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十案 - xp1024.com
《京城十案》


前言 朋友眼里的之:主旋律男人的演义江湖

2009年的第一天,萨老师一通电话把我惊醒。他欢天喜地宣布,为我的同学找到合适对象,男、帅、海归、有趣,“不过”,萨老师顿了一下,“有点缺陷”。原来,“合适对象”在异国他乡恋爱过,“所以,可能不是童男子。”

萨老师鼻音很重,充满歉意。

结果,两人仍是没看对眼。萨老师却觉得,他既然插手这事儿了,就要对人家姑娘(哪怕只一面之缘)负责到底。

萨老师是个老派的人啊。

不止老派,他还主旋律。

2007年,第一次见面,我就说,“其实,你写的都是主旋律”,萨老师把眼睛瞪得很大,反问我,主旋律有什么不好?真正的主旋律永远不会过时。

无数人问无数回他笔名的含义,他说,常居国外,总感觉中国人像草一样,无依无靠,选择“萨苏”,因为它们都有草字头。他最初写作不过是想给海外的漂二代、三代讲一些故乡的故事。一次,在电视台做节目,他现场表演绝活——用几张纸造出一艘军舰,他说,他喜欢船,在国外尤其喜欢,因为船让他想到回家。

这些零零散散,无意随意的片段,让我深信他是真情流露。奥运会后,萨老师对我回忆在大阪街头保卫奥运圣火时的情景——他与诸多同胞胳膊架着胳膊,脸迎着雨,口中高唱国歌。他说,他流了泪。谈笑间,当时情状如置眼前,我没办法不受感染。

因为真情流露,所以文字不华丽,也足以打动人。

他写“中国的眼睛”章照止(中国科学院系统所研究员,我国最出色的密码算法专家。),写到章的女儿是盲人,结尾处连写了三遍“她看不见”,最后又追加一句“中国的眼睛的女儿,她看不见”,令人不忍卒读。许多日子后,在东四一家小饭馆,萨老师对我说起正在写作的,他说着说着,手起筷落,也顾不得捡;他提起某位警官被迫离职时,上司为之除下肩章、警徽,却“啪”地向其敬了个礼,警官哭了,萨老师的眼里也有泪光闪动……

主旋律的萨老师关注一个问题时,通常带着演义体的摄像头。

比如,一桌子人吃饭,谈起京城某著名出版人,大家关注的是作品,而萨老师插嘴,“噢,他!八卦掌练得不错!”而后又补充,谁谁谁是协和的名医。他要说的不是人家的医术,而是名医“下夜班时有防狼绝技——袖子里藏着链子锁,几辈子的家传武功”。

有段时间,我回人大,总觉得校园里隐隐有武林高手,萨老师曾写过某系黄教授会“倒脱靴”;某系史先生每天在树林里练刀,他的女儿舞得一手峨嵋刺……

隐隐有武林的世界,便是萨老师努力复原的江湖。

那江湖属于评书,人人皆有传奇,事事皆可演义;那江湖有功夫,有侠,有盗,有匪,有清官,有奸人,英雄多出屠狗辈;那江湖带着七侠五义、拍案惊奇、吕梁英雄传、铁道游击队的痕迹;有最传统的仁义礼智信,凡事讲良心;百姓有最朴素的智慧、情感;捕快有最简单的职业操守——除暴安良……那江湖在大变乱时,国破山河在,为了尊严国人愿付出一切。

萨老师只是切入点和别人不同,其实,他也就一招——在平常人平常事中,找到最具笑意的那个点,然后林林总总、絮絮说来,最后都归至他努力复原的那个江湖。

我猜,那是他心中可爱的中国……

林特特

一、“缩骨功”洗劫德国专家公寓案 1.外国人报假案

你见过入室盗窃连人家酒瓶子都偷走了的主儿么?

老侯就见过。

老侯是谁?当年北京市公安局二处涉外刑事科的刑侦分队长。这案子,是他九十年代前期接的,发案地点在北京农业大学。

报案丢东西的是该校一位德国专家。此君从东土返家度假一个月,驾云回来一进宿舍还以为自己走错门了——这谁家啊,整个儿一毛坯房么。等再一看门上的单元号码,这位立马傻了眼。

敢情,这毛坯房是俺家啊!

接下来就不用说了,保卫处,报案,报公安局,老侯在涉外刑事科,出警当然责无旁贷……

奇怪的是,谈起这个案子,我注意到当年的侯队长先咂了咂嘴唇,目光在桌子上那盘红烧肉上暧昧地扫了一下。

“没有比办那个案子吃得更好的了。”老侯说着咬了一口红烧肉,摇摇头放下筷子,眼神儿里颇为不屑。

萨下意识地觉得老侯的说法前后矛盾——那下手的主儿连酒瓶子都扛走了,还能给您留下红烧肉?

后来才明白,招待老侯吃红烧肉的自有其人,盖因为丢东西这主儿的身份太特殊了。

当时,中德之间刚刚签署了一份政府间协议,德国方面出资与中国在某个农业项目上进行合作,丢东西的这位德国专家,正是执行这项政府间协议的联络员。德国专家做事认真,对协议的执行选择了常驻监督的做法。因为这项合作中方的具体执行者就是农业大学,该大学为这个德国财神爷特意配置了一套公寓。

问题的高度,立即就上升到两国关系和国际形象问题上了。由于这项协议对我国农业发展十分重要,事情甚至惊动了国务院。

如此,侦破工作自然有压力,但大学的领导更有压力。

有压力又没有跟着破案的能耐,大学的领导还算有自知之明,没有跟着上蹿下跳,只是给办案人员配置了一辆专车,并为他们改善伙食待遇。

配置专车也就罢了,当时警察办案都是骑带斗摩托,这自然是难得的方便。那改善伙食待遇,才让弟兄们记忆犹新。农口的院校都有自己的农场,用于科研和学生实习,供应上有的是好东西。这一说改善伙食,马上杀了一口猪,配了一男一女两位厨师为老侯他们服务——后来才知道这两位都是当年给部长做饭的。

萨娘也一度在农口的科研单位工作,那时候几乎每个月都能买到便宜的内蒙黄油、西藏牦牛骨茶、东北大豆之类市场上见不着的农产品,近水楼台的好处,萨也算是见识了。

老侯回忆,当时两位厨师把杀好的猪挂在厨房梁上,蔬菜和调料放在地上。警察办案生活无规律,两位厨师随到随烹,绝不误事。而且是指哪块肉就切哪块,服务极为周到。当时所吃猪肉一层肥一层瘦,竟然有七八层之多,令人啧啧称奇。估计,是该校某个猪肉质量改良项目的产品。

不过,到现场一勘察,警察们可是有点儿傻眼。

门锁没有被破坏痕迹,窗户紧闭,房子里面除了几件粗笨的家具以外一无所有,比搬家公司来过还干净。尽管如此,警察们还是根据痕迹判断,一个月内,确有人曾经进入过这个宿舍,而且,此人还曾在宿舍中住宿,至少住了三天!

这要是贼啊,那可得算是胆大包天了。

事后证明老侯他们的判断完全正确,那贼在屋里的确呆过三天,把德国专家的半条三五烟抽得一干二净,还把烟盒都带走了。

找不到贼的出入通道,加上这样的作案特点,案子指向两个方向:要么,这是碰上熟悉情况的内贼了;要么,这是“燕子李三”一类的飞贼来过了。

飞贼?这年头有飞贼么?

那可难说,前几年东城区就闹过两回专偷大宅门的飞贼,一捕一毙。

那么,是先查内贼呢,还是先查飞贼呢?

这警察的思维和普通人不一样,他们既不查内贼,也不查飞贼,而是冲着德国专家去了——先查他报的是不是假案。理由也很简单,这位德国专家说不清他们家到底丢了什么。

要按老萨说,警察同志这是个不通情理的思路,假如真的把你们家所有东西都搬走了,然后让你说丢了什么,搁谁都说不明白。

不过老侯听了一乐,说你不明白警察办案的做法,比如前两天日本那酒井法子跑了,好多人都很同情,我们警察看了,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人可能涉毒。而且,那几年,外国人报假案的也不在少数。这句话引起了老萨的好奇心,忍不住打听,这外国人干嘛没事儿给咱们报假案呢?

外国人报假案?

可不是吗,刚刚改革开放的时候,咱们警察让外国人蒙过不少次呢。

那时候,外国人来的多了,问题也来了。北京警方接二连三收到报案,要不就是丢了手表,要不就是让人抢了照相机,不一而足。这件事开始让警察们十分恼火,要知道当时北京的治安很令人自豪,虽然达不到“文革”前95%的破案率,但也不至于满街有人抢外国人吧?

周恩来总理说过,外事无小事。警察们虽然有点儿迷惘,但还是认真办案的。也有真破了案的,比如,老侯就破过这样一起案子。

北京饭店的一个老外,报案丢失美元若干。老侯出现场,查问发案时间、地点后,很快锁定几名嫌疑人。侦察员注意到其中一名服务生生活奢侈,与收入不符,被列入重点侦破对象。继续调查后发现其窝点,一讯而伏。

案情并不复杂,老侯印象深刻的却有三点:

第一,这名服务生颇为聪明,他回到家非大中华不吸,在班上抽烟却只抽最便宜的黄金叶。在单位人人都说他老实,听说把他抓了,大感不可思议。

第二,此人作案手段与心理学暗合,发现目标从不竭泽而渔,每次只拿不到三分之一。这种情况下,外宾即便发现钱变少了,多半也会认为是自己放错了地方,很少怀疑被盗。他作案数十起,警方只接到这样一起报案。

那就要问了,这个老外怎么如此个别呢?

一点儿也不奇怪,这位是拿信封装了两千美元现金,准备交房费的,被这个服务生抽去几张后钱不够了没法结房账,无可奈何之下只好报案。

第三,搜查这个服务生的窝点时,发现此人竟然在12平米的斗室中装了六个豪华壁式大座钟,估计到整点的时候一起敲响,比钟表店还热闹。

让钱烧的。老侯说。

说起来这位也是无奈——当时北京没有多少消费场所,也没有太多奢侈品供应,这种灰色收入不买座钟他也想不出还能买啥。

不过,这种案子极少,更多的时候是破不了案。报案的外国人似乎对破案也不怎么感兴趣,这种情况很不正常。时间长了才发现,这些外国人只对警方开具的被盗证明感兴趣。调查之后真相大白:原来,这帮家伙要么把相机手表卖了,要么把外汇倒给“黄牛”了,这些东西入境的时候都登记的,不开具被盗证明没法过海关,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利用警方开具的被盗证明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这些玩意儿在当时的北京市场属于稀缺货,很受欢迎,卖了高价再拿一笔保险,老外们的脑袋太聪明了。以后,再碰上外国人报案,警察们第一件事就是确定是不是报的假案。

这次的案件中,那位德国专家是个中国通,对警方的调查十分配合。问题是,他的确说不清自己到底丢了哪些东西——你说你丢了一条波斯地毯,可先生你能证明你有过这东西么?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调查中这位专家一拍大腿说,有办法了。

一、“缩骨功”洗劫德国专家公寓案 2.神奇的“缩骨功”与“指纹”

原来,此人回国前夜,曾与几个中国同事在家中喝酒告别。告别之后大家拍了合影留念。这合影上不但可以看到波斯地毯,还可以看到苏格兰茶具呢!

有照片为证,德国专家很快开列了靠谱的被盗物品清单。

现在,轮到警方坐蜡了。

老侯是第一批到达现场的警方人员,分队长,至今他依然能回忆起案件的细节。

德国专家所住的是对大学校门主路西南边第三排楼,发案地点在这座六层楼的三层,里外套间,基本搬空了,门窗锁都完好,屋内也没有发现有价值的可疑痕迹。

案子发在单元楼,让老侯很是不爽。

有位当警察的朋友曾对我讲笑话,说有些影视剧描写不够真实。电视里面只要报案的电话铃声一响,警察们就会“像打了鸡血一样疯狂”。其实真正的警察对于报案电话是很烦的,恨不得一辈子也不要听到。但是,真要那个样子,警察们也会面临失业的威胁。所以,只能祈祷发案的地方好一点,让案子好破一点。

什么地方的案子好破呢?最好是传统的居民院,那里邻里之间近乎透明,有没有来过生人,谁家的日子过得好不好,很容易得到信息,如果能发现一两个喜欢说道东家长李家短的“八婆”,那就该称之为“破案宝贝”了。

像德国专家所住的单元楼就没有这样的好条件了,单元楼的居民大多关系冷淡,很少相互交往,这一点无论在中国外国都是如此。日本艳星饭岛爱就是死在单元楼中,多日无人知晓。

尤其是大学,邻居们都是知识分子,更加有些自扫门前雪的倾向,让警察叔叔十分懊恼。

向左邻右舍了解情况如预期的一样无功而返,大多数邻居只知道这家是个外国专家,连这人是哪国的都不知道。

由于门窗完好,侦破方向一度指向内贼,但所有可能是内贼的怀疑对象又很快都被证明没有作案时间。

百思不得其解的老侯走出楼门,神差鬼使地回头看了看,忽然若有所悟。

他问陪同的保卫干事:“能不能了解一下,最近有没有人在这附近看到过一个瘦子?”

“很瘦的人?”陪同的保卫处的工作人员一愣:“瘦到什么程度?”

还没等老侯回答,一位“教授”忽然搭腔了:“瘦子?有啊,有个像弄堂里竹竿一样的家伙,前些天老在这里转来转去的,现在可有辰光没看到了。”

“哦?有多久没看到他了?”

“33天。”

一个月以前,恰好是侦查员们推断的作案时间!“教授”马上被请到办公室,专门说说他所见过的这个瘦子。

问题是,这位“教授”何以记得如此清晰,准确判断出那个瘦子在33天前消失呢?何止如此,老爷子甚至能描述出瘦子脚踝骨粗大,上身比下身长一类非常详细的特征来。

可他又完全记不得那瘦子的长相!

你要是去问老侯对知识分子、特别是“教授”们的看法,他一定表示特尊敬,恨不得自己儿子当“教授”。

哎,把“教授”比成儿子,这算怎么个尊重法?

这一点儿也不奇怪,老侯的文化程度有限,估摸着自己当“教授”的机会不多了,但是他真心尊重有学问的人,希望自己儿子多念点儿书将来当“教授”,这不是属于很正常的理想么?

当年出国热的时候,每每有拿不着签证或者绿卡的兄弟咬牙切齿决心生个美国或者法国儿子,从此不用再看签证官的脸色,所谓“我不当美国人,我当美国人他爹”,思路和老侯颇为相似。

不过,要感受老侯私下的想法呢,尊重之外只怕还颇有微词——这“教授”一流人物啊,多半属于智商不低、情商很低的家伙,要不怎么连对门邻居是男是女都分不清呢?假如想挑起“教授”家的内战十分容易,只要当着“教授”夫人问问他丈母娘的生日是哪天就行,或者支支吾吾,或者胡说八道,多半“教授”家门口卖鸡毛掸子的会开张。

不过,这等人物毕竟智力很高,而且好奇心重,用老侯的话说有点儿像大孩子,别人该记住的他记不住,别人很容易忽略的地方,他倒常常能提供出意想不到的线索。比如老侯提到的这个瘦子吧,别人没注意,偏偏此“教授”记住了,而且能够把瘦子的各种特征说得如此清晰。

问话完毕,老侯说这人嫌疑很大,“教授”您这几天最好随时在家,我们抓着人还要请您认一认。

“教授”摇头,说不大可能耶,我要工作,要出差呀。

“要出差?您去哪里?”

“四川,绵阳有个瘦肉良种猪培育基地,阿拉在那里有个项目……”

记下了培育基地的电话,等“教授”出门半晌,老侯他们才恍然大悟,发疯般狂笑起来。理由,就不用说了。

笑过之后才有人问队长:“您怎么会想到此案中有个瘦子呢?”

老侯说我也是一时心血来潮,待会儿咱们还得取证。他拉着大家到宿舍楼外面,指了指德国专家公寓厕所的窗子,众人忽然明白了他的想法。

德国专家公寓所有的门窗都是闭锁的,唯独厕所上方的通风口,盖子没有合上,大约是为了没人的时候保持公寓内空气清新。这个通风口是正方形的,边长只有30厘米。从楼下,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个通风口的开闭。侦查员能看到,贼,也肯定能看到。

30厘米,也就是一张半光盘的宽度,正常人无论如何不会想到这里会是一个贼可以出入的地方,可是老侯想到了。

因为他看过解放前老贼们的案卷,其中有一份“飞贼”的供述提到,一些有技术的惯窃,能够把自己的身体变形,从很小的窗口入室盗窃。这种事就是传说中的所谓“缩骨功”。

其实骨头是不能缩的,缩骨功也并不神秘,只不过是要懂得怎样拉伸韧带和肌肉改变自己的形体而已。2007年12月,凤凰卫视曾有一个报道,谈到中印两军多年隔阂后第一次开始交流的情景:参加交流的中国官兵当场表演了单掌开碑、头顶碎砖等刚猛的项目,技惊四座。

不甘示弱的印军随即也表演出了绝技:印度士兵在杆上表演出莲花、铁轨、庙宇等多种造型,还有高难度的喷火,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看过这段报道和印军表演的图片,当时我军一名基层指挥员头晕眼花,私下对萨说:“服了,要是肉搏的时候碰上这样的主儿,我都不知道该从哪儿下手……”

不战而屈人之兵者,印度兵否?

且不论战争问题,从侦查员的角度,这印度兵继续练下去,基本就是缩骨功的范畴。不过,缩骨功也有局限,那就是有些东西是缩不了的。比如脑袋,能把脑袋变小的倒是有,秘鲁的印加人据说就有这个本事,不过只能变死人不能变活人。这案子只能是活人干的,所以这个技巧就不必考虑了。

缩骨功的极限,就是只要脑袋能过得去的地方,人就能过去。30厘米见方的通风孔,脑袋可以过去,人,从逻辑上说,肯定也能过去的。不过,做这个案子的,肯定不能是个胖子。您让英达来来这个,他功夫再高也不成。

崔永元……嗯,要钻中央电视台的窗子大概差不多。算了,咱别一一过筛子了,人家小崔走门口实话实说就能进去,干嘛钻窗子呢?

缩骨功的贼,比较少见,但并不是没有,老侯一直“奢望”自己能碰上一个瞧瞧。所以,老侯问大家有没有人见过一个瘦子。

有人还乱琢磨呢:老侯啊,这贼就算能进去,他怎么能从这么小的窗口把电视、地毯、洗衣机都弄出来呢?说完自己给自己一大嘴巴:人家进去了不会开门吗?还用从这儿钻?这是智商问题。

推测归推测,破案需要的是证据。

证据在哪儿呢?老侯不慌不忙地在楼下转了半晌,终于转回头来,叫一个见习侦查员:“去,把银粉和笔刷拿来。”

银粉和笔刷是用来取指纹的,侯队长准备这两样东西,想取哪儿的指纹呢?

报案以后,已经查过一次屋里的指纹了,那次的结果证明:除了德国专家和来过的友人,侦察员们在屋中只发现了一个男性陌生人的指纹,而且数量很多。

正是这个陌生人的指纹,使侦察员们的思路趋向于外贼作案,因为这套公寓有谁能进出是很容易把握的,不大可能出现某人进去溜达半宿,留下一大堆指纹,德国专家还不知道的事情——推销蒜臼子的小贩肯定没这个本事。

侦察员们判断,这个留下指纹的,很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

要搁现在,这个判断就得打个折扣了:第一,现代的贼也都现代化了,都知道指纹这个东西的厉害,入室行窃经常戴乳胶手套。这种行径很给警察们添堵,老侯他们不大容易有运气找到满屋的指纹,可是,又不能因为这个把全中国卖乳胶手套的都抓起来吧;第二,来中国的外国人多了,而且越来越不规矩,天晓得他会带什么人回来,有哪种特别的取向。单单根据留下指纹不是异性一点,不足以认定来的是贼而不是有什么暧昧在里面。这种事儿还不能问,人家一句“隐私,与案件无关”,你就不大好办。

好在当时的情况还没有现在这样复杂。

不过这个结论让大家有点儿吃惊:这意味着整个搬家行动可能是一个人干的,能一个人就把人家搬得连酒瓶子都不剩下,这主儿难道是个大力士?

老侯这次不查屋子里头了,他关心的是贼怎么上的三楼。

老侯冲见习的小姑娘一指公寓楼外边的排水管:“去,你爬上去,找。”

采个指纹这类事儿老侯是不干的,那是见习侦察员的事儿。

官大一级压死人啊。老侯一声令下,人家就得爬上去,大太阳底下一厘米一厘米地查。

不过别以为老侯轻松,真要有个杀人案,弄出个腐尸解剖之类的事情,老侯跟法医作尸检连口罩都不能戴。这在当时叫革命分工不同,现在叫命苦不能怨社会……

为这个老侯开玩笑说警察是社会弱势群体,大家认不认的就各有看法了。

苦心人天不负,小警察上去一通忙活,终于有了结论:排水管上也有指纹,与屋内陌生人的指纹相符!

嫌疑人有了着落,老侯一笑:这回不用担心白吃人家的红烧肉了。

在这里发现指纹说明老侯的想法很对路,的确有人曾经顺着排水管爬上去过。

大家会问:一个月前排水管上的指纹,风吹日晒的,还能保留下来吗?

这有什么奇怪的,指纹留下的是并不仅仅是压痕,还有脂肪之类的残留物,极端条件下考古学家甚至采集过数千年前的指纹呢。当然也要看载体和环境,比如大楼门把手,每天好几百人进进出出、拉拉扯扯,采指纹基本就没什么意义了。

老侯破案,一向极重指纹。

有一个例子。

某天老侯病休,被一个电话叫到了某饭店:部下碰上麻烦事儿了,请侯队长出面帮着说和说和。

怎么回事儿?警察还管说和?

原来当地发生一起盗窃案,某外交官放在一个信封里的若干现金被盗。

办案的警官根据进出房间的记录,很快有了判断。应该说这位警官的业务水平还是不错的,但此人作风有些简单粗暴,对嫌疑人上了些手段,却没有拿到证据。

不幸这嫌疑人第一比较滚刀肉,生冷不忌,上手段不起作用;第二还有些特殊的家庭社会关系,案子没拿下来却不依不饶起来。双方发生争执以后,想到老侯在外事口工作时间长,社会关系丰富,故此请他来帮忙调停一下。

老侯来到饭店,很快解决问题。

调停他是没有做的,因为一看这个案子,老侯就觉得其中还有没做的工作。老侯指了那个外交官放钱的信封,告诉侦察员去做指纹鉴定。侦察员没动地方,说侯爷,我们组长已经检查过了,上面没有指纹,估计是嫌疑人擦拭掉了。老侯没抬眼皮,说用加强检验手段,再测。

结果,果然发现数枚模糊的指纹,在信封内侧封口胶上的一枚虽然模糊但依然可以比对,正与嫌疑人相符,有了证据一讯而服。解决了到底谁是贼的主要矛盾,上手段的事儿作为次要矛盾,自然也就好解决了。

事后有人说老侯神,能猜到信封擦过了还有指纹存在。老侯自己倒不这样认为,他说那个信封是欧洲某国政府的专用信封,质量很好,吸收力强,指纹残存可能性大,而犯罪嫌疑人没有前科,盗窃的时候心情紧张,可能导致手指浸汗,会留下较为深刻的痕迹。有这两点,即便作案后擦拭了信封,依然可能有残留指纹的存在。

“这只是一个逻辑问题加一个经验问题。”老侯说。

一、“缩骨功”洗劫德国专家公寓案 3.“瘦哥”现形记

这次的盗窃案,在水管上采到的指纹证明了外贼的存在,下一步,就是找人了。

有了嫌疑人的形貌特征,在农大周围发动社会关系找人,倒不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情。仅仅三天,一个绰号“瘦哥”的家伙,就落入了警方的视线。

顺便解释一个疑问:有朋友看到老萨前面描写此案内容时,对于30厘米的地方人能够钻过去表示怀疑。也有朋友认为只有直径比肩宽的空间人才能够通过。其实,这是一种惯性思维。人的肩可以上下错动变形,柔韧性好的人能通过的空间比我们想象得要狭小。可能有人会记得一则吴桥杂技团节目《钻桶》的广告。称表演者以过硬的腰、腿、顶功,将自己的身体折叠于直径35厘米、长70厘米的木桶内,从容自如地钻进钻出,洒脱、柔美、大方。

该节目有单人表演,也有双人表演,双人表演的钻桶大多是年龄较小的少男少女,表演诙谐,富有童趣。

由此可以看到:演员可以通过的桶径不过35厘米,考虑到表演时的安全系数和钻法的不同,从30厘米直径的地方钻过去,并不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生活比故事精彩,大体如此。

不过,提到这个表演,忍不住剧透一下:要不是这帮演杂技的,那洗劫德国专家宿舍的贼,最后的命运也不会那样悲惨。

“瘦哥”是一农大周围颇有点儿小名气的混混,用官话说属于“社会闲散人员”,意思是没有固定职业、没有固定收入、没有固定组织关系的“三无人员”。这种人按照警方说法属于案件高发人群。忽然有些寒毛凛凛——兄弟认识的几位以自由撰稿人著称的老哥,照警方这个分类只怕都不大稳便……

“瘦哥”倒不是自由撰稿人,但收入肯定不亚于自由撰稿人,理由是按图索骥的时候发现此人自己还买了一辆车,虽然是小面吧,那年头有辆车就算是阔的了。贾平凹先生如何?当年爬格子也就是个养家糊口,好像还没混到买车的地步呢。

“瘦哥”在推测发案时间前后离开了农大,去向不明。他的小兄弟证明此人的确“练过”,柔韧性很好,劈叉比女生还利落,至于练的是不是缩骨功那倒没法证明。

听说“瘦哥”有一辆面包车,老侯说对上了。对上了的意思是:现场只出现一个嫌疑犯的指纹,没车他没条件给人家搬家啊!

去向不明不要紧,只要你没离开北京,公安局要找特征如此明显的一个家伙并不是太难的事情,很快有线报称黄村附近发现一个出手阔绰的瘦子,老侯部下的侦察员接近后很快取得指纹比对,证明在德国专家公寓里满世界按手印的正是此人。

一切都没有了悬念,对老侯他们来说,抓捕“瘦哥”是一个轻松的工作。

咦,这位不是怀疑会“缩骨功”吗?难道不怕他跑了?

这就是抓捕的艺术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假如不知道他有这个本事,贸然进家抓人,这小子把自己摆得跟蛇似地藏在哪个家具里,的确是不太好找。但是既然知道你会这一手儿,警察就可以找个让你没法施展的地方抓你。

“瘦哥”是在驾车外出的时候给逮住的,警方三辆车从左右后三面挤上来。

连车门都封了,驾驶室里的“瘦哥”只能束手就擒。

老侯说了:“缩骨功?三辆车挤一小面,哪怕他会金刚大法,也甭想从我手里跑喽。”

萨说:“侯爷,我觉得你们警察有点儿乏味……”

老侯:……

萨:“好不容易碰上一个会缩骨功的,这样抓了多没劲啊,您应该找个电信铺光缆的钢管让他钻进去,直径40厘米呢,有他周旋的余地。”

老侯:“然后呢?”

萨:“然后您也钻进去,和他在管子里面搏斗一番,最后让他输一个心服口服……”

老侯:“……这又不是拍电影,我一个警察让他输得心服口服有必要吗?”

老侯知道我是跟他开玩笑。

审问的结果很有点儿电影剧本的意思:这位“瘦哥”在江湖中属于坐地虎一流,对这楼里住进一个德国人早就有数,也知道这老外家里颇有些外边见不着的好东西,很有心做他一票。他是根据德国专家房间里十几天没亮过灯判断其家中无人的,于是选了个夜黑风高之夜,顺着水管摸到早看好的没关闭的通气窗口,施展功夫钻了进去。

本来,他是想拿两件电器就走的,不料一进门厅居然发现一个装满洋酒的酒柜。当时所谓XO人头马是传说中的东西,“瘦哥”二话没说就抄了一瓶。不料入手份量不对,细看,原来已经让老外喝掉一半了。有心换一瓶吧,“瘦哥”一转脑筋,干脆来一口尝尝,有一口就有两口,三下两下把这一瓶酒都喝光了。

警察问:“好喝吗?”

嫌疑犯答:“不好喝,跟甜水似的,不如二锅头顺口。”

警察再问:“不好喝还喝?”

嫌疑犯答:“那可不!一口百来块钱呢!”

警察:“敌敌畏要一百多块钱一口你喝不喝?抓你一点不冤枉,账都算不清楚。”

洋酒后劲大,对此一无所知的“瘦哥”扶着门框就是找不着门,后来一想横竖这么回事儿了,索性一头栽到德国人的席梦思上呼呼大睡起来。喝多了的“瘦哥”在后半夜醒来,周围万籁俱寂。席梦思的舒适和痛饮人头马的快意让其豪兴大发——多好的席梦思啊,凭什么老外睡得我睡不得?就这么着,“瘦哥”开门出去,开来了自己的面包车运席梦思。幸好是单人的,不然“瘦哥”恐怕还得借一东风大卡车来。

既然席梦思都能运走,别的更甭提了……那几天里,白天在楼里睡觉,夜里开车搬家,这贼做得也很辛苦。最后,连喝光了的酒瓶子也带走了——“瘦哥”说XO的瓶子装上颜色水放酒柜里也显档次不是?

案子破了,农大的人很高兴,送了不少东西感谢警察们,其中就有德国专家送的两瓶XO人头马。考虑到价值的问题,老侯没敢收,上缴了。不过他也不后悔。“怎么看怎么像空瓶子里灌的颜色水……”老侯说。

一、“缩骨功”洗劫德国专家公寓案 篇后记 “瘦哥”的结局

有朋友说了,你上回不是讲到杂技团么?怎么破案过程中没提呢?其实,破案的确和杂技团没什么关系。不过,量刑的时候可能有点儿关系。

按照盗窃数额,“瘦哥”是毙的级别。不过,审问案卷报上来,也有侦察员提到,说这小子身上可有绝活儿啊,毙了是否可惜?是不是考虑给缓一下?这话说得上头都有点儿含糊:毙一个盗窃犯不要紧,要这一毙毙掉一门非物质文化遗产,那可不是玩儿的。

类似的事情不是没有,据说,当年北京市公安局抓了个台湾特务叫段云鹏的,据说善于轻功,人称“赛狸猫”。被捕以后本来是个毙的水准,毛公开口了:“段云鹏?听说他会飞,找个地儿让他飞给我看看。”

段云鹏当然不是真的会飞,毛公很失望,但因为这句话,却让段多活了十几年,直到“文革”才被某位大佬想起来毙掉。

无巧不成书的是,那些天南方正来了个杂技团,带团的名演员叫梁波罗,局里看侦察员们辛苦,出钱请大家看杂技。里面正有钻桶这个节目。

出来以后谁都不说什么“缓一缓”了。又赶上严打,结果,上头一划勾,“瘦哥”就给……那啥了……

二、十八里店“飞毛腿”案 1.三百八十起强奸案,均出自一个人……

“‘双桥老流氓’?谁让你找我问这案子的?”老孙瞪了萨足有半分钟,忽然眼睛一翻,厉声问道。

就这一声,萨差点儿把采访的笔记本儿扔了,让老孙唬得阵脚有点儿乱。还好带我去访老孙的那位老大过来帮忙了:“孙队,你别拿预审那劲儿啊,他没进去过,不适应。是我让他找你的,这案子不是你破的吗?不问你问谁啊?”回头一拍老萨肩膀,“行,兄弟,没给我丢人,孙队破南口枪击案的时候,一瞪眼把嫌疑犯都吓尿裤子了……”

“我靠,你知道他这毛病不提醒我?!”

“哦,对不住,职业习惯。”听了那位老大的解释,老孙冲我一乐,努力做出一副很亲和的样子,让人想起微笑的华南虎。他转过头来问老大:“大哥,这……可是咱北京警察走麦城的案子啊……”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老孙看人和正常人不大一样。正常人看人就是两只眼睛看,老孙看人,眼睛在看,浑身的肌肉都跟着眼神走——后来才知道,这是外勤刑警做老了做出的毛病,让他盯上,下一个动作就是随时往上扑!

“不要紧,你跟他讲吧,不然他老把咱们写得跟悟空似的。你跟他说说这个案子,让他知道知道咱们难受的日子是怎么过的。”那位老大苦笑道。

也难怪他这个表情,日前老萨写过一个反映刑事侦破的系列《京师四小名捕》,其中情节取自北京警察的案件甚多。结果一位南方警界大佬进京视察,专门找了老萨那文中描述的一位京师捕头相面。双方掰了掰手腕之后,大佬说还好还好,老兄做事总能比他人深一步,果有独到之处……但好在你还是警察,这我心里就踏实了。真照那本书里写法,你肯定不是警察,是妖精太岁!跟妖精太岁做同行,老哥我要抓狂地。

其实并不是老萨写得不真实,关键问题是专挑了过五关斩六将的买卖开张,让人感觉京城捕头破案跟掰玉米棒子似地手到擒来,难免让内行觉得怪异了。于是,这位老大跟我说,咱北京警察啊,威风八面的时候有,秦琼卖马的时候也有,你得了解这个。

我说我倒是想了解啊,要不你带我访访,谁有破得特艰难的案子。比如,你吧,你有没有?

“别,别扯我,我这儿的案子好像还真没有太难的。”

“那……对了,‘双桥老流氓’那案子你有熟人吗?那案子最后破了吗?”

“双桥老流氓?”老大沉思良久,说,“我想起来了,那案子最后是破了,破这案子的还是我一哥们儿……”

就这么着,找到了孙队。老孙是十三处一科出身的,这个处曾经号称“天下第一处”,专破大案要案,“双桥老流氓”的案子,正是交由他们经管。

有老大解释,老孙总算是放了心,他说不是我小心过度,这案子,第一牵涉面太广,不知道你是从哪个路数来的,我怕生事;第二这案子……当警察的我们不愿意提,它丢人啊!今天你到双桥地下通道那儿去看看,有一个修车的,那就是我同事,唐山人,非常好的一个刑警。破这个案子破伤了心,一直就没缓过来,后来干脆辞职修车了。对了,你怎么知道这案子的?

既然人家问了,我就得如实交代:俩天字号的刑警守着,我倒想不如实交代也得成啊!

“双桥老流氓”,是北京“文革”中开始出现的一个著名流氓团伙。据老人讲,这个团伙专门入室强奸妇女,兼做抢劫,活动于当时的朝阳区、通县、顺义等地。在我刚出生不久就有关于这个作案团伙活动的传说,直到我十来岁,粉碎四人帮已经数年,仍然不断有关于它的传闻。“后海小混蛋,双桥老流氓”,是谈“文革”时期北京治安问题时,民间常常说起的两大话题。“后海小混蛋”的传说毁誉参半,或曰其罪恶累累,或曰其义薄云天,至今在“好人圈”里难以定评。不过,“小混蛋”影响有限,因为他在“文革”还如火如荼的时代就死于一次震动京师的斗殴,而且死得十分惨烈,至今在“坏人圈”里提起“小混蛋”的死,仍然少不了人竖一下大拇指。而“双桥老流氓”则如同不死怪物一样始终隐藏在人们记忆的阴影中,在这个团伙活动最猖獗的时候,通县、朝阳的工人都不肯上夜班,要在家守护媳妇孩子。听说这个团伙先后作下两百多起强奸抢劫案,影响之恶劣不言而喻。既然说到北京警察有秦琼卖马的时候,那,这个案子,应该算吧。

老孙抽着烟听我说这个案子,最后说,成啊,还有人记得这个案子呢,都快30年了,我以为早就让人给忘了呢。你说的,还真有几分对得上。不过,你说的有两处不正确。

“哪两处?”我问。

“第一处,‘双桥老流氓’强奸抢劫连环案,一共三百八十起,每起受害者少则一人,多则五人,并不是两百余起。第二处,‘老流氓’不是一个团伙,其实,这所有的案子,作案者都是一个人……”

“什么?!一个人做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这怎么可能?”

老孙苦笑一声说,你觉得邪吧?我也觉得邪。其实,这案子还有一个代号,叫“十八里店飞毛腿”,因为它最早发案的地方,在朝阳区十八里店,作案的那小子,我们给他起了个绰号,就叫“飞毛腿”。

一个人,做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我觉得邪,老刑警孙队也觉得邪。但是没办法,事实如此。对这个曾让京城捕头们困扰了十年的奇特案犯,老孙给了一句评价:“他的想法,从来没跟我们一样过。”这大概也是抓捕“飞毛腿”最让警察们头疼的地方了。

实际上,因为这个案子前后牵涉太广,除了老孙提供的材料,我特意和其他警界人员进行了核对和交流,以保证其内容的可信。比如,我曾和一位已经退休的老警务人员问起,这三百八十起案子,是否都是他一个人做的,会不会有别人的案子混在里面。那位同样熟悉此案的老警察很坚决地表示,没错,都是他一个人干的。事实上,“飞毛腿”最后被擒,正是因为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已经确认这些案件都是一人所为,所以才能够通过作案手法的比对将其归案。

这位老警察还谈到了一个细节:在预审的时候,“飞毛腿”居然对三百八十起案件(实际上有些案件如果不是他交代,受害人都没有报案)中每一起的细节记忆清晰,补充了大量警方没掌握的线索,甚至多次和警方斗智斗勇的前后经过都能叙述清楚。起初,有些警察对此感到不可思议,后来才逐渐理解“飞毛腿”的作案,酷似吸毒,从最初的偶尔作案,到后来则变成不能自拔。每次作案对他来说都是生命中最刺激和最有快感的事情,总要反复回味。甚至到不作案,简直就过不下去的地步。人对自己经历的这种极刺激的事情总会记忆特别深刻。你若问他生活中的其他事情,他也记不住。

“从哪儿说起呢?”老孙挠挠头,“这案子,最初不是交给我们十三处的,”老孙说,“最开始抓‘老流氓’的抓法很不正规,主力极有时代特色,叫做‘首都工人民兵’,那动作简直跟打个战役似的。”

工人民兵,最初是我国作为预备役部队建立的准军事部队,跟美国的国民警卫队一个性质,只是人数最多的时候高达两千万,这就没一个国家能比了。在特殊的时代,工人民兵很快从单一的预备役部队变成了万能胶和多面手。搞宣传,派民兵;抓特务,派民兵;来外宾,派民兵;开批斗会,派民兵;连教街道老太太认字,都用过民兵。在“文革”公检法陷入相对混乱的时期,工人民兵在北京更成了类似今天武警的角色,经常被用来应付突发事件和治安恶性事件,虽然装备和训练远不能和正规人员相比。据说,让民兵抓“老流氓”,是北京市“革委会”主任吴德的招儿。

“飞毛腿”案第一起,发生在1972年夏天。当时报到“革委会”,情况是有一案犯蒙面裸体夜入十八里店一农村民宅,强奸了一个带孩子的年轻媳妇。受害人半夜惊起,连案犯的身高体态都说不清。

不久,就发生了第二起,这次地点在靠近今天朝阳区边缘玛钢厂收费站,也是农村,案情几乎相同,唯一区别是案犯自称“老流氓”。此后,这样的案子接连发生,都是强奸,顺便盗窃,作案范围以朝阳区双桥为中心,方圆大约十里,最远的到通县、顺义等地,每一次案犯都自称“老流氓”。面对一系列恶性案件,当地治安部门束手无策,引发了极大震动,“老流氓”的称呼也不胫而走。

案子很快惊动了当时首都的一把手吴德。

有人说“文革”时候治安好,其实是中国的老百姓老实,我们的治安一向不错,不是“文革”开始治安变好。“文革”是个复杂的问题,在这儿咱们就不讨论了,咱们说这案子。

因为治安一直不错,吴德听汇报,知道自己辖区竟然还有如此无法无天的人物,大为吃惊。之后就是严加部署,要求务必将其捉拿归案。吴德是在冀东军区当过政委的,指挥部队习惯了千军万马,抓“老流氓”一出动就是三百工人民兵。搁现在,要在双桥这么干,吴德同志自己可能就进去了。要知道,在北京动用三百名武装力量绝对是个大事儿。90年代,北京有一位公安局副局长碰上一起硬茬儿的案子,出动了99名防暴队员(一共100个,他留了一个看家)下手。这99名身穿防弹背心的防暴队员手持“微冲”,训练有素,沿着长安街风驰电掣而去。任务倒是给他们完成了,局长同志的检查也开始写了。写了无数次都不能过关,到底要到什么程度才算深刻呢?

最后担任审查的老大总算看在同行份儿上给了局长同志一个底:“99个荷枪实弹的防暴队员,中南海都能让你冲进去了,你自己想想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有这个底,局长才明白自己捅了多大娄子。

后来碰上这位局长同志,老萨实在忍不住,问了一个很敏感的问题:“您那99个防暴队员,要是真的冲中南海,能冲进去吗?”

局长大人属于那种很实诚的人,“嘿嘿”一声苦笑,说:“冲,大概是进得去的,能不能出得来,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文革”的时候,对武装力量一样看得严。不过,抓“老流氓”的时候,双桥还算是北京远郊的地方呢,所以吴主任还能打打擦边球,过一把打战役的瘾。

抓“老流氓”出动三百民兵,面子实在是够大的,要知道,国民党空军高手叶常棣少校被击中跳伞,抓他才出动了五十人呢。

在谈“老流氓”这个案子的时候,我曾经问过老孙。说这个案子迟迟不能破获,是不是和当时公检法被砸烂,治安案件的侦破不正常有关?老孙说这个倒是关系不大,因为当时投入了大量的力量想抓他的。这种投入不亚于今天部督大案的力度。老孙的看法有一定道理,当时下面是乱成一团,但较高层次还有一批骨干顶着,一旦出事,而且上边想解决,还是有专门的力量来解决问题的。比如,这案子后来交给一处,那就是上边下了决心,集中警力办案的情况,至于抓不着……抓不着这个话怎么说呢?反正你不能说不怪我们太无能,实在是那谁太狡猾什么的吧……

问题是,出动三百名工人民兵固然声势不小,但抓“老流氓”毕竟不是攻山头,李云龙的招儿,似乎有些文不对题啊。可老孙对吴德主任这一招评价一点儿也不低。所谓蛇有蛇道,狼有狼道,只要用对了,迫击炮也能把鬼子飞机打下来。吴主任的招儿破案固然不正规,但和他的身份很符合,人家是游击队出身的,打这种人民战争有经验。老孙说你可别小看游击队出来的,我们十三处八科,专门处理跨国案件的,第一任科长张黎明,原来就是房山游击队的队长啊。

不知道吴主任是不是按照抓鬼子特工队的法儿琢磨的,三百名民兵撒出去,在几个被认为“老流氓”可能作案的村子重点设防。这一设伏还真准,第一天,“老流氓”就撞了网。

二、十八里店“飞毛腿”案 2.公安干警准备当一次“鲁智深”

说起民兵抓“老流氓”,公安干警的看法是一半佩服一半惋惜。

佩服,在选择设伏地点出色,应该说,对“老流氓”下一步可能在哪儿作案,当时的推测是很准确的。此时的“老流氓”还没有后来那么狡猾,工人民兵设伏的几个点,其中一个,他当晚就去作案了——说他撞网就是这么回事儿。后来警察再设伏,这小子可就没有这么痛快来的了。惋惜,是民兵毕竟没有受过公安训练,抓捕失败。用现在电子游戏的说法形容,这等于给对方增加经验值呢。干警对案犯,如同猎人对野兽,这属于天敌。问题是如果你老给他送经验值,那野兽久练成精,变成里头那种怪物,人会的他都会,人不会的他也会,那猎人可就麻烦了。

那一次,工人民兵奉命设伏,但是中间出了一点问题。因为指挥行动的是军人出身,注重保密观念,所以,第一,设伏人员不进村,在村外设伏;第二,设伏的村子里,只通知到村干部,一般老百姓并不知道民兵要在他们村儿抓“老流氓”(此后设伏,都通知到每个村民)。结果,“老流氓”到某村作案,他黄昏进村,民兵还没到位,半夜作案,民兵在村外的野地里,仿佛给他站岗,直到他作案完毕,跑了,受害人惊魂甫定,喊叫起来,民兵们才恍然大悟村子里出事儿了。

不过,到底是准军事部队,发现出事儿了,民兵们马上打开手电筒,点亮火把,在村子四周开始追击搜捕。指挥部也立即调动其他几个村设伏的民兵跑步向该村前进,封锁其四面通道,抓捕“老流氓”。

从他作案完毕逃走到受害人喊叫,也就几分钟的时间,“老流氓”能跑多远呢?民兵们在周围的田野中开始拉网搜索。黑夜中,不断有人发现目标,但尽管调动人员围追堵截,始终没有抓到。外面抓得热火朝天,指挥部里的人员却渐渐皱起了眉,只见代表犯人的小旗一会儿插在村东,一会儿插在村西,一会儿在村南,一会儿在村北,一会儿过了河,一会儿又回到村边,范围不断扩大,甚至有同时在两三处发现目标的。

听到这个叙述,我的感觉是足球场上同时出现了三四个梅西,个个走位飘忽。

指挥部明显感到已经对抓捕失去了控制,只怕今夜难有收获。不出所料,一直忙碌到天亮,一无所获。负责行动的指挥员站在村口四面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只见这个小村子四面阡陌纵横,一马平川,连个碾盘之类的藏身之处都没有,就这么个地方,几百名民兵搜了一夜,可说即便一只兔子也给搜出来了,可“老流氓”愣是踪影皆无。

指挥部得出结论:此人或是在民兵尚未合围之前,已经从拉网的缝隙中逃脱,或是在夜间和民兵接触后每次都跑过了围追堵截,最终突围而去。这小子跑得也太快了。失败之余指挥员深感沮丧。

万般无奈,民兵们只好向上报告抓捕失败,恼火的上级这才想到破案毕竟应该是公安部门的事情。十三处被委以重任。民兵撤离两个小时之后,十三处组长常占魁带几名侦察员,乘一辆拉嘎69吉普车赶到了案发现场。

从这个情况来看,我推测十三处早已经在关注这个案子(按“文革”前的正常程序,所有凶杀、强奸、爆炸这类大案,都是十三处的),并悄悄做了准备。只是上级不发话,自己也不好插手,所以他们才能一得到命令在极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或许,也有想来一个专业的“闪电战”、给公检法系统争口气的意思。

别说,专业人员就是不一样,到达现场仅仅几分钟,十三处就弄明白了昨夜“老流氓”的行踪。

他怎么跑出民兵们的包围的?

答案是:他根本就没跑。

受害人房后有几堆秫秸秆,侦察员们很快在那里发现了案犯曾经隐匿过的痕迹。

“飞毛腿”被捕后供述:那一次,他作案完毕刚离开现场,受害人就叫起来,周围立刻人声鼎沸,自己根本就没法跑。没法跑的情况下,此人回头就撞进了受害人家的秫秸秆堆,在里面睡了一觉。第二天早上醒来,看看周围已经无人,还方便了一下,才悠悠然赶去上班。

民兵缺乏刑事办案经验,没有搜索现场,只是向外拉网追赶,出现了“灯下黑”的问题。令人扼腕的是,根据对案犯留下的排泄物内部温度进行测定,此人直到侦察员到达之前一个多小时,还藏在秸秆堆中!

只差了一步!

至于民兵在夜间发现和追踪的目标,也基本弄清:指挥部当时下令其他各村民兵赶来支援,不相统属的大量人员集中于同一块搜索地域,夜暗中很容易出现把“友军”当成目标的情况。这种误会引发的人员调动又造成新的误会。人多反而增加混乱,这就是世界各国古代军队的优秀统帅在组织夜战时都十分谨慎的原因,民兵们整夜都在自己和自己捉迷藏。

对当日情况形成报告后,这个案子正式交给十三处进行侦破。

当时十三处业务能力很强,不久就总结出了“老流氓”的作案特点:从发案情况来看,“老流氓”作案的区域主要集中于当地农村地区。当地农村的住宅大多为单独院落,彼此之间略有距离,案犯作案时有较大的空间。侦察员们还发现,当地住宅的一种建筑特点,给案犯提供了方便。当地习俗,房屋的窗户上半部糊纸,下半部为玻璃,没有挂窗帘和锁门的习惯。因此,案犯很容易踩点和观察目标的活动,确认其家中有无男子。当地虽然是农村,但男性青壮年大多在京郊工厂,如朝阳焦化厂等地上班,很多人需要上夜班,家中只有妇孺。案犯袭击的,主要是带孩子的单身少妇。当地人一般都住东屋,案犯从西边无人居住的房间拨开窗户进去,到灶间脱衣服,只用黑纱蒙面,进入女性住屋实施犯罪。作案时通常先把刀放在孩子脖子上,说:“我是老流氓,让我玩会儿,不然我杀了你孩子。”

此人作案颇为疯狂,有受害人一连被他侵犯三四次的情况(据说当时有位参与侦破的痕迹专家称其有“返祖现象”)。作案结束后,他退到堂屋,穿好衣物后逃离。有时,他也袭击单身女性或多名女知青宿舍等,兼盗窃财物。

然而,警察们也发现这个案子颇有令人挠头之处,那就是案犯作案的时间间隔毫无规律可言。有的时候,警方集中警力进行侦破的时候,他顶风作案,有的时候,却又长久沉寂。这和有的惯犯一段时间不作案就会难以忍受而去犯罪,或者一次犯罪后满足而较长时间不去犯罪的情况完全不同。

这孙子作案怎么一点规律也没有啊?侦破经验丰富的十三处老手们,对此也感到茫然。

这个古怪的规律直到案犯被抓捕归案,才算弄清。

原来,此人作案的前提竟然是——和老婆吵架。

所谓的“老流氓”和妻子在性生活方面不太和谐,但并不是每个有这种问题的男人都会弄到要出门作案的地步。关键是每次他和妻子吵架之后,就会变得十分冲动。而他冲动的方式并不是满院子举着菜刀乱转,而是出去作案。于是,就会发生他下午和老婆吵架,晚上去作案,半夜回家老婆怒气未消,又吵起来,结果他又出去作案一次这样的事情。

知道他作案的诱因居然是这个,警察们估计要上吊的心都有。对苦苦搜寻其作案规律的警察来说,第一个感觉就是这小子在挑衅专政机关。

其实,他倒还真没这个意思,只是夫妻打架这种事儿,哪有规律可言!

事实上,办案中警方确曾把他列入犯罪嫌疑人之中,有便衣警察在他住宅附近监视过,曾亲眼目睹他们两口子打架。但是谁会想到两口子为了袜子没洗干净这样的事儿吵架,会引发一起强奸案呢?!

说起来,既然已经把他列入嫌疑人了,怎么还没能把他抓起来呢?实际上警方曾经非常靠近案犯了,但从逻辑上的不合理之处,又使警方一直没有走出最后一步。这和他给警方产生的误导有关。首先要说明一点,在警方进行侦破过程中,被列入嫌疑名单的人远不止他一人。警方在工作中不断排除,不断寻找新的嫌疑人,总的方向是试图逐步缩小嫌疑对象范围。这个过程中,他就被放到外围了。

当时“老流氓”作案,有一个特点是经常顺手盗窃。但是,当时的农民颇为贫困,在今天的贼看来,并没有什么贵重得值得一偷的东西。“老流氓”盗窃属于不管不顾、有什么偷什么的类型,有一次竟然作案后把人家一口袋70斤大米偷走了。因为已经确定案犯每次作案都是步行,不使用交通工具。

所以,扛着70斤大米能走多远?警方分析了一下,画了个三公里的圈,认为这个圈里面的嫌疑人显然作案可能更大。

不幸的是这个案犯的家,是在案发现场十几里外,也就是说距离超过十公里。谁会背着70斤大米走十公里呢?那还不得累死?开句玩笑说,扛70斤大米走十公里,费这个劲还不够车票钱呢。

偏偏此人就是这么干的!一是体力,一是思维,此人都很是与众不同。

这样,虽然没把他从嫌疑名单上排除,可是也没有把疑点向他身上聚焦(还有一个原因,后面也会讲到)。

“老流氓”的思维与众不同,这一点让警方万分头痛。比如,十三处接手案件之后,曾提醒当地居民做好自我防范。但是,几个月下来,此人却一直没有作案(这段时间他家庭和睦,没有吵架)。老百姓毕竟不是军队,还要过日子生活,略一放松,他又来了。再比如,他到某村作案,警察随即赶到,调查案情,查看线索,分析下一次他可能到哪里。不料警察刚走没两天,他又来到了上次作案的这个村子,袭击的还是同一个受害人。警察们再来,这次分析,感觉这小子胆子太大了,竟然敢于回头,所以,必须对以前受害的人员加强保护。

的确,强奸案敢吃回头草的太少了。可是,他竟然敢!结果,警察们还在忙着查找所有以前受害人地址的时候,又有报案的来了——还是同一个受害者,他第三回又去了。

这件事把警察们气得暴跳如雷:我们刚走啊,他还敢去第三回?!这也让警察们对受害者感到极大的歉意,真有一种“老百姓养你是干什么吃的”的慨叹。

难怪警察们认为他是在挑衅专政机关。

就在这时候,发生了一起特别的案件:某村一个妇女主任遭到“老流氓”的袭击,但是在他进门的一瞬间,她发觉惊起,并果断把门推上顶死,结果“老流氓”作案未成。这也是警方记载中他第一次作案未遂。

警方当即上门调查。这个妇女主任的家所住的地方与其他邻居间隔较远,丈夫上夜班,罪犯从房屋一侧拨窗而入,在乡下堂屋常用的大灶旁脱了衣服,而后试图进入卧室作案。一切都和“老流氓”作案的手段符合。被挡在门外之后,他试图从窗户进入,再次被挡住,于是站在窗外,用言语调戏,并声称这次不成,自己还要再来。尽管是当妇女主任的,但受害人也被吓到几乎精神崩溃。

调查完之后,警察们开了一个会。会上有人提出一个看法,认为“老流氓”说还要来,并不是说说而已,他很可能真的会再来。考虑到案犯猖狂的作案习惯,这个看法受到了常占魁组长的支持。于是,警察们决定,就在这个妇女主任家里设下埋伏,守株待兔。

中有一节“小霸王大闹桃花庄”,山大王周通要强娶桃花庄老庄主的女儿,花和尚鲁智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结果,喜滋滋入洞房的周通被藏在里面的鲁智深痛打一顿,几乎丧命。

这次,公安干警们准备当一次鲁智深。

问题是,那个妇女主任已经被吓到几乎崩溃,无论如何不肯在这里再呆下去,一个劲儿要回娘家,更不要说配合破案了。但是,从以前的作案规律看,案犯作案前,对目标周围的情况都要进行仔细地观察,直到确认安全才出手。

假如没有目标,设伏根本就没有意义。

常占魁有的是办法,他让一名相貌清秀的侦察员冒充这个妇女主任。这个侦察员穿上和妇女主任相同的服装,预先藏在村外的树林里。妇女主任假作出村抱柴禾,回来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掉包。这名侦察员甚是机警,装得天衣无缝。事后审问“老流氓”时,他表示当天几次窥视,都没有看出破绽。

深夜,村庄已经进入睡梦之中,妇女主任家也熄了灯,看来一切如常。

实际上,那名侦察员就提着枪等候在屋中,而常占魁等人,也在村子的各个角落埋伏了下来。就在午夜刚过的时候,老侦察员常占魁凭借一双夜眼忽然发现,村外一个土坡的后面,慢慢地冒出一个人来,借着地形地物开始向村边移动……

警方第一次和“老流氓”发生了接触。

依靠长期从事侦破工作的经验,常组长一眼就判定:此人有重大嫌疑。

这是因为,在警察眼里,犯罪分子和普通人的行为举止之不同,就像我们分辨男的跟女的一样明显简单(当然现在有时候也不那么好说)。当年,北京反扒老手王大队到刚建市的深圳介绍经验,为了说明问题,老王来了个实战表演。深圳警方跟随老王到车站抓贼,过程和从水桶里捞鱼一样,有当地警察惊呼就跟那贼是他养的似的——当时那里养“二奶”成风,故深圳警察有此感叹。

老王一句话道破天机:车来了,别人都看车,就他看人,他不是贼,谁是贼啊?这就是所谓的“挂相”。

从黑影隐秘的行动来看,此人符合警察对罪犯行为模式的推测。那么……

是上去抓呢?还是等他进屋作案抓现行呢?

这个不用警察来回答,估计谁都能答得出来。且不说他这个位置还离警方太远,做套就是让他钻的,鲁智深可没有跑到村外把周通揪进来的道理。

那时候通讯条件不比现在,但早已经按照预定计划进入阵位的警察都做好了出击准备。

那个黑影且藏且进,离村子越来越近,在村外的一座谷草垛后面停了下来,显然是在进行最后一次观察。观察的结果,看来让他十分满意,便跃出谷草垛,直奔妇女主任家。

只要再有一两分钟,就可以收网了!但是,就在此时,一个意外的情况发生了——那个黑影突然停步,愣愣地看了妇女主任家一会儿,好像在琢磨什么。常占魁的心往下一沉,他的直觉告诉他,一定有什么事情不对了。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那个黑影忽然掉头,飞奔而去。常占魁立即发出行动信号,警察们打开手电,一边呼喝一边开始追击。“肯定抓不到了”,参加过此案侦破的警员回忆,“距离太远,那小子跑得跟一道轻烟似的,而且周围还有雾”。

果然,追踪一个小时,那个黑影还是悄然消失在了周围的田野中。气急了的常占魁回头下令严查,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是什么惊动了那小子。

检查的结果,竟然是那位冒充妇女主任的侦察员暴露了目标。这位侦察员擒拿技术好,扮相好,装什么像什么,曾经在多起案件的侦破中发挥重大作用,在队里可算一宝,这次埋伏也一直中规中矩。但是,她有个要命的毛病使整个埋伏功亏一篑——这个相貌清秀的侦查员在烟瘾问题上却极为“爷们”。所以,在屋内蹲守到半夜,实在扛不住烟瘾,终于抱着侥幸心理抽出一根烟,悄悄地吸了两口。而那个案犯,恰好在此时摸了过来。发现有人在屋里抽烟,案犯当时就觉得不对。那年头当地女的吸烟极少,妇女主任平时也不抽烟。那,这屋里怎么出来烟头的火光了?

不对,是警察!想到这一点,他掉头就跑,仗着熟悉地形,竟然真的被他在千钧一发之际逃了出去。

吸烟暴露目标的侦察员因“严重违纪”受到处分。受到处分其实还是幸运的,因为案子的发展很快就让警方产生了一个印象:我们内部有鬼!这是因为,除了这次设伏,此人再没有钻过警方的圈套。一次可以是巧合,但一次又一次,刑侦专家算定他会去的作案地点,他从来不去,可是也曾发生过周围几个村子都作了埋伏,他偏偏去唯一那个没埋伏的村子作案这等事情。

警察在甲村设伏,他偏不去甲村,却在甲村旁边的乙村作案,而警方刚刚撤出甲村,第二天他就去作案这种事,也曾发生。警方的部署他似乎总是能未卜先知。

1974年,在公安部门越来越加大破案力度的同时,“老流氓”的作案竟然达到了高峰!

我国公安系统没有迷信狐仙鬼怪的习惯,唯一的解释就是出了内鬼。

这下子,无论是公安人员相互之间,还是和当地协助破案的地方工作人员之间,都产生了若有若无的隔阂和警惕。也曾有内部人员被不点名地监视过。都是老手,时间稍长,这种监视很难逃过对方的眼睛。

一句话,影响团结。一边侦破,一边自己也成了嫌疑犯,这滋味可太不好受了。这件事,直到案犯被抓,联系到他的职业,警方才恍然大悟。

无奈之下,警方采取了最“笨”但是也最考验双方耐心的做法——蹲守。

1996年,冯巩有部电影叫做,说的就是蹲守的事情。

为了抓捕“老流氓”,公安干警在十八里店周围布设数十个不断变换的蹲守点,以大海捞针的方式,继续艰难地侦破。

实际上,采取蹲守行动的时候,有一种说法是负责侦破此案的警方人员,在侦查“内鬼”的时候有了一个奇怪的想法:“人民群众”在随时给嫌疑犯通风报信!的确,只要设伏,总要通知村里的人,只要村里的人知道,“老流氓”就会知道!但每次协作的地方工作人员并不相同,总不能整个朝阳区、通县的地方干部都和“老流氓”是一伙的吧?!何况,有几次警方还有意撇开地方工作人员,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结果依然如是,难道说,整个朝阳区、通县的老百姓都和“老流氓”是一伙的?也许“老流氓”是地头蛇一类的人物?但地头蛇怎么可能方圆十几里哪个村的情况他都能随时得到通报呢?

