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血丹心 - xp1024.com
《汉血丹心》


正文 第一章、前尘疑是梦 今生犹未知

碧血丹心侠为骨,国士无双汉明珠。

江湖柔情桃花落,一川枫雪长安路。

夜未央,人如故。盛世烟火回眸处。

人间绝顶云飘渺,斜阳归尽江山暮。

公元前一三六年秋,长安城内外桂花雨落,流光渲染,草木未黄,陌上喧哗。正是姹紫嫣红好节气。

这天夜里,在皇城一角的天文台上,几个穿着绘有星辰云斗图案黑袍的望星师目瞪口呆的看到了一场壮古奇观。几乎是毫无征兆瞬息之间,一片璀璨的星辰如同下雨一般被无边天幕抖落,千万条夺目的光华从天际划过深邃黑暗的夜空,拖着长长的尾巴以肉眼可及的速度掠过整片皇城之上,然后纷纷坠落湮灭于遥遥西南方向的黑夜中。

众人相顾骇然大惊失色,他们身为宫廷供奉的望星师,当然熟知历代天文历法典籍,古书所载,虽然也有长虹现,彗星出的记录,可是如同这样流星如雨,气贯苍穹的异象,却是闻所未闻,更别说生平得见了。

看那片流星雨所坠之地,正是终南山皇家御猎之所上林苑方向,当下不敢怠慢一面差人去急报朝廷,一面众人心下揣揣不安:天生异象必有所兆啊!这太平日子刚安定了没多久,天象如此,怕是又要生出事端来。福兮?祸兮?诸人议论纷纷莫衷一是.

当下早有属官报知太史令大人,太史令年岁已老,本来府邸之中早早安歇了的,闻报自是吃惊不小,他学识渊博通晓古今,望气占卜星象推衍之术当世无人可及,当下匆匆披衣来到书房,翻阅查找细细推衍一番亦是惊疑不定。

按说如此陨星如雨当主祸乱之象,远者如东周末期皇室微弱,偶有彗星三现然后坠落,诸侯祸乱辄应互相征伐,主君殒身灭国者以百数。近者如始皇帝之时,十年间彗星四现,久者八十余日长或竟天,大秦遂以雄兵內兼六国外攘四夷,死人如乱麻。到秦始皇既死,又荧惑守心,太白经天色赤如鸡血,遂有秦二世残骨肉、戮将相,天下兵起,阿房宫焚而社稷亡,如此种种皆是大凶之兆。

可是,此番陨雨星辰却大不相同,听属官详细描述虽也有兵戈凶气,其中却隐隐自有一种浩然博大直冲斗牛之势,气势丰沛无极繁杂难辨。太史令参详良久终是不敢断论,只是铺开竹简细细详解一番,以备明日面君直奏。

且说第二天在终南山南麓的一个小草坡上,一个小孩子翻了个身从昏迷中醒来,他叫元召,当然那不是这个孩子的本来名字,这个名字属于来自另一个世界的魂魄。

元召感到自己做了一个很长的梦,长得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又长得仿佛忘了是怎样的一个开始。梦中的情境奇幻绚丽,身体似化作了一颗流星,一会儿飞天入地,一会儿暗夜无边,一会儿四周寂静的如宇宙洪荒,一会儿又纷纷扰扰乱七八糟的嘈杂.前一世战火纷飞硝烟弥漫,一会儿又仿似行步彼岸花开满的红尘漫道……。

各种幻像,各种声音,使他感到深入骨髓的疼痛和恐惧。他拼命挣扎,可是昔日强健的体魄却瘫软如烂泥般无力。仿佛越挣扎越往下深陷,最后,他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声的吼出一声;’啊’!用力猛地睁开双眼,只觉眼前精光耀目,恍然光天化日之下!过了好半晌脑袋却还是昏昏沉沉懵懵懂懂的,浑不知身在何处!

时间大约是午后,这是一片寂静的小树林,阳光穿过叶子的间隙斜斜照在元召脸上,暖洋洋的很舒服。身子下是枯黄的野草和一层薄薄的枯叶。身体不知什么原因,只感到乏的厉害,又饥又渴,元召一动也不想动。

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现象,从前不管怎样苦的训练和去执行多么艰难的任务,他还从未如现在这样脱力过。

“是发生了什么事来的?….我这是在那儿!怎的什么也想不起来了呢,这脑子!”

他抬起右手拍了拍自己的额头,只感觉头依然晕的厉害,蓦然呆住了!这手?怎么会这样呢?恍惚之间出现在眼前的分明是一双小孩子的手。元召大吃一惊,他不相信似的把双手在眼前使劲晃动几次,没错,骨质纤小,单稚瘦弱,是一双孩童的小手无疑!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是怎么个情况!”

饶是元召常年经受铁与火的生死边缘锤炼成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素质,此刻心底也是感到无比的恐惧。他站起身来,又不相信似的上下摸索一遍,没错了,他变成了一个小孩子的身体。纤瘦单薄的身子,穿了一件看不清本来颜色的袍子,除此之外身上别无一物。

“老天!你玩我啊?这下玩大了,这是哪儿啊,我是穿越还是变身这是?!”太诡异了!元召不停拍打额头,失魂落魄喃喃自语….。

这片小树林并不大,在一片斜斜的山坡上。不远处有潺潺流水声音传来。他一霎感到口渴的厉害,连忙循声而去,转过几块山石,眼前豁然开朗,只见一片广阔的草地出现在面前。此时正值初秋,却见漫漫芳草渐黄,一条小溪水自山涧深处蜿蜒而下,飞花溅玉般淙淙向远方流去。元召此刻却无心欣赏这景色,只飞快的奔到那溪水边,见溪水两岸杂花铺遍,奇香盈鼻,细沙鹅卵石清澈见底。他急急忙忙洗干净手,俯下身子捧起水来连喝了几大口,山间之水入口甘冽,元召不禁长舒一口气,满腔焦躁似乎也减轻了几分。

光阴从不待人,一片红叶坠落小溪畔,暮色暗了,月亮升起来,朝霞又灿烂。四季遵循天地规律轮回不变,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不管在哪一个世界,万物生灵都逃不过宿命的安排。那么,会有菩提树下遗失的青莲子改变了自己的世界吗……?

元召在溪边那块巨石上已经坐了很久,是一天一夜?还是两天一夜?青鸟蓬莱,菩提花开,白马过隙,一眼千年,光阴逝兮归去来。他的心中想了些什么,从此没有人知道。

只是他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附身在这个已忘记从前记忆的孩子身上的。

在某一个时刻,对着东方升起的那第一缕晨曦,这个身形还只是孩童的后世穿越客人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又大口吐出来,

“先不管那么多了!….只是肚子真饿啊!呃,先想办法填饱肚子再说。”

好在前世的这种野外生存是基本的必修课,虽然只是孩童的身体,发挥不出曾经所拥有的力量,但生存技巧还是熟练地。不大的功夫,元召就在山坡树丛间捕捉到了一只野兔和一条蛇,野兔肥肥嫩嫩,那条蛇却与他从前所见大有不同,此蛇身体扁平色成黑白,头大如拳形貌丑陋。

“这儿的蛇很奇怪啊,难道是新物种?”元召自言自语一句,出于对自身小命的担忧,他果断的放生了这条无辜的生命。

他在溪水边寻了一块锋利的石片,然后把那只可怜的兔子剥皮掏肚洗拔干净。如果这时有人看到这副场景一定大吃一惊,一个七八岁的冲龄小童手法干练熟稔,对另一个生命在进行血腥的屠宰,并且神态轻松悠闲自得,嘴里还哼哼着一曲不知名的小调……。很诡异!

一会儿功夫,元召就把小猎物收拾的干干净净,然后用一根木枝穿好,又四处收拢了一堆干草枯木。什么?没有火?这怎么会能难住前生身为特种教官的穿越人士!随便找两块合适的石头,“咔咔咔….”几十下之后,搞定!那簇小小火苗首先点燃了枯草,然后整个火堆就噼噼啪啪燃烧起来,不一会的功夫,烤肉的香气就随着晨风蕴染在这片小小的山溪间….。

元召意犹未尽的吐掉嘴里的最后一块骨头,伸了伸懒腰。

“没有盐和调料的烧烤真难吃啊!嗯,好歹填饱了肚子。唉!”

他伸脚踢灭了还在燃烧着的余烬,站起身来,抖了抖身上的尘土,就着溪水洗干净了手,又回头留恋的看了一眼初醒时的那片小树林,然后甩甩手上水珠,沿着水流的方向向前而去。

这一刻,耳畔山间清风呼啸而过,头顶层峦深处白云苍狗倏忽千年;这一刻,岁月仿佛为谁停住,时光也好似迷失了未知因果而不再轮回!踏入红尘来,负了美玉材,何须天意费安排。此生本不羁,半阙雄心犹不改,余音为何?留给世人猜……。

正文 第二章 日暮知途远 道左有奇闻

日出日落,叶枯草深,无数人间悲欢在默默上演,时光总是无情,如一条长河径自奔流不息。每个人的生命夾裹其中随波逐流,历史洪流淌过处,谁是无情客?谁是有心人?

云落地,水归海,风吹过所有的季节,时光却最不耐人。不知不觉间元召来到这世界已经一月有余了。

这段时间他走过了许多地方的路,看过了许多山河风景,见惯了许多风土人情,渐渐弄明白了身处的现实。他现在所处的地方名叫蓝田,属于秦岭余脉,故多山岭,林木葱葱。而此时这片山脉叫做终南山。

而据此不到百里之外,就是当朝皇都长安了。当今天子名讳刘彻,年号“建元”。他却知道,在后世的史书上这位皇帝会有一个更加响亮的称谓:汉武大帝!

“大汉朝啊….,哇喔!真是来到一个伟大的时代呢,呵呵”。

说这话时的元召正倚躺在一颗大树的高高斜枝上,懒懒的晒着太阳。这段时间的所见所闻,清清楚楚的看遍了世间疾苦。后世史书鼓吹的所谓“文景之治”也就是那么回事罢了,七国之乱平息不久,各地田园荒芜,民生依然凋零,盗匪猖獗,路旁时有饿殍。

果然,历代统治者往自己脸上贴金这招倒是古今相承,元召不屑的撇撇嘴角。他对自己今后的道路并没有什么打算,在这儿他没有亲人没有记忆,对这个时代还很陌生,午夜梦回想起前世种种,心底隐隐作痛。

好在他是一个豁达之人,既然暂时没有别的生存道路可以选择,那先随遇而安罢了。咦!那边是怎么回事?他目光突然被不远处一处草丛吸引,那是一处高耸形似小丘的所在,却见被茂密野草覆盖的地方有一个包袱被扔了出来,然后一个灰色的人影仿似从地里钻出来般站立起来。元召居高临下看的清楚,先是惊奇,后心下恍然,原来这是汉代的盗墓贼而已,那小丘必是一座古墓无疑了。

也许是元召过于好奇,身动时树枝摇了一下发出响声,那盗贼却甚是警惕,忙把包裹别在腰后,双目游顾四下急看,抬头却正看到一个小小顽童抱着树干在笑嘻嘻的看着自己。不禁心底惊疑,又到处探寻一番,不见异常这才放下心来。

高声喝问:“呔,那是谁家小郎,在此荒山野岭作甚?”

元召本不欲多事,惫懒一笑,懒洋洋作答到:“我自在此采野果儿玩耍,不与你相干,你随便好咯”。

那人却听他不是本地口音,又细细打量元召一遍,见那小童穿的衣衫破旧,与寻常所见穷人家孩子并无不同之处,只是皮肤甚是白净,一双灵动的眸子乌黑星亮。

不禁暗自起了一个心思,心下计较:“这小娃倒是生的伶俐,不若掳了去,好生调教倒是帮中的好苗子,说不得要用些手段。”

眼珠一转笑眯眯说:“小郎,树上危险,且下来我有一件极好玩的物事送与你玩儿。”

元召心下暗笑他装模作样,早看出这厮动机不良,本待不理睬,转念间已有计较,一面故作笨拙慢腾腾的从树上下来,一面用眼角打量一遍四周环境。此地却是很荒凉,远近并不见人踪迹。早看见那盗贼从腰后摸出一团绳索,暗暗藏在了袖中.

元召低头冷笑一声,却故作不知,慢慢腾腾径直走到跟前,仰头好奇到:“是什么稀罕物件儿,拿来瞧瞧。”

那贼身形魁梧,满脸狞笑,趁其不备猛伸右臂把这小童身子牢牢箍住,真是如同老鹰捉小鸡一般,然后一手抖开腰后绳索,一边哈哈大笑道:“今日运气真好,挖的几件值钱物件,回去献上那注横财,又加这个伶伶俐俐的娃娃,想必帮主他老人家一高兴,这次定会大大的奖赏我一番吧!哈哈哈….呃!”

笑声嘎然而止,他身子一僵,只感觉一种剧痛袭来,他瞪大双眼,不相信似的盯着对面那倏然离身三四丈远负手而立的孩童,对方脸上还带着幼稚的笑意,眼底却是深邃的冷漠,行如鬼魅。

他又艰难的抬手向自己的颈间痛处摸去,可是那双平日舞动镔铁刀如无物的巨手此刻却再难抬起分毫,一种无比的恐惧袭上心头.

“这个小娃好诡异!怎会如此!这是什么功夫?终日打雁终是被雁啄了眼了……!”

这是他的最后一个念头,无边的黑暗漫无边际的就此笼罩过来,然后庞大的身躯慢慢软倒在地,抽搐几下就此死去,他的咽喉锁骨处印痕俨然,已是被元召一拳击碎,生机已断,自无活理。

元召甩了甩手臂,叹了口气,小孩子气力不足,虽然这一个多月来不间断的锻炼,终究还是太弱了些。他并不是残忍嗜杀的心性,在前生虽然也曾经於生死关头杀人不留情,但终究那是为了完成任务和自身安全不得不为之,来到这儿却是第一次杀人。虽然他不想惹事,然而这一段时日的所见所闻,使他明白这里终归不是前生那个相对文明的世界,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另一方面,来自另一世纪那种漂泊无依的孤独感更加磨练了他的心灵和意志,为了在这陌生的世界活着,他这具小小身体里的那颗灵魂变得无比坚毅敏锐,也更学会用怎样的手段来以最小代价保护自己。

元召又瞅了瞅那死去的盗贼一眼,来到那座小土丘近前,转了一圈,果然在背面发现有一个盗洞,土质新鲜,看来就是那盗贼所为了。

他解开掉落地上的那个包裹,发现里面有几件说不上名字的小巧工具,应当是这个时代的盗墓贼所用来挖土掘洞的,此外却有七八件金器玉环,看做工极其精美,他虽然不知这些东西年代和价值几何,也料其不菲。又摸了摸那死去盗贼身上,除了几块散碎金块,一把匕首之外触手却有一块方方正正小黑木牌子,乌黑漆亮不知是何材质,他仔细辨认半天,才看清上刻的是“流云”二字。并不在意,随手扔在一旁,只把那金玉器和碎金块用包袱包好,斜背肩上。

又瞅了瞅,把匕首插在腰后。欲待走时又回转身来,对那大汉尸体自语道:“老兄,别怨我啊!谁让你心机不正的,我是正当自卫来着,这点财物算是精神损失费了,马马虎虎不跟你计较了,早去超生吧。”说罢就此扬长而去。

元召自不知,这盗贼却是关中左近地区的一名大盗,名叫郭翔,使一柄厚背鬼头刀,凶狠凌厉,恶名甚响,做下许多杀人越货的大案,乃是关汉道上第一大帮派流云帮的一位副堂主,这次奉令来长安干一件紧要勾当,打探多日已经寻访明白,他在此暗地盯住,派副手回去报信调派人手前来行事.

今日闲得无事,左右又等的无聊,白天在城外山岭间徘徊时,无意发现此间有数座古墓葬,一时手痒来盗此墓穴,本想发注横财,寻几件宝物孝敬帮主,讨其欢心,千不该万不该又起邪念惹了元召,竟把性命丢在了这荒山野岭之间。

正是“千般横行千般横,一朝命丧黄泉中。”

正文 第三章 青郊十里外 秋风酒意香

诗曰:“柳畔长堤伴客归,清音一曲紧相随。千山层峦天低阔,万里云烟暮雪飞。”

且说元召自那日杀了大盗郭翔后漫无目的行行走走,却似离群孤雁一般,游荡在这个格格不入的世界。

一个小小孩童走过山 走过水,迎来清晨与朝曦,送走夕阳与晚霞。饥餐渴饮晓行夜宿,古树顶,山洞,草坡都是他歇宿之地。晨风朝露中,秋月古松旁是他打坐修习勤练体能的所在。一路领略古物风情,初来时的迷茫与恐慌已经逐渐平静下来,开始慢慢的适应这个世界。

他以现代人的视角冷眼旁观,大汉王朝自高祖刘邦传位至今,历经四帝一后,虽也屡经几番权争内乱,但是因为几代天子都重视民生,大力发展农耕,减徭轻税,民间历秦末战乱之苦,人心思定,故此社会经济发展很快,至当今天子继位十几年来,终于达到了王朝的鼎盛时期。

据说“库府充满,狱无重犯”。借用一句评书话就是:圣天子在位,四方太平,海晏河清。对此,元召只是呵呵一笑而!

他这段时日四处游荡,心情忧郁之下却有几分好奇,毕竟是来到一个历史大时代,白天就在集市村落之间看看这时代人们的生活,虽然百姓平民乡居村社也算安宁,但一路之上,也能不时见到乞讨逃难的人群,偶尔也会遇到盗匪横行。

知道历史走向的他当然能看清这所谓盛世背后的矛盾和危机,所谓盛世,历来都是史书为统治者涂脂抹粉而已,芸芸诸生之艰辛苦难又有谁会聊添几笔呢?

但是这些事哦……,他自嘲的一笑:“这干我什么事呢?何况,我只是个过客,无根无源的流浪儿,自己未来的方向还不知在何方呢!”

要说他唯一感兴趣的就是:这个时代的人,呃,太诚实了,不太好意思骗呢!

“我是不是太善良了?”他自言自语道。

这不,胸前挂个布袋子,走在这集市上,竟不停有人往里扔果子,胡饼….,偶尔铜钱也有人扔?真是不明白呢!什么情况啊?这是….被人家当成小小乞丐了!我只是不习惯袍子没口袋装东西好不好!

元召低头看看,嗯,浑身上下的衣服好久没洗过,他又为了方便把下摆撩起扎在腰间,矮小身子单薄清瘦,难免被擦肩而过的汉代老妪,呃,汉代大娘们用怜悯的眼神审视,拿手善良的拍拍他的头顶,顺便塞得那布袋中一些吃食之物。这使得元召有些郁闷,只得装出几分呆傻模样,迎合这份善意。

好不容易逃也似的奔出那处集市,元召算是长舒了一口气,他之前生本是孤儿,机缘巧合从很小就被国家特殊组织带去训练,凭着与生俱来的天赋成为组织的头号王牌,开始执行任务后常年经受的是铁与火的考验,学的是伪装和各种一击毙命的杀人技巧,见惯了生死,冷血惯了,重生以来又整日颠沛流离,对这人世温情却已是很不习惯。

他从布袋中掏了几粒干果,扔到嘴中一边嚼着一边顺着大路向前走去。行不多远,却见前方官道愈加宽阔,笔直向前延伸,他眯起眼睛,隐隐可见远方地平线上一座巍峨雄城拔地而起,气势威严,仿似有蒸云腾雾环绕。

那就是大汉皇都,两千多年前的长安城了。

时近晌午,天气有些热起来,元召渴的厉害,又走一阵,直觉凉风习习,却夹杂一股酒香触入鼻端。抬头看,前方郁郁葱茏,好大一片绿荫,大路旁树荫青竹之间掩映一座两层木楼,木料均是古朴原木,夹在一览绿意中,映来眼底甚是舒服。两丈余长的竹竿斜挑一尾布幡随风飘动,那布幡之上却书“青郊外”三个大字。

他书法之道虽然不精,好在从前所见大师之作多多,自也识得字之优劣,这三字笔致雄奇均是上乘之作,只不知何人所书。他沿途也见过几处村郊酒肆,多是简陋寒酸,像这样雅致的酒楼却是很少见。

元召进到楼内,见内里十分空旷,只几排粗木板凳高几,隔了几排屏风,酒客不多,寥寥几人在品酒高谈。

当垆却有一个看似少妇的高挑女子,素衣白裳青帕罩头,不知在低头写些什么,听到有人进来,她抬头望了一眼,只见一个衣衫有些破旧的七八岁孩童站在当地,背了个小小包裹,胸前挂了个鼓鼓囊囊的布袋,也不知装了什么,脸上灰尘也不知几天没有洗过了,看不出黑白丑俊,只一双眸子漆黑却甚是灵动。

她这酒楼处在长安郊外十里官道边,迎来送往过客无数,三教九流无奇不有,自不会以这小小孩童单身行路为异,当下启齿一笑,声音却十分清脆:“那小郎,是要喝酒吗?”元召迟疑了一下,他本来是要讨口水喝的,至于喝酒?他舔了舔嘴唇,两千年前的酒嘛,尝尝什么滋味也行。

这个时代的天气倒和后世并无多大不同,清秋时节,酒楼之内穿堂风吹过,遍体生凉十分舒爽, 元召不觉已是喝了十几碗了,他并没在意,只是边啃着汉朝善良大妈送的胡饼,一面在想今后的打算。

偶尔感到噎着了,就端起碗来喝上几大口,还别说,这个时代的酒那都是纯粮自酿,酸中带甜,比起后世的饮料顺口多了。

蓦地感觉身旁异样,抬眼看看,嗯,只是你们都瞪眼看着我干嘛?

元召回身四处瞧瞧,没发现什么不对啊。却见那几个喝酒的人包括倒酒的小二当垆的女子都目瞪口呆看着自己.

愣了半晌,那女子走到跟前,眼光复杂的说道:“你这小郎,喝这多酒,小小身体怎受得了!”

元召愕然,四下看了看别人桌上,却都是或杯或爵浅饮慢酌,那似自己这般大碗牛饮。他却不知,在这年代,米粟虽称充实,酒却还算得上奢侈之品,俗称“雅物,”一般人呼朋唤友小酌几杯助兴而已。偶有赳赳武夫遇到慷慨之事,大呼痛饮几碗,酣然醉倒,那已是称得起豪迈壮士了。

似他这般小小年纪,如此饮法,自是使人吃惊了。

“这能怨我吗?这前世久经各类高度酒精考验的神经,喝这二三度的米酒,可不就是只是解解渴吗。”

元召心底恍然醒悟,脸上却带笑说道:“大姐姐,不妨事,我自有钱给你”。

说完,探手从身后包裹里摸出一块约有半两的碎金子放在桌上。

那女子一弯峨眉下的双眼却是一亮,似乎很惊奇元召出手如此大方。

她索性坐下身来,笑吟吟道:“小郎,这可不是水,我家自酿的这青竹饮可是远近出名的,你不知厉害,怕是待会儿有的好受。”

元召把手中的酒碗微微摇了摇,眼中闪过一丝留恋,似乎回忆起了很遥远的一些事,咂了咂嘴只笑了笑却并不解释。

那女子却是好心,见他如此,又问道:“那你为何独身一人赶路,要去长安城内吗?”

元召把嘴里食物吞下,碗中余酒一饮而尽,却复装出一副呆傻模样,嘟嘟囔囔道:“嗯嗯,去长安,去长安….。”

那女子皱了皱眉,抬首望了望外面天气,真是天有不测风云,不知何时早彤云密布,阴沉沉的,眼见一场大雨将至。

见这孩子模样,想必定有一番凄惨身世,又想起自身境遇,不禁心下大起怜悯之意,遂把金子掷入他身旁布袋中,起身边走边说道:“马上下雨了,长安尚远,今日到不得。店内有的是房间,且待留住一晚明儿天晴再走吧,那酒嘛,不要你钱,算是姐姐请你喝的吧,嘻嘻。”

元召抬头看时,那女子身影已隐没于柜台后的小间,余音犹在,声既甜脆,宛如少女……。

正文 第四章 天涯曾相隔 人生若初见

整整一个下午,外面的雨一直没有停,越下越大,远远望出去,雨幕仿佛在小楼外挂了一道瀑布,把里外分隔成了两个世界。

天已渐暮,楼下店伙儿早已卸下门板,早早关门。元召百无聊赖的倚在栏杆上,用匕首削着几片竹签。

早些时,那女子果然吩咐酒店伙计带元召来到二楼,给他安排了一间客房,内中陈设虽十分简单,只一床一几,被褥倒是很干净。

元召休息一会,雨便下起来,他便推门出来望雨发呆片刻,隐约间听到后院深处有琴声穿过雨幕断断续续传来,细雨生凉,曲音飘渺,他虽然听不太懂这个时代的古琴雅章,却也似乎觉察到了那琴声中隐隐透出的丝丝幽怨之韵。

他正听得入神,,蓦然耳朵一动,抬头向雨雾中笼罩的道路远方望去,不一会儿,隐隐有一辆马车冲破雨幕,飞驰而来。

那马车来的甚急,赶车之人全身蓑衣,看不清面目,只隐约可见是一条魁梧汉子。

雨中车子直奔到酒楼之前却不停留,绕过楼脚驰到后院院门处,那大汉跳下车来,上前叩打门环,不一会有人出来开门,不知说了些什么,随之大开院门,那马车直入进去。

元召遥遥只看见后院大堂之内这酒店女主人匆匆忙忙迎到台阶之下,从马车上下来一大一小两个女子,未及问讯寒暄几句,然后相携登堂入室而去。事不关己,元召自不在意,连日赶路,中午又喝了些酒,身上却有些疲乏上来,遂进到屋内,把匕首掖到枕下,和衣而卧渐渐睡去。

一夜无话, 第二天雨却仍未停歇,这个天气自然少有客来,酒楼继续歇业。

元召溜达一圈,不见那酒楼女子身影,只几个店伙儿在收拾打扫。却见在靠角落板凳上坐了一条大汉,看身形当是昨晚那赶车之人。

在他面前桌上胡乱摆了几个酒碗,神情却显得很是焦躁,一会坐下,一会儿又到门前向远处路上看几次,似乎在等什么人。

元召也不去多事,吃点东西继续倚在栏杆楼柱子间打盹。 到的晌午时分,雨终于慢慢停下来,路上渐渐有行人走动,店伙儿打开店门,清理着门前积水。

远处长安方向来路上,忽然嘚嘚有马蹄声响起,那大汉神色激动,一跃而起,奔到路边眺望。元召看到一匹大青马自那方而来,马上一人看年纪二十多岁,剑眉朗目猿臂蜂腰,奔到那大汉面前,跳下马来,两人交谈几句,大汉连连点头,连忙奔后院而去。

元召却耳目极好,相隔虽远,隐约听到几句:“….都料理干净了….不必说的详细,….,….决不让大小姐知道分毫!…。”

他正低头沉思间,猛然感到一道锐利目光扫过,却是那男子心有所感,抬头只见一个孩童趴在二楼栏杆之上,一手拿个果子,在若无其事的啃着。

男子低头自嘲一笑,这几日精神真是太紧张了!好在危机已经解决,应该暂时没有危险了。

元召却是看的清楚,那男子腰间悬把帶鞘单刀,一身青衣,相貌十分英俊,美中不足的是额角一道斜斜刀疤,走动之际右脚微跛,浑身一股凌厉之色。

不禁暗自一晒:“呵呵,一枚汉朝帅哥,古惑仔咯,这人看来倒是个练武之人,不知道身手怎样……?”

正胡思乱想之际,却听到后院响动,只见早先那大汉驾驭马车转到楼前布幡下,与英俊男子并肩而立,说了几句。不一会,有女子说话声由远而近,自是此间女主人送客而出。

却见当头是一位三十许妇人,眉目甚是温和,边走边和女主人说着话,后面跟了一个身穿绿萝纱裙的少女,身形尚幼,温婉可人,眉眼之间与那妇人有几分相像,却甚是挑脱,一路东张西望,满是好奇。

那妇人来到马车近前,欲待登车,回头却又有不舍之意。反是女主人劝道:“姐姐不必如此,得空小妹一定前去看望。”又伸手抚摸那绿裙少女头顶劝慰一番,少女却十分调皮,虽频频点头答应,回首却冲那马车边站立二人伸舌做个鬼脸,那二人却只是满脸宠溺的笑着,想来已是熟知少女品性,习以为常了。

少女顾盼之际眼角忽然看到楼梯间站立一个小小孩童,斜背包裹,满身衣衫破旧,脸色漠然朝这边看着,不禁一愣,扯了扯身旁女子衣角。

女子顺她目光看去,见是元召,猛然记起一事,连忙说道:“姐姐且慢!”

又招手唤元召道:“小郎,你且过来。”

元召本待这一干人走后,向这女主人道一声辞行,听到召唤不知何事,遂走近前来。

女子却拉过他的手来,温言说道:“你这童儿,这小年纪单身独行,怎使人放心。我这姐姐心地慈善,你既然要去城中,正好顺路,且与你做个捎带。”

然后走去那妇人身边,想来是去说知此事。

元召心下苦笑,本待不愿,却听耳边一个声音柔柔说道:“小弟弟,你为什么自己呢,你的娘亲呢?”入耳糯软甚是动听。

他回头看去,见说话的正是那个少女,隔得近了,元召才看清楚,这绿裙少女虽然长得身形苗条,年龄看上比他大不了多少,也就是十来岁左右,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弯弯的眉毛,细碎贝齿,小小琼鼻,嘴角上翘如月牙般可爱,皮肤白净,面容生的十分甜美。正站在当地,笑吟吟的上下打量着他。

元召本来就不想与人多事,只是咧了咧嘴角低头转身向道上走去。

“哎….!”

那少女正要开口再说些什么,元召蓦地感觉眼前一暗,却见是那赶车大汉拦在眼前,粗声说道:“小娃,我家小姐好生问你,怎的如此无礼!”话中自含了一丝不满之意。

元召心下警惕,却并不抬头,只冷哼了一声,斜过身子迈步从那大汉身旁而过。

大汉见他如此懈怠,不禁有了几分恼怒,这大汉名叫马七,平日里本就是急躁的性子,他与那英俊青年赵远以及另外几兄弟与这少女母子虽有主仆之分,却十分忠心,这十几年来隐姓埋名只为感念旧主恩遇,细心呵护旧主人这唯一的骨血,自是从小容不得她受的一点委屈。

当下不由多想,伸臂撸向元召脖颈,打算拽回这小娃好好教训几句。元召眼角余光早有察觉,暗暗凝劲于右肘之间,正要朝那人腰间穴紧要处一击,让他吃些苦头。

忽听那少女急声叫道:“马叔叔,不要啊!”

见她急忙跑上前来,拉住元召的一只手,一面对那马叔叔娇嗔道:“他还只是个小孩子嘛,不准你吓坏他了!”

那大汉连忙缩回手去,讪讪笑着说:“好,好,不吓他,不吓他….。”

她一面又转头,笑嘻嘻的拍了拍元召衣服上的几根枯草,:“文姨对你很好啊,那么,听姐姐的话,坐马车走好不好?”

元召暗自有些无奈,他并不是一个心软的人,以前执行任务时,一次次无情的杀戮早已练就了冷酷的神经,他也曾见多了太多人性的黑暗面,因此,在他眼里的世界是冷漠,无情和以自身生存为第一位的。

这次身遭大变,莫名其妙来到了这古汉代,从某一方面说起来,他的内心早已封闭成一个孤独的世界,与这里的一切是格格不入的,因此这段日子他一直排斥与不相干的人交谈。看这世界的眼底也多是淡漠无趣的。

可是被这少女纤细轻柔的小手一握,却似隐藏在灵魂最深处的某种坚硬东西被柔软的触动了一下,他有一霎时的愣神,这种感觉很陌生,使他有丝不安,又仿佛有一点点很遥远的熟悉感,最重要的是,元召感到自己内心深处竟然有几丝留恋这一只小手的温暖。

一时竟没了勇气甩手而去,嘴里不由说道:“好,好吧….。”

话说出口却又暗自叹了一口气:“我这是心变软了?还是….见这小丫头俊俏,变身萝莉控了?怎么这么想!简直….真是太邪恶了!”

那少女却不知他脑子里想的这些诡异念头,她对这孩童满是怜悯,径直手拉了他踩着踏板上了马车。

那大汉与那青年都并不再多说什么,各自整理准备上路,只是元召经过青年身边时,隐约闻到一股淡淡的血腥气,感觉他眼角瞥了自己一下,然后飞身上了那匹大青马,嘚嘚自去车前引路了。

元召坐到赶车大汉身旁,少女弯腰进到车厢里去了,里面说话声停了下来,想是文姨和那妇人交代完毕,她从马车后下来,又绕到元召这边,用手摸了摸他的一头乱糟糟头发说:“小郎,自己好好保重咯!小小年纪….唉!”话语中却带了几分唏嘘之意。

想来她是一直以为元召是个无家无依的可怜流浪儿了。

元召对这酒楼女主人却是存了几分感激的,脸上带了憨笑:“大姐姐,谢谢你了,如果有机会,元召一定有所报答。”

文姨对他所说的却并没放在心里,只是喃喃自语道:“元召?原来你这小娃儿名叫元召,却一直不曾问过你,倒是一个文雅名字,想来你原来家里当是有读过书的,只是读了书有大学问了有什么用呢?就如我那负心的冤家……。”

声音渐低,神色却渐渐有些黯然起来,又朝车厢内挥了挥手,自回头向酒楼内走去了。

元召暗暗一笑,他却无心去探究别人家的隐私事。

只见大汉扬起马鞭,凌空一挥,吆喝一声,马车沿着大道而行,元召回过头去,看见酒楼那方布幡迎风吹动,“青郊外” 三个大字若隐若现,鼻端隐约似又有酒香袭来,马车越走越快,一会功夫转过路岔口,绿树已把酒楼遮掩,终于一点点再看不见…….。

正文 第五章 时有纨绔子 一 骑争道先

这条直通长安城的大道修的十分宽阔平坦,马车奔驰在上面轻快平稳,并不觉得多少颠簸,沿途也有三二行路之人。

车厢内的少女在和她母亲悄声说着话,偶尔听到那夫人说得几句,似是在责怪少女调皮,话音轻柔,更多的倒是宠溺之意。

那被少女称为马叔叔的大汉只闷头专心赶车,并不与元召搭话,想来他只是认为自家小姐心善,可怜这小乞丐而已。他本身却有些讨厌这小子的执拗,只是不屑与这小孩子一般见识罢了。

偶尔用眼角余光扫过,见那自称名叫元召的孩童安安静静坐在车辕后侧,闭着双眼,嘴角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想是瞌睡过去了。

他却不知,元召虽闭着双眼,在想一些事情,对身遭周围的一切却如洞若观火一般清晰。最近一段时间的身体状况连他自己有时也有些不解,他前世身手自是不凡,这短短几个月来,身体掌控的灵活度和对外界的敏锐感知程度进步飞速,有时连他自己也感觉大为吃惊。呵呵,难道是穿越时空造成的?赠送的福利?他自忖现在身体的潜能发挥早已超出当年巅峰时,就比如这身旁大汉,那会儿拦着自己时,如果他那一肘凝聚力击在这厮腰间穴上,那会如何呢?他很有把握一击击倒!

只是如果遇到强敌正面对打的话,这小孩子的身体?呃,力气还是不够啊!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唯有快快成长了。哎!真是没法子,这小孩子的身体,真是的!这不就是成长的烦恼吗!呵呵……。

元召正在胡思乱想天马行空之际,忽然感到马车渐渐慢了下来,他睁眼一看,早见前面一堵青幽幽的城墙横贯东西而后向两边延伸去,城门洞宽阔幽深,箭楼巍峨高耸,给人第一眼就仿似突兀把天地截断了般。

此时日已西斜,秋日余晖照在这座中原历史名城之上,反射出金色的光芒。

元召不禁眯了眯眼睛,他在前世时曾经到过这座历尽千年沧桑的古城,那时的城墙早已毁坏不复旧观,只不过余了短短几段供游客欣赏而已。

他对那些只供展览的建筑一直不屑一顾,任何伟大的传奇,一旦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褪去那些雄奇伟烈,慷慨悲歌,如果还在苟延残喘,余下的岁月,从来都是只剩了丑陋和耻辱的宿命吧了。

至于现在真真切切呈现在他眼前的这座雄城,即使以他现代人的眼光看起来,也足以称得上使人震撼了!

元召不禁心底赞叹一声:真正是炎汉之魂!汉唐雄风的起始肇基之地啊!只单单这份拔地而去的气势,就不愧了两千年华夏第一古都的称誉了!

这儿正是长安城的南门,上端是“永宁门”三个大字。几个守城卒倚在那儿懒洋洋的说着闲话,进出的行人并不多。

元召一行人正要进城,却听得后面路上有马蹄声响起,只见由远而近十几匹坐骑风驰电掣般而来,路上之人纷纷避到一边,來骑却并不减速,当头两个少年公子模样,锦袍箭袖,神情倨傲。后面跟了八九个家丁打扮得汉子,都是跨刀背弓,马背上挂了不少野鸡走兔之类的猎物,看样子是去走猎方回。

正在控马飞驰得意之际,忽见前面路上闪出一辆马车悠悠而行,正挡住了半边道路。

那公子身边一个家丁大声喊道:“呔!前面那马车,还不闪到一边。”

却见那马车不为所动,继续在慢慢前行,其中那个十五六岁模样的公子早已不耐,仗着父兄的名头,他平日里横行嚣张惯了的,当下不管其他,紧催马匹追过前车,扬起手中皮鞭狠狠向赶车之人抽去 。

那正在赶马车的马七猝不及防,连忙伸手去格,躲过头脸,鞭梢却啪的一声打在背上,当即单衣就破了,一道血痕泛起,马七大怒!跳下车刚要开口相理论,那少年见一击不中,早抡起鞭子又披头打来,马车空间狭窄,避无可避,他只得拼着挨了几下,间隙之处一把抓住皮鞭,打算用力拽下这恶少年来好好教训一顿。

正在这时,却忽听的不远处有人大喊:“四哥小心!”

他听得是车前自己兄弟赵远的声音,一愣神间,只觉得一缕寒风自脑后奔来,眼角余光急瞥间,大吃一惊!见一枝羽箭急如流星奔自己面门急射而来,黑黝黝的铁簇闪着冰冷的光,眼见已是躲闪不及了!

那名叫赵远的男子本来相隔马车并不远,只是事起突然,他忙拨转马头赶过来时,正看到马七抓住皮鞭与那少年相持,瞥眼之间,见后面那众骑手中却有一人早双手引弓,一箭朝马七要害射去!

赵远大惊失色,没想到这京城地界竟有人如此视人生命如草芥!一语不合就要人性命,他们几人十多年患难与共,早已亲如兄弟,此刻眼见马七殒命在即,自己却不及相救,只觉肝胆皆裂,热血涌上双目,奔行之际早已拔刀在手,今日就是拼了性命也要杀尽这帮纨绔,为四哥报仇!

忽听“哎吆’一声,待到冲到跟前,却看到马七愣愣的呆在原地,那少年正摔在马旁边一侧的地上哎呀哎呀的惨叫。

赵远心下一愣不即多想,紧忙跳下马来,连声问道:“四哥,伤到哪里?觉得怎样?”

半晌马七好似才缓过神来,转了转头,眼睛奇怪的盯着插在车辕杆上犹在颤动的那枝羽箭,擦了擦额头冷汗,失神的说道:“没,没伤到……,明明看到奔着眼睛来了,奇怪……怎么会转弯了呢?……这是怎么回事?。”

赵远却没听明白他在说什么,见四哥没事放下心来,他也不是善茬,转身来到地上少年身边,正要在他身上补几脚消消气,那边却早有几人围拢过来,把那少年扶起,人人眼色不善。

当中一个公子,面带阴沉正是那射箭暗袭之人,他冷冷一笑,开口说道:“刁民,胆敢伤了小侯爷。看你们有几条命陪!”

赵远心下一凛,倒不是怕了这些人,只是最近家里还有一桩更紧要的麻烦,为了那丫头母女的安全,自不能如从前那般快意恩仇。

他咬了咬嘴角,强压下怒火,不欲多说,转身就走。行没几步,忽觉脑后恶风不善,连忙缩肩低头,向左急跃,忽地一声一把钢刀从头顶劈空。

赵远心知有人暗算,心下怒极,转身舞刀招架。那偷袭的家丁却极其彪悍,一声呼哨,跃过四人乒乒乓乓和赵远打斗在一处,马七看到自己兄弟被人欺负,当下怒吼一声,抽出车旁暗藏短棍上前助战。

倒地的那个少年被众家丁围在当中,一面呲牙咧嘴的呻吟,一面对那个年长公子说道:“兄长,替我出气啊!杀了这几个刁民。”

那公子阴阴一笑:“小侯爷放心,且看热闹。”

正在这时,一个清脆的声音说道:“哎!你们这帮坏人,快住手,不准欺负人!”

众人循声望去,见在那辆马车边,站了一个三十许的夫人,旁边一个绿裙少女正在叉腰向这边发问。正是母子二人听到动静下车来看。

那恶少年却是眼前一亮:好一个明媚可爱的女孩!

他平日本就做惯了欺男霸女的勾当,也顾不得屁股还疼,笑嘻嘻上前一面伸手摸向少女如白瓷般的脸蛋,一面胡言乱语到:“呵!谁家小娘雏,这般美人胚子,长大还得了!且跟本少爷回府享福可好?”

少女又气又窘,急忙后退躲到娘亲背后,夫人上前一步脸色一沉说道:“这位小公子,且请自重!光天化日之下,这天子脚下,难道没有王法了吗?”

“嘢呵!王法?小爷就是王法,今天就让你们知道知道,来人!把这小娘皮给我抓回去!”

后面四五个护卫一拥而上,就要动手。

那赵远二人正在远处与四个大汉缠斗正紧,心下焦躁:这几人看打扮分明是富贵人家豢养的家丁,身手却甚是了得,不知什么来路。

他虽然刀法凶狠凛利,一时却难分胜负。这时看到那恶少率人奔大小姐而去,更是大急。

一不留神,马七被飞来一棒打翻在地,痛呼一声,小腿胫骨却是被打断了。

赵远大惊连忙跃过来护住自己兄长,左推右挡,以一敌四,刀法凌乱渐渐不支。

正文 第六章 潜龙沉渊底 平湖暗潮生

那少女见这伙人这么肆无忌惮,心里惊慌,连忙拉着自己娘亲往后闪躲,空间狭小躲避不及,眼见就要受辱。

忽听身后一阵响动,也不知那马受惊了还是怎么的,唏溜溜叫了一声,转个半圈,拖着马车径直奔了那恶少年及众人而去。

距离相隔既近,来势又汹汹,众人纷纷向两边逃避,慌乱中却不知被什么东西打到似的,惨叫连声。马车驰过后,七歪八倒躺了一地疼的翻滚。

余人惊疑,双方纷纷停手,不知发生了什么变故,赵远连忙扶了马七奔过来护住那母女二人,,只见那辆马车跑了几步后又自己停了下来,名叫元召的孩童双手紧紧抱住辕杆,浑身瑟瑟发抖,嘴里还在喃喃着:“不干我事,不干我事啊…….”。

那边剩余几人也早围拢住那少年和家卫查看询问。细看却不见有什么伤处,只是喊身上疼的厉害,那领头的公子脸上阴晴不定,又仔细看了看那辆马车,只有一个脸色苍白的小孩儿坐在那里呆呆的看着这边,似是吓傻了一般,其余却并没有什么异常之处。

当下心里已有判断,一个小孩子不会有什么古怪,一定是那匹马被这边刀棒打斗声所惊跑起来,碰巧撞上了一干人的。

他却是不知,这个小孩子却大有古怪呢!

元召本来并不想多事的,这种“衙内公子官二代”之类的横行,好勇斗狠,他在前世见得太多了,古往今来的这类货色都一个德行!

后来见那公子在背后暗箭射向马七,他看的清楚,这一箭足以毙命。虽然对这鲁莽大汉并没有什么好感,要说见死不救,元召自问还没有那么冷血。因此他暗中凝劲挥出一支竹签,在那枝箭就要射到马七面门时,竹签正打在箭头前端,来箭转向之间,又射断了两人相持的皮鞭,以致那少年收力不住自己摔到马下去了。

他动作细微,自是无人察觉。可别小看了元召这简简单单的一挥之力,要是被别人看到定会大吃一惊!其中的劲力,速度,目准,动作协调已是凝聚了他七八分的修为,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及至这纨绔子不甘罢休,又来欲侵辱少女,元召用手指在座马耳后轻轻一弹,顺势拉了一下,那匹马却似受他指挥一般,猛然发作冲过人群,他借助马车掩护之际,在瞬息之间把五六个家卫一一击倒,身法快如闪电!

要说这帮家卫本是出身军伍,人人皆是身经百战,才得以在这等权贵之家充为鹰犬,可碰上元召,那就差的太远了。

他所修习的全是后世的杀戮绝技,拿捏之准,一击必倒。这还是他不欲杀伤人命手下留情了,并没有朝绝命部位下手。饶是如此,这帮人已是半天爬不起身来,在地上呻吟不绝。

那个公子问了几句,见众人说不出所以然来,心中不禁戾气勃发,他本是当朝皇叔淮南王之子,单名一个建子,别看此人年纪不大,却是颇有心机。

这次代父亲进京朝贡,以贺皇帝“重阳节”。这几日就住在父王旧交太尉武安侯田玢府上,与这小侯爷田少齐却是臭味相投,两人都是纨绔习性,更兼他有心示好,一番相交下来,一拍即合,几天来,两人游遍长安城花栏酒肆,玩鸡走狗,只感觉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今日一早,说着玩腻了城内诸般景致,就带了家中护卫前呼后拥,到城南山里飞马走猎去了。

待得尽兴而归,到的永宁门外,抢路争先,却遇到这么一档子麻烦事,他哪里咽得下这口气去,又见那小侯爷田少齐在哎吆哎吆呼痛,遂招手唤过一名家卫,狠声吩咐:“快去禀报你家大公子少重将军,就说小侯爷在城门口被贼人所伤,请他速率巡武卫兵士来辑匪。”

对面赵远马七一听这话,脸色登时就变了,元召几人倒没什么,他两人当然知道这巡武卫的厉害,那是长安城内除守卫未央宫的羽林军外最为精锐的一支军事力量,负责京畿安危,非重大危机事件轻易不出动,什么事只要牵扯上他们,那罪名一定小不了。

没想到这帮王八蛋有这么大能量,看来今天难以善罢了。两人对视一眼,就想拼了性命杀出条血路,保护夫人和大小姐先走脱再说。

正在这时,听得城门那边有人大喊了一声:“且都住手!”中气充沛,声震人心。

元召抬头见是一条精瘦汉子,挎了双刀赳赳而行,后面几个衙役打扮的跟随,一匹枯瘦的老马上,坐了一个文官打扮的中年男子,看穿戴,他倒不认识品级大小。

来到近前,大汉扶刀而立,那文官并不下马 ,居高临下扫了几眼,冷哼一声:“刚才是谁叫嚷着去调巡武卫的?好大的口气!”

看打扮却并不知道是什么官职。

忽听远近围观的闲人相互窃窃语到:“啊!这不是汲大人吗?”

“哪个汲大人?”

“还有哪个姓汲的大人啊!长安令汲黯大人啊!”

“嗷,长安令大人啊……是个好官呀!”

刘健不禁暗中吃了一惊,心知碰上铁板了。

他虽然没来过长安几次,但淮南暗伏在京城的密探不在少数,这些年来没少下功夫,当朝诸公的风评品性他们父子当然知之甚详,北来临行之际,淮南王特地叮嘱自己儿子一番,朝廷官员哪些是可以财色交接的,哪些是可以利益交换的,特别是有几个属于是绝不能去无故招惹的。眼前这个汲黯就属于暂时不能去招惹的之类!

此人官居大汉朝廷九卿之一兼领长安令,平生嫉恶如仇,耿正忠廉。尤其不畏强权,有时犯颜直谏,连当今天子都被他弄的下不来台,对他也无可奈何。因此,这人在朝野民间名声极大。有“强项令”之名!

刘健心下踌躇神色犹疑,田少齐少年纨绔自大惯了,,见他如此,早已不耐,他自恃父兄纵容,跳起身来戟指道:“是小爷说的,又怎样!你是哪里的官儿?多管闲事!”

文官身前大汉见这家伙无礼,刚要发怒,就听那文官笑了一声:“哦?你是哪家府上?”

田少齐见那官员问的客气,只当他怕了,心下得意,昂头说道:“哼!谅你个小官也不知道,听着,我爹就是当朝太尉,武安侯是也!我哥嘛,嘿嘿,这长安城内三千巡武卫都归他掌管,你说我调的动还是调不动?”

话音刚落,忽听不远处有人“扑哧”一声笑出来,众人循声望去,见是马车上那个孩童,不知何故,一口把嘴里嚼着的干果喷出老远,脸上表情很是精彩。

却是元召听到这厮说的话想起后世种种一时忍俊不禁,这不就是古代版的“我爸是李刚”吗!

这坑爹的纨绔们果然都是古今一脉相通的,呵呵。不说元召在心里暗乐,在场诸人却都一时无暇理会这孩童。赵远这边不免心里一紧,怪不得这少年如此暴虐无赖,原来是权倾朝野的武安侯田玢少子田少齐,此子在长安街市素有恶名,欺男霸女惯了。今日之事却当如何?

正寻思间,却见那汲黯大人先是拿眼扫了一遍赵远四人,又看了看马车上的元召,点了点头,心下已有计较。

转身之间霎时沉下脸来,冷眉一竖大喝一声:“嘟!你这纨绔子,依仗你父兄之名,本官早闻得你斑斑劣迹。今日之事,我已尽知!是尔等欺凌妇孺,使气伤人,聚众闹事扰乱城门秩序,撞到我手里,且随本官去长安署衙,说不得替武安侯好好管教管教!”

说罢一挥手,那双刀大汉早已从随从手中接过铁链,“哗楞”套在田少齐脖子上,任他挣扎叫唤全不管用,只双手一夹,如同老鹰捉小鸡般提了便走。

众家卫刚要上前抢人,汲黯回头抬眼如电用手指了指刘健,森严厉声说道:“怎么,要造反吗?小王爷身为藩臣,却勾连朝中权贵,甚至甘愿为纨绔子恶行张目,如此自降身价,不知有何目的啊?待本官于朝堂之上在陛下面前求解一番,可好啊?!”

刘健听罢早已汗流浃背,要知道本朝自先皇景帝削藩致使七国之乱以来,朝廷上下对各皇族亲王猜忌日深,哪里当得起如此诛心之语!

忙摆手制止众人,躬身道:“不敢,不敢……不敢劳汲大人大驾。”

汲黯不再多说,冷哼了一声,催马慢慢回城而去。

待到他身影走远,刘健才敢抬起头来,狠狠地看了那背影几眼,又用阴冷的眼光扫视了一遍赵远诸人,然后率领众家卫上马疾驰而去,想来是赶回武安侯府报信去了。

正文 第七章 小楼名梵雪 有女字灵芝

赵远这边见那帮人已走远,连忙附身查看马七伤势,见他坐在地上,左腿肿胀的厉害。那会儿打斗时胫骨已断,又咬牙坚持了这许多时候,此时危机解脱,这汉子再忍不住痛,脸色苍白,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滚落。

绿裙少女自小时候起就被这几人看顾,感情极深,早已拉着他袖子泪珠滚滚哭出声来,马七却咬牙强笑道:“大小姐,别哭啊,花了脸可不漂亮了,没事儿!马叔身体结实着呢。”

少女却哭的更凶起来。

那夫人也是难过,掏出手帕去擦他额头冷汗,马七连忙道:“夫人不可!一条腿废了而已。”

赵远见此心里更是又伤又恨,眼见兄长这条腿当是残废了,今后余生……唉!

众人正在伤感之际,忽见那名叫元召的孩童从马车跃下,一手拎着那条破布袋来到马七身边,抽出腰间匕首,径直向那条伤腿割去。

众人大惊,马七本能把腿向后一抽,触到伤处,疼的大叫一声。赵远怒声道:“小子!你要干什么!”一面伸手欲抓。

元召却并不理睬,只撇撇嘴角对马七说:“你要不想后半生做个瘸子,就老老实实呆着别动。”

马七一呆,未等说话,身后少女听到明白,颤声问道:“你说什么?小弟弟,你是说…….能治好马叔叔的腿!是不是?”

元召只点了点头,并不说话,一面手上不停,几下把那条裤管割开,用手慢慢摸到断骨之处,对准位置,小心矫正接好,然后从布袋中掏出一团用芭蕉叶包着的黑糊糊泥状物,均匀的平敷在伤处。

又随手劈开一节青竹,做个夹板,撕下一条袍襟当布条,把断骨之处用夹板牢固绑紧,然后拍拍手,ok完工!

那夫人和少女终究心软不忍看,早转过头去。

赵远却眼也不眨的,见整个过程这孩童手法老练,干净利落,他从先前的怀疑、惊奇、到最后的慢慢有了几分相信。这种手法,从前闻所未闻!心底不由大为震惊,如果真如这孩童所说能治好这断骨的话,这不就是传说中的“摸骨续断术!”只是那些黑糊糊的膏状物是什么?难道是金疮良药?用竹片夹住骨伤处,断骨就能恢复好了?他自是满腹疑窦、诸多不解。

这时见元召忙完,赵远忙上前问道:“小……对了,你是叫元召吧 ?我兄长这样就好了?腿上没事了?”

元召翻了个白眼:“你以为我是神仙啊?哪有那么快!伤筋动骨一百天,半月之内呆着别乱跑,尤其不能碰到骨伤处,半月以后拆了夹板,慢慢将养,自会痊愈。”后面的话却是对马七所说的了。

马七本来已知自己腿断,不免心灰意冷,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医术水准是非常低的,人一旦伤筋断骨的,那基本就可以预料是残废了!医者没那本事。可经过元召的处理后,只一会儿功夫,他就觉得敷了那层膏药之处,麻嗖嗖的清凉舒服了很多,似乎肿胀之处也没那么疼了,不禁大为惊奇,心里对断骨处的好转也不由得多了几分信心和期望。

对元召自是心存感激,遂抱拳郑重说道:“小兄弟,大恩难谢!且容马七伤好后,再行报答。”

元召不以为意,只是摆了摆手:“那倒不必,举手之劳尔。”

他心想的却是:“不是看那小姑娘伤心,我才懒得管你死活呢!要知道我在山上采制的这些药物好不容易。”

只是他小小孩童,做出一副大人做派腔调,却显得甚是滑稽。

那绿裙少女本来对他救治马七很有好感,见他如此说话,忍不住呵得一声笑出来。

她本是少女心性,那会儿还哭的梨花带雨,这会儿心情转好,一笑之下却又如春花绽放、海棠初开!

一瞬间,元召脑中又似乎闪过那双软软的小手和那双小手带给他的那一丝难得的温柔:“这小姑娘的笑容真是纯净喔!真是好看,就此离去,不知此后能不能再相见,有些不舍呢!”

见那夫人嗔怪的在少女脑后拍了一下,少女顽皮的冲元召吐了吐舌头,似是表示歉意。

夫人走到元召面前,笑吟吟说道:“小郎,多承你援手相助,不要怪我那顽劣小女无礼才是。”

元召忙摇头道:“没事、没事,我哪里见怪了!还要多谢夫人一路捎带呢,既然没事了,那元召就此告辞吧。”

说罢,背起包裹转身欲行。

却听那夫人急声道:“小郎且慢行!你是要到哪里去?城内是有亲戚投奔吗?”

元召不由顿了顿身子,眼底一片茫然。

是啊,自己这是要到何处去呢?本来就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懵懵懂懂来到这儿,四处漂泊了这几个月,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干什么,以后又将怎样。行走天地之间,茫茫天下之大,无一丝和他有关联的人和事,他尽量把那份悲凉和孤独压在心底的最下层,可又怎能不去想!曾经好几次,在无边黑夜里他泪流满面;曾经好几次,在荒山野岭之颠他悲愤长啸,诅咒谩骂这捉弄人的贼老天!可无论如何都已回不去他曾经热爱或憎恨的那个世界了。是的!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活在这陌生的地方还有什么意义!这一刻,也不知因何而起,前尘往事都涌上心头,那种无形的感觉似一柄重锤落在胸口,悲伤翻江倒海竟无比强烈。元召一时只觉郁积满胸、天旋地转,一口鲜血喷出,就此仰天而倒昏迷了过去。

元召再次醒来已是三天后的下午,他睁开眼睛,感觉阳光有些刺眼,又微微的眯了眯,慢慢的适应了屋内的环境。

四处看了一眼,很陌生。也许是他起身时的动静有些大,外面有人听到了,门被推开来,只见一个年纪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从外面跑进来。

一眼看到元召坐在那儿,高兴的嚷道:“啊!小哥,你醒了?太好了!”

元召冲他笑笑,问道:“这是哪儿?我怎么会在这儿的?”

“啊?你不记得了!”

那孩子瞪大眼睛,显得虎头虎脑的:“这儿是梵雪楼啊。你救了我爹的,是苏姨和灵芝姐让我看着你。”

元召呆了呆,很是听不明白这孩子跳跃性的话语,“梵雪楼?那我为什么在这儿的?”

那孩子用手挠了挠头皮,为难的说:“这我就不知道了,只是我爹很严厉的吩咐我,让我一定不准到处乱跑,好好守着你的!|”

顿了顿,仿似又想起什么似的说道:“对了,灵芝姐一定知道,她来看过你好几次了,还叮嘱我如果你醒了一定去告诉她的。我现在要去告诉她了,你别乱动啊!”说完没等元召再说什么,一溜烟的跑走了。

元召苦笑着摇了摇头,慢慢记起之前的一些事,隐约明白应该是那夫人救回了他。

“梵雪楼?呵呵,不知是干什么的,这名字倒挺雅致的。嗯,这儿?会是那个绿裙少女的家吗?”

他暗中提了一口气,酝劲与胸,只觉体内气息充沛,这一场睡看来休息的还不错。

他这段日子饱受流离之苦,处处和他前世的生活很不习惯,更兼精神上的悲苦压抑,那日一时被心障勾起思绪迷了心窍,如同走火入魔昏迷不醒。之所以睡了这么久,其实是他本身肌体在自我调节,那一口淤血喷出,却似吐尽了胸中块垒,淤积之气尽去!这时醒来,倒觉得神清气爽,恰似放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般。

元召凝思间,忽觉门口有人,抬头看去,一抹绿影正倚门而立微笑看着他,也不知少女几时来的,他直觉心底跳了一下,莫名浮现从前记得的一句话来:人生若只如初见,最是回眸一笑间!萦绕脑际就此不散…..。

正文 第八章 我生如朝露 为谁降人间

大汉王都长安,中轴朱雀大街尽头那处辉煌建筑就是皇家御所未央宫了。

当初本朝高祖皇帝开祚立基,命丞相萧何监造皇宫,广诏天下名匠,廓石高木、自是极尽库府财力。

建成之日,高祖看到这么广阔恢宏的一片殿宇,又看看空空的钱袋子,既惊且喜又感肉疼,不禁埋怨萧何花钱太多了!搞个这么奢侈的工程,要是后代子孙有样学样都这么败家可怎么办啊!

那萧何也是个老狐狸了,当然不能让皇帝知晓自己在这其中上下其手得到的巨额好处,眼珠一转说道:“陛下啊,老臣之所以把这宫殿建到极致,就是要让皇家后世不必再去耗费财力扩建了,只安稳居住就好,后世子孙只会称颂陛下的遗泽啊!”一番话连吹带捧哄的那高祖皇帝眉花眼笑,大赞忠臣。

后来的文、景二帝都不尚奢华,励精节俭,基本沿袭了当初建造的规模,内中各宫殿并未进行过什么大的扩建和改造。至当今圣上以来,未央宫已历经七十多年风雨,外观依旧巍峨庄严、磅礴大气!

时节正是九月初旬,天渐黄昏,东边一轮弯月爬上天空。在未央宫庞大的建筑群中有处并不显眼的偏殿,正门上方额匾“建章宫”三个大字,笔势凛然,却是当今天子刘彻御笔。

早些年,这儿还只不过是一处宫女杂居之所,因为最近几年,卫夫人进宫极得圣宠,而这儿离得皇帝居所甘泉宫最近,所以皇帝刘彻命人腾空了建章宫,极尽装饰奢华为卫夫人所居住,以便时时眷顾。

此时在宫殿庭院当中的一棵银杏树下,一位宫装丽人正坐在一个石凳上,几个宫女侍立在侧。

丽人正是这建章宫主人卫妙君,她出身低微,本是平阳公主家歌姬,改名叫卫子夫,偶然一次被皇帝刘彻遇到,一见之下被她倾城美貌所迷恋,遂带回宫中,至今已近十年还是荣宠不衰。

要说这卫子夫肚皮也是争气,自入的宫来,一连为皇室添了三个孩子。

头两位公主,粉雕玉琢自不必说,第三个却是位小皇子,起名刘琚,到今年刚满七岁,却是生的聪明可爱、十分俊美,深的皇帝刘彻喜欢。

卫子夫为人谦冲、待下人也和善,因此极得众宫人爱戴,虽然还没有得到什么封号,然而,在有心人眼里,建章宫的地位在后宫之中就很微妙了。

更何况那位陈皇后一直无所出,这几年性格更是乖张,已被皇帝冷落多时了。

卫子夫这会儿正在绣着一副长寿图,再过几天就是重阳节了,做为敬献给皇太后的贺礼,她一针一线绣的很仔细。

大汉王朝以“孝”治天下,对孝悌之道尤其重视,重阳节敬老即起源于此,每年九月初九这天,朝廷民间都会举行隆重的庆祝活动。皇家礼仪上当然更不能出一丝差错。

何况……唉!她叹了口气,这后宫之中看似祥和,其实却步步暗藏杀机,一步走错,有可能就万劫不复!

这些年好几次就险遭危机,为了生存,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心中的警惕和忧虑一点都不敢放松。

尤其是有了这三个孩子,她不得不更加小心。

几片发黄的银杏叶子随风飘荡下来,落在眼前石桌上,秋风微凉,她愣了愣神,回过头问道:“琚儿晚课还没温习完吗?”

身后一个宫女回道:“禀夫人,小主子…….”

话还没说完,只听那边廊下一个清脆的童音道:“娘亲,我早做完功课了的,好饿呢!”

一个身穿织锦绣袍的孩童跑过来扑到卫子夫怀里,一边嘴里嘟囔着:“饿、好饿、我要吃软软的米糕……。”

卫子夫宠溺的捏捏自己儿子圆滑的脸蛋:“好、好、我们这就叫上姐姐一起去吃。”

起身走了几步,又回问道:“陛下……还没有出招仙阁吗?”

宫女左右看看,小声禀道:“还没呢,张公公说七天了大门一直未开启过。”

卫子夫脸上神色黯然下来,皇帝自从一年前开始偷偷迷醉神仙之术,在甘泉宫南不远处建起招仙阁,内中招揽了一批所谓仙方术士参研修炼。却又怕朝廷大臣们非议,于宫中下了封口令,有敢胡言乱语泄漏消息者必重责!

前几天又不知听信了名叫董谒方士的什么说辞,要在招仙阁内那座叫寿灵坛的高台上收集长生仙露,调了羽林军把守,隔绝内外不通消息。这么多天了想起来不免使人忧心!

卫子夫虽然不通史书,可也知道前朝不远,那始皇帝不就是因为痴迷上长生术,落了个身死业消,大秦帝国就此灰飞烟灭!而一旦皇帝身子有个闪失,自己母子……!想到这儿,她心底忐忑更甚,看着前面那个蹦蹦跳跳着的小小身影,不禁把手心攥的越来越紧,长长的指甲刺到了肉里似乎都没发觉……。

在这同一时刻,在长安城绿柳巷梵雪楼二层的窗户上,趴着两个孩子在看街上的景物。

元召一边漫不经心的敷衍着马小奇的话,一边在瞅着那轮月色发呆。

马小奇是马七的儿子,就是那次照顾元召的那个孩子。这段时间一直跟在元召身后,也许他是从小缺少玩伴的缘故,对元召很是依恋,跟着元召活像一个跟屁虫。

这会儿的月光并不是很好,朦朦胧胧的似罩了一层光晕,“那个世界的人们,这会儿会和我看的是这同一轮月吗?”看着眼前朦胧的世界,元召感到很迷茫。

筑雪楼是一座茶楼,主人家就是那夫人,名叫苏红云,绿裙少女是她唯一的女儿,有一个好听的名字苏灵芝。还有几个象是伙计又象是护卫的汉子,除了他早已认识的赵远和马七外,还有候五、钱六和宋九,名字都很奇怪。

以元召的眼光,当然看出这几人手脚轻捷,都是练家子,不知以前是干什么的,只是奇怪他们怎么会在这小小的茶楼操此贱役。

也许是知道了他曾救治马七的缘故,几个人对他都很和善,就连那个天生一副冷脸的钱六碰见了也会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马七的伤恢复的很快,元召又给他换了一次药,照这样慢慢痊愈后,腿当无大碍,这汉子心里感激,只是言词木讷不会表达,怕元召身体还没恢复,就打派他的那小子马小奇整天跟着他,陪他玩耍。

夫人苏红云对元召很好,看他无依无靠,就让他在梵雪楼先住下了。

他是后来才听小胖子马小齐说,在他昏迷的那几天里,夫人怕几个大男人粗手粗脚的不会照顾人,到了夜里,都是她亲自在看着元召的。元召想起来,在迷迷糊糊的印象中,好几次他做着一个向无边黑暗中不停弦转坠落的恶梦,他恐惧挣扎哭喊…!每次在他最无助时,似乎总有一双温暖轻柔的手抱着他,耳边有一种如他很小很小时候时曾听到过的母亲哼着的那曲摇篮曲的声音,他便渐渐的安宁下来。

他曾以为那些都只是梦境中的片断,可后来他明白了那是苏红云在照看着他。念及此处,元召心里涌过一种很陌生的情感,那是夹杂了感激和对他前世曾缺失了的温暖母爱的孺慕吧。

元召感到眉梢鬓角有些凉意,他摸了摸,不是泪珠,是被秋露打湿了,这才发现天地间开始起了雾气,那弯上弦月越发朦胧起来,楼下品茶谈论的士子们三三两两,有吟诗的,有高谈阔论的,各种声音嘈杂。

“人生如朝露,转眼即苍桑,前世已矣,我今生又当如何呢?”

元召深吸一口气,抿嘴轻轻吹起一首曲子,那是《明月千里寄相思》的调子,舒缓忧郁的弦律渐渐溶入这两千年前长安城的月色中,微风拂动,音韵流转,路上有人驻足倾听,楼下嘈杂的声音渐息,不远处名叫灵芝的少女转头看向这边,眸子里闪过一丝莫名的神彩。就连在身边一直唠唠叨叨不住嘴的小胖子也睁大了眼睛,惊讶的看着元召,似乎不明白他只是用嘴巴,怎么会吹出这么好听的曲调来。

这小调好奇怪,以前从没听过,可是……真的很好听呢!

正文 第九章 塞外烽烟起 素手点竹笛

就在这同一个月色朦胧的夜里,千里之外的雁门关高大城墙上,数千名守军披甲引弓严阵以待,太守刘恭友正与雁门关守将冯德在焦急的商议着什么。

黑夜里,远处有映天的火光和隐约传来的喊杀声!看情形,那正是刚修缮好不久的前方要塞朔方城方向。

随着时间的推移,派出去的几拨斥候却还没有一个人带回有用的情报,刘恭友的心在不断往下沉,他看了看对面的冯德,将军的脸上也挂满了沉重的神色,两人不约而同的心里同时涌上一种苦涩:终于来了!是匈奴人寇边无疑了!

塞上风烟已沉寂了十几年了,今日过后,匈奴人的铁蹄又将踏碎这片百战之地的安宁,战火、血与残杀又将在这片土地上重新一个轮回!

“他妈的!这帮胡虏,就是喂不熟的狼!真是该杀!”冯德狠狠的一刀砍在墙角砖石上,脸色铁青的骂道。

太守刘恭友叹了口气:“自高祖皇帝白登之困,许给匈奴人岁币米酒食物诸多好处,又以宗室女和亲,才求得单于暂息刀戈。这些年来匈奴单于的胃口已是越来越大了。唉,朝廷诸公为求安定,处处绥靖妥协,终是养虎为患啊!”

两人不敢大意,在城墙上部署戒备,守护了一夜没睡。

少年崔弘从乱草丛中偷偷的爬了很远的距离,此时顾不得身体各处的伤处被荆棘刮的钻心疼痛,他早先看到不远处那骑斥候被追逐的匈奴小队一箭射落,失去主人的马儿跑了一段就停下在林子边吃着草,他小心的向那匹马移动着,方圆几十里内到处是纵马杀戮、劫掠的匈奴人。

那不是人,那是一群群的恶魔!

他的身体又不由的颤抖的厉害,背后被刀砍的伤处疼的使他一阵阵仿佛就要晕过去,他咬着牙,眼睛里血红一片,那里面注满了愤怒和仇恨!

整个朔方城和周围五六个屯子全毁了,毁在这群恶魔手里。驻守朔方的一营五百多个汉兵遭到突袭,匈奴前锋三千铁骑过处,战斗惨烈,五百人无一生还。而后的血洗劫掠……,昔日繁华的边贸之地已成为了人间地狱。

家和亲人葬身在熊熊的火海,“一定要活着跑出去,留待有用之身报这血海之仇!”

他努力的挣扎起身体,挽住那匹马的韁绳,用尽最后力气爬上马背,紧紧抱住了,狠狠把手中匕首插在马屁股上,那马受惊,猛的跳起来疯狂的向这片血与火地狱的外围落荒而去……。

元召现在很后悔那天夜里无意中吹了那首曲子,到现在为止,他已被梵雪楼大小姐灵芝盘问了无数遍了。

“你跟谁学的这曲子?……这曲调我以前从没有听到过,什么?你说你自己乱吹的?!”

……

“那么,你会口技喽?哎,你会不会学小鸟叫?”……!

元召感到自己头涨的厉害,何况旁边还有一个上窜下跳的马小奇帮腔。

“好吧!大小姐,那我教你学好吗?;元召站住脚,一脸痛苦之色的扶着额头。

“好啊、好啊!”

灵芝先是表情雀跃,然后又有些为难的说道:“可是,一个女孩儿家这样用嘴吹奇怪的声音,太不文雅了吧!”

元召想了想,说道:“无妨,我教你一种新乐器,等我会儿。”

然后,径直奔后院而去,少女不知他去干什么,和小胖子马小齐跟了过去。

只见元召来到墙角那丛修竹边,选了不粗不细的一段用匕首砍断削得光光滑滑,然后在上面不远不近的掏了几个小圆洞出来,又仔细的清理干净打磨一遍,自己上下看了看,嗯,马马虎虎一枝简单的笛子做好了。

他把做好的笛子交给灵芝,灵芝已是看了好半天,心里只是奇怪他做这个是干什么用呢?这时接在掌中,只见一段尺来长的碧绿翠竹托在她白玉般的手心里,两相映衬,甚是赏心悦目。

元召见她神情疑惑,笑了笑接过来说:“这是竹笛,我也叫它做长笛。”

然后横于唇边,手指轻点试了试音,很快,一曲婉转悠扬的音调响了起来,这次,他吹的是《长亭送别》的曲调,他气息绵长,吹奏的此曲最符合竹笛音质,听起来,清新处如晨曦初升,伤婉处又似残阳如血,秋风送别时,古道长亭晚……最是断肠滋味!

不知何时,苏红云来到灵芝的身后,她看了看那痴痴用目光看着元召吹笛的女儿,又看了看对面的少年,叹了口气。

“也不知道这孩子受过了多少苦,吹奏的总是这种听起来使人伤感的调子。”

一曲既终,元召收指放下笛子,那少女灵芝早已跳过去抢在手中,满眼都是小星星,连连问道:“小元召,你要教我的就是这个吗?太好了!我好喜欢!竹笛?真好听!呵呵呵…”。

元召笑了笑,这才发现苏夫人在一边站着,连忙行了个礼,刚要说什么,苏红云微笑道:“音律之道我也不懂,难得这丫头喜欢一件物事,你就教教她吧。嗯,没什么为难之处吧?”

元召忙道:“不难不难!很好学的,简单的很,大小姐一教就会”。

他却是会错了意,其实苏红云是怕他授人艺业有什么规据妨碍之处,元召自是不懂这古代的一些师门传承类的门规,苏夫人见他如此,也不再多说。

揽了女儿胳膊边走说道:“好了,先吃饭了!要学也不在这一时半会儿的。”

苏灵芝不情愿的回过头,又叮嘱元召道:“那你明天一定教我!不许反悔哟,这笛子,我先保管,就算是送我的礼物了!”元召点点头,看到先前倚在廊下栏杆那儿的赵远也站起来,跟着那母子向前厅走去,走过他身边时,顿了顿拍拍他肩头,呲了呲牙,说道:“笛子很不错,嗯,有空给我也做根。”

你妹的!元召心里暗骂,一个大男人学什么笛子!长得帅有了不起啊?嗯,不过,这家伙挎把单刀,面容冷竣,玉树临风的,再横挽长笛,貌似挺搭配啊!我靠,西门吹雪?花满楼?!

此后几天,少女灵芝得空就缠着元召让他教吹笛。小胖子马小奇对此没有什么兴趣,每次都懒懒的自己躲在一边晒着太阳睡大觉。

苏灵芝学的很认真,几套指法教完,进境飞速,她对韵律似乎颇有天赋,只不过几天功夫,就已经能自己完整吹奏出悦耳之音了。从此时不时的,后院之中就会经常环绕一曲清脆悠扬的笛音,那自是少女在勤加练习了。

以致前楼品茶闲谈的人们也经常会陶醉其中,只觉这不知是什么乐器奏出的曲音是如此美妙动听。有人问老板苏红云,她每次都笑而不答,只说是女儿在胡乱学习一种新乐器而已,难登大雅云云……。

而对元召来说,每当看到那豆蔻未开的少女在认真吹奏碧绿竹笛的模样,偶尔脑海中就会想起前世遥远记忆中的一些温馨片段,初中生活的青葱岁月、音乐课堂上短裙白衫的少女、单稚纯真的朦胧……。每当这时,他斜倚着树干,心底很是安宁。

只是,有人砰的拍了他肩头一下,打破了他的梦幻之旅。不用看就知道一定又是赵远那厮!

他恼怒的抬起眼,果然是赵远那张帅的使人烦的脸出现在面前,“那个……你上次和我说的这个中音孔是用什么指法来?”

元召用鄙夷的眼神看着他:“大哥!这是第三遍了好不好?还没记住!”

赵远用手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到这块儿就破音…….”

好吧好吧,元召又耐心的把指法要领从头再说一遍,赵远恍然大悟样儿,夺过自己的笛子,又猛得拍了元召一巴掌:“早说的这么明白啊!害得我一遍遍地苦练,哈哈……。”

也不管元召的白眼,径直颠颠的走了,不远处的少女早已咯咯的笑弯了腰。

时间正是下午,阳光暖暖照在睡懒觉的小胖子身上,那边林荫斜影里的灵芝在练习着竹笛,院门口传来苏夫人和赵远说话的声音,似乎在商量着什么重阳节的出游计划。

这种纯朴安宁生活似乎也很美好呢!元召收回目光,自嘲的笑了笑。

心里却有了点感慨,这段时间在梵雪楼,是他来到这个世界过的最安稳的一段日子。这倒不是他怕吃苦贪图安逸,只是人终究是离不开群体的温暖,那种孤独无依的感觉是可怕的,即使坚强如他,也会恐惧与这个时代的隔膜。而这里,恰是在他最需要关心的时候给了他收容,暂时安放了他疲惫的身体和那颗孤独灵魂。

苏红云、灵芝、小胖子、赵远、马七、候五……,这儿所有人都对他很好,而这就够了!

“我的要求并不多,只要一种人间温情而已,对于给我的善意,我的回报也许会大到你们无法想象!”

元召自言自语的说道。

正文 第十章 我有茶一盏 相赠留余香

中午时分,院子里元召指挥着马小奇正在忙碌着。

马七拄着拐杖脸上带笑在墙边看着,自从元召给他做了这条拐杖后,他就坚持不在屋里躺着休养了,每天都出来慢慢的做点力所能及的事,苏夫人劝过他几次,可这汉子很执拗,坚决不在床上躺着吃白食。

“何况元哥儿说过,多活动活动恢复的快!”他梗着脖子说道。

夫人见他这样说,也就由得他去了。今天元召找他去库房弄些新鲜茶叶来,他便跟了来看这个少年干什么用。

整天白吃白喝的,元召做为一个现代社会的来客还是感觉有点不好意思的。

他这段时间也会在前边茶楼帮忙,这才发现这竼雪楼所营的茶业却与他所认知的不同,只见提壶倒茶入盏,盏内茶汤浓稠古怪,他好奇尝了一口,一股油涩苦味满口满腔,好玄没当场吐出来!仔细看了看,壶里除了细碎的茶叶沫子竟然还有葱姜之类的东西!我靠!这也是茶?

元召抽空问了问在柜台管事的钱六,那精瘦精瘦的汉子先是莫名其妙,后又看了看他,心下了然漫不经心的说:“这当然就是最好的茶了,小孩子家没喝过。有什么好奇怪的!”

元召:“……。”

怪不得叫“吃茶”呢!简直是喝咸汤嘛。

他心里叹了口气,原来这个时代却还不懂饮茶之道啊?现在都还在煮生茶?这样啊……,他心中渐渐却有了一个主意。

两个孩子这会儿在院中忙碌一番,把铁锅架起木柴烧热,把嫩嫩的茶叶子清理干净,然后倒进去,元召吩咐小胖子控制好烧柴的火候,他一边不住翻炒,一边用手均匀的揉搓。

小半个时辰后,看茶叶都已卷曲起来,颜色由绿转成了深褐,深吸一口气,隐隐闻到了他熟悉的那种清茶香味,倒在干爽的竹板上晒凉,嗯,品相还不错!摄一小撮放入陶盏中,用开水冲好,一会儿功夫,只见卷曲的茶叶慢慢的伸展开来,在水雾中浮动,梗叶完整,茶汤清亮,袅袅香气渐渐氤氲了宁静的小院。

马七早已在旁边看呆了,他嗅了嗅鼻子,问元召到:“元哥儿,这茶叶子……用锅炒过了,还能喝吗?”

元召一笑说道:“马叔,喝一口尝尝再说啊。”

还没等马七伸手,身后早有一人探手取过那茶盏来,先是闻了闻浮动的香气,然后饮了一口慢慢品味,蓦然眼睛一亮,又忙品了几口,半晌放下茶盏喟然叹道:“想不到,茶叶之味,还有如此之妙!这等烹茶之法,却是从所未见,元哥儿,你是如何学来的?”来人却正是那茶楼掌柜钱六。

元召心下暗自苦笑,我能和你说这是从两千年后学来的吗!

只得说道:“这个……从我记事起,就跟了一个道士四处流浪,看他这样炒过茶,我就记在心里了。”

“嗷?那道士一定是个世外高人啊!不知道是哪里的道人?”

旁边马七见他盘问个不休,早已不耐烦了,嚷嚷道:“哎哎哎,我说老六,你有完没完?这茶到底喝了怎样啊?”

钱六咂了咂嘴,似乎在回味一番,然后说道:“如此饮法,却是无上妙品啊!”

元召心说,废话这不是,这可比你们那咸汤好喝多了!和那个比起来,这是饮茶史的革命啊简直!

钱六赞叹一番眼珠转了转,欲言又止的样子很是踌躇,元召暗自一笑说道:"钱掌柜,你觉得这种饮茶方式会不会被人们接受啊?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把炒茶之法相授。”

钱六闻言却是大感意外,他替苏夫人打理竼雪楼多年,颇有了一些商道经验,自是眼光菲浅,见了元召这等茶道新法,茶汤有如此清妙滋味,早已预感到这将是一次难得的大机遇,仿似一扇新的大门即将打开,其中蕴含的潜力价值不可估量啊!他正为难怎样才能说服元召获得这种炒茶之法,忽听元召竟说要无偿相授,这……这小小年纪的孩童竟有如此胸襟!

马七在一旁听了挑起大拇指:“我早知道元哥儿!上次为我治伤就看出他别看年纪小,却是真豪爽的性情。哈哈哈……。”

钱六神色也是激动,对元召拱了拱手道:”元哥儿既然是如此大方,且容我去禀告苏夫人一声,再做商议。”

元召点点头,又说道:“这种新茶饮法,另有一番茶道之论,到时我会一并相传知。”

钱六肃容作礼,包了一包茶叶,转身去找苏夫人相商去了。

到得吃晚饭时候,苏红云就把元召唤了去,又详细的询问了一番炒茶的方法,元召见钱掌柜几人都在,自是无所保留,从选茶、炒制、火候掌握、成品颜色以至冲泡之法、器具搭配等自己所知的一一详细告之。

苏夫人越听眼睛越亮,旁边的钱掌柜早已执笔在飞速的记录下来。良久之后,苏夫人来到元召面前,面容慈和笑道:“你这孩子,第一次见你时即觉有缘,当时只是怜惜你独身无依,这段日子看过来,却是个知恩图报心地良善的性情。这个竼雪楼虽小,也足以容身,这一大家子人也都是善良的,你既无处可去,以后就在这儿住下可好?”

元召点点头,抬眼却正遇上苏夫人身后灵芝那似笑非笑带着调皮的目光,心中一动:“我这么想在这儿留下来,是为了这个在这一世最初给我温暖的少女吗?”

当下几人把盏中茶汤品评一番,又具体商议要怎样推出这种新茶,元召坐那儿听了半天,不禁撇了撇嘴,感叹这个时代的人真是……太不会做买卖了!他虽然不懂现代经济学,可在后世全民皆商的时代那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嘛?只凭卖那两碗茶能挣几个小钱啊?

当下清了清嗓子,用尚显稚嫩的声音说道:“那个,各位叔叔,苏夫人,能听我说几句吗?”众人回头不明所以的看着他,不知他要说什么。

元召理了理头绪,然后根据后世所知的现代营销理念,提出一条以“新茶新文化”为主题的适合竼雪楼发展壮大的道路。具体就是以这种划时代的新茶饮法为突破点,辅以上、中、下三种茶饮,与文化相结合,打造出竼雪楼独一无二的特色茶艺,顺便带动糕点、甜品小零食产业综合发展,逐渐形成一个集茶饮、美食与文化相结合的新兴产业。到时候,想不发财都难啊!……。元召说着说着,忽然发现大家的眼光都在发直的看着自己,哎!这都是什么表情?

半响,长得憨厚的宋九喏喏说道:“元哥儿,你说的太玄乎了吧!我们这小小茶楼,能有那么大前途?再说,那什么美食?却是没听说过。”

元召一拍脑袋,哎呀!光顺嘴说了,忘了这时代哪有琳琅满目的那些小零食啊。不过不怕,几种小点心的做法还是记得的,足以应付了!唉,又给自己找了个活!

钱掌柜却是很有头脑,他迟疑思索了一会儿,又看了看苏红云,开口说道:“元哥儿所说的虽然深奥,有些道理我也不是很懂。可仔细想想,这条路子却是可行的。如果真如元哥儿所说有恁大的发展前途的话,到时候……。”

说到这里,他有意无意的眼光扫过苏灵芝那儿,然后转过身子面朝兄弟几人,脸上笑意敛去,放低了声音似带了无尽恨意:“隐忍了这些年,大仇当可报了!”坐着的赵远、候五、宋九马七几人听得这话,人人脸现激动之色,粗直如马七眼眶都红了。

元召却是心下一愣,他自是不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当下只作没听见。

钱掌柜复转笑脸,对元召说道:“只是此事做起来繁杂,还要多多借重于元哥儿的奇思妙想啊!”

元召点点头:“一定竭尽所知。”

众人见他如此,都是感佩,再不把他当作孩童看待,眼中自然都透出一种亲热之意来。

钱掌柜又请示苏红云,夫人只是笑笑说道:“你们几兄弟做事我自放心,放手去干就是,只是别累坏了元哥儿,唉!他终归还是个孩子。”

当下一一策划起来,问起元召的想法,元召也不推辞,略加思索,把各种材料、器具、制作场地、所需人手一一分派给几个人分别负责,又把每项的各种要点和注意事项交代明白。至于到时的制作培训,他自会亲自去演示,现在只是先安排好场所,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就行了。不一会功夫,头头是道各方面都安排清楚明白,几人不免心里吃惊复转喜悦,这元哥儿小小年纪胸中竟有如此沟壑!

看这种种策划,竼雪楼这次很有可能会大为成功呢!当下自是人人振奋,迫不及待各自去出力准备去了。

正文 第十一章 重阳登高塬 陌上黄花遍

如此忙碌几天,各种准备工作渐渐的有了头绪。

这一日,元召正与钱掌柜在库房挑选茶叶的品种,依元召的说法,要使茶楼生意兴旺,除绿茶外,新茶要分出多个种类,不同口味,以适合不同人的需求才好 。钱六自是一头懵懂,只得领了他来库房,让他自己挑选搭配。

苏灵芝自外面而来,站门口看了半天,见元召翻弄木箱等物件,弄了一头汗,不由好笑,遂掏了一块丝帕过去给他擦擦,元召忙伸手接过来,见是一方洁白的丝帕,上面刺绣了一朵小小荷花,隐隐带了少女的温馨体香。他倒不好意思起来,自己用袖子擦了擦头脸,表情讪讪的又伸手把那丝帕还回去,少女心地单纯,自是想不到其他,见他的窘态,却咯咯笑起来,也不伸手去接,眼睛眨了眨说道:“娘亲说明天重阳要带我去登高祭念,顺便去看望文姨,如果你想出去的话,带你一起吧”。元召想了想答应下来,他一方面是要去城外山林采集些药草,另一个却是对当初那个叫文姨的女子怀有一丝好感,对她当面道一声谢也是应该的。

灵芝见他答应下来,又和钱六打了个招呼,扭头自蹦跳着走了,“哎……”元召举着手帕的手伸在半空中,有些无奈。

钱掌柜笑呵呵走过来,拍了拍他的后背:“大小姐心地是极好的,不必介怀,好好收下她一片心意就是。”.元召收回目光,点了点头,把那方丝帕郑重的叠好,收在了怀中。

第二天,阳光睛好,秋风送凉,苏红云一早起来,带了灵芝和元召还有小胖子马小奇,院里马车早已准备好,马七腿伤还不利索,这次是宋九驾车,赵远依旧骑了那匹大青马相随,一行人穿出绿柳巷,拐上朱雀大街,径直出长安南门往长乐塬方向而去。

只见南门外大道之上,行人熙熙攘攘,车马盈道,都是出城外登高踏秋的人们。平常百姓提壶携樽相伴而行,更有那些贵戚之家马车之上带了幕帐、乐器和各类酒食,显然是要在草原之上,行秋帷宴饮之乐了。

原来重阳节登高,又叫“踏秋“,这个习俗早在战国时期已经形成。我国古老典籍《易经》中把“六”定为阴数,“九”为阳数,而九月九日,双九而重,故名重阳,又叫重九。至汉立国以“孝”治天下,遂定重阳节为尊老祭祖之节。除怀远思人外,这天正是一年中最吉利的日子,金秋风晴,天高气爽,登高望远心旷神怡,自有健身怯病之意。

那驾车的宋九倒和赵远差不多年岁,面白似书生模样,以前当是读过几天书的,一路上说起这种种风俗,三个孩子听了倒也有趣。

只是不知何故,苏红云今天神色郁郁,似乎显的有些忧伤。

元召坐在车厢前,偶尔插嘴说几句,灵芝和小胖子则很兴奋,唧唧喳喳的说个不停,时而取笑一番元召那似小大人的样子,时而又要想爬到赵远马背上玩,元召只是微微笑着,这个情景倒使他想起以前很少的几次在任务完成短暂休假时和几个朋友在野炊时的情形,那是他生命中记得的仅有的几个感到放松和温馨的片断。

身边偶尔也有鲜衣怒马之辈飞驰而过,自是长安城内豪贵之家的子弟了。

行了大约不到一个时辰,前面不远处见路左地势逐渐升起,似是突兀而起的一块高原般,边缘向远方延伸无边无际而去,这就是著名的霸上长乐塬了!宋九把马车停下,和赵远二人把诸般物事带在身上,苏红云又把几枝茱萸用红绳扎在三个孩子臂上,元召已听宋九说过这种习俗,也不以为异,当下收拾停当,一行人徒步往塬上攀援而去。

这长乐塬却是处极好的所在,也不知是何年何月如何形成的,有十几丈高,平坦辽阔一望无垠。

现在秋高,广袤的野草深可及膝,野菊开遍满目金黄,视野可及处有一小片一小片的树林,各种小型动物在草间倏忽而过。正南极目处是郁郁葱笼的终南山麓,在东南角长乐塬坡下就是渭水河滚滚而过,打个弯直奔长安城外而去了。

元召背了一个竹篓,他这次本打算来采些草药配制一些常备药物的,见遍野金菊,又有了一个想法。他想了想,又吩咐小胖子拿了个布袋,正要带他去旁边菊丛中去采摘,忽听苏红云叫他道:“元哥儿等等,你带灵芝一起去吧,省的她在这边呆着无聊。”元召还没开口,瞥见宋九对他使个眼色,似有深意,当下便不再多说,点点头领了灵芝小胖向不远处走去。

少女似是不太情愿口中唠叨着:“家里每次祭奠的事都不让我在跟前,也不知搞什么鬼。哼,有什么可稀罕的!”

小胖子倒似是知道些什么,鼓了鼓嘴,终究没有说出来。

元召劝道:“大人做事不让你知道肯定是有道理的,该让你知道时自然就对你说了。”

小胖子连连点头:“是啊是啊!灵芝姐。”

苏灵芝却还不满意,嘟着嫩嫩的嘴看了看这俩人,说道:“哎,你此小胖大不了多少啊,就不会叫我一声姐姐嘛?真是的!”

元召暗自苦笑,叫你姐姐?小丫头你知道我两千多岁了吗!

马小奇在旁边兴灾乐祸的笑着,一副可算有人同受苦的样子,看来以前没少受灵芝的苦头。

少女皱了皱眉:“怎么?你不愿意叫我姐姐吗?”

元召无奈只得叫了一声:“阿姐!”

她立即眉花眼笑起来。

元召指挥着两人在野地采摘菊花的花瓣,灵芝不解的问他采这些野花干什么用,元召解释说是制作一种菊花茶,有清润美容养颜之功效。少女听了这些名词神情有些迷糊,元召只得又详细的用她能听得懂的话解释一遍,少女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然后采摘花瓣的热情就高涨起来。

元召瞥见不远的地方苏红云在一处平坦之处摆了香烛供品之类,身后赵远宋九二人神色严肃,听不清她喃喃的说的是什么,只隐约听到饮泣之声。 不久后,见三人礼拜如仪,祭奠完毕。又过一会儿,说话声和脚步声便在身后响起来。

三个孩子摘的菊花和采挖的药草已装满了竹篓和几个布袋。此时,几个人正在坡下渭水河边空地上搭好简易的帐子,准备休息一下顺便进点吃食之物。远近也有几拔游玩的人家的帐篷,空地上升了火堆在吊锅里咕噜咕噜的煮了什么肉类,也有席地围坐的人群在饮酒谈论热闹的说着什么。

小胖子跟了赵远去四周收集枯枝干草,苏红云在整理吃食,一样样放在铺着的毡子上,元召见大多是粟米做的糕,饼子之类的,有两只獐子挂在帐子的横杆上,看来是那会儿赵远那家伙捕捉的。他见无事可做,遂提了那獐去到河边,准备剥皮洗剥干净。

苏灵芝眨吧了几下眼睛,去提了只小木桶说去打水跟了他后面去了。

正文 第十二章 无瑕少女心 谁家麒麟儿

这个时候的渭河,水面宽阔浩浩东流很是壮观。

河边碎石嶙峋,粗砂遍布,元召一边用匕首清理着獐子内脏,一边嘴里应付着在旁边嬉水少女的乱七八糟的问题。

她一会儿问元召还记不记得小时候的事,一会儿又问他跟着那道士流浪有没有挨打过,然后又很惊奇于他清理动物的手法,搞不懂他小小年纪怎么会这么多东西的。

忽然听她“哎呀”一声,元召回头去看,只见少女右手水迹淋漓,在纤纤柔夷掌背上挂了一只碗口大的怪物,多腿多角样貌丑陋无比,一只大钳正牢牢的夹着灵芝的手掌边缘,她已是花容失色,泪珠儿早在眼眶打滚了。

元召连忙上前用手捏住了那怪物背盖,手指微动把前钳掰断,又小心的取下夹住灵芝手掌的那段,见娇嫩的皮肤早已渗出血来,他略一犹豫,怕这深浊的河水中细菌侵入伤口,引起破伤风的话,以现在的医术水平却是大麻烦,当下不及多想,伸嘴吸住那伤处,用力吮尽残血,又从袋中取出一束金银花来嚼烂了,敷在上面,然后探手入怀取出一条丝帕,却正是那日灵芝送他擦汗的那条,打个结把伤口包好,一面安慰着灵芝道:“阿姐,没事得!小伤口而己,好的很快。”

静静的却听不到少女的声音,元召抬头见她的脸上表情有些异样,脸儿红红的,有些扭捏,见元召看过来,连忙避开眼神应道:“啊…,嗯、嗯…!”声音细若蚊喃。

元召心下好笑,有意避开她窘迫,他弯腰捡起那地上的丑陋怪物,呵呵一笑:“想不到这河里还有这么大的螃蟹!嗯,还是大闸蟹,这下有口福了。”

苏灵芝本来已是羞涩的不行,她长这么大除了苏红云还没有人这么亲密过。

这混蛋小子…竟然用嘴去…怎可如此轻薄!她一霎时只觉心跳的厉害,双颊飞红,只想就此赶快跑掉。又见那小子在细致的敷药包扎,自己送他的丝帕他竟贴身收藏着吗?少女朦胧的情怀从未被人如此温柔以待,这一刻她只感到被一种从未有过的充实包围着,她说不清那种喜悦感觉,那是一种不同于娘亲给自己的关爱……。

她,很喜欢!

苏灵芝芳心正胡思乱想着,忽听元召在说什么有口福了的话,她大吃一惊,也顾不得害羞了,连忙跳过来说:“你在乱说什么啊!快扔了它!这东西可不能吃的。”

元召一愣:“怎么?你们没吃过这种螃蟹吗?”

“什么?你叫它螃蟹?这种东西有人叫它八脚怪,是一种毒物,那么丑陋吓人!你还说能吃!”少女一副急吼吼的样子。

元召心下一晒:“嘿嘿,我倒忘了早先这东西是没人敢吃得,嗯,难道我要做这历史上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呵呵。”

当下对她一笑说道:“阿姐,这东西我吃过,是美味啊!相信我,等着我捉来做了给你看。”

当下提过那只小木桶挽了裤腿,在河边石块砂砾间搜寻起来。

元召不禁感叹这个时代的生态资源真是太丰富了!不一会儿功夫,碗口大的大闸蟹就装满了木桶,竟然还有一只野生鳖,中间他还用自制的木杈捉了十几条两三斤重的鲤鱼,用芦苇穿了嘴。苏灵芝虽然见他收获满满,感到有趣,可终究害怕那些张牙舞爪的怪物,只远远的看着大呼小叫的指点,却不敢到近前来。

元召正捕捉的起劲,忽听身后有人“咦”了一声,一个略带了稚嫩的声音问道:“你说这种奇怪的东西能吃,是真的吗?”

