父想为长兄谋前程,都是难上加难。”

“他们瞧见了这画圣真迹,自然是心神向往,想使人暗中花重金,想要买来。这时候刘大娘子已经去世多年,画卷传到了刘百灵手中。”

“可是那刘百灵脾气十分的倔强,不管出多少银钱,都不肯出手,还只说,这画卷乃是祖传之物,历来之传长女,是她的嫁妆。于是我大兄便想出了这么一个主意,想要娶她过门。”

“因为怕人怀疑,他怎么放着高门贵女不娶,要娶农家女;又怕刘百灵怀疑,他是冲着画卷来的……”

“盛航!”孙远航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显然被撕掉了遮羞布,有些恼怒起来!

孙盛航嘲讽的看了孙远航一眼,“大兄你,真是无时无刻不想着脸面与前途呢!只可惜,从我决心杀了刘画眉那一瞬间,我便什么都不会替你隐瞒了。若非你是我亲兄长,我对你下不了手,我应该连你一起杀掉,替我阿嫂报仇雪恨才对。”

“你怕百灵怀疑你,所以你故意弄出了什么一见倾心的可恶戏码……百灵长在村中,哪里见过你这等手段,很快便晕乎乎的心悦于你。她只当自己命好运到贵人,没有想到,遇到的不是贵人,而是鬼人。”

“她进了孙家门之后,你便总是向她讨要画卷。可是阿嫂不肯,说这是要传给长女的。你着急上火,觉得做了亏本买卖,处处苛责于她。她给你整衣衫,你嘲讽她手太粗,将丝绸都挂坏了。”

“她给你煮汤,你说煮出来带着一股子土土的泥腥味,她帮你收拾屋子,你说她大字不识一个,弄坏了你的书。如此种种……百灵可真傻,她觉得,是自己拒绝了你,所以才惹恼了你。虽然不舍得,却还是拿出了画卷。”

“你高兴得不得了,这才同她圆了房。可第二日打开一瞧,却发现根本就不是真迹,而是一张拙劣的仿品。”

第三百八十三章 墓里还有人

“不出三日,你便同那刘画眉搅和到一块儿去了。百灵悲恸欲绝,只一个人在小屋里待着。”

“刘画眉借口陪她阿姐,住在我们府中,实际上同你无媒苟合,好不要脸。”

“她生产那一日,身边的丫鬟叫人去衙门你唤你回来,一共去了三次,你却都不肯回。祖母同母亲,去了大相国寺上香,不在府中,唯独那刘画眉,陪在她的身边。”

“我恰好回了府。她生产的时候,乃是寒冬,门窗却是大开着的。里头一点火星子都没有,我听到孩子在哭,嫂嫂却躺在床上,整个被子都是血红血红的。她已经一个人孤零零的死在那里了。”

“我亲耳听到刘画眉说,是她在嫂嫂出家的时候,偷偷的把画卷掉包了;我还听她说,这伯爵公子的夫人,她也想要坐上一坐。这么恶心的事,我已经没有办法继续看下去了。”

孙远航怔怔的站在原地,抱住了自己的脑袋,“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百灵是画眉害死的……本来嘛,生孩子就如过鬼门关,死了也是常有的事!我……”

“夫妻一体,你说我待百灵不好,可是她呢?她都做了我的妻子了,却还是不肯把那画卷交给我,勉强交了,竟然还拿假的糊弄我……她一个乡野女人,能够嫁给我……”

他说着,感受到了周围的人,鄙视的眼神,更加慌乱了。

“你一口一个百灵的,百灵是我的妻子,同你又有什么干系?”

他一问完,便后悔了。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孙远航一眼,这厮简直是不怕自己的名声太丑,头上没绿也非得要在上头种两根草啊!

骗人小姑娘,简直就是人渣啊!

而且,她没有猜错的话,这孙远航压根儿是知道画卷落到了刘画眉的手中,所以他才又转头同刘画眉搅和在一起了。

说句难听的,这厮同那小倌儿有啥区别啊!

谁有钱谁就是大爷!

谁有画卷就是爱人!

呸!

再说了,按照大陈律,那妻子的嫁妆,可都是她的私人财产,贪图妻子私产,还真是有脸说什么夫妻一体……

刘画眉已经死了,死无对证,谁知道这厮是不是早就知晓了,任由刘画眉下手,弄死了刘百灵呢?

孙盛航手紧了紧,“我姐姐便是这样死的。我实在是不能忍了。”

既然真相已经大白,在座的人听了这么老长一个故事,也都已经恢复了元气,一个个的头也不回的往茶楼门口走去。

心中暗暗的发誓,最近一年,也不想去任何长得像茶楼的地方,万一,万一每一个茶楼下头,都有一个三大王开的鬼屋呢?

刚走到门口,却见之前那个啃着手指的小娘子,一脸娇羞的站在门口,抱着一个竹篮子,“谢谢惠顾……”

走在最前头的那人,莫名其妙的摸了摸脑袋,“这是作甚?”

瑶娘脸红彤彤的,连那惨白的粉都盖不住,“您去樊楼吃饭,去茶楼饮茶,可要付钱?这去了我们鬼屋……今日我们新开张,还有薄礼相赠……”

她说着,从竹篮子里拿出了一包包好的点心,“这里头有眼珠子酥饼,就是我开始吃的那个;还有手指芝麻糖,可甜了;还有断手糕,上头的血莫要怕,乃是果酱,好吃得很……”

她说着,睁着大眼睛,认真的看着那人。

那文官颤抖着手,从怀中掏出了钱,郑重的搁在篮子里,然后拔腿就跑,一溜烟儿就跑得不见了……

姜砚之看着那人绝尘而去的身影,对二皇子说道,“二哥,谁说读书人肩不能提,手不能抗的。这不是跑得比马车都快么?他家小厮赶车都没有追上他!”

二皇子抽了抽嘴角,三弟啊,日后千万不要再叫哥哥捧场了啊!

不光是要出命,还要出钱啊!一会儿,他还得给自己的亲信一个一个的送慰问去,抚平他们千疮百孔的心。

他想着,“原本就是我叫大家伙儿来捧场的,我都付了,当时庆贺三弟新产业。”

他说着,毫不犹豫的将钱袋子直接放到了瑶娘的小竹篮子里。

瑶娘也不客气,将钱拿了出来,笑眯眯的将篮子递给了二大王的侍卫路乙,“这个您带回去吃,真的很好吃,是我们大王亲手画了模子的……”

路乙手抖了抖,觉得自己接了一个了不得的东西。

一旁的高银芳见了,笑道,“二殿下,银芳有个不情之请,我同那边的那位小娘子,都很喜爱这种点心,不知道二殿下是否愿意割爱……”

二皇子简直要感激得痛哭流涕了,谁他娘的想吃这样的点心啊!

难怪官家最喜欢高达,就连他都要爱上高银芳了……

二皇子见高银芳果真提了篮子去,松了口气,转过头去,看着还站在原地同姜砚之大眼瞪小眼的苏中丞,轻轻唤道,“苏中丞可要与我同行?”

苏中丞点了点头,眼睛却还是盯着姜砚之。

姜砚之揉了揉眼睛,“你把眼睛睁那么大也没有用啊!我都见过惟秀的大眼睛了,你睁再大,我也不会赞美你的!”

苏中丞觉得自己怕是中了风邪,要不今日怎么总是想抽嘴角呢!

“我不参你了。”

姜砚之往后跳了一步,“你之前居然想参我?本大王英明神武,断案无数!认人过百,识字过千,下替百姓找牛,上打狗官无数,有何可参?”

苏中丞一听,翻了个白眼儿,“别把牛皮吹破了,好好的吧你。”

他说着,看向了孙远航,“回去跟老伯爷说上一声,等着老夫的折子吧!”

他说着,便朝着二皇子走去,临了又从高银芳的篮子,颤抖着手,取出了一包点心,走到瑶娘跟前,又付了钱,这才甩着袖子离去。

一出门,看到那灿烂的阳光,简直是老泪纵横,激动得都哼起了小曲儿。

孙远航脸色大变,也不顾那孙远航,拔腿就跑了出去。

姜砚之无语的招呼了侍卫来,“你们先把衣服换了,然后将这刘画眉的尸体,以及孙盛航,押回开封府去。”

等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只剩下闵惟秀,高银芳,还有李明白,溪娘等人了,姜砚之这才把头伸到墓穴里,喊道,“你出来吧。现在害死你的人已经死了,你也该要去转世投胎了吧?你是什么时候,到我这里来的?”

李明白见他对着空荡荡的地方说话,扯了张溪就走,“姜砚之,日后你去樊楼吃喝,全不收钱,只求你,别吓我了行不?唉,我那酒楼,一日不瞧着都不行,我先走了啊!弟妹,改日我在樊楼设宴,我们大家伙儿,好好认识认识啊!”

他说着,一把捞起到现在都还在昏睡着的盛狗子,同捂着嘴的崔小七一道儿,一溜烟儿的就走掉了。

姜砚之鄙视的看了三个人一眼,认真的对闵惟秀说道,“我真不认识他们,真的。”

第三百八十四章 鬼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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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白是樊楼的东家?”闵惟秀好奇的问道。

姜砚之点了点头,“可不是,那樊楼味道马马虎虎的,若不是有本大王隔三差五的帮衬,早就垮掉了。”

他说着,拉了拉闵惟秀的衣袖,“惟秀日后尽管去吃,李明白不收我钱。”

闵惟秀放心了,拍了拍姜砚之的肩膀,“既然如此,咱们日后都不用担心饿肚子了。这鬼屋赚个买衣衫的钱,就够了,这么一想,我倒是安心不少!”

姜砚之一听,有些愁眉苦脸的,“可不是,我瞧这鬼屋不行,也就能够给惟秀买两匹布了,唉……”

一旁的高银芳,无语的咳嗽了好几声,“我还在这里呢!你们两个家财万贯的,几辈子都吃喝不完的,有什么好担心的。”

买见过高门大户的小娘子,官家的亲儿子,还担心没有钱花的。

姜砚之一高银芳还在,眼睛都亮,忙跑了过去,“银芳啊,今日之事,你一定要如实的转告给你叔父啊!他知道,就等于我阿爹知道,我有多穷啦!也不知道,今日那些文人有没有本事,把我穷到霸占墓地收钱的事,告诉我爹啊!”

高银芳噗呲一声笑了出来,“三大王且放心,我一定带到!既然如此,我便先告辞了。”

高银芳说着,深深的看了那墓室的门一眼。

虽然她喜欢这种鬼怪之事,但是这辈子当真再也不想再见一次鬼了!

临到门口,她突然又想起一件事来,小声说道,“三大王,官家想要修一本《太平广记》。”

她说完,便又笑着走了。

姜砚之看着高银芳的背影,若有所思起来。

闵惟秀看了他一眼,对着他点了点头。

高银芳已经不是第一次,给他们提示了。

这其中若是没有高达的意思,他们是万分不信的。

姜砚之若有所思,揉了揉脑袋,又对着墓门喊了起来,“刘百灵是吧,你快出来吧,不然的话,本大王就要亲自进去,送你上路了。”

“我在这里!”突然,一个弱弱的声音,从身后传了过来。

闵惟秀和姜砚之猛的回头,见到不远处站着一个鬼新娘,正是之前路丙抗上来,被他们勒来勒去的那个木偶。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你之前明明在墓里,怎么可以突然转移到人偶身上来?”

刘百灵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死了之后,便变成了鬼,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都没有黑白无常来接引我。我便循着心中的感觉,一直走一直走,最后回到了村子里,进到了那副画里。”

“你说的是画圣的话么?画圣擅长人像,尤其是鬼怪,还画过钟馗捉鬼图。你母亲留下来的那副,也是鬼怪?”

刘百灵点了点头,因为是木偶,她显得十分的笨拙。

“是一副《鬼新娘》,我没事在村中游荡,到了那工匠家中。我虽然心中有恨,但是也不愿意这样子在人间停留。听闻那工匠说,这个是要运到三大王府的,便试着附身了上去。”

“所有的鬼都知道,三大王乃是阳间的阴司官,若是想要转世投胎,来找三大王洗清身上的冤屈,便可以顺利轮回了。大家诚不欺我也。”

姜砚之恨不得咆哮出声,喂,他们都是骗你的,我也不知道把之前的那些鬼忽悠到哪里去了,指不定都是魂飞魄散了喂!

他觉得自己,就算是跳进黄河里,都洗不清了!

“我在这墓里等了许久,都没有见到三大王来。可万万没有想到,杀人我的人,害我的人,今日全都来了。我原本想要亲手杀死画眉报仇的,可是我除了附身在木偶上,并没有别的能力。”

“就在我沮丧的时候,孙二郎发现了我,他一眼认出了我。然后他杀掉了画眉,我告诉他,那个工匠,在这里留了一个机关,是准备下一次做一个吊死鬼在那里的,不过吊死鬼的木偶,还没有做好。”

闵惟秀听得有些唏嘘,想到孙远航之前的疑问,忍不住问道,“孙盛航为什么要替你报仇呢?他若是杀了人,一辈子便毁掉了吧?八成是要被发配充军的。”

刘百灵的木偶眼睛眨了眨,“他说,他姐姐在生小弟的时候,也如同我一般,被人灌了药,最后一尸两命了。他没做办法替他阿娘报仇,却能替我报仇。”

刘百灵的声音顿了顿,她的声音很好听,像是百灵鸟一样,温柔又空灵,难怪名字叫百灵。

“我阿娘只有我一个女儿,画眉是我后娘生的女儿。现在我死了,按照族规,那画应该传给我的女儿,可是不管是我阿娘,还是我,都没有落得一个好下场。《鬼新娘》许是那副画,本来就不吉利吧。”

“那副画我放在墓中,我经常躺的那口棺材里了。你是烧了,或者是自己留着,都随便你。只是希望,不要让它落到我女儿手中了,免得她的人生,犹如我一般,徒生波澜。”

姜砚之点了点头。

刘百灵松了一口气,转头看像了闵惟秀,“那日在村中,的确是有人一见钟情,只不过我错把鱼目当珍珠,弄错了人罢了。这辈子有缘无分,亏欠良多,希望下辈子,当牛做马相伴一生。”

她的话一说完,原本灵动的木偶,便像是陡然被人抽去了生气一般,散落在地上。

那脑袋咕噜噜的滚了下来,滚在了之前孙盛航站着的地方。

闵惟秀笑了笑,下一辈子,估计要换刘百灵对孙盛航一见钟情了。

“她已经转世投胎去了!”姜砚之揉了揉闵惟秀的脑袋,松了一口气。

“幸亏我同惟秀,都健健康康的,没有生离死别;又门当户对,没有人棒打鸳鸯;还两情相悦,无人横刀夺爱!这世间,哪里寻得到第二对,像我们这样的神仙眷侣啊!”

闵惟秀拧了姜砚之一把,“谁同你两情相悦了,不要脸!”

姜砚之痴痴的笑了笑,“惟秀肚子饿了么?去我府上吃点心吧,之前那个大眼珠子点心,便是宋嬷嬷做的,可好吃了,就是长得太恐怖,我让嬷嬷特意给你做了一份正常的。”

闵惟秀有些无语,知道可怕,你竟然还做出来送人,怕别人胆子太大是不是!

第三百八十五章 该装的还是要装的

姜砚之见闵惟秀有些意动,又接着说道,“我叫人在我们要住的院子旁边,修了一个演武场。我不会武功,也不知道修得好不好,不如惟秀去看看?若是有哪里不满意的,好叫人修整。”

闵惟秀勉为其难的点了点头,算他有良心!

一直以来,多半都是姜砚之翻墙去武国公府,这寿王府闵惟秀来得倒是不多。

前几次来,都觉得除了姜砚之的院子,其他的地方都是制式的,让人一瞧就只有两个字敷衍!

毕竟偌大的宅院,只有姜砚之一个主人。

这一进门,便感觉到与之前大不相同了,“那里怎么新种了这么些树?”

姜砚之笑了笑,“不是一般的树,都是果子树。那些什么牡丹兰花的,不好养活。果树好啊,又能开花,等结了果,还有新鲜果子吃。我准备得可齐全了,这一条路,全是桃李;那一条路,种了柑橘,再往北去,还有柿子,栗子,苹果,梨……”

“春天我们就走桃花路,秋日里走柑橘路,一边走一边吃!我觉得惟秀肯定会喜欢的。”

闵惟秀心中微暖,上辈子她一直都没有成家,窝在军中,也没有一个像样的住处。

说起来,这寿王府很快就是专门属于她的家了,姜砚之能够处处为她想,她又岂能不觉的甜蜜。

“挺好的,等到果子熟了,我就摘一筐,直接从墙头扔过去,我阿爹接了……”

姜砚之笑了笑,“不用不用,我已经在两家的墙上,开了一个大大的月亮门,到时候惟秀你直接从门中走过去便好了。嘿嘿,你同岳父岳母说说,咱们可是三五不时的,要过来蹭饭的!”

“毕竟两个人吃饭,也不热闹不是!”

闵惟秀轻轻的嗯了一声,难怪临安长公主这些天看她的眼神,那叫一个恨铁不成钢,眼神中带着一股子欣喜,又带着一股子愧疚,复杂得很。

那种感觉,就像是忽悠别人高价买了颗假珍珠,既高兴把赔钱货卖出去了,赚了大钱;又有些于心不忍,不是我存心想骗你啊,实在不卖出去不行啊!只能忽悠你了!

原来是觉得她这一坨牛粪倒在了姜砚之这朵鲜花上!

“还有这个湖,我没有养锦鲤,养了些能吃的鱼,还插了藕,等到明年夏日,咱们便可以钓鱼吃莲蓬!都说女人不可以一日无藕,男人不能一日无姜。我姓姜,已经有很多姜了,可惟秀还缺藕。”

闵惟秀噗呲一声笑了出来,“这是我阿娘告诉你的吧?她如今年纪大了,同她那一群姐妹儿,成日里就讨论些什么养生保养之道。非说绿豆能治百病,我家这些日子用饭,那都是一颗颗的……咦,谁在击鼓?”

说话间,从湖面上传来了一阵密集的鼓点声,这一边击鼓,还一边唱着小曲儿。

这鼓敲得极好,动若雷霆,慢若绵雨,可见敲鼓之人,乃是个中高手。

姜砚之满不在乎的笑了笑,“惟秀你怕是忘记了,之前咱们不是带回来一个匠人么?就是做那个鬼新娘的,我瞧他做得好,就让他留在府中了,他不光是做人偶。也有一手好木匠活,之前在樊楼里窝着,那是糟蹋了。”

“说起来我运气真好,寻着一个会养马的,又寻到一个很厉害的木匠。哦,那个打鼓的,不就是木匠娘子么?”

闵惟秀这才想起来了,点了点头,“对对,你这么一说,我便想起来了。”

说话间,那鼓点越来越近,一叶小舟缓缓驶来,在那小舟头上,坐着一个穿着红色襦裙的打鼓女,她神采奕奕的,一边打着鼓一边唱着歌,原本阴沉沉的湖面,因为她明媚的笑容,整个都亮堂了起来。

闵惟秀低下头来,看了看自己身上大红色的衣裙,微微的蹙了蹙眉。

东京城中达官贵人家的小娘子,大部分都很少穿红色,因为她同刘鸾以前都爱穿红,每次撞了衫,都要刚一场。久而久之,旁的小娘子,便很少穿正红了,免得被卷入战场,成了炮灰。

当然,最重要的是,以前没有人比她的腰更细,都不愿意同她比。

自打刘鸾成了太子侧妃,她便几乎没有见过她了,这一次再瞧见同她一样穿得红艳艳的人,未免有些微妙。

只不过她虽然霸道,但是讲道理,不至于说就不让人同她穿一样的色儿了。

闵惟秀的红裙,大气张扬,像是战场上飘扬的火红旗帜。

打鼓女的红裙,生气灵动,像是荷塘里的一尾红鱼。

鼓声戛然而止,显然打鼓女发现了在岸边的二人。

她的脸红扑扑的,站在船上对着二人行了一个礼,“三大王,闵五娘子,是燕娘唐突了,今日阳光好,刘哥新造了小舟,让我试试水。不曾想扰了贵人清静。”

她说着,船已经划到了岸边。

姜砚之好奇的问道,“你是怎么又划船,又打鼓的?”

燕娘微微一笑,“只要掌握好节奏,在间隙里划船便可,燕娘年幼之时,在渔船上长大,不光会划船,还能一根青竹作扁舟。”

姜砚之惊讶的看向了闵惟秀,“惟秀惟秀,这个不错。等我们大婚的时候,正好让她表演一个,在竹上打鼓怎么样?”

那燕娘一听,着急了,“大王,我可以一边划船一边打鼓,但是在竹子上打鼓……”

姜砚之颇为失望,“那能带人吗?我同惟秀都没有玩过这个。”

燕娘咬着唇,摇了摇头,“不能……”

姜砚之顿时失去了兴趣,闵惟秀勾了勾嘴角,看了那燕娘一眼,“这有何难,你想玩,我带你。”

闵惟秀说着,捡起了一根树枝,往那湖中一扔,一把搂住了姜砚之的腰,脚轻轻一点地,便踩到了水中的树枝上。

姜砚之哇哇大叫,“哈哈,惟秀惟秀,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水上漂吗!我现在再学轻功,还来得及么?”

闵惟秀看了他圆润的手一眼,摇了摇头,“不能。你们老姜家没有长这根筋。”

闵惟秀说完,带着姜砚之又飞回了岸上。

有个屁的轻功水上漂,再多站一会儿不沉下去算她输,还真当人能一根芦苇渡江了。

只不过,该装的还是要装的。

第三百八十六章 这个大王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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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砚之看着闵惟秀,双眼放光。

他压低了声音,凑到了闵惟秀耳边,悄悄说道,“我知道,是因为有外人在,惟秀不好展露太多本事,放心吧,我懂得的!”

这可是小妖怪啊,什么功夫不会啊!

如不是怕吓到了眼前的俗人,那能带着他漂一天不打盹儿!

闵惟秀抽了抽嘴角,高深莫测的点了点头。

你懂得什么你就懂得了?

燕娘的船靠了岸,她轻轻的往岸边一跳,摇晃了好几下,这才站稳了。

“三大王,之前做的那个眼珠子点心,味道可还好?嬷嬷说大王喜欢吃甜的,我便在里头放了蜜,一咬开,蜜就会流出来,叫爆浆。”

姜砚之惊讶的看向了燕娘,“我何时喜欢吃甜的了?我就说宋嬷嬷这点心,啥都好,就是太过甜了一些。这个点心原来是你做的啊!”

燕娘有些惊慌失措起来,“正是,是燕娘不好,下次我再少放些糖。”

闵惟秀听着燕娘的话,深深地看了姜砚之一眼,做人啊,话不能说得太满。

之前还说他们之间没有横刀夺爱的,现在这不就来了。

虽然这把小刀有些小,有些钝,但是谁知道会不会阴沟里翻了船呢?

“爆浆,这倒不错啊!只是可惜蜜糖不是红色的啊,你应该放红色的果酱,一咬血水爆出来了,岂不是更吓唬人?”闵惟秀想着,建议道。

姜砚之点了点头,“我倒是觉得,里头可以放酒。之前我就一直在想,我们大婚时候,你阿爹的亲朋好友,还有我这次出征认识的那些,多是武将,他们可不爱吃甜的。若是在里头放酒,岂不是美味?”

“让我算算要做多少来着,哦,你就先随随便便做个几千个吧。我断案这么些年,哪家没有死个把人的。我就成亲这么一回,他们也不好意思不来不是。几千个也不知道够不够用。”

“万一我岳父把他手下的兵爷都叫来了咋整,那不够分啊!”

“那个,你叫什么来着?”姜砚之挠了挠脑袋,看向了燕娘。

燕娘红了眼睛,“我叫燕娘。”

“哦,燕娘,那到时候你就同宋嬷嬷一块儿,做些里面爆酒的点心吧,我同惟秀大婚的时候用。你不是我们府里的人,只不过是占时住着的,放心吧,我会给你银钱,不会亏待你的。”

燕娘脸色一黑,几千份?你以为是搓汤圆坨子呢?就算是搓汤圆,那也要把手搓断啊!

“大王,奴不会做里头是酒水的,这酒水太过稀薄,放到里头,就沁入点心里,蜜糖粘稠,方才可以。”

姜砚之无语了,这咋问啥啥不会呢?

燕娘瞧着姜砚之的脸色,忙不迭的又问道,“大王,那我那日还击鼓么?不知道大王喜欢哪只曲子?”

姜砚之摆了摆手,“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你去问宋嬷嬷不就好了么?照我说,还是别击鼓了。我家岳父大人,那是行伍出身,一听到鼓声,就想冲锋陷阵,万一喝多了些,听到了鼓声,拿着狼牙棒就刷刷刷的,那咋整!”

血流成河啊这是要!

闵惟秀噗呲一下笑出了声。

她想象了一下,大婚的时候,来了一院子的武将,个个都喝得醉醺醺的。等鼓声一想,大吼一声,“兄弟们,抄家伙冲啊!”

京中的禁军,还当是三大王造反了,一场血拼开始……

啧啧,不能想,不能想。一想就想真干了啊!

“罢了罢了!惟秀,走了,我带你去看演武场,我跟你说,我特意叫人照着你家的做的,想着你能习惯一些。”

闵惟秀看了那燕娘一眼,同情的摇了摇头,这简直是媚眼抛给了瞎子看。

姜砚之这厮,压根儿都没有发现她的用心呢!

“干甚要做一个?不是开了月亮门,我回家同我阿爹一道儿练不是更好?”

姜砚之悄悄的拉住了闵惟秀的手,见她没有挣脱,欢欣雀跃起来。

“岳父大人不是等我们成亲之后,就要去边关么?大舅兄又常年在禁军营中,我怕你一个人去了,睹物思人。再说了,我听闻武林高手,都是夜里突然爆发灵感,突破极限,神功大进的。”

“万一哪一日,你到了紧要关头,还要跑回家去,打扰了岳母大人,就不好了!”

闵惟秀无语了,“少看点话本子!什么鬼,还神功大进!”

姜砚之嘿嘿直笑。

闵惟秀瞧着他那傻样,快步往前走了几步。

姜砚之猛的回头,看了还在原地的燕娘一眼,然后快步的朝前追去。

明明是大热天,燕娘只觉得自己像是进了冰窟窿里一般,这是什么样的眼神……这是看死人的眼神,又像是死人的眼神。

她突然想起了京中的那个传闻,忍不住出了一身冷汗,心中后怕不已。

她这是想做什么?

她想要撬白无常的墙角啊!她这是胆子大了啊,连这样的事情都敢做了。

燕娘说着,蹲了下去,抱住了手臂,牙齿磕得砰砰直响。她同那刘助教,原本就是假夫妻,不少卖唱的小娘子,都对外这样宣称,减少许多是非。

她原本也不想攀高枝的,可是自打进了这寿王府的大门,就像是进了福窝窝里。他们不是府中的人,虽然算不得是客,但是也博人高看一眼。

三大王不可能只有闵五娘子一个女人的,哪个贵人没有妾室,她并没有妄想太多……

可是,今日她可算明白了,为什么三大王身边没有通房了,八成是都死了吧……

刚刚她也差点儿把自己给作死了。

……

闵惟秀看着追赶上来的姜砚之,“你的眼睛怎么了?长针眼了?怎么这么红?还眨巴眨巴的……”

姜砚之有些委屈,“我这是在给你抛媚眼呢?你瞧出来了么?”

闵惟秀果断的摇头,“我只看见了抽筋。你把眼睛闭上。”

“我闭上了怎么走?”

“我带着你走,还能把你带到沟里去不成?”

姜砚之心中甜滋滋的,一把抓住了闵惟秀的手,便是武国公来了,也分不开。

天知道他的眼睛是真的疼!要装出一副死人眼,真的是费尽了他全身的力气啊!

太不容易了!

他早就想好了,日后若是哪个汴京城的小娘子,想要进他的寿王府,那他就摆出死人眼,然后阴恻恻的说道:你还记得九泉之下的张圆和杨芙蓉吗?

第三百八十七章 府里来人

演武场很快就到了,闵惟秀一瞧,这里竟然已经摆好了一根狼牙棒,她拿起手来掂了掂,分量同她惯用的那一根差不离的。

她二话不说,拿起狼牙棒便打了一通,直到身上冒汗了,这才放下手去。

“你这演武场,周围倒是种了好些果子树。”

姜砚之点了点头,“树多阴凉些,若是打得渴了,还能随手摘个果子吃。”

闵惟秀实在是忍不住笑了,“我觉得这寿王府,都能够改名叫果园了。”

实在是没有见过哪个达官贵人家中,不种花草,专门种果树的。也就是姜砚之能够做的出来了,不过她喜欢。

一边走一边有吃的,还有比这更美好的事情吗?

两人晃荡了一会儿,便直接朝着主院走去。这里闵惟秀不是头一次来了,大婚在即,临安长公主早让人量了屋子的尺寸,将她平日里爱用的床椅摆设之类的东西,先行摆放了进来。

闵惟秀一进门,还当是回了自己家一样舒坦。

小团桌上已经摆满了饭食,闵惟秀擦了手又漱了口,安喜便手脚麻利的开始布菜了。

自打那日闵惟秀良心发现,让安喜留在家中粘蝉,没有去鬼屋,她便越发的殷勤,就差把饭食喂到闵惟秀的嘴里了。

两人正吃着,便有下人来禀告,“大王,刘助教前来辞行,说是活都已经做完了,不好在府中多留。”

姜砚之点了点头,看了路丙一眼,路丙立马取了赏银来。

“他的手艺好,那日李明白还说自己个打眼了,放跑了这样的人才。你去问问他,若是没有落脚的地儿,还去樊楼便是。我同惟秀有要事相商,便不见了。”

路丙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三大王的心情,真是六月天孩子脸,说变就变啊!

以前不是可稀罕刘助教了么?说他这手艺在京中乃是一绝!怎么着,这就连面都不见了?

不过他跟着三大王这么些年,早就习惯他与众不同,时不时的抽风了。

“是,大王!”

路丙得令而出。

姜砚之给闵惟秀夹了一筷子烧肉,“你尝尝这个,宋嬷嬷用干菜烧的,虽然看起来有些粗糙,但是味道特别好。”

闵惟秀咬了一口,的确是肥而不腻,好吃得很,“好端端的,怎么让那燕娘走了?人家打鼓唱曲儿做点心,可是一绝呢!”

姜砚之搓了搓闵惟秀的脑袋,直到把她的头发都弄乱了,才笑道,“今儿个宋嬷嬷没有做醋鱼啊,我怎么闻得酸酸的味道?人家夫唱妇随的,刘助教要走,她自然也是要走的。再说了,原本就只请了刘助教而已。”

闵惟秀哼了一声,燕娘才有小动作,这边刘助教立马就告辞,她就不信,姜砚之没有在背后做动作。

“醋鱼在哪?我也很想吃呢!”闵惟秀没好气的说道。

两人打打闹闹的用完了饭,临安长公主便唤人来叫了。

闵惟秀从那月亮门直接穿过去,便回了府,姜砚之则是继续去大理寺清理那些陈年旧案了。

这次回京,他好似比之前都努力了不少。

……

“阿娘,着急叫我来有事?”闵惟秀一进门,就瞧见上头坐着一个中年妇人,她穿着素色绣丹桂的长裙,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斜插着三支羊脂白玉的发簪,胸前挂着一串碧绿的玉石串儿,看上颇为富贵。

只不过她的眼眶有些发红,显然是遇到了什么难事儿。

临安长公主的往来贵妇人不少,闵惟秀虽然名字叫不齐全,但多少混了个面熟,只这一个,是不认识的。

“惟秀快来,见过你姚姨母。你小的时候,你姚姨母还曾经抱过你呢!”

闵惟秀眨了眨眼睛,恭恭敬敬的行了礼。

只不过,阿娘啊,老姜家子嗣不昌,外祖母家中也不姓姚啊,这个姚姨母又是哪里冒出来的啊!

“砚之怎么没有来?你姚姨母是刚从江南来的,以前我还没有出嫁的时候,同她乃是最要好的。后来你姨父外放,只偶尔叙职的时候,方才回京,好些年都没有见了。”

“姜砚之去大理寺了,去清理一些陈年旧案,不少案子悬而未决,都生灰了。”

那姓姚的妇人一听,红了眼,站起身来拉住了闵惟秀的手,“这就是惟秀啊,生得可真水灵。你小时候的,可不长这样,胖乎乎的粉扑扑的,像是一个花苞儿一样!”

脑袋像花苞一样?她是头发分了好几层,能够一层层的剥开……还是嘴巴凸起像花尖尖……

呸呸,闵惟秀微微晃了晃脑袋,我刚刚形容的那绝对不是我自己!

姚姨母说着,将自己脖子上挂着的玉珠串儿取了下来,挂在了闵惟秀的脖子上,“好孩子,你都要出嫁了,我听闻三大王是个英明神武的人物。姨母来得好不如来得巧,这串珠子便给惟秀添妆了。”

闵惟秀顿时警惕起来,从来都只有人说姜砚之不着调的,这夸英明神武……实在是,出了姜砚之自己个,谁能够昧着良心说出来啊!

姚姨母必定有所求啊!

见闵惟秀犹豫,临安长公主笑了笑,“傻孩子,还不多谢你姚姨母。阿慧,我这姑娘像她阿爹,是个不爱收拾的,平日里就爱舞刀弄棒的,你给了她这么好的首饰,没得白瞎了。快过来坐着吧,我知道你心中有事,但也不能操之过急。”

“你先把你刚才同我说的事儿,再给惟秀说上一遍。”

姚姨母点了点头,用帕子擦了擦眼睛,“这事儿要从去年九月说起。我夫家姓周,只得一子,名叫周现光。夫君在淮南东路做安抚使,我又是盐商出身,未免对儿子太过溺爱。”

姚姨母说着,又赶忙解释道,“但是我敢保证,他是绝对不会奸杀师母的。”

闵惟秀嘴巴差点儿合不拢来,啥玩意,我听到了什么?

娘啊,我这姨母来头不小啊!安抚使是什么?那是执掌地方兵权的啊!像武国公这种镇守边关的不同,安抚使掌管一路兵力,是当地的实权人物。

出身盐商那是什么?那是金大腿啊!姚姨母那儿子,就跟她同姜砚之一样,绝对是一城之恶霸,纨绔中的纨绔啊!

第三百八十八章 江南杀人案(一)

“夫君想要儿子走科举之路。正好夫君同转运使宋均义有些交情,便给两家定了下儿女亲事,又把我光儿送到他府上念书。那宋均义乃是正经的进士出身,做的一手好文章。”

“他什么都好,都是好美人。他原配的妻子前几年没有了,又续娶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小娘子,大家伙儿,都叫她小宋夫人。我家光儿年少气盛,在扬州城中,又颇有浪荡之名,他去之前,我再三叮嘱了他,不可进内闱晃荡。”

“就算是同那宋小娘子,定了亲事,那也不能够私会,免得让人说闲话。都怪我溺爱他太过,光儿每次听了,都是敷衍着,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的,要不然,也不会出后面的事情。”

“就在去岁九月里,那位小宋夫人,被人发现赤条条的死在床榻上了,而我光儿,正好在她的屋子里,被抓了个正着。提刑官还在那小宋夫人的枕头边,找到了我光儿贴身佩戴的玉佩。”

“当下便给他定了罪,奸淫师母,可是大罪,我光儿又没有功名在身,若是按照大陈律,那指不定是要以命抵命的!我去狱中问他,他说他绝对没有做下这等事,他说他去的时候,小宋夫人已经死了。”

“可是宋家哪里肯听他的辩解,婚约解除不提,宋均义是铁了心,要置我儿于死地啊!”

“我心中恨不得打死这个不孝子,可是我就这么一个儿子,他说的话,我不信,还有谁会信呢?”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她根本就没有见过那个周现光,不能够凭借姚姨母的一句话,便认为他是无罪的了,这可是被抓到了现场!

“这案子远在扬州,自有淮南东路的提刑官负责查明,姚姨母怎么往京城来了?”闵惟秀跟在姜砚之身边这么久,对这些事儿多少有些了解。

发生在地方的事,自然有地方的官员来审理,不然全国的案子都堆到京城来,实在是太不现实。

姚姨母摇了摇头,“淮南东路的贺提刑已经查过了,认定是我光儿。我们不服,光儿也不肯认罪,贺提刑没有办法,便将这案子送到大理寺来了。只不过大理寺积压的卷宗太多,不知道何时,能够看到我光儿……”

姚姨母言之未尽,闵惟秀已经明白,她今日为何登门了。

她就是想着,让姜砚之来审理这个案子。

闵惟秀摇了摇头,“大理寺的事情,我不了了解,若是姜砚之手头有案子,那我自然是没有那个本事,让他把手中的案子搁下来了,先审理你这个,毕竟其他的案子,也不知道等了多久了。”

“凡事都有章程,但是你放心,姜砚之审案子十分的快,不多时便一定能够看到的。姚姨母不用担心,在没有认罪之前,谁都拿他没有办法,不会轻易的定罪的,便是定了罪,若当真是清白无辜的,也能够翻案。”

姚姨母点了点头,松了一口气。

去岁九月的事,到现在都多久了,他们等了这么些天,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的。

大理寺人虽然多,但是几乎每一个案子,都是悬案疑案,查起来费尽也是正常的。

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同姜砚之审案子那般快。

姚姨母家在京城中也有宅院,把这事儿说了之后,便立马告辞回家去了,他们刚刚上京,还有一大堆人事要打点,毕竟对方宋家也不是好惹的角色。

……

翌日一大早儿,姜砚之照旧上朝之前,先来武国公府的练武场上看闵惟秀,“惟秀,本大王上朝去啦。嘿嘿,据说昨夜苏中丞递了个折子,那孙远航被罢了官,惨得很呢!”

闵惟秀将狼牙棒搁在了兵器架子上,“你最近在大理寺审的什么案子?”

姜砚之一听到案子,眼睛一亮,“有一个扬州来的案中案,表面上是纨绔子弟杀人案,实际上,内里有大文章!”

“凶手可是叫周现光?”闵惟秀问道。

姜砚之惊讶的看了闵惟秀一眼,“昨日阿爹才让我审这个案子,怎么你今日就知道了,高小娘子告诉你的?”

这下子轮到闵惟秀惊讶了,“这种事官家都管?”

姜砚之点了点头,“淮南东路不光是赋税重地,还有盐政,最讨嫌的是,这朝中坐着的官员,有好些都是出自淮南东路的,他们仗着是同乡,都互帮互扯的。”

“你既然知道周现光,那就知晓,这案子让淮南东路军政打得不可开交,凶手家中是掌握兵权的,苦主家是转运使,管着赋税经济的。我阿爹的胳膊同钱袋子不和,他暗地里着急,又因为这明面上的案子,说起来有些不光彩,让人注意到了,拔出萝卜带出泥,让人下不了决心呐。”

“可万万没有想到,那个周现光的母亲,竟然是个厉害角色,直接求到太后跟前去了。阿爹便命令我,尽快的将这个案子了结了。惟秀你还没有说,你是如何知晓这事儿的?”

“那周现光的母亲,昨日也来我们府上,寻我阿娘了。”

想来那姚姨母昨儿个虽然当时点了头,但到底觉得她年轻承不了事儿,还是进宫搬大佛去了。只不过她不是盐商之女么?竟然有这么大能耐,不光是同公主相熟,连常年礼佛轻易不开口的太后都求得动……

姜砚之并没有在意,点了点头,“即便阿爹不说,我也想着在大婚之前,将大理寺的陈年旧案,尽快的了解了。这样才能够腾出手来,修《太平广记》。”

闵惟秀点了点头,“嗯,如果需要我帮忙,就叫我便是。”

姜砚之递给闵惟秀一个嫩嫩的莲蓬,“可甜了,还带着晨露。眼前就有事需要你帮忙,你同岳父岳母说上一声,这案子我阿爹催得紧,我怕是不能来送四姐出嫁了。”

闵惟秀暗自在心中翻了个白眼儿,你说得那么诚恳,好似人家蛮想要你来似的!

这么快,你便忘记当初我们两个人蹲在树上看人大婚的血泪史了吗?

她甚至有些怀疑,她阿娘招了那姚姨母来,分明就是故意支走她和姜砚之的吧!

第三百八十九章 江南杀人案(二)

大理寺。

看着厚厚卷宗堆里翻滚着的姜砚之,闵惟秀觉得近朱者赤,她大约同姜砚之在一起久了,都变得聪明了几分。

今儿个一大早,她去给闵姒添了妆,又代替姜砚之送上了贺礼,并且言辞恳切的表达了他不能来的歉意。

结果呢?临安长公主给她塞了一篮子吃食,便让阿福将她送到了大理寺。

还美其名曰,姜砚之这么快就审理周现光的案子,是给她这个做岳母的脸面,闵惟秀应该去给他送点温暖才对!

阿娘,你的心思早就被我看穿了!

闵惟秀咬了一口饼子,拿起桌案上的卷宗看了看,姜砚之马上就要提审周现光了。

一会儿在公堂之上,她就不能再吃东西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

姜砚之高坐在上,啪的一声拍了一下惊堂木。

闵惟秀看了看堂内,好大的阵仗,简直犹如两军对垒。

一边是宋家的人,另外一边乃是周家的人,双方都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若不是怕治一个咆哮公堂的罪,现在就能够撸起袖子打起来。

“带犯人周现光。”

不一会儿,一个穿着囚服,双眼发乌的男子便被人带着上了。他生得唇红齿白的,同他母亲姚氏有八分相似,一看就是亲生的。

“周现光,可是你杀了小宋夫人,当日究竟是何情形,你再说上一遍。”

那周现光看到姚氏激动不已,想要挣扎着扑过去,却被姚氏制止了。

周现光擦了擦眼泪,说道,“三大王,我当真没有杀人啊。我平日里爱斗蛐蛐,那日我在前院书房里写文章,等着老师了了公务,便来指点。因为写完了,老师来没有来,便把蛐蛐拿出来逗弄一番。”

“岂料那只不败战神一个不留神溜走了,我跟着追,追着追着就到了内宅,等我抓住蛐蛐,正喜出望外的时候,却被贺提刑按着头给抓起来了,非说我杀了师母。”

“我一抬头,瞧见那光景,简直是魂飞魄散。三大王,我当真是没有杀人啊,我也不知道师母怎么就死了,可是他们都不相信我。还有那玉佩,那玉佩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好喝酒,许是哪一日,被人给撸了去。”

周现光说着,眼神有些游离。

知子莫若母,姚氏说得没有错,这周现光的确是斗鸡走狗,花天酒地不是个玩意儿!同从前的闵惟思有得一拼。

姜砚之摇了摇头,“事到如今,你还在撒谎?卷宗里说,当时你被抓住的时候,正趴在床底下,身上并无蛐蛐笼子。你说你的文章写完了,但是桌案上分明只有白纸一张……”

周现光一愣,“这不可能啊!我真的写完了,就放在桌子上,怕被风吹走了,还特意用镇纸压着的。当时不败战神跑到床底下去了,我进去抓来着,蛐蛐笼子就留在床底下了。”

姜砚之指了指桌上的笔墨纸砚,“如此,你便把那日写的文章默写下来吧!”

周现光着急上火,用手拿起笔,刚写了一个字,姜砚之便让路丙将笔墨纸砚收了起来,“你不是左撇子。”

周现光更是一头雾水。

“周现光,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了。本官再问你最后一次,你同那小宋夫人可有牵连,那玉佩到底是不是你送给她的?别拿什么蛐蛐之类的忽悠人。床榻之上,躺着一个人,你便是寻蛐蛐,也不可能随意乱闯后院。”

“为什么没有小厮拦住你?小宋夫人身边为何没有仆妇?床底下,也并无蛐蛐笼子。本大王已经问过了,你那玉佩,晨起奶嬷嬷给你穿衣衫的时候,都挂在你的脖子上,怎么可能是喝酒被人撸走了。”

“你再不说实话,大罗金仙都救不了你!”

周现光有些迟疑,正在这个时候,姚氏实在是忍不住了,冲了过去,对着周现光就是一个大耳刮子,“你这个杀千刀的讨债鬼,阿爹阿娘就只有你这么一个儿子,你若是不说实话,那我那我就一头撞死了去……”

周现光偷偷的看了宋转运使一眼,咬了咬嘴唇,“小宋夫人同我没有私情,但是同旁人……”

闵惟秀一听,同情的看了那宋转运使一眼,这简直是一道绿光,直接打在了头上,承托得跟你个青菜一样。

宋转运使气得发抖。

周现光索性全部都说了出来,“三大王,我不是有意要说谎的,我怕我说出了当时的事,我那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啊!师父你有所不知,那小宋夫人说是杨知州的妻妹,实际上,实际上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她以前在杭州,做过……”

“那杭州城里的烟花之地,我是常去的!一早就见过她!我见师父十分疼爱她,要什么就给什么,担心你被她蒙蔽了……一开始我几次三番的暗示你,可是你都把我骂了回去,说我一肚子龌龊。”

“我便想着,去威胁那小宋夫人,叫她不要搞幺蛾子,尽快寻了由头走了。师父啊,扬州杭州相隔并不算太远,既然我能够认得出来,保不齐旁人也能够认出来。我当真是一片好心的。师父一辈子清流正直,怎么可以因为这事儿让人耻笑?”

在后宅之中,弄几个花街柳巷出来的侍妾,那叫风雅,若是主母乃是风尘中人,那就是贻笑大方了。

“我说完之后,就收到了一个纸条儿,叫我那日下午去后院,师母说有话要同我说。”

“那些日子,路里清点赋税,准备早早的送银上京。师父你每日都很晚才回来。我写好了文章,便按照约定好的去了。我以前没有去过后院,不知道那是小宋夫人的屋子,一进去,见到那场面,我便吓得想要拔腿就跑。”

“可是我很快就听到了门口有脚步声,脑袋一热,我就钻床底下去了。后来就被人抓了出来。”

“师父,三大王,我说的话,句句属实啊!之前一直不说,就是想着,小宋夫人既然已经死了,那若是我不说,旁人也不知道她以前的身份了。师父也不至于颜面无光。”

宋转运使的脸上青一阵红一阵的,宋家其他的人,显然都坐不住了。

闵惟秀同情的看了他一眼,之前还说是被人在头上种了一根草,现在一想,原本头上就是大草原啊!

那知州夫人同他有什么仇怨啊,要这么整他。

等等!扬州知州夫人?擦,那不是杨芙蓉那个后娘么?

第三百九十章 江南杀人案(三)

闵惟秀暗戳戳的想着,八成二皇子已经扛着他的四十米长刀在路上了。

“那玉佩呢?玉佩是怎么回事?”姜砚之接着问道。

周现光迷茫的摇了摇头,“这个我真不知道,我打小儿就一直挂在脖子上的。大王不说,我也不知道那日早上是还在的。”

他绞尽脑汁的想着,突然灵光一闪,“我想起来。那日晨食,我是同老师一道儿用的,当天早上,吃的是汤面,端面的侍女,一个不小心洒了一些在我身上,我还去厢房中沐浴更衣了,许是那个时候,被人拿走了,对不对,老师?”

宋转运使被他傻乎乎的看着,无奈的点了点头

姜砚之拍了一下惊堂木,看向了路丙,“路丙,准备好了么?”

路丙飞快的端出两个盆出来,这两个盆,乃是用来做陶器的泥胚,已经做成了柱子的形状。

“现场可有人是左撇子?”

这时候,一个侍卫激动的举起了手,三大王,看到我看到我!

姜砚之笑眯眯的看了他一眼,对着他招了招手,那侍卫红光满面的就冲了上来。

“周现光,你同这位侍卫小哥每人捏一个泥胚,尽量的用力捏。留下深深的手指印。”

侍卫瞧得多了,率先冲了上去,用力的捏了捏,周现光不明所以,在扬州受审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多花样。

虽然不明是做什么,但是他还是模仿着侍卫小哥的手势,也上前用力的捏了捏。

等二人退开了,姜砚之从高台上走了下来,“宋转运使,你可瞧出了这两个手印有何不同?”

不等宋转运使回答,姜砚之又接着说道,“人都是有使用习惯的,譬如我们这些用右手的人,非要你拿左手来写字,写的字不光是不好,还没有劲道。人在杀人的时候,也是一样的。”

“使用右手的人,照旧是用右手持刀,掐死人,也照旧是以右手为主。右手经过长期的锻炼,比左手的力气要大一些。小宋夫人乃是被人玷污之后,然后用双手掐住脖子,掐死的。”

“大家请看这副图。大庆天宝女帝,在未做太子之前,曾经在大理寺任职,自打那个时期起,所有的仵作验尸之后,都必须将尸体当时的状况,一五一十的用图记载下来,杀人现场需要另画一张。”

“以便外周之事拿到京城来辨认,亦或者是说,日后旧案重生可以有据可依。这张图,便是仵作画的小宋夫人的验尸情况。”

“上面清楚显示,左手的掐痕,明显要被右手的掐痕,略重一些。而且,凶手的左手,五个手指印,其中中指那一根,十分的轻,几乎看不见痕迹。这说明了什么,凶手是一个惯用左手的左撇子,并且,他的左手中指当时有伤,或者说是曾经受过伤,用不了力。”

“这一切,明显都同周现光并不吻合。那么问题来了,经验丰富的贺提刑,你为什么没有看出来呢?还有,当时周现光刚刚进屋,早一刻钟,他不在;晚一刻钟,他跑了出去。你为什么那么恰好的出现在了宋家,还恰好的抓住了他?”

周现光同姚氏还来不及欢呼,就听到了姜砚之噼里啪啦的把矛头对准了贺提刑。

“我之前以为你是胆子小,左右不想得罪人,才把这个案子移交到了大理寺来,现在看来,你不是胆小,而是胆子大得很呢!你是不是很奇怪,明明你把卷宗里的图纸抽调了,只留下了一份简略的验尸报告,我是从哪里得来的?”

一直站在一个角落的贺提刑此刻已经是额角冒汗了。

“三大王,下官学艺不精,不如大王一般慧眼如炬……虽说按照流程,卷宗中应该有这图纸相伴,但是有不少仵作,都不擅书画,是以在地方上的卷宗,十之**,没有也能够入库。当时下官并没有瞧见,是以……”

姜砚之脸色一变,“到这个时候,你还说谎话,别的地方的仵作会不会画,我不知道,但是你那儿的仵作,是绝对会的。因为我手中的这一副,便是他画了叫人快马加鞭的送过来的。”

“他同我手下的张仵作,乃是同门,祖师爷留下来的习惯,每次尸检,都习惯作图两份,一份上交,一副留存。”

姜砚之说着,心中鄙视了那张仵作一家子恐怖又伟大的志向……

别人收藏珠宝,收藏古董字画,他们竟然收藏死人画像……每到过年的时候,一大家子人聚集在一起。

见面就伸出爪子,比划着数字,见面打招呼,说的那都是,“你今年手里死了几个?”

那死得少的,死得不够离奇的,都不好意思回家过年!

什么德性这都是!

贺提刑腿一软,往地上一跪,“三大王,下官有罪。下官同宋转运使乃是连襟,那一日我家夫人同小宋夫人约好了要一道儿饮茶。我今年已过不惑,前头夫人生孩子时,一尸两命没有挺过去。原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有子嗣了,没有想到,到了四十,竟然还能够有个后代……”

“夫人年纪小,我不放心,便送她前去……这才恰好撞上了的!真的是巧合……下官虽然愚笨,但是绝对做不了那等害人性命之事!小宋夫人死了之后,我夫人在家中闹腾,非要我惩治周现光……”

“当时的确是人证物证俱全,周现光又撒谎说些文章蛐蛐之事,怎能不叫人生疑?而且……而且并没有其他的嫌疑人存在。至于那图纸,我是真的没有瞧见啊……”

姜砚之鄙视的看了他一眼,“作为一个提刑官,见了那么多杀人不认罪的人,你竟然还这么不会撒谎……也不知道你是如何混到这个位置的。真是给我们这些做刑狱的人丢脸……”

朝廷之中,推荫之人不少。是以有不少没有啥本事的人,倒是莫名其妙的身居高位。

这贺提刑是什么背景,姜砚之没有兴趣了解,反正背景再大,还能够有他大么?

闵惟秀无语了,喂喂喂!

你这是什么想法!难不成你们做刑狱的,就应该个个是撒谎杀人高手么?

但是她转念一想,要是姜砚之想要杀一个人,那他岂不是能够避开所有仵作的检验……

她这么一想,脖子有些发凉,看着姜砚之的眼神都不对了!

还好本将军武艺高强,不然哪一日色衰而爱驰,岂不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这样的话,至少还能够同归于尽!

这样一想,嫁给三大王,分明就是高危行为啊!

第三百九十一章 江南杀人案(四)

见贺提刑只是不停的拿帕子擦汗,却不言语,姜砚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你既然不说,就让我来推测一下整个事情的真相吧”。

他看了看屋子里的人,踱着步子,走来走去的。

“当时是在九月里,既不是年头,又不是年尾,宋转运使却突然履行监察之职,要调查扬州的盐务呢?周夫人,这事儿同你家中脱不了干系吧?”

姚氏一愣,惊讶的看向了姜砚之,京城都直说姜砚之断案如神,乃是青天大老爷。贺提刑一审之后,要给她儿子周现光定罪,她便用尽了家中关系,使劲拖延,一直拖到了姜砚之北伐归来,才将这案子推到了大理寺。

若非她家中并非是表面上的盐商,那她的儿子周现光,早就含冤而死了。

“三大王神机妙算,有一次我回娘家,见我阿爹哥哥们愁眉苦脸,说今年上头狮子大开口,怕是要剐下一层皮来。我乃是外嫁女,平日里并无涉及家中生意,回家之后,便给我夫君抱怨了几句……”

“夫君同宋家交好,宋转运使专治盐税,想着帮我娘家去走动几分。可是宋转运使却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一无所知。”

闵惟秀恍然大悟,这大陈朝要说什么是最赚钱的,不外乎是铁盐酒茶……

盐政乃是最容易出**的地方,估摸着是周家抱怨了几句,宋转运使却上了心,转头就去突击暗查去了。

毕竟这乃是他的分内之事,若是当真出了什么烂篓子,第一个被摘帽子的就是他了。

可宋转运使万万没有想到,枕边的心头肉,她是个内奸啊,这头他才开始查呢,那头别人就知晓了。

宋转运使脸色大变,“竟然是因为这个……我同周兄,在此之前,的确是在调查扬州盐务的事情。因为事儿非同小可,我们不敢轻慢,在没有拿到证据之前,半点都不敢透露。”

他说着,苦笑出了声,“我当时要查盐务,只推说上头暗示,今年北伐用了大笔银钱,官家想要从淮南东路调银,为了不让人发觉,我不光是盐税,别的赋税也一起查了,不光是扬州,连别的州也没有放过。”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还是我想得过于简单了。他们心中有鬼,自然是敏感得很!”

姜砚之点了点头,“若是本大王没有猜错的话,你们已经查到一些眉目了吧?”

宋转运使点了点头,“的确是如此,只是此事事关重大,又涉及面太广……老实说,我们也犹豫不决,迟疑着不知道要何时上折子才好。”

北伐刚刚失利而归,太子又不好,这时候若是扬州官场地震,官家怕是要大发雷霆,到时候指不定成啥样子。

这做人也好,做官也罢,凡人都想着要先自保,总不能够做个清官,反倒儿闹得自己家破人亡,这样的前例,不是没有。

宋周两家慎重再慎重,也是可以理解的。

宋转运使说着,老脸一红,“最后我同周兄决定,联名给官家上一道密折,将证据呈交上去,等待京城来人……可是,还没有开始写折子,就发生了那样的事情……”

姜砚之叹了口气,“这边是凶手的目的所在了。”

“凶手为了拖住你们二人查证的脚步,于是设了这么一个局,让你们两家反目,别说联名上折子了,便是查证的心情,都没有了,等你们回过神来,天大的窟窿洞,他们都堵住了,那些不对的账目,也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了。”

“宋府之中,跟个筛子似的,你还查案呢?就是你今儿个看了本jin shu,该知道的人,也都知道了。”

宋转运使老脸红里透着黑,黑里透着红,他的确是有这个爱好,三大王是蹲在他脑子中偷看了么,咋什么都知道呢!

姜砚之鄙视的看了他一眼,就你这个老倭瓜,能给女儿找个好色的女婿,可见是一丘之貉啊!

“之前我说凶手使用左手,并且左手有伤,我看你脸色有变,怎么着,你想到是谁了么?”

宋转运使点了点头,“是……是我夫人的陪房余管事。我公务繁忙,后宅之事,全权交给夫人打理,这个余管事乃是她的左膀右臂,平日里经常出入后宅……他的母亲,乃是我夫人的管事嬷嬷。”

闵惟秀恍然大悟,姜砚之问到这里,便是她这样的榆木脑袋,都想明白是咋回事了。

显然杨芙蓉她爹,是有大问题的。他夫人家中,专靠美貌女子同达官贵人联姻。不管是宋转运使,还是贺提刑,都中了美人计,这一旦成为了姻亲,就很难扯干净了。

宋转运使性子尚算正直,发现他在查案之后。那些人便立马果断的出手,阻挡他的步伐。

小宋夫人不过是寻来的烟花女子,自然是成为了炮灰,说是她执掌内宅,但真正理事的,乃是那位陪嫁的嬷嬷。

写小纸条的人,那端面不小心洒在了周现光身上的侍女,后来伺候沐浴更衣的,甚至是书房里拿走了周现光写的文章的人,都是一早安排好的。为的就是让周现光说的话,真的也变成假的。他若是写了那么长一篇文章,自然是没有空来同小宋夫人行苟且之事的。

可若是没有写,那便有时间空出来了。

沐浴更衣之时,有人拿了他的玉佩,凶手余管事在jiān shā了小宋夫人之后,将玉佩放在了他的床边。

周现光这边如约而至,那边贺提刑夫人便掐着点儿带着贺提刑前来抓人。

贺提刑说得干净,但若非周夫人姚氏同京中有往来,那么周现光八成已经定了死罪了。他是周家独子,若是死了,那周宋两家还不是不死不休……到时候,整个淮南东路的官场格局,便变了。

周宋两家打破头,谁还有心情关注扬州盐务?

他们千算万算,小看了姚氏的本事。

等到发现这案子被强推到了东京,贺提刑便慌了神,将那里头的验尸图给拿了出来。大理寺官员甚多,落到了旁人手中,未必能够发现不对之处;毕竟小宋夫人都已经入了土了,验尸的结果,不还依据他们扬州送来的报告么?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姜砚之是一个认真到吹毛求疵的人!

叫那头的仵作快马加鞭的送了过来,若是没有,他能够立马去扬州,开棺验尸。

第三百九十二章 被人摘了桃子

姜砚之说完,跑到了主座后头的屏风处,向后伸出脑袋,笑道,“苏中丞你听见了吧?早就说了啊,你以后跟着本大王我,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天天有本可奏,日日青史留名……”

苏中丞吹了吹胡子,鄙视的看了姜砚之一眼,“你什么时候能不吹牛了,老夫死也瞑目了。”

姜砚之一听,不干了,“你怎么能死呢?去我那鬼屋还愿意给钱,又能够欣赏我那点心没有几个人,本大王觉得,你是我传说中的知音呐!日后带着你家夫人姑娘小子一道儿来玩啊,我多送你一包点心!”

苏中丞觉得脑壳疼,天底下竟然有这么小气的大王!

多给一包点心,你也说得出口!再说了,就你那鬼屋,吓得老夫命没有了不说,竟然收钱收到人肉疼……

说起来,要怪二皇子,没事儿摆什么阔,他扔进去那么大一坨金子,他也不好意思搁几个铜板啊!

不知道他老人家是清流么?

什么叫做清流?那就是没有钱的穷当官的,给自己取的美名!

不然的话,他们怕自己眼红得活不下去!好歹这样还能安慰自己,看呐,我可是要青史留名的清官啊!

苏中丞懒得理会姜砚之,咳了咳,走了出来,“官家命老夫同二皇子去江南查盐政。”

苏中丞说着,看了姜砚之一眼,见他不为所动,一副老子的事情已经解决完了的模样。

又是好气又是好笑的,傻小子!

“三位同我进宫中走上一遭吧!有事说事,御史台此番一定会彻查到底的,贪腐之事绝对不能姑息!三大王,那小宋夫人被杀案?”

姜砚之伸了一个懒腰,“放心吧,周现光乃是无辜的,自归家去吧。本大王会即刻派人捉拿那杀人的余管事的。待卷宗整理好了,我便送给宫去。”

苏中丞点了点头,迟疑了片刻又说道:“这官员贪腐案,大理寺也是能管的。”

姜砚之摇了摇头,“我马上就要同惟秀成亲了,扬州那么远,不去不去……我还想着要在大婚之前,将大理寺的陈年旧案全部了解呢,都已经审完十之**了。”

苏中丞觉得自己的耳朵八成是聋了,要不就是今日风太大,把他的耳朵给吹折了,要不他怎么就幻听了呢?

“啥玩意,三大王,你吹……”

他刚要说,你吹牛不打草稿吧?后来一想,这两次看他断案,那都是轻而易举的,连吃饭都不带耽搁的。

“大理寺积累了那么多案子?你全都审完了?”

姜砚之点了点头,“可不是,累死我了,最近见惟秀都见得少了!你去狱里瞅瞅,干净得连蛐蛐都没有一只!”

一旁的周现光听了,拼命的点头,“可不是,昨儿个我住在下头,左右都没有人,可吓死我了!”

周现光看着姜砚之,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三大王,你能够收下我这个小弟么?我日后也想来大理寺做官……我这次彻底的反省了,以前我觉得做官没有意思,就是周旋来周旋去,跟打太极似的。”

“我就喜欢斗蛐蛐,胜便是胜了,败便是败了。只有武将是这样的,可是我阿爹不让我当武将。现在我发现,在大理寺审案子也是一个理儿,有罪便是有罪,无罪便是无罪!”

姜砚之小白眼儿一翻,“想给本大王当牛做马的,从东京排到代州去了,你若是想来大理寺,且学着点……”

姜砚之还没有说完,就被苏中丞扯住了衣袖,他比划了一下自己的高度,说道,“那么一大垛案子,你都审完了?”

“说了好几遍了,十之**审完了,你这老儿,该不是又想参我吧?你尽管翻,要是有哪个审得不对,你尽管去我阿爹面前参我!”

苏中丞意味深长的看了姜砚之一眼,“老夫要去扬州了,你大婚,老夫可不去送礼。”

姜砚之一跳三尺高,“你这老儿,怎么这么小气!你看你能够查这么大一个案子,我也是立下了汗马功劳的!我又没有营生,审案子不但只有薄薄的一点俸禄,有时候还得倒贴钱为那些苦命的人买棺材收尸办丧事……”

“弄个鬼屋,你们还不愿意出钱,本大王穷着呢,就指望这次发家致富养惟秀呢!咱们可是知音,你一毛不拔怎么好意思!”

苏中丞哼了一声,甩手就走了,“反正我是一个大子都不出的!走了!这次就不参你,当贺礼了!”

姜砚之无语的看着那老头儿双手背着身后,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慢悠悠的走掉了!

扬州来的三人见状,赶忙追了上去。

姜砚之大手一挥,那贺提刑身边,便多了两个紧盯着的侍卫,以防止他逃跑。

剩下屋子里宋家的人不好意思的拱了拱手,都先告辞出去了。

姚氏见屋子里已经没有了外人,抱着周现光嚎啕大哭起来,哭着哭着,又劈头盖脸的对着他又打又挠的。

闵惟秀在一旁看得恨不得鼓掌叫好,唉,她阿娘打她的时候,疼得要命,但是看着别人的娃被打,为何她有一种心理平衡了的喜悦感!哈哈!

这姚姨母不亏是她阿娘的闺中密友,这教训起人来,都是一样样的,艾玛,耳朵要揪掉了!

周现光红着眼睛,躲都不带躲的,“阿爹阿娘,以前是儿子不懂事,连累你们了,日后儿子一定跟三大王好好学……”

姚氏只觉得心头堵得慌,三大王是她儿子的救命恩人,按说儿子要学他,那是顶顶好的事!

可是儿子啊……三大王不也是京城有名的纨绔子弟么……

从某种程度来说,那讨嫌程度不输你啊!

“儿子一定好好读书,考科举,然后正正经经的进大理寺当差。阿娘,儿子这回都听你的,我想去国子学。”

姚氏当真要泪流满面的,我的天神啊!

就算日后她儿子不喜欢花娘喜欢尸体,她也认了!这简直是老天爷开了眼啊!

她说着,走到了姜砚之跟前,“三大王,日后你便是我们周家的救命恩人了。但凡有事,您且去信去扬州,只要我姚慧能够做得到的,只要周家做得到的,我绝对不眨一下眼睛。”

姜砚之摇了摇头,“本大王不过是做了分内之事罢了。”

第三百九十三章 别摸头!会秃

姜砚之觉得她有点吹牛,人怎么能不眨眼睛呢?

姚氏得了好,瞧着儿子像是瞧金宝贝疙瘩一般,恨不得立马回去用艾叶水将这刚上进的小绿苗好好的浇灌浇灌,跨跨火盆之咬咬豆腐去去晦气。

“惟秀,等你出嫁的时候,姨母去给你添妆。姨母家旁的没有,就是钱多!”姚氏说着,拍了拍胸脯,拽着周现光告辞而去。

闵惟秀瞧着,心中有些羡慕,她家中虽然也富裕,平日里也是抛金如抛土的狗大户,但是还是不及盐商家的女儿,来得壕气冲天!

见众人都走了,姜砚之伸了个懒腰,从桌案上拿出一个小册子,乐滋滋的划掉了一个标题“江南杀人案。”

闵惟秀顺着那小册子往下一看,还剩下几个,很快就没有了。

“这是什么?”

姜砚之挠了挠脑袋,“我不是走到哪里都有案子么?怕耽误了正事,便让路丙把大理寺的陈年旧案,都按照紧要次序排列好了,审完一个划掉一个。”

闵惟秀若有所思,“最近我感觉武功毫无寸进,想着怕是要去寻那厉害人物挑战一番,却不知道从何下手,你倒是提醒了我。我应该把同我有一战之力的人,都写在一个小册子上,打死……打败一个,划掉一个!”

对不起啊!诸位将军,武林盟主,本大王绝对不是故意让你们不得善终的……

“惟秀想做什么,就去做!”姜砚之说着,摸了摸闵惟秀的脑袋。

却被闵惟秀一把拍开了,“我阿娘告诉我,老被人家摸头,头会秃的。你总不愿意日后,一侧身,嘿,好大一颗夜明珠!蹭亮蹭亮的啊!”

姜砚之想了想,“不对啊!我只摸头顶,若是岳母大人说得没有错,那应该只秃头顶啊!应该是,好大一只秃鹫!”

一旁的路丙听得一个激灵,三大王啊,你敢说闵五娘子是秃鹫,也不怕她一巴掌拍死你!

岂料闵惟秀听了,哈哈大笑起来,拍着姜砚之的肩膀说道,“哈哈,你别说,想想还挺有趣的!”

姜砚之得意洋洋的,“对吧!等我们有了娃,经常摸摸看,会不会秃!”

路丙觉得自己终于明白,为何三大王单身了快十六年,寿王府后院才迎来了第一位女子,实在是脑袋能够同他弯到一块儿去的人太少了,这二人是想要生一个秃头小阎王吗?

“明明这个案子是你审理的,为何官家要二皇子去江南查盐务,不让你去?那岂不是咱们白忙活了一顿,最后让他捞着了好处?”闵惟秀说着,心中有些不忿,官家这心眼儿都偏得没有边了。

这案子也就是搁在姜砚之身上,让他嗖嗖的查清楚了,要是搁在正常人身上,指不定是有多难呢!

结果呢?累死累活的搞清楚了,最后人人夸赞二皇子清明,抓贪官?

姜砚之笑了笑,“我若是去了扬州,那岂不是同惟秀大婚要推迟了?岳父大人要外放,这次咱们不成亲,下次就要等他再回京了,我可等不了那么久,我恨不得现在,立刻把惟秀娶回家去!”

闵惟秀红了脸。

一旁的路丙努力的缩了缩身子,想要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可是转念一想,靠,他这么大一个活人站在这里这么久了,三大王都跟没事儿的人一样,说着情话,不用降低,都没有存在感!

莫非二皇子上辈子同他们几兄弟一样,都是做侍卫的,所以才让人瞧不见?

呸呸!他在胡思乱想着啥呢?

“那就让他白捡了大便宜去?”闵惟秀转移话题道。

“他们要去扬州查谁?查的那是杨芙蓉的父亲,也算是我二哥的半个岳父了。阿爹让他去,也是想着给他落一个大义灭亲的名头。不然的话,杨芙蓉刚死,她阿爹又落了马,于我二哥面上总归是不好看,会有人说各种闲话。”

姜砚之想着,官家这么做,一来是二皇子太没有存在感了,想要给他一点功劳挂在身上,毕竟他的前半生,除了参与了修书,一无是处!官家给他选了杨芙蓉,想的就是要把曹将军府,还有扬州那地儿,给二皇子做靠山。

谁知道他靠山山倒……

说起来,他好歹还审了那么些案子,又同大军一道儿北伐了!

姜砚之想着,觉得不是味儿起来,这不对啊,明明他的功劳更大,为何旁人都说他是纨绔,不说他二哥?

哦,旁人都说,你二哥是谁?

二来,最近他审的案子,不少都同二皇子有关,京城之中,已经有他们兄弟不和的风言风语传出,若是他又去扬州,整死了二皇子的半个便宜老丈人……那种场面,不是官家想要看到的。

“何况也不一定就是大便宜了。盐政的水深着呢。光说那杨芙蓉后母的家族,就所图甚大,也不知道她家中出了多少女儿,掌握了整个江南盐政,这可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做得好的事情。”

“这还只是冰山一角,里头不知道还藏了多少猛虎呢!我二哥手无缚鸡之力,以前也是待在书馆里修书的……”姜砚之这么说着,倒当真是有些担忧起二皇子来。

虽然他最近坑二皇子比较多,但真不是有意为之啊,就像他之前坑了太子十几年……咳咳!可能他天生就是坑爹坑哥的八字命格!

不管是装也好,还是真的也罢,即便吓得瑟瑟发抖,也要带着亲信去给弟弟的鬼屋捧场,凭借这一点,就说明他是一个还不错的兄长。

闵惟秀想想也是,反正掌握淮南东路军权的是谁?姚姨夫啊,姜砚之的小弟周现光他爹。

掌握淮南东路钱袋子的是谁?姜砚之的小弟周现光他老岳父……

至于二皇子的安危?不好意思,二皇子是谁来着,长啥样,我又忘记了!

闵惟秀摆了摆手,“你不在意就好,我还担心你觉得你阿爹偏心,难过呢。”

姜砚之笑了笑,习惯了便不觉得难过了。

两人正说着话儿,就见几个开封府的衙役急冲冲的走了进来,“三大王,出事了出事了。您大理寺的案子断完了么?咱们开封府有人来告状了!乃是元相公的两个儿子,要告他们的后娘携了巨额家产改嫁张相公。”

第三百九十四章 一女嫁三夫(一)

不是每一个男人,都能够被称为相公的。

只有那几个站在人臣顶端的老头子,才会被人尊称为相公。

而武国公厌恶每一个相公,连带着闵惟秀,对每个带有这种称号的人,都如数家珍。

“元相公死了才多久啊?我记得我爹当时还高兴的多喝了一碗酒!张相公居然要娶元相公夫人!啧啧……”

闵惟秀有些咋舌,眼睛中泛着光,这元相公夫人,乃是一等一的牛人啊!

毕竟这世间没有几个女子,能够嫁给两个宰相的。

虽然这两个相公,都只是短暂上位,如今在相公前头得加上一个前字,不过也不影响他们位高权重的事实。

大陈的宰府,并非是一成不变的,除了吕相公经常霸占着正相的位置外,那副相乃是经常轮换的,譬如如今的便是一位西门相公。

开封府来人,听了闵惟秀的话,眼睛中冒出了惺惺相惜的光芒,“闵五娘子有所不知,那元相公夫人曹氏,可是有十万贯嫁妆,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就差上樊楼抛绣球招亲了。没有想到,让远在西安的张相公夺了头魁!”

十万贯啊!姜砚之听得有些忧伤,他若是死了,是绝对留不了十万贯,给惟秀改嫁的!

“本大王向来都只做推司缉凶之事,这种经济事务应该是……”姜砚之刚说了一半,就想明白了,敢情是涉及的人来头太大,二皇子又要去扬州了,他们自己不敢处理,方才塞给他。

一朝天子一朝臣,自打二皇子做了那开封府尹,不少位置都已经换了人,他也不知道这事儿归谁管了。

来人讪讪地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那元家的两位郎君,说若是开封府不接,便要闹到御前去呢……二皇子殿下着急出城,是以让我等来寻三大王。”

姜砚之一愣,“是我二哥要你来的?”

来人点了点头。

姜砚之叹了口气,“走罢,本大王最近穷得很,一人打两份工,两头审案子,也该有两份俸禄才对。”

来人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从兜里掏银子,表情扭曲的说道,“三大王说笑了。”

如今开封府谁不知道,三大王开了一个鬼屋,把一众老大臣吓得屁滚尿流的,不少围观群众可都瞧见了,那人都是直着进去,横着抬出来的。

是以虽然心里怕得要死,但是还是有不少人,都又胆怯又兴奋的去逛鬼屋了。

嘿!我倒是要去瞧瞧,到底是哪个鬼兄为我报仇了!把那个见人就参的老王八犊子苏中丞给吓尿了!

嘿!听说了吗?听闻那樊楼的东家,去了一趟鬼屋,那都要大婚了!听说里面免费送媳妇儿!不要钱的!

嘿!听说那鬼屋里有一种点心,日后孩子不听话,就掏出一个大眼珠子,我在这里插了个眼,你若是不好好念书,我在外头可是瞧见得一清二楚的!

……

再说了,就算那鬼屋没有收回本来,他要娶的是谁?

那可是武国公府的闵五娘子啊!那嫁妆,光是想想,都几辈子花不完了。

这样的三大王还哭穷,让他们这种真贫穷的人,该如何活啊!

开封府同大理寺离得不远,不一会儿,便到了。

众人一进公堂,三双眼睛便齐刷刷的看了过来。

元大郎同元二郎,都生得爱矮墩墩的,瞧着像是两个憨态可掬的胖葫芦。

闵惟秀瞧着,又看向了一旁的元相公夫人曹氏,这位一双丹凤眼挑入眉鬓,薄薄的唇上泛着口脂的光泽,周身穿金戴银的十分华贵。

曹氏一瞧见姜砚之,原本怒意横生的眼睛,立马泛了红,眼中有那光泽波动,“三大王,你可要为我做主啊!这已经为夫君守孝三年,身上又没有他们元家的诰命,为何不能够带着妆奁改嫁?大陈律可是有规定的,阻止妇人改嫁,那是要被雷劈的!”

姜砚之抽了抽嘴角,你当大陈律是什么法术书吗?不遵守的就降下神罚,轰隆隆灰飞烟灭!

若是有那等法之意志!那还要他姜砚之干嘛?

不过大陈律的确是有明文规定,不得无故阻挠夫人改嫁。女子出嫁之时所带的嫁妆,也是女子的私产,她爱传给子女,传给子女,爱抛进水中听响,那也是她的自由!

“元大郎元二郎,正如曹氏所言,你们作为继子,无权阻挠她带着嫁妆改嫁,也不得强分继母的私产。”

元大郎点了点自己的宝葫芦头,“她不过是小门小户的女子,哪里来的十万贯私产?那都是我父亲在世时,借着妻名,置办的产业,乃是我父亲的遗产,理应由我们兄弟继承。不信的话,拿她的嫁妆单子来对照!”

闵惟秀点了点头,这元大郎倒是思路清晰,这私产不私产,把嫁妆单子拿出来对照一番就知道了。

总不能你出嫁的时候,嫁妆只有一百贯钱,等死了夫君就变成十万贯了吧?那实在是夸张得厉害!

不过曹氏倒是不慌张,“你们说得倒是没有错,这些并非完全是我的嫁妆里的,有一小部分,是夫君疼爱我,一笔一笔慢慢的为我添置的,他就是想着,你们这两个不孝子,在他死了之后,便会苛待于我,是以这才给了我这些银钱傍身。”

“他既然给了我,写了我的名字,那便是我的私产,你们有何权力,来分我的钱?”

曹氏说着,拿出了一本账册子,“三大王请看,这里可是记载得一清二楚的,何年何月,我夫君给我置办了什么产业,同那房契地契田契上的日子,可都是对着着的!”

元家兄弟面面相觑,显然他们之前并不知道曹氏手中有这个玩意儿。

姜砚之接过账册,闵惟秀凑过去一瞧,那嫁妆单子已经有些发黄了,上头一笔一笔的,写了好些页。

闵惟秀自己个出嫁在即,最近也是瞧账册子瞧得头疼,她的嫁妆,那是绝对不输给这个曹氏的。

她瞧了几行,顿时就乐了,“哈哈,姜砚之,你还记得前几日咱们去过的那家烤肉馆吗?”

姜砚之抽了抽嘴角,看向了胸有成竹的曹氏,“请问,五年前嫁给元相公的你,嫁妆单子上为何会有才开了三年多的烤肉馆的名字呢?曹氏,你竟然敢在本大王面前作假!”

曹氏显然没有想到竟然有人,能够记得一个不起眼的烤肉馆开了多少年……天杀的,她都不记得这玩意是啥时候开的了,都是手底下的掌柜的,自由发展的……

“这嫁妆单子可是官府登记造册的,还有那些田庄地契亦是如此。我瞧着除了这些细微的破绽,大印都是真的。你一个妇道人家,是谁帮你弄的这些?”

第三百九十五章 一女嫁三夫(二)

曹氏慌了神。

元大郎像是抓到了什么把柄似的,顿时得意起来,一跳三尺高,闵惟秀只感觉,一个葫芦飞了起来,然后又重重的落在了地上。

“还能有谁,肯定是她那个姓张的姘头!”

姜砚之的眼神锐利起来。

元家兄弟状告曹氏分产案,原本是一个十分简单的案子,若是普通的百姓来此告状,他敢说开封府里随便一个官员,都能够断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可这些人,看得都先是身份。

姜砚之想着,有些失望起来。权贵家中瓜分十万贯,同百姓家中分十个大字儿,本质并无不同,可在某些人,却看不到这个。

曹氏如今尚未改嫁,从身份上来说,乃是元家兄弟的母亲,以儿子状告母亲,论律当杖责。

曹氏私产作伪,理应由府衙派人清点清楚,重新分配。元家兄弟有权力分配属于他们父亲的那一部分财产。

但是现在曹氏能够随便改嫁妆单子,改各种契约的时间,所有人的姓名,那就是大大的问题所在!

姜砚之想着,愤怒起来,这事儿若是传扬出去了,那些富商们对这个朝廷还能够有信心?

赚了多少银钱,那都不踏实啊,因为不知道哪一天,就有人把你的房契地契的名字给改掉了!

“曹氏,你还不从实招来。这贼子委实嚣张,他有这本事,若是哪日心血来潮,岂不是要把本大王的寿王府,都改到你名下去!”

曹氏一听,吓的一个激灵,“大王饶命,民妇是绝对不敢觊觎您的宅院啊!”

开玩笑,那是传说的黄泉路的起始之地!

她可是听人说过,在寿王府深处,有一条铺满了小石子的路,两旁种着的都是用鲜血浇灌的地狱之花,在那路的尽头,便是一座屎黄色的大门,推开之后,便是通往地府的黄泉之路……

这等凶宅,便是掉在她的脚边,她都不敢捡啊!

曹氏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姜砚之皱了皱眉头,“将曹氏先关押起来,那张相公现在何处?”

元家兄弟立马跳了出来,“那张相公在长安做官,他儿子张中就在这开封府任职!”

姜砚之询问的看向了引他而来的那人。

开封府的官员,如今他不认识的居多,倒是不知道有张中这么一个人。

那人一听,跺了跺脚,“大王,这张中今日出了城,去附近的村子查看农事去了,怕是明日才回来。小的城门上留意了,若是他回来了,再叫他来问话。”

姜砚之点了点头,也只能如此了。

……

翌日一大早儿,姜砚之同闵惟秀便被临安长公主毫不客气的打发出了门。

这才一进开封府,就感觉到异样的气氛,闵惟秀伸手一抓,捞了一个人,定眼一瞧,只见正是打着呵欠的张仵作。

“张仵作,发生了何事?你今儿个怎么来这么早,谁死了?”

张仵作拍了拍嘴,“曹金莲死了。就是那个元夫人。昨儿个夜里,留下了一封遗书,然后死了。我家孩儿,夜里总是要我抱着摇晃,一边走一边说鬼故事方才睡得着。我这还没有歇下一个时辰呢,就被人叫醒来了,这不,还没有来得及瞧现场呢!”

“今儿个武国公府不是嫁女儿么,怎么闵五娘子同三大王也来这么早……”

闵惟秀有些欲哭无泪,如果你不明知故问,那我们还是好朋友!

那韩小郎可是被当成杀人犯那么些年,又是因为男女之死落的狱,临安长公主担心再出什么岔子,导致这瓜娃子受刺激了逃婚。

再说那她四姐神经脆弱得跟头发丝儿似的,万一闹出个什么事儿来,那……

是以她同姜砚之毫不犹豫的被扫地出门了。有了上一次的前车之鉴,他们连大树叉子都不让蹲了,简直就是悲剧!

“曹氏死了?”姜砚之惊讶地看了过来,皱了皱眉头。

他不是一个喜欢滥用刑罚的人,因为张中没有回京,他昨儿个也就没有提审曹氏,万万没有想到,她竟然会死掉了!

闵惟秀倒是不觉得异样,姜砚之审理的哪个案子不死人……

当然,以前找牛的那些不算!

开封府的大狱在地下,虽然是白昼,但也需要点着灯。

闵惟秀同姜砚之往里头一走,一股凉飕飕的风,就吹得人气了鸡皮疙瘩。

闵惟秀一瞧,惊讶的对着张仵作喊道,“你可没有说,这地牢里起了火!”

张仵作整个人都清醒了起来,“来的人,也没有同我说!只说那曹金莲自杀了,这狱中自杀的,不是头一遭了。要不就是上吊而死,要不是就是撞墙而亡,这放火烧自己的,倒是少见。可惜了,可惜了,好端端一个美人!”

许是因为地牢常年阴暗潮湿,那火并没有蔓延开来。

曹氏待着的那间牢房,门还用铁链锁着,并没有打开,狱卒瞧见姜砚之同张仵作来了,这才从腰间取了钥匙,开了门。

姜砚之吸了吸鼻子,淡淡的说道,“没有想到,你也喜欢槐花酿。”

那狱卒开门的手一顿,讪讪的笑了笑,“昨儿个那曹氏问小的要了笔墨纸砚,说是要写些东西。小的瞧她可怜,便取了些来,没有想到,她写的竟然是遗书,畏罪自杀了。”

姜砚之看了看桌子上的遗书,皱了皱眉头,“谁说曹氏是自杀的?你是推官,还是我是推官?”

“这有遗书都不是自杀?”

姜砚之嘲讽的勾了勾嘴角,“一个爱自己爱得要命的女子,怎么可能会自杀?还是选择这么痛苦的**?连房契都能够造假,别说遗书了……有些人,尽做一些画蛇添足的事情呢!”

正说话间,昨日来寻姜砚之的那人跑了过来,急急忙忙的说道,“大王大王,我把张中抓来了。他昨儿个夜里便抹黑进了城,也没有归家,直接住在了这开封府中呢!”

闵惟秀顺着声音看了过去,只见门口站着一个一头乱发,睡眼惺忪的中年男子。

他揉着眼睛,看上去有些找不着北,裤腿高高的勒起,上面还糊了几块泥巴,好似刚刚下了田一样。

“就吃朝食了么?我还没有刷牙!”张中眯着眼,看了看,浑浑噩噩的说道。

第三百九十六章 一女嫁三夫(三)

姜砚之瞧着他这模样,挑了挑眉,兄台,装得有些过分了啊!

这乌漆嘛黑的地牢里,散发出一股子焦尸味道,站了一帮子面如土色的人,他怎么就能够联想得到朝食的?

“莫不是还要本大王给你折根柳枝,然后蘸好盐,塞到你嘴中?”

张中这下子清醒了过来,他眯了眯眼睛,又往前走了几步,这才惊讶的行了礼,“下官失礼了,三大王恕罪!”

“今夏有大旱的苗头,下官最近常驻城外,往来奔波部署。昨儿个半夜里,方才进了城,因着怕惊动家人,便着小厮引我来府衙歇了,衣衫不整的……失礼了失礼了。”

张中说着,又悄摸摸的往后退了一步,瞧了那狱中的焦尸一眼,脸上毫无波动。

闵惟秀有些惊讶,这张中一介书生,胆子还挺肥啊,一般人见了这个,非得吐了不可。

不是对死者不尊重,实在是形状可怖。

“你可知晓你父亲想要续弦之事?”

张中点了点头,“家父来信同家中知会过一声,说要续娶元相公府的曹氏夫人,家母过世多年,我们兄弟姐妹都已经各自成家立业了。父亲已经年过六旬……是以这事儿,我们也就只是知了而已。”

“三大王,发生了何事?同我父亲有关?”

张中突然想起了关于三大王的传言,顿时惊慌失措起来,“三……三大王,该不是我爹驾鹤西去了吧?我爹我爹……”

姜砚之抽了抽嘴角,“你爹好着呢,他远在长安,若是死了,我还能有千里眼瞧见了不成?不过,那曹氏死了,昨儿个夜里,死在了大理寺的地牢中。”

姜砚之说着,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张中,急促的问道,“昨儿个夜里,你回来府衙之后,可去过哪些地方……”

张中往前走了几步,靠近那牢笼一看,又拼命的往后跑去,寻了一个墙角,吐了起来。

闵惟秀摸了摸下巴,她就说嘛,若现在文弱书生的胆子都这么大了,那还要他们这些武将作甚?

张中只觉得胃中翻腾,连隔夜饭儿都要吐出来了,正吐着,便瞧着见一又白又胖的手伸了过来,那手掌心中放着一方干净的帕子。

“三大王!下官太感动了!”张中有些想哭,多么平易近人的大王啊,他吐得这么脏,一般的人,都恨不得离他三尺远,三大王这样的皇子皇孙,竟然好不嫌弃的给他递手帕……

姜砚之捏了捏自己的鼻子,“你昨儿个夜里回来之后,来这狱中,寻牢头喝了酒对不对?乃是你从城外带来的槐花酿。牢头不胜酒力,醉了过去。”

“以火烧身,十分的疼痛,牢头就在门口坐着,不可能听不见她的哀嚎声,即便是那曹氏有着钢铁般的火之意志,一声不吭,那也能够闻得着焦味儿,可是他却一无所知。之前我进门,在他的身上,闻到了槐花酿的味道。”

“我问他,他却不提,显然是意识到了自己醉酒误事,不敢言语。”

那牢头一听,腿一软,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心中有苦难言。

平日里瞧着三大王审案子,那犹如便秘多日,突然通畅一般的爽!

大手一指,凶手就是你!

可如今轮到自己个头上,却不是滋味了……喝个酒都难逃他的法眼,不狗鼻子!

“昨天白日里,我刚刚揭穿了曹氏暗中勾结官员,改写了自己的嫁妆单子,还改了房契地契。当日夜里,她便自杀身亡了,这事儿怎么瞧着都蹊跷得很!”

“曹氏在元相公死后,带着十万贯嫁妆改嫁,被人告上了官府,也并不慌乱。这女子将自己个看得十分的重要,并非局限于世俗之中的人……事情尚未到绝路,她何必自裁?便是自裁,又怎么会选择这等惨烈的死法?”

姜砚之心中有一句话没有说,擦,谁有十万贯,还舍得烧死自己个!

而且,就曹氏这种摆着金山选夫的架势,同那瞎了眼抛绣球的姑娘都一样,同未来夫君能有什么感情?

你说,就她同那张相公,相隔千里两地恋的,还能够恋出什么生死之约来了?

不能够啊这是!你说曹氏因为羞愧难当,不想供出幕后之人,所以自杀了?这是在侮辱谁的智商呢?

谁有十万贯,还会羞耻!

闵惟秀赞同的点了点头,她若是曹氏,还嫁什么糟老头子啊,自己个立个女户,天天躺着快活啊!

见着可爱的小郎君,招招手,来啊,一起浪啊!

唉,可惜,她已经吊在了一个浪不起来的胖子身上!而且,也没有十万贯。

张中脸色一白,他不是那些小年轻儿,他如今已经快要到不惑之年了。

虽然不说有什么大出息,但是该有的斗争觉悟,那是得有的!

他已经深深的感觉到了,自己这是掉进倒霉窝里了,身边只剩下倒霉了啊!

论改契约,他老爹当过宰相,朝中关系弯弯绕绕,未必做不到;他阿爹一把年纪还要续弦,图的什么?比曹氏年轻貌美的有的是,为何瞧中她了,自然是贪图那嫁妆,动个手脚的,完全在理;现在穿了帮,怕曹氏把他供出来,所以杀人灭口,不是不可能啊,这杀人动机就有了;

论不在场的证据,开封府中除了牢头和看大门的,其他的人都回家抱娘子去了,压根儿没有人给他作证啊!

完全可以说,他故意灌醉了牢头,杀了曹氏灭口,然后假装醉酒,回去歇息了,今日见了曹氏尸体,装傻充愣,故作不知!

爹啊!你为何远在长安了,还要坑儿啊!

“三大王,我昨儿个是同牢头饮酒了,但是我喝多了之后,小厮便扶着我回去了,留下他一个人,在此独酌,后头的事情,我当真是不知道啊!我绝对没有杀人啊!”

姜砚之拍了拍张中的肩膀,“别慌。若本大王认为是凶手,你还能够好胳膊好腿的站在这儿?弄脏我一块手帕?你不是凶手,但是有人,想要你当替罪羊!”

张中就差抱着姜砚之的大腿痛哭流涕了,三大王,以后我张中便是你的马前卒,狗腿子!等我城郊的麦子熟了,一定挑上最好的一箩筐,送到你家中去!

闵惟秀上下打量了张中一眼,“为什么说张中不是凶手?曹氏钱多,那是要带去张家的!除了他,我实在是想不出,还有谁,会杀掉曹氏!”

第三百九十七章 一女嫁三夫(四)

姜砚之笑了笑,若换了那想要草草结案,贪个破案之功的人,今儿个特定就将张中拿了。

毕竟,他是最合适的杀人凶手。

但是,不是,张中不是杀人凶手。他姜砚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张中,你是通过推荫做的官吧?”

张中饱含着热泪点了点头,“三大王,这你都能瞧出来?”

谁说三大王是黑无常,他分明就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能识人……天桥底下的铁嘴神算子啊!

姜砚之得意洋洋的抬起了头,“一开始,本大王以为你是故作淡定,但是我后来发现,你不是喜欢装,你是看不清楚。你见了本大王,不行礼,待我出声,往前了好几步,才看清楚了是本大王。”

“你见了曹氏的尸体,也不是不慌,而是你的眼睛看不清楚,所以一进来,并没有发现那角落有尸体。”

张中拼命的点头,犹如小鸡啄米。

“大王慧眼如炬。小的年幼之时,家中并不宽裕。父亲事务繁忙,母亲又去世得早,府中没有什么人理事,乱糟糟的。我寒窗苦读二十年,因为资质驽钝,经常挑灯夜战。说来惭愧,书读得不好,眼睛却瞧不清楚了。”

“说起来,败也这双眼,成也这双眼。我这眼只能够瞧见近在咫尺之物,远远走来的人,瞧着就跟一个模糊的面团儿似的,分不清楚是谁。隔得老远的,别人同我打招呼,我也瞧不见,久而久之,便把人都给得罪光了。”

“等到想要下场一试的时候,父亲带着我同内子一道儿去拜访名师,岂料那日名师的闺女穿了同内子一样的衣裙……”张中回想着遥远的往事,还是有些想哭……

他虽然没有说完,但是在场的人已经对他万分的同情了,不用说了,还考个鬼啊考,不把你打得卧床三年,那都不叫好爹!

“经过这事儿之后,我便有些心灰意冷,不想再考了。可没有想到,这个时候,时来运转了。一日官家围场狩猎,阿爹带我同去,一头熊瞎子迎面扑来,那些瞧见的都跑光了,只有我……呵呵,官家夸我临危不惧,看着我阿爹的面子,给我封了个官做。”

姜砚之抽了抽嘴角,这张中的一生,也算是荡气回肠了……

“可是,张中眼睛不好,也不能够证明他不是凶手啊!他完全可以杀死曹氏,只不过动作缓慢一些。”闵惟秀问出了大家的心声。

姜砚之点了点头,“张仵作说说验尸的情况吧。”

一直在一旁忙碌的张仵作站起了身,不慌不忙的擦了擦手,说道,“大王,还是你来说吧,小的还得画现场图呢。”

身为一个好下属,要时刻记得,脏活累活自己干,出风头的事情,留给上官干!

尤其是上官的心上人在的时候,更是要表现得愚蠢,衬托出上官的智慧。

唉,人活的时间长了,见的死人多了,便是一块顽石,也变得通透如如玉了。

张仵作为自己感动了一下,要不然,他怎么能够从三大王手中,给自己个闺女们每人抠来一个金项圈呢!

姜砚之横了张仵作一眼,这个老家伙,越来越喜欢偷懒了!

现在都要本大王来验尸了,要你何用,扣俸禄!

“大家第一眼觉得曹氏乃是自杀的,为何?一来,她躺在石床上,狱中并没有打斗的痕迹,连那门,也都关得严严实实的;二来,桌子上有遗书。之前本大王已经说了,凶手做了画蛇添足的事情。”

“这两个证明自杀的事,都是画蛇添足。第一,这个死亡现场太安详了。被火烧死,十分的痛苦,一般的人,都会形容扭曲,蜷缩成团。可是你们看张氏,她是好好地躺在那里的。除了她死的地方,其他的地方,并没有黑乎乎的烧焦的痕迹。”

“我们一进来,就瞧见了,地牢十分的潮湿,地面上几乎有明水。曹氏若是身上起了火,滚了下地,未必会烧死自己。”

“我猜想,凶手见牢头喝醉,却并不放心。因为百姓们自家酿的酒,远不如七十二正店的酒来得纯正。大多数人,喝了几碗,翌日照旧去田间劳作,不会晕头。再则,他知道,牢头醉了,可是地面上,张中的小厮没有醉。他害怕田氏闹出太大的动静,吸引了人来看,她就跑不了了。”

“或者曹氏滚到水中,熄灭了身上的火,死不成,再扯出他来,那就不妙了。”

“什么样的人,被火烧死了,还毫无知觉,一动不动呢?”

闵惟秀恍然大悟,“死人!或者当时曹氏已经失去了意识。”

姜砚之点了点头。

“我不认为张中是凶手,是因为,让曹氏失去意识的东西,乃是这个。”

姜砚之说着,从地上捡起了一团已经烧得不成样子的银子。

“本大王下个月初八要娶惟秀啦,最近经常给她看首饰,想要给她一个惊喜,因此十分的注意女子头上的发饰。曹氏富贵,满头金晃晃的,本大王当时还想,这么俗气的东西,我家惟秀才不喜欢!”

张仵作把头别在了一边,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多年经验告诉他,三大王这是在说,初八我要成亲,你们都要备好礼钱啊!

闵惟秀瘪了瘪嘴,不,谁说我不喜欢的!我就很喜欢金叶子啊!一掷千金的感觉特别爽,真的!

“曹氏身上全部都是金器,没有银器,那么这一坨是哪里来的?任何一个突兀的东西,出现在了杀人现场,那边极有可能,是关键所在。”

“我猜凶手,以银器远远的击中了曹氏的头,然后才现身,烧死了她,并且布置好了现场。而这一切,寒窗苦读二十年,读得眼睛都瞎了的张中,是不可能完成的。”

张中瞎不瞎,是不可能装上一二十年的,这种容易查证的谎言,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撒谎。

隔得远了,又是夜里,张中怕不是连曹氏站在哪一坨,都不知道,怎么可能出手,是以他发现张中眼睛不行之后,就料定他不是凶手了。

张中痛哭流涕,感谢寒窗苦读,让我瞎了眼!不然今儿个,就死劫难逃啊!

“可若我不是凶手,那谁是呢?还要嫁祸给我。”张中好奇的问道。

姜砚之指了指那张遗书,“那自然是要看,这画蛇添足的第二件事了。”

第三百九十八章 第三夫出现了

一封遗书而已,能够有什么蹊跷?

姜砚之叹了口气,这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不要太妙!

看到我家惟秀崇拜的小眼神了吗?果然专心干事业的儿郎,才是最帅的!

“牢头,之前我问你,你说是曹氏问你要了笔墨纸砚,她有没有说她要写什么?”

牢头之前一直跪着,听到叫自己,腿一软,瘫坐在地,“她只推说写家书,我瞧着她一介妇人……不,她给了我一根金簪子,所以我便给了她一套文房四宝。”

牢头心有戚戚,在三大王面前,撒任何谎言都是徒劳的。

万一他说是出于同情心,结果又被三大王啪啪啪的打脸了可如何是好?

倒不如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姜砚之并不意外,牢头们经常就是靠这种手段,发家致富的。水至清则无鱼,牢头级别低,俸禄少,上峰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只要不太过分了,通常都不会有人来追究。

姜砚之说着,拿起了桌子上的那张遗书,“牢头给的笔墨纸砚,都十分的劣质,曹氏真正写的那一张,虽然不见了,但是墨还是沁了一些,在第二张纸上。虽然看不出来她写的是什么,但她的的确确是写了。”

“曹氏年轻,无儿无女,母族不显,又同夫家打官司闹翻了?这个关头,她最想写信通知谁?”

闵惟秀双手拍了一下,“她想要通知能够帮助她的人。一是想要他想办法来解救,二来,也是通知那个人,事情暴露了,你快点想办法啊……可是没有想到,那个人早就知道了,还先下手为强,直接杀了她灭口。”

姜砚之点了点头。

像曹氏这样的女子,不管有多少钱财,那都还是一株菟丝花。

之前穷,弯着腰嫁给了老头子一号元相公,为了捞钱;后来有了大钱,腰杆子也直不起来了,还是想着攀附老头子二号张相公。

张相公人走茶凉,远在长安,张中又被洗清了嫌疑,这说明了什么?

很有可能,在曹氏的身后,还站在一个厉害的老头子三号!

张中恍然大悟,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

爹啊,你说你七老八十了,作甚要续弦啊,咱们家都穷了一辈子了,不也有吃有喝的,这不临了了晚节不保,被人在头上种草了啊!

“凭着一张遗书,怎么抓人呢?这个人,听所未听,闻所未闻……简直是一点线索都没有。”张中深深的蛋疼起来,该不会临了了,还是得他来背锅结案吧?

姜砚之看了张中一眼,这厮便是眼睛不瞎,八成也是考不上科举的,咋这么不机灵呢?

“明明凶手就留下了很多线索。首先,一个人的字迹是有迹可循的,便是故意模仿她人的字,那也是会在细微之处,保留一些特定的习惯。”

“你们或许要说,全国上下,会写字的人那么多,岂不是犹如大海捞针?会写字的人多,但是有本事改契约,又入得了曹氏眼睛的人,可就寥寥数人了。”

曹氏眼光多高啊!

她抛出十万贯嫁妆,又同张相公闹得满城风雨,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抬高自己的身价。

张相公都成了她的跳板,可见她要嫁的人,比张相公更加的位高权重。

至于长得帅什么的?那是惟秀这种富家千金才会考虑的。

要不然宰相的女儿,富贵人家的姑娘,常常落入小白脸的魔爪呢?毕竟权势金钱娘家都有,她们不觉得珍贵,对于那些穷得只剩下脸的人,她们自然是欢欣雀跃的觉得,他就是一堆金钱里唯一的一张草纸,多么的与众不同!

姜砚之想着,昂了昂头,像他这样有颜值,有权势,有金钱的人,已经世间罕有了!

“而且,你们想过没有……曹氏写了信之后,她打算让谁去送呢?她一个妇人,平日里出门,便是同人私下见面,也不可能没有心腹打掩护……只不过,她的心腹若是昨夜里蹲在门口等着拿信,这会儿说不定已经凶多吉少了……”

关键就是看着人机灵不机灵了,姜砚之说着,就瞧见路丙领着一个婆子走了下来。

“大王料事如神,小的在附近搜寻,发现这婆子鬼鬼祟祟的,便将她抓来了,果然就是那曹氏身边的管事嬷嬷。”

姜砚之乐了,看来他的运气不错。

那婆子一瞧牢中惨状,顿时扶着墙吐了起来,一边吐一边哭道,“老奴就知道,老奴就知道,我们家娘子肯定是出事了!”

尸检已经检查完了,再继续待着这地牢里也没有什么用处,一行人快速的移步到了公堂。

那婆子吐无可吐,红着眼睛说道,“老奴说是娘子身边的嬷嬷,实际上乃是她的姨母。我家娘子,不过是小官庶女,她亲娘以前是大官人的通房丫头,这内宅之事,老奴不说,诸位贵人也清楚。”

“我家娘子自幼吃了不少苦,因此对那钱财地位,看得特别重。后来也是她有大造化,夫君成了相公,手头又阔绰起来。可谁曾想,老相公不多时便没了。”

“老相公一走,那元家的几房人,那就都跟乌鸡眼子似的,想要从娘子身上啄下一块肉来。那元府之中是狼窝,娘子的母家却是虎穴,她那些兄长们,都眼巴巴的等她归家了,好分她的家产呢!”

“娘子舍不得那些产业,决心再嫁。那什么十万贯,也是娘子自己个放出风声去的,其实并没有那么多,满打满算,统共也就五万贯而已。可来的都是些什么人?都是些牛鬼蛇神!”

“这也就罢了,连那远在长安的张相公,都要往里头插一杠子。张相公连我家娘子的面都没有见过几次,就这么贸贸然的说亲,说白了也是冲着钱财来的。”

“娘子起初有些意动,但是后来派了小厮,跟踪着他儿子张中,这才发现,那张家空有一个高官的名头,内里穷得要命。朝食连肉馒头都不吃,光吃馍馍;身上绫罗绸缎,都是皱巴巴的,可见没有几件衣服可以换……”

站在一旁的张中老脸一红,眯着眼睛低下头去,“我的衣衫皱了吗?哪里皱了……”

婆子不理会他,接着说道,“娘子不愿意拿嫁妆去张家填坑,元家两个儿子来势汹汹,娘子想借张相公的势……”

“直到后来,娘子在庵堂里遇见了……遇见了西门大官人……”

第三百九十九章 二哥蹲完阿爹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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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章 灰娘子的裘裤

姜砚之抬了抬下巴,一爪子下去,吃掉了盘子里最后的几颗葡萄。

官家眼角跳了跳,到底没有说话。

“阿爹,西门大相公,你们可听说过这么一个江湖传说?”

不等两人回答,姜砚之自顾自的说道,“从前啊,有一位肤白貌美的贵女,她的父亲续娶了一位狠毒的娘子,成日里虐待她,不想给她说一门好亲事。”

“有一天,宫中举行一场盛大的宴会,要给几位皇子选妃,那位贵女也很想去,坐在窗边呜呜呜的哭,这时候,被一个过路的老神仙给听到了,老神仙给她变出了最美丽的衣裙,又让她混进了宫。”

“翌日啊,这位贵女起来,却发现自己个衣衫不整。原来她长得面生,又没有正经的帖子,被那些天潢贵胄们,当做了是行首娘子……贵女痛哭,这平白无故的失了清白,还不如死了算了!”

“她不知道那个恶人是谁,也无处说理去,只剩下被她紧紧握在手中的一条裘裤。贵女想要自裁,这时候老神仙又出来了,他是出自一片好心,可没有想到却办成了一桩坏事。”

“于是这个老神仙就想了一个挽救的法子,他交了贵女一个法术,对着那裘裤施法。只有裘裤的主人,才能够穿上这条裘裤……”

“最后贵女找到了那条裘裤的主人,可是这种胡乱而来的人,又怎么算得上是良人呢?贵女嫁过去之后,不出三年,那裘裤的主人便死了。”

“贵女得到了夫君巨额的遗产,从此专门寻那些富有又渣的郎君嫁,都是不出三年,便死了。江湖之上,给了她们这个门派的女子一个共同的称号,灰娘子!”

官家听得发愣,“难道不应该叫黑寡妇,为何要叫灰娘子?”

姜砚之递给官家一串烤好的肉,“阿爹啊,你想想看啊,这贵女虽然坏,但是她惩治的都是那些渣男的。黑寡妇只能说明她克死夫君,可一个灰字,不光是把她的狠辣体现了出来,连她的可怜之处,也体现得淋漓尽致啊!”

官家恍然大悟,“并非是非黑即白,乃是灰啊!妙啊!真是妙!”

他想着,颤抖着手,指着之前被他扔到地上的裘裤,“这条莫非就是?”

姜砚之慎重的点了点头,“不知道阿爹是否有所耳闻,前元相公没了之后,他的夫人曹氏要带着十万贯嫁妆改嫁张相公。”

官家皱了皱眉头,“张大郎那厮都被朕贬去了长安,竟然还知晓京中之事?他这是要做什么?”

姜砚之有些傻眼,张相公,我不是故意拉你出来扛锅的啊,这是我阿爹自己要迁怒你的。反正觊觎一个寡妇巨额财产的人,也不是什么好玩意儿!

“阿爹且听我说,元相公的两个儿子,便把这曹氏告到了开封府来。”

官家又插嘴道,“以子告母?这元家的两个儿郎瞧着好,竟然是这么不懂事的,以下犯上,该杖责……”

姜砚之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儿,您这么能耐,咋不直接把开封府同大理寺的案子全都审了呢,真的是别人说一句,你就要插一句嘴!

“可是经儿子查证发现,那曹氏的嫁妆单子还有房产田契有一部分是伪造的,曹氏有图谋元家家产的嫌疑……”

官家这时候正经了起来,“怎么回事?”

姜砚之说着,看向了西门相公,“请问西门相公,昨儿个夜里,你去哪里了?”

西门相公面无表情的说道,“我在书房看书,并未出府。”

姜砚之对他嗤之以鼻孔,你当自己是高达呢,还面无表情的。

“等等,曹氏同这裘裤有什么关系?”官家插嘴问道。

姜砚之望着西门相公不怀好意的笑了笑,“阿爹有所不知,我手头有一本邓康王的笔记您知晓吧?适才那个故事,也是我从里头瞧见的。里头说了辨认此门派女子之法。经儿子辨认,那曹氏便是这一门的传人……”

他说着,嫌恶的捏起地上的裘裤,“阿爹请看,这裘裤上绣着什么……绣着曹金莲同西门晓庆的名字啦!用的是灰色的丝线……儿子还在曹金莲家中,寻到了写着元相公名字的裘裤,难怪她才嫁进元家三年,元相公就没了……”

“那啥,西门大相公,我觉得你肯定是被冤枉的,要不你来试一试这个裘裤,看你穿不穿得上?”

西门相公往后退了几步,“怪谈之事,岂能当真?”

姜砚之叹了口气,“西门相公可仔细想想,那曹氏生得也不算是天人之姿,不过是一个小官之女,如何能够引得三位大相公上钩?而且有哪个女子,会要郎君的裘裤当定情信物的,唉,名字绣完,术法便已经完成了。那邓康王的笔记之中,倒是记载了他想出来的破解之法,但是我也不知道是否有效。”

“西门相公,那曹氏身边的嬷嬷,可是信誓旦旦的说着,你要娶曹氏,并以裘裤为定情信物的。”

西门相公脸色一变,姜砚之之前说的故事,他是一个字儿都不信的,天底下哪里有什么灰娘子!

只不过,有一句他说得没有错,那曹金莲有何本事,引得三位相公竞相折腰,这不用玄学解释不通啊!

而且,的确是曹氏嫁过去不到三年,原本好好的元相公,就死了……

西门相公有些慌。他绞尽脑汁的想起当初他同金莲是怎么用裘裤和肚兜当定情信物的了,当时只觉得浪,现在想起来,怎么想怎么怪异。

哪个女人不爱金银珠宝,不爱亭台楼阁,尤其是曹金莲那样的女人,可是她却欢喜的收了裘裤……

西门相公看着裤头上绣着的他的名字,到底按下了自己心头的慌乱。

曹氏已经死了,便是有术法,实术的人也已经死了,不足为惧。

“我同曹氏并无半点干系。曹氏已死,死无对证,三大王拿着一条裘裤,听信了一个婆子的话,就要污蔑朝中重臣么?”

姜砚之噗呲一声笑出了声,“西门相公,请问是谁告诉你,曹氏已经死了的?”

“曹氏死了之后,我们开封府便封锁了消息,西门相公不是在给我阿爹四处搜罗奇珍异宝,美食美人么?倒是耳聪目明到知晓我们开封府的事了……”

“你不是同曹氏没有半点干系么?那你为何关心曹氏的生死。”

西门相公一愣,“不是三大王你说的么?”

姜砚之看向了官家,“我可只是说,昨儿个夜里烤人肉……”

第四百零一章 姜砚之!骗子

官家不忍直视的点了点头,这个西门相公,原本资历尚浅,但是他实在是太会揣摩上意了,最近北伐失利,太子又出事,武国公府又出幺蛾子……

官家自觉一个头两个大,才将他提拔了上来。现在看来,到底是不行的!

西门相公张着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姜砚之对着他摇了摇头,“我诈你,你定然是不服气的。只不过适才是我在彩衣娱亲,炎炎夏日,让我阿爹高兴高兴。我若是没有证据,今儿个也不来这里,同你对质。”

姜砚之说着,从怀中取出一本厚厚的册子来,递给了官家。

“你以为我昨儿个不连夜审曹金莲,单纯是为了等张中么?不,我是为了有时间,去查明这些东西。曹金莲是同张家有私情,还是同西门家有私情,我并不关心。我关心的是,谁才是滥用职权,动摇我国之根本的人!”

“人会说谎话,但是账册不会说谎话,时间不会说谎话。你没有想到,元家儿郎会抛着脸面不要,把曹氏告上官府,也没有想到,本大王会一眼就瞧出了破绽。”

“本大王立马舍下曹金莲,为的就是打你一个措手不及,去快速的查账。果然让我查到了问题,那些契纸是何时改的,又经过了哪些人的手……”

文人最好脸面,西门相公没有想到会这样,从他还留有明显的时间错误上来看,他这个人,胆大妄为得很,并没有把这件事当做事儿。不当回事儿,就不会心细,自然就会留下破绽。

可等他知道开封府在查曹氏的案子了,那他就会赶忙拿纸擦屁股了。到了今日再查,便什么都查不到了。

只是,姜砚之并没有想到,西门相公会这么丧心病狂的,潜入开封府地牢里,杀了曹氏灭口。

自从二皇子接手了开封府,他便多数时候都是在大理寺的,之前那些使唤得顺手的人,都不知道哪里去了。

“你昨儿夜里,潜入开封府,将曹氏击晕。在这里,你不应该用银锭的。因为我大陈,多数的人,都是使用铜钱。银很少流通,都是有定数的。虽然烧得有些发黑,但是还依稀能够辨认得出,这银的成色十分的好,乃是今年新送进宫的官银。”

“而你才刚刚因为献宝,被我阿爹赏了银。整个朝堂之上,有本事帮曹氏改契约,又擅长暗器,还会模仿人写字,能够拿到我阿爹的赏银的文武全才并不多,算来算去,只有西门大相公你一个人!”

“你若还是想要狡辩,可以拿你写的字,同曹氏的那封假遗书,让崇文馆的老学究们对比一下,看看那字,是不是你写的!”

西门大官人听到这里,已经彻底没有了侥幸心理。

他噗通一声跪倒在地上,过了许久,才哭着说道,“我当真不想杀掉金莲的。”

“我自知无论是才学还是家事背景,都不足以坐在这个位置上,便每日里忐忑不安,生怕官家一个不悦,我就要被撤职。身后一大群人追赶着不说,还有那张相公,虽然被贬去了长安,但是他到底是官家身边的老人了……”

“若是让张相公娶了金莲,那他财力大涨,自然是能讨官家欢心。于是我便想要娶金莲,但是有一次,让我无意中发现了,她那十万贯嫁妆,乃是虚的,根本就没有那么多。于是我便……我们约定好了,这一部分,我得七成,金莲得三成。”

“索要女子嫁妆,乃是为人所不齿的,我以为这事儿就能够糊弄过去了,万万没有想到……金莲那种唯利是图的女人,就算一开始不供出我来,她迟早是要全招了的。”

“所以我便……官家,我当真不是故意的啊!天知道我这一辈子,再也不能吃烤肉了啊!”

姜砚之有些无语……坏人咋都有这么多借口呢!

官家像是感受到了姜砚之鄙视的小眼神,顿时大怒,叫人将那西门相公给拖下去。

“爹啊,滥竽充数不行啊!你看你选的都是啥人啊!”

官家有些唏嘘,“他只是暂时的……那啥,你讲的故事是真的么?那个灰娘子?”

官家像是想到什么事情似的,忍不住拽了拽自己的裘裤。

姜砚之嘿嘿一笑,“爹啊,我瞧你是有故事的人啊。是不是哪个后妃,给你的裘裤绣名字了?”

官家不言语。

姜砚之哈哈大笑起来,“阿爹啊,肯定是假的啦。你说现在一个贵女,拿着一条裘裤,让你的三个儿子一个个的试,你会怎么样?”

官家顿时黑了脸,那还用说伤风败俗,打出去!

“退一万步,老神仙施了法术,让人试了裘裤。贵女同渣男成亲之后,把那条裘裤绣下了诅咒的名字,然后那人就死了……若是天底下有这样的门派,这样的法术。那咱们还愁收复不了燕云十六州?”

“儿子立马同惟秀一道儿,去把大辽将领们的裘裤全偷来,让懂这法术的人来绣名字,然后咱们就天天坐着嗑嗑瓜子,吃吃葡萄,等到三年之后,嘿嘿,别说燕云十六州了,大辽都是咱们的啊!”

官家一巴掌拍在姜砚之的脑袋上,“你这个死小子!”

姜砚之抱着脑袋,跑出了大门。

官家抓起一旁厚厚的册子,哼了一声,翻了翻,一阵惊天的咆哮声响起,“姜砚之!骗子!”

这就是你说的证据!

西门啊,这才是真诈你的啊!一个晚上能够查出啥破绽啊!就那么一点不痛不痒的啊!你咋那么老实,全都交代了啊!

官家气得要吐血,这时候宫女端着盘子走了上来,“官家,可还接着吃葡萄?”

“不吃,哪里有空吃!给我留了一通烂摊子,叫高达来!”

宫女吓得瑟瑟发抖,赶忙朝门口退了过去。

官家看了一眼她手中的葡萄,顺了口气,“库里还有多少葡萄,一颗不留的,让人全送到三大王府去。”

宫女拼命的点了点头,自从太子殿下出事之后,官家这性子是越发的阴晴不定了。

官家看了看逍遥椅,这下子又躺不成了。

……

宫道之上,姜砚之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哼着小曲儿,乐呵呵的往家走,“路丙路丙,快快,快回家,不然烤肉凉了,惟秀就不爱吃了。咱小青天儿,今儿真高兴,又骗了一个蛀虫,拨乱反正~”

第四百零二章 闵惟秀的婚前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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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分两头说,那厢姜砚之急急忙忙进宫去坑死那西门大官人。

这边闵惟秀急吼吼的往家中赶,希翼着能够赶上闵姒出嫁的尾巴,可饶是姜砚之审案十分的快,武国公府也已经人去楼空,飘荡着闺女出嫁,家中减口的想喜又不敢大喜的古怪气氛。

闵惟秀跺了跺脚,一头扎进了府中,总算让阿娘得逞了一回。

临安长公主坐在院子中,左边逗逗闵惟思的便宜大儿子,右边瞧瞧吕静姝圆滚滚的大肚子,心中别提多美了。

惟秀同砚之没有空来,这婚事当真是顺利得毫无看点,一不留神就办完了。

“阿娘,你尽然还来真的啊,我都没有瞧见四姐出嫁,你这也太狠了!”闵惟秀鼓着腮帮子,气呼呼的端起桌上的茶水一饮而尽,如今天气热得很,她又脾气火爆,不一会儿就汗流浃背的了。

临安长公主掏出帕子擦了擦闵惟秀的额头,“我的儿,你怎么可以这么想阿娘呢,这不是你同砚之恰好赶着有公务在身么?”

闵惟秀哼了一声,鬼才信你的。

临安长公主笑了笑,“韩家离我们不远,等你四姐三日回门,你别出门,在家候着,姐妹二人多亲香亲香。”

临安长公主说着,对着闵惟秀眨了眨眼睛,“你四姐出嫁的时候,还问起你呢!十分感激。”

闵惟秀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儿,没有良心的一家子!

也不看韩家的亲事怎么来的,要不是她同姜砚之洗冤,现在韩小郎就只能同大狱里的老鼠小强成亲了。

不过无语归无语,闵姒能够平安出嫁,她已经满心欢喜了。

韩家催婚事催得急,一来是那韩小郎君在大牢里蹲了那么些年给耽搁了,像他这般年纪的,早就娶妻生子,有所成就了。

韩家借着翻案,让韩小郎重新在官家面前露了脸,又重返官途,韩家怕他留在京中遭人议论,便给他谋了个外放,想着等流言平息了,又在地方有了政绩,再回京不迟。

是以,闵姒出嫁后不久,便要跟着韩小郎去任上了。也就只有在三日回门的时候,同她再聚了。

临安长公主也不担心闵惟秀真生气,让人给她上了一碗冰,笑道,“这嫁了老四,马上就要嫁老五了。我的儿,你出嫁之前,可有什么出格的事情想做。你且放心,出了啥事,阿娘都给你兜着!你前头几个阿姐,我也是一视同仁的。”

闵惟秀想起柴郡主出嫁时,阿娘让她带着她出去逛夜市风流快活,结果弄出了一个破簪子的幻境,就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阿娘,我哪一日没有做出格的事?”

林安长公主眼皮子一跳,试探的问道:“那你想要做一个更加出格的事?”

闵惟秀摸了摸下巴,可惜她是小娘子,不长胡子。

“阿娘可知晓,每一个习武之人,都有什么共同的梦想?”

临安长公主虽然也有骑射功夫在身,但是正正经经学武功,那是没有的,更别提拥有武国公家一脉相传的神力了。

“收回燕云十六州?若是这个,那不知道姜砚之愿不愿意等你……”临安长公主促狭的笑道。

一旁的吕静姝也跃跃欲试的说道,“做大将军,统领千军万马?”

闵惟秀摇了摇头,“当然是千秋万代,一统江湖!陆真的《武林奇侠传》有没有读过?里头说了,当一个人的武功难有存进的时候,就应该去游历江湖了。”

“最近我的功夫停滞不前,阿爹都不是我的对手了。我觉得到了我去挑战武林的时候了。”

临安长公主睁大了眼睛,“什么鬼,话本子说的,你也信?你这个时候要出门,该不是不想嫁姜砚之,想要跑路吧?到时候他登门来迎亲,我能再生一个闺女嫁过去?”

吕静姝也拼命点头,附和着临安长公主的话,“对啊,什么武林啊,华山论剑啊,盟主啊,魔教啊,都是假的……”

吕静姝说着,声音越来越小,糟了,暴露了自己也看过这个话本子的事实了!

闵惟秀笑了笑,“我从来都不打无准备的仗!阿娘,我不用出远门,就在开封府,我已经打听过了。就在咱们开封府郊外,便隐居着一位武林前辈,他曾经担任过武林盟主,只不过已经退隐江湖了。”

“待我明日晨起去挑战一番,说不定华灯初上的时候,我便回来了。”

临安长公主一听,顿时放心了,摆了摆手,“去罢去罢。”

只要不逃婚,出个城打个架,对于武国公府那都不算事儿,就是闵惟思那个弱鸡,还常常同人打得鼻青脸肿的回来呢!

至于闵惟秀,她就更不担心了,只有别人缺胳膊少腿份儿。

“轻点打啊,都退隐江湖了,指不定七老八十了,万一打折了,要赔钱的。”临安长公主想着,慎重的提醒道。

闵惟秀无语的摆了摆手,将冰碗一饮而尽,甩手回屋准备明日的大战去了。

待闵惟秀一走,临安长公主无奈的摇了摇头,“这傻孩子,多好的机会,不出去浪,打架什么时候不能打。”

吕静姝摸了摸肚子,“母亲,今儿个惟秀没有赶上姒娘出嫁,会不会心中不好受,才要出去打架的……”

临安长公主笑了笑,“我生的孩子我知道,她同砚之一样的,看着大大咧咧的,实则心中透亮着呢。砚之为何断案如神,惟秀为何半途学武却突飞猛进?是因为他们都是一种人。”

“找到自己想做的事,就一心一意的做好那件事,至于旁得事,得了便得了,舍了便舍了,争取却不强求。”

吕静姝看着闵惟秀大摇大摆的背影,若有所思起来。

……

闵惟秀若是后脑勺长了耳朵,听到了临安长公主这番话,一定会一脸疑惑的问道,“阿娘,你在说啥玩意啊!最近参禅参得疯魔了吧!打什么机锋,说什么禅语,你不知道,你夫君,你儿子,你闺女都听不懂啊!”

“你说的那是我同姜砚之?那明明就是峨眉派的灭绝老尼同少林寺的扫地僧啊!”

第四百零三章 武林倒霉的一天

在开封府外的一个小村子里,住着一位不起眼的老地主,村里的人都知晓,这家人乃是前两年从外地搬来的,说着有些难懂的蜀中口音,经常有那种背着大宝剑,亦或者是提着酒葫芦动不动就哈哈哈怪叫,自以为潇洒的人跑过来问路。

久而久之,村中人除了种地,又多了好些营生,譬如卖金疮药,譬如开个龙门客栈,又譬如卖话本子。

那些江湖人一旦进去了,多半是横躺着出来的,一躺便是数月,闲得无聊了,只能看话本子打发时间。

今儿又是一个艳阳天。

闵惟秀瞧着门口热闹的长队,又瞄瞄四周卖凉茶的,卖闺女的……呸呸,卖扇子的,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姜砚之瞧着热闹,对着路丙说道,“你抱着葡萄,在这里等着,我带惟秀去买冰碗来吃。这挑战的人,可真多,咱们来得早,才排到了第五个,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呢!”

他的话音刚落,前头站着的一个壮汉,便哈哈哈的笑了起来,他声如洪钟,笑起来差点儿没有把旁边的人,耳朵给镇聋了。

“啊!”他笑着,闵惟秀一回头,发现身后一个瘦弱的男子,已经被震得鼻子流血,晕倒在地。

两边准备好担架的村民,一拥而上,“这是我的,是我先发现的!我来我来!”

一溜烟的功夫,那人已经被抬走了。

壮汉鄙视的看了姜砚之一眼,“小子,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就上杆子来排队了!”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姜砚之大理寺有公务,她原想着自己个来的。

可这厮非说,这江湖人士竟然敢来开封府,身为开封府官员,理应来踩个点,以防他闹出什么人命官司来!

“惟秀挑战武林盟主,这么光辉而伟大的时刻,总要有人在一旁为你啦喊助威不是?”

闵惟秀听到这句话,果断的带上了姜砚之同路丙,连带着一筐子新鲜欲滴的葡萄。

“砚之,买什么冰碗,排什么队?只要把排在我前头的人,都杀了……不,都打倒了,我不就排在第一了么?”

有姜砚之在,这又不是战场上,不能随便杀人。

闵惟秀一说完,前面四双眼睛便恶狠狠的看了过来。

尤其是站在她前头的那个壮汉,怒道,“铁砂掌严小六,来领教小娘子……”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闵惟秀已经一巴掌打来,严小六抬手一挡,只觉得千斤袭来,别说铁砂掌了,就是纯铁打的掌,也架不住这么重的一击啊!

“你偷袭,不讲江湖规矩……”这话还在嘴中,严小六已经被打晕了过去。

闵惟秀有些失望,就这个,还不如那辽国小王爷呢!

“下一个!”

站在壮汉前头的是一个白胡子的老头子,手中拿着一把玉箫,见闵惟秀嚣张,冷衣横生,“哪里来的奶娃娃,好大的口气。你既然能够打败严小六,想必练的是外家硬功夫,也算是有两下子。只不过你怎么这么不讲规矩,竟然偷袭,也不报上自己是何门何派!”

闵惟秀有些疑惑的看向了姜砚之,“我应该是哪个派?”

姜砚之想了想,“当然是寿与天齐武功盖世派了……”

嘿嘿,既包含了寿王府的寿,又包含了武国公的武,又霸气威武,看他多会取名字!

闵惟秀点了点头,“就是他说的那个派。我叫闵惟秀。”

白胡子老头子气得差点吐血,“好好好!果然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小娃娃够嚣张!”

他说着,抢先拿起手中的洞箫,开始呜呜咽咽的吹了起来。

一旁的人全都捂住了耳朵,嗷嗷嗷的叫了起来,“这老音魔的曲子,是越来越厉害了!简直是杀人于无形啊!”

闵惟秀叹了口气,“不是说武林中人,一言不合就对砍么?你丫的不拔剑,吹什么曲子?我要是想听曲子,去花楼里寻行首娘子就是,还用的着大老远的来这里?而且还吹得这么难听!”

“我虽然对于音律,只是略通,学了一手琴,平日里专门用来装门面,万万没有想到,这世间竟然有人,比我弹出的曲子更加难听。”

她用余光瞟着,见路丙好好的护着姜砚之,果断的挥舞狼牙棒,朝着那老头劈将过去。老头手中除了玉箫,手无寸铁,怎能抵挡,先不说闵惟秀把他损了一顿,气得他吹错了几个音,光是这玩意,他也不敢用肉身挡啊!

姜到底是老的辣,老头子一个闪身,骂道,“你这小儿,不守江湖规矩,我的音攻,乃是远攻,你得让我先走远些,近身算什么本事?”

周围的人都鄙视的看了过来,但是老音魔毫不脸红,他要是不邪性不无耻,怎么可以当魔教中人,他便是瞧中了闵惟秀对武林一窍不通。

闵惟秀看都没有看他一眼,直接一棒子将他打翻在地,“你这老儿,不守江湖规矩,我的狼牙棒,乃是近攻,你还想走远些,远攻算什么本事?”

她是不懂,但是不傻!

她说着,鄙视的看了地上的老头子一眼。

姜砚之站在一旁拼命的鼓掌,从筐子里取出一串葡萄,一颗一颗的喂到了闵惟秀的手中。

站在前头的两人,一个是穿着一条玫红色长裙,扭着水蛇腰的妇人,一个是腰间悬挂着一把大宝剑的男子,两人对视了一眼,果断闪身,让出了前路。

“小姑娘好本事,当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今日便让你夺了头筹,同那盟主一战!”

闵惟秀毫不犹豫的走到了第一位,姜砚之立马跟了上去,路丙抱着葡萄,顶着万众瞩目的目光,硬着头皮朝着前头走去。

大王啊,闵五娘子啊,你们是痛快了,万一以后有人杀上门来可咋整啊!

要是打败了盟主,你还要千秋万代一统江湖不成?

咱们在开封府中霍霍得了,不要染指江湖啦!好歹给我留一个武侠梦行不行?

闵惟秀走到了最前头,见一直没有人来开门,果断上前拍门。

拍了许久,门才开了一道缝儿,一个小厮打扮的人探出脑袋来,“别排了别排了,我们家盟主已经归天啦!”

闵惟秀委屈的看向了姜砚之……叫你不要同我一起来……你不听……

姜砚之讪讪的笑了笑,“以后要路丙给你当陪练……”

路丙看着闵惟秀看过来的眼神,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现在换主人还来得及吗?被打伤了之后,三大王府包媳妇包养老吗?

第四百零四章 深夜的笛音(一)

姜砚之清了清嗓子,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是此地仍是开封府地界,见到了案子,他没有不管的道理。

“可是我来迟了一步?盟主已经被人给打死了?”闵惟秀有些沮丧,虽说姜砚之有些邪性,但他邪性在上杆子遇见死人,这些人的死,可同他无半个大字的关系。

都是正常的非正常死亡。

那小厮看着众人八卦的眼睛,为难的往后看了看,“大家都是江湖中人,我们主家也无意隐瞒,进来瞧便是了,三言两语的也说不清。不过我家夫人可是说了,这事儿有些邪性,若是不怕惹祸上身,尽管来。”

小厮说得认真,那些排队的武林人士,一个个的都面面相觑,有些迟疑起来。

虽然天天把除魔卫道挂在嘴边,但是真正遇到了妖魔鬼怪,谁也没有七十二变不是……

“那啥,我媳妇儿今儿生产,我便先走一步了……”

“那啥,请节哀,我还要去给我老父亲上坟,先走一步了……”

“那啥,今儿个我约了嵩山五怪大战三百回合,先走一步了……”

开玩笑,这里住的人是谁,是武林盟主!能当盟主的人,怎么着也是一方霸主,神功盖世,连他都死了,他们这些小卒子进去,不是送死么?

你说他们不是来挑战盟主的么?怎么对自己这么没有信心。

这就不懂了吧?这就好比你有一日喝花酒,被少林寺的掌门方丈教训了一顿,你被打得屁滚尿流,吐血三升。

可等那老秃驴走远了,咱把嘴巴上的血一擦,端上几碗好酒,四十五度角仰着头,就能吹上了,“想当年,我也是同少林方丈交过手的人……我们大战三百回合,那叫一个天地变色,日月无光……可惜我到底年轻几分,略输了一筹。”

万一命好,赶上对方那日拉肚子或者是身受重伤,那就更妙了。

一战成名有木有?

所谓江湖,不就默默无名时自吹自擂,功成名就的时候你吹我捧么?

倒是那些抬着担架的村民,听到了邪性两个字,都变了脸色,一些胆小的,担着担架就跑了。其中有一个脸色蜡黄的中年男子,对着那小厮喊道,“是笛子,是妖魔的笛子,对不对?”

那小厮神色慎重的点了点头,“盟主昨夜里听到笛声,想要出门除魔卫道,一宿未归,今日清晨,躺在门前,已经是昏迷不醒。就在刚刚,断了气了。”

笛音?闵惟秀一听,狼牙棒直指被她打倒在地的老音魔,这老头子正捂着半张脸,凄惨的数着自己被狼牙棒挂掉的头发……

原本年纪大了,发量就让人忧心,现在一来,嘿,直接能同少林寺的大和尚比光了!

“我吹的是萧是萧,不是笛子!!”老音魔一跳又跌落在地,毕竟适才的一棒子已经让他身受重伤,若是再来一棒,那怕是要命丧当场!

“哦,我记错了!”闵惟秀毫无愧疚的说道,收回了狼牙棒!

喂!你根本就不是记错了!我说怎么对着你吹得快断气了都么有用,你丫的根本就分不清楚什么笛子萧之类的吧!

老音魔心中狂吐槽,可是半句都不敢说出来。

这世道,谁武力值高,谁就是大王!他混迹江湖这么多年,这点眼力劲儿还是有的。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拉起了闵惟秀的手,“走,咱们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闵惟秀点了点头,不理会身后的一帮乌合之众,走了进去,临了还不忘回头,从路丙抱着的筐里,抓了一把葡萄。

武林盟主的家,比普通的地主老财家,要显得清贫几分,几株桃树上,零零星星的挂着几个毛桃子。

闵惟秀觉得,这位盟主一定是一个不会敛财之人,若是她,便让一个童子,在门口收钱,但凡是排队挑战的,每人交上十贯钱,久而久之,不就发家致富了么?

院子不大,不一会儿就到了停灵之地。

一位披麻戴孝的老妇人,正孤零零的跪在那里,一没有哭,二没有烧纸钱,只是在擦拭着手中的剑。

闵惟秀回头看了一下,除了她同姜砚之外,零零星星还跟着进来了一些人,排在她前头的那四个人,都在。

“到底是怎么回事?那村民说的妖魔的笛子,指的是什么?盟主不是死的第一个人吧?”

姜砚之开口问道。

那老妇人抬起头看了姜砚之一眼,见他面生,却衣着华贵,圆润得很,一瞧便是大有来头的之人。

如今武林之中,新秀辈出,这怕是哪个大门大派的嫡传弟子。

她迟疑了一看,还是开口问道,“来者何人?我家夫君已经亡故,诸位不必踩着他的尸体成名立腕了。”

姜砚之拱了拱手,“开封府,推官姜砚之。”

老妇人一愣,猛的一下站起身来,路丙感觉头皮一麻,立刻挡在了姜砚之的前头。

哎哟我的大王啊,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这是传说中的江湖啊,江湖中人,最不喜欢的就是朝廷鹰犬,你竟然还自报家门,之前那个什么什么派,不是很好吗?

若是打起来了,这就是关门打狗啊!

那老妇人见路丙反应激烈,往后退了一步,“原来是三大王。您来得正好,我也想知道,我家这个死鬼,怎么一夜之间,就一命呜呼了呢!”

周围的人听到三大王的这个名头,都好奇的打量起姜砚之来。

姜砚之昂起了头,没有想到,本大王的凶名,已经传遍了整个江湖啊!

唉,太有名气就是不好,随便走到哪里,都能够被人认出来!

“你先说说,是怎么回事?”

那夫人将擦好的剑系回了腰间,“这事儿,要从三个月前说起了。那日也是二十九,因为是月底,天黑得黑,基本上没有月光。半夜里,村中传来一阵笛声,十分的清脆,有些像那些骑着黄牛的牧童,吹出来的……”

“我不通音律,但是也听了觉得十分的欢愉。可是翌日一早,下人们就打听到,说是村中昨夜有一名叫做翠红的妇人,听到了笛音,想出去看看是什么回事,这一去,便是一夜,等到第二天早上,被人发现,死在了家门口。”

“村里人以为是她遇到了什么过路的强人,还十分的怨恨我们夫妇,说我们住在这里,就引来了一些稀奇古怪的人。但是他们怕引来江湖仇杀,便忍气吞声的将那翠红给埋了。”

“这事儿过了一个月,村里人也都忘记得差不多了。可又到了二十九,村里又出现了笛音……这一次,出来的是一个壮汉,名叫王大胆……同样的情况,第二天也在王大胆的家门口,发现了他的尸体。”

第四百零五章 深夜的笛音(二)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从他瞧见村民的反应,就知道这是一个连环死亡案件了,只是没有想到,会这么的诡异离奇。

“死了两个人了,为何不告官?”他在开封府主管刑律,可没有听说有这么一个事儿。

明明就发生在眼皮子底下。

盟主夫人愣了愣,看向了之前出去解释的那个小厮,“为何不告官?”

那小厮舔了舔嘴巴,有些为难的说道,“具体的我也不知道,我就是出去村民家买菜的时候,听到大柱子媳妇的二舅妈的三姑妈说的,说是里正说了,无凭无据的,怎么告官?衙门两个口,有理无钱莫进来……”

“说句难听的话,那王大胆也是个喜欢作死的,他以前是个玩蛇人,还把手伸到蛇嘴里去呢,谁知道他在外头结了什么仇怨,他在村里是个游手好闲的闲汉一个,上无老下无小的,也没有人冒着那个风险,去帮他出头。”

姜砚之叹了口气,这小厮说出了一个让人担忧的事实。

百姓们都不愿意惹官非,不是被逼到走投无路了,或者是实在是冤屈得不行了,都不会轻易告官的。

盟主夫人见小厮不说话了,又接着说道,“到了上个月二十九,村中又以同样的方式,死了一个人,这次死的是里正的亲儿子。”

不等姜砚之发问,盟主夫人又说道,“对了,这次为何还是没有报官?”

“告了,怎么没有去告?村中好几个人一块儿去的,说是要去开封府寻三大王,可那开封府的人说,现在三大王不管开封府了,由二大王管……二大王是什么样的人,听都没有听说过……”

“具体是怎么回事,我也不清楚。只知道里正一行人回来之后,立马就把他儿子给下葬了。然后转天就来等了我家大门,还给夫人你送了一筐子腊肉,外加一个大金镯子呢……”

盟主夫人缩了缩手,这个瓜娃子,这种事情就不用说了啊!

“咳咳,总之,我家那死鬼,最是喜欢主持正义。昨儿个夜里,那笛声再度响起,夫君便想要出去一探究竟,我怎么拉他,他都像听不到一般,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架势,直接出门了……”

“第二日一早回来,虽然还有一口气,但是已经神志不清,药石无医了。”

“唉,我们既然混迹江湖,就没有想过要善终。只是我不甘心,我家夫君没有死在仇人手中,也没有死在华山论剑之中,却死在了这么一个小小的村庄里,简直是莫名其妙。”

姜砚之走到了棺材跟前,看向了里头躺着的武林盟主。

一靠近,便能够闻到重重的血腥味,他的面部表情十分的愉悦,看上去并不痛苦。

头部手脚,都没有明显的伤痕。

姜砚之看着他鼓鼓的腹部,练武之人,都能够有这么大的肚子,这还是他第一次瞧见。

像武国公,那可是八块腹肌刚刚的!

他伸出手,撩起了寿衣的一角,果然瞧见死者的腹部,有一条巨大的刀口,这应该就是致命伤了。

“其他的三个人,也是腹部被切了一个大口子,致死的吗?”姜砚之问道。

“是的,其他三个人,我都瞧过了,正是如此”,人群之中突然有一人回答道。

闵惟秀望过去,正是之前那个提起妖魔的笛子的中年男子,他的面色蜡黄,好像是刚生了一场重病似的。

“三大王,在下正是这里的里正。翠红,王大胆,还有我儿子詹三,死状同盟主老爷都一样,肚子被切了一个大口子,肠子都流出来了,真是一个惨啊!三大王,没有想到,您来了这里,这就是天意吧……”

姜砚之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

这同他之前遇到的案子都不相同,并且凶手毫无目标。

屋子里一下子寂静起来。

就在大家伙儿快要受不了的时候,姜砚之这才开口说道,“惟秀,那老音魔吹笛子的时候,你为什么没有受到影响呢?我看其他的练武之人,都气血上涌,跟喝醉酒了似的。”

若是旁人来问,闵惟秀自然要胡诌一通,但是姜砚之,自然是要实话实说了。

“我比他强。一只臭虫爬腿上了,虽然觉得有些讨厌,但是抖抖便掉了,不觉得有多困扰。”

老音魔恨不得当场挖个坟,把自己埋进去……

你丫的还不如说你不通音律,我吹得难听呢!

姜砚之点了点头,“那么问题来了,村中那么人听到笛音,为何偏偏是他们四个人出去了呢?他们有什么共同点?盟主夫人,请问是你的功夫强,还是盟主的功夫强?”

盟主夫人老脸一红,“我不及那死鬼的半分。”

姜砚之若有所思,“倘若那人犹如老音魔一样,是用音攻的。那么对于普通村民的功效是一样的,为何偏偏是那三个村民听到出来了呢?盟主夫人之前说了,她听到笛音,觉得很愉悦,但是她没有中招,盟主中招了。”

所以,那个吹笛人,用的同老音魔不是一个套路的东西。

姜砚之心中有所猜测,只不过担心说出来,吓死这群人,不好不好,要低调。

“而盟主昨夜里出去的时候,您是怎么形容的,像是听不到一般,九头牛都拉不回来……里正,你儿子出去的那一晚,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情形?”

里正眼眶一红,“正是,之前已经死了两个人了,到了二十九,我把院子门锁得死死的,再三叮嘱所有人听到笛声,都不能出去,整个村子里的人,我都交代过了。那笛音在我家门口停留的时候,我那儿子,便像是中了邪一般,把我推开,然后跑出去了。”

“我想要出去追,可是被家中其他人给拉住了,等我跑出来的时候,笛音已经没有了,我那不孝子,也不见了踪影。”

姜砚之叹了口气,“还请里正带我们去那第一名死者,翠红家中吧,凡事总是有源法的。没有无缘无故的仇恨。虽然现在还看不出来他们四人的共同点,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那笛音,并非是随意择人的。”

“他是在报仇。”

第四百零六章 深夜的笛音(三)

报仇?盟主夫人的柳叶眉皱成了一团,好似一片被虫子啃过的枯叶,一阵风吹来,就被卷走了。

武林高手,乡野村妇,游民闲汉以及里正的儿子,怎么着也不像是能够拥有一个共同敌人的样子。

盟主夫人有些羞愧,她觉得自己家的夫君,作为一个已经被后浪打下来的前武林盟主,他的敌人起码应该名叫西门吹雪或者是独孤求败之类的……

而不是翠红,王大胆以及詹三儿的敌人李大锤王二狗之流……

严重掉档次有没有!

日后江湖百晓生记下:前武林盟主蜀山浪子剑,死于贩夫走卒王二狗的杀猪刀下,可悲可叹!

就在盟主夫人的思维飘散到了天际之时,姜砚之已经同闵惟秀一道儿出了门,跟着里正往那翠红家去。

这是一个十分矮小的泥屋,明明艳阳高照,屋里却黑漆漆的,显得十分的阴暗潮湿。

院子里一个汉子,正在吭哧吭哧的劈着柴,见到一群人,有些惊慌失措的搓了搓手,朝着屋子里喊道,“爹,爹,里正来了。”

一个穿着白褂儿的老汉拿着猪食瓢儿走了出来,瞧了瞧,看到一角神游天外的盟主夫人,愣了愣,对着里正问道,“您怎么来了,可有事儿?我还要喂猪呢!”

里正叹了口气,“这位是开封府的青天大老爷,三大王,来问翠红的事呐!”

老汉一听,忙要关门,“问什么问,有什么好问的,人都已经死了,问清楚了的话,我儿媳妇也不会活过来。”

闵惟秀见状,伸手一拦,只听得咣当一声,那木头扎的院子门吧唧一下,掉下来了……

闵惟秀讪讪的将手中的门搁在了一边,摸了摸头,“手滑手滑……我赔……不过老丈啊,有句话你说得不对,虽然死者不会复生,但是冤屈可以洗清啊!清清白白的好娘子,怎么可以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呢?”

“不说别的,旁人指指点点的,活人也难受啊!孩子呢?日后孩子问起,他阿娘是如何死的,您怎么说?再说了,都是乡里乡亲的,不弄清楚真相,下个月二十九,再把你儿子抓去了,怎么办?”

老汉脸色大变,侧开身子,让众人走了进来,对着那汉子说道,“栓子,有啥你同他们说吧,阿爹进去了。”

那叫栓子的汉子点了点头,“知道了阿爹。”

他说着,憨厚的笑了笑,“家里穷,没有地方坐……”

闵惟秀见自己立了功,看向了姜砚之,却瞧见他一直直勾勾的看着院子里的老槐树,顿时脊背生寒,擦!这架势很熟悉啊,大白天的也要活见鬼了吗?

她想着,靠近了一些,“你瞧见什么了?”

姜砚之摇了摇头,“现在不在。”

现在不在?那就是有,只是躲起来了咯!

闵惟秀搓了搓自己的胳膊,虽然她不怕鬼,但同一个鬼打交道,还不如去同一群人打架来得痛快,毕竟那种,敌暗我明的感觉可不好受。

“翠红在死之前,可发生过什么特别的事情吗?譬如说杀过什么特殊的动物,周围有亲人去世之类的……”

姜砚之看向了那个名叫栓子的汉子。

汉子想了想,“村里的妇人,哪有不杀生的,平日里杀鸡宰鹅的,都是翠红在做。亲人去世的话,翠红娘家是隔壁村子的,家中人齐备,我老子娘,死了十来年了,不是最近的事,其他的,倒是想不出来了。”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那她死的那天晚上是怎么回事,你说说看。”

“那日翠红给酒儿洗了脚,哦,酒儿就是我儿子。便回了屋子。我们家里穷,翠红舍不得点灯,白天要干活,夜里便坐在院子里,就着月光织布……她手艺很好,只要有一丝丝光亮,就能织。那日是二十九,我还唤她早些进来。可是她却不听。”

“后来,我就听到了笛音。天气热得很,我以为是有哪个娃娃睡不着,吹笛子耍,就没有在意。过了好一会儿,听到院子里织布机不响了,出来一瞧,翠红已经不见了。”

“我也没有在意,就先睡了,她有时候织着织着,没有纱了,也会去寻隔壁的张大娘先借上一些。等第二天早上起来,阿爹起来,发现冷锅冷灶,没有人做饭,这才觉得不对劲……”

“一开门,就瞧见翠红躺在家门口……那模样……”

栓子说着,用袖子擦了擦眼泪。

姜砚之又看了一眼那大槐树,叹了口气,“我再提醒你一下,二十九日,你们家中,可曾经发生过什么特别的事儿?”

栓子一头雾水,这时候里正突然一拍手,说道,“栓子,你那妹子云霞,是哪一日跟人跑了来着?我记得是年三十的前一天来着?对吧?”

周围跑过来看热闹的村民,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可不就是腊月二十九,都要过年了,下老大雪了,还全村人一起找呢,结果那小贱人跟人跑了,平白的让别的村里的人看了笑话……”

那村民说着,一想到如今二十九的惨剧,一下子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栓子脸色一变,看向了姜砚之,迟疑了一下,还是说道,“云霞是我亲妹子,她只是同人跑掉了,并没有死,同这个事情是毫无关系的,而且云霞被夫家赶回来,是翠红收留她的,她们好得很,云霞也不会杀了翠红的。”

周围的人都议论纷纷起来。

闵惟秀看了看四周,见隔壁拿着一个葫芦瓢正在喂鸡的大娘,欲言又止的,正想出声,就听姜砚之说道,“这位是张大娘吧,您若是知晓什么,可千万要说出来。这眼见着下个月二十九,还不知道要发生什么事儿呢。不光是张大娘,其他人也是,这事儿,可不是一家之事,是你们整个村子里的人,谁知道,下一个死的人,是不是你呢?”

姜砚之说着,环顾了一下四周,村民人都脸色大变,两股战战起来。

那张大娘更是葫芦瓢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双手在衣服上搓了搓,看了那栓子一眼,“栓子,你也别怪做婶子的,啥都说了。有一句话,你说得不对,你们家翠红,可不是什么好人,待云霞更是不好得很。”

第四百零七章 深夜里的笛声(四)

张大娘一旦开了口,也不隐瞒了,索性竹筒倒豆子一般,噼里啪啦的说了起来。

闵惟秀觉得,这些话在她内心肯定已经憋了很久了,要不然,也不能够说得这么溜啊!

“唉,说起来也是造孽啊!云霞是一个好孩子,手脚又勤快,你阿娘还在的时候,我还说过,想要讨了她给我做儿媳妇。可惜后来……你阿娘没了,阿爹又大病一场,家中的田地都卖光了不说,还欠了许多外债,可怜云霞闺女……”

“对外头都说,她翠红嫂子给她在城里寻了个好人家,其实头回我进城,瞧见了,云霞那夫君,是个傻子,那口水流得老长老长了,啥都不懂!还老打云霞!造孽啊!”

“后来也不知道怎么的,就被人送回来了,翠红这个人,惯会装好人,表面功夫做得好,实际上……唉,家中什么事情,都是云霞来做。说是夜里出来织布,其实都是云霞织,她坐在一旁纳凉吃瓜呢……”

“后头有一天,我听到姑嫂二人说悄悄话来着呢,云霞老实,年纪又比翠红小好多,长嫂如母,但是这个嫂子说的那话儿,我都听不下去。”

闵惟秀听着,看了那栓子一眼,见他畏畏缩缩的,一直盯着自己的脚看,心中叹了口气。

夫妻同床共枕这么些年,她就不信了,他一点儿都不知道自己娘子做的那些事情,他心中犹如明镜,只是不想为妹妹出头罢了。

“也真是狠心,第一次为了还债买田地,把云霞嫁给了一个傻子,也不知道得了多少彩礼钱;这回又想要把云霞送给去那武夫做小。那会儿云霞肚子都大了,我问过了,说是那傻子的,夫家不肯认,我看肚子特准,那是个儿子。”

“当时我就劝云霞了,莫要听翠红的。等她把儿子生下来,自己个单独立一个门户。这年头,一个女人带着儿子一道儿过也是可以的。云霞勤快,与其在娘家当牛做马,还不如自己个单独过。”

“云霞都听进去了。后来二十九里,她就不见了,翠红说她跟人跑了,我是一万个不相信的。我之前想着,这苦命的闺女,八成又不知道被娘家人卖到哪里受罪去了。唉……现在看来……”

张大娘没有说完,但是人群之中,已经哄闹了起来。

盟主夫人如遭雷击,“啥玩意儿?你说我家那死鬼要讨小的?我怎么丝毫不知道这事儿,他要是敢,老娘剁了他的狗脑袋!一把年纪了,还闹这玩意也不害臊!”

她说着,越发的坚定了之前的想法,去他娘的死鬼!

老娘明儿个就另外寻个帅老头儿嫁了去,华山派掌门人乃是她青梅竹马的大师兄,就很不错嘛!

闵惟秀瞧着,瞥了姜砚之一眼。

姜砚之绷直了身子,惟秀啊,别看我啊,我是绝对没有这个想法的!

“咳咳……里正,就在云霞失踪的那段时间,你家儿子有没有突然很高兴,手头宽裕了之类的事情发生?还有那王大胆有没有暴富……”

里正一愣,仿佛预感到了什么事情,有些颓唐的说道,“我家那小子,平日里好高骛远,不安心劳作,总想着一夜暴富,在外头捣鼓什么生意。我骂他好多回,我们这种泥腿子,祖祖辈辈都是种地的,能倒腾出什么花来?”

“他偏生不听。说起来,就在这个年节,腊月里,他拿了好些钱回来,说是自己个赚的,我担心他的钱来路不正,他说是不小心寻了个古董,捡了漏……”

闵惟秀嗤之以鼻,哪里有那么多漏好捡的,又不是随便一个人都有黄金瞳!

人群中议论声更大了,大家都七嘴八舌起来,“哎呀,年节之后,翠红不是还想着送酒儿去私塾么?当时我还笑她,说酒儿年纪老大不小了,再过几年都能够讨媳妇了,还读什么书啊……”

“对,那个王大胆也是,今年开春之后,天天喝酒吃肉的,还寻了个媒婆,要成亲呢!”

姜砚之看向了盟主夫人。

盟主夫人看向了小厮,“还不给老娘滚出来,说吧,那老小子背着我干了什么好事!”

小厮腿一软,跪倒在地,“夫人,小的真不知道啊!主人退隐江湖,乃是因为旧伤复发……年前,主人不是同小的一道儿出了一趟远门么?那次我们是去求医问药了,大夫说,主人有旧疾……”

盟主夫人打断了他,“这事儿我知道,不是要用紫河车入药吗?我去药铺里寻了来,他吃了却也不见好。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他一把年纪,还想登天不成!左右那旧疾,也不致命……”

姜砚之摇了摇头,“盟主要用的紫河车,不是一般的胞衣对不对?里正的儿子牵线搭桥,翠红毫不犹豫的卖了云霞,王大胆不是目击了要分一杯羹,就是帮凶……他们一道儿,害了云霞对不对?”

小厮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具体的事情,小的也不知道。当时盟主只是对我说,说村里人打了野味,他想要买来吃,都同人定好了,我是从里正儿子手中拿来的,用个小竹篮子装着,也不知道是什么。”

“我给了他钱,旁的真的不知道。我们经常在村里买菜买肉的,只是那一次钱袋子特别重……”小厮说着,瑟瑟发抖起来。

姜砚之说着,看向了站在篱笆外的一个穿着蓝色长衫的少年,他梳洗得干干净净的,腰间系着一个短短竹笛,若是仔细看的话,他的手,正以一种奇怪的姿势放着,好似手中牵着一个什么似的。

但是他的手空荡荡的,根本什么都没有。

“他不知道,你知道对不对。酒儿,你知道,云霞是怎么死的?你也知道,这四个人是怎么死的,因为你就是凶手。是你在为了姑母报仇。”

栓子一听,顿时跳了起来,“不可能,翠红可是酒儿的亲娘啊!”

小小少年嘲讽的勾了勾嘴角,“没有错,该死的人,都已经死了,以后的二十九,也不会有人吹笛,有人死了。我今日来这里,便是来投案自首的,以子杀母,这个天地,已经没有我的容身之处了。”

“你们永远都想不到,一个人,一群人,可以残忍到什么地步。”

第四百零八章 深夜里的笛声(五)

“酒儿,天冷得很,娘给你烧了锅热水,泡泡脚。”

破烂的茅草屋子里,一个穿着蓝色花布衫的妇人,挺着大肚子,艰难的提着一桶子腾腾冒着热气的水,小心翼翼的放在门口。

站在门口等着的妇人,不耐烦的瞪了她一眼,提着热水走了进去。

酒儿坐在床边,看了看窗外那个黑黝黝的身影,抿了抿嘴唇。

妇人蹲下身子来,替儿子一边脱鞋袜,一边嘀嘀咕咕的抱怨着,“你那小姑,真是个不懂事的,那盟主老爷多金贵,虽然年纪大了一些,但是人家有钱不说,还不嫌弃她是个大肚子的。这还有什么不好的?总不至于,还要在娘家待一辈子吧?”

妇人说着,自顾自的乐了起来,“我的儿,阿娘有钱了,就送你去私塾,咱们也做个读书人,到时候在娶个富贵人家的小娘子……啧啧,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酒儿听着,将脚从水中提了起来,冷冷的说道,“阿娘,我不喜欢读书。我白天干了一天活了,现在困得要命,想睡了。”

妇人眼珠子一转,站起身来,在衣裙上擦了擦湿漉漉的手,“那你且安心的睡。你阿爷同阿爹,去邻村看老抬棺材去了,你说这人死得也够不是时候,年都没过呢。咱们早些睡,明儿等他们回来,指不定还给咱带酒席回来吃。”

她说着,手顿了顿,“你把桌上的那个饼子吃了再睡,半大小子,吃死老子,夜里没有吃饱吧?”

酒儿皱了皱眉头,嫌恶的看了桌子上的那个饼子一眼,哼了一声。

妇人有些讪讪的提起了水桶,走了出去。

这个家,穷也就罢了,还没得让人恶心得想吐。

酒儿想着,快速的下了床,将那饼子包好了,塞进了自己的怀中,就这么一个饼子,可不是多出来的,八成是从她那可怜的小姑嘴中抠下来的。

酒儿想着,拿起墙上挂着的一根竹笛,摆弄了几下,又放了回去。

他的小姑云霞,只不过比他大上几岁而已。

他不会吹笛,云霞也不会吹笛。

这支笛子,是云霞十四岁那年,隔壁的张三哥送的,他说日后要教云霞吹。

云霞出嫁那一日,身无长物,连这支竹笛也没有带,酒儿把它捡了起来,挂在了墙上。

现在,云霞回来了,但是她再也不可能跟着张三哥学吹笛了。

酒儿揉了揉鼻头,又摸了摸怀中的肉饼子,朝着门口走去。

“喂,翠红,你家的小崽子可真睡了?”

“睡了睡了,这孩子跟他爹一眼,是关门瞌睡,天一黑就要睡,这都什么时候,早困得雷打不动了。”

酒儿脸色一变,这声音他能够认得出来,是村中有名的闲汉王大胆。

“你这个当嫂子的,可真够狠的呀!”

翠红笑了笑,“哪里狠了?我这是为了她好啊,她一个妇人,带着这么个孩子,被人指指点点的,算个什么回事?倒不如啊,早些把孩子生下来了,再寻个有钱人家嫁了去,享不完的福。”

王大胆也笑了起来,“可不是,咱们这是做善事呐!你这药啥时候起效啊!你说那富贵人家也是稀奇,他们吃包衣做什么?没得怪恶心的,莫不是想吃人罢?还取个啥名字,叫什么紫河车……”

翠红哼了一声,“你把她的嘴堵好了,别出声叫人发现了。你管那么多做什么?人家可是说了,那九个月的包衣,太老了不行,三四个月的,又太嫩了不行,这六个月的正正好。”

“那孩子可活不成了!才六个月,听说还是个带把的呢!”王大胆迟疑了一会儿,“怎么着也是一条人命啊!”

酒儿只听得啪的一声,翠红打了那王大胆一拳,“你还叫王大胆呢,这就怕了啊!云霞那夫君可是个傻子,傻子的儿子也是傻子,便是活着,那也是要放到河里按死的。”

酒儿听得大骇,正好推门,就听到王大胆惊呼出声,“你这个虎娘们,你给她吃的是堕胎药吗?我他娘的怎么看着没有气了呢!”

“我……我……我哪里知道,阎婆说是没事的,血,好多血啊……肚子里的孩子呢?包衣呢?”翠红哆嗦起来……

“你们家的刀呢?拿刀来,我把那包衣拿出来……”

“什么?你说什么?王大胆,你疯了!”

王大胆的声音狰狞了起来,“一不做二不休,人都已经死了,我还能怎么样?那头付的定钱,我都还了赌债了。一会儿咱们把人埋了,就说她跟人跑了……谁还能去追不成?快去拿,不然不新鲜了,那头可是不要了!”

“等等,咱们闹的动静大,你进去看看你家那兔崽子醒了没有?”王大胆恶狠狠的说道。

“我……我这就去……”翠红颤抖着,打开了门,看到床上躺着的酒儿,松了一口气,说道,“睡着直打呼噜呢!小孩子家家的,能知道啥!我去拿……我去拿……你别做旁的事!”

“你要是敢对我儿子动手,老娘先捅死你!我告诉你,王大胆,我可是同我们家那口子说了,但凡我有啥事,就让他去开封府告官去,说是你杀了我!”

……

酒儿躺在床榻上,双手紧紧的抓着被褥,眼睛一动也不动的盯着墙上挂着的竹笛,死了,云霞小姑死了;她肚子里那个取名叫思竹的娃娃,也死了……

他觉得眼前都是一片红彤彤的,那是他透过门缝,瞧见的血……

好多的血,像是夏日里的小河水,肉眼可见的涨起来,涨起来,漫过他的手,漫过他的胸,漫过他的鼻子……然后他就像是要溺毙在其中了一样。

他应该出去的,这样小姑至少能有个全尸……可是他怕啊!

他以前一瞧见唯唯诺诺的阿爷,假装忠厚老实,对阿娘欺负小姑,视而不见的阿爹,就觉得恶心。

甚至是,瞧见被人欺负,不敢反手的小姑云霞,同样觉得鄙夷。

这么没有胆气,若是他……

现在临到他的头上了,他也胆怯了。

这种懦弱,仿佛就像是刻进了他们一家子的骨血里一般,如影随形,无法摆脱。

酒儿觉得,自己终于活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出去啊出去啊,出去抗争啊!

可是他的脚像是生了钉子一样,钉在了床上,他的嘴像是被人粘上了一样,说不出一句话来。

随着窗外公鸡的打鸣声起,天亮了。

门被打开了,她阿娘提着一桶子热水,骂骂咧咧的走了进来,“你那小姑,当真是不要脸,半夜里跟野男人跑了……我昨儿个大半夜的,把你阿爹阿爷叫回来了,发动全村去找,也没有找到……真的不怕被人戳脊梁骨。”

第四百零九章 深夜里的笛声(六)

笛音,哪里来的笛音?

酒儿的眼睑动了动,他艰难的睁开了眼睛,那支竹笛好好的挂在墙上,一动也不动的。

这些天,他经常做一个梦。

梦见小姑的皮粘在了墙上,她拼命的吹着笛子,明明是欢快的曲子,她却哭着在吹,一边吹,一边流血。

好多好多的血,从墙缝中汩汩的流出来,像是无穷无尽一样,要将整个屋子全都给淹没了。

他拼命的呼吸着,像是一条要搁浅的鱼,“小姑,小姑,我是酒儿,我是你一手带大的酒儿啊!”

血停止了上升,酒儿松了一口气。

“酒儿,你都瞧见了,为何不救我?”

墙上的小姑诡异的笑了笑,又开始吹起了笛子,这一次与寻常不同,她的肚子越鼓越大越鼓越大,最后嘭的一声,炸裂了开来。

从里头,钻出了一个奇怪的小人儿,说是人,看不清脸,大大的头,咧着嘴。

酒儿只觉得身子一重,那个小人儿跳到了他的身上,像是压死他的最后一根稻草,将他整个人都压进了血海之中。

他猛的一起身,坐了起来,拼命的喘起了粗气。

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子,觉得有些口渴起来,床边放着的热水早就已经凉了,院子里传来阿爹劈柴的声音。

酒儿跌跌撞撞的下了床,端起桌上的水,猛的喝了一口。

才喝一口,他便猛的吐了出来,这水里放了川香。

他阿娘翠红是一个很马虎的人,别说在水里放东西了,水能烧开都不错了,只有云霞,才喜欢在水里放一些川香之类的东西。

“小姑……”

……

院子里的人,全都不寒而栗,按照这酒儿的说法,这云霞同她肚子里的孩子,那是死不瞑目,回来报仇了啊!