尽管无法理解,但侦查人员发现,如果仅限于警方内部的信息,案犯似乎还不能掌握。所以,这种大范围但主要依靠警方人员内部掌握的蹲守,也许可以打案犯一个冷不防。

“笨办法”确实生效了。就在蹲守行动开始不久,侦查员肖毓敏近距离和“老流氓”狭路相逢。那也是一个深夜,蹲守的肖毓敏在田间发现一个背着大包、匆匆而过的人影,当即喝问盘查,对方扔下包就跑。双方距离不到十米,肖毓敏是装甲兵子弟出身,胆大勇猛,试图将其生擒,一边喝令其站住,一边紧紧追赶。但赶了一阵,双方却是越来越远——这里是一片收割过的稻子地,田埂、稻茬,障碍物极多,百米能进11秒的肖毓敏硬是跑不起来。

而对方却如一个鬼魂一样健步如飞!眼看追不上,拔枪要打的肖毓敏一脚踩进了一个田鼠洞,足踝当即脱臼,剧痛使他的射击失去了准头,目标再次消失在黑夜里。

经查,被遗弃的背包中,正是一名被害者家中失窃的物品。

以后,警察和目标先后遭遇过三四次,每次都被他逃之夭夭。消息传出,老百姓给“老流氓”又起了一个外号,叫作“飞毛腿”。

我问老孙:“咱们的侦察员不是经常追捕案犯吗?怎么就是追不上他呢?”

老孙说:“这个,和十八里店乡当时的环境是有关系的。”

老孙是1973年从公安学校毕业,1974年参加十八里店“飞毛腿”一案侦查行动的。曾亲身参加妇女主任家设伏,他还记得地点是在通县。其他具体情况就不好讲了,虽然已经过去这么多年,可人都在世,得保护当事人的隐私。这一点,警方在此案上是做得不错的,直到今天,大多数“飞毛腿”作案的对象情况,只保留在北京市公安局的档案室里,外界无人知道。

老孙回忆当时的双桥地区与今天大不相同。当时只有一条到通县的312路公共汽车线路经过此地,周围甚是荒凉。但荒凉也有荒凉的好处,那就是老百姓的宅基地普遍比较大,虽然穷,倒住得宽敞。“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这种分散的居住环境也给“飞毛腿”提供了作案的便利条件。因为当地稻田很多,湿度大,逢到春秋时节,夜间和清晨经常起雾。老孙第一次到现场,是在1974年4月份,一辆拉嘎69车开双桥居然开不到,因为周围都是雾,司机根本看不到前面的路。当地水田旱田间杂,稻田田埂密布,隔不远就有麦秸垛或者柴禾堆,不时有灌渠散布其间。当时使用农药还不多,分割田亩的土埂上长着桑树灌木,老孙他们潜伏蹲守的时候,经常可以看见泥鳅螃蟹水蛇田鼠,这中间就有不少让侦察员们恨之入骨的打洞高手。

看看今天朝阳的房价,这地方您还能找着田鼠螃蟹?

在这样的环境中追捕案犯,障碍太多,很容易追丢。更要命的是,这个“飞毛腿”奔跑中从不走正路,都是从田间小路斜插而过。你走大道追他呢,事倍功半,你跟着他跑呢,夜间看不清脚下,三步一个跟头,两步一个跟头,再抬头他就不见了。好不容易看见个影儿,扑上去一看,原来是堆柴禾——这荒山野岭的,不是柴禾还能是柱子吗?侦察员们回忆这人奔跑的速度也并不是像传说的那样快,关键是他非常熟悉当地地形。一般水田农民都留有自己走的小道,旁人无从知道,这个“飞毛腿”却了如指掌!

二、十八里店“飞毛腿”案 3.德国黑背被“飞毛腿”吓哭了

这篇文章写到中间,有朋友看了说,这警察缺心眼啊,十三处的本领不过尔尔。人追不上,不会放狗吗?用警犬追,看他小子往哪儿跑。

的确,追捕罪犯的时候,使用警犬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办法。当年横行南北的二王,最后逃到广宗山上,当地警方在拉网追捕中就出动了警犬,使两人无路可逃。要是警察连这个都想不到,那确实有向中国足球队看齐的危险。

想想忽然一哆嗦,还好足球就是一个娱乐项目,如果我国警察都向中国足球队的水平看齐……

业余的朋友都知道“关门,放狗”,警察怎么会不知道?但是,正是在使用警犬追击的时候,发生了一连串本案中最诡异的事情。这个案子十年难破,自有其难破的道理。事后回忆起来,老孙颇为懊丧,说当时发生的事情虽然无法理解,却给了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如果能够注意到这条线索,此案顷日可破。可惜,当时没人想到这一点,所以没能顺着这条线追下去。

侦破“飞毛腿”案动用警犬,在当时北京的刑事侦破中也算个新鲜的事情。怎么能算新鲜事情呢?我国警犬事业开始很早,甚至国民党统治时期,广州就已经开始使用缉毒犬了。中苏合作时期,在长春还有警犬学校,用个警犬怎么会是新鲜事儿呢?这不是碰上运动了吗?运动的时候很多事情都不正常,特别是有些逻辑无法理解,这驯养警犬不知道怎么的就被跟资产阶级警察制度挂上了钩。在砸烂公检法的时期,中国的警犬事业出现了大规模的倒退。萨虽然不了解其中全部的情况,但大家可以轻易在网上找到有关资料,在运动期间,中国公安机关的警犬队几乎全被解散、废除,驯犬员转行,警犬学校关闭。很多警犬被打掉吃掉,仅有部分幸运儿被转入军队系统加入军犬行列。这人的路线斗争,关狗什么事儿呢?老萨看着这些材料,至今琢磨不明白。

不过,警犬被废除造成的问题很快就暴露出来,许多案子明明该狗干的事儿,非得改人来干,那结果如何可想而知。最后大家发现还得用狗,警犬事业的恢复,是从70年代初期开始的。但是,废除一个东西容易,想恢复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不是把人和狗拉回来那么简单。当初反对废除警犬被什么了的,算人家对了还是错了?没打倒的人,关系已经到了新的部门,干得好的人家不放,干得不好的人家要整你更不放;狗则是流落各地,既无训练又无保养,老化加上管理混乱,好好儿的警犬拉回来一看:没事儿就去抓耗子,这还如何能用?更不要提运动给人与人之间、组织之间造成的层层创伤,派性斗争,几十年之后也未必完全能够清除干净。

这个稀泥可不是好和的。

不过中国人到底是中国人,在这种情况下,到1972年、1973年,中国警犬事业居然又慢慢地恢复了一点元气。至少,在首都使用警犬参加破案,已经成为了可能的事情。

几次抓捕“飞毛腿”不成,十三处发出请求,要求抽调警犬助战。正想找机会露一手,重振“狗”名的警犬队当然大力协助。人家警犬队的领导很傲气,说什么“飞毛腿”,只要他作案啊,我们的狗就能把他找着,只要能碰上他啊,我们的狗就能把他追上。警员们皆以为然,而且颇有人不如狗的惭愧。

警犬队参战之后,很快出现战机,就在肖毓敏受伤后不久,“飞毛腿”再次与警方的蹲守人员遭遇,而这支队伍恰好带着两条警犬!

双方在接近中,“飞毛腿”发现警方人员,故伎重演,向田野中奔逃。

喝止无效,驯犬员随即放警犬追捕。只见一团黑影在前,两团灰影在后,伴随着声声狗吠消失在浓雾之中。驯犬员自信地说道:“等着吧,一条就够要他命,两条都上,准能抓回来!”警员们也很有信心地跟着追了过去。

就在这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警犬投入追击,警方人员抱了很大希望。但是,就在警方人员跟着警犬追上去的时候,两头警犬却耷拉着耳朵跑了回来。

没追上?!警察们面面相觑。驯犬员愣了半晌,忽然冒出一句:他娘的,不会是他把狗都给跑赢了吧?!这句话不胫而走,后来一提就是“那小子是把狗都跑赢了的‘飞毛腿’”。

人把狗都跑赢了的事不是没有。曾在北京见到一位也喜欢写东西的警方老大,说他有一个小弟来找他帮着抓一个盗窃犯。他有点儿奇怪,说这么个简单的盗窃案子,怎么会劳动到我老人家头上?那位小弟兄说请你帮着抓人不是因为案子大,是因为这人太有意思了,我就是想跟他聊聊。

三条腿的驴不好找,两条腿的人还能有多大区别?你干嘛非得见一个偷东西的呢?他让你丢面子了?要收拾他?

“哥啊,我才不想收拾他呢。抓住这小子,我直接就送他去奥运会啦。”

怎么回事儿?

原来,这小子作案的时候被警方发现,一直追进一个正在施工的工地里。

里边地形复杂,南方警察喜欢斗智不喜欢斗力,一挥手警犬就追上去了。警察们一人点了根烟,站树荫底下聊天,满有把握地等着有人喊救命求饶。正在施工的光板儿楼既没有窗户也没有门,警察们只见一人一狗在不同的楼层忽隐忽现,如同穿花蝴蝶。

“这小子还挺能跑的。”驯犬员啧啧赞叹着掐了秒表,意思是想看这小子到底能撑多久。结果,折腾了一阵,楼里忽然沉寂下来。感到奇怪的警察们过去一看,只见那狗趴在水泥板上喘,累得吐了一地,嫌疑犯却踪影皆无。

楼下地面上有一个预留的下水通道,那小子早就顺着这条通道跑了!能把狗都跑吐了,难怪警察想看看这位是何方神圣。

不过,这位老大说,那小子能把狗跑吐了,也是有客观条件的。当时的现场是一正在施工的居民楼,此人一会儿上楼梯,一会儿下楼梯,带着狗跟他运动。狗很执着,死盯不放,紧追不舍。问题是狗的祖宗是狼不是猴儿,它完全不能适应这种忽上忽下的运动,最后,就出了这样的结果。

看来,南方的贼,也是斗智不斗力。

问题是十八里店周围可没有工地,一马平川。地形虽然复杂了些,到底还是平的。好的警犬时速可以超过60公里,这小子要能在这儿把狗跑赢,确实有去奥运会的实力。随后,运用警犬跟踪追击的做法,也遭到严重挫折——明明大伙儿眼看着老流氓往东跑的,让狗闻了残留物跟踪追击,那狗愣往西边去!这下子,驯犬员的脸上挂不住了,吭哧了半天,冒出一句:“犬种退化。”

后来想想这实在是个给挤兑没辙了的托词,狗要退化到跑不过人,闻味儿南辕北辙,那别说当警犬了,看门的活儿都没戏,也就剩下炖狗肉一个用处了。

警犬队的领导也很恼火,听了汇报一咬牙,说好一个“飞毛腿”啊,老子不过了,来人,把“黑背”给他们带去!黑背,是德国阿尔萨斯狼犬的绰号,这种狗易于训练,服从命令,忠诚勇敢,最出色的是不惧枪声,被称作当时世界最好的警犬品种。重新组建之后,我国警犬部队一直存在改良犬种的必要,虽说当时讲究不能崇洋媚外,但警犬这一块儿,德国黑背的大名还是让北京警方垂涎三尺。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虽然德国分成东德和西德两个国家,而且彼此针锋相对,但都和中国有着不错的关系。于是,北京警方特别调出有限的外汇,从西德进口了一对纯种的黑背,成了警犬队的掌上明珠,那意思是要留种的。

现在,为了这个案子,队长连留种的事儿都不管了,直接让黑背出击!

他也是琢磨过,所谓“犬种退化”只能唬唬外行,闹不好这“飞毛腿”是个杀狗的、贩狗的、训狗的或者炖狗肉的,一般的狗见了他害怕。作为优秀犬种,黑背没这个问题(藏獒也没这个问题)。观看过黑背的训练,队长赞叹道:

老张,我看你就是让它咬咱们局长它都不会犹豫。

负责黑背的饲养员姓张,业务很熟,而且人特别勤勉老实,在队里队外极有人缘。这老张对两条黑背之好,人家说跟对他儿子似的。现在,还没留种呢就让上阵,老张舍不得,思前想后,把母狗妞妞留下,带上了公狗大黑。

带上大黑开始蹲守以后不久,公安人员又接到一起报案,老张带着大黑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嗅过案犯留下的残留物以后,老张一声令下,大黑如同箭一般就冲了出去。看到大黑的速度远胜前面来的那两条狗,有的公安人员甚至鼓起掌来。只有老张有点儿踌躇。因为他觉得今天大黑的反应有点儿不对——一闻“飞毛腿”的味道,大黑脖子下面的毛整个都乍起来了,那是黑背极惊恐的时候才会发生的事情。但是,黑背到底是一种非常有服从性的狗,无论怎样惊恐,主人一声令下,依然出击。

“到底对方是何等凶残的罪犯啊,能把我的大黑吓成这样?”老张心里嘀咕,但还没法跟人说——就他一个警犬队的,说了,别人也不懂啊。

后来,老张看录像,看到藏獒斗老虎的时候,恍然大悟:大黑的反应,就跟藏獒觉察到了老虎的时候一样啊,这案犯对大黑来说是老虎一样的存在!但大黑不愧是一条好警犬,即便对着老虎一样的对手,依然勇猛出击。

警察们跟着大黑追击,追了很久以后,疲惫的大黑从雾中重新出现,毫发无伤,嘴里还叼着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

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手套。后来经过痕迹比对,这正是“飞毛腿”作案撬窗时戴的手套。

大黑和罪犯已经交过手了!激动的警员们围着手套大叫有进展。老张示意大黑再追。

不可思议的事情再次发生。世界最优秀警犬中的佼佼者大黑,死活不肯再追。气极了的老张甚至破天荒地对大黑动了拳脚,但那狗就是打死也不肯追。老张还要打,让当时在现场的老孙拉住了。老孙回忆说,我从来没想到狗也会哭,这回我可见着了,那样子太可怜、太惨了。那狗被打得流眼泪,也不肯去追,它肯定是有理由。可惜的是狗不会开口……

是啊,否则它能告诉大家多少我们不知道的事儿啊!看明白大黑的表情,老张叹口气,过去把狗抱住了。就在一个要打,一个在拦的时候,另一组侦察员从附近一个蹲守点赶来增援。听到这个情况,一个性子暴烈的技术员眼看到手的鸭子飞了,控制不住情绪,照着老张就打了一拳,骂道,你人怂狗也怂!

老张擦了把眼睛,没还手。

会不会是杀狗的人做的案子?事后,警方对周围凡是跟狗有关职业的人员过了一遍筛子,别管是杀狗的,还是养狗的,还是狗肉厨子,但无一与本案有关。

这个判断,其实只和事实差了一点点。这时候,后续的侦察员,指挥部的人也都赶到了。追击无望,一方面赶紧把手套送检,希望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另一方面现场总结一下,看下一步怎么追。侦察员向指挥部的人汇报今天的案情。听到出事村庄的名字,那个刚才打人的技术员忽然忍不住问了一句:“是那个村谁家出事儿了?”

“村北,有个知青点,五个女知青,全都……”

刚说到这儿,那个技术员一屁股就坐地下了,双手抱头,怎么拉也拉不起来。半天,他才很艰难地吐出一句来:“我妹妹,就在那个知青点。”

警犬追踪失败后,北京市公安局以侦破重大案件著称的大将张良基挂帅,加强对十八里店“飞毛腿”一案的侦查力度。这一阶段,此案每天动用警力平均在40~50人,主要放在蹲守上。

张良基,后来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破案端的是一把好手,建国门枪击案是他指挥堵截的,鹿宪洲、白宝山,都栽在这个挺壮实的公安局局长手里。

“良基可不是那种动辄打打杀杀的人。”听了我上面说的印象,老孙纠正,“他办案子细心,脑子也活,后来找‘马神仙’就是他的主意。这案子办到中间,他还想过动用直升飞机,用探照灯从上面照的做法。”当时中国没有正经的警用直升飞机,哈尔滨生产,成建制装备部队的直五式直升机外号“空中拖拉机”。它要在低空巡逻,别说色狼了,真狼也给吓跑了,所以这一招后来没有真的用上。

如果说干警们破案不用心,那是昧良心的话。即便不说职责所在,一线干警之间的友情和部队中的战友十分相似,经常在一起出生入死,会让人产生一种患难与共的特殊感情。抓来抓去,抓到自己战友的妹妹都成了受害者,抓不到“飞毛腿”,每次回来从队长到侦察员,看见技术员都抬不起头来。

可是,案犯飘忽不定的行踪,依然让大家无可奈何。

老孙说,我当时就想,要抓着这小子,拼着犯纪律,我也得先上去给他俩大嘴巴。唯一的作用是几次和侦察员狭路相逢,好像案犯多少也被吓得收敛了一点,作案密度有所下降,甚至一度基本没有出案子。

干警们分析,说闹不好有两种可能:一个可能是此人因为别的案子,给抓起来了;还有一种可能,是年龄渐长,不再作案。如果真是第二种情况,那对社会治安固然是件好事,对破案却不见得是好事。警察们最怕的,就是案犯不作案,只要你作案,我们总有办法对付你。

案犯作案密度下降,但蹲守还得继续。

老孙讲过当时蹲守的工作是怎样做的。第一天到队里,布置任务就是蹲守。来了,什么也不说,发件大衣,去双桥。夜里,撂着的稻子堆,布置好了,蹲守。白天是看卷宗,排查,四十多大本,能看死人。也有巡逻,我和杨保国他们,四个人一组,每天从双桥牛奶场,步行去通县,每人一支枪,村外转。

当时三环路很窄,只有两条车线,晚上十点去,早上撤哨……

无论寒暑,这样的日子老孙过了三年半。

老孙提到他们当时除了带着雨衣、皮大衣、手枪、电警棍、报话机、铐子这类常规器材以外,冬天夏天还配有特别的东西,可以保证侦察员夜间不困,能够保证蹲守质量。

这“特别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呢?萨有点儿好奇,脑子里想着不定是什么特殊的东西呢。陈娟在《昙花梦》里提到过:国民党时代,警察为了不困用过所谓“百宝提神丹”,含鸦片量达百分之八十,用开水吞服下去,一粒可以提神六小时。难道我们也……

老孙说出来的答案让我大跌眼镜。老孙说,就是一截干辣椒。“冬天蹲守不许喝酒,带一截干辣椒,困的时候一舔,当时就不困了。”真是土八路有土办法。

当时抽调侦破这个案子的,都是各个部门的精兵强将。老孙进这个案子,是因为他一天就侦破了“何须五谋杀案”。

这案子出在怀柔,挺偏的一个村子,死了一个治保主任。老孙这是第一次出枪击案的现场,感受很深。他回忆当时的现场,依然十分清晰:“治保主任家就一口人,老鳏夫。冲北开的院门,治保主任倒在门里离门五米的地方,头冲西北,脚冲西南。第一枪打手,肯定是治保主任用手去堵枪口了,手的骨头都打在墙上;第二枪心脏;第三枪右胸。”

为什么记忆清晰呢?他说因为那老头死后双目圆睁,满脸的不甘,那人死得有怨气。现场没发现什么,都觉得这案子不太好破,下一步得排查周围所有有枪的……

“那这案子怎么一天就破了呢?”

老孙说,别提了,吓出来的。你们现在管这叫“八卦”,结果“八卦”把嫌疑犯吓自首了。当天夜里,村民兵队长何须五跑到公安人员这里来,说要投案自首。这案子是他干的,属于报复杀人。看着送上门来的好运气,警察们不动声色,审问起来步步为营,何须五更是竹筒倒豆子,一个小时,案子就确定了。能三枪杀人的主儿,让什么给吓自首了呢?“让闪光灯给吓的。”

原来,办案民警为了照现场使用了老式的镁光灯拍照,那种在民国时期电影中经常轰然出现的玩意儿使用起来声色俱全,蔚为壮观,给人印象十分深刻。

何须五作案胆虚,没敢靠得太近(毕竟是村干部,还得来的),冷不丁里面“扑”的一声一道闪光,他没见过这玩意儿,不由得疑神疑鬼。

警察检查现场以后,村民们七嘴八舌在大树底下议论。有个老头子以前在城里干过说书的,大概这么多年老实慎言地憋坏了,有这个机会正好炫耀自己的见识。老头子说起破案来口沫横飞,出神入化,越说,何须五心里越沉重,觉得自己那两下子断难瞒过京师来的捕头。

说到那镁光灯,老爷子说你们没见过吧?那可是不得了的东西。这人被杀的时候啊,眼睛里头最后会留下来杀人者的影子,跟照片似的。可是呢,这影子一般人看不见,是刻在眼底的(看来老头子还懂些医学)。人家公安局得有办法,用这灯一照啊,里面的人影就纤毫毕现,比照片还清楚。

“那——”何须五忍不住问了一句:“警察为什么还不抓人呢?”

老爷子斜楞他一眼,说这就是警察的规矩。八门金锁阵还得留个生门的,那犯案的也是条生命,得给他个出头的机会。人家知道是谁干的,可是今天晚上不抓,古时候那得拜狱神,现在得向毛主席汇报,毛主席说让抓,那才能抓呢。你看那警察干吗不走(老孙说了,我们倒想走,可还没做调查呢,怎么走),闹不好这杀人的就是咱们村的:“你看着,三遍鸡叫就抓人……”

一席话古今中外,道理严谨,村民们连连点头。唯独何须五回去越琢磨越不对,熬到快天亮,鸡叫头遍的时候,终于撑不住了,只好到警察那里投案自首。

“这案子破的纯粹就是运气。”老孙说了,“现在都看电视,没有这么天真的罪犯了。”

不管运气不运气,破案就是硬道理,于是老孙也就因此进了十八里店“飞毛腿”这个案子。虽说破何须五案是运气,老孙蹲守的时候可不靠运气。巡逻也就罢了,蹲守的时候,老孙总是选一个几条田埂汇合的地方,找个稻草堆或者秫秸秆捆子钻进去躲着。周围几块水田,多冷的天,他都会先下去摸摸,大致弄明白道路。而且,他这一组四个人,老是布成一个菱形,把大道放在菱形的中央。那年头夜里行人少,除了有数因为工作往返的人,多一个就是嫌疑人!

功夫不负苦心人,别看老孙这使的像是笨办法,终于有了成效。一个初秋的深夜,老孙刚舔了口辣椒,忽然隐约听到大路上有动静。老孙循着声音悄悄从稻草堆中拨开一线空隙,眯缝起眼睛往外看——这正是“飞毛腿”经常出来作案的时间。巧得很,他一张望,正看见一个影子沿大道而来,虽然是雾中看不大真切,但可以肯定不是自己人。近了,影绰绰能看出是个男的,腿脚灵便,但步态鬼祟,尽量把自己缩成一团,似乎不想被别人发现。

依靠多年公安工作的底子,此人一看就不正常,肯定是“有事”的人。

眼看对方接近到离自己不到十米,老孙猛地一挑面前的稻草,大喝道:“站住!警察!什么人?”只见对方全身一震,根本不答话,掉头趟着稻田就跑。

老孙跟上去就追。虽然预先摸过道路,老孙还是被他甩了下来。“站住!再不站住开枪了!”老孙“哗啦”一声拉开保险,对着天空开了一枪。

站住了?没有,跑得更快了,这小子在稻田里居然跑得飞快。不过,一看他跑的方向,老孙就乐了:这小子正对着赵保国的方向去了,而且雾中已经可以看到赵保国的影子从对面出现!

赵保国可是擒拿科目的一把好手。与此同时,另外两个侦察员也从两边的田埂出现了,正把这个黑影围在中间,形成包围之势,两人都提着枪,大家的心思很明白:第一,看赵保国能不能活捉他;第二,捉不住就朝他腿上打;第三,要跑得太快,那就只能往死里楔了——打死也不能让他再祸害人。

老孙边跑边尽量拉了一个斜线,心说,从这个角度开枪,就打穿了这小子,也打不着赵保国了吧?奔逃中的影子也发现赵保国迎面而来,被迫减速,试图从侧面逃出包围圈。因为距离已经很近,老孙说自己当时还真有点儿分心:警察有四个,嫌疑犯就一个,开枪,怕打着自己人;要不,干脆把枪收起来自己也上去抓算了?

看老孙巨灵神一样的形象,觉得直接上去抓可能更合他的心思。忽然觉得应该对研制警械的部门提个建议:这年头都讲究个性化,警械是不是也应该针对警察的不同情况配备呢(这不是老萨的发明,007里头那个Q先生,不就是这么干的)?比如北京火车站的追逃模范老尹,应该带上古代侠客用的百宝囊,什么带钩的带刺的带刃的铁链子金钱镖一应俱全,好对付那些各有特点的逃犯;老孙呢,你给他根狼牙棒或者开山大斧带着,绝对比让他拿把手枪威慑力强啊。

警察在执行任务中误伤自己人的情况不是没有。比如,有一次担任抓捕的侦察员进入嫌疑人的住宅开始动手,意外的是嫌疑人正招集一批小兄弟“开会”,抓捕对象数量超过预期。发现情况不对,嫌疑人持械反抗并拼命外逃。

掩护的警察在门外忽然听到里面枪声大作,有侦察员喊“跑了,跑了”,便立即将枪口对准嫌疑犯可能出逃的门窗。说时迟那时快,有人破门而出,门外的警察当即开枪射击。结果,因为视野不良,误中在对射中退出门外寻求掩护的自己人。

这事儿,就不发挥了,因为是我一个朋友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至今谈起来仍黯然神伤。但是,赵保国的手艺轮不到老孙为这事儿费心,三步并作两步贴上去,一个手刀切在那影子的颈动脉上。对手顿时瘫软在地。按住一看,30来岁(推测嫌疑犯是25~45岁),身材不高但是肌肉发达,说话当地口音,在他经过的地方还扔了一个大帆布包,显然是赃物。一切都和假想的嫌疑犯十分接近。

漂亮!铐上狼牙铐,喜气洋洋的侦察员们拖着死狗一样的嫌疑人,马上呼叫指挥部。30分钟以后,喜气洋洋化作了怒气冲冲。经过审问查明,被抓的原来是个偷青的农民,因为也是当地人,熟悉地形,所以跑起来也……

抓,是没有抓错,但和原来的心理预期相差太远了。类似的事情,在抓捕十八里店“飞毛腿”的过程中还发生过好几次。有一回,一个供销社刚被盗15分钟,案犯就被抓获归案。几十名侦察员日以继夜地巡逻蹲守,朝阳、通县交界地带的治安为之一变,连偷看女厕所的都没了。除了“老流氓”依然如同梦魇一样不时出现。但是,别忘了这帮侦察员蹲守是为了什么,从全市抽调精兵强将,可不是为了抓偷看女厕所的变态老头来的。所以,供销社给公安局送来“破案如神”、“神兵天降”的锦旗,警察同志们却讪讪的,很提不起精神来,也就容易理解了。

二、十八里店“飞毛腿”案 4.“疑阵”让老、小神仙也无奈

这中间,张良基等指挥员想到了一个人——中国步法追踪术的创始人马玉林。马玉林是中国公安界科学侦破的先驱。因为创立了实用的足迹分析技术,他可以通过脚印科学地判断嫌疑人的年龄、身高、体重、性别等,多次据此破获重大案件。在公安界内部人送一外号“马神仙”。

有位朋友提供了一个马神仙的小案例:“有一年我老家的煤矿发生了一起电缆盗窃案,当时公安机关就把马神仙给请来了,老人家那时就已70多岁了,名声在外。他来到煤矿以后先是看了案发地点的现场,后又把丢电缆的工厂所有工人的脚印看了一遍,看完之后让其中的一个人当他面剪电缆,那个人用右手去剪电缆,剪完后马老盯着他的眼睛说你用左手剪,那人遂用左手剪,剪完后马老看了一眼电缆的痕迹判定就是他了。在这次案件的侦破中马老不光看了脚印,还观察了案犯剪断电缆的痕迹,而且他推断出了案犯在实施犯罪的时候就是用左手作案的。”

张良基认为,“飞毛腿”虽然跑得快,到底不是鸟。只要他着地,就得有脚印。有脚印,马神仙就有下手的机会。侦破“飞毛腿”一案的时候,马神仙年事已高,足迹跟踪的工作,交给了马神仙的弟子孙忠升。孙忠升深得马神仙的真传,屡破奇案,他给侦察员们讲述的案例和分析方法令人大开眼界。孙忠升的现场表演更加精彩,例如,军人、农民、司机脚落地的时候,足迹重心的部位明显不同。所以,让侦察员们随意收集来脚印,孙从足迹中不同部位的深浅,竟然可以判断出嫌疑人的职业来。这一套技术,让侦察员们十分佩服,直呼孙忠升为“小神仙”。孙忠升的到来,为案件的侦破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值得一提的是,孙忠升的爱人李松枝也是警察,是北京市公安系统的打扒模范。问题是,由于知道警方在抓他,“飞毛腿”作案后,很注意清理痕迹。此前和“飞毛腿”遭遇的案子,飞毛腿活动的地方,不是在水田里,就是在柏油路上,始终不能取得其清晰的足迹。

功夫不负苦心人,机会终于来了。孙忠升加入案件侦破之后,1976年冬天的一个深夜,蹲守的肖伟民小组和“飞毛腿”对上了头。

据老孙回忆,肖伟民报告和“飞毛腿”的遭遇是在半夜两三点钟,双方打了对头以后,老奸巨猾的“飞毛腿”掉头就跑。警方喊话无效后发现对方正在逃跑,于是开始追赶,因为天色太黑,而且地形复杂,这次追击又以失败告终。

由于时在隆冬,地面坚硬,对案犯的追踪十分困难。但是,天亮以后,肖伟民带着两个队员,根据案犯留下的细微痕迹,耐心地寻踪追迹,还是准确地跟出了两公里之远,到达了双桥火车站东300米,一个叫做显宁侯村的小村子旁边。追在这里,肖伟民忽然笑了。几天以前下了一场雪,由于风向的原因,显宁侯村周围有些地方积雪仍未融化,还有一到两厘米厚的残雪。

在积雪上,赫然出现了案犯的足迹!

“叫小神仙来。”肖伟民一面小心地把这些足迹保护起来,一面有些得意地呼叫指挥部。“小神仙”孙忠升立即赶到,对案犯的足迹开始进行分析。

意料不到的结果出现了:此人,从步幅看,身高应该在一米五零到一米九零之间——这就完全没有了参照价值,要知道平时孙忠升判断一个人的身高,最多只有两公分的差异;此人,从步法的深度看,应该是一个肉球一样的胖子,但这与受害者形容的嫌疑人完全对不上号,肖伟民等侦察员更是完全不同意:

“要是个大胖子,我们早就追上他了。”

其足迹的重心也忽前忽后,奇特无比。平时做分析头头是道的小神仙,这回却完完全全地被难住了。不过,他还是把此人的行动路线分析出来了:

此人到达显宁侯村后,曾经绕着一家村民的院子转圈奔跑,把脚印踏得凌乱异常。这个类似死循环的怪圈让孙忠升费了很大力气,才发现一条极不显眼的足迹,直奔双桥火车站隧洞而去,最终消失在煤矸石铺成的路基上。

马忠升推测,案犯是为了扰乱警方的跟踪,对足迹进行了伪装。有些无奈的小神仙把足迹的样本拍摄下来,寄给了老神仙。后来,马神仙回了信,他对这些足迹的分析表明,案犯确实对足迹进行了伪装,在那些绕着村民房子转圈的脚印中,有正着走但是在蹦跳的,有倒着走的,还有把脚立在鞋子里斜着走的。由于跳着走,他的步幅变得极不稳定,由于倒着走,他的步伐重心发生了颠倒。甚至,案犯在逃走途中,还背有重物,造成对其体重判断的困难。可惜,当时马神仙身体已经很不好,不久就去世了(当时案子还没有破),未能在这个案子上提供更多的帮助。

难道,这小子是一个对公安侦察十分熟悉的家伙,竟然懂得故布疑阵来干扰我们对步法的调查?而且在后有追兵的情况下居然敢绕着人家村民的房子转圈跑,此人的胆量实在够大。事后,警察们才明白,这只是因为和案犯的思想方法从来不同而已。

警方高看了这个“飞毛腿”。他绕着这个房子布下疑阵,只因为他突然发现自己脚下居然有积雪,他又蹦又跳只为了把脚印踏乱,不断改变重心是怕房子里的人看到自己,背负重物只因为那房子附近有他抢劫来的东西,他要转移免得被警察看到。倒穿鞋子确有误导警方之意,但绕着那所房子转圈,却完全是因为另一个原因:他担心自己家门前雪地上的足迹,会把警察引来。

警方没有注意到,显宁侯村被“飞毛腿”绕着转圈的这所房子里,住的是一个兽医。

在今天双井桥向南不远,河的东边原来有个兽医站(现在拆了),岁数大的人多半还记得这个地方。甚至有人会告诉你那个兽医站有两个兽医:一个老得不能再老,另一个姓李的其貌不扬。

这个姓李的兽医,就住在显宁侯村的这所房子里。

1973年,兽医李宝城曾经被列为十八里店“飞毛腿”一案中的嫌疑人,但因住宅距离发案地点太远而未被重视。未能进一步对其进行调查还有一个原因:调查期间,公安干警曾让多名受害人听过嫌疑人的录音,无人对李宝城的录音有异常反应。

如果警察中有熟悉兽医工作的,知道有的兽医会控制喉部肌肉模仿动物叫声来获得治疗中的“沟通”,可能会对李宝城多加注意。但是,由于没有受害者能够辨出李宝城的声音,对他的嫌疑未能得到升格。当时周围的嫌疑人太多了,个个监控是控制不过来的。然而,案件破获之后证实,这个李宝城,正是那个苦苦困扰了京城捕头十年之久的十八里店“飞毛腿”、“双桥老流氓”。

李宝城,1944年出生,显宁侯村人,平时被评价“工作认真,为人热心”。他的妻子是河北香河县人,经常上夜班,导致二人性生活不和谐。同时,也正是因为妻子经常上夜班,给李宝城提供了极好的作案条件。案发后,李宝城的妻子大为惊讶,公安人员认为她的惊讶如果是演戏,那都可以拿百花奖了。

因为是兽医,李经常要走村串乡,到农民的田地里为牲畜作检查。所以,他熟悉当地几乎所有荒僻小路和水旱田中的通道,也对各乡各村受害对象的家庭情况了如指掌。此外,他在兽医站要为各村农民的牲畜提供治疗,闲谈中农民们常常露出“警察到我们村抓‘飞毛腿’了”之类的消息,加上李宝城有心套话,往往不经意间他已经掌握了警方的布防情况。这些,都给李宝城十年不能归案打下了伏笔。

有意思的是,李宝城这个兽医,却并不给狗看病。那怎么连黑背都那么怕他呢?这也是开始警方不理解的地方。直到审讯中了解了一些兽医的知识,才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怪事。原来,兽医这一行,狗和马用的主要药物都是一样的。虽然李宝城身上的味道人闻不出来,但狗能分辨出来。狗和小孩儿一样,都不愿意和穿白大褂的、和打针吃药这类事情打交道。要搁现在,宠物医院里头,狗比人都享受,对大夫倒不会有什么反感。可那是运动期间,人道主义都不可靠,更不要提什么狗道了。狗要有个啥毛病的,治起来普遍简单粗暴。所以一闻李宝城身上这味儿,那狗的毛马上就立起来了。

至于后来驯犬员死活赶着狗都不追,那狗也有自己的道理:你这当主子的大多数时候还义气,唯独碰上穿白大褂的,就一准他娘的作叛徒,一点都不罩我。这回又逼着我去找白大褂,不是打预防针就是灌肠,准没好事儿!我不去……

李宝城开始对警犬也颇为忌惮,后来发现狗一见他就哆嗦。毕竟是干过多年兽医的,他马上就明白了自己对狗的威慑,顿时胆壮起来。

让“小神仙”犯晕那回子事儿,原来是这样的:李宝城和警方遭遇后狼狈而逃,眼看跑到家门口了,忽然发现周围还有尚未融化的积雪,上面清晰地印着自己的脚印,“天,我这不是把警察带到家里来了?!”慌乱中的李宝城绕着屋子飞奔,并跳着把自己的脚印踩得纷乱,希望能混淆警方的视线。他还把门口放置的偷来的粮食口袋背上,通过双桥火车站旁的涵洞藏到附近的田野里。然后……然后天就快亮了,他也不回家了,直接去兽医站上班,警方自然没能找到他回家的脚印,又让他在败露的门槛上缩了回去。

胆大、敏捷、熟悉当地情况,习惯作伪装,而且从来没有和监狱打过交道,思路上毫无和惯犯一致的地方,让李宝城一次次逃脱了警方的陷阱。

冬去春来,虽然下了不少功夫,十八里店“飞毛腿”依然毫无踪影,给处理这个案子的干警带来了极大的苦恼。80年代前后,重大案件少了,80年代前期堪称中国治安的黄金年份,整个社会风气也一片蓬勃向上,人心安定。十三处分家,张良基有新的工作,但是对十八里店“飞毛腿”耿耿于怀的他愣是立了军令状,把这案子带着走,可见跟这个案子使了多大的别扭劲儿。

十八里店“飞毛腿”成了北京警察的麦城。老孙说,当时做了一件很繁琐枯燥的事情,后来证明这是警方对该案破获的最大贡献:警方根据案犯的犯罪特点、遗留痕迹和作案目标,把三百多起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案件归纳到了一起,设立成为一个卷宗。按照警方的结论,这些案子,都应该是一个人所为,所以,一破皆破。

本来,是想多写点儿失败中的警察有哪些甘苦,看了一段文字后,觉得还是不要画蛇添足为好。这段文字是咱们一个从警的兄弟写的,从背景看,好像是有个“教授”和警察同志同甘共苦,考察一番后写了报告来谈一线警察的艰苦,发表在公安内部刊物上。按说,这是个好事儿,可是警察看了,几乎雷倒。

原来,这位“教授”是这样写的:“该省民警90%以上有胃病、关节炎等职业病,一线民警几乎全部有病,没病的,都是刚参加工作的。”

写到这儿,虽然说咱们有病吧,警察们还能接受,毕竟人家这是好心。

然而,再往下看:“一线有三分之一的民警因为心理压力大,而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病症状,这三分之一中有一半完全符合精神病患者症状。”

警察同志对此总结道:以此类推,我国很大程度上是在依靠疯子维护社会治安。随后,该局办公室和政治处几位无聊的,便按照民警名单分析,看是否能在全局找出30个疯子来……可见,外行,有时候表扬也做不好的。

还是专心说案子吧。

话说,1979年以后,“老流氓”沉寂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警察们见面谈起,都有一个不好的推测:这老小子恐怕是年龄大了,干不动了,闹不好,真会让他这一辈子逍遥法外。这说着说着,老孙可是没有想到,一个意料不到的机会,像一块砖头一样,“哐当”一下砸到了他的脑袋上。老孙说邪了,这案子破的,竟然是因为公安局要整党……

二、十八里店“飞毛腿”案 5.一万米智擒“飞毛腿”

“飞毛腿”被抓的经过十分吊诡。话说北京通县梨园有一个退伍军人,那天家里没盐了,去供销社买盐。供销社这个玩意儿,年轻的朋友可能都没印象了,想当年,它就是一个社区的经济中心。百货商店不能到处都开,每个社区里头总得有一个买东西的地方吧,这就是代销店。它不但卖东西、订奶订报、居委会发通知,甚至法院枪毙人贴布告,都围绕着供销社转。这种商店没有竞争对手,也无须打广告,所以连个名都不需要。

题外话,那时候大伙儿钱少,东西更少,所以小时候供销社售货员的地位和今天外企白领相似。因为她们总能提前知道什么时候有出口转内销的处理品卖,或者私分硌窝鸡蛋——这不是我说的,柯云路老师练功之前写过一本,里面有个土包子书记,给高干子弟、县长小蜜开的条件就是“干得好明年调你去供销社当售货员”。

这种要买东西得走后门的现象,足以让今天的商店老板们羡慕到翻白眼。有趣的是,如今走在日本街头,看见24小时营业的Lawson连锁店,老觉得它像供销社。供销社的确有点儿像连锁店,因为它里面的东西从吃到用什么都有,当然品种你不能计较,糖就是黄油球和话梅糖两种,零食就是榆皮豆加杏话梅,肥皂是灯塔的,漱口缸子是红星的,代销店要多了一种货,周围居民有可能奔走相告。从这个角度说,供销社又似乎脱胎于部队的服务社。

退伍军人是上午去供销社的,这时候人都上班去了,那里比较冷清。走到供销社门口,正看见里面出来一个人,见了他神色一滞,停了一下又往前走。

退伍军人有点儿好奇,对这个人看了一眼,那人也还了一眼,两人擦肩而过。

刚要进门,忽见供销社的女营业员从门里探出头来,看到退伍军人,马上大声喊:“他抢我钱!”

抢劫啊!退伍军人回头一看,刚才那人已经跟兔子一样跑了起来。

退伍是退伍了,部队受的教育可没搁下,这退伍军人一转身,一边喊“站住!”“抓住他!”一边就追了出去。这边他追出去,那边女营业员扯开嗓子叫起来:“快来人啊,抓小偷啊!”听到喊声,周围的路人也都注意到了这两个一追一跑的。当时虽然没有什么见义勇为的奖励,但碰上抓小偷,普遍十分踊跃——中国人喜欢凑热闹,当时小偷少,大伙儿看着新鲜。转眼间,就有四五个人加入了追赶的行列,有人还抓了铁锨棍子,一边追一边喊:“抓小偷啊!”

这一喊不要紧,前面那人立即加速。

退伍军人一边追一边暗挑大指:行啊,这速度,侦察兵的水平啊!

附近是个居民点,有些下夜班的工人正好回来,一看这个情形,也纷纷边喊边跟了上来,一时竟然凑了百十来人。一个跑,百十来人在后面追,在当时的京郊堪称壮观。这一场大赛跑,几十年后老孙提起来还津津乐道,印象极为深刻。

追的人一边追一边在喊:“抓小偷!”“站住!”“狗X的还跑!”……

眼看追出去五六百米,可能是嫌喊的话太单调,不知道谁喊了一嗓子:“抓流氓啊!”前面那主儿“噌”地一下,跟踩了油门似地,跑得更快了!

退伍军人看得咋舌,也顾不上细琢磨,只能继续跟着追吧。跑的那个蹿小道、跳矮墙、进树林,哪儿难走往哪儿走。架不住这退伍军人也是本地人,寸步不让。可是,跑了有两三千米,退伍军人忽然觉得自己这边喊声弱了。回头一看:好么,刚才那一百多人,稀稀拉拉地在后面拖着,拉长了足有一里多地,自己身后也就剩下四五个年轻后生,跑得呼哧带喘,也都顾不上喊了。

又追出去两三千米,那小子连减速都没有。退伍军人再一回头:这回身后一个人也没有了。全让那小子给跑趴下了!其实,路上不断有人听见“抓小偷”的喊声,加入进来,但都跑不过这小子的两条“飞毛腿”。这退伍军人一琢磨,说不行啊,就剩我一个了,这么追上去,他要是有刀呢?我不是要吃亏?当过兵的一般反应都不慢。想到这儿,退伍军人慢慢收住脚步,开始左右踅摸:好,旁边有个石头矮墙,退伍军人跑过去,从墙头上卸下一块大砖头来。回头一看,周围一马平川,那小子还没跑太远。“你给我站住!”

退伍军人一边喊,一边举着这块砖头追上去了。这一追,就追到了一万多米(老孙有“材料”,双方确实追逐了一万多米)。退伍军人心中佩服,说这小子别是练过吧,跑一万多米全程冲刺啊!

那小子终于跑不动了,回身摆个架子,好像要鱼死网破。退伍军人上去,一砖,就把这小子拍那儿了。

……

然后,退伍军人就在那儿喘,喘了半天以后追兵跟上来,一通拳打脚踢之后,这小子就被当作抢劫犯“扭送当地公安机关”。还真不错,居然有二三十人是从梨园一直跟着追过来的。有个小伙子说了:“我就不信了,他还能跑到顺义去?!”

到了当地公安机关一说,人家讲这个案子我们处理不了。

“为什么,他抢钱了啊,你们怎么处理不了?”

“他在北京抢的钱,我们得跟北京警方联系,让他们处理。”

“嗯?同志,这是哪儿啊?”

“三河,同志,俺们这儿是河北,三河县,我的同志……”

……

说到这儿,不用多讲,这个被一砖拍倒的,就是北京警方十年追捕的十八里店“飞毛腿”——李宝城!全程冲刺一万米,“飞毛腿”果然名不虚传。

李宝城当即被移交北京市公安机关。

这跟公安局整党有关系吗?

您别急啊,听老萨慢慢道来,要知道,他这次抢劫,一共才抢了90块钱,如果是盗窃根本不够刑事处理的。

不过,李宝城被抓时犯的案子是抢劫,抢劫不同于小偷小摸,只要你抢,就够拘留的资格了。正因为这样,老孙他们才会审他——要这90块钱是偷的,估计也就是送派出所教育教育。另外,90多块钱现金,在当时相当于一般工人两个月的工资,和现在的90多块还是不太一样的。

然而,李宝城虽然被抓,而且是因为抢劫被抓的,所以并没受到太大重视。李宝城进供销社,连刀都没带(有性格啊),就是拿块黑布把脸蒙上,手照着柜台上一拍,喝一声:“老子缺钱花了,给我拿两百块烟钱出来!”

他是抢劫,不是持械抢劫,情节并不太严重。李宝城在作案过程中一直没有伤过人,他主要靠的是威慑。到后来一听他报自己是“老流氓”,受害人就多半吓得哆嗦,根本不敢反抗。不断作案成功助长了他的骄横,所以什么都不拿也敢抢供销社。

供销社的女营业员要是个孙二娘,那李宝城可就惨了。不过,这女服务员还真没母夜叉的本事,真让他吓住了,乖乖地拿钱箱出来。拿是拿了,可往柜台上送的时候,手一哆嗦,“咣叽”,又把钱箱掉柜台里头了,零钱毛票撒了一地。女营业员赶紧往起捡。这一来时间就给耽误了。本来,李宝城作案前曾反复观察,认定周围没人才进来下手的,这一耽误,就耽误进一个退伍军人来,成了他的克星。

威慑力太大,也是个问题。而且,这女营业员还不是纯粹的窝囊人,等李宝城一出门,她就往外张望,她的想法是这强盗不能走大街上都蒙着脸吧,要能把他长什么样记下来也好。

李宝城出门就把蒙面的黑布摘了,一抬头,正看见那个退伍军人。接着看到有人进来的女营业员就开始叫……

不过,对李宝城来说,随后的事情很古怪。被河北的警察交给北京警察,一扔,搁拘留所里就没人理他了。每天是咸菜窝头,窝头咸菜……一直吃了20多天咸菜窝头,终于把李宝城吃毛了。跟专政机关打了多年的交道,李宝城在法律方面的知识比大学生还丰富。按照他自己的记忆,这公安局抓了人,怎么也得在15天之内审问,哪儿有一扔20多天不理我的,这不正常啊!

李宝城理解得不错,对这种情节不重,过程清楚的犯罪行为,既不需要取证,也不需要调查,公安机关把他一扔20多天不理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发生了这样不合情不合理的事情,李宝城的弱点就暴露了——他没让公安机关抓进去过。这就意味着他对抗审讯无论在技巧还是在精神上都有不足之处,只能凭本能和警方积累上百年的审讯经验对抗。结果,20多天不审不问,让李宝城渐渐陷入了抓狂的境地。他开始怀疑:是不是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我的事儿啊,要不怎么连问不问我呢?

其实他这种想法一点都不合理——如果真知道他是“老流氓”,不突审他才怪呢,哪能一放20多天呢?问题是关在里头,既不能上网(玩笑了,那个时代连电话都是新鲜东西呢),也不能看电视,也没人理他,连数蚂蚁都没地儿数去。整天关在屋里就琢磨这点儿事,带着300多起案子,李宝城的心理不出问题那才怪呢!到了这个时候,巴不得警察叔叔赶紧跟我谈话,就成了嫌疑人一种近乎病态的心理。可是,警察叔叔就是不理你,怎么着吧?

不断受到煎熬的李宝城终于出了昏招:为了换得警察叔叔早日提审,他主动供认了自己曾经在两年前作过的一起盗窃案。结果,过了三天,终于有人审他了。审他的是老孙和另一个刑警,俩人来的时候,还真没把这案子当回事儿。没当回事儿怎么把人搁那儿20多天不理啊?原因很简单,公安机关当时接到上级命令要整党。这整党是政治任务,全局上下都被忙得晕头转向,工作中不由自主地出了纰漏:李宝城这案子被归错了档,造成20多天后才发现此人居然没审的问题。

无心插柳,阴差阳错啊!

要搁现在,李宝城是可以投诉的,公安机关肯定得道歉,还会有人受处分。80年代初期法制建设还很不健全,虽然比“文革”时群众组织就可以抓人打人强多了,对“坏人”的人权保障,还没什么概念,“嫌疑犯”改叫“犯罪嫌疑人”那还是十几年以后的事情。当然,如果李宝城较死理和公安机关就此事进行坚决的斗争,也许可以促进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

问题是李宝城哪儿有那个心思啊!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案子是河北警察交过来的,案卷主要内容都是李宝城对抢供销社的细节描述,记录了抓住他的“革命群众”姓甚名谁,家住哪里,因为不是自己抓的人,印象不深刻,也就没怎么提他那个万米大赛跑。

河北警察对双桥“老流氓”没概念,只是惊讶于这人比较能跑而已。

假如是北京的警察,一听说追出一万多米才抓住他,马上就会跟十八里店“飞毛腿”联系起来。所以,老孙他们审李宝城,是后来才知道那个大赛跑的事,他们重点还是问抢供销社的事儿。李宝城也好像觉出来警察审他并不像审“老流氓”,于是一口咬定自己当时是喝多了,不知道干了什么。这种小伎俩倒瞒不了老孙他们,听这小子不说实话,两个警察就开始跟他泡蘑菇。

审着审着,老孙的搭档忽然看到这小子还交待了一件盗窃案:这盗窃案偷的是财务室,金额一千多,在当时算比较大的案子了,于是一五一十和李宝城核对起来。

估计这时候李宝城已经开始咧嘴:早知道这样,自己供这个案子干吗啊?现在也没办法了,只好实话实说吧。说着说着,正记录的老孙脑子里灵光一闪:嗯?这个案子怎么有点儿熟呢?他停下笔想了想,忽然想起什么来了。老孙不动声色地挪了挪位置,胳膊肘一撞他那搭档,小声问了一句:

“哎,这个,不是‘飞毛腿’那卷里头的案子吗?”

那位正听李宝城白话呢,听了这话一愣,低头去看案卷,脸上猛然一抽。“靠,不会是天上掉馅饼砸我们俩脑袋上了吧?”

敢情这位对这案子也有点儿印象。但是,案卷不在手边,吃不太准。俩人过去,把李宝城拨拉过来一看,又犹豫了。为什么呢?

对十八里店“飞毛腿”,警察多次遭遇都在深夜,看不清的情况,所以说不准他的个头。而受害者普遍反映此人是一彪形大汉,完全无法抵抗。现在看看这李宝城:形貌猥琐,土里土气,最要命的个头才一米六几——这小个儿,能涮肖毓敏……像吗?

事后才想明白,这种受害者的描述为了表达自己确实无法反抗,往往夸张到离题万里。俩人交换了一下眼色,那哥们儿冲外边一努嘴儿,低声说:“我跟他聊着,你给良基打个电话。”

随后的事儿呢……用老孙自己的话说这次审讯是这样的:“那天下午,上边说通县抓了几个流氓,案卷放错了,该审该放的得快定。我们赶紧就去了。到了县局,两点吃饭,三点审人,第一个打架伤人,放了。第二个,进入一个小卖部,抢劫。案子本身没什么,中间发现不对了,一个电话给良基打过去,没半个钟头,七处来了十几辆车,张良基亲自带队,跟打狼似地就来了,当场就钉了死铐!”

三百多个案子,都归纳出来了,一个人干的,他供的正是其中之一,不是他是谁?一看这个架势,李宝城两眼一翻白就过去了——他再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那就不是十八里店“飞毛腿”。

李宝城被抓后很配合,问哪个案子说哪个,看来,是早有思想准备。

这小子是想明白了,到这个时候,干脆利落的,少给别人找麻烦,也就是少给自己找麻烦。就冲他作这些案子把警察们折腾的,想生吃了他的心都有。

刚把他铐起来的时候,老孙还有点儿犹豫,说不会归纳错了吧?等后来一了解情况,说抓他的时候追了一万多米,嘿,没跑了,就是他!最后算起来,一共三百八十起案子。半年以后,李宝城被执行死刑。因为老孙的灵机一动,他在此案中荣获三等功一次。不过,说起这个三等功来,老孙自己并不是特别高兴。问其原因:第一个是这案子投入太大,却并不很成功;第二个呢……“当时没反应过来,反应过来我先给他一大耳贴子,犯纪律我也认了!”老孙对这事儿一直耿耿于怀。

其实,我觉得他倒是没必要这样想,无论如何,十八里店“飞毛腿”和双桥“老流氓”的影子,终于从京东大地上彻底地消失了。这大概是北京百姓以手加额的一件事情。

二、十八里店“飞毛腿”案 篇后记 退伍军人的另一个身份

这个案子,想着在年前写完,所以看看有些仓促,略带遗憾。因为时间的原因,有几个很不错的细节只好放弃了。比如,干警们在被“飞毛腿”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甚至找到某特异功能大师参加破案,结果可想而知。警察们自己后来琢磨:这不一典型的江湖骗子吗?我们该抓他啊,怎么找他来帮着破案呢?

纯粹是给挤兑急了。

不过,刚才想到一个细节,倒是值得提上一笔。警察们总结:“飞毛腿”李宝城最厉害的,是他的耐力,而那退伍军人,能追着“飞毛腿”一万多米,最后不但跑赢了这小子,还拿板砖将其一砖放倒,其体力耐力实在骇人。此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特种兵?中南海保镖?越战英雄?

统统没谱。

此人在部队就是一普通战士。普通战士就有这体能,那我军岂不是个个兰博?!这当然是夸张了。真实的情况是:此人还有一个身份——这个退伍军人上学的时候,恰好得过北京市马拉松长跑冠军……

熟悉这位的说了:他也没受过专业训练,就是特能跑,天生的。得,老孙总结:“‘飞毛腿’碰上他,就算是碰上天敌了。”

二、十八里店“飞毛腿”案 外一篇 獒兽咬死“衙内”

写《十八里店“飞毛腿”》,有朋友对北京市公安局在破获这一案件中使用的警犬颇感兴趣。不过,也有朋友提出了一个问题,说培养警犬干嘛非得进口黑背不可呢?要论凶猛,咱们的藏獒可比黑背猛多了,那玩意儿能斗老虎。

藏獒斗老虎那是稀罕的事情,不足为据,但藏族朋友说牧民的藏獒能把狼吓跑,这算是比较准确地诠释了这种猛犬的战斗力。忠诚而且凶猛,藏獒具备作为警犬很好的基础,的确,我们为何不用藏獒当警犬呢?

这事儿偏巧见到一位参加过警犬育种的留英博士,谈到过这件事。这位师傅在这个行当里颇有威望,如果不是考虑到他提的这个案子有些没真正公开的内容,我透他的名字,北京警界认识他的当不在少数。

这位师傅对我讲,说藏獒不是不能当警犬。但是,有三个缺陷:第一,它的智力稍差,在处理一些复杂的命令和判断时不尽如人意;第二,它的服从性极强,但是有“个人崇拜”——纯种的藏獒只服从于第一个主人,其他任何人都不买账。所以,藏獒当警犬,万一驯犬员要调动工作,那就麻烦了;第三,藏獒太凶,一旦斗发了性不能做到令行禁止,跟对手不死不休。所以,藏獒作警犬不如黑背合适。

那干嘛不能把藏獒和黑背杂交呢?弄出一个新的犬种来,具有两者的优点,又凶又服从命令,不是更好吗?问完这个问题,觉得人家看我的眼神很怪异。好像我要拿燕窝蘸酱豆腐吃那个表情。燕窝是好东西,酱豆腐也是好东西,为啥不能蘸着吃?

后来听了解释,才知道,咱们中国人骂人常常说人家是“狗杂种”。实际上,想培养出真正让人满意的“狗杂种”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想让优秀的“狗杂种”形成稳定遗传,更不容易。在基因技术出现之前,这种杂交对育种人员的经验、想象力和耐心要求都非常高。我国警犬的优秀品种昆明犬,就是经过多少次失败才培育出稳定品种的。

有些狗种的杂交根本就不现实,比如,藏獒和京叭……藏獒和黑背虽然没有和京叭差别那么大,但两种狗的个性相差太大,配起来用师傅的话说——不和谐。

这实验不是没做,早在70年代就有人试过,但很不顺利。纯种的藏獒极为骄傲,甚至在实验中出过洞房里藏獒把黑背咬死的事情。一直到把生物技术用到警犬育种上,这两个优秀犬种的杂交实验才有了实质性的进展。这之前,两个狗种就算杂交成功,生出的后代也常常性格古怪,缺点甚多,完全不适合作为警犬使用。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既然是“常常”,我问,那就是说还有成功的例子对不对?

这位愣了愣,说:有,就为这条狗,还出了一个特邪门的案子。有一开蓝灯宝马的“衙内”,哭着喊着要自首。你要有兴趣咱们可以说说这事儿——我就是说狗,别的你别问我,至今孩儿他爸爸还不知道儿子是怎么死的呢,我不能跟你说得更细。

行,你就说狗好了。

好吧。就这样他说起来了这个案子。

话说有一次黑背和藏獒好不容易结合成功,生下一窝小狗,当时因为是做实验,把这窝狗放到了保温箱里。不料冬天晚上断电,第二天一看,一窝小狗就剩下一只还能动的了。还好,这只狗后来长得倒挺健康,没出什么毛病,于是就分配给了一个姓冯的驯犬员带着,起个浑名叫“獒子”,意思是它有藏獒的血统。

狗渐渐长大,实验却似乎不太成功。这“狗杂种”看起来是没什么毛病,智力不错,服从性极强,继承了母本黑背的优点,同时体型硕大,两岁长到肩高70公分,对驯犬员极为忠诚,也有父本藏獒的特征。所有的训练项目都完成得不错,按说是条不错的狗。但是,这条狗性格温顺,毫无斗志,成了它的致命弱点。除了撕咬格斗,此狗很少表现出进攻倾向,也没有排他性,谁都能摸它的头。作为警犬来说,这就有些不合适了,真正好的警犬应该对所有的陌生人表现出敌意。更可笑的是此狗个头虽大,但体型颇为滑稽,老是喜欢缩成一团,远远看着如同一个毛茸茸的肉球一般。

有人和小冯开玩笑,说你养的这是个什么啊?说是牛吧,它没有角,说是猪吧,毛又太长……小冯也就乐乐,“獒子”跟着哼哼两声,看来也没多大意见。但是,有一天早上,小冯到狗舍早了点儿,正看见“獒子”在伸懒腰。

只见獒子肩往前一拱,昂起头来大口一张,打了个哈欠。小冯忽然打了个冷战。这“獒子”一伸懒腰,整个身子居然拉直了,竟是如同一张绷紧了的弓,配上鬃毛大头和口中的獠牙,让小冯产生了一种错觉:这哪儿是狗啊,这不是狮子吗?!