却见一边不知是谁家的一个六七岁孩童,穿着合身的锦袍,披发束着冠儿,生得眉目清秀,正用好奇的神色看着元召手中挣扎的螃蟹,他身后不远处却站了几个身形矫健的汉子,在警惕的看着四周。

元召暗想这应该是富贵人家的小公子随了出来踏秋的,他也不以为意,见这孩童长得颇讨人喜欢,遂把手上螃蟹扔进木桶,笑笑答道:“此物名为螃蟹,别看外形丑陋,嗯,蒸熟了是好吃的很。”

那孩童似乎没有见过什么有趣的事,听了元召的话,眼睛亮晶晶的,就要伸出小手去摸摸,旁边早有一个随侍汉子急步上去阻拦:“小主人,不可!这些毒虫怪物最是伤人,不可乱动。兀那小子!休得胡言乱语蛊惑!”后半句却是对元召所说,口气严厉。

元召撇撇嘴,鄙视的看了看那汉子,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嗯,打手一枚!不屑理这种糙人,继续低头收拾今天的收获。

灵芝早听见那汉子的说话,跑过来瞪了那群人一眼,蹲下帮元召收拾起来。那个小公子似乎对这些乱爬乱蹦的水中活物很感兴趣,也蹲下好奇的看着,问东问西的。

汉子刚要再上前阻止,身后一人拍了拍他肩膀,温和说到:“无妨!难得琚公子出来一次,见识些新鲜事物,随他吧。”元召听此人说话平淡随和中气十足,倒是眼角瞥看了一眼,见这人不到三十岁年纪,颌下微微的胡子茌,身形高大,神情淡然,看情形应该是这群人的头领,那汉子听他这样说,当即垂手不再多说什么。

元召和灵芝收拾完毕起身欲行,却见那小公子依旧眼巴巴的看着,灵芝心下不忍,扯了扯元召袖子努努嘴,元召想了想,从桶中捉出四五只蟹来,用茅草捆扎了两个大钳,把苇枝编成个小小提篮,又分出两尾鲤鱼,一并放入篮中,然后递给他微笑了道:“嗯,这个,送你了,拿回家玩去吧。”

那小公子眼睛一亮,伸手待接,神色又有些疑惑,转头去看身后那个身形高大之人,少女灵芝早已接过小提篮子,一手拉住他手,放他手上提了,一面说道:“这是我和元哥儿送给你的小礼物了,不用管别人。只是小心些别被这坏东西夹了!看我的手掌,就是被它夹伤的呢!不过元哥儿已帮你绑好它那夹人的钳子了,不怕咯。”少女扬了扬自己包扎着的手,咯咯笑了两声,追上元召走了。

小公子呆呆看了看手里篮子,只是几枝芦苇粗糙编就,里面的东西蠢蠢欲动着,他心里蓦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动。他在那样的一个所在出生,自小就被宫女护卫细心呵护,后来逐渐懂事,开始启蒙开学,所授学师长俱是严肃凛然的老古板,而娘亲为了那些暗中隐伏的险恶,整天叮嘱耳旁的都是不可轻信人言了、不可随便接受他人之物了等等!这使他的童年没有一丝乐趣可言,更没有人问过他想要的是什么,虽有几个姐姐,可她们和自己一样,都只是那座牢笼中的鸟儿罢了,哪有什么新鲜有趣的物事。这次好不容易求了娘亲,娘亲被他缠不过,答应去求父皇,好在这段时间父皇心情很好,破天荒的答应了他出宫的要求,这才得以出来走这一遭,自是如出笼的鸟儿般,处处感觉新鲜。

在这长乐塬上看那班侍卫追逐了半天猎物,感到有些乏累无聊,忽然看得两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孩子在那边河畔捕捞,觉得有趣遂上前观看。虽然只是短短的相识这一会儿,却有一种从未有过的体验,此时他愣愣的看两人走远,心中倒有几分不舍之意。

忽觉一双温厚的大手抚在自己肩头,他回头见是那个高大的身形,遂略含委屈叫了一声:“阿舅……。”

那人微微点了点头,爱怜的轻轻拍拍他,说道:“好好收下吧,不可辜负别人好意!这两个小娃儿倒是有趣。呵呵……”。

正文 第十三章 缘是他年因 岂知今日意

高原之上凉风习习,芦棚之下啧啧赞叹好吃的声音不绝,元召在一边的树荫下满头大汉的忙碌着,自从赵远三两口吃完了他烤出的那条鱼,瞪大了双眼大声招唤大家都过来后,元召就没再停下过。

小胖子蹲在地上不满得看着两个大人吃得满嘴油腻的样子,手里恨恨的用小刀收拾着剩余的那些鱼儿,人家哪里胖了吗?让我少吃点!只是,元哥儿烤出来的那香味儿太他妈香了!小胖子只觉得自己嘴角又有馋涎要流出来了,心里的怨念不禁又多了几分。

苏红云和灵芝在笑呵呵的看着,慢条斯理的小口吃着木盘中的烤鱼,偶尔打打下手。元召郁闷的听着变身好奇宝宝的赵远宋九的唠叨,不明白汉朝人在吃食方面怎么这么弱智的,什么?鱼只会烩?肉只会煮?野菜也只会灾年蒸了果腹?元召听得一阵阵翻白眼,怪不得这两人放下鱼,又一人捧了一大块烤好的獐子肉两眼放光的啃着,也不怕烫了舌头!

呃?苏夫人和灵芝好象吃的也不很斯文,又看了看满脸怨念的小胖子,拍了拍他头:“等着,一会儿那个才是美味!马上就熟了。”

马小奇闻听此言,立刻来了精神!元哥儿说的还有错吗?肯定超级好吃!马上扔了手中活计,屁颠屁颠儿的跟了元召向那边的灶锅走去。

元召隔了老远就闻到了锅中透出来的那股香醇,只是还没来的及开锅,呼啦啦围过来这群人是怎么回事?有人牵了牵他衣角,嗯,认识,是河边遇到的那个锦衣小公子,后面跟了笑咪咪的护卫头领,还有那群打手甲乙丙丁等。

只见那孩子用手擦了擦嘴角,喏喏问道:“大哥哥,你们这边做的食物好香啊!可不可以……可不可以……?”

元召呵呵一笑:“等着啊!一会儿给你吃好东西。”扫了一眼他那帮跟从,一面转身心下暗自得意,小小烧烤算什么好吃的东西了,今天就让你们这群土包子见识下清蒸大闸蟹的魅力。

他把那锅木盖掀开,待蒸汽散尽,只见蒸笼之上密密排列着的那些螃蟹早已经遍体红透,一股浓郁的鲜香被风一吹随四周飘散开,众人闻到香味都围拢过来,好奇的看着这些外形丑陋的家伙,心下疑惑这能吃吗?

元召微微一笑,拿木夹捡个大个的出来,刚要动手,看到一边的小胖子在不住的咽着唾沫,遂顺手递到他面前,心里笑说这史上第一个吃螃蟹的荣誉就让给你了!马小奇却有点手足无措无法下口的样子,元召帮他把蟹盖揭开,自己又拿了一个,嗬!满满黄澄澄的蟹黄,小胖子吃了第一口就再也停不下了,飞快的学着元召的手法大嚼起来。

元召又捡了几个送给灵芝和苏红云,却并不自己拿给那小公子,只是笑了笑,朝他身后摆摆手:“嗯,如果想吃的话,都自己过来拿吧。”

那被小公子称呼舅舅的男子倒是一愣,心里暗叹:“这孩子小小年纪,倒颇通规矩,看来早已看出小主子身份尊贵,故而不肯逾越,心智倒是不简单。”

他面露微笑,冲早已急不可耐朝他张望的小公子点点头,上前一步道声叨扰,拿起螃蟹如法炮制,把蟹盖揭开,取出一把光闪闪小银叉微微托起一小叉蟹黄,见黄嫩异常味香诱人,也不禁赞叹,稍倾见银叉并无异样,遂递给小公子,这孩子见别人吃得香早等不急,接过来一口吞下,只觉舌尖滑腻浓香,回味之间,平生美味竟以此为最!

他们这帮人在不远处也搭建了一座休息的帐蓬,当下早有人去把几只野兔黄羊之类的猎物提过来,竟然还有两只酒嚢,那高大男子略一拱手微微一笑:“既蒙讨挠,无以为报,区区野味请收下。”

这边赵远上前一步,也缉手代苏夫人回道:“吃食之物尔,不敢求报。”

对方却不置可否,只是摆了摆手示意手下人放到旁边,转身饶有兴味的看着元召说道:“这位小哥儿的炙肉手段倒是特别,观其色嗅其香已使人垂诞,喔,在下卫青,就此相逢即是有缘,不知能不能让我手下的这些兄弟也尝尝此种别致美味呢?呵呵”。

元召翻个白眼,一帮大汉也这么嘴馋,我哪有工夫伺候你们?忽然脑际亮光一闪,什么什么?卫青?你的名字叫卫青?那人听他语气异样,心下奇怪,自己只是建章宫中的普通侍卫而已,难道这孩子曾见过自己吗?元召笑容古怪,表示从来没认识过他!只是态度热情了许多,招呼大家都坐在一起,又烤上一只黄羊,赵远和宋九见这几人性情直爽,倒是彼此相熟的很快。

此际秋深,长乐塬上风爽天高,长草起伏白云过隙,众人围坐毡席之上,几杯烈酒,烤肉炙香,蟹肥黄嫩,虽是初次相逢但当此境地却是相谈甚契。元召只管在那边忙活着,灵芝和小胖奔前忙后嘻嘻哈哈的打着下手,后来那小公子看得有趣,也不管手上的吃食了,只在这边好奇的问东问西,帮着添柴旺火什么的,虽然那一身锦袍弄了个乌漆抹黑,却是兴高彩烈不亦乐乎。那几个跟随觉得不妥,正要上前,名叫卫青的男子摆了摆手,诸人随之不再多说。

苏夫人在旁边看着几个孩子的温馨热闹,脸上笑吟吟地,似乎心底的郁伤也减轻了许多。

一帮人吃得满嘴满手的油腻,不住口的夸赞元召的手艺,几口劣酒入喉,逐渐热络起来,两边略通名姓,除了那大高个卫青外,其余几人分别叫公孙敖、陈甲、孙乙、…反正元召也没想记清,倒是赵远和他们聊得十分投机,想来他们也认为这外形硬朗的帅哥是个汉子吧。

至于那个小公子,诸人介绍时只说是自家小少爷,都呼其为琚公子。元召只嗯嗯的不住点头,心里隐约猜测知道这些人的来历,倒也并不想和他们有太多交集。

那琚公子小孩儿心性自是看不出他的冷淡,只是围绕旁边问这问那的,十分好奇宝宝似的,提出的问题倒有多半被好为人师的苏灵芝代为抢答了。

此时长乐塬上远近人流如织,俱是踏秋祈福之人,隔着他们不远之处也有几座凉棚,当中设了芦席矮几,有十几人在座高谈阔论。

内外有不少随从侍立伺候,看阵势当是官宦富贵人家,主位之上一人居中而坐,长脸黑须,面容威严,下列环座几人,有做文雅书生打扮,也有两三人相貌魁梧,举手投足间是厮杀汉的做派,不知什么来头。每人面前的几上摆着简单的杯盏肴酒,几个人起先不知道在议论什么,后来好像因为某件事起了争执,声音渐渐大了起来。这边隐隐听得几句,:“…野蛮凶残…可怜我边民,…杀戮…”!然后那几个文人模样的引经据典不知说了什么话,随后只听的“啪”得掌拍桌案声响起,一个粗豪声音中带了愤怒高声喝道:“当朝者难道皆是软骨头吗?怕这怕那的!吾大汉子民不如猪狗?!就任其屠戮?”元召瞥眼见卫青几人神情微动,侧脸向那边望去,只见一个雄壮身影背身而立,布袍葛衣,看不清神情相貌,只听的语气十分激动:“想那五百戍卒,俱是吾关中子弟,离家之日,音容尚晰,可曾想到会埋骨北荒!难道就这样无声无息的如沙尘湮灭…?”说道后来声音竟几近嘶咽。

这边众人听得一会儿,逐渐听的明白,原来自入秋以来,北地边关已经安宁了两三年的局面又被匈奴人的铁蹄踏碎,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五六处烟尘风起,戍卒喋血边民流离,雁门关外这几年由流民开荒生聚而成的几个村堡已被劫掠一空,来往商贾开展边贸的两处集市早已不复人烟,匈奴人的入侵更有愈演愈烈之势。边关守将未得诏令,仓促之间只得一边收拢四野难民固城据守,一面派红翎信使急报朝廷请示军略。这几日朝堂之上便为此事争论不休,是战是和一时未有定论。

苏夫人赵远等人自是不知其详,卫青诸人也是隐隐略知其事,虽知匈奴寇边,并不知道其中这许多惨事,此时听到那雄壮大汉说起匈奴人的凶残之处,掠财杀人无算,家园烧成白地,屠戮无分老壮男女,就连几岁的孩童也不放过,竟拖于马尾纵横直驰取乐,哀嚎遍野,虐如彘犬,最后肉皆糜尽,只剩血骨嶙峋……!

说道激愤之处,偌大的汉子已是虎目含泪眼呲欲裂,与闻之辈满帐唏嘘发指冲冠!

正文 第十四章 义烈冲塞北 秋意漫长安

匈奴人说起来和汉人其实是同一个祖先,历史渊源可以追溯到中国第一个真正王朝夏朝时期。

从先祖开始这个族群在北方苦寒土地上生存,逐草而居,最早牧羊放牛以畜牧为业,北地辽阔,在恶劣的环境中为了生存,养成了彪悍相杀的本能,因长期以射猎禽兽为生业,日日与禽兽为伍,不知礼仪,人人凶残骁勇,是其天性也!

又不事生产,以劫掠为常事,因此,数百年来,一直是中原王朝的生死大敌。远些的就不用说了,前朝大秦帝国赫赫兵威,统一六国奠定帝业后的短短几十年时间里,与北方匈奴的战争就一直没有停止过。为了抵抗匈奴铁骑的入侵,始皇帝以老秦国一半军队为骨干组建了长城军团,以最信任的蒙恬为大将军,在长达十多年的战争中取得了赫赫战绩。至始皇帝三十二年,时机成熟,蒙恬将军率长城军团三十多万大军长驱北伐,不到一年时间击退匈奴七百多里,杀戮无算,给了这帮狂妄家伙惨痛一击。夺取了匈奴内蒙河套广阔地区,屯兵于榆林,并沿河北岸修筑四十多座寨堡遥相呼应戍卒以守。又不惜集全国之力筑固边城,绵延几千里,以致库府几竭,徭役民夫赋税之重终至民怨四起烈火燎原。及始皇死,赵高胡亥为乱,矫制杀蒙恬扶苏,伫立北疆铜墙铁壁般的长城军团就此陷入内耗,锋芒不再。

再两年后,天下烽烟乱起兵戈不止,强大的大秦帝国如沸汤浇雪大厦颓倾,就此分崩离析烟消云散。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匈奴这根枷锁,一直套在秦帝国这个庞然大物的脖子上,慢慢的一点点窒息了它的生机。

自秦末烽烟到高祖定基,几十年的时间里天下大乱,自是无暇北顾。匈奴人终于喘了口气,元气慢慢恢复,至汉高祖十年左右,控铉能战之士已十万余众。俗话说:好了伤疤忘了疼!匈奴单于终于忍不住中原财货的诱惑,试探性的,开始逐渐蚕食南侵。

大汉王朝立国尚浅,忙于处理内部矛盾,暂时无力顾及。这自然等于放纵了匈奴人的野心。致使单于野心开始膨胀起来。短短几年时间之内,南侵数百里土地,以前失地尽复旧观矣!

高祖十五年,汉庭不堪其扰出兵北伐,高祖皇帝帅其精兵悍将十余万御驾亲征,因轻兵冒进,在白登山中计被围困四十余日不得脱,险些连老命都丢在那儿。多亏张良用计展开外交攻略,又签订一系列城下之盟,包括献赋、开放边市、承认既定边界,以及汉公主和亲等等屈辱条款。匈奴人得到天大好处,方才志得意满撤围北还。汉家损兵折将大失锐气不说,匈奴单于经此一战,骄矜之气益盛。

虽然此后没有再大规模集兵南下,但小股轻骑略掳边境的战报就从未断过。之后的汉庭又经历数年藩国之乱,匈奴势力范围更是趁机达到全盛。

朝野上下虽知早晚终究是心腹大患,却一直也没有万全之计应对,只能是一面小规模冲突不断,一面采取和亲、边贸等绥靖之策暂时妥协。及至最近,边庭事态终于益发严峻,匈奴游骑攻屠堡寨袭杀戍军,越来越多迹象表明,单于很可能有发动大规模战争的准备了。

而朝堂之上是战争还是妥协,大臣们总是为了各种各样的厉害关系争论不休,至于最前线战士的血和死亡嘛,在所谓的帝国利益面前,只不过是最微不足道的筹码罢了。

对于大人物们之间的思维方式,在前生有一半是在黑暗世界搏杀的元召看来,是再正常不过了。

对与错,正义与邪恶,慷慨激昂与卑鄙猥琐,在这里不是评判的标准,而只是值不值得交换的条件而已。

因此,此刻听得那魁伟大汉热血悲壮的讲诉 ,只不过心底冷笑一声罢了。

而卫青那帮人连同赵远宋九却早已人人面容激愤,那名叫公孙敖的青年护卫振臂呼道:“匈奴狗贼如此欺人 ,吾煌煌大汉志士岂能相忍?”

其余众人皆面色激动。却听得上首居中而坐那人咳了一声,淡淡说道:“毋须再论,想来后日大朝会之上当有定议。当今天子锐意昂进,自不会屈于外虏!”

原来这人正是大汉朝廷九卿之一的光禄勋大夫王恢。

此人奉旨出使西域两年多,月前刚回到长安。今日却是一帮故旧友人邀他登高赏景,顺便为其接风洗尘。酒意正酣之际,席间有人谈论起近来西北边塞又起烟云,匈奴屡屡犯境的事来。那雄壮大汉正是军中一员裨将,名叫张进,有故旧袍泽在边军轮戍,几日前有军中战报,那些曾经共过生死的兄弟大多已在几次战袭中罹难。心中一直悲愤,刚才听得几个文官引经据典陈述两国战和利弊,听到朝廷之上竟似有大半主张继续绥靖和谈声音,再忍不得,这才出言激辩。虽然大家平日也算是朋友关系,此时争论起来,却未免有气愤夹杂。

那几个文官却不以为然,其中名叫苏未名的是光禄寺的一名属官,缓缓把手中酒杯放于几上,微捋须髯温言说道:“大人所言正是。想朝廷几十年来开边贸、和亲匈奴单于,换的两国和平,比起战争来,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小的太多了。此正是算于庙堂,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上策啊!”

又转头对张进说道:“张将军不必如此激进,为国捐躯正是行伍之人的职责,虽然戍卒的死亡令人痛惜,但是他们以血肉换来的短时安宁,也是值得的。至于血仇之报……,将来王朝强盛了自然会为他们讨还的。”

其余几个文官也随声附和就是就是……。

张进闻言还待再说,王恢摆了摆手:“张将军无需再言,今日吾等只需饮酒叙情,后日朝会之上,本官自会力谏,哼!那些个草原狼子,必让他们血债血偿!”

余音未落,忽听帐外有人哈哈大笑几声,桀桀如夜枭:“哈哈,讨还?血偿什么?我们草原勇士还从没怕过谁来!”

然后帐内诸人听到帐门口几个家卫和人阻拦争执的声音。

那张进与几个武人早已按捺不住怒火,不等王恢示下,率先奔将出来,余人随后。

却见帐外长草秋围平地之上,有几匹大黑马,七八个彪形大汉围绕一人,此时百草微黄,秋风肃紧,吹翻起这几人身上所穿灰色兽皮大氅的毛领边,一股彪悍铁血气息迎面而来。

那张进性急,大喝一声:“呔!刚才谁在狂言?尔等是什么人?”

却见当中那人,神情倨傲,冷哼一声道:“是我说的又怎样!我们草原勇士从不讨这些口舌之利,只在刀尖上论高低。”

原来此人名叫也力胡,是匈奴单于身边的亲近之臣,此次奉命前来汉庭出使,一来是为了给汉帝献上重阳节贺礼,二来是探看朝廷对此次边疆战事的态度如何,以便讨价还价,这也是匈奴人一贯的伎俩了。

他们这一行人在长安驿馆已经住了多日了,等待天子召见。只是朝堂之上对匈奴人这次寇边的态度很不明朗,几个重臣都没有发表意见,皇帝陛下也是态度暧昧不明,因此召见便耽搁了下来。

对此,也力胡并不担心,此人非常熟知几十年来两国外交历史,熟稔谈判桌上的各种权谋手段,自诩对汉人了解的非常清楚。因此,来之前对大单于珺宸夸下海口,此番定要为草原征得最大利益。在他看来,汉庭还一直没有做出什么反应,只是在商议让步多少的问题罢了。拖地越久反而越对自己有利,得到的利益也会更多更大。

另外,他却还秘密肩负另一项重大使命,这几日暗中活动下已经渐渐有了眉目。因此心情舒畅,今天带了几个随从来城外纵马高塬,领略一下汉家江山的风物。

不想听得此地居然有人在痛诉匈奴人暴行,说什么要血债血偿的话来,此人素得单于珺宸宠信,心高气傲自负得很,哪的服气,因此口出大言。

却不知,只因此人一番诳语,风云起,雏龙聚,天下几番血雨,他年烟波回首处,只在今日意。

正文 第十五章 人间故梦里 曾有暗花香

“谁家少年江湖明月剑,鲜衣白马纵横到天边,星眸流转风回雪,曲笔流觞醉江边。素挽流光,不尽阑珊色。清笛吹夜,霁云蔽月间。谁为你横波剪秋水,翠袖慕天寒。谁为你倾城桃花羞,眉黛点春山。千山万里转身看,雪花飞花漫天舞,如花美眷。平生意气何须问,梦里长安,塞北江南”!

岁月能改变山河,光阴会冲淡记忆。无论经历过多少悲伤欣喜离别重逢……。

可是,有些事,却不管经过时光长河多少次的冲刷,再次想起依然清晰恍然昨日。

有些人,无论历尽多少劫波曲折,一直萦绕心头的情意还仍旧如初见时的模样。

匈奴小王子余丹在多年以后的又一个秋风围猎的季节,站在玉顶金帐下瞭望无垠原野,对环绕的众臣发出如许慨叹!

只是现在嘛,他还不是那个日后被整个草原称为仁者之王的大单于,当然也不会意识到即将见到的那个人会对他、对他的未来人生以致整个匈奴人的世界意味着什么……。

现在的余丹还只是个懵懂少年,虽然聪慧过人,却体弱多病瘦小单薄。草原的风霜总是把那儿的人磨砺成结实健壮的战士,即使是那些五六岁的牧童也能驱赶大群的牛羊。而对余丹却似格外薄情,在他五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差点死去,多亏一位从中原逃亡到匈奴的人救了他的性命。

也许是他天资聪明的缘故,相比较起那几个头脑简单孔武有力的哥哥来,单于珺宸对这个最小的儿子格外喜爱,为他搜罗了流落在草原的几个汉庭北逃儒士教授汉家典籍。因此小小的少年就此爱上了那些优美雅致的汉文字,教授闲暇时他会从那儒士嘴里打听各种中原礼仪、掌故传说,心里对中原文化实是倾慕无比。

此次单于派使臣南下,他不知怎么得到了消息,死缠硬磨的终于得到单于的同意,让他扮成随从暗中跟了来见识下中原风物。

要说单于珺宸对这个小儿子真是喜爱的紧,特意调派身边几个护卫贴身保护,临行又对也力胡嘱咐一番,这才启程南来。一路之上也力胡对他自是小心翼翼的看护,生怕出一点差错,到得长安也不让他出来,在驿馆待了这几天,可把他闷坏了,最后以绝食相威胁才逼得也力胡没办法,今日带他到城外来散散心。

余丹自是感到新奇,骑了马上一路四处打量,见街道两旁市肆繁华,熙熙攘攘,行人意态安然,正是太平景象,与草原自是大不相同。

不由得心里暗暗羡慕。

待到登上长乐塬,山河之间,峰峦起伏,姹紫嫣红,草长鹰飞,甚是辽阔无限,这些草原汉子离乡日久却不禁添思家情怀。

他们一行人指指点点正在感叹之际,就听到了旁边帐篷之内有人在大声谈论两国边境战事,那也力胡这几日正是等候召见不得,有些焦躁,当下出言反斥,就弄成了当下这个局面。

那张进却哪管这些,见对面这一行人不是中原打扮,戟指而喝道:"好啊!原来是匈奴人,来我长安作甚?是来送死的吗?”

不等也力胡答话,那负责护卫名叫离竿的闻言大怒,跳将前来:"小子无礼!你说什么?怎敢对我草原勇士无礼当面。”

"随后两边几个武人也纷纷喝骂起来。

隔了不远的元召这班人看的明白,见双方起了冲突,公孙敖这几个人就要过去帮忙,那卫青却是老成持重,连忙伸手拦住,阻道不可莽撞,小公子安全为重。遥遥见那边两班人越吵越凶,眼看就要动起手来,这时王恢同那几个文士也赶过来了,他虽是任了文职,却也是军伍出身,是文武兼备的人,自不同与张进等人那般鲁莽,当下大声咳嗽一声,挥手制止己方诸人的喧噪,捋了捋长髯,朝对方问到:"你等是什么人?可知此地乃我大汉帝都地界,怎敢如此大言无礼!”

也力胡见对面此人气度雍容面有威严之色,知道是个有身份的人,遂越众上前说道:"我们是草原大单于派来出使汉庭的使臣,是朝廷的贵宾,你们又是些什么人?”

这边众人听的明白,张进低声咕哝一句:"使臣有啥了不起啊……!”

王恢却心下一愣,早听同僚说起匈奴使臣来到长安已多日,没想到在此处遇到。

当今天子与朝中重臣对匈奴态度不明,是战是和尚未定论,在此之前,身为汉臣倒一时不能对这帮人怎样,以免坏了国之大计。

想到此,遂转头示意诸人稍安勿躁,又对也力胡说道:"既然是出使,就请回长安馆驿安心静待皇帝陛下召见,勿要四处游荡为是!否则,万一有个差池,却不知道如何是好了!"言语之中自是带了嘲讽之意。

那也力胡也是精通汉语的,自然听得明白其言外之意,不免心下有气,遂冷哼一声:"哼!这倒不必尔等操心,想我们金庭勇士的胆略如啸傲草原的白狼王一般,天下哪里不能去得!倒是你们……呵呵!莫非都只是会讨些口舌之利的胆小无用之人吗?”

说罢,用俾睨不屑的眼光斜瞅着众人,他身后一众随从也冷哼不止。

原来这也力胡颇有心计,这次出使耽搁日久,迟迟不得效果,他早想借机搞些事出来,一来立威,不坠匈奴的威风。二来试探一下汉廷的态度如何,以便为下一步谈判增加砝码。加之此人在单于身边一向得宠,心高气傲惯了的,遇到这样的机会,自是不想轻易罢休了。

他如此赤裸裸的挑衅,不仅张进之辈早已暴跳,就连那苏未名等几个文人也气愤不休暗暗咒骂。

王恢心下暗怒,强压怒火说道:"本官乃大汉光禄勋王恢,今日看在你是匈奴使臣份上,念你等使命未完,不与尔计较,速速离去为是!”

不料那站在也力胡身后的离竿又冷笑道:"哈哈,害怕了吗?说什么这官那官的……,我们可不管这些,草原勇士只识得弯刀的刀尖长短和弓箭的犀利!"其余几人也随声附和起来,哈哈狂笑甚是嚣张。

王恢脸色铁青,不怒反笑:“哦?既然如此,你等又想要怎样?”

离竿高傲的抬头撇胸,伸出食指比了比地下:“低头认错,收回侮辱我们草原勇士的话,万事皆休!否则……哼哼!”

“否则怎样?”

“那就别怪我等不客气了!刀头饮血方休!”话音未落,早听的“哗楞楞”响起,却是王恢身后的张进与那四五个武人把刀拔了出来:“那匈奴贼子,今日不死不休!”

此时年代距春秋战国并未太久,轻侠勇斗之风尚存,汉初至今战乱一直未断过,武人因为骁勇斗气杀人屡见不鲜,何况今日之事,轻了说是武士不可辱志,重了说那就是关系到两国国体问题了,在自己的国家皇都受到敌国武人的挑衅都不还手的话,大汉威严岂不一落千丈威信扫地。

因此,即便王恢身为朝官想顾全大局,此时也顾不了许多了,更何况此人本是行伍出身,也曾屡经战阵,外表似儒内心却十分刚烈,嫉恶如仇。当下把手一摆,对也力胡说道:“既是如此,就划下道来吧!”

也力胡看了看对方人等,撇撇嘴说道:“好!今日也别管你是什么官,也别管我是什么使臣,双方都撇开身份,公平比试一番,看看到底是你们汉家战士厉害,还是我们草原勇士威风!”

这边张进早已按耐多时了,闻听此言,跳到中间空地上,双手握刀大喝道:“呔!匈奴小贼,且来受死!”

只见对方走出一人,把毛皮大氅解下撇在一旁,只着胡裤短褐,反手拔出弯刀,迎风一挥,两人打一照面,并不答话,双刃相交,乒乒乓乓打在一处。

也力胡与那个护卫头领离竿对视一眼,暗暗冷笑,心说那个汉人要倒霉了。

原来出战这个匈奴汉子相貌平平看似普通,却是一个用刀高手。原来在匈奴大单于手下另有一个非常特殊的小队,很厉害很神秘而令人敬畏,直属效忠与大单于本人,没有人知道这个小队到底有多少人,只知道这个组织已经存在了好几代了。

草原上的普通人也只是知道它的名字叫作“飞火”。

传说创立它的人是很久以前的一个草原之王,后来因为某种原因把大单于王位传给了自己世系之外的另外一个人,他的追随者遵照他的命令成立了这么一个组织,唯一的使命就是保护王庭和单于的安全。

这次为了小王子余丹南下的安全,单于珺宸特意调派了三名飞火勇士随行保护,此人正是三人之一,名字叫做七火,这些人心高气傲惯了的,又想在小王子面前显露自身本领,因此抢先而出来战张进。果然不出也力胡所料,这七火弯刀使得十分诡异,招招直取张进要害,张进虽然也算骁勇,却非他对手,眼看几次险招过后,手忙脚乱差点中刀,不仅王恢一帮人心下焦急担忧,就连这边的卫青赵远宋九大家伙都顾不得手中的吃食了,一起诸神凝望紧张非常。

倒是只有小元召依旧在翻烤着肉类,熊熊木火滴了油脂发出滋滋的声音,在这宁静处到听的很是清楚,灵芝往他身边靠了靠,似乎看到这样的打斗场面有些害怕。那小公子和马小奇却是小孩天性,只当是大人打架,却不怕,一边嘴里吃着东西,一边偶尔回头去看看,倒是大半的注意力还是盯在元召烤的将熟的野味上。

王恢众人看的清楚,张进左支右架渐渐不敌,那七火刀刀凶狠不离他要害,眼见一个不慎就要血溅当场。另一人名叫张华的却是张进的堂弟,怒吼一声拔刀也冲进场内,双战那七火!

也力胡身后有人刚要下场,他却伸手拦住,哈哈一笑:“不必相助,收拾这几个汉人,七火勇士一人足矣!哈哈……”

这匈奴人用的弯刀与寻常刀法套路大大不同,刀身弯而刀尖部分细长,讲究身随刀动,刀随人行,七火显然是此中高手,身矮臂长,刀光闪烁,犀利非常,愈战愈勇,逼得二张连连后退。

间不容发之际,忽听“啊”的一声痛呼,却是一招擦身之际,弯刀拖过,张华右臂已是鲜血淋漓,显是伤得不轻。

张进大惊,奋力挥刀虚晃几下逼退七火攻势,连忙拖了张华退下阵来。

七火并不追赶,只是狂笑一声,顺势挽个刀花,收招而住,用轻蔑眼神撇了撇对方诸人,自顾转身而去了。

这边众人连忙查看张华伤势,好在只是皮肉伤没伤到骨头,这才放心,先简单包扎一番。张进坐地上大口喘息半天,一脸惭愧。

王恢知他心中不平,温言道:“张将军不必如此,我等所习武技乃是战阵冲杀大开大合的招式,近身相搏本非所长,输给他也不用介怀。”其余几人也相劝几句。

张进恨恨道:“匈奴弯刀套路诡异难辨,自不必说了,只恨某家武艺不精,失了我大汉威风,又差点折了兄弟,某家惭愧!”

这边众人正在解劝之际,忽听那也力胡哈哈大笑几声:“尔等汉人就是如此本事吗?那又夸夸其谈什么雪耻什么血偿的!不如乖乖低头认错的为好,以此求得两家和睦,自是大有好处,哈哈哈……”。

正文 第十六章 金刀流光意 山河社稷情

元召把最后的几块獐肉串架在火堆上,慢慢翻转几下,又把早些时候特意給灵芝烤好的一小块儿递给她。

灵芝其实一直都并不喜欢吃太油腻的东西,和苏红云一样平日只素食的多。但这次例外,她吃完两只螃蟹后,又接过今天的第二块烤肉来,细碎洁白的小牙一丝丝咀嚼着,在旁边安静的看元召做那些事,如月牙般的眼睛里满是笑意,似乎连俩眉弯也都是欢喜。

小胖子很是惊奇的咦了一声:“灵芝姐!你不是说女孩儿家不能吃肉的吗?怎么今天吃了这么多?”

灵芝似乎是某种心思突然被打断,蓦然红了脸,嗔怪的瞪了他一眼:“要你管!小胖子,是不是几天不拧你,耳朵又痒了?”

马小奇缩了缩头,似乎有些惧怕灵芝的手段,又专心的啃起手中的螃蟹甲盖来。

元召不禁暗笑,灵芝眼角瞥见他的笑意,却也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害羞的拿了两串烤好的肉去她娘亲身边坐去了。

那锦衣小公子抬头看看,有些羡慕他们之间的温馨,又转头去看自己舅舅那一帮人,却见那些大人无暇理会几个孩子,一帮人离那边走进了些,都在紧张的观望不远处双方的打斗。

原来这一盏茶的功夫,双方又已是比试过了两场,却都是也力胡那些匈奴人胜了,好在他们虽然狂妄,也知道这是在大汉国土上,是以下手留有分寸,只是給对方些皮肉伤,倒不敢杀伤性命。绕是如此,那几人被弯刀所伤之处已是鲜血淋漓,这边众人锐气大减。

众人看的明白,这帮匈奴人绝对个个都是习武高手,身形诡异,刀法凛厉,想来在草原上也是上乘的了。王恢心下愤懑,自己这帮人都只是习惯战阵冲杀的,如何能是这些匈奴人的对手,回头看看受伤的几人,难道今日就要甘心受此折辱吗?

忽听那也力胡又哈哈大笑道:“怎么?你们大汉武士就是这点本事吗?既是如此,我们这些马背勇士草原雄鹰倒是胜之不武咯!”

也力胡诸人正在得意嚣张之际,忽听身后不远处有人怒喝一声:“呔!匈奴贼子,休得猖狂!待小爷来收拾你……。”

众人一起循声望去,只见十余丈之外,站了高矮男女一众人,一个年轻人把外面长衣服脱了,只着短衣打扮,执着一把利剑,剑鞘甩在一旁,径直走将过来,斜眼看着也力胡道:“你们这些匈奴人,小爷我平日只恨没机会去疆场厮拼,今天就先好好教训教训你们吧!”

原来此人正是那名叫公孙敖的青年护卫。

他们在旁边看了多时了,刚开始以为只不过是双方争气好斗,打斗一场也就算了,后来见王恢众人连连败阵,又听得也力胡越发狂妄,这帮建章宫的年轻护卫哪里能忍得!那卫青虽然持重,也禁不得他们的撺啜,再说他也心下有气,虽然说保护小主子安全为要,但在这档口却也咽不下这口恶气。

得他许可,那公孙敖第一个跳出来,拔剑来敌。

王恢见有人相助,大为感激,拱手道:“壮士威武!不坠吾大汉威风,灭此寮锐气,正需豪语!只是彼技艺高超,还需多加小心。”

公孙敖还了一礼,:“大人切请放心,必不负所望!”

那边也力胡打量一番卫青众人,穿戴都是寻常衣裳,看不出什么来历,见这青年人身姿雄壮,来势汹汹,出言不逊。当下不再多想,回头问到:“谁去教训教训这小子?”

早有一人应声而出,甩了羊皮大氅,跳进场内,刀影闪动,并不多说就和公孙敖战在一处。

此人也是出自“飞火”,名字就叫做苍火,性情最是暴烈,见自家伙伴都人前显胜,早忍不住手痒多时了。见对面这小伙长得结实手拎铁剑,应当是相敌对手,因此抢先出来刀刀紧逼,想要尽快胜之方显自己本事。

公孙敖却非是刚才寻常那几个武人可比,武技受过高人传授,从小吃苦坚持不懈,在建章宫这一班侍卫里是武艺最高的了,所缺乏的只是战场临阵杀敌的经验而已,因此,两人竟然斗了个旗鼓相当,一时之间难分高下。那苍火武艺自是不弱,久战不下,心底焦躁,想同伴几人都轻易取胜,自己费偌大事,岂不让人嗤笑?遂大喝一声,刀法骤变,身随刀走,卷地而来,一时草叶纷纷似有风沙,一股凌厉之意直扑公孙敖面门……。

此时日色已过午时,小胖子马小奇与那小公子看来都吃的饱饱的了,暖暖的阳光照着,有些昏昏欲睡的样子,大人的世界离他们还很遥远,他们自是还不知道这个世间的凶险。

元召一时竟然有些羡慕起他们现在的时光来,自己在别人看来虽然也是小孩子,这个躯壳可以暂时凭借,但历经人间沧桑的心却再也回不到童年了。相应的,见惯了生死的这颗心对眼前的这些打斗场面早已麻木,鲜血、受伤直至死亡又算得了什么呢?争来争去到头一场空,毫无意义!反而是这种最纯净的孩童之间的满足感是他现在最想要的。再说了,这个世界的这些人,本来就与他毫无关系,谁生谁死与己无关。

呃……也不对哦,起码已经有一些人在他心底有了牵绊,比如那边穿绿裙子的小姑娘灵芝!元召自嘲的笑了一下。

忽的眼角瞥见身旁站了一个小人,听到有个声音在耳边说:“哇!好香啊,这食物是你做的吗?”声音稚嫩带了北地口音。

元召抬头见眼前站了一个身穿翻皮绒袍的身影,小脸掩在毛绒里,显得有些黑瘦,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随点了点头,顺手从烤架上拿了一只烤好的腿肉递给他,示意可以吃,那小孩却显得并不拘谨,接过来先闻了闻,似乎很是享受这种肉味的香气,然后用牙齿撕下一条来略一品尝,眼睛一亮,很快就把一条小小的腿骨肉啃干净了,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唇。

元召又递给他,这小孩犹豫一下却并不再要,摇摇头说道:“阿姆说过,好的东西要适可而止,不可放纵口腹之欲……阿姆教的道理总是要余丹好好记着的呢。”

元召听他如此说,倒觉这小孩懂事,不觉又打量他几眼,却见他嘴角怯懦,欲言又止的样子,不禁说道:“如果自己想吃,就再吃好了,你的阿姆又不在。”

他又摇摇头,似乎是鼓起很大勇气似得说道:“阿哥,问你一个问题可以告诉我吗?”

元召撇撇嘴,示意他尽管说。

却听那孩子说到:“阿姆总是吃不惯家里的食物……你弄得东西真好吃,我家里的人怎么烤不成这么美味可口,你可以教教我吗?”

说完,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看着元召,满是期待。

忽然又好似想到什么,急忙用手在挎囊里摸出一把小巧的匕首来,满是爱惜的又说到:“我知道不能白要别人东西的,我愿意用最喜欢的这把刀和你交换,可以吗?”

元召见那孩子手上拿着的那把匕首鞘边和把手处竟然镶嵌了几颗闪闪的宝石,把手也是黄橙橙纯金打造,显是十分珍贵之物。他竟然随手拿来交换,毫不在意,当是富贵人家的子弟了。

不过这小小孩童,倒是挺有孝爱之心。

元召对他笑笑说到:“很简单,你家的烤肉不如我的美味,是因为你家没有这个……。”

他一手从袋子里摸出一个用叶子包裹的料包来,递给那孩子。

余丹惊奇的接过来,打开看到里面是一小堆细细的粉状物,鼻端有一股辛辣带了清香,不禁用小指捻了一点放到舌尖,果然麻辣中……竟然间杂有咸的滋味,那是盐的味道!

这就是元召自己前段时间有空的时候偷偷用后世的土法子提炼出的一点细盐。

原来这个时代的盐不仅稀少,还都是原始食用法,对于他来说,根本没有办法忍受,因此,他只得把后世这种土炼提盐法拿了出来,实验性的弄出了一点点,当亲眼看着那些土黄色的大块疙瘩在元召鼓捣出的那一套简易提炼装置中慢慢沉淀凝固,然后又看着一点点收集变成陶器中白腻细密的粉末,元召抿了一点尝尝,虽然不纯,也勉强可以食用了,而周围一直看着的苏夫人钱五等梵雪楼众人早已目瞪口呆。见元召说成了,大家围过来一人一点尝过后,纷纷大赞神奇,原来盐的味道可以如此美妙!研究后一致决定保密,作为以后的一个重大财源待用。对此,元召只是笑笑,对他来说只是为了自己免吃那些无味的饭菜,才费气力弄这些,何况这些只是小手段而已,到时候随他们意愿去折腾吧。

这名叫余丹的孩子自然不会知道这些曲折,元召对他笑笑说:“这包是我自制的调料,就送给你吧,多了却是没有了。”

余丹却是一愣,原来在大漠之上,草原深处这些地方,盐自古以来就是非常珍贵的东西,送人食物和盐已经是很隆重的礼节了。

他低头慢慢的把包重新包好,珍重放入囊中,然后把手中那把镶金钳玉的匕首递给元召,不料对方摆了摆手说:“不要你的刀子,我拿了也没有用,那料包只是让你拿了回去給你阿姆烤肉来用,让她夸你乖些就好了。”

余丹却是头一次听人如此对他说话,心头感到一阵温暖,他自小在那荒漠苦寒的北地成长,耳染目睹充满了残酷与清冷,唯一让他依恋的就是自己的阿姆,那个温柔的汉人女子。但是他知道王庭的人却从来没有人对她真正的尊重,甚至包括自己的父王也没有对她多少温情。没想到在这异国却听到一个陌生的同龄人对他说出如此之语,他的手抖了一下,却执着的把匕首塞到元召手里,说到:“想要自己想得到的东西,就要凭能力去得到,如果自己没能力,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交换,这是从小老师教給我的。”

元召听的如此说不便再推让,在手里掂了掂,手感沉甸甸果然是金刀哦。

又听那孩子说到:“我的名字叫余丹,那么,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元召也没在意,随口说了自己名字。

那余丹却在口中念叨几遍,想是记住了,又抬头看了看元召,却是手抚胸前弯腰施了一礼,然后起身回头自去了。

正文 第十七章 大雨临将至 情尤埋怨生

元召目送那名叫余丹的孩子越走越远,见他绕过前方打斗场面,竟是直接走回那一队匈奴人当中去了。元召愣了愣神儿,莫非他竟然是匈奴人家的子弟?

他正在犹疑间,忽听背后小胖子马小奇的声音说道:“哇哇!元哥儿,好漂亮的刀子啊,从哪儿来的?是刚才跟你聊天的那孩子送你的吗?”

元召回头看看,却是两个孩子从瞌睡中醒来了。他一手握了手柄,缓缓拔出半截刀身,一缕光照其上,流韵闪动,真是一把宝刀利刃。

他刀还鞘中,随手扔给马小奇,说道:“呐,既然喜欢,就送给你了。”

小胖子喜出望外,稀世珍宝般抱在怀中,他从小也跟着马七和几个叔叔学了几招粗浅本领,再说了男孩子自是喜欢舞刀弄棒的,天生就是宝贝这些东西的。

他又上下摩挲端详一番,也知道这是一把宝刃,又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推脱着要还给元召,元召只是摆了摆手,示意他好好收起来,不必再说。小胖子这些日子跟元召相处日久,慢慢知道这元哥儿最是做事大方了,从来不主动要什么东西的,性子疏脱的很。因此心下满怀感激,复转欢喜,把弄着匕首,爱惜的不行。

站在他俩人身后的锦衣小公子刘琚看的清楚,他自小见多了宝物,自是识得这把匕首的价值,见元召随手就送人,有些羡慕他们之间的友情,小小心灵又对元召的大气很是敬佩。

他想了想,撩起衣服下摆,从内里摘下一块美玉来,来到元召近前,扯扯他袖子,说道:“小哥哥,我也享用了你的美味,这个就算是我付出的酬劳吧。”

元召不由失笑说到:“你小孩儿家的,跟着凑什么热闹啊?不要你的。”

哪知这孩子却十分执拗,很是认真的说到:“我……我不常有机会出来的,今天玩的好开心,就算是留个纪念好了。”

说完,眼角似要委屈的有泪珠出来了。

元召见他如此,连忙安慰他几句,接过那块玉佩来,入手温润,确实是块上品美玉。那小刘琚见他收下,复转高兴起来,又絮絮叨叨的问这问那起来。

元召一面敷衍答应着他,一面抬头想去看看灵芝这会儿在干什么,忽听那边众人齐声惊呼,原来打斗的公孙敖与苍火两人战罢多时,仍是不分胜负,都渐渐有些焦躁起来。抽招换式一个擦身之际,那苍火使一招“回首刀”,返步跟身,弯刀刀尖直奔公孙敖后心扎来。这边卫青众人和王恢等都看的清楚,其势却已救助不及,大惊齐呼小心!但见好个公孙敖,耳目聪明,身轻灵活,前行之际听身后风声知道不妙,右臂用力握剑后撩,同时身体猛向前冲,那苍火刀尖堪堪擦过剑身,在公孙敖左肩头划了一道。两人招式已老,分别跃开,公孙敖用手摸摸伤处,没有大碍,见对面苍火在对自己得意冷笑,心下大怒!唰的一声把划破的单衣扯掉,光了膀子,露出一身腱子肉,把剑一顿就要上前与苍火不死不休的拼命。

正在此际,蓦然一阵大风平地而起,一霎时吹的飞沙走石,草木扬灰,众人都蒙了头脸,睁不开眼了。

待的风过之后,西北天际已是乌云密布,眼看一场骤雨将至。

也力胡诸人常年草原生活,最是会观云望气识天气的,怕天气突变对小王子余丹有什么好歹,连忙喚回那苍火,又对对面众人大声叫到:“今日领教了,你等中原武艺不过尔尔,不是我草原勇士的对手,如若不服气,可来长安城内安远馆驿再行比教。哈哈哈!”

言讫,十几条大汉齐齐上马,暗中夹护了小王子绝尘而且了。

公孙敖气的大骂,无奈那帮匈奴人来去如电,追之不及了。只好寻了自己衣服穿了,悻悻而归。

卫青连忙查看他伤势,见不打紧,才放下心来。

王恢众人却是过来道谢援手之恩,几个文士更是大赞公孙敖是汉家健儿,夸奖有加。这小伙儿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卫青连忙代他寒暄几句,众人免不了又一起大骂匈奴人一番。双方也不是很熟,不便互相探听对方身份,见天气不好,各自告辞,自去收拾自家东西去了。

卫青又与苏红云赵远等道了叨扰,然后也告辞而去,那小公子刘琚却是依依不舍的样子,走了老远还从人群中挥手与元召致意。

苏夫人见外人都走了,连忙喚回元召灵芝小胖子三个孩子,赵远宋九早已把带来东西收拾停当,一行人循原路返回,来到停驻马车处,苏红云领了三个孩子上车,宋九驾驭,赵远依旧骑了那匹大青马,启程赶路,走不多远拐上大路,却是转而往北去,原来苏红云见大雨将至,今日怕是赶不回长安城了,遂吩咐宋九往离此不远的青郊外酒楼方向而去,打算就此在那儿暂歇。

大道之旁郁郁葱葱的树木掩映中,斜飞一角木楼踪影,浓郁的酒香随秋风飘出很远。

今日客满,出外踏秋的行人许多在此歇脚,店伙小二楼上楼下的穿梭送酒送菜,熙熙攘攘声音不绝於耳,夹杂着猜拳行令的叫喝。

木质楼梯被脚步踩踏的嘎吱嘎吱响,二楼走廊尽头抱手胸前斜倚栏杆的女子心头感到一阵焦躁烦闷。

她本是出身富豪之家心性豁达的女子,从小过得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十七岁那年嫁人,虽然没有多少恩爱,也算平静安稳。谁知道造化弄人,不到两年,那人夭寿,鸳鸯离散。她只得回到自己本家寄住,从此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直到遇到那个男子,自以为遇到了知音知己,毅然决然的跟他走了这一条路。五年以后的今天再回头看,到底值不值得呢……?

她叹了口气。这次他离家又快一年了吧,去钻营他所谓的仕途,可是他从来就不知道,自己只不过是想要一份平淡相守的日子而已啊!刚才听到那个包厢内的几个读书人在谈论什么重阳节后朝廷要举行艺苑词林选材,谈论到了他的名字,他回长安了吗?那为什么不来家里看看自己?难道做官就那么重要吗!

如此想着,心底的怨气又升腾起来,她也无心打理酒楼的事了,又吩咐了店伙几句,自去后院弹琴排遣尤怨去了。

此时天边乌云翻滚,黑压压云层越来越近,朔风紧起,距离这处青郊外酒楼五六里外的绵延树丛中,一群黑衣劲装的汉子沉默的埋伏在此,刀剑暗掩身下,有的背后还背了铁弓羽箭。

为首两人罩了面罩,看不清本来面目,静静盘腿不语,只偶尔睁眼对视一下,听听离近处大道之上远方的动静,然后继续闭目养神。

同一时刻,长安城郊某处秘密庄园之内,布满明哨暗哨的后院,大厅内环座七八个江湖气息很浓的大汉,高矮胖瘦不一。一个满面虬髯的中年男子却不就座,负手慢慢来回走动着,面色带了焦虑。

余人互相小声议论着,过得片刻,上首一人咳嗽一声,站起身来,看此人打扮,却似读书人模样,只是眼角眉梢带了煞气,开口说话尖锐似是夜枭鸣叫:“林帮主,无需再多虑了!此事如箭在弦上,已不得不发了。此时正是天赐良机啊!”

中年男子停下脚步,看看这人,叹口气:“唉!朱由啊,道理我何尝不知呢,只是此事太过重大,前段时日接到那封密信,只道是伺机杀几个人而已,就答应了下来,谁知道是这么棘手的活啊!此次一个不慎,就万劫不复了。”

那叫朱由的却并不在意,眼珠转了转,嘿嘿一笑:“不用担心,后路已安排的妥妥的,万无一失。此次出动的皆是帮中精锐 ,都是挑选以一当十的死士,就凭那帮酒囊饭袋的侍卫,哼!收拾起来如杀鸡宰鹅尔。”

中年男子欲要再言,朱由眼底飘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蔑不屑之意,抬高声音转身面向其余众人说道:“何况……就算万一有个闪失,嘿嘿,不是还有匈奴人兜着吗?这次一石三鸟,不管成与不成,正是我等绝佳的立功时机啊!哈哈哈……。”

那七八个江湖汉子正是帮中的几个堂主,平日除了暗中遵从帮主号令外,就是信服这诡计多端的朱由了,反而对那身为副帮主的中年男子林八方不太放在心上。听闻朱由如此说,齐齐点头称是。

林八方也眼睛一亮,他虽然平日看不上这自称帮中军师的朱由,却也不得不服在某些事情上此人揣摩拿捏之准。只要手脚做的干净,此事不管成败,确实有利无弊。

“好!”

林八方把大手一挥:“既然帮主他老人家把此事交给我等全权处理,那我们就要做的漂亮彻底!皇子皇孙又怎样?大事若成,诸位荣华富贵指日可待!吩咐下去,接应人等不可懈怠,一旦事成,务必不留蛛丝马迹!”

众人一起起立躬身大喝应诺,回头纷纷安排准备去了。

又一阵疾风掠过马前,扬起的沙尘差点把赵远的眼睛迷了,不等他说什么,豆大的雨点开始一颗两颗的噼噼啪啪落下来。

宋九轮起马鞭抽了一记脆响,马车加快速度跑起来,赵远抖了抖缰绳,在马肚子上用脚点了两下,超过马车头前开路。

雨点打在车篷之上,叮咚作响,车厢内小胖子和灵芝正昏昏欲睡,蓦然惊醒,朦胧之间,却见坐在车厢最后帘边的元召随着垂帘的闪动似乎发现了什么,扭头朝道左树丛中看了一眼,又飞快的收回了目光,脸上似有沉思之状。

灵芝也没在意,只是略显惊奇的问:“元哥儿,是下雨了吗?”

元召点点头。

苏红云撩开一边的布帘,问了宋九几句,隐约听得宋九说就快到了,边说边把马车赶得飞快,赵远的身影就在前面随着大青马的马背起伏。

元召暗暗一笑,他刚才在瞥眼之间,发现了道旁树丛间刀光闪影,立即习惯性的提高了警惕,好在马车瞬间而过,没有什么异状发生,应该不是冲着我们来的吧?如此那就无需操心了!

他双臂抱在胸前,又闭上双眼打盹起来……。

正文 第十八章 剑锋欲破匣 杀机凝未发

长安城朱雀大街笔直宽阔,直通皇城。从未央宫出来即是六排宽的马道,直行越过皇家羽林军警戒禁区,街道两旁就是繁华的商铺了。

此时虽然天下百姓还远没有达到丰衣足食的地步,但仅就长安来说,已是一等一的富庶之地了。

毗邻朱雀大街的一条巷子名叫朱衣巷,巷口左右两座石狮,往里进各家府邸相连,顾名思义,此地而居的俱是朝廷官员了。

某座并不起眼的府邸之内,厅堂之上,武安侯田玢静静闭目而坐,面前案几上堆满各类竹简文书,也有几轴远地友僚送来祝贺重阳节的帛书信件,此时他却无心管这些琐事。

刚才听完对面恭手站立的心腹汇报后,心中默默思忖掂量,过了良久睁眼说道:“这次真是天赐良机啊,务必做到干净利落不留后患,光凭那帮江湖草莽难以让人放心啊,府中豢养的那帮家伙也该活动活动了。”

对面之人陪笑看着自家主人脸色:“那些家伙嘛……呵呵,这几年餐餐鱼肉,顿顿好酒,恐怕这辈子都没过过这么舒坦的日子吧,早就把性命许给侯爷了。安逸久了,杀惯人的手都痒的很,都恨不得侯爷有什么吩咐呢!”

田玢点点头,站起身来,满意的露出一点笑容,只是此人生就一副蜡黄的脸皮,笑将出来反而有些狰狞之意,对面之人不敢细端详,连忙低下头。

却听田玢又冷哼一声道:“哼!不过此事事关重大,一点遗漏都可能招致灭门之祸啊,为求万全……田义,你立即亲自去大少爷处传我口信……如此这般。”

那名叫田义的心腹凑到田玢近前,听他低声说了几句,心下惊骇,却面不改色只连声说是,见自己主子再无吩咐,屈身退下急忙传信安排去了。

田玢又沉思片刻,抬头见西半部天已是云层弥厚,雷声隐约,显见大雨从西渐渐东来,负手喟叹一声:“要变天了……。”

同一时刻,皇城未央宫内建章宫殿外台阶上,卫夫人焦急不安,已是连续派了三次宫人去前殿皇帝居所探看消息了,可是皇帝一早就去甘露殿了,至今未归。卫夫人心中只是后悔不该一时心软放那孩儿今日出去游玩,她又看看西北天空,那边大雨下起来了吧?自己在宫中着急却没有用,没有皇帝命令,想派人去接应一下都做不到。她徘徊片刻,回到殿内坐下,见一群宫女也跟着自己惶恐不宁的样子,暗怪自己失态,强作镇定下来,只是心绪总是不安,总觉得会有什么不好的事会发生。暗自祈祷,希望自己的弟弟和那几个忠心的护卫能好好照顾的琚儿周全,毫发无损的快快回来就好。

距离南华门二三里的巡武卫兵营驻地,田少重一脸阴沉的看着来传信的田义,听他一字一句的原话说完父亲田玢的口信,点点头只说了四个字:“回复放心!”然后挥挥手示意他速回。

田义素来知道这大少爷阴沉桀骜,心狠手辣令人生畏。不光是他,家里人除了老爷外,基本都是有些怕他的,包括娇宠惯了的那二公子田少奇,在大哥面前也是乖乖似绵羊般。因此,信已传到,不敢再多言,施了礼退出去自回府复命去。

田少重见他走远,略一沉吟,招了招手,吩咐近前卫卒道:“传令給赵副将军,戎甲来见,紧急军情!”

片刻后,副将赵忠贤听完他面授机宜后,率领一队三百人的精锐披甲士卒集合纷纷上马,人人全身武械齐备,出大营门马蹄翻飞疾驰而且了。

巡武卫将军田少重站在高台边缘目送手下背影,手中剑握得紧紧的,看不清盔沿下的脸色,那队嫡系精锐人马踏起的烟尘渐渐远去,越来越远,似乎逐渐与头顶的乌云连为一体了……。

城郊三十里青郊外酒楼内,赵远和宋九一边脱去有些淋湿的外衣,一边谢过店伙儿送过来的酒。

这个季节终究是有些凉意了,两人连打了几个喷嚏,一碗烫过的米酒落肚,有温热之意丹田而生,浑身疏散开来,四肢百骸暖融融的,不禁赞叹一声:“好酒”!

又取过碗来倒满,推给桌边的元召和小胖子两人,赵远带着戏虐笑道:“俩小子敢不敢喝了这碗酒?哈哈!”

小胖子从小跟他练功被他打怕了,诺诺摇头表示不敢喝。

元召撇撇嘴,心里暗笑“要不是哥想低调些,这种酒,喝不死你三个!”

那宋九却是个读过书的实诚人 ,拍拍元召肩头笑到:“别听他胡说。不过少喝几口也是好的,省的着了凉气。”

元召点头端起碗盏来喝了一口,又递给小胖子示意他喝点无妨。

小胖子对元召向来是言听计从的,接过来咕咚咚几口喝完,嗝的一声打个饱嗝,把几人都逗笑了起来。

还好他们赶路急行,在大雨之前赶到了这酒楼之处,苏红云和灵芝被那称作文姨的花信少妇迎到后院歇息叙话去了,赵远和宋九带着两个孩子就在酒楼大堂暂歇,两家平日来往较多,店伙小二多是熟悉,也不过多客套,遂收拾了一张靠窗的桌子,简单几个菜肴,又温两壶酒端上来,赵远宋九道了谢,店伙自去忙碌,他们就在这儿喝酒说话。

片刻功夫,雨势开始大了起来,天地之间很快茫茫一片,雨点打在斜挑的蓬窗之上,叮咚作响,阵阵夹杂雨点凉意的风儿吹进来,肌肤生寒,却也使人精神一震。

酒楼中午时分熙熙攘攘的酒客大多已在雨来之前做鸟兽散,此时就只有稀稀落落的七八桌还在饮酒闲聊观着雨势,以决定是在此地住宿一晚还是雨停后再行赶路。那几桌都是长安附近平常人家打扮,也有几个穿了读书人的袍服,头扎布巾做士人模样,想也是今日各自结伴出来踏秋的。

靠墙角却有一桌与众不同,一桌五人,衣着与长安附近之人显得不同,都是北方人穿戴。最里首是个四十多岁的微胖男子,面相和蔼,下首环座三人都是二十来岁精壮大汉,各人行囊放在脚边,隐隐露出短刀的鞘柄,三人似是随从模样,倒酒布菜对那为首之人十分恭敬。却还有一个少年坐在旁边,穿了一身灰布衣裳,已经有些破旧,胳膊处似是受了伤,缠了一层层布带还隐隐有血迹渗出,几个大人在喝酒谈论,这少年只低了头,偶尔吃一点,却并不言语。

元召倒是对那少年多看了一眼,见他面容憔悴身形瘦弱,胳膊看来受伤不轻,行箸夹菜十分不便,那为首的胖胖中年人对他倒是关心,不时微笑转头问他几句,隔得远听不清楚,想来是问伤势觉得怎样,吃饱没有之类的话。只看到那少年颌首几次,算是回答,说话不多。

此时这个名叫崔弘的少年并不知道他的人生轨迹会因为遇到元召而有重大的改变,他只是凭直觉感到有人在看他,扭头扫了一眼,看到大堂对角那张桌子上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收回了目光,低头在吃东西。崔弘并不在意,他从小就跟爷爷在山林间打猎,对危险有一种特殊的警觉,就是凭着这种本领,他才在一个多月前那场匈奴人的屠杀追逐中生存了下来,在南来逃亡的路上,又是凭着这种敏感躲过了好几次凶险,而在这座酒楼里,他没有感觉到危险气息,至于那个孩子……也只是个普通而有好奇心的孩子吧。

想到匈奴人,他的心又绞痛起来,遥远北地的自己家乡整个屯子的人都死了,死于匈奴人的刀和马蹄下。只有他自己逃了出来,带着匈奴弯刀砍就的伤口和心中的仇恨,一路逃亡。后来又累又饿终于支撑不住倒在了路边,一辆马车经过,是路过的那个中年人一行救了他性命。給了他吃食,又替他敷了药包扎了胳膊的伤,问起缘由,崔弘并不隐瞒,咬牙切齿诉说了匈奴人的入侵暴行。众人听罢自是愤怒,平民之人也无他法,只是大骂一顿罢了,而后又安慰劝解他一番,崔弘收了眼泪,谢过救命之恩。那胖胖的中年人倒是个心善的,见这少年可怜,又问过他,世上已无亲人可去投奔,已算是无家可归之人,见他还算伶俐,就想收他做个随从,跟随南北行走,也算是有口饭吃。崔弘心底虽有滔天仇恨,现在也无法可想,想要找匈奴人报仇谈何容易。因此翻身而起給这新东家磕了头,算是做了他的跟随。

原来这胖胖的中年人姓聂,却是个南北贩货的商人,就定居在北地边境一带,来往贩运粗陶、布匹、酒类等货品。

也曾深入草原与匈奴人打过几次交道,此次带了几个随从南下订货,走到此地,不料救了这少年的性命,当下一行人停留片刻,略作休息,然后少年崔弘就跟随了聂老板赶路南行而去。各地走走停停,聂老板订完几家老店铺的货物,不必细说。

这一日,一行人就来到大汉皇都长安城,此趟行程完成的十分顺利,眼见所购买这批货物各家店铺运去北地,自家少不得又要大赚一笔,因此聂老板心情舒畅,众人也跟着高兴。走到此处,见一座酒楼木质典雅酒香飘逸,一行人免不得进来安坐歇息,顺便要酒要菜略微算是庆贺之意。

众人正吃的高兴,见楼外大雨如注,一时半会儿是停不了了,遂商议就在此处暂住一晚,明日雨停再赶路不迟。叫过店伙儿来订了三间客房,准备晚些酒足饭饱后就都去好好休息。

楼外雨下的越发大了,时辰虽然还不算太晚,天色却已经有些阴暗起来,剩下的酒客见没有雨停的意思,逐渐有人吩咐店伙预备房间,慢慢的进去歇息了。

崔弘咬了咬牙,右臂的伤口又隐约疼的厉害,他当时逃亡路上没有好好管伤处,聂老板給他敷药时都已经化脓腐烂了,因此时时不能痊愈。

他虽然也想早去躺下,但看自己东家谈兴正浓,只得忍耐继续坐着,无聊之际转头去看楼外雨势,却正看到那边桌子上的那个孩子又端着一碗酒給另一个胖墩墩的孩子喝,而那两个大人在笑着指着他们说着什么,那小胖子似是不甘示弱的样子,咕咚咕咚几口就把碗中酒喝干 了,那端酒的孩子还把酒碗給对面之人看了看,隐约听得说什么小胖子也是很勇敢之类的话。

只是几人还没说完,那小胖子已是一头趴在桌上,醉的人事不省了。

崔弘也不觉被他们逗笑了,那两个大人更是大笑起来, 那孩子似乎也有些无奈,苦笑着把碗放下。

蓦然,崔弘眼中见那孩子神情一变,似乎听到了什么,抬头向楼外某个方向看了一眼,很快收回眼神,然后低头在思考什么似得。

崔弘心中一动,顺他看的方向望出去,隆隆闷雷声涌过,却只是白茫茫的雨幕,天地之间似乎连成了一片,大路都看不清楚,什么异常也没有发现。

“也许是我太疑神疑鬼了吧……?最近总是做噩梦,梦到血和杀戮。”

少年崔弘如是想。

正文 第十九章 鸣镝风雷动 刀光霹雳惊

玄灵子今天心情很不爽,一方面是因为昨夜的好事未成,另一方面却是来自对面树下那个穿黑袍的家伙。

另外还有……“这鬼天气!”

他又嘟囔着咒骂了一句,顺手抖了抖蓑衣的雨水,他们所在的这片树林虽然从木茂盛枝叶稠密,可终究抵不过雨越来下的越大,蓑衣下的衣服已经都淋湿了。

他在树叉之上挪了挪身体,以便更舒服些,又瞅了瞅同伴,只见那人在树下石头上盘膝而坐,隐在蓑衣里的脸看不清楚,只是一动不动,就如同依树而生的一截枯木一般。

“死僵尸脸,像老子欠你八百吊似得!”玄灵子在肚里暗骂道。

玄灵子本不姓玄,因他一身轻身本领在江湖道上少有人及得上,又偏喜自诩风流,自己就给自己取了这么一个名字,随着他做下几件大案子,此名声渐响,本来叫什么反而无人知晓了。

后来因缘巧合被淮南王手下的暗卫头子看中,加以招揽,就投奔了王府效力了。

原来淮南王刘安与其他只图享乐的封地王不同,此人不仅文采出众,风流儒雅,更是从小习练武艺,可以说是汉室宗亲里少有的文武双全之辈了。因此王府幕从聚集了不少文学才智之士,闲暇时宾主宴饮,谈论抨击,颇有著名的战国时代四公子之风。而淮南王私下也以此自矜,酒后曾对心腹人有过自诩“俾倪平原、赛过孟尝”之语。

这王爷在自己封地虽然歌舞升平日日宴饮,其实,私下却阴有异志。暗中厉兵秣马积存库府自不必说,却另豢养有一支秘密力量,那就是五湖四海招揽来的一批江湖好汉了。

这些人的来历不一,本领高低不同,大多数是身上背有命案的逃犯或者是无恶不作被人追杀的亡命徒,淮南王府收留这些人,前事既往不咎,不管有多大的罪名都給承担下来,从此在王府庇护下酒肉穿肠过享乐夜夜来,但有一条,从此就是王府的死士了,王爷令下,那可真是指哪儿打哪儿了。

玄灵子正是此中之人 。

此次重阳节各地藩王进贡,淮南王派长子刘建奔赴长安,除大批王府护卫外,又挑选了玄灵子、少恭满、风大三人随行,风大就是此时树下那黑袍客了。

这玄灵子却是第一次来到长安,市井繁华怎是南方辟湿之地所能比拟的,各类吃食酒肉蜀锦店铺……。

来到长安的这短短半个月时间,把个玄灵子看的是眼花缭乱,尤其是偶尔看到的那些身穿紫锦或者是绿纱裙的姑娘……原来此人却是性喜渔色,以前行走江湖时做过不少入室采花行径,糟蹋了许多良家女子。此时远离王府没了约束,哪里还忍耐得住。就在昨日,他看中了一户人家的姑娘,去踩了点,就等晚上去略施手段一饱艳福了。

没想到,小王爷刘建就分派了任务,命他和风大立即去长安城外某地汇合一帮人,到长乐塬左近埋伏,截杀几个人。

那小王爷言辞闪烁,交代的不清不楚的,只是说联系上那班人后,不必详问,只暗中看他们行事就行,若是顺利就不必出手,若是事有不谐再从中相助。只是……那小王爷沉吟了一下,又说到,务必不可暴露身份,不管成与不成,完事后两人立即赶回。

说完交给他们一个木符信物,挥手让他们即刻前去。

玄灵子虽然满肚子牢骚,也知此事重大,却不敢懈怠,和风大两人收拾好刀剑器械,连夜越城而出,在天亮之前来到指定地方见到了那帮人。双方核对信物无误后,对方却冷冰冰的并不看重两人,为首之人只说了让他们后面待着,然后再无人理睬了。

那风大似木头一般,一张僵尸脸看不出喜怒,并不言语,玄灵子却心下有气,他一向自视甚高,见这帮人的样子,他四下瞅了瞅,连招呼也不打遂拉了风大去大路对面树林中去了。

那为首两人瞅着他们去对面自行埋伏却并不阻止,只是冷哼了一声,撇撇嘴,满满不屑之意。

玄灵子选了个居高临下的地点,那是一个缓坡,树木繁密,是个藏身的好地方。也不管那风大,看准一颗斜杈嶙峋的两三丈多高老树,纵身而上,要说他轻身功夫真是不赖,双脚正稳稳落在树叉之上,一手扶住树枝,枝叶未摇,扭头得意的去看风大,却见那木讷之人早已盘坐石上,连瞧都没瞧他,自管双手环抱着刀闭目养神去了。

玄灵子免不得心底连他又大骂一番。

树林中的雨从半空中繁枝密叶织成的屏障空隙撒下来,打在探出蓑衣外的刀背上,发出噗噗的沉闷声响,云甲闭着眼睛,有些喜欢这种声音,因为他听在耳中,似乎是有些像每次刀砍入人的肉体时血滴答滴答的那种声音。

他甚至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的雨水,咸涩的味道,远没有鲜血的那种特有滋味来的刺激啊。

他侧头看看自己的兄弟云乙,虽然也是一动不动,但云甲知道他心中也一定和自己一样在渴望着即将到来的嗜血杀戮吧。又回头看了看手下那三十几个一身劲装的汉子,打个手势,示意大伙儿精神点做好准备,因为刚才探听的人已经飞马回来报信了,截杀的目标终于往这边来了,而且是逃亡来的。

“这么说……鱼儿是先撞了小七那边的网了?而他们没有捉住,被脱网了?”身边的云乙小声说道。

云甲冷笑了一声:“呵呵,小七仗着是军师的关系,一向傲得很,你我都不放在他眼里。这次活该我们立功,吩咐兄弟们一会儿动手都利索点,完成这次帮主亲自交代的任务,回去……哼!以后看他还有什么脸在我们面前嘚瑟!”

云甲并不知道自己领着这帮兄弟要截杀的是什么人,此次流云帮接到朝廷某位重臣的密使传信,吩咐做成此事。只知道事关重大,特意挑选了帮中精锐高手分成两对,分头设伏,务必一击而中。

“想必帮主一定知道是要杀得是什么人吧?”云甲甩了甩头,提醒自己休去乱想。

又看了看对面,隐约可见早先那两个人的身影,不禁又心下暗笑,虽然帮主临行时说过还会有别的高手前来相助成事,可是……哼哼!就凭我们弟兄的功夫还需要别人相助?

何况还有三十多个刀械齐备的帮众,尤其是帮主也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十几副弓箭,这玩意儿可是利器,乃是军中之物! 看来这次要干的事不简单啊!

此时雨势减小了些,咔嚓几声响雷过后,风掠过树林,带来了寒意也带来了久等的信息。

云甲精神一震,听得远处隐约马蹄声响起,他立起身来,往后打个手势,诸黑衣大汉纷纷拔出刀,分散开来,更有十余众把藏在蓑衣内的长弓取出,拉弦搭箭,瞄准了大路马蹄声响来处。

对面树林里,玄灵子也早已听得由远而近得马蹄声,他纵身跳高几个树叉,来到高高的树梢顶端,搭手遮在蓑衣帽檐下往远处极目看去,下了这久的雨,大路上积水已没过马蹄,雨雾朦胧初时看不清楚,随着马蹄声越来越近,玄灵子甩了甩手背的雨水,再抬头时,蓦然一辆马车穿破雨幕,风驰电掣般疾奔而来。却并无别的人跟随,只顺着风声听远处似乎还有呐喊打斗之声,只是离得太远了,隐约一阵又听不到了。

看那马车的速度,应该不到半刻的功夫就会经过此处了,玄灵子又朝对面看了看,几个纵跳从树梢下来平地,推了推那风大:“哎!伙计,点子来了,对面的人要下手了,我们要不要去帮忙?”

风大身子并不动弹,只鼻子哼了两声,表示听到了,一字一字的从嘴里蹦出句话:“主子吩咐,不到万不得已不必我们动手。”

玄灵子懒得和这木讷人多说,又忍耐不住,重新上到树顶去看形势去了。

飞奔的马车之内,卫青此刻的心里真是追悔莫及,悔不该今天带了这小主子出来。

本来游玩的还算高兴,除了路遇匈奴人使人心生不爽外,一切还算圆满。早些时见天色突变,他们一行人下来长乐塬,即刻回程奔长安大道而行,依他的估算,天黑长安城关城门之前当可赶到。

可是走了不到二里多地,道旁突然就杀出一群黑衣人来,都遮了面,并不搭话,一片刀光闪起,杀奔过来。

卫青大吃一惊,立即大声喝令,十几个护卫把马车围住,抽出兵刃,双方打个照面,兵兵乓乓杀在一起。这些护卫虽然武艺不低,可是对方却都是些亡命之徒,且是有备而来,人数又众多,一刻钟的功夫,虽然也砍倒了对方十几个人,可是六个护卫就此死去,其余的也都带了伤了。

此时雨开始下了起来,死去的人和受伤的人流的血混着雨水在地上慢慢聚集,一湾湾氤氲了红色,那群黑衣人疯了似的一波波的向护卫们保护的马车进攻,公孙敖守在车辕位置,一遍遍的挥舞单刀逼退进击的敌人,招架、侧身躲避、横劈出去,砍在人身体的声音,他根本就没时间去看对方的死活,眼角余光处又一把刀锋斜掠而来,连忙挥臂封刀式“镗螂”一声蹦出去。耳边却听到一声惨叫,回头却见又一名护卫被砍倒在地。公孙敖急怒攻心,大喝一声连出两记快刀砍杀一人,余者攻势稍退,附身去看,那护卫被一刀斩在脖子上,已是不行了。

公孙敖正悲伤间,忽听马车后卫青在打斗空隙大叫:“快打马冲出去!”

公孙敖奋起余力大挥大舞刀刀如闪电一般,众黑衣人被他刀势所逼,连连后退,趁此机会他跳上马车,双腿牢牢钉站,一手挥刀,一手挽住马的缰绳,黑衣人涌上前来轮刀乱砍,那车厢却是用厚厚原木做成,两边甚是结实,刀砍不透。卫青在马车后厢口遮架乱刀,剩余三四个护卫也奋力拼杀,公孙敖瞅准机会用刀背狠狠拍在马屁股上,那马受惊,长嘶一声猛然发力散开蹄子冲出人群,拖着马车向道旁岔路落荒而去了……。

正文 第二十章 铁弦生白羽 碧血染青衣

这条道路并不算宽,两旁是连绵的树林,凭感觉应该是往东北方向而来,公孙敖一手控住缰绳,一手抹了把脸,也分不清是雨水还是血水了,晃了晃脑袋,使自己清醒一些,又连忙把刀握在手中,马车飞驰,溅起积水纷纷无数,那马儿不停蹄的跑了这半天路,累的嗤嗤直喘粗气,鼻子里不住打响鼻,终于速度也逐渐慢了下来。

到这个时候他也没想明白,怎么就突然有人要埋伏截杀他们,他回头往车厢看了一眼,见小主子没事,心里多少有些安定。

忽听坐在车厢尾部的卫青声音低沉说到:“注意!别分心,现在还不到安全的地方,小心些。”

公孙敖心中又紧了一下,打起精神来,不敢松懈,继续驾驭着马车向前驶去。

此时头顶轰隆隆的闷雷声不绝,雨势却渐渐弱了下来,卫青在马车尾部紧紧握着剑柄,警惕的观察着不断一逝而过的路边情形,心情沉重。他又看看缩在车厢一角的小公子,那孩子明显被吓着了,只是紧紧抱着胸前的小篮子,浑身有点抖,小脸煞白。

卫青叹口气,把自己的外袍解下把他包裹住,手抚摸了他的头顶,轻生说道:“琚儿,别怕,有舅舅在,绝不会让人伤你分毫。”

小刘琚点了点头,把身子坐正些,做出一副不害怕的样子。那件袍子在刚才激烈拼杀中溅上了不少血迹,在狭小的车厢内空间有淡淡的血腥气,不一会他感到胸口一阵恶心的很,就要想呕吐出来,但他拼命咬牙忍住了。

他虽然只是小小孩童,却素来被这帮身边的侍卫小心看护,对他都好的很,而今日突遭大变,混乱中只有舅舅这两人保护着自己拼命突围出来了,那几个奋勇断后的侍卫……在那么多敌人的围攻下想来也是凶多吉少了吧?想起素日众人对他的好,眼泪再终于忍不住,顺着脸颊一颗颗掉落下来。

卫青此时自是无暇去理会他的伤心,他一面悲愤于兄弟的伤亡,一面心里暗忖,此番遇袭完全出乎意料,就在长安皇城附近,竟然会有人企图截杀皇子,这在本朝来说还是从来未有之事!是的,这不是突发的意外之类,也不是盗匪劫道,他们的目标就是小主子刘琚,这一点从那帮黑衣人直奔马车下狠手就可以确定。

而且明显是有组织有预谋的设伏等待。

他们此次出行,完全是保密的,除了皇帝陛下的恩准和卫夫人外,就只有寥寥无几的宫中人知道了……未央宫中人!?

一念至此,卫青胸中大震,若果真消息泄露自未央宫,那想要小公子性命之人……饶是他一向性情沉稳,此际不禁脸色也变了。

卫青虽然也是练武之人,但他的武技在建章宫的一帮侍卫当中并不是最好的,只是他为人宽厚性情豁达,又是卫夫人的亲弟弟,因此,诸人都信服与他。武艺最高的是公孙敖,这小伙有一股狠劲,刚才幸亏是他泼命般杀将出来,方才暂时得脱。只是……如果敌人真是冲着小公子来的,会不会还有后手?

想到此处,卫青暗暗心惊,连忙俯身穿过车厢来到公孙敖身边,正要嘱咐几句,耳际忽听“嗖”的声响,眼角突然瞥见道边树林里一点寒光激射而出,直奔公孙敖头部而来。

卫青心头涌起一个念头“果然来了!”同时眼疾手快,一把把公孙敖扑倒马车之上,一枝雕翎箭擦过两人头顶而去。

两人都是大惊,对方竟然在此处也有埋伏!而且竟然有弓箭!

不敢怠慢,连忙俯身进到车厢内,卫青把小公子一手抱在怀中,一手执剑。未及细想,只听林中呼哨声起,一时羽箭纷纷,十几把长弓一起拉弦向马车射将起来……。只听咚咚箭尖射在车厢木板之声,只是幸亏车体原木厚重结实,此类轻弓却是一时射不穿。可怜那匹马悲鸣长嘶一声,满身中了十几只箭,扑倒在道路泥水中,就此死去。

车厢内卫青和公孙敖两人用身体把刘琚遮的严严实实,一面听着外面动静,一面急忙寻思脱身之策,只是仓促急切之间,却是无计可施。

片刻功夫,几轮箭雨尽数射罢,树林中云甲打个手势,示意暂停。

众人各执兵器成扇形慢慢朝大路中央的那辆倒在地上的马车围拢过来。

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了,林间暮烟渐起,云乙见手下已把马车前后围定,他用所使木棍的一端把车厢遮挡布帘撩开,刚要探看究竟,忽听对面云甲惊呼“小心!”却是一道寒光自车顶掠下,当胸剁来。

云乙担惊欲裂,连忙抽棍横担拦挡,同时身往后急翻,总算反应够快,免了破膛之祸,只是这一刀半空劈落,力猛刀沉,云乙只觉一股大力猛震,向后跌倒,那刀锋在他右肩划了一道,随后一道身影随刀而至,左劈右砍,连伤几人,回头大喊“青哥,快走!”

却是公孙敖伏在车顶,趁势一击,打开了一个包围缺口。

卫青早已收拾停当,把小公子刘琚背在身上,怕他有失,又把长袍撕开牢牢缠绕几匝,安抚他闭上眼睛别怕。见公孙敖头前冲出,急忙附身跳出车外,回手一剑刺倒冲来的一人,疾步向前奔去。

那云甲本以为一阵箭雨射完,车内逃亡之人已经非死即伤,未曾想一时大意措手不及,竟然被对方连伤数人,突围而逃。又见兄弟云乙跌坐泥草中,抱了肩膀伤处痛呼,不禁大怒!一面留人照顾伤者,一面大声呼喝手下帮众疾追。却不想对方是个硬点子,只见断后掩护这人,一手刀一手剑,身上满是血迹,似拼了命一般,遮砍挡架边打边退,众人一时却也越不过去。

眼见头前奔逃之人背了那孩子已离了十余丈远,转过树丛拐角去了。公孙敖身上也已是多处受伤了,早已是勉力支撑,见卫青背了小公子跑远,松一口气,左臂挥刀又砍在一人背上,眼角余光忽然瞥见右侧大汉硬木棍奔头部而来,急忙俯身前倾躲避,那人中途却忽然变招,“梅花三变”斜着挥出,这一棍正擂在他后背,公孙敖只觉得胸口巨震,一口鲜血喷出,扑倒在地。

七八柄兵刃正要砍下,只听那打倒公孙敖的云甲喝到:“留着活口,且捉住那两个一起处置!”

当下早有人上来摁住,绳索几下反绑起来,免不得又拳打脚踢一番,公孙敖坚持不住,终于渐渐昏迷过去了。

雨后的土路满是泥泞,卫青奔跑着,一刻也不敢停。他不知道公孙敖此刻是生是死,也不敢去想,但他知道,这最后的片刻生机是所有侍卫兄弟用性命换来的!他绝不能辜负大家的信任和……鲜血,一定要保护小公子平安回到长安!他眼前一阵迷糊,刚才突围时又受了几处伤,是失血过多了吧?他使劲把嘴唇咬破,深吸一口气,沁凉的风带着潮意进入胸膛,精神一震。

蓦然,卫青的脚步慢了下来,因为前方有两个人挡住了去路。

此时,天色渐暮,视线有些迷糊,隐约看到是一胖一瘦两个身影。

只听那瘦的发出一阵桀桀怪笑:“哈哈哈……那么一大帮人净是废物,没想到这件大功终归是我们俩的,啊!哈哈哈!”

那胖的身影却不动声色,只是沉闷的说:“动手吧!”然后从背后缓缓拔出一把厚背的宽刀来。

这两人正是先前的玄灵子和风大。原来他们看流云帮诸人埋伏围杀,后来对方突围而逃,风大憨直,就要上前拦阻,玄灵子却想独占功劳,拉了风大就抄近路去前面堵截。果然,远远看到卫青向这边逃来,当下心中得意,堵住道路,满心是稳稳擒来,回去复小王爷之命,富贵可待啊!

卫青听听来路动静,喊杀声已停,想来公孙敖也是凶多吉少了吧。追杀的人片刻即到,拦路两个显然更非是易于之辈,纵然他一向沉稳,此刻心底不免惶恐,感觉脖子间的那双小手抱的他紧紧的,小小身子伏在他背上瑟瑟发抖。

忽听对面那个瘦高个玄灵子又开口道:“呔!爷爷有好生之德,只要你放下背上的小儿交给我们,可饶你一死,如若不然,哼哼!”。

卫青并不搭话,只是反手拍了拍小公子刘琚示意抱紧些,握紧手中剑,提气急奔向前冲去。

玄灵子与风大各拉兵刃摆开架势迎敌,不料卫青奔行几步忽然转身冲入旁边木丛中,穿林分叶向另一个方向而去。

玄灵子见状一声冷笑,提气纵身蹿上树梢,看清卫青的所在,几个起纵间又赶在前面去了。风大抬头看看,心下也不禁佩服这玄灵子轻身功夫之妙,果然是少有人及。当下他却不急,拖了刀在后面跟着。

这一片坡地的林木很是茂盛,卫青也不辨方向只拼命向前奔跑,忽听头顶呼啦一声,眼前一花,一道瘦高身影落在两丈之外,却正是那玄灵子脸上带着戏虐的冷笑看着自己,卫青心下吃惊,手却不停大喝一声挥剑直刺,玄灵子艺高胆大,并不躲闪,等到剑尖将要及身之际,身法奇快,脚尖反转,提溜一下就到了卫青的身后,手中兵刃甚是奇特,一边是弯钩,一边是锋刃,只见他一手抓住卫青所背小公子的袍领,一手锋刃过处把束带割断,然后飘身而过已在几丈之外。

卫青觉得背上一轻,同时听得小公子惊叫声,回首急看时,只见玄灵子手提小刘琚纵身越上树梢,冲自己唿哨一声,甚是得意。

卫青惊怒交加,挥剑正要上前,脑后风声起,一把沉甸甸的宽刀劈过,他只得跃身闪过,却是风大赶到了,此人憨直勇力,一声不发,宽刀轮开大开大合直逼卫青而来。

卫青武艺本就不是太高,又受伤乏力,一边还要挂心小公子安危,没几个照面,遮挡不住,剑碰到风大刀上就被磕飞了,风大趁势来个“老树盘根”,卫青被仰面摔倒,气血翻涌一时难动,眼见那道黑塔般沉默身影宽刀高高举起,猛的挥落下来……。

正文 第二十一章 薄暮风云起 杀机迷雾生

小公子刘琚今年刚满六岁,虽然年纪幼小,却早早显露出聪慧本质,活泼伶俐聪明好学,因此甚得皇帝喜爱。只是他并不喜欢武技之类,对刀枪棍棒不感兴趣,此点倒是与皇帝幼时不同。

生长未央宫中,母子尊贵,享尽荣华……诸如此类自是平民百姓的想法,其实自他启蒙知事开始,小小心灵感到的只是太多孤独。

雏鹰向往蔚蓝的云天,孩童总是渴望外面的世界,以前虽然也被自己母亲抱着坐在戒卫森严的马车里出过门,但自由自在的出长安城玩耍,这还是第一次。

到处只感到新奇和自在,直到遇到不久前的半路伏杀。

经过这大半天的厮杀逃亡,呐喊、鲜血、死亡……早已摧残了他稚嫩的神经,现在他幼小的身子瑟瑟发抖又冷又怕,只想立刻回到未央宫那巍峨宫殿中,扑在母亲温暖的怀抱里再不出来。树叶间的水珠弄湿了他的头发,又顺着脸颊滑落,分不清哪是泪水哪是雨水了。身边那个可怕的坏人抓着自己,站在离地两丈多高的这棵大树树叉之上 ,风吹过来,晃晃悠悠,刘琚直想放声大哭。

可是,他偷偷看看旁边之人,又看看树下与敌人拼斗勉力招架的舅舅,他只是紧紧咬住了嘴唇……。

玄灵子捉了刘琚,暗自得意,昨夜出发时,他和风大两人受小王爷密嘱,此次行动的最主要目标就是其中的这个小孩子,如有机会务必杀之。想到这儿,他低头瞅瞅那孩子,嘿嘿一笑:“呵呵,想我玄灵子也是道上有名的人士,今日却要对一个娃娃下狠手,说不得算是勉为其难了。小娃儿,去到黄泉路上莫要怪某家哦!”

却见那孩子抬头看着他,苍白脸色忽然异样,却似发现了什么不可思议之事一般。

玄灵子心中一怔,只当做他是害怕至极,不及细想,正要伸手,耳边有细微声响,没等他有所反应,只觉有利器抹过咽喉一阵剧痛传来,玄灵子心下惊骇,知道有厉害敌人袭击了自己,他的反应也够迅速,先不管伤处,凝聚全力挥右手欲把手中兵器反刺,以图两败俱伤,哪知未及挥出竟感手臂一麻,吴钩已被来人用奇怪的招式夺去。

同时,眼底余光处黑影掠过,左手一空,来人竟在这树杈之上方寸之间,发起、伤人、夺钩电光火石一气呵成,然后抱起小刘琚,用玄灵子的吴钩轻轻勾住临近树枝,几下飘荡落地去了。

玄灵子用双手捂住咽喉,血开始喷涌而出,他嗬嗬几声嘴里已叫不出来,不甘的眼里全是愤怒,只见那个身影落到不远处地面后放开刘琚, 回头冷漠的看了自己一眼,脸上并没有什么其他表情。

玄灵子这才看清楚那原来也是个孩子,只比先前的刘琚大不了两三岁的样子,样貌平常,只是他此时看到的那双眼睛里的凛厉煞气,却使人心惊!玄灵子努力想要用最后的力气喊风大小心,只是他眼神渐渐迷糊,双手挣扎几下,张了张满是鲜血的嘴,一头从树上栽了下去。

离此几丈之外的林中空地上,卫青心底满是苦涩与绝望,自己命不值钱,死不足惜,可是小公子怎么办?

倒在泥草地上,他拼命挣扎欲起,只觉全身四肢百骸疼得厉害,眼见对面打倒自己那人黝黑面庞就在眼前,抡刀直剁下来,挂了沉闷风声直扑面门,他痛苦的闭了眼。

片刻之后,预料的死亡却没有来,耳边噗通一声,他睁开眼,却看到一具庞大的身体扑在旁边,砰起的泥点溅了他一脸。卫青诧异的用双臂支撑起上身,看到片刻前那凶猛的风大趴伏在地,一柄前钩后刃的兵器穿过后背刺穿前胸,一动不动就此死去。一个孩子般的身影正甩了甩手,用前襟把手指间的血迹擦去。而几步外小公子刘琚带了哭腔飞跑过来,抱住他脖子终于大哭出声来。

卫青一时之间反应有些迟钝,此时暮色渐渐笼罩林间,视线有些模糊,他抱了刘琚,看到那边树下斜躺着的玄灵子尸体,又看看脚边的风大,半天才想清楚现状,追杀自己的两个强敌都已经死了!

小公子正安然无恙的在自己身边,而出手相救的……呃,这会儿他也认出来了,正是几个时辰前在长乐塬上相识过的那行人中的那个会烤鱼的孩子。是叫……对,他的名字叫做元召。

秋意沁然,雨后更是增添寒意,薄暮终于把远近道路树林笼罩。片刻后,一群黑衣人搜寻到了这片刚刚打斗过不久的树林空地。

光线阴暗,隐约可见两具尸体相隔不远,一躺一卧,云甲命手下点起火把,仔细辨认一番,认出死去两人正是不知是何来路的那两个高手玄灵子和风大。

云甲不屑的撇了撇嘴,冲身后兄弟云乙说道:“帮主说的如果我们兄弟办事不顺利还会有高手相助,就是这两个死人吗?”

云乙早先被公孙敖所伤,左臂用布带包扎了吊在脖子上,吃此挫折却谨慎了许多,他瞅了两眼,不禁皱了皱眉:“杀他们之人看来手法干净利落,难道是逃跑的那人所为?那家伙不像是有很高的武艺啊……。”

他回身走了几步,来到被两个黑衣帮众拖拽着的人面前,那人被五花大绑的结实,满身是血,耷拉着头乱发遮面。

云乙被砍伤的胳膊又痛起来,心中怒气又起,一把拽住那人头发,使他脸孔后仰,咬牙道:“小子,还没死吧?想死可没那么容易!说!知不知道跑掉的两人会跑到哪儿去?嗯……。”

被绑之人正是公孙敖,他被捉住后没少挨揍,加上先前所受的伤,血流了不少,头脑昏昏沉沉,闻声睁开眼看了看,见他们没有捉得卫青和小公子,放下心来,复合上双眼,虽知自己不免一死,他是刚强心性,却是不惧。

云乙见他如此,恼怒之下正要再教训他一遍,忽听林边嘈杂,又一帮黑衣帮众蜂拥而至,几只火把之下,为首之人型容彪悍,满面戾气,开口即是嘲讽的语气:“怎么着?两位大哥,还没找到那个小孩子吗?这要是在你们手头放跑了,回去怎么对帮主交代啊!”

云乙在气头上正要反唇相讥,云甲忙咳嗽一声,走过来拱拱手:“小七兄弟,帮主派我们共同做此大事,就不要互相指责了,为今之计,还是要携手共同找到那个小孩子为要啊!”

那小七对他倒还不好太过放肆,当下点点头,恨恨说道:“没想到那几个断后的护卫倒是忠心,为了掩护那孩子逃跑都拼命了,虽然后来终究杀了他们,我带的手下也损失了十几个兄弟,真是可恨!”

云甲阴沉说:“我的人也伤了好几个。莫急,稍待休息,我已派兄弟四处搜寻去了,那人受了伤又背个孩子,跑不远。”

当下两帮人合二为一,暂作休整。

离此十余丈外的缓坡乱石后的杂木丛中,卫青带了两个孩子借了夜色掩护隐藏在此一动不动。他身上七八处伤口痛的厉害,忍耐坚持着。

他又看了一眼静静抱臂坐在一边的元召,心里满是感激,倒不是珍惜自己性命,只是他救下了小公子,虽然尚不知今夜吉凶如何,只此事就值得自己以命相报了。

夜色中看不清元召脸色,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刚才未及多问,追兵就赶到了,他只得带了两个孩子寻了这处隐蔽所在藏了起来。只是卫青并不认为这孩子有多么高的本领,那会儿杀那两个人也多亏了是冷不丁的偷袭得手吧?只是小小年纪能有这份勇气真是难得。

“我既然一时不死,就拼尽所能保全两个孩子的性命,只盼未央宫内见小公子久不回归,尽早派人来寻”。卫青摸了摸手边的剑,心里如是想。

小公子刘琚坐在两人中间,一只小手紧紧拽着元召的衣角,隔一会儿就侧脸去看看元召,心里的惊吓虽然还没有平息,脑海中却总是浮现元召在树上快如闪电一掠而过的身影,然后……那个凶恶的坏人就死翘翘了!

他抱了自己从高树越下,当时简直是如坠云雾一般。好像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宫中侍卫谁会有这么厉害的本领呢!