“我的阿娘,杀了小姑不说,吃着人血馒头,还四处去说她不检点,跟人跑了……王大胆杀了人,照旧吃香的喝辣的,还有那个里正的儿子,他是中人,虽然他没有动手,但若不是他从中牵线搭桥……还有那盟主,若不是他要新鲜的紫河车……”

“就在四个月前的二十九,我听到笛声。这一次不是梦,是真真切切听到了。只有我一个人听到了,我走了出来,看到了小姑在吹笛子,她的身边,跟着一个小小的男童。他们母子二人,正对着我笑。”

“他们越笑,我越恨自己。恨自己的懦弱无能。可是我还是对我阿娘下不了手,直到三个月前,我又听到了她同王大胆的谈话,他们成功的做了一票,又开始想要做第二票了,还说让里正的儿子去找买家……”

“我便知道,自己不能忍了。”

姜砚之叹了口气,他一来这个院子,就感觉到了冲天的怨气,尤其是那棵老槐树下,八成当时翠红将带血的东西都埋在了这棵树下。

再看那酒儿身边,长着一个大脑袋的奇怪鬼婴,心中更是难过。

女鬼云霞附在了竹笛之中,酒儿每到二十九的时候,便出来吹笛,一个个的凶手跟着出来,被迷晕了去,然后酒儿便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其他的人,都早早的咽了气,唯独武林盟主,武艺高强是以才扛到了第二日清晨……

至于那酒儿是自己的意愿,还是被女鬼的笛音迷惑了,又还有谁说得清?

姜砚之看了那鬼婴一眼,鬼婴咧嘴笑了笑,然后整个人都变成了光斑,消失不见了。

酒儿惊讶的看着自己空了的右手,“思竹……”

他腰间的竹笛子发出清脆的裂声,掉落在地……

姜砚之同闵惟秀对视了一眼,都有些唏嘘不已。

虽然案子已经破了,但是没有一个人的心轻松得起来。

正想着,那武林盟主夫人突然发出了嗷嗷嗷的乱叫声,“这个老鬼,竟然做出了这等事!亏得已经死了,不然老娘自己剁了他去!诸位武林同道,今儿个给我做个见证,日后我同那老鬼再无瓜葛,一切江湖恩怨,都不要再来寻我。”

“老鬼也没有个后嗣,你们日后想要扬名立万,自去挑战新的武林盟主便是。不过恕我直言,你们这群乌合之众,怕是都在这个小娃娃面前走不了五招!”

她说着,指了指闵惟秀。

闵惟秀看着一群愤愤的人,眼中冒出了精光,今儿个出师未捷敌先死,实在是让她手痒痒。

若是有人能够同她打一架,那是再好不过了!

周围的人瞧着那犹如春日母狼眼中的幽光,都往后退了一步,“哈哈哈哈哈……盟主夫人说得是,我等乃是义气之人,是断然做不出那等欺负妇孺的事的。冤有头债有主,盟主夫人保重!”

开玩笑,别说他们打不赢闵惟秀,就是打得赢,架不住人家旁边站着三大王呢!

武林说起来拽,哪里拽得过军队?

众人见已经没有热闹瞧了,都纷纷散去,到处去传扬说前武林盟主是一个食人的妖怪去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毫不犹豫的离开了翠红的家中,这破地方,多待一刻钟都叫人觉得恶心。

栓子如遭雷劈的站在院子中,一直躲在屋里听话的老爹走了出来,看了看被闵惟秀扯烂的栅栏门,这小娘子不是说赔我家门么?怎么又不赔了?

……

武林盟主家的宅子门口,已经同之前大不相同了,安安静静的,一个人也没有。

盟主夫人大步流星的走了进去,面上并无悲哀之色,嫌恶的看了一眼那棺木,说道,“寻个好地方,埋了吧。阿离怎么样了?还是什么都吃不下么?”

一个老妇人对着她弯了弯腰,她的怀中抱着一只黑猫。

“夫人,阿离的病越发的重了,不如我们离开开封府吧。”

黑猫挣扎着,跳到了盟主夫人的怀中。

盟主夫人像是抱着一个宝贝金疙瘩一般,郑重的摇了摇头,“不,阿离就喜欢开封府,我们哪里都不去。你忘记了么?年纪大了,就想要落叶归根,再好的远方,我们都不去了。”

黑猫像是赞同一般,喵了一声,轻轻的闭上了眼睛,过了好一会儿,又从那夫人怀中跳了下来,朝着开封城的方向奔去。

第四百一十章 矛盾

“咱们直接回去吧!今儿个算是白跑一趟了,连身都没有热成!”

闵惟秀有些耿耿于怀,她可是想要同人好好交手一番的,结果不是酒囊饭袋,就是短命鬼!

她同姜砚之大婚在即,总不好真同她阿娘说的一般,逃婚去闯荡江湖寻找对手吧?只能成为一个遗憾了。

“姜砚之,你在看什么?”

闵惟秀说了半天,见姜砚之没有反应,只是看着远方,又问道。

姜砚之回过神来,摇了摇头,“没事,应当是我看错了。我问里正几句话,咱们就回去。”

闵惟秀点了点头,路丙押送犯人回京,她可不敢随便离开姜砚之身边,万一他被人弄死了,她岂不是要守望门寡?

要不得要不得!

“我听人说,在你儿子没了之后,你们曾经去开封府告状,却没有下文了对不对?当时是谁同你说,我不在开封府里当差了?”

里正用袖子擦了擦眼泪,“叫三大王见笑了,我那不争气的儿子,做下那等天理不容的事,原是该死的,但到底是我的儿,心中总归是不得劲的。”

“其实,早在王大胆死了之后,我家那三儿,就拼命让我去开封府报官,请大王您来。现在想来,当时他是怕了。”

“那会儿我还不知道是咋回事,就领着他一道儿去开封府告状了,我们不识字,也没有写状纸,更加不知道如何告状。只能眼巴巴的在门口等,想要等等看,有没有大官人出来,问问他您在哪儿。”

“我们等了没有多久,就出来一位姓路的大官人”,里正说着,吸了吸鼻涕,“对了,就同大王您身边带着的那个小哥一样,穿着差不多的衣服,腰间也配着刀……”

“那个大官人将我们拉到一旁,说您已经不在开封府了。如今开封地界的事儿,都归二大王管。叫我们把事情说了,他会回去转告二大王的。等到二十九的时候,会派人来保护村民。”

“我们这些百姓,最怕的就是官老爷了,当然是他说什么,我们就做什么了。回来之后,等了十天半个月,也没有什么消息,眼见着二十九又要来了。”

“我儿子又劝我去开封府找官,我去了之后,给那看门的老哥哥送了些银钱。他才给了我几句掏心窝子的话。”

“他说开封府刚刚换了一拨人,个个都卯足了劲儿要表现呢,像我们这种无头无尾的棘手案子,他们断然是不会管的,不然的话,手中又多了一桩悬案,会影响二大王的表现的。”

“这二大王,我们听都没有听过,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性情,便不敢久留,急急忙忙的回了村中。我那三儿,那几日还说,要去他外祖家中小住,被我给拦下了……唉,也合该是他的命。”

“三大王,小人知道你是个好人,这才什么话都敢说,若是有半句虚言,叫我断子绝孙不得好死。”

姜砚之叹了口气,“我知晓了,今儿我问你的话,别再对旁人说起了。”

里正点了点头,神仙打架,百姓遭殃,他如何不懂。

“我如今主要管着大理寺,依旧兼着开封府的推官之职,你日后有事若是要寻我,直接去大理寺便可。大理寺不成,就直接去寿王府,城中的人,都知道在哪里。”

“不光是刑律之事,若是有其他的困难,也尽管来,我自己个解决不了,但是可以领着你,去找该找的人,可别耽误了。”

里正眼眶一红,朝着姜砚之行了个大礼。

姜砚之扶了扶他,拉了闵惟秀的手,朝着马车走去。

闵惟秀突然觉得没有那么郁闷了,因为她觉得姜砚之比她更加郁闷,这么一对比,心中不由得好受了几分。

“喂,你做好人,不怕你那二哥,觉得你抢他功劳了?”闵惟秀咬了一口葡萄,老甜了,她想着,掐下一颗,塞进了姜砚之的嘴中。

姜砚之苦笑出声,“我一直都是这样做的,不管是大哥领开封府,还是二哥领开封府。或许我二哥并不知情吧,他府上的幕僚,也太过心急了一些。”

闵惟秀想着,觉得也是,这事儿东窗事发了,对二皇子并没有什么好处。

可能是因为二皇子当时刚当了开封府尹,二皇子党觉得这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把他们给砸晕了,迫不及待的要表现自己。

这桩案子,若是二皇子的人接了,肯定搞不定,到时候还要姜砚之出马。

姜砚之虽然人有些跳脱,但是在百姓中的口碑还是不错的,又跟着北伐,虽然北伐失败了,但是当时连下四城的时候,武国公同成将军可是毫不吝啬的为他表功了的。

二皇子党着急粉饰太平,压下奇案,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事实证明,他们的效果很好,二大王当了开封府尹之后,广受好评。而打那之后,开封府来找姜砚之的案子少了许多,他基本上一直都在大理寺里转悠。

至于二皇子自己个知道不知道,那就只有他自己个知道了。

“你莫要难过了,日久见人心,着急上火也没有用!”

姜砚之点了点头,摸了摸闵惟秀的脑袋,“应该我保护惟秀,让惟秀每天都开开心心的才对,现在反倒是让你担心我,来安慰我!”

闵惟秀噗呲一下笑了出声,“别啊!你别把我当那种需要保护的小娘子,我怕我肉麻得一哆嗦,把这马车给震散了!”

她说着,做出一个抖动的样子,那马车当真咣咣咣的震了起来。

坐在马车前头的阿福脸一红,哼起了小曲儿,“春啊去呀,人啊留呀~我唱的不知道是什么鬼啊~我家小娘好大胆呀~”

闵惟秀听得简直要炸裂了,什么叫做淫者见淫!

原来你是这样的车夫!

姜砚之哈哈哈的大笑起来,抬起手来,挡住了闵惟秀的拳头,“惟秀你别捶啊!你再捶,我就要被你捶死了!那过几日,你嫁给谁去?”

“捶死就捶死!想娶我闵惟秀的人,从开封府排到代州去!”

道路旁边,一个戴着斗笠的老学究看着咣咣咣的马车,摇了摇头,“唉,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第四百一十一章 添妆(一)

闵惟秀瞧了瞧镜子里头的自己,“安喜啊,虽然说今儿个是小娘我添妆的日子,但是这胭脂是不是涂太多了啊,我怎么瞧着像猴子屁股一样啊!不知道的,还以为小娘我宿醉未醒呢!”

安喜小手一抖,左右看了看,“一点都不红啊!猴子屁股我见过,比你这个红!”

闵惟秀总觉得那里不对,又说不上来。

她想着,又指了指头,“这金钗金步摇啥的,不再插几个?岂不是显得空荡荡的?”

安喜双手叉腰,“小娘有所不知,我可是都寻老嬷嬷问得一清二楚的了,这脑袋上空的地方越多,一会儿添妆,给小娘扎金簪的就越多,安喜想着,咱们少插点,一会就能多赚点。”

闵惟秀这下放心了,恨不得把头上所有的簪子都拔下来!

钱嘛,谁也不嫌多!

“唉,平日里横行霸道惯了,到了添妆这一日,我才想起,我好想没有几个能够来添妆的闺中密友,一会儿要是没有人来怎么办?”

安喜挠了挠头,感觉自己又挠掉了百十根头发。

她家小娘自打从城郊回来,就进入这种惊恐状态!

她就说嘛,就算是女金刚,女战神,到了快要成亲的时候,也是紧张得要命的!脑子都不转了!

小娘啊!你着急个啥啊!以武国公的尿性,若是没有人来添妆,他能够去别人家里抓人来啊,“你敢瞧不起我女儿,看老子不打死你……”

这才是你们家的画风啊!

临安长公主就比较温柔了,可能会一家家的,把认识的人全下了帖子……

若是闵二公子闵惟思在,那怕是会拿钱,请了一帮演技高超的戏子,怎么着也得把小娘子你给哄高兴了啊!

“小娘,放心吧,宫中会来人的,还有柴郡主,光是我们家姑娘,就有好些个呢!还有高小娘子,不老少了……”

闵惟秀安心了几分。

自打那日从武林盟主府回来,她便再也没有见过姜砚之了,一来他到底不放心,去开封府查还有没有同魔笛案一样,被人疏忽了的案子去了;二来,大理寺的卷宗还要收尾;三来,临安长公主说小夫妻二人在成亲之前,还是不要再见的好……

这一连好几日不见姜砚之,闵惟秀才真正的觉得,好似有什么事情,即将变得不同了。

他没有来,闵姒的三日回门,也波澜不惊的过去了,送走了闵姒,武国公府便全情投入的,开始准备闵惟秀大婚的事情起来,因为姜砚之是皇子,一老早宫中就来了一帮嬷嬷,气氛紧张得要命,连带着闵惟秀自己个,也觉得自己再淡定下去,实在是对不起人了。

“你说得也是。安喜啊,要不我还是先吃一碗面条压压惊?”

安喜将闵惟秀按住了,“小娘啊,你忘记了吗?咱们大婚的礼服,那腰束得可细了,若是多吃了,小肚子鼓起来,变成了好几层,那就难看了……”

闵惟秀有些沮丧……连吃都不让吃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

在开封府中,紧张的不止闵惟秀一个人。

各家各户,都在烦恼之中。

“夫君啊!那啥,咱们同武国公府没有什么往来,去添妆,会不会很奇怪啊?”

“夫人啊!你今日不去添妆,明日我们就要去寿王府喝喜酒啊!这闵五娘子添妆,三大王总不好厚着脸皮去吧!可是明日……我滴个天啊!不敢想啊!你今儿去添妆,先送个厚重的,闵五娘子拿了钱,三大王明日也不好意思,勾咱们的魂不是?”

有一句话,没有脸说。

一想到,明日要去参加黑白无常的婚宴,就两股战战,瑟瑟发抖啊!

可是这还真的不能不去啊!谁让他是原来的太子党呢,现在转投二皇子是不行的,必须抱着三大王的大腿啊!

“夫君不愧是金榜题名,高中了状元的人!就是有远见,这就跟我儿科考之前,我去添香求神拜佛一样……阿弥陀佛,黑白无常保佑……不过夫君啊,送多少,才算是多啊?”

“你去咱们内库里翻翻,选那最重的金镯子,给闵五娘子撸上一对!”

“最重的?那不是给人戴的,就是用来显摆的,我嫁妆里倒是有一对,我阿娘留给我换钱用的。好几斤哪,戴手上会不会太重啊……”

状元郎小白眼一翻,“就它了!你想啊,闵五娘子力大无穷,别说几斤了,就是几百斤,戴在她手上还不跟玩儿似的!再说了,万一明儿个婚宴,是按照给的钱多钱少排序的呢,钱越少的死得越快,那咱们多送点,不至于落后啊!”

“原来如此!夫君高见!”

状元郎擦了擦额角的汗,钱财乃是身外之物,还是小命要紧。

有钱能使鬼推磨不是!

……

与此同时,另外一间大宅里。

一个穿着紫衣的夫人,也有了同样的问话,“夫君啊!我同临安长公主经常一道儿喝茶,去给闵五添妆是应该的,但是闺女同她不认识,怎么也要送这么厚的礼?莫非你瞧上了闵家二郎?”

“那闵二郎风流浪荡不说,还有了长子,我是不依的!”

主座上的男子,摸了摸自己的胡子,“糊涂,我怎么会这么想。”

那夫人一惊,站了起身,“你该不会,想要我闺女,去给三大王做侧室吧?”

男子手一抖,茶水掉了一身,“都说女人头发长,见识短!我闺女同你什么仇什么冤,你要她去送死!跟白无常抢男人,这是寿星公上吊,嫌自己命长了不是!”

“那是为何?”

男子摇了摇头,“你不懂啊,不懂!若不是我一个男人去不合适,我都恨不得去啊!你们今日去了,明日不就不用去寿王府了么?万一万一……万一不行,我明日装病不去,也是说得过去的!”

“那也不用送这么厚的添妆吧?这可是好东西,留给我们女儿做嫁妆多好!”

“你不懂啊!不懂!你不知道啊,现在开封府中,已经暗暗的有人在比哪,传说谁送得少,谁就死啊!虽然这种传言毫无根据,但是多送些,总是没有错的!”

第四百一十二章 添妆(二)

闵惟秀大马金刀的坐在主座上,趁着众人不备,猛的拍了拍自己的脸颊两下。

这一拍,掉了一手的胭脂,脸不由得越发的僵硬了几分。

她原本以为没有人来,可是好家伙,这一早上,脸都笑得僵硬了。

闵仪坐在一旁,惊讶的看了看门口,“那个不是吏部侍郎王夫人么?也同你认识?没听说过她死了儿子或者死了爹啊……她家夫君可是正正经经的状元郎,以前瞧人,那都是眼朝天的!”

闵珊前些日子产下一子,如今正在月子中,柴郡主来替她送了礼,坐了一会儿,便早早的走了。

关系亲近的待得不久,这不认识的,倒是一波一波的来,闵惟秀自己个也是一头雾水。

莫非她阿爹拿着狼牙棒,一家家的上门撵了?

闵惟秀睁圆了眼睛,瞧着那矮矮胖胖,笑得跟抽筋似的妇人,果断的摇了摇头,“不认识,就是见过的尸体,也没有长这样的。”

不是她忘性大,因为这王夫人实在是让人简直难忘。

只见她双手垂在两侧,跟拉长了的面条似的,好似下一瞬间,就要脱臼了。两条腿走起路来,直拖拖,抬不起腿来。

这不是娘胎里带了什么病,那就是同鬼屋里的琴师一个毛病,要变骷髅了啊!

笑吟吟走过来的王夫人脚一僵,求您没见过,真的!

唉,若不是她家夫君做事太绝,抱前太子大腿抱得太狠,他们也不至于,如今走投无路,只能够接着抱三大王腿啊!

一朝天子一朝臣,唉,谁知道煮熟的鸭子,他为了另外一只公鸭子,还真飞走了呢!

说多了都是泪啊!

王夫人走到闵惟秀跟前,笑道,“一晃闵五娘子都长这么大了啊,出落得可真是水灵。以前我见过你一回,那会儿,你还骑在你阿爹背上,满京城的溜达呢!”

闵惟秀有些恍惚,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哦,我想起来了,我小的时候,阿爹经常带我去买糖人吃!”

“我娘家也姓闵,我二舅妈的三姑娘的外祖母,同你家老太太也算有旧,今日小娘大喜,我也过来沾沾喜气。我也没有什么好东西,一点心意,小娘拿了换糖吃。”

王夫人说着,艰难的抬起的自己的左手,从上头撸下来一个巨大的金镯子,咣的一下,搁在了一旁放添妆的喜盘里,好家伙!这一大坨金疙瘩一出,承托得先前的那些手镯,像是指环似的了。

王夫人抖了抖左手胳膊,脸色好了几分,又一鼓作气,取下了另外一只大金镯子,看了一眼托盘,整个人都如释重负了。

哈哈,怎么着我们家也不会死了!

闵仪笑得有些艰难,你们家是有多喜欢自虐啊,平日里出门还戴负重的啊,现在文官的家眷都这么拼了吗?

还有,都说文官钱多,果然如此啊!你瞧瞧,人家管大金饼子叫镯子!好家伙这一个戴在手上,也不怕手断了!

再说了,多俗气啊,惟秀乃是长公主唯一的嫡女,什么好东西没有见过,会稀罕这个?闵仪绝对不承认,自己心中有些发酸。

我滴老天爷啊!今儿个一大早,惟秀是收到多少添妆了啊!简直比她的嫁妆都多,是满京城的人都发疯了,还是她夫家已经穷得揭不开锅,跟不上形势了!

闵仪瞧着自己之前添妆的那一套首饰,有些脸烧得慌,全然被这群疯子比下去了啊!

她想着,瞧了一眼闵惟秀,惟秀绝对不会喜……

喂!惟秀啊!你笑得十颗牙齿都要露出来了!

闵惟秀那叫一个高兴啊!这王夫人实在啊!送这么大一坨金子,能换多少肉饼子吃啊!日后不管张仵作生了多少个闺女,打金项圈都不发愁了啊!可着劲儿生!

没事拿金叶子当暗器,也不愁了啊!这能打多少金叶子啊!

而且这镯子带出去,日后进宫都不用带凶器啊,挥一挥衣袖,砸死一片贱人!还能当武器使,你就说,牛不牛!

她想着,笑得越发开心起来,不认识没有关系,送了礼,咱们就认识了不是!

闵惟秀一笑,那王夫人笑得就更开心了,哈哈,白无常喜欢金子,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没有错!老祖宗诚不欺我,我家夫君咋就这么聪明!

王夫人高兴了,后头排队送礼的那一群人,就不高兴了!默默的将自己个准备的贺礼,又加了三成,开玩笑,宁愿做倒数第二,绝对不做倒数第一!

寒暄嘛,闵惟秀也不是不会,只是她看不顺眼的人,从来都不费那牛鼻子劲去说场面话,这会儿高兴了,倒是同那王夫人,也说得亲切起来。

说话间,一个爽朗的笑声从门外传来,众人一瞧,眼睛都红了,好家伙,这厮添妆用抬的!你丫的有钱了不起啊,有钱就能买命啊!有钱你添妆当下聘礼啊!

“惟秀,姨母来晚了!你这哥哥,出个门非要左磨蹭又磨蹭的,一说我挑的料子花色老气,二说我选的首饰样子不好看,差点儿没有把我给气死。若是他读书有这一半用心,早就出人头地了。”

闵惟秀忙站起了身,“姚姨母,周家哥哥。”

周现光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规规矩矩的站在了一旁,这才多久不见,他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出来了,穿得干干净净斯斯文文的,倒是有了几分书卷气,可见是一心改正的。

姚氏走上前来,挽住了闵惟秀的手,从怀中掏出了一个小匣子,“说一句托大的话,我同你阿娘,那就是亲姊妹一般。姨母在郊外有一处好庄子,如今天气热,正好过去消暑住,种了好些瓜果。城里有些小铺头,给你赚点胭脂水粉钱。”

“姨母知晓你阿娘都给你准备好了,但这是姨母的心意,你莫要推辞。姨母啊,只得你现光哥哥一个儿子,早就想有个闺女,好给她置办嫁妆,你就满足一下你姨母的心愿。”

站在一旁的一些小娘子,都恨不得跪下叫阿娘,姚姨母是吧?干女儿你要吗?我可以满足你的心愿啊!

送礼的其他人,松了一口气,这个是王者,不是来跟咱们青铜抢倒数第二的!

第四百一十三章 母女夜话

姜砚之骑在墙头上,晃荡在两只脚丫子,瞧着武国公府门里门外的热闹景象,简直就要乐开花了,“路丙啊!你就说吧,本大王是不是聪明盖世?哈哈!这下子,咱们的钱一辈子都花不完了!”

路丙抽了抽嘴角,大王啊,不往外散播这样的谣言,你同闵五娘子的钱,几辈子也花不完啊!

你是没有看到你老岳母办嫁妆的那架势,好家伙,恨不得十里红妆!

还有小的跟着你去内库里拿好东西,跑得腿细了一圈儿,手臂粗了一圈儿,还要怎样?

以前你也不是这么贪财的人啊!

姜砚之看出了路丙心中所想,鄙夷的看了他一眼,“以前那是以前,以前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以后就不同了,我可是要养惟秀,还要养孩子的。万一惟秀给我生了女儿,女儿要出嫁,那总要多给些嫁妆吧?不得先准备好了?”

路丙点了点头,心中万分无语,您也想得忒长远了。

一个到现在还没有开过荤的独孤大王,还想女儿……这就犹如,冬天还没有播种呢,就想着秋天收获了……还想着女儿出嫁……先把女儿生出来吧!

见姜砚之要发飙,路丙忙问道,“大王,可今儿个是热闹了,万一明日无人敢来可如何是好啊?”

姜砚之眨了眨眼睛,“首先呢,不会没有人来的!因为明儿我爹会来,我爹都来了,他们敢不来?其次,他们人不来没有关系啊,礼到了就行,我同惟秀拜完堂了,袖子一撸,开始数钱……”

姜砚之想着,就觉得全身都是劲儿啊!真带劲啊!

路丙瞧着他那财迷样儿,摇了摇头,世风日下,连三大王的心都不古了!

“大王啊,这收的礼钱什么的,等旁人家中有事的时候,可都要要还回去的,正所谓礼尚往来……”

姜砚之恨铁不成钢的看了路丙一眼,“你跟了我这么久,怎么一点长进都没有呢!哪家喝喜酒敢请本大王?”

路丙差点儿没有从墙上倒栽下去。

绝!够绝!

不过他能够理解姜砚之的苦楚。

旁的人都有亲娘操持,有母族嫁妆作为依靠,可是三大王什么都没有。

蔡淑妃有自己的亲儿子太子,从来都没有把三大王放在眼睛角里过,明面上不苛责都不错了,暗地里补贴什么的,那是听都没有听说过。

三大王没有母族,别说他的亲娘是柴皇后并未公布出来,就是公布出来了,柴家除了一个柴郡主,也没有其他的嫡系了,柴郡主自己个都无依无靠,又如何成为大王的依靠呢?

以前三大王年纪小,平日里又只顾着断案,人情往来,基本上就是随着太子殿下一道儿,东宫一手给包办了,再不济他未成亲,算不得成年皇子,没有人跟他计较。

如今不同了,大婚之前他想着要按照闵惟秀的心意修宅院,这一开库房,才发觉自己个穷得响叮当!

除了一点可怜的俸禄,再就是一些有定数的器物……

官家不在意他,以前也没有私下给过他贴补……

虽然吃穿不愁,比起一般富贵人家要好一些,但在几个皇子中间,简直是最穷的有没有。

虽然闵惟秀嫁妆多,但那都是闵家的啊,万一日后出去吃个馒头,还得媳妇儿掏钱,便是脸皮厚如三大王,那也是不好意思的啊!

再看看闵惟秀那华丽得人神共愤的马车,出手嗖嗖的飞金叶子,一瞧就是富贵窝里出来的,三大王能不慌么?

三大王不慌,他路丙都慌了!

姜砚之看得满意了,拍了拍手上的灰,慢悠悠的顺着梯子爬了下去,虽然开了月亮门,但是他还是爬墙爬习惯了。

……

是夜,武国公府终于安静了下来。

闵惟秀刚刚沐浴完毕,穿着中衣躺在床榻上纳着凉,墙角的冰盆呲呲的冒着凉气。

“漫天星辰,明日又是个好天气。我的儿,天气热得很,阿娘给你端些绿豆汤,解解暑气。”

闵惟秀转过头去,一把抱住了临安长公主的腰,“阿娘,之前收礼收得高兴,转头一看这一屋子红色锦盒的,我心中便开始舍不得了。添妆添妆,添了妆之后,就要离开阿娘了。”

临安长公主摸了摸她的脑袋,“傻子,你就是嫁到隔壁去,有什么好舍不得的。我儿福气,今儿添妆这般热闹,阿娘瞧了也高兴,也是砚之重视你,才使了这么些人来。”

“听阿娘一句,钱财乃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惟秀若是想要,阿娘能够让你的嫁妆再翻一番,可是阿娘没有。只是正正经经的给了你一百零八抬嫁妆,比之前太子妃李氏的,少了二十台。你可知为何?”

闵惟秀点了点头,“嗯,一百零八抬正常的,走大门给别人看,还有不知道多少抬,走月亮门自己个看……”

临安长公主一巴掌拍在闵惟秀的脑袋上,“阿娘好好教你呢!低调懂不懂?”

闵惟秀看了临安长公主一眼,指了指自己个的脸,“阿娘啊,你瞧我可生了一张低调的脸?”

临安长公主无语的笑出了声,“我儿不笑开嘲讽,若是笑了,那是大大的嘲讽!如何低调?”

闵惟秀也笑了起来,整个人都松快了。

的确是,低调啊,慌张啊什么的,他们老闵家的祖宗册子里就没有写,想学也学不来!

天生的王者,如何装青铜,不会,也不屑装。

被闵惟秀这么一打岔,之前临安长公主想的一些话儿,都不知道从何说起来。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说道,“你嫁给砚之,阿娘是放心的。可是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我的儿,倘若有一日,砚之变了心,你就昂首挺胸的回来。百姓人家有和离,你嫁入皇家,阿娘也能够让你和离。”

“莫要憋屈着。人这一辈子,短短数十载,不必勉强。有些话,阿娘同你阿爹都没有说过。如今这一位,瞧着好,可还不如前头那一位。前头那一位,感情用事,是缺点,但也是优点,至少心肠软。”

“如今这一位,是看着绵软,却是一心要成大事的人。老大看着硬,实际上绵软不堪,老二看着软,一不小心能崩掉了人的牙。我那哥哥,在老大身上下了多少功夫,才让他能够接手家业。”

“可老二呢,一心只读圣贤书,平日里见不着影儿的人,一上手却样样精通……怎么可能是无心之人?”

“阿娘啊,看了不少事,见过不少人,不说有多清明,但至少是旁观者清。他日砚之有大出息,那偌大的后院,如何只有我儿一人?等到那日,我儿若是不愿意同她人共侍一夫,阿娘就去接你回来。”

“不管你的想法有多么惊世骇俗,有多么大逆不道,只要你想,阿爹同阿娘就在。阿爹阿娘是刀山火海里趟过的人,真正死过了的人,就不在乎旁的人是如何想的了,也就没有什么,是不敢的了。”

闵惟秀眼眶一红,“可是阿娘,为何阿爹后院里,还有那么些姨娘呢?你又为何忍?”

第四百一十四章 大婚前夜

临安长公主瞧着闵惟秀小心翼翼的样子,哈哈的笑了出声,“惟秀是不是想了,你阿爹对不住我,我们互相伤害的一万字故事。只可惜,阿爹同阿娘的故事,实在是再简单不过了。因为你阿娘我,并不是一开始就有底气刚啊!”

“天下未定,乃是武将天下,我父兄虽然也征战沙场,但是论起军功,比你阿爹不值当一提。他们三人桃园结义,左右人心隔肚皮,还是姻亲来得更加稳固。我嫁你阿爹,柴家妹妹嫁了我兄长。”

“我嫁你阿爹那会儿,他身边已经有了通房了,是以你大姐,二姐年纪都比你兄长要大一些,比你大得就更多了。我一开始,对你阿爹并无情谊,是以他有多少人,也不在我眼中,只不过有一条我是立下了规矩,在我未生下长子之前,这府上不能有庶子出生。”

闵惟秀有些明悟,时局势力这种东西,并非是一成不变的。

当时柴皇天下,她阿娘还不是长公主,而武国公已经是武国公了。

手中没有权势,打架又打不赢,临安长公主哪能一嫁进府来,就开始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了。

“那阿娘不会难过么?”

临安长公主眨了眨眼睛,“难过,怎么不难过呢?要不然,你阿爹怎么对我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临安长公主说着,叹了口气,“阿娘这辈子,走了很多弯路。闵珊的姐姐进府,乃是旧将遗孤,但是闵姒的姐姐,阿娘完全可以拒绝的;可是那会儿,堵着一口气,想要做一个贤妻。我可是长公主啊,是天下女子的表率……”

“直到后来,才想通了,去他娘的表率!我都当了长公主了,还不能随心所欲,那当什么长公主,去做个河东狮,岂不是更加畅快!阿娘用了一辈子才想明白了这个道理。”

“到了你这里,阿娘就想着,只要我的阿秀高兴,做什么都可以。我的阿秀,也不用为旁人着想,只要为自己着想就好了。谁敢说你骄纵,阿娘就去怼她一脸,毕竟这可是老娘刀山火海,为我儿打下自由!”

闵惟秀一把窝进了临安长公主的怀中,“阿娘,你同高将军想的一样嘛,都把女儿教得傻不愣登的。”

临安长公主拍了拍闵惟秀的背,就像她还是一个小孩儿一般,轻轻的安抚着。

“阿娘就喜欢傻的,因为聪明人啊,活得辛苦。”

就在闵惟秀感动得一塌糊涂的时候,临安长公主突然一把将她推开了,清了清嗓子,“以上这些,是一个正常的阿娘,对你的叮嘱。现在,轮到你真正的阿娘开始给你婚前的忠告了。”

闵惟秀有些傻眼,真正的阿娘?之前说话的难不成是假的阿娘不成?

临安长公主手一叉腰,端起要给闵惟秀的冰镇绿豆汤,咕噜噜的自己喝了个精光,擦了擦嘴,然后开始说了。

“首先,你拍姜砚之脑袋可以,轻点拍啊!你若是把他打死了,我上哪里找一个住得这么近的女婿去?找一个不嫌弃你力气大,自己个长得还不粗糙的,容易吗我?”

“阿娘啊……”闵惟秀有些傻眼,这是亲娘的忠告?这是婆母的忠告吧?

“闭嘴!”临安长公主瞪了闵惟秀一眼,接着说道,“其次,姜砚之身边有个宋嬷嬷,在他心中颇有分量,你嫁过去之后,让她掌家便是。反正你霸得蛮,不管谁管家,都欺负不着你;再说了,这家给你同姜砚之管,别管得饭都吃不上……”

“阿娘啊……”闵惟秀抽了抽嘴角,她也没有那么差吧!

不过她本来就打算让宋嬷嬷管的,才懒得操那个心!

什么宅斗之类的,她是绝对不会玩的,直接打才是她的本色。

“第三啊,太子不是不大好了么?以我对蔡淑妃的了解,她八成要厚着脸皮,在你这儿摆婆婆款。你莫要给她蹬鼻子上脸的机会,她要是敢自称姜砚之她娘,你就掏出一根针来,说她扎了姜砚之多少针,让你扎回去了,再来谈什么婆婆不婆婆的。”

闵惟秀吞了吞口水,眼睛中精光直冒,这个好啊!

她早就想要扎死那个老妖婆了!

姜砚之生得跟个嫩豆腐似的,亏得她下得去手,简直不是人!

“这第四嘛……没有第四了,这本小黄书,你自己拿去瞧吧!我告诉你,你要时刻记得,你力气大,别一激动,把女婿给捶死了!打着灯笼找不到第二个的!”

闵惟秀瞧着旁边一本有枕头那么厚的书,抽了抽嘴角,阿娘啊,你确定这是一本小书……

你该不是把全开封府的小黄书都买来了,装订成册,就叫《一千零一夜~的故事》……

“不是啊,阿娘啊,你之前不是这么说的啊!你说姜砚之日后指不定要变心,要开后宫,你到时候接我回来的?”

临安长公主翻了个白眼儿,“是吗?他要是这样,那来年清明,我一定会多给他烧点纸钱的!”

“不是啊,后宫佳丽三千啊……”

“后宫女鬼三千,还是有可能的!那到时候阿娘就去接你,毕竟吧,女鬼一多就阴气重,阴气一重,男人就容易早死,趁着你还没有当寡妇前,咱们赶紧和离……”

“好了,阿娘暂时就想到这么多了,反正隔得近,等哪天我又先到了第四条,再叫你回来听训……”

喂!阿娘啊,能不要这么敷衍吗?

这个怕是一个假的阿娘吧?能把真的阿娘还给我吗?

临安长公主说完,站起身来,打了个呵欠,“好了,明儿个就要出嫁了,早些歇了,别睡得晚了,到时候长出了黑眼圈儿,那就丑死了!”

她说着,走了出去。

临到门口,又回过头去,悄悄的看了一眼无语的闵惟秀,眼眶一红,快步的走了。

她顺便的掌事嬷嬷瞧了,说道,“公主舍不得,怎么不多待一会儿呢!”

临安长公主擦了擦眼泪,“千叮咛万嘱咐,事情不自己个经历了,就长不了记性。我说得越多,她心中越是难过,万一不肯嫁了,嬷嬷你替她嫁么?”

嬷嬷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她可不敢嫁,她担心自己命不够大!

闵惟秀见临安长公主走远了,将小黄书往一旁一推,搓了搓手,“安喜,安喜,快来数钱算礼物啦!”

第四百一十五章 出嫁(一)

安喜乐呵呵的跑了出来,“小娘小娘,我都记在账册子上了!你瞧瞧!”

闵惟秀伸出头去瞧了一眼,简直乐开了花,她知道很多,却不知道有这么多!

“对了,把柴郡主送我的那套头面首饰收好了,放到我最喜欢的那个首饰盒子里去。对了,银芳送给我什么了?”

闵惟秀说着,好奇的问道,高银芳跟着高将军临时出了长安城,不知道又让谁家家破人亡去了,便是人没有来,只来了礼。

之前人太多,闵惟秀还没有来得及打开看。

安喜赶忙翻出了一个锦盒,递给了闵惟秀,闵惟秀一打开,只见里头放着一本小册子,上头工工整整的写着梅花小楷《秘密》。

秘密?什么鬼?这字瞅着眼熟,莫不是银芳自己个写的。

闵惟秀翻开一看,顿时惊呼出声,往那床榻上一躺,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一边看,一边时不时的惊呼出声!

“天哪,安喜,原来刘鸾的右边屁股上有一颗黑痣!啧啧,银芳是躺在她澡盆子里吗?连这个都知道!”

“不可能啊!今日来的那个礼部侍郎夫人王氏,你还记得不?好家伙,她夫君在外头养了个外室,儿子都十五岁了!真可怜,我觉得王夫人可亲切了!我要不要告诉她啊你说!”

安喜想了想那个王夫人,心中也是万分同情!

“安喜,安喜,看这个!哈哈,二皇子惨了,就是他要娶的那位,我未来的二嫂子,有一个青梅竹马情投意合的表兄……你说官家的眼力咋这么好呢!哈哈……”

闵惟秀瞧高银芳的小册子瞧得津津有味,等到发现不对劲的时候,东方已经鱼肚发白了……

临安长公主领着一群人,浩浩荡荡的走了进来,闵惟秀一瞧,忙将那小册子往怀中一揣,对着众人傻笑了起来。

临安长公主瞧着她硕大的黑眼圈儿,惊呼出声,“我的儿,你莫不是看了一夜小黄书儿……”

闵惟秀一跳三尺高,“阿娘!就你送的那些书,我可是一页都没有看!”

临安长公主一副了然的样子,无奈的走了过来,“知道知道,你没有看!”

闵惟秀觉得自己个,便是跳进黄河里都洗不清了……

武国公府里开始忙得热火朝天起来。

闵惟秀觉得自己个就像是一个木偶,伸长了手,站在那里,等着人来穿上一层又一层厚重的衣衫。

那嫁衣,青绿得像是田间的麦菜,随风飘摇!若是穿上一双白嫩嫩的鞋子,能把自己种进土里。

上头密密麻麻的吉祥绣纹,也不知道费了宫中多人绣女的功夫,才精心绣制而成。

她头上戴着的花冠,乃是临安长公主在她年幼之时,便打好了的。过了这么些年,丝毫不显陈旧,反而平添了稳重同贵气。

便是闵惟秀,在这种打扮之下,也觉得自己个人模狗样儿,必须端着了!

安喜扫了扫胭脂,啪叽一下拍在了闵惟秀的脸上,不用看,她都知道,今日她的脸成了一个更红的猴子屁股。

也不知道姜砚之瞧见她了,会不会吓得把她给退了回来。

就在闵惟秀胡思乱想之中,已经打扮妥当了。

闵惟秀拿着扇子,实在是有些发困。

都怪高银芳,给了她这么好看的添妆,她当真是看得精神振奋,一宿没有睡!

……

这头闵惟秀黑着眼睛,打着盹儿,那厢姜砚之黑着眼睛,精神抖擞。

他也一宿没有睡,不过是激动的!天知道他等了多少年,终于可以娶闵惟秀了!

姜砚之穿着绣着小金龙的大红袍子,在院子里踱着步子,隔一会儿,便问一会儿时辰,“阿爹啊,吉时到了吗?我能过去接惟秀了吗?”

官家正同太后下着棋,听他这么一说,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儿,“从朕来了之后,你就一直问一直问,你咋不直接从那个月亮门冲过,把惟秀背回来呢?”

姜砚之摇了摇头,“那可不行!惟秀可是要正正经经的从大门里抬回来的!阿爹啊,你说今日的时辰咋过得这么慢呢!”

满屋子的宾客听见了,都默默的擦了擦额头的汗,大王啊,今日时辰过得够快了,我们还没有做好死的思想准备啊!

躲在柱子后头的一个男子,缩了缩脖子,回想起今日晨起的生死一刻,后悔不已,早知道就先洗洗手了,不然手气怎么这么不佳,我爹一共有五个儿子,怎么偏偏是我,抽到了来喝喜酒呢!

没有办法,三大王成亲,不能不来,又不能来,怎么办呢?只能抽签了。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抽到谁就是谁!

他们已经说了,若是他平安归来,大兄那方砚台,二哥房中的那个美人,三哥的那个孤本,五弟的那只蝈蝈,都归他了。

男子想着,脸一垮,一定是他排行第四,同死字相近,才被阎王爷选中了才参加喜宴!

阎王爷?

在座的哪一位,才是阎王爷乔装的呢?他昨儿个夜里一宿没有睡,思前想去,黑白无常大婚,便是阎王爷不来,牛头马面之类的也是会来的,到底哪一个才是呢?

他东张西望着,看到了抱着另外一根柱子站立着的一位来者,见他两眼发青,顿时惺惺相惜,给了你个你懂的眼神,今日没有什么二皇子党,前太子党,三皇子党,也没有什么文官武将,我们都是将死之人……

姜砚之苦等慢等,终于到了出发去迎亲的时刻,不等路丙搀扶,屁颠屁颠爬上了戴着大红花的马,朝着闵府进发而去。

……

而那一边,闵惟秀正打扮得齐齐整整的,坐在床上,等着迎亲的人到来。

她看着门口,有些恍惚,上辈子的厄运,已经全部过去了,她可以嫁给喜欢的人,开始这一辈子崭新的人生了么?

正想着,安喜兴高采烈的跳了进来,“小娘,小娘,来了,三大王来了!”

说话间,一个婆子急匆匆的跑了进来,“大……”

临安长公主瞪了她一眼,“慌慌张张的像什么样子?有什么事情,同我说。”

那婆子稳了稳心神,凑到了临安长公主耳边,低声说道,“长公主不好了,那位在这个紧要关头死了。”

第四百一十六章 出嫁(二)

临安长公主紧了紧手,心中已经是怒意滔天。

那老虔婆当真是同她八字犯冲,纯粹来恶心惟秀来了。做下那等无耻之事就罢了,竟然还赶在这大喜之日翘辫子了。

早知道当日便是撕破脸,也要将她的丑事公之于众!不然也不至于,今天进退两难。

临安长公主脑子转得飞快,瞪了那婆子一眼,“左右一点琐事,有什么要紧的,你不曾来过,也不曾知会我。”

那婆子能进屋子,便是长公主心腹,哪里有蠢笨的,顿时就明了。

“老奴莽撞,那窗花色儿略有不同,老奴怕误了事,这才慌了神,我这就换一张去。”

临安长公主点了点头。

不是她不孝顺,实在是那老夫人早不死晚不死,偏生在这档口死。

从大面上来看,她还是惟秀的祖母,她一死,府上便要守孝,惟秀今儿个成不了亲,还不得让开封府的人笑死了去,这是何等晦气之事!

再有府上要丁忧,闵惟思科举也要耽误了,临安长公主这样一想,恨不得立马撕烂那条遮羞布,自爆家丑同那老婆子撇得一干二净!方才出得了心头这股子恶气!

她这样想着,笑眯眯的看向了闵惟秀,“我的儿,下人不懂事,你快拿好扇子,一会儿砚之就要来迎亲了。”

闵惟秀若有所思,见阿娘不提,也没有多嘴,毕竟论智慧,她同阿爹二人给阿娘提携都不配。

听阿娘的,准没错!

临安长公主说着,摸了摸闵惟秀的脑袋,“你且在这里等着,阿娘先去堂前候着了。”

她说完,走了出门去,看了自己最得意的管事嬷嬷一眼,那嬷嬷点了点,忙不迭的下去了。

……

武国公府门前,噼里啪啦的响起了爆竹声,这十里八乡的,好么些人,都来这里看热闹。

姜砚之骑在高头大马上,看着人山人海十分高兴,“这么些人,都是来看我娶惟秀的?”

这时一个老汉笑道,“可不是,三大王,多谢你以前给老汉找牛了!我家那牛啊,生了个小牛犊子,老好了!”

姜砚之对着他点了点头。

众人见他亲切,都你一言我一语的说起来了。

“大王大王,可还记得我?我家那不争气的儿子,被人陷害入狱,多亏了三大王还他清白!今日来贺喜,乡里人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我家老婆子,非要纳了一筐鞋底子,贺你新婚啊!”

“三大王三大王,我带的是红鸡蛋,好大一筐子呢!”这位汉子的粗嗓门一出,周围的人都笑了起来。

“你怕是有点瓜吧,三大王今儿个大婚,又不是得子,吃啥红鸡蛋啊!”

那汉子挠了挠头,“有这讲究?可是我家只要这鸡子拿得出手了!旁的也不想不出送啥啊!”

“你这不错了!老婆子我提了一篮子莲蓬,这莲蓬多子!大王不要嫌弃!”

姜砚之听得眼睛都亮了,“莲蓬好啊!托您吉言,等生了娃娃,再请你来喝酒!”

周围的百姓们,都笑了起来!

虽然三大王如今名声诡异,但是三大王到底还是他们那个接地气的三大王啊!

说话间,一帮子国子学的学子们,手中提着书挤了进来,“来来来,来来来,见者有份啊,《三大王洗冤录》啊,今儿个小爷高兴,大家务必不要同我客气,人手一本拿好了啊!不认识字的没有关系啊,每逢初一十五,我们都在象棚摆场子说书,不要钱不要钱!”

姜砚之对着他们招了招手,这人他还有印象,说自己个买《三大王洗冤录》传道一本,钻研一本,供着一本的那个……

……

等姜砚之敲开武国公府大门的时候,那一队迎亲的弟兄,侍卫们,已经是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身后还背着一筐鸡蛋莲蓬鞋底子了……

那迎门的人一瞧,顿时都乐开了花!

这接亲的可真别致!

姜砚之站在大门口,激动得直哆嗦,“爹啊,娘啊,我来接惟秀啦!”

又是满堂哄笑,这还没有成亲呢,爹啊娘啊的,就叫唤上了!姜砚之脸红红的,雄赳赳气昂昂的就往里头冲!

闵惟秀坐在屋里,听着他这嗷嗷一嗓子,半点紧张感都没有了!

姜砚之一路小跑,身边跟着的几个来迎亲的兄弟,一个个的都左顾右盼的。

李明白摸了摸胸口,“砚之啊,这不对啊,哪里有迎亲没有人拦门的,就让你这么随随便便的把闺女给娶走了?我可是做好万全准备了!”

姜砚之看着他那跟十月怀胎一般的胸和肚子,“开始我就想问了,你到底准备了个啥玩意啊!”

李明白嘿嘿一笑,“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我听说啊,这迎亲可是要吟诗作对的!这玩意,是你会,还是我会,是盛狗子会,还是崔老七会!哈哈哈,你的朋友全都不会……”

姜砚之脸一黑,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本大王哪里不会作诗了!锄禾日当午,粒粒皆辛苦!你敢说不妙?

李明白抖了抖肚子,“不会作诗没有关系啊,咱有钱啊,有钱就能够找枪手啊!我跟你说,我找了一帮文人骚客,那是写了三天三夜!这左胸口放着风骚诗,右胸口填着浪荡词,肚子上搁着深情誓言……你想要啥,哥都给你准备好了!”

李明白说着,感觉后方一个脚丫子袭来,差点儿被踹翻在地,他猛的一回头,骂道,“盛狗子,以后你去樊楼吃饭,给双份钱!”

盛狗子白了他一眼,“钱钱钱,你掉钱眼子里卡住了是不是?德性!武国公府可是武将世家,你弄些酸腐诗,别害了砚之!砚之啊,我就不同了,我是你的真朋友!我跟你说,今儿个要是武国公府要比武,哥哥上!”

姜砚之小跑着不带停,平日里也不觉得武国公府有这么大啊!

“盛狗子,你喘气的声音要是小点,那我还信你!你又不会功夫,逞什么能啊!”

盛狗子摇了摇头,“哥哥为了你,那是豁出去了!在武国公面前,会不会功夫有什么区别,反正是挨打啊!你瞅瞅这个天,热不热?”

姜砚之点了点头,“热!”

盛狗子扯了扯自己身上的大皮袄子,“瞅见没!哥已经热得滴水了!你老丈人还有大舅哥啥时候来打啊!我想着穿得厚点,能够抗揍啊!再不来,我觉得自己可能要晕过去了……”

姜砚之一个踉跄,差点儿没有摔倒在地,你们这些“真朋友”别耍宝了行不行!本大王就说,本大王这么玉树临风,迎亲怎么走到哪里都是哄堂大笑!

你们这群损友!日后说起,旁人还不笑死了!

“其实打架可以让路丙上的……”姜砚之无奈的说道。

盛狗子一拍脑门,水花四溅,“你丫的怎么不早提醒我啊!我快晕了你才说……”

姜砚之听得一声巨响,只见那盛狗子直挺挺的倒了下去……

大门口一阵欢呼声袭来,“看到没有,看到没有,”武国公府拦门的太厉害了,有一个直着进去,横着出来了!

第四百一十七章 出嫁(三)

李明白同姜砚之心有戚戚,快速的跑开了几步,崔老七一瞧,忙不迭的追了上去!

开玩笑,傻子是会传染的!

姜砚之一路跑,越跑越是感动,这样的岳家,打着灯笼都难找啊!

武将家就是好,如此的耿直,如此的豪爽,当真是没有拦门的!

崔老七想着,往前一拦,“砚之,你慢点走,让我上前去打探一番,指不定有陷阱!”

姜砚之脚步一顿,摸了摸下巴,这也不是不可能啊!

崔老七上前一步,喊道,“闵五娘子,我家大王来迎亲啦!”

说话间,乌拉拉的走出来了一群小娘子,崔老七定眼一瞧,一个都不认识!

不过没有关系,他早就准备好了!

他想着,解下了腰间一溜钱袋子,“这位大娘子,小娘子,不用客气!这是我们大王的一点心意,来来来,见者有份!只要能让我们过去,啥都可以!”

站在门口的高银芳愣了愣,她紧赶慢赶的,总算赶回来送嫁了,这还没有张口要喜钱呢,就有傻子赶着塞到手里了。

她打开一看,倒吸了一口凉气,天了噜!这不是崔家那个二愣子么?

这丫的是色盲吧?金银铜不分?哪里有人给喜钱,给这么大一坨金子的!

不光是高银芳愣了,便是姜砚之也傻眼了,“崔老七,你刨人家祖坟了?”

要不然,上哪里弄这么多金子啊!

崔老七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咳了咳,“嘿嘿,银子诚可贵,金子价更高,若为兄弟故,二者皆可抛!”

姜砚之有些想哭……总算兄弟里有一个是正常人!

李明白瞧着直跳脚,“崔老七,你这不对啊!你抢我的台词啊!我的钱多,应该我来才对啊!”

高银芳无语了,这都是啥人啊!既然收了这么多钱,她们也下不去手拦门不是!

“我只有一个问题,三大王听好了。”

姜砚之心神一凛,来了来了,传说中的拦门来了。

“若是惟秀想打你,你是伸出左脸,还是伸出右脸!想好了再回答!”

姜砚之嘿嘿一笑,果断的回答道,“当然伸出右脸了!我家惟秀不惯用左手,右手抽右脸,她舒坦!”

李明白同崔老七对视了一眼,高啊,实在是高啊!

难怪他们四人,姜砚之能够娶到心仪的媳妇,你瞧瞧他这个不要脸的劲儿……简直是天下无敌啊!

李明白恨不得拿小本本记下了,好回去对着张溪使……

高银芳抽了抽嘴角,算了,黑无常要娶白无常,谁敢拦啊!

姜砚之进了门,激动的唤了一声,“惟秀!”

闵惟秀以扇遮面,咳了咳。

走到了临安长公主同武国公跟前,重重的磕了头。

临安长公主红着眼,摸了摸闵惟秀的脑袋,“去吧去吧!砚之以后要好好对待惟秀。”

姜砚之慎重的点了点头,“阿爹阿娘放心,日后惟秀就交给我了。”

武国公欲言又止,张了张嘴,脱口而出的却是,“惟秀,嫁人之后,武功不可荒废!”

闵惟秀一抖,差点儿没有打出一套王八拳来!

她正欲发表一下离家感言,就被临安长公主推搡着上了闵惟学的背,出门子去了……

不对啊!哥啊,你走这么快干啥,我还没有开始哭嫁呢!

闵惟秀有点慌,“哥,你等等啊,让我酝酿酝酿,被阿爹那么一打岔,我都哭不出来了!现在只想打拳啊!”

闵惟学走得飞快,“哭啥哭啊!你不就嫁到隔壁么?拜完堂了,还能回来打一架呢,有啥好哭的!再说了,阿爹阿娘一会儿也会去的。”

闵惟秀一想也是,索性不哭了!万一去了姜砚之家想哭,再从月亮门回来便是!

“不对啊,没有听说过,女儿出嫁,阿爹阿娘一道儿跟着去的啊!”

闵惟学想要挠头,但是想着他还背着闵惟秀呢,说道,“咳咳,现在阿爹阿娘是你爹你娘,一会儿他们决定摇身一变,成了男方的亲人了。这大侄子娶媳妇,姑父姑母怎么着也得去吧!”

闵惟秀恍然大悟,还能这样子!高!实在是高啊!

至于不合情理?不好意思,武国公同临安长公主才不管这些!

闵惟秀上了花轿,听着窗外的欢声笑语,一浪高过一浪,这是姜砚之领着他那帮子弟兄们,在洒喜钱,发喜酒……

两府相邻,花轿未行多久,便到了寿王府。

轿子一听,姜砚之笑眯眯的撩起了帘子来,陪着闵惟秀的安喜,抓了一把谷豆,洒在了地上。

闵惟秀接过姜砚之手中的同心巾,往着府内而去,放眼一望,满堂宾客战战兢兢。

你瞧着我,我瞧着你,这黑白无常合体了,人该死了吧?

他们东看看,西看看,嘿,您好,还健在啊?健在就好,健在就好……

闵惟秀抽了抽嘴角,偷偷的看了姜砚之一眼,他今儿个只能够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喜气洋洋!

喜得那嘴儿,就没有合拢过!闵惟秀悄悄的瞪了他一眼,傻!真傻!

姜砚之笑弯了眉眼,小声嘀咕道,“能娶到惟秀,便做傻子又何妨?”

闵惟秀红了脸。

接下来二人就犹如那牵线木偶一般,拜完天地拜高堂,夫妻对拜之后,闵惟秀便被人送进了洞房。

这刚刚喝完那交杯酒成了礼,就听到有人嚷嚷道:“死人了,死人了,武国公府的闵老夫人被杀了!”

满堂宾客一听,差点儿喜极而泣,每个人都不认为自己送的礼金是最少的,每个人都觉得送礼金实在是太有用了,下回还送!

难怪闵老夫人要死,她家嫁孙女,不用给礼金……看见没有,不给钱的下场啊!

闵惟秀一愣,跟着姜砚之就出了门,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出了月亮门,又回了武国公府。

临安长公主惊讶的迎了上来,“怎么回事,一旦出嫁,概不退货!”

闵惟秀有些想哭,娘啊,把我的亲娘还给我!

姜砚之正了脸色,“岳母,刚才宾客中有人嚷嚷,说是老夫人没了……”

临安长公主微微皱眉,眼眶一红,“我刚去唤婆母,想同她说说惟秀大婚见闻,不料进门一瞧,她老人家已经……今日是你们大喜的日子……唉……砚之且随我来。”

她说着,转过身去,瞪了那贴身嬷嬷一眼,擦!她的大外孙,得推迟许久才能来了!可明明封锁了消息,武国公府里许多下人自己个都不知道这事儿,怎么会在寿王府的宾客里,有人嚷嚷,将人引来呢?

第四百一十八章 凶手武国公

临安长公主前头引着路,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

本来老夫人早不死,晚不死,偏偏今日死,已经让人心生疑窦,再来了这么一出,更加让她肯定,这事儿其中必定有蹊跷,要不然,姜砚之也不会特意提了出来,意在提醒她来着。

浩浩荡荡的宾客紧随其后,不光是王公大臣,就是来完成一拜高堂这个光荣任务的官家同皇后,也在其中,这事儿断然是不能够轻轻揭过的。

闵惟秀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她还穿着新娘的礼服,来不及更换,贸贸然的从月亮门回来,的确有种退货的微妙感。

“那啥,老夫人昨儿个还健在?”官家走着,嘴一秃噜瓢,问出了众人的心声!

可不感觉武国公府的老夫人,年前就缠绵病榻,早就一命呜呼了呢!

不仔细撸撸,还以为他们都来吊唁过,送过丧仪钱了……

钱?来往的宾客倒吸了一口凉气,这闵老夫人可是有诰命在身的老封君,甭管横死病死还是浪荡死,死了就得给钱啊……这真是奇闻,一日之间,一家送两次礼,一次红事,一次白事……

临安长公主咳了咳,“母亲久病在床,起不得身。”

她也希望早死了啊……那今儿个就没有这么一出事了!

众人一直走,不多时,便到了闵老夫人所住的院子里,这里绿树成荫,鸟儿成群,不失为一个幽静之处。

院子外头,便是一整片的荷塘,散发着淡淡的幽香,时不时的,有一群蚊子飞过,叮人满头包。

姜砚之同闵惟秀率先一步进了屋。

只见闵老夫人直挺挺的躺在床榻上,显然已经被人搬动过了。

在屋子的正中央,有一滩触目惊心的血迹,在血迹的周围,散落了一地的碎瓷片儿,一看人就不是正常死亡。

卧室并不算大,一些主要的人进来了,其他的宾客,都挤在门口好奇的张望着!

反正已经死人了,他们安全了,在不危及生命的情况下,他们还是很愿意看三大王是怎么审案子的。

官家同皇后寻了座位坐了下来,其他的人,按资排辈的紧密团结在他们周围。

武国公夫妻站在床边,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索性面无表情的看着众人。

姜砚之拍了拍闵惟秀的手,给了她一个安心的眼神,朝着床边走去。

张仵作亦是今日宾客之一,已经开始自发的画像存档了。

“死者头部遭到重击,头骨碎裂导致死亡,面部有瓷片划破的小伤痕,除此之外并无其他明显外伤。在死者的伤口处,存在大量的瓷片碎屑,凶器很有可能是瓷器”,姜砚之凑近仔细的瞧了瞧,然后拿起了闵老夫人的手。

“根据死者状态来看,应该是今日之事;死者的手指甲缝中,有大量皮屑,应该是抓挠过某人……”

“死者死亡之时,衣着整齐,应该没有受到性侵犯……”

姜砚之的话说了一半,官家便猛烈的咳嗽起来,儿子啊,这闵老夫人都多大年纪了,谁还对她有意思啊……不要说这么诡异的画啊,阿爹脑海中有画面,会不举的!

姜砚之不悦的看了官家一眼,审案子呢,都想啥啊想!

“这屋子里的主事嬷嬷是哪一位,本大王有事想询问。”

说话间一个头上裹着头巾的老妇人,跌跌撞撞的跑了出来,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小的姓徐,乃是老夫人的贴身嬷嬷。”

“你且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瞧着门窗并无破损,这院子也守卫森严,外人当不能随意出入才对?老夫人今日见了何事?可同人发生了争执?”

老妇人四处乱看,结结巴巴的说道,“并无外人来。今儿个五娘出嫁,所有的人都去前院看热闹去了,老奴想着也去瞧了,然后回来学给老夫人听,可是没有想到,等小娘出嫁了,我们一回转,便发现老夫人已经躺在地上,不知道何时……”

“老奴已经问过了,这守屋子的丫鬟婆子,并未……并未瞧见有人进出……长公主叫老奴叫老奴把老夫人抬到床上去,前院的管事正准备去开封府报官,您就过来了……”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眼珠子一瞪,这婆子说话支支吾吾的,一眼就不对劲儿!

只不过他此刻并无惊堂木,“你这婆子,还不从实招来!这屋里屋外,都有丫鬟婆子,瓷器砸头,如此大声,怎么可能没有人听见?前院爆竹声响,可能听不到动静,但是在跟前伺候的人,不可能半点不知晓!”

那婆子抬起头来,看了武国公一眼,缩了缩脖子。

过了好一会儿才结结巴巴的说道,“国公爷,老奴在老夫人跟前伺候了几十年,她为人和善,从来不苛待下人。老奴实在是不忍心,瞧见她枉死……是以,再也不能够替您隐瞒了……”

武国公正认真的听着,一听到这婆子张口,一跳三尺高,“啥玩意?你在说什么鬼!我何时让你隐瞒了?”

那婆子吓得往官家的椅子边缩了缩。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安抚了一下眼见着就要暴动的闵惟秀,问道,“哦……这事同武国公有何干系?”

徐婆子擦了擦眼泪,“今日一大早,老夫人唤老奴,叫我去请国公爷来。说五娘子是在她跟前长大的,今日大婚,她这个做祖母的,理应前去送她一程。老奴去请了国公爷来,然后遣开了众人,自己个坐在门框上守着……就听见,就听见……”

“听见国公爷向刚才一样,大发雷霆,然后咣的一声,老奴吓得心惊肉跳的,国公爷脾气火爆,一言不合就动手,老奴担心老夫人有事,便走到门口,踌躇着想要进去。还没有打帘子,就瞧见国公爷怒气冲冲的走了出来,然后瞪了老奴一眼,说……”

“国公爷说,老夫人身子不适,先躺了,让我跟着他一道儿去前院,去前院看了热闹,然后回来学给老夫人听……老奴虽然心生疑窦,老夫人明明身子好了许多,今日早晨都已经盛装打扮,要去送五娘子,怎么就……”

“但是武国公府,乃是国公爷的一言堂,老奴不敢多言,就跟着到前头去了……然后,不多时,就瞧见长公主身边的于嬷嬷,离了正厅,急匆匆的往老夫人的院子里赶……想来想来是那会儿老夫人就……”

“国公爷,老奴虽然吃的是你家的大米,但是也不能说谎话啊……不信,不信你们瞧武国公,瞧武国公的手……刚才三大王说了,老夫人挠了凶手……官家,官家,你一定要为我们老夫人做主啊!”

第四百一十九章 有备而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武国公的手上。

闵惟秀深吸了一口气,以免自己手一滑,将床榻上那老妖婆一棍子捶尸了。

她阿爹不撸袖子,她都能猜到,这徐婆子既然敢说这样的话,显然是有备而来,要让她阿爹百口莫辩!

她上辈子,这辈子,最恨的词,便是百口莫辩。

虽然只有四个字,却包含了一个人,一个家族最深的无奈与绝望。

若是有朝一日,她有那个本事,一定要世间再无这个词。

“你这婆子,怎么说假话!今日早上,我是过来寻了母亲,可是她竟然诅咒惟秀,还想要去外头闹得惟秀出不了嫁!上一个敢骂我闺女的,坟头草都已经三尺高了!我气得要命,就吼了两句!”

“可她跟发疯了一样,一把抓起床边的大花瓶子就想砸我,我跳开了,她又扑上来挠我!可是老子走的时候,她还好好的叉着腰呢!”

武国公说着,撸起了袖子,他的手臂上,的确是有一条条血痕,看上去有些恐怖!

“阿爹,祖母骂我什么?”闵惟秀定定的看着武国公,这摆明了有人想要害她阿爹,既然如此,还有什么不能够掰扯出来说的。

武国公皱了皱眉头,把头别到一边去,“她咒你上战场,被辽狗杀死!咒你不得善终!老子杀人,还用得着花瓶吗?直接一巴掌,就能把人的脑壳给拧下来了。我若是杀了人,拍着胸脯就认了,遮遮掩掩的算什么好汉!再说了,我作甚要杀了她?”

闵惟秀看了姜砚之一眼,之前所有的人都听见了,武国公叮嘱她,要她出嫁之后不要忘记练功,这么没有头没有尾的一句话,实在是太过突兀,原来根由在这里。

武国公虽然不信诅咒,但是搁在了她身上,到底是有些在意的。

这就是她阿爹,自己个被骂没有关系,可是她被骂了,他就能气得同人拼命去!

武国公越说越气,指着那婆子骂道,“我何时要你去前院瞧我闺女出嫁了?就你长得这个晦气样,我若是叫你出去,那还丢了我们武国公府的脸!她还想看惟秀出嫁有多热闹,她巴不得我闺女死呢!”

屋子里雅雀无声,知晓老夫人之事的人不多,官家以及吕相公等人,心里是有数的,但是大多数人,都觉得武国公待老夫人太过苛刻了。

大陈重孝道,儿子这样说母亲,实在是……

那婆子瞧着,忙接嘴道,“国公爷说这话就不凭良心了。府里的人都知道,你恨不得老夫人去死……上回你同老夫人说的话,老奴可是听得一清二楚的……老夫人从小就偏疼二房,国公爷一直怀恨在心。”

“虽然二房不是我们夫人亲生,只不过是一个管家的儿子,但是老夫人心慈,还是不忍心他流放受苦,多次在病中苦苦哀求你救他一救……可是国公爷你不仅无动于衷,还眼睁睁的瞧着老夫人最疼爱的孙女被人给杀害了……”

“老夫人根本就没有病,可是你却把她关在后院,不让她外出。老夫人为了救二房的那位,威胁你说,要说出你的秘密……许是你气急败坏之下,杀人灭口……三大王刚才说了,老夫人的头骨都被打烂了,这府中,除了您谁还有这个力气呢?”

婆子的话音刚落,就听到姜砚之在一旁冷冷的说道,“你说的秘密是什么?是老夫人妓女不如,同官家生了二房的那个蠢儿子,给老国公爷戴了绿帽子,结果武国公还忍气吞声的叫她母亲这件事吗?”

屋子里一片哗然!

那徐婆子也愣了!

就这么!三大王就这么说出口了!他毫不犹豫就揭露了岳家的丑事!

她就不怕闵五娘子打死他去?

众人瞧着闵惟秀的脸上,却见她笑着鼓了鼓掌,“可不是么?这件事,官家同吕相都知道得一清二楚的……这原本是家中丑事,但是阿爹顾念着祖母到底生了我三叔,还想着我祖父的名声,因此秘而不宣,只想要祖母日后多多修身养性……”

“大家伙儿扪心自问一下,若是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这般处理,是否已经是仁至义尽了?这件事乃是我寻了三大王来,揭露出来的,因为这个事,祖母同我闹翻了。所以之前这婆子说什么祖母想要送我一程……”

“她送我上西天还差不多,怎么可能真心实意的去送嫁?我阿爹为了祖父的颜面,这样的事情都忍气吞声了,又有何理由,在我大婚之日,杀了她,左右一点水米养着,费得了多少工夫?”

“说句难听的话,祖母死了,我家中人得丁忧,我阿爹哥哥都正值当年,恨不得烧香,祈祷她多活上几年。我阿爹,根本就没有理由,要杀掉她!”

不等徐婆子说话,姜砚之接着说道,“武国公有一句话说得对,他若是杀人,根本用不着花瓶砸,就算是砸,那也砸一下,就能够把人的头骨砸裂。可是你们看,老夫人头上的伤口,有二次打击的痕迹……”

“袭击她的那个人,乃是正常人的力气。正常人想要拿花瓶,把别人的头打凹下去,可不容易。现在我们来演练一下,惟秀,还有高小娘,这里有两个西瓜,你们用拳头砸一下给大家看看。”

闵惟秀点了点头,对着西瓜一拳砸了下去,好家伙,周围的人都退后的一步,瞧着她好似没有用力气,但是那西瓜却犹如粉碎一般。再看高银芳砸了好半天,那西瓜都一动也不动的。

“人和人的力气差得太大,若武国公是凶手,他盛怒之下的一砸,直接就会毙命,而不是需要砸许多下。”

姜砚之说着,指了指地上的碎片,“之前那是第一个疑点。这第二个,就是地上的瓷片儿,你们不觉得,作为一个花瓶,这个碎瓷片儿有些多么?”

他说着,指了指床边的两个木架子,“通常而言,花瓶都是一对的。若是武国公没有撒谎,早晨的时候,他同老夫人发生了冲突,老夫人自己砸掉了一个瓶子;凶手惟了诬陷于他,拿了另外一个花瓶,砸死了老夫人。”

“徐婆子,你之前说什么?听到了咣的一声……若按照你说的,武国公用花瓶砸死了人,出来之后,再没有人进去,那么,你应该听到咣咣两声才对!”

“还有一点,可以证明,现场被人收拾过。因为这地上的碎瓷片儿,不够两个瓶子,但是比一个瓶子多……武国公说,并没有叫你一块儿去前院,那么徐婆子,在武国公走了之后,你人在哪里,又做了什么?”

徐婆子脸色一变,大喊道,“武国公当然有动机杀了老夫人,因为老夫人知道闵惟思根本就不是长公主的亲儿子!他是武国公叛国欺君的证据!”

第四百二十一章 赵离的目的

不怪闵惟秀被迷惑,就连皇后,也红了眼睛,像是刚看完一本狗血至极虐恋情深的话本子,然后代入自己,想出了一万字的狗血大戏。

女主角同男主角因为政治联姻,但是男主角其实心中早就另有所爱,在女主怀孕之时,同爱人也产下一子。女主角饱受屈辱,坚决要和离……可是两人先婚后爱……男主发现,女主才是他的一生挚爱……

这个时候,女配角得了绝症,不久于人世,男主不忍,陪在她的身边。就在女主生娃那一日,男主抱着一个血淋淋的儿子回来了,说,她死了,日后这个孩子,就宛如你亲生……

太他娘的虐了,不知道该如何圆回来了……

临安长公主嘤嘤嘤的哭得恰到好处,既不会让人心生烦闷,又能够感同身受的觉得肝肠寸断!

“当时军中,有两名女将。一个是随夫出征的我,还有一个是谭娘子。谭娘子原本是山上的女匪,有一些功夫傍身,在乱世之中,先是投了汉,后来汉亡,又随了周。她既是土匪,又是降将,同我家国公爷,门不当户不对。”

“老夫人瞧不上她,不愿意让她进门。国公爷虽然脾气火爆,但是十分的孝顺……后来因缘际会的娶了我……我那会儿还不知道,他同谭娘子有旧……”

“直到有一日,我在军中,发现谭娘子怀了身孕。她一个未出嫁的大姑娘,怎么会无缘无故有了身孕,我这一查,犹如晴天霹雳……可怜我惟秀身子一直不壮实,腰细得一掐就断……都是胎里带来的弱症!”

等等!等等!

武国公有些欲哭无泪……娘子啊,那谭娘子都死了十来年了,长啥样我都不记得了,我咋不知道,我同她有一腿呢……

还有啊!娘子啊,我家惟秀还不壮实?

满开封府找不出一个比她更像小牛犊子的了,就这还胎里弱症……谁信啊!

武国公想着,却看到皇后在不住的点头,看吧,同我想的故事一模一样啊……唉,若是不当皇后,指不定我能够成为像陆真那样的话本子大能!皇后忍不住幻想着。

喂!你们怕是忘记了,我家惟秀的本事了吧!瞎点什么头啊!

“我当时觉得天塌地陷,但是那会儿两军交战,谭娘子本领超凡,我也不敢多言,只是郁郁寡欢。后来……后来的事情,大家伙儿都知道了,谭娘子在战场上,身受重伤,回到营地之后,拼死喝下催产药,生下了闵惟思,然后就死了。”

“嘤嘤嘤……我能够怎么样啊!我虽然心中恨谭娘子,恨她抢走了我夫君的心,但是,我总不至于,将那孩子就扔在荒郊野地喂狼吧!谭娘子再不好,一个大义压在我的头上,她是为国捐躯的……我我我,替别人养着孩子,我心中也苦啊……”

周围的夫人,都红了眼睛,她们都是当家主母,谁家里还没有这些添堵的小妖精呢!

再一想到,开封府里关于闵惟思的浪荡传闻,顿时一个个的了然了起来。

高啊!实在是高啊!

这就是故意把他养坏了啊,瞧那个浪荡玩意啊,毛都不会,当了国公嫡子又如何,照旧是一滩烂泥啊!

这只有养情敌的儿子,才能养成这样啊!

再看看临安长公主自己的孩子……呃,闵五娘子好像也不咋样,啊哈哈哈哈……

临安长公主说着,擦了擦眼睛,“这该说的,我都说了,谭娘子有孕在身的事情,当时一道儿出征的同僚,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临安长公主说着,环顾了一下四周,盯着几个在场的旧将看了看,今日乃是闵惟秀大婚,人来得十分的齐备,一瞧这阵仗,都纷纷的点头。

谭娘子的确是未婚有孕,那会儿乱着呢,谁管她这事儿啊……至于孩子是不是武国公,他们哪里知道啊?

只不过,若是站出来说,那官家万一问,不是武国公的,那是谁的?

他们能怎么说?说不是我的?实在是解释不清啊!

这看上去,就是一片人在点头,更加证实了临安长公主的说法。

“我说的句句属实,你这个恶婆子,我们哪点对你不住,你杀了老夫人不说,竟然还胡乱的污蔑于人……”

这下子所有的人,都看向了徐婆子,的确是,之前三大王已经证实了,武国公并不是杀人凶手,那么杀人凶手是谁呢?闵老夫人总不能自己个拿着花瓶把自己砸死了吧?

这婆子话中全是漏洞,是不是她才是杀人凶手呢?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收回了思绪,开口说道,“徐婆子,之前本大王问你的话,你还没有回答呢,你没有去前院看惟秀出嫁,那么那段时间,你在哪里做什么?”

“武国公打碎了一个花瓶,那么另外一个花瓶呢?凶手砸了老夫人很多血,定然会有血迹,碎片,四处的乱飞乱溅,划伤了凶手,或者是有碎片粘在她的头发上,也不是不可能的!”

他说着,直勾勾的盯着徐婆子的头发看,徐婆子被他看得发毛,想要伸手去摸头,又强忍住了。

姜砚之笑了笑,“路丙,搜到了么?凶手杀了人,衣服上会沾有血迹,瓶子的瓷片少了一半,也不会凭空消失……今日惟秀出嫁,女方家中,也有不少宾客住着,到处人满为患,你不可能有机会去外面处理这些东西……”

“因为不管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都有被人瞧见的风险。是以,这东西,你还来不及处理……”

有一句话姜砚之没有说出口,临安长公主怕是早就知晓老夫人死了,但是为了不耽误他们大婚,便使了人将这里盯死了,是以这徐婆子,的确没有机会处理。

路丙点了点头,提着一个包袱,“大王,在这婆子的恭桶里找到了……”

说话间,闵惟秀感觉眼前一黑,整个人身体悬空,这种感觉,她再熟悉不过了,这分明就是掉进坑里的感觉啊!

她这祖母的屋子下头,便是一处墓穴,当时发现了个大洞,然后武国公叫人给填起来了,没有想到,这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机关。

眼前一片漆黑,闵惟秀坐在冷冰冰的地上,事情发展到这里,她总算想出了眉目来了。

这分明就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啊!

明面上瞧着,是要戳穿闵惟思的身份,整死武国公。

但是实际上呢?杀死老夫人的手段,并不高明,有姜砚之在,那就是一会儿的功夫,便解决了!

但是,这个案子,实现了一个目的:那就是把在隔壁府上待着的官家,还有吕相公,高将军等人,全都吸引到了同一间屋子里……赵离他,还没有放弃那七棵树的计划……

老夫人的死,看上去是为了诬陷武国公,但是实际上,却是帮助闵惟思解除了后顾之忧,那个徐婆子,知道的根本就是歪曲的事实,老夫人死了,又少了一个知晓闵惟思身份的人。

而且,虽然是铤而走险,但是闵惟思的身份,过了明路。日后再有人拿他的身份说事,也已经有了出处了。

她阿娘怕是也想到这一点,便将计就计。

最好的谎言,就是真假掺杂着,若是她没有想错的话。闵惟思的生母,很有可能真的是那个谭娘子,只不过同谭娘子有私的人,并非是武国公,而是柴皇帝……

当然,也有可能,她阿娘,只是胡乱的攀了一下谭娘子,毕竟她是个死人了,死人,总不能从棺材里爬出来辩解,这事儿,只有问临安长公主,才知晓了。

一个目的中藏着另外一个目的,这不正是赵离的行事作风么?

而现在,闵惟秀眯了眯眼睛,好让自己适应了一下黑暗,如今在这墓里,赵离怕是早就等着,开始他的猎杀游戏了……

第四百二十二章 这个夫君很上道

闵惟秀想着,觉得自己的智慧在闪光,什么猎杀不猎杀的……像她这种艺高人胆大的,那是半点不发憷的。

她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马步一扎,气沉丹田,“嗷呜……”

那声音,轰动如雷,幽咽中转着弯儿,拖到最后,好似一个说了一箩筐话的反派,终于要断气了,偏生这口气又断不下去一般惆怅,让人难受。

闵惟秀嗷呜完了,拍了拍手上的灰,“我阿爹兄长听到这个声音,应该能来寻我了!”

“惟秀,惟秀!原来是你啊,我还以为墓道里有狼呢!我的腿崴了,实在是站不起来,快来扶我一把!”

“什么狼!我那是暗号,暗号懂吗?亏得你还段案如神三大王呢!这墓里哪里来的狼!”闵惟秀适应了黑暗,一眼就瞧见墙角坐着一个白胖子,他们掉进的不是一个墓道,而是一个耳室,在那耳室的另外一角,趴着一口黑色的棺材。

只一眼,她就觉得胳膊上炸毛了起来。

这是习武之人的直觉,那个棺材给她的感觉实在是太危险了。

她想着,跑到了姜砚之身边,小手衣拎,将他提到了自己的背上,压低声音说道,“这里有些不对劲,那么一群人掉下来,这里怎么只有我们两个人,还有其他的人呢!”

“我从上头掉落下来,就静静的想了一会儿事儿,既没有听到人的呼喊声,也没有听到脚步声,其他的人,都到哪里去了?”

姜砚之趴在闵惟秀背上,看着她绿油油的嫁衣,有些垂头丧气的说道,“惟秀啊,我原本想着,咱们成亲,肯定特别美好……可是现在……哪里有人拜完堂后看死人,看了死人还下墓地呢……”

闵惟秀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绣鞋,笑了出声,“这不挺好,日后我们的孩儿问起,我们也有牛可以吹不是!想当年啊,你阿爹阿娘成亲,那叫一个惊天地泣鬼神啊……对了,咱们往哪边走?”

姜砚之一颗心落了地,伸手指了指左边,“走这边,我记得当时,我阿爹是坐在我左边的。这么大的手笔,肯定是赵离设下的局,其他的人,都是次要的,关键是他想杀掉我爹。”

“因为屋子小,这里人又那么多,我阿爹的那些侍卫,全都在院子外头候着……他身边最近的是皇后,吕相公还有高将军……若是高将军……”

闵惟秀心神一凛,“那咱们就走左边。”

不是她担心皇帝的安危,实在是万一皇帝死了,太子又翘了辫子,那如今的开封府尹二皇子,不就要当皇帝了么?

至于临安长公主同武国公,她阿爹阿娘站得近着呢,而且,她阿爹武艺高强,阿娘并非是首要的攻击目标……

才走了两步,闵惟秀就感觉脚下有异响,“姜砚之,你指的什么路,走两步就有机关……”

她说着,就地一滚,奶奶的腿,嗖嗖嗖的长矛朝着她之前站着的地方戳,若是跑得慢的话,怕是早就被扎成了刺猬了。

姜砚之趴在闵惟秀的背上,被压了个眼冒金星,头晕脑胀的,“惟惟秀,你能不要用手摸本大的臀部吗?怪痒痒的……虽然咱么成亲了,但这里实在不是入洞房的地方不是……”

闵惟秀正喘着气,一听到这话,气不打一处来,“你胡说八道什么啊!我背着你逃命都来不及,还有空摸你!你以为天下人都跟你们男人一样猥琐吗?我们女人要想摸,那都是光明正大的摸,小动作不搞的!”

姜砚之一听,脊背发凉,“不对啊,惟秀,正的有人在摸我的背……不是你,那是谁~~~~~~”

姜砚之的声音都在发颤!

闵惟秀猛的一个转身,身后却是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她想着,一个黑虎掏心,掏向了姜砚之的背后,用力一扯,然后一甩,一声巨响,一个人形物体撞在了墙上,闷哼一声,然后又咣的一声落在了地上。

闵惟秀看了看自己手上撕扯下来的布巾子,赶忙一扔,“咳咳,这布条子有些眼熟啊,我怎么觉得是吕相公今儿个穿的那个绣着大仙鹤的那件呢,人该不会被我砸死了吧……”

真的是手滑啊……吕相公你别怪我啊!要怪就怪……

“不对啊!”闵惟秀搓了搓手,“吕相公……干嘛要摸你?他看上去道貌岸然的,竟然对你存了这等心思!”

姜砚之倒吸了一口凉气,虽然他长得玉树临风,风流倜傥,又白又嫩……呸呸,但是生得好,觉得不代表他喜欢被个老菊花觊觎!

他想着,怒道,“惟秀,点灯!看我打死这个老菜帮子!”

闵惟秀点了点头,从怀中抄出了一根火折子,不好意思,之前忘记了……

她将姜砚之往地上一搁,走到了油灯前头,这一抽,手上的汗毛又是根根竖起,这陆真还真是恶趣味,这灯竟然做成了人头的模样,得把手伸进那骷髅嘴里,才能够点灯。

闵惟秀一连点了好几盏灯,墙上一下子多了几个冒着“鬼火”的“鬼头”,看上去越发的诡异起来。

吕相公被摔在了一角,手正不停的摸着墙壁,一连陶醉的样子。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吕相公好像有些神志不清……”

姜砚之瘸着腿,走了过去,拍了拍他的脸,吕相公双眼发红,嘴里不停的呶呶着,表情十分的荡漾……

再结合他手上的动作,姜砚之恍然大悟,“惟秀,你觉得他这个模样,像不像在撸猫……”

闵惟秀一瞧,还真是!

吕相公,你到底对猫有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这么喜欢猫,多养几只啊,天天撸啊,再人家墓地里乱摸陶醉个啥啊!

先前没有亮光不觉得,现如今再一瞧,吕相公被她摔得鼻青脸肿的,连胸口都空荡荡的,一只好好的大仙鹤,被撕掉了半个身子,实在是非常不雅观……

她想着,果断的一个手刀,将吕相公打晕了,“唉,这墓地真危险啊,吕相公都受伤了,幸亏被我们遇到,救了回去!我这是帮他,毕竟撸多伤身。”

姜砚之认真的点了点头,“惟秀小心了,这里虽然同我们的鬼屋是一个墓,但是之前那一段,那是微笑中透露着逗比,显然是用来调戏人玩儿的,这一段就不同了,应该靠近主墓室了,到处都是机关,防盗墓贼的。”

“之前我已经查过的,咱们这地上的这一处大墓,若是没有错的话,应该是话本子之神陆真的墓。陆真行为古怪,吕相公中招受伤也是正常之事!真是多亏遇见了咱们!”

闵惟秀顿时满意了,这个新婚夫婿,上道啊!

第四百二十三章 重生

灯火跳跃着,时不时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

闵惟秀吸了吸鼻子,从刚才开始,就好像有一种若有若无的香气袭来,像是昙花的香味,又有些像血的味道。

“惟秀,捂住口鼻,快熄灯!遭了,你中了幻觉了。”

恍恍惚惚的,她好似听到了耳边有人嗡嗡嗡的在说着话,渐渐地,那声音越发的小,直到没有了。

她觉得自己躺在冰冷的地板上,胸口有好多的血,在汩汩的流出,阿福跪坐在她的身边,嚎啕大哭,“小娘,小娘,你死了,阿福有何颜面,去地底下见国公爷啊!小娘你不是说,要为国公爷洗刷冤屈么?你还不能死啊!”

“咱们还没有回京城去,还没有去见官家,还没有翻案啊!”

闵惟秀有些晃神,这是上辈子她死去之后发生的事情么?

也是,她上辈子去了边关,为了保护自己,一直刚得很,我行我素的,身边除了阿福一个跑腿的车夫,并无什么亲近之人。

有一件事,她一直不明白,人死了,怎么可能重新再来一次呢?

虽然重生很好,可是上辈子,她可是从来都没有想过,要重新来一次,她一心想着,要混出个人样来,要完成阿爹未完成的收复燕云十六州的心愿,等到成为一个牛逼哄哄的人物之后,将皇帝老二抓来拳打脚踢,告诉她,这天下谁是忠,谁是奸!

这辈子她重生之后,有意的去寻了很多话本子来看,陆真乃是奇才,他写的话本子里,便有重生这等怪诞之事,可重生的人,无不是知道很多内情,一旦重来,便像是长了翅膀一样,直接升天!

原本懦弱无能的人,突然变得就果决刚毅;原本蠢钝如猪,被一个小婢女就害死了的人,一旦重生,就变成了谋略高手,宫斗的胜利者!

可是她重生之后,不知道的事,还是不知道,不会绣的花,还是不会绣,为什么,她被选中了重生呢?

就在她思考的瞬间,她感觉自己被一张席子裹了起来,装进了一口棺材里,然后好多好多的土,盖在了她的身上。

明明她已经被埋起来了,可是她却好似还什么都能够瞧见一般,阿福给她立了牌位,然后抹着眼泪,朝着京城的方向去了,应该是去寻闵惟思报信了。

坟头上孤零零的,有几只老鸹凄惨的叫着,看上去十分的凄凉。

过了好一会儿,一只黑色的猫跳到了她的坟头上,喵~~

闵惟秀一惊,坐了起来,一转头,就见到姜砚之焦急的脸,和还没有来得及缩回去的手。

“你想怎么叫我醒来……是揪还是掐……”闵惟秀凉凉的问道。

姜砚之一个激灵,讪讪的笑的,哈哈哈,我哪里敢啊,我要是揪了,你醒来还不得把我揪掉一层皮啊……

“没有没有,我一直在深情的唤醒,深情的唤醒……惟秀你想到什么了,一动也不动的,身体都僵直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变成僵尸,然后尸变呐!”

闵惟秀咳了咳,跳了起来,她的重生,同赵离有关吗?

想不明白的事情,直接问便是了,闵惟秀没有纠结很久,一把拽起地上的吕相公,扛在了背上,又扶起了瘸腿的姜砚之,继续朝前走去。

这一路上,又不幸踩中了好几个机关,吕相公身上又多了好几处伤口,这才到了一个开阔之地,主墓室就在眼前了。

闵惟秀刚想进去,就见到姜砚之打了个手势,她点了点头,将昏迷的吕相公放到一旁,悄悄的往里头一瞧。

好家伙,那屋子里,站着三个人。

站在左手边的,是一个穿着紫色战袍的少年,他戴着金冠,双手背后,一脸的嘲讽。

而在他的对面,也就是右手边,是披头散发的官家,他受了伤,手被穿了一个洞,正在汩汩的流血,在官家身前,武国公一身狼狈,一脸震惊的看着眼前的人。

“阿离,你是阿离?不对啊,你不是为柴皇挡了箭,然后死了么?”

赵离冷笑出声,“我是不是活着,你们两个不清楚么?”

官家捂着血淋淋的手,“不,他死了,他早就死了。”

姜砚之同闵惟秀对视了一眼,都有些迷惑,看上去,官家同武国公,都是认识赵离的。他们没有叫他阿训,却叫他阿离。

可是之前,姜砚之说赵离是阿训,他也并没有否认啊!

赵离哈哈的笑了出声,“当初我死的时候,是如何拜托你们二人,照看主公的?主公待我三人,都有知遇之恩。没有主公,姓闵的你不过是个土将军,姓姜的不过是一个穷书生……是主公,主公给了你们一切,可是你们,都是怎么回报主公的?”

“主公待你不薄,连亲妹妹都嫁给你为妻,你为何要夺他江山?”

官家抿了抿嘴唇,他的嘴唇很薄,嘴角微微有些上翘,看上去颇有几分薄情寡义的味道。

“赵离,你死得太早,根本就看不穿。这个问题,闵二哥也问过我许多次。我说了很多次了,却没有人信,柴皇并非死在我手上,他的的确确是旧伤复发而亡的。咱们都是在战场拿命搏的人,刀剑无眼,便是再厉害的英雄,也有身死的一日。”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若是柴皇在,我自然是甘愿俯首,他武能上马打天下,文能提笔治江山,我自愧不如。可是那会儿,天下初定,太子年幼,闵二哥打天下是能手,但并无治国之才……朝中不少诸侯,都虎视眈眈……”

“咱们四人,情同手足。天下人只知道我同闵二哥是柴皇手下的两个能将,不知道有赵离你。可是赵离,你聪明又能干,自然是知道,有时候,命运不是人能够左右的,我手下的那帮人,也要吃饭,也想要功名利禄,也想要身居高位。”

“他们臣服于柴皇,可不想臣服于柴皇帝的儿子!在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是黄袍加身,拒绝不能了!这些年,我也一直很痛苦!”

官家说得有些激动。

那个年代的人,可都彪悍得很,武将一个个的,基本上都同武国公有的一拼,蛮横又霸道,谁都不服气谁!这天下,凭什么你坐得,我却坐不得?都是起兵造反,都不是正统天下,谁又能够比谁高贵呢?

满天下,隔几个月就换一次主人……若说忠诚,又有几何?

赵离啪啪啪鼓起了掌,“这么些年,你可是半分未变,一样是一个满口正义的伪君子。当年我劝主公小心你,可是主公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果然被你这个无耻小人给害了。你想着,与其便宜了别人,不如自己做皇帝,想做就直说,何必这么弯弯绕绕的,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

“你若是真心好,又为何要杀了阿训,还有柴家满门?你是不是要说,阿训也不是你杀的?”

官家嘴角动了动,“阿训……”

赵离激动起来,“阿训就是你杀的!是你亲口下令让人毒死他的!你不知道,那毒药穿肠而过时,那种痛苦……像是火烧内腹一样,疼……真的疼……我活了那么多年,第一次那么疼。比中箭而亡,还要疼!”

官家被他狰狞的模样吓了一大跳,往后退了一步,跌坐在地。

他举起血淋淋的手,指了指赵离,结结巴巴的说道,“你……你……你……”

第四百二十四章 赵离(一)

赵离说着,阴恻恻的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双眼泛红,好似要流出血来。

那场面说不出的诡异,让人阵阵生寒。

官家瞧着,忍不住往后退了几步,他低下头来,看了看自己受伤的手,流出来的血,是黑色的,显然十分的不正常。

武国公一见大惊,忙从腰间取出一把匕首,划破了他的伤口,挤出黑血来。

赵离瞧着,笑得越发大声了,陡然之间,他转过头去,看向了门口,“既然来了,又何必躲躲藏藏的。姜砚之,你不是号称天下第一断案能手么?你且说说,我到底是谁?”

姜砚之同闵惟秀对视了一眼,一瘸一拐的走了进去,“在那个黑猫案里,你讲了一个故事,我到现在,都记得一清二楚的。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个故事你没有撒谎,你是陆真遇到的能变成猫少年赵离。”

赵离并没有吃惊,只是看着姜砚之,眼神越发的悠远与苍凉。

说起来,他都快要不记得,自己是谁了。

曾几何时,他成日里窝在沙发上,捧着手机,一本一本的看着各种稀奇古怪的网络小说,梦想着穿越到异世界,称王称霸,然后左拥右抱,身边围满了各种小姐姐。

他的确是穿越了,却穿越在了一只猫的身上,然后他遇到了陆真。

提到陆真,那都是很久以前的往事了。

他一边跟着陆真一道儿写各种话本子,一边跟着邓康王修行,总算修得了人身。

他不知道自己算什么,是猫妖,还是人精。

那是一段自有而平和的时光,天宝女帝贤明又大度,整个中土繁荣富强,天下来朝。

可是再厉害的人,总归是要死的。再美好的王朝,也终究会成为历史的尘埃。

陆真死了之后,他便一直待在这个墓穴里,窝在他的棺上睡着,这一睡便不知时日,再一醒来,已经是诸侯割据,战火连天了。

他换了衣衫提了剑,山河已变幻,故人归来,依旧是少年。

少年赵离一个人出了墓,遇到了这辈子第二个主人柴裕。

那段时日,经常下雨,赵离很不喜欢下雨,猫畏水,会让他身上的毛湿漉漉的。

“主公,姜胤今儿个又来给公主献殷勤了。他这个人,身上有令人讨厌的味道,不是一个好人。”

赵离坐在窗前,听着屋外的雨,今日的雨很大,从屋檐垂下,连成了一道水幕,雨水打在陈年的旧石板上,发出了噼里啪啦的声音。在雨雾之中,能清晰的瞧见,水滴石穿,那些旧石板,都坑坑洼洼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就穿了。

桌案前的男子,穿着盔甲,手中拿着兵书在瞧,这是他们近年来难得的宁静时光。

“阿离又说胡话,你是猫儿还是狗儿,评价一个人,怎么能够靠味道。我知道,姜胤喜欢用香,熏得你直打喷嚏,你也不至于因为这个,便讨厌他吧!姜胤这个人,有相国之才。”

“咱们辗转征战,你看姜胤,把这京都,治理得那叫一个井井有条的。等战乱平息了,我们大周一定能够再现太平盛世。我的要求也不高,百姓有饭吃,有衣服穿,能安心的生儿育女。”

“年老的人,不用担心自己的儿孙要马革裹尸,年幼的人,不用担心,哪一日阿爹阿娘就要卖儿卖女。像阿离这样的少年郎,只用安安心心的在家里念书,不用再刀里来,血里去,我就心满意足了。”

赵离伸出手来,接了一点雨,又嫌恶的擦了擦手,“主公一心想着别人,怎么不想想自己个?这天下再也没有比主公更加英明神武的人了。阿离不喜欢读书,阿离就想看着主公,一统天下。主公,你听说我,姜胤当真狼子野心……”

柴裕笑着摇了摇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所谓御下之道,便是让他做自己最擅长的事,把他的缺点,控制在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等阿离经历的人多了,事多了,那便知晓了。”

赵离没有说话,百无聊赖的擦起手中的长剑来。

再次从墓地里出来,他也不是没有想过,乱世出枭雄,是时候实现他当年的梦想了。

可是有的人,注定是被人管的,管不了别人。

赵离这样想着,安心的笑了笑,再过三日,大军又要出征了。

……

猫有九条命。

第一次死,他成了一只穿越回古代的猫,又辗转修炼成了人。

说是猫妖,却并没有什么大的能耐,不过是比旁人活得久一些罢了。邓康王只教他修炼,却没有教他术法。还说什么,无论是妖是鬼是怪,总会有他的天赋技能。至于赵离的是什么,日后便知晓了,不用多学。

他以前觉得无所谓,可等到第二次死的时候,却在心中把那个神神叨叨的家伙骂了一万遍,那厮肯定是怕他兴风作浪,才故意哄骗于他的!什么天赋,作为一个非酋,他肯定是世上最磕碜的猫妖!

疼,真的疼。

也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鬼主意,在那箭上装了倒钩不说,还喂了毒,扯出了一坨肉,却还是死。

赵离想着,还好他死在了箭下,而不是死在了武国公的狼牙棒下,不然的话,那就不是一个倒钩,而是密密麻麻的倒钩……皮开肉绽,恶心吧啦的!

他长这么大,活了这么些年,还是第一次受伤,第一次受伤,就死了。

这第二次死,他又变成了一只黑猫。

赵离舔了舔自己的脚,又嫌恶的呸呸了两句,一嘴土啊一嘴土!

大周的皇宫之中,嬷嬷们端着盆子,急匆匆的走来走去。

柴裕焦急得团团直转,他的皇后,正在里头产子,这个孩子若是男儿,便是名正言顺的太子,叫他如何不急?

他年岁已经不小的,以前也不是没有过儿子,可惜都夭折了,是以这一个,他寄予厚望。

赵离瞧着,大眼珠子闪了闪,趁着产房的门开了,悄悄的溜了进去。

已经过了许久了,皇后怎么还没有生呢?

“娘娘,生下来了,是一个皇子……可是皇子他,皇子他怎么不哭啊……他他没气了啊!”

赵离抬起的脚一顿,快速的跳到了房梁上,往下一下,嬷嬷手中果然抱着一个血淋淋的婴儿,那婴儿脸上发青,早就没有气了。

黑猫叹了口气,这个孩子,柴裕已经期盼许久了。柴家若是再没有继承人,怎么都说不过去的。

他想着,伸出前爪,挠了挠自己的头。

他作为赵离已经死过一次了,不好再以人身出现,可他舍不得离开柴裕,他还没有看到大周一统天下……若是他能够……

赵离想着,只觉得眼前一黑,便什么都看不清楚了。

“娘娘……娘娘!皇子他哭了,他哭了,他活过来了!”

赵离感觉他的身体在颤抖,他躺在一个人的手上,那个人的手拼命在抖。

“娘娘,娘娘,刚才皇子一定是背过气去了,现在好了,现在好了!老奴这就抱出去给主公瞧瞧!”

赵离闭上了眼睛,扯开了嗓子,嗷嗷的嚎了起来。

他想,他有点儿知道自己的天赋技能,是什么了,左右逃不脱,猫有九条命。

柴裕抱着光溜溜的婴儿,高兴的大喊了三声,“好好好!训者,从言从川,乃是典范,我的儿子,乳名就叫阿训。”

第四百二十五章 赵离(二)

“我虽然不知道个中情由。但是从你的话中可以推断而出,你先是赵离,死后转世投胎,成了阿训。是以,你即是赵离,又是阿训。”

姜砚之看着赵离,语气肯定的说道。

唉,这人活着活着,胆子就大了啊!

姜砚之觉得自己都开始抖起来了,什么光怪陆离的事情,都敢推理了!要不得要不得,照这样下去,哪日推理出玉皇大帝是自己亲爹,都不稀奇!要不得要不得!

“且不管你是谁,现在我要带我阿爹离开。赵离,你便是有千愁万恨,也不应该滥杀无辜。如今这里,只有你一人,而我们这边,有四个人!不是我说,你怕是搞不清楚形势!”

“从你不直接动手杀人,而是费尽心机来看,我大胆的揣测,你根本就没有直接对付我们的能力!不光是你,到目前为止,我们遇到的所有的鬼,基本上都是使用幻术,来恐吓人,或者是寄生在某一种器物上,通过器物来害人。”

“你们鬼,因为没有实体,不能够直接杀人吧?”

闵惟秀循着姜砚之的话,仔细的回想了一下。

还真是如此,远的拿张圆的案子来说,那女鬼,也是通过引诱她换脸换身体,害死了她;近的来说,武林盟主等人,被笛音迷惑,神志不清,但是云霞也没有直接杀死众人报仇,而是通过酒儿的手。

“不然的话,你根本就不需要,借着墓室机关来杀人,直接把你的仇人,杀掉不就好了么?”

一旁的官家有些瑟瑟发抖,儿子啊,反派死于话多,如今你阿爹要死于你话多了啊!

咱们能够快点跑吗?再不找太医,阿爹就要毒发身亡了啊!

还是说,你希望阿爹早点死掉,然后好当皇帝啊?

不对啊,你这个傻缺,现在爹死了,也是你二哥当皇帝啊!

你说你图个啥啊!

说话间,赵离愤怒了起来,“想跑?那是不可能的!”

闵惟秀回头一瞧,好家伙,这主墓室的门不知道何时,已经被关上了,“小小一道门,如何拦得住我闵……”

擦!闵惟秀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瞧见那墓室的门上长出了一根根的倒刺,这厮想得也太周全了吧,简直是把她的狼牙棒粘在墙上了啊,这一拳头下去,还不直接把她的手给钉在门上!

闵惟秀脑瓜子转得飞快,算了,官家死了就死了吧!

死了二皇子当皇帝,大不了看不顺眼直接杀了,杀谁不是杀!

这么一想,她顿时安心了起来。

官家只觉得后脑勺一凉,好像有一种什么不详的预感,阴沉着脸,一言不发。

武国公见挤出来的已经是红血了,叹了口气,“阿离是个什么执拗性子,你还不知晓,事到如今,这里也没有外人,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呢!我自问愧对于柴兄,阿离若是要我死,我立马就死,惟秀也不能替我报仇!”

闵惟秀一惊,“阿爹!”

武国公摇了摇头。

“那会儿我听闻,柴兄没了。便想要率领大军回朝,可是那会儿,敌军也得了消息,岂能轻易放过这个机会?他们巴不得京城乱套了,对我们一通穷追猛打。等我进了开封城之后,天下的大局已经定了。”

“大周已经没有了,天下成为了大陈的天下。当时我手下,也不是没有人劝我自立为王,可是我知道自己不是那块料。我站在街头,百姓都警惕的看着我,一个卖鱼蛋的老丈,颤抖着问我,说,大官人,咱们又要打仗了吗?”

“阿离,我下不了那个手。我们死了多少兄弟,才换来了京都的和平。城北那家你最喜欢的栗子糕,若是打上一仗,就可能永远都吃不到了,不是吗?”

“在那个时候,除了姜胤,我找不到第二个,能够稳住这个天下的人。我说这么多,并不是要为自己辩解,说一千道一万,我没有替你们柴家夺回江山,就是我背信弃义。你怪我,都是应该的。”

官家眼眸一动,看向了武国公,他的手有一些抖,“二哥,原来你是认可我的……”

武国公瞪了官家一眼,“认可你的鬼!抢了人家的天下,要了人家的性命,就老老实实的认错啊,还死鸭子嘴硬个什么劲儿!”

官家老脸一红,“阿训的事,的确是我一时糊涂。当时闵二哥把我打得三个月下不了榻,到现在开封府还流传着我为了美人不早朝的传闻……”

闵惟秀惊讶的看向了武国公,爹啊,咱们现在把官家杀了吧!

我以为我拦住了,原来你早就打了啊,这梁子早就解不开了啊,还是杀了吧!

闵惟秀觉得自己体内的洪荒之力就要转化为杀气,直冒出来了,但是看了一眼一旁还穿着新郎官大红袍子的姜胖子,强忍住了。

到底是姜胖子他爹,总不好刚拜了高堂,就把高堂赶下堂。

赵离瞥了一眼武国公,“个个都说得冠冕堂皇,说到底是还是背信弃义。姜胤,我且问你,主公可曾下过诏书,说要传位于你?”

官家不言语。

赵离嘲讽的笑出了声,“闵归,你瞧见没有,你同主公一样,都被这无耻小人骗过去了!主公根本就没有传位于他,是他谋朝篡位!然后又杀掉了阿训,这也罢了,为什么?为什么你要杀我阿娘,还有她腹中,我那尚未出生的弟弟?”

“你不是满口仁义道德,为什么为什么连妇孺都不放过?你别说什么是国丈下的手,若是没有你的暗示,国丈会这样做?”

官家猛的站了起来,“我没有!我的确是没有诏书……可是我没有想赶尽杀绝……我我……”

赵离想着,站起身来,对着官家猛的一拳打过去,可是他那拳像是打到空气一般,直接穿过了官家的身体……

赵离颤抖着,收回了手来,看向了姜砚之,“你说得没有错,我是没有办法亲手杀死那些人,所以才利用了东阳,利用了许多人,我的手上沾满了鲜血。可是,没有人愿意做一个坏人,我也想一辈子承欢主公膝下,想要照看弟弟,想要同阿娘在一起。”

“可是,这些人,把所有的一切都毁掉了。我若是不这样做,又有谁来给他们伸冤呢?”

猫有九条命,他的九条命都用光了,可还是没有能够大仇得报。

赵离想着,看向了站在一旁,正在强忍着杀气的闵惟秀。

“你为什么不报仇?”赵离冷冷的问道。

闵惟秀瞳孔猛的一缩,果然,赵离知道她是重生之人。

之前那个幻境没有错,她的重生,是同赵离有关的。

第四百二十六章 赵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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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七章 赵离(四)

“阿训,对不起……我没有想到我阿爹竟然会……阿训,对不起,我去劝我阿爹,这一世,我肯定不会让你们全家……阿训……”

赵离看着眼前团团转的少年,你丫的已经说了一炷香的时间了,你倒是去啊!

你去把你爹捅死算了啊!要不你把自己捅死算了啊!

那我心里也好受一点啊!

太子抱住了自己的头,“阿训,可是,可是那个人,到底是我阿爹啊……我阿爹……我……我就是这么一个没有用的人,上辈子没有护住你,没有护住东阳……我……”

赵离擦了擦手中的剑,你的确是一个没有用的人……你不行,我就自己上了。

他想着,将长剑郑重的挂在了墙上。

看向了桌上的汤圆,从怀中掏出一个小药瓶来,倒在了其中。

“我被囚在这里,出不了门。你把这个端给你阿爹吃,我便不怪你……”

太子手一僵,泪如雨下,“阿训,好!这是我们老姜家欠你的!”

他说着,端起了桌上的汤圆,头也不回的走出门去。

赵离手一紧,跌坐在地。

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

一个穿着紫色长袍的妇人,跌跌撞撞的跑了进来,对着赵离就是一个耳光,“你小小年纪,怎么如此歹毒啊!我儿才多大年纪,你便蛊惑他做出这等弑父之事!现在他死了!他死了!你满意了!”

赵离认识,这个人,便是太子的生母蔡淑妃!如今太子还不是太子,她也不过是这宫中普通的一人罢了。

说话间,赵离听到门口一阵响动,他拔起挂在墙上的剑……

心中嘀咕了一下,奶奶的腿,这个动作,怎么这么熟悉呢,要是进来的人……

他放眼看去,进来的人,果然是睁着无机质大眼睛,面无表情,一脸霸道男主角像的高达……

赵离,卒!

高达,下一世不整死你我不叫赵离!

……

赵离扶着墙,不停的呕吐起来,他又死了一次,只有三次机会了。

这一次他修整了很久,都迟迟下不了决心。

不是他太弱小,实在是敌人太强大!

放眼朝廷,为什么所有的人,都是姜胤的人,明明这些人,都受了主公的知遇之恩,明明……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天道么?滚滚的历史车轮,不能够逆转,不管怎么样,老柴家的天下,都要拱手让给老姜家?

赵离已经有些绝望了。

这些日子,他经常想起主公的脸。

想起当初在战场上,背靠着背,并肩作战的日子。

想起他变成了猫,趴在主公腿上晒太阳的日子。

有些人,有些事,被别人忘记了,可是他一直都记得。

为什么呢?苍天不公,为什么好人要死去,坏人却好好的活着,为什么他要报仇,却一次一次,像是飞蛾扑火,永远不能成功。

他已经不寄希望于夺回江山了,他只想要,那些背叛者,全部都去死。

……

这一世,他选择了让柴皇后重生。

暮气沉沉的皇宫中,灯火通明。宫人搭着梯子,换下了死气沉沉的白灯笼,新皇登基,一切都是新气象。

在亲蚕宫中,赵离坐在角落里,面色阴沉的看着手中的杯子。

在主座之上,坐着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女人。

“姑母,现在你相信了吧,姜胤根本就骗了你,是他害死了我阿爹,现在又要害死我。你已经叫太医验看过了,我的药中,是有毒的。”

柴皇后的手抖了抖,她的脸色惨白惨白的,“阿训,是我瞎了眼,看错了人。你放心,我腹中怀有孩儿,我以死相逼,一定能够让他送你阿娘出城。你阿娘身怀六甲,至少,至少能够为我柴家一脉,留下一条根。若是不能,便让你的庶弟出城。”

赵离摇了摇头,嘲讽的笑了笑,“出城?有什么用,怕是还没有走回老家,便已经被高达的人,杀掉了。姑母,等武国公回京,你请他同官家一道儿来……他们一定会来的……”

柴皇后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慎重的点了点头。

过了许久,她才开口说道,“阿训,你有没有想过,大势已去……不管做什么,都没有办法挽回败局了。”

赵离站起身来,甩了甩袖子,“娘娘请记得,你姓柴。还有,这一次大火,一定要记得躲过……”

等赵离离开之后,柴皇后的眼神一下子柔和了下来。

她摸了摸肚子,低声的喃喃自语道,“大火啊……阿娘上辈子,就知道有那场大火了呢……阿娘啊,时时刻刻都记得,自己姓柴啊!”

宋嬷嬷从帘子后头钻了出来,红着眼睛说道,“娘娘,听老奴一句大逆不道的话。您别听训哥儿的话,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您稳稳的坐着这个皇后的位置,生下来的孩子,便是太子,日后继承了大统,那也是有柴家血脉的。”

“娘娘,那只不过是噩梦罢了,噩梦又如何成真?即便是真的,不是还没有到么?还有转圜的余地……您又何必玉石俱焚呢?”

柴皇后摇了摇头,“嬷嬷,从我年幼之时,你便跟在我身边了。我知道我这个人,心意已决,就不会再做改变。这个秘密,你要一辈子都烂在肚子里。”

“阿训说得没有错,柴家的根,不管我怎么保,都是保不住的。他眼中的杀意,藏都藏不住,姜胤不会留他的。我嫂嫂腹中的孩子,即便是生下来了,也一辈子都被人监视着,圈养着,等到了一个不引人注意的年纪,便意外身亡了……”

“成王败寇,能够坐在那个位置的人,卧榻又岂容他人酣睡?便是他愿意留着,他手下的那一群人,也不愿意留着。我虽然不聪慧,但也是在宫中长大,龌龊之事见得多了。”

“刘家虎视眈眈,要定了我的位置。不光是阿训,我也是必死无疑。嬷嬷,我只能够为柴家,做我能够做的事了。不管重来几次,我都会做同样的选择。”

……

赵离看着亲蚕宫熊熊燃起的大火,牙齿咬得嘎嘣嘎嘣响。

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柴皇后重生一世,明明知道有这场大火,她却还要以同样的方法去死!为什么!

他想着,拔出了腰间的长剑,对着正朝着大火扑去的官家刺去……

岂料剑还没有到官家跟前,便腹部一疼。

赵离一抬头,又瞧见那双无机质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看……

高达……我能夸你杀人越来越干净利落了么?

赵离,卒。

第四百二十七章 赵离(五)

“牛,牛!三大王,牛往你那边跑了!”

一只黑猫盘在围墙上,今天阳光很好,晒得它全身暖洋洋的。ξ菠★萝★小ξ说若不是突然冒出了一群找牛的人,赵离觉得,自己还能再睡一会。

他已经很久都没有睡得这么好过了。距离上一次被高达杀死,已经过去了十多年,他那个不争气的姑母柴皇后,留下的孩子,都已经长到这般年纪了。

赵离眯了眯眼睛,站起身来,摇了摇尾巴。

“你这蠢牛,看着本大王穿红色儿,你就得瑟不是!路丙快来,快快快,牛来了!”

穿着红色长衫的少年,上蹿下跳的嚷嚷着,圆润的小脸涨得通红的,对着一头牛嚷嚷着,好似有永远都用不完的精力!

“路丙,快快快,拿出你徒手接牛的看家本领,本大王已经把他引过来啦!”

赵离一个转身跳下了围墙,看到了今天的姜砚之,他就想到了昨天的自己,一样的幼稚无知,不知世事。

这十几年,他想了很多,也看了很多,真心觉得自己那么多年,都活到狗肚子里去了。

在现代的时候,他是一个成日里沉浸在幻想之中的宅男,一经穿越,遇到了女皇的宠臣陆真,在太平盛世里,活得像一张白纸一样,然后便是一直沉睡沉睡,再出来,又遇到了明主柴裕,备受宠爱,凡事都只需听令行事便好。

结果呢?一个高达,就在他身上完成了死亡连连看的必杀成就!

赵离想着,拿着猫脑袋往墙角根儿撞了撞。

“哈哈哈!路丙你快看啊,哪里来的傻猫,竟然自己撞墙!哈哈哈,笑死本大王了!”

简直悲愤!

小孩子什么的,真是最讨厌了。

赵离喵了一声,走远了些。

人为什么能够绝处逢生,为什么能够做出许多匪夷所思的事,都是因为人的命只有一条。

当你有了九条命,别人怎么想的,赵离不清楚。可是他觉得,自己就像是在通关一个虚拟单机游戏,其他人都是npc,没通关,没有关系,再重来一次便是,总有一次能通关。

直到只剩下两条命了,他才在那种荒诞的死亡中,有了生命的真实感。

没有人的人生是可以随意重来的,即便是他,也迟早要死的。他那时候刚被毒死,悲愤欲绝,胡乱的重生,只是白白的浪费了机会。他没有任何的部署,手中也没有一兵一卒,又拿什么去对抗姜胤呢?

柴皇注定要死,姜胤却不是天命所归,在那个时候,群龙无首,即便没有姜胤,也会有赵胤,王胤的人出现……

幼主在朝,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诸葛亮的。

之前重生的每一次,他都被困在了阿训的身体里,困在了那座深宫之中。

现在,十多年的等待,已经让他冷静了许多,也知道了更多。

这一次他已经选择了最合适的盟友……东阳郡王。

……

最近阳光灿烂的日子,可真是多。

赵离躺在一棵紫荆树的木桩子上,蜷成一团,晒着太阳。

自打姜砚之那个蠢货被人杀了之后,开封府里已经很少会有人嚷嚷着打扰他睡觉了。

东阳在一旁写着大字,“你听到了么?皇宫里,闵惟秀的哭声。你的仇人不是那位么?何苦杀了武国公夫妻,他们待我很好。”

赵离眯了眯眼睛,“七个人,一个都不能少。”

赵离说着,翻了个身,“想想你惨死的全家,你就不同情他了。”

东阳手一抖,这个字可惜了,他想着,将纸卷吧了几下,扔在了一角。

“先是借着北伐失败,让曹家咬定武国公通敌卖国,而后又把他的行踪透露给辽人,再用闵老夫人的秘密来威胁她,让她果断的拿出武国公通敌卖国的证据。他们人都已经死了,自然是百口莫辩。”

“要不说,一张嘴就能杀人呢!赵离,你不觉得自己可怕么?”

赵离的猫耳朵动了动,“并非我一个人想出来的,也有你的份。谁又想做一个可怕的人呢?”

东阳郡王摊开字,重新写了一个大大的善字,是啊,又有谁想要做一个可怕的人呢?

“下一个,杀谁?”东阳问道。

赵离来了精神,“杀高达!”

他娘的,这次绝对要反杀回来!一雪前耻!

“怎么杀?高达无欲无求,没有任何破绽。官家忌惮武国公,因此可以谗言杀人,但是高达不同,官家对他有救命之恩,他从一开始,就是一条忠诚的狗。我敢说,官家信他,比信太子都多!”

能够作为官家耳目的人,定是官家最信任的人。

高达既不贪权,也不好色,钱也多得几辈子都花不完。

而且,他连儿子都没有,你就说从哪里下手?

赵离沉默了,你以为你叫高达,就真的是机动战士了么?他就不信了,反杀不回来!

“高恬恬是高达的唯一破绽。赵离,要动手就快些吧。我的身子每况愈下,我自己感觉,已经撑不了三日了。”

赵离听着东阳的话,叹了口气。他这次重生,事事顺利,东阳心思缜密,同他十分的投契,两人设局,到目前为止,就没有败绩。只可惜,重生的时机不好,东阳重生的时候,已经服用了虎狼之药,坏了身子,药石无医了。

这次与以往不同,东阳要比他小上一个辈分。东阳重生之时,他作为阿训已经死了,只是一只猫而已。

一只猫,有诸多事情,都十分的不方便,怕又是一个败局。

“不杀高达了。直接杀官家,让林娘子动手罢。”

东阳沉默了一会儿,“好。”

三日之后,林娘子形迹败露,高达围攻东阳郡王府。

……

赵离不愿意再去想高达这个名字,他收回了飘远的思绪,看向了眼前的闵惟秀。

这是他赌的最后一条命。

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这都是最后一次了。

不知道为何,他竟然有一种解脱之感。

闵惟秀睁大了眼睛,看了赵离一眼,“你想说什么倒是说啊,盯着我一言不发怪吓人的啊!而且,你为什么还这么轻松,没有听到外头的响声么?我们进来之前,把吕相公留在门口了,想必他已经醒来,带人过来救驾了。”

“赵离,为了报仇,你做这么多事,值得么?不说那些被你无辜害死的人,就凭你把火器图纸,给了辽人,你就是罪人!”

赵离笑了笑,“来再多的人,也已经晚了。”

他说着,

第四百二十八章 脱困

闵惟秀来不及细想赵离的话是什么意思,便感觉到墓门一晃,她一把揽住姜砚之,快速的后退了几步。

瞬间只听得一声巨响,墓门被砸了一个大窟窿,滚滚灰尘腾起,看不清人影。

过了好一会儿,只见一个风尘仆仆的人冲了进来,一把抱住了官家,“阿爹,孩儿救驾来迟了,您没有事吧?孩儿从扬州紧赶慢赶的跑回来,想要赶上三弟的喜事,没有想到……”

“阿爹,糟了,你是不是中毒了。太医太医,快快快,孩儿背您出去……”

官家眼眶一红,趴上了二皇子的背,“赵离,赵离呢?别让赵离跑了。让高达去追,不管是人,还是猫,都要给朕抓起来格杀勿论!”

二皇子点了点头,“阿爹,现在还说这个,您治伤要紧,流了这么多血……”

姜砚之扯了扯闵惟秀的衣袖,两个人往后退了几步,一个小小的窟窿洞里,乌拉拉的挤进来了许多人,一个个瞧着官家,都像是瞧着什么香饽饽,全都围拢了上来。

“阿爹,你没有受伤吧?”

武国公看了看之前赵离站立的地方,有些失落的摆了摆手,“无妨,一点皮肉伤,这墓里的机关厉害,我多少年都没有受伤了。赵离,唉……阿爹去寻你阿娘了,你带着砚之回去罢,我瞧他腿肿得厉害。”

“太医怕是没有空来瞧你了,一会儿阿爹叫人给你们送些药酒过去。惟秀可有哪里受伤的?”

闵惟秀摇了摇头,“一旦擦伤而已,阿爹不用担心,快去寻阿娘吧。”

说话间的功夫,整个墓室里已经空荡荡的,只剩下闵惟秀同姜砚之两个人了。

姜砚之看向了之前赵离站立的地方,轻声说道,“出来吧,你知道的,我能够瞧见妖魔鬼怪。自然也能够瞧见你。”

“那你为何不抓我呢?毕竟我杀了那么多无辜的人。”

姜砚之看了赵离一眼,“我阿爹中了什么毒?解药呢?你也不希望,我在陆真墓里掘地三尺吧?”

赵离摇了摇头,“若是要解药,你应该把我交给高达言行逼供的,你知道,我费了那么多力气,就是为了报仇,是不可能有解药的。你留我最后,是为了惟秀吧?”

姜砚之抿了抿嘴唇,看了看闵惟秀,今天是他们的大婚之日,却闹得如此的狼狈。

他伸出手来,紧紧的握住了闵惟秀的手,“你已经死了。抓你也没有用了。你之所以选择了在这个墓地里行事,除了想要我阿爹中墓里的奇毒之外,还有一点,你从哪里来,就想到哪里去。你想死在陆真的墓里。”

“你给了惟秀重新来过的机会,还给你。”

赵离闻言,哈哈大笑起来,“倘若没有这些纷争多好。我觉得我同你,还有东阳,一定很谈得来。说起来,你还应该叫我一声表兄。”

“只可惜,从一开始,我们就是不死不休。”

闵惟秀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姜砚之,你知道我……”

姜砚之看向了闵惟秀,“傻子,你觉得我有那么重口味,会喜欢一个身后站着血淋淋鬼魂的小娘子么?还说什么老祖宗?我一直都看着惟秀你,你的一丁点儿变化,我都知晓得一清二楚的。”

“惟秀就是从那个时候,是惟秀又不是惟秀了。我以前只知道你肯定有秘密,可是你不愿意说,我也就不问。可是今日赵离问你,你为什么不报仇呢?”

“他们不懂,可是我姜砚之不能不懂闵惟秀。赵离的本事,是投胎,重生,虽然具体是什么样的,我不明白。可是我猜想,惟秀上辈子一定很悲伤的带着仇恨死去了,所以他才这样问你。”

“上辈子,我是不是早早的就死掉了?不然的话,我不可能让惟秀你,遭受那样的委屈。”

闵惟秀鼻头一酸,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上辈子老娘眼中压根儿没有你这么一号人,怎么知道你死没死,还是说,娶了一堆美人,生了一堆胖娃娃。

姜砚之见闵惟秀不说话,看向了赵离,赵离点了点头,“你是很早就死了。让我想想,出去审案子的时候,被人杀死了。应该是这样吧,你就是一个路人甲,我没有注意过。”

姜砚之一梗!

我哪里是路人甲了!本大王的智慧闪亮整个大陈!

“拿本大王当枪使的人,没有资格说这个话!”

说话间,门口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惟秀惟秀,你快些出来,让二哥瞧瞧,我家惟秀穿成绿色的菜苗苗,好不好看!”

闵惟秀一听这个声音,眼前一亮,冲了出去,“二哥,你怎么才回来!我还想着,我出嫁,你都不回来!”

闵惟思探出一个脑袋来,“哈哈,怎么弄得跟花猫一样的!二哥怎么会不回来,可是我太他娘的倒霉了,原本掐着点儿想给你一个惊喜的,谁料半路上遇到了山贼,被人打了闷棍,现在脑袋还晕呢!”

“可惜还是没有赶上。反正你也回来了,不如让二哥再背你上一次花轿,送你去寿王府。”

闵惟秀捶了闵惟思一拳,指了指姜砚之,“是有个新人要你背,你背姜砚之吧,他脚扭了……”

赵离看了看门口的闵惟思,开心的笑了笑,整个人的身形都消失不见了。

闵惟思无语的跳了起来,“背他,他那么胖,我哪里背得起!再说了,我背阿妹出嫁,他是我阿妹吗?抢了我阿妹,我揍他还来不及呢,还背他!”

他说着,走到了姜砚之跟前,正准备蹲下,却发现地上有一只黑色的猫,它毛色暗淡,显然已经停止了呼吸。

“哎呀,这里怎么有一只小猫儿,真是可怜。惟秀啊,咱们把这墓穴封好了,别再打开了吧,你看这小猫儿误闯进来,都饿死了,真可怜。”

闵惟秀想起赵离的身份,点了点头,“那你把他埋在这里吧。我看这地方风水不错。”

闵惟思摇了摇头,“墓地风水有什么好的,只不过啊,总好比外头风吹日晒的。埋什么埋,这里还有个小木盒子呢,刚好能够放下一只猫去,跟量身定做似的。好了好了,咱们快走吧,你们今日大婚,在这里待久了晦气。”

“姜胖子,快上来吧!叫声二哥来听听……”

“二哥!”姜砚之果断的喊道。

闵惟思乐滋滋的,“走了走了,唉,你日后得少吃点啊!”

第四百二十九章 迟来的宾客

姜砚之回过头去,看了那个小小的木盒一眼。

它同陆真那个巨大的棺木挨在一起,显得十分的宁静,好似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就一直是这样的摆放着。

兴许哪一日,黑猫再次醒过来,又能开启一段奇妙之旅,只希望这一次,不要再如此。

“惟秀,咱们明日寻了工匠来,将这墓门修好了,然后将这大墓封存了吧。咱们家的鬼屋,日后也不迎客了。”

闵惟秀轻轻的“嗯”了一声。

等走出了大墓,回到了地面上,两人都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却怎么都轻松不起来,赵离的事,像是一块大石头,沉甸甸的压在心头,让人难受不已。

姜砚之摸了摸闵惟秀的脑袋,“宾客都散了,府中乱七八糟的,你先去看你阿娘,我让路丙送我进宫一趟。等到夜里回来了,再来接你。”

闵惟秀点了点头,同闵惟思一道儿去了临安长公主的院子里。

临安长公主躺在床榻上,一双眼睛肿得像是胡桃一样,“惟秀,阿……惟思你什么时候回来的?这一身邋里邋遢的,快些去沐浴更衣了再来。忘儿一直盼着你呢,你先去瞧瞧他,阿娘这里有惟秀陪着便是。”

闵惟思闻了闻自己的衣袖,忙不迭的点了点头。

这大热天的,他被人敲了闷棍,莫名其妙的扔在路边,醒来之后又紧赶慢赶的回来,出了一身汗,这身上都馊了,真是难为姜胖子,刚才没有吐出来。

闵惟思爱洁,之前没有发觉倒是罢了,如今恨不得立即洗掉一层皮去。

待他一走,临安长公主又抽泣起来,“我都听你阿爹说了,那里头是阿训那个苦命的孩子对不对?他已经……”

闵惟秀心中发沉,点了点头。

“阿娘,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呢。他为柴家尽忠,有情有义,为父母亲人报仇,那是纯孝之举,说起来应该是好人;可是他为了报仇,害死了那么多无辜的人,视人命如草芥,还通辽,要杀我阿爹阿娘,那就应该是坏人……”

“我一边觉得他是罪有应得,一边又觉得,他也是情有可原的。这种想法,压在人心头喘不过气来。”

临安长公主用帕子擦了擦眼睛,“杀人是好是坏?”

闵惟秀一怔,“杀人本是坏事,可是我们上战场杀辽狗,却又算不得坏事。”

临安长公主欣慰的点了点头,“所有的事情,都是一个理儿。世间并非是非黑即白,人也没有什么绝对的好人,绝对的坏人。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看,任何事情,都是事出有因。”

“阿娘,这事儿不告诉二哥么?”

临安长公主摇了摇头,“若是阿训好好的,告诉他是一桩喜事,现如今……罢了,你二哥也苦,又何必再给他添上一桩苦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

她想赵离也是这样想的,所以闵惟思一来,他便消失了。

“阿娘,你到墓里,可遇到了危险?”

“我同高将军分在了一块儿,有他护着,倒是毫发无伤。”

闵惟秀这才放下心来,“阿娘,我先回去换身衣衫,您先睡上一会儿。”

临安长公主轻叹了一声,“我的儿,苦了你了。阿娘哪里能歇,那边死了,却还挂着你祖母的名头,后事还是要处理的。想想都来气!”

临安长公主一想起那一团子糟心事,气就不打一处儿来。

……

姜砚之来接的时候,已经是华灯初上了。

临安长公主办事利索,一会儿功夫,已经叫人将墓门封上了。封上之前,还搬了一大箱子同柴家有关联的旧物,作为赵离的陪葬,又烧了金山银山,亲自念了佛经超度亡灵,这才红着眼睛上来了。

“惟秀,我路过东街柳巷,给你买了冰粉,让路丙先拿回府去用冰镇着了。庄子上刚送了蜂蜜来,淋上一瓢,甜着呢!”

闵惟秀看了他一瘸一拐的脚,“你这腿,让太医瞧了么?我怎么觉得,肿得连鞋子都穿不上了。”

姜砚之摇了摇头,“没事没事,一会儿回去,拿药油揉揉就好了。我阿爹中了毒,满屋子都挤着太医,我二哥守着呢,我见没有我什么事,便又回来了。”

闵惟秀哼了一声,“那么多太医,就腾不出一个来,给你看脚?官家怎么样了?”

姜砚之又摇了摇头,“太医说是你阿爹给挤毒血及时,没有什么大碍,最近身子虚弱一些。太医说话你知道的,都跟瓢似的,又大又空,好似说了,又好似没有说,不知道说了啥……”

闵惟秀无语了,可不是,人家万一说得太笃定,说好了,结果官家毒发身亡了,那不是有问题?说没好,但人家活蹦乱跳能吃几碗饭,不是也有问题?大夫不好当啊!

两人说话间,便跨过了月亮门,进了寿王府。

这小院子原本是姜砚之的住所,如今他们成亲之后,搬去了正院,这里就空了下来。

闵惟秀揉了揉眼睛,看了姜砚一直一眼,“你不是说,出了这档子事,咱们府里没有宾客吗?那这些,都是哪里来的?”

姜砚之也傻眼了,喂,哪里来的满满一院子人,还自顾自的吃吃喝喝的,礼金给了吗你们,就开始吃吃喝喝了!

关键是,一个都不认识啊!还有啊,那边那个白胡子的,现在是大陈,又不是魏晋时期,你穿那么大的袖子做什么,简直可以藏人了,一抬手,就看到你肚脐眼了啊喂!

还有那边那个,看看你身上的衣服!虽然赴人家喜宴得穿得正式一点,但是你也不必穿着寿衣来喝喜酒吧?

那个正在倒酒的,你头上的箭都戳到旁边那个的脸了你知道吗?

撸着袖子划拳的那个最过分,你的胖头鱼脑袋都露出来了啊喂!跟你划拳的那个,不知道自己手上有蹼吗?你出来出去,不都一个样儿吗?

不用姜砚之说,闵惟秀也知道,他们的院子里,现在坐了一群妖魔鬼怪……

我们的鬼屋都不开了,你们知道损失有多大吗?如今竟然敢拿着冥币,登门骗吃骗喝!真的是太过分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有些欲哭无泪!这样的宾客,从哪座坟里来的,回到哪里去好吗?

第四百三十章 难忘新婚夜

胖头鱼一瞧见闵惟秀回来了,将酒盏一扔,小脸红扑扑的就扑了过来,“惟秀惟秀!好白菜都被猪拱了,这句话真是没有说错啊!你要嫁三大王,怎么也不请我来吃酒!”

“我原本生气,还不想来,但是看到你们家宾客早早的就散了,怕酒席没有人吃浪费了,这不把我家的亲朋好友全叫来了。℡菠v萝v小℡说”

姜砚之一跳三尺高,“什么叫好白菜被猪拱了!”

这个胖头鱼精,也不知道哪里学来的话,就拿来胡说!

他姜砚之明明就玉树临风,哪里像猪了!

胖头鱼摸了摸脑袋,“不对吗?我阿娘问我,惟秀是什么精,你又是什么精?我说惟秀腰细,走路摇啊摇啊,我阿娘说不是白菜就是水草;再说你又白又胖的,我阿娘说,是猪准没错!”

“我说不是,你们是人,我阿娘说,有许多在人间历练的妖怪,都说自己是人!”

姜砚之捂住自己的脚,被气得忘形了,这脚一跳,跟断了一样!

胖头鱼笑眯眯的拿出一个锦盒来,“这是我特意给惟秀准备的贺礼,一盒子珍珠是我准备的;那个鸭毛扇,是我表兄鸭子精准备的,礼轻情意重嘛!还有这个,这个是我阿爹准备的,一把小剑!刻舟求剑听过吗?就是那把!”

“我阿爹经常给我说这事儿呢!他说啊,前朝有一个夫子,有一日带学生出游,在小舟之上讲《吕氏春秋》,嘲笑楚人刻舟求剑。便故意的将自己的佩剑,扔到了江中,然后在船上刻一个印记。告诉他的学生,刻舟求剑是傻子才做的事!”

“岂料我阿爹正好游过,那剑差点儿削掉了它的脑袋。我阿爹十分的生气,有心教训一下那个夫子,便扛着剑跟着那小舟跑。等到了江中心,夫子得意洋洋的伸手一捞,哈哈,我爹把剑递到了他手中,当时他就吓尿了!”

胖头鱼的表兄是鸭子?请问你们是怎么结的亲!

刻舟求剑……什么鬼?你确定不是听了维秀讲的蛇精的故事,学会了胡诌吗?

闵惟秀笑着接了过来,“原是我不对,应该请你来的。如此多谢诸位了。”

其他宾客一见,也都围拢了过来,“对啊,三大王,我们都是好心好意啊,你看你大婚,没有人庆祝就算了,没有鬼怎么行,那排场不够啊!”

姜砚之抽了抽嘴角,拱了拱手,“诸位,你们本大王一个都不认识啊……”

那个头上插着箭的人一听,嚷嚷道,“三大王三大王,不认识没有关系啊,日后总是会认识的,我们可都是排着队等着你洗冤之后,然后去转世投胎啊……”

姜砚之看向了那边穿着魏晋长袍的男子,“那你呢?你都死了多少年了啊,也不归本大王管啊,还洗什么冤……”

这个绝对是来混吃混喝的啊!

那男子嘿嘿一笑,伸出手来,只见他的手中放着一个画轴,“现在认识了吧!我这可是古董,陪葬品里随便挑的一个,嘿嘿。”

姜砚之脸色好看了几分,唉,他真的是穷疯了,胆子大了,连鬼的礼都敢收了!

他悄悄的看了闵惟秀一眼,见她嘴角带笑,比之前精神了许多,心中一松,罢了罢了,鬼就鬼吧,惟秀开心就好,收了冥钱,也不是没有用,指不定日后去了阴曹地府,还能够富甲一方呢!

到时候就拿去贿赂阎王爷,日后投胎,还同惟秀做夫妻!

姜砚之这么一想,美滋滋起来。

酒过三巡之后,胖头鱼抹了抹嘴上的油光,“三大王,说起来有个事儿很奇怪,最近我经常待的湖底,泡了一具尸体,整得臭烘烘的,那人被泡得,跟发面的馒头一样,你能不能行个好,叫人把他捞走算了……不然的话,我一日要洗三个澡,身上还都是味儿。”

胖头鱼一开口,那个头上插着箭的人,立马嚷嚷起来,“你这个小鱼妖,怎么还带插队的,我起早贪黑的来排队,才排在了第一位,挤进了三大王府,我容易吗我?”

胖头鱼一把搂住闵惟秀的胳膊,看着那头上插着箭的鬼……

那鬼低下头去,算了,人家的靠山是闵五娘子……三大王都要跪!

姜砚之捂了捂眼睛,他就知道,鬼的钱不好收!这些人,大多数都不是单纯来喝喜酒的!

“你最近都待在哪个湖中?人是什么时候扔进去的?没有人来寻么?”

姜砚之问道,涉及到案子,还是在开封府的地界之内,那便是他的分内之事。

胖头鱼想了想,“具体的我也不清楚,那尸体就在蔡河中,宜桥附近。倒是经常听到一个女人的哭声,也不知道,是不是来寻人的。”

闵惟秀有些唏嘘,“开封府没有人报案吗?”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没有听说有这个案子,等到明日,我再去蔡河边瞧上一瞧,先将人捞起来再说。那个箭兄……”

姜砚之说着,一回头,无语的抱住了头。

只见之前喝喜酒的那些鬼,一个接一个的排着队,那个魏晋兄也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的文房四宝,正在那里奋笔疾书,一边写还一边嚷嚷道,“不要急不要急,一个个的来登记好,咱们七嘴八舌的,三大王也听不清楚,都写下来了,待他有空,一个个的来查便是。大家伙都死了这么久了,也不差那么一日半日的,等着便是……”

一直闹到了半夜里,这些人才留下狼藉的杯盏而去……

姜砚之抱着厚厚的册子,在闵惟秀的搀扶之下,回了主院。

整个屋子都安静了下来。

闵惟秀同姜砚之四目相对,看了看屋子里闪着的红蜡烛,这才觉得有些紧张起来。

怎么办,她现在才想起来,今日乃是洞房花烛之夜……

“惟秀,凉粉你吃不吃?刚刚喝了好些酒,都热出汗来了,吃点凉粉,也舒坦些……”

闵惟秀噗呲一笑,整个人都放松了,那是姜砚之啊,天天同她一道儿的姜砚之啊,她有什么好紧张的。

“吃!不过还是先给你治治脚吧,总不能明日要我背着你去蔡河吧?”

第四百三十一章 洞房

闵惟秀说着,唤道,“安喜,你拿剪子药酒来!”

在门口候着的安喜一听,忙不迭的拿起早就准备好的托盘,端着药走了进来,她将那盘子往桌面上一搁,好奇的问道,“小娘,怎地小院里还有客人,我先前过来的时候,瞧见好些人……我怕扰了贵人,没敢抬头,后来想想,总觉得有几分古怪。”

闵惟秀抽了抽嘴角,得亏你没有抬头看,你要是抬了头,还不当场吓得瘫脚手软的……

闵惟秀想着,看了安喜一眼,逃过一劫啊姑娘!

她接过托盘,拿起剪刀咔嚓一下,剪开了姜砚之脚上的鞋袜,因为耽搁得太久,已经肿得像是摔了好几回的大猪蹄子了。

“你忍着点,我给你用药酒揉一揉啊,不是我吹,我们老闵家家学渊源,治跌打损伤那是嗷嗷厉害!没有办法,久痛成良医!”

姜砚之有些瑟瑟发抖,你们干啥了,就久痛了……

闵惟秀有心分散他的注意力,脸上笑眯眯的说道,“我大兄刚开始练武的时候,还没有兵器,我阿爹就想,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武国公的儿子一定会使狼牙棒!”

“有一回,我兄长练功有长进,阿爹一嘚瑟将自己个的狼牙棒往他手中一塞,你猜怎么着?”

“啊!”屋子里响起了姜砚之杀猪般的叫声!

守在门口的路丙打了个寒颤,大王啊,你何苦来哉……闵五娘子如此生猛,唉……祝您早日习惯!

“不要喊,这才刚开始揉呢!你猜怎么着,我大兄的两只胳膊都脱臼了……这不常练习着,就什么都会了!”

姜砚之疼得脸都绿了,惟秀啊,你能不能不要一边死命的按着我的脚,一边说什么脱臼不脱臼的啊,我感觉下一刻钟,你就得把我的脚扯脱臼了啊!

闵惟秀见姜砚之的脚被揉得晶莹剔透,像是熟透了的葡萄,满意的点了点头,拿起一块布条儿,将脚缠好了,“放心吧,等到明日,保证你活蹦乱跳的。我先去沐浴更衣,一会儿再回来。”

姜砚之点了点头,伸长脖子看到闵惟秀走了出去,忙嚷嚷道,“路丙路丙,快些来,本大王也要沐浴更衣,还有,把本大王的秘典搬过来!”

路丙脚下一滑,差点没有摔倒……这都什么时候了,您还有空看那些《如何讨娘子欢心》《夫妻间必说的一百句情话》《琴瑟和鸣》《只羡鸳鸯不羡仙》……民间合称为《夫纲不振秘典》。

不一会儿功夫,两人都已经沐浴更衣完毕了。

姜砚之偷偷的看了闵惟秀一眼,刚刚沐浴完,她的头发稍儿微微有些湿润,小脸红扑扑的格外好看,去了外衣,那小腰盈盈可握,实在是让人脸红心跳。

闵惟秀感受到了他的目光,咳了咳,“看什么看,凉粉还没有吃呢!”

姜砚之收回了视线,“都在桌子上搁着呢。”

他说着,牵着闵惟秀的手,走到了桌子跟前。

因为经常练武,闵惟秀的手上,微微的起了茧子,并不是特别的柔软,姜砚之握着,却觉得心中满满的,她的惟秀,连手都是这么独一无二的。一把钥匙配一个锁,恰到好处。

两人呼啦啦的吃完了凉粉,姜砚之又从柜子里取出了一个小酒坛,对着闵惟秀眨了眨眼睛,“我今日进宫,去亲蚕宫里挖的,我年幼的时候,记得有一年,西域进贡了些好酒,阿爹都赞不绝口。我想着这么好的东西,得留着惟秀喝,便软磨硬泡的得了一坛,埋在了亲蚕宫里。”

“真是没有想到,我当真有同惟秀一道儿喝这个酒的时候。”

闵惟秀心中一动,“以后我们可以日日一起喝酒吃肉……”

姜砚之闻言开心的笑了起来,“嗯,以后日日都在一块儿。”

他说着,给二人都斟了酒。

闵惟秀端起酒杯,看了姜砚之一眼,他脸色微红,眼睛却十分的清亮,直直的盯着她看,让人实在是面红耳赤,手脚都不知道往那里放是好,闵惟秀想着,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那酒才入口,整个脸就腾的一下烧了起来……

不是酒太烈,实在是人太烈……

“惟秀,可心悦我?”姜砚之问道。

闵惟秀含在嘴中的酒,差点儿没有喷出来,她快速的吞了下去,咳嗽了两声,“若是不心悦你,岂容你日日在跟前晃荡。”

她说着,从怀中掏出一个荷包来,快速的扔到了姜砚之怀中,“呐,给你的,我自己个绣的。”

姜砚之惊喜的捡起荷包来,惟秀最不喜欢绣花了,竟然为了他拼命的绣了一个,可见有多喜欢他!

“惟秀,你这烧饼绣得当真是栩栩如生,让我一瞧见都饿了。我就知道,惟秀担心我审案子废寝忘食,这才特意绣了烧饼来提醒来……放心吧,我一定会吃好喝好,同惟秀一道儿白头到老!”

他的话音刚落,就听到闵惟秀恼羞成怒的说道,“这不是烧饼,是太阳!”

姜砚之立马改口,“哈哈,这太阳绣得真好,我见到这太阳,就像是见到惟秀一样,心里暖洋洋的。”

闵惟秀无语的抬起头来,还没有来得及开口说话,就感觉一个软热落了下来,直接落在了她的唇上。

她下意识的举起了拳,又松了开了,最后轻轻的落在了姜砚之的背上。

“惟秀,真甜!”

闵惟秀听着耳边的声音,脸一下爆红起来。

姜砚之真的是臭不要脸!

姜砚之见状,轻轻的笑出了声,“娘子,如此良辰美景,切莫辜负了好韶光。”

他说着,伸出手来,将闵惟秀轻轻的打横抱起,闵惟秀那句“你的脚”还在嘴边没有说出来,就感觉姜砚之身子一歪,两人眼见着就要摔落在地。

闵惟秀有些哭笑不得,嘚瑟啊,反正啊……有大把的时光……

她想着,一个反手,捞起了站不稳的姜砚之,两人顺势一跌,躺在了喜床之上……

窗外的安喜同路丙对视了一眼,哎呀我的娘,这黑白无常洞房真是不同凡响,就这巨响,不是床榻就是腰断啊……

路丙想着,轻轻的嘀咕道,“这是正常的吗?该不会明儿个一早,就见不着我家大王了吧!”

第四百三十二章 见亲长

“你不害怕吗?知道我是重来一次的。”

闵惟秀感受着身后的体温,心中暖洋洋的,她看着窗外,东方鱼肚已经发白,透过窗棂,露出许许微光。

今日一定又是一个好天气。

姜砚之给闵惟秀掩了掩被子,轻轻的吻了一下她的发丝,“惟秀不管成什么样子,我都不怕。若我重来了一次,惟秀会害怕吗?”

闵惟秀摇了摇头,她不是那种拘泥于小节的人,若当真喜欢上一个人,才不会管那么些。

这样一想,突然就理解姜砚之的想法。

“不会。昨儿个有些醉,倒是没有想明白,我怎么会瞧得见鬼了,不光是我,就连安喜都瞧见了。他们能够吃上席面,想来府上的人,也是瞧得见的。”

明明只有姜砚之是与众不同的,她也不可能在大婚之夜,还抹牛眼泪。

姜砚之无奈的笑了笑,他还酝酿了一大堆掏心窝子的话要同惟秀解释呢,惟秀竟然他一说,便不再多问了。

也是,老闵家的人,就是这个样子的。

“那会儿天才刚黑,他们便吃上了,敢光明正大来赴宴的,定然不是普通的鬼,就算他们是普通的鬼,那其中定也有厉害的,有特殊的法子。我瞧着那位魏晋兄,不是一般人。这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有那种没有道行的鬼,自然有道行高深的。”

“能做鬼的,那都是没有斗过人的,并没有什么可怕的!”

姜砚之说着,有些心虚。

唉,不得了,真的是飘了,连鬼都不怕了!

遥想去年,他见到鬼,还两股战战呢!

闵惟秀一听,点了点头,这句话说得没有错,这些人都是枉死之人,既然会枉死,那定是被人害了啊!

说话间,天色已经渐渐亮了起来,闵惟秀活动了一下手脚,感觉到了身后不对劲的视线,一只手揽住被子,一只手啪的一下,打在了姜砚之的胳膊上,“你先起身!”

姜砚之哼了哼,“这还早着呢,咱们再多躺一会,然后进宫去请安。一会儿咱们还得去蔡河捞尸体呢!”

“那不行,我还得起来打拳呢,习武之人,风雨无阻,岂能间断!”

姜砚之见撒娇不行,一个鲤鱼打挺起了身,还别说,闵惟秀揉脚虽然下手十分的狠,但还当真有用,今日起来,果真就不疼了,又是活蹦乱跳的好汉一条。

闵惟秀瞧着他白花花的大腿,一把捂住了自己的眼睛,臭不要脸的,也不人眼睛长针眼!

姜砚之嘿嘿一笑,“娘子,你瞧瞧为夫如何?”

闵惟秀见他没脸没皮,索性放开了手,红着脸上下打量了一番,“麻屋子,红帐子,里头住个白胖子!”

姜砚之悲愤的穿好了衣服,忍痛道,“惟秀,我决定打今儿个起,每日少吃一个胡饼子!”

闵惟秀满意的点了点,“那我就不客气的把你那个吃掉了!”

嫁给姜砚之真是不错,情投意合!默契!

闵惟秀裹上被子起了身,屋外的安喜听到了动静,端着面盆便走了进来,一边说着,还一边偷偷的打量,唉,小娘活蹦乱跳的,还要出去打拳,莫非三大王不行!这可要不得,得禀告长公主,做好休夫的准备!

不过瞧小娘脸色红润,不像是不开心的样子……

寿王府内宅服侍的下人并不多,闵惟秀经常来,谁不知道她的本事,连立威都省了,这么一来,倒当真是有时间,痛痛快快的打了一套拳,又同姜砚之一道儿用了朝食,才坐了马车,进宫请安去。

虽然宫中因为官家受伤,气氛不太好,但冲着那见亲之后的大礼,闵惟秀同姜砚之也是绝对要去的!

闵惟秀抬起头来,看了看那大殿一眼,上一回来,她可是在这里,噼里啪啦的大说一通,好好的惩治了那姓王的奸人。

没有想到,再次来,是来见公婆了。

官家斜靠着软垫,坐在主座上,虽然有些嘴唇发白,但是精神头还算不错,看上去应该没有什么大碍了。

皇后自打家中出了事,低调了许多,今日也是露着和蔼的假笑,挑不出一丝错儿。

闵惟秀毫不在意的同姜砚之一道儿行了礼。

官家接了茶,“好好好,以前朕就很喜欢惟秀,恨不得认你当亲闺女,你阿娘偏生不肯,我还恼了。现在想来,幸亏你阿娘拦住了,不然的话,砚之还不怨死我了?”

“砚之性子跳脱,惟秀性子……稳重……日后要好好扶持,互补才对!”

官家说话顿了顿,怎么办,看到这两个娃就脑壳疼!砚之性子跳脱,惟秀性子也跳脱,成亲第一日,老父亲差点没死,成亲第二日,老父亲还要拖着病体,昧着良心夸奖……

稳重个屁!

“这是一个郊外的庄子,里头有好大一个马场,惟秀喜欢跑马,朕特意给留的。还有一些银钱,砚之你日后便是成了家的人了,不要大手大脚的乱花。”

姜砚之笑眯眯的接了过来,哈哈,成亲好啊,成亲妙啊!

惟秀啊,要不咱们以后一个月成亲一次?这比开鬼屋可赚多了啊!

皇后见官家都这么洒脱了,她到底不是正经婆婆,一无儿子傍身,二来娘家又是失了势,更加不会摆脸色给人看,果断的接了茶,给了闵惟秀一套上好的头面首饰。

老姜家子嗣不昌,好不容易有个皇叔,还造反没了。

“好了,这茶也喝了,你同惟秀去见见你祖母吧。”

官家的话音刚落,一旁的二皇子弱弱的说道,“阿爹,还有我呢,我回来了……”

走到门口的闵惟秀同姜砚之又喜笑眉开的走了回来,对对对,还有一个礼物!

“三弟的脚可还好?昨夜里我光顾着阿爹了,等太医看完了,再瞧三弟,已经不见人了,我瞧着夜深了多有不便,便没有遣人去。你的脚没事吧?”

姜砚之看了二皇子一眼,笑道,“无妨无妨,昨儿个一直都是惟秀背着我!”

官家一口茶水差点儿没有喷出来,“你个傻孩子,阿爹哪里需要那么多太医!你怎么也不瞧瞧,耽误……”

耽误了洞房花烛夜,我们老姜家何时才能够添丁进口啊……说起来都是一把辛酸泪,一个皇族,只有小猫三两只……今儿个这大殿的屋梁要是倒了,那老姜家就直接灭族了……

二皇子见官家要跑歪,立马掏出一个玉如意,“三弟,弟妹,祝愿你们称心如意。”

闵惟秀有些失望的收了回来,这种玉如意,她库房里不说一百也有八十个,二皇子可真小气!

第四百三十三章 河底沉尸(一)

二皇子被闵惟秀幽怨的小眼神看得一愣一愣的,忍不住在心中骂了张氏一万遍。

看来得赶紧将王妃娶回来了,张氏出身寒微,到底小家子气,这都是给他准备的啥啊!

闵惟秀生在金窝窝里,什么好东西没有见过,她添妆时的盛况,如今都还被人津津乐道呢!

一柄玉如意,的确是磕碜了些。

二皇子想着,有些踌躇了起来,这送什么才能够不失体面,又不露富,还不会盖过阿爹呢!

他正想着,就感觉自己的手中水滋滋的,低头一看,脸色都变了,好家伙,惟秀递给他的茶盏,不知何时裂了几条小缝儿,既保持了杯架不散,又保证了会露出水来,当真是恰到好处。

他早就听说了,他去了江南之后,闵惟秀一个人横扫武林,神功大进,连武林盟主都吓死了!

现在看来,传言不虚。

二皇子越想,脑门子越是起汗,“咳咳,这玉如意,乃是给三弟同三弟妹讨个好彩头。二哥也给你们准备了个庄子,不及阿爹给的好,不过是个小庄子,倒是有一园好梅,一汪好温泉,待冬日三弟同三弟妹若是闲暇,也能够过去松快松快。”

闵惟秀一听,惊讶的看向了二皇子,哎呀,上道啊!竟然还有这等天下掉馅饼的好事?

得了庄子,小夫妻二人脸上的笑意都真挚了不少。

“多谢二哥。阿爹先修养着,我们去拜见祖母了。”

官家微微的点了点头,对着二皇子招了招手。

待二人走到门口,闵惟秀忿忿的拧了姜砚之一把,“你刚才干嘛动手动脚的,我手一抖,把给你二哥的杯子捏破了,还好没有当场裂开,不然的话,还不说我是灾星,天理不容啥的!”

姜砚之疼得龇牙咧嘴的,“怎么会,惟秀就是我的福星啊!嘿嘿……小别胜新婚嘛,我们又是小别,又是新婚。”

闵惟秀挑了挑眉,“我们哪里别了?”

从昨儿个夜里起,跟长一块儿了似的……

姜砚之双目笑意盈盈,“惟秀同我站着有一尺距离,那就是小别!”

闵惟秀脸一红,“呸,越发的没脸没皮了。”

姜砚之吃吃的笑了起来,一把牵住了闵惟秀的手,朝着太后宫中走去。

远远的就瞧见杜薇站在院子里剪花儿,比起年节时,她好像圆润了不少,连步履都轻快了些。

杜薇眼尖,一瞧见了二人,便笑着迎了上来,“恭喜寿王殿下,恭喜寿王妃。”

她说着,压低声音说道,“官家受伤,太后不悦,有事相询。”

闵惟秀拍了拍她的手,杜薇忙笑道,“之前本想出去给惟秀添妆的,没有去得成,这是我自己个绣的百子千孙被面,还望惟秀莫要嫌弃。”

闵惟秀感激的接了过来,“我手笨,正缺这个,多谢杜娘子。”

夫妻二人进了屋,太后正坐在主座上,手中拿着一串佛珠,不停的转动着,听到了脚步声,笑了笑,“砚之同惟秀来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太后行了礼,又奉了茶。

太后赏了一座送子观音,又拉着惟秀的手说道,“你这孩子,我瞧着就是好的,习武之人好,身子壮士好生养,我们姜家子嗣单薄,惟秀可要早日给老姜家开枝散叶。你那祖母的事,我也听说了,这种不贞之人,理当除族,方正纲常,惟秀可别光顾着为她守孝,耽误了……”

耽误了开枝散叶,太后说着,住了嘴,唉,刚才想问题想多了,一不小心,把心里话全说出来了。

闵惟秀一愣,守孝?

她还给那个老妖婆守孝?

绝对不能够啊!

再说了,她爹也没有说这茬子事儿,武国公府连白幡都没有打。

“惟秀谨遵太后懿旨。”

太后真是宅心仁厚,怕他们武国公府被骂,自己个跳出来顶锅,真是感天动地的好人。

太后见闵惟秀接茬子快,无奈的摇了摇头,说道,“唉,我那娘家承恩侯府,你们知晓吧?杜薇的伯父杜海,好几日不见踪影,府上的人暗中查探,也毫无音讯。于是便递了帖子,来求我一寻。”

“原本不是什么大事,同官家说上一句,让高达去查便是。可昨儿个……唉,我怎么好拿这事儿去烦扰官家。正好砚之你来了,可帮去查探一番。虽然是个不成器的东西,但总归也是姓杜的。”

姜砚之点了点头,应道,“祖母放心,这开封府的地界儿,孙儿熟悉着呢。”

太后叹了口气,“说是五日之前,有一天夜里,去象棚里看戏,便一去不回了。他没有什么实差,成日里吃喝玩乐惯是不成器,不过倒是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之事。也不知道……我这右眼皮子直跳,怕是遇到什么不好的事。”

正所谓,左眼跳财,右眼跳灾。

“是一个人去的,还是同人一道?”

太后想了半天,看向了杜薇,杜薇忙接道,“我伯父他们有一个诗会,平日里都在大骷髅茶馆里相聚,夜里有时候会约着去象棚看杂耍,亦或者是勾栏瓦舍之地饮酒……那诗会一共有六个人,具体都叫什么,我倒是不清楚。”

“哦,以前有一次,我听到伯父说起来,说他们中有一位姓李的大官人,还在蔡河附近专门买了一座宅院,有时候兴致来了,就在那里留宿了。”

蔡河?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

之前胖头鱼说的可不就是蔡河么?说不定那河底的沉尸,便同这杜海有关系。

只不过如今不确定,也不好向太后提及。

太后年纪大了,说了这老些话,有些精神不济,姜砚之同闵惟秀见状,随意的说了几句,便退了出来。

“走吧,咱们去见蔡淑妃。”闵惟秀牵起了姜砚之的手,率先的走在了前头。

姜砚之心中一暖,点了点头,惟秀是忧心他见了蔡淑妃,心中发憷吧。

眼见着那宫门森森,闵惟秀咳了咳,一手叉腰,想着闵惟思平日里走路的模样,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大摇大摆的迈进门去。

她可是个听话的乖女儿,要坚决贯彻临安长公主的教导,先发制人,不让蔡淑妃蹬鼻子上脸。

第四百三十四章 蔡淑妃

“娘子,寿王同寿王妃来了。”

蔡淑妃站在窗前,眉头轻蹙。

以前宫中的女人,最羡慕的莫过于三人,一是皇后,得了天家尊贵,执掌后宫好不威风;二是林娘子,花容月貌,集三千宠爱于一身;三便是她蔡淑妃,有子嗣傍身,她的肚皮里爬出了太子,便是躺着,日后也是一个母后皇太后。

可这才过了多久,林娘子香消玉殒,皇后娘家垮台,蔡淑妃最惨,太子不中了,如今连面都见不着,眼见她平地起高楼,眼见着,她楼塌了。

“太子失了势,连阿猫阿狗都敢站在我头上来了。这宫里的人,都使唤不动了。”

小宫婢听着,撇了撇嘴,“娘子是在说寿王妃么?娘子怕是不记得了,便是您风光之时,她也未将您瞧在眼里。”

蔡淑妃喉头一梗,太子当日领着东阳出城,她也受到了无辜牵连,身边换了好些人,留下这么个没有眼力劲儿的,说话做事处处堵心,真是夭寿。

不过她说得没有错,闵五娘子向来眼高于顶,没有将她放在眼中。

想当年,闵惟秀同刘鸾争着抢着要当太子妃的时候,刘鸾还时常在她这里伏低做小,闵惟秀却是连正眼都不带瞧的。

当时她便想,若是娶了这姑娘当儿媳妇,不知道有多糟心。

可是千推万推,她还是嫁到老姜家来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风光惯了的,又如何忍受得了冷落的日子呢。

蔡淑妃整了整衣衫,欣喜的唤道,“砚之同惟秀来了,阿娘盼了一早晨了,可算把你么盼来了。这是我当年出嫁的时候,我阿娘给准备的头面,一共有两套,那套祖母绿的,给了太子妃,这一套,便给惟秀了,日后你们小夫妻二人,可是要好好的过日子。”

闵惟秀向来讲究拿人手不短,吃人嘴不软,果断的从蔡淑妃手中接过了头面首饰。

怎么办,她突然有点想要日日出嫁了……

“娘娘,做侧室也能自带嫁妆么?我家那些姨娘,可都是干干净净的来的,看来我爹是亏惨了……”

蔡淑妃脸一绿,恨不得把惟秀手中的首饰给夺回来,手里拿着我的首饰,口里竟然还骂我!

“砚之啊最喜欢吃蒸牛乳豆腐了,阿娘早早亲手做下了,还加了红豆,拿冰镇了。小喜,你还愣着做什么,快些端上来,给惟秀同砚之消消暑……自打你大兄失了势,这宫里的人,都不听我使唤了。我娘家哥哥好端端的都被人降了职,不如砚之你替我去官家跟前说项说项,到底是你舅父。”

不等姜砚之有反应,那个叫小喜的宫婢重重的哦了一声,扭着身子便出去了,不一会儿,便端了一个红托盘上来,这托盘里头,放着两个巨大的金碗,金碗里装着白嫩嫩的蒸牛乳豆腐。

闵惟秀心中暗暗的翻了个白眼儿,你的脸皮咋比胡饼子还厚呢!

哪里有拿针扎人的阿娘,当初扎得痛快,如今倒是还抖上了,还装可怜,也不瞅瞅,你用来装甜汤的,都是大金碗,当真是闪瞎了狗眼。

摆这么大两坨金子,天天瞅,是能够长出一颗金子般的心,还是能够练成金钟罩,亦或是长出大金牙啊?

都不能够啊,磕着牙还差不多!

闵惟秀瞧着,恨不得将这两个大金碗往怀中一揣,然后拉着姜砚之就走。

也好过,看蔡淑妃在这里假惺惺的装阿娘。

她想着,眼珠子一转,从头上摘下当初姜砚之送给她的暴雨梨花针发簪,然后一颗颗的将红豆全都戳了出来。

蔡淑妃瞧了脸一阵红一阵白的,“惟秀不喜欢吃红豆?”

闵惟秀惊讶的抬起头来,“娘娘不知道么?砚之不能吃红豆,他吃了红豆就长红豆。你不是说他最喜欢吃这个了么?奇了怪了,你这毛病,莫非是才长出来的?”

蔡淑妃一梗,手中的勺子重重的一搁,“惟秀何必如此阴阳怪气的,说到底,我都是三大王的母亲。”

闵惟秀也将勺子一扔,“发脾气吓唬人,谁还不会了不成?我从进了门,一直都是有一说一,何时阴阳怪气的,倒是你何必演戏,是葫芦是瓢,大家伙儿还不是心知肚明的。”

“母亲母亲,母是没有错,但亲不亲你自己个心里知道。你当年用针扎姜砚之,怎么不说自己个是他母亲。我告诉你,我不替姜砚之扎回来,已经是给太子脸面,念在你好歹没有把姜砚之养死的情谊了。”

蔡淑妃猛的一下站了起身,这宫中龌龊事儿多不胜举,但是几乎不会有人这样耿直的说出来,毕竟撕破脸对谁都不好看。

“你你你……目无尊长,不成体统!”

闵惟秀惊讶的看向了蔡淑妃,“你是今日才进宫的么?我闵惟秀向来如此,你便是去官家那里告我,都告不出花儿来。砚之,走了,这种乌七八糟的地方,真是一刻钟都不想待。”

姜砚之回过神来,安抚的拍了拍闵惟秀的手,“娘娘不必如此,您是大兄的母妃。我答应了大兄,会照看于你,娘娘若是有心,去瞧瞧大兄吧。母亲探望儿子,官家会允的。”

他说完,对着蔡淑妃行了一个礼,牵着闵惟秀的手,出了宫门。

站在宫门口,姜砚之双手一叉腰,对着天长吐了一口气,“哈哈!”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拽了他一把,“走了,日后做了我闵惟秀的人了,就是天王老子都不怕!处处扬眉吐气,日日啪啪打脸,天天都是人生巅峰!”

姜砚之抬了抬下巴,“嗯!日后我就是惟秀的人了!”

驾着马车等着的路丙,无语的瞧着两个人,你们到底是得了多少打赏啊,脑子都像被金子压坏了一样啊!

“大王,蔡河里的尸体,已经让人捞上了,张仵作已经过去了,你也过去瞧瞧吧!大夏天的,尸体已经面目全非,十分难以辨认了,大王要做好心理准备。”

“可有人来认尸?”一谈到正事,姜砚之立马正经了起来。

路丙摇了摇头,“没有。”

第四百三十五章 河底沉尸(二)

蔡河环绕太学国子监,乃是开封城中最为风雅的一角。

传闻这里跑步的野狗张嘴都不是汪汪汪,而是鹅鹅鹅……

花枝招展的花娘,走过的路,留下的都不是脚印,是梅花……

大风天屋檐上的瓦被吹下来,那砸到的不是秀才就是进士,若是那砖有灵性,搞不好还能咋中一位状元郎!