“我怎么养了这么一个怪物?”揉揉眼睛再看,还是一个肉球……

写完前面的部分放在网上自己的博客里,过了两天,上来一看,发现博客上一条网友的留言:“小毛球忽一日变成狮子,把高衙内吃了。高俅至今不知,还以为和林冲有关呢。是不是这么回事?”我猜,这可能是一个知道案子内情的朋友。不过,我希望您帮个忙,就写到此为止,细节咱们自己明白就得了。

以前一直有些不太明白,觉得一些曾经辉煌的朋友性格古怪,不肯把自己的辉煌给大家分享。以为人家是拿架子、拿搪,慢慢才明白,所谓辉煌的背后,不知有多少甘苦。上次写一个案子,自觉已经尽量把案情改造了,但还是给当事的朋友带来了危险。萨也因此受到了老大哥的批评。受批评我欣然接受,其实心中是庆幸幸亏没有出事儿,否则若是因为我写东西暴露了人家身份,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萨将如何面对呢。萨在这里,也公开向这位大哥道一声歉,以后一定注意。

其实,所谓的英雄,不谈过去,很多时候只因为对平凡生活的一点渴望。

最初我会觉得奇怪:当年何等威风的某某,今天怎么落到和几个保安在摊儿上一块儿吃炸酱面的份儿上了?慢慢明白,如果我的笔不小心,会让人家连吃炸酱面的生活都过不安稳。

这个案子,咱们只谈狗。慎之,戒之,您也小心一点,我也小心一点,为了我们共同的朋友。谢谢。

我们接着说“獒子”。

这“獒子”性子太温,以至于队里觉得简直没用它的地方。好在“獒子”的嗅觉很不错,偶尔,有查个走失人口之类的事儿,还会让小冯带了“獒子”去,还真让它找回来过要上少林寺的半大小子,和家长怄气出走的问题少女之类。结果,又是这么一档子简单的事情,某酒店一个17岁的女服务员,下班没回家,突然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语音含糊,什么也没说明白电话就断了。

因为再怎么打她的电话都是关机,一个小时以后家里不放心报了案。小冯带着“獒子”去了,警察们还觉得有点儿小题大做——这种事以前不是没有过,多半是因为打电话的人在屏蔽区没出来。动狗去搜主要是个形式,比如找着找着对方上了车,踪迹断了,那就还得另想办法。结果,小冯出去半天没回来,市局局长办公室忽然接了一个电话,大喊某叔叔我在XX别墅1栋205,我要自首!你们快来!

哪有要自首管我叫叔叔的道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局长接电话,一听吓了一跳。原来,打电话的这位是州里一位领导的儿子,要论辈份,真可以叫他一声叔叔。只不过,这“衙内”正是局里的调查对象——此人在自治州是第一个开蓝灯宝马(我查了查,没弄明白是哪种车型)的,属于当地一霸,是上了打黑名单的。后来查明黄赌毒俱全,贩枪贩毒都有他的份儿。但是,因为证据不足,始终没能批捕。

此人性格狂傲嚣张,知道公安局在整他的材料,竟然开车撞坏了刑警队队长家的大门,扬言有种现在就抓他。还真没敢当场抓。事后州领导打来电话专门道歉,赔偿修理。警察们不是怂,是得忍。在中国,如果你犯罪,只要证据充足,没有谁是可以逍遥法外的。只是,对有些人的证据要更充足一些。

局长自问收集的材料还没到能抓这小子的时候,怎么这小子要自首了?

想多问几句话,那边一连声说我自首,我贩毒,你们快来……

这是怎么回事儿?

局长正犹豫呢,政委接过电话来,问了一句话——就因为这句话,后来这位政委受到了严肃处理。他问:“你要自首的事儿你爸知道吗?”就在这时,电话那边忽然传来“砰”的一声和含糊的吼叫声,接着电话就断了。政委浑身一震:这是有人打枪啊!

不好,要出事儿!后面不用分说了,叫不通电话,二十几个警察飞身跳上警车,带上重装备直扑XX别墅。XX别墅离得并不远,警察们在别墅外大约200米的地方发现了重伤的小冯,手里拿着对讲机,人已经休克了。警察们纷纷拔出枪来,排开搜索队形朝别墅快速前进。那位留英博士的一个警友就在其中,他眼尖,一眼看见别墅门口站着一个保镖,嘴里好像还叼着一根烟。

说到这儿,席上一位记者忽然站起来,脸色煞白,拉开包厢门问服务员:

“卫生间在哪儿?”

博士目送记者飞奔而去,说,他看过这案子的照片……

仅仅是看过照片就反应如此强烈,这个案子必有独到之处。

后来分析还原当时发生的事情,警方认为经过是这样的:那个女服务员是走在路上让“某衙内”看见的,因为长得可人,被其指使马仔“拉至”自己别墅里,要干什么就不用说了。

小冯带着“獒子”追逐那个女服务员走过的线路,一直走到别墅门口,和别墅的保镖进行了对话。小冯可能是觉得孤掌难鸣,并没有用强,看看进不去就带着“獒子”掉头往回走。结果他走的时候让“衙内”看见,正跟专政部门较劲儿的衙内一看来了个带狗的警察,马上反应是刑警队还在查他的案子。于是气势汹汹带了两个马仔开车来追,追到离大门约200米的地方,正看到小冯拿着对讲机准备呼叫援兵,三个人下车就奔了小冯。

据小冯醒过来讲,对方下车二话没说照着他胸口就是一拳,小冯一手拿着对讲机,一手拉着狗,正要避让的时候才发现对方手里还握着把匕首!这一下就把小冯扎成了血气胸,人倒了,休克。

此后发生的事情已经无法确认,所知道的就是那三个人再没上车,扔了车一路跑回别墅。“獒子”的足迹显示它在三个人背后紧紧追赶(狗爪印叠在人脚印的上面)。在别墅铁栅栏门口和门廊,“獒子”各扑倒了一个保镖,别墅的厚橡木正门上有很重的抓痕和啮痕,似乎双方在这里曾经有过搏斗和对峙。“藏獒”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护主,警察们推测,在小冯受伤的一瞬间,一贯老实的“獒子”忽然爆发,显露出了其父本犬中魔王的凶性。不过,警察到现场的时候,大门是锁着的,保镖倒在门后的走廊里。“獒子”是怎么进入别墅的呢?在别墅侧面的一扇玻璃窗完全破碎了,上面沾着血迹。根据推测,在无法破开大门的情况下,“獒子”是从这里撞破玻璃冲进去的。发现“獒子”出现在背后的保镖慌不择路,试图从大门逃生,慌乱中却无法打开门锁,结果丧命在门后。

“獒子”体重150磅,这样一个庞然大物猛扑上来的时候是怎样的感觉,没人知道。

“獒子”随即嗅着味道上楼,撕裂房门,冲进了衙内所在的房间。据推测,“衙内”往这个房间跑,是因为他在这个房间的抽屉里藏有一支加拿大手枪。

警察在房间的地板上找到了这支枪,枪机大张着,里面的子弹全部打光,其中一半打在了大门上,一半则打在了地板上,最后一颗子弹甚至打掉了他自己的鞋跟。

他大概是在这里目睹了大门口保镖的命运,所以才疯狂地打电话给局长要求自首——吓慌了的“衙内”依然以为小冯他们是刑警队派来的。

后来检查,“獒子”身上连一发子弹也没有中,唯一受的伤是破窗而入的时候耳朵被窗玻璃刺破。有警察说,要是“衙内”有一支猎枪啊,那还有戏,手枪这个玩意儿不是人人会打的,所谓“对着大象屁股都打不着大象”说的就是手枪。这是因为外行在使用手枪的时候,最后扣扳机的瞬间手指会不自觉地向下压,造成枪口低垂。惊惧中的“衙内”这种问题更是突出,警察的检验表明他打出的每一发子弹,与地面的夹角都在60度以上,最后基本已经与地面垂直了。完全吓慌了。

这个房间里只死了一个人,是“衙内”身边一个帮闲的,平时狗头军师那种角色。此人身上一点儿伤都没有,只是脸色和茄子一样,是活活吓死的。别墅里最后剩下两个活人:一个是那女服务员,被麻醉了关在地下室里,被救出来的时候什么也不知道;另一个唯一活下来的马仔本来是看着那女服务员的,危急时分跳窗而逃,光着脚十几里地一直跑回自己家里,双脚鲜血淋漓。等警察把他找着,人已经疯了,只要一听见狗叫就大小便失禁,全身抽搐。

“衙内”还是很聪明的,在“獒子”破门而入、子弹打光的情况下跳窗而逃,警察在楼下找到了他。说着这个令人脸色发白的案件,那位博士的一句话倒是让气氛轻松了一些。他说:“这小子明白人,这时候无论跟‘獒子’说我爸爸是谁还是我干妈是谁,一点儿用都没有。”博士的朋友是第一个发现“衙内”的,看见他侧卧在楼下的一片凤仙花丛里,一只手捂着脸,一条腿还在不规则地摆动。

“没死?看来是吓坏了。”警察想着,凑近了拿手电一照,马上转到一边呕吐起来。事后证明,“獒子”一口也没咬着这位衙内。但是,在这座别墅一楼二楼之间,正好有一根固定电视天线的钢丝,衙内的半边脸,就挂在这根钢丝上面。因为他的死亡,“獒子”当时到底给受害者展示了怎样的恐怖,我们已经无从知道。

听着这个令人惊悚的结局,老萨居然还能很有理智地思想,问了一句:“那不是还有一个在别墅门口叼着烟的保镖吗?他有没有说当时是怎么回事儿?”

博士低头皱了一下眉,仿佛胃里有什么不舒服,过了一会儿抬起头来回答我:“那哪儿是烟啊,那是……他自己的气管……”

那一次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走的,以至于忘了问“獒子”后来的命运。

第二天,我打电话给博士,问这个事儿,也顺便问问这个案子他们怎么处理的。

“衙内”那边给的结论是集体吸毒过量致幻,他是跳楼自杀,别的人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小冯伤愈以后自己申请转行,现在跟警界已经没有关系了。

这说法虽然模糊,大概也可以明白。问题是,“獒子”呢?出了这事儿,是不是也不得不人道处理掉?心里其实很不愿意涉及这个话题,还是问了出来。博士在电话里淡淡地笑了,说“獒子”没给我们这个机会。怎么回事儿?

藏獒是高原犬种,在平原地区有它先天不适应的一面。比如,它的心脏在平原地区就很容易出问题,特别是在激烈运动和强烈刺激发生的时候。警察们在别墅门外小道旁边的一棵大树下找到了“獒子”,四肢展开卧在地上,昂头冲着小冯的方向,如同一具雕塑。检验结果是心肌过分充血引发血管破裂,猝死。知道这个结局,萨无言地挂上了电话,深深地叹了口气。“獒子”,长在都市,生它的是黑背,胸腔里跳动的,却是一颗真正的獒的心。

望望窗外,残阳如血,高楼如林。心底里仿佛忽然听到一声野性的嗥叫。

三、毒斗天南案 1.有这样一位立了两个一等功的小哥

本来,找肖戈是想问另一起案子,因为知道他在禁毒处的时候曾端了一个即将完工的毒品工厂,保住了“北京无制毒工厂”的底线,光毒品原料就收缴了两百公斤。

这个案子,以其影响和规模,可以算到“京城十案”里头了吧?萨这么琢磨着。没想到一说起来,肖戈就乐了,说那么个案子,哪儿算事儿啊。

肖戈有一张娃娃脸,笑的时候嘴角向上翘,眼睛眯成两条缝,有点儿像周润发。不过接触多了就会明白,这位长得虽然像发哥,骨子里整个一个警察版的孙红雷。把两个完全不同的形象搁一块儿,就是这位退休缉毒警官标准的形象。虽然看上去不过30出头,但从真实年龄上来说,我该管肖戈叫声老肖的。可是,因为面对这张娃娃脸,这句话实在说不出口。

说肖戈长得年轻绝非恭维,京城的毒品圈里,提起“肖戈”没人明白,要问“小哥”,问24个人得有两打想剁了他:一来这人下手狠,跟线稳,不知道坏了多少位“老大”,是京城警界禁毒的一杆大旗;二来看他这张脸,没几个毒贩子觉得自己能熬得过他。想到要毕一生时间跟这样一个阴魂不散的家伙斗智斗勇,有点儿头脑的毒品贩子宁可选择孤注一掷。其实,我跟肖戈一起吃水煮鱼的时候,这位仿佛吃了唐僧肉的“小哥”已经离开一线好几年了。你还别惋惜,公安部立过两次一等功,还能全须全尾满街乱跑的一个巴掌能数完。就冲这个,肖戈不退,上头也不能让他继续干下去——多好的一个教育典型啊。有新警察入队,直接带他或她去看肖戈好了——看见没,立一等功,两回,越活越年轻,知道当警察的好处了吧?这不比带新人去参观烈士墓鼓舞士气?当然,这话别让肖戈听见,听见他非跟人家急了不可:

我这全须全尾的,还不如那掉俩手指头呢,一刀两断,他好歹痛快啊,不比我受的洋罪舒服?

我去问他破毒品工厂这个案子,是以为他那两个一等功里头,有一个是因为此案立的。问下来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他那两个一等功,一个涉及国家安全,不能讲;另一个案子,是中国缉毒警又荣耀又痛心的一案,虽然公开报道也提到过,但细节,大约只有肖戈这个当事人能够讲清。后来,我想了又想,给这个案子起了名字,叫“毒斗天南”。

为什么是又荣耀又痛心呢?萨存了个疑惑。看得太远要被鞋带绊倒的,我说,小哥,还是先给讲讲那个毒品工厂的案子吧。

也许因为退下来了,肖戈对于可以说的案子一向不含糊。比如这个毒品工厂的案子,肖戈介绍案情是这样的: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高科技的渗透,我国毒品的来源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从传统的种植鸦片提取毒品,逐渐发展到通过化学合成的方式制售毒品。我国的化学毒品,比如冰毒、摇头丸,最初来自东北亚某国,以后我国福建有人建立毒品工厂,一来二去就瞄上了京城这块大蛋糕。这案子发生在2005年,两个广东人,为了给北京的毒品人士更好地提供服务,决定在北京开办一家工厂。地点选得不错,是个高档小区,材料、机器也都顺利运进,神不知鬼不觉,就等着开工了。不料,这两位老板用了个不着调的伙计,结果被轻易破获,缉毒警们大呼此案破得容易。

大家都看过电视里头的毒品工厂,为了安全起见,总有些孔武有力但又头脑简单的家伙担任保镖兼杀手一类角色,被成龙或者洪金宝打得四处乱飞。这位马仔,就是干这个角色的。不过,此人在做事上还算靠谱,武功也好,并不是每天被人打得乱飞的人物,而且不嫖不赌,在行里算是口碑不错的。但是,此人有个最大的毛病,就是有点儿多动症的倾向。你说多动症不就是小孩儿淘气一点儿吗?这算大毛病吗?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这不,这位下了工,在大街上乱逛,看见路边停着一辆漂亮的丰田摩托,就手痒痒了。

他倒不是偷,毒品工厂的马仔待遇丰厚,犯不着,他就是单纯的喜欢,于是走过去,跳上车,按着车把比划两下。小孩子常有干这个的,那叫顽皮天真,你一个大老爷们儿干这个,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可巧,那车主也不是善主儿,看见有人骑自己的车就不干了,马上过来,意思是要理论理论。

(前面写的部分看来有个错误,把本田造的摩托车给了丰田,不过我的采访笔记中记录的就是丰田,估计是被那句“有路就有丰田车”给忽悠的,出了笔误。)

话说毒品工厂的马仔玩了北京某少的摩托车,对方一看这么个土头土脑的家伙骑自己摩托玩就不干了,过来理论。说起来这个车主有点儿得理不饶人,还瞧不起外地人,说话比较呛。不巧的是,那个马仔来自广东,还带点儿黄飞鸿的遗风。双方一言不合当街动起手来。能在毒品工厂当保安,手上都有两下子绝活,三下两下骑摩托这位就吃了亏。说起来,当街放翻地头蛇,放哪个影片里头都是件很涨面子的事情,马仔小伙子的动作也很帅气洒脱,够拍电影的资格。不料被打的京城少爷并非江湖之人,当然也没有江湖人愿打愿挨的豪气,变成熊猫之后居然一家伙报警了。

双方动手之后不到20分钟,走在路上的马仔让朝阳派出所的警车给提了。京城这地界儿十好几万个探头盯着,没有大侠的生存空间。当天晚上,北京警方集中力量,先便衣奇袭,再加警车呜呜作响助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举打掉那个尚未完工的秘密制毒工厂,老板惊呼神兵天降。

具体过程我就不细说了,反正现场并未发生激烈搏斗,有朋友住在那个小区,可以给大家讲一讲当时的见闻。

问题是,从玩人家摩托被抓到端毒品工厂,这中间总有个过程吧?对于这个过程有多种说法,据我了解此事和肖戈有关。

话说马仔大侠让警察扣了,还有点儿不服气的样子,可能觉得自己挺有理的。事情巧之不巧,此人走进派出所的时候,一抬头,正看见肖戈站在那儿。

那马仔后来自述,说我一看见他在那儿,就知道完了,中了警察的套儿了。

马仔认识肖戈?当然认识了,北京缉毒处总共才几个大队长级别的?干这行整天看这几位死对头老大的照片,他怎么会不认识?

说时迟那时快,这马仔带着背铐(提他的时候,这位跟警察小小的动了一下手,知道他有功夫,所以给他上了背铐)弯腰一个前空翻,铐子已经到了前面。跟在他身后的两名警察伸手去抓,被他左一个猴子摘桃放倒一个,右一个猴子摘桃又放倒一个,双手一伸,如风似电已经拉住了窗户上的铁栏杆,一提气,两脚一踮向外就跳……

后来跟练过武术的朋友谈起这个马仔,对方还赞叹不已,说这是南拳的功夫,专擅在这种逼狭的地方大打出手。这个人不得了啊!然后呢?然后就没有什么然后了。旁边一个警官抄起根电警棍“啪”一下正顶在这位后腰上。

一分钟以后,大侠已经是小便失禁,翻白眼儿在地上抽搐的形象了。有道是板儿砖破气功,火枪破武术,告诉您,到局子里这电棍什么都破。

不过那位下手的警官可是有话:您别说,有功夫还真是不一样,电这位的时候,他往起一蹦,脑袋差点儿能撞着房顶的灯泡。不管怎样,对这样不老实的不能客气,那俩被放倒的警察捂着两腿中间站起来,对这马仔何等态度就不用说了。肖戈没动手,他在一边儿乐。他怎么来了?朝阳派出所所长是他战友,人家三十大几生儿子,老战友来贺个喜不犯法吧?

进来这位他本来也没在意,等看着打完了,他忽然觉得起了点儿爱才之心。肖戈也是个能打的,他是运动员出身,身体素质好,论动手北京缉毒处排在前三(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才把他选入了立一等功那个案子),有点儿惺惺相惜的意思——如今这样黄飞鸿式的人物可不多见呢。于是,他跟所长问这人是怎么回事儿,小哥这人仗义,意思是可能的话给开脱两句。等一听是玩摩托打架进来的,肖戈就觉得不对了——他本来以为这小子是街头贩毒或者K粉进来的,所以见了自己害怕。你一个玩摩托打架的看我缉毒处的跑什么啊?不对,这小子不是黄飞鸿,是黄药师吧?

“你把这小子带来给我审审,他身上肯定有大案子。”

后面的事儿,还用说吗?

这种案子,虽然风光,但过程无惊无险,在缉毒处也就是个日常工作。

我以为这样的案子也能立一等功,是对警察工作大大的不了解。说起一等功那个案子,肖戈一声苦笑,说这个案子啊,我是被骗进去的。

那天,因为连续几天跟一个嫌犯,抓了,肖戈难得早早地上了床。结果夜里三四点钟的时候电话忽然响了,上头告诉他,别睡了,准备准备,明早出任务。

“几点走?”

“八点飞机。”

“去哪儿?”

“云南有案子,先飞重庆。”

“跟谁去?”

“你自己去。”

“啊……”

肖戈直觉感到这事儿有点儿蹊跷,留了个心眼,说我走不了,还有事儿没交代完呢。上头说“不用你管,跟我的车走,去机场路上交代”。这就由不得肖戈不去了。他自己说,什么事儿都认了。我们头儿跟我死铁,除了工作,他不能害我。两人在车上一路交代工作,等到了飞机要起飞,才发现到南边干什么上头一句没谈。问一句,上头说我不跟你谈,你到了重庆,那边有个总队长来接你,女的,她会跟你谈。

一头雾水的肖戈上了飞机,忽然觉得心里“咯噔”一下——我这工作交代得怎么跟交代后事似的?到了重庆,果然来了个英姿飒爽的女总队长接他,随行的还有一个大队长,两人热情得很。下车先吃饭,肖戈忍不住了,说姐,让我来这儿干吗啊?我们局长可没交代。女总队长一乐,说先给你三天时间,什么好吃吃什么,什么好玩玩什么,反正就是吃喝玩乐,都找重庆最顶级的消费,所有的开销我买单。

后来才明白,不仅是吃喝玩乐,要真吃喝嫖赌,这位大姐也会给买单。

肖戈这回觉得彻底不对了。

文章写到中间,请大家千万记住一点:本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绝对属于巧合。

大家认可这是一篇小说就好。

得到国宾加大熊猫一级的招待,而且受到警方直接鼓励去胡作非为,肖戈这辈子还是第一回。能混到这个份儿上还零件齐全,肖戈可不是傻子,这不能不让他觉得哆嗦——公家越这么给你破费,恐怕越不是什么好事儿。如果说飞来的路上,肖戈还琢磨着是不是可能会作为首都警察来指导工作,此时他已经认定,等着自己的,一定是件棘手的案子。仿佛故意卖关子,对方只让肖戈喝酒吃菜,并不急着谈案情。你不急,我急。肖戈从自己烟盒里抽出一根希尔顿,递给总队长,说您还是先告诉我去干什么吧,不然,这顿酒我可是喝不踏实。总队长接过烟,看了看,往耳朵上一夹,笑道:“一看你就不是云南的警察。你干这个又多两分把握。”

原来,云南的缉毒警之间,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相互之间绝不敬烟。这是为了怕人陷害,拉你下水。即便是没开封的也不行,有过没开封的烟实际用针管注射进毒品的例子。贩毒这一行的利润惊人,以海洛因为例,上个世纪末,缅甸批发价是50~60元一克,纯度70%,毒贩通常购买500克,携带入境后再加上1000克葡萄糖粉末制成片剂。批发价就上升到每克400元。

假如能把毒品送到北京,则最高可以卖到1500元一片,所含不过0.1克而已!

由此可见其利润之丰厚。

缉毒警这一行,和危险,也和大量的金钱打交道,是毒贩子拉拢的重点攻击目标,出现动摇者不足为奇。现在毒贩子的手段已经不是提着一手提包人民币直接闯关的时代了,常常是威胁(比如对家属)、利诱(这个是最常见的)和诱使警方人员吸毒上瘾三枪齐发。而一旦有人上钩,毒贩最期待的,就是动摇者可能引发连锁反应。云南是毒品走私的重灾区,所以,即便是面对同事,当地缉毒警也不得不作最基本的防范。

像肖戈这样四处散烟的,在云南一看就不是警察,就算在重庆的缉毒警中,也比较罕见。所以那位重庆的总队长一看他就大乐,直说北京的执法条件比西南好太多了。看着不似警察才好,因为肖戈这次的任务是“卧底”,与毒贩子周旋,如果被认为像警察,那会死无葬身之地的。让肖戈在重庆“腐败”,其原因是他这次的公开身份是往来北京重庆间的一位老板,如果不熟悉重庆的腐败环境,这个戏就唱不下去了。听到这个任务,肖戈第一个反应就是:我干不了!人生地不熟,再说,肖戈也没干过卧底这一行儿啊。再说……

毒贩的手段肖戈可是清楚得很。前两天他追的这个案子,就是他的一个线人忽然死亡,初步调查结果是吸毒过量。肖戈一听就不对,因为他知道这个线人早已经戒毒了,而且最近得了暗疾,不可能吸毒。追查的结果是几个亲人死在这线人手里的毒贩家属(也是毒贩)找到了他,按住以后一声“送X哥当神仙去”,有人拿出一支高纯度毒品,剂量超过正常量15倍……几分钟之后,这线人就在极度癫狂之中被文明地“打爆”了。

这还是最仁慈的手段——那一针毒品,放在市上足够卖出几千块的。据说,只有行内有资格的才有机会享用这种待遇。如果是警察……

昨天还在北京吃浦五房的肘子,喝小二,没事儿上爹妈家打秋风,好端端的日子忽然来一个生死时速,为那点儿工资我……我犯得着吗?这话带有开玩笑的性质,因为肖戈明白,这时候你倒是可以退,可是退了,这一行里,你也就别想抬起头来了。堂堂小哥,这个面儿可栽不起。但“警察也是人”这句话一点儿错也没有,重庆的总队长也跟着开玩笑,说想躲可没门儿,你到我这儿就算上了贼船了。要有明的暗的需要照顾的,跟姐说一声,你就放心地去……其实,你也别太担心,云南方面傅局长亲自挂帅,从四川调去36员干将,布下天罗地网,有杀无赔,人家才是正角儿。你呢,就是一个鱼饵,只要出一个脑袋,还能在我这儿疯玩三天,你还不感谢政府?

“别,你兄弟也就这一个脑袋值钱。”肖戈苦笑。一说案情才知道,这个案子,本来和北京警方没有什么关系,是重庆警方发现的线索。重庆警方一直在跟踪一条从云南德宏州经昆明、向全国辐射的贩毒网。为此,在经过周密计划后,总队长亲自带队,于某自治乡擒捉了一名这个贩毒网中可称关键环节的大毒枭。擒拿此人的过程也可称险象环生,在路上将其擒获后搜查其宅,才发现这所房子的院墙为两层,院子里面全是大理石装饰,墙壁可以防弹,地面则光滑得警察一冲进去就会滑倒。这个毒枭家中藏有冲锋枪、手榴弹,如果被他逃进住宅,几乎可以肯定警方将付出血的代价。

突审之后,这名大毒枭供出了云南方面的上线线索,并在供词中提到,所谓上线也不过是过路财神,这个贩毒网在云南方面真正的老板,似乎和警方有很近的关系。

重庆方面迅即将这一情况反馈给云南警方的最高层,云南缉毒总局傅局长闻讯极为重视,在仔细权衡后调用数名得力而且可以充分信任的干警深入德宏州实施追踪调查。以查毒的技术能力而言,云南警方可称名列前茅。经过内查外调,被疑为这个巨大贩毒网的真正元凶,终于在一次无意间落入警方的视野。

只是,他的出现令这次行动的前线总指挥大吃一惊,不敢相信自己眼睛的一线干警想方设法给嫌疑人上了技术手段,终于得出了可以信服的结论。

这个嫌疑人的身份太特殊了。此人是云南警方的英模之一,曾担任某缉毒大队大队长,在缉毒工作中屡立功勋,甚至中央电视台《中华之剑》节目还播放过他的专题!且不论影响如何、他的反侦查能力如何,此时,在云南缉毒工作中做过五年以上的干警,不是他的老上级老战友,就是他的老部下!

更令人震惊的是,据初步判断,此人也许依然不是这个贩毒集团最核心的人物,在他的背后,还很可能隐藏着一个同样带有警方背景,但资格更老的真正黑手。为此,云南警方不得不求助于兄弟省市,以完成对其的定罪抓捕。

一个跨省市合作、代号“摘星”的抓捕计划就此出台,而肖戈,就是北京警方提供的一张王牌。

“怎么会想到让我来干这个呢?”看完案情以后,肖戈问了第一个问题。

听到肖戈问这个问题,重庆的几位都笑了,说谁叫你小子太出风头了呀。您可是你们X局长钦点的,说你又能打,脑子又快,政治上可靠还有经验,还没怎么露过脸儿,在联席会议上把你夸得跟一朵花儿似的。

X局长和肖戈隔着好几级呢,这样夸法,很容易让人脸红。肖戈脸没红,却嘬起了牙花。应该说,这些评价尽管引人嫉妒,却不是无源之水。其实,如果过一两年,肖戈想要这个差事,估计都没人敢给他了,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那时候他在这个行当里已经太有名气了,在这个圈儿里,要他去卧底跟让奥巴马去差不了多少。在“摘星行动”的时候,肖戈刚到缉毒系统不久,大多数毒枭和其他省份的同事不认得他,这给他扮演这次的角色提供了有利条件。既然在这一行是新手,怎么又能说他有经验呢?

这也不奇怪,因为肖戈在加入缉毒工作之前,做的那一行更为传奇。肖戈曾是中国国安系统最出色的行动指挥员之一。他的第一个一等功,就是在国安时代拿下的。关于这个一等功,因为牵涉到国内国外复杂的政治问题,现在还不宜披露其全貌,但仅仅一个结尾就足以让人想象此案的惊心动魄——人捕到之后,肖戈带队迅即转移到一个有铁门遮护的院子,他下令锁门,就地布防。与此同时,肖戈紧急呼叫上级,要求携带重武器的部队立即向他靠拢,在30分钟之内到达他据守的院子,否则不能保证把人带走。“我不是推卸责任,如果被人发现我们的行动,肯定会发生过来抢人的局面。我这里只有四支‘微冲’,根本顶不住。”在我国国境之内,四支‘微冲’无法保证把人带走,听来仿佛不可思议,却就是那一战的真实情形,当地情况之复杂可见一斑。

30分钟之内,最近的陆军部队到达现场,赶到的连长荣立二等功。肖戈因处置得当,捕捉战机迅猛准确荣立一等功。在出击前,肖戈所带小队已经化妆跟踪目标整整一天,但狡猾的目标极为谨慎,直到出击的一瞬都无法确认目标即追捕对象,此时机会稍纵即逝,稍有犹豫整个行动可能就此功亏一篑。

肖戈确认目标身边的境外来人身份后推断作战设想不会有误,因此拍板动手并承担一切责任。抓捕的瞬间,目标发现情况不对,但不失作为一名大通缉犯的身份,在完全被围的情况下依然试图跳车脱逃。肖戈立即出手,一拳正砸在这个胖子的两眼中间,出拳之重让对方当场休克,瘫软在地,鼻血迸流。

肖戈后来说,自己与目标并无私仇,这一拳只是出于做这份工作的职责。

结果,抓对了。

从国安系统出来后,肖戈改行干了缉毒,重点负责涉及贩毒的重大案件。依靠在国安时期养成的工作习惯和经验,自己又肯下功夫,肖戈在这一行里干得如鱼得水。

一次,线报有一名妇女携带大量毒品将到达北京,北京警方部署了四条检查线,居然都没能查到此人。直到她走出警戒线之外,才被督阵的肖戈当场抓住。发生这样的事情很简单——这名女子虽然身份证上是少数民族,但实际上是一名混血儿,外貌体征直观上与汉族几乎没有区别。四条封锁线上的干警都在找少数民族妇女,故此被她轻易过关。但是她没法过肖戈这一关,那种细微的地方特征依然暴露了她。用肖戈自己的话说:“别人看不出来,我一眼就能看出她来!”

所谓本事,说的就是这样的地方吧。不过,肖戈不脸红也就罢了,嘬牙花是怎么回事儿呢?因为他在后悔——后悔前两天在X局长面前露了一次脸,不然,也轮不到X局长想起他这个新手来。

实际上,那次肖戈差点儿被局长批“虐待妇女”。那天,北京警方从广州警方接到一条可靠的重要线报:有一个毒贩携带大量毒品上了t15次列车,即将前往北京。肖戈带了三个人,到信阳上车抓人。从硬座开始,向中间查,没有查到。肖戈在软卧包房建立了一个指挥部,进行情况汇总。车厢里没有查到,对行李进行检查,结果依然是没有。在不能确认的情况下,无法每件行李开箱检查,所以很难通过这种检查取得进展。看到情况不对,肖戈亲自出马,在列车上走了一圈,终于锁定了一个嫌疑人。

其实,也不能算是嫌疑人,因为这个老头睡在卧铺上,行李极为简单。加上时值盛夏,衣物单薄,这个人根本不可能“携带大量毒品”,看上去一点儿嫌疑都没有。但是,肖戈总觉得这人有哪儿不对劲儿。具体问题在哪儿呢,也说不上。

但凭直觉,他认为这老头有问题。可不能因为这个就抓人,在确定没有其他更“挂相”的嫌犯之后,肖戈向列车长要了一个空铺,派一名侦察员靠近观察。

此时列车刚过黄河,去观察的侦察员报告,老头没有什么异常,只有个少数民族女的过去和那老头聊了一会儿天,往餐车去了。肖戈让侦察员继续观察,自己去了餐车,很容易辨认出了那个女的。不过,跟来跟去,肖戈发现,那个女的也不像是带着货的。但是,他觉得自己的判断不会有错,因为这个女的连行李都没有,既不像做生意的,也不像旅游观光的,也不像因为亲友有事忧急赶路的样子,看不出她是为了什么目的从广州去北京的。

这就有点儿怪了,只好一直跟了。如果他们是一伙的,则对手的数量超过线报上的人数。因此,肖戈请列车长帮忙,增援了他两名乘警,两支枪。

肖戈发现,那个女的也在卧铺车厢,在她上铺的一个汉族女子和她说了几句话,从神态上看,不像是列车上萍水相逢的关系。

跟了一阵,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肖戈忽然想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觉得那个老头奇怪了——大夏天的,这老头居然戴着一副白手套,这不是很不正常吗?肖戈悄悄给广东警方打电话,让他们找线人核实:那个上了t15次列车的毒贩,身体有没有什么特征,特别是,手上有没有受过伤?

广东警方立即和线人核实。说到线人,也是件值得谈一谈的事情,很多线人本身也曾经是涉毒人员,但是报起情报来却不遗余力——用肖戈的话说,有时候觉得他们比我还敬业呢。之所以如此,其实还是市场经济那只看不见的手在起作用。

您说打住,这里头有市场经济什么事儿啊,这市场经济怎么逮哪儿往哪儿掺合啊?

盖因为毒品这东西也是一种市场经济。现在不是鸦片战争时候了,在某个地区吸毒的群体不可能无限制扩大,有限的消费伴随无限的高利,造成毒贩子在争夺市场上无所不用其极。外面的想进来,里边的不想出去,几乎每个毒贩的家史都伴随着惨烈的仇杀,同行是冤家在这个群体里可不仅仅是说说而已——毒贩之间的仇恨,有时远甚于毒贩对警察的仇恨。于是,利用当线人为民除害,为己报仇,这些家伙比警察还敬业也就不奇怪了。

不过,线人也常把情况报一半藏一半——这样做增加了警方的破案难度,而且也让被卖了的主儿猜不出谁在数钱。肖戈知道这一点,所以才让广东那边迅速找线人核对情况。这样,那边还在核实着,火车已经到站了。没办法,肖戈只好让人分头跟着三个嫌疑人。老头和那个少数民族女的都没有行李,慢悠悠地走在出站的人流里,那个汉族女的提了个拉杆行李箱。

在肖戈的布置下,几名外围布控的警察检查了那个汉族女的所带行李箱。

当然,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也检查了她身边几个人的,但没有任何发现。此时,广东的消息依然没有来。肖戈戴着耳机,手拿对讲机,在北京站口的人流中尽量跟着那两个女的。眼看已经到了大厅门口,耳机里忽然传来广东那边的传话:线人找到了,那个带毒品上车的右手缺三个手指。肖戈反手拿起对讲机,呼叫跟踪那老头的侦察员:“快,扯他手套,看他右手是不是缺手指头!”

随着一声“是,缺三个!”的回答,肖戈立即发出了“抓捕!”的信号。

这个案子事后证明他的判断很是准确,那个老头就是线报中提到的毒贩,肖戈他们给这个老家伙起了个外号,叫作“断手白白”。“断手白白”是肖戈提供材料的时候提到的,我当时认为“白白”的意思是此人双手都戴白手套,刚才有朋友留言,认为可能是广东话“断手伯伯”的音译,窃以为他是正确的。

“断手白白”是要到北京交易的,还带了一个贴身的“秘书”,就是那个少数民族女的。不过,他既不自己带着毒品,也不让秘书来干这个,而是又雇了一个汉族女的,由她携带一只内装毒品的箱子,走一趟给她两千元。这个汉族女的,只认识他的“秘书”,即便被捕,也供不出“断手白白”来。

萨琢磨,这样一个行动都能玩出三层指挥体系来,环环相扣,要换个时代,这“断手白白”天生是做间谍的啊。那么,警察又为何找不到汉族女人箱子里的毒品呢?

也不奇怪,因为当时毒品的走私已经出现了新的动向,那就是从手工业作坊向工业化生产迈进了——缅甸的毒品贩子不仅提供产品,也销售专门用于走私的箱子。这种一次性使用的箱子是连毒品一起卖的,制作的过程中已经直接把毒品封在旅行箱的侧壁,拉杆盒里面。由于全密封制作,连缉毒犬都闻不出味儿来,因此,如果不将箱子破坏就无法查出藏毒。这种箱子都做成国际二流知名品牌(一流的怕做不像),几乎可以乱真,当然,价格也是不菲。正是“断手白白”一案,才让国内警方认识到这种携毒工具的存在。那个汉族女的,用的就是这样一只皮箱,仅仅从外面检查一下,要想发现问题的确不容易。

抓捕开始,“断手白白”在被抓掉手套的一瞬间知道自己已经暴露。这种黎叔一类的家伙斗智不斗力,落到这一步毫不抵抗,干净利落地束手就擒。

如此“我不为难你,你也别为难我”的光棍人物,警察们倒也佩服,一般来说,可能的范围内会客气一点。从这点儿讲,黎叔进去,即便最终得给毙了,之前也不会受什么委屈。

那个汉族女的不知道自己带的是毒品,只知道两千块钱替人带一次“货”——两千块钱多大的事儿啊,看见几个着装的和便衣的警察一拥而上,扔了箱子就蹲那儿了,也没费劲儿。只有那个少数民族女的折腾了一下,她发现情况不对以后开始小碎步横向移动,因为周围人比较多,要抓捕她的两个侦察员一时无法靠近她。与此同时,这个女的从腰里掏出一包什么东西来,肖戈眼尖,一眼就看出来了——那是一大叠子人民币!

他马上明白了那女的意图。周围好几个职业乞丐,如果被她把这一大叠子人民币撒一个满天花雨,那北京站就有好戏看了。那女的手已经往上扬了,钱却没撒出去,因为肖戈上来了。看情况不对,肖戈一个箭步已经蹿过去,旁边正好是火车站的广播室,肖戈横膀子一抡,把那女的连人带钱直接撞进了广播室里头。

正在广播找人,忽然飞进来一个还挺漂亮的女的,手里举着一大把人民币,广播室的师傅吓了一跳。接着冲进两个男的来,抬手就把这女的按桌子底下了,师傅吓了一大跳。抓捕顺利完毕,车站上的人几乎没注意到发生了什么。肖戈正指挥收网,却被人拍了肩膀——回头一看,是同行,来的是X局长身边的人。X局长行里叫“老头子”,和蒋委员长一个称谓。这人是北京老公安的作派,每年必到下面蹲点。这天他正好在北京站蹲点,老头子四十几年的老警察,眼睛毒得狠,一眼就看见肖戈把人家女的一家伙撞进广播室里去了。老头子说这谁呀,野蛮执法啊,你去看看怎么回事儿。

弄清了情况,老头子乐了,叫来肖戈问问案子,说侯宝林能把人老头撞药铺里去,想不到我们警察里头也有这样的人物。其实,老头子对肖戈随机应变的水平,还是很欣赏的,后来还要了他的档案来看,记住了这个小伙子。

结果,人家一提要个卧底的,能打的,马上就想到了肖戈。肖戈心说我也不知道老头子那天去北京站啊。干了这一行,被点了名还能有什么好说的?只好一边熟悉案情一边“花天酒地”呗。计划是“花天酒地”三天,三天之后,第四天还是继续“花天酒地”,第五天还是……

正在肖戈觉得洗桑拿快把皮洗破了的时候(为了感受大毒贩的消费,每天必须去七八个地方……花天酒地),消息终于来了,令他速飞昆明,那边已经为他搭好了线。肖戈的身份是北京一个专在演艺圈混的暗枭,据说几个名艺人身边的大马仔都是他的手下,这次来云南,是急需至少2000克高纯度毒品。云南警方的托儿装模作样找上了一个对方圈里的小毒贩,不出所料,对方吃不下这样大的单子,请肖戈到昆明和自己的老大谈。

“摘星行动”,正式开始。

三、毒斗天南案 2.京城派来的生死卧底

接到云南方面的发动信号后肖戈直飞昆明,下飞机坐进出租车,开向关渡区一家宾馆。那司机脸上红扑扑的,一看就是喝多了,瞅谁都像要跟人打架,没人敢坐他的车。但是肖戈照坐不误,因为他认识这司机是北京缉毒处驻云南的。北京缉毒处在云南有情报站,与云南警方没有横向的联系,驻站人员奉命全力协助此案。出租车的窗户上新贴了防晒膜,傅局长就等在车里跟他谈话。为了不打草惊蛇,在自己地盘上堂堂的缉毒局局长要猫在出租车里接见侦察员,简直跟当年的地下党有一拼。

当然,肯定也够郁闷的。傅局长先道了辛苦,再问家里外头有什么需要照顾的没有(肖戈心里说,怎么都这么客气啊),然后开始谈案情。

肖戈已经对目标有了一定的掌握,这个退役的缉毒大队长,在任时曾参加越境缉毒作战,在毒贩迎面射来的子弹面前指挥若定,使任务得以完成,说起来当年也是缉毒系统的一条好汉。退役以后,此人逐渐改变面目,利用自己的关系网开酒店,开夜总会,据说昆明有将近一半的娱乐场所掌握在他和他背后的势力手中,道上称为“夏队长”。初步推测其开始贩毒也是在这个时期(事后审问得知,在现役后期此人就已经开始接触这一行,属于内部被拉下水的典型)。出案子之前肖戈多少了解一点儿他的情况,对他颇有同行的钦仰,做梦也想不到自己要去卧他的底。

但是,从那以后,其形迹也就逐渐隐密,很少有人能够见到这位“夏队长”的行踪。等到发现他和贩毒有关联,警方才恍然醒悟几起功亏一篑的大案都与此人的存在有关。此人颇有反侦察经验,尽管从逻辑上对其贩毒的判断已经可以成立,但始终抓不住他的直接罪证。云南警方曾对其电话进行监听,却发现他在电话中从不谈及贩毒的话题,倒是经常赞助公益事业,俨然一个社会成功人士的形象。警方亦不敢过于紧逼,因为夏某不但关系网根深蒂固,而且十分机警,如果被他发觉,出逃境外,将使这个大型贩毒集团的活动成为无头之案。

堡垒都是从内部更容易打开。此案开始立案后不久,一个关联的警察被秘密批捕,此人供出一个线索:这个贩毒网之所以不断扩大警方却难以觉察,与“夏队长”的一个习惯有关。此人虽然深居简出,但每有一公斤以上的大宗毒品交易,必亲自出马。这一方面是因为他深知毒贩无信义可言,如果自己不直接和对方交易,难免被部下欺瞒;另一方面,这也是对警方的一种反侦察。以他对警方工作方法和人员的熟悉,一般缉毒部门的设局往往被他轻易识破。

一次,一名缅甸高级缉毒警官从境外摸到了这个贩毒团伙的线索,却在和“夏队长”的当面交锋中被当场识破。这名华裔警官被活捉,惨遭酷刑并即将“沉塘”,仅仅在最后一刻得以寻机逃脱。夏某的这个习惯,保障了贩毒网的发展,却也给“摘星”提供了行动思路。傅局长告知肖戈,为免打草惊蛇,那名被密捕的警察招供后即被放出,除了暗中有人监视外一切如常。替肖戈和“夏队长”挂上钩后,肖戈在昆明的一个“马仔”为他在关渡区一座宾馆订了个豪华间,并与“夏队长”的马仔约定了当晚在该处进行交易。表面上,双方都没有提到“夏队长”,但是从这笔交易的总量来看,夏某必会出面。

很少有人知道这座宾馆其实是省公安厅的一个秘密据点,该宾馆顶楼是傅局长的指挥中心。抽调重庆警方精锐组成的“摘星行动”小组已经悄然潜入,在其中做好了对“夏队长”进行密捕的准备,只要“夏队长”一进入宾馆,任其三头六臂也断无法逃脱。这次,给肖戈的任务是扮演好这个北京大毒品贩子的角色,取得夏某贩毒的一手证据。技术人员在车中给肖戈的身上挂满了各种各样的技术装备:微型摄像头、窃听器、超微型麦克风话筒等,简直是全副武装。他和“夏队长”约定见面的酒吧里面,暗藏着号称“四大金刚”的四名刑警,他们都携带着大威力手枪和用于近战的震撼式闪光手榴弹,可以在一秒钟内接近过来,完成抓捕任务。

肖戈问了一句话:“假如他不来怎么办?”傅局长指示:调动这样多的警力,不可能长期不走漏风声。如果他不来,你依然要争取今晚和他进行交易,必要时进入对方控制的地盘,只要取得证据我们就开始抓人。我已经安排了机动兵力全程伴随你行动,最大限度保护你的安全。

“有数了,局长。”怕什么来什么,肖戈暗暗叹了口气。实际上,在出租车里,除了傅局长、技术员和司机,还有一个人。此人就是那个缅甸高级华裔警官,他负责向肖戈讲述与夏某面对面交锋的细节,以作参考。这个警官两年之后和肖戈还有合作,堪称是个有勇有谋的人物。

出租车一路顺风,把肖戈送进了宾馆。肖戈在宾馆大门外遇上了自己那个翘首以盼的“马仔”。这位有20年警龄的“马仔”一脸谄媚,把“老板”迎进门来,告诉他客人还没有来。两个人走进酒吧,叫了两杯酒慢慢喝着,等待客人的到来。

约好了是晚上七点见面,眼看着时间已经过了,客人依然没有来。“马仔”打对方的电话,没有人接。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仍然不见人来。难道事情出了变化?

悄悄请示上级,得到的指示是:继续等待,如对方更换交易地点,跟上走。

接到这条指示的时候,已经是七点十五分。也就在这个时候,肖戈注意到从酒吧左侧门走进一个人,低着头没有和任何人说话,余光轻轻一扫,很低调地又从右侧门走了出去。肖戈注意到,此人手中提着一瓶矿泉水。愣了几秒钟,肖戈向“马仔”打了个手势,快步走向卫生间。

事后,评功的时候,上级认为肖戈在本次行动中有四大亮点,充分体现了他机警善战的特点,此时,就是第一个。

走进卫生间的肖戈,以最快的速度开始脱衣服,然后把身上所有的监控、监听、通信等设备统统摘除,扔到了废纸箱内。抛掉了所有的技术器材,肖戈刚刚走回座位,“马仔”的电话就响了,来电话的正是对方那个“马仔”。

“叫你们老板立刻出大门,上一辆白色尼桑,队长开车,请他洗桑拿。”肖戈微微一笑,他注意到,那个提矿泉水瓶的,正在此时从侧门再次走进了酒吧,正在不动声色地对着他们两人窥看。这个人,后来被认定人称“杨老大”,正是夏某的头号得力助手。

肖戈说,这事儿,关键在那瓶矿泉水上。事后,肖戈自己对这次的反应也颇为得意——要知道所谓四大亮点可不是宣传部门报的,是公安部内部自己说的。能给这种专业评价的,资格老到建国时跟过马神仙,听这话的人警龄加一块儿往前推能算到乾隆年间去,谁都没有异议,说明小哥这次的表现戳得住。

其实,对方发来这条要求的时候,肖戈和“马仔”假作商量,“马仔”也在利用暗藏的通信设备向上级请示。得到的指示是:去掉监听设备,跟上去——英雄所见略同。应该说,云南缉毒的老手们也反应很快,但因为毕竟不是身临其境,还是慢了半拍。如果按照指示去做,形迹难免落在“杨老大”的眼里,这次行动恐难善了。那么,肖戈为什么要说关键在那瓶矿泉水上呢?

原因很简单:作为缉毒警,肖戈知道一个特殊的情况——吸毒的不喝茶,只喝矿泉水。吸一口,喝口矿泉水压一压,是他们的习惯。

“杨老大”提着一瓶矿泉水进来,进来既不找人又不就坐,显然不正常,一下就在小哥眼里“露形”了。而且,在“杨老大”进来之前,肖戈实际上一直在“找”这样一个人的出现。这是因为,按照规定的时间和交易方见面,而“夏队长”的人不出现,这是一个不正常的现象。

毒品交易也有它的规则,肖戈的身份,是道上的朋友给证了底的(重庆方面做的工作),这种时候你不按时来,第一是不给朋友面子;第二,作为肖戈一方,头一次跟你交易,他会认为你不可靠,或者中间出了问题。一般情况下,他就不敢交易了。你怕警察作局,对方也一样的担心,这种事属于麻秆打狼,两头害怕。

电视剧里贩毒分子没事儿换几个地方交易是有真实背景的,但那是对方对你产生怀疑的情况下才会做的,正常的毒品交易没有那样复杂,毕竟,这又不是绑票。何况,“夏队长”来,是基本决定要做这单买卖了,最后自己再掂掂肖戈的真伪,就跟面试总得见一见大老板一样。如果觉得情况不对他可以立刻收蓬,哪有连面儿都不见的道理?

这前后矛盾嘛。等到时间过了“夏队长”还不露面,肖戈就开始琢磨了: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比如这边布的局有人给通风报信了,那对方肯定不会来。发现警方布局,还故意往里钻,玩什么将计就计,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那是成心挑衅警察的权威,“夏队长”不是拍电影的,决不会做这等傻事。

布局的领导也正因为这个,才让肖戈“全副武装”的。如果对方露面,肖戈会想方设法勾对方漏话,只要拿到证据,不做交易,也可以捕人了。最初的设想,肖戈要完成的应该是一个简单任务。既然如此,行动失败,肖戈回北京,等于在重庆白玩四五天……说起来,也蛮不错的一个结局么。让我想起大学里某室友和女朋友断交时怎样因为嘟囔了一句话,被人家抓了一个满脸花——这小子的话是:“分就分,反正我也没吃亏……”

不过,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夏队长”或者他的手下,已经埋伏在酒吧里,多用一点时间在观察自己和“马仔”,如果自己没有破绽,一做出要走的姿态,对方就会出面交易。当国安的时候就一直干便衣,他自己觉得演得还可以,但是,吃了十几年公家饭,自己身上会不会带着某种“味”,肖戈也不知道,所以这酒喝得甚是艰难。他一边喝,一边在找对方的人。

“杨老大”的出现,让肖戈一下推翻了前面的全部想法。因为一瓶矿泉水,让他注意了“杨老大”。注意了以后,通过他的外貌、举止,可以判断出此人就是自己要找的。他从前面一走,肯定看到自己了,但是却没有过来找自己,这是怎么回事儿呢?这之后,肖戈愣了几秒钟,因为他在思索。“杨老大”进来的目的显然不是来找自己交易,那么,他来干什么?来为“夏队长”确认环境是否安全?不可能,那样他应该在约定时间之前来这里,而不是现在。唯一的理由就是来看自己还在不在。为什么来看自己在不在?说明对方还是想和自己打交道。想和自己打交道说明什么?说明对方还认为自己是同行,也就说明并没有人通风报信。既然没有人通风报信,为何他不来交易?

很有可能是他不认为自己这个人可疑,而是这个地方让他觉得有问题。所以,他不来交易,又舍不得放走这条大鱼,举棋不定。犹豫了一阵以后,派人来看看自己是不是还在,要是自己已经走了,那就算了,要是自己还在……要是自己还在,对方会怎么样呢?肖戈的判断是,对方会要求自己跟着走,到对方认为安全的地方交易。如果是这样,领导会怎样安排呢?

傅局长画外音——“如果他不来,你依然要争取今晚和他进行交易……”

那就意味着卧到人家内部去了。问题是,虽然没干过卧底,在国安的时候肖戈可没少了解这方面的案子。虽然没断定对方会不会请自己洗桑拿,肖戈可是明白,如果自己这么全身披挂地过去,这身上的每一样家伙都够给自己招魂的了。于是,他跳起来就往厕所跑。反正,他知道这酒店的底细,自己扔的这一堆东西准会有人收拾。几秒钟的功夫,肖戈居然琢磨了这么多!一等功,是那么好立的吗?

这也叫“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这句话怎么解释呢?按照肖戈的说法,那不是跟上级对着干,而是上级看不到,想不到,听不到,做不到的,我们要替上级看到,想到,听到,做到。哎,我怎么觉得这像是国民党军统特务的词儿啊。

“小哥,您这是共产党的警察啊,还是国民党的警察啊?”

“嗨,国民党都能做到的事儿,我们怎么能反而琢磨不到呢?”小哥的回答很艺术。

对肖戈来说,幸运的是,刚回来电话就响了,而接着“杨老大”就进来在那边瞅着,明显是想看“客人”怎样反应。借着商量的架势和上级取得了联系,肖戈要过“马仔”的电话,直接跟对方通话,说过去可以,我和我“马仔”过去一个,芝麻绿豆大的点儿事,用不着俩人都去。很符合毒贩警惕黑吃黑的心理。

对方没有任何犹豫——那你来吧。肖戈点点头,把电话往兜里一揣,抬腿就走。

门口果然已经停了一辆白色尼桑车,开车的是个相貌平平的汉子,正用云南土话在手机里和人讲话,见他过来,只做了一个“上车”的手势。

肖戈上车,坐下。那人一踩油门,尼桑车直奔市郊而去。这个人,正是“夏队长”。

肖戈做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眼角却悄悄地瞟着“夏队长”的动作和车窗外的动静,稍有不对,就准备先把对方拿下当个人质再说。

他发现“夏队长”一边开车,一边在机敏地瞟着后视镜和反光镜。肖戈知道,“夏队长”这是在看有没有车跟踪。开车的时候,“夏队长”始终在用云南土话打手机。良久,他合上手机,头也不回地问了一句:“你怎么住在那个地方?”

肖戈说,他听到这句话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此人在省公安厅有人!

肖戈回问:“住那儿怎么了?”夏从后视镜里看着肖戈,慢慢道:“那是公安的一个点儿。”肖戈:“真的?我不知道。”“那是省公安厅的点儿。”夏说。

后来才了解到,夏知道这个秘密据点并不是他在省公安厅有人,这个据点很少人知道,省公安厅有人也不见得了解。夏在职的时候有一次执行任务,选择指挥地点的时候这里曾经是备选,所以他有这个印象。“那我得打个电话,让我的人换个地方。”夏点头,肖戈打电话,说得简单,只是让“马仔”带自己行李换一家地方。对方回答:“好。”肖戈关了手机。“马仔”回话的时候在送话器上轻轻敲了两下,那是暗号,意思是自己和夏的电话都已经定位监听了。

夏没再多说这件事儿,看样子是信了肖戈的解释。一行四人,夏、肖戈、杨老大和夏的一个“马仔”到了一家消费场所,夏和肖戈去洗桑拿。两个人一边儿洗,一边儿聊,彼此有了些了解,气氛渐渐融洽。洗完,肖戈说我买单吧。

夏眼皮微微一翻,说:老弟,什么都不带,你拿什么买单啊?两人相视哈哈一笑。

肖戈身上只有一部手机、一盒香烟和一个打火机,其他无论钱还是卡,什么都没带。夏是怎么知道的,俩人都明白。肖戈说他唯一不明白的是,我什么都不带,并非不信任他,而是为了到时候找理由和上级接头啊。

这一笑拉近了两人的距离。洗完澡,夏开车去了一家宾馆(后来知道宾馆本身就是夏控制的)。拿身份证开房间,知道肖戈什么都没带,用了杨老大的。肖戈说我手机就一块电池,让我“马仔”送一块来。夏说可以,你让他带两万块钱来,我今天带来了两个兄弟,不能让他们白跑一趟。几个人一起去餐厅吃饭,开了个包间,边吃边继续聊。但是,谈到交易,夏一直说不急。

不急?干这行的谁不想早办完事早走人啊。肖戈觉得,恐怕事情有点儿蹊跷,此人干了20多年警察,他有感觉!

吃到中间,肖戈的“马仔”赶来,到席上见过大伙儿,按肖戈说的,给他带来一块新电池,还有两万块钱。肖戈让“马仔”回去,递两万块钱给夏,夏随手给了身后的马仔,叫服务员把菜送到房间去,我们在那儿接着聊。几个人往房间走,肖戈落在最后面。刚才“马仔”来的时候,电池、钱,几次倒手的功夫,肖戈手里多了一张短短的字条。上楼梯拐角的时候,借着走在最后的机会,肖戈张开手心看了一下。上面是一行荧光小字:“他刚才向外打出一个电话,说你像官场的人,不像做生意的。要考察你,要找小姐。”

拿打火机点烟,顺手把纸条烧了,肖戈想起来在重庆登机的时候,自己感谢重庆警方的热情招待,最后发了句感慨:姐,就一样咱们这次做得不够像啊。对方问什么事儿呢?肖说:“你没给我找个小姐啊,哪儿有干这一行出门不找小姐的?”

那位总队长一拍脑门,说哎呀呀,怎么把这个忘了……俩人也是哈哈一笑,其实说归说,这公家饭能吃到哪个限度,谁心里都是门儿清。看来,这回有人主动给咱找小姐了。

真叫小姐你上不上?我问肖戈。肖戈一乐,说跟《生死卧底》里那朱老四似的(估摸着是国内某个电视剧),不吸毒,不找女人,直观就是警察。

小姐怎么了,人家英国特务能为了女王那啥,咱就不能为了公安事业献身?卧底这种事儿老绷着弦儿,找个小姐不正好喘口气儿,这不是好事儿吗?又不用我们单位买单……

我看他乐得不正经,心知有异。听肖戈往下说,才恍然大悟,这人啊,千万别想出格的好事儿,一想,准来麻烦。到房间门口,杨老大跟那个马仔都不进去。肖戈往里一走,心里忽然“咯噔”一下。不是说找小姐吗?肖戈见多识广,就是找只人妖来,只怕也不至于把小哥吓“咯噔”一下啊。只见屋里有另一个马仔,正在桌子上摆弄几张酒店里包鸡用的锡纸,“夏队长”走过去坐下,拿了一张,眼睛不抬地对肖戈道:“尝尝?”

看这架势,肖戈一下就明白了,一句话差点冒出来:不是说找个小姐考验我吗?怎么改戏试我吸毒了?这话要说出来,只怕还有点儿酸溜溜的。

说到这儿,有两个错误的概念必须说明:第一个概念,是说贩毒的不吸毒。现在道儿上早不是这个情形了,其中一个原因是新式毒品和旧式毒品有很大区别,新式毒品对人的神经系统伤害和成瘾性更甚于旧式毒品,但大多不是兴奋性的,表面上不会让吸毒者变得鸠形鹄面,有一种心理的欺骗性,所以,一些贩毒的自己也吸食新式毒品而不以为意。第二个概念,是说缉毒警卧底也不吸毒。如果缉毒警卧底也不吸毒,那是明摆着暴露身份。在预先料到可能出现被迫吸毒的情况时,缉毒警通常会预先服用药物,可以避免或减轻毒品的伤害,防止成瘾。肖戈出发前,就是服了药的。问题是……

对方这次拿出来的毒品,肖戈都没见过,他甚至不知道该怎么吸。后来才知道,对方这次拿出的毒品,属于新式毒品中的一种,叫做“麻骨”。现在怎么办?照肖戈说法:他警察我也警察,他吸,我不吸,我必死无疑!怎么办?好办,他怎么吸,我就怎么吸吧。

夏拿了一片药,放在锡纸上,用打火机在下面一燎,那片药顿时化作一股青烟,夏抽动锡纸,用鼻子一吸而尽,很享受的样子。肖戈也拿了一片药,照方抓药,只是吸的时候走了边,实际上没有真的吸进去——肖戈心里说,谁知道这玩意儿什么成分,吃的药只怕对付不了它。不料,一片吸完,那站在一边的马仔走过来了,谦恭,但是带着一丝冷意地问道:“大哥,你怎么不吸啊?”完了,有人盯着我。

肖戈没有抬头,按按鼻子,说:“我说没出感觉呢,我眼睛散光,你屋里灯太暗,看不清。”话音未落,只听夏的声音从对面传了过来:“拿来,我给你点……”“好。”肖戈伸手把那一叠锡纸递了过去。

他自己回忆当时的想法:不吸,肯定是死,那……那就只能吸了再说吧。

夏拿了两片药,两张锡纸,一张给肖戈,一张给自己。这一次,肖戈没有一点滑头,干干净净把一片麻骨吸得涓滴不剩,回手抓过一边的矿泉水,满意地抿了一口。隐隐约约,他注意到“夏队长”微微地点了点头。“还吸吗?”夏问。对这种新型毒品可以吸多少心中无数,肖戈还是点了点头。于是,又是一人一片。“还吸吗?”肖戈又点了点头……

两个人一边吸,一边开始说起了实质性的问题。夏问你要两公斤四号,还是麻骨?还是麻骨好吧,价格贵一点也是新的好。肖戈说你要我加多少?

夏蘸着矿泉水在桌上写了一个数字。肖戈摇头,说就四号吧。

夏说你知道麻骨现在市价在涨啊。忽然,肖戈觉得有点儿不对。不对在哪儿呢?他感到夏的手在抖。是不是吸毒引起的幻觉?不是吧,他还听到夏在叫他“大哥”。这肯定不对了,刚才他不是一直叫“老弟”吗?