想到此处,心里大起孺慕之情,悄悄又往他身边挪了挪身子。

却忽然觉得元召一动,似是察觉了什么,刘琚顺了他看的方向望去,原来他们藏身之处地势较高,透过灌木丛间隙,不远处空地上那帮人的情形看的一目了然。他首先第一眼看到了公孙敖,见他没死心下欢喜,截杀自己的那些穿黑衣服的人正在从四处聚集,看来都是搜寻未果。

耳边忽听舅舅卫青轻叹了一口气,他年龄虽小,却聪慧过人,知道舅舅早已看清了眼前形势,那些黑衣人将近百人的样子,刀枪棍棒齐全,虽然有的受了伤,却更加显得彪悍,如果被他们找到自是万无生理。

现在只求他们料想不到己方三人就在他们眼底藏着吧。

却见为首之人云甲听得打探消息的帮众说了几句什么,然后对另外两人说道:“附近都找遍了,没有发现踪迹啊,也没有发现村舍可以躲藏的地方。奇怪了,会躲到哪儿去呢?”

停了停,他又说了句:“出此树林半里之外,道边有一酒楼,莫非会躲到那儿去?”

云乙未及搭话,那小七早已不耐多时:“管他是酒楼茶楼呢!尽管杀去就是了……。”

云甲却迟疑道:“本来帮主交代此事重大,尽量在隐蔽处做的干净利索不留痕迹最好,如果明目张胆去酒楼人多处,恐怕泄露消息节外生枝啊!”

小七冷哼一声:“怕什么?叫兄弟们都遮了面,没人认得出我们。”

云乙也说道:“大哥,事情做到现在,势必要斩草除根啊!否则,完不成帮主交代是小,如若被他们漏网脱逃,恐怕会大祸临头啊!”

云甲猛然醒悟,咬了咬牙,吩咐道:“好!一不做二不休,这种事也不是没做过,跟弟兄们说明白些,索性都装扮成强盗,杀入酒楼后,以找人为第一要务,至于酒楼内的人嘛,尽皆杀了就是,谁搜得的财物归自己所有,最后大不了放把火。”

当下诸帮众人人振奋起来,云甲云乙小七却不知,只因一语孟浪起,修罗地狱入梦来!

正文 第二十二章 惊若飞鸿影 血浴暗花形

小七名叫朱七,是流云帮军师朱由的亲侄子。

为人凶狠毒辣,托他叔叔的关系做了一堂的副堂主,平日嚣张跋扈惯了的,坏事也没少做。

这次刚跟了朱由随了帮中一班大佬来到长安不久,就派他和另一堂的云甲兄弟各领一队帮中精锐设伏截杀,本以为是手到擒来的事,完事后立一大功。未曾想到点子扎手,打杀了这半天,还没捉到主要的目标,自己手下倒是折损了不少兄弟。怎肯善罢甘休?

当下三言两语撺掇了云甲,商议一番,把受伤的二十余人留下将养等候,余者帮众大略分派几队,计划是先行把酒楼四面包围,然后杀将进去,寻人掠财,勿要放走一人。众黑衣人听得有财可发,也顾不得厮杀这半天的疲劳和饿意了,一时兴奋嘈杂起来。

灌木丛中卫青听得他们一时不会再搜寻这附近,轻舒了一口气,忽然又想到什么,连忙挣扎而起,拉了一把黑暗中静静坐着的元召,急切低声说道:“小兄弟,卫某有一事相拖,劳烦你趁他们还未行动之前,速去林外那处酒楼报信,让内中人快些逃避去吧!否则,大祸临头也!”

黑暗中,却见这半天一直未发一语的那孩子咧嘴冲他一笑,似是决定了什么似得,摸了摸倚靠着他的刘琚的头,然后弓身站起来,手边拄了一把宽厚的截刀,那正是不久前死去的风大的那把刀,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拎过来的,只听得他嘴里淡淡的说了句:“祸福无门,人自扰之!说不得,只好如此了……。”

然后跨步转身,拖着那把刀从藏身处出来,却是一步步朝黑衣人聚集的那片火把照耀下的林间走去。

卫青一时未明白他要干什么,见他径直奔敌众方向而去,大吃一惊,欲待要喊他回来,却已来不及,恍惚间卫青也不知自己出现了错觉还是怎的,见那道矮小身影在对面火把光韵映照下,竟然逐渐变得凌厉起来,只见他越走越快,整片林间天地蓦然仿佛被无边杀机所笼罩,一股肃杀之气充塞四野,草露凝霜。

卫青心中惊疑,不及多想,连忙把小公子刘琚抱在怀中,横剑胸前,准备一旦有异,就拼命寻路再逃。

公孙敖被捆的结结实实,绑吊在一颗大树上,这会儿倒无人理会他,他伤重的厉害,早已绝了逃脱的想法,现在心里只盼着青哥能护着小公子躲过此劫,这个时辰宫内总会应该派人来寻了吧?

他默默想道。听到他们又要去发现的酒楼搜寻,又担心起来,小公子会不会躲在那儿呢?

正焦急间,忽听“咦、啊……”的几声惊呼,眼前一暗,人群中的几只火把竟然先后掉落地上,除了一支半明半灭外,其余都澿了泥水,都熄灭了。

随后而起的是几个人的呼痛和喝骂声“谁他妈打我手了?”

“哎呦!”

“怎么回事?”

那领头的云甲与朱七大声叫道:“大家别慌,谁带了火石,快点起火把来!”大部分帮众却不以为意,还在嘻嘻吵闹笑骂。

谁也不会想到,死亡之神的镰刀已经在黑暗中挥起,开始收割生命。

灾难是从东北角人丛开始的,猝不及防,后面的人还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道灵活身影闪过之处,十余名汉子未及反应,就已经中招,刀锋带了疾风一掠而过,咽喉、胸口、致命部位……!干净利索拿捏之准,刀形如同幻影,皆是一触就毙命的所在。

瞬息之间,惨叫连连,云甲心中大惊 ,知道有高手偷袭,摆刀急忙跃开,凝神细看,只是黑暗当中,人影乱撞,那里能分得清哪个是来犯之敌呢!

元召起始救了卫青和刘琚,并不想再多事。好好隐藏一会儿,只等那帮人寻不到,散去就是了。

没想到这些人竟然起了歹意,要去酒楼杀人越货。

那会儿雨停后,苏夫人决定在此住下,要与那称呼文姨的女子叙旧,明日再回长安的。元召的敏锐自是异于常人,察觉异常,怕有节外生枝的意外,因此借故溜达出来四处看看,才有这一场遭遇。

来到这个世界的这段时间里,他早已清醒的认识到这更是一个强者为尊的时代,伟大的强汉鼎盛时期即将到来,他没兴趣去做那些什么经纬天地的大事,但保护自己和身边人的能力还是必须有的,因此,身体的磨炼和潜能的提升,他从未停止。何况,这具穿越者的身体他敏锐感觉到了与从前的不同,是在一天天的变强,但到底现在是一个什么水平呢?在梵雪楼生活的这平淡的几个月里,他没有参照物也没有机会验证。呃,今晚倒是个好时机,面对这一帮杀人越货惯了的匪类,杀这些人完全没有心理负担。

唯一的疑虑是他本来想低调的生活在这个朝代,过平淡无奇的市井生活,今夜施展身手后,身边的这两个人……倒是个麻烦!只是箭在弦上,已不得不发了。

因为,那座酒楼里有一个女孩儿,她叫苏灵芝。

被元召用飞石打落在泥地的火把大都熄灭,只有一枝还勉强半明半灭,众人惊叫惨呼跑动,更显暗影憧憧仿若鬼影,一时之间谁也不知道来了多少偷袭的敌人。

也有些帮众惊惧至极,挥刀在自己身周围乱砍乱剁的,黑暗中不分敌我,倒只是互相杀伤了不少自己人。

公孙敖拼命睁大眼睛看着脚下的这一幕暗夜杀戮,暗自心惊,他居高临下隐约发现造成这一切混乱的好像……只有一个人!一条模糊的身影疾若闪电般在人群中穿梭来去,所过之处惨叫声不绝于耳,而且那些摸索着向远处逃避的也难逃厄运,那人仿佛长了一双黑暗之眼一般,不是踢飞一柄长刀钉死一人,就是一闪而去,把对方背后砍到在地。一切都来的太过突然,激烈的打斗呐喊惨叫喝骂……!不到半刻钟功夫,公孙敖眼中所见原先那七八十人聚集的黑乎乎的人群,竟零零落落所剩无几,如果发起攻击的真是一个人的话,那如此诡异的场景闻所未闻!此人是人是鬼……?!

他心中惊骇不定 ,蓦然眼前觉有物直奔面门而来,他被吊绑着无法躲避,却是某个黑衣人被砍飞的头颅疾飞而至,正撞在他脸上,公孙敖眼前迷糊,脑中犯晕,又昏了过去。

云甲此刻脑中是一片混乱,黑暗中耳边只听得自己手下帮众呼叫痛苦倒地死亡的声音,但是,却看不到敌人的所在,仿佛有一个无形的妖魅在传播着死亡 。

他也顾不得许多了,只是舞刀护住自己身体,一边慢慢摸索着后退,感觉身周空间越来越宽阔,人声越来越少。

蓦然偏左几步之外有兵器相碰的叮响,火星迸溅,伴随着一个大汉的怒吼,云甲一惊,他听出那是自己兄弟云乙的声音,连忙转身挥刀探路,循声欲往支援。忽觉一股疾风奔胸口而来,他急忙封刀去格,咯嘣一声,那前方黑暗中射来的半截断刀被他的刀身挡了一下,却余势不消,斜滑而过,扎在他右肩窝上。这般劲力让云甲大惊失色,肩膀剧痛,还未及他反应过来,那边云乙早已噗通倒地,随后云甲感觉眼前不远处有道矮小身影一晃,又有两声惨呼响起,却是那人先去袭击云乙,云乙惊觉后招架了一招,未料到对方变幻莫测,另一只手所握匕首已趁机在云乙胸口扎了进去,直贯心脏当即毙命。然后来人脚下不停,又一脚踢飞一柄断刀伤了来救的云甲,同时左刀右匕,俯身腾挪之间把两名挥刀乱砍的帮众刺死,一切都在瞬息之间,杀戮直如行云流水一般。

微弱的火把余光之下,云甲缓缓的把身上的断刀拔出来,他也曾经是凶悍的一条好汉,也曾残忍的杀过人,慢慢的凭借对帮主的忠诚和对敌人的无情才一步步做到今天的位置,对血啊死亡啊这些个早已司空见惯。从前 ,领着自己手下兄弟拼杀,也不是没碰到过被包围陷入绝境的境况,他从来没有胆怯过,无非是拼命而已,再厉害的敌人也怕对方不要命啊!

可是此刻,他心里只有沉入渊底般的绝望。

如果真的敌人只是一个人,杀尽了自己带来的这七八十帮众精锐,说来有人会相信吗?!

四周忽然寂静了下来,只有偶尔痛苦的呻吟声传来,那是一时还未死去的手下。

几步之外,一个矮小的身影静静站着,他四处张望了一下这片刻之前还在呐喊沸腾的杀场,咂了咂嘴,不知想到什么,指了指云甲:“那个,你……就是说你,是你说要去杀尽那个酒楼的人的吧?”

语声清脆,却是个孩子的声音。

卫青用身上带着的火石重新点亮了两只火把,早些时候紧张的逃亡激烈的打斗没顾得上处理伤口,此时终于疼痛起来,他忍耐着一瘸一拐的挪到树前,解开缠绕的草绳,把吊着的公孙敖从树上放了下来。回头看看那个名叫元召的孩子,心情十分复杂。

火把光亮之下,见那孩子正蹲在一洼积存的雨水处,仔细的把手上的血擦干净,然后又把衣襟下摆的一处血迹搓了好几遍,嘴里好像还在嘟囔着什么“早知道这么麻烦就不出来了……回去会不会被她发现……最怕她刨根问底了……”诸如此类的话。

而小公子刘琚就站在他身后,用有点害怕又更多是倾慕的眼神望着那背影。

仿佛察觉到了卫青的注视,元召抬头冲他淡淡笑了笑:“不用猜疑了,我也是个人而不是什么妖怪,只不过我的事有些复杂,一时半会儿说不清楚啊。”

卫青脸上挤出一点笑,自己都感觉笑的有些麻木。

无论如何此时此刻他也无法把眼前这个矮小单稚的孩子和此前如同杀神般的那个身影联系起来,可是,他明明白白的知道,以一己之力在小半个时辰之内杀光了所有黑衣帮众的人就是他。

他抱着瑟瑟发抖的小公子在灌木丛中听到的黑暗中那些呐喊惨叫呻吟死亡,都是他一人所为。

尤其是在最后,他站起来查看外面情形时看到的一幕,那时元召正劈出一刀砍向最后站立抵抗的那人,凛冽的刀意带动起四周的风,吹熄了那根火把最后的余光,那惊艳一刀简直有劈天开地的气势莫与之挡!

随后就是死亡、静寂、无边黑暗……!

正文 第二十三章 潜踪匿影过 谁知他是谁

大队的皇家羽林军是在一个时辰之后找到小公子刘琚的。

在得到哨骑的回报后,奉命来接应的人马立即停止四处寻找,马蹄翻飞一路直来,油松火把照耀附近如同白昼,停在青郊外酒楼边大道旁,带队的将领姓李,与赵远差不多年纪,全身披挂,神情焦灼, 满身彪悍之气。

自从傍晚接到急令,率队出长安城来,一直未寻到那一行人消息,然后就断断续续开始发现了路边的打斗痕迹和死去的护卫尸体,他心中大惊,知道出了意外变故,竟然有人敢在皇城近郊截杀汉室皇子,这是立汉以来从未有过之事!

无论是盗贼劫财还是有人预谋为之,这注定会是一场轩然大波,龙颜震怒之下后果难料。

他一面立刻派飞骑回未央宫报信,一面大声喝令全员刀出鞘、弓上弦准备厮杀,只是一路寻人未果,心下早已焦急万分,此刻亲眼见到刘琚无恙,终于嘘一口气,放下一半心来。

原来早些时元召救了卫青三人,略一检查,见那公孙敖只是昏迷,虽然伤重,一时倒无性命之忧。遂灭了火把,示意卫青跟来,负了公孙敖头前先行,卫青也知此地不可久留,忙抱了刘琚忍伤痛在后紧跟。

绕过林间小道,行无片刻拐上大道,见遥遥有光亮闪动,知道是有人居处。不一会儿就来到那处青郊外酒楼内。此时天色已晚,滞留的客人大多已去各自房间安息,只余两三个店伙儿在收拾桌椅。

见元召带了三人进来,而且两个大人全身是血,不免吃了一惊。元召免不了三言两语解释一遍,只说是在酒楼不远遇到这三人,看他们受了伤来求救,就暂时帮帮忙云云。卫青也不多说,只说是在长乐塬那边山脚下遭遇了劫匪,持刀掠财,自己两人拼命才保护了小主人逃了出来。

店伙儿听得如此,只是互相嘀咕几声,

“倒没有听说这长安城附近有匪贼出没过呢!这是从哪里流窜来的吧?”

“记得明日要和来往客人说说,仔细提防些为妙。”

他们却也是热心肠,连忙打来热水,帮忙給受伤两人擦洗血迹,查看伤口。

元召见都是外伤,回到楼上房间,翻找出包裹中所带的自己配置的治伤药来,回头却见赵远宋九两人酒后早已在床上呼呼大睡了。他轻手轻脚带上房门出来,见对面房间门口有一人趴在栏杆上看着下面情形发呆,正是早些时同在大堂吃饭的那个少年,不知在想什么。元召虽然看他有些古怪,也未放在心上.

来到下面,先給躺在木板上的公孙敖身上几处深些的伤口敷了药,然后简单包扎起来。刚要再替卫青处理时,远处黑夜中由远而近马蹄声响起,众人一怔,小公子刘琚脸色煞白,忙抓住元召胳膊,藏到他身后。卫青嚯得一下紧张站起来,侧耳倾听,片刻后脸色忽然逐渐放松下来,似是千斤重担终于如负释重般。

元召不动声色,转头朝楼门口看去。夜风吹过,斜挑的那面杏黄酒旗发出哗啦啦的轻响。门口上方挂着的两盏红灯微微摇曳,木质的三四级阶梯处更显的有些昏黄不清,光晕所罩的几丈之外就是无边的黑暗了。

元召脑中忽然觉得这个画面有些熟悉。那是在从前的世界,休假时和朋友去度假村玩,住宿在那些小木楼内夜晚喝酒聊天的场景。隔了千年的时光,良夜却并没有什么太大不同,只是两界相隔,物是人非了。元召正在胡思乱想,忽觉一双大手拍了他肩膀一下 ,抬头见那个温和的男子对他微微一笑,

“没事了,是自己人。”

大队人马踏碎了秋夜的宁静,终于还是把酒楼内早睡的人都惊醒了。有的慌乱害怕有的感到好奇,只是等到有些人出来想看个究竟时,却只看到火把隐约下一对飞驰而去的背影。都不明白这片刻之前发生了什么,互相询问一番,自是无人解答莫衷一是,见事不关己又各自回转睡觉去了。

元召看到接应的羽林军簇拥了他们三个渐渐远去,也回身上楼向自己房间走去。刚才分别时,卫青神色复杂的望了他一眼,并没有再和他说一句话。他知道那个男人会履行答应的诺言,替他保守秘密。因为那人的名字是卫青,这是将星璀璨的中华历史长河中有“君子如玉”之称的两位大将军中的一个。而另一个是明朝的徐达。

元召并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有着怎样惊人的身手,他只是想平淡的生活在这个时代,就生活在市井之间,体验一种与前世不同的人生,安稳岁月,静守流年。或者,再奢求一点,与那个已经占据他心灵一角的少女灵芝相守一生,也是不错的选择吧!至于救了小公子刘琚这个日后的悲剧人物,也只是他的随手而为。这个倒霉孩子这么小就开始陷入权力的倾轧,后来有那样的命运也就不足为奇了,皇权争斗的戏码啊!呵呵,二三十年后的未来……谁知道会怎样呢?现在他并没想的那么远。

少年崔弘装作发呆想事情的样子,其实他心里翻腾兴奋并不平静。他虽然生长在北疆边塞,不知道那只队伍盔顶的白羽代表着什么,但看着那些高头大马和装备精良的甲士,也知道他们接走的那个小孩子一定是权贵之家的子弟。而让他内心激动的却并不是这些,他偷偷用眼角余光看着那个住在对面房间的孩子走进去,脑海中一遍遍回放的是他杀戮敌人时那如同鬼魅般的身影。

原来这少年从小跟随他爷爷打猎为生,在北方密林与草丛间追踪猎物潜影随行,练就了敏锐的觉察力和异于常人能夜间视物的眼神。早些时他察觉元召出去,因为对这孩子有些好奇,也是因了心绪郁闷,就悄悄的在远处跟了去。没想到,不久之后,他就亲眼目睹了一场如同修罗道场般的杀戮。

他在很远的地方伏在雨后草丛里,一动也不敢动,也不知道是因为露水侵湿了衣裳冷还是惊惧害怕,身体的颤抖就一直没停过。随着那些惨叫声一阵阵遥遥传来,他只想快快离开。崔弘也曾历经过匈奴人的屠村,可那终究是成队的铁骑,还有拼杀、抵抗、逃跑……。可是此刻眼前,恰似有一只暗夜的魔兽在肆虐一群待宰的羔羊。那个早些时还在自己邻桌安安静静吃饭开玩笑的孩子,现在变身成了一只猛虎,这大大超出了他的认知。

呆滞的看着那处微弱火光中的屠宰场,心中惊骇战栗,大脑一片空白,直到黑暗重新归于夜色,宁静再度笼罩林间。崔弘一点点爬出很远,然后飞也似的逃回了酒楼。

年少的心总是容易崇拜强者,把他们当做偶像,何况他本来就是个胸怀仇恨的少年。这段时间的到处颠沛流离,使他更加怀念从前那些温暖时光。祥和的屯子,淳朴的人,带他长大的爷爷,狩猎的夜晚,昏黄灯光下煮肉的香气……。而这一切,都破灭在那个瞬间,匈奴铁骑踏碎了少年的美梦。

崔弘擦了擦眼中的泪,暗暗下定一个决心“我一定要变强!那些血仇,将来一定要亲手去报!”而那个神秘的孩子,就是最好的老师。要想办法呆在他身边,求他教自己本事啊。可是,要想个什么办法呢?少年崔弘冥思苦想着。

元召并不知道自己这会儿在被人惦记。他又把刚才的说辞对被惊醒的赵远宋九敷衍一遍,这两人颇有些吃惊,都城附近竟然出现了劫贼,明天回程倒是要加倍小心些。又说几句,天已二更十分,遂各自休息。

元召躺下,静静调息片刻,气息悠长,丹田充沛,竟然未觉得一丝疲倦,自己也不禁暗自惊奇。回想一遍林间厮杀,短短月余,内力体魄身体协调竟然如此精进!比之前世的自己早已不可同日而语。难道是穿越造成的?这是老天爷为了弥补而給我的福利吗?呵呵!

寂静的树林里,不知道是水点还是血点从某处发出滴答滴答的声响。蓦然树梢轻动,几道人影飘落下来。一道火折过后,有光亮升起,看不清人的面目,大约高低不同的四五人。

四处查看一阵,为首之人皱了皱眉,林间隐约有低低互相说话声响起.

“上人,你怎么看?”

“大概是宫中高手侍卫们赶到把人救去了吧!”

“竟然都死了啊?”

“来人应该不会少,这里七八十帮众呢……。”

“这下麻烦了,侯爷的吩咐……。”

“先不管那么多了,仔细看看还有活着的没。”

忽听有人低呼一声“这个还有气息,有个没死的!”

又过片刻后,见黑夜中再找不到什么,几人商议一番,背了找到的未死那人,穿林分叶而去。风掠过树梢,一只乌鸦呱叫几声,整片树林复归平静。

而离此不远的另一处密林小山岗上,有一支静伏在此的三百人的骑兵,统领赵忠贤在得到暗哨的回报后,脸色阴沉的率领队伍静悄悄的回长安城巡武卫大营而去了。

正文 第二十四章 未雨绸缪夜 风过已留痕

夜近三更,长安城内人家大都已经睡去了。武安侯府内,后花院密室外,远近各个角落隐约有刀光一闪而过,到处明卫暗哨密布,戒备森严。

武安侯田玢刚刚发作完毕,余怒未消。此公平日虽然装作一副和蔼模样,作礼贤下士状,但心腹们都知道,自家主子在外面有一个暗地流传的绰号“笑面虎”是也!

狡诈阴狠,心毒手辣才是他本真面目。

为了自身的最大利益,他是什么都敢去冒险一搏的。只要策划周密,这世上有什么事不可以去做的呢?

这次的计划,他本来想的很详细,一步一局,牵扯到好几方的利益。自打未央宫中人传递出那个消息,虽然只字未提要他怎样做,但他自然明白对方想要的是什么。而这也符合他的打算。

"八面玲珑、火中取栗"这就是他的幕僚们給他的建议。

当今天子继承大位几年来,并没有什么明确的政治主张,朝廷制度一切如旧。都还依然是沿袭了先帝的那一套。但宦海沉浮这些年,田玢揣摩观察人心的本领还是有的,他隐隐觉得这位皇帝不会长久甘心如此平淡的。

武安侯田玢官拜大汉太尉。而他一母同胞的姐姐正是天子生母,当今太后。其长子田少重拜中郎将,执掌巡武卫,警戒皇都长安城。可谓位显权重。

只是权力的欲望是永远不会满足的,他的眼中盯着的是朝廷之上那个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宝座~大汉丞相。

而现在百官之中却有一个人稳稳的坐在那个座位上。即使他身为太尉,又是皇亲,也不得不对那个人曲意奉承刻意交好。因为那个人是凭借自身的功勋和荣耀坐上那个宝座的。那些卓著的平判战绩,是即便如他这样暗中嫉妒恨的人也不得不服气的。

更何况,那个人的靠山,是在未央宫最深处的那座宫殿里。而天子和自己的太后姐姐是要每天都去请安的。

大汉孝文帝皇后~窦太后!才是这锦绣汉家江山背后的主宰者。窦太后如同一条老迈的苍龙,偶尔会睁开眼睛打量一下守护眼底的山河。虽然她并不会轻易干扰朝廷的制令,可是没有人敢轻视她的态度。

田玢长袖善舞,与朝中权贵结交,心中自有自己的一盘打算。宦海沉浮,看过许多繁华似锦烈火烹油,更多的是见惯了高楼蹦塌大厦将倾。因此,如何才能使家族昌盛世代繁荣是他更多去考虑的事。

这间密室并不大,田玢在一张案几后独坐。又看了看站立的那几人,冷哼一声:"就一点有用的线索都没有?亏你们都自诩是道上归隐的前辈!平日里夸耀的那些本事呢?嗯?"

那几人心里有的惭愧,有的愤愤,但面上都不敢有所表露。

"侯爷!"

一个胖大的秃头上前一步,瞅了瞅田玢的脸色,说道。

"我等赶到的时候,已经都结束了。现场没有发现对方的人,死的都是那些流云帮派去的。"

他回头对另几人使个眼色,另一白发老者咳嗽一声,也开口说道:"是啊!侯爷,我们仔细查看过那些人的死状,皆是一刀毙命!死者所中都是致命部位。"

他捋了捋稀疏的胡须,又说道:"此等武艺杀人手段熟稔至极,我猜……嗯"

未等他说完,又一老者急忙接口道:"必定是一批隐秘力量所为啊!专业训练过的杀人手段啊。

胖秃头瞥见田玢脸色阴沉,知他对几人所答不满,连忙又说道:“本来我们找到一个昏迷不醒但还活着的,带回来救醒后,没想到他……竟疯了。”

“嗯?”田玢侧脸疑问。

“那家伙是真疯了。问什么都不知道,只是满屋乱逃,嘴里不听说什么别杀我、别杀我……!”

"还说什么他叔叔是军师,很厉害,会给他报仇的。"

"又说什么你是小孩子,我不怕你不怕你之类的。反正就是胡言乱语吧,问不出什么有用的话。"

听到这儿,田玢不耐烦的挥了挥手。

"一个吓疯了的人还留着干什么!赶快去杀了吧。"

见这几人对此事已无用处,又换了一副脸色,温言吩咐他们几句,各去休息。

这些人,都是田玢暗中从江湖上网罗来的一些高手。都是身怀绝技之辈。平时在府上好生豢养,一旦有事,急缓可用。因此虽然这次未曾建功,倒也不便太过责备他们。

几人离去后不久,一个身影闪进来。一身黑衣看不清本来面目。凑近田玢低声禀报一番,隐约可听得断续几句。

"宫中已派人传递进消息去了……线索自会清理干净。"

"流云帮余众让他们连夜撤离了……。"

"……那两个人是小王爷派去的……都死了。"

田玢不动声色,静静听完。略一沉思,吩咐道:"这几天,派人暗中盯着那帮匈奴使臣的动静……万一事有不谐,这口黑锅,哼哼,只有甩给匈奴人来背了!"

在这个秋雨过后的夜里,注定是有许多人无法安稳了。未央宫之内的建章宫,卫夫人看着几个宫女把灯调暗些,然后燃了一枝安神香。

汉锦流苏,青萝蜀帐。卧榻之上,虽然已经生了三个孩子仍旧美艳动人的卫子夫妆容未施泪痕不干。待到宫女们收拾完毕,放下门帘出去,室内复归寂静,她低头看看抱在怀中已经睡着了的小刘琚,泪又忍不住滴落下来。

皇帝刘彻刚才已经来过了。看到紧紧抱着自己母亲不放的这个小儿子,他并没有多说什么。宽慰几句就离去了,只是走的时候神情阴沉的可怕。她不知道皇帝会怎样去处理这件事情,会引起怎样的波澜。这些她无心去想,她只要自己的孩子安然无恙就好。

而现在,他就躺在自己的怀里,如同失而复得的珍宝一般,她再舍不得放手。这孩子也许是因为受了惊吓,睡梦中不时的会不安的动一下,母亲便会轻轻的拍他的背,温柔的安抚。

漫漫长夜,秋风微凉。这位集君王万千宠爱的女子此刻如同一位普通的母亲一样,眉头紧皱,忧思万分。她害怕的是那些隐秘的帷幕暗斗,残酷的宫廷隐杀。

卫子夫是聪明的女子,入宫这几年来的直觉使她隐约明白到底是谁想要这么做。而且,从前在这未央宫中数次看似平常的小意外,早已让她警觉,她暗中嘱咐建章宫内人对小公子加意看护,就是怕会有人铤而走险。

而这次,自己的担忧终于变成了现实。有人要下毒手了!随着琚儿的逐渐成长,尤其是聪明伶俐得到皇帝的喜爱,有人终于忍不住了吧!可是她明知道对方是谁,却没有办法去反抗。

是的,现在她没有能力去反抗。因为对方是可怕的,那不是一个人,那是一个利益团体,是一个庞然大物。即便是皇帝在某些时候也不会去触动。

而她,出身低微,没有什么靠山。只有皇帝的宠爱罢了。而这份宠爱,在政治利益的较量面前,会有多少力量呢?如果有一天,真要在这两者之间取舍,他会怎么做呢?她不知道也不敢去想。

好在她还有琚儿。而且皇帝刘彻那种溢于言表的对这孩子的喜爱也是真的。而这就够了。现在她唯有对月祈祷,虔诚祝求。好好保佑这个小小孩子平安,快快的长大起来,保护自己和自己的母亲。

而同一时刻,离此不远的另一座宫殿内,也有人彻夜未眠。大汉皇后陈阿娇烦躁的把东西扔了一地。还不解恨,又把已经卸下的凤冠摔到一边。气鼓鼓的坐着。

奶娘周氏叹了口气,走过来免不得又劝慰一番。她是从小看着阿娇长大的,后来舍不得她,就随着入了未央宫,自然知道自家这小姐的脾气。

“小姐啊,可不敢再生气了!小心不美了。”

听到这话,阿娇更来了气。

“要这美貌有什么用!給谁看?那个没良心的……都好久没跟我说过一句话了!”

说了一句,更觉的委屈上来,呜呜咽咽哭了起来。

说到这个话头,奶娘也没法劝了。只得陪她掉了会儿眼泪。

哭了一会儿,阿娇擦了擦眼泪,看了看自己的奶娘,低声怯怯的说道:“妈姆,我还是有些怕。他要是知道了是我传递出去的消息怎么办?他会不会……”

“小姐,放心好了!传信的宫人已经……。”奶娘附在她耳边低语几句。

“更何况,大长公主府一定也早已得到消息了,宫外的事自会有人替我们处理好的。”

“再说了,天大的事,不是还有太皇太后她老人家給做主嘛!”

阿娇听她如此说,心事渐渐放下来。她终究是从小娇纵惯了的年轻女子,愁事来的快去的也快。眉目舒展开来,又絮絮叨叨骂了一番所托非人,办不成大事。在那奶娘劝慰下,梳洗残妆,解去罗裙,渐渐睡去了。

浓浓夜色笼罩未央宫,几处灯火逐渐熄灭,三更过后,大地终于沉寂。

正文 第二十五章 黑白易分辨 生死却无凭

长安城外的某处隐秘庄园内,心焦如焚的流云帮副帮主林八方终于等来了确定的消息。一时呆若木鸡,两队人马竟无一生还!

除了没有发现朱由的侄子朱七踪影外,其余派出的所有帮众都已死了。

是后来去接应的一个十余人的小队带回来的消息。他们先是寻到预定埋伏截杀的地点,然后顺着一路的打斗痕迹,开始陆续发现敌我两方的尸体。

再后来,就寻找到了那座小树林。夜深林暗,惊起林鸦乱飞。在浓烈的血腥气中,众人手中的火把照亮了眼底的几具残缺不全的人体。即使是这些杀人不眨眼的大汉,看到眼前情景后,心中涌起的惊惧感也足以使双腿战栗尽皆无言了。

半个时辰的搜寻辨认后,确认再没有活口。云乙和云甲两兄弟也终于被找到了。云乙的致命伤在胸口,是被锐器一击贯穿。而云甲就悲惨的多了,是被刀斜肩砍过,整个身体都被劈成了两瓣。

而那位平时趾高气昂的朱七堂主却一直没有踪影。

本来只是预想的一场轻松伏杀而已。任务对象的身份虽然特殊,但那不算什么,就算封地的王爷他们从前也不是没替人杀过,那般的祸事,还不是被以病故的由头遮掩过去了?

流云帮能有今天的声势,实在是因为背景太深了。朝中、蕃王以至各地的官吏都有丝丝缕缕的关系。

只要把接到的任务干净利索不留手尾的完成,别的自有人会想办法掩饰摆平。

这次未开始前,同样早有人把那一行人的底细都透露給他们了。那几个护卫的身手如何,他们早已心中有数。

林八方一早就吩咐预备了酒肉,准备帮中兄弟回来后庆功所用。长夜漫漫,等待无聊,他们就先开了一席在饮酒等消息。

消息等来了,可是不是他们预想的结果。

林八方呆愣片刻,简直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而旁边的朱由早顾不得保持平日的高深莫测样子了,跳过来抓住那报信人的衣领子,一迭声的厉声叫道:“你说什么?!怎么会都死了!小七呢?找不到是怎么回事?说啊!快说……!”

其余这次随了来长安的几个地位稍高些的帮中人也围过来盘问,七嘴八舌乱糟糟一片。

眼见报信那人语无伦次一时也说不清楚,林八方"砰"的把手中的酒碗摔到地上,霍的站起身来,大吼一声:“都别吵了!让他说!”

众人一时安静下来。那人连忙结结巴巴说道:“是真的!都…都、都死了,他们马上就回来了。”

这时院子里传来响动,果然一队大汉低头丧气的走进来。

朱由撇了那报信人,从大厅奔出去,余人随后。台阶下空地上,灯笼光里看的明白,那云甲云乙几人的尸身赫然在目。

领头的人耷拉着脑袋,哭丧脸说道:“弟兄们死的太多了,我们搬不回来,只带回了云堂主他们几人……。”

“太惨了!……那儿太惨了。没有一个活着的,有的弟兄身首异处,头都找不到了……。”那大汉又喃喃说道。

风吹动灯笼,曈影摇晃,院中内外一时寂静下来。众人面面相顾,都从对方脸上看到了惊怕。

此次来长安本来是为了了却流云帮的一桩宿怨,意在斩草除根,永绝后患的。挑选的皆是帮中精锐,这么多人聚集起来有什么样的力量,大家心里都有数。

而现在就因为接了那么一个在大家看来轻而易举就可完事的活儿,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被人弄死了!

林八方走下台阶,借着光亮仔细看了看死者的死状。对手杀人部位全是致命处,干净利落。尤其是杀云甲的那一刀,斜肩带背一刀两断!林八方心下暗惊,那份刀力他自问绝对做不到。

林八方也是用刀的高手,他原来另有名字,因为成名绝技名曰"夜战八方",所以道上的名字就改成了林八方。

从他第一次杀人,十余年来,丧生在他刀底的亡魂也不知几凡了。

能坐稳流云帮三大副帮主之一的宝座,他的功夫和胆略自然不是吹出来的,那都是实打实的踩了血迹上位的。

可是今天夜里,面对着带来长安的帮众损失大半的事实,他也有隐隐的惊惧了。

这些年,随着流云帮声势的不断壮大,敢与之为敌的自是越来越少了。尤其是在有朝中、军方大人物为后盾的扶持下,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庞然大物般的存在。

既然甘为权贵的爪牙,做的恶事自然不会少。即便有一般的勇武之士敢于反抗,杀死过他们帮中的人,招致的就会是灭门的报复。

当然,查不到仇家的例外。几个月前名叫郭翔的一名副堂主就在这长安城附近被人杀了,一直未找到凶手,这笔账就一直记着。但是死人的事还是很少发生的。

而这次一下就覆灭了七八十余众,是自从流云帮兴盛以来从来未有之事,尤其使他痛心的一点,就是这些人都是他统辖的关汉道的嫡系力量。

原来在流云帮那名神秘的帮主之下,另有三个副帮主。这三个人分别管辖着流云帮的三大江湖势力范围。分别是关汉道、江淮道和河洛道。

三个副帮主分别全权掌管三地帮中事物。而林八方负责的就是关汉道这一方,即关中汉中这条道上的流云帮众几千人都听他调派。

这次集合精锐来长安,是奉了帮主传达的密令,来做另一件事的。之所以让他率众来,是因为他是最适合的人选。

具体来说,是铲除一个心腹隐患。这几年,帮中一直在派人寻找,几次追杀却屡屡被逃脱了。

而就在几个月前,手下一个副堂主郭翔终于发现了那一行叛逃者躲藏的踪迹,就在长安城内。

可是等到他派回去报信的跟随带了人几天后返回,却找不到这姓郭堂主的人了。后来在几十里外的终南山附近发现了他的尸体,至今不知道是何人所杀。

当时那十几人也是彪悍之辈,自恃骁勇急于争功,又怕目标警觉而逃跑了,因此在一个大雨之夜,悍然杀将而去。

雨夜激战的过程无人得见,自然也无人知晓其中的惨烈与曲奇,结局就是流云帮这些人反而都被杀了,可见对方也不是易于之辈。

又几天后,还没有等他再派人前去,流云帮帮主得到这个消息后,却派了心腹之人军师朱由带了人马赶来了。

林八方对朱由的到来心里是有些芥蒂的,他当然不喜欢有人在身边指手画脚的。但这是那位帮主的意思,他即使不满也只得放在心里。

他不是当年帮中那件大事的亲历者,那其中的扑朔迷离隔了这么久早已犹如迷雾,知情者一直噤口不言,而不知情者,就只知道那一行叛逃者是害死老帮主的元凶 。

而这个名叫朱由的人,他的上位却与当年之事有着莫大的渊源。

朱由来到后,又详细的问了一遍,确定多年来的心中隐患就在长安城内的某处,不由得大喜 。此人倒是行事谨慎之辈,一面派人去暗中牢牢盯住,一面调集了人手好好策划了一番,准备一劳永逸解决此事。

一切安排妥当后,本来就准备这几天行动的,却突然接到了朝廷某位贵人派家人送来的一封信。

对于这位大人物的指令,林八方是不能也不敢拒绝的。因为他心里深深明白,别看流云帮表面上横行不可一世,其实只不过是某些权贵豢养的猎犬罢了,就像是隐藏在黑暗中的一把刀,在某些时候顺手拿来做些见不得光的事,也是习以为常了。

即使是帮主在,他也会立刻安排人手去做的。更何况,这次做成此事后,雇主许诺的可是一场大富贵呢!

可是现在,面对着这些死去的兄弟的尸体,又当如何善后呢?

大厅之内一片死寂般安静,酒也无心吃了,众人都低了头,半天无人再说什么。林八方脸色阴沉的看了看众人。

“这次,经受如此重创,下一步该怎么办?大家都说一下吧。”他声音低沉地说道。

朱由平日里总是装作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 此时却顾不得再故作高深。他脸色狰狞的说道:“冤有头,债有主!有什么好说的?如果查出是谁派人做了此事,必将他碎尸万段。”

林八方这个时候却没心情追究他的无礼。帮中许多人都知道,那个失踪的朱七其实并不是他的侄子,而是外室給他生下的亲生儿子。只是大家都不戳破此事而已。

此刻朱由看到带回来尸体的惨状,又听了回来人对现场情景的描述,虽然没有找到朱七的尸体,但想来也是凶多吉少的多。

因此,他才会如此失态。

林八方先不管他,又转头看看其余几人。另一人神色凝重的说道:“虽然弟兄们的伤亡令人心痛,但是对方能做到这一步,必定是一股强大的力量。怕就怕……。”

说到这儿,他略一停顿,踌躇的看了林八方一眼。

“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就怕……对方还有什么厉害手段,如果查到我等行踪,那后果堪忧啊!”

“是啊,是啊!”其余人也都附和说道。

“如果是未央宫内派出的隐秘高手们去接应的话,此事还说得通……可是,侯爷那儿怎么会一点消息都不知道呢?”

“唉!那些当官的哪管我们死活!”

“那接下来呢?羽林军会不会展开大搜捕?”

“那会不会查到我们身上?林帮主……?”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莫衷一是。也说不出下一步具体怎么办,倒是都关心自己安危的多。

林八方眉头紧皱,冷冷的看着众人。这帮人平日里打打杀杀还行,大主意要指望他们想办法简直是痴人说梦了。

正在这时,布置在庄园外的暗哨进来一人,悄悄在他耳边耳语几句。林八方点了点头。

不一会儿功夫,在帮众引领下进来一个全身黑衣包裹的汉子,只见来人从怀中掏出一件信物,给林八方看过后,又把左掌伸开到他眼前。

借了火光,林八方看得明白,那人掌中八个小字"连夜撤离、以图后事"。

来人见他看过后,伸手把字迹擦去。微微拱了拱手,转身而去,几个起跃消失在黑暗中,由始至终竟一语未发。

半个时辰后,整座庄园的灯火都熄灭了。黑夜里隐隐的人影晃动,夹杂了几声不甘心的叹息,向远方林间走去……。

正文 第二十六章 岁月两生花 古木发新芽

故梦里,曾听闻,世间草木深。

青梅易老去,竹马本无心。

何人系我绿萝裙,缘来有红绳牵引。

韶华倾负年轮,宿命难逃贪、痴、嗔。

浮生小字细细勾勒成古今。

山水回眸五百转,。婆娑相遇在凡尘。

菩提叶三千经文,听莲花开落几缤纷。

来日果,去日因。

可怜难渡痴心人……!

却说从古至今,世间唯有一个情字最是折磨人心。就算是几十年前的霸王项羽,那般的英雄豪杰纵横杀场,万人难敌,也逃不开别姬之恨。

而本朝的高祖皇帝刘邦,从一介布衣到九五之尊,自是人中之龙,可临死也免不了对宠爱的戚姬儿女情长不忍割舍。

至于更年代久远些的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博美人一笑,而身死国灭。

商纣王宠溺妲己而聚珍宝自焚于鹿台……等等不可胜数。

其余普通芸芸众生的为情所困为情负心者的故事更是太多太多了。

此时三更天已经过去了,半轮残月正西斜。青郊外酒楼后院的卧房内,有淡淡檀香和脂粉香混合的味道。内中人儿却为情所困难以入眠。

对面的苏夫人早已沉沉睡去。名叫卓瑛的女子翻了个身,朦胧的月光中,在自己身边的小姑娘灵芝也睡熟了。

这小妮子自打几年前认识后就对自己很是亲近,亲热的称呼她为文姨。她一直没有自己的孩子,心里也把灵芝当女儿对待。

“唉!”黑暗中她幽幽地叹了口气。

自从今天下午从酒客嘴里听到那个名字后,她就一直心神不宁。已经大半年没有他的消息了,他对她的好,还能回到最初的样子吗?对此她一点儿信心都没有。

当初自己怎么会那么傻呢!那么草率就跟他出走。到现在她也没想清楚,自己到底是因为那些寡居日子的寂寞,还是因为那些愁情难以排遣的夜晚?又或是……急于逃离那个富甲一方的大富之家?

也许都是吧,那些平淡安逸的生活,她早已太厌倦了。所以才被那人的琴瑟之意轻易地挑动了心矜,义无反顾的为了他走上那条离经叛道之路。那年她才十七岁。

十年光阴弹指而过,长夜漫漫,那个曾经文武双全的翩翩佳公子会入梦来吗?岁月暗哑无声,她眼角有泪珠滑落枕畔。

风吹过,酒楼前边那方粗布酒幡呼啦啦轻响,上面斗大的三个字"青郊外"正是他当年亲手书写……。

东方晨曦初现,天终于亮了。酒楼内外渐渐有客人起来活动的声音。

崔弘却是一夜兴奋的没睡,精神旺盛,起个大早。自己把胳膊伤处包扎之物拆下来,重新涂抹了一遍伤药。收拾好后又去暂放的货物处查看了一番。

那聂老板几人倒是感觉奇怪,这一路只见这孩子因为心怀仇恨,一直情绪低落来着,今儿却不知道是怎么了勤快起来。

那崔弘也不说破,只是眼角时不时地悄悄瞅瞅对面元召居处,看他起来没有。

少年心事热切难耐,且不说他。

元召等四人住了一间屋子,他凌晨十分稍微打了个盹,此时醒来,那两个大人早已出去,想是去照看马匹整理车辆了。而小胖子依然在呼呼大睡。

天色大亮,他又仔细检查一遍上下衣服,发现后衣襟边终究溅了不少昨夜厮杀的血迹,怕一会儿被灵芝看到担心,连忙脱下来另换了一件。

后面的院子里,苏夫人和灵芝也相继醒来了,见那卓瑛早早坐在窗前梳妆,面色却十分憔悴。

苏红云这些年与她交情深厚,自然知道她的心事。昨夜两人相谈半宿,此时免不了又走上前宽慰一番。

名叫卓瑛的女子却也是率真的性格,又加上灵芝在旁边抱着她脖子,腻腻歪歪的缠着她撒娇,心情渐渐好转起来。

吃过早饭,苏夫人和灵芝要回转长安,那女子虽然不舍,无可奈何,免不了又诉一番离别之情。

待到日上三竿,转到前面和元召等人会合。赵远宋九已经把东西收拾停当,灵芝走在元召身边,却不妨元召偷偷塞给他一样东西。

灵芝愣了一下,只觉有物握在掌中,触手温润。偷偷用眼去看时,却是一块精巧的玉佩。

耳边只听元召低声说道:“是昨天那小公子送的,怕在身上弄丢了,你拿去玩儿吧。”

苏灵芝的脸蓦然红了起来。她不敢去看元召,只低声"嗯"了一声,连忙疾走几步到她母亲身边去了。

元召有些好笑,这灵芝最近太容易害羞了。无奈的摸了摸鼻子,抬起头,却发现那站在苏夫人身边说话的女子正似笑非笑的看着她,眼中大有深意。

看到她,元召忽然想起来一件事,连忙去到外面马车上,提下一个小竹篓来。

元召提了那小竹篓来到卓瑛面前,把上面用茅草盖住的口子打开,卓瑛不明所以,探头看去,只见一些形状奇怪的东西在里面爬来爬去。

“这些都是我和灵芝在渭河里捉来的,别看它们相貌丑陋,味道却是一等一的鲜美。”

“这些东西真能吃吗?只是……看着有些奇怪呢!”

“是啊是啊,很好吃的!文姨,你一定要尝尝啊!”旁边的少女急不可耐的嚷嚷道。

那女子只是笑笑,元召知她不信,当下把如何做法、蒸熟后如何食用又详细的跟她解说一遍。

卓瑛见他说的头头是道很是详细,倒有些渐渐相信起来。苏夫人一直在旁边微笑着,这时拍了拍元召的头。

“这孩子到是个念情儿的人,记挂着你当初对他的好。”

“妹子,这东西我们都吃过了的,味道真的是不错,难得他有这片心给你留着。”

卓瑛心里有一丝感动,温言道:“好,心意我就收下了。以后你和灵芝要常来文姨这儿玩儿。”

元召点点头,又说到:“此物名叫螃蟹,世人大多不识,其实是极好的下酒物。呃,……文姨,只要善于烹制,酒楼添一道招牌菜也是可以的。”

“哦?是吗!”女子却有了些兴趣。

“是的,秋高气爽,螃蟹正是肥嫩的时候,此时吃螃蟹,喝温热的酒最是享受了!”元召说道。

卓瑛原是出身商贾之家,娘家后来渐渐成为富甲一方的豪门。骨子里自是有这方面的眼光和天性。听了元召一番话,倒是觉得可以一试。遂吩咐店伙儿把一篓子螃蟹提到后面,等有功夫了按元召所说整治出来吃吃看。

元召感念她当初收留自己的恩情,想了想又说道:“酒楼的酒虽然喝起来也算不错,可是太单调了些。我倒有几种调酒的法子,这次匆忙来不及了……。”说道这儿他抬头看看苏夫人。

苏红云知他想说什么,温和的笑了笑:“过几天你来帮忙就是,好好帮卓妹子调几种新酒出来。”

卓瑛心里将信将疑,不太相信元召这么个孩子有那样的本事。还未及她说话,忽听旁边有人轻轻咳嗽一声。

“这位小哥儿,聂某有一个小小问题,不知道可不可以冒昧的问一下?”

元召见过来这人是个中年男子,体型微胖,面目倒是有些和蔼。依稀有些印象,是昨天住在这儿的客人。遂点头冲他一笑。

那自报姓聂的中年人又打量了这边几人一眼,微微拱了拱手:“本人乃是行走南北的客商,刚才听这位小哥说起酒来似是十分熟悉,莫非……莫非家里也是从事酿酒之业的吗?”

苏夫人见他是朝众人而问的,不便叫小孩子去回答,忙说道:“我们经营的是长安城内的一家茶楼,我家这妹子才是这家酒楼的主人,她家的酒就是自酿的了。”说完指了指卓瑛。

那聂老板向卓瑛点点头问道:“贵店的米酒也不错。但不知道有没有烈一些的酒呢?比如草原上的人喝的那一种劣酒……。”

卓瑛摇了摇头:“我家从来只会酿制这一种酒。而且,中原之地好像都是此种造法,至于你说的草原劣酒却是不会。”

中年男子无奈的摇了摇头。叹息道:“是啊,我行走各地 ,也是只见了都是这种绵软米酒。只是……北方苦寒,人却喝不惯这种,反而不如从草原匈奴那儿来的酒抢手,那种酒虽然入口苦涩难忍,却更和北地男儿口味。唉……!”言下惋惜之意甚浓。

元召听到他这样说,心下一动。问道:“那……先生,请问你是南北贩卖货物的商人吗?”

“呵呵,聂某正是。”

“规模如何?呃,我是说你的买卖做的有多大?”

“想我聂家已是三代商贾,世居燕地,说起来也算得上是北边数一数二的商家了。哈哈!”

聂老板态度十分和蔼,并不因为元召是小孩子问话唐突就轻视于他。只是说起家世来,言语之间免不了带了一丝自矜之意。

“这就好办了!”

元召轻松的拍了拍手,微笑着说道。

站在后面的苏夫人赵远、宋九包括卓瑛等人都满脸惊奇的样子,不知道元召要搞什么鬼。

“上等好酒会有的!至于你说的那种草原上的劣酒,跟这种酒比起来,那简直就不叫酒了!”

聂老板吃了一惊,盯着元召的眼睛问道:“此话当真?小孩子家可不要信口胡言。”

“当然!千真万确。”元召语气肯定的说道。

“但是需要一点时间,不知道你可以等吗?”

听到元召这样子说,聂老板有点迟疑起来。

“而且,如果你有意向合作的话,以后还会有茶叶、食盐各种食品……等等,都可以交给你来贩运。怎么样?”元召又漫不经心的抛出这么一句。

“什么什么……你说什么?”微胖的中年男人这次是真的吃惊了。

他家几代经商,自是知道天下货殖何者紧俏,何者盈利,又有何者是赢大利的货物,这些都门儿清。

如果眼前这个小孩子不是童言无忌的话?……不像啊!中年男人行走各地阅人无数,从对面周围人对待这孩子的态度还有他自身说话的那种语气,就可以断定刚才那些话他不是在胡言乱语。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货源可以合作,那……岂不是巨大的机遇!真名叫做聂壹的燕地商人心里激动的砰砰跳起来。

正文 第二十七章 财货天下重 权谋身为轻

商人聂壹到底是给元召忽悠的相信了。因为元召把这次出来所带的在长乐塬上用剩下的那一小包细盐送給了他。

片刻后,他把因为舔了一点这白细的碎粒而惊呆的嘴巴合上,就爽快的答应了元召的要求。

他会把手上的货物另派人先送回北方去,而自己就在这青郊外酒楼住上一段时间,等元召的消息。

聂壹现在认为,就算是两三个月时间的等待也是值得的。因为他灵敏的嗅觉到了巨大的商机。

就算是那孩子先前所说的酒啊茶啊什么的做不出什么特别之处来,也无所谓。只要有这种盐的制作方法就足够了!

这是一种他从来没有见过的盐,在这个时代,他从来没有听人说过可以把粗黄大盐块做成这个样子,也从来没有见到过。

而那孩子对他说,这是他用自己的办法做成的。自己想出的办法?又仔细端详一遍元召,让这个阅人无数的北地商人对他产生了一丝神秘感。

苏红云和梵雪楼的人都已经对这个不到八岁孩子的神奇之处有了小小的免疫力了。而名叫卓瑛的女子却有些惊奇。当初只是看到那个穿着破烂的小孩子有些可怜罢了,可是再次见到他,竟隐隐感到他与常人有些不同呢,心里不禁对他所说的事有些信心起来。

而最感到兴奋的却是那个名叫崔弘的少年。本来他左思右想了一夜,下定决心绝不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一定要想办法追随元召,求他教自己本领的。

唯一让他感到为难的是怎么跟聂老板告辞,因为那个微胖的中年男人一直对他不错,这让他开不了口。

现在好了!在这段时间里可以想办法实现自己的愿望了。

因此,当他听到聂老板要求派一个人随着元召回长安,以便于随时通知消息时,他便自告奋勇的争取了这个机会。

元召自是不知道这少年的心思,派个人跟着就跟着呗!做事情还可以打打下手,白白捡个免费劳动力,何乐而不为呢?

闲话少说,此刻天气正好,当下一行人收拾齐备。与那聂老板约定了日期,辞别了卓瑛,转出青郊外酒楼,上了大道,向东直奔长安城而去。

昨夜新雨,摧红残绿,沿路两边的林木落了许多叶子,空气好的出奇,吸一口直贯胸臆,大家都感到神清气爽。

苏红云带了元召、灵芝、小胖子三个孩子依然坐了宋九驾驭的马车。崔弘就与赵远共骑了那匹大青马,在那个少年敏捷的翻身上那匹马时,元召眼角余光不经意的扫了一下。

小胖子马小奇总是一副睡不醒的样子,随着马车的起伏,又打起瞌睡来了。灵芝不知道在跟她母亲说什么悄悄话。元召在心里静静盘算下一步要做的事。

既然已经打算开始在这个时代的生活,那就尽量过得好一点儿吧。至于想办法积累点财富什么的,这些也都是小事情,自己有着超越千年的目光,这点能力还是有的……。

重阳节在本朝作为一个盛大的节日,是有三天大庆的。而今天是第二天,天既晴好,远近踏秋之人也还是络绎不绝。

行不多远,前面在路口处却聚集了不少人,议论纷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马车已经无法继续前行,赵远下了马来,让众人稍等,待他过去打探一下消息。

元召觉察到有目光在他脸上掠过,睁开眼睛去看时,少女已经迅速收回了目光,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元召正要开玩笑揶揄她几句,忽听有路旁行人的议论声传进车厢来。

“王二,前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好好的走路,怎么就不让过了呢?”

“不知道啊,出什么事了吧?”

“是啊!出大事了……死人啦。”旁边另有好事者说道。

“好多死人,就在路边不远的树林深处。”

“从前面一直到长安的路都封了!运送尸体呢。”

“真的假的啊?你亲眼看见了?”

“我哪儿看见去啊!是邻村的老李家的二小子清早去砍柴发现的,才去报了蓝田县衙了。”

“今天一大早蓝田县令、长安令大人都赶来了。后来事情好像闹大发了,就封路了。”

“有人看到连巡武卫、羽林军都来了呢……!”

“那……到底死了些什么人啊?动静这么大!”

“好像听说是些劫匪吧?谁知道呢……!”

“这几年没听说长安附近有匪类出没啊?怎么会……。”

世间真相总是难明,围观者都是凭臆断猜测事实。所以世界上才平添许许多多疑窦丛生的疑问。

而最了解真相的人现在就坐在旁边马车里,不动声色,暗暗在心中推测此事最终的结果。

在巨大的权力钳夹之中,未央宫中的那位皇帝现在也会无可奈何吧?这条日后鳞爪飞扬的真龙也只能暂时选择隐忍蛰伏……呵呵!帝王家事呃!元召冷笑着摇了摇头。

不一会儿,赵远打听消息回来了。果然,到长安的这条大路已经被巡武卫兵卒封锁了,需要绕路。

一行人随转而向北,另去走一条最近的小路。崔弘刚才看到元召坐在马车上,神色自若举动如常,心里对他的感觉又深一层。

若不是昨晚自己在暗处亲眼所见,任凭是怎样也不会想到,那座修罗地狱般的树林里的一切,都是这个安安静静人畜无害般的孩童做下的。

每当想到这些,少年就心里热血澎湃,身体微微的颤栗。那是对力量的向往和对强者的崇拜!

行程远了许多,好在车上带了许多吃食之物,半途略微休息一阵,下午时分,终于赶到长安城西门外。

城门内外却并没有什么异样之处,只是多了一队巡逻的兵士,警惕的盯着进出的人流,偶尔有可疑之处也会检查一番。

一路进城回到梵雪楼,钱掌柜马奇等人迎接出来,见各自无恙,都放下心来。该休息的休息,该去干事的干事。

苏夫人吩咐小胖子带了崔弘去到他和元召的住处安顿下来,不必细说。

夜幕很快就又要降临了,距梵雪楼所在的绿柳巷隔了两条街,从另一条街口拐进去,高矮不一的茅草房木房排开,有些破旧的仅能够遮风挡雨而已。

住在这儿的都是长安城中一些地位底下的人群。一个走街串巷的江湖郎中,不紧不慢的在小巷中走着。来到一家普通的住户门前,看看四周无人注意,拍了几下门板,有人出来把他接进去。

这处院落从外面看不出怎样,进到里面却变得十分宽敞。在堂屋当中的草席上围坐了几条大汉,正在听那个扮作江湖郎中的探子在汇报情况。

等他详细的说完退出去,良久之后,坐在下垂手的一个大汉试探性的问道:“林帮主,我们……今天晚上就去吗?”

当中坐的一人身材魁梧,膀臂腰圆。灯火照映下,赫然正是那流云帮副帮主林八方。旁边坐着朱由以及流云帮的其他几人。

“暂且稍安勿躁。”林八方摆了摆手说道。

“既然已经探听明白,那苏氏母女就在梵雪楼,也不急于就在这一时。”说完,他扭头看了看阴沉着脸坐在一边的朱由。

“林副帮主所言极是!”朱由站起身来。

“这么多年都让她们数次逃脱了,可见保护他们的那几个叛逃的小子还是有些功夫的。这次一定要好好筹划一番,争取一次成功,永绝后患!”其余几人也点了点头。

“更何况……。”朱由沉吟了一下,用手捋了捋几根稀疏的胡须。

“最近几天,朝廷会举行几次大的活动。京城戒备一定更加严密些,我们这次是瞒着侯爷他们偷偷进的长安,一旦捅出什么娄子来……上面怪罪下来,却是难以承担!



“对!就是这个话儿。”林八方轻拍了一下桌子表示赞同。他虽然在一些帮内事务上对朱由插手很是反感,但对此人的见识还是有几分佩服的。

原来他们在昨夜接到武安侯府派人传令,让他们连夜撤离,以防万一。因为田玢也不敢断定皇帝这次会不会龙颜大怒,掀起一场大波澜。

如果天子不想再忍受权力的受制,借这次小公子遇刺的机会展开行动,重新洗牌的话,那马上就会有一场腥风血雨般的龙争虎斗。

武安侯是老谋深算的政客了,他绝不能容许有任何漏洞被对方抓住。

就如同这次,本来他在那些流云帮众伏杀刘琚后还留有后手的,就是田少重派出去的那只三百人的巡武卫心腹,那是給流云帮准备的一把利刃!

如果昨晚一旦得手,杀死了刘琚一行人,那么,等待着流云帮众人的也只是死亡而已。

只是,去伏击截杀的人都死了。那把出鞘的刀最终没有用上。

而这些,林八方和他的手下们从头至尾茫然不知。这就是甘做权贵门下走狗爪牙的悲哀吧。

他们趁夜撤离时,行走在黑暗的林间小径,人人心里憋了一口闷气,越走越不甘心。

这次来长安,本来想去干的那件帮中大事还没有开始,就不明不白的死去了大半的弟兄。

而命令他们的大人物却不管这些,只是按照他们的意愿和利益来。难道受了这么大的挫折和损失就这样无功而返,灰溜溜的回去吗?

以后整个关汉道的弟兄都会沦为流云帮和江湖上的笑柄吧?!

黑暗中,不知道什么时候队伍渐渐停下了行走的脚步,人影聚集起来。

“我有一个计划……”密林中有一个低沉的声音说道。随后火把亮起,照出军师朱由那张因为仇恨而扭曲的脸。

正文 第二十八章 谁知画心影 结缘在红尘

天光渐亮,晨曦染红了宫殿的穹顶,朝露打湿庭院中的桂树。

建章宫内后暖阁,小刘琚慢慢从沉睡中醒来。他又做噩梦了,全身出了冷汗湿漉漉的。

小公子这次惊吓过度,自从回来后就一直发烧不止。从卫夫人到宫内的宫女内侍们都很紧张,生怕他有个什么三长两短。

虽然差点失去最疼爱的小儿子,但在政治的权衡中,皇帝陛下最终还是如同元召料想的那样妥协了。为了免于事情流传民间,增加不必要的无端猜测,他暗示宰相給长安令下了迅速结案的指示,以流窜劫匪作案了解了此事。

未央宫内他也亲自下了封口令,不许后宫的任何人再议论此事。只是对那几个死去的宫中侍卫派中官给予了丰厚的抚恤。

当他在龙书案后面无表情的接过宫内密卫搜集来的关于这次伏击的情报,大略的看了一遍后,就吩咐宫人锁进了秘档。

但是,这笔账皇帝已经记在了心里。同时,也牢牢记在了很多人的心里。在未来的某个时候,这个隐藏的伤口早晚会挑开的,从某个方面来说,很多人的命运就从这一刻开始注定了或悲或喜的结局。

等几个御医又仔细的诊断一番,确定刘琚已无大碍,只需要静静修养之后,都慢慢的退了出去。

卫夫人这才放下一大半心来。几个宫女忙打了温水,把刘琚身上细心擦洗一遍,换了干净舒适的织棉蜀袍,然后又帮他把头发拢起,脸儿梳洗干净,漱了口,这才端上几样精致的饭菜来,侍奉他吃饭。

刘琚却一点胃口也没有,什么东西都不想吃。卫夫人千般劝万般哄的,他就是蔫蔫的没有精神。

卫子夫宫妆下那张明艳无匹的脸上又有泪珠欲滴,疼爱的把自己的孩子搂在怀里“我的儿,可怜你小小年纪就要经受这些磨难……。”声音已是哽咽起来。

刘琚虽然听不懂自己母亲话中所含的深意,但见她又要伤心,连忙伸出小手摸了摸卫夫人的脸“娘亲,琚儿已经好多了。不要你伤心嘛!只是……不想吃这些东西呢。”

“不吃东西怎么行呢?会饿坏的。”

“你看,这是你平时最爱吃的云片糕,还有莲子粥、圆丝菌片……。”卫子夫一样一样的从伺候的宫女手中拿过来亲自指点着給他看。

刘琚却只是摇头表示不想吃,众人见他如此,都一筹莫展的模样。

刘琚见母亲脸上焦急的神色,心里不安。忽的想起一事,忙问道:“娘亲,我要的那个小竹篓找回来了没有啊?琚儿……琚儿想吃那里面的东西了呢。”

却原来前天夜里他被羽林军接回来的路上,想起元召和灵芝送给他的那一个小竹篓还在那辆马车上呢。当时情况危急,卫青负了他逃跑,哪里顾得上拿什么东西啊!

因此,他又央求那个姓李的羽林将军派人快马回去取了。此时想起来,也不知道找到没有。

卫夫人却不知道这些,听他说有想吃的东西,哪里还肯怠慢,连忙派了宫人去羽林军校尉那里询问。

她的心里说不出来有多么难受!那夜接回这孩儿后,她躲在帷幕后详细的听完了卫青对皇帝禀报了整个遭遇伏击的过程。

当时她边听边害怕的浑身发抖。当她听到马车被乱箭攒射时,心几乎就要蹦了出来!那些忠勇的侍卫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而死去了,她很难过。对他们心底无限感激,后来,在皇帝的封赏之外,她又取出自己积攒的一些银两珠宝,偷偷派人給他们的家里送去,表达心里的一点感恩之情。

幸亏!恰巧遇到那么一个来去无踪的大英雄救了他们……真是苍天保佑!

虽然自己的兄弟卫青对皇帝说他也没有看清楚那个英雄的样子,那人并没有说什么话就离去了。但这并不妨碍卫夫人对他的感激。

就如同春秋战国时的荆轲专诸,本朝初期的大侠朱家一般,这个人一定也是个解人困厄而不求回报的传奇人物吧!如果将来有机会,一定要好好报答他……。这个集帝王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子此时这样想到。

不一会儿的工夫,派去的宫人就回来了,手里面果然提了一只小竹篓,正是元召和灵芝送给刘琚的那一只。

刘琚一眼看到,眼睛就亮了起来。连忙从卫夫人怀里挣脱出来,下来睡榻,接过那竹篓,打开茅草盖,探头看时,里面那些张牙舞爪的家伙却正在乱动。

刘琚大喜 ,他原以为这些家伙都已经死去了呢,没想到它们生命如此旺盛。

想起元召对他说过的,这东西要活着现蒸味道才最鲜美,急忙拉过自己娘亲来,嚷嚷着要她安排人快去做,他现在只想吃这个东西。

卫子夫和众宫人却都不识此为何物,只是见形貌丑陋,心下怕怕。只是见这小公子坚持要吃,一面还嘴里说怎么怎么好吃,心下都半信半疑。

拗不过他,无奈只得令人拎了去御膳房,不料众御厨见了此物也是无从下手,不知道如何烹制法。

小刘琚想起此物味道,却一刻也等不得。一面仔细回忆元召当时的做法,一面派人去告知诸位大厨,一时之间,闹得鸡飞狗跳。

忙碌一番,终于按照这小公子的说法好歹蒸熟,掀开竹蒸屉,一股鲜香充盈整个御膳房。原先那些形状难看的东西变得甲盖晶莹红润,色泽新鲜,光看外表就使人垂涎了。

几个御厨也算是开了眼界了,大感惊奇。当下不敢怠慢,连忙收拾干净,装好提屉,交给等候的宫人带走后,纷纷议论不提。

宫人回到建章宫,那刘琚却从小受启蒙老师教导,又加上卫夫人的叮嘱,甚是聪明懂事。此时自己先不忙着吃,把那螃蟹分成几份,分别派人給自己的父皇、长乐宫窦老太后和太后王夫人等各处送去。

剩下的先盛给自己的母亲一只,然后又让人去寻不知在何处玩耍的两个姐姐,給她们预留出来。

甚至连侍奉在侧的宫人们都分给了几只尝鲜,然后才去开始吃自己盘子中的。小公子小小年纪就如此体恤谦和,虽然他一向如此,宫人们却依然心下感激。

大汉王朝本就是以"孝"治天下,历代天子以此为治国之本。卫子夫见他如此,自是大感欣慰。

大家克服了最初的怀疑,品尝过这名叫螃蟹的东西后,果然是味道鲜美,膏黄醇香,可谓人间极品,人人惊叹。

刘琚只吃了半只,虽然是很好吃,但比起他那日在长乐塬上初次吃到的时候却大为不如。心里不由有些惆怅的味道。

卫夫人见他开始吃东西,忙趁机连哄带劝的逼他喝了一点莲子粥才罢。又细细嘱咐一番,让他好好休息,然后才带了众宫女散去。

小孩子终究体弱,折腾这半天,一时又有些困乏起来,遂又躺下朦胧打盹。

正在半睡半醒之间,忽然觉得鼻端奇痒难耐,忍不住打个喷嚏,睁开眼睛来,却见身边坐了一个粉雕玉琢般的女孩儿,正是自己的大姐儿名叫素汐的。

却原来这小姑娘已来了多时,见小弟久不醒来,心下未免无聊,小孩家心性,再加上姐弟三人感情很好,从小打闹惯了的,就从头上挽了一根青丝,顽皮的去掏他的鼻孔。

果然把小刘琚弄醒了,素汐得意的哈哈大笑起来。

刘琚感到好无奈,卫夫人所生两个公主,二姐儿生性温柔腼胼,讨人喜欢,是听话的乖乖女。

而眼前这个大姐儿却活泼调皮,有几分男孩子性格。刘琚从小没少受她捉弄和欺负。

他翻身坐起来,连忙讨好的问道:“大姐,你那会儿去哪儿了嘛!找你不到。我給你留的好吃之物你吃过没有啊?”

“哎呦!别说你留的那种东西了!真是……”说到这儿,素汐停了下来,装出一脸不高兴的样子。

“怎么了?怎么了啊……不好吃吗?”刘琚有些着急的问。

“真是……真是太好吃了!哈哈哈!”素汐见小弟被自己唬到,说完又大笑一阵。

刘琚也跟着嘿嘿笑了几声,却听得素汐偷偷问道:“喂!那东西还有没有啊?就那么两个,我还没吃够就没了。这还是云汐看了害怕不敢吃,让给我了呢。”

“呃,没有了呢!人家就送我了这么多,都一次分完了啊。”

见姐姐脸上浮现失望之色,刘琚又连忙说道:“城外河里倒有很多,可以去捉些回来……不过,经过这次的事情,怕是父皇和娘亲再也不会准许我出去了吧。”

听他如此说,素汐连忙换了脸色,拍了拍他的头,做出一副大姐姐的样子来:“琚儿不怕!等姐姐好好练好功夫,看哪个坏人敢再欺负你!”说完,扬了扬小拳头。

刘琚心里感激:“嗯嗯,大姐一定可以的,一定可以练的比那些侍卫们都厉害!不过,想再吃到那螃蟹也是有办法的。”

他的眼珠转了转,附到素汐的耳边小声说道:“等过几天,卫青舅舅的伤好些了,我们央求他派人去城外渭河里給我们捉些来就是了,呵呵。”

素汐眼睛一亮:“对对对!就这么办。他最疼我们了,一定会答应的。”

然后她又看了看自己的弟弟,见他脸色还是有些苍白,额头上有一道浅浅的擦伤,已经结了痂,有些心疼,眼神不由温柔下来,拉了他的小手坐回软榻上。

“那天夜里……真的有那么一个厉害的大英雄救了你们啊?他是英俊威武的大侠吗?給姐姐仔细讲讲好吗?姐姐好想听呢。”

脸颊有些微红,今年刚满十岁的大汉公主素汐眼神明亮神色憧憬的说道。

正文 第二十九章 千秋存侠骨 十年报恩仇

元召自从回来后就开始忙碌起来,他在心中慢慢的构思了几个现阶段可行的小计划,开始着手做一些简单的准备工作。

身边的跟班也变成了两个半,小胖子、打杂的少年还有时不时就溜过来磨蹭半天的少女灵芝。

马七的腿伤好得很快,走路已无大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几乎痊愈,这让他对元召的伤药感到惊奇。

这汉子经此一事后,竟然从此就对此类专治外伤的跌打药物感兴趣起来。

但他却拉不下脸来去对一个小孩子问三问四的,就暗中叮嘱自己的小儿子去跟元召打听一些药物的种类脾性等。

如此三四次后,元召从小胖子的嘴里终于知道了真相,不禁感到有些好笑。

他想了想,就在空闲的时候,凭记忆大略地写了一些草药的药性成分以及如何去识别分辨等杂七杂八的东西。

写完后,自己看了都不成章法,自嘲的笑了笑,却没有耐心写的再详细些,就交给小胖子让他带回去。

却不料想,马七见了却如获至宝般,视为不传秘籍,从此以后,竟专心研究起来。

元召自是不去在意这些,他现在考虑的是计划中的几块商业领域如何去操作……呃?这么说你们听不懂?

此刻元召就站在梵雪楼后大厅里,对面是苏夫人、钱掌柜、侯五宋九等人,灵芝和小胖子是没有资格参与的了。只是听他滔滔不绝的按照自己的想法说了一遍之后,众人面面相觑,一副很是不明白的样子。

元召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忘了,跟他们这些古人用后世的思维是不行的。

经济方面虽然他了解的并不多,但他有限的知识在这个时代也蛮够用的了。他又从头想了想,尽量用他们可以接受的词汇又详细的慢慢说了一遍。

其实经过几次事情后,从苏红云以下,梵雪楼的人早已不再当他是小孩子看待了。现在大家只是好奇,他的脑瓜里还会藏着什么秘密呢?

他的这些东西都是谁教给他的呀!呃,好像他说过自己从记事起就跟了一个道士云游天下来着!只是再详细点……他从来没有再说过,别人也不好问。

如果真是这样,那道士怕就是传说中的结羽成仙之人吧?!

几年来,梵雪楼惨淡经营,为了某些担心而不敢太过张扬。他们也不是没有暗自谋划过,只是并没有什么发财的好门路。

内外事物其实是一直由苏夫人和钱掌柜拿主意的。而钱掌柜更为精明些,比那几人也更有眼光。

他此刻听完元召的叙述,已是心中大震。如果这元哥儿所说的几件事真能做成的话,那财源滚滚不在话下啊!……只是这真的能行吗?可是看着元召脸上那副与年龄不相称的笃定表情,钱掌柜心里又莫名有些相信起来。

稍晚些时候,在梵雪楼后院一间不起眼的小房间里,钱掌柜、侯五、宋九、马七、赵远几个人都在。房间内光线有些阴暗,人人面带肃穆之色。

在房间的正面有一个小小的供台,上面一左一右摆放了两个灵位。钱掌柜点燃手中的一束香,插到灵位前的香龛里。然后退后两步,以他为首,几人一起躬身拜了三拜。

钱掌柜回过头来,打量了众人几眼,缓缓开口说道:“十年了!当初我们兄弟十多人追随师父保护了老帮主仅存的这点骨血出来,这几年四处逃亡,被帮内人追杀,就剩了我们几个……。”

说到这里 ,声音中带了一丝颤抖,其余几人想到这几年的艰难,也都低下头去,面现悲哀。

“去年就连师父他老人家也离我们而去了。”他回头看了看右边的那块牌位,又继续说道:“师父临死前的遗言有谁忘了吗?”

听到此话,几个人一起抬起头来,赵远上前一步,声音激愤:“师父遗言,决不敢忘!”马七侯五宋九也一起附和。

“好!”钱掌柜双拳猛地一击,在这一刻,这个身材微胖平日里总是一副笑眯眯表情的中年男子,身上竟迸发出一股凌厉的气势来。

“师父受老帮主大恩未报,死不瞑目,临死托付我们照顾好小姐和夫人,如果有一天能替老帮主手刃仇敌,洗刷掉污名,让世人还老帮主一个清白,师父他老人家在地下也就安心了!”

当时那老人嘱咐这几句话时,他们几人都在现场,自是人人心里记得清楚。这时又听钱掌柜提起,都点了点头。

“可是,是我等无能啊!”钱掌柜脸上带了一丝愧疚。

“自打那厮栽赃老帮主,篡夺流云帮这几年,与朝廷官道勾结,做了权贵的走狗,一天比一天壮大,现在终于成了庞然大物。眼见越来越没有机会撼动它了!”

“这些年受他们不断的寻找追杀,本来我也渐渐的灰了心,才想出这大隐于市的计策来,只求的隐姓埋名藏在这长安市肆,保护的夫人小姐平安就好,唉!”

钱掌柜一声长叹,无限唏嘘。

想当年流云帮是何等的受人敬仰,四海流传偌大的侠义名声。帮中慷慨激昂之士层出不穷,在秦汉之交那个遍地狼烟的年月里,为黎民社稷做下许多轰轰烈烈的大事。

有许多前辈的事迹早就足以铭记青史,百代流传了!

那是一种继承了春秋战国余烈的风骨,一诺千金重,百死犹不悔!渡人解困厄,纵意报冤仇。

“道义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这就是流云帮开创者大侠朱家立帮的宗旨。

而"流云"二字,正是取其"飒沓如流星,义薄盖云天"侠之本意!

可是自从十年前的那个夜晚,帮中发生大动乱以来,上位者排除异己,兄弟倪墙,反目成仇,正义之辈出走的出走,被杀的被杀,不到几年时光都已风流云散。

再后来屑小奸邪之属上蹿下跳,沦为某些权贵作恶的工具。如今的流云帮早已不复往日的侠义之名了!

忽听"砰"的一声,把众人从往昔的怀念中惊醒。

“本以为此生报仇无望了!谁知道,眼前的这个机会又摆在了我们面前。”

钱掌柜拍了一下几案,抬高了声音。

“你们看元哥儿那孩子怎么样?他说的那些事靠不靠谱?我们能不能相信他?”

听他说到元召,几个人沉思了片刻,马七先开了口。

“这么多年我们几人共同历经过几次生死,早已如同亲兄弟一般。我是粗人,直爽性子,就直说了。”说道这儿顿了顿。

“我的腿伤是那孩子医好的,不必讳言,这个大家都知道。但我不是为了这个恩情才为他说好话的,我的意见就是一句话,那孩子是个好孩子!他不会害我们的。”

“是!我也赞同七哥的话。”赵远也开口说道。这里面数了他最年轻,本来还轮不到他的,但他就此脱口而出了。

却也无人怪他。宋九和侯五也随之点了点头。

“虽然他来路不明,但对我们应该没有恶意。”

“我老侯这点看人的眼光还是有的,绝对不会错。”

钱掌柜见大家与他看法基本一致,满意的点了点头。

“我也觉得这孩子品性不错,尤其是他有那么多使人惊奇的想法。而且,有些时候……我竟然有一种感觉,他眼神中的一些东西倒不像是一个孩子。”

“怎么会?他明明是个七八岁的孩子嘛!”赵远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

“算了,那些远的先不说它!大家既然都觉得他不错,那就不会错了。”钱掌柜把话题拉回来。

“我说的机会就在这里。嗯,下一步大家都配合着他吧,他去做那些事情,能帮忙就去帮,不管成不成,都是为了梵雪楼和小姐做事,出些力也是应该的。”

见几人点头答应,他迟疑了一下,又说道:“只是有一点 ,注意不要让他知道我们的真实身份。这不是不相信他,而是暂时不想让他沾惹上我们跟流云帮的恩怨。我怕万一有事……那会害了这孩子!”

说到最后一句话时,钱掌柜声音有些低沉。

众人心情不由一暗,都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流云帮的人怕是早晚还会找到他们的……一旦再次遭遇,那是生死难料的事!

当下又商议一阵,大略已定,天色已晚,几人分别离去,各自去干自己的事情。

西楼之畔风儿呜咽,月正西斜。淡淡的清晖从门板缝隙里映进刚才的屋子里来,依稀可见供台灵位上两块并列,右边一块刻了"恩师大侠剧孟之神位",而另一块刻的是"流云帮主朱平之神位"。

牌位前供龛里的香烛尚未燃尽,余烟缭绕,久久不散。

又过了一会儿,一条小小的身影从屋顶上站起来,吧嗒吧嗒嘴,嘟囔了一句:"爱恨情仇哦,又是老套的复仇故事,千百年就不能变变花样吗?唉!听得好无聊……。"

庭院寂寂无声,自是没有人能听到他自言自语的话。

秋夜微凉,浅霜薄露,伴随月光开始铺满屋顶、街道、大地山河……。

“我始终是会护住你的,保你平安,免你再颠沛流离。从此以后,尽是欢颜……。”

风儿带走了喃喃浅语,人早已消失不见,仿佛从未出现。

正文 第三十章 天下如棋盘 圣手论输赢

夜色中,一辆普通的马车在府门前停下来。少恭满从暗影中转出来,走到马车跟前。

他与马车中的人低语了几句,听不清说了什么,然后车帘挑起,一个华服公子从上面走下来。

此人二十来岁年纪,瘦高身形。在两个赶出门来挑灯跟随的引领下,快步登上台阶,进到府里去了。

少恭满警惕的目光四处扫视一遍,见四周静悄悄无人,这才随后入府,反身把府门关上,追随那公子的脚步奔后厅而去。

门口的两盏灯笼随风微晃,府门上方的横匾书写四个大字"淮南王府"。

原来这正是淮南王刘安设在长安的府邸。汉家刘氏子弟虽然成年后会分封为王,各自去往自己的封地。但在皇都长安城内,还是有各自的府邸的。

这些大大小小的王府都设在尚德门内的一条街上,因此长安人都管这条街叫做"王府街"。

虽然这些王府的主人往往常年难得回来一次,但王府的规模却不能含糊,廓域阆苑,高亭广地,内置循规,都要符合王爷的身份。

刚才进去淮南王府的那个年轻人,正是淮南王长子,小王爷刘健。

刘健今天晚上便服乔装、轻车简从是偷偷去了一趟武安侯府。

确切说他是去打探消息去了。那天夜里等到天明也没见派出去的那两个人回来复命,他已是隐隐心里觉得不妙。

这些年,淮南王府暗中结交各位朝臣,要打探消息自然容易。那少恭满出府一趟,很快就探听到结果回来,派去的风大玄灵子两人都死了。

而且据说所有人都死了,但具体情形和经过却无人得知。

这个结果让刘健大吃一惊,风大和玄灵子可是淮南王府从江湖上收拢的高手,他们的本事,就算是在那帮卧虎藏龙的人里面也算是上乘的了。

所以父王这次才选派了他们三人跟自己来长安。没想到两个就这么死了!

刘健一面吃惊于对方的厉害,一面却有些担心起来。既然刺杀行动已经失败,自己在里面参与的角色会不会被人察觉?

如果被未央宫内察觉有藩王参与的痕迹,那……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这两天他在等待武安侯府消息的时间里如坐针毡,心绪不宁。但也不知道那田玢老儿是忘了还是故意的,迟迟不来通知他后续如何。

他暗中已经骂了那老不死好多遍了。今晚终于按捺不住焦急,在少恭满的暗中保护下,悄悄去了武安侯府。

经过武安侯面授机宜后,他的心终于放下了大半。此刻回到府中,神态明显轻松了许多。

“小王爷,今晚事如何?”少恭满看了看他的脸色问道。

“唉!风大玄灵子两人果然被害了。可惜啊,千里迢迢随我来到长安,没想到就丢了性命。”刘健一边说一边脸上做出一副悲伤的神情。

“我这心里难受的紧……。”

少恭满见状连忙上前安慰道:“小王爷不要太过伤心了,想我等这种江湖之人若不是受王府庇护,早已不知身首何处了!今日便死正是死得其所。”

刘健本就是怕他兔死狐悲,因此才故作姿态。听他如此说,连忙换了一副神色,嘉勉安慰了少恭满一番。

“那……侯爷对此事意下如何?可有后策?”少恭满试探着问道。

“那老贼……哼哼!果然是老奸巨猾之辈。原来此事无论成与不成,都在他的预算之中啊!到头来都会有他得利之处。”

“哦?……”

“算了,这些事你先不用知道。慢慢总会明白的,我们静观其变就是了。”

少恭满见刘健不想再跟自己细说,他也知趣的不再多问。

别看此人长相普通,面带木讷。其实心思很是缜密。无论心机武艺在淮南王府收拢的一帮人中都是排在前三位的。

所以淮南王才放心的让他带了那两个人保护刘健北上长安。而今风大玄灵子已死,他不免更加小心起来,怕这小王爷人身安全出了什么纰漏。

既然刘健说了那件事不必再担心,他也就不再去多想。当下心中暗暗思量,在长安的这段日子好好护得小王爷平平安安就好,这件事倒是不可懈怠半分。

送刘健走后,武安侯田玢却并没有休息,因为有一个更重要的人在等着见他。

在后花园的一间密室之内,一个满脸胖肉 穿戴是管家模样的人,给田玢行过礼后,笑哈哈地站起身来。

“侯爷最近气色不错啊!看来是有好事将近吧?”

“哈哈!承蒙平管家吉言,对老夫来说。下月倒确实有一件喜事,哈哈哈。”

“哦?愿闻其详。”被称为平管家的胖子倒来了兴趣。

“老夫最近新纳了一位九夫人,倒是生的有几分颜色,侍奉老夫也算乖巧,因此深得老夫喜欢。”田玢脸现得意之色。

“那恭喜恭喜啊!侯爷得此如意之人,确实是称得上一喜。”平管家笑着随和道。

“是啊,因此老夫答应下来,过几天给他办一次风光的入门仪式,请几位同僚好友过府喝几杯水酒,也算是疼她一场了,哈哈。”

“到时平某一定来讨杯酒喝,还望侯爷不要嫌弃呀!”

“哪里哪里!平管家在大长公主府上劳苦功高多年,自然是当得起这杯薄酒的。”田玢对这胖胖的管家语气当中显得十分亲热。

“只是总要忙过这一阵子才行啊,本月朝廷大事不断 ,却无暇顾及这些家事。”

那平管家自是笑眯眯的连声称是。

两人闲话绪罢,田玢挥挥手屏退左右,面色沉寂下来。

“老夫惭愧啊!这次的事情策划不周,功败垂成,有负于大长公主和宫中……的嘱托。唉!”他说到后一个名字住口停了下来。

“侯爷不要自责了!”那平管家依然一副笑眯眯的样子说道。

“临来之前,长公主特意吩咐捎了话给侯爷,不必急于一时,一切从长计议。”

“再说了,只要皇帝陛下还没有把那孩子立为太子,以后还有的是机会。侯爷,这些可都是长公主的原话。”

田玢听他如此说,手捻须髯点了点头。

“是啊!此事倒急不得,须得再寻得良机才好。”

那平管家想了想,却又凑近田玢身边开口说道:“侯爷啊,有些话长公主总是不便说的,可是我们下人看在眼里,心里却是着急。”

“哦?”田玢做出认真倾听的姿态。

别看这平管家只是一个管家下人的身份,但在田玢的眼里,他说出来的话,却一点儿也忽视不得。

因为他的背后是大长公主府!那个任何勋贵权臣都不敢得罪的地方!

而眼前这个胖胖的平管家,绝对是大长公主的心腹之人,他说出的话往往就代表了大长公主的态度。

平管家轻咳一声,神情有些严肃起来。

“想我家大长公主乃是长乐宫窦老太后她老人家的独生女儿,先帝的同胞亲妹,当今天子的嫡亲姑母。如此身份是何等尊贵!”

而事实确实如此,田玢也拱了拱手,表示尊敬。

“更何况,皇后与皇帝自小青梅竹马,绕膝与长公主眼前长大,情意深重。皇后作为长公主的嫡亲女儿,她将来诞下的子嗣才是我大汉皇朝最纯正的血统啊!”

说到此处,那平管家一张胖圆脸涨得微红,神色很是激动起来。

田玢不动声色,只是颌首点头,静静听他说下去。

“可是这几年,那出身低微的卫夫人却依仗她的美貌和歌舞之技迷惑了天子啊!以至皇后圣眷消减……这些,都是那个卫子夫造成的!”

田玢听到这儿,又点了点头,开口道:“是啊!卫夫人乃是歌舞伎出身,短短几年就能尽得圣宠,想必是有些手段的吧。”

“侯爷所说极是!”平管家稍微一顿。

“宫闱内幕,皇后回长公主府的时候自然是从来不会说起的。这些都是我们的猜测。可是看到她闷闷不乐的神情,我们这些从小看着她长大的下人们……心里都说不出的难受啊!”

平管家声音中竟带了一丝哽咽。

“所以,在某些事情上,还要仰仗侯爷继续多多支持啊!如果将来有那么一天……不管是大长公主府还是陈皇后都会牢记侯爷的恩情的。”

说完,竟转向田玢,俯身而拜下去。

武安侯田玢连忙伸手搀住,口中连说不敢受此大礼,自当忠心效劳!

他热衷权谋,久于世故,心里非常明白。别看只是这个胖胖的平管家在说这些带了祈求意味的话,其实这些都是那位大长公主本人的意思。只不过借管家的嘴说出来而已。

而他能拒绝吗?别看他现在身为大汉太尉,封爵武安侯,可是在大长公主府的势力面前,还是差了太多太多了!

已经上得这艘船来,要想半途而罢,恐怕面前的"柔情蜜意"马上会变成"刺骨钢刀"吧!

更何况,田玢的心里本来就养着一只权欲的怪兽,这几年,他的野心随着地位的提高在一点点的膨胀。

“你们能利用我田玢做杀人的刀……难道我就不能利用你们做那登天的阶梯吗?前人说过'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而未央宫含元殿正中的那张龙椅呢?也有种乎?!”

“乱吧!尽管乱吧!我会不吝于在一边添一把火的……!”

大汉太尉武安侯田玢得意的暗自想道。

正文 第三十一章 风过长安肆 香飘梵雪楼

在长安城里朱雀大街最末端有一片不同的建筑,外观稍微与城内民居不同。

此处正是朝廷所设的安远馆驿所在地。所谓安远馆就是一处专门安置外邦来客或使臣的地方。门口有专门兵卒守卫巡逻。

而匈奴使臣也力胡所率领的一个团队二十几人就住在这儿。

今天一早,也力胡终于等到了光禄寺派人通知,三天后举行朝会,到时觐见。

这段时间,也力胡的心里是憋了一口闷气的。他来到长安已经将近半月了,除了给好吃好喝的招待之外,有重量的汉廷官员,一个也没有见过。

后来他通过某个秘密渠道,了解到了原因。原来是因为当今天子对匈奴态度一直不明,朝臣们都有各自的主张,一时半会儿拿不出一个切实的章程来。

这让他信心又膨胀起来,心中暗自得意。

“哼哼!这个世界终究是要拿实力说话的。几百年来中原人一直对草原大多是屈服的态度,难道你这位皇帝还能有什么不同?”

说这话时的也力胡正迈出安远馆驿的大门。身后跟了一帮草原带来的护卫,当然那小王子余丹也混杂其中,只是他穿了一身寻常衣服,外人自然不会知道他的身份。

本来也力胡今天心情就甚好,又经不得那余丹的哀求,就答应带了他们出来,去领略一下这大汉皇都长安的繁荣。

多年之前也力胡是来过一次长安的,那还是景帝时候。因为削藩引起的"七国之乱"刚刚平定,国力正值元气大伤,市井之上显得很是萧条。

但即便如此,长安城的雄伟气势也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此次故地重游,眼中所见耳中所闻 ,却又与印象中大不相同。

但见长安市上熙熙攘攘,店铺林立,人生嘈杂,各种货物充盈其中。不仅是南北客商云集,偶尔竟也可以看到西域胡人的踪影。

也立胡不由暗暗叹了口气,此人虽然素来骄矜,但是心胸眼光还是有的。想起北边草原之地的苦寒,再比较一下这繁华的长安之地,心里又不免有点儿灰心丧气。

正想之间,忽听耳边有人低声恨恨说道:“中原之人贪婪懒惰,却坐拥如此繁华,老天实在不平。哼!”

他不用回头,也知道这话是在身后的离竿说的。

也力胡虽然知道他说的不对,却也随声附和两句。那离竿又说道:“天下财富,有力者据之!我们草原勇士天下无敌,中原人正该好好的履行答应的那些条款,这两年却总是不利不索的,你们说说,我们不好好的展示一下武力怎么行?”

其余几人自然也是随声附和。

也力胡对他的这几句话倒是大以为然。汉家朝廷上的这位新天子继位以来,对草原确实越来越怠慢了,这才引起了大单于的不满。

这一次兴兵犯界,就是一次很好的试探。

是时候展示一下匈奴铁骑的威力了!不管是为了从前还是以后的利益,都必须要好好的利用这次机会,来探一探汉廷对匈奴的底线。

而这位当朝皇帝和汉廷朝臣的态度,在三天后的朝会觐见后,都会一清二楚了。

一行人走走停停,半天时间连转了几条街,他们虽然心里瞧不起汉人,但对于中原的货品物件却十分喜爱。

好在这次银两带的够足,各人都买了几件自己喜欢的物品。小王子余丹尤其兴奋,什么物件儿都看着新鲜。

正行走之间 ,忽听前面路边十分热闹。一座两层的古朴木楼伫立眼前,只见楼前树了几块新做的木牌,上面写了一些字迹,有几人在此指点议论一番,然后就踱步进入楼内去了。

也力胡也是识得些汉字的,但那上面所写的却不知道是些什么意思,一些奇怪的名称,他从来没有听说过。

正纳闷之间,几人笔端却闻到有香气扑来。清质淡雅却夹杂甜香,不由得深吸一口,甚是舒服。

听得几个布袍方巾文士打扮的人边往里走边说话。

“听说这两日添了几种新品啊。不知道品来如何呢?”

“那边木板上不是书写的清楚嘛!只是……各类品种竟是从未听说。呵呵。”

“只嗅其味已使人心神平和矣!想来确是上品了。”

“那于兄、徐兄我们就去消磨半日,品尝一番,如何?”

“甚好、甚好……请请请。”

也力胡几人在旁边听得一阵,还是没听太明白。他们出来时听从馆驿侍从的相劝,都换了中原平民服饰,因此倒无人注意他们,只是也不便开口相询问,闻到那香气十分诱人,几人商议几句,反正左右无事,不妨进去看个虚实。

余丹自然更是无有不可。他却是从小受过大单于指派的几个北逃汉学之士教授过得。好奇心驱使在一边端详了那几块木板半天了,勉强认得一些字,心下揣测好像是一些什么东西的名称似得,具体却不知道,不免想去见识一番。

此时日正半晌,阳光很好,照在进楼门的上端匾额上,那木匾已经有些陈旧了,字迹也已经有些模糊,他夹在几个护卫当中进去时,抬头看了一眼,认得那块匾上三个字是"梵雪楼"。

元召这两天简直忙的不行!他自认自己不是一个有很好耐心的人。这一性格是从前世带来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身为穿越客也不行啊!

当然这句话只是他自嘲时的感叹罢了。既然答应帮大家的忙,说出的话总是要做到的。

他怕过两天自己会失去耐心,再做这些事时会懈怠下来,如果效果不好,难免会让大家失望吧?

所以这两天的时间里,他也是拼了。按照自己记忆中的东西详细的整理了一下,先是指挥着小胖子和那免费劳动力崔弘两个人准备一些器具。

他计划先利用梵雪楼现有的条件,把前段时间设想的一些东西推出来。就是把新茶和他会做的几种小点心先做出来再说。

至于再往后的盐啊酒啊的那些,他却是另有一个想法,那些东西所带来的利益不是小小的梵雪楼所能消化的!

“还是需要搭上几个关系才行啊……。”元召自言自语的说道。

未曾想,钱掌柜却把元召的想法当成了一件大事来对待。

除了他自己和侯五在前面打理日常事务以外,把赵远宋九马奇三人都撵到后院来,让他们啥也别干,这一段就帮着元召做事吧!

有了人手,一切都迅速起来。宋九负责进出去采买元召需要的一些东西,马奇本身却是木工出身,会打造一些简单的木具。

元召一喜,这倒省了自己的好多力气。他倒不是因为别的,只是这个时代哪有那些锋利好用的木工用具啊?只有刀斧之类可用,用这些笨拙的工具制作需要的模具,自己做不好啊!

而马奇挥舞刀斧却得心应手,很是熟练。元召把需要制作的几个木架,还有仿照后世的茶几的样子,连比带划详细給他讲说明白。

这汉子先是疑惑后是惊奇,再后来越听越是两眼放光、大张了嘴巴合不拢来。

元召讲了半天,见他没有动静,挠了挠头,问道:“那……马叔,听明白没有啊?这些可以做出来吗?”