今日的蔡河挤得水泄不通,不知情的人,还当是在选花魁娘子,亦或是明年科举的考官来巡场了。

闵惟秀擦了擦额头的上的汗,同时见到这么多文人,她有些喘不过气来,总觉得双手蠢蠢欲动,好似不受控制很快就要揍人了一般。

她想着,揉了揉鼻子,瞥了地上的尸体一眼。

路丙说话真是太客气了,这叫面目全非?这叫不成人形啊,大兄弟!

姜砚之站起身来,因为是炎炎夏日,这尸体又在水中泡了许久,已经腐烂了,看上去十分的可怖,尤其是一股子恶臭,十分的难闻。

他叹了口气,打了个手势,让人拿草席过来,准备将尸体裹起,抬到开封府去。

见周围的人,一个个的伸长了脖子,像是等着母亲喂食的雀儿。

姜砚之沉思了一下,说道:“死者身高七尺二,头发花白,年纪不轻。左脚曾经有过骨裂的旧伤,愈合良好。死亡的原因是胸骨断裂,扎进内腹之中而死。骨表面判断,无中毒迹象。”

“凶手在杀死死者之后,去掉了他身上的衣物佩饰,为的就是不让人辨认出他的身份,然后将其用绳索捆在石头上,沉入蔡河之中。”

“哎呀,三大王,那此人岂不是无名男尸,连埋进哪家的祖坟都不知晓,真是可怜啊!连死者的身份都不知道,又如何寻找凶手呢?”人群之中,有一个儒生模样的中年男子,好奇的问道。

姜砚之对着他微微一笑,开玩笑,若是你们这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生都能破案了,那还要开封府推官何用?

“每个人的行动习惯,都会留下痕迹。像是惯用笔的人,用来承力的那根手指,会微微有些变形。经常拿锄头干农活的农人,他的手掌会生茧子。”

“习武之人,骨骼相比文人通常更加的粗壮,而且骨上多有伤痕。诸如此类……所以凶手千算万算,依旧是算有遗漏,天底下有一样的衣物,一样的令牌,却不会有一样的骨骼。”

这位死者,骨骼纤细,除了腿骨有旧伤之外,其他的地方都是十分的好,看得出来,平日里生活养尊处优。他腿骨断裂的地方,按照我多年断案的经验来看,应该是打马球的时候,被球杖击打导致的。”

年纪比较大,又出身富贵人家,姜砚之想着,极有可能这死者就是承恩侯府的杜江了。

姜砚之说着,饶过尸体,走到了那块大石头跟前,指了指石头,“凶手的第二个漏洞,在这里,可有人认识此石?”

周围的人都议论纷纷起来,在场的要不是真风雅之人,要不就是故作风雅之人,不管是真是假,都少不了屯那奇石,奇画……认识石头的高手也不在少数。

“哎呀,三大王,这可是灵壁石?可否让老夫近观一下?”

姜砚之听着这声音耳熟,这不是老熟人苏中丞么?这厮跟在他身后捡漏捡出了瘾是怎么回事?

刚从江南跑回来,就开始来寻他了!真真是个老狐狸!

“苏中丞请。”

苏中丞从人群中挤了出来,一路小跑跑到了石头跟前,围着看了又看,“啧啧,三大王年纪不小,眼光真是够毒的。这石头果然有蹊跷。瞧着是四大名石之一的灵壁石,上头还有清晰的龟纹,最近奇石风靡,这么大一块,怕是值当不少。”

“只是可惜了,这石头一非天然成形,二非真正的灵璧石,乃是有那作假高手,伪造出来的。不是老夫吹,这京城之中,能够瞧出这是一块假石头的人,不出一掌。三大王是如何看出来的?”

姜砚之笑而不语,他能看出来个鬼,他以为就是灵璧石!

周围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看向姜砚之的眼神都不同,断案看尸什么的,虽然新奇,但到底说起来不好听,做一个仵作能有什么好嘚瑟的?

可没有想到,三大王是如此风雅之人,生了一双慧眼啊!

姜砚之挺了挺胸膛,这苏中丞去了一趟江南,莫不是收了什么贿赂,要给他抬轿子?

还是想要将他捧杀了去?姜砚之说着,警惕的瞥了苏中丞一眼。

苏中丞笑了笑,露出了一脸老菊花褶子。

“把尸体敛了,咱们回开封府吧。诸位,若是有认识死者的,或者知道哪里卖灵璧石的,还请往开封府递个消息,姜砚之感激不尽。”

书生们被姜砚之认石的本事震住了,如今瞧他,那感觉就像是去了一个私密之地,一瞧,嘿,您来了,您也好这一口啊!亲切又刺激,纷纷的点了点头。

姜砚之看了闵惟秀一眼,闵惟秀了然的眨了眨眼睛,分开了一条路来,同姜砚之一个闪身,消失在了拐角处。

……

“就是这里了吧?”

闵惟秀同姜砚之走不多时,便到了一处宅院门口,这门上写着六仙居三个大字。

“正是这里。三大王,那河里捞出来的尸体,当真是左脚受过伤么?我家大郎以前,有一次打马球,伤的就是左腿……这这……唉,侯爷的儿子,二郎早逝,只留下了薇娘一个女儿,这次大郎又……夫人白发人送黑发人两次,实在是……”

那前头引路的人,正是承恩侯府杜家的管家。

这六仙居,便是杜海同诗会的人,一道儿吟诗作对,经常留宿的地方。

姜砚之没有接嘴,直接领着闵惟秀跟着那杜管家进了院子里,才一进去,就感觉到了不同之处。

这北地的宅院,多是大气磅礴,不像这里,曲径通幽,一个转身便是一景,处处是山,眼眼是壁,全是南派风格。

奇形怪状的石头,更是多不胜举。

说句难听的话,这屋子若是进了贼,那走到天明也未必走得出去。

闵惟秀心中暗自吐糟,把屋子修得跟他们的鬼屋一样,就是风雅啦?

在主院的中间,站着五个人,正是同那杜海常在一处儿玩的其他几个老纨绔。

第四百三十六章 河底沉尸(三)

“你们最后一次看到杜海,是在什么时候?”

那五人中间,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老头,见姜砚之发问,忙上前行礼,回道,“三大王,是在五日之前的中午,我们六人,照旧在大骷髅茶馆,用了茶,然后便各自散了。”

“三大王,杜海真的死了么?别人我不敢说,但是我绝对没有杀人啊!原本我们是要接着来这里听戏的。我打南边请了个戏班子养在这里。可是那日我家夫人给我生了个大胖儿子,我着急上火回去,有好多人可以为我作证的。”

“我老来得子,摆了三日三夜的流水席……”

闵惟秀看了这老头子一眼,好家伙,起码也得有个六七十了吧!居然还老来得子,真是让人敬佩啊!

另外一个穿着绿袍子的老头见山羊胡子着急撇清自己,忙接嘴道,“我也没有杀人!分开了之后,我约了另外一群老友,去象棚听人说书了。听得还是三大王洗冤录呢!”

“那日正说道,三大王智破真假小尼姑案……我听了觉得好,打赏了好大一锭金,得了头彩!那说书的还亲自给我斟了茶!我是绝对不可能杀人的!”

“您若是不信,我学来给你听听!三大王洗冤录,第一百八十三回,真假小尼姑!话说那能隐寺有一小尼姑号**,生得那叫一个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三大王眨了眨眼睛,凶手就是你!”

姜砚之听得一脑门子汗,“打住打住!”

闵惟秀噗呲一下笑出了声,还真假小尼姑案呢!这群人可真能够瞎编乱造的!

“三大王,我们也不能够啊!我们三人都去了老蔡家,祝贺他生儿子了。老蔡你快说啊,是不是,是不是!”

山羊胡子一听,忙不迭的点头,“正是正是!当日写了礼簿,三大王若是需要,我一会儿让人回家去取。”

“对了,杜江可有外室?”闵惟秀想起胖头鱼当日说的话,有一个女人,经常去河边哭。

山羊胡子一愣,迟疑了一下,神神秘秘的说道,“三大王,夫人,老朽便实话实说了,就我们六个人,吟什么诗作什么对啊!看到书就脑壳疼,平日里看书,那都是装装样子,那书封里包着的,都是话本子!”

“什么利禄啊,我们都有了,至于功名,那实在是学不来……更何况如今黄土都埋到脖子这儿了,也不必做那无用功。”

“我们花了大价钱,住在这宜桥旁边,那都是有缘故的。”

姜砚之沉思了片刻,“宜桥,以前不叫宜桥,叫宜男桥,后来有一届状元郎,觉得宜男桥这个名字不雅,便改叫了宜桥。这桥之所以叫宜男桥,是因为这里有一座十分灵验的送子观音庙。”

山羊胡子拍了一下手,“可不正是这样!我们六人都是子嗣不昌,在这里养了外室,想着要添丁进口来的。杜海养的那个,原本就是他们府上出来的丫鬟,听闻是老夫人身边的……他家夫人厉害,给弄出来了,杜海不甘心,便将她养在外头了。叫什么来着?”

“叫炖珠。”绿衣衫忙说道,“不过炖珠也不见了。”

闵惟秀无语的看着着一群老白菜帮子,都多大年纪了,还学人养外室……果然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姜砚之感受到了闵惟秀的不满,忙不迭的转移话题道:“那杜海最近有没有提过石头之类的事?”

“有的,因为太后的寿辰快要到了。杜海想要寻一奇石,送进宫中当贺礼。不过如今玩石的人多,又要新奇,又要寓意好,哪里那么容易寻得到。他寻了个把月了,石头买了一院子,但总归是觉得,差了那么点意思。”

山羊胡子显然是领头羊,说话又急又快。

他说着,看向了绿衣衫,“老铁,这事儿你最清楚,我们几个都不迷石,就你同杜海最中意。”

绿衣衫的老铁急了,“我早就不玩石头,最近改玩雀……”

姜砚之看了绿老铁一眼,“象棚说三大王洗冤录的,都在接近晚食的时候,你们六人中午在茶馆小聚之后,在说书的开始之前,你去了哪里?你们六人乃是密友,又是因为求子聚在一块儿的。老蔡老来得子,你就不去沾喜气?你去不,杜海也没有去。”

绿衣衫的老铁身子一震,不言语了。

“老铁,你不是最喜欢听三大王的故事了么?你若是有什么苦衷,快些说出来啊!咱们虽然不学无术,但是绝对不会放着好日子不过,去杀人啊!除非杜海给你戴了绿帽子……”

“啊,该不会杜海……”

老铁脸像衣服一样绿。

“不是的。三大王,我不是有意隐瞒的,实在是他们都有不在场的证明,就我没有,我怕被当成杀人凶手。老蔡说得没有错,六个人中间,我是最先玩奇石的。杜海不懂石头,又想要买到好的,便求了我给他牵线搭桥。”

“在这开封府中,若是想要买到好的石头,去石林是最好的。”

“石林?”姜砚之好奇的问道,他虽然自称开封府第一小灵通,但是因为并不好这些玩物,是以并不清楚。

老铁顿了顿,“这石林货好,贵得出奇,不缺人去。是以没有人带着,是进不了门的。那日我带着杜海去了石林,先领着他看了一会儿石头,那日并没有我喜欢的寿山石,我又着急着去象棚听说书的,便将他留在那儿,自己个先走了。”

“后来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那你在的时候,有没有见过那块有龟纹的灵璧石呢?”

老铁摇了摇头,“龟纹?并没有,龟,鹤还有凤之类的灵璧石,因为寓意好,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当日我去的时候,杜海没有了瞧见合适的,还说没有缘分,再逛一会儿,就走了。”

“三大王,我说的句句属实,不光是我去了,当时我带了青珊,杜海带了炖珠去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看来,咱们得去那石林一趟了。”

老铁走了之后,杜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才会沉尸湖底,还被绑在了一块大石头上呢?

第四百三十七章 河底沉尸(四)

“就是这里了。”

闵惟秀好奇的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小门,这石林与宜男桥边其他的寻常民宅并无什么不同,小小的门边挂着一个木牌,写着石宅二字。过往之人,只当这家主人乃是姓石的,不会做多想。

正所谓,大隐隐于市。

老铁低着头,提了衣角,匆匆上前,拿起了门环,先是一连扣了三下,紧接着又扣了一下,最后扣了两下。

门开了,一个小书童冒出头来,“老丈寻谁?我家主翁远游在外,恕不见客。”

老铁拱了拱手,“老夫上过拜帖,来寻石公问道。”

他说着,提起了腰间挂着的一枚鸡血石印章。

那童子只瞥了一眼,便点了点头,“您请。”

老铁回过头来,看了姜砚之一眼,便抬脚往里头走去。

一进门,才知道这里为何叫石林。

闵惟秀只当那六仙居已经够多山石了,没有想到,这石林里,更是林林立立的摆着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石头。

有不少儒生打扮的郎君,三五一群的看着石,时不时的小声嘀咕几句。

也不知道是谁,率先发现了姜砚之,一个个的都看了过来。

“这不是三大王么?他身边的那个是不是闵五娘子啊!”

“肯定不是啊,来这里,哪里有带正室来的理儿……”

“啊!可是三大王不是刚刚大婚么?就金屋藏娇了?”

姜砚之越听越黑线,唉,人怕出名猪怕壮,这下子好了,查案子都不方便了,随随便便都被人认了出来。

说话间,一个穿着黑袍绣金竹的老者迎了过来,“三大王,可是来今日蔡河里捞起的那块灵壁石的?”

“老夫听闻,那河中的死者乃是承恩侯府的杜大郎。心中惶恐,正是想要去开封府报案呢,三大王就来了。那杜大郎,五日之前,由这位铁老丈引荐而来,想要寻带有长寿之意的奇石作为寿礼。”

“我们这里选石,讲究的是一个缘分。恰好之前,来了一方天然龟状带纹的灵璧石。老夫暗中观察了许久,觉得他的确是诚心诚意为太后添寿,便做主领着他去看了那灵璧石。”

“岂料那杜大郎,是个不懂石的,一听价钱,觉得我们是狮子大开口,太过离谱,我们石林不愁客源,尤其是这方灵璧石,浑然天成,寓意吉祥,作为寿礼独一无二,实在是再合适不过。”

闵惟秀想了想,浑然天成一乌龟王八蛋?就这玩意还抢手?作为寿礼还合适?

当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要是她日后老了,谁给她送老王八,那她也乐意啊,卖掉值钱啊!

“买卖不成仁义在,和气方才能生财。老夫见杜大郎的确是对此一窍不通,便好心提醒他说,如今造假的人太多,莫要在外头贪便宜,若是他觉得那灵璧石太贵,可挑选次一些的……”

“唉,我一听说他被绑在了一块假的灵璧石上,心中便十分的过意不去。怕是被我一语言中,他出去被人骗了不说,还……三大王,老夫句句属实,你瞧,这就是我们的那块石头。”

众人顺着老者的手看过去,都啧啧称奇起来。

若是这石头上长点绿毛,搁在浅水之中,远远看去,八成还以为是一只真的乌龟。

“石老,这可真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啊!天下难得一见的珍品啊,你出个价,甭管多少,这龟我要了!”

“别啊!老规矩,价高者得!你怎么就自己个定下了,石老都还没有开口呢!”

闵惟秀瞧着两人为了一块石头恨不得倾家荡产的模样,心中暗自感慨,还好闵惟思只是喜欢去听听小曲,喝喝小酒,若是也学了这玩石,好家伙……临安长公主不把他打瘸了腿去。

只不过这石头,若是天然而成的,就真真恐怖的。

它绝对是石头中最像乌龟的,乌龟中最像石头的,像是一只乌龟死了之后,变成了石头一样,有着一种莫名的诡异之感。

杜海死的时候,绑在身上的那块石头,比之就差远了,只是有龟纹,并没有这么灵动的乌龟模样,不过听苏中丞之前的描述,那一块若是真的话,也是不可多得的珍品。

她正想着,便瞧见姜砚之走到了那石龟之前,伸出手来,拍了拍石龟的脑袋,“你们不用争了,这块石头,本大王要带回开封府去。”

黑袍老者一惊,着急的说道,“三大王,这是为何?便是开封府尹前来,也不能明抢啊!”

姜砚之走到了老者跟前,看着他的眼睛,摇了摇头,“一块破石头而已,还是骂人乌龟王八蛋的,便是送给本大王,本大王都不稀罕。不管多名贵的石头,到了我府上,那都是给惟秀的磨刀石,垫脚石……”

周围的人都面面相觑……喂!为什么我们来看个石头,还要听你对你家夫人表忠心,述衷肠?

一把年纪不想同家中老婆子谈情说爱,来这里躲个清静,容易吗?

姜砚之说着,得意洋洋的看了闵惟秀一眼,“因为这块石头,不是普通的石头,他是杀人凶器。”

老者脸色一变,“三大王,你说什么?”

姜砚之伸出一根手指头来,摇了摇,“唉,本大王早就说过了,本大王不才,过目不忘的小本事,还是有几分的。之前我在蔡河便验尸,已经说过了,杜海是胸骨断裂,扎穿内腑而死。”

“杜海是以抱姿入水的,胸口处被石头给挡住了,侥幸没有被鱼啃食,伤口保存得比较完整。那伤口,怎么形容呢?打鸡蛋你们知道吧?就像是一个铁鸡蛋,砸在了他的胸口上,鸡蛋没碎人碎了一般。”

“我之前还在想,凶手莫不是用的天马流星锤之类的兵器。等我一见到这大石龟,便明白,不是流星锤,而是这石龟的头。虽然你们很认真的清洗了,但是乌龟身上的老皮褶子十分的多,大家请看,在这处褶子里,就有没有清理干净的血迹……”

老者一愣,待要辩解,便见姜砚之接着说道,“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十分明显的证据,可以证明,杜海的死同石林,同满嘴谎言的石老你,是脱不了干系的。”

第四百三十八章 河底沉尸(五)

将门凤华正文卷第四百三十八章河底沉尸“那便是石头的纹路。同样是龟纹,那块灵璧石的纹路,同这一块简直是一模一样。造假的最高境界是什么,那便是半真半假……”

“前朝天宝女帝的师父褚相国,便是一个仿造书圣真迹的高手,到了后期,他仿出来的字帖,简直可以以假乱真,这是为何?因为天宝女帝几乎搜罗了所有的书圣真迹,他日夜观摩,才得以做出一模一样的赝品。”

“就像是你,完全可以说,老铁走了之后,杜海不久也跟着走了,绝口不提灵璧石的事情;但是你为何要拿出来说,还提龟纹?这其一,便是真假参半的说法,更加有说服力。”

“其二,这石龟价值不菲,你若是不提,日后出手,同样也要引人怀疑,不如先过了明路;”

“其三,你是要转移我的注意力,想让我去寻外头可能骗了杜海的人……”

“便是一胎双生也是各有不同的,天下有如何会有两块一模一样的石头呢?”

“想来,那造假之人,是看着你这石龟,仿制出来的。”

“到现在,你还不说,那日夜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么?莫非,你想要本大王将那杜海的鬼魂拘来,同你对质?”

那黑袍老者一惊,结结巴巴的说道,“鬼……鬼魂……”

周围的人都议论纷纷起来。

姜砚之眨了眨眼睛,神秘兮兮的说道,“不然呢?杜海被沉入河底,除非是把河水抽干了,否则谁知道他在底下?你们这些人,不是太学的夫子,便是国子学的生徒,日日往来,都没有发现。”

“本大王在大婚,又如何知道河底沉尸呢?”

所有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天了噜!虽然很玄乎,但是觉得十分有道理是怎么回事?

蔡河的水,并不清澈,除非三大王是鱼精鳖精,亦或是长了透视眼,不然的话,他怎么知道河底有一具尸体,还准确的叫人挖了起来!

细思极恐啊!

突然之间,人群之中响起了一个弱弱的声音,“那个啥,三大王,您能帮我问一下我那个死鬼老爹,他把那三坛金子埋在哪里了吗?”

“对对,三大王,您能帮我问一下我老娘么?看看我爹到底是左边住着的姓林的,还是右边姓李的啊?”

闵惟秀闻言噗呲一下笑出声来,这都是一群什么鬼人啊!

黑袍老者四处的看了看,脸色惶恐起来,“啊!”

闵惟秀猛的一回头,笑容僵硬在了脸上,她一个跺脚,飞奔了出来,一直跑到了巷子里,却不见任何踪迹。

只好回转头去,又回到了人群中,“姜砚之,怎么样?”

姜砚之探了探黑袍老者的鼻息,摇了摇头,“暗器有毒,已经断气了。”

闵惟秀愤愤的跺了跺脚,“我追出去的时候,人已经不见了,杀人者不但武艺高强,而且很熟悉地形。”

周围的书生们都嚷嚷了起来,“三大王,这是怎么回事?石林里怎么会有人杀人啊!”

“那个小童呢?”闵惟秀说着,懊恼的往门口跑去,只见大门开着,那个小童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

她一回头,姜砚之就站在她的身后,朗声说道,“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有人,当着你我的面,杀人灭口。原本这个案子破了,便算是完了。如今,你们算是惹着本大王了!”

“你们不想让我追查下去么?不好意思,我姜砚之想做什么,便会一直做下去。”

他说着,面无表情的看向了老铁,“这石林里,除了守门的小童,还有这个石老,你们可还见过旁的人。”

书生们都迷茫的摇了摇头,“还有一些搬运石头的壮汉,咦!刚刚都搬了石龟出来的,怎么一下子人就不见了。三大王,这下子线索都断了,还怎么查案呢?”

姜砚之没有说话,一个案子,怎么可能只有一条线索?

奇石产自天南海北,不是一老一小就能够做成功的买卖。

他们除了真石头,还做假石头。这世上,手艺高超的造假大师,可并不多。

苏中丞说什么来着,“能看出这石头是假的人,开封府不超过一掌之数……”

玩石的都是有钱人,说起来苏中丞不是说他大婚之时,要给他送一份厚礼么?怎么没有送?

姜砚之想着,心中已经有了条理。

“老铁,你去开封府,叫我的贴身侍卫路丙带着人过来,将这个地方查封了。惟秀,咱们去看看,杜海的死亡现场在哪里。”

在场的人那是又惊又怕,最后还是忍不住好奇心,呼啦啦的跟着姜砚之四处搜寻。

不一会儿,他们便寻到了一处雅室,虽然已经清理过了,但是仔细的瞧,还是能够瞧见细微血迹,以及搏斗的痕迹。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石老有一句话没有作假,在老铁走了之后,他暗中观察了很久,觉得杜海是不懂装懂,人傻钱多的大肥羊,于是主动上前,将他勾搭来此。”

“后来八成是杜海发现了什么猫腻,起了争执,然后杜海撞到了石龟的头上,好巧不巧,当场一命呜呼,石林的人为了隐瞒,将他沉尸蔡河之中。”

姜砚之顿了顿,只是,同他一道儿来的炖珠,为什么没有被灭口呢?

炖珠肯定是没有死的,胖头鱼精听到的哭声,应该就是她的。

现场被清理过了,实在是看不出更多的东西。

不一会儿,路丙便领着开封府的衙役们匆匆的赶了过来,一瞧地上躺着的尸体,心中便直犯嘀咕。

大王啊,你这成亲之后,威力见长啊!

前头死的那个杜海还没有查清楚呢,现在又死了一个啊!

以前人都说,今日死亡名额已满,安全了!现在看来,这个都不行了啊!

路丙深深吸了一口气,感谢我那不知道是谁的阿娘,把我的命生得这么硬!

“路丙,去寻炖珠的事情就交给你了,我同惟秀去苏中丞府,讨要他应承了的大礼去!”

路丙瞧着两人飘然远去的背影,抬起头来,看了看快要落山的日头,大王,你实话实说,我绝对不笑话你。你是担心你去寻炖珠,一见着面,她又死了吧?

大王啊,苏中丞忘记了他的承诺,你的承诺你还记得不?

你不是说大婚之后,要同闵五娘子甜甜蜜蜜,问官家请辞,从此去游山玩水,让我休沐么?

你是在开封府游尸山,玩血水么?你们倒是甜蜜了,我的休沐呢?休沐呢?

第四百三十九章 河底沉尸(六)

“苏中丞,不是说等你一盏茶的功夫么?如今你都喝了一缸水了!”闵惟秀端起茶来一饮而尽。

再好的茶,喝进肚子了,也一样晃荡啊!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苏中丞一眼,有客上门,居然连点心都不上,让人光喝水!

苏中丞一瞧,眼珠子瞪圆了立马鄙视了回来,“如牛饮水,浪费了我的好茶叶!你说你,好歹也是国公嫡女,亲王正妃,能秀气点么?喝水能用缸这个字?”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这老头子一日不怼人不舒坦啊,怪不得当了御史!

“苏中丞饱读诗书,怎么可以不知道惟秀的涵义呢?就是说我一枝独秀,天下再秀的姑娘都没有我秀!除了秀没有别的优点了,你怎么能说我不秀气呢!”

苏中丞一梗,差点没有被噎死!

叫惟秀你就秀了?那叫钱多的人,还真的有钱不成!

苏中丞将那茶盏一搁,“没见过你们这样脸大的,竟然还上门讨要礼金。白瞎了我一番心意,三大王可打听了江南之事?”

姜砚之一愣,摇了摇头,“江南的事,不是我二哥去管了么?听说我阿爹十分满意,我打听作甚!”

苏中丞无语的看了他一眼,“三大王是傻人有傻福啊!罢了罢了,若说这玩石,在开封府,有四个不可忽略之人。其中有两人,都在崇文馆,一个姓徐,一个姓黄,三大王可有听闻过?”

闵惟秀一听,倒是想起当日在樊楼那个活死人的案子了。

当时的嫌疑人,有四人,李淳,李江,徐慕卿还有黄梁,他们四人之所以常在一同饮酒,便是因为都有尊长是崇文馆的大儒,作为二代,自然在里头也混得风生水起的。

要不人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这皇帝的儿子,日后总有一个是要当皇帝的。

武将的儿子,日后也多半是子承父业,征战沙场。

文臣的儿子,日后也是科举出仕,与父同朝。

什么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大多数时候,还是看爹的。

只不过,像崇文馆这般,全都扎堆的,可不多见,大部分的人,都是要些脸面的。

见姜砚之同闵惟秀都若有所思,苏中丞意味深长的笑了笑,“其中徐尚天号称天眼,看无遗漏,就在八年前,曾经有人拿一块寿山石要卖给他,这石是一块好石,但是商人目光短浅,为了让石更加奇骏,在瑕疵处动了一刻刀,就这么一个小点儿,都被徐尚天给瞧出来了。”

“于是,人都传,这徐尚天拥有一双天眼,能够看清楚石头的脉络。当然这事儿有夸大之嫌,按照老夫来看,八成是徐尚天为了博得一个好名声,刻意寻人做的一场好戏。不过他通石,却是没有错的。”

“宫中那些假山奇石,都是徐尚天给摆的。有不少石商,为了抬高奇石的身价,都想请徐尚天来掌眼。”

闵惟秀见苏中丞一副老子才是天下第一眼的模样,鄙视的瘪了瘪嘴,做人能不能阳光点?

这御史果然非刻薄之人不能做!

苏中丞对着闵惟秀哼了一声,又接着说道,“至于黄亦书,此人十分的低调,名声不如徐尚天响亮,但是他十分擅长刻印章。这京中的文人,人人都想得到他刻的章。因此外号叫做黄印师。”

“虽然此石非彼石,但是说到石,绕不过他去。”

“这第三个人,擅长刻石,乃是国子监一名普通的夫子,名叫欧阳朔洵,他家中有几座石山,那是从小在石中浸淫出来的本事,玩石的人,都叫他石中仙。”

“至于第四人……”苏中丞顿了顿,得意的摸了摸自己的胡子……

姜砚之瞧着他那嘚瑟的模样,无语的说道,“这第四个便是你,而且是你自封的吧!”

苏中丞的笑容僵硬在了脸上,惊讶的看向了姜砚之,“你如何知晓?”

姜砚之鄙视的看了他一眼,还真是!说我们脸大,脸最大的就是你了!

“若你与前面三人齐名,刚才在验尸的现场,那么多学子瞧见你,怎么一不兴奋,二不惊呼?”

苏中丞咳了咳,“我穷啊,玩不起石,光看不买不行吗?唉,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穷人再厉害,都没有人追捧咯!”

他说着,不等闵惟秀同姜砚之鄙视,又赶忙接着道,“说正经的,我们御史容易被人讨好,因此寻常都不露出自己的喜好。我看石多年,却不显山不露水,就是怕有人拿着奇石来贿赂我,到时候我一个不小心,没有把持住……”

“直到几个月前,我突然在一个老友家中,发现了一块假的灵璧石,那造假的手段十分的高超,比起今日那块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手法却是相通的。今日这块龟石,倒像是造假之人早期练手之作。”

“这种文气之事,若是让寻常匠人来做,到底少了意境,所谓的有匠气便是如此。”

“那假石灵动,乃是大师手笔。整个东京城中,能够办得到的人,只有这三人。当然了,大陈幅员辽阔,也有可能有我不知道的大师。这种假石,早年便有,只不过十分的少,不引人注意,最近几个月突然多了起来……”

苏中丞说着,看向了姜砚之,“你想到了什么?”

不等姜砚之说话,苏中丞又转移了话题,“因为没有确切的证据,中途又去了江南,这个事情一直都没有进展,直到杜海死了……”

还能是什么?闵惟秀想着,缺钱花了呗!

姜砚之若有所思的站起了身,“走吧,咱们去拜访一下这三人。苏中丞若是不好露面,我同惟秀去便是,反正我们脸皮厚。”

苏中丞伸手一拦,“三大王,不要去。这两个人都是二大王的人,你若是去了,倒像是围剿兄长,咄咄逼人!”

姜砚之一愣。

苏中丞将头别到了一边,“统共三棵青菜,死了一棵,一棵长满了虫子,眼见要烂,另外一棵,小是小点,没用是没用了点,但是也凑合着种着吧,总比没有的好。”

喂!又小又没用的青菜,你在说谁呢……

第四百四十章 河底沉尸(七)

闵惟秀同姜砚之都警惕的看向了苏中丞,这老头子分明瞧他们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怎么还说这样的话!

莫非是官家那个疑心鬼,派了这老头子来试探他们的!

姜砚之咳了咳,实在是说不出夸奖二哥,贬低自己的话!

毕竟本大王这么英明神武,威风八面,聪明绝顶……

闵惟秀眼珠子一转,“苏中丞,我们不爱吃青菜,我们一餐不吃肉,那跟没有吃饭一样的!”

苏中丞却是摇了摇头,“三大王退无可退,无须再退。老夫做了数十年的御史了,自问没有别的本事,若是那徐尚天看石是天眼,那我看人,便是天眼。”

“你以为我一把年纪了,真喜欢自己个钻进坟墓里去,瞧你那劳什子鬼屋么?老夫是对事不对人,说话也耿直,你的确欠缺良多,但好在生得直,没长虫,勉强算得上一棵好青菜。”

姜砚之脸有些绿,怎么办一点都不感动,只觉得自己是一棵即将被人吃掉的青菜,呸呸,你才是青菜!

说话间,路丙在小厮的引领下走了进来,闵惟秀眼尖的看向了他身后站在的戴着斗笠的女子。

“炖珠?”

路丙点了点头,“小的刚回开封府不久,这小娘子便自己寻上门来了。已经让老铁确认过了,的确是炖珠。”

那个叫炖珠的女子,将斗笠一甩,噗通一声跪了下地,“三大王,还请救民妇一命。”

闵惟秀瞧她脸色苍白,吸了吸鼻子,“你受了伤?有血腥味夹杂着药味。”

炖珠一听,毫不犹豫的扯开了了自己的衣衫,露出了小腹上的血迹斑斑的白布。

姜砚之赶忙背过身去,就连苏中丞都老脸一红,捂住了脸。

炖珠这才回过神来,慌慌张张的系上了衣衫。

“那日到底是怎么回事?”闵惟秀问道,“杜海是怎么死的?”

炖珠眼眶一红,“那日石林的掌柜的,领了杜郎去内室看石,说是有一方龟纹的灵璧石,十分的罕见。杜郎心中大喜,因为承恩侯府,原本就有一块石纹的灵璧石,乃是我家老夫人大寿之时得的寿礼。”

“那还是杜二郎,也就是杜薇小娘子的父亲杜江在世的时候,寻来的,都过了许多年了。杜郎不懂石,平日里瞧见老夫人颇为珍惜,也知道那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物件。当下就想要付银钱买了那石头。”

“说起来惭愧,我以前是老夫人身边的大丫头,专职管着这些贵重之物,老夫人的东西,我件件样样都记得一清二楚的,尤其是那块灵璧石,平日里怕小丫头磕了碰了,便是一个石头尖尖儿,我都记得一清二楚的。”

“那掌柜的把石头一端上来,我便觉得眼熟,看了又看,这才确认,这块同我们家老夫人的那块,分毫不差!待那掌柜的出去了,我便悄悄的同杜郎说了。杜郎大怒,说那石林偷了承恩侯府的东西,竟然转头又想卖给正主儿……”

“亦或是弄了假货前来糊弄于他。不管是哪一条,都是藐视承恩侯府。我们府上的情形,三大王知道的最真的了……说是太后娘家,实际上是什么个德性,谁人不知?”

“大郎平日里,最痛恨的就是有人瞧不起他。他怒气冲冲的走了出去,想要寻那掌柜的理论,他走得极快,我一时没有追上,只听得他闯进了一间雅室,大骂道说什么,原来是你……我冲过去一看,杜郎被那掌柜的猛的一推,撞在了一个大石龟上。”

“他口里不停的吐出血来。我瞧着不好,拔腿就准备跑,一转身,却被一个女人捅了一刀。等我再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被人沉在水底里……杜郎已经死了。”

“许是我命大,那伤口虽然看着吓人,却没有戳中要害。我挣扎着想要把身上的石头弄掉,却怎么都弄不掉,就在我晕沉沉的时候,感觉有人救了我。等我醒来之后,发现一个人躺在宜男桥底下,衣衫穿好了,伤口也被包扎好了。”

“等等!”闵惟秀打断了炖珠,“你说你被一个女人捅了一刀?那个女人长什么样子?”

炖珠点了点头,“那女人上了年纪,头发花白,我没有听到她说话。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倒地了,她长什么样,我也没有瞧清楚……”

炖珠拿帕子擦了擦眼泪,又接着说道,“不过瞧她的穿着打扮,倒是不像是寻常人家……倒像是,倒像是那些武林人士……没错,就是武林人士,以前我家老夫人回老家祭祖,就寻过镖局的人开路,就是那种打扮。”

“我伤势不轻,又怕被那些人发现了行踪,不敢轻易露面……直到听到杜郎的尸体被人捞上来了,这才想着直接冲到开封府来……三大王,你一定要为杜郎伸冤啊……”

姜砚之不知道何时,已经转过身来,点了点头,“当时你可瞧见,那屋子里,除了掌柜的石老,还有旁的人在?”

炖珠点了点头,“有一个人,站在屏风后头,我只瞧见了人影,并没有瞧见他的脸。不过我闻到了香味,一股甜甜的花香味。”

甜甜的花香味啊,姜砚之皱着的眉头舒展了开来,再小的线索,都比没有线索好。

苏中丞惊讶的看向了他,“你知道是谁了?”

姜砚之嘿嘿一笑,“我又不是算命的道士,哪里就知道是谁了!”

苏中丞狐疑的看了他一眼。

“现在我同惟秀要回开封府去,重新验看那掌柜的尸体。若说武林人士,我同惟秀,倒是恰好认识一个。石林的石头,不可能都是凭空出现的,他们是从哪里运过来的,是谁帮他们运的,不可能无迹可寻。”

闵惟秀望着姜砚之点了点头,“这天底下,练武的女子本来就不多,能够在我眼皮子底下逃走的,更是少之又少。砚之你同我想到一块儿去了。”

姜砚之一听得了表扬,顿时傻乐了起来,手舞足蹈的说道,“对吧对吧,妇唱夫随,我同惟秀,就是能够想到一块儿去!我们就是天生一对啊!”

苏中丞脸一垮,你好好的一棵青菜,绿了吧唧就行了,泛什么桃花红!

第四百四十一章 栀子花

二皇子府,同寿王府以及武国公府,南辕北辙。

走到京城的这一脚,步履都忍不住要放轻一些,同蔡河边的生气勃勃不同。这里的文气,经过沉淀,变得稳重起来。

街角随便的一个正在吐着唾沫星子下棋的老者,都不会让人轻视,因为指不定他便是当世的哪一位大儒。

黄亦书坐在主座上,看着眼前的二人,心中升起了前所未有的愤怒,已经有多少年,他没有被人如此藐视了。

不过是两个连诗经乐府都没有读通的毛头小儿罢了,嘴毛都没有长齐,就敢蹬鼻子上脸的来兴师问罪了。

“三大王是说,我阿爹只手遮天,乃是那石林背后的主人,还伪造出了各种假石头骗人?”黄亦书怕同小辈理论,丢了身份,但是儿子黄梁却是不怕,直言出声。

黄梁说着,打了一个呵欠,然后讥讽的笑了起来。

“三大王就是这样断案的么?但凡有那凶手恶人,都是我们二殿下的人。杨芙蓉死了,害得我们殿下同曹家险些交恶,那常明一案,害得李江不中了。现如今,又轮到我阿爹了么?那么是不是下一个阿猫阿狗死了,凶手就是我们殿下了。”

“哎呀,二皇子的人?我可不知道,你们黄家食了官家俸禄,竟然是二皇子的人啊!啧啧,苏中丞,这叫什么,这叫结党营私啊,你们御史台,还不参他个十本八本的!”闵惟秀一听,顿时乐了。

她连王监军那个奸佞小人骂垮了,还怕了区区一个黄粱?做你的黄粱美梦去吧!

作为一个激发出了潜质的佞臣,闵惟秀觉得自己个的随手砸锅的本事越来越厉害了。

“唉,折子我都替您想好了!某人把崇文馆视为自物,任人唯亲,瞧瞧都有些啥人?李江奸**人,德性有亏;徐慕卿养外室不提,还在大庭广众之下对良家女子拉拉扯扯;至于你……啧啧……”

“寿王妃慎言,这顶大帽子,我们黄家可不敢戴。”黄亦书终于憋不住了。

他觉得自己在不打断,闵惟秀能够说出戳破天的话来!

她是个混人,不怕。

可是文臣靠别人的嘴活着,怕。

黄亦书说着,站起身来,对着姜砚之拱了拱手,“三大王既然登门,定然是有备而来。整个开封府谁人不知道,我黄亦书虽然玩石头,却只刻章,对奇石兴致缺缺。三大王说我有那等登峰造极的手段,实在是太过抬举老夫了。”

“你若是有证据,尽管说来,若是没有……老夫倚老卖老一句,还请三大王日后谨言慎行。”

姜砚之将吃了一半的茶点塞进了嘴中,慢悠悠的嚼了嚼。

嚼到一旁的黄粱都沉不住气要发火,方才看了他一眼说道,“都说修书最需要心静,我不过是吃了你家一块点心,瞧把你急的……”

黄梁一梗,恨不得抽出手来,打死眼前这个胖子。

可他不敢,没有办法,谁叫人家会投胎,爹好。

姜砚之斯条慢理的拿着帕子擦了擦嘴,“我既然登门,自然是有证据在手。请问黄学士,五日之前的夜晚,您在何处,又做了何事?可有人为证?”

黄亦书眯了眯眼睛,“三大王如今是以开封府推官的身份审我?还是以三大王的身份问我?”

“推官又如何?三大王又如何?黄学士还是实话实说罢。”

“我在家中调朱砂,汝阳夫人托我替她新调一盒朱砂,以配新的一方印章。我在调朱砂刻章之时,都喜欢一个人亲近,因此并无人可以作证。”

黄亦书的话音刚落,姜砚之便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盒来,“可是这一盒?”

黄亦书皱了皱眉头,“正是这一盒。这印泥盒,乃是岳州窑的古品,老夫印象深刻。”

姜砚之点了点头,你承认就好,就怕你不承认啊!

“东京城的人是否都知道黄学士只会刻章我不清楚,但是在场的人,都知道汝阳夫人,狂热的收集同天宝女帝相关的一切东西。她家中用的瓷器,全都出自岳州窑。”

“天宝女帝出身岳州,喜好栀子花,她不光是衣服上绣栀子花,就是头油,口脂,胭脂,也都是栀子花味儿。如今大陈印章风靡,所用印泥主要是朱砂调制,调朱砂有蜜调和水调两种。”

“蜜带有花香,十分的甜腻,章盖在书画之上,未免有喧宾夺主之嫌,是以常用的一般都是比较淡的花蜜。像栀子花,桂花这等想起浓郁的花,想来被人视为俗气之物,甚少有人使用。”

“汝阳夫人托你调制的这一盒印泥,甚至可以说是,普天之下,独一无二的一盒栀子花香的印泥。因为她特意要你在其中加入了栀子味的香料,闻起来十分的甜腻,让人难忘。”

“五日之前的晚上,你的确是调制了这盒印泥,但是在调制之后,你便去了石林……恰巧杜海自察被骗,闯进去认出了你。当时出了杜海,还有一名叫炖珠的女子相随。”

“炖珠闯进去时,发现屏风后头,站着一个男子,他的身上飘着浓郁的香甜气味,便是栀子花香料沾染在你身上的缘故。”

“你见炖珠发现了你们杀人的恶行,便让人将她杀害,扔到蔡河里头去了。”

黄亦书脸色不变,“三大王的故事讲得不错。光凭着一盒印泥,就能够想出这么些来,若是去写话本子,怕是连陆真都不是你的对手。”

姜砚之惊喜的看向了黄亦书,“你也这样觉得么?我的鬼屋不开了,得有个营生方是。我正想写话本子呢,又有些不好意思。虽然我文采斐然,思路清奇,但还是怕卖不出去。”

“如今真好,有了噱头了,崇文馆黄大学士亲鉴,艳压话本子之神陆真的绝世神作……”

黄亦书的脸瞬间黑成了锅底子,擦,这也太不要脸了吧!

我就嘲讽了你一句,你竟然整出这么多幺蛾子。

站在一旁一直没有言语的苏中丞,实在是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你既然说我让人杀了炖珠,那么又如何知道她闻到了我身上的栀子花香,难不成,三大王要装神弄鬼,用只有你自己个能听到的虚无之言作为证据么?”

第四百四十二章 大王别鼓掌

姜砚之嘿嘿一笑,伸出手来,啪啪啪的鼓了鼓掌。

他倒是想啊,可奈何别人都死不承认,不拿鬼当人啊!

人家死者亲自指认凶手,结果活人都说,不算不算,你都死了,说了不算……讽刺不讽刺!

“虚不虚,你自己个不知道?”姜砚之说着,看向了门口。

黄亦书逆着光,看着门口站在的一脸惶恐的女子,手指动了动。

“这位是?”

姜砚之将那印泥递给了炖珠,“你且闻闻,那日你在屋子里,闻到的是不是这个味儿。”

炖珠接过盒子嗅了嗅,“就是这个味儿,十分的甜腻,我一进屋就闻到了。当时杜海说了一句,原来是你……黄学士,我家大郎随身携带的印章,便是你刻的,他认识你!”

姜砚之自然是不指望靠着一个香味,就钉死了眼前之人。

他说着,看向了黄亦书的手,“黄学士说自己个不玩奇石,实在是太过谦逊了。十年之前,你同承恩侯府次子杜江,相识于应天府。杜江同你一道儿跟着一位姓欧的石师学刻石。”

“你大概是不知道吧,杜江为官清正,寻不到什么珍稀之物,送给母亲贺寿,便私底下求了欧石师,在他的藏品之中,挑选了一方石龟来仿制。”

黄亦书的嘴紧紧的抿着,手紧了紧,又松了开来。

“没有错,命运就是这么神奇。杜海一直以为那块石头是因为贵重,老夫人才一直珍藏着,舍不得拿出来献给太后。但其实是因为,杜江在送石的时候,已经说明了,乃是他亲手所刻,在那石头的细微之处,还留有一个杜字。”

之前姜砚之便觉得奇怪,承恩侯府毫无根基,全部仰仗太后度日。

可以说,整个东京,就没有人比他们更加希望太后长命百岁了。

老夫人不可能手中藏有一方寓意着长寿的珍贵石头,却不肯拿出来献礼,只有一个可能,她一早就知道那石头是假的。

只是因为是亡子亲手所刻,才留着睹物思人罢了。可这一切,杜海都不知道。

“欧石师曾经评价过你二人的石,他说杜江虽然看上去嘴甜不稳重,但是生得很正,每仿制一块石头,都会在上头留有破绽,留下印记。你生得端方,看上去性子稳重,实际上容易走岔路。”

“后来有一次,欧石师发现你将仿制的一块石头,高价卖出,便一怒之下,同你恩断义绝了。”

“打那之后,欧石师便专心教杜江一人。杜江耳根子软,同你交好,回来之后,学了什么又偷偷教了你。欧石师年事已高,又无妻小,在去世之后,将所有的藏品,全部留给了杜江。”

“欧石师性子古怪,教你们的时候,并未张扬,你以为随着杜江的死,这些过去,全都被抹掉了。可是,事情只要发生过,就会明明白白的留下痕迹。”

“欧石师孤身一人,为何有那么多藏品?他眼光再好,还能天天捡漏不成?问题当然出自在他的姓氏之上!国子监的欧阳夫子,你应该听说过吧?”

姜砚之看向了黄亦书,他的老菊花脸上,是掩盖不住的惊讶。

“欧石师,实际上并不姓欧,而是姓欧阳,他乃是欧阳夫子的小叔父,至于他为何隐姓埋名,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欧石师去世之时,遣人将自己的这些年的遭遇,全都写信告诉了家里人,这其中,便有收你二人为徒之事。”

姜砚之说着,又从怀中掏出了一封泛黄的信,厚厚的,可见写信之人,当真说了很多话。

“这是我从欧阳夫子那里拿来的,你要不要看一下,免得抵赖不肯认。说什么你压根儿不玩奇石。”

那一年,杜薇六岁,黑佑,也就是赵离,去了她的身边。

姜砚之想着,叹了口气,啪啪啪的拍起了手掌,然后看向了门口。

黄亦书心中一惊,之前拍手,炖珠死而复生,这次拍手,又是何人?

等他看清楚眼前是谁的时候,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下子,他彻底的明白,姜砚之没有说诳语,他的确是有备而来的,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已经将他查了个底朝天。

“当时,你为了得到欧阳的遗物,买通了江湖人士,也就是她的夫君,去毒杀杜江夫妻二人。可惜,杜江夫妻这次侥幸逃过一劫。”

姜砚之说着,指向了盟主夫人。

盟主夫人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

杜薇曾经在黑猫案中说过,她六岁那年,父母重病,眼见着就要没有了,遇到了一只黑猫,得了奇药,然后获救了。

黑佑说奇药是陆真墓里的陪葬品。

他们已经把陆真墓的门都打烂了,也没有见过什么值钱玩意神药之类的东西。

想必,盟主同盟主夫人,早早的便是赵离的人了。

赵离他们是下毒之人,自然也拥有解毒之药。

不知道是小小的杜薇,触动了他的恻隐之心。还是他想要借着杜家,重回开封府,进宫报仇。

赵离已经死了,这些事情,都不可考了。

“三年之后,你买通劫匪,害得杜江夫妻双双身亡。杜薇带着奶娘同丫鬟春雨上京城投亲,欧阳的遗物,全都下落不明。其中一个,就是杀死杜海的那个石龟。”

那一年,杜薇九岁,抱着赵离进了开封府。

“你利用这些遗物,开了石林。同一年,她夫君当了武林盟主,替你运石。这几年来,石林做的大多是正经的买卖,偶尔才会漏出一些假石来,但是并不扎眼。”

“你一直谨小慎微的,从应天府回京叙职之后,便在崇文馆中修书,转刻印章,明面上,甚至不去碰奇石。可是最近半年来,石林的假石头变多了,你去得也频繁了不少,这才有了杜海撞见你同石老说假货之事,闹出了河底沉尸的案子。”

“你指使石老杀死杜海灭口,又指使盟主夫人杀炖珠,在石老被我发现了异常之后,又指使盟主夫人杀了石老。你简直是丧心病狂,毫无人性!”

姜砚之说着,伸出手来,又啪啪啪的拍起了掌!

还有谁来?

黄梁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看向了门口,等了好半天,都没有见到人影。

“抱歉,有一只蚊子。”姜砚之说道。

第四百四十三章 黄粱一梦

黄粱有些崩溃,他转过头去,看向了黄亦书,“阿爹,他满嘴胡言对不对?你是一个修书的老学究,平日里天天教我礼义廉耻,道德文章,怎么可能做那买凶杀人之事?”

“二皇子眼见着就要做那天家之人了,咱们家的好日子就要到……”

黄亦书瞪了黄粱一眼,怒吼道,“孽障闭嘴!”

“你们家的好日子就要到头了!有盟主夫人同炖珠做人证,有那大石龟做物证,你杀害杜江夫妻,谋取欧石师家产,买凶杀杜海炖珠灭口罪证确凿。”

“你不要抵赖说那石龟不是欧石师的遗物,因为那玩意是从欧阳家流出来的珍品,欧阳家的人都认得;并且杜江也曾经同承恩侯夫人说过这事儿。”

黄梁被亲爹一吼,万般委屈上了心头,“爹啊,你为什么什么都不告诉我啊!原来京城里那些价值连城的石头,原来石林,石林他娘的是我们家的啊!”

“原来我们家家财万贯!可是我抠了吧唧的过了多少年了啊……次次上樊楼,从来不付账,还想着给阿妹捎个烧鸡!”

“看着李淳,徐慕卿他们外室养得跟走马灯似的,石头玩得溜溜的,我一咬牙一跺脚,把我外祖父给我的压箱底的银子都拿出来花了啊,就为了去石林买一方小石头!”

“爹啊!原来我本来应该富得流油啊,可是我还没有豪掷千金过,现在就要没有了啊!没有了啊!”

“我经常做梦,梦见阿爹你对我说,儿啊,其实啊阿爹乃是隐藏的大陈首富,传说中的陶朱公转世啊,阿爹的钱,几辈子都花不完啊,随便你花!原来梦是真的,但是现在都没有了啊,都没有了啊!”

黄粱那叫一个捶胸顿足,痛不欲生,宛如死了亲爹一般嚎啕大哭……

闵惟秀同情的看了他一眼,心中万分理解。

这就像是街头的一个乞丐,陡然被人告知,他原来是官家遗忘在大明湖畔的亲儿子,眼见着就要一夜暴富,走上人生巅峰,他娘的官家突然翘辫子了,改朝换代了啊亲……

这下子乞丐都做不成了,作为一个前朝皇子,只能去喝孟婆汤了。

毕竟跌宕起伏的人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享受的。

黄亦书瞧着黄粱这副模样,一口老血喷了出来,“罢了罢了,我便是做了人上人,赚了万贯家财又如何,有这等目光短浅的不孝子孙,便是空中建楼阁,迟早是要塌的……”

他说着,看向了姜砚之,“三大王果然名不虚传,我们都小瞧你了。”

“那些个陈年旧事,老夫都快要忘记了,没有想到,你还能够挖得一清二楚,比老夫知晓的还要多。没有错,杜江是我杀死的。科举取士,考的便是腹中文章,刻石看石,考的理应也是手下功夫才对。”

“明明我刻石的本事,远胜杜江,但是老师就是喜欢他,说什么我品行不端,容易剑走偏锋。”

“杜江出身承恩侯府,又是正正经经的科举出身,前途一片光明不说,手里也阔绰,自然是用不着拿那些假石头去换钱。可是我呢?我出身小富之家,考科举做官已经不易,没有积累,又如何玩得起石头这种东西……”

“事到如今也没有什么好说的,钱帛动人心。三大王得了盟主夫人倒戈,老夫已经无话可说了。”

黄亦书说着,看向了有些癫狂的黄梁,“阿爹原本想着,待你稳重一些,再告诉你的,如今看来,那一日终究是等不到了。”

“阿爹只有你一个儿子,你自幼轻浮毫无主见,若是什么都有,难免狂妄,阿爹的苦心,你可明白!”

黄亦书说着,还看了闵惟秀一眼。

闵惟秀无语了,喂,你看我做什么?难不成你想说我就是那个什么都有还狠狂妄的人?

闵惟秀想了想,还别说,她是有点狂!

但是她狂,不是因为她有钱,而是因为全家都狂啊……

若是不狂,就像是白菜地里种出了个大萝卜……不对劲啊!

她是狂,但是不坏。

“你之前一直谨小慎微,石林并未大肆出手,若是一直这样下去,旁人根本就不会怀疑你,为何在最近半年呢?却发生了改变?还有,石林赚的钱,不在少数,都到哪里去了?”

站在一旁的一直沉默的苏中丞,走到了黄亦书跟前问道。

黄亦书瞳孔猛的一缩,动了动嘴唇,正欲说话,突然之间,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二殿下。”

苏中丞慢悠悠的转过身来,“二殿下来得正是时候。”

二皇子眼眶一红,指着黄亦书骂道,“黄老,我敬你为师,万万没有想到,你竟然一念之差,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你便是不为自己着想,也该为黄粱着想才是啊!这这……”

他说着,看向了姜砚之,“砚之,黄老指使人杀了杜海,乃是该千刀万剐的罪过,原本我不应该替他求情。但是在崇文馆修书之时,黄老如同我的老师……作为学生,我不得不对你开这个口,希望你看在黄老战战兢兢尽忠职守的份上,从轻发落。”

闵惟秀看向了姜砚之,他一直盯着二皇子看着,表情十分的复杂。

而苏中丞,还是慢悠悠的,嘴角带着笑,看着姜砚之。

姜砚之摇了摇头,“当初我要抓张方,大兄求我放他一马,我说一个国家为何要有律法呢?是因为人总是有感情的,今日你有隐情,他有人情……左摇右摆,无法决断。所以才有了一条条白纸黑字的规定。”

“当审案之人犹豫之时,只需要打开大陈律,便知道应该怎么做了。我作为弟弟,对待两个哥哥,不当厚此薄彼。”

“更何况,二哥求错了人,我只是推官,负责搞清楚真相,抓住犯人,该如何判,二哥身为开封府尹,自然是一清二楚。黄学士,走罢!”

姜砚之的话音刚落,路丙便领着人将他押住了。

二皇子脸色一变,一把扯住了姜砚之的胳膊,“砚之!”

黄亦书抬起了头,“殿下不必为老夫求情了,犬子愚钝,还望殿下多加照拂。”

二皇子手一松,郑重的点了点头。

第四百四十四章 夜半高歌

寿王府的主院里,种了一树好葡萄,从姜砚之分府出来,它便在了。

这么些年,硕果累累,虽然不及宫中的西域贡品甜,但也是酸甜可口,别有一番滋味。

那葡萄架子下,放着两把岳州产的逍遥椅,中间的小几子上,满堆着用井水冰镇过的瓜果葡萄。

闵惟秀提起一串葡萄递给了安喜:“别扇了,你也吃点葡萄,歇息一会。”

“说起来,有个事情我一直不明白,为啥宫中女婢给人扇风,都又轻又慢,这能有风?”

安喜接过葡萄,甜滋滋的吃了一颗,天底下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小娘了。

“哈哈,本大王小时候也有过这个疑问。当时阿爹来瞧淑妃,她十分重视,盛装打扮,热得出了汗,我瞧婢女跟没吃饭儿似的。”

“便想着帮个忙啊!于是夺过扇子可劲儿一扇,你猜怎么着?”

姜砚之说着,坐起了身,手舞足蹈的:“肉眼可见,一堆白粉从她脸上吹落,糊了我爹一脸……那场景,简直是永生难忘!哈哈!”

闵惟秀脑补了一下那画面,顿时笑得前合后仰起来。

逍遥椅咯吱咯吱的响了起来。

“你这个招数好啊,以后哪位娘子敢欺负我,我就对着她脸扇,就我这力气,啥叫大风刮过,满地残……就是有点可惜,京城里好像没有人敢欺负我……”

一旁的路丙悄悄的伸手,扯了一串葡萄,啃了一口,幸亏大家识时务,不然的话,京城又要鸡飞狗跳了。

“姜砚之,从水里把炖珠捞上来的,其实就是盟主夫人吧。”

姜砚之点了点头,又躺了回去,神色有些复杂。

“她行走江湖多年,杀人乃是家常便饭,怎么可能杀一个不会武功的人,还刺不中要害?炖珠沉入塘中,又怎么可能恰好就有那么一个过路人,救了她上来?”

“她对赵离很忠心。这么些年,她同黄亦书为伍。她背后是谁?黄亦书背后又是谁?赵离想借着她的手,告诉我这些。”

那好像不存在的二哥,其实一直都是无处不在的。

唉,心真累!他就只想同惟秀一道儿游山玩水,审案打仗啊!

你们一个个的,就不能争点气么?

虽然这话听起来有些欠揍,到真心的是他的心里话。

他想着,揪了颗葡萄,狠狠的嚼了嚼。

闵惟秀清了清嗓子,“夜风正好,我给你唱支小曲儿吧!”

姜砚之眼睛一亮,“你还会唱小曲儿,以前咋没有听你唱过?”

“本将军会的多了去了,今儿个就让你开开眼!”

闵惟秀一下子跳了起来,稳稳当当的站在椅子上,气沉丹田,啊啊啊的唱了起来。

姜砚之打着拍子,笑眯眯的听着。

一旁的路丙只觉得一阵排山倒海,脑袋像是被铁砂掌捶过了一般,嗡嗡作响!

这是小曲儿?这是一支巨曲啊!儿字都不配跟在这歌喉后面!

“好曲子,我儿唱得好,阿爹正好练上一套棒法!”隔壁传来了武国公的声音。

“好曲子!惟秀这歌,让人宛若置身于战场,金戈铁马,热血沸腾,好男儿就当保家卫国!”姜砚之听得站起了身。

“好曲子!小娘唱的就是最好的!”安喜将葡萄一搁,一脸崇拜的说着。

路丙深深的怀疑,自己怕不是个聋子,还是一个不懂音律的聋子。

莫非闵惟秀唱得真的很好?

“王妃唱得真好!今天晚上都睡不着觉了!余音绕梁三日!”路丙艰难的夸奖道。

闵惟秀唱完一曲,听着众人的夸奖,挠了挠头,“天色不早了,咱们早些进屋安置了吧!”

姜砚之一听,那叫一个得意又激动,这才几更天啊,惟秀就想安置了。

“是啊,本大王奔波了一日,也累了,早些安置了吧!”

他说着站起了身来,悄悄的揉了揉耳朵。

闵惟秀一听,匆匆的就进了屋。一进去,就着急的对安喜说到:“安喜,我葵水来了,月事带哪去了?”

姜砚之有些哭笑不得,第一次见唱小曲儿,唱得来了月事的。

“我去厨上,让他们送热汤水来,如今天气热,屋里全是寒凉之物。那些冰碗,你可别贪吃了,想吃葡萄,咱们现摘了吃。”

闵惟秀心中一暖:“知道了,都留给你吃了。”

姜砚之乐了:“我当着你面吃,你可别馋哭了。”

许是来了月事容易疲惫,闵惟秀上床不久,便睡着了。

她虽然大大咧咧的,但是睡觉的时候,尚算得十分乖巧,也没有什么打呼噜磨牙的习惯。

姜砚之闻着她头发上的香吻,将手轻轻的放在了她的小腹上。

窗外的月光十分的明亮,透过窗棱,照射了进来。

他一手托腮,看着闵惟秀的睡颜,终归心中有了决断。

姜砚之觉得,自己有一些地方同闵惟秀很像,一旦下了决定,便不会轻易动摇。

夜渐渐深了,又是一夜好眠。

翌日一大早,两人尚未来得及用朝食,就听到下人来禀,宫中来人了。

一个大太监,笑吟吟的看着姜砚之说道,“恭喜三大王,贺喜三大王!”

姜砚之挑了挑眉,“本大王刚刚娶妻,是值得恭喜。”

太监一愣,又笑道,“双喜临门,双喜临门。”

姜砚之摆了摆手,“喜从何来?本大王才成亲一日,也不能就有了子嗣。”

太监的笑容僵在了脸上,除了娶妻生子,您能想点别的吗?

不过,这事儿比起娶妻生子,的确也算不得喜事。

“今儿个早朝,官家给三大王加了俸禄,还亲命三大王为使,领着使团,出使大辽。”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指了指自己,“我?出使大辽?”

太监点了点头,“官家亲口夸赞,大王聪明果敢,又精通辽人语言,寿王妃神功盖世,更是可以震慑辽人,乃是出使大辽和谈的上佳人选。武国公不日将去雁门关,由他一路护送,正是再好不过。”

“具体的事儿,小的也不清楚。官家叫小的前来,一来是恭喜大王,大王刚刚娶妻,正在休沐之中,没有早朝;二来,是请大王进宫一道儿用朝食。”

姜砚之回过神来,“哦,阿爹这是嫌我在大陈霍霍人,想要我去大辽上死皇族,下死公卿?”

第四百四十五章 封桩库

太监不敢接这个话茬儿。

这寿王府乃是大凶之地,来此宣旨可是掉脑袋的差事,他命不好,抽中了签,这不在门口笑了一盏茶的时间,才硬着头皮进了门,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阎王不收嘴甜鬼。

他尽力了!

好在姜砚之并没有为难他,太监松了一口气,“那小的便在门外候着,待三大王同王妃更衣。”

姜砚之抖了抖衣襟,“直接去罢。”

见惟秀沐浴更衣也就罢了,见亲爹还折腾个啥!他是什么德性,亲爹不知道?

……

“砚之啊,惟秀啊,这莲子百合粥不错,清热解暑,你们多喝一点。”官家喝了一口粥,开口说道。

闵惟秀点了点头,“确实很好,莲子带有清香,大米又软又糯……就是吃不饱。”

她说着,看了看桌面上空荡荡的碗碟,“您日理万机,应当多用一些才是!”

官家劝二人进食的话,全都噎在了嗓子眼里,他准备的分量真的很少么?

不能够啊!他这个人,很喜欢邀臣子一道儿用早膳,前几日整个内阁的老头子们全来了,这一桌子也没有吃完啊!

你们两个还真是不把自己个当外人啊,哪个人进宫用膳不是屁股坐一半椅子,嘴里含一丝菜叶子,听着皇帝的劝食,感动得热烈盈眶,最后剩了一桌子,然后回家接着填饱肚子!

谁想有人真的是来认真吃饭的。

“咳咳,给惟秀再来一盘肉饼子。我就说,在我的印象中,砚之瘦了吧唧的,跟个猴精儿似的,怎地如今成了个白胖子。原来都是惟秀照顾得好。”

闵惟秀拿着筷子的手一愣,看向了姜砚之,这么一说,还真是。

姜砚之脸一红,那会儿他正长个儿,闵惟秀又一心想做太子妃,他日日食不下咽的,没寻一根绳子把自己吊死了,已经算得上是有着铁一般的意志了,如何得胖?

后来好不容易惟秀转向了,他知道惟秀贪吃,可怜每次两人分开之后,都偷偷的一家一家的去吃……吃到好吃的了,第二日再带闵惟秀去吃,如今胖得恰到好处,已经是他天赋异禀了。

“唉,其实阿爹啊,每次我出门,见着好吃的,都可馋了,但是俸禄太少,担心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后来同惟秀要好,天天有她掏银子,我自然就吃胖了。”

官家嘴里的粥差点儿喷出来!

儿啊!你到底是有多穷,多不要脸啊!我这不是娶了儿媳妇,是嫁了儿子吧!

你是如何把倒插门说得如此坦荡的啊!

等到闵惟秀同姜砚之吃完了那盘肉饼子,官家发现瞧着他们二人吃得香甜,自己个也不知不觉的多吃了两个,肚子鼓鼓的涨得有些难受,他暗戳戳的在桌布底下松了松腰带,这才开始说起了今日的正事。

“阿爹想要派你出使大辽,也是万不得已之举。你们从代州回来已经多时,可那些没用的狗东西,还是没有谈出个花儿来。当时阿爹听到,你同惟秀智取辽人,心中十分震动;你精通辽国语言,惟秀又武艺高强可以保你周全。”

“明面上,你是去和谈的,并且代替阿爹给辽国萧太后贺寿的,但是暗地里,阿爹有另外一项任务要交代于你。”

“砚之你可听说过封桩库?”

姜砚之摇了摇头,“那是什么?”

官家叹了口气,“燕云十六州一日不收回,阿爹便是死都不能瞑目。于是在我大陈开国之时,阿爹便悄悄的设了一个封桩库,每年都从国库之中,挪一笔盈余进去,想着存够了银钱之后,把去寻辽人,赎买燕云十六州。”

闵惟秀猛的站起身来,“官家是要花大陈的银子,把大陈的国土买回来?天下哪里有这等道理?更何况,辽人又不是傻子,燕云十六州何等重要,乃是我国北方门户,怎肯轻易交还?”

辽人如今掌管燕云十六州,吃着大陈的岁贡,没有钱花了,就跑马过来捞上一笔,简直犹如养着一只会下蛋的金母鸡,如何会做出那等杀鸡取卵之事?

就她对辽人的了解,这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事情。官家有这么多钱,为何还要苛待武将,打起仗来小气吧啦的,自强起来,然后把辽狗打得他娘都不认识,乖乖的把燕云十六州送还回来,日后对大陈俯首称臣不好吗?

姜砚之看了看官家的脸色,拽了拽闵惟秀的衣袖,“惟秀莫要激动!”

姜砚之能够理解闵惟秀的心情,武国公一家子是东京城中少有的铁血派,赎买什么的,听起来总归有些怂,他们乍一下肯定是接受不了的。

“阿爹,惟秀性子刚直,这里又只有我们一家三口说话,她自是放肆一些。这和谈什么的,我是没有做过的。阿爹能够信任我,我自然是高兴。只不过,我想问问,此番有谁与我们同去?”

官家脸色好看了几分,“赎买这事,也是不得已的办法,不试过谁又知道呢?阿爹这些年,精神越发不济,怕是等不到再一次北伐了,是以,就想着,临死之前,到底试上一试,若是实现了多年的夙愿,那自然是好的。若是不能……也算是有颜面去见地下的老祖宗了。”

“不过,这事儿不能够大张旗鼓,是以想要砚之你去私下接洽一番,你是亲王,身份尊贵,是能够代替阿爹前去的最佳人选。”

“不过你到底年轻,阿爹选了苏中丞同你一道儿前去,他经验丰富,从来都不吃亏,我儿可同他多学上几分。”

姜砚之安抚的看了闵惟秀一眼,笑道,“儿子知晓了。不过有一事,砚之想问阿爹,阿爹会如何处置大兄?”

官家深深的看了姜砚之一眼,“虎毒不食子。太子不在,大郎还在。”

姜砚之松了一口气,“儿自当竭尽全力,不辜负阿爹的期望。”

他说着,对着官家笑了笑,“我瞧着吕相公已经在门外等候多时,儿便不打扰阿爹议事,先带惟秀回去了。”

官家点了点头。

姜砚之对着闵惟秀使了一个眼色,两人退出宫去。

第四百四十六章 大王幕僚在哪里

两人上了马车,姜砚之瞧着闵惟秀气鼓鼓的脸,伸出手来,捏了捏,“惟秀还生气呐,若是能够不用一兵一卒便收回燕云十六州,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闵惟秀哼了一声,“我又不是那等迂腐之人,若是燕云十六州是金山银山,我便是偷,也将他们偷回来了,他要试便试,我还敢违抗圣命不成?我气的哪里是这个?我还有一肚子话,没有说呢。”

姜砚之笑着摸了摸闵惟秀的脑袋,“我知道,惟秀是在担心我。”

闵惟秀沉默了一会儿,暴脾气微微消了一些,“你知道便好。我气不过的是,明明在今日之前,你连封桩库都不知道是什么,官家从来都没有同你提过,同大辽和谈扯皮,也不是昨日才有之事。”

“怎么着就好像火烧眉毛了,一拍脑门,就让你去了,昨儿个我们也进宫了,官家若是有此意,为何昨日不说,偏偏要在今日早朝,当着众人的面说?”

简直是不给人推脱的机会。

“说什么你是最合适的人。咱们在代州,杀了多少辽人,还一道儿将那辽国小王爷坑了个半死,这一下子送上门去,岂不是羊入虎口?我虽然不怕,但是官家作为你阿爹,哪里有这样坑儿子的?”

“都是爹生娘养的,你是比其他兄弟,少一个鼻子还是少一双眼睛呢,就这么不受待见。”

闵惟秀说着,瞧着低着头的姜砚之,住了嘴,“对不起,是我太过激动了。我就是见不得,旁人轻慢你。”

姜砚之瘪了瘪嘴,“阿爹他……唉,我的确是无人疼爱,连惟秀都不肯叫我官人……不肯叫官人,可以叫夫君……不想叫夫君,叫亲亲也可以的。”

“亲你个大头鬼!姜砚之!”闵惟秀听到这里,哪里还不知道他是在装低落呢,一个猛虎扑食,扑了上去,可着劲儿挠着姜砚之的痒痒来。

姜砚之痒得哈哈大笑,他有了惟秀,就有了整个世界。

等到了寿王府,闵惟秀已经安心了不少,既来之则安之,不就是去大辽么?他们能够把辽国小王爷整得脸面丢尽一次,就能来第二次。

再说了,指不定到时候,辽国人民还得热泪盈眶,杀鸡宰羊的欢送他们回国呢!

毕竟,再不走,王都都要变空城了!想想都干劲十足!

她明白姜砚之为何不让她说,官家既然在朝堂上说过了,那他们去大辽,便是铁板上钉钉,不能改了。

“大王,小娘,苏中丞等候多时了。”

两人一进院子门,就听到安喜禀告道。

安喜的话音刚落,就看到苏中丞从屋子里走了出来,伸长了脖子,可着劲儿的往姜砚之同闵惟秀身后看。

闵惟秀有些发毛,难不成苏中丞也能够瞧见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苏老在看什么?”姜砚之问道。

“你的幕僚呢?”

“幕僚?我没有幕僚啊!”

姜砚之惊讶的回答道。他当真是没有幕僚的,以前大事小事都是太子的事,他专心致志的在开封府审案子,哪里需要什么属官幕僚之类的闲人,再说了,就算有,他也养不起啊!

你当养那么多嘴,不要钱的啊!

见苏中丞一副被雷劈了的表情,姜砚之迟疑了一会儿说道,“路丙算不算?”

苏中丞眼见着就要晕过去了,姜砚之又试探的问道,“惟秀算不算?”

苏中丞长大的嘴合拢了起来,“王府大门在哪边,快扶老夫出去!”

这颗青菜,嫩也就罢了,还无人浇水,无人施肥,搞不好长不大啊!

苏中丞走了两步,又不甘心的回过头来,恨铁不成钢的说道,“你咋这么不长心呢!”

唉,都已经买定离手了,再改也改不了。

他想着,瞥了闵惟秀一眼,罢了,亏得姜砚之有一个好岳家。都说武国公傻,但是看看人家都结的什么亲家!

文官之首吕相公,边关大将成将军,官家的钱袋子韩三司使……文武钱财全都有了……

苏中丞想着,又转过身去,往书房里钻,闵惟秀同姜砚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跟着进去。

“您怎么不坐下。”过了好一会儿,都见苏中丞呆愣愣的站在一副画前,也不坐下,闵惟秀忍不住出言问道。

苏中丞觉得自己个受了内伤,养个青菜,比养儿子还难。

“你怎么还不带我去密室,有要事相商。”

姜砚之挠了挠脑袋,“我们家没有密室……”

闵惟秀算是明白苏中丞来干啥的了,忍不住笑道,“要不我给现挖一个?不费劲的,一跺脚……”

苏中丞无语的摆了摆手,压低声音说道,“昨儿个你抓了黄亦书之后,二皇子便进了宫,同官家推心置腹的谈了许久。具体说了什么不知道,但是从结果来推断,无外乎两件事。”

“第一,你对二皇子身边的人下手太过频繁,被他告了黑状,已经引发官家不满了。你毕竟有柴家血统,赵离的事情一出,无异于揭开了官家的旧伤疤,那事儿发生得太过巧合,正在你的喜宴之上,又在武国公府上。”

“这邪风一吹,容易让人以为,你有心大位,弑父杀兄……”

“第二,那赎买一事,官家曾经透露过口风,但是因为太过异想天开,早早的就被内阁给否了。封桩库的银子,用来抗辽没有错,但不一定是用来赎买的。此番旧事重提,定然是有人作祟。”

“官家不想我们继续追查石林银钱的去向,这事儿若是深究下去,定是要追查到二皇子身上。官家只有三个儿子,二皇子若是倒了,他不选你,也得选你了。”

“官家一朝被蛇咬,此番不会轻易立储,又子嗣不昌,在你没有生十个八个儿子的时候,他是舍不得你有什么危险的。此次出使大辽,虽然辽人凶残,但是断然不会随便斩杀来使。大王你的危险,不在官家,不在辽人,而在于二大王。”

“咱们去大辽,迟早要归京重翻石林案。我若是他,肯定希望你死在去辽国的途中。不过,你不用担心,危险与机遇并存,你这次若是去大辽建功立业,譬如克死了萧太后,克死了辽国皇帝之类的,再能活着回来,那就是建功立业!”

闵惟秀同姜砚之看着苏中丞一张一合的嘴,都有些发懵。

您老是不是入角色有点太快啊!胆子有点太大!一张嘴有点太犀利啊!

第四百四十七章 决定

喂!你作为幕僚,不能够把希望寄托在玄学上啊,什么叫克死辽国皇帝就是建功立业了……

本大王要是有那本事,还要幕僚做什么!直接干啊!

“我二哥有那等凶残?”姜砚之仔细回想了一想二皇子的过往事迹,脸色微微一变,叹了口气。

苏中丞眼睛一亮,“三大王你想到了什么?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要放过,我们御史台是做什么的,就是揪着一个破绽来战斗,斗得他娘都不认识他!”

闵惟秀同姜砚之齐刷刷的往后退了一步,所以,才讨厌御史啊……一张嘴能把鲜花夸成牛粪……

然后,被官家厌弃,被自己厌弃而死,简直是惨绝人寰。

“我们在城郊查那桩夜半笛声的案子的时候,发现了开封府有人瞒报案子,或者不受理案子,为了伪装出一副太平盛世的模样。只不过目前为止,只发现了一例。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有别的。”

姜砚之说着,闵惟秀却是愣住了。

她发现自己个,有一桩很重要的事情,忘记告诉姜砚之了,那就是闵惟思的真实身份。

在那个案子之前,赵离都是一直同他们作对的,在东阳死的时候,他曾经出现过,可并未表现出亲近之意。

显然,后来回了开封府,他发现了武国公给老柴家留下了闵惟思,心中有所动摇……

明明在东阳老家的时候,赵离还活蹦乱跳的,比她都跑得快,怎么那么短的时日,就病入膏肓,奄奄一息了呢?

赵离让她重生,他自己还有最后一条命,为什么就莫名其妙的死了?

谁对他动了手?

苏中丞眼前一亮,“竟然有这等事!”

他说着,摸了摸自己的花白胡子,看了姜砚之同闵惟秀一眼,“这事儿交给老夫去查,你们夫妻二人,如今最关键的便是保住小命,能克死几个辽人克死几个辽人,最好等下次咱们回开封府的时候,给官家生下长孙,就行了!”

“至于那等勾心斗角之事,多看少做,免得弄巧成拙。”

喂喂!我们怎么在你的眼中,看到了浓浓的鄙视!

蠢钝如猪四个字已经在你嘴边了吧!譬如什么,朝廷斗争这么高难度的事情,你们这种穿开裆裤的就算了吧……你是这样想的吧……

闵惟秀挺了挺胸膛,居然有人敢小瞧本将军,“说这么多,有什么用,今晚我就去把老二杀了,大辽也不用去了,那些费心费力的事情也不用去查了,不是完美?”

苏中丞一梗,他竟然有点动心!

他猛的甩了甩头,“绝对不要轻举妄动!二皇子要对你们下手,只是老夫的猜测,你们若是先动手,那日后便是名不正言不顺,青史之上,再也洗不干净了。”

闵惟秀见苏中丞激动,识趣的不说了,青史留名什么的,谁想过啊……

就算想过,不管是恶名还是好名,那都是名啊……

再说了,姜砚之同她一路走来,死伤无数……还能有什么好名声……

苏中丞说完了要说的,又看了看光秃秃的三大王府,深深的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重若泰山,一个不小心,那就是一个死字。

这个中凶险,有如华山论剑,天下第一只有一个!

他想着,脚下带风,咚咚咚的走了。

闵惟秀看着他远去的背影,轻轻的问道,“你决定了?”

姜砚之轻轻的嗯了一声,“决定了。”

闵惟秀一听,笑了起来,她举起了手,露出了一截白嫩嫩的手臂,“大干一场!”

姜砚之抿了抿嘴,“那日后惟秀便不能上战场了……你不会不甘心么?”

闵惟秀摇了摇头,“那个将军天生爱上战场,不是万不得已,谁想看到血流成河,尸横遍野。若是天下无战事,我那狼牙棒也能上打昏君,下打奸人;若是大陈有难,我们便是身份不同了又如何?”

“姜砚之,我们两个想做什么事情,还管旁人怎么想么?”

当了皇后又如何,皇帝能亲征?皇后就不能?你说之前的皇后不亲征……那都是因为她们不够强……

天宝女帝做公主的时候,都南征北战了呢,她为何不能?

她狼牙棒往那里一搁,哪个武将打得赢我,我就把帅位让给谁……

她敢说,没有人。

手底下有真功夫的人,就是这么有自信。

把她惹毛了,自己当皇帝,让姜砚之当皇夫。

姜砚之一见,轻快的笑了起来。

……

出使大辽的队伍,是一早便拉好的,由去边关的武国公护送,只是如今生插进去了姜砚之同闵惟秀。

大婚才三日,两人已经踏上了往北的征途。

姜砚之此番出门带足了侍卫,浩浩荡荡的,看上去倒真有了几分亲王的模样。

安喜坐在马车上,好奇的东张西望,“小娘小娘,奴还是第一次去这么远的地方,激动得一夜都没有睡着!我听人说,辽国遍地都是皮毛山参,跟野草似的,一搂一大把!”

上一次北伐太过凶险,闵惟秀并没有带上安喜。

闵惟秀笑着拽了拽她,“你现在有什么好看的,才刚出长安城,还在开封府地界呢,等到了边关,你再看不迟。你说山参像野草也就罢了,那皮毛还长在地上不成?”

安喜红着一张俏脸,正欲缩回头来,突然之间,马车陡然一停,若不是闵惟秀手快眼疾的捞住了她,她非得掉下去不可。

“发生什么事了?”姜砚之问道。

“大王,前头有个疯妇人,突然从旁边跳出来,拦住了咱们的马车,说是有冤要申!”

姜砚之点了点头,“稍等,我这就下来。”

闵惟秀拦住了要起身的姜砚之,一把抓起狼牙棒,“我先下去,你再下。”

苏中丞的话还在她耳边回响呢,万一这人是刺客,姜砚之岂不是阴沟里翻了船,一命呜呼了。

闵惟秀说着,撩起马车帘子跳了下去,紧接着姜砚之也跟着走了下来。

只见在马车前方,有一个穿着蓝色布衫的妇人,跪在地上,手中举着一个牌位,她衣服上全是补丁,头发也乱糟糟的,一见到姜砚之,拼命的磕起头来,“三大王,三大王,你可要为我家死鬼伸冤啊!”

第四百四十八章 箭头兄你来了

姜砚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朗朗乾坤,正午的阳光火辣辣,现在的鬼已经恐怖如斯了么?

那妇人身边,正站着一个熟悉的人,不熟悉的鬼,正是那日在喜宴上,排行第二的箭头兄。

他的发髻上插着一支箭头,像是痒痒一样,伸出手来不停的挠,看上去颇为滑稽。

见到姜砚之,他笑了笑,又挨着那妇人跪了下来。

“日头大,且快起身,到那棵大树下说吧,你何冤之有?”姜砚之说着,扶起了那妇人,朝着大树便走去。

闵惟秀见他上前,想要伸手阻拦,姜砚之轻轻的摇了摇头,“箭头兄。”

闵惟秀恍然大悟,也不知道,是不是那位魏晋兄不在,她今日便瞧不见鬼了。

妇人砰砰砰的磕了好几个响头,站了起身,跟着姜砚之往大树底下走去。

“我叫江桂花,乃是附近下河村的一村妇。下河村原本都是田地,但是大约五年之前,村中来了贵人修了马场。从此之后,村中没有地的人,多半都去马场里帮工。”

“我家夫君名叫孔一斗,他是我婆母用一斗米从人手中买回来的,是以名字叫一斗!”

“婆母买他回来,就是为了给家中的叔伯们挡兵役的。他早年跟着曹将军上过战场,后来因为受了伤,胳膊使不上劲儿了,拉不开弓,便归了家。婆母苛刻,我们逢年过节都要给她银钱,家里的几亩薄田,全靠我一人,如何能够养家糊口?”

江桂花说话速度极快,噼里啪啦的,好像是说了许多遍一般,十分的熟练。

“于是一斗便去那马场给人做长工,说是给贵人牵马。具体的,我一个妇人,也不明白,他刚去马场的时候,身上经常会有一些小小的伤口,我问他他也不说,到后来,伤口慢慢的就没有了。”

“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在贵人面前,哪里有不遭罪的,我怕问多了他心中难过,便没有再追问。”

“一直到三年前的一天,村里的人,将一斗的尸体抬了回来,说他同人赌钱,欠了好些银钱,还不上,于是撞墙死了。我不信,别人会赌钱,但是一斗是绝对不会的。当年他亲爹,便是因为赌钱走投无路了,才将他卖掉的。”

“虽然平日他从来都不提这些事,他对赌钱深恶痛绝。我大儿子曾经有一次,同村中的毛孩子赌一个果子吃,回来之后,都险些被他打断了腿。所以,我是断然不会相信他是赌钱输了撞墙而死的。”

“我去找马场的人,马场的人,先头还勉强应付我,到后来,我连门都进不去。村中的人,一开始还同情我,可是到如今,个个都说我疯魔了,要不就说我想讹马场的钱。”

“孩子们都不理解我,说有了一个赌鬼爹,已经够丢人了,还有一个痴想妄想讹钱的娘……三大王,我冤啊!我心里委屈啊!我没有说一句谎话,我家一斗,是绝对不会赌钱的!”

“我家中穷,阿爹阿娘要把我卖到花楼里去,想要拿钱给弟弟娶媳妇儿,是一斗跟人借了钱,把我娶了回来。他待我的深情厚谊,我便是拿命来,都没有办法还。”

“三大王,我只是想知道,一斗到底是怎么死的,我想要孩子们知道,他们的父亲,绝对不是一个赌鬼,也不是一个自杀的懦夫!”

姜砚之叹了口气,这江桂花说得没有错,孔一斗不像是撞死的,毕竟他的鬼脑袋上,还插着箭呢!

“孔一斗在战场上受伤,你们没有领到了朝廷的抚恤银?”

江桂花听到闵惟秀的问话,迟疑了一下,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领了一串大子儿。”

闵惟秀简直要气炸了,大陈朝都是这么对待士兵的,那还有谁愿意为朝廷卖命呢?

那些人,当真是吃人不吐骨头,一串大子儿,做胡椒都不辣啊!

“要查清楚孔一斗到底是怎么死的,需要开棺验尸,你可愿意?”姜砚之问道。

江桂花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愿意,愿意,无凭无据,没有人愿意相信我,连我的亲儿女,都不相信我,我没有想到,三大王……哇……三大王……”

闵惟秀瞧得心酸,递给了她一方帕子,“莫要哭了,三大王一定会查清楚真相的。”

姜砚之对着过来看情况的武国公拱了拱手,“岳父大人,您领着苏中丞还有其他人慢慢行,我同惟秀去下河村瞧上一瞧,待案子了结了,便追上来。”

武国公点了点头,见怪不怪的挥了挥手,“去罢,多带些侍卫同去。”

“大嫂子请前头领路,我们这就跟上。”

待闵惟秀同姜砚之走了,苏中丞才跳到了武国公跟前,惊讶的问道,“你就不跟着,万一……”

武国公哼了一声,不要以为你现在同我女婿要好,就跟我是一路人了,去年你参了我二十八本,我没打死你就算你长得劲道了!文官,还是御史,简直是奸臣的天敌!

“你让我姑娘打你一棒子,你就明白我为啥不跟着去了!”

武国公说着,从后头的马车上提了一个瓜,一拳捶开,扔了一半给苏中丞,“你若是这都忧心,还不得累死,就三大王走一步一个案子的速度,指不定你们到了大辽,萧太后都要过明年的生辰了……”

苏中丞抽了抽嘴角,看了看四周,但凡是同姜砚之一道儿出征过的人,都是一副见怪不怪的模样,他心头一梗,要是日后三大王做了皇帝上早朝,会不会等他走到大殿,已经是晚上了……大陈要亡啊!

苏中丞想着,甩了甩脑袋,不得了不得了,不着调都是会传染的。

自打他投了三大王,觉得自己越来越荒诞了!

……

下河村并不远,姜砚之同闵惟秀跟着江桂花穿过了一垅田地便到了。

江桂花指了指一座坟,说道,“就是这里,孔一斗就是埋在这里。我家就在附近,我去拿东西来挖。”

姜砚之点了点头。

不会儿,江桂花便拿着农具跑了回来,不光是她,身后还跟了一大帮子急吼吼的人。

其中一个老妇人追在她后头骂道,“你这个丧门星,那个混账东西,死了便死了。你一天叽叽歪歪不说,现在竟然还敢带人来刨我老孔家的祖坟!万一坏了我家风水可如何是好?不准挖!”7

第四百四十九章 路丙很想哭

她跑着跑着,突然瞧见那坟头上站着的姜砚之同闵惟秀,陡然住了脚,息了声。

“你这个杀千刀的,从哪里寻了这么些外人来……”老妇人小声嘀咕道,眼睛不停的往姜砚之同闵惟秀身上瞟。

好家伙,那大官人靴子上的明珠,得值多少贯啊,钉在鞋上,万一丢了,岂不是让人心疼死!

还有那娘子手中举着的大棒子,若是拿到铁匠铺子里去,指不定能够打出一副好犁……

跟随她来的那些人,也都好奇的打量着,有那胆子大的,小声嘀咕着,“这是哪里的来的贵人,怎么在马场里从来都没有见过……”

说话间,几个孩子冲了过来,为首的那个小娘子,约莫十三四岁的模样,“阿娘,你要做什么,阿爹都入土为安了,你为何偏生不信,要再次打扰亡者?”

站在她身边的小小少年,愤怒的骂道,“阿娘,我阿爹就是一个赌鬼,一个懦夫,他让我们丢了一次人还不够,你还要把他挖出来,再丢一次人吗?”

江桂花一听,红了眼,对着那孩子就是一个耳光,狠狠的扇了过去,然后嚎啕大哭起来。

“咳咳,这位小兄弟,请问你打小儿吃的是谁家的米?穿的是谁家的衣?又是谁生了你?一个个生得白白净净的,说的话怎么这么不中听呢?”

“丢脸丢脸,脸都还没有长大呢,就学着人家丢脸。在我看来,连自己个亲爹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也不敢去知道,那才是真的丢脸呢!”

闵惟秀实在是看不下去这出闹剧了,站出来说道。

那小少年的脸涨得青紫,“我们家的事,哪里轮得到你一个外人来过问?不要以为有几个臭钱,就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闵惟秀被他的话逗乐了,“这为人子女,懂不懂事,孝不孝顺,可同有钱没钱,没有多大的关系。再说了,这可不是你家的事!开封府办案,孔江氏上报朝廷,其夫孔一斗系被人谋杀致死,今日就要开棺验尸。”

“你们这些阻拦验尸的,莫不是心中有鬼?还是说你们压根儿就是凶手?”

闵惟秀乃是上过战场,见过血腥之人,周身自带煞气,若是笑着,倒是一个温温柔柔的贵女模样,能糊弄住不少人。

若是板了脸,那便是凶神恶煞,好似下一秒就要杀人全家一般,让人发憷。

村民们一瞧,都瑟瑟发抖,往后退了好些步。

就连起先叫嚣着的那个婆子,都缩着脖子,嘟囔道,“开便开罢……”

闵惟秀回过首去,对着姜砚之眨了眨眼睛。

姜砚之一笑,大手一挥,叫手底下的人,开始挖了起来。

站在一旁警惕着的路丙,看了看一脸崇拜,就差眼睛里冒星星的安喜,无语的摇了摇头,喂!你没有觉得,你家小娘像是话本子里的恶霸反派,以暴制暴,仗势欺人?

安喜像是感受到了路丙的视线,对着他翻了个白眼,哼!跟一个瞎子,有什么好说的,我家小娘,在娘胎里就帅裂苍穹!不服来辩!

……

许是挖坟抗尸惯了,寿王府的侍卫们一个个的手脚十分麻利,好似他们原本不是精英侍卫,而是天生的土夫子,抬棺人一般。

不一会儿,一具骸骨便被人捞了起来,铺在了一块白色的布上。

姜砚之走近一瞧,皱了皱眉头,“死者右手有过严重骨折,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医治,是以断裂之处愈合得很不好,符合江氏所言。孔一斗生前在战场上,手受过伤,无法做重活。”

“在左边手骨,胸口的肋骨之上,都有多处细微的伤痕,就愈合程度来看,受伤应该不超过五年。明显的致命伤在头部。”

姜砚之说着,顿了下来,用手指着头盖骨上的一个大洞。

然后拿出一方帕子,将那头骨包着拿了起来。

周围的村民,哪里见过这等阵仗,一个个的,吓得小脸发白。

他们只拿过鸡脑袋,猪脑袋,鱼脑袋……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拿着人脑袋看……

关键是,这人脑袋已经成了白骨,黑漆漆的眼窝,一颗颗狰狞的牙齿,瞧着让人生畏,万万没有想到,这瞧着跟白面窝窝似的大官人,竟然品味如此独特……

接下来更让他们惊讶的事情发生了。

只见姜砚之拿着那头骨,抖了抖,又伸手拨了拨,凑近去看了又看……然后从里头掏出了一个已经锈迹斑斑的箭头。

“这个箭头在颅内,可以证明,死者并非是死于撞墙,而是头上中箭而亡。中箭之后,有人试图拔出箭枝,但是箭杆子被拔出来了,箭头却留在了里面。”

“射箭之人,若非臂力十分惊人,便是距离不算太远。”

江桂花擦了擦眼泪,颤抖着笑道,“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一斗不会撞墙死的,我就知道,他肯定是被人害死的。孩子们,你们睁开眼睛看看啊,阿娘早就说了,你们阿爹不是懦夫!他是杀过辽狗的英雄!”

她说着,整个人像是春日里重复生机的枯木,散发出让人无法失去的生机……

过了一会儿,又有些迟疑的问道,“该不会有人说,这箭是我放进去的吧?他们会不会又怀疑我,说我是异想天开……说我……”

闵惟秀瞧着她惊慌失措的样子,心中难过不已。

江桂花这几年里,一定是在不断的被怀疑,被否定,让她宛若惊弓之鸟了。

姜砚之对着她摇了摇头,“不会的。因为头撞墙,同被箭射穿的伤口是不同的。路丙……”

路丙听到自己的名字,打了个寒颤!

大王啊,以前都是演死人,这次是真的要成死人的!

不管是撞墙还是被箭射,我都没有练过铁头功啊!

“大王,我不想死,我还没有娶媳妇呢!”糟了,路丙一看,招来了三双鄙视的眼睛。

姜砚之无语了,能给大王我长点脸吗?一直装得挺英伟的,被你这么一怂,顿时从巨人变成小矮人。

“大家请看,这里有两个陶罐,圆圆的,好似人头。”姜砚之说着,看了看来看热闹的人,搁在地上的两个陶罐,捡起一个扔在路丙怀中,“你拿着往墙上一撞。”

路丙松了一口气,我家大王果然没有那么丧心病狂。

他想着,高高兴兴的拿着瓶子,可劲儿一撞,罐子立马碎成了渣渣,溅了他一身。

“这里有第二个陶罐,路丙你把它放到那头去。惟秀拿箭射。”

路丙刚刚失了态,正是想要表现一番,重新找回自己形象的时候。

他想着,将瓶子搁在了自己头顶上,“夫人,来吧!”

闵惟秀抽了抽嘴角,真是有什么主人,就有什么侍卫,路甲同路乙,都不这样啊!

她胡思乱想着,二话不说,利剑嗖的一下过去,因为箭速太快,整支箭穿过了罐子,罐子都没有彻底的碎裂开来。

路丙得意洋洋的放下了陶罐,讨好的看向了姜砚之。

这时候人群中响起了一个弱弱的声音,“你们好端端的,糟蹋我家夜壶做什么?”

第四百五十章 还治其人之身

姜砚之差点儿没有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啥玩意,夜壶?

这位大婶啊,有没有搞错啊,你来坟地看热闹,为何要拿着夜壶来啊!而且你家夜壶长得挺别致啊,跟人脑袋似的……

姜砚之想着,心虚的看向了路丙,这个本大王真的不知道啊!

要不回去给你加俸禄?

“这位官人,不要紧的,我刚刚洗过,洗得老干净了……只不过能不能把罐子钱赔给我……”

路丙面无表情的走了过去,从兜里掏出了一把铜子儿,数也没有数的递了过去。

姜砚之越发的心虚了,要不等回了开封府,给你娶个媳妇?

路丙这才开始喘气了……这位大婶子确实挺爱干净的,若是有味儿,早在第一个碎的时候,他便应该已经不省人事了。

姜砚之咳了咳,悄摸摸的递了一方帕子给路丙,接着说道,“大家见到了,人去撞墙,墙是很宽大的,撞击之后,是钝伤,这么说吧,就像是扇了一巴掌,整个脸都疼。而以利箭穿脑,乃是洞穿伤,就像是用手指戳脸,就是手指到脸时,那个点疼。”

“这一切,全都会体现在骨头上。孔一斗的伤,明显不是撞伤,而是箭伤。”

“诸位可知这马场的东家是谁,孔一斗又在其中,做的什么活计?”

村民们议论纷纷起来,那个得了钱的大婶,笑得眼睛都弯了,最喜欢这种人傻钱多的贵人了,这哪里是两个夜壶的钱,就是买十个二十个,都够了啊!

“只听说是姓张的员外,具体的我们也不清楚,东家不常露面,不是我们村里的人。我家那口子,在冬日农闲的时候,也会去马场帮忙,就给喂喂马,或者是扫扫地之类的,都是挺轻松的活计,马场给的钱不多,但是遇到了出手阔绰的贵人,一个月的银钱就出来了,是以村里人还挺乐意去的。”

周围的人见有人开了口,也跟着附和了起来,“是啊是啊,不过我们都是做短工的,孔一斗还有二毛子等几个,是长做的,同我们的伙计不同。”

那个叫二毛子的人一听点到了自己的名字,立马嚷嚷出了声,“嘿,马场大得很,我们虽然是一个村里的人,但是也不在一块儿的。一去了,管事的就问,哪个会骑马,哪个会射箭之类的……我们这种农夫子,什么都不会,就只能够去喂马,清理马厩之类的。”

“孔一斗是丘八,去的同我们不一样的地方,我听说,钱老多了。”二毛子说着,欲言又止的不说了。

姜砚之心下了然,“如今,咱们去马场看一看,便知晓了。”

闵惟秀眼珠子一转,一把搂住姜砚之的脖子,在他耳朵便耳语了几句,姜砚之眼睛一亮,点了点头,踢馆什么的,他最喜欢了!

……

这张员外家的马场,在下河村的一角,靠近着一片荒林,高高的围墙拢着,除了占地略广,同其他的马场并无什么不同。

“说起来,咱们的小庄子还没有去瞧过呢,说是也有马场。”闵惟秀扶了扶发髻上的金簪。

不得了不得了,好久没有装淑女,走路步子太大,会扯着脸蛋,金簪险些要掉……

姜砚之挺了挺肚子,迈出了八字步儿,“我这样,当真比较像多金会玩之人?”

“不,像是快要生蛋的鸭子。”

姜砚之一囧,恢复了正常模样。

二人一到门口,便有人迎了上来,“客人可是从东边来,听闻那头闹了好大阵仗,来了不少人马,不知道发生了何事?”

姜砚之笑了笑,“三大王不是要出使大辽么,这不到这里歇歇,买些瓜吃。”

那迎客的人一听,胡乱的点着头,“原来如此,我当是出了什么乱子。客人,不知道可有熟人引路?”

姜砚之不动声色的看了闵惟秀一眼,擦!就一破马庄,固然还需要人引荐,简直了……

闵惟秀眼珠子一转,“我家夫君在二大王府里做事……”

事到如今,当然是不遗余力的坑哥了!

迎客的人一听,顿时嘿嘿嘿的笑了起来。

“快请快请,今日猎物新鲜,里头正热闹着,你们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赶上了。不知道客人喜欢什么马,又惯用多少石的弓,我们这里一应俱全,客人可先试试手。”

闵惟秀点了点头,随手抄起一把弓,搭弓射箭,那箭支顿时射入了树中,没过三寸。

迎客人鼓了鼓掌,“客人好箭法,不知道客人想打靶子,还是打猎物。”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来你这里,不打猎物打什么……瞧你问的。”

迎客人笑着拍了拍头,“贵人莫恼,是我多嘴了,既然是二大王府来的,自然是我们的上宾。”

迎客人越走越快,领着二人穿过重重的回廊,终于到了一个小屋子里,那小屋子进去,空空如也,只墙上挂着几块木牌子,倒像是酒肆里的菜牌子。

“不知道客人,是想玩百金的,还是千金的?”

迎客人说着,悄默默的观察着二人的举动,闵惟秀一愣,这是什么暗号?

姜砚之轻轻的摸了摸闵惟秀的脑袋,将她的头往自己怀中带,“自然是玩千金的,猎物再厉害,也还是要死在猎手手中的。”

迎客人的脸色顿时放松了,他抽出一个托盘,“请!”

闵惟秀果断的从头上将那个大金簪子取了下来,扔到了盘子中。

迎客人见怪不怪的,打开了一扇门,“客人请,玩得尽兴,若是不想玩了,吹响这个竹哨子,我就来接您。”

姜砚之点了点头,搂着闵惟秀进了门。

才一进去,闵惟秀就吸了吸鼻子,“有血腥味。”

姜砚之黑了脸,虽然想到是一回事,但是真的见到了,又是另外一回事。

之前江桂花说,孔一斗经常受伤,他便有所猜测了。

他的死,同马场是脱不了干系的。马场之中,就算是射箭,也只会射箭靶子,为何会射到人头上。除非他们玩了什么不该玩的游戏。

听闻很久以前,贵族畜养奴隶之时,这种射人游戏十分的风靡。一群吃饱了没事干的贵族,嫌弃动物太过蠢笨,于是想出了将人当成猎物来猎杀的游戏。

他一开始只是怀疑,可是等进了门,看了迎客人的表现,便越发的肯定了。

闵惟秀呸了一口,将弓套在了自己的背上,翻身上了马,“这人世间的丑恶,只有想不到,没有人做不到的。你跟紧我,狩猎游戏开始了,看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18

第四百五十一章 马场噩梦

“千哥哥,你等等我啊,我不想死啊!那两个恶人追上来了……你等等我!”

一个穿着白色长裙,酥胸小露的女子,拼命的跑着,宛若身后有老虎花豹之类的凶猛动物在追赶她。她一边跑一边忍不住的回头来,四周静悄悄的。

夏日滚烫的风吹过草丛,薄薄的草叶子像是一片薄刃,划破了她身上的轻衫,她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喘息声越发的剧烈了。

她想着,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上头挂着的那个救命的竹哨子,早就被那个恶鬼给击落了。

“千哥哥,你等等我啊!是你带我来这里的,说有什么好玩的,你得把我好好的带回去,不然我阿娘不会放过你的!”

跑在前头的男子,头也不回的加快了脚步,“你今儿个便是叫我千爷爷,我也不会等你的!红娘,你快些跑,不然成了猎物,死了不要怪我!你不想死,我还有家业要继承,更加不想死!”

大马之上的闵惟秀,听着远处两人的对话,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儿。

什么叫做“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她算是见识了。

明明一个个的身重如熊,偏生要共骑一乘,压得马儿差点儿没有口吐白沫……

尤其是那个叫红娘的小娘子,拍着巴掌叫嚣着:“射射射!那边有一个……”

闵惟秀瞧着落荒而逃的二人,嘿嘿一笑,放尖了声音,学着那红娘的嗓儿,叫道:“砚哥哥,射射射,那边有一对!射死了事!”

姜砚之牵着马缰的手一抖,差点儿没有摔下来。

娘子啊!你正常点行吗?就用最粗重最霸道的声音骂死我,也千万不要学这种阴阳怪气的声音的,听得鸡皮疙瘩掉一地不说,人都要掉地上了啊……

闵惟秀说着,搭弓射箭,对着前头跑得最快的“千哥哥”射去!

那“千哥哥”只感觉一阵巨力袭来,一支铁箭穿过他的发髻,直直的将他钉在了树上!

一股骚味袭来,红娘瞧着已经吓尿了的千哥哥,双腿一软,嚎啕大哭起来,“恶鬼恶鬼!不要过来!”

闵惟秀拍马上前,努力的摆出了一个狰狞的笑容,“嘿嘿,这马场有点意思,连猎物都穿金戴银的,有趣有趣!像这种下等人,同猪狗无异,砚哥哥,射死他们!”

红娘一听,整个人都懵了。

这恶鬼说的最后一句,是她刚开始对千哥哥说过的话,“像这种下等人,同猪狗无异,千哥哥,射死他们!”

现在,这句话,被眼前的恶鬼,一字一句的还了回来……

姜砚之拍马跟了上来,娘子啊,你不觉得自己玩得有点太投入了啊!你看树上那个已经吓晕了,这个已经彻底懵了啊!

“之前咱们找到的绳子呢,把他们两个捆起来,接着杀,杀到这个马场里一个猎物都没有为止!”

那红娘一听,终于受不了,两眼一翻,就要晕过去。

闵惟秀哼了一声,走了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别晕,我可懒得拖你。”

姜砚之见状,果断的下了马,小跑着,将二人的手系在了绳子上,唉,这绳子都不够长了,后头牵着一串已经吓得魂飞魄散的“羊”!

“惟秀,那边有惨叫声”,姜砚之说着,皱了皱眉头,伸手指了指。

闵惟秀一见,立马跑了过去,远远的,只见一个穿着黑色骑马服的少年,正搭弓射箭,瞄准了前方一个人影。

那人穿着粗布麻衣,胸口挂着一个大大的木牌,写着“猎物”二字。

他的腿上已经中了一箭,鲜血直流,瞧着箭支,眼中满是惊恐与绝望。

闵惟秀心中的火气顿时上来了,这一路上来,她同姜砚之瞧见了不少挂着猎物牌的人,也见过了不少骑着马来“打猎”的人。

那些人,多数都是来玩刺激游戏的,箭法一般,通常能够擦到猎物的边儿,就兴奋异常了。

不是他们不想杀死猎物,实在是功夫不济。

而眼前这个人,则是不同,无论是姿势,还是那臂力,一看都是练家子,这个人眼中的神色,闵惟秀再清楚不过了,这是要杀人的眼神,她在战场上,见得多了。

她想着,从箭筒里抄出两支箭来,瞄准了之后,双箭齐发。

其中一支,同那人射出来的箭争锋相对,另外一支,则是直接朝着黑衣人面门袭去。

黑衣人皱了皱眉头,并不惊慌,一个翻身,从马上翻滚了下来。

“来者何人?没有见过血就回家喝奶去,来这里扰人雅兴算什么本事?也不怕得罪不该得罪的人。”

那个“猎物”死里逃生,不但不感激,反而拖着流血的腿,一瘸一拐的朝着闵惟秀冲了过来,“这位娘子,我知道你是好意。可那是夺命箭,被他瞄准了,我今日是一定要死的。”

闵惟秀气简直气炸了,“夺命箭,今日一定要死?我还是追魂箭呢,连魂魄都给你打得散了!”

闵惟秀的话音刚落,那黑衣人便举起箭,对准了闵惟秀,“哦,可有兴趣比上一比!”

闵惟秀二话不说,从箭筒里抽出了三支箭。

黑衣人一愣,“同时射三支箭?一般女子可没有这样的本事,你是武国公府的闵惟秀?”

“惟秀惟秀,等等我!”姜砚之扯着一串人,急匆匆的赶了过来,“曹三郎!”

曹三郎见到姜砚之,还有什么不明白,闵惟秀他可能没有见过,但是姜砚之,他在筵席上可是见过的,顿时心慌起来。

他想着,果断的扯起胸口的竹哨子,吹了起来。

闵惟秀立马心生警惕,回到了姜砚之身边。

一会儿工夫,一群凶神恶煞的人全都围拢了过来,之前的那个引路人,毕恭毕敬的跟在一个衣着华贵的老者身边,说道,“就是这两个人闹事!”

那老者鼻子一哼,“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两个奶娃娃,可知道老夫是谁?老夫是二殿下的岳父!你敢在老夫的马场里撒野,活得不耐烦了!

闵惟秀一听,哈哈大笑起来。

曹三郎悄悄的往后退了一步,心中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姜砚之看了那老者一眼,“我见过二皇子的岳父,可生得不是你这等模样!”

老者又哼了一声,“我女儿,可是二皇子身边第一可心人儿。你这小儿,竟然敢来我这里闹事,来人啊,给我打!”

第四百五十二章 罪恶

闵惟秀一把站在了姜砚之跟前,“你跟紧我,不用担心,就这群乌合之众,我一个能打一万个!”

“大言不惭!”老者骂道,“还愣着做什么,给我上,打死算我的!”

曹三郎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他可是三大王!”

老者眼睛皮子一抽,“曹三郎别被人诓了,谁人不知道三大王出使大辽,如今都已经走出开封府地界了。老夫瞧着,这二人就是来找茬儿的。给我打!”

闵惟秀冷笑出声,气沉丹田,一声怒吼,“进来!”

老者被这么一吼,只觉得耳朵嗡嗡作响,简直要聋了……

你丫的胸口上不是挂着哨子么?不能吹哨为号,摔盏为号吗?第一次瞧见有人的暗号是靠吼的!

守在马场附近的那群寿王府的侍卫,一个个的摩拳擦掌的冲了进来,很快围成了一团……

姜砚之咳了咳,惟秀啊,不是说一个能够打一百的么?

闵惟秀看了他一眼,唉,做人留一线,不能一个人都打完了,那群在外头守着的,也得给他们一点功劳啊!看我多么会御下啊!

双拳难敌四手,她就是再厉害,一个打一万个什么的,也是吹牛不打草稿!

关键是这些人,还不能随随便便打死了啊,这不是为难我大力金刚闵惟秀么?

等到局面控制了,那些挂着猎物木牌的人,也一个个的搀扶着走了出来,今日的日头很大,大得他们瑟瑟发抖。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你女儿姓张,是二皇子府的侍妾对吧?”

老者梗着脖子骂道,“你知道,你知道还不放了我!”

路丙见姜砚之好端端的,松了一口气,再一听这老者的话,顿时被气乐了,“三大王,二殿下的岳家不是姓李么?怎么改姓张了?”

老者一听,骂骂咧咧道,“不可能,三大王出使大辽去了……”

姜砚之摇了摇头,“不要再装了,你知不知道我身份,咱们心知肚明。”

他说着,不再理会那老者,走向了曹三郎,“孔一斗是你杀的吧?他们为何叫你的箭为夺命箭,一来,你的箭法神准,是真的会杀人,二来,你的箭支同其他人的箭支不同,箭头是黑色的。孔一斗脑袋里的箭,虽然已经生锈了,但的的确确,同你的箭是一样的。”

“孔一斗是哪个?我掏了银钱,进来杀猎物,自然是杀的就是猎……”

闵惟秀听着这话,一巴掌扇了过去,曹三郎吐了吐口里的血……吐出了好几颗牙齿来。

“你说这话,还有没有人性,那是活生生的人啊!我们这些武将,为何要征战沙场,为何要拿命去拼,还不是为了保家卫国?我们保的是谁的家,卫的是谁的国?还是不是为了大陈的百姓,能够吃一口安稳饭么?”

“而你,却将他们当做猎物一样猎杀,真是武将中的败类!”

曹三郎捂了捂住,不言语了。

姜砚之走向了之前那个被闵惟秀救下的“猎物”,问道,“孔一斗是怎么回事,你放心,我是三大王姜砚之。”

那人眼睛一亮,迟疑道,“您真的是三大王吗?那个会帮人找牛,帮人洗冤的三大王?”

姜砚之慎重的点了点头。

那人扑通一声跪了下来,“三大王,您问什么,我全都说。便是今日我死了,其他人能够活下来,也是好的。”

“这马场的猎物,分为两种人,一种是心甘情愿自己来的,一种是签了卖身死契的。大多数人,都同我一样,是被人牙子卖过来的……”

姜砚之摇了摇头,“按我大陈律,并无死契之说,更加没有家奴。虽然有些人,一家几代都在同一家里做工,但是并不能够签死契。私自蓄奴,为罪。”

那人哭了起来,“我们都没有读过书,哪里知道什么大陈律,什么都不知道,就盖了手印儿,跑也不敢跑。孔一斗原本只是来做长工的,但是他打过仗,身手不错。家中又颇为需要银钱。相交一下,发现这马场还有猎人的门道,便主动的要来当猎物。”

“通常情况下,也不是所有的客人都那么残暴……一开始的时候,只是会受一点轻伤。可是渐渐的,来的人多了,总有那么几个下狠手的人……便开始有人重伤了。”

孔一斗是个好人,他不但帮我们躲起来,还教给我们逃跑的方法。后来伤残的人越来越多,他便不看不下去了,想要报官,让官府把我们都解救出去。可是,可是这马场的东家张员外,乃是二殿下的岳父,他们既然敢开,就不怕人去告啊……”

“孔一斗说,他说他以前是曹将军的手下,也勉强算是有门路的,曹将军说不定会帮助他……”

“那一天,是孔一斗的最后一场,也是也是夺命箭来的第一场,孔一斗那天十分的失常,死在了夺命箭下……三大王,我们虽然是人,但是过的,都不是人过的日子啊!”

姜砚之嫌恶的看向了曹三郎,他能够想得到,孔一斗那次为何见了夺命箭会失常,他在曹将军麾下作战,不可能不认识曹将军的亲儿子曹三郎,他一见,怕是整个人都绝望了。

“来人啊,将这些人,全部抓起来,送到开封府去,让开封府尹审吧!”他说着,牵了闵惟秀的手,转身就要走。

那些来马场玩儿的人,此刻已经清醒了过来,一个个着急的喊道,“三大王,求你放过我们吧,我们没有杀人啊,我们就是听说这里有这么一个好玩的地方……我们真的……”

“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么?你们拿起箭射人时,那兴奋的表情可不是这么说的。听人说?你们听谁说的,我们怎么都没有听到?”闵惟秀嘲讽的看了看眼前这一群人。

能够来玩这种猎杀游戏的人,能是什么无辜的人?

“开封府的青天老爷,一定会为我们洗刷冤屈的,你们放心,我做的是正经生意,哪里死过人了,净是他们胡编乱造,污蔑于我,不知道有何居心……几个下贱人说的话,如何能够当真?”

姜砚之实在是忍不住了,回过头来,看向了正在大放厥词的张员外,“那我且等着看,开封府的青天大老爷,是如何为你洗刷冤屈的。带走!更何况,像你这样的人,才犹如阴沟里的老鼠,是最下贱的人。”

“你是不是想着,你女儿在二皇子府上做侍妾,二皇子是开封府尹,就会放你一马?那你就错了,我家二哥,最是大义灭亲,是一个最正直不过的人!不信的话,去打听一下江南官场,杨侧妃父亲的事,便知晓了……”

第四百五十三章 使辽

“你杀了那么多人,回来之后,不会手抖,不会想要继续杀人么?”

“开封府的歌姬唱得再动听,也不及金戈铁马,人的嘶吼声来得动听。杀第一个人的时候,我的手抖了一天,整整一个月,闻到肉香都要吐出来。可是后来杀得多了,便麻木了,杀人同杀鸡宰羊并没有什么区别。”

“闵惟秀,你也是杀过人的人,你就不会每日噩梦连连,醒来之后便想杀人?不会瞧着那些人谈论着吃喝拉撒,诗文天气,恍如隔世?”

“你就不会觉得,杀个把人,又值当什么呢?若是上了战场,这些人,比马匹都不如。”

“至少马儿是稀罕物,人呢?宛若蝼蚁。每一次从战场回来,我这种想要撕裂一切的感觉,就越发的明显。闵惟秀,你敢说,你就没有这样的时候么?”

姜砚之说完,没有等到张员外的回应,站在那里的曹三郎,却是盯着闵惟秀,一字一句的说了一通。

“人为什么是人,而不是禽兽呢?因为人,能够控制自己,而禽兽不能。”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说这么多,浪费她吃瓜的功夫!她甩了甩袖子,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留下了一脸懵的曹三郎。

这种败类,真是让武将蒙羞。

原本大陈的武将就地位低下了,他还整这么一出,那些文官还不犹如秃鹫见了腐肉,一通啃咬。

走出马场门外,闵惟秀一眼就瞧见了跪在地上的江桂花,以及她身后端端正正跪着的几个孩子,“箭头兄在不在?”

姜砚之轻微的摇了摇头,小声说道,“已经升天了。”

江桂花一见姜砚之,立马哭道,“多谢三大王,我听人说,已经抓到杀我家那口子的凶手对不对?”

“对,孔一斗并非是赌钱输了之后,撞墙死的,而是被曹三郎用箭射死的。你这么多年,所说的话,都是真的。孔一斗不是懦夫,他是一个好人,他在里头,还帮助了其他的人。”

江桂花一听,捶胸顿足的哭了起来,又对着姜砚之行了一个大礼,“儿啊,你们都听到了吗?三大王都说了,你们阿爹是好人啊!”

闵惟秀眼眶一红,她虽然自诩娘心似铁,杀人如麻,乃是个大恶人,但实在是瞧不得这样的场面,听了鼻头发酸。她管这个叫做,铁娘柔情。

她想着,走了过去,扶了那江桂花一把,悄悄的往她手中塞了两锭银。虽然不多,但是至少,也能够让她松快一些时日了。

江桂花一愣,欲要出声,闵惟秀对着她眨了眨眼睛,然后飞奔到姜砚之身边,两人翻身上了自己的马,快速的离去了。

一对侍卫押了一群人,按照姜砚之的要求,大张旗鼓的朝着开封府走去,可以预见,不日城中将要掀起一场怎样的血雨腥风。

……

而整了这一出的闵惟秀同姜砚之,又坐回了马车里。

安喜端出了准备好的瓜果点心,欢快的哼着小曲儿,“小娘小娘,出了开封府了。”

闵惟秀往外一瞧,依旧是树枝丫大石头,有什么好看的,拿起了一片瓜,啃了起来。

“唉,可惜老夫不在开封府中,不然的话,绝对将那些人家一锅给端了,简直是令人发指!”苏中丞啃了一嘴瓜,慷慨激昂的说道,连白胡子上粘了一颗籽儿都不知道。

姜砚之好笑的看着他,“我猜那曹三郎肯定不举!”

苏中丞一口瓜差点没有喷出来,“你还能看出谁举谁不举?”

“不然能够这么变态?”

苏中丞收回了崇拜的目光。

闵惟秀无语的看着叽叽喳喳的一老一小,又拿起了一片瓜,“嘿嘿,二皇子这是什么命啊,怎么身边一个个的人,都这么坑呢?今儿个这事,他八成是不知道的,因为弊端远远大于利益,一旦别揭发出来,便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啧啧……”

以前太子身边的人也坑,但是没有这么坑啊!人家起码还顾及着礼义廉耻,这个实在是,无知者无畏啊!

她几乎能够想象,二皇子知道自己被坑了之后那欲生欲死的小表情……想想就觉得活该!

……

马车一路朝着大辽行驶而去,这一路上,苏中丞已经有一开始跃跃欲试的想要跟着一道儿去看审案,到最后一听有案子,就伸着懒腰打着呵欠说,“唉,日头太大,不去不去。”

然后同武国公一道儿,寻了一棵树荫,一块布一铺,开始啃瓜睡觉了。

不知不觉,眼看着辽国的王都就在眼前了。

闵惟秀用手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安喜安喜,你会不会给我插太多金簪了?”

安喜端着铜镜,“怎么会!小娘,你不是说要威风八面,吓死辽人么?为了这,我连那对大金镯子都带来了,保证无人能敌……”

啥玩意,闵惟秀看了看一旁的那对闪瞎狗眼,宛若马鞍的大金镯子,再一次深深的为送礼的人的品味,感到忧心。

莫非那家的小娘子,也同她一样,力大无穷?戴寻常的金银玉镯子,都跟挂了一根丝带一样!

所以特意打了这么一对镯子,当负重用!

“我觉得,这个像是在金饼子里抠了一个洞!”闵惟秀戴在手上,一转身,对着姜砚之说道。

姜砚之赶忙捂住了嘴,眼泪汪汪的看着闵惟秀,指了指自己的腿。

闵惟秀低头一看,那大金镯子压到他的腿了,“嘿嘿,不好意思啊!压折了没有?”

姜砚之听着马车外辽人叽叽喳喳的说话声,忍痛摇了摇头,唉,折是没有折,但是绝对青紫了一大片啊!

娘子啊,你这戴的哪里是镯子啊,是凶器啊!

马车很快就停了下来,“这马车里坐着的,就是哪个坑害我兄长的寿王妃么?”

闵惟秀一听,眼睛一亮,坐了这么久马车,她当真是骨头都生锈了,这不想瞌睡就来枕头,来了一个找打的。

她想着,撩起马车帘子,轻轻一跃,跳了下去。

拉着车的马松了一口气,艾玛,轻了好多。

只见眼前站着四个衣着华贵的年轻人,站在正中央的,是黑着一张脸的北院大王耶律槿,说话的那个,穿着一身芙蓉粉的裙衫,梳着小辫儿,一副拽上天的模样!

比拽?我闵惟秀打从娘胎起就没有输过!

第四百五十四章 比拽

“你就是寿王妃?生得也不过如此嘛!腰那么细,一看就不好生养!”那小娘子见闵惟秀跳下来了,又忍不住说道。

闵惟秀抬了抬下巴,一副众人皆狗屁的模样,将一只手硬搭在了那小娘子手上,“走罢!”

那耶律槿的妹妹来不及发火,什么叫走罢?你把我当婢女使唤吗?

只觉得一条残影闪过,一只手就到了胸前,她正准备大叫淫贼!却发现那哪里是手,那怕是一座山吧!

还来不及多想,整个人已经被压趴在了地上,摔了一个狗吃屎!

周围看热闹的辽人,都忍不住喧哗起来,一个个的愤怒的看向了闵惟秀。

闵惟秀半点不惧,“郡主怎生行如此大礼?我只是瞧见你手上落了一片叶子,帮你拂去。我这个人,从小体弱,母亲一直十分严格的要求我,衣服便是有半点褶子,也忍不住出手……不过是举手之劳,快快请起!”

耶律小郡主一抬头,差点儿没有闪瞎自己的狗眼!擦!都说大陈人富,她还嗤之以鼻,今日一瞧,果真富有!

她哥哥那个败家玩意儿甩金叶子算什么?这大陈的王妃简直是穿的金盔甲啊!难怪那么重!

“你!”耶律小郡主被金子晃了眼,一时之间有些语塞。

慢悠悠的下了马车的姜砚之,差点儿没有笑死。

娘子啊,你还体弱啊!那世上就没有体强的小娘子了!

“三大王,王妃,大陈的各位来使,还请先去歇息吧,一切都准备好了。”耶律槿瞪了自己的妹子一眼,黑着脸说道。

姜砚之笑了笑,“耶律兄别来无恙啊,王监军临死之前,还念叨着你呢,说是酒逢知己千杯少,西出阳关有情人。”

他的话音一落,周围的人又议论纷纷起来。

辽人草原做派,不似大陈人脸面,将太子被俘之事,捂得严严实实的,耶律槿被抓一事,虽然不是所有人都知晓,但他同王监军的风流韵事,托身边人的福,那是整个王都,人尽皆知。

耶律槿的脸更黑了,咬牙切齿道,“这是大辽!”

姜砚之点了点头,“是大辽没有错!”

耶律槿差点儿鼻子没有气歪,知道这是大辽,你一头肥羊进了羊圈,居然如此嚣张!还有没有当羊的觉悟了!

“这是我家妹妹耶律蓉,另外两位,乃是我表妹,萧筠同萧丝儿,寿王妃若是有什么问题,可寻她们三人。”

耶律槿说道寿王妃的时候,眼睛都是红的!

他同闵惟秀的梁子可结大了!若不是闵惟秀,他也不至于屁股中箭,也不至于被俘虏不说,还名声烂大街了。

他以前的那些猪朋狗友们,见到他,都恨不得躲起来,深怕被他瞧上来,强抢进府,就连宫中的小皇帝瞧了他,都眼神怪异,这些倒霉事,全是闵惟秀所赐!

这姑娘,简直天生是他的克星!

姜砚之顺着耶律槿的介绍,礼貌的点了点头。

那耶律蓉便是之前被闵惟秀压趴下的那一位,萧筠穿着一身绿衣衫,头上胡乱的插着几根羽毛,脸上生有几点雀斑,听到耶律槿介绍,微微的点头示意,而那萧丝儿,则是一直黑着脸,不说话。

比起耶律蓉,她倒是生得同耶律槿更像亲兄妹。

“大王远道而来,先请进去歇息吧。”

大陈需要给大辽岁贡,因此每年都会有使臣过来,是以在大辽的王都里,也有自己的住所,常年驻扎在此的人姓周

名玉,乃是正经科举出身的进士。

见气氛尴尬,忙不得的插嘴说道。

姜砚之朝着周玉点了点头,就算他不累,闵惟秀也该累了。

耶律槿也不想做这个迎接的活儿,见姜砚之要休息,巴不得,抬脚就往里头走。

走了好几步,却见那萧丝儿半天不动,忍不住喊道,“丝儿,走了。”

快点应付完事了,咱们好各找各妈,各干各事去啊!

萧丝儿还是纹丝不动。

站在她身边的耶律蓉,忍不住推了她一下,“丝儿姐,走了!”

只听得咚的一声,那萧丝儿竟然直挺挺的倒了下去!

“啊!”耶律蓉尖叫了起来。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擦,不会这么邪门吧,他们刚刚踏上王都的土地,就死人了!

姜砚之咳了咳,走过去探了探萧丝儿的鼻息,摇了摇头,“没气了!”

耶律蓉一把抱住了耶律槿的胳膊,“哥哥,我只是推了她一下,我没有杀人啊!一定是那个寿王妃,她杀人如麻,连你的屁股都戳,一定是她!”

耶律槿恨不得将她的嘴捂上,我们是什么仇什么怨啊!你要这么败你自己的哥哥!缺心眼子吧!

闵惟秀摆了摆手,“在场的诸位都能够做见证,我不但没有挨过她一下,就连话都没有同她说上一句。我们从大陈远道而来,你们就是这样待客的吗?一上来,就污蔑人?”

姜砚之此刻已经蹲了下来,仔细的看着地上躺着的萧丝儿,“她的脸色发青,嘴唇发乌,应该是中毒了。之前我瞧着她不说话不言语,还当是对我们大陈不满,现在想来,在当时应该已经中毒在身了。”

姜砚之说着,掰开了她的口鼻看了看,又拿起萧丝儿的手,仔细的瞧了瞧。

“口中并无异味,但是手指上有一个奇怪的小黑点,像是手被什么东西扎过,目测所见,没有明显的外伤痕迹。至于其他的,得仵作验看了之后,方才知晓。”

耶律槿好奇的看向了姜砚之,“你还会验尸?”

大陈来的人,都面色古怪起来。

你怕是不晓得我们大王的威名吧,他岂止会验尸啊,他走到哪里都会死人啊!这都死了一路了,我们担心大陈人要灭绝了啊,这不送你们大辽来了吗?

你们准备好颤抖了吗?

“略通略通。在大陈,我是负责大理寺的。这里人多嘴杂的,耶律兄还是快些将令妹抬进去吧。”

耶律槿回过神来,大手一挥,一群辽兵便将萧丝儿给抬进去了。

姜砚之同闵惟秀对视了一眼,也跟着往里头走去。

站在后头的苏中丞,揉了揉自己的眼睛,艾玛,总觉得自己要预言成功了!三大王,明儿个咱们就进宫去跟辽国皇帝喝酒吧!

第四百五十五章 萧家姐妹

若不是死了人,苏中丞觉得自己个能够吹起小口哨来!

待他进了门,萧丝儿已经被人搁在一个软塌上了,萧筠正在一旁哭哭啼啼的擦着眼泪,而耶律蓉则是抱着她兄长的手,小声的嘀咕着什么。

苏中丞心中的小本本立马记下了一本,这其中怕不是有故事啊!

“你确定丝儿是中毒死的么?就因为手上的一个针孔?”耶律槿好奇的问道。

姜砚之摇了摇头,“在外面我只初略的检查了一下,不过她的手指被毒针之类的东西刺过,是肯定没有错的,至于是不是致死的原因,还得进一步检测。”

“嘴唇发黑,脸色发青,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乃是中毒,第二种便是窒息,心跳停止。因为萧丝儿之前一直站在那里,并没有人捂住起口鼻,此外手上有针孔。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大。”

姜砚之说着,走到了萧丝儿身边仔细看了起来,这里不是大陈,萧丝儿虽然已经死了,但是到底是贵族女子,他也不好贸贸然的就揭开人家的衣服,或者剖开验看尸体。

“你们可知道,什么人同萧丝儿有这么大的仇恨呢?”姜砚之问道。

耶律槿摇了摇头,“我们大辽的情况,你也是知道的,萧家乃是后族,萧丝儿是贵女,谁能同她有仇恨?”

闵惟秀看向了耶律蓉,“你哥哥对女子不感兴趣,自然是什么都不知道,你不可能不知道吧?”

耶律蓉眼珠子游离了一会儿,“哼,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萧家女儿多,多半都同贵族联姻,但是贵族也有高低之分,像我哥哥这样生得俊美,年纪轻轻,头也没有秃,肚子也没有大,手中有兵,房中人少的,可是香饽饽。”

“虽然有男风的癖好,但是男子不能产下后代,算得了什么?再说了,那个王什么的,不是已经死了么?还能跟一个死人计较?”

她每说上一句,耶律槿的脸就黑上一份,阿妹啊,你不会说话,能不说话吗?

我们大辽的姑娘都跟你这么奇葩与奔放吗?都好男风了,还不算什么?呸呸,谁好男风了!

闵惟秀也被耶律蓉给逗乐了,这姑娘是友军啊,请问你是不是我们大陈放到大辽的细作?主要作战任务就是气死你哥!

“我阿娘见那姓王的死了之后,哥哥都是无精打采,正在给他选妃呢!萧筠姐姐乃是太后娘娘的嫡亲的侄女儿,能来不意外,但是萧丝儿可是偏房旁支的……能来肯定有好多人嫉妒!指不定就是那些人,给她下的毒手!”

耶律蓉说着,看向了萧筠,“筠姐姐,你说说,是不是?”

萧筠顿了顿,偷偷的看了姜砚之一眼,开口说道,“我们萧家养女儿,乃是有能者居上。丝儿姐姐生的貌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是顶顶出挑的。只不过,族中的确是有一些人,因为她的出身而不满……不过,应该不会下毒手的!”

她说到最后一句,有些激动起来。

“不过今日出门之时,我瞧见堂姐萧甜儿,萧怡真,萧沫儿,都围着丝儿推推搡搡的,具体怎么回事,我虽然没有靠近,但是也能够想出个一二三来。”

“整个开封府都知晓,我堂姐萧怡真倾心槿哥哥……也许……不过怡真姐姐性格温顺,乃是连蚂蚁都舍不得踩死的活菩萨,肯定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的。这其中怕不是有什么误会。”

“别人不会下毒手,而你却不一定,对不对?萧筠。”姜砚之说着,站了起身,对着萧筠说道。

萧筠往后退了几步,皱了皱眉头,“你说什么?你是说我杀了萧丝儿,我出身比她好,若是有人能够嫁给槿哥哥,那也一定是我,萧丝儿就是再好,那也只能够做侧妃。我难不成还要嫉妒她不成?”

姜砚之摸了摸下巴,偷偷的瞥了一眼闵惟秀。

还是他家惟秀好啊,看这大辽国的女人,蛇蝎心肠不说,脑子还不大好使啊!

一个个的实在是四肢不发达,头脑很简单!

“你不用狡辩,因为萧丝儿乃是刚刚才中毒的,能够对她下毒手的人,只有站在她身边的三个人。耶律槿,耶律蓉,还有你。但是耶律蓉之前见到惟秀太过激动,五体投地了……”

耶律蓉涨红了脸,谁五体投地了,她明明就是被人打垮在地的,寿王妃简直就是毒妇!她的脸都丢光了!

姜砚之挑了挑眉,“而小王爷你沉浸在王监军的情诗之中。”

耶律槿差点儿没有气死,什么情诗,你那是什么乌七八糟的诗,不要欺负我读书少!

不得他恼火,姜砚之又接着说道,“只有你一个人,是一直站在萧丝儿身边的。她之前走过来都是好好的,说明是来了这里之后,才被扎的。而且,她中的毒药,不是旁的,乃是洋金花毒。”

“洋金花只有微微的花香,味微苦,作为药时,通常都用来止咳平喘,或者是镇静麻醉。但如果不搭配其他辅药使用,洋金花乃是有毒的。”

“耶律蓉有一句话没有说错,耶律槿在你们大辽的确是香饽饽。除了皇后之位,北院大王妃的位置,也是值得一争的。萧丝儿生得貌美是其次,关键在于,她同耶律槿的容貌有几分相似,十分有夫妻像。若是我没有猜错的话,她很得老王妃的喜爱对不对?”

美貌在婚嫁时虽然很有用,但是并非是最重要的因素,更何况,萧丝儿的美貌,还不足以让人刮目相看。

至少在姜砚之眼中,生得比闵惟秀差了一百个武国公。

耶律蓉听到自己的名字,骄傲的抬了抬下巴,“你长了千里眼,还是顺风耳,怎么连这个都知道!真是神了!筠姐姐,真的是你杀了丝儿姐姐么?”

闵惟秀有些无语,这姑娘耳根子是有多软啊,随便人家一说,她就跟墙头草似的左摇右摆!

“洋金花见效十分的快,那个针孔又在血脉之上。萧筠,除了你,旁人没有机会。你可敢将你手指上戴着的扳指取下来,让我一观。”

萧筠年色大变,将手藏在了身后,惊恐的说道,“我可没有杀她,我没有杀人。”

姜砚之叹了口气,“萧丝儿的死,的确是另有原因。”

第四百五十六章 惟秀很后怕

啥玩意!耶律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伸出去抓萧筠的手像是被烫了一样缩了回来。

你丫的说了那么多,岂不是白说?之前还信誓旦旦的说是毒死的,现在凶手就在眼前了,你又说不是?

姜砚之对着他翻了个白眼儿,唉,野蛮人就是野蛮人,一个案子,怎么能够不把来龙去脉整清楚呢?

就算人不是萧筠杀的,但是她动了歹念,那是不可否认的。

萧筠一听,像是抱到了一根救命稻草,“对对,人肯定不是我杀的。我问了嬷嬷,这种药只会让她笨手笨脚的,在槿哥哥面前出丑罢了。她这个人,惯会装,在王妃面前装乖巧,仗着一张脸蛋讨好卖乖,实在是让人看不下去。”

“你们不知道,我们萧家的姑娘,婚姻大事便是战场,一念之间就是一辈子的事。我就是看不惯萧丝儿的狐媚样子,便想教训她一下,我是不会杀人的!你快说啊,你快说萧丝儿的死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她是怎么死的,你快说啊!”

萧筠有些着急,头上的羽毛不停的抖动着。

让闵惟秀有一种冲动,将那几根毛全给拔了去!

扎在一起,还能够做个毽子!

好端端的一个姑娘,为何要在头上插鸡毛,你以为插了鸡毛,就能变成凤凰了么?不能够啊!

姜砚之也不卖关子了,“洋金花虽然有毒,但是以针刺入,并不会致人死亡。而萧丝儿真正的死亡原因,在这里。”

他说着,走了过去,撩起了萧丝儿的裙摆,露出了她的双腿。

只看一眼,在场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只见这姑娘白嫩嫩的双腿上,乃是一条又一条的勒痕,又青又紫,看上去十分的触目惊心。

耶律蓉一瞧,拍着小胸脯叫道,“还好我姓耶律,你们姓萧的小娘子,也实在是太惨了吧……竟然还有家暴虐待!”

“这并非是被人殴打造成的伤,而是用布条束缚所造成的。当人的血脉被压迫久了,便会产生毒素,这毒一旦进入到了心脏,便会导致心跳停止,然后死亡。”

萧筠一瞧,脸色古怪起来,“家中一直传闻,说萧丝儿喜欢学大陈人做派,用布条缠裹腰腿,想要腿直腰细。我一直不信,那得有多疼啊,没有想到,竟然是真的。”

闵惟秀哼了一声,“我们大陈人,才不会这样呢!”

一旁的安喜有些汗颜,小娘啊,你怕是忘记了啊,之前你缠腰,缠得晕过去了啊!

闵惟秀嘴里硬,心中简直后怕不已,我滴个娘啊,差点儿就自己把自己作死了啊!她能够活到今日,简直是洪福齐天,法力无边!

姜砚之咳了咳,“萧丝儿应该是下马车之前,刚刚解掉了缠在自己腿上的布条儿,她身体产生毒素,肾脏受损,几乎无尿,临死之前身体会产生剧烈的疼痛感。原本应该痛到支持不住的,但是……”

姜砚之说着,看向了萧筠。

但是这个时候,萧筠给她来了一针洋金花,她身体被麻痹,反倒觉得没有那么疼痛难忍,一直靠着柱子强撑着。

然后不幸成了那万中之一,一命呜呼了。

萧筠有些发懵,过了好一会儿,才问道,“是我耽误了她的诊治对不对?”

姜砚之并没有回答。因为他不回答,萧筠自己心中,已经有答案了。

萧筠想着,两眼一翻,竟然晕了过去。

“如今外头的人应该都散得差不多了,我这就叫人,将萧丝儿同萧筠,都送回萧家去。三大王同三大王妃先歇息着,今日夜里,小王带你们游王都夜市,保证繁华不输你们开封府。”

姜砚之点了点头,“我同惟秀都比较爱吃,怕是要让你破费了。”

耶律槿拍了拍胸脯,“一点小钱,不值得一提。”

开玩笑,两个人能吃掉多少钱啊!别说吃了,就算是买买买要他付钱,他也不带犹豫的。今日萧丝儿的事情,让他在姜砚之同闵惟秀跟前丢了大脸不说,偏生王都那些审案的人,跑得比乌龟还慢。

人还没有来呢,案子都已经被姜砚之给破掉了,岂不是显得他们大辽无用。简直了!

今天晚上,一定要找回场子来!

耶律槿说着,对着耶律蓉招了招手,见她好奇的打量着姜砚之,拽了拽她的衣袖,低声说道,“别看了,看了闵惟秀那个虎娘们,今晚上能潜进府中,抠掉你眼珠子。”

耶律蓉吓得直哆嗦。

耶律槿看了一眼正在扭着腰做着古怪热身动作的闵惟秀,眼皮子一跳,不是他长敌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实在是,他已经领教过了。

待耶律兄妹一走,闵惟秀立马跳到了姜砚之身边,“我瞧那耶律蓉,倒是对你有点意思。”

姜砚之身上的汗毛,一下子竖了起来,他立马转过身去,“耶律蓉是谁,是耶律槿的妹妹么?唉,本大王只喜欢智慧与美貌并存,武力值天下第一的小娘子!”

闵惟秀甜蜜的翻了个白眼儿,“马屁精!我听说辽国有不少好吃的肉,今晚上咱们吃个够!什么贵吃什么,一定要把那耶律槿吃哭了去!”

姜砚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不拍马屁行么?不拍就等着被拍飞吧!

站在一旁的安喜,实在是忍不住插嘴道,“大王,小娘,这是在大厅之中,百十号人都听着呢!”

姜砚之往门口一看,果然瞧见了一脸鄙视的苏中丞。

“本大王说的都是实话,别说当着百十号人了,就是当着大陈大辽两国人,也依旧是这样说的,我家惟秀,本来就是智慧与美貌并存,武力值天下第一的小娘子。”

闵惟秀脸有点红,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姜砚之嘿嘿一笑,“苏中丞,今夜要一块儿去吃么?”

苏中丞果断的点了点头,开玩笑,他表功的折子,一个素材不够,还等着加上七个八个呢,万一今晚上又有了呢。

众人说完话,便各自回了院子里,歇息去了。

待到闵惟秀同姜砚之歇够了起来,已经是华灯初上,快到同耶律槿约好的时间了。

第四百五十七章 大开眼界

耶律槿黑着脸蹲在思陈馆门口,大陈人取名就是这么虚伪,内心咒骂着皇帝把他们扔到这么远的地方来,脸上还非得刻下感恩戴德,老子忠心耿耿这么些字。

不像他的宅院,直接书的是北院大王府,小字耶律槿他家。

他抬了抬眼睛,看了看大树儿底下,正同耶律蓉说着话儿的萧怡真,心头更是憋闷不已。

男人有三大悲之事,一是要伺候敌人,二是要娶不好看的女人,三是敌人的妻子比他要娶的女人好看一万倍!

这三条,他都占齐全了。

王都的人都说,铁打的耶律槿,流水的萧美人。

可不是么?萧家姑娘多,死了一个萧丝儿,晕了一个萧筠,这不天还没有黑,又来了一个萧怡真。

耶律槿想着,啪的一声,扇了自己一个大耳刮子。

他为什么要嘴欠,说要请姜砚之同闵惟秀逛王都夜市,简直是吃饱了撑的,没事找死啊!

“嘿,耶律兄,虽然你样样不如本大王,也不必懊恼得自扇耳光吧?千里马可日行千里,大骡子也能拉动一车粪,各有各的用处,你不要妄自菲薄,人生来总归是有用的!”

耶律槿差点儿没有被气死,你丫的是吃毒药长大的吗?嘴这么毒!

“我们大辽人,不擅长言语,不同三大王,嘴大舌长,擅长诡辩。我们大辽人,都是不说话,直接打的……”耶律槿愤愤的说道,他可是知道,姜砚之就是一个不会任何武功的弱鸡。

不光是他,大辽多数人,都是一副容易被摧残的小羊羔模样!

“不说话,直接打?这可真是太好了,我出门前,阿爹千叮咛万嘱咐,我们是去大辽做客,不是打架的,听小王爷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说话容易口干,砚之,以后都交给我来,毕竟要入乡随俗嘛!”

耶律槿菊花一紧,他又想扇自己个耳光了。

“走吧,我们大辽的夜市,可是不得了,远比你们东京繁华,保证让你们大开眼界。”

耶律蓉听到了动静,立马牵着萧怡真的手,走了过来,“三大王,这是我怡真姐姐,咱们快走罢,今日燕纱阁有新缎子上,听说叫天星锦,跟夜空里的星星一样好看,某些粗俗之人,是绝对没有看过的。”

闵惟秀被她气乐了,这姑娘真是福窝里长大的,不知道天高地厚啊!

上一个挑衅她闵惟秀的人,坟头草已经长得三尺高了。

那萧怡真看了姜砚之同闵惟秀一眼,立马看向了耶律槿,“三大王,三大王妃。”

耶律槿立马别开了头去。

姜砚之同闵惟秀对视了一眼,看样子是神女有梦,襄王无心啊!

他想着,打趣道,“我当旁人都称你为北院大王,原来叫你三大王妃啊!真是别致!”

说完,还同情的看了耶律槿一眼。

这萧怡真,比起白日见过的那两位,容姿不止逊色一点儿,倒也说不出哪里不好看,就是带着一股子违和感。

耶律槿气得牙痒痒,差点儿没有抬手揍人,但一看闵惟秀手腕上的大金镯子,就泄气了。

探子说三大王妃的簪子里,藏有暴雨梨花针。

簪子他仔细瞧了,倒是没有瞧出什么特殊之处,但是这镯子……这能叫镯子?这明显就是藏着毒针的机关暗器啊,譬如说跟滚轮子一样,用手一转,那暴雨梨花针就嗖嗖嗖的射出来……

不然的话,谁吃多了,戴这么重又毫无美感,除了炫富别无他用的镯子?

思陈馆就离夜市不远,众人连马车都没有用,直接步行着就去了。

同东京的小娘子多戴着帷幕或者是面纱不同,大辽有不少梳着小辫子的姑娘,大大方方的走在路上,嬉嬉笑笑的一副江湖做派。

一路上到处都是烤肉烤馕的香味儿,闵惟秀吸了吸鼻子,什么天星锦,她是不感兴趣的,但是吃食好啊!尤其是肉!

“给我们每人来一只烤羊腿!先吃一只垫垫肚子,一会儿还得吃别的呢!”

闵惟秀大手一挥,豪爽的说道。

那摊主差点儿没有被金光闪瞎眼睛,心中乐开了花儿,这可是大主顾啊,都不怕人家没有钱付账,将那大金饼子掰下来一点点,都够用了,“好呢!客官!给您送一套囊,可需要片了?”

闵惟秀摆了摆手,提起烤好的一只就走,姜砚之一瞧,也有样学样提了一只,剩下年老消化不好的苏中丞,拿了一包切好了的肉片儿,也跟着拔腿就走。

那摊主傻了眼,“客官,您怎么就走了?还没有给钱呢,想吃霸王餐怎么地?”

闵惟秀指了指耶律槿,“记在北院大王账上。我在东京夜游,从来都不带钱的。”

那摊主差点儿没有哭出来,看向了耶律槿,耶律槿摸了摸腰,擦……你吃肉,为何要我付钱,而且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瞧见一个人就要吃一个羊腿的小娘子!

闵惟秀见耶律槿不吭声,无语的转了转手上的大金镯子,这玩意戴着,她连吃羊肉都不方便了。

耶律槿一个激灵,果断的掏出了银钱付了账。

接下来,不光是耶律槿大开眼界,就是辽国王都的百姓,也是大开眼界。

之前前头一对小夫妻,一边吃一边看,乐哈哈的,身后跟着的北院小王爷,不停的掏银子,掏银子,简直就是一个跟班儿!

耶律槿掏出了兜里最后一串大子儿,脸实在是黑得不能再黑了。

你们两个的胃是无底洞吗?还什么贵吃什么!

耶律蓉实在是受不了了,一下子跳到了闵惟秀跟前,“你这个女人,也太过分了吧?大陈穷到你连饭都吃不起了吗?吃这么多,一会儿我还要去买星光锦呢,你把我哥的钱都花光了,他一会儿拿什么给我买?”

“你们又没有什么交情,怎么好意思自己不付账?”

闵惟秀惊讶的看了一下耶律槿的钱袋子,又转了转自己的大金镯子,“抱歉,是我理解错了,我以为小王爷是要尽地主之谊,请我们游夜市,请我们尝尝大辽的美食,原来不是啊!实在是抱歉,我不知道,小王爷请客没带钱。没有关系,虽然我们原道而来,但是也可以请客的嘛!接下来花我的!”

耶律槿立马挡在了耶律蓉跟前,妹妹啊,别说了啊,再说她要甩暴雨梨花针了啊!

“你们从大陈远道而来,没有道理,出来逛个夜市,还需要自己个掏钱的,我阿妹年轻,不会说话,莫要见怪。都记在我账上便是。”

姜砚之笑了笑,“惟秀,把那串儿放下罢。没吃饱,回去我给你煮糖水喝。”

闵惟秀恋恋不舍的点了点头。

那模样,连摊主都想流泪,北院大王啊,你能大方一点,别把我们辽国人的脸,丢到大陈去了吗?

第四百五十八章 蹲坑而亡

“嗯,小郡主刚才问我同你哥哥有什么交情?怎么说呢,应该是一起上过战场,杀过敌人,拼命的交情吧!”

耶律槿胡乱的点了点头,是,一起上过战场,杀过对方,拼个你死我活的交情。

这么一想,他竟然觉得闵惟秀同姜砚之故意坑他,实在是太有道理不过了,那简直是应该的啊!毕竟他们是仇敌对不对?现在就算是要和谈,那也是你坑我我刚你,绝不能输的局面啊!

若换了他去大陈,他也一定要吃回来……对不起,他实在是吃不了这么多!

闵惟秀同姜砚之吃饱喝足,走路的步伐缓慢了下来,毕竟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嘛!

几人走了一段路,便到了那什么燕纱阁。

耶律蓉显然是这里的常客,一进去便有人将他们引到了楼上,然后拿了那天星锦出来瞧。

她欢快的拉开了布,贴在了自己身上,“哥哥,怡真姐,你说我这个做裙子好不好看?我皮肤白,不像某些人,跟男人一样黑,穿不了这种湖水蓝。怡真姐,这上头的星星,跟真的一样,难怪叫星空裙。”

她说着,扬起下巴,鄙视的看了闵惟秀一眼。

然后将那布匹缠在身上,走到姜砚之跟前,转了一个圈儿,“三大王,你们大陈,可有这么好看的裙子?这么好看的姑娘?”

安喜一听,双手叉腰就要开骂,任何敢觊觎三大王的女人,都是武国公府的敌人!

站在她旁边,还在嚼着那包羊肉的苏中丞,拽了拽她的袖子,摇了摇头。

这里可不是开封府,闵惟秀同姜砚之身份高,辽国人不会随便杀了,但是安喜只不过是一个下人,真要是闹大了,不好收场。他们毕竟是来和谈的。

双方都比比嘴皮子功夫,虽然怪梗人的,但是合情合理,闹大了,可就难看了。

再说了,他也想知道,闵惟秀会怎么处理。

毕竟日后姜砚之若是做了大陈国的皇帝,那么闵惟秀就是皇后了啊,总不是,遇到一个勾引三大王的,就直接打死,遇到一个,就直接打死吧!

母仪天下的气度还是要有的,给皇家开枝散叶的责任还是要肩负的。后宫不可能只有一人嘛!

他想着,就看到闵惟秀似笑非笑的看向了姜砚之。

姜砚之立马挺直了腰杆子,“这布长得好生眼熟,本大王好似在哪里见过。”

耶律蓉一喜,缘分两个字还没有说出口,就听到姜砚之一拍脑门子说道,“哎呀,我想起来了,之前你家四姐的姨娘,过生辰,你送给她的那一块,不就是这样的么?”

闵惟秀白了他一眼,“你倒是记性好。不过颜色是不一样的,我送她那一块,是胭脂红的。”

她说着,看向了耶律蓉,“这种布,在江南一带十分的风靡,听闻有一个叫春香的行首娘子,穿了一条这样的裙衫,在花魁大赛里拔的了头筹,十分的惊艳。这布的确是十分适合小郡主,我姨父在江南为官,去岁送年礼的时候,给我送了好一些。”

“我向来不喜欢这种花里胡哨的颜色,便没有穿。除了送出去那一匹,还有橙黄绿青蓝紫六匹,你若是想要,待我回东京了之后,遣人给你送过来。”

耶律蓉看了看身上那闪闪发光的星光布,快速的取了下来,扔在了托盘里,“丑死了,不要了不要了!”

姜砚之点了点头,“是丑死了。你生得还不如我白,的确是不适合蓝色。”

耶律蓉眼眶一红,差点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她想反驳,可看了看自己的手,再看了看姜砚之又白又嫩的手,实在是说不出口,他娘的,小姑奶奶我真的没有一个大男人白!

站在一旁的苏中丞,无奈的摇了摇头。

完了完了,闵皇后手段太高超了,她压根儿不是女人为难女人,她是一眨眼,她的男人都能去为难女人啊!

日后不说独霸后宫,就是独霸大陈,都是有可能的啊!

宫斗赢家的境界,分为三种。

第一种,斗个你死我活,死爹死娘死闺蜜死孩子死丈夫,总算走到了最高的位置,虽然赢了,但是杀人一千自损八百。

第二种,表面宛如活菩萨,这里火上浇油,那里推波助澜,坐在幕后指挥着枪杆子,指哪里打哪里,耗费心力,终于成为人生赢家。

第三种,便是娘家权势滔天,皇上握在指尖,天生就要上天!

闵惟秀她就是第三种啊!

苏中丞想着,决定回去了就去寻自己在太医院的大舅哥,生子药多多益善,不然大陈要完啊!

耶律槿的荷包空了,耶律蓉已经被打击得魂不附体,姜砚之同闵惟秀觉得这个大辽的夜市也没有啥好逛的了。

“这时候也不早了,我们且先回去休息了。”

耶律槿用力的点了点头,只听得一阵噗噗噗响,屋子里腾起了一阵臭味。

耶律槿涨红了脸,“我去去就来。”

简直是丢脸丢大发了。他打在娘胎,便是小王爷了,哪里一夜吃过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这下子肚子实在是难受得紧。倒是大陈来的那些人,胃都是铁打的!

萧怡真也红了脸,快步的跳到窗边,推开了窗子,屋外的嘈杂声夹杂这热浪,一下子全涌了进来。

她想着,给还在陷入自我厌弃中的耶律蓉倒了一杯水,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一言不发的。

见闵惟秀瞧她,抱歉的笑了笑。

也不知道等了多久,就听到有人嚷嚷道,“不好了,不好了,有人掉到茅坑里了!有人掉到茅坑里了!”

耶律蓉一听,一下子回过神来,推开门便往楼下冲,她还没有下去,就瞧见萧怡真直接从二楼之上跳了下去,拼命的人群中跑了。

姜砚之走了出来,皱了皱眉头,“走吧,咱们也去看看。”

闵惟秀点了点头,指了指狂奔的萧怡真,“人不可貌相,这姑娘身手不错。该不会耶律槿掉进去了吧,那实在是……”

一旁的苏中丞在心中念了一遍经,过路的大罗神仙们,千万要听到我的心声,让辽国的小王爷,成为我们大王的踏脚石吧!

第四百五十九章 凶手耶律槿

活人掉进茅坑里,那可是个新鲜事儿,不一会儿,整个燕纱阁都被挤得水泄不通。

闵惟秀几人废了牛鼻子劲,才挤了进去。这一进去,闻到那股子恶臭,想要退出来,却又不得退了。

这燕纱阁的恭房,分为男女两种。因为来买布缝制衣服的多是女宾,小娘子专用的恭房里,摆的那是恭桶,熏了上好的香,气味好不美妙。

而这外头郎君们共用的,则是寻常的那种,底下搁一口大缸,上头搁着两块板儿,虽然里头也熏了香,但是比起女宾用的,那是天壤之别。

更别提,如今一趟粪水被人搅浑了,只露了个大辫子脑袋在外头飘浮着,简直是要多难闻有多难闻。

闵惟秀捂住口鼻,伸长脖子一看,这辽人都梳着小辫儿,她也分不清楚,到底是不是耶律槿。

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人,敢下去捞尸的。

燕纱阁的东家,乃是一位徐娘半老的美妇人,此刻一边吐一边哭,“站在外头的几位英雄好汉,快请帮奴去报官,站在里头的大老爷们们,可否搭把手,先将人拉起来再说?”

“求求你们了,这里头的,可能是北院大王!你们看他头发上扎的头绳,绣了乃是北院大王府的蓝色家徽。”

不等众人搭话,只见一只手伸进了粪缸之中,抓住里头那人的头发就是一拽……那场景……

所有的人都不约而同的往后挤了好大几步,压得后边的人人仰马翻。

闵惟秀一瞧,好家伙,要不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呢!

这萧怡真对耶律槿是真爱啊!

只见她将人一把拽了起来,打横抱起放在了地上,顾不得身上的污浊,对着那东家喝道,“还不快些拿清水来,指不定还有救!耶律槿十岁就上战场,是绝对不会在这种地方,轻易的死掉的!绝对不会!”

“怡真姐姐,我哥哥今日穿的便是蓝色袍子,头发上系着这样的头绳,还有,你看这个……这个是他今年生辰,我送给他的扳指上坠着的苍鹰……怡真姐姐,这就是我哥哥啊!”

耶律蓉说着,蹲了下去,嚎啕大哭起来。

萧怡真咬了咬嘴唇,怒道,“现在不是哭的时候,还愣着做什么,去打水来!”

那东家娘子愣了愣,手脚并用的指挥人抬水去了。

这粪坑捞人的活计,他们不想干,但是打水讨好北院大王府,那是抢着做啊!

“水来了水来了!”一桶水浇下去,污秽被冲掉了一些,那人的脸露出了一半来。

“都围在这里做什么,发生了什么事情啊!我去楼上找你们,怎么一个个的招呼都不打,就不见了呢!”

闵惟秀同姜砚之回过头去,看见了一头雾水的耶律槿,耶律槿在这里,那么掉坑里死的那个,戴着北院大王府头绳的人是谁?

姜砚之指了指,“你阿妹说你死了。”

耶律蓉一听到这个声音,立马跳了起来,扑进了耶律槿的怀中。

萧怡真眼眶一红,也想扑过来,但是看了看自己已经弄脏了的裙子,往后退了几步,又同之前一样,安安静静的站在那里,不言语了。

耶律槿挠了挠脑袋,“哪里有人,出个恭都会死……”

他说到了一半,看到地上躺着的那个倒霉蛋子,别说,还真有!

“耶律原,这是北院大王府的耶律原……”

他们兄妹相认,那边浇水的人也不含糊,不一会儿,就将人冲刷得干干净净的。

耶律槿一怔,看了过去,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

“耶律原是你的庶弟?”姜砚之好奇的问道,习惯性的走了过去,查看起来。

此时的耶律原,已经被人抬到了一块干净的空地上,远离恭房,不是那么让人恶心了。

“嘴角被打破了,脸上有伤痕,应该是不久之前,刚刚同人打过架。”姜砚之才开始验尸,就被人给打断了。

“早就听闻大陈的三大王擅长断案,今日一见,不过尔尔。我们辽人的事,自然是有辽人来处理,不劳三大王越俎代庖了。在下萧炙,这王都的命案,都归我管。”

姜砚之站起身来,径直的走到了耶律槿跟前,像是没有瞧见来人一般,拍了拍耶律槿的肩膀,“你要惨了。”

耶律槿一抖,对吧对吧,你也有这种不祥的预感。

被忽视的来人,阴沉着脸,“我叫萧折。”

他这么大一个活人,站在这里,竟然像是不存在一样,简直气死人了。

姜砚之转过头来,“啊,你是在跟我说话吗?折哪个折?折断的折,还是折寿的折?”

“你!”萧折转过身去,看向了地上躺着的尸体,“死者耶律原,嘴角被打破了,脸上有伤痕,应该是不就之前,刚刚跟人打过架。”

人群之中,隐隐约约的响起了几声嘘声,这不是同之前大陈三大王说得一样么?

萧折也感觉到了不对劲,赶紧补充道,“死者的脸上,有被尖锐物体划伤过的痕迹,结合他头发上缠绕着的那个明显不属于他的银制苍鹰,打他的人,显而易见!”

萧折说着,又撸起了耶律原的袖子,腿等其他的地方,“死者没有其他的明显伤痕,致死的原因,应该是被人打进粪坑之中,窒息而死。”

“在我来之前,已经寻人打听过了,有人听到了耶律原死之前,同人在恭房附近剧烈的争吵。”他说着,走到了耶律槿跟前,“而小王爷你,恰好在那个时间到了恭房,耶律原头上的苍鹰,乃是你的亲妹妹送给你的生辰礼物,整个大辽没有第二只。”

“我说得对不对,耶律槿?至于杀人动机,整个王都,没有人不知道,你同耶律原,之前为了继承家业,闹得几乎反目成仇,你不止一次说过,耶律原你怎么不去死!”

耶律槿简直要气炸了,果然被姜砚之给不幸言中了,他真的要倒霉了。

萧折笑了笑,“耶律槿,请你走一趟吧。汉人有一句话,叫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便是去太后那评理,也是该抓你的。”

耶律槿一扭头,看到了旁边似笑非笑的看着他的姜砚之同闵惟秀,喂,你们两个一脸看狗咬狗真欢乐的表情是怎么回事?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兜都被你们掏空了,你们就是这样?

第四百六十章 捞我

耶律槿黑着脸,自打姜砚之同闵惟秀来了大辽,他的脸就没有白过。

“捞我。”

姜砚之若有所思的看了他一眼,他早就看出来了,这大辽国也并非是铁板一块。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萧折明摆着同耶律槿是有过节的,很有可能是分属两个派别。

大辽的皇帝如今年纪小,全依靠萧太后垂帘听政,萧太后虽然是女流之辈,但作风十分的强硬。

无论是耶律家还是萧家,都比老姜家能生多了,各种家族派系,错综复杂。

耶律槿年纪轻轻就做了北院大王,若说光凭他个人的能力,而没有背后势力推波助澜,是绝对不可能的。

至于他同耶律原的关系不好,这个他来大辽之前,便听苏中丞说过了。

耶律原的母亲,也是大族的姑娘,家世只比耶律槿的母亲,略逊一筹,居了侧位。

老北院大王是个短命鬼,正值壮年,人就没有了。这两个儿子,差不多大,怎么可能不争?

个中血雨腥风无法细说,但是耶律槿略胜一筹,坐了他父亲的位置,若说二人有仇,的确是整个王都的人都知道的。

姜砚之想着,这个萧折虽然莽撞,但是有一点说得没有错。

耶律槿从楼下来,去出恭的时候,遇到了耶律原,两人的确是一言不合大打出手了。

他手上戴着的指环,乃是小娘子特别喜欢的那一种,一个环儿,上头挂着一根细细的银链子,然后坠个花儿朵儿鸟儿的。

他在闵惟秀的梳妆匣子里也见过,坠着一个狰狞的狼牙棒。

耶律槿的坠的是苍鹰,显然,他是一个好哥哥,不管耶律蓉怎么坑他,他都从来不吭声,连这么娘气的生辰礼,也一直戴着。

这种指环有一个不好的地方,就是链子太细,容易断。

小娘子们喝喝茶chā chā花,倒是无事,但像耶律槿做打人那等剧烈动作,就不一样了。

链子断了,苍鹰勾在了耶律原的头发上,成为了铁证。

姜砚之伸出了五根手指头,对着耶律槿挑了挑眉。

耶律槿一头雾水,五个手指头是什么意思?五百两?不对,就冲着姜砚之媳妇儿能戴得起那么重的金镯子,五百两他都不好意思提,怎么着也得是五千两啊……

耶律槿果断的点了点头,五千两,捞出自己一条命,还能让萧折丢脸,不贵!

姜砚之嘿嘿一笑,五千两,怕你想得美,哭得少,死得早吧!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他想着,拍了拍耶律槿的肩膀,“放心吧,我会把你从粪坑里捞出来的。”

耶律槿脸一黑,能有点做生意的道德吗?都坑了人家五千两了,竟然还拿话刺人!

“萧折是吧,从来没有听说过你。不过,名不虚传这句话十分道理,没有名的人,心虚得要死,自然也不会有好名声传出去了。名不虚传,名不虚传!”

不等萧折发问,姜砚之又接着说道,“你刚刚说的那些,只能够证明耶律槿在耶律原死之前,同他发生过冲突,却并不能够证明,耶律原就是他杀的,你直接推断他是凶手,难免太过武断,有打击报复之嫌。”

他说着,看向了在场的人,“王都的人,都知道耶律槿耶律原兄弟不和,想必也都知道,你同耶律槿不和吧!”

萧折脸一黑,“三大王有何高见?”

“大家注意看耶律原的嘴,发现了什么?”姜砚之说着,使劲想要掰开耶律原的嘴,但是掰不开,“惟秀来帮我一帮!”

闵惟秀点了点头,蹲了下来,众人只听到毛骨悚然的嘎嘣一声,耶律原的嘴立马张得老大了。

闵惟秀尴尬的抖了抖手,“嘿嘿,好久不打架了,力气没有控制好,不过还好我及时刹住了,没有把下巴拽下来,没事没事,我一会儿给合回去。”

“大家看到了,耶律原的嘴巴闭得十分的紧,喉咙里头并没有污秽之物。这说明了什么呢?”

萧折冷笑出声,“任谁掉进粪坑里,都恨不得掩住口鼻,他牙关紧咬,有何问题?”

姜砚之摇了摇头,“问题大的很,耶律原的鼻子被污秽物堵住了,这个时候,若是他不张开嘴,便会被活活的憋死,你可见过,在水中憋气,把自己憋死了的人?”

“耶律原可会浮水?”