三、毒斗天南案 3.“以毒攻毒”,只身斗天南

一年以后,北京,田村,城乡结合部。

北京警方在搜捕一个全家涉毒的毒贩时,由于行动不慎惊动案犯,双方形成对峙。发现警察包围了自己的租住房,毒贩决心鱼死网破,取出暗藏的手枪,指挥家人控制门窗,准备和警察耗到天黑,寻机突围。情况甚是紧张,谁知喊话数声,对面毒贩竟然乖乖地弃械投降了。原以为一场枪战才能解决问题,出现这个出人意料的结果,据说经过是这样的:

听到警察喊话,一边往自己枪里压子弹,毒贩一边问儿子:“外边来的是哪儿的?认识吗?”他儿子拿把斧子站门后边,朝外看了看,回头说:“认识,X队的小哥,就他带着人来的。”毒贩一愣:“就云南和夏老大对着抽麻骨那个小哥?”“就是他。”

毒贩探头往外看。看完回过身来,“咣”,把枪扔了,“真是那小子啊!得,别打了,告诉外头,我投降。”

“爸,你怕死了?”

“说什么呢,干你爹这行还有怕死的吗?我不怕死,可那二百五是一找死的,跟他磕我犯不着……”

本案,缴五四式手枪一支,自制火枪两支,子弹24发,冰毒140克。

这毒贩骂肖戈是二百五也就罢了,还有人当着肖戈的面骂北京缉毒处都是二百五的,这人就是云南缉毒第二总队的警医孙大夫。

夏这个案子收网的时候,负责行动的董副局长把肖戈送(一说“搭”)到总队医院,孙大夫一了解情况就急了,赶紧给肖戈翻眼皮搭脉,搭完一拍肖戈肩膀:“兄弟,你小子命大啊!再多吸一片啊,你就不用找我了。”一指旁边那北京法医谢大拿:“你直接找他去就行了。”

孙大夫一边让护士准备针剂,一边冲着北京缉毒处驻滇的那位“出租司机”跳脚地骂:“北京缉毒处都是二百五,新型毒品通报为什么不及时下发,有让侦察员这么吸的吗?这都到临界致死剂量了!你知道什么叫临界致死剂量不知道?!”“出租司机”给训得笔管条直的,立正看墙,一句话都不敢回。

倒是肖戈跟没事儿人似的,找把椅子一坐,二郎腿一翘,随手抄了份《昆明晚报》看。听他训完了,冲孙大夫笑笑,说:“孙大夫您别急,这临界致死剂量啊,分对谁,我们队都知道我,运动员出身,体格好,吸这点儿,没事儿。”

孙大夫看看肖戈拿倒了的报纸,把桌子一拍,冲护士喊:“快,再加500个单位,这中毒反应已经出来了……”

……

肖戈说我吸麻骨,现在都成了道儿上的传奇了。

看见“夏队长”手抖,肖戈才听明白他的话:“大哥,你这瘾头够大的啊!还吸吗?”肖戈定睛一看,夏已经坐到他身边儿来了,看这意思早就不吸了,跟马仔似地举着一张锡纸看他,门外的“杨老大”和那个马仔也进来了,都在张口结舌地看着他。肖戈心里头知道有点儿不对,但面儿上还不能带出来,冲“夏队长”点点头,说:“老大你递,我怎么好意思不吸啊?”“夏队长”猛挑大指,把锡纸收回去,说大哥够朋友,咱们今天就吸到这儿吧,喝茅台不喝?按说,传统吸海洛因的,不喝白酒。喝了会吐,会休克,可是新型毒品吸了反应是不同的。肖戈看夏的意思,应该是没多大问题。索性冒险一搏,说:喝!“夏队长”让人拿茅台来。马仔过来,把他们俩吸完的锡纸拿走。

他拿的时候,肖戈悄悄数了一下,夏那边,是五张。自己这边……是16张!我靠!“夏队长”被捕之后始终不信肖戈是警察,十分自信地说他肯定是被使用的毒贩——警察不可能毒瘾那么大,这个吸法,是玩儿命!!!肖戈心说我玩儿命?我哪儿是玩儿命啊,是第一片儿药劲儿来得太快了,我迷糊了我……

不过,在公安系统里,这个“冒死吸16片麻骨”被视为肖戈在本案中的第二大亮点。肖戈靠这个拼死吃河豚的举动一举获得对方的信任,闻者无不深感悲壮。

上来酒,上来菜,大家又吃喝起来。一瓶茅台没有喝完,肖戈觉得自己的反应上来了。他自己叙述:“当时就觉得自己飘了,屁股离开沙发,过了两个小时,膝盖以下出冷汗,鞋里全是汗。”特别是,“觉得自己话密,什么都想说……”

但是,这时候肖戈却没有出现吸第一片时的失态。靠着十几年严格而近乎残酷的训练,肖戈硬生生地分心,把自己一个人分成一个清醒的自我,和一个迷醉的自我,再用一个清醒的自我强行控制住那个迷醉的自我……

肖戈说,那次我在席上的每一个字,直到今天我都记得一清二楚。肖戈奇怪,既然已经考验完了,为什么还不开始交易呢?莫非对方还有后招?他在奇怪,指挥所里的傅局长、董副局长却在流汗,因为他们很清楚夏为何还没开始交易。监听电话的侦察员报告,有一个现役高级警官,刚才给夏打了一个电话,说晚上要约他见面。夏说有事,对方回答说,多大的事儿,你都停下,跟我见面以后再说……

傅、董两位局长流汗并不是这样的事情不好对付——你都暴露了我还不好收拾吗?流汗是因为这位现役高级警官,也是昆明的英模人物,一向被认为是人品正直的警风模范。要是咱们的英模个个涉毒,那两位局长还干不干了?咬着后槽牙领导下达了指令。立即进行定位,派出机动兵力力争将其截止在与夏见面之前。同时部署数名精干警员到肖戈所在酒店的停车场,如果这名警官没有被截住,只要他一下车立即扣留!因为这个电话,肖戈几次和夏提交易的事情,夏始终说不急,先吃饭。饭吃得差不多了,夏说咱们还是先找个小姐吧,生意长着呢,从北京来千里迢迢,我得把你招待好。难道还要给我来一个双重考验不成?肖戈使劲搜索记忆,也没想起哪个案子有这种考验法。对于“夏队长”的建议,肖戈点头同意。这种情况下就我犯什么错误,领导也不能找我的毛病吧?

夏是春城娱乐业的一霸,找来的小姐果然水平不一般,看得肖戈直眼花。

几个人点好小姐,正要分头回房的时候,电话又响了,来电话的正是那位警官。

用云南土话交谈了几句,夏放下电话,对肖戈说:“让小姐到房间等你,咱们到外面去,先交易吧。”肖戈第一个反应就是——这小子耍我!其实,夏倒不是故意耍他,而是因为两个人电话里把事情谈妥,夏发现此事和肖戈无关,于是决定速战速决,先把交易做完。

这位警官是怎么回事儿呢?事情过去才让人觉得哭笑不得。原来,这位警官找“夏队长”纯属公务,他属下几名警察在拦路查车的时候碰上一个酒后开车的,刚说要扣本儿对方踩油门就跑,撞伤执行检查的警察脱逃。几名在场的警察追之不及,却记下了车牌号码,查过之后发现是夏所开夜总会的车(事后发现是他手下的“马仔”干的好事)。这位警官早年与夏也是同事,听部下汇报这个情况后一个电话打给夏,让他等着,意思是准备带着受伤的警察过去理论理论。没等他开出两公里,车就给拦住了,直到见了两位局长,这位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呢。但是,见了面,心里就有数了。这位警官自告奋勇,再次和夏通话,告诉他这起案子,说自己有事儿过不去了,让他帮着找肇事司机。夏满口答应。

此事虚惊一场,就此收尾。还好不是又出了一个贩毒的英模。

肖戈认为夏在耍他还有一个原因,这个酒店是园林式宾馆,坐落在市郊,有点儿像北京的香山饭店,给人一种荒山野岭的感觉。此时已经夜静更深,这黑灯瞎火的到外面去怎么交易?怎么点货啊?看到肖戈的表情,夏“恍然大悟”,说要不这样,咱们先去和小姐玩,玩完了下半夜验货?肖戈看他不像作伪,立刻回道玩不急,你的货在这儿吗?夏点点头,指指外面一栋楼。肖戈当时不知道他就是此地的老板,心中疑惑未消,于是提出那就先去看货吧,回来再和小姐那个。

两人让选好的小姐先去房间等待,一起朝外走去。其实,肖戈当时心中一个劲儿地嘀咕,说你不是要黑吃黑吧?于是,肖提议自己先验货、点货,点好以后电话通知“马仔”转账付款,夏这边查验钱到账后自己带着毒品走。

其实,肖戈身上没带钱,夏完全知道,这种黑吃黑的危险并不大。但是,吸毒以后肖戈的大脑处于极度兴奋状态,思维变得光怪陆离,要时时控制自己抓什么东西去砸“夏队长”脑袋的冲动。

夏点头应允。肖戈说你稍等一下,我上趟卫生间。上卫生间干吗?得跟上级通个信儿嘛。肖戈在出发前已经和上级约定,在即将开始交易前以上卫生间为名义给指挥部打电话。这之前多难受也不能去卫生间,否则你老往厕所跑,对方一定起疑。

进到卫生间里,肖戈才发现自己确实已经不大正常——在电话里有两条短信,第一条是提醒他注意身体,这是对方要找小姐的暗语;第二条也是暗语,意思是一会儿来人,当地警察,这人一下车,马上密捕。

都晚了三秋了……肖戈叹口气,赶紧一边放水一边开始联络——他也确实有这个需要。

双方开始通话后,肖戈用暗语迅速报告对方即将开始交易,指挥部回答周围全部布置好,已经在监视,一旦开始交易,肖戈需要找借口离开房间,周围人员会立即投入攻击,力争人赃俱获。

肖戈一声苦笑,心道方案虽好,我要是没法找借口离开怎么办?

也就在此时,肖戈灵机一动,本案中堪称最大的亮点闪现了出来:虽然没有窃听器材,他却在这一瞬间想出了在交易现场安一只耳朵的办法。

那样,指挥部就无需再等待他的信号了,随时可以根据情况下决心。

这只耳朵,怎么装法呢?

肖戈的手段很简单:就是手机不关,往怀里一塞,直接用它当麦克风。

虽然答案简单得令人遗憾,但真正的案件就是如此,只能实话实说。

在案件的细节上,除了必要时放放烟雾弹,避免暴露侦破的一些关键环节以外,萨会尽量多把最真实的情节展示出来。

有时,是形势比人强,不得不作掩饰。

假如哪天方便了老萨写个与肖戈完全无关的案子,如果里面有在我国境内,安全部门的人员深入某个地区,出现仅仅带几支“微冲”抓捕某个惊弓之鸟,并在转移途中可能遭到数十倍于己的攻击这一类情节,乃至让您想到了某个退下来的缉毒警——我提醒您,那纯粹是巧合。

言归正传,尽管看来用手机当麦克风并非很难想到的招数,但是现在能想到的不见得在肖戈的情况下还能想到,而且,能想到可是实战中不能做到的事儿太多了。肖戈想到了,而且判断这个手段能用,就是亮点。

估计,现场的警务人员对肖戈的看法大体与此相同,因为这个案子破了,董局见到肖戈,没说几句就问:“你怎么想到用手机当麦克风的?”

如果换了别的场合,肖戈可能有各种回答,可是刚从案子中出来,持续的紧张感加上毒品的影响,让他一下说了实话:“我就是想死得明白……”

已经感到吸毒过量的肖戈,每一分钟都有无数千奇百怪的想法冲击着自己的大脑,他确实不知道在接下来的交易中自己能不能把持得住。肖戈把手机当麦克风,至少有三个目的:第一,最及时地让“摘星”指挥部了解情况,出现万一时可以最快地提供救援;第二,是职业习惯。即便自己失言出了危险,手机传出的录音也可以为此案提供出铁证;第三,即便不能生还,也可以让家人知道自己最后的情况。

从当时的案件进展来看,“摘星行动”人员已经控制了交易现场的外围,肖戈的担忧似乎有些过分,然而,从他的状态来说,这又是非常正常的。

因为,麻骨这种毒品最大的特点就是让服用者健谈,而且容易为周围人主导无原则地大讲实话。肖戈注意到了自己的这个倾向,并用强大的意志力强行进行压制。他的压制可以说很是成功,但却意外地诱发了麻骨另一个原来不太为人重视的作用,那就是产生大量的幻觉、幻视、幻听现象。肖戈在整个行动中不得不时时分辨现实与幻觉,压力之大,常人难以想象。

此案以后,甚至有研究人员针对肖戈的表现写了一篇论文,专门论述毒品的某一作用被压制时其他作用是否会反向增强的问题。

可就在这种情况下,肖戈还能够以一副话痨的样子和对方聊起来没完。

他还记得走向交易现场路上的话题,是讨论“杨老大”怎么长得不像云南人,答案是杨是来云南捞世界的甘肃人,这些细节肖戈都能准确地回忆起来。

真不知道国安一线行动人员是怎样训练出来的。

肖戈苦笑说,“当时如果跟小姐那啥一下,可能会有些缓解。”

“那你怎么还要先和他交易呢?”

“我知道他后边要干什么?夜长梦多,我哪儿敢玩邪的啊。不过,那小姐可确实是……”肖戈打住话题,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我知道他是装的,肖戈的战友评价他的一大特点就是经常“犯坏”。

在卫生间的肖戈可顾不上犯坏,他用从没有过的严肃要求指挥部:“请你们千万不要发出任何声音。”

走进设在一个标准间里的交易现场,肖戈才松了一口气——这里的桌面上摆满了毒品。

终于等到这个时候了!

肖戈问杨老大:“是四号?”

杨老大回道:“是,你要的两公斤,都准备好了。”

肖戈转头对夏某:“大哥,我觉得你说有道理,一半麻骨一半四号吧,价钱按你说的算。”

夏某翘起大拇指,说好,想了想又为难地说,麻骨只能论片,不能论公斤算,里面有添东西。

肖戈说不要紧,你按一片含多少,算好了足片数给我就行。

夏某同意。

……

肖戈干嘛把事情搞得这么麻烦?他为了让夏某多说话啊!

双方谈判已毕,夏某让“杨老大”(开车)去取麻骨,说好点清片数后由肖戈给“马仔”电话,即行付款。

一会儿,杨老大把车开了回来,提下一个大帆布袋子。

双方开始点数。

肖戈故意点出声音:五片,十片……还不时和夏某交流一下……

几次以后,他发现夏某渐渐不再搭腔,眼神有几分游移。

坏了,我表现得太明显了。肖戈暗吸一口冷气。

就在此时,忽然传来急促的敲门声,有人用云南话快速地说着什么。

肖戈的第一个反应是“摘星”的抓捕行动开始了!第二个反应是:不对,这不是我们的人。因为“摘星行动”组的成员都是从外地调来的警察,只有两个人可以讲云南当地土话,而敲门人明显不是这两个外地警察的声音。

那就只能是夏某的人!这个时候他们怎么会来?情况有变!

事实证明,肖戈对来人身份的判断完全正确。

夏某跳起来,让“杨老大”去开门,一回头,忽然不见了肖戈。

就在这一瞬间,肖戈抄起座下椅子,一跃跳进了卫生间。反手已经把门锁上,动作快如狸猫。他的这一跳一锁,被称为本案中肖戈的第四个亮点。

挑选肖戈加入“摘星行动”的时候,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能打”。肖戈的搏击水准在北京的战友中极受推崇,也曾使他在多次抓捕中如鱼得水。

此时的肖戈,看到卫生间的窗户极小,无法跳窗,唯一的念头就是凭一把椅子硬扛到周围警察赶到现场。在战友赶到之前,他只能依靠自己独斗天南。

他说,抄这把椅子,第一用它挡门,第二如果对方破门而入,这就是我的武器,卫生间空间狭小,只要对方不动枪,三五个人我肯定能扛得住。

两分钟以后,夏某开始敲卫生间的门。

与肖戈的预料相反,这时候的“夏队长”一点儿没有喊杀喊打的架势,一边敲,一边低声下气地说:“你别紧张,你别紧张,是自己人。”

肖戈在门里破口大骂,让夏某你们这帮王X蛋有种进来打,一个对一个你有来无回,俩仨的我一人包打,四个五个让你个个见血,有枪你放,将来有人找你算账……

他反正是豁出去了,决心和对手拼一个鱼死网破,这时候再无顾忌。

“嗷嗷”地叫了半天,对方只是在低声赔小话,一点儿要打的意思没有。

肖戈一通大骂,倒是把刚才过分压抑的药劲儿释放出来一点儿,头脑慢慢有点儿清醒了:不对啊,要他们想黑吃黑自己可没带着钱,也犯不着等到这一步;要他们知道我是警察了,要不就打进来,要不就赶紧跑,犯不着跟我这儿磨叽这么长时间啊。

冷静下来,再听,“夏队长”那儿还在赔不是呢:“大哥,你千万别误会,这是我们的兄弟不懂事,再不会有人来打搅了……”

想了想,肖戈觉得可能自己真是“误会”了,要不,怎么董局他们那儿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呢?真有危险,弟兄们总不能看着自己一个人玩命吧。

琢磨了半天,肖戈决定还是把戏演下去。他先回忆了一下,刚才骂的话里面有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还好,似乎都是说在北京杀七个宰八个之类的光荣历史,这种事儿,警察固然会有,黑帮老大也未必没有,全看你怎么理解了。

虽然如此,防备还是要做的。肖戈抬头看看,发现卫生间里吊灯的金属架子挺结实,心里有了主意。他放下椅子,回头把马桶圈拧下来了。

拧这个干吗?

肖戈需要一个能抡能砸的兵器,这里的马桶圈是硬木的,边儿上还有个棱,砍到人脑袋上估计能削下一只耳朵来。椅子太沉了,不是单手能使的家伙什儿。

单手提了马桶圈,他踩着马桶上的水箱,伸另一只手抓住吊灯架子试了试强度。证明吊一个人没问题以后,一使劲,肖戈就把自己挂起来了。

这是至今每天五点起床跑三千米再健身的主儿,体格和柔韧性都是第一流的。

把自己挂起来以后,他把右脚蹬在窗框上,作另一个支点,身体斜在半空中。

一手吊挂,一手举着马桶圈,深呼吸两下,肖戈伸出另外一只脚,先踩了墙上的开关,把灯关掉,然后无声地把门把手一挑,卫生间的门拉开了一条缝……

说这段的时候肖戈讲得比较匆促,所以我一直想象不出他当时在卫生间里究竟是怎样的姿态。

不过,几天以后,在一次朋友到家里聚会的时候,席上恰好有一位练过咏春拳的朋友,听到这一段的时候,这位朋友微微一笑,说,是这样的吗?

说着,拿了一个盘子,走到窗前,摆出一个式子来。

只见他站在窗户旁边,身体右侧对窗,向上一蹿,右手已经抓住窗帘盒(就相当于肖戈当时的吊灯吧),右腿向前一蹬,正蹬在右前方窗台与窗框交界的地方。此时,他右手一用力,就把自己拉了起来,身体依然侧着,却如一只大马猴(那位化学所的哥哥不要见怪啊,当时您的确是这个形象)一样挂在了半空。他身体舒展,略仰侧头向左(相当于肖戈所在地卫生间门的方向)看,左手举着那个盘子(就当是肖戈的马桶圈)护在脸前,形似夜叉探海。此时,他重心略微右移,曲起左腿向左探,仿佛是在用脚寻找门锁和把手……

嘿,真是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肖戈当时原来是这个样子,要我想,可是想不出来的!

不过,您还是下来吧,要踩坏了窗框,俺们家老太太可是要跟我算账的。

这位朋友分析,肖戈肯定是练过南拳一类近身格斗的功夫,而且很有格斗经验。他开门的时候只开一条缝,又预先关闭了卫生间的灯,目的是透过门缝,双方看到的情况将是不对等的。他自己只暴露空中的半个脸,很是隐蔽。

他可以看清外面,而外面对里面的情况根本看不清。

摆这个姿势,对方如果发难,肖戈至少有三种应对手段。

如果对方不怀好意,看到门开了缝推门往里闯,他左腿一蹬,那扇门就会狠狠地砸在对方脸上——人的臂力不及腿力,所谓“胳膊拧不过大腿”,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如果对方手持武器向里探着冲,无论是刀是枪,肖戈手里的马桶圈向下直削对方手腕,顺势全身撞向房门,不但可以把门关上,而且大约可以夺得一件真正的武器。

如果对方用飞刀或者手枪朝门内射击,由于他侧吊在空中,只要用力一拉,就可以把身体隐蔽到房间的上半部,最大限度避开对方的平射,然后再图反击。

这就是南拳的手段,他这个姿势,虽然不入拳谱,拳意却是相通的。

“谁说有了枪武术就没用的?”这位老哥分析完说道,“原子弹都有,你见谁用过那玩意儿?你一辈子未必跟人动枪,需要动拳脚的时候可多了去了。”

事情并没有到肖戈预想的最坏情况。

门微微推开,只见门外“夏队长”笑容满面,双手张开放在肩头,手心向上,口中连称误会——他当过警察,当然明白怎样的姿势能让对方放心。

等看到肖戈这个姿势,他倒是一愣,随即道一声“好功夫”。

看对方确无敌意,肖戈蹦下来,脸色铁青地冲“夏队长”又跳又骂,意思是你们怎么能这么干呢?我来你这儿是一个人,第一次跟你们做生意,你们这是要干什么?

“我跟他急了。”肖戈说。

这一急,倒是打消了“夏队长”刚才点药片时产生的一丝怀疑,只能是连声道歉,说实在是急事,兄弟们不懂事,居然找到这里来。已经吩咐他们,无论如何不能再来打搅。

说着还拿过一支四号,说你要不要先来一支,这个你还没验过呢。

肖戈说他也糊涂了,我吸成这样还能再来一支四号吗?

怎么回事儿呢?

其实很简单,就是马仔撞警察那件事。那个中间来插了一杆子的警官给夏打电话,要他帮着找人,夏还是很认真地去找了——盗亦有道,这种没事儿给警察添堵的事情,夏是坚决不干的,这违背他低调行动、黑白两道通吃的原则。问题是,他吩咐手下的时候说了一句话:找到他马上告诉我。

这敲门的就是来报告,说那个马仔已经找到了。按毒品交易的规矩,这时候来敲门可不是什么礼貌问题,而是很可能引发血斗的。所以,夏一个劲儿地跟肖戈道歉。

道歉完,看肖戈虽然略有和缓,还是一副脸色铁青的样子,夏说大哥大哥真的,没事儿。你要真害怕,你先回房间,跟小姐玩去。我点好了给你送去。

肖戈点头,说你可不能少我的货。夏笑说只多不少,你的功夫我们也见着了,难道你还怕我敢短你的货?

夏某递过房间钥匙,肖戈哈哈一笑,回头出门——其实,他是一秒钟也不愿意在这屋里多呆了。

交易的地点在三楼,肖戈下楼,往自己开房间那个楼走,心想,终于可以轻松会儿了,等他送药来总得有俩钟头吧……

正走在石子甬道上,怀中的电话忽然传出呼叫的声音:“肖戈,我是董局。”

明白已经离开了对方的监视范围,肖戈拿起电话,回了一声。董局在电话里说:“你别进屋了,马上要抓人了……”

我问:“小哥,你这时候是不是特恨董局?”

肖戈:“哪里,我腿当时就软了……”

三、毒斗天南案 4.英雄是什么?一瞬间的闪光而已

抓捕夏某的过程异常顺利,双方一枪未发。

其实,以对方的战斗力,“摘星”本来估计是要血战一场的。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肖戈在交易现场时,尽管发生了他大闹卫生间的一幕,董局却迟迟不出手。已经通过手机录音取证,在没有确定肖戈有生命危险之前,“摘星”指挥部力争在他离开现场后再开始行动。毕竟,交易现场在三楼,埋伏在楼下的警方人员要到三楼,谁知道中间会遇到怎样的障碍?在以前的缉毒行动中,曾有多次贩毒集团动用重武器与警方交火的战例。平远街扫毒,大毒贩马明依托钢筋混凝土的住宅顽抗,将其击毙后,缴获的武器竟然包括53式轻机枪,40火箭筒,以及反坦克地雷。

但是,这一次警方开始行动后,看到四面楚歌,夏某干净利落地缴枪投降。

董局和云南缉毒的情报处长都在一线,走进交易现场,夏某从摆满毒品的桌子后面站起来,居然还很清醒地叹了口气,说:“得了,局长,我栽了——你们让北京人把我摆了。”

现场缴获已经顶上火的手枪两支,毒品1700克。

肖戈说,我要两公斤,他打我埋伏。你看,我已经取得他绝对信任了,而且明摆着是以后还要做生意的,他居然还要短我的货,所以说,这帮贩毒的根本就没什么江湖道义可言。

夏很清楚自己的罪有多大,无论在昆明压半城也好,在境外敢埋人也好,如今“手镯子”一戴,那一切都是黄花泡影。所以,他被捕后立即请求立功,声称可以交出自己的上线。

上线交出,同样是令人震惊的,竟然又是他的前任大队长。

这位前任大队长隐藏更深,退役多年,行走上层,俨然已经是一个富贵商人。

但是,侦查员捕他的时候,对方还是很有力地反抗了一下,不愧是老缉毒警的底子。等看明白不是黑吃黑,而是警方人员,他马上停止了抵抗,也是叹口气,很顺从地戴了手铐。

干过这一行,最清楚落到这个份儿上无论怎么折腾都没用了。

这位元老级的大队长告诉侦查员自己车里有枪,乖乖地交出了两支卡宾枪,甚至还有手雷。审问的时候他很坦率地承认,那是预防有人黑吃黑的。“我怎么也不能向小兄弟们开枪吧。”在回答当时是否有意袭警时,他说。

当天晚上,领导们络绎不绝地来看肖戈。肖戈的情况很不正常,所以大多数人见过也就算了,只有一位局长让他印象深刻。这位局长两眼通红地过来,用力握了一下肖戈的手,说:“北京的警察靠得住啊。我是又敬佩你,又恨你。敬佩你的胆量,恨你是因为你干掉了我们的缉毒英雄。”

肖戈卧底12小时,卧掉了他两个大队长,都是一起出生入死过的好弟兄,能不眼睛红吗?

肖戈说我和他狠狠地一握手,眼睛也红了:“用了那么多麻骨,我当时精神脆弱。”他说。

无论这是不是托词,肖戈当时的状况的确很令人担忧。他表现得十分兴奋、健谈,竟然接连两天两夜没有合眼。不顾医生反对,他蛮横地要和战友“喝一杯庆功酒”,刚喝一口,就吐了,吐得昏天黑地,直到吐得全是清水也止不住。

第一夜,医生为肖戈连续用药十次,中间一度出现休克和散瞳的现象。

但是,肖戈还是挺了下来——他在出发前所服药物虽然不对路,但依然有效地保护了他的神经系统和大脑,对肖戈来说,这实在是意外的幸运。

回到北京,开始给肖戈报了个三等功,后来有一次傅局长来北京,一来就找肖戈,听说才给了一个三等功,大声叫屈,说老肖活着回来才给三等功?我给你材料,你重新报!

这样就按照四大亮点把整个过程报了(比萨这个要详细,还有一些不便公开披露的情节),结果上头二话没说,就给了一等功。

以后……

以后,就是漫长的戒毒过程——新型毒品来势凶猛,尽管只是吸了一次,肖戈却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来革除毒瘾。

肖戈说,回到北京的日子,一到下午两三点钟,身上就仿佛蚂蚁乱爬,全身疼痛,膝盖以下都是凉的……但这样的物理毒瘾好对付,用药以后不到一个月就戒除了。而心理毒瘾却让人难以忍受,肖戈用了整整十个月的冷水疗法,甚至关键时刻还要喊同事把自己绑起来,但他终于坚持住了,得以重新回到岗位上。

“张学良戒毒说得挺神,我比他受的罪还大,他吸的是吗啡,能跟我这麻骨比吗?”肖戈苦笑。

这起案子,肖戈被“解放”的时候,云南那边的审判早就结束了。

几次谈案子,却发现肖戈有的时候形象会有些不同。两次约他在上午,见面后只见他两眼满布血丝,神情颇为疲惫。只是,一开始谈案子,肖戈马上精神抖擞,面色也明朗起来。

最后一次谈着,旁边陪我去的老尹不时看表,等肖戈站起来要走的时候,老尹伸出手去和他一握,问道:“你爸好点儿吗?”

肖戈苦笑,摇摇头,说这次手术后刀口长得不太好,这不,他指指手里提的一个搪瓷盆——炖好的鸡汤,我一夜逮着机会就给喂一口,可吃来吃去,连三分之一都没有。剩下的都让我吃了。

那个搪瓷盆很让我眼熟。

老尹说告诉老爷子保重啊。

肖戈说一定带到。

忽然想到,原来,几个月前父亲最后的日子,我也曾陪床,也有一个这样的带盖瓷盆,有时给老爷子带几口汤吃。

看着肖戈走向门外,老尹轻轻地对我说——老肖的爸爸一直住院,已经几次手术了。他退,很大程度上因为这个。这一次手术似乎效果不太好,小哥每天得去陪床……

忽然觉得肖戈略微佝偻着身子走向大街的样子让我心中一热。

这不是那种优秀侦察员的霸气。这是如今最普通的北京男人的样子——他们有时候背不会挺得那么直,因为他们扛着一个家。

英雄是什么?

也就是一瞬间的闪光而已。

闪光过后,英雄一样要过日子,英雄的父亲母亲一样会生病。

他也要照顾家人。

哪怕他枪法如神也没用。

他也要陪床。

哪怕他一身好武艺也没用。

他也要给父亲炖鸡汤。

哪怕他精明过人,胆量盖世也一样。

在他那个家里,当儿子、当丈夫、当父亲,其实,谁也替不了他。

他的生活,其实一如我们每个走在街头的普通中国人一样。

四、无牙虎,坏着呢 正文

有回聊天,觉得席上有一位警官老兄很不在状态,说话词不达意,极是郁闷的样子。想想觉得这位老哥一向挺活跃的,难道出什么问题了?正好有他一个队的人在场,问问,人家乐了:没事儿,巡逻抓了个偷自行车的,有点儿想不开。

“没抓着,跑了?”

“没跑,抓着了……”

“抓着了还想不开?”要想不开,也该是那位偷车的想不开才对吧?

搁我啊,闹不好也想不开。这事儿啊,是这样的……这位把话题打开了。

那天我们老兄开车在一个小区巡逻,天儿太热,把车一搁,和女搭档俩人坐在车里就开始聊天。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正聊得起劲的时候,走来一个老头,颤颤巍巍的,敲警车的门。

“大爷,有事儿吗?”最近纪律严,这年头北京警察都特客气。

“我那自行车,搁这儿才半个钟头,没了。”老头说。

“哦,那您登个记,我们给您找找。”看老爷子老得牙都掉没了,老兄和颜悦色地说。

“你不下来看看?”老头拿表看了看,指着旁边一车棚问。

“等会儿去看看。”老兄活动一下身子,昨儿晚上有案子忙了一宿,实在有点儿不想动弹。

不想动弹也得动弹啊,老兄刚一抬腿,眼睛忽然一亮。

怎么回事儿呢?

一个气喘吁吁的姑娘,满脸红彤彤,“警官,警官”地喊着跑来了。

“怎么了?”老兄笑脸相迎,忍不住还把胸脯拔一下——瞧人家这嘴多甜啊,这称呼……

那女搭档“哼”了一声,转过来接待老头。

老头看了他们一眼,没说话,把表搁车座上,没填,回头走了。

“大爷,您填表……”女搭档喊。

老头摇摇头,没说话,继续走。

老兄余光扫了一眼,看见老头往车棚那边去了。

姑娘的案子和老头一样,也是车丢了,昨天放这儿的。姑娘一边说,一边拿手绢扇风,香风阵阵,老兄就有点儿晕,赶紧说你别急,先喝点儿水……

正这时候,他觉得那搭档捅了他一下。

你又不是我老婆,管得宽……老兄没理她。

“噌”,他听见那女搭档从车里跳出去了。

怎么回事儿?老兄刚一琢磨,只听一声厉喝:“铐他!”

接着就是一阵大乱,回头一看,只见一个小伙子嘴啃泥趴在地上,他那女搭档正张牙舞爪地铐人呢,老头颤巍巍地在旁边拍拍手……

嗯?!老兄那嘴张的……

敢情,他转身对姑娘说话的时候,那女搭档可能觉得对那老爷子有点儿歉疚,往车棚那边抬头看看,正瞅见一个小伙子走过来问老爷子什么事儿……

过了一会儿,再一抬眼,发现那老头和小伙子换了个位置。这个女搭档心细,忽然觉得有点不对——这老头似乎有点儿耳背,边说话边挪步,不知不觉地,就把那小伙子搁在背对警车那面了。

就在这时,女搭档看见那老爷子手指忽然朝自己勾了勾!

觉得有点儿不对,又怕自己看错,她赶紧捅了捅了自己的搭档……

没反应。

再看老头,正朝一边的居民楼比划呢,眼睛抽空朝这边一扫——“亮得跟狼似的”。

看四下没别人,女搭档一咬牙,蹦下车就过去了。

那小伙子正和老头说话(事后知道,小伙子是问老头“那女的跟警察说什么呢?”老头讲她说啊,这楼里),听到后面有声音,一回头看见是警察,脸色大变,转身要跑……

就看那老头脚下一分,身子往上一贴一挤,出手如电,也没看清动作,“咕咚”一声,那小伙儿已经一头攮在地上了。只听老头一声厉喝:“铐他!”

老兄张着大嘴过来,正看见女搭档从那小伙子兜里掏出来一把万能钥匙……

小伙子清醒过来,挣扎不动,“嗷”地一声往警车上撞。老兄拼命拉着,觉得这小子还真有劲儿,弄得满头大汗。

老头哆哆嗦嗦着过来,喝道:松开,让他撞!

也别说,这一声,那小伙子“咯噔”一下,看看老头的眼神儿,就老实了。

这回,老兄的嘴张得更大了。

老头说了:我再看不出他是个偷车的,我白活了。

老头说了:我80岁的人了,一下还真怕放不翻他,找你们俩帮个忙。

从那儿以后,老兄就郁闷了……

后来那贼给送进去,号子里有人问他怎么进来的,听完大喊活该——你偷谁不好,偷十三处老孙的车。

贼问十三处老孙是谁,有人咧嘴:30年的老便衣,就算是没了牙的老虎也坏着呐……

五、龙潭湖碎尸案 序

这个案子,发案的时间,大约是上个世纪80年代初,发现这案子的,是一逃学的小孩儿。

除非是多动症,小孩儿要是不爱念书,那肯定是有别的爱好,比如这个逃学的孩子,他的爱好就是钓鱼。现在要说钓鱼都去养鱼场,钓完了再买,那纯粹是吃饱了撑的——高英培先生说相声,二儿他爸爸带着鱼竿去鱼市,闹得跟行为艺术似的。现在,可是司空见惯的事儿了。80年代都是钓野鱼,比如什刹海、颐和园后湖,都算好去处。这孩子听人说龙潭湖公园里头有鱼,于是,溜进去找个僻静的地方就下了竿子。

这找僻静地方是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呢,鱼也好清静,人多的地方它不去;第二个呢,这中国的公园儿呢,它都有一条规矩——禁止垂钓,钓鱼的得躲着管理员。

问题是这孩子选的地方太僻静了,人不来,鱼也不来。下了钓钩半天也没见动静,这孩子觉得腻歪了,一边等着鱼,一边开始东看西看地打发时间。

这一看,就让他看见点儿新鲜东西——在岸边水湾处,有个什么东西半沉半浮地在那儿漂着呢。小孩儿眼力好,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蓝色带迷彩的旅行包。

嗯?谁把这东西扔到水里了?那年头大家工资都不高,一个旅行包也不少钱呢。小孩儿不钓鱼了,爬到柳树丫子上拿鱼竿捅捅钩钩,几下子把那个旅行包弄到水浅的地方,拽了上来,感觉还挺沉,里头有东西啊。

换大人看见这种事儿,估计得琢磨琢磨,小孩儿呢?我的感觉是人类和猴子之间的过渡之物,好奇心特强,所以这孩子拽上来旅行包,随手就给拉开了。

拉开了,只看了一眼,这孩子“嗷”一声撒腿就跑,跑到大路上,见人就抓,用变声期的怪嗓子大喊:“有人杀人啦,有人杀人啦!”

这孩子看来可算是半条好汉——好歹没给吓瘫尿裤子,可逮谁都喊杀人了,看来还是有点儿吓昏,你拉住卖菜的大妈喊杀人了,人家可管不着这段儿啊。

不过,中国人好凑热闹,一听有人喊杀人了,就开始往前凑,不一会儿那孩子周围围了一圈,提笼架鸟的,拿二胡的,提宝剑的,什么人都有,七嘴八舌在那儿打听,但是怎么问那孩子只会那一句:“有人杀人啦……”

还好,这一大帮人在那儿“嗷嗷”叫,不一会儿就把警察同志招来了。

警察同志一看这孩子口唇煞白,两眼发直(各位,现在明白逃学和好奇心太强的后果了吧),心里就往下一沉——这不像是个开玩笑的,园子里出大案子了。轰走了提鸟笼子的,赶跑了拎二胡的,警察把小孩儿带到旁边凉亭里,问:谁杀人了,在哪儿呢?

“不知道谁杀的,就看见一堆人肉,在那边一个旅行袋里。”

这回他怎么会说了呢?

一点儿也不奇怪,一来是过了会儿时间,这孩子多少镇定了点儿;二来,警方说法,这就是警服的天然震慑作用和信任作用。

不过听了这句话,警察同志倒又多了几分怀疑——这孩子说一堆人肉?

人肉是那么好认出来的吗?别是谁家扔了一堆臭肉,让这孩子认错了吧?

这倒是有些道理,有的碎尸案为了鉴别是不是人肉需要好几天的时间呢。

对了,前两天听说南京有一个肉铺子卖的牛肉被电视台认为是猪肉,结果老板咬住了要做基因鉴定,终于证明卖的确实是牛肉……这个鉴定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看来牛和猪的差别比人微妙多了。

到现场一看,警察就明白了——这孩子没撒谎啊。旅行袋口,一只残缺不全的人手,正朝外伸着呢……

十分钟之后,崇文分局刑警队队长老宋桌子上的电话响了,告诉他龙潭湖发生一起碎尸案,请速来勘查现场。

五、龙潭湖碎尸案 1.由朝鲜女人的大包和“鲜花案”说起

跟老宋问过这起案子,他对报案的情况,比如谁打来的电话,怎么说的,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能记得的都是案情。

后来听另一个警界朋友说起,才理解了其中原因。刑警对于电话响是很烦的,因为准知道是又有案子了,而有案子,就意味着又得熬夜,又是一段非人的生活。警察也是人,对这种生活不会向往。特别是手里已经有一堆案子的,那就更烦,一听电话铃响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兴奋的警察,是从电视剧里出来的。

找老宋办这个案子,固然是因为在他辖区,但巧的是老宋刚好是当时北京警界破碎尸案最多的一个刑警队长。北京市当时这种恶性案件还不是很多。

照老宋的经验,碎尸的案犯其实下意识有一种惧怕暴露的心理,所以一旦找上门去,几乎个个会当场垮掉。所以,碎尸案一旦找到案犯的线索,基本就拿下来了。

当然也有个别顽抗到底的。

有一次老宋碰上一起这样的碎尸案,三角恋爱发展到最高阶段,同学结婚的夫妻俩合伙杀掉另一个老同学,把尸体剁碎成排骨状扔到一片芦苇丛里。

嫌疑犯被抓之后,两人都拒不招供,似是有攻守同盟。

老宋仔细看了一宿,然后提审那个女的。“你那口子已经撂了……”

那女的琢磨着是警察诈她,不说话。

老宋不理她,拿手拍拍左边臂弯,说:“他承认是他先把人胳膊砍下来的,可人是你杀的,所以,你是主犯。”

一句话那女的脸就白了——都剁成肉块了,警察没道理知道我老公先砍下他一条胳膊啊,这男人要怂,还真他妈怂得快啊!

下面,就是择清楚谁是主犯的问题了。

审完,老宋叫侦察员拿了笔录去给那男的看:你老婆已经撂了,别死扛了。

合着那男的根本就没供。老宋看了一宿,看的是材料和尸块。看着看着,就让他看出毛病来了。老宋发现受害者左小臂应该是在活着的情况下被砍断的。

我问老宋怎么鉴别出来的,老宋说了个很简单的道理:如果是人死以后切割,刀口是平的,生前切割,因为神经反应,皮肤会收缩,形成“缩一线”的特殊现象。他正是在一块尸块上看到了这个现象,所以确定这一刀是生前所砍。

把周围组织的肉块找到,拼起来,发现这一刀基本砍断了死者的左臂。

从这个力度,老宋推断砍的人应该是那个男的。于是,本案的突破口就此找到。

所以,老宋接手这个案子,是比较有优势的。

经过检查,旅行袋中共有一百多块碎尸,应该是属于一个老年男性受害者。尸体是用塑料布裹着放进旅行袋的,还没有腐败,说明死亡时间很短。

切割尸体的手法拙劣,不像是专业人员所为,具体情况还要通过法医鉴定才能得到更详细的结论。

经过侦察员的反复查看,最后不得不沮丧地得出一个结论:包裹尸体的旅行袋和塑料布上,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痕迹和线索。

老宋叹口气,这个案子,看来运气并不是特别的好。

之所以说运气不是特别的好,是因为建国以来北京第一起碎尸案——陈克浩刘敬芝杀人案,就是因为案犯在包裹尸体的塑料布上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而暴露。

实际上,在解放前,也有一起和陈刘杀人案颇为相似的案子。

这起案件,发生在1943年,报上称作“鲜花杀人案”,其时北平已经沦陷六年多了。当时,北京火车站有个姓赵的伪警察在站上巡查,忽然看见路边有个穿大脚裤的朝鲜女人靠着一个大包坐着。

这人呢,因为生活经历不同,多半性格也会不同,喜欢和讨厌的东西也会不同。这姓赵的巡警,偏偏最讨厌的,就是朝鲜人——赵巡警本是东北人,在老家经常被当时称为“高丽棒子”的二鬼子欺负,因此待不下去跑到北京投亲当了巡警。所以看见这朝鲜女人,马上决定上去找找碴。

赵巡警拿警棍一指那大包:“这个是谁的东西?”那朝鲜女人犹豫了一下,点点头,说是我的(当时报纸上的报道还加了一个朝鲜语的前缀,具体是什么萨可是不记得了)。

“你的?里面是什么?”

“哦,红薯……衣服……小孩子的衣服……哦,乱七八糟的东西。”

赵巡警拿警棍捅了捅那大包,觉得沉甸甸的,不像衣服,于是下令开包检查。

朝鲜女人不干,说没有什么正经东西,不用检查。

这时候车站的日本宪兵就过来了。那时候中国人在自己国家算三等公民,比早沦为殖民地的朝鲜人还低一等。那朝鲜人看到日本宪兵立刻一通唧唧咕咕,看样子是没说赵巡警好话,于是“太君”上来冲着赵巡警就“三宾(耳光)的给”。

这赵巡警也是个犟脾气,挨了打却不服气。他琢磨,这朝鲜女人带这样重的东西,一定有问题,估摸着是倒腾大米的——在当时日本禁止民间食用大米,但颇有人铤而走险走私。

所以他就和那日本宪兵吵吵起来了。吵闹惊动了周围的中国伪警察和老百姓,转眼间围得里三层外三层。赵巡警看来的人多,更是坚持非要开包检查不可。吵闹声也惊动了车站的日本站长,过来一看,也同意开包检查。

那朝鲜女人没办法,只好摸索着把那大包打开,接着就是一声惊叫。

赵巡警扒拉开她往包里一看,也差一点儿没当场叫出来——原来包里装的,根本不是什么走私大米,而是一具被裹在一大卷黄油布中的、切成碎块的女尸!

围观的人四散奔逃,最先反应过来的倒是那日本宪兵,一来凶蛮成性,二来觉得让那朝鲜女人骗了面子上挂不住,一把抄起那个软瘫了的朝鲜女人,抡起带着鞘的军刀没头没脑地乱打起来。

接下来的事情热闹了。这事儿本来不归宪兵管,但是日本宪兵不管那套,一个电话叫来辆闷子车,把那三魂吓掉了两魂的朝鲜女人往车上一扔,直接送宪兵队过堂去了。

剩下车站上的人看着那一大口袋肉块目瞪口呆。“太君”把活的嫌疑犯带走了,伪警察只能处理死的呗,可怎么处理好呢?末了有人想出了主意:

送协和医院,先让他们给拼起来,他们有冷库,冻上给存起来。那时候伪警察好像还没有法医,只好让医院的活人大夫充数。

就这样一车把尸体碎块都拉去了协和,吓跑了不少患者,还占了医院最大的一个冰柜。

不过协和的大夫确实厉害,喷了不少福尔马林液防腐以后,大夫们七手八脚,居然把这女尸基本给还原了。

死者年龄在20余岁,身材娇小,面部已被剁烂,没有衣服首饰……

也就在这时候,日本宪兵队来人了,说这案子,就交给你们中国警察了,早点儿破案,呦西?

嗯,犯人不是让你们带去了吗?我们还怎么破案呢?

日本宪兵一声苦笑,只好把审问结果说了。

要说日本宪兵,审李玉和是没多少办法,对付这个敢欺骗自己的朝鲜女人却绰绰有余。据说是认为遭到欺骗的日本宪兵恼羞成怒,一上来就动用了酷刑,那朝鲜女人当场被打晕过去,醒来一个劲儿地求饶,丝毫没有反抗的意思。

不过,她招供出来的首尾,却让以为顺手破了个大案子的日本宪兵哭笑不得。

按照这朝鲜女人的说法,自己真是比窦娥还冤。她根本就不知道这包儿是谁的。

那她干嘛跟赵巡警说这是她的呢?

纯粹是因为贪小便宜。话说这朝鲜女人要坐车出关,坐在候车室等车的时候,看见这个挺新的包孤零零放在个长凳上。半天没人管,这朝鲜女人也算走南闯北,见识颇广,她的想法和赵巡警差不多,心想会不会是哪个老客倒腾大米,碰上日本人检查给吓跑了扔下的?要这样自己可算发笔小财。

又过了半天,还是没人管,这有心的朝鲜女人上去提了提,觉得这包挺沉,足有一百来斤——那是,一个人的份量呢,可不得百来斤?按按,觉得包里软软的,不像大米。莫非是碰上了走私牛肉的?那这笔小财更发得欢了。

朝鲜女人暗自得意,拿出汉江人吃苦耐劳的精神来,一较劲把这包顶脑袋上了,“刷刷刷”小碎步一踱,就奔了月台。

问题是永定门火车站修得有问题,从候车室到站台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

汉江人的吃苦耐劳精神毕竟也是有限度的,走了一段,这一百来斤压下来,朝鲜女人不得不停下来歇歇,这一歇,正好碰上了一根筋的赵巡警。

说是这么说,问题是她说的是真的吗?在有些案子上,宪兵队的口供之不可靠,也快赶上大清太医院的汤药和翰林院的文书了。比如,当年孙道临也让日本宪兵队抓过,这位未来影帝面不改色,拿出功夫来一通忽悠,把日本宪兵唬得一愣一愣的,最后以其“幼稚”、“无知”释放了事。日本人最后也没闹明白这个娃娃脸的“小”大学生其实是抗战前就入了党的“老”共产党。

这朝鲜女人可不是共产党,既没有孙道临的本事,也没有江姐的骨气,一看见五颜六色的刑具早就吓颓了。偏偏这日本宪兵因为觉得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了面子,恼羞成怒,专挑狠的往上招呼,真真是杀鸡用了牛刀。

哭爹叫娘的朝鲜女人不但马上供了,而且怎么审,口供都没出入。最后日本宪兵队的“砖家”也认为她说的是实话。

这下子日本宪兵可坐蜡了——按分工,日本宪兵本来的任务是和抗日组织进行较量,根本不应该去管刑事案件,把这朝鲜女人抓来,一是日本宪兵觉得丢了面子想报复,无法无天;二来也未尝没有轻易顺手破一起碎尸案、表示一下“皇军”很有本领的意思。

现在怎么办呢?让宪兵队去破碎尸案?这不跟让猪上树一样吗?他们根本不会这个啊!

想来想去日本宪兵决定还是把球踢给伪警察吧,就此撂手不管了。

这下子,真成了无头案。

北平的伪警察倒是有一定侦破能力。这些伪警察多是留用的宋哲元时代北平市府所用人员,民国初期北平是“首都”,警察建设还是下了些功夫的。抗战北平沦陷的时候,警察跑了不少,但也有一些留了下来,大多如同中的白巡长,或者《我这一辈子》里的老警察一样,为了饭碗混日子,不过这些人破案的本事还是有的。

这一次,对发现的碎尸拼合后检查的结果,发现这个被害者曾经患过性病。由此,推断这个被害者可能做过妓女。

事实上,这还真是一个准确的推断。

这遇害者的确曾经当过妓女,艺名“鲜花”。她的死,还是一件颇为离奇和令人慨叹的事情。

根据破案后记者的报道,这鲜花早年是从南方被卖到北平来的,颇有姿色和教养,在妓院里是“校书”一级的高级妓女。她虽然沦落风尘,却是个要强的人,多次对姐妹表示希望能够从良好好建立一个家庭。当时北平妓院对付这种三心二意的摇钱树,常采用引诱其抽大烟的方法,使其无法摆脱风尘生涯,而鲜花抵死不从,并悄悄有所积蓄。妓院的妈妈桑指使手下盗走其积蓄。鲜花走投无路,试图自杀,却被一个姓刘的客人所救。这姓刘的客人甚是仗义,听说鲜花的遭遇,慨然拿出钱来,当场为其赎身。

这刘某其实也有些来历,他是东北本溪人,早年参加过义勇军。义勇军失败后流落关内,日军占领北平后,刘生活无着,依靠胆量大有人脉做上了地下鸦片生意并就此发财。刘赎出鲜花的时候还是单身,索性娶其为妻。鲜花对刘某自然感激不尽,粉身以报,她擅长女红,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刘某年纪大了,对年轻妻子甚是疼爱,尽管在沦陷之下,日子过得倒也有声有色。

不过,过了两年,刘某却忽然又带回来一个女人。

说来刘某倒也算不上负心薄幸,他是做生意做到了堂子里,恰好遇上一个叫秀贞的妓女,因为是被拐卖来的不愿意接客,被妈妈桑痛打。刘某觉得秀贞可怜,于是又拿钱把她赎了出来。当时并无重婚罪一说,刘某赎了秀贞,自然是将其作妾,一妻一妾,也是齐人之福了。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鲜花对此事的反应极为强烈,每日大吵大骂,要赶秀贞出门。当时南北交通断绝,秀贞举目无亲,只能以泪洗面。刘某看她可怜,不免多有包庇,鲜花就越发地怒不可遏,经常与刘某发生口角。

现在看来,这不过是鲜花对于好不容易得到的美好生活过于在意,深恐失去,也不肯与人分享罢了。

但是,不料有一天争吵中,鲜花骂道:“不要以为我会怕你,大不了一拍两散,把你做鸦片生意的事情告到日本人那儿去……”

这一来,顿时让刘某胆战心惊。当时日本人一面自己大肆贩卖毒品,一面却又对地下毒品处置极狠。如果鲜花真的去出首,对刘某是要命的事情!

鲜花只看到了刘某对她和顺的一面,却忘了他本来是江湖中的狠角色,这一句话铸成了大错。

思前想后的刘某忽然发现,鲜花对他的事情知道得已经太多了。如果是一般夫妻,估计即便如此,也要想想别的办法,但刘某却是个江湖人,江湖人做事有自己的规矩,他当即决定杀人灭口。

刘某找到秀贞,问她愿意和自己做露水夫妻呢,还是长久夫妻呢?秀贞当然表示受刘赎身之恩,要当长久夫妻。那么,刘某表示你报恩的时候到了,我们要做长久夫妻就得做了鲜花。如此如此,你照我安排的做。

秀贞被吓得很厉害,但是无路可走,于是备酒请鲜花来吃,说自己决定离去。听到这个消息,鲜花转怒为喜,席间与秀贞相谈甚欢,并愿姐妹互称,说起秀贞的遭遇也很是同情,不能让她留下,鲜花也颇有歉意。这样一来,秀贞变得动摇起来,但想到自己的前途和刘某的恩义,还是咬着牙给鲜花的酒中下了迷药,并在房间里按照刘某的要求铺了一张不渗水的黄油布。等鲜花进入昏迷状态,刘某出现了……

下手之后,刘某将鲜花的面部剁烂,尸体肢解成碎块,用黄油布包裹装入口袋,带到火车站。本来他想把尸体放上火车,那样就很难追查了。

但是,在火车站刘某如惊弓之鸟,不敢多留,最终选择将尸袋丢在了候车室。

案子破了以后,秀贞虽然没有被判重刑,但人已经疯了。

写下这个案子,萨也忍不住叹口气——这案子里,最初都不是坏人,那么,到底有谁是做错了呢?

言归正传,这案子到底是怎么破的呢?

原来,是有个侦探对那块黄油布进行了详细地检查。他发现,在黄油布的一角,有一处用白矾所写的模糊字迹,辨认下来,正是“钟秀贞”这三个字。

警察马上让人在全市寻找名为“钟秀贞”的妓女。

问题是,谁会用白矾在这儿写下这个名字呢?

杀人还要留下自己的名字,除了武二爷血溅鸳鸯楼,搁谁也不会这么干。

后来才查明,这个名字,好像是卖黄油布的商店老板写下的。秀贞买黄油布的时候店里没货,约好了两天以后来拿。那老板进货以后在布上用白矾写了主顾的名字,省得弄错,结果却成了破案的线索。

当时北平的户口管理已经颇有章法,很快查出两个叫“钟秀贞”的妓女。

一个是独门独院自己做生意的,查过之后不像是作案的;另一个,就是这个刚被赎身不久的秀贞了。案子,就此破获。

老宋对历史上形形色色的刑事案件下过一番苦功夫,所以自然是知道这个案子的。不过,最让人称奇的倒是这两个杀人犯的结局。秀贞也罢了,按说,刘某杀人加卖鸦片,怎么都是个死罪,但这个死罪就是判不下来,愣是有人一直疏通着不让快判。

是谁呢?

就是北平各大报的记者们。当时日伪横行,报纸的时事新闻很不好做。

吹捧日本人的,一来老百姓不爱看,二来槐树岭上的皇军都到村儿里要饭了,怎么看怎么要玩儿完。记者们都是脑筋好使的家伙,照嘎子的话说,别看现在蹦得欢,小心将来拉清单。可是,抗日的内容大多数记者也不敢写。搁现在网上招惹了某些不识人间烟火的朋友,不过是上纲上线给你讲课,最多是把你弄烦了不想上网,正好多陪陪老婆孩子。可沦陷时代要招惹了皇军,喝辣椒水坐老虎凳乃至顺手活埋了你都是有的。结果就是“鲜花谋杀案”一类的题材最受老记们的欢迎。这种题材又能吸引读者又不犯忌讳。

北平的各报都把这个案子做了专题,连篇累牍地报道,其中不免夸张放大,旁征博引,只把个老刘写得如同混世魔王,秀贞仿佛红线女,而鲜花犹如贞子提前出世……

既然如此,怎么能让法官轻易就结案呢?那不是砸几十家报馆朋友的饭碗吗?就这样,软硬兼施,无论如何记者朋友们也不能让老刘就这么给判了。

结果,这起案子从1943年一直审到1945年,不知道的还以为案情多么复杂,却不知老刘养活了一帮衣冠楚楚的老记跟他们后边的老婆孩儿、保姆“二奶”,老刘也算积德行善了。

到1945年,实在没的可拖只好判了。最后老刘判死刑,秀贞判无期。

按说记者们撑到这会儿也够意思了,再说,给老刘行奉安大典起码也能报道个十天半个月吧?

不过,这回记者们比较遗憾——老刘没给他们这个机会,因为——日本投降了。

在日本投降以后的混乱中,刘某和大量犯人一起从监狱中脱身,曾就食于老乡家,并说要回本溪老家,从此不知所踪。考虑到解放后大量有历史问题的专业人士都被挖了出来而刘某再无消息,这个人不是已经死在此后的战乱中,就是太聪明了,连共产党都挖不出来他。

以此人的经历看,后者的可能性并不低。

说了半天“鲜花案”,并不仅仅因为这个案子和陈永浩刘敬芝案一样都破在包装物品上无意中留下的字迹上,还因为它和龙潭湖碎尸案还有一点儿似曾相识的地方,这个我们后面再看。

五、龙潭湖碎尸案 2.这案子破得邪性

老宋说龙潭湖这个案子,最初也是想从现场残留物查出点儿端倪的,无奈案犯做得十分干净,旅行袋是新的,而且是随处可以买到的一种,很难排查。

尸体残块上也没有什么手术疤痕之类的线索,事情到这一步怎么办呢?

宋队长说了,还能怎么办呢?照毛主席说的,走群众路线呗。

在实现装备电子化之前,北京警方破案的一大法宝就是“群众路线”。

所谓“群众路线”,就是走访案发现场周围的居民和流动人口,从他们的口中,搜寻可能的线索。

那年头老百姓好奇心强,也喜欢给警察提供线索。不过这皇城根儿底下的主儿都是最能侃的,像侯耀华先生那样的主儿能侃得动物园猩猩娶大象。

龙潭湖周围的各位当然没这个本事,但忽悠个把警察依然不在话下。于是,仅仅一天的调查,就让侦察员们饱受各种八卦信息的轰炸之苦,连看自行车的老头30年前偷窥过女厕所这类情报都掌握了。

由此可见,每个刑警其实都有执掌一个报刊八卦版的本事,只不过大多数警察同志专心于本职工作,不愿意去干罢了。

不过,信息太多容易致人麻木,很多消息让人眼前一亮,最后证明毫无价值。

老宋急了。

要说这种杀人案,离发案时间越近,越容易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如果三天还入不了门,能不能破案多半只能看天意了。

这位队长干脆坐在那儿,把大家收集到的信息再滤一遍。老宋外形看着像个张飞,其实他在队里大多数时候起的却是大脑的作用。

看了半天,终于有一条信息让老宋点了头——这里头,有门儿。

如果住在龙潭湖附近的朋友,可能还会记得当时湖心岛上曾经修过一个“龙宫”,号称声光电一体的现代化游艺设施。当然现在见识多了,大伙早就知道那不过是拉上电线,弄几件模型糊弄土包子的玩意儿。提供线索的是当时给“龙宫”当管理员的一对儿山东夫妇。

这两位的来历让宋队长感到安心。那年头山东人大多朴实诚恳,不像天子脚下的一些人讲起话来嘴大得没边,最后再告诉你是晚上上厕所听隔壁那边聊天听说的……这种无头谣言让你根本没地儿查实去。

和大多数这种唬人的玩意儿一样,龙潭湖的“龙宫”开业的时候热闹了一阵,此后就生意惨淡。这一对夫妇照管着“龙宫”,却也悠闲自在,清晨的时候,就在“龙宫”旁边的草地上开火做早点。他们俩说,当时曾看见有两个人走过来,前面的一个手里拿个当时很少见的大哥大(老宋原话如此,我推测他把发案时间弄错了,可能案子发生在90年代初而不是80年代初),后面一个个子不高,驮着一个大包,慢慢从对面河岸上走过。

这不是很好的线索吗?

问题是,现场发现的是一个北京牌帆布旅行包,夫妻俩说看见那人背的,却是一个蓝色皮革旅行箱,颜色外形迥然不同。所以最初侦察员把这个情况给忽略了。

老宋马上叫人——赶紧去把两位请来,仔细询问那两个人的外形特征,闹不好,这就是案犯!

收集到这条线索的侦察员一愣:“队长,那包的颜色和外观都对不上啊。”

老宋说对,就因为对不上才有问题呢。

这侦察员比较犟,说队长,这是什么道理?

老宋说你看过检查那些尸体碎块的法医报告了吗?

“看了啊……”

“那你还问我?”