马奇似是从梦中惊醒一般"啪"的拍了他肩膀一巴掌,拍的元召一呲牙。

“这……这些东西都是你想出来的啊?真是太好了!太好了!元哥儿,从前怎么就没有人想到这么做呢!哎呀真是……。”

元召暗自撇了撇嘴,做几套简陋的木台喝茶而已,切!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马奇又问了几处不明白的地方,确认无误后,就不肯再和他絮叨。仿佛一刻也等不得似得,急匆匆的去选合适的木材去了。

这汉子做事很是认真,此后几天,后院中就总是响起叮叮咚咚的声音,那自是他在辛苦劳作了。

元召领了小胖子、崔弘在院子一角用上次相同的方法炒制出一批茶叶。

那次实验时,元召觉得弄出来的茶叶有些老了,喝到嘴里欠缺口感。因此现在他在翻炒的间隙里认真观察着,以待火候到了立即起锅。

苏灵芝嘟着嘴从一边走过来,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你们都有事干了,为什么不用我帮忙嘛!我也可以的啊。”

小胖子见她面色不善,忙低下头,装作忙碌的样子,他是一直被灵芝欺负怕了的,不敢惹她。

元召一边在崔弘的帮助下把炒好的茶叶晾开来,一边敷衍着灵芝说没有适合她的活可干。

灵芝却不罢休,在一边插手插脚的乱动东西。元召被她磨蹭到无奈,想了想让她把竹笛拿来,又教了她一首好听的曲子,让她一边去好好练习,到时说不定会另有用处。

少女听他这样说,立刻高兴起来。她提了那根青青的翠竹所刻的长笛,轻摆小蛮腰,来在西厢小楼的二层廊边,倚了木栏,按宫引律,玉指轻点,轻柔的笛音开始响起在庭院中。

连元召也不得不叹服,这少女在音律之道简直聪明绝顶!简单试过两遍音后,再吹奏出来已是完美无瑕。

马奇停下了手里的活计,牵马回来的赵远也静静的停在院门口倾听。小胖子轻轻拍着手嘴里赞叹着灵芝姐,一副倾慕的表情。而第一次听到这种柔美音调的少年崔弘已经有些发呆。

崔弘不知道怎么了,在这一刻竟然又想到了那遥远的北地边塞,那个朔风吹紧的小屯子和那些面带笑意的淳朴乡亲,心里泛起久违了的温暖之意。

小楼西窗底,蔷薇花开处。脸色微红的少女静静把长笛挽在身后,她很喜欢刚才的这一首。

因为,元召告诉她的那个名字很好听,它叫《千古凤求凰》。

正文 第三十二章 牛刀初小试 般若有大才

如此经过几个人的一齐努力后, 终于把一切都准备就绪。 又连夜按着元召的意见把梵雪楼内的布局做了一番调整。

第一天先是免费給老顾客们品尝了一天,众人先是惊奇然后惊叹。但见今日的梵雪楼与往日不同,店伙儿都换了新装,显得干净利落。

厅内却不是以往的长条案子了,换成了一张张形似卧榻状的低矮木台,都铺了毡席,上可容纳四五人围座。

每张木台当中有一四方小几,上面摆放精致陶制的饮茶用具。台几都是最新做成的,虽然显得有些粗犷,但如此反而更添古朴别致。

至于茶嘛……咦?竟然是如此饮法?这……从来没有想到过这种小小的叶子不再掺杂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之后,竟然滋味如此美妙!

在钱掌柜笑眯眯的介绍下,众人试探性的饮过这所谓的新茶后,都是眼睛明亮起来。

果然与从前饮法大不相同!滋味更是胜之百倍。清香氤氲,茶汤温和,光嗅于鼻端就使人神清气爽了。

钱掌柜不失时机的推荐,明天开始正式经营这种新茶,并且还会有新鲜东西推出,还望都来捧场。

众人自是纷纷答应,并且说回去后一定代为宣传,这么好的东西一定要让亲朋故旧都来尝尝云云。

第二日,果然客满。今天却又有不同,进到梵雪楼之前,只见楼门边新立了几块木板。

上面的字迹自然是元召口述,钱掌柜书写的。有那好事者上前念了一遍,除了几个茶的名字听得懂之外,其余的听来却很奇怪。

诸如"海棠酥、鸡蛋酥、江米条、糯米点心、桂花糕、银丝卷……。"种类繁多,大约有二三十样。

料来应当都是吃食之物,只是名字却起得这般好听,虽然还没有亲口品尝,但众人心中已经很是期待。

果然进到楼里,只见西北角另隔断了一个单间,陈列几排木架,上面放了大大小小的各种木盘或陶盘,那些名字奇怪的小吃食就分门别类的放在这些盘子中。

钱掌柜依然满面春风,热情迎接着进来的每一位客人。给他们详细地介绍了一种新的消费模式,呃 ,是喝茶方法。钱掌柜暗自自嘲的一笑。最近因为忙活这些事,跟那孩子在一起久了,竟然不自觉的学会了他嘴里蹦出来的一些新鲜词呢!

来喝茶的人们发现,在他们分别点了那几种名称不同的新茶品过几口后,竟然可以自己去那些木架上去取那些小吃食。

那一样样的小点心,外表看起来就很好吃,气味香甜,而且价格一点也不贵。

用那些小木碟子装了端过来品尝一下,果然……确实美味,人人交口称赞不迭。

秋日温暖的阳光,斜照进古色古香的木楼里。空气中氤氲着茶的清香和点心的甜香,简单朴素的木质台几,布衣纶巾的古代士人……。

“嗯,这一切都很汉代!”

坐在无人注意的柜台一角,元召心下暗笑嘴里喃喃自语。

钱掌柜看到大家的反应,心下也不禁对元召更加佩服。梵雪楼这种使人耳目一新的方式果然会让普通人喜欢。

当然,这些都是元召的点子。他在前世因为掩饰身份的需要,在去完成任务时有可能需要打扮成各个行业人,因此倒是无意中学会了许多的手艺。

比如他因为某次任务,就混入过某个王室的膳食房,做了半年的面点师。

这次倒正好派上用场,这些各类的小点心自是手到擒来,不在话下。

这些活儿,赵远那些人粗手粗脚的帮不上什么忙,这就用到苏夫人和灵芝做帮手了。

那小妮子自然是愿意跟在元召身后做事的。

把各类原料备齐,虽然有些东西欠缺,做不到后世的那些讲究,但也马马虎虎,做出来味道应该也不错。

果然,在苏夫人和灵芝惊奇的目光中,那些一样一样的小巧食品,经过或蒸或烤或是先蒸再烤,变成香气扑鼻的诱人美味,慢慢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木盘上。

看到这些好吃的东西,那少女本是小孩心性,哪里还忍得住?也不管自己母亲的笑骂和元召的白眼儿了,先把自己的馋嘴管够再说吧!

挨着尝了一遍后,灵芝发现最好吃的是一种叫银丝卷的东西。

当然那是元召给它起的名字,这种东西色泽洁白,入口柔和香甜,松软油润。

她看到元召做的时候,是先蒸熟了,然后再烤。烤熟后再分成两半来吃 ,银丝松软,味香而甜,甜而不腻。

还有一种糯米桂花点心也不错。那是用糯米蒸成,色泽绯红。

轻轻一口咬下去,柔软中夹杂细而均匀的颗粒,米香里渗透出桂花香和豆香。真的是太好吃了!

想起那会儿的时候,灵芝因为吃得太多而噎的打嗝的窘态,以及自己因为笑话她而被她追打的场景。元召不由得嘴角微微笑出来。

他这时候正坐在那个角落的台子上,看到钱掌柜在那儿向人家大声的介绍那些东西,而店伙计们都在忙碌着来回穿梭,自己无所事事,不禁有些无聊起来。

正想起身再到后院去看看小胖子和崔弘把自己吩咐的事准备的怎么样了。

眼角忽然瞥到门口进来一群人,虽然穿着打扮已是不同,他却一眼就认出来,正是几天前在长乐塬秋游遇到的那群匈奴人。

有一个比自己大不了一两岁的孩童夹杂其中,正是那个曾经送了一把金刀给自己的……叫什么来着?对对!好像是叫余丹。

元召不动声色。那群人和那个孩子倒是没有看到他。因为他们的目光早已被梵雪楼内的各种新奇所吸引。

待到他们寻了一处坐下,品尝过此间的清茶点心后,不由得大声赞叹。

他们草原之上,历代传习喝惯了羊奶劣酒,哪里曾享用过这样的清香怡口之物,一时不免大口喝茶如牛饮,引得旁边之人频频侧目,大翻白眼 ,暗中嘀咕不知是哪里来的几个粗俗之辈。

也力胡见状皱了皱眉,轻轻咳嗽一声,那几个护卫醒悟过来,才想起小王子还在座。虽然为了掩饰身份,他和大家坐在一起,并不引人注目。但如果做事出格引起别人注意,难免大有不便。

于是以离竿为首的几个护卫马上安静下来,各人细细品尝面前那精美的小甜点。

余丹自然不会在意这些,这些忠诚的护卫们平时对他很是上心,只是草原汉子鲁莽些罢了。

再说他也早已被面前的美妙茶叶的淡淡香气所吸引,还有那些或咸或甜的点心。

舌尖上的味道,使他想起草原深处那个温柔美丽的女子,自己从小在她的怀抱里,听他讲过的那些长安繁华的往事。

长安城,就是她的故乡。每当说起那些往事和长安的景物,她的眼中总是那么哀伤。

这些中原的精美食物妈姆也一定会好喜欢的吧?

想到这儿,他的心中突然涌起一个念头。

他低声对也力胡说了些什么,也力胡想了想,点点头。

钱掌柜这会儿卖力地讲解推荐了半天,已经是嗓子眼都快冒烟儿了。可是心底的兴奋劲儿却怎么压也压不住,他暗自盘算了一下这半天功夫的进项,赚的已经是比平时翻了几倍了。

最主要的是已经把口碑打出去了,以后慕名而来的人只会越来越多,规模也会越来越大,再把品种啊经营啊扩大一些,想不发财都难啊!呃,这些都是元召的原话。

想到这神奇的孩子,钱掌柜正想看看他在干什么,忽然觉得有人走到他身边来。

“那个……你可是这茶楼的掌柜?”

“是啊。客官有何事?”

钱掌柜见问话之人是个体态魁梧的汉子,并不认识,有些奇怪。

原来离竿奉了也力胡的吩咐,来到这微胖的茶楼掌柜身边 ,提出想要多买一些这种茶叶和那些各样食品,想要带走。

钱掌柜却摇了摇头,拒绝了这汉子的要求。

他很有头脑,通过这两天以来的情况看来,他已经预感到这种新鲜饮食会有很大的潜力。

何况他在无意中早已听的茶客们谈论到,接下来的十几天时间内,长安城内会举行一系列活动。

几天后的大朝会,天子会接见外邦使臣、接受各地藩王使臣朝贺。

然后就是朝臣勋贵庆贺太皇太后窦老太后的吉庆之日。

还有最重要的一项,天子很早就已颁下谕旨诏告天下,定在金秋重阳节后举行金马词林苑,会在天下士子中选拔博学之士,为国储才。

前面两项还罢了,与平民百姓没有多大关系。可是这金马词林苑可就很热闹了。

这件事早已哄传天下,最近酒楼茶馆中都是议论的朝廷遴选优才的这件大事。

大汉开国七十余年,尤其是经过文、景二帝的与民生息、安政养民政策,秦末战乱所造成的创伤迅速愈合,社会发展很快。

当今天子即位以来,沿袭旧制,繁荣初现,如果没有大的政治动荡再发生,可以预见的是,一个盛世就要来临了!这是每一个有识之士都会看到的事实。

与别人看的角度不同,精明的钱掌柜从这件事中看到了一个对梵雪楼来说的巨大机遇。

天下饱学文士齐赴长安,这些人的喜好自会与那些市井之人大不相同吧!

而元哥儿刚弄出来的这种新茶饮法,想必一定会成为这些人的最爱吧?

试想一下,小楼古朴,清风徐来,两三文学之士团膝而坐,高谈阔论 ,每人面前一杯这种清茶相伴,淡香缭绕,在这种环境中自然感觉平添一种高贵身份……。

呵呵!那些装了一肚子经书故作高雅没地儿消化的文人们,还不趋之若鹜?

梵雪楼在这些人的身上就会大赚一笔银子吧!

想到得意处,钱老板忍不住就要乐出声来。

所以,不管什么理由,梵雪楼的茶叶是不能往外卖的。要做到独一无二,只此一家,那样才能赚钱嘛!

“客官,很抱歉啊!我们楼内的茶叶吃食是不外卖的,您尽管在这儿享用就是了。”

已经隐去身上的锋芒好多年而显得身材微胖的钱掌柜神态平和的对来自草原的"飞火"首领离竿淡淡说道。

正文 第三十三章 我心有猛虎 细细嗅蔷薇

小王子余丹最终还是如愿以偿地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这倒并不是因为那个面相和蔼的掌柜怕了眼前的彪形大汉。

钱掌柜拒绝了离竿的要求后,这草原汉子拖着一大锭银子的手明显的僵了一下,然后脸色开始恼怒起来,又争辩几句,见到胖老板还是不答应自己,他哪受得了如此对待,自恃武力,一时之间就欲发作。

这可正应了那句话"手里有锤子,看什么都想砸过去啊!"

钱掌柜依旧神色不变,笑眯眯的看着他,但也暗暗戒备。他早已看清楚面前的人定是身手不凡。但他会怕吗?

在十几年前,他的师傅剧孟名满天下,被世人称为"大侠"。而钱掌柜是他的亲传弟子,追随他多年,甚至在剧孟死后也算是继承了他的衣钵之人。

这些年虽然隐姓埋名,但为了保护夫人和小姐,应付随时可能遇到的凶险,身上的功夫一刻也不曾撂下。

只是,他预料中的局面并没有出现。耳边听到一个声音说道:“我们……我们并没有恶意的,只是……只是我想把这么好的饮食之物带些回去,带给我的妈姆。大叔,可以卖给我们一些吗?”

钱掌柜低头,见是一个不大的孩子在说话。他依然摇了摇头,表示那些东西是不外卖的。

余丹有些失望,他默默低着头正想回去。

“钱叔,那……先给他一些吧!”

余丹听到声音有点耳熟,急忙回身转头去看时,却见到那名叫元召的孩子对他挥了挥手,继续回头去和钱掌柜说话。

余丹心里又惊又喜,自长乐塬上分别之后,他以为那个特别的孩子如同生命中匆匆过客一样,也不会再遇到了。没想到今天在这儿又看见了他。

那钱掌柜却似还是不太乐意,元召又笑着和他说了几句什么,他们说话的声音小倒是没太听清楚。

钱掌柜总算是点了点头,答应下来。离竿悻悻地回到座位上去,余丹却呆在元召身边,好奇的问他怎么会在这儿。

元召笑着跟他解释一番,余丹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元召根据他说的要带走的喜欢的口味,给他挑选了几样点心,又把自己刚刚做好的那种加进了菊花的茶给他包了。那孩子对他很是信任,频频点头,听从他的推荐。

也力胡几人在座上只是暗暗的盯着余丹以防意外,并不表现出特别异常,只做他是随从所带的普通孩子。

小王子抱了零零碎碎一大包,不禁心满意足。他终究是小孩子心性,在草原王庭,因为他的身份,并没有什么玩伴。

几个哥哥对他的态度冷漠的很,而且因为他是汉家女子所生,在某些事上对他是有些暗中仇视的。

他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自从第一次见到元召,他就感觉这个比自己还略小一两岁的孩子与他见过的所有人都不同!

也许是孩子的世界比大人更加简单敏锐一些吧!这让他孤独的心灵产生一种渴望的东西,那是……叫做友情吧?

因此,在回到安远馆驿的路上,他以小王子的身份,向也力胡提出了让他为难的一个请求……。

这些事元召自是无暇理会。在钱掌柜小小的埋怨声中,他笑了笑,对他稍微说了一下自己的理由。

既然已经开始做,就要开始做长远的准备了。

而梵雪楼这小小的弹丸之地,只是一个开端而已!

要想赚钱嘛?就要扩展啊!从梵雪楼开始,走向整个长安城,然后是汉江道,再到各个郡县,然后是塞北草原、西域诸胡……!

当然,这些不是一两个月就能做成的。但可以提前准备着的!人脉啊、信息啊、消息渠道啊……将来总会用的到的。

他按自己现在想到的只管说着,钱掌柜已经是听得脑袋发胀,两眼发花了!

这……这些怎么敢想?做到那么大!?那岂不是富可敌国了?

“等等等等……!元哥儿啊,俺老钱都听得跟不上你的趟了。”

“你说的这些大话,怎么可能会做得到?就凭这些小小的吃食之物?小孩子家可别信口开河。”

元召挠了挠头,神秘的一笑。

“当然不止这点东西了。呃,以后……以后慢慢来,你会看到的,只要钱叔放心就好。”

本来钱掌柜看到这两天梵雪楼的劲头,已是心中暗暗窃喜。他大约估摸了一下,保持这样下去,一个月下来赚上几千两银子是不在话下的。

这已是比从前的惨淡经营好了不止几倍了!可是……怎么?这还不看在元召的眼里?

钱掌柜以他的人生经验来看也糊涂了,越来感觉越看不透这孩子了,可是瞅了瞅他那笃定的眼神,难道真的可以一试?

如果真的能按照他说的发展起来,别说做得那么大了!能在这长安皇城里再开上几家梵雪楼,那就足够了!

只要积攒够足够的财力,到时候再图谋报那陈年冤仇……也未尝不可一搏!

想到这儿,钱掌柜已经沉寂多年的热血又似乎沸腾起来,眼中满是热切期盼。

元召并不知道他心里想的是什么。自己有些打算并不想让他们太早知道,这不是信任的问题,而是,怕他们无法理解,甚至会吓到他们吧。

并且要实现自己想的那些东西的话,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做,更需要时间。这些都需要慢慢来。

好在……他有的是时间!

现在梵雪楼的所有人都已经开始忙了起来。人手严重不足,就连灵芝也没空闲的再到处溜达了,整天钻在那个特别制作的小厨房里,帮着苏夫人做那些小点心。

唉!还需要招些人手啊……怎么能让那小姑娘去做这些粗活呢?

钱掌柜总是有顾虑,怕这些手段被别人学了去。

元召却不以为然,这些根本都是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是些一说就会的东西。再说指着这些根本也赚不了什么大钱啊。他的初衷只是用这些小手段提高一下梵雪楼的知名度而已。

他虽然把道理对大家这样说,但从钱掌柜以下直到小胖子,却一致不同意再从外面请人手。

大家宁愿自己辛苦些,也不能让外人把这些手段偷学了去!那不是等于把要赚到手的银子往外送嘛!一向笑眯眯很好说话的钱掌柜板起了圆圆的胖脸,态度很是坚决!

元召很是无奈,劝说半天,最后大家同意了个折中法子,不怕辛苦这大半个月,到朝廷召开的金马词林苑结束后,再请人手帮忙不迟。

元召也只有暗自苦笑了。之后也不知道是苏红云吩咐过了还是他们大家暗中商议,不让元召再亲自动手去炒茶什么的做这些事,只让他来回好好看着,别出差错就行。

元召知道这是大家对他的好意,怕他小小身体累着了,他也不便拂却。好在无论那些茶还是各种点心,都没有什么难做之处,众人跟他学了技巧,注意各种火候,试着做过几次之后,已驾熟就轻,都做得像模像样了。

就连灵芝那小妮子也做得很起劲儿,元召偶尔从小厨房门口路过,只见少女用绢帕包裹着满头青丝,春衫袖轻轻挽起,露出一截如藕似玉般洁白的小臂,在认真的忙碌着。

梵雪楼有一种新鲜饮茶之法的消息渐渐传开来,所在的这绿柳巷也热闹起来。

每天楼内自是客满,尤其是那些饱读诗经之人,呼朋引伴相约来此,品尝过之后大为惊叹,从此品茗清谈,便自诩为一种文雅之事。

就连楼前那几块介绍饮茶之法的木板旁,每天也往往聚集了一堆市井之人,在指指点点议论此新鲜事。

元召见别人都忙碌着而自己闲了下来,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元召想了想,在茶楼里找了一把废旧不用的大铜壶,拎到后院里,叮叮当当的改造起来。

正在一边翻晾着刚炒好的新茶的侯五眼睛一亮,这元哥儿又在干什么呢?莫非又有什么新点子?

只见元召把那铜壶改造成了一个奇怪的样子,在壶内做了一个隔断,分成上下两层,穿了一些细小的圆孔,又在中间用一根细细的竹管做槽,伸出壶外。

他从里到外细细的用摸了一 遍,确认各处通畅,应该没有问题。然后又找来小胖子帮忙,在院子一角按照他想的那种形状,垒起一个奇怪的炉台来。

此时在附近的侯五、小胖子、崔弘宋九都围在他旁边,好奇的看着他,不知道他做这东西要干什么。

此时深秋将过,有些花儿已经开始凋零,但这梵雪楼后院儿的蔷薇和桂花却开得正好。

元召来到东篱墙边,蔷薇花架下,浓郁的花香萦绕着这一片角落。他不禁深吸了一口,莫名想起曾经记得的一个词"心有猛虎,细嗅蔷薇。"呵呵!倒是很应景儿。

他把那开得正好的蔷薇花摘了几大捧,放在一块铺开的干净布巾上。

元召把那灶台的木柴点燃,然后把那个改造好的简单器具底部铺了一层细沙,放上去。

回头见那几个人都伸长了脖子在看着他,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他不禁自嘲的一笑。

"唉!这么简陋的条件,不知道做出来的效果怎么样呢?"

秋风吹过梵雪楼,拂过绿柳巷,卷过长安城头,无垠田野,大地金黄,已经到处都是丰收的景象。

正文 第三十四章 明珠遗草泽 宝剑隐匣中

终南山麓北岭,密林山岗之间,不知道是前代哪位修道之人在此留下一座草庐。

年代久远,已是十分破旧。角落的茅草堆中,一个衣袍十分褴褛的人,慢慢醒转过来。

此人大约四五十岁年纪,满脸风霜之色。他慢慢坐起身来,因为几天并没有进什么食物了,身体显得十分虚弱。

“唉!长安啊!终于就要来到了……。”

他从破布囊中掏出仅剩的一枚野果,也顾不得脏净了,几口就吃得干干净净。

颌下干枯的胡须上粘了几根野草,他用手摘下来,顺便把胡须理了理,又把身上尽量整理的整齐一些。

感到身上有了些力气,他站起身来,想起这几年来的颠沛流离,尤其是在那燕赵之地所受的屈辱,胸中愤懑之情又渐渐郁积。

“天下英雄在我眼里又算得了什么!只怪我命运不济,伯乐难求。这次是我最后的机会了,如果这次还不能得用……那就老死山林、了此残躯吧!”

他带了悲哀的表情,喃喃的说完这几句,柱起一根找来的木杖,脚步踉跄地离开这草庐,径直顺着小路,向远处长安那雄伟的城墙方向而去。

身后西风呼啸,如泣如诉,山河如聚,松涛如怒!

绿柳巷梵雪楼后院,现在的苏灵芝心里简直喜欢得要蹦出来了。

不光是她,从苏夫人以下一直到小胖子崔弘等梵雪楼的所有人,又一次见证了元召创造的奇迹。

众人眼睁睁瞅着,从头至尾都看得明白,元召用那把用旧铜壶自己改造成的器具,就那么着把那些采集的花瓣,变成了那个小小陶制杯子中所盛的……神秘的水!

真是太惊奇了!那杯子中散发的香味儿,他们从来都没有闻到过。

整个院子里都氤氲弥漫了这种香气。吸一口在鼻端,隐约还保留着那蔷薇花的味道,但这种香气却比花香更清新宜人,沁人心肺。

元召低头闻了闻,还算比较满意。而听到众人的惊叹跑过来的灵芝,早已等不及了。

“好香啊!”少女使劲吸了一口,闭眼陶醉。

“小召,这么好闻的东西,难道也是用来喝的吗?”

“呃,这不是喝的,可以算作是一种香料吧。我把它叫做香露水。”

元召虽然暗自有些腹诽这少女称呼他为小召,但她最近总是喜欢这样叫他,也不知道灵芝是出于什么心理。

见灵芝眨巴着一双眼望着他,他只好又耐下心来,详细的说了一遍这东西的用途。

听说是和那些胭脂水粉一般是女孩子家的专用,灵芝的心里更是喜欢起来。

元召把蒸馏出的那小半杯子香露水递给了灵芝。

“呐,这些先给你拿去用,试验一下怎么样,把它密封起来,可以用很长时间的。”

灵芝接在手中,闻了又闻,珍惜的不得了。其余人都只是微笑的看着他们。

“难道他是为了我才去做这些东西的吗?”

少女的心里忽然涌起这样一个念头,感到一阵羞涩,抱着那宝贝转身跑回自己楼上去了。

此后如法炮制,把那蔷薇花香的和桂花香的分别蒸馏出了一小杯。只是用铜壶改造的容器太小,操作起来费时费力,多有不便。

好在他只是把自己的想法先试验一下而已,见如此做可行,心里也不免有小小的兴奋。

元召是想起了几天前答应卓瑛和那聂老板,帮忙做一种烈酒的,因此想试试这样蒸馏行不行。

临时起意,才用那花瓣蒸馏出来了这香露水。其实这其中的道理是大同小异的,再把蒸馏容器做大些,稍微改动一下结构,用来蒸馏酒水应该没有问题。

如果以后把这香露水也要作为一种赚钱手段的话,还要好好做几套蒸馏器具才行。

他把那做好的两小杯交给苏夫人保管起来,做这东西倒不用着急,等器具准备好了再做不迟。

众人听了他的一番话,都感到如此惊异。虽然不明白其中的原理,但这样做出来的东西,几乎近似于神仙手段了吧!

元召很不习惯别人用这种眼神看他,连忙咳嗽几声,用别的话题遮掩过去。

第二天,梵雪楼生意更是火爆。钱掌柜忙得满头大汗,几个伙计更是手脚不停。元召见忙不过来,就在一旁帮忙。

半晌时分,正在忙碌之间,忽觉对面有人在注视着他。

元召把茶盘托起,抬头去看时,只见正面西南角落坐了一人,目光温和,正冲他点头微笑。

在梵雪楼旁边一间偏僻的房间里,元召不动声色的静静听完对方的来意。

然后只见他把背后的包裹解开,放到案上。那里边是一捧圆润的珍珠和十几块金锭。

“呵呵,元哥儿,我知道救命之恩是多少珍宝也难以回报的!你不要多想。”

“只是小公子心性……终究是小孩儿家。经此一事,他恐怕一时半会儿再出不得门来,因此逼着我先送来这点小心意。”

卫青笑笑又说道。

卫青是打扮成普通人的装扮来的,走的时候也是如同普通的喝茶客人一般离去。

这是元召在那天夜里救下他和刘琚后,与他定下的一个约定。

不要对任何人说起那天夜里的事与自己有关 ,这是自己对他们的唯一要求!因为在前生,他早已经厌倦了这种杀戮和鲜血。

既然重新开始一段生命,除非迫不得已,那以后这些黑暗中的事还是少去掺合吧。

其实那天如果不是那些家伙动了去洗劫青郊外酒楼的念头,他并没打算大开杀戒的。至于顺手救的这三个人,他当时也并没想太多。

稍晚些时候,刘琚见到了回来的卫青。只是自己托他带去的那些东西又原封不动地背了回来。

“他不肯要,并没有说什么理由。只是我看他态度很坚决,就没再勉强。”

卫青皱了皱眉头,他其实也有些看不清元召了。

他身上的伤并不重,将养了这两天已经并无大碍。只是当他躺在榻上静养的时候,才有功夫静下心来,去细细回想那天夜里发生的一些惊心动魄的细节。

卫青的功夫虽然不是太高,但他为人心细谨慎,善于总结一些经验,因此对于武学之道自有自己的一番心得。

他通过自己的姐姐卫夫人的关系,得以进入未央宫侍卫,平时耳闻目染,自然是知道这未央宫中是有一批很厉害的密卫存在的。

这些人他也只是隐约知道一点,好像这个秘密组织的名字叫做" 西凤卫"。相传那其中皆是顶尖高手!

他们唯一的使命就是听命于皇帝,保护他的安全。他们的雏形要追溯到吕太后当政时期。

汉高祖驾崩,惠帝刘盈羸弱,吕后当政。那一段真是腥风血雨,政斗激烈。

吕后是一个性情刚烈非常有手段的女人。无论是对勋臣权贵,还是汉室宗亲,在政治利益面前,那是没有旧情可言的。

当然,她的心机也不输给任何一个老谋深算的朝臣蕃王,因此对手们虽然对她恨之入骨,但却又非常怕她。

那些年,一次次的斗争是非常激烈的,她为了自己和儿子皇帝的人身安全,就用高祖皇帝给她留下的一批忠诚侍卫组建了这个秘密组织。

从那以后,这个吕后亲自取名为"西凤卫"的组织就是一直在未央宫存在的。

后来到了景帝时,七国叛乱,烽烟四起。各蕃王豢养的江湖死士曾经无数次潜入长安,意图刺杀皇帝和朝中大臣,"西凤卫"在与这些人生死较量中大放光彩,立下过许多次卓越的功勋,因此皇帝对这支力量更为倚重,视为最后的长城!

卫青在宫中这几年,也曾远远见到过这其中的几位传奇人物,那种身经百战的凝重杀气,确实不是一般侍卫能比的。

可是,每当他再次回忆起那场黑夜暗林中的无情杀戮 ,他不得不承认,就算是西凤卫的这些人,也挡不了那孩子的凌厉一刀吧!

他的心里越想越是惊骇,世间竟有武技如此厉害之人!而且,他只是一个比小公子大不了两三岁的孩子……。

卫青虽然品性温厚,算得上是一个君子之人。但并不表示他没有什么见识和心机。

他宿卫建章宫,自己姐姐和小公子的处境当然看得一清二楚,虽然她们素得圣宠,恩眷优隆,但宫闱暗斗从未停歇。

尤其随着小公子的成长,越来越显聪慧愈得天子喜爱,暗中怀恨之人也是越来越坐不住了。

这次发生这样的事,已经很明显了,对方已经等不及了,必欲置小公子于死地。

而皇帝这次选择了姑息妥协,那下一次又会发生在何时何地呢?!

从卫夫人那时不时紧锁的眉头和满含担忧的脸上,他看到了自己姐姐对未来深深的担心。

因此,当小公子刘琚把那一包东西交给他,求他去元召留下的那个地址那儿去看一下,看他到底是不是真的是在那儿安身时,他答应了。

他是怀着一种复杂的心情和想法去的。虽然没有想好怎么说,但他还是去了。

而那孩子拒绝了那些珍珠和黄金,让他又原封不动的带了回来。

虽然从小公子脸上看到了一种失望和委屈。但卫青的心里却正好相反,通过这件事看到了元召的另一种更可贵的品质,他感到的是激动和兴奋。

“不管用什么办法,不管付出什么代价,一定要把那孩子带到小公子的身边来!”

如果说,去见元召之前他的这个想法还很模糊有些举棋不定的话。那么现在,卫青的这个念头是如此强烈如此坚定……!

正文 第三十五章 英雄多落寞 豪气易摧折

元召回头看了看一直跟在身后的那个名叫余丹的孩子,感到有些头疼。

这次没有大人跟着他,是他自己来梵雪楼的。只是……元召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对面街上那两个暗中保护他的人,撇了撇嘴。

余丹似乎对很多东西都感到好奇,问东问西的,但他很有分寸,不该问的就绝对不会去问。

“为什么要来这儿跟着我呀?待家不好啊?”

“因为……我们是来长安做客的啊。大人们有他们的事做,我就很无聊喽!”

“哦,这样啊。那你随便在这儿待着吧。正好,来!把这盘点心給那边端过去吧。”

“呃……这个啊?好吧!”

人多忙不过来时,他也会随在元召身后,端茶帮搬东西的帮忙,元召也便乐得有个打下手的。

街上的七火和另一个大汉就是被也力胡派来暗中照看着小王子的人,他们扮作闲人,蹲在街对面,远远的看着余丹在梵雪楼内忙忙碌碌但却很开心的样子,有些郁闷,不明白小王子为什么突发奇想每天来此待着。

孩子的世界总是单纯些吧,不久之后,每天来此的余丹就与小胖子崔弘甚至灵芝都熟悉起来,当然此是后话。

“唉!”墙角忽听有人叹息一声。

楼内喝茶漫聊的客人却并不在意,元召寻声望过去,只见那边盘膝而坐一个袍服破旧的人,发丝遮面,看不清什么模样。

“未曾料想世间竟有如此佳饮,即便别无所得,此次来长安也算是无憾了。”

此人放下手中茶,低低话语中似乎隐含无限唏嘘。

钱掌柜冲元召努了努嘴。那个人已经在那儿呆了有好半天了,细细的品完了那一杯茶,似乎意犹未尽的样子。

又过了会儿,这人站起身来,走到钱掌柜面前,摇了摇头叹息道:“此物真该日日相伴才好!只是我囊中空洞,身无分文,可惜可惜……!”

话未说完,忽听这人肚子咕噜噜叫了几声,原来早已饿了多时了。

钱掌柜见这人大约将近五十年纪,满脸风霜之色。听他说话倒应该是个读过书的人,知道他是身上没钱,遂拱了拱手,表示知道他难处,不收他钱了。

不料这人却是个倔强性子,他想了想说道:“茶钱虽小,却是无功不可受禄!我看到如此佳物,贵店楼前木板牌上介绍却是寥寥,不若由我代笔写一篇文字以充茶资,如何?”

钱掌柜听他这样说倒是来了兴致,连忙招呼店伙儿研好墨、备下狼毫。

只见这人提了笔,饱蘸浓墨,来到梵雪楼所立的那几块木板前,略一思索,并不犹豫,笔走龙蛇,酣墨淋漓,一气呵成!

"夫天地不平兮,万物而生长,嫩叶绿芽为秀兮,春发而秋荣。皇天后土孕此灵物兮,濯以玉液为芳津。舒然浮爽气,淡然若烟雨……饮之髓,心胸因清澈而宽厚。得其味,心肺洞开,天宇由浩荡而无垠!……。"

钱掌柜和几个在旁边看的人虽然读不太懂整篇的意思,但光看这人运笔如风,就觉得一定是一篇好文字了。

这个落魄的男子明显是个饱学之士,词笔中饱含浩然之气,就连元召也不由心里暗赞了一声好!

"……如此佳饮,得以无憾兮。绿柳巷口,梵雪楼前,布衣偃一时百感,逐一赋之!"

那人笔势挥落,末尾结句,一篇就此写罢!

有路过的读书人把整篇文字吟哦一遍,已是大声叫好起来。

那自称名叫布衣偃的人略微拱了拱手,面带苦笑转身就欲离去,却未曾想喝了那润腹清茶之后,饥饿更甚,一时只感头晕眼花,天旋地转,扑通一声摔倒在地,竟然就此饿晕过去了。

钱掌柜慌忙上前查看,元召也蹲下身来,试了试他的脉搏,见并没有大碍,应该只是劳累加上饥饿所致。

几个人把他七手八脚的抬到梵雪楼内的一间空房间,让他静卧休息不提。

到得下午晌时分,布衣偃慢悠悠的醒过来,只觉身体虚弱的厉害,这次真是饿的狠了,不禁又觉得惭愧又觉心酸。

鼻中闻到一股饭菜香味,忙睁眼去看时,只见一个八岁左右的孩子坐在那儿笑眯眯的看着自己,他面前的几案上放了几样饭菜。

布衣偃勉强爬起来,他对这孩子有些印象,好像是在这茶楼打杂的。

元召并不多说,只是对他笑了笑,示意这些饭菜都是给他准备的,让他先吃了再说。

布衣偃已经顾不得再客气了。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何况他已经好几天没正经吃过东西了。

当下风卷残云,虽是普通家常饭菜,但他只觉甘甜如饴,平生吃食滋味之美,以此为最!

“先生大才,但不知吃完之后有何打算?”元召在一边看他吃完,淡淡问道。

布衣偃心下微微一愣,他不知道眼前的孩子用这种大人的语气问他是什么意思。

元召见他犹豫疑惑的表情,暗自好笑。

“呃,我就是随便问一下,先生既然身无分文,可有地方去投奔?”

那面目沧桑的男人不尽长叹一声。

“不瞒小哥儿,我一路从北地燕郡来到长安,并没有地方安身。身上已无分文,已经几天没有吃饭了,所以刚才才会……却要谢过此间主人一饭之恩!小哥儿代为转达。”

说完,布衣偃拱了拱手,表示感谢。

元召不以为意,不过就是一顿普通饭菜而已嘛,小意思!

不料,布衣偃却肃容说道:“此事虽小,恩情却大!昔日淮阴侯韩信受漂母一饭之恩,后来以千金相报。偃虽不敢自比韩侯,这一饭活命的恩情却是不会忘得!”

元召决定不再就此事与他争论。这些古人的淳朴劲儿他见得多了,早就习惯了。

“那好吧,我家掌柜的说了,如果先生暂时无法安身,先在梵雪楼住几天也是可以的。”

元召一边收拾碗盏一边对那人说到。

布衣偃闻听大喜!他正有此意呢,只是不好意思说出来而已。如果有机会再品几次那种无上清饮的新茶……真是太好了!他不由得有些期待起来。

元召却自有打算,那会儿他抽空又去仔细看了看木板上的那篇赋,真是不错!

这家伙的笔迹书法凝劲之中带了飘逸,比起后世流传的那些书法大家的遗迹也毫不逊色半分。

看来有无数不为人知的珍珠都磨灭在历史的尘埃中了啊……。

“不过是免费管他几顿饭菜而已,先把他留下来,说不定会有大用处。呵呵!”

元召笑嘻嘻的对钱掌柜说道,钱掌柜现在已对他言听计从,不仅是他,梵雪楼上下人等早已把元召看作一个特殊的存在。

“元哥儿说出的话总是不会错的。”钱掌柜笑眯眯的说道。这句话也是他最近的口头禅。

元哥儿说过的话会错吗!不会错吗?会错吗?在见识过这孩子的种种神奇后,呃,大家终于都承认了钱掌柜的名言:元哥说过的话总是不会错的!

花开数朵,且表一枝。却说在长安城朝阳门大街上,一座府衙坐北朝南,门阶森严,这正是长安令制所所在地。

最近长安令汲黯大人很忙。重阳节前后,诸事不断,千头万绪,唯恐出一点差错。

迫在眉睫的三件大事:朝贺太皇太后老夫人、天子召见番国外邦使臣、天下士子共赴长安的金马词林苑。

这几件事压下来,他感到肩头沉甸甸的。责任重大啊!

相关皇城治安、市井平静的繁杂琐事都需要他这个长安令大人亲自过问,才可放心。

可是他这么忙,还不断有给他在这个节骨眼儿搞事的,这让他大为恼火。

尤其是长安城里的那些勋臣权贵家的纨绔子弟,走马游猎扰乱民居都还算是小的,草菅人命的事也不是没有发生。

这两个月里,命案就发生了三四起,虽然还没有查出凶手,但他心里认定,与这些人脱不了干系。

武安侯富阳侯等几家权臣都已经被他敲打了好几次了。虽然知道有些人对他恨之入骨,但汲黯凭着一股刚烈之气,却并不畏惧。

上次田玢家那小子在城门口滋事,还不是照样被他捉了来,打了三十板子完事。

虽然田玢那老小子最近在朝堂上见了他,脸色不阴不阳的,但他从来不怕得罪这些人。

既然在这个位置上一天,总是要做些为民请命之事,才不负读了那些圣贤书吧!至于身后名声这些东西,他倒是没有考虑太多。

只是……当今天子,他还并不能看的太清。即位这几年来,一切因循旧制,并没有什么大的作为。这让他不免有些忧心。

这位帝王到底是会三年不鸣一鸣惊人呢?还是会一直因循守旧下去?现在没有人能说得清。

汲黯字长孺,现在身为大汉九卿之一兼任长安令。把这么重要的职位交给他,可见刘汉皇家对他的信任了。

此人年轻时性情豪迈,任侠纵气,心气儿高的很!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豪强欺凌弱小,正是那种路见不平有人踩的主儿。

面对平民百姓却是和颜悦色善于体恤民意。加之敏锐明辩,素有晴天之名。

但就是因为年轻时任侠轻狂,倒落下了一身的隐疾,时不时会发作起来,头晕目眩、四肢百骸疼痛难忍。

其实这几天他都是强撑着病体坐衙的。没办法啊!朝廷最近要举办的这几件事太重大了,容不得一点疏忽。

汲黯不由得又揉了揉额头,站在左近的县丞兼主薄姚尚近前几步,关切的问道:“大人觉得身体如何?不若去歇息一下吧。”

汲黯摇了摇头,苦笑着无奈说道:“懈怠不得啊!事关重大,这几日更要勤勉一些才是。”

主薄已是跟了他多年之人,知道自家老爷的脾气,见劝说无用,抬头看了看他两鬓已见斑白的头发。

“那……听说绿柳巷那边新出了一种新茶,倒是不错,等空闲时陪老爷去喝上一盏品尝一下如何?”

正文 第三十六章 冰骨灵毓秀 浮生虚流年

长安城含光门内一片尽是低矮民居,寻常巷陌。居住于此处的大多是些穷苦人家。

突然一阵吵闹声打破了宁静,然后是大人喝骂小孩哭喊的声音。喧闹一阵后,一个小女孩从里面急奔出来 。

女孩儿头发卷曲枯黄,身上衣服穿得有些破旧,个子不高,脸上带着一个巴掌的手印,想来是刚才被挨打过。

小女孩儿虽然眼中带着泪花,脸上却是满满倔强的表情,闷着头向胡同口跑去。

她边跑边下定决心,这个没有温暖的家,她再也不想回来了。可是到底去哪儿呢?

她正往前跑着,蓦然胡同口闪出一个人影,哈哈笑着一把抱住了她。

“小冰儿,要上哪儿去!又淘气了吧?”

小女孩听到这个声音,感受到那温暖而熟悉的怀抱,两手搂住那人脖子,终于哇的一声委屈的哭了出来。

名叫卫青的男子把那女孩放下来,看到她脸上的印记,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这次又是为什么打你?说给舅舅听,舅舅去给你出气。”

那名叫小冰儿的女孩却摇了摇头,一双灵动的眼眸挂了泪珠,只是抱着他的袖子不放,嘴里呜呜说着不想再回去。

原来卫青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妹妹,几年前嫁给一户人家,就住在这条街道上,生下这个女儿。这小女孩儿却从小就性格有些乖僻,又生性机灵,免不了把家里经常弄得鸡飞狗跳,往往被大人暴打一顿出气。

卫青生性宽厚,经常来給妹妹送些银两周济一下,这小女孩儿却跟他最是投缘,跟他亲近,反而觉得他是这世上最亲的人。

他本来今天下值有空闲,多日不来,抽空过来看看的。又碰上这小冰儿挨了打。

他叹了口气,看了看胡同深处那破旧的门口,算了,不进去了,去也没话可说。

想了想,又把小冰儿抱起来。

“走!今天舅舅有空儿,带你去一个地方好不好?有好吃的东西给你。”

小冰儿拼命点着头,趴在他肩头上,转出胡同,慢慢地远去了。

元召这会儿有些好笑。后院里,苏灵芝的兴趣已经从制作小点心转移到了香露水身上。

在她缠着元召学会了那些方法,掌握要领之后,就指挥着小胖子马小奇,把院里院外、木篱墙边所有的花都采了个干净。

在经过几次失败的实验之后,终于亲手做出了小半盏桂花味的香露水。

她完全不顾在旁边累的呲牙咧嘴的小胖子,满头汗水兴致高涨起来,继续一次次的把花瓣细心地放进那蒸馏器里,大有把整个季节的花都去采完供她所用的趋势。

唉!随便她折腾吧……元召摇了摇头,不忍心再看那被她驱使的小胖子幽怨的眼神,自己偷偷溜出角门儿,往前面去了。

只是……前面的这几个也让他头疼。

梵雪楼的名声是越来越大了,品茗清谈的人们每日坐满。这些事都有钱掌柜在忙活。

崔弘很勤快,总是低头默不作声的做事。

余丹每天准时都会来,跟在元召身边打杂,问这问那,自得其乐的样子。

现在又添了一个孩子……一个名叫小冰儿的女孩。

元召现在很后悔怎么就答应了卫青的要求!你的小外甥女托我给你照顾?这算怎么回事儿!

难道是因为看到她拼命吃那些小点心的可怜样子,所以自己才一时心软答应的?

小冰儿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她不知道自己一口气吃了多少,只是可怜巴巴的还想吃!

可是舅舅已经回宫去了。他没有那么多时间陪自己的。

小冰儿小心翼翼的抬头看看,见没人注意到自己,她偷偷地溜到大厅旁边的那个小间里,因为她早就注意到了,那些美味可口的小点心,都是用木盘从那里面装出来的。

果然,刚做好的那些点心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儿,就放在那一排排的木架上。

可是,那些木头架子都太高了。她努力踮起脚尖,小手却怎么也够不到。

一双手轻轻地托了她的腰一下,她感觉身体一下轻了许多。两只手连忙抱住一个盛满点心的木盘,待到双脚落地,她连忙回头去看时,正迎上一双温和的眼睛。

她认出这双眼睛的主人,正是那个几个时辰前舅舅托付给照顾自己的人。

在小冰儿的印象中,舅舅卫青是对自己最好的人,也是自己最信赖和依恋的人。

她虽然没有读过什么书,但天生的聪明伶俐却是骨子里带来的。舅舅的性格一向很豁达,接人待物都是一副淡泊的样子,从来不会对什么事表现出特别之处。

但小冰儿想不明白,他在对待现在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人时为什么态度会那么不同。

在来到这家梵雪楼之前,小冰儿并不知道舅舅要带自己去哪儿。只是在来的路上,默默走了一段之后,舅舅像是突然下定了某个决心似的,问了自己几个问题。

“小冰儿,你想以后不再受人欺负吗?”

“嗯!冰儿当然不想再让人欺负了。”她想到了家里的那个粗暴爹爹和对自己漠不关心的母亲,还有平日街巷里那些喜欢欺负她的男孩子,忍不住握了握小拳头。

“舅舅知道你受了不少委屈,小小孩儿……唉!如果学点武艺在身也是不错的。”

“是啊是啊!你知道我从小最喜欢舞刀弄棒的了,舅舅!你终于答应要再教我功夫了吗?”

小冰儿的眼睛蓦然亮了起来,她兴奋地问道。

她虽然是女儿身,但从小却是男孩子的性格,喜欢舞枪弄棒那一套。只是却体弱多病,卫青为了她身体健康些,也曾教过她几手拳脚,让她练习,她对此却极有天赋,几乎一教就会。

学了一段,再与别的男孩子打架时,就不免惹下一些小小祸事来。给别人家孩子打破头掰断手指诸如此类……。别人家大人找上门来 ,免不了又被她脾气暴躁的爹暴打一顿,从此就严禁她再去学这些东西了。

这时她听到舅舅这样对自己说,以为他又会偷偷教自己一些武技,心里不禁兴奋起来。

卫青却摇了摇头。

“舅舅这点儿功夫,实在是太粗浅了……小冰儿,你有这方面的天赋,只可惜却是个女孩儿家!”

小冰儿伏在他背上,听到这句话,心里却有些不服气起来。

似是察觉到她的不乐意,卫青呵呵笑了两声。

“不过,世上的事谁又能说得准呢?你的心性坚韧,如果能学得一身本领……即便女孩儿家不能做出什么大事,只要能保得一生平安,不再如前几年那般多病,舅舅也就放心了。”

她正要再争辩几句,凭什么说女孩儿家做不得大事!

卫青却把她从背上放了下来。

“小冰儿,你一定要记住,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世上有些人是你想象不到的厉害……!”

小冰儿从来没有见过舅舅对自己这么严肃的说过话,她有些被吓到,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卫青伸出手来摸了摸她的头,替她捋了捋有些枯黄的头发。

“舅舅会带你去一个地方,只是……有没有造化,就看你自己的缘分了。”

她的好奇心夹杂着兴奋憧憬了一路,不知道舅舅会带自己去见到什么样的人。会是大侠客吗?还是那些宫中的高手?

然后就来到了这间茶楼,她就吃到了这些东西,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她看到舅舅和一个比自己大不了两三岁的男孩子在那边说笑了几句,然后临走时好像还塞给他了几锭银子。隐约听得几句多关照之类的话,那穿着跑堂服色的孩子把手中的银子掂了掂,脸上带着惫懶的笑,她心里觉着有些奇怪,不明白舅舅为什么要对一个孩子那么客气。

只是,她现在顾不得想这些问题,全部精力又集中在拿到手的这盘点心上了,真是太好吃了!

元召不去管她,吃就吃吧!反正那卫青预付给的银子够她吃一阵了,呵呵。

他现在正从马七那“木工房”出来,当然这是元召胡乱给它起的名字了。这是在赵远马七几人所住的小院子里单独搭的一个棚子,作为马七打造梵雪楼所需要的木制器具的地方。

马七按照他的要求做了几块木匾,并且用火烤过,做了防干防裂的措施。这又让这汉子感到惊奇,不知道元哥儿又要拿去干什么?

元召当然有自己的想法,光凭卖那几碗茶能挣几个钱?要迅速提高人气呀!既然打算要利用不久将要来到的"金马词林苑"打出梵雪楼的名气去,硬件先要跟上啊……。

这几块木匾,他要求马七保留了原来的古朴花纹,是准备要找人在上面写字用的。

要不然留下那布衣偃在梵雪楼吃干饭干嘛?放着那么好的书法家不用,不是浪费吗!哈哈……。

钱掌柜听完他的又一番洗脑课,不由又重新打量了一遍元哥儿,这个隐姓埋名多年的流云帮前堂主抒了口赞叹的气。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拍在沙滩上呐!那个,元哥儿啊,去按照你想的干吧,大家都无条件支持你。”

布衣偃已经换了一身干净些的袍子,这是钱掌柜给他找的。几顿饱饭吃过后,精神已明显恢复过来,头脸也洗刷整理过了。此时正静静的呆着,在想下一步要走的路。

手边一盏清茶,有袅袅香气萦绕。秋日斜阳温暖,坐在席毡上,他忽然有一种错觉,好像这样的生活才是自己需要的吧?

当然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

“想我胸中自有安邦定国之策,生平所学尚未施展,虽然前路渺茫,岂可自甘颓废!否则又怎么对得起当年老师的教诲?”

想到这儿,他的心志复又坚定起来。

忽然有人敲了敲他所据几案的一角,打断了他的沉思。

“那个,布衣先生,有没有兴趣写几个字?”

布衣偃抬头看时,却见是那个大家都叫他元哥儿的孩子,正抱了几块薄薄的木匾放在了他的面前。

正文 第三十七章 金鳞非池物 云开终化龙

布衣偃现在心情很复杂。他低头又看了一眼元召写在一方粗布上的那些字。

以他的眼光看来,字迹写的很丑陋。歪歪扭扭的一片,他第一眼看到的时候,禁不住耻笑了一声。

布衣偃看到那孩子也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知道这些字都是他写的,不免有些自矜的笑了笑。

可是当他开始读这些句子的时候,心里的吃惊已是不能掩饰。他抬首正色看了看在旁边的元召,又继续低下头看下去。

"静夜客来茶当酒,竹炉汤沸火初红。"

"玉杵和云春素月,金刀带雨剪黄芽。"

"悠然逸兴处,雪楼满茶烟。"

"不羡黄金台,不羡白玉盏,不羡玉楼娇,不羡朱紫贵,千羡万羡西江水 ,一帘幽梦杯中来!"…………。

越读越是吃惊,这些零零散散竟是如此绝句!

布衣偃少年束发开始入学,他天资聪颖,敏而好问,在乡县被誉为神童。

后来他四处游历,有幸遇到了自己的老师,那个他终生最为敬佩的人。

那是一段奇缘!虽然那个人只教授了他短短的三年时间。可是这三年的时光,就足以把少年的心志放纵的无限大!

因为他老师的名字叫贾谊。

贾谊是被贬官到长沙郡的。这位有宰相之才的名臣一直被朝中权贵排挤而郁郁不得志,他的那些震铄古今的真知灼见,施政举措,受尽当政者的非议和阻挠。即便以汉文帝之贤,也不得不把那些珍贵的上书束之高阁,任凭岁月蒙尘。

少年布衣偃有幸陪伴了他最后的三年时光。贾谊非常喜欢这个聪慧的弟子,生平所学的精髓几乎尽数传授于他。

三十三岁的贾谊终于还是郁郁而终在南国的烟瘴之地,余生抱憾。

而满腹经书身负经纬大才的布衣偃在以后的三十多年光阴里也只是碌碌无为颠沛流离,受尽世事之苦。

但即便身世如此,他的高傲与自矜却从未改变,更别说能让他折腰低头的人了。

将近五十岁的年纪了,他的心本来已经渐渐灰冷了。可是又听到了当今天子招揽天下贤才的消息,他心底不免又燃起了一丝希望,终究是不甘心负了这一身才学啊!

布衣偃一路从北地跋涉千里来到长安,暂居在这梵雪楼,喜欢上了那盏中清物,今天,又看到了元召写给他的这些字。

“布衣先生能把这些字写在这几块匾上吗?”

“呃……可以……可以。”

“那拜托先生了。嗯,这几块木头是准备挂在楼内增加点气氛用的,呃,是文学氛围,呵呵。”

“……哦哦……哎哎!小兄弟你先别走啊!”

等到布衣偃略微回过神儿,想清楚元召说的意思,抬头看时,那孩子早走的没影了。

他刚才完全沉浸在这些词句当中,越思量越觉得这些遣字造意、余韵悠长!

他饱读前人词赋文章,雅颂诗三百皆是精通。可是这般精炼达意的诗句却从未读到过,这是何人所做所写的呢?

布衣偃又细细研读一遍,大为佩服。

如此好的词句,一定要好好写才行啊!他一下子来了精神,先把面前几案好好收拾了一遍,把那几块木匾又打磨了一番。把松墨细细研磨好,然后屏神静气,悬腕轻书,一笔一划认真书写起来。

元召回到后院,正看到灵芝站在那里,指挥着几个孩子替他搬东搬西的。

“注意注意!……哎,小胖子你手抬高点啊,别把那些花都撒啦!”

“这边这边,把那小架子放在这儿。”

………………。

元召张大了嘴,看了半天,原来梵雪楼内这几个孩子,都被灵芝张罗来当免费劳动力了。

也许小孩子的世界总是单纯,没有大人的那些复杂,半天功夫都已经熟悉起来。

这会儿,在帮着灵芝打扫出那个偏僻的小房间里,专门用作制作那些香露水。

崔弘年纪稍大一些,他只是闷不做声地干活,不过神情很是愉快。

余丹倒是和小胖子合得来,两人搭伙嘻嘻哈哈的抬东西。

小冰儿品尝够了那些好吃的小点心,心满意足。她却是生性机灵,跟在灵芝身后,姐姐长姐姐短的,把灵芝喜欢的不得了,很快两个人就交情好起来。

灵芝擦了擦额头的汗,抬头看元召站在小院的门口朝这边张望,不禁嗔怪地叫了她一声,嫌他不快过来帮忙。

元召无奈,只得也走过来,加入到这群童子军中。

暖暖阳光洒满宁静的院子,夹杂着偶尔的调笑和小小抱怨,更多的是欢快和打闹……。

这一年的秋天剩余的日子,这几个孩子就将在梵雪楼度过。这一段宽松欢乐的时光,也成为每个人在往后的岁月里最难忘的记忆。

无论以后,他们将成为生死朋友,还是生死大敌!

若干年后,天下风云将会被这个小院儿中的几个人搅动,那时候再透过历史云烟回首往事,才会发现人与人之间的聚散离合是如此奇妙!

此时,元召八岁,灵芝十岁,崔弘十二岁,小胖子马小奇七岁半,余丹八岁,小冰儿七岁多一点。而正在边赞叹边聚精会神认真书写字匾的布衣偃四十八岁矣!

卫青回到建章宫,先到他们侍卫平日休息之处看了公孙傲的伤,顺便把又从元召处讨来的伤药带了过去。

公孙傲伤的很重,全身有七八处很深的伤口。要不是这小伙子身体壮,这次就可能撑不过去了。

幸亏那天晚上元召及时给他敷了自制的伤药。很神奇!当时就把血止住了。而过了两三天之后,竟然开始结了一层薄薄的痂。

这让卫青和刚醒过来的公孙傲都感到很惊喜。宫廷当中当然也有很好的疗伤止血药,但效果这么好的他们从来没有见过。

卫青没有对公孙敖说那天晚上的具体情形,他是敦厚君子,答应了元召的话当然要遵守。

公孙敖问过他好几次,他都是说那个高人救了他们以后,就飘然而去了,并没有说什么话。然后他们去附近的酒楼求救,路遇到了在长乐塬上相识的那一帮人,幸亏那些人有带的伤药,出手援助。再后来就是羽林军寻找到了他们。

公孙敖心里虽然还有些疑惑,但他自然信得过自己的兄长卫青,就不再追问那人的行踪。那晚他昏迷之前,隐约看到过那道疾若闪电般杀戮的身影,此时说将起来,神色言语中充满了崇敬。

“嗬!太厉害了真是!青哥,我从来没有见过有这么厉害的人物。可惜,那晚我没有看清楚……真是遗憾!”

他又看了看四周没人,压低了声音:“听羽林军中的兄弟说,他们去现场收尸了,那些人全都被杀死了,都是一刀毙命!七八十人呢……!”

卫青点了点头,见公孙敖还想要说,知道他的意思,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要再多想,好好养伤。后面的事已经与我们无关了,只要……保护好小公子安全就好!”

公孙敖也脸色郑重的点了点头,感到往后的日子里肩头的责任又重了许多。

皇家后苑宫禁森严,长乐宫窦老太后居处。

一个老态龙钟的老妇人斜倚在卧榻之上,几个小宫女在旁边伺候着。皇后陈阿娇正在一边给她捶着背,一边哄着她说些开心话听。

汉天子刘彻恭恭敬敬的跪坐一旁,脸带微笑,不时插言几句。

而他的母亲太后王夫人,手中拿了黄缎帛书,正边看上面所列的各项,边一条一条小心翼翼地询问着老妇人的意见。

整个大汉帝国能当得起如此待遇的自然就是这长乐宫的主人……先帝孝文皇帝之皇后、孝景皇帝嫡母、当今的太皇太后是也!

窦太后今年已经八十高龄了!比她看护的这片汉家江山年龄还要长。

她陪伴着文皇帝从遥远偏僻的北疆代国开始,步入这跌宕起伏的中央政治舞台。在自己的丈夫继位之初那些如履薄冰的岁月里,她用自己的怀抱给了他温暖和支持。

文帝故去后,窦太后又继续站在自己儿子的身后,在外有七国叛乱、内有权臣叵测的情况下,用自己女人特有的智慧,帮助景帝化解了一次次的宫廷危难。

这个历经五朝的老妇人,见证或参与了大汉王朝从开国到现在的所有重大历史事件。是一枚真正的活化石。

这个老态龙钟的身影,在朝野民间的认知里,已经是一个守护之神般的存在。任你是再多么功勋卓著的臣子、位高权重的将军在窦太后面前,那都是恭恭敬敬不敢有丝毫大意的。

大汉帝国以"孝"治天下,重阳节正是尊老敬老的节日。未央宫内,给窦太后准备的庆贺节日祝贺的活动,已经筹备了好长时间了。

这件事,是太后王夫人亲自过问的,一切细节都马虎不得。这是有关国体,又关乎民间感情的一件事。因此绝不能有一丝有失礼仪的地方。

窦太后半眯着眼睛,听王夫人轻声慢语的说完,过了半响,缓缓说道:“也有些太繁琐些了吧。我是一个行将就木之人,就不用做这么多表面文章喽。”

“太后老人家乃是国家之本!您的身体安康,正是天下臣民的祈望。这些必要的仪式,应不可少,非此不能表达朝野同庆之意啊!”王夫人脸带微笑说道。

“唉!虽如此说,只是……花费太多了些了!”

“这些事您不用计较!”皇帝刘彻插言说道。他听到窦太后并没有说出什么拒绝的话,只是嫌花费多些而已,心下自然有数。

“当下国力日盛,库府丰盈,这些都是太后您老人家之功和先帝的遗泽。朝野臣民仰望老人家之情切,如瞻之日月。小小破费也是应该的。”

“呵呵,我这皇孙儿嘴巴总是会说话,当了皇帝也未改变多少,总是说到老身心平气顺,知道你是个孝顺孩子。好了,我不再多管,就按照你们说的去办吧!”

“唉!其实年年为了这些虚节耗费民财是得不偿失的。也没有什么新鲜的花样儿,何苦来的呢。只是不忍拂了你们的好意罢了!”

皇帝见哄得窦太后高兴,忙又陪着说笑一阵,怕她时间长了有些乏困,又说一会儿,与王夫人起身告退。

步出宫门时,见皇后阿娇并没有跟自己出来,知道她心里又在跟自己怄气。并不等她,与自己母后告辞后,在宫女侍卫的簇拥下径直奔含元殿去了。

太后王夫人看着皇帝儿子的背影远去,默默叹了口气,有些无奈。皇帝和皇后昔日感情的裂痕已经越来越深了,明显愈渐不合。

放在寻常百姓家,这不过就是床头打架床尾和的小事。可是在这皇家禁苑之中,这就不是一件小事了!

宫闱起隙,后患无穷啊!她的心里也一天比一天担忧起来。

正文 第三十八章倾城昭红日 黑雾掩杀星

梵雪楼所有人都开始忙碌起来。门口挂了告示,暂时停业三天!

中厅之上,几个宫中侍卫按刀并排而立,神情严肃纹丝不动。

一个矮瘦的中年太监也是面无表情坐在当中,目不转睛的盯着不远处那些忙碌人们的一举一动。

此人呆板的脸上看不出是否满意 ,面目显得有些阴鸷,只有当他低头轻抿一口几案上的盏中茶,然后闭眼似是回味时,从他微微抖动的眉毛,才可以推测他的内心是在闲逸享受的。

钱掌柜的内心是兴奋的,不光是他,苏夫人等人也是有些激动。

梵雪楼的新茶糕点要被送进宫去,作为此次重阳节庆贺窦老太后贺仪所用了!

这个消息来的有点突然,因为事先并没有一点儿准备,所以大家有些措手不及。不过并没有太多时间留给他们。

紧跟宣布完皇帝口谕而来的,就是一队羽林军封锁了绿柳巷。然后就是这个呆板脸的太监坐镇梵雪楼内,全程监视。

苏红云召集众人略一商议,各自分工抓紧准备,好在原料充足,加紧准备一批是没问题的。

等下把各类器具刷洗整洁,炒茶叶的炒茶叶,做点心的做点心。人人心里都有些兴奋,难道我们梵雪楼的名声在长安城已经这么大了?连汉室皇家都知道了,点名来要货!这可真是……太好了!

元召暗暗一笑,他略微一想,大约知道了这是怎么回事。

上次卫青带那小冰儿来时,临走时带走了一点茶和点心,说要带回去给小公子尝尝。算了,他要带就带吧,看在留下的那几大锭银子份上。

而今天未央宫中竟然派人来要这些东西,元召虽然不知道其中的曲折,但想来就是因缘于此了。

元召所料不错,事情的起因正是因此而来。

建章宫内,小公子刘琚细细的品尝着卫青带回来的各样小点心,连声说着好吃好吃。卫夫人在旁边疼爱的看着儿子,见他喜欢,心里也自然高兴些。又听自己兄弟说起,这茶楼内的人倒是很好,是上次出去长乐塬踏秋的时候结识的,那里面有个孩子和小公子很是投缘。

小公子刘琚听说到元召,立刻眼睛亮晶晶的:“是啊!娘亲,那元召哥哥对我很好的 ,他做的东西真是好吃呢!”

卫夫人用丝帕给他擦了擦嘴,揽到自己怀里。

“琚儿,你的身份不同,在这深宫里没有什么玩伴,很是寂寞。但外面那些底细不明的朋友,是不能乱交的,人心难测啊……唉!再长大些你就明白了。”她语重心长的说道。

“不是的不是的!元召哥哥绝对不会害我的,他那么厉害!又救过……。”

刘琚听到娘亲如此说,不禁有些着急起来,差点脱口而出。

“救过?救过什么?”卫夫人有些奇怪的问道。

“啊……那个,……我是说舅舅啦,舅舅也说他们是好人,那就不会错的了嘛!”

说完,他忙抬头看向站在殿门外的卫青。卫青笑着冲这边点了点头。

“好了好了!娘亲就是这么一说嘛,能和我琚儿做朋友的人一定就是好的,行不行?呵呵。”卫夫人哄着自己的儿子。

母子两人又说笑一阵。稍晚些时候,皇帝刘彻却来到了建章宫。

大汉帝国太辽阔了!每天的朝政奏章待处理的就有一大堆。再加上最近要举办的几次大事,在涵元殿和朝臣们商议了半天朝政,几个重臣往往就某个事意见不一,争执不下。

他虽然年轻精力充沛,一时也被吵得有些心烦意躁起来。见一时没有结果,以身体不适为由,宣布下次再议,就此解散,方得脱身。

刘彻信步来到这建章宫中,见这母子二人相伴融洽,心下也感温馨。遂放松心事,斜倚榻上,一边问刘据近来所习功课,一边与卫夫人漫聊几句。

卫夫人见他有些疲倦之意,忙把他头放在自己膝上,轻挥玉手,按摩柔夷,帮他放松解乏。皇帝却最是消受这一刻,闭上眼,长长吁一口气,感觉很是舒服。

过了片刻,她忽然想起一事,轻轻起身来,亲自取过一件琉璃玉盏 ,泡了一盏清茶,给皇帝端过来。

刘彻闭目养神之际,忽然鼻端闻到一股奇特的清香之气,甚是好闻。

睁眼看时,却是那曼妙佳人正端了琉璃盏站在自己面前,红袖轻挽,皓臂洁白,芊芊玉掌中捧半盏清香,内澄碧绿,嫩芽宛然,赏心悦目,龙颜不禁大悦!

“爱卿,此为何物?色、香如此奇特!”

“陛下,这就是我们平时喝的茶呀!只不过是改进了制作方法罢了。臣妾已经品过,滋味还算不错,请陛下一尝。”

刘彻伸手接过来,先不忙喝,放在鼻下,深吸一口,果然淡香悠然,直入心肺,不禁先赞了一声好!及至品完,感觉神清气爽,连疲倦之意也减轻了许多。

刘彻终究是一位勤政的帝王,在这温柔乡中休息片刻后,精神又振作起来,那些军国大事是拖延不得的,锐气不可消磨。因此他温存片刻后,终究又起身去涵元殿了。

临走时,他却留了一道口旨,命中官采制一批这种茶叶和点心送进未央宫,以卫夫人的名义作为给窦太后的贺礼之用。

卫子夫的内心是感激的,她知道皇帝的用意所在。自己出身低微,也没有什么倚仗靠山。却偏偏得到皇帝的宠爱,宠冠后宫,有些人不喜欢、嫉妒、暗恨这些自不必说,这些她这几年也已经习惯了。

可是让她感到忧心的是,太皇太后窦老夫人和太后王夫人并不喜欢自己。而皇帝总是会利用一些机会去尽力的弥补,这让她感受到他的深情,帝王情义,最是难得!就凭这一点,她也心甘情愿去承受宫中所受的委屈了。

“管不了那么多了……只要好好照顾好皇帝和自己的儿女就行了!”

这位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娘亲却仍然拥有倾城丽色的女子轻声低低说道。

来到梵雪楼负责监督采制的太监是甘泉宫的副总管,名叫庆松。他接下这个差事,深感责任重大,窦太后贺辰所用之物自是丝毫马虎不得。因此格外上心。

此时他不禁又抿了一口面前几案上的盏中茶,真是不错!还有那些精致点心看着就很好吃。如果这趟差事办好了,只要老太后开心了,想必宫中给的赏赐不会少吧!想到这儿,他心底有些得意起来。

只是那几个人在商议什么?他不禁有些警觉,侧耳仔细去听。

原来是那会儿元召想起来,想做一种特别点的东西。只是那东西非用糖不行啊!要知道,糖在这个时代可是稀罕之物。那种粗制的砂糖梵雪楼也只有一点点而已。可是不用糖做出来是不好吃的。

“糖嘛?这有何难?只要能做出来的东西让宫中满意,某家倒可以想办法。”

元召回头,却见是那呆板脸的太监在一边说话。

“是啊,我想做一个叫做蛋糕的东西。呃,又好看又好吃,就是需要一些糖……老伯真的可以有办法吗?”

庆松听这孩子叫他老伯,这个称呼倒是新鲜,感到有趣。

“呵呵,想那宫中什么东西没有啊?都是南边儿的各位王爷进贡的上好砂糖。既然是有所需要,派人去取些来就是了。”

说完,这位庆总管倒是做事利索之人,问了需要的数量,立刻派人飞马回去取了。

元召倒是对他大有好感,拱手致谢。庆松摆了摆手:“你这小哥不用谢我,只要用心把这些东西做好了,某家能好好交了差事,就是皆大欢喜了。”

元召却暗暗伸过手来,往他袖中塞了一锭大银。庆松神色一愣,暗中用手一掂,那银子差不多有四五两重。

他在宫中也不是什么有权势之人,平日并没有什么油水可得,比不得那些各宫大总管们。蓦然得此横财,心中大喜,又见这孩子对自己说话尊重,不由看元召越发顺眼起来。

如此忙碌一番,到得下半晌时分,宫内所定制的茶叶点心数量总算准备完毕,分别打包食盒装好 ,众人都长舒一口气。

庆松领人一一检查一遍,很是满意,确认无误后搬上马车,尤其是元召单独做的那几种叫做蛋糕的东西,庆松看过一眼后,不禁大为赞叹,吩咐人特别小心翼翼的好好看护着。

只是临走时 ,庆松却提出一个要求,要梵雪楼派几个管事的跟去宫内,这两天就呆在那儿不用回来。

这一来是宫中规矩,从外面进的吃食之物,必须要物主跟随,这是为了安全的考虑。这二来却是庆松的一个善意,他见这梵雪楼所做之物确实不错,估摸着宫内主子们应该是喜欢的,到时垂询起来,有这边人可以随时解答,说不定哪个主子高兴了,会有意外的好处也说不定呢!这也算是这太监总管对元召有好感才悄悄对他们的提醒。

众人略一商议,决定由苏红云钱掌柜带了侯五元召跟了去,余人看家。灵芝虽然也想去开开眼界,但被苏红云呵斥几句,让她女孩家不可乱跑,好好待着!她只得不情不愿的嘟着嘴留下来。

苏红云又嘱咐在家的赵远马七宋九等人几句,一行人带了所需用品,跟在庆松之后,出绿柳巷,转过安定桥,直奔朱雀大街尽头的未央宫而去。

而就在他们这些人离去后不长时间,几个在绿柳巷附近游荡的街头混混模样的人在观察一番后,也先后悄悄消失了。

不久以后,在一处普通的民居庭院内,潜伏在此的流云帮关汉道总瓢把子林八方面无表情的听完了手下的汇报。

“那几个小混混呢?不会坏了我们的事吧?”

“帮主放心!那都是见钱眼开的些小子,几块碎银子能把命都给你。再说了,属下从来没有告知我们的底细。”

林八方听到如此说,点点头,挥了挥手示意他下去。

“机会来了!帮主,我看今晚就动手吧!”

“是啊!本来还顾忌那钱震东有些难缠,怕万一在这帝都之内闹得动静太大,节外生枝,他竟然不在……。”

林八方看着下面几人议论,"砰"的拍了一下几案。

“好!就今晚去,只要把这漏网的余孽除掉,就是大功一件。”说完,转向旁边的朱由看了一眼。

朱由并不多说,只是把肋下所带的匕首抽出来,"咄"的插到案上,脸上带了仇恨咬牙道:“斩草除根、永绝后患!就在今日……!”

正文 第三十九章 风动惊飞鸟 夜凉隐笛声

未央宫巍峨的宫殿群,节次鳞比,飞檐走兽,在夕阳的斜晖余韵中,显得更加庄严恢宏,气势磅礴。

天家皇宫,在黔首百姓眼中自是笼罩着神秘与威严。

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的梵雪楼众人都显得有些拘谨,小心翼翼的听从着宫内侍官的安排。

这是一处不知名的小院子,有些偏僻,他们就被安置在这儿。那庆松副总管随后跟来看过一次,嘱咐了几句不可随意走动有事会来通知之类的话,然后自去交差忙碌了。

只剩了自己人后,大家都有些兴奋起来。互相议论着这一路上看到的皇宫风景,虽然各处都有羽林军士卒布岗守卫,不能随便去看,但总算都是进过一次未央宫的人了,往后的日子就有的说了。

抬头看着四角灰色天空的元召不免有些无聊,他本来是因为好奇这汉朝的未央宫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才跟了来开开眼的。一见之下,不过尔尔。无论格局还是规模比起后世的北京紫禁城差远了。

要在这儿呆上三天呢!无事可干啊……早知道就不来了。

只是他的这种情绪并没有保持多久。因为,快到傍晚时分,一个他预料中的人来了。

卫青并不是一个人来的。他的身后闪出的是头束小号紫金冠、一身青缎锦袍的小公子刘琚,他带了满脸的喜悦看着站在院子中假山石旁的元召 ……。

暮色苍茫,夜晚又快来到了。苏灵芝感觉梵雪楼今天太单调了,一如她落寞的心情。

苏夫人和元召他们去皇宫了,听说要三天后才能回来。那个会写字的有趣布衣先生也有事出门了。那个很亲热的叫自己灵芝姐的余丹今天也没有来。

灵芝在二楼栏杆上,抬头见东边天上有半弯月亮渐渐发出光亮来。又回头看了看今天陪了自己一天的小冰儿,那小姑娘似是累了,已经在打瞌睡起来。

晚凉天净,年华美好,豆蔻初开的少女却已经有了心事。

她微微叹了口气,取出元召做给她的那根竹笛,玉指轻点,按宫引律,婉转的音调响起在宁静的庭院中。

在傍着楼角的那几棵桂树掩映下,少年崔弘静静地躺在其中的树杈上,树荫浓密,外人自是看不到他。

他闭着眼睛,默默体味那竹笛特有的清音,心底一片平淡柔和。

在梵雪楼度过的这段时光,平静安宁,在他十二岁的短暂生命里,除了跟随爷爷打猎的那些欢乐,就是在这儿的时间最值得珍惜了!

这几天,胸中那股因为仇恨而产生的戾气似乎也消减了许多。如果……以后有机会过这样的日子似乎也不错?

大小姐吹的这支曲子真好听!他知道这些都是元召教给她的。崔弘对这些倒没有什么兴趣,他心中念念不忘的是求元召教自己那些厉害的功夫……可是,一直没有机会,他不知道怎么去说,也未想好怎么去求他。

蓦然,一阵风吹动树叶,他的心中毫无预兆地涌起一种警觉。

耳目灵敏、微察动听,这是他从小跟爷爷在密林里捕猎练就的一种本领。

少年睁大了眼睛,心里怦怦跳起来。透过树叶缝隙,他看到有黑影开始探出墙头,悄无声息的纵身跃进院子里来!

一个、两个……大约有二三十个遍身黑衣的人片刻的功夫,都进到梵雪楼后院里了。

崔弘并没有学过什么武艺,他有的只是坚韧的性格和身手敏捷而已。但他从这些人纵越之间的敏捷,也能看出他们都是高手!

他不知道这些人要干什么,他的心里其实是有些害怕的,很想大声喊在二楼的灵芝让她赶紧跑,可是隔的太远了,她不会听见。等到自己从树上下去,也肯定已经来不及了。

那些黑衣人明显是训练有素,落地之后,有人打了几个手势,分成了几股,各自寻目标而去。

苏灵芝的心里在想元召这会儿干什么。平时打闹惯了,他一时不在,竟是如此不习惯!

她今晚吹的这首曲子叫《相思曲》,是元召上次刚教给她的。少女虽然还不明白什么是相思,可是她非常喜欢这首婉转缠绵的曲调!

一曲将完,心里似有某种东西被触动,小小的伤感,灵芝正沉浸其中,忽听身后小冰儿惊叫一声。

“灵芝姐小心!啊……。”

她急忙回头去看时,有几道黑色身影掠过身旁,还未及反应,只觉得有一双有力的手臂紧紧的勒住了自己的脖子。

灵芝惊恐地挣扎几下,渐渐没了力气,手中竹笛掉落在楼板上。她最后昏迷过去之前,耳边听到的是小冰儿与人厮打和尖叫的声音……。

赵远马七宋九都是被分别偷袭的。虽然也奋力打斗一翻,但这次来的都是高手,寡不敌众,不到一刻钟工夫,俱已被擒。

三人都受了几处伤,被反绑起来,推拥到院子里。待到逐渐看明白眼前形势,三个人都心底一沉。

院中黑衣人都聚集起来,有人从楼角摘下灯笼,提将过来。只见灵芝和那小姑娘冰儿也被几个黑衣人从楼上提了下来,连同捆着的小胖子马小奇放到一处。

赵远不顾身上的伤口,愤怒的挣扎着,怒喝道:“你们把大小姐怎么了?你们这些混蛋!”马七宋九也大声喝骂着。只是手脚被捆得结实,挣脱不得,免不了又被拳打脚踢一顿。

其实他们心中已经有几分猜测,两个多月前的那批人也曾经闯入梵雪楼,只是那时他们提前有所察觉,把苏夫人和灵芝转移到城外去了。

可是今天,他们的主心骨武艺最高的钱掌柜却不在。

三人喘息片刻,在灯笼的光照之下,认出了几张旧年同门的脸孔。

“果然是你们! 你们这些为虎作伥的败类!”

“朱由!你这混蛋,你还有脸来面对大小姐和夫人?!”

“你们若敢伤害灵芝一根寒毛,就把你们碎尸万段!”

朱由走到近前,看看被按在地上的三人那满是血污的脸,不由冷笑一声。

“你们几个才是帮中的叛徒!当初和你们的师父执迷不悟,护着那母子遗孽出逃,苟活了这些年。如今那老东西也死了,看谁还能护着你们!”

“呸!你这畜生!老帮主当初那般对你们几兄弟,你们却恩将仇报勾结外人,害死他老人家,如今连这仅有的独苗也不放过,灵芝可是你的侄女!你你你……!”

马七一口带血的唾沫喷到他身上,破口大骂起来。

旁边一人大怒,举刀正要剁下来,朱由却喝止了他。

“不要在这儿杀人!这几天城里风声紧,如果发现了尸体,长安府衙一定会彻查的。且先带回去,交给林帮主发落吧。”

说完后他一挥手,几个黑衣人用刀柄把三人打晕过去,连同灵芝、小冰儿、小胖子那三个孩子夹持着,从后院门而出,一行人消失在黑暗中。

又过了一会儿,见四周再无动静,崔弘悄悄的从桂树上下来,他的心里慌得很,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刚才他很想从树上跳下去救人,可是理智告诉他,那样无济于事,只是去送死罢了。

崔弘想了想,绕过空荡的院子,飞快的跑到楼上,从自己包裹里找出一把匕首藏在怀里,经过栏杆处时,发现灵芝的竹笛掉落在地板上,他顺手捡了起来插在腰后。

黑暗中略微辨别了一下刚才那些人离去的方向,少年如机警的猴子一般,悄悄的跟了下去。

行不多远,果然发现了那行人的踪迹,崔弘潜踪匿迹,远远的跟着。七拐八转的绕过几条街巷,他们在一处普通的院落前停了下来,不一会儿就全部进到其中消失不见了。

崔弘把路径地点暗暗记在心中,然后飞快地向朱雀大街跑去。现在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也许只有找到元召,那个神秘的孩子,他才能救回这些人吧!”

崔弘的心里对能不能找到元召并没有把握,他只知道他们几人进了未央宫,而且他只知道未央宫的大体位置。

他也不知道被抓走的人这会儿还是不是活着,他的心里又涌上了曾经目睹匈奴人屠了他的家乡时的那种愤怒!全身的热血都沸腾起来!

空旷的黑夜中,在距离未央宫将近四五十里远的地方,一个少年把身上的累赘都扔掉在地上,赤着胳膊咬着牙向目的地开始了奔跑!

“不管怎样,我一定要把这个消息告诉他!”

未央宫西片的偏僻小院中,这会儿,元召正静静坐在那小小假山上想事情。

庆松副总管人还是不错的,派人给他们送来的晚饭还算可口,几个人吃得很满意。

闲谈一阵后,苏红云回到自己房间休息去了。钱掌柜与侯五两人却对这次入宫的事很是重视。怕这几天会出什么差错,又去对那些器具什么的检查一遍去。

元召想起早些时侯,那小公子刘琚突然来到儿,苏红云不免吃了一惊,她认出来这正是在长乐塬上认识的那个孩子。

当时还以为他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孩子去游玩的,没想到……他竟然是皇子!

钱掌柜和侯五也很吃惊,看到卫青和那小皇子对元召的亲热态度,几个人隐约有些明白这次为什么能进得宫来了。每个人的心里对元召的感觉自是又有所不同。

元召却并没有想太多,只是他能感觉到那小皇子对自己的亲热是发自内心的。不免心里有些苦笑,沾惹了这倒霉孩子也不知道是福是祸!

元召自然知道他的历史结局,这家伙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弄得,竟然和他皇帝老爹干起架来,失败身死以后,拉了一批倒霉鬼陪葬,从宰相到将军……最后连他的皇后娘卫子夫也搭上了。

“这一家子啊,乱七八糟的事太多。唉!还是少搭理为妙。”坐在假山石上的元召自言自语胡思乱想一番。

正文 第四十章 箭去如流星 无敌是虚名

崔弘觉得自己快要死了!要不是他从小练就的坚韧体质,相信早已倒在半路上了。只是当他拼命的奔跑到朱雀街尽头,那巍峨的宫墙终于住了他的脚步和视线。

夜色中,宫墙上那些偶尔闪过的刀影和铁甲光寒提醒了他,任何人在这个时候走到近前,都会被雕翎箭无情射杀吧?!

该怎么办?他知道,元召一定就在这厚厚的宫墙内某个地方。可是,他没有办法!少年喘息了半天,有些急躁。

暮色降临,雄伟宽阔的未央宫逐渐安静下来,白天的权谋与争斗,繁华与喧嚣也渐渐暂时停歇,半轮月儿,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也许还会有无数的野心与欲望在不为人知的角落慢慢的滋生吧?

小院中也很静,半阙上弦月,清辉朦胧,夜凉如水,元召站起身来,刚要回到房间里去休息。

蓦然,仿佛夜风中遥遥传来一丝奇怪的声响,他凝神细听,不禁心中一动。那是竹笛才能发出的一种特有声音,而在这个世界上,他只教给过两个人……苏灵芝和赵远。

未央宫外,在离宫墙十余丈远的地方,崔弘用尽胸中所有的力气,吹响了手中的竹笛。这笛子是苏灵芝被虏走时掉落在楼板上的,他捡了回来,一直带着。

平日里灵芝用它吹奏出的都是缠绵委婉的曲调,可是现在,在少年口中发出的只是凄厉刺耳的声响。

崔弘是在急得手足无措时,无意触到腰间的笛子,灵机一动,才想到这个点子的。

他不知道元召能不能听到,只是他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

所有靠近宫墙的一段距离内,都不许有任何的建筑,这是为了皇家安全的需要。一片空旷中,少年就躲在仅有的一根旗杆后,一遍遍地吹着那难听的声音。

他知道这很危险,心里有个声音告诉他不要这样做,也许,会死的!可是他还是这样做了。

果然,这声音早已惊动了守卫的羽林军!

原来守卫整个皇宫的羽林军,分为东西二卫,各有职责。

驻扎在东边儿的专门负责的是长乐宫窦太后处的安全,统领官名称作卫尉,长乐宫卫尉名叫程不识。驻扎在西半片的羽林军负责皇帝及后宫的安全,统领称作未央宫卫尉,名叫李广。二人俱是当世名将!

今夜负责守卫未央宫的正是李广的儿子李敢。此人也正是上次率领羽林骑军去接应小公子刘琚的那个郎将。

李家世世代代都善于射箭,李敢自然也是箭术超群之人。他接到士卒的禀报,侧耳听了听,出了卫所,登上宫墙曢望片刻,发现声音是从远处的旗杆那片儿发出来的,隐约可见一个模糊的身影。

卫卒请示要不要派一小队过去看一下,李敢摆了摆手,冷笑一声:“敢在未央宫附近装神弄鬼!杀无赦!”

他朝身后一伸手,早有卫卒把弓箭递了过来,只见他搭弦认扣,猿臂轻舒,拉弓如满月,箭去如流星!一缕疾风随势而去。

崔弘虽然躲在旗杆后面,其实大半个身子是都露在外面的。他正在心下焦急,忽听有破风之声直奔身后而来,大吃一惊,知道不妙。急忙俯身躲避,哪知道射箭之人臂力深厚,那只箭来势太快,噗的一声已插进他左肩之内。

崔弘反应极速,顾不得去看伤处,一声不吭忍了疼痛,顺势一个翻滚,拔腿向远处跑去。

李敢见远处有人影晃动,知道已经射中,弓弦之上早又搭上了两支羽箭,酝劲松弦之际,两支羽箭竟然一前一后飞出,直奔目标而去!

周围众士卒不禁齐声喝一声彩。李敢也暗自得意,这一连三株正是他的绝技!恰似流星赶月,几乎无人能避的过去。

果然,崔弘奔跑没有几步,听到脑后风声又起,箭尖破空之声大作,这次感觉竟是避无可避!心中一凉,他知道这次完了,自己要死在这儿了。

这一刻,他竟然没有再想到那些仇恨,眼前掠过的反而是这段在梵雪楼的那些温暖。灵芝、元召、小胖子还有……朦胧的月光中,少年仿佛有一种幻觉,他竟然看到了元召的影子在眼前一晃而过!

李敢微微一笑,把执弓的手垂下来,还没有等他对那些恭维的卫卒说什么,却蓦然睁大了眼睛,周围的喝彩声也戛然而止停了下来,因为宫墙上的所有人居高临下都看到了不可能发生的一幕!

就在那第二支箭将要射到那奔跑的影子后背的时候,有一个淡淡的身影不知道从哪儿闪出来,一只手扶住了将要扑倒的少年,另一只手绕过了他的脖子,在电光火石之间就那样分毫不差的抓住了那只羽箭!

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崔弘有些发懵!在他的认知还未完全清醒的瞬间,身前那人却并没有停止行动,一手扶住他,一手接住了那支疾飞而至的羽箭,然后凝劲于臂,挥手又把手中箭直甩了出去!

虽然月影朦胧,光线不好,但崔弘从小夜间狩猎炼成的敏锐眼睛看得明白,那人只是把手臂回了半圈,然后那支箭就带了凌厉风声笔直的飞了出去。

他的目光追随着那箭飞去的痕迹,几步之外,清脆的金属撞击声响起,这箭正与宫墙上射来的第三支箭的箭尖相撞在一起,溅起几点火花,然后一起跌落尘埃。

这一幕,所有今晚在未央宫西直门宫墙上卫戍的羽林军卒都看得清清楚楚,人人目瞪口呆,半响无言。

等到他们回过神来再去看时,旗杆那边刚才发生事的地方已是空空荡荡,人影皆无,只有顶端的飞龙旗在夜风中发出轻微的声响。

李敢心底砰砰直跳,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刚才那一幕意味着什么!

飞将军李广神箭之名举世皆知,而他是李广最小的儿子,从小骑射之术天赋异禀,再加上他刻苦勤练,已尽得其父真传。

他从小以良家子身份入选未央宫侍从卫 ,陪伴当时的太子刘彻习练骑射武技,深得刘彻信赖。

后来刘彻即天子大位,入主未央宫。李敢随即以元从身份任羽林军中郎将,宿卫宫中,得天子之宠信自不必说。

李敢自恃箭术超群,心高气傲,当然他确实有这方面的本事。他除了对自己父亲李广服气外,军中别的将官还真没放在他的眼里。

练箭之人自然知道满弓射出去的羽箭威力有多大!李敢今晚所用的是三石的弓箭,十余丈距离内,正是箭力最强的时候。

可是,对方只是随便的一挥手,就把他满弓射出的那支箭打落了,而且是箭尖对箭尖!以人力对抗铁胎弓?这份劲力准头,他没有听说过当世谁会有这种本事!即便是号称神箭无敌的父亲,也做不到!

看了看属下们面面相觑吃惊的脸,青年将军骄傲的心感觉受到了挫折和打击,他觉得有必要回去好好再请教一下自己的父亲了。

在一处僻静的地方,崔弘咬了牙忍着痛,一边看着元召把他肩头的箭拔出来,给他敷上药。一边声音急促的诉说了今晚梵雪楼发生的事。

元召一边听着一边把他的伤口处理好。箭射的很深,没有射到要害,这少年算是捡了一条命,不过也要将养一段日子了。

“先不要管我了!你……你快去救大小姐他们吧!”崔弘焦急的说。

元召点了点头,他又看了看崔弘。

“我……我知道你很厉害的。那一晚,在树林里,我看到过。我没有告诉过别人!”崔弘不由低了头,又抬起来,脸色郑重的说道。

“没事!我会去救回他们的。你自己可以坚持回去吗?如果不行……。”

“可以的!我能坚持!按照我说给你的地方,他们就是进了那个院子。你快去啊!我自己会慢慢回去……!”

元召不再多说。拍了拍崔弘的肩头,起身消失在街角的黑暗中。

崔弘长抒了一口气,仿佛放下了千斤大石,全身一下轻松起来,虽然伤口很疼,但他却有一种不知道哪里来的信心。

“只要元哥儿去了,一定可以救回他们的!但愿在此之前,他们不要出意外。”

少年挣扎着站起来,辨别了街道,一手捂了伤处,一步一步向回梵雪楼的方向而去。

流云帮副帮主林八方对今晚属下们的行动还算满意。

突袭梵雪楼,算是大获成功。虽然今晚那苏夫人和钱震东不在,让他们逃过一劫,但也避免了兄弟们的伤亡。

要知道,钱震东当年在帮里也是数的着的高手,如果硬拼倒要费一番功夫。

现在好了,只有那小丫头在手中,还怕那几个漏网之人不来寻找?到时候布下陷阱,撒下金钩……哼哼!岂不手到擒来!

江湖之人做事,就是图个爽快。今晚也不例外,选了那三十几个身手最好的跟了朱由去行动,余下的人,收拾备办好了酒席,准备庆功。

果然,一行人行动迅速如期归来,虽有几个兄弟受了点轻伤,却无大碍。

捉来的俘虏都还昏迷着,林八方命人锁入一间空屋,派人好好看守着。其余众人开始喝酒庆祝。

这些粗豪汉子,喝起酒来,又不免大吹大擂一番。那几个受了点儿轻伤的,格外显得兴奋。因为刚才林帮主说了,此次大功告成,解了总帮主多年的心头隐患,一定会重重有赏的,只要跟来长安的人,人人有份,伤者加倍!

一时之间,受伤之人脸上仿佛更有光彩一般,其余人倒是有些羡慕起来。

大碗酒喝了一阵,众人划拳行令的喧闹声中,林八方一面与朱由等几个人商议下一步的行动,一面派部分酒已喝足的人出去替换一下在外警戒和看守的回来继续。

在离大厅不远处的一间空房间里,小冰儿慢慢醒过来了。屋里有些黑暗,看不清东西。从院子中透进的灯笼光亮,让她的眼睛慢慢的适应过来。

她记起发生的事,那会儿在梵雪楼自己边打着瞌睡边听灵芝姐吹曲子。可是后来,那些黑衣人就扑上楼来了,等到发现已经来不及逃跑了,她看到他们打昏了灵芝姐,自己扑过去想救她,可是自己的功夫太低微了!

后来……小冰儿记得被一个大汉挥了一巴掌,也昏了过去。

她摸了摸自己的脸,果然有些肿起来,感觉疼的厉害。这是哪儿啊?不禁心里有些害怕起来。

正文 第四十一章 挥刀需酣畅 踏月斩清霜

小冰儿的父亲姓霍,原先家世也算殷实。只是后来他结交了些酒肉朋友,花钱大手大脚,家业很快败落下来。

小冰儿从小体弱多病,又是个女儿身,自然在家里不受待见,打骂更是常事。

这几天呆在灵芝身边,是她过得最快乐的时光,灵芝很喜欢她,并且有那么多好吃的东西。

可是今天晚上那些坏人,把她们都捉到这儿来了。借着微弱的光,她看到灵芝几个人在角落里,都还昏迷着没有醒过来。

还好,大约那些人看自己只是一个小孩子,并没有绑住她,她悄悄爬起来,凑到那个很小的窗边向外面看去。

院子里有两盏灯笼,几个背了刀凶神恶煞般的家伙在走廊里走来走去。不远处的厢房里有熙熙攘攘喝酒吵闹声音。

小冰儿又推了推灵芝,她却还没有醒过来。而那几个大人,都是被绑的结结实实的,仍然在昏迷中。

“怎么办啊?他们会不会杀了我们啊?灵芝姐你快醒醒啊!”小冰儿有些想哭。

不过她终究是从小坚韧的性子,黑暗中想了一会儿,又来到那小窗户前。窗户很小,并且用几截枯木都塞住了。她用小手抓住,使劲拽了拽,有一根竟然有些松动。

小冰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总算是把它给拆了下来,露出一方空隙来。她把脑袋伸进去试了试,有些兴奋。

又回过头来,看了看黑影中的灵芝。心里默默的说:“灵芝姐,我先想办法逃出去,一定会去找舅舅想办法来救你们的。”

她又悄悄的看了看院子里,这时从那边屋里又出来几个人,和看守她们的人在说话,好像是要替换他们进去喝酒。

这会儿正是一个好机会,小冰儿把小小的身子缩成一团,悄悄的从那空隙里爬了出去。脚一落地,立即缩到墙边黑影里,顺着墙壁悄无声息地向前溜去。

这所院子,在一处街巷的很深处,四周的民居里并没有人居住,三四丈多高的围墙,显得很是僻静。

就快要摸到院门口了,小冰儿的心都快要紧张的蹦出来了。门口上方一盏灯笼半明半灭,这会儿,竟然门口没人守护!

眼看就要逃出去,心里的紧张使她再也忍不住冲动了,她加快几步窜过去,用尽全身力气拔开横插的木门栓,咣当一声推开一扇就冲了出去。

可惜小冰儿的好运气并没有坚持太久。门外黑影里的两个大汉捉住了她。她奋力挣扎着,可是无济于事。黑大汉冷峭的脸上带着讥讽的笑,一双手如铁钳一般夹着她细小的胳膊,如老鹰捉小鸡一般,一边提着她往里走,一边与另一个大汉嘲讽着。

“赵三张六这几个小子也太没用了,看人都看不好!还跑出这个小丫头来。正好让他们来门口喝风,我们进去喝几碗酒去。”

“嘿嘿,小丫头,别乱动啊!想从我们流云帮的人手心里跑出去,就别做梦了吧!”那大汉用手拍了小冰儿的头几下,连吓带怕,她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流了出来。

“是吗?流云帮哦……呃,好土的名字!”街巷有些寂静,一个突兀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虽然话音很轻,但却是听得清清楚楚。

这流云帮的两名大汉闻声心头一惊,急忙回头去看时,只见淡淡月光下站立一人,身形矮小似是孩童。

这也许算是他们在生命中所看到的最后一眼人间吧!因为还没等他们有所反应,只觉眼前一花,似有微风掠过身旁,两人几乎同时闷哼了一声。

小冰儿瞪大了眼睛,感觉一只有力的臂膀抱住了自己,身体轻飘飘的飞了起来,在墙头顿了一下,然后落在了对面屋顶的屋脊之上。

她看到下面刚才那两个大汉扭曲的摔倒在地,捂着脖子翻滚几下就不动了。然后听到刚才那声音对她说:“在这儿呆着,别动!”