“不会,我们大辽国,很少有会水之人。”

姜砚之嗯了一声,这同他想得一样,“按照萧折你的说法,耶律原是被耶律槿打下粪坑里,然后淹死的。不会水的人,落水水中,走楼梯的人,不慎踏空,都会怎么样?大家请仔细回想一下。”

闵惟秀想了想,“会惊慌失措,下意识的想要呼救。”

姜砚之点了点头,“这是人与生俱来的天性,除非是抑制力十分强的人,大多数普通人,都是这样表现的。耶律原被打进粪坑里,粪坑不高,跌落的速度很快,他根本就来不及反应,不可能提前就做好了咬紧牙关的准备。”

“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种,便是耶律原在掉进去之前,便已经死了,第二种便是他在掉下去之前,出现了某种意外,痛苦得咬紧了牙关。”

“至于是哪一种,只要将他剖开瞧上一瞧,就知道。掉下去之前,就死了,那么在他的肺腑之内,不会有粪水,反之则是呼吸之时,吸入了进去。”

“把人剖开!”萧折惊呼出声,看着姜砚之,就像是看恶魔。

姜砚之摆了摆手,“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可以证明你的推断是错误的。大家可否记得,我们进入茅房的时候,那两块茅房板子搁在哪里?搁在一旁的地上对不对?”

“茅房四周的墙上,也没有剧烈的喷溅痕迹。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他不可能是在打斗中被人推下去的,而是有人搬开了板子,将他推下去的。推下去的时候,他并非是站立的,而是已经失去了意识,推他的人,不想溅在自己身上,所以动作很轻。这就是为什么,粪水没有溅得老高。”

闵惟秀想了想,还真是,有人落水的时候,都是嘭的一声,溅起了巨大的浪花……

“那么问题来了,耶律原在死之前,发生了什么事情,导致他要紧要牙关,十分的痛苦呢?又是谁搬开了板子,将他推了下去。我又为何要说,耶律槿并非是凶手?”

第四百六十一章 名动王都

姜砚之卖了个关子,收到了白眼无数。

他清了清嗓子,走到了耶律槿的跟前,“你在同耶律原打完架之后,去哪里了?”

耶律槿神情古怪的看了姜砚之一眼,怎么觉得五千两花得也太快了一些,嗖嗖的,就洗清他的嫌疑了么?这样的人,不但不是他们大辽的人,还是大辽的敌人。

虽然姜砚之说的那些关于死人的事情,他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但是却莫名的觉得他说的就是事实。

真的是见了鬼了!

“我在恭房门口遇见了耶律原,他出言侮辱我母亲,我气愤不过,便打了他几拳。打完了之后,我立马就走了……”

萧折也在震惊中回过神来,打断了耶律槿,“你说我的推理,不能够证明耶律槿是凶手;但是你的推理,也同样不能证明他不是凶手。耶律槿完全可以先把他打晕,然后挪开茅厕的板子,将耶律原扔下去。”

“不然的话,按照他说的,为何等你们下楼之后,他才寻过来呢?这段时间他去了哪里。”

姜砚之翻了个白眼儿,“虽然本大王说话十分有道理,但是你每次都重复一遍,实在是太羞耻了!”

萧折脸一红,呸呸……话都被你说光了,不重复还能怎么样!

“我打完耶律原之后,肚子很不舒服,又实在是不想看到他,便去了另一个稍远一些的恭房。这里我经常来,熟悉得很,等我回来上楼,发现你们不在,看到这里人多,便跑过来了。”

萧折嘲讽的笑了笑,“可有人能够证明?”

耶律槿摇了摇头,你去恭房还有人盯着不成?回来的路上,大家伙儿着急看热闹,也没有人注意到了他。

他想着,着急的看向了姜砚之。

姜砚之拍了拍他的肩膀,“我且问你,耶律原是否有心疾?近日又有些便秘。”

耶律槿阴沉着脸,都啥时候了,还问这个作甚。

不过心疾的确是有的,这也是他能够顺利的干掉耶律原,坐上北院大王之位的一个原因。

”他乃是早生之人,的确是有轻微的心疾,但是并没有什么影响,他照旧练武骑射样样来得,这事儿整个王都的人都知道。至于是否排便不顺畅,我总不能扒着他屁股洞瞧吧,自然是不知晓的。“

闵惟秀嫌弃的看了他一眼,天下竟然有如此粗鄙之人!

耶律槿自知失言,梗着脖子站在那里,一直被污蔑,已经让他有些不耐烦了。

这个时候,人群中有一个弱弱的声音说道,“我家公子,的确是有这个毛病。这些日子,一直喝着蜂蜜水。”

姜砚之点了点头,“那我的推断就没有错了。耶律原在被你打了之后,气呼呼的进了恭房。他一使劲……有心疾之人,在出恭之时,要特别的注意,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是特别容易发病的。”

“耶律原在发病之后,倒在了茅厕板子上。这一切都不是我的凭空妄想,现在我就要给大家看证据了,在场的娘子们请闭上眼睛,不然长了针眼,我可是不负责任的。”

姜砚之的话说完,蹲了下去,撩起了耶律原的衣角。

“啊!他没穿裤子!”人群之中发出了一声尖利的叫声。

姜砚之摇了摇头,“早说了让你们闭眼睛了。”

“总不能耶律槿杀人,还脱裤子吧……这是什么癖好?心疾发作,也就说明了为何他牙关紧闭,这是因为他十分的痛苦。除了这一点,我已经叫人把那两块板子抬了过来,你们瞧瞧上面有什么?”

姜砚之说着,指了指被侍卫抬过来的茅厕板子。

闵惟秀伸头一看,“有指甲挠过的痕迹。”

姜砚之点了点头,“没有错。这种心疾发作时,十分痛苦不说,还会有窒息感,能够感觉到自己快要死了,这是一种十分绝望的感觉。耶律原倒下之后,下意思的咬住了自己的嘴唇,然后用指甲挠了板子,可能想要爬出去求救。”

“但是可惜的是,虽然来了人,来的却是把他扔进粪坑的人。”

“耶律槿并非是杀人凶手,原因有三:第一,他若是折返回来了,进去搬运耶律原,会在第一时间发现他头上的苍鹰,因为在黑色的头发上,十分的显眼,他为何要留下不利于自己的证据?第二,耶律原心疾发作,眼见着就要死了。如果凶手是耶律槿,他完全站着看他咽气,然后敲锣打鼓,欢欣鼓舞,燃放爆竹的说,哈哈,我弟弟自取灭亡,还不是我干的!”

耶律槿脸黑如锅底,扣钱!你说的话,太不中听了!他是那种小人吗?

怎么办,若是洗清了自己的嫌疑,他好像真的像姜砚之说的……好想放爆竹庆祝……

这么一想,更加不开心了!

“第三,茅厕的板子使用有一定的时日了,搬开的话,手难免……嗯嗯……耶律槿不大可能先杀了人,然后洗干净手,到楼上去寻找我们,然后再下来。在他出门之时,萧怡真开了窗户,不多久就有人说有人掉进茅坑里了。时间上不允许。”

姜砚之说着,挑了挑眉……“耶律槿,你伸出手来,让大家伙闻闻吧……”

耶律槿脸色的颜色,简直可以开染坊了,擦,所以他堂堂一个北院大王,命运就系在出完恭之后,手臭不臭之上了?

他敢说,姜砚之绝对有更好的办法,证明他是无辜的,譬如前两条就够了啊,非要加上第三条。

明天他肯定要名动王都了!擦!

耶律槿想着,万般无奈的伸出了手,忐忑的自己闻了闻,不臭!

感激上苍,不臭!

姜砚之同闵惟秀对视了一眼,差点儿没有笑出来。

耶律槿洗脱了嫌疑,有一种要虚脱的感觉,“那么耶律原到底是自己得了心疾而亡,还是被人扔进茅坑里之后淹死的呢?凶手是谁?”

姜砚之摇了摇头,“到底是怎么死的,得如同我之前所言,剖开了看一看就知道了。至于凶手,想来是你同耶律原打架的时候,他就在附近,后来听到了耶律原摔倒的声音,进去做了我所说的那些事情。”

“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凶手,同这位萧折兄弟一样,很希望你是杀死自己的亲弟弟的凶手呢?唉,也不知道,有什么仇有什么怨,要这样害你。”

耶律槿若有所思的看了萧折一眼,对着姜砚之拱了拱手,“你们汉人不是有一句话,叫做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弟弟已经死了,又何必再受磨难?”

第四百六十二章 五个指头

耶律槿大手一挥,很快他的随从们便将耶律原给抬回府去了。

萧折沉着脸,带着他的人,也浩浩荡荡的走了。

之前还水泄不通的燕纱阁如今只有小猫三两只。

苏中丞揉了揉自己被撞疼的鼻子,之前人实在是太多了,他挤了半天,都没有挤进去,没有瞧见三大王大杀四方的雄伟英姿!

“大王……”苏中丞的呼唤还没有出口,就听到闵惟秀叹了口气,说道,“耶律小王爷啊,你不觉得你们大辽的治安实在是有问题么?我们才来了一天,这都死了两个人了。”

“唉,像我们这种娇弱的人,真是晚上都吓得睡不着觉。”

耶律槿十分的惭愧……以前王都也不这样啊!他哪里知道,今日怎么死了两个人,还都是同他有关的人。

简直就像是他早上出门踩了药渣子,走了霉运一般。

一日死两人,还都死在了大陈使臣面前,实在是太丢脸了,耶律槿自己个,都觉得臊得慌。

就连一直都怼闵惟秀的耶律蓉,都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站在不远处的苏中丞,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样的场面。

我滴个天啊!天底下竟然有如此无耻之人!为何死了这么多人,你不知道?这就是你同三大王在开封府的日常啊!

你们不知道吗?开封府现在房子都便宜了!为何?十步一凶宅啊!

日后知道了真相的耶律兄妹,怕是眼泪水都要掉下来!

耶律槿不好意思的拱了拱手,“之前答应你的五千两,我再加一千两,算是给三大王压惊了!”

至于闵惟秀,这个女人需要压惊么?

她能压鲸!

姜砚之故作惊讶的说道,“什么五千两,我何时说了五千两?”

耶律槿往后挑了一步,愤慨的涨红了脸,“你就是动了动嘴皮子,莫非还狮子大开口,要五万两不成?”

姜砚之摇了摇头,“不是五万两,是五万匹马!”

“绝对不行!”耶律槿大怒道,这哪里是狮子大开口,这是趁火打劫啊!

马匹是什么?做什么用的?那是军备,用来打仗的!大陈为何经常打不赢辽国,就是因为他们不适合养马,马匹太少。

如果说大辽有战马百万,那么西夏便有战马五十万,大陈则只有十五万……

他是绝对不会给大陈五万匹马的,别说他没有,就算他有,他也不会给的。

“没有!我虽然是北院大王,但是也没有办法私自给你五万匹马。王公贵族,马场畜马,也不过五千而已。”

姜砚之哼了一声,“五千就五千吧,耶律五千匹,本大王还是第一次瞧见,命这么不值钱的王爷。今日很晚了,本大王要先回去睡了。大丈夫要言而有信啊。”

他说着,甩了甩手,牵上闵惟秀就走了,苏中丞一瞧,抖了抖老胳膊老腿,急忙跟了上去。

剩下风中凌乱的耶律槿,恨不得抽自己一个打耳光,我为什么要提五千?我为什么要答应这个人!

还有耶律五千匹是个什么鬼东西!

……

大辽都城辽阔,街道十分的宽广,夜风吹在脸上,舒爽无比。

闵惟秀看了姜砚之一眼,“你不怕他赖账么?五千匹马啊,虽然不多,但是对于我们大陈来说,当真是及时雨。你早就想要养马了么,所以当时北伐,收了一个养马的高手。”

姜砚之笑了笑,摸了摸闵惟秀的脑袋,“不怕,等明儿个咱们进宫赴宴,见人就说这个事,看耶律槿怎么有脸赖账。”

闵惟秀眼睛一亮,点了点头。

等两人都进了思陈馆了,苏中丞才挥舞着老胳膊老腿,气喘吁吁的跟了上来,“大王大王,我之前没有挤进去,那个耶律原,到底是心疾发作死的,还是淹死的?”

姜砚之摸了摸下巴,“心疾发作,想来十分的快,我觉得他应该在被人扔下去之前,就已经死了。不过到底是怎么样,谁又说得清楚呢?”

苏中丞听着,菊花一紧,人一旦上了年纪,便容易出现便秘这等毛病。

经过这个案子,怕是明日一大部分的人,都不敢用力蹲坑了……说多了都是泪啊!今天晚上得喝一大缸蜂蜜水!

死不可怕,死得不体面,才可怕!

因为时辰已经不早了,众人回去了之后,也没有说上太多的话,便回了房间。

闵惟秀躺在床榻上,活动了下手腕,“明儿个进宫,我还戴那个金饼子手镯,狼牙棒是兵器太过显眼,肯定是不让带的,这个是首饰,就不同了。若是打起架来,用手拿着,那就是锤子,用绳子套着甩,那就是天马流星锤!”

“直接砸过去,保证把萧太后的脸都给砸平了。她可是个厉害的狠角色。若是柴皇的皇后,能有她的半分手段,这天下也就没有你们老姜家什么事了!”

姜砚之叹了口气,“若是柴家天下,就好了。你照旧是武国公的嫡女,而我也是国公爷的次子,咱们还是门当户对。但比如今,自由多了。”

闵惟秀幻想了一下,揉了揉眼睛,“嗯,许是人生,只有不完美,才值得纪念吧。不然想起来,什么都如同老夫子嘴中的四书五经一般,无趣极了。”

两人嘀咕着话儿,不知不觉的,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守在门口的安喜,听到屋里没有动静了,打了个呵欠,蹑手蹑脚的准备朝着一旁的耳房走去。没有走几步,就被一个果子砸了头,她赶忙捂住了嘴。

小娘乃是习武之人,耳聪明目的,她若是叫出了声,惊醒了小娘……看她不打死屋顶上的路丙。

路丙笑着对她摆了摆手,继续躺在了屋顶上。

唉,他瞧着今日辽国北院大王,已经被气得差点儿翘辫子了,万一到了夜里,人家想着被坑了,心中气不过,提刀杀过来可如何是好?做侍卫的人,摊上一个到处惹事的主子,简直是太命苦了!

安喜拿着果子啃了一口,头也没有抬的进屋去了。

……

翌日一大早,天还没有亮,苏中丞便起了床,眼巴巴的蹲在姜砚之同闵惟秀的院子里望着。

大王啊,王妃啊,咱们早日进宫吧,宫里好啊,都是紧要人物,能克死一个,算一个啊!6

第四百六十三章 进宫

大辽幅员辽阔,治下既有游牧的契丹人,也有燕云十六州的汉人。因此官员也有北南之分,分别管束着不同人。

萧太后原来姓拔里氏,后来被赐了萧氏,太后摄政之后,萧家越发显赫,几乎与王族齐头。

“太后,你可得给我做主啊,我只有原儿这么一个儿子。想当初,我也是好人家的贵女,万不得已嫁去了北院大王府,我家大王走得早,留下我们孤儿寡母受尽欺负。”

“他命好,得了那个位置还不够,为何要害死我家原儿啊!”

一个满头珠翠的妇人,说着说着,掩面痛哭了起来。

萧太后眉都没有抬,只是专心致志的喂着雀儿。

坐在一旁的齐王妃见冷了场,忍不住安慰道,“原儿没了,我们也难过。只不过,那大陈的三大王,不是审清楚了案子么,原儿是得了心疾死的,同槿儿并无关系。”

她是萧太后的亲姐姐,惯是在宫中往来的。

妇人一听,立马怒了,“表姐说这个作甚?那大陈的三大王,算个什么狗屁东西?毛都没有长齐,就敢审案子了。他说是就是么?谁知道他是个什么居心呢?全然站在耶律槿那边说话,指不定两人有什么不清不楚的关系!”

“我家原儿可不能就这么死了!我这个做阿娘的,一定要为他讨一个公道。”

萧太后又给那雀儿喂了些食,一旁的婢女忙拿来了热帕子过来,给她擦手。

她将十个指头,细条慢理的都擦干净了,又涑了涑口,这才慢悠悠的说道,“你觉得应该如何做?杀了槿儿给你原儿偿命,让你夫君绝后?还是那大王之位,换你来坐?”

耶律原的母亲听出了她的不悦,顿时吓得不敢言语了。

“人要脸,树要皮。一把年纪了,别把贵女贵女之类的话放在嘴边。当初的路,都是你自己选的。一把大妇的位置摆在你面前呐,你不坐,非要看上有妇之夫,做了小,现如今又怪得了谁?”

“情分情分,有情义,有分寸。”

“你是个聪明人,别忘记了自己的本分。原儿确实是有心疾,你若是不信那大陈王爷说的话,大可以将原儿拉过去让他切开了瞧上一瞧。你可敢?”

“我们大辽,不讲究守节,以前我劝你再嫁,你说有原儿傍身;如今原儿没了,你好生想想日后该如何是好?你若是真疼原儿,今日守着他哭都不够,又如何能够将他孤零零的撇在一旁,进宫来说这些有的没的?”

“今儿朝事繁忙,你且先回去,好好的将原儿给安葬了。这路啊,总是人走出来的,那北院大王府,你也回不去了,不若自己想想,今后的路。你若是想好了,再来寻我。”

“我既是你表姐,你有什么委屈,自然是会为你做主的。”

耶律原的母亲红了眼睛,行了个大礼,“是我莽撞了,多谢太后教诲。”

萧太后微微的晗了晗首,待耶律原的母亲出去了,才又开始逗弄起雀儿来。

“明明我们大辽,有的是广阔天地,可偏生有人,不想做那苍鹰,要把自己当成金丝雀儿。她是我的表妹,耶律槿的母亲,还是我的堂妹呐。”

齐王妃笑了笑,“太后,时辰差不多了,大陈的使臣已经进宫了。”

萧太后斯条慢理的站起身来,整了整身上的折子,临了忍不住问道,“原儿当真是掉进粪坑里死了?”

齐王妃点了点头。

萧太后噗呲了一声,然后捂住了自己的嘴,又摆出了一副威严的面孔,搭着婢女的手,走了出去。

……

姜砚之同闵惟秀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晃荡着落了座。比起大陈皇宫处处精致,这里糙得像是进了武国公府。

坐在他们身侧的苏中丞,挺直了腰杆子,竖起耳朵,等待着尖叫声。

这都进来这么久了,咋还没有死人呢?

整个大殿之中,到处都是人,放眼望去,不是姓耶律的,便是姓萧的,随便死哪个都行啊!

“早就听闻,寿王殿下聪明绝顶,今日一见,果然不凡。”萧太后拨了拨自己的金镯子,嘴中说着姜砚之,眼睛却盯着闵惟秀的金镯子瞧。

简直是她有生以来,见过的最霸气威武的镯子。

想当年,她阿娘也给她打过一对类似的,大约比这个小上一半,出嫁那日,她戴了一会儿,结果洞房花烛夜,硬是没有抬起手来,足足三日,吃饭都靠喂的。

姜砚之眯了眯眼睛,“哪里哪里,我的头发浓密,尚不到绝顶的年纪,只夸我聪明就行了。”

萧太后差点儿觉得自己的耳朵聋了,大陈的皇帝,把这么一个傻缺送过来,是不是疯掉了!

还是被这个儿子整疯掉了,所以送过来整疯她?

正常人,不都应该说,过奖过奖,我亦听闻太后宽厚仁德,再不济说美艳动人也好啊!

所谓的外交,不就是你夸我我夸你,你阴我我阴你么?

你不按照常理来,咱们还怎么按照剧本走下去?

什么叫不到绝顶的年纪,你在说我到了绝顶的年纪吗?

“都说大陈文气好,怎么皇帝的儿子,连话都听不明白呢?聪明绝顶,不是说你聪明得头发都掉光了,而是说你很聪明。”太后不便于反驳,但是大辽的臣子,可不客气了。

说实在的,此番和谈,之所以一直谈不好,乃是因为双方都气不顺。

大陈的认为他们本来打赢了,但是辽人狡诈,抢了太子去。

大辽的认为他们本来打赢了,但是陈人狡诈,抢了他们北院大王去。

这会儿见到了当时在战场上嚣张得很的闵惟秀同姜砚之,更是不客气。

姜砚之看了那人一眼,笑道,“太后,这位可是你们大辽最聪明的臣子?聪明绝顶这个词,是从哪里来的呢?我们大陈人有一句话,叫做鲁班门前弄大斧,此情此景,我只想到了这么一句。”

“你!”大辽的官员一下子噎住了,他们说的是汉话,学的这些,自然是从大陈而来的。

“寿王可真是有趣之人,来人啊,上酒。来者是客,寿王远道而来,更是贵客。”萧太后端起了酒杯,对着姜砚之笑了笑。

第四百六十四章 比试

酒过三巡,气氛好歹没有那么冷了。

“听说寿王殿下,一到我王都,便连破两件大案子,实乃神探。正好我大辽,也有一擅长断案之人,名叫原青。不若我等比上一比。”说话乃是一个穿着亲王服饰的老者。

闵惟秀上辈子在边关多年,对辽国贵族或多或少有一些了解。

这乃是齐王,除了出身好,识时务,并没有旁的本事,做了个惕隐,专门管着皇族事务。他原本是老皇帝的亲弟弟,对皇位未尝没有一争之力,不过却成了萧太后的铁杆狗腿子。

“怎么比?”姜砚之颇有兴致的问道。

齐王阴恻恻的笑了笑,对着一个弓着身子,站在大柱子旁候着的男子说道,“原青在我大辽,专职刑律之事,尤其擅长仵作之法。正好本王手中有一具尸体。不若在一炷香的时间之类,看谁能够先查明死因。”

说话间,一群侍卫抬了一个担架上来,上头用白布盖着一具尸体。

闵惟秀看着众人双目亮晶晶的好奇模样,简直无语了,这大辽人,都有在宴会上看尸体的癖好?

那姜砚之在这里,岂不是个万人迷!

比人现在有没有迷,她却知道,自己有点迷。

那个叫做原青的人走了进来,他生得十分的削瘦,像是一根被掏空了的芦苇似的,精神有些萎靡不振,“谁先来呢?先来的那个人,说对了,后面那个人,万一附和,又如何分出高低?”

齐王一梗,瞪了他一眼,你丫的是死脑筋吗?怎么比,我也没有想过啊!

原青不理会他,自顾自的说道,“我听过你的名声,都说你十分的厉害。不若这样,我来问你问题,你若是全部答对,算你赢,若是被我指出一点错误,便算你输。第一个问题,死者生前以何为生?”

他说完,揭开了死者的尸体。

姜砚之嘿嘿一笑,“既然是比试,怎么能够没有彩头呢!不若这样,我若是赢了,太后送我一千匹马儿如何?我家夫人最好打马球,可是我们大陈的马儿,都配不上她的球技。”

“这比试的内容,比试的人,比试的尸体,比试的地点,比试的规则,可都是你们定的,于我十分不利。不过是一千匹马儿而已,做胡椒都不辣的,可敢?”

不等太后说话,宝座之上的小皇帝便点了点头,“好!原青可是我们大辽第一厉害的人,萧折便是他教出来的。”

姜砚之嘿嘿一笑,萧折啊……艾玛,都已经听到一千匹马儿欢快的叫声了!

“卖笑为生。死者身穿绫罗薄纱,熏了很重的香,这种香味,有催情之效,多用于烟花之地。死者生得十分好看不提,而且肤如凝脂,唇色艳红,人死了之后,不应该是这种气色,可见他乃是涂脂抹粉了。”

“更为重要的是,在死者的身上,留有一些浅浅的牙印,粗略观察,至少有两名以上的恩客,而且为男子。是以,死者生前,是一名小倌。”

原青点了点头,“看发带,是王都东边永乐坊里的小倌,他的发带上挂了三个铃铛,说明起价三百贯,乃是十分红的头牌了。死了多久了?”

姜砚之看了看,“尸体很僵硬,用手指按尸斑,会出现褪色的情况,因此我推断死者死亡不超过六个时辰。原推官对王都的小倌馆十分熟悉啊,应该经常能够遇见北院大王吧。”

原青有些茫然的啊了一声,好端端的为何要提北院大王?

“死亡的原因是什么?”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往前走了一步,指着尸体说道,“从外表上来看,除了一些牙印和抓挠的痕迹之外,尸体并没有任何致命的伤痕。看上去有些像是无疾暴毙。”

原青有些失望,“连你都看不出来死因么?”

姜砚之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不。你没有发现,他的眼睛很奇怪么?整个都是淤青的。”

原青忙凑近了一些,说道,“我发现了,但是青楼的一些恩客,经常有一些缠住眼睛的嗜好,我去小倌馆问过话,他们说,昨日夜里,他接的客人,就蒙住了他的眼睛。”

姜砚之摇了摇头,“蒙眼睛就算再用力,也不会出现这么深的淤青。这双眼睛,就是他的死因。”

“是有人,用很大的力气,按压住他的眼睛,我在一本杂书中看到过这种杀人的手法,会让人脉搏变弱,然后死去。”

姜砚之说着,跳了开来,瞧着萧太后同辽国皇帝说道,“不过呢,我想说的是,你们这是作弊啊。不是说好了,比试一番么?怎么这原青还先看过了尸体,都去查访过了,这不是诓我么?”

辽国小皇帝俊脸一红,“最近王都不止这一起杀人案,全都跟这个小倌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就莫名其妙的死掉了。原青查了许久,都不知道死因。一开始是半个月死一人,后来便是十日死一人,然后是五日,到最后,已经是一天死一个了。”

“朕听闻寿王刚到王都,便连破两桩奇案,便有心相询,这才……绝对没有冒犯之意。这案子眼见就瞒不住了,若是在不解决,定要在王都掀起轩然大波,闹得人心惶惶。”

“寿王若是能够破此奇案,朕愿意送骏马五千匹作为酬金。”

姜砚之一听,顿时乐了。

遇到了这样的案子,便是小皇帝不说,他也会受到好奇心的趋势,去解决案子的。如今多好啊,一下子五千匹马到手了!

话说他在大陈审了那么多案子,他阿爹怎么就一毛不拔呢!

苏中丞瞪圆了眼睛,等等……这下他们回去,能够牵着一万匹骏马了?我的乖乖啊!

“皇帝爱民如子,实乃我大辽之福。不过你这孩子,也太过心急了一些,再重要的案子,也得等我们给寿王接风洗尘了再说不是?”萧太后说着,一脸的慈爱。

应声虫齐王一听,立马附和道,“正是正是,这一局没有结果,算是和局和局。既然比了文,现在我们要比武了。听闻寿王妃乃是武国公之女,天生神力,我大辽有一员猛将,名叫耶律本熊,想同寿王妃走上一局。不知可否?”

闵惟秀激动的站了出来,“可以打架了吗?真是太好了!”

第四百六十五章 简直不是人

她说着,就瞧见了姜砚之眨巴眨巴着的眼睛。

闵惟秀顿时心领神会,按捺下了激动的心情,“上一局,你们作弊不说,竟然还赖账?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小家子气的人!”

“明明我家大王三个问题都回答对了,竟然还说是和局。大辽人的诚信,真是让人怀疑。”

“小赌怡情,左右不过是区区一千匹马儿而已,不及我箱笼里随便一件首饰,就这样你们都不认,还真叫人扫兴。”闵惟秀说着,转了转手臂上的大金饼子。

今日阳光正好,太阳照射在上头,晃眼得很,宛若明镜。

饶是齐王一把年纪,络腮胡子里的老脸,也忍不住一红。

“寿王妃小小年纪,牛皮倒是吹得很响,也不知道,你长这么大,赌过多少次,又赌了什么?连一千匹马都瞧不上。”

两国相交不能怂,齐王脑子转了个弯儿,问道。

闵惟秀来了精神,这是你非逼着我炫富的啊!不是我有意让你们的人生黯淡无光的!

“在我三岁那年,有人同我打赌,比比谁的坐骑最独特。赌注乃是天宝女帝大婚之时戴过的一整套头面首饰!天宝女帝家中有多富,你们知道的吧?”

饶是萧太后,都对她放来了嫉妒的眼光。

没有女人,能够抵挡得住这个,尤其是一个厉害的女人。

“最后当然是我赢了。她以千里马为坐骑,但是我阿爹,替我扫荡了整个匪寨,抓了当世最厉害的土匪头子,当我的坐骑。此人江湖人送绰号笨熊,为何?因为他练就了一套堵门的拟兽功夫,跑起路来,宛若巨熊。”

姜砚之听得差点儿没有笑死,还天宝女帝的首饰呢!毛都没有见到一根!

武国公为闵惟秀剿匪,倒是有这是,不过绰号笨熊什么的……哈哈!

闵惟秀说话做事带着精气神儿,此牛一出,震住了堂上大部分的人。

倒是萧太后,神色古怪的看着姜砚之同闵惟秀,一时有些词穷。

她就说,明明三皇子出身高过二皇子,为何大陈要立二皇子为太子,实在是此夫妻二人都是奇葩啊!

笨熊,不就是说的耶律本熊吗?可惜愚蠢的齐王丝毫没有听出来!

她绝对不会承认,先头听到天宝女帝的首饰,她都信了,到了最后一句,方才识破这是一个大牛!

辽国小皇帝听得津津有味的,“我已经答应,用五千匹马,换寿王破案了。”

闵惟秀摇了摇头,“赌注是赌注,报酬是报酬,岂能混为一谈?”

小皇帝点了点头,“有道理,我堂堂大辽,不能失信于人。”

闵惟秀这下高兴了,说几句话,就是一千匹马,多好啊!

她想着,又接着说道,“那么这一场武斗,彩头又是什么呢?光你们给,不好意思,要不这样吧,我这有一对金镯子。平日里我也就是随便戴戴,不值当什么。”

“若是我输了,这金镯子是你们,若是我赢了,你就随便给个差不多的价值的马就行了。

不等小皇帝发话,齐王便阴恻恻的笑道,“就依寿王妃所言,你若是赢了,我齐王府给你两千匹马。不过先说好了,刀剑无眼,若是受了什么伤,寿王妃可别哭哭啼啼的不认账,到时候可就不好看了。”

闵惟秀高兴的拍了拍掌,“这话你不说,我还担心呢,就怕自己个一不小心,把人打死了,你们要怪我赢得太彻底,是和局呢。”

齐王老脸又红了,他轻轻的哼了一声,拍了拍手。

不一会儿,只感觉地面震了震,走过来了一个身量巨大,宛若小山一般的男子,“哪里有架打!”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这齐王看来是有备而来啊,这位大兄弟一瞧是个练家子不说,还同她是一样的路数,力大无穷。

在他的手中,拿着两个紫金大锤,好家伙,这若是让他抡了一下,便是她也要吐血。

苏中丞一瞧,顿时急眼了,此番出使大辽,名义上说是寿王为主,但实际上,和谈什么的,都是他来做,寿王……你只要不在京城碍官家眼,让他耳根子清静一会儿,便万事大吉了。所有的一切,他都是要全权负责的。

要是闵惟秀在这里磕破了一点皮,或者出了什么事……

他敢说,正在雁门关的武国公,能够立马带着手下杀将过来,将他锤成泥。

武国公大闹高将军府,这事儿在东京,都成了热门的说书段子了。

“你们……”他才说了一半,就被姜砚之拉了回来。

“大王……”

姜砚之摇了摇头,“相信惟秀,你只要等着看就好了。”

闵惟秀听到这话,回过头来,看了姜砚之一眼,咧嘴一笑,露出了雪白的八颗牙!

“就是你,杀了我兄弟,今日我要你成为我的手下败将?”那耶律本熊抖了抖肚子上的肉,吼道。

闵惟秀连头都没有抬,不好意思,她不喜欢仰视别人,尤其是仰视自己的对手。

“你兄弟是谁?不好意思,杀的人太多,记不清了。”

耶律本熊立马被激怒了,高举着紫金大锤冲了过来。

萧太后瞧着眼前的场景,忍不住责备的看了齐王一眼,她知道,上一场大战之中,闵惟秀杀了不少辽将,军中的武将都憋着一口气,这才选出了耶律本熊这个出头鸟,想要找回场子来。

再加上她是武国公的女儿,武国公是谁,那简直辽人又敬又恨的头号人物,他的女儿,更是想让人打死了事。

可是闵惟秀不能有事,她毕竟是寿王妃。

正在这个时候,她发现闵惟秀嘴角撇了撇,歪着嘴笑了笑,然后开始搓起手来,做出了一副立马要随风奔跑的模样!

喂,人家的大锤子都砸过来了,你还有心情跑步?

不是她没有想到逃跑,实在是没有瞧见过面对着敌人逃跑的。

闵惟秀热了身,一个跺脚,大殿之中,隔得近的贵妇人发出了阵阵尖叫声。

不是因为闵惟秀太帅,迷倒万千女子,而是因为他娘的,脚下都裂开了啊,感觉下一刻钟,就有一条地龙要从土里翻出来了好吗?

不等她们回过神来,只见眼前一闪,一个人影,犹如离弦之箭,朝着耶律本熊冲了过去。

耶律本熊只感觉肚子一阵剧痛,整个人宛若被攻城车撞击了一般,火速的朝后退去,直到撞到了墙,方才停了下来。

耶律本熊一口老血吐了出来,抡起紫金铁锤,便朝着自己胸前的人锤去。

可就是那么一瞬间,还站在那里的人,像是一条滑不溜秋的泥鳅,不见了,可是大铁锤已经到了胸前……

闵惟秀拍了拍手,“大辽的武功果然不同凡响!这招我狠起来连自己都锤死的功夫,实在是太厉害了!承让承让……侥幸胜了一局。”

现场雅雀无声。

齐王已经傻眼了,这他娘的还是人吗?

第四百六十六章 太后不好了

早就听闻,武国公之女闵惟秀神功盖世,在战场之上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所向披靡!

亲眼见过的人,自然是瑟瑟发抖。那些没有见过的,则都以为是吹牛!

一个小娘子?便是从娘胎里开始练功,能有多厉害?定是那耶律槿等人为了掩盖自己的败绩,故意吹大的!

可今日一见,夸她神功盖世都是辱没她了,这小娘子分明就是要上天啊!

这大殿宛若被神牛撼地神功扫过,裂开了一条缝儿,耶律本熊虽然站在那里,但是他身后的那堵墙,已经破了老大一个窟窿洞。

刺眼的阳光射了进来,照在闵惟秀的镯子上,格外的晃眼。

苏中丞托了托自己差点儿没有惊掉的下巴,心中下定决心,回去了让家中的老婆子,日日去给送子观音烧高香,求得闵皇后多子多福。

不然的话,惹恼了她,我滴个娘啊!皇宫会穿,妃子会死,便是官家都要翘辫子!

难怪三大王见了美人,目不斜视,对闵惟秀唯命是从,若是换了他,他也想要跪下来说,娘子,您说的都对……

姜砚之咳了咳,打破了满室的寂静。

他带着几分嗔怪,牵住了闵惟秀的手说道,“娘子,不是同你说了,只用一成力就行了么?你怎么用了三成……”

闵惟秀一愣,她明明就用了实打实的全部功力!

不过她并非蠢人,立马说道,“抱歉抱歉,很少能够遇到这种旗鼓相当的对手,我一时间忘记了,这还将大殿给弄坏了,大辽的皇帝陛下同太后娘娘,莫要怪罪。耶律大兄弟,你可还好?”

耶律本熊又吐了一口血,他不好,他很不好!任何人被碾压了,还自己个锤了自己一锤子,都会觉得不好!

萧太后率先回过神来,扯了扯嘴角,“寿王妃武艺高强,令人钦佩。原本就是齐王提出来的比试,既然是比试,便难免有所损伤,怪不得寿王妃。”

说话间,就有一个宫女儿,匆匆忙忙的跑了过来,“太后,大事不好了。燕妃她,燕妃没了!”

“什么!”辽国小皇帝立马站了起身,从宝座上跑了下来,匆匆的往外跑去。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都是一头雾水的。

正在这个时候,大陈驻扎在辽国的周使节立马小跑着过来,低声说道,“燕妃乃是皇帝心头肉,怀有唯一的龙裔。”

闵惟秀叹了口气,这深宫之中,就是这点不好,一着不慎,那就是一尸两命啊。

辽国小皇帝年纪尚轻,这应该是他的第一个子嗣。

萧太后淡淡看了那宫女儿一眼,宫女吓得一个哆嗦,匍匐在地。

“下人不懂规矩,叫寿王同寿王妃见笑了。如今大殿有损,不若移步湖心岛,一边赏景,一边饮宴。”

姜砚之不置可否,正所谓家丑不可外扬,萧太后定然是不愿意让他们大陈的人看笑话的。

这事儿听起来就涉及后宫阴私,别说姜砚之同闵惟秀了,就是在场的那些大臣,如果可能的话,萧太后也不想他们知道一句。

后宫的女人,便是冤死了,多半也只有寥寥一句,病故。

“客随主便。”今日他们已经够刚了,连赢两场,大辽颜面尽失,得寸进尺,不是和谈该有的样子。

毕竟如今辽强陈弱,他们也不好嚣张太过。

啥?你说现在已经很嚣张了?不好意思,打娘胎里出来就是这个德性,已经很收敛了。

一行人陆陆续续的出了大殿,却不想小皇帝领着一群人,浩浩荡荡的抬着软榻就跑过来了。

他的眼睛红红的,显然是哭过了。

“姜砚之,你帮我看看,燕好到底是怎么死的?那帮没有用的狗东西,一个都看不出来!你不要推脱,我已经看过《三大王洗冤录》了,你能耐得很,别人不知道的事,你都知道。”

“你帮我看看,燕好在我身边么?她是不是在哭?”

“旭儿!”萧太后严厉的出了声。

小皇帝咬了咬嘴唇,“阿娘,姜砚之不是那等俗人,这天底下的死人,在他眼中,都是一个样子的。大陈大辽,虽然是两国,但我与他都身处皇室,有何不同?”

“你不想让他看的,他不看都知道,你不想让他听的,他不能都能猜着。既然如此,又有什么好隐瞒的呢?您不觉得可怕吗?活生生的一个人,两条人命,今日晨起还好端端的,到了午后,便没了。”

“最可怕的是,连是怎么没的,都不知道。今日死的是燕好,那么下一次呢?下一次死的是不是就是儿子我,或者是您了呢?君子不畏知,畏不知,那么把所有的不知,都变成知,岂不就是无所畏惧?”

姜砚之看了小皇帝一眼,心中忍不住发沉。

萧太后手腕厉害,小皇帝虽然处事稚嫩,但是人家处事不拘一格,任人唯贤,也十分有自己的主见,这是明君之相。

敌人越强大,大陈便越危险。

萧太后神色缓和了几分,点了点头,看了齐王一眼。

齐王心领神会,送了众人出宫,不一会儿,这宫中的辽国亲贵,便都走得差不离了。

一行人进了偏殿,将那燕妃放了下来。

这是一个生得十分可爱的姑娘,憨态可掬,怎么说呢,让人想起了地里的甜瓜,雪白雪白的,圆滚滚的。

她的肚子微微隆起,应该怀胎至少五月有余了。

“燕好晨起之时,还好好的,喝了一碗羊汤,吃了一个馕。因为今日宫中设宴,人多,我一早叮嘱了她,不要出门瞎逛。是以她一直都待在院子里,除了去给皇后请安,没有再出过门。”

“请安过后,汉兰,有姝来瞧过她,送了她一盒子点心。她们三人向来交好。”

“再就是早上按照惯例,请了平安脉。除此之外,她便没有见过其他的人了。她在床上歇息了,到了中午,婢女小陶叫她起身用膳,才发现……”

“太医已经验看过了,点心羊汤还有馕,都是没有毒的,她也没有中毒的迹象。身上也没有伤痕,别说什么勒痕,伤口,便是连淤青都没有一块。实在是不知道人是怎么没的!”

“他们说是无疾暴毙,但是天底下哪里有什么无疾暴毙!”

第四百六十七章 死因

天下自然不会有什么无疾而终。

小皇帝办事十分的利索,一会儿功夫,今日同燕妃有所接触的人,便全在屋子里了。

姜砚之蹲了下去,看了看燕妃的手指,“她是窒息而死的。”

“为什么会这样?她又没有上吊,脖子上也没有勒痕!嘴唇也不发青!”小皇帝到底是看过三大王洗冤录的人,对于窒息而死并不陌生。

姜砚之摇了摇头,“她是否发青,你得先把她脸上那层脂粉去了,将嘴上重重的口脂膏子去了。”

小皇帝一愣,“燕好不爱涂脂抹粉,天生就是粉脸红唇!”

姜砚之鄙视的看了他一眼,少年郎!你长点心吧!

哪里有不爱美的女人,便是她家惟秀大大咧咧的,出门也得被安喜拾掇一番呢,更何况是以色侍人的宫中宠妃?

“我说她是窒息而死的,并不是光看的嘴唇,这是这里。大家请看她的手指颜色……”

闵惟秀凑近了一看,这燕妃手指上涂了紫色的丹蔻,是以也没有人注意,她的手指微微有些发紫。

“燕好喜欢吃桑葚,许是桑葚的颜色染在上头了。”小皇帝喃喃自语道。

姜砚之翻了个白眼儿,你是杠精吗?本想给你留点最后念想的,非要产生心理阴影……

“拿水来,那个什么,小陶对吧,替燕妃净面,就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小陶便是之前那个来报信的宫女儿,已经过去这么久了,她还在不停的哆嗦,宛若筛糠一般。

听到了姜砚之的话,颤抖着手,帮燕妃开始洗起了脸。

她每洗一下,就怯生生的看小皇帝一眼,然后小皇帝的脸就黑了几分。

喂!躺在那里的那个女子是谁?绝对不是我家燕好!

明明她的眼睛又大又黑,明明她的眉毛浓密修长,明明她的嘴唇又红又润,明明她光滑得像是剥了壳的鸡蛋一样!

他的燕好,不说是深宫第一美人,那也是他最喜欢的那种美人儿。

现在一瞧,这根本就不是香瓜,是苦瓜。

小皇帝在心中默念了三遍女为悦己者容,女为悦己者容,女为悦己者容,这才缓过神来。

不过托小陶的福,在场所有的人都看清楚了,的确是如同姜砚之所言,燕妃面色是有些不对。

“她脖子上没有勒痕,脸上也没有人的手指印,莫非是被被子蒙死的,亦或者是吃东西噎死的?”

姜砚之听到闵惟秀发问,神色都温柔了几分,“一开始我也有这样的想法,但是燕妃妆容齐整,不太可能是被软物蒙死的,吃东西噎死,就更加不会,燕妃如今有孕在身,若是进食,必然是记录在案,有人伺候在侧的。而且若是噎死的,那她死的时候,食物还在身边,来不及收起来。早就被人发现了才对。”

“阿爹不是让我修书么?是以近来我看了不少志怪趣闻,其中一本古怪的医术之中,就有这样的记载。”

“说赵人王郎中,有妻柳氏。一日,王郎中便妻为妾,再娶商户孤女毛氏,毛氏十里红妆,嫁妆不知几何。王郎中同柳氏密谋,以银针扎毛氏经络,以竹筒灌邪风入体。毛氏胸闷气短,不得言语,手指耳背面部均出现紫色斑块,遂窒息而亡。”

“笔者以为,人之经脉,有如溪流,邪风灌入,宛若鱼吐泡,若泡足够大,会阻断溪流。人之经脉,原因流行不止,环周不休。若是贸然断流,死矣。”

姜砚之说着,摇头晃脑的,好似学问十分高深的样子,听得苏中丞频频点头。

“虽然说这乃是志怪趣闻,也不知道王郎中是如何想到这样的招数的。但是后面,写这本书的人,拿了野兔等动物来效仿,的的确确是会死人的。”

小皇帝惊讶得合不拢嘴,“还有这等事?那竹筒能将邪风灌入人体内?”

姜砚之嘿嘿一笑,“这事儿,你问耶律槿,他是最清楚不过了。他不在,你问问原青。”

原青茫然的的将视线从燕妃身上挪开,为啥又提耶律槿?

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北院大王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吗?

“在《伤寒论》中,张神医以小竹管装猪胆汁,塞入患者肛门之中,以清热通便;在民间,有孩童,以竹制喷水铳,选取中竹一节,前段留一个小孔,后端去节,然后取小竹一节,套入其中,用破布包住前端,直到能拔出来又拔不出来的状态。”

“往后拉则吸水,往前挤则出水,水溅数丈,颇有野趣!”

“哦,对了,陛下,现在有不少青楼,都用了张神医的法子,清理小倌后……”

打住!小皇帝脸红得不能再红了,谁想听你这么无耻的细节!

擦!都是耶律槿,败坏大辽的名声!把整个辽国都带偏了一百里!谁对男风感兴趣啊!

算耶律槿走运,今日家中有白事未进宫,不然的话,看他不骂他一个狗血喷头。

“原青说的十分详细。这种杀人方法,就同孩子玩的水铳差不多的,只不过竹筒里空空的,将那里面空空的气压进血管之中,若是够多,邪风入体,阻断经络,人便会死。”

“请看燕妃的手臂上,的确是有针孔的,这证明我的推测并没有错。至于其他的杀人工具在哪里,有两种可能性,第一,凶手把它塞在燕妃的寝宫里了。”

“燕妃一死,没有人会注意到这个就是凶器,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地方,便是搜出来了,也很容易被误认为是谁送的给孩子的玩意儿。”

“第二,凶手把它带出来处理掉了。你可以查查,这几个人,从燕妃宫中出来时,谁带了东西。”

“此外,我想要说的是,凶手一定是精通医术之人。不然的话,不会知道这种杀人方法,就算是知道了,也不大可能实施得了。”

站在那里的太医一听,噗通一声跪了下来,“陛下啊陛下啊,臣冤枉啊!臣学了这么多年医,从未听闻过此等害人之法啊!陛下啊,燕妃一直都是臣照顾的,她一旦有事,臣必定受到牵连,又怎么会做下这等害人害己之事啊,绝对不是我啊!”

第四百六十八章 凶手

小皇帝没有吭声,萧太后更是从这案子一开始,便冷眼旁观,是不是的蹙眉头,也不知道到底在想些什么事情。

过不了一会儿,便有人端了托盘进来,“陛下,找到小竹筒了。就在燕妃给小皇子做针线的小竹筐里。”

小皇帝耶律旭叹了口气,看着姜砚之说道,“寿王果然名不虚传。”

姜砚之甩了甩手,“哪里哪里!过奖过奖!”

小皇帝脸一黑,你那个巴掌甩来甩去的,当朕不知道,你是在索要报酬!

天底下竟然有这么斤斤计较的亲王!

小皇帝想着,看了看闵惟秀手上的大金镯子,还有那张好看的脸……也是,娶了这么有钱的媳妇儿,自己不能穷,一穷就怂!

更何况,这媳妇还喜欢打架,一打架粉就掉,粉一掉……香瓜变苦瓜!

女为悦己者容!小皇帝一字一顿的在心里默念了一遍。

小皇帝把脸一别,厚着脸皮说道,“那么凶手究竟是谁呢?”

姜砚之同闵惟秀齐刷刷的翻了个白眼儿,翻得小皇帝满脸通红。

姜砚之看着眼前的五个嫌疑人,站在离他最近的人,是燕妃的贴身婢女小陶;然后依次过去,是另外两个妃嫔,一个名叫汉兰,一个名叫有姝。再过去,便是跪在地上的不停喊冤的太医,剩下那个是额头冒汗的御厨。

姜砚之眨了眨眼睛,走到了那御厨跟前,“你是在厨上做事的,并没有进过屋子,是以不可能用这种办法杀燕妃。”

御厨喜极而泣,恨不得保住姜砚之的胖脚丫子吻上几口,终于安全了啊!

姜砚之说着,又走到了小陶面前,“你是一直都在,也是发现燕妃死了的人,说说他们三个人吧!”

小陶一愣,把心一横,现在不指认别人,摘出自己,还待何时?

“我家娘娘,乃是小户人家的女儿,刚一进宫时,我便跟在她身边了。陛下为了让娘娘放心,把我一家人的身契,全都交给了娘娘在宫外的家人,是以小陶是绝对不会杀害娘娘的。”

“娘娘从中宫回来,兰美人同姝美人说是做了些桑葚味的点心,要与娘娘同食。娘娘怀了小皇子,十分的喜欢酸甜可口的食物。娘娘一共用了三块,方才歇了。”

“三人大约坐了两刻钟,娘娘觉得坐着有些累了,便想进屋去躺着,兰美人同姝美人一道儿跟了进去,陪她说说私房话,说要一起涂指甲玩儿。”

“整个宫中,只有她们三人,家世平凡,又是同一个时候进宫,因此感情十分的要好,这样的事情,以前经常发生,三人同躺一榻。因此我也没有在意,出去叮嘱厨上,准备娘娘的午膳去了。”

“我再进去的时候,是太医来请脉了。娘娘躺在帐中,伸出了一只手来,太医正在切脉。太医问了几句话,那时候娘娘还对答如流的。太医在收拾的时候,娘娘说她想小憩一会儿,让我送兰美人同姝美人出去。于是姝美人就从床帐里出来了。”

“不一会儿,我瞧见兰美人从门外走了进来,她们同娘娘告辞,我送她们去门口,等回来的时候,正好撞见了太医出门。”

“我当时没有多想,见娘娘睡了,便掩好了门出去,吩咐小丫头们守好了,又去厨上盯着膳食了。”

“陛下,寿王,我真的没有杀人,你们说的那么一堆杀人方法,我到现在都没有听明白,又怎么杀人呢?”

那个穿着粉色裙衫的兰美人,立马红着脸补充道,“我出恭去了,待回来见太医在,怕撞见了惊扰娘娘诊脉,便一直在外头没有进来。见太医诊脉诊完了,才进去的。”

姝美人一听也着急了,“我们走的时候,娘娘都好好的,还说了话儿,小陶跟在她身边那么多年,不可能连娘娘的声音都听不出来吧!太医还诊了脉,我们怎么可能杀人?说一句以下犯上的话,燕好年纪比我们小,在我们眼中,跟亲妹妹似的,我们又怎么会杀了她?”

那太医简直恨不得嚎啕大哭起来,你们撇得一干二净的,叫我咋整啊!

我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这辈子才做大夫啊!

治好了是应该的,人死了第一个就怪你啊!爹啊,娘啊,儿子怕是要去陪你们了!

他想着,看了看大柱子,撞死也就罢了,万一没有撞死,给撞成了歪脖子,全身瘫痪,那岂不是更惨?

……

闵惟秀听了一圈儿,撇了撇嘴,凶手都是这样的,一个个的说得天花乱坠的,好似自己才是最无辜的那个。

虽然没有证据,但是闵惟秀觉得,凶手不大可能是太医。

太医想要杀人,又更多更好的办法,譬如悄无声息的下毒,譬如故意在燕妃生产之时让她血崩,可着劲儿让她吃安胎药补品之类的,让她生不下孩子来!

这些办法,宫斗的前辈们早就印证过了,一死一个准的。

何必冒险整这么复杂的一出,自己倒是成了燕妃死之前,见过的最后一个人了。

她想着,看向了姜砚之,姜砚之对着她点了点头。

闵惟秀顿时心里乐开了花,姜砚之这一点头,是不是说她的猜想是对的?

这简直就像是一个学三字经的孩童,得到了大儒的夸奖,你是个状元之才!

姜砚之对闵惟秀点头打完招呼,走到了太医跟前,“在诊脉的时候,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之处?就是说,燕妃今日同往日有何不同,但凡你注意到了一丁点儿,都能够说。”

太医立马汗津津的回想了起来,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有些迟疑的说道,“当时我给娘娘把脉,觉得今日的脉有些飘,以往鼓鼓有力,今日那滑脉却是时有时无的。但是燕妃已经有孕五个月了,我疑惑了一下,便没有在意。”

姜砚之又看向了小陶,“你家娘娘被发现时,是躺在内侧,还是躺在外侧?你看到她伸出手来,给太医切脉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那手与往日有何不同?”

小陶一愣,“娘娘是躺在内侧的。至于手我没有注意看……”

姜砚之点了点头,走到了姝美人跟前,“凶手就是你,对吧?”

第四百六十九章 长子

姝美人大骇,眼珠子跟豆子似的,一颗一颗的掉落了出来。

闵惟秀好奇的看着她的眼睛,一直看到她哭不出来,这才问道:“我一直不知道,有些小娘子伤心哭泣的时候,为什么会睁圆了眼睛,眼泪汪汪,我见犹怜的,连鼻子都不红一下,比不哭的时候还好看。”

“而我一哭起来,鼻子眼睛红得像被揍了一样,还有鼻涕……可以像你讨教一下吗?虽然我基本不哭。”

姝美人觉得自己个内心住了一只野兽,恨不得跳起来对着闵惟秀就是一记左勾拳,然后一记右勾拳。

这难道不是小娘子的天赋技能吗?你一个胸口碎大石的,问来作甚?

这种事难道不是大家伙儿心知肚明的,别说小娘子们一瞧就知道,呸又在装可怜了!就连郎君心里也是一清二楚的,可是就是好看啊……

谁喜欢那种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又不是真爱!以色侍人,就要做好以色侍人的本分!

“我……”姝美人一愣,我要说啥来着?

“我不是凶手,我走的时候,燕好还同小陶说了话呢!”姝美人拿帕子擦了擦眼睛,说道。

姜砚之摇了摇头,“小陶听见了燕妃说话,但是并没有看见她说话,不是么?”

小皇帝一愣,惊呼出声,“你是说,太医去的时候,燕好已经死了,是有人替代了她在诊脉,在说话?”

“正是如此”,姜砚之点了点头。

“同燕妃独处过,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你,在兰美人出恭后,太医进门前,只有你同燕妃在一起。另外一个,则是太医,在小陶去送你们两人出门的时候,太医一个人在屋子里收拾东西。”

“但是,太医并非是凶手。一来,小陶说她送你们出去,回来正好撞见太医出门,太医若是要先扎晕燕妃,然后再给她注入空气,然后收拾好东西出门撞见小陶,这时间不够宽裕。”

“先前我问小陶,燕妃死时,是睡在床里侧,还是睡在外侧的?小陶说她睡在里侧。”

“燕妃诊脉,若是想要手伸出帐外,一定是睡在外侧的。太医杀人,本来时间就已经够紧了,他为何要那么耽误工夫的,把燕妃挪到里侧去?”

“这是其一疑点;其二,你们为何没有注意到燕妃的手指周围皮肤有紫色?因为她涂了紫色的指甲,又吃了桑葚点心,安排这些的人,可不是太医。”

兰美人一怔,伸出手来,指向了姝美人,“是你,是你杀了燕好!燕好有孕,我原不想带吃食来,虽然我没有存坏心,但是这深宫之中,送有孕之人吃食乃是大忌讳。”

“可是你说,你说上回燕好同你说了,想吃我亲手做的桑葚糕。你……你好毒的心!”

姜砚之不出意外的点了点头。

能够想到安排这些的人,一定是凶手。

“其三,之前你说的话,也有漏洞。姝美人你说,小陶跟在燕妃身边那么些年,连她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么?你为什么要特别的强调这么一句?一般的人,根本不会注意到这个。更加不会想到,被诊脉的人,不是燕妃,而知道的人,就是凶手!”

姝美人被姜砚之这一阵暴风骤雨般的推理,弄得有些发懵。

等回过神来,这才慌张的摆了摆手,“不……不……不是我,我……我我我,对!我不会医术,不会!”

不等姝美人说话,兰美人便大声嚷嚷道,“不,你会!人心隔肚皮,为何燕好有孕了,身子那么精贵,却还经常叫我们来。因为一来,我擅长做吃食,燕好胃口不好,就想念刚入宫时,我们三人一起吃的那些清粥小菜。”

“我们三人都出身低微,进宫之后,经常被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东西欺负,份例表面上齐全,但实际上……小娘子哪里有不嘴馋的,我们一块儿偷摘宫中的桑葚,做桑葚糕,偷摘桂花,酿桂花酒,偷摘荷叶,蒸荷叶饭。”

小皇帝有些无语,你们到底吃了宫里多少花花草草……当我的后妃就这么惨……连叶子都吃……

“而你,你懂药理,燕好刚刚受宠的时候,有一次险些中了毒,是你发现了,悄悄告诉她的。而且你很会推拿之术……燕好无权无势,宫中那些医女,谁知道是不是谁派来的害人精,是以脚抽筋了也不敢说。”

“只悄悄的叫你来推揉一番。不然的话,哪里来那么多次,同榻而眠?”

“燕好待我们那么好?宫中的人,谁都看不起我们,只有燕好,几次三番的救我们,为了我们,还顶撞过皇后。”

“我们生得凡凡,不受宠爱,燕好经常故意在陛下常来的点,叫我们过来说话。三千宫女胭脂面,几个春来无泪痕?若不是燕好,我们怕是白了头,也见不着陛下一面!”

姝美人听着,哈哈大笑起来,她猛的站起了身,面露狰狞之色,“燕好燕好,一个个的,整天都是燕好!你当她名字里有一个好字,便是燕三好了么?”

“可惜陛下同你二人,白长了一对招子,竟然是被屎给糊住了!”

“燕好为了我们顶撞皇后?那是她恃孕而娇,想在皇后面前显示自己的地位,出以前的恶气罢了。”

“燕好帮助我们承宠?那是她自己个不能伺寝,拿我们来固宠罢了。”

“燕好叫我们来,是信任我们?那不过是把我们当厨娘和医女使唤罢了!你好好用你的猪脑袋想一想吧!”

“她一个出身低微之人,若是没有半点心机,如何能够一跃做了燕妃,还怀有龙胎?”

姝美人说着,看向了皇帝,“你成日里左一个皇长子,又一个皇长子。你可知道,你的第一个孩子,根本就不是燕好肚子里的那个。”

她说着摸了摸自己的小腹,“他曾经短暂的待在我的肚子里,然后又没有了。那个根本就没有人知道,连太医都不知道的孩子,才是你的皇长子!”

姜砚之听了,看了小皇帝一眼,唉,看吧,这就是花心大萝卜,搞后宫七十二妃的下场啊!

弄得好叫齐人之福,弄得不好,那叫血光之灾啊!

第四百七十章 缘由

萧太后看了一眼如遭雷击的小皇帝,皱了皱眉头,终于开口问道,“何时之事?燕妃所为?”

“燕妃得宠之后,便举荐于我。一次承宠之后,我便有了身孕。”

“我家左邻王老,乃是世代杏林,我打小儿便跟着他一起学医,不说饱读诗书,给人问诊断脉,自断滑脉,绰绰有余。在我进宫之前,王老便让我调养了好些时日,是以我的身子,极易受孕。”

“起初我同汉兰一般,深信燕好不提。汉兰性子大大咧咧,又生得一张快嘴,燕好最有主意,又位分最高,是以我们二人都唯她的命是从。”

“我听王老的,从来未对任何人提及,说我懂医术。因为若是传开了,我的麻烦就来了。有人落胎,有人病重,头一个怀疑的便是我,是天生的替罪羊。”

“有人想要下手害人,头一个枪杆子,也是我。可是那一次,燕好差点儿被人毒死,我一时不忍,悄悄的提醒了她。后来,她们二人便都知道了。我拜托她们二人保密,也给她们用了那个容易受孕的方子。”

“就因为我救了燕好,又有了作用,她才投桃报李,让我承宠。我一朝有孕,十分的高兴,又怕汉兰管不住嘴,闹得满宫风雨。毕竟这是第一个皇嗣,便谁也没有说。”

“可是燕好心细,有一次发现了我最近都没有用月事带,便知晓我有孕在身了,还说要帮我瞒着。五日之后,那日是淳贵妃生辰,你们可还记得?”

“嫔妃们都要献艺,我原本想着不出头就好,汉兰跳舞,我抚琴便是。可是临了,我的琴不知道怎么断了弦……”

汉兰吃惊的接道,“燕好把她的琴给了你。而她的那张琴,乃是淳贵妃母亲的遗物……淳贵妃因为这事儿,恼了你,借机让你在宫门前罚跪……”

她说着,眼泪哗啦啦的就往下来,“就是那一日……”

有姝点了点头,咬牙切齿的说道,“淳贵妃年纪小,性子火爆,向来喜欢叫人罚跪,燕好岂能不知?她是瞧着我有孕在身,故意拿了那张琴来,想要害死我腹中孩儿的。”

“打那一日起,我日日夜夜就想着,一定要报仇。若是我自己个,我不恨,可那是我的孩儿啊,他待在我的肚子里,就这样变成了一滩血水。我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我不知道他爱吃甜,还是爱吃咸,我都没有见过,他叫我一声阿娘!”

“如果可以,我宁愿不那么快有孕,宁愿他不要挡了别人的道。”

“孩子既然已经没有了,我再说出来,也是徒增笑料。我假装愚笨,等的就是报仇的一日。在不承宠的每一个夜晚,我都在练习,学着用燕好的声音语气说话。”

“太医每日都是那个时辰来。我算准了差不多的时辰,便说汉兰是不是放了屁,臭臭的,要她赶紧去出恭。汉兰大大咧咧的,一听之后,立马就出去了。待她走了之后,我趁着燕好不备,用银针扎穴,将她给扎晕了。”

“我不知道,王老同三大王您说的那个王郎中有什么关联,但是这个杀人的方法,千真万确的是他告诉我的。我杀了燕好。然后躲在帐中。用银针给自己造了假的脉象,又学了燕好的声音说话,帮自己洗清嫌疑……”

“可是千算万算……”有姝说着,看向了姜砚之,千算万算,没有想到大陈的寿王,这么厉害,连那么罕见的杀人方法,他都知道的一清二楚的!

简直不是人啊!

早知道,她还苦心谋划个啥啊,练了那么久,口水都废了多少,还不如直接一包砒霜,毒死燕好算了!

事到如今,已经没有姜砚之同闵惟秀啥事了。

他们看了一眼,别打击得已经彻底怀疑人生的小皇帝,满意的点了点头,提出了告辞。

“太后啊,正所谓家丑不可外扬,我们就不打扰了,那啥,马?”姜砚之眼珠子一转,说道。

萧太后被他气乐了,大陈的皇帝,绝对把这厮赶出开封府的,他竟然敢要封口费!

家丑不可外扬,那你咋不早点走?

这分明就是想知道了大辽的丑,好四处去宣扬啊!

“寿王放心,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姜砚之满意了,“那我们就告辞了啊,今后若是还有什么比试,尽管叫我们来,便是比文采,我们也有大儒苏中丞在,他学通古今,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间通晓算人命。”

“若是有什么案子,也可以去思陈馆叫我;若是有什么房子要拆,可以去叫惟秀……”

萧太后的脸都黑了,呸,你家才有房子要拆!

一行人出了宫,闵惟秀坐在马车上,揉了揉自己的肚子,“这大辽人,也太小气了,连饭都不管的,都快要饿死了!”

一旁的安喜笑了笑,掏出了几盘子点心,还有茶果之类的,说道,“小娘,放心,安喜都备着呢!长公主临了可是交代了的,安喜就是要保证小娘有衣穿,有饭吃的!”

姜砚之一梗,你管了我娘子的衣食住行,那我管啥?

我管逗乐子?解闷子?挠脚丫子?

闵惟秀几块点心下肚,这才觉得脚下不打飘了。

“有一个问题我早就想问了,你怎么知道那么多?咳咳,小倌馆的事情呢?说起来呢,我还没有去过小倌馆呢!”

苏中丞一口老血差点没有吐出来,虽然闵惟秀日后不一定是皇后,但她起码也是个亲王妃啊,还想去小倌馆?你咋不上天呢?

闵惟秀瞧出他心中所想,“我才不想去呢,我最不喜欢涂脂抹粉的男人了!”

姜砚之顿时开心了,他就是不喜欢涂脂抹粉的男人啊,惟秀这是暗戳戳的在同他表明心迹呢!

“惟秀,你放心,我只喜欢你一个。”

闵惟秀一愣,平白无故说这个做什么?

正在这个时候,马车突然停下来了。

闵惟秀撩开帘子,只见原青站在马车前头,拼命的招着手。

见闵惟秀一头雾水,他又伸出手来,对着自己的眼睛,拼命的按了按。

闵惟秀恍然大悟,“还有那个连环压眼案,没有解决!”

第四百七十一章 又死人了

姜砚之同闵惟秀下了车马,叮嘱车队将苏中丞等人送回思陈馆去,只带了安喜同路丙轻装上阵。

和谈什么的,轮不上他,自有苏中丞同周使节去扯皮。

原青虽然呆愣,但也并非完全不懂得人情世故,“我囊中羞涩,先头里看着那么一大队人,还发愁着请诸位吃什么好,如今倒是送了一口气,能请得起一碗面了。”

姜砚之听了他的话,觉得万分的亲切,“吃面很好,我们查案的,都是万事通,跟着原青你,一定能够吃到最好吃的面。我同惟秀在开封府,也是常吃路边的小食,惟秀最爱吃胡饼子。”

原青松了一口气,他们大辽,可没有这么接地气的王爷。

不光是闵惟秀同姜砚之饿,他也饿得慌,在宫中才饮了一杯酒,就出了那么些幺蛾子,连热汤都没有喝上一口。

于是他三步并作两步的,寻了一家常去的小面摊儿,找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

“原大官人来了,这回还吃素面么?”擀面的老者见了原青,笑眯眯的打了招呼,问道。

原青显然是常客,点了点头,“来四碗盖牛肉的,一碗素面。”

姜砚之同闵惟秀也跟着坐了下来,这摊儿摆了四五张桌子,几乎是坐得满满当当的。

“你们可听说了,听说那大陈的寿王,长得跟一个球似的,一辆马车都坐不下呢!”

“大陈富庶,皇子生得胖算什么!我家二姑娘的夫家舅父,是在宫里当差的,我听说那寿王倒还是正常人,那寿王妃可不得了,长了八条手臂,六双眼睛,好生厉害!”

满座的人都笑了起来,“净瞎说,照你们这么说,那寿王妃岂不是横着走的螃蟹呐?”

姜砚之同闵惟秀听着这些,十分的新奇。

万万没有想到,他们两个在辽国百姓眼中,竟然长得这么清丽脱俗!

倒是安喜,愤怒的看着众人,像是一只鼓了气的小青蛙。

“对了,你们可听说了,鸣凤阁的惊蛰公子,昨夜里莫名其妙的死了。我有一个兄弟,在那鸣凤阁里坐马夫,我听他说啊,鸣凤公子夜里泛舟,陪人饮酒,半道儿那大官人有事,抛下他走了。他喝得多了些,一个人回去,就死在路上了。”

“有这等事?”众人都好奇了起来,原青脸色有些不好,竖起耳朵仔细的听着。

那人见大家都看了过来,越发得意,开始侃侃而谈,“我还有一个兄弟,在这城里头做更夫。我听他说啊,就在这惊蛰公子死之前,也有一个人,死在半道儿上了,就是咱们这条街走到头那家卖肉的郑屠夫的婆娘。”

“那婆娘凶得很,卖肉总是缺斤短两的,一张嘴厉害得紧,总爱说家长里短的,死有余辜。”一个戴着头巾的妇人,显然是在那郑大娘子那受过什么气,愤愤的说道。

周围的人议论的越发厉害了……

姜砚之若有所思的听着,难怪小皇帝宁愿不要面子,也要他出手相助,只死一个人,就算传出去了,那也是一阵风儿吹过,便过去了。可若是接二连三的死人,那就有大问题了。

而原青对此是一筹莫展的。

“面来了!”

闵惟秀还来不及伸筷子,就瞧见一个慌慌张张的衙役跑了过来,凑到了原青耳边嘀嘀咕咕的说了起来。

原青脸色大变,猛的一下站起了身,拔腿就跑。

跑到一半,又回过头来,对着姜砚之同闵惟秀招了招手,做了一个压眼睛的动作。

闵惟秀简直就无语了……

今日要饿一整天肚子了么?为何每次我正准备吃饭,都要死人!

姜砚之果然站起了身,连着篮子一道儿,提起了摊主的胡饼子,掏出了银钱,“这些我们全要了,钱不用找了。”

然后把篮子递给了闵惟秀,“惟秀,你先吃这个垫垫肚子。”

闵惟秀心中一软,拿起一个塞进了他的嘴中,然后边吃边跑起来。

还别说,这饼子不比面差,里头的馅鲜香可口,绝对不是人肉包子!

衙门不远,小跑几步儿就到了,一进门就有一个仵作打扮的人冲了过来,嚷嚷道,“萧推官死了……”

原青身子一震,“你说萧折死了?”

倚着门站在的路丙,百无聊赖的抠了抠门框,唉,大辽人就是不淡定,要是你每个月身边都要死上四五十人,便是谁死了,你都不会慌了。

萧折他还记得,不就是去审蹲坑案那个嚣张得不得了的推官么?

“与之前的几个死者,死状相同么?是在什么地方死的。”姜砚之认真的问道。

那仵作一见,迟疑的看向了原青,原青点了点头,“这是大陈的寿王殿下,陛下有旨,这个案子,让我们全听寿王的。”

仵作松了口气,“与其他的人,一模一样的,不知道是怎么死的。今日一早,萧夫人遣人来给萧推官送衣物,说他一宿未归。但是昨儿个燕纱阁的案子了了之后,萧推官便气呼呼的走了。”

“萧夫人当时很恼怒。萧推官在咱们衙门附近,养了一个小寡妇,有时候也会去那里歇,萧夫人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但是这不来衙门,还是头一次。她领了人去寻,把那小寡妇打了一顿。但是萧推官的人,还是没有寻着。”

“那小寡妇说,天不亮,他便走了。后来,后来又人便来报案了,说是发现了一具尸体,死者正是萧推官。”

姜砚之摇了摇头,天下乌鸦一般黑,当皇帝的三宫六院,做臣子的自然也是妻妾成群。

无论是大辽还是大陈,都是一个样儿!

哪里像他,简直是郎君中的一股清流!

“那个惊蛰是昨儿夜里死的,萧折是今日早晨死的。凶手杀人的时间间隔,的确是越来越短了,看来咱们得赶紧抓到这个凶手才是。”姜砚之说着,看向了原青。

“你同我说说,之前的几个死者的详细情形。凶手通常而言,都不是无差别的杀人,咱们看看,这些人,是否有什么共同之处。”

“如今看起来,杀人的手法是一样的,凶手就是同一个人。那么他杀人的地点,杀人的时间,选择的人的身份特点,他们之间是否相识,有什么关联,这就是这个案子的突破口所在。”

第四百七十二章 人言可畏

原青点了点头,他的手微微有些发抖。

自从看了《三大王洗冤录》,他对眼前这个胖子,就充满了敬意,让姜砚之来查这个案子,也是他向皇帝提议的,为了更有说服力,他还省吃俭用了一个月,买了一本新的书,送给了小皇帝。

这可不是书中的幻想,这是一个活生生的真人站在他的面前啊!

“第一个死者,名叫舒奴,是城郊的一个牧民。他每逢初一十五,就会出来赶集,卖一些乳糕,羊奶羊肉之类的东西,他天未亮就来,一直到半夜里夜市关门了,才走。一大早,有人发现他的驴车停在小巷子里,而他的人倒在了车轱辘上,车上没有卖完的东西,全都在,并没有被人偷走。”

“舒奴一开始被我们当做突发恶疾而亡结案了。直到第二个死者出现,第二个死者,名叫文昌,乃是一个教汉字汉诗的夫子。文昌原本乃是云州人士,后来才来的王都。文昌擅长画美人,那些青楼楚馆的人,经常叫他去画像。”

“文昌画像,不喜欢花娘生硬死板的坐着,喜欢在她们陪客人饮酒作乐的时候作画,画得十分生动,有不少达官贵人都喜欢他的画。一日他从花楼里出来,夜里被更夫发现,死在了大街上。死状同舒奴一模一样,这才引起了我的怀疑。”

“紧接着,死了第三个人。他是一个老木匠,他住在城西,夜里出去买酒喝,同样被人杀死了。”

“这第四个人,是我们之前在面摊上听说过的那个郑屠夫家的娘子。她娘家弟媳半夜里要生孩子,叫她回去帮忙,急匆匆的出门,娘家没有回成,半道儿就被人杀了。”

“第五个人,便是咱们在宫中看过的那个小倌惊蛰。他陪人游船,半道儿被抛下了,回小楼的路上,被人杀了。”

“第六个人,就是萧折,他从小寡妇家中出来,被人杀掉了。”

“三大王您说的那些,我们也想过了,但是这六个人,分别是牧民,夫子,木匠,屠夫娘子,小倌,官员……身份地位完全不同,住的地方也是南辕北辙。实在是……”

原青说着,脸皱成了一团。

姜砚之摇了摇头,“不,前半句你说对了,他们身份不同,有男有女,有贵族有平民有三教九流的下里巴人,但是他们活动的地方,可不是南辕北辙。其中至少有四个人,都会经常出现在同一块地方。”

“你对王都熟悉,反倒不那么容易看清楚。我才刚刚来,昨夜里耶律槿才带我们逛了夜市。郑屠夫的猪肉摊子,夫子文昌同小倌都要去的花街柳巷,舒奴去摆摊的夜市,还有萧折住的小寡妇家,都在你们衙门附近。”

“也就是王都的城南一片地方。唯独一个例外,是木匠,木匠住在城西。但是木匠同别人不同,他做活计,都是直接去主家家中的。万一,他哪一日,恰好接了一个城南的活呢?那么他们几个人,岂不就聚集在了一块儿?”

原青一惊,赶紧扯来了一张纸,在上头乱涂乱画起来。

姜砚之说着,抬了抬下巴,“据我推测,他们有交集的地点,还能够再缩小一些。其他的人,夜里出门,并非是偶然的。夫子文昌同小倌惊蛰,还有舒奴,都是夜间出来干活,木匠有时候会赶工,也是通宵达旦的干活。”

“只有一个人,也就是这里头唯一的女子,屠夫家的郑大娘子,她平日里夜里是不出门的,因为总不能她家弟媳妇,日日生孩子吧?”

“我们可以大胆的推测,他们六个人若是有交集,一定是在郑大娘子家附近。”

闵惟秀想着,点了点头,姜砚之真是太聪明了,他怎么就能够从一团乱麻里,看出这么些道理呢?

她在开封府的时候,经常逛集市,那卖肉的,可不都蹲在一块儿,舒奴是卖羊肉的,把摊子摆在郑屠夫的肉墩子附近,很合理。

姜砚之感受到了闵惟秀赞赏的视线,全身都是劲儿,越发的卖力了。

“不光是地点,就连时间,也只可能是特定的日子。因为这里头有一个人很特殊,就是舒奴,舒奴只有每个月的初一以及十五才会进城。”

原青恍然大悟。

“你仔细的回想一下,在这连环杀人案发生之前,在那附近可发生过什么特别的事情?”

“原推官,您之前一段时日,不在王都。我都是跟着萧推官的,就在一个月前,有人前来报案,但是被萧推官给赶走了,那事儿就同郑屠夫家对面的一条小巷子有关。”

“我当时去验看了尸体,死者名叫那花,是自缢而亡的。萧推官说自杀的官府不管,就把那花他爹给赶走了。”

姜砚之点了点头,“你详细说说这个案子。”

仵作回想了一下,“那花的爹说,也不知道哪个长舌妇,四处传谣,说他家那花不检点,是个暗娼。他们家那条巷子,特别的暗,夜里没有灯光,虽然离闹市十分的近,但却因为既没有好的馆子,又没有摆摊的,夜里鲜少有人往来。”

“谣言说得十分不堪,说是有人瞧见了,那花夜里同人在巷子里……咳咳……那花实在是受不了,在家哭了好些时日,都不敢出门,因为每日都有人去他们家门口说一些污言秽语。那花的爹是个走南闯北的镖师,那日出去走镖,那花在自己家门口,被人给轻薄了……当天夜里,她就悬梁自尽了。”

“那花的爹一回来,就来衙门告状。说是要把那轻薄她的人给抓起来,还有那些在门口辱骂她的以及传谣言的人。只是那花是自杀的,轻薄她的人,也不过拉扯了一下,便是抓回来又如何?”

“于是这事儿,便不了了之了。因为萧推官当场就给推掉了,是以这个案子,根本就没有记录在案。也是我瞧着那花他爹可怜,这才去验看尸体的。绝对没有错,是自缢的。”

闵惟秀有些唏嘘,要不说女子生存艰难呢?

你不过是上嘴唇碰下嘴唇,随意的说了几句话,可那话一出来,便成了刀子,直接杀人了流言中的那个人。

人言可畏。

第四百七十三章 断臂的嫌疑人

“有没有可能,死掉的六个人,都是因为传了那花的谣言,所以才被凶手杀掉的呢?”闵惟秀唏嘘的问道。

姜砚之点了点头,“咱们去那花家走上一趟,就知道了。”

……

那花家果然就在郑屠夫家对面的一条小巷子里。这一片儿都是老宅,巷子又窄又小,连一辆马车都不能进入。

也难怪虽然身处闹市中,却无人摆摊做买卖,简直就像是光照亮了外面的花花世界,唯独把影子,留在了这里。

因为长期没有光照,一进去便比旁的地方要寒凉几分。整条巷子,唯一一家挂了白灯笼的,应该就是那花家了。

那仵作来过,率先上前敲门,可敲了好一会儿,都不见有人来。

对面的门拉开了一条缝儿,露出了一双眼睛,“你么找那八吗?他做更夫的,白日里都睡得死着呢,怕是听不到你叫门的。”

更夫?姜砚之若有所思,“那八是在那花死了之后,才去做更夫的么?”

对面的门开得更大了一下,“你这后生,是咋知道的?可不正是!那八就这么一个闺女,也是造孽哟!他以前为了给那花攒嫁妆,四处走镖,把那花一个小姑娘自己扔在家里。现在悔哟,守着那花哪里都不想去了。”

“他家婆娘死得早,那花小时候还是吃我的奶长大的呢,唉,可怜那傻孩子了,造孽哟!都怪对门的那长舌妇郑娘子,恶人有恶报!”

姜砚之一愣,“郑娘子,你是说郑屠夫的妻子么?您且给我说说,那花的谣言,到底是怎么出来的。”

趁着仵作同原青继续喊门,姜砚之撩起了袍子,直接坐到了对面的门槛之上。

站在门口的大婶一惊,恨不得像赶鸡一般,将姜砚之给轰起来。

不是她担心自家门槛被人压矮了一头,实在是这个败家玩意儿哦!

也不瞅瞅自己个身上穿的那一身上好的南绸,比那花楼里最好看的姑娘的皮肤还要嫩上三分!

她是做绣娘出身的,眼睛飒得很,一瞅便知道,这当真是名贵的好料子!

大婶实在是忍不住,转身进了屋。

姜砚之一头雾水,正欲发问,就瞧见大婶拿了一个软软的蒲团过来,“小官人,你坐在垫子上,老婆子啊见不得人糟蹋好东西,你这绸子好啊!”

姜砚之捂了捂胸口,大婶,为什么我从你的眼睛里瞧见了狼光!好似恨不得把我的衣服给拔下来!

闵惟秀瞧着当真是又好气又好笑,你丫的以为是天仙还是话本子里的风流男主,上至七十岁大娘,下到七岁孩童,都喜欢你!

别以为自己长得像是一个花生米儿,就谁见了你都想剥开!

“是谁最先说那花的流言的?”

姜砚之立马转移了话题,他觉得后脑勺有些发凉。

“要说这种乌七八糟的话,不用问,准是郑大娘子那个长舌妇传出来的。她呀,一张嘴比那茅坑都臭,四处说人家是非。这附近的妇人,几乎个个都同她骂过架。她也就是欺负那花一个黄花大闺女……”

“郑大娘子自己个有一个姑娘,生得又懒又馋,日日都要吃肉。做姑娘的时候,娘家是卖肉的,那还养得起,若是出嫁了,这样的小娘子,哪个男方家中敢要哟!”

“那郑大娘子嘴虽然毒,但是疼闺女疼得要命,天天鼓着死鱼眼睛瞅啊瞅,瞧啊瞧的。这附近哪家买肉买得最多啊,不用说,都是官老爷家,就她那姑娘,撒泡尿照照自己个,除非是官老爷眼睛瞎了,不然做洗脚婢都是不得的。”

姜砚之抽了抽嘴角,大娘啊,你还说郑大娘子刻薄,您也不一般啊!

“郑大娘子瞅来瞅去的,还真让她瞧着了一个,就是那顺风镖局的东哥。这东哥同那花他爹一道儿走镖的,但是他阿爹啊,是管着镖局的采买的……你们懂的,虽然不算富裕,但是每顿抠点肉下来,还是可以的。”

“可东哥他爹经常来卖肉,如何不知道郑家姑娘的德性,那是一万个不同意,推说他已经帮东哥瞧好姑娘了。郑大娘子一直刚一直刚,闹得所有的人都来瞧,东哥他爹实在是走脱不了,便推说是朋友家的姑娘。”

“郑大娘子立马就想到了那花,一连着指桑骂槐了好几日。后来啊,上个月初一,我听到院子里有动静,透过门缝一瞧,好似是有个过路的男子,同那花讨水喝。我瞅着那花开了门,还暗暗的嘀咕了几句,说这姑娘心地也太好了,不怕有坏人来。”

“当时夜里回去睡了,也没有多想,第二日一早啊。就听到那郑大娘子到处说,说昨晚上,瞧见那花同一个男子在那里拉拉扯扯的,那男子还给了她钱……那花一听就吓哭了。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到了夜里啊,越传越邪乎,都说那花是暗娼……”

“我到处跟人掰扯,但是掰扯不清……那花他爹,又出镖去了,不在家中。那几天夜里啊,老吓人了,附近做木匠活的那几个小工,经常敲对面的门,敲得砰砰响的,他们一边敲,还老说那些下流话……”

“那花实在是气不过,开了门,这可不得了,竟然有人拽她。她关了门进去,当天晚上就吊死了。可怜啊!”

“附近做木匠活的?拉扯她的可是一个老丈?”姜砚之问道。

大婶点了点头,“呸,年轻小郎哪里有那么厚的脸皮,老畜生才不知羞耻……他惯常在这里做活计的。叫啥名字,我给忘记了……那花死了之后,他倒是吓着了,还给那花打了棺材送过来呢,叫那八给砸了!”

姜砚之看了闵惟秀一眼,屠夫娘子是传谣之人,老木匠是拉扯之人……这就是为何他们要死了。

“那八不是镖师么?镖师多少会些拳脚功夫,兄弟又多,那郑大娘子这么说是非,就不怕那八回来打她?”闵惟秀好奇的问道。

大婶叹了口气,“若是那八还好手好脚的时候,自然是不敢有人欺负那花的。可是啊,三年前,他有一次走镖,遇到了山贼,有一只手受伤了,瞧着是好的,实际上使不上力气。”

第四百七十四章 三个自首的凶手

那八的手有问题?

姜砚之正想着,门突然被打开了。

一个披着衣衫的老者,打开了门,一见到仵作,愣了一下,神色又缓和了下来,“您来了,且先进来喝杯水。”

姜砚之摇了摇头,“不进去,去东哥家。”

那八一头雾水,“去东哥家做什么?”

“不用去了,我来了。”

闵惟秀猛的一回头,就见到巷子口,站在一个戴着拳套的少年。他生得很高,单眼皮儿,嘴唇很薄,看上去有些刻薄,原来这个就是东哥。

东哥斜斜的靠在柱子上,他的影子并没有被拉得很长,因为现在是中午。

“我去了那花妹妹坟头,给她点了六柱香。都是因为我的缘故,才让她有了这样的结局。那六个人,都是我杀的,你们不用进去了。”

那八一听,猛的睁圆了眼睛,“是我杀的,是我杀的,我为我花儿报仇,所以杀的人。”

对门的大婶脑子嗡的一响,杀人,还杀六个?她一个哆嗦,手忙脚乱的把姜砚之往外一推,啪的一声把门给关上了。

那姿势,那速度,简直宛若武林高手。

姜砚之差点儿没有摔个狗吃屎,拍了拍身上的土站了起来,哭笑不得的说道,“大婶啊,我的鞋子被你夹在门里了,还有啊,我们是官府的人,有我在,不会死人的!”

门开了一道缝儿,一只鞋子被扔了出来,然后门又啪的一下关上了。

姜砚之无奈的摇了摇头,这辽人,实在是不如大陈人可爱。

看大陈人胆子多大,爬到树上去等着看死人!人山人海!

冒着生命危险去喝喜酒,还是人山人海!

也不知道他同惟秀离开了,开封府的人,想他们了没有。

闵惟秀见姜砚之没事了,一个擒拿手对着那八抓了过去,那八下意识的抬手一挡,却被闵惟秀宛若老鹰抓小鸡一般的擒住了。

“对面的大婶说得没有错,那八的右手绵软无力,他不可能是凶手。”

姜砚之眼珠子一转,看向了东哥,“的确,手没有力气,怎么能够掐死人,东哥是吧,说说你是怎么掐死那六个人的?”

东哥抿了抿嘴唇,“我夜里跟踪他们,趁着他们落单了,便冲过去,捂住他们的口鼻,然后将他们掐死。”

姜砚之同闵惟秀对视了一眼,这个案子倒是稀奇了,不是凶手的人,都纷纷自首,说自己个是凶手。

可他们两个人,一个手臂没有力气,压根儿不可能做到用手压眼的杀人手法。

另外一个,太过年轻,连犯人到底是怎么死的,都没有搞清楚,轻易就被套了话。

说话间,一个老者跑了过来,惭愧的看了那八一眼,对着姜砚之说道,“你别听东哥胡说,那个卖羊奶的死的时候,他在外走镖,都不在王都。这几个人,都是我杀的,是我对不起那老弟,是我害死了小花。”

“都怨我,都怨我。那个姓郑的婆娘,要把她女儿嫁给东哥,我不肯,就胡乱的接了一句嘴,万万没有想到,那恶婆娘因为这个开始欺负小花。我知道了之后,十分的愧疚,白日里人多,我怕去了,更加坐实了说东哥要娶小花的传闻。”

“小花是个好姑娘,若是东哥能娶到她,那是高攀了。可那会儿那老弟你同东哥都不在王都,我不知道你是个什么想法,不敢贸然登门。我想着,便趁着夜里人少,买了些吃食,也不多贵重,但是够小花吃一段时日,不用出门了。”

“我那日夜里前去,瞧见那个叫惊蛰的小倌,喝得醉熏熏的,倒在了小花家门口,我一瞧,怕又被人误会了,便敲了门,让小花端了水来,将那惊蛰小哥给救醒了。”

“可我万万没有想到,我还是错了啊!后来流言越传越烈,我到处解释,都没有人相信……我思前想后,去寻了那个叫惊蛰的小倌,想要他去作证,说明真相。可是那个人,却冷冷的说,他什么都不记得了,说什么半夜能够给陌生男子开门的女子,能是什么好人?”

“还说什么,苍蝇不盯无缝的蛋,他同小花素不相识,不能但这个保,做这个证。只扔了一串铜子儿,便叫人赶我走了。我要的是铜子么?我要还的,是小花的清白啊!”

“小花她……小花她……那老弟,我对不住你啊,如果不是我,小花是绝对不会给那个人开门的!我想着,我一把年纪,活不了多少年了,东哥已经长大成人,日后可以照顾自己了。”

“我要给小花报仇。我杀的第一个人,是那个卖羊奶的,我四处打听,得知他一直都是蹲在巷子口卖羊肉,他肯定能够听到巷子里的动静的,小花有没有同人不清白,他在巷子口,都是听得到的。”

“我好不容易去城郊寻到了他,你们猜他在干什么,他在哪里说得唾沫横飞的,在说小花的事,还说他王都的女人就是猴急……污言秽语,实在是说不出口。等他后来去卖羊奶,我便按住他的眼睛,把他给弄死了。”

“这指法,是以前我师父教我的压箱底的功夫,杀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再合适不过了。”

“那些流言蜚语,是怎么越传越厉害的。是郑大娘子起的头,卖羊奶的舒奴跟着起哄说假话,再有那姓文的画师推波助澜,他一心只想出名,听了这些事儿之后,还画了一副小花的深巷迎客图……”

“人心怎么可以这么坏呢!他们这是蘸着人血吃馒头啊!还有那个老木匠,对小花拉拉扯扯的,臭不要脸;那个卖屁股的小倌,冷血冷心;还有那个姓萧的推官,为官不仁!”

“小花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可以白死了。有这样的官员,我们大辽还有什么希望!不如早死了好!”

老者说着,蹲在地上,捂着脸呜呜呜的哭了起来,一旁的那八红着眼睛,用他那只没有力气的手,捶了捶老者的背,“你是不是傻啊!你杀了那么些人,叫东哥怎么办啊!小花她,小花她,这都是命啊……”

“不怪你,都怪我。怪我没有把她当小子养,怪我光顾着赚钱,不管她,让这孩子受委屈了,不怪你,都怪我啊!”

第四百七十五章 原左使

那八越哭越是撕心裂肺,他是走南闯北的镖师,什么惨剧没有见过,便是废掉了一只胳膊的时候,也没有掉过一滴眼泪。

他这辈子,只有两回,哭得如此伤心。

头一回,是他那苦命的娘子,在生小花的时候大出血没了。那是一个娇滴滴的江南姑娘,以前在南地是个唱曲儿的,生得极其好看。后来年纪大了,便被贱卖了。

他有一次去南地走镖,一眼便相中了她,掏出了全部的积蓄,将她买了回来。

那花像她,性子柔弱和顺,却偏生长了一张好看的脸。

再一回,就是今日,那花死的时候,他哭得都没有如此伤心。

他恨自己,悔恨着为什么那个动手给小花报仇的人,不是他自己。

许是因为他一直不在身边,那花年幼的时候,都寄人篱下,看旁人的眼色讨上一口饭吃,这附近住得龙蛇混杂,那些长舌妇们,也经常说小花阿娘的闲话。

说她是青楼里的花娘,欢场上的人,哪里有干净的。他常年在外,压根儿不知道这些。等到小花死了,才知道这孩子为何总是一惊一乍的,好似绷紧了的绳一样。

那八哭得捶胸顿足的,而他这个做父亲,就连一次,也没有帮那花说过话。

他总想着,我再多走几趟镖,我家那花出嫁的时候,就能凑够一套头面首饰了,再多走几趟镖,我家那花出嫁的时候,就能够多买一匹丝绸了……

……

姜砚之同闵惟秀有些唏嘘。

他抬起手来,正准备大手一挥,让侍卫将杀人凶手抓起来,但是陡然反应过来,他们不是在大陈,这里是大辽。

“原青!原青!”姜砚之看着原青亮晶晶的眼睛,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这大辽人莫不是有毛病,怎么一个个的见了他,眼睛都带光的?

难道这是辽人的天赋技能,跟狼眼睛似的,一闪一闪亮晶晶?

原青脸一红,“你连杀六人,手段残忍,虽然是事出有因,但法理不容。来人啊,将人抓起来,等待圣裁。”

原青说着,激动得声音发颤。

之前他看《三大王洗冤录》,每次看到姜砚之大手一挥,把犯人抓起来,那雄伟英姿,简直让人虎躯一震,流下两条虎泪!

今日,他竟然在本尊面前,说了这么一番帅气利落的话!还没有结巴!

原青觉得自己今日已经走上了人生的巅峰,虎躯已经不能够代表他膨胀的内心,起码也应该是牛躯一震,流下两桶牛奶!

站在一旁的东哥,红了眼睛,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他阿爹一把年纪了,若是进了大狱,哪里还能够活命?他就不同了,他年轻力壮,指不定还能够有一线生机,被发配去充军,到底能够留下一条命。

“阿爹!”东哥轻唤了一声。

“好孩子,日后一定要好好的。”虽然儿子已经大了,他还是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头,遂跟着原青手下的人走了。

姜砚之同闵惟秀收回了视线,看向了原青,整齐划一的伸出了一个巴掌。

原青双眼冒着金光,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三大王放心,五千匹马,一匹都不少。我家哥哥,在御史台当差。”

闵惟秀捅了捅姜砚之,喂,要不咱们在大辽多待一些时日吧,照这样发展下去,过不了多久,大辽就要出现拜三大王教了啊,原青便是左护法!原左使!

原青见姜砚之笑得阳光灿烂的,心中高兴异常,“之前的面咱们不是没有吃么?我带你们再去吃点别的,姜汁冰粉怎么样?虽然是从你们大陈岳州那一带传过来的,但是正适合这种热热的天气,还有冰碗可以吃。”

闵惟秀看了看原青鼓鼓的钱袋子,大兄弟,我总觉得你好像忘记了一件事啊,之前面虽然没有吃,但是你叫了面,一个大子儿都没有给啊!

……

卖冰碗的,就在卖面的隔壁。

闵惟秀无语的坐了下来,看着原青神色自若的同人家打招呼,半点愧疚也无,那摊主也像是之前没有发生过吃霸王餐一样的事情一般,笑眯眯的说着,“原小官人,吃咸菜吗?刚开了一坛子新的。”

原青毫不犹豫的接过了一小碟子,端到了吃冰碗的桌子上,搅拌进了冰粉里,然后大快朵颐起来。

闵惟秀看着冰粉上面甜甜的汤水,再看看那小咸菜……突然有些庆幸今日没有吃原青请的面是怎么回事?

喂?姜砚之,你确定你们破案的,一定可以找到最好吃的东西么?

我怎么觉得,原青绝对是一个异类啊!从来没有见人吃冰粉还拌咸菜的啊!

姜砚之被闵惟秀盯着,硬着头皮的尝了一口这冰粉,“真香!”

闵惟秀乐了,“来十碗候着。”

闵五娘子吃东西,怎么可以只有一碗?

“嘿,莫非你的一身蛮力,是吃出来的?”闵惟秀听着这熟悉的调调,一扭头,便瞧见了耶律槿同萧怡真,两人一前一后的,隔了有半人远的距离。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你不是刚死了弟弟,不在家里蹲着,咋出来嫌人了?”

耶律槿一梗,支支吾吾的说道,“天气太热,已经出殡了。”

这绝对不是他们北院大王府不给庶子体面啊,实在是他太臭了,搁在院子中停灵,好家伙,那苍蝇嗡嗡的,来了一群又一群,让人头皮发麻。

拿水洗了好些遍,都还是臭得人近不了身,这不连他自己个的亲娘都受不了,早早的就让人将他抬出去下葬了。

耶律槿说着,靠着闵惟秀坐了下来,自顾自的拿起她面前的一碗凉粉,呲溜呲溜的吃了起来。

“惟秀,你那边有日头晒,我同你换一个地方坐。”

闵惟秀哦了一声,望了望天,这凉粉摊子摆在大树底下,哪里有太阳了,只不过还是起身同姜砚之换了座。

姜砚之立马坐了过来,对着耶律槿笑道,“你倒是有雅兴,带着小娘子出来游玩,看来这位就是你的心上人了。”

耶律槿嗷的一下叫出了声。

这个死胖子,实在是太阴毒了,表面笑嘻嘻,脚下狠得要命,把他的脚背都踩肿了吧!

第四百七十六章 耶律槿的美丽幻想

他不就是实在是烦死了萧怡真,才一时脑抽,想要借闵惟秀当个挡箭牌,好让她死心!

自打她阿娘,知道萧怡真以为粪坑里死的是他,好不嫌弃的将人拽起来,便一心想要娶这个儿媳妇进门了……

他真的是对这个死心眼的姑娘无计可施了。

他想起刚在在出殡的路上发生的事情,就恨不得把死去的弟弟给刨起来,弟弟啊,你快起来啊,起来给咱爹传宗接代啊!

“我其实喜欢男的,那个王监军你知道吧,托姜砚之同闵惟秀的福,整个王都都传遍了。”

萧怡真点了点头,“我知道。”

耶律槿很崩溃,知道你还要嫁进来?

“好吧,我撒谎了,其实我喜欢的是有夫之妇。你懂的,我不喜欢良家少女。”

萧怡真眨了眨眼睛,“那我先同耶律原来个冥婚,我便是寡妇了,寡妇也是有夫之妇。”

耶律槿抖了抖。姑娘,能不要在我弟弟出殡的路上,说这么骇人的话好吗?

瘆得慌!

“我只喜欢一个有夫之妇,就是闵惟秀,闵惟秀你知道吧?”

萧怡真终于消停了。

……

耶律槿看着姜砚之蠢蠢欲动的脚,悔得肠子都青了,这死胖子跟老母鸡护着小鸡一样,早就在闵惟秀的身边画了一个圆圈,谁的头发飘进来一根,他都能够把对方拔成光头。

萧怡真听到那句心上人,眼睛一亮,看了正在端着碗喝凉粉的闵惟秀,果断的走到桌前,端起一碗凉粉,一饮而尽。

闵惟秀莫名其妙的看了她一眼,辽人真难懂!动不动就抽风!

这两人还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连凉粉这么点小便宜,都要占!

“话说你到底来干嘛的?该不是来吃凉粉的?”

耶律槿这才想起了正事,“听说你今日在宫中,把耶律熊给打了?你也同我打一场怎么样?”

说起来真是一把辛酸泪,当初在战场上,他同闵惟秀打了一架,被射中了臀部,遭人嘲笑了好久,非说他连一个小娘子都比不过,但那一次,明明就是他轻敌了,闵惟秀又侥幸一甩,击中了他好吗?

他原本就想着,今日在宫中出战,同闵惟秀好好地打一场的,但万万没有想到,他那个不争气的弟弟突然死了,导致今日是耶律本熊上了场……惨败!

事到如今,他若是能够大败闵惟秀,那好处可是大大的有:

一来一雪前耻,挽回自己岌岌可危的名誉,二来大辽连败两场,若是他能够扳回来一局,岂不是大大的功臣,三来耶律本熊成名已久,他是打赢了闵惟秀,那岂不是日后可以在耶律本熊的头上拉屎拉尿!

耶律槿想着,整个人都精神抖擞起来。

不是他狂妄自大,而是闵惟秀除了力气大,其他的本事并不算突出,他自打输了之后,日日在心中推演,并非没有一胜之力。

闵惟秀眼睛一亮,搓了搓手,竖起了两根手指头,然后又缓缓的升起了第三根手指。

耶律槿对宫中之事,了若指掌,又如何不明白她的意思。

“你这是坐地起价啊!”明明在宫中同耶律本熊打一场,只需要两千匹马,到了他这里,变成三千匹了。

闵惟秀眨了眨眼睛,“我以为你的本事,应该比耶律本熊多一千匹的。”

耶律槿一咬牙,阻止了自己脱口而出的话,我哪里只多一千匹,起码要多两千匹。

“三千就三千吧”,耶律槿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子,太奸诈了!

闵惟秀顿时心满意足的擦了擦嘴,“走吧,演武场在哪里!”

耶律槿有心一战成名,自然不会选择自己的王府之中,特意领着闵惟秀同姜砚之进了军营。

如今并非训练时间,他们便是来了,也打探不到什么机密。

几人一进演武场,便被人围了起来。

闵惟秀看着场中正光着膀子胸口碎大石的老者,惊讶的挥了挥手,此人不正是当初同他一道儿交换耶律槿的那员老将么?

叫什么来着,耶律熊!

等等,为何打了一个耶律本熊又来了一个耶律熊,辽人就不能换一个名字么?

譬如说耶律狼,耶律本鹰,耶律龟之类的,还能组成一个四大神兽,说出去威风八面的。

“耶律本熊是我儿子。”耶律熊用十分诡异的眼神,看着闵惟秀。

闵惟秀恍然大悟,“上一次我打了个小的,然后又来了个老的……你猜最后如何,坟头草已经三尺高了!”

她的话音一落,周围的辽兵都愤慨了起来。

闵惟秀扬了扬下巴,没有办法,本姑娘天神自带长了一张嘲讽脸,外搭一张嘲讽嘴……自己都管不住!

耶律熊摆了摆手,“无妨。我正想讨教一番,希望寿王妃手底下的功夫有嘴上功夫的一成本事!”

此言一出,耶律槿着急了,耶律熊可是成名的老将,若是他抢在前头赢了闵惟秀,他再赢,就起不到作用了。

“哪里用得着您出马,我就能把她打趴下了。”

闵惟秀瞧着他笑而不语,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开始吧,是男人就别哔哔,直接打!”

耶律槿脸一黑,谁不是男人了。

闵惟秀接过侍卫们抬来的狼牙棒,走到了演武场中心。

上一次,她同耶律槿交手,是骑在马上,今日没有马了,“你放心吧,我会控制力道,点到为止的。”

耶律槿的脸更黑了,你丫的是吃毒长大的,还是吃刀长大的?说话咋没有一句不戳人心窝子的!

他想着,在闵惟秀周围游走了起来。

闵惟秀力气是大,但是轻功并不一定比他好,若是打一下就跑,还不把她给绕晕了去。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她最不喜欢的就是这样闪闪躲躲,不直接刚的敌人。

“你是猴子,还是跳蚤,上蹿下跳的!”

“你……”耶律槿一口老血差点吐出来,虽然知道这是闵惟秀的激将法,可还是好气是怎么回事!

不过见闵惟秀无计可施,他又得意起来。

只见闵惟秀叹了口气,将狼牙棒打横了一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转起圈来。

耶律槿差点儿没有笑死,小娘子就是小娘子,一言不合就尬舞。

可是渐渐的,他笑不出来了。因为他娘的那狼牙棒,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圆圈,不管他怎么上蹿下跳的,闵惟秀像少林扫地神僧一般,直接像他这片叶子扫来。

耶律槿赶紧往后一跳,可还是晚了一步,那狼牙棒扫到了他的胸前,将那夏日穿的薄丝绸,哗啦一下撕裂开来。

第四百七十七章 他喜欢我什么

闵惟秀发誓,她绝对不是存心要耶律槿颜面扫地的,因为他早就没有名声可言了。

在一个死人的尸骨上再踩上几脚,闵惟秀表示,她一般不会这样做的,费鞋!

之前耶律槿上蹿下跳的,她为何不使用这一招,实在是因为这招她也是刚想到的,用起来它六亲不认啊!

她自己个还在旋转呢,就差没有眼冒金星了,那狼牙棒简直被她转成了一个大风车!

“咳咳,今日天气有点热。”闵惟秀终于收起了狼牙棒,认真的对着耶律槿说道。

耶律槿此刻已经呆若木鸡。

就这么一眨眼的功夫,他那闪闪发光的大王袍子,已经被狼牙棒上的倒钩,钩得一条一条的了。

这便罢了,连他的肚皮之上,都密密麻麻的全是一道一道的小划痕,你说它是伤吧?它算不得;你说它不是吧?他娘的在流血好吗?看上去像是被人抽打辱过了一般。

“你这样对他,他为什么还喜欢你呢?”萧怡真难得的没有冲上前去,救下耶律槿。因为天气热,她也只穿了一件。

闵惟秀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啥玩意?喜欢谁?喜欢我打他?”

萧怡真眼睛一亮,突然有了一种醍醐灌顶的顿悟之感!

“原来如此。”她说着,站在一边手舞足蹈起来。

闵惟秀一头雾水,我说什么了你就原来如此?

耶律槿回过神来,深吸了一口气,怒道,“只会玩这种小把戏,算得什么英雄好汉?有本事咱们真刀真枪的硬刚!”

闵惟秀瞧乐了,这耶律槿还真是有几分能耐,知道如何化解自己的尴尬局面,“你早说啊,之前你左闪右避的,我还以为你喜欢玩儿耍猴呢!”

耶律槿深深的觉得,以前死在闵惟秀手下的那些人,绝对有一半以上,是被她气死的。

他想着,直冲了过来,全然忘记了自己推演了数个月的,要用轻功迂回的胜过闵惟秀的套路。

闵惟秀来了精神,提着挂着布条儿的狼牙棒直冲了过去,举起就锤!

耶律槿也不是泛泛之辈,抬手一挡,稳稳的架住了,闵惟秀不敢大意,大吼一声,加大了几分力气。

耶律槿牙关紧要,擦,这哪里是同人打架,简直是在抗洪啊!

下一瞬间,他就要被洪水冲走了……

闵惟秀瞧他脸涨得通红,勾了勾嘴角,又加大了几分力气……

正在这个时候,身后传来的嘭的一声巨响,好像有什么砸在了地上。

“停停停!”耶律槿收了势,大喊道,“老将军。”

闵惟秀一头雾水,她用力没有用错方向啊?为何她同耶律槿打架,耶律熊反倒是倒下口吐白沫了。

“快去叫郎中来,说老将军的羊角风犯了。”耶律熊身边的副将慕沙大喊着,第一个冲到了耶律熊的身边。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不用去叫人了,他已经没有气了。”

耶律槿大惊,将信将疑的伸过手去一探,之前还在校场上光着膀子举石的耶律熊,此刻已经彻底的断了气。

“都怪我,都怪我,我专心看打斗去了,没有注意到老将军发了羊角风。他昨儿个才发过一次,没有想到今日又……我贺都可怎么同夫人交代啊!”说话的是一个穿着短打的老者,瞧着应该是耶律熊的亲随。

“耶律熊有羊角风,所有的人都知道么?”姜砚之问着,看向了耶律槿。

耶律槿点了点头,“老将军原本是戍边的,但是最近因为羊角风犯了,这才回了王都,想着趁这个机会,给耶律本熊再娶续弦。他平日里都好好的,每次犯病,也都是一会儿的事情,从来都没有死过!”

姜砚之同闵惟秀无语的看着他,你丫的怕是被打傻的吧!

当然没有死过啊,若是死过了,今日你见到的是鬼吗?

耶律槿心中苦啊,姜砚之同闵惟秀不知道这大辽王都的水有多深。

老皇帝死了之后,小皇帝在萧太后的强势扶持之下,勉强上了位,但英主年幼,萧太后本事再大,到底也是一个女人,皇族之中,对于她垂帘听政也并非毫无异议,并不是每一个姓耶律的,都跟狗腿子一样,支持新主的。

就连后族萧家,也并非是铁板一块。

这树大分支,萧家的女儿,也并非是只有一个萧太后,还有不少,做了亲王妃的。

那些王叔们,一个个的身强力壮,岂知其中,没有一两个虎视眈眈的。

说一句诛心的话,若是耶律槿那短命的老爹还活着,他们家的屁股坐在哪个凳子上,还不好说呢!

他为何能够这么年轻,就坐了高位,手中掌握军权,靠的不就是他阿娘当即立断,在争位置的时候站对了队伍,成了萧太后营中一员?

但是他到底年轻,像王座上的小皇帝一样,需要人扶持。

耶律熊,便是为数不多的,十分用心扶持他的人。虽然赎回那一事,耶律熊也觉得丢脸,但是对他的支持,却是从来都没有变过的。现在,耶律熊死了。

耶律槿觉得自己个,最近绝对是走了八辈子的霉运!

“不是,以前都是一会儿功夫就好了,怎么今日……”耶律槿说着,擦了擦眼睛,他没有半点虚情假意,他是真的想哭。

一哭耶律熊,二哭他都光了多久了,都没有一个真心人,上来给他送一件衣服。

他正想着,就感觉眼前一红,一个披风盖在了他的头顶上。

他掀开红披风,抬头一看,只看到了姜砚之白嫩的双下巴,这难道是传说中的敌人的怜悯?

“这么热的天,你怎么还带披风,不怕热死!”耶律槿闷闷的说道。

姜砚之哼了一声,“快系好了,别辣了我家惟秀的眼睛。”

呸!老子刚才有点感动是怎么回事?耶律槿在心中咒骂了一通,还是乖乖的把披风给自己裹上了。

姜砚之瞧着,心中终于舒坦了,“你说得有一句倒是没有错,羊角风的确是一下子就会好了,他之所以死了,是因为他根本就不是发羊角风,而是毒发身亡了!”

“你们大辽不行啊,怎么到处都是死人啊!”

耶律槿也想不懂,以前王都也没有这么多凶杀啊,他看了姜砚之一眼,突然顿悟了!

一定是因为之前他们王都没有一个像姜砚之这么厉害的神探,所以好多凶杀案,都被当成是意外身亡了!

第四百七十九章 宁有种乎

慕沙一愣,狂笑起来,“你这个小白脸,从一开始就装神弄鬼的,到现在更是越发的没谱,蚂蚁?蚂蚁能够知道什么?那小虫子还能够断案不成?莫要搞笑了,还是回家抱着你阿娘喝奶去吧!”

姜砚之紧了紧手,他自打出生就没有见过阿娘。

他正想开骂,就听得啪的一声,闵惟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了那慕沙跟前,对着他就是啪的一个耳光。

慕沙一时不察,被打了个正着,顿时暴跳如雷,他身后的那些士兵,也都全服武装,拿着长矛对准了闵惟秀。

“打人不打脸,你这个女人,不要仗着出身好,就胡作非为,这里可不是你们大陈。”

闵惟秀拍了拍手上并不存在的灰,又朝着安喜伸出了刚刚打人的那只手,安喜心领神会,立马掏出帕子来,从竹筒里倒了水,给她洗了又洗,一边洗还一边埋怨的说道,“娘子,长公主说了,叫你平日别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打,脏了手。”

“你们……”慕沙气得手发抖……

站在一旁的耶律槿不知道为何,突然觉得有些想发笑,自己被闵惟秀气的时候,快要炸裂了,看到别人被气,却莫名的觉得好舒爽是怎么回事?

其中一个小兵,长矛直接一秃噜,就到了闵惟秀面前,闵惟秀伸手一抓……

整个校场上满满的都是抽气声,不为别的,只因为那根长矛的铁头,肉眼看见的折了。

他娘的这不是人手,这分明就是铁匠铺里的大铁锤!战场上的砍马刀!

闵惟秀甩了甩手,看向了慕沙,“我早听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但是没有亲眼瞧见过,瞧见了你,忍不住手痒试了一下,还真没有吐出象牙。”

慕沙气得面红脖子粗,他也想打,可是在能够手掰铁头的大佬面前,他有些迟疑。

闵惟秀鄙视完了,又看着那些士兵说道,“你们也莫要觉得我在羞辱人,我若是羞辱他,他现在还能好端端的站在这里,成人形?我们三大王乃是大陈人,你们辽国的将军被谁杀了,跟他有半个大子儿的关系吗?”

“没有!他之所以还顶着烈日,在这里认真的找出凶手,为的是什么?是对正义的坚持。可是慕沙呢?出口就辱及家中长辈,这一点,试问站在这里的好汉们,哪一个能忍?”

“你们有没有想过,若慕沙真如三大王所说,是凶手。那你们这些站在他身后的人,是要同他一道儿,反了大辽吗?”

那些士兵一听,有道理啊,赶紧离慕沙远了一些,不一会儿,他的身边便空荡荡的,只有小猫三两只了。

慕沙一听,急眼了!擦,谁要反大辽了啊?谁要叛国了啊!

怎么说话间,大屎盆子就扣下来了啊!

“好,我倒是要看看,这蚂蚁是如何能认定我就是凶手的。”慕沙说着,将手往地上一搁。

姜砚之看了闵惟秀一眼,开心的笑了笑,眼疾手快的抓了几只蚂蚁,放在了慕沙的手上。

不一会儿,那些蚂蚁就像是闻到了甜味儿一般,全都聚集在了一团。

又过了一会儿,开始有蚂蚁排着队,朝着慕沙的袖子里钻,慕沙黑着脸站了起身,甩了甩手,站在一旁不言语了。

耶律槿惊讶的看着,“这些蚂蚁当真能够闻到甜味儿,他们还长了鼻子不成?”

姜砚之摇了摇头,“长没有长鼻子我不知道。若是小时候玩过蚂蚁的人一定知道,当你吃完了瓜果扔在地上的时候,不一会儿,就会有许多的蚂蚁围拢了过来,因为它们喜欢香甜的味道。”

“天气热,凶手带糖过来,先是藏在袖中,贻糖微微有些融化,有不少甜味,都留在了衣袖里。然后他又用手拿了糖出来,给了老将军吃。这些事情,蚂蚁已经向我们证明了。”

“凶手就是你,慕沙。”姜砚之定定的看着慕沙。

倘若慕沙狡辩称,他就是爱吃糖也有错吗?他还有别的应对之法,譬如将他袖中的糖,以银针试探,一样能够验出毒来。

慕沙黑着脸,并没有狡辩,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不都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可这不过是一句忽悠人的话罢了。在我们大辽,权贵不是姓耶律的,就是姓萧的。像我们这样的人,能征善战又如何?照旧要在他们的手底下当一辈子的狗。老将军原本是我最敬重的人,可是呢?他到底也只是俗人一个。”

“他年岁大了,最近又发病频繁,已经悄悄的向太后递了解甲归田的折子。我在他手低下做副将多年,原想着他若是走了,一定会向太后举荐我。可是呢?哈哈哈!”

“可是我瞧见了什么?宫中设宴同大陈比试,上去露脸的人是谁?是耶律本熊那个傻小子。那小子除了投胎比我强,还有哪一点比我好的,可就因为他是老将军的儿子……”

“老将军口里说着,要把位置给我,实际上却不是这样做的!当初我有多尊敬他,如今就有多恨他!没错,老将军就是我杀的,要杀要剐,随你们便。”

慕沙说着,伸出了手来,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狐疑的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耶律槿一跳三尺高,“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心急呢?你怎么知道老将军没有举荐你?原本是本大王上去打的,可我那弟弟不是没了么?我得送葬,就临时拜托耶律本熊替我打了啊!跟老将军毛关系都没有。”

慕沙瞳孔微缩,哼了一声,低下头去。

……

“耶律兄,事到如今,案子已经了解了,我们夫妻二人,先回思陈馆了,过两日是太后生辰,我们宫中再见。”

耶律槿也不挽留,耶律熊死了,这可是大事儿,他虽然不是皇族嫡枝,可也是姓耶律的。

他又得搭灵堂去了,日后若是做不了王爷,怕是专门做死人买卖,他都能养家糊口了。

“姜兄,今日之事,我也不说多谢了,那都是虚的。答应你的骏马,到时候一匹不会少你的。”

姜砚之摆了摆手,看了一眼低着头的慕沙,到底没有说话。

第四百八十章 所以我不告诉他

姜砚之同闵惟秀回到思陈馆的时候,苏中丞尚未归来,院子里只有夏日午后嗡嗡的蝉鸣声。

这里是异国他乡,并不会有人有那份闲心,拿了杆子粘蝉。

安喜端了水来给闵惟秀净面,闵惟秀就让她去歇着了,今天当真发生了不少事情。

闵惟秀换了薄薄的常服,刚坐在梳妆镜前,就感觉身后一热,一个人扑了过来。

姜砚之伸出手来,拿起桌上的木梳,轻轻的拔掉了闵惟秀头上的金簪,解散了头发,然后慢慢的梳了起来。

许是因为好吃,闵惟秀的头发生得很好,她又不怎么爱用头油,清清爽爽的,看着让人十分的舒坦。

“今日惟秀真的是太厉害了,啪的一下,就把辽人都给打趴下了。”

闵惟秀抬了抬下巴,“你又不是第一次认识我。你觉得耶律熊的案子,其中还另有蹊跷?”

姜砚之的手一顿,每一次他的异常,闵惟秀都能够最快的感觉到。

他不知道这算是什么,可是他却觉得心中软软的,连带着手上的动作,也轻柔了几分。

“惟秀今日打慕沙的时候,不怕辽兵群起而攻之么?毕竟我们是在人家的地盘上。”

姜砚之轻轻的问道。

闵惟秀摇了摇头,“我们两个虽然瞧着有点小本事,但是于陈辽二国而言,不过是芝麻绿豆般的小人物。我是小娘子,你是个不受宠的皇子,杀了我们,你阿爹为了颜面,也不肯罢休。到时候吧,打仗划不来,赔钱太亏,局面太尴尬了……”

“萧太后精明得要命,不会杀了我们的,做这种赔本的买卖的。”

除非姜砚之是未来的太子,那就是另外一番打算了。

姜砚之揉了揉闵惟秀的发旋,“嗯,惟秀真聪明。”

闵惟秀用手肘捅了他一下,“别把我当小孩子哄!”

姜砚之笑了起来,伸手摸了摸闵惟秀的肚子,“我没有哄你,我哄我闺女。”

闵惟秀俏脸一红,还闺女呢,鬼女都没有一个!

“我是觉得,那个慕沙说的并非完全是实话。因为倘若太后听取耶律熊的意见,把他手里的兵交给耶律本熊,那么慕沙就算是杀了老将军又有什么用?只会让耶律本熊更快的坐上那个位置。”

“耶律本熊今日在宫中,被你打得趴下了,耶律槿在送葬,都知道这事儿。如此关心此事的慕沙,不可能不知道。耶律本熊丢了大脸,老将军若是还活着,他反倒要受到责难。”

“若是老将军在这个关键的时候死了,太后反倒要怜悯推恩,耶律本熊不但不会被骂,反倒会升官发财。辽人不比我们大陈,有什么丁忧之类的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他若真是因为这个原因杀人,想要上位,他应该直接去杀了竞争对手耶律本熊才对。你还记得耶律槿的案子么?”

闵惟秀恍然大悟,惊讶的回过头去,“你是说,这案子同耶律槿的案子有关联,当时也是有人想要诬陷耶律槿为凶手……如今又杀了耶律本熊……耶律槿同耶律本熊,都是太后同小皇帝的铁杆支持者。”

姜砚之点了点头,“正是如此。我推测有人想要搞一场大的阴谋。”

“你想想看,若是昨天晚上,耶律槿成了杀害耶律原的疑凶,他被抓起来下了大狱,他还是没有办法出现在今日的比试当中,今日同你比试的耶律本熊,照旧会被你打趴下,数日都没有办法出现在军营。然后耶律老将军又突发羊角风死了……”

“整个军队会落在谁的手中?一定会让副将慕沙暂时接管。”

“倘若慕沙别有异心?不,应该说他幕后之人别有异心……”闵惟秀忙接道。

“对,当时我们只是洗刷了耶律槿的嫌疑,那么是谁把耶律原推进了粪坑里,萧折背后站着的又是谁?耶律槿不想让我们接着掺和,萧折又被人杀了。这案子压根儿是开了一个头,并没有收尾。”

“辽国小皇帝刚刚即位不久,未必没有人蠢蠢欲动,这大辽的天怕不是要变了。”

闵惟秀听得啪啪鼓掌起来,“变了好啊!有什么比敌人要自相残杀来得让人高兴的呢?”

虽然这么说起来很不厚道,但是小皇帝颇有贤明之相,假以时日待他成长起来,大陈会越发的出于劣势地位。

若是这一次小皇帝不小心咽气了,换了一个来,也未必不是一件坏事?

敌国嘛,越乱越好啊!

姜砚之摸了摸下巴,“可不是么?所以我没有告诉他!”

两人对视了一眼,都叉着腰哈哈大笑起来。

守在屋子外的路丙摸了摸手臂上的汗毛,怎么觉得自己的主子是个大反派呢,青天白日的,笑得瘆得慌啊!

你们两个又想出什么不能言说的诡计……

屋子里的二人不知道路丙所想,头发也不梳了,索性坐到床榻上嘀嘀咕咕起来,“若真打起来了,咱们帮哪边?”

“这还用问?当然是两边都捅!到时候若是被人发现了,咱们就说,有人杀到我们思陈馆来了,想要抓你做人质!然后我们实在是被逼无奈,才做出反抗杀杀杀的……唉,多么无辜的我们啊,被殃及池鱼了,大辽应该弥补我们的损失……”

姜砚之也来了精神,“要不我装晕,唉,我见了血,一下子就吓病了,瘦了好些斤,得见了马才能好起来……”

闵惟秀噗呲一下笑出了声,捶了姜砚之一把,“行了啊你!到时候随机应变!”

姜砚之佯装往后摔倒,一把扯住了闵惟秀,将她往床榻上一带……

闵惟秀俏脸一红,“臭不要脸的,大白天的……”

姜砚之嘿嘿一笑,“惟秀啊,你忘记了苏中丞交给咱们的任务了?唉,我怕是第一个,要靠生子才能上位的皇子了。”

闵惟秀差点儿没有笑死,还父凭子贵呢!咋这么臭不要脸呢!

坐在门口的路丙,听着屋里的动响,摇了摇头,唉,世风日下,大王的心从来都不古。

他正想着,就瞧见安喜扔了一罐绿豆汤过来,“给你,还你果子的。我要去给我家小主人做衣衫了!”

安喜说着,哼着小曲儿就往自己的屋子里去。

路丙笑了笑,打开绿豆汤的盖子,一饮而尽。

第四百八十一章 烦恼的萧太后

辽国王都,太后宫中。

这几日太后心情不虞,宫人们大气都不敢出,生怕一个不小心,人头就要落了地。

萧太后坐在小炕桌前,拿着剪刀,咔嚓一声,剪掉了一支不老实的伸出头的花。

坐在一旁的齐王妃身子一抖,差点儿惊呼出声,她低下头去,拿帕子擦了擦嘴角,掩饰住了自己的紧张。

“你说说,寿王同寿王妃又做何事了?”萧太后说的时候,嘴角不可见的抽了抽。

昨儿个一大早,齐王妃便气鼓鼓的进宫来抱怨,说耶律槿领着大陈寿王夫妻,去她家赌场里砸场子去了。

齐王平庸,不通军武,却擅经济,平日里就好一些与民争利之事,作为宗室,他只要不造反,朝廷都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随他折腾。齐王妃同齐王,独有一子耶律清,十分的嗜赌。

老父亲老母亲实在是不易,忧心他去那等下三滥的地方学坏了,便自己个开了个赌场,让他同他的那群狐朋狗友们进去玩儿,岂料这赌场一下子做大了去,成了整个王都纨绔子弟们最爱的去处。

这还是第一次听闻,有人敢砸齐王府的场子。

齐王妃昨儿个那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那寿王同寿王妃绝对是出了老千了,不然的话,天底下哪里有手气如此旺之人,盘盘压中,次次都赢,完全不给庄家活路!”

“尤其是那寿王妃,清儿说了,她的手老在桌子上敲敲敲的,她会功夫,怕是把骰子震出花儿来了!简直是太不知耻了!难怪她能够戴得上那么华贵的镯子,敢情都是赢来的。”

齐王妃话中带酸,“这便罢了,她一个武将,竟然也去玩儿投壶……”

齐王妃说着,都不忍心把那场面说出来,实在是太丢脸了,他们大辽好武风,但是也没有见过这等厉害的小娘子……可怜不少小瞧了他的王公子弟,一个个的都输得掉裤子。

萧太后皱了皱眉头,“愿赌服输,开赌坊的,还只许人输,不许人赢是怎么回事?”

齐王妃有些欲言又止。

太后啊,你没有看过话本子吗?

开赌坊的,若是见到别人赢得多了,就是叫一帮打手直接上去打的啊!

可这一次,踢到铁板了,且不说耶律槿在一旁陪同,便说闵惟秀,那可是将耶律熊都打趴下了的人,她们赌场里的打手,便是加起来,也打不赢啊!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寿王夫妻二人,赢了个盆满钵满的走了。

“只是点钱财,这便罢了,可是……可是又死人了……”齐王妃差点儿没有哭出来。

他们可不是一般的赌坊,来的都是一些金蛋蛋疙瘩,这死了人的地方,谁还愿意来沾染晦气啊……

见萧太后若有所思,齐王妃又接着说道,“死的乃是我们萧家的一个远房子侄,他资质颇佳,族中有意让他历练一番,然后成大器的,可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死了!”

萧太后挑了挑眉头,“那寿王可揪出凶手来了?”

齐王妃一听,恨不得捶胸顿足,要是没抓住凶手,她还能够胡编乱造一个理由,把他们赌坊给摘干净了,可偏生他查出了死因啊!

她现在一想起姜砚之那个死胖子的模样,就气得牙疼。

“您给评评理。那寿王说咱们家那子侄,是中毒死的,因为他手气旺,前一阵子赢了不少钱,于是有人将毒抹在了他常坐的地方的桌子边沿上。那孩子赌钱的时候喜欢咬指甲……这一下子就中毒了……”

“他抓是抓着人了,可……可那人是我们赌坊里的下人。”齐王妃支支吾吾的没有说清楚缘由,只连连叫苦。

“他这不是给我们赌坊招黑么?以后谁还不说我们家的赌坊是黑店,族中的那一房人,还不恨死了我去?姐姐我心中冤啊,一个赌坊的扫地小厮,我哪里知道他们有仇怨?”

“我们是绝对没有指使他这样做的!”

萧太后横了她一眼,“你是我亲姐姐,说话有几分真,几分假,我还不清楚?别在这里告黑状了。今日是我生辰。”

齐王妃一愣,忙赔笑脸道,“您是我妹妹,我心中有委屈,不同您说,又同谁说?我瞅着您不高兴,还在为了那早夭的小皇子……皇帝年轻,孩子很快就会再有的。”

萧太后摇了摇头,她也是做后妃的,宫中的孩子,没有长成的,那都不算数的。

“是观音女的事。观音女出嫁这么久,一直没有孕,前不久,她自己同驸马赌气,把身边的腊梅给开了脸,谁知道那个腊梅是个命好的,一招有孕。”

齐王妃惊讶的瞪圆了眼睛,萧太后心中可真能藏事儿,她几乎日日进宫,却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事儿。

“若是个姑娘,就让那贱婢养着,说不定还能招来兄弟,若是儿子,去母留子便是。”

萧太后看了齐王妃一眼,看得齐王妃低下了头。

“女人不狠,地位不稳,但是要在关键的时候狠。我常对观音女说,她就是当耳旁风,想着凡事都有阿娘同弟弟担着。那个腊梅昨儿个夜里死了,驸马大怒,小夫妻二人闹了大别扭。”

“我瞧着,人死是小,伤了夫妻感情,就不好了。”

“死了?”齐王妃惊呼出声,“长公主出手也太急躁了一些……咳咳,我不是说是长公主……最近怎么这么不太平,接二连三额死人……怕是要寻国师做做法驱驱邪才对……”

萧太后无奈的笑了笑,“你看,连你这个做姨母的,都这样想。可我生的女儿我知道,她虽然不高兴,但绝对不会杀人的,这孩子从小就被我给惯坏了。她是长女,以前便是她父亲,都偏疼她一些。”

萧太后想着,若有所思起来。

说起来,这接二连三的死人,是那姜砚之同闵惟秀来了之后,才发生的……

这两个人莫不是瘟神罢?

“等我生辰过后,叫齐王去同大陈使者谈,早日出了结果,让寿王同寿王妃回开封去吧。”

齐王妃眼睛一亮,乐滋滋起来,真不愧是我亲妹妹,嘴上说不帮,实际上还不是帮她把那两个人赶走了,“如此多谢太后。”

萧太后看着窗外,笑而不语。

第四百八十二章 生辰惊变(一)

闵惟秀坐在桌案前,看着满桌子的大鱼大肉,屏住了呼吸,再看再看她就想要动筷子……

但是如今大辽乃是多事之秋,根据苏中丞那个狗头军师的分析,今日乃是逼宫的最佳时日。

一大群勋贵都光溜溜的进宫贺寿,身上连把刀都没有带,若是有谁造反,简直就是一网打尽!

闵惟秀暗戳戳的觉得,苏中丞对造反逼宫一事如此熟络,怕不是早在脑海中演绎多次了,就防着他们还没有回去开封府,官家就死翘翘了,二皇子继承了大统,姜砚之只能反了……

这老头儿简直是心思缜密到令人发指!诸葛亮都没有他想得多!

坐在临桌的耶律槿,见闵惟秀都不动筷子,觉得眼前的菜都食之无味起来。

开玩笑,这天底下竟然还有寿王妃不喜欢吃的东西,她都不吃,那这东西得有多难吃!

耶律槿正神游天外中,突然觉得胳膊一疼,眼泪险些掉下来。

他扭过头去,愤怒的看向了萧怡真,“你做什么拿针扎我?还有你吃席做什么带针?”

萧怡真哼了一声,声音有些发颤,“哼!”

耶律槿简直要气炸了,这个女人,简直脑壳有毛病,这几日跟疯了一样,时不时的掐他一把,要不就捶他一拳,现在都带针了!

最可恶的是,每次打完了,她都仰着脖子,以鼻孔示人,一副老娘就是这么拽的样子!

怕不是傻子!

莫非她以前闷不做声的跟在他身后,就是琢磨着日后怎么折磨他?简直是最毒妇人心啊!

……

大殿之上,闹哄哄的,时不时的有人进殿,给太后送上贺礼,姜砚之同闵惟秀来得早,十分没有诚意的送上了官家一早就准备好的贺礼,一对红珊瑚树。

虽然不是整寿,但也是热热闹闹的,大臣们觥筹交错,谈笑风生的。姜砚之同闵惟秀这几日在王都,也认识了不少人,虽然不是凶手的族人,就是死者的族人,但是至少都混了个眼熟。

又悄悄的泼掉了一杯酒,闵惟秀凑到了姜砚之耳边问道,“怎么样,看出谁可疑了么?”

大殿里声乐声很响,还不时的有人上去踏歌,像他们这样凑在一起说话的人很多,并不显得奇怪。

姜砚之视线看了过去,“看到柱子后头的那个了么?那是赵王耶律跋,我瞧着他十分紧张的握着杯盏,虽然同旁人说话,但是余光却一直往在几个固定的人身上瞟,应该就是他了。”

大辽的皇室宗亲十分的多,但是萧太后手段厉害,在辽景宗死的时候,听了南院枢密使韩让的建议,夺了宗亲军权,然后在各处,安插的多半都是自己的亲信。因此蠢蠢欲动的人很多,但是真正有实力逼宫之人,却没有几个。

这个赵王便是其中之一,他平日里为人颇为端正,人称赵贤王。

江湖地位,可远不是因为继承了父亲名号,才居高位的耶律槿可以比的。

姜砚之说着,“你瞧,马上就要掷盏为号了!”

闵惟秀瞪圆了眼睛,嘀咕道,“为何要掷盏为号,这里歌舞声这么大,得敲锣为号才是啊!不然听不见咋整,再则,宴会上万一有谁不小心碎了一个碗,那些人提前起义可如何是好?”

姜砚之瞧她说得可爱,忍不住揉了揉闵惟秀的脑袋,“你等着瞧就知道了!”

……

邻桌的耶律槿瞧得有些心里发酸,同样是小王爷,为何姜砚之的妻子,就文可砸钱买天下,武能上马打江山?连吃东西都向小松鼠一样鼓鼓囊囊的可爱,被摸头就像是小狗一样温柔……

他正想着,只觉得大腿一阵剧痛,一扭头,就看见了萧怡真的脸。

“你又扎我做什么?”耶律槿咬牙切齿的问道。

虽然他是一个皮糙肉厚的武夫,但是也禁不住扎来扎去的啊!

“你喜欢被打,我日后可以天天都打你!”萧怡真认真的说道……

正在这个时候,恰好一曲终了,萧怡真的话一下子就显得清亮起来……

大殿之中,所有人都看了过来,就连萧太后都忍不住侧目。

耶律槿脑子嗡的一响,谁他娘的喜欢被打了!你的脑子被狗啃了吧!

与此同时,只听得杯盏咣当一声巨响,赵王举起一个大盆子狠狠的往地上一砸,然后整个人都跟着倒了下去。

紧接着,乌泱泱的一群人冲了进来,其中领头的一个人大喊道,“妖后干政,**后宫,当诛!为我大辽基业,当拥贤主为皇!”

大殿之中一片鸦雀无声。

姜砚之探了探赵王的鼻息,对着门口的人摆了摆手,他逆着光,看上去有些傻帽。

“喂,你说的贤主,是他吗?可是他已经死了。”

冲进来的人,恨不得撞墙……

他娘的,老子也不知道啊!你丫的见过,造反头子掷盏为号,把自己给掷死了的?我的黄历一定是出了大问题!

萧太后最快反应过来,厉声说道,“护驾!韩让,耶律槿护驾,所有逆党,一切格杀勿论!”

闵惟秀一听,顿时来了精神,格杀勿论好啊!

“太后,放心吧,保证一个活的不留!记得给我记头功!”闵惟秀说着,将手上戴着的大金镯子撸了下来,抓在了手中。让路丙保护好了姜砚之同苏中丞,准备大杀四方。

萧太后扶着桌案的手一抖……我真的没有叫你!

闵惟秀乐了,杀一个人,算多少匹马好呢?唉,那边站着的那个,瞧着练武资质不错,可惜是萧太后的人,要不错手杀掉?不是她不想浑水摸鱼,摆明了如今萧太后胜券在握,赵王一死,这些人就是一盘散沙,失去了主心骨,成不了大气候了。

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个时候,还是捞点好处的好!

那冲进来的人,回过神来,嚷嚷道,“兄弟们,咱们已经没有退路了。杀!”

耶律槿也顾不得腿疼,朝着萧太后的方向冲了过去,可他只觉得眼前一花,萧怡真已经果断的站在了他的前面,护着他。

耶律槿一愣,来不及多想,一把拽住了萧怡真,朝着太后同皇帝所在之处奔去。

闵惟秀拿着两个大金镯子,一镯子开一个瓢,一镯子开一个瓢。

不少贵妇人都扶着柱子瑟瑟发抖,她们不是被造反的人吓的,是被满地的脑瓜子吓的……寿王妃啊,行行好,别杀了行吗?我们已经快要不认识镯子这两个字了!

“闵惟秀,你杀错了,那个是自己人!”耶律槿站得高,在上头上蹿下跳的喊道。

闵惟秀在心中暗自翻了个白眼,谁跟你是自己人?

“哦,抱歉,都穿一样的衣服,分不清啊!”

第四百八十三章 生辰惊变(二)

闵惟秀毫无歉意敷衍的说道,心中拿定主意,待回了开封府,一定要好好的感谢那个送她大金镯子的夫人。

这个礼物,她实在是太满意了!

闵惟秀想着,微微侧了侧身,对面的叛将瞅见了这个空隙,立马钻了过去,朝着小皇帝同萧太后的方向冲了过去。

闵惟秀左手就是一锤,一个脑瓜子被开了瓢,躺倒在地,她微微的勾了勾嘴角,又抬起了右手,岂料右边那人哇的大叫一声,将手中的兵器一扔,直接抱着脑袋就往后跑了,一边跑还一边喊,“我的娘啊!我不要死得娘都认不出我来啊!”

闵惟秀抽了抽嘴角,真不经打。

她低下头一看,的确是满地红黄白,看上去怪恶心吧啦的,这大殿日后不闹鬼算她输……

这应该有很多匹马了吧?

闵惟秀一想,果断的收了手!她现在不打,让太后和小皇帝受点惊吓,才显得出她的价值嘛!

不过就她观察,即便是没有她,这次萧太后也早就有准备了。那赵王的人马一冲进来,大殿四周立马就出现了一群带着兵器的士兵,这些人人数虽然不多,但个个出手狠厉,大多数都是一招毙命。

显然赵王要反的风声,萧太后早就收到了。

毕竟,这个世上,并非只有姜砚之一个聪明人。

若不是她一通乱捶,偶尔还伸个腿绊一下,伸个手推一下,萧太后手下的人,怕是伤亡还没有这么惨重……

安喜见闵惟秀回来,苍白着脸,拿出竹筒给她洗手。

“你怎么了?”闵惟秀旁若无人的冲着手,不管是叛军,还是萧太后自己的人马,竟然无一人敢上前偷袭。

安喜捂了捂嘴,“小娘,那镯子奴也给你洗洗。”

闵惟秀摇了摇头,“我自己个洗,洗洗还能戴!”

姜砚之一听,忙伸出手来,“我来,我来,惟秀你歇着。”

站在一旁的贵妇人们都有些瑟瑟发抖,不是说大陈人都纸醉金迷,士兵都像是纸糊的一样,都是没有一点血性,娘们兮兮的么?怎么眼前这三个,都抢着洗脑浆子……

还有那个镯子……洗洗还能戴……

闵惟秀用余光瞅见了她们快要吓晕的脸,勾了勾嘴角,放大声音说道,“你们瞧我这个镯子,成色是不是更好了一些?这浆包得越多,就越亮……”

包浆?大陈人都是这样包浆的?包脑浆?

不能想不想,再想想把首饰盒子里的镯子全都扔掉!

待闵惟秀洗完手,大殿之中,胜负已分,她故意放过去的几个叛贼,也都是些没用的东西,被耶律槿全部擒拿了下来。

大殿之上,放眼望去,全是尸体。

闵惟秀抬起头来,正好萧太后冲着她看过来,对着她笑了笑。

这是一个生得十分好看的女人,站在尸山血海之中,却半点气势都不输的女人。

虽然是敌人,可闵惟秀还是忍不住要说上一句,这个女人,当真是一个厉害角色。

闵惟秀挺起了胸膛,扬起了下巴,毫不示弱的笑了回去。

“启禀太后,臣韩让来报,城内城外所有叛军,抵抗者已经全部诛杀,赵王府家眷已经悉数擒拿,无一人逃走。按照太后懿旨,宋王已抵王都勤王。”

萧太后不动声色的拍了拍小皇帝的后背,看向了耶律槿,“辛苦韩枢密使。槿儿,你跟着韩枢密使一道儿,清理余孽,务必连根拔除,一个不留。”

她说着,环顾了一下屋子里的诸位宗亲,那些个姓耶律的,还如何不明白此时此景。

萧太后早就洞悉了一切,却还任由事态发展,为的就是清洗异己,为的更是给在场的人看,什么叫做杀鸡儆猴。

今日一过,大辽再也无人敢反……日后这整个大辽,便是萧太后母子的天下。

这于大陈,并不是什么好事。

姜砚之同苏中丞对视了一眼,脸色越发的凝重了起来。

萧太后吩咐完了,又看向了闵惟秀同姜砚之,“今日平叛,寿王妃出力颇多,本宫感激不尽。”

闵惟秀咳了咳,来了来了,又是丰收的一天!

“太后如此盛赞,非要奖赏于我,怪让人不好意思的!”

喂,我瞧你很好意思啊,哪里盛赞,哪里又说了要奖赏你了?

“只不过我一介女流,当真是豁出去了性命,以命抵命,才护得二位周全。这救驾之功……太后如果非要奖赏于我,就给我座小城池吧,燕云十六州,随便哪一州,我是半点不挑的。”

天下竟然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坐在上座的小皇帝擦了擦嘴角的呕吐物,虚弱的说道,“燕云十六州?随便赏一州?朕以为寿王妃独爱马,还打算赏你马呢!”

“马就马吧,我这个人一点都不贪心的……北院大王,不知道今日斩杀多少人?”

耶律槿一愣,“杀了三人。”

这三个还是闵惟秀故意放过去的。

闵惟秀看了满地脑浆子,憨厚的转了转手腕上的大金镯子,“我也就杀了小三百人,那脑浆一地的,都是我杀的……陛下看着赏赐就行,真是怪不好意思的。”

小皇帝心虚的看了萧太后一眼,他算是看出来了,闵惟秀一开始狮子大开口,实际上就是等着要马的,大陈有钱有地,却奇缺战马……他这是中了圈套了。

耶律槿乃是他堂兄,是萧太后看准了要同韩让平起平坐,执掌北院,管束宗亲之人,是他日后的左膀右臂。

太后明明早知今日之事,关键时刻却只喊耶律槿勤王,为的就是此番给他大赏,抬举于他。

可只杀三人的耶律槿得了救驾之功,那么杀了三百人的闵惟秀该如何打赏?

这得有多少匹马才说得过去?

小皇帝这么一想,出了一脑门子汗!

他到底太年轻了!

惟秀姐姐,我们真的不需要你救!真的!我们早就安排好人了,真的!

救了还要给钱,这不是强买强卖吗?

而且前两天你才犁坏了一个大殿,今日又血洗了一个大殿……我们大辽造宫殿的速度,都赶不上你毁坏的速度啊!

小皇帝想着,又忍不住看向了萧太后:娘啊,能快点把她送回去吗?

萧太后拍了拍小皇帝的背,笑道:“寿王妃当计头功。”

娘也很想把他们快点送回去,真的!

第四百八十四章 生辰惊变(三)

闵惟秀一听,高兴的看向了姜砚之。

真不知道姜砚之的脑瓜子是如何长的,这两天早就推演得一清二楚的,她照葫芦画瓢,全盘照搬,果然要得好多好多匹马!她已经想好了,这些马,全留给镇守雁门关的战士们!

这可是她同姜砚之赚回来的,私产有没有?绝对不分给二皇子党一根马毛!

站在一旁的苏中丞有些发酸,明明是他老人家出的主意好吗?

不过为了皇嗣考虑,就让闵惟秀崇拜三大王一次吧……让三大王那跪地生根的膝盖,也站立起来一次!

姜砚之挺了挺胸膛,“说起来奇怪,这赵王好端端的掷盆为号,为何会突然死掉了呢?也不知道,他是突发恶疾,还是遭人暗算?太后,小王以为应该查清楚,免得背后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黑手才对!”

萧太后深深的看了姜砚之一眼,有没有黑手,黑手是谁?你丫的想不到?

“本宫近日偶得一副万马奔腾图,甚是喜爱,便赏给寿王压压惊吧!你们远道而来为本宫贺寿,却接二连三的受到惊吓,实在是有违待客之道。”

姜砚之满意了,万马奔腾,就是说赏赐的马匹,是以万起步的……

萧太后见姜砚之不继续翻尸体了,抬眸对着众人说道,“赵王多行不义必自毙。违背臣子的纲常,妄图行刺天子,逼宫谋逆,老天爷看不过去,降下惩罚,才让他暴毙而亡。诸君忠心爱国,且先行回府修整,一会儿本宫会让使者登门,给诸位压惊。”

大殿之中,一阵歌功颂德,山呼海啸的彩虹屁在尸山血海中响起。

萧太后心下松了一口气,一切都在她的预料之中,除了人群当中碍眼的那两只……

这大殿实在是待不得了,不一会儿便有颤抖着的宫人,扶着一个个面色惨白,连隔夜饭都呕出来了的宗亲,鱼贯而出。

那情形,就仿佛开封府的鬼屋开张之日的重现……

竖着进去了,横着出来了,便是站着的,也去了半条命。

闵惟秀大概是唯一一个走出宫门来活蹦乱跳,面色红润的人,她伸了伸懒腰,有些遗憾的看着收拾残局的众将士,微微的叹了口气。

正抬着尸体的一个小兵,听到这声叹息,直接腿一软,差点儿没有摔倒去。

闵惟秀给了他一个鄙视的眼神,拉住了姜砚之的手,“今儿咱们去哪里玩?每次进宫吃席,都一口没有吃上……搞了半天,还是不知道大辽宫中的御膳,是个什么味儿!”

姜砚之摸了摸下巴,“要不咱们去吃豆腐脑儿?听闻这豆腐啊,乃是一方水土一个味儿,用那木耳丝儿,黄花丝儿,肉汁搅拌后的豆腐脑儿,特别好吃!”

站在二人身后,萧太后的贴身嬷嬷,差点儿没有吐出来。

这满屋子的人脑子还没有看够,你们还想着去吃豆腐脑儿……简直不是人!

她想着,压低声音说道,“寿王,寿王妃慢走一步,还请这边走。”

姜砚之一愣,转身看了过去。

苏中丞想要跟上,却被那嬷嬷拦住了,“太后有事想要私下寻寿王殿下一叙。”

姜砚之给了苏中丞一个安抚的眼神。

苏中丞看了看戴着大金镯子的闵惟秀,又看了看路丙,点了点头,做了一个在宫门外等候的手势,这才跟着引路的宫人,带着安喜等人一道儿出了宫。

……

虽然来辽宫几回了,但这还是闵惟秀第一次进入萧太后的寝宫之中。

不过是一会儿的功夫,萧太后已经换了一身常服,整个人看上去好似慈爱了几分。

但是闵惟秀知道,这不过是表象而已。

在大事发生的时候,她便是杀伐果决的萧太后,替小皇帝撑着整个朝堂;如今事态稳定,小皇帝出来做做表面功夫收割功绩,她又脱下了朝服,成了一个后宫中的母亲。

这是一个懂得功成身退四个字,极其有分寸的女人。

闵惟秀觉得自己一辈子,都是做不到这个地步的,因为她只会张扬,不懂内敛。天底下只有一个萧太后,也只有一个闵惟秀。

“看茶。本宫也不说那些虚的,寿王本事非凡,断案如神,着实让人佩服。人都说家丑不可外扬,可是本宫却觉得,那丑事就好比脓疮,不挤出来,是不会好的。指不定哪一日,就因为旧疾复发,一命呜呼了。”

她说着,朝着屏风喊道,“观音女,驸马出来罢。”

说话间,那屏风后头便走出来了两个人,一个衣着华贵的妇人,脸上胡乱的浮着粉,眼睛肿得跟核桃一般大小,显然哭得很惨。而另外一个人,正紧捏着手心,一脸铁青的犟着头。

萧太后看着长公主观音女,叹了口气,“寿王同寿王妃,你们都见过了。他们乃是大陈之人,不会偏袒于你们任何一人,那腊梅究竟是如何死的,让寿王一瞧便是。今日之事,今日毕,夫妻哪里有什么隔夜之仇?”

“若是观音女做的,我绝对不轻饶,若不是,驸马……”

驸马眼眶一红,“太后即是我岳母,又是我姑母,我岂是那等宠妾灭妻之人?”

“我同观音女一道儿长大,又结为夫妻,感情深厚,原本我不想纳妾,可她非要……既然如此,又不能容人……观音女嫁我,几年无子,我也并无半句怨言,腊梅有孕,我还同她说好了,到时候生了孩子便养在她那儿,然后将腊梅打发出去,我们夫妻二人好好的过日子。”

“可一转头,她便给腊梅送了一碗汤药,腊梅喝了之后,血崩而亡……众目睽睽之下,又岂能够抵赖?我……我……”

观音女一听,整个人都炸裂了,对着驸马就是一掌,嚷嚷道,“我说没有就是没有!对,后院只有我同她二人,我是嫉妒她嫉妒到恨不得杀了她!但是我没有杀,我说没有杀,就是没有杀!你怎么可以不信我?”

萧太后抬手制止了二人,说道,“把尸体抬进来罢。”

很快就有内侍从侧殿里抬进来一具女尸,上头用白布盖着。

姜砚之掀开白布一看,皱了皱眉头,果然如同萧驸马所言,这女尸身下血红的一片,十分的刺目。

第四百八十五章 真假孕事

而在那尸体旁边,站着一个女鬼,她的表情狰狞,正盯着公主观音女的肚子,目不转睛的看着,那目光,让人头皮发麻。

像是感觉到了姜砚之在看她,那女鬼猛的把脑袋伸了过来,嘿嘿一笑,然后又缩了回去,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她的肚子圆滚滚的,看上去应该怀胎五六个月了,明显的能够感觉得到,里头有什么东西在蠕动着。

姜砚之被她冷不丁的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两步。

闵惟秀一下子警惕了起来,“你瞧见了?”

姜砚之点了点头,“嗯,应该就是这个腊梅的鬼魂,她死得十分的痛苦,这鬼的厉气很重。”

观音女“啊”的一下叫出了声,“鬼……哪里有鬼?腊梅回来了?”

她说着,对着空白的地方吼道,“贱婢,你有本事回来,没本事说实话么?我可没有杀你!本公主要是想杀你,还用得着给你送汤药,我直接将你杖杀了又如何?”

“你做人的时候,便是我的洗脚婢,变成鬼了,难不成还能欺负到本公主头上不成!”

萧驸马脸色微变,将观音女扯到了自己身后,“子不语怪力乱神,什么鬼不鬼的!”

观音女一把将驸马推开来,怒道,“查!一定要查清楚!这个贱婢是怎么死的!”

萧太后实在是瞧不过眼,啪的一声拍响了桌子,“都给我闭嘴。寿王,不用理会这二人,且看腊梅究竟是如何死的?”

姜砚之蹲下身来,仔细的看了看尸体,说道,“尸体面部有巴掌印,死之前被人用力掌掴,手腕上有淤青,应该被人勒住过手腕,除此之外,并无明显外伤。”

尸体放置了这么久,原本瞧不见的痕迹,全都浮现了上来。

萧驸马痛心疾首的看着观音女,“你……你还说没有给她灌药……”

观音女一听,又要炸裂!抬手就想打……

闵惟秀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喂,你们两个以为是话本子里的男女主角吗?看什么看,说的就是你,站在你面前的是同你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姑娘,人是不是她杀的都没有搞清楚,你就一副你好残忍你好可怕,你竟然伤害小可爱的模样干什么?”

观音女一听,简直像遇到了亲人,立马拉住了闵惟秀的手。

闵惟秀手一甩,“还有你!打得赢才打啊,打不赢你打个什么劲儿?按我说,这种脑子进水半点不信你的人,留着不休了摆看啊!你关起门来,同你驸马我没有你有的随便你……但是在人前,麻烦你收敛一点,谁还不是个小公主了怎么地!”

观音女长大了嘴,不可思议的看着闵惟秀……过了好一会儿,才接着说道,“前日我同夫君因为腊梅闹了别扭,我……我总不能跟他示弱吧,于是就让嬷嬷拿了些好药材来,炖了一碗安胎的鸡汤。”

“岂料贱婢喝下之下,捂着肚子说我害她,我气愤不过,扇了她一耳光,嬷嬷们怕她挣扎反抗,把她的手给按住了。许是那时候留下的痕迹。但是我真没有给她灌药,我哪里知道,她为什么一喝完汤就流血死了。”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公主说的应该是真的,若是有人给她灌药的话,会有手掰开嘴时留下的痕迹,但是腊梅脸上并没有。你们且看腊梅的裙子,全部都被血染红了,然后再看她的肚子,想到了什么?”

闵惟秀伸出手去,摸了摸腊梅的肚子,肚子鼓鼓的,像是一面鼓。

“公主给她喝的不是堕胎药,因为喝了堕胎药,不会死得那么快,应该会先腹疼……”闵惟秀说道。

姜砚之点了点头,“正是如此,这是一个问题。另外一个就在于,腊梅若是吃了堕胎药,出了这么多血,为何她腹中的胎儿并没有被打下来,而是还留在了腹中?”

这胎儿不过是五个月左右,不存在什么难产的说法,出了这么多血,若是堕胎药,那必定是虎狼之药,没有道理产妇直接喷血而亡,而孩子却纹丝不动。

萧驸马摇了摇头,他并没有想过这些,甚至说,他并没有来得及思考这些问题。

姜砚之又指了指腊梅的腹部,“你们看着孕肚,有没有觉得有什么违和感?”

闵惟秀同观音女齐刷刷的看向了萧太后,她们二人虽然已经嫁人了,但是并没有有过身孕。

萧太后被两人看得发怵,迟疑片刻说道,“她的胎位有些太过偏上。”

姜砚之点了点头,“女子怀孕,在宫位。但是你看她,位置有些不太对。综上而言,我有一个大胆的猜测,那就是腊梅她其实并没有怀孕,而是在腹中生有恶疾。”

萧驸马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惊讶的说道,“这,这不可能……大夫都瞧过了的,她的确是有身孕了。”

萧驸马说着,迟疑了片刻,说道,“我瞧着她的肚子,日渐增大,里头的孩子还会动……”

观音女一听,立马说道,“大夫,不过是在外面找到土郎中罢了,指不定被那个贱婢收买了。我就说嘛,她怎么一朝就有孕了,原来是假的!”

萧驸马黑着脸,“公主知道腊梅有孕,十分生气,不肯请太医,于是腊梅就在外头的平安堂,寻了一个坐堂的大夫来看的。那大夫说得信誓旦旦的,不过是个喜脉而已……还能把错了?”

“孩子真的会动的……”

姜砚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恶疾有很多种,我以前听宫中的御医说过类似的病,乃是腹中经络之上生出恶瘤,状若灌水之后的猪尿泡。恶瘤越长越大,同时带有脉动,会让妇人误以为是十月怀胎,将脉动当成是胎动。”

“这种恶疾十分的危险,一旦破裂,腹中全是血,人会立即死亡。其实要看我的推测对不对,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剖开腊梅的肚子一观。若是有胎儿,那定然会寻找到人骨残留,即便是服用了堕胎药,也不会全部消失不见,而且血全部集中在宫内。”

“若是我说的脉上恶疾,那么整个腹部全部都是血,不见人骨。”

第四百八十六章 大戏

“剖……剖……剖开?你说的是把人剖开,不是猪啊牛啊羊啊之类的剖开?”

公主结结巴巴的说道。

闵惟秀算是发现了她同这公主本质的区别,她是真凶残,公主就是纸糊的老虎一戳就破。

姜砚之淡定的点了点头,“我中华医术博大精深,剖腹开颅自古有之,不必惊慌。在仵作这个行当,别说剖开一窥究竟了,就是蒸骨煮骨也是常有之的。”

公主一听,觉得自己接下来一个月都吃不下任何荤食了,扶着柱子拼命地呕吐了起来。

萧太后无语的抽了抽嘴角,她发觉了,这是姜砚之同闵惟秀共有的恶趣味。

气不死你,也恶心死你。

“可有替代之法?”

姜砚之指了指躺在地上的腊梅,“太后请宫中的嬷嬷瞧上一瞧,她身下出血,乃是从何而出?再则,若是并未有孕,腊梅应当还是会来葵水的,寻她的贴身侍婢,一问便知。还有那个坐堂的郎中,是否有孕,他是再清楚不过了。”

萧太后点了点头,着人将腊梅的尸体抬了下去,去唤姜砚之所言之人不提。

“寿王少年英才,定然十分受到大陈皇帝的喜爱。”许是因为对姜砚之有信心,萧太后已经不如之前那般心焦,反倒是开始认真的打量起姜砚之来。

姜砚之呵呵一笑,摸了摸后脑勺,“哪里哪里,我阿爹嫌我天天摸尸,晦气得很。”

萧太后心中的小人一拍桌子,果然如此!

大陈皇帝那个老狐狸,当真是把这个晦气的小崽子送来克她的!

不然的话,和谈什么的,大陈同大辽隔几年就要扯上几回的,哪一次派了皇子来?说是给她贺寿,她又不是整寿,有什么好贺的……还给她贺出一个永生难忘的寿辰来了。

什么歌功颂德的都没有,奇形怪状的死相倒是知道了不少。

“大陈也有这么多命案?”萧太后试探的问道。

姜砚之憨厚的笑了笑,“哪里哪里,我们大理寺狱中都是空的。那劳什子《三大王洗冤录》都是编的,编的……”

萧太后狐疑的看了他一眼,编的?按照你来我们大辽这断案的速度,怕不是编的,怕是这《三大王洗冤录》已经出了七八上十册了吧……

说话间,萧太后的贴身嬷嬷走了进来,淡定的说道,“启禀太后,那血非产道涌出,却是从后庭而来!为避免驸马爷以为我们偏袒公主,特意请了驸马爷的母亲在一旁观看。”

萧驸马脸色一变。

嬷嬷却是毫无变化,连声音的波澜起伏都没有,“贱婢的屋里人何等低下,老奴担心污了太后同寿王寿王妃的眼,于是自作主张的审问了,那贱婢果然是月事日日都来。另外,平安堂当日的坐堂大夫,也请来了。”

萧太后责怪的看了她一眼,“怎么还把观音女的婆母叫过来了,没得吓住了她。”

嬷嬷依旧冷淡的说道,“太后教训得是,老奴知错了。”

萧太后却是并未责罚她,“叫那大夫进来。”

不一会儿,便有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老者进来,他一进来,便趴在了地上,连头都不肯抬,不等太后发问,便犹如竹筒倒豆子一般的说了起来。

“启禀太后,那日我正在平安堂坐诊,突然有一嬷嬷来了,求我出诊。我不做多想,便跟着上了马车。岂料一上车便被人蒙住了眼睛,等我下车之后,已经进了不知道是谁家的内宅。”

“那嬷嬷一路上同我说,说她家的少夫人,肚中有疾,时日无多。但她这辈子最大的心愿,便是有一个孩子。想要叫我哄骗于她,说她是怀有身孕,许是这样,能有什么奇迹。”

“我一进去,瞧那屋子不是正殿,少夫人打扮得也颇为寒酸,知晓这怕是什么豪门恩怨,原本不想昧着良心帮他们骗人。可是我一探脉,发现那少夫人的确是脉象凶险,时日无多了。至于是否腹中有疾,老夫医术凡凡,实在是看不出来。”

“这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于是我照着主家的话全说了。接连几个月,都是我去看的诊,回回都被蒙着眼睛。那夫人病症着实奇怪,肚子一日大过一日,好似怀胎一般。”

等大夫说完,姜砚之便接着问道,“那少夫人可问过你,她为何怀胎之后,还月月来葵水?你又是如何作答?”

大夫点了点头,“问过,我说胎儿有些弱,有轻微出血乃是常有之事,不必过多惊慌,多多进补便是。那少夫人时日无多,是到了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喝什么就喝什么的时候了……我所说之言,句句属实,不敢欺瞒。”

“那你可认得那个去请你的嬷嬷?”不等姜砚之继续发问,观音女便着急的上前问道。

“我倒是要看看,哪个贱人敢害我!阿娘,你是不知道,腊梅有孕,我受了多大的责难,受了多少委屈!这分明就是有人,故意要气我!”

大夫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若是瞧见,自然认识。”

神仙打架,小鬼遭殃,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萧太后横了观音女一眼,摆了摆手,“不用了,你且回去吧,今日之事,且莫多言。”

那大夫松了一口气,匆忙的磕了头,退了出去。

“阿娘,他还没有认人呢,你怎么就放他走了?”观音女着急的走到萧太后跟前,一把拽住了她的衣袖,摇着问道。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她一眼,这姑娘简直是大辽的高恬恬啊!

在驸马爷家里,说得上话的就只有两个女人,一个便是公主自己个,还有另外一个,还用想吗?猪脑子都能知道是你婆母啊!

不然的话,人家萧太后身边的厉害嬷嬷,做什么要把你婆母请来!

啧啧,当真是好大一出狗血大戏啊!

不过对于大陈人来说,那辽国就是越乱越好啊!

譬如什么儿子娶回一个貌美儿媳,公公却起了夺爱之心,最终的结局是儿媳与婆母成双成对的在一起了……若是有这等复杂的人生,辽人哪里还有心情打仗啊……大陈不战而胜!

闵惟秀想着,眼珠子一转,好心提醒道,“你想想看,若那嬷嬷是你们府上的,她能听谁的?若不是你府上的,还有哪里的嬷嬷,能够进出自如,还能够得到腊梅的信任?”

第四百八十七章 我也想当太后

观音女听闵惟秀这么一说,哪里还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她抬起手来,指着萧驸马骂道,“这是为何?我嫁与你家,从来都不用婆母对我行礼,逢年过节绝不缺了她半句问候。平日里口口声声说要待我如亲闺女一般,你们家对亲闺女就是这样对的?”

“阿娘,立马给我挑选十个八个好生养的姑娘,给我送到我小姑子夫家去!”

闵惟秀听得,差点儿没有鼓起掌来,对啊,就是这样啊,拿出你公主的气势来,撕啊!

不撕个昏天暗地的,怎么对得起被人冤枉陷害一场!若是撕得姓萧的同姓辽的打起来了,那才叫妙啊!

萧驸马一张脸涨得通红,他说着,伸出手来,想要拉公主的手,“观音女……是我错怪于你了,你还是我心目中的那个单纯又美好的姑娘;我阿娘……我阿娘是绝对不会这样做的,这其中怕是有什么误会。”

观音女此刻已经在暴怒之中,对着萧驸马就是一个甩手,将他的手甩脱开来。

这时候,一个老妇人直接冲了进来,怒道,“其中并没有误会,我就是想要压一下你的嚣张气焰。我家儿子,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才尚了公主!”

“想我萧家,数代荣光,我家孩儿,文采斐然,武功卓绝,乃是这天底下一等一的好儿郎,便是不尚主,那也有这大好的前程。可是你呢?你的脾气火爆,像是爆炭一般,将我那苦命的儿子架在火上烤!”

“连洗个脚,都恨不得要我儿来,我这个做阿娘的瞧着,心都是痛的。我不指望我儿子攀公主,就希望他能够找个知冷知热之人,你扪心自问,你可有做到?”

“你掰着手指头数数,嫁于我家几年,肚子可有半点音讯?若换做旁人家,早就三妻四妾了,我儿厚道,不忍你伤心。将心比心,你可为他着想过半分?不光如此,你身边的婆子,还四处的暗示,说是我家儿子不行……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那腊梅乃是必死之人,我只不过想着借着她,杀一杀你的威风,教教你做人儿媳妇的道理。”

萧家夫人的心思,很好懂。

无非是观音女性格张扬跋扈,颇有些女强男弱之像。萧家夫人便想着整出了腊梅这事儿,栽到观音女头上,他们萧家“宽仁又无奈”的原谅了公主,然后拿捏住这个把柄,让公主从此矮上一头。

这是又想得到尚主的好处,又不想供着公主这尊大佛啊!

“太后,你未出嫁时,也是唤我一声族嫂的。我们都是一家人,今儿个当着你的面,我也是这么说的,半点都不发憷。”

“南地人家的儿媳妇,那是日日侍奉公婆汤水,缝衣问安,好不周到!那才是为人媳妇的本分!这位乃是大陈的寿王妃吧,不信你问问她?”

闵惟秀见那老妇人指向了她,顿时乐了!

这不怪我啊,是你给机会我,让我来激化矛盾的啊!