有一段时间,我曾颇为疑惑:老尹看来仿佛一个白面书生,而老宋却活像个金刚,性子大相径庭。偏偏这老宋和老尹好得不分彼此的样子,这是怎么回事儿呢?后来接触多了才算明白,这二位外表虽然不同,在工作上,却有着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把警察当作一种技术活儿来干的。

在公安部,老尹曾拍过一个内部教学片,专门在实战中讲授怎样从外观和身体语言识别逃犯,其中运用了大量现代行为心理学的专业知识。而老宋,在破案中极其重视法医学等技术手段。

这一次识别出这个线索,就和对物证的法医学鉴定有关。

侦察员们在第一时间拿到了法医的鉴定,但其中一段,引起了老宋的特别注意:从旅行袋中的尸体碎块来看。有的尸块显示碎尸的人力量很大,可以一刀把骨骼切断,但也有的尸块则是同一位置要砍好几刀,新媳妇剁排骨似地近乎乱砍。更重要的是,从法医学的角度,可以鉴别出虽然碎尸使用的是一口刀,但有些创口是左手砍的,有些则是右手砍的。

法医能鉴定出凶手使用左手还是右手么?当然。在很多凶杀案中,法医还能通过凶手砍切的角度推断出格斗双方的身高对比呢。

根据这一点,老宋比较肯定地认为,碎尸的犯人应该是两个人,而且一个力气比较大,一个力气比较小。

因为正常人一般不是左撇子就是右撇子,极少有左右两手同样灵活的。

这也不是没有例外,日本现在的天皇就是一个——这位天皇生下来的时候是个左撇子。但是按照日本《皇室典范》,天皇是不能有这样奇怪习惯的。

于是,宫内厅专门弄了一个官员,整天给这位王子扳左撇子的习惯。宫内厅果然本事大,结果,这位天皇就给管成两手都要硬的特例了。可是,考虑到90年代初期的中日关系,日本天皇偷渡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手刃并碎尸一个老年男性的可能性还不在宋队长的考虑之内。

同时,在旅行包里虽然有一百多块尸体碎块,但拼起来离凑成一个人还差得远呢。老宋推测,罪犯丢弃的尸体,很可能是几包而不是一包。“龙宫”管理员看到的两个人,恰好是一个大个子,一个小个子,加上一个大包,一下子就触动了老宋那根敏感的神经。

这样一说,侦察员们都觉得有门儿!

大家觉得有门儿的时候,老宋说自己脑子里当时又在闪过了另外一个疑点:如果真是这两个人干的,按说,大个子,应该是有力气的那个,可怎么是那个小个子扛着箱子呢?

这倒是个有意思的事情啊。老宋暗暗琢磨。

既然觉得有门儿,大家立即把那两位管理员夫妇请来了,请他们详细描述所见情况,特别是那两个人的体貌特征,以及那个箱子的外观。

这下子可麻烦了。

一来距离远,二来当时没有用心看,三来这两位都不是很有文化的人,问到细节无论如何也说不清了,甚至夫妻之间对于那个高个儿到底有多高还发生了争执。

正在侦察员们头疼的时候,那个女的忽然冒出了一句:“那个矮个儿的,长了张‘土’字型的脸……”

嘿,这一句话可是让侦察员们看见曙光了——“土”字型的脸,什么叫“土”字型的脸呢?您想吧,首先眉毛得连成一条线,其次嘴巴得比眉毛宽,再次鼻梁得通到额头上去。隔着湖都能看出来这个特征,那一定很明显……

多贴切的形容啊!要知道,人能长成这个样儿的,可真是不多呢。

对警察来说,这就叫天助我也!

有人说女性的第六感官比男性强得多,大概指的就是这个时候。

宋队当即下达两条命令:第一,马上在龙潭湖公园搜寻那只蓝色皮革旅行箱和其余尸体残块;第二,画影图形,寻找那个脸长成“土”字型的奇人。

找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先把画图给管理员夫妇(主要是那个女的)看了认可,然后下发周围各派出所居委会帮着找。

在龙潭湖寻找箱子和尸体碎块的工作不太顺利,公园里翻了个底儿掉也没发现新的尸块,倒是看见一个外地人在那儿大赞首都治安好:“我把书包忘在公园长凳上了,俩钟头以后回来一看,围了七八十个北京市民,瞪着眼帮我看着,就没一个人去动的,真是路不拾遗的好地方啊……”

宋队下令把搜查范围扩大。

就在这时候,某居委会来电话,说他们刚抓了个入户盗窃犯,正是长了张“土”字脸,请警察同志们快来!

当时,天已凌晨,老宋二话没说,带了两个警察就过去了。

世界上的事儿,常常是期望越大,失望也越大。去了,的确是流氓,也的确是“土”字型的脸,可惜,是倒着长的……

问明了此人在发案的时候还没到北京,天已经蒙蒙亮了。一夜没睡,兴味索然的老宋和两个手下,只好打道回府。

走出居委会的时候,老宋客气地和治保主任打了个招呼,请人家留步,抬头的时候无意中往上瞟,忽然一激灵——居委会旁边是一个高层居民楼,老宋的视线恰好落在四楼的阳台上,阳台外边的支架上,正晾着一只蓝色的皮革旅行箱!

多年以后老宋回想这个案子,还忍不住啧啧:这才叫邪了……

老宋退了一步,指指四楼那户人家,问治保主任:“那家的人你认识吗?”

治保主任探头看了看,对宋队长忽然提出这么个问题有点儿奇怪。但毕竟跟警察同志配合久了,他知道老宋决不是吃饱了撑的。难道……

停住胡思乱想,治保主任告诉老宋,这家只有小两口,刚结婚没多少日子,经常出双入对的,看着感情很好。男的是老街坊了,挺精神的一个小伙子,在XX大厦当服务员,那女的是他同事,在同一个大厦当文员,收入都不高。

小伙子有点儿缺心眼儿,幸好媳妇挺精明的。两口子住的是拆迁回迁房,刚还了款,日子过得挺拮据……

慢着。老宋说了,你怎么对他们家这么熟悉呢?你们家亲戚?

“那倒不是,这不前两天那女的把我们摆大街上的花盆拿他们自己家去了,我刚去过给要回来。”

“哦。”就这么个精明法啊。老宋点点头,说你能不能带我们去看看?

这样,三个侦查员和一个治保主任过去敲门了。

敲门的一瞬间,两个侦查员如临大敌,已经做好了必要时候跟着嫌疑犯跳窗户玩的准备。老宋也把老五四手枪的枪套解开了。不过,他自己说,那时候心里忽然有一丝异样的情绪闪过。

那是一种“没这么容易”的预感——破了这么多案子,真能出现让自己瞟一眼就抓人的事儿?老宋可不是那种相信天上会飞来整只烤鸭的主儿。

开门的是那个小伙子,听说是警察同志有案件想跟自己了解点儿情况,两眼闪闪发亮,连说快请进快请进,一面招呼媳妇泡茶,神色间大有受宠若惊的样子。眼看小伙子笑得阳光灿烂,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老宋就泄气了——这被警察找,有的人很紧张,因为一般的老实人生怕跟什么案子沾边;也有的人会兴奋,因为他觉得这是个新鲜事儿,好奇。小伙子明显属于后者。

干了这么多年刑警,以老宋看人的本事去当算命的肯定有赚无赔,他一眼就看出来,这小伙子缺心眼儿没准儿,却绝对是心里没事儿的人。

那个媳妇呢?开始的时候一边倒茶一边瞅治保主任和老宋,嘴里嘟嘟囔囔的好像挺委屈。等一听这事儿跟丢花盆没啥关系,是附近出了案子来了解情况,立马精神一振(当然没啥关系了,要是居委会丢个花盆都要崇文分局刑警队长过问,那老宋早二十年就得过劳死)。这媳妇给自己也倒了一杯茶,找个圆凳贴丈夫并着腿坐了,竟是一副聚精会神,洗耳恭听的样子。

这哪儿像嫌疑人啊,整个一个听评书的架势啊!老宋暗自腹诽,心里琢磨他们大厦老板只让她当个文员算是知人善任。看这媳妇挺漂亮的,做秘书或者公关绝对不给企业丢人,可要坐到这等敏感的位置上,冲她这个兔子耳朵,估计有啥八卦,不用三天就能传到王府井去。

先东拉西扯的问些周围来过没来过陌生人之类的闲话,老宋看看小两口实在不像能作出这等大案的人物,于是干脆单刀直入了:“你们家晾的那个箱子,是你的么?”

“哦,不是。”小伙子马上摇头,“捡的,脏了,可还挺好的。刷刷干净以后出差的时候用。警察同志您不知道,现在没钱的是真没钱,有钱的可是真有钱,什么玩意儿都扔,就说我们那宾馆吧,上回我打扫房间,一开抽屉,好,半打没开封的美国避孕套,都镶着金边的……哎!”

老宋看得清楚,那媳妇红着脸狠狠在老公脚上一点,还不露声色地狠狠拧了一下。小伙子立刻就不说话了。

放下茶杯,那媳妇轻咳一声说话了:“警察大哥,您别介意,我们这口子说话就这么不着三不着四的。那个箱子啊,是我爸前天遛早儿的时候在龙潭湖百货商场后面捡的,老爷子自己用不着,就给我们拿来了。”

“拿来的时候,里面有东西吗?”老宋问。

“有……有一塑料袋肉,估计是百货商场扔的吧,老爷子拿走了一半,给我们留了一半。怎么?这箱子有问题?”

行,虽然没有天上掉整只烤鸭的,能掉半只,老子已经是祖上积德了。

“没什么。”老宋换了一副公事公办的面孔,“您父亲住哪儿?”

小夫妻对看了一眼,大概觉得这事儿有点儿问题了。那媳妇犹豫了一下,小伙子却痛快地接口了:“就在旁边那楼啊,我带你们去。你别瞎琢磨啦,咱爸那兔子胆儿,他敢犯法?”

说完,小伙子披上衣服,老宋示意治保主任和一个侦查员跟他去“请”人。

那媳妇直着眼看了小伙子的背影一阵儿,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咽了口唾沫,开口问道:“到底是怎么了?咱们这片儿出什么样儿的案子了?”

老宋还没来得及开口,那位已经走到门口的大嘴治保主任开口了:“不是咱们这片儿,是龙潭湖,杀人碎尸。”

主任出门去了,那媳妇仿佛坐公共汽车遇上急刹车的动作,猛地一弯腰。

老宋就在这时候追了一句:“那肉呢?”

媳妇抬起头来,胸口起伏,脸色煞白,好像在想事儿,对老宋的问题恍若未闻。

老宋又问一句:“原来箱子里那肉呢?你们不是留了一半吗?”

“肉……肉?”那媳妇醒过神儿来,“啊,我们给……扔了啊。”

“扔哪儿了?”

“垃圾道里……那肉有的味儿不对,可能不新鲜了,我们就给扔了……啊,不,整个儿味儿都不对,坏了,我们就给扔了……”

“都扔了?”留下的那个侦察员问。

“都,都扔了。”媳妇带着哭腔,语气却是斩钉截铁,一边鸡啄米似地点头。

老宋点点头,让侦察员去垃圾道查扔掉的肉(后来的确发现了一些),假装没看见那漂亮媳妇颤抖的嘴唇。以后,两个警察再没问过这个问题。

不过,当了多年刑警的老宋说,后来想想小伙子笑的时候那一口整齐的白牙,竟然打了一个哆嗦。

世界上有些事儿啊,能糊涂,就糊涂一点吧。

很快,那位老爷子被请到有关部门。反复核查之后认定,老头的确是出去遛早儿,在路边儿上捡的这个皮箱。当时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就近拿到女婿家,才发现里面是装在塑料袋里的冻肉。就这样,和大多数京城老人家疼晚辈的想法一样,挑新鲜的给女婿家留了一半,剩下的自己带回来了。不过,老爷子说看着那肉挺新鲜的,闻着可是有点儿酸味,他估摸着是冷库里冻得时间太长了。正犹豫是吃还是扔的时候,警察同志来了。

检验结果,“冻肉”和旅行袋中的碎尸属于同一受害者。

新证据上的刀痕,进一步证实了宋队的看法,而“龙宫”管理员提供的线索,明显直指案情的关键。

警察们分兵几路,一路查附近的大哥大所有者,一路查那种皮箱的销售点,一路查有大号冰箱的家庭。当然,还有一路,老宋亲自抓,去追那“土”字脸的奇人。

就在这个时候,龙潭湖那片的巡警开着巡逻车回来了。下车就叫老宋,喏,宋队,是你要“土”字脸的吗?给你抓来一个……

老宋吓了一跳:抓来一个?你小子吃多啦?因为人长一“土”字脸就给抓回局里,这雷是你扛啊,还是我扛啊。

现实世界里,千万别以为警察想抓谁就抓谁,乱抓人是要受处分的,甚至有时候还很严厉。有警察明明把案子办错了也要屈打成招,这里面的案子就不乏怕抓错了人受严厉处分而将错就错的。

照老宋的想法,真有发现谁长“土”字脸又符合作案条件的,也要先监视,再找证据,有了证据再讯问……

哪儿能看长相就把人带回来啊。要人家说嫌疑犯长得气宇轩昂加一对猫头鹰似的眉毛,您总不能去国务院把总理带来吧?

人家巡警“扑哧”一乐:“宋队,忙晕了吧,我哪儿能因为长相抓人呢?这小子是有案子的。”

“什么案子?”

“杀人案。”

“啊?”

其实,这小子还真涉及一起杀人案,只不过连从犯都算不上。

这案子破得奇快,所以倒值得一说。

那天,巡警的车刚出去,就得到110通知,在某某街拐角发现一具男尸。

快速赶到的警察马上开始检验,发现尸体还柔软,旁边扔了一辆自行车。死者只有一处伤——半边颅骨被砸得粉碎,旁边还扔着一块粘着血的水泥板砖,很明显是凶器。

旁边正好有一个卖烤白薯的,虽然吓得够呛脑子还很灵活,说是看见一帮小混混跟这个人口角。小混混中有一个过去就把人家的自行车推倒了。受害人揪住一个混混,不防另一个混混抄起一块板砖照他脑袋就一下,然后一哄而散。

“认得这几个混混吗?”警察问。

“不认识,不过,其中有一个头发染成黄色的,一个染成绿色的,一个女的。”

录完证词,巡警队长抬腿上车,无意中转头一看,远处胡同口有几个人正探头探脑地向这边张望,路灯之下,正有一个黄的,一个绿的,一个长发女的……

“去,把那几个叫来问问。”巡警队长叫一个联防过来,刚冲那边一指,那几个人掉头就跑!

人一跑就是命令,巡警和联防们追击的追击,上车的上车,马上开始追捕。

就这么几步路哪跑得了呢,大部分混混束手就擒——原来,他们把人打了,但并不知道把人打死了。所以他们跑散了以后,又过来看看风声,如果人伤得轻也就算了,要是伤得重大家赶紧回家打包,上外地避风去。不料,正好给警察们送上门来。

说来八九十年代北京杀人案发案率上升,城建局要负一定责任。

这是什么原因呢?

因为那个时候北京开始大规模城市建设,城建局弄来了大量水泥地砖,结果给本地混混带来极大的困扰。

众所周知,北京混混打架的应手兵器里面,“管儿叉”和链子锁还要排在第二和第三位,第一位当之无愧的就是板砖。北京流氓的口头禅是——孙贼(子),过来爷爷拍死你小丫挺的!

这“拍”,只能是用板砖。

之所以北京流氓打架好用板砖,据说最重要的原因是材料丰富。早年北京住宅紧张,各家各户大盖小厨房,结果弄得满街砖头瓦片。瓦是弧形的,外形怪异,发力的时候不容易掌握方向,于是砖就成了最容易普及的近战武器。

其实,板砖流行还有一个重要原因。

因为它是一种适合街巷低烈度战争的有限杀伤武器。

有限杀伤武器的意思是它造成的伤害通常在一定范围之内。北京早年的板砖,主要指的是建筑用红砖。由于当年不重视质量,通常人们把它和单位发的月饼相提并论。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这种黄土烧制的砖头强度有限,打击在对手的脑袋上通常会造成脑震荡、裂伤或出血,但不会致命——力量小的打不死人,力量大的呢,砖和脑袋较量硬度,砖自己就先断了。大家可以看冯巩版的,里面就有一段包子拿板砖给冯爷开瓢的镜头,十分真实。

对北京的小流氓来说,架是要打的,可再打也是街坊,总犯不着玩命吧?于是,又具有威慑作用,又通常不会弄出人命的板砖,就成了大家的首选。相对于板砖,“管儿叉”捅到哪儿都可能致命,这就属于无限杀伤武器了,为主流派的流氓所不取。

不过,自从城建局弄来了水泥板砖,板砖的这个优点就出现变异了。

谁听说过脑袋能开水泥砖的?照着用红砖的招式玩这玩意儿,那可是一不留神就出人命的!

于是那段时间经常出现一砖下去双方都两眼发直的事儿……

这回,小混混们也是因为这个原因,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

大部分小混混是被抓了,但那个黄毛十分骁勇,居然连跳几道围墙,一溜烟儿的跑出一百多米,这才发现街两头都让警察给堵了。

发现不对的黄毛定定神,辨认一下地形,忽然一拍脑袋。他蹦到旁边一个拆了一半的院子里,使劲拍着北屋的门喊:矬哥,矬哥……

五、龙潭湖碎尸案 3.让明星也看看警察是怎么攻破心理防线的

送矬哥去半步桥K字楼预审的时候,这位还跟警察叨唠呢:“您说,当时我该不该放他进来呢?”

“该,该,太该了……我跟你说多少遍了,你这人怎么这么蘑菇呢?!”

老宋差点儿打他。

老宋说交待之后他问我七八遍了,都快成心理问题了!

矬哥,就是那位长着“土”字脸的。

老宋说我没骗他啊。他给那黄毛的小子供毒品的,不放那小子进门,肯定掰了,那小子当场不把矬子送局子里我宋字儿倒着写。不过,放那小子进门,让我们侦察员看见,那不报他一个包庇才怪呢。

矬子听黄毛叫门的时候,就知道坏了。这些日子他是深居简出,连门儿都不敢出,就怕跟穿警服的打照面。结果越怕什么越来什么,闭门家中坐,黄毛还能专门把警察给他送家来。

从他后来那么磨叽看,他也是琢磨过给不给开门的——不开吧,肯定进去了,开吧,八成也得进去……最后,有一线希望也是好的,还是开吧。

矬哥那院儿在左安门大街的胡同里,挺背的,他在那儿算给人家看房子的,要搁平时备不住警察真注意不到这儿。不幸,黄毛跟警察同志属于前后脚,跑进这个院儿,刚好让绕过来的巡逻车看见。

后面的事儿就不用说了,反正是抵赖不成搜查,搜查之后发现,发现之后带走的常规流程。不过,巡警也有点儿奇怪,这包庇的怎么比正主儿哆嗦得还厉害呢?

这么一奇怪,巡警同志就看出点儿问题来:这位长得可是够有特色的,这下巴跟河马似的,这眉骨跟猩猩似的,这鼻子跟老鹰似的……唉,这不是一个“土”字脸儿吗?

土字脸儿,住的地方离龙潭湖不远。就冲这两点,巡警找老宋来了。

听说是这么回事儿,老宋赶紧道谢——虽然只是有点儿嫌疑吧,但人已经带来了,而且有充分的理由。人家这个忙帮的那才叫漂亮呢。

老宋说先让谁谁讯问他一下,别提案子,就敲敲边鼓,让他琢磨。

巡警笑了,说,别管是不是你要找的那个,这小子身上准定有事儿。

老宋说为什么呢?

这一路他尿了三回了……

讯问之后,负责的警官也认为,这个矬哥的确身上有事儿,还不是小事儿。

这不是无端的事情。老尹提到过一个概念:警察和犯罪分子的较量,是不平等的。第一,双方斗智斗勇警察输一次不要紧,输两次也不要紧,对手只要输一次就全完了;第二,最厉害的犯罪分子一辈子才见过多少警察啊?

可一个普通警察一辈子见着过多少罪犯呢?论经验,这罪犯他怎么也比不了警察啊。所以,如果警察不是故意想冤枉谁,在口供出来之前对嫌疑犯也会有比较专业的判断。

等该间接了解的情况都了解得差不多了,老宋决定去看看。

一推门,老宋抬眼就看见一个穿得挺洋气利落的小姑娘,文静秀气并着腿坐在那儿,很有家教的样子,对面是老宋手下一个女警官。看样子,两个人在聊天,可是,从两个人的位置看,这女孩儿是嫌疑犯,可我这儿哪见过这么有教养的嫌疑犯啊?

一问才知道,敢情这女孩儿就是那“一个黄毛,一个绿毛,还有一个女的”里头那个“女的”。底下警察告诉老宋,说今儿这案子就因为这女孩儿起来的,这女孩儿还是个日本籍的。

日本人?老宋一愣,这女孩儿一说话一哈腰的架势还真像日本人,嘴里却是流利的京片子:“阿姨,我知道你们也挺不容易的……”

嘿,这演的算哪一出啊?

原来,这女孩儿是生在本地一个大杂院儿里的,不过她奶奶是日本人,当年日本战败后滞留中国,生下她爸爸后又返回了日本。这女孩儿长到十岁,让她奶奶接到日本去了,按照当地法律入了籍。一晃七八年过去了,女孩儿一家回国探亲,拉了当年的一帮同学街坊小友聚会。不料这些人里头有几个已经变成吸毒打架的小太保了。结果,走在街上一个骑车的速度快了点儿,正好把这女孩儿的裙子剐了,几个小太保为了在女生面前逞威风,一砖把人家拍倒,却不料出了人命。(上边这个“日籍女子谋杀案”和“龙潭湖碎尸案”一样,都是北京市崇文区真实发生的案件,并非臆造,老宋说的时候我也觉得蛮吃惊。)

这样的案子,虽然看来热闹,其实审起来再简单没有了。

看完了女生,一回头又瞅见一个生人,拿着个照相机在局里乱转。

正疑惑呢,管宣传的一位科长过来,给人家介绍,说这位就是咱们局刑警队的宋队长,那专门拿刀片划红衣少女的案子就是他破的。

老宋仔细一看,这位,认识啊,这不是电视里那XXX吗?著名演员啊,他怎么来了?

那位一乐,好像明白老宋想什么,说:我们这回想拍一个警匪片,我的角色跟您一样,来体验体验生活。

“哦,那您想了解点儿什么呢?”老宋握握手问,心说您这个体型,演吸毒的还差不多,演刑警?好像得催肥一下啊。

“什么都想听听,我对这一行一点儿也不懂。”这位瘦得跟狼似的明星很散漫地回答。

“比如呢?”老宋刨根问底,寻思着替老尹的闺女跟他要个签名。

“比如,你们老说‘经过反复的较量,犯罪分子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了……’真有这样的事儿吗?”

“哪里哪里,那都是记者吹的,哪有这么神啊,我们,也就是一个连蒙带唬。偶尔,做做思想工作也能有效果,你找我们政委问吧。”老宋对这位明星不大摸底儿,很诚恳地说了句废话。

明星,就是明星。

这位呲牙一乐,说宋队长,你要有空,我给你讲个故事啊,就一分钟。

老宋心说我那儿要去审人呢,哪有空儿听你讲故事呢?不过,看宣传科长的意思,这事儿局里挺重视,反正就一分钟,捏着鼻子听吧。

这位就讲起来了:

中央情报局(CIA)、联邦调查局(FBI)和洛杉矶警察局(LAPD)都声称自己是最好的执法机构。为此美国总统决定让他们比试一下。于是他把一只兔子放进树林,看他们如何把兔子抓回来。

中央情报局派出大批调查人员进入树林,并对每棵树进行讯问,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得出结论是那只所谓的兔子并不存在。

联邦调查局出动人马包围了树林,命令兔子出来投降,可兔子并不出来,于是他们放火烧毁了树林,烧死了林中所有动物,并且拒绝道歉,因为这一切都是兔子的错。

轮到洛杉矶警察局,几名警察进入树林,几分钟后,拖着一只浣熊走了出来。浣熊嘴上喊着,OK,OK,我承认我是兔子……

讲完,问老宋,咱们这个思想工作,是照着CIA的方式来的呢,还是洛杉矶警察局的方式呢?

这话问的……老宋黑脸汉子,绷不住了,哼了一声,说,正好我这手里有个碎尸案,安排这位旁听一下,让他看看咱们警察是怎么攻破心理防线的。

后来,老宋才发现,这明星其实很随和,一点儿架子没有,双方合作愉快。明星问的一些问题也很通俗。比如,有一次明星问老宋:“宋队,世界上有人傻X,有人装X,你更讨厌哪种呢?”

老宋说,我就讨厌你这样装X的……

老宋说我当时可是没意识到这个,其实,攻破案犯的心理防线是个技术活儿,要真靠连蒙带唬的,我这顶子早就摘了。

提审矬哥,先是担任副手的小警察问,按照研究好的方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往下压,连外行也觉出来了,这警察绝不仅仅是因为包庇一个愣头青把这位请来的。

矬哥开始出汗,但是还算镇静,说东说西,也撂了几起打架斗殴的事情,但警察就是不松口。说着说着,就没得说了,场面开始沉寂。

该老宋上场了。

只见老宋摸出一根烟,慢吞吞地问一句:我问你啊……

早知道这位坐中间的是主角,审了半夜终于开口,矬哥的耳朵都竖起来了。

老宋却半天没出声,在那儿找打火机,找着打火机,点烟,吸一口,品品,又吸一口,满意地吐了个烟圈,这才接着问他:“你,三年前来的北京啊。”

“对,我三年前来的。”矬哥应了一句,对这个问题显然有点儿莫名其妙。

“北京好玩吗?”

“好……好玩。”

“那你跟我说说,都去过哪儿啊?北京都有哪些好玩的地方啊?”

“嗯?”矬哥愣了,心里大概琢磨,你北京警察还用得着问我?

不过,在这儿警察同志说了算,矬哥只好开始说了,“香山、颐和园、故宫、北海、中山公园、八一湖、紫竹院……”

“还去过哪儿啊?”

苦思冥想。

“嗯,还有十三陵,国子监,雍和宫……”

矬哥不容易,居然能回忆出五六十处。

“还有吗?”

再次苦思冥想,最后矬哥终于摇头了:“没了,就这些……”

“嘭!”睡佛似的老宋忽然把桌子一拍,厉声喝道:“怎么就不提离你们家一站地的龙潭湖?!”

五、龙潭湖碎尸案 篇后记 死刑之前

在采访这个案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老宋这一拍桌子,这也是全案审理关键的一个转折点。那位观审的明星,看到这儿回头跟管宣传的那个科长说,我们剧本得改——他看出这里面的诀窍了。

其实,这个审问的关键是看准了“土字脸”矬哥的弱点。从抓人到审问,老宋早看出来,这个“矬哥”不是个扛得住事儿的人(不过也因此推断他可能不是主犯)。前面不断地增加压力,半夜的连审,都是为了让他紧张的神经越发绷紧。而后老宋问他,故意把节奏放慢,会让他对老宋的讯问产生一种异样的企盼。接着,又用问旅游景点的方法转移其视线,当他刚一放松的时候,猛然点出他最怕的“龙潭湖”三个字来。

这就好像对一块铁,放硫酸是腐蚀,放硝酸是氧化,同时放硝酸硫酸就是王水的效果。几种力量,又拉又扯又放松,作用到一个心里有鬼的人身上,做得好了会比渣滓洞的老虎凳灌凉水更有效果。

矬哥,当时全身都软了。

虎躯一振原来是这个振法啊。

其实,听有经验的老警察讲过,像矬哥这类人,一问就说,顺竿儿爬的主儿,肯定是扛不过去的。警察不怕你胡搅蛮缠,不怕你吼叫暴跳,最讨厌的就是那种死活不开口的。你不张嘴,咱从哪儿下手呢?

不过,按照现行法律,警察对你进行讯问,你不据实回答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死活不开口也大多没什么好果子吃——要不,咱怎么不引入那个什么“你有权保持沉默”的米兰达规矩呢?这也是有刑侦方面的意见在里面的。

你怕了“龙潭湖”就好,接着追呗:你别以为我们是跟你闹着玩儿的,现在怕了,剁肉的时候你怎么不怕啊?……不过,揭发还是可以立功的……

给你提醒一下,左撇子,大高个……

狂轰滥炸五分钟之后,矬哥就“撂”了:“我只是跟着碎尸了啊,进门儿的时候,那人早就死了!”

敢情,在黄毛面前矬哥是“哥”,其实,这小子也不过是别人的“马仔”。

矬哥进北京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有黑社会背景的大哥“路子”,以后就一直跟着这人混。从拿毒到销赃,矬哥自己说就是一给路老大打工的。

那天晚上,路老大叫他跟着走,还给了他根好烟。两个人到了路老大家里,进屋开灯,把地板上一块塑料布掀起来,矬哥就傻了眼。

底下躺着一具老年男人的尸体,颅骨凹陷,已经冰凉梆硬了!

路老大若无其事地从厨房拿来两口刀,冲着腿肚子朝前的矬哥说,试试你的胆儿,帮我把他碎了。

那你就跟着碎了?

“嘿嘿”,矬哥苦笑一声,脸上肌肉都跟着哆嗦:路哥那架势,我不跟着碎人,他就能碎了我,我敢不跟着干嘛?

路子砍了几刀,把尸首的脸砍烂了,手指头剁碎了(后来他说是防指纹被公安查出来),嫌累,自己上外头抽烟去了。矬哥只好一个人干,又剖又剁了一阵子,猛然像动了哪个开关一样,肚子里一阵翻腾一阵恶心,冲到卫生间哇哇大吐起来。

吐完抬头一看,路老大站在门口,冷冷地看着他,给他递过来一卷卫生纸。

矬哥说,他那个眼神儿啊,就算递过来的不是卫生纸,是刀,我当时都不会躲的,不是不想躲,是筋都直了,根本不会躲了啊。

矬哥拿卫生纸擦嘴,擦完一想又开始吐,然后再擦。

路子看看表,很不耐烦,可是自己又不干。

没办法,矬哥只好拿了刀,继续干下去,剁下来的肉和骨头都扔到路老大屋里一个大冰柜里面……

干了半夜,路子说睡会儿。

矬哥哪儿睡得着啊,左翻右翻,也不敢问多余的,又怕睡到中间路子给他一刀,那种心思就别提了。

路子可是睡得蛮香。早晨六点钟就又起来了,拉了一个旅行箱,一个旅行包过来,让矬哥把尸块拿出来塞进去。

全塞满了,还有一半的尸块儿进不去。路子皱皱眉,看看冰柜,嘟囔了一句“老丫挺的还挺沉,先扔一半吧”。叫矬哥扛着那个旅行包跟他走。

奇怪的是,出发之前,路子拿了支烟点着了没抽,倒着插在旅行包前面,看着烟烧干净了才走。

路子空着手走前头,让矬哥背着旅行包,奔了龙潭湖。

扔完这个,回来,背那个旅行皮箱,还是路子空着手走前头,让矬哥背着……

后来警察审理的时候,问路子你干嘛自己不碎尸不扛包呢?

路子说:“哥,你看过当老大扛包的?我丢不起那人。”

警察……

路子是第二天被捕的,他兼着包工头,到郊区一个工地去监工,不知道矬哥被捕的事儿。事后在他住所的冰柜里起获了剩下一部分尸块。问他为何保留了这样久没有丢掉,路子说忘了,过几天再扔也坏不了……

可能大家都会发现,这一篇萨写得比较拘谨平淡……这是因为,有一个阴影一直在我的心中徘徊,写的时候总是无法摆脱。也许,这也是我下意识地将这个案子写得比较长的原因。

那就是,死者究竟是谁?

矬哥不认识死者,否则当时恐怕就不仅仅是会吐的问题了。

死者,是路子的爸爸。

路子是独子,母亲早死,是他爸爸蹬三轮车把他养大的。

为什么他要杀自己的爸爸,最后也没有一个准确的结论。第一种说法是路子图他爸爸住的一套房子,如果老头不死,他就拿不到手;第二种说法是老头后来有些半身不遂,生活难以自理,路子嫌看着他老生病烦得慌。

反正不是口角之类引发的,而是老头睡着以后,路子用被子把他爸爸的头蒙上,用一把铁锤作的案。

老宋讲到案件的结尾时,我只感到一种冷丝丝的感觉让我无法思维。

案子审完,老宋特意跟路子谈了一次,问他:“你不记得你爸爸小时候对你的好啊?”

“记得啊,我是他儿子,他不对我好对谁好啊?”

“那你还把你爸爸砸死?天理难容的事儿啊。”

“哥,你说笑话儿呢。人死如灯灭,什么天理难容啊,那不都是封建迷信么?”路子一笑,露出一个酒窝来。

老宋无言。

案发后六个月,老宋到半步桥办事儿,碰上个相熟的预审,说路子明儿个就毙了。

老宋说我去看看他。

他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不信他到死一点儿悔意没有。

老宋到路子牢房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他看见了自己做梦也没想到的一幕:

有的死刑犯枪毙前一天大哭大闹,有的冷静不说话,有的一个一个见管教道别,有的,做出近乎疯狂的狂欢。

能不计较的,狱方都不会计较,反正无论他们做了怎样的罪过,都是快死的人了。

而路子和他们都不同。

路子在牢房一角,披着件大衣居然睡着了。那个呼吸和睡姿,让老宋知道他绝不是装睡,看这个样子,连梦也不会做。

为了怕他出事儿留在牢房里的其他几个犯人如临大敌,手足无措。

老宋说,那一刻,我真的有一点儿怕的感觉。

因为,和我打交道的,仿佛不是人类。

六、“林海雪原”案 1.北京站来了个“康拜因”

这世界上什么邪人都有,当警察的碰上的邪人更多。那天有个长得跟马天民似的警察,正在北京站口巡逻的时候,就觉得有一位蛮新鲜。

这位长得新鲜?

瞧这话问的,人家又不是菜,谁还能长得新鲜?四十好几快五十的北方汉子,目光略带滞涩,皮肤晒得黑红黑红的,跟新鲜是不沾边儿了。倒是穿着新衣服,只是大太阳底下,仔细看,新衣服领子上满是黄色的斑斑汗渍。

人不新鲜,但表情新鲜。

警察是早上八九点看见他的,当时也没在意。这位发现警察瞅他,还回过头来使劲看两眼,跟相女婿似的。

看得多了,马天民同志没把他当回事儿——一眼就明白,这位,跟犯法是不沾边的。肯定是东北老实巴交的农民,而且还是第一次来北京。

您看那衣裳领子就明白。那中山装上头还带着死褶呢!多半是到北京时,在卧铺上换的,要给北京一个好印象。来趟北京,压箱底的衣服都得穿出来。

火车上可没洗澡设备,你衣服是新的,脖子上的汗不给面子,用不了半天,就这个情况了。

顺便说一句,80年代初期,来趟北京是了不得的事情。东北有一位管教干部,去了趟北京,回来后进门就揪一个北京老犯出来:你小子敢耍我?谁说天安门底下安轱辘,一到晚上就推回去的?溜溜骗了我三年啊……三年啊,这位都坚信天安门是昼伏夜出的东西,这在今天简直不可想象。

那汉子盯警察干吗?那是人家要看明白首都警察什么穿戴什么打扮,回去给乡亲们学舌呢。

他要是知道后来得看多少天警察,肯定犯不着现在这么认真。

马天民一乐,拔高了胸脯接着巡逻。等到11点钟转回来,就觉得有点儿不对——这人怎么还在这儿呢?

有心问问,看这位对着北边一个劲儿地瞅,好像没心思理自己。正在这时,一个大妈问马天民附近有没有卖驴肉火烧的,一打岔就把这档子事儿忘了。

中午吃过饭,打个盹儿,下午马天民接着巡逻,冷眼一瞧,唉……这位怎么还没走呢?!

只见这位还站在老地方,两条腿跟站桩似的,看那意思从上午到现在连窝都没挪。别的没变化,就那俩眼睛都瞪得跟包子那么大了。

这人肯定有事儿。马天民是个热心的警察,就想上去看看能帮什么。这一迈步,马天民又犹豫了。

怎么回事儿?

这位站的地方不合适——他正站在站前广场边的马路牙子上。

火车站有两个派出所,一个是铁路民警的,一个是北京治安民警的。铁路的不管治安,治安的不管铁路,所谓铁路警察,各管一段,两者的交界线就是这马路牙子。

马天民是治安警,一看,嘿,您站那儿真会挑地方,我去管正好越权,要不我找个铁路的警察来?

刚一踌躇,忽听后面有人喊:“抓小偷!”

马天民条件反射地一回头,只见一帮人,举着被褥卷、旅行包,正围着什么咬牙切齿呢。

“有理说理,我是警察,别打人!”马天民“噌”就蹿过去了,他知道那是把小偷围上了,得赶紧去,稍晚一点,打出人命算谁的?

一边喊,一边跑,一边还冷不丁地回了一下头,正看见那位抬起袄袖子擦眼睛——马天民心里“咯噔”一下——那么大个的大老爷们,“噼里啪啦”掉眼泪,这肯定是有大事儿!

马天民好容易把这一帮人摆平,再抬头看,那汉子已经找不着了。

旁边修鞋的告诉他:“自己个儿奔派出所了,我看像媳妇跑了……”

媳妇跑了?不对,我看比媳妇跑了还伤心。马天民摘下帽子吹吹,朝派出所方向走去。

一进门,正看见那汉子坐在椅子上,哭得哞哞的。所里唯一的女警察正拧了条毛巾递过去:“安书记,您擦把脸。”

马天民进来,旁边人都跟他打招呼。前面说了,北京站俩派出所,这边是铁路的,马天民是治安的。他来,属于兄弟单位来人,虽然这兄弟单位没事儿一天来三回,赶上聚餐说不定还带来俩联防,那毕竟也是兄弟单位,跟自己内部的不一样。

这一不一样,那位“安书记”误会了——一他以为来的是领导。

只见这位“呼”一下站起来,对着马天民“扑通”就跪下了,“当当当”磕头,嘴里说什么却是含糊不清,大意是警察同志求你了,帮我把钱找回来吧,把姐夫他们都抓起来……

马天民赶紧扶他,心里倒吸一口冷气:以他的经验,这人要是哭,问题还有的商量,最怕的就是这种不哭,车轴汉子看着你两眼冒火似的,一磕头满屋子闹地震的主儿。

“他丢了什么?”马天民问所里的民警。

那女民警轻声说:“他丢了一辆拖拉机。”

“啊?”马天民下意识地往门口看,北京站口丢什么的都有,但是丢拖拉机这种玩意儿还是第一次听到。

这怎么回事儿呢?

原来,这位安书记,是黑龙江勃利县的一个大队书记。这个地方当时地势辽阔,人口稀少。你别看老安只是一个大队书记,他管的地盘要在日本不比一个市小,在当地也是一跺脚四方响应的人物。这地方的土地还特别好,后来侦破此案的一名侦察员回忆说:“去了才知道,难怪当初小日本那么想要东北这块地方。这儿实在太肥沃了。搁谁谁都喜欢,东北大馒头太好吃了,香!”这地方的庄稼地,种什么长什么,一个人能摊几百亩地,如果照当年的标准,娶不上媳妇的也能划地主。

就是因为土地太多、太好了,出问题了。

因为土地虽好,人不够,庄稼收不过来。80年代初期,农业开始搞承包,大伙儿种地都有积极性,众乡亲一合计,最后有人出招了:咱们凑钱买个“康拜因”吧,那玩意儿一开起来你就可以睡觉了,睡醒了调回头来接着睡。一天的活儿,睡两觉就干完了,晚上回家跟老婆乐和一宿不用打盹。

有人问:“你哪儿有老婆啊?”

回:“俺直接把‘康拜因’当老婆。”

瞧,能跟“康拜因”乐和一宿,东北人是不是个个有赵本山的素质?

慢着,那位说了,啥叫“康拜因”啊?

东北农民问了:“酱紫你知道是啥吗?走召弓虽你知道是啥吗?嘿嘿,这回也轮到俺们教你咋说话了。‘康拜因’啊,就是bine的意思……”

嗯?这还是80年代的东北农民吗?好像当时农村小学一般不教英语。

还真不是吹的,虽然在网上今天说康拜因很少有人明白,当年的东北农民对它却耳熟能详。

当年叶永烈先生写过一部脍炙人口的《小灵通漫游未来》,里面有一个情节是这样的:小灵通在未来市的大田里,看见一个怪物拉着宽宽的犁铧一路行来,后面的田地就自动插满了秧苗。眼看这家伙慢吞吞地直奔田埂而去,小灵通大惊,喊话无效之后上去一阵乱扳乱拉,终于把这个“危险”的机器停了下来。

小灵通当然错了,这种怪物是带自动驾驶仪(估计是GPS)的,自己会拐弯……

所谓“康拜因”,是一种大型农业机械,能耕地、插秧、播种、洒药、收割,除了没有GPS以外,一切都和这种怪物差不多,是东北农民干活的好家什儿。

我国最初的“康拜因”来自前苏联。后来,美国红色农业专家韩丁到中国,推动的三件农业大杀器——“康拜因”、喷灌和免耕法,此物排名第一。

被两个超级大国推崇的这种东西,究竟何种形象呢?

说起来神秘,其实这东西的构造并不复杂,一个拖拉机,带着播种机就能干播种的活儿,带着收割机就能干收割的活儿,和玩具市场流行的变形金刚异曲同工,可以极大程度地代替农民的手工劳动。现在有的材料把“康拜因”只称为“联合收割机”,好像是有点儿片面化了它的能耐。

多说一句,既然如此好,“康拜因”怎么只在东北使用得多呢?

这不奇怪,康拜因虽好,但也有缺点:第一,它横行无忌,故此只适用于大块农场,碰到小地块或者梯田这种地貌,它就无能为力了;第二,它需要在田间预留行进通道,对于惜土如金的中国农民来说,这是个令人心疼的浪费;第三,它毕竟是机械化作业,比不得我国农民的传统精耕细作,是要有点减产的。

老萨怎么知道这些?很简单,萨娘当年就是干农机的嘛!那时候萨娘刚调回北京不久,三十几岁,正是干事业的时候,她的同事也差不多。虽然“十年浩劫”让大多数人生疏了业务,但一旦投入工作,这帮中国人的本事即便是作为朋友的韩丁也没想到。比如韩丁带来的脱粒机,核心部件是个满身是刺的钢辊,这边进去老玉米,上面的玉米粒立即被钢辊上的尖刺抓住,那边出来就是玉米豆和“剥光”了的玉米秸,端的神奇,不过售价也让人吃不消。这种带钢刺的辊子在我国没有生产设备,看来不得不进口美国的了。结果萨娘他们弄了个黑铁轴,叫个焊接青工不断对着上面点焊,一点就是一个尖刺,一会儿功夫就把美国带专利技术的玩意儿给做出来,造价等于进口的千分之一。韩丁先生抱着这铁辊转了三圈,差点儿拿那狼牙棒似的玩意儿砸自己脑袋。

不过,别的东西可以因陋就简,康拜因最关键的部件——拖拉机却不能,这东西只能买正牌子的。

要说现在,如果需要,只怕卖豆糕的都能兼营拖拉机。商品经济中,什么赚钱大伙儿做什么,天经地义。但是在八一年,拖拉机绝对属于供不应求的商品,那玩意儿有钱买不到。

那时候你要买拖拉机,是要一机部批条子的。

农民们对买康拜因非常支持,纷纷表示可以出钱。身为党员干部,安书记最受信赖,负责去找门路,买拖拉机。不能不赞一句,1981年的党员干部,还是很有威信的。

安书记,工作勤奋,待人公平,在勃利这地方深孚众望,也是个能人,但等到了牡丹江,可就心有余力不足了。走组织程序,那还不得猴年马月?

当时的干部,腐败不是问题,僵化是问题,拖拉机在库里,审批手续不全,就是开不出来。

跑完了牡丹江跑哈尔滨,一无所获。这拖拉机,上哪儿买去啊?安书记可就犯了愁。这时候,要真能拿俩钱润滑一下,未必不是好事儿呢。

这人要是在一筹莫展的时候,不免见人就叨唠。在去沈阳的列车上,安书记碰上一个姓齐的小伙子。听到安书记的苦恼,小伙子说你别急,我认识一个姓葛的兄弟,特有本事,说不定,就帮你给解决了。

“兄弟,那敢情好,可让我怎么谢你呢?”安书记万分高兴。

“成不成还两说呢。”小伙子显得挺实诚。

到了沈阳,小伙子带来了他的朋友。一聊之下,这位姓葛的朋友说拖拉机有啊,直接去北京吧,我姐夫就在北京一机部工作,你们跟我走吧。

后来参加破案的警察说,这安书记最大的问题是半辈子碰上的都是老实人……

这能算问题嘛,老萨这半辈子碰上的也是老实人居多啊。

警察同志说还有半句呢,加上那时候就八个样板戏来回演还没互联网。

就八个样板戏,里面人物都跟脸谱似的,可怜安书记在勃利半辈子,也不知道天下骗子长什么样。要搁现在,别说被骗了,心眼稍微不活泛的外国骗子到中国来,能扛住诱惑不买仨拐带回去就算他有定力。

六、“林海雪原”案 2.“教授”破案,可比“重案六组”的狠

安书记跟着姓葛的到了北京,果然见着了他姐夫。姐夫上衣兜里别着一支钢笔,一看就是大机关出来的。

别看是大机关出来的,对农民一点不嫌弃。姐夫很耐心地听安书记讲这档子事儿,说我们有政策要支持边疆农民的,你不要担心。

但是,申请批条总还得些时日,人家说了,让安书记回家去等。

这样,安书记老老实实就回去了。用他自己的形容,那心里头有点儿期待,还有点儿焦急。

既然这样,咱安书记怎么又站马路牙子上了呢?

说来话长。终于有一天电话来了,那个姓齐的打来的,让安书记到沈阳。告诉他批条已经拿到了,到北京提货,国家统控物资,紧俏商品,不来拖拉机就得给别人,过时不候。

安书记急三火四,带着钱就去了。先到沈阳,约定一个饭馆请齐和葛——帮这样大的忙请人家吃饭是应当的。吃饭的时候,葛把姐夫邮寄过来的批条拿出来,盖着大红公章呢,安书记当时一颗心就放肚子里了。

接着,安书记去北京,到招待所住下,姐夫来了,俩人寒暄,安书记感谢,姐夫说将来到勃利去玩要你多照顾。安书记说没问题,猪肉炖粉条子可劲儿地造……

后面?后面俩人去看货,定下了要哪台,回到火车站前头,找了个饭馆吃饭。吃饭出来,姐夫说你买拖拉机的钱呢?

安书记赶紧把装钱的书包拿了出来,姐夫把手里的烟头一甩,潇洒地接过书包来,说我得赶紧把钱交财务去。你看,怕你着急,发票都提前给你开好了,你拿着。哦,一机部大楼你没有通行证进不去,你在这儿等着啊,别离开啊,我交完钱拿了提货单,咱们去取拖拉机……

安书记拿了发票,就乖乖地站马路牙子上头了。

说得热闹,这案子多少钱呢?

一万多块。

嘿,那位说了,一万多块?要是在五环路以里买房连一平米都不够,这算多大的案子啊……

80年代初的一万多块,在北京是大案要案的范围。

说三个事儿,您就明白80年代初的一万多块值多少了。

第一件事,1985年左右,我家一个老邻居去世,留下一千多块遗产,几个子女打得跟范进中举似的,差一点儿动了刀子。

第二件事,破获本案的干警,级别最高的一位,当时月薪43块,这案子的金额,够他不吃不喝攒30年的。

第三件事,本案主犯,最后是给毙了。固然因为其中有别的案子牵涉,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一万多块的金额,当时是很重的砝码。

因为这个原因,这个案子派出所根本就没处理,直接交给了市局二处。

市局二处何许人也?

按一位梁家园的老大形容,90年代发生一个凶杀案,报上去后二处来人勘查现场。中间有个刚从警校毕业的女警官,齐耳短发,斜叼一根烟不点,笔记本计算机往膝盖上一放,那边汇报勘查结果,这边“噼里啪啦”报告就出来了。打到中间有不清楚的地方,小女警把烟往耳朵上一夹,过去掰开死者口腔上上下下看明白,然后擦擦手接着打。一晃眼的功夫,那烟,又叼上了。

办了20年案子的老民警,有看傻了眼的……

照这位老大说,那气质真是活像电视里的女捕快,威风直追“炮局四大姑奶奶”——一看就是二处的种儿。

二处,专门负责北京市凶杀、强奸、抢劫等重大案件,是北京市公安局的一支精兵队伍,其他部门对他们算是又爱又恨。爱的是这帮人的确能办案子,恨的是这帮人装备好、手眼通天,什么案子到他们手里,别人就只有协办的份儿了。

这一次,二处来的倒不是哪位姑奶奶,来的这位探长在北京警界里绰号叫“教授”。

“教授”,听着新鲜?您别觉得新鲜,警察里头的外号你想不到有多洋气,有一位80多的老大,当年居然叫“柯南”……

“教授”之所以得名,是因为他后来真的当了教授,在公安大学讲刑事侦查学,也不知道老爷子如今退休了没有。

办“林海雪原”这个案子的时候,“教授”还不是教授,但已经教出了不少学生,这个案子的细节,就是从“教授”的一个学生嘴里掏出来的。这位如今的刑侦专家,谈起老师来佩服得五体投地。

何也?

他跟“教授”学徒,还是在70年代。第一次接触,是因为一起跟踪追击的案子。公安机关接到消息,有一名杀人犯潜入北京,住址不明,但他哥哥正从外地赶来与他会面。

有了这个线索,跟着案犯的哥哥走,顺藤摸瓜,显然是非常好的办法。

在当时装备落后的条件下,只能靠人跟了。但是,案犯的哥哥也是劳改释放分子,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所以跟踪,切不能打草惊蛇。

于是,一帮菜鸟就只能当看客。“教授”骑一辆自行车,亲自出马跟踪。

也就一天,跟上,找到窝点,破案。

案犯的哥哥十分疑惑:我已经非常小心了,反复注意身后,确实没人跟踪我,怎么还让人给端了呢?

开总结会时“教授”说了自己的做法:“也是我运气,他一出门就上了一辆公共汽车,大喜天赐良机也。我骑车跟上,他下车奔窝点,就掏呗。”

“那他怎么没发现你跟踪他呢?”

“很简单,我不在他后面,而是在他前面啊。”

原来,看到跟踪对象上公共汽车,“教授”立即加快速度猛蹬自行车,先到下一站站牌前面十来米处等着,看到下车人中没有跟踪对象,再立即接着快蹬赶向下一站。跟踪对象只考虑身后有没有人跟着自己,做梦也没想到人家是在前头!

要不是公共汽车,这个战术就没法用了。第一,你不知道它往哪儿开,不可能到前面等着;第二,你不知道它会不会中途开门,把人放出去;第三,如果不是公共汽车每站必停,“教授”累吐血也追不过它啊。

从汽车上下来的跟踪对象,确认车上、车下没有跟踪的,所以很放心地前往窝点,结果轻易被抓。

接着说,“教授”接了这个案子,安书记把情况叙述一遍,事情很快就有了大致的轮廓:批条,假的!发票,假的!一机部查无此人,去看拖拉机……

那拖拉机是铁路货场里等着运输的,他们就在铁丝网外头看看,说这个拖拉机行吗(警察说了,你倒是进去看看啊)。案犯利用了安书记他们急于买拖拉机和信任公章的心理。

侦察员初步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诈骗案,但作案手法纯熟,应属屡犯。

齐、葛二人的家应该在沈阳,而那个姐夫的家是在北京,并且离北京站不远。

其实,一开始,就错了方向。

侦察员向安书记问案件过程,“教授”是从另一个案子现场赶来的,到得比较晚,拿了根烟在旁边听——当时二处的编制是一处分十组,“教授”是其中一组的组长。

现在一说《重案六组》大家都知道,当初二处的确有个六组,不过这真实六组的案子没法拍,因为他们对口的案子都是杀七个宰八个的,太血腥,对社会影响不好。我看倒是“教授”他们这边好一点儿,安书记虽然急得半死,到底不是没出人命吗?

那位给“教授”当过学生的老侦察员听了脸上变色,说分工哪儿有那么明确的,这跟挑西瓜不一样,赶上什么是什么。你不知道,我们最拿手的,其实是破碎尸案——北京第一起远程碎尸案,就是“教授”带人破的。那案子,可比六组的狠,啧啧,你等我给你找份材料看看啊……

说着,就开始找。

看人家忙活,忽然想起一件不相干的事情。

有一次碰上作家黄晓蜂,说他写129师骑兵团写出个麻烦来:《冀鲁豫战场上的哥萨克骑兵》成书之后,有人告诉他北京军区有一位老领导到处拍桌子找一个叫“黄员外”的,也不知道要干啥。老黄一听这老爷子的名字就有点儿含糊——这老爷子的大名在129师骑兵团如雷贯耳,冀南突围的时候抡马刀追着鬼子骑兵砍出好几里的主儿,据说脾气暴得很,跟唐朝那梁建方似的,他找我干吗?总不是有双胞胎闺女要嫁我吧。

可是又不敢不见,人家威望在这儿呢,以后说句话全国的骑兵见我就拿刀砍,我还活不活了?

见面,老爷子果然暴得很,三句话没说完就奔正题:那谁谁谁明明是我一枪放倒的,你娃怎么给安老刘身上了?

是这件事儿啊,老黄赶紧解释:这是为了突出重点人物,所以把几个人的事迹放在一个人身上了。给您道歉,这是没办法的事儿,不然,这书就写散了……

一边说一边纳闷:那谁谁谁也不算什么大人物,一个小情节而已。这样的主儿你干了也不是三个五个,毙也就毙了,60年了还死揪着他不放干什么?

说了半天,老爷子才面色稍缓,算是认可了。末了冒出一句来:“就是嘛,那是我们四连干的,怎么能算到一连头上呢?”

“嗯?!”老黄这才恍然明白自己犯了什么忌讳——129师骑兵团里,一连和四连是最能打的两个连,两个连打起鬼子来生死与共,可下了战场不但连长战士见面要杠肩膀,连四连的马看见一连的同行,都要咬两口。

都60年了啊!

老黄说这事儿的时候,旁边正好有一个当过兵的,听着光“嘿嘿”地乐,下来说:“这样有荣誉感的部队啊,才他X的有战斗力!”

看这位老侦察员的架势,二处里边几个组,关系也跟八路的骑兵团差不多。

言归正传,“教授”听案在二处出了名的文明,一根烟点着,似睡非睡,干警跟他汇报也是这个劲儿。换张良基……有人背后说张局那嗓门不叫嚷,叫“咆哮”,隔两层楼茶杯都能让他震得蹦起来。

但是“教授”可别说话,他一说话就有人要倒霉……

你说你不在现场,那拿XX的内裤套脑袋上做鬼脸的是谁啊?这是嫌疑人要倒霉了。

档案室下班了你就回来了?你怎么不给他们管理员打电话让他过来?你还知道自己是当警察的啊?这是侦查员要倒霉了。

这回,安书记案情说得明白,有警察已经开始低声归纳结论了,“教授”听着听着忽然冒出一句来:“现场勘查了吗?”

现场?这案子有现场吗?周围人都一愣。

“教授”二话不说,拿起衣服就往外走:“就他(一指安书记)站那地儿,我去看看。”

北京站的马路牙子,千人踩万人过,这还能勘查出什么来?有侦察员赶紧跟上,满脸的不解。

可能觉得自己有点儿粗暴,“教授”微微一笑,说了一句:“我知道那地方,三不管,搞卫生的一天也不去一次,去碰碰运气吧。”

到了地方,过往的人只怕没一千也有八百了。洋灰地砖的地面,四面全无遮拦,照安书记说,和姐夫在这儿不过谈了几分钟,能有什么留下来的?

看到地面一片狼藉,不似打扫过的,“教授”吁了一口气。

跟着“教授”的侦察员脑子灵活,略一回忆,忽然心有所动。

就在这时候,“教授”已经取出镊子,从地面上夹起一个烟头来,仔细看过,点了点头,又叹了口气,拿出证物袋装了进去。

侦察员看看“教授”,瞳孔有点儿散大。

“教授”乐了:“你猜出我找什么来了?”

侦察员点点头,说,“对,我猜您是来找那姐夫扔的烟头,安书记不是说了嘛,姐夫把手里烟头一甩,接过书包来,说我得赶紧把钱交财务去。”

孺子可教也,“教授”乐了。别奇怪咱们警察这样说话,北京这地方是全国文化中心,警察碰上贼都会调侃几句。

我认识一位警官,当年抓过一个被通缉的唐山骗子。

两人遭遇以后,警官怎么看这位怎么像通缉令上的,基本确认后开始盘查。这位咬着后槽牙愣冒充北京扛大包的顶了七八个回合。为什么咬着后槽牙呢?不咬他口音就露了啊!

等到这位把“马家堡(pu)”念“马家堡(bao)”,照他的口音念马家pu准走音儿。警官说你念得不对,这位还硬跟警官讲理呢:“您不知道,北京还有一个地方叫马家堡(bao)……”

警官说,你把左边的鞋脱下来给我看看。这位就脱了,递过来给警官。

警官抄过鞋来,照屁股就是一下——我叫你还矫情,我住北京30年也没听说过北京还有一个马家堡(bao)!打你个朽木不可雕也的!

这骗子这才发现上了当,要打,这文文静静的警官翻了脸比土匪还狠;要跑,一只鞋没了,他又不是赤脚大仙!剩下的只能用唐山味普通话连连告饶:“达(大)哥,倭(我)错了,达(大)哥,饶了倭(我)吧。”

北京八九十年代的警风,这也算一个侧面。

但是,这侦察员挠头问道:可这地上这么多烟头,您怎么知道是这个呢……

是啊,这块地上足有一百多个烟头呢。

“教授”笑了,晃晃证物袋,说,就是它,因为我知道它跟别的烟头都不一样。

一百多个烟头,一抬手就把要找的那个找出来,警犬都没这个本事,“教授”难道比狗还厉害?

废话,“教授”当然比狗厉害!你换那狗上台讲个课给大伙儿听听?拿“教授”跟狗比,这怎么说话儿呢?

这事儿说来其实简单。那年头人都不富裕,一只烟要抽到手都捏不住才会丢掉。围棋名将过惕生先生还有个绝招,能把新烟和快烧完的烟头连接起来,喷云吐雾,仿佛不断。所以,无论比赛中抽多少烟,永远只有一个烟头。

这个古怪的现象曾令与他对阵的日本棋手百思不得其解。

而那个行骗的姐夫,拿到钱以后立即把烟甩了,正好抽剩一个烟屁股的可能性极小。在这一百多个烟头中,夹杂着一根只烧了半截的香烟,所以,一下子就引起了“教授”的注意。

“教授”人多谦虚啊,说,我这是运气,运气。

可不是,一百多个烟头里,只有一根跟别人的不一样,是运气;烟头落地,就把火撞灭了,没有继续烧,也是运气。

破案有时候是需要运气的,但是光有运气可不够。北京“炮局四大姑奶奶”,有一位专门给人看手相的。有一回看来看去,也没找到合适的,队长说看来是个新手干的,算了,找找别的途径。人家姑奶奶是个慢性子,抿着嘴琢磨半天,也没舍得把那指纹放下,说,那怎么成呢?我再找找呗。

半个月以后,姑奶奶拿着一份档案就来了:“您看,是不是这小子?”

一枚指纹,破获一起恶性杀人案件。

案犯正好留下过指纹,可谓运气好,但要是没有这么个慢性子的姑奶奶,也许,这线索就放跑了。

烟,不是什么特别的好烟,连过滤嘴都没有。“教授”看着烟头,苦笑着摇摇头。

助手问了,说这不是线索吗?

“是啊,”“教授”不情不愿地说,“可这线索一来,离破案就越来越远了。”

“为什么啊?”

“你说呢?”“教授”把烟头递给侦察员,意思是考考他。

侦察员左看右看,得出一个结论来:东北牌子,北京应该没卖过。

对。我估摸着,这姐夫根本就不在北京工作,这仨人都是从东北来的,在北京找人,没戏。

唉,您这可就武断了吧。侦察员大着胆子问道,一根烟头说明不了问题,也没准是别人送他的烟呢。

“你以为我是看见烟才这么琢磨的?那就是一个验证。”

“那……”

“四个人第一次出去吃饭,谁掏钱?”

“姐夫啊,他说尽地主之谊。”

“他们在哪儿吃的饭?”

“北京站口对面,一饭馆,我去看过,后来安书记请客,两回都那儿。”

“哦,本地人请客吃饭,有在火车站门口的吗?”

……

是啊,一般来说,无论哪个城市,火车站口的饮食都不太让人恭维。

一个细节可能是巧合,两个细节都对上,巧合的概率就不大了。

北京这边也留人查查,不过姐夫在北京工作的可能性我觉得不大。觉得,这仨都东北的,分头来北京给咱书记下的套,那查起来可就……“教授”摇摇头。别人越找线索离破案越近,他可好,把案犯追东三省范围去了。

这可怎么找啊?