小冰儿感觉现在自己的反应有些迟钝,盯着那张有些模糊的脸不由自主点了点头。

巨大的认知反差使她的心里如翻江倒海一般,她甚至有些怀疑,是不是自己看错了人?

看着那个纵身跳到庭院里的身影,她拍了拍自己的小脸,很疼!没错了,眼前发生的一切很真实,那个身影就是在梵雪楼里被灵芝姐召唤来召唤去的名叫元召的那个孩子。而现在,他来了……原来,他这么厉害!

厢房分为东西两间,流云帮众人分了三桌,正喝到兴高采烈之际。有人就不免胡言乱语起来。

“这次倒是可惜,没有把那几个全部抓来,就算那钱震东在,怕他个鸟!”

“小七你可不能说大话!那钱堂主当年听说也是挺厉害的。”

“怕什么?他再厉害还能厉害过我们几个联手!”

“有机会的啊,过几天假装让他们来赎人时,把他让给你对付好喽!”

“我来就我来!三十招之内,包管一刀劈了他!哈哈。”

“哎!不过听说前帮主的那夫人苏红云倒是长得不错,是不是真的啊?”

“那是啊!那苏夫人当年长得可是标致的很!帮中兄弟们有很多都见过的。现在虽然年纪稍大了点,想来也还差不了哪里去。怎么?想打什么主意啊你小子!”

“哪有哪有!俺能打什么主意啊!哈哈,就是随便问问。”

“不过,这次真能抓到她,兄弟们玩玩也未尝不可嘛!反正帮中到时也不能留她性命,是不是啊?林帮主……。”

“呵呵!老柳你倒性急,可惜今晚捉到的那小姑娘年纪太小了,要不然先让你……哈哈!”

林八方见他们说的实在不像话了,大声呵止了几句。他虽然也曾杀人放火,但这般侮辱人妻女的事却未曾做过。

坐在他旁边的朱由却把手中酒碗砰地拍在桌子上,阴沉沉的哼了一声!

“当年要不是因为她,我五弟朱斌也不会惨死!林副帮主休要心存仁慈,且待捉住那苏红云,看我怎么摆布这母女!”

林八方倒不是心存什么善念,只是觉得不如直接杀了干脆。见他如此说,便不再多言。

其余帮众有些淫邪之辈就随声附和着,污言碎语自不待言。

正热闹着 ,忽听门外有东西倒地的轻微声音,院中的灯笼竟一起无声无息的熄灭了。

有些警觉些的已经发现不对,可大多数还在推杯换盏喝酒吵闹。林八方心头一凛,嚯地站了起来,连打几个手势,屋内终于渐渐安静下来。

此时屋内灯火通明,而院子里却是一片暗了下来。朱由冲外面喊了几声,却并没有听到外面巡卫的人答应。向门口努了努嘴,两个坐得最近的汉子拎起依在墙边的刀,互相对视一眼,左右一分冲了出去。

可是等了片刻,却依然什么动静都没有听到。就好似那两个冲出去的人被什么怪兽一口吞噬了一般,一丝回音都没有。

情形有些诡异起来,屋里的人都站了起来,纷纷把自己的兵刃握在手中,不明白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定是来了厉害的敌人了!可是对方就算是武艺再厉害的人,终归要有打斗的过程啊!出去的人就算被杀死了,也终究要有呼喊啊惨叫啊什么的吧?

可是什么也没有!就如同门口外面是一个巨大的深渊,一步迈出就掉里去了!众人心里有些砰砰跳起来。

林八方单手提着他那把厚背环刀,高声问了一句:“呔!外面是什么人?休要装神弄鬼,是好汉的就现出身来!”

风从那黑洞洞的门口吹进来,屋内灯影摇晃,众人莫名的感觉有一股肃杀之气从那边开始蔓延过来。

一个大汉啪的把一碗酒摔在地上,大声喝骂:“装什么龟儿子!有种出……”

话音未落,只觉一股疾风扑面,心中大惊,竟然避无可避。一柄单刀贯胸而过,巨大的冲力带动了他的身体飞起来,倒冲了两三丈之后,噗的一声,连人带刀钉在了墙上!

“……来啊!”至此骂的那最后两个字才刚刚出口。

这一下子,屋子里的人乱了起来,酒菜翻了一地,三四十人乱哄哄的都避到墙边。心中都惊惧起来。

林八方也大惊失色。他是使刀的行家,眼力是有的,这一刀之力,威猛至斯!自己是万万不敌的!

终于,门口有了动静,那是刀尖划过地面的声音,异常刺耳。

“什么流云帮流土帮的,太俗气了嘛。天地会青龙帮什么的就好听的多……。”

似乎有自言自语的说话声音响起,但夹杂在其中,听不清楚是说的什么。

随着地面摩擦起火花的闪动,一个人影渐渐的显现,很奇怪,那是一个矮小的身形。

只听那人一边慢慢向前走着,一边似是带了叹息慢慢低语道:“总杀人哪里行啊?唉!本来不想杀人的,只想把人带走就算了。可是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是不能亵渎的!呃,说几句脏话也不行的哦。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说出的话而付出相应代价的,所以……你们还是去死吧!”

这次众人听清了,感到这人说的话有些乱七八糟,甚至有些好笑,似乎是一个孩子在开玩笑一般。

而事实,对方就是一个孩子。

可是,已经没有人有闲暇去笑了。因为,死亡之神已经降临!随着刀光闪起,无情的杀戮开始了……!

小冰儿呆呆的坐在对面的屋顶上,居高临下,整个院子和房间的情形都看得清清楚楚。耳边听到那些人受伤惨叫和死去前发出的声音,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里此刻竟然没有害怕,有的只是兴奋、激动和浑身的颤栗!

在这一刻,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舅舅卫青会把自己带到梵雪楼,又为什么会郑重的对自己说那一番话!

从元召跳到院子里开始,小冰儿的眼睛就一直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的背影,夜光中,那个影子变得有些虚幻,特别不真实。

她看到了他先是干净利落的解决掉了院子里那几个巡卫的大汉,甚至他们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

然后,他以一种粉碎面前所有物体的状态拖着刀慢慢进到了那房子里。在不到半个时辰的时间里,惨叫、大喊、逃避、鲜血、尸体……由静至动、到沸腾再逐渐转为消减、平静……。

她虽然看不见,但是能想象到他的面容一定是冷峻无敌,眼神一定是锐利无匹,身形一定是如同劈开天地的宝剑……!

人世间的至强者,光凭借那种俾睨一切的气势就足以秒杀一切吧!

她的衣服都被紧张的汗水浸透了,心激动的快要跳出胸膛,风掠过屋顶,清霜洒满大地,乳名小冰儿大名却是一个男孩名字的她浑身颤抖着,攥紧了拳头,把面前的一幕牢牢的印在了脑海中。

正文 第四十二章 无常似幻影 生死不容情

林八方艰难的把头抬起来,他的一条胳膊已经没有了。鲜血浸透了半个身体,那把厚背环刀就掉落在眼前地上,可是他已经没有勇气捡起来再去战斗了。

林八方的成名绝技就叫做"夜战八方"。曾经得到过帮中暗堂前辈的指点,那讲究的是一个快字,一刀挥出,手腕翻转之间八道幻影,虚虚实实实实虚虚变幻莫测,让敌人难以招架,许多对手就伤在了这一刀之间。

他向来对自己的本事还是有几分自负的,否则也不会做到现在的位置。但他也绝不敢骄傲自大,他知道在帮中暗堂的有些前辈是很厉害的,这让他不敢懈怠,一直勤苦修炼不止。

可是今天晚上,他只剩了绝望。从对方冲进来,第一道刀光闪起,他就知道自己绝对不是对手。

那是一种他做梦也想不到的境界。就那么随意地一挥刀之间,丰沛的刀意就织成了光滑的瀑布,以压倒一切的态势汹涌而来,所过之处,那道灵活的身影就引导着这如山海的刀形,杀戮直如行云流水,略无停滞!

林八方在呆滞的片刻间,竟然忽然感觉眼前这一幕竟然很协调!鲜血迸溅、激烈呐喊、生命的碰撞、惬意的挥洒、夭折与凋零……!

杀人成为了一种艺术!也许这才是武者的最高境界吧。

他深吸了一口气,既然是与强者的战斗,那就拿出最高水平一搏吧!无论生死。

只是当他那用尽全部修为的得意一刀斩向那道身影时,所得到的回报与其他人并无不同。

"夜战八方"还未来得及幻影成形,已被对方倏然拉近的一刀掠过,右臂和环刀掉落在地,林八方疼的大叫一声,抱臂翻滚。那一刀余势未老,又划过旁边一人咽喉,随着那道身影拖过,第二刀刀意又生,向前方余人涌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半个时辰?也许是漫长的一夜?林八方从重伤后的昏沉中渐渐清醒过来。

四周有些静谧,偶尔有滴答滴答的声音,未曾熄灭的余火更添昏黄。

一个人影,静静地坐在对面看着他,眼神有些玩味。

“呃,等了你好久呢。既然清醒了,我有几句话想让你带回去。”淡淡的属于孩子的口音。

林八方忍着剧痛,盯着他的眼睛。

“你不用那么看着我,其实我本来想把你的脑袋也砍下来的,不过后来我又改了注意。”对方继续说着。

“那些什么陈年恩怨啊都不用再管,你只要回去告诉那郭帮主还有什么几个老家伙知道就行了,也许在某一天,有心情了我会自己去一趟的,乖乖等着就行。嗯嗯。”

说完,只见他手臂微动,斩向身边最后一颗人头,然后用刀尖挑起来,轻轻放在案几上那堆塔状物的最上端。

林八方的目光木然的随着那方向看去时,他的眼睛一下瞪大了,瞬间肝胆俱裂。

只见案几上那一堆塔状物鲜血淋漓,竟然是人头堆积而成!那些熟悉的面孔,都是他曾经的得力属下们,而最上端刚放上去的那一颗,怒发戟张,龇牙咧嘴,正是那以阴险狡诈著称的流云帮军师朱由。

那朱由也不知死前经受了这孩子多少折磨,满脸痛苦之色。

只见那杀神又想了想,用刀随手劈了一块一尺左右的木板,用布蘸了血迹写了几个字,插在那堆人头塔上。

“哦,对了,还有这句话,回去说一下啊。当然,前提是你能活着回去。”

然后他看到那孩子模样的人竟然咧嘴对他笑了一下,宛如恶魔,然后扔掉手上满是鲜血的刀,擦了擦手,就那样消失在门外的黑暗中。

半响之后,林八方咬牙挣扎着往前爬了几下,借着微弱的光亮,看清了那块木牌上的字。

“流云帮人等再入长安城者,死!”血迹淋漓,笔势凌然!

打斗中仅余的那盏灯终于熄灭了,黑暗中传出阵阵哀嚎,如同苟延残喘的野兽,听不清是哭还是笑……!

第二天刚蒙蒙亮,整条街巷就已经被长安府衙和巡武卫重重封锁了。

这一处普通院落是被巡武卫的夜间巡逻小队发现的。

昨夜大约三更时分,这一队人走到附近的安定大街时,发现在街角的阴影里,有个人影一闪不见了,形迹可疑,上前追寻时,那人竟然突然发难,从暗处冲出来,用刀砍倒两人,拼命夺路而逃了。

事发突然,领头的小队长一面领人分头追赶,一面速派人回哨所报信。

只是那人虽然受了伤,却甚是凶猛,几个普通兵卒终究拦他不住,被他逃脱了。

等到大队人马赶到,四处左右搜寻时,顺着淋漓的血迹,就发现了这所在街巷深处的院落。

在这儿发现了很多人,很多死人,很多被砍下头的死人。

对于斩首这种事,这些负责京城治安的兵卒们也不是没有见到过,无论是凶杀案的死者,还是刑场上被砍头的那些罪犯,脑袋掉了人就死了,谈论几天后也就渐渐淡忘了。

可是今天晚上在这儿见到的一切,注定会成为所有人余生的噩梦。

长安府衙的总捕头云猛带齐了所有的人赶到了。同来的,还有长安令汲黯大人的智囊姚尚。

接到巡武卫派人送来的通报,汲黯大惊失色。千防万防的,最近不要出乱子!可是偏偏就在这节骨眼儿上发生了这么大的事。

窦太后三天贺宸,普天同庆。今天才第一天,在这天子脚下就出这事!汲黯的头又有些嗡嗡的疼起来。

当下不敢怠慢,马上派云猛立刻带人去,先勘察现场,封锁消息,务必不要引起民间恐慌。

三四十条人命啊!此事太过重大,汲黯今日还要上朝 ,无法脱身。放心不下,就又把自己的心腹智囊姚尚派了跟来了。

那云猛看了现场,神情很凝重。他跟了汲黯多年了,与姚尚是老搭档。辑盗破案经验丰富。

只是今天情形让他难解,场面血腥,尸横遍地,这些虽然让他心惊,但这不是最主要的。他不明白有什么人会与流云帮有这般仇恨!难道不知道流云帮现在的势力有多大吗?杀人还杀的这么高调。这又会是哪一方有这么大的本事呢?

“流云帮人等再入长安者,死!”姚尚又念了一遍那牌子上的字,低头沉思。

“对方这是意在立威啊!”他低声说道。

“姚师此话怎讲?”云猛对他很是尊重。

“对方既然把这些人都杀了,已然达到目的。可是他们为什么又把这些人头垒成如此形状呢?”姚尚继续说道。

“自春秋以降,在两军阵上,战胜的一方往往把对方的死尸头颅割下来,堆垒成塔状,称为京观 以此震慑敌胆,动摇敌人的军心,这就是此物的由来了。”

“如此说来,倒果然是向流云帮示威了。”云猛信服的点点头。

“只是这到底是哪一方势力要与流云帮放对呢?”

“垒京观……难道是军方的人?”云猛吃惊地问道。

“这倒不像。早就听说那流云帮这几年与军方的某些勋贵关系密切,不太会发生这样的事。”姚尚摇了摇头。

两人猜测了半天,莫衷一是。决定先不去管其他事,把现场清理一遍为最重要。

他们在这方面都是行家了,略微检查一遍,暗自心惊。互相对视一眼,同时在心里涌起一个念头:太棘手了!如此杀人手段……长安城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厉害的人物!

云猛姚尚都是汲黯的左膀右臂,追随自家老爷已多年。此时隐隐都有些担心起来,在这长安地界,短短几天,就发生了两起如此重大的斗杀事件,死亡上百人!不管是哪一方要对流云帮动手,身为长安令的汲黯大人,都有的头疼了。

汲黯现在果然有些头疼。因为,今天朝会之上武安侯田玢向他发难了。

田玢一早起来就接到了消息。自己的儿子巡武卫统领田少重派心腹飞马送来了密信。

田玢看罢,脸色顿时阴沉下来,忍不住就想破口大骂。一旁新近受宠的九夫人正在给他整理衣袍,见他不高兴了,连忙过来撒娇一番。田玢此时却没有这种心情,挥手把她推到一旁,自己穿上衣服下了睡榻,吩咐人去把几个心腹幕僚叫到客厅。

田玢一面吃着早点,一面听垂手而立的几个幕僚献计筹划,心中渐渐有数。他吩咐了几句,派人分别去给大长公主府、淮南王府小王爷刘健处送了口信,叮嘱他们一定把前段时间与流云帮交往的痕迹秘密消除,不可留一点儿蛛丝马迹,以免后患。

田玢心里是有些后怕的。这些流云帮的混蛋!竟然敢不听他的话。已经派人让他们赶紧撤离的,谁知道这帮家伙竟然潜入到长安城内来了。

这要是因为什么事被羽林军抓住了,牵扯出上次刺杀皇子的秘密来,那可真是大祸临头万劫不复了!

万幸这帮人都死了!逃走的那个就让他逃走了吧,只要没在长安被抓住就行。等过去这阵风头,一定派人去好好训斥那流云帮的帮主一顿。还想不想混了?怎么管的这帮属下!

当务之急,是要赶快找个替罪羊,转移注意力,免得一些细心人发现其中的端倪。怎么才能把这件大事的责任推到别人身上呢?他眼珠一转,有了计策。

“死对头汲黯不就是最好的替罪羊吗?哈哈!在窦太后贺宸之际发生了如此重大的惨案,治安疏忽之责,长安令难辞其咎。这次我倒要看看他的脖子怎么再硬下去!”

当日早朝,天子大驾迎罢,百官各自归班。

丞相魏其侯窦婴首先出奏,具言最近几件大事的安排,这些事各部有司早已准备妥当,此时一一奏来,自是条理清楚,规矩分明。

窦婴启奏完毕,见皇帝点头颌首,并无异议之处,遂施礼退归班位。

然后光禄寺、太常寺各卿陈列宣读了各项有关窦太后的贺宸礼仪事项,这次刘彻听得仔细,中途打断,玉言增减几条,不必细说。

皇帝刘彻昨夜却是留宿建章宫,与卫子夫一番恩爱自不必言。早膳用罢,卫子夫又进清茶一盏,刘彻细细品过,神清气爽,只觉头脑格外清醒许多。不禁又夸赞一番佳物!

此时坐在御书案后九龙榻上,意味深长的看着下列群臣的面孔,他心中有一种隐隐的兴奋。

再过几天,他心中酝酿已久的一个想法就要开始去布局了!

他,大汉天子刘彻,从来没有想只做一个守成的君王。他的心中有一只翱翔九天的雄鹰!

鹰隼试翼,风尘吸张。云海际会,志在八荒!

而他不久后要开始去做得那件事,就是要给那只雄鹰安上最强健的翅膀!只是,这满朝文武会有多少人意志坚定站在他的背后呢?现在他心里并没有多少把握。

正文 第四十三章 烟云人独立 岁月藏锋芒

今天的朝会在威严肃穆的气氛中开始,又在几个重臣的吵闹争执中结束。

先是太尉田玢神情激愤的参奏了长安令汲黯。罪名是疏忽职守,懈怠本职,以至在窦太后贺宸期间帝都发生骇人听闻的惨案,实为罪不容赦,应予以罢职严惩。

一向与汲黯水火不容的廷尉张汤也随之站出来大声斥责。

汲黯只是低头不语,并未就这件事争辩。

其余他平时得罪过的一些朝臣见有机可乘,也纷纷指责起来。

虽然也有几个正直的臣子为他辩解两句,但夹杂在众多的责难当中,根本无人去听。

丞相窦婴抬头看了看龙案后的天子,从他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心里暗叹一声,只得走出班来,制止了众人这乱哄哄的场面。

朝堂之上为所欲言,其实是刘彻故意纵容的结果。韬光隐晦的皇帝心里很清楚,只要长乐宫的窦太后一日健在,自己要想改弦易章有所作为,基本是不可能的。

这是他从这几年所受的几次打击中总结的教训,很深刻。

与其不能彻底放开手脚,还不如老老实实的暗中积蓄力量,等到自己能彻底主宰这片江山的时候,再去施展那些胸中的抱负也不迟!

因为他还年轻,有大把的时间。而窦太后已是垂垂老矣,他等得起。因此他继位的这几年,朝政大计一直遵循旧制未改分毫。

但这并不表示他什么都不去做,其实他暗中积蓄的力量已经够强大了,只是他还在等待着,等待一个合适的机会。

而朝堂上的这些大臣们,谁忠谁奸、谁贤谁愚、谁忠于职守、谁尸位素餐……就在这一次次他故意放纵的攻讦争吵当中,刘彻心里早已分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帝王之术也总是迫不得已的。坐在这个高高在上的位子上,他比谁都清楚风光后的凶险。尤其是在背后有窦太后那双历经岁月磨砺的睿智眼神注视下,他只能把那无限的野心暂时悄悄埋藏。

“等我彻底掌握了大位,再俯瞰脚下这片江山,那时滋味自会不同吧!”

只是现在,他对下面的辩论有些厌烦起来,摆了摆手,大臣们都安静下来。

“一些小小的帮派仇杀,还不值得拿到这朝堂上来讨论吧?汲卿去把此事来龙去脉查清楚就好。当务之急,众卿还是集中精神把最近要做的几件大事做好吧!”言罢,挥手散朝自回后宫去了。

田玢见汲黯圣宠依旧不减,也是无奈,冷哼了一声,众臣各自散去。

丞相窦婴走到汲黯面前时,拍了拍他的肩头:“汲大人啊,回去还是要好好查清楚的,免得再节外生枝,惹出不必要的事端来。”

汲黯点头拱了拱手,各自作别,分路而回。

这汲大人虽然任了文官,却不耐坐马车,仍旧骑了他那匹瘦马,在众同僚的一片车马繁华中独自远去,一如他孤介的性格。

待的回到长安令署,云猛姚尚二人已回来多时,见自家老爷脸色不豫,就知道朝堂上事情不顺,小心询问起来时,汲黯把大略情况说了一遍,两人忙劝解一番。

汲黯却摆摆手,示意不必介怀,政敌之间寻隙攻讦早已司空见惯。

问起去勘察情况,两人仔细汇报一遍。汲黯听完,不由自主就把此次与上次城外密林惨案联系起来,心下暗自揣摩一番。

“上次那件事没头没尾的,竟然是羽林军出手接管了,就此压了下去不许再提。这次这些人会不会与上次有关联?其中定有隐情。流云帮……哼哼。”

他想罢多时,又与云猛姚尚秘密商议一番,布下几条线索暗中去查访不提。

梵雪楼内,天光大亮,苏灵芝慢慢的苏醒过来,感到头有些疼,嗓子渴的厉害。她慢慢的坐起身来,周围是熟悉的环境,这是自己的房间。

她感到有片刻的迷糊,昨夜的经历是一场噩梦吗?不,绝对不是!那些凶神恶煞的身影、冰冷的眼神是那么真切,那不是梦,那些坏人是真真切切的捉住了自己!

她用手摸了摸脖子处,果然还有些疼,心下又有些恐惧起来。昨夜发生了什么?那些坏人呢?难道他们还在!?

房门被吱呀一声推开了,光线随着倾泻进来,名叫小冰儿的女孩惊喜的叫了一声。

“灵芝姐,你终于醒了!谢天谢地,吓死我了。”

灵芝连忙抓住扑到自己身边女孩的手,声音急促地问道:“小冰儿,那些坏人呢?大家怎么样?赵远叔叔他们呢?”

“哎呀,没事了,没事了……灵芝姐,你先放开嘛,都抓疼我了呢。”

灵芝放开手,疑惑地盯着她。

“真的没事了呐!几个伯伯都受了伤,都还在休息。”

“小冰儿,你不要骗我啊!他们伤的重不重?……那些坏人、那些坏人……真的没事了吗?”

小冰儿脸色肯定,连连点头。灵芝心里忽然轻松起来,她连忙起来,走到门外,从二楼居高望下去,梵雪楼内到处果然一片宁静,小院中桂子花开,香气依然如同往日。

赵远马七宋九三人其实伤的并不重,听到灵芝醒转过来了,连忙过来看了一遍,见她没事,这才放下心来。小胖子马小奇忙前忙后照顾着几个人。

只是那少年崔弘身上的伤口有些深,他本来旧伤未好,这次又加重了些。

几个人对他是有些感激的,看他的眼神都亲热了许多。因为据小冰儿所说,昨夜幸亏崔弘,他们一行人才被救了下来,而那少年正是为此受了重伤。

一切经过都是他们醒来后听小冰儿诉说的。说起这些时,小丫头手舞足蹈,倒似乎是十分兴奋。

昨夜他们一行人被那群流云帮黑衣人打昏捉走后,那少年崔弘就偷偷的跟踪在后,后来在半路上他就找了个机会飞快的跑去了巡武卫的卫所求救 ,结果大队的巡城兵卒就赶来了,一场混战,救下了他们。

那群黑衣人跑的跑死的死,反正下场都很惨啦!而崔弘也是在这过程中受了伤。这就是事情的经过!小冰儿两眼放光地把整个过程讲完,拍拍手,一副大事件亲历者的模样,很是得意。

说实话,三个大人对她所讲的这些是有些将信将疑的。什么时候巡武卫的兵卒这么厉害了?那些流云帮的高手可都是帮中的精锐。再说了,就凭一个来历不明的孩子的话,他们就肯轻易的出动?

但是,事实就是他们都完好无损的回到了梵雪楼,这是摆在眼前,无可质疑的。

只是躺在那儿的崔弘却是一直脸色通红,似乎是有些不好意思。大家只当他是脸嫩,受了夸奖而害羞。

虽然大家都没事,但经此一劫,赵远几人终究是不放心的,商议一番,虽然身上都带着伤,但却不可大意,做了几个防备措施,好好警惕戒备起来。

灵芝见小冰儿的脸上还肿着,想起她昨晚为了自己拼命的样子,拉过她的手,亲昵地摸了摸问她还疼不疼,小妮子眼中的笑却很灿烂,连连说不疼不疼。

跟在灵芝姐身后往楼梯口走着,小冰儿的心里似乎有小兔子在蹦跳,从昨天夜里的兴奋就一直没有消减过。

她的脑海中一遍遍回想的是那个无敌般的身影和他对自己许诺过得话。

昨夜把所有人带回梵雪楼安顿好后,元召刚要转身离开,一双小手拉住了他的衣襟。他回过头,看到的是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

“不用怕,那些人……不会再来了。”

他看到那双眼睛眨了一下,似是鼓足了勇气。

“不是怕……小冰儿不怕!只是……只是……。”

“什么?”元召有些奇怪。

“我想求你一件事儿好吗?我想……我想求你教我那些厉害的功夫!”话说出口,小冰儿勇敢起来,她继续说着。

“你好厉害的!杀那些坏人的时候……我也想学!”

她看到那名叫元召的孩子只是笑了笑,脚步并没有停留,继续向门外走去。

小冰儿有些着急起来,她用手死死地抓着他的衣襟并不松开。

“答应我嘛!我能吃苦的,也不怕疼,一定可以的。”

元召抓住她的手轻轻松开来,淡淡说道:“那些事不是女孩子可以干的,去做你自己的事就好。”

小冰儿见元召不答应,眼看他出得门去就要走远了,心里大急,委屈一下涌上来,哇的一声大哭出来。

“呜呜,知道你们所有人都看不起我的,从小都欺负我,可是,为什么男孩子做到的我为什么不行?明明也可以的……呜呜!”

元召有些无奈,他对这些小女儿家的脾气实在没有什么经验,想了想,正色地对她说道:“你学了那些东西有什么用呢?是要做个侠女吗?在这个时代还是算了!嗯,去学学手工女红什么的……嗯嗯,将来嫁个好人家,也不错的。”

“可是,我就是喜欢啊!喜欢在街头看那些威风凛凛的将军打马飞驰而过,真是太威风了!可是没有人会教授一个女孩子这些东西的,起初求了舅舅教我,后来他也不再有耐心了呢……。”

说到这儿,小冰儿有些黯然起来,一种与她年龄不相称的名叫忧伤的东西浮上脸际,眼中泪珠噗嗤噗嗤掉落下来。

元召莫名有些心软,只是……这个时代女子再厉害能做什么呢?这可是两千多年前的大汉朝!这不是她们的时代啊……唉!

“那你打算学这些干什么呢?打打杀杀的,一个女孩儿家。”

“去当将军!穿上漂亮的盔甲,上阵冲杀……一定可以比他们强!哼!”小冰儿挺起胸膛,义正辞严。

元召好悬没被她逗乐了!当将军?这也行?

“好了,小冰儿,不要再纠缠这些了。我还要赶回宫里去的,这边不会有事了,记住我交代你的话,明天他们问起来,要照我教给你的说,听到没?”

小冰儿却眼珠转了转,止住泪珠。

“你要是不答应教我本领,我就不会替你保守秘密!哼哼!还有,元召哥哥,以后不许再叫人家小冰儿那么幼稚的名字,我有自己的名字的,虽然不好听了些……我的名字叫霍去病。”

已经走到院门口正要翻身而出的元召脚下一趔趄,差点摔倒!什么?什么?霍……去病?

他有些艰难的转过脸来,看到那个以为是因为自己的小小威胁而得逞的小女孩就站在那儿,眉花眼笑、嘴角轻扬。

岁月风霜掩盖了无数的历史烟云,多少出乎意料的真相就藏在其中,等待着宿命中的人来破解。英雄的神话传颂千古,后人顶礼膜拜,只是当时竟然如此平常!

惟愿卸去胭脂妆,

轻点梨花枪,

流星如飒沓,

飞马入阵破锋芒!

淋漓尽酣畅,

爱恨又何妨,

且试天下如草芥,

俾睨风刀与剑霜!

正文 第四十四章 乍处久不厌 何如相见欢

元召与素汐公主的相遇很偶然,但一切早已似乎注定,缘来如此,无可逃避。

“故梦里,曾听闻,世间草木深。

青梅易老去,竹马本无心。

何人系我绿罗裙?缘来有红绳牵引。

韶华倾负年轮,宿命难逃贪、痴、嗔。

浮生小字细细勾勒成古今。

山水回眸五百转,婆娑相遇在凡尘。

菩提叶三千经文,听莲花开落几缤纷。

来日果,今日意,去日因。

可怜都是痴心人!”

且说窦太后的贺宸进行的很顺利,遵从她的意思,一切礼仪隆重而又简朴。

这位与国同龄的老人家一直念念不忘自己的丈夫当年经常对臣子们提及的戒语:珠宝金玉,饥不能食,寒不能衣,唯有米粟谷物,才是民生之本啊!

因此,她对于民间疾苦一直都是很在意的。此次特颁下懿旨,凡天下郡县满六十岁以上的老人,皆赐米肉若干,以示尊老之意。朝野自是一片颂扬之声,大赞老太后仁慈。

朝臣命妇进宫参拜,各处封地王缱使进贡,勋臣百官赐宴各类活动不必细说。

汉家以孝治国,为示对窦太后的崇敬,各地所进长乐宫的奇珍异宝自是不计其数。窦太后却是信奉"黄老"之人,注重的是清净朴素、无为无欲那一套,因此,只看一眼那长长的礼单,叹息一声奢侈,就命内官分类登记,锁进库房去了。

只是,在午膳后,自己那皇帝孙儿亲自给她端过来的一盏清茶倒是引起了她的兴致。

清雅淡香,茶汤澄碧,窦太后不禁伸手接过来,细细呷了一口,果然好饮。

皇帝很贴心啊,知道自己的口味,果然,这种茶汤很熨帖窦太后那种清静无为的心境。一时不由心情大好,夸赞了几句。

刘彻见果然投了窦太后的好,在一旁陪着闲话几句,似乎是无意当中说起这种新茶刚刚发起于民间,是卫夫人特意定制送来给老太后品评一下优劣的,哈哈!

窦太后看了陪着笑脸的刘彻一眼,她阅尽世事,心下了然,自然明白他用意所在。却并不动声色。

又闲谈一阵,刘彻起身告退。

“皇帝啊,这茶确实不错,就让你那卫夫人费费心,以后定期往长乐宫送些过来吧。”窦太后把茶盏放在几案上,淡淡说道。

刘彻闻言大喜,后宫之内他最闹心的事,一是皇后娇纵蛮横。二就是窦太后不待见卫子夫了。而这两件事又是起因为一的。

因为皇后陈阿娇是窦太后的亲生外孙女啊。

为了弥合这其中的关系,他可是费了不少心的,一直收效不大。窦太后一直对卫子夫是冷脸相对的,连带着自己的母亲王太后也不敢对她有所善意了。

只要这次破了冰,以后好好培养,关系总会能好起来的!刘彻连忙代为施礼感谢。

“还有啊,我那乖皇重孙儿倒是不错,聪明伶俐,有空经常带他来长乐宫走走,看看我这老婆子。唉!人老了,总是喜欢热闹些。”

“好、好、好!孙儿一定叮嘱那孩子勤来探望。此事是我疏忽了,还望皇祖母莫怪。”刘彻连忙答应道。

“你就好好当你的皇帝,管理好天下大事就好。这后宫中的事就少要操心了,我虽年老,还不至于糊涂到那个份上。”

“孙儿谨记教诲,一定不辜负皇祖母的期望。”刘彻感激的说道。

到得傍晚时分,皇帝来到建章宫,就把这个好的消息告诉了卫子夫。卫夫人自是感激落泪,盈盈下拜,谢过皇帝的一片苦心。

刘彻见面前佳人玉颜含泪,梨花带雨,似是不堪娇弱之意,大是怜惜,遂拉入怀中,轻怜蜜爱,温柔乡中事不必细描述……!

第二天,那庆松副总管一大早就来到了元召他们所在的院落。这次,这家伙的脸色已是完全不同,进的门来,满面春风,先拱手致意,连说恭贺。

大家先是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说这话什么意思。庆松这才笑咪咪的把来意说明。

原来是窦太后喜欢上了这盏中之物,清茶一盏讨了她的欢心。因此天子龙颜大悦,把梵雪楼的这种新茶,定为了宫中特供,按需采制。而这件差事,就委派到了这庆松副总管的头上。

苏红云几人听了也自是欢喜,有此门路,那是天大的机缘。连忙把他迎到里面,钱掌柜作陪,把其中的机宜好好讨教一番。

庆松来之前却早已细细地做足了功课,把这梵雪楼的背景、进宫缘由打探了明白,知道这是宠冠后宫的卫夫人的门路,自是不敢怠慢,把该注意的地方详细说明,比如需要注意哪些忌讳,哪些地方需要稍加打点……等等,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宫中用品是马虎不得的,稍有不慎,那可是大祸,钱掌柜和侯五一一记在心里,连声感谢。

当下商议定下各种详细采制事宜,不必细说。庆松起身告辞之际,却又拉着元召的手亲热地说了几句,然后方去。

送他离去后回来,钱掌柜兴奋的拍了一下元召的肩膀,大为高兴。

“元哥儿,这次可真要谢谢你!虽然你不说,可大伙都知道这是你的功劳。哎呀,宫中定制!那岂不就是御茶了?哈哈,真是太好了!”

“是啊!有了这个名头,梵雪楼以后的生意会更好了吧?”侯五也很兴奋。

“那还用说!连窦老太后都亲自夸奖了,谁还敢说不好!以后啊有的忙了……。”

元召看到他们两人在议论,倒是没多说,只是笑着附和几句。先推出新茶,这才是刚开始而已。

他本来就心中有一个完整的计划,只是现在节外生枝添上皇家这块招牌,其实也不错,倒是可以好好的利用一下。

苏红云坐在一边,含笑看着他们。

“你们一个一个的都对梵雪楼这么用心,真是难为你们了。我一个妇道人家也没有什么大主意,一切你们看着办就好。”

钱掌柜和侯五连忙谦逊几句,说这些都是份内之事,夫人不要客气。

“只是,在这地方,终究是挂念着家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去?”苏红云终究是有些不放心灵芝。

钱掌柜那会儿偷偷问过庆松的,那副总管只说是不用着急,最晚明天一切贺仪结束,就可以出宫回去了。

当下又免不了宽慰苏夫人几句,说家里有赵远他们照看,不会有什么事的。

元召自然不会说破昨晚梵雪楼发生的事。既然呆着无聊,就在这套院子中随便走走。

此处院落虽说是小,但那是相对于未央宫中其他宫殿所说的,比起外面的民居,仍旧是大了许多的。

后面也有一个小小的花园,虽说已经废弃,但深深杂草之中也有一些花木丛生。元召采了一节细草芥咬在嘴里,边走边想事情。

想起梵雪楼中的那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儿,他感觉有些荒诞。昨夜最终自己还是答应了她,等从未央宫回去梵雪楼后,就会开始教他武功。

这不是因为屈服了她那小小的威胁,而是因为另一个在这个世界还无人知道的原由。

霍去病……这个英雄名字的主人会是她?那个瘦弱的黄毛丫头?

元召作为一个从后世而来的穿越者,自然明白这个名字的力量。自汉以降,这个名字就代表了一种精神,那是一种扬眉吐气,一种民族脊梁,一种无坚不摧的无敌锋芒!

可是,现在他无法把这个名字和那个瘦弱的身影重叠起来。不可能,她不可能是他!

但是在历史上那个少年天才将军的横空出世和突然的寂灭又是那么不可思议,恰如耀眼的流星划过天空,留给后世的是无法解释的谜团!难道……?元召自嘲地摇了摇头,有些困惑。

元召忽然直觉有一双眼睛在暗中偷窥自己,心中一愣,用眼角余光看去。

只见在这后园角门处有个淡绿色身影一闪而过,恍惚之间仿佛是一个头扎双髻的小姑娘。元召也没在意,暗想应该是这宫中的宫女吧。

园中有几棵叫不上名字的树,遮住了阳光,元召在浓荫下停住,反正左右无事,他伸手摘下一片薄薄的叶子,抿在嘴边,盘膝坐下,一只清淡柔软的小曲儿咿咿的荡漾开来。

过了一会儿,耳边有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他感觉有人坐在了自己的身边,但他并不回头看,依旧认真地吹奏完那只小曲儿。

余音未尽,元召停歇下来,有一丝淡淡的伤感萦绕心头,前世今生,天意捉弄,有些事总会在某一时刻突然想起来,而不可抑止。

“可真好听!”一个清脆的少女声音在身旁响起。

元召回头看时,只见一个身穿淡绿宫妆衣裙的少女坐在一边,两手托腮,眉弯如月,眼睛亮晶晶的,在盯着他看,依稀就是刚才的那个身影。

素汐感到很奇怪,那片薄薄的叶子怎么就能发出如此好听的声音?这让她有些迷惑。

“我可以试试吗?”她伸出如青葱的手指指了指元召拿着的那片叶子。

元召点点头,交给她。

素汐接到手中,翻来覆去看了一遍,只是那几棵树上的一片普通叶子而已,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

只是她放到唇边试着吹了几次,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

元召把手伸过去,示意她交过来。素汐脸儿有些发红,她感到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却摆不平这小玩意儿,有些小小的不服气。

元召把叶子微微抿起,吹了几声,又交还给她。这次素汐看清楚了,她依法照做,纤细手指微微抿起,樱唇半启,吐气如兰,清音微发,果然好听。

素汐仿佛发现了新玩具的孩子,眉飞色舞,有些欢喜起来。元召却没耐心与这不认识的小宫女多纠缠 ,他转身就欲回到前面去休息。

“喂!喂!站住,你先别走。”

素汐却紧跑几步拦到了他的前面,元召不明白她想要干什么,撇了撇嘴。

“哎!你是哪个宫里的小宫女啊?还不快回去干活,被你主子发现了会挨罚的。”

“什么小宫女啊?……啊,对对对,我是小宫女。”素汐眼珠转了转说道。

“可是我现在没有活可干,所以不用担心。喂,对了,你是住在这个院子里会做点心的那个人吗?”

“是啊,你怎么知道的?”元召有些愕然。

“这个你不用管!自然是有人告诉我的啦!那你快和我说说,那些点心还有那些……蛋糕是怎么做的那么好吃的?”

“呃,这个啊?跟你说了你也不知道,小孩子家的。”

“可是我可以慢慢学啊!学会了我就可以做给……吃。反正你跟我说就好了,行不行嘛?”

看着面前的女孩一脸无邪的模样,元召有些头疼起来,不明白她为什么非要纠缠自己。

原来他们住的这个偏僻院落,隔壁就是建章宫。是小公子刘琚特意求了卫夫人,把他们安排在这儿的,就是为了随时来见元召方便些。

这几天,刘琚有些兴奋,不免得意忘形,就被他大姐儿素汐看出了端倪。

利诱哄骗加上严刑逼供,终于逼得小刘琚对她说了实话。原来是他在宫外认识的一个朋友,被他想办法弄进了宫来,就为了多见几面玩耍。

素汐却也是顽皮的性子,听弟弟说起 ,原来这次宫中进的那些好吃的糕点就是那些人做的,不免心下好奇,就想去看看。

可是刘琚却不同意,说娘亲说了女孩儿家是不能随便去见外人的,何况你还是大汉的公主!她只得作罢。

今日本来只是走到角门那儿偷瞄一眼的,没想到听到了元召在那儿吹好听的曲子,她一时忍不住,就走了出来。

素汐公主却从未想到,这偶然的遇见,会成为一段绝世的情缘,人生天地间,宿命的安排,注定的夙缘,又怎能逃得开呢……!

正文 第四十五章 美玉自天成 良材须雕琢

苏红云一行人终于回到了梵雪楼。从未央宫带回来的是丰厚的赏赐,还有皇家每月数量可观的茶叶点心采制单。

苏灵芝从楼门口跑出来,扑到自己母亲怀里,再不松开。

少女经过这次打击,本来神经变得已经有些坚强,可是看到了苏夫人和元召,不知怎的,委屈和柔弱就又重新占据了她的身体。

看到几个人都带了伤,苏红云和钱掌柜侯五都大吃一惊。连忙细问经过,赵远又把那晚发生的事详细的解说一遍,大家不免愤怒。大骂那老贼这么多年了竟然还不肯放过!

几个孩子早已被打发到外面,小胖子马小奇那晚也是被遭劫之人,此时对元召说起来,却是手舞足蹈,眉飞色舞,炫耀了一番自己的胆大不怕死的行为。

元召免不得附和着他做出或惊讶或害怕的表情,小胖子的心似乎就得到了无限满足。

灵芝却奇怪的发现平时在自己身边叽叽喳喳的小冰儿今天有点反常,显得很安静。问她怎么了,她就只是笑笑说很好啊!看着大家这么高兴不想破坏气氛而已。

其实小冰儿的心里是有着小小忐忑的,她不知道元召会不会遵守那晚对她的承诺。如果……他反悔了怎么办?他那么厉害,自己又打不过他。想来想去,决定如果他不答应自己的话,就继续大声哭好了,这一招好像对他有些管用。

元召自然是不知道这小丫头心底的小心思。见灵芝只是受了惊吓,赵远三人伤势无大碍,放下心来。又抽空去房间看了崔弘一次,这少年的伤有些重,不过用了自己配置的药,应该好的很快。

崔弘见他往外走的时候,张了张嘴,想把自己要跟他学武功这件事说出来,可是他终究没有说,把话又咽了回去。

他曾经悄悄地问过小冰儿她们被救的经过。从她那两眼放光的描述中,崔弘在脑海中能完整的勾勒出那场战斗从始至终的情形,他的心里除了崇拜还是崇拜。

但他还是不敢鲁莽的说出自己的请求,这样的机遇,也许一生就只有这一次了!一定要找一个合适的机会才行。他在心里暗暗给自己打气。

虽然听小冰儿说那晚那帮人大多已被巡城兵卒或抓或杀,但钱掌柜终究是不放心,几个人商议了一番,决定最近时间几个人轮班值夜,不能放松警惕。

到了次日,整理一番,梵雪楼重新开业。元召请那访客归来的布衣偃巨笔如椽写下"御制贡茶"的大字招牌,竖在梵雪楼门一侧。

那布衣偃写罢搁笔,手捋须髯又仔细打量元召几眼,心下有些吃惊。看不出这小小的梵雪楼竟然有皇家的关系!真是不可小觑。

顶了皇家的名头,果然名声大振。慕名而来者络绎不绝,不几日功夫,已是轰动半个西长安。

钱掌柜等更加佩服元召的手段,轻轻的借用一下未央宫的名头,竟然收到如此奇效!生意好了,众人更加忙了起来,场地人手明显不够用了,梵雪楼扩展经营已是迫在眉睫的大事。

这几日钱掌柜就派了侯五到处去寻找合适的地方,以备新开店所用。元召想了想,嘱咐了一句,找的地方不妨宽敞些,将来说不定另有用处。

侯五虽然不知道元召的想法,但现在大家都已对他的话言听计从,点头答应自去了。

元召见各处自己插不上手,闲来无事,想起上次答应那聂老板的事来,那人应该现在还等待在青郊外酒楼呢!

遂与苏红云钱掌柜打个招呼,自己要去那边一趟。苏红云不放心他,要派宋九驾车送他去,元召连忙推辞,说走了两遍的路熟的很,再说家里这么忙离不开人手。坚持几次,苏红云也只得随他,好在知道这孩子不同寻常,料想不会出什么事。

崔弘听说了,却坚持要跟他去,元召见他伤好的很快,就答应下来。没想到要走的时候,小冰儿也蹦到了马车上,非要跟着去,元召也不管她,跟着就跟着吧,权当是去郊游了。

一辆轻便马车上装了前段日子元召用几把铜壶敲敲打打改造成的一个简陋过滤器,也不知道能不能用。

元召驾着车,转出绿柳巷,出永宁门,踏上大道,挥一鞭子,马车飞驰,直奔青郊外酒楼方向而去。

小冰儿显得很兴奋,她在车厢里坐不住,非得坐在元召身边,问这问那的,一路叽叽喳喳不住嘴。

元召偶尔的回答她几句。终于,走了一段儿后,话语声沉默下来。

“你……你答应过我的话到底还算不算数啊?”小冰儿歪着头,眼光有些闪烁。

“啊?什么?”元召一时被她问愣了神儿,半响没反应过来。

“人家是说传授武功的事儿啊!你明明答应过得……。”她语气有些焦急。

在车厢里一直闭目养神的崔弘也一下睁开了眼,满脸的希翼之色。

元召回头往车厢扫了一眼,崔弘连忙又假装把眼睛闭上了。元召忍不住有些好笑。

“我答应过的事,当然不会忘,也不会反悔。可是,你确定你能吃得了那些苦吗?”

小冰儿忽地一下坐直了身子,收起了那副嬉皮笑脸的样子。

“我能!我不怕吃苦,并且……一定能做到最好。”

元召点了点头。

“好,以后有时间我就会开始教你,只是我的方法与别人不同,希望你能忍受得了。”

小冰儿狠狠的点着头,一副终于了却心愿的样子。

她正高兴之间,忽听到车厢内有咚咚的响声,回头看时,却惊讶的发现那名叫崔弘的少年俯身在车厢内,以头触在底板上,砰砰磕了几下,抬起头来时,已是泪流满面。

小冰儿连忙返身过去,扶他坐起来,见他肩头的伤口又挣裂开来,鲜血渗透了衣裳,忙替他重新包扎一遍。满脸不解地问他怎么了?

元召不动声色,把马车停了下来,翻身跳下。远处终南山离此并不远,此时秋色未尽,但见山峦起伏,层林叠覆,到处姹紫嫣红,郁郁苍苍。

崔弘与小冰儿也从车厢里下来,慢慢来到他身后,不知道元召想要干什么。

“说吧,你有什么事?或者是想让我帮你做什么?”

他虽然并没有回头,但崔弘知道他这话是对自己说的。

“我的请求是和小冰儿一样的。”崔弘擦干脸上的泪水坚定的说道。

“为什么?给我一个理由!”

“因为我要报仇!”

“那我可能帮不了你!”元召面无表情的说道。

“求求你!我只要学到你一成的本事就够了,为了报仇,我什么都可以做!”崔弘有些急躁起来。

“我不是不想帮你,只是你有仇恨在心,急功近利又怎么能学到真正的本事呢!”

“啊?”崔弘有些不明白。

元召眺望着远山,叹了口气:“我早就发现了,你有敏锐的天赋,底子很不错,用心苦练,几年之后,一定会有一副好身手。”

“可是,如果你的胸中心心念念的只想着报仇,被仇恨蒙蔽双眼的话,浮躁的心静不下来,你是不会有所成就的。”

说完他转过身来,指着路边那几棵挺拔高耸的杉树对崔弘说道:“这几颗树为什么长成如此旺盛而秀出于丛林呢?因为它没有一枝旁逸的斜杈,它向上的目标是头顶的苍天!”

“而那些一片片的树丛呢?”元召又指向山坡丘陵之上的树林,崔弘顺着看过去。

“枝繁叶茂杂木群生……恰似泯然众人矣。我希望亲手培植出的是良材而不是废木!明白了吗?”他看着崔弘的眼睛,平静的问道。

崔弘一个字也没有再说,只是翻身扑倒在路边,郑重的对着比他矮一头还多的元召施以大礼!

身后的小冰儿也被这气氛所感染,学着崔弘的样子对元召行起礼来。

“呃?那个……快起来。”

元召有些尴尬,他还很不适应那些古代的礼节。连忙一手拽了一个,把他们拉起来。

三个人回到马车上继续赶路,只是余下的路程气氛自是与前不同。元召问起崔弘的往事,崔弘又从头诉说了一遍匈奴人所犯的暴行,小冰儿听得攥紧了双拳,一副气愤填膺的模样。

只是说到后来,逐渐转到修习武艺的话题上,崔弘与小冰儿又兴奋起来,很是憧憬自己练成一身绝技后的样子。

既然答应教人家东西了,就总要有个做老师的态度,元召就先把一些提高体能的小方法说与两人听,让他们勤加练习一下,以曾强身体的柔韧度和坚持能力。

所谓"筑基",就是先打好基础嘛。好在两人虽然年岁稍微大了一点,但崔弘从小底子很好,身体灵敏对外界感知度非常强。而小冰儿就鬼精灵一般,过目不忘,举一反三。

元召大为惊讶,随便收两个徒弟就这么幸运?这不就是传说中的"骨骼惊奇,身负异禀"嘛!呵呵,不错。

元召虽然不能预知他们今后所能达到的武学高度,但心里也有些隐隐的期盼起来。

正文 第四十六章 烈酒英雄气 文胆侠客心

名叫聂壹的燕地大商人依然在青郊外酒楼等待着。虽然这段日子心里有点儿着急,但他还是留了下来。

只是因为他莫名的对那名叫元召的孩子有一种信心,这是源于他多年来历经世事的经验和阅人无数的眼光。

而今天,元召终于来了。并且不负所愿,没有辜负他这些日子的等待。

当聂壹闻到那股浓郁的酒香时,他心里已是万分期待。

卓瑛把后院酒库打开,任凭元召指挥着几个店伙儿往外搬他看中的酒坛。

元召惊讶地发现,酒库中堆积的酒很多,多的出乎他的想象。这不由得让他把这座酒楼的底蕴重新审视了一遍。

卓瑛其实长得很美,今年才二十六七岁年纪,正是最好的年华。她今天在素白衣裳外面罩了一件红纱裙,脸上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喜悦,也不知道有什么高兴的事儿,正笑眯眯地站在树荫下,看着元召在忙碌。

一切都与元召预想的一样,加热蒸馏一系列程序过后,当酒液缓缓地从一边的竹管中流出,淌进空酒坛里,一种在后世熟悉的醇香慢慢散发开来。

元召用小陶碗接了半碗,喝了一小口品味一下,酒劲儿太冲了!条件还是不行啊,没有勾兑的东西,酒精度太高。

一只胖胖的手接过了他手中的碗,身材微胖的中年商人先是放在鼻端,使劲的嗅了一口气,醇香扑鼻,酒意十足!他的眼睛一下亮了。

聂壹祖居燕地,世代经商,积累起来不小的家业,聂家在燕赵之地,也算是数得着的富豪了。

聂老太爷年纪渐老,逐渐不再过问经营之事,把权限分担给了他们兄弟三人。而老大聂壹是最有头脑和眼光的人,族中一切大主意都是他来决定的。

此时喝了一小口在嘴里,一股辛辣冲劲直触舌尖,几欲催泪,辣劲过后,余味醇厚,唇齿留香。

第一次喝到这种酒的聂壹大赞了一声“好”!又忍不住喝一大口,随即却被呛得连咳了几声。

元召忍不住暗笑,这种未加勾兑的酒,这么大口喝谁受得了啊!

“好酒!真是好酒!”聂壹放下酒碗,连连夸道。

“草原上的那种劣酒已是烈性极大,可是跟这种比起来,那又是大大不如了!而且回味竟是如此香醇独特,真是好酒。”

说完,看向元召的眼光已是十分钦佩。

元召微微一笑。

“那以聂伯伯看来,这种酒运往北地销量如何?”

聂壹听元召称呼他为伯伯,关系更显亲密,心下一动,若有所思,随之口气也亲热起来。

“元哥儿啊,你聂伯伯我的家族世居北地,自然熟知北方人习性。”说到这里,他微微的叹了口气。

“北地天气苦寒,燕赵多悲歌!从古至今,恶劣的自然环境造就了北方人坚韧的性格,豪爽、纵侠、慷慨之气……,你说他们喜不喜欢这种极烈的酒呢?哈哈。”

“不错!燕赵古国果然就是豪杰辈出之地。”元召在那个世界的家乡就是河北之地,此时听聂壹说起,不禁勾起心底思乡情绪,随口吟道: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他的声音并不大,一边看着那酒一边似是喃喃低诉,但附近之人自是听得清清楚楚。

李白的这首《侠客行》感染力太强了!第三四句脱口而出的时候,周围已经寂静下来。聂壹睁大了眼睛,他虽然是商人身份,但也是读过书的人,诗句好坏还是辨得清的。只觉这几句听在耳中,似有热血在心中翻滚,不觉呼吸竟然急促起来。

不远处树荫下的卓瑛轻轻摆了摆手,示意几个店伙儿停下了手中的劳作。

在一边帮忙生火的小冰儿和崔弘则是满脸仰慕的看着元召的背影,只是感觉他现在好像有了另一种不同气势!

不知道什么时候,酒楼朝向后院的一扇窗户被悄无声息的推了上去,几个身穿青布袍衫,头扎方巾的青年人静静从几案边站起,目光往这边望过来。

卓瑛回头与站在最前面的那个英俊男子目光相对视,眼眸之间满是柔情,那人则冲她点头微笑,眉目清朗,一手执杯甚是潇洒。

只听元召继续吟诵下去,声音渐高: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一首太白侠义豪情颂罢,真是满座皆惊!窗边已经先是有人大声喊了一声“好!好句!”

元召转头看时,只见那酒楼内窗边几人离座,绕过角门走出来,皆是读书人打扮,器宇不凡,大步来到近前,还未及开口相询,却忽的一阵扑鼻酒香迎面而来。

这几人本来是听到了元召吟出的那首诗卓逸不凡,想近前讨教的,未曾想却先闻到如此好酒气息,顿时大喜,一时倒先把注意力转到这上面来了。

“长卿兄,这就是你的不是了!有这么纯酿的酒却不拿出来给我们喝?”

“就是啊!只是这么一闻,就可断定此必定是从未见过的好酒。小弟等今天必定要尝一尝的!”

“一定要尝!不可私藏……!”

“卓家嫂夫人可不能小气,如此好酒可否给我们几兄弟一品?”

只见那走在正当中的男子微微笑着,神态儒雅,点了点头。

“有此佳物,长卿不敢藏私,自当与诸位贤弟共享,只是说来惭愧,在这青郊外酒楼,这样香醇的酒气我也是第一次闻到呢!呵呵。”

其余几人听他这样说,倒是微微感到惊愕。

这时卓瑛从一边走了过来,笑吟吟地开口说道:“这种酒却是刚酿出来的,你们今天倒是有了口福,不妨一尝,试试滋味如何。”说完她看向元召,以目相询,元召点点头表示现在可以喝了。

那几人见她询问刚才吟诵诗句的那个小孩子,微觉奇怪,不过听说可以尝尝这种酒,都一下兴奋起来。

那名叫长卿的男子上下打量了元召几眼,温言问道:“敢问小郎,刚才所吟诵诗句是何人所做?却是从未听说。”

元召微微摇了摇头,装出一副懵懂的样子:“那个啊,我也不知道是谁胡乱写的,听我从前的道长师父念过,觉得有趣,就记在了心中。”

对方听他如此说,倒是没有起什么疑心,只是略带遗憾的点了点头。

“诗三百以言情言志,前人作结。只是如你刚才所颂的这样作诗作句,从前所无,听起来却又这般简洁明快、激昂慷慨……!能作此句的一定是世间的大才啊!可惜无缘得见,甚是遗憾。”

那几个同行的书生也不约而同地叹息几声,议论几句如此好的诗句待会儿不妨书写下来,细细品评。

元召眨巴眨巴眼睛,装作一副听不懂的样子。抬头却看到对面的女子用手指点了点他,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

这时卓瑛早已吩咐店伙儿在院子里那棵大榕树下铺上毡席,摆下几案,几个书生席地盘膝而坐。

几案上排开一溜黑瓷小碗,元召把刚蒸馏所得的那半坛酒搬过来,那长卿伸手接过,把眼前小碗依次各倒半盏,连同聂壹也客气的招呼过来,一抬手,众人各自端起,饮法却是各不相同。

饮过片刻后,只听得唏嘘声、赞叹声、惊呼声反应不一。

聂壹已经品过一次,有了经验,这次就只是细细的呷了一口,慢慢让滋味在舌尖流动,更觉酒香之美。

而那几人却是头一次喝,有性急者,竟咕咚一口尽数落肚,立时感觉一股炙热从胸腹沿咽喉涌起,恰似一缕火舌一般,忍不住跳将起来,大声惊呼这酒如此之烈!

元召和小冰儿崔弘还有卓瑛在一边看着,也忍不住笑出来。

回味之后,又纷纷赞叹好酒!如此滋味,世间未有!

长卿把一口酒细细品罢,闭目半响,回头看向一旁的卓瑛,眼神温柔。

“文君,这是用何方法所制而成?真是杯中妙品!从前却是未曾相见。”

卓瑛轻笑了一声,嗔道:“你离家了这么久,酒楼的事你还记得什么呢!”

她伸手拉过元召来,亲昵的挽了他的手,对男子说道:“他的名字叫做元召,是我不久前认得弟弟,这种酒就是他帮着配制的。以后叫他元哥儿就好。”

名叫长卿的男子却很是有礼,站起身来,对元召微微点头致意。

卓瑛又转过脸,笑吟吟对元召说道:“应该猜到他是谁了吧?出门游学大半年刚回来呢,就是姐姐的外子了,你们以后就会熟悉了。”

对面男子对卓瑛看来是感情深厚,见她对元召如此亲昵,知道她对这孩子应该是很看重的,遂郑重的拱了拱手。

“既然是文君的兄弟,那自然也就是我的兄弟了!今后尽管把这青郊外酒楼当做自己家就好。哦,在下司马相如,以后多多亲近。”

元召陪着笑脸也学他的样子拱手还礼,只是听到最后,脑筋有一瞬略微的僵硬。

司马相如?司马长卿?他不由又抬头瞟了一眼那可称得上是翩翩美男子的人,果然是丰神俊朗玉树临风哦!要不然怎么可能会有文君夜奔的佳话呢!

只是……卓瑛?原来就是卓文君呀!是字文君吗?那历史流传的文君当庐卖酒不是在蜀地成都吗?怎么会辗转来到了长安呢!

真是人生处处有意外的惊喜啊!元召嘴角掠过一丝惊奇而神秘的微笑。

风过庭院,酒意正酣,席间落叶缓缓,榕树下,秋意间,四五知己,红颜白衫,司马长卿这位大汉时代佼佼的杰出之士长舒一口胸中之气,抬头望向近在咫尺的长安!

正文 第四十七章 红袖为君舞 素衣挽风流

司马相如,字长卿。此人文武全才,人物风流,素有大志。可是却出身贫寒之家,在这个讲究门第的时代,胸中抱负终究没有得到施展的机会,蹉跎岁月,如今已到而立之年矣!

这一次出门游历,从春天的树芽新发到秋深落叶纷纷,又大半年时间过去了,可依旧一无所获。

不久前听到风传天下郡县的那个消息,才知道天子下诏广招天下贤才,赴长安参加词林苑,选贤任用,不禁萌动了心中的意念。

等他风尘仆仆回到青郊外酒楼,素日里与他志同道合的几个朋友,早就在此等候多时了。

徐乐、严安、枚皋、终军、严葱琪这几个就是与司马相如交情默契的至交朋友,也都是一时俊彦。

今日正在相聚阔谈之际,忽然就被元召所诵读的诗句所打动,没想到又品尝了如此的好酒,佳句美酒,真是生平快事!

酒酣耳热之际,几人不禁兴致大起,徐乐等人与司马夫妻二人相识日久,彼此相交不拘于形。知道他们伉俪情深,琴瑟相和互通心声,因此一致起哄要二人献上一曲,方不负今日之会。

司马相如却甚是洒脱,并不推辞。与卓文君相视一笑,吩咐下人把七弦琴搬来。

别人都还没觉得什么,元召心中却有小小的激动。哇塞!这可是古代著名的才子佳人啊!这放在后代就是超级偶像哦。

这样的联袂现场演唱会真是太难得了!哈哈,可要好好欣赏一遍。

午后秋风凉爽,畅意满怀。古色古香的木质酒楼,后院宽阔,桂树飘香。青衣方巾的潇洒书生围座半圈,引首相和。而听说消息后,酒楼内的客人们也纷纷俯首窗边观瞧。

但见一身月白衣衫的司马相如盘膝而坐,迎风浮动鬓发如缕,两手轻抚琴弦,微微试了试音。

随后,四周静寂中清幽古雅的七弦琴音开始响起,起初如滴水溅玉,然后如清溪会流,逐渐融成旋律……。

卓文君在半圈围座的毡席之上开始翩翩起舞,红裳挥袖,轻盈若燕。有诗句似黄鹂吟唱:“君子偕老,副笄六珈。委委佗佗,如山如河……鬓发如云,不屑髦也。玉之瑱也,象之梯也……,子之清扬,扬且之颜也……。”

歌咏婉转,甚是缠绵。再看徐乐严安等人摇头闭目,俨然一副陶醉的神色。

元召虽然不太懂句中的意思,但料想也是情话之类的东西,不禁暗笑,这些古人说起情情爱爱来,可真是晦涩难懂。

一曲即罢,弦停舞住,卓文君敛手为礼。众人一起大声喝彩,却还嫌听得不过瘾,又纷纷要求再来一个。

司马相如微笑着摆了摆手,示意自己的爱侣一边去歇息。他向四周点了点头,正襟危坐,然后手扶琴弦,四指连弹,声调一变,音色忽然变得激昂起来。

“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躬,胡为乎泥中!”

清越之音反复来回三遍,胸中有志难伸、大才难用之意已是宣泄的淋漓尽致!

座中的徐乐严安枚皋终军严葱琪几人都与司马相如情况差不多,虽然人人心胸高洁腹藏锦绣但一直不得伯乐之赏,此时听这曲中意,诗中情,都是大起感怀,不禁一起用木箸敲击着酒碗随声附和吟唱起来……。

这一场小小的酒会,司马相如醉了,他的朋友们醉了,连商人聂壹都醉了。

三个孩子与卓文君看着东倒西歪的满地醉人,面面相觑苦笑不得。

元召摊了摊手,早就提醒他们这酒度数很高的了!他们还把自己推到一边,嘲笑说小孩子懂什么。这下好了,要明天才能醒了,等着都害头疼吧。

卓文君无奈,只得吩咐店伙们把几个人都送回房间,让他们睡一觉去。又把一切都收拾停当。此时日已西斜,给元召他们各自安排好了房间,方才自去休息。

元召回到房间,也不由暗赞,这些传颂千年的风流人物果然风采出众,与世俗人不同,风采令人折服。

想到前世看到的历史记载和民间传说,司马相如这穷小子和卓家的千金卓文君两情相悦,携手私奔后,开了一间酒铺谋生,文君以大家闺秀竟然当垆卖酒。后来卓家终于忍受不了这种耻辱,送了他们两人许多良田仆从,他们这才过上了富足生活啊!

有人说这是司马相如的计策,用此计倒逼着蜀地豪门的卓家妥协,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也!

但元召今日所见的司马长卿却不似这种人,他感觉此人心胸开阔,品性高洁,与文君感情笃深,怎么可能去利用爱人谋取自己的私利呢?

大约是"有情饮水饱"吧!与相爱的人在一起干什么都是心甘情愿才对。虽是粗茶淡饭,却甘之若饴!嗯,应该是这样子。呵呵,自己倒是替古人操起心来了。

只是,这家伙后来因为文章词赋被天子赏识后,却是渐渐辜负了文君的深情。

一旦热衷于权利,陷入名缰利锁的束缚,再洒脱出世的人也会变得吧?

于是才有了著名的《白头吟》。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

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竹竿何袅袅,鱼尾何簁簁!

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元召喃喃的念了这一句几遍,想来那个温婉的女子写下这些凄凉语句的时候,心字成灰,神情已是多么的悲伤欲绝。

他眼前浮现出与卓瑛最开始相识时的画面,那个长途跋涉的午后,那场大雨,还有那碗酒……!

“既然你是在这个世界对我最先表达善意的人,我曾经说过会报答你的……那么,就让你现在的幸福一直保持下去吧!我会让那个男子待你如初,疼你入骨,余生不会再有那些白发哀婉之叹了!”

低语已被风飘散,无人听见,但那面斜挑的酒旗布幡已经记住了这些诺言……。

长安城内安远馆驿,也里胡所率领的匈奴使团都换上了草原勇士的服饰。一色的灰黑翻皮大氅,个个体格雄壮,显得彪悍非常。

今天是大汉皇帝召见外邦使臣的日子。究竟这位汉家天子对匈奴的关系是个什么态度 ,今天就可以探个端倪了。

想起大单于曾交代给自己的话,王庭和这个朝廷某些大臣的秘密交易,也里胡暗暗冷笑一声,看来这些汉人还是没有一条心啊,这就好办,只要他们有内部的矛盾,对外嘛,又怎么能硬的起来?

因此,他对今天的召见是很有信心的。先前的几个皇帝不都是一直妥协吗!这次也不会有什么例外。

也里胡信心满满的把单于交代的要向汉廷所提条件又细细的陈列一遍,确保没有遗漏,这才上马启程,二十多彪悍骑士左右簇拥,在光禄寺官员的引导下,直奔未央宫而去。

余丹今天仍旧在梵雪楼,只是元召不在,未免感到有些无聊。他与小胖子说了会儿话,想起使团今天要去觐见天子的事,有些心不在焉起来。

他倒不是担心两国的国事如何,而是想到那也里胡这次把单于交代的使命完成后,也许很快就要回转草原了吧?

可是他不想回去,不想回去那即将寒冬到来的冷僻草原。这长安的繁华使他深深的迷恋,街肆热闹,各种新奇的物品,人与人之间淳朴的感情……还有在梵雪楼的友情和温暖。

可是有什么办法留下来呢?也里胡肯定是不会答应的。

小胖子见他沉默下来,奇怪的问他怎么了?余丹想了想,转头看向他。

“如果我暂时不想回去那遥远的家,想在这儿住一段时间,能有什么办法?”

“那就在这儿住下就好啊!苏夫人和灵芝姐都很好的,大家也不会赶你的,愿意住多久就住多久。”小胖子没心没肺的说道。

“可是,大人们会带我走的。我没有办法可想,你有什么好办法没有?”

“这样啊?”小胖子眼珠转了转,想到自己视若珍宝的那把金刀就是来自余丹,决定帮帮他。

“那……除非是生病了或者是有什么原因不能赶路,就能留下来多待些日子了。”

余丹听到这话,顿时眼睛一亮。

“对呀!我怎么没想到呢,那你快好好帮我想想,看看怎么能编得圆满一些,要骗得他们相信才行。呵呵!”

小胖子嘿嘿笑着,两人都是孩子心性,就在暗中策划起此事来。

也里胡一行人终于走进了未央宫。那巍峨恢宏的建筑群令这些桀骜不驯的草原汉子心中震惊。

在他们心中,草原深处那辉煌的匈奴王庭宫殿金顶已是神圣的所在,每次打马而过遥远的眺望时,心中就会激动莫名。

可是与未央宫纵横辽阔的宫殿群比起来,那些都已是黯然逊色不值一提。

只是在进入宫门时,他们与守卫的羽林军发生了小小的冲突。

入宫缴上刀剑,接受搜身检查!当带队的校尉面色严肃挥手示意时,也里胡身后的离竿七火等人却不干了。

“神圣的弯刀是我们草原勇士的骄傲!从不离身,除非对方是能胜过我们的勇士,否则不配接受我们的刀!”离竿等人一脸傲慢之色,而也里胡却面无表情的并不表态,冷眼看事态的发展。

能做羽林军的带队校尉,自然有自己的骄傲,何况这是职责所在,当然不会让步。

双方争辩几句,僵持不下,剑拔弩张,气氛逐渐紧张起来,大有在宫门口上演一出全武行的趋势。

正文 第四十八章 名将犹未老 大风起飞扬

也里胡和他的外交使团最终还是屈服了,低下了他们骄傲的头,解下了各自的弯刀短剑,接受了羽林军卫卒的搜身检查。

因为在他们的前方站着一个人,一位将军。青石阶前,他就凛然的站在那儿,如一杆标枪,锋芒毕露,气势逼人。

将军大约五十多岁的年纪,身形消瘦,须发也已经有些斑驳的灰白,他虽然官衔并不高,也没有得到勋爵的封位,但所有的羽林军卫卒见到他的身影出现,都肃然起敬,躬身行礼。

因为,老将军是他们的偶像。是真正的军中之虎,他的箭术无论敌人还是友军尽皆佩服,从来没有人可以挡得住。将军不是别人,正是天下闻名的无敌神箭李广,现在职务统领羽林军的未央宫卫尉是也。

也里胡自然知道李广的大名,因为李广的所有英雄事迹都是在与匈奴勇士的战斗中产生流传的,草原之上,他的名号是被称作"飞将军"的。

即便是如离竿等这样的"飞火"死士,对于这个名字也是心服的,因为他们本就是出生在一个崇拜强者的民族。

而今天,李广就出现在未央宫门口,让来自匈奴的对手领略了他的风采,也见识了他的锋芒。

李广虽然号称虎将,沙场之上勇猛无敌。但他却是一个心细谨慎之人。几天前,听儿子李敢详细的描述了未央宫宫墙外的那一幕后,他的内心也是大吃了一惊。

世间竟有如此厉害的人!而且出现在这长安城中……此人竟然夜间在未央宫外逡巡,意欲何为?他的内心有些警惕起来。

自己得刘汉皇室如此信任,宿卫禁宫,可不能出一点儿差错,否则一世英名付于流水,更对不起这份重托。

因此,这几天李广是一直待在宫内卫所之中的,就怕有什么意外发生。没想到今天遇到这个匈奴使团在门口纠缠,他与匈奴铁骑厮杀半生,哪把这几个人放在眼里!因此大喝一声,王霸之气发作,震慑了宵小。

看着那些匈奴人跟在羽林侍卫的身后乖乖去偏殿等候召见,李广心底一丝落寞油然而起,老将添白发,闲久郫肉生!

“什么时候才能再去军中,重回边塞,纵马引弓,射杀敌酋,余生方才快意!唉!”

他抬头仰望了一下宫殿檐角的天空,一只秃鹰正飞掠而过,消失在苍茫中。不禁长叹一口气,低头慢慢而去。

这次召见很顺利,并没有什么也里胡预想的情况发生。越过含元殿内相隔的空旷距离,高高在上那个宝座上的大汉天子表情他看不太清楚。

简短的会见过后,丞相窦婴接下了那份国书,只说是会克期答复,然后他们就被礼仪官引导出殿了。

也里胡并不着急,那份国书附件里,对汉廷所提的条件已经列的很清楚了。他看到那位丞相大人略微浏览一遍后,脸色变得很难看,额角隐隐有青筋暴起。

但心里愤怒又能怎么样呢?条件终归是要答应的。他有这个信心,因为以前的许多次惯例已经证明过这一点,虽然在某些方面可能略微消减些,但这些都早在预料中,那些条件本来就是漫天要价嘛。

至于再等上几天,也无所谓,正好可以领着这邦草原健儿再好好领略下长安的美酒饮食,落个好人情,何乐不为呢!

大约两个时辰之后,各邦使节接见完毕,朝臣退去。偏殿之中,皇帝把几位重臣留了下来。

气氛有些凝重,都是为官日久的人了,自然知道皇帝接下来要商询的是什么事。

自今年以来,匈奴屡次寇边,北疆不宁,边报急件早已收到几十封了,可是朝堂之上至今拿不出一个确定的意见,只能一次次的命令边疆将士疏散民众,严加警戒。

可是现在,匈奴使节递交了国书,把这个问题赤裸裸的摆在了君臣面前,已是避无可避,已经到了必须要解决的时候了,否则朝廷颜面何在?

窦婴把那卷匈奴人用羊皮所制的书信从侍立一边的侍从托盘中拿过来,递给几个人。

“都看看吧!匈奴人的胃口可是越来越大了,哼!”

太尉田玢接过来,大略看了一遍,面无表情,不动声色的递给下首的御史大夫韩安国,他看完后又传给郑当时、张汤几人。

待到一圈阅罢,皇帝开口说道:“众卿既然都已明白匈奴人此次入长安的意思了,就好好议议吧,尽快拿一个良策出来!嗯?”说完,他扫视了一眼下面跪坐的几人,然后摆正了身子,做出一副认真倾听的样子。

其实此事在朝会之上也曾经讨论过几次了,只是众说纷纷,各执己见,没有拿出一个定论来。今日皇帝只留下他们几个来说此事,看来他心中应该已经有了自己的某种主意了。

丞相作为百官之首,自然是要最先秉承圣意的人。可是,窦婴并不知道天子是怎么想的,他略微沉吟片刻,轻叹了一声。

“自高皇帝立朝至今,这匈奴大患难除啊!远的就不去说了,即便以文、景二位先帝之英武,也只是勉强妥协维持和平而已。”说到这里,他拱了拱手,以示对先帝的尊敬。

“可是,匈奴狼子野心终是不改,这次所提条件更是让人气愤,简直是变本加厉。如果这次再稍有示弱,如此姑息下去,何时是个了局啊!”

“丞相所言极是。”御史大夫韩安国见太尉田玢闭目养神,并不说话,只得出言接下了窦婴的话头。

“只是要如何应对法,还需要细细商量妥当才是。既不可失了我大汉朝廷的威严,又不能贸然加剧边关紧张局势,以免引发更大的战争,高皇帝白登山之围不可不戒啊!”这韩大夫一向是和稀泥的角色,却是模棱两可惯了。

廷尉张汤在旁边不屑的撇了撇嘴,心底非常看不起他,忍不住哼了一声。

“韩大夫此言差矣!想我大汉如今国力日盛,早已不是开国之初高祖皇帝时的模样。即便两国开战,又怕他怎地!”

韩安国被他呛了个大红脸,但他是老实人,不与那张汤论辩,只是淡淡说道:“我只是怕战事一旦大起,战火蔓延之处,黎民又受苦尔,却是别无他意。此事全凭圣断!”

张汤正要再出言讥讽他几句,太中大夫郑当时皱了皱眉,出言截断了他的话头。

“如今国力虽盛,库府也算丰盈,可是供应民间温饱还算勉强,要是支撑一场战事的话,恐怕就要拮据起来,更不要说两国大规模的开战了! 此事还需从长计议才是稳妥。”

郑当时这几年掌管库府钱粮,他说的话自然是有依据的。听他如此说,窦婴也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皇帝刘彻坐在上面,一面似是很细心的擦着食指上的扳指,一面随意的扫视几个大臣一眼,见田玢一直没有说话,有些奇怪。

“田太尉今日一语不发,却是为何呢?”

田玢听到天子询问,忙向上拱了拱手,叹道:“陛下啊,非是臣田玢不言,实在是未曾想出良策,因此不知从何说起呀!”

他停顿了一下,又开口说道:“如果匈奴欺人太甚的话 ,也不妨给他个教训尝尝,只要陛下一声令下,军心还是可用的。就算是老臣,也可以披挂上阵,决不后退!”

“哈哈!田卿倒是豪气可嘉。只是……郑卿说的也有道理,此事确实急躁不得,且让那匈奴使节在馆驿等着吧。”

然后他又把脸转向窦婴。

“丞相回去可召集有谋之臣再好好计议一番,想一个合用的两全之策才好。”

窦婴忙躬身接了口谕,皇帝摆手离座,众臣各自散去。

刘彻步出偏殿,侍卫内官簇拥着向后殿而去。他龙行虎步越走越快,胸中似有一股火在慢慢升腾。

匈奴人真是可恨!擅起边衅,还竟然提出如此条款,他那年轻骄傲的心如何能够咽下这口气去!

匈奴所提的和平条件林林总总十几条,大约归纳为三点:

一、献赋。在从前每年的基础上增加三倍,借口就是现在的草原环境越来越难以生存了,都吃不饱饭了!需要汉廷加大供养力。

二、重新开放边市贸易。以最优廉的价格供给草原粮食、盐和铁制品等,并不得无故中断,否则就是违反约定,责任在汉方。

三、大单于王庭空虚,需要汉室女填充。特聘汉室公主再次入草原和亲,以体现两国敦睦之意。

这羞辱性的三条,使刘彻越想越气,不觉来到未央宫小校场内。命人牵来自己的宝马良驹"黑旋风",翻身而上,狠狠抽了一鞭,那马稀溜溜叫了一声,四蹄翻飞,绕着场内跑道疾奔起来。

奔行之际,刘彻摘下马鞍边的宝弓,双脚点镫,身子前倾,双膀用力,拉圆了这张弓,略一瞄准,松弦如赶月,箭去如流星!四周侍卫齐喝一声彩,只见这枝箭正掼在十余丈外箭靶红心之上。

此时这马第二圈又已奔回,第二箭早又飞出,红心又中!

如此循环十几圈,箭箭不落空,直到箭囊已空。刘彻打马而回,拉住马缰,那马一声长嘶,前蹄悬空立起,人如虎,马如龙,甚是英武!

一时之间,四周侍卫、羽林军卫卒人人激动齐齐拜倒,大呼“万岁、威武!万岁、威武……”之声不绝!宫殿回声连稍远些的那些守卫都惊动了,都跟着大喊起来。

刘彻甩镫离鞍下的马来,走到拜倒在地的那位老将面前,一手亲自把他扶了起来,面色沉静的盯着那双眼睛。

“朕,刘彻,箭术曾经受过李将军点拨,算是半师之尊。昔日战国廉颇虽老,尚能威震敌胆!”他一边说着一边把手中金雕弓托起来,郑重递过去。

李广早已翻身复撩甲胄,重重拜倒在地,双手举过头顶,接住御弓。只听皇帝继续说下去:“将军为国戍边近二十年,更是威震草原边关,胆略不让古之名将。匈奴号飞将军而不名!如果……朕,有一天需要老将军重披战袍,还能执此弓英勇如昔日否?”

李广神情激荡,虎目含泪,把金雕弓紧紧握在手中。

“末将敢不竭尽全力,以死报国!”

“好!”刘彻转过身,甩掉外罩的赭黄袍,只着紧身箭袖短偈衣,几步登上小校场点将台,转身面对逐渐聚集起来的那些年轻羽林将士的激动面孔,点了点头,然后把肋下的宝剑出鞘,插在身前台上。

“那么,你们呢?大汉的英勇儿郎们!在那一天朕的剑锋指向处,你们会怎么做?大声告诉朕!”

西风起,龙旗猎猎飞卷,回答他的是山呼海啸般的狂热声音“报国报国!灭奴灭奴!……。”

大汉帝国第五代天子刘彻抬头望天,耳边仿佛听到了未央宫深处传来先祖遥远的吟叹。

“大风起兮云飞扬……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声音苍凉豪迈,辽远悠长!

正文 第四十九章 国患思贤良 聚财用奇谋

刘彻的英雄心自来有之。在他很小的时候,便听过本朝许多人物的事迹。尤其是高祖皇帝肇基之初那些壮怀激烈的英雄传奇。

金戈铁马、奇谋密计,万军对阵,流血盈野!这些对于他的先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的事。但是对于出生于繁华未央宫的刘彻来说,每当听到这些,少年的心就充满了热血沸腾的诱惑。

由于这样的情怀,他自小就热衷于弓马武艺,自觉勤奋苦练,跟宫中的很多侍卫都讨教过,而李广就是他曾经最钦佩的一位将军,飞马骑射之术就是他一手传授。

先帝驾崩,刘彻即皇帝位的时候还不到十六岁,至今已十余年矣。

可是,他并没有得到想象中的无上天子权力,因为长乐宫中那道如山般的阴影笼罩着他。

经过文、景两位皇帝的苦心经营,留给刘彻的是一个朝廷稳定、民间日渐繁荣的大好局面。

政局稳定当然是一件于国有利的事。但是同样的,也给朝堂上带来了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勋贵大臣们的心都惰了。

刘彻暗中叹了口气。今日留下这几位大臣商议匈奴事,他本来心中还是存有几分希望的,希望他们还能有那种为国的勇气,可是,他终究是失望了。

“暮气沉沉的朝堂啊!这不是朕想要的。朕对外需要的是手中利剑的锋芒,对内需要的是经纬天下的无双国士。”

要说朝中还是不乏能臣勇将的,比如丞相窦婴,在汉景帝时,就有保国之功,被景帝称为社稷之臣。

能做到社稷之臣,那可不容易。而窦婴就是其中之一。

在由于景帝削藩而引起的那场"七国之乱"时,举全国之力方才平息了这场叛乱。而将帅用命,更是其中的关键。

叛乱平息后论功,公认的功劳最大的两个功臣,一是周亚夫,二就是窦婴了。

窦婴是窦太后的亲侄子,当时以宗室之亲,不辞辛劳,亲冒矢石 ,领军冲杀在最前线,便宜指挥,统帅得当,为平息叛乱立下了巨大功劳。

窦婴对汉室的忠心,那是没的说的!因此景帝驾崩时,遗命他以大臣身份辅佐幼帝,足见对他的信任。

可是天下承平这些年,他身上当年的锐气早已不复再见,当起了按部就班唯唯从命的平和宰相。这让刘彻对他渐渐失望起来。

其实,即位之初时,刘彻对窦婴还是很赞赏的,这源于他印象深刻的一件事。

那是刘彻刚刚懂事的时候,窦太后非常宠溺小儿子梁孝王,那年重阳节诸王来给太后贺宸,一家人在长乐宫后花园围座 。

窦太后也不知道是有些高兴过了头,还是饮了几杯酒的缘故。闲谈之际,转身对自己的儿子汉景皇帝说了这么一句话“武儿仁孝,如果你以后皇位传给他,一定也会做得很好的。”

当时景帝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但他却不敢反驳自己的母后 ,只得强装笑脸,违心的说了一句“千秋之后可传梁王。”

当时窦太后大喜,连声夸赞,两个皇儿都孝顺。周围之人虽然看出皇帝的不悦,但无人敢开口说此事的不妥。

这时候 ,只见坐在座位最末的魏其侯窦婴举了一杯酒,站起身来,先祝了太后寿语。然后转身对皇帝拜了拜,冷着脸说道:“天下者,高皇帝之天下也,父子相传,乃当时的约定,陛下怎能擅自送给梁王呢!”

汉景帝心中大喜,脸上却装出发怒的样子训斥了他几句。而窦太后被窦婴驳了话头 ,无法再继续说下去,此事就此作罢了。

当时刘彻就在旁边,他虽然年纪幼小,但却记住了此事,并在当上皇帝后还念念不忘窦婴当年犯颜进谏的恩情。

只是,魏其侯早已不是当年那个锋芒毕露的人了,繁杂的政务早已消磨尽了他当年的锐气,一如这个暮气沉沉的朝堂。

“天下英杰何其多也!朕这次一定要好好选拔一批贤才,完全为朕效力的贤才,与朕一起打造一个全新的大汉!”皇帝刘彻握紧了手中宝剑,暗自下定了决心。

青郊外酒楼中,几个书生终于从醉中醒来了,只是个个头感到疼的厉害,龇牙咧嘴的喝了卓文君给他们准备的醒酒汤,方才逐渐感觉好起来。

距离朝廷召开的词林苑招贤还有半个多月时间,既然闲来无事,这帮人就天天在酒楼喝酒作赋,谈论国事,司马相如作陪,倒是逍遥快活。

偶尔也会去后院,看看那处酿酒作坊的操作,美其名曰免费品酒,与在此处的元召小冰儿崔弘说笑些时候,倒是与三个孩子相处得甚是融洽。

司马相如已经把元召那次所吟诵的《侠客行》抄录整理了出来,与严安等人逐句赏析了一遍,越发觉得这首诗作的妙处。

自古书生侠客梦!何况这几个人本来就是文武双全之辈。这样的诗句正切合他们的心境。司马相如竟然依律给它谱了琴曲,吟唱起来更添豪情飒沓之气,后来终于在世间流传开来,成为英侠之辈的最爱!这对于元召来说倒是始料未及的事。

元召又经过几次改良,终于蒸馏出来的酒口感更好了些,聂壹已是大为满意。

闲暇之时元召与他秘密商谈了几次,至于说了些什么,外人无从知晓。只是再以后这北地大商看元召的眼光与从前不同。

“你确定这次匈奴人会提出那样的条件?你怎么知道他们会有这样的条款?”聂壹压抑住心底的激动,看着平静的在仔细端详盏中酒的元召。

“当然!并且朝廷很快就会答应这件事。呃,你不用那么看着我吧?因为很明显,这是所有条件中最容易解决的嘛。”

“你……你真的是个八岁的孩子?好吧,只要这次你说准了,以后所有北地边塞的商品配货你说了算!聂家会无条件全力支持的。”

元召点了点头,冲聂壹笑了笑,这正是他想要的承诺。

“不用怀疑,只要参考我跟你说的那些去做,不出三年,边塞、草原直至整个北方的商品交易就是聂伯伯说了算了。到时候……呵呵,聂家想不成为江北第一大豪门都难啊!”

聂壹的血涌上来,仿佛已经预见到这个诱人的前景。难道聂家会在我的手里发展成为百年大族?很有可能啊!记得从前有个奇人给我摇过一卦,说在中年时会有天外飞来客赠场大富贵!难道……会应验在元哥儿你身上不成?

元召听他如此说,倒是心下一愣,真有这么神的人?不过他脸上却并不表现出来,只是笑笑说:“富贵是肯定有的,只是大小就需要聂伯伯自己去掌握了。”

聂壹握了握拳头,郑重道:“放心!既然事先能抢得此先机,我一定会好好布置,竭尽全力。”

“这种酒我会分成几类,度数越高的,不妨价格定的贵一点,我想,匈奴人会更喜欢这种吧?他们的钱反正也大多是抢来的,闲着也是闲着,就拿来换酒喝嘛。呵呵!”

聂壹心中一动,他试探地问道:“这么说来,与草原上的匈奴人进行这样的商品贸易,是对我大汉有利喽?”

“是啊!用这些茶啊、酒啊、盐啊什么的,把他们手中的钱换过来呀,要不他们手里很多钱干什么用啊,等着他们去打造刀剑配置马匹啊?然后更有力量来践踏大汉的国土?”

聂壹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一拍大腿。

“我就说嘛!我们大汉的子民,怎么会去为敌人做事。从前对匈奴人卖出点什么东西,总觉得心里有些忐忑,那么做会不会是算出卖我们中原的行为。今天听元哥儿这么一说,聂伯伯是豁然开朗啊!这……这原来也是一种爱国嘛!”

“所以,这次聂伯伯回去后,不用再有顾虑,就好好布置准备,一旦朝廷开放边市的诏令到达,就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了,估计有可能这次最少会开放五六处,才能满足匈奴人的需求,草原上欠缺的东西太多了。”

聂壹频频点头,经商利在先机!这个道理他比谁都明白,早在心里开始盘算下一步的打算了。

两人正在叙话之际,墙角处转出一人,哈哈大笑。

“你们在商议发财大计,却已被我听罢多时了,可否说与我参详参详?”

聂壹回头看时,来人翩翩佳公子,正是司马相如好友,这几天经常往后院来的徐乐。

元召不动声色,只是冲他笑了一下:“就是商量往北面运点酒卖罢了。不知道徐叔叔想知道什么?”

徐乐此人却是心思十分细腻,他早看出眼前这个孩子的不同寻常之处。他先与聂壹互相打个招呼,然后对元召说道:“我家祖居川下,倒是薄有家财,经营的就是盐业,元哥儿如果有此门路,倒是可以商议商议。”

元召颇有些意外,看不出这公子哥样的人,家里面原来是开盐矿的。不过,这徐乐人还不错,虽然也是一介书生,但却没有一丝骄傲之气,很是随和,元召对他印象挺好的。

元召想了想,又问了几句徐家经营的一些情况。徐乐很是诚恳,并不隐瞒,一一详说。

原来他们家在汉中川下一带,祖辈经营盐业,规模虽然不是很大,但也有几个井矿,更有三四个大盐池,门第也算可以的了。

到了徐乐这一辈,家中倒有几个堂兄弟,正主却只有这一根独苗,就走上了读书的这条路子,希望他在仕途上能有所成就。

家里的产业暂时交给叔叔伯伯们打理,只让他安心读书。

只是徐乐从小耳濡目睹,骨子里终究是有商贾之念的,也懂得变通,并不是那等迂腐的书生可比。

今天无意中听到元召对聂壹所说的一番话,他的心里,隐隐感觉似乎有一个机会摆在了眼前,因此才现身出来打算详细询问仔细。

其实徐乐还是有些底气的,徐家的制盐业虽然比不了齐和江淮两地所产的海盐,但在这西部之地,还是有很大优势的,无论规模还是盐粒品质都算上乘了,因此,他对元召和聂壹提出可以合作的要求时,心里还是有些优越感的。

可是,当他疑惑的接过元召递过来的一个小包,打开来,看到那些晶莹细腻白亮亮的碎粒时,不禁目瞪口呆。

“这是盐?那些粗黄的大粒子竟然能做成如此精美!”出身于制盐世家的书生徐乐捧在手心,眼神炙热。

正文 第五十章 流云轻落叶 雏鹰试御风

对于世界来说我们渺小的犹如一粒尘埃,对于自己却辽阔的犹如整个世界!元召记不起是曾经在哪儿听谁说的这句话,他的心里却比谁都理解的透彻。

既然老天爷把自己投放到了这个时代,一点再选择的机会都不给,那就好好的重新开始一次生命就好了。

谁也不会想自己渺小如尘埃的,没有人甘心碌碌无为。何况世间还会有挂心的人需要保护,要让她们免于忧苦。

屋角的光线里划过一丝明亮,一只蜘蛛荡在半空中,所过之处留下纤细的丝,然后来回环绕几次,勾成了框架,然后一点一点密密严严的织起网来……。

元召无声的笑了,自己与它何其相似啊!也要一点点的编织一张网吗?

既然在梵雪楼安了身,尽自己的力量,让身边的人都过得好一点,就是最基本的事了。

与聂家合作,作为最北端的据点,打开这条商道,他很有信心。因为随着不久后朝廷与匈奴人签订的边市开放协议,北疆商事将会越来越重要了,而现在并无人认识到这一点。

徐乐是个当机立断的人,当晚就与元召聂壹敲定了此事。元召提供提纯技术,聂壹保证运输销路,一年之内徐家要单独制作这种精盐供应北方市场。三方利润均分。

徐乐立刻挥书一封,派仆从快马回家报知此事,请叔伯们商议后速回决定。

聂壹意气风发,这趟出来真是收获太大了。没想到就结识了元召这孩子,看着他平淡自若的坐在那儿,讲述着合作的各种事项,有一瞬间的错觉,对面这孩子恍然有了自家聂老太爷的那种从容。聂壹感觉元召越来越神秘了。

简单把酒、茶、盐这几种合作事项归纳说明后,对于初期能有多少利润,元召心里并没太注重。

这才只是开始而已,以他现阶段的实力和关系也只能先做到这些,算是投石问路吧。而往后想要发展更大更全面的话,那张网还需要他再细细地织上几圈才行。

相对这些事,现在他感兴趣的反而是另外一些。比如,得空时教给崔弘和小冰儿几招有难度的招式,让他们勤加练习,看着他们呲牙辛苦忍耐的样子,也是一种享受。呃,不对,是一种恶趣味,呵呵!

黑暗密林中,崔弘在小心翼翼的穿行,从小习惯了黑夜的眼睛警觉的注意着四周的动静。身上有些疼,已经又添了好几处小伤口了吧?

可是他现在无暇顾及这些,因为也许随时会有不可预知的袭击从意想不到的地方而来。

果然,当他弯腰钻过一丛灌木时,左侧的一根树枝毫无征兆的反弹而起,直奔他身体的方向抽来。

崔弘此时正在灌木之间,左右躲闪的话,势必会被尖刺的灌木扎伤,前后疾奔也已来不急了,眼见就要被打中,这少年蓦然脑际闪过刚才一瞥间所看到的隐约树影,不及多想,用尽全身力气拔地而起,探手之间,果然触到有树的枝叶,忙紧紧抓住,随后拧臂缩身,翻身而上,一系列动作只在瞬间完成。

那弹来的树枝扫了空,崔弘暗叫侥幸,终于躲过一次,刚要窃喜,只是下一秒,身底下的这根粗枝却忽然直坠下去,原来已被刀从树干处一下齐齐斩断了。

崔弘见状,知道这次又要摔个狠的了,连忙双手把头紧抱,缩起身子,尽量倾斜以背落地。

砰地一声跌在地上,还好有一层厚厚的落叶,不是很疼。崔弘不敢迟疑,连忙就势一个翻滚,躲到一边。

可是,这次预想中的攻击没有来,不远处轻身飘落的那个身影淡淡的说了句:“反应速度还可以,也会见机行事,只是,如果我是敌人的话,你已经死了。”

崔弘闻言一惊,忽觉胸前发凉,忙低头看时,这才发现衣襟束带不知什么时候被挑开了。他脸上一红,抬头去看时,那个身影又早已消失不见了。

崔弘咬咬牙,时间已经不多了,他必须在一炷香的时间里穿过这一片丛林的,这是元召对他的要求。稍稍喘息了几口,又继续向着未完的那段林间潜行而去……。

类似的训练已经进行了几次,这是元召根据崔弘的特长给他制定的特训。他很早就已经发现这少年有着不同寻常的敏锐,尤其是在夜间,竟然如自己一样视物如常,这让他有些惊奇。

自家知道自家事,自己的情况当然有些很特殊,但崔弘也能夜间视物,就是个人的天赋了,这很难得,也是元召当初肯答应他的原因之一。

至于这少年心中的仇恨,元召相信他是不会消弭的,这倒没关系,也算是一个动力,相信他会更加刻苦的。

照这样子训练下去的话,崔弘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呢?黑夜侠还是蝙蝠侠?亦或是特战精英?元召看着那个灵活穿梭在林木间的身形,暗自好笑。

而对小冰儿的训练却是另一种方案了。元召曾经装作无意的问过她想学些什么,小丫头转动咕噜噜的眼珠想了想。

“我也不知道呢。如果既想如元召哥哥一样厉害,又想如同那些将军一样威风,小冰儿是不是太贪心了些啊?”