她说着,睁圆了眼睛,“你在说什么呢?我长这么大,只有旁人端与我食的,哪里有我侍奉人的道理?缝衣服是什么?您说的那些,都是小门小户穷苦人家的做派。”

“像我们这等富贵人家,哪里轮得到我们亲自动手?那些个丫鬟婆子,难不成是养来供着的吗?说起来,我倒是头一回听说,公主还要在夫家伏低做小的。”

“你一个做婆母的,口口声声说公主不能生,那公主身边的人为何不能说你家儿子不能生?总不好你家儿子就是人,儿媳妇就不是人,不要脸面?”

“公主才试用了你儿子一个,你儿子却有过两个女人,一个都没有怀孕,你说说谁不能生?”

“当着太后的面,就敢如此轻慢公主,在府中之时,还不知道做了多少磋磨公主之事!公主心地善良,念在你是她婆母的份上,便是看出来了,也没有跟太后告状,可是你竟然得寸进尺……”

观音女有些发懵……

心地善良,看出来也不说?

你说的公主是我?可是我啥都没有看出来啊,我真以为她拿我当亲闺女啊……我若是看出来了,早回来找阿娘弟弟妹妹们撑腰了!

她正准备说,又听闵惟秀说道,“莫不成,你以为公主就那么蠢,连你这点小伎俩都看不出来?不要把别人的善良当做好欺负!”

观音女顿时闭了嘴,“对,她说得没有错!”

我怎么可能蠢到看不出来!

萧太后抚了抚额头,有些不忍直视……

先皇啊,我家闺女绝对是像你,被人卖了还给人数钱啊!肯定不像我!

这龙生九子,各有不同,她活下来的儿子女儿,有好几个,个个性子都不同。人都说长姐通常稳重大方,可观音女天生就是这么个性子,请了最好的教养嬷嬷都改不过来。

于是当初先皇还在之时,也是为她的亲事发愁得很,选了好些人家,摆着让她挑。

可她偏生要嫁青梅竹马的这位萧表哥,她这性子,一点决定了,那就是不撞南墙不回头,先皇没有办法便允了。

现在看来……萧太后看了看唯恐天下不乱的闵惟秀,无语的叹了口气。

她再不出言,她闺女八成已经要被这寿王妃哄得直接撸起袖子打杀婆母了!

她说着,滑了滑茶盏,“观音女,不得对你婆母无礼。”

萧家的夫人硬着头皮的看了她一眼,又忙缩了回去,一旁的萧驸马立马跪了下来,“太后,请宽恕我母亲,她是一时糊涂才酿下如此大错。”

萧太后却是没有接他的话,只轻轻的说道,“萧家的荣光?嗯?原来你还知道,我是姓萧的。”

萧夫人一惊,恨不得扇自己几个大耳光子。她原本想要进来好言好语的认错的,看见到观音女又推驸马,她实在是没有忍住,将心中藏着的话全都说出来了。

只听得萧太后又说道,“既然相看两厌,不如和离吧,日后嫁娶,自不相干。”

观音女同驸马同时惊呼出声,“和离?”

萧太后挑了挑眉,“怎么,不想和离?你还想要休夫不成?”

闵惟秀睁圆了眼睛,看着萧太后,又看向了姜砚之,怎么办?我也好想当太后!感觉很威风有没有!

第四百八十八章 求求你俩回去吧

姜砚之挠了挠头,当!

……

休夫?萧夫人差点儿没有撅过去,若是她儿子被公主给休了,那还不成为整个大辽的笑柄,日后还有何前途可言?

萧驸马的脸也是青一阵白一阵的,“太后,此番都是我们不对,可是我待公主是真心的,我们两青梅竹马一起长大,还请太后再给我们一次机会。”

观音女也急了,“阿娘,驸马平日来待我很好的,这次他也是气急了。任谁都不想同一个动不动就杀人的人在一起不是么?”

萧太后看了姜砚之一眼。

姜砚之又看了回去,你看本大王做什么?惟秀杀的都是敌人……

“我的儿,你觉得什么是待你好?”

观音女结结巴巴的说道,“他给我捏肩,还给我倒水,他甚至给我洗脚……”

萧太后摇了摇头,“你说的这些,宫中女婢随便寻一个,都能够给你做好。她们甚至可以喂你吃饭,帮你穿衣,你只要动动眼皮子,就能够舒舒坦坦的过完一生。”

“可是,这些都不是夫妻之道。夫妻二人,犹如筷子,一人在先,一人在后,都是夹不起菜来的。他不信你,他想的,只是走在你的前头啊。”

“这一次死的是腊梅,怪你!下一次死了什么阿猫阿狗阿猪,也全都怪你……你可能忍受得了?此番若是没有寿王在,你又如何洗脱这样的冤屈?他们就为了压你一头,就让你背负着一个毒妇的恶名?”

“这可是待你好?”

萧驸马想要辩解,太后却摇了摇头。

“我相信你对那个腊梅,并没有什么感情,但是你对孩子有感情。对吧?”

萧驸马迟疑的点了点头。

萧太后拍了拍观音女的手,“我的儿,眼前的这个人,在乎的是自己的孩子,而不是同你一道儿生的孩子。倘若你一直不能生呢?就此作罢吧。”

“你的一辈子还长着呢!驸马也是,这事儿说到底,乃是你们家的大错,但是我的女儿,我清楚,她惯见不得弱小。你若是好了,她倒是能无牵无挂,你若是因为她而不好了,她反倒要内疚的委屈自己。”

“所以,和离吧!希望萧家的荣光为你保驾护航,像你这样的人中龙凤,一定会一飞冲天的。请一定要好好的呀!”

观音女一听,感动的流下了眼泪,“阿娘……你待女儿真好!”

而萧驸马,像是被人扇了一记响亮的耳光。

萧家的荣光,萧家最大的荣光不是在眼前么?萧太后这是记恨他啊,将之前他母亲所说过的话,一字一句的都还回来了,在场的,也就只有观音女一个人没有听出弦外之音。

萧驸马抬起头来,想再说些什么,却看到了萧太后那双波澜不惊的眼睛,拿起笔,乖乖的在和离书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待萧驸马走了之后,屋子里的气氛终于松快了起来。

闵惟秀正准备告辞回思陈馆睡大觉,就见观音女一把扑了过来,挽住了她的手臂。

“阿娘,我同寿王妃十分的投契。如今我刚刚和离,心中正是难受,不若让寿王妃陪我一道儿玩儿何如?她初次来大辽,许多地方都没有去过,我还能够做个向导。”

萧太后迟疑了片刻,点了点头。

观音女大喜,挽住了闵惟秀的手臂,就往外头走,半点看不出这是一个刚刚和离了的女人。

萧太后欲言又止的看了看要追去的姜砚之,轻声问道,“寿王当真能见鬼吗?那个女鬼到哪里去了?”

姜砚之一愣,回过头来,“冤有头债有主,跟着驸马的母亲回去了。”

这又不是大陈,他不管超度之事……

“你且帮我看看,先皇还在宫中徘徊吗?”

姜砚之四下里看了看,“那倒是没有瞧见。”

萧太后松了一口气,对着姜砚之笑了笑,“多谢了。”

……

三日之后,萧太后听着嬷嬷的禀告,差点儿没有哭出来。

“你说公主同寿王妃去了哪里?”

嬷嬷咬了咬牙,“去了小倌馆。南院有一御史,在小倌馆里马上风了,寿王去那里查案,带着公主同寿王妃一道儿去了……”

萧太后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起码有正经事遮羞。说起来,她曾经也想去的,可惜当了太后。

“还去了哪里?”

嬷嬷声音颤了颤,“又去了齐王府的马场赛马……”

“马场赛马?这不是挺好吗?”萧太后不明白她身边这个最稳重的嬷嬷,今日为何一惊一乍的,宛若便秘一般。

“赛马是好,可是寿王妃同马场东家赛马……把整个马场都赢走了……那个马场,是齐王府的……”

萧太后仿佛已经听到了自己亲姐姐齐王妃的哭诉声,简直是脑仁子疼!

“这也就罢了,耒王的儿子还死在马场里!耒王有一老妻一宠妾,不正争爵位么?老二对老大的马动了手脚,让他从马上摔下来摔死了……这事儿被寿王揭发了,如今耒王后院炸锅了不说,还怪上了齐王府……”

“说人是死在他们马场里的,马有问题为何不事先检查……若不是这几日宫禁森严,你下了死命令,非传召不得入内,两府怕是要上御前评理了。现如今,两府闹得不可开交……”

萧太后看了看欲言又止的嬷嬷,捏了捏眉心,“还有什么,你一次性说完了吧!”

嬷嬷把心一横,“那老奴就直说了。后来第二日,公主请寿王妃湖上泛舟,结果公主划得太快,船不小心弄翻了!太后别担心,寿王妃会水,将公主救了上来。可救上来的不是公主一个人,还有一具尸体……”

啥玩意!

萧太后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怎么回事?”

“公主身上的环佩太多,不知道是哪一个钩着那尸体了。后来查清楚了,死者乃是今年的新晋进士,是个汉人……他家中资产颇丰,给他走了门路得了一个肥差,便遭人嫉恨,被人杀了扔进湖里了……”

“公主感念寿王妃的救命之恩,将她陪嫁的一个马场送给寿王妃当谢礼了。那马场虽然不大,但是里头都是上好的宝马……”

这个败家玩意儿……再这么搞下去,怕是连裤子都不剩了……

嬷嬷换了一口气,又接着说道,“公主说审案太有趣了,虽然寿王厉害,但是朋友之夫不可夺。所以她决定要改嫁给原青!”

“咳咳咳……”,萧太后这下子当真被呛住了。

第四百八十九章 送瘟神

纵然萧太后后宫驰骋数载,朝堂厮杀几百回合,也没有像今日这样,觉得自己头秃。

“观音女不是对驸马感情深厚么?怎么才三日就想要嫁原青?”

嬷嬷也有些懵,“太后,您同寿王还有寿王妃相处久一点,就知道了。再正常的人,怕是也得带到沟里去,更何况……”

更何况我家公主本来就不正常……

萧太后抚了抚额头,“齐王这个没用的东西,让他别同陈国使节扯皮了,早日送他们回去,偏生三日了都不出结果!你遣人去叮嘱他一番,今日我务必瞧见结果;原本此番两国交战,便谁都没有占到便宜。”

“若不是耶律槿抓了大陈太子,燕云十六州在谁手中,都不好说。原本陈人趁着先皇去世,想要欺负我们孤儿寡母,趁人之危令人不齿,我想着要拖着,等咱们清理完了家事,再来对付他们,让他们狠狠的割肉出血才是。”

“现如今看来,不是大陈拖不起,是我们大辽拖不起!”

开玩笑,再拖下去,王都都要乱套了!她姑娘都要胡乱再嫁人了……

嬷嬷应声要出,萧太后又面色古怪的重新唤了她进来,“你去叫耶律槿,准备好马匹,应承了寿王的,一匹不能少。而且,一定要说,这是给寿王同寿王妃的,不是给大陈的。”

“我们辽人言而有信。但是切记,不要提任何关于救驾之事,不然的话,日后陈辽两国开战,战场不好相见。”

嬷嬷应声而去。

萧太后看了看窗外,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幸亏日后这大陈的天子,不是寿王。不然的话,她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郁闷。高兴的是,这一对不着调的家伙,搞不好自己个就把大陈国给玩没了;郁闷的是,搞不好他们能把大辽玩没了。

下棋之人,最不喜欢的就是一通乱来,棋路诡异的对手,因为你不管是看完了孙子兵法,还是孙膑兵法,你丫的根本没有办法搞懂对方到底在想什么!

眼前摆着一盘鱼,你以为是要设宴,其实他是用来糊你一脸的……你就说烦恼不烦恼!

不过好在,正常人都不会选这样的人,当储君。

一个不是储君的人,从大辽立了大功而归,还赢得了数万匹骏马,回到陈国……她就不信不起纷争!

萧太后想着,觉得自己已经并没有什么遗漏之处,这才放下心来。

……

思陈馆中,大陈的官员们一个个的都喜气洋洋的,尤其是那周使节,觉得姜砚之那张白胖的脸,简直放着圣光。

他驻扎在辽国王都已经好些时日了,嘴巴皮子都磨秃了,可辽人都十分的强硬,光是岁银都想翻上几番。

辽人兵强马壮,又强横惯了,他简直是拿着撑衣杆子撑着,才勉强没有被他们吓弯了脊梁骨,松口应了。

可刚刚,刚刚他们听到了什么,听到辽人让步了。

几乎是半点不要,还出人出马,护送他们出城!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他知道,一切都是三大王来了之后,才有了变化。强硬的辽人越来越软,越来越软,最后就趴下了。

他谈判多年,从之前来的齐王身上,便能窥见端倪。

今日能够归故乡,完全是那个白胖子的功劳!

周使节觉得,如今不管是谁,都拦不住他成为三大王的狗腿子了。

当然,他不敢自称天字第一号的狗腿子,因为第一号狗腿子正在那里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苏中丞一直哈哈哈的笑着,跟抽风了似的,时不时的慈祥的看姜砚之一眼,然后又哈哈哈的笑了起来。

“三大王啊,老夫一辈子看人,就没有走过眼!”

这颗小青菜虽然长得奇怪,但架不住长得快啊,让他往哪里长,他就往哪里长啊!

他就不信了,到时候姜砚之带着和谈的结果,还有几万匹骏马回朝,官家会不给他记个大功!

“东西都收拾好了吗?老夫掐指一算,吉时已到,咱们启程回京!”苏中丞小兰花指儿一掐,就差没有用戏腔给唱出来了。

姜砚之无语的离他远了几分,这个人是谁,我不认识他!

一行人出了思陈馆,还没有上马车,就瞧见了来送行的耶律槿,还有无时无刻不跟在他身后的萧怡真。听闻太后做主,要给他们二人定亲了。

耶律槿下了马,走到了姜砚之面前,说了好些场面上的话,然后又看了闵惟秀一眼,说道,“我找闵惟秀有些事,是长辈们的事,你不至于那么小气吧?”

姜砚之哼了一声,“我爹常夸我,心比针眼都小。”

耶律槿有些抓狂,你确定那是夸你。

闵惟秀笑了笑,拉了拉姜砚之的手,看向了耶律槿,“莫非你要送我一座城,或者是几万马?”

耶律槿咳了咳,走到一旁的阴影处,别别扭扭的塞了一个锦盒给闵惟秀,“这是我阿娘送给你阿娘的,她说她们是故人,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你一定要收下,我阿娘很可怕的。”

闵惟秀一愣,想起了当初手闵惟思的身世之时,她阿娘透露出的一件旧事了。

当时便说过,耶律槿的母亲,曾经去大陈军中当过细作,当时就是在她母亲营帐之下的,想来上辈子也是有什么牵扯不清的故事的。

闵惟秀原以为他们这次会在大辽待很久,还想着寻个时间见上一见,却没有想到,萧太后这么着急上火的就要送她们回朝。

辽人就是野蛮,不懂半点待客之道。

哪里有赶客的道理!

“知道了,多谢你阿娘了。”耶律槿说着,看了闵惟秀一眼,迟疑了一下,又给她塞了一个更小一些的盒子。

“这是什么?”闵惟秀好奇的问道。

耶律槿顿了顿,“是我……是我阿妹送给你的。原本她同长公主都要来送你的,但是太后一早就宣召她们二人进宫了。”

闵惟秀接了过来,“阿蓉妹妹还挺客气的,昨儿个得知我们要走,她便送过了,今儿还送。走了,不用送了。”

闵惟秀心中暗暗吐槽道,指不定走了三天,我们还走不出王都呢……送啥啊送……

耶律槿见她看也没有看,就将小盒子揣袖子兜里了,嘴唇动了动,轻轻的嗯了一声。

“慢走,不送!”他说着,率先从阴影里走了出来,翻身上了马!

第四百九十章 姜胖子吃醋了

待上了马车,闵惟秀嗖的一下,觉得自己的汗毛全都竖了起来。

一抬头,便看到了姜砚之一张受气小媳妇哀怨的脸。

闵惟秀搓了搓自己的手臂,还好路途遥远,苏中丞没有同他们坐同一辆马车,不然的话,还不是老鸡皮疙瘩掉一地。

“你……你怎么了?”

姜砚之一听,小眼神更幽怨了,“娘子啊,耶律槿同你说了什么啊?我瞅见他给你塞东西了。”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你是掉进醋缸里了么?十里八乡都闻到一股子酸味儿了。

她想着,将两个盒子往他怀中一塞,“你想看这个啊,我还没有打开看呢!大的那个,他说是他阿娘,送给我阿娘的,小的那个,他说是耶律蓉送给我的,不知道是啥。”

“旁的啥也没有说,估摸着怕人说他通敌卖国,不好当面送礼。”

闵惟秀说着,好奇的凑了过去,姜砚之先将那个大一些的盒子打开来,只见里头放着一些首饰之类的,还有一红一白两条狐狸皮子,做围脖倒是好看,不过也算不得是什么稀罕玩意儿。

那里头的首饰一瞧便是适合上了年纪的贵妇人的,耶律槿没有撒谎,这一盒子,的确是送给临安长公主的。

他想着,又打开了那个小一些的锦盒。

锦盒空空的,里头放着一个金叶子串成的手串儿。密密麻麻的金叶子堆在一起,看上倒是颇为的富贵。

金叶子一片一片的,经络分明,虽然上头并没有镶嵌别的珍贵玉石,但光这手串儿,已经算得上是低调的华美了。

闵惟秀一把提了起来,戴着了自己的手腕上,转了转,“耶律蓉这个礼送得还不错,那对大金镯子虽然好,但是戴着难免太过浮夸,这个就不同了,要杀人,揪一片下来,就是暗器啊!”

“你可还记得,当时我们假装是耶律槿,放倒王监军,就是用的金叶子!”

姜砚之一听,更加发酸了,耶律槿这是什么意思?故意让他气得肝疼的是不是?

他正想着,就瞧见闵惟秀将金叶子撸了下来,“不过啊,就是有一个不好,这金叶子的边缘太过锋利,一不小心就划到你的手了。再说了,暗器什么的,有你送我的藏着针的簪子了。若不是要来大辽炫富,我平日里不惯戴这些的,不方便打架。”

姜砚之觉得自己就是一只猫,此刻小主人闵惟秀正在给他顺毛摸儿,之前还又气又酸,现在舒坦得想要喵喵喵!

戴在惟秀手上的手串,为何会划伤他?因为他一辈子都会牵着惟秀的手啊!

姜砚之想着,哼了一声,“不过就是一个破手串儿,娘子若是喜欢,我回去给你打个金珠子手串儿,嗖嗖的!”

闵惟秀白了他一眼,“败家子!洒自己家的金子,不心疼吗?当初咱们装耶律槿,那是知道肥水不流外人田,打王监军的,咱们能够收回来,打其他侍卫的,那能给他们治伤。”

“这暗器,一叶一花一石,哪个不是暗器,用得着金弹子?”

姜砚之更舒坦了,“娘子所言甚是!那这金叶子?”

闵惟秀哼了一声,“当然是给安喜收起来压箱底里,等到没钱吃山珍海味了,再拿出来花。说起来,我倒是好久没有吃过樊楼的烧鹅了。”

姜砚之一听压箱底三个字,彻底的放心了。

坐在马车外的路丙,听着壁角,觉得自己心都碎了,三大王,你还是那个头脑发达,四肢简单的三大王吗?不,你是头脑和四肢一样简单,甚至是简陋的三大王。

“哎呀,这是什么呀?”闵惟秀说着,将那锦盒翻了过来,拍了拍,从其中抠出了一张纸来。

她摊开一看,只见那纸上画着画儿。

“画的是什么?这下头还写了耶律槿的名字?这看着像是一根狗尾巴草啊……”

姜砚之一瞧,又是气愤,又是想笑,就你这样,还想撬我墙角?

不会画就不要画啊,狗尾巴草?你瞅瞅你画得多难看,惟秀瞧见你画的狼牙棒,以为是狗尾巴……

虽然闵惟秀没有看出来。

但是姜砚之却是一眼就瞧出来了,这是闵惟秀拿着狼牙棒在大殿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样子……

因为当时,他也是站在那里,看到了同耶律槿同样震撼的场景。

可瞅瞅耶律槿画的,一个像是人形的墨团,旁边竖着一根宛若毛毛虫的东西,地上全是一个又一个的墨团,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茫茫原野,长着一根狗尾巴草!

亦或是,一条毛毛虫插在枯枝上,正在瞭望黑夜……

“可不就是一根狗尾巴草!”姜砚之说道。

闵惟秀无语的将那画塞回了盒子里,半分兴趣都没有了。

画得比她绣的鸳鸯都难看。

说话间,车队突然停了下来。

闵惟秀面不改色的将这两个锦盒给了安喜收好,又拿起了小桌上的点心,吃了一小块儿。

不一会儿,路丙便禀告道,“大王,前头的路被堵住了。有一家出殡的,不知道为何当街打起来了,就连棺材都被劈开了,好多人围观呐,我们一时半会的,怕是过不去了。”

姜砚之一听,来了兴趣,“怎么回事,我们下去看看吧。反正也不着急回大陈去。”

闵惟秀见他下了车,擦了擦嘴,也跟着跳了下去。

这一下去,果然瞧见好大的阵仗,两群披麻戴孝的人,拿着棍棒打起来了。

而那棺材翻倒在地,一个老者的尸体,横躺在地上。

他的双目圆睁着,看上去颇有些死不瞑目。

大大的寿衣,穿在他的身上,显得空荡荡的,好似里头装着的不是刚刚死去不久的人,而是一具骷髅一般。

尤其是腹部,整个全都凹陷了下去,看上去像是一个能装水的盆。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小声嘀咕道,“这年头,在大辽王都,竟然还有饿死的人。看他用的棺材,乃是上好的木料,寿衣也是南地丝绸,还绣了云鹤。不像是吃不起饭的人,这倒是怪了。”

拿着棍子,站在对面的那一群人,领头的那个一听,立马嚷嚷道,“你看你看,大家伙的眼睛都是雪亮的!我这哥哥,为了早日继承家业,竟然活生生的饿死了老父亲!这种不孝不悌之人,如何配继承家业!”

第四百九十一章 饿死鬼(一)

那个哥哥一听,顿时怒发冲冠,提着棒子就要打人,“你孝顺,你孝顺会拦着自己的亲爹下葬?这十里八乡的,谁不知道,我待父亲百依百顺!而你呢?被父亲赶出了家门,如今父亲仙逝,你便回来争夺家产,简直不是人!”

两人各不相让,眼见着又要打得头破血流!

闵惟秀听得不耐,照这样打下去,他们岂不是天黑都出不了城了。

“喂,你们若真是孝顺儿子,还能够让老爹这样在地上躺着?小心你的爹在背后看着你们呢!”

这烈日之下,两个披麻戴孝的人都打了个寒颤,忍不住回头看了一下,这才跑了过来,趴在了死者身上哭了起来,“爹啊,你在棺材都要被人挖出来,真是死不瞑目啊!”

弟弟也不甘示弱,哭道,“爹啊,你被狠心的儿子活生生的饿死了啊,当然是死不瞑目啊!我要去告官,我要去告官,我要为你伸冤报仇啊!”

闵惟秀听着,倒是可怜起躺在地上的老者了,这是有多背啊,才养了两个儿子,两个都不孝顺。

说话间,耶律槿领着一队人马挤了过来,“让开让开,都挤在路当中作甚?有冤有仇,去衙门里分说去,原推官就在那头等着,先把路让出来,让大陈的寿王殿下先行通过,你们要把脸丢掉大陈去不是?”

街头的百姓们一听,纷纷让开了道,那送葬的队伍,也跟着靠了边,让出了一条大道来。

姜砚之对着他点了点头,大手一挥,车队便先过去了。

耶律槿见姜砚之站在不动,嘴角抽了抽,宫中可是说了,今日务必送姜砚之出城!这不一接到被堵路上了的消息,他立马就赶过来了。

“三大王,这人真的是饿死的。今年风调雨顺的,倒真是好久没有瞧见过饿死的人了。这案子定然有蹊跷,三大王,还请助原青一臂之力。”

耶律槿的嘴张了张,又闭上了。

原青在王都,有个外号,叫做石头青!任你官大权大,任你多金多色,他依旧跟茅坑里的臭石头一样,不为所动。

姜砚之点了点头。

耶律槿偷偷的看了闵惟秀一眼,认命的不言语了,太后啊,不是我不想赶他出城啊,实在是有命案要留他啊!

这里离城门几乎已经是一步之遥了,原青在附近寻了个茶室,领着姜砚之等人进了屋。

那丧主家中的下人,将老者抬回了棺材里,身边亲近的人,全都跟了进来。

闵惟秀一瞧,一共是四个人,分别是之前打得头破血流的两兄弟,另外还有一个小娘子同一个婆子。

“我叫伍大郎,家中乃是行商的,家父人称伍员外。共有兄妹三人,二弟前些年不着调,在外头狎妓滥赌,被阿爹赶了出去,我帮阿爹打理生意,经常出门不在家,都是小妹负责照顾阿爹。”

“大官人,我敢对天发誓,我当真没有虐待我阿爹。我是家中长子,待我阿爹百年之后,家产原本就是我的,我为何要害他?说句难听的话,我家中之所以能够有这么大的产业,全靠我阿爹撑着。”

“我恨不得他长命百岁,多活些时日,好多赚下一些家当来,作甚要害他?而且,一个人能吃多少米?我为什么要饿死他,他好手好脚的,朋友三四又多,被我虐待了,难道不会找人来救他么?”

伍大郎的话音刚落,伍二郎就抢着说道,“大官人,别听他胡说。我早就改邪归正了,今年年节,我还回家过了。因为你一直都没有儿子,而我刚得了一个大胖小子,那可是阿爹的长孙。于是阿爹当着众人的面说了,要把家产留给他的大孙子。”

“你一定是想独吞家产,于是害死了阿爹!”

“我没有!”两人说着,又嚷嚷了起来。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看向了一只低着头没有说话的伍小妹,“你是一直负责照顾伍员外的人,你且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伍小妹缩了缩脖子,抬起头来,“有鬼!有鬼!我阿爹的肚子里有鬼,把他吃下去的东西,全都吃掉了……他不是第一个,还有别的人也死了,那个鬼说,好饿好饿……”

伍大郎伍二郎瞧着她这副诡异的模样,都吓了一大跳,“怎么回事,小妹,小妹,你怕是中邪了吧!”

伍小妹却是两眼发直,不言语了。

姜砚之又看向了那个婆子,“什么鬼?她说不是第一个,还有谁死了?”

那婆子瑟瑟发抖的跪倒在地,“我是一直负责照顾老爷的人,大郎和二郎经常不在府上,是以不清楚。十日之前,老爷带着小娘去了一趟猪篓山,回来之后就病倒了。”

“经常疑神疑鬼的,说自己的肚子里有个饿死鬼。然后开始一直不停的吃东西,一开始的时候,一日吃六顿,到最后,从早上起来,就不停的吃了吐,吐了吃……虽然吃了那么多,但是人肉眼可见的消瘦了下来……”

“小娘给请了郎中来瞧,又请了大仙来抓鬼,但是一点作用都没有。我是听小娘说的,说那天去猪篓山的人,都撞鬼了,之前已经死了三个人了,老爷是第四个……”

“自打老爷死了之后,小娘便成了这幅古怪的模样,大郎同二郎忙着争家产,都没有注意到她。小娘她怕啊,她也是去了猪篓山的,是不是下一个就是她呢?下一个被饿死鬼缠上的人,就是她了……”

“老奴说的话,句句都属实,不信的话,你们可以去问我们厨上的,还有采买的人。因为厨子实在是来不及做,我们还去附近的富贵楼里端了酒菜回来。还有郎中,是平安堂里一个姓郭的大夫,他也是汉人,是以老爷以前也一直是他看的。”

“至于那个大仙,是住在东条巷里一个姓张的神婆……你们都可以去查,绝对没有错的。”

姜砚之点了点头,这嬷嬷的话十分有条理,又个个都有出处,不似作伪。

“那么,你们老爷带着小娘子一道儿去猪篓山做什么?都有哪些人去了,你可认识?”

第四百九十二章 饿死鬼(二)

“我家老爷,做的乃是丝绸生意,就是将大陈江南一代的丝绸,千里迢迢的运到大辽来卖。老爷同他的几个弟兄们,在猪篓山造了一个别院。南地来的丝绸,都先运到别院里,然后绸缎庄的老板都去那里运货。”

“以前都是老爷自己一个人去的。可最近老爷的腿疾犯了,行动不便,正在服用汤药,大郎又不在王都,于是才带了小娘在身边照看。”

“一起去的人,具体有哪些我不知道,不过死的那三个我知道,分别是陈员外,鲁员外,以及一位姓萧的掌柜的……老爷都让我去送了丧仪……不过我只是个下人,没有进灵堂去瞧,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如同老爷一样,是饿死的。”

“至于旁的人,我就不清楚了……”

那伍大郎一听,忙补充道,“这个我知道,我阿爹有五个好兄弟,他们一起组了一个什么情义盟。因为大陈离大辽路途遥远,路上有山匪水匪不说,时不时的还有战事,十分的危险。若是有一趟被劫了,那就是血亏。”

“这情义盟中,陈员外,鲁员外,还有萧掌柜,以及我阿爹,都是开绸缎庄的。还有一个,是开镖局的契丹人,叫做八哥。我们几家多有来往,阿爹有意让我继承家中生意,都带我去见过的。”

“我常劝我阿爹,何不直接在那些南人开的绸缎庄里拿货,虽然利润少一些,但是稳赚不赔,又没有风险。千里迢迢的跑来跑去的,一点银钱,都叫做镖局的人给赚去了。”

原青听了他的话,对姜砚之同闵惟秀解释道,“伍员外就在咱们常去的夜市那条街上,开了一个两层小楼的绸缎庄,生意十分不错。那个八哥你们不认识,但是他开的镖局,你们却是知道的。那花还记得吗?”

闵惟秀恍然大悟,这转来转去可真小,那花她阿爹,不就是镖局里的镖师么?

原来是同一家镖局。

不用姜砚之说,闵惟秀都能够想得出来,十天之前,在猪笼山,一定发生了什么十分骇人之事,导致去了那里的几个人,全都变得诡异起来。

如今去到的六个人,已经死了四个了,只剩一个不停的说着有鬼的伍小妹,还有一个开镖局的八哥。

“走,咱们先去镖局里看看。镖局为了方便进入,开在离城门不远的位置,咱们走过去便是。”原青对王都了如指掌,何况是一个才因为查案打听过的镖局。

耶律槿瞧着姜砚之同闵惟秀自然而然的跟上了,无语的在心中说道,“喂……你们还记不记得,自己是要出城回家的啊!照这个架势,你们啥时候才能够离开大辽啊……”

镖局果然隔得很近,走个几步就到了。原青不久前才来过,府上的人不敢怠慢,立马将他带进了后宅。

众人一进大厅,就瞧见了一个十分诡异的场景。

一个枯瘦的老头儿,坐在桌子边上,在他的面前,摆放着一只只的烤全羊,烤鸡烤鸭,记得满满当当当全是肉。

老头儿像是不会嚼一般,将肉吞了下去,又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看到门口站在的一群人,老头儿眼珠子一动,嘴巴移了移,又低下头去,拼命的吃了起来。

看这个样子,从他的嘴里,是问不出任何话来了。

姜砚之看了闵惟秀一眼,闵惟秀点了点头,立马走了过去,对着那老者的颈脖子,就是一个手刀,老者一声闷响,倒在了地上。

一直站在他身边服侍着的妇人,却是说道,“这位娘子是作甚?我们镖局里会功夫的人不少,早就试过将他打晕了,可不出三息他又醒来了。醒来了之后,变本加厉,吃得更厉害一些。”

闵惟秀指了指地上的人,“三息早就过了,你可瞧见他起来了?”

开玩笑,本将军的手刀,同你们的手刀能一样吗?你们那个叫打晕,我这个叫打到深度昏迷……

若是再稍微用点力,那叫打断……

“快把他用身子捆起来,什么迷香之类的,统统先点上,总之不让他醒来,一旦醒来,就用大棒子打晕了。看到那边披麻戴孝的了么?情义盟的其他人都死了。”

妇人一惊,结结巴巴的说道,“这这这……来人!”

……

一场慌乱之后,那妇人才松了一口气,叫人奉了茶盏而来。

“伍员外也死了么?”八哥的妻子说道,她看了看披麻戴孝,站在一旁的伍家三兄妹,又接着肯定道,“看来是死了。”

“十日之前,我们当家的刚刚从南地回来,想着先把货卸到猪篓山的别院里。每次他回来,都会提前给其他的四家下帖子,约定好日子一起去点货。”

“这次回来,他十分的害怕,他告诉我说,他们在猪篓山撞鬼了。”

“鬼?”伍大郎惊讶的嚷嚷道!

闵惟秀看了姜砚之一眼,姜砚之却是微微的摇了摇头。

“没有错,他经常回头看,老觉得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跟着他回来了一样。他说那日在猪篓山,他们卸了货,便聚在一起喝酒。可是喝着喝着,就闻到了一股烤肉的味道……”

“因为别院平日里是做库房用的,又在山上,北地干燥得很,平日特别注意火烛,怎么会有人在烤肉。他们几个人循着香味一瞧,却发现林子里站着一个鬼……”

“他们几个人吓得要命,跑了回去,关上了门窗,想着胡乱的睡一晚,到了白天,就好了。我们当家的说,那一个晚上,他都没有睡着,总是看到窗外的影子,那个女人在说,好饿,好饿,吃肉,吃肉……”

“翌日天一亮,他们就急吼吼的下山了,连货都没有拉。后来隔了一日,就听说陈员外回家之后给吓死了,那时候我们当家的还骂他胆子小;又过了两日,鲁员外也死了,死的时候,他是吃东西给噎死了。”

“然后是萧掌柜……当家的去了萧掌柜家中之后,回来就变成了这幅模样,像是八百年没有吃过饭了一般,拼命的要吃肉,不停的吃,不停的吃,一边吃又一边吐……整夜整夜的不睡,这才几日,便不成人形了。”

“我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直说报应报应,旁的都没有说。后来想说,却是停不下来了。”

第四百九十三章 饿死鬼(三)

报应?

以闵惟秀看姜砚之破案无数的经验来看,这五个人绝对是做了什么亏心事,所以被鬼找上门了啊!

姜砚之端起茶盏,吹开了茶叶,轻轻的抿了一口,又将茶盏放在了一旁的小桌子上。

“我们初一进门,夫人说的便是汉话,听上去有些南地口音。行为举止,自有一番章法,敢问可是大陈江南大族出身?”

听姜砚之这么一提,闵惟秀朝着那夫人看去,只见她妆容精致,体态风流,一笑一颦给人颇为熟悉之感,走路说话的姿态,不像是世家大族出身,反倒像是青楼里被老鸨调教过的花娘。

那夫人一听,苦笑道,“叫什么夫人。叫我殷红便是。大官人眼睛利,我确是江南女子。但不是什么名门闺秀,不过是讨生活的花娘罢了。在我年幼之时,同爹娘走失了,被人拐卖去了青楼。”

“因为有一把好嗓子,倒是做了个卖艺不卖身的清倌人。后来年岁稍大,便被嬷嬷趁着价钱还好,卖给了我们当家的,远道来了大辽。”

闵惟秀一愣,好熟悉的一套说辞。

当初那花她阿爹,说起那花她阿娘,也是这样说的,说她是江南唱小曲儿的。

难不成这走镖的,连寻媳妇儿的眼光,都是一样的?

姜砚之微微欠了欠身,“殷娘子爽利,我也就实话实说了。他们情义盟,运的货物,当真只是布匹而已么?”

“我同我家娘子,前不久才刚逛过夜市,也去过伍员外家的绸缎庄。虽然在普通人看来,都是上好的料子。但在富贵人家看来,不过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罢了。”

“南地人十分的擅长做生意,有不少大的绸缎庄,早就在辽陈两国边界,甚至是王都开了绸缎庄。情义盟千里迢迢的去江南拿来一些中等货色,利润远远小于沿途要冒的风险。”

“这不是正常生意人的做法。再则,伍大郎乃是长子,他日后是要继承家中产业的,可是去猪篓山点货,伍员外却从来都没有带他去过,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成,这份生意里头,有什么伍员外现在还不想要他涉及的秘密。”

“再则,他们专门在猪篓山建了一个别院来放置货物,也十分的不合常理。因为猪篓山离王都有一段距离,库房放在那里,每次都要重新搬运不说,还得雇人看守……而且,仓库在山上,马车上下山都十分的不便利……”

“殷娘子你自己也说了,那是山林,很容易变引发山火,若是一场火下来,岂不是货物全都烧光了?简直就是多此一举。”

姜砚之说着,看向了一直低着头的伍小妹,“我瞧着伍家小妹,说话走路的样子,也同你大同小异。她年纪轻轻,家中富裕……想来她母亲的身份,同你的身份相差无几。再则,还有那花的母亲……”

殷娘子手一抖,手中的茶盏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她看了伍小妹一眼,嘴唇动了动,“大官人,具体是怎么回事,我也不清楚。我是什么身份,我们当家的又是什么身份,我哪里管得了他的事情。”

“我只说我知晓的事情。我还有伍小妹的母亲,以及那花的母亲,在来大辽之前,便是相识的。我们都在江南一家名叫怡红院的青楼里待过。伍小妹的母亲最年长,我们都叫她燕姐姐。燕姐姐以前是楼里的红牌姑娘。后来嫁给了伍员外,便同他一道去了辽国。”

“旁的事情我不清楚,但是燕姐姐每年都要回去一趟。我同那花她娘,都是燕姐姐带来大辽的。”

“我也猜测过,燕姐姐他们是不是在做皮肉生意。但是我们这些苦命人,待在江南,也是做穷人妻商人妾,换了大辽,又有什么不同?这也不是我一个小小的弱女子,能够过问的。”

“后来,有一次走镖,遇到了劫匪,镖队损失惨重,燕姐姐也没有回来。”

……

殷娘子说完,屋子里寂静了好一会儿。

原青双眼放光的看着姜砚之,三大王不亏是三大王,竟然从寥寥几句供词之中,便看出来了情义盟暗地里还有别的勾当。

表面上做的是丝绸的买卖,实际上做的是人的买卖……

伍大郎回过神来,喃喃自语道:“难怪阿爹从来不肯让我跟着镖队去南地……难怪我家金银满仓,我去做买卖,累了个半死,也不及阿爹赚的九牛一毛,我还以为姜还是老的辣,原来是他们另有别的生意!”

伍二郎一听到金银满仓,立马跳了起来,“好家伙!阿娘原来是假仁假义,我去了一趟青楼,她便撺掇着我阿爹,将我赶出了家门,结果到头来,自己才是青楼里的老鸨……”

他的话音刚落,就感觉脸上一阵火辣辣的疼,伍二郎一低头,瞧见了满眼怒火的伍小妹站在他的面前,扇他的手还没有缩回去,“不许你羞辱我阿娘!我阿娘根本就不是那种人!”

她的眼睛涨得通红的,好似就要鼓出来了一般,那模样十分的骇人!

伍二郎捂着脸,怒道,“你中邪了吧,连自己的亲哥哥都打!”

姜砚之将茶盏一搁,挑了挑眉,“伍小妹,你不接着装神弄鬼了么?他们去猪篓山,根本就没有遇到什么鬼,都是你故意吓唬他们,为的就是给你阿娘报仇吧?你阿娘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伍小妹身子一僵,朝着姜砚之看了过去。

“你是怎么知道这么多的?你明明……明明只听了我们说几句话而已……你甚至不是大辽的人。”

姜砚之无奈的叹了口气,唉,没有办法,天生就是这么聪慧,慧眼如炬,本大王也很苦恼啊!

他说着,对着耶律槿挑了挑眉!

耶律槿一瞧,简直要炸裂了,你丫的就装,接着装,也不怕阴沟里翻了船!

姜砚之笑了笑,认真的说道,“很简单。你有几个破绽。第一,你恨自己的父亲;你的两个哥哥,在街上打得头破血流的,父亲的尸体被掀翻在地。当时你站在一旁,根本就没有过来看你爹一眼。是你二哥要报官,你才过来的。”

第四百九十四章 饿死鬼(四)

“你兴许要辩解,是因为你害怕,脑子一片空白;但是并不是,在那时候,我就观察了所有人的表情,你面无表情的站在哪里,一直等到回答我的问话的时候,才装出一副害怕的样子,目的就是为了让我们往鬼的方向去想。”

“第二,为何你父亲要带你去猪篓山?你们虽然是父女,但是你一个弱女子,一来不能背他上山,二来不便守夜扶他起身。家中自有官家婆子,他为何不带,却独独带了你去?”

“第三,猪篓山他们不是第一次去。正是这次你去了,他们便撞鬼了。根据殷娘子的供词,八哥之前说过,这是报应,报应。说明这个女鬼,乃是他们的熟人,还是一个他们有所亏欠的女人。”

“你是小娘子,不大可能他们五个大老爷们一块儿喝酒,还将你叫上。所以他们撞鬼的那段时间,你是自由的,没有人看管的。嬷嬷之前说了,她没有去。”

“你不在现场,没有瞧见撞鬼的场景;以你的年纪,也不会在报应的人当中,为何嬷嬷会说,你害怕自己会成为下一个被报复的人?他们都有暴饮暴食的症状,只有你没有。”

“因此,本大王大胆揣测,根本就是有人在装神弄鬼。”

闵惟秀对着姜砚之翻了个白眼儿,鄙视你!

说了这么多,分明就是你眼睛一扫,压根儿就没有瞧见有鬼的痕迹!

还一二三四的说得头头是道的,这不是忽悠大辽人么!

再一看原青,好家伙,恨不得立马跪下来拜师学艺了。

再看那伍小妹,愤怒的吼出了声,“你说得没有错,我就是装鬼吓他们,可是我没有想到,他们这么不经吓,竟然把自己给吓死了!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你故意引着殷娘子说我阿娘的坏话,就是为了激怒我对不对!你这个人,简直太奸诈了!”

伍小妹说着,深吸了一口气。

“我阿娘忌日的时候,我同阿爹说,想要给她做一个水陆法事,好超度亡灵,再不济,给她点个长明灯也好。阿爹不肯,我为了骗他,便浑说自己梦见了阿娘,梦见她说没有人给她供奉,快要饿死了。”

“阿爹一听,当场就变了脸色。还请了神婆来跳大神,请了和尚来念经。不光如此,竟然还请了他的好友,萧掌柜来书房说话。我觉得古怪,便在一旁偷听,却让我听见了一件十分可怕的事情。”

伍小妹说着,拿着帕子擦了擦眼睛,“殷娘子说得没有错,我阿娘经常同阿爹一道儿去南地,她先前也以为是去看丝绸的,可是万万没有想到,阿爹他们做着卖人的勾当。”

“他们可没有你想的那么好心,他们都是去拍花子手中,收的好人家的小娘子。大辽的男丁众多,小娘子却不算多,很多人都娶不着媳妇儿,青楼生意也红火。他们做的就是这种一本万利的生意。”

“等我阿娘知道的时候,便已经上了贼船。阿娘也是穷苦出身的,年幼的时候,正是战乱,同家人失散了,这才成了行首娘子。她假借自己熟悉南地,经常去青楼里买回来一些年纪稍微大一些的娘子,然后把她们卖到还算不错的人家去。”

“阿爹虽然有怨言,但是看在她生了两个哥哥的份上,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我阿娘她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是她也绝对不是你们说的那种老鸨子,那种坏人。”

“她一个弱质女流,还生了我们三兄妹,她又能怎么办?”

“阿爹一直跟我们说,说阿娘是在途中遇到了劫匪,被杀死了的。可那天我听见阿爹同萧掌柜说起,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

“那一年,年成不好,大辽同大陈又关系紧张。钱不是那么好赚了,于是阿爹他们很难得的全都出去了,想着这一次多带一些货物回来,干了这一票,直接自己个开一个青楼,接下来几年都不用刀口舔血了。”

“兴许是有恶报吧”,伍小妹说着,嘲讽的笑了笑。

“去的时候还好好的,回来的时候,在雁门关,先是遇到巡罗的成将军,他们做贼心虚,一路狂奔,误跑进了一个山谷之中,中了山贼的埋伏,大部分的人同丝绸都被山匪给抢走了。镖队里的镖师也几乎全部被杀死了。”

“只留下几个年纪小的女童,山匪也不想养,就没有要。那会儿接近年节,大雪封山了,行路十分艰难,他们没有口粮,又没有马匹,如何走得回大辽?”

“人一旦被逼到绝路,便会心生恶胆,当时白茫茫的一片,看不清楚方向。他们又饿得不行,光是吃雪,一定会饿死的。萧掌柜便提议,他提议……他提议把那几个女童给烤着吃了……”

……

“哇!”伍大郎同伍二郎听到这里,都扶着墙,差点儿没有吐出来,“吃……吃人……”

伍小妹嘲讽的笑了笑,擦了擦自己的眼泪,“我阿娘自然是不肯的,她说再走一会儿,再走一回,我们就能够找到大路了,找到人家,找到吃的了。到底是吃人,他们虽然有这个想法,一时之间也下不了嘴去。”

“到了夜里,阿娘便偷偷的把那几个小女童给放走了。第二天一起来,他们几个发现了小女童不见了,就将我阿娘打了一顿。那时候她早就饿得不行了,再一被打,走了没有多远,便发热病倒了。”

“后来……”伍小妹顿了顿,隔了好久才说道,“后来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他们五个人,好生生的回来了。而我阿娘,尸骨无存。阿爹说,阿娘被山匪杀死了,他们九死一生才逃了回来。”

闵惟秀叹了口气,后来的事情,伍小妹说不出口,但是不代表大家伙儿心中不明白。

难怪她要说,“他们的肚子里有鬼,那个鬼说好饿,我好饿……”

这情义盟的五个,原本就是拐卖妇孺的恶人,在死亡的边缘,是绝对做得出这种灭绝人性的事情。

“所以,你便跟着去猪篓山,要为你阿娘报仇?那你又是如何,让他们暴饮暴食呢?”闵惟秀问道。

第四百九十五章 饿死鬼(五)

“他们五个人,只有在猪篓山拿货,才会聚集在一起。错过了这次机会,我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去。”

伍小妹说着,看向了那个嬷嬷,对着她行了一个大礼,“难为嬷嬷你为我撒谎了。”

“阿爹怎么可能让我去?我是同嬷嬷悄悄的跟着他去的。我去买了一具尸体,在林子里烧了,又穿了阿娘的衣服,装鬼吓唬他们。我原本想着,等他们出来抓我,我拿着火折子,把他们引到林子深处,然后一起烧死。”

“可是那几个胆小鬼,根本就不敢追过来。第二天一早,就都回了府。我不甘心,便先去了胆子最小的陈员外家中,然后对他说,说我阿爹要我转告他,说他夜里做了一个梦,梦见我阿娘了。”

“我阿娘在他们肚子里,没有办法投胎,也没有办法吃饭,她现在好饿,好饿。她说,谁吃得最多,她就放过谁。陈员外做贼心虚,当天夜里便梦见了我阿娘,第二日竟然把自己给吓死了。”

“接下来,我又接着吊唁,去了鲁员外家中,此时陈员外已经死了,鲁员外就更加相信我阿娘真的寻上门来报仇了。接下来,不用我,他们一个个的都信了,哈哈……连我亲爹都信了。”

“我看着他不停的吃,不停的吃,祈求我阿娘放他一马的样子,我就觉得心中爽快。这样的人渣,没有资格活在这个世上。”

伍小妹说着,好像整个都轻快了几分,她看向了姜砚之。

“如此说出来了也好。不然的话,我是想等着,等着镖头死了,等着我阿爹上了山。我便带着这个秘密死了算了。毕竟弑杀父亲的我,也不知道有什么脸面,活在这个世界上。”

……

“小妹……”伍大郎同伍二郎,难得的站在了统一战线上,瑟瑟发抖的看着眼前陌生的小妹。

他们突然觉得,若是小妹想要夺家产,那哪里还有他们二人说话的份儿。

“阿娘……阿爹……”要说的话太多,兄弟二人已经不知道从哪里开口好了。

不等姜砚之说话,耶律槿立马站起身来说道,“寿王殿下,寿王殿下,你看啊,这时辰不早了,苏中丞同周使节都走了老远了,你再不去,怕是跟不上了……”

“若是太阳下了山,还没有寻到歇息的地方,那就危险了不是?再说了,那马儿还在遥远的草场上,等着你去牵呢!”

开玩笑,案子再惊悚,有萧太后惊悚?

萧太后可是下了死命令,今日一定要把寿王同寿王妃送出王都。

不然的话,明日她就关不住观音女了,公主搞不好要跟着他们回使大陈去……

姜砚之站起身来,他只管断案,至于后来的事情如何,那都是原青的事了。

“不急不急。那些个被拐卖到大辽来的陈地女子,还请北院大王,问过她们自己的意愿,若是想要回去的,请你把他们送回去。”

耶律槿胡乱的点了点头,大爷只要你肯走,别说把你们陈国人送回去,就是找我们大辽要几个壮汉都行啊……

毕竟你克死人的速度,比我送人的速度可快多了……

这点算术,我还是会算的。

既然耶律槿应了,姜砚之也不愿意在辽国王都多做耽搁,牵着闵惟秀的手,便出了镖局的大门。

路丙早就驾着马车,在门口等着了。

闵惟秀拍了拍手上灰,又从路边的小摊子上买了一篮子胡饼子,这才准备上车。

临了走到了耶律槿面前,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认真的说道,“人缺什么就喜欢炫耀什么,就想拥有什么,这句话是没有错的。”

耶律槿一愣,喂,你不是武将吗,啥时候改行当老学究了,说的这都是什么鬼!

闵惟秀瞧他一脸茫然,又继续解释道,“你看你,画了一根狗尾巴草,也拿出来送人。我之前不能够理解,你为何喜欢王监军,现在算是明白了,我们王监军书画双绝,在开封府都是中上之才,正所谓缺什么补什么。”

闵惟秀说完,对着耶律槿挥了挥手,上了马车。

留下了一脸呆滞的北院小王爷。

“我没有画狗尾巴草,我画的是狼牙棒……”耶律槿气得直跺脚。

站在一旁的姜砚之,拍了拍他的肩膀,笑出了声,“别装了,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想故意挑拨我同惟秀之间的关系。作为回报,等我回了开封府,一定叫人来给你们送一份大礼,保证萧怡真特别喜欢。”

耶律槿腿一软,一把拉住了姜砚之的袖子,“我管你叫哥行了吗?千万别送!我实在是气啊,你媳妇儿都跟萧怡真说什么了啊,这姑娘跟变了一个人似的,我这胳膊腿,都被她扎得没有一块好肉了……”

“我骂她,她说你不用害羞,虽然有些难为情,但是我愿意为你做这些……我害羞什么了害羞……”

“我说不要,她说你不用口是心非,我知道你说不要,就是想要……我我我……我真想死了算了……”

“我疼哭了,她说惟秀果然没有骗我,你就喜欢这样,看你激动得……我激动啥了我激动……”

耶律槿挠着自己的脑袋,恨不得把头发都揪下来……凭什么你们恩恩爱爱,我要陷入水深火热。

他喜欢闵惟秀?

他是受虐狂吗?谁会喜欢一个用箭扎了他屁股,用狼牙棒扯烂了他衣服,让他丢脸丢到姥姥家去的姑娘啊……关键是,这姑娘他还打不过!一辈子都报不了仇!

他又不是姜砚之,长得白白胖胖的,像是一个沙包!同那个暴力狂,当真是绝配!

姜砚之眨了眨眼睛,“萧怡真都拿针扎你了,你不恨她,还要娶她?”

耶律槿一愣,“又不是我想娶的,她是太后亲侄女,太后给我们定下的亲事。”

“她一直跟着你那么多年,一直都是太后的亲侄女,怎么你以前死活不同意,现在同意了,还一口一个萧怡真的?”

姜砚之说着,神色古怪的看了耶律槿一眼,“我家惟秀眼光就是好,你当真是喜欢那样的……啧啧……”

耶律槿僵硬在了原地,他算是听明白了,姜砚之是说,因为萧怡真拿针扎他,他喜欢被人扎,所以才娶萧怡真的?

他喜欢被人扎?

耶律槿摇了摇脑袋,愤怒的看向了姜砚之,姜砚之已经上了马车,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对着他晃了晃手!

呸呸呸,赶紧走,再不走,他堂堂北院小王爷,都要被忽悠瘸了!

鬼才喜欢被针扎!

第四百九十六章 马车出城了

见姜砚之把脑袋缩回了马车里,车朝着城门走去,耶律槿终于松了一口气。

太好了,瘟神要走了,太后交代下来的任务,他已经完成了。

正在这时候,突然身后传来了一阵焦急的嚷嚷声,“三大王,等一等,等一等。”

耶律槿脸一黑,还来?

他回头一看,只见前萧驸马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一边跑还一边喊,“鬼,有鬼!我阿娘死了,三大王,你别走……”

又死人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耶律槿果断的抬起手刀,将萧驸马一巴掌打晕了,快速的揣进了一旁的小摊子底下。

那卖胡饼子的小摊贩,被这阵仗,吓得瑟瑟发抖。

马车不要停,就要出城了!

可是上天并没有听到耶律槿的祈祷,马车在城门口停了下来。

姜砚之伸出了脑袋,好奇的问道,“我怎么好像听见有人叫我,还说谁死了?”

耶律槿认真的摇了摇头,“你怕是听差了,是卖胡饼子的人,在叫卖呢!”

他说着,严肃的看向了卖胡饼子的小贩,“快叫一声!”

卖胡子的吓得肝颤,用发抖的声音喊道,“卖~胡~饼~子~嘞~”

姜砚之促狭的笑了笑,看了看小摊子底下露出的鞋底子,摆了摆手,又把头给缩了回去。

他若是再管下去,当真是三日都走不出王都了。

再说了,总要给大辽的推官们留点事情做,才显得他们大陈人杰地灵,断案如神啊!

耶律槿见姜砚之终于走了,差点儿没有敲锣打鼓放爆竹,他愤愤的看了那远去的马车,哼了一声,“最好再也不见。”

因为再见,便是战场见。

耶律槿蹲下身来,将被他打晕了的萧驸马拖了出来,扔在一旁,“叫原青来,去看看他家是怎么回事。”

副将顿了顿,说道,“大王啊,你忘记了吗?长公主如今闹着要嫁原青呢,你让他去前头驸马家查案……”

耶律槿悲愤的仰起了头,他咋忘记了这事儿呢?

这个烂摊子,也是那对拍拍屁股就走了的夫妻,惹出来的啊!

“原青不去,你去?”

副将摇了摇头,“我若是有大陈三大王半分本事,我就去了啊,可惜我不会啊!”

耶律槿欲哭无泪,因为他也不会,“你跟着去,万一原青掉了半根毛……我那堂姐的厉害,你是知道的……”

他一说完,拍拍屁股赶紧跑掉了。开玩笑,此地不宜多留。

……

马车一路狂奔,路丙对于追人已经十分有心得了。

回程的车队太长,没有办法跑得太快,几人不多时便追上了大部队。

苏中丞一见姜砚之,围着他转了好几个圈儿,见他毫发无损,这才松了一口气。

姜砚之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问道,“您这是作甚,我又不是第一次去查案了,以前也不见你这么紧张。”

苏中丞摇了摇头,满脸愁苦的说道,“你不知道,你走了之后,我闲得无聊,在马车上算了一卦。”

“你还会算卦?”

苏中丞翻了个白眼儿,“哪个文人不通周易之术?我年轻之时,四处游学,跟着那些道士和尚,也学了几分真本事。这小事算不出来,大事倒是能够算个模棱两可。”

“我瞧着你一出门就撞见人出殡,乃是不吉利之兆,这不一算,果然如此。卦象上说,你同惟秀,被奸人所害,要黄泉路上作伴了。这可如何是好,老夫用全部身家性命,养了这么一颗青菜,还没有长大,就要死了啊!”

姜砚之笑出了声,“我是做推官的,哪日不见死人,哪日不见人出殡,若这是不吉利之兆,那早就不吉利死好多回了。这里是大辽,你用的大陈的卦,不准不准……”

苏中丞又是一通唉声叹气,“不行不行,我得叫人看得严一些,以防途中出现什么意外。”

姜砚之无奈的还要说话,闵惟秀却探出头来,“就听苏中丞的,他一把年纪了,顺着他来又何妨,小心驶得万年船。”

姜砚之点了点头,转身上了马车,任由苏中丞布置去了。

闵惟秀瞧见他来,眨了眨眼睛,“我演得好不好?”

“惟秀演得太好了!”

“哪里好?”闵惟秀故意问道。

姜砚之挺了挺胸膛,“声音饱满,感情真挚,表情自然,深刻的表现出了作为寿王妃的细心无无奈,以及对本大王的深深爱意……”

闵惟秀脸一红,“呸!不要脸!”

还深深的爱意呢,难道不是她对苏中丞的深深敬爱之意吗?

“不过,咱们是真的要小心一些……咱们在大辽不说立下大功劳,起码那些战马都会十分的惹人眼,指不定那头会狗急跳墙,对我们暗下杀手。苏中丞的小心不为过。”

姜砚之抿了抿嘴唇,点了点头。

这是他们一早就商量好的,回城的时候,要戒备森严一些,但总归不好说二皇子有可能要来杀他们,苏中丞便想出了算卦这么一出。

不管过程是不是让人无语,结果就是队伍加强了戒备,随时防止有人来偷袭。

……

马车一路朝着开封府行去。

这一路上,对姜砚之同闵惟秀十分关心的,除了得了意外之喜的官家,还有萧太后。

萧太后端坐宫中,日日掰着手指头算日子。

“这都过了十日了,出了我们大辽的国境了么?”

嬷嬷摇了摇头,“还远着呢,这才走出多远啊,您要是想召回来,让北院大马骑个快马去,早上去了,晚上就能回来……一路走一路都有案子呐……”

萧太后有些慌,恨不得立马写一封信去,将大陈的皇帝骂上一顿,这个阴险小人,竟然想出了这种灭绝计划,简直令人发指!

她总不能派人,在两边敲锣开道吧!一边敲锣一边说:

“阴兵过境,黑白无常巡街,瘟神出游……请诸位大辽子民,门窗紧闭,莫要外出。远离一切水火,刀墙被子等物品,以防被水淹死,被火烧死,被刀捅死,被墙压死,被被子蒙死……”

萧太后甩了甩脑袋,唉,同不着调的人在一起久了,正常人都会变得不着调的。

……

又过了好些时日,萧太后掰了掰手指头,“出了我大辽国境了么?”

嬷嬷欢欣鼓舞的说道,“出了出了,前头探子回报,出了出了!”

萧太后松了一口气,“赏!”

第四百九十七章 再见武国公

武国公端起一坛子美酒,与姜砚之的酒碗碰了一下,哈哈哈的大笑起来,“干!”

姜砚之看着眼前犹如面盆一般大小的碗,硬着头皮喝了下去。

岳父啊,小婿有一个疑问不知道当讲不当讲,你一口气咕噜一坛酒,怎么还小腹平坦,那水都装到哪里去了呢?

“好酒量!”武国公将酒坛子往桌子上一搁,擦了擦嘴巴,拍了拍姜砚之的肩膀。

“我如今瞧着你,就像是瞧着那校场上的马儿,心里欢喜得紧。你同惟秀,这次当真是立下大功劳了。天知道我们恨不得日日去大辽军中偷马来!每次瞧见他们人人有马,都羡慕得不行。”

“若是我们也能够有这么多马,以前打仗,就不会死那么多兄弟了!早知道你同惟秀这么有用,我一早就亲自把你们送到大辽去了啊!”

闵惟秀瞧着有些醉了的武国公,无语的将他的酒坛子拿开了。

“爹啊,我们可是你的亲闺女,亲女婿啊,出使大辽,那是冒着生命危险啊!这么多马匹,那可是一刀一枪拼回来的。你可不能瞧着马儿比我们亲。”

武国公哈哈大笑起来,“对于将军而言,马儿可不比女儿亲!”

在场的这些将士,多半是同姜砚之闵惟秀一道儿北伐过的,彼此都十分的熟悉,知道二人并非是那等讲究之人,一个个的都开起玩笑来。

“可不是,我瞧着那马儿,油光呈亮的,都恨不得上去亲上一口。手底下的那些小崽子们,都说要把马儿当爹一样养着,供着!别说骑马了,恨不得让马骑他!”

成将军也十分高兴,“还别说,当初我得到自己第一匹马的时候,躺在马厩里抱着他睡了三日。后来我阿娘怕我头上长虱子,以后娶不着媳妇,硬是把我从里头揪出来了……”

满屋子的人,都听得哈哈大笑起来。

一群人吃肉喝酒的好不热闹,等到夜深人静了,方才消停下来。

闵惟秀同姜砚之坐在武国公的营帐之中,喝着醒酒茶,又让安喜把从辽地带来的吃食,切了满满当当的一盘子过来。

“阿爹,如今天气凉了,再过一阵子,就冷了。辽地的皮子好,辽国的公主观音女,送了我好一些,我让安喜在路上,给你缝了个袍子,你到时候记得拿出来穿。”

“我手艺不好,只缝了个护膝。你以前膝盖受过伤,可别小心大意了。要拿出来戴。”

“辽国牛肉多,我卤了好一些,都做成了肉干,装了满满一袋子。你想喝酒的时候,就拿出来下酒罢。”

“马儿什么的,莫要舍不得,我在辽都有两个马场,里头都是些好马。因为都是正经得来的,只要数量不是太多,辽人也不好意思做得太过分了。待小马驹长大了,就着人送来给你。”

武国公点了点头,欣慰的说道,“知了知了,我家惟秀长大了。只不过,这些马,不经过官家的同意,你就这么随意的留在了边关,岂不是让人说嘴?”

姜砚之一听说道正事,忙解释道,“岳父大人,无妨的,这些都是我同惟秀赢来的。而且留下来的,大多数都是寻常的战马。有一些特别名贵的,便会带回东京去,献给我阿爹。”

“名声说嘴什么的,我同惟秀都不在乎。总不能我们忙活一阵子,倒是让曹将军那边得了便宜……”

武国公一听,看姜砚之越发的顺眼了。

这个女婿真是找得好啊,看想法多么对他们武国公府的胃口。

名声那都是虚的,得了实惠才是真的啊!

这么好的战马,当然应该在战场发挥作用,牵到开封府去,给小娘子打马球,给那些纨绔子弟耍威风,那实数浪费!

武国公想着,笑眯眯的从闵惟秀手中接过护膝,套在了自己的腿上。

闵惟秀无语的说道,“爹,这天还没有冷下来呢,你戴着也不怕捂出痱子来!”

武国公乐呵呵的笑道,“这是阿爹的小惟秀给做啊,阿爹啊,心中暖着呢!”

闵惟秀心窝子都暖了……

姜砚之眼瞅着这两父女就要不理智的中暑了,说道,“岳父大人,我们去辽地这段时间,京城里可有什么风声?”

武国公一下子正色了,压低声音说道,“你们阿娘,每个月都给我写家书。太子殿下没了,去了法通寺当和尚,你阿娘瞧过他了,人清减了不少,不过瞧着,倒是清明了一些。”

姜砚之心中一声叹息,虽然早在京城的时候,官家就如此说过,但真到了这么一日,心中还是觉得闷闷的。

“那东宫家眷都到哪里去了?”闵惟秀也有些唏嘘,当初如日中天,骄傲不可一世的刘鸾,才过了多少光景,便已经彻底是昨日旧事,要淹没在历史的尘埃里了。

同刘鸾你坑我,我坑你,不坑死对方不罢休的时光,怕也就只有她自己记得了。

“你阿娘就知道你要问刘鸾的事,官家给封了个平王的爵位,开了个平王府,东宫女眷,全都住到那里去了。只有刘鸾除外,她在太子出家那日,把自己的头发剃光了,也跟着做姑子去了。”

“官家感念东宫三千人,只有她一人待太子殿下真心,对外宣称,她主动殉葬了。”

“崇文馆的书编好了,官家大喜,夸赞二皇子文采斐然,彻底将那石林之事给盖了过去,二皇子成亲之后,越发的稳重,官家便又把那本志怪录交给二皇子编纂了。”

姜砚之有些失望,他们离开东京那么久,也不怪人家运作得当,于他而言,都是不好的消息。

他虽然擅长断案,在朝臣之中也略有名声,但是到底文人瞧不上仵作,若是能够编纂出一本书来,于在文臣中的地位,大有提升。可惜叫二皇子给抢去了。

闵惟秀心知姜砚之为了编这本书,做了颇多准备,如今没戏了,心中定是失望。

“你别不高兴,我瞧着不高兴的应该是二皇子呢。他收集志怪之事,放眼一瞧,全是某年某月某日,某人稀奇古怪稀里糊涂的死掉了,然后英明神武的三大王登场,解决一切疑难问题……”

“这本志怪录,八成要变成三大王洗冤录……”

姜砚之想象了一下那个场景,忍不住笑了出声,“惟秀,你这脑瓜子是咋长的!”

第四百九十八章 山间女童

武国公一听,瞪了姜砚之一眼,“她的脑瓜子是咋长的,当然是照着她阿爹我长的!”

姜砚之被他一瞪,差点给跪了,“岳父大人所言甚是!不过啊,岳父大人啊,你的膝盖不热吗?”

武国公拍了他一下,摆了摆手,“出去出去,早些歇了去,歇完了,快些回东京去。沿途不要耽搁了。一定要同惟秀形影不离。”

姜砚之慎重的点了点头。

隔墙有耳,有些话,武国公也不便明说。

闵惟秀同姜砚之只在边关修整了一日,车队便又上路了。

她打心眼里觉得,她阿爹估摸着是怕他们留在这里久了,要出命案,才将他们赶走的。

要不然的话,怎么这么冷酷,这么无情呢!

她看了看搁在一旁匣子里那厚得能当枕头的家书,实在不明白,她阿爹同阿娘到底是有多肉麻,才能够有这么多话要说!

马车一路行过去,因为这一带靠近边关,人烟稀少,竟然一连几日都没有遇到案子。

不光是姜砚之同闵惟秀觉得神奇,就连车队的人,都觉得少了些什么似的。

安喜拿着刀削着苹果皮儿,“小娘,我还以为我们回到京城,怕不是都要入冬了。可照着几日来看,指不定咱们很快就能回去呢!我还给我阿娘带了皮子,她穿了肯定要满院子的炫耀。”

“我都能够想得出她会说什么,看看我家闺女,就是有出息,跟着五娘子,有肉吃,有衣穿!”

闵惟秀笑着看了她一眼,“安喜想阿娘,想家了啊!”

安喜红着脸点了点头,“可不是,小娘不想长公主么?”

闵惟秀转了转眼珠子,“想我阿娘揪我耳朵了。”

马车里的三人,都哈哈笑了起来。

安喜削完了苹果,递给了闵惟秀,“小娘,吃个果子垫垫先,还没有到休整的时候呢。”

闵惟秀看了那苹果一眼,“你自己个吃吧。我想吃个桔子。”

安喜把苹果往姜砚之手中一塞,“三大王你吃,我给小娘剥桔子。”

姜砚之看了看自己手中的炒豌豆,又看了看新塞的苹果……当真是同人不同命,安喜这是把他当饭桶收拾呢,但凡是惟秀不想吃的,都塞给他了!

他想着,将那苹果伸了出去,“路丙,安喜给你削了一个苹果。”

路丙耳根子一红,三大王,我不是聋子,真的,马车里所有的动静,我都能听见!

“我不饿,大王,你自己吃吧!”

他嘴上说着,手却不由自主的接过了苹果,往自己的嘴里塞去。

听着马车里姜砚之的笑声,路丙的耳根子更红了。

他看了自己的手一眼,啪的一下打了下去,叫你不听话!

这手刚一松,却发现前头的马车停了下来,“怎么回事?”

我的苹果差点儿都掉地上了!

安喜好不容易削的!

“大王,前面有一个小女娃儿,正在哭着喊冤呢!这附近有一个村子,八成是那村子里的孩子。”前头的侍卫,同情的说道。

说起来,他们一路上,遇到过不少这样的事情了。

三大王在大辽传的是恶名,在大陈可都是美名。有多少有冤屈的人,早早的就在官道两侧等着,等着三大王经过了给他们洗冤呢!

三大王如此受百姓喜爱,就连山野小童都知晓,他们这些王府侍卫,也统统觉得与有荣焉。

姜砚之同闵惟秀下了马车,一眼就瞧见了那个穿着破布衣衫的小童。

她的脸上手上,都黑漆漆的,衣服上也全是泥,显然刚刚摔过一跤了,看上去约莫七八岁的年纪。

一见到姜砚之,便扑通一声跪了下来,“白白胖胖的,像菩萨一样,身边跟着一个仙姑,拿着狼牙棒。没有错,没有错,就是三大王!三大王,你要为我做主啊!我阿娘死得好冤枉……你一定要为我做主啊!”

她一跪下行礼,手腕子便露了出来,上头满满的都是伤痕,看上去是被人打的。

闵惟秀叹了口气,从马车里拿了药,走到了女童身边,“你叫什么名字?这伤是谁打的,不要着急,慢慢说。”

女童缩了缩手,“我叫妮妮。这伤是我阿奶打的。我阿娘名叫春花,我阿爹叫水牛。阿奶一直不喜欢我阿娘,嫌弃她生不出儿子来,前些日子,阿娘才生了三妮,还在坐月子呢。阿奶就寻了媒婆上门,说是要给我阿爹再说一房好生养的媳妇儿。”

“她瞧中的,是隔壁村的田寡妇。田寡妇生了两个儿子……阿奶觉得她是专门能生儿子的……我阿娘哪里肯同意,田寡妇厉害得很,她若是进了门,我同两个妹妹,哪里还有活路。”

“我害怕得要命,带着妹妹躲在外间。只听到那媒婆说,田寡妇说了,小门小户,不兴做妾这种事,叫我阿爹,先休了阿娘,然后再去提亲。”

“阿爹闷不吭声的,我就听到阿娘哭。第二日一早起来,就瞧见他们把我阿娘给敛了,说是我阿娘一时想不开,自己个上吊死了。”

“三大王,我阿娘肯定不会上吊死的,她还有我们三个孩子呢!她是绝对不会上吊死的!她生了三丫,伤了身子,都起不了床,怎么上吊死?她一定是被我阿奶害死的!”

“我听人说,三大王要来了,谎称是要出来打猪草,偷偷的跑下了山。他们说什么,说什么要是家里没有人告,做大官的就不会管的,还说我告阿奶,会被打板子……”

“三大王,你打妮妮板子,你打妮妮板子吧,打完了之后,去给我阿娘伸冤。我阿娘是绝对不会上吊死的。她现在还没有埋呢,还停在我家堂屋里。我带你去瞧……”

妮妮说着,直接啪在了地上,焦急的拖着一旁一个小侍卫的腿,“这位官爷,你快打妮妮板子,打完了,三大王就能够去看我家阿娘了!”

那小侍卫跟着姜砚之见过不少人见惨剧,比这小姑娘惨的,多了去了。可被人这样抓着脚,还是心中一软,快步的将小孩儿提了起来。

闵惟秀叹了口气,给妮妮上了药,“放心吧,若是你阿娘有冤屈,三大王一定不会坐视不理的。”

第四百九十九章 遇险

姜砚之不是那等不近人情的糊涂官,自然不会打一个小孩儿的板子。

待妮妮上了药,姜砚之便同闵惟秀,带着安喜路丙,以及一队侍卫,跟着妮妮往山上行去。

苏中丞等人见又走不了了,索性叫人去山间造饭,计算着等姜砚之同闵惟秀回来,差不多就正好可以吃上一口热的饭食了。

山路有些崎岖,多日没有下雨了,灰扑扑的,一脚踩下去,险些绣花鞋里都要进了灰。

妮妮十分的焦急,一路小跑的,“我得快些回去,不然的话,三妮没有人管,该哭了。仙姑,你说我为什么不是男丁呢,我若是个男丁,我阿娘便不会这么惨了。我阿爹其实待阿娘很好,可他就是太听阿奶的话。”

“一连生了三个女儿,不光是我阿娘,我阿爹也在村里抬不起头来,他们都笑我们,笑我们家是绝户。”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生了女儿就要死呢?我阿奶,也生了三个姑母,才生出了我阿爹来。为什么她不能再给我阿娘一次机会。仙姑,我没有了阿娘,这个世上就再也没有人疼我和妹妹们了!”

闵惟秀听得鼻头酸酸的,这孩子才多大啊,就已经要一个人承担这么多事了。

她阿奶是个重男轻女的,想必平日里没有少让她干活,没有少打她。

想她八岁的时候,还上天下地的玩儿,拿珍珠当石子儿抓,撕了上好的绸缎,就为了缝制沙包。

还在嫌弃今日的桂花糕不够甜,花不够香……

桂花糕?闵惟秀想着,从怀中掏出了一个小纸包,递给了妮妮,“不要叫我仙姑了,我叫闵惟秀,你可以叫我秀秀姨,我请你吃桂花糕。”

妮妮的脚步一顿,眼睛立马红了,“仙姑……我不吃。”

闵惟秀摸了摸她的脑袋,“没关系,我还有好些呢!桂花糕又香又甜,一会儿看完你阿娘,我再让你给你送一些。你不吃,可以留给三妮吃,用水化了成糊糊,三妮可以吃。”

妮妮接过桂花糕,脚下跑得更快了。

闵惟秀摇了摇头,同姜砚之一道儿加快了脚步,跟了上去。

不多时,一行人便到了半山腰儿。妮妮家是村中最常见的那种小土屋儿,看上去倒是颇为新,应该是刚盖了不久。

一个生着吊梢眼的老妇人,正在院子中晒着干菜,见到妮妮回来了,张嘴就骂道,“你这个赔钱货,我叫你去打猪草,去了那么半天,一根草都没有打回来!跟你那个娘一个德性,天天就知道吃白饭……”

“你那短命鬼娘还没有下葬呢,你咋不跳进棺材里去,同她一道儿死了算了,省得浪费我家口粮!”

“哭哭哭,就知道号丧。我家中绝后,指不定就是被你给哭出来的,没得平添晦气!”

闵惟秀听得恼火,“你这恶婆子,妮妮好歹是你亲孙女儿,你怎地如此骂她?”

那老妇人一听,扬起了头,“你是哪里来的娘子,还管得我家闲事?小心我告你私闯民宅!”

姜砚之见闵惟秀要大动肝火,拽了拽她的衣袖,看了那婆子一眼,“我是朝廷命官,你家媳妇儿的棺材停放在哪里?我们现在怀疑有人杀人害命。”

那婆子一听,正准备开骂,却瞧见了姜砚之身后,那一群拿着真家伙,正对着他们怒目而视的侍卫,吓得哆嗦起来。

“这位大官人,我家儿媳一时想不开,上吊死了,没有什么好看的。孙女儿贪玩,我就多教训了几句,不用劳烦大官人。”

直接那个被妮妮保住了腿的侍卫一听,忙说道,“少啰嗦,棺材放在哪里!”

那婆子显然吓得不轻,用手指了指堂屋,结结巴巴的说道,“就在堂屋里头。大官人,我儿媳妇,当真是自己上吊死的。堂屋小,又停了灵,诸位差爷可否轻一些,我这房子,是刚盖的新的……”

姜砚之摸了摸妮妮的脑袋,轻轻的说道,“你到一旁去吃桂花糕吧,别跟着进来了,等我看完了。我一定会弄清楚,你阿娘是怎么死的。”

妮妮拽了拽姜砚之的袖子,乖乖的点了点头。

姜砚之说着,同闵惟秀一道儿进了屋,路丙和安喜也照旧跟了进去。

屋子正中间,放着一个薄皮棺材,里头躺着一个妇人。

她看上去像是三十岁左右,皮肤蜡黄蜡黄的,头发中间,有几缕明显的白头发,身子一瞧就很虚。

说是寿衣,不如说是她成亲之时穿过的喜服,因为生了孩子长胖了一些,勒在身上有些紧巴巴的显小。

寿衣的领子有些高,姜砚之瞧着,伸出手来,轻轻的一拉……

闵惟秀只觉得眼前亮光一闪,顿时感到不好,大喊道,“别拉……”

可到底晚了一些,姜砚之已经伸手去瞧死者脖子上的勒痕了。

闵惟秀说完之后,只觉得眼前一黑,整个人脚下一空,便往下方坠去。

风呼呼的从耳边吹过,即便没有掉到底,闵惟秀都敏感的感觉到这应该是一个山涧,或者是巨大的缝隙之类的地方,很深很深,几乎不可见底。

她想着,拿起手中的狼牙棒,下意识的往山壁上戳去,铁与山体相撞,冒出了点点火星。

但是好在她的力气大,狼牙棒嵌进了墙中,她挂在了上头,一下子就稳定住了,还来不及松口气,就看到一个人影嗖的一下,从她的身边掉下去了,闵惟秀伸手一捞,却只捞到了姜砚之的一片衣角。

她当即立断,用力一蹬,拔下狼牙棒,朝着姜砚之坠落的方向坠去。

……

此刻在屋子里的路丙同安喜已经彻底傻眼了。

完全没有任何疑点,姜砚之验尸数百具,从来都是如此作为,从来都没有出过任何问题。

他之前还想着,不过是上吊还是勒死这么简单的问题,即便三大王不来,他路丙出马都能够搞的定。

万万没有想到,竟然中了圈套了。

姜砚之一伸手,就触动了机关,那棺材周围一整块地全都塌陷了下去。

之前还站在这里的三大王同闵惟秀,一下子就不见人影了。

第五百章 黄泉道上走一遭

安喜回过神来,尖叫出声,瞧着就要往那黑漆漆的洞里扑,“小娘小娘!”

路丙心中一惊,急忙将她拉了回来,“你不要着急,先问清楚情况,咱们还有大队人马在山下,我就不信了,将一整座山翻过来了,还找不着他们。”

安喜擦了擦眼泪,一把冲到了那婆子跟前,对着她就是一个耳光,怒道,“我告诉你,但凡我家小娘有半点差池,我就将你剁了喂狗!被说是你,就是你往上数十八代祖宗的骨头,我也一根一根的挖出来,敲碎了扔进粪坑里!”

“你快说,从哪里可以去救我家小娘?”

路丙眼尖的瞧见她要咬舌,立马伸出手去,卸掉了她的下巴,看后看向了小女孩妮妮。

他虽然平日里看着同姜砚之一样,不怎么可靠。

但是能够当皇子贴身侍卫的人,绝对不是没有见过血的人,“从哪里可以下去?”

妮妮却是哭了起来,“没有救了,没有救了。附近山里的人,都管这地方叫做黄泉道。这整座山,像是被劈开了一道缝一样,深不见底,但凡掉下去的人,没有一个能够活命的。”

“而且,山底下还有巨蟒,眼睛像灯笼那么大,即便没有摔死,也会被它吃掉的。我不是故意的,我也不想的,他们抓了我阿娘阿爹,还有两个妹妹。”

“我知道三大王同仙姑都是好人,可是我不能没有阿娘,我我我……”

路丙一怒,一个手刀将妮妮打晕了过去,交给了侍卫们。

“拿火把来!快叫人通知苏中丞……”

……

闵惟秀拿着狼牙棒,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她拔出狼牙棒往下一个猛虎扑食,倒是抓住了已经有些眩晕的姜砚之。

峡谷十分的深,他们若是继续这样掉下去,绝对会被摔成肉泥。

她想着,眼睛一亮,一手搂着姜砚之,一手用力一掷,将狼牙棒嵌入了山壁的缝隙里。

花火四溅之后,耳边的风声,终于停了下来。

闵惟秀深吸了一口气,之前一直往下掉不觉得,等到停下来,才感觉手火辣辣的疼,她的虎口都已经震裂了,鲜血淋漓了。

不光是她,姜砚之身上也有大大小小的被碎石划出来的伤口。

“惟秀!”姜砚之虚弱的睁开了眼睛,瞧着顶上的狼牙棒,咬了咬牙,伸长手去,抓住了横杆。

过了好一会儿,他觉得自己的心跳才平复了下来,“惟秀,那个尸体有机关,我掉下来了。然后好像看见了你,正准备叫你,结果被上头掉下来的大石头,砸了一下脑袋……”

闵惟秀噗呲一下笑出了声,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本来在口子上,就把狼牙棒这样插进去了,结果瞧见你掉下去了,一扒棒子,带出了一大堆石头,八成就是那个石头,砸到了你的头。”

“为什么我们吊在半空中,全身是伤,上不得上,下不得下的,却还笑得出来。”闵惟秀深吸了一口气,也平复了一下心情。

饶是她上过战场,练过轻功,但是也没有经历过这么刺激的事,万一她的狼牙棒没有插准间隙,那他们当真要掉下去,尸骨无存了。

“那是因为,我同惟秀还在一起呢。”

闵惟秀又笑了起来,“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说这么肉麻的话。我们不能一直这样吊着,等你歇息够了,我一会儿会再次抽出狼牙棒,然后我们往下掉,再卡住,再往下掉,再卡住,一直到底为止。”

姜砚之也冷静下来,“可是惟秀你的手会受不了的,现在你的手就已经流血了。若是我会功夫……”

他没有说完,咬了咬嘴唇,“目前只有这一个办法。我的眼睛能够见鬼,夜里也看得很清楚,我来找缝隙,我说插,你就立马插,明白了吗?”

闵惟秀点了点头,顿时觉得安心起来。

她就喜欢姜砚之不含糊的样子,抱怨自己不会武功,心疼她的手受伤了,觉得这个危险,那个不行,有什么用?

他们还是不能安全落地,停留得越久,身体会越来越没有力气,她虽然力大无穷,但也不是无穷无尽的,一定要在她还拉得住姜砚之之前,顺利的下到地面上去。

至于之后的事情,慢慢再说。

而且,她感觉自己的小腹一阵胀痛,怕是要来葵水了。

“我准备好了,你准备好了吗?”闵惟秀说道。

姜砚之轻轻的“嗯”了一声,“我会抱紧你的腰,你用力蹬墙,拔出狼牙棒来,注意头不要被带出的石头砸中了。一二三……”

闵惟秀听到三,果断的用力一瞪。

她的腿修长又有力,狼牙棒猛的从缝隙里抽了出来,两个人又开始呼啸着下坠起来。

闵惟秀一直竖起耳朵,等待着姜砚之的命令,越往下去,越是黑暗,她虽然练过武功,比一般人的晚上看东西清楚一些,但是也没有办法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瞧见墙上的缝隙。

“插!”闵惟秀听见了姜砚之的命令,果断的用力一掷,狼牙棒稳稳当当的插进了缝隙里。

姜砚之伸出手来,抓住了杆子,让闵惟秀轻松一些。

若是这个时候,是他英雄救美该有多好。

“惟秀,你还记得我在亲蚕宫里,埋了好多送给你的宝贝么?其中有一双,是手套。大兄带东阳出去打猎,我软磨硬泡的也跟着去了,打到了一只小兔子,回来之后,便让嬷嬷给你缝了一双手套。”

“不过是给小时候的你缝的,现在你肯定已经戴不进去了。”

闵惟秀有过很多手套,各种皮子的都有,可是她却很想现在就去亲蚕宫,看那双已经戴不了的手套。

“嗯,我们不能死在这里。我还没有住进亲蚕宫里,亲手把属于我的礼物都挖出来呢。”

“你准备好了吗?准备好了,我们再来一次!”

姜砚之点了点头,“准备好了,一二三……”

闵惟秀再次用力一蹬,才刚起步,就感觉一个亮光同她擦肩而过,擦点儿没有把她的头发给点着了。

闵惟秀在心中骂了路丙一万遍,小姑奶奶我没有摔死,差点儿被你烧死好吗?夭寿哦!

第五百零一章 画给鬼看

闵惟秀不知道自己来了多少次,总之直到双手都一片血红,没有了知觉,直到姜砚之已经忍不住掉眼泪,方才落了地。

这期间,上头陆陆续续的掉下来许多东西不提。

譬如一个又一个的火把,这不用说,肯定是路丙扔的。

譬如一个又一个的吃食,这不用说,肯定是安喜扔的,因为她身上只有这个。

这无形之中,给她同姜砚之的逃生计划增添了许多难度。

毕竟你一边要跳,还要一边躲避高空掷物,不然的话,就是满头血……你说夭寿不夭寿。

闵惟秀心中暗暗的下定决心,等她活着回去之后,一定要把路丙手脚都捆起来,只能跳,然后拿肉包子砸他!

至于安喜,安喜太可爱了,她舍不得扔。

“惟秀,快把手伸出来,我给你上药。”姜砚之急忙的从怀中掏出一个小药瓶,动的那一下,疼得他差点儿嘶哑咧嘴的。

两人落地之时,商量好了就地一滚,他眼睛好,瞧着地上都是一些人骨利器,惟秀虽然会武功,但也是血肉之躯,他便拼命的先着了地,反正他肉多,不怕扎。

“你怎么还随身带了药?闻起来像是我们家的金疮药。”闵惟秀果断的伸出手来,之前精神很紧张,不觉得,这会儿松弛下来,还真有些疼。不过上辈子她受过的伤,可比这个严重多了,算不得什么。

闵惟秀竖起耳朵听着,姜砚之一直没有说话,她只听得哗啦一声,布帛撕裂的声音,然后一条软软的布就缠在了她的手上。

“喂,你的中衣是新换的吗?”

姜砚之脸一红,伸出手来揉了揉闵惟秀的脑袋,“是不是新换的,你不知道?昨天半夜里,才沐浴更衣……”

闵惟秀用脚轻轻的踢了一下姜砚之,这都什么时候了,还说这个……果然男人脑袋里无时无刻不装着废料!

“你去看看陆丙扔下来的火把,还有没有摔得四分五裂的么?我身上有火石。”待手包好了,闵惟秀觉得轻松了不少。

姜砚之有些迟疑,“这山缝之中有什么,我们都不清楚,若是点了火,引来了什么东西,可如何是好?”

闵惟秀笑了起来,“来了正好,我们还没有吃午食呢,来了烤了吃!”

姜砚之瞧她自信满满,也不纠结,寻来寻去,一共只寻到了两根完好的,他拿出火石,点亮了其中一根,举起来往上照了照,光根本就到不了那么高的地方,看不见出口。

“路丙他们肯定在上面,那个口子也没有封起来,但是我们却见不到半个光点,可见这个缝隙有多深。”他说着低下了头,看着地上的碎骨,“这里应该也有别的人掉下来过,都摔碎了。”

“他很了解我们,知道我遇到了案子,一定不会不管,才设计了这么一个圈套。”

闵惟秀哼了一声,“利用妮妮那种小孩子,真是令人不齿。其实我早该想到的,我给妮妮桂花糕吃,她就有些古古怪怪的,她还说,她若是没有了阿娘,世上就不会有人疼她了。”

她如果真的已经死了,那还哪里有什么若是呢?

姜砚之笑着走了过来,从袖带里拿出一根肉干,递给了闵惟秀,“很多事情,身在局中是想不明白的,等到中招了,回想起来,才觉得不对劲。那妮妮很着急知道阿娘的死因,进了小院子,第一时间却没有冲进灵堂里去,反而站在那里等着被骂。”

“我去验尸,她也不跟上。那个棺材里躺着的,应该不是她的母亲。那个女人,应该真的是一个产妇,被人给勒死的。”

现如今那个棺材也一起掉了下来,早就摔得四分五裂,不忍直视了。

闵惟秀将肉干收了,揣进了袖袋之中,他们不知道还要在这缝隙里待多久,爬上去是不可能了,大声喊她也试过了,上面根本就没有回应,应该是没有听到。

“我那二哥可真是心狠手辣,不光是用了小孩老人来骗人,就连这死者都特意寻了一个符合的来,生怕我看出了破绽。”

“若不是惟秀厉害,狼牙棒又结实,我们从上头摔下来,怕早就成了一滩肉泥了。现在想来,苏中丞可真是一个乌鸦嘴,说我们要被奸人所害,黄泉路下走一遭,还真的一一应验了。”

闵惟秀无语了,“可不是,他若是打个幡,写着铁嘴神算,都能够去集市上摆摊算命了!此仇不报非君子,等我回了开封府,绝对把你二哥先煎后杀!”

姜砚之打了个寒颤,“先啥?”

闵惟秀认真的点了点头,“先阉后杀!”

姜砚之决定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因为他觉得两腿之间有点凉……

怎么办,我的大佬娘子动不动就要人命根子!

“之前我们爬山的时候,并没有觉得那山有多高,可以推断,我们现在应该在地底下。这缝隙不是一日能够形成的,也不太可能是人刨开的,应该早就有了。”

闵惟秀点了点头,这就是传说中的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咱们休息够了,就往那边走。好在这缝隙只有两个背道而驰的方向,一个是往大辽方向走的,一个是往京城方向走的。咱们顺着走,看看有没有出路。”姜砚之说着,脱下了自己的外袍,披在了闵惟秀的身上。

说起来,他早就想这么做了。

以前大冬日的时候,他都穿两件袍子,裹得跟一头熊一样,为的就是惟秀冷的时候,好脱一件给她披上。

可是惟秀从来都不愣!开封府也老不下雨,没有任何他表现的机会,简直了!

到今日,终于等到了,“地底下寒凉,惟秀你多穿一件。”

闵惟秀发誓,她从姜砚之的话语中,听出了浓浓的自我满足,话说掉到黄泉里了,你还嗨个啥!跟多年的梦想成真了一样!

虽然不冷,但是姜砚之不容拒绝。

闵惟秀站起了身,穿好了姜砚之的袍子,从腰间拿出一把匕首,在石壁上画下了一个圆圈,又画了一个表示方向的箭头。

“走吧。”

姜砚之愣了愣,“这个他们能认识么?”

闵惟秀白了他一眼,“这么大个胡饼子,还带了芝麻,惟妙惟肖的,如何不认识?再说了,你觉得除了你和我,还有什么活人能够从上头完好无损的下来?”

他们这个记号,画给鬼看还差不多!

第五百零二章 黑暗中的歌

姜砚之一梗,很有道理是怎么回事?

不过惟秀啊,你这胡饼子,一点都不圆啊,一看就不是城东咱们常去的那一家做出来的。

若是这样的饼子拿来卖,怕是要被打的!

不过姜砚之不敢说出来,因为他怕被打。

闵惟秀画完,摸了摸小肚子,皱了皱眉头。

“怎么了,可是肚子疼?”姜砚之着急的走了过来,将自己的手,放在了闵惟秀的肚子上。

闵惟秀摇了摇头,“不疼,就是有些胀,兴许是要来葵水了。没有关系,咱们早些找到出路,指不定还能够吃上午食呢。”

姜砚之点了点头,牵住了闵惟秀的手,两个人拿着火把,朝前路走去。

四周静悄悄的,前面看不见头,后边看不见路,缝隙又狭窄得让人喘不过气来。里头黑漆漆的,不知道白天也不知道黑夜,更加不知道,他们已经在里头走了多久了。

姜砚之觉得,若是这里只有他一个人,八成要疯掉去。

“惟秀,我给你哼一首小曲儿吧。”姜砚之说道。

闵惟秀的脚步慢了下来,“真没有想到,姜砚之你的小曲儿哼得还挺不错的,调子也很新鲜,我还是第一次听到。”

姜砚之的脸有些黑,“不是我哼的,我还没有来得及哼,曲儿就响了。”

闵惟秀背后的汗毛一下子竖了起来,这鬼地方,大喘气的只有她同姜砚之二人,她没有哼,姜砚之也没有哼,那谁在哼?

她紧了紧手中的狼牙棒,同姜砚之更靠近了一些,小声说道,“你仔细看看,鬼在哪里?看我一招把他打得魂飞魄散!”

他们人生地不熟的,谁知道这是个什么厉鬼!她又没有带牛眼泪,压根儿看不见鬼在哪里!

不等姜砚之说话,就有一个声音响起,“嘤嘤嘤,我唱歌给你听,你竟然要打得我魂飞魄散,好狼的心!魏晋兄是个骗子,他说三大王是个好人……可是好人身边跟了个比鬼都凶恶婆娘!”

闵惟秀差点儿被他给气乐了,“喂,三大王,你的鬼兄弟给你安排的好差事!”

简直了!他们都掉到地缝里了,还有案子等着……还让人让人活了!

就是青楼里的花娘们,大白天的也能休息一下啊!

姜砚之断案,那简直不分黑白昼夜。

姜砚之揉了揉眼睛,“你是简宁,你不是简枢密使的儿子,简三郎么?你怎么死了?不对啊,我同惟秀大婚的时候,你还去送了礼的……”

“我是简宁,你认识我?不可能啊,我都死了三年了,以前也从来都没有见过你!你看上去年纪很小,就已经结婚三年了么?可怜我死的时候,都没有成亲,连五指姑娘都没有用过……”

姜砚之咳了咳,这是一个什么奇葩鬼!

死了还惦记着五指姑娘,也不怕自己再死一次……

闵惟秀扯了扯姜砚之的袖子,眨了眨眼睛,她没有看错,在那狭长的甬道里,的确是站着一个穿着短打,着着木屐的少年郎,他的眼睛是大大的桃花眼,看上去颇为轻佻,怎么瞧都不像是洁身自好之人。

“我怎么能够见到鬼了?”闵惟秀扯了扯姜砚之的袖子。

简宁像是有些怕闵惟秀,往石壁旁边缩了缩,“是魏晋兄帮我的,他说你身上煞气重,若是瞧不见我,一个不慎,就把我给煞没了……”

闵惟秀有些囧,所以她在鬼圈里,到底传播开来的是怎样的凶名……

人见怕,鬼见愁?

简宁显然在这里待了很久了,带着二人往前走了几步,就发现了一个稍大一些的空地,“那个就是我的骨头,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变成了鬼。我一直待在这里,哪里都不敢去。无聊了就唱唱曲儿。现在那些歌女们还唱鹊桥仙吗?可出了什么新的曲儿?”

姜砚之颇为复杂的看着他,“我同惟秀成亲,还不到一年。开封府里,也有一个简三郎,他已经成亲了,还中了进士。”

这个简三郎,三年之前,在开封府中可以称得上鼎鼎有名的大人物。

他的父亲乃是枢密使,执掌枢密院,是同宰相肩并肩的大人物。简枢密使一共生了三个儿子,大郎同二郎十分肖他,性子古板端方,连考进士,都是不上不下恰到好处。

简家世代书香,一门三进士,按说是炙手可热的家族。但是简家的家风孤傲,四平八稳的,一间出格的事情都不做。说得好听一些,那是稳重,说得难听一些,就是没有什么进取之心。

直到这个家中,出了一个简三郎。

简三郎简直就是简家人的反面。

他天生魏晋风流,最擅长的便是写小曲儿,有多少秦楼楚馆花下重金,就是为了求他一曲,他最擅长的便是鹊桥仙。

他文采斐然,却从不作那科举文章,最喜爱的便是骑着一头小毛驴,穿着谢公屐,游山玩水又一遭。

简枢密使说不给他钱,看他怎么浪!

可人家一个小曲儿,就够花半辈子了!就算没有钱,那些花娘们,宁愿倒贴钱,也要博简三郎一笑……

直到三年前的一日,简三郎远游归来,封笔再也不写曲儿了,来年又考了进士,活生生的变成了同简家其他人一个模样。

到现在,那些行首娘子们唱鹊桥仙的时候,还时常感叹,世间有简宁,却再无三郎。

“原来如此。我爹我娘,也没有认出来我来,她们都没有认出我来。”

“我给你们唱一个曲子吧,是我新作的,可好听了,只可惜这里没有笛子,也没有琴。”

简宁的声音很好听,好似要穿透地缝,一直飘到京城去一般。

只可惜,常给眼前的两个人听,那叫对牛弹琴。

“说一说你是怎么死的吧?看你的表情,你应该知道,现在京城里的那个简三郎,又是谁。”

简宁的声音戛然而止。

他现在已经彻底的开始怀疑自己,其实他唱歌很难听吧?

要不然怎么三大王妃听了要把他打得魂飞魄散。

三大王听了充耳不闻,光问他是怎么死的呢?

男鬼挠了挠自己的头,“我其实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第五百零三章 另一个我

闵惟秀同姜砚之已经不忍直视眼前这个缺心眼子的了。

他们算是看出来了,简宁是怎么死的,绝对是傻死的……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抖了抖自己的袖袋,从里头翻出了一块肉干,嚼了起来,又扔了一块给姜砚之。

说起来,幸亏她好吃零嘴儿,安喜给她的衣服里缝了大大的口袋,但凡是能够装吃食的,都塞得满满当当的。

要不然的话,她同姜砚之在这寸草不生的地方,还不知道怎么过。

至于水,因为是在地底深处,较为潮湿,遇到有滴滴答答的地方,两人便喝上几口,倒是也糊弄了过来。

只是再怎么节省,这也是最后的两块肉干了。

虽然不知岁月,但通过吃食就能够判断,他们已经在地上待了好几天了。

苏中丞他们肯定一直在找他们,但是他们不可能爬得下来,又不可能挖得开山壁,而且按照正常人来看,他们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来,早就摔得粉身碎骨了。

“现在大陈养了很多牛么?牛肉都可以随便吃了?”简宁对什么都很好奇。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我出自武国公府。”

简宁恍然大悟,“那就不稀奇了。奸臣嘛,人都吃!别说吃牛了!”

他刚说完,就感觉一阵寒意,往后缩了缩脖子,该不会你连鬼都吃吧……

“你怎么会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呢?”姜砚之问道。

简宁吸了吸鼻子,可惜他是鬼,闻不着肉香。

“三年前,阿娘要我娶娘家表妹周莹莹,我那会儿玩心正盛,哪里愿意被家室束缚,便乘我阿爹阿娘不注意,偷跑出来了。因为我常下江南,这一次为了反其道而行之,便往北走,朝着辽地而来。”

“我一路上采风遇人,别提多有趣了。我寻到喜欢的山峰,就会在上头扎一个草庐,住上几日再走。”

“后来有一日,瞧见有一书生,吊在一棵歪脖子树上,做人哪里能够见死不救?等把那人救下来一瞧,不管是他还是我都愣住了。”

“你不知道有多神奇!天底下竟然有生得一模一样的两个人!若非我阿爹是一个古板的老顽固,我都要以为,这人是他藏在外头的外室子了。”

“我觉得缘分很奇妙,当场就同他拜了把子,还想出了一个曲子,叫湖照影。”简宁说着,形容有些苦涩。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又说道,“我问他好端端的为何要寻死。他说他是附近知县之子,名叫杜晖,家中算不得大富大贵,但是也并非缺衣少食之人。他从小寒窗苦读,年纪轻轻已经中了举人。”

“夫子说了,以他的本事,若是来年赶考,定能够金榜题名。可就在前不久,他阿爹被人诬陷,下了大狱,他们一家人,也都成了罪人,要流放三千里,从此去戍边。”

“充军可是要在脸上刺字的,若是刺了字,就算日后他父亲重获清白,他也仕途尽毁,前程无望了。他一时想不开,所以才寻了一棵树,想要吊死在这里。”

“我劝解了他一番,说我阿爹是开封府的大官,是枢密使,若是他阿爹有冤情,一定可以还他阿爹清白。杜晖还是闷闷不乐的。他说城中有追兵正在到处抓他,我便留他在我的草庐里住了好几日。”

“杜晖的学问是真的好,比我的两个哥哥还好,他若是去考进士,一定是可以得中的。我那时候还说笑,说我阿爹阿娘,就想要一个像他那样,乖乖听话,金榜题名,成亲生子的好儿子。”

“后来等我醒过来,便已经变成鬼了。你们不知道,尸体腐烂的时候有多恶心,我都不敢看这么恶心的自己。我在地底下瞎逛,走了好远好远,结果前头有一条巨蟒。”

“虽然它瞧不见我,但实在是太骇人了,我便回来了。我告诉你们,你们前往别往前走了,你们是人,它能瞧见你们。”

闵惟秀一听,眼睛一亮,“真的吗?太好了!正好好的肉干吃完,担心会饿死在地底下呢!有蛇好啊,蛇肉好吃!有几条啊,肉多不多?”

说起来都是泪,最近她同姜砚之就没有吃饱过,这么点零嘴儿,还不够她塞牙缝的。

简宁打了一个寒颤,求你别看我,不然的话,我觉得自己的鬼魂会被你吸进嘴中……

姜砚之见闵惟秀高兴,自己个也高兴起来,他摸了摸闵惟秀的脑袋,“好惟秀,我们帮简三郎搞清楚了他是怎么死的,就去杀蛇吃。”

闵惟秀点了点头。

姜砚之走到骸骨身边,仰头看了看天,上头是一望无际的黑。

“骨头全都摔碎了,你应该是被人从上头丢下来了,就是不知道,当时死没死,我帮你拼起来吧。”

这里应该同他和惟秀下来的地方一样,有一个口子,便于毁尸灭迹。

简宁一听,好奇的睁着他的桃花眼,“都碎成这样了,还能够拼起来么?说来也是惨,我简宁一辈子不说多好看,起码一直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吧,到头来,死得这么难看……”

“当然能够拼起来,不过会多花一些时间罢了。正好我们走累了,可以让惟秀休息一下。”

姜砚之说着,拿起了地上的碎骨头,一块一块的拼了起来。

闵惟秀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幻想着那蛇是烤着吃好,还是寻一个薄石头片煎着吃好,光是想,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你小时候,右手骨折过。”姜砚之拿起一块骨头,说道。

简宁的眼睛睁得更大了,惊叹的说道,“厉害,这也能够看出来。那是我有一次爬树,从上头摔下来,把胳膊摔断了。”

姜砚之点了点头,“新伤旧伤,是不一样的。旧伤有愈合的痕迹。嗯,你的胸骨也折过。”

简宁鼓起掌来,虽然他是鬼,鼓起来没有什么声音,还一鼓就双手互相穿过了,但是他还是自顾自的鼓着掌。

“没错,那是我第一次骑马,想着这马尾巴毛用来做琴不错,就揪了一把,结果被马揣了一脚……以后我就再也不骑马,改骑驴子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都无话可说,这厮绝对是一个缺心眼子……

第五百零四章 行首娘子系我爹

姜砚之手脚十分的麻利,不一会儿,地上的碎骨已经有了一个人形。

简宁从一开始的惊叹,看到最后,越发的沮丧,“我这副样子,就是拿到塞进祖坟里,祖宗也认不出我来了。”

放心,我觉得你的祖宗压根儿就不想认你!

待拼完了之后,姜砚之拿起了一节骨头,用手指搓了搓,递给了简宁,“你发现了什么?”

“黑了,莫不是长了霉?”

姜砚之无语的别过头去,再也不理会他了,“你应该是被人下毒毒死的。毒死了之后,然后被人抛尸,扔到了这个山缝里。我猜想杜晖在看到你的时候,便心中生了歹意。”

“他那时候穷途末路了,连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你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一根救命稻草。你仔细回想一下,是不是在与你同住的那几日,他经常问起你小时候的事,你家里人的事,还有一些你的生活习惯之类的……”

简宁一想,眼神越发的暗淡下来。

他已经死了三年了,这三年都是一个人孤寂的待在这里,就算勉强自己不去想,但怎么可能不会有这样的念头,这样的片段,钻进脑海中。

“有。他见我是用左手拿笔,觉得稀奇,也跟着写了几个,他可聪明了,一学就会;他还劝我回去,同我阿娘认错,买她最喜欢的吃食。他说我不要闹孩子脾气,若是不愿意去买,写个单子,他替我去买……”

简宁说着,突然又语气松快起来,“不过有一个他学不会我,他可不会写小曲儿!我一唱小曲儿,他就脸红!哈哈,他说这是靡靡之音,伤风败俗,淫词艳曲……”

“那说话的语气,跟我阿爹一个样子,我有时候在想,是不是一出生的时候,就搞错了。其实杜晖才是我阿爹的儿子。你们瞧啊,我阿爹那样正经的人,怎么可能生出我这么不正经的儿子……”

“杜晖取代了我,他们一定很高兴吧。你们都看过话本子吧,话本子里说,有那厉害的人物,借尸还魂到了草包的身上,草包的爹娘,都觉得可开心了……这个孩子痛改前非了,比以前那个,好多了!”

“我阿爹阿娘,一定也是这样想的。以前的简宁,痛改前非了,现在的简宁高中进士,娶妻生子,长成了他们想要的模样,多好……”

他的话才说了一半,就感觉一个拳头打在了他的鬼脑袋上。

“好个屁!再好那也是别人家!你又不是你阿爹阿娘,在这里胡乱揣测个什么劲儿!”

闵惟秀听得有些鼻头发酸。

上辈子无能为力的时候,她偶尔也会这样想,都怪她没有用,没有本事救下爹和娘。若是她更聪明一些,早些发现端倪……

可哪里有那么多若是……

女娲造人的时候,随手一捏,就是捏出了高矮胖瘦,捏出了聪明愚钝。不然的话,你要求人家捏那么多泥巴,个个都捏成一模一样的,岂不是太难为人家?

她算是明白,为何三年了,简宁既没有去投胎,也没有离开这里回到开封府去。

他心中比谁都清楚。

他在害怕,害怕回到了开封府,看到父慈子孝的一幕,看到所有人,都没有发现,简三郎已经不在了。

“指不定你阿爹就是一个明着古板,暗地里闷骚,关起们来偷偷唱小曲儿的人呢?指不定如今正在唉声叹气呢,唉,老夫是身处高位,这才得端着,你说你小小年纪,咋说不唱就不唱了呢?”

“再说不定,咱们开封府的头牌伶人,卸了妆就是你爹……”

简宁摇了摇头,脑袋摇成了拨浪鼓,我滴个娘啊,这光是一想,都很可怕啊!

你想想看,一个行首娘子,唱起歌来千回百转,娇滴滴的,听得人酥麻麻的,结果天公不作美,下起了瓢泼大雨,你一扭头,我草!大变活人啊这是!

再这样想下去,简宁觉得自己绝对要灵感枯竭……

以后只写得出《石榴裙!张飞面》、《行首娘子系我爹》这种禁曲儿了……

姜砚之一想那个场景,顿时乐出了声,完了,他日后早朝的时候,再也没有办法直面简枢密使了……

总觉得他一开口上奏,就要唱小曲儿:“官家啊~奴娇娇,要亲亲~”

姜砚之想着,实在是忍不住,叉着腰哈哈哈的大笑起来!

闵惟秀无语的看着二人,有那么好笑吗……

简宁揉了揉脑袋,突然眼睛一亮,“你能打到我?你能打到鬼?你快再打我一拳试试……”

闵惟秀一愣,不怀好意的看了简宁的小身板一眼,抬手砸了一下山壁。

简宁一瞧,顿时吓傻了眼,“姑奶奶,你还是别打我了。”

刚才闵惟秀那不叫打他的头,那叫摸头……真这么一拳打下来,他的鬼头都要掉了……

姜砚之看了地上的人形碎骨一眼,收敛了脸上的笑容,“简宁,自己去开封府看看吧,杀人就应该偿命。不管杜晖有多有本事,有多听你阿爹阿娘的话,他都没有权力,杀了你,抢走你的人生。”

“我同惟秀,不会一直在这里陪你,我们歇够了就要往前走了。”

简宁低着头不说话。

姜砚之又说道,“杜晖为了前程,能够毫不犹豫的杀了对他有救命之恩的你。你又怎么知道,他不会为了你家的家业,杀了你父兄呢?”

简宁一听,终于急了起来,“走了走,咱们赶紧回开封府去。姑奶奶,你在干什么?”

简宁说着,就瞧见了惊悚的一幕,只见闵惟秀正在一把一把的抓着他的骨头,往自己的袖袋里装,他可是瞧见了,之前闵惟秀从里头掏出肉干来的……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难不成你要把你的骨头留在这里?还是说你来背?我身上的兜可多了,正好零嘴吃完了,反正空着也是空着。”

简宁禁了声,这样也不错?日后入了祖坟,搞不好他的骨头还能飘牛肉香……呸呸,他在想什么!

二人一鬼上了路,简宁跟在后头,倒是比之前稳重了不少,也不唱歌儿,也不叽叽喳喳的说话了。

“惟秀,小心一些,大蛇应该就在这附近了,你看到地上的痕迹了没有,这蛇身宛如树,怕是不好对付。”

闵惟秀握紧了狼牙棒,对简宁说道,“你帮我带着姜砚之躲到安全的地方,他要是掉了一根头发,看我不把你打得魂飞魄散,把你的骨头炖汤了喂狗!快!”

她说着,竖起了耳朵。

虽然她的眼睛在黑暗中不如姜砚之,但是耳朵可是灵敏得很,“来了!”

第五百零五章 大蛇送上门

闵惟秀握紧了狼牙棒,转了转手心,她之前的伤口都已经结了痂,硬邦邦的手感颇为怪异。

狼牙棒前头的倒刺儿,在插进山缝里的时候,也折损了不少,看上去有些凄凄惨惨戚戚。

但是闵惟秀半点不怵,因为她坚信一个肚子饿得要命的人,无论如何,都能够战胜食物,还是这么大的一条食物。

这简直是西天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横竖都是一个死字!

说话间,那爬行的淅淅索索声越来越近,声音越来越大,便是不会功夫的简宁同姜砚之,都听到了这令人窒息的声音。

风越来越大,夹杂着一股子腥气。

闵惟秀心下一沉,只见一个巨大的蛇头猛的冲了过来,她大呵一声,“来得好!饿死我了!”

一个纵身跳了起来,那狰狞的狼牙棒同恐怖的蛇头碰撞在一起,发出了嘭的一声。

一个是铁,一个是肉,只一棒便分出了高下。

蛇血洒了一地,那蛇一只灯笼大小的眼珠子被狼牙棒勾了出来,疼得就地一滚,蛇身朝着闵惟秀缠绕而去。

闵惟秀就地一滚,却撞到了山壁之上,她心中骂了一声,这地方太过狭窄,实在是不好大展身手,正想爬起,但此时已经晚了,巨大的蛇嘴张开来,眼见着就要咬过来。

他奶奶的,前面是蛇嘴,后面是山壁,还能够往哪里躲。

闵惟秀咬了咬牙,用力的捶地一拳,那地立马塌陷了下去,出现了一个大坑。

就在这一瞬间蛇头袭来,一头撞在了山壁之上。

趁着蛇有些发懵,闵惟秀快速的从坑里爬了出来,一个翻身,抓住了地上的狼牙棒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对着那蛇的七寸砸去。

趁它病,要它命。

说实在的,闵惟秀也不知道,自己的力气到底有多大,她只知道,刚才撞在了山壁之上,自己的小腹又开始隐隐作痛了,若是再来一下,还不知道能够抗上多久。

只听得一声巨响。

站在后方的姜砚之同简宁,只感觉到一阵热浪袭来,顿时被蛇血浇了个满头。

闵惟秀这一棒子,竟然直接将那蛇打成了两截。

不过闵惟秀不敢大意,快速的抹了一把脸,朝那蛇头看去。

果不其然,虽然被打成了两截,但是那蛇还是愤怒的使出了最后一击。

蛇头拼命的朝着她咬了过来,带着一股子浓重的血腥之气。

闵惟秀勾了勾嘴角,畜生就是畜生,只有这么一点本事么?她早就看穿了!

她想着,在地上跳了跳,晃了晃狼牙棒,将那有倒钩的一边朝下,待那蛇头袭来,对着它就是一棒子打去。

一个瞬间,蛇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过了许久,才听到落地的嘭的一声巨响。

“惟秀,你没事吧!”姜砚之立马跑了过来,拿自己的袖子,擦了擦闵惟秀的脸,她周身都是蛇血,整个成了小红人了。

闵惟秀一把抓住了姜砚之的手,“我能有什么事,别擦了,我好歹还躲了一下,你瞅瞅你,身上血更多,越擦我越看不清楚……”

“惟秀,你快坐着歇歇,我来给你烤蛇肉吃。”

通常一个地方,都只会有一个这样的庞然大物,是以他们并不担心,血腥味会引来其他的凶兽。

闵惟秀也不推辞,她烤的肉,哪里有姜砚之烤的好吃。

姜砚之忙不迭的放下一堆柴火棍子。这都是自打闵惟秀听说有蛇肉吃,他一路捡来的,不是很多,也不知道够不够烤的。

唯有简宁还站在原地,张大了嘴巴,一眨不眨的看着闵惟秀,然后又挪过头去,看了看姜砚之。

他刚刚看到了什么……小娘子大战巨蟒,两招毙命……

早知道会武功这么秀,他还写什么诗啊……

“那个,我冒昧的问上一句,最后一招打蛇头,怎么瞧着这么眼熟呢?好似在哪里见过……”简宁弱弱的问道。

闵惟秀抬了抬眼皮子,“哦。我突然想打马球了,就以狼牙棒为杆,击了一球!”

简宁心有戚戚……他都快要吓死了,这姑娘还在打马球……

姜砚之手脚麻利,不一会儿,便端来了一石头板儿蛇肉,虽然并没有什么调料,但闵惟秀还是吃得津津有味的。

待闵惟秀吃得差不多了,姜砚之这才乐呵呵的往自己嘴里塞起来。

两人一直吃一直吃,也不知道吃了多久,吃得简宁从羡慕到惊讶,又到了麻木,这才停了下来。

不因为别的,因为柴火没有了,总不能吃生肉吧。

没有水洗,身上的衣服已经被火哄干了,一块一块的硬邦邦的,十分的不舒服。

火还没有完全熄灭,姜砚之将简宁赶到一边去放哨,他是鬼又用不着睡觉。

“惟秀,你趴在我腿上,我给你揉揉背,之前我瞧着你撞到背了。”

闵惟秀嗯了一声,趴了下去,姜砚之的腿软软的,他的手捏起来力气大小正合适。

虽然他一路上没有说出口,但是闵惟秀知道,姜砚之心中也不好受,“之前我不是说要给你唱曲儿吗?我唱得虽然没有简宁好听,但是我想唱给你听。我小的时候,听到大兄哄东阳睡觉的时候,他哼的……”

“我让大兄也哄我睡觉,他便恼羞成怒了,让我寻阿娘去。我那时候就想,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以后哄惟秀睡觉。”

闵惟秀笑了笑,趴在姜砚之的腿上,安心的睡了起来。

等再次醒来的时候,他们已经离那大蛇很远很远了。

闵惟秀从姜砚之的背上跳了下来,“我怎么睡了那么久?你怎么不叫醒我,背着我多久了?”

“见你睡得香,就没有叫你。”

闵惟秀心中一暖,“你不要觉得自己没有武功,每次冲锋陷阵,都是我在前头,就觉得内疚。那些会武功的又如何,照旧一个照面就被蛇打趴下了,还不是要我在前头,而且还得去蛇嘴里救那些三脚猫……毕竟像我这样的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乃是天生的,练是练不会的……”

等等,惟秀,你真的是在安慰我吗?

我怎么觉得半点没有得到安慰……

不过好像有点道理,他就算从现在开始练,练上个百八十年,也不是那蛇的对手……

第五百零六章 我的腰出了问题

“惟秀,我们应该很快就能够走出去了。昨日我划开了蛇的肚子,他吞吃了不少家禽牲畜。这说明离这里不远,是有村庄,有人家的。大蛇能够出入自如,我们定然也可以。”

这一个很快,又过了不知多少时日……等到他们带的蛇肉全都吃完了,又猎杀了一条不知道是之前那条蛇的夫君还是娘子的蛇……

把能带的蛇肉全吃光了,也还没有走到头。

原本又白又胖的姜砚之,变得越发的白,瘦得连眼睛都好似变大了许多,倒是有点儿像一开始闵惟秀遇到的那个清瘦少年郎了。

闵惟秀看了看姜砚之已经瘦出来了的腰身,再低下头看了看自己个,有些虚弱的说道,“姜砚之啊,你有没有发现,我的腰好像出了什么问题啊!它怎么越饿越胖呢!”

饿,他们那是真的饿,都快要饿出重影子来了……

闵惟秀觉得若是遇到一个卖胡饼子的摊子,她能够一口气吃下八十个……

姜砚之无语的笑了笑,“哪里有越饿越胖的……”

他说着,伸手一摸,这一摸,顿时僵在了原地。

闵惟秀自打进了这个鬼地方,就一直穿着他的袍子,袍子十分的宽大,压根儿看不出腰身,她又一直活蹦乱跳的,半点事都没有。因为分不清楚白天黑夜,多半时候,都是走累了,闵惟秀就拿他的腿当枕头,就地一趟歇上一歇。

他也一直没有啥机会搂着她,如今一摸可不得了。

闵惟秀以前号称是开封府第一细腰,那腰细得能掐断了去。

只要稍微胖了一点,都会特别的明显……

“惟秀啊,你多久没有来葵水了……”姜砚之觉得自己的小心肝,在发颤。

闵惟秀白了他一眼,“我哪里知道,我都不知道我们在这下面待了多久了。”

“那掉下来之前,多久没有来葵水了?”

闵惟秀摇了摇头,“不记得了,反正挺久的。我们小娘子,换了一个地方,有一段时间,葵水是不准的,具体的我也记不得了。”

姜砚之一把抱起了闵惟秀,转了一个圈儿,闵惟秀触不及防的,被他吓了一大跳,“姜砚之,你做什么?我的腰粗了一截,对吧?真是奇了怪了……”

姜砚之揉了揉闵惟秀的脑袋,好似要把她揉进自己身体里一般,“傻惟秀,你就没有想过么?你有喜了。”

啥玩意?闵惟秀如遭雷劈!

她本就不是什么细心的姑娘,不管哪辈子,都没有怀过孕。二哥家的娃儿,那是一抱回来就能走能说了;大嫂怀孕的时候,她出征北伐了,回来之后,娃都生下来了。

总而言之,压根儿就没有往这上头想!

“不会吧,也没有大很多,就粗了一点点儿……那啥,也没有感觉到有什么动静啊……你看我,我还带着他跳了崖,撞了墙,打了滚,杀了蛇……”闵惟秀想着,结结巴巴的说了起来。

这么一想,她简直是一个可怕的阿娘!

姜砚之红着眼睛,“你不是可怕的阿娘,你一定是这个世上最好的阿娘。”

闵惟秀一愣,姜砚之简直像是有读心术一般,把她全部看穿了啊!

她想着,摸了摸自己的小腹,咬了咬嘴唇,“我们赶紧走,一定要出去。”

站在一旁的简宁,有些羡慕的看着相拥的二人,迟疑了一会儿,说道,“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听到,我好像听到了歌声……好像有什么人在唱歌……”

闵惟秀别过头去,看了他一眼,“歌声,莫非来了一个唱小曲儿的男鬼不行,还得来一个会唱小曲儿的女鬼?你们凑起来,再加上我们家中已经有的那个骷髅琴师,得……整一个鬼奏乐……”

“不是,我觉得像是浣纱女常唱的歌……”简宁认真的说道。

闵惟秀一愣,闭上了眼睛,竖起了耳朵,仔细的听了起来,过了一会儿,脸上大喜,“水声,我听到了水声,我觉得我们就快要可以出去了。”

姜砚之也是一喜,两人一鬼麻溜的朝着水声方向冲去。

渐渐地,水越来越多,越来越多,虽然不知道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是怎么劈的,但是闵惟秀确定,他们现在走到了河底。

她同姜砚之都是会水的,简宁是鬼,能自己飘起来。

……

大河边,刘桂英一边唱着歌儿,一边拿着木棍子,捶着衣衫。

这天越发的冷了,眼见着就要下雪了,怎么着也得就着今日的好日头,将被褥都浆洗一遍。晒得喷香喷香的。

再过几日,她便要出嫁了,这是最后一次,帮着娘家换洗了。

一想到要嫁人了,刘桂英的歌声里,都带了几分娇羞。

她正唱着,只听得水哗啦一声,从里头冒出了两颗人头来。

刘桂英大叫一声,“水鬼啊,水鬼啊!”

将手中的棍子一扔,拔腿就要跑……可还没有抬腿,就被人一把抓住了。

“啊!”

闵惟秀咳了咳,“别叫,不是水鬼,是人……快快快,快拉我们一把……”

那刘桂英摸了闵惟秀的手一把,见她的手暖暖的,一咬牙将她拉了上来。

闵惟秀一上来,立马伸出手去,将姜砚之也给拉了上来。

刘桂英一瞧两人衣服的上都是斑斑血迹,差点儿没有吓哭了去,“你们可是那私奔的小情儿,被人抓了浸了猪笼了?”

姜砚之吐出了一口水来,“这位小娘子,我们夫妻二人,路过贵宝地,不幸遇到了强人,将那马车衣物全都抢了去,一家子仆妇,死的死伤的伤,我们夫妻二人被他们扔进河中,侥幸才逃过一劫。”

“我家娘子,怀有身孕,经不得冻,不知道可否借身干净衣衫,喝碗热茶汤。你且放心,我们夫妻二人定有重谢。”

这里一瞧,便是淳朴的小山村,怕是没有什么客栈驿馆之类的地方,只能如此了。

刘桂英见姜砚之生得白净,说话文雅,知晓他是读书人,心下放心不少,“你们且随我来,我家就住在河边,走几步就到了。我叫刘桂英,你们叫我一声桂英便是。我家兄长,也是读书人。家中只有一些薄茶淡饭的,怕是要委屈这位夫人了。”

第五百零七章 赶上了自己的葬礼

闵惟秀坐在热炕上,穿着粗布小花袄,喝着热粥,啃着窝窝头,心中想着,不委屈不委屈!别说粗茶淡饭了,你就是给我一碗生麦子我也能给生吞了!

至于为何心中想,嘴上不说……不好意思,实在是嘴没有空啊!

刘桂芳站在门口,咬着嘴唇,看着桌上上已经见底的大竹筐,恨不得抱着脑袋呐喊三声!

你们还是不是人!简直要把我家一个冬的粮食一顿吃光!

那位夫人,你是真的怀孕了么?难道不是被粮食给撑的吗?

姜砚之打了一个饱嗝,他们在地底下,走了两月有余。一开始吃的他同惟秀身上带着的干粮零嘴儿,好在他们都好吃,有屯粮的习惯,又捡了一些安喜扔下来还勉强能吃的那种,凑活着应付了许久。

后来,又吃了两条大蛇。

地底下凉,蛇肉腐烂得慢,倒是让他们勉强挨过来了。

但是这些东西,保命可以,哪里比得上粮食顶饿,让人觉得幸福。

等喝完最后一滴粥,闵惟秀觉得自己终于活过来了,瞧着门口站在的几个已经被吓得快要晕过的村民,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捅了捅姜砚之的胳膊。

姜砚之咳了咳,从钱袋里掏出一大块银子,递给了刘老丈,“实在是不好意思,我们几日未食,实在是饿慌了。这里有些银钱,算是我们的答谢礼,还望不要推迟。”

刘老丈原本想要推脱,但是看着那空空的竹筐,还是接了过来,不接这银钱,今年冬天,他们就要过得紧巴巴的了。

“这位娘子若是没吃饱,我再去煮上一锅?”

刘老丈说完,恨不得抽自己一个打耳光子,叫你客气,叫你客气,叫你打起肿脸充胖子!

闵惟秀红着脸摆了摆手,便是她,再吃也吃不下去了。

刘老丈松了一口气。

“老丈,我们夫妻二人,要回京城去,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在哪里又能够买到马车?”

刘老丈看了看外头的天,“我们这穷乡僻壤的地方,哪里有马车,便是马都没有见过。倒是我们村长家,有一架驴车。你们要去京城,往南边稍微走一点儿,就到了官道。用驴车走,走个几日,便到了,算不得远了。”

“我家大郎是读书人,今年春天的时候,进京赶考,是我陪着他一起去的,不远不远……只可惜啊,没有考上。”

刘大郎脸一红,“阿爹,哪里有人第一次考就能够考中的。你们是京城人啊,可见过三大王?”

姜砚之一愣,没有想到,在这小山村里,还有一个知道他的人。

刘大郎说着,激动起来,“三大王老厉害了,我去拜访一个在国子监念书的同乡,一去他就送了我一本大三王洗冤录!我虽然没有瞧见过他真人,但是知道他定是英武不凡,聪明绝顶,一心为民之人。”

“我已经想好了,一定要高中,然后去大理寺做官,以后像三大王一样,给普通的平民百姓伸冤。”

“你们可听说了,三大王在辽国也是名声大振,还整了好多匹战马回来,加起来同我们大陈原本就有的马一样多!老厉害了!”

姜砚之老脸一红,唉,当着面夸多不好意思啊!

刘大郎说着,眼眶一红,竟然嘤嘤嘤的哭了起来。

姜砚之一梗,你一个大老爷们,好端端的怎么说哭就哭了呢?

刘老丈也有些尴尬,读书是好,可就是读了书之后,多愁善感了一些。

“小官人莫要笑话他,他一心以三大王为榜样,得知三大王的死讯,哭了好几日,就差去开封府送葬了。”

刘大郎一听这送葬二字,立马说道,“小官人若回了京城,还请代我去三大王坟前,点根香,烧点钱!祝他早登极乐!”

姜砚之僵硬在了炕上。

若不是你们当真不认识我,我以为你们是在骂我!

有当着本人的面,说要给他上香烧纸,还祝人早登极乐的吗?

一旁的男鬼简宁,早就捂着嘴,抱着肚子,笑得满地打滚了。

姜砚之瞪了他一眼,笑什么笑,等回了京,咱不也得给你上香烧纸么?

简宁一想,好像还真是,而且三大王是假死了,而他是真死了。

“怎么回事?三大王好端端的,怎么会死了呢?”

刘大郎一惊,“你们是不是出来很久了?现在都传遍了,说三大王同三大王妃在从大辽回来的途中,遇到了刺客,掉落悬崖……苏中丞亲自扶灵回京……可怜三大王年纪轻轻,不光连后嗣都没有,还只能……只能建个衣冠冢,嘤嘤嘤……”

姜砚之的牙咬得嘎嘣嘎嘣响……

苏中丞,你怕是我二哥派来的细作吧……还养青菜呢,你就是这样养的?

掰着手指头一算,老头子扶灵从边关走到京城,然后朝廷争论一番,公布他的死讯,死讯再传到刘大郎的耳朵里……好家伙,这老头子压根儿就没有去找他同惟秀吧!

简直了!

还有路丙也是,不说自己个跳下来救主,竟然连找都懒得找,绝对不能把安喜嫁给他!

姜砚之同闵惟秀对视了一眼,一致决定回去了必须把苏中丞的羊山胡子给扒光了,方才解恨!

“你且放心,我会为你给三大王烧钱的。”姜砚之认真的说道。

刘大郎又嘤嘤嘤的哭了起来。

……

翌日一大早,刘桂花起身蒸了满满一锅的白面馒头,去叫客人起身,却发现人早就不见了。

一支金簪子下头,压着一张纸条儿,她跟着哥哥学过认字,一看便激动起来。

“阿爹阿娘,小官人同小官人娘子走了。小官人娘子,还留了根金簪子,给我当嫁妆添喜!”

……

寿王府中,素缟一片,白色的灯笼,在风雪之中摇晃。

苏中丞站在门口,踮起脚左顾右盼着,好似在焦急的等待着什么,一个小厮匆匆忙忙的从门内走了出来,说道,“中丞,时辰差不多了,一会儿该起灵了。”

与此同时,一头怯生生的小毛驴站到了开封府的大门口。

那驴车上,坐着一个穿着大花布袄子的妇人,一个穿着棉衣缩着手的小郎君,还有一个谁都看不见的鬼……

姜砚之长出了一口气,“紧赶慢赶的,终于赶上自己个出殡了……”

第五百零八章 苏中丞的第一拳

小毛驴像是听懂了一般,撅了撅蹄子,嘶鸣了一番,好似在说,“累死了累死,一拖四!一男一女一胎儿一鬼!累死了累死了!”

……

寿王府门口,苏中丞咬了咬牙,目光坚定起来,他甩了甩袖子,“走,咱们给三大王,盖棺定论!”

官家怏怏的坐在灵堂之上,眼前巨大的棺材,像是一只巨兽,仿佛要将他整个人给吞噬进去。

他就是这样坐着,送走了柴皇帝,又送走了柴家一家老小,然后送走了皇后,送走了太子……到如今,轮到自己的小儿子了。

棺材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只有砚之同惟秀成亲时穿过的喜服,真正的死无全尸。

与官家软趴趴的样子不同,临安长公主坐得笔直的,明明没有任何表情,可所有的人都知道,现在你敢说一句不难听的话,她就能够立马跳起来,扯下墙上挂着的剑,一剑刺死你。

这是一个正处在丧女之痛里的,暴怒的母亲。

苏中丞深吸了一口气。

小青菜虽然好,但是以前留下的黑点儿太多,作为一个辛勤的园丁,他决定,治国先治人,治人先治病。

一个人最伟大最光辉的时候,便是他刚死的时候。

苏中丞看了看棺材,他以为需要揪自己一把,才能够哭出来,可是不用。因为他自己也吃不准,那两个天塌下来都不怕的孩子,是不是还活着,还是说,他们其实,已经真的死了。

“时辰差不多了,起灵吧!”内侍看了看香,颤巍巍的说道。

官家摆了摆手,再等等。

苏中丞说要搞什么悼亡文,说姜砚之年轻之时,调皮捣蛋,得罪了不少人,如今人没有了,得把他说得好一些,才有更多的人,喜欢他。若是他能够给几个好评,就再好不过了……

这孩子,一辈子,就没有几个人喜欢他。去大辽,都是被他这个亲爹嫌弃着去的。

苏中丞一个外人,还这么真情实意的,他如何能够不允?

苏中丞深吸了一口气,呜呼哀哉一番,然后直奔主题,“惜三大王,少聪慧,官家常夸起识百家书,通圣人言,孝顺父母友爱兄弟……”

爱卿,不太对啊!朕没有这么夸过他啊!他除了那本大陈律能倒背如流,其他的书读起来那是要气死夫子啊……

通的哪门子圣人言……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孝顺父母友爱兄弟会坑爹坑哥坑弟吗?不对,他没有弟弟……

不过人都死了……夸张一点又何妨……

官家鼻头一酸,“然。砚之肖父,聪明过人,几个兄弟之中,就属他最重情义,孝顺懂礼,是我看重之人。”

二皇子党一听,抽了抽嘴角,还好已经死了……同一个死人计较什么!

肖父,肖父好啊!

苏中丞又是呜呼哀哉一番,老泪纵横,“寿王砚之,理开封府,兼大理寺,无积案,狱中空,有青天之名,明事理有章程,朝臣百姓无不夸其贤德……”

爱卿,不太对啊!前半句还在理,后半句是什么鬼?朝臣百姓什么时候夸其贤德了?

你想想他大婚之日,登门送礼的人都吓成什么样子了……还夸他呢,见着他像耗子见了猫似的,恨不得立马把门关上……

谁夸他贤德了?你找出来我看看!夸他会断案,大公无私的倒是有的……

不过人都死了……夸张一点又何妨……

你瞧见史书里,个个都是贤能之人……可怜他家幺儿,才大婚不久,连个后嗣都没有,人就没了……

官家鼻头更酸了,“砚之不负贤王之名……我儿德行无亏,宛若白壁……”

二皇子党一听,头低得更深了,不气不气,夸成花儿都没有用,人已经死了……

苏中丞接着呜呼哀哉了一番,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寿王出征北伐,果敢多谋,同寿王妃一道儿,同辽人大战三百回合,连下四城,敌人无不闻风丧胆,颇有将帅风骨!”

“此番出使北辽,谈吐机敏,从辽人手中,夺得马匹数万,全数献给雁门关将士,立下盖世大功。实乃文武全才。辽国皇族感叹,生子当如姜砚之!”

爱卿啊!这个有点不对吧……我家小三儿什么德性,你不知道?

你夸他会断案也就罢了,会打战不行啊,他连武功都不会,哪里有将帅之才了?

他私自把马全给了自己的岳父,我还没有来得及骂他呢……

你别以为我后宫多,读书就少,那句分明是生子当如孙仲谋!

不过人都死了……他便是骂,人也活不过来了……夸张一些又何妨……

官家听着苏中丞的哭声,也跟着掩面而泣,“若我儿为大陈之主,何愁辽人不胆寒,不乖乖奉上燕云十六州……”

反正他也没有几年好活了,在他手中,燕云十六州肯定收不回来了。

老二那面相,一看就是守成之君,估计也是拿不回来了。

后人翻开史书一看,会说,要怪只怪寿王死得早啊……

至于萧太后的话,谁还敢揪着她的衣服领子,同她对质不成?

还别说,他家姜砚之的确很能耐啊,的确是立了盖世奇功……

官家想着,哭的声音更大了一些。

二皇子党们,低着头,你偷看我,我偷看你。

那啥,官家当真是想要我们大王当皇帝吗?怎么觉得储君是寿王啊?

幸亏人已经死了啊,不然的话,我们不是站错了队?

苏中丞哭得鼻头红红,差点儿没有断了气去,整个寿王府,全是一片嘤嘤嘤的哭声……

事不过三,苏中丞懂得适可而止的道理,又呜呼哀哉了一番,便准备收尾了……

他拿着袖子,掩着面,偷偷的看了临安长公主一眼。

老夫的第一拳,已经打出去了,等寿王殿下归京,那他就是官家亲口定论过的贤主!虽然说不是储君,但日后谁还敢说他不着调,谁还敢说他出使大辽,不是盖世奇怪,谁还敢提他把马留在了雁门关,给自己的老岳父这一茬子……

没有人敢。

若是寿王回不来,那他帮寿王讨了个好,也不妄种菜一场……

长公主,轮到你出第二拳了!

第五百零九章 第二拳

苏中丞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道,“寿王姜砚之,系蔡淑妃之次子……”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了一个清亮的女声响起,“你这老儿,怎地弄出如此谬误?你想要寿王母子二人,便是到了黄泉,也永不相见?”

长公主说着,看向了众人,“寿王姜砚之,系元后嫡子!其生母柴氏,早年病逝,官家悯其年幼,将他托付给蔡淑妃照料。官家怕提及他生母,让他难过,便未做解释,何人何时说过,寿王乃是蔡淑妃之子?”

长公主的话,掷地有声,宛若一声惊雷,炸响在那灵堂之上。

没有听过这事儿的人,都纷纷的抬起头来,看那些阁老们的脸色。

一瞧他们个个都气定神闲,没有半点错愕,便心知这事儿临安长公主没有撒谎。

虽然不知道个中有什么皇家秘史,但什么怕寿王难过,从不提及,绝对是长公主给官家的遮羞布。

在场的谁还不是个人精?

这时候,一个头发也白了,胡子也白了的老头子,颤巍巍的站了起来,一把抱住了官家的大腿,“官家,长公主说的是不是真的?三大王他是皇后亲子?他是中宫嫡子?我们大陈有嫡子?”

大周变成了大陈,也是顺应时代之举,不是每一个柴家旧臣,都是头铁之人。

他们也有家族,不能赌上一切。

支持柴皇后,也不算是背叛了柴家不是么?这么说来,未免好受几分。

柴皇后也死了……

可她留下了一个儿子,留下了一个符合他们中庸之道的正宫嫡子。

官家的脑子嗡嗡的,临安长公主那句“你想要寿王母子二人,到了黄泉,也永不相见”,在他的脑海中,不断的回响。

那白胡子老头子,摇了摇官家的大腿,“官家啊!我们大陈,可有中宫嫡子?”

官家叹了口气,抬起头来,看了看那口巨大的棺,“有过中宫嫡子,但是人已经死了。”

老头子腿一软,爬到棺材面前,嚎啕大哭起来。

“官家你糊涂啊!嫡子没了,嫡子没了,若是老夫一早知晓,便是爬也要爬到大辽去,接我三大王回来啊!苏老贼你这个没有用的狗东西,把嫡子给我还回来啊……”

苏中丞抽了抽嘴角,这个老学究真不是他安排的。

大陈科举昌明,嫡庶之分其实同前朝相比,已经没有那么明显了。不过还是有一少部分人,坚决认为,嫡子才是子,庶子那是什么玩意儿。

眼前这个姓崔的小老头儿,便是最坚持的老顽固之一。

刘皇后刚进宫的时候,崔老儿上早朝,都敢直奏官家,天天催促,日日提醒,官家啊,不要雨露均沾,快点同皇后行敦伦之事,生个嫡子出来啊……

后来官家立了长子为太子,刘皇后又一直无子,他才捶胸顿足的勉强接受了。

他如今一把年纪,早就已经只领着虚爵了,也不知道,今日怎么来了寿王府。

苏中丞吸了吸鼻子,心却猛的沉了下去……

他做这么多,都是建立在姜砚之同闵惟秀还活着的前提之下,若是他们死了,那么留在墓刻之上的铭文再完美,又有什么用呢?

“崔老,不管嫡子庶子,那都是官家的亲儿子。手心手背都是肉啊!我瞧着时辰差不多了,我们该送三大王上路了……官家白发人送黑发人,难道不比你更难过?这时候,计较嫡庶,还有什么意义呢?”

“不管三大王的生母是谁,他是官家的亲骨肉,这才是最要的啊!”

官家一听,痛哭出声!

是啊,事到如今,还纠结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有什么意思呢?

姜砚之都已经死了。

大臣们一见官家痛哭出声,不管三七二十一,都嚎啕大哭起来。

那形状,宛若上百人在同一日死了亲爹一般,好不悲恸。

……

“那个,不好意思,能先别哭了么?我还没有死呢……”

姜砚之屋子里,觉得有些发怵,汗毛都根根竖起来了!

他以前不觉得自己有这么好的人缘啊!难道他真的是人中龙凤,做了什么丰功伟绩,所以这么多人,都来哭他?

哭得他都要感动了!

不是发自肺腑的伤心,不会哭成这个样子的,尤其是苏中丞,那双眯眯眼,肿得都只剩一条缝儿了。

姜砚之觉得,他们之间怕不是有什么深深的误会,苏中丞绝对不是二皇子的细作啊!

苏中丞扭过头来,朦朦胧胧之间,只瞧见眼前站着一个穿着粗布袄子十分清秀的小郎君,那一双眼睛,又大又亮的。

“你是谁?怎么擅闯三大王府?”苏中丞扭过头去,又呜呜的哭了起来。

姜砚之有些发懵,我是瘦了,不是换了一张脸啊!

所以苏中丞你以前看到都不是我的脸,而是我的肉吗?

苏中丞哭着哭着,觉得不对劲,他揉了揉眼睛,又仔细的看了看……

这个时候,一个内侍突然嚎叫出声,“鬼啊!鬼啊!黑白无常的鬼魂回来了!鬼啊!”

在场的大臣们都脖子一凉,转过头来一瞧,逆着光,逆着雪,他们瞧见了门口的两个人影。

其中一个穿着蓝黑布的破袄子,带着一个大头毡帽儿,另外一个,穿着花布袄子,哦,旺财同翠花,你们来整啥?是不是跑错灵堂了?

闵惟秀瞧见这些人都认不出他们两个来,简直气炸了!

这群绝情绝性,平日里都用鼻孔看人的人!从来都没有认真看过她同姜砚之的脸吧?只看衣服认人吧!

要不人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脱了黄袍就不是太子了啊!

“惟秀,砚之!我的儿啊!”临安长公主哭着冲了过来,一把抱住了闵惟秀,嚎啕大哭起来。

虽然她相信闵惟秀的本事,可那是万丈深渊啊,万一一个失手……她简直不敢想象!

天知道这两个月,她都是怎么熬过来的!

再看这两个孩子,都瘦脱相了,该吃了多少苦啊!

闵惟秀鼻头一酸,也哭了起来,她坚决认为,这是因为她怀孕了,所以才爱哭。

“阿娘,我回来了。”

官家一瞧姜砚之的模样,脑海中所有的想法全都抛到脑后去了,这还是他那个圆胖圆胖的傻儿子吗?

第五百一十章 老姜家的独苗苗

你可见过,坐在自己的棺材上,谈笑风声……

在自己的灵堂之上,喝喜酒的人吗?

大陈的官员们表示,今儿个他们算是看见了。

先前他们还在哭三大王呢,如今三大王却好生生的回来了。

他们早就该想到的,在阎王殿里都有官爵的人,会那么容易死掉么?不,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三大王同三大王妃大概是要万岁万岁万万岁的!

那么问题来了,三大王同三大王妃没有死,那么今日死在黑白无常脚下的是谁?

诸位大臣看了一眼那个黑漆漆的棺材,恨不得今日一早就不要来!你瞧!连棺材盖子都打开了,就等着人进去躺着呢!

“阿爹你不知道,当时有多惊险,惟秀带着我,还有腹中孩儿,用那狼牙棒一卡,我们便悬挂在了半空之中……”

“那大蛇,有水桶那么粗壮,嗷的一声,就朝着我们扑了过来!”

二皇子站在一旁,看着说的唾沫横飞的姜砚之,紧了紧手。

还嗷的一声呢,你遇到的是蛇还是狼啊!

“等等,什么腹中孩儿!”官家嗖的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双眼放光的朝着闵惟秀的肚子看了过去。

此刻闵惟秀早就已经进去换了一身得体的衣衫,那微微隆起的小腹,明眼人一眼就瞧见了。

官家一瞧,仰天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哈,苍天有眼啊!阿爹一把年纪了,都还没有当过阿爷!简直没有脸去见底下的列祖列宗,现在好了!现在好了!”

官家心中狂喜起来,说实在的,他都快要以为三个儿子都不举了!

大儿子吧,看上去有些不近女色;二儿子吧,后院一群,没有一个有孕的,看上去有些不中用;三儿子吧,是个光头和尚,刚刚才开荤,他那个急啊……现在好了,现在好了,大陈可怜的皇族,终于要多一个人了!

再一看闵惟秀那瘦巴巴的小脸,又开始着急起来,“快拿肉来,快拿肉来给惟秀吃!”

闵惟秀看了看那口大棺材,官家啊,我能不在自己灵堂上吃饭吗……有点怪异啊!

眼睛肿得快要睁不开的苏中丞站到了大柱子后面,笑一笑,深藏功与名。

他早就知道,这棵小青菜,不会让人失望的。

迟早有一日,他会成为大陈的顶梁柱。

至于一颗青菜如何长成参天大树,这种事情,苏中丞是没有想过的。

……

一直坐在地上,哭得有些发晕的崔老儿直到此刻才回过神来。

“嫡子,嫡子回来了!”

他这一声嚎,一下子就把官家从狂喜中劈醒了过来。

不对啊……刚才他都干了什么?

他刚才说,姜砚之是个通圣贤言的读书人。

他刚才说,姜砚之是最孝顺的儿子,像他。

他刚才说,姜砚之断案公正,明事理,是贤王。

他刚才说,姜砚之文治武功样样行,是他心中的储君人选。

他刚才说,姜砚之是中宫嫡子。

可是,他说的这些都是悼词啊,后面都得加上一句,可惜他死了……

但现在,姜砚之他没有死,他好端端的回来了。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话,他可以当自己没有说过,又重新塞回去吗?

不能够啊,这下就尴尬了……

姜砚之也是一脸懵,这个白胡子老头儿,哪里来的,从来都没有见过,为何要抱着他鼻涕眼泪一大堆的……

苏中丞一瞧,轮到自己个出马了,站出来说道,“官家,您瞧寿王同寿王妃刚刚死里逃生,又舟车劳顿。寿王妃有孕在身,是不是应该让她进去好些歇着,叫太医过来问个诊,断个脉?”

“再则太后还在宫中不知道怎么伤心呢,三大王归来,寿王妃又有孕,此乃双喜临门,应该早些让人告知,让太后高兴高兴!”

官家有了台阶下,忙不迭的点了点头,“没错没错,朕一高兴,就忘记了,太后此刻还不知道怎么着急呢!惟秀啊,你快进去躺着。还有你们你们,今日个也都回去罢,让寿王同寿王妃好好休息一番,有什么事情,之后再议。”

屋子里的大臣们一听,一个走得比一个快,开玩笑,三大王府他们是一刻都不想多待的!

辽国萧太后是多么煞的女人,都抵挡不住,别说他们了!

不一会儿,灵堂上便空荡荡的了。

姜砚之看了看抿着嘴唇的二皇子,认真的说道,“砚之多谢二哥照顾了。”

二皇子瞳孔猛的一缩,“二哥没有什么本事,如何照顾得了你,日后还得靠三弟照顾才是。”

二皇子说着,快步的走了出去。

不一会儿,屋子里就只剩下姜砚之同闵惟秀,还有闵家人了。

临安长公主拿帕子擦了擦眼睛,又伸出手来,摸了摸闵惟秀的肚子,“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阿爹和哥哥们接消息,原本要直接杀到二皇子府去,索性与他同归于尽的,被我给拦住了。”

“我就相信,我的惟秀,不会这么容易就死了的。当娘的,就是知道,自己的孩子有没有事。别说这么多,你快躺着去,阿娘叫厨上做你最爱吃的菜。”

闵惟秀点了点头,“阿娘,安喜呢?怎么没有看到安喜?”

临安长公主拍了拍闵惟秀的手,“安喜是个好孩子,她非要在那附近找你,八匹马都拉不回来,我便让你阿爹派了一队人马,陪着她一起找了。”

至于路丙,姜砚之问都没有问,不用想,肯定和安喜在一起。

“不过才两个月,怎么灵堂就搭起来了,我瞧着之前堂上的气氛,也有些古怪?”姜砚之好奇的问道。

临安长公主笑了出声,“都是苏中丞安排的,他说他算了一个卦,你们一定会绝处逢生。这一次虽然是一个大祸事,但也是一个天大的机遇。你那有不着调的纨绔之名,以前无妨,但是对于以后那是阻碍。”

“还有你的身世是把双刃剑。不管公开还是不公开,官家都不想……既然如此,不如直接挑明了,这样至少会有一帮像崔老那样的支持立嫡子的人,支持你;还有一些柴家旧臣,也或多或少会帮助你。”

“若不是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官家是不会承认的。苏中丞一手好算计,把所有的人,都算进去了。”

她说着,笑容渐渐的冷了下来,“事到如今,不争也得争了。我们武国公府,是绝对咽不下这一口气的。”

第五百一十一章 另一个简宁

姜砚之郑重的对着临安长公主行了一个大礼。

“此番让惟秀遇险,乃是我之过。在他把刀对准我和惟秀之时,再也无兄弟。请岳母教导于我。”

临安长公主松了一口气,好在姜砚之并非是迂腐之人。

事到如今,被她同苏中丞这两拳打下去,姜砚之同二皇子之争,立马就摆在明面上了。

人都说,皇帝不喜欢儿子党争,喜欢隐忍不争之人。

但是得看形势,官家只有两个儿子,不管怎么争,结果都是非此即彼。

便是再深恶痛绝,他也只能够从中选择一个。

“我没有办法教导你,武国公府只能够给你武力支持,是你最后的办法。你现在已经有了一个最好的谋臣,那边是苏中丞。他让我叮嘱你,千万不要忘记本分,记住过犹不及的道理。”

姜砚之点了点头,若有所思起来。

临安长公主虽然有千言万语想对闵惟秀说,想问问她那里受了伤,但到底没有久留,很快的就回府去了,只叫了人,送了饭食过来。

是夜,寿王府里已然是焕然一新了。

晨起之时,府中还是一片白,如今却已经挂起了喜庆的红灯笼。

雪花一片一片的落下,屋顶已经是一片洁白,所有的一切,都好似新的一般,翻过去旧日的篇章。

闵惟秀歇靠在小榻之上,盆子里的火烧得旺旺的,映着她的脸微微有些发红。

姜砚之坐在一旁,小心翼翼的吹着汤,“我感觉宋嬷嬷恨不得把一头猪给我们俩塞进去,好让我们一日便胖回来。”

闵惟秀看了看桌子上的汤,有些头皮发麻。

之前缺吃的缺得要命,现如今才回来一日,就差点儿吃吐了。

“我不想吃了。福星也不想吃了。”闵惟秀忍着想吐的感觉,说道。

姜砚之把汤勺一搁,“我也是,福星福星,你能听到阿爹说话吗?”

因为闵惟秀一发现有孕,他们便立马听到了水声,找到了出路,于是二人很不要脸的给自己的孩子,取了个小名叫福星。

就因为这个,被简宁笑了许久,这第一个叫福星,那后头的呢?难不成要叫寿星,禄星还有喜星?

简直俗气到姥姥家了。

姜砚之把脸贴上了闵惟秀的肚子,虽然孩子没有什么回应,但他还是激动得不能言语,只不停的蹭着,时不时的傻乐一声,亲上一口。

闵惟秀被他弄得痒痒了,搓了搓他的头发,直到把他的头发搓成了鸡窝,这才解了恨。

正准备收回手来,却被姜砚之一把抓住了。

虽然上头的血痂早就掉了,但多多少少的,还是留下了一些疤痕,长出来的新肉,比其他地方的颜色,要浅上一些,看上去有些斑驳。

姜砚之伸出手来,摸了摸闵惟秀的手掌心,“我在亲蚕宫,埋了一盒子上好的祛疤药。等到明年,我们一起去把它挖出来。”

闵惟秀一愣,笑了笑,轻轻的说道,“好!”

姜砚之一个翻身,越过了闵惟秀,躺在了她的身边,轻轻的拉住了闵惟秀的手。

不一会儿,屋子里便响起了轻微的呼噜声。

守在外间的宋嬷嬷听见屋里的动响,擦了擦眼角,蹑手蹑脚的走了进来,给二人掩好了被子,又将那灯挑暗了一些,才掩好了门,退了出去。

……

翌日一大早起来的时候,已经是晌午了。

闵惟秀伸了伸懒腰,推开窗来,一股子冷气迎面扑来,窗边的小桌子上,新折的冷梅还带着冰霜。

在梅花丛中,简宁正站在那里,他穿着单薄的衣衫,正唱着小曲儿,这曲子,闵惟秀听过,是鹊桥仙。

姜砚之走了过来,给闵惟秀加了一件披风,又往她的手中,塞了一个暖炉。

闵惟秀觉得,那个魏晋兄,一定是一个十分厉害的鬼,因为只有她同姜砚之能够看到简宁,但是别的人,却是不行的。

像是感觉到了身后的动静,简宁回过头来,嫌恶的看了两人一眼,然后捂住了眼睛,“一大早,浓情蜜意,欺负奴是孤家寡人……”

闵惟秀嘚瑟的看了他一眼,“知道你思娇了,别奴啊奴的了。再说了,你不是孤家寡人,今日我们便送你回家了。”

简宁身子一僵,“今日便去?会不会太急了?”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今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今日不去,就把你的骨头扔到泥塘里喂鱼去!”

简宁有些无语。

天底下居然有这么狠心的女人!

闵惟秀系好了披风带子,抱着暖手炉,姜砚之提了个小盒子,里头装着的是简宁的骨头,两人一鬼上了马车,朝着简府走去。至于那头小驴子,同那头母牛养在了一块儿,从此锦衣玉食的好不快活!

今日不朝,该在的人,应该都在。

虽然没有客登门,但是简府门口的小厮还是一板一眼的站得笔直的,丝毫不敢懈怠。

见到了寿王府那华丽的大马车,才微微的动了动脚,迎了上来。

这八风不动的样子,像极了府主人。

“我们殿下来访,实属要事在身,没有提前下帖子,还望海涵,还请小哥进去通报一声。”

那门房小厮听了,点了点头,小跑着进了府,不一会儿,便开了正门,“寿王同寿王妃快快请进。”

马车直接驶了进去,简宁透过马车窗缝儿,看着外头的一花一草一木,轻轻的说道,“我们府上,十年如一日,从来都没有变过。我在的时候,经常故意让人把奇石挪位,但是翌日一早,又会被我阿爹挪了回来。”

“你看到那棵大树了吗?我小时候顽皮,就是从这棵树上掉了下来,摔断了胳膊。”

简府不大也不小,树木不多也不少,就连下人,都是多一个嫌多,少一个嫌少。

青石台阶下,一溜烟的站在一排人。

那个头发花白,生着一张国字脸,看上去十分威严的,便是简枢密使;再看过来,稍高一些的,依旧是国字脸,十分威严的,是简大郎;再来,稍矮一些的,依旧是国子脸,十分威严的是简二郎。

这父子三人,像是用雕版印出来的一般。

最后一个,颇为年轻,有着一双大大的桃花眼,便是“简宁”。

闵惟秀扭过头去,看了一眼男鬼简宁,他们说像,也不像。容貌像,但是气质却是截然不同了。

第五百一十二章 这一次没骗你

三年时间,简宁还是少年郎,但是杜晖已经是一个一板一眼的官员了。

明明都是一样的桃花眼,却怎么看,怎么不像。

正所谓相由心生,大概就是这个理儿。

姜砚之看了简枢密使一眼,突然想起了当初闵惟秀的话,快速的低下了头。

完了,真的不能直视简枢密使了,一瞧的忍不住想象出他穿女装的样子,然后一阵恶寒。

简枢密使看了看裹得跟一头熊一样的姜砚之,试探着说道,“天寒地冻的,寿王请进屋喝一盏热茶。”

就这么一瞬间,他已经在脑海中把整个家族的人都盘算过了,包括远方的七大姑和八大姨,没有任何人家中死了人,或者是牵扯进了杀人案里的,那么三大王来干啥?

姜砚之端起茶盏,喝了一口,从怀中拿出一张纸来,笑道,“我前些日子,得了两份曲子,只有细微的差别,都说是魏晋遗风,可只有一曲是真的。”

“我听人说,府上的简三郎,号称神耳,写的曲子,乃是当世一绝,若问这些古曲古谱,简府存得最多。年关将至,我想拿这曲子去编舞,博我祖母一笑。但又怕弄了个假的,贻笑大方,还请简三郎帮我辨上一辨。”

“小王冒昧登门,若能得简三郎相助,委实感激不尽……”

简枢密使松了一口气,太好了,没有死人。

简三郎一愣,站起来行了礼,“若是三年之前,寿王有要求,那下官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但是三年之前,简宁已经对天发誓,这辈子再也不写一曲。过往以往,不愿意再提。我年少之时不懂事,做了许多出格的事情,惹得父母伤心落泪,实属不孝,因此……”

姜砚之的脸一下子垮了下来,“简三郎是不是瞧我不过是一个无权无势的亲王,便如此敷衍于我。我自是知道,你发誓封笔,再也不写曲子了。”

“但我今日,并非要你写曲子,只需要你替我听上一听,哪一首才是真正的古曲。这靡靡之音,本大王怎么着也不会拿去给祖母听。曲子有高有低,并非所有的音律管弦之事,都是出格之事。”

“本大王冒着风雪而来,这事儿于你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若是听不出来,本大王绝对不会泄露半句,更加不会责备于你。只要你试着分辨一下,这也不行?未免太不给人脸面!”

姜砚之的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饶是简枢密使,也觉得再拒绝未免有些不近人情。

关键是,万一今日拒绝了,他日日登门,直到府上死人为止,那可如何是好?

注意到了简枢密使的眼色,简夫人立马笑着打圆场道,“什么神耳不神耳的,都是小孩子的玩笑话罢了。我家三儿多年不碰丝竹之事,若是分辨不出,还请三大王见谅。”

姜砚之一听,脸色这才好了几分,“多谢简夫人,多谢简三郎。小王之事,大人昨日也瞧见了。祖母为我操心良多,都病倒在榻了,我想要好好的尽孝,这才着急了几分,还望不要见怪。”

他说着,拍了拍手,不一会儿,便有婢女抱了琴笛而来,吹奏起来。

婢女一边吹,姜砚之便一边看着屋子里众人的脸色。

最先有反应的,乃是简夫人,她动了动嘴唇,想要说什么,却被姜砚之摇头给制止了。

再便是简枢密使,然后还有简夫人身后的一个梳着妇人髻的女子,她的眼睛红红的,时不时的拿帕子捂着嘴。

两曲十分接近,不过只有分毫之差。

曲子终了,姜砚之期盼的看向了简三郎,“三郎可能分辨?”

简三郎摇了摇头,“曲子都是好曲子,不愧是出自魏晋名家之手,不过三郎驽钝,分不出哪首是真,哪首是假,还请三大王见谅。”

姜砚之看着他,玩味的笑出了声,“哦,是吗?”

站在简夫人身后的少妇,焦急的出了声,“官人,你糊涂了吗?这曲子哪里是出自魏晋名家之手,明明是你十岁那年,写来给母亲贺寿的。你惯来喜欢写那等婉转情爱之词,唯有这一曲,合了母亲心意,用的是魏晋豪爽之风……”

简三郎瞳孔猛的一缩,往后退了几步,“我忘记了。”

姜砚之笑了笑,又坐了下来,端起茶盏抿了一口,“哎呀,你忘记了啊!”

简枢密使皱了皱眉头,古怪的看了简三郎一眼,又看向了姜砚之,“寿王这是何意?故意上门戏弄小儿?”

姜砚之看了站在一旁看着简夫人发呆的男鬼简宁,叹了口气,“简夫人,你难道不觉得奇怪么?向来视乐曲为性命的儿子,突然之间,就封笔了,不光如此,他连自己写过的曲子都不记得了。”

“原本最不喜欢科举的人,一转眼就中了进士。他喜欢吃什么,平日里有什么习惯,喜欢什么样的小娘子,别的人不知道,当阿娘的,是最清楚不过了。”

“你仔细回想一下,站在你面前的简宁,真的是你的儿子吗?”

简夫人抿了抿嘴,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却是不说话。

“简宁,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可敢回答。你是十三岁,还是十五岁,还是十六岁,有了第一个通房?就是那个后来被你阿娘赶出府去了的那个……”

简三郎喃喃不语。

姜砚之摇了摇头,“不,我骗你的。三年之前,你根本就没有通房。”

“我再问你,你小时候,从树上掉下来摔断了胳膊,当时除了胳膊摔断,还摔碎了一块玉。那块玉,上头雕刻的是观音,还是弥勒佛?”

简三郎还是回答不上来。

“不,我骗你的。你当时根本就没有摔碎任何玉。”

“这些你都忘记了。那我再问你最后一个问题,你拔马尾巴毛,却被马踹断了肋骨。后来马尾巴毛做成的琴,是叫听兰琴,还是叫西窗琴?”

简三郎顿了顿,“我没有听兰琴,也没有西窗琴。”

姜砚之摇了摇头,“不,这一次没有骗你,你的确是用了那马尾巴毛做了琴,名叫西窗琴,后来因为要送给你的表妹,所以改名叫了西莹琴。”

第五百一十三章 父子同歌

简三郎往后退了好几步,方才站稳,他咬了咬嘴唇,“三大王拿我年幼之事来问我,意欲何为?莫非你要说,我不是简宁不成?说我是那会画皮的妖怪,画了一张同简宁一样的脸么?”

姜砚之鄙视的看了他一眼,“别拿你贫乏的脑袋,来幻想本大王。你也不拿照妖镜照照自己,会画皮的妖精,做什么要画成你这么一副刻板模样?”

“他是羡慕你摇头晃脑的背诗不辛苦,还是觉得你不苟言笑皱纹少?”

“事到如今,简夫人,你还认为站在你眼前的人,是简宁么?”

简夫人的眼泪唰的一下流了下来,“我有感觉的,我有感觉的,三年之前,他一回来,我便感觉到了,他与往日不同了。”

“以前的宁儿顽劣,却最为细心。他知道我喜欢吃素芳斋的点心,喜欢蒸笼最靠边的几个,口感与其他的是不同的;后来的宁儿,样样孝顺,买的也都是素芳斋的点心,味儿却是不同了……”

“还有我宁儿,最喜欢同我玩传音令。我们不说话,我抚琴,他吹笛,便能互通意思。后来的宁儿,却听不懂我的琴音了。你还记得吗?那一次,我在湖心亭抚琴,瞧见你来,抚了一些杂乱之音。”

“你上来便问我,母亲,你是不是病了……我当心心如刀割。我是在说,宁儿啊,湖中风大,给阿娘带衣衫来……”

闵惟秀抽了抽嘴角,她算是明白,简宁那缺心眼的性子,是像谁了!

绝对是像他的亲娘啊!

有谁会冷得要死,不嚷嚷着让人去拿衣服,非要不说话抚琴啊!也太难为人了吧!

若是她阿娘,一定扯开嗓子喊道,“惟秀,给老娘把披风拿来!”

“可是,可是你看看这张脸,你看看这张脸,分明就是我的宁儿啊!他怎么就不是我的宁儿了呢?”

“在北疆附近,有一个涿县,县令的儿子,名叫杜晖。”

简三郎一听到杜晖这个名字,整个人都发凉了。

”杜晖年少有为,奈何父亲被人诬陷入狱,仕途无望。他在寻死之时,被简宁救下。也是奇了,两人竟然一模一样的,好似一母双生。“

说到这里,简夫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顿时嚎啕大哭起来,“我的宁儿呢?我的宁儿在哪里?”