“不过……”“教授”说了半截话,没往下言语。

后来谈到这案子的时候,“教授”跟侦察员说这是一教训,再多想一步就海阔天空,自己呢,多想了半步,没往前琢磨。

“教授”想的是:这仨小子可够胆儿大的,要是那安书记不上当,来回的火车票,可也不是一个小数呢。

这是怎么回事儿?案子破了,才恍然大悟:其实,这是一条很重要的线索。

不管怎样,排查,与东北警方联系,找这三个人,工作开始进行,嫌疑人在划定……

可是,这种异地作案,蜻蜓点水式的犯罪,破起案来如同大海捞针,确实不是那样容易的事情。首都警察虽然厉害也不是神仙,一来二去,一个月过去了,除了一堆结论被否定之外,没有任何进展。

安书记呢?

安书记是死活不回去了。

无颜见江东父老啊,那点儿钱,有一块的,还有五毛的,全村人家里能拿得出来的,差不多都在这儿了。灰头土脸地回去,老安不寻短见也得窝囊死。

警察也是讲情理的。北新桥有个侨办,是二处的协作单位,就把安书记放那儿了。白吃白住,算起来,一个月也不少钱呢。

谁叫人家在北京让骗子给骗了呢?那时候这样的案子不多,警察们还有点心存歉疚的意思。

问题是,安书记并不是很领情,每天吃完了饭就蹲在门口等警察,眼睛越瞪越大。半个月以后,就奔铜铃那么大去了。

侦察员们隔三差五去看一次,都有点儿含糊,有人说这老头别是要出事儿吧。

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没过两天,忽然有人打电话到二处来,点名要“教授”接电话。

教授拿过听筒一听,是地安门派出所的。

出什么大案子了?

没有。人家就是告诉他:“那安书记,让我们给抓起来了,你们过来看看?”

六、“林海雪原”案 3.这大队书记也不是省油的灯

为了核实“林海雪原”一案中朝鲜族警察追狗一段的细节,曾和北京处理此案的一位老侦察员通电话。说到中间,顺口提起一位网名“行走40国”老兄的事情,以及他怎样瞒天过海轻取各国签证、因势利导糊弄非洲农民等种种情形,说完之后电话那端半晌无语。

就在老萨以为电话断了的时候,那边说话了,似乎也很郁闷:“这人可别作案——太不好抓了。”

放下电话想想,“林海雪原”这个案子,到东三省抓人已经把侦察员们玩得跟杨子荣似的。要是碰上这流窜63国的主儿,警察同志估计得挠墙。

还好,行走兄就是一个驴客,倒没听说他有意干什么违法乱纪的勾当,真我国警察之幸也。

好,言归正传。

安书记被抓起来了?!

难道此人是骗子?

简直没有天理了,办这个案子的侦察员,警龄加一块儿超过一百年,连审带查半个月,没一个脑子里想过安书记是骗子。要是让这看着老实巴交的主儿给骗了,大伙儿出门都用布把脑袋包起来——这种事儿还能看走眼,没脸见人呐。

“教授”急三火四带了一个侦察员,奔地安门派出所去了。

到进院一看,正瞅见安书记:可不是他么,在墙角那儿蹲着呢,脸涨得跟红布似的,看见“教授”以后一言不发,双手抱头,赶紧把脸遮上。

看这意思,安书记也是个没脸见人的架势。

这怎么回事儿呢?

处理案子的小警察迎面而来,十分嚣张地冲着安书记一指,喝道:“你,蹲好!”一转头就换了一副面孔,很殷勤地请“教授”进门上座,神态极为恭敬。

可二处的,当年到北京任何一个地方管片儿,都是这个待遇。哪怕是一个小警察,对方的所长局长也会来亲自接待。

听说这种待遇,老萨第一个印象就是二处太跋扈——这明显是北宋时代禁军欺负厢军嘛,再怎么着,人家那儿也有级别摆着呢。

二处还真不怎么在乎级别。

听过二处老处长少华的一段轶事:北京某著名大学一个学者的家人下班回来,忽然发现他已经吊死家中。此学者声望甚隆,没有任何自杀理由和迹象。

因为影响甚大,各方人马纷纷出动。二处当然也不例外,少华亲自带队出现场,而且到得最快。

勘查,检验,15分钟后,少华说,走。

看守现场的警察问:王处,X局长已经在路上了,要不要等等他,汇报完了再走?

王处撇撇嘴:“这也能叫案子?一个性窒息事故而已。还有别的案子,不等了。”

牛气吧?

可是X局长听了一点儿也不生气,连门儿也没进就走了,丢下一句话:

“少华定的案子,没必要看。”

事后查证果然如此,事情十分简单,以暴病卒报,家属默然而已。

南端木、北少华,中国警界的西门吹雪、叶孤城,交到他们手上的案件,几乎每个都像福尔摩斯探案一样精彩,自然看不上“教授”出事故这样简单到没有拐弯的案子了。

可惜天寿不予,未能一识英豪,如今,若是怀念二人,只能对着端木的铜像感慨一番了——这铜像不是组织上给铸的,是一个案子的受害者家属,偶然听说端木去世了,特意赶来,送了一笔钱,就是请求给老爷子塑个像。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信然。

不过大多数时候,二处下去时受接待的级别比较高,是因为他们到任何一个案子的现场,都意味着这个案子是“重案”。自己管界出了重案,当地的警界老大当然要出面了,还带有向二处学习一下的意思。这跟跋扈是没有关系的。

然而,“教授”却觉得这小警察除了恭谨之外,还带三分飘飘然,一问之下才明白:人家把安书记当成二处关押的逃犯了!

能从二处跑出来的人,让我给抓住了,这是什么境界?这是卖艺的打翻了少林寺方丈的感觉嘛。

听说安书记不是从二处跑出来的,而是二处的客人,小警察俩肩膀顿时就塌下来了。安书记被抓,竟然是因为盗窃。

说话在地安门商场,有一对小两口正买被面儿呢,发现有人偷自己钱包。

那女的当时就急了,手里正拿着一把雨伞,当时把小偷打得满头是包,然后硬生生给揪到派出所来了。这小偷就是安书记!他什么也说不清,一搜搜出一个笔记本,上面有“教授”的名字和二处的电话,小警察就联系过去了。

这案子,还真没什么冤枉的。

你好好儿一个党员干部,哪儿能偷东西呢?“教授”赶紧让把安书记叫进来,问他。

原来,安书记是急的。钱没了,跟乡亲们没法交代,警察也没消息,自己又什么也干不了,整天吃饱了看太阳落山,把个安书记急得颠三倒四,人已经有点儿魔怔了。招待所的服务员看这人整天眼神儿直勾勾的心里发憷,出了个馊主意让他去地安门商场溜达溜达,逛逛街散散心。

逛商场散心,这对跟服务员一个年龄的小姑娘是个好主意,对安书记,绝对是个馊主意。您想,安书记又没钱,心里又有火,他上商场去,这心能散得了吗?

不但心散不了,而且看见那么多人掏钱买东西,更刺激他。一来二去,安书记头脑就不太清醒了,竟然想去偷人家的钱给乡亲们作补偿。用“教授”的话说,他哪儿会偷东西啊,那可是个技术活儿。一出手就让人给抓了。

事情到这个地步,“教授”动了恻隐之心,跟小警察商量,说他这是初犯,又是情有可原,能不能从轻处理?

小警察悻悻道,那得跟事主商量,是人家扭送来的。很明显,这跟“慧眼识破二处出逃巨盗”之类的心理期待相差太远,小警察有点儿积极性不高。

事主倒是通情达理,听了安书记的事儿很感慨,那女的还掉了几滴眼泪,主动提出不难为安书记。这样,最后的处理结果是教育释放。

当然,“教授”让下面的侦察员好好把安书记训了一顿。侦察员的岁数只有安书记的一半大,这一顿训安书记却受得服服帖帖,那是真的知道自己错了。

一场风波平息,可是“教授”想到了一个新的问题:老让安书记这样在招待所呆着,就算他不出去偷东西,早晚也得憋出病来。怎么办呢?

有个侦察员出了个主意:叫一个警察跟着安书记,在北京繁华地段到处转悠,美其名曰寻找案犯,让他有点儿事儿干,不就安生了?

这是个好主意。“教授”击节赞叹。

果然,一个女警察陪着安书记出去溜达,老头儿情绪似乎稳定多了。

可是,“教授”他们也就刚安生两天,又出事儿了。女警察来电话,说安书记在北京站和人打起来了。

这老头,还有完没完了?“教授”忍不住骂了一句粗口。

这不叫人安生的安书记令“教授”火冒三丈。

女警察报告,说安书记拉住人两口子就不撒手了,愣说人家是骗子。

听女警察的意思,对安书记很有些意见。

“那你觉得那两口子是骗子吗?”“教授”问。

“不像。”女民警说,“他这两天都认了七八个骗子了,从工人到解放军,什么人都有。昨儿连新街口的交警都让他认了一个。不过以前认错了,我一说他也就跟人道歉。这回可好,揪着人家就不撒手了,我按都按不住。”

“那你把他们都请到站前派出所吧,我马上就到。”“教授”说。

女警察带着三个人到了站前派出所,正是马天民在办公。往女警察身后一看,只见那安书记跟拉纤似地死死地拽着一个男的,嘴里来来回回地叫着:“就是他,他就是那个姐夫!”旁边一个女的披头散发,一跳一跳地,满嘴“妈了个巴子”地乱骂,词汇新颖,回味无穷。这女的一手揪着安书记的领子,一手抡着一只鞋,在安书记背上打得“啪啪”响。

那两天马天民正抓精神污染,刚收了几本邪门的书在审查,一看这场景第一个反应就是:“什么时候湘西赶尸的跑北京站来了?”

湘西赶尸,按说,安书记他们的形象不该让人民警察联想到这个主题,可是……谁知道人民警察看的是哪个版本呢?

正乱着,“教授”来了,看到的便是这般光景。

就剩那个被揪着的男的还算镇定,使劲按着安书记的手,苦苦哀求:“别,别揪我袖子,就这一件的确良的,呆会儿还得去看毛主席呢……”

80年代,来北京的人要穿最好的衣服(因为要照相),要去毛主席纪念堂,几乎是一个定式。

这个定式,其覆盖范围之广令人无法想象。

马天民就碰上过这样一起案子。

有一天,马天民在北京站口发现一个盘查对象——此人大夏天却穿着长袖外衣,引起了他的注意。盘查中,发现此人手臂上有三处刀伤。

马天民问:“怎么伤的?”

答:“杀羊的时候砍伤的。”

问:“杀的时候,羊捆了还是没捆?”

答:“捆了。”

马天民很客气地把这位请到办公室,接着就不客气地开始了讯问。老马说了,羊捆着杀还能割自己三刀?您以为是宰狼啊?

审问结果,破获一起恶性杀人抢劫案,案犯最终伏法。

破案中,老马对一件事儿迷惑不解:案犯是在内蒙作的案,准备逃去东北,这条路,不用过北京嘛。

案犯很老实地回答:“我这是来看看毛主席。”

老马愣了半晌,问:“你去看过了吗?”

“看过了,”案犯答道:“一进去,我就默默地说,毛主席啊,杀人犯看您来啦……”

马天民跟着点头,心里想的却是主席要是泉下有知,估计得说,这叫啥子事儿呦?

这位被安书记揪住的,肯定不是杀人犯。

“教授”跟安书记说:“你撒开他。”

安书记脑袋晃得跟摇头鸭子一样:“不行,我一松手他就跑了……”

那男的满脸无奈:“我不跑,这么多警察看着,我怎么跑?”

最终,警察跟安书记保证,肯定不放他们走,这才算松了手。那男的和那女的收拾了半天衬衣,衬衫上头俩汗津津的大手印儿,就是去不掉。

这男的举止从容,可是“教授”觉得他们俩有点儿问题,于是分头讯问。

“教授”觉得有问题的是两个人的年龄——那个男的将近四旬,那个女的年轻点儿有限。当时这个岁数刚结婚的确让人觉得有些异样。

分开审问,那女的紫涨了面皮,才把事情说清。原来,她跟这个丈夫是二婚,自己本来是一个寡妇。所以,在当地,这个新婚多少有点儿受人歧视的样子。

询问那个丈夫,所述没有什么不同。只是说都怪女的,按照当地风俗再婚不摆酒宴,所以闹着非来北京不可。自己觉得本来不能摆酒就对不住人家,来就来呗。兴冲冲地到了北京站,结果碰上这样的倒霉事儿。

最后,那丈夫才问:“拉我的这个人,是干什么的啊?”

有警察差点儿乐了。

据跟着“教授”的侦察员回忆,当时问了这男的半个小时,自己心里的看法,倾向于安书记是急火攻心,抓错了人。

天下哪有这样的巧法!?

但是,到外面问安书记,却是赌咒发誓,说这男的就是那姐夫,虽然说不出特征哪儿像,就是像——不是像,就是他!

这时候,“教授”却在拿着那丈夫的笔录看,此人名叫“金荣”,职业很正当,是齐齐哈尔车辆段的职工,证件一应俱全,态度平和自然。

“教授”把笔录递给侦察员说,你打个电话,去核实一下。

侦察员刚出门,就听后面“咚咚咚”脚步声。回头一看,“教授”跟着出来了:

“小X啊,给我吧,我自己来打。”

看“教授”眉头紧锁的样子,似乎是有点儿什么想法。

电话打通了,核实结果金荣说的都是实话。

“教授”舔了舔嘴唇,问了一句:“这个金荣,平时表现怎么样?”

“不怎么样,好吃好喝好玩,泡病号,有时候还旷工。”

“哦?”“教授”又问了一句,“他平时经常跟谁在一起?”

“经常和我们车辆段的两个小年轻的混在一起,一个姓齐,一个姓葛。”

隔了几秒钟,齐齐哈尔那边补了一句,“那个姓齐的腿有点儿跛”。

前文写到“教授”打电话的时候,很快报应来了——半夜有位老爷子打电话来,说小萨你写错了,那个金荣不是齐齐哈尔车辆段的,是牡丹江车辆段的。

我说老爷子我知道了,您还没睡呢?

“哦,我才起。”

看看表,夜里三点,这位什么作息时间啊?!

有这生活规律的,我就记得还有一位,老关。

老关是黑龙江萝北知青点的一位,形象憨厚,个子矮矬,小眯缝眼,看人斜着看,俩手平时塞袖子里不拿出来。我见着他的时候自己还小,是他跟着技术员来北京采购机器,据说老关看机器特有谱,所以带着他。我的两个姑姑都在东北插队,技术员来北京,就借宿我们家里。

听家里大人说,姑姑来信嘱咐,说这老关人挺好,但是喜欢半夜起来遛弯喝酒,让大伙儿别奇怪,他就这毛病。

于是我对老关很好奇。一个星期天早上,一家人要去公园,老关看见了,眯缝着眼睛说:“别出去了,今天下午大暴雨。”

大人看看天色,碧空如洗;看看报纸,天气预报上什么都没有,于是说出去看看,不行再回来。

老关一乐,两腮皱出两条很长的纹路来,不再说话。

中午到公园,开始起风,忽然乌云四合,一点钟,大雨倾盆而下。那一次,我们只好在中山公园卖冬菜包的饭馆躲了俩多钟头。这事儿被我一个也在那儿当知青的姑夫知道,随口道:“老关啊,他会看天。”

以后谈到诸葛亮呼风唤雨,萨就忍不住想起老关来。

老关其实跟诸葛亮一点儿都不像。70年代他一个月挣60多块,单身一人,绝对是富户。可是一发工资先去买酒,一块五一斤的地瓜烧30斤,一天得喝一斤酒。剩下的钱,每个月吃七斤粮食,熬粥,想喝了,就来一碗。其他的,喜欢食堂的下水之类,他也不挑,加点菜帮子,加点酱油、盐炖炖,吃得就蛮香。

老关的工作是看场院的,零下三四十度,裹一大棉袄能在野地里睡觉,安生得很。

那时候老闹苏联特务,萝北在中苏边境的边境上,一班子知青被当武装民兵训练,不时的,团部派他们跟着一个武装部的干部去江边巡逻。其实就是趴在那儿看有没有越境特务。老关不知道啥关系,团部也让他去,还有一支短枪。

每到这时候,越到半夜,老关的眼睛越贼亮贼亮的。

有一次,正趴着,忽然“砰”地一声枪响。众人回头一看,老关正在吹枪口上的烟。

大家都是空枪,他怎么有实弹?!

武装部的干部很客气地跑过去,正要问话,另一翼的女民兵班有人惊呼。

细看,就在女民兵们旁边的榛子林里,摇摇晃晃站起一只豹子来。那豹子步履僵硬,如同打摆子一样哆嗦着,踉跄几步就一头栽倒在地。

此时,对面的苏联边防站已经警铃大作,探照灯四射,闪光中,隐约看见豹子的一只眼窝已经成了个黑窟窿,正往外淌血……

事后,有人说老关原来干过抗联,问到团部,团部说什么抗联?老关哪儿干过抗联?他是土匪啊!

刚进80年代,老关就死了。因为这个原因,老关到底是抗联还是土匪,再也没人能弄得清。

老关是脑溢血,刚刚六旬,有人说是喝死的,没留下半句遗言。只是早几年跟人说过,说他这一行,活到这个岁数就是白饶的了。

想想三点钟打电话给我的老爷子,大约,警察和土匪,是世界上生活最不规律的两种人吧。

记错了车辆段可不是小事,齐齐哈尔原来是黑龙江省会,车辆段放在那儿就是个机关。而牡丹江车辆段当然在牡丹江,此处,原来可是以出土匪而著称的。《林海雪原》的作者曲波,当时就是牡丹江军区二团副参谋长。在这部小说中,土匪还计划到牡丹江劫狱,营救被活捉的匪首许大马棒。至今,侦察英雄杨子荣的墓还在这一带。

按照牡丹江车辆段的说法,这三个经常在一起的家伙,分别叫金荣、齐玉仙和葛同心,在当地都比较受人侧目。

安书记能够在北京站碰上嫌犯,固然是太巧,但这个金荣恰好有两个朋友,一个姓齐、一个姓葛,那不是也太巧了吗?

“教授”沉吟片刻,通知牡丹江车辆段严格保守机密,不要打草惊蛇,如果有可能,立即将齐、葛二人监控,自己马上过去。

那边一听也很紧张,立即问有没有今晚到牡丹江的列车,不用买票了,当晚过去。

“教授”回到审问金荣的地方,看着金荣微微一笑,说先把他押起来。

侦查员回忆,此前侃侃而谈的金荣,忽然低下了头。

有门儿!向领导作了汇报,“教授”带领四五名精兵强将,直奔牡丹江而去。

可刚到了地方,牡丹江铁路公安段的刘队长等在月台上,一见面就说:“抱歉,那两个小子,跑了。”

六、“林海雪原”案 4.“哗哗”地撕,“咣咣”地刨,“咔嚓咔嚓”地翻……彻底搜查

“教授”他们到达牡丹江前,连夜部署当地警方协助抓捕。齐玉仙家较近,当地警方立即出击却扑了个空。据齐玉仙的妻子讲,一个小时前,葛同心忽然匆匆忙忙赶到齐家,连饭也顾不上吃,拉上齐玉仙就走,说是有急事出差。

出差当然是假,从种种迹象判断,两人已经得到警讯,出逃了。

难道有内鬼?!

听说齐、葛二人已经跑了,北京来的警察们都是一愣:这个风是怎么漏的?

不能啊。

照他们的想法,北京警方的动作可算够快,也足够隐蔽。那边金荣一抓就控制了,夫妻俩都在好吃好喝好招待,但谁也别想往外传出一句话来。与此同时,通过各方证明,金荣夫妇到北京并无同伴——废话,谁新婚旅行带一灯泡啊。

无论是和车辆段核实金荣的身份,还是与当地警方联络,都反复强调保密问题,大家都是老手,不至于泄密吧。

还有一个泄密渠道——出发前“教授”向局里处里向领导作过汇报。

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或者二处处长是东北某诈骗拖拉机团伙的卧底……

这种事儿,想想也令人头大。

事后,发现这些想法都不靠谱,“教授”感叹要是马天民在组里就好了,二处虽然精锐,和这种出身铁路的家伙打交道还是太少。

发现嫌疑人失踪,警方立即布置在牡丹江周围交通要道实施盘查,争取对齐葛二人在逃跑途中进行拦截。

“教授”一行到达时得知,葛同心家因距离较远,当地警方前往途中车辆抛锚,尚未进行搜查,但已有警员乘摩托车赶到,对其住宅进行监控。如果人仍然在那里,是跑不了的。

从当时的情况判断,两名嫌疑人仍然躲在葛同心家的可能性不大,但“教授”仍然立即部署凌晨四点对其进行突然袭击,希望有意外收获。凌晨抓捕是北京警察的老传统了,因为这个时候人的睡眠最深沉,反抗能力最差。

与此同时,“教授”开始做一项后来被认为十分重要的工作——证实犯罪团伙成员。

都这份儿上了,还要证实吗?

那当然。仅仅有逻辑上的推断,是代替不了证据的。后来证明,那个硬生生被二婚老婆弄到北京的金荣,正是这个犯罪团伙的核心人物。

金荣被安书记认出,既可以说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可算倒霉至极,等于提醒大家点儿背不要怨社会。其实,此人冷静而大胆,在被认出的情况下仍然做出无辜的姿态,赢得周围很多人同情,几乎骗过了警方。更重要的是,在发现无法逃脱时,他巧妙地发出了自己已经被警方控制的信号,直接导致齐、葛二犯的逃跑。即使面对警方的审问,他仍然步步为营,死扛到底,一口咬定安书记认错了人。如果齐、葛二犯不能归案,又没有铁证,是很难令他服罪的。

金荣在整个作案过程中,始终未露姓名,以至于安书记只能说“他是那个‘姐夫’”。而齐、葛二人用了化名却没有改姓,成为破案线索,明显犯罪经验不如金荣。

直到“教授”他们返京,金荣仍在和北京警方软磨硬泡。最后,拖拉机诈骗案的证据确凿,打破了他的心理防线。事后从此人口中审出了多起恶性刑事案件。

不过,金荣在当地是外来户,而齐、葛是本地出身,他们也有自己的长处。别忘了,牡丹江在几十年前,是以出土匪著称的,很多居民的祖上,都和土匪打过交道!

事后证明,“教授”到达牡丹江的时候,两人都已经仗着家传的本事,轻松地避开了警方的设卡,钻进了小兴安岭的茫茫林海。

因此,警方的拦截盘查,对于齐葛二人来说,并未构成威胁。

真正取得进展的,是“教授”他们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证实。

“教授”问牡丹江车辆段的段长:“你们段有合影吗?”

“有,不过是一百多人的,不太清楚,你如果需要金、齐、葛三人的照片,我们有留档的。”

“不,就是合影的最好。”听说照片上有一百多人,“教授”乐了。

他为什么乐呢?我国警方规定,对辨认嫌疑人,必须照片上超过十人才可定为有效,这一百多人,太合适了。

我们看美国电视剧,里面有弄一排嫌疑人来指认的镜头,往往会觉得蛮新鲜。实际上我们警方早就在这样干,只不过出于不透露侦破技巧的原因,没有搬上银幕而已。

这里面也发生过不少笑话。

一次,忽然传出某老总被双规的谣言,这真是无中生有的事儿。查来查去,原来是某个员工去指认盗窃嫌疑犯的时候,发现老总赫然在列。

老百姓常常顺理成章地认为,供辨认的人员,除了真的罪犯,其他也都是作为嫌疑人抓进来的。其实,为了凑够供辨认的人员,警察们经常会把其他案件的办案人员,门口的司机,来访的客人都“抓”来充数,他们也大体没有意见。

那天,老总来谈“共建”,正赶上认人,警察请人家司机充一个数,这位老总好动而且好奇,说把我也算上行不行……

没想到认人的恰好是他们公司的员工,老总不认识人家,人家可是天天看老总照片的,于是……

警察后来很郁闷:真双规,也不归公安局管啊,你造谣也有点素质好不好。

为了最终证明此案的作案人员没有错认的可能,“教授”把安书记叫来了,说你看看,这个合影里面有没有你说的那个姓齐的,还有那个姓葛的?

安书记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个是那姓齐的,这个是那姓葛的。

再问问车辆段的人:“这两个是不是?”

连连点头。

好了,此案已经没有疑问,就等凌晨下手了。

四点还要去葛同心家搜查,这一天,从审问到汇报,从北京到牡丹江,太疲惫了,警察们和衣而卧,稍微休息一会儿。

“教授”形容,自己觉着也就是打了个盹,一睁眼,只见满室阳光。

“教授”当时脸色就变了——不是四点去抓人吗?这天都亮了,怎么也没人喊我们一声儿啊?!

看到天已经亮了,“教授”顾不得风度,一脚一个把身边的北京警察们踹醒,心里还在奇怪当地警方的人怎么还不露面。

有一个被踹醒的小警察一看表,惊呼道:“怎么才两点多啊,我的表停了!”

其他几个警察也看表,不禁面面相觑,每个人的表都是两点多。

“看来不是表停了,是这地方邪……”第一个发现时间不对的警察脱口而出。

“教授”一皱眉——这叫什么话!北京警察在牡丹江集体中邪?

先有火车站赶尸,后有牡丹江中邪,就冲这个市局非得让二处整党不可。

略一寻思,此事和党风不正根本扯不上关系。牡丹江靠近我国东端,而且纬度高,夏天太阳出来得早,这是正常的自然现象。据说要到漠河,还有极昼呢,24小时太阳都会在天上散步。

天已经亮了,百密一疏,凌晨抓捕的计划因为自然现象出现了极大的漏洞。曰:不识天文,不可以为将,不识地理,不可以为将,信然。

虽然明白了是自然现象,“教授”还是匆忙找到当地刑警的带头大哥刘队长,要求立即开始行动。

刘队长倒没有意见,不过“教授”一下火车人家老刘就说了自己的观点:

这俩人都跑了。就算没跑,以他在当地的经验,已经派人监视,早抓晚抓都不是问题。

从北京来的警察虽然人数不多,都是二处精锐,如果有向导,办一个这样的搜捕不过是牛刀小试。但出于尊重当地警方和相关的规定,双方还是联合行动。刘队长尊重首都警察,请“教授”担任行动总指挥,自己无条件服从。

队伍一出发,北京警察就愣了。

只听一声令下,40名全副武装的牡丹江刑警荷枪实弹,杀气腾腾纵身上车,头车上赫然架着一挺轻机枪!车队一路警笛长鸣,直奔葛家所在的村庄而去。

知道的,这是去抓诈骗犯,不知道的,还以为去镇压叛乱呢!

按说,北京警察是见过世面的,没事儿站警戒看个亲王总统都不新鲜,但北京警察也有不如外地警方的地方:天子脚下,在使用警械上,首都的规定极为严格。上次写十八里店“飞毛腿”,有老警察看了大摇其头,认为老萨的描述不全面,说我们开始抓“飞毛腿”的时候,根本不允许带枪,一来二去把这小子给养“熟”了,让他懂得了警方的工作规律,以后就不好抓了。

要一开始就用枪,早把这小子撂那儿了,还容他猖狂十年?

尽管如此,北京警方对警械的管理始终严格,毕竟这种响器在首善之地属于不祥之物。

所以,虽然二处负责北京市的大案要案,“教授”他们去搜捕,最多不过是带几支手枪,哪儿见过这样浩浩荡荡的架势,跟打狼似的?

看着牡丹江警察在车上拿出个手榴弹来检查引信,一个北京警察终于忍不住探问,说咱不就是去搜查一个诈骗犯嘛,怎么这样大的阵势,还要动机关枪啊。

那个酷似小沈阳的牡丹江警察歪头看看北京同行,抱着枪开始讲述原委:

“茂屯葛家,那是好惹的?你们……不带枪就敢去端葛家?!人祖上是座山雕手下八大炮头的塌鼻梁老葛,你去看《林海雪原》,就是小分队包饺子的时候往外冲,被打死在威虎厅大门口的那个。别看现在没落了,葛同心他老妈还在,老太婆现在窝囊,当年雪上骑马,双手打枪,那可是个茬子(东北话,不好对付的意思)。今儿这个搜查,她老太太绝没有客客气气让咱们进门的道理,刘队胆儿大,要曹队指挥,得把武装部的迫击炮带着来。要不,我们借你们两杆枪,省得待会儿打起来碍手碍脚的……”

北京警察让这牡丹江警察弄得汗毛凛凛,抬头去看“教授”,却见老爷子似笑非笑往这边儿看,摇摇头,嘴里嘟囔一句:“我说老安怎么让你们牡丹江人给唬得一愣一愣的?”老爷子抓过不少东北帮的骗子,深知长这模样的最会满嘴跑舌头,个顶个的不靠谱。

实际上,当地情况的确有些特殊:牡丹江地近中俄边境,扼三江之险。

当年毛公提倡人民战争,为了防止苏修犯境,20年的边防建设,造就百万武装民兵,哪个村要没有几支枪才是怪事。这里民风剽悍,骁勇好斗,又有抗联打鬼子、黑土地闹土匪的种种传统,所以警方在当地办案,从来都是铁腕钢枪,严刑峻法,非如此不足以显示专政的震慑威力。真正要动武的时候却是凤毛麟角。当然这次行动牡丹江警方出动的规模特别大,也是给北京二处面子,有炫耀一下本地警容的意思。所谓“茂屯葛家”之类半属谣言,却被牡丹江警察编排来吓唬北京同行。

不过,事实证明,这葛家的确不好惹,葛同心也真有点儿世代为匪的胆色。

凌晨三点三十分,京黑两地警方联合行动组到达茂屯,首先听取监控人员报告。葛家是个独立院落,外面围着带刺葛榛的篱笆墙,里面有三间房子,从观察情况看,葛同心一天没有露面,其家人也没有隐藏销毁证据等行为。

“教授”一声令下:“行动!”

葛家大门紧闭,三次喊话不开,警告无效,“教授”下令破门!

就在警察们开始动手的时候,只听院子里一阵老年妇女的吆喝声,随后,两条黑影如同箭一般跳出围墙,直奔办案警察而来。

那个被牡丹江同行吓了一跳的北京警察眼尖,一眼看清来的竟然是两头遍体黑毛,站起来与肩同高的猛犬!

据说,和其祖先亚洲狼最相近的犬类是生活于北极的爱斯基摩犬,黑龙江的狗虽然不属于爱斯基摩犬,但北方的狗种由于自然条件的影响,与狼更为接近。

北京警察下意识地后退一步,无意中目光一扫,正看到身后的牡丹江同行。

他看到了深感古怪的事情——两头狰狞的大狗迎面扑来,牡丹江的几位警察脸上却露出了欣喜的表情。

“教授”忽然想起来,刘队长手下的牡丹江警察里面,有好几个朝鲜族的……

发现有狗,几名本地警察哈哈大笑,也不用枪,一副有备而来的架势从车厢侧面抽出两根铁锹把,迎着狗就上来了。

两条大狗本来张开大嘴,流着口涎对着北京警察猛扑过来,气势汹汹,等突然发现后面的是本地朝鲜族警察,顿时跟脑袋上挨了一棒子一样,拐了一个90度的大弯转身就跑。

敢情狗也欺负外地人啊。

朝鲜族人善吃狗肉,善烹狗肉,那是有名的。在沈阳有一位朝鲜族的兄弟老吴,带我去吃过一回朝鲜狗肉料理,竟是整狗带皮下锅,和原来想象的狗肉火锅大不相同。果然大快朵颐,只是吃完浑身燥得慌,老想挠墙。第二天老吴大笑,说特意让人家放了根天然高丽参在里面……

说狗能闻出来者是朝鲜族警察,那有点儿过分,但据说狗对杀狗的人的确是能闻出来,如果市场里杀狗的在村里走,一村的狗都会夹着尾巴躲起来。

院子里的老太太还在吆喝,但狗已经不听她的了。也幸好两只狗反应得快,尽管警察抡着大棒子在后面追,一时也追之不上。眼看警察越追越近,慌不择路的两只狗一个“佳妮腾跃”,从篱笆顶上又蹿了回去。

警察们撞开大门,冲进院子,不抓嫌犯,只喊“抓狗!”

整个一个关门打狗的阵势。

两条狗几次想跳墙逃跑,都被警察半空中一棍子打下来。最后狗们发挥了超水平,智商大爆发,咬断一根篱笆桩子,硬生生从缝儿里挤了出去。

刘队长呼叫部下开始工作。几名警察,远远看两条狗跑到附近一个小丘顶上,凄凄惨惨地叫着,意犹未尽。警车上的警察拿轻机枪瞄了半天,最后还是没好意思下手,可能觉得和平年代拿机关枪打狗多少有点儿小题大做。

一个脸色煞白的妇女迎上来,问警察们来干嘛。后来知道这是葛同心的媳妇,看着态度还配合。但是,不等双方说话,一个痰盂儿忽然从天而降。

手疾眼快的警察们闪身躲开,只见一个老太太横眉怒目地跳了出来,这就是传说中茂屯葛家的双枪老太君了。

事后,“教授”部下的警察说,什么双枪老太君,不过是当地警察忽悠我们罢了,就是一个比较泼的东北老太婆罢了,但是她逮什么往我们脑袋上扔什么,远了砸近了啐,口中污言秽语花样翻新,的确是个硬茬子。

那几位当地警察看来还没从打狗的兴奋中转过弯来,随着刘队长一声“控制她!”抡起铁锹把就冲了过去。那老太婆吃了一惊,绕着树跟警察周旋起来,其行如飞,边转边骂,场面上竟不在下风。

葛同心的媳妇也跟着起哄,大喊大叫说警察打老太太啦。

虽然刚到凌晨,东北农村人起得早,不少老百姓已经在周围看热闹了。

有人围观,当地警察也不好过,指着鼻子让两个女的老实点儿,不然把你们家房子拆了。

拆房子似乎颇有威慑力,老太太的声音低了几个分贝。

就这样,在叫骂声中刘队长开始问话,得知葛同心从昨天就没回家,打过一个电话来,说是出差了,其他的,一概不知。

刘队长问“教授”:“下一步怎么办?您定。”

“教授”说你看呢?

刘队长说,带着搜查证,搜查呗。

“教授”说好。

于是就开始搜查。这边搜,那边跳着脚地骂,热闹得很。

结果一无所获。

刘队长问“教授”:下一步怎么办?您定。

“教授”说你看呢?

刘队长说,彻底搜查!

“教授”说彻底搜查?好。

北京的警察听着新鲜,心说什么叫彻底搜查啊,不明白。

等牡丹江警察一开始练活才恍然大悟:这边支起个凳子,顶棚“哗哗”都给撕了,那边“咣咣咣”,把灶全给刨了。院子里“咔嚓咔嚓”,种的大白菜,全都给刨翻了……

哦,这就叫彻底搜查啊!

事后才知道,这帮牡丹江警察,也是有点儿让葛同心家的老太太骂出火性来了,你泼?让你认识认识比你还厉害的!

问题是跟“教授”的北京警察可有点儿含糊了,北京警察守规矩,心说这要还搜不出什么来,可怎么赔啊?难怪刘队长一口一个请示,敢情是让我们担责任啊。

他这时候一直在看“教授”,心想组长有经验,总知道什么叫“彻底搜查”吧?

结果,他看到“教授”的脸上,最初也出现了一抹惊异,不过,一闪即逝,然后,就平静下来,一动不动地开始盯着那个撒泼的老太太。

这老太太表演得的确够丰富的,一会儿要扒衣裳,一会儿要跟警察撞头,不过,这有什么好看的呢?

“教授”竟是看得饶有兴味,好像一点儿不担心“彻底搜查”捅出的娄子。

事后,“教授”才说:“都到这份儿上了,反正有错误也已经犯了,还琢磨它干吗?先把这老太太拿下再说吧,解决了案子,一切都好。”

其实,看着这老太太五花八门的表演,当时二处的几位深感遗憾,心说没带俩女学员来太可惜了。“教授”身边颇有几个三头六臂的女警察,王见王,天晓得会出怎样的热闹。

这样说好像二处的女警比男人还男人,这是错的。二处的女警有外事任务,选拔时很注意形象,多半不会出现外表比男人还像男人的人物。所谓“二处的女警一枝花”,那是有名的。

宣武的警察在北京算是一流的,但宣武一位警察老郑回忆起跟他二处的老婆第一次见面来,依然回味无穷。

那时候老郑还是小郑,正在给人办户籍呢,忽见门外来了一辆警车,下来三四个领导模样的人来找他们所长。一问,才知道是二处的,来了解当地一个嫌疑人的情况。

开车的是个实习的小女警,看来这案子没她什么事儿,就坐在小郑的屋里等。这小女警长得娇滴滴跟个花瓶似的,走起路来袅袅婷婷,被所里警察多看几眼还会脸红,规规矩矩地坐在那儿,让小郑觉得有趣。过了一会儿,大概是觉得热了,拿了个手绢出来扇风,竟带着一股淡淡的檀香味道。

这哪儿像个警察啊。小郑觉得好笑却也对这小女警颇有兴趣——君子好逑,警察也不例外啊。

那小女警注意到小郑看她,脸色越发红了,竟是低着头抬不起来似的……

正看得有趣,搅事儿的来了。

门外忽然传来一阵喧哗,有人大声吼叫。

小郑放下文案,出门去看,原来是管片儿里一个“二进宫”的。这小子昨天拿板砖把邻居开了(打伤了),因为判定是重伤,今天要送分局。这黑大个儿不干,站在那儿跟警察叫板。两个警察挟着他往警车上带,他两条腿站在警车门前根柱子似的,愣是拉不动!

小郑正想去帮忙,忽听背后有个娇滴滴的声音低语:“真XX废物……”

香风一闪,那小女警飘然而过,右手闪电般一个抠裆,左手在背上一推,黑大个儿一弓腰,“嗷”地一声就给扔到警车里去了……

地下一片眼镜碎片……

洞房花烛夜,小郑跟太太说,你那一只手劲儿不小啊,我当时就看服了。

小女警红了脸,低低地说:“巧劲儿罢了,哪儿是一只手啊,就俩手指头……”

话说回来,“彻底搜查”造成的后果可想而知,台风、海啸、地震、战争……

但结果还是什么也没发现。

刘队长问“教授”:“下一步怎么办,您定。”

“教授”说:“你去,把院里那个茅坑给他刨了!”

“茅坑???”东北农村自家的茅房都在院儿里,大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意思。当然,卫生上也就不会太专业。葛同心家的茅房中间一个茅坑,周围是一圈树枝编成的篱笆,顶上铺一块雨布,结构十分简陋。时值盛夏,刘队长抽抽鼻子,叫两个年轻警察,“你们,去把他那个茅坑挑了……”

“老刘你不自己下去?”“教授”双手一捏,骨头节喀吧直响,“彻底搜查都搜不出什么来,他们家东西藏得够深的,要真在那里头有什么,没经验的一不留神就放过去了。你说是不是?”

“那您呢?”刘队长反问。

“我就站边上看着,有责任算咱俩的。”“教授”抽出一根烟,划火点着了,又递给刘队长一棵。

刘队长接过烟,一咧嘴,俩人脉脉对视,嘿嘿一笑,惺惺相惜。

大概两人心里想的是:嘿,东北的,想玩我?给你先上堂课;嘿,北京的,果然不是吃素的,兄弟领教了。

笑完之后,刘队长叼上烟,抄起一把大铁锹,在头顶上打个旋,叫上几个警察,奔那茅坑去了。

搜查的时候注意茅房,这倒不是“教授”的首创,当年冀中鬼子扫荡的时候,也有这毛病。

据说在我们老家冀中,鬼子扫荡进村,进了院子先奔女茅房……

熟悉日本AV的同志可能会若有所思。

别把鬼子想得太变态了,这是日军当时严肃的战术侦察。

战术侦察干嘛要奔女茅房呢?

因为从那儿就可以判断有没有武工队住过。

我们老家的情况与东北不同,冀中的男女厕所是分开的,男厕所是在街上的,而女厕所则是在家里的。这是因为此地商旅频繁,行客不断。客商都是男的。老家人贪心,男厕所放在街上,可以把这部分农家肥留下来,不让它憋到外村去。而冀中民风封建性又比较强,女厕所设在院里,有少让家里女眷出门抛头露面的意思。

当然,这得是比较大的村子和集镇,小村子,就没这么讲究了。

当时八路军武工队活动有一个规律:大队专住小村,小队专住大村。这是因为,大队住小村,一控制村头村口,整个村子便成了八路的天下,开会、派饭、减租减息,工作在全村就开展起来了。反过来,队伍只有几个人,那么就会住大村,找个堡垒户或者高房大院的地主家,悄悄进去,派个岗哨上房压顶,神不知鬼不觉地就住下了,连村子里的人都不知道。

问题是武工队住下后,只能隐蔽,不能随便上街——在任何一国的乡村地区,战时出现新面孔都是很扎眼的。

隐蔽是武工队的长项。可是时间长了,总要解决五谷轮回的事情吧。无法出门的武工队只好借房东院内的女厕所使用。

时间一长,鬼子逐渐摸到了规律——进村先找女茅房,一旦发现里面的墙上有尿迹,就说明此处住过武工队!据说,这还是爱琢磨的冈村宁次中将亲自总结出来的呢。

这件事,冯志在《敌后武工队》里面也曾描述过。

不过,“教授”搜葛同心他们家厕所,跟鬼子的经验肯定没有关系。

他是观察那老太太的表现得出的结论。

“教授”一直在盯着葛老太太看,他的本来意图是看看警察动哪儿老太太会紧张。但看来看去全无破绽,让他微感失望。

不过,他终于发现有点儿蹊跷:老太太隔一会儿,总要往院里有意无意地瞟一眼,时不时地又瞟葛同心媳妇一眼。

看葛同心媳妇很自然,属于沟通和交流,可往院里她看什么呢?几次以后,“教授”觉得,她看的,应该就是这个茅厕。

老太太看茅厕干吗?要上厕所?不会吧。

为了证实自己的设想,“教授”故意不看这边搜查的情况,散步似地在院里兜了两圈——每次靠近那厕所的时候,叫骂声就会低一点……

“教授”装作无意,扶了一把厕所的篱笆墙。

那一瞬间,叫骂声里突然带了点儿颤音。

有门儿!

“教授”若无其事地回来,就给刘队长派了这个难忘的差事。

警察们一齐动手,转眼之间葛家的厕所就被分解到原料状态。里面的不洁之物抛了一院子。

厕坑都清到底了,还是什么也没有。

刘队长乍着俩手跑过来,看来是想问问“教授”的意思。

“教授”抽抽鼻子,没容他走近:“叫你把它给刨了。刨了,什么意思,你不明白?”

“哦哦哦”刘队长仿佛恍然大悟,一个黑瞎子打立正的姿势,掉头又奔茅坑去了。

这回,可真是刨了。把砌茅坑的砖都给拆了,拆完两边踏脚的部位,开始拆底下的石板,拆了石板继续往下挖……

“教授”低头点烟,看也不看。

他早就注意到自从开始挖茅坑,那老太太就不喊也不叫了,光在那儿喘气。

要没鬼,老子侯姓倒着写!“教授”点着烟,神仙似地抽了一口。

“当……”刘队长的大铁锹,忽然碰上了什么东西。

六、“林海雪原”案 5.现实版的《林海雪原》

听到这样一声,周围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来。刘队长小心翼翼地把那东西挑起来,一看,似是一块砖头又不似砖头的东西,外边用塑料布包得一层一层的。

顾不得铁锹上秽物累累,“教授”蹿过去,抬手就把那玩意儿抓过来了——正牌子警察都有这素质,北京破案名手铁鹰回忆,在某水库勘查一起谋杀案,尸体都已经皂化了,为了完整取证,下手一块一块捞起来,捞到一半,岸上说吃饭喽,洋铁皮桶里送来的大包子。老鹰说你等等,我得洗手。

于是,就在尸体旁边水库水里洗手,拿毛巾擦干净,抓过包子来,一边吃一边分析案情。

后来,愣是从皂化尸体的分解物中搜出一张泡得完全模糊了的电影票,破了这个案子。

老鹰说这个的时候很得意,意思是你看我什么条件下吃饭都得先洗手,跟他们法医不一样,我精神文明……

问题是当时我们也在吃饭,一块豌豆黄,全让老鹰一个人吃了,老萨一口都没动。

本来,那老太太蹦着骂:“我告你们去……”开始扒茅房的时候,没声了,等看见“教授”拿过这个包来,自动往地下一蹲,把脑袋低下来了。不愧是老匪之家,对政策蛮明白的。

顾不得干净与否,“教授”和刘队长把包打开,里面包的是一个饭盒,俩人乐了——谁把饭盒埋大便底下,那肯定是有问题。

打开饭盒一看,伪造的公章,提货单,发货单,全在里面呢……

“教授”后来在总结会上说,那会儿我才真松了一口气。金荣刚结婚,没房,正要往女方家搬,自己住宿舍,没条件藏东西,齐玉仙家住楼,能藏的地方都搜了却一无所获,要是在葛家搜不出真凭实据来,这案子未必好交代。再说,他们东北警察那个“彻底搜查”,也真把咱们几个的脑袋别裤腰带上了……

现在赃证俱获,大家总算没有白来,案件有了顺利进展,警察们将赃物并葛家的人带回局里查问。

就这件事,我曾向提供资料的警方人员询问:“为什么葛同心出逃的时候,要把这个赃证藏在这里呢?是成心要和警察捉迷藏,还是生怕人家没证据抓他?”

二处的这位一听就笑了,说这可不是他出逃的时候藏的,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他仓皇出逃,才没有来得及销毁证据。他藏这个东西,是符合犯罪心理学的。因为几乎所有作案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喜欢重复使用成功的犯罪手段。他们留着这些公章、提货单等,目的在于准备继续用这种手段诈骗。

葛同心临走给家里打过电话,当地还不具备家中通电话的条件,只能用公用电话传呼,但管电话的偏巧那时被人叫走,所以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

葛同心估计会告诉他媳妇销毁证据,而且他在茅坑底下藏东西,家人肯定是知道的,不然搜查时他们家老太太不可能是那个反应。不过葛家老太太和他媳妇并没有先把东西拿出来毁掉。

你想啊,那么大个装得满满的茅坑,是容易刨的吗?

有了证据,抓人就理直气壮。看着气势威武的当地警察,葛同心的媳妇不敢再造次,在警车里直往“教授”这边躲,可能是觉得这人还比较文明。

因为这个原因,“教授”觉得这女人是个突破口,后来在审问中重点做工作,挖出不少东西,比如,葛同心和齐玉仙出逃的原因,就是这个女的提供的。

他们两人怎样得到消息的呢?

根据葛同心的转述,这个通风报信,正是和金荣有关系。

难道哪个警察是金荣他们的同伙?

那倒不是,通风报信的那位,直到这时候还不知道自己被人家当了枪使。

原来,金荣出北京站,一碰上安书记,就知道情况不妙。那是,让被逼得都上地安门商场偷东西的主儿盯上你还想跑吗?老安拉住金荣就不撒手,他根本就没功夫找人去通消息。

不过,这人的确聪明,眼看跑不掉,他拉拉扯扯,故意把安书记他们朝乘务员休息室那边带,那儿,正有一班跑车的东北乘务员刚从车上下来。金荣经常北京东北来回跑,天下铁路是一家,弄个卧铺什么的是常事,他又善于交际,所以其中有不少人都认识他。

他往这边一带,再加上安书记一喊,旁边女警察和金荣媳妇一个劝一个闹,吸引来不少人注意,当然也有那些乘务员。正如前面所说,金荣在车站上的表现很无辜,连警察也差点儿被他蒙过去,所以,这帮乘务员嘻嘻哈哈,都当个热闹看。

东北人有个习惯,爱看热闹,看完了还爱到处传。

偏巧铁路上的人,还有一个便利条件:铁路人称“铁老大”,在各部门中独树一帜,有自己的通信系统,所以铁路员工在系统内部打电话,是不花钱的。这个系统颇为完备,到了商品经济时代,铁道部觉得这东西自己用可惜,于是拿出来赚钱,一试之下买卖不是一般的好——要知道有铁路的地方就有铁路的通信线路,这个覆盖面,不是任何一家民营或外来公司可以抗衡的。这就是今天在线路服务上可以和电信争雄的中国铁通,铁道部的摇钱树。

什么事儿只要不花钱,肯定就被滥用,所以有些铁路职工在大家打个公用电话还要算时间的时候,从广州到哈尔滨煲电话粥那是常事。好在咱中国没有殖民地,不然用越洋电话八卦某列车员的事情肯定会发生。

于是,就有认识金荣的列车员迫不及待地给牡丹江铁路局的打电话了,“好玩,你们车辆段的那个金荣,在北京站给警察抓了,金荣媳妇演出活跳尸了如何如何。”

这样的新鲜事自然传得快,不一会儿葛同心和齐玉仙就听说了,俩人听这情况,一琢磨,不对!金荣这小子肯定是案发了!两人也算果断,上齐玉仙家拿了点儿钱,葛同心家都没回就跑了。

金荣这一手并无绝对把握,但成功率很高,也算深通兵法。

这事儿,还真是谁都没有责任。

当然,这是葛同心媳妇后来交代的,刚被抓到局里的时候,未必不是有点儿想顽抗一下的意思。一路上“教授”好言好语和她说话,这媳妇闲话乱扯,正经事儿咬着牙半点儿口风不漏。

“教授”依然态度温和,不加计较,看那老太太老往这边瞅,又跟老太太说话。这回,“教授”变成了广播站——只有自己的声音,干脆没回话。

下车,到局里,“教授”说把她们俩分头带来。

然后刘队长把老太太带去先关起来,“教授”带着那个媳妇到办公室坐下,还让勤务员给沏了杯茶。

刘队长来了,“教授”一指葛同心媳妇:“你,叫俩女警察,把她带隔壁,彻底搜!”

“咣当”葛同心媳妇手里的茶杯当时就掉地下了……

古代摔杯为号是要杀人,在公安局干这个葛同心媳妇显然既没有杀人的准备也没有这实力,肯定不是这个原因。

事后大伙儿解释,说这女人摔杯,可能原因有两个。

第一个是葛同心媳妇见过什么叫彻底搜查,估摸着要给自己来一个“彻底搜查”,只怕要给拆成排骨,吓的。

第二个是葛同心媳妇一直觉得“教授”还比较文明的一个人,忽然给她来这么一手,反差太大,她接受不了(“教授”的原话比这个狠毒得多,老萨不好意思重复,只好说彻底搜查)。

反正葛同心媳妇一声“你流氓……”还没喊完,就让两个女警拖下去了。

刘队长看看“教授”,“教授”一乐——有看儿媳妇跟看茅房一个眼神儿的吗?你放心,肯定搜出东西来。

半个小时以后,两个女警带着穿警服的葛同心媳妇回来了。

这么快就给人家办“入伍”手续了?!

当然不是,公安局的工作那叫公务员,现在想当你得考试呢。

那葛同心媳妇怎么这个打扮呢?

没办法,她那身衣服已经没法要了。用侦查员的话说,都撕成包袱皮了……这就叫彻底搜查啊。不过,不怪侦察员们下手狠,东北那时候流行自己做衣服,衣领、裤腰里面留着硬纸壳,会不会藏别的东西,不撕开看怎么知道?

结果,就在葛同心媳妇衬衣的硬领里,把一张银行存单搜出来了。算数额看时间,不用问就是赃款。

这回,葛同心媳妇再看“教授”,就跟耗子见了猫一样。“教授”还是那么温文尔雅,但是问题可就一个跟着一个上来了。

那媳妇就只有撂了。

葛同心老妈厉害,自从进来,就两眼半睁半闭,跟修行似的,一言不发。

不过,“教授”干脆懒得理她。这边都竹筒倒豆子了,你还那儿折腾什么啊?

一下午,就审清了葛同心媳妇该知道的所有事情,她是牡丹江站上的勤杂,所以葛同心他们怎么利用铁路线投机倒把、倒卖车票之类的她都知道。金、葛、齐三人老在一起,感觉似乎是干了些“大买卖”,经常隔一段手头就很松。

可是这三个人合伙做了案子,并不和家里说,家里人也不问,这属于心照不宣的事儿。比如,藏在茅厕下面的东西她是知道的,但具体是什么,她没多问过。

具体到葛同心他们的去处,这媳妇只听葛同心说他们要“进山”。

经过和其他人证物证的比对,“教授”和刘队长认为葛同心媳妇的交代比较靠谱,齐葛两家在山区有不少亲戚,也许他们就是投靠亲戚去了。

不过,他们也同时了解到,葛、齐二人都是当地的“地里鬼”,对地形道路十分熟悉,认识进山的各条小路。所以,在周围设卡拦截的各个检查站,没能截获这两个人。

那警察们就只好自己去搜了。

临近晚上,从哈尔滨借来的警犬到了。“教授”他们突审葛同心媳妇的同时,刘队长已经在组织搜索队,这支搜索队人数不多但十分精悍,连“教授”他们也每人从当地警方借了枪。当夜就开始追击搜索。

在警犬的跟踪下,警方先后找到案犯丢弃的食物和自行车。但线索到山中一处铁道线附近中断了。当地警方判断,他们两个是扒了火车。这种火车并非我们常见的列车,而是运木材的窄轨小货车。在东北林区,这种玩具一样袖珍,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小火车,至今还在使用。它的速度比较慢,基本没有管理人员。所以扒这种车,并不需要铁道游击队的身手。

“教授”看过曲波的小说《林海雪原》,那里面就提到过这样的小火车,时隔30余年,小火车的形制都没什么变化。

带着这样一种遐思,“教授”问道:“这小货车通哪儿的?”

海林县,就是座山雕的威虎山那疙瘩。

嗯?“教授”一下就想起“八大金刚塌鼻梁老葛”那个传说来了。难道葛同心真的跟座山雕有啥关系?

带着半开玩笑的意思向牡丹江的警察一问,当地警察颇为尴尬,说开玩笑开玩笑,还有人说齐玉仙他爷爷是座山雕的参谋长齐大麻子呢,不过是姓一样而已,没人考证过。不过,两家在威虎山还真有亲戚。

“教授”琢磨了一下,一边部署四面张网,一边亲自带队,去海林!

后来有人说了,“教授”这属于假公济私。去海林,一来查葛、齐有没有跑到那边儿去;二来,“教授”是个杨子荣“粉丝”,想去看看“打虎上山百鸡宴”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地方。

不过,结果十分的沮丧。

齐、葛在当地亲戚家中没有什么踪迹,威虎山倒是有,但小说里夸张太甚,那号称明碉暗堡的威虎厅,“教授”带人弯着腰进去了一回,出来就说,这地方开百鸡宴?我怎么觉得放一百只鸡都嫌挤呢?

而且回到牡丹江才知道,北京局里曾来电话问破案进展。接电话的牡丹江警察舌头大,随口一句“他们去海林看威虎山了……”对方当时就火了,撂下一句话:“给他们个当杨子荣的机会,抓不着人,就不用回来了……”

这事儿闹得……“教授”和刘队长相对无言,也没法拿那二杆子大舌头出气。

琢磨半晌,“教授”说话了:“把那葛同心的媳妇放了吧。”

葛同心的老婆,真就给放了。她本来就是站上的铁路职工,现在照常上班,整个儿一坦白从宽的标本。

其实,便衣早摽上了,就看有没有人跟她接触。

一连十来天,鬼都没来一个。

这葛同心出事儿,站上的人都心中有数,谁也不愿意惹麻烦。所以每天葛同心媳妇很自觉地早来晚走,认真工作,可几乎没人搭理她,看着,也挺可怜的。

那怎么办?总不能我们去找她搭讪吧。侦查员们苦笑。

大伙儿都有点儿急。再看“教授”,每天一壶茶沏着,跟当地刑警天南海北地聊,偶尔还帮人解决个把不大不小的案子。

什么样儿的案子呢?

有一个“野人”案,听得人挺新鲜的。说是当地有个村子,种的玉米、晒的蘑菇经常失踪。一来二去,发现有个黑影经常来偷东西,所谓其行如飞,经常从树上飞落作案,一旦有人跟踪追击,就会攀援呼啸而去。当地人称为“野人”,不敢接近也不敢伤害。“教授”他们去了一趟,很快破了案子,原来是邻村的一个村民,小时候在河北、山东一带长大,好学武术,曾经跟一个解放前街头打把式卖艺的学了些时日,学到能在树林子里玩空中飞人。后来到了东北,功夫不愿意搁下,就把学来的本事用在偷鸡摸狗上了,竟然屡试不爽。

于是成了“野人”。

至于“教授”他们怎么破的案子,侦查员们倒觉得不值一提——不过是到树上根据痕迹学进行检查而已,难者不会,会者不难。当然爬树要费点儿劲罢了。

当地警方颇为佩服,而对“教授”他们来说,这种案子不过如抓了个装神弄鬼的神棍,没有多深的内涵。

他们同时也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派人在海林方向继续入山寻找,结果只是在原始森林中发现了几处林空,看来是多年以前曾经开垦过的,里面杂乱地种植了苞米,红薯等物,却无人管理,当地人叫其“野人田”。其来历众说纷纭,有的认为是真有半人半猿的动物居住于此,有的认为是土匪、日本兵甚至抗联人员“打仗打怕了”跑到山中开垦荒地躲藏到80年代。

实际上,按照警察们的判断,始作俑者不过是“文革”时期产生的盲流而已,他们有些人不会种地,开了荒地种上一两年,觉得地力已尽,就换地方了。

只是,案子方面还是一无所获。

有人问“教授”你不着急吗?“教授”说你没看我整天了解情况呢?万一抓不到人,我就在牡丹江铁路局干一辈子了……

当时北京的老大心狠手辣,谁要是破不了案子还跑去看威虎山,后果可想而知,“教授”也是未雨绸缪。

这当然是玩笑,重点还是在葛同心媳妇身上。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第11天头晌,葛同心媳妇正要下班,忽然站上有人喊她,说有人找。

葛同心媳妇马上出来了,侦察员也开始靠近,准备下手。

来的,并不是葛同心或者齐玉仙,而是一个身高一米八的彪形大汉,此人自称“老李”,相貌粗豪,满脸皱纹,身上还背着三只死狐狸!

来人和葛同心媳妇说了几句话,交给她一样东西,自己找了个刚刚恢复交易的自由市场,竟是轻车熟路地开始找人卖起了狐狸。

这什么人啊?不记得葛同心的社会关系里面有这样一个人。

一面盯着卖狐狸的大汉,一面侦察员们就找上了葛同心媳妇。一问之下才知道,此人给葛同心媳妇带来的,原来是一块手表。那人说这表是中国科学院的一个研究人员让他带来的,说是坏了,让葛同心媳妇找人修一修。

葛同心媳妇认得出来,这表就是她自己家的!

有门儿。侦察员们纷纷兴奋起来。“他有没有说把表修好后送到哪里?”

“没有,他只是说让我拿着,他‘出差’回来取。”

确定没有其他人跟踪,侦察员们扣留了那个卖狐狸的。

出乎意料的是,发现公安人员不是要抓他“投机倒把”,此人当时并无反抗之意,显得很配合。后来才弄明白,他确实对案件一无所知。葛同心让他来修表,实际上目的在于找人探风,看看他老婆是不是还被关着。按他的逻辑,如果他老婆放出来了,那就说明公安人员已经走了,风声不太紧。

在审问中,这位大个子老李承认,是有两个长相酷似葛同心和齐玉仙的人,找自己办的这件事。不过,那人自称是中科院的研究人员,是进山进行气象考察的。听说此人和案子有关,老李吃了一惊。

“他现在在哪儿?”

“在我老家的山上。”

“你老家在哪儿?”

“夹皮沟,就是智取威虎山里面李勇奇他们那个村子。东北有不少夹皮沟,但这个夹皮沟通小火车,附近还有河神庙,村民们都说,这里就是《林海雪原》中夹皮沟真正的原型。”

“大爷,能带我们去吗?”