“呃,这样啊?也不是不可以,我可以教你一些东西,只是能做到什么程度,就凭你自己的悟性了。”

小冰儿使劲的点着头,一副不怕吃苦的样子。

不久后元召发现,一旦投入训练中,小冰儿就收起了嬉戏的嘴脸,全身心投入进去。她的聪明是与生俱来的,一学就会举一反三。尤其善于从元召所教的招式中归纳总结,创造出更适合自己所用的套路。

元召最先教授的是适合她的一些小巧招数,可别小看了这些小招式,那全是拿捏人的身体要害穴位所在,一招之间,轻则废敌,重则毙命。

元召曾经认真的对他们两个人说过,自己所教授给他们的,没有任何花架子,全是保命和毙敌的招数,生死只在一念间,因此诀窍就在于一个快字。

崔弘和小冰儿两人认真领会,所学不同,却各有心得。好在这两人从前都没有什么武功底子,恰似一张白纸,正好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在上面随意涂画,倒时说不定可以达到另一种境界。

元召并不把他们逼得太紧,隔上一段时间会分别教给几招实用的招数,但其中的招意却并不详解,留给他们自己去琢磨参悟。

从此以后,无论元召在与不在,每天夜里刻苦的锻炼就成了他们不懈的功课,至于成效如何,还有待检验。

就在这天夜里,在距离长安城不足百里的一处浓荫密树遮盖的庄园里,衣衫褴褛断了一条胳膊的林八方终于见到了流云帮总帮主郭解。

看着面前这个瘦骨伶仃的汉子,郭解差点没认出来。从前的林八方可是威风凛凛的统帅关中汉中这两道的三大副帮主之一啊,可是,去了一趟长安,怎么混成了这副德性了?

等到听完林八方涕泪横流的讲述,郭解心中也是大吃一惊。什么时候武林道上出了这么厉害的人了?如果不是林八方为了逃避罪责而故意夸大的话,那么流云帮有了这样的敌人岂不是很让人不安?尤其是他竟然是帮助那对遗孽母子的人,以后再想斩草除根可有些棘手了啊!

想到这儿,他先不管那林八方,转头看看坐在一旁的两个褐衣老者。

“两位师叔,对此事如何看法?”

其中一人点了点头,开口问林八方道:“你说那人以一己之力杀灭了随你进入长安的三十多帮中精锐?确定是一个人?”

林八方连忙点头,别看这老者身材矮小形容枯瘦,似乎就是个糟老头一般,但所有知道底细的人都不敢小觑。

在流云帮各堂口之上,是有一个特殊的暗堂的,那是帮中最厉害的所在,是流云帮最后的杀手锏。而这些老者就是流云帮暗堂的前辈了,都是手上沾过几十条人命的人。

那老者盯着他的眼睛,让林八方心里有些发毛,此时问他话,他自然不敢有一丝的隐瞒。

“那孩子很厉害!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可以把刀意挥洒的那般凌厉。林某……竟不是他的一招之敌。”说到这里,似是又想起了那晚的杀戮,林八方身子有些微微颤抖起来。

郭解听他说是一个孩子在片刻之间用刀宰了自己手下那三十多个弟兄和得力助手朱由,不禁感觉有些荒谬。

他看了看林八方那条断掉的胳膊伤处,这倒没有假,是被一刀斩断的。

“既然连军师朱由都把命都在那儿了,那你为什么能逃了出来?”

林八方还未及回答,忽听有人哭着闯进大厅来,来的是三条大汉,却正是那朱由的三个兄弟。

原来朱由兄弟五人,其中小五早死。而今天老二朱由又死了,三人自是悲愤莫名。

“帮主,你可要为我二哥报仇雪恨啊!呜呜”

“是啊帮主,想当年小五就是因为苏红云那贱人丧命,仇还未报。而今二哥又为此而亡,帮主你可一定要做主啊!”

“我们这就杀去长安,反正已经知道他们的落脚点,就去杀光他们新仇旧恨一起了结!”

那朱由作为军师,在郭解左右,还是为他管理帮中事物出过不少主意的。因此,他的死是令郭解有些痛心的,此时又见这几兄弟的悲愤之情,不由把几案啪的一拍,怒目圆睁。

“好!这就挑选帮中武艺上乘者,立即赶赴长安,冲进梵雪楼,杀他个片甲不留!”

“帮主万万不能啊!”林八方听到这里,忍不住抬起头来,大声喊到。

众人一起把目光转向他,那朱家三兄弟眼中更是隐隐带了敌意。

林八方顾不得这些,他这时脑海中翻腾的只是那满地的血污和堆垒的人头还有那几个淋漓的大字。

“流云帮人等再入长安城者,死!”

郭解喃喃的重复了这句由林八方脱口喊出的话,看不出他脸上的表情是怒还是笑。那两个暗堂老者互相对视一眼,冷哼一声,脸色变得很难看。而在座所有人心中同时涌起一个念头:写这些字的人真的是活到头了!

流云帮遍布天下七、八万帮众,更与朝堂军中都有扯不断的关系,振臂一呼,山河变色!你一个人再厉害,能敌得过?

院子里所有的树剧烈摇晃起来,败叶纷纷如雪落,大风终于起了!

正文 第五十一章 白马踏梦境 心字点朱砂

元召这几天有些忙,来回穿梭于城里城外几次,加紧准备着聂壹需要的第一批货。

而钱掌柜与侯五也终于在长安南城敲定了一处新址,作为梵雪楼的第一家分店,正在紧锣密鼓的修饰中。

这一天,元召带着聂壹、崔弘和小冰儿回到梵雪楼,停下马车,只见钱掌柜笑眯眯在门前等着,寒暄几句,钱掌柜瞥了瞥四周,附到元召耳边悄悄说了几句话。

元召不动声色,把聂壹介绍给他,这两人倒是差不多的性情,一见如故,很快就迎到里面攀谈起来。

元召拐进侧厢的一间套房里,先与门口侍立的几人打个招呼,几人对他笑笑算是还礼。然后打帘拢进到里面,侧脸而坐的一人看到他进来,满脸喜色爬起身来,叫了他一声元哥儿显得很是高兴。

旁边长身而立的另一男子对元召点头微笑致意,原来屋内这两人正是卫青和小公子刘琚。元召还未来得及说话,正趴在木窗边看外面景致的某个身影听到动静,回过了头来,元召吃了一惊,大感意外。

只见一个淡淡略显稚嫩的身子,穿了一身青衫作男装打扮,更显白白净净的脸庞,双眉修长如画,一双灵眸闪动,嘴角上弯,带着调皮的笑意看着他,却正是那在未央宫中曾有过短暂相处的素汐公主。

看到元召有些发愣的样子,素汐却笑吟吟的很是落落大方。

“怎么,刚几天就不认识了呀?人小多忘事!”

元召无辜的张了张嘴,看向刘琚。

“你不是出不来未央宫吗,怎么这次连你姐姐都带出来了?”

刘琚却是对他这大姐儿素来有些怕怕的,嘻嘻笑到:“这次庆总管要来梵雪楼验收第一批贡茶,我听到了消息,就想办法求了娘亲答应,悄悄的跟着出来看看你。”说到这儿偷偷看了素汐一眼。

“可不知怎么的大姐就知道了消息 ,非要跟着出宫,你也知道的嘛,大姐的话儿小琚儿一向最听的了,嘿嘿。”

见到他的惫懶样子,素汐反手在他头顶弹了一下,嗔道:“不许油嘴滑舌!”刘琚捂着脑袋跳到一边,大呼小叫夸张的喊起疼来。

看到这姐弟俩的打闹,一旁的卫青笑着摇了摇头。

“本来卫夫人是怎么也不会答应他再随便出宫来的,因为上次的事……大家的心总是放不下的。可是架不住小公子的软磨硬泡,这才同意放他出来两个时辰。只是没想到,素汐公主又悄悄的跟了来了。欲待不答应,只是……唉!”

说到这儿,卫青无奈的看看这对姐弟,话虽未说完,但想来也是经不住这小公主的纠缠,才不得已带了她出来的。

好在是在长安城内,又是到梵雪楼来,卫青觉着没有什么大问题,建章宫七八个侍卫相随,混在庆松总管的大队之中,来到梵雪楼。

钱掌柜和侯五是随着进过未央宫的人,当然知道刘琚的皇子身份。当下不敢轻忽,忙把他们引到安静的厢房内,以免闲杂人等冲撞不便。

却正好元召从青郊外回来了,此时相见,小皇子十分兴奋,拉了他手,絮絮叨叨说着在宫中的憋闷,又询问他这几天有什么新鲜事没有。

素汐公主这会儿却安静下来,坐在一边,眨眨眼听着他们的说话,有了些淑女的样子。

元召听刘琚问起新鲜物事,想起来前几天刚做的一种小玩意。宫中无聊,送给他解闷也不错。

刘琚听说,自是十分期待。待到元召出去一会儿带了一盒小圆木刻成的东西回来,在几上铺开,刘琚卫青素汐都好奇的探头过来,看着那一颗颗上面刻了字的小东西有些疑惑。

素汐纤指捏起一枚仔细看时,只见上面刻了一个"将"字,不觉有些奇怪,不知道是作何所用。又拿起几枚,却各不相同,有的是"相"字,有的是"兵"字……。

三个人正不解之间,听的元召用一种奇怪的口气说道:“此物名为象棋,是一种很好玩的游戏,它的来历倒是与本朝有着莫大的渊源。”

原来,前几天在青郊外酒楼时,元召训练崔弘和小冰儿,听的小冰儿那要当将军的志向,元召虽然在心里有些嘀咕,但他后来又想了想,觉得还是尽量把自己所知的一点军事知识教给她,不管小冰儿是不是真的是历史上那个英雄霍去病,就算她不是,也无所谓,元召心底喜欢的是她那种超越常人的机灵劲儿!

因此,在教授她武艺技巧的同时,元召就抽空做出了这种棋子来。一共做了三副,是他用刀一颗一颗雕琢出来的,做得虽然有些粗糙,但小冰儿一见就喜欢的不行。

待的他把棋子的行走规则和输赢评定讲说明白,小冰儿已经等不及了,立刻拉着他要马上学会。

布子三局以后, 小冰儿果然聪明,已经运子娴熟,规则熟练,果然觉得大有意趣,立即就迷上了这种游戏。

就连在一旁看了半天的崔弘 ,也已是抓耳挠腮看来也是对此心痒难耐。元召一人送了一副分别给他们两人,就算是师父的见面礼了,呵呵。

两人郑重的收了下来,然后就心急难耐的去一边展开了厮杀。呃,元召挠了挠头,这倒省了老是没事在身边纠缠自己了,自己玩去吧!

此时元召把剩下的那一副拿过来就送给了刘琚。待到教会了这姐弟怎样布子行走,果然也是对这新鲜事物大感兴趣,喜欢的不行。

卫青一直在旁边站立观看,此时抬头看看元召,若有所思的样子。

“这名叫象棋之物黑红双方好似两军对峙,千变万化,布子对杀,又如同军阵攻伐,甚是奇妙!”

元召听他这样评价,心里不由得赞叹一声,果然是未来的名将之姿!第一次看到此物,就能与战场联系起来,并有所启发,这只能说是太有军事天赋了。

元召对他点点头,手指轻轻划过棋盘的中间一段空地。

“你看,这边是楚河,那边是汉界。”说到这儿元召停下微微笑了笑。

“楚河,汉界……这难道说的是……是楚汉相争的故事吗?”刘琚迟疑了片刻,终于脱口而说出来。

元召向他投去一个赞赏的眼神。

“不错!小公子博学。这种棋就是来源于秦末楚汉相争、逐鹿天下的故事。”

“啊……这个啊,这可不是我学问多,是因为在父皇身边经常听他提到那段时期的一些英雄传说,所以嘛,就熟悉一些的。”刘琚头一次听到元召夸赞他,很是不好意思的样子。素汐公主却很少听到这些事,在一边听得津津有味。

卫青虽然并没有读过什么书,但他对军事战争有其特别的爱好。在空闲之余,对于这些前代战事是非常喜欢研究一番的,因此,听元召这样说起,也是大感兴趣的。

元召把这象棋的来历又对三人讲述一遍,那个时代获取信息的渠道太少了,仅靠口口相传能知道多少前代的事呢?就算有官方的史书详细记载,但那往往只是朝廷官员和读书人的专利,想要全面的了解一件历史掌故或者战争过程是很难的。

因此,元召一番简单的讲述竟把一个大人加两个孩子听的如痴如醉。讲完以后,才发现三人沉浸其中,半响无语。

咚咚咚的敲门声响起,有人与外面的侍卫说了几句话,原来是庆松检验完了这次要带走的茶品之类 ,过来请小公子一行人相随回宫了。

啊!时间过得真快。三人这才反应过来,回宫时辰到了,回去晚了会挨骂的,尤其是夹带了一个公主出来,回去还不知道要被卫夫人怎么惩罚呢!

不过,素汐感到这次偷跑出来还是很开心的。只是……她看了看自己皇弟怀中宝贝一样抱着的棋子,又感到有些遗憾和不平。

为什么只送给小琚儿新鲜物件嘛?也不知道主动送给本公主些!哼!不过,这些话也只是心里想想而已,她可不好意思开口去问元召要。

却不料,聪明的刘琚似乎察觉了素汐嘴角的不满,悄悄趴在元召耳边耳语了几句,也不知道是说了什么,元召看了一眼那小公主,感到有些好笑,他们姐弟就算再懂事,终究还是些小孩子脾性。

于是,在临走之前,经过后院的时候,元召走进那小房间,出来时手中已经多了一个精致的小陶瓶,他顺手塞给刘琚,冲素汐公主的背影努了努嘴。

刘琚心领神会,几步赶到素汐身边,把小陶瓶悄悄交给了她。虽然他不知道那里面装的是什么,但猜想一定也是元召弄出来的新鲜玩意儿吧。

素汐只觉小琚儿交给自己的小瓶子握在掌心滑滑的,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心下好奇,但她终究没好意思马上打开看看是什么东西。

待到姐弟俩人在侍卫暗中掩护下上了马车,她再忍耐不住好奇心,伸出手来,摊开掌心,只见那小瓶儿十分精致,瓶口用小木塞塞住了。

刘琚凑到姐姐身边,只见她把小木塞慢慢用力拔出来,晃了晃里面的液体,蓦然一股淡淡的桂花清香在车厢里氤氲开来。

素汐不禁深吸了一口,哇!真是太好闻了。这是什么香料?在宫中从来没有闻到过这么清雅而又飘逸的香味,她很喜欢。

刘琚也觉着这种香与自己娘亲在宫中所用的那些大不相同,心里又有些后悔,早知道是这么好的东西,刚才就应该问元哥儿多要几瓶了,回去送给娘亲,她一定非常喜欢的。嗯,不怕,下次一定记着把娘亲的那一份再要过来。

他又抬头看看素汐的脸,见她一副欢喜的表情,不禁腆了脸说道:“就说了小琚儿对大姐最好了嘛!你看,这么香的东西,我去求了元哥儿,他听说是给你的,马上就去取了来,嘿嘿!”

素汐听说这是元召送给自己的,心中微动,悄悄掀起车厢挂帘一角向外看去,却一眼正看到他站在院门边人丛中向这边微笑,不禁手一抖,帘子放了下来。

“他……刚才发现我在偷看他了吗?”素汐公主不知何故脸色竟然红了起来,一时心中念起,小鹿乱撞……。

世间缘分就是如此神奇!此正是:

抚我青丝发,岁月两生花。

痴心犹未改,新绿催枝芽。

白马踏梦境,心字点朱砂。

灯火阑珊处,缘来却是他!

正文 第五十二章 商略开北疆 曲径通瑶台

在梵雪楼的第一家分店开业后不久,聂家的马车队伍终于从北方赶来了。一溜儿的健壮大汉,高头驽马,马车排开三四十辆,这些充分显示出了聂壹家族深厚的底蕴。

聂壹指挥着人笑呵呵的把半车白花花银子一箱一箱卸下来,堆到院子里。梵雪楼从钱掌柜到小胖子无不目瞪口呆,这……这么多钱?什么!还只是定金?

钱掌柜的心有些乱了!他看了看元召,元召只是笑着对他点点头,表示这些钱现在是我们的了,他没听错。

所有人都忙碌起来,马车一辆辆装满了茶叶、酒坛和各种食用品,这是为聂壹准备好的第一批货。而他也要跟随着回去北方了。

临行之际,这胖胖的北方汉子竟然有些不舍起来,跟元召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聂壹感觉自己学到了很多东西。

元召对他说过的许多话,事后仔细回想起来,往往感到豁然开朗,纵然聂壹南北跋涉行商这么多年,可是这几天听到的一些新词汇和出人意料的想法,对于他来说还是受益匪浅的。

聂壹一步三回首的走了,车队远去的烟尘渐渐消散。坐在马车里厚厚褥垫子上的中年男人做梦都不会想到,从此刻起,他的人生将不再平庸,并注定会在将来的某个时刻绽放出光耀史册的光辉。

只是现在,他的心中计算的还只是这趟所挣得利润多少,憧憬着元召所给他描绘的美妙未来。

“商贾之道,元小哥竟然也如此精通,殊为难得!”背后有人淡淡的语气叹息了一声。

元召回过头,看到的是几日未见的名叫布衣偃老书生那张落魄的脸。

“布衣先生几日不见,不知道去何方寻友访道去来?”

“哈哈,在这长安繁华之地,我哪有什么朋友啊!只几天不在,没想到你们又做了一笔大买卖!梵雪楼真是越来越兴旺了。 ”

“只是赚点小钱而已,小道不值一提。”元召不置可否。

“这可不是小道。商贾之道实是济世安邦的大学问!小可兴家,大可兴国。”布衣偃有些严肃起来,捋了捋须髯。

“想那春秋时,越国大夫范蠡,以谋略之臣辅佐越王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复国报仇。功成之后,隐身而退,踪迹于五湖之间,专事商贾产业,又积累起巨大的财富,人脉纵横四海,天下人都称他为陶朱公,这正是把商贾做到了极致的人啊。”

这些掌故元召自然是都听说过的,随着点点头,以示赞同。

“布衣先生不仅字写得好,还通晓古今,明辨事理,想来是有大才能的人,可是为什么一直蹉跎至今呢?”旁边的钱掌柜对布衣偃拱了拱手。

布衣偃听到这样的问题,似乎是一下子勾起来他的悲凉心事,眉目之间满是萧瑟。

“说来无限伤心事……不提也罢!唉。”

“那,布衣先生何不在梵雪楼暂且安身,以后有机会,再图奋进。”钱掌柜试探的问道.

布衣偃明白他说的安身是什么意思,他想了想,郑重对两个人说道:“想当初我初到长安,潦倒之际,得到梵雪楼上下的照顾,此恩情自是难忘。只是此次前来,心中终究还存了一丝念想,不去试上一试,心绪难平。”

钱掌柜听他如此说,也不便再勉强,又笑着说了一会儿话,自己忙碌去了。

元召看了看布衣偃,在这个时代,商人还并没有什么身份,而布衣偃对商事能有如此深刻的认识,这让元召对他的见识又看重了几分。

建章宫内,刘琚慌慌张张的从后花园跑进自己的房间里,东西四处瞅瞅,看到睡榻之后有一处空隙,连忙躲过去藏好,还不放心,又伸出头来,指手画脚的示意门口的几个宫女和侍卫,不许说出自己藏在此处。

刚把头缩进去藏好,那个身穿淡绿衣衫的身影已从后面一路追来。

“小琚儿,你给我出来!看你跑到哪儿去。”追到这附近却不见了人影,素汐左右看看,问门口的侍卫见到人没有,侍卫和宫女们都肚子里忍了笑,一起摇头表示没有看到。

这建章宫的两位公主,姐姐素汐性格活泼,甚至有些小小刁蛮。而云汐就素静安稳的多。但相比较于云汐的腼腆,宫内的人还是更喜欢素汐多些。

素汐往屋子里瞅了瞅,没有发现刘琚的影子,一时找不到他藏在哪儿了,眼珠一转,便又换了一副温柔的腔调。

“小琚儿,乖乖出来吧!姐姐再不跟你抢棋子了,大不了让那小子再做一盒嘛!嗯,也不会再耍赖,出来陪我好好玩儿一局,好不好嘛?”

藏在榻后空隙处的刘琚拼命忍住了自己要出去的念头,他太了解自己的大姐儿了。别看现在是和风细雨,等被她骗出去了,等待的就会是雷霆风暴!这是无数次深刻的教训让他记住的经验。

可是因为他的不小心动作 ,幕帘轻微的抖动了几下,眼尖的素汐马上发现了。

刘琚蓦然感觉有一团阴影笼罩住了自己,还没等他抬头去看,耳朵一疼,已被一只纤细的小手拧住。

“好哇,越来越长本事了是吧!竟然连姐姐的话都不听了,今天非好好教训你不可。”

刘琚耳朵吃痛,感觉那只小手用力的往外拖着自己,忍不住大叫起来。

“哎呦!好疼,好疼!谁让你老是想霸占我的东西的,再不陪你玩儿了呢!”

素汐却不放手,非逼着他把藏起的棋盒取出来,要不然决不罢休。刘琚怕她霸占却不给她,拉拉扯扯两人正在打闹之际,忽听门口有人冷哼了一声,抬头看时 ,却是自己的娘亲卫夫人到了。

卫夫人身边跟了一个穿粉红衣服的小姑娘,正是云汐公主,看到大姐儿又在施虐小琚儿,已是司空见惯的事了,她两不相帮,只拉着卫夫人衣角,偷偷抿嘴笑起来。

“看看你们两个人样子,没有一点儿宫中规矩!整天就知道打闹嬉戏。”卫夫人有些气恼。

她现在在宫中所处地位有些微妙,因此,平日里都是谨言慎行,唯恐被人抓了把柄去。

三个孩子,云汐和小琚儿还算听话,可是唯独素汐生性跳脱,过于活泼,卫夫人对她看的极严,唯恐她一不小心惹出什么祸事来。

前天竟然趁自己一时没顾到,她竟敢偷偷混在出宫的队伍里,出去玩了半天!回来后自然是免不了挨一顿骂的,只是卫夫人的这些惩罚她早已是从小习惯了的,虽然当时会低头认错,但转身之后往往还是我行我素的多。

小琚儿却是听话的好孩子,见娘亲来了 ,连忙装出一副乖宝宝的样子,凑到卫夫人怀里。

“娘亲,不怪大姐儿的事了,是小琚儿不好,没有把大姐儿也喜欢的东西送给她。忘却了娘亲平日里教导的兄弟姐妹敦睦之意,要怪就怪小琚儿好了!”

刘琚类似的情况已经历了许多,最懂得怎么告这个不讲道理的大姐儿的状了,果然,接下来的场景如他所料。

“素汐!你又欺负小琚儿了。说吧,又看中他什么东西,想据为己有了?”

素汐撅起小嘴巴,狠狠瞅了一眼躲在卫夫人身后冲她扮鬼脸的刘琚。

“只是想让小琚儿陪我玩玩他的新玩具嘛,谁知道他那么小气了!娘亲就会偏心。哼!”

卫夫人自然懂得这两个小人儿的心思,虽然有些想笑,但她必须扳起脸来,以防他们今后更变本加利的调皮难管。

“什么玩具?琚儿,交出来,娘亲替你保管。”

“哼哼!让你小气的不乖乖给我!”素汐忍着计谋得逞的得意,挑起一双细柳眉,挑衅的看着刘琚。

刘琚一脸苦色:“娘亲啊!那个……那副棋子是元哥儿送给我的,我好珍惜的,就让我留着好吗?”

“元哥儿?那个元哥儿?我怎么不知道。”卫夫人听自己儿子叫的如此亲切,微感好奇。

“元哥儿就是梵雪楼的元哥儿啊。哦,就是上次进贡那种父皇喜欢的茶叶的梵雪楼,娘亲你说的那些好喝的茶叶就是元哥最先制作出来的呢!”

说起元召来,刘琚马上两眼放光,一副崇拜的样子。

“哦,是吗?”卫夫人听小琚儿说到茶叶,心中一动,这件事她倒是印象深刻,说起来,她还曾经暗暗感激过研究出这种茶的人呢。

就因为皇帝孝敬给窦太后的新茶对了她的胃口,讨得了这位老祖宗的欢心,而皇帝把这些功劳推到了自己宠爱的卫夫人头上,从那天起,卫夫人敏感的觉察到后宫中有些僵硬的关系已经有所松动了。

不仅长乐宫那边释放了善意的信号,就连她去给王太后请安时 ,也见到了一丝难得的笑脸。这些,都让这个内心敏感的美丽女子暗暗欣喜。

因此,再次从小儿子口中听到元召的名字时,这位以舞技无双而闻名、最终集汉宫三千宠爱于一身的绝代佳人也不禁产生了好奇的兴趣。

正文 第五十三章 画山河表里 踏纵横阡陌

未央甘泉宫露台边的大桂树下,浓荫如同伞盖,一群羽林校尉和宫中侍卫混杂着围了一大圈,当中几案毡席,对坐两人。

汉天子刘彻神情凝重,两指间捏着的那枚棋子逡巡几遍,啪的一声落子棋盘上,那是一匹黑马,迂回几步后,竟然出人意料的落了子,落子之处正看住了红方的一炮一车,确是一招妙棋。

对方老将却并不慌忙,依然按部就班,排兵布阵,在失去两个炮的不利境况后,靠了一马一车的支援,两枚老兵分两路竟突进到对方的禁区,然后飞马而至,将军!

刘彻思忖片刻,终是无解,放下手中棋子,哈哈大笑。

“李将军宝刀不老!勇猛如斯。恰似这棋盘上勇往直前的无畏老兵,斩帅夺旗,沙场扬威啊!”

对面与刘彻下棋之人正是李广,听皇帝如此夸奖,先起身施了礼,告了声不敢当此赞誉。

要说现在的刘彻还是很平易近人的,而老将李广素来耿直,并不把赢了皇帝棋这样的小事放在心上。

“陛下,要说无畏,我大汉将士尽皆当得起此二字。沙场之上,龙旗之下,奋勇杀敌是其本分。至于老兵的称谓,倒是正和末将心意。”李广摸了摸甲胄胸前的护心镜,有些感慨。

“别小看了这普通的老兵,战场之上万军对攻,凭借的就是这些老兵百战而来的勇气和坚韧!勇往直前,死不旋踵!一支军队如果有了这种气势和决心,那必定是令敌人胆寒而又可怕的对手。”

刘彻神色严肃郑重其事的听着,频频点头表示赞同。

“这种棋真是不错!行子布局暗合军阵攻杀,更兼运筹帷幄预见成败,不论对捉厮杀还是全局谋划都使人心衿摇动,不可自抑。能做出这样一种棋的人,一定是一位胸藏大计略的高人啊!陛下 ,但不知此人可否让末将一见,加以讨教?”

刘彻听他这样评价,倒是颇感意外,因为他知道此人一向艺高气傲,极少能有让他放在眼中的人,更不用说折腰讨教了。因此听后他脸上不由闪过一丝奇怪的笑。

“李将军,可能要让你失望了。这却不是什么高人所授,而是几天前从朕的皇儿那里抢了来的,哈哈!”

李广有些摸不着头脑的样子,疑惑不解的问道:“陛下的皇子们都还年纪尚小,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他是想说小孩子家的怎么可能懂得这么深奥的军阵之术!只是话到嘴边,终究感到对皇帝不敬,因此就没说出来。

“李将军,此事千真万确,但却不是我的皇儿做出来的,听小琚儿说此棋名为象棋,是在宫外认识的朋友送给他的,朕……顺手拿来玩几局而已,哈哈!”

李广听到皇帝如此说,便不再多问,只在心底微微叹息一声,历朝历代草泽之间尽多高人异士,可惜往往不得重用。

其实这位耿直的老将还是不了解帝王心术啊。这几年来,朝堂之上几个睿智的大臣隐隐已经发现了这位天子的不同。就是他越重视的事,就会越是表现的轻描淡写似不在意,但这也仅仅只是几位有心人的发现而已。

事实上这正是刘彻的一种韬光隐晦策略。比如这种名叫象棋的东西,别看他对李广用的似是玩笑的语气,其实他心里已是非常重视。

前几天他无意中漫步到建章宫,正碰到刘琚和素汐在下棋,两人都非常投入,聚精会神的思考着,以至他们的父皇在背后偷看半天了都没有发现。

皇帝站在那儿看了一会儿,一下子就被这种东西吸引住了。他是有英雄情结的人,虽然明白的知道自己今生不太可能有亲自上战场的机会,但心底对那种金戈铁马情怀总是向往的。

他少年时喜欢一切与战争有关的东西,尤其是大汉帝国建立之初的那些战役。而现在对这种认识又更深刻了些。

待到仔细的弄清楚了这种东西的玩法后,身为天子的刘彻拍了拍自己儿子的肩头,又夸了夸女儿的乖巧,看到两个人不明所以的样子,拿起那盒儿名叫象棋的东西,说先拿去研究一下,哈哈笑着扬长而去了。

姐弟俩面面相觑,欲哭无泪。那盒棋子在小琚儿的撒娇耍赖下曾经躲过卫夫人的威胁,可是终究没有逃过父皇的魔爪。

等到步出建章宫,刘彻的脸色沉寂了下来,恢复了皇帝的威严。一路想着事情,径直来到偏殿,挥了挥手,从暗处转出两个身影,并不言语,躬身在地听候吩咐,清冷的声音从头顶响起。

“去把那处梵雪楼好好查清楚一遍,还有那个跟皇子琚交好的孩子的底细,都去弄明白了,去吧!”

稍等片刻,地下两人见皇帝再无吩咐,起身后退着出门而去。

刘彻的目光又落到面前几案上,盯着那盒棋子。

“如果你们真是小琚儿无意中在外面认识的朋友还好说,自会有人护得你们周全,荣华富贵也不是什么难事!如果是为了这后宫倾轧而故意接近意图不轨……哼哼!”他冷冷的哼了几声。

不过这种象棋玩儿法真的是不错,不到两天时间他已深谙此道。而他的对手自然就是羽林军卫尉李广和几个身边侍卫们了。

今日兴致正好,连杀了三盘,2胜1负,虽然最后一局输给了李广,但刘彻并不在意。因为这只是在等待宫人们准备东西的空闲时,见缝插针玩儿的几局。今天他的重头戏是出城去!

去终南山皇家上林苑秋围打猎,是刘彻很早就策划好的一件事,只是前段事多,又加上窦太后重阳贺宸,因此就耽搁了下来。

而这几日正好是个空闲,天气也好,因此各种东西准备齐全,大队人马出宫,浩浩荡荡奔终南山而去。

沿途所经之处早已有御林军警哔,刘彻此次本意轻装简行,并没有带多少勋贵大臣,只带了几个亲近臣子还有……自己的小儿子刘琚。

对于这次皇帝主动带刘琚出行狩猎,所有人都是出乎意料之外的,精细有心机的人更是都暗暗吃了一惊。皇帝这是要干什么?

而建章宫中卫夫人心中是欣喜的,皇帝这么做足见他对这个儿子的重视了。

而就在不久前,皇帝留宿建章宫,在与她一番柔情蜜意的欢好过后,曾明确对她说过的一番话 ,更是让她激动万分。

在不久后举行的词林苑选贤中,皇帝将为刘琚物色合适的人选,遴选一批德才兼备之士做他的老师。

而且,皇帝还预先透露了一个消息给她,未央宫西北角新建的那所高台宫殿一直没有名字,在不久之后,御笔将会钦赐殿名"博望苑",并把它正式作为刘琚的读书之所送给他。

信号已经很明显了!卫夫人是何等聪明的女子,挑选贤才辅佐读书,她自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不仅是她,相信到那一天,大概很多人都会明白皇帝的心思了吧!

而今天,皇帝又要带小琚儿去学习纵马奔驰了吗?

汉家天子都是刚柔并济文武之道并举的,从高祖一直到先帝无不如此。想必皇帝也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只是做一个文弱的君王吧!

卫夫人自然很清楚为君为夫的刘彻是怎样的人,在他隐藏的内心里是有着怎样的狂野和激情,那些博大的梦想,有时甚至会让她感觉有些害怕。在某些方面她可以算做是他的知己了,要不然怎么可能这么多年荣宠不衰?这不是简单以色侍人就能得到的。

因此 ,站在建章宫最高层的雕栏后目送着那队人马遥遥远去,此时此刻她的内心是憧憬、喜悦的,想到那些暗中的敌人,柔弱的身体里竟然感觉到了一种不再胆怯退让的勇气。

“我的琚儿已经开始踏上那条万众瞩目的道路,娘亲就绝不会让自己倒下,一定会在你的身后,为你挡住所有的明枪暗箭……无论付出什么代价!”

北风袭卷,吻过脊兽,殿檐铜铃轻响,雕栏玉砌间,上有佳人,白纱胜雪,衣袂飘飘,唇边喃喃语,下定一个勇敢的决心。

掠过未央宫的风继续往南吹,越过泾渭之水,平过绵绵田地,葱茏茂密的终南山北麓,终于也感觉到了它的气息。

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阡陌纵横路,枯草踏碎蹄声急,飞马引弓射雕处!

终南山辽阔的皇家上林苑中,人喊马嘶,天子所率领的汉家勇士们今年的秋围狩猎就此开始了……!

正文 第五十四章 旧情日更替 无计可消除

距离未央宫东门不足两里有一条街名叫小东巷,这个名字不知起源于何时,又有什么来源和掌故,具体已不可考证也无人知道。

小东巷并不小也不是巷,而是一条宽阔的大街,只是这条大街有些奇怪,并无长安别处街道的那些热闹繁华。

街的南面是一片片灰黑顶平房的多,偶尔有一两稍高点的建筑伫立其中,很是显眼,如同鹤立鸡群一般。这些都是下人和仆从杂役的居处,林林总总占据了半条街。

而整条街的北面,被一座府邸所占据,高庭广院,廓宇回廊,都被高高的围墙所遮挡,内里乾坤外人自是无缘得见。

但见临街的府门台阶高筑,左右两尊汉白玉石狮,内外十几个护卫把守,普通人稍微走近一点,就会被怒目大汉呵斥一番。

此处正是大长公主府所在,乃是先皇汉景帝钦赐的府邸。作为长乐宫中那位老祖宗唯一的女儿,先帝的同胞亲妹子,长公主的身份地位尊贵无比。而且这位公主随了她母亲的脾性,十分热衷于朝堂权利,兼之长袖善舞,又有长乐宫为靠山,因此朝廷内外许多官员都与这公主府有着密切的关系。

只是今天,大长公主刘飘儿这位平日里春风得意的女人却有些心烦气躁。从早晨起来因为一些小事,已经处罚了好几个下人了。因此身边伺候的人都有些战战兢兢起来。

平日府中大事都是刘飘儿一言而决,至于她的丈夫,那位在朝中领了一份散大夫闲差的陈姓官人,是没有发言权的。

其实这倒是历史的一个奇怪现象,某几个强权的女人,她们的女儿往往也会有对权力的渴望。比如那位千古女帝武则天,她的女儿太平公主后来也是在权利场中呼风唤雨过的,倒与刘飘儿有些相似。只不过她们只是因为从小耳闻目睹母亲的威权而加以模仿,但并不具备那种巾帼不让须眉的胸襟,所以终难成大事罢了。

话题扯远了,且说今日刘飘儿生气不为别的,她气恼的是那个皇帝侄儿终究是越来越生分了。

“这次去中南山秋围打猎竟然把那个贱婢的儿子也带了去!这算是对大臣们发出明确的信号了吗?”她气咻咻的说道。

大厅依然华丽辉煌,装饰奢华,龙诞香的味道萦绕四周,只是刘飘儿已青春不在,虽然风韵犹存,但岁月的杀猪刀已无情的在她脸上刻下了浅浅的痕迹。

几个心腹垂手而立,无暇他顾。胖胖的平管家小心地抬头看了看公主的脸色,试探的说道:“主子,要不要派人进宫去看看?”

刘飘儿撇了他一眼:“进宫去看什么?有什么好看的!”

冷峻的语气让站着的几个人不由自主的都把脖子缩了缩。平管家马上低下头,只是嘴里仍旧喃喃说到:“小的是替主子担心皇后娘娘的身体,上次老妈姆出宫回来说,皇后娘娘最近饮食又清减了很多……。”

“这能怨谁!都怪她自己的肚皮不争气,又没点手段,连自己男人的心都拉不住!”

说起自己的女儿阿娇来,刘飘儿的语气变得有些气恼无奈。

“可是……小姐心里也苦啊!”平管家变了称呼,语气中夹带了一丝心酸,其余几人略带唏嘘随声附和。

他们都算是大长公主府的老人了,分管着府中各项重要的产业。大小姐阿娇可以说是他们从小看着长大的,虽然身份还是些下人,但对她的疼爱都是发自内心的。

刘飘儿只有阿娇这唯一的一个女儿,从小视若掌中明珠一般,千娇百纵,又怎么会心里不疼她呢!

“那又有什么办法可想?总是她自己不争气罢了,想当初这两人两小无猜青梅竹马的感情,谁知道会越来越生分的呢!唉!”想起从前的往事,刘飘儿又有些伤感起来。

平管家与左右的人互相交换了下眼色, 想来是就某个意见达成了共识,他上前一步。

“主子,现在需要派人进宫去看看了!以皇后娘娘的性情,恐怕她这次会一怒之下惹出什么事端来啊。”

一句话提醒了刘飘儿,自己女儿是什么性子她最清楚了,这次的事皇帝做的这么明显,这口气阿娇会忍不下去的。

上次进宫探望窦太后时,她从老祖宗言语中竟然听出了一丝对卫夫人的赞许之意,这让她感觉到一种不妙。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不能再让阿娇因为任性在老祖宗眼里失分儿了!

想到这儿,她马上唤过自己贴身的侍女,耳语几句,让她速去未央宫,把自己的意思转告皇后知道,让她好好忍耐,不可乱发脾气失了分寸。

看到那侍女走后,刘飘儿眉头又皱起来。

“那你们几个说说,皇帝这是要下定决心啦?要公开挑明立那孩子做太子了吗?”

平总管与几人略一沉吟,倒是各有自己的看法。

“那卫夫人用妖魅舞技迷惑了皇帝,逐渐夺宠,是朝野皆知的事!哼,她的儿子想做太子,也要问问大臣们答不答应!”

“言之有理!如此低贱的身份,怎么可能会有朝臣附肯?再说了,天子还春秋鼎盛,立太子的事,不会那么着急的!”

“皇后娘娘还年轻,麟儿自会有的,那才是正宗血统的继承人!只是主子要劝她不要急躁才是。”

刘飘儿看着几个心腹兼幕僚出言分析一番,觉得有些道理,烦躁的心情也渐渐放松下来。

“是啊!我也不信皇帝会那么绝情。想当初,他绕膝于我面前的时候,是多么乖巧的孩子啊!”她微微叹息了一声。

平管家听她这样说,胖脸上神色动了动,终究没有忍住,声音放低了些说到:“主子啊,此一时彼一时也!人一旦坐上了那个位子,心思就难以琢磨了。”

“此话怎讲?”刘飘儿转过身来。

“自古帝王心思最是难猜,我们研究过很多次,也还是暂时看不清当今天子啊。”

刘飘儿听他如此说,抬眼扫视了一遍众人,大家都一起点头,表示认同平管家的看法。

她知道这些人的大略底细,虽然表面都只是大长公主府仆从身份,但另一层身份除了自己外无人得知,其实就算是自己也不知道他们的从前经历,因为这些人都是当初自己以公主身份下嫁以后 ,就跟随着来到这府中的 ,她只隐隐知道这些人的来历恐怕跟长乐宫有很大的关系,因此,他们提出的正式意见她大多会听从的。

“当然,不管天子是不是一位有为的皇帝,这些无需我们操心。我们只要替皇后娘娘处理好一些事就行。”其中一人说到。

“所以,不管皇帝的态度如何,下一步,有些事必须要开始做了。”

刘飘儿有些疑惑,不明白他们说的要开始做什么事。

“主子,皇后娘娘不方便做的事,我们可以替她做啊。只要做的合情合理合法,到了某些时候,事态所逼之下,皇帝行为做事也会由不得他的!所以下一步我们要……。”

厅堂内声音逐渐低下去,密谋、策划……计算得失。

刘飘儿皱紧的眉间逐渐开朗了,脸色转晴。果然这些人都是有大主意的高明之士。

既然已经走到现在,很多人的利益都已经和大长公主府以及皇后系在了一起,那么,该让某些人出力的时候到了。

她又细细的理顺了一遍这些年来依托在公主府背后的那一张张网,自信心又膨胀起来。

“就凭你?一个借了歌舞伎而上位的贱婢!拿什么和我的阿娇斗?就依靠皇帝那虚无缥缈的所谓宠爱吗?哼!笑话。这个世界还是要凭借实力说话的。”

而与此同时,在建章宫内,也有一场事关这次终南山秋围的对话。

卫青这次并没有跟随小公子刘琚,因为刘琚跟在皇帝身边,相信并不会有什么意外的危险发生。

此时卫夫人就坐在庭院的石桌旁,宫女侍卫都被她打发的远远的,她看了看垂手侍立在旁的弟弟卫青,微微叹了口气。

如果不是还有这个弟弟在自己的身边,在某些事情上,处在深宫的她心中会更加彷徨无助的,有些话,她也只能偷偷的跟他说了。

“这次的事……没想到陛下会这么做。以后我们母子要面对的局面,恐怕会更加艰难了。”卫夫人幽幽的说道。

“其实,也不用太过担心,陛下这么做,想必有他全盘的考虑,会出现的一些不利因素……应该早已有对策。”卫青安慰道。

“可是,心里总是不安宁。我只是怕小琚儿还太小了!就要开始去承受一些意想不到的压力,我怕他会做不好。”

这些年见多了宫中的明争暗斗,卫夫人对宫中权力的残酷性有着很清醒的认识。

“我就怕……这是皇帝开始给他设置的考验,一些风浪要让他自己去承担了。可是小琚儿他才六岁,万一做不好……后果怎么样?姐姐不敢去想。”说到这里,卫夫人的声音有些发颤。

卫青点了点头,他相信卫夫人的这些顾虑自然不是空穴来风,这样的情况发生不是没有可能。皇家训练继承人和普通家庭是不一样的,如果小琚儿不堪重任,那样的后果确实很严重。

卫夫人和小琚儿的背后力量太薄弱了!经受不住任何挫折和打击。别看姐姐圣眷正隆,那只不过如同美丽的烟花易散,一旦有个差错,就支离破碎了。

需要给小琚儿找几个强大的助力了!帮着他向着那个目标前进,因为雏鹰要开始学着飞翔……!卫青眼前浮现过某些惊心动魄的场景,名叫元召的那个身影便莫名浮上脑际。

“有一些事……我想应该让夫人知道了。”平淡的语气说出口。

白玉簪挽就的螓首微微抬起,卫子夫略感惊讶的看着自己的兄弟,不知道他要说的是什么。

正文 第五十五章 好价且待估 奇货亦可居

元召自然不知道建章宫中的那对姐弟在开始谋划关于他的一些事。他现在正全身心投入发财大计中。

梵雪楼两间店都已经打出了名气。尤其是在这个还不知道"广告营销"为何物的时代,挂着"贡茶"的名头,那影响可不是一般的大。

前段时间,有些朝中大臣在窦太后的赐宴上有幸喝到过这种清茶,都深深感叹世间还有这样的清饮之物,当时还以为是哪位封地的蕃王进贡的奇珍,想必价格昂贵,不易多得,以不能早识其滋味为憾。

后来了解内情才知道,原来这种饮茶之法竟发源于最近的长安,现在已在士林之中颇为流行!

勋贵大臣们在家里喝着从前的油腻苦辣的油汤茶,想起在长乐宫喝到的那种茶来,越发觉得这是喝的神马玩意儿啊!听到仆从们打探回来的消息,不禁一口喷将出来!

什么?什么!窦太后的赐茶竟然就产自长安城内?已经流行了一段时间了?你们这些蠢货!这么好的东西竟然都不知道回来汇报?赶快去采购来!不管什么价格……马上去!

老爷发怒,这还了得!于是,各家勋贵大臣们的管家护卫头子们都亲自出动了,打听明白地址,乱哄哄直奔梵雪楼而去。

可是,等这帮人赶到绿柳巷梵雪楼,掏出银子拍到柜台上,嚷嚷着要买上几斤茶叶时,柜台后那胖胖的钱掌柜却笑眯眯的摊了摊手,说现在没货了。

没货?众人对视有些傻眼,有那性急得想起出来时自己老爷的嘴脸,怕空手而回又会有一顿骂,就拍了柜台吵吵闹闹非要买到货不可,否则就拆了你们这小茶楼!

钱掌柜却不急躁,始终笑脸相迎,只说是没货。见几个家伙闹得过分了,里面有喝茶清谈的客人向这边望过来。

钱掌柜拱了拱手:“诸位诸位,本茶楼从前一向只供来店客人饮茶小坐,很少向外发卖的,最近才开展了……呃,这项业务。”虽然学了这么久,可是说起元召的那一套词儿来,老钱还是有些不太适应的。

见场面太吵,他提高了声音:“因此呢,仓促之间,难免准备不足些,且稍待两三日,诸位再来不迟。啊,抱歉抱歉。”

没想到终究有些家伙是嚣张惯了的,听说还要待几日,禁不住嘴里有些不干不净起来。

“你个小小卖茶的,摆什么谱啊?信不信爷爷我现在就给你砸了这买卖!”

“是啊是啊!敢得罪我们哥们,也不打听打听我家侯爷是干嘛的!”

“这是不想干了啊还是怎么地?哼哼……。”

钱掌柜并不生气,只是笑笑,指了指楼门口。

“诸位哎!要砸这茶楼也可以,先去把那块牌子砸了去吧!”

“什么?牌子?什么破牌子……!”

有那好事的果然就去门口瞅了几眼,只见楼门左侧树立一块厚厚的木牌,上面苍劲古朴四个大字"御制贡茶"。

“御制贡茶是神马玩意儿啊!就凭这个就想吓住爷爷?哈哈……可笑!”

“ 会写几个字就糊弄谁呢?这长安城内也不打听打听,马三爷是那么容易好糊弄的吗?”

几个人正在大言不惭之际,忽听客人座上有人冷冷说道:“好大的胆子!什么时候这长安城轮到你们这群下人做主了!啊?”

众人闻听此言心生诧异,嘿,这是什么人多管闲事!前面几人傲慢的转头过去,正欲开口呵斥几句,忽然一下把到嘴边的脏话又咽了下去,如霜打的茄子一般低下头再不敢言语。

后面的还不摸情况,继续嚷嚷着,有人低声说了一句什么,终于逐渐安静了下来。之前那边说话之人清瘦身材,面容严肃,双目有神,鬓角眉梢带了隐隐的煞气,见这边不再吵嚷,便不屑与这些人一般见识,回过头去继续与二三茶友叙谈品茗。

常年在长安城内行走的这些各府管事人等都是眼明腿快之辈,见是遇到了这个煞星,片刻之后,这支刚才还气势汹汹的买茶小队伍便做鸟兽散了。

小小风波,化于无形。未免让待在柜台一角看热闹的元召感到有些无聊。而钱掌柜则走到那边施了一礼:“还要多多谢过汲大人今日主持公道。”

原来刚才这人正是长安令汲黯。此人性情孤介,素来不好酒宴欢场繁华之地,却对清净之所情有独钟,最近已是成了梵雪楼的常客。

汲黯的朋友并不多,今日是太中大夫郑当时约他来此小叙,同座的还有旧年好友光禄勋大夫王恢以及府衙的姚尚。

几人刚才正在谈论着本次天子终南山秋围的各种传闻,虽说为臣者不该私下妄议猜测圣意,但这么小范围的议论几句总是难免的,毕竟天子的一举一动都有可能事关每个朝臣的利益。

看见钱掌柜过来,几人停止了闲谈。汲黯摆了摆手,示意钱掌柜无须多礼。邻座的几个书生也是认得这长安令大人的,这时离座而起拱手对他表达敬慕之意。

汲黯也拱了拱手算是还礼。转头对同座几人说道:“天下承平,勋贵之家骄奢安逸之风日盛,仆从纵横街肆,多有不法之事发生,欺凌为恶屡见不鲜。似此下去,为患实多。唉!府衙之内力量终归还是太薄弱了,顾不过来啊……。”

郑当时点了点头,与王恢对视一眼,都对汲黯的忧虑深有同感。议论几句,未免气氛有些沉闷。

姚尚见此情形,欲加以开解,端起手中茶盏,轻轻嘘了一口清香气,不由赞叹道:“此茶确实是饮中佳品,三盏入味,可以解忧矣!诸位大人何不暂且放下忧国忧民之心,且休闲半日,以解案牍之劳形?”

王恢哈哈大笑:“还是姚师知道你家老爷,他处在那个位置,确实担的责任太多了!是该劳逸结合,抽时间好好放松一下了。”

原来姚尚以智闻名,虽然只是一个吏的身份,但那是因为他感念汲黯早些年的知遇之恩,才心甘情愿追随。否则,以他的能力,早已也做到郡县之职了。

汲黯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微微叹息道:“是啊,这几年要不是姚师帮我处理大量的繁琐事务,随侍身侧时时提醒,想必局面会更加不堪吧!”

姚尚连连摆手谦逊几句,表示当不起如此厚誉。他们几人关系既是知交,自然无需那些俗气的客套,点到即止就好。

随之话题一转,又谈论起今天所品尝的新茶来。

“钱掌柜,你们这种梵雪楼独家的茶叶确实不错。听你刚才说, 三天后会正式大量发售,此话当真?”郑当时捋着颌下须髯问道。

钱掌柜连忙点头道:“回郑大人的话,正是有此打算。只因新茶制作繁复,火候极难掌握,一批好茶,要好几道程序方可完成,人力物力自不必说。唉!其中的艰辛就不说给几位大人听了。”

钱掌柜按照元召的嘱咐,一本正经的说着瞎话,只是老脸有些发红起来。

这几人都是正直的官员,都有着一颗相同体恤民力之心,听到此物制作如此艰辛,不由纷纷点头叹息一番,难得之物果然是来之不易啊!

钱掌柜忍着笑回头看看不远处的元召,见他侧耳倾听着对自己挑了挑眉毛的样子,对接下来的忽悠有了很大的信心。

果然,那曾经出使过外邦的王恢开口问道:“那,请问掌柜,此物出售的话,定价几何呢?”那三人也抬头看着他,一副很关心的模样。

钱掌柜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面带了无奈之色:“本来我们梵雪楼也就是小本经营,研制出了这种新茶,只是打算作为一种尝试,给老客户们喝喝看。谁知道天赐福音,那日不知怎么的就被长乐宫的老祖宗喜欢上了!宫中总管特来专门采购。你说说,从此以后这茶顶了个御制贡茶的名头,我们梵雪楼那是不能出一点差错了啊!所出茶叶必须要是对得起这个称号才行,否则岂不是给窦太后老祖宗抹黑吗?诸位大人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

几个人听了个一头雾水,问你茶叶价格多少银子呢!怎么又扯到窦太后那儿去了啊?

不过,他这些话倒不是胡说的,除了姚尚,其余三人都曾经参加过窦太后赐宴,就是在那时他们才第一次品到这种清茶滋味的,自是知道窦太后确实对这种茶叶的喜爱。

钱掌柜似是早已料到他们的疑惑,面带笑意示意别急,接着说下去:“所以说啊,制作起来要求就高喽!那可是棵棵精选,层层把关啊,梵雪楼出品的茶叶绝对精品,对得起贡茶称号。因此,王大人所问的价格嘛……。”

说到这里,他略一停顿,刚要说出一个想好的高价来。

“价格自然就会高一些,这样才能保证以后的持续供应。嗯,大约五两银子一斤吧。”

钱掌柜本来想说是十文的,这个价格已经往高了说了。听了此话,一下把自己口中要说的话就咽了下去,差点连舌头也咬了!他艰难的转过脸,目瞪口呆的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身边的元召。

而正喝了一口茶进嘴的汲黯就没忍住,噗的一口全喷了出来,呛得直咳嗽。坐在他身边的姚尚连忙给他拍打后背理顺了半天,才缓过劲儿来。

其他几人也好不了那儿去,被元召这一口价惊的不轻。

汲黯也顾不得去训斥在一边抽搐着脸不知道什么表情的胖胖掌柜了。他手指着元召,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呛得有些颤抖:“你、你、你这小娃儿,乳臭未干信口雌黄!哪有这么贵的离谱的价?想我等官员一月之俸禄还不够喝你茶叶的钱!真是岂有此理。今天不分说个明白,看我不好好替你家大人教训教训你!”

正文 第五十六章 祸福身所系 长街风波起

最终汲黯几个人还是心满意足的走了。走时每人拎着一包上好的茶叶,大摇大摆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

态度的改变是自打他盯着"御制贡茶"的字样端详了一会儿后。本来听说这茶价如此贵,几人都是心中愤愤不平的,只是听完那名叫元召的孩子一番解说后,又感到贵的有些道理。

元召从原始茶叶的一片片挑选,到各种精心细做以及贮藏的不易……。除了具体核心做法保密之外,都一一陈述一遍,运用了后世某传销组织的理论,把几位大汉官员忽悠的一愣一愣的。

“几位大人请想一想,如此精挑细做而来的这么高雅的东西,才配的上如几位大人这样高洁之士闲暇之余品评一番啊!那这么好的东西如果只是卖个白菜价……?”

说到这里,元召看到几个人都是一脸愕然的样子,不由拍了自己的脑壳儿一下,暗笑自己说顺了口了,这个时候还没有大白菜呢!

“……呃,那个,就是说和平常菜蔬一个价格的话,几位大人喝到嘴里,怎么能感觉到其中的妙处呢?”

几人脸色已经有所松动,那曾经外邦出使时见识过一些奇异物品的王恢甚至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再说了,物以稀为贵嘛!就当下来说,全长安城内,甚至天下郡县,恐怕都找不出第二家做这种茶叶的来。钱伯伯,是不是这样?”

在旁边目瞪口呆仿若听天书的钱掌柜猛然惊醒了一般,连连点头:“对对对!只此一家,别的绝对没有!”

钱掌柜这时心里只如同翻江倒海一般,一两文钱的茶叶能卖到五两银子!还振振有词的独家技术天下所无?不就是从库房里倒出来在后院用大铁锅翻炒几下嘛!现在这种所谓的高档技术连好吃懒做的小胖子都掌握的妥妥的了。看着元召在一本正经的忽悠那以方正威严著称而震慑京城的长安令大人,老钱心里只有一个服字了!

一番理论完毕,在元召说明发售之日价格会按品质分上中下三档之后,几人终于无话可说。

“如此说来,五两银子的价格只是专指这种高档的茶而言吗?”郑当时又问了一句。

“正是!这种就是供给宫中的那种了。也就是太皇太后老祖宗所称赞过的那种茶了。至于低档些的价格当然就便宜很多,总要让长安城的普通人也都喝的起嘛。”元召肯定的说道。

“只是顶着皇家贡茶的名头,有些不妥当吧?你们这小小梵雪楼小心招来大风啊!”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姚尚在旁边插了一句。

元召看了看他,见姚尚面带微笑,并没什么恶意,知道他是善意提点,遂对他点了点头。

“这些事倒无需挂心,自会有人处理。我们梵雪楼只专心做好茶叶的事就好。”

听到这样说,姚尚眼睛一亮,若有所思,其余几人也不是笨蛋。这样的结果就是走的时候理所当然的带走了钱掌柜打包好的几包上品茶叶,说是回去品尝一下是不是值五两银子的价。

“连钱都不付,还是朝廷的官员呢!”元召看着几个离去的背影嘟囔着。

钱掌柜一把拉过他来:“我的小爷啊!还要什么钱啊。你小孩家是不知道,这汲黯大人还从来没听说过拿过谁家的东西不给钱过呢。这是好事儿啊!证明这几位大人对我们梵雪楼不见外了。哈哈!”说完喜得连连搓手。

元召撇了撇嘴,不以为然。他其实刚才是故意对他们泄露了一点背后的关系,相信以这些官员的精明会明白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更多的人明白这一点,这样会省却很多的麻烦。

至于跟皇宫内某些关系的定位,他隐隐有一些想法,虽然还没有去开展,但他相信,很快就会有人来主动联系的,那会是一个好的契机。

果然,下午时分,名叫卫青的男子一身便装悄悄来到了梵雪楼。

在一间僻静无人的房间里,卫青说明了来意。他知道元召不是一个普通的人,因此并没有什么拐弯儿抹角,先郑重替自己的姐姐卫夫人谢过从前相助的恩情,然后提出了卫夫人作为一个母亲的请求。

让卫青感到奇怪的是,对面的人好像早已知道这样的事情会发生是的,并没有多考虑就点头答应下来。然后取出一份在绸布上早已写好的东西交给他,让他带回去给卫夫人过目。

卫青呆的时间并不长,怀里揣着那份据元召说是叫做协议的东西回去了。他虽然看不太懂上面的条条列列,但他相信元召。

那个只比琚公子大了一两岁却有着无敌身手的人,卫青相信,这样一个人一定还有很多自己未知的神秘力量。只要得到了他的一句承诺,已是弥足珍贵。

因此,在回建章宫的路上,他的心情是轻松愉悦的。边走边把元召说过的那些话又仔细想了一遍,确保没有遗漏之处。卫青对这些经商发财大计什么的没有多少兴趣,他的志向是在沙场军阵之上,只是不知道未来有没有上战场的机会呢?

他正想心事之际,迎面而来几个醉汉,拖拖拉拉互相搀扶着,路上行人纷纷避让。卫青还没来得及闪身,其中一人猛然前扑,径直撞到他怀里,卫青一惊,伸手去扶时,那人却身体下滑,仰面朝天躺倒在地,一动不动了。

卫青有些愣神,也没太放在心上,只说这人醉的也太厉害了,绕步转身,就欲从一边而过。只是刚行没有几步,旁边几人已是把他衣襟採住,大喊有人当街行凶杀人了!

卫青急忙回头看时,只见刚才那个人四脚朝天,当胸插了一把锋利的匕首,鲜血染透了衣衫,却是已经死去了。

这一惊非同小可!卫青的冷汗一下子就出来了。刚才明明只是身体轻微碰了一下而已,怎会如此的?此事也太蹊跷了。

可是那几人却不容他多想,一面一拥而上抓住他,一面大喊杀人了杀人了,四周人渐渐汇集过来。卫青气急,出口欲辩解却无人听他的。他用力挣扎几下,却发现那几个刚才醉醺醺的人明显都是练家子,臂膀孔武有力,竟然挣脱不得。

正吵嚷间,忽听马蹄声响起,一队巡武卫士卒赶到了。人群闪开,为首校尉高声喝问:“呔!什么人胆敢在此喧哗闹事!”

其中一人蹿到他马前,手指着卫青道:“好叫巡城大人得知,此人竟敢当街行凶杀人,幸亏被小人们当场拿获,等候在此交于大人。”

那校尉点了点头,看了看地上躺着的死者,拿眼扫向卫青:“好大胆子!如此行凶擒获,你还有何话说?”

卫青急忙说道:“这实不关我事!适才正走路之际,在此处遇到这几人,忽然一人就此跌倒在地就此死去。为何而死,我却实在不知啊!”

旁边几人见他辩白,免不得又极力作证亲眼所见,人就是他杀的!

卫青气愤大喊:“我与尔等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为何如此血口喷人诬陷于我!”

却听那巡武卫校尉冷笑一声:“哼!人就躺在那儿,又有这么多证人所见,你还要狡辩吗?来人!把这杀人凶手绑了,带回去细细盘问,到时由不得你再嘴硬!”

当下早有几个士卒跳下马来,取出绳索上的前来,不由分说,抹肩头拢二臂就把卫青反绑起来。

卫青平白遭此无妄之灾,心下怒极,但却无人听他解释,推推搡搡被簇拥而去了,另有人收了那具尸体随后跟随。

围观的人议论一会儿,不明真相的多,逐渐散去,那几个先前的醉汉互相低语几句,也悄悄随着人群各自分散而去。

一个站在最外面青衫老书生模样的人,思忖片刻,也转身离去了。除了地下的一滩血迹,长街一切如常,仿佛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一般。

梵雪楼内,卫青离去后,元召又静静坐在房中想了片刻。某些计划其实他已经反复想过很多次,直到今天才下定了决心。

要想根基牢固的发展,梵雪楼也同样需要找一个依靠啊。而在这个时代,最坚固的后盾就是汉室皇家了。那位注定不甘做一个平凡帝王的天子刘彻,当然不会是一个好的伙伴。但这只是对于他的臣民们来说的,熟知千年兴衰的元召却有把握薅住他的龙脉,知道他将来最想要的是什么,这些都不是什么大问题。

唯一让他思虑了几次的事,反而是那位未来的汉太子刘琚。历史上这家伙做了二十多年的太子,一直也算仁孝,兢兢业业一场,只是在那种权力的绞肉场中,仁慈是敌不过阴谋的,后来终于被成功构陷,母子以悲剧收场。

元召并不自负的认为凭自己现在的能力就能改变历史。只是他的一些想法已经开始铺开,而现在还没有别的可选择的人选作为切入点,更何况到现在为止,自己已经和卫夫人、刘琚这一系有了很大的渊源,既然今天卫青秉承了建章宫的意思前来主动提出某些请求,元召就顺水推舟答应了下来,并把那份自己简单拟就得与皇家合作协议交给了卫青,至于将来的事,现在想来还为时尚早。

他相信建章宫中的卫夫人会明白自己的意思。也许,那个聪明的女人看过这些后,只是认为这是自己帮助他儿子而提出的一种对梵雪楼有利的交换条件吧?

但相信不久以后,她就不会这么认为了!等到她见识到这简单的一篇协议所带来的第一笔巨大利润后,相信她和身边的人都会为当初只是怀着一种报答交易的心情答应的这个简单条件而庆幸的。

而卫夫人和皇家,并不需要具体付出什么,只是一个名头而已。

正文 第五十七章 卿本蓬莱客 流落在红尘

卫青从迷糊中渐渐苏醒过来,光线有些昏暗,眼睛感觉模糊,看不清周围的环境。他使劲摆了摆头,使自己清醒一点。

这是一间牢房 ,锁具、木栅栏以及各类刑具都有。但很明显,这并不是官府的牢房,更像是权贵之家们私设的某些监禁之所。

卫青感到浑身疼的厉害,口渴的难受,他想喝口水,可是抬头看到不远处门口负责看守的两个家伙,他咬了咬嘴唇,努力咽了一口唾沫,又把嘴闭上了。

他知道那些人不会给自己水喝的,在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口供之前,任何请求都只会自取其辱罢了。

稍微活动了活动被绑的发麻的臂膀,身后绳索绑缚其上的木头柱子发出一点轻微响动。两个大汉回头往这边看了一眼,见并无其他异样,呵斥一句又继续喝酒去了。

卫青知道自己绝无逃脱的可能。他慢慢回想起来,从被人蒙了眼睛七转八转带到这里开始,他就知道自己陷入了一个巨大的阴谋中。

有人给他揭去眼上的黑布,把他反绑在这牢房的木柱上。果然,眼前这些人不是巡武卫的士卒,而是换成了几个面目不善的彪形大汉。

一个笑眯眯的矮胖子走到他面前,问了他几个问题,从那胖子开口始,他知道自己的此前猜测没有错,这些人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身份,借故把他抓到这儿来,其真正目的并不是自己,而是指向建章宫!

卫青是个聪明的人,虽然不知道这些人是谁指使的,但他知道不管自己说什么都有可能被人抓住把柄。因此无论问什么,他都一语不发。

对方变换语气问了半天,见他始终闭目不语,终于恼羞成怒起来,几个彪形大汉上来严刑拷打一番,卫青咬了牙下定决心,就是一个字也不说。

人的精神可以忍耐,肉体终究是扛不住的,后来他昏了过去,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这时候想起来,恍惚记得好像那胖子从自己身上搜出了一些东西拿走了,其中就包括元召交给自己的那份协议。想到这儿,他有些焦虑起来,不知道那份东西会不会被他们拿去做文章?只是他现在并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想,把嘴里的血沫子吐出来,心里不由暗暗着急。

这是在小东巷西尽头的一处别院,从外观看不出什么不同,但进入其中另有乾坤。几排房屋,宽阔的后院儿更像是一个演武场,一些刀戈之类的兵器乱七八糟摆放着,不时可见一些彪悍的身影出入,四周院墙边的明哨暗岗自不必说。

平管家擦了擦手走进大厅内,看了看里面的四五个人。

“他娘的!没想到那家伙嘴还挺硬,一点儿有用的东西都问不出来。”平日里总是装出一副和蔼像的平三爷少见的说了狠话。

朝中的各勋贵大臣家里都养着家臣,这虽然不合朝廷规矩,但现在还并没有律令严厉禁止,只是在数量上有所限制,实际上不起什么作用,各府中暗地里豢养的家臣死士多少并不为外人所知。

现在这处别院中的所有人便都是大长公主府的秘密力量的一部分了,而类似的据点还有好几个。

平管家虽然被长公主称呼为平三,真实姓名无人知道,而且他的性情一点也不像外表那么"平"!绵里藏针、心狠手辣才是他的真面目。

因此见他进来,里面的人连忙站起来躬身迎候,待他点了点头坐下后,方才各自回到自己的位置。

平管家喝了口水,平息了一下心头的恼火。“巡武卫的那些兄弟都安排好了?别让他们挑了理。”

“三爷敬请放心!好酒好肉管待了一顿,这会儿都在那边房里休息了。习校尉让我们尽管行事,出了事有他包着!”下面有人赶忙回答他道。

“好,一会儿再去给他们每人二两银子。那家伙嘴太硬了,还要费些功夫才行。万一……他经受不住死了,就让巡武卫的弟兄找个借口搪塞过去吧。”

有人答应下来,说记住了,一会儿就去办。

平管家又皱了皱眉头,手下这帮人让他们去打打杀杀还行,要帮自己想点子出主意还真没有那块料。

他想了想,把从卫青身上搜来的那些东西放到案上,一一仔细看了一遍。别的没有什么有价值的,其中一方折叠起来的写满了密密字迹的布帛引起了他的注意。

看了半天,上面的那些条条列列,他也看不明白。大体意思好像是些买卖东西之类的事,本来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此人素来生性多疑,不由猜测,难道这些平常条文下面会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想到这儿,他点手叫过两人,吩咐他们去到这上面提到的那处茶楼看看,有什么古怪之处立即回来禀报。

稍晚些时候,布衣偃回到了梵雪楼,告诉元召一个消息,前几天经常来的那个大个子姓卫的,在街上被巡武卫的人抓走了,罪名好像是当街杀人。

元召这时候正在指挥着几个孩子按照他的做法,用那些粗竹筒晾干后做成的茶筒分装茶叶。听完愣了一下,放下手中的活,简单交代几句,让苏灵芝好好看着,然后跟着布衣偃出了库房来到院子里。

“布衣先生可看清楚了?确定是经常来梵雪楼的那人吗?”

“确定无疑!那人气宇不凡,来历非常。见过几次我自是记得清楚。”

元召听他语气有异,抬头看了看他。但见布衣偃嘴角掠过一丝得意的笑意。

“元哥儿,不用如此看我,别看我布衣偃现在落魄无成,但有些事,早已洞若观火。呵呵!”

“哦,布衣先生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小子不太明白呢。”元召故意装出有些糊涂的样子。

布衣偃用手指点了点他,示意他很滑头。

“真是让人奇怪啊!想来我游历各地,北至燕赵,南至闽南,东临碣石,西至玉门关,也可称得上算阅人无数的了。可是……唉!”

元召配合的表现出钦佩的眼神。

布衣偃见他这幅作怪样子,有些苦笑不得。继续说道:“听人言,察人行,可知人之本性!所谓察言观色是也。我布衣偃看人从来少有差错之时,可是对于你来说,我不得不承认,是看走眼了!”

说到这里,布衣偃盯着元召的眼睛,极其认真。元召依旧不动声色,只是收起了那副惫懶,听他说完。

“嗯,很好!你终于开始认真听我说话。”布衣偃满意的点点头。

“我猜不透你从前的经历,你的这个年纪……使人迷惑啊。我曾经坐在旁边长时间的观察过你,留意到一些别人不会注意的细微小节,比如你眼中偶尔一闪而过的某种东西,那应该叫做锋芒吧?这种东西很久以前曾经在我的恩师贾谊眼中也看到过,不过他的应该是叫做智慧的光芒。这不应该啊,你才多大年纪?所以,我越来越感到你的身上一定有一个异于常人的秘密!”

布衣偃语气坚定的说道。

元召也有些惊奇,看不出这落魄的老书生不简单啊,不光字写得好,竟然还是一个有智慧头脑的人,看来以后还可以继续再压榨一下他的剩余价值。

“呃,布衣先生,实不相瞒,小子的经历比较奇特,说出来也没人会相信,所以还是不说为妙吧。”

“那有什么不能说的!只要确有其事,自会有人相信。哦?莫非你小小年纪,曾经遇到过了仙人?”布衣偃以一种调侃的语气问道。

“谁知道呢!曾经有一个老道带我游历了好多地方,遇到过好多奇奇怪怪的人,见识了数不清的奇珍异物,倒是不清楚那算不算是遇到过仙人了!”元召脸上煞有介事一本正经,肚里早笑开了花。

耳边却听"吧唧"一声,布衣偃差点把眼珠子瞪出来掉地上。

“你、你、你说的是真的?我就猜到你小小年纪一定是有过一番奇遇的!否则怎么解释会懂的那么多……果然如此!真是……啊哈!”

布衣偃语气激动,一副早知道就是这样的模样。

元召一点也不为自己的信口开河而感到惭愧,继续忽悠:“只是小子那时年幼,太多事情已经记不清了。不过,记得的也有许多,如果布衣先生感兴趣,今后不妨待在梵雪楼,我们慢慢互相讨教……。”

布衣偃听他这样说,大为兴奋,一把抓住元召的手:“好!太好了!那可是神仙之道啊!你这娃儿竟有如此机缘,如能赐教一二,布衣偃余生感激不尽!”说完,一躬到地,表达真心感谢之意。

元召心底暗自好笑,连忙说不敢受此大礼!这些古人果然还是最迷信这些啊,不过自己也不算骗他了,后知千年的事也可以算是神仙手段了嘛!呵呵。更何况对这老书生并无恶意,自己只不过是看他有些真实本事,想让他留在梵雪楼帮忙,略微使了点小手段而已。

但见那名叫布衣偃的老书生直起身来,整理了一下有些旧的长袍,神色严肃。

“既然元哥儿小小年纪就如此坦诚相待,某家就无需再隐瞒自己了。虽然你我年轮相差甚远,但也可做个忘年之交了。某家虽然年四十余依然蹉跎潦倒,还没有做出什么大事来,但放眼这大汉天下,真说是让偃看的上的却并无一人!”说到这里,元召惊讶的发现老书生眼里蓦然放出一种俾睨一切的气势来。

“这些年,某家一直不敢忘却恩师的遗志,他对这天下的忧虑,如果有机会,偃一定会帮他完成……!当然,此话说远了,今日既蒙你真言相告,某家也就不再为了怕蒙羞而隐瞒真实名姓了。布衣偃只是一个虚名尔,元哥儿,主父偃才是某家的真名字!此前未及告知,还望见谅!”

主父偃说出自己的真名姓仿佛找回了某种自信一般,眼神明亮,充满睿智光芒,全没有注意到身边的人因为听到这个名字心中震惊而瞪大的双眼,依然自顾自的说下去。

“元哥儿,你我既已是忘年交,有些话,偃就直说了!今日你们如不早做准备,梵雪楼即将大祸临头矣!”

正文 第五十八章 临敌莫行险 生死须臾间

武能和荆芥是大长公主府的死士。和很多人一样,现在庇护于这棵大树底下,免却了从前所犯下的许多罪恶。

当然,在这儿也没少干过脏活,但心情已有所不同,尽可以有恃无恐的去干,公主府就是他们的后盾,即便事儿闹得再大,只要亮出这个名头来,还有什么是摆不平的呢?

更何况他们自身都是有胆色能力的人,一些棘手的事也不是没有遇到过,都替府中料理的干净利落,无非就是凭一股狠辣劲而已。因此,是极得平管家看重的。

两个人这次被派遣来到这处普通的茶楼探看情况,并没有当做是什么大事。不过就是去踩一次点嘛,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此时天色正是薄暮时分,街肆行人渐少,两人周围绕了一圈后,也没打听到什么有用的消息,来到梵雪楼时,见已经上了门板打烊了。

略一打量,不过临街两层的木楼,并无什么特别之处。互相低语几句,决定进去探个虚实,好回去对平总管分说明白。

转过楼角,沿高墙边略行几步,见左右无人,两人互相搭手,翻上了墙头。

几棵桂树掩映中的庭院很安静,悄无声息,似乎有些反常,但两人也未放在心上,摸了摸腰间的短刀,对视一眼,并不犹疑,翻身而入跳落当地。

树梢茂密的林叶之间,看到猎物终于出现,小冰儿很兴奋。她穿了一身黑色紧身衣服,娟帕罩头,和男孩子没有什么两样。抬头看了看对面那棵树上隐藏着的崔弘,想必他比自己发现的更早吧?

跟着元召学习了这一段时间的武技,今晚就要小试身手了吗?小菜鸟,要努力哦!想起元召一刻钟之前拍着自己的脑袋用奇怪的语气说过的这句话,莫名的心里就充满了信心。

元召对小冰儿和崔弘两个人的训练一直没有停过,他所传授的那些奇怪对敌技巧闻所未闻,跟所有他们见过的都不同。两个人都练习得很刻苦,因为两个人都是聪明人,隐约明白自己学到的这些也许都是世间少有的绝学吧!

小冰儿悄悄把背上那把小巧的弓摘了下来,这是元召特别做给她的,是用一把卫青舅舅拿来的旧弓改造成的。经过元召稍微改动了几处后,她轻易的就可以拉满弦,并且射出去的箭威力惊人。她偷偷研究了几次,也没弄明白就是添加了一两个小木环,怎么一副普通的弓箭就有了如此大的威力。

而师父……呃,是元哥儿,小冰儿最近冲口而出往往就喜欢叫师父,可是元召不让她那么称呼,说是那么叫他不适应。管他呢!以后就叫师父好了,显得多亲近嘛!不管崔弘那个呆子跟不跟自己一起这么叫,反正自己就这么决定了。

师父有些话总是不跟自己说透,带着意味深长的笑让自己去慢慢研究。研究就研究!早晚自己会弄明白的……!

而师父做给崔弘的是一把短枪,是用一截断戈改造成的。师父花了不少心思,把枪尖打磨成了锋利的八棱形状, 闪着凌厉寒光。竟然还箍上了一圈红缨,一抖展开后漂亮极了。其实自己也好想要的,只是看着不善言辞的崔弘拿在手中后,眼里流露出的激动与喜爱,就不夺人所爱了。

不过,师父也已经答应了,以后会照此给自己做一杆更好更长些的,能骑在马上用的,名字就叫做"八棱梅花枪"。这个名字可真好听!她幻想着自己在飞驰的马背上,挥舞长枪、红缨闪处破阵杀敌的场景,内心已是万分期待。

至于现在嘛,手中的这张弓也不错。把箭搭在弦上,藉着在夜色中训练习惯了的目光,慢慢的瞄准了目标。小冰儿深吸了一口气,心静如水。

她知道师父一定在暗中的某处静静的看着。而这次交给自己和崔弘的任务就是留住来犯的敌人。是的,就是敌人!这是师父说过的,无论与何人对阵,都要全力以赴,狮子搏兔,不留余地!

一会儿如果自己失手,就要轮到崔弘跳下去与敌人肉搏接战了。小冰儿咬了咬牙,自己绝不能失手,不留给崔弘那小子表现的机会!以后还想着要他乖乖叫自己大师姐呢。

“就当做是对你们的第一次测验考试吧!别紧张。”想起那张带了轻松笑意的脸说过的这最后一句话,小冰儿不再犹豫,手臂微一用力,引弓满弦,箭尖对准十余丈外走在后面的那个身影激射而去……!

武能在前荆芥在后,两人猫腰潜行院子里,先后进去马七的木工房和灵芝制作香露水的小操作间一趟,只见里面零零落落的一些东西,不认识的为多,心下诧异,复又出来。

两人打个手势,就欲穿过月亮门窜进住房区探查一番。走没几步,忽听左边不远处桂树上有枝叶轻微响动之声。

及至反应过来,刚要回头去看时,一缕劲风早破空而至,荆芥低哼一声,左腿一弯,羽箭正中!

两人大吃一惊,知道不妙!武能连忙拉起荆芥,随即拔刀在手,就势迎敌。小冰儿见一箭奏功,不及细想,第二箭早又破弦而出。

夜色中武能却看不清箭枝的方向,耳中明明早已听到弓弦响,心中惊骇,怎奈何避无可避,噗的一声,大腿上已经被射中,也扑倒在地。

这下好了,两人谁也顾不得谁了。来箭气势凌厉,入肉极深,几可致骨,两人疼的紧咬牙关,用手捂了腿上中箭之处,欲搀扶着起身逃跑,挣扎几次却未能成功。

懵懂中,见从不远处大树上先后跳下两个影子来,慢慢往这边走,边走好像还边听到两人在争执什么。

“小师妹,你太性急了吧!两个就这样都被你放倒了,好歹留一个呀!”

“哼哼!小师弟,这不怪我喽,谁让师父教给我的箭法好呢!”

“可是,我还一点手都没动呢!师父明明说过这是我们两个人的锻炼机会,可是都被你……。”

“哦,只怪这两个贼太笨了嘛!躲避一下都不会,呵呵!”

武能和荆芥听的清楚,差点儿没把鼻子气歪了!这都是些什么人?暗中偷袭还有理了!

只是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稚嫩,不太像是大人啊?果然,随着那两道矮小的身影走近,武能荆芥渐渐看清楚,偷袭自己的,果然是两个孩子模样的人。

这下两人又有些胆壮起来,虽然受了伤,勉力搀扶着起来,看看四周并没动静,也没发现别的什么埋伏之人。脸上重现凶神恶煞的的模样,各自挥了挥手中短刀。

“你们这两个小兔崽子,胆敢躲在暗中偷伤了你家爷爷!不想活了还是怎么的?!赶快去把大门敞开,否则要了你们的小狗命!”

小冰儿脸上做出一副害怕的表情,躲到崔弘的身后。

“小师弟,他们好凶啊!你可千万别告诉他们,是我用箭射到的他们啊!”

崔弘对这顽皮的妮子老是想当大师姐有些无奈,不过,现在还无暇与她计较这些。既然对面两人还不肯束手就擒,倒是正和自己心意!

“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夜入民宅,事已至此,就好好说出你们的目的,我师父还有可能放了你们离去。要是负隅顽抗的话……。”

崔弘还没说完,武能眼珠一转,打断了他的话头,却是变换了一种语气。

“啊,这位小哥儿,我们本没有歹意,只是追捕贼人,误入……啊误入了贵宅。”说完暗中对荆芥使个眼色。

荆芥会意,连忙点头 :“对对对!刚才是追踪一个盗贼才跑到这儿来的。我们就是长安府衙的捕快,这儿有令牌凭证,待我拿给你看啊……。”说完,伸手向怀中掏去。

崔弘终究只是个刚刚十一岁的少年,他并没有什么对敌的经验,听两人如此说稍微愣了一下神儿。

但就在这片刻之间,变故陡生!

原来这荆芥出身自一个专门制作各类伤人暗器的世家,有一个外号叫做"荆无命"。是说与他为敌搏命过的人都已经送了命了!此人是有些厉害手段的,最使人难以防备的就是身上藏着的一些要人命的小玩意。

武能与他搭档日久,自是知道他的一些手段。受伤之后,为求脱身,不得不提醒他运用一下,虽然对一个孩子下毒手有些不太光彩,但未免夜长梦多,此时也顾不了许多了。

小冰儿却机灵的多,她忽的发觉对面人恍惚脸上露出一丝狞笑,警兆大起!

“小心!”随着她娇叱出口,但见荆芥抖手之间,一缕寒光直奔崔弘面门而来!

崔弘听到小冰儿惊叫,猛然警醒,左手短枪红缨乍开急掼而出,直扎对方胸口,同时摆头欲加以躲避。

可是,荆芥发出的并不是简单的一支……而是一缕十几只细密的长针状暗器!这正是他的大杀招"夺命七步针"!在如此近的距离内称为神鬼难逃……。

崔弘从小练就的明目这时早已看清了射向自己的是什么,却没有办法躲过了。不由心中一痛,知道在劫难逃了,在小冰儿的愤怒惊叫和敌人得意大笑声中,万念俱灰!

武能见荆芥发出暗器,早已凝聚力气,崔弘枪尖刺到时,他猛的把荆芥拉的退后两三步远,虽然箭伤剧痛,眼见短枪却已是遥遥伤之不及了!

武能在这短暂时刻内,虽然莫名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不太妥当似得,但一时并没有反应过来到底是为什么有这种感觉,正自以为计谋得逞之际,荆芥的笑声却突然停住了,同时感觉这位搭档好久的同伴的身子蓦的僵硬起来,急忙转头去看时,只见那杆明明已经躲过的短枪枪尖已经深深的扎进了荆芥的咽喉,人已经当场毙命了!

武能尚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惊惧抬头,正看到前方几丈开外的地方,有另一个身影挽了持枪少年的手臂飘然落在了当地。

这时他的脑际才隐约回放过几副片刻之前模糊的印记,就在自己拽了荆芥往后急退,那缕夺命针将及崔弘面门时,犹如闪电般的影子急掠而过,一手拉住已经绝望的少年手臂纵身跃开,同时衣袖轻甩催动死神的锋芒刺进了荆芥的喉间!

“师父!……”小冰儿惊喜叫道。

“早就跟你们说过的,无论敌之强弱,狮子搏兔,必尽全力!”声音平淡,无悲无喜。

寂静庭院中,红缨随风萦动,倏然的杀气惊落片片坠叶,绽放的血花娇艳,有淡淡桂花暗香飘动……。

正文 第五十九章 弹破烟云暮 卷飞寒无数

主父偃把刚才写就的一纸供词递给元召,元召就着灯光扫了一眼,只见短短一篇文字,前因后果讲述的简明扼要,几处重点又用了春秋笔法增删,不禁对主父偃挑了挑拇指称赞,专业的事果然还要专业人士来做才行啊!

主父偃脸上带了苦笑,想想刚刚发生在眼前的那些事,感到有些不真实。

老书生历经半生风雨,早就看透了世事,人间百态,历历眼底。虽然来到长安的时间并不长,但在梵雪楼的这些日子里,平心静气做一个看客,反而更能看清楚许多事。

闲暇时光里,从熙熙攘攘的茶客闲谈中,一些朝政时局、宫闱秘闻已经了然于胸。因此,在大街之上,目睹了卫青被诬陷杀人后带走的整个过程后,略一思索,隐约可以猜到某些势力可能要趁天子不在未央宫的机会开始发难了。

而很早以前他就根据自己的推断知道了梵雪楼跟宫中的某些关系。作为一种知恩的报答,他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了,最好是暂停营业出去躲避些时日,免得这些人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沦为这场未知权利斗争的牺牲品。

布衣偃在跟元召说出自己的推测之前并不认为小小梵雪楼有什么能力会参与进这场斗争中去。如果是自己的话,他想最明智的办法就是三十六计走为上,保存好自身才是最重要的。

可是有些奇怪,听完他的一番话后,从元召眼里也确实看到了一点吃惊,但他感兴趣的好似不是梵雪楼有可能即将来临的灾祸,反而用有些古怪的语气喃喃重复了一遍自己的名字,嘴角有神秘的笑。

主父偃明显感觉到元召对自己的态度比从前亲热起来。

“呃,老偃!以后叫我小召就好,哈哈。”

主父偃翻了翻白眼,这都什么称呼啊!不过,自己刚刚说过与他是忘年交的,不好太较真,就随便他乱叫好了。

“你小孩子家可别不懂得这权力场中的厉害!此事若真如我所料,马上就会牵涉到你们梵雪楼了。速去召集大家商议为妙!”

“别急,待我先出去看看再说。”

然后,元召就出去了。大约半个时辰后,不知去哪里溜达了一圈儿又回来了,对主父偃拱了拱手,有些兴冲冲的样子。

“你所料不错呀……!不过,这次倒是个实兵训练的好机会。老偃,今晚有没有兴趣,陪你看场好戏?”

几年之后将以"智囊"闻名天下的主父偃面对眼前惫懶的脸,咧了咧嘴,竟感到无言以对……。

"戏"确实精彩!虽然后半截有些血腥。

主父偃静静待在二楼的一个木窗边,看完了整个过程,手边的茶一口都没顾得上喝。

自古书生侠客梦!他青年时也曾负笈远游,玉门黄沙、北疆雄风都曾让他胸怀激荡。只是他选择的是经纶诗书之路,某些个人的勇力也只能放弃了。但并不表示他就失却了那种热血。

而今晚,元召如同一头苍鹰飞扑救人毙敌的一幕,必将记在他脑中,再难遗忘。原来此人竟有如此身手!主父偃的心中又添一层神秘。

小冰儿与崔弘又上了一节生死之课,对临阵对敌的心态又有了新的认识,相信通过这次会悟到更多。

只是,元召看了看因为荆芥的死而满脸惊惧之色的武能,要怎么让他把自己想知道的都乖乖说出来呢?

不久之后,在一间空闲的屋子里,武能就乖乖的说出了一切。因为他实在忍受不了!面前的那人并没有多费许多事,只是笑嘻嘻的对他说了一句话:“把你为什么来这儿的都说了吧,否则,会很痛苦的。”

在公主府的他们这一组人中,武能自诩是称得上一条好汉的。杀过人,也受过伤,流血更是家常便饭的事。虽然刚刚见识了元召杀荆芥的凌厉手段,心里怕归怕,但对于拷打问讯那一套却自信可以扛的过去。何况看对方几人年纪并不大,又怎么懂得多少花样折磨人的手段呢?

因此,武能把眼一闭,忍着腿上的箭伤,一声不吭。

可是,片刻之后他就后悔了!

元召只是探手在他肋下三寸的地方捏了一下,然后端起手边茶喝了一口,话说今晚上吃的有点儿咸,又多说了这么多话,也不知道多倒点儿水,你们两个做徒弟的没点眼力价儿哦!呃,老偃,你也喝点水……。

站在旁边的小冰儿崔弘连同坐着的主父偃有些呆滞的转脸看看元召,又看看被绑了双手的武能,惊讶的发现,那大汉身子开始微微颤抖,刚开始还能勉强忍住,紧紧咬住嘴唇,头上有豆大的汗珠开始流下来,但半息之后,他便扑倒在地,抽搐着低嚎起来。

“哦,现在就老实多了嘛!来来来,把你亲口承认的这些话,摁个手印儿,就没你的事了。”

不久之后,元召把主父偃写完的供状递到武能面前。现在这条大汉的目光躲闪着,不敢和面前的这个小恶魔对视!没错!眼前的一定就是个小恶魔!

他从来不知道还会有那么难受的滋味!那是筋肉分离的感觉,如万千蚁齿撕咬,一点点的把皮肉筋骨扯断的痛苦,相信那种滋味没人能忍受的了……!他只不过拿手轻轻捏了某个部位而已,那一定是恶魔的魔法吧?!

元召收回那武能颤抖着手画了押的供状,撇了撇嘴。对旁边默默看了半天的主父偃说道:“看,很简单嘛。接下来怎么做最好?老偃,给点意见参考一下。”

主父偃收回目光,盯着元召的脸,端详半响 。

“这是什么手段?妖法还是神仙术?呃,如此问讯倒是很省事。”

“呵呵,老偃,不瞒你,就是一点小技巧而已。还有你们两个不用那么激动嘛,以后会教给你们的。”

兴奋的满脸通红的小冰儿和崔弘使劲点着头。

主父偃不再就此发问,他指了指外面,元召会意,两人来到院子。

月上东墙,树影婆娑,如同普通庭院,一切平静如常。

“梵雪楼不易牵涉太深啊!这次别看只是平常的一次栽赃陷害,但背后有人恐怕早就挖好了一个大陷阱了。”主父偃轻捋须髯说道。

“我们也不想啊!这刚要开始发财大计呢,却要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呵呵。”

“梵雪楼显然已经开始引起人的注意了,所以才会派人来探探虚实。如果他们没有找到其他的突破口,你们很可能会被重点来对待的,下次来的可能就会是大队人马雷霆手段了!”

元召点点头,主父偃分析的很对,自己也是这么想的。他倒是不怕这些,只不过总是有些麻烦。

“事不宜迟,趁着现在还来得及,赶快把这个烫手山芋丢出去!”主父偃有了决断。

“至于丢给谁嘛……就让他们正主去拼杀吧,我们在一旁敲敲边鼓还差不多。”

元召听他如此说,暗赞果然是多谋之士,如此正是最好的办法了。两人相视一笑,各自了然于胸。

交更时分不久,长安府衙的夜间巡捕就接到了一家民间茶楼的报案 ,说有盗贼夜入宅内,意图不轨,经过一番搏斗 ,一死一伤,特来报知。

这一段时间,长安令大人正在开展整肃,府衙之内上下心中踹踹不安。听到发了命案,不敢怠慢,在小捕头带领下一支十余人小队立即赶来,勘察、询问、验看尸体一番忙碌。

既有人证又有凶器物证,口供确凿,盗贼入室确认无疑!

那小捕头也是个机灵的,早知道这间茶楼是汲黯大人最近经常光顾之所,因此,态度极好,对接待问答的主父偃也是十分客气。了解全部后,就带了人犯、凶器以及一系列证物回去复命了。

主父偃在后院门拱手送这一行人押着武能走远后,嘘了一口气,这件事就交给那号称"强项令"的汲黯去头疼吧!放下了这头,又有些担心,只是不知道元召去办的事怎么样了?

建章宫内,宫女小太监们忙碌过后,放下帷幕,点燃了熏香,四周渐渐安静下来。

卫夫人却并不平静,甚至隐隐有些担心。先前她知道了许多事,当然,她并不太明白自己兄弟说过的那个名叫元召孩子很厉害是一个什么概念。

但是……原来上次救了小琚儿的人就是他?虽然事实有些难以让人相信,不过,她却相信卫青不会骗自己的。何况,等小琚儿回来还可以详细问他。

还有那些茶、精致糕点以及小琚儿和素汐姐弟带回来的棋子、那种淡雅好闻的香露水,原来也是这个人制作出来的。

应该是个有真本事的人吧!既然又是与我的琚儿年纪相差不大,如此投缘,未来倒是应该尽可能的帮助他创造一些条件,如果真的能成为琚儿成长路上的臂膀,却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就是不知道卫青去谈的怎么样呢?

盈香满怀,幕帘微动,宫檐殿角,晓月初升,卫夫人看了看沙漏的时刻,有些焦急起来。

正文 第六十章 山水冷回眸 烟笼长安路

建章宫东南角宫中侍卫们休息的住所内,此刻,公孙敖感到有些奇怪,从下午时分开始,就没看到卫青的身影了。

而平常时,他是从来不会离开这么久的。问了几个侍卫,有知道的说好像是下午夫人有什么事情让他出宫去办了。

公孙敖始终觉得有些不太对劲,他知道青哥是个谨慎心细的人,这都交更时分了,不会还不回来吧?宫门早都关了。

他正在暗中寻思纳闷之际,忽听窗棂轻响了一下,心中一惊,急忙抬头看时,一缕锋芒啪得一声钉在了对面的墙上,公孙敖反应迅速,反手抽出案边刀,纵身跃出窗外,同时打了一声呼哨示警。

七八个近处的侍卫闻声迅疾围拢过来,却见淡淡月色,风平叶静,远近并无一丝异样之处。

公孙敖犹不放心,又率所有侍卫把整个建章宫搜寻了一遍,却什么都没有发现。众人心下奇怪,回到刚才的屋内,看到墙上钉了一把小小匕首,有块红布飘在尾端。

有侍卫上前拔了下来,展开那方红布,众人围拢看时,灯光中明明白白几个大字“卫青有难,性命堪忧!”众人抬头对望,心都沉了下去。

长安城南几十里之外,平原开始逐渐变成起伏的山岭,这里已经进入终南山北麓的范围。

连绵百里的终南山隔绝了南北通途,也成为大汉长安的一道天然屏障。而山之北坡树木葱郁广阔的风景优美之处,就是皇家御苑所在~上林苑了。

上林苑最早是文皇帝所开始御旨兴建。汉家几位先帝都尚武,在这片地界划出这么一大块禁区来,一方面是做行围猎场所用,而另一方面自然是有些沙场秋点兵的用意了。

山间的风有些凛冽,远近营地有隐约篝火闪动,偶尔传来战马的几声嘶鸣。

喧闹了一天的林苑禁地渐渐沉寂下来,随侍将士各归营帐休息。秋草起伏间,刀鞘撞击铠甲声响起,警戒的侍卫互通口令,然后继续向外围巡逻而去。

老将侍立金顶御帐门外,如同山上挺立的松柏,面容严峻,夜霜渐起,染了眉梢双鬓。

从长安而来持有特赐玉牌的人已经进去半个时辰了,李广心中有些不安,他禁卫未央宫多年,自然是知道这些人的身份,他们是"西凤卫",直接听命于天子本人的秘密组织,若非不是发生了什么重要的事,他们不会这么急的派人夤夜前来的。

但愿不要有什么大的风波啊!虽然朝中宫内派系倾轧,暗流涌动,但一直一来还都只是做一些小动作,表面的平和关系还是要维持的。如果某些势力要在这个节点挑衅发难,打破平衡的话,实在不是一个好时机。

来人终于汇报完了一切,慢慢躬着身子退出来,与门口的老将打个招呼,隐没在黑夜匆匆离去了。

片刻后,帐门口侍卫把围帘掀起,光亮一闪,有人走了出来。

李广行了一个军中礼,对面人摆了摆手示意不必如此,然后负了双手,走到平地不远的边缘,默默无语,看着远处群山暗影,风啸如波涛。

天子刘彻现在心中并不平静,甚至是有些怒意的。接到西凤卫的密报后,他为某些人不懂自己的隐忍成全而恼怒。

不久前对刘琚的刺杀以普通盗贼半路劫财的名义压了下去,而实际情况为何,许多人都心知肚明。

这次终南山秋围,纵马行猎不坠先祖尚武之精神只是一个方面,而更深的用意是借这次机会对各方的一个试探。

即便抛开宠爱卫子夫的缘故,对于现在跟在身边的这个小儿子刘琚,他还是有些喜爱的。

虽然性格可能稍显软弱了些,但这没什么,因为他相信,等到自己彻底掌握这天下的时候,那些隐藏已久的壮阔胸怀都会一一实现的。留给自己儿子的这片江山将会与先辈的不同,小琚儿只需要做一个仁德的太平君王就好。

是的 ,他现在是有了立刘琚为太子的打算了。这次带他出来,就是一个明确的信号,试探一下各方的反应怎么样。

至于皇后嘛……别说她现在一直没有子息,就算是有了,也绝对不可能会立为储君的,这与感情无关,纯粹是利益使然。

因为,皇后和她身后的势力已经太大了!大到几乎可以与皇帝权威分庭抗礼的地步了,这是年青的君王绝对不能忍受的,也是不得不防备的,即便皇后曾经是那个青梅竹马的意中人也不行!