姜砚之叹了口气,从闵惟秀手中接过了那个小木盒子,慎重的交到了简夫人的怀中。

简夫人颤抖着手,趴在那木盒子上嚎啕大哭起来。

简三郎咬了咬嘴唇,他的声音有些发干,“母亲,这不过都是三大王的一面之词,他没有任何证据。”

姜砚之看了他一眼,“如果杜晖还活着,敢去敲登闻鼓的话,我会重审他父亲的旧案。你知道的,我执掌大理寺,有旧案重查的权力。”

简三郎眼眶一红,“我是杜晖,不是简宁。是我杀了他,我用砒霜毒死了他,然后把他扔到了悬崖底下。是我对不起他。还请三大王,一定一定要洗刷我父亲的冤屈,他是无辜的,他是被冤枉的。我以为我替代了简宁,做了官,就能够翻案了。”

“可是根本就不行,我性子古板,又怕太出格被人发现。被分到了崇文馆,压根儿接触不到刑律之事。没有大理寺官员调卷宗,根本不可能重审旧案。三大王,我求你……”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简枢密使一个耳光,狠狠的打在他的脸上。

重重的啪的一声,让整个屋子都安静了下来。

简枢密使的声音有些发颤,“简宁再不好,那也是我的儿子呀!你要为父亲伸冤,为何不求简宁帮忙,我的儿子我知道,你同他说,他一定会回来求我的。”

杜晖捂住了脸,“爹,不,伯父……我那时候走投无路了,宛若惊弓之鸟,实在是不信任何人,等我取代了简宁,我才知道,他那日同我说的话,都是认真的……我也悔啊,我只能加倍的对母亲好,对父亲好,对莹莹好,可是我……”

“我对不起简宁,对不起……”

简枢密使擦了擦眼睛,再也不看杜晖。

他越过了他去,走到了姜砚之面前,轻声说道,“宁儿已经死了,三大王是如何得知这些事情的呢?老夫早就听闻,三大王能见鬼神。可是我宁儿,我宁儿他……”

“三大王,可有什么办法,让我见一见宁儿?”他说着,往姜砚之的身后看去,东看看西看看,一直看到一棵红梅树,这才定住了。

“三大王,我宁儿可是在红梅树下。他虽然是个小子,却像是投错了胎似的,最喜欢华美的衣服,喜欢那些哼哼唧唧的小曲儿,喜欢花红柳绿。”

“我一直都在懊悔,是不是我逼得太紧了,才把我的宁儿,逼成了他不喜欢的模样。”

听到这里,闵惟秀的眼泪哗啦啦的流了下来。

她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怀孕真的不好,老是想哭……

再看梅花树下站着简宁,已经哭成了一个泪人儿。

她从怀中,掏出了一瓶牛眼泪,递给了姜砚之。

兴许是那头小青驴太丑,又喜欢撅着屁股唱歌,把母牛都气哭了,昨儿个他们倒是接了好大一瓶牛眼泪。

简家人相聚了好一会儿,姜砚之才提醒道,“简枢密使,简宁的时间怕是不多了。”

他的心愿已了,没有什么理由,再在人间徘徊,是时候去转世投胎了。

就这一会儿功夫,他的身影已经越来越淡,淡到快要消失了。

简宁一愣,看了看自己的手,他擦了擦眼泪,笑道,“阿爹阿娘,宁儿再给你唱最后一曲吧。”

他说着,往后退了几步,远远的站在了梅花树下,开始唱了起来。

唱的正是他名动京城的那一曲鹊桥仙。

唱着唱着,突然之间,响起了三声破铜锣嗓子,闵惟秀扭头看过去,只见简家的三个国字脸男人,学着简宁摆着姿势,一字一句的唱起了鹊桥仙。

他们虽然唱得荒腔走板的,难听得要命,但却唱得很熟,一句词儿也没有错,显然平日里在经常偷偷的私下练习。

简宁听着,笑了笑,他觉得,这是他这一辈子,听到的最动听的鹊桥仙。

第五百一十四章 金镯子的主人

一直上了马车,闵惟秀还忍不住在吸鼻子。

姜砚之递给她一条帕子,又手忙脚乱的给她倒了一盏茶,安喜不在,人生真的是太艰难了。

“绝对不是我在哭,一定是福星在哭。我闵惟秀可是天塌下来了,眼睛都不带眨的人。怎么会哭呢!”

姜砚之无奈的眨了眨眼睛,“没错,不是你在哭,我家福星是个好哭鬼!”

闵惟秀喝了热茶,好受了几分,“简宁若是没有遇到杜晖,如今肯定还是唱着小曲儿,一直都不去考进士的少年郎。”

姜砚之点了点头。

手指头在马车窗边轻轻的击打着,“惟秀啊,你真是料事如神啊,你怎么知道,简枢密使也喜欢唱小曲儿的啊!”

闵惟秀无语了,马屁精!

见闵惟秀的心情好了一些,姜砚之笑道,“你不是想吃樊楼的烧鹅么?咱们这就过去吃。明日我便要去大理寺看卷宗了,咱们走了这么久,怕是卷宗都要堆积如山了。”

闵惟秀想了想樊楼的烧鹅,顿时觉得嘴馋了起来,她觉得自己个一口能够吃下一只去。

樊楼还是老样子,姜砚之同闵惟秀一下马车,那小厮来宝便迎了上来,眼睛放光的说道,“三大王,我们东家可想死您了!您可算是回来了。”

姜砚之小心的扶住了闵惟秀,“李明白人呢?净会说空嘴皮子话,小爷我可是九死一生才回来,他这个当兄弟的,影子都没有见着。”

来宝点头哈腰的笑了笑,“哪里哪里,我们东家一大早就吩咐了,早就给您备了好酒好肉,那老参汤从昨儿夜里便开始熬了,当真是老底子都掀出来了。您惯用的屋子,还给您留着呢。”

“东家听说寿王妃有孕,把那桌垫儿又重新换了一拨儿,绵软着呢!都请家中大夫瞧过了,绝对没有问题。”

姜砚之哼了一声,“算他识相。”

闵惟秀同姜砚之上了西楼,那间屋子的门用大铁锁锁着,显然是只留给姜砚之的,一进屋子,里头一点儿香气都没有,熏香炉子都撤走了。桌子角儿,椅子边儿,都细细的用布给包好了。

屋子里烧得暖烘烘的,中间的小炉里煨着香喷喷的汤。

闵惟秀算是明白,李明白为何要叫明白这个名字了,因为他这个人,活得真的很明白。

闵惟秀拒绝了姜砚之塞过来的软垫,笑道,“我之前可是跳崖打架什么都干过了,总不至于一会儿就变成瓷瓶人儿了,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姜砚之想想也是,给闵惟秀装了一碗汤。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了。

说话间,一声尖叫响起,“杀人了杀人了!”

闵惟秀站起身来,朝着窗外看去,只见一个妇人手中拿着一把长刀,满身是血的跑了出来。

她光着脚丫子,披头散发的,显得十分的狼狈。

一边跑一一边摆着手,她的身后,一大群人追了过来,嚷嚷道,“别让杀人凶手跑掉啦!快把她抓起来!”

那妇人一惊,正好摔倒在了樊楼门口。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虽然只见过她一次,但是闵惟秀却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在她添妆的时候,见过这位夫人。

当时她走路姿势极其怪异,手腕上戴着两个宛若大金饼子的镯子。

后来这对镯子,跟着闵惟秀去大辽,立下了汗马功劳。

当初高银芳送给她的小册子上,还写着,这位夫人的郎君,在外头养了一个外室,生的儿子,都已经老大了。

她当时还在想,待回了京城,一定要好好的感谢这位夫人一番。

没有想到,今日在这里遇见了。

“是王夫人,她的夫君曾经高中过状元。我的那对金镯子,便是她送的。看样子,她像是杀了人?”

姜砚之将掀开的汤锅盖子又放了回去,牵起了闵惟秀的手,同她一道儿下了楼。

“怎么回事?开封府姜砚之在此,谁杀了人?你们可都亲眼瞧见了?”

院子中已经站满了人,一听到姜砚之的名字,大家伙儿都兴奋的说起话来。

“就是这个女人,我瞧见她从兰香的屋子里跑出来,手上还拿着刀,满身都是血。我进去一瞧,兰香都已经死了,不是她杀的,那是谁杀的?”

另外一个人也忙说道,“可不是,兰香家就在那条巷子里。这个女人最近天天来叫骂,说兰香抢了她家夫君,是狐狸精,还说要弄死兰香。”

“不过兰香的确是个狐狸精啊,做人外室的,能是什么好东西!”

“再不好也不能杀人吧!”

周围的人,开始争论不休起来。

趴在地上,被人死死按住了的王夫人,一定到姜砚之的名字,缓缓的抬起头来,“三大王,三大王,我是冤枉的,我是冤枉的啊!我没有杀人,我真的没有杀人!我没有杀死那个贱人!我一去,她就已经死了,人不是我杀的!”

“怎么不是你杀的,你看你手里还拿着刀呢!”

王夫人惊慌失措的把手上的刀一扔,结结巴巴的说道,“刀……刀是因为……反正人绝对不是我杀的,不是我杀的!我没有杀人!我家中有钱,我家财万贯,我好吃好喝好睡,我真不会杀人……”

一会儿工夫,已经有人叫了开封府的衙役过来,张仵作背着他的大箱子,一瞧见姜砚之,欣喜的走了过来。

“三大王,我一听到有案子了,就猜到您在这里了。你不知道,你不在的时候,我成日在家闲着,我家娘子都嫌弃我了!”

什么鬼!

姜砚之有些痛心疾首的看着眼前的张仵作,这个世上竟然有不想在家休息的人,这让别人怎么活啊!

“把王夫人押上,咱们一道儿到杀人现场去看看。”

不用那些热心的围观群众指路,姜砚之同闵惟秀都顺利的寻到了兰香的家,因为一路上都是王夫人留下的血脚印,还有尖刀伤滴下来的血迹。

一进院子门,就瞧见堂屋的地上,趴着一具女尸,她身下,全都是血,看上去十分的可怕。

院子里的雪地上,只有两排脚印,一排是白色的,整整齐齐,一排是红色的,杂乱无章。

第五百一十五章 唯一的嫌疑人

从脚印的大小来看,应该都是王夫人留下的没有错了。

姜砚之同张仵作小心翼翼的避开了那两排脚印,叫侍卫将其他看热闹的人,全都拦在了脚印之外,以防他们乱走破坏了证据。

“死者兰香,背部中刀,一刀毙命。身上并无其他的伤痕。死时头朝外,脚朝内。”姜砚之蹲了下来,仔细的验看了一番。

而张仵作,正拿出笔,在快速的勾勒着死亡现场图。

“死者周围有喷溅血,有被人翻动过的痕迹。应该说死者被杀时……路丙……”姜砚之唤了一声,却发现路丙不在,无奈的摇了摇头。

唉,都没有人来演死人了。

姜砚之转了个身,面对着门口,皱了皱眉头。然后又转过身去,背对着门口,又皱了皱眉头。

“死者初死之时,乃是仰面朝天的。之后,被人翻了过来,面部朝下,然后拔走了凶器。因此她的前胸后背之上,全部都噙满了血。”

姜砚之说着,伸出手来,摸了摸地上的血迹,又皱了皱眉头。

人群中的人,听到姜砚之的话,都议论纷纷起来。

“肯定是那个原配夫人,拿着刀冲进来,将兰香给杀死了,然后拔了刀,跑掉了。不然的话,怎么会地上只有她的脚印?人总不能拿刀子扎自己的背吧,肯定是她杀的,夭寿哦……”

姜砚之抽了抽嘴角,怎么觉得自己去了一趟大辽,开封府的百姓许久没有见过命案,有些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呢?

要是这么简单,岂不是个个都能做神探?

姜砚之想着,看向了王夫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人不是你杀的,又为什么会来兰香家中,又为什么要拔走凶器?”

王夫人还来不及回答,就瞧见一个男子急匆匆的跑了进来,他直扑到地上,抱起地上的女子,嚎啕大哭起来,“兰香,兰香……”

王夫人的眼神黯淡了几分,嘲讽的笑了笑。

“大家伙儿都知道吧,这个兰香,是我夫君的外室,他们生有一个儿子,比我的儿子,小不了多少。”

“我家中乃是一方富豪,不说金山银矿,至少一辈子都吃穿不愁。我阿爹阿娘,还有我自己个,都大字不识一个,最是崇拜那读书之人。于是在我二八年华之际,阿爹便榜下择婿,为我选中了当时的新科状元王泽洋。”

“王家一贫如洗,我自嫁进门后,对公婆夫君,那是千依百顺。在乡下给他们置办了房屋田地,仆妇驴马;夫君在开封府买大屋,置办行头,出门交际,一应钱财,全是我嫁妆出息。”

“我嫁给他,第二年便生下儿子。自问从未做过半点对不住王家之事。夫君文采斐然,我啥都不懂,生得也寻常,常常自卑。于是下了狠心,请了女夫子,来教我读书识字。”

“可我驽钝得很,字虽然是认识了,吟诗作对,却远远不行。之前我一直以为,夫君对我也是满意的。直到有一日,我行在街上,瞧见夫君扶着兰香下了马车,他们一家三口有说有笑的去湖上泛舟。”

“我嫁进王家这么些年,夫君从未带我泛过舟……我一个好人家的女儿,竟然还比不过一个贱婢……”

那王状元一听,立马破口大骂道,“你莫要一口一个贱婢的,不过是商户之女,仗着有几个臭钱便作威作福的,你又有什么资格,瞧不兰香?你知道什么,兰香才是我的原配发妻,而你才是外室!”

王夫人一愣,哈哈大笑起来。

“我仗着几个臭钱作威作福?你吃的每一粒米,穿的每一根纱,都是我的臭钱买来的。以前我的闺中姐妹们,都说我蠢钝如猪,迟早要被你杀了卖钱,我还不信。我呸!我他娘的不光是蠢钝如猪,我还瞎了狗眼才嫁给你这样的人渣!”

王夫人说着,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什么窈窕淑女,老娘也懒得装了。我发现了这个贱婢的存在,心中大动肝火,同夫君大吵一架。我那厚脸皮的婆母,竟然还说什么王家子嗣不昌,不若把兰香迎进门来做小,把她那个狗杂种儿子抱回来养在我名下。”

“我呸,你们一家子吃我的喝我的,连外头养的狐狸精的儿子,都想来分我家产,有没有搞错!我自然是不肯的。一开始我来骂了好几日,后来便有人来传话,说什么这样闹下去,于夫君的官声有碍,想同我私下好好的谈上一番。”

“我当时鬼迷了心窍了,竟然还觉得内疚,于是一人前来应约。可我一进门,便发现兰香已经死在地上了。流了好多的血。我正准备跑,但是发现她背上的那把尖刀,乃是我当年送给我夫君的。”

“我怕兰香的死,牵连到夫君身上,就拔了那把刀。可是我没有想到,拔出刀来,会有那么多血。那到扎得太紧,我费了老大的力气,才拔了出来,我一起身,还滑了一跤,把鞋子都摔掉了。”

“我吓得要命,没有想那么多,就想快跑到巷子口的马车上,快些离开,可没有想到,刚出院子门,就被人发现了。我可真是蠢,到了这时候,还想着为你这个人渣掩饰!兰香是你的原配?兰香怎么可能是原配?”

姜砚之听完,摇了摇头,“兰香同你,到底谁才是王状元的原配,我们暂时搁置在一旁不管。但是有一点我要说的是,不管是你,还是王状元,都不是杀死兰香的凶手。”

王状元一愣,“那谁是杀死兰香的凶手?”

姜砚之叹了口气,“杀死兰香的凶手,是她自己。她是自杀的。”

“这不可能,怎么可能有人自杀,却用刀扎得到背部?”王状元指着兰香的伤口,红着眼睛说道。

周围的人也都议论纷纷起来。

“兰香的确是自杀的,而且她早就打算好了,要嫁祸给王夫人。我猜,她的目的,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够光明正大的进王府吧。”

姜砚之说着,站到了门口的位置。

“大家看到地上的这个扫帚了么?我们假设,当时兰香正在扫地,凶手冲了进来,一刀扎在了她的背部,把她给扎死了。”

第五百一十六章 姜砚之的推理

“屋子里并没有打斗与挣扎的痕迹,兰香是被人一刀毙命的。”

“那么有两种可能性。第一种,兰香当时是背对着门口在扫地的,凶手冲进来之后,直接猛扎她的背部。大家请注意看兰香的伤口,这是贯穿伤,说明凶手的力气十分的大。”

“那么问题来了,兰香死的时候,头是朝着那一边的?”

王夫人一听,立马说道,“我进来的时候,她是平躺在地上的,头朝着门……”

姜砚之点了点头。

随手点了一个小侍卫进来,让他背对着门口站在。

然后对着他的背部猛的一推,小侍卫一个踉跄,朝前扑去,姜砚之立马眼疾手快的拉住了他。

“诸位看到了吧?凶手使的力气,远大于我,在这种冲击之下,兰香应该是趴在地上,头朝着里面死的。所以第一种情况,是不符合的。”

“那么第二种情况,凶手同她相识,并且十分的亲密。在拥抱她的时候,悄悄拿出尖刀,扎在了她的背上,将她杀死。”

“那么问题又来了,开封府从昨儿开始下雪,一直都没有停。这个院子里的雪积得很厚,若是来过的人,一定会留下脚印。可是现场,只有王夫人的脚印。说明下雪之后,只有王夫人一个人来过。”

“王夫人同兰香势同水火,二人不可能拥抱,所以第二种情况,也不可能。另外,王夫人力气不足以给兰香造成贯穿伤。所以,她并不是杀人凶手。”

“而且,兰香身段高挑,而王夫人比她要矮不少。就算她们二人拥抱了。王夫人想要使出这么平整几乎没有角度的杀人手法,动刀的地方,一定会比我们现在看到的要矮一些。”

“至于王状元,脚印就可以证明,他不是杀人凶手。因为兰香,应该是今天上午才死的。”

姜砚之说着,看了一下四周,“王状元从下雪之后,便没有来过,来过的王夫人,又没有动手的能力。是以我推测,兰香应该是自杀的。而且用了一种很奇巧的办法。”

“你们看到这个坑了么?因为这一整片都被血覆盖住了,所以不明显。但是我们伸手摸一摸,这里的地面,是有一个石头缝的。”

姜砚之说着,用手帕包好了凶器,然后将刀柄插入了缝隙之中,不大不小,刚刚合适。

“你们看,兰香就是把刀固定在这个位置。然后站上了桌子,往后仰倒,因为人掉下来十分的重,所以才造成的贯穿伤。你们只需要扎一个同兰香差不多身高的稻草人,将她从桌子那放倒,就知道我说的对不对了。”

“她想要伤口在背部,造成我们说的第一种情况的假象,用来污蔑王夫人。所以才是往背后倒下去。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她倒下去之后,是头部朝着门口的。”

“我不知道,她是否想到了这种死的姿势十分不合常理。就算想到了,她也只能这样去死,因为屋子里的桌案,还有这个洞的方向,是没有办法改变的。”

“这一片因为离樊楼很近,是以来来往往的人非常的多,再加上王夫人前几日才过来骂过人,她今日再来,一定有不少好事者悄悄的在门缝里盯着。即便她没有拔走凶器,没有全身是血的跑出来……我们也依旧会根据她的脚印,还有他人的供词,把她抓起来。”

王状元听到这里,恍然大悟,“兰香啊,兰香,你怎么这么傻呢!我说过一定会将你迎进门的啊,你怎么就这么一会儿都等不了了呢!你这个恶婆娘,都是你逼死兰香的。”

“在我十三岁那年,我便娶了兰香了,她是我家中的童养媳,我家中清贫,全靠阿爹阿娘还有兰香赚银钱供我科举。这么些年,兰香因为操劳过度,一直都没有身孕。后来我高中状元,你家中来提亲。”

“兰香待我有情有义,我不愿意弃她不顾。可她却怕拖累于我,自请下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阿爹阿娘的逼迫之下,我只得忍痛同意了。我将兰香接到开封来,给她置办了一个小院子,将她当做亲妹妹走动。”

“许是生活好了一些,兰香有了身孕。我自觉待你不薄,家中除了你并无他人,唯独兰香一个,你都容不下她,不让她的孩子进门,活生生的逼死了她,你这个恶妇!”

王夫人傻了眼,委屈的哭了起来,她抹了抹鼻子,叉着腰就想开骂,却不知道从何骂起,一时悲从中来,哭得越发的厉害了。

闵惟秀实在是看不过眼了,推了王夫人一把,“你听好了啊!咱们兜里有钱,心头不慌。”

她说着,朝那王状元看去,“今儿个我们可真算开眼了啊,天底下竟然有你这么厚颜无耻之人!兰香是你娘子逼死的么?不,她压根儿就是被你逼死的!”

“你说你,贪图荣华富贵,抛弃糟糠之妻,直接说便是。何必装出一副一往情深的模样,还受父母逼迫,要不要点脸啊!父母一把年纪了,就是给你背锅的吗?”

“你若是心智坚定,早在人家榜下择婿的时候,便该说清楚家中已有妻室,我就不信若是你说了,人家还非把闺女塞给你不成。你分明有所隐瞒,故意把这事儿推回家去说,逼迫兰香为你牺牲。”

“你说你嫌贫爱富,停妻再娶,那世人顶多骂你一句真小人;可你不光是小人,还你拿正妻当外室,说什么拿她当亲妹子看待,结果呢?亲妹子能给你生儿子?简直是厚颜无耻!”

“你对两个妻子都不忠诚,老天爷偏生不张眼睛,还给你两个甘愿为你奉献的女人。兰香为何要死,不是王夫人不让她进门,而是对你寒了心!”

“她若是看重那些名分,就不会自请下堂,做了外室还跟着你!她可以不要名分,但是她的孩子不可以,外室的儿子,那是一辈子都要抬不起头来的。你刚才说什么,迟早要把她弄进府里头去,你说的迟早,是十年?还是二十年?”

“先前那些人说,王夫人前几日来骂门,他们个个都只说两个女人,其中连你的影子都没有瞧见。可见你压根儿当了缩头乌龟,撒手不管这事儿呢!”

第五百一十七章 再遇高银芳

“兰香也是个蠢的。你瞧瞧她想的什么办法?她想着她若是死了,王夫人若是下了大狱,你便没有阻碍,可以直接把她儿子接回府去了。”

“但凡她对你还有一点希望,就不会走上这条绝路,她也不想想,把儿子托付给你这等无情无义的自私之人,能有什么好下场?”

“你瞧你来了之后,说的都是什么?说的都是王夫人逼死了兰香,王夫人善妒不容人。同你十几年前的丑恶嘴脸,还真是一模一样!全都是遇到了事情,都是别人的错,你就是那清纯摇曳着的小白花!”

“一个大男人,要不要点脸!你这么怂,莫非祖上是内侍出身么?”

王状元郎一张脸涨得通红的,他可是在礼部任职的。

这么些年,从未被人像这样指着鼻子骂过,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从何处反驳才好!

姜砚之拽了拽闵惟秀的衣袖,娘子啊!可以了啊,再骂的话,就往不可控制的方向发展啦!

那啥,祖上是内侍……这句话内涵太丰富了啊!

闵惟秀骂得一气喝成,终于舒坦了。

不是她非要强出头,实在是太气人了,这种人,居然还能娶到妻子,还一娶娶两个,简直苍天无眼!

想她二哥,到现在都还是孤家寡人一个,算了,她二哥也好不到哪里去……

她看了还愣在地上的王夫人一眼,“听清楚了……”

王夫人回过神来,猛的一下从地上跳了起来,“你说得文绉绉的,我有些没有听明白。但是我有眼睛,算是看明白了,我伏低做小,伺候了这么多年的男人,从来都没有把我放在眼中。”

“我瞧你,宛若天神;你瞧我,怕是一堆掉进了粪坑里的铜子儿!”

她说着,走到了王状元跟前,呸了一口,“没错!我可不是掉进了粪坑里,就掉进了你这个粪坑里!王泽洋,你给我等着,我要休夫!你抱着兰香的牌位还有你那个儿子喝西北风去吧!”

王夫人说得狠厉,脸上却全是泪痕。

王状元红着脸,想说什么话,却又犹疑不决的,迟迟说不出口。

王夫人猛的扇了自己个一个耳光,惨笑道,“到现在,我还在想着,若是你能够出言挽留……我就当今日揭过……可是你……”

王夫人说着,走到了闵惟秀跟前,笑了笑,“你一句话点醒了我,手中有钱,我有何慌?”

王夫人说完,光着脚一瘸一拐的走了出去,她的衣襟上全都是血,却走得毫不迟疑。

待她走后,开封府的衙役们麻利的将兰香的尸体裹了起来,留下羞愤欲死的王状元。

姜砚之摇了摇头,“走了!”

剩下的事情,都不是他们的事了,那是御史台的事了。

唉,他又要给苏中丞建功立业的机会了!

天底下哪里找他这么好的大王!

闵惟秀看了那血红的脚印一眼,“嗯,走了,喝汤去,都快饿死了。说起来,男人真不是好东西,大辽驸马是这样,这王状元也是这样!”

姜砚之脖子一缩,娘子啊,我还是个好东西啊!

不要一竿子打死一片人啊!

但是他不敢说……

他正想着,突然撞到了闵惟秀的后背,“娘子,怎么不走了?”

闵惟秀嘘了嘘,“你看前头那个鬼鬼祟祟的家伙是谁?”

姜砚之放眼望去,只见前边的街角,一个穿着白色披风的小娘子,拿着拨浪鼓随手的转着,虽然她看来十分的淡定,但是高银芳小娘子……你真的已经不是三岁了!

“高银芳这是在跟踪谁?”

闵惟秀来了兴致,“咱们也跟着去瞧瞧。”

她突然想起了成亲的时候,高银芳送给她的那本精彩纷呈的小册子!

她又在挖谁家的秘密了。

姜砚之吸了吸鼻子……娘子啊,汤又不喝了吗?隔得老远,我都闻到香味了。

闵惟秀见姜砚之还站在原地,一把拉住了他的手,“走了!”

虽然是老夫老妻了,但是姜砚之还是涨红了脸,欢天喜地的跟了上去,若是他身后长了尾巴,那一定摇得比谁都欢快。

身后的那一队侍卫都傻眼了,那啥,路侍卫长也不在,大王夫妻要去作妖,我们是跟还是不跟啊?

一群人你看我我看你,果断的迈开了整齐的步伐,朝着前头追去,开玩笑,跟着大王有戏看,有肉吃,说不定还能上场串个角色。

闵惟秀瞧着高银芳往巷子里头一拐,也跟着拐了进去,这一进去,便瞧见了高银芳放大的脸。

“惟秀,你可算回来了,白瞎我掉了那么些眼泪。昨儿个我就想去寻你,但是叔父说你们死里逃生,累的很,让我不要去打扰。”

闵惟秀在心中翻了一个白眼儿,你叔父?放屁!他能说出这样的人话来?

他最多会说一个字,“不”!

闵惟秀透过了高银芳的背,焦急的说道,“你怎么不跟了,万一跟丢了怎么办?”

高银芳笑了笑,挽着闵惟秀的手走了出来,“我哪里是跟人的料,自然有人跟。这冰天雪地的,你大着肚子,怎地还出门,喜欢吃樊楼,让李明白送家去,不就行了……我听闻那边出了命案,想来你们在,还准备去寻你,没有想到你倒是寻过来了。”

闵惟秀有些囧,一个两个的,以后要找他们实在是太方便了,哪里死人他们就在哪里么?

这些案子,真的跟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你还记得那个礼部王侍郎夫人么,就是你告诉我,她家夫君在外头养了外室,还生了个十五岁的儿子的那个……外室死了,王夫人要休夫。”

高银芳点了点头,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我这脑瓜子,一条一条的,记得清清楚楚呢!你可知道那王夫人是如何知道有这个外室在的?王侍郎得罪人了。”

闵惟秀一愣,看似平凡的一个案子,背后还有这样的事?

高银芳看着越下越大的雪,替闵惟秀拍了拍斗篷,“快些去樊楼,我们边吃边说。你记得我同你说过的王夫人的事,可记得那里头写的关于二皇子妃的?”

站在一旁的姜砚之越听越不对劲,不是啊,你们说的到底是什么小册子啊!总觉得你们两个人之间,有什么了不得的秘密啊!

第五百一十八章 殉情

闵惟秀抖了抖身上的雪,看着高银芳红彤彤的手,将自己的暖炉往她怀中一塞,“你刚玩拨浪鼓玩的吧?我若是你,就站在炒栗子的小摊儿旁边盯着,还能一边追认,一边吃!”

高银芳嘴角抽了抽,您就光惦记这吃了吧……吃着吃着就忘记了吧……

“我不要,手冷得厉害,乍一摸暖炉子,容易生冻疮。再说了,你有孕在身……”

闵惟秀一听,是这个理儿,毫不客气的又将暖炉给拿了回来。

高银芳咳了咳,我真的就是客套客套!你怎么手那么快,就拿回去了呢!

她正想着,一个皮围子扔了过来,“用这个裹着手吧,咱们看些上楼去,炉子上正炖着汤,香着呢。”

闵惟秀说着,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好似已经闻到了屋子里的香味一般。

三人刚一转身,就瞧见又不少人都朝着之前的那条小巷子里跑去。

姜砚之伸手一捞,抓住了一个过路的壮汉,“这位兄弟,前头发生何事了?”

那壮汉一脸放光的说道,“殉情了,殉情了,有小情人一起跳河殉情了。快走快走,再不走,就抢不到好位置看热闹了。”

姜砚之无语的看了他远去的背影,这都是什么人啊!

死人了第一个想到的是看热闹!

正在这时,一个穿着布衣的老妇人走了过来,她手臂上挂着一个小篮子,里头装着一篮子折好的梅花,直直朝着几人走来,“小娘买花吗?”

不等闵惟秀拒绝,那老妇人便压低声音说道,“出大事了,跳河的是那一位。”

高银芳瞳孔猛的一缩,“多谢,我们不需要花。”

那老妇人也不纠缠,朝着旁的人走去,”小娘,买花吗?“

闵惟秀同姜砚之觉得自己个简直是大开眼界,所以这街头卖花的阿婆,竟然是高银芳的眼线……

姑娘,请问寿王府里,哪一个是你的眼线,是越来越不爱哭的牛,还是天天兴奋嘶鸣的小驴子!

“快走,跳河的是二皇子妃李氏。”

她说着,朝着人群的方向走去。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啥玩意?

我怎么觉得自己的耳朵被人震聋了?

敢情之前高银芳跟踪的人,是二皇子妃。

而如今,二皇子妃同人一起跳河殉情了。

若不是可能会死人了,闵惟秀觉得自己定是要叉腰大笑三声!

且看苍天绕过谁!今日下的不是白雪,它是绿色的雪……还全部下在了二皇子的头顶上!

虽然人都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可对于闵惟秀而言,多一刻钟她都嫌晚。

……

等姜砚之同闵惟秀挤到河边的时候,人已经被附近的热心人救了上来。

大家伙儿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如何是好,正在这个时候,一个中年妇人冲了过来,红着眼睛对着二皇子妃施救起来,“我家夫君乃是坐堂的大夫,我来!”

闵惟秀一瞧,走向二皇子妃的脚步一顿,走向了躺在一旁的男子。

没有吃过猪肉,还没有见过猪跑么?闵惟秀瞧着一旁妇人的动作,对着那男子一通捶打。

每捶一下,那男子都弹上一弹,每捶一下,就弹上一弹。

站在一旁的姜砚之同高银芳,瞧着疼得牙抽抽!

他们发誓,日后绝对不会掉水里,就算掉水里,也绝对不要闵惟秀来救!

一旁的妇人一边捶着,一边看着闵惟秀,见她憋着气,蹑手蹑脚的,跟绣花似的,“大点力气,大点力气!”

闵惟秀看了她一眼,有些迟疑的说道,“正的要我大力一点么?”

那妇人点了点头,“听我的没有错,我懂医术。”

闵惟秀放心的使出了自己的一成力气,那男子嗷的一声,吐出了一口血……然后开始咳嗽了起来!

周围的人都惊呼着,“哎呀,救回来了,救回来了!”

追逐而来的寿王府侍卫们,一个个的都倒吸了一口凉气:王妃,你把人家老血都捶出来了!

闵惟秀讪讪的把手收到了背后,若无其事的站起身来,咳咳,别没有淹死,反倒被她捶死了,那就罪过了!

那男子一醒,立马朝着身边的女子看去,只见她嘴唇发白,面色发青,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忙爬了过去,“英英,英英,你快醒一醒,英英,说好了黄泉路上,我们一起走,怎地你一个人,先走一步,却将我抛下了。”

“你且在那黄泉路上,等我一等,我这就来。”

男子说着,颤抖着双腿站了起来,朝着那河跌跌撞撞的冲去。

闵惟秀一瞧,顿时恼了,怒吼道,“奶奶的腿,我挺着大肚子,好不容易把你救回来了,你竟然还要去死!一个大老爷们,闲得蛋疼,就去挑粪啊!挑粪累惨了,保证你没空想死了!”

“吃了家中那么些米,一没发光,二没有发热,就去死!还不如不生出来!”

她说着,跟老鹰抓小鸡似的,将男子抓了回来。

现场雅雀无声的,那个要殉情的男子,也是呆若木鸡。

“这位娘子,请问挑粪是什么?小生从未听过。”男子呆愣愣的说道。

闵惟秀无语了,这里哪里来的傻子,装纯!

一直在捶的那位大夫娘子,终于站起身来,摇了摇头,“人没有救了。”

那男子一听,扑了过去,抱着二皇子妃嚎啕大哭起来,“英英,英英,英英……世间为何如此不公,你我二人,门当户对,情投意合,原本是那好鸳鸯一对。可偏生他们要拆散我们。生不能在一起也就罢了,便是死了,也不能死在一块儿。”

“老天爷,你如何瞎了狗眼,要这样生虐有情人!”

周围的人都开始议论纷纷起来。

“哎呀,你们看哪,这死了的小娘子,梳的是妇人髻,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她是有夫之妇啊!这这这……你这后生,拐了哪家娘子出门?”

闵惟秀循声看了过去,说话的那个,正是之前说要来看热闹的壮汉,闵惟秀敢发誓,她在这壮汉的眼中,看见了兴趣的光芒。

这时候,人群之中突然有人嚷嚷了起来,“哎呀,这不是二皇子妃吗?前不久,她还在大相国寺门前施粥,好多人都瞧见她了……哎呀呀,我说错了,我八成是认错人了。”

第五百一十九章 英英

人群中一下子炸了锅,不少人都议论纷纷起来。

说起来,闵惟秀同姜砚之几乎同二皇子妃,没有打过照面。

便是装淑女的时候,闵惟秀也属于勋贵武将一派,同二皇子妃这种书香清流,不是一挂儿,不说想看两厌,那也是处处说不到一块儿去的。

闵惟秀同刘鸾争相炫富的时候,二皇子妃指不定要在旁边暗骂一句粗俗不雅!

二皇子妃悲春伤秋,为赋新诗强说愁的时候,闵惟秀指不定要鄙视的说:吃饱了撑着就矫情!

她嫁给姜砚之的时候,二皇子妃尚未进门,等到二皇子妃进门时,她又去了大辽。

若不是高银芳指点,她也是不认识眼前这人的。

但是看上去,二皇子妃在开封府还颇有人缘。

“可不就是二皇子妃。我家同她娘家,在同一条巷子里,出嫁的那日,我瞧见过的。”

“就是就是,二皇子妃未出嫁之时,就经常设粥棚施粥的,她额心有一点红痣,还有人暗地里叫她活菩萨呢!没有想到,竟然……”

那男子一听,愤怒的站起了身,“不许你们侮辱英英!我同英英,虽然有情,但是清清白白的,发乎情止乎礼。”

“我们乃是嫡亲的表兄妹,在尚未出生之时,便已经指腹为婚了。我原想着,等我考取了功名之后,便正式上门提亲。岂料春闱名落孙山。等我再去李府,他们却另为英英说了人家。”

“原本我们二人一早就想殉情,可在英英出嫁之前,家中一直派人看管着她。出嫁那日,她阿娘以死相逼,她被迫无奈才嫁了人。我二人深知如此有违伦常,当是人有价,情义无价。我们此生不能携手,但求来生。”

“你们为什么要救我啊,我当真想同英英一起死去!”男子说着,又嚎啕大哭起来。

周围有不少人,都拿起帕子,跟着抽泣起来。

许久没有说话的姜砚之,突然插话道,“喂,你的戏演完了么?什么同你一道儿殉情。这位夫人,在跳进河中以前,就已经死了呀!”

人群中一片哗然。

便是闵惟秀同高银芳,都忍不住看向了姜砚之,这实在是太荒诞了吧?

眼前这个说得感天动地的男子,在撒谎?

一个活人抱着一个死人,一起跳河殉情?

男子一听,愤怒的说道,“你在浑说些什么?英英若是早就死了,又如何能够跳下河去?你是哪里来的,怎地净说一些疯话?”

“你可是外乡人,怎么连三大王都不认识呢?哎呀,三大王,那个死的,到底是不是二皇子妃啊!”

姜砚之没有回答。

虽然他很想二皇子倒霉,但是还做不出吃人血馒头的事。

男子咬了咬嘴唇,“即便你是开封府神探,那也不能浑说!我同英英相爱……”

姜砚之摆了摆手,没有人能够在本大王面前秀恩爱,因为我会忍不住要秀你一脸!

“你们之间是怎么回事,本大王不知道。但是这位夫人,在落水之前,的确已经死了,而且你知道得一清二楚的。在场的有哪位瞧见他们一起跳河殉情了,能否说说当时的场景。”

这时候那位大夫娘子说道,“我刚好在河边垂钓,瞧见了。两个人搂得紧紧的,那夫人戴着斗篷,看不清楚表情。”

姜砚之点了点头,“人若是刚死不久,身体与活人并无太大的异样。冬日里大家穿得很多,你完全可以抱住她一道儿跳下去,这并不能够证明,她当时是活着的。”

“死者的确是溺死的,但并不是在这条河里。而是在一个莲花缸里。是以在她的指甲缝中,头发缝隙里,都有很多绿色的类似于青苔的东西。女子的头发很多,在人的尸体僵硬之前,是根本没有办法清理干净这种黏腻之感的。即便跳进河中,被冲走了许多,但仔细翻开来看,还是能够找到的。”

“人只要经历过,就一定会留下痕迹。我这么说,你们可能不明白,但是,对比一下死者同这位举人,就能够看清楚了。”

闵惟秀顺着看了看二皇子妃,又看了看她表哥,果然,如同姜砚之说的一般,二皇子妃头发里有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而且闻起来有一股子青气。

大宅里不少人,讲究雅致,都会养一缸荷,到了冬日,也不更换,要的就是残荷的意境。

这玩意儿放久了,会生青苔,水也脏乎乎的,同大江大河里的水,完全不同。

“有的湖里,生红色水草,有的河中,长绿色浮萍,有的江中多黄色泥沙,有的潭中,多黑色淤泥。虽然都是水中,但是水却是不同的。”姜砚之说着,看向了那男子。

“至于我为何说你是心知肚明的,殉情是在撒谎。原因有好几个:第一,你是会水的,若是沉入水中之人,定然会呛水,惟秀捶你力气十分之大,你吐血咳嗽,但是口中并没有吐出一口水来。你不是真的要自杀。”

“第二,惟秀力气大,捶得你实在是装不下去了,只能醒来。你醒来之时,明明那位女大夫还在对死者施救,你却说让她在黄泉路上等你一等。你看都没有看,为何就断定她已经死了?因为你早就知道,她一开始就已经死了。”

“这个时候,你难道不应该咆哮着说,你救她,你快救她,你们快救救她啊!尤其是惟秀刚救了你,你若是真在乎她,应该会说,你快去救救她……这才是人之常情。”

“但是你没有,你装作要再寻一次死。众目睽睽之下,你清楚得很,你不可能死得成的。”

“最后一点,你说得情深义重的。但是为何,你点出她的闺名,说了她的姓氏,还说出她已经嫁了人。对于自己个姓甚名谁,是哪里的人家,却半点不提?”

到时候世人说起来,只说那二皇子妃李英英,婚后与人有私,德行有亏,骂得她狗血淋头,扰得她家宅不宁。

而男方呢,只不过是李英英的表哥罢了。

这样把自己摘出来,把对方架在火上烤的行径,绝对不是真爱。

一旁的高银芳一听,咳了咳,朗声说道,“哎呀,这不是春闱落第,当场哭晕过去了的那位张仲柳吗?”

第五百二十章 惟秀很认真

经过高银芳善意的提醒,开封府的老百姓们都纷纷“哦”“啊”“哇”的恍然大悟起来。

说起这张仲柳,曾经有一段时日,还是开封府的大热之人,好是被人们谈论了一段时日。

春闱放榜那日,乃是一个下雨天。春雨可以贵如油,它也能够断人魂。

那日榜前可谓是人山人海,落榜抹泪的不在少数,但是宛若张仲柳的,却没有几个。实在是因为他穿着一身白衣,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不说,还晕了过去。

若仅仅晕过去了,也就罢了,偏生他晕过去之时,随手一抓,扯掉了一位白胡子老头的裤子。

那老头儿乃是国子监的大儒,正瞅着自己的得意门生榜上有名,心中乐呵着了,陡然觉得,如何两腚凉飕飕的。再一低头,顿时羞愤欲绝!

他那手底下,有考上的了,自然有没有考上的。

没有考上的,本就不忿,日后还要仰仗恩师良多,一瞧他受了这等奇耻大辱,都纷纷涌上前,将这张仲柳合起来揍了一顿。

当时场面那叫一个混乱,好在儒生们多半都手无缚鸡之力,一个个的打人怕伤了手,日后写字抖,又留了几分力,才没有闹出人命来。

虽然说张仲柳也不是有意为之,是巧合之下的糗事,但就这么一扯,立马盖过了状元郎的风头!

人送外号张扯裤!

原本已经过去半年有余,老百姓早就被其他的奇葩事儿转移了注意力,完全不记得了。

但此刻,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记忆犹新”。

“原来就是那个倒霉蛋子啊!我听说后来国子监都不想收他了,说他不尊师重道……”

“这么一说,我记起来了,那日下了雨,人又多,满地都是泥印儿,他被抬出来的时候,跟泥猴子似的,难怪我现在没有认出来……”

张仲柳听着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脸涨红得跟猪肝儿似的,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进去。

他愤怒地看向了高银芳,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

高银芳不为所动,开玩笑,她可是经过面无表情心狠手辣的叔父日日洗礼的人,换句话说,吓大的。

还怕你?老高家是干什么的,那是专门收集人家短处,在关键时刻狠狠插刀的家族啊……

本职工作,本职工作!分内之事,分内之事!

姜砚之对着高银芳点了点头,“张仲柳,是谁杀了李英英?”

张仲柳收回了目光,“英英同我一道儿殉情而死的,我心如刀绞,所以没有想那么多……”

闵惟秀一听,“唉,刚才是哪位英雄好汉把他从水里捞出来的,要不咱们二人齐心合力的,再把他扔下去淹死得了。反正人家也想死,嫌弃我们碍了事!”

说话间,一个寿王府的侍卫缩着脖子站了出来,结结巴巴的说道,“王……王妃,我真不是玩忽职守,我是见义勇为,我来给大家讨点水回去喝,不料瞧见……我这是向三大王同王妃学习,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您放心,我现在就把他扔下去!”

他说着,从队伍中站了出来,一路小跑着,伸手就要提那张仲柳。

闵惟秀伸手一拦,小小年纪,还挺会拍马屁,“这大冷天的,你还不回去换衣衫,在这里干啥?”

小侍卫眼眶一红,差点就要痛哭流涕,姜砚之鄙视的看了他一眼,马屁精,有本大王在,轮的上你在惟秀面前表现!

闵惟秀笑了笑,不管姜砚之同那小侍卫,朝着张仲柳走去,“你既然选择了跳水殉情,那定然是不会水的对不对?待我把你扔下去,就能够看得出,你是不是会水了。”

她就不信了,这厮还能故意沉下去,瞧他之前一口水都舍不得呛,就知道他是有多怕死了!

看着闵惟秀越走越近,张仲柳的脸越发的惨白起来,他不信,不信寿王妃敢在众目睽睽之下,杀了他。

他还来不及说话,就感觉自己被人提了起来,他被一个生得比他矮,比他瘦小的小娘子,从原地提了起来!

大家原本就聚集在河边,走个两步就到了。

张仲柳只觉得脑子一片空白,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鞋子都已经沾到水了,“这里水不深啊,要不我甩一甩再扔?”

一股毛骨悚然的感觉,袭上心头,张仲柳的呼吸都变得急促了起来,因为他发现,闵惟秀并没有在开玩笑。

她是在认真的思考,要不要像抡铁饼一样,把他转上几圈了,然后甩到河里去,然后看着他,看着他是会沉下去,还是游回来。

他若是沉下去,会死。他若是游回来,便证明了三大王所说的是真的,他是假意寻死……

明明下着大雪,张仲柳却觉得自己个的额头上都是汗珠子。

就在闵惟秀的胳膊一动的那瞬间,一句话从他的口中自然而然的说了出来,“不要,我会游水!”

闵惟秀勾了勾嘴角,将张仲柳往地上一扔,拍了拍手,“早说不就是了么?”

张仲柳觉得自己像是一条搁浅了的鱼,深呼吸了好几次,才恢复了过来,“你说得没有错。在我们跳下去之前,英英就已经死了,但是不是我杀了她。而是她自己掉进荷花缸里淹死了。”

他说着,低下了头,“今日我同她约在别院相会,我在屋子里准备笔墨纸砚,我们两人都喜欢雪景,以前一到下雪的时候,就一起画画。”

“英英就在院子里,先寻好看的景儿等着我。因为才下了雪,十分的滑,她一个不小心,滑到荷花缸了。你知道的,我们见面,都是小心翼翼的,她换了寻常的衣衫出来,一个下人都没有带。”

“我怕人发现,别院里也没有安排人,等我准备好东西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没有气了。我又伤心,又害怕。我这是跳进黄河里都洗不清了啊,只有我们两个人在,没有人能够证明英英是自己淹死的。”

“他们只会认为凶手是我啊!虽然我恨不得随了英英去了,但是我有爹有娘,我寒窗苦读这么多年,不能够就这样死了啊!于是我脑子一热,便想出了这么一招。”

第五百二十一章 骗中骗

“我趁着英英刚死,还是热的,便背着她到了河边,然后抱着她跳了下去。后来的事你们就都知道了……英英,英英……”张仲柳说着,抱着李英英的尸体,又哭了起来。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就你这点力气,能够把人背过来,显然别院离这里不远。人到底是不慎滑倒掉进荷花缸里死的,还是推进缸中淹死的,一瞧便知。”

刚才高银芳追踪的时候,他们还在巷子口望了一会儿,将那巷子走到头,便能够看到河面了,离得十分的近。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看上去年纪不大的婢女,急匆匆的冲了出来,她一看到躺在地上的李英英,便嚎啕大哭起来。

“王妃,王妃,这是怎么回事……墨桃早就说了,叫你不要相信那个无耻小人,你偏生不听。”

那个墨桃说着,吸了吸鼻子,对着张仲柳骂道,“这个卑鄙下流之人,我家娘子,清清白白,怎么可能同你一道儿殉情,你不要污了她的名声!我们李家,乃是书香门第,最是讲究理法,我家娘子既然已经嫁了人,便绝对不会同你藕断丝连!”

墨桃说完,又抱着二皇子妃嚎啕大哭起来。

姜砚之叹了口气,“先弄清楚,人是怎么死的吧。”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到了小别院门口,说是小别院,实际上不过是一个寻常的民宅,只有一个不大的院子,里头种了好几颗梅花树,在墙角,放着一个巨大的荷花缸。

小虽然小,但却十分的雅致。

姜砚之挥了挥手,所有的人都围着那缸,站成了一个圆圈。

他蹲下来,看了看地上的痕迹,勾了勾嘴角。

“诸位请看,这里有什么?”

闵惟秀伸长了脖子一看,“有脚印,很奇怪的脚印。”

那地上的脚印,很长很大,前头小小的,像是脚跟,后头大大的,也像是脚跟。

姜砚之点了点头,“惟秀过来,我们给大家来演示一下,如何会出现这种奇怪的脚印。”

闵惟秀来了精神,姜砚之向来都是叫路丙来演示的,终于轮到她派上用场了。

“惟秀你背对着荷花缸。我们两个站得很近,你往后退,我步步紧逼,你再往后退,小心一点,已经顶到荷花缸了。然后,我抓住了你,你转身面对荷花缸……好的,我们一起跳开,让大家伙儿对比一下脚印。”

姜砚之说着,牵着闵惟秀的手,跳到了一旁。

王府的侍卫简直没有眼看,他们的大王,简直是无时无刻不秀得一手好恩爱!

高银芳抽了抽嘴角,表示深有同感,你自己解释一番不行么?非得同惟秀来一个深情对视,还手拉手。

“哎呀,雪地上的两排脚印,简直是一模一样的。”

姜砚之点了点头,“张仲柳,你在撒谎。如果李英英是不慎滑倒进缸中的,那地上应该有打滑的痕迹。但是并没有。”

“这是疑点之一;疑点之二,便在于,这个院子十分的小,荷花缸就在书房的窗户下面。李英英若是滑倒掉进去的,只可能是她在看梅花的时候,想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地点来画画,于是不停的倒退,倒退,然后滑倒后仰着进去了。”

“她那么大一个人,若是摔进去了,一定会发出巨大的响声”,姜砚之说着,指了指书房的窗户,“按照你说的,你在里头准备笔墨纸砚,没有听到动响。那是不可能的。”

“疑点之三,大家注意到了吗?我叫惟秀一直退一直退,退到那缸的边缘之时,又叫她转过来,面对着荷花缸……这是因为,一旁李英英的脚印,虽然被雪覆盖了一些,但是可以明显的看到,她只有一个面向着荷花缸的脚印。”

“她若是倒退失足跌入的,为何又会转身面向荷花缸呢?”

“因此,我大胆的推断,事实的真相是这样的,张仲柳同李英英,因为某事发生了争执,张仲柳步步紧逼,李英英万般无奈,只得倒退。然后张仲柳猛的将她扭了过来,按进了荷花缸之中……李英英被淹死了之后,张仲柳才做了后来为了掩盖她死亡真相的那些事情。”

“张仲柳,你一而再的撒谎,只不过为了掩盖你是杀人凶手的事实!”

张仲柳还欲狡辩,姜砚之又接着说道,“你或许要说,凭着几个已经有些不清楚的脚印,我便推断你是凶手,你很不服气。但是没有关系,如今李英英刚死不久,身上的很多痕迹,都没有浮现出来。”

“再等上一等,你加诸在李英英身上的所有罪恶,便都会显现出来了。尸体,是会留下遗言的。”

“李英英同惟秀的身量差不多,刚才惟秀站到缸边,那边缘刚好在她的腰部。是以,她被推着压到缸边的时候,腰间可能会留下淤青。然后面对着缸的时候,腹部顶着缸的部分,也可能出现淤青。你抓住她,要将她按下去,力气一定会十分的大,在她的身上,是绝对会留下痕迹的。”

墨桃一听,扑上去对着张仲柳又抓又挠起来,“果然是你,果然是你,是你杀了我们娘子,我们娘子对你那么好,你为什么要杀了她啊!”

张仲柳一听,愤怒的将墨桃一推,“她对我好?你们李家人脸可真大,明明是攀龙附凤,移情别恋之辈,竟然还自吹自擂什么名门世家,书香门第,我呸!”

“李英英打小便同我有婚约,这一件事,我绝对没有撒谎,原本我们都说好了,等我中了进士之后,便成亲。可是李家看都二皇子眼见着就要飞黄腾达了,又瞧上了英英做二皇子妃,便故意同我做了一个约定,说我今日年若是高中,还将英英嫁给我,若是我门落孙山,这门婚事彻底作罢。”

“我在国子学,虽然不是案首,但也不是籍籍无名之人。为了这场春闱,我已经准备了三年,夫子都说,我是一定能够高中的。可是今年放榜,我却榜上无名。”

“原本今年不中,再考一年便是,可是……可是……一定是李家想要飞上枝头变凤凰,这才暗中使了手段,让我落榜的。”

第五百二十二章 科举

“李家坏我前程,那是要遭雷劈的!”张仲柳说着,哽咽了起来。

“我家中全都是读书人,父兄都是科举上去的。人人夸我天资卓绝,乃是老天爷赏饭吃。可天底下,哪里有那么多天才?夏日里,他们采荷游湖,我在读书;冬日里,他们踏雪寻梅,我还在读书。”

“十年寒窗,可不知是轻轻四个字而已!”

“你们可知道,于我而言,是怎样的灭顶之灾?我科举落榜,还成了开封府里的笑话,眼睁睁的瞧着自己心爱的姑娘,嫁给了别人……这世上,还有比我更惨之人么?”

那墨桃一听到他提李英英,顿时从地上爬了起来,“你自己个没有本事,考不上,倒怪到李家头上来了。我家老爷人品贵重,又岂会做出断人前程之事?你休得胡言乱语。”

“退一万步,如你所言……谁害了你,你找谁去?你害我家娘子做什么?”

“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门亲事,乃是圣上的金口玉言。我家娘子不过是一个闺阁女,嫁与不嫁,全凭长辈做主。你怎么能够怪到她的头上?”

“你科举落第,整个京城都在嘲笑于你,我家小娘可没有落井下石,反而是托了父兄帮忙,想要等事态平息之后,让你重新回国子学去。我家娘子待你算是仁至义尽了。”

“在你科举之前,娘子早晚三次烧香拜佛,希望各路神仙保佑你能够高中。之后又以死相逼,希望信守当初的承诺。但是你呢,成日缩在家中,害怕别人嘲笑,连李府的大门都没有登过。更别提重振精神,准备来年的考试了。”

“我家娘子心灰意冷,这才听从长辈之言,嫁去了二皇子府。”

“娘子出嫁之前,你不来求娶,待她出嫁之后,你反倒又常常上门,你就是故意的,故意诱娘子出门,然后杀了她!”

闵惟秀抽了抽嘴角,墨桃啊,你别这么激动啊,被你这么一嚷嚷,简直就是拍板认定了,二皇子妃同张仲柳原本是一对,二皇子横刀夺爱坏人前程禽兽不如……二皇子妃婚后同老情人藕断丝连,常常私下会面,给二皇子种下了青青大草原!

若不是她认识高银芳,知道她不是一个坏心眼的姑娘。

二皇子以前就是一个没有人知晓的小透明,连他都无人关心,更不用说他不知道长在哪里的未来王妃。

她简直要觉得,这个墨桃就是她一早安插的细作了。

这噼里啪啦的一通话,对自己的主家,那是一顿啪啪啪的狂打脸啊!

张仲柳一听,也激动起来,“我不是故意杀了她的!昨日……”

他说着,看了姜砚之一眼。

他虽然没有说明,但是满开封府的人都知道啊!

昨儿个官家给自己死去的儿子抬轿,吹牛皮吹上了天,就差没有追封他为太子了,结果这厮他“诈尸”了啊!

如今二皇子简直是满头包,心中的憋闷委屈简直无法言说,哪里还有空管着二皇子妃。

这不张仲柳便抓住了这个绝佳的好机会,约了李英英出来。

“我不是故意杀了她的。我们本来赏雪画梅,好得很。自打会提笔作画那年起,每年下雪的时候,我同英英都会合画一幅踏雪寻梅图。可岂止画一画完,她便说这是最后一幅了。”

“以后,再也不会同我一道儿画梅花了。还说什么,她阿爹已经帮我去寻了国子监的夫子,等下个月,便让我回去继续念书,来年开春了,让二皇子帮忙,介绍我拜师大儒门下,再寻人造势一波,便一定能够高中。”

“我听了这话,一时之间气糊涂了。英英她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我为何考不上,不是我的实力不行,也不是我的书读得少,分明就是有些人,故意从中作梗,让我名落孙山罢了。”

“这些人,害得我失去了希望,如今竟然又要我像狗一样,对着他们摇尾乞怜,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我一直以为,英英是最懂我的人,是最了解我的本事的人,可我万万没有想到,她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我当时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那便是什么君命不可违,什么父母之命,分明就是自己动了心思。”

“我当时只有一个念头,便是她在羞辱我。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英英已经死在荷花缸里了。”

姜砚之叹了口气,看着眼前的痛哭流涕的张仲柳,问道,“这科举之事,原本变数就是极大的,往年国子学的魁首落榜的,也不是没有,你凭什么说,就是李家让你名落孙山呢?”

“倘若不是,那你不是错怪了李英英?”

张仲柳嘲讽的笑了出声,“您可知今年春闱的主考官是谁?他是与李英英父亲师出同门的姚春拿。你再去查查那金榜,又有多少人,乃是他们那一派的人?”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你这么指正,可有证据?”

张仲柳顿了顿,抿了抿嘴唇,“我杀了人,是不是日后再也不能科举了?”

姜砚之轻轻的点了点头,张仲柳品行有污,杀人乃是重罪,即便不偿命,再想走仕途,那是不可能的了。

除非是他弃武从文,流放去军营,靠命杀出一条血路。

但就他的性子,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我有证据。在我落榜之后,我到处去寻找同我有一样遭遇的人。除了我之外,还有另外四个人。他们都或多或少的,得罪过李学士那一门的人。”

“他们不敢站出来反抗,想着来年再考,但是我有名单。而且其中有一个人,不光是落榜了,其中有更加骇人的内幕,他的试卷,被人替换了。”

张仲柳说着,咬了咬嘴唇,“我原本也想着忍气吞声,等事情平息了之后,再同他们一样,再考一次。有本事的人,被顶替了一次,再考依旧能够考上。可是,现在我已经一辈子都没有希望了,既然如此,便鱼死网破吧。”

他说着,看向了姜砚之。

“说得好,我辈读书之人,岂能够纵容这等丑恶之事!若这事不搞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日后寒门还如何能够出贵子?”

闵惟秀听着这耳熟的声音,抽了抽嘴角。

苏中丞,你还真是跑得快啊!

二皇子一倒霉,你就来了!还说得如此大义凌然,我都看到你上翘的嘴角,心中哈哈哈叉腰大笑的小人了!

第五百二十三章 崩溃的二皇子

还真别说,苏中丞仰着头,摸着山羊胡子,还真有一种铁骨铮铮的名臣风范!

他的小眼睛中,充满了坚毅的光芒,一副一定要打倒所有恶人的架势,让不少人都跟着激动起来。

张仲柳眼泪汪汪的看着他,哭了起来,“若仲柳早日遇见中丞,何至于成今日模样!”

苏中丞拍了拍他的背,“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杀人乃是大恶,但是检举科举舞弊案,不光是大善,还是大勇!未来的学子,一定会永远铭记你今日之举!”

张仲柳的眼中闪烁着激动的光芒!

“仲柳一定不负中丞厚望!”

闵惟秀同姜砚之长大了嘴……

等等,等等,他们不是在审二皇子妃被杀的案件么?之前还要死要活,随时处在出殡边缘的丧丧的张仲柳,现如今怎么跟打了鸡血一样!

张小郎啊,你快要被苏中丞忽悠瘸了啊!

……

而另外一边,在王府之中团团转的二皇子,哗啦一声,摔掉了他平日里最喜欢的那一方砚台。

那砚台是他年幼之时,官家赏赐给他的生辰礼物,跟在他身边许多年了。

他是万万没有想到,姜老三竟然是一个心机如此深沉之人!

外表上生得跟面团子一样,一副与世无争的模样,结果呢?

娶了手握军权的武国公嫡女不说,还捞了御史台的老狐狸苏中丞做谋臣。

萧太后那么难对付的人,竟然都对他和颜悦色的,据探子来报,姜砚之同闵惟秀离开大辽的时候,萧太后都流下了眼泪!

这也便罢了,万丈深渊都摔不死他!

这他娘的还是人吗?

姜老三根本就不是他的亲兄弟,他怕是个怪物吧!

更可气的是,姜老三有多顺风顺水,他就有多背时!

身边的人,好不容易找了同样有军权的曹家做靠山,结果人家的外孙女儿,一嫁过来没几天就死了;好不容易找了文官大学士做靠山,眼见着天下学子全部收入囊中,结果人家的闺女,在他的头上种草了!

爹啊,我绝壁是捡回来的吧!

要不然的话,你咋专门给我娶这样的媳妇呢?

现在满京城都传遍了,日后人瞧见了他,都不看他的脸,要看他的头顶了!绿绿绿!

二皇子想着,抱起墙角的一个花瓶,嘭的一声,砸在了墙上。

屋外发出了一阵惊呼声。

二皇子满脸怒火,“可是李家来人了?”

门外的路乙打了个寒颤,颤抖着说道,“启禀殿下,李家没有来人;寿王府来人了。”

二皇子深吸了一口气,“他们来做什么?”

路乙抖得更加厉害了,“寿王妃说天寒地冻的,她新养了几盆兰花草,绿油油的,给殿下添点春意!”

二皇子听到一个绿字,顿时怒发冲冠,大吼一声,“闵惟秀!”

不是他不想做个云淡风轻的人,你要是遇到这么不要脸的对手,你也得气得忘记了风度!

就闵惟秀那个大老粗,能够养得出兰花?她分明就是来嘲笑他的!

他透过门,望着院子里,寿王府侍卫抱着的兰花草,差点没气炸了去!

这种着兰花草的花盆,圆滚滚的,像极了人的脑袋!

说话间,门口又有侍卫来禀告,“殿下,寿王同寿王妃来了!”

二皇子一愣,脸色越发的阴郁,“他们来做什么?”

侍卫迟疑了片刻,说道,“他们将王妃送回来了。”

二皇子恨不得用头去撞墙,神他娘的送回来了,这样的女人还送回来做什么,难不成还要他设灵堂?难不成日后还要同他合葬?简直犹如吃了一只苍蝇一般。

“二哥啊,你千万要节哀啊!别轻信外头的谣言,我二嫂清清白白的,啥事儿都没有。那张仲柳同她有亲,不过是一起探讨一些绘画技巧罢了!岂料被人给害了,砚之已经查得一清二楚了,什么殉情,压根儿是污蔑!”

“可怜我二嫂,年纪轻轻的就去了。我知晓你们夫妻深情,一定心如刀绞。这不听人说,多看些绿色的植物,会让人心情愉快。我便从府中挑了最绿的几盆,你一定要摆在床头多看看,不要让我们这些亲人担心了!”

二皇子用左手紧紧的抓住了自己的右手,他怕自己一个没有忍住,对着闵惟秀扇了过去。

那闵惟秀绝对会利用这个大好的机会,将他打得生活不能自理!

要忍住,要忍住!小不忍则乱大谋!

“砚之你还愣着做什么,快让管家帮忙,把二嫂的灵堂给搭起来。你瞧二哥都伤心得不能言语了,你陪二哥坐着喝一些绿茶,把我亲手做的抹茶点心拿来吃。”

“二哥,我一见到这梅花树,就想哭。你一定很喜欢二嫂吧,她最喜欢的就是在下雪的时候,同心爱的人赏梅画梅了。我还没有来得及认识她,她就……唉……二哥,节哀啊!”

二皇子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他觉得自己的青筋已经忍到快要爆出来了。

他看了看桌上的绿点心,又看了看姜砚之给泡的绿茶,咬牙切齿的说道,“有劳三弟妹费心了。”

闵惟秀笑着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日后我同砚之经常登门,还望二哥不要嫌弃才是。”

姜砚之点了点头,“可不是么,我同惟秀在那地缝之中,便时常想起二哥。人啊,只有在绝境,才能够感觉到亲情的可贵。如今只剩下我们两兄弟,二哥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尽管说。我已经安排了人,到处帮着二哥澄清了。”

“就是就是,这事儿要是传到阿爹的耳朵里,他老人家还不知道要怎么生气呢,他亲选的儿媳妇,绝对是品行上佳,那些人,太欺负人了!”

二皇子一愣,擦,他算是明白了,今日闵惟秀同姜砚之登门来干什么了。

他们是来看笑话的,看他打落了牙齿和血吞,看他面对着一盘苍蝇,也得活生生的吞下去。

毕竟,皇家脸面不能丢,官家选的人,怎么能有错?二皇子妃即便是……那也不是!

他在众人的嘲笑之中,依旧要硬着头皮,四处宣扬着自己夫妻情深,二皇子妃是绝对做不出这样的事情的,他依旧要为她搭设灵堂,要将她葬到他的墓里。

他还没有决定吃苍蝇,还是连着盘子掀桌子,眼前这两个人,便已经大张旗鼓自作主张的替他选好了,人都送回来了!

他抓住自己的右手的力气更大了一些,二皇子觉得自己已经控制不住体内的洪荒怒气了!

第五百二十四章 安排得明明白白

闵惟秀瞧着二皇子气得乌青的脸,这就受不了?

我还啥都没有说呢,文人就是脸皮薄!若是知道他的左膀右臂,陷入了科举舞弊案,还不知道,那还不气得吐血了去?

“二哥,这脸是怎么了?怎么瞧着印堂发黑,快些坐下来歇歇。我以前见过一个将内功练反了,无法将体力之气排出体外之人,就是这样活生生的憋死的。”

“一开始的时候,发红,然后发黑,发青,最后死的时候,整个人都青绿青绿的,乍一眼看去,还以为是头上长了草的绿青蛙,格外的吓人。”

“你同砚之乃是亲兄弟,有什么伤心难过的事情,都同他说,千万不好客气。阿爹经常教育我们,要兄友弟恭!砚之是做弟弟的,就算帮不上忙,听听你的心事,帮你排解排解郁气,也是好的!”

二皇子心中有一句滚你丫的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他想着,实在是憋不住了,抬起了手。

接下来的一幕,二皇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只见闵惟秀对着姜砚之的手背就是啪的一下,然后愤怒的看向了他,“二哥,我知道,你怪砚之在大庭广众之下,查了二嫂的案子。可是你再气,也不能打他啊!”

姜砚之一抬头,双目发红,悲伤的看着二皇子,他的声音微微发颤,带着哽咽,“惟秀,没有关系。二哥他……二哥他……”

二皇子简直是瞠目结舌……好一对不要脸的戏精!

清清白白,是你们自己打自己啊,他只抬了一下手,想打可是强行忍住了啊!

说话间,他往那门口一面,心中的骂了一百遍滚你丫的!

只见官家的贴身内侍,还有太后身边的嬷嬷,正一脸不可思议的站在门口看着他。

他可算是明白,姜砚之同闵惟秀为何要如此做了,分明就是闵惟秀仗着武艺高强,早就发现了门口来了人,故意做了这么一出戏,来污蔑他!

简直了!

那内侍同嬷嬷见被发现了,恭敬的进来行了礼,表达了官家同太后的同情心。

说完还看了看姜砚之那通红的手。

他本来就生得白,因为被打之后特别的明显。

二皇子已经可以肯定,这二人一转眼回到宫中,便要一字不漏的将这里发生的事情,全都禀告自己的主子。

可是你们这两个瞎子,眼睛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啊!

二皇子强压下胸口翻滚着的老血,“我没有打你。”

姜砚之红着眼睛,点了点头,对着两位宫中人说道,“二哥没有打我,是我自己打的自己,真的!真是我自己打的!”

内侍一脸不信的点了点头,退了出去,回宫复命去了。

待二人一走,二皇子实在是忍不住了,“你们两位这么能演,怎么不去象棚登台呢?”

闵惟秀笑了出声,“二哥说的是哪里的话,若是论演,整个开封府,应该找不出第二个比你强的人了。毕竟你能演隐形人,还能够一演这么些年,真是够厉害的。”

“要比就堂堂正正的比,耍这些小手段有什么意思?”二皇子冷冷的说道。

闵惟秀点了点头,“你的意见,我虚心接受了。”

她说着,凑近了一些,“晚上睡觉的时候,小心自己的狗头。敢动我的男人,叫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你丫的给我等着!这只是一个开始而已,你绝对会为自己惹上了我们,而感到后悔,后悔到痛哭流涕!”

二皇子啊的一下叫出声,他觉得自己的脚趾绝对是断掉了!

姜砚之一把将闵惟秀扯开了,“二哥,你有什么不满,冲着我来便是,好端端的吼惟秀做什么?我知道你痛失二嫂,心中难过方才如此。但是你打我可以,不能吼惟秀。”

“今日我们便先走了,改日再来看你。”

他说着,对着二皇子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儿,牵着闵惟秀的手就出了门。

院子里站得满满当当的,之前二皇子大发雷霆,侍卫和婢女无一人敢进屋,这会儿都在屋外候着。

姜砚之抬了抬自己的手,对着路乙说道,“你找人把这屋子的墙啊,桌子之类的地方,都用软布包一包吧,花瓶什么的也都拿走了。我二哥悲愤交加的,刚才还用脚踢了墙,也不知道有没有事,叫个太医瞧瞧吧……我们便先回去了,有什么事,尽管去寿王府寻我。”

他说着,牵着闵惟秀走了。

屋子里的二皇子,又抓起一个花瓶,嘭的一声,扔到了地上。

那碎片渣子飞了出来,溅得一院子都是。

姜砚之便是走,都要帮他安排得明明白白的!

连脚伤这个漏洞,都给干净利索的补上了!他是有多瓜,才会用脚踢墙,把自己的脚指头给踢断了!

姜砚之同闵惟秀出了门,雪从昨天下到现在,都没有停,反而有越下越大的趋势。

纷纷扬扬的有些看不清楚前路,二皇子府门前已经挂上了白灯笼,有三三两两的好事者,站得远远的观望着,时不时的指指点点在说些什么。

因为雪太大,街道上的人已经很少了。

两人上了马车,闵惟秀立马抓住了姜砚之的手,仔细的看了看,心疼的摸了摸,“我打疼了没有?笨死了我,只想得出苦肉计。”

姜砚之摸了摸闵惟秀的脑袋,“不疼,你看都不红了,惟秀都没有用力气,一点都不疼。”

闵惟秀还是心疼的给姜砚之的手上涂上了厚厚一层药膏。

“哼,最好把他给气吐血了,等我回去了,我便叫人去库房里,寻一些绿色的布,给他包墙。看他还不气绝身亡!”

姜砚之一听,笑出了声,“嗯,咱们一步一步的来,一定气死他。”

他说着,手指在马车窗的边沿上,有节奏的敲着。

他们还有一个大杀器没有用出来,他就不信,那便是张仲柳举报的科举舞弊案。

不光是如此,还有之前离开京城之前,查的石林的案子,那些钱都去哪里了?二皇子越是阻止他们去查,就越是说明,这其中有事!

二皇子看似低调谦和,但实际上,这些年在他刻意隐藏自己的背后,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

姜砚之一个个的盘算着。

惟秀有一句话,他深以为然,二皇子在不远的将来,一定会后悔,后悔自己不长眼睛,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第五百二十五章 风雪夜死人

二人回了王府,用了樊楼送回府上的老汤同满满一桌子的菜,直到觉得自己个又膀大腰圆了一圈,这才挺着肚子围着火盆子饮起了茶。

屋子里的灯挑得亮亮的,姜砚之身边的桌案上,堆了满满当当的卷宗。

他离开大理寺太久,实在是积压了太多的案子。

不过他手上这一卷,却是那杜晖父亲的案子。

杜晖杀了简宁,如今下了大狱,姜砚之应承过他,若是他认罪,便替他翻他父亲的旧案。

他向来说到做到,不喜欢拖延,这不立马叫人调了卷宗来。

闵惟秀剥开了一颗糖炒栗子,塞进了嘴中,“你怎么皱着眉头,那杜晖的父亲,到底是清白的,还是不清白的?”

姜砚之抬起了头,就着闵惟秀的手,吃了她新剥的一颗,“现如今还不好说,比较巧合的是,这个案子,竟然同姚春拿还有几分关系。”

闵惟秀来了精神,“说来听听。”

这姚春拿可不就是今年春闱的主考官么?他也是铁杆子的二皇子党。

“姚春拿有一个外侄,叫江年。江年三年前,在县试中夺了魁首,荣耀一方。可就在这个时候,有人去当地的府衙里告状,说有人舞弊,江年早在考试之前,便知晓了考题,还请了他,作为枪手,提前写了一篇文章。”

“那告状的人,名叫戴尧,是一个愣头青书生。他在考试的时候,看到题目,大吃一惊,自觉不能够写出比之前写给江年的那一篇更好的文章,十分的愤慨。等到出榜之后,更加气愤,他为了避免同江年那篇撞了,处处掣肘,刚好差那么一名上榜。反倒是江年,拿着他的文章,得了第一。”

“当时接手这个案子的人,便是当地的父母官杜关灵。这杜关灵便是杜晖的父亲,他接了状子之后,开始查案,认为戴尧说的是真的,要撤销江年的成绩。可正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人说,杜关灵收了戴尧的贿赂,才想着把江年拉下马,让戴尧上位。”

“朝廷派了人下去查,在公堂之上,戴尧突然改口,称是杜关灵为了铲除异己,所以才找了他来……杜关灵的处境一下子尴尬起来……就在这个紧要关头,戴尧突然被人杀死了。”

姜砚之说着,就瞧见了外头站着的路丙,他顿时大喜,将卷宗搁在了桌子上,迎了出门,喊道,“路丙,你可算回来了,我同惟秀商量好了,要把你绑在树上,用包子扔你!我们好好的在下头,差点儿没有被你扔的火把给烧死了。”

闵惟秀一听,也忙着站了起来,喊道,“安喜安喜!哎呀,你们两个人,怎么也瘦成这样了!”

安喜一见闵惟秀,立马大哭起来,“小娘,小娘,一天没有找到你们,我们哪里吃得下饭,我们沿路一直找,到处打听哪里有那样的山涧,可怎么都找不到你们。后来一得到消息,我们便快马加鞭的赶回来了,这一路上,半点不敢停歇……”

“小娘,你没事就好,急死安喜了!我都已经想好了,若是小娘你回不来,我就去一把火把那个害你的人,给烧个精光!小娘,吓死我了!”

路丙吸了吸鼻子,看着眼前的姜砚之,有些哭笑不得的伸出手来,“快把我绑起来吧。”

平日里再怎么嫌弃三大王,可这个人,是他看着长大的啊!

祸害遗千年,他就知道,三大王绝对不会死的!

姜砚之看着他瘦骨嶙峋的手,鼻头一酸,啪的一下打了下去,“请你吃包子。”

路丙无奈的笑了笑,“大王,怕是咱们现在暂时还不能吃包子,开封府的差役,在门口候着呢,是张仵作让他来的,说是出了命案了。死的还是一个大人物。”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又死人了?今日都已经死了好几个了……”

路丙瘪了瘪嘴,大王啊,你也不想想,这不是你刚刚回京城么?

估计是最近阎王殿的死人名额,缺口太大,所以成堆成堆的死吧……

“谁死了?”闵惟秀好奇的问道,“该不会是张仲柳吧?”

路丙一愣,他才刚刚回来,还不知道张仲柳是谁。

“不是,是姚学士死了,姚学士姚春拿。”

姜砚之脸色一变,“白天张仲柳才指认姚春拿科举舞弊,到了晚上,姚春拿便死了?咱们走!”

……

姚府离三大王府有些远,等闵惟秀同姜砚之到府的时候,已经有别的推官先到了。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因为眼前这个正在验尸的人,他是不认识的。

他正想着,张仵作悄悄的站了过来,压低声音说道,“此人名叫廖全,是二皇子从外地提拔来的;你走了之后,开封府的案子,都是他查的。他先到的,我没有办法,便使人叫了你来。”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打量着眼前的人,这个廖全生得高高瘦瘦的,脸黑得如同锅底,倒是一口牙齿,白花花的亮瞎人眼。到了晚上若是熄了灯,还以为是一口牙在飘……

廖全一见到姜砚之,立马站起了身上,对着姜砚之行了礼,“下官廖全,见过三大王。”

姜砚之对着他点了点头,“你如何看?”

那廖全指了指地上躺着的姚春拿。姚春拿已经一把年纪了,身形十分的肥胖,像是一个发面粟米包,肚子鼓得老大的,乍一眼看去,以为他已经怀孕数个月了。

廖全叹了口气,“应该是去出恭的时候,雪天路滑,不慎摔倒,头恰好摔在了台阶边缘,摔死了。我来的时候,他的家人,已经将他搬进屋子里来了。最近雨雪多,下官已经见过好几个这样不幸的案子了。”

姜砚之挑了挑眉,他可不信,白天刚刚出事,到了晚上,姚春拿就这么恰到好处的意外摔死了。

“是么?若死因没有疑点,府上的人,不会报官的吧?”

像姚家这样的书香门第,官宦门庭,若是有人死了,通常都会藏着掖着,不对外声张,尤其是姚春拿这样的,一把年纪了,不小心摔死了常有的事,为何要去开封府报官?

他们不去报官,开封府是不会管这种事的。

廖全皱了皱眉头,“是姚学士的孙女儿去开封府……她年纪轻,被吓坏了。三大王若是觉得下官看错了,您自己个来看,姚学士就是不小心摔死的。”

第五百二十六章 翻壳的乌龟

廖全高昂着头,显然是对于自己的判断,十分的有自信。

他目光炯炯的看着姜砚之,仿佛在华山论剑,等着对手出招。

岂料姜砚之看着没有看他,只盯着地上的尸体在瞧。

“出恭不小心摔死的?不对,你可瞧见了那屏风后头的恭桶?不说富贵人家,就是寻常百姓,在这冻死人的下雪天,都会在家中放置恭桶。姚春拿为何要冒着风雪出去出恭?”

廖全一愣,黑黝黝的脸红了几分,“我家中贫寒,未用过恭桶,一时半会儿,没有想到这一茬儿。”

姜砚之点了点头,心中的小人儿在咆哮。

再穷家中也应该有夜壶啊!莫非你家门前便是大菜园子,需要你半夜去亲身浇地?

瞅你那认真劲儿,像是个断案如神的,咋这么不靠谱!

“另外,姚春拿出门的时候,应该是慌慌张张的。你们看他的鞋,他穿的是室内的软底子鞋。这种鞋若是走到外面的雪地上去,不一会儿就会湿掉了。”

闵惟秀一瞧,还真的是,那鞋底子沾了雪,如今放在暖暖的屋子里,已经化掉了,脚底下是十分明显的水渍。

雪履就放在门口,他却来不及穿,可见十分的着急。

那么姚春拿到底为什么这么慌张呢?

“尸体的其他部位,目前并没有瞧见明显的伤痕,也没有大出血的伤口。但是他的脖子扭曲得不自然,应该是断掉了。”

姜砚之说着,仔细的验看着姚春拿的尸体。

廖全一听,忙说道,“我之前去外头查看过了,他就死在了恭房的门口,地上有明显的滑痕,还有一个人大大的痕迹。恭房在一个角落里,去到那里有一个短短的小巷。他应该是一摔,不小心扭断了脖子,然后死掉了。”

“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能够解释之法。如今已经不早了,也没有外人拜访;姚春拿听说了白日的事,有些不安,说是要一个人待在书房里,将其他的人都轰出去了。是他的孙女姚善,来给他送汤水的时候,发现他不在屋子里,出去寻他,才发现他不在屋子里,摔死在路上的。”

“虽然院子里没有人,但是门口却是有小厮守着的;我都问过了,除了姚善,今天晚上,根本就没有人来过这里。雪地上的脚印,我来的时候,姚府的人已经全都涌了进来,将姚春拿抬进了屋子里,没有办法分辨。”

“还有鞋子上的滑痕,也因为屋子里太过暖和,早就已经化成了水,像是洗过了一样,看不出痕迹来了。”

“这一切都证明,姚春拿就是自杀的。不然的话,他总不能自己扭断了自己的脖子吧?”

姜砚之没有接话,朝着院子里走去。

果然如同廖全所说,在往恭房去的小巷子里,有一道长长的滑痕,虽然已经被人踩过好几脚了,但依旧是清晰看见。再往前去,有一个无头人的压痕。

之说以没有头,那是因为,头的那个部分,正好是小巷子的墙壁。

乍一眼看上去,的确像是姚春拿着急出恭,不慎滑倒撞到墙上,扭断了自己的脖子。

但是他姜砚之是那种会被表象蒙蔽的人么?

不是!

姜砚之想着,抬了抬下巴,看了廖全一样,“唉,断案不能妄下结论,你年纪轻轻,见过的死法太少了,这种事情,是需要靠经验的积累的!”

廖全瞪大了眼睛,他经验少?他年纪轻轻?

三大王你一个十几岁的,还没有当爹的人,好意思说他?

若只论年纪,不论出身,姜砚之起码得叫他一声小叔叔!

你以为你在母胎里,就开始断案了么?

但是这些话,廖全都不敢说出来,毕竟人家是三大王,形势强,人也强!

“三大王有何高见,下官洗耳恭听!”

姜砚之摸了摸下巴,“之前早就说了,姚春拿屋子里有恭桶,不至于急吼吼地跑出来去恭房。他若是不用去恭房,又为何会跑到这里来呢?你注意到这个位置了没有,它有一个显而易见的优点,就是偏僻!”

“路丙,你过来一下。”

路丙一听这熟悉的声音,熟悉的命令,差点儿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他是不是贱,为何就喜欢被三大王使唤,一日不使唤,他还想得慌!

他就是喜欢扮演死人,体验三百六十五种死法……

路丙觉得,可能跟着三大王久了,他的脑壳已经不了一些不可描述的问题了。

“来了!”路丙欢喜的跳了过来。

姜砚之满意的点了点头,“你来演示一下,当一个人在雪地行走,是怎样滑倒的。”

路丙摩拳擦掌,甩了甩手臂,然后往前走去,脚下一个打滑,一屁股摔在了地上,摔了个四仰八叉!

姜砚之指了指在地上滑得很开心的路丙,“瞧见了没有。人走在雪地上,脚下打滑,脚会快速的朝前,但是身体跟不上,这个时候,就会往后仰着摔倒。那姿势,就像是一个乌龟被人翻过来壳了一样。”

路丙一听,忙站了起来,大王,不要误伤友军。

我这么卖力,你骂我是乌龟做什么?

姜砚之没有感受到路丙的微妙心情,毕竟他不是闵惟秀。

“你再看看发现姚春拿尸体的地方,就明白不对之处在哪里了。”

“如果人走在路上,被石头或者绳子绊倒了,那是正好相反的情况。脚不动,而身子刹不住的往前倾,人就会扑倒在地,我管这叫狗吃屎!”

廖全的脸色都变了。

他神情复杂的看了姜砚之一眼,“照大王这么说,是有人扭断了姚春拿的脖子,然后故意把他摆弄成了滑倒摔死的假象,来迷惑我们的?”

姜砚之点了点头,“准确的说,应该是用来迷惑姚家人的。倘若姚善不去开封府告状,咱们压根儿就不会来,那么姚春拿不就顺顺利利的下葬了么?”

廖全皱了皱眉头,看了看门口,“可是守门的人说,今晚上根本就没有人进来过……”

姜砚之又摇了摇头,抬起手来,往屋顶上指了指,“地上的脚印,因为人太多没有办法分辨,但是屋顶上呢?”

闵惟秀顺着姜砚之的视线看了过去,虽然是晚上,但是因为雪很白,再加上姚府里灯火通明的,她能够清楚的看到,屋顶上有着两排明显的脚印,一排是来的,另外一排是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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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七章 布谷鸟

姜砚之收回了视线,轻轻的拍了拍廖全的肩。

那一副老夫厉害吧,年轻人学着点,那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回头爆后浪的得意模样,是个人都瞧得出来。

廖全此刻却半点嘲讽之心都没有了。

他的脸红红的,眼睛却亮晶晶,“三大王,我可以一直跟着你,看你审案吗?”

姜砚之看了他一眼,“你是叫闵惟秀还是叫路丙?”

廖全一愣,“我叫廖全。”

姜砚之翻了个白眼儿,“那不就结了。你一不是我娘子,二不是我侍卫,跟着我作甚?”

廖全脸一红,反正他的脸黑也看不出来,他想着,声音低了几分,“师父,请受徒儿一拜。”

他说着,便强行的行了个大礼。

姜砚之往后跳了一步,擦,他二哥这是从哪里寻来的奇葩,竟然强行拜师!也不怕脸红!

他瞅了瞅廖全那乌漆嘛黑的脸,得了,人家还当真不怕脸红。

“你若光瞧我断案,能有什么长进,自己个上手多了,不就行了,没有案子的时候,拿着府衙里的卷宗多瞅瞅,看得多了,就知道了。”

若是你跟本大王一样,一日遇到三四个案子,保管你也经验丰富……

“姚春拿在知道自己马上就要被御史参奏之后,心中不安,他同一个熟人,应该是经常秘密会面的人,约好了在老地方,也就是恭房附近的死角处相见。他听到了暗号之后,十分的焦急,连鞋子都没有换,就跑了出来。”

“岂料在这里等着的人,不是他要见的人,也可以说,他要见的救命稻草,今日变成了催命的阎王爷。那人有功夫傍身,杀死了姚春拿之后,便从屋顶逃走了。”

闵惟秀一听功夫二字,想了想,说道,“这人应该是专职杀人的杀手。你刚才说,门口有人守着,但是他并没有听到姚春拿的惨叫声,这说明,下手之人,快,狠,准的扭断了他的脖子,姚春拿根本就没有时间惨叫。”

“一般的人,根本就没有这等本事。”

说起来,就连闵惟秀自己个,都不能够保证自己扭断一个文弱书生的脖子,有这么干净利落。

她向来只在战场杀敌人,要她杀手无寸铁之人,反倒是别扭得很,不一定下得了手去。

姜砚之看了闵惟秀一眼,两人心中都有了成算。

这摆明了,就是二皇子党来杀人灭口了。

凶手不知道是哪里找来的,宛若大海捞针,他们一时半会的,要找到人,谈何容易?

只不过,他们这么急切的杀了姚春拿,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张仲柳说的科举舞弊案是真的,姚春拿有大问题不说,还掌握着二皇子党的秘密,至少拔出他这棵萝卜,能够带出更多的泥来。

所以,他们才急吼吼的杀掉了姚春拿。

“那个姚春拿的孙女儿,姚善呢?”姜砚之说着,瞧向了站在门口一直听着的姚家人。

听到自己的名字,人群中一个穿着绿色罗裙的小娘子,抽泣着走了出来。

“我便是姚善。”她生得胖乎乎的,倒是同姚春拿有几分相似。

“你去开封府报案,一定是觉得有人杀了你的祖父,你发现了什么?”

姚善擦了擦眼泪,“因为鸟声。”

“我这两年,在祖父身边学书法。经常出入祖父的书房,他好饮汤水,是以我经常炖好了送过来。也得了祖父的特许,不用通传,便能够进来。是以有许多别人没有瞧见过的人,我都瞧见过。”

“祖父听得人说,苏中丞已经上奏了官家,要彻查今年春闱,是否有舞弊之事,他作为主考官,自觉大祸临头,心情十分的不好,将我们全都骂了出去。”

“虽然祖父不说,但是我知道,他在害怕,在不安。”

“祖父生得胖,有头风之症,我担心他犯病,便亲自煮了一些安神茶拿过来。快要走到的时候,我听到了布谷鸟的叫声。很奇怪是不是,今日是大雪天,这种时候,怎么会有布谷鸟叫呢?”

“而且,每次叫起来,都是三次三次的连着叫。听着听着,我突然想起,我以前也听到过一次这样的叫声,那次祖父一听到这个声音,便让我回了自己的小院子。只不过那一次是春日,我便没有放在心上,只觉得这鸟儿唱得有趣。”

“我心中一紧,推门一瞧,祖父便已经……当时我就想,一定有人到这个院子里来了,一定是有人杀了我的祖父。”

“阿爹阿娘不信,我便偷跑去了开封府告状,祖父那么疼爱我,他不能死得不明不白的。”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布谷鸟的叫声?

那个凶手是不是傻……

若他不是傻,那便是这布谷鸟的叫声,乃是他们一早约定好的暗号,还有特殊含义的暗号。

姜砚之想着,又走回了屋子里,姚春拿的尸体还在那里放着,过了这么久的时间,越发的显得青灰了。

姜砚之走了过去,自己的看了看他的头。

凶手扭断他的脖子,用的力气不小,可能手印什么的,会留在了头皮之上,但是被头发给挡住了。

他想着,解开了姚春拿的头发,仔细的寻找起来。

姚春拿已经死了好一会儿了,这会儿身体上的许多之前看不到的痕迹,都慢慢的浮现了出来。

姜砚之翻着翻着,又凑过去闻了闻,陡然之间脑袋中灵光一闪,“惟秀,你过来闻闻,看你能够闻到什么?”

闵惟秀一听,蹲下来闻了闻,这种味道他同姜砚之都十分的熟悉,“是烟火的味道,凶手接触过爆竹或者是火器之类的东西。”

姜砚之点了点头,又继续翻找了一遍,只不过没有别的收获了。

夜已经深了,开封府的人再待在这里,也没有什么用处了。

姚家的灵堂已经搭起来,就等着他们走了,便把姚春拿给敛了抬进棺材里去。

闵惟秀同姜砚之坐在马车上,看着姚府的白灯笼,他们有一种预感,姚春拿的死,不过是一个开始。

一个巨大的黑幕,将渐渐的拉开。

撕开黑幕的手,同黑幕背后的手,将一战定生死。

第五百二十八章 姜砚之上朝

从三大王出殡那日起,开封府的雪便没有停过,如今已经积了厚厚的一层,让人寸步难行。

好不容易进了大殿,瞧着官家尚没有来,李不明松了一口气。

自打前头那位三司使落马,韩副三司使往前挪了一个位置,他李不明也跟着往前挪了一位,成了副三司使,这简直就是祖坟里冒了青烟,天上掉下一个大馅饼,害得他险些激动得在儿子李明白开的樊楼里,摆上一桌流水席。

“大冷天的,你们怎么都不进门去,在这里跟鹌鹑似的瑟瑟发抖?再抖腿毛都得飘起来了。”

李不明虽然一把年纪,儿子都老大了,但依旧是唇红齿白,生了一个锥子脸,乍一眼看上去,像是一个三角形,而一张嘴,吐的个个都是三角形,能把人给扎死。

大陈文官当道,能站在这个大殿上的人,哪个没有两把刷子,平日里早怼回来了,今日个却没有一个人吭声。

这不能够啊!

李不明揉了揉自己绒绒的头发,这跟他想的不一样啊!

这两日可发生了三件大奇闻,一个是真假简三郎,简枢密使养了三年的儿子,竟然是个假冒的!真的那个,早就死了。要知道这事儿一传出来,所有的秦楼楚馆,全都挂了白幡,一群歌女行首的,哭得昏天暗地的……

简直是大型送葬现场,这么传奇,这么离奇的事情,竟然没有提及,没有人议论?

不要说,你们都不去欢场浪……就连那个崔老头儿,前几日他都瞧见了,腿毛都白了,不也照旧浪!

这第二个,便是二皇子妃给二皇子带了绿帽子,同人私会不说,还被情郎给杀了!这么震惊,这么有颜色的事情,竟然也没人提及?

第三个就更夸张了,他至今想起来都脖子一凉,美名在外的虚伪的姚春拿,在恭房门口被人扭断了脖子……

再早前一些,还有三大王诈尸震惊朝野!

这一桩桩,一件件的……李不白啧了啧嘴,他兴奋得几宿睡不着好吗?比象棚的话本子可好看多了,这种宛若自己活在野史里的感觉,这他娘的太赞了!

李不白越想越是不明白,“怎么都不说话了,天气怪冷的,不进去我先进去了,官家一会儿都该来了。”

他正准备抬腿,一个平日里关系不错的同僚,宛若便秘一般的说到,“李兄李兄,悠着点,那位来上朝了!”

李不白一头雾水,“什么鬼?这上朝自有定数,怎么还有来与不来?那当是你家门前的市集呐?”

同僚脸色犹如便秘了半个月,声音都带着颤儿,“三……三大王来了!”

李不白一愣,鄙视的看了门口的一群人一眼,“老子行的端,坐得正,没有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再说了,哪里有那么邪乎,看看我家李明白,跟着三大王一起吃吃喝喝多久了,裤子就差没有穿同一条了,不也好好的么?自己人没事的。”

他说着,撩起了袍子,一个锵锵锵的就进了大殿。

姜砚之以前不着调,虽然说是亲王,但基本上是不怎么上朝的。

就算偶尔发生了大案子,官家宣召,那也是在小书房里嘀嘀咕咕一番,今日也不知道怎么地,正儿八经的来上朝来了。

李不白想着,心中微微有些激动。其实不说,他也知道,姜砚之同二皇子必有一争,若是他赢了……

奥哟喂!当初他给儿子李明白,取这名字都没有取错!

他那蠢儿子,果然把这朝堂看得明明白白的,日后姜砚之上了位,他们老李家还不发达了!

光是这么一想,他都是姜砚之的铁杆子!

站在门口的人,瞧着大摇大摆,连蹦带跳的李副三司使,都心中受到了极大的触动。李不白这意思是,若想不被竖着进来横着出去,成为黑白无常的自己人吧!

这话其实并非没有道理,你瞅瞅看,那苏中丞,半截腿脖子都进黄土了,还跟着三大王一起去了大辽,不也好生生的回来了?在大辽的时候,死的全是辽国人,思陈馆的官员,一个都没有死,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黑白无常也是人啊,在发死亡名额的时候,他有亲疏远近啊!

正昏昏的想着,大殿里的太监已经开始唱了,上朝的时辰差不离了。

一众人等,实在是不敢久留,硬着头皮,走进了门去,今儿可真冷,要不然我的小脚脚,它怎么就在抖!

李不白勉强把自己个站顺溜了,升了官就有这一点不好,站得都靠前了一些,不能耷拉着偷懒,他偷偷的看了一眼姜砚之,只见一个人站在那里,摸着下巴,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在他的身边,站在万年不上朝的崔老儿,双眼放光的瞅着他,时不时的警惕的看一下四周,就差没有抱着正宫嫡子亲一口了,然后杀死每一个对他有异心的人了。

饶是唯恐天下不乱的李不白,看着这朝堂架势,都为官家感到脑壳疼。

不一会儿,官家便走了进来,瞧见姜砚之的瞬间,脚步一顿,嘴角抽了抽,又挺着胸膛,坐了下来。

“诸位有事启奏,无事退朝。”

没有一个人说话,因为大家都很想立马退朝。

姜砚之像是没有感觉到大家的祈祷,上前一步,说道,“臣有事启奏,事关两件科举舞弊案。”

官家一听,脑瓜子都疼了,果然是科举舞弊案,昨儿个一听这事儿,他都快要愁秃噜毛了,哪一次出了这种案子,不是血雨腥风!尤其是,姚春拿都已经死了。

只不过,昨日才出了案子,今日大理寺便有定论了?

不对,两件科举舞弊案,两件?

“两件?”

姜砚之慎重的点了点头,“这第一件,发生在三年之前。最近简枢密使家中三子被人替代之事,大家想必有所耳闻。那个杀人者名叫杜晖。大家有所不知的是,杜晖的便是杜关灵,因为一桩科举贪腐杀人案被抓,死在了狱中。这案子三年之前也十分轰动,想必大家伙儿还有印象。”

“书生戴尧堂前击鼓,诉当地魁首江年提前知晓县试考题,请其做枪手,一举夺魁;经过县令杜关灵查证,认为戴尧所言属实。”

“因为事关科举考题泄露之事,朝廷派了当年春闱的主考官崇文馆李大学士前去调查。结果事情发生了惊天的逆转,戴尧当堂反悔,说杜关灵收了他的大额贿赂,这才接受了这桩假案,意图让他得到魁首之位。”

“当天夜里,关键的证人戴尧却被人毒死在了县衙的地牢之中。当天晚上,共有三人探视过戴尧,第一个乃是他的叔父戴景,来给他送东西;第二个乃是戴尧交好的小娘子,名叫钱姝;第三个,便是去质问他的杜关灵。”

第五百二十九章 铁案很不铁

将门凤华正文卷第五百二十九章铁案很不铁姜砚之的话音刚落,被点名的李大学士立马站了出来。

“这个案子老臣记忆犹新,我们在杜关灵家中,发现了砒霜。狱卒在钱姝走了之后,还听到了他说话的声音。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前两个人走了之后,戴尧还活得好好的,但是等杜关灵走了之后,戴尧就死了。”

“另外,他有作案动机。戴尧是他贪腐案的唯一证人,戴尧若是死了,这个案子,便成为一个死案子了。他那是杀人灭口。”

“而且,到审问的最后,杜关灵亲口承认了所有的事情,都是他做的。三大王不管是想要立功心切,还是想要针对老夫,大理寺也没有随随便便重翻铁案的道理。”

姜砚之挑了挑眉,宛若戏精附体。

一旁的李不白瞅得精神抖擞,就差一壶茶带点花生米了。

“李大学士痛失爱女,还请节哀。”

李大学士老脸一黑,哼了一声。

满京城都传遍了,他那不孝女的事情,到现在,二皇子都不肯见他。旁的人多少有眼力劲儿,不触及人痛楚,倒是姜砚之,哪壶不开提哪壶!

“官家英明,让我们这些做臣子的各司其职。崇文馆收集的是百家的智慧,我们大理寺洗刷的便是狱中的冤屈。砚之才刚刚在大辽立功归来,何谈的立功心切?”

“针对于你,就更加谈不上了。毕竟今儿个咱们是初次见面。若是按照李大学士的想法,行自己的本分之事,便是针对。那那么多书,未被崇文馆收录的,是不是都是你的有意针对呢?”

李大学士一愣,擦!他刚想反驳,又听到姜砚之说道。

“回到案子上来,我们大理寺,自然是发现了足够推翻整个案子的证据,才敢把这事儿拿到堂前来说的。李大学士口中的铁案,有五大破绽。”

“卷宗里说的杜关灵同戴尧整了这么一出戏,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戴尧以重金行贿,希望能够榜上有名;第二个,杜关灵借着科举舞弊案,想要铲除当时主管科考的官员姚春涛,他同姚春涛势同水火,十分的不和睦。那么问题来了。”

“第一,戴尧以白银两千两,行贿杜关灵。戴尧是干什么的?不知道李大学士有没有去查过。戴尧乃是当地最具盛名的青山书院的学子,他家中清贫,便是束脩,都是因为夫子瞧他文采斐然,给他免除了的。”

“他平日里,主要是靠代写书信为生,父母早逝,跟着叔叔一家一起生活,还有一个相依为命的亲妹妹。请问,这样的一个人,是如何拿出两千两来行贿杜关灵的?”

“第二,杜关灵当时为何认定,戴尧没有撒谎,江年夺魁首的那篇文章是他写的。是因为戴尧在众目睽睽的大堂上,默写了那篇文章,一字不差。而这篇文章,从来都没有对外透露过。便是江年,也没有在人前背诵过。”

“杜关灵虽然是县令,但是并不管府试之事,他同姚春涛关系差到都想寻人来拉他下马了,那么姚春涛势必也不会把考卷拿给他来看。那么,他怎么能够把江年写的文章,告诉戴尧,让他默写下来的呢?”

“戴尧翻供之后,这些问题全都不了了之,没有下文了。”

姜砚之说着,对着李大学士挑了挑眉,“还是说,李大学士对这些问题,早就有了答案?别说你不记得了,之前你可是说你记忆犹新。”

李大学士张了张嘴,半天没有说出话来。

人家都自己认了,谁还管这么多屁事……他哪里知道,大理寺会出现一个这么认真,这么头铁之人,多久之前的案子,还翻出来……

姜砚之正了正色,继续说道,“看来李大学士的铁案,并不是很铁。”

“第三,戴尧为何突然改口?这牵扯到了当地的一个风俗,当地有一个巨大的天沟,传说里头藏有恶龙。每年都会有神婆选中天女,下去祭拜龙神。你们猜猜当年是谁被选上了?”

那天沟,便是杜晖将简宁扔下去的那一带。

姜砚之说着,环顾了一下在场的人,这次却没有一个人抖,大家都抓耳捞腮的,你能快点讲吗?

后事如何啊?

“没有错,就是戴尧的亲妹妹。是不是十分的巧合?就在戴尧的亲妹妹被选中之后,他立马就改了口供。”

“从以上三点来看,戴尧改口的证词,根本就是矛盾和不可信的。那么,杜关灵杀死戴尧的动机,根本就不成立。因为戴尧不死,他还有洗刷污点的一日。戴尧若是死了,那受贿铲除异己的恶名,就要一直跟着他了。”

“第四,我们再来说说,戴尧被杀的案子,先说砒霜。李大学士说了,他们去杜关灵家中搜查,搜出了一包砒霜。杜关灵一开始矢口否认,说他从未见过。但是后来,他承认说把砒霜放到水中,给了戴尧喝,把戴尧给毒死了。”

“我们且先当杜关灵是一个蠢蛋,他用砒霜毒死人,不放完就算了,剩下的还留在屋子里,等着别人来搜。我们就说,杜关灵是从哪里拿来的水,放了砒霜,给戴尧喝的?”

“根据狱卒的供词,戴尧的小叔父,还有钱姝都是带了吃食来的,只有杜关灵是怒气冲冲的来质问戴尧,并没有带东西,更别提什么杜关灵特意提了一壶有毒的茶水,来给戴尧喝。”

“那么他要下毒的茶水哪里来,监牢里的犯人喝水,只能管狱卒要。狱卒也没有说过,杜关灵问他要过水。我们就假设他要了,监牢那么小,只有两个人大眼睛对小眼睛,杜关灵是如何当着戴尧的面,下了砒霜,然后把他搅拌均匀了给戴尧喝下去的。”

“狱卒听见,两人发生了激烈争吵。那么在这种激烈的争吵之中,杜关灵是如何下毒的?更为关键的是,在卷宗记录的现场的东西里,根本就没有有毒的茶盏,茶壶,茶碗之类的东西,甚至连水都没有。”

“敢问李大学士,杜关灵是用手捧的毒水给戴尧喝的吗?还是你帮他把凶器珍藏起来啦?”

李不白实在是忍不住了,看着被逼得无言以对的李大学士,噗呲一下的笑出了声。

第五百三十章 牛皮迟早吹破

李大学士阴沉着脸,他乃是成名已久的大儒,不说官位有多大,以前是否受到重视。

至少那些年轻的书生们,没有一个,敢在他的面前如此放肆。

不过是一个小案子,杜关灵自己个承认了,砒霜也找到了,当时他在早朝奏对,可没有一个人反驳质疑的。

大理寺的案子,堆积如山,谁会吃饱了撑得慌,翻出这种陈年旧案来看。

毕竟,每翻一个案子,就会得罪当年审案的一大波人。

他怎么知道,眼前这个死胖子,会恰好捡回简宁的骸骨,又更加不会想到,杜关灵的儿子杜晖就活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他以为今日早朝,必然要说姚春拿的事,可没有想到,姜砚之竟然说的是杜关灵案。

李大学士深吸了一口气,脑子犹如乱麻。

“臣有罪!老臣并非专职断案之人,只瞧着凶手自己个承认了,又在他家中搜到了毒药,便以为这案子毫无疑问了,万万没有想到,竟然背后还有这么的事。臣有罪!臣羞愧难当!”

官家黑如锅底的脸色好看了几分,这么说来,他也是有错处的,当年因为这事儿涉及科举,他便遣了崇文馆李大学士去,毕竟他是懂科举的。可万万没有想到,后头出了命案。

李大学士不通,也是正常的。

姜砚之眯了眯眼睛,瞥了李大学士一眼,没有想到,这老头子还挺豁得出老脸!不是一般人啊!

“也是,李大学士一把年纪了,又常年伏案读书,日子久了难免耳聋眼花。可能崇文馆里的史书经常说,破布衣千金买官身,蠢县令捧毒灭人口,李大学士见怪不怪,所以才没有看出来吧,理解理解!”

李大学士一张脸,宛若调色盘,李不白实在是憋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难怪他家李明白一口一个姜砚之的,实在是这娃长在了人的笑穴上!

其他人都是憋着笑,就李不白笑出了声,官家无奈的看了过去。

李不白捧着肚子,一边笑一边跺脚,“官家……官家……臣实在是憋不住了,李大学士,别见怪,实在是我生了一种怪病,隔段时间就要定期抽搐,哈哈大笑!真不是笑你!真的!”

这一下子,大殿之中也有不少人都绷不住了,噗呲的笑出声。

姜砚之担心官家要骂李明白,忙说道,“之前我们说了,这个案子有五大破绽。现在要说的,便是这第五条,杀人凶手显而易见,却被人硬生生的给忽略掉了,实在是让人心生疑窦。”

“戴尧虽然人穷,但是才华横溢,夫子们都人为他迟早是要高中的。我们大陈向来有榜下择婿的习俗,富商尤其喜欢将女儿嫁给前途有望的读书人。钱姝正是当地的一个小员外之女,虽然还没有定亲,但也差不离了。”

“钱姝当日带了杏仁糕去看戴尧。戴尧死后一个月,她便出嫁了。诸位可能猜得到,她嫁的是什么人?”

不等众人捧哏,姜砚之又自己个说道,“没有错,她嫁的就是姓姚的官宦人家,乃是那姚春涛的庶子。”

在场的那个不是人精,一下子都明白了里头的弯弯绕绕,三三两两的嘀咕起来。

姜砚之趁热打铁,“姚春涛乃是当地的主考官,姚春涛这个名字一听,你们就知道他是谁了,他是姚春拿的亲弟弟。”

“被指控提前知晓考题,借戴尧的文章中了魁首的江年,是谁?他是姚春拿妻子的侄儿……”

“被戴尧状告,险些丢了乌纱帽的姚春涛,竟然不计前嫌,在他戴尧死后一个月,就娶了戴尧未过门的妻子。”

“这里头的故事,应该除了聪明绝顶的李大学士之外,其他的蠢人全都能够想得到吧。因为李大学士,同姚春拿可是管鲍之交,师出同门。”

“姚春涛在县试之前,偷偷的将考题泄露给了嫂子的侄儿江年,让他得了魁首。在戴尧告状之后,姚春涛先是绑了戴尧的亲妹妹,逼他改口供,后来又一不做二不休,直接以婚嫁之事,利诱钱姝,毒杀了戴尧,嫁祸在杜关灵身上。”

“姚春涛为何如此胆大妄为?那是因为他一早就知道,去主审这个案子的李大学士来了,是压根儿什么都看不见的……杜关灵没有买过砒霜,那么被人搜出来的砒霜,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在卷宗里记载,当时仵作去验看尸体的时候,牢中有一罐子酱菜和七块祥福记的杏仁糕。酱菜是戴尧的小叔送的,杏仁糕是钱姝送的。那祥福记在京城也有,我经常给惟秀买,每一包都是八块,取的鸿运昌隆之意。”

“钱姝不可能送一包吃过了的杏仁糕给戴尧,只能够说,有一块是被戴尧给吃掉了。其实当时但凡按照推官的步骤来查案,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李大学士就是再不上心,也应该拿现场的东西验验毒吧,是酱菜有毒,是水有毒,还是杏仁糕有毒,谁是凶手一目了然。可是奇怪的是,李大学士头上戴了银簪子,手上戴了银链子,腰间挂着银香囊,却连试毒这个举手之劳都没有……”

“李大学士,不知道这些问题,你可否给死去的戴尧同杜关灵一个交代,是否可以给官家,给大理寺一个交代!”

李大学士腿一软,跪了下去。

“老臣冤枉啊,老臣的确是不通刑律之事,辜负了官家的信任。”

官家皱了皱眉头,却没有说话。

姜砚之瞥了官家一眼,嘲讽的看向了李大学士,“看来李大学士的确是年纪大了,不大记事了。崇文馆是干什么的?是编书的,将各种名典古籍誊抄编纂成一本纲目。”

“李大学士口口声声说自己个不通刑律之事,可我却听说,在三年之前,李大学士可是编了不少刑律断案之类的书。二殿下前些日子还夸赞,说您就是活生生的崇文全书,崇文馆里的书,就没有您不知道的。”

“也不知道,是您编书从来都不翻开书看的,还是直接用脚编的,不然的话,脑子怎么半点不知道呢?”

姜砚之的话掷地有声,吹下的牛皮,迟早有一天是要破的;虚伪的小脸蛋,迟早有一日是要被打的;欠下的血债,迟早有一日,是要还的。

第五百三十一章 再接再厉

李大学士无法反驳,跪在地上,只喃喃的说道,“老臣冤枉,老臣无知,老臣有罪。”

说实在的,他不记得自己是否编过刑律方面的书了。

因为到了他这个层次,都是大手一挥,活小弟干,功劳我领。

他是大学士啊,只要高屋建瓴的指点一下,张三你编这一堆,王五你编那一堆,赵二麻子你给本大学士捏捏腿……

可他若是说自己个没有编,那谁信呢?

毕竟那些编纂的记录册上,处处签了他用来领功劳的大名。

书早就编完了,赏赐都领了,现在说他没有编,那不就是欺君之罪吗?

他不确定姜砚之是真去查看了,还是三大王的嘴,骗人的鬼……

可不管怎样,他无从反驳。

李大学士抬起头来,看了姜砚之一眼。

现在说他是胖子,已经不妥当了。

因为很久没有吃饱,他瘦了许多,整个人的轮廓都出来,显得比以前要有精气神许多。

若说以前长得像是一个任人戳扁揉圆的面团子,如今便像是一把锋利的刀,一不小心就要用他的嘴皮子,割破人的喉咙。

姜砚之眨了眨眼睛,“杜关灵同戴尧,也想喊冤枉,可惜他们没有李大学士命好,便是喊破了嗓子,官家也听不见了。说完了杜关灵冤案,臣现在要说今年春闱的科举舞弊案。”

“举人张仲柳,状告李大学士通过主考官姚春拿之手,刻意让其落榜。与此同时,另有学子李齐,状告姚春拿,将其考卷调换给了新科榜眼李济。”

李不白听着,又来了劲,糟了,竟然觉得三大王有点帅气是怎么回事!

姜砚之挺了挺胸膛,看了苏中丞一眼,苏中丞满意的对着他点了点头。

姜砚之立马把视线收了回来,因为他怕多看苏中丞一眼,他会射出什么忽悠大法。

要是张仲柳早日遇到苏中丞,哪里还会杀死李英英啊,早被他忽悠得英勇就义去了。

张仲柳跟竹筒倒豆子一般,把他知道的此次春闱有问题的几个人的名单,全都写了下来。

这还不算,原本想要息事宁人,来年再考的李齐,也被苏中丞忽悠得写了状纸,直接要告姚春拿。要知道,他写状纸的时候,姚春拿还活蹦乱跳的,是凌驾在学子头上的一座大山。

姜砚之想着,莫名其妙的抖了抖。他怕是早就中了忽悠大法,毕竟他以前不想争皇位的,自打认识了苏中丞,唉,他已经不是当初的三大王了。

“是不是觉得很有意思,李齐同李济,师出同门。李齐在国子监颇为才名,写得一手好策论;李济在国子监颇有财名,洒的一手好金不提,还是名门之后。李大学士,不知道你可认识李济?”姜砚之接着说道。

李大学士脑袋嗡嗡作响,他总算是明白,姜砚之为何要先从杜关灵案说起了。

今日他不把他一棒子打得永不翻身,是绝对不会罢休的。

这个人,要么不出手,一出手就直接毙命。

“李济是我的侄儿。”李大学士整个人都颓了,即便是他不说,姜砚之也会说的,因为他早就准备好了今日这一仗。

“你倒是实诚。那么问题来了,在杜关灵案中,李大学士放了姚春涛一马,转身到了这个案子里,主考官姚春拿便立马给了李大学士侄子一个大大的好处。”

“这叫什么呢?投桃报李?我读书少,也不知道这个词用这里合适不合适……”

坐在上头的官家,深深的看了姜砚之一眼,“春闱舞弊可是罪证确凿?”

姜砚之点了点头,“三甲之中,状元乃是头彩,探花拥有美貌,唯独榜眼,不受人关注,只有状元的初试考卷,因为太过精彩,而流传开来成为范文。榜眼的文章,却是只有金句流出,并无全文。”

“可是,李齐将整个文章,全部都默写出来了。御史台已经去确认过了,的确是一字不差。”

“不光是如此,因为考卷只是在齐字上头添了几笔,其他的字迹是没有变的。拿了平日二人在国子监时做的习文对过了,的确是被人暗中交换了。”

“经过当日其他阅卷人的供词,这两人的卷子,乃是姚春拿看的,只有他有这个本事调换。”

春闱不比下头的县试,可不是主考官一人独大。

一个卷子,也不是一个考官说了算的,有复阅之人。姚春拿虽然是主考官,想要作弊,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考生的试卷上,会写籍贯,保人之类的。因为李齐同李济,除了名字不同外,都是开封府的人,都是国子监的五位夫子统一作保,才有了操作的空间。

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即便是他们还没有把李济吹成一个才子,也不得不硬着头皮上了。因为姚春拿今年做了主考官,下一次可就一定不是了。

但是以李齐的学识,这一次出了问题不中,下一次也是一定会中的。

至于这一次,姚春拿为何不直接泄题给李济,他人已经死了,他的心思也就没有人能够猜得中了。

“而早在春闱之前,李大学士的公子,便在樊楼替李济定下了流水席,庆功宴。这科举考试都没有考,他怎么知道,李济一定能够考上呢?毕竟整个国子监的夫子,可没有一个人,对他有信心呢。”

姜砚之说着,抬头看向了官家,“众所周知,姚春拿昨日在家中被人杀死了。凶手是一个训练有素的杀手。春闱舞弊案经不住查,姚春拿定然是要下大狱接受审问的。”

“那么,你们可曾想过,是谁要他闭嘴呢?李大学士,你说说看呢?”

“就在京城,在这天子脚下,竟然有人敢这样明目张胆的徇私舞弊,还是在科举取士这么关键的地方动手脚。官家圣明,提倡科举,不拘一格降人才,百姓无不欢欣鼓舞。”

“可李大学士同姚春拿做下何等龌龊之事,断一个人的前程不说,还让朝廷失信于百姓。此事若是传开了来,还有谁相信科举是公平的呢?在场的诸位,寒窗苦读十多年,凭真本事金榜题名,却要被人怀疑,是不是舞弊了才考上的,诸位,你们可心甘情愿?”

“这不是一件小事。此次春闱,除了张仲柳同李齐,是否还有其他的人?往年李大学士还有姚春拿担任主考官,是否还做下过同样的事情?两族子侄,又有几个是凭借真本事考上的?”

“这是一件大事,一件动摇我大陈根本的大事。”

“科举选的是天子门生,是忠于官家,忠于大陈的人。而不是选的,忠于某些人,某些家族的人。”

官家瞳孔猛的一缩,整个大殿除了姜砚之的声音外,鸦雀无声。

第五百三十二章 官家

李大学士此刻已经是面如死灰,三大王今日不是要狙杀他一人,而是要端了姚李二族,彻底断掉二皇子一臂啊!

二皇子乃是崇文馆出身,天然的就受到文官的喜爱。

如今这科举舞弊案一出,那些人谁敢投诚,一站过来,难免有嘴要嘲讽,你那科举成绩,怕是舞弊而来的吧!

十年寒窗,宁愿戴绿帽子,也不愿意被人质疑站在朝堂的资格,那是文官安身立命的根本!

日后整个大陈官场,将再无姚李两家的立锥之地!

“臣,臣,老臣……”李大学士的嘴唇蠕动着……却什么都说不出来,他心中明白,无论如何,大势已去了。

因为他那不孝女闹出来的丑事,二皇子今日压根儿就没有脸来上朝,这便被姜砚之得着了机会。

即便是他在,又如何……姜砚之已经势不可挡。

官家看了恭恭敬敬的站回了班内的姜砚之一眼,“着御史台,彻查春闱舞弊案,杜关灵旧案,两案并查,给朕查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苏中丞一听,抖了抖袍子,“老臣领命。”

真是太好了,他本就担心姜砚之年纪轻轻心太软,斩草不除根;又担心他心太硬,耿直过头,把该查的不该查的全查一般,惹人骂心狠手辣,同根相煎。做个谋臣容易他吗?比老父亲还老父亲!

官家让他来查,那真是太好了,绝对查得鸡犬不宁,一个不留!

毕竟他们御史台,就是干这个的!

官家说着,又看了站在一旁充柱子的高达一眼,高达点了点头。

……

早朝已退,除了姜砚之的奏事,其他的简直是不痛不痒,跟没有说一样。

众人站在殿中,看着姜砚之健步如飞的走了出去。

三大王莫非是在大殿之中放了什么迷幻之术吗?

莫名的,他们觉得这个少年像是一棵破土的竹笋,眼见着就要飞起来了!

看着他,就好像想起了当年的自己,那时候,头发尚未白,走路尚不喘,也是这般,意气风发。

“那个是三大王?”一个老大臣忍不住出言问道。

以前的三大王,不是不着调,四处寻鸡找狗,坑爹坑哥,狠起来连自己都坑么?

说不上坏,就是同家中幺子一样,见着这皮猴就想抽,总觉得,大事都是长子来担的,幺儿嘛,不拆家就行了。

李不白翻了个小白眼,“不是三大王,难不成是山上的大王!还是妖精画了皮?”

老臣咳了咳,李不白这个老不羞的,咋知道他偷偷去看了羞羞的画皮?

“这以前可没有发现我们大陈有这么多奸佞之臣……这下下去,早朝怕是要没有人了”,两人正说着,就听到身后一阵阴阳怪气的声音传来。

李不白一听,阴恻恻的笑了笑,转过脑袋去说道,“那可不是么?奸佞小人瞅着奸佞小人,那跟亲兄弟似的,你自然是瞧不出来了!”

“你!李不白!”

李不白翻了翻眼皮子,“我白着呢,你干嘛说我不白!再说了,这宫门外十里长街排着队呢,某些人占着茅坑不拉屎,掉进粪坑里了,还有空操心茅房没有人来蹲么?放心吧,多得是人想站在你头顶上拉!”

“你!粗鄙!无知!”

李不白惊慌失措的抱住了胸口,“我可是状元,状元你懂吗?唉,像你这样靠祖荫的,是不懂我们状元的文雅的。”

那人哪里刚得过李不白,气冲冲的就走掉了。

“李不白,你还嫌得罪人得罪得少啊,管管你那张嘴吧!”旁边的人无语的说道。

李不白哼了哼小曲儿,“自己个吃饭嚼了半条虫子,还怪提醒他的人,这种傻叉,与他站在同一个大殿上,都有损我财运!”

周围的人可算是看明白,无语的揉了揉额角,莫非站队三大王,要求是嘴巴厉害?

不然的话,你瞅瞅他自己个,一张嘴连鬼都能骗!

再瞅瞅他的头号狗腿子苏中丞……得,御史台就没有一个不能说的!

再看新晋狗腿子李不白,能把人给气哭了。

被李不白这么一打岔,姜砚之已经走得没有影子了!

“路丙,快快快,我要出恭!”姜砚之一溜烟的小跑儿,唉,这早朝简直不是人干事,奏了两个案子,跟过了两天似的,实在是憋得慌!

站在巷子角的吕相公无语的抽了抽嘴角,大王,你能够再多帅一刻钟吗?

幸亏你跑得快,这要是被后头的那些人听见了,一定会说,哦,还是那个三大王!

他想着,偷偷的看向了官家。

官家的嘴角微微的翘起,将双手背在身后,轻轻的说了一句,“走罢。”

吕相公转过身来,跟在了官家身后,走了几步,一回头,姜砚之整个人已经不见踪影了。

官家余光瞟见他的动作,“你家的闺女,是嫁到了武国公府了吧,你同砚之,也算沾了亲。”

吕相公笑了笑,“官家戳到老臣痛处了,我那闺女,养得好好的,还指望着官家给指上一门好前程。偏生寿王妃救了我老母亲,她开口提亲……老臣虽然不愿意,但是面子抹不开啊,就这样眼睁睁的瞧着……唉……”

官家笑了笑,“闵惟学是个忠厚老实的,还亏了你闺女不成?不知不觉的,孩子们都长大了啊!你跟我一样,这辈子啊,都是吃了面子的亏了。”

不等吕相公接话,官家又接着说道,“人啊,未必看不见,未必看不清,不过是不想见,不想看清罢了。”

“人就好像是提线的木偶,每活一段时日,身上便多了一条线,你拉我扯,剪不断理还乱。你还记得,以前开封府的人,都是如何夸我的么?”

吕相公面色有些怀念,“那时候人都夸官家,擅识人,吏治清明,胸怀天下。”

官家叹了口气,“这才多少年啊……我便已经老了。已经没有壮士割腕的勇气了。那一日,我就是站在这里,做出了我一生之中,最重大的决定。那时候,也是你站在我的身侧。”

“我以为,前面是一条笔直的大道,却没有想到,是一个圆,兜兜转转的,怕是又要回到最初的起点了。”

吕相公紧了紧手,笑道,“人活着若是能够回到起点就好了,那老臣想回到十八岁那年,娶个好看些的娘子。”

官家一愣,哈哈大笑起来,“也是,人是不能倒着活的。你啊你……这话真应该让你夫人来听上一听。”

吕相公讨饶的拱了拱手,“官家饶命。臣也就这么一想,不过这夫人嘛,是美是丑,姓张姓王都不打紧,既然嫁了我,生的孩子那就都是姓吕的,我吕家后继有人,我也算是对的起祖宗了。”

他说着,又轻声的说道,“官家,天下已经是姓姜的了。”

不能也不会回到最初的起点了。

第五百三十三章 孩子

姜砚之从恭房里出来,仰起头来,看了看天,雪花一片一片的落在了他的脸上。

一旁的路丙莫名其妙的瞅了他一眼,也跟着仰起了头,“大王,天上有什么?莫非是有仙人御剑飞过?”

姜砚之惊讶的看了他一眼,“天上有什么?云?雪?还御剑呢……你咋不说他直接飞呢?大白天的,想啥呢?”

路丙擦了擦脸上的雪……啥玩意没有,那你大雪天的仰着头做什么?

“那您在看什么?”

姜砚之摸了摸下巴,叹了口气,“这雪下了好几日了,我们穿着厚厚的皮毛,抱着暖炉子,用着炭盆子。那些穷苦百姓呢?这雪继续落下去,就不是瑞雪兆丰年,就是灾了。”

“若是雪积得厚了,房子都得压垮了去。”姜砚之说着,从一棵梅花树上,顺手扯下了一个红红的剪纸,上头剪的是一个梳着总角的小童,正在放爆竹。

眼见着快要到腊月里了,年味儿开始浓了起来,宫中闲人很多,也不知道是谁,剪了挂在树上,结了冰凌,还怪好看的。

“大王……您真是一个好人!”路丙有些感动,他觉得,这大约是同大王分开得太久了,还处在感情波动期。

姜砚之搓了搓自己的胳膊,“我本来就是好人啊!”

他说着,又低下头,看了看那个剪窗花,直到上了马车,还忍不住在看。

路丙撇了那窗花一眼,“大王,我觉得你最好不要拿着这个回府去,这一瞅就是出自小娘子之手,若是王妃瞧见了……”

怕是要打爆你的狗头!

姜砚之摇了摇头,“你还记得本大王昨夜去瞧姚春拿,发现凶手有什么特别之处了么?”

路丙想了想,“凶手乃是训练有素的杀人,能够轻易的扭断人的脖子,另外他的手上,有火药的味道……以布谷鸟的叫声为号。”

“火药!您是说爆竹?”路丙一下子就明白了姜砚之所想。

“除了爆竹,还有可能是火器,这两者很难分清楚。年关将至,这些东西也多了起来。”姜砚之说着,心中有些惴惴不安,但是一时半会的,又没有什么好的思路。

“走吧,咱们去探望祖母,然后接上惟秀一块儿回去。”

今日一大早,闵惟秀同他一道儿进了宫,只不过他是去早朝,闵惟秀则去了太后宫中。

之前他的死讯传来,太后听了之后,立即病倒了,现在他们回来了,于情于理,都应该去探望才是。

太后宫中烧得暖暖的,姜砚之抖了抖身上的雪花,走了进去。

“下朝了,我正在同祖母一道喝汤呢,这肉炖得可烂了,入口即化,我都连喝三碗了。”闵惟秀一瞧见姜砚之,立马站起身来,笑着说道。

“砚之你也是的,惟秀有孕在身,天寒地冻路又滑,你还带着她进宫来。得知你们没事,老婆子便不药而愈了,等天气暖和了,再来也不迟。外面冷着呢,快些坐下来喝一碗热汤。”

姜砚之心中暖洋洋的,对着太后行了礼,“祖母,砚之回来了。”

太后眼眶一红,对着他招了招手,“好孩子,过来坐罢,都瘦成什么样子了。一回来,也不多歇一会儿,就又回大理寺了。”

闵惟秀就不是个客气人,自己给姜砚之乘了一碗,“快喝,特意给你留的,还有一碗,留给薇娘。”

姜砚之这才发觉,以前一直跟在天后身边的杜薇,竟然不在这里。

看着他询问的眼神,闵惟秀笑道,“这不眼见着就要到年节了么?宫中向来都准备得早,已经开始说年夜宴会的事了,薇娘被母后要去帮忙了。”

太后一听提到杜薇,笑容都和蔼了几分,“她能帮个什么忙,也就是皇后抬举她,让她好说亲罢了,其实她也就帮着看看烟花爆竹罢了。”

每年的宫宴,多少要放上一些,方才显得热闹的。

姜砚之一愣,“这么早就开始弄这些了。”

太后身边的一个老嬷嬷笑着解释道,“这宫宴上都是天家人物,可不得早早的就安排好了,万一出了岔子,谁都担待不起。今年宫中的烟火,同往年大不相同。”

“今年南地有名的火云坊来了京城,太后以前啊,看过一次,特别的喜欢。皇后孝顺,打算年夜的时候,请来给太后助兴。”

太后摆了摆手,“我原不想凑这个热闹的,孝心难得。砚之,你快试试这汤是否合你胃口。”

姜砚之回过神来,端起汤一干而尽,又同太后说了几句话。便领着惟秀出了门。

两人一上马车,姜砚之立马摸了摸闵惟秀的肚子,将耳朵凑了过去,“福星福星,可惜你没有瞧见,阿爹今日大殿之上,威风八面,就连官家都感叹,天底下竟然有如此出色的男子……也就只有福星的阿爹,还能够这么厉害了!”

闵惟秀噗呲一下笑出了声,“没见过这样夸奖自己的人!”

官家只会对着镜子,感慨天底下竟然有朕这样出色的男子……

姜砚之直起身来,“真的,不信你去问问苏中丞,就知道我今日有多厉害了!只可惜你不能上朝,不然的话,我们双剑合璧,所向披靡!”

马车外的路丙,听着车内吹牛皮的声音,觉得自己个好似找回了熟悉的感觉,“大王,咱们现在去哪里?雪天路滑,我赶慢一些。”

姜砚之迟疑了一下,“去火云坊。”

路丙应了声,“好叻!”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你怀疑杀死姚春拿的人,就藏在火云坊?”

姜砚之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咱们把各个烟火爆竹的作坊,还有火器营都去看看,说不定能够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说话间,马车陡然一停,闵惟秀猛的抓住了马车壁,这才稳住了身形。

“怎么回事?”姜砚之问道。

马车外传来了路丙闷闷的声音,“大王,马车前头,有一个孩子。”

上一回,他们的马车前头有一个孩子,结果害得姜砚之同闵惟秀掉进了地缝里,险些丧了命。

现如今,他们的马车面前,又出现了一个孩子。

路丙紧了紧手中的绳子,老子觉得心里好慌!以后该不会见了孩子就发怵吧?

第五百三十四章 母亲(一)

将门凤华正文卷第五百三十四章母亲因为马车停得急,周围已经聚集了不少看热闹的人。

姜砚之同闵惟秀下了马车,只见一个穿着宝蓝锦缎小袄的男童,跌坐在雪地里。

他看上去约莫六七岁的样子,生得一张圆脸,一双眼睛又黑又亮。

小童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雪,“抱歉,我着急回家,不小心惊扰了贵人,还望恕罪。”

姜砚之一愣,路丙说前头有人,他还以为照往常一样,这孩子是来告状的,可这样一瞧,不过是个过路的路人甲。

“你是哪家的小哥儿,怎么身边连个人都没有带?可摔到哪里了,我们送你去医馆瞧一瞧吧?”闵惟秀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好奇的问道。

看他一身华贵,应该是出身富贵人家,怎么身边一个下人都不带,这实在是太不正常了。

小童迟疑了片刻,说道,“我家是蜀中人士,阿爹原在成都府路任职,这才刚进的京。我同身边的小厮,都不熟悉路,一出门便走散了。这下了雪,有些识不得来路了。身上无伤,不劳烦贵人了。若是可以的话,希望能够派人给我指个路便是。”

闵惟秀瞧他小小年纪,说话做事一板一眼的,觉得颇为有趣,走了过去,扶了他一把。

那小童脸色一变,闷哼一声,往后退了退。

闵惟秀一愣,看了姜砚之一眼,“可是我力气太大,把你拉疼了?你家住在何处?我家夫君,对着京中熟悉得很,这雪越下越大了,早些送你回去,不然你家里的人该着急了。”

小童脸上无喜也无悲,迟疑了一会儿,“我也不知道那条巷子叫什么名字,只是临出门的时候,瞧见巷子口有一家铺子,正一车一车的装着烟火,好像是叫火云坊。京城房地太贵,我家中颇为偏僻,不知道贵人可否听闻?”

姜砚之走过来,牵住了闵惟秀的手,“这还真是巧了,我们正好要去那火云坊,你上我们马车一道儿前去吧。”

小童一听,反倒是警惕起来,他往后退了退,眼见着就想要逃走。

闵惟秀一伸手将他提溜了起来,“行了啊,小家伙还挺警醒,是个心细的。放心吧,我们不会把你卖了的。”

周围围观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小郎君,你尽管把心放进肚子里,我们在场的都给你做个见证,是三大王把你提溜走了。他可是连墓地都要收钱的,绝对舍不得留你到王府享福!”

姜砚之一听,也跟着乐了,“嘿,我便是没有给你们找过牛,那也寻过狗吧,一个个的净在我娘子,在我孩儿面前损我!三大王我不要面子的么?”

周围的人笑得更大声了。

那小童见姜砚之果然是个人物,这才放弃了挣扎,又看了看闵惟秀微微鼓起的肚子,说道,“夫人你有了身孕,快些放我下来,免得伤了你。”

闵惟秀依言将他放在了地上,揉了揉他的小脑袋,“走吧。”

几人上了马车,周围围观的人,都渐渐的散去了,路丙小心翼翼的赶了车,朝着火云坊的方向走去。

姜砚之递给了小童一些吃食,又塞了一个暖手炉给他。

“你还没有说你叫什么名字。”

吃了东西,小童眼中警惕的光芒少了不少,开始侃侃而谈起来。

他姓翟,名叫翟闻筠,父亲翟平科举出仕之后,在成都府做了个不大不小的官,这一做就是数年,今年可算是熬出头来了,一家子人来了京城,生活在天子脚下。

母亲刘梦琴,原本是京城官宦人家的贵女,在十六岁那一年,家中遭逢变故。父母亲当机立断,在剧变之前,将她嫁了出去。罪不及出嫁女,刘家倒了,刘梦琴去了成都府,这么些年,虽然不说大富大贵,但至少也过了些安逸日子。

几人正说着熟络,马车便停了下来,“大王,翟府已经到了,不过……”

姜砚之撩开了帘子,“不过什么……”

他放眼一看,只见那门口已经挂起了白幡,翟闻筠跌跌撞撞的下了马车,焦急的跑了过去,“管家,出了何事,家中怎么挂白幡?”

那管家一瞧,红了眼睛,“小郎君你是怎么回来的,府上的人,都派出去寻你了,可是没有寻到。是夫人,是夫人她跳井了。”

翟闻筠一听,拔腿就往里头冲,“母亲,母亲!”

姜砚之同闵惟秀看了一眼隔壁的火云坊,进了翟家的大门。

看得出来,翟家人刚进京不多时,院子还十分的简陋,下人们都匆匆忙忙的跑来跑去,一个不慎便摔倒在地。

在前院的正宅里,停放着一口黑漆漆的棺材,一群下人,正在那里搭建着灵堂。

除了翟闻筠正在扶棺痛哭,堂上的其他几个人,一个个的,都并无哀痛之色。

见姜砚之同闵惟秀进来,首先迎上来的是一个穿着绿色长裙的妇人,她的身边,跟着一个同翟闻筠差不多年纪的小童,那孩子生得虎头虎脑的,好奇的从妇人身后探出脑袋来。

“诸位贵人送小儿归家,原本应该设宴款待,重重感谢。只是恰逢不巧,家中主母去世,不便留客。官家去取五十两银子……”

姜砚之身后的侍卫,都被这妇人给逗乐了,有没有搞错,他们家三大王是五十两银子能够打发的人吗?这不是小瞧了他们大王的排面吗?

正想着,看到姜砚之颇有兴致的眼睛,一个个的都低下了头,忘记了我家大王是要养王妃,养小王爷的人了……

“闻筠,这位是?”闵惟秀有些糊涂了,死的不是翟闻筠的母亲么?怎么又来一个妇人,还说翟闻筠是她家小儿。

翟闻筠擦了擦眼泪,“这是我父亲的妾室。三大王,闻筠求你帮我看看,看我母亲是否真是自杀身亡的。”

那妇人脸色一变,“三大王?”

姜砚之没有理会她,看了看屋子里其他人,除了这绿衫妇人之外,还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她生得一对吊梢眼,手中握着一串佛珠,正在默默的念着经,听到三大王三个字,这才睁开了眼,看了过来。

领着屋子里其他人,对着姜砚之行了礼,那老妇人这才走了过去,拍了拍翟闻筠的手。

“闻筠,你母亲已经疯了很久了,她不是自杀的,难不成还有谁把她推到井里去了不成?你这孩子,小小年纪,就是心思重。”

第五百三十五章 母亲(二)

翟闻筠抿了抿嘴唇,倔强的抬起了头,看向了姜砚之,“我母亲没有疯!三大王,求求你……我今日跌倒在你马车面前,一定是冥冥之中,我阿娘在给我指路,她有冤要申。手机端”

那翟老夫人一听,上前走了一步,一把撸起了翟闻筠的袖子,“你母亲若是没有疯,会这样打自己的亲生骨肉?”

姜砚之同闵惟秀一瞧,都倒吸了一口凉气,翟闻筠的手臂之上,大大小小的全是藤条的痕迹,有新伤,也有旧伤,一看就不止被打过一次。

闵惟秀叹了口气,难怪之前,她拉翟闻筠的时候,这孩子面色如此古怪。

翟闻筠咬了咬嘴唇,“是我阿娘打的,但是她没有疯。”

姜砚之走了过去,摸了摸他的脑袋,“现有男童翟闻筠,状告有人谋杀其母。其母刘梦琴,乃是京城人士,死亡之时,处于京城地界,开封府推官姜砚之,应接此案。”

翟闻筠手一抖,对着姜砚之行了一个大礼。

说话间,一个穿着灰皮袍子的男子冲了进来,一见到姜砚之,便行了礼,“小儿年幼,胡言乱语,麻烦三大王了。”

姜砚之摇了摇头,“这个案子本大王已经接了,你说说刘梦琴吧。”

那翟平不过是个小官,胳膊哪里拗得过大腿,迟疑了片刻,终究还是说道,“我家夫人刘氏,早就疯了,她一听到响声,就一惊一乍的,以前也跳过湖,但是被人给拉住了。这一次实在是因为闻筠不见了,我遣了府里的人去找,一时之间,没有看住她……”

翟闻筠一听,顿时脸色变得惨白起来。

闵惟秀听得恼火,这翟闻筠上辈子是造了什么孽,才投胎来了这户人家,天底下有这样给人做爹的么?

这孩子不过才六七岁,且不管他母亲到底是怎么死的,做父亲的把她的死,推到年幼的儿子身上,也真是够可以的!

原来当年刘梦琴嫁到翟家来了之后,约莫一个月的时间,刘家便遭逢大难,砍头的砍头,发配的发配,好不凄惨。

她家中姐妹五人,刘梦琴乃是长姐,刘家心急嫁女,紧赶慢赶的,嫁出去了四个,留下了一个幺女刘梦诗,太过年幼不说,也实在是没有找到人家。

这眼见着再不出嫁,便要去充军,或者打为贱籍了。

刘家没有办法,在最后的关头,将刘梦诗托付给了刘梦琴,明面上说的是给了翟平做小,但已经说好了,待她长大之后,便去外地,给她寻一个正经的人家嫁了。

翟平原本不同意,他才刚刚大婚一个月,又纳了小姨子做妾算是个怎么回事,关键是这小姨子实在是太小了些,那时候不过才十三岁而已,跟个孩子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刘梦琴身为长姐,怎么肯让妹妹流落风尘,自作主张的便接了刘梦诗进门。

“许是家中遭逢剧变,琴娘从那时候起,就有些神神叨叨的。等到闻筠出生之后,便更加变本加厉了,她一心想着要重振刘家,闻筠但凡有一点没有做好,她就打她。诗娘同她姐妹情深,又见不得闻筠被打,便一直留下来照顾着他们母子了。实在是没有想到……”

“三大王,闻筠年纪小,一时接受不了母亲去世的事,也是正常的。但是琴娘真的已经病了好些年了,府里的人,都全是跟着我们一道儿从成都府过来的老人,都清楚得很。”

“下官句句属实,不敢有半句虚言,还望三大王明察。”

闵惟秀听着他的话,有些嗤之以鼻。

看那刘梦诗的孩子,同翟闻筠差不多年纪。

怎么可能是瞧着翟闻筠表现不好,被刘梦琴打,这才可怜他们留下来给姐夫做了妾。

那会儿翟闻筠怕是还在喝奶吧,能有啥表现不好的?

是奶喝多了,还是粑粑拉在裤子上了?

分明就是二人早有苟且之事了。这一家子歹竹,是怎么生出翟闻筠这么一个好笋的?

翟平说话避重就轻,但就是她这样的脑袋瓜子,都能够想到一些事情。

那时候翟平刚刚中了进士,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能寻到不少好亲事。这刘家看上去好,谁知道刘梦琴嫁过来才一个月,娘家就倒了,换谁谁也不高兴。

别说什么夫妻应该相互扶持之事,那时候二人满打满算才认识了一个月呢,虽然同床共枕了,但能够有多少情分?他当时不肯刘梦诗进门,自然是不想担了刘家的干系,怕是躲都躲避不及。

只是木已成舟,没有办法而已。

姜砚之点了点头,“无妨,本大王今日也没有别的案子。我瞧这孩子是个倔强的,你们都说他母亲是自己跳井身亡的,他偏生不信,今日若是不给他弄清楚了,你们父子二人,难免要生嫌隙。”

“我给他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倒是一件好事。”

他说着,看向了翟平。

翟平面色不变,对着姜砚之点了点头,拱了拱手,“如此便劳烦三大王了。”

姜砚之说完,朝着那棺材走去。

棺材之中,躺着一个穿着寿衣的夫人,她的脸生得圆圆的。刘梦诗还有翟闻筠,都同她生得十分的像。

她生得有些瘦,寿衣穿在身上显得十分的宽大。

“死者身上并无特殊的伤痕,没有打斗过的痕迹,也没有防御型的伤痕,死因初步判断,乃是溺水而亡。手指甲里,有很多青苔泥土,应该是井中残留物,指甲断了三片。”

翟老夫人听了这话,看向了翟闻筠,“你看,还劳烦三大王看一遍,祖母如何会骗你,你母亲的的确确是自己个跳进井中自杀而亡的。现如今你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吧,三大王也说,你阿娘是自己个跳到井中淹死的。”

姜砚之嘲讽的笑了笑,“老夫人当着死者的面,怎么好空口说白话呢?本大王是说,刘氏是被井水溺死的。可半句没有说,她是自己个跳下去的。”

翟老夫人脸色一变。

姜砚之拍了拍翟闻筠的肩膀,“好孩子,你的感觉没有错。你阿娘的确不是自己自杀的,她是被人推下去淹死的。”

翟闻筠一听,嚎啕大哭起来。

第五百三十六章 母亲(三)

翟平到底是做过数年官的,就算不是管刑律之事的,那也对于这断案之事,略通一二。

他一听,惊讶的看向了姜砚之,“三大王,这怎么可能?我们府中和睦,有谁会要杀死琴娘?您不是说,并没有搏斗的痕迹么?那怎么可能是被人推下去的?”

姜砚之摇了摇头,从棺材中拿起了刘梦琴的手。

刘梦诗身后的小童一瞧,吓得大叫起来,“死人,死人,你连死人的手都摸!我阿娘说了,摸小娘子的手的都是色胚子!”

刘梦诗被他吓了一跳,一把捂住了他的嘴,将他拉到了自己身后。

姜砚之一囧,这孩子小小年纪都想啥呢!

他说着,看向了闵惟秀。

闵惟秀无语的撇了撇嘴角,若是连尸体的醋都要吃,那醋海早就淹了三大王府了。

她想着,瞥了刘梦诗身后的熊孩子一眼,那孩子一惊,吓得哇哇大哭起来!

姜砚之咳了咳,“你们看到她的指甲了么?里头脏脏的,都是她在挠井壁时留下的痕迹,甚至有三片指甲,连指甲盖儿都掀掉了,这是她在拼命的挣扎,她不想死。刘梦琴若是自杀的,她跳下去,就应该直接放弃挣扎,不会有这种想要往上爬,留下的痕迹。”

“那可不可能是琴娘一时想不开,跳了进去,然后又后悔了,所以挣扎着……”

姜砚之没有回答,他看了一旁的翟老夫人一眼,“敢问老夫人,你口口声声说刘梦琴是跳进井中死的,可是有人瞧见了?又是谁发现了她掉进井里了。”

翟老夫人眼角动了动,“老婆子没有撒谎,我没有亲眼瞧见她跳进井里。但是有下人去打水,发现一具女尸浮在水上,便喊我来瞧。我让人将她拉起来的时候,已经没有气了。”

“那没有人听到刘梦琴的落水声么?你们这个宅院,算不得大。刘梦琴一个大活人掉进去,应该响声巨大吧?”

翟老夫人摇了摇头,“隔壁院子里,经常有放爆竹的声音,吵得很,所以我们没有听到。”

姜砚之笑了出声,翟老夫人的眼角抽得更加的厉害了。

“闻筠,你们刚来京城,为何你一个小孩子,便自己带着小厮出门了?你出去了多长时间?”

翟闻筠擦了擦眼泪,“我阿娘这两年,一直有时候糊涂,有时候清醒,一开始我以为她当真如同旁人所说,是生了癔症,有些疯魔。刘梦诗一直待我很好,又给我糖吃,又给我好衣衫穿。阿娘却对我十分的严厉,我若是不上进,她便用藤条打我。”

“打完之后,又抱着我嚎啕大哭。我以前很怕她,也觉得她像是一个疯子,还想着,若刘梦诗是我亲生母亲就好了,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直到去岁腊月里,快要过年的时候。”

“阿弟想要吃清平巷的桂花糕,刘梦诗走不开,叫我去多买上一些来。可是我一出门,拐进巷子里没有多远,便被人捂住了嘴抓走了。我害怕得要命,拼命的挣扎,那个人却像是小山一样,怎么捶都捶不动。那人便把我抓到一个小黑屋子里关了起来。”

翟闻筠说着,看向了刘梦诗,他虽然年纪小,却有着这个年纪没有的沉稳。

刘梦诗往后退了一步,“闻筠,你在胡乱说些什么?”

翟闻筠不理会她,接着说道,“就在我绝望的时候,我听到了我阿娘的声音,她骂我的时候,就是这样的,声音又尖又利,十分的凶。她抱住抓我那人的腿,尖叫着,她对着那人又抓又挠,真像一个疯子。”

“那人实在受不了,骂骂咧咧的将我阿娘推飞了出去,然后把走了。我们一出门,就听到了噼里啪啦的声音,原来那里是一个扎爆竹的地方,那人不想我们母子活着出去,便在小黑屋那放了火。”

“从那日起,我再也不想要刘梦诗做我的母亲了。因为我有自己的母亲,她没有疯,她不是一个疯子。”

“我的阿娘背着我,一路跌跌撞撞的跑。她吓得要命,爆竹的声音好响好响,可抓着我的手紧紧的。等我再醒来的时候,阿娘又像以前一样,时而糊涂,时而清醒了。”

“可是我知道,我阿娘没有疯,一定是有人要害她!”

翟平听得瞠目结舌的,他结结巴巴的说道,“闻筠你在胡说什么?你阿娘早就疯了,她都认不出我来了,她……你怎么早不同我说这些?”

翟闻筠定定的看着翟平,“我说过的,但是你没有听。”

他说着,又看向了姜砚之,“后来,我每次都把阿娘的药给倒掉,阿娘一日好过一日。阿爹升迁到京城,我心急阿娘的病,想去寻名医问诊,今儿个一大早才偷偷的带了小厮出去。那时候吃完朝食,阿娘说困得很,我看着她睡着了,才出的门。”

“从我出门到回来,应该不超过一个时辰。我……我……早知道我就不出去了,我若是不出去,谁也害不了我阿娘。”

闵惟秀听得鼻头酸酸的,她伸手一带,将翟闻筠带了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不怪你。”

姜砚之点了点头,“同你没有关系,全都是杀人者的罪过。翟平,你开始不是问我,是否有可能,是刘梦琴跳进井中然后又后悔了么?”

“这是不可能的。人跳进井中之后,会呛水,然后淹死。人一旦被淹死之后,会快速的下沉,然后等到尸体发涨了之后,慢慢的飘浮起来。翟闻筠从出去到回来,不到一个时辰,而你们灵堂都已经搭起来了,棺材都买来给敛好了。”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他走了不久之后,刘梦琴就被人发现,死在了井水中。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能出现,翟老夫人说的那个,下人去井边打水,然后看到了浮在水面的尸体……这种情况的。”

“那么问题来了,刘梦琴沉入井水中,你们是怎么发现她落水了,然后把她捞上来的呢?除非,压根儿是有人,看着她沉入水中,等她死了,然后再捞起来的。”

“请问翟老夫人你,是怎么瞧见飘浮在水上的刘梦琴的尸体的?”

第五百三十七章 母亲(四)

翟老夫人腿一软,差点儿没有瘫倒在地,被站在一旁的翟平给扶住了。

“阿娘,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琴娘到底是怎么死的?”翟平脸色发白,抓紧了翟老夫人的手。

翟老夫人支支吾吾了半天,也不知道该作何解释。

姜砚之往前一步,说道,“你当然看见了,因为你就是杀人凶手。刘梦琴被人推下井去,为何不挣扎?翟闻筠说,她阿娘吃了朝食之后,觉得很困,便去歇着了。”

“吃朝食的时候,才刚刚起床不久,刘梦琴为何会困了?那是因为有人,在朝食里下了药,让她沉入水中。可为何,掉进井水之中,她又醒了呢?”

“你们之前都提过,她一听到爆竹声,就会发狂。翟老夫人也说,那会儿隔壁有爆竹声,水冷加上爆竹声响,让刘梦琴受到了刺激,醒了过来,但是北地女子多不会水,虽然她拼命的想要抠住井壁爬上来,但是到底没有成功……”

“京城的宅院那么多,你们偏生就住到了刘梦琴最怕的爆竹作坊旁边……司马昭之心,简直是路人皆知。”

闵惟秀听得简直气炸了,这一家子是个什么狼心狗肺的东西,竟然这么糟蹋人。

就算刘梦琴的娘家倒掉了,那她们也不能够这么作践一个好好的娘子吧。

“翟老夫人,你怎么不吭声?快些说说,你到底是怎么看到浮在井中的尸体,还让人打捞上来的?”

闵惟秀说着,也跟着姜砚之往前一步,站到了翟老夫人的面前。

翟老夫人还是不吭声。

姜砚之又接着说道,“刘梦琴家中出事之后,还能够将刘梦诗引进府中,并且生下了翟闻筠,可见虽然家破人亡令人,但她并没有被打垮。那么她为什么会疯掉呢?”

“翟闻筠也说了,他母亲在不服用汤药的时候,神智清醒许多。因此我大胆的推测,刘梦琴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有人在她的药中下了毒。你们不要以为,人已经死了,毒药都被你们藏得好好的,就没有人知道。”

“那些毒全都积累在了人骨之中,刘梦琴的骨头,便是证据。”

“你们翟家,是谁主持中馈,又是谁负责的刘梦琴的汤药?毒药是从哪家药铺子里来的,本大王只要遣人去成都府一趟,便能够问得一清二楚了。”

翟老夫人手一抖,指向了刘梦诗,“都是她,都是这个恶毒的女人,想要被扶正,这才谋害了自己的亲阿姐的,同老婆子半点干系都没有!”

刘梦诗不敢置信的看向了翟老夫人,怒道,“你这个恶老婆子,明明就是你,是你担心我阿姐疯癫,耽误了你儿子的前程!”

“不可能,这不可能,阿娘,梦诗,你们怎么可以这么可怕!”

翟平的话刚刚说完,一边一个大耳刮子扇了过来,“我是为了你好!”

翟老夫人同刘梦诗异口同声的说道。

刘梦诗说完,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哭了起来,“我早就受够了!我是嫡出的女儿啊,我是嫡出的!刘梦琴未出嫁之前,在我面前屁都不敢放一个,可到最后呢?我要同她这个庶女同享一夫!”

“她假仁假义的说什么日后要将我给嫁出去,可是我阿爹哥哥们,全都成了罪臣,我还顶着个妾室的名头,日后能够嫁得了什么体面的人家?我四个姐姐,都是庶出的,人人都嫁了出去,为何我的命就这么苦,要遭这种罪。”

“刘梦琴的亲弟弟,在军中出人头地,抱上了金大腿,眼见着就要翻身了。可是我的亲哥哥呢,他死了啊死了啊!就连我生的儿子,都比不上刘梦琴的儿子出息。你们说可笑不可笑?”

“我刘梦诗怎么能够仰人鼻息,没有出息的过一辈子,我不服!我是给她下了毒,可是我没有想过要杀了她,我就是想要她病病歪歪的一辈子,这样子我才活得像是一个人啊!”

“要怪只怪翟闻筠你太过聪慧,发现了问题所在,刘梦琴一天比一天好了起来。一等回到京城,见了我其他的几个姐姐,再有她在军中的弟弟撑腰,这府中哪里还有我的立锥之地?”

“我原本只是想着,特意寻一个靠近爆竹作坊的宅院,让她听着这声音,病一辈子都好不了。可是这个乡下老虔婆,是个黑心肝儿的!是她出的主意,说反正人生地不熟的,我们这么多年没有回京城了。”

“把刘梦琴杀了,然后扶正我,对外就说,原本我就是正室,刘梦琴才是陪嫁的妾室。反正我是嫡女,她是庶女,就算当年的人,也只记得翟郎娶的是刘家的女儿……”

翟老夫人一听,袖子一撸,对着刘梦诗就是一通挠,“你浑说什么东西,我儿子是造了什么孽,才遇到了你们一对灾星。我儿高中进士,什么官小姐娶不得?偏生娶了你阿姐那个丧门星。落难的凤凰不如鸡……啊呸!”

“你还说我,要不是你把她整疯了,我会杀了她?军中的那个,是梦琴的亲弟弟?你怎么说,是你亲哥哥发达了……”

刘梦诗哈哈大笑起来,“虽然是庶出的狗崽子,那不也是我亲哥哥么?”

闵惟秀实在是看不下去这狗咬狗的场面了,“嗯,大家都知道了,你是狗崽子的妹妹,狗阿妹!也是,大概只有禽兽才会这么狠心,对自己的阿姐下手吧!”

“你一口一个嫡出,一口一个庶出的,你生的儿子呢?是嫡出的,还是庶出的?”

刘梦诗一僵,嚎啕大哭起来。

闵惟秀又看向了披头散发同刘梦诗打得不可开交的翟老夫人,“你一口一个你儿子是进士,什么官小姐娶不得?你咋不说你儿子是进士,若是割了,连宫妃都做的?那才符合你儿子尊贵的气质不是?”

站在一旁的路丙,立马捂住了嘴……

我滴个脑袋啊,你能不要一听到什么就胡思乱想么?

实在是没有办法想象,官家同这翟平亲香的画面啊……

翟平此刻已经是面红耳赤,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闵惟秀对着他翻了个白眼儿。

一直都在内宅里生活着的人,会一点儿都不知道内宅的事?

闵惟秀不相信。

这贱人知晓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却装傻充楞的,等着翟夫人同刘梦诗一道儿清理了摆在他面前的绊脚石刘梦琴而已。真贱!

第五百三十八章 火云火神

将门凤华正文卷第五百三十八章火云火神翟平抿了抿嘴唇,生挤出了几滴眼泪来,“母亲,诗娘,你们这是何苦来?我同琴娘乃是结发夫妻,你们怎么下得去这个手的……这叫我以后如何面对闻筠啊!”

“我我我……唉……”他说着,跺了跺脚,抱着脑袋蹲了下去。

被提到名字的翟闻筠别过头去,看向了那口黑色的棺材,走了过去,噗通一声跪了下去,对着棺材重重的磕起头来。

待他磕完了三个响头,姜砚之这才叹了口气,大手一挥,叫人将翟老夫人同刘梦诗全都抓了起来。

“你们不要抓我阿娘,不要抓我阿娘,你们抓了我阿娘,谁喂我吃饭?谁给我穿衣,你们不要抓我阿娘……”

刘梦诗身后的男童,一把抱住了她的大腿,嚎啕大哭起来。

刘梦诗看了翟闻筠一眼,再看了看自己的亲儿子,啪的就是一个耳光,然后掩面痛哭。

那男童被打了,嚎得更加的厉害了。

“当初在成都府,你不要说是翟闻筠出门,不小心遇到了强人,才被掳了去放爆竹的地方的!京城这么大,你们初来乍到,又是如何寻到火云坊左邻的屋子的?”

刘梦诗擦了擦眼泪,整个人好似颓唐了许多。

“我家以前在京城,也是个有名有姓的人家,我阿爷在火器营里任职。家中仆从护院无数。其中有一个名叫张宝的,是我阿爷的随从,经常瞧见我的。家中落难,全都散了。我也流落到了成都府。”

姜砚之同闵惟秀对视了一眼,“等等,你阿爷在京中火器作坊任职?”

刘梦诗点了年头,“是。我阿爷是当时火器营三个最厉害的人之一。可有一次一个疏忽,炸死了好些人……虽然这事儿被压了下来,没有人知道,但是阿爷知晓大难临头,只等着官家降罪了,这才匆匆的将我们姐妹全都嫁了出去。”

“我在成都府,遇到了张宝。他跟着我阿爷那么久,也略通这些,是以在一个爆竹作坊里做师傅。”

她说着,看了翟闻筠一眼,不言语了。

不用她说,是个人都能够想到。

翟闻筠实在是太过聪慧,待他长大之后,刘梦琴的好日子跑不了。

刘家的家业,也全都是他这个嫡长子的。是以,刘梦诗不光想刘梦琴死,她也想翟闻筠死。

翟闻筠从地上站了起来,看了刘梦诗一眼,咬了咬嘴唇,站到了姜砚之的身边。

姜砚之心中一软,摸了摸他的小脑袋。

“这处宅院,是张宝告诉你的?”

刘梦诗点了点头,“翟郎要来京城任职,总不能跑过来了都没有落脚的地方,于是我便先领着管家来了京城。正好张宝的火神坊要送烟火来京城,我便随着他们的车队一道儿来的。”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张宝他们从成都府,把爆竹从火神坊运到了隔壁的火云坊?”

“成都府人少,哪里比得过京城贵人多。张宝跟着我阿爷那么久,手艺很好的,他们火神坊经常会运烟火来京城卖。那火云坊在南地颇有盛名,其实用的还不是张宝做出来的东西。”

“我来了之后,寻找了好些宅院,都太贵了一些。只有火云坊附近的几家,原来的主人火云坊试爆竹太响了,卖得便宜。我又考虑到……要抓便抓,你问这么多有什么用?张宝早就回成都府去了……”

姜砚之已经知道了想要知道的东西,摆了摆手,一群侍卫便将刘梦诗同翟老夫人拉下去了。

剩下那小童在地上打着滚儿,哭得稀里哗啦的。

翟平眼神呆滞的站在那里,毫无反应。

姜砚之摸了摸翟闻筠的脑袋,“你打算怎么办?”

虽然翟闻筠年纪小,可姜砚之知道,他什么都懂,还是一个十分有主意的孩子。

翟闻筠用袖子擦了擦眼睛,“等我葬了我阿娘,想去寻我舅舅。”

姜砚之点了点头,“你舅舅是军汉,又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若是他哪里留不了你,你可以到我府上去。”

他连骷髅琴师都收留了,也不差这么一个小孩儿。

翟闻筠摇了摇头,有些不敢看姜砚之的眼睛,他小声说道,“闻筠想要考科举,日后给阿娘封诰命……”

姜砚之勾了勾嘴角,拍了拍他的小脑袋瓜子,“本大王等着你金榜题名的那一日。”

不得不说,翟闻筠这孩子,真的是有着不符合这个年纪的聪慧。

他早就想到了,若是他进了三大王府,日后便是做了官,也会有人嘲他是借了三大王的东风。

他想凭自己的本事。

这孩子有志气,同他和惟秀这种拼爹的纨绔子是不同的!

姜砚之心中无比的感慨。

翟闻筠眼睛一亮,小胸脯不停的起伏着,重重的说了一句,“嗯。”

姜砚之瞥了一眼翟平。

虽然他也很鄙视翟平,但是翟平并没有犯罪之事,有他在,翟闻筠想要为所欲为,那是不行的,一个孝字便大过天了。

可谁叫他有权有势,还是个气焰嚣张的大王呢?不说为所欲为,那也是随心所欲。

“我叫人跟着你,一直把你送到你阿舅手中为止。”

翟平的嘴动了动,但是感受到一旁盯着他的闵惟秀的锐利眼神,到底怂着低下了头,他一把捞起地上嗷嗷大哭的幼子,又扯了扯翟闻筠的袖子,“闻筠还不感谢三大王厚爱。”

姜砚之懒得同他浪费口舌,留了人下来,便带着闵惟秀出了翟家的大门。

翟闻筠站在庭中,对着二人的背影,行了一个大礼。

姜砚之像是感受到了一般,摆了摆手。

“惟秀啊,你看我们又解决了一桩案子,是不是应该庆祝一下啊,我瞧着这有个烟火作坊,不若买一些烟花回去,夜里放来倒是也有趣。”

闵惟秀拍了拍手,“好啊好啊!我听过这个火云坊的名头,没有想到,竟然京城也有了。”

跟在二人身后的路丙抽了抽嘴角,你们两个,还一唱一和的,当是台子上唱大戏的么?

火云坊门前,忙忙碌碌的,有几两马车,正往里头进着,守门的人一瞧见闵惟秀同姜砚之来了,立马迎了上来,笑道,“两位客官,真是不凑巧儿,我们火云坊接了宫中的活儿,这段时间,不再接待外客了。”

“两位若是想要买一些烟花爆竹,可以去第二甜水巷,就在高阳正店的对门,有我家的铺面,里头便有。”

第五百三十九章 糖串儿

将门凤华正文卷第五百三十九章糖串儿那守门人笑吟吟的说着,却侧着身子,挡住了一大半的门。

一辆辆马车驶了进去,留下深深的车轱辘印。

姜砚之收回了目光,拉住了闵惟秀的手,“无妨无妨。娘子雪越下越大了,要不咱们先回去罢,你若是想看,叫下人去甜水巷买便是。”

闵惟秀不懂姜砚之为何不冲进去,遗憾的点了点头。

说实在的,她都打算摩拳擦掌,大干一场了。

譬如高昂着头,像斗鸡一样拽得亲娘都不认识,一摸鼻子骂道,“你这个没眼力劲的玩意儿,夫人我这么尊贵的人,怎么能够同那些凡夫俗子看一样的烟火!”

虽然很讨打,但是莫名的酸爽啊!这才是奸臣反派应该说的词嘛!

又譬如,“你再不给我让开,我就让我爹把你整个火云坊都买下来!”

再譬如,“老娘活这么大岁数,还是第一次有敢拦我的人!”

不行不行,这个太粗鄙太嚣张了,还是等她上了年纪再说!

守门人一听,笑得越发的讨喜了,“如此便多谢贵人了。”

两人上了马车,因为翟家的事情牵扯,这时候已经差不多到了午时了。

“你不是怀疑这火云坊有问题么?怎么不直接闯进去瞧瞧?”四下无了外人,闵惟秀拿了一颗梅肉含在嘴中,好奇的问道。

姜砚之摇了摇头,“我只是感觉不对劲而已。京城里的爆竹作坊很多,那个杀死姚春拿的凶手,也不一定就藏在这里。你可瞧见了,这火云坊占地堪比我们寿王府了,都用高高的围墙围住了。”

“我们带的人不多,你又有孕在身。万一这里头都是像杀死姚春拿的凶手一般厉害的人,咱们岂不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闵惟秀一听,顿时不服气起来,“你也太小瞧我了吧!我是多了一块肉,可不是缺胳膊少腿的!”

姜砚之捏了捏她气鼓鼓的脸,笑道,“我哪里敢小瞧娘子你!你是厉害,可火云坊是什么地方,里头都是爆竹。万一敌人拼了老命要致我二人于死地。咱们一进去,他便一把火把爆竹烟火都点了……”

闵惟秀小手一抖,擦,那也太阴险了吧!

不过如果这火云坊真同二皇子有关系,那他绝对做得出这种不管他人死活,也非要炸死二人的事情来!

毕竟那个贱人就是如此狠辣!