“当然可以。”卖狐狸的老李说,接着皱了皱眉头,不过可有一个条件。

说着,忽然横楞了刚才对他说话的侦察员一眼。

后来“教授”评价,聪明反被聪明误,人在荆棘丛里,越动,扎得就越厉害。

葛同心要是一直在林子里猫着,还真不好抓他,他这个伪装修表的投石问路,给了我们机会。其实,这就是一个耐心的问题,警察这边要破案,案犯那边要躲藏,双方都有心理压力,都在看谁能扛得住。这种时候,专业干这个的警察常常会占上风,好多案子,就是这么破的。

其实,这种基于耐心的较量,不仅在中国如此,在外国也如此。

一友,在日本因故进了局子,放风的时候总见一位虎背熊腰的老大慢慢踱步。有意思的是警察们见了他都会微微鞠躬致意,他也泰然受之,神色冷漠。

好奇之下,找机会和这位老大套近乎(这在日本的拘留所要有点儿技巧,具体情节就不说了),才知道这位原来竟然是驰名日本的检察官,因为后来给黑社会当了摇羽毛扇的,被整肃逮捕。其实他有无犯罪是次要的,关键是有他这个熟悉警方的人物在,警察抓哪个黑社会头目他都有办法给弄出来。

既然被抓,当然有证据,而且是重案,却迟迟判不了。原因就是这位铁齿钢牙,警方对他的耐力无可奈何。每一个国家的警察都是熬人的专家,能从他们手里熬出来,那真得有江姐许云峰的本事。

虽然这位检察官不是共产党。可这位就这样愣是一天一天地熬着,而且在日本警方千奇百怪的攻势面前执著如钢。

这简直不是人啊!

终于有一天,这位被保释了。临别的时候,友人问他:“你怎么能熬下来?靠当年做检察官的经历,熟悉他们的做法?”

这位老大温和地一笑,说,越是干过这一行的,越害怕他们的手段,因为只有我们知道自己人能做到多让人受不了的程度。可是,无论他们怎样做,每天早上,我都会在墙上写一遍我家人的名字,我母亲、我太太、我孩子,然后对他们发誓:为了让你们以后清清白白地生活,不以有我而耻辱,我今天什么也不会说。“每天重复这个誓言,就是我能扛下来的原因,没有别的,老弟。”

这个死扛下来的家伙,叫“田中森一”,此人出身贫寒,曾经担任过日本政府最高检察机关特搜组的检察官,也曾经担任过山口组的法律顾问。他从拘留所出来后,写了一本书叫《反转》,描述自己从警到黑的生涯,是2008年日本第一畅销书。

听说,最近田中又进去了,这一回,能不能扛下来,那可就是谁也不知道的事儿了。

当和“教授”谈起田中森一时,老爷子啧啧称奇,极望一见。他认为在警方专业化的审问过程中,能够出现这样的另类,颇值得弄来做个研究。

可以肯定,隐藏在林海中的葛同心、齐亚仙,没有田中这样的意志。

他们在极为渴望外界消息的情况下,越来越焦躁,终于忍不住走出了这一招错棋。

“教授”等的,就是这招错棋。

虽然他没有十分的把握,但他坚信自己要比葛、齐等人占有绝对的优势。

这是因为,警察们持续不断的搜捕活动,已经迫使齐、葛二人进入远离人群的林海。人,是群居动物,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下,其心理的崩溃会来得更快。

“文革”期间,曾有一伙红卫兵进入缅甸“参加革命”,最终却在世事的翻弄中成为当地的毒枭。其中一个绰号刘黑子的头目清洗手下手段极其毒辣,在当地几乎可闻名止小儿夜啼。他在失势的时候,被毒枭组织判处极刑——不是杀,而是被塞进荒野中一口深达数十米的土穴,任其慢慢死去。

仅仅过了不到24小时,素以凶悍著称的刘黑子,咬自己手腕的动脉自杀。

记者请人将他吊入刘黑子死亡的土穴中体会这种感觉。他被一寸一寸地吊入漆黑的土穴中,在寂静无声、目不见物的世界里,他很快就试图自己弄出声音来,但自己弄出的声音,又让他感到更加恐惧和疯狂。仅仅两个小时,趋于崩溃的记者狂呼哀求将其拉出,并瘫倒在穴口,汗如雨下。他以为自己已经在里面呆了整整一天。

葛、齐二人在深山老林中,大概感受也会与此相似。

在等待对手出错的时候,“教授”早已组织了一个精悍的小分队,包括自己和两名北京前来的优秀刑警,还有几名当地警方人员。他们的下一步行动,就是深入林海,到夹皮沟去追捕齐葛二人归案。

卖狐狸的老李,就是他们的向导。

老李提出带路可以,但有一个要求。警察们对这位卖狐狸的李大爷颇有好感,“有啥要求,您说吧,我们尽量满足。”

老李说了:“别叫大爷就行,山里人,老相,俺还不到30岁啊,这么叫俺折寿……”

警察……

一行人以最快的速度,直扑夹皮沟!

值得一提的是,齐、葛二人的犯错,表面上似乎有偶然性,实际上却和警方此前所作的一系列无效行动有关,无论是搜索还是路检,除了希望得到线索以外,也在为齐、葛二人犯错制造机会,这是“教授”总结的所谓侦破17诀中的“逼字诀”。

当年,北京曾经轰动一时的扎爱滋针案,也是以这种方式将罪犯破获的。

到夹皮沟的小火车铁道沿线,这一天当地老百姓觉得事情有点儿怪异:

今儿咋招手火车不停呢?

这话听来怪异——招手停火车?你以为你是李玉和啊?但在东北这个林区的角落里一点也不怪。在林子里人是稀有动物,如果需要捎个脚,小火车来的时候招招手就行,司机多半会停下来等你上车,跟坐出租似的。

今天的火车当然不停,这是铁路部门为“教授”他们开的专车,去夹皮沟抓人的。就这样风驰电掣的还怕葛、齐二人跑了呢,这规矩自然不能按着平时的来。

远远地,有当地警察告诉“教授”,那座桥就是座山雕的参谋长率部拦截小火车,炸断铁路造成栾副官逃跑的地方,小分队的剿匪英雄高波就牺牲在这里。

过了桥到夹皮沟,已经是半夜了。

可警察还是晚了。按照老李提供的线索,到山上的窝棚里找那两个“科学家”,早已是灰冷人离,不知踪迹。

警察们四处搜寻,目标依然一无踪影。

回来的时候,看到“教授”握着一把土在那儿捏。

“教授”说,我算知道什么叫一捏就出油的土了,这地方,真肥啊。

“教授”说我一点儿也不担心,都追到这儿了,真正的山穷水尽,他们俩从这儿还能往哪儿跑?还能插上翅膀飞了?跑了当然是个麻烦事情,可是已经有了范围,抓到人不过是个耗时间的事儿罢了。

“教授”说是不着急,可是不能说不头疼。

头疼来自于夹皮沟的群众。

夹皮沟的群众,在小说《林海雪原》里,是最好的群众,给小分队修路筹物资跟着打土匪,这种积极性和热情到今天也和当年一样。

就是……太热情了。

回到夹皮沟,当地警察叫村支部书记召集民兵和“教授”等人开会,意思是让大家提供线索,协助破案。可大伙儿来开会的架势,让“教授”老觉得不适应——这里的民兵人手一枪,就在警察们面前摆开了擦枪擦弹,一副摩拳擦掌的架势。要知道北京警方要想动枪那手续相当复杂,就这样看着清一色的几十杆半自动,“教授”当然觉得头疼。要真的让他们配合行动,还不得把齐、葛两位打成蜂窝煤啊!而且,这要在北京,绝对是违反武器管制的,看家什看训练,要想缴他们的械,我调一个刑警队未必拿得下。“教授”在不适应中乱琢磨。

这就是边疆地区的特殊性了,“珍宝岛”前后,民兵里不乏和苏联老毛子真刀真枪对阵的主儿,东北边民带枪那属于当地传统。

唯一令人欣慰的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葛、齐二人也不敢再作案了。

六、“林海雪原”案 6.难道他会“避熊诀”?

头疼还仅仅是开始,接下来让提供线索,民兵们你一言,我一语,说的那些事儿,让人越发的头大。不知道是谁开始跑的题,大家说起最近苏联特务的活动来,甚至有人说前一天树林子里还有特务发信号弹……

这可是80年代初啊,对边境形势多少有些了解的“教授”一方面感动于民兵们的敌情意识,一方面也很郁闷地琢磨,这日子口苏联人往夹皮沟派特务要干嘛。

但是“教授”总不能告诉人家我们是刑警,不管抓特务对不对?

山里的生活单调郁闷,一个流星也可以引发若干奇特的幻想,民兵说的也不应该奇怪。

正说着,有一位大嫂进来了,说你们要找那两个“科学家”么?我男人刚回来,他说知道。

这位大嫂的男人叫“刘三”,是个猎户,刚从山上下来,听说开会找那两个“科学家”,马上让他老婆先来通报情况。

随后赶到的刘三慢腾腾地进了屋,靠在灶台边上蹲下,一边拿脊梁在灶台沿上蹭痒痒,一边对警察们说,他昨天晚上在山上和那两个“科学家”见面了,现在,他们住到刘三搭的地窝子里头了。

警察们顿时精神一振。

“教授”沉吟了一下,问,他们怎么换地方了?是不是发觉了什么情况,为了躲警察所以搬了家?

刘三挠挠脑袋,不慌不忙地说,情况倒是有,不过好像和你们没啥关系。他们俩搬地方,是因为昨儿个晚上在树林子里碰上点儿小麻烦。

刘三说是“小麻烦”,后来“教授”他们才知道,那天晚上葛同心到树林子里小便,不料却迎面碰上了一头熊。

抓住葛同心以后,他对遇狗熊的事儿做了回忆,说当时自己解开裤子正要方便,忽然闻到一股恶臭的气味。

诧异中转脸一看,一头胸前带着白色李宁服装标志(有人说更像耐克,不过为了支持国货,我们还是说李宁吧)的老熊,大摇大摆地从林子里走了出来,就在自己身后不足20米的地方!

从葛同心遇到熊以后的表现来看,所谓他祖上和座山雕的八大金刚有关系,应该不过是谣传。

红色样板戏《智取威虎山》有“打虎上山”一折,里面的打虎英雄是杨子荣不假,可是座山雕的人也不算含糊——听到虎啸,土匪们可没跑,而是纷纷往前凑合,才有了杨子荣打虎后青鬓马嘶叫,土匪现身,杨子荣与威虎山匪帮发生面对面较量的情节。

见到老虎如此,见到熊,想来塌鼻梁老葛的子孙,也不应该太窝囊。

而葛同心形容当时的情景,却是见到熊以后,只觉眼前一阵白雾,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这什么表现啊,我那闺女才五岁,到动物园看见狗熊欢呼雀跃的,都比这诈骗犯的心理素质好嘛。

反正,葛同心醒过来,觉得脸皮上湿漉漉的,也第一件事就是伸手摸自己的脸。据说,狗熊碰上人,会用全是倒刺的舌头舔人的脸,葛同心这个动作哆哆嗦嗦,生怕摸到的是一把血糊糊的骨头。

结果,皮还是皮,肉还是肉,活动活动身上,除了裤裆里一片冰凉以外,也没多大问题。

他这才敢睁开眼,正看见一个东北汉子一手举着个开了盖的水壶,一手拿帽子给他扇风。这,自然是刘三了,上山打野猪,却看到坡上躺着一个人,刘三也吓了一跳。

夹皮沟外来人极少,所以人都特别热情。刘三把葛同心救了,给他嘴里含上一片老山参,这才问他的来历。

听葛同心结结巴巴报出科学院气象专家的身份,刘三肃然起敬,连忙搀扶他到狐狸老李搭的那个窝棚,和齐玉仙见了面。

三个人上上下下寻找,发现葛同心竟然毫发无伤,显然狗熊并没有对他进行人身伤害或侵犯——孙悟空有避风诀,难道葛同心会“避熊诀”?或者那头狗熊根本不存在,是葛同心的幻觉?

在树林子里幽闭的时间太长了,发生幻觉倒也不奇怪。

还是刘三眼尖,很快发现葛同心的裤子口袋已经撕烂,看样子,正是狗熊齿爪的痕迹,说明他并不是发生了幻觉。

想想裤子口袋和某个重要器官的距离,齐、葛二人不禁毛骨悚然。

不过,狗熊为何只是撕烂了葛同心的裤子,却没有更进一步呢?三个人也算是思索良久,才基本弄明白了原委。

原来,东北森林中昆虫甚多,而且大多喜欢往人的身上扑,弄得葛同心和齐玉仙不胜其烦。不知是他俩谁先想起来了一个偏方——樟脑球可以防虫。

于是,决定进入夹皮沟潜伏之前,两人买了一包樟脑球,全身上下的口袋里一阵乱塞,虽然收效不大,也算聊胜于无。

葛同心这个裤子口袋里,正塞有好几丸樟脑球。

熟悉林间生活的刘三认为,当时葛同心遇到的,很可能是一头吃饱了的熊。这种动物性格有些像小孩,吃饱了,不会无故行凶,但也不会看见一个人倒在一边就不予搭理——它吃饱了正精力过剩呢。好奇心强的狗熊,一定是过来看葛同心,但是在品尝了他裤袋里的樟脑球后失去了兴趣——这很正常,估计要是我吃一个樟脑球,也会丧失好奇心的。

尽管死里逃生,但葛、齐二人十分惊惧,葛同心问刘三,说当初安排我们住在这里的老乡,说这周围没有猛兽啊,这熊,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呢?

刘三也不明白,说俺们这疙瘩一向没有熊,咋你们来了,熊也来了?

这话就有点儿刻薄了,人家葛同心又不是耍马戏的,哪儿能走哪儿带头熊呢。

最后,在窝棚周围转了一圈,刘三点点头,说我明白了,照你们这个住法,得把这周围山里的熊都给招来。

葛同心他们又不是蜂蜜,怎么会把整个山上的熊都招来?原来,这两位“科学家”的窝棚周围,到处可见啃了一半的苹果,发霉了的饼干,乃至吃了一半的午餐肉罐头。

在城里随处扔垃圾也罢了,在林子里随便扔垃圾,是会把附近的野生动物招来的,如果连续在林子里某个地方扔十几天垃圾,那不把熊招来才是怪事。

刘三说你们看着吧,现在这熊还在外头转悠,明儿,闹不好就该进窝棚了。

一席话吓得葛、齐二人面面相觑,连声问怎么办。刘三说好办,你们住到村里不完了?这个建议虽好,两人却不愿意接受,齐玉仙说我们的任务是野外观测,住到村里怎么完成任务呢?

最后刘三想出一个办法来。他进山狩猎的时候,在这附近的山上也有一个“窝”,可以住人。他建议齐葛二人搬过去。

齐玉仙还犹豫了一下,因为他想等狐狸老李送回信呢。葛同心已连声催促快搬家了。能不能接上联系是次要的,半夜狗熊来串门才是大问题啊。

这样两个人连夜搬到了刘三的那处窝棚,暂时住了下来,不料,“教授”他们前后脚就到了。

刘三说,如果你们不来,我也准备叫两个民兵去查一下他们呢,我担心他们是苏联特务。不过搬家的时候我看了,他们都没有武器。

第二天清晨,刘三带着警察们直奔了自己的窝棚。

走到近前,刘三说,就在那儿呢,不知道他们还在不在里面。

“哪儿呢?”走在前面的“教授”觉得自己的智商都有问题了——这周围都是参天大树,哪儿有窝棚的影儿啊?

没等刘三答话,仿佛某种灵异,众人眼前一花,突然冒出一个人来!

从地里钻出来的?“教授”一愣。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左一右两条黑影箭一样飞了出去,顿时将那个人扑翻在地,只听到有人喊:“齐玉仙,这个是齐玉仙!”

刚刚扑倒一个,转眼间地里又冒出一个人来。这一回,倒是没人扑了,但那个人乖乖地举起了手,全身上下哆嗦得如同发了疟疾。

“教授”认出来了:这个体若筛糠的,正是葛同心。

至于他体若筛糠的原因,倒也不奇怪,回头一看,七八个当地干警和民兵,一人一支枪都指着葛同心呢,脑袋、胸心、肚腹、四肢,无一不在准星中套着,估计只要有一个人精神紧张扣了扳机,葛同心就是一个蜂窝煤或者漏勺的下场。

“教授”说换了我也未必比他镇定。

七八个拿枪指着葛同心的本地干警民兵里面,只有当地警长是单手持枪,另一只手挑着大拇哥——那是冲着俩按着齐玉仙的北京警察,在夸“教授”的助手动作干脆利落呢。

“教授”没掏枪,反而觉得有点儿好笑。

六、“林海雪原”案 篇后记 “教授”离队

“教授”在接受老萨采访的时候说:“那场面有意思。当地满地是黑土烂泥,齐玉仙被按到地上,抬起头来一看,满脸都是黑的,就是两个眼白亮闪闪;葛同心呢,脸吓得煞白的,跟豆腐块似的,就俩黑眼珠摆在上面,活像一对儿算盘子儿。这黑白分明好看啊。”

两人突然出来,一点儿也不奇怪。因为刘三的窝棚是一个半地下式的,从林间看去不过是一个凸起,根本判断不出是个建筑。听到外面有动静,齐玉仙以为是齐三来了,刚打开窝棚出去,就让人撂倒了。葛同心完全没有抵抗,乖乖地爬了出来——已经被狗熊吓过一次的人了,对好多事儿都想开了,不就是一万块钱嘛,而且金荣才是主犯,大不了去牢里吃窝窝头,总比喂熊瞎子好吧。

“教授”问过刘三,这种窝棚,是不是座山雕留下来的?刘三眼睛一棱棱:

“俺爷爷是老抗联……”

抓住两人,第一件事就是给他们换衣服,洗漱,用“教授”的说法“头骚脚臭,别说熊,腐食动物都能让他们俩招来”。他捏着鼻子指着他俩说,“就这模样,还说自己是科学院的,谁信啊?”

狐狸老李搔搔脑袋,说我当时就信了三分。

“为什么啊?”“教授”大惑不解。

狐狸老李道:“听广播说,那些大科学家,都是呆呆傻傻,大多生活不能自理的……”

这话要让科学院的人听见,不知会有何感想。

押送两名案犯回北京,上头集合了全处的人到门外迎接,鼓掌欢迎,让“教授”大大风光了一把。至于三个罪犯见面以后如何一讯而伏,安书记如何非要枕着那钱睡觉,那已经不是重要事情了。

结案后,“教授”打了个电话给老同学,那老同学是公安大学的副校长,让“教授”过去讲课,说了好久了。

“教授”说那俩孩子上去一扑齐玉仙,我就下了决心,去学校讲课吧,论反应,比不了他们了。

萨开玩笑说:“您吃孩子们的醋了?”

“哪儿能呢。”“教授”微微一笑,眼光超过我,朝后面看去,道:“那是说明我们二处后继有人。”

回头望去,灯光下,那墙上挂的是一张他们二处的合影,应该是他离队的时候照的。上面的“教授”坐在最中间,脸上也是一样的微笑……

七、扎针案 正文

提起警方破案中的手段,“逼字诀”是经常被运用的技巧,北京警察破获“扎针案”,就是这一手段的成功典范。

发生在北京的这起“扎针案”,破案过程颇为恢宏。

所谓“扎针案”,即北京扎爱滋针案,发生在十几年前。当时有多名受害者在商场、电车、电影院等不同场所相继被案犯用注射器刺伤,并有传说,称案犯自述是爱滋病患者,注射器里就是自己的血液,作案目的是传染他人,报复社会。

这还了得?“扎爱滋针”一时成为京城街谈巷议的一个重要话题,轰动一时。

案件连续发生后,专家一再出来解释。声称,根据调查,案犯遗弃的注射器里虽然有红色液体,但并非血液;而且爱滋病毒无法暴露在空气中以后存活到案犯扎人,被刺伤的人没有被传染的危险。然而,不知道是专家的解释不够权威,还是那年头大家对专家的信任度并非无限,此事仍然弄得京城人人自危,影响极为恶劣。

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各巨头被全部叫进市局,严令限期破案,根绝社会不安。

如果案犯是真的报复社会倒也罢了,但从一开始警方就觉得此案似乎并非如此严肃,更像是一种变态举动或者恶作剧。警方当然知道专家这次说的是实话,而且知道那注射器里装的是红药水,跟爱滋病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但正因为如此,无法理解作案者的目的,侦破的角度更难把握。

不过,被召集的毕竟都是全市警方精华,堪称名将如云,很快就总结出了此案的特点:第一,受害者都是短发,25~30岁,体态较为丰满的女性,作案者似有明确的侵害目标;第二,侵害手法相似,作案时间没有重叠,显示很可能所有案件都是一名案犯所为;第三,无论报道与否,每隔一段时间必有新的案件,案犯对“扎针”应有犯罪依赖。

在此基础上,破案的方略很快确定,核心就是刚才提到的“逼字诀”。

怎么“逼”呢?

很简单,市局统一部署,全市警方各路神仙通力合作,在各大公共场所加强警力,做出如临大敌的态势来,吓阻案犯,使其无法作案。

这就动用了上千警力,要不怎么说案子破的恢宏呢?

但是,偏偏给他留下一个缺口,那就是公交车上表面不作部署,一派松弛。

这就是“逼”有犯罪依赖的案犯上公交车作案。

实际上公交分局所有便衣人员已经全部跟车出动,专门监控外观接近受害对象的乘车女性。

“逼字诀”连用三天,在老百姓对到处出现“笨警察”颇有烦言、认为这样的架势根本不可能抓住案犯的时候,案犯果然在5路公共汽车上再次作案。巧的很,北京市公交分局反扒大队王大队长正在这辆车上,5路公共汽车是市局专家分析最可能出现新案的重点线路之一……

后面的情节就无需详细描述了,最初因为东张西望被王大队当作扒手盯上的案犯一出针就被发现,王大队当即上去敲了这小子的手腕子。此人也算眼明手快,见势不妙丢下注射器就跑,被王大队当场擒获。

王大队也有意思,抓住人你往局里一送不就完了,他不,非得要案犯自己当场认罪不可。

那可能吗?

当然可能。王大队穿的是便衣,扮相活脱脱一个北京顽主。仗着这副打扮,他装作一个对扎针案一无所知,但偏偏热心见义勇为的杠头,不断给被扎的女乘客鼓劲,坚持说那小子耍流氓,不道歉不让他走。

被这个杠头缠住,案犯急不得恼不得,眼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为了避免把警察招来,急急忙忙选择了道歉走人。

道歉?光道歉不行,你得说明白为啥道歉。

拿针扎人家女的闹着玩?那你的针呢?扔了?自己捡起来拿了走,别扔这儿回头扎着别人。

等案犯众目睽睽之下把针捡起来时……

“嘿嘿,对不起,您不要走了。司机同志,直接开公安局,我是警察……”

预审科的人后来直咂舌头,说王大队,你这不是抢我们的饭碗吗?

一“逼”之下,扎针案就此告破。

出于好奇,老萨后来打听了一下这个扎针案主犯的情况:他干嘛专扎“短发,25~30岁,体态较为丰满的女性”呢?

这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这小子的老婆就是一个“短发,25~30岁,体态较为丰满的女性”!

据说,这案犯还真不是爱滋病。此人身材瘦小,体格孱弱,平时被老婆整怕了,在家里不得不服软,又不甘心,于是带了根针出门,专扎长得像他老婆的(这什么逻辑)。不料扎了几次以后,不知道谁传出去说是爱滋病患者拿针扎人,弄得满世界风声鹤唳,人人谈虎色变。这让平时怕老婆的案犯觉得获得了极大的刺激与满足,于是一发不可收拾……

此人后来的判刑情况和婚姻变化不得而知,但动用了上千警力破案的老大面对如此结果,表情可以想象。

萨史公曰:还好,这小子的老婆长得不像麦当娜或者希拉里,不然,此人还不定做出啥危害世界和平的事情呢!

八、不靠谱的丈母娘 1.冯队长的老丈母娘要跳楼

我去采访冯队的时候,是在他家里,而且看来到得不大是时候。

一个戴着一对儿英文字母状耳环的老太太正絮絮叨叨地跟冯队叨唠,说:

“你们俩啊,也没个百八十万的积蓄,我这不是为了你们着想吗?”

“妈,知道您为我们着想,可是我哪有功夫炒啊,股票这东西可得天天盯着,我还办不办案子了?”冯队很殷勤地大声说,一边示意我进来,顺手比划了一下侧耳倾听的样子,意思是老太太耳朵不好,听不清。

“哎呀,你不能炒,不能让淑娟炒么?她又不忙。”老太太皱着眉头,一脑门子官司的样子。

“就您那闺女?我那媳妇?数到11就得脱袜子看脚趾头的主儿,她炒股?那还不得赔死啊?”

“可也是啊。”老太太抱着手点点头,忽然眼睛一亮,双手一拍,道:

“把你们的存折给我啊,我帮你们炒,我天天闲得没事儿,正好帮你们赚钱啊!”

“您?得,打住啊,妈您还是给我们俩留俩钱儿当棺材本儿吧。”冯队看着老太太,双手乱摇。

“怎么,妈你还信不过么?”老太太一甩满脑袋花白夹杂着茶色的卷花头,看这意思是要发作。

“哪儿啊,哪儿啊,您,我当然信得过。”冯队笑嘻嘻的,轻声接着道,“60万啊,60万。”

听到这句话,老太太好像忽然熄了火,脸上竟带出了些红色,一转头,才发现萨的存在,连忙说:“哎呀呀,你有客人啊,怎么早不跟我说呢?我先走了啊,隔壁你刘姨约我去打牌……”

“哎,您可不带玩钱的啊!”冯队站起来,追着说,老太太已经草上飞似地出去了,从老萨面前过,带起一阵香风。

“这谁啊?”我问。

“我丈母娘,人特不靠谱,这不,逼着我炒股赚钱呢。我哪儿有那个功夫啊。”冯队坐回椅子上,指着旁边一把转椅对老萨说,“坐。”

萨坐了,顺口道:“我看她挺厉害的,哎,您怎么一提‘60万’老太太就哑火了。”

“还不是老太太瞎搞,就她那60万,差点儿弄出我们家三条人命来,连我都差点儿跳楼……”顺口答了一句,冯队忽然反应过来,“唉,你不是来采访的么,怎么还管我们家的家务事儿啊?”

萨张口还要问,看看冯队,没敢,赶紧换了一副面孔,诚挚地问:“冯队,咱能说说您抓那个持枪挟持亲闺女的案子是怎么回事儿吗?”

那一天的采访都很是别扭,看得出来,冯队对我老有一点儿防着的意思。

他这份防范之心,不能不承认是有些道理的。刚才的那位老太太,已经勾起了老萨的好奇心。60万,肯定那“60万”后头有故事……萨忍不住心中暗想。

说起来,耐不住这份好奇,是因为对冯队还比较了解,作为北京刑侦口出了名的刑警队长,不找别人麻烦已经要谢天谢地了,他怎么能给逼得要跳楼?!

冯队这个人,在办案上颇有一套,不但行动上有一套,更主要的是,脑子特别清楚。

举个例子吧。

有一回,冯队奉命调查京郊一起杀人案。

死者是被人约出,头部中弹,一枪毙命。经弹道检验,凶器是一支警用六四式手枪,比对档案,这支枪是X警官的佩枪,此人有犯罪时间。只是,案发那一天,他的佩枪偏偏不在身上——他把枪忘在了办公室,半夜想起来还特意打电话给值班的同事,请人帮忙把枪收好,第二天才取回。

冯队接手调查后,仔细检验了那支枪,他确信子弹是从这支枪里射出去的,而且,弹夹中的子弹,确实少了一发,问X警官。X警官茫然不知。

但是,那一天保管枪支的人员,一直在局里值班,没有犯罪时间。

有人问冯队:“会不会是保管枪支的人员把枪借给了凶手,而后造成血案?”

冯队命令提取枪身上的指纹,但一无所获,他问X警官取回后是不是擦过这支枪。X警官答是的,自己习惯每天擦枪。

“那,这案子就是你干的。”冯队悠悠地说。

这案子说来十分简单:你每天擦枪,难道是带着子弹擦的?怎么会过了好几天,弹夹里少一发子弹你不知道?除非X警官缺心眼,可这位偏偏是个浑身是消息、一按就会动的伶俐人。

所以,冯队说,这案子就是你干的。

那么,案发的时候,枪在警局办公室,怎么能打死人呢?

这倒可以算个问题,不过解决起来也不复杂,推论只要三步就够了。

第一步,受害人死亡时间确定,致死武器确定,说明,那支枪在那个时间,不可能在警局。

第二步,当时警局也有X警官的一支枪,从第一步继续推论,结果是:

这支枪肯定不是杀人的凶枪,而是另外一支枪。

第三步,X警官向局里打电话,说局里这支枪是他的佩枪,这是一个错误的信息。

结论:X警官在撒谎,局里那支枪是他从别的地方借来的。

到他那个级别,社会关系里面借出一支同样型号的枪倒也不难。当然,能借枪给他的自然是肝胆相照的好朋友,信任他不会借了枪害自己的。

这种信任应该说还是蛮有道理。X警官借了枪还真不会害朋友,他就是把那枪在办公室放了一宿,能害谁呢?

当然,他请办公室的同事把枪收起来的时候,人家除了骂一声“老X整个一马虎鬼”,也不会闲得没事儿去查对枪号。

于是,他自己的佩枪,就可以拿去作案了。

采访这个案子的时候我对冯队推崇备至,冯队自己倒不以为然,说就是一日常工作,而且,这个案子最大的漏洞并不在他擦了枪却不知道子弹少了一颗,关键还是作案者自己留下的——凶枪既杀了人,又不在现场,这种矛盾的事情,好的刑警一下就会引发怀疑。

这往往就是破案的突破口。

冯队像上课一样问我:“你说,门没开,一个犯人,关在四面没有窗户的房子里跑了,和关在四面都有窗户的房子里跑了,哪个案子好破?”

当然是有窗户的了,我说,起码咱知道他是从哪儿跑的吧。连窗户都没有还能跑,这犯人简直神了。

冯队乐了:“正好反了。没窗户的房子,犯人还跑了,这有什么神秘的,肯定是从门儿跑的啊,门没开是不可能的,看守的人员有很大嫌疑;有窗户的呢?谁知道他是从门跑的从窗户跑的?那可就复杂了。我们不怕‘神’的案子,越故弄玄虚,越破得快。”

就这样一个神通广大的刑警队长,怎么会落到差点儿跳楼的地步呢?

悄悄地,找老冯的队友打听。人一听就乐,说:“知道知道,全局的人都知道。那天,我正要去吃中午饭,就听见四楼队长办公室里有人喊‘我不活了我!’”窗户一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探出脑袋来往外钻。接着,另一扇窗户又推开了,一个女的腾就站窗台上了,“妈,您可千万别跳啊!您跳,我就跟着跳!”

公安局成了跳楼俱乐部,这可太新鲜了——一时全局两百多号人都出来看,那热闹,就差摆俩狙击手了。

“我一看,嘿,认识……”

萨打断了人家:“不用介绍了,一冯队长他丈母娘,一冯队长他老婆,对不对?”

那位一愣:“对,对,就是嫂子她肚里还我们一侄子呐!”

“哦,哦,哦,”萨连连点头,总算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那冯队呢?”

“冯队?那才叫精彩呢,隔着玻璃就喊上了‘妈,淑娟,你们俩可别跳啊,我破,我破还不行吗?’”

“破?破什么破……”老萨疑惑。

“你怎么知道老太太的话啊?老冯刚一说破,那边老太太就嚷起来了,‘破,破什么破,我不要你破案,我要你让他还我钱啊!不还,我就跳’那边嫂子喊‘妈,老冯是队长,他说能破,肯定能破啊。别闹了,你这么跳跳的影响多不好!’”萨忍不住腹诽一句:要跳的又不是你娘一个?

“老冯说,成,我让他还钱。行了吧?老太太说了,多咱还啊?老冯说,这……我哪儿知道啊,得先找着那骗子不是?老太太说‘你一个刑警队长,还找不着一个骗子,你干什么吃的,国家给你们开工资……’老冯说‘好,好,我保证把他找着,找不着,呃,找不着我跳还不行吗?哎,妈,你倒是先下来啊,咱们好好商量不行吗?老太太,你让淑娟帮我一把,我……我让你这窗栏杆给卡住了……’”让这位老兄添油加醋的一说,冯队当时恐怕真是跳楼的心都有。

“这到底是怎么档子事儿呢?”我问。

原来,事情倒是不复杂,这不是那时候已经开始炒房了么?有个骗子把老太太蒙得五迷三道的,跟谁也没商量,拿了全家的存款,还借了十几万,跟着骗子就去交钱拿钥匙,结果,自然是骗子跑了,老太太急得要上吊。

好在她女儿发现了,说妈你别急,老冯不是刑警队长么,他就是干这个的,咱找他去。

结果……就玩成这样了。

“那,老冯有办法嘛?”

“他?”这位一拨浪脑袋,“我看他当时才是真要跳楼呢。要不是赵老太爷……”

嗯?萨忽然觉得有点儿耳熟:“你说谁?赵老太爷?!他跟这事儿有什么关系?”

写完第二部分时给当事人朋友看,稍后,他从局里来电话,说小萨你写错了,老冯的办公室在三楼不是四楼,他丈母娘就是吓唬他,真往下跳,也未必出什么事儿。

电话里就有别人争起来了:“胡说,三楼?三楼照样摔死人,最起码一个开放性骨折。”

这位匆匆一句:“回来聊啊。”挂了电话,挂的瞬间还听见他在跟人嚷嚷:“三楼?上次那男生叼着玫瑰爬八层楼,掉下来活蹦乱跳……”

警察同志,有案子时候艰苦,没案子时候精力过剩,往往如此。

不过,这段话倒让我忍不住一笑,这男生真是有毅力啊,当年我们学校倒也有这样多情的种子,也就是爬到四楼,已经是全校男生在楼下敲饭盆加油了,八楼……

但是,这个高度掉下来,估计得摔成肉饼子了吧?听警察同志这意思,还未必受重伤。

这种事,倒也不是没有的,比这更高掉下来的也有。

萨的朋友军事史作家陈悦就遇上过这么一回。

刚进入21世纪的时候,那天陈悦正在威海邓世昌大人铜像(现在不知道被谁搬到哪里去了)对面的大楼里办公,忽听窗外传来飞机声,抬头一看,是一架水上飞机掠过窗前。

当时威海正搞旅游城市,各种各样的旅游项目五花八门,乘水上飞机环顾市区就是其中之一,在大楼外的港湾里,几天前就停过一架可以装两个人的水上飞机。

“咦,这水上飞机不是说下个月才开始营业吗?怎么今天就飞出去了?”

陈悦看着那架花花绿绿的飞机有点儿疑惑。

水上飞机一掠而过,直奔外海刘公岛方向而去。

疑惑归疑惑,一般人看到飞机飞走了,也就算了。不过陈悦和别人多少有点儿不一样,这个家伙是中国海军史研究会的会长,只要见到能在水上漂的玩意儿就会两眼发直。所以水上飞机飞走了,陈会长还在后面盯着看呢。

他是在一边看一边测算它和国民党海军里宁海号水上飞机哪个能飞更快呢!

这一看不打紧,还真让他看出了问题:只见那架飞机左旋右转,矫若惊龙,忽然间,从飞机上掉下来一件红的东西,飞机拐了个弯,笔直地朝北帮炮台方向飞过去了。

唉,这飞机上掉下来的,怎么好像是一个人啊!

陈悦的视力好,看得清楚,那红色的东西很像一个戴着头盔的人,落水的时候激起一片白浪。

天啊,这飞机飞的再低,也得有四五十米吧,十五二十层楼高的地方掉进水里……

目瞪口呆的陈悦手指窗外,那水上飞机已经被楼群遮住看不到了,只看到附近有摩托艇在开过去救人。

那飞机会怎样啊?这落水的是真人还是假人啊?拍电影?陈悦脑子里闪过了一个个念头,满心好奇(后来听他叙述,满面春风,双目灵动,毫无对落水者的同情)却无从证实。

这件事直到下班,才算知道了结果:陈悦有个好友,威海卫研究北洋水师的一号本地学者孙建军老兄,正在港务这块工作,飞机上掉下个人来,他们属于消息灵通人士。

“老孙啊,是掉下来个人吗?”陈悦找到孙建军,赶紧问。

“是啊。”老孙是典型的威海人,实实在在地回答。

“那驾驶员完了,他的责任啊!”陈悦摇头。

“他就是驾驶员,带女朋友上去兜风的。”孙建军慢条斯理地答。

“啊,那飞机呢?!他女朋友呢?!”陈悦被这消息雷得一翻白眼。

“你别急,听我慢慢说啊。”孙建军扶了扶眼镜,从容答道。

孙建军,就是这么个慢条斯理的性子,但是这人碰上事儿必要弄个水落石出,那也是有名的。比如说,上回他碰上一个台湾写北洋舰队的马老先生,俩人掐起来了。马老性子暴烈,跟孙建军切磋起来,那情景就像鲁智深大战许三多……

言归正传,咱们接着说飞机啊。

话说孙建军因为吃的是水里这碗饭,港湾里有啥事儿,没有他不知道的。

那飞机上掉下人来,他也正好看见,吓了一跳——咦,这拍电影怎么也没人跟你孙哥说一声儿啊。

正找摄影机呢,就看见楼下的摩托艇已经把人捞起来了,还是活的。

活的?!

听到消息的人都吓了一跳,这么高地方掉下来还能是活的,这怎么可能?

过去一看,可不是活的,从飞机上掉下来的驾驶员还那儿指手画脚的说话呢。

后来陈悦分析,这人掉下来没死,可能有几个原因:第一,毕竟当时飞机高度还不是很高,属于“擦树梢”高度,而下面毕竟是水而不是坚实的地面;第二,飞机把他抛出去的时候,带着惯性飞了一条斜线,倾斜入水,而不是笔直地落下来;第三,他身上正好穿着厚而且缓冲性极好的块状木棉救生衣。

这几个原因,让他奇迹般地幸免于难。

大家赶紧过去问:“大兄弟,你这是玩的哪一出儿啊?”

那驾驶员顾不上骨折的左臂,拼命用右手比划,叫:“快救人呐,我女朋友还在飞机上呢!”

“她也是驾驶员?”

“不是,她是大学生,她可不会开……”

这下子众人都害怕了,赶紧往天上看,那架飞机呢?

飞机已经踪迹皆无。

就在这时候,那驾驶员身上的手机响了(又是高空坠落,又是海水泡,还能正常使用,这款手机的公司应该找他来做广告),是他们公司的哥们儿打来的,先问他有事儿没事儿,没事儿让他赶紧到褚岛接人去——他女朋友在那儿等着呢,还有,跟人家交涉把飞机弄回来。

啊,人机平安?

这怎么回事儿呢?

几个小时以后才真相大白。

原来,这水上飞机旅游还没开始呢,这驾驶员为了显摆,拉了女朋友来,自己驾机上天兜风。结果乐极生悲,光顾了炫耀,没系安全带,一个动作大了点儿,一头就下海去游泳了。女朋友当时傻眼,先是笑,琢磨了五六秒钟,才明白这不是开玩笑的事儿。

事后发现,这架飞机飘飞性能实在不错,没了驾驶员的情况下,自动保持稳定航向,直线前进。只是少了一个人的负荷,飞机自动向上升,一直升到三四百米空中……

此时这位空中女生还真是冷静,根据调查,她在两分钟内给掉下去的男朋友狂打了十几个电话——至于打电话干什么,我们只能善意地推测,这位女生不是吓昏了头,而是关心男朋友的死活胜过自己的生命吧。

无奈这时候她那位二百五男朋友还在波峰浪谷间挣扎,哪儿顾得上听电话啊。

中国的女性永远是聪颖智慧的,两分钟没人接听之后,女生终于想明白了,现在不是找他算账的时候,我首先得下去啊。

下面的动作,不能不让我们对这位女生刮目相看:她居然想起来,起飞的时候,她男朋友叫了一位要好的驾驶员在岸边帮他们拉缆绳。

她的手机里头有那位驾驶员的电话号码,一个电话过去,终于找到组织了。

这位驾驶员也很镇静,听到消息大吃一惊,但他知道这不是开会讨论的时候,看看飞机已经飞过了北帮炮台,前方一片大海(不管它,可能会一直飞到首都北京去,制造第二个鲁斯特红场事件),这位驾驶员首先安抚,然后就迅速指导那女生从后座挪到前座,降低速度,然后压低机头,缓缓接近水面,实施迫降!

这女生会开车,也曾看过男友开飞机,就照猫画虎操作起来。

一个好教练加一个好学生,迫降,竟然完满成功,飞机浮在水面上,附近渔民发现有人在飞机中大声呼救,于是把这女生救了下来。

事后有人认为这也不是什么神奇的事情,这种小飞机巡航速度不超过80公里,操作简单,又是使用浮筒在水面着陆,降落的难度不会大于北京路边泊车。甚至有人说这种飞机就算不管它,油料耗尽后,也会自动飘落,假如下面是水,基本就没有危险。

不过,这都是事后诸葛亮了。

那位驾驶员倒也没受什么处理,只是经过这次,那女朋友,生生就吹了——找一个不靠谱的男朋友,比找一个不靠谱的丈母娘更可怕。中国女性十分理智,这个道理,肯定是明白的。

有趣的是,听说后来那女生没事儿老往“教练”跟前凑,不似小鸟胜似小鸟,那“教练”却总是躲着,变颜变色的。已经好几年了,还没有结果。

偷偷看看,挺漂亮的小女生啊,有那么可怕吗?

后来私下找了那“教练”,百般询问,问急了,“教练”说了:“我还没找她算账呢,她让我从此对女人产生心理障碍!”

“心理障碍?从何说起啊,挺好的一个女生,跟耶律雪儿蛮像的。”

“挺好?你知道那天她往水面上迫降的时候,一边着水一边喊什么?”

“喊什么?”

“XXX(驾驶员的名字),我跟你没完,我X你八辈祖宗,哇啊啊啊!!!”

又哭又喊,反复循环,直到飞机彻底停下来。

“那,可能真让男人产生心理障碍的。对了,咱们这案子,要说谁来着?”

那位冯队的同事提到了赵老太爷,顿时让老萨跟抽了大烟似地来神了。

八、不靠谱的丈母娘 2.搬来了赵老太爷这尊佛

赵老太爷何许人也,那可是北京公安系统的一尊神啊。

北京警界的几位尊神各有各的道行,各有各的风格,傅正华长于物证,崔铁英重视时机,赵老太爷,则是北京的反黑社会专家。

他的传奇,是太多了,使用反坦克装备纵横北京的翩翩公子高科技盗窃团伙栽在他手里,击毙黑道大豪寒鸭子的背后有他的影子。

很多老警察都得过赵老太爷的指点。

比如,1999年,北京西郊发生一起重大杀人抢劫案,由于被杀者的身份特殊,引发全市大搜捕。在南城,警察盘查一辆车辆时,对方拔枪袭警脱逃。

警方和案犯在南三环展开追逐,最终,案犯中弹翻车死亡。

但靠近细究,却发现这人并不是要抓的人。

没有任何证据和表明身份的东西,枪是走私渠道来的,车是外地抢劫来的,人肯定不是北京的,敢于拔枪袭警,这肯定不是什么好人,可这人到底是谁啊?这报告可怎么写啊?

正在现场警察嘬牙花的时候,一批市局领导正在附近检查盘查工作,被枪声惊动赶来了,其中正有赵老太爷。

赵老太爷下来看看那尸体,问:“谁开的枪?”

一个警察上来说,我开的。

老太爷一拍他肩膀:“你小子,赚大发了。”

事后查明,这名开枪的警察中了大彩:击中的是张家口头号黑社会首领,西北黄金犯罪的重犯。此人在打黑行动中持枪拒捕,从几百警力围攻下突围而出,正被河北警方追击逃亡之中。

让这名黑道大豪死不瞑目的是,他来北京不过是途经,到死也不明白为什么首都警察会用全城大搜捕的手段对付自己……

关键问题是赵老太爷怎么能一眼看出来。

那有什么奇怪的。整天就办他们的案子,对全国几千号黑社会和准黑社会成员的资料、档案来说,赵老太爷就是活电脑。

活电脑和电脑是有区别的。比如说,你让电脑查北京黑社会谁后腰上有一瘊子,那电脑是一点儿辙都没有的。可要问赵老太爷呢,他就该说了——找XXX去。

抓过来一看,还真是。连当事人都傻了,非得见赵老太爷不可,说您怎么知道我后腰上有一瘊子啊?

老太爷一撇嘴:“那年侯所长收审你,你不是说过吗,‘倒霉!后腰上长瘊子,一辈子被姓侯的骑。’”哦,那年我才15啊,那年的事儿您都记得?!

这就是老太爷和真电脑的区别。

不过,算算时间,刑警队长家闹骗子的时候,赵老太爷已经退休了,还能有人家什么事儿吗?

不行,咱得问问去。

就这样,找到冯队,小心翼翼然后死皮赖脸然后理直气壮地问那60万怎么回事儿。

冯队招了。

人说邪了,冯队是干什么的?专业审人的,能让你给弄招供了?怎么可能?

要真上老虎凳拷打冯队,闹不好老萨能让冯队给撅那儿,这种事要是按住脉门不用刀的。

老萨说了,我想写赵老太爷,才问您那60万的事儿。写赵老太爷,你不给我材料,对不起老爷子啊……

冯队长是红脸汉子,背信弃义把工资藏个小金库还真不好说,但忘恩负义的事儿是绝对干不出来的。被我说急了一拍桌子:“说就说,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可你要写文章,不能用我真名啊。”

那您放心。萨马上承诺,最多,在您姓上加两撇胡子还不行吗?

好说歹说把丈母娘劝下来,一了解情况,这案子倒是不复杂。

老太太在街上走,碰上个发卖房小广告的。看戴的胸牌,是某国字头大房地产公司的营业员。老太太正琢磨着房价上涨的事儿,有意无意聊起来。

小伙子挺热情,和她攀谈一番,还要了老太太的电话地址。

以后几天,小伙子几次给老太太打电话,介绍房子,虽然老太太都没看中,但也挺客气殷勤。

一天,小伙子忽然又来电话了,问阿姨有现金没有。老太太一愣,说有现金咋的,我也不借钱给你。小伙子说大妈你误会了,现在有一批罚没房,XX小区,特便宜,30万一套。只是法院要现金(法院:我们有这个规矩么),给了钱当场就拿钥匙。

老太太心动了,说30万我有呀,可是我得看看房啊。

小伙子说就在XX小区。不过现在正查封呢,要看房子得下礼拜。

老太太说那不成,不看房我怎么知道好不好啊?

小伙子说是啊,咱们暂定下个礼拜去看房吧。

约了时间,第二天小伙子打电话来了:“阿姨,对不起,房不用去看了。”

“为什么啊?”老太太问。

“都卖出去了。”小伙子说。

“啊,你怎么不给你阿姨留一套啊?”

“阿姨,人家一听这价儿,直接上办公室就交钱,我们也不能不卖吧?”

小伙子挺为难。“这回对不住您了,下次再有机会,一定赶紧告诉您。”

老太太后来专门到那小区看了看,要买,一套房最少60万。

为这事儿,老太太一个星期看谁谁不顺眼。中间冯队来过一次,不知所以,悄悄问媳妇:“咱妈怎么了?好像老想砸对门玻璃似的?”

媳妇看看老太太,横楞他一眼:“更年期,你不懂吗?”

“更年期我懂,我就是不懂你妈怎么一年七八回更年期呢?”老冯嘟囔,可积威之下也不敢多问。

一个星期以后,电话又响了,小伙子问:“阿姨,又有两套罚没的房子,还是那小区,您还要么?”

后面的行骗细节就不必多说了,大家可以想象得出来。

直到跟着骗子去该公司交款,老太太还感慨这小伙子能干呢——到家连水都不喝一口,走哪儿都戴着干净利落的白手套。

冯队一听这个就摇头,这小子恐怕是个惯犯,连这都想到了。

案子自然是立了,但破不破得了,就算是刑警队长,也一样不能说满话。

一番勘察询问下来,该干的都干了,该派的都派了。但是冯队自己感到,这个案犯做事很“干净”,几乎没留下有价值的线索,长相也十分大众,这案子恐怕不是三天两天能破得了。

他郑重其事地跟老太太说,“妈,这案子,恐怕得拖几天,破呢,我看十有八九,可拖上几天的话,钱不一定能追回来了。”

老太太一口气松下来,拍拍胸脯,说,“放心,你能抓到,钱就肯定能追回来。”

“嗯?”冯队一愣,心说这种骗子拿了钱吃喝嫖赌的,我都不见得能把钱追回来,您这么有把握?

看出冯队疑惑,老太太冷笑一声:“他拿钱走的时候,给我写了欠条的,不怕他不还!”

冯队:“……”

冯队给太太打电话:“淑娟啊,你得跟妈谈一谈,帮我做做工作。”

太太:“怎么,案子破不了?!你一个刑警队长……”

冯队:“不是,这案子,下点儿功夫,估计破得了。”

太太:“那没问题,我的妈我搞定,一切有我,啥事儿呢?”

冯队:“跟你说啊,得让妈做好思想准备,这案子能破。啊,可这钱,不见得追得回来。啊,你知道,这犯罪分子吃喝嫖赌的,啊,丢了钱,就是买个教训,犯不着跳楼,啊(省略五百字)……唉,淑娟,你怎么不说话?”

太太:“这怎么办啊……咱妈那存折里,是咱家的钱……”

冯队:“嗯?!你怎么把咱家钱放妈那儿去了?”

太太:“还不是……还不是怕你有了钱乱花……你们男的哪儿看得住钱啊……”

冯队:“咱妈不是有钱吗,干吗拿咱们的钱买房啊?”

太太:“咱妈的钱去年就让我弟炒股给炒光了。不是那骗子要钱要得急吗,妈一着急,就把咱们的钱拿出去了。”

太太:“老冯,你看下一步怎么办啊?咱那钱攒了十几年,你要找不回来,我可得跳楼啊!”

冯队:“下一步怎么办?下一步……我也想跳楼!”

扔了电话,冯队在屋里转悠了三圈,一筹莫展,情急则乱,放到警察头上也是一样。这案子他已经粗粗看过,没有明显线索,要他一两天内破案实在不太容易。可他也深知,这种案犯,在48小时内可以跑出多远去。

飞机、高铁、租快艇,反正什么快他能用什么,用的钱呢……

冯队仿佛看到自家的那点儿银子被融雪球一样“合法消费”,心乱如麻。

有人说你刑警队长可以腐败啊,捞个几十万不就行了?

问题那得看人。有的人黑眼睛看见白银子要荡出来,有的人老实,他就是干不了这种事儿,还有的心里明白,几十万是可以捞,可是铐子也就挂你椅子边儿上了。

冯队就是属于那种心里明白的,有人说他胆小,他也没当回事儿过,可这回一下玩出几十万的亏空,老冯可真要麻爪儿了。

贪污这玩意儿,是不是现学就学得会的?老冯胡思乱想,知道自己已经快失去理智了。

正这时候,楼下一阵自行车铃声,往下一看,一个头戴草帽、身穿白汗衫的老爷子,正推车进院子。

看见他,老冯忽然眼睛一亮,忍不住念起佛来:“我的天,这时候给我送来个救星啊……”

老者戴一顶罗金宝草帽,黑红脸膛,推着一辆虽然老旧却正宗的英国凤头的自行车,正笑呵呵地跟门卫打招呼,冯队长跟头踉跄地就从楼上下来了:

“老太爷,老太爷,您老怎么今儿来了,知道我有难不是?”

这位老者,当然就是威震京师黑白两道的赵老太爷了,今儿给老同志发慰问品,人家老爷子上香山锻炼身体,回来顺手就取了。

人说赵老太爷怎么这样儿呢?傅局见着都赶紧过来抱肩膀的人物……

赵老太爷平时就这样儿,骑着车到处跑,蹬到香山,爬上去看风景,下来又蹬着车回去,来回几十公里,有时候还在脖子上搭条擦汗的白毛巾呢。

如果不是看见老爷子挂满奖章的相片,你准以为老爷子是一个卖西瓜的老汉。

今年早些时候我坐老尹的车去拜访老太爷,到了约定的路口,刚一减速,就有人敲车顶,从车窗探头一看,老爷子就站在路边呢,白衬衫敞着怀,露出里边的跨栏背心,稳若泰山。

老太爷说,到他家的路比较绕,怕说不清,给我们引道来了。

我说您上车啊。

老太爷说不了,我骑车带着你们过去。

说着蹬上车,在前面走了。

我们的车在后面跟着,走在崎岖不平,跟装了拉锁似的单行道上,萨忍不住叹道:天下还有这样的警察啊,照我想,老太爷的级别,不开大奔也得开个蓝鸟吧?

老尹难得地一声坏笑:“你才不懂呢,人这才叫‘拔份儿’,你不知道老太爷骑车出门害了多少人。他才不开大奔蓝鸟呢,骑车在路边走,净有那开大奔蓝鸟卡迪拉克的老大在旁边小心翼翼地停下,给老太爷请安来。然后?然后赶紧绕道走呗——老太爷在前头慢悠悠地骑,哪个老大敢超他的车啊!”

改革开放以来因为需要吃螃蟹的勇气,能致富的人中大多有些经历坎坷、滚过钉板坐过大牢的人物,但这些头上长角、身上长刺的家伙,就算早已改邪归正,看见老太爷,还是会两股打颤。

其实老爷子自己未必是“拔份儿”这个意思,采访时候是夏天,老爷子穿的短裤,两条腿跟铁铸的一样,一点儿不像奔70的人。开大奔蓝鸟,恐怕没有老太爷的好身体。

说到人家请安问路,老太爷也苦笑:“我都退休了我,哪儿有心思理他们啊。”

冯队拉他,老太爷也是这句话:我都退休了我……

后来老太爷说,我干警察40年了,最早一个办公室一块儿打黑的,有快一半伤了残了,那一半自己把自己折腾进去了,像我这样囫囵退下来的,没几个。咱得珍惜。

他珍惜,架不住冯队感情攻势:“连偷人民日报社的那谁都让您老人家给抓了,还有您抓不着的人么?老太爷,这可不是为了公事儿求您,这事儿要平不了,我们家淑娟要跳楼的。”

话说到这份儿上,老太爷再不答应,可就有点儿不顾兄弟情份了。

看看没办法,老太爷松口,“那,我跟你一块儿看看这案子吧,说好了,就是看看。”

“看看就行,看看就行。”冯队好说话得很……后来他说了,老太爷的侦破技巧,那是写进警官大学教科书里的,他能给看看,那就多了一半希望。

俩人进了冯队的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老太爷说是看看,这一看,就看了俩钟头。

光是看和听,不说话。都看完了,老太爷问冯队:“你的看法呢?”

冯队把一盘房地产公司大厅内监视摄像机拍摄的录相塞进磁带机,又拿了一盘公司大楼后街道东口的交通执法录像,说:“您看,我认为这是唯一可能有突破的地方。”

“说说。”赵老太爷不再看资料,眯缝着眼睛看录像。

冯队点了一下遥控器,镜头里出现了那个嫌疑人:“您看,他的步态是伪装过的,推测有前科,但是,没查到他的材料。”

“嗯。”老太爷颔首。

“您看,他上楼了,挟的那个黑皮包是我们家的,里面装的是60万块钱。这是我们那老太太,以为他去了办公室,坐在楼下等他……其实,这楼梯通二楼,您看,接着是二楼营业厅的录像,他什么也没干,从另个一边的楼梯下去了,那边通后门。”

“后门有摄像头么?”老太爷问。

“没有……后门外头一个东西向横马路,东西两个路口有交通管制的摄像头,西边那个,没有异常,东边这个,拍到这小子了。您看,还拿着那黑包儿。”说着,冯队换了录像带。

“嗯?”老太爷指指画面,“重放。”

“是。”

“从下楼到目标出现,多长时间?”

“五分钟。”

“从后门走到街口要多长时间?”

“他这个身高,走四到六分钟,要跑,能快点儿。”

“不会跑,跑,有人该注意到了。”

“对,我们也这么想。”

“包呢?”

“在府右街一垃圾桶里找着了,没指纹。”

“什么时间找到的?”

“案发五个小时以后。”

“垃圾桶还在么?”

“在,我让他们给封了。”

“我去瞅瞅。”

“老太爷,您愿意帮我接这案子……您知道,我得回避,光着急使不上劲儿啊。”

“我可没答应你,就是瞅瞅。谁负责这案子?”

“老黑。”

“噢,那我熟,我问他去。”

“要不要给您配两人?”

“我不是说了嘛,我都退了,我就是瞅瞅,找老黑也是私人朋友的关系。你要让我接案子,你去市局打了报告再说。”

“好,好,您随便瞅瞅,我让老黑配合您。”

赵老太爷蹬上车,走了。冯队给老黑拨了个电话。

老黑,不是姓黑,而是这位警长眼睛特大,爱骑摩托,正赶上当时热播某部动画片,于是,就得了个这样的绰号。

至于是哪部动画片,您可以随便猜。

接下来俩钟头,冯队长变成了拉磨的驴,绕着办公桌走来走去,把身边的侦察员全给走跑了——大伙儿说,看着他眼晕。

俩钟头过了,冯队不转了,坐在那儿打坐,如老僧入定一般,片刻之后,仿佛下了决心,又给老黑拨了电话。

“老黑,老爷子找过你了嘛?”

“找过了。找过了。”

“我不是干扰你们办案啊,就是问问,老太爷去你那儿没有?找你们要过什么东西没有?”

“来过,看了包,翻了那堆垃圾,挑出半个信封来,要过那天的交通状况,一份详细的西城区地图,还让我们查灵境胡同一家人,问他们家什么时候倒的垃圾。”

“查出来了吗?”

“查出来了。”

“准么?”

“准,他们家孩子倒垃圾的时候正赶上旁边大屏幕上播健力宝广告,一查,就出来了。”

“具体的我不管,老太爷怎么说?”

“老太爷说了一声‘好’,就走了。”

放下电话,一个刚溜回来的侦察员问:“冯队……怎么样?”

冯队摘下帽子,擦擦鬓角的汗,道:“有希望了,至少一半。”

“有希望?一半?赵老太爷可什么都没说啊。”

“你不懂。”冯队戴上警帽,下意识地对镜子看了看,道:“跟他一块儿办案子,就听他说过12次‘好’,帮我破了八起,一半的希望,我还是少说了呢。”

“那敢情好……”

“好什么啊。”冯队的眼神儿略带迷茫:“老太爷说‘好’从来都是表扬别人,我还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表扬老黑呢。”

八、不靠谱的丈母娘 3.这个案子是个数学问题

写到中间,有位朋友看过前面的段落,问我:“根据时间推算出钱没出楼!或者还有其他人接应?!”正好当天晚上参加老尹、雷政委一干昔日北京刑警的聚会,萨把这段推测顺口说了出来。

不料,说完这句话以后,众人竟然静了一下,有人问:“留言的,是不是你说的那个史老柒?写《六扇门的那些事儿》的那个?”我告诉他,说这话的应该就是个普通网友,没有警界背景。

有位老大竖拇指,说:“这脑子,他要没别的事儿干,当警察挺合适啊。这案子,我们几个也认定是有个同伙。”

原来,这位,就是当年老黑手下的。

只是,他们的推测,比网友要更进一步——他们认为,必有一个案犯的同伙,开着车,在附近等他。赵老太爷说“好”,不是表扬老黑,是觉得侦破的发展和他的思路连起来了。

“为何有这个结论呢?”老萨问。

那位老大耸耸肩膀:“你可以分析啊。那嫌疑人拿了黑皮包,出了后门不加停顿的沿着马路走向十字路口,他是去干什么的?毫无疑问,他是去与同伙会合的。”

犯罪心理学角度分析,得手后,罪犯最大的愿望和最合理的行动就是尽快离开案发现场。而这名嫌疑人从房子后门出来,连走了五分钟,去过马路,这本身就有点儿特别——他为何不在路上拦截出租车呢?

看过大楼后门周边情况,侦察员们得出了共同的结论:他是要到十字路口对面的街道,去和同伙会合,那名同伙正开着车停在那里等他。

原因?

第一,案犯为了尽快逃离,乘车是最好的手段。不乘出租车,必然是有预定的汽车在等待。

第二,那个房地产公司后门的街道是单行,而且颇为狭窄,路边无法停车,两侧也没有停车场。所以,案犯的同伙只能把车停放在十字路口东边,等待嫌犯会合逃走。

会不会罪犯只是把车停在那里,而没有同伙,是个独行大盗呢?

侦察员们认为不大可能,在十字路口对面,案犯走去的方向,是一条林荫道,虽然路边有停车的空间,但并非正式泊车位。那名嫌疑人此前一直和老冯的丈母娘在一起,把老太太弄得晕头转向的,他不可能把车好几个小时停在这里。如果在这儿停一辆车司机不见了,闹不好交警会来干预,真让警察叔叔把车拖走,可是足以让案犯哭天抢地的事情。

所以,推测是他的同伙按约定时间在这里停车等候,人不离车,自然也就没人管他了。

侦察员认为,这显然比把车开到大楼后门接他更可靠,因为那样时间掌握稍有差池,就会形成阻塞,至少让人对这辆车产生较深刻的印象。

不过,这些结论是在掌握了很多细节后才得出的,“他怎么就知道有一个同伙呢”?习惯审问犯人的侦察员对这位网友的能耐百思不得其解。

一瞬间,转了一下心眼——侦察员想到的,冯队显然也会想到。

嫌疑人有一个同伙,案犯颇有反侦查经验,他的同伙是惯犯的可能性较大,赵老太爷是熟悉惯犯的反黑专家……我忽然发现,这个案子冯队一定要拉赵老太爷下水,恐怕并非盲目崇拜,而是有的放矢!