果然经不得试探啊!刘彻暗中叹了口气。招了招手,内侍赶忙紧走几步,俯身听候吩咐。

“召小李将军来见!”简短的话里透出帝王的威严,暗含了某种下定的决心。

小李将军就是李敢,李广的小儿子,现在的职位是羽林军校尉,官拜中郎将。军中为了与乃父区别开来,就称他为小李将军了。

不一会儿功夫,李敢奉命来到,拜倒礼毕,垂手听命。

刘彻面授机宜几句,李敢面色凝重,点头表示明白。又伸手从内侍手中拿过笔来,写下一道黄绫旨意,递给李敢。

“去吧!便宜行事即可。”

李敢接过,收在怀中,躬身行礼毕。点齐一队羽林军星夜回转长安而去。

苍茫夜色中,山岭之间星星点点的火把逶迤渐远,老将手扶剑柄侍立天子身后,无言无语。

长安城内小东巷的某处,连同公孙敖在内的七个侍卫都换了寻常人衣服,暗藏刀剑,静静伏在一处隐蔽之所。此前已经有两人去探看过了,眼前的这处外表寻常的院落中,戒备森严,人手不少,而且看模样皆是身手矫捷之辈。

一番悄悄商议后,决定不易硬闯力拼,以免打草惊蛇,需要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最好是能进去后直接冲到关押卫青的地方,把人救走完事。

公孙敖直到现在都还是有些迷惑的,他想不出会有什么人来给建章宫传的这个消息。

这到底是卫青真的有难?还是有人故意布下的一个圈套呢?可是,青哥确实是一直都没有回来,什么消息都没有!

公孙敖把建章宫所有侍卫们都聚集起来,商量了半天也没有得出个什么结果出来,大家都是舞刀弄棒的人,要拿主意想办法真是够勉为其难了!

可是,这事儿还不能告诉卫夫人知道,怕她担心。

最后终于决定,由公孙敖领几个人去布帛上所说那处地址看看,万一真的是有人要预谋陷害,就设法营救,那可是事关青哥生死的大事。

此时看到院落之内如此情形,几人不由得对此事已相信了大半。打个手势分散开来,暗暗四处查看,寻找可隙之机准备潜入进去。

同一时刻,长安府衙后院正要准备休憩的汲黯又重新穿上衣服来到了厅上,因为他的得力手下姚尚和云猛在等着他,并且告诉了他一个消息。

“一个盗贼?……什么意思?”听完大略汇报的长安令大人有些懵。

姚尚叹了口气,把自己根据那带回来的盗贼所说的话推测出的一些情况简略的告诉了汲黯。

原来那被小冰儿射了一箭的武能见终于脱离了那处可怕的茶楼,心中渐定,在快到长安府衙时,终于忍不住叫喊起来,说自己是大长公主府的人,今晚是奉令行事的,只因中了对方的奸计才落得如此。你们小小府衙还是不要参与的好,否则趟了这趟浑水,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啊!赶快放自己走,好回去报信云云……。

带队的捕头一开始还以为这小子是想逃跑才胡言乱语的,还用刀鞘拍了他几下,让他老实点!谁知道后来听他越说越煞有其事,再看此人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心里却不由有些犹豫起来。

联想到最近汲黯大人的严肃整治,捕头为求万全,招手叫过一人, 命他速去先禀报云猛总捕头得知此事,看看他怎么说。

云猛却正和姚尚在押房点检一件旧案,听到来人说完 ,他倒是没想到其他,刚要命人先关起来再说,管他是哪里来的呢!

一旁的姚尚听得牵扯到大长公主府,却觉得有些蹊跷,他点手制止了云猛,说不妨先去看看再说。

及至见到押进府衙的武能,姚尚先看了一遍那张口供,又详细问了一遍,心中暗自吃惊。

此事决不简单啊!如果此人所说的俱是实情的话,那么,这很可能会是一场大风波的开始。

对于这些政治倾轧、尤其是会牵扯到未央宫的斗争,姚尚一直以来给自家老爷的建议都是尽量远离,不参与不决断。

因为汲黯太耿直了!这些年得罪过得人早已是朝野遍地。要不是圣眷优隆,早就被人整惨了!

而今长安府衙既然已经接下了这个烫手山芋,却是避无可避了。他不由恨恨瞪了那在旁边呆立的捕头一眼,那家伙吓得一缩脖,不明白这姚大人为何用那种吃人的眼光瞅自己。

“是从梵雪楼抓的人……?”姚尚脑中掠过名叫元召的某人脸,认定一定是那小家伙捣的鬼。

“想把祸水东引?嘿嘿,小子!你以为粘上皇家的这些破事是那么容易甩掉的吗?还是太嫩了啊!”

姚尚自言自语的嘟囔了两句,云猛这时也听出此事的不寻常之处来,连忙请教姚师怎么办才好?

“无论如何,府衙既然已经染指了此事,是推脱不掉的了。先去报之大人吧,然后一起商量个稳妥之计,也好对接下来有可能发生的事早做准备。”

姚尚与云猛领人向府衙深处而行,灯光逐渐亮起,这又当是一个谋划不眠之夜。

磅礴泾渭之水环绕城外,蒸腾起雾色朦胧,巍巍宫殿,烟笼长安,万物逐渐隐没其中……!

正文 第六十一章 触发千机动 风起波澜生

大约一个时辰之后,正在等候消息的平管家就接到了密报,自己派去打探消息的两人失手了,并且人现在已经被关进了长安府衙之内。

这些年来,公主府的关系已经深入层层面面,可以毫不夸张的说,长安城内任何风吹草动,纤毫知闻!

平管家命人重重打赏了来报信的人 ,待来人离去后,脸色逐渐阴沉下来。

这两个笨蛋!平时看着办事还算精细,谁知道去探看个消息就弄成这样!他倒不是担心这两个人的生死,而是本来可以暗中筹划布置的大事有可能就此泄露,达不到想把建章宫中人拖进来的目的了。

尤其是竟然落到了汲黯的手里……那个古板的家伙以油盐不进著称,如果武能被他拷问出点什么来,倒是有些棘手。

他来回踱步,沉吟片刻,招手唤过一人:“速去后边儿牢内,对弟兄们说一说,不管用什么办法,按照我说的那些话,让那家伙招认了!此事绝不能再拖,恐怕会有变故……。”

说到这儿顿了一顿,眼中闪过一丝厉色:“……如果二更天之前还问不出什么东西,此人就不必留了!不过一定要做的干净利落,不留痕迹。哼哼,这却是省了廷尉府的事了!”

那人连连点头,表示明白,然后一溜烟儿奔后边去了。

而就在这同一个时刻,皇宫之内,一个老宦官模样的人静静跪在铺有绒毯的地板上,轻声慢语的向倚躺在卧榻上的老妇人禀报了一件事。

锦绣帷幕,挂帐流苏,刺绣飞凤图案,虽然尽显皇家气派却并不奢华。此处正是大汉长乐宫所在,而老妇人就是窦太后了。

窦太后近来患了眼疾,行动有些不便,已经好久没有走出这长乐宫了。但所有人都相信,即便她的眼睛瞎了,整个汉宫天下也仍旧如掌上观纹,没有人敢糊弄她。

老宦官禀报完毕,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睡榻之上的人无声无息,好似睡着了一般。老宦官并不急躁,跪坐不动,静听回音。

"啪"的轻微一响,是银鹤铜盏中的灯花炸开的声音,窦太后恍若被惊醒了一般,微微叹了口气。

“唉!人老了,操不了那么多心喽,这些事就不用再来烦我了!”

最里层幔纱帐子的隐约光线中,苍老的手把一直握着的一只玉如意慢慢的放到了锦榻之上。

“你们也不用去插手,就让皇帝自个儿……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另外去告诉程不识,好好当好他的这个长乐宫卫尉,看好宫门,别的不用他去多管。”

说完这些话,老妇人仿佛有些累了,把身子转了过去,不再言语。几个宫女连忙悄悄走过来,把帷幕层层放下,灯光拨暗,房间里逐渐变得静谧。

老宦官见再无其他吩咐,恭恭敬敬趴在地上行了几个礼,倒退而出宫门起身自去了。他是跟在窦太后身边的老人了,这次,敏锐的觉察出这位老祖宗对某些人某些事的态度已经改变了。

只是他不会去提醒那些人,也一个字不会说出去。他和他所统领的力量只要忠心于窦太后就好,别的任何争斗都与己无关。

公孙敖和他所带的侍卫们终于找了个机会翻墙进入了院子里。一路摸索,七转八拐的,又抓了个落单的拖到一间空房子中,用上手段询问一番,终于确定卫青果然被抓了关在这儿。

这下众人都暗呼侥幸,他们都是与卫青平日里交情很好的兄弟,探听到了他的确实下落,都有些小小的激动。

问到了想知道的事后,用刀鞘把那人打晕,丢在隐蔽的墙角处。大约商议一下,分成两路,互相照应,各自向那处充作牢房的所在摸去。

且说那几个负责看守的大汉,接到平管家派人送来的口信之后,不敢怠慢,几人轮流又拷问一番,可是任凭他们百般折磨,卫青就是闭目咬牙,对他们的那些问题一字不答。

又折腾一阵后,几条大汉也累的够呛,还是一无所得。心里不禁对这高个子也有几分佩服,只是奉命行事,下手却绝不容情。

“兄弟唉!就好好按照我们哥们说的招了吧,否则,你是熬不过去的!”一个大汉边抡着鞭子抽他边说道。

“是啊!这性命可是自己的,人的一辈子就这一次啊,这是何苦呢?”

“我们三爷说了,只要你好好招供出来,会马上放了你的!”

旁边几人也在七嘴八舌的说着。可是那高个儿依旧把头耷拉着,任那皮鞭抽在身上,鲜血浸透了衣裳,既不说话也不睁眼。

估摸了一下时辰,几人有些着恼起来。想起平三爷说过的话,互相对视一眼,决定用大招儿了!

只见一人从墙角处木柜中取出一物,黑黝黝的,是用镔铁打造而成,形如圆箍状,有环扣相连可以活动,尾端有孔,穿了两根牛皮筋。

那人端了此物来到卫青面前,对旁边大汉努了努嘴,大汉停下来鞭打,一把拽起卫青头发,使他脸孔上扬,狞笑道:“喂!先别装死,你来看看此为何物?”

此时卫青早已遍体鳞伤,意志昏沉,他慢慢睁开有些肿胀的双眼,一时没明白这些人又要想什么法子折磨自己。

“看清楚没有?此物可是神器,那种滋味儿任你是大罗神仙也熬不过去的!”面前大汉抖了抖手中的铁箍,得益非凡。

“你要是再不说呢……就把这铁箍套在你的头上,看到这两根牛皮筋没有?一会儿我们用力收紧,你的脑袋就会越来越疼,那种滋味……啧啧!”他故意惊叹了两声。

见卫青还没有反应,大汉拉下脸来。

“别以为自己是硬骨头就能抗过去!这种脑箍收紧起来,头疼如同刀劈锯裂,最后就会眼珠迸溅,甚至头颅开裂脑浆溢出!你就死啦!哈哈,还不怕?”

卫青惨然一笑,开口声音却有些嘶哑:“大丈夫死则死耳,何饶舌也!”

“耶呵!还这么嘴硬?那就怨不得我们兄弟心狠了。”

说完,两个大汉分左右按住他的肩头,使头部动弹不得,然后一人抓住头发,就欲把那带了斑斑血迹的铁箍束在卫青头上。

忽然之间,门哗的一声被刀就从外面劈开了!几道人影闪进来,不由分说,搂头就剁。

屋内之人猝不提防,被杀了个措手不及。片刻之间,或死或伤,惨叫连连。

原来正是公孙敖几人杀到了。他们为了躲避那些警戒之人不被发现,行动缓慢,又不熟悉地形,因此磨蹭了半天才找到这儿。

刚才门边却正听到卫青说话的声音,又听到有人要对他上刑具,公孙敖再顾不得其他,拔刀破门而入,其余人等随后紧跟,各挥刀剑,一顿乱战,把屋内五六个大汉砍倒在地。

及至略一定神,看到反绑在柱子上卫青被打的血肉模糊的模样,侍卫们大怒,下手再不容情,把倒在地上一时还没死的几个又用刀一一戮死。这些大汉也是倒霉,没有料想到在自己家的据点里也会被人摸进来,死的也是糊涂。

几人连忙七手八脚解开绳索,把卫青从柱子上放下来,受刑伤重,已是行走不得。卫青见弟兄们来此舍命相救,心里感激,复又焦急,连忙催促此地不宜久留,要赶快离开!

一个身材健壮些的侍卫把他背在身上,卫青强咬了牙关坚持,其余人各摆刀剑护卫左右,公孙敖打头摆兵刃就冲了出去。

适才屋内这般动静,早就惊动了巡哨之人,示警的锣声一响,在院中各处休息的大汉迅速起身,打起火把各拽兵器直奔这边而来。

平管家正在房内与那巡武卫的校尉商议此事,说到如果把人弄死了怎么善后,校尉腰里揣了平管家塞给的五十两银子,满脸喜色,把胸脯拍的砰砰响,保证不管弄出什么事儿来,巡武卫一定负责摆平!绝对不给平三爷留下什么隐患。

两人正说之间 ,忽听外面有喧闹声四起,随之有人匆匆进来说有外敌侵入,并且杀伤众兄弟,把抓来那人救走了!

平管家闻听大怒,这还了得!竟然有人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敢来这儿劫人!但见此人哗得把外罩的宽大袍服闪掉,从案边抽出一把宽刃剑来。养尊处优面目平和的胖子终于露出了狰狞的面目。

正文 第六十二章 临难须肝胆 争权辩忠奸

从古至今,人生百态。恩情使人会记得生命里不期而遇的温暖 ,那些热血丹心。 也会记得大雨磅礴 ,没有带伞的日子,有人给予的帮助。更会记得浮生万里天青色等烟雨的隆重!

这世间所有遇到的磨砺,总会有遗憾, 但有些人会借过肩膀分担,一起迎接刀光剑影,无关利益,无关生死!

最先背着卫青往外闯的那个健壮的侍卫已经死去了。他用自己的身子遮挡住了刺向卫青的几柄刀剑,然后就倒在了地上。

他们是在从牢房内冲出后不久就被截住的,对面的人都很凶悍,一拥而上,把他们围住后是刀刀往要害处招呼,一副不死不休的架势。

事已至此,别无选择,也只有拼命了!几个人护拥卫青在中间,轮开刀剑泼了命的向外冲去。

这就是愣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一鼓作气冲开一条血路,来到院门之处。公孙敖轮起手中刀,卯足力气"喀嚓"劈开了橫门栓,一脚把门踹开,一阵风般就冲到了小东巷大街之上。

突出囹圄,众人心下一宽,辨别了方向,急忙向大街尽头奔去。

等到平管家领着后援人员从前院赶到,见人已经被救了出去,不禁大怒,大骂一群手下无用废物,命令赶快去追。

那巡武卫校尉领了人就跟在这后面,却是个办事精细的人,见此情形,怕节外生枝事有不谐,马上派手下两人立即去向坐镇巡武卫大营的田少重将军报信,就说杀人逃犯拒捕抵抗,且十分凶悍,请求派后援支持。

然后这一群人就在后面紧咬着尾巴追杀过去。公孙敖领着侍卫们在后面掩护抵挡,只是卫青的伤太重了,行走不得,边打边走逐渐不支。

侍卫们身上已经都挂了几处伤,追来的敌人越发凶悍。情势危急时刻,几人只得暂且退入路边的一间空房子内,借助地形御敌。

后面追来的人把此处团团围住,只是此处的房型地势较高,侍卫们居高临下守住门口,倒一时半会的冲不上来。

平管家随后赶到,见那帮人躲在那处高屋中 ,弟兄们冲了几次竟伤亡多人,他挥手示意暂停。与那校尉商议了几句 ,校尉一声冷笑:“哼哼,以为躲在这儿就安全了?平三爷且放宽心,巡武卫大队人马马上就会赶到了,到时候管他们这些人什么身份,当作盗匪尽皆歼灭就是!”

平管家点头称是,既然有巡武卫的人出马,就不用自己手下弟兄去多损伤性命了。因此命令把那边好好包围,不可放跑了一人。

屋子之内,几个侍卫牢牢守住门口,公孙敖把卫青放在当地,大略给他包扎了一下,众人略略喘息了一阵。适才一路奔逃,都早已是筋疲力尽,全都是以命相拼,才坚持到现在的,别的根本来不及多想,此刻暂时停息下来,看了看眼前形式 却是大为不妙啊!

卫青半躺在那儿,心中难过,又有一个兄弟为自己而死了!剩下这些人都带了伤,现在还不知道这笔账该向谁去算。可是眼下处境……分明是已经陷入了死地啊

在这儿等待,只会坐以待毙。可是就算是能派人冲出去,也不知道去求何方援救,因为皇帝并不在长安!

而对方那些大汉刚才停下了凶狠往上冲的脚步,公孙敖等人暗自庆幸的时候,他的心里却更加不安起来。

果然,卫青预感的没错,静寂大街尽头蓦然有马蹄声开始响起,由远而近,踏碎了月光夜色,声声似敲击在他的心上, 众人神经一下就绷紧了起来。

几人面面相觑,都觉查到了不妙。公孙敖连忙翻身而起,极目向远处看去。只见黑压压一支马队打了灯球火把亮子油松,再到近些,逐渐看的清楚起来,马上骑士穿着正是巡武卫的皮铠服饰。

联想到之前就是巡武卫的人把自己抓到此地的,卫青暗叫不好!这些人明显已经做了某些势力的帮凶了,一定是来者不善。

原来此前巡武卫统领田少重早已接到密信,让他伺机帮助做成此事,他虽然知道这样的做法一旦暴露出去,必定为人所不齿,甚至会引发更加严重的后果,但他却推却不得。

在很早以前,武安候田玢就已经与大长公主府结成了政治联盟,并且暗中做了许多密不见人的事,这些都是田少重知道的。

他知道父亲有自己的打算,公主府给过的承诺是那个百官之望的大汉宰相的位置。但,田少重隐约猜得到父亲的野心也许并不止于此。

其实父亲心中的恨意自来有之,包括对很多人的恨,甚至其中也有对当今天子和王太后的几分不满。

王太后有两个亲弟弟,田玢和田胜,一个封为武安候,一个封为富田候。田胜是平庸之人,因了姐姐的外戚关系得封侯爵,安享富贵,心满意足的做个富家翁,已是大愿。

而田玢不同,无论心机智谋都自诩甚高,新天子即位,他的期盼是坐上含元殿金阶下那头一个位子的,放眼朝中众臣,他很有信心。何况,他的姐姐可是新晋的皇太后!

可是事与愿违,那个位子依然被窦婴牢牢占据着,而他只是添为太尉。按说这也已经是人臣极品的地位了,可是人心不足蛇吞象,野望不满,心意难平!这让他感到了失落和羞辱。

“不过一介武夫尔!懂什么治国理政的大义?”这是在私下某些场合里他不屑的评价。

而事实上,窦婴确实不算是一个好的宰辅之才。他是军中出身,因在先帝时平定"七国之乱"立下大功而超级简拔,以忠介耿直而受两代帝王的信任。

因为当今天子即位至今,因循祖制并未有大的改动,窦婴待在宰相位子上还算轻松,可是朝臣中有许多人心底是不服气的。

又加上此人是宗室亲贵,性情难免有些高傲,因此很久以来,底下不满的朝臣暗流涌动,自不必说。这些事田玢早就冷眼旁观多时了,心中有数的很。

最明显的就是早些时依附与宰相门下的那些臣子们很多都悄悄的给太尉府递过话了,效忠之心昭然若揭。对于这样的人,田玢都殷勤安抚,暗通款曲,极力加以收揽,将来说不定就会有什么大用呢!

田玢最重视的两股势力,一是大长公主府,二就是以淮南王为首的封地蕃王了。这是他的老谋深算之处,内外有援是也!

话题扯远了,且说这次田少重接到自己老子的密信,让他配合公主府的人搞事情,他倒是没怎么放在心上,不就是假公济私的抓个人嘛,无须兴师动众,点手叫过心腹校尉,命他带一队巡武卫卒去暗中听从公主府平管家安排就行,自己看情况便宜行事即可。

满以为这点小事,那精明的校尉就肯定会办的妥妥的。未曾想,他刚处理完营中事务,卸甲准备歇息的时候,有人回来报信,说出岔子了!

听完来人讲述完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田少重心中吃了一惊。什么?对方竟然是建章宫中的人?他不由得暗自埋怨老爹不说清楚,早知道是去办这样的事,他肯定会更加重视一些的,详细策划一下,也不会出这样的乱子。

田少重的性子中有几分田玢的阴沉深重。他虽然甚少进过未央宫,但对宫中的暗中争斗也是心知肚明的,当然,这也是来自田玢对儿子政治敏感性的刻意培养。

抓对方个人,撬出口供,打开缺口,罗织罪名……这些都是惯用的手段了。

可是开始就要做得利索些啊!不能留下手尾……哪像这些笨蛋,拖泥带水的,犯人还被救走了!

气归气,这件事的严重性他还是很清楚的,尤其是就发生在天子刚离开长安不久。必须不能留下把柄啊!否则后患无穷。

他略一沉吟,心中有了决定。有道是"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又所谓"当断不断,必留后患!"趁着事情刚发生的混乱情况下,以平乱盗匪为名,杀人灭口才是最保险的办法啊!

将令传下,一刻钟之后,八百巡武卫劲卒全副武装,弓箭齐全,田少重亲自带队,杀气腾腾出营飞奔而去!

正文 第六十三章 踏碎琉璃梦 今夜满城风

当马蹄踏碎了夜色的宁静,长安城内的很多人得知了今晚发生的事,了解内情的人都明白,一场政治博弈无可避免的要开始了。

其实,除了一部分怀有野心的家伙,对于很多朝臣们的内心来说,并不希望皇帝陛下过早的显露自己对于储君的倾向,因为以后的岁月里会有太多的变数了,这对为臣者的心理是个很大的考验。

尤其是现在朝中局势复杂,心思缜密的大臣们已经从皇帝最近做的一些事中,灵敏的嗅觉到一丝不同寻常的意味。

如果站错了队伍……那可是官场大忌啊!因此,大家对这样的事都是非常谨慎的。

可是今夜,当所有重臣们接到手下从各种渠道得来的密报后,都知道已经避无可避了。既然已经开始,谁也不知道这把火会烧的多大,会不会烧到自己头上……。

因此,街上虽然空荡无人,但暗中也不知道有多少潜伏的密探各自窥探着一幕大戏的开始,好如实向自己主子回报,以便及早做出正确的判断。

田少重今晚穿了盔甲,纵马随行,一路上又细细盘算了一遍,觉得不会出什么大的问题。就算是建章宫侍卫又怎么样?先前当街杀人的罪名是逃不脱的,而后来救人的人竟敢深夜私出未央宫!这也是一条大罪名。

更何况,今晚里里外外都是自己人,什么都尽可以遮掩的过去,到时黑白还不是任凭自己说了算?

如此想罢,心里已是大定。距离并不远,撒马转瞬即到,远远火把光亮中,平管家已经在路边等候多时了。

对这位公主府的心腹,田少重却也不敢太托大,未到近前,甩镫离鞍下得马来,互相见礼。

平管家对此果然非常在意,见他这么知趣,也是满脸堆笑,伸出胖胖的手拍了拍他的胳膊:“还要麻烦田少将军亲自到来,平某感激不尽。这份交情一定代为转达给公主得知。哈哈!”

田少重免不了也是客气几句,听平管家大略说了一下现在的情况,不禁微微皱了皱眉头。

“京城之内动静不易弄得太大啊!要速战速决赶快解决掉为要。”

先前的那个校尉早已在旁边伺候多时了,听到自家将军这样说,连忙上前道:“好叫将军得知,那几个人占据的地形非常有利,兄弟们先前帮着攻了几次,可是都受了伤也没攻上去啊!这些家伙倒是有眼光……!”

田少重哼了一声:“你们平时吹嘘的那些骁勇呢?这么几个人就解决不掉!早就跟你们说过许多次,打仗要用脑子啊!不能只会莽撞的砍杀!”

那校尉低了头连连称是,满脸羞愧之色。

“唉!这倒不怪弟兄们,对方虽然只有六七个人,不过,拼了命的那股凶悍劲儿却是一时半会儿难以抵挡的 ,我的手下也都伤亡十几个人了。”平管家摆了摆手,示意田少重就不必责怪那带队校尉了。

又看了看不远处巡武卫的那些马上士卒,都在静听命令,平管家心里有了底,不怕那些人会逃掉了。

田少重又问了问平管家里面的人有没有亮明身份,平管家摇头否定。

那这就好办多了!就装做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最好。既然是城中的盗匪,杀之就有理有据的多了,至于以后的麻烦嘛,人都死了,还能怎么样呢?

两人商议已定,田少重一摆手,早有心腹过来听命。听罢将军吩咐,立刻跑回八百骑卒前,如此这般命令下去,分成几个骑队,把那间房子包围起来。

却另有几十骑选择了一个不近不远的距离段,略微分散开来,却是都从背上摘下弓箭做好了准备。

且说房子之内,几人这会儿也歇过劲儿来了,可是从缝隙处向外看看,心里都有些绝望。

卫青勉强挣扎着做起来依在墙角,大约问了问公孙敖看到的外面情形如何。又看看受伤的兄弟们,也是平添惶惑。

他慢慢站直身子来到窗边,身子一趔趄,差点又摔倒了,几个侍卫连忙扶住。

“无论如何,今日我们不能都一起不明不白的死在这儿啊!能有机会逃,一定不要再顾及我了,就算是只有一人留的性命在, 今夜的真相才有可能去告诉卫夫人和皇帝陛下知道。”卫青神情严肃的说道。

“对面的巡武卫兄弟们听着,此事一人做事一人担!他们乃是宫中的侍卫,与此事无关,有什么事都冲我来好了,还请放他们离去。”

卫青运气在胸,大声喊出这几句激愤的话。 身后众人齐声惊呼不可,他摆了摆手,示意都不必再多说。

不料他话音未落,对面早有人喊到:“休得胡言!这里哪有什么侍卫警卫的,几个大盗竟敢冒充,罪加一等!”

“我等真的是建章宫侍卫,只因被奸人构陷,才逃亡在此,绝不是什么冒充。”

“尔等不用多说废话,放下兵器束手就擒吧!至于其他,不必饶舌。”

然后只见外面的火把闪动,马嘶连同蹄声,兵器撞击,把他们四周围定。

整条街道已是肃杀一片,卫青叹了一口气,今日无论如何凶多吉少。被困在此地,想要冲出去简直九死一生。

田少重见里面没有动静,冲后面打个手势,那些待命的兵卒早已挽弓在手,一声令下,就先是一轮齐射。

屋内众人早已各寻安全墙角躲避,只听得啪啪啪一阵如降冰雹一般。屋子本就是粗木搭建的顶 ,幸亏结实些,只从门窗射进的羽箭,钉在各处,激起尘土飞扬,倒是没有伤到人。

连续三轮羽箭后,一波兵卒开始进攻,平管家的人也夹裹其中,没想到里面的人并无大碍,又一番激战,丢下几具尸体退了回来。

田少重皱了皱眉头,这些人还真是凶悍啊!哼哼,等着吧,看一会儿还会不会这么凶。

命令暂停,其余兵卒退后。闪出一大片空地来,另一组人下得马来,也是各执弓箭,一起上前几步,却是另外提了几囊箭枝上来。

把箭囊打开,只见与别的不同,原来箭头之上都裹了棉帛油蜡,乃是军中俗称的"火箭"。

在这个时代,此物就是军中的利器了。最先只是作为攻打坚城所用。因为保养携带的要求条件极高,因此很少使用。

只见有人用杂七八糟的木料堆起一个大火堆 ,点燃之后,烈焰升腾而起。那些弓箭卒把自己的箭枝点燃,屈膝拉弓搭箭在弦,都摆好了姿势,只待一声令下,就要乱箭齐发。

田少重与平三对视一眼,都是阴阴一笑。这大杀器用在这么个小地方,任你再大的能耐也难逃出生天了!

屋子里的人早已看到,夜幕下星星点点的火光如同鬼火闪烁,知道不好,大骂对方阴毒,竟然要用如此手段对待自己这些人,可是重兵包围下,逃也是难逃啊!

这明显就是要把所有人都活活烧死在里面的打算。

形势危急!就在这时,长街转角处又有马蹄声响起,一队挂甲之士蓦然闪现出来。

这对人马人人盔明甲亮,高头大马,甚是精神,最显眼的就是头顶盔上一棱白羽,映衬红战袍,正是皇宫羽林军到了。

田少重心里一惊,暗说怎么把羽林军惊动了?巡武卫和羽林军各司其责,向来井水不犯河水的。他们来此何干?

待到逐渐近前,隔了十余丈外,齐齐停住马蹄,当头一员将领摆了摆手,示意身后勿要轻动。

“巡武卫在此拿贼,不知道小李将军来此为何啊?”

田少重早就认出来带队前来的人是谁了。正是素来与他在军中不睦的李敢!

在大汉军中是很有着几位青年俊彦之士的,称为未来将才的也大有人在。而李敢与田少重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了。

虽然也有着家中长辈的关系,但是他们本身的能力确实是要超出同辈一大截。而除了品性的不同难以为伍之外,让田少重嫉妒的是李敢的先天境遇太好了。

李敢十几岁时就以良家子身份入选东宫,陪伴当时尚是太子身份的刘彻走马习箭,一晃而过就是十多年时间。太子成了天子,李敢跟随身边,就此执掌了最贴身的羽林军宿卫。

这份情意,不可谓不深厚,这种信任,不可谓不沉重。

因此,夹杂了种种因素在内,两人从来都是没有过什么交情 ,更不要说惺惺相惜什么的话了,当李敢的骄傲碰撞上田少重的桀骜,今夜注定会将是一场风云再起吧!

正文 第六十四章 男儿何饶舌 一箭贯当胸

在离那处冲突现场不到十几米外,高大的府邸偏檐连在了一起,元召静静的隐没在一片屋脊后,与夜色融为一体。

长安之夜,烟笼雾罩,目光透过这一切,直达深墨高空,万点繁星密密缀满苍穹,千年不变的俯瞰着这片大地人间。

元召默默的盯着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星,与他来的那个世界并没有什么不同,想必所有世间的秘密,在它眼底也不过一缕烟云而已。

如果平平淡淡的混迹在芸芸众生中,总是有些无聊啊!需要找些事来做才行,何况,他不再是孤单无依的一个人了,身边渐渐有了感情、恩情和友情。

狮子老虎之所以为兽中王,就是因为有一颗无所顾忌无所牵挂的王者之心吧。可是人终究不是动物啊!有了情义的牵挂,再厉害的英雄也会低眉倾首,为之一叹吧。

这个世界,无论什么时代,都是要凭实力说话的,元召当然不希望自己活的束手束脚,而这就需要积累实力了。

制定好的计划还没开始,就要被打断吗?那当然不行!所以需要做些事情出来了……。

夜入建章宫,飞刀留书,告诉了侍卫们那个消息和地址。并且在其后他们的行动中,元召都是一直若即若离的暗中跟随的,甚至还抽空帮他们料理了几处不干净的首尾,这才让公孙敖领人顺利的救出了卫青。

虽然有几处惊险处,但终于是闯了出来。此后的追杀缠斗,一路至此 ,直至陷入相持对峙中。

按照此前与主父偃对这件事的分析,各方面一定都会得到消息的。至于反应如何,也不难猜测得知,总不过就是以保证自家利益为重罢了。

唯一无法预知的就是长乐宫的态度了。不过,主父偃的一番话让元召听完觉得很有道理。

窦太后是一个毫不逊色于普通帝王的政治人物,虽然是一介女流,但她历经五朝,经历的风雨,对某些政治信号的敏感性早已洞若观火。

就算是她对自己的女儿再娇惯,可是对这样的人物来说,与儿女私情比起来,社稷安稳才是头等大事!因此,最大的可能就是长乐宫两不相帮,只要不触及到底线,就任由双方分个高下吧。

元召对主父偃的分析不禁暗暗佩服。此人不愧是今后的风云人物,对人心的琢磨和时局的认识都是远超常人的。史书记载的这位皇太后就是以心胸远阔而闻名的,虽然也是出了名的宠溺坏儿女的母亲。

长乐宫到现在果然没有什么动静,没有人会相信那位老妇人不知道今晚发生的事。唯一的解释就是她闭紧了宫门,坐看成败。

也没有人会相信她会不管自己身在大长公主府的女儿了,也许,只是想敲打一下吧,如果事情真的危急到会使公主府倾塌的地步的话,那以窦太后护犊子的性格,又会是两说着了,也当然不会束手旁观就是了。

元召待在那里很久了,一直没有出手,因为还没到那么危急的时候。对于随时可以救了卫青冲出去,他自信有这份把握。他想等等看,看看各方对这儿的事态度究竟如何,因为他想有一个明确的判断,这对于下一步和建章宫甚至皇权的某些合作很有必要。

只是,他没料到巡武卫的人会那么歹毒,竟然要用火攻的方式让里面的人全部毙命,他刚要现身救援时,羽林军终于赶到了。

于是,元召又悄悄缩回了原来的藏身之处,继续充当看客去了。

气氛不算融洽,空气有些凝固。田少重与平管家的脸色阴沉,李敢张狂的拉着马缰绳来回溜达几圈,装作没有看到也没有听到。

“嗬!好大的阵仗啊。这是抓捕什么人,竟然出动巡武卫劲卒,啧啧!”是略带嘲讽的语气。

田少重哼了一声,别过头去,几步跨到弓箭手旁边,冷冷说道:“巡武卫办事,还需要让你知道是为什么吗?你管的也太宽些了吧!”

“哦,是吗?长安城的治安本将当然没那份闲心去管!可是,事关禁宫之事,却是要管上一管。”

“几个扰乱禁夜的贼人,关你们羽林军什么事!”

“你说他们是贼人就是贼人呀?哼哼,你意欲何为自己心里明白!”

“你……!我不与你多说,你的人速速闪开,休的妨碍!误了大事,恐怕你们李家父子都担当不起啊。”

“有句话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不知道小李将军听没听说过啊?”平管家见他们纠缠不清,早已不耐,不屑一顾的撇嘴说道。

李敢的傲气那里容得了受如此言语侮辱,闻听此言,两道剑眉立即就竖起来了。

“你这老泼狗,敢再说一遍么!”

平管家也是嚣张跋扈惯了的主,仗了公主府的权势,平日里连田玢窦婴这样的重臣都对他客客气气的。他有时奉长公主令进宫孝敬窦太后珍稀物品,连羽林军统领卫尉李广都从来没有笑脸打过招呼的,何况是他的儿子呢!

“说又怎么样?你们父子不过就是未央宫的看家狗而已!有什么好神气的?可笑还自诩是什么世间名将。呵呵……!”

平管家这些年养尊处优,颐指气使,早已把自己的奴才身份忘了!他今晚亲自领人安排做成此事,本来是以为会立个大功的。他这辈子是没有什么指望了,可是几个儿子们如果因为自己办成此事沾光呢?只要帮公主府解决了心头大患,他相信长公主甚至皇后都不会亏待自己的。

给下代人留些余荫,这就是平管家最大的愿望了。

因为没有人比他更知道长公主刘飘儿的心病是什么。那就是她视若掌上明珠的女儿阿娇在宫中的地位了!

之所以选择对卫青下手,一是此人是卫夫人的亲弟弟,忠心自是不必说。而且据密报得知,能力也是有的,上次长乐塬伏击刘琚失败的甚是蹊跷,后来的分析都指向此人,应该是他耍了什么诡计才从虎口逃生的,除掉这个人,等于除掉了建章宫最大的臂助。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想利用卫青的身份撬动建章宫的藩篱。平管家素来相信,世间没有天生的硬骨头,酷刑之下,想要什么口供而不可得呢?

只要卫夫人的亲兄弟招认了那份研究好的口供,承认卫子夫暗中派人结交朝臣,意图早早为自己的儿子勾结外援的事实,哼哼!光这一条罪名就足以让她们母子万劫不复了。因为本朝自高祖皇帝始,内廷勾结为臣就是大忌!触之者必死,这是规矩!

祖宗定下的规矩,就算是当今皇帝再宠爱那卫夫人,他也不敢越过这条雷界的。更何况,还有窦太后健在呢,那可是阿娇皇后的亲外祖母,宫廷中还是这位老祖宗说话才管用不是?!

可是都计划好的事却未曾按照预想的发展。那个卫青嘴硬的什么都不说,这让平管家大为恼火,不按照平三爷的戏码来演还行?

折腾了半天,毛用没有。后来在听到派去梵雪楼打探消息的武能荆芥失手的消息后,他不得不做善后的打算了。

就算是没有把建章宫拖下水,退一步来说,把这个忠心于那对母子的人借此机会除去,也是一件好事,可以免除很多后患。

因此,他已经下定弄死卫青的决心了 。可是没想到,又被人救走了!

这下他有些急躁了,深悔自己太大意,竟然在这么一件小事上失了手。

如果把这件事做成了夹生饭,那就有些麻烦了。这些人一个也不能留!今夜都必须死!

有田少重带来的巡武卫劲卒的帮助,平管家是信心满满的,相信火箭乱发下,那些人不会再有活命的机会了。

可是偏偏又节外生枝,这个该死的李敢又溜达来干什么?别人躲还躲不及呢!你就如此不识抬举的要趟这浑水?因此,平管家怒火一下就升腾起来了。

这就是急则识乱,又道是利令智昏。平管家急怒之下就没有往深处想李敢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因此,才恶语相向,实指望这小子识趣就此退去,也就不与他一般见识了。

这只能说平管家太不了解李家父子了!

李广家风素以刚烈不折闻名。如同手中的无敌神箭,似一股凌厉罡风代代传承。

史书载记,李广最后的结局是自刎而亡的。就是因为廷尉府让他去对质询问,老将蔑视的扫视了一眼这人间的污垢,把头顶的金盔高高举起,不肯让一生的荣誉沾染一丝的浮沉!即使付出生命又何足惜哉……!

家风传承,李敢更甚!自小从龙、紫禁卫宿的经历,骄傲早已深刻入骨。

可以说他是大汉雄风和父辈荣耀的双重熏陶下成长的天之骄子,这种光环岂是一个公主府的奴才所随意侮辱的吗?

李敢抬头,见那平管家在巡武卫士卒环绕中,有恃无恐,向这边指手画脚。而田少重听他这么奚落,也不由心中大畅,嘴角挂了冷笑,瞥眼看着他,心说真是自取其辱!再怎么说你,还不是得忍下这口气去?你们父子是给皇家看门守户的,难道还敢把窦太后最宠溺的长公主家人暴打一顿不成?哈哈,那倒是更热闹了。

世间男儿最快意,唯有酣畅淋漓!李敢冷冷一笑,杀心顿起。

好个李家儿郎!探手从背后摘下宝月弓,手指箭囊中一捻,三支雕翎箭在手,双腿轻点,胯下马儿知主人心意,尥蹄小跑起来。

这就叫“走马引弓”!说时迟那时快,所有人还没明白咋回事呢,李敢回首之间,早已箭去似流风,追魂夺命矣!

正文 第六十五章 铁血锈忠骨 丹心照汗青

田少重自问也算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了。桀骜不驯的传闻不是轻易就能得来的。对那些曾经落在他手里的人来说,能活着挣一条命出来,已经是祖上的阴德了。而更多的,是就此去见了阎王。

可是,他与他的老子在某些方面是有些相像的,那就是会审时度势,潜伏隐忍。

对于暂时得罪不得的人,会把仇恨记在心里,以后找机会再狠狠的报复。如同隐藏在草丛中的毒蛇,阴冷可怕。

而对于某些必须加以依仗的势力,则可以放下身段,殷勤伺候,借势达成自己的目的。

田少重一直以来是有些看不起李家父子的,因为他们只有虚名而没有实位。

老将李广少年就已经成名,汉文皇帝时以李家千里驹入选未央侍卫 ,勇气无双!

曾经随侍汉文帝身侧,驰猎骑射,屠熊搏虎,呼啸南北,英气勃发。

文皇帝对他甚是喜爱,曾亲自拍着他的肩膀感叹说道“可惜小子你没有生在高皇帝逐鹿天下的时代啊!否则,区区一个万户侯何足道哉!”当时,李广还未满十八岁,可谓少年英雄。

可是以后的很多年,他不论在平定国乱的战争中,还是在驰骋边塞的漫长岁月里,都没有立下什么值得炫耀的大功。

也许是他成年后就失去了命运之神的青睐,好的战机总是与之擦肩而过,他的赫赫无敌反而成全了许多军中同僚们的功名。封候进爵的人有很多,但是始终没有他的名字。

蹉跎岁月,功名误,铁血锈忠骨,清霜染了黑发,塞上猛虎现在也只能做了一条看门老狗,每天看未央宫飞檐间的日升月落。

这样的人也配称为世间名将?因此刚才平管家说他们为宫中的看门狗,田少重心里是很赞同的。

可是,虎胆终究不会变成狗胆,即便是虎落平阳被犬欺,那也还是虎!何况,李敢正是乳虎啸谷的时候。

等到田少重猛然惊觉,罡风突起,杀机已现!

十余丈外的李敢,身子微微离鞍,猿臂轻舒,取弓,捻箭,搭弦,拉满,瞄准,吐气开声,锋芒刺破夜的空气 ,如寒星直奔正在洋洋得意的平管家而去!

死神将至,平管家犹自不觉,周围随从手下一片附和阿谀使他更加得意。

田少重已经来不及发喊了,急忙手中刀用尽全力飞掷而出,意图替平管家挡下这一劫。

箭到一半时,平管家与身边人也已经发觉不妙,急忙跨步欲要躲避,只听当的一声金铁交鸣,却是田少重的刀已经打飞了来箭。

平管家心里一宽,随之惊怒交集,竟敢用箭射你家爷爷!刚要准备大骂,忽觉胸口剧震,他不敢相信的慢慢低下头,一枝羽箭直直插在胸口,箭尾白羽犹自微微颤动。

随之疼痛的感觉开始蔓延身体 ,他不由得大叫了一声!血流出来,胖胖的身子渐渐失却力气,手中剑掉落地上,耳边只听到周围乱哄哄的,随从手下们惊呼的声音逐渐变得遥远……。

平管家仰面倒地死去之前,在这个世界看到的最后一个画面是那张仇人的脸。李敢是个英俊的青年,威风的白羽盔,潇洒的红战袍,就在马上冷冷的看着被自己一箭掼胸的那个胖子,嘴角轻抿,飞扬跋扈!哼哼!就凭你们这些鼠辈,能躲得过我李家绝技"双羽夺命"么?

田少重脸色铁青的看着公主府的心腹亲信就在自己面前脚下痛苦的抽搐了几下,就此不动了。他抬起冰冷的眼光瞅着面带挑衅的李敢,手伸向腰间,一点一点拔出了宝剑……。

长安府衙内,灯火通明,所有人都已经被聚集起来,以防有可能会发生的城内斗乱。

汲黯大人的头很疼。这次倒不是缠绕他多年的头疼病犯了,而是手下捡回的烫手山芋使他头大啊!

汲黯虽然以刚直不阿中正严明著称于朝野,但不要以为他就没有政治头脑。何况他身边还有一个智囊式的人物姚尚。

听完这位得力手下的一番分析,汲黯点了点头,微叹一口气。别的在城内的文武群臣都可以找各种理由躲开这样的派系阴谋,可是唯独他是避无可避的。

不管长安城内出了任何乱子,他这个坐镇府衙的主官都是难辞其咎的。

“陛下刚离开长安两天,就发生了这样的事。小东巷那位公主可真是等不及了啊!”汲黯语气之中带了一丝轻蔑怒意。

姚尚自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自家老爷对这些皇亲外戚素来没有好感,因为一直以来,长安城内发生的众多不法之事以这些贵戚的家中奴仆所犯为多。

为此,汲黯没少得罪这些人。尤其是那位长公主刘飘儿,更是曾有很深的过节。

那还是先皇景帝时 ,汲黯刚出任长安令不久,有一次在街上巡查,正遇上公主府的豪奴在繁华路段纵马直奔,一路踢翻摊位挑担,非但不予赔偿,反而对拦马理论的百姓挥鞭乱打,气焰嚣张。

便装在人群中的汲黯大怒,喝令随从的云猛等人拿下几个豪奴,一路带回府衙,当堂痛打一顿杀威棒 ,然后命人执封印文书送去主家,拿钱来赎人,好赔偿被毁坏百姓的损失。

不料豪奴的主家原来就是大长公主府。见了长安府衙的文书,刘飘儿大怒!小小的长安令竟敢命令起公主府来了?也不打听打听本公主的威名!

立即命手下带人,去长安府衙领人,如果知道了是公主府的人还敢说不放的话,就不要客气,狠狠的砸了那长安令的地盘就是!

未曾想,人家早有准备,去抢人闹事的反而又尽数被捉了大牢进去。为此,汲黯特上了一本,参奏大长公主府种种不法事,把个刘飘儿给气的!进宫找景皇帝哭诉,痛斥汲黯欺人太甚,不给皇家留一点颜面。

汉景帝被自己这个不讲理的皇姐纠缠的无奈,只得召汲黯在偏殿觐见,准备做个和事佬,给双方了结恩怨。

没想到汲黯是板着一张黑脸来的,见了面,免不了又与刘飘儿一阵唇枪舌剑 ,各说各理,拒不让步!

折腾了半天,皇帝被吵的头大,又见从小感情甚好的皇姐被气的眼泪都出来了,也不免有些不悦起来。喝令双方立即停止,直接下了御裁,说汲黯你去给朕的皇姐低头认个错,此事就此过去了吧!

汲黯闻听,把脖子一梗,说家有家法,国有国规,臣恕难从命!

这下,连汉景帝都差点把鼻子气歪了!再问一遍汲黯你敢抗旨吗?!汲黯就是黑着脸梗着脖不遵命。

皇帝喝令内官,去!把这倔驴给朕摁倒公主前面,让他认错去!

几个侍卫内官把汲黯拖拉到刘飘儿跟前,摁着他在地上让他认错,没想到汲黯身体被按着,脖子依然使劲梗硬,头就是不低下!

看着这一幕,汉景帝不禁又被逗乐了。他终究不是一个昏聩的帝王,对忠奸贤良还是分得清的。

摆了摆手,放开了汲黯,他走到近前,替他整了整扯乱的袍服,不禁喟然长叹:“汲卿,你可真是个强项令啊!”然后,回头对自己的皇姐苦笑一声,表示朕也无能为力啊!

“强项令”的美名虽然就此传遍天下,但大长公主刘飘儿就此深深恨上了这个让自己颜面大失的汲黯。

今天,又要与势力更加庞大的大长公主府再次对阵了吗?姚尚和云猛对视一眼,都看出了对方眼底的忧色。

汲黯站起身,来到明堂下滴水檐前,明月在天,清霜覆地,一股凛冽之气径扑入怀,长吸一口,胸襟大畅。

“姚尚,云猛,你二人与我这些年经历过许多,朝中那些人对我的恩怨恨仇,相信你们都心中有数吧?”

姚尚和云猛都点点头,表示明白。

“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清凉几度春秋,不胜一场大醉!”汲黯嘴里喃喃念叨几句。

“这些年,好几次也想放弃某些坚持的,人生短暂,何必自苦呢?呵呵。随波逐流最轻松,难得糊涂是修行!这个道理我还是懂得的。”

“可是,既然读过了圣贤书,心中的操守还是要保持的好!虽然……世间这样的人越来越少,但只要有一粒种子,一盏薪火,就总是会给芸芸众生以希望的吧!而这就是我辈的责任了。什么是重,什么为轻,家国、社稷大义总是要分得清的……!”

虽然他没有说要怎么做,但姚尚早已知晓心意。心中感慨,不禁上前一步,深深俯身为礼:“尚,愿誓死追随大人!”

云猛虽然不明白这些话的重量,但他知道,只要跟着大人和姚师的脚步就不会错的了,也抱拳施了一礼,表情坚定。

悲壮肃穆的气氛正在酝酿中,连堂下不远处的捕快衙役们都有些被感染,静谧笼罩了长安府衙,汲黯正要再慷慨激昂的鼓舞一下气氛,好锻炼一下手下们迎接即将到来的巨大压力。

突然,府衙大门被推开了,一阵慌乱的脚步声从前堂传来,随后几个夜间巡捕穿堂而过,飞奔到明堂台阶下,见汲黯大人正在上面,连忙施礼禀报:“大人,不好了!小东巷那边,羽林军和巡武卫的人火并干起来了!”

灯火明灭,残夜阑珊,汉时明月照在未央宫的走兽飞檐之间,一个注定会载入史册的事件,一个使这个伟大帝国慢慢转弯的节点,也许从今夜就启动了封印的开端……!

正文 第六十六章 灯火明又灭 残夜已阑珊

长安令汲黯带人赶到的时候,预想中的血染满地的场面并没有发生。

羽林军和巡武卫的人都泾渭分明的各自待在一边,怒目相向对峙。

还有几十个不明身份的大汉围着一具尸体,面带戚容和愤恨。

而对面六七个都带伤的人,互相扶持着从屋子里出来,看着这边的情形。

汲黯长吁一口气,心放下一大半来。看来事情还没有严重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这样就有很大的缓和余地了,不至于当场激起不可控制的事来。

李敢的马上兵器用的是矛,他的梦想就是有一天如自己的父亲一样,去雁门关外,驰骋千里,摧锋破阵,酣畅淋漓!但是他直到现在也还没有过这个机会。

因此,他的丈八矛很少有用到的时候。今晚,他跃跃欲试,很想用它来对阵田少重。

射杀那出言不逊侮辱自己的胖子后,他的眼光就紧紧盯着田少重,他看到对方终于被激怒了,拔出来宝剑,心中暗喜。

可是,田少重没有来与自己厮杀。他把剑一挥,凛然喝令已经做好准备的弓箭手准备发射!把屋内负隅顽抗的人全部烧死。

李敢纵马奔到巡武卫劲卒之前,大喝谁敢!

田少重冷笑一声,用手点指:“哼哼!你为泄私愤,乱杀无辜,这笔账自然会有人找你算!巡武卫正在缉捕要犯,你又敢横加阻拦,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啊?再要饶舌,休怪本将不客气了!”

“不客气?那可敢与我一战!”

“你们父子不过就凭了匹夫之勇尔!谁耐烦与你纠缠打斗。再不让开,连你一起射杀。”

“屋子里的人都出来吧!没事,我看谁敢动!”李敢把弓一竖,他带来的那队羽林军也各催战马,聚到李敢身后,隔开了与巡武卫之间的距离。

卫青等人早已看到羽林军来了,知道事情有了转机。他记得李敢这次是跟随了天子去上林苑的,而现在出现在这儿,难道消息已经传到御前了?

无论如何,现在正是脱身的最好机会。因此,几个人略一商议,做好戒备,出来慢慢靠拢向羽林军一边。

田少重哪能让他们这么轻易离开。唿哨一声,八百巡武卫劲卒围拢上来,连同李敢的一队羽林军都围在当中。那些平管家带来的公主府死士们更是在外围纷纷叫嚷,要替三爷报仇!

几方正在胶着之际,汲黯终于带齐了长安府衙的人赶到了。田少重见是他亲自来了,隐隐觉得今晚的事会越来越麻烦了。

果然,这位以刚肃闻名的长安令大人,拿眼扫了一下当前形势后,脸黑如铁。

“尔等还是我大汉的将军么!这是哪儿?天子脚下,竟敢擅动刀兵!”他先冷冷的看了看田少重和李敢。

“还有你们,想干什么!想造反吗?真是笑话,天子亲军竟然与维护京畿平安的巡武卫干起来了!”

他又面向双方兵士大声喝问。这会儿场面有些安静下来,话语回荡在这片人群聚集的地方,但却无人回应。

军中向来只听自家将军的命令,所谓"军令如山"!至于其他的事,不是他们的简单头脑所考虑的。

汲黯也是田家的死对头了!田玢有好几次都想把他借机打倒,可是没有如愿。

田少重更是暗恨此人,就在不久之前 ,自己的弟弟田少齐因为一点儿小事,被此人抓去了长安府衙,等到自己闻讯带人去理论的时候,早已经被痛打了一顿。那次打的可够狠的,田少齐整整趴在床上一个月没下来。

因此,他此刻并不会给汲黯好脸看,恍若未闻,一声不语!

李敢反而对汲黯很是恭敬,先在马上抱了抱拳,表示现在的情势不易下马见礼。

汲黯见田少重对自己的话充耳不闻,也不去理他,只与李敢交涉几句,劝说他带人离去,省的把事情闹大,毕竟是长安禁夜之间。

李敢看了看那边的卫青几人,汲黯点点头,说自会带回府衙,秉公处理。

李敢放下心来,这汲黯的刚正他是知道的,既然他要带人回府衙,这是正管。

自己连夜赶回长安,肩负的使命就是保住卫青就好,至于这背后的较量,既无皇命,就没必要再掺和。

而射杀公主府的一个管家,这不算什么大事,就凭了当今天子亲口称谓李广为半师之尊,受了这奴才的侮辱,也是死有余辜!就算他是长公主的心腹也不行。

田少重见竟然撇开自己,他们就想把人带走而了结此事 ,那哪儿行啊!兴师动众这半天,你们就想轻松脱身,哪有那么容易的事!

“哼!难道你们长安府衙也要与匪人勾结不成?如此草菅人命,包庇凶犯,意欲何为!”

“在这长安城内犯事,本官自会明断是非,你说他们是杀人凶犯,带回府衙后自然问个明白。你还是带着你的人速速回营去吧!”汲黯冷峻的说道。

田少重见羽林军和长安府衙的捕快们带了卫青等人就要强行离去,心下大怒!咬了咬牙,犹豫着要不要下令手下放箭给拦截下来。

却听一个声音说道:“且慢带人走!”随后一对红灯开道,一行人径直奔这边过来。

到得近前,随从们闪开,一人器宇轩昂赳赳而入,汲黯扫了一眼,认出来人是谁,冷哼一声。

“怎么?你也要替人来趟这摊浑水吗!”

来的却不是别人,正是大汉廷尉张汤。这人位列九卿之首,执掌廷尉府,地位比九卿兼长安令的汲黯要高的多了。而且,是汲黯的死对头。

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朝堂同僚之间水火不容的情形大有人在。

汲黯刚肃,张汤狷急,却都是磐石般坚硬的性格,又素来不睦,正是斗阵的好对手!

汲黯暗自苦笑,长公主刘飘儿这个女人,竟然把这尊大神都搬了出来 ,看来此事想善了也难。

一直以来,朝野传闻,刘飘儿与朝中的某几个大臣是有着一些风流韵事的。

诱之以权、诱之以利、诱之以色……!这几张牌她是运用娴熟的很。所以虽然没有其母窦太后的胸襟眼界,却也凭借一些小手腕,在数次政治博弈当中,如鱼得水,玩的风生水起,聚集起一批有共同利益的朝臣们,织成了依附于公主府的庞大一张网。

而眼前的张汤,据说就是与刘飘儿有些纠缠不清的其中一个人。所以汲黯心里对他是有些不齿的,话语中就带了几分嘲讽。

张汤却并不直接回答汲黯的问话,傲然越过他,来到田少重面前。

“田少将军,廷尉府接到有人举报,说有一桩大案牵扯到宫中,所以张某才来至此处,还要请你的人马协助一下。”

田少重见是张汤驾到,知道定是来援手的,这时心中大定,连忙叉手施礼毕,然后指了指对面卫青等人,说逃犯在此,正要被人包庇而去呢!幸亏廷尉大人及时赶到,还请大人主持大局,巡武卫在场人等愿听从调遣。

“什么?你这个长安府衙主官竟干出包庇杀人嫌犯的事来!少不得会参你一本的。现在,马上把人交出来吧!交给廷尉府审理,这已经不是你一个小小的长安令所能参与的了。”张汤与田少重交换过意思,转过头,对汲黯等人直接换了命令的语气。

“本官份内事,无须别人染指。恕难从命!”汲黯在含元殿御前都敢犯言直谏,何况是同僚之臣,即使他比自己地位高也不行。斜眼俾睨张汤,语气冰冷。

“汲黯!我告诉你,此事牵扯到宫中有人勾结外援,意图不轨!你若执意如此,等到犯下大错时,悔之晚矣!”

“呵呵!事已至此,本官也不怕明说了吧!真相如何,恐怕是所有人都心里明白的很,就不要在这儿虚张声势了!”

“你……!汲黯,你这么维护他们,恐怕也是收了宫中某些人的好处了吧?如果你今天认定了这条路,你可不要忘了廷尉府是干什么的!早晚会查到你的不法之事。”

听到这话,汲黯不怒反笑。

“哈哈哈!想我汲黯为官三十余载,今已知天命矣!天地自然知道我的清白,又何须与你们多说。今日之事,犹死无悔!小李将军,我们走!”

张汤见他如此不逊,气急大怒!一股狠劲儿上来。

“田将军,给我拦下他们!不用顾忌,天大的篓子自有人给你兜着。”

田少重等的就是这句话呢!只要不是自己担干系,怕他个鸟。在自家老子的计划中,那是把水搅得越浑才越好呢,正好浑水摸鱼,从中取利!

因此,听到张汤发令,又见在羽林军护卫下,对面人转向欲走,当下再不犹豫,把剑举起来,刚要命令八百巡武卫劲卒来一轮齐射,话未出口,蓦然肋下一麻,竟然身体僵硬禁口难言!

田少重心中惊骇,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隐隐约约眼角似是觉得有个陌生的影子就在自己身侧,可是就是身不能动,口不能言!

手下八百劲卒明明就环绕在身前四周,可是就没有人发觉主将的不对劲吗!他心里急躁,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李敢汲黯带了所有人一霎时走的干干净净。

一阵风掠过时,身边一空,他觉察到那个隐约的身影已经不见,使劲转头去看时,忽然发现自己又已经行动如常了。

月光拖长了地上人马的轮廓,惶惶惑惑宛若鬼影,显得有些不真实,这是在人间吗?田少重呆立当地,失魂落魄……。

正文 第六十七章 家国天下事 荣辱浮云轻

长乐宫逸安殿内,大汉长公主刘飘儿坐在一边的蜀锦绣墩上,面色端庄。她年轻时还是很美的,风姿出众,被称为汉宫琼花。面容十分酷似其母窦太后。

现在的刘飘儿已经年华逝去,多年养尊处优的生活使她的身子微微有些丰腴,只是保养得当,显得风韵犹存,还是有几分贵妇气质的。

自古慈母多败儿!窦太后在协助几位天子当朝理政方面的高超手腕却并没有把自己的女儿培养好。从小娇纵而成的性格使她心高气傲、刁蛮任性。

后来下嫁陈家,这样的公主病带入凡尘生活,夫妻感情可想而知。那位陈姓官人几年之后,就从青年俊彦被折腾成了随波逐流得过且过的浪荡子,后来索性在朝堂领了一份闲差,任凭这位公主随性好了。

岁月风霜早已洗却儿女私情,现在的她不再是个普通女人,控制欲和权力的诱惑促使大汉公主变成了一个名利场中的政客。

稍早些时候,她已经在后面窦太后寝宫里哭过了,如果仔细看,还是能发现眼角的痕迹的。当然,现在下面跪坐的几个臣子是不敢也无暇去探究她的神情。

因为,上面那张宽大舒适的椅榻上的那个老妇人在静静的看着他们。

窦太后的眼疾越来越严重了,已经到了几乎不能视物的地步。宫中太医院集思广益过多次,束手无策,也没有想出什么好的办法,只不过是开些清热退火的药物,喝了以后,聊胜于无,并没有什么明显效果。

但她大半生历经沧桑炼就的刚强性格却没有因为这点痛苦就消沉,此时言谈平缓,波澜不惊,依然如平日无异。

“皇帝既然不在宫中,朝廷上的事有你们几个留守的重臣商议着办就行了,又来扰乱我这个不久于人世的老婆子干什么呀!唉!”

下列跪坐的臣子依次是丞相窦婴、太尉田玢、御史大夫韩安国、廷尉张汤、长安令汲黯。

窦婴听她这么说,连忙拱手为礼:“天子御驾上林苑,长安正需要老祖宗坐镇啊!如此,内外人心方安!老祖宗圣体健康,比我们这些后辈都壮实,又何言一个老字呢?呵呵。”

他是百官之首,也是窦氏的族长,却更是窦太后的子侄辈。因此,于公于私,对这位老人都是十分尊敬的。

窦太后颌首笑了笑,对他的颂扬之词却不置可否。

田玢眼角抬了抬,正好遇到刘飘儿的目光扫过,眼神中传递的某种信息使他明白,这个女人一定早已提前告状了,他心里不禁暗自得意,汲黯!这次看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太皇太后何出此言!这清平天下宫闱内外正需要您与陛下的守护,否则若出现什么不堪言说之事,又让我们这些做臣子的如何决断呢?”

田玢刚要添上几句,好引起攻击汲黯的话头,未曾料想,一个声音从背后响起,直接就把战火开始引燃了。

他就势闭上了嘴,既然有人愿意充当急先锋,就冷笑着且看热闹吧。

窦婴不悦的皱起眉头,回头看了看,不出所料, 见说话的正是廷尉张汤。

只见此人离开自己的班位,昂首几步来到当中,对窦太后长施一礼后,站直身躯,招了招手,旁边侍立的人托着一个托盘来到他面前,张汤伸手从上面取下一扎木简。

“臣,大汉廷尉张汤有本,参奏长安令汲黯伙同羽林军校尉李敢包庇凶犯,草菅人命,纵横无法事!另有宫中有人违反禁规,私出未央,勾结外臣,意图不轨事若干!敬请太皇太后明查。”

“哦?这么说,你们几个今儿这一大早的急着进宫求见,就是为了这些事了咯?”

窦太后微微闭着眼睛,静静听完,神色不变。

“正是!好叫太皇太后得知,昨夜在小东巷,竟然差点儿引发一场羽林军与巡武卫的火拼!在长安城里发生此事,实在是骇人听闻。因此臣等不敢自专,特来请太皇太后决断!”御史大夫韩安国说道。

“此事,老臣一早听闻,心下甚是惶恐,臣田玢身为太尉,在自己所辖内,竟然发生此事,管辖不严之罪,实难推脱 ,特此来向太皇太后领罪。”田玢一副惶恐不安的样子,拜伏在地。

唯有待在最后面的汲黯一声不吭,眼观鼻,口观心,脸色肃然,默默不语。

有殿中内官把张汤的奏章接过来,恭恭敬敬放在窦太后面前案上。

“唉!老婆子眼睛也快瞎了,心也不那么灵醒了,就想着安安静静的享几年清福。这些事,还是留给皇帝自己去决断吧!”

张汤听了此话不禁一愣,难道窦太后真的不会管自己女儿的事了?长公主一早进宫找自己母亲告状没起作用?

原来昨夜李敢与汲黯带了一众人等迅疾离去后,张汤见田少重竟然没有下命令拦截,不禁有些恼怒,责问为何!

田少重却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也不知道是怎么了,面色有些古怪。对张汤要求他马上命令巡武卫兵卒去追击的话,只是苦笑着摇了摇头,然后拱了拱手 ,竟然就此带人撤走了。

张汤心里暗骂这对父子一个德行!都是见风使舵的主儿,见势不妙就赶忙躲避,他不禁有些鄙视。他却哪里知道田少重刚才的经历,从始至终未见制住自己的是人是鬼,现在心底惊惧未消,又怎么肯再次冒险呢。

事情办成这样,刘飘儿得报,心里当然不肯罢休。公主府的手下们一夜没有休息,密谋、联络、策划、制定新的阴谋……!

谋划过后,胸有成竹。因此,今天张汤的信心是满满的!好!今天就来个"一箭双雕"。即便这次不能把建章宫怎么样,那汲黯也该完蛋了!

可是,这时听到窦太后的话,他有片刻的愣神。正在寻思之间,忽然察觉似有眼神瞟过,抬眼去看时,却是刘飘儿在给他使眼色,同时用手指悄悄指了指西边。那是建章宫的方向,张汤能做到廷尉的位置上,自然也是聪明的人,他一下猛的醒悟过来。

在窦太后现在的心里 ,外朝的臣子间相互倾轧又与她有什么关系呢?就算是杀了人犯了法、派系之间发生了大的争斗,这些都不算什么大事。

自古帝王心机,不过就是在臣下派系力量当中保持好平衡而已。只要在皇权掌握之中,几派不相上下,互相争斗不休才更符合皇家利益 。这也是历代君主维护朝局稳定的不二法门。

但宫中有患呢?她会不关心吗?想到这儿,张汤再次抢前一步。大声说道:“太皇太后虽然有心颐养天年,但如果宫闱不静,臣恐怕会有违清修本意!万一有不堪言之事发生,惊扰太皇太后圣体,臣掌管律法,身为廷尉 ,其罪万死不足辞矣!”

果然,此番话音落后,张汤察觉窦太后身子动了动,似乎是微微叹了口气。不禁心下暗喜,知道自己的这些说辞已经奏效。

“张卿家所言可有实据?”窦太后问了一句。

张汤自然知道她所问的证据是指哪方面而说。

“宫中有人暗通外臣之事虽然还没有证据在手 ,但伙同长安肆间商贾,意图谋利行不轨之事却证据确凿!更何况,朝中为臣者经常流连于商贾之处者也大有人在,这其中的关系嘛……却是大有蹊跷啊!”

说完之后,张汤蓦然眼露凶光,转向一直没说话的汲黯所在。

“据说掌握整个长安城治安的汲黯大人就经常会去那家茶楼喝茶啊!是不是啊?长安令大人!”

此话一出,在场众人都是吃了一惊。好毒辣的手段!张汤这句话暗藏的杀机真是厉害!

窦太后微微动容,如果说刚开始她对张汤的那些所谓指控罪名还不太在意的话,这最后一句,却使她有些警觉了。

因为,大汉长安令这个职位太重要了!掌握京畿消息,震慑皇城安危。虽然官位不高,但却是最要害的一个所在。

她虽然也素知汲黯的清正忠肃之名,但她更深知人心易变的道理。掌握这个位置的人如果因为某些不可预测的因素与宫中势力勾结的话,那就是很严重的事了,说是威胁到未央宫的安全是一点也不为过的。

因此如果廷尉府确实掌握了什么证据的话,那彻底的查实一番就很有必要了!

窦太后从斜倚着的椅榻上坐直了身子,威严重新覆上她已经苍老的容颜。空气中似乎有威慑的光芒散发,这一刻,她不再是那个隐居九重最深处的老妇人,而是化身为守护这片大汉山河半个世纪的苍龙。周围的人无论是重臣还是内侍不由自主都伏低了身子。

她轻轻抬了抬手,侍立的内官连忙上前,打开了放在案上的奏章,开始抑扬顿挫的念将起来。长公主刘飘儿心怀得意,窦婴、田玢、韩安国张汤几人或不安或忐忑或兴奋,各怀心事不同。

汲黯终于睁开了微闭的双眼,安静的听着那些关于审判关于阴谋关于罪责关于织构……关于射向自己的暗箭!

煌煌未央,晴天朗朗,飞檐灰瓦,铜柱之下,一个心平如水的人在静静的等待着未知的命运安排……。

正文 第六十八章 故梦动帘珠 今生又何如

有词:

风乍起,卷飞寒无数,故梦动帘珠。

醉意里,挑灯看,满纸皆是唏嘘句。

前世依稀眉目,此间又何如?

江海星辰无言诉一字,笔下空有凌云赋。

胭脂袖反弹金缕曲,云山远,莫肯回顾。

司马青衫白如旧,千帆过尽病树皆朽木。

去!去!去……!

一剑破开烟云暮,红鬃踏碎流年负。

花月为衣冰为骨,清风声里饮朝露。

这如幻人间,何处是我来时路!

时间将近午时,元召第二次来到了未央宫。与前次不同,此次是被宫中羽林军押着来的。

昨夜他在暗处,见卫青等人被汲黯带走之际,田少重听了张汤的话,要令手下放箭,就暗中使了个小手段,把田少重制住,帮了他们一个忙。

一直看着那一行人进入长安府衙内,他方才返回梵雪楼。此时夜已很深,他翻窗而入时,才发现主父偃还没有睡,在等待着他。

元召从角落里摸出一小壶酒扔给他,主父偃拔出塞子略微一闻,精神大振。元召把情况大略说了一下,老书生想了想,提醒元召有人恐怕不会就此罢休的,明天还要有所准备才行。

元召点头,那张汤可是个狠角色,史书上著名的酷吏之一,从他今晚处理事情的狠绝来看,此人胆大心黑,可见一斑。

可是自己会怕吗?当然不会。既然在今生有些计划要开始,经历点儿小小的挫折又算得了什么呢!自己尽可以应付得来,只是在一切还没有搞定之前,不要把身边的人牵扯进来就好。

那么明天会有什么会发生呢?元召抬起头,看到对面而坐的主父偃抿了一口酒,眼中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小子,对你的考验来了!明天是福是祸就看你自己的把握了……。”

所以,第二天将近中午时分,当一队高头大马盔甲鲜亮的羽林军从绿柳巷街口拐出,径直来到梵雪楼门前时,当中来传口谕的宫中太监奇怪的发现今天此处很安静,只有一个年龄并不大的孩子样貌的人等在这儿。

元召平静的对这宫中太监说自己就是这间茶楼的主人,清楚所有的事,会跟他回去接受所有的讯问,然后就被夹裹在一匹马上带走了。

相对于去未央宫接受不可预知的审问,他更头疼的反而是对梵雪楼这些人怎么说。他虽然一再说,这说不定是个难得的机会,可是没有人相信他!

从苏红云钱掌柜到赵远候五,他们虽然只是普通人,但也知道宫廷权力斗争的凶险。元召就算有再大的本事,卷入其中如果稍有差错,就会有性命之忧,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苏红云甚至动了先出去躲避一时的念头。后来还是元召好说歹说,才勉强把众人说服。

小冰儿和崔弘嘀咕半天,悄悄对元召说,师父要不我们现在跑路吧!凭你的身手带着我们去哪儿都行,何必去接受危险呢?被元召头上拍了一下,想什么呢?就这么信不过师父啊!崔弘喃喃的说不出话来,小冰儿却红了眼眶。元召转过身,不去管他们。

可是灵芝那一眼泪水的样子是怎么回事?又不是生离死别,一去不复返了。免不了趁没人注意的时候,又好好安抚了她几句,趁机摸了摸她的小手,偷偷抱了抱她。

没想到灵芝脸腾地红了,反手打了他一巴掌,反而转身跑掉了。这小妮子!元召摸了摸脖子上被打的地方,有些好笑。哦!迎接挑战前调戏一下萝莉,还是不错的啊,哈哈!

只是他并没有看到的画面里,当羽林军一行人马渐渐远去的时候,梵雪楼最高处,少女站在那里,看着他若隐若现的影子终于不见,再也忍不住,已是泪雨纷纷,无可抑制!

长乐宫的羽林卫尉是程不识。他比李广小了几岁,两人分东西二部,宿卫整个皇宫的安全。

看到派去的人带回来一个小孩子,心里有些纳闷。不过既然是有宫内太监主管此事,他也并不多问,令人一路好生看着 ,径直奔逸安殿而去。

元召并不知道,就在窦太后传口谕命人提梵雪楼人来质询后,逸安殿内又发生了一些事。

其实逸安殿并不太显宽阔,除了早几年时,窦太后会在这儿偶尔宴请一下来祝寿的臣子们,一般平时也没什么大用处。

当内官清晰的声音渐渐读完张汤的奏章,殿内的每个人都听的清清楚楚。每个人的想法不同,但所有人都清楚一点,就是如果这上面所说的事都是事实的话,那么这时有些人确实有麻烦了。

最后一个字余音完结,殿内安静了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先去开头说话,所有人都得掂量这里面所含的分量。

“汲卿,你有什么要说的吗?”高高在上的窦太后打破了沉默,话语平淡,从语气里听不出有什么倾向。

汲黯站起身来,走到阶前,俯身再拜,然后面容平静。

“臣无需多做辩解,此心俯仰天地,日月可鉴!一切听从太后御裁!”

窦太后脸色明显有些不愉起来。窦婴见状,暗骂汲黯不知好歹!趁此机会你倒是好好解释一下啊。

“大胆汲黯!太后老人家问你的话,你就好好回答就是了,又多说什么无用之言!”窦婴插言,一边对汲黯使个眼色。

没想到汲黯却并不领情,反而又说了一句:“至于颠倒黑白之事,臣黯却不屑为之!”

窦婴被他气个半仰,心知这家伙老毛病又犯了,活脱脱一块茅坑的石头~又臭又硬!

一旁早惹恼了张汤,要不是顾忌窦太后的威严,他早就跳起来了。

“呵,汲黯!你敢说你没有包庇罪犯?”他厉色质问道。

“罪犯?但不知廷尉大人所指何人?”

“你别装糊涂!那卫青可是当街杀人的凶犯,此事人所共见,岂容抵赖?”

“哦?廷尉大人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就已经调查的这么清楚了?竟然连当事人的名字这种小事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哼!你以为廷尉府的人都是吃干饭的嘛?要不是你与宫中之人有所勾连,怎么会那般回护与他!”

张汤此话出口,矛头所指已经很明显了!光听卫青这个名字,再联系到宫中人,谁都知道所说的是哪儿了~整个汉宫之中,可是只有一位贵人姓卫,自然就是宠居建章宫的那位卫夫人了。

他二人这一番对辩,窦太后既然没有打断的意思,别人自是只有低头听着的份儿。此时听到张汤图穷匕见,终于把火烧到了建章宫。

丞相窦婴心中翻腾,一场朝堂波澜已是难以避免。待在他的这个位置上,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横生枝节,激起无法预知的政治大浪,不由狠狠瞪眼看着张汤。

而田玢不同,心底已是跃跃欲试,在策划着待会儿自己怎么上阵帮架,好让这把火越烧越旺,直至达到自己的目的。

御史大夫韩安国心里也是不安的多,只不过他是个老实人,平时更不会主动强出头,因此,只是摇头暗中叹息。

张汤大胆把话说出口后,偷眼见窦太后双目微闭、老神在在的不动。其余并无人反驳,而旁边的刘飘儿更是给他一个鼓励的眼神,不禁心中自得。

“廷尉府掌管国之律典,须知证据为重!你身居其位,竟如此随意构织罪名,其意为何,昭然若揭!汲黯耻与你同殿称臣也!”汲黯此话说完,冷冷看了张汤一眼,别过头去,再不理睬。

气氛一时有些凝重起来。张汤正要再出言,忽见一个内侍俯身窦太后面前,低语了几句,窦太后微微点了点头,吩咐了一句什么,然后那内侍奉谕而退到后面去了。

几个大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正愣神间,只见几个太监抬过一架绿纱屏风放在窦太后斜左方,正与对面的长公主刘飘儿相对而望。

然后听到有环佩叮响,有人来到那屏风后,一个绵柔动听的声音响起。

“臣妾子夫问候太皇太后圣安!太皇太后千岁千千岁。”

刘飘儿吃了一惊,她怎么这么快就知道消息了?而且还竟然到这儿来了!想干什么?

却听自己母后淡淡语气说道:“你不必来的,本来只不过一些小事情而已,何必如此呢!”

“臣妾惶恐!刚才正在殿中查考汐儿的功课,蓦然听闻竟有建章宫侍卫犯下不法之事,惊扰了太皇太后的静养,实在是惶恐不已,坐立不安!因此才请求来此,随侍身侧,以备听从太皇太后您老人家的随时垂询。若真有建章宫中人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责,臣妾愿意同受责罚,请太皇太后明鉴!”说完拜倒在地。

卫子夫声音虽然轻柔,但所有人却都听出了其中隐含的决绝之意。那就是如果查实了确实是卫青与侍卫们的错,她本人愿意与他们一同承担!

汲黯跪坐在阶下,听了此话也不禁暗中点头,卫夫人能在这种场合主动前来,又说出如此维护自己宫中人的话来,可见也是真性情有风骨的女子了,倒是不枉了手下人的拼死效力一场。

只见窦太后摆了摆手,示意她归座就好,不必多礼。一个小小的身影把她扶起来,回到纱屏之后,那自是小公主素汐了。

“既然你来都来了,就在这儿听一听吧,也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省得心里感到委屈。”窦太后又说了一句。

卫夫人连称不敢,逊谢归坐,然后静静在绿纱屏风后不再言语。

其实她的心里并不平静,甚至有些愤怒。这些年她在宫中广施恩德、宽以待人,甚至对待一些宫女太监们都和颜悦色,从不恃宠而骄,倚势凌人,因此人缘极好。

而皇后阿娇,却正好相反。即便她极力避免与皇后发生什么冲突,但嫉恨终究是避不过去的。

最近几年经历过几次危机之后,卫夫人对三个儿女的保护已经使敌视的人越来越找不到机会伤害了。虽然如此,在三个孩子没有长大前,她心中警惕的弦却一直不敢松懈半分。

可是,今天一早她就得到了长乐宫中有人所传来的密报,知道了由自己的兄弟卫青而起的这件祸事。自从昨天卫青出宫去办那件事,一直未归,她就有隐隐的不安,现在,这种担心变成了现实。

她立刻敏锐的觉察到了其中的不寻常之处,经验告诉她,这一定又是某些对自己母子仇视的人策划的又一次阴谋。

而她,现在绝不能坐以待毙!虽然身边并没有可以商议的人,皇帝也不在宫中,但她有孩子需要保护!为此,这个外表柔弱的女子可以去干任何事。

所以,带着自己的女儿素汐,她来了,来到了长乐宫,来到了几个大臣唇枪舌剑的地方,来到了这个隐藏杀机的战场!

至于等待着的是什么……现在还无人知道。

正文 第六十九章 彼岸花事了 人间缘未消

那年溪畔画亭外,少女不知愁。轻系小兰舟,陌上春正好,风儿温柔,薄衫透。

素手折青柳,纤影窈窕,绿意幽幽。

眉间如黛已醉酒。

离别后,妙笔勾勒锦书难收,写尽红尘纷扰,念念却不休。

山长水阔,尺素难寄,也不过双燕飞剪云出岫。三千繁华,弹指刹那,怎敌她一念回眸百花羞。

世间丹青谁国手?画不尽红颜风流。

辜负万千风雪月,只为那一季春秋。

雾遮烟柳人消瘦。

肩上蝶,梦中花。

等了十分久……!

长乐宫逸安殿,九级金阶之上,锦案铺陈,倚榻熏香,流苏环翠,富丽堂皇。窦太后安然而坐,已经快一个时辰了。

其实,她此刻内心并没有表面上那么平静!要不是为了长公主这个让她操碎心的女儿,她是没有闲工夫在这儿听几个大臣互相攻讦的。

窦太后笃信的是黄老学说,道家无为。“治大国若烹小鲜”这句话还是先皇汉文帝亲手教她写下的,那时她还不懂政治为何物,那是她的锦瑟年华!

醒掌天下权柄,醉拥软玉温香。芊芊玉手被那个掌握天下山河的男人握在掌中,把这几个字一笔一划的在素帛上描就。

那双手很温暖,如同那个儒雅温柔的帝王一样,一点一点指引着她学会了很多东西,认清了这个世界。

她曾经娇嗔的倚在他怀里,任白马驰骋过春风十里,杏花雨打湿薄衫,那时总觉得岁月还很绵长。

“臣妾学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呢?”碎红飘落眉间时,她沉醉般喃喃细语。

而他只是轻抚玉人的柔丝,浅默低笑,忘了他说的是什么,因为她很快就又沉湎于他的似水柔情里……。

可是后来,她拼命去想他当时到底是怎么对自己说的呢?可是后来的后来,她拼命去想却怎么都记不起来了!那个答案就永远成了遗憾。

因为,他一个人抛下了她,住进了那座地下的宫殿,永远长眠……!

后来的岁月里,她从皇后变成了皇太后,又从皇太后变成了太皇太后。也许,她早已经猜到了那些话是什么,可是,从此未曾再有一字半语提起。

就任凭湮没在过往的烟尘中吧!这人世间已没有人值得去说那些贴心的话了,也许,都留到不久以后,自己也去到那个地下宫殿里的时候,再慢慢细细说给他听吧。

三十余年阴阳两隔,她曾经无数次想象过彼岸花开时,他现在的模样。

可是很奇怪,昨夜他竟又入了她的梦境,那位以仁德流芳后世的帝王容貌依然如旧。

在他的浅眉低笑中,她几十年历经沧桑的心忽然又回到了那个如同少女般明媚的春天。她情不自禁的哭了,哭诉着这么多年替他守护这片江山和他儿孙们所受的辛苦!

那个男人用手擦去她脸上的泪珠,轻轻抚着她已经刻满岁月斑痕的手,那双手还是那么温暖。他开始说话。

这次她清清楚楚一字一字记住了他说的话。

他说这么多年苦了她了,替他延续完成了许多未了的心愿,大汉帝国一步一步越来越强盛,这里面有她一半的功劳啊!他在那边都看着呢。这个国家就要迎来一个最强大的盛世了,这是几代人用心血换来的,是这个民族这片土地上生活着的所有黎民的福祉。

她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听他诉说着这些气魄宏远的蓝图,虽然她清楚的知道这是一个梦,可是为什么像真的一样呢!那个早已逝去的君王就坐在她的床榻边,轻声的告诉她这些事。

说到最后的时候,她看到他有些奇怪的笑了笑说,本来世间万物,盛极而衰,这是人力不能改变的天道!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可是,我大汉有福啊。也不知道是怎么感动了天地,竟然给我汉家降下莫大祥瑞!原本应该在彻儿这一代后就会逐渐衰败的国祚,会因为此人的从天而降就此改变!从此,也许我大汉天下会与所有历朝历代都不同了……。

她听的已经是惊呆了,都忘了向他诉说自己这些年来的那些儿女情长。

他后面又说了好多,有些新鲜的事情和东西她竟然都听不懂。她只记着他最后嘱咐自己,那个祥瑞之人马上就会见到了,要好好的对待,那是整个汉家天下的福祉所在。

说完,他站起来,又轻抚了一下她的面庞,唤了她少女时的名字一声,就要走了。她忽的想起什么似得,用力抓住他的龙袍袖子,不让他走,哭着说他骗人 ,自己眼睛都已经快瞎了,什么都看不到 ,怎么会有什么祥瑞之人来见!一定是你故意骗我宽心的吧?

然后,她看到他回首停步,深邃的眼眸里似有无限神秘。“阿萝”!他轻轻的又唤了她一声。“也许……你的眼睛重见光明时最先看到的那个人,就是了。”

金鸡啼鸣,东方破晓,眼前人影倏忽已消失不见。

窦太后猛的从朦胧中醒来,身上已被冷汗浸透,手间空洞,耳边寂静。方才情景历历在即,梦耶?真耶?她爽然若失,再难睡却……。

此刻,她坐在高高大殿上,想着的就全是昨夜的情形。所以 ,内侍读完张汤所奏之事,尽管已经静待了有小半个时辰,她不发话,所有人都只能各怀心事的继续等待着。

刘飘儿却等得有些不耐烦起来,刚才,母后竟然对那卫夫人假以颜色,与从前对她的态度有了很大不同。宫中有人密报给自己的消息果然是真的!

这个女人不仅迷惑了天子,现在又开始用一些小手段来迷惑自己的母后。如果要这样下去,女儿阿娇在宫中还有活路吗?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想到这儿,她再也忍不下去,从绣墩上站起来,前走几步,拜倒在窦太后身前,声音愤愤说道:“母后您要给儿臣做主啊!张汤大人所奏的事,可都是证据确凿的。儿臣府中管家昨夜协助巡武卫拿贼,竟然被那羽林军校尉当场射杀!而汲黯更是包庇罪犯逃避到长安府衙内加以保护。这些人等相互勾结,真是欺人太甚!还望母后下谕旨,加以严办。”

田玢这时终于等到机会,连忙附和道:“太皇太后啊,公主所言极是,巡武卫在长安城内正常执行公务之际,羽林军竟强加干预,乱杀无辜,并且协助救走罪犯!其罪也大。臣恳请对那李家父子予以严惩,以儆效尤。”

张汤也大声道:“臣附议!臣与廷尉府愿接旨彻查此事,请太皇太后恩准。”

窦太后依旧稳如泰山,不表态,好像是等着看每个人的意见。

窦婴见状,转头看看汲黯,却见那倔强家伙昂头观天,不语不言!再看御史大夫韩安国,这位是低着头,也是不言不语。

他心中又无奈又气恼。这两人一个倔傲,一个懦弱,看来谁都指望不上了。

“老臣以为,此事还需慎重啊!事情涉及多方,万不可轻下结论。”

“丞相大人!这件事已是人证物证确凿,您就不要再和稀泥了。”张汤嘴角带了冷笑,此人野心极大,既然认准了抱长公主的大腿,就连窦婴他也不太放在眼里了。

窦婴虽然上了年纪,做宰相日久,学着修养心性,以保持百官之首的气度。但并不表示他已经失却了早些年的豪情任侠之气!

“张汤!你就如此急于挑起事端吗?居心何在!还有,你再敢出言不逊,信不信老夫抽你嘴巴子!”窦婴终于被激怒了。

田玢心中大爽!暗中鼓劲,掐吧!快掐啊!使劲儿掐,当殿打起来才好呢!

张汤正求之不得在刘飘儿面前表现自己的忠勇形象呢!闻听此言,呵呵冷笑。

“身为大汉丞相,百官的表率,就是如此对待同僚的吗?一言不合就要动武打人!此间自有公论,难道我张汤还怕了你不成!”

“你……!既然如此 就休怪老夫不客气了!太皇太后且告罪了!”窦婴把袖子一挽,虎目瞪圆。

眼见两人越说越激动,大有立刻出去动手之势,韩安国连忙上前拦住劝说,田玢也一边假意相劝,一边暗自言语间挑拨。唯有汲黯则一直冷眼旁观,束手在不远,两不相帮。

逸安殿里这么乱糟糟的,窦太后放佛刚被吵醒一般,轻咳了一下,殿中内官侍卫连忙上前厉声制止几人的喧哗。

轻纱屏后的小公主素汐听到那个长相凶恶的人这么诋毁卫青舅舅和自己的母亲,早已气愤的不行。对那个要揍人的丞相却大有好感,小拳头紧紧握起,恨不得有人赶快去揍那恶人一顿才解恨。

她又偷眼看看母后,见她满脸忧色,知道是在担心卫青舅舅和那几个很好的侍卫们的安危。素汐偎依在她臂间,也不说话,就安静的抱了母后的胳膊。

卫夫人懂得女儿心意,爱怜的把下颌抵在素汐头顶,相比起沉静稳重的云汐,还是素汐最知道疼人。

只是看到今天殿前的形势,卫夫人心里忐忑,她不怕大臣的参奏诋毁,但是窦太后到底会是个什么态度呢?这是她最在意的。

就在这个时候,小公主素汐忽然发现从殿门外进来的一个内官来到窦太后近前,低声禀报了几句,然后听到窦太后的声音说道“带进来吧。”

素汐有些奇怪,不知道是要带进什么人来,好奇心促使她趴到屏风边缘偷偷的往下看去。

此刻将近正午时分,逸安殿外的阳光有些晃眼,汉白玉栏杆和飞升指向苍穹的檐顶更显巍峨,殿外大榕树上有如丝绒般的落花偶尔飘荡在门口的光线里,有金甲武士雕塑般挺立在甬道,如果不是因为殿内的紧张气氛,这本该是一副多么美好的画面啊。

就在这秋阳正浓的时刻里,门口的金阶上有人在一步一步的走来。似乎有光晕罩在他的背后,看不太清楚来人的模样。

素汐使劲揉了揉有些被阳光刺的发花的眼睛,再看过去时,却忽的发现一个有些熟悉的影子已经出现在了殿前九层金阶下。她惊讶的用手掩住了自己的嘴巴,他……他怎么会出现在这儿的?!

而同一时刻,窦太后虽然眼不能见物,看不到来人的模样,心里却蓦然不知何故,又浮现起汉文皇帝昨夜梦里对她说过的那些话!并且一直在耳边萦绕不息“那人是我大汉的祥瑞!是祥瑞……祥瑞……!”

正文 第七十章 胸怀江山卷 清吟第一声

烟笼长安明月中,

金戈铁马欲待行。

锦绣江山细描画,

清吟破雾第一声!

在后来民间流传的很多版本里,都把这次元召觐见窦太后,作为他第一次正式踏入大汉帝国政治舞台的开始。

可是无论是汉宫实录,还是朝堂太史令所著的官方史书,都对此事语焉不详,一直遮掩隐晦,留下许多谜团。

而在后人看到的许多密档里,一位名叫司马谈的著名史书记载者,在此之前如实记录下的两次天文奇观,却引发了研究元公生平事迹的崇拜者们极大的兴趣。

“帝建元六年,夏末初三夜,落星如雨,荧惑竟天,有紫气自终南山起,直贯斗牛之间!周围十数里草木皆焦灼。后上林苑禁军搜寻未果,此事遂罢……。”

“……又秋末,有妖惑之气渐侵紫微宫,主星微暗稍倾!有大星如斗,未知来处,倏然临照宫寰,驱散迷雾,亮盈天地……!”

岁月消磨,星河沉落,历史的碎片逐渐湮没在轮回的浩如烟海中。许多真相已不可考,许多传奇都归于神秘!只留下简短的字句凝结成记忆,也许不朽,也许腐烂……!

但,对于当时所亲身经历过的人来说,所看到所铭记的,却远远比传说演绎的要真实而精彩的多。

风穿过殿堂,秋末暖阳照未央。窦太后看不清殿内的情形,听到内侍在耳边轻声说带来的人是个不大的孩子,不禁愣了楞。

而此时轻纱屏后的卫夫人心中的惊讶比窦太后更甚。不久前卫青对她说过的那些事,她记忆犹新。

这就是青弟说的那个很厉害的人吗?是救过小琚儿的那个人?确实比我的琚儿大不了多少,不过,看不出有什么特别之处啊?

女人果然都是好奇心爆棚的动物。这一刻她竟然暂时忘了眼前的不利处境,隔了纱屏细细打量着不远处的元召。

窦婴等几个大臣也有些疑惑,不明白那处被牵扯进来的商家想干什么。难道是自知罪大,想推出一个无知顽童来顶罪?那可真是活腻了!

汲黯那张一直冷峻的脸上却难得的露出了一丝笑意,不过转瞬即逝。几次去梵雪楼喝茶,他早就发现了这个孩子的不同之处。今天竟敢只身来至御前,他倒是对他一会儿的对答有些期待起来。

元召今天穿了一袭深青色的长袍,这是苏红云亲手给他缝制的。剪裁得当,熨帖合体,显得还未长成的身子有略微的瘦弱。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时间,他的头发已经留的很长,只是他一直不习惯的是,这个时代的人一般都是挽起来用布巾包裹一下,这让元召感觉有些丑怪。

苏红云曾经替他打理过几次,细心的梳理整齐,然后挽在头顶,扎一个布鬏。没想到元召跑到池边照了照水中的倒影,怪叫一声,跑回屋里赶快解了开来。

再出来时,他就只在头顶用木簪绾起一半,后颈半匹黑发就梳齐整了,任它们披在肩后。这倒让他自我感觉有些潇洒,类似后世的行为艺术家们,哈哈!

苏红云和灵芝看到了,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不过看上去也挺顺眼的,好在他还不是大人,没那么多讲究,也就随便他去了。

青衫磊落,发丝如墨,映衬着一点也不怯场的步伐,元召走进了逸安殿,这个大汉帝国隐藏的最高权柄所在地。

眼角余光迅速扫视一遍周围,大约猜测着现在的情形。收回目光之际,一张严肃脸上的笑意纳入眼底,呃!是汲黯,这是殿内所有人里面他唯一打过交道的人,这有"活阎王"之称的老头竟然给了自己一个善意的鼓励眼神?!

元召静下心神,站到内侍指定的位置。

“太皇太后问话,你是谁家小儿?为何到此?可知欺惘皇家罪过的厉害!”

一个站在窦太后身侧的老宦官俯首听了她的几句吩咐后,转身厉色对元召开始发问。

元召微微抬头瞄了那高座上的窦太后一眼,见也只不过就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而已。

“回太后老奶奶的话,小子就是从长安城内绿柳巷梵雪楼而来,特奉接了太后老奶奶的谕旨,前来回话的。”

他口齿清楚,吐字明晰,大殿之中人人听的明白。听他竟然称呼窦太后为老奶奶,不禁都是愕然。

“大胆小儿!竟敢胡乱称谓老祖宗名号,却是该打!左右,先予以三十个嘴巴,让他长些记性。”老宦官黑下脸来。

刘飘儿本来听到元召是梵雪楼的人,那正是手下禀报的那处茶楼,这家伙敢对自己母后乱叫,她正要借机站起发怒,忽听母后身边最心腹的秀公公大声呵斥要惩罚于他,不禁心中大快,又稳稳的坐下来。

两个阶下侍立的内侍不敢怠慢,连忙疾步向前,就要对元召动手。

“且慢!先不要忙着打人。小郎,你且说说,老奶奶这个称呼可有来历?”

窦太后微微抬了抬手,示意暂停,亲自出言相询。内侍低首退了回去。

“回太后老奶奶的话,这个称呼是民间的称谓,代指家中祖母。儿女绕于膝前,慈颜温语,宽慰开怀,以示不忘养育之恩的缘故了。”元召并不为刚才老宦官的恫吓而害怕,继续声音清朗的回答窦太后的问话。

窦太后听到这孩子声音落落大方,说得清楚,一点也不怯场,不由得暗暗称奇。

特别是“儿女绕于膝前”这几个字,让她心中一动,似乎一下子就勾起她平日里那种孤独的心事。

身在帝王之家,最稀缺的就是人间的真情了。无上权力带来了万丈光芒的无尽荣耀,却也无情的扼杀了多少血缘亲情!

"寡人、哀家……"这些称谓背后的凄凉悲伤又有几人得知呢!?

窦太后微不可查的轻叹了一口气。

“原来是民间的尊老之语,在这深宫却不得而知,那却怪不得你了。好了,秀鱼,就不要为难这孩子了。”

秀鱼?元召在下面听了这名字,差点没乐出声来。想来这就是那凶巴巴的老宦官名字了,那么丑陋的人叫这么秀气的名字?

果然,听到老宦官答应了一声,表示遵从老祖宗口谕。

元召憋着笑,眉头动动,余光撇了一眼,却见那名叫秀鱼的家伙正瞪眼看着自己呢。似乎是能看透对他的嘲笑一般,眼里透出两道寒光,目光不善。

嗯,这老家伙身手看来不弱,应该是长乐宫中的一条大鳄了!元召暗暗掂量道。

他却不知,这老宦官已经跟随窦太后身边多年了,是当年汉文帝大去之前,特意挑选留给自己爱侣的一块护身金牌!