闵惟秀想着,都有些后怕起来,“是我大意了,我刚才差点儿想要硬闯进去了。”

幸亏她自觉自己个不够聪慧,除了打仗一事外,这种动脑子的事情,向来都听姜砚之的,不然的话,死都不知道自己个是怎么死的。

姜砚之瞧她一副懊恼模样,一把将闵惟秀搂进了自己的怀中,自打闵惟秀有孕之后,整个人都变得柔软了许多。

这样的惟秀,让他瞧得心都化掉了。

闵惟秀咳了咳,“光天化日的,搂搂抱抱成何体统?”

姜砚之看着闵惟秀红红的脸,闷笑着说道,“我抱我娘子,抱我孩儿他阿娘,哪里不成体统?”

闵惟秀轻轻的推了姜砚之一把,姜砚之纹丝不动。

“且说正经事。这火云坊有几个疑点,我比较在意。一来便是那张宝,刘梦诗到了这地步,不大可能说谎话。张宝以前若是跟着火器作坊里的大牛做事,那他很有可能是精通火器制造之人。”

“火神坊一个做爆竹的作坊,要这样的人做什么?”

“其二,火神坊在成都府,火云坊在江浙一代,两者看上去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去,竟然暗中有联系。成都府与京城相隔甚远,爆竹从那里千里迢迢的运过来,能有什么赚头?商家逐利,不应该有这种不赚钱的买卖才对!”

”其三,京城的宅院十分贵。翟平做官多年,刘梦琴姐妹二人又带了不少嫁妆过去,他们都只能够买得起一个小宅院,可见一斑。”

“这京城里不是只有火云坊一个爆竹作坊。他们通常都是在闹市里买一个铺子,然后在京城外买一个偏僻的小庄子。这样一来便宜,二来万一出了什么事故,不容易炸伤人,三来,也不会叨扰到周围的村民。”

“可是火云坊偏生在京城里花大价钱,买了这么大一个宅院。这种不差钱的豪气感,实在是不像是一般人能够做出来的。”

“我先让人去成都府抓张宝,然后查查火云坊的底细……娘子,你盯着我看做什么?”

闵惟秀咳了咳,“谁盯着你看了,我就是瞧着你嘴皮子一张一合的,好玩罢了。”

闵惟秀刚说完,就感觉唇上一热,还没有等她回过神来,姜砚之已经挪开了。

“不要脸!”

姜砚之似笑非笑的看着闵惟秀,摆了一个可怜巴巴的样子,“明明是娘子你先撩拨我的!还不承认!小赖皮!”

“你才是赖皮呢!你别整这些有的没的,福星都看着呢!”

姜砚之看着闵惟秀微微隆起的肚子,俯下身去,吧唧一下,亲了一口,“福星不要吃醋,阿爹也亲你一口!你可别学你阿娘的,做个小赖皮!”

闵惟秀摸了摸肚子,“福星福星,今日看见翟闻筠小哥哥了么?别学阿娘,学学翟小哥哥。翟闻筠又聪明又稳重,比阿娘可强多了!”

姜砚之点了点头,“那孩子是要成大器的。不过啊,福星还是学阿娘的好,阿爹就喜欢你阿娘那样的!”

闵惟秀俏脸一红,这个姜胖子今日还有完没完了!

“啊,你问哪样的啊?那当然是力拔山兮气盖世,傲如风兮神飞扬!开封闵惟秀在此,姜砚之还不把心拿来!”

闵惟秀听得实在是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心在哪里,我怎么没有瞧见!”

姜砚之说着,从袖子里轻轻的一掏,掏出一个手串儿,套在了闵惟秀的手腕上。

闵惟秀一愣,拨了拨手串儿,“这是糖豆子?”

“我们才回来,还没有来得及给你打金珠子,先给你串了一串糖豆儿,甜甜的还能吃。”

闵惟秀笑弯了眼,拔了一颗塞到了姜砚之的嘴中,又拔下来一颗塞到了自己的嘴中。

“你揣在袖子里,也不怕化了。”

“糖没有化,我化了。”

第五百四十章 李明白(一)

坐在马车外的路丙,捂了捂牙,最近糖吃得太多,疼!

路丙驾着车,一路到了樊楼。

这火云坊地处偏僻,离三大王府稍远,先去樊楼用了午食,再去甜水巷瞅那火云坊的铺头,即便是三大王不言语,路丙也给他安排了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樊楼里歌舞声阵阵,比起外头白茫茫冷飕飕的冬模样,这里简直是暖若阳。

歌姬伶人坐在中井抚琴奏乐好不闹。

来宝照旧将姜砚之闵惟秀引上了西楼,还来不及关门,就感觉一个人影像是风一般的钻了进来,端起了姜砚之面前的茶盏,一饮而尽。

喝完之后,还吐了吐舌头,“烫烫烫,烫死小爷了!来宝你怎么给倒这么烫的水!”

姜砚之踹了他一脚,“李明白,你在谁面前装小爷呢!这是本大王用来涑口的水!”

李明白又呸呸呸了几声,这才拖了个椅子过来,坐了下去。

姜砚之往李明白后一瞟,愣了愣神。

李明白只感觉自己个头皮一炸,整个人都不好了,他结结巴巴的说道,“兄弟,大兄弟,姜哥,你瞅啥?我的背后有啥?你别这样看我,我心里发毛……”

姜砚之收回了视线,看了看自己面前的空杯子。

李明白一瞅,立马回头对来宝骂道,“还杵着干嘛,没瞧见我们大王要喝茶么?快重新拿杯子来,这个被我喝脏了都!砚之啊,你别吓我啊。”

闵惟秀也好奇的看了看李明白后,不过她什么都没有瞧见。

一旁的来宝已经两眼放光的拿了杯子来,倒好了水,然后麻溜的掩上了门。

“你最近可惹过什么风流债?”

李明白猛的站了起,冲到门口,扒开门瞅了瞅,见门外空无一人,这才放了心,“我的三大王哟,你吓我可以,把我的钱,我的体都掏空也可以,但是绝对不能说这种误会的话啊!若是要溪娘听到了,绝对要退婚的!”

“我那是整颗心都给了溪娘了,哪里敢惹风流债!”

站在一旁充柱子的路丙,有捂了捂牙,我滴个天啊,今儿个是走了什么鸿运,牙齿更疼了!

姜砚之鄙视的看了他一眼,“不老实啊,你没有惹风流债,为何背后驮着一个女鬼!”

李明白一听,一股坐在了地上,抬起手来,颤抖道,“快来扶我一把,我腿软……你当真不是诓我的?”

他说着,捶了捶地,小心翼翼的扭过头去,带着哭腔说道,“我背上的这位大姐啊,麻烦您老回去躺着行不?我别的没有,就是钱多,你说说看,你是要金山,还是要银山,亦或者是要一百零八个好汉夜夜做新娘……只要你开口,我都烧给你啊!”

“你要是还不满意,想找个俊俏的人亲香,看到对面那个胖子……不对,对面那个瘦子了没有?他能够瞧见你!你们还能够做心与心的交流,多合适啊!”

姜砚之简直被他给气乐了,他这是什么鬼兄弟啊!

说他是猪朋狗友,那都侮辱猪和狗了!

这厮就是平时交叫过命,遇到事叫要命啊!

闵惟秀咳了咳。

李明白一个激灵,“大姐啊,你还是别去找那个瘦子了,他娘子你瞧见了么?可凶了!要不你找火……”

不等他说完,姜砚之就对他摇了摇头,“你别贫了。那鬼呆呆傻傻的,听不见我们说话。你最近有没有去什么奇怪的地方,发生了什么奇怪的事?来宝,扶你们东家过来坐。”

李明白好不容易坐了起来,又端起姜砚之新倒了的水,咕噜噜的喝了下去,这才说道,“奇怪的地方?我想不起来了,我平里要不是在家里,要不就是带溪娘出去耍了,再就是待在楼里,旁的地方也没有去啊!”

“奇怪的事……奇怪的事……总是觉得很累算不算?你不说我还不觉得,你一说,我便想明白了,我最近总感觉走几步就要喘,虚得很!我还以为……咳咳,差点儿寻大夫,开点补肾气的药了……”

“还有,还有觉得冷。老觉得有人在我耳朵背后吹气!我还以为是起风了呢,没有想到……”

“还有还有,我最近都觉得特别倒霉!走在路上掉坑里,坐马车马车底穿了,穿鞋子鞋底子都掉了……”

“砚之,这可怎么办啊,有什么办法把这个女鬼给赶走吗?”

闵惟秀简直是佩服死李明白了,这厮的神经得有多粗壮啊!

感觉自己背了一个人,回头一看却没有,感觉有人在耳边吹气,回过头还没有……这么惊悚的画面,他竟然还一点想法都没有,还有风……神的有风!

姜砚之摇了摇头,“你还不知道我,我又不是抓鬼的茅山道士!我就只能靠嘴忽悠走了她,或者帮她伸冤之后,她自己个就去投胎了。”

“这女鬼穿着一宝蓝色的袍子,耳环蓝色的绢花,坠有流苏。眼睛特别大,像猫儿一样。你若是见过,应该有印象才对。”

李明白急得团团转,绞尽脑汁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我是开酒楼的,但凡见过的人,没有忘记的,你说的这个女鬼,我当真是没有见过的。”

这下子姜砚之也觉得古怪起来,通常而言,鬼都只会跟着同他有牵连的人。

要不有所牵绊,要不就像当初高银芳他们一样,作死去招鬼。

李明白这个人,除了不怕钱,旁的他都怕,别说好端端的去玩撞鬼游戏了。

“那你最近有没有得罪什么人?”

李明白顿时炸了,“小爷风流多金,嫉恨我的人多了去了,实在是想不起来!”

站在一旁的来宝言又止,小心翼翼的提醒道,“高阳正店,东家,咱们最近不是同高阳正店打擂台么?”

李明白一拍大腿,站了起,“擦!你说阮玉林那个狗贼害我?”

来宝慌忙摇了摇头,“东家,三大王说得罪人,您可还记得,上个月,您还当着所有人的面,把他骂得狗血喷头的。”

李明白恍然大悟,看向了姜砚之,“没错没错,当时我不是以为你死了么?正是气得要命的时候,偏生阮玉林那厮,说什么要盘我的樊楼,买我的酒方。他自己个撞到了枪口上,我还能够不把他突突了?”

第五百四十一章 李明白(二)

“那小子也是该骂!都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他一个外来人,摸吧摸吧的,竟然悄悄的买了下整条甜水巷。高阳正店还不够他霍霍的?竟然还想肖想我的樊楼!”

“小爷是那种差钱的人么?他用大笔的银钱,抢了我樊楼里最红的琴师同歌姬去,这都欺负到我头上来了,我能不去把他骂个狗血淋头?”

“砚之,你是说,阮玉林派了女鬼来害我?”

姜砚之摇了摇头,“现在连这个女鬼的身份都没有搞清楚,我也没有办法断定就同阮玉林有关。你先说说,这阮玉林的底细。”

不等李明白搭话,闵惟秀便插话道,“买下了整个甜水巷?那火云坊,也是阮玉林的?”

李明白不明白闵惟秀问这个做什么,点了点头,“是的呀!他先前是做爆竹生意的,瞧着正店的酒水赚钱,乘着高阳正店的高东光死了,高家分财产打得头破血流,就出高价把高阳正店盘了……”

李明白说着,一个激灵,“擦!高东光死了……下一个就是我了!”

“砚之砚之,别玩了,快快快,咱们套马车去高阳正店,找阮玉林,不把他打成鬼,老子不叫李明白!”

姜砚之也慎重了起来,抱歉的看了闵惟秀一眼,闵惟秀了然,叫来宝提溜了一个食盒,装了好些已经上上来了的吃食,笑道,“走吧,我拿着樊楼的吃食,去东阳正店吃去,这算不算是踢馆?”

樊楼还有高阳正店,都在皇宫的南面。

樊楼在御街上,而高阳正店,在御街东边的甜水巷。相隔并不算很远。

从汴河亦或者是汴河大道进入京城,穿过甜水巷,往左边一拐到了樊楼,樊楼的西北角,就是皇宫。

“那阮玉林,是最近一年,才悄悄崛起的,以前都没有这号子人。我查到他外祖家,以前也是京城中人,后来遭了难。她母亲嫁去了江南一代,夫家是做爆竹生意的。”

“那火云坊,原本在南地也不打眼,自打阮玉林接手之后,才名声大噪。除了火云坊,他还在成都府开了火神坊,在河东路开了火燕坊,以火字开头的爆竹作坊,基本上都是阮家的。”

“我们那是楚河汉界不搭嘎,可不知道他那根筋搭错了,非要盘酒楼。”

闵惟秀同姜砚之对视了一眼,总觉得特别的玄乎。

他们才觉得火云坊有问题,现在火云坊就送上门来了。

马车很快就到了甜水巷。

高阳正店虽然不及樊楼奢华,但也是京城之中,数得上名号的正店之一。如今正是吃午食的时候,里头挤满了人,好不热闹。

姜砚之一进门,便瞧见了挂在中庭里的一副画像。

那画上是一个女子,穿着蓝色的长袍,耳坠是娟纱扎成的一朵花儿,下面坠着同色的流苏。

而在这副画的旁边,还有六副不同颜色的小娘子的画像。

这高阳正店被这么一整,不像是酒楼,倒像是青楼了。

闵惟秀捅了捅姜砚之,“那个蓝色的……”

李明白也眼巴巴的看着他。

姜砚之摇了摇头,“并不是。衣服还有耳坠都是一样的,但是脸长得不一样,那个人,眼睛要更大一些……不过我们可以肯定,那个女鬼,同这个东阳正店,的确是有关系的。”

掌柜的见几人站在门口,立马迎了上来,“贵客快快楼上请。”

他说着,看了看一旁路丙手中提的食盒,挑了挑眉头,这年头,还是第一次瞧见从别的酒楼,带了吃食来另外一个酒楼吃饭的。

若是旁的人,他早动手赶出去了,可眼前这位是谁啊?

这是黑白无常啊亲!他也想打出去,可他不敢啊!

不说那玄而又玄的死人名额,就是闵五娘子的怒火他这小身板子也受不住啊!

所以,别说她提着樊楼的吃食来东阳正店了,她就是搁这里坐着,要他跑去樊楼买,他也得陪着笑脸去啊!没有办法,拳头就是硬道理。

临进雅室门,闵惟秀抬了抬手,“那里挂着的是什么?你们还整这些?”

那掌柜的正准备接话,就被门里的人给打断了,“你先下去吧,我亲自来迎接贵客。”

闵惟秀循声望了过去,门口站着一个约莫二十来岁的青年男子,他的头发长长的,并没有绾起来,只懒懒散散的用一根蓝色的绸带系着。

李明白一瞧,怒火中烧,却被姜砚之用眼神制止了,他强压住了火气,“阮玉林。”

阮云林笑了笑,眉眼弯弯的,像是一道月牙儿。

“让小的来解答寿王妃的疑惑,这是我们东阳正店的舞姬,都是卖艺不卖身,清清白白的小娘子。”

闵惟秀抬了抬眉,“这我自然知晓,只是我以前来的时候,瞧见的好似不是这么几位,尤其是那个领头的,穿着蓝色衣裙的舞姬,我记得可清楚了,眼睛大大的,像猫儿似的,让人印象深刻。”

“这个美是美,就是流于世俗,远不如之前那一个。”

阮玉林脸色微微一僵,又笑道,“没有想到,寿王妃还是我们店里的常客。这七仙女儿,是东阳正店的特色,我盘下店之后,原本也想把她们全都留下来的,可事与愿违,寿王妃说的那一位,回老家去了。”

姜砚之摇了摇头,“你说的可不对,那一位,不是回老家去了,而是死了罢!”

阮玉林的手指动了动,“三大王说笑了,这我也不清楚,毕竟我是东家,不怎么管这样的小事。”

说话间,一个小娘子冲了进来,扑通一声跪了下地,“三大王,三大王,你快救救我啊,这东阳正店里闹鬼啊!苍南她觉得我顶替了她的位置,所以要害我!有鬼有鬼!有鬼一直盯着我!”

“每次我穿蓝衣领舞,都觉得身上扎得慌,好似有人在盯着我!有一次,有一次我洗衣衫,洗出来的水,是红色的,是红色……三大王我快要疯了!你一定要救救我啊!不是我杀了苍南,不干我的事啊!她不能怪我啊!”

李明白觉得脊背发寒,擦……这个什么苍南女鬼,还会影分身不成?明明在小爷我的背上蹲着呢,怎么还能够去吓你啊!

第五百四十二章 李明白(三)

那穿着蓝色舞衣的小娘,一把捂住了自己脸,瑟瑟发抖,“好可怕,好可怕。苍南是死得惨,但真不是我杀的!不是我杀的!我也不想穿她的衣衫,我也不想可是我的命都卖给别人了,我没有办法啊!”

“脱不掉,脱不掉的,蓝色的舞裙脱不掉的”那小娘子说着,抱住了脑袋缩成了一团,像是一个在颤抖的肉球。

李明白往后退了几步,原本他只是害怕,现在被这小娘子一整,简直是惊悚

“你不要着急,慢慢说是怎么回事,苍南是怎么死的?”姜砚之轻轻的说道。

他的声音虽然很温和,但却莫名的带着一股子可靠,毕竟在这京城地界里,能够处理鬼怪之事的人,就是姜砚之了。若是他都处理不了,那么人生也就走到尽头了。

那小娘子想着,强迫自己安定了下来,她一把抓住了姜砚之的脚脖子,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她吞了吞口水,看了一旁的阮玉林一眼,坚定的说道,“这东阳正店,以七女飞天舞出名,不管你以前叫什么名字,一旦穿上了领舞的蓝色衣衫,就改名叫做苍南。我以前叫轻轻,半年之前同苍南一起从南地被人卖到了东阳正店。”

“苍南生得好,舞姿又十分的出众,很快就成了新的领舞。”

“我们东家名叫高东光,他白手起家,凭借着一份醋鱼,和东家娘子的舞技,才有了今日的高阳正店。东家娘子当时的艺名就叫苍南,她是第一个跳七女飞天舞的”

“东家娘子命好,又不好,人早早的就没有了。东家此后不光没有续弦,后院更是空无一人,世人谁不道他是痴情种子。那日东家来看新的领舞,一见到到苍南就着了迷。”

“我才来了一年,并不清楚,可听掌柜的说,苍南生得同东家娘子年轻时,有八分相似。楼里的老人都说,苍南要一飞冲天了。果不其然,一个月之后,东家便说要娶苍南做续弦,还有人说,苍南有身孕了”

“东家有三个儿子,统统都不同意,不愿意苍南进府分家产。其他的舞娘都笑苍南,为了那黄白之物,委身给一个糟老头子。结果呢?人家没有办法明媒正娶,只能做个永远都见不得光的外室”

“我同苍南是一道儿来的,夜里也住在一块儿。苍南同我说,她在家乡,早就有喜欢的人了。根本就不想同东家有任何牵扯,可是没有办法啊我们这样的人,如同蝼蚁,能有什么办法?”

轻轻说着,深吸了一口气,这才控制住了自己的恐慌。

“说实在话,我当时也很嫉恨苍南,在心中暗暗的骂她既当了婊子,又想要立牌坊,天底下哪里有这等美事?我们这些舞娘,年轻之时,旋转跳跃,脚都断了。等到了白了头,一身伤病,饿死街头。”

“苍南她嫌恶的路,已经是我们这些人,求都求不来的康庄大道了。可就在两个月后,东家突然暴毙了”

李明白挠了挠脑袋,询问的看向了姜砚之,这同他想的有些不太一样啊!

高东光同他的情况还不一样,并没有什么女鬼缠身嘛

那为什么他这么惨,要天天背着女鬼上路!简直是柿子捡帅的捏,太过分了!

姜砚之一眼就看穿了他傻得冒泡的心思,白了他一眼,又继续听轻轻说了起来。

“东家年纪大了,原本身体就不好,具体什么情况,我不在场也不知道。只听人偷偷议论说,他是马上风了,要不然的话,苍南怎么衣衫不整的从那屋子里头跑出来了呢?”

“高家人要脸面,都没好意思往外头说,只说要弄死苍南。东家死了之后,三个少东家为了争夺家产,打得头破血流的。后来新东家便来了,盘了东阳正店。我们这些下人的卖身契也一道转了手。”

“那几日,苍南都特别的高兴。就在我们都以为时过境迁的时候,苍南突然就死了。死在以前东家歇息的那间屋子里。”

轻轻说着,又激动起来,声音开始发抖,“死了死了,脖子都被扭断了身上被扎了好多洞,全是血,全是血全都是血我洗蓝裙子的时候,也全都是血好吓人。”

闵惟秀听着,摸了摸下巴,说一句不合时宜的话,她总觉得这个轻轻,去茶楼里说鬼故事,比她跳舞要有前途多了。

这声音高低起伏,自带恐怖音效,看把一旁的李明白,吓成啥样子了。

“咳咳”,这个时候,站在一旁一直不言语的阮玉林,终于开口说话了,“三大王,苍南的死,不是我们故意隐瞒不报的。实在是当时我们刚刚才盘下了酒楼,本都没有收回来呢,若是发生了这等凶案,哪里还有客人敢登门?”

“再说了,这个案子特别的奇怪。因为高东光死在了那个屋子里,我觉得晦气,便将那个屋子的门垒起来封死了。按道理,没有人能够进去才对。”

“可是苍南不知道怎么就进去了,就躺在高东光死的那个床上死得莫名其妙的。当时酒楼就出现了闹鬼的传闻,说一定是高东光回来报仇,所以才杀死了苍南泄愤。”

“这案子,若是能够立马抓住凶手,大家伙儿议论议论,就过去了。可若是抓不着凶手,那那些食客们,一想到我们酒楼还有凶手出没,就更加不会来了。我是一个商人,盘下了这家店,就是要赚钱的,总不能赔个血本无归吧。”

“原本苍南便是我家家奴是以我们便没有上报。李兄,你也是开酒楼的,这事情若是发生在你们樊楼”

阮玉林的话才说了一半儿,李明白就接上嘴了,“我们樊楼?开封府谁不知道,三大王同三大王妃,除了开封府大理寺寿王府武国公府,第五的地方,就是我们樊楼了!你可见我们垮了?”

“我告诉你,我们生意好着呢,多少人都在那里蹲着,等着看活生生的三大王洗冤录。若是死了人,那我还不敲锣打鼓的叫人来瞧,跟象棚似的,在门口卡个小凳儿,蹲着收门票”

阮玉林简直是瞠目结舌。

难怪李明白同姜砚之是兄弟,都是连鬼的钱都要挣!

第五百四十三章 李明白(四)

李明白说完,扑通一声,像是一只乌龟一样,趴在了地面上。

他脑子上血头上涌,嘴唇都白了,“擦!姜哥,砚哥,之哥,她是不是在我背上跳了,还是给我使出了一记泰山压顶!你快帮我把这个鬼东西弄走啊!”

姜砚之同情的看了他一眼,“她真跳了!”

“啊!”一旁的轻轻,被这副诡异的场景一吓,顿时晕了过去。

姜砚之咳了咳,他觉得自己个再不拿出真本事来解决这个案子,李明白就要死不瞑目了!

他想着,看了一旁的阮玉林一眼,扶起了地上的李明白,“看到我娘子了吗?她能够徒手撕鬼。”

李明白觉得身上一轻,从地上跳了起来,将姜砚之的胳膊一甩,果断的站到了闵惟秀身边。

他说自己个怎么被鬼缠上身了,原来是抱错了大腿!

闵惟秀被他炽烈的眼神看得浑身不自在,“溪娘。”

李明白一听这两个字,顿时收回了视线,又跑到了姜砚之身边,讨好的笑道,“姜哥,砚哥,之哥!”

姜砚之无语的哼了一声,“走吧,去看看苍南死的屋子。”

这屋子因为死过两个人了,又被封了起来,如今看上去像是一堵墙。

“我去找人来,把这墙捶开。”阮玉林说道。

“不用,都退开一些,我来就好。”闵惟秀摩拳擦掌的热了热身,她刚才一直在吃菜,都吃撑着了,如今正好活动一下。

她说着,对着那墙就是一掌,只听得轰隆一声,那墙轰然倒塌,露出了一个门洞儿。

一旁的阮玉林,还有东阳正店的掌柜的,嘴巴张得都能吞鸡蛋了,直到进了屋子,还觉得十分的不可思议。

“屋子里没有动过,就只把人抬出去埋了,别的我们都不敢动,直接把门给封起来了。”掌柜的解释道。

他在这东阳正店里,都干了一辈子了,不管东家是姓高还是姓阮,他都是掌柜的。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

“屋子里的东西,都摆得整整齐齐的,并没有打斗的痕迹。别说什么鬼报复了,苍南不是被鬼杀死的,而是被人给杀死的。凶手先扭断了她的脖子,在她死了之后,才近乎残忍的在她的身上捅了刀子。”

阮玉林莫名的看了姜砚之一眼,“你只瞧了这床榻一眼,就能够做出这样的判断?”

姜砚之伸出手来,指了指床榻上的血迹。

“用刀扎活人,看床榻上这么大的出血量,应该会造成明显的喷溅血迹。这个床榻上,挂了白色的床帐,床帐之人,却并没有溅上血,只有床上,全都是血。”

“用刀扎死人,通常不会有喷溅的血迹,血直接落到床上。是以我判断,脖子断了应该才是她的死因。”

“你再看这个地面上,有明显的一路滴落的血迹,到了窗边,就没有了。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有人在用刀杀死了她之后,从这个窗户口逃走了。这滴落的血迹,很有可能,是凶器上的血迹。”

“鬼杀人,可不会用刀子,更不用跳窗逃跑!掌柜的,苍南死的时候的时间点,你能够再详细的同我说一下吗?当天有没有听到什么可疑的声音,譬如尖叫声,争吵声?或者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

掌柜的点了点头,“那天晚上,苍南刚刚跳完了当天七女飞天舞,然后说是要回屋子去换衣衫,这一换就很久没有回来。当天大堂的客人很多,吵吵闹闹的,又有丝乐之声。苍南离开之后,客人们有些骚动,我一直在下面安抚他们。”

“是以,她被杀的时候,我不在上头。苍南的屋子,就在她死的这个屋子的右边。当天客人很多,周围的雅室都满了,后来东家让我悄悄打听过,并没有人听到什么尖叫声。”

姜砚之若有所思,然后快步的走到了窗户跟前,推开窗子,往外看了看,“苍南平日里,就在这个雅室里休息换衫?”

“对。”

“若是我没有猜错的话,苍南平日里跳完了,并不会立即去换衫对不对?所以你说,她离开了,客人们有些骚动,需要你的安抚。”

掌柜的惊讶的看向了姜砚之,“没错。七仙女跳完了之后,都会先同特意从雅室里出来的贵客寒暄几句,喝几杯小酒,然后再去一些雅室里跳舞,要待好一会儿了,才会去换衣衫。”

“那一天她说裙子脏了,非要先去换。我左等右等不来,寻了理由,又送了小菜,才将客人们安抚下来。”

“若非说有什么奇怪的声音的话……对了,苍南上去的时候,我怕有客人骚扰她,叫一个婆子陪她一道儿上去。那婆子下来的时候,还当笑话同人说,说这京城的鸟儿,都与众不同一些,这什么节气,还布谷布谷的……”

姜砚之同闵惟秀对视了一眼,扭脖子,布谷鸟啊!

“苍南跳完一曲之后,收到了熟人的信号。她回到自己的屋子里之后,然后从窗户边沿,爬进了这间屋子里,等着同人相见。这东阳正店的窗户下,有一条一掌宽的木沿。旁人兴许不能过去,但是苍南是舞姬,跳的还是飞天舞,身手十分的灵活。”

“她进屋子之后,立马就被人扭断了脖子,连哼都来不及哼,那人又将她的尸体,抱到了床榻上,捅了她好几刀。明面上来看,好似他刻意让苍南死在了这间屋子里,造成了高东光鬼魂复仇的假象。”

“但其实,他的目的并不在此。这间屋子那时候门被封住了,相当于是一个密室。除非是将整个酒楼都翻了个遍,还没有找到苍南……才会有人想起这个地方。他有很充足的时间,可以清理现场。譬如擦掉滴落在地上的血迹。”

“譬如用更加像是鬼杀人的杀人手法……可是他没有。他用了自己最熟悉的杀人手法,扭断脖子。”

“他是在杀鸡儆猴。他杀人,是啥给某个人看的,本大王说得对吗?阮玉林。”

阮玉林一愣,苦笑道,“三大王你在说什么?我才刚刚盘下这东阳正店,苍南就死了,我同她能有什么关系?”

第五百四十四章 李明白(五)

“我只是说有人杀苍南,是在震慑你,可没有说,她同你有什么关系。你何必不打自招。”

阮玉林低下头去,他的睫毛,像是一把扇子一样,将他的眼睛遮住了,让人看不清楚,他在想什么。

“你同苍南,不仅关系密切。就连非找李明白买樊楼,引我们今日来东阳正店,发现苍南的死,也都是你一手安排好的。”

李明白听得那是一头雾水,“砚之你在说什么?阮玉林你敢把老子当踏脚石?”

姜砚之白了他一眼,就你这个怂包样子,别人把你当踏脚石都嫌软……

“南地歌舞青楼,远比北地风行。以苍南这种一来就能够当领舞的资质,在南地想要籍籍无名,都不容易。更何况,她竟然还恰好生得同高阳正店里已经死去的东家娘子相似……我一听到这里,就感觉有些不对了。”

“你身上穿着枣红色的长衫,身上熏了上好的幽兰香,腰间环佩叮咚,就连鞋子都一尘不染。我仔细瞧了,你的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打磨得光滑润泽,一瞧就是一个十分讲究之人。”

“可是却披头散发,用了一根同衣衫颜色不搭配的蓝绸带系着,想来这根绸带,于你而言,有特殊的涵义。你知道的,我能够见到鬼。苍南同轻轻都是穿着楼里的蓝色衣裙。可是苍南的头上,比轻轻多了一根绸带。这是疑点之二。”

“疑点之三,就在于这件屋子明明是被封起来的。苍南上楼换衣衫不见了,正常人都会想,要不她自己走了,要不她被人掳走了。直到有尸臭味传出来了,才会有人想起这间被封起来的密室才对。”

“可是你们,轻而易举的想到了这间密室,把苍南葬了不说,还将现场保存得完完整整的。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了有人早就预料到了,会有一个我,来这里查清楚苍南是怎么死的。”

“疑点之四,轻轻的跑出来说证词的时候,经常会偷偷的看你的脸色,我一开始以为,她认为你是凶手,所以在害怕你,但是她并没有攀咬指证你。她不是在害怕你,她是在像你确认,她说的证词是否合你的心意。”

“李明白在说你的时候,他背上的女鬼十分的激动,显然她很在意你。”

“这最后一个疑点,非常偏生,一般人根本就看不出来。”

姜砚之说着,得意的抬起了脖子,将手背在了身后!

一般人看不出来,但是本大王不是一般人。

闵惟秀无语的看着他这股子嘚瑟劲儿,姜砚之看到闵惟秀瞧他,下巴抬得更高了。

“那就是这个屋子,看起来很正常,但其实是不正常的。因为有人,在这屋子里行了养鬼之术!”

阮玉林手紧了紧,“原来有这么多破绽。”

姜砚之心中松了一口气,看到他的推断是半点没有错的。

“这养鬼之术,十分的阴狠。苍南同你有情,却被迫委身于糟老头子高东光,这个屋子对她而言,简直是地狱一般的存在。高东光死在这里,让这个屋子阴气十分的重。”

“凶手刻意选了这个,杀死了苍南,然后在她的身上床上,画了控鬼的符咒,用刀捅他的尸体,一来是掩盖符咒,二来虐尸也是形成恶鬼的一个途径。”

阮玉林听着,终于忍不住了,他眨了眨眼睛,将泛出的泪光,又憋了回去。

“你说得没有错。我同苍南,很早就相识了。我同她都曾经受过同一个贵人的救命之恩。我替贵人开着火云坊,苍南在南地,做舞姬,施展美人计,替贵人周旋。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注意到她的。”

“也许是那一日春游,她在草地上跳舞,让我觉得,我可以就这样,静静的看她一辈子。”

“我想娶她。可贵人来了信,让她同轻轻一道儿,来京城,拿下高阳正店。京城的那些正店,一半是勋贵,一半是世代家族相传,只要守着酒方子,就不会垮掉,根本就没有人愿意卖掉。”

“是以,贵人想要高家乱起来。我一听,十分着急,那时候我同苍南,正是浓情蜜意之时,哪里愿意她再出去……我便求贵人,说保证一个月之内,拿下高阳正店……”

阮玉林说着,轻轻的摸了摸那根蓝色的绸带。

“贵人说,这是最后一次苍南出任务了。等拿下高阳正店,他便重新给苍南安排一个新的身份,让她风风光光的嫁给我。我当时高兴得昏了头,并没有多想,亲眼瞧着苍南进了高阳正店,然后欢欢喜喜的回去,准备聘礼去了。”

“高东阳死了之后,苍南十分的高兴。可我渐渐冷静下来之后,却觉得不安起来。贵人手下,有一个道士,擅长控鬼之术。他这个术,三大王你刚刚只说对了一半,要形成的条件,不光是恨,还得有爱。”

“苍南爱我,同我天人永隔之后,才会不舍得,才会变成了鬼之后,还能由我操控。我来京城之后,在贵人身边瞧见了他,心中十分的害怕。我以前听说过这个邪术,知道一些规则。”

“我怕苍南出事,所以才在高东光死了之后,立马将那间屋子封了起来。目的就是不想要苍南进去。可我万万没有想到……”

“贵人的确把苍南嫁给了我,可是我的新娘,已经成了鬼……”

“她成了鬼,也还是爱着我。轻轻离我稍微亲近一些,她便会生气,我觉得谁讨厌,她就会去吓唬谁。可是她,再也不会同我说话,不会回应我了。”

阮玉林的睫毛有些湿润。

有一些话他没有说,不过闵惟秀能够想到,那些人,左右不过一句,女人如衣服,死了又如何?等到你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达官贵人,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说出这样话的人,没有真情。

“我与贵人,犹如卵与石。贵人想要打通登天之路,差的就是樊楼一个关节。同三大王您料想的一样,我特意派了苍南去缠着他。京城里谁不知道,您是樊楼的常客,又有谁不知道,你是在阳间行走的阴司使……”

姜砚之差点儿跳起来,不不,大兄弟,你怕是对我有什么误解!

三人成虎啊这是,阎王爷听到了莫要生气!

“我不想让苍南跟着受苦,不想让她作为阴邪之物,再造杀孽……我只想要她,安息。”

第五百四十五章 送苍南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你不认识那个杀死苍南的凶手么?”

这同他们之前设想的情况不同啊!

他以为那个杀死了姚春拿的凶手,是隐藏在火云坊里的。

阮玉林是火云坊明面上的东家,没有理由不知道那个人。

他一口一个贵人的,虽然没有明说,但是姜砚之已经懂了他的话中之话。

他不知道二皇子党已经谋划了多久了。

通过石林售出假的奇石,谋取暴利,然后将赚得的钱财,交给阮玉林来洗白,这其中中转运输,负责一些龌龊之事的人,乃是赵离手下的那群武林人士。

他差点儿忘记了,二皇子同赵离,是有牵扯的。

阮玉林洗白了钱之后,又拿去做了什么?

这个答案,简直是呼之欲出。

那么多行当,他什么做不了,偏生要去做那爆竹的生意?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明面上是做爆竹,实际上是做火器。

不要忘记了,当初的丢失的火器图纸,可是被赵离同东阳,送给了辽人。

他们既然能够送给辽人,那么自己手中定然也留有一份。

赵离虽然死了,但是他并没有交代清楚自己个到底留下了什么样的势力,又同二皇子有什么样的交易。

赵离整出了那么多案子,不可能只靠他同东阳二人。

他留下来的东西,最有可能被谁拿走?当然是同他关系密切的二皇子。

他们手中有火器图纸,又有以前火器营大牛的常随。

有人,有钱,有图,什么样的火器造不出来?

阮玉林说,贵人想要打开登天之路。

什么是登天之路?之前李明白便说了,阮玉林已经暗中买下了整个甜水巷,只差樊楼这一环,便直通皇城了。

年夜里,皇后请了火云坊进宫表演烟火……这一桩桩,一件件联系在一起,由不得人多想。

还有赵离,他今生好好的,无论是他还是闵惟秀,可都没有对赵离动手,那么他的最后一条命哪里去了?他为什么就消失不见了呢?拿走他最后一条命的人是谁?

姜砚之想着,眉头皱得越紧了。

此番他突然回京,接连砍掉了二皇子的左膀右臂,官家也在他的葬礼之上,说下了那样的话。

让二皇子的位置,出现了变数,他想要抓住这个大好的机会,彻底定盘,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阮玉林摇了摇头,“我并不认识。我只负责贵人明面上的营生,至于其他的事情,乃是那个叫白云的道士负责。我若是知道那人是谁,早就为苍南报仇了。”

“三大王,你可有办法,让苍南顺利的去投胎?我能够控制她去害别人,但是没有办法让她解脱,都是那个老道士,掌控着她的。求求你,想想办法……你想知道什么,我全都说出来。”

姜砚之抿了抿嘴,以前的时候,他都是直接帮鬼洗刷冤情,然后鬼就自己个去投胎了。

要不就靠自己的嘴遁之术,把人给说得去见阎王了。

还是第一次遇见,这种既抓不到凶手,又听不懂人话的鬼。

若是让闵惟秀捏爆鬼,捏是能捏,但是不知道,她捏爆之后,那鬼是魂灰魄散,还是去投胎了啊!

李明白听得入迷,就差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了,听到这里,才想起来今儿个他来高阳正店做啥的了。

“砚之!对对对,你快把苍南从我背上弄下来!”

阮玉林一听,不好意思的摆了摆手,叫道,“苍南。”

李明白只觉得背上一轻,整个人都松快了一些。

他在原地跳了跳,“我觉得自己现在轻轻一跳,就能上天,同太阳肩并肩。”

姜砚之对着他翻了一个白眼儿。

“苍南能听到你说话对不对?”

阮玉林伤心的摇了摇头,“听得懂简单的指令。”

姜砚之叹了口气,朝着阮玉林的右边走去,在外人看来,这里空无一人,可是姜砚之却看得到,苍南正站在这里,表情呆滞。

“人鬼殊途,你若是一直在阮玉林身边,他会死的。”

苍南的眼睫毛动了动。

姜砚之心中宽慰了几分,苍南虽然成了鬼,但是她还并没有完全丧失意识。

“我会带他出泥潭的。他日后,不一定大富大贵,但能够按照自己的心意活着了。”

苍南的眼睛动了动,看向了姜砚之。

“你现在去转世投胎,过个十几载的,指不定你们还能再续前缘……”

姜砚之的话刚说完,只觉得眼前光亮一散,擦……之前站在面前的女鬼已经彻底变成光点消失不见了……

怎么办?哥也很佩服自己的嘴遁驱鬼之术啊!

“呃……你家夫人有些性急……”本大王横行鬼界一两载,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风风火火的女鬼,说走就走了。

万一阮玉林没有把持住,等不了她十几年咋整啊!

阮玉林却是看着之前苍南站着的地方,微微的笑了笑,眼泪哗啦啦的流了下来。

“我就知道,三大王一定可以送你去转生的,谢谢,谢谢。太好了,你解脱了。苍南,我会一直等着你的。等着你长大,我会去找你,等找到你了,我们再成亲。”

李明白听着,吸了吸鼻子,拿出帕子擦了擦眼泪,“阮兄啊,我本来是想来打死你的,可没有打死你,倒是哭死小爷了。你们怎么那么惨呢?我以为我同溪娘,已经够惨了,没有想到……嘤嘤嘤……”

姜砚之对着他的屁股就是一脚,丢人现眼的家伙,别说是我兄弟。

这厮说个笑话,溪娘没有笑,他都要觉得太惨了,他的爱情之路太虐了……

简直就是脑壳有问题!

李明白扭过头来,对着姜砚之怒目而视,“姜砚之!你还是不是兄弟了!”

姜砚之无语了,这是什么猪朋狗友,有求于你的时候,就是:“姜哥,砚哥,之哥!”

现在用不着了,就变成了“姜砚之”了!

姜砚之想着,眼珠子一转,看向了李明白的脚,“哎呀,你的脚上怎么缠着一条蛇呢?”

李明白原以为他是开玩笑的,但看姜砚之认真的眼神,又忍不住心中发毛,“姜,姜,姜哥……你别吓我啊!”

姜砚之瞧他上当,实在没有憋住,噗呲一下笑出了声。

李明白一跳三尺高,直接跳到了姜砚之的背上,“你这个死胖子……不,你这个死瘦子,竟然敢下小爷我!看下次你来樊楼,我不给你下巴豆!”

姜砚之一听,伸手揪住了李明白的耳朵,“你还有脸提这事儿,我第一次去樊楼,你为什么要给我下巴豆!”

李明白疼得龇牙咧嘴的,“明明就是你先给我下的!你还耍赖皮!”

第五百四十六章 宫中夜宴

开封府的雪,断断续续的,一直到了年三十里,方才停了下来,见到了腊月里的第一个太阳。

东京城内,关于雪灾的议论声,已经彻底的盖过了简三郎山地唱悲歌,二皇子头上长绿草,姚春拿家中被断头,三大王嘴炮诛二族,这四大离奇之事。

四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

闵惟秀坐在马车上,裹着厚厚的袄子,撩起了马车帘子,悄悄的往外看过去,有不少宅院门门前的雪,都清理得干干净净的了,堆在门前,被垒成了各种各样吉祥如意的样子。

手巧的,福禄寿星堆了个齐全,手拙的,也捏了个硕大的元宝立在门前,祈求来年财源广进。

大红的灯笼好似一日之间,全都挂了起来,之前那种愁云惨淡万里凝的气氛,被今日的日头,彻底的晒得烟消云散。

大街之上,到处都是香喷喷的味道,将闵惟秀肚子里的馋虫,彻底的勾了出来。

可惜了他们还得进宫去,听官家训话不提,还得看一些莫名其妙的歌舞,方才有得一些冷菜冷饭吃。

“你家老二,绝对是被这场雪给救了。”闵惟秀忿忿不平的说道。

这句话,苏中丞已经念叨了一个月了,她便是不想记住都难。

那日姜砚之前脚下了朝堂,后脚苏中丞便安排上了,将那些案子串成串儿,写出了一篇堪比刀剑的战斗棱文,活生生的将二皇子身后的崇文馆给打趴了下去。

将这棵青菜身上的肉虫,一条条的扒下来了,给人瞧。眼见着若是继续发酵下去,二皇子便是怎么洗都洗不清了。

可不料这大雪一直不停,所有的人都开始关注雪灾了,倒是让御史台不好再追着他穷追猛打,给了他一个喘息的机会。

且那阮玉林做的都是明面上白的生意,要扯出石林旧案来,淘出证据,也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儿,更何况,那白云老道不查不知道,一查竟然还是个德高望重的道观观主。

鬼怪之事无形,要查出来,也不是一时半会的事儿。

偏生二皇子是开封府尹,得了赈灾的差事,凭借着插笔不倒的粥,大如拳头的窝窝头,在私库放血的前提下,狠狠的挽回了岌岌可危的名声。

“你家老二,绝对是被这场雪救了。”苏中丞日日都愤愤不平的如是说道。

姜砚之眨了眨眼睛,“这不是挺好的么?二哥这么大方,给国库省银子了!以后但凡咱们大陈有灾,都要他去。按照这次国库拨钱的比例给,那粥必须浓得跟饭一样,窝窝头绝对不能比胡饼子小,不然的话,那钱就是被他贪污了!”

闵惟秀一听,哈哈大笑起来,这种损招,她喜欢!

几次下来,她觉得二皇子得把裤子给当了!

马车很快便进了宫,他们来得不算早,大殿之中,已经熙熙攘攘的全都是人了。

闵惟秀一下马车,临安长公主同吕静姝便立马迎了上来,替闵惟秀紧了紧袍子,“你这孩子,我说等你,你偏生不让,宫宴闹腾得很,不来也可,这是何苦来哉?”

闵惟秀一把挽住了临安长公主的手臂,“阿娘~”

她怎么能不来,她还得来看好戏呢!

她说着,眼睛一溜,瞧见了人群中最绿的那个人,顿时来了精神,“砚之,走了,咱们还没有见过你二哥呢!”

临安长公主抽了抽嘴角,闺女,我已经看到你眼睛里,唯恐天下不乱的光了!

“小心肚子。”

闵惟秀做了一个放心的眼神,开玩笑,她们家福星可是在肚子里就玩过跳崖的人,这样都还好好的,还怕你那什么路滑一摔,麝香一熏,微微一撞?

“二哥~~~~”

二皇子心头一紧,他发誓在这一句二哥里,他听出了不祥的浪。

“三弟,三弟妹!”

二皇子到底还是开封府尹,内定的太子爷,身边围着一群人,好不热闹。

闵惟秀笑着行了礼,“以前那些人,都说二哥不打眼,想起来都查无此人,叫我说,明明就是他们眼睛都瞎了。我站在门口,隔得老远,都瞧着二哥头顶有光,分外出众。”

二皇子党们听着,纷纷紧张起来,这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三大王妃竟然夸起他们二皇子来了?

“这凑近了一瞧,才发现原来是这根碧玉簪子闹得。这簪子水头真好,绿汪汪的,像是一汪清泉。被那光一照,绿意盎然,格外显眼。”

二皇子的脸黑了几分,二皇子党们,一个个的缩起了脖子。

这是二皇子身上的疮,一挤就流脓,一辈子都救不回来了……

他们就知道,三大王府的人,那一张嘴,是绝对不会有什么好话的。

二皇子咬了咬牙,“多谢三弟妹夸奖。三弟妹伶牙俐齿的,二哥自愧弗如。”

闵惟秀欣喜的睁大了眼睛,摇了摇姜砚之的手臂,“砚之砚之,官家还说我性子耿直,不会说话。你看如今二哥都夸我了,说明我说得特别对,特别好啊!二哥是什么人?那可是在崇文馆里同大儒们肩并肩的人物,可谓是不世之材!二哥都夸我说得好!”

姜砚之宠溺的拍了拍她的手,“小心肚子,别跳了!”

闵惟秀一脸娇羞的笑了笑,挽住了姜砚之的胳膊,“是我太高兴了。”

扎心了!二皇子嘴唇颤了颤,他知道了,闵惟秀就是特意来埋汰他的!

他想着,压低了声音,说道,“不要嘚瑟过了头,小心遭报应。”

闵惟秀脸一垮,冷冷的说道,“嗯,现世报都写你脸上了。快笑哦,不然我要往后倒,大喊二哥你怎么推我了!”

二皇子一惊,扯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闵惟秀满意的笑了笑,顺利的完成了每日气晕二皇子的小游戏。

她拍了拍手,对着姜砚之说道,“银芳在那边呢,我过去寻他,苏中丞在等着你呢!”

姜砚之点了点头,他同以前那种籍籍无名的样子,已经彻底不同了,这大殿之中,多得是人,就差把我是姜砚之的狗腿子几个字,顶在头顶上了。

高银芳见闵惟秀走了过来,无语的白了她一眼,“幼稚!怀了孩子之后,就更幼稚了你!”

闵惟秀吐了吐舌头,“都让你瞧见了。”

两人嘀咕着,不一会儿,柴郡主也来了,“惟秀,银芳,原来你们在这里,让我一通好找。可听说了,今晚上宫中请了南地赫赫有名的火云坊,听说他们的烟火乃是一绝!我都期待好久了。”

闵惟秀一听,眨了眨眼睛,“我也期待很久了。”

第五百四十七章 烟火大会

“原本早应该去瞧你的,但是我家生哥儿一直病着,这两日方才大好。我心中想去,又怕把病气过给了你。等过了年之后,我给福星多做些小衣,当是赔罪了。”

柴郡主有孕之时,一直忧心着东阳的事,闷闷不乐的,生了个儿子,身子不太好,三天两头都病着,便取了个生哥儿的小名,希望他能够生命不止。

“你可千万要天天开开心心的,莫要学我。我原本今日不想进宫的,婆母劝我来看看烟火,也算是透透气。”

闵惟秀一把挽住了柴郡主的手,另一只手挽住了高银芳,“我左拥右抱的,哪里会不开心啊!”

开玩笑,她日日都气二皇子,便是自己不去,也派人到二皇子府去气,回来学给她听,心情不要太舒畅哦!

比起上辈子,今生父母兄弟皆在,她简直做梦都要笑醒!

高银芳羡慕的看了看闵惟秀的肚子,咳了咳,“我能摸一摸吗?”

闵惟秀肚子一挺,“来!”

高银芳红着脸,伸出手来,轻轻的摸了摸,“跟着我叔父旧了,我都快忘记自己个是个小娘子了!摸一摸福星,嘿嘿嘿……”

“你这么喜欢孩子,便快些嫁人呀!”柴郡主好奇的问道。

高银芳摇了摇头,念念不舍的收回手来,“我叔父同爹娘意见不同,正扯着呢!满京城都快要相看遍了,没有一个他们都满意的。我现在算是明白了,为什么话本子里,魔教教主啊,杀手之王啊,都会喜欢单纯得像傻子一样的小娘子了……”

洗涤心灵啊那是!

闵惟秀拍了拍她的肩膀,同情的说道,“我隔壁邻居家的二小子,就是个傻子,你要考虑娶了他吗?银芳大魔王?”

高银芳一愣,闵惟秀的隔壁邻居,那不就是武国公府吗?

她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儿,“你别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啊!”

就凭闵惟思那个纨绔的名声,同他的那个长子,开封府但凡疼女儿的,就没有愿意同他说亲的。

更不用说,在外人眼中,武国公府简直是个土匪窝子。

嫁过去了,有个惹不起的长公主婆母,你身份再尊贵,还能够尊贵过她?

有个惹不起的小姑子,不说她是寿王妃,她就是一巴掌都能把人拍死,更何况这个惹不起的小姑子,还在一墙之隔的地方盯着你!

惹不起惹不起!

闵惟秀头一抬,用鼻孔对着高银芳,却自己没有憋住,笑了起来,“你见过王婆夸自己家的瓜傻的么?什么时候说人傻,也成了夸赞了?”

高银芳想想也是,跟着笑了起来。

三人说着话,时间过得飞快的,不一会儿,天色便彻底的暗了下来。

官家同皇后一左一右的扶着太后,进了大殿,众人行了礼,方才各自落了座。

闵惟秀抬起头来,看了看上座的官家一眼,皱了皱眉头。

一个月未见,官家好似又苍老了许多,虽然他还是笑着,举手投足之间,散发出一种上位者的威风。

“惟秀,我阿爹不知道还要说多久呢,你趁着菜热,先多吃一些。”姜砚之说着,给闵惟秀夹了一筷子她最喜欢吃的炖肉。

闵惟秀回过神来,看着他笑了笑,“知了知了,你也吃。”

官家的话滔滔不绝,闵惟秀甚至怀疑,一个不会长篇大论的人,大约是坐不了高位的!要不然的话,为何每个上位者说起话来都是一套一套的,那小稿子不写十页,也得写个七八页的。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闵惟秀在心中嘀咕着,这一句她都听得能背了。

“今年我们大陈,风调雨顺,即便是京城有小小雪灾,也是众志成城,万众一心,一道儿渡过了难关。看着百姓们安居乐业,朕心甚慰!”

“当然还有一个更让朕高兴之事,便是寿王妃有了身孕,这可是朕的长孙!”

四面八方的目光,都朝着闵惟秀袭来,闵惟秀挺了挺肚子,看了二皇子一眼。

二皇子一瞧,鼻子差点儿没有气歪了去,低下了头,再也不想抬起。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等到桌案上的酒菜全都凉了,官家的唾沫星子覆盖住了他面前的每一碗菜时,他终于停了下来。

“爱卿们啊,喝酒喝酒!”

在座的大臣们都松了一口气,哎呀,我滴个娘啊,终于能开吃了!

因为菜都已经凉了,再好吃的东西,味道也不咋地了,官家吃了几口,微微的皱了皱眉头。

坐在他身边的刘皇后一瞧,有眼力劲儿的说道,“母后平日里习惯了早睡,再加上这天儿啊,越夜越是冷,不若我们早早的放了爆竹……好让她老人家高兴高兴,也让京城里的百姓们,吃年夜饭的时候,听个响动!热闹热闹!”

官家点了点头,笑眯眯的扶起了太后,“阿娘,难为皇后一片孝心,走吧,咱们一起去热闹热闹。”

太后高兴得很,挥了挥手,“走走走,惟秀啊,到祖母这里来!”

官家起了身,其他的人也都纷纷的跟了出去,大殿之外,白玉台阶之下,已经密密麻麻的站满了人。

一个个的壮汉,腰间系着红色的腰带,一手拿着长剑,在他们的脚边,架好了烟火。

皇后得意洋洋的看向了官家,“这火云坊,烟火同剑舞都是一绝,不同凡响,绝对令人大开眼界!”

说话间,她看了一旁的太监一眼,那太监掏出一个竹笛,轻轻的吹了起来,紧接着,便是古琴,大鼓声全都加了进来。

前头的人,站成了一个方阵,开始舞起了剑,虽然轰隆一声,整个夜空都亮了。

每个人都仰着脖子,看得津津有味的。

“惟秀惟秀,你快看,这个好看!”柴郡主挽着闵惟秀的手臂,兴奋的叫了起来。

闵惟秀勾了勾嘴角,今晚好看的哪里是这个,主角都还没有登场呢!

一轮烟火毕。场上全都是硝烟的味道,浓烟滚滚的让人有些看不清楚。

“皇后啊,快让他们开始下一……”

官家的话还没有说完,透过那浓烟,就瞧见之前还在舞剑的人,早就围拢了上来,正用剑指着他们。

官家大怒,“皇后!这是怎么回事!”

第五百四十八章 求锤得锤

刘皇后此刻已经是两股战战,只要不是瞎子,现在都能够看出来,这是有人在逼宫啊!

这火云坊的人,是谁引进宫中来的,是谁大力举荐,还美其名曰一片孝心的,是她啊!

哪个贱人要害她!

“老二,这是你的人?”官家定定的看着二皇子,问道。

二皇子背着手,从人群之中走了出来,浓烟尚未散去,露出了他若隐若现的脸庞。

“就是我的人,阿爹,你现在已经无力回天了。就算高将军赶来又如何?看到那里了吗?那一堆堆的,不是烟火,是火器!震天雷你知道吗?轰隆隆……”

“更何况,高将军并不会来了。你老了,曹家还想荣华百年,他们要靠我!不多时,曹将军便会提着你的狗腿子高达的人头来见了!”

二皇子说着,鼓了鼓嘴,又“轰隆隆”了几句,仿佛自己个提个锤子,就能成雷神一般。

“为什么?朕待你不薄,让你做了开封府尹,你连最后几年都等不得?”

二皇子轻笑了起来。

闵惟秀站在太后身边,谁说二皇子这个人,像是隐形人一般没有存在感的?

那只不过是他自己个,把自己藏在阴影里,收敛锋芒,等待着利剑出鞘的一日罢了。

“开封府尹?你若是真属意于我,为何不直接封我为太子?”二皇子说着,眼神变得锐利了起来。

“说到底,你心中依旧没有下定决心罢了。先前有个废物长子,就因为比我早出生了那么一会儿,便坐了太子之位。那样的人,文不成武不就,被东阳迷得七荤八素的,就这样的人,也能够做太子?”

“好不容易,废物死了。结果又来一个嫡子?哈哈哈哈,嫡子不说,还有个长孙?我不服!”

“凭什么?同大哥比,你们就说太子应该看年纪,以长为尊!同小弟比,你们就说太子应该看出身,以母为贵!我……我……”

二皇子说着,都要为自己掬一把心酸泪,你们这些人还是不是人啊?想想都要气得炸裂了好吗?我是看不见的洼地吗?

“你可还记得我阿娘,是如何死的吗?”二皇子吸了吸鼻子。

官家阴沉着脸,没有说话。

“你是不是都不记得,有她这么一号人了?不管你们怎么粉饰太平,我时刻都记得,我阿娘,是被蔡淑妃那个贱人害死的。都说一夜夫妻百日恩,你是怎么做的?太子的母亲,不能道德有瑕疵。虽然她杀了人,可依旧能够在后宫占据高位。”

“等她的儿子当了皇帝,她还能够成为这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我不服!”

“贱人的儿子,怎么能够当皇帝呢?我不服!”二皇子说着,看向了姜砚之,“你不是号称断案高手么?那你来说说,你和我们愚蠢的大兄,是如何一败涂地的?”

见姜砚之抿着嘴唇不说话,二皇子又接着说道,“怎么着?事到如今,还想给他拉着遮羞布呢?不就是偷出皇城,成了辽人的俘虏么?现在你能说了么?”

官家的脸越发的阴沉了。

“你求锤得锤,想要我说你的罪行,那我就大发慈悲的满足你。”姜砚之说着,从闵惟秀身边走了出来。

二皇子哈哈的笑了出声,“死鸭子嘴硬,你也就只有一张嘴厉害!”

“你不服气,所以早就有了谋逆之心。你母族式微,手底下几乎没有可用之人。于是你以崇文馆为势力,勾结了赵离同东阳一道儿,谋害长兄。”

“当时东阳被高将军看管了起来,阿爹因为大兄为东阳求情,罚他禁足东宫。这两个人,是如何悄无声息的出了皇城,一路向北的?这其中便有你的手笔。”

“当时轮到曹将军的儿子曹关当值,是他放了大兄出东宫,最后大兄同东阳,是坐着你的马车,出了开封府。不然的话,为何恰好在那个时间点,你出去城郊狩猎?”

“大兄他们往边关去,阿爹让高将军来追,为何追不到?那是因为,他同东阳,压根儿就是藏在曹将军的那一路的后方军中。我说得对与不对?”

二皇子深深的看了姜砚之一眼,“那个废物,没有我相帮,他自己个能成什么大气候?”

“东阳同赵离死了之后,你全盘接手了他们的势力。通过石林贩卖假的奇石,来赚取高额的利润。这些钱,你将他们分成了三部分。第一部分,给了阮玉林,让他开了火云坊,置办各种产业,作为二皇子府明面上的进项。”

“不然的话,以你的俸禄,今年雪灾之时,如何能够依靠钱财来收买人心?这可是好大一笔银钱。”

“谋逆之心,你早就有了,东阳同赵离,不过是你的踏脚石罢了。”

“第二部分,也是最大的一部分,用来暗中收买大臣,供养你私造的火器营,甚至是供养私军,为的就是为今日的谋逆做准备。你仗着崇文馆的势力,靠着姚春拿以及太子妃娘家,通过科举来培养自己的势力,在姚春拿的事情暴露之后,立马派杀手,杀了他灭口。”

“你同赵离东阳,夺了震天雷的图纸。送给了大辽一份不说,还自己留了一份,偷偷的建了一个火器作坊,又寻了以前被下罪的火器师的亲随们,私造火器,企图谋逆!”

“第三部分。准确的说,是石林的案子暴露了之后。你借着黄家人的手,暗中的弄了一大笔的银钱,送进了内库,作为赎买燕云十六州之用。试图通过这个,来让阁老们阻止御史台继续追查石林案。”

“这也是为什么,苏中丞一个御史台的官员,莫名其妙的要同我一道儿出使大辽。”

在场的阁老们,都轻轻的咳了咳,把头别到了一边去。

三大王啊,其实啊,不关钱的事啊,实在是有你在京城,小儿夜啼,妇人嚎哭,老头归西啊!

你同王妃一出现,连官家都瑟瑟发抖好吗?真的,真的,不关钱的事啊!

姜砚之对着那群糟老头子们翻了个白眼儿,接着说道,“你听到我同惟秀,在大辽立了大功,担心危及你的地位。于是强行抓了刚刚生产不久的村妇为人质,逼迫她的女儿婆母,哄骗我同惟秀。”

第五百四十九章 你装完X了吗

“害得我同惟秀掉进了万丈深渊!若不是惟秀会功夫,那我们一家三口,早就摔成肉泥了!”姜砚之说着,愤怒的看向了二皇子。

“因为科举舞弊案,你自觉地位不稳,于是让阮玉林暗中买下了整条甜水巷,打通了从丽景门进城,一直通往京城的道路。想来曹将军便是率领大军,从这里长驱直入,进来逼宫的!”

二皇子惊讶的看向了姜砚之,“没有想到,你竟然知道这么多!没有错,我是找人害了你,我是造了火器营,我是要人杀了姚春拿,那又如何,今日还是我赢了!”

“而你们这些小瞧我的人……明年的今日,就是你们的祭日!”

他的话音刚落,人群中传来了噗呲一声笑。

二皇子看了过去,一下子就瞧见了一身红衣的闵惟秀。

被临安长公主同宋嬷嬷填鸭似的养了一个月,她整个人都白里透红的,散发出莹润的光泽。

“你笑什么?”二皇子阴沉的说道。

他一看到闵惟秀,就想起了被绿光支配的恐惧!

闵惟秀拍了拍手,“你装完了吗?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吗?反派死于话多,你不乘胜杀鱼,鱼就会跳起来打你的脸呀。史书上掰扯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话本子上也白纸黑字写得一清二楚的。人傻就要多读书,我笑你连这都不懂!”

“怎么着,这么喜欢显摆,何不到象棚去搭个台子,吹拉弹唱随便你啊!我虽然钱不多,但也会偶尔去个你打赏一两个铜子儿的!毕竟猴子蹦跶久了,也怪累的!”

二皇子已经彻底被闵惟秀激怒了,他走了过来,抬起了手,对着闵惟秀就是一把掌扇过去,“你懂什么?你根本就不懂,永远都被人看不见的屈辱。”

他的手还没有到闵惟秀的脸边,就感觉一阵巨力袭来,脑袋嗡嗡作响,整个人都被打飞在地,掉了好几颗牙齿出来。

他伸手一摸,那被打的一边连,已经迅速的凸起了一个巴掌印儿!

简直是嚣张至极!

“死到临头了,你尽然还如此嚣张!突火枪,震天雷,给我炸死她!”

闵惟秀拍了拍手上并不存在灰,“敢打我的人,还没有出生呢!”

临安长公主似笑非笑的看了闵惟秀一眼。

闵惟秀一个激灵,“当然除了我爹娘之外。”

在场的大臣们都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们瞧着二皇子的脸,惊恐的看着闵惟秀白嫩嫩的手爪子。

三大王,日后千万不要得罪王妃啊,不然她若是家暴起来,我滴个姑奶奶啊,那是一巴掌就把自己个打成寡妇啊!

再看看那黑漆漆的火器,又神色莫名起来,三大王妃厉害是厉害,但是也就厉害在今日了,毕竟血肉之躯怎么拼得过火器呢?

“放!”二皇子又吼道。

“骨碌碌……”一声古怪的声音响起,现场的烟雾早就已经散得一干二净了,是以所有的人,都瞧见了这令人哭笑不得的一幕。

那扔震天雷的壮汉,正趴倒在地上,抱着脑袋,看着那震天雷骨碌碌的滚到了闵惟秀脚边,闵惟秀抬了抬脚,好似要玩蹴鞠一样……

“大王,雷……雷它不响……”壮汉说着,又从一旁取来一个震天雷,再一扔……

“骨碌碌……”依旧只有清脆的滚动声……

二皇子已经傻眼了,他想着,跑到了一旁,拿起了一把突火枪,对着闵惟秀喷了过来,可那突火枪却毫无反应……

闵惟秀笑了笑,提了滚过来的两个震天雷,在手中掂了掂,“让你嚣张了那么久,现在终于轮到我了啊!”

她说着,将手中的震天雷甩了甩,朝着前方的二皇子军扔去。

那些壮汉们一瞧,一个个的抱住了脑袋,分分的躲避开了。

这震天雷开始没有炸,谁能够保证它一会儿不会炸呢?他们可都是火云坊出身的,知晓这火器的威力。

那可是要把人的脑袋都炸掉的!

敌军都乱了阵脚,岂有不进攻之理?

闵惟秀兴奋的勾了勾嘴角,一个箭步冲了出去,紧随着她的身后,从人群中冒出了好些人影。

火云坊的那些人只感觉一个大肚子经过,再回过神来,已经被躺倒在地,手中的长剑早就不见了。

与此同时,在另外一半,也有一个人,像闵惟秀一般,只不过他所到之处,无一活口。

“来!”高达长剑回鞘,定定的看着闵惟秀。

闵惟秀将手中的一大把剑扔在了地上,看向了高银芳。

喂,你叔叔又在说啥玩意啊?

来什么?来同他打一场架,比试一番?

高银芳从人群中站了出来,虽然闻着血气脸色苍白,但还是努力的扯出了一抹微笑,“我叔父在说笑呢,他说寿王妃您武功盖世,若是能来他那儿,他的统领之位,便拱手相让!不过寿王妃您身子尊贵,还怀有龙裔,实在是来不了,让人遗憾……他对您的本事,深表佩服!佩服!”

闵惟秀无语的看了一眼高达面无表情的脸。

高银芳,你说瞎话都不用打草稿的吗?

就他这张脸,请问你在哪里看到了开玩笑?

那个笑字,高达从生下来到现在,压根儿就没有见过吧!

高达看了闵惟秀一眼,收回了视线,直奔到官家身边,对着官家点了点头。

官家松了一口气。

“银芳啊,把你叔父的话,说给那个孽障听听!”

高银芳咳了咳,唉,人活在世上,真是艰难!

“二皇子,曹将军已经不会来接应你了。官家圣明,早就洞悉了你同曹将军的野心!一早做好了部署,我叔父幸不辱命,已经拿下曹贼已经所有的叛军。你已经是孤家寡人一个,快些向官家磕头告罪吧!”

二皇子向四周看了看,他那乌压压的一群火云坊的亲信们,已经全部都倒下了,远远看去,四周都是高达的手下,他们的长矛上,还在淌着血……

“这不可能,这不可能,我不服,我不服……”

姜砚之看了二皇子一眼,“二哥,惟秀有一句话说得对,人傻就要多读书。”

“我对你的事情,说得那么清楚,怎么可能是事后诸葛亮呢?可你只顾着兴奋,完全没有听出来。现在我可以大发慈悲的告诉你,你这个蠢货是如何一败涂地的!”

第五百五十章 咒怨之蓝色生死恋

“阮玉林并没有死。我们不去抄火云坊,不过是不想打草惊蛇。”姜砚之淡淡的看着二皇子说道。

二皇子被闵惟秀打得缺了几颗牙齿,脸肿得越发的厉害了,说起话来不但含混不清,还漏风!

“鼠辈误我!”

话说那日姜砚之同闵惟秀在高阳正店,送走了苍南,便考虑起阮玉林的安危来。

苍南变成鬼,有白云老道士的手笔,可见他的确是有两把刷子的,谁能够保证,苍南消失,他没有感觉?

话本子里不是经常有么?

整一盏灯,灯灭人死;弄一木牌,牌裂鬼亡。

众目睽睽之下,他们同李明白一道儿进了高阳正店,闵惟秀推墙那轰隆声,自然会有有心人注意到。

有姚春拿的前车之鉴,他们一走,多疑的二皇子怕是立马要派那个扳头怪来杀了阮玉林。

“我们出高阳正店的时候,造了一个假案。轻轻一直以为阮玉林对自己一见钟情,但苍南案曝光,轻轻知晓阮云林的真爱是苍南,自己不过是替身,一气之下,因爱生恒杀死了阮玉林,然后自杀身亡了。”

在场的贵妇人们,脸色变得精彩纷呈起来。

三大王,能把我们叹的气,流的泪,还给我们吗?

象棚都演了多少天咒怨之蓝色生死恋了……酒楼东家高东光深爱东家娘子苍南,为她耗费千金,用了一百零一个绣娘,绣了整整一百零一夜,终于绣出了一条蓝色的华服。可东家娘子早早的就得了绝症而去……

高东光悲恸欲绝,在全国各地寻找能够穿得下这条裙子的小娘子。高阳正店里铁打的蓝裙,流水的小娘。可没有一个是“她”。就在高东光绝望的时候,那个人出现了。

她同东家娘子生得有八分想象,所有的人,都说她便是东家娘子的转生……可是,被诅咒的蓝色舞裙,注定了每一个穿上她的人,都不会有好的结局……

高东光爱着苍南,苍南爱着阮玉林,再加上一个风轻轻……当真是又纠结又狗血又又兴奋又催泪……

高阳正店随着这个故事,简直火爆得不得了!尤其是那件蓝色的舞衣,有多少小娘子都胆颤心惊的去偷看,幻想着穿在自己身上,开始一段凄美虐恋……

结果你告诉我,都是你瞎编的!

……

姜砚之莫名觉得后背心一凉,咳了咳。唉,今年的冬天好像比往年冷一些。

“我领着阮玉林到了阿爹跟前,把事情都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但是阿爹说,怎么能相信一个外人,却不相信自己的儿子。于是我们都按兵不动,为的就是给你一次幡然悔悟的机会,可是你没有……”

二皇子心中狠狠的呸了一句,明明是姜砚之小奸巨猾,故意不做反应,让他误以为阮玉林是忠臣,死之前什么都没有透露,不然的话,姜砚之没有道理不去查火云坊和白云老道。

他在家中心惊胆战了好几日,做了各种部署,丝毫未见风吹草动,这才放下心来,按照原计划进行。

“虽然阿爹相信你,但是该查的还是要查的。你是不是很好奇,为何你的火器都没有用了呢?”

姜砚之笑着,看向了二皇子。

“还用说么?你们事先就发现了,自然是动了手脚。”二皇子眯着眼睛,偷偷的观望着,漫不经心的回答道。

“没有错。第一个要查的便是火云坊运进宫的那些私货,我们发现了火器之后,将它们全都泡了水不说,还将里头的火药换成了普通的土灰。”

在火云坊的爆竹里发现了藏着的火器,二皇子几乎就是板上钉钉的的谋逆大罪了。

官家连皇后都一并的怀疑上了,毕竟火云坊是她一力主张弄进宫的,还给他们大开了方便之门。

皇后为了彰显孝心,让太后身边的杜薇清点爆竹,是以杜薇的手中有对牌,悄悄的便把事情给办了。

“你的计划,有两条腿。第一条,利用火云坊的表演,打大家一个措手不及,挟持官家逼宫;但是这一条,未免略显单薄,需要第二条来作为后盾。那边是曹将军手中掌握的军队。”

“曹将军乃是同阿爹一起打江山的人,如今却背信弃义,实在是令人痛心。”

姜砚之说着,垂了垂眸,偷偷的用余光看了官家一眼。

他虽然看起来已经老了,但论起手段来,便是十个姜砚之加在一起,也比不上他。

若非曹将军涉及在其中,早在发现宫中的爆竹有问题,在三司使查清楚了石林的银钱来往之后,官家就能够直接将二皇子给拿下了,毕竟罪证确凿,不容抵赖。

但是曹将军也在其内,那处理起来就要谨慎许多了,毕竟他是跟着官家打过天下的功臣,还是不输武国公的颇有名望的武将。

上一回北伐归来,武国公被人污蔑通辽,已经让武将人人自危,若是这一次没有铁板钉钉的证据,官家难免会被人说上一句,卸磨杀驴,屠杀功臣。

“阿爹使了高将军去,策反了曹将军身边的副将。擒贼先擒王,曹将军还没有进皇城大门,就被身边的副将拿了下来。叛军如何不自乱阵脚?”

“不光是如此,你可发现,作为武国公府嫡长子,我的大舅哥,今日并没有出现在宫宴上?因为他早就领军前去,掀了你的老窝,不光是火云坊,就是连白云老道士的道观,如今也一并被围了,你且放心,一个都跑不了。”

他这样一说,周围的人都互相看了起来,一时之间,又羡慕又心酸。

这年头,立功不容易,好不容易碰到一次叛乱,净当观众了。

如今前太子已经没有了,二皇子大势已去,姜老三平躺着上了皇位。

这简直是最后一次从龙之功,可他们都错过了。

那些提前知晓此事的人,譬如武国公府,譬如高达,那日后还不飞黄腾达!

众人想着,都羡慕的看向了高达。

武国公府不用提,人家原本就是三大王的岳家。但是高达凭什么啊!

凭什么流水的皇帝,铁打的高达啊!还真是邪门了,不管谁当皇帝,他都是心腹大臣!

第五百五十一章 家中拜阎王

难道就因为下手狠,嘴巴稳!

大陈朝的老大臣们艳羡了半日,终归还是觉得自己个实在做不来这个差事。

下手狠不提,光是嘴巴稳!他们就不行。

文臣,那都自诩风流,叫做文人骚客,靠的就是一张嘴,一支笔。

武将,打起仗来还不许老子骂上一句他娘的?这不行啊!

要不下下狠心把自己给毒哑巴了?

等等……说高达策反了曹将军的副将,策反?策反?他能策反,老子们能吞铁!

不怪大臣们酸,实在是高达平日太讨人嫌,是天怒人怨的存在。

高银芳瞧着周围人无语的眼神,又叹了口气,江湖卖艺,生存不易。

她叔父如何不会策反?

直接拿刀架脖子上,“九族。”

两个字,副将直接给跪了。

官家在早朝上说诛九族,那最后会被大臣们劝阻,最后杀主犯了事,因为他们在明,需要维持宽仁之君的脸面。

但是高将军说诛九族,那就是官家铁了心了,真的要诛九族,命令都已经下到他手中的刀上了。

姜砚之说到这里,停了下来,虽然过程十分令人头秃,但事到如今,看结果便是了。

二皇子眼瞧着所有的大臣们都放松了警惕,抿了抿嘴唇,猛的一跳,朝着官家扑了过去。

“阿爹,你不要怪儿子,要怪就怪你太偏心了。你现在,便下口谕,把皇位传给我!不然的话,就不要怪我心狠手辣了。我也是被逼的,蔡淑妃那个贱人,怎么能够做太后,她的儿子,怎么能够做皇帝。我不服,我不服!”

他守候着,手颤抖了起来,手中的匕首一抖一抖的。

说话间,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响起,“那啥,你这人怎么逮住谁都叫爹呢!我知道自己威名远扬,杠杠的铁血女汉子,但是被人叫爹还是怪不好意思的!”

二皇子一惊,朝着一旁看去,只见官家斜斜的靠在吕相公的身上,显然是刚才他跳起的时候,闵惟秀将他推开了。

“那正好,闵惟秀今日新仇旧恨一起算,黄泉路上有你作……”

他说着,就感觉到一阵天雪地转,被闵惟秀一个过肩摔摔在了地上,一动都不能动了。

二皇子绝望的看了一眼那个大肚子……

这他娘的还是人吗?

有孕的小娘子不应该是在家里躺着,偶尔流流血,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么?为什么你如此凶猛!

“黄泉路你想去自己个去吧,我可不想去。”闵惟秀拍了拍手,站到了姜砚之身边。

姜砚之给她紧了紧披风,拉住了他的手。

官家站稳了脚步,怒道,“来人啊,把这个逆子给我抓起来,关起来……”

……

事到如今,宫宴草草的便收场了。

夜里的寒风吹过,让人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虽然这场逼宫,如同宫宴一般,草草收场,但是所有的人,心中都明白。今日当真是辞旧迎新,打今儿个起,大陈朝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皇后召了火云坊进宫,是否提前知情,她自己个心中明白,那是一万个说不清楚。

二皇子倒了,曹将军也倒了,他们最怕的噩梦就要成真了。

韩国公夫人上了扶着自己家的老头子,剩下一只手拍了拍胸脯,“幸亏咱们是直臣,没有站队,今日也算是死里逃生了,回去了之后,我一定要给观音菩萨多上几炷香。无事就好,于我们而言,未必不是好事,日后忠君爱国便是了。”

韩国公打了个寒颤,颤颤巍巍的说道,“夫人啊,回去别拜观音了,拜阎王爷吧。”

韩国公夫人摇了摇头,“你这老头子,被吓糊涂了吧,这家中哪里有供奉阎王爷的道理,也不嫌晦气!”

韩国公欲哭无泪,我也不想啊!

实在是形势比人强啊,你想想看啊,官家就只剩下姜砚之一个好好的儿子了,这大陈下一任的皇帝,不用说,就是他了啊!

黑白无常,马上就要站到人间顶峰了,还有谁能够管住他?

只能拜阎王了啊,我的夫人!

韩国公一想,抬头望了望天,老夫要不要告老还乡?不然的话,哪一日横死金銮殿可如何是好?

他正想着,就瞧见李不白哼着小曲儿,兴高采烈的经过。

韩国公想着,一把抓住了李不白,“李副三司使,如今这京城里,怕也只有你们几家能够笑出声来了。这日后,这日后……”

李不白是何等机灵之人,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的未尽之言。

“韩公啊,你放一百二十个心,你看我家臭小子,不还好端端的活着么?这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自己人哪里会害自己人!”

他说完,小曲儿哼得更加响亮了一些,恨不得立马插着翅膀飞回府去,抱着自己的儿子亲上一大口!

李明白啊李明白,我们老李家要飞黄腾达了!

谁能够想得到呢?

当年最不被看好,提起来就要说一句那个坑货的三大王,他要当皇帝了!

他家李明白,咋就长了一双火眼金睛,发现了宝藏呢!

……

姜砚之扶着闵惟秀上了马车,一撩开帘子,就看到了在里头的苏中丞。

“稳住,稳住,稳住!”苏中丞连说了三个字。

姜砚之咧嘴一笑,牵着闵惟秀上了马车。

马车一动,闵惟秀这才笑了起来,“今日算是出了一口恶气,这下子,他还不死定了!叫他使毒计,害我们!君子报仇,立刻马上才痛快!”

苏中丞摇了摇头,“大位无望,但死是不会死的。”

闵惟秀一愣,“他都造反了还不死?”

苏中丞摸了摸自己的胡子,“照老夫对官家的了解,八成不会死。你们想想看,你这肚子里的孩子,虽然太医说了是皇长孙,但是一日没有落地,那就不算。太子当了和尚,这辈子都没有后嗣了。”

“二皇子若是再死,那大陈朝现在可就三大王一根独苗苗了,对于皇族而言,风险实在是太大了。”

“官家八成会把他圈起来,找一些好生养的,起码给留条根……”

闵惟秀无语的瘪了瘪嘴,这些人,就是喜欢搞这么多花花肠子。

二皇子若是知晓他被留下来,是为了这目的,指不定觉得,还不如死了算了吧!

第五百五十二章 父与子

将门凤华正文卷第五百五十二章父与子二皇子从来都不知道,在这禁宫之中,还有这样的地方。

四周黑漆漆的,几乎伸手不见五指,四周的门窗都关得紧紧的,没有火盆锦被,他觉得自己几乎快要冻僵了,牙齿哆嗦着关不住。

他抬起自己冰凉的手,摸了摸肿起的脸颊,即便是不冷,牙齿也关不住了,因为他的牙被闵惟秀打掉了好些颗。

那个孩子,从小到大,都是一如既往的霸道。

二皇子不知道自己该有什么情绪,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个时候,会想这个。

门嘎吱一声的开了,太监进了屋点了灯,又搬了火盆子进来,门外的北风呼啸着,偶尔还能够听到远远的几声爆竹声,新的一年,应该已经来到了。

就在几个时辰前,他还坐在大殿之上,喝着小酒听着阿爹的长篇大论,这才多久,便成了阶下之囚。

官家走了进门来,太监躬身退了出去,把门轻轻的关上了。

“你早就知道,还看着我蹦跶,是不是觉得很可笑?”二皇子抬起眸来,倔强的盯着官家瞧着。

官家在火盆子面前坐了下来,这里离门口不远,一旦逆子有所动作,他是绝对能够获救的。

“我当你处处平平,这才宛若无物,不曾想看走了眼,将藏起爪子的老虎,当成了猫。再不曾想,又看走了眼,不过是只比猫儿还不如的纸老虎罢了。”

官家看着二皇子,淡淡的说道。

二皇子被他这种云淡风轻的样子,彻底的激怒了,“你说什么!”

官家摇了摇头,“我英雄一世,没有想到,生的儿子,一个比一个不中用。你口口声声的说,你大兄是个蠢货,是个废物,你又何尝不是呢?”

“阿爹失望,不是你谋逆。而是砚之从东阳正店出来的那一刻,你就应该起兵。可是却被他迷惑了,心存侥幸,错过了最后的时机。”

二皇子傻眼了,他疑惑的问了一句,“阿爹?”

官家叹了口气,“做皇子的,不怕有心机手段,不怕有野心,就怕半桶子晃荡着。我要你当开封府尹,便是属意于你。阿爹有些话,憋在心中很久了,今日咱们父子最后一次相见,便开诚布公的说上一说。”

“阿爹上次在墓中中毒,身子已经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了,太医说,活不过今年春日了。连传位诏书,都一早就写好了。”

官家说着,从怀中取出一个卷轴,轻轻的扔进了火盆子中。

官家说着,转了转自己手上的玉扳指,眼神阴沉了下来。

那日从古墓出来,虽然及时的寻了太医,但是奇毒难解,他的身子已经一日差过一日,靠着一些虎狼之药勉强强撑着,这才没有让人看出来。

在此之后,他一共有三次,想要立皇储,然后退位做太上皇。

第一次,二皇子刚做开封府尹不久,样样受人夸赞,他心中宽慰,以为可以歇歇了,可是姜砚之同苏中丞,查出了石林案,崇文馆屡屡出问题,让他不得不有所迟疑;

第二次,姜砚之去了大辽,石林案模糊过去了,二皇子广受赞扬,他想着要不定了,姜砚之喜欢断案,就让他去断案好了,可万万没有想到,他在大辽立下了大功劳……

这时候朝堂之上气氛已经变得微妙了,他也不好在那个关头,提出立二皇子;

第三次,姜砚之的死讯传来,他已经没有什么好犹豫的了。原本打算葬了他之后,便宣布立二皇子为太子;可谁能够想得到,那孩子竟然好端端的活着回来了,他还在葬礼上说出了那样的话。

那绝对不是立二皇子的好时机。

然后,再也没有然后了。

二皇子一瞧,惊呼出声,然后猛扑了过来,手忙脚乱的从火盆子里,将已经烧了一半的诏书捞了起来,他定睛一看,嚎啕大哭起来。

爹啊,你为什么不早点说清楚啊!你之前不说,为何现在又要说啊!

这除了让我伤心欲绝,后悔得恨不得把自己脑壳撞个窟窿洞,还有别的益处邪?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你在说你这个傻子啊,再熬一个春天,你就是皇帝了啊!为何要自己个把自己个作死啊!

二皇子哭得惊天动地,上气不接下气的,一直哭到开始打嗝了,方才停了下来。

“你是何时同赵离有所勾结的?你可知晓,他是前朝的太子?”

“就是在东阳那次病重,被害得永无后嗣之后,他便找上了我,说要助我一臂之力,让我坐上太子之位。我心中对蔡淑妃有恨意,便同意了。我一开始不知道赵离的真实身份,后来才知晓……”

“在此之前,我虽然有心讨好崇文馆的众位大儒,但却自知大位无望,不敢多有动作。”

“石林开得比这个早很多。我母族式微,姨母虽然在宫中为妃,却也不得宠爱,手头很紧。黄亦书投入我麾下之后,便从石林里分利给我。现在想来,赵离同东阳,早就算计好了。”

“黄亦书认识他们,说不定远比我早。毕竟石林运货,靠的都是赵离手下的那个什么武林盟主在运作。一开始的时候,黄亦书造的假石头,只是偶尔出手。但后来……”

造反需要大量的钱财,他们又得了火器图纸,石林不卖假石头,哪里有那么多钱财,可以供他们挥霍。

到了这步田地,二皇子还有什么好隐瞒的。

他想了想,接着说道,“大兄还有东阳死了之后,我做了开封府尹。赵离又找了过来,想要乘着北伐大军未归,起兵谋反,我自然是不同意的。我担心他要暗害我,便寻了白云道长护体……”

太子倒了,二皇子继承大统有望,自然想要金盆洗手,祈祷官家不要发现,他同赵离有联系。赵离的身份,玄之又玄,所以二皇子才找了个更玄的白云道长。

官家皱了皱眉头,“赵离是你让白云道长杀的?”

二皇子一愣,摇了摇头,“我没有。我不敢惹赵离。我担惊受怕了好一段时间,后来跟着苏中丞去了江南,等我回来,赵离便已经死了。”

不是二皇子?那赵离最后一条命,是如何没的呢?官家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第五百五十四章 亲蚕宫挖宝

姜砚之同并不知道,在遥远的大辽,有人在惦记着他。

打大年三十开始,汴京城里便没有下过雪了。

尤其是今日,阳光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宫人们拿着扫帚,站在墙角根儿,看着远去的两个背影。

这两人简直就像是一副美人春睡图里,突然出现了母大虫,一爪子就将美景撕裂了开来。

不过看得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

到宫中到处挖洞的东宫太子,可能应该是正常的吧!

姜砚之一只手扛着锄头,一只手牵着闵惟秀,兴奋得手舞足蹈的,“今日休沐。恰好苏中丞也不进宫。我带你挖宝去。都是我小时候埋下来的,埋了好多好多,时间久了,我自己个也不记得哪些东西,埋在哪里了。”

闵惟秀脸蛋红红的,不是害羞,是激动的,她早就想来挖了,这可是姜砚之对她的一片真心。

只是以前一来姜砚之不喜蔡淑妃,不愿意多进宫;二来自打她重生之后,便一直忙忙碌碌的,脚步都没有停歇过。是以都没有来挖。

亲蚕宫早就修葺过了,去岁起火烧黑的那半面墙,已经焕然一新,新搬来的一盆盆常青松,在阳光之下,显得格外的生机勃勃。

姜砚之将锄头一搁,“惟秀,你说先挖哪里!”

闵惟秀随手一指,姜砚之一瞧,屁颠屁颠的拖着锄头就去了……

站在一旁的路丙,无语的往门口站了站,大王啊,你总不能够整个院子里都埋满了东西吧……既然没有,那闵惟秀随手一指的地方,你就能够确定那里头有东西?

“大王,要不我来帮你挖?”暗戳戳的腹议归腹议,路丙还是尽了一个侍卫的本分,试探的问道。

姜砚之摇了摇头,一锄头下去,嗖嗖几下,就刨出了一个坑。

那速度之快,简直让人惊叹!

“惟秀你看,这么些年,我挖坑的本事,一点都没有退步。哎呀,挖到了!”

闵惟秀快步走了过去,只见姜砚之从泥土之中,挖出了一个坛子,他打开盖子掏了掏,然后两眼一黑,咳了咳……

“里头装的什么?”闵惟秀瞧他神色不对,好奇的问道。

姜砚之有些欲哭无泪,小时候他绝对是缺根筋的,怎么什么都藏啊!

他想着,从坛子里头抓出了一个桃核,递给了闵惟秀。

闵惟秀接过桃核看了看,与其他的桃子骨头比起来,没有任何的不同,这就是姜砚之送给她的礼物?

“你送我一颗桃核,是希望我以后吃桃子磕到牙?”

姜砚之缩了缩脖子,“咳咳……祖母一年生辰,也不知道是谁,进贡了新鲜的寿桃儿。那会儿不是吃桃子的季节,那桃儿长得又大又圆,白里透红的,统共没有几个。我也只分得一个,舍不得吃,便把它藏在坛子里,埋了起来,当做是给你生辰礼物。”

闵惟秀噗呲一下笑出了声,“你这么一说,我也想起来了。当时我家分了一个,哥哥们都不吃,让我给吃了!”

姜砚之说着,一拍脑袋,又走回了坛子周边,使劲的掏了掏,从里头掏出一张纸来,红着脸递给了闵惟秀。

闵惟秀打开一看,只见上头歪歪扭扭的写着,贺闵五生辰。

闵惟秀心中一暖,她能够想象得到,许多年前,一个小男童,抱着一个大桃儿,又想吃,又舍不得吃的纠结样子。他兴许只闻了闻香味儿,然后念念不舍的将桃儿放进了小坛子里,送给心爱的姑娘。

他是那样的赤忱,只想着把最好的东西留给她,却忘记了,桃儿放了几日,便会烂掉的。

好在,桃肉会烂,桃心却一直都在。

像是他的心一般。

“挖这里,我觉得这里有宝贝!”闵惟秀又是随手一指。

姜砚之瞧她高兴,乐呵呵的说道,“诺!”

然后又扛着锄头吭哧吭哧的挖了起来。

不一会儿的功夫,闵惟秀特意铺开的包袱,便堆满了。

上头有小孩儿玩的竹蜻蜓,有绣着猫儿的裙子,也有名贵的朱钗环佩。姜砚之每挖到一件,便说起那些物件的由来。

“大兄小时候经常出宫去看东阳,我求了好久,他才答应带我出去一次。那是我第一次出宫,不知道身上要带银钱……路丙抠得要命,不肯借钱给我买,于是我靠着一张好看的脸,得到了这一个竹蜻蜓!”

闵惟秀看了看姜砚之的脸,嗯,虽然这么说有些羞耻,但是她觉得的确是怪好看的。

“那绣着猫儿的裙子,是有一次宫宴,我瞧你偷偷的盯着刘鸾的裙子瞧,想来是喜欢上面绣着的猫儿,便要宋嬷嬷给你也做了一条红色儿的,上头绣着猫儿扑蝶的图案……”

“宋嬷嬷年纪大了,绣得两眼发昏,后来得知我不是要送你,是要埋了,气得三天没有理我……”

闵惟秀摸了摸裙子上的小猫儿,跟真的一般,毛发根根清晰可见,绣这个的人,绝对花了好大一番心血!她要是宋嬷嬷,岂止是三天不理会姜砚之,绝对要把他打得喵喵叫!

“那啥,你看戏只看了一半……我偷偷的看刘鸾的裙子,那是因为我瞧见她那猫儿旁边,有一条毛毛虫……我等着瞧她啥时候发现了,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

闵惟秀说着,爆笑起来,“哈哈,你还真让宋嬷嬷在上头绣了一条虫……这小裙子好看,日后留着给咱们的闺女穿!”

姜砚之红了脸,恨不得把上头的那条虫子给抠下来……

“除了你,我哪里会看别人,就随便搂了一眼,然后画下来叫宋嬷嬷绣了……根本不知道虫子是真的!不是绣的!”

闵惟秀脸一红,什么人啊,说着笑呢,怎么又说得没羞没臊了!

站在一旁的路丙,抱了抱院子里的桑树杆子……三大王啊,不,太子啊,在下能早点成亲吗?实在是已经受不了了!

“这一条珍珠串儿,是我被扎针了之后,故意童言无忌,说出了蔡淑妃不喜欢洗脚……皇后乐得要命,寻借口赏给我一斛珍珠……我自己串的!我当时就想,这珍珠光洁又圆润,白嫩嫩的,特别适合你。”

第五百五十五章 朕的床上有只鬼

闵惟秀接过那串珍珠,戴在了自己的脖子上,珠子是好珠子,就是那用珍珠盘成的花儿,有些歪歪扭扭的,一看盘花的人,手艺就不怎么样。

“真好看!没想到你还有这种本事!”

姜砚之笑弯了眼睛,“我就知道你会喜欢的!”

两人一边挖一边说,不知不觉得,便到了晌午,整个亲蚕宫的院子里,已经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跟老鼠打过洞似的了。

“哎哟!”

突然之间,门口传来了一阵惊呼声,路丙眼疾手快的扶住了门口踩进坑里快要摔个狗吃屎的张公公。

这张公公是官家身边的老人儿了,最是讲究体面,这万一摔了,怕是要恼羞成怒的。

“公公小心!”

张公公好不容易站稳了脚,惊魂未定的看着眼前宛若战场的亲蚕宫,悄悄的往门口挪了挪。

怎么办?我觉得我们的太子殿下,有点难以言喻的毛病……

都说他在地府中也是个官儿,莫非要从这亲蚕宫,挖出一条通往黄泉的路来?

之前传说那地狱之门,便在三大王府,现在三大王进了宫,为了办事方便,自然是要挪地方的……

张公公越想,越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了不得的真相。

他想着,又往后退了一步,一直退到了门槛外,这才想起了自己的来意,“殿下,官家唤你们前去福宁宫……”

姜砚之点了点头,“待我整理一番便去。阿爹寻我,不知何事?”

张公公四下里看了看,亲蚕宫十分的偏僻,平日里就没有人来。

再加上姜砚之做了太子,柴皇后元后的名头便又打了出来,这亲蚕宫乃是她的故居,自然更加是没有人敢随便前来叨扰了。

“官家适才小憩,做了个噩梦,一醒来便叫老奴,快些寻殿下过去,看上去,颇为焦急。”

姜砚之一愣,拍了拍手上的灰,踢了踢脚上的泥巴,看了闵惟秀一眼,“惟秀,咱们先去福宁宫,让路丙把东西拿回东宫去。”

官家年后身子一日不如一日,肉眼可见的衰败了下来,突然叫得这么急,委实让人担心。

……

两人这一迈进宫门,便瞧见了穿着中衣披着披风,站在院子里中的官家。

“阿爹,你怎么也不穿好衣衫就出了,虽然有太阳,但也还冷着呢!别冻感冒了,又要我替你处理朝事……苏中丞实在是太叨叨啦!”

官家紧了紧披风,快步的走到了闵惟秀的身后。

姜砚之一愣,“阿爹,那是我的惟秀!”

官家一巴掌打了过来,“你这个蠢儿子,我们大陈有你,简直是倒霉透顶了。”

姜砚之摇了摇头,“你在我灵堂上,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说我是拯救大陈的奇男子……官家可是金口玉言,怎么能随便就改。”

官家气得无话可说,心中将苏中丞骂了一千遍,要不是那个老山羊胡子,他能够说出那等话来?

“阿爹,快进屋去吧,冷着呢!”姜砚之说着,搓了搓手。

屋子里的火盆子,烧得旺旺的,站在门外,都能够听到碳火偶尔裂开的声音。

官家看了那屋子一眼,又往闵惟秀身后站了站,“你这个不孝子。以前阿爹说了,要你有空就进宫来帮阿爹看看,这宫中是不是有鬼,你却一直都没有来。”

“我觉得……朕的龙床上,有一个鬼!”

姜砚之抬了抬头,太阳高挂在正空中,如今乃是中午,阳气旺盛得很,在天子床榻上,竟然有鬼?

官家见姜砚之不信,四下里看了看,见张公公没有跟着进来,压低声音说道,“自打我从那墓里出来之后,便经常被鬼压床。你是做这一行的,应该知道鬼压床吧?”

“我躺在床上,好像睡着了,又好像没有睡着,整个人清醒得很,可就是手脚都不能动,也说不出话来。我在心中念佛经,念了三遍,便能醒过来。可是最近,需要念的遍数,越来越多了。”

“不光是鬼压床。我开始做梦,梦见有一个人,站在门口,逆着光,我看不清楚她长什么模样,只知道是一个娘子。”

“她一直朝我床边走。一开始在门口,第一日,她走了一步;第二日,她走了两步……到了昨天,她走到了我的床边……我一醒来,又什么人都没有。”

“我以为自己是身子虚,所以做了一个古怪的噩梦……可是今天,她爬到我的床榻上来了……我虽然睡着了,但是能够感受到耳边的吹气声……”

“我能够感觉到,她就躺在我的身边,冰冰凉凉的……虽然睡着了,可是我知道,自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官家说着,搓了搓自己的手臂,嘴唇有些发白,显然是吓得不轻。

“砚之,我的床上是不是有鬼!是不是你的阿娘来接我了?”

姜砚之的手紧了紧。

他对着官家点了点头,牵着闵惟秀的手,一道儿走了进去。

官家的寝殿里,暖烘烘的,香气扑鼻。

铜鹤里的熏香,腾起青烟,直冲云霄。

“有吗?”闵惟秀问道。

姜砚之看了看那个明黄色的雕花大床,那床榻之上,侧躺着一个年轻的宫妃。

她穿着一条淡青色绣着缠枝花的素雅长裙,头上攒着米粒大小的珍珠串成的花儿,看上去并非是什么高位之人。

在她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别致的金锁儿,闪闪发光。

见姜砚之看过来,她眼珠子动了动,陡然消失不见了。

“的确是有一个女鬼,但是现在消失不见了。”姜砚之给闵惟秀解释道,慢慢的走到了龙床旁边。

被子胡乱的扔在了地上,官家的衣袍散落了一地,显然之前出去的时候,他十分的慌张。

姜砚之捡起了地上的衣衫,站起身来。

床榻上湿漉漉的,闻起来一股子汗味儿,可见之前睡觉之人,吓得委实不轻。

在那玉枕头边上,放着一块别致的金锁儿,上头刻着福慧成双四个大字,同那女鬼脖子上的,一模一样。

姜砚之一把拿起了那把金锁,是空心金片儿,很轻。

“阿爹,快些进来穿衣衫吧,别着凉了,这屋子里的鬼已经不在了。”

第五百五十六章 福慧双全

“那女鬼到哪里去了?”官家穿戴整齐,坐到火盆子旁,端起张公公新送过来的热茶,这才觉得整个人活了过来。

他说着,瞟了瞟正在一旁拼命的摇晃着一把金锁的闵惟秀,他年纪大了,有些老眼昏花的,怎么好似觉得,那金锁儿是他枕边的那一把?

“惟秀啊,那把金锁可是你给福星准备的?”

闵惟秀住了手,将金锁递到了官家手中,“阿爹,不是的,这是你床头拿的。”

官家有些不悦,他一死了,整个大陈都是姜砚之同闵惟秀的,可如今他还没有死呢,就开始随便拿他的东西了。

“砚之说,那个女鬼应该是跑到这个金锁里去了。以前我们也见过的,有藏在镜子里的,藏在簪子里的……挺有趣的。我就想看看,我这么摇,她会不会头晕眼花。”

官家看着手心里的金锁,顿时觉得那不是一把锁,而是一块热碳,烫得他的手心都要燎起泡来了。

是朕错了啊!是朕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惟秀啊!你你你快把这个金锁拿走!求你了……这真不是我的!

就在这时候,一只白胖胖的手,伸了过来,将那金锁拿了开,“阿爹,这金锁可是以前,哪一位宫妃所有?”

官家松了一口气,他发誓在姜砚之白胖又柔和的脸上,看到了佛光!

不愧是他的儿子!

“阿爹?”姜砚之又唤了一声。

官家回过神来,看了一眼那把金锁,眼神复杂起来。

“这是你二哥的母妃曾经戴过的金锁。你是说,那个女鬼是她?”

姜砚之点了点头,“应该是,人死了变成鬼,除非是有人做法特意把她困在一个固定的器物之上,否则一般都是附在于她而言,有特殊含义的物件上。”

“那女子穿着素雅,头上攒着米粒大小的珠花,胸前挂着一面金锁,宫里头的宫妃,很少有戴这种首饰的,阿爹应该能认出来才对。”

开玩笑,都做到宫妃了,不戴鸽子蛋大小的就算了,起码也得是圆溜溜的跟豆子一般吧,米粒大小的,还不圆溜的实在是太磕碜了。

官家端起茶盏,轻轻的抿了一口,眼神复杂的看了那金锁一眼。

“看来那的确是知福了,你们没有见过,她就是你二哥的生母。这片金锁儿,是她进府之时,她阿娘给她的。知慧进宫的时候,也有一块,上面同样写着,福慧双全。”

那二皇子生母知福死的时候,二皇子年纪尚小不懂事儿,太后怜悯其幼年丧母,接了他的姨母知慧进宫照料,这一来二去的,知慧自然也成了后宫中的一员。

不光是二皇子不显眼,他的生母姨母,也都是不打眼的人。

“那么知慧是怎么死的呢?二哥说的可是真的?阿爹,若是想要送她上路,先得解决了她的旧事才对。”

官家有些恍惚……

他有一句话,不知道该说不该说,实在是他连二皇子他娘,长得什么模样都不记得了。那时候他并不知道自己一辈子只会有三个儿子,又正是与柴皇后浓情蜜意之时,不打眼的知福,根本就不在他的眼中。

人年纪大了,总是喜欢怀旧,再一听二皇子提起他阿娘,这才愧疚思念一起涌上头,去寻了她的旧物来。

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招来了鬼!

“当时边疆有战事,阿爹也没有怎么操心后宫之事,知福的死,的确是有隐情的……但具体的,我也不清楚,我只是听人禀告,说是她得了恶疾没了。”官家说着,好似突然想到了什么,表情有些不自然起来。

姜砚之同闵惟秀对视了一眼,笑道,“无妨,阿爹,我拿着这金锁儿去查一查便是,今夜那女鬼定然是不再来了。”

官家松了一口气,拍了拍姜砚之的肩膀,“你且去吧,我去淑妃宫里坐一坐。”

姜砚之了然的站起了身,这宫中闹鬼,怕是官家自己个也住不下去了。

两人出了福宁宫,闵惟秀紧了紧身上的斗篷,“咱们现在去哪里查?去问太后么?她老人家虽然不管事,但可没有什么不知道的事。”

姜砚之摇了摇头,“咱们回东宫,去问宋嬷嬷。”

……

“怎么突然问起这个事儿来了?”宋嬷嬷正在和面做点心,手上扑啦啦的全是白色的粉末,“殿下且领着太子妃去殿中歇着,这厨房哪里是你们来的地方。”

她说着,净了净手,这才跟着姜砚之同闵惟秀进了正殿。

“这事儿啊,有些难以启齿。知福跟了官家的时候,官家还不是官家。她容姿平平,才艺平平,样样都不出色,并不讨官家欢心。后来进了宫之后,更加无宠爱。”

“不过好在她肚子争气,生了一个皇子,倒是没有人敢小觑她,宫中只有她同蔡淑妃有子。蔡淑妃性子嚣张,难免会故意的找他的茬儿。”

“宫中所有的人,都知道,她们不和睦。她死的时候,我已经在蔡淑妃身边照看殿下您了。那一日知福告了病假,没有去给皇后请安。淑妃突然提议,说要众人一道儿去知福宫中探望她。”

“这一去啊,就瞧见了了不得的大事!”

闵惟秀同姜砚之都好奇的看着宋嬷嬷,眼睛一眨不眨的。

不得不说,姜还是老的辣,宋嬷嬷就是会讲故事。

“什么了不得的大事?知福给官家戴绿帽子了?还是说她在宫中行巫蛊之术,譬如扎小人之类的……”闵惟秀是个不懂就问的好孩子,立马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宋嬷嬷眼皮子跳了跳,不……一般人没有您这么肥的胆子!巫蛊之术,那可是要一死一大片的!

“这实在是难以启齿,不过太子妃想听,那老奴便斗胆直说了。那知福身边,有一个大宫女,名叫胭脂,跟在她身边好些年了,生得人如其名,宛若胭脂一般好看。”

“太后见官家子嗣单薄,那胭脂生得健康丰盈,还曾经让嬷嬷考量过,想让官家把胭脂给收了。可后来发现,胭脂腋下味儿,这才罢了。”

“胭脂伺候知福久了,这主仆二人日久便生情,也就出了事儿了。”

第五百五十七章 旧事

闵惟秀的嘴张了张。

喂喂!什么日久生情?嬷嬷啊,我好像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儿啊!

这不光是绿帽子,还是一顶会发光的绿帽子啊。

姜砚之咳了咳,“你是说那知福有磨镜之癖,所以才被处死了?”

宋嬷嬷摇了摇头,“有没有谁说得清楚呢?不过当日,去的宫妃不少,好些人都瞧见了,知福同那胭脂……屋子里还燃了那种香,太后皇后都来了,宫门关得严严实实的。”

“我有一个好姐妹,在太后身边伺候,我曾经听她说过。说知福拼命的喊冤,说她是中了人奸计了,她同胭脂清清白白的。可那胭脂,却说知福背信弃义,然后一头撞死了。”

“胭脂是她的贴身大宫女,平日夜里都是在床边守夜的,关系的确是很亲密。他们宫中,又有一个小宫女儿说,有一次瞧见知福同胭脂在榻上嬉戏……”

“总而言之,知福一张嘴,是无论如何都说不清楚了。当时国事繁忙,这事儿又是丑事,难免叫官家颜面无光,便被太后同皇后联手给压了下来。”

“知福当天就被赐了白绫。对外只说,她是病死的。她向来身子骨就一般,前不久正好病着,娘家又不显赫,不知情的人,根本就没有怀疑。只不过,后来私底下里,倒是有人说,说知福可能是冤枉的。”

“是被蔡淑妃给陷害了,她们二人原本就有仇怨,关系并不好。淑妃为何在那个时候,突然大发善心的去探病……唉,这宫中人多了,难免尔虞我诈的,是是非非又有谁弄得清楚呢?”

“说起来,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怎么又重新提起她的事情了?”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倒是没有说起女鬼的事,官家好脸面,若是让人知晓他被一个女鬼吓得瑟瑟发抖,指不定他就要关门放高达了。

“我对这个案子有兴趣。嬷嬷,当时同知福一道儿住的,还有那些宫妃呢?她是一宫主位,应该还有一些低位嫔妃一道儿吧。知福可有什么关系密切的好友?”

宋嬷嬷想了想,摇了摇头,“没有。宫中妃嫔虽然多,但因为二皇子养在她膝下,便让她独居,蔡淑妃也是一人独居一宫的。她同端嫔向来交好,那日便是端嫔替她告的假。”

“那会儿中秋刚过,我还记得,那一年的桂花特别的好,我给你做了好多桂花糕,你吃得可香甜了。”宋嬷嬷说着,一脸的怀念,“我知道的也就这么多了。因为这事儿难以启齿,当时知福身边的人,几乎全死了。”

“只剩了一个叫小枝儿的宫女,因为年纪太小,又是二皇子跟前伺候的,便留了下来。哎呀,说起来,那小枝儿你们见过的,就是二皇子身边的那个姓张侍妾……”

宋嬷嬷说着,拍了拍脑门,“年纪大了,记性就不好了,差点儿给忘记了。不过那小枝儿那会儿年纪小,当时不知晓什么事儿的。嬷嬷可帮着你们忙了?”

姜砚之笑着点了点头,“嬷嬷你可帮上大忙了。”

宋嬷嬷这下子高兴起来,“我去给你们做点心去,今儿蒸梅花糕吃。”

闵惟秀一听,下意思的动了动嘴唇,梅花糕好啊,这么一听,怎么觉得肚子就饿了呢。

她想着,拿起了桌子上的一颗盐渍梅子,含在嘴中,酸得眯了眯眼。

“咱们是去问端嫔,还是问那个张枝儿?”

姜砚之一听,嘚瑟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你的夫君是谁?”

闵惟秀觉得酸得道牙,但一想想再酸这梅子好歹也是吃食,不能浪费了,霸蛮的吃了下去。

“姜砚之?”

姜砚之嘿嘿一笑,“是太子啊!太子!咱们一个个的去问,要问到什么时候?不若请了几人都来,自然真相大白了。”

闵惟秀一听,有道理啊,不好意思,在下的嚣张配不上太子妃的位置!

“你觉得知福是被冤枉的?”

姜砚之点了点头,“你想想看,胭脂乃是知福的贴身宫女儿,她们什么时候不能够行事,月黑风高夜又有谁会去管?为何偏生要在大白天的,还点香……这十分的不自然。”

“不光是我想得着,我想太后还有我阿爹心中,都跟明镜儿一样,知道她肯定是被人暗害了。只可惜这宫中,最重要的不是真相,而是皇家的颜面。”

姜砚之嘲讽的笑了笑,“知福身为后妃,即便是被人陷害了,但是她同胭脂不堪的场面,被许多人目睹了,让官家难看。就凭这一条,她也是必死无疑了。”

姜砚之想着,叫了路丙进屋,交代了一番,这才同闵惟秀一道儿喝着茶,等着众人的到来。

等到宋嬷嬷的梅花糕热腾腾的端了上来,该来的人,也都来了。

闵惟秀咬着梅花糕,看着下面坐着的几个人。

端嫔生得一张标准的鹅蛋脸,柳眉星目,颇为好看,让人一瞧就忍不住感叹,当皇帝好啊,当皇帝连这样国色天香的美人儿,都能说嫌弃就嫌弃!

闵惟秀实在不明白,这端嫔是怎么做到,长着这样好看的脸,还在毫无宠爱,让林娘子独霸后宫那么些年的。

见闵惟秀看她,端嫔笑了笑,“太子妃吃得是啥,可真香啊!”

她这一开口,闵惟秀瞬间就明白了。

这绝对是开口跪啊!端嫔生得端庄贤淑的,这一张嘴,跟锅破了似的,又响又哑,还贪吃!

闵惟秀不是小气之人,豪爽的分了给端嫔,端嫔也不客气,直接就吃了起来。

端嫔下手坐着的,是一个病歪歪的妇人,她脸色有些蜡黄的,穿着十分的素净,手腕上挂着一串佛珠儿,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好似与世隔绝一般。这便是养大了二皇子的知慧。

第三个,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这是二皇子府的小枝儿,宠妾张氏。

与上一回见相比,张氏显得苍老了许多,低眉顺眼的坐在那里,一言不发,显得有些呆滞。

姜砚之看了一眼正在吃蒸梅花糕的端嫔,“你们应该都明白,我想要问什么事情了吧?端嫔,当年旧事,你可还记得。当年中秋,二皇子的生母,可是真病了?又是谁让你帮她告病假的?”

第五百五十八章 一命抵一命

端嫔眼疾手快的将那蒸梅花糕囫囵吞了下去。

那速度,让闵惟秀深刻的怀疑,大陈是有多穷,一宫主位,连饭都吃不饱了么?

说起来也是官家造的孽,后宫佳丽三千,像端嫔这样的无色无子又无宠爱的老妃子,的确是连个站脚的地方都没有。

端嫔一口气吃完了,这才回道:“知福姐姐向来身子弱,在生二皇子的时候,又伤了身子,身上断断续续的见红,见不得风。说起中秋节,我倒是想起来了,那一年天气特别的好,知福姐姐少见的精神。中秋的时候,还特请皇后召了知慧妹妹进宫。”

“我们还一起喝了桂花酿,吃了桂花糕。你们不知道,知福姐姐做的桂花糕有好吃,那是软而不散,糯而不腻,一口一个,吃完了口脂都不会掉……配上一壶茶,再吃几颗水煮芸豆间间口,别提多幸福了!”

闵惟秀收回了对端嫔穷苦的揣测。

这人分明就是一个好吃鬼,提到吃食就来劲儿了!

审案子呢!你为什么要说什么桂花糕桂花酿还有水煮芸豆……

怎么办,闵惟秀觉得,眼前的梅花糕看上去是那么刺目,它孤孤单单的,好像在思念自己好姐妹桂花糕。

宋嬷嬷,能再来一盘桂花糕吗?

姜砚之咳了咳。

端嫔一愣,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又接着说道,“我们两宫挨得近,每次都是胭脂过来,叫我去请安之时,代为告假的。”

她说着,笑容淡了几分,抿了抿嘴唇,迟疑了好一会儿才说道,“殿下,知福姐姐已经没了这么些年,二殿下又……我我斗胆说上一句,往事如风,莫要再提了。”

姜砚之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看了门口一眼,走到了知慧的面前。

从袖子里掏出那把金锁,轻轻的放在她的面前晃了晃。

知慧转着佛珠的手一顿,“殿下此举何意?二殿下已经不会挡你的路了,你还将阿姐的陈年旧事,挖出来作甚?死者为大,望殿下爱惜羽毛,莫要做出让人后悔之事。”

姜砚之伸出一根手指来,敲了敲那金锁,“喂,你听到了么?你阿妹不想要我给你伸冤呢!让我猜猜为什么?嗯,因为害死你的人,就是她吧!”

知慧看着姜砚之神神叨叨的模样,手中的佛珠又拼命的转了起来。

“害怕呀?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临时抱佛脚,是没有任何作用的。你还不出来么?你要是不出来,我就把你扔去庙里,让高僧念经,超度了啊……”

姜砚之说着,看向了知慧的左手边,诡异的笑了笑,“我就知道,你恨不得掐死害死你的人呢!你贴近一点,让她感受一下你的存在!”

知慧猛的一下站起了身来,对着姜砚之拱了拱手,“殿下,我没有空陪你玩这种把……”

她说着,脸色一变,快速的朝着自己的左边看去,明明没有风,她却好似感觉,这边冷得厉害,好似凉风吹来,吹得她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坐在她下手的张氏,陡然捂住了右手,尖叫出声,“啊!有鬼!有鬼!”

知慧快步走了几步,离开了原本的那个座位,然后神色莫名的看着那个方向。

姜砚之收起了玩笑的神情,认真的说道,“当年那件案子,疑点颇多。”

“知福就算同胭脂有情,为何要特意挑了给皇后请安的时候,行那等事。即便当日蔡淑妃不领人来,作为她的好姐妹的端嫔,也会过来探病;皇后也会派人前来问候一番……”

“那日清晨,一定是会有人,去她宫里的。也就是说,一定会有人,发现她同胭脂的事。这是第一个不对劲的地方。”

“第二个,知福当日有没有生病?我问了当年一直给知福诊治的周太医,他说在前一天夜里,知福的确是传了太医。说是中秋之时,她吃多了醉蟹。蟹乃是寒凉之物,吃了腹疼。”

“可见她生病了是真的,遣了胭脂去告假也是真的。那么一个拉肚子拉得腿软的人,是如何还有那等心情,去在青天白日里玩床第之欢?这是第二个不对劲的地方。”

在等着三人来的时候,姜砚之也并没有闲着。

“知福病了,可是胭脂没有。她屋子里的熏香,都是由谁来点的,是胭脂。是谁最后证明知福行了苟且之事的,是胭脂以命相证,直接定论。胭脂是谁的人?谁给了她好处,让她连命都不要了,做出这等背主之事?”

姜砚之说着,看向了知慧,“胭脂是你的人吧!当年或许看不出来,但是这么些年过去了,胭脂家中得了什么好处,那是一清二楚,有迹可循的。路丙,你说说看吧!”

老实说,听了宋嬷嬷说了这些话之后,姜砚之一下子就想到胭脂有问题了,只是她背后之人是谁?不能轻易下定论,这才派了路丙去查。

之前路丙回来,在门口给了他信号,他才肯定了,害死知福的人,便是知慧。

可是她们二人乃是姐妹,到底有多大的仇恨,才让她下此狠手呢?

不等路丙张口,知慧便将佛珠往地上一扔,愤怒的说道,“不用说了,就是我。胭脂的兄弟赌钱,欠下一大笔债,我以还债为理由,让她对我阿姐下手。”

一直坐在那里,一脸懵的端嫔,听到这里,终于找回了自己的脑袋瓜子,“什么?你在说什么?为什么?”

闵惟秀终于将手中的梅花糕放了下来,她以为自己个是最傻的,没有想到,这个端嫔竟然比她有过之而不及。

还能够为啥?还不是为了官家那根老瓜瓤子吗?

谁能够想到,这厮竟然命中只有三个儿子啊!人人都觉得自己能做太子他亲娘呗!

知慧咬了咬嘴唇,眼眶一红,“阿姐,你在这里的话,竖起耳朵听好了,我是害了你。但是这么些年,我也好好的把你的儿子给养大了,你人都死了,又回来做什么?我为何这么做,你心中知晓得清楚明白的。我所追求的,不过是一命抵一命罢了。”

第五百五十九章 迟到的对不起

知慧说着,哭出了声。

“殿下你查得这么清楚明白,应该听说过吧,太后觉得皇嗣单薄,相看了腊梅。”

姜砚之点了点头,这事儿他听宋嬷嬷提起过,因为腊梅腋下有臭味,所以才作了罢。

“太后相看的,其实不是腊梅,而是我。”知慧说着,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说起了陈年旧事。

“阿姐尚在潜邸之时,常寻我去说话,那会儿我年纪小,没有那么多的规矩,经常往前院跑,官家把我当作孩子看,十分可亲。这么些年,我一直在懊悔,一直在恨我的阿爹阿娘。”

“我年少无知不懂事,他们也不懂么?我瞧见了官家,仪表堂堂,富贵无边,是那天底下一等一的儿郎,瞧过最好的了,还如何能够瞧得上旁的人?”

“待我大些了,最期待的就是逢年过节的时候。阿姐不能出宫,到了节气的时候,就会召我进宫来说话。虽然不是次次都能够遇上,但偶尔也能够在宴会上瞧见官家。”

“就在那一年端午,官家饮多了雄黄酒……他承诺要抬我进宫,可是很快边关有了战事,官家忙得脚不沾地的,哪里还记得我这么个人?我回家之后,便发现有了身孕,十分的慌张……”

“七七乞巧节的时候,阿姐突然召见于我,一见面就将我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我是对官家动了心思,可是一个巴掌拍不响,他若是对我无意,又怎么会……”

“我一个闺阁女子,哪里懂什么怀孕之事,连我阿娘都不敢告诉,身边也没有经事的嬷嬷,当天我用过饭之后,便见了红,落了胎。活生生的一条命啊,不光如此,我落了胎之后,寻了太医来瞧,太医说我身子骨不好,日后很有可能再也怀不上了。”

知慧说着大哭起来。

闵惟秀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饶是她读话本子无数,都不知道这姐妹二人相爱相杀是个什么路数!

“你阿姐为何要让你落胎?她承认是她干的了?”

知慧听了闵惟秀的话,愤怒的看了过来,“不是她是谁,我在她的宫中,吃了她让人做的饭,吃完就落了胎。她就算是恼我恨我,也不应该害死我的孩子!”

“当天晚上,我才知晓,今日进宫,其实是太后召见。太后听闻我有孕了,有意要抬我进宫,使了嬷嬷前来相看。可是一来,就发现我落了胎,再也不能生孩子了,便匆匆的走了。”

“官家并非薄情寡义之人,我迟早能够进宫的。可是有孩子的宫妃,不管是皇子还是公主,日后就算不能够出宫做个老封君,那也可以在宫中做太妃。可是无子的低位嫔妃,日后便是青灯古佛一辈子。”

“我心中恨,真的很恨!她害死了我的儿子,我便要夺走她的儿子!你看,我很成功是不是?可我成功的杀了她又如何?我的孩子回不来了,她的孩子即便是被我养大了,也还是管她叫阿娘……”

“什么都没有改变,什么都错了!”

知慧说着,激动的跺了跺脚,那被她扔在地上的佛珠,经过磋磨,绳子断裂了开来,落了一地。

屋子里静悄悄的,只有知慧的哭泣声。

站在一旁的端嫔动了动嘴,“那个什么……知福姐姐同我说过你落胎这件事。真不是她干的,这宫中的苦楚与寂寥,只有身在宫里的人才知晓。后宫佳丽三千,不知道轮到何时,才能够一见天颜。”

“哪里有在外头,做正头娘子来得松快。你阿姐是很气愤,因为她早就替你相看好了一门好亲事,说的乃是我舅舅家的哥哥。我母亲瞧着知福姐姐常照顾于我,才爽快的同意了这门亲事的。”

“我惯不会伺候人,天天吃吃喝喝的,为何能够稳坐嫔位,就是因为我娘家够硬气啊!我那哥哥真的很好的,现在已经是一方大员了。”

闵惟秀看了端妃一眼,莫名的觉得有一股子熟悉感!

她若不是嫁了姜砚之,而是成了后宫的闵嫔啥的,估计也跟这端嫔一样,吃吃喝喝,官家算什么狗屁,老娘才懒得伺候呢!

反正娘家够硬气,就当自己换了个地方吃啊!一边吃,还一边有一群貌美如花的小娘子给演宫心计!

啧啧,怎么觉得有点舒爽啊!

“官家同你的事,你真当宫里头不知晓么?皇后,蔡淑妃,哪个不是知道得一清二楚的,可就是没有人,想要抬你进宫呢!还是你阿姐,去告诉了太后,她又如何会故意害你落胎?”

“后来她问过太医了,真没有人要害你。你那会儿葵水刚来不久吧,年纪小怀不稳胎本来就是常有的事,你又有宫寒之症,为了投官家所好,节食瘦腰,再加上怀胎之后,焦虑得很,这才落了胎的。”

“这宫里,像你这样的,也不是没有。林娘子怀的胎,不就落了么?蔡淑妃当时膝下有两个皇子,你阿姐只有一个,争斗之中总是落下风,若是再加上你肚子里那个,那叫如虎添翼。她干嘛要害你落胎?”

知慧傻愣愣的看着端嫔,过了好一会儿才喃喃的说道,“怎么不是她,就是她,就是她害的。不是她害的,不是她害得,是我自己害的,哈哈,是我自己害的。”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知慧说着,接过了姜砚之抵来的金锁,哆嗦着掏出了脖子上挂着的一模一样的一把金锁,两把锁挨在了一起,一个写着,福慧成双,另外一个,写着慧福成双。

逝者已逝,对不起也没有任何作用了!

……

“走了吗?”闵惟秀好奇的问道。

姜砚之点了点头,“走了。”

闵惟秀摇了摇头,两条腿的男人遍地都是,哪里值得女子姐妹相残!真的是……

案子已经破了,很快便有人将知慧扶了出去,姜砚之领着她一道儿,去官家那里复命去了。

闵惟秀瞧着傻坐在那里的张氏,笑了笑,“你表现得很好,吹那口气,吹得很及时。喊有鬼之时,那声音自带惊悚之感!不愧是二哥最宠爱的妾室,这本事不一般啊!”

张氏行了个大礼,“多谢太子妃夸奖。”

她说完,低眉顺眼的出去了。

一旁的端嫔挠了挠头,“那啥……之前知福姐姐的鬼魂不在?”

闵惟秀嘿嘿一笑,“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但是我舍不得出那个钱啊!鬼魂哪里有人听话!”

简直叹为观止!

端嫔觉得,她对于宫斗的见识,实在是太浅薄了!

第五百六十章 消失的恋人(一)

这一刻,端嫔的脑子里想了许多。

她觉得自己吃吃喝喝几十年,就是为了积累聪明才智到今日的。

“我吃了你的梅花糕,无以为报,日后就留在宫中给你做酥糖吧!我跟你讲,我做的酥糖甜而不腻,脆不掉渣,上头铺满了芝麻!再配上一杯我亲自配的豆子茶……简直是快乐似神仙!”

闵惟秀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啥玩意?你吃了我一块糕,就要赖上我一辈子了?

话本子里的顽皮女主都没有你顽皮!

端嫔见闵惟秀不言语,眼珠一转又接着说道,“我宫斗多年,很有本事的,一定可以做你的左膀右臂。我跟你说,现在还好,等以后那些个烦人的大臣,一定会让后宫住得满满当当的。”

“我知道你本事大,可打人累断手啊,还容易让人诟病。不如让我出手好了,我保证她们一个个的吃得油光呈亮的,比太子还胖,绝对下不了口去!”

闵惟秀心中一万匹骏马呼啸而过!

敢问您家是哪里的大户人家?祖传手艺圈养肥猪吗?

就您这等想法,还敢忽悠我说自己宫斗多年!

再说了,官家还活得好好的呢,你咋就想着自己当寡妇之后的日子了?想归想,我现在也不能够说,等我公爹归西了,我就把你收了这种话啊!

“梅花糕是宋嬷嬷做的,不是我做的。”闵惟秀憋了半天,蹦出了这么一句。

端嫔哦了一声,“我一会儿去找她要方子。”

空气有些凝固。

端嫔的手指胡乱的动了动,因为之前知福的案子,事关官家的颜面,是以无论是安喜,还是端嫔身边伺候的人,都不在这个屋子。

“我有求于东宫,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本想说点儿有趣的话,亲香亲香,可我到底没有这个本事。这事儿压在我心底很多年了,若是不弄个清楚明白,我是一辈子都不会安心的。”

“只要能够解我所惑,日后不管是殉葬也好,出家也罢,亦或者是一辈子都吃不了美味的吃食,我也绝无怨言。”

闵惟秀摇了摇头,“宫中还能够少了你一口吃食么?我要你殉葬出家做甚?可是有未解的案子?开封府里的百姓都知晓,但凡有案子,直接寻砚之便是。你且说说看。”

端嫔面色一喜,拿起盘子里最后一块梅花糕,囫囵吞了下去,“我吃完有力气说。”

“在我年少之时,曾经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恋人,名叫白沐阳。”端嫔说的时候,破铜锣嗓子都温和了几分。

“他同我家门当户对,是真正的门当户对,因为我们两家的大门,乃是正对着开的。虽然我阿爹同他阿爹政见不同,但对于小辈的亲事,却并不反对。我那时候高兴得不了,亲手做了十大筐的喜饼,一同有九十九种馅,意味着天长地久……”

“其中放了果肉的那种特别好吃,下次我做给你吃……”

为什么所有话题的结局都是吃!

“真的很好吃吗?我最喜欢的还是肉馅的,香!”闵惟秀真诚的说道。

端嫔点了点头,“肉馅的趁热吃好吃,但是当做喜饼,凉了之后,口感就不如果味的了。我同白沐阳大婚在即,有一日我们为了大婚之时,女宾是准备青梅酒还是桂花酒吵起来了。”

“对了,我忘记说了,白沐阳虽然也是出自书香门第,但是他不爱读书,最喜欢的便是想新的菜式,做各种花样的点心。京城里的暖阳居就是他开的。我已经好些年都没有出过宫了,家里人来看我,也不敢提他。暖阳居还开着吗?”

闵惟秀点了点头,“开着呢,味道偏甜,我只去过一次便不去了。京城中有不少小娘子都喜欢去。”

端嫔笑了笑,“那是因为我喜欢吃甜的。我的闺名,叫暖玉。”

闵惟秀端起茶来喝了一口,今儿个没有吃多少糖啊,咋觉得甜得齁了呢!

“暖阳居有一道菜叫做荔枝肉,你一定要去尝尝。”端嫔说着,吞了吞口水。

“上次我去的时候,不是吃荔枝的季节,倒是没有吃着。等天热了,我去吃,给你带一些来。”

端嫔激动了动了动嘴唇,过了好一会儿,才淡淡的说道,“虽然不是他做的了,但是我还是很想吃,谢谢你。”

“还是接着说罢,我老是这样,一提到吃食就跑偏了。当时我同白沐阳吵了起来,他为了哄我高兴,便说要去城郊,给我摘刺泡儿吃。刺泡儿不如桑葚甜,但是酸酸的也别有一番滋味。”

“我很喜欢吃。可是他这一去,便再也没有回来。我们两家,找了整整一年,都没有找到他。他的人没了,我们的婚事自然就此作罢。后来宫中瞧中了我这张脸,我哀莫大于心死,想着吃了家中那么多米,喝了家中那么多汤,怎么也不能连累家族,便进了宫。”

“这么些年,我都没有问过一句,白沐阳回来了吗?我害怕……”

端嫔说着,一把抓住了闵惟秀的手,她的眼中泪光闪动,却还是没有流下来。

“这本是大逆不道之事,我自打进宫,从来都没有说过,就连知福姐姐,我也没有提过一句半句的。”

“我也不知道,为何见到你,就想说掏心窝子的话。或许是爱吃的人,都不是坏人吧。”

“我在宫中多年,自问从来没有对不起官家,像我们这样的人,一旦进了宫,就再也出不去了。我就想着,让你去帮我瞧上一瞧,白沐阳他回来了么?”

“他若是活着,娶妻生子了,我自然为他高兴,还想再吃一次他亲手做的荔枝肉;他若是死了,求你告诉我,他是怎么死的。”

“我虽然没有出宫去,但是我经常做梦,梦到他。梦到他被火烧着了,他好痛好痛,在满地的打滚。在他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倒在地上的竹篮子,刺泡儿洒了一地……”

闵惟秀听着难受,拿了帕子递给了端嫔。

端嫔接过擦了擦眼睛,“我想着不过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没有放在心上。可今日我听了知福姐姐的事……这个世上,真的有鬼魂,有轮回这回事对吧?那么,是不是白沐阳他已经死了,托梦于我,想要我去把他带回家呢?”

第五百六十一章 消失的恋人(二)

汴京城的城门口,一辆马车朝着城郊行驶而去,守城的兵士一个个的站得笔直的,同平日里瘫脚软手的模样截然不同。

背着包袱的外乡人,好奇的打量着他,问道,“一会儿工夫,你怎么变了个人似的?”

那兵士见马车走远了,这才松懈了下来,指了指那马车,“你可知道那里头坐的是谁?那是太子同太子妃!”

外乡人踮起脚尖看了看,“你莫要诓人?我听闻大官人出门,那都是前呼后拥,那孤零零的马车里,咋会做的太子呢?”

兵士骄傲的抬起了下巴,“一瞅你就是刚来京城的。我们殿下,在做三大王的时候,就坐的这辆马车了。这是太子妃娘家的马车。太子妃家那是大奸贼……呸呸,那是富贵人家,马车都是亮晶晶的!”

“我跟你说,哪一日你走在路上,突然觉得一大坨金子朝着你驶来,羡慕得你眼睛都要瞎了,那准是太子同太子妃呐!”

“我们太子妃,那是神功盖世,打得辽狗满地找牙,有她在,谁敢欺负太子?她一人就抵得千军万马,何须侍卫跟着。我瞅着殿下走得这么急,八成又去瞧死人去了!”

“唉,我还一次都没有瞧过殿下审案呢!都怪我们这个守门的活计,那是半步都离开不得,要不然,我就追过去了。”

外乡人有些发懵,我们身处的,可是同一个大陈?我怎么觉得这话里话外的,透露着哪里不对劲呢?

闵惟秀坐在马车上,愉快的吃着桂花糕。虽然这桂花是用糖腌过的,并不新鲜,但是也不影响它的香甜。

自打上午端嫔提了那桂花糕,她就实在是忍不住了,磨着宋嬷嬷给做了好大一盘子。

姜砚之看着吃得跟一只仓鼠似的闵惟秀,拿出帕子给她擦了擦嘴角的渣子,“惟秀啊,你说这被绿,是不是也是代代相传呢?你瞅瞅啊,我二哥吧,绿成了一片原野。”

“我阿爹吧……听了磨镜之癖的传言,差点儿没有气死……这一转眼,端嫔也是另外有心上人!”

闵惟秀挑了挑眉头,“你说有没有传给你!”

姜砚之一抖,“当然没有!之所以他们会这样,完全是因为他们后宅人太多,自己个不专一,怎么能够指望别人对他专一呢,对吧?过分!”

闵惟秀的眉头松了下去,又拿起了另外一块桂花糕。

姜砚之在心中长吁了一口气,想起了这次的案子说道,“白沐阳这么多年,都没有出现过,他家中早早的就报了官,不过因为时间太久了,早就成了一桩悬案。最后只好草草的安了一个已死亡结了案。他家中也给他立了衣冠冢。”

“这个卷宗,便是当年的推官,前去调查白沐阳下落时的记录。”

若是一般的人家,官府不一定有这么热心肠,但因为白家显赫,虽然并不是什么顶流人家,但家中为官之人,委实不在少数。当年的推官,还真是认真仔细的搜查了一遍。

到后来实在是寻不着,才放弃了。

“端嫔说的没有错,白沐阳为了讨她欢心,带着常随小刀一块儿来了城郊的小营村摘野刺泡儿。这里有一座小山丘,山路的两侧,生了很多刺泡。白沐阳好厨,舌头也异于常人,正常人吃刺泡儿,就只有好吃和不好吃两种结果。”

“但是白沐阳能够分辨出里头细微的口感差别。他知道,只有这一处的刺泡儿,是最美味的。当时天气挺热的,白沐阳摘了小半篮子,觉得口渴了,便让小刀去附近的小溪里舀水来喝。”

“小刀拿着竹筒去打水,再回来一看,白沐阳就不见了,不光是他不见了,就连那一篮子刺泡儿也都不见了。一开始小刀以为他去了山林深处,便独自去寻找,可是找到天都快黑了,都没有找到,这才开始着急,回城报信去了。”

“两家人连夜搜山,可是白沐阳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连个影儿都没有。”

闵惟秀摸了摸下巴,“会不会是那个小刀,偷偷的把白沐阳给杀掉了,然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呢?”

姜砚之摇了摇头,“当时的推官,第一个也是怀疑小刀说了谎话,毕竟最后见到白沐阳的人,只有他一个。他们出去了一整天,小刀完全有能力,也有时间杀了白沐阳。”

“小刀只有姐弟二人相依为命,当年他们两个都被人卖进了秦楼楚馆,走投无路了,是白沐阳救了他们姐弟二人。小刀对白沐阳忠心耿耿的。当时推官提出这个假设,都被白家人给否定了。”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他们白家人相信自己的眼光。”

“那不是没有线索了么?这么多年过去了,即便是有什么痕迹,也全都没有了。就算是有人把白沐阳杀了,埋在山中,也因为过了许多年,什么都看不出来了。”

姜砚之裂开嘴笑了,“惟秀啊,你家夫君是什么人啊!我就是化腐朽为神奇,将不可能变得可能的男人啊!”

闵惟秀无奈的点了点头,“对对对!你最厉害!”

姜砚之的下巴翘得更高了!

“白沐阳的案子线索少,但是我火眼金睛,发现了另外一个可能同他有关联的案子。就在白沐阳失踪之后的第二天,小营村也有人去开封府报官,说他家的女儿,在夫家不见了。当时正好要在小营村附近搜寻白沐阳,所以就被同一个推官接了案子。”

“可没有等他问话,那个村民又说,是他搞错了,他女儿同夫婿赌气跑了,现在已经回来了。因为有白沐阳案,这个不起眼的假案子,就被人给忽略了。”

“村民怕官,如果不是逼不得已了,不会上衙门去告官。一个人不见了,更有可能的是,寻了同村的人,一道儿去找。就像白沐阳不见了之后,也是他们两家人先自己找的。实在找不着才会去报官。”

闵惟秀听完,无语的看了姜砚之一眼,之前看你嘚瑟的模样,还以为你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呢!

搞了半天,只是找到了一个算不得线索的线索嘛!

“反正现在也没有别的路子可以走,咱们就先去那村民家中问上一问吧!”

第五百八十二章 消失的恋人(三)

小营村之所以叫小营村,乃是因为这里以前有过军队安营扎寨。

这村依山傍水,倒也算得上是一个风水之地。

又因军马出入,比起旁的村子,路要平整宽阔许多,同那官道都差不离了。

姜砚之同闵惟秀的马车,径直的入了村,许是从来都没有见过如此晃眼的马车,几个正在捉鸡撵狗的少年,围了上来,好奇的观望着。

驾着车的路丙,放慢了车速,艰难的扯出了一抹和蔼的微笑,“请问张阿大家如何走?”

一个梳着冲天炮的男童站了出来,歪着头问道,“贵人寻我阿爷做甚?还没有开春,他搁家里歇着呢!往东头走,那个门前有一个大水缸子的,就是我家。”

路丙点了点头,从兜里掏出一包果脯来,递给了小童,“多谢。”

小童闻着了香甜气,咽了咽口水,举起了纸包,“谁叫我一声爷爷,我就分给谁吃!”

拥簇着他的孩子们,一个个的都嚷嚷起来“爷爷爷爷”……

路丙瞧着,别过头去,这画面实在是太美,他没眼看。

这果脯是安喜她阿娘非塞的,未来岳母大人给的,咱不能不要啊,可他一个冷酷侍卫,一边看着太子同太子妃秀恩爱,一边还吃着甜腻的果脯,那还不得齁死了去!太有损形象了。

马车一路向东走,果不其然,很快就瞧见了一口巨大的水缸搁在外头。

这水缸,瞧着倒像是大户人家放在庭院里养莲的,放在这里,突兀得让人不想看到都不行。

院子里一个花白头发的老妇人,正拿着铁扫帚扫地,瞧见有生人来了,怒道,“你们要钱,去寻封都那个死崽子,我家同他一个大字儿的关系都没有,若是再来,别怪老妇人去报官了。”

“吁~”路丙停住了马车,撩起了帘子,“老人家,我们不找封都,也不要钱,我们是来找张阿大的。”

老妇人松了一口气,嚷嚷道,“老头子,老头子,有人寻你。”

她说着,走上前来,拉开了栅栏门,瞧着马车上下来的闵惟秀同姜砚之,疑惑的问道,“大官人同夫人,寻我家老头子什么事,我家中祖宗八代都是正经的种地的,没有这等富贵亲戚。”

姜砚之笑了笑,“阿婆莫要忧心,我是开封府的推官,想问一问当年白沐阳离奇失踪的案子。”

这时候一个拿着吹火筒的老丈走了出来,“你说的可是那富贵人家的小哥儿?来摘野泡儿的?都过了那些年了,你们官府都寻不着,我们这些百姓哪里知道。”

姜砚之同闵惟秀进了院子,“当时老丈你去开封府报官,说自己家的女儿丢了,可有此事?”

老丈脸色一白,“是我搞错了,她去她二姨奶奶家住了一日,第二天又回来了。”

姜砚之惊讶的看着老丈的脸,“二姨奶奶?卷宗里你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说赌气去后山躲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又自己个回来了。”

老丈有些迟疑片刻,眼睛一直看着手中的烧火棍子,“她……她二姨奶奶就住在后山上。”

姜砚之摇了摇头,“不,你在撒谎。你女儿不可能在后山躲上一夜,她二姨奶奶也不可能住在后山上。因为当初白沐阳丢了之后,白家带着家丁衙役搜山,他们可没有搜到你女儿,也没有发现小营山上有人住着。”

“当时的推官,着急上火的寻找白沐阳,听闻你说人已经回来了,便没有多加追究。你为什么要撒谎呢?”

老丈抿了抿嘴唇,烧火棍子握得更紧了。

一旁的老妇人瞧着,跺了跺脚,“老头子,有什么不可说的,贵人都寻上门来了,指不定真能帮我们把女儿找回来呢!灵芝这孩子都多少年没有回来了,你不想她,我想。”

老丈哼了一声,将烧火棍子一扔,“要说你说,我丢不起那个人!”

说完,转身进了屋。

“贵人进屋边喝水,边听我说吧。老婆子有一子一女,因为我家老头子年轻的时候,做过一段时间的采药人,便给儿子取名叫人参,闺女叫灵芝。灵芝啊,生得十分的水灵,跟那天上的仙女儿似的,是十里八乡的有名的一枝花。”

“待她长到十六岁的时候,来求亲的人,都踏破了我家的门槛。其中有三个人,心意最诚,一个是三十里外张员外家的小郎君,叫张本廉,另外一个是京城一家布行掌柜家的儿子,叫王钱,另外一个,便是村里的铁匠铺的儿子,叫封都。”

“我们就这么一个闺女,那是疼到了心坎里,一怕她嫁给了有钱的公子哥儿,让人瞧不起;二怕她嫁得远,若是被欺负了,喊天喊不应,喊地地不灵。思来想去,把她嫁给了同村的封都。”

“这封都以前也是个好孩子,性子虽然有些闷,但是老实巴交的,跟着他阿爹打铁。他是我们看着长大的,知根知底的,又有手艺傍身,我们便放心的把灵芝给嫁了过去。也许啊,是我们给孩子取名取得太过贵重,反而命不好,我家灵芝嫁去封家不久,封家的二老便因病去世了。”

“封都痛失双亲,性情越发的阴郁。村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流言四起,非说是我家灵芝,八字里带煞,克死公婆。封都起初不信,听得多了之后,也便信了。”

“经常喝得烂醉了,就开始打我苦命的女儿。她哥哥气不过,要去把灵芝接回来。可封都一不肯和离,二不肯休妻,口口声声说会改的,要灵芝再相信他一次。说他就是喝醉了,人糊涂了才这样……”

“灵芝同他一块儿长大,感情深厚,再加上流言听得多了,当真以为是自己个克死了封都双亲,心怀愧疚。唉,那会儿又挺着肚子,也就原谅他了。”

“村里人也劝,说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那一年啊,封都在外头欠了酒债,险些被人打死不说,那些人还说要卖了我家灵芝去抵债,正好被过路的张员外的儿子,张本廉瞧见了。”

“这张小郎君,念着旧情,出手救下了封都同灵芝,并且劝他把酒给戒了。可是……唉,造孽啊……”

第五百八十三章 消失的恋人(四)

闵惟秀听得都气炸了,只有没有用的男人,才会打女人。

她恨不得天底下所有的小娘子,都跟她一样,会拳脚功夫,谁敢动手,两个大耳刮子扇回去,扇得他哭爹喊娘,喊一百遍,“女大王饶命”,然后再将他给休了,这才心中舒坦。

这封都简直不是人。

“封都当时应承了,回来就对灵芝变本加厉对不对?”

老妇人用衣角擦了擦眼泪,“正是如此。封都回来之后,大骂灵芝同张本廉有苟且,说要不然的话,人家怎么会掏出那么一大笔银钱来救他们呢?天底下哪里有这等掉馅饼的好事?”

老妇人说着,指了指院子门口的那个大缸,“那张本廉家啊,做的是大缸的买卖。以前想娶我家灵芝的时候,非让人搬了一个来。封都那一次骂得厉害,还拿着铁锤子来我们家,把那大缸给砸了个洞。”

“老头子气不过,原想把缸给扔了,可抬到门口,却又觉得不能受了封都摆布,便扔在这门口不管了,这一扔啊,就是十多年了。”

“封都气呼呼的回去了。村里人都指指点点的,灵芝都羞得不敢出门。老头子不放心,每天早上,天刚蒙蒙亮,就去后山捡柴。站在后山上,能够看到灵芝家院子里。看到她在院子里做活计,看到她家烟囱里起了炊烟,才放心一些。”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为何不直接告官,请求和离呢?我们大陈朝,并不反对女子和离,譬如夫君三年未归等等原因,都能够去告官,然后和离的。”

老妇人摇了摇头,“灵芝一开始念着旧情。后来是因为腹中孩子,她若是同封都和离了,那孩子怎么办?就他那个德性,孩子还不给他活生生的饿死了去。”

“就是京里的贵公子不见了的第二日,因为贵人封山了,老头子便牵着驴子,打灵芝门口经过,却发现烟囱里没有烟,家门也关着。老头子一瞧,慌了神,我家灵芝手脚勤快,嫁过去那么久,从来没有不起来做朝食的时候。”

“他拼命的拍门,半天都没有人来。倒是吵得隔壁的邻居来看,那隔壁的人说,昨儿个封都又喝醉了,打了灵芝。老头子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骑上毛驴,就去开封府告官了。”

“到了晌午,封都却来了,一进屋就抱着我家老头子痛哭流涕,拼命的抽自己的大耳刮子,说自己不是人,对灵芝不好。才气得灵芝同那个张本廉私奔了……我们都不相信,我家灵芝,从小就乖巧又老实,被封都那样欺负,都不和离。怎么可能同人私奔?”

闵惟秀点了点头,虽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但是灵芝听起来性格比较绵软,十分在意外人的看法,应该做不出什么私奔之事。

“那你们为什么又信了呢?”

老妇人站起身来,“你们且等等。”

她说着,进了屋,过了好一会儿,拿出了一张泛黄的信纸来,“就是这个,老婆子不认识字,拿去给村里的夫子看过了。夫子说,是张本廉写的信,说他真心喜欢我家灵芝,看不得她受委屈,所以把她带走了,说是一定会好好待灵芝,等以后有机会了,再带灵芝回来看我们。”

“信也可以伪造啊!去开封府里,随便出几个大子儿,就有代写家书的书生。”闵惟秀拿起那信看了看,上面写的的确是老妇人说的那些内容。

老妇人一愣,“我们倒是没有想这么多。老头子嘴上硬,觉得灵芝做出这等不守妇道之事,太过丢人;心里却放不下,骑着毛驴去京城张家的大缸铺子,想要问问情况。可是一去啊,发现那大缸铺子易主了。”

“新的东家说,张家人举家南迁了,不光是铺子,就是宅院都卖掉了,去江南做买卖去了。老头子一听,当时就觉得,封都说的事情,八成是**不离十了。为了灵芝的声誉着想,便找了那个推官,说人找到了。”

“我们当真不是有意骗人的。之后只说灵芝同封都和离了,我们把她嫁到外地去了。封都那个狗屁倒灶的玩意儿,这么些年,总是拿这个事情来威胁我们,要我们给他买酒喝!不然的话,就要把实情说出来,让我们家的孙女们再也嫁不出去!”

“是以先前贵人们来,我瞧着赶马车的小哥儿凶神恶煞的,还以为是来讨债的,实在是得罪了。”

老妇人说着,突然看向了姜砚之,焦急的搓了搓手,“大官人,你们来这里,该不会是我家灵芝出了什么事吧?”

姜砚之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我们来这里,是来查白沐阳失踪一案的,并没有灵芝的消息。因为你们撒了谎,所以我才登门相询问,以为有什么线索。”

老妇人既高兴又失望的松了口气,“大官人,可惜我们没有帮上什么忙。张郎君是个好人,一定会对我们灵芝好的。”

姜砚之站起身来,“阿婆可否给我们指条路,我想上山,去看看封都家在哪里。”

老妇人应了一声,这个时候,灵芝的父亲,从里屋走了出来,“我带你们去,跟上。马车走不了。夫人有孕,山路不好走,要不同我老婆子一起坐坐,稍等片刻。”

闵惟秀一听,在原地跳了跳,就差没有蹿到房梁上去了,拍了拍胸脯,“我结实着呢!”

灵芝的父亲张阿大嘴巴张得可以吞下一个鸡蛋了,过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再也不提叫闵惟秀歇着的事。

那山离张家并不远,走一小会儿,便到了。

张阿大抬起手来,指了指,“就是那个屋子,站在这里,能够一清二楚的看见他家的情况。灵芝出嫁的时候,我特意给她买了最好的纸,把窗户糊得严严实实的。我家灵芝,是不是根本就没有跟张本廉走,封都骗了我们对不对?”

“老婆子不知道,可是我经常进城。衣着富贵的推官,身边还带着一个小娘子的,只有三大王一人。三大王断案如神,老头子一直在门帘子后头看着,你虽然没有说话,但是眉头紧皱,神色却并不好。是我家灵芝出事了对不对?”

张阿大说着,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姜砚之叹了口气,“我的确是来查白沐阳案的,灵芝只是意料之外的事情。但是,若是我的推断没有错的话,灵芝的确是出事了。”

第五百八十四章 消失的恋人(五)

正月刚过,二月初始,汴京城尚未回暖。

家家户户门前糊着的门神尚未变色,给这光秃秃的大地,增添了一抹暖意。

姜砚之站在山坡上,听着山脚下院子里,叮叮当当的打铁声,却只觉得脊背发寒。

村里没有什么另外铺头的说法,要打铁就去封都家,要买豆腐就去王寡妇家……顶多在门口挂个旗幡,就算是开张大吉了。

张阿大还跪在地上,他并没有哭,只是原本已经浑浊的眼睛变得更加朦胧了一些,失去了神采。

“等立春之后,便要春耕播种了。做农活的,光有好手,没有好器具,那是不行的。每年的这个时候,封都的铁匠铺子,都是最忙碌的时候。”

“灵芝还在的时候,得帮他送火,忙得热饭都吃不上一口。老婆子心疼小两口,经常偷偷的多做些,让我那儿子给送过去。她以为我不知道呢。这时节啊,青黄不接,家中存粮,那是数得着的,我又岂会不知呢?”

“都怪我,看走了眼。知人知面不知心,害了我家灵芝。”

姜砚之再一次伸出手来,扶起了张阿大,“这一片到了夏日能够结出很好的刺泡儿吧。站在这里,能够看到两个地方,一个是小溪,一个便是封都的铁匠铺子。”

他说着,走到了路边的一颗大树旁,这树已经有不少年头了,巨大的树干上,有一道明显的的刀痕。

“卷宗里说,当时的推官,为了确定白沐阳消失的地方,在旁边的树上,划了一道印记,应该就是这个没有错了。”

“走罢,咱们去找封都。”姜砚之说着,就想下山。

闵惟秀望了望那遥远的山路,二话不说,一把揽住了姜砚之的腰,一个跺脚,朝着那封都家跳去。

现如今刺泡丛尚不繁盛,倒是没有什么扎脚的问题,姜砚之只觉得一个晃神,便掉进了小院子里。

那打着铁的封都听到了动静,扭头一看,拿着大锤警惕的看着二人,“来者何人,怎地私闯民宅?你们若是再不出去,我可要告官了!”

闵惟秀拍了拍身上的灰,嫌恶的说道,“你这院子都多久没有打扫过了,喷了我一身的灰。告官?那你不用去了,因为我们就是官!对吧,姜砚之!”

闵惟秀说了半天,没有听到回应,朝姜砚之看了看,却发现姜砚之正朝着山坡,看得目不转睛的。

“真是没有想到,这里还有葡萄树呢!”那山坡之上,密密麻麻的种着几颗葡萄树,树已经十分的粗壮,显然栽种了不少年头了。

张阿大目瞪口呆的站在那里,看着一瞬间已经远去的闵惟秀,拼命的揉了揉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结结巴巴的说道,“太子妃会飞?”

路丙无奈的点了点头,一把搂住了张阿大,也学着闵惟秀的样子,跳进了封都的院子里。

这山坡其实并不算陡峭,便是不会功夫的人,爬上爬下的倒也不难,只是要狼狈许多,不及会武功的人来得轻盈。

封都见了张阿大,这才将锤子放了下来,“你来这里做什么?怎么还带了人来我家?”

“我是开封府推官,来这里查白沐阳同灵芝无故失踪案。”

封都脸色一变,骂道,“那不守妇道的婆娘,跟人跑了,我没有去告你们,已经算是念旧情了。姓张的,你尽然还告官,好啊,就让村里人看看,你女儿是多么的不要脸。”

封都的嗓门大,嚷嚷了一阵,左邻右舍的人,都好奇的走进来看热闹。

他毕竟是打开门做生意的,大门一直是开着的。

“怎么可能啊,灵芝跟谁跑了啊?封都啊,不是四婶说你,你以前把灵芝往死里打,也不怪她跟人跑了啊!”

姜砚之听了那说话的人,立马转过头去对着她行了行礼,问道,“您还记得当初有贵人失踪了,然后官府来搜山吗?就是那贵人失踪的那一日早晨,你可听见了封都打灵芝?”

那个自称四婶的老妇人,上下打量了一下姜砚之,见他一身富贵,有些发憷,“大官人,这都过了多少年了,我哪里记得那么清楚啊!”

闵惟秀有些失望,忙提醒道,“第二天一大早,张阿大还拼命的拍门,吵得不得了,把你们闹出来了……然后他还报官去了。”

那老妇人抿了抿嘴唇,看了看张阿大的眼睛,心中一梗,点了点头,“听到了听到了,村里人明面上不说,暗地里都经常说起灵芝呢。悄无声息的就和离了,也没有见办喜事,就远嫁了,还不知道里头有什么事。”

“当时就是我出来跟张阿大说的,说封都打了灵芝。我打小也是看着灵芝长大的,心中有些猜测,但是一直都不敢说,后来张家说她嫁人了,我才放了心,要不然,还真以为灵芝被封都给打死了呢!”

那封都一听,恶狠狠的朝着四婶看了过来。

四婶一瞧,双手叉腰呸了一声,“看什么看,你再看老娘把你眼珠子抠出来。老娘除了当官的,在这村里头怕过谁?老娘可是一口气生了六个儿子的人!”

“那一天,封都又灌多了黄汤,在家中又打又砸的,打得灵芝嗷嗷叫。我家那鸡子,被他们这一吓,要生出来的蛋,都缩回去了。我当时气得不得了,正准备开骂。”

“就听到这边屋子咣当一声,然后没有了动静,我骂人的话都到嘴边了,又憋了回去,我竖起耳朵听了好久,都没有听到啥动静。平日里,封都耍酒疯,都要好久的,我当时心里就犯嘀咕,该不会封都把灵芝给打死了吧,但是吧,说到底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我若是管了,怕讨人嫌呀。”

张阿大一听,顿时红了眼,操起了院子里的一根柴火,对着封都劈将过去,封都下意识的提起打铁锤,锤了回来。

现场一片惊呼声。

不少乡邻都吓得闭上了眼睛。

等他们睁开眼,看到的就是封都躺在地上不住的哀嚎。

他的手肉眼可见的折断了,而现在唯一的孕妇,正在那儿若无其事的拍着手。

第五百八十五章 消失的恋人(六)

众人吞了一口口水,都纷纷低下了头,只敢用余光偷偷的瞥着闵惟秀。

生怕她一个不高兴,就像一阵龙卷风一般冲过来,将他们的手也给弄折了。

闵惟秀抬了抬下巴,丝毫没有因为被人另眼相看而觉得窘迫,唉,生来就是这么万众瞩目,习惯了!

“像你这种垃圾,也就只敢欺负一下比你弱小的人罢了。”闵惟秀鄙视的看了一眼地上的封都。

姜砚之牵了牵闵惟秀的手,娘子啊,别打死了啊,我还没有说我的推理呢!

“大家都不要激动。之前的事情,我已经查得很清楚了。按照邻居四婶的供词,当天早上,封都暴打灵芝,打着打着突然没有声音了。灵芝平日被打,都叫嚷得十分的厉害。怎么会突然不叫了呢?”

“封都乃是打铁匠,臂力惊人,而灵芝当时怀有身孕,十分的虚弱。封都一时情绪激动,将灵芝给打死了。而这一幕,被站在封都家后山摘刺泡儿的白沐阳瞧见了。”

“白沐阳乃是涉世不深的公子哥儿,哪里瞧见过这等骇人之事,忍不住发出了响动,被封都发现了。封都立马追上了他,将他扛回了家中。”

“灵芝已经死了,封都为了脱罪,杀了白沐阳灭口。然后……”姜砚之想起了端嫔的话,看了看封都家那个熊熊燃烧着的打铁炉子,深吸了一口气。

“封都先将二人藏在了炉子里,然后锁门出去躲着冷静了一日。他能够做出这么多事情,显然,并不是平日的醉酒状态,他是蓄意要杀死灵芝的。”

“封都,张本廉写的那封信,是真的吧?因为以你的本事,实在是想不出要找人来写一封假的书信,哄骗张阿大,为自己杀人脱罪。信是真的,你只是顺水推舟而已。”

“你发现了这件事,所以你才发了狂,把灵芝给杀了,你嫉恨他,样样比你强!像你这样的狗屎,给他提鞋都不配,灵芝当然选他不选你了!”

封都一怒而起,怒吼道,“他厉害,他厉害还不是捡我不要的破鞋!灵芝该死,不守妇道的人,就应该死!”

封都说着,整个人都青筋暴起,好似要疯魔了一般癫狂。

只是他的手臂绵软的垂在身侧,便是想要打人,也无能为力了。

越来越多的村民围拢了过来,听到这里,一个个的都惊呼出声,“天哪,真的是封都杀了灵芝。”

封都冷静下来,鼓着眼睛看着姜砚之,一动也不动的。

姜砚之勾了勾嘴角,“这么说来,你承认是自己杀了灵芝了。我为何说你杀了她,很简单,因为灵芝是不可能跟着张本廉走了的。因为张本廉家的大缸生意,越做越大,三年之前,已经开始给皇宫大内,上供大缸。”

“张家年年都有人,往来南地与京城。那封信里头说,等事情平息了,灵芝再探望父母。可十几年过去了,她却一点音讯也无。我说句难听的话,以今时今日,张本廉的本事,若是他带走了灵芝,他绝对能够找到人,帮助灵芝告官,从你手中拿到放妻书。”

“显然,张本廉毫无音讯。当年张家走得仓促,他没有等到灵芝,也没有继续等待下去。”

张本廉对灵芝是什么心思,姜砚之不知晓,因为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灵芝没有跟张本廉走,那么你就是在撒谎。你为什么要撒谎?一个大活人又怎么可能凭空就消失了呢?证明我的推理是正确,还有白沐阳留下的证据。”

姜砚之叹了口气,抬起手来,指了指院子里墙上挂着的一个竹篮子,“白沐阳留下了三个证据,即便是他已经尸骨无存了,也能够证明,你就是杀死他的凶手。”

“第一个,便是这个竹篮子。这是当日,白沐阳拿着摘刺泡儿用的。大户人家有个特点,用的东西看起来同寻常的并无区别,但总是会穷讲究在一个角落,留下自己家族的印记。”

“你们看这个篮子底部,有一个印章,写的是暖阳。这是白沐阳开的暖阳居的印记,我猜想因为这个篮子,太过普通,让你随手扔在一旁了。”

“第二个,便是你院子里莫名其妙长出来的葡萄树。同你家后山上的大小品种都一致。这不是一般的野葡萄树,乃是上好的品种,在汴京城里,并没有多少人种植。你一个打铁匠,是哪里来的呢?”

“在白沐阳失踪案的卷宗里,有一份清单,上面写明白了他当时身上带着什么东西。他的小厮小刀,是一个特别细致的人,上面写着,他的腰间挂着一对双鱼玉佩,贯上镶嵌了三颗明珠。”

“最有趣的是,白沐阳同他的未过门的娘子,都十分的好吃。当日他惹了心上人生气,准备讨好她,于是准备了她最喜欢吃的稀罕的葡萄,还有野味的刺泡儿,想要给她做一道冰碗。”

“当时你把白沐阳从山上扛下来,葡萄掉了下来,落地发芽,才有了今日这稀罕的葡萄树。”

“这第三个,白家乃是一个大家族,有不少人围观,查了这么些年,也从来没有见人出手过他的玉佩同头冠上的明珠。因此我猜测,这些东西,肯定还藏在你的家中。你一个酒鬼,是舍不得把这些东西都销毁掉的。”

“你当时把二人的尸体,藏在炉子里,人又避开了,逃过了追查。等到回来之后,便开了炉子,将二人的尸体给烧掉了。请诸位父老乡亲回想一下,是不是有那么几天,这附近总是有一股子奇怪的味道。”

村民们惊恐的看了看那个打铁炉子,有几个妇人都扶着墙呕吐了起来。

还是那四婶儿胆子大,嚷嚷道,“没错,没错,我闻到了一股子怪味儿,当时我婆母,还对我指桑骂槐的,说我偷偷在厨房吃肉了。封都……哇……”

封都终于低下了头,“没有错,你说得好像你亲眼瞧见了一眼。张本廉想要带灵芝走,灵芝一大早收拾东西的时候,被我发现了,我一时气愤,失手打死了她……那个公子哥儿,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也是我杀的!我当时是鬼迷了心窍了我……我……我……我……”

封都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张阿大以及闻讯赶来的灵芝家人,都嚎啕大哭起来。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宫人急冲冲的跑了进来,连礼都来不及行,就冲到了姜砚之耳边说道。

“殿下,快些回宫。官家,官家不行了。”

姜砚之一惊,这怎么可能?

他同惟秀出宫的时候,官家还好好的去了蔡淑妃那儿,怎么才这么一会儿功夫,就不行了呢?

第五百八十六章 驾崩(上)

姜砚之看了一眼瘫倒在地的封都,对着路丙说道,“我同惟秀现在快马回宫,你押送封都去开封府。”

他说着,有些不忍心的说道,“叫仵作来查查那铁炉子,看是否还有残骸。另外,告诉白家人真相。”

虽然很残忍,但是他们有知道真相的权利。

有的时候,无边无际的等待才是绝望,只有挤出了心里的脓,伤疤才会有好起来的一天。

路丙看着姜砚之温和的点了点头,看了痛哭的张家人一眼。

打铁炉的温度很高,人八成早就成了灰烬了。

大陈想来讲究落叶归根,这空空的衣冠冢,有谁受到了呢?若是能够找到一些残骨,捧上一把灰回去,也算是给家族最后的慰藉了。

“走了”,闵惟秀说着,若无其事的朝着封都的脚上踩了过去,封都一通嚎叫,差点没有撅过去。

闵惟秀往后跳了一步,“不好意思,肚子太大,挡住了脚了,都没有看到这里有东西,差点把我绊倒了。还好我虽然有身孕,但不重的。”

说完,拽了拽姜砚之,大步流星的跟着那宫人朝门外走去,解了套在马车上的一匹马,一个帅气的翻身,骑了上去,然后伸手一拉,将站在地上的姜砚之拉到自己身后。

路丙抽了抽嘴角,同情的看着驮着三个人的可怜马儿。

闵惟秀的力气他是知晓的,封都被她踩了一脚,就算是不骨折,那也得骨裂,疼个死去活来的,个把月不得好。

这种人渣,便是被打死他都拍手叫好,只是现在问题来了。

封都不能走了,谁把他抱上马车?村民们都恨不得一人在他身上吐口唾沫了,当然不能指望了,那剩下的,岂不是只有他了……

那厢路丙的纠结不说,这头闵惟秀同姜砚之快马加鞭,飞快的进了宫。

从宫门处开始,整个气氛便紧张了起来,巡逻的人好像比往前密集了许多,后宫各处都大门紧闭,雅雀无声的,生怕闹出一点响动来,犯了宫中的忌讳。

宫人引着二人直奔福宁宫,“官家已经被抬到这里来了,烧得厉害,太医用了药也不见好,说是说是……叫做好准备,怕是不大好了。蔡淑妃同皇后已经哭晕过去几次了,全靠太后执掌着大局。”

“太后令小的快马加鞭的请殿下回来。”宫人一边走着,一边压低声音说道。

官家不行了,眼前的这一位,将是新的君主,此刻不投诚,何时投诚?