我后来问冯队是不是有这个意思,冯队含笑不语,状似坐佛。

有侦察员背后说,冯队,爱玩悬念,爱……装X……

冯队琢磨了半天,也没弄明白老太爷干吗说“好”,想了想,又打电话给老黑:“老太爷有什么新发现么?”

老黑回答:“调了五个储蓄所的监视录像,案发两小时内的,让我们查有没有人或包出现。”

“哪五个?”冯队眼睛一亮,一边听着回答,一边在地图上标了起来。

五个储蓄所,曲曲弯弯挂在地图上,用一支铅笔一串,正好形成一条从案发地点到府右街的弧形。

冯队长的眼睛更亮了,问:“出现了没有?”

“没有,人也没有,包也没有。”

他放下电话,若有所思,把案发地点、府右街用一把尺子连在一起,在地图上顺着尺子向前一看,前面赫然是三个字——“北京站”。

冯队刚愣了愣神,电话又响了。

接起来,是老太爷的。赵老太爷问:“一个小时,能赶到东兴楼饭庄不能?”

“能,太能了!”为工作,呃,也为了自己家不要闹革命,冯队长连声回答:“怎么样,老太爷,有戏吗?要带多少人?”

“就你一个够了。人,没多大把握,钱,八成能给你找回来。”老太爷答道。

后来,我也看了冯队那张西城区地图,颇有些疑惑。想来想去,还是问了:

“冯队,这发案地点到府右街,就这条路上的储蓄所,也不止五个啊,你看,这里有一个,这里还有一个,干嘛专门查这五个呢?难道说这五个储蓄所经常干非法交易?”

冯队乐了:“那怎么可能。我给你提个醒,你自己琢磨为什么——这条路上共有十家储蓄所,可另外五家所属银行,当时都没有异地存取业务。”

“不明白。”我摇摇头,难道异地存取业务和犯罪有关系么?

经过冯队解释才明白:诈骗成功以后,一般骗子都会选择出逃。如今,骗子骗钱的本事越来越大,一个保健方子,能骗好几千人,差点儿吃出全球性绿豆涨价来;另一方面,胆子却越来越小,拿了钱走路的,那已经是四等骗子;把钱寄存了人跑,风声过后再来拿的,那是三等骗子;能混到二等骗子的,都懂得使用国内外五花八门的金融服务,以类似足球比赛中人球分过的手段,空手脱逃,到外地取钱。

为何要这样做?

很简单,如果不缺心眼,谁会带着一箱子现金出门呢?一方面警察看见要查,一不留神碰上老尹这样的就漏底了;另一方面好不容易骗到60万,要是让同行发现,也会凭添许多麻烦。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咱老百姓明白,诈骗犯也明白。

骗了冯队丈母娘这个案子,看来就属于二等骗子。府右街正在案发地点和北京站之间,他的出逃路线十分清晰,估计此事已经到了外地。考虑到数额,这骗子拿了60万,去邮局汇款的可能性比较小,剩下的,就是储蓄所了,只是既然要出逃,肯定需要选择能异地存取的银行了。

有人说了,你这刚讲到二等骗子,那头等骗子呢?

头等骗子?人家行骗都不为钱了,跟《假若明天来临》里边那对男女似的,所谓“哥喝的不是酒,是寂寞”,基本就是这境界。

“您碰上过这样的头等骗子么?”我问冯队。

冯队摇摇头,说盗窃癖我倒是抓过几个。

一笑,再看那张地图,说冯队我还是不明白,这发案地点到府右街,中间的地方大了,老太爷怎么就认为那骗子非得走这条路不可?他会不会把钱给接应的同伙拿走呢?

冯队笑道:“这其实是一个数学问题。”

数学?萨本来想问一句咱警察破案怎么还会涉及数学问题,忽然想起几天前遇到陈光将军最后的警卫人员,得知这位工农出身的八路军115师师长生命的最后几个月钻研的却是微积分——这位红色将领已经认识到未来导弹战将是不可避免的,他要为出来工作做些准备……

冯队长打断萨的思索,伸出一个手指,问我:“案发时间,这个是清楚的吧。”

我点头。

“扔那个黑包的时间,也是知道的吧?”冯队竖起第二个手指头。

“等等,你们怎么知道他什么时候扔包的呢?”

“看压在它上下两袋垃圾什么时候丢的啊。这次太巧了,案子破了以后,我去问了。上下两袋垃圾居然是一家丢的。那家的孩子力气小,丢了一袋,回到家又拿了第二袋来丢,那个包,正夹在两袋之间,显然是他来回的时候,嫌疑人正好来扔包。所以,这个时间,就非常清楚了。”

“你们怎么……”刚想问警察怎么知道哪袋垃圾是谁家扔的,忽然想起黑警长说过老太爷从垃圾桶里翻出半个信封来。

看我欲言又止,没有计较我的诧异,冯队笑,说:“就没那半个信封也一样。每天你家扔的垃圾,如果我们去搜,80%能把你们家地址找出来,那里头线索太多了。”

想想每天寄来的小广告,萨无言。

看我没话说了,冯队再伸出第三个手指:“根据时间,计算出那个时段到储蓄所排队存钱大概需要多少时间,这不难吧?这是在西城,哪个所都差不多。”

“不难。”我点点头,什么时候去银行存钱人多,什么时候人少,老百姓也能大致估算出来,对警察来说,更不是大问题。

冯队伸出第四个手指,问我:“调案发时间西城区的交通状况数据,然后计算从案发地走不同路线行车到府右街所需时间,这不难吧?”

再次点头,除非案犯有意在发案点周围多转两圈,不然,依靠现在的技术,计算这个也不应该很难。

“那么,”冯队竖起第五个手指,“如果用他在府右街扔包的时间减去案发时间,再减去一个在储蓄所排队存钱的时间,剩下的,对照一下计算出来的行车时间,他走的哪条路,不就清楚了?”

“再说,”冯队略带自得地说,“案犯扔包的时间大约在离开现场一个半小时,这个时间,走是走不到府右街的,这反过来,证明了他确实是乘车逃离。而一个半小时,要开车直着走,或者中间把钱交给别的人,一个简单的交接,又用不了这么多时间,所以,这中间他一定做什么事儿耽误了时间,最大的可能还是去了储蓄所。”

“会不会是拐弯去了某个地方?把钱交给某个他信任的人。”萨问。

“不大可能,那样他多半会把钱连包留下,让别人以后处理——按照犯罪心理学,对方多半会等到天黑后处理。这么快把包丢了。第一说明是他本人干的,因为是在逃跑路上,不担心周围有人看到;第二说明他已经给钱找好了去处,扔包表示跟这个案件告别,是一个下意识的行为。”

没话好说了,冯队应该去当心理学家(我们常常以为警察主要的任务是动手,但与几名刑侦高手接触后,觉得对我国警察的认识是存在误区的)。

只能赞一声“神了”。

“没什么,这些我们的刑警基本都能想到,日常工作罢了。”冯队谦虚道。

日常工作?萨思索片刻,忍不住问冯队:“既然是日常工作,都能想到,那您干嘛还非得让老太爷出马不可呢?”

冯队看着萨点了点头,道:“问得好。”他指指地图:“这不是还有我们不知道的吗?你看,储蓄所那个案犯没露面,他是怎么把钱存上的呢?”

“这个,老太爷能知道?”

“嗯,”冯队道,“你知道他让我去东兴楼干什么?”

“抓人?”

“不是,是他让我去点钱……”

八、不靠谱的丈母娘 4.一个电话搞定一个二等骗子

点钱?!萨承认,对这种案情的高速变化我有点儿不速应。

“对,点钱。”冯队笑笑,点了一支烟,“要不我干嘛麻烦老太爷呢?我们自己破案子不就得了?按照上面的推测,用交管的录像对着查,总能把那个时间段跑了这段路的车找出来吧?那能有几辆啊,对着牌子找,这案子最后大概也能破。不过,要是我们破的话,查车要时间,查车主要时间,查到车主,能不能找到人,还得要时间,然后,你得把车主拿下审吧?我跟你说,这车,多半是属于那同伙的,人就说不知道,只是拉趟朋友,不犯法吧?你还得做工作抓主犯。那钱,估计就这时间里,也被花得差不多了。淑娟那娘,估计也就差不多了。”

“是这个理儿啊,不过,老太爷用的难道不是这个路数?”

“他?拿到资料想都没想,打了两个电话,就把事儿办妥了——这小子的同伙,肯定是有过案底的,这种人老太爷就装在了他脑子里,所以他办这种案子轻车熟路,他说‘试试看’,那是自己留个退路,万一这小子一出门就把钱用光了呢?”

“60万,几个钟头?!除非他买房……”

“你可不能这么说啊,现在可是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说着冯队低头一阵找,拿几张不干胶贴了贴,递给我一份案卷来。看时,当事各方的名字都被盖住,但案情却十分清晰。“XX,河北省顺德县人,35岁,无业……对其犯罪情节供认不讳”云云,总体来说没有什么特色,看看案子吧,交待了15起,基本都是小偷小摸或者入户抢劫,唯独一次,抢了一家公司的财务室,获赃款105万元(后来知道是本日应该械送的银子,因为某种情况延迟,结果便宜了贼)。三个小时后,该犯被警方抓获。

然而,身上确实没有钱。

冯队坚信其有问题,几次突审终于使其招供,原来,所有的赃款都被他交给了一个盲聋哑儿童基金会。

偷钱交给基金会!只能说这贼太有性格了。

只是这位“见义勇为”的贼,却给当事双方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公司拼命地追款,但对方好不容易发了一笔横财,不紧不慢,坚决不肯退出来。从逻辑上说,公司应该受到更多舆论支持;但是,考虑到这笔“善款”对那些孩子来说意味着什么……这官司至今还没有打完呢。

丢了钱,又砸了牌子,这家公司闹了个赔本赚吆喝。

不过,破案还是尽量不考虑这样离奇的结果。所以,这一次的侦破,还是围绕案犯具有正常思维来实施的。

“老太爷的电话,是给两个抢劫犯一人一个吧?”看看周围的人,我推测道,“我瞎猜。”

“不是,”冯队说:“一个他是打给府右街储蓄所的;另一个,是打给一个黑道上快当大哥的小子……”

我问老冯东兴楼之约他去了吗?他说去了。

“那,老太爷干嘛约您一个小时内过去呢?”

因为他约了一个绰号“老疙瘩”的劳改释放人员,也是一个小时内赶到东兴楼,带着钱。

这“老疙瘩”,后来差点儿当了黑道大哥,临门一脚的时候软了一下,结果今天还在景山后街开店卖肉呢。

那替他当了大哥的好像叫“旱鸭子”。

击毙“旱鸭子”,是北京警方非常精彩的一仗。

老太爷给“老疙瘩”的电话是这样打的:

(手机打通)

老太爷:喂……

老疙瘩:吆,老太爷啊,您闲在啊,今儿个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啊?折杀卖肉的了!

老太爷:……

老疙瘩:您看啊,我这一晌忙,就没去看看您,这一耽误哈……您瞧,过了中秋就快春节了,正琢磨着到时候给您拜年去呢。

老太爷:……

老疙瘩:最近我一个兄弟从吉林来找我……您别误会,他做正行的,边贸,对了,他们那儿野鸡特多,要不那什么,下回我让他给您带一对儿来,公的尾子倍儿漂亮。

老太爷:……

老疙瘩:前两天碰上我们片儿的刘所长,说起您退了,我还不信,您看,这美国和伊拉克打成这样,您要退了,我们指望谁去啊?哈哈。

老太爷:……

老疙瘩:……

老疙瘩:您找我……有事儿?

老太爷:……

老疙瘩:您别吓唬我,最近我什么犯法的事儿也没干啊。

老太爷:60万,昨儿。

老疙瘩:嗯?!这……

老太爷:跟我说还是跟冯阎王说?

老疙瘩:这……这有区别吗……

老太爷:你小子不是知道我退了吗?

老疙瘩:……老太爷,是您找我,还是顺哥让您找我?

老太爷:你说呢?您说我干什么的?

老疙瘩:得,老太爷,一说您就明白,这事儿和我没关系,就是他让我开车接他一趟。我也觉得顺子这小子不地道,所以那钱已经扣下了,您可要明察秋毫啊。

老太爷:一个钟头,东兴楼饭庄,带着钱来。

老疙瘩:您……您不至于给我做套儿吧?

老太爷:给你做套儿?你当你是谁啊,一个钟头,过了我不等你。

老疙瘩:老太爷……

这个电话,是直接打到“老疙瘩”家里去的,知道了这样的细节,让我觉得颇有些意外。老实说,采访的中间,实际上我是有一点猜测:这案子,大概没什么神奇的。冯队和老太爷的区别,最大的一点就是老太爷曾经多年跟黑道打交道。

对黑社会熟悉的老警察,给某个黑老大打了电话,利用黑社会的老关系,了解那天谁做了案子,然后,顺藤摸瓜,用老大压那个作案的,把钱交出来“孝敬”……

要这样,就是世界很多地方发生过的警匪一家的事情罢了。

老实说,这个结局我曾猜过,但不愿意真是这样的,这多少让我对老太爷的敬意减上几分。还不说这样的案子,也没法写啊。真相大白之后,我把当初的猜测和冯队说了,老冯苦笑一声,说你呀,快赶上我丈母娘了。

此话怎讲?

警察里面和黑社会有勾结的确实有,但老太爷肯定不是。干打黑能干到他这个岁数,他的特点就是又要和这些人打交道,又不亲近这些人。他是明白人,我们这一行里,涉黑的最终都不会有好下场,别管你当初能升到多高。

原来是说我不靠谱啊。

后来我了解了一下,自己还真是不太靠谱。我国警界,对与黑社会打交道的部门控制最为严密,给他们的权力也很慎重。对此,相关警务人员常有怨言,认为束缚手脚的规矩太多,但规矩就是规矩,因此倒霉的人不少,偶然一讲义气导致不能升迁的更多。所以,并不是所有警察都愿意干这一行。

真正涉黑的警界人员,往往不是处理黑社会案件的警察,而是拥有权力的人物。

“黑社会永远跟着权力和财富走。”后来和赵老太爷接触多了,他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或许是他对黑社会本质的认识。

没想到这案子老太爷直接就打到正主儿家里去了,他怎么知道是“老疙瘩”参与干的呢?

冯队一句“你猜”,忽然想起韦爵爷诱拐曾柔那节里头一段情节了:韦小宝随手抓起一叠银票,道:“你猜猜,这里一共多少两银子。”元义方道:“那怎么猜得到?!”

接下去戏文就是——韦小宝一拍桌子,喝道:“这匪徒,对本将军无礼,拿出去砍了!”

冯队倒不会砍了老萨,但老萨同样要说:“那怎么猜得到?!”

不过仔细想想,也不是没有蛛丝马迹:老太爷第一个电话不是打给府右街储蓄所的么。我琢磨,老太爷推测,既然诈骗的那个人没去存钱,很可能,他是让那个开车的同伙去存钱的。这个人在本地有车,应该是个“地里鬼”。

老太爷,要找的,就是这个人。

“那么,”我问,“莫非,他从录像里看见了‘老疙瘩’去存钱?”

冯队苦笑,说还真没有,那小子进去时候打扮了一番,我们没认出他来。

不过,“那,老太爷为什么专往这个储蓄所打电话呢?”

储蓄所的所长和老太爷还是熟人——黑白两道走了几十年,老太爷的熟人太多了。

老太爷给了这位熟人一个要求:查一下前一天下午,有多少人存过50万以上的钱。

没想到储蓄所所长一查,说竟有十六七位,看来,中国有钱的人还真是多了。

但是这所长很讲原则,说老太爷,现在保护个人隐私,人名,我可不能给你。要不,让上头和我们行里说说?

现在有的警察自嘲是弱势群体,听来好笑,仔细想想某些方面也不无道理。比如银行,如今配合办案也不是无条件的了,你要什么是你的事儿,人家银行给什么,就得按规矩办事儿。不经规定的法律程序,人家不给你办,警察还真就没脾气。

这个没脾气不是假的,有位老刑警提前退休,吃送行酒的时候老头子说我不退不行啊,以前,我们那片儿的小流氓我敢揍他,现在可好,我刚数落他两句,他已经把手机掏出来投诉我了。

至少在北京,几乎没有哪个警察不怕投诉的。

其实,要是听说了外国同行的处境,也许中国警察还会觉得自己蛮平衡的。比如,日本警察在纳税人面前,就要多老实有多老实。日本《新华侨报》的老总蒋老师是个老顽童,为让国内的朋友看西洋景,专门在东京街头表演过一次,蒋先生装醉,迎着正在巡逻的日本警察走过去,走近了,忽然睁着“醉眼”看定日本警察,喝道:“你的,挡道的干活,八格牙路地滚开!”(蒋先生说的是日语,老萨胡乱翻译。)那日本警察二话不说,“啪”地一个立正,低头站路边了。

后来才明白,原来日本警察颇怕醉鬼——醉鬼不讲理,稍有不满就会投诉,虽然他说的是醉话,值班的却不敢不记录,不敢不调查,一个不留神犯事儿的警察就会吃不了兜着走。日本警察都是公务员,千辛万苦考上的,平时工作很少危险,却工资优厚,而且可以享受小姑娘们的制服崇拜,他没事儿惹这样的麻烦干嘛呢?

这处境,可比中国警察惨多了。

我曾把这话说给那位老刑警听,他挠挠脑袋,说出一句话来差点儿把老萨逗乐了:“都是为人民服务么。”

老百姓能依法保护自己权利,不怕警察,按说是件好事儿,表示我国至少基层法律建设在进步。但那位老刑警喝多了说的话也有几分道理——老百姓要我们警察干嘛呢?他们是要我们惩治恶人的,所以,我们得比恶人还恶才行……

又要警风好,又要破案率高,这个悖论,至今好像也不太容易解决,所以神探亨特之流动不动就得把警徽交了,有些中国警察不得不哀叹自己是弱势群体。

储蓄所所长这样说,不过是坚持原则而已。

换别人估计就得觉得此路不通或者找上级帮忙了,老太爷就是老太爷,想了一下,说:“成啊,不给我人名也没关系……”接着说了一句话,才真有了老太爷的味道:“你把他们的电话号码给我念念吧。”

老太爷这句话说出来,估计储蓄所所长也是一愣。

不过,仔细想想,这个要求怎么看也不违规,那就……念呗。

念完,老太爷说:“谢谢。”

17个人的电话里头,有一个就是“老疙瘩”的。后来知道,他办了一张卡,分两次,存了58万在账上。

老太爷说直觉反应这个应该是有案底的,如果是我接触过的,一般他们的电话我都能记着。“后来我给‘老疙瘩’打电话,也没把握,不过一听他说的话,就知道找对人了——没事儿,他哪儿来那么废话啊?”

冯队说老太爷厉害不仅仅厉害在他脑子里有上万个电话号码,还因为他断定,来存钱的这个人,一不会用假身份证,二不会留个假电话。因为越是有经验的犯人,越明白没必要的花样不要耍,省得节外生枝。

我问冯队,说咱们要是真要名单,银行能不给嘛?冯队说最后也得给,可是走手续得花时间,闹不好一拖延,那钱,就不在账上了。可我们也没有先封人家账户的道理。

不过,冯队说,最后发现这属于杞人忧天,等我们查到,那账户上已经就剩下十块钱了。

“其他的钱呢?都被贼取走了?!”

“没有,都让‘老疙瘩’那小人给转到他自己另一个账户上去了。”

原来,这案子的主犯,也就是顺子,是河北香河县人,曾和“老疙瘩”一块儿劳改。当时“老疙瘩”偷了其他犯人的东西,要被“看金鱼”(把脑袋塞进马桶的一种私刑),幸好被顺子所救,从此成了他的铁杆跟班。

“老疙瘩”出来以后不久,顺子也出来了,两人见面后,“老疙瘩”一直把顺子叫大哥,两人交情更加深厚。这次到北京,顺子也没说是干什么,就让“老疙瘩”来车接他一次。

要说“老疙瘩”不明白这是干什么,他肯定是脑袋进水了。

对啊,“老疙瘩”后来对老太爷表白就是:“我那时候脑袋进水了,死活想不到他是去干什么……”

然后,自然是一路前行,走到府右街看见一个储蓄所,顺子拿出两万块钱来,一万甩给了“老疙瘩”,一万自己带在身上了,说随时要花钱,存存取取的麻烦。然后他说你去,用你的名儿开个异地通存通取的账户,把卡给我。

“老疙瘩”千恩万谢,拿着钱就去存了,回来把存款凭条和卡都给了顺子,然后送他去了火车站到外地。

顺子是躲风去了,“老疙瘩”却强调:“我以为他是生意上和朋友闹别扭,或者跟相好儿的打架,所以要去外地躲躲。就是没想到他是犯了法到外地躲风!我一定是脑子进水了……”

冯队说脑子进水的“老疙瘩”,那天可一点儿都不糊涂,他存完钱,顺手就转到自己的另一个户头上了,然后才悠哉游哉带着打印的存款记录和磁卡给顺子。

可以想象顺子在外地发现卡上只有十块钱,会是怎样的歇斯底里。

他自己说这是因为对顺子有了怀疑,决定把他的钱扣住,以免给自己惹麻烦。

冯队说这小子就是要黑吃黑!他知道顺子到了外地,带着案子不敢跟他来硬的。

“顺子不是他大哥么?”我问。

“黑道上,兄弟就是用来出卖的。”冯队冷然说。

忍不住沉默半晌,附近,不知道是谁在放的录像,一曲“风风火火闯九洲”唱得正火爆。

“后来……”我问。

后来我就赶到东兴楼去了。不到一个钟头。

那,“老疙瘩”准时到东兴楼了吗?我问。

没有。冯队说。

“老疙瘩”一个钟头没到,赵、冯两位一点儿也不当回事儿,点了菜慢慢吃,东兴楼的溜两样那可是老北京有名的。

因为“老疙瘩”已经给老太爷打了好几回电话了:“银行人太多,取50多万得预约,正跟人那儿央求呢,送到的时间可能有点儿晚。”

老太爷一笑,没理他。

这小子开酒楼的,怎么着淘换不出几十万来?用屁股猜也能猜出他干嘛呢。

不出所料,这一个钟头里面,“老疙瘩”正在求爷爷告奶奶求人呢——找能跟老太爷说得上话的人物跟着他去说和啊。万一老太爷真给他下一套儿,当场就把他给提了,能找谁讲理去?

一天好几万流水的生意……要说“老疙瘩”一点儿不后悔趟这浑水那肯定不准确。

不过,说得上话的,谁不知道老赵的性子?没事儿给自己惹这麻烦干吗?

平时的好兄弟,要么推三阻四,要么开始劝“老疙瘩”好好配合。

对前一种呢,“老疙瘩”赶紧把电话挂了——他耽误不起功夫,对后一种呢,挂电话前还得骂一嗓子三字经。

曾看过一个节目,有位先生谈到采访香港妓女,说大陆的嫖客与其他地方的不同。特点是完事儿以后不忙着走,盘腿儿往那儿一坐开始劝你从良……

看这节目的时候,忽然就想起了“老疙瘩”,估计,他当时的心情和香港的妓女没啥两样。

终于,有一位山东好汉唐二哥,据说祖上打过老虎的,一听就拍了胸脯——介似小四儿(这是小事儿),别人不去,我陪你去!

还是山东大哥仗义啊。

俩人带了钱,赶到东兴楼,见面以后,唐二哥偷偷一拉赵老太爷:“我怕这小子跑了,给您送来了啊……”

“老疙瘩”耳朵好使……

后来的事儿,就不用细说了。一个月后,顺子在外地落网,那一万块,早已经让他花光了。

老冯说,别跟他追了,没了就没了,当花钱买个教训吧。

八、不靠谱的丈母娘 篇后记 这样的媳妇儿,哪找去

采访完,收拾东西的时候,冯队问我:“你还有话要说吧?”

不愧是老警察了,这都能看得出来。是有话要说,这话不说如鲠在喉,说了又怕寝食难安。

最后,老萨没忍住,还是说了:“冯队,您真行,好性格,好肚量!要照我碰上这样一丈母娘,闹不好得跟媳妇上法院啊。”

说完看看冯队脸色。

一切如常。

冯队说这不是头一回有人跟我说这话了,连老太爷都说过。但咱可不能离——你不了解淑娟她妈,那老太太,可给我帮过大忙的,那是恩人。当年,那一回我给看起来……

看起来,就是内部审查的意思。

嗯,冯队以前还有这走麦城的事儿?被人冤枉了?陷害了?

还真不是,那是冯队刚当警察不久的时候,因为涉世不深,卷进了一起警队内部的经济犯罪。因为这个,被审查了。

审查,就是让自己人给抓起来。

该说的都说了。

没人的时候扪心自问,自己真没有从中牟利,不过出事儿的都是自己的师傅、师兄一级的,其间看见了没报,讲感情松一下手的事儿,严格讲起来,也不是没有。将来怎么处理,实在是不知道。

当时年轻,血气方刚,寻死的心都有。

老婆应该已经知道,自己这当警察的,让警察给押了,她心眼小,这多丢人的事儿啊,以后,是离婚还是怎么着……

第二天,淑娟来送东西了,可是不让见面。

他知道这时候老婆来送东西,跟审他的老同志说我远远看她一眼,行不行?上边点头了。

就这么着,远远地从楼上看了看。

淑娟就这样来了,轻轻松松,见了同事依旧是落落大方,有说有笑。

走的时候,让同事捎句话给他:“咱家房漏雨那地方,我让我们单位修好了,告诉小冯就甭费劲托人了。”X的,这样媳妇,哪儿找去。当时的小冯冷静下来想想,自己的问题,最大不过开除,有什么大不了的,重新过呗。

其实他也是过虑,他的问题很快查清,就是个警告,不到一个星期就回家了。

回家那天,媳妇没来接,进门正好买菜回来。

小冯当时眼圈就红了,上去就搂,说我给关进去这些天,你怎么一点儿不着急呢?就这么信我啊?

他老婆吓了一跳,赶紧往后跳,说看你这身儿脏的。我担什么心啊?我妈早就猜出怎么回事儿了。

“嗯?”小冯一愣。

“那天你给带走,我还当真出事儿了。回去找我妈,结果我妈一边听一边嗑瓜子,一点儿都不着急,听完说,小冯这事儿啊,里面肯定有鬼。你想,小冯那人,有贼心没贼胆,他能出什么事儿啊?他这叫‘苦肉计’,肯定是有哪个犯人不好对付,假装把小冯也抓进去,跟他关一块儿,装着也是犯人,一来二去,不就把案子破了?昨儿你刘婶儿来,看电视,我们还说呢,现在警察破案啊,什么招儿都有……”

“我说那小冯干嘛不告诉我一声呢?”

我妈说那叫“上不告父母,下不告妻儿”……得,你那案子破了?这回有几天假?我妈那儿想修个小厨房,等你呢。

冯队:这不靠谱的老太太……

八、不靠谱的丈母娘 外一篇 “仗义”的抢劫犯

正文里提到老冯给我看案卷,提到某个河北犯人的案子,此人抢了105万,然后捐给盲哑残疾儿童基金会,让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更有内行指出了老萨的马脚——老萨写道此人“小偷小摸或者入户抢劫”,这里面孰轻孰重啊?

嘿嘿,所谓春秋笔法,大体如此,要单是小偷小摸,那只能叫违法,还算不上犯罪呢,不过是一个行政处罚。抢劫,显然是不同性质的问题,那是要坐牢的。

我国这种对违法和犯罪的区分,有时让人哭笑不得,90年代东北地区经济不太好的时候,老萨等一干人到大连出差,一个叫李民霞的同事一不留神,在九州饭店前的广场让人给劫了。

她被劫了,我们不是跟着着急害怕,而是深感好奇。盖因为这李小姐虽然是个娃娃脸,看来娇滴滴的样子,职业可是女工程师,干起活来十分泼辣,豪迈不让须眉。到东北出差这次,星期天大家自由行动,我和另一个男同事决定去老虎滩看军舰,走在路上,那位忽然一扯我,“看。”

“看什么?”望向马路对面,只见对面大排档前,李小姐正一杯老酒一盘螃蟹,对酒持鳌呢!

就她这样的,能被劫?做工程师的随身带着工具,照她那性格,怎么没拿出扳手来给那小子一下?

细问才知道情况特别。

当时她在广场上闲逛,忽然迎面走来一个四十几岁的东北大哥,面貌粗豪,体格雄健,盯着李小姐看了半响,好像下了决心似的,从人流中迎着她别过来。李小姐刚奇怪这人怎么放着好好的道不走,非要和自己抢路,这位忽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刀,对着李小姐的脖子一比,扑了过来。

李小姐吓了一跳,仔细看时,却见此人手持的刀着实可爱,竟是一把削铅笔的折刀。不等她反应过来,这位大哥口里带点儿颤音喝道:“一块钱,就要一块!”

……

事后,李小姐叹息,说我特想问他,要是我没零的,你会找钱给我嘛?

环顾周围,川流不息的人群对此视而不见,还是几个这样眼睛发红的中年汉子在人流中穿来穿去,穿的都是破旧的工作服。

回到北京,当趣闻和一位警察朋友谈起这件事,对方一个条件反射——一块钱?一块钱抢劫也是犯罪啊!一块钱……一块钱,唉。

最后这一声叹气是我们共同的——抢劫,谁会抢一块钱呢?

那可是我们的老重工业基地啊。

铅笔刀,算不上凶器。警察朋友最后找了个理由给抢劫的开脱。

不知道这句话算黑色幽默,还是那抢一块钱算。

不管怎样,抢一块钱也是抢劫,我国法律对抢劫的量刑严厉可见一斑。正如内行指出的那样,那个“仗义”捐款的案犯主要犯罪行为是连续多次入户抢劫,就算没这105万,其他案子加一块儿也够判他20年的了。

抢劫以后捐款这种事儿虽然新鲜,却并非绝无仅有。

中国有,比如湖南新田县教育局局长文建茂,受贿以后拿一部分赃款给家乡修路。

外国也有,比如1999年4月日本《朝日新闻》就曾经报道过一起类似的案件。

当时有个叫沟口的诈骗犯,在兵库县搞电子银行诈骗,骗了三千多万日元,然后全数捐赠一个为穷人做眼球手术的慈善机构。

沟口坦白,这样做的理由是他有一只眼睛曾失明,后来是这个慈善机构的支援下更换了角膜,重见光明。

慈善机构把钱还了,表示不能接受不干净的捐款。

据我所看,沟口事件在日本没有引起什么反响,基本是被死板的日本人看作奇闻轶事了。

至于那个河北犯人干嘛抢劫后把钱捐给基金会,文件上没有记录,冯队没有说。你可以做各种各样合理的猜想,反正冯队说他属于全身上下一点儿毛病没有的,跟盲聋哑都不沾边。

这人不但四肢发达,而且父母双亡,六亲不靠,这一点在被盗公司和基金会打官司的时候成了让人挠头的问题。因为犯人态度坚决,称抢劫是抢劫,捐款是捐款,两码事,所以让被抢的公司不要找人家基金会的麻烦,要钱找自己来。因为这个“仗义”的说法,这位在牢里威望极高,连洗脚水都有人给打。

问题是你一个父母双亡,六亲不靠,至少判20年的犯罪分子,被盗公司怎么跟你要钱啊?打官司人家也要考虑偿还能力的。

可逻辑上他还真有一定道理,毕竟捐款是合法的事情。他硬说此105万不是彼105万,你有什么办法?

基金会那边态度十分明确:法院要说让我们还钱,那我们就还。

相比之下,中国的基金会明显更尊重法律,比仅仅从道德层面看钱是否干净的日本慈善机构先进得多——佛家还讲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呢。

真正的慈善组织,应该希望成佛的越多越好,对不?

具体到这个案子,现在的问题已经落到医学鉴定上了,法院方面说只要医生鉴定犯罪嫌疑人精神有问题,没有自主行为能力就可以判基金会还钱。

照老冯说这恐怕不是个容易的事儿,这主儿我见过,整个儿一个没心没肺,老冯说我看他的精神状态比我还正常呢——那是要多正常,有多正常。

萨史公曰:今人有二百五之说,古人有侠盗之说,此君近乎何者?噫,不能断也。

当然,赵老与作品中的赵老太爷,关系只是原型和艺术形象的区别,具体到这个案件,案情描述也不免夸张和遮隐,这些,都是不必赘述的了……

九、警官老尹口述:她怎么爱上这么个人 正文

当年,除北京站外,我们还常巡逻在20路汽车的一趟线。天安门、前门、天桥、永定门……所谓的“乞丐王国”。那些年都是上访人群太多闹的,盲流都成一景了,里面污七八糟什么稀奇古怪都有,说起来话长。咱就说“小姐”吧。

那是1996年的1月25日晚上9点多,那天全市大清查。我和搭档小福子转到车站广场大钟底下,冬天的广场稀稀落落没多少旅客,对面栏杆下一个蹲着的小伙子看见我们时眼神有点儿“跑”,得!“瞄”死他,我俩靠了上去。

“从哪儿来?”

“新疆。”

“哪儿的人?”

“辽宁。”

“到新疆干嘛去了?”

“打工。”

“一月挣多少钱呀?”

“三百。”

“家里有什么人吗?”

“老婆孩子。”

“几点的火车?”

“22点21分的271次到辽宁。”

“证件有吗?”

小伙子急忙一弯腰从鞋里抠出了身份证:孙XX,66年生人,辽宁沈阳辽中县城郊乡卡南村人。

别看这个回合不到两分钟,但他已经输得死死的。先说位置,他背靠栏杆眼观四周,这符合恐惧心理。身份证藏鞋里也不正常,拿出来是急于摆脱。

最要命的是答话——从富裕地区到贫瘠地区打工,又不是什么高工资,逻辑推理起来再加上——有家!不合情里再紧一个扣!

不合情理也不能把人铐上不是?咱警察不是神仙,要拿证据说事。

还有一个小时开车,咱还不能把人往回带啊,折中一下,先到广场的治安岗亭让小福子看着。俺看身份证是真的,赶紧跑回所里用长途电话查证(那时候看真假身份证眼力没问题,打长途也有功力)。

哈。说到打长途的功力其实也没别的,无非是电话里跟人家接线妹妹多多说好话而已,千万别装,您一装人家一撂!你急?急死您活该!

沈阳地区114,再查城郊派出所电话。没五分钟接通了,听声音是位老者。刚报过去要查个卡南村的,那边声音明显高了八度。

“叫什么?!”

“孙XX!”

“扣住他!!!杀人犯!!!”

我抓起步话机喊小福子,刚一句把那小子铐上!再怎么叫没回音了……

这可把我急坏了!距离远知道有什么事再跑过去也来不及了,站在楼顶上望着岗亭方向转磨看啊!

后来才知道这时岗楼里发生的一幕。

我那一句“把他铐上!”这小子知道完蛋了。舍命一撞玻璃门粉碎!冲到了街上……

“小福子”之所以叫这个名字,一个是因为他姓福,再者是他人小、年龄小、个头也小,说话举止都像个孩子,所以大家对他的统称就成了小福子。

关键时刻看人啊,我们同行可不是都不掉链子的,让煮熟的鸭子飞了的不是没有,到时候也只能生闷气,捂盖子……

话说这孩子不含糊啊。蹿出来的是个彪悍的大汉,追上来是个孩子似的警察。用萨苏的笔写——蹿出个豹子,追上个狸猫。豹子在拼死一搏,以图活命。狸猫死死和豹子缠在一堆儿,说什么也把豹子焊死!!!

离岗亭不到十米,两人滚来滚去,周围联防的,看车的,买货的都上来伸援手。终于把那逃犯拧过双臂带上手铐。

小福子气喘过来拿步话机:

“放心吧!铐好啦!!!”

我这边心花怒放啊,在步话机里叫:“哈……干得漂亮!!!这小子杀了人的!!!”

小福子叫福今朝,现在西城分局。他要能看到这文章我得告诉他:当年那一扑真的牛X!!!到年底才给个嘉奖确实低点啊!

全所都听到又抓个杀人犯,都过来打听。政委还纳闷:五分钟前还看你们在屋里转悠,怎么来的杀人犯啊?

“哈……”点儿好,出门碰上的。

我们一起到三楼,远远望见邮通街口一群人簇拥着小福子和我们的“猎物”凯旋。

“豹子”变“赤脚大仙”了,跑把鞋跑没了,您这情况可属于活该,没人去给拣回来。这大冬天的,后来一直光脚回的东北……

弟兄们看的发愣——他们俩点儿邪啊!太邪!!!

接下来的问话不是太费劲,两个回合他就断断续续地讲述了恶行的全过程。

他杀了一个“小姐”。

这个故事与全中国男女的激情故事都差不到哪儿去,一个湖北姑娘千里迢迢到他的东北家乡来挣钱(据俺所知为名誉的原因,卖身妇女都是到完全陌生的地区)。我看过那姑娘的照片,长得白白净净,眉清目秀,似乎来自乡下,显得有些健壮。他作为客人,维护人家生意。一来二去俩人产生了感情,姑娘深深地喜欢上了他……

说到这,我特意仔细端详了他一番:一米八多的个头,体格健硕。黑黑的脸,长得有点像谢霆锋,厚嘴唇,一副憨厚相。

姑娘知道他已经结婚生子,还死心塌地地跟着他,哪想到他心生毒计,声称要带姑娘私奔。姑娘收拾好东西跟他走了。

1995年6月的一个深夜,他把姑娘带到离他家不远的一处枯井边用刀刺死。估计那女孩子临死才明白这小子“憨厚”的外表下一点也不憨厚!

然后,他搜出五千元(该是姑娘所有的积蓄),把尸体扔到井里掩埋。

姑娘的姐姐半年来反复地追啊、找啊。他稳稳当当地答复:“不知道啊……”

直到1996年1月初,人们偶然在枯井里发现尸体,唯一的嫌疑人非他莫属。到家抓捕时,早已警觉的他翻墙逃跑,在黑龙江、新疆打工,想再回辽宁,在北京站转车,与我们相遇。

当时他觉得站里危险,想等进站放行人多时再往里走,先躲在外边黑影里。他没想到我们专往黑影里踅摸——您最放心的地儿是我们最注意的地儿啊。

大概过程交代完了。俺特地问他:“为什么要杀她?”

“她纠缠我。”

“那就够你杀她的理由?!”

这时他嘴角轻蔑地一撇。

“她那样的(指卖淫),我能要吗?”

他说完这话俺半天没言语,说实话觉得想数落他都不值,心里充满对他的厌恶和鄙视……

他还抱一线生的希望嘟囔:“都怨她缠我缠得太厉害。”

“那五千块钱怎么说?!”

他彻底无语。

看着他年轻健康的躯体,我愣愣地在想:这样一个活蹦乱跳的生命很快该走向刑场。

正可谓天作孽,尤可恕。人作孽,不可活。

两天后,辽中县的刑警到了,一起来的还有那位接我电话的老民警。

看着从号里提出来趟着脚镣的他,老民警告诉我说:“他是孤儿,从小没少照顾他,连媳妇都是我帮他介绍的,帮他成的家。没想到小子作孽啊……”

其他刑警告诉我,抓捕的时候是老民警第一个冲进去的。后来也是他天天守在电话机前等消息,终于等到我们的电话。这次特地带老民警来,一是他熟悉案犯好做工作,再者为这个案子没少费心血,顺便也来首都逛逛,快退休了嘛……

说实话,每当遇到这样的民警,咱从内心觉得这才是我值得自豪的同行。

一直欣赏“惩恶扬善”,觉得这才是我们行为道德的准则。越到基层越能遇到些对着良心做事的普通人……

几天后,我送他们上车,看见这小子还“赤脚大仙”光俩大脚片子没穿鞋呢。我想防止逃跑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应该是人们不是没有同情心,而是更同情那个躺在枯井里的异乡姑娘……

十、警官老尹口述:第一次与死刑犯的较量 正正文

1984年的8月20号,夏夜,心情不好的我和铁搭档王德明溜达在北京站的街面上。那时下发的通缉令一般是书面的,急的都是电话专线口传。

我们一边走还一边念叨:今天电传的有两个,一个是天津的老头杀人,一个是内蒙一监的两个死刑犯越狱……

那个年代北京还没有很多的旅馆,想住店还得经站前的旅店介绍处介绍,人们要用盖着公章的介绍信排队登记。即使那样大多数人还是住不上旅馆。半夜的车站街面上睡满了人,有些地方甚至上趟厕所回来就连睡的地方都没了。

心情不好的原因是我俩刚捅了个大娄子,与其说是我俩捅的倒不如说是我把人家老王给忽悠了。

半个月前的一天,我单独值夜班,后半夜联防送来个女孩子,是江苏大丰县的,叫小谨,19岁,说是想不开了要自杀。咱问了问看这女孩挺懂事,想不开是因亲生父母离异,被继父强奸。跑到北京想转转就不活了。那时按常规就是填表收容了事。咱想收容所的女号都是呆傻精神病关一起。单纯的女孩懵懵懂懂给搁进去还不毁了?恻隐之心动了,安慰一番,拿点钱和粮票让个下班的老联防员给送到东四一家熟悉的旅馆先住下,想第二天给买张火车票让她自己回家。到第二天上午给旅馆打电话,说那女孩一早自己走了,一直没回来。心想万一人家想不开死了真是自己的罪过。那两天睡不着,陷入深深的自责当中……

第三天的夜里又该我值班,我想,这女孩子该到哪儿去了呢?突然想给收容所打个电话问问。结果真在呢。原来是第二天老联防员去晚了点儿,她以为我们人不来了呢。自己溜达到药房买了几十片安眠药吃了,倒在东四北大街上,被东四派出所送医院洗胃后弄到收容所了。咱自责啊,要是工作做细点不就没这事啦!咱正想着呢,老王的事儿来啦。

老王是我的大组长,还是支部委员,生就的老实忠厚一根筋。我俩上完班不是敲三家就是喝啤酒,绝对的哥们。

话说老王媳妇在当时的3501厂上班,他家在朝阳门南小街,厂子在朝外关东店。那天老王媳妇上班骑车到朝外神路街,赶上下坡把个卖冰棍老太太的腿撞骨折了。带人家上医院看完病,人家还有个条件非让答应不行:说儿女都上班,家里没人。你们两口子一定要留下一个陪护。这可把老王两口子为难坏了。那年头没有“三·八”服务公司啊,上哪儿找保姆去?俩人双职工,孩子小。回来就给我们念叨。咱憋着坏。来由不说,光说有个女孩不错,挺懂事的。你等我和司机去给接来。

司机是小白子,平时就是好哥们。我让他把车开到德外功德林收容所,告诉他跟着别言语。到里边找值班的说:有个江苏大丰县的小谨,女孩19岁,家长来接她,在我们那儿等着呢,领导让我们来领人。互相都熟悉,人家连想都没想就把人给我们带出来。咱跟她把帮忙看老太太的事一说,女孩子满口答应。

送过去把老太太看护得那叫个好,每次我们去老太太家都是满口地夸啊。

我还想着以后就帮这女孩子在北京找活干保姆算了。

一个星期过去了。这天上午,副所长、指导员突然把我俩找去分开单独谈话。咱一看麻烦来了,一准是这事陷了……

领导找我们要人,咱还想扛呢。老王说:你小子把我害了。让小白子接人去吧……屋里副所长还盯着教育我呢,屋外吵吵嚷嚷地把人带回来了。心想这一回来不又得送收容所啊。没别的辙。到宿舍翻出本《法律法规》来,在里面找到“婚姻法”。咱向领导正式提出,结婚还不行么?!这副所长咧半天嘴没想出词儿来,最后吼了一句:你知道她的经历吗?!我说:基本知道吧。他抬高嗓门:她被她继父强奸过(大概是这样女人不能要)!我依然梗梗脖子:强奸和结婚有关系吗?!这边正玩命争执呢,窗户外边响起哭喊声。我们都出去了……

原来是马上要把小谨往收容所送,车等着,她正在地上打滚哭:求求你们!求求你们!这边副所长喊:把她架上去!俺这边可听不得“求求你”这几个字!一瞬间不是愤怒,是悲伤,极度的悲伤。感觉全身血液忽地都到心脏里——没了。带队送人的是老杨,平时我俩关系不错,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也没看俺脸色。还提溜根电警棍跟俺开玩笑:要不你去送吧。我顺手接过警棍回头抡圆了照副所长脑袋上去了……

这一棍子没打上!敢情,这一棍子大家希望打上去,事实就是没打上。

不是不想打,也不是力道不够。原因是身后的老杨太近了,棍子又长,抡起来动作大让他反应过来了。

要是真打上了,咱的警察生涯当年说什么也就结束了。

这里一些细节要解释起来比较长:当时俺怨恨的原因,包括为什么那么快就要把人送回去,连商量的余地都不给。后来才知道是收容所为其它事找所长,无意中问到这事,所长才发现俺大夜里把个姑娘带走了,怀疑俺行为不轨。多年以后,俺与那女孩再次见面时她才告诉俺,她被送回去又被审查了半个来月。确实搞清了俺清白,才把她送回江苏老家的……那些自是后话。

当时,身后的老杨吓一跳,一胡噜把我的右胳膊带警棍都搂怀里了。嘴里一叠声地说:这怎话儿说的呢?老杨叫杨令法,是练炮锤的。咱右手是出不来了,剩左手捞着副所长的领口就往怀里带,他一挣巴领子都撕开了。这时指导员过来想喝住我,当时我昏了头,一把也把他领章给撕了。一折腾,大家都过来了。几个哥们挡在前面,和我一拨儿复员回来的兰子搂着我:大家都理解你,你现在千万别冲动啊!咱一看他们几个挡在前面的“铜墙铁壁”是冲不过去了。想求大家让开条路,两腿一弯就往地下跪,头一低,眼泪像自来水管子裂了似地喷了出来。嘴里叨咕着:都XX是人啊,都XX是人啊……

折腾半天,那边人也送走了。这边指导员说:你别上班了,到后院反省去!

反省?!老子不干了!把领章一撕,帽子扔房上去了。话说那帽子也不争气,从房上骨碌骨碌又掉下来砸我脚边了……咳……到后院宿舍我换上便服夹上小包出门了,干什么呢?上访去!

走在长安街上,就想上哪儿去告呢?一抹头奔灯市口的全国妇联了。进门说上访,人家问你哪儿的啊?派出所的。人家都觉得奇怪啊,围过来三四个中青年妇女。我把过程一说,提问三条:一,这样情况该不该收容(当时收容条件是无钱无粮,乞讨要饭)?二,这孩子被继父强奸是不是你们妇联该管的?三,公民是不是受婚姻法保护?我提出结婚怎么还要强制收容?人家几位看着我乐,咱觉得有点像看怪物。人家说话挺客气:“您说得有道理,但这事您还是要找自己单位解决……”

咱明白这都是大抹子抹稀泥。得!回去吧,灰头土脸回到单位宿舍一拉门,靠!这才发现我爹妈在我床上坐着呢!咱打小爱淘气,没少让爹妈操心,14岁时就被爹妈送去当兵了。谁成想这23岁了还让人请家长啊。爹妈一来俺是顿时没脾气了。给咱定的问题是“未经领导批示私自接收容人员出来,辱骂殴打领导”。

接受大家帮助教育,查思想找根源,一个是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一贯自由散漫。还有就是看上人家女的了。俺一闷头:全接受,承认!嘴上做检查可心里还惦记那女孩子怎么样了呢。多年以后那女孩又找回来是后话。

那些日子我和老王是处于半停职状态,白天写检查,夜间负责巡逻。

扯一大圈儿才说到我们巡逻上了。咱有个毛病——什么时候都不想闲着。

巡逻还老想捞点“鱼”回来,开始几天的巡逻也捞了几个蟊贼。这不,念叨念叨就碰上两条“鲨鱼”级别的!

那时的通缉、通报伴随着不断地撤消工作,新的旧的一大堆。俺喜欢没事翻腾着看。那张通缉大致内容如下:

于学厚,男,31岁,身高1.65米。体格较壮。因抢劫、盗窃判无期。

王显明,男,19岁,身高1.72米,体态稍胖,因杀死自己的亲生父亲被判死缓。

二犯于1984年8月1日在内蒙包头,内蒙劳改局第一监狱挖洞逃跑……

这里先简单侃侃我们夜间是怎么抓人的吧:那时,车站广场到天热时一般睡个一、两万人也算正常。警察分两部分。一部分便衣抓现行,贼把偷睡着的旅客叫“抠死倒”,“抠”出钱、手表等贵重物品,或整包顺走。我们是制服巡逻,官称巡逻盘查,我们俗称“干拍”。到夜里我们制服“干拍”,我们老所长称为:打骡子马惊。满广场都是睡下的,突然站起来不是上厕所就是有事。我们这些制服一过来眼角都寻摸四周,要是远处突然站起来的必是重点。接下来,就看睡着的里面有没有上相的了。

话说这二位就是典型的“上相”……

那晚上我们像往常一样的走啊走啊。犄角旮旯都转个遍。这有个规律,一般“唰”(外逃或刚作完案的)着的都往旮旯躲,您看哪个不服不份儿的一准没事。有事儿的都像——耗子。

转到快半夜一点了,我俩商量,再转一圈就找地方眯会儿。说着就到了站东路北的20路汽车总站。密密麻麻满地睡的人啊,在东北角上的两个目标我俩连商量都没商量就上去了。为什么呢?因为满广场睡觉的人都是铺着纸壳或报纸,唯独那两位铺的新床单。等蹲下细看那二位还睡得死死的,拿手电一照,嚯!里外三新。尤其是新潮的米黄色夹克衫一水没洗。我俩心里先有个七成把握……

这与犯罪心理有关——不义之财得来快,去得也快。那年代把新床单铺地下,一般老百姓是挥霍不起的。再者,您谁来首都不是拿出压箱子底的得意衣服来呀。一水没洗就套上本身就不舒服,用咱老百姓的话讲——那还没穿出来呢不是?

把那矮个岁数大的先叫醒。问:你哪儿的?答:沈阳。问:多大?答:31。

这位边答话边用明显的蹬踹动作把年轻的蹬醒。问年轻的:多大?答:19。问:哪的?答:内蒙。

我俩心中大惊!说曹操曹操就到跟前了!

他俩躺的位置北和东都是墙。我和老王形成夹角把他们堵住。话说那年轻的一醒,激灵一下往起站。俺喊别动!还没喊完岁数大的一哈腰,一头冲俺就撞过来。那年月俺1.82米,体重114市斤,估计人家以为打枣杆子不禁撞。

俺是心一横一把锁住了他脖子,双手合力较劲地勒。眼角余光看见那年轻的抡起一拳击在老王的太阳穴上,老王大叫:你丫敢打我?!俩人影一闪,奔路南的黑胡同消失了。

俺腋下夹住的这位,一股男用香水味直钻俺鼻子。俺还喊:别动!您让人家不动就不动啊?咱算知道为生命挣扎的人是什么声音了——底下这位发出的是“嗷”、“嗷”的长啸,活脱脱的狼嚎音。只三两下,俺手里就剩半拉屁股了。再扑,再挣脱。俺感到气喘不上四肢无力……

黑暗的夜空中开始响起俺凄厉的声音:来帮帮忙!!!他是死刑犯!!!俺与他滚在一起,感觉四周“唿”地起来一片黑森森的树林——那是睡觉的人们被喊醒站起来。可很久没有援手伸出。

后来俺回忆这段就感慨——别以为人民警察都像电影里那样高大不可战胜,您是人。对方不想招惹您的时候听话,想反抗的时候您得上去跟人家拿实力较量。咱实力不济就得呼救不是?再者喊“死刑犯”谁轻易敢上啊?喊小偷不就结了?咱还是紧张吓糊涂了。

我俩滚过来滚过去渐渐有人开始伸手了。一个,两个……最后大概有六七双男人的大手拽住他的胳膊、衣角……忽然一个人一哆嗦撒手,“呼啦”一下犯人又挣脱,再摁!众人压萝总算压住了。一堆人下拽出他一只白森森的手臂,“喀嚓”,在这瞬间五六副手铐上去。黄澄澄、金灿灿一大片!

俺30年给人带手铐唯那次最为壮观!

事后才知道,当时有一组公交分局的便衣打扒正在边上,帮了俺大忙。

俺想谢谢人家,结果连姓名都不知道。

俺这时赶紧抬头找老王,见马路对面的胡同口,从围观的人群中间闪出老王揪住带好铐子的逃犯正往外走。咱心里明白——赢了!要是跑了一个,当晚全市一准儿动员起来大清查。咱们两个拿下那是完胜!

边上有个综合治理办公室,把人带进去。公交分局的便衣们问清情况,悻悻地摘下手铐撤了(那时我们都有不成文的规矩,一般抓人谁把手铐先铐上人归谁。当然一般都是现行。这是我们先发现,再争功自然没道理)。

老王连紧张带生气(俺看主要是紧张),一个手电筒砸在那年轻的脑门上。一个月牙形的口子隆起,血涌出来……那小子动都没动,面无表情地说:

咱都快死的人了,您别这样。

案子大,俺连笔录都不用做。局长传令直接送预审科。可俺的毛病喜欢刨根问底,抓紧时间问问他们到底是怎么跑出来的?出来后都做了些什么……

先侃段小插曲,帮忙的人都走了,有位50来岁的老爷们苦个脸不走:我帮您忙,把手表弄丢了!俺依稀记得他是伸了把手。觉得每个帮我的人都类似于救命。那边把俩小子刚搜查完,两块崭新的黄盘手表撂在桌上,俺顺手抓一块给老头:这块比您那块不次吧?老头高高兴兴走了(心里想案子大,上面一般不会追究。后来内蒙检查院为这事还特地来外调一次是后话)。

过了两天,一个在首钢上班的哥们问俺是不是抓俩死刑犯?俺还纳闷他怎么知道。他说那老头是他们同事,平常不怎么正经上班,经常端个大茶缸子溜达。那晚上回去说帮警察抓杀人犯了,当时的领导周XX特别重视见义勇为,给了他一个二等功,工资晋一级浮动一级。俺一笑,觉得他比俺合适多了。

可过了俩月,北京治保报上登了他的事迹,对过程大概是这样描述的:

那晚他见两个警察径直走到两个睡觉的人边上,突然两人起来反抗。其中一个瘦弱的警察眼看要支持不住了,他猛扑了上去,制伏了死刑犯。俺有点无奈,其实起主要作用的该是那几个便衣啊……

咱先说那年轻的王显明,刚19岁,是个少数民族(咱不好给人家民族晾出来)。两年前因为搞对象他爹不同意,情急之下拿改锥照他爹心脏部位来了几下,冷眼见他爹躺地下一命呜呼。定了故意杀人,因年龄不够18岁,判了死缓二年。

俺问他:干吗偏杀你爹?答:感情太好,昏了头了(也太昏点了吧)。

再问:忍两年判个有期将来不是还可以出来?答:忍两年也得死监狱里,那条件太差,就那窝头(说到这使劲地撇着嘴)。

再说那于学厚,31岁,辽宁沈阳人。因为抢劫、盗窃判无期。咱觉得抢劫没什么技术含量(电影里葛优说的),再看这盗窃,可是专偷保险柜!不是一般的技术含量吧?

咱还专门问他:我拿钥匙开个保险柜都费劲,你是怎么开的(他们这回跑出来,又开了一个)?他对俺还怨气没消,不想正经回答问题:我随便一弄就开。

这二位在内蒙包头一监一块儿服刑成了哥们,预谋逃跑。准备的家伙什儿挺特别——用大号铅丝挝了个大“锚钩”。1982年8月1日半夜,先从里面监号厕所掏洞出来,到外墙用长绳把“锚钩”钩墙头上。上去剪开电网,再搭着棉袄。两人互相拽着翻到外面。再游过800米宽的水面(俺一直不明白,包头哪来那么丰富的水资源),在庄稼地走一星期(所有道路都被全面封锁),吃生老玉米,喝河水。

到包头市郊区找到个供销社(相当于今天的超市吧)。还是用那大“锚钩”搭墙上翻进去。撬开保险柜。得了3700元人民币(那年头三千远比现在的三万都不止)。

哥俩变有钱人后没往内地来,先奔西北兰州去(聪明,越偏僻地区越是警戒少)。有钱肯定潇洒,要不怎会用上香水呢……玩了些日子,想起听人说过东北大兴安岭里有片800里没人烟的地方,两人决定跑去种蘑菇了却一生。顺兰州、西安、郑州一路过来,小王说没见过北京什么样,想看看(那年头来趟北京相当于现在的玩趟美国吧。北京是红太阳升起的地方啊)。老于本来担心北京严,但没拗过哥们。

说到这儿老于叹气:不是为了我兄弟,你们还是抓不到我啊。聊半天从他的表情看,只有这句话是动真感情……

至于抓到抓不到那要看他运气了。

上面催得紧,俺也不能多聊。赶紧往预审科送,接的警察正念叨:今儿晚上别睡了,你们给送俩金疙瘩来。

回头冲老于说:他这回算再也出不去了(死刑了,而且会很快)。这时我注意到蹲地下的老于两眼微闭,瞬间脸色煞白,前后摇晃几下。俺想这是喧闹过后,静下来感觉到要死的恐惧吧。后来见一些死囚都有类似的“摇晃几下”……

回派出所脱裤子才发现大腿沾得慌,一找是老于用劲的时候隔着裤子给俺抠了个一公分来深的坑,当时愣没觉得疼。可见劲用得大啊……

所长还让我俩上同仁医院检查一番,看有伤没有。

回来后老王的紧张劲儿没过去,睡不着,俺还得陪他溜大街……

再后面是研究处分和奖励问题了……

先说处分:俺冒充领导批示擅自放人,执迷不悟,还揪打所长、指导员。搁现在开除三回富富余余的。俺愣是逃过了那一劫。

原因有三:一是处理俺就得处理老王,俺是吊儿郎当散兵一个,老王可是大组长(相当于现在的警长)支部委员。咱落处分他一定跑不了。组织上要考虑影响。二是因为出了北京站爆炸等一系列案子,上面决定要成立北京站分局,各部门人心惶惶,秩序有些乱……三是指导员老褚。俺爹妈去求情,他放下一句话:放心吧,这小子我把他当孩子看!在后来的处理斡旋中起了关键作用。那时单位不管岁数大小一律称老或小。老褚比俺爹大一岁,从那以后俺改口叫“褚大爷”了。后来满北京站的人一见老褚远远地走来都嘻嘻哈哈地逗我:看你褚大爷来了!俺一准儿迎上去,脆生生地喊一声:褚大爷!

老褚现在快80了,听说还住在船板胡同……

研究奖励,有领导提出给老王个三等功,咱将功抵过。可老王哥们就是哥们。坚决提出要给都给,不给自己也不要!后来给我俩一人一个三等功,为此分局还专门租的东交民巷礼堂发奖。给俺发奖的是市局政治部主任李X,俺还梗梗脖子没给领导敬礼,转身给台下敬了个礼……

老王目前还在劲松派出所扎腰带巡逻呢。有谁在那片儿见到位快60岁,浓眉大眼,个不高,满脑袋白发的巡逻警察就是他……

半个月后内蒙检察院来核实情况,专门问那块表(当时100多元的表还算贵重东西)。咱解释半天人家表示理解。

再后来内蒙一监寄来面锦旗,上面无非写点赞扬的话。还专门来长途表示感谢,告知决定杀了两个小子庆“十一”。还说逃跑那晚值班的八位狱警都背了处分。内勤问俺回不回个电话?俺觉得心里有点怪怪的,这又不是杀猪宰羊,是杀人啊。想了想回电没什么意义,与他们再没联系……

大约五六年后的一天,我正在街上巡逻,忽然身后有人轻轻拽我衣襟。

回头一看是那姑娘。她说:知道你结婚了,特地来看看你。她后来到了广州、深圳,混得还不错。不过我发现当年内向、腼腆的小女孩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标准的悍妇。有一句话不对付,她两眼一眯——像只母豹子。

听说与人打架喜欢脱鞋——用高跟砸对方脑袋。

俺在想,这是她天生的性格如此,还是残酷的生命历程改变了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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