姜砚之红着眼睛冲进了官家的寝殿,虽然官家一直都不怎么待见他,父子二人之间,没有多少情分,但到底是他的父亲。

年幼之时,也曾幻想着,能够坐在他的膝盖上,听他说故事;也曾幻想过,牵着父亲的手,走遍京城的大街小巷。

即便一个都没有实现,那里面躺着的那个人,也是他的父亲。

“阿爹,儿子来了,太医这是怎么回事?我走之前,都还好好的。”

屋子里满满当当站着的全都是人,窗户关得紧紧的,一进门就是一股子药味迎面而来。

官家靠着靠垫,坐在床榻上,满脸通红,显然烧得厉害,看到姜砚之,眼神亮了好几分,动了动嘴唇,到底没有说出话来。

太后拿帕子擦了擦眼泪,“他余毒未清,却瞒着我们。今儿个出了一身汗,又被冷风一吹,偏生蔡淑妃那个蠢货,还给他上了十全大补汤饮,这寒热交加,虚不受补,一下子就病倒了……”

“砚之快坐过来,你阿爹一直等着你。”

姜砚之的眼眶一红,抓住了官家的手。

官家咳了咳,那嗓子像是拉风箱一般作响。

“母后同砚之留下,其他人都先出去。”官家咳了半天,终于缓过气来了,慢慢的说道。

姜砚之看了闵惟秀一眼,闵惟秀回过身来,点了点头,率先走了出去,不一会儿,偌大的屋子里,只剩下三个人了。

官家深吸了一口气,“高达忠心耿耿,可掌禁军,护你周全,你有什么事情,都可以问他;韩三司使精明干练,又受你恩惠,可继续帮你看着钱袋子。苏中丞为人耿直,你性子冒进,不如两位兄长沉稳,有他在可以拉住你,阿爹也能放心几分。”

“你不讨士族欢心,阿爹原想着慢慢来,可如今看来,慢不了了。等你登基稳定大局之后,请元准为相,他有勇有谋,是阿爹看好的人选。可重用孔又平……我知道孔又平是崇文馆出身,虽然说是你二哥那派的人……”

“但孔又平性子沉稳,又是儒生典范……咳咳咳……”

姜砚之擦了擦眼泪,“阿爹!”

官家又咳了咳,“先让阿爹说。我知道你想问,那吕相公呢?武国公府呢?阿爹知道你喜欢惟秀,也看重武国公府。可是武国公已经执掌军权,吕家乃是他的亲家,若是再执相位。同你意见相同还好,若是意见不同……你并非他们的对手。”

姜砚之愣住了,“阿爹!”

官家摇了摇头,“防人之心不可无,砚之,你要时刻记得,这天下是姓姜的。以前你是王爷,后院只有惟秀,同武国公府十分亲近便罢了,但现在他们是后族……”

“帝王为何要三宫六院,原因有三,一是平衡各方势力,二是繁衍子嗣,三才是享乐。你也读过那么多史书了,外戚专权的事例,你看得还少?你答应阿爹,后宫绝对不能只有惟秀一人,不然的话,阿爹死不瞑目!”

官家看了看姜砚之越来越差的脸色,在心中叹了口气,语气缓和了一些,“阿爹这样说,并不是觉得惟秀不好,惟秀救了你,还怀有皇长孙,乃是大功臣。可是砚之啊,做皇帝的,最终都是孤家寡人啊……”

“阿爹!”姜砚之猛的站起了身,“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做皇帝是孤家寡人?我在娶惟秀之前,已经孤家寡人十几年了。阿爹你可曾正眼瞧过我?蔡淑妃只会拿针扎我,大兄护着东阳,若不是宋嬷嬷,我说不定早就被人磋磨死了。”

“我被人关进棺材里,惟秀千里走单骑救我。我掉进山崖里,惟秀硬生生的拿着狼牙棒,卡进石缝里,她的手没有一块好肉了,鲜血淋淋的,却咬着牙没有哼一句。”

第五百八十七章 驾崩(下)

“阿爹,惟秀待我如此,我又如何能够辜负于她?阿爹你的命令,请恕儿子不能答应。我姜砚之这一生,只会有闵惟秀一个,这是我心心念念十多年,才得到的结局。”

“阿爹,你是你,我是我。不管是吕相公也好,还是武国公府也罢,都是不能够左右我的。我虽然本事不大,但是在我读大陈律第一日起,我就告诉自己,信念与原则,是做好一个官,永远都不能遗忘的最重要的度。”

“皇帝就是最大的官,所以,道理是相同的。”

姜砚之说着,感觉身后有人掐了他一把,差点儿疼得他惊呼出声,他看了看官家涨得有些发紫的脸,语气一软。

“阿爹,你知道惟秀的,儿子若是敢广纳后宫,那儿子可能要在你前头先走一步了。还有姑母,姑母哪里是好相与的,阿爹,你回想看看啊……”

“不是儿子太软弱,实在是对方太过强悍啊!萧太后厉害不厉害,辽军厉不厉害?有一句话,儿子一直没有告诉你,我们在大辽的时候,惟秀把辽国宫殿打坏了两座,斩杀了数百人……辽人实在是受不了了,才把我们送回来的啊!”

官家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妹妹,妹夫,还有外甥女一家子的彪悍事迹,眼泪终于流了下来。

“我的儿啊,是阿爹误了你啊!阿爹没有想到,你有这个命,要当皇帝啊!早知道早知道……阿爹对不起你啊!”

姜砚之吸了吸鼻子,“阿爹,惟秀谁都敢打,却不会打我,因为她心中有我……阿爹,我当了那么多年孤家寡人了,不想再孤单下去了。阿爹,我会记得你说的,天下是姓姜的。可是我姜砚之,愿意去相信,相信惟秀,相信武国公府。”

太后实在是忍不住了,掐在姜砚之身上的手,松懈了下来。

“我的儿,这么些年,你回想起柴皇后,哪次不是痛彻心扉。你尝过的痛苦,又何必让孩子再尝一遍?惟秀是你看着长大的,武国公你也认识了几十年,若是他有心要反,早在十几年前,这天下早就易主了。”太后的声音有些缓慢,却十分的有力气。

“砚之是个有主意的孩子,他说天下是姓姜的,那天下就是姓姜的。”

官家拼命的咳了起来,咳得撕心裂肺的,等缓过神来,又愣了好一会儿,才缓缓的说道,“阿爹不如你。阿爹辜负了你阿娘。”

他说着,眼睛黯淡了好几分,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叫他们都进来吧。”

姜砚之点了点头,不一会儿,屋子里便乌泱泱的一片人了。

官家正了正色,“天下我已经交到了砚之手中了,高,韩,苏……”

他说着顿了顿,又接着说道,“吕四位爱卿,希望你们日后能够好好的辅佐砚之……”

四位在场的大臣,都伏地痛哭起来。

官家说着,看向了蔡淑妃,“淑妃忠烈,先前许诺,要随朕而去。朕虽然不忍,但被她的深情感动,准她随葬皇陵。”

蔡淑妃大惊,“官家!”

她还没有过好日子呢,不管她怎么对待姜砚之,但是至少她明面上,对姜砚之有养育之恩,等姜砚之登基之后,那尊贵不输刘皇后。她怎么可能会选择殉葬呢?她根本就么有,可是官家,想要她死。

官家的眼睛却像是利剑一般看了过来,蔡淑妃知道已经难以挽回局面,趴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嫔妾谢皇上隆恩。”

官家说着,又看向了闵惟秀,“惟秀,阿爹有一句话,想听你说,这是谁家天下?”

闵惟秀一愣,若不是看他是姜砚之亲爹,若不是看在他就要死了,如今已经是回光返照了。

她绝对要像亲爹学习,今日就暴打皇帝一顿!

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自己个抢了别人的江山,就以为别人也都跟他一样儿!

啊呸,这个江山,她闵惟秀若是想要,早就改朝换代,众人高呼女皇陛下你最美了!

也就是他当做宝一样,累死累活的,谁爱干谁干去呗!

“大陈是姜家天下。”闵惟秀淡淡的回答道。

官家笑了笑,终于闭上了眼睛。

一时之间,屋子里哀嚎一片。

姜砚之哭得双眼通红,“阿爹!”

闵惟秀拿着帕子,擦了擦眼泪,心中五味杂陈。躺在那里的,是她年幼的时候,最喜爱的舅父,也是上辈子亲口定下闵家叛国罪的仇人,亦是这辈子夫君的父亲。

不管怎样,他死了。

宫中的丧钟一声声的敲响……大陈朝的皇帝,将永远的成为了历史,不管他是明君也好,是昏君也罢,都只能够留给后来人述说了。

吕相公跪在地上,轻轻的松了一口气,瞥了一眼旁边的闵惟秀。

谁说这位武国公府的人都是草包,直来直去,不会说话的?

你看看这位,便是他这样自认老狐狸的人,都不一定在这种情况下,能做出这样的应对。

既让官家满意了,又没有受到他的辖制,成功的反击了回去。

大陈是姜家的天下。

可有早一日,改朝换代了,大陈自然不叫大陈了,那么天下自然也不是姜家的天下的。

他想着,不由得有些羡慕起来。

姜砚之同闵惟秀,其实都是一种人啊,都是那种,不愿意被束缚的人。

不是不能,只是不愿而已。

皇权在别人眼中,千万般重要,可是在闵惟秀心中,大约还不如街口的一个烧饼。

整个汴京城,都是白茫茫的一片。

这一次不是下了雪,而是到处都挂起了白灯笼,扬起了白幡。

家家户户的人,都把鲜艳的衣服首饰,全都收了起来,换上了素服素食。

忙着嫁娶的人,也都纷纷的改了日子,因为国丧已经到来。

当然也有觉得十分高兴的人。

李明白站在院子里,看着皇宫的方向,偷偷的哼起了小曲儿。

“爹啊,我的兄弟姜砚之,他要当皇帝了,哈哈。我决定啊,把他以前经常来的那间雅室,好好捣腾一番,再推出一个黄金席面,就说都是砚之爱吃的!爹啊,我要赚大发了!”

李不白踹了他屁股一脚,“别嘚瑟,低调点,过段时日之后再整。记得给老子留一桌席面。”

第五百八十八章 复苏

一晃汴京城中的天气炎热了起来,大街小巷到处都卖凉粉凉茶的小挑子。

天不亮就进了城的小贩将两筐子瓜往地上一搁,便嚷嚷开来,“嘿,香瓜香瓜,又香又甜的瓜……”

那卖阳春的小摊子,早早的就坐满了人,排队的人,蹲在大树下,一眼都望不到头。

“您这可是托了官家的洪福了。听闻官家以前经常带着皇后来你这里吃面。那樊楼咱们是吃不起,但这面……大家伙儿也想尝尝,官家爱吃的面,是啥味儿!”

因为人实在是太多,摊主虽然雇了人帮手,这上面的速度,也还是快不起来,这不等候的人,一个个都聊上了。

“小本买卖,小本买卖。樊楼那黄金席面,才是千金难求,若是能去吃上一回,那就要升天了!”摊主憨厚一笑,不好意思的说道。

人群中就有人呼啦开了,“说起那黄金席面,我可是听说了,今年的新科状元苏鸣美家财万贯,在樊楼开谢师宴,好家伙,桌桌都是黄金席,那排面……啧啧!”

“那苏鸣美可真会投胎,简直是文曲星下凡啊!老王啊,这可是个金龟婿啊。榜下择婿榜下择婿,你没有去为你家幺娘抢上一抢?”

那老王摆了摆手,“我寻思你今儿个吃的是面,不是酒啊!咋还上了头呢!这样的小官人,能看上我那闺女?这祖坟盖得太严实了,冒不出这个青烟来!”

周围一阵哄笑声!

老王说话风趣,是这面摊的常客了,大家伙儿都爱同他说话。

自打老皇帝驾崩之后,汴京城中服丧三月,禁止所有的歌舞酒宴,这让花天酒地惯了的汴京城人,十分的不适应。

好不容易熬过了,这一个个的都像是刚出笼的雀儿,欢快得紧。

这城里一日办喜事的,得有七八上十家了,好不热闹。

“嘿,你家就是装了个烟囱,那也冒不出烟了。我家二舅子的小姨夫,经常往那苏状元家送菜,听说啊,有高门贵女啊,瞧中他啦!”

众人来了精神,又开始你一言我一语的给这京城里的贵女们排起序来……

在其中的一棵大树底下,站在一个穿着大袖宽衫的男子,飘逸得像是画卷中走出来的魏晋时期的美男子。

他静静的站在那里,无悲无喜,手上还抱着一只黑黝黝的猫。

同一群穿着布衫等着吃面的人相比,他是如此的突兀,但奇怪的是,并没有任何一个人注意到他,好似他原本就是不存在的一般。

“可以回去了吗?不要再出来了。”男子淡淡的说道,他的声音有些清冷,眼睛看着面摊子,也不知道在和谁说话。

那黑猫没有回答,在男子怀中蜷成了一团,它眯着眼睛,舔了舔自己的爪子,然后睡了过去。

男子等没有等待谁的答案,抱着猫儿,一步一步的离开了,走都拐角之处,便突然消失不见了。

……

闵惟秀静静的坐在小桌子跟前,拿着一把剪刀,咣当咣当的剪着花儿。

太医说她这几日便会随时发动,然后生产了。她自己个倒是没有什么感觉,但是姜砚之急得不得了,早早的就把临安长公主接进宫来相陪了。

“阿娘啊,我瞧那辽国的萧太后,就是坐在屋子里剪花的啊,显得十分的威武霸气,让人一瞧就知道,这是一个有智慧有权势的女人,抬抬眼皮子,就叫人死无葬身之地!怎么我剪花,感觉这么傻呢?”

临安长公主眼皮子跳了跳,看了桌上已经被剪秃噜了的花,无语的说道,“我的儿啊!你光是在那里一坐,直接就威武霸气了,看狗一眼,狗都打哆嗦,剪花于你而言,那叫画蛇添足。”

我的天啊!你就别祸害这御花园了行不行?

看你老娘我,吃鲜花饼,鲜花糕,鲜花酿,都吃胖了好些斤了!

临安长公主说着,端起一旁的茶水,大大的喝了一口,这一喝,差点儿喷出来,很好,花茶!

话说惟秀之前怀孕,一不吐,二没有反应,活蹦乱跳的跟没事人儿似的。

可就是一个问题,实在是让人头秃!这肚子太大了之后,太医就差没有用头磕柱子了,姑奶奶,求你别打拳了,姑奶奶求你别踩梅花桩了,姑奶奶求你把那个狰狞的狼牙棒放下行么……

你肚子里可揣着老姜家的独苗苗啊……

可你让武将不练功,她的洪荒之力如何释放?

人一闲下来就喜欢作妖,这句话是没有说错的!

闵惟秀听了临安长公主的话,将那剪子往桌子一搁,顿时高兴了起来,

“阿娘你说得对,是我东施效颦了。我算是想明白了,像我这样英武的人,剪花什么的,就跟那黑张飞拿绣花针绣花一样,不伦不类的。我倒是想到了一个有意思的事。”

临安长公主心中一紧,“我的儿,你都快生了,要不就好好躺着?”

闵惟秀哪里是那等闲得住的人?

“阿娘,你说徒手揉金子怎么样?把那金子跟搓面条一样的,搓扁揉圆的,是不是比剪花更加威武霸气?”

临安长公主松了口气,“这个好啊!阿娘觉得挺好!”

不能吃可太好了!至于金子,她有得是,别说惟秀想要拿一坨金锭子搓着玩儿了,她就是想拿金块儿打水漂,她都供得起。

闵惟秀瞧着临安长公主的样子,眨了眨眼睛,促狭的笑道,“阿娘,我也不想吃鲜花饼儿了。揉金子什么的,是逗你呢!”

临安长公主的手一伸,就想要揪闵惟秀的耳朵,这手到了耳边又收了回来,“等你生了再揪你,别吓坏我的乖福星!”

闵惟秀站起身来,坐到了临安长公主身边,“阿娘啊,你可听说了,早朝的时候,有不少人,都催着姜砚之广纳后宫。不少人家都跃跃欲试的想要把闺女送进宫来。刘太后不知道从哪里寻了个远房侄女儿。”

“太皇太后倒是不支持。刘太后寻了杜薇姐姐做由头,今儿个在宫中办了一个百花宴,说是要给杜薇相看一个如意郎君呢!只不过我瞧着请的人,可都是想进宫的那些。”

临安长公主心疼的捏住了闵惟秀的手,“我的儿,你最不擅长这些,我叮嘱她们别告诉你,让你安心先生了孩子再说。你可别气坏了。”

闵惟秀眨了眨眼睛,“姜砚之告诉我的,他什么都不瞒我。我气个什么劲儿啊!我正觉得无聊呢,送上门让我搓扁揉圆,岂不开心?阿娘啊,若是她们非要进宫,那我就日日教她们练武,天不亮就起来扎马步,举铁……”

第五百八十九章 相亲大会(一)

临安长公主左看右看,见她委实没有半点难过的神色,这才放了心。

“你就那么信他?”临安长公主问道。

闵惟秀裂开嘴笑了笑,“信。”

若是有,我打死他自己做皇帝,岂不是更痛快。

唉,有本事的人,不是对别人有信心,是对自己有信心。

……

御花园中,难得的热闹,自打老皇帝驾崩之后,这宫中便冷冷清清的,只剩下一些深居简出的太妃了。

刘太后站在人群之中,才再次有了权倾后宫的感觉。

她拍了拍刘英的手,“你今日怎么穿得这么素净?快些去换一身来。”

刘鸾已经出家了,她只得从远方的亲戚中,挖了刘英这么一个水灵的姑娘出来。她并非是姜砚之的生母,以前也不亲近,甚至在二皇子谋逆的过程中,还留下了污点。

说是太后,实际在这宫中也无人可管,连地主老财家的老夫人都不如。

你说让她去管闵惟秀?

不好意思,她是宫中一霸,连新皇帝都不敢管她,谁能管她?

刘英摸了摸自己身上的裙子,“我想着如今正是百花盛开的好日子,御花园中定是姹紫嫣红的。穿得素净反而出彩,不曾想……”

坐在一旁翘着二郎腿啃着果子的端太妃噗呲一下笑出了声,“不曾想怎么都秃了对吧?百花宴百花宴,一朵花都没有!”

当然没有,全被闵惟秀霍霍光了……

刘英脸一红,羞涩的跑开了。

刘太后愤怒的看向了端太妃,“端嫔,你别忘记尊卑。”

端太妃咔嚓一声,又咬下了一口果子。

官家死的时候,就属她哭得最伤心,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感动了满朝文武。

如今谁人不说,她才是最爱老皇帝的人!自是有人请命,要抬她的身份,姜砚之顺水推舟,于是端嫔就成了端妃,然后成了端太妃。

她是在为心爱的人伤心,不过那个人,不是官家,而是枉死的白沐阳罢了。

大哭一场之后,端太妃觉得,整个人都重获新生了!

“改元都好几个月了。现在咱们还斗个乌鸡鲅鱼的,有什么意思?看在以前也姐妹一场的份上,我劝你一句,好好的做个吃斋念佛的老封君多好,何必整这么些幺蛾子呢?这果子不错,嘎嘣脆,忒甜了,你要不要来一个?”

刘太后抿了抿嘴,谁跟你斗了?你丫的斗过?刚准备说话,就瞧见端太妃正眼都不带瞧她的,站起身来,朝着前方迎去。

“太皇太后~~~皇后~~~”

闵惟秀觉得自己的耳朵一震,肚子里的小福星翻腾了一周,不是她夸张,实在是端太妃的铜锣嗓子带的音浪太强。

太皇太后搭在杜薇手上的手,抖了一抖,对着端太妃扯出了一抹微笑。

以她的家世,从进宫起就是一个嫔,到皇帝死了,还是一个嫔,不是没有道理的。

不光是那些想要进宫的小娘子,就连进宫被相看的那些郎君们,都放眼看了过来。

众人行了礼落了座,闵惟秀眼睛抬了抬,便瞧见了匆匆走进来的刘英,她穿着一条大红色的襦裙,因为走得急,脸上红扑扑的,头发还有一丝凌乱。看上去颇为生动。

闵惟秀转了转手掌心里的两个大金球,凑到了太皇太后耳边,“祖母可是瞧中了那新科状元,是哪一个哪一个?可是那个穿着紫色长袍的?”

太皇太后点了点头,“正是。”

一旁的杜薇一张脸已经红得像是熟过头的西瓜。

“我杜薇姐姐人美心善,同那状元郎,正是郎才女貌!”

太皇太后一听,也高兴了起来,“整个大陈就数你眼光最好,天底下最好的夫婿就被你给选走了,你都说好,那肯定是真的好!薇娘花骨朵儿似的一个,在这宫中照顾老婆子这么久,我啊,没有别的心愿,就想给她寻个好家人,让她一辈子都好好的。”

闵惟秀一听,拍了拍胸脯,“祖母您放心,有我在,杜薇姐姐一辈子都好好的呐!”

太皇太后心照不宣的看了闵惟秀一眼,当初老皇帝逼迫姜砚之,她可是出言相劝了的,是站在闵惟秀这一边的。

她老了,没有几年好活了,可是杜薇的日子还长着呢。

她等着的,可不是闵惟秀的投桃报李。

好在,她没有看错人,这孩子是个大智若愚的。

那状元苏鸣美同杜薇的亲事,两家早就私底下商议过了,再听刘太后的,整这么一出,不过是想要给她多一些的体面罢了!

祖孙二人嘀嘀咕咕的说着,就瞧见人群之中沸腾了起来。

闵惟秀放眼望去,快步走来的姜砚之,就像是滚烫的水中飘浮着的一坨肉,差点儿没有被锅边那些小娘子的口水淹死。

所谓垂涎于美色,大抵就是这个模样了!

刘太后瞧着,捅了捅刘英的胳膊。

刘英俏脸一红,姑母早就给她想好了,等姜砚之来的时候,她便假装没有站稳,直接倒到他的身上去。

她刘英虽然是出身旁支,家世凡凡,但老天爷眷顾她,给了她一张绝美的脸蛋,大多数的人,瞧见她这张脸,都是要愣神的。今日是龙是虫,就看今日一摔!

她想着,刚要迈开脚步,突然瞳孔猛的一缩。

她看到了什么?她看到了什么?

闵皇后手中的那两个,不是鸡蛋大小的金蛋蛋么?莫非她之前看错了,不是金子打的蛋,而是金黄色的饽饽?

不然的话,为何那玩意在她的手中,一会儿变成长条,宛若筷子,一会儿又变成大饼子,她是第一次知道,金子竟然这么软,像是小时候玩过的泥巴团……

她想着,一抬头,就看到了闵惟秀似笑非笑的脸。

刘英心中一抖,她觉得,她若是摔出去了,下一刻钟,闵皇后就要对她伸出恶魔之手,将她的头,像这金蛋蛋一样,搓扁揉圆……

她想着,往后退了一步,气沉丹田,蹲了下去。

刘太后伸手一推,却发现站在眼前的人早就不见了,周围的人,都莫名其妙的看着她。

她一低头,只见刘英蹲在那里,一动不动的,宛若富贵人家大门口的石头狮子,岿然不动!

她心中恼火,却不便爆发,用膝盖顶了顶刘英。

刘英一咬牙,别顶我,真的,今儿个我的脚就在这里生根了,谁都不能把我往女魔头的手中推!绝对不能!

第五百九十章 相亲大会(二)

刘太后见刘英不动,又加了几分力道;刘英的额头上,肉眼眼见的出现了一颗颗的汗珠子。

二人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姜砚之从身边过去,直扑到了闵惟秀身边。

刘太后气恼的将腿一收,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

以为你长得是个红颜祸水,没有想到,你竟然是个苦命白花!叫小鸡崽子啄瞎了眼睛这是!

刘英不敢扑,可不代表其他人不敢扑!

只见人群之中,一个穿着豆绿色裙衫的小娘子,一个踉跄扑了出来。

闵惟秀勾了勾嘴角,手中的金蛋蛋转得更快了一些,一抬头就瞧见了靠在一棵大树边的高银芳,她正饶有兴致的看着乐子呢。见到闵惟秀看过来,还举了举拳头,做了一个加油吧您的手势!

闵惟秀对着她小白眼儿一翻,那头直奔而来的姜砚之一个激灵。

莫不是惟秀生气了?他想着,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以这辈子最灵活最快速的姿势一个闪身。

只听得嘭的一声,那豆绿色的小娘子摔在了地上。

一旁的路丙大呼一声,“有刺客!”

瞬间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侍卫,拿着长矛齐刷刷的对准了地上的小娘子。

还蹲在地上的刘英,伸出手来擦了擦额头,好险啊!若不是她识时务,落得如此下场的人,就是她了!

当真是万幸万幸万万幸!

闵惟秀站起身来,走到了姜砚之跟前,笑道,“哪里来的刺客,这是忠勤伯元家的三娘子,一时没有站稳罢了,快些退下罢,别把人吓坏了。”

路丙拱了拱手,领着那队侍卫撤了下去。

一旁的安喜忙上前,将那元三娘子扶了起来。

元三娘子又是气恼又是羞愤,一张小脸涨得那叫一个通红,眼泪含在眼中,谁还不是福窝窝里长大的,若不是在宫中,今儿个她就能立马哭爹喊娘了。

她想着,捂住了胸口,委屈地说道:“是我一时没有站稳,唐突了陛下,还请陛下恕罪。”

姜砚之扶住了闵惟秀,“我倒是无妨,你别唐突了皇后就行。惟秀啊,站愣了吗,要不要回去躺上一会儿?”

闵惟秀看了他一眼,不觉得自己太冷酷太无情?

姜砚之也看了回来,永绝后患!

我滴个娘啊,他要是心软,给了那元三娘子好脸色,那日后还不走着走着,一个人扑了过来,走着走着,另外一个人扑了过来。这不是为难一个胖子吗?

万一哪一次被人扑倒了,那回来之后,闵惟秀绝对要把他给铺平了!

“太医让我多活动活动。有我这在里陪着祖母,你就放心的去同状元郎他们谈诗论道吧!”

闵惟秀说着,对姜砚之眨了眨眼睛,姜砚之笑了笑,拍了拍闵惟秀的手,便又沿着原路返回,同苏鸣美等人,到另外一边的凉亭里说话去了。

刚刚改元不久,眼前这些人,都是同姜砚之差不多年纪的人,从现在开始培养,十年之后,里头总会出现,只忠于他姜砚之的肱骨之臣。

只不过这一次,再也没有那个小娘子敢上前了,一半人同刘英一样,被闵惟秀的神乎其神的金蛋变形记给震懵了,还有一半人沉浸在那句有刺客中没有回过神来!

神他娘的有刺客!

闵惟秀眯了眯眼,看了看那元三娘子,不知道何时,她已经悄悄的回到人群中了。

太皇太后端起了茶盏,笑道,“他们在这里,小娘子们都手不是手脚不是脚了,走了才好,不然的话岂不是扫了雅兴。今儿个的果子新鲜,都放开了吃。年纪大了啊,瞧着这些花骨朵一般的人儿,心里就高兴。”

“薇娘也别在我这里待着了,去和小姐妹们说说话。”

太皇太后这么一说,现场的气氛又都活跃了起来。

毕竟人间只有一个高恬恬的,大户人家出来的小娘子,最懂的便是看人眼色,姜砚之来这么一出,谁还能不知道他的意思?

闵惟秀些许有些失望,唉,她每次操练妃嫔的梦想破灭了,看来只能够教福星练武功了。

肚子里的福星仿佛感受到了她的想法,猛的翻了一个身,连带着使出了一记无影腿。

闵惟秀来不及呼痛,就听到了一声刺耳的尖叫声!

她心中一惊,来了来了!

自打她快要生产了,临安长公主便不许她随意出宫了,这黑白无常不在一块儿,京城地界里的案子,好似少了不少。

有不少人都私下里说,八成啊,这龙气压了鬼气,不灵验了!

这才有那么多的无知少女,想要进宫来争一争那泼天的富贵。

可这熟悉的尖叫声!所有的人脑海中都只有一个想法,绝对是死人了!

这个时候,只见一个穿着红裙的小娘子,跌跌撞撞的跑了过来,一边跑,头上的金簪子,一边往下掉,不是那刘英又是哪一个。

刘英跑着跑着双腿一软,跌坐了下来,“大大大大事不好了,元三娘死了!”

小娘子们都发出了阵阵惊呼声,连带着姜砚之同那一群少年郎,都走了过来。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怎么回事,尸体在哪里?”

刘英觉得自己的舌头打了结,心中那是又惊又怕,好歹都是同族,刘太后同她到底有什么仇怨,要这样坑害于她?

这阎王殿,黄泉路,谁愿意来住,谁来住!

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进宫了!也不想看到官家,不想看到闵皇后了。

“元三娘摔倒了,要去换衫。我还有元四娘,关盈盈,孔维珍想要为表演做准备,便一起去了水榭换衣衫。我就去了个恭房,再推门一进去,元三娘,元三娘她已经没气了……”

“走吧,咱们一起去看看。祖母可是累了,我叫人送你回去歇着?”

太皇太后叹了口气,站起了身,“你尽管去罢,薇娘送我回去便是了。”

水榭离这里并不远,走三两步就到了。

闵惟秀远远的,便听到了有小娘子的哭泣声,“阿姐阿姐,我们一道儿进宫,你怎么就……阿姐阿姐……你这样我还有什么脸回去见阿爹阿娘啊!阿姐,你醒醒啊!”

想来应该是元四娘在哭。

在那水榭门口,蹲着两个脸色发白的小娘子,闵惟秀不认识,应该就是刘英所说的关盈盈同孔维珍了。

第五百九十一章 相亲大会(三)

屋子的门敞开着,姜砚之率先走了进去。

元三娘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她的脸色苍白,嘴唇微青,显然已经死了。

“官家,不若让鸣美试上一试?”

姜砚之惊讶的看向了新科状元宋鸣美,“你也喜欢尸检?”

宋鸣美点了点头,手紧了紧,“三大王洗冤录,我册册都能倒背如流!”

闵惟秀发誓,之前那么多如花似玉的小娘子,都没有眼前的宋鸣美来得有威胁!

《三大王洗冤录》已经发展到册册这么多的地步了么?

姜砚之笑了笑,“你来试试吧。”

宋鸣美蹲了下来,看了看地上的元三娘,“她的嘴唇发青,应该考虑是中毒,或者是窒息身亡。可是脖子上并没有勒痕……手脚之上也没有伤痕……官家……在下才疏学浅,实在是……”

宋鸣美说着,有些不好意思的站了起身,他之前太激动,忽略了一个致命问题,那就是男女有别!

官家看除了皇后之外的别的女人,那跟石头没有啥区别。

可是他不行,他还没有修炼成精。

元三娘虽然死了,但他一个大男人,总不能随便看吧……

姜砚之抬了抬下巴,得意的笑了起来。

闵惟秀瘪了瘪嘴,这个宋鸣美要不是赤子之心,要不就是一个马屁精!

姜砚之也蹲了下来,“窒息而死,并非只有勒脖子一种,通常情况下,若是用锦被,或者用手捂住口鼻,都是有可能窒息而亡的。用锦被,帕子之类的捂死人,很有可能会在口鼻之中留下挂丝。”

“若是用手捂死的,再等一段时间,死者的尸体上,会出现明显的淤青。”

“所以在人刚刚死的时候验看尸体,应该关注更多可以得出解答的东西。你看看元三娘的表情。”

宋鸣美瞅了瞅元三娘,这表情用狰狞来形容都不为过了,“她很痛苦。”

“没有错,像是喘不上气来一般。而且她的手一直按在胸口上。在之前她摔倒说话的时候,我便注意到了,她一直捂住胸口,说话的时候,喘气声十分的大。”

“这另外一种窒息而死,问题出在内腹,心肺受损。”

姜砚之说着,看向了在一旁哭泣的元四娘,“你阿姐最近可有胸闷气短的毛病?”

元四娘擦了擦眼泪,点了点头,“半个月前,阿姐从盈盈姐姐生辰宴回来,中了暑气,在家中躺了好些日子。我常听到她咳嗽。”

关盈盈一听,脸色顿时一变,“这都快一个月了,怎么也同我扯上关系?”

姜砚之看了她一眼,又看向了一旁不说话的孔维珍,这孔维珍乃是孔大学士的孙女儿。

“你来说说,你们五个人,来了这里之后的事情吧,元三娘死的时候,你在做什么?”

孔维珍脸色惨白,但还是比较镇定,“除了刘英是今日第一次见,我们其他四个人,经常在一起玩儿。我同元四娘年纪相仿,又都喜欢器乐,比较投契。三娘同盈盈喜欢打马球,经常想约。今日太后设宴,提前同各家都说了,要秀才艺。”

“这里屋子比较多,三娘觉得身上脏,先挑了一东边的屋子进去换衫。盈盈要跳舞,挑了相邻的一间,换舞裙。我同四娘要琴箫合奏,不会换,便在中间的花厅里调琴弦,等候她们。”

“刘英一进来,就说她刚才吓得肚子都疼了,去恭房了。花厅这里,能够看到各间屋子的门,我确定三娘的门没有打开过,除了她并没有别的人进去。我刚试了两根弦,就听到三娘房中嘭的一声,应该是有什么瓷器打碎了。”

“于是我同四娘立马跑了过去,关盈盈也从旁边的屋子里开门出来了。可是三娘换衣衫,把门给拴上了,我们力气小打不开,招呼了守在门口的卓公公,这才把门给踹开了。”

“我们进来的时候,三娘已经躺在地上的,她的衣衫才换了一半。我想着一会儿人来了瞧见了不好,便把她的衣裙穿好了。刘英出了恭回来,吓了一跳,我便嘱咐她去叫人了。整个过程就是这样。”

孔维珍说话有条有理,远比其他的几个人要镇定许多。

姜砚之点了点头,看了看栓得好好的窗户,往那边走了走,伸出手来,摸了摸窗棱,心下了然。

“这水榭平日里几乎不适用,因此宫人打扫得不算很细致。窗上,窗边都有一些灰尘。”

因为宫里人太少,有很多宫殿都闲置了下来。

闵惟秀是个待不住的人,不会喜欢在水榭赏花,那些太妃们,又自持身份,多半是低调礼佛,水榭已经很久没有人过来了。

这人一不来,宫人自然不会擦得一尘不染的。

“元三娘在屋子里换衣衫,门窗都栓得死死的,相当于她死的时候,这是一个密室。水榭不大,门口的卓公公能够瞧见坐在花厅里的元四娘同孔维珍,她们两个有不在场的证明。”

“她们在外面,并没有听到元三娘的呼救声,这个窗棱也没有被人侵入的痕迹。因此我推测,元三娘的死因,并不在今日,她应该是心肺有旧伤,捱到了今日,才死亡的。”

“怎么说呢,就好比一个茄子,长在地里的时候,饱满光滑,若是摘下来放久了,就会皱巴巴的。人的心肺也是如此,若是受到了重创,就像摘下来的茄子一样,慢慢的萎缩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之前问元四娘,元三娘是不是胸痛已经很久了。”

他说着,看向了孔维珍,“你适才给她穿衣衫的时候,可见她胸口有伤?”

孔维珍看了关盈盈一眼,迟疑了片刻,点了点头,“有,而且我知道伤口是怎么来的。”

关盈盈脸色一变,“不是我不是我!同我没有关系的!没有!不可能的,都过去这么久了……”

孔维珍抿了抿嘴,“刚才你也看见了,三娘胸口的伤根本就没有好。那是在你生辰宴上,被你用金簪扎的……”

元四娘猛的站起来,“什么金簪,你为什么要扎我阿姐?你们两个,不是最好的朋友吗?”

那日她来了葵水,腹疼难忍,便没有去,只是元三娘一个人去的,元三娘不但去了,还在关盈盈家中住了三日方才回来。她们两个人要好,留宿是常有的事,元家人根本就没有当回事儿。

回来之后,元三娘也没有提及过,是以元四娘根本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第五百九十二章 相亲大会(四)

将门凤华正文卷第五百九十二章相亲大会关盈盈此刻已经吓得六神无主了。

她看了一眼地上躺着的元三娘,捂着脸哭了起来,“我……我真不是故意扎她的。我那是一时太生气了,我我我……”

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实在是没有办法说清楚话了。

所有人都看向了孔维珍。

孔维珍却是摇了摇头,“具体的我也不清楚。不是我亲眼瞧见的。那一日盈盈生辰,我离开的时候,只剩下三娘了。我上了马车,才发现帕子忘记在打双陆的地方了。便让我的贴身丫鬟金桃回去拿。”

“金桃亲眼瞧见了盈盈拿金簪扎了三娘。她有些害怕,帕子都没有拿,便回来了。后来三娘自己个都没有提这个事情,我也不是多事之人,便从来没有提过……不信的话,你们问三娘身边的香莲。”

“现在大家伙儿的婢女都集中在宫门处等着,官家尽管唤香莲来一问便知。”

姜砚之点了点头。

不一会儿,一个梳着双丫髻的丫鬟便在人的引领之下,低着头走了过来。

因为担心她同关盈盈一般,遇事就不说不出话来了,倒是没有让她瞧见元三娘的尸体。

“香莲,你说说看,关盈盈生辰宴,她为何要拿金簪扎元三娘?”

香莲惊讶的抬起了头,有些迷糊为何要提这旧事。

她询问的看了一眼元四娘。

元四娘红着眼,“一定要说实话。”

香莲迟疑了片刻,这才小声说道,“那日关小娘子同我家小娘打闹,一个不小心,发现了小娘身上带着的一只金蝉。那金蝉……那金蝉是……”

香莲说着,快速的瞟了一眼一旁站着的关盈盈,“那金蝉是关小娘子的表兄关小神医蒋亦洺所有。去年冬日的时候,蒋家办了赏梅会,蒋夫人一眼就瞧中了我家小娘大方得体。原本择定吉日,等到春暖花开之际,便登门来提亲。结果……”

结果赶上了国丧,三个月禁止婚嫁,这事儿便给耽搁了。

“这婚嫁之事,未彻底定下,可能会再起波澜。我家夫人叮嘱了,一句也不能对外透露,小娘也没有私下见过蒋公子。就在上个月的时候,蒋家来交换庚帖,把亲事定下了。那金蝉乃是一对的,蒋公子送给我家小娘一只,自己留了一只,以示对她的满意。”

“关小娘子一瞧见那金蝉,就像疯了一样,拔下金簪子便怼在自己的脖子上,说我家小娘若是不退婚,她就去死。小娘还有关家其他人上去拉劝,人太多,也不知道怎么的,那金簪子就扎到我家小娘了……”

“关家给请了大夫,把金簪子拔出来了,金簪子不太粗,很快就止住了血。我吓得要命,说一定要回去告诉老爷同夫人,可是小娘不让,她说关小娘子不是故意的,这事儿若是传了出去,关小娘子想要嫁一个好人家就难了。”

“再加上,关小娘子乃是蒋公子嫡亲的表妹。我家小娘在关家住了三天,感觉好些了,这才回去。回去之后,都是我每天偷偷的给她换药的。”

她说着,四下里瞅了瞅,好似在找元三娘。

关盈盈打着嗝,胡乱的擦了一把脸,终于止住了嚎哭。

“我不是故意的,真的。我当时是在是太气了。三娘她明明知道,我打小就有一个想要嫁的人,那便是表兄蒋亦洺,她明明知道,还同我表兄结亲……实在是太过分了!”

“那只金蝉,那只金蝉,还是我陪着表兄一起去银楼里挑选的……是一对的,我以为那是送给我的生辰贺礼,可我万万没有想到,他竟然是要送给三娘的。”

“我当时瞧见金蝉,脑子里一片混乱,恨不得立马死了算了。我拿着金簪子比划比划,不知道被谁撞了一下手臂,这才扎到了三娘的。当时大夫说,大夫说血止住了,就没有事了啊,三娘,三娘她怎么会死呢!”

“不是我杀的,不是我杀的,我没有杀人!我怎么会杀了三娘呢!不是我啊!我不是故意的,呜呜呜……”

关盈盈说着,蹲了下来,捂住了自己的头,眼见着又要嚎啕大哭。

“不,你就是故意的。”姜砚之说道。

关盈盈猛的抬起了头,泪眼婆娑的说道,“我不是!”

姜砚之看着眼前的关盈盈,她虽然生得白,但是心肠却是黑的。

“若你是旁人家的小娘子,那是意外手法还有可能,但是偏生你外祖家,乃是姓蒋的。小神医蒋亦洺的外祖父,乃是宫中的蒋太医。旁的人不知晓,蒋太医当年是靠什么成名的,但是作为外孙女的你,一定是知道的。”

“蒋太医年轻时,在军中做医官,当时营中有一小将军,在战场之上中了暗器。这暗器,乃是比较粗壮的铁针,营中另外一个姓苟的医官,替小将军拔掉了铁针,止了血。小将军又变得活蹦乱跳的了,重赏了苟医官。”

“可是蒋太医却在一旁摇头。小将军就好奇了,你这是何意?蒋太医收拾了药箱,请辞,只不说话。小将军再三相询,他才说,将军命不久矣,还是早日回家探望父母罢。”

“小将军哪里肯信,明明他好生生的,铁针也拔出来了,怎么会死?他破口大骂蒋太医,将他扫地出门了。过了半个月,小将军胸痛越发明显,呼吸也变得困难,这才害怕起来,四处悬赏想要寻回蒋太医。”

“最后好不容易把人寻了回来。可是蒋太医却依旧是摇头,说将军,我们经常吃瓜,若是把一个瓜戳了洞,起初看起来是好的,但是很快就整个烂掉了。这肺腑就像是那个瓜一样,早在半个月前,我听将军的呼吸声,便知道将军已经药石难医。”

“当天夜里,小将军便呼吸困难,当场暴毙。世人都称蒋神医。”

姜砚之说着,一声叹息。

站在一旁的元四娘听到这里,实在是忍不住了,对着关盈盈冲了上去,却被一旁的孔维珍给拦住了,“你打了她,你阿姐就能够活过来了吗?”

元四娘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她咬住了牙,努力的让自己不哭出声来,呜呜咽咽的,却让人听着越发的难过。

第五百九十三章 相亲大会(五)

将门凤华正文卷第五百九十三章相亲大会姜砚之看了孔维珍一眼,接着说道,“你是蒋家嫡亲的外孙女儿,又心悦小神医蒋亦洺,应该听说过这个故事。”

“可是你到底医术不精,没有办法像你祖父一样,听人呼吸声,就判断她还能够活多久。蒋元两家定下亲事,看上去已经无力回天了,于是你又想出了一个办法。”

“今日元三娘跌倒在我面前,是你在背后推的她。她十分的惊慌,并非是没有扑着,而是她也想不到,自己个会摔倒。我走了之后,她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太后是什么意思,在场的诸位心中都清楚。我姜砚之今儿个就明明白白的把话撂这里了。朕的后宫,除了皇后,不会再有第二人。”

一旁刘太后一阵眩晕,他说出来了,就这样说出来了。

天底下竟然有这样的皇帝,他当着众美人的面,就这样毫不留情的说出来了,丝毫不给她这个做太后的脸面。

一旁的刘英一阵阵后怕,幸亏她够重,不然的话,被太后那么一顶,就算顶进了后宫,不说小命玩完,那日后也只能够当皇后娘娘的洗脚婢啊!

苍天有眼!

“你们之前不知晓。你便想着,若是我被美色冲昏了头脑,收了元三娘,即便是我没有收元三娘,她今日这么一扑,蒋家人也会以为,她有攀龙附凤之心。”

“元三娘既然将那金蝉戴在身上,想必是满心欢喜的要嫁给蒋亦洺,因为你是蒋亦洺的表妹,她被扎了也隐忍不语,我实在是想不出,这样的小娘子会想要进宫。”

“你想着元三娘倒了霉,你搅黄了她的亲事,便还有机会嫁给蒋亦洺,但是你万万没有想到,元三娘会在今日,死在宫里。至于你知道不知道你外祖父的那个故事,去请蒋太医还有蒋小神医过来问上一问就知道了。”

关盈盈听到蒋亦洺要来,终于脸色大变。

“不要不要,不要他来,看到我这个样子。我……我……我知道。我恨元三娘,我恨她。”

“我从小就喜欢表兄,喜欢得快要死掉了。可是舅娘同我阿娘不和,嫌弃我性子不稳重,死活不肯让表兄娶我。还有三娘,那次外祖父家办梅花宴,是我带她去的,我不该带她去的。”

“我不带她去,她就不会被我舅母一眼瞧中了,就不会同表兄定亲。”

“横刀夺爱,此仇不共戴天。我就想着,想着她若是死了,表兄落了个克妻的名声,满京城里,除了我,再也不会有别的人嫁他了。所以我就……我……”

“我扎了她之后,心里担心害怕了好久。我一来担心三娘会死,一来又怕她不死,如此纠结了许久。看到她没有死,我心中松了一口气,我也不想做杀人犯啊,我当时就是冲昏头了……”

“我只是想要她把表兄还给我,不想她死啊!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错了,我错……”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元四娘一个耳光打翻在地,元四娘双目通红,看着关盈盈骂道,“你不要侮辱朋友这两个字。”

“蒋家是个不错的人家,难得蒋夫人十分的喜欢我阿姐,我们两家门当户对,是一门合适的好亲事。去年梅花宴一过,蒋家其实就让中人来问了。阿爹阿娘都愿意,可阿姐不同意。”

“阿姐说你同蒋亦洺情投意合,她不能抢你亲事。后来是蒋夫人亲自约了我阿娘在樊楼相见,一字一句的说清楚了,她说是蒋公子对我阿姐一见钟情,她才上门来提亲的。”

“还说蒋公子一心钻研医术,从来都没有对那个女子动过心。我阿娘如实相告,蒋夫人亲口说的,他们蒋家不兴表兄妹开亲,蒋公子没有亲妹妹,便拿你当亲妹子看待。”

“我阿娘真心觉得这亲事好,又回去劝阿姐,后来是蒋公子亲自来了,送了那只金蝉为证,蒋家是在是太有诚意,我阿娘择婿,看的不是门第,不是富贵,看的是真心。”

“富贵易有,真心难求。蒋家都做到这个地步了,我阿娘还有什么理由不同意,于是她便待我阿姐答应了。阿姐知道之后,还忐忑了许久,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于你。”

“她这个人,就是心肠好,我当时还说,她一没有偷,二没有抢,为什么不能嫁蒋亦洺?可是我后悔了,要早知道会惹到你这个疯子,我宁愿我阿姐随便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家嫁了,至少,她还能活着!”

“关盈盈,我咒你三生三世,永远求而不得!”

元四娘说着,用袖子擦了擦眼泪,对着姜砚之行了一个大礼,“臣女多谢官家为我阿姐主持公道。如今案子已破,还请官家准许臣女带着阿姐一道儿回家。”

姜砚之点了点头,看了路丙一眼。

路丙忙叫人来,将元三娘抬了起来,跟在元四娘后头出去了。

现场一片鸦雀无声。

姜砚之摆了摆手,“苏鸣美,你押送关盈盈去开封府吧。”

苏鸣美双目亮晶晶的看着姜砚之,就差跪下来抱着大腿三呼牛牛牛了!

闵惟秀站在一旁,无语的瞅着,心中犯起了嘀咕,按说太皇太后人老成精,看过那么些人,不应该看错了啊,这苏鸣美真的是稳重得可以托付终身的人?

明明就是一个狗腿子啊!

众位贵女都受到了惊吓,闵惟秀一人送了些礼儿,便打发她们出宫去了。

姜砚之一把搀扶起了闵惟秀,“我觉得,打今儿个起,再也没有人想进宫来了。”

闵惟秀噗呲一笑,“都是官家的功劳!”

姜砚之呲了呲牙,不,都是娘子你的功劳,你那手搓金球的功夫,不光那些小娘子怕,就是你夫君我都两股战战,怕得要命好吗?

他心里这样想着,但是面上不能怂,“不过随手为之罢了,随手为之。”

他说着,看了看一旁傻愣愣的刘太后,淡淡的说上了一句,“太后怕不是忘记了,我阿娘是怎么死的呢。”

刘太后一惊,脊背一凉,正欲说话,就瞧着前头走得欢快的闵惟秀,突然停在了原地。

“惟秀怎么不走了,哎呀,你尿裤子了?”

闵惟秀原本的慌乱,被姜砚之这么一句都给吓跑了,神他娘的尿裤子了。

“破水了,破水了,我要生了,快叫我阿娘!”

姜砚之这才回过神来,闵惟秀健步如飞的,他都差点儿忘记,她是一个孕妇了。

第五百九十四章 太子掉下来了

旁边的小太监们,听着闵惟秀的这一声怒吼,一个个连滚带爬的跑散开来。

寻的寻太医,寻的寻临安长公主。

原本空闹闹的大陈宫中,好似突然从四面八方冒出了好些人,一个个都急匆匆的。

姜砚之抓耳挠腮的,伸手就想抱闵惟秀。

一旁的端太妃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哎呀,我的陛下哟。这里离中宫有一定的距离,若是摔着了可如何是好,我已经叫人去抬软轿了。皇后别慌,深呼吸……你身子骨好,太医又说胎位十分的正,一定很快就能够生下来的。”

闵惟秀眼睛中闪过一丝慌乱,她是彪悍,可是再彪悍,这生孩子还是头一遭啊!

端太妃鄙视的看了一眼还呆愣在一旁的刘太后,扯开了自己的破铜锣嗓子,“太后若是不帮忙,也别杵在这里挡了道。”

刘太后一个激灵,望着上了软轿走远的闵惟秀,眼神终于暗淡了下来。

她虽然做过皇后,又做了太后,却从来都没有生过一个孩子。

更别提得到过官家的真心。

她几乎都要忘记,年少之时,自己个是个什么样子了。一切都是为了家族,家族需要她进宫,她便进宫,家族需要刘鸾做太子妃,她便让刘鸾做太子妃,家族需要刘英,她便抓来了刘英……

刘太后想着,伸出了双手,仔细的看了看自己的手指,然后又缓缓的垂了下去。

兴许这就是他们刘家当年抢了皇后之位,烧死了柴皇后,得到的报应吧。

刘家再无嫡系,而她也将在这宫中老去。

今日她又做错的了一件事。

她并不后悔一生走到这等地步,毕竟这个世上只有一个闵惟秀,也只有一个官家叫姜砚之。

“英娘,我叫嬷嬷送你出宫回家去。待你出嫁之时,托人给姑母捎个口信,姑母给你添妆。”

刘英简喜极而泣。

这是劫后余生的喜悦。

……

那厢抬着软轿的宫子,脑门上的汗珠子,比黄豆粒儿还大。

你见过要生崽的兽中之王吗?

没见过?那请看看我们皇后吧。

明明疼得要命,她却半声没吭,紧咬牙关,双眼瞪着前方,好似一只警醒的母老虎,正耳听思路,眼观八方。

若是他们走路的步调从破阵子变成了鹊桥仙,母老虎绝对会感受到这种异常,猛扑下来撕裂他们……

这四十丈长刀的气场,震得他们瑟瑟发抖。

当然,这一切站在一旁心急火燎的姜砚之,丝毫都没有感觉到。

“惟秀啊,怎么样了啊,你要是疼,你就喊出来啊,我问过宋嬷嬷了,宋嬷嬷说生孩子比刀子割肉还疼。”

一阵剧痛袭来,闵惟喜倒抽了一口凉气,“宋嬷嬷没有生过孩子,你也不知道刀子割肉有多疼,因为没被割过。”

你作为第一神探的智慧呢?

姜砚之额头冒汗,语无伦次的说道,“吃孩子要吃参才有力气,一百根,我准备了一百根,高矮胖廋老幼皆有,你看看哪个好看?”

闵惟秀只觉得肚子一疼,是吃人参还是选美呢……她全身的力气都使不完了,还需要人参?

她肚子疼,绝对是里头的福星被他爹蠢哭了!

“你说成亲的时候,为何要给新娘吃花生,不吃人参,不都是生孩子的意思么?”闵惟秀在阵痛的间隙中问道。

姜砚之挠了挠脑袋,“花生比较便宜不说,还好吃。吃了人参上火,万一流鼻血了,岂不是不美?”

闵惟秀恍然大悟。

跟着两人一道儿的端太妃,差点儿没有笑岔气了,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奇葩的两人。

姜砚之被闵惟秀打岔转了一个弯儿,但并没有迷失方向,又接着说道,“你别担心,我问过了,说生孩子关键是使劲,一会儿稳婆叫你使劲,你就使劲,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闵惟秀深吸了一口气,回想了一下稳婆教过她的,使劲使劲再使劲……

姜砚之瞅着她一张脸涨得通红,显然有些紧张,摆了摆手,“你现在别使劲,别到时候使劲过了头,孩子直接掉出来。我跟你说,上次我瞅见一本书,上头就写这,一妇人在如厕之时,一个使劲,孩子嘀咚一声……”

说话间,产房已经到了。

宫人们停了软轿,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子。

“官家,到了。”

站在门口的临安长公主,早就一脸焦急的迎了上来,“惟秀啊,你别害怕,有阿娘在呢。都准备好了,就等着你来了。你放心,你力气大,又是练武之人,虽然是头胎,但是定是远比常人来得快。”

闵惟秀瞧见了临安长公主,心中便有了主心骨。

“这生孩子啊,疼都是一阵一阵的,不疼的时候,你便吃些东西蓄力,一开始间隔很久疼一次,到快要生的时候,那就是密集密集的疼。秀啊,你什么时候开始疼的?”

临安长公主说着,将闵惟秀从软轿上扶了下来。

闵惟秀回想了一想,有些不确定的说道,“早上吧,于我而言,也不算很疼,便没有说。阿娘不是说有假疼的么?见到破水了了,我才知道要生了。”

武国公常说的一句话,习武之人,这点苦这点疼都受不了,还不如趁早回家喝奶去。

毕竟她是手磨破了还照旧暴走几个月的狠人。

临安长公主向看鬼一样的看着闵惟秀,这个是我生的,不能气不能气!

“快些进去,还等什么……”

闵惟秀点了点头,之前不疼,现在倒是真的很疼。

她刚走到门口,就感觉脚背一热,好像有一个什么东西掉下来了。

紧接着,一阵响亮的啼哭声,宛若平地之雷,震得在场所有人都七荤八素的……

闵惟秀擦了一把额头的汗,结结巴巴的说道,“姜……姜……姜砚之,你孩子掉地上了……”

姜砚之已经彻底傻眼了,他抬起手,狠狠的抽了自己一个大嘴瓜子……叫你乌鸦嘴,叫你嘀咚一声……孩子掉地上了……

一旁的稳婆最先回过神来,她在宫中接生一二十载,还是头一次瞧见这种情形,万一那孩子头着地,简直不敢想……

她想着,蹲了下地,将地上的孩子抱了起来,咔嚓一下减掉了脐带,“恭喜陛下,是个小皇子!”

姜砚之看着地上的血,脑袋一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了过去,一把打横抱起了闵惟秀,便往屋子里跑。

“太医太医,快来看看惟秀!”

第五百九十五章 福星高高照

将门凤华正文卷第五百九十五章福星高高照好在这宫中妃子没有,太医倒是很多。

自有那妇科圣手王太医进屋去瞧闵惟秀,而专治小儿的屠太医则是瞧刚生出来的福星。

那王太医一把年纪,颠颠的进了屋,伸手给闵惟秀把了把脉。

“娘娘壮如……咳咳……”王太医咳了咳,将那个“牛”字含在了嘴中,及时的保住了自己的老命。

这当真是太紧张了,脑子一热,嘴就秃噜瓢了。

“娘娘身体康健,并无大碍。让接生嬷嬷给推拿一番,胎盘约在一刻钟之内便会排出。待老臣开药一方,月中调养得宜,便能够恢复元气。”

姜砚之松了一口气,也没有多做计较,欢喜的看向了闵惟秀。

闵惟秀却是看了看自己的脚,说实在的,刚才小娃掉在脚上的触感还在,这种感觉实在是奇妙得不得了。

“快把福星抱来我看看!”闵惟秀想着,对着门口招了招手。

站在门口的屠太医低着头,眼睛皮子跳了跳,这还是头一遭,瞧见这么有中气的产妇。

临安长公主从他手中接过了福星,一瞧乐得合不拢嘴,“这孩子生得好,壮实!不愧是福星啊!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让外祖母瞧瞧,嗯,生得像你阿爹。”

姜砚之顿时激动了起来,站起来一看,只见那襁褓中裹着一个红彤彤的小孩儿,因为足月了,虽然没有来得及清洗,但是身上并不脏。

看上去十分的饱满,就是一个问题,“为啥是个秃头?”

闵惟秀一听,顿时惊了,“秃头?怎么可能!我们家没有一个秃头的!”

姜砚之小心翼翼的抱过了福星,小小的一个,眼睛都没有睁开,小手手无意识的挥来挥去的。

就是头上光溜溜的,只有几根杂毛。

“你看,是不是秃头?”闵惟秀接过一瞧,先前那些嫌弃的话全都在一瞬间消失不见了。

她觉得自己的手在发抖,眼前的孩子,又嫩又软,她感觉自己的手稍微多用一些力气,就能够把他的小胳膊捏断了。

她这个人,心很大,福星在肚子里翻滚,踢她的时候,她偶尔还会用手拍肚子,打回去。

那时候,还不觉得奇妙,可现在,却觉得是如此的不可思议。

这么一个小小的孩子,真的是从她的肚子里出来的,日后慢慢长大,长成她同姜砚之共同的样子。

闵惟秀想着,把孩子端了起来,那模样,局促得很。

“还是你抱着吧,我的力气太大了,我怕一个激动……”

姜砚之兴高采烈的抱了过来,左看右看的,望着门口帘子外的屠太医,问道,“福星可好?”

屠太医拱了拱手,“启禀官家,小皇子福大命大,刚才那么一摔,并没有什么明显的伤痕,应该是无碍的。”

姜砚之这才放心了,摸了摸福星光秃秃的小脑袋瓜子,乐呵呵的笑了起来,“赏赏赏,大赏!”

临安长公主伸过手来,摸了摸福星的小脸蛋,“快些让嬷嬷待下去给他沐浴更衣,奶娘都准备好了,孩子还饿着呢!这小孩儿刚生出来头发稀少,乃是常有之事,等剃了胎头,便能长起来。你们两个莫要大惊小怪的。”

“官家,这产房不适合久待,你跟着去看福星罢,惟秀这里有我,放心吧!”

姜砚之再不出去,门口那些蹲守的人,都要进来抬人了。

姜砚之看了闵惟秀一眼,见她点了点头,这才应了声,“惟秀,那我叫宋嬷嬷给你端汤来,你好好歇着,有什么事情就叫我。”

闵惟秀点了点头,姜砚之这才屁颠屁颠的看福星洗澡去了。

临安长公主瞧着坐着的闵惟秀,鼻头一酸,“我的儿,你且快躺下,哪里有刚生完孩子,就一直坐着的。在阿娘心中,你还是个孩子,一转眼,都成了孩子他娘了。”

“阿娘不是重男轻女,只不过瞧见是个小皇子,心中当真是松了一口气,也不枉费阿娘,日日拜那送子观音。皇家无后嗣,乃是大忌讳,砚之有情有义,待你好。可你若是一直生不出儿子来,那这份情义又能够在传宗接代面前扛多久呢?”

“人心啊,是最经不起试探的东西。做皇帝,也并非就是唯我独尊了。现在你有了福星,至少数年之内,砚之不用左右为难了。福星啊福星,真的是一个福星。”

闵惟秀胡乱的点了点头。

临安长公主伸出手来,轻轻的捏了一把闵惟秀的耳朵,“阿娘白担心你了。你倒是半分都没有想这个事!”

闵惟秀躺着眨了眨眼睛,“女儿怎么了,天宝女帝不也是女儿么?阿娘,你生我的时候,是不是也这么疼?”

临安长公主有些欣慰的看着闵惟秀,都说养儿方知母辛苦,这句话是没有错的。

“那时候京城突变,阿娘心急如焚,一下子动了胎气,疼了三天三夜,才生下了你。你一出生,也跟福星一样,光秃秃的,几乎没有头发!”

闵惟秀伸出手来嘘了嘘,“这个绝对不能告诉姜砚之,不然他要笑话我了。”

这头闵惟秀同临安长公主说了些体己话,又喝了宋嬷嬷的汤,这才放心的睡去。

那厢姜砚之抱着福星,乐得满地找牙。

“官家,您叫老臣来宫中做甚?若是老臣没有记错的话,今日是休沐。”苏中丞鄙视的看着姜砚之。

他可是直臣,就算姜砚之已经成了官家,那该鄙视的还是得接着鄙视。

“哈哈,你快来瞅瞅,我家福星不长得像我还是像惟秀,真是好看,一看就天庭饱满,目光如炬,有福气。”

苏中丞无语的伸了伸脖子,眼睛都没有睁开,哪里来的目光……

想他一把年纪,孙子都满地跑了,好对这个感兴趣?

他想着,环顾了一下四周,好家伙,内阁的几个老家伙全都被姜砚之叫来了。

官家啊,你可记得有一个故事叫做烽火戏诸侯?

你就为了讨你那还没有睡醒的儿子的欢心,就把我们全都叫来了?

苏中丞心里吐槽着,嘴里却并忘记吹上一记彩虹屁,“小皇子当然是福星高照,日后是大富大贵之人。这健壮有力像皇后,容貌和聪明劲儿像官家。”

姜砚之一听,乐得哈哈大笑起来,“他们都说像我。”

一旁的吕相公无语的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高达高将军心中毫无波澜,依旧是犹如雕像。

韩三司使靠着柱子,心中已经盘算开来,宫中多了个小皇子,都从我管着的钱袋里抠走多少钱……

只有死皮赖脸跟进来的崔老,激动得抹眼泪,“太好了,嫡子有嫡子了。”

第五百九十六章 太子换狸猫

一晃福星出生,已经半月有余。

闵惟秀躺在床榻上,百无聊赖的看着床帐顶,于一个武将而言,坐月子实在是一种酷刑。

唉……

安喜笑眯眯的往闵惟秀的嘴里塞了一块香瓜,“娘娘,您今日已经叹了十八次气了。”

她说着,指了指床帐顶,“您瞅瞅这帐子顶,官家待您多好啊,日日画了新床帐来,就怕您无聊。”

闵惟秀对着床帐翻了个白眼儿,姜砚之那厮日日抱着儿子,让宫廷画师给画一张新画,画了之后,还非让人贴在她的帐子顶上,说是一解她的相思之情。

明明日日能见真人,为何还要对着画像瞅?

所谓远香近臭,任你一日十二个时辰都看着一个人,便是天仙也能够看成一坨牛屎……

尤其是那坨牛屎还因为高兴,笑得像是被人踩过一般白痴。

实在是有点辣眼睛,闵惟秀眯了眯眼。

“福星醒了么?”

安喜摇了摇头,“还睡着呢。”

闵惟秀有些失望,这孩子跟个小猪崽子似的,除了喝奶的时候是醒着的,其他的时候,一直都在呼呼大睡,不哭也不闹,无趣的很。

比起刚出生的时候,倒是见风涨,肉嘟嘟的像是白嫩嫩的莲藕。

现在宫里但凡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福星像姜砚之了,毕竟一身奶膘,同他阿爹那是一模一样的。

“我半个月都没有出门了,想看个话本子,阿娘也怕我费了眼睛,想起来活动一下,都有你时时刻刻的帮盯着。可有什么有趣的事情,说来听听,譬如说,那象棚里最近又新说了什么书?街头巷尾,又有了什么新的传闻?哪怕是来一段那虚头巴脑的三大王洗冤录,也是好的。”

安喜的眼珠子转了转,张了张嘴,又紧紧的闭住了。

闵惟秀一瞧来了精神,“不是说,小娘说的都对么……”

安喜一个激灵,“没错,小娘说的都是对的!小娘,现在外头有好多人说,说太子换狸猫。”

“我怎么听着有些不对劲儿呢?”

安喜压低了声音,“那些多嘴之人,暗地里都偷偷的说,说谁没有生过孩子不是?这么多年,也没有瞧见过,走着路生下一个孩子来的。又嫉妒我们福星长得壮实,还说一瞧就不是刚出生的……”

“这还不是最离谱的,最离谱的是,说小娘你早就生下来了一只狸猫,但是为了稳固地位,不让旁的女人进宫,便在肚子里揣了一个从外头抱来的孩子,故意当着官家的面,掉出来呢!”

“还……还有……说都穿着裤子,孩子……孩子怎么会掉出来……铁定是早就夹好了的!小娘你莫要生气,手下留情,别把那些说闲话的给打死了,月子里打人,怕日后闹下手疼的毛病。”

闵惟秀被安喜紧张的模样给逗乐了,“放心吧,我有什么好气的,孩子是不是我生的,我还不清楚?我才不会打人呢,要惩治这些长舌妇,还不容易?真当我那肚子,是个箱子呢,打开了,塞个孩子进去,再拿出来?”

“亏她们想得出这么离谱的故事来。让她们一个个的,都在肚子里藏一个小奶娃,那小奶娃要是能够一上午不动,不哭,不尿她一肚子,便算我输……”

简直了!这个世上,就没有比奶娃娃还油盐不进的人了……

你叫他乖乖藏着,他就乖乖听话?怕是祖宗八倍都烧高香,都办不到啊!

“这天热得要命,谁还穿贴身的裤子啊,不都穿着大腿子裙裤么?也亏得我福星命大,才从裤腿子里滑了出来,要不然啊,就我这一丈长的大长腿,直接掉下来,还不给摔傻了去……”

安喜点了点头,“我家小娘,就是腿长一丈!腰细一尺!”

闵惟秀哈哈大笑起来,“那不是人,那是螳螂精……不过我凶名在外,那些人也不敢当众说这些吧?你从哪里听来的?”

安喜见闵惟秀并未生气,也跟着高兴了起来,“是听高小娘子说的。”

“银芳么?”

闵惟秀生了福星之后,高银芳倒是还一次都没有来过。

“对,昨儿个小娘你想吃樊楼的猪蹄膀,我出宫去盯着厨上做来着。正好在那儿遇见了高小娘。高小娘正在那相看未来夫婿呢。来宝同我手,这些日子,高小娘子起码相看过百八十人了……”

闵惟秀猛的一下坐了起来,半点睡意也无。

“哈哈,真的吗?快说说咋回事,你可瞧见了,相看的都是啥样的?快快快,告诉我阿娘,让我二哥也去相一个。二哥今年榜上有名,阿娘正想着要给他娶妻呢!我觉得,银芳是这开封府数一数二的好小娘子,别让人给抢跑了。”

虽然闵惟思吹牛皮,说自己个也考个状元郎回来。

但是状元郎岂是动动嘴皮子就能够拿到手的?实在是太小瞧那些寒窗苦读数十载的人了。

闵惟思在花街柳巷浪荡的时候,苏鸣美在读书。

闵惟思在秦楼楚馆饮酒的时候,苏鸣美还在读书。

人家也是顶顶聪明的人,哪里那么容易,就被人超过了。

一开始他还好高骛远,说是要当状元郎,结果被老夫子训了个一年半载之后,人稳重了许多。

原本像他们这种勋贵之家,拿个进士晋身,已经是前途无量了,拿了状元,反而不美。

尤其是闵惟思算得上是小国舅,之前烂名在外,若是夺了头魁,还不被人狙得满地找牙,连带着姜砚之也要被骂上一句任人唯亲。

武国公府当然不带怕的,不过闵惟思认真考虑之后,今年还是参加了春闱,如同夫子所估计的一样,不上不上,占据了一个不显眼的位置。

事业有了着落了,临安长公主就开始操心起闵惟思的亲事来。

安喜挠了挠头,“来宝说,高矮胖瘦都有,一开始,来的都是樊楼的常客,勋贵人家的嫡公子,到后头,也有一些进士举子之类的,也不知道高小娘子想要找个啥样的。”

“都是奴糊涂了,我这就去告诉长公主。小娘你要不要睡一会儿?”

闵惟秀哪里还睡得着,伸出手来催促道:“快去快去!”

第五百九十七章 高银芳的亲事(一)

高银芳坐在樊楼里,无语的摆了摆手,“撤下去,再换一席吧。”

门口守着的来宝憋着笑,点了点头,“酸梅山楂汤镇好了,给您端一些?”

“别啊!有没有什么山楂干啥的,给我来一小碟。你若是想笑就笑吧……”

来宝刚想笑,就听到高银芳说道,“你若是笑了,今儿个小娘我点的菜,就让你们东家来付吧,反正我这些日子,给李明白送了一筐子钱了!”

来宝立马忍住了,“瞧您说的,我们东家最近不在京城中,要不然的话,早给您送一桌子好酒好菜了。”

高银芳挑了挑眉,“他干什么去了?”

“我们东家,在西京附近的玉矿出了好东西,恰好官家得了小皇子,东家亲自请人雕了,想要作为小皇子的满月礼呢!”

高银芳啊了一声,她也好想家里有矿。

李明白这是个什么逆天的八字!

早知道,她就应该改名叫高明白了。

来宝说着,退了出去,叫人来整理席面。

高银芳望了望窗外,樊楼的小厮正拿着兜子粘着蝉,外头热浪滚滚的,像是要把大地都烤裂了一般。

这些日子,她在樊楼相看未来夫婿。

这不管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一旦同亲事挂上了钩,那就尴尬了起来。

总不能够两个人大眼对小眼的坐着,怎么着来了一趟樊楼,也得吃吃喝喝吧。

人家倒好,只相看一个,她接二连三的相看,几日吃下来,腰都肥了一圈儿,就差要同姜砚之比美了。

她比闵惟秀还年长一些,如今惟秀孩子都生了,她却没有着落。

先前还顾及着高达的父母亲,实在是忍不住了,便给她在樊楼安排了一次相看,乃是她母亲闺中密友的儿子。

结果一回到了家,叔父便来了一个字,丑。

爹娘一瞅,这次高达不要求上门女婿了,只是觉得这个不合适,这是有戏啊!于是便有了第二次相亲,乃是新科榜眼,虽然是寒门出身,但是学问很好。

结果一回到了家,叔父又来了一个字,穷。

也不知道怎么地,双方就较上劲儿了,她爹娘还不信了,就找不到一个双方都满意的人,于是铁打的高银芳,流水的未婚郎……

她托着腮,坐在窗边,胡思乱想着……

不一会儿的功夫,又走进来了一个人。

高银芳一扭头,瞧见了门口站在一个满脸通红的男子。

他穿着一身绿色的长袍,好似要出嫁的新娘,高银芳百无聊赖的想着,微笑着站了起身,“高银芳。”

那男子愤愤的咬了咬嘴唇,坐了下来,“成何体统?哪里有小娘子,自己个来相看夫婿的,不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男方来相看女方的么?我原本是不想来的,不过碍于你们高家的……哼……”

“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我活了这么些年,都没有瞧过这么明目张胆的事。实在是……”

“我告诉你,就算你非要我娶你,我以后也不会待你好的,实在是欺人太甚了。”

高银芳挑了挑眉头,“喂,你的口水喷在菜上了。”

男子张开的嘴,一下子僵住了。

他蠕动了半天,想说点什么,又担心继续喷出口水来。

高银芳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首先,我说了自己的名字,你就应该回说自己的名字,这才是人情往来的基本礼节。”

“你连这都不懂?谈什么体统?”

“你既然不想来,便不要来。你既然跪着来了,又何必一副大义凌然的样子,简直是又当又立的。”

“你这么厉害,怎么不对着我阿爹阿娘,对着我叔父去骂?在他们面前装孙子,在柔弱的小娘子跟前就充大爷?”

“你活了这么些年?你活了这么些年,还如此不懂做人,也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我也是头一回瞧见。”

“还有,你哪只眼睛瞧见,我高银芳想嫁给你了?一个说话喷臭口水的人,是不配得到小娘子喜欢的。”

高银芳说着,心中总算是痛快了,简直比喝了冰碗还舒坦。

她想着拍了拍手,站起身来,朝着门口走去,去他娘的相看。

她可算是明白自己个一瞧闵惟秀就亲切了,因为她羡慕她,羡慕她活得不憋屈,不用打圆场,不用滴水不漏,想干啥就干啥的样子。

真是太他娘的爽了!

门口的来宝笑眯眯的端着盘子,“您的山楂干儿,还要不?”

高银芳摆了摆手,“留着你自己个吃吧,明儿不来了。”

来宝躬了躬身,“慢走呐您!”

高银芳下了西楼,眼瞅着就要出那樊楼大门,廊上的歌女们,咿咿呀呀的唱着曲儿,让人心情都欢快了起来。

“哟,你怎么不装了?”高银芳听到身边的话,扭过头一看,笑道,“怎么说,我也是背靠着皇后娘娘的人,也该耀武扬威一回,不然丢了皇后娘娘的脸!”

闵惟思听到她提及闵惟秀,眼神温柔了几分,“这倒是,我以前在外头惹了事,经常说,你再嘚瑟,我叫我阿妹来打死你!我阿妹可是能够倒拔垂杨柳的猛人!”

高银芳噗呲一下笑了出声,“那你可真够不要脸的!”

闵惟思不以为意,“这句话我从小到大,起码听过三千三百三十三回了。全当你是在夸奖我。”

高银芳无语的住了脚步,“你在这里做什么?惟秀叫你来的?”

闵惟思摇了摇头,“我中了进士,阿娘着急我亲事。今儿个正在被女方的父亲相看呢,雅室恰好就在你对面,听得那叫一个一清二楚的。你是惟秀的朋友,怎么着,我也不能眼瞧着你被人欺负了。”

高银芳不在乎的点了点头,“你以前就是这样到处撩我小娘子的么?”

闵惟思对着高银芳拱了拱手,“同是天涯沦落人,就别互相嘲笑了。你不知道,我一进去,那人便说,要我把我儿子送到庄子上去。你猜我是怎么回答他的?”

高银芳上下打量了闵惟思一眼,“滚你丫的?”

闵惟思笑了出声,今日的高银芳简直是彻底的扯掉自己大气圆滑的面具了。

“若是以前,我自然是这么直白,不过如今倒是含蓄了不少。我说的是,请您就地躺下,然后圆润的滚出去。”

第五百九十八章 高银芳的亲事(二)

高银芳噗呲一下笑出了声。

她是听过闵惟思的,在这京城风月场上,曾经也是数得着的纨绔。

其实在汴京城中,做一个受欢迎的败家子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你说你家中有金山银山,那旁的公子哥儿,谁家还没有个金海银海?

比起家底子来,都是半斤对八两的。这个时候,还想受欢迎,那就得看几方面的能力了,譬如长得好,你若是貌比潘安,便是没有钱,那行首娘子愿意倒贴同你游湖;

再譬如会写小曲儿,乃是顶顶的风雅人物,那是花娘们想要出头,必须讨好的人物,是数一数二的顶流;

前两种实属罕见,那么便有第三种,手儿阔,嘴儿甜……譬如闵惟思。

“若是不靠武国公府,你觉得自己是一个干什么的人?”高银芳好奇的问道。

闵惟思摸了摸下巴,“大概是专门劝人喝酒的吧,这大户人家开个酒会诗会的,若是没有人捧哏暖场,那岂不是无趣?再不济,大概是象棚里说书的,市集上办事的中人。你呢?”

“如果不靠高将军府,你觉得自己是一个干什么的人?”闵惟思回问道。

高银芳仔细的想了想,“卖瓜的王婆?虽然瓜不会说话,但是我会说啊!”

闵惟思眨了眨眼睛,打趣的看了高银芳一眼。

他肯定,高银芳绝对在内涵她叔父高达。

“我刚把那厮骂了一通,一出门怕是我家马车就在候着了,待一回去,就要被爹娘念叨。不如借你马车带我一程?”

闵惟思点了点头。

就冲着高银芳同闵惟秀要好,他也不能坐视不理不是。

再说了,他刚刚气坏了女方家的父亲,回家之后,哪里光是骂啊?临安长公主绝对要蹲马步,揪耳朵齐上阵了!

能避一会儿算一会。

“用什么马车?樊楼我熟悉,带你走个小门,保证无人知晓。”

闵惟思说着,调转头朝着一侧的小回廊走去。

一炷香之后,高银芳蹲下了身子,脸有些发黑,“这就是你说的小门?确定不是狗洞?”

闵惟思毫不在意的撩起了名贵的袍子,“大丈夫能屈能伸,何况你一个小娘子。我跟你说,这还真不是狗洞。咳咳,你知道的,京城里乱糟糟的事情多,万一家中母老虎找上门来了,总得有个地方逃走,保住颜面不是。不然的话,你当这樊楼为何在七十二正店里数一数二?”

高银芳鄙视的看了闵惟思一眼,呵呵,男人果然没有一个好东西!

说话间,一个胖乎乎的男子跑了过来,一见到闵惟思同高银芳,奸诈一笑,“嘿,兄弟,你家娘子也来抓人了?这年头,软饭越来越难吃了,赘婿不好当啊,我先走一步了啊!”

他说着,挤开了闵惟思,可着劲儿的往那洞里一扑,刚爬了一半,便嚷嚷了起来,“兄弟,帮我推上一把,卡住了卡住了!明明上个月都不会卡的啊!”

高银芳愤愤的抬起了脚,一脚踹在了那胖子的身上。

只听得噗的一声,那人爬了出去,拔腿就跑,边跑边说,“谢了啊,大兄弟。”

闵惟思见怪不怪了,高银芳已经算是温柔了,若是换了闵惟秀,这厮得踹飞到马路上去。

他想着,又撩起了袍子,躬身出了去,高银芳看着那个洞,忍不住呸了一口李明白这个奸商。

“你再不来,搞不好那个胖子的夫人,就要追来,误会你是……”

高银芳竖起耳朵一听,果然听到了前头的嚷嚷声,她一咬牙,钻了出去。

呸呸,今日的脸,是彻底的丢光了。

闵惟思叉着腰,幸灾乐祸的笑了笑。

“走这边,我告诉你,这边有条僻静的小路,大家伙儿都从这里遁走,快得……”

“快躲开!”高银芳嚷嚷了出声。

闵惟思来不及反应,只觉得背后被重重的一击,眼前一黑,便晕了过去。

他爬出来之后,因为在同高银芳说话,便背对着巷子口,没有想到,竟然遭到了别人的暗算。

高银芳一瞧,拔腿就想跑,这里到底是樊楼附近,当真是天子脚下,除了这个暗巷,前头都是人声鼎沸的,若是她能够快一点……

可她到底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娘子,不一会儿的功夫,便被人追上了。

……

等闵惟思再度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四周黑灯瞎火的,什么都看不大清楚,只能够听到一阵阵的青蛙呱呱叫声。

闵惟思动了动手,因为被捆的时间太长,手脚都有些发麻了。

“呜呜……”闵惟思用脚踹了踹一旁的高银芳,他们两个人,被捆在了同一个根柱子上,上半身被捆得严严实实的,只有两条腿能动。

嘴上则是被一块布给堵住了,说不出话来。

不用想,他都能够明白现在的情况,他们二人,绝对是被人下了暗手,抓起来了。

只是不知道,抓人的人,到底是冲着武国公府来的,还是冲着高将军府来的。

高银芳迷迷瞪瞪的睁开了眼睛,“呜呜”了两声,以示回应。

闵惟思扭过头去,望着高银芳安抚的笑了笑,动了动嘴。

高银芳一个激灵,彻底的清醒了过来,她瞬间明白了闵惟思的意思,她也不知道从樊楼失踪了多久了,再这样下去,阿爹阿娘得急死了。就算被人救了回去,那清白也全无了。

高银芳想着,心中咒骂了贼老天一万句,她就是想任性一日,竟然就落得如此下场,简直是悲从中来。

她深吸了一口气,现在不能崩,她跟着高达,什么名场面没有见过,一定要镇定。

闵惟思说得对,先得把嘴里的东西弄出来再说。

高银芳想着,也回应的动了动嘴。

闵惟思耳根子一红,话本子里可是写过了,遇到这种情况,他只能够在高银芳的头上,把口里的破布给蹭掉了。

他正想着,就瞧见了让人目镜口呆的一幕。

只见高银芳一个高抬腿,来了一个一字马,一条腿直接树到了自己的嘴边,她的脚丫子动了动,轻轻松松的就将口里的破布给钩了出来。

高银芳呸呸了两声,愉快的大幅度的活动了一下已经麻木的嘴角,扭头看向了闵惟思,“需要我帮忙吗?”

第五百九十九章 高银芳的亲事(三)

将门凤华正文卷第五百九十九章高银芳的亲事现在的小娘子,一个个的都身怀绝技了么?

还是说,高银芳根本就是高达从小秘密训练过的武林高手,以柔弱的外表,去窃取内宅里的机密。

这一个高抬腿,没有十年八年的童子功,是绝对做不出来的。

高银芳看着闵惟思震惊的眼神,解释道,“我小时候,也被人绑过一次,那人把我当成了恬恬姐。”

高银芳说着,并没有拓展开来这个话题,又说道,“我不会武功,就是喜欢跳舞。练练就会了,不是你想的神奇人物。若是惟秀在这里,她一定能够连柱子都拔起来……”

闵惟思更加震惊了,高银芳怕不是有读心术吧?

怎么他脑子里想的所有的事情,她都知道得一清二楚的。

还是说,她对沉默的瓜,不对,她对不能说话,不怎么说话的人,会有特殊的感应?

闵惟思收回了自己的胡思乱想,点了点头,当务之急,还是先把嘴里的东西扯掉的好,再塞下去,他就要流口水了……

高银芳得了准许,猛抬起了腿,轻轻的一拨,又将闵惟思嘴里的布条勾了下来。

隔得近了,闵惟思才发现,在她的鞋子上,镶嵌一朵银丝掐成的花儿,原本是用来装饰的,现在倒好,跟钩子一样,挂住了布,派上了用场。

“谢谢”,闵惟思咳了咳。

“你看看,你那边,是不是有几个碗,应该是看守我们的人,喝过酒的碗。我在这里,都闻得到酒气。之前以为我们够不着,但是现在知道了你的本事,你试试看,看能不能把碗拨过来,然后夹起来给我。”

高银芳点了点头,努力的伸长了腿,拨了拨。

那碗隔得有些远,总是差一点儿。

“不太行,咱们得想别的办法。今日怕是我连累了你,我们高家到处树敌,总是有那些亡命之徒,想要报复回来。”

闵惟思摇了摇头,“也不一定,指不定是我连累了你。我年少的时候,做了很多荒唐事,如今又成了国舅,看不惯我的人,多了去了。准确的说,想拉我们闵家的人,海了去了。”

“你把脚抬起来,我这里有个好东西,正好挂在你那个花上,你试试。”

高银芳把腿伸到了闵惟思手边,闵惟思抖了抖袖子,从袖袋里弄出来了一个大大的金元宝,那元宝倒是没有什么稀罕的,稀罕的在于,那元宝上头挂了根大金链子。

“看不出,你品味如此独特。”高银芳想到了闵惟秀的那两个大金镯子,她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么?

武国公府的人,金镯子,金链子,都是如此的与众不同。

“我这是用来逗福星玩儿的,听闻小奶娃娃,喜欢看挂在头上的东西。我便叫人做了一阵套儿。这金元宝,瞧着太素净,我想着要寻匠人,在上头刻一些福纹,便带在了身上。这帮贼人,连这个都没有搜走,想来不是求财,而是来寻仇的。”

高银芳一听,心中一紧。

若是求财,那一时半会不会撕票,若是寻仇,那他们可是凶多吉少了,必须马上离开这等是非之地。

说话间,闵惟思已经艰难的把那个金元宝,挂在高银芳的银花上。

“你伸过去脚,甩一甩,把那个金元宝甩到酒碗里去,拖过来一点点,只要一点点,你的脚边能够够得着了。不要着急,我们慢慢来,我相信惟秀还有你叔父,不会不管的。他们可是这开封府里,手眼通天的人物。”

高银芳抿了抿嘴唇,认真的点了点头。

那金元宝太重,她若是一直扔不准,很有可能,鞋子上的银花都要被金元宝拉掉。

她若是抛得太高,那金元宝说不定会掉出来,抛得太低,元宝抬不起来。

她若是抛得太用力,碗可能被砸碎,这里一共又两个碗,还有几个盘子,应该守着他们的有两个人,就地吃了饭没有收拾。他们有可能够得着的,只有这一个碗。

高银芳深吸了一口气,叔父庇佑,邪神退散,厄运滚开。

她想着,用脚一抛,只听得一声清脆的响声,那金元宝掉进了碗中。

高银芳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小叔父厉害!

汗珠子顺着她的鬓角流了下来。

她伸长了腿,轻轻的挪着,那碗一翻,咕噜噜的滚了过来,高银芳赶忙伸腿想要拦住,那碗却像是有眼睛一眼,避开了她的鞋。

高银芳差点哭了,这不是前功尽弃么?

小叔父不行啊!

她正丧着,就听到一旁的闵惟思笑道,“我的脚抬不了那么高,只能靠你了,银芳小娘子。”

高银芳眼睛一亮,低头一看,闵惟思的大脚丫子果然横在一旁,那碗正乖巧的躺在他的脚边。

她伸出双脚一夹,那碗便到了她的手边。

“哈哈,拿到了!”

闵惟思笑着点了点头,“嗯,银芳真厉害!”

高银芳脸一红,把头别到一边去,心中呸了一口,把她当小孩子收拾呢,这是!

闵惟思咳了咳,耳根子都红了,他以前哄小娘子哄惯了,刚去游学的时候,连夫子都随口撩,被打了不知道多少手板子,好不容易才改了油嘴滑舌的缺点,这会儿不知道怎么的,又冒出来了!

高银芳艰难的把碗塞到了闵惟思的手中,“给你,你力气大,你来敲。”

闵惟思拿住了碗,深吸了一口气,猛的在身后的柱子上敲了过去,那碗瞬间破成了好几半。

闵惟思拿起那碎片,艰难的磨起了绳子。

一旁的高银芳,无事可做,又抬起了脚,将那金元宝提了起来,拽在了自己的手心里。

“还给你,不要着急,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够磨断的。这外面有蛙鸣,偶尔还有几声犬吠。我觉得咱们可能是在城外了。”

闵惟思摇了摇头,“不在城外,应该就在城内。我听到小调儿了,这声音,像是醉红楼的褚娘子。”

高银芳鄙视的看了闵惟思一眼,“这你都听得出来,佩服佩服!”

闵惟思一时语塞,他能说什么?

谁都有年少轻狂的时候,他如今是浪子回头金不换……

也不知道磨了多少时候,终于闵惟思觉得手一松,绳子被他给磨断了。

第六百章 高银芳的亲事(四)

高银芳扯掉了绳子,揉了揉自己的胳膊。也不知道,他们被捆了多久,胳膊有些发麻。

她小心翼翼的避开了碎碗渣子,走到一旁。

“我瞧见你拿着碗片磨绳子,手都磨破了,这里没有药,你先拿帕子包一下。”高银芳说着,走向了一旁的闵惟思。

不知不觉的,他们的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看得一清二楚的了。

这里应该是一个仓库,光透过一个高高的通风窗口落了进来。

闵惟思并没有拒绝高银芳的帮忙,现在两个人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如果扭扭捏捏的话,指不定小命就要搭在这里了。

仓库里一般是空荡荡的,另外一半,放着一些木头架子,上头密密麻麻的堆放着一些布匹,散发出一股子陈腐的味道。

大门关得紧紧的,闵惟思透过门缝往外看了看,四周都静悄悄的。前面有一洼池塘,里头的荷花开得正好,蛙鸣声应该就是从这里来的。

地上长满了杂草,绿树成荫,看上去颇为田园乐趣。

若不是那忽远忽近的歌声,闵惟思都要以为,他们被关在城外的农庄里了。

京城里达官贵人,富商豪绅多得是,兴许人家就喜欢这种野生野长的风光也说不定。

“我们被关在了一个宅院里,四周并没有人守着。门被铁链子锁住了,看样子是弄不开了。应该只有那一个通风口,可以逃出去。”

闵惟思说着,扭过头来,看向了高银芳。

高银芳站在木架子旁,正一脸疑惑的看着那些布匹。

“怎么了?”闵惟思好奇的问道。

高银芳伸出手来,摸了摸那布匹,“我虽然不懂断案,但是没有小娘子不懂料子和花样的。这布虽然都是上好的质地,但却没有人打理,伸手轻轻一拉,就坏掉了,上面还有很多灰尘,应该放了很久很久了。”

“还有这个花样子,早些年受前朝遗风影响,都时兴一些宝相花,或者是团花锦簇之类的华丽纹路;近些年来,却都时兴低调的华丽,多是暗纹。这都是些过了时的布了。”

“而且你看这一匹,这一匹料子,我阿娘库房里就有一匹。是京城独一份的,天丝坊的天丝锦。”

闵惟思一头雾水,“天丝坊?”

高家是富贵人家,高银芳的母亲都收的锦,那定然不是一般的货色。

闵惟思虽然不懂这些,但是他可是有阿娘有阿妹的人,以前在外头浪荡了,晚些回府,害怕被临安长公主抽,他都是四处寻了好东西,来孝敬母亲大人的。

这天丝坊若是有好东西,他没有不知道的道理。

高银芳点了点头,“这天丝坊,早在八年前,就已经关门大吉了。具体的我也不清楚,是前些日子,我阿娘想给我准备嫁妆,去清点库房的时候,听她随意提及的。她说天丝坊没了之后,天丝锦便销声匿迹了,变得珍贵起来。”

闵惟思心下了然,八年前,他还是个孩童,自然是不知道这些的。

“等咱们出去了,再顺着这个天丝坊查,当务之急,还是先想办法出去,或者是求救的好,我们一起,把这个架子,搬到那个出风口那里,试试看能不能爬出去。”

高银芳仰着头,看了那个小小的出风口。

她同闵惟思都不胖,指不定还真能够行得通。

今儿个这是什么命啊,先钻了狗洞,如今又要再钻一次洞。

“不过有一个问题,这个出风口太高了,咱们钻出去的话,会不会跳断腿,而且就算是安全落地了,也不知道外面是什么情况。”

高银芳一边说着,一边把靠着出口风最近的一个架子上的布匹搬了下来。

不然的话,架子太重,他们两个人挪不动。

闵惟思摇了摇头,指了指那一堆布匹,“咱们选一匹结实的布,编成绳,然后滑下去,不会摔着的。”

“没问题,选布的事情交给我。”

闵惟思一愣,看了高银芳一眼,耳根子一红。

高银芳疑惑的看了他一眼,“怎么不搬了,手疼?”

“没事,接着搬。”

两人手脚麻利,不一会儿,就把架子搬好了,布绳子也编成了粗粗的绳子。

“你先上去,我托着你,但是你不要着急下去,等我也上去了,咱们看看情况,然后我先下去。再在下面接住你。不要害怕,咱们一定可以逃出去的。”

高银芳点了点头,只不过,托,要怎么托?

高银芳想着,脸微微有些发烫。

她偷偷的看了一下闵惟思的眼睛,在黑暗之中,他的眼睛亮晶晶的,清澈得像是一汪清泉。

京城里的人都说,闵惟思就是个花心浪子,年纪轻轻的,便整出了一个庶长子来,乃是绝对不能托付终身的渣男。

高银芳也一直认为是这样的,可是今日有了些许的改观。

高银芳深吸了一口气,朝着架子爬去,闵惟思努力的托着她,以防她掉了下来。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嘭的一声巨响,那被铁链子锁住的门,倒了下来,扬起了一地的灰,屋子里顿时亮堂了起来。

闵惟思回过头去,就瞧见大门口闵惟学那犹如铁塔一般的身影,尤其是他的一只脚还高抬着,来不及放下去。

在他的身边,站着的面无表情的高达。

闵惟思有些汗颜,他们武国公府的人,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不管是他阿爹也好,还是长兄也罢,甚至连小妹,都是一遇到事情,二话不说,先用脚踹了再说。

闵惟学收回了脚,叉着腰骂道,“你这个臭小子,还不把人家姑娘放下来,等回去了,看阿娘不抽死你!”

被闵惟思托着的高银芳,这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虽然被救了很开心,但是这个场景实在是有些不美啊!

“快放我下来。”

闵惟思手忙脚乱的松开了手,高银芳心中骂了一句奶奶个腿,直接往后倒去。

完了,今日的形象,彻底的全毁掉了!若是让她知道是谁绑了他们,绝对要把他们整得哭爹喊娘的!

高银芳眼睛一闭,只感觉一阵风吹过,等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站在了地上。

小叔父厉害!

高银芳松了一口气。

先前站在门口的高达,在眨眼间,已经到了高银芳身边,将她一转,带到了一旁。

闵惟思伸在半空中的手快速的缩了回来,他感觉自己的脸有些僵,惟秀啊,再不济大兄啊,快来救我啊,我感觉高将军正在考虑,是把我的手红烧了,还是油炸了。

第六百零一章 自投罗网的绑匪

“多谢叔父。叔父你们是怎么这么快找到我的?”高银芳打破了这个尴尬。

一见到小叔父,她觉得自己个便又自然而然的变回了那个滴水不漏的高银芳。

高达上下打量了闵惟思一眼,这才转过头来,对着高银芳说道,“信。”

高银芳恍然大悟,虽然高达同武国公府的势力很大,但是他们两个人,是从樊楼的狗洞出来的,又走了暗巷,那里根本就没有人经过,被绑了之后,又大隐隐于市,一时半会的,不应该这么快找得到才对。

按照高达说的,那就难怪了。

但是高家门前无活口,哪里有人敢上前去送信,八成是……高银芳想着,看向了门口的闵惟学。

“有人送信去了武国公府,说我们被抓到这里来了?他们想抓的是闵惟思,而我只是被殃及的池鱼。武国公府得了信,便立马通知了叔父。”

高达点了点头。

闵惟思的嘴巴简直可以直接吞下一个鸡蛋了,他敢肯定,高银芳绝对是拥有读心能力的。

不然的话,她是怎么从一个信字里,知道这么多的!

难道就不能是直觉相信你就在这里……

不对,野兽的直觉什么的,应该是他们武国公府惯用的大招。毕竟也没有那个脑子去分析。

“不是,绑我们的人,难不成是吃多了么?为何绑了之后,又告诉你们我在这里……”闵惟思说道一般,面色突然古怪起来。

该不会是闵惟秀为了撮合他同高银芳,所以才故意整了这么一出,让他们患难见真情,同生共死然后喜结连理吧?

虽然他感觉,这个目的已经达成了一般,但是……

闵惟秀你以为你当了皇后,兄长就不敢教训你了么?

说话间,路丙押着一个人,走了进来,“官家担心你们的安危,特意派我来瞧瞧。这个人同门口的守卫吵了起来,非说自己个就是绑了你们的歹徒,我瞧着古怪,便抓进来了。”

“是你!”闵惟思惊讶的指向了那人,这个人,他见过。

这不就是他同高银芳准备钻狗洞的时候,那个抢先一步,还被他踹了一脚的胖子吗?

这打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他还以为是惟秀同姜砚之的恶作剧,不用怀疑,虽然他们两个人一个是皇后一个是皇帝,但他们绝对做得出这种奇葩的事情。

可眼前明显不是……

但是这个事情也太荒诞了,绑了他们,然后自投罗网说自己个是歹徒?难不成是穷到吃不起饭了,觉得去牢里蹲着好歹饿不死?

可这个胖子穿着绫罗绸缎,戴着比他送给福星的还要粗壮的金链子,还在樊楼吃喝,绝对是不差钱的人?那他是为何?

那胖子拍了拍胸脯,激动的说道,“没有错,没有错,我叫马学凉,我绑了国舅,绑了高将军府的贵女,快把我送到官家面前定罪去,我是死罪啊,死罪!”

现在的人都莫名其妙起来,这个人怕不是疯了吧?

路丙到底跟在姜砚之身边久了,一瞧这阵仗,心中隐隐有了一个猜测,“你有案子在身,所以想要借此见官家?你有冤,为何不去开封府击鼓鸣冤?官家以前在开封府还有大理寺任职,为何也不见你来寻?”

那马学凉一听,眼眶一红,趴在地上,对着路丙砰砰砰的磕起头来,“大官人神机妙算,小人有罪。小人原本是那天丝坊的东家,祖传的织锦手艺,曾经也算是小富一方。可人一旦富了,便惹人眼红。就在八年之前,有人绑了我儿子马山同儿媳张锦……”

马学凉说着,指了指这仓库,“就是这样的,一模一样。我收到了小叫花子送的信,叫我准备纹银三万两,来赎人。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哪能不上心,可是我们做生意的,银子都投入了进去,身上的现银不多。”

“我当时低价把铺子全都急盘了出去,还寻亲家拿了大笔银钱,才勉强凑够了数。那歹人说,若是我敢报官,他就杀了我儿子儿媳妇。我们两家都不敢报官,按照歹人说的,把银钱扔到了一个枯井里。便又收到了小叫花子的第二封信。”

“那信上告诉我们,说我儿子儿媳妇,就在我们家在仓库里。一样的,那里同这个仓库是一模一样的。我们赶了过去,却发现,仓库着了火,可怜我儿子儿媳妇,都死了。”

“我们都不是开封本地人士,那仓库也不在开封府地界内。去开封府报官,大官人让我们去仓库所在地告,去了仓库所在的地方,那里的推官倒是接了案子,可是查了很久,也没有查出一个结果来。”

“我心灰意冷,带着我家娘子,一起去了岭南。这不官家登基之后,在无意之间瞧见了《三大王洗冤录》,这才急急忙忙的往京城赶。我年纪已经不小了,也不知道还能够活多少年,只希望能够找到当年,害死我儿子的凶手。不然的话,做父亲的,实在是没有颜面,去阴曹地府里,见到他。”

“我同娘子担心,这个案子过去了太多年,什么线索都没有了。当初开封府就不受理,如今更加不用说了,我们便是去开封府敲鼓,也是没有结果的。我们人微言轻,不过是一介商贾,也见不着官家。”

“实在是不得已了,才出此下策,想着官家看重皇后娘娘,我们若是绑了国舅,一定会天家震怒,指不定就能够见到官家了。”马学凉说着,砰砰砰的磕起了头。

“小人知道,官家日理万机,这种案子,原不该他来管。可是小人愿意拿自己的这一条命,换官家看过来一眼……求求你们了,求求你们了……求求你们体谅一个苦命的老父亲……”

高银芳吸了吸鼻子,叹了口气,可怜天下父母心。

她同闵惟思两个人都没有定亲,父母都想尽办法,就为了寻个合适的人家,更何况是这种,痛失孩子的人呢。

她想着,看向了路丙,“我觉得,若是官家同皇后知道了这个事情,一定不会坐视不理的。路侍卫,不如你通报一声?”

路丙点了点头,看向了马学凉,“我们官家,是最好的官家,不管你是普通的百姓也好,还是达官贵人也罢,在他眼中,都是大陈的子民。你压根儿不需要绑人,现在的开封府,早就不是八年前的开封府了。”

第六百零二章 凶手就是他

马学凉偷偷的打量站在桌案后头的那个人,传说官家双目有重瞳,能断阴阳,脚下有七星,能行八卦,背上有翅膀,能直冲云霄,身后有尾巴,傲视群龙。

传说多半都是假的罢。

这只不过是一个白白胖胖的平凡少年郎,若比物,有点儿像春日的蝉宝宝,若比人,那是地主家的傻儿子。

马学凉不知道自己是该喜还是该悲。

“你儿子儿媳,当年是如何不见的?”姜砚之问道。

马学凉当年已经告过一次官,虽然已经过去了好些年,但是一字一句的,像是刻在了他的脑子里一样,永生难忘。

“那时候也是夏日,天气特别的热。我们的天丝锦,体感冰凉,夏日才是最赚钱的时候。那日中午,儿媳瞧着天热,便提了冰镇桂花酸梅汤,前去铺子里,给他解暑。”

“我儿用完了之后,便同铺子里的掌柜说,说他先送我儿媳妇回去,用了午食,再回来。因为我家离铺头近,他们并没有坐马车,乃是步行。这一去,便再也没有回来了。”

“汴京乃是不夜城,我们铺子夜里才打烊。我回到家中,才发现他们两个人不见了。第二日一大早,便有一个小叫花子登门,送来了一封信。叫我们准备钱。”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你变卖家产,刚好凑够了那个数?货仓的钥匙,地点,有哪些人知晓?仓库平日里没有人看守?”

马学凉一愣,点了点头,“连我家娘子的嫁妆都掏空了,铺子也折价卖掉了,恰好凑够。”

“我们天丝坊,天丝锦乃是祖传之秘,我们在京城里设了染布坊,还有织锦坊。平日里都是我自己个亲自管着的,在城中,有一个专门的库房,只放天丝锦。另外其他的绸缎,都是我阿弟马学昆负责从南地置办而来。”

“我在那里有一处农庄,当做是库房。恰好阿弟娶了那个小镇上的蔡氏女,于是他便住在那里了,顺便请蔡家人,帮忙守着。”

“他收的布,就放到那个库房里。然后根据铺子里的需要,掌柜的张挺会领着我儿子前去点布。那个库房的钥匙,三个人有。一个是我,另外一个是我阿弟马学昆,第三个,便是我儿。”

“可是官家,歹徒进门,哪里需要什么钥匙?”马学凉犹疑着,还是把心里话问了出来。

先前那个武国公府的少将军,不就是一脚把大门都踹开了么?

姜砚之摇了摇头,“绑架案多半都是熟人作案。尤其是你儿子的案子,尤其明显。首先,歹徒对你的家底,知道得一清二楚,所以才能够报出一个,你恰好能够凑足的赎金。”

“其次,你家儿媳妇,乃是家中独女吧?”

马学凉一惊,“官家如何得知。”

这年头家中只有一个女儿的人,可真的很少。

“你之前在宫外说的那些话,路丙都转告我了。你凑这个钱,不光是自己家中,还从亲家拿了很大一笔银钱。愿意为外嫁女掏空家底子的人,可并不多。”

“歹徒显然不光是知晓你家中状况,甚至连你儿媳家中,能掏出多少银钱,都知道得一清二楚的,你仔细想想,可能想到这么一个人。”

“这第三点,是一个最大的破绽。那就是歹徒为何要把他们绑到你家的仓库里去。那仓库有人看守,里头放着布。你自己个也说了,那阵子你们铺子里的生意很好,既然生意好,那么开仓库的几率就远比平日里大。”

“他为什么不随便找个荒郊野岭,找个破庙,非要去那仓库?还有,你既然都已经交了银钱了,他为何还非要杀人?若是为了灭口,何不直接把人杀了了事,却选择了烧掉仓库,这么容易暴露的方式。”

“庄子里有人,若是起了火,第一时间就会有人发现,那么歹徒逃跑的难度,就大大的增加了,他为什么要画蛇添足的火烧仓库?”

姜砚之说着,同情的看向了马学凉。

“凶手想要趁乱逃走?”高银芳好奇的问道。

“两个大活人,凶手都能够深不知鬼不觉的把他们运进入,还会逃不走吗?他拿到了钱,还杀人,说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让人活着回来。完全可以,把尸体扔进去就好了。何必多此一举,第一次送进去捆起来,第二次再溜进去杀人放火?”

“一个案子里,凶手往往会掩盖自己的真实意图。而这个案子的凶手,一定有非烧掉那个仓库不可的理由。”

姜砚之说着,看向了一脸震惊的马学凉,“你应该已经想到那个人了吧?是你认识的人,知道你家有多少银钱,知道你家仓库在哪里。很大可能能在农庄来去自如,仓库里有他的秘密……”

马学凉腿脚一软,瘫坐在地。

他艰难的动了动嘴,像是喉咙里卡了痰一样,过了好一会儿,才张嘴说道:“是他,是他,是我的亲弟弟,马学昆。”

“是他,一定是他。那阵子生意好,铺子的货走得很快,我给了他一大笔钱,让他去南地运了货来。就在我儿不见的前几天,我托人带信,说这几天就要去仓库拉新的布料回来。可马学昆说没清点好,让我晚去几天……”

“若是我儿没有不见,那我们就会去仓库了。仓库……”

“仓库烧了个精光,我心灰意冷,带着老妻回了岭南老家,那农庄便留给阿弟了……阿弟年纪比我轻上许多,我待他如同亲子一样,除了天丝锦乃是祖传的方子,传子不传弟,其他的方面,他同我儿没有什么区别……”

“我亲家只有一个独女,过年的时候,两家人都在一起过,酒过三巡,什么都说……阿弟他知晓得一清二楚的。可是为什么啊?他明明知道,我只有一个儿子,白发人送黑发人,儿子死了,我这一辈子都要孤苦伶仃了。”

“我待他不薄,他他……为什么啊!”

姜砚之叹了口气,指了指门口,“为什么,你自己个问他吧。我知道了这事,便遣人去把你阿弟带来了,还有当初你们铺子里的掌柜的张挺,以及买下你铺子的人。但凡是利益相关者,都来了。”

第六百零三章 被你发现了

马学凉猛的一回头,差点儿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官家不是说,凶手就是他的亲弟弟马学昆么?

那可是他的全部身家,足够好几代人,一直富足的生活了。

可为什么,眼前的马学昆一身补丁不说,头发乱糟糟的,就像是街头的乞丐。

马学昆一见马学凉,立马扑了上来,抱着他的大腿嚎啕大哭起来,“大兄救我,大兄救我啊!我已经好些日子没有吃过饭了,他们要剁了我的手,你快救我,快救我!”

马学凉看了一眼马学昆的手,顿时一惊,他的右手五指已经被人斩断了两根。

“你赌?你就是因为这个,所以杀了我儿子?”

马学昆一个耳光扇在了自己的脸上,“我不是人,我不是人,大兄我不是人。”

“我去了南地之后,中了人的圈套,把带去买布的钱,全都输光了不说,还欠了大笔的赌债。仓库里空空的,什么都没有,我拿什么布给你啊!”

“咱们的阿爹,就是因为好赌,才被人给砍死了,逼得阿娘带着我们兄弟二人,背井离乡。我知道你有多痛恨人赌钱,我当时害怕得不得了,怕那些讨债的人找上门来。”

“一时鬼迷了心窍了。我不想杀了大侄儿的,可是他认出了我,我我……大兄,我对不起你啊……那些人要砍死我啊……八年了,那些银钱全都输光了,姓蔡的婆娘把我扫地出门了……我,大兄你救我啊!”

马学凉抬起脚来,直接一脚把马学良踹倒在地。

“救你!那些人怎么不直接砍死你呢?杀人偿命,你日后下了大狱,就不用再担心那些人来抓你了!”

马学凉说着,对着姜砚之磕起头来,“多谢官家,多谢官家。”

姜砚之点了点头,“送去大理寺听候发落吧。马老丈还请节哀,日后不要再这样莽撞了。国舅同高小娘子,都不想同你计较,念你事出有因,着大理寺从轻发落。”

马学凉红着眼睛,谢恩不提。

……

闵惟秀坐在床榻之上,一边啃着果子,一边听着高银芳给她转达刚才姜砚之断案的英明神武事迹。

“哈哈,银芳你没事就好!我二哥的手没事吧?”

闵惟秀笑着问道。

高银芳盯着闵惟秀看了又看。

闵惟秀干笑了两声,摸了摸自己手臂上竖起的汗毛,“你这样盯着我看,我也不会娶你的。”

高银芳哼了一声,“这马学凉抓我同你二哥,并不是偶然的,乃是你们一早安排好的吧。为的就是撮合我同你二哥!”

闵惟秀吃惊的看向了高银芳,“你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干出这种事来,纯属意外啊!”

高银芳眼珠子转了转,低下了头,“不过,我觉得你这个红娘当得不错,我相看了那么多人,倒是只有你二哥同我最投契。”

闵惟秀大喜过望,得意的抬起了下巴,“对吧,我一直觉得你们很般配啊!”

她说着就收到了高银芳鄙视的眼神……

小样!你暴露了吧!

闵惟秀咳了咳,“你怎么发现的?没有道理啊!”

高银芳哼了一声,“你大兄是如何娶到吕相公家的幺女的,不用我再重复说一遍了吧!你这是惯犯!”

她们两人要好,这里又无外人在,高银芳说话也都放肆了不少。

“哪里就那么巧了,你二哥恰好在我对面喝酒。李明白是官家穿一条裤子的好兄弟,还不给安排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便是你二哥不带我走那条暗巷,指不定来宝都要上前来给我们出个馊主意!”

闵惟秀惊讶的看向了高银芳,“看不出来啊,你还是个女神探!”

高银芳有些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装厉害炫耀实在是不符合她的性子,“其实我一开始都没有看出来。是那马学昆好赌,我才想明白的。”

“官家最近让我叔父,在查黑赌坊一事。如今京城里,有不少赌坊,整得不知道多少人家破人亡的。官家有心整治,奈何没有一个好的由头。”

“这马学昆怎么就出现得这么凑巧呢?这分明就是你们两个各怀目的,整出来的一出好戏!”

闵惟秀吐了吐舌头,“被你看出来了。正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砚之正在学习怎么处理政事,苏中丞建议他从最熟悉的地方下手,这样才来得自然。他年纪轻,做太子的时间也短,先皇还没有来得及帮他清理朝纲,就故去了。”

“这朝堂之上,难免有人不服。赌钱也好,断案也罢,总归让那些人瞧清楚了,新皇可不是好欺负的!”

闵惟秀说着,声音坚定了起来。

高银芳一愣,随即笑道,“我一早就知道,你们两个人绝对是不好欺负的。”

闵惟秀见她不恼了,悄悄的问道,“那你觉得我二哥怎么样?我阿娘说了,我阿娘说了,等过一段时间,就把我那大侄儿过继出去。”

“过继?”高银芳摇了摇头,“这样对孩子未免太不公平,他没有错,错的是他那个不着调的爹。我觉得不合适。”

闵惟秀眨了眨眼睛,“看来我很快就能够收到二嫂的见面礼了。”

高银芳脸一红,“你胡说什么呢!”

闵惟秀也不勉强,“还是在我们府上养着,也是我二哥的儿子。东阳郡王没了,柴家后继无人。我阿爹同柴家伯父兄弟一场,不忍见他无人祭拜。想将这孩子,记在前朝太子的名下,作为柴家子孙。”

“砚之也同意了,毕竟柴家乃是他的母族。内阁的那些老臣也都知会了,不封王,也不特殊,就是一个普通的后族子弟罢了。”

“这些都是我阿娘的原话,你是一个好小娘子,我二哥是烧了几辈子的高香,才能有福气娶你。我们武国公府有的,你们高将军也都有。我阿娘她只保证一点,那就是绝对不会有那什么三妻四妾的烂事情,也不逼你做你不想做的事。”

“你叔父需要你帮手,她也不反对。我敢说,在整个汴京城里,你再也找不到比我们一家更简单,更包容的了。”

闵惟秀说着,对着高银芳撒娇道,“银芳~~~~”

高银芳差点儿没有被自己的口水给呛死,不要啊,求求你用正常的语调说话,不然瘆得慌!

第六百零四章 一箭三雕(上)

那厢闵惟秀同高银芳私定终身,呸呸,敲定婚事;这厢御书房里,群臣心里直打鼓,小皇帝下巴一抬,我们就知道他要出幺蛾子。

苏中丞低着头,看着不远处大喇喇放着的三个冰盆子,有些神游天外。

自打他挑中了最肥美的那棵青菜,他在朝堂之上,可谓是春风得意。

他若是个佞臣,自然是小人得志,躺着享受皇权富贵。可偏生一个操劳命碰到了一个搅事精,令人头秃。

苏中丞有些不自然的摸了摸自己的发髻,亏得他们大陈朝,不管男女都梳髻,还喜欢戴冠,不然的话,他秃头的事,就要被人发现了,忧郁。

冰盆子凉飕飕的,胖子怕热,看来是真的!

不怪苏中丞胡思乱想,不管不顾其他大臣们询问的眼神:老苏啊,官家今儿个又是唱的哪一出?

实在是姜砚之现在得学会独立行走,他虽然能出谋划策搞定那些人,但是他年纪大了,在这朝堂也待不了多久了,总归得等小青菜长成了参天大树。

他才能够回归田园,过上养孙子养狗的美好生活。

至于青菜为何会长成树,别问他,他只是一个捉虫人。

姜砚之叹了口气,又叹了口气。

在场的大臣们只感觉脖子一凉,他们今儿个算是见识到了,便是待在宫里,也自然有杀人案找上门来。

吕相公的眼角抽了抽,“官家为何叹气?”

你别叹气啊,叹得我们心里慌,还以为你夜里去看了生死簿,发现在座的有一个今儿要死!

姜砚之抬起头来,就等你这一句话了,这些老狐狸,一个都不吭声,一个都不接茬。

“朕实感痛心,想那马学凉儿子枉死,白发人送黑发人,却投告无门,逼不得已只能出此下策……”

新任开封府尹张迷一听,忙站了起来,“官家,当年开封府推诿不接此案,虽有不妥当,但也并非说不过去。开封府管的乃是开封地界的事,开封人的事。那马学凉在京城做生意,但并非京城人士,他儿子的死亡之地,也发生在附近的关县,并不在京城……”

“像这种案子,开封府若是接了,难免会被人说,越界专权了,御史台追究起来……臣想,当时的推官出于此考虑,这才拒接此案的。那马学凉若是觉得关县推官办事不利,可以去大理寺申请复议。”

姜砚之笑了笑,“朕想起了还是做三大王的时候,被先皇派去了大理寺任职。当时恰好遇到了开封府的案子,于是就被人给参了,说的正是我为了出风头,为了表功,于是管了超出自己范围内的事情。”

“当时我是如何说的来着?”

开封府尹张迷的脸色一变,不言语了。

姜砚之看了他一眼,面色变得严肃了起来,“各司其职,乃是好事。但是事情不可能就完完全全的照着规则去发生。有的时候,就是会出现这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你管也可以,不管也可以的事情。”

“咱们官员审案也好,水利良田赋税等其他要事也罢,不是玩儿蹴鞠,若都相互推诿,百姓该如何看我们?”

“你久经官场,知晓遇到这种事情,可以找关县的推官,可以找大理寺,可是平头百姓马学凉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无处申冤,上告无门,已经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

苏中丞看了一眼开封府尹张迷,有些诧异。

张迷这个人,办事能力是有的,但是行事作风走的乃是中庸之道。人倒是忠心耿耿,但不喜欢无事找事,恨不得开封府日日无事可做。先皇十分的喜爱他,不管是哪一个皇子挂了开封府尹名头的时期,都是张迷来处理开封府的日常事务的。

姜砚之登基之后,内阁主张开封府以稳妥为主,张迷并无过错,便给他正了名。

以前的张迷,圆滑爱附和,简直就像是开封府里的影子,并没有什么存在感。

还有不少人嘲笑他,说他一个人坐三张板凳,竟然还坐得稳稳当当的,可见多没有风骨,喜欢溜须拍马。

今日倒是头一遭,瞧见他提出不同的意见。

张迷感受到了苏中丞的目光,硬着脖子挺了挺胸膛,“官家所言甚是。只不过,若是大家伙儿都插手关中间的事,难免会发生冲突。到时候岂不是乱了套?”

“天子言一成,大臣做十一成。譬如马学凉的案子,大家不甘人后,都怕因为不管被官家责斥,于是开封府要管,关县推官也管,大理寺的也来插一杠子,那该如何?”

下头不少人一听,都差点儿被口水呛死。

这个张迷,没有看出来,还真敢说啊!大家伙儿都心知肚明的,你干嘛放到台面上来说,你以为你是闵皇后吗?

姜砚之猛的拍了一下桌子,冷笑道:“那照你而言,马学凉之辈,就只能够接着绑勋贵的儿女们,以求上达天听了,是与不是?在座的都明哲保身,怕是要绑到自己个头上来了,才会觉得肉疼吧?”

张迷脖子一缩,红着脸说道,“官家,马学凉只是偶然之事……不是每一个人都像他那么胆大包天。”

姜砚之被他气笑了,“你们是觉得他们不敢效仿对不对?仔细想想,今儿个他们绑的是谁?在座的,有谁觉得,自己比武国公府还有高将军府更能打?他们连闵惟思同高银芳都敢绑,还有什么不敢?”

下面议论声一片,是哦,武国公府同高将军府,那绝对是整个汴京城最恶霸的两家没有错了,连这两家的儿女都敢动,就别提自己家的那些弱鸡了。

“咳咳,臣有一个不成熟的想法,不知道当讲不当讲。”这个时候,一个不着调的声音响起。

不用扭头,所有人都知道,这肯定是李不白。

“讲!”姜砚之说道。

李不白清了清嗓子,摇头晃脑了几圈,说道,“我儿李明白,前些日子同我说过一个事儿,就说樊楼最近客人多,那些小厮一个个的,都争抢着想要去服侍达官贵人,以求多得一些赏钱。”

“这年头,怎么能够以貌取人,有不少贵人因为衣着简朴受到了怠慢。掌柜的很苦恼,便告到了李明白这里来。这小子想出了一个法子,熟客自有熟悉的小厮伺候不提,那不熟悉的,他同谁走得最近,谁就上去引着。再派了一人,专门瞅着。”

“若是没有人接,他便协调了一人去。同时还起了监督之职。适才议论的事儿,也可以用同样的办法来解决。”

第六百零五章 一箭三雕(下)

“各司依旧各行其职,若是遇到了都能管的事,谁接了这个案子,谁就为主导。以马学凉案为例,开封府推官接到马学凉的报案,事关人命,不应该坐视不理。”

“这解决了第一个问题。”

李不白说着,打起了哭腔,“官家说以后指不定有人效仿马学凉,绑了咱们的孩儿。你们都不怕,老李我是吓得瑟瑟发抖啊!我家李明白,可是我的命根子,他日日在外头浪,指不定哪一日就被人绑走杀了啊!”

其他人一听,频频点头。

这满京城的,谁不知道李明白有钱有闲,胆子小还菜鸡,不抓他抓哪个?

差点儿没有把李不白的鼻子给气歪了去,你们这是嫉妒,嫉妒!

“是以我想啊,官家啊,你看啊,那些人都是冲着你来的,要不你在你原来住的三大王府门口,摆个摊儿,专门收状子?每隔十天半个月的,便让人去收上一收,这样一来啊,不光是百姓有话可说,官家你也耳目清明,岂不是两全齐美?”

那张迷一听,大喊道,“不可。官家乃是一国之君,那些凶案里的死者,家属固然可怜,但是还有更多的事情,需要官家来承担处理。若是有了这个途径,百姓们谁还去寻当地的推官,都直接排着队,等着官家来审案。”

李不白摇了摇头,“我还没有说完呢,张府尹你也太心急了些。首先,你不了解市井中人,不到万不得已,谁会去报官呢?就算是报官,那也是就近寻差役,没得人为了芝麻绿豆的小事,跋山涉水的来开封府告状。”

“马学凉惨不惨?惨,可他这么惨,依旧乖乖的听从关县推官的,没有结果,他的选择是什么,是离开伤心之地。我大陈的子民,就是那种不被逼到走投无路的地步,都能够忍耐的善良人啊。”

“就算万一,万一有你说的那个情况出现,尤其是开封城里的百姓,离得近,没事想同官家唠唠嗑。这个时候,就需要我儿李明白在樊楼里弄出来的那个人了。那个负责协调的人。”

“将收到的案子分类,若是地方能处理的,地方处理,地方处理的不了的,大理寺刑部处理,大理寺处理不了的,官家来处理。若是有官员不当的,御史台来处理。”

“诸君以为何?”

张迷沉思了片刻,“我们开封府行的端坐得正,不怕百姓之口。官家,臣附议。”

下头想要出言质疑的人,一嘴的话堵在了嘴边。

擦!张迷你不会说话不要说啊!

什么叫你行的端坐得正,那我们反对就是行得不端,坐得不正了?

这以后,那个当官的还敢敷衍老百姓啊,他娘的,个个都是御史,都能够直接上达天听啊!

苏中丞小心翼翼的摸了摸自己的白胡子,他不敢用力,他怕用力之后,胡子也会秃。

不要怀疑一个秃头的人,对于毛发的深深眷念。

他看了看面无表情的脸,再看看涨红了脸的张迷,还有吊儿郎当的李不白。

官家啊,你找的这两个托也太稚嫩了吧!

一唱一和的,生怕别人不晓得他们两个人,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啊!

这等小把戏,也就只能够骗骗下头的那些人了。

高位的几个老狐狸,那心中跟明镜儿似的。

苏中丞说着,看了一眼吕相公,韩三司使,高将军,看了一圈儿,有些哭笑不得……好家伙,这高位的全是铁杆子的受过官家恩惠的,只要他不是太出格,这些人多半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果不其然,吕相公开了口,“臣附议。只不过具体细节还有待商议。”

韩三司使也开了口,“设在潜邸好。”

换言之,只要老子不出钱,其他随便你搞。

姜砚之心中松了口气,微微的抬了抬下巴,若是闵惟秀在这里,便会知道他已经得意到尾巴都翘起来了。

“既然卿们都没有异议,那边如此吧,章程内阁出。”

吕相公点了点头。

姜砚之高兴的看向了苏中丞。

苏中丞无奈的点了点头,“臣有事要奏,关于京城地下赌坊一事……”

他虽然想要官家快些成长,但是一口气也吃不成一个胖子,该出手时,还得出手。

好在他并不担心,因为他在姜砚之的身上,看到了君主最重要的宽仁,聪慧以及果决。

他只不过输在,太年轻了。

……

姜砚之忙政事,一直忙到天擦黑了才回来。

一进屋子,就瞧见闵惟秀坐在床榻上,抱着福星,口里咿咿呀呀的说着话儿。

“福星福星,可想你阿爹了?反正你阿娘是想阿爹了!”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谁想你了!福星看你阿爹,就会嘚瑟。看样子你今儿个的一箭三雕之计是成了?”

姜砚之点了点头,高昂起了下巴,“那可不,帮助马学凉找到了杀人凶手,开了言路,还将禁赌提上了日程!”

闵惟秀听着也高兴,“其实是一箭四雕才对,再过几个月,银芳就是我二嫂了!”

姜砚之一把抱起了福星,“福星福星,你看爹娘今儿个多高兴啊,你给阿爹笑一个,要不叫个阿爹来听听!”

闵惟秀无语捏了捏福星的小手,他的小手胖乎乎的,又弹又润,简直比撸猫还让人上瘾。

“福星都还没有满月呢,哪里听得懂你说话,更加不会叫阿爹。”

姜砚之一副被我发现了你的糗事的样子,看向了闵惟秀,“我进来之前,你在做什么……”

闵惟秀哼了一声,“福星,看你阿爹竟然敢欺负我!”

她的话音刚落,就听到姜砚之大叫了起来,“尿了尿了,臭小子,你又尿在你阿爹身上了!”

一阵手忙脚乱过后,奶娘把福星抱了下去。

屋子里就剩下了闵惟秀同姜砚之两个人。

姜砚之一个翻身,躺在了闵惟秀身边,“坐月子真是委屈你了,等你出了月子,我带你看星星好不好?不带福星,就我们两个人。我知道在宫中有一个地方,看星星特别美,疑是银河落九天,应该用那里。”

闵惟秀将双手枕在了头后面,“好。砚之,你后悔吗?不能够随心所欲的去审案子了。”

姜砚之想了想,认真的回答道,“不后悔。我希望律法清明,本就想要大陈变得更好。现在我站在更开阔的位置上,有了更多的变好的可能性。我不敢说,自己就是一个明君,但是我这一辈子,对百姓,都会无愧于心。”

闵惟秀勾了勾嘴笑,“看星星的时候,我要吃冰碗,吃大一盆。”

姜砚之笑出了声,“那不能叫冰碗了,得叫冰盆。”

第六百零六章 大结局(上)

一晃又是半月有余,终于到了福星满月之日。

这半个月来,姜砚之以雷厉风行的手段,让朝堂上所有的人,都意识到了,眼前这个小皇帝,绝对不是靠捡漏才上位的。以前那种因为先皇顾及脸面,而将什么烂事蠢事一锅焖的事,已经彻底没有了。

如今上头坐着的,不光是一个狠角色,他还是一个不要脸的狠角色。

就拿前几日来说,官家一声令下,恶犬高达犹如天神降临,直接端掉了京城里大大小小所有的赌坊,那涉案严重的官员们,想着刑不及上大夫的铁律,一个个的并未放在心上。

只以为是新官上任三把火,烧一段日子,不够柴,便熄灭了。

可他们死到临头了,才发现,人家是靠背大陈律起家的,玩的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文官群起而喷,结果发现他们官家一人舌战群儒,连苏中丞都没有发出来,自己个就靠着能忽悠鬼的嘴遁之术,喷得所有倚老卖老之人,灰头土脸,险些气绝。

更有那将脸看得比天大的文人,高喊着姜砚之不孝顺,这才登基几日,就忘了先皇,薄待官家旧臣,说是要以死进谏,血溅金銮殿。

不过都小跑了好几步了,发现不光没有人来拉扯,就连官家也是一副你丫的怎么还不撞啊,以为自己是蜗牛么?

顿时心中凉凉,这厮一日见好几个死人,看到他撞柱子了,不但不会觉得震撼。

怕是还在分析,嗯,死者xxx,撞柱扭断脖子而死,头上有大伤口,形成喷溅血迹……

尸体背上有抓挠的血迹,应该是死者妻妾所致……

啊呸!这种自己马上变成尸体,让官家来分析的感觉,真的让人毛骨悚然!

他想着,扭头就回了班,开玩笑,他绝对不是怕死,他就算是死,也不想给《三大王洗冤录》贡献素材!

经过这么一番整治,姜砚之处理朝事阻力小了不少,没有人敢对他的命令敷衍了事了,这样一来,倒是有更多的时间,陪着闵惟秀同福星了。

……

姜砚之得意洋洋的站在刚出月子的闵惟秀身边,怀中还抱着胖嘟嘟的福星。

许是第一次发现这么热闹,福星罕见的没有睡着,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睛,张望着,也不知道到底在看些什么。

闵惟秀舒展了胳膊腿,一个个的扫了过去,被扫到的人,都恨不得跪下来磕头认错。

不因为别的,这些人全都是悄摸摸的嘲讽过闵惟秀,说那太子换狸猫的主力。

她们原本也不是故意的,都是女子,凭什么闵惟秀出身好,地位高,竟然还能够让官家对她死心塌地的,简直是招人嫉恨。她们也就是为女儿鸣鸣不平,凑在一起嘀嘀咕咕了几句。

可万万没有想到,这事儿过去不多久,她们就开始倒霉了。

要不就是马车走到路上掉坑里了,要不就是无缘无故的拉得两腿发软,更有可怕的,有其中一家,早些年生了个女儿,为了后继有人,换了一个儿子回来。后来竟然发现自己家的儿子,被一个卖唱的小狐狸精勾了魂,这也就罢了……

她去抓狐狸精,竟然发现那卖唱的身上有一个桃花烙,那分明就是自己个当年扔出去的女儿啊……

前几日几个人再聚在一起,顿时发现不妙啊!

要不闵皇后当真不是一般人,骂她是要倒大霉的。

要不这些都是闵皇后派人干的,无论是哪一个,都让人瑟瑟发抖,恨不得回到那一日,将说的屁话全给吞回肚子里去。

为了恶鬼退散,她们都虔诚的去寻了高人问道,传说那高人送了闵惟秀大金镯子,同渣男夫君和离了不说,还又另嫁了一个如意郎君,日子过得舒坦得很。

“祝小皇子身体康健,长命百岁。”其中一位夫人说着,笑得牙龈都露出来了,她说着,把准备好的满月礼,放到了一旁宫女的手上。

那宫女一个踉跄,差点没有栽倒在地。

她低下头去,看了看托盘里的金锁,擦,这哪里是金锁,这是金子打的枷锁吧,那个孩子戴在脖子上,还不得把脖子折了,你这分明是要谋杀小皇子吧!

闵惟秀抽了抽嘴角,为啥这一个个的画风都跑偏了呢,到底是哪个告诉这些人,她喜欢大金坨子的。

即便是皇子,满月宴也多半是一些金锁,金项圈,金手镯子之类的玩意儿。

那宫女手颤抖着,差点哇的一声哭出来,手要断了好吗?

你们一个个送的不是金子是石头吧!

尤其是你,那位胖胖的夫人,说的就是你。头一回见过别人满月宴送球的,送球就送球吧,你作何要送一个金球?

这一脚踢过去,还不得断腿?

说话间,就瞧见武国公府的众人走了过来,临安长公主笑面如花,是个人都能瞧出来她的喜悦之情。

闵惟秀看了站在她身边的高银芳一眼,笑着眨了眨眼睛。

临安长公主像是怕高银芳反悔似的,十天之内就过完了全部的礼,风驰电掣之间,将闵惟思同高银芳的亲事给定了下来。

委实让京城里的人,大开眼界。

临安长公主给福星一块极好的暖玉,高银芳送的是自己个亲手缝制的小衣小帽儿,还有一整套的项圈手铃,倒是都是正常的。

“福星福星,让外祖母抱抱!”

临安长公主从姜砚之手中接过福星,抱着跟自己的那些老姐妹炫耀去了。

姜砚之恋恋不舍的看了福星一眼,轻轻的拉住了闵惟秀的手,“恭喜娘子出狱。”

闵惟秀感觉手腕上一凉,低头一看,只见上头多了一只冰凉冰凉的玉镯子。

“晚上说好了,我要吃冰盆的。”

姜砚之点了点头,“吃冰盆,李明白回来了,还带了些荔枝,咱们吃冰镇荔枝。”

说话间,只听得前头一阵尖叫声……

两人对视了一眼,完了,又死了人……

“官家,官家,快来啊,快来啊!”

“擦,幸亏我今儿个听了高人指点,送了大金球,不然死的就是我了!万幸万幸!一定要回去还愿!”

“还好还好,我送的金锁虽然不如金球,但也不是最不值钱的,小命算是保住了。阎王保佑,阎王保佑!”

第六百零六章 大结局(下)

亲蚕宫的院子里,被姜砚之同闵惟秀挖宝挖出来的大大小小的洞,都已经填上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一道儿,又将他以前装宝贝的坛子罐子放了进去,在里头放了各种奇奇怪怪的玩意儿,想着等福星长大了来挖,也是一桩美事。

闵惟秀躺在屋顶上,看着绚烂的星空,心中莫名的平静。

“那日我问你之后,你也问我,后不后悔。现在我觉得自己可以回答你了。”

“我并不后悔,若是可以,我当真希望所有的武将,都能够像我一样,躺在这么宁静的星空之下,听着鸟叫声,闻着百家饭的香气,不用担心,明日便是马革裹尸之日。”

“只有真正上过战场的人,才格外的珍惜,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

也只有痛失过所有的人,才对今生拥有的一切,无比的感恩。

闵惟秀想着,吃了一颗荔枝。

“这么甜,你怎么不吃?”

姜砚之噗呲一笑,“前头你说那些,我觉得热泪盈眶,颇有道理……结果你在吃荔枝。”

闵惟秀也笑了起来,“荔枝真的很甜,就像我们两一样。”

她说着吐了吐舌头,差点儿没有被自己恶心死。

以前的情话,都是姜砚之来说,她还是头一次这么黏黏糊糊的。

姜砚之眼睛一亮,一个翻身,将剥好的一颗荔枝放到了闵惟秀的嘴里,“嗯,我还没有吃,都觉得心都是甜的了。”

闵惟秀脸一红,“不是看星星么?你看我做什么?福星若是长大了,问起满月酒,会不会觉得爹娘都是坑货?”

姜砚之摇了摇头,“福星只会觉得,他阿爹阿娘太英明神武了,一炷香的时间,就又破了一个案子!”

姜砚之说着,又翻了回来,平躺了下,抬起手指了指天空,“我不会武功。亲蚕宫的宫女们,因为要摘桑叶喂蚕,这里都有长长的梯子,我就顺着梯子,爬到屋顶上,躺在这里看星星。”

“正所谓登高望远,在这里看着,汴京城里的灯火,同银河上的星星,都连城了一片,好像整个天地,都是无限广阔,色彩斑斓。让心中的那股子郁气,戾气全都烟消云散了。”

“小时候我曾经以为,谁都不喜欢我,谁都针对我;阿爹不疼我,阿娘要拿针扎我,可是我看着这一切,便会想,人活在世,犹如沧海一粟……我姜砚之的人生,不光只有爹娘,还有我的小妖怪,还有无限的未来。”

“现在,还有福星,有了整个大陈的百姓。”

闵惟秀点了点头,“我以前,你知道的,上辈子的时候。在战场上,是唯一的女将军。一开始的时候,睡在大通铺上,整日整日的不敢合眼,一合眼,就会想起我阿爹阿娘,想起我死去的哥哥。”

“还很担心,担心那些老兵油子,欺负我。他们都说我那时候,像是一匹孤狼。多数的时候,我都是睡在屋顶上,茅草堆上的,抱着我的狼牙棒。边关的繁星,也很好看,我那时候,觉得它们都像是胡饼子上的芝麻。”

“又像是饼子里的糖。可能是我太想吃胡饼子,太想吃糖了。后来虽然当上了将军,在军中靠拳头打出了一片天下,人人都怕我,叫我女霸王。我也有了自己单独的营帐,有了胡饼子吃。”

“可我有时候,还是会出来看星星。那时候,我觉得天上的星星,像是夏日的冰盆,亮晶晶透心凉。像是冬日猪油结成的白霜,亮晶晶暖洋洋。”

姜砚之轻轻的抓住了闵惟秀的手,“嗯,以后我们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冰沙论盆吃,猪油拌白饭,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闵惟秀轻快的笑了起来,“好。”

她说着,挠了挠手臂,“那啥啊,看星星虽然好,但是砚之啊,你有没有觉得,有蚊子啊……”

姜砚之猛的一下坐了起来,挠了挠自己的腿,“有啊!我都被蚊子咬了满腿包了,我明明提前熏了艾草啊,咋还这么多蚊子呢!”

闵惟秀噗呲一笑,“走了,这种悲春伤秋,看星星看月亮不太适合咱们,还是回去吃冰荔枝吧!真的特别甜,今儿个我阿娘进宫,还给我带了瓜。我叫安喜镇在井水里了,现在吃正正好!”

闵惟秀说完,一把捞起吃食,一把捞起姜砚之,嗖的一下,跳下了屋顶。

两人一个抱着冰盆,一个抱着荔枝筐,哼着小曲儿,就朝着寝宫走去。

一边走,还时不时的挠一挠蚊子包儿。

可把在暗中保护的路丙,差点儿笑岔气了。

头一回见到官家玩浪漫,哈哈哈哈……黑白无常又如何?黑白无常照旧怕蚊子吸血!

……

在官家寝宫的一个偏殿里,宋嬷嬷捻起了三支香,对着一个盘位鞠了鞠躬,将香插在了香炉之上。

那牌位之前,摆放着新鲜欲滴的瓜果,还有温烫的美酒。

宋嬷嬷端起酒壶,倒了一杯酒,洒在了地上。

然后轻轻的说道,“娘娘,你可瞧见了。老奴不负重托,守着小主人好好的长大了,他不光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还娶了心爱的姑娘,得到了所有人都想要得到的天下。”

她说着,从怀中掏出了一小搓黑色的猫毛,放在了桌案上,“娘娘,阿训太子也解脱了,日后再也不会有人活在痛苦之中了。老奴听你的,死守着所有的秘密,一直带到棺材里去。”

“他们都说,娘娘你懦弱无能,不但护不住娘家,甚至自己也葬生火海。可是没有人知道,娘娘你算无遗策,才是这天底下最聪明的人。看看今日天下,乃是我三大王的天下了。”

“娘娘你可看见了,小皇子福星生得聪明伶俐,今日的满月宴,宾客满堂,有多热闹。若是你还活着,该有多好。”

“娘娘,柴家有后了。”

宋嬷嬷说着,擦了擦眼睛。听到了院子里姜砚之同闵惟秀咋咋呼呼的声音,压低了声音,“娘娘,安息,老奴很快就要去伺候你了。”

宋嬷嬷说着,关上了门,走了出去,笑道,“安喜你别惯着官家同皇后,这夜间可别贪凉。嬷嬷给你们炖了好汤。”

赵离番外(上)

在西京附近,有一座灵山,传闻天宝女帝,就是葬在这里的。

只不过日月如梭,斗转星移,传说也只是传说,并没有人知晓其真假,有那土夫子,几次三番的来寻龙点穴,都未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久而久之,便又有了另外一种说法,皇陵的确是在这里,只不过那阴司官邓康王,领着三千阴兵镇守此地,闲杂人等一旦靠近,便会被大雾迷了眼,寻不着去路,找不见归途。

在那灵山的大青石上,一只全身发黑的猫儿以一种奇怪的姿势盘坐在那里,望着皎月,吸收着天地灵气。

待那月色暗淡一些,最好的时辰已经过去,那黑猫儿这才睁开了眼睛,用前爪挠了挠自己的嘴。

它扭过头去,望了望东京的方向,又低下了头。

“你既然入得我门,又岂能依旧迷恋尘俗?你那八条命,都白活了么?”

黑猫闻声耷拉着脑袋,走到了来人脚边蹭了蹭。

若是有人在此,瞧见那人,定要大呼一声,“兄台可是从那桃花源中来?不然的话,怎地如今已经是陈朝,你却依旧活在魏晋?”

来人广袖宽衫,不着中衣,随意缥缈,好似一个振翅,就要直上九霄而去。

他的长发松散的绾在脑后,许是因为长久不见太阳,白得透明平白的让这名士身上多了几分仙气。

邓康王一把捞起地上的赵离,“若不是当年,你跟在陆真身边时,我们二人结下的师徒缘分未了,我是断然不会再出山的。你的心愿已经彻底达成,还有何可留恋的?”

“不过是修炼了一年半载,你便已经能开口说话,再专心一些,日后定能修成人形,得长生之道。赵离,别的猫妖兴许还有九条命,但是你只有一条了。”

当年赵离从人变成了猫,跟在陆真身边,陆真见他通人性,有灵通,特意求了天宝女帝,又通过天宝女帝求了邓康王,指点他修炼之道。

邓康王那可是能同鬼神之人,真正的有大神通。赵离跟着他,才能言人语,变人生,才成了真正的九命猫妖。

只不过那时候,他不愿意离开陆真,一直没有真正的拜邓康王为师。

等到陆真死的时候,邓康王已经早就归隐山林,不知所踪了,没有人知晓,他到底是得道成仙了,还是堕落成鬼了。

说不是师徒,但是他的神通,全都是邓康王教导的。

赵离有些恍惚。

那日在东阳故乡,那草场坟堆旁的小树林里,他被闵惟秀砸伤逃走,直奔东京,寻思挑唆二皇子同姜砚之斗个你死我活的,设计弄死官家不提。

可这世间哪能光是他动手,旁人不会还手的。他还没有进汴京城,就被官家遣来的天师打成了重伤,若非是邓康王出手相救,怕不是早就魂飞魄散了。

若放在以前,那半吊子的家伙哪里是他的对手,可是他如今已经重生八次,神通用尽,还一早就带伤在身,实在是脆弱得跟纸糊的一样。

也是他命不该绝,邓康王知晓他有难,终于出手,救下了他的一条小命,说要渡他修行。

作为妖,原本就不应该真情实感的活在人世间的。

可当时他满腔的怒火,不撞南墙不回头,哪怕是没有了最后一条命,也要为柴皇报仇。

甚至,他都有些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因为柴皇,还是为了自己,为了自己几世的不甘与愤怒。

他一意孤行的进了城。

邓康王说,此番他进城,会遇见贵人,从而获得一线生机。

他遇到了很多人,当然也遇到了他的贵人。

“嬷嬷为何拦我?”

赵离觉得,自己永远都记得,那个黄昏,宋嬷嬷老脸上的褶子在发出圣光,他甚至觉得,宋嬷嬷绝壁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要不然,她说出来的话,为何那么动听呢?

给人以希望和新生。

她说,“殿下,收手吧。柴家有后人,他好生生的活着,将先皇的聪明与勇敢,永远的刻在这大陈的土地上。他会生儿育女,他会让柴氏繁荣昌盛。他会带着殿下的荣光,一直一直走下去。”

“殿下已经累了,该为自己而活了。”

“娘娘在生之时,经常会记挂殿下,说你小小年纪,就像是一个大人一样,把所有的东西都抗在自己的肩上。当年明明你同如今的太子,差不多年岁。你家破人亡,他要做太子,却还要你来安慰他。”

“殿下,老奴以柴家世仆的忠诚对天起誓,我奴所言句句属实,不然的话,就让我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就让我整个家族,永无葬生之地。”

赵离一惊,“嬷嬷如何知晓是我?”

宋嬷嬷眼眶一红,“殿下在象棚说书的时候,我便常去。殿下的在做不情愿的事情的时候,总是喜欢撩头发。走路的时候,第一步迈开的一定是右脚。老奴明面上是个不起眼的灶婆子,却实际上是主家为出事之后,留下来照顾小主子的暗棋。”

“殿下那会儿,经常去瞧娘娘,瞧如今的太子殿下,老奴知晓,你最不喜欢的吃的,便是菜叶子,所有的绿色青菜,你都不爱吃,只爱吃鱼……”

“先前老奴不敢多想,可后来三大王说了猫妖之事,说了赵离之事,老奴便越发肯定了心中的猜测。”

“殿下,去过自己的日子吧,您已经做得够多了,剩下路,轮到您的弟弟,自己走了。”

赵离的声音有些颤抖,甚至有些尖锐,“你说我的弟弟?”

宋嬷嬷点了点头,“是的,您的弟弟。”

“先皇当年在军中与人生情,那女子有了身孕。原本是想着,等武国公班师回朝的时候,顺带着送进宫去,可后来……恰逢临安长公主生下惟秀,便把那孩子抱到了身边,说是双生子。”

赵离神情复杂的看向了武国公府的方向,“我曾致武国公于死地。”

宋嬷嬷疑惑的看了他一眼,武国公活得好好的,他怎么可能会死?

不管哪一辈子,都有闵惟思这个人,可为何前面几世,宋嬷嬷都没有出来告诉他真相呢?

赵离想了想,他聪慧绝顶,一下子便想通了关键之处。

这一世最大的不同,便是闵惟秀是重生的,而她救下了姜砚之。



赵离番外(中)

姜砚之活着,便能够看阴阳,断是非,查出他的底细。

而一直跟在他身边的宋嬷嬷,才有可能,知道赵离就是阿训,阿训就是黑猫。

之前的几世,姜砚之都早夭了,宋嬷嬷什么都知道,却寻不到正确的人说劝说。

赵离有些唏嘘,或许这就是命中注定罢。

宋嬷嬷见赵离一脸古怪,似有不确定之意,四下里看了看,往上凑了一步。

三大王府大得很,下人较少,这靠近武国公演武场附近的宅院,乃是姜砚之的居所,通常都是没有人来的。

如今姜砚之北伐在外,这里除了她日日来清理收捡一番,几乎是人迹罕至。

若比安全,整个京城,没有比这里更加安全的地方了。

宋嬷嬷再三确认四下无人,这才踮起了脚,凑到赵离的耳边轻轻说道您不止一个亲弟弟。

赵离瞳孔猛的一缩,他深吸了一口气,狠狠的掐了自己一把,嬷嬷,此言当真?

宋嬷嬷点了点头,我们娘娘,绝非懦弱之人。大王他亦是您的亲弟弟。

宋嬷嬷说着,擦了擦眼泪,说起了当年之事。

亲蚕宫,在大陈皇宫的一脚。

新皇登基,宫中日日歌舞升平,灯火通明。妖娆的歌姬,唱着清平调,划破了整个夜空。

宋嬷嬷端了一碗梨汤进来,放在了一旁的小桌子上,恭恭敬敬的行了个大礼,娘娘,太医说您最近有些咳,奴给您熬了一些梨汤。

她说话有些拘谨,她乃是柴家的暗仆。

像她们这种人,若非是家族有难了,有重任相托,否则是不会同主家亲近的。

可今日,娘娘唤了她来。

宋嬷嬷心中有些难过,柴家遇见了白眼狼,遭逢大难,国破家亡。先是先皇病逝,然后太子被毒杀剩下的人,怕是也活不长了。

你可知,我为何唤你来。柴皇后端起梨子汤,轻轻的抿了一口,问道。

宋嬷嬷心中一疼,托孤。

柴皇后的声音很轻,有些缥缈,她低下头去,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我现在说的每一字,每一句,你都给我记好了。我郁结于心,翟太医说,腹中的孩子,已经死了。

宋嬷嬷大惊失色,娘娘!

柴皇后摇了摇头,中宫富丽堂皇,我为何不去,偏生要蜗居在这小小的亲蚕宫,你可知晓?

宋嬷嬷点了点头,亲蚕宫里有一条密道,可以通往隔壁。娘娘住在这里,是一早就拿定了主意。阿训太子惨死,娘娘担心其他的小殿下也恰逢你夫人两人同时有身孕。娘娘想着易子保传承,毕竟虎毒不识子。

柴皇后转过身来,看了宋嬷嬷一眼,我果然没有信任错人,在厨上干活,委屈你了。你既然看得通透,那我也不就矫情了。我已经喝下了打胎的药,不多时,就会产下死胎。

我身边的人,会把孩子换好。而你,以后孩子在哪里,你就在哪里,一定要护着他平安长大,娶妻生子。

娘娘!宋嬷嬷红了眼睛,娘娘,只有您活着,还能够更好的护住血脉啊!奴要说一句不该说的话,腹中孩子早夭,怕是天意如此,您如今果断易子,便推说隔壁的夫人生下死胎

柴皇后摇了摇头。

她是必须要死的,因为她的心早就死了。

她还记得,那些山盟海誓,可有的人,已经亲手铲山填海,与其他的人,去新的海誓山盟了。

姓姜的待她三分有情,七分无情。

在天下面前,情情爱爱又算得了什么呢?

刘家看准了皇后的位置,乘着我生产之际,便会放火。我不过是顺手推舟而已。今日我不死,来日也是要死的,大陈朝还有官家,已经不需要我这个姓柴的皇后了,我若是活着,那个孩子,才危险。我若是死了,他不过是个没有母族的孤儿,威胁不到谁。更何况,以我对他的了解,我若是死了,那孩子八成要记在旁人名下,透明得像是这宫中的孤魂野鬼。

对别的皇子来说,是苦事,对于那孩子而言,人前不显,再好不过。

她说着,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再说了,我怎么忍心,让我的孩儿,一个人孤零零的上路呢?

柴皇后说着,这里,疼得额头上都冒起了汗。

她的贴身婢女红着眼,过来扶起了她,娘娘,差不多了。

柴皇后咬了咬嘴唇,今日之事,不要对那孩子透露了。背负仇恨活着,生不如死。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也没有哪一个朝代,哪一位君主,是能够永世传承。就到此为止吧。

他已经够苦了,无爹无娘,孑然一身存于天地,何必让他更苦?

宋嬷嬷普通一声跪在地上,砰砰砰的磕了三个响头,娘娘,一路走好!

柴皇后笑出了声,这梨汤不错!赏!

宋嬷嬷吸了吸鼻子,站了起身,接过柴皇后贴身大宫女给的赏钱,躬着身子退了出去。

待她回了厨房,又过了好一会儿,那贴身大宫女才开了门出来,着急的喊道,快些叫厨上烧水,娘娘要生了;你去请翟太医来。

宋嬷嬷灰头土脸的坐在厨房里,一根根的柴火往灶里头塞,她听见了柴皇后的呼喊声

她听到了三大王的啼哭声

她听到宫仆们的嚷嚷声走水了走水了!

宋嬷嬷往灶里头塞了三根柴,娘娘,一路走好!

赵离喃喃的动了动嘴唇,我就知晓的,我就知晓的,姑母她向来好强,主意也正,怎么可能会姑母姑母我

赵离有些语无伦次,过了好久,这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嬷嬷,砚之就拜托你照看了。赵离说着,对着宋嬷嬷鞠了一躬。

宋嬷嬷忙后退了几步,头低得比赵离更低了一些,殿下,这是老奴的分内之事。殿下珍重。

一只黑猫坐在三大王府的屋檐顶上。

坐在这里,能够见到大陈宫的一角,清风吹着屋角上的铃铛,铃铃作响。

黑猫一动也不动的,盯着那宫角看着,过了许久,才舔了舔爪子,看向了身边的人。

师父,我为了报仇,把大陈的太子,送给了辽人,狗皇帝不会放过我的。我若是不死,这事情永远都不会了结。之前我不在乎死不死,可是现在,压在我心上的那颗大石头,已经没有了。

虽然这么说,有些推卸责任。可是我知道还有人能够同我分担,我竟然觉得身上一轻,好似整个人都活过来了一样。师父,等我全都安排好了,我便同你一道儿回西京去。我不会死了。

邓康王点了点头,也好,阿离,记住,这是你的最后一条命了。

黑猫喵了一声,眨眼间,一人一猫全都消失不见了。



赵离番外(下)

黑猫蜷缩成了一团,往邓康王的怀中钻了钻。

“师父,我弟弟要认贼作父,他开创的盛世,在史书上写下的是姜氏姓名。师父,我……”

邓康王冷冷的看了黑猫一眼,灵山上的风吹得他的大袖子呼呼作响,黑猫周身的毛一下子炸了开来。

“人心不足蛇吞象,你一只猫儿,还想吞天吃地不成?太阳东升西落,自有缘法。你如此贪心,不如现在便下山去咬死姜砚之,自己个做人皇岂不是更好?”

黑猫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师父,弟子不敢,弟子只是犹疑,是否要将真相告诉阿弟,让他自己抉择。”

邓康王将黑猫从身上扯了下来,搁在了大青石上,甩了甩袖子,往不远的草庐走去。

黑猫心中一慌,有些沮丧的说道,“师父,弟子同师姐一般,放不下凡尘,惹师父失望了。”

邓康王叹了口气,“有的人看叶是叶,有的人一叶知天下。大道朝天,各走一边,边边都是艰难险阻,非性子坚毅则不可行。你拿自己同你师姐相提并论,辱她。”

黑猫一梗。

师父,你嘴这么毒,是怎么活了这么多年的!

“你师姐也好,你阿弟姜砚之也罢,心中都已经有了大道。她从未脱俗,又何谈放下凡尘?天宝若是想修道,早已经飞升,可是她走的是人皇之道,从一开始到最后,都没有变过。”

“她永远都记得,她阿爹在田地里,对她说过的那些话。”

“我说你不如她,是因为你心未决。活了九世依旧找不到自己的道。”

邓康王说着,甩着袖子走远了。

黑猫鼓了鼓腮帮子,叹了口气,伸出爪子,挠了挠自己的脑袋。

他若是个能轻易想通的人,能重生九世变成猫?

提起那九世,赵离觉得自己个爪子有点痒,莫非他一直静不下心来修道,是因为没有找高达报杀身之仇?

黑猫缓缓的对着东京的方向,竖起了中指。

又想起了当日同宋嬷嬷别过之后的旧事。

……

墓穴里黑漆漆的。

赵离蹲在陆真的棺材盖上,听着头顶上的阵阵喜乐。

不是他想要故意扰乱姜砚之同闵惟秀的喜宴,实在是他找不到更好的脱身时机了。

他已经暴露了武林盟主一家子,又授意盟主夫人,牵扯出石林,让姜砚之抓到二皇子的把柄;又帮着闵惟思洗清了身份嫌疑,以绝后患。思前想去,总算一切都到了该结束的时候,轮到他的最后一击了。

还有头顶上死得不能再死的老妖婆,也算是他为上辈子整死武国公一家子,弥补一番了。

来了!

听到了轰隆一声,赵离便知晓,所有的物都已经落入人的陷阱里了。

他想着扭头看向了邓康王,“师父,一切就拜托你了。”

邓康王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他的法力高深,帮助赵离“死遁”糊弄过姜砚之的眼睛,不算什么难事。

一切都犹如他所想,狗皇帝中了不解之毒,没有几年好活了,闵惟思恰好被他安排的人打晕在地,错过了那场血雨腥风……黑猫眯着眼睛,看着门口初闯进来的闵惟思,又用余光看了看站在那里一无所知的姜砚之,微微的勾起了嘴角。

他这两个阿弟可生得真好,比在黑暗中,沾满无辜人鲜血的他,要美好得多。

他们就像是生在狭缝里的小芽,虽然现在还十分的稚嫩,但是总归有一日,会长成参天大树。

而他将要在暗无天日的世界里,慢慢的腐烂,化归尘土。

赵离,祝你含笑九泉。

……

虽然这么说很奇怪,但是赵离还是这样对自己说了。

黑猫蹲在大青石在,养着头看着天空,山顶的风呼呼的吹着,它索性躺了下来,蜷缩成了一团。

他不是贪恋凡尘,亦非权欲熏心之人。

只不过,得道成仙,再修成人,他觉得自己不配。

重生九世,他不知道自己害死了多少人。

那在元宵灯会上炸死的普通人,死在火器之下的无辜将士,还有一个个的他叫不出名字,也记不起脸的人,那些人就是他的心魔。

以前一心求死,现在求生了,反而觉得自己该死。

黑猫嘲讽的笑了笑。

赵离没有照镜子,他也不知道,一只猫能不能露出嘲讽的笑容。

最近他时常在修炼的时候,想起陈年旧事。

第一世许是太过久远,他只能够想起薯片咀嚼起来的声音,是嘎嘣嘎嘣的脆响,可乐喝急了会冲鼻,具体是什么味儿,却怎么都想不起来了。

他经常想起,那些年提着剑同那三个哥哥一道儿戎马天下,他们一起咒骂腐朽,希翼着一个太平盛世。

他还会想起,自己做阿训的第一世,身后那个一直都在的小手,他说阿训阿训,他日你为君,我为臣,阿训的手往哪里指,我便往哪里去。我们要做最好的君臣一辈子。

他还会想起东阳,想起他第一次见到东阳的时候,他还什么都不知道,不知国仇不晓家恨。他的眼里有光,有着对太子的全心依赖,那可能是东阳最幸福的时候吧!

赵离想着,有些复杂。

他不知道,东阳是想要清醒的痛苦,还是想要迷幻的甜蜜。

他没有给东阳选择的机会,也没有人给东阳补偿,好在在最后的时刻,他还听到了最爱的歌。

黑猫把身子蜷缩得更紧了一些。

都说年纪大了,才喜欢追忆往事。

看来,他的确是一只活了太久的猫了。

……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痴猫,还不快快修炼,净想着偷懒!”

“师父,可你不是修道的么?谈什么成佛?”

“为师突然觉得,让你修佛门净心之法也不错。剃光了头的猫,倒也别致。”

黑猫一僵,伸出爪子抱住了自己的头,惨叫出声,他师父不光是嘴毒心也毒。

好好的一个人,变成猫了已经够惨了,还想要他变成秃头猫?

“说起来,一连九世,你都是光棍一条,可悲可叹。”邓康王缓缓的说道。

黑猫顿时石化在了原地,过了好一会儿才清醒过来。

“师父,徒儿便是不吃不喝不合眼,也一定要修炼成人,成仙得道!”

福星高照番外

姜高照坐在玉石台阶上,重重的叹了口气,这是他今日的第三十九次叹气。

“阿弟又是为何?”福星眼角微微一挑,克制住了自己拧住姜高照耳朵的冲动,他只有五岁,还没有到接受爱的铁拳的年纪。

“不是说好了,兄长你叫福星,我叫禄星,阿弟叫寿星的么?为何我要叫高照,听起来像是高小花的亲兄长一样,日后叫我如何娶她?”

福星实在是忍不住了,一拳头砸在了姜高照的头上。

姜高照咬着嘴唇,眼睛里闪动着泪花,“你这次绝对用了九成力!”

福星举了举拳头,“我半分力都没有用。你一个五岁小儿,成日里胡思乱想些什么?”

爹娘不着调,给他们几兄弟取了这般名字,每每想起,都恨不得将这玉石台阶跺穿一个洞去,福星高照,欢天喜地……我们是吉祥如意的四兄弟!

真的是一言难尽……

但名字不是福星殴打亲弟的原因。

而是因为,高小花是一条狗。

二舅为了娶到二舅,百般讨好,特意寻了一只全身雪白,眼睛闪闪发光的小狗儿,取名高小花。

姜高照憋着泪,左右里看了看,宫婢侍卫宛若雕像一般,个个纹丝不动,像是没有瞧见福星揍他一般。欢天喜地两兄弟太过年幼,如今还躺在床榻上睡着囫囵觉长膘。

谁还能救他?

姜高照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细胳膊细腿,又看了看孔武有力的姜福星,越发的沮丧。

阿娘一共生了四兄弟,力气最大的便是长兄福星,听闻刚开始学会自己个吃饭的时候,一日掰弯了十八根银勺子,还御史台痛骂败家。

再有幼弟欢天喜地,虽然不如长兄,但也力气远超同龄孩童。

唯独他……整个大陈宫里,他大约只能够打得赢那条叫高小花的狗了。

为了男子汉的尊严,他觉得自己只能娶高小花了。

福星瞧着姜高照可怜巴巴的模样,心肠一软,伸出手来,揉了揉刚刚揍过的地方,一把拉起了姜高照,“走了,哥哥带你吃糖去。”

姜高照一喜,顿时活了过来,复又叹了今日的第四十次气,“大兄,可是阿娘不让我们吃糖,都藏得好生生的。她是这大陈宫里最厉害的人,阿爹是皇帝,都要听她的。若是被她发现了,那可是要骂我的,大兄和弟弟都耐打,唯独我……”

姜高照说着,又要叹气……

福星只觉得脑袋嗡嗡作响,“若是被阿娘发现了,你便说是我硬要你去的,要打的话,哥哥替你扛着。只是莫要叹气了,小花是狗儿,你若是喜欢,等日后小花生了崽,叫二舅给你抱一只。”

姜高照的眼睛眨了眨,心里乐开了花,糖我吃,揍你碍,我的哥哥真是天底下最好的哥哥!

他想着,呜呜呜的说道,“既然哥哥不要我娶小花,那我便替她养孩子吧。”

福星的嘴角抽了抽,揉了揉姜高照的脑袋,这个滑头,总是哄骗人,可谁叫他是他弟弟呢!

“大兄大兄,糖在哪里?”

“就在亲蚕宫最粗的那个桑树下,埋了一个大罐子,里头装了好些糖果,我带你去挖……”

……

闵惟秀撸起袖子,看着远去一高一矮的两个背影,哈哈的笑出了声。

“你说一会儿他们打开罐子,发现里面装的是石头,会怎么样?”

姜砚之摸了摸闵惟秀的脑袋,虽然已经成亲好些年了,但是每一次看到闵惟秀的笑容,他都觉得自己的内心装得满满当当,又柔软了好几分。

“也就是你这么坑娃。高照又要哭了。”

惟秀怀高照的时候,大辽来犯,他同惟秀一道儿出征抗敌,大胜于檀渊。

就在庆功宴上,惟秀早产生下了高照。那当真跟个奶猫儿似的,他希望日后福星能够看顾他几分,便给取名叫了高照。

当然了,这是姜砚之自己的想法。

实际情况是,那日太阳实在是太大了,照得人眼花缭乱的,热得不行。

闵惟秀生得来气,瞅着那日头胡乱给孩子取了名字叫艳阳高照……

事实太伤人,姜砚之想破了脑袋,才给勉强圆了回来……

“走走走,跟上去瞧瞧,好不容易你今日不朝。”闵惟秀说着,一把拉住了姜砚之的手,就往亲蚕宫里走。

此时两个小娃儿已经吭哧吭哧的将那糖罐子挖了起来,不怪宫人不帮忙,实在是闵惟秀虎名在外,他们都不敢动手。

“大兄,好重啊,里头岂不是有好多糖。”

姜高照吞了一口口水,他已经听到了自己的肚子里的馋虫在唱歌!

福星的眼睛也比平常亮了好几分,“阿爹哄阿娘开心,在这亲蚕宫里埋了好些宝贝呢。定是发现少了,以为是阿娘吃了,又给偷偷补上了!”

“大兄,大兄,快些打开!”姜高照催促道。

福星点了点头,一口气掀开了盖子,将手伸了进去,捞出一把“糖”来……

看着兄长手心里的“糖”,姜高照的笑容渐渐消失,然后眼眶泛红,最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大兄,大兄,糖变成石头了!糖变成石头了!”

这次轮到福星叹气了,做一个好哥哥,好儿子,真难!

“阿娘,阿爹,别看戏了。阿弟又要哭上半个时辰了……”

闵惟秀惊讶的从门口走了进来,“福星如何知道阿爹阿娘来了?莫非你最近武艺大有精进?”

姜福星无语的看了闵惟秀一眼,谁一月被坑七次,还能不知道?换你你也知道!

姜砚之看着大儿子一副父母好难养,我想撂挑子的模样,笑道,“好了好了,阿爹阿娘是来叫你们去吃糖糕的,还有高照最喜欢的枣儿。”

他说着,拍了拍福星的肩膀,牵起他的手。

闵惟秀乐呵呵的走到了高照面前,往他哭得张起的大嘴巴里塞了一颗糖,笑道,“走了走了,吃糖糕去了。”

姜高照立马止住了哭声,牵住了闵惟秀的手,趁着她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的对着姜砚之同姜福星眨了眨眼睛:阿爹不骗人,只要假装被骗哄阿娘高兴,就一定有糖吃!

唉,这年头,吃颗糖好难!

姜砚之同姜福星微微的翘起了嘴角,那上扬的幅度,简直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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