当年,文帝以代王身份被选中入继大统,从遥远偏僻的北地代国跋涉来到长安,面临的形势十分险恶,朝中各种势力犬牙交错,敌我难分。

多亏了这批从潜邸带过来的心腹勇士们,用鲜血与生命兑现了忠诚,帮助文帝度过了最初的那段艰难岁月。

后来,他把他们还活着的这些人全部留给了自己的皇后阿萝。并赋予了这些忠勇无双的死士巨大的权力。

这些人唯一的使命就是在活着的时候为窦太后的安危付出一切。而他们唯一的结局就是在窦太后的人生之路结束后,追随而去。这是他们每一个人都在文皇帝最后的弥留岁月里,对那位伟大的帝王立下的誓言。

而秀鱼就是其中最厉害的一个,也是他们的首领。此刻他退回窦太后身边侍立,暗自观察着元召 ,不知道心里在想什么。

“你这小郎,年方几岁了?为何会让你跟来宫中呢?”窦太后又温言问到。

殿内众人有些纳闷,各自揣摩今儿这老祖宗为什么会对一个孩子的话感兴趣起来 ,竟然如此耐心相问。

“嗯,我今年已经八岁多了!至于为什么会是我来宫中回话,那是因为太后老奶奶您老人家想知道的事,没有人比我更清楚啊!”

“哦?是嘛,那你来说说我老人家想知道的是何事呢?”

窦太后话中竟带了一丝揶揄玩笑的语气,随意问道。殿内诸人都暗暗惊讶,平时威严的太皇太后如此平和的与人开玩笑,这可是极其罕见的事!

“您老人家一定是想知道皇家与梵雪楼合作的话,到底能分到多少银子,对不对?”

元召一点也没有犹豫,脱口而出,然后仰头做一副天真状。

“啊……?”窦太后笑容僵在脸上,有些苦笑不得。

在绿纱屏后凝神静听的卫夫人吃惊的一下杏眼圆睁,樱唇微启,差点站起来。而小公主素汐就一头撞到自己娘亲的怀里,咬紧了牙才没有笑出声来。

其余众人也好不到哪里去。长公主刘飘儿眼里要喷出火来,要不是顾忌母后的威严,她早就过去亲手拍元召两巴掌了!说的话真是气死人不偿命啊这小子!母后贵为太皇太后,富有四海,会与你家去分银子?真是气死了!

窦婴目光呆滞 ,嘴里喃喃,这小子也太大胆了!虽然说童言无忌,可是这是什么所在?上面坐着的那个人可不是普通人家的老太太!那是口含天宪,一言可决生死的大汉最高掌权者。

汲黯则脸色铁黑,恨恨的盯着元召的后影,直喘粗气,心里已经在开始盘算待会儿怎么想办法救这孩子一命了。

就连韩安国这老实人也忍不住了,用怜悯的眼神瞅瞅元召,再偷偷看看窦太后的脸色,心里暗中算计,要不要出言帮帮这不知老虎为何物的可怜初生之犊一下。

而田玢与张汤对视一眼,心里简直乐开了花。真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啊!这简直就是放之四海八荒、千秋万代不变的真理啊!

这下有好戏看了,哈哈!惹怒了窦太后,不管你有理没理,那都白搭!天子一怒,伏尸百万。窦太后一怒,说是天地变色也不为过!

如果因此而兴起大狱,通过一个小小的梵雪楼,连带着汲黯、建章宫都会跟着倒霉,那才是大快趁意的事啊!张汤已是摩拳擦掌,迫不及待。

“那你就在这儿好好的说说吧!怎么个分银子法。”

窦太后的声音变得威严起来,从高高的金殿头顶隆隆穿过,回旋萦绕在逸安殿的角角落落,敲打在每个人的心头。这就是权柄的重量!

名叫元召的穿越者抬起头来,目光静静盯住面前的那根九龙盘柱。

一个伟大民族的图腾就在那儿麟爪飞扬,已经潜伏隐忍了太久,似是欲要挣破枷锁,清吟呼啸,腾转苍穹!

“既然要开始了,就好好做吧!也不枉了来这一场……。”

低语呢喃,无人听见,巨龙蟠珠,似乎眨了眨眼……。

正文 第七十一章旧梦沉香尽 山河几回新

苍茫大地,欲把豪情抒尽。

纵横阡陌,浮生几多,倚天长剑定乾坤。

流星飒沓夜,飞鸿照影来。

旧梦沉香尽,山河几回新。

秋风肃杀,落叶凋零,寂谷高山隐隐鸣咽,凛冽之意已经开始漫延人间。

匈奴人离芉静静伏在一片深草里,居高临下看着远处的那块禁地~终南山上林苑。

身为草原上最勇敢的武士,在这山林之间潜伏隐蔽一些时日,对他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

“今天有些不对劲儿啊!”他自语了一句,没有回头,但知道那个人一定在。

果然,过了一会儿,一阵轻微的草木窸窣响起,有人伏在他的身边,但没有说话。

林边平地上的各处军账里,羽林军进进出出,好像是在收拾着东西,就连那些旗子都收了起来。

“御驾要回长安了。”低沉的声音,算是回答了离芉心中的疑惑。

“不是每年你们皇帝来这儿秋围狩猎都会要一个月时间吗?怎么这次……这么快就要回去了?”离芉有些愕然。

“长安城内发生了一些事,昨夜得到密报,让我们不要轻举妄动。”说话之人转过头来,赫然就是不久前随侍淮南王世子刘健来长安的贴身高手少恭满。

原来淮南王刘安心怀异志已久,不仅在朝中广布眼线,勾结重臣。就连汉王朝的北方大敌匈奴也暗通款曲多时了。

“布局天下,储积力量,以待时机!”

这就是淮南王府的一众谋臣们给自家主子筹划的一条大计方针。

而这次淮南王世子刘健以拜贺重阳节为名来长安,却另有许多见不得光的事要做。联络一下匈奴人的使者就是其中之一了。

与匈奴使臣也利胡私下暗中见过几次后,双方各取所得,皆大欢喜。而对于对方提出的想派人去汉家天子御驾狩猎之所看看的要求,这位世子当然会如其所愿!

不管匈奴人的目的是什么,是如其所说只是想去见识一下汉家威仪武功,还是另有其他什么铤而走险的想法 ,他都会装作不知道的。

并且,刘健还慷慨的派出了自己的贴身侍从少恭满给他们引路。哼!这些匈奴家伙要是真的想去刺杀皇帝才好呢!那样的话,不管成败,两国之战马上就会爆发,淮南王府渔翁得利的机会就来了!

因此,刘健这几天是满心期盼的,就盼望着有什么劲爆的消息传回来。

劲爆的消息果然来了!不过不是来自终南山上林苑,而是来自大内长乐宫。

接到密报的时候,他呆了半响,不知道这些消息意味着什么。以他的阅历和智商还勘不透这短短几行字里面所包涵的意思。

消息是武安侯府传来的,“勿要轻动,静观其变。”据来送信的人说,这最后八个字是侯爷亲口嘱咐的,要谨记!

不是在自家地盘上,总是有些束手束脚啊!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刘健还是知道轻重的。连夜派人去通知少恭满立即回来,不要横生事端了。

离芉又回头看了一眼那座被禁军环绕在中央的御顶金帐,心里有些遗憾。潜伏在此紧紧盯了五天五夜,可是没有找到一点能刺杀汉天子的机会。

距离太远了,根本就没可能近身。贴身的大队羽林军安全警戒做的非常严密,尤其是一直随侍天子身侧的老将那弯从不离手的宝雕弓,令人胆寒。

离芉非常相信,如果自己和手下几人在某个威胁到汉家天子的距离内出现,有一丝的异动的话,飞将军手中的铁羽就会闪电夺命的。

此行唯一的收获就是看到了汉家军队的实力,这支护卫羽林军,精气神还是很足的。不过,要是真正在战阵冲杀,他们还不是草原勇士的对手。因为,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制约了他们,那就是马力!

豢养栏中的驽马又怎么能够与驰骋草原的骏马并驾齐驱一决高下呢!

离芉不屑一顾的撇了撇嘴巴,打个手势,远近起伏的长草间出现几个人影,俯首低语几句,然后连同少恭满一起隐没在山林密影中,消失不见。

御帐内,刘彻在侍卫的帮助下穿上了甲胄,一袭红披风斜系肩后,宝剑挎于肋下。他身材修长,面容英俊,斜眉入鬓,天子风仪,抿紧的嘴角更添一丝霸气。

收拾齐整,出得帐门来,迎面群山起伏,风鸣松柏,隐隐似龙吟虎啸之音。

他要回长安了。虽然这次围猎仅有六天时间,潦草收场,但他并不遗憾。

因为,长安有更重要的事,需要他回去了。昨夜接到的急报,让他既高兴又担心。

窦太后的眼疾有人说有办法可以医治好!这个消息不可谓不重大了。相比起这件事,另外的一个消息他倒是没有放在心上。太皇太后召见了一个孩子,并且留他在宫中住了下来。

对于这件小事,他的想法是,也许窦太后太孤单了,老年人的心总是需要有人陪伴倾听的吧,那个孩子说不定就是嘴甜而已,既然老祖宗喜欢,就当做一个玩意儿留着解闷好了。

大汉以"孝"治天下。刘彻的心底深处对窦太后的感情还是很孺慕的。自己幼年时也曾绕膝于欢颜之前,受到她的溺爱。只是自从登上帝位,那些感情就被权力漩涡无形中消亡了许多,变得有些淡薄,这是无可奈何的事。

帝王的野望使他很想现在就摆脱那个身影的凝视,好尽情的去实现自己想要的那些远方。而感情的羁縻又使他不忍去伤那颗为儿孙们操碎了的心。

所以,他一直在潜藏着那些心中的豪情壮志。如同猛虎暗暗的磨砺着爪牙,在等待一个最好的机会。

年轻的天子从来不喜欢坐在那辆白马双辕的车上,他最爱的是纵横大地、驰骋山河的感觉。

早有侍卫牵过那匹"踏雪无痕",全身乌黑锃亮,四蹄雪白,黄金鞍,穿云蹬,精神抖擞,一声长啸!

刘彻回首再看一眼这山脉纵横的盛景,轻轻点蹬,马踏如飞,当先直奔回长安大道而去!白羽红袍的羽林军阵列整齐,纵马紧紧相随,烟尘渐起,惊动林鸟无数……。

长乐宫最西边的一个偏殿里,斜对正殿是一溜大灰瓦的平房。这一处偏殿,不知道从前干什么用的,显得有些阴暗的感觉。

元召把嘴里的肉脯咽下去,擦擦嘴边的油腻,哼哼了两声,手挥了挥,示意对面的黑脸老宦官赶紧把案上盘盏撤走,本公子要开始工作了!耽误了大事你们担得起吗?没点眼力价儿!

老宦官就是窦太后身边的秀鱼,他的脸本来并不黑,只是,现在被眼前这小子气黑的时候多!

命令手下的几个内侍把案上东西都清空,仔细擦抹干净,到处打扫的一尘不染,好一番忙活。因为那个惫懒小子说过,必须要保持最卫生的状态,否则到时候医治不好老祖宗的眼睛,就是你们这些人的罪过了。

元召坐在一边,剔着牙缝里的肉丝 ,心里暗自好笑。他倒不是故意刁难秀鱼老宦官,只不过窦太后让他最近就先在这儿待着,不许到处走动,好好准备医治眼睛的东西,难免有些感到无聊。正好这老是冷眼瞅他的秀鱼公公最开始下令要打自己嘴巴子来着,吃饱了没事消遣消遣他也不错。

以元召的口味看来,大汉皇宫中的饭菜并没有多么好吃,寡淡无味的居多,只不过蒸的那道肉脯还不错,他一连吃了许多。

正得意之间,感觉秀公公锐利的眼光直盯着自己。

“小子,吃也吃了,喝也喝了,还不赶紧准备,好早日为太皇太后去除眼疾之苦。”

“哦,别急,时辰未到,你急也没用。”元召不慌不忙。

“怎么不急!你这娃儿懂得什么?太皇太后仁慈,宫中内外感其恩德,遽然失明之痛,人人身同己受!你既然有如此手段,就快快施展吧!”说到后来 ,竟然声音哽咽,眼角含泪。

“……那个,秀公公哦,却不是小子我故意拖延,只是太皇太后老人家的这种眼疾,只有等到里面的眼障全部长成之际,譬如瓜熟蒂落,那时动手医治才能取得最好效果。”元召见这老宦官如此忠心,倒是不好再故意捉弄于他。

“原来如此,那……请小公子多多上心了!如果真能使老祖宗眼睛有所好转,今后但有所求,无所不应!”秀鱼听元召说的很有道理,不禁又多了几分相信。

元召撇了撇嘴,什么叫有所好转啊?一定会手到病除好不好!他仔细的观察过窦太后的眼睛,不过就是普通的老年人白内障而已嘛,再过个一两天,那些稀薄的部分白障就会完全厚结,那时就可以摘除了。简单的小手术罢了,自己完全搞得定。

元召对这位老人家还是有些好感的。昨日自己能轻松过关,虽然一半原因是因为那一番说辞足以打动这些有着敏锐眼界的政治人物,但也与窦太后的宽广胸怀是分不开的。

与在大汉帝国以后那些漫长岁月里流传的元公故事不同,其实年方八岁的元召在昨日并没有什么慷慨激昂的陈词。

听到御座之上的话,他只是把目光从九龙盘柱上移开,对窦太后提出了一个请求,请派人把他带进宫的一个小木箱子拿进来。

窦太后颌首,有侍卫提进来原木打造的简陋小箱一只,放于阶前。

此刻,逸安殿内,有执掌天下权柄的至尊,有满腹疑惑的重臣,有居心叵测的野心,有思虑重重的佳人,还有尚不知人间疾苦的童稚天真。

而殿外,有不知名的秋虫鸣叫,有拂肩落满的桂花飘香,有云朵遮住阳光的倒影,有流光淌过岁月的风尘!

彼时,这些都将作为见证者,证明一段伟大传奇的开始。

青衣黑发的元召把袍服一角撩起掖在腰间,缓步上前,蹲下来把木箱打开,寂静的空气中有流萤飞过,宛若轮回的精灵。

满怀好奇心的素汐公主伸长了脖子,越过卫夫人的怀抱,看着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影子把里面的东西一件一件取出来。

然后,素汐看到他收起那副有些随意的神色,开始说话。

“小子生逢汉世,幸得太平。幼年追随异人,偶有奇遇。后寄身于梵雪楼,平安如愿,感怀在心。本意随波逐流,游戏于红尘街肆,畅怀于水云之间……。”

窦太后和殿内人听到元召忽然语气如此肃然起来,与此前简直判若两人,不禁都心中大奇,静心倾听。

“昨日忽忆起贤者曾教诲之语,位卑未敢忘忧国!小子虽幼,却也有一点报答清平盛世之心。适逢太后老奶奶谕旨传询,因此前来,一为澄清明白,免受不白之冤。二愿献上几桩物事,为我大汉盛世添砖加瓦,略进绵薄之力!”

他不卑不亢,清音朗朗,中气充沛,人人尽皆听的明白。

小公主素汐早已入耳倾痴。“他……他与我一般大的年纪,为何懂得这么多大道理?”

“好一句'位卑未敢忘忧国'!能作此语者真国士也!”。

软榻御座之上,掌握汉宫权柄长达几十年的窦太后轻轻在雕龙琢凤的锦案上拍了一下,满脸赞叹!

正文 第七十二章 云山隔不断 天外借三分

绿柳巷的柳树都已经泛黄了,有一些早早干枯的败叶被西风卷落,阑珊于沟壑,萧瑟微寒,无尽惆怅心事,最是此间。

元召自从那天走后,已经三天没有回来了。苏灵芝偷偷哭过了好几回,少女敏感的心里,胡思乱想了很多。

崔弘和小冰儿虽然知道师父有着无敌的身手,但这个险恶的世间,什么意外都可能发生,担心与埋怨总是难免的。为此,两个人想起那些在山野林间跟着元召经受磨砺的时光,竟是无比怀念。

而大人们的世界就复杂的多。打探、猜测、害怕、准备不测……。好在一直没有坏消息传来,这是唯一可以让他们自我安慰的地方。

“既然没有派羽林军来封楼抓人,那么一定是事情有了转机。就先不要自乱阵脚了。”

那位客居在此的老书生说的这句话还是很有几分道理的,苏红云与钱掌柜商量后,决定这几天照常营业,莫要弄得人心惶惶。

主父偃对元召是很有信心的。尤其是那天晚上元召对他稍微透露了一点自己的计划后,他对这孩子的印象已经从好奇转为了神奇。

人世间高才俊彦多如牛毛,超凡绝俗之士也大有人在。主父偃天赋聪明,幼时神童,后来游历天下,辗转万里,增长见识,自诩智计无双,对纵横权术、人情心理研究的透彻。

虽然他命运多舛,流年不利,至今还没有踏上那条青云之路。但在他极度自负的心里,除了自己的恩师贾谊,别的那些所谓当世名臣勋贵,在他眼底,不过是些冢中枯骨尔!

而随着与元召接触的越多,他感觉越神秘。在谈论起一些正经事情时,主父偃曾经敏锐的捕捉到他眼里一闪而过的光芒,他知道那是一种叫做智慧的东西!

相同的光芒……还要追溯到很久以前,他在恩师贾谊的眼中见过。

“老偃,明天如果真如所料的话,可能要有几天回不来。嗯 ,家里的人,就托付你多开解一下了。”

这是那晚最后元召对他说过的话,他郑重的点了点头,答应下来。既然是相契于心,无需多所赘言!

就在下午稍晚些时候,那位长安令汲黯大人忽然来到了梵雪楼。身着便装,并无其余跟从,只有手下心腹姚尚相随。

安静的喝过一盏茶后,汲黯打量了一下梵雪楼的四周,又默默的盯着挂于墙壁上的那几块木匾看了片刻。

那是当初元召写出来,请主父偃挥墨淋毫而就的。汲黯几次来,都没有太注意到,这会儿细细读过一遍,与姚尚对视一眼,不禁轻轻赞叹一声。

“不羡黄金台,不羡白玉盏,不羡玉楼娇,不羡朱紫贵,千羡万羡西江水,一帘幽梦杯中来!……真是好情怀啊!”

姚尚连连点头,也是赞赏不已。

“那日宫中,他说原本只想流连于这街肆红尘间,平安喜乐度日。看这些词句抒怀,却也不是妄语。”

“大人说他曾自言追随异人为师,也不知道是怎样的神仙高人,方才教授出这样的弟子。呵呵!”

“此子,小小年纪,就如此胆识过人,胸藏丘壑,来日成就必不可限量!”

姚尚心中吃惊,自家大人品性他最心知,耿介孤直,从来不会轻易赞人,他竟然给那个名叫元召的孩子这么高的评价!

姚尚眼前浮现出曾经见过几次的那张脸,难道……他真有什么惊世骇俗的本事?

汲黯回过身,向那边招了招手,早已惴惴不安想过来探询元召消息的钱掌柜连忙走过来,满脸堆笑。

“无须担心!好好做些准备吧,也许……这间小小茶楼的一个大好机会要来了。”汲黯脸带微笑,温语而言。

长乐宫内,大汉天子刘彻把摆在面前锦案上的东西一样一样的又看了一遍。

一个普通陶制酒壶,一个用粗竹子烤干以后做成的竹筒,一个小陶罐,两张绘在布帛上的草图,只不过是很简单的几样。

侍立一旁以备垂询的大司农和少府官员面色激动,虽然在窦太后和皇帝两位至尊面前不能私自议论说话,但相互之间目光对视传递的兴奋之色却掩饰不住。

刘彻从终南山上林苑赶回长安未央宫后,并没有休息,立刻就来了到长乐宫。

见过窦太后,问候礼毕,见老祖宗精神很好,才放下心来。

还未等他仔细询问窦太后眼疾如何医治,窦太后却笑着摆了摆手,让他先不用挂心那点小事,另有更重要的事需要他这个皇帝拿主意。

然后,他就看到了眼前的这些东西。

竹筒中的茶叶他是认识的,前段时候,在建章宫卫夫人那儿喝到以后,他就喜欢上了这种饮品,细细品茗,神清气爽,头脑清醒,现在已经是每次夜晚批阅奏章时的必备。

陶壶中应该是一种酒,他拔开木塞,闻了闻,浓郁芬芳,未喝已醉,不禁深吸一口酒香气,却是从未尝过的滋味。

刘彻心中越感惊奇,急忙又把那只小小黑陶罐的盖子揭起,里面盛满的却是如同白雪晶莹一般的细细砂末。

“此为何物?”这个他却不认得了。

“陛下,这……这就是我们平日所用的食盐了!”

少府卿回话的声音有些颤抖,他是专管国家山海池泽、农林之税的官员,没有人比他更明白这几样东西对于国家税赋意味着什么!

“盐?这……这是盐?”

刘彻大吃一惊,他简直不敢相信,忘了天子的尊严,顾不得许多禁忌,用指尖挑了一点,放在舌尖。

果然,是咸的味道!是盐,没错了,那么粗糙的东西竟然还可以做成如此精致?!

一股巨大的喜悦涌上他的心头,如果说先前的茶呀酒啊只是一种消遣之物的话,是一种有钱有闲人家的专供品。那么盐却不同。

在这个时代,盐是一种可以左右王朝经济的必需品,是国家重要的赋税来源,更是每一个活着的人不可不用之物。

这么精美的食盐!哈哈,真是没想到,老祖宗竟然给自己这么大的一个惊喜。

但,更大的惊喜还在后头。

“彻儿,你再好好看看那两幅图画的是什么?”窦太后的声音很温和,隐隐包含着一丝激动。

刘彻有片刻的疑惑发呆,自从他登上大位,老祖宗就再没有这么亲昵的称呼过他了。今天是怎么了?

他把那两幅折叠着的布帛铺开,案上光线很足,看的清楚,画图之人画的有些潦草,只是简单的几笔勾勒,绘出了某种东西的形状而已。

旁边空白处倒是有密密麻麻的小字说明,各种制作的尺寸、要求以及操作用法什么的,很是详细。

他看了半天,却不明白这是什么东西,正要出言相问,忽听“噗通”一声,旁边早有人跪倒在地。

“陛下,陛下啊!老臣先给陛下与太皇太后贺喜了!”然后,此人五体投地,拜服当面。

刘彻转头见是担任大司农之职的石宽行此大礼,有些纳闷。这样的礼仪俗称"五体投地",只有在重大祭祀礼或祭拜天地时方可用到,是最隆重的礼节了,平常未可轻用。

而这石宽执掌大司农,为朝廷九卿重臣之一,平日是很稳重的老臣了,今天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失态。

“爱卿快起,为何行此大礼?大喜之说可有由来?”

身边的少府卿连忙把老头子从地上扶起来,石宽谢恩,神情激动。

“陛下,您出生于太平之世,承袭文景两位先皇的福佑,君临天下以来,对于农家民间耕织的事,了解的还未深啊。”

石宽在朝堂上资历甚深,已是三朝老臣了,一直任职大司农,对天下农耕之事最有发言权了,用现在话来说,那就是农业方面的专家兼权威。

大汉帝国能在历尽秦末战乱的废墟上迅速崛起,靠的是什么?那就是在立国后对民间农耕稼樯的重视!

尤其是文、景两位帝王,已经把农耕布织提高到了关乎社稷根本的程度了。数次下旨发布各类关于这方面的大政方针,提高粮食、布帛等的生产水平。

经过两代帝王三四十年的不懈努力,这才造就了史书记载的"文景之治"的盛世开端。

岁月流转,坎坷民生,其中的艰辛,付出的心血,又有谁能比一直主管这些事的大司农石宽更加知道的清楚呢?那些灾年的生死,帝王的无奈,黎民的哀叹!都曾经使这位淳厚的老臣流下过泪水。

所以,当他弄明白了那张草图上画的物件到底是为何用的时候,心中所受的冲击是巨大的。

稍早时候,石宽已经对窦太后详细的解说过一遍了。他越了解这两件物件的作用,心中的激动就越加了几分。此刻,看到当今天子竟然不识此为何物,在旁边再也忍不住,这才拜倒恭贺。

其实,老石宽心里对皇帝是有些意见的。陛下对农事的重视不如两位先皇啊!喜欢的反而是走马行猎、军阵兵事那一套。

"农为本"这是先皇的遗命,忘了根本哪里行啊!所以他的语气中是捎带了一丝责怪之意的。

刘彻当然能听出石宽话中的弦外之音,不过,他并不怪他。自己并非是不重视这些国本之基础,而是许多的想法现在并不能去做。

窦太后主张的是"无为而治",在他登基之初就曾经提点过,一切按照两位先皇定下的国策而行就好,不要轻易改动,以免辜负了先帝留下的这一片心血。

并且,一直以来,他没有找到一个可以开始自己某些想法的契机,有些事情如果不能按照自己的计划去做,那还不如一直就先不要开始。所以,他已经隐忍等待了将近十年的时光。

这些心中的野望和无奈的等待,他没有人可以去诉说,因为他是帝王,是至尊,是孤家寡人!所以,只能把所有的情绪发泄在纵马驰骋中……!

“哦?那这图中物又与农事有何关联呢,石卿可否细说明白?”

石宽也只不过是稍微表示一下不满而已,见皇帝耐心发问,他也就不再就那些事说下去,顺势把话题转到这两张图上来。

“陛下,献此图的人说的明白,这两件物事,一个名叫耧车,一个名叫织布机。”

说到此处,老头子语气又激动起来。

“想这天下万民,自盘古开天地,钻木取火,茹毛饮血,至今历几千近万年!由夏周以来,才学会刀耕火食,织布为衣,可谓一大进步。可是,至今又几千年倏忽而过,农夫依然是凭一双赤手在田间劳作,农妇仍旧用石片或陶片所做的纺砖在辛苦纺线织衣。可谓粒粒汗水,丝丝血迹,其中的辛苦艰难……唉!”

说到这儿,老头子想起自己视察民间时所看到的劳作惨状,不禁戚戚然。

静耳倾听的窦太后也不禁轻叹了一口气,她出身民间,这些事小时候也曾有所见闻。

刘彻刚要温言抚慰,却听到大司农石宽的声音忽然变得激昂起来。

“然而,陛下,我大汉子民有福啊!竟然天降如此神器,此物一出,可谓农事千年之最大变革!说是造福亿兆苍生也不为过!所以老臣为陛下贺!为太皇太后贺!为我大汉天下贺啊!!!”

汉时天下,煌煌未央,先辈风骨,岁月锋芒,天道护佑,国祚绵长,龙吟清啸,四海八方!

有白发老臣匍匐地下,涕泪横流!有青年天子拍案而起,激动莫名!有皇天赐福,有后土鉴证,大汉雄风,即将由此而起,扫荡寰宇,气贯苍穹!

正文 第七十三章 授我仙人术 巧手去顽疾

鹤鸣云走溪流水,春秋烂漫掩芳菲,袖里乾坤日月辉。

人间仙境传说里,采得灵药天外归,无人知他却是谁!

大汉太医院,紧邻未央宫东侧,里面的供奉,大部分都是些白发苍苍的老者了。当然,也有青年的侍学,行走的童子,但他们自是无缘得窥神圣的医药殿堂。

自神农尝百草,识尽天下救人良药,苍生黎民承受其福泽,历代的名医都是被人间顶礼供奉的 ,大汉朝也不例外。

自高祖刘邦平定四海,营建未央宫,太医院就作为一个重要的机构开始存在。汉室搜罗天下名医,充塞太医院内,厚奉高禄,待遇优渥,以备疾病忧患。

作为大汉域内最高的医疗机构,太医院内的某些老供奉医术还是很高明的,也曾经解决过很多疑难杂症和病痛。

可是,这半年多以来,窦太后眼疾日益严重,直到今天已经不能视物的地步。而太医院一直束手无策,这就不能不让这些老供奉们忧心惭愧了。

可是今天,他们都要去集体见证一个奇迹了。

消息是从昨天开始流传的,有人说可以医治好窦太后的眼疾,让她重见光明!

太医院内的这些人听到这个消息后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是个谣传!稍后再得到更加准确的消息,确定了这件事的真实。

然后他们的想法就是,那个人一定是招摇撞骗的江湖骗子!而且是大家都这么认为。

因为没有人比这些老供奉们更知道窦太后的眼睛已经无药可救了。那是一种顽疾,在民间老年人中很常见,眼障封目,药石无医!在大汉以前人间几千年,还从来没有听说有人可以医好这种病,药典没有记载过,除非是有仙人点化之术。

昨日下午十分,窦太后身边的秀公公带着一个孩子来到了太医院,说是要借某些东西一用,好准备给窦太后医治眼睛。这让所有人相信,那个消息是千真万确的了!

几个白发供奉围过来,神情激动的要秀公公不要听信无知妄言!如果万一出了任何差错,太皇太后圣体有恙,悔之晚矣!

秀鱼板着脸说,太皇太后失明这么久,你们有什么好办法吗?何况这是她老人家亲自决定的。呐,这就是要给太皇太后医治的小神医了。

秀鱼指了指元召,元召抬头对大家笑了笑。一众人等大跌眼镜!什么?什么!让这么小的孩子给太皇太后治眼疾?这……简直是荒唐!

元召却不管他们的腹诽不满与抗议。径直来到草药房内,找到自己所需的几种药草后,开始按照剂量配置一种麻药。

窦太后终究是一个老人家,因此他虽然很有把握,却也不敢有一丝的大意。要做好一剂适合的麻醉药,还要准备两把锋利的手术刀,一下午有的忙了!好在,有个好帮手在一眨不眨的眼盯着自己呢,不用白不用!

“呃,那个老鱼,帮我把这刀子使劲打磨的薄而锋利去,越薄越好哈。”权倾长乐宫的大总管秀鱼翻了个白眼,去一边磨刀子去了。

对于给窦太后医治眼疾,这完全是一个意外,并没有在元召的计划之内。

那日逸安殿上,元召陈词完毕,一一献上小木箱中的几件物事,并且简单说明来历后,殿内所有人已是惊异万分。

都是识货的人,这些新奇东西的价值,几个大臣自然知道其中蕴含的巨大重量。再看向元召的眼光都变得不同。就连田玢张汤也暂时忘了先前的那些阴谋心思,被这些东西所吸引住了。

窦太后听完身边秀鱼对那些东西的描述,心底的波澜已是无法抑制。她隐在那个王座背后理政多年,打理朝政大计不逊色与任何人,自是知道这些东西对社稷天下的发展意味着什么。

她激动的吩咐内侍把几件都拿到近前,虽然看不见,用手轻轻的抚摸过去。元召这才发现窦太后的眼睛原来是看不到东西的。

“太后老奶奶莫非眼睛有什么障碍,看不清楚吗?”元召偷偷端详一阵,见一个老太太哆嗦着手神情激动的一件一件的摸着案上物,而眼不能见,心里有些不忍。

“唉!小郎,这双眼睛患疾已久,最近已经完全失明,什么也看不到咯!”

窦太后话语凄凉,长公主刘飘儿和殿内人都低下头去,更有几个贴身内官眼角含泪,心下戚戚。

“可否让我仔细看看?呃,我是说让我看看您的眼睛病情如何,小子幼时也曾学的些医术,说不定可以有办法。”

什么?!他此言一出,满殿皆惊!

“大胆!小儿信口开河。老祖宗之疾,太医院已经商议过多次,犹是束手无策。你……懂得什么?”未等别人开口,秀鱼已是大声呵斥起来。

其余众人也是纷纷说他不知天高地厚,其中更是夹杂了刘飘儿的尖锐刻薄。正纷乱间,忽听“咚”的一声,玉如意敲打在锦案上。

“都先住口!小郎,你近前来。”窦太后压抑住心底的波澜,努力平稳了声音说道。

元召放下袍角,登上金阶,来到窦太后面前,不去看一边秀公公那张黑脸,略一打量窦太后睁开的双目,心中已有定论。

“恭喜太后老奶奶,您的这种眼疾正是小子曾经看人医治过的,应该是可以治好的。”

话音未曾落地,窦太后手抖了一下,玉如意已是跌落在脚下,神色恍惚,似喜似悲……。

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许多人们认为不可能的事最后变成了可能。也总会有许多从来没有想到的事就这样在眼前蓦然发生。

又是三天以后,窦太后安安稳稳的坐在软榻上,眼睛上还遮着白绢布,只是满脸的喜悦却怎么遮也遮不住。

即便是心胸再豁达的人,在自身疾病的痛楚面前,装出来的平淡和发自内心的喜欢也是绝不相同的。

天子刘彻坐在一边,又看了一眼站立面前不远的元召。这会儿他正在宫女端着的玉盆里仔细的用盐水消毒一块柔软的棉布。

这小子还真是大胆!竟敢在太皇太后眼上动刀子。想起三天前的那一幕,刘彻心里还是有些感慨的。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个孩子,就在这间窦太后的寝宫里。当着他这个君临天下的帝王之面,他手持着那把锋刃薄如蝉翼的小刀,给窦太后做完了他口中所说的"手术"。

一层薄薄的白色膜状物被元召轻轻的剥离出来,刀尖挑着放到托盘上,围在四周的皇帝、皇后、卫夫人、长公主等亲近之人都屏心静气,唯恐惊扰了半分。

两个被特许来看的太医院老供奉全程一眼不眨的盯着 ,嘴巴吃惊的能塞进一颗鹅蛋,都忘了闭上。

元召动作很快,把障膜取出后,趁着麻药的劲儿没消失之前,给窦太后眼睛敷上一点清热消炎的药物,然后包扎起来。搞定、完工!

太医院的两个老供奉捧着那个盛有两片薄薄白内障膜的托盘走了,如捧圣物。他们用眼睛和脑子记下了元召所做的一切,要回去好好研究了。临走时,白发老者竟然给元召施了一个大礼,以表达他们对神医神术的敬意。

而三天后的今天,就是验证成败的时刻了。还是那些人,还是那种紧张兴奋担心……。

窦太后感觉眼上的纱布被轻轻的揭去了。四周安静,一个影子在面前用温软布仔细擦拭去敷着的药物 ,很清凉很舒服。

片刻后,一个声音响起:“好了,太后老奶奶可以睁开眼睛看看了。”

眼前的世界开始有些朦胧,然后逐渐变得清晰。窦太后微微眨了几下,适应过来,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略带笑意的脸,带了一点幼年的稚气,青衣黑发,站在面前。

当梦境变成了现实,世界重回眼底。这位历经帝国风雨的老人竟然忍不住潸然泪落。

“很好!你很好……果然,……是我大汉的祥瑞。……他没有骗我,没有骗我,把你送来了……。”

她的话语很轻,听不太清楚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都只是认为太皇太后太高兴了,才如此激动。

刘彻连忙走上前来,扶住她的胳膊,急声问到老祖宗感觉如何?能不能看清东西了?

窦太后笑了:“彻儿啊,已经看的很清楚了。这眼神啊,竟然如同年轻时一般好使了呢!”

众人都兴奋起来,纷纷给太皇太后贺喜。窦太后笑着一一应承,气氛甚是喜乐。

皇帝立即下旨,未央宫张灯结彩,长安城内大庆三天,以庆贺太皇太后复见清明之喜!

一时之间,宫内宫外,俱是欢腾之声。

窦太后的目光越过恭贺欣喜的人群,看到了在案边收拾好东西,然后在内侍的引领下向宫外走去的元召。

“秀鱼,你去,对那孩子说,先不要出宫了。好好给他安排好住处。”她看了皇帝一眼,刘彻连连点头。

“是啊,他虽然年纪尚小,不能为官。但既然先前献上那几样利国之物,而今又为老祖宗去除隐疾,立下如此大功,是该好好的赏赐一下的。”

“皇帝先不要急于封赏,先稍待些时日,好好计议一下再说吧。”窦太后的笑容里似乎隐藏了很多东西……。

“而且,也不要太勉强那孩子了,如果他想回去看看 ,也不要阻拦他。嗯,把那块能随时进出皇宫的金牌给他吧。秀鱼,你去办吧。”

皇帝点了点头 ,表示同意 。秀鱼公公领了命,转身而去。一面走一面心中暗暗吃惊,太皇太后和皇帝对元召可真是圣宠无以复加了!

御赐金牌,随意出入宫禁!这种待遇可是从来没有人得到过啊。就算是窦太后唯一的女儿大长公主都不行。

不过,秀鱼心里却只是为那小子感到高兴。他竟然真的治好了老祖宗的眼睛!光这份恩德,就算是给他再大的荣耀也是值得的。

秀鱼兴冲冲赶上元召,把太皇太后谕旨传达,满以为他会感恩戴德,不料这小子皱起一张苦脸,说他实在在这个不得自由的地方待够了!既然该解释的也都解释明白了,该献上的东西也都献上了,现在只想快快回家轻松一下。

秀鱼不好勉强他,想起窦太后的话,把那面金牌交了给他,又把两位至尊准许他可以随时入宫的话复述一遍。这次元召倒很是高兴,把那面金牌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哇!竟然真是纯金打造的啊!一定会值不少钱吧?

老公公秀鱼气的又拍了他的头一下,这个东西是可以用钱来衡量的吗!那是两宫对你小子的莫大信任,是天大的机缘,自己回家就偷着乐吧!

元召嬉皮笑脸,把金牌揣在怀中,拱了拱手,告辞远去了。

先皇文帝灵位前,窦太后虔诚的供上三炷香,今天的一切一定都是你的福佑吧?眼前浮现出那张已经阴阳两隔的脸,心里感激默念。

烟云缭绕,有人笑容温婉,曾将菩提细细捻。当年相遇浅浅,绕过了红尘适逢,抚在指间,应奏悲欢弦。时过境迁,你在黄泉,谁背对苍生佛前?执无妄的悲喜,守寂静的流年……!

正文 第七十四章 风云千机变 磨剑待十年

倚栏回首来时路,水榭歌台画楼处。

竹马青梅曾经此,楼下少年如当初。

笔染朱砂沁白玉,叶落无声眉间驻。

流年袖舞千百度,重来莫负相思误!

每个人来到这世间,从赤手空拳、一无所有到开枝散叶,果实挂满枝头。迷茫、疑惑、努力、奋发、意外、昨日、明天……。有很多事已经天注定,但也有许多会牢牢抓在手中。

秋阳留给世界最后的温暖,叶落如雪漫漫长安。元召回到梵雪楼的时候,很多人都在等着他。

马车停在绿柳巷口,长乐宫大总管秀鱼递给元召一个小小的包裹,然后什么话都没有再说,挥了挥手,放下车帘,驾车的精瘦宦官拨转马头,回转皇宫,不远处一队褐袍箭袖、特殊服饰的人紧紧相随。

这时候,秀鱼不再是那个任从元召消遣的糟老头子,用赤胆忠心换来的权倾汉宫赫赫威仪三十年的气势显露无疑。

元召解开包裹看了看,里面是一件薄如蝉翼的金缕衣,金丝掺了蚕线,还有一种元召不认识的黑丝,密密织成。

这是秀鱼送给他的礼物,据说是一件宝衣,可防刀箭,利刃加身而不能伤。虽然自己用不到,但老头子这份心意还是要领的。

转身回过头时,看到了那边木楼前的许多人。苏红云领着梵雪楼的人都在,脸上的笑很温暖,流萤飞落,隔世人间,轮回的光阴里,元召有一瞬间错觉,那些倦鸟归林的日子里,母亲就是在家门前这样迎接自己远游回来的孩子。

有素衣白衫的潇洒男子在旁边点头微笑,有温婉女子一身红衣如火,司马相如和卓瑛这对伉俪竟然也闻讯而来了。还有那川下公子徐乐。

再然后,他看到了兴奋的小胖子、小冰儿、崔弘还有……已经哭红了眼的少女灵芝。

虽然元召离开梵雪楼只不过短短七八天的时间,苏灵芝却没有心思做任何事,脑子里想的都是元召的安危。

每个庭院寂静的夜里,她握着那根元召当初做给她的竹笛,回忆起初识以来的点点滴滴,从未有过的忧愁滋味便占据眉间心头。

也许……为什么还不回来?他不会再回来了吧?夜凉如水,清霜覆地,少女心事,浓的似化不开的夜雾。

今天,他终于回来了。而且,化解了所有的危难。元召满脸轻松,一一打过招呼,进到里面,把经过大略对众人诉说一遍。

自从那天汲黯来梵雪楼稍微透露了一点消息后,众人已经知道这次的事已经化险为夷,心里都稍稍安定下来。

再后来,陆续的事情在长安城内渐渐传开,那个神奇的孩子原来又做了这许多事!从开始的惊讶、疑惑到欣喜、期盼,而今听他说来,众人看向他的眼光已是与从前不同。

“原来元哥儿还有如此医术!竟能明珠还目,真是仙人手段啊!佩服佩服!”

主父偃虽然是最先知道元召打算的人,对他信心满满,但元召在未央宫内做的事还是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之外 ,此时说出的恭维话却是发自内心的。

元召谦虚了几句,对主父先生表达了谢意,自己不在的时候,有这位智者坐阵梵雪楼,他还是很放心的。

钱掌柜马七赵远候五宋九自然不必细说,他们都是粗犷性子,不善于表达感情,笑眯眯的过来,一人拍了元召一巴掌算是表示了高兴。

拍的元召咧着嘴直吸冷气,惹得一旁的灵芝娇嗔的撇嘴直瞅这几个叔叔,心中大为不满。苏红云则在女儿身后笑嘻嘻的看着,与卓瑛说着什么。

闹过一阵后,早已在后院儿摆下酒席,算是为元召洗尘庆贺。

都是互相相识已久的朋友,也就不拘那些小节了。分了两席,连同几个孩子,大家在大桂树底下团团围座。

苏红云特别做了好多元召爱吃的菜,把他面前的盘子里堆得满满的。惹得灵芝直嚷嚷自己娘亲偏心眼,对元召比亲生女儿都好。

还未等苏红云说话,一边的卓瑛早已插了一句:“那就让元哥儿做红云的半个儿子好了,省的小妮子再比来比去的。嘻嘻!”

一句话把灵芝弄了个大红脸,乖乖低了头吃东西,再不敢言语。元召也被满口的饭菜噎住,有些尴尬起来。

民间俗语"一个女婿半个儿",在座的大人们当然都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再看向这一对人儿的眼光,都眼中含笑,有些意味深长起来。

苏灵芝再没有勇气待下去了。她娇嗔的叫了一声:“文姨!你……你,再不跟你说了啦!”然后双手掩面,羞得直奔回楼上自己房间去了。

苏红云指了指闺名文君的女子 ,笑骂道你这张嘴啊!越来越不饶人,连小姑娘也捉弄起来了。

卓文君嘻嘻的笑着,与白衣男子对视一眼,容颜妩媚。她最近与司马相如日夜相守,情意日笃,旧日忧愁一扫而空,心中喜乐,自是有心谈笑。

小小插曲略过,三杯酒罢,郁郁未曾得志的青衣老书生酒杯放于案上,由衷赞叹:“好酒!真是好酒啊!上次元哥儿你给我的那一小壶,一直没舍得喝完,偶尔品尝一口,就叹息良久,没想到今天竟能开怀畅饮,大慰平生矣!”

“主父先生所言极是!此酒果然是世间所无。元哥儿,听说你曾把一壶美酒进贡御前,就是我们做出的这种酒吗?”司马相如也把盏中酒饮罢,抬头问道。

元召点点头,他只不过陪着喝了一杯。刚才光顾着吃菜了,这些天在宫中吃腻了那些没滋味的御制菜品,还是苏夫人做的最合自己口味。

“是的,我带到未央宫去的就是这种酒了。嗯,你们青郊外酒楼做出来的已经很不错了,下一步,我会根据口味再调一下,按照酒的度数分成几种,以照顾不同酒量的酒客要求。”

见他说起正事,众人停杯投箸,静耳倾听。

“这几天在宫中,我把各种合作的要求已经细细的说过了的 。原来的打算,只是想借用皇家的这块金字招牌,发点小财的。没想到后来发生了这些事……。”

说到这儿,元召笑了笑。大家现在已经都知道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是有人要陷害建章宫,梵雪楼是被无辜牵扯了进去的。多亏元召警觉及时,处置得当 ,这才避免了一场有可能的大祸事。

不仅如此,人人都知道一个巨大的契机已经摆在了眼前!因此,听他说起这些 ,心底都有些隐隐的兴奋。

“现在看来,皇家肯定是要全面参与进来的了。过几天应该会有人来谈的。这样也好,以后的摊子会越来越大,只凭我们的力量,肯定是照应不过来的。”

说到这里,他转过头来 ,看看徐乐:“不知道徐公子跟家里商量的怎么样了?关于精盐制作嘛……接下来应该规模很大,嗯,就看你们的规模和承受能力了。”

徐乐早已在旁边听得心中震惊,暗自庆幸。这么短的时间内,元召竟然把事情做到这种程度了!皇家既然参与了进来,那……这种层面的合作,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啊!

这个机会就算拼了命也要抓住了!如果弄好了,川下徐氏百年望族的肇基那是轻而易举的事!

好在,上次元召跟自己说过这件事后,自己就立即派家人快马回去禀报了,并且已经在昨日得到了回复,家中父兄命自己全权负责此事,所以他今日才跟了司马伉俪来到梵雪楼探看情况的。

没想到,今天这个从天而降的喜讯一下子就砸到了他的头上。徐乐不禁暗自庆幸自己当时的敏锐嗅觉和好运气。

“元公子请放心!我们川下徐家累世经验盐业,规模虽然称不上最大,但在这关中、汉中一代,却也算的上是首屈一指的。家中父兄闻讯后,非常重视,已经起身,即日就会赶来,必定全力以赴!还望元公子玉成此事。”

徐乐现在对元召已是心悦诚服,不敢对他存有一丝怠慢之心,整容以待,执礼甚恭。

“嗯,那就好。你们徐家的盐,梵雪楼的茶还有青郊外的酒……先可以把摊子撑起来了,先做着这些。当然,以后还会出现很多新鲜东西,慢慢来,天下财富有的是,够我们赚的了。呵呵!”

卓文君出身与蜀地富豪卓家,那是当地第一大户,眼界见识自不一般。对于青郊外酒楼来说,如果成就了这次机会……也许几年后,聚集起与卓家相当的财富也未可知!文君与司马相如对视一眼,心中感叹。

她犹记得那个山雨欲来的午后,那个衣衫褴褛的孩童,思念远游人的当垆女子出于恻隐之心,请他喝了几碗米酒,他说过会报答的,女子温婉一笑,并未在意。当时言犹在耳,清晰恍若昨日。

而今天,看着对面的元召,容颜依旧如同少女般美丽的女子无声的笑了,桂花沾眉,人间温馨。

“当日听你吟诵侠客诗行,与你一见如故,未曾想这第二次相见,竟受如此大恩德,长卿唯有以酒相敬,元公子,请了!”

司马相如本是心胸豁达之人,不屑于说那些世俗答谢之语,端起杯中酒,一饮而尽,哈哈大笑,甚是爽朗。

文君陪着也饮了一杯,原来她的酒量也很豪气。元召见他们夫妇如此相敬,不敢怠慢,连忙谦逊几句,也把面前酒喝干。大家见状,纷纷叫好,一时席间气氛融洽,畅所欲言。

“元哥儿,听说你给窦太后和皇帝献上了两副神图,可以召唤神器,这件事是不是真的啊?”

声音戛然而止,所有人停下话语,伸长了脖子,脸上全都是八卦的表情。

说话的是赵远,这几天长安街上纷纷议论,说是天赐神童,献上神图于大汉,可以召唤两件神器,润泽天下苍生!无知百姓传的有鼻子有眼儿的。

梵雪楼的这些人与元召朝夕相处日久,当然不会相信这些无知之谈。那元哥儿是什么样的人,我们还不知道嘛?可是后来,这个消息越传越凶越传越玄,就连梵雪楼中的那些茶客们,每次议论的也都是这件事。

从钱掌柜到赵远马七宋九候五这些人听到的多了,不禁渐渐对自己的判断又有些怀疑起来。想起元召平时表现出来的那些神奇之处,难道……他真的献上了神图?可以召唤来神器、呼风唤雨?!

只是今晚谁也没好意思提起这件事。后来,赵远心痒难耐,实在忍不住了,这才出口相问。

呃?元召有些苦笑不得。这……哪儿跟哪儿啊!不过,片刻后,他的脸色又郑重起来。

是啊!对于这个时代的生产方式和水平来说,那两样东西的出现可不就是神器嘛!一下子改变了千年的劳作方式,对于天下黎民来说,也许,真的算是一种恩德吧。自己从前没有想到这些,还是太自私了啊。

这片土地和几千年后的土地是同一片土地,这些黎民和几千年后的黎民也是同一种血脉相连!既然这儿是先祖们的生息繁衍之地,自己有那种能力,为什么不去多做一点呢?

元召在众人不解的目光里,坐正了身子,把手中杯酒缓缓洒落祭奠在长安黄土中,一颗信念的种子也许就从此刻开始萌芽、生根、散叶、开花、结果、茁壮成长直至高耸参天……!

小楼之上,豆蔻初开的少女痴痴看着庭院中的那个身影挺立肃穆,心中甜蜜如糖,稠的怎么化也化不开了。

从此清风问剑,折落梅花谁家庭院?沧海桑田不厌倦。

懵懂少年,无念白马上眉间,满腹柔情江湖远。

莫畏艰险,赤子雄心尘不染,灯火且十年。

回首缱绻,天边横笛无人和弦,烟云处,千机变!

正文 第七十五章 心之所善兮 九死而不悔

竹叶杯中饮风月,谈笑声里相见欢。几盏清茶氤氲,有玉人相伴,流光清浅,畅意满怀,快慰平生!

当姚尚赶到梵雪楼的时候,酒已阑珊,这位名义上顶着一个长安县尉职务的儒雅男子连说遗憾,没能赶上一场好酒局。

不过,随后奉上的清茶让他很满意。自从上次知晓梵雪楼内的那些字迹是坐在旁边的青衣老书生所书后,姚尚对他就很是亲近。也许是因为两人在某些方面有许多相近之处的缘故,此时聚在一起,姚尚稳坐恬淡,主父偃侃侃健谈,倒时很合的来。

姚尚虽然没有明说,但所有人都心里明白,他是代表长安令汲黯来的。

当一张阴谋的大网慢慢开始笼罩过来时,是元召破了局。不仅为建章宫解了围,也帮自家大人摆脱了被围攻打击的局面。

在当日殿上,窦太后先是被那个小箱子里的东西所惊喜,后又听闻自己眼疾可医,已是大喜过望。哪里还有心思去追究那些让她闹心的的事情呢!

后来,汲黯把关于那夜羽林军与巡武卫对峙的情形以及整件事情的头尾都详细的写下来,连同那长公主府死士武能的供词一起奉于御案上,窦太后却一动也没动,只说是留给皇帝回来处理就好。

这是一个明确的信号,无需多言,几个大臣都已经明白了她的意思。长公主刘飘儿低下了头,她虽然娇惯任性,却很明白自己母后意志的重量,不敢再过多纠缠,虽然对自己的敌人们心里恨得已经要死。

一场阴谋化于无形。有人欣喜,有人释怀,有人沮丧。汲黯虽然没有明确表示过什么,但姚尚自然明白他的心意。因此,今天他以友人的身份来到了梵雪楼,聊表亲近之意。

而再稍晚些时候,两个轻衣便装的人悄悄的来了。摘去大氅上的裘帽,露出一张略显苍白的脸,名叫卫青的男子对元召温和而笑,什么话都没说,只是伸开臂膀,使劲抱了抱他,一切感激尽在不言中。

他前几天被拷打折磨,身上伤痕累累,倒是多亏了上次元召留给他的伤药还有,将养了这几天,才略微好些。只是一直没有见到元召的机会,今天知道他出宫回家,因此禀过卫夫人后,与公孙敖两人过来看看。

而公孙敖这次见到元召,态度却与前几次不同,显得十分恭敬起来。想来一定是卫青对自己这个最好的兄弟说过一些什么事情了。

晚秋午后,新茶初盏,风儿微凉,人心暖!谁妖娆的展袖,续写传奇,从此开端……!

多年以后,《元公轶事》的记载者会惊奇的发现,就在这个平淡的午后时光里,就在这个安静的小庭院中,一群会影响一个帝国命运的人聚在了一起。

雄厚财富、经纬天下、权谋运筹、铁马金戈、文化与传承……。大部分史学研究者认为元公天赋异凛,从八岁时就开始考虑这些了,并开始布局,身边聚集起那么多各个层面的佼佼者,在后来的漫长岁月中,能一次次取得那么多近乎神迹的成就,绝非偶然。

而更多的人则认为,元公本身就是神祗,是天上的星宿降临人间,是为了赐福大汉帝国的子民才来的……。

至于现在,当然还没有人会预知这些,宝剑还未曾裂匣,鹰隼还刚要试翼,对面的孩子谦逊的诉说着自己的一些想法,有着稍微的腼腆。

“呃,司马兄,听说蜀中临邙山下,令泰山家是世代冶铁的大族,可是真的吗?”

话说出来,元召自己都感到有些别扭。大家虽然都要求他平辈相称,可是他本来就对这个时代的一些称呼不很适应,学着这么老气横秋的说话,总是感觉有些不得劲儿。

司马相如听他如此相问,倒是微微一愣,看了看文君,她同样有些奇怪,卓家以冶铁之业闻名,家仆数万,在蜀中开山采矿,称为蜀地第一大家,这不是什么秘密。

“正是,文君家族世代冶炼。但不知元公子有何见教?”

“啊,是这样的,我这次献给了朝廷耧车和织布机的草图,如果接下来大规模制作的话,这第一批问世的东西,有些铁质部件的要求,我想尽量弄得高一点,好经久耐用些。当然,这些还是小事。”说到这儿,元召挠了挠头,组织了一下词汇,好让他们听的明白些。

司马相如心里一动,隐隐有些预感。果然,他听到元召继续说了下去。

“哦,我最主要的想法呢,就是想找寻一家可以长期合作的冶炼场所,可以按照我的要求去制作一些东西,并且,有些新实验要做到保密。所以,在这个开始阶段,需要底细熟悉的人来合作才最好。但不知道卓家有没有这个意思呢?”

司马相如还未曾听他说完,已经是心中大喜!他那会儿听元召细细解释过那两种所谓神器物件的作用后,早已经对这孩子更添一层敬重。

自古文人学士,都素有胸怀天下之心,满腔悲天悯人的情怀,能为芸芸劳苦大众做出一些善事,在他们这些人心中的份量就显得格外的重了。

如果这两件润泽后世的神器制作最先出自卓家的话,这份荣耀又岂是金银钱财所能衡量的呢!

话说起来,卓文君的家族卓氏,原先并不是蜀中本地人。他们的祖先本是战国时的赵国人。

卓氏在赵国世代冶铁,凭着这份祖传手艺,当时也算得上是富裕之家了。可是好景不长,战国末期,秦王统一天下,赵国亡,始皇帝见因为连年征战,秦国人伤亡太多,旧地疲敝千里无人烟,于是下令迁七国富户填充蜀中故地。

当时,卓氏先祖财产已经被全部没收了。只有夫妻二人,用一辆牛车拉着一点残存的冶炼用品,随着许多各地被迁徙来的人来到蜀中被安置的地方。

那些身边还有些财帛的人纷纷贿赂看押他们的官员,就会被安置在有良田水泊的好地方,而无钱财贿赂的,就会被撵到一些穷山恶水之地,任其自生自灭。

卓氏祖先却非常有眼光,一眼就发现了最贫瘠的临邙山下,草木灰红,土色异常,反而是块风水宝地啊!于是他主动要求被安置在这个地方住了下来。

“观山势石形、草木之属而知下有宝藏!”这就是他们卓家历代相传的本事。果然,临邙山就是一座铁矿山!以后以此发家,东山再起,短短几十年时间,就成了现在的蜀中第一富豪之家了!

这些事,拐走人家女儿的司马相如自然是知道的一清二楚了。

“元公子,这件事,现在我就可以替泰山大人答应下来!且请放心,绝对没有问题。”司马相如以手拍案,马上就表明了态度,唯恐元召会改变了主意。

卓文君却比他细心的多:“元哥儿,你所说的以后有些东西需要保密什么的,不知道是怎么个说法?能告诉文姨一下吗?”

元召暗自咧了咧嘴,这辈份有些乱啊!好在,这会儿别人无暇注意到这些,都在聚精会神的听他说话。

“我是说,以后,也许会实验制作一些需要对外保密的东西啊,比如兵器、军国利器什么的。当然,这些也许是很久以后的事了。呵呵。”

“嗯,元哥儿,我们相信你!回去后马上就会让长卿亲自赶回蜀中,对家父说知此事。让他速速派家中管事前来待命。”

“呃,也不用那么急的,估计朝廷商议决定后,再开始实施的话,总得需要几个月时间吧。准备时间宽裕的很。倒是酿酒的事情反而要抓紧些了,马上秋尽冬来,这种新酒如果一经在天下郡县出现的话,肯定会供不应求的,所以要提前多多储存些了。”元召对自己制作出的这种蒸馏酒的前景非常有信心!

司马夫妇连连点头称是,心中激动。冶炼之业又非茶酒盐这些东西可比了!而且听元召的意思,以后新奇之物需要用到铁质的会有很多啊,竟然还会有军国利器的购需?不行!这件事必须马上回蜀中家里商议了,此为第一要务!一点都耽搁不得啊!两人心意相通,对视一眼,下定了决心。

旁边众人听的他们这番对答,虽然不便打听元召在宫中商议的具体事宜,各自想法不一,但无人认为元召这是在信口开河,不由得都对未来无限期待起来。

日影移转,时光飞快,当元召站起身来去方便的时候,才发现西边已是残阳如血,暮色将近。千年的光阴倏忽而过 ,这片夕阳与那个世界的模样却并无二致!

“你真的决定了?这条路可不好走!”身后有话音响起,略带唏嘘。

“呵呵,小子年纪虽幼,想法单纯,却也懂得许多道理。”元召收起思绪,转过身 ,盯着老书生那双饱经世事的双眸。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是曾经的一位贤者教诲的话。我有时在想,既然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把我扔进了这个世界,那么,一定是希望我去做一些事的吧?既然如此,我有什么理由给自己偷懒呢!”

主父偃心中大震,他感觉到了眼前的人说这些话时与平日的不同。虽然他的身体还是那么矮小,但说出的每一个字包涵的重量却重若千钧!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他喃喃自语复述一遍,心中波澜如惊涛拍岸,不可抑制!

当年自己的授业恩师贾谊不就是奉行的这种信念吗?“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而无悔!”

而恩师所崇敬的那个人,那个扣天而问,发出“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感慨的屈原大夫,更是自己恨不生于同世的激励目标。。

眼前名叫元召的这个人,他只有八岁啊!难道已经达到了两位先贤的境界?!主父偃有一瞬间的恍惚。

元召淡淡而笑,似乎萦绕神秘光环。

纵然前世我醉花间,携满袖清香纤尘不染。

纵然前世我为少年,赋风流满纸倾城泼墨,绘不出今世容颜。

纵然封印悲欢,旦夕湮灭,往复红尘,初心从未变。

纵然时光无果,不曾埋怨,偶尔相遇时节,搅乱青丝三千,风中凌乱,迷了眉眼!

正文 第七十六章 黄沙埋玉骨 草木葬红颜

岁月沉浮,塞上风烟无数。枉回顾,英雄白发疏,半截黄沙埋忠骨。

铁蹄金戈,龙旗遮日暮。丹青难绘天涯路,只在断肠处,染红血花一簇簇……!

在遥远的雁门关外,激烈的战斗过后,断剑、残戈、破碎的旗帜、为国捐躯的士卒、风卷而过的匈奴骑兵,组成一副悲壮的画面。

而在长安城未央宫内,一身束袍箭袖的青年天子把剑扔给一边的侍卫,顺便接过小宦官用托盘递过来的布巾,擦了擦手上的汗迹。

剑气舞罢,心气难平!本来最近因为几桩喜事而大好的心情,又有些愤懑起来。

匈奴人又叩关了!这次直接绕过雁门关,长驱直入,马蹄竟然踏到了右北平城下。几百里平原沃野,数万村庄百姓,都暴露在弯刀铁蹄的威胁下。

秦时长城早已经残破不堪,挡不住塞外射来的凌厉弓箭,大汉明月冷冷挂在天上,看着那一幕幕杀戮、逃亡、生离死别、人间悲欢……!

也不能怪戍守北疆的将士们不勇敢,这几年,在与匈奴铁骑的一次次遭遇战中,英勇赴死,慷慨悲壮的汉家战士成百上千、从未畏缩过。

可是,无济于事!流干的血,死去的英魂,丹心白骨,依然挡不住匈奴人的马蹄。因为,几千里的北疆防线太长了!而且,那些驰骋草原的烈马来去如风,侵略似火,倏然而至,劫掠践踏过后,转瞬又远遁……!

“如果朕的军中也有那许多战马就好了!”刘彻默默想道。

他的心中比谁都渴望与北边的宿敌来一场酣畅淋漓的决战!一雪心中之耻。

可是,在他的命令下,经过大臣们无数次的推演、评估、实力计算后,结果令人沮丧……现在还打不起这场仗!

不是打不起来,而是没力气去打啊!大汉综合国力还支撑不起这么大规模的国战。

既然短时间内没有办法改变,那么,匈奴人这次提出的条款就不得不认真考虑了。这是几个重臣统一的意见。

他一路走一路思考着这些事,穿过几处大殿,沿御阶而上,抬头看了看,"建章宫"几个大字是几年前自己亲笔所书。那时,他与居住在此处那个美丽女子的第一个孩子刚刚出生。

那是他们的第一个女儿,他给她取名叫做"素汐"。

“素汐……!”刘彻默默地念着这个名字,在心中叹了口气,往里面走来的脚步有些沉重。

卫夫人正在里面绣着一副刺锦,那是准备装饰一件半坎披肩用的,是送给自己的女儿素汐公主的生日礼物。公主就要度过自己的十岁生日了,她早就答应过要给她好好的庆祝一下。

小刘琚在一边作着功课,一边不时的偷眼去看卫夫人手中的活计。娘亲做的可真漂亮!想必大姐儿看到了一定会惊喜的叫起来吧?

他们姐弟三个感情很好,尤其是大姐素汐,从小就懂事,照顾自己和云汐,帮助卫夫人分解了不少忧愁。

听到父皇的声音,刘琚赶紧站起来,恭恭敬敬的行了个礼。

刘彻摆了摆手,在案边坐下来,随意问了他几句功课的情况,刘琚一一作答。见父皇今天似乎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他感到有些奇怪,又呆一会儿,就知趣的行了个礼退出去了。

卫夫人沏了一杯茶过来,见皇帝斜倚在案后软榻上,有些很疲惫的样子。她悄悄地把茶杯放在案边,屈膝在刘彻身后,慢抒柔夷,玉指轻柔,替他按摩着脑际,舒缓疲劳。

室内麝香与佳人体香糅合,清幽空灵,旖思无限,刘彻长长舒了一口气,心中的郁闷也减轻了许多。

“陛下,今日有心事呀?为何倦乏如此。”卫夫人暗中猜测着出言相问。

刘彻把一只手伸过来,握住那只嫩滑如玉的小臂,沉吟片刻却并没立即回答。

宫女内侍早已经都退了出去,殿内有些寂静。卫夫人看着皇帝那张年轻英俊的面庞上,眉头紧缩,似乎有什么为难的事,不禁感到有些心疼。

这么辽阔的大汉疆域,天下事多如牛毛,他一定很累了吧?她把他的头轻轻揽在自己膝间,手依然轻抚额上,静守这难得的温馨时光。

“当了这么久的皇帝……都说是天子威严不容侵犯!可是,到今日朕才理解了先祖高皇帝的无奈啊。”低低的话语,似乎是梦中的呢喃。

卫夫人只是静静的听着,她是聪明的女子,知道有些时候皇帝只是需要找个人认真的听他诉说而已,并不需要去回答。

又是长久的沉默,四周依然安静,殿门阶下有秋虫鸣叫 。她的心中突然感觉一阵没来由的发慌,皇帝今天有些反常!

“子夫,朕……。”刘彻慢慢坐直了身子,握着她的手却没有松开。一种不详的预感涌上心头,卫子夫抬头看着他的眼睛。

“可恶的匈奴人!……朕,何尝不想一雪这几十年的耻辱啊!可是……需要时间。 为了我汉家天下,为了等待最好的开战时机,有些条件不得不暂时答应……。”

说到这儿,他把她的身子搂在自己怀里,感觉到那具身体的僵硬,他忍了心中的悲伤,微微叹了口气。

“别的孩子都还太小了,素汐,是唯一一个合适的汉室公主了,所以……。”

卫子夫的脸色唰的变得惨白,双手抖的厉害,眼中有泪汹涌而出。她很长时间以来的担心终于变成了现实!

刘琚失魂落魄的从殿后门出来,刚才父皇对娘亲说的话,他在帷幕后全都听见了。虽然有些事他还不懂其中的因果必然,但,他听懂了一点,父皇答应了大臣们商议的结果,要把大姐儿送去匈奴和亲了!

父皇微微的叹息,娘亲压抑的悲伤哭泣……他不知道和谁去说,也不知道怎么办,在后园鱼池边走着,唯一的念头就是,素汐如果知道了这个消息,会怎么样呢?

当匈奴使团在安远馆驿接到正式消息的时候,也利胡冷冷的笑了。汉廷拖了这么久时间,终于顶不住了吧?

对于草原提出的三点要求,汉朝廷前两条全部答应了下来。只有第三条,要汉室公主草原和亲一事,给他的答复是,需要再稍等几日,以便挑选合适的人选。

对此,也利胡的答复是,稍等几日也无妨,但为了大单于的尊严和后代的纯正血统,必须是要正宗的汉室公主,旁系的绝不可以!

看着铁青脸色离开的汉朝官员,也利胡与手下的离芉等人相顾冷笑。这就是弓马外交与赫赫威仪的力量!在这个世界,所提出的任何条件都是要与自身实力对等的。

心里再不情愿,在相差巨大的实力面前,也不都不低头认输。

至于坚持要正宗汉室公主和亲这件事,倒并不是大单于贪恋这些中原女子的美色,而是对汉家皇帝的一种试探,妥协与否,从中正好可以窥探当今天子的态度如何,好制定以后打交道的方法。

长乐宫内,当刘彻对窦太后说完答应给匈奴人的条件后,窦太后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生气,她的脸色很平静。

“当年高祖被围白登山 ,那时的朝廷内外条件才叫险恶。内有不轨之臣,外有倾覆之祸!无奈答应下匈奴人的种种条件,开始纳币、献赋、汉家公主和亲……!以换的两家的和睦与安宁。这就是此例的由来了。”

岁月风尘,掩埋多少耻辱与血泪!此时这位帝国老人娓娓道来,话语中透出无尽沧桑与无奈。

这些旧年往事,身为大汉皇帝的刘彻自然知道的清清楚楚,现在听到窦太后无悲无喜的说来,不由得抿紧了嘴唇,双手握得紧紧的。这些对帝国的羞辱终有一天要用血来洗却!

“这些年来,运送的金银财帛这些东西都不必再说了。光是宗室女子、公主们去到草原的就不下二十几个了,这些娇滴滴的温室花朵,去到那个大漠风沙的所在,一去之后,从此无人得还……那条通往草原深处王庭的路上,草木枯荣,想来已是斑斑血泪染成了深红吧!”

有隐隐约约的低声饮泣声从殿角传来,那是一些上了年纪的宫人,想起自己曾经服侍过的某个小公主,也许早已埋骨在万里之外、异域黄沙中,芳魂渺渺,故里难还!因此,情不自已,难过悲伤。

“可是,这些有什么办法呢?文、景两位先帝已经称得上是贤德的皇帝了,可是对匈奴,也只能做到积极防御而已。大汉健儿没有能力跨进草原一步!彻儿,现在轮到了你,而今天……你会有那个能力吗?”

窦太后说完,眼睛紧紧的盯着刘彻,他的脸色逐渐由激愤转为黯然……。

有些话不必说出来,两位大汉帝国的最高决策者都心里明明白白。现在朝廷还没有能力发动一场对匈奴的国战。

“所以,牺牲一个女儿,换得一段宝贵的发展时间是值得的!去告诉卫夫人,让她好好跟那孩子说,既然生在了未央宫,就有义务为这个天下去做一些事。她为汉室做出的奉献,后人自然会记得的。”

刘彻默默地点了点头,这件事就算这样决定了下来。

“皇帝啊,对于元召那孩子,你有没有自己的想法呢?”刘彻听到窦太后对自己转换了称呼,他敏锐的感觉到窦太后对这件事很关心。

“回老祖宗话,先不说他献上的那些新奇东西,单凭了医治您眼疾的功劳,就应该大大的封赏了!只不过他年纪幼小,具体要怎么个封赏法,孙儿还未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但不知老祖宗可有什么好的意见?”

“皇帝这几天可曾听到长安城内民间的传闻?”窦太后微微笑起来,显得有些神秘。

“哦,确实听到一些传闻,说是有神童天降,献上了神器云云……呵呵,百姓无知,以讹传讹 ,老祖宗却不要放到心里去才好。”刘彻近日听到西凤卫的人禀报过此事,不过莞尔一笑,也没太在意。

“那皇帝你可知道,这传闻是从何处而来?”窦太后的话越发显的高深莫测起来。

“这……孙儿却未曾令人细查过,难道其中有什么不妥之处吗?”刘彻有些迷惑,不明白窦太后为什么对这点小事问的这么详细。

“彻儿,告诉你啊,那些神器之说啊,都是从这儿开始传出去的!呐,就是秀鱼,就是他第一个说出去的了!呵呵。”说到这儿,窦太后指了指侍立在旁边的秀鱼,话语里竟然带了一丝玩笑的意味。

“啊?老祖宗……您?”。刘彻听的有些糊涂,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因为,那孩子是福星!是我大汉的祥瑞!彻儿,你一定要记住,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一定要好好保护好他……这是先皇文帝的亲口嘱托!”

窦太后的眼睛里带了虔诚的光芒,好似看到了帝国的辉煌前景和遥远未来。

正文 第七十七章 长安书锦绣 年少已封侯

《大汉帝国史?元公世家》记载:“建元六年,初冬,有诏封为长乐侯。时公年仅八岁余,民间谓之神候。元公之英雄伟略自此始……!”

在这一年秋尽冬来之际,汉天子先后颁布了两道册封诏书。在当时不知情的人看来,不过就是两个普通的封号而已。但在熟知其中由来的大臣们心目中,这两个封号的重量却都很重!

当然,现在还没有人会预知到,因此而引发的对于这个国家几次重大事件的开端。

建章宫卫夫人之女刘素汐被册封为利安公主。这是当今天子的几个子女中最先被赐予封号的,“利安”二字包涵了深深的福佑之意。

消息传开,未央宫内有人艳羡,有人嫉恨,有人前来恭贺,有人真心祝福。而懂得这两个字更深一场含义的人,心里就只有对这位小公主的同情与悲伤。

“利安”,既是祝愿素汐公主本人吉利平安,更有利于汉家天下安宁之意!而此时的这个称号,恐怕就是后者的原因更多一些了。

当然,和亲之事现在只有很少的人知道,公主的封号有何意义,跟普通百姓关系不大。

但另外一个赐封就不同了。一个八岁多点的孩子被天子御旨亲封为长乐侯!而且,据说此人就是不久前坊间盛传的那位神童。一时之间,朝野震动,议论纷纷。

不得不说,窦太后前期派秀鱼造的势还是很管用的。“天降神童,福佑大汉。献上神器,泽被苍生!”

大汉开国至今,对爵位的封赐还是要求很严格的。非大功军功者要想封侯,难于登天!而一般人更是非莫大的机缘不可。

就算是名震天下的老将李广,至今也没有得到一个侯爵的赏赐。

这次元召以白衣之身弱冠封侯,可谓是天大的机缘了。而这其中更是包含了窦太后的一片苦心。虽然只不过是一个虚名的侯爵,并没有实际的封地,但这“长乐”二字就足以使人联想很多了……。

任谁都知道这个封号一定是长乐宫那位老人的意思。不管是对元召今后的道路寄予了怎样的含义,光是这份恩宠,就使人不敢再轻视于他。

更何况,他本身所做出的一切,已经使这位新晋侯爷在民间有了一定的声望。当日,他在宫中殿上所说的那些话语,经过有心人的故意流传,已经被听到的文士书生们赞叹不已。

巧的是,长安城内这几个月来正是天下文人聚集之地,因为等待已久的词林苑选贤就要开始了。

当这些心怀天下、忧国忧民、满腹经纶的人,听到“位卑未敢忘忧国!”“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些话的时候,心中的触动可想而知。而这就是皇帝最想达到的目的。

长安城绿柳巷梵雪楼内,每天慕名前来的人的络绎不绝,客满盈座,高谈阔论。但想见试一下长乐侯风采的人,却都失望了,因为元召最近没有时间再一直待在这儿了。

苏红云等人从来没有想到过,那个在身边朝夕相处了这么久的孩子,会一下子平步青云,短短几日,就升到了那么高的一个高度。大家既替他高兴,又感到有些失落和不舍。

“元哥儿……还会回来吧?他会不会不再理会我们这些人了?”候五赵远几个人忧心忡忡。

钱掌柜看了看自己的这几个生死兄弟,哈哈大笑起来:“放心好了!元哥儿不是那样的人。我们应该为他高兴才是!八岁的侯爷啊……除了那些门第世袭的,历朝历代还没有听说过有谁凭自己的本事挣来的呢!哈哈,元哥儿果然不是一般人啊!”

“是啊!想当初,我和七哥在城外刚见到他的时候,就知道他不简单嘛。呵呵。”这是赵远的声音。

“那时,他是那么孤单的一个孩子,跟着我们来到了这里,也算是有缘了。”苏红云脸上带了回忆的微笑。而自己的女儿则乖巧的抱着她的臂弯,在痴痴的想着心事。

小冰儿把手中的短剑用纱布轻轻的擦着,看到一边的崔弘也在发呆,师父已经好几天没有时间教他们东西了呢!

初冬微寒,说起这些,众人却都心头温暖。也许,明天他就会回来了吧?

元召其实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忙。此时,他正百无聊赖的在案边用小刀刻着一根竹箫。而对面的书案后,刘琚则在认真的翻动笨重的竹简,默默的背诵着什么。

这是刚刚建起不久的一处宫殿,装饰与别处不同。虽然也是高大宽阔,却并没有那些豪华金玉饰物,只是素白帷幔,古朴几案,竹编书简倒是堆满了各处。

这就是皇帝特地为这个最喜欢的皇子琚所建的读书之所"博望苑"了。

而元召现在被皇帝派予的任务是陪太子读书!呃,忘了,眼前这家伙还不是太子,不过应该也快了吧?元召记得从前在史书上看过,刘琚被立为太子好像就是在六七岁的时候,不过,因为自己的到来,这件事会不会有所改变?他现在也无法确定了。

平白无故捡了个侯爵,元召有时候想起来会暗自好笑。他自然不会知道窦太后对皇帝刘彻说过的那些话,只是觉得凭了一番忽悠,这么轻易就被封了侯,心里有些过意不去啊!唉,自己的脸皮还是太薄了些哦。

他记起“李广难封,冯唐易老”的名句,不禁对不远处老将的身影有些同情。人家大半生的杀敌功劳都还没有得到一个封爵呢,至今仍在未央宫看大门。自己又有什么不满足呢?何况还有俸禄可以领。哈哈!

所以陪着刘琚这家伙读书就读书吧,虽然有些郁闷,那些大部头的笨重竹简自己又看不懂。不过,这几天发现刘琚有些情绪不高,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还有,那利安公主,呃,就是素汐,这几天倒是十分兴奋 ,老是跑到这边来问这问那的。被赐封了封号也不用这么高兴吧?不管后世还是古代,小姑娘们果然都是容易被一点小事就影响情绪的多。

至于她悄悄的告诉自己生日就快到了,让元召有些摸不着头脑,这……和我有关系吗?看到他一脸茫然的样子,小公主脸上有些失望。

不过,自己看在他老爹送了一个侯爵的份上,就送她一个小礼物好了。答应做一种好听的乐器在生日那天送给她,就当是对她的祝贺了。

素汐的神色马上变成了喜悦,一双弯眉如新月初弦,嘴角勾起好看的笑靥,燕语莺声,宫中岁月,看檐边云生云灭,而檐铃西风萧萧,桂树最后的落叶,点缀了这紫禁深处的庭院。

看着她蹦蹦跳跳走远的身影,元召微微笑了起来,美好的东西总是让人陶醉,纯真与浪漫,少女情怀哦……!

回过头,不经意间却看到刘琚飞快的低下头,把脸掩在书简后,装作在认真读书的样子。可是元召已经清清楚楚的看到,那张流满泪水的脸庞一晃而过。

“怎么了这是?好好的……怕背不好书被先生打板子啊?”元召调侃道。

孩童终究还没有学会掩饰自己的情绪,看着那如花儿般飘走的身影,想象到那些有可能会发生的可怕事情,心底的悲伤终于再也忍不住。

“元哥儿,我……我……。”他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说起。

“有什么事就说啊!放心,就你现在的那点事,完全可以帮你搞得定!呵呵。”

“可是……没有办法的。你虽然那么厉害,也是会没有办法的。父皇都已经答应了的,答应了那些大臣,答应了那些可恶的匈奴人了!”刘琚把脸上泪水擦了擦,低低的声音里带了无尽的哀伤。

“答应什么?”元召还是有些没听明白。

“和亲。朝廷要把大姐儿送去草原了,送给那些经常来我们国家杀人的匈奴人!整个未央宫的人都知道了,就只有大姐儿自己还不知道……!”

说到这儿,他的眼泪终于又忍不住,索性伏在竹简堆里呜呜的哭起来。

和亲……利安公主!这几个字眼儿,让元召一下子都明白了。呆立了片刻,他默默的回到案边跪坐下来,拿起那把小刀,继续认真的雕琢起那根竹箫,一刀一刻,这次他的动作变得很仔细……。

盛世哦,杀戮哦,功绩哦……!青史斑斑,刻字成书,百世流传!却唯独漏写了某些美丽女子的孤独,悲欢可有人在乎?!

入夜,无声寂静。武安侯府后院某间密室内,依然亮着灯光。

这是侯府庭院深深最隐秘之处,但四周依然戒备森严,暗中甚至伏有弓箭手,如果有不相干之人接近,他们的使命就是无论是谁,格杀勿论!

一场有关于阴谋与报复的商议几近尾声。田玢把手中茶盏放下,轻轻赞叹了一声:“无怪乎那间茶楼生意如此火爆,这种茶果然饮后唇齿留香,明心静气,余味悠长啊!”

“这种茶树本是出自淮南最多,自古以来煮熬吃茶,习以为常。想不到竟有人发明这种饮法,也算得上是世间妙物了,呵呵。”

下垂手一人,身形消瘦,脸色阴鸷,却是那淮南王世子刘健。

而旁边侧坐的一个中等身材,相貌普通的中年男人却只是笑了笑,并没有附和着说什么。

“郭兄,可有所得?”另有一人,笑呵呵的对这中年人问到。问话的人长得有些矮黑,名叫籍福,正是武安侯府的头号心腹兼智囊。

“郭某乃是一个粗人,承蒙侯爷与小王爷不嫌弃,引为座上客,已是感佩于心,对于这些雅事,又哪里敢多所妄言呢!籍师就不要为难与我了。哈哈。”中年人说话中气十足,显得很是豪爽。

“郭帮主既然雅事不愿多言,那么……手上的功夫可不要软了就好!”小王爷刘健冷冷一笑。

“这个,无需小王爷担心。”名叫郭解的天下第一帮帮主正容以待,眼底隐隐有精光四溢。

“这次我的人到长安,不是来喝茶的,是来杀人的……!”

正文 第七十八章 借我翻云手 为你摘星辰

谁不想淋漓痛快! 知世间真情难买。

道却是痴心最苦,我怕执念再重来。

今日胜它输赢手,天意难料分黑白。

高山江海云低处,兴衰荣辱凭谁猜?

建章宫在整个未央皇城建筑群中,地势算是较高的了。前庭开阔,空气清新。这也是皇帝当初把这处绝佳之地赐予宠爱的卫夫人的原因。

当然比起层层起高的前面几处大殿来,规模那是远远不如的。但在这后宫内,却是最好的一处所在了。

此刻,暮色阑珊,利安公主素汐趴在木窗边,静静的看着远近假山树影,灯火明灭,在呆呆的出神。

手中的小陶瓶已经握了很久了,掌心温热,指尖微凉。

夜渐渐黑如深墨,可是她一点也不想关窗进去。这片深宫看上去的夜空陪伴了她十一年了,明天过后,还能看多久呢?

小瓶中的香露水她一直没太舍得用,只是偶尔的拔开塞子闻闻就已经很满足了。知道妹妹云汐也很喜欢,可是自己从来没有想过把这东西分享给别人。也许,应该留给她吧。

素汐正想的出神,忽觉窗边有黑影一闪,一个淡淡的影子立在了窗外横栏上。她大吃一惊,正要叫喊,却听来人低低“咦”了一声,似乎没有想到有人会静静伏在夜色黑影中。

素汐听的声音有些熟悉,心中惊疑不定。

“元……元哥儿,是你吗?”

“哦,你怎么在这儿啊?呵呵。”果然是元召。

他……黑灯瞎火的,他怎么会到这儿来的?他想干什么啊!素汐忽然感觉有些慌乱,心儿咚咚的跳起来。

两个人都压低了声音说话,唯恐被不远处的侍卫发现了。

“你别乱想啊!我只是现在有时间,想悄悄把东西给你放到窗边就走的。没想到……你就趴在这儿呢。”

“东西?什么啊……你要给我什么东西?”素汐紧张的一时半会儿没有回过神来。

“明天我会出宫回去的,可能没有时间过来了,所以,呐!这是那天答应给你的生日礼物,就提前送给你了 !”

借了远处檐角宫灯的光影,素汐看到他从腰后取出一个用绸巾包裹的长形物件,隔着窗棂递了过来。

“啊!你、你真的记得啊?我……谢谢你!”素汐接到手中,紧紧的握住,感觉到那层丝绸的柔滑,一如她现在的心情。

“你……你怎么上来的啊?这么高呢!”她这才想起自己的房间在这间偏殿的三楼,离地面大约七八丈高,不禁惊奇的问到。

“这你就不用管了,好了素汐,东西已经给你了,我要回去了。”元召说完,转身就要隐入夜色中。

“等等!你别走。”素汐不知道自己怎么了,突然心里有一种冲动。

“嗯,还有什么事?”元召转过头,语气淡然的看着她。

素汐感觉脸上发烧,热的厉害,虽然夜色很黑,但她觉得对面的元召好像能看透自己似得,刚刚鼓起的勇气又有些不足了,她一下子又胆怯起来。

但……想起那些自己暗中听到的传言,和命运将要强加给自己的未来,她咬了咬嘴唇,平静下来心情。

“元哥儿,今晚我想出去好好看看长安城 ,看看这片天空!你帮我出去,好吗?”

窗外的那个影子没有动,也没有说话。

“我知道,这样的要求是很奢侈的吧?可是,从小到大这么多年,我就一直生活在这个宫殿里,被娘亲呵护着,就如同一只金丝编成的鸟笼里的鸟儿,从来没有自由的飞翔过一天……!”

说到这儿,她的声音有些颤抖,从未对任何人敞开过的心扉、那些委屈、那些怕娘亲弟妹担心而故意装作一无所知的开心,都只想找个人好好的倾诉一番。

素汐没有发现倾听的人心底已经渐渐涌起的波澜。这一刻的守候,已尽我温柔。人非草木皆有情,此身相遇误倾城!

“我不知道明天以后会怎么样!可是,真的好想自由自在的去看看这片星空,哪怕只有半个晚上也好……做梦都想……。”

说到后来,素汐的声音几不可闻,想来是自知此事如梦,不可能实现,只不过是一时的痴念罢了!

“好!我带你出去,随便你想去哪儿。”

如黑暗中蓦然闪亮的火花,光芒刺破了眼前的迷茫!即将迎来自己十一岁生辰的素汐公主惊喜的抬起头,窗外的人就站在那里,身后是层层宫殿的重影和无尽的远方苍穹……。

当素汐换好一身衣服从窗子里爬出来时,元召发现这正是她上次偷偷跑到梵雪楼时穿的那一套。看来这小妮子的某种野心是预谋已久的啊。

“好了!我们怎么走?是要用老祖宗给你的那块可以进出皇宫的金牌吗?”素汐明亮的眼睛里闪着如同星星般的光。

“那多麻烦啊!再说了,宫门已关,他们是不会放我们出去的。”她看到近在咫尺的他的脸上有神秘的笑。

“来,往前挪一点,伏在我背上,闭好眼睛。”

素汐错愕之间,却没有多想,小心的在狭窄的窗外栏边往外挪了挪身子,双手伏在了他的肩头。

她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与一个陌生人如此身体相亲近过,脸红心跳,又有些慌张起来。

“别怕,一会儿要抓紧了啊,我们很快就可以出去了。”似乎是感受到了她身体的僵硬,元召小声转头在她耳边说了一句。没想到,感觉到那温热气息呵在耳际脖颈间,素汐心里更加慌乱起来,只把手紧紧的搂着他的脖子,头伏在背后,一声也不敢吭了。

元召赶忙挣了挣,才舒服一些。小妞儿!你想勒死我啊!

素汐正羞怯间 ,忽然之间脚下一空,感觉身体腾空而起,一声惊呼刚要出口,又连忙忍住了。

而离此不远处的某个暗影中,见到此景,两个已经静伏在此多时的宫中暗卫大吃一惊!刚要示警阻拦 ,一只手从身后轻轻的按住了他们。

示意这两个宫中高手莫要声张后,名叫秀鱼的老宦官静静的目光追随着那道在宫殿顶端如同一只灵猫般闪过的身影,心底的惊异比那两个晚辈更甚。

片刻的功夫,那个淡淡的身影已消失不见,唯余琉璃瓦泛着夜色的微光,殿角飞檐依旧,仿佛刚才的只是一个幻觉。

“秀老,这……世上竟有如此轻身功夫!此人是谁?”

抛开他长乐宫大总管的身份不说,秀鱼乃是西凤卫资格最老的前辈了,对大多数的晚辈都曾经有过提点,因此,所有的这些暗卫高手都对他毕恭毕敬的。

“他……就是新封的长乐侯了。想不到,他还有这样的本事!果然,老祖宗的眼光是从来不会错的啊。嗯 ,以后此人在宫中,只要没有特别出格的行为,你们不用对他那么严格就好了。”秀鱼淡淡语气吩咐道。

那两个人对视一眼,心中震惊,低头领命,表示明白,然后自去了。

“小子,看来你身上的秘密还有很多啊!以后免不了要在老祖宗耳边多念叨念叨,逼着你多贡献一点出来为老祖宗分忧,也是好的。只是……看你却是个性情中人,终究心肠软些的,只知道看到小公主可怜,这样轻易的就带她出宫去,却是自己捡了个烫手山芋呢!到时候看你如何是好……唉!”

老宦官自言自语,有些淡淡的喜欢,又有些默默的唏嘘,沧桑浮尘,无尽虚烟,消散于宫殿的角落中……。

元召其实早就发现了潜伏的两个暗卫,但他并不在意。不过是带这个心情不好的小姑娘出去兜兜风而已,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事?

何况,他不管在前世还是今生,都是一个铁血柔情的人。对待敌手可以做到冷酷无情、杀戮不惑于心。遇到儿女情意、人间温暖,却总是会付出真心对待的多。

自从听了小公子刘琚说的关于和亲之事后,元召的心里是一直有些不舒服的,甚至有着隐隐的愤懑。这并不是说他对素汐有了什么想法,也与公主的身份无关。

那是一种对同宗同根同一血脉相连族群的感情!虽然相隔几千年,但从未改变。

“妻子岂应关大计,英雄无奈是多情!”,抵御外辱,抗击敌虏本来就是男儿本份,妻子、儿女就应该被保护被爱惜才对,怎么可以屈从于强敌?任其凌辱!

即便是以英明神武著于史册的汉帝刘彻,难道现在也需要忍下暂时的屈辱,双手奉上自己的亲生女儿,任其去葬身于荒漠草原、凄寒朔风之中吗?!

明天,元召不想再看到那个明媚无瑕的面庞,那样,他会感到这个世界的残忍!所以,今晚他来了,只为答应过的那个承诺。

一件小小的生日礼物,但愿能给她带来一点快乐,这是唯一可以为她做的事吧?他本来只是想悄悄的放在素汐的窗边,明天早上她打开窗户就会看到的吧?

可是,一切都不在他的预计中!刚刚被册封的利安公主,她在这儿无助的看那片夜空……她跟他诉说了自己的苦闷……她想去长安城内享受一夜自由的人生……她想有一个梦想中的英雄带她去实现一个梦!

于是,在这个平淡的夜晚,他带着她穿越了半个未央宫 ,又穿越了半个长安城……!

当最后来到皇城最高处,在那个钟楼的顶端,抬头是满天繁星,缀满苍穹。俯首苍茫大地,尽是红尘人间。名叫素汐的女子安静的伏在那人的身后,已是泪流满面!

若非似情?

人间踏歌、锦绣盛开,

婉转温柔红颜误。

若非似缘?

此心相悦、一见如故,

流水落花如当初。

若非似痴?

陌上风起、千回百折,

素手应写悲欢句。

若非似梦?

流光幻影、黯然销魂

独立黄昏难归去!

正文 第七十九章 沧海珠有泪 滴落明月边

《大汉帝国史?文苑志》曾经详细的记载了武帝建元六年冬天的那场词林苑盛事。

天下文学之士,翰墨琼林几千人或被推荐,或者是自己前来,齐聚长安,由天子亲自策考,选贤备用。

这是当今天子即位以来,所做的第一个大动作。最先的初衷是为小皇子刘琚挑选几位饱学师傅,授学于博望苑,以便这位被寄予厚望的皇子好好成长。

后来,因为某些事的发生,刘彻的想法也有了更多,期待感也更急迫起来。

在未央宫金马门前的铭柱上有他不久前御笔写下的一篇《秋风辞》,也许从中更能窥见他此时的真实心情。

秋风起兮云飞扬,草木黄落兮雁南归。

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

泛楼船兮济汾河,横中流兮扬素波。

箫鼓鸣兮发棹歌,欢乐极兮哀情多,少壮几时兮奈老何!

时光不待,渴求良才,奋勇激昂之音已经隐隐而鸣矣!

当时还只有极少数的人意识到这是一个明确的信号,皇帝的耐心已经有些等不及了。而大多数人却更多的是惊奇于这次选贤与从前的不同。

天子亲自出题,只要是这次来长安参加词林苑的文士,不论身份地位,在光禄寺报备记录以后,都可以据题作一篇策论,以备考评优劣。

这是一次破天荒的尝试,与从前的郡县推举推荐都不一样,可以说是千年以后科举制度的第一次雏形。

当刘彻在含元殿的御座后,一卷一卷的翻看那些天下士人言论不一,观点不同的策论时,心里对这次的尝试感到非常满意。

大汉立国至今七十余年,尤其是经过“文景之治”的稳定发展,盛世全景已经初步显露端倪。但功臣勋贵、高阀门第也已经渐渐形成,朝堂上暮气沉沉,墨守成规当做寻常。

如果只做一个守成的君王,也就只求安逸,随他而去了。但,刘彻却生就了一颗不羁的野心!他渴慕的是高祖的功业,甚至犹有过之……。

“这小子……还别说,这个点子还真不错。”此刻,他把看完的一卷放到案上,手指点了点,眼前浮现出那个惫懒影子,语气中有些许的赞叹之意。

内侍把酙好的茶盏轻轻放在御案一角,偷眼见皇帝的嘴角挂着微笑,知道他今天心情很好,不由得暗暗舒了口气,悄悄往身后摆摆手,示意侍奉的人都走远一些,不要打扰了陛下的思考。

所有人都轻手轻脚的退到帷幕边,待在一个合适的距离,以便听候随时的召唤。不论宫女太监都倍感轻松,阴云笼罩了几天的未央宫终于渐渐开晴。

说起来,皇宫内的这场小小风暴,是由那位新晋小侯爷引起的,也是由他想办法摆平的。

“拐带公主,夜出未央宫!”当刘彻终于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阴沉着脸,下令羽林军校尉李敢,去!把那小子给我捉了来!

三百红袍羽林军飞驰而至,包围了梵雪楼,把刚回来没有半天的长乐侯又带走了。

元召一早回来时,所有人都欢呼雀跃。徐乐、司马相如、主父偃等人都早已等待多时了。

前段时间元召所说的那些事宜,川下徐家和蜀中卓家得信之后,尽皆大喜!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必须要抓住了。因此,立即派家中得力之人星夜前来,待命听候。

刚刚互相见过,还没来得及详细商谈呢,羽林军就赶到了,宣天子口谕,带元召立即进宫。

众人面面相觑,哎……这又是咋回事啊?不过看到元召在马上回头时满脸轻松的模样,甚至还朝灵芝他们几个孩子做了个鬼脸,又都安心不少,料想不是什么大事。

押解路上,名叫李敢的青年校尉在马上盯着元召看了好一阵,越看越觉得这个身影可疑,想起那个在宫墙外月色中打落自己羽箭的人,他曾经为此心情郁闷低落了很久,一度成了他箭术修为上的一个魔障。

“你是不是那夜在宫外的那人?”李敢语气有些严肃。眼前之人虽然有着侯爷的称号,但他并不会放在眼里。

“哦?不知道你说的什么。”元召头都没抬,漫不经心的嘟囔了一句。

“你既然有本事夜出未央宫,就不要对自己做过的事不敢承认!胆小鬼,哼!”李敢眼神锐利,咄咄逼人。

“哎,我说,你既然那么有本事,就不要在这宫中看门护院了吧,去雁门关外啊!你的箭应该射向匈奴人的方向,那儿才是你们父子的主场。”元召针锋相对,话不饶人。

“你……小儿只会逞口舌之厉!却懂的什么。”不能如父亲那样纵横边关、杀虏敌酋,正是李敢的心头遗憾。却被这小孩子揭了伤疤,不由得有些羞怒。但又不能对他怎么样,只得恨恨的打马跃到前面去,不再理他。

元召笑着撇了撇嘴,老李一家人虽然素称忠烈骁勇,但都有心高气傲的坏毛病。可以说,从李广到他的儿子李敢,再到后来他的孙子李陵,一代比一代心气儿高。

老李跟自己斗气,自己抹了脖子自刎而亡。小李跟霍去病斗气,被更骄傲的小霍一箭射杀了。等到小小李,跟气节斗气,结果丧身辱国,埋骨大漠。这一家人都不得善终的悲剧,与骄傲是脱不了关系的,以后找机会好好挫挫其锐气还是对他们有好处的。

来到未央宫,李敢把元召交给等候的侍卫,再不看他一眼,气哼哼的转头走了。 殿内,皇帝刘彻孤独的坐在高高的宝座上,板着脸看着垂手而立的人,好半天没有说话。

“自己说说吧,谁给你那么大的胆子!竟敢带着大汉公主夜出禁宫。你可知道这是多大的罪过?哼!”沉闷的声音从高处传来,带了帝王威严。

“靠!带你家女儿出去散散心,让她高兴高兴而已,这算是什么罪!倒是你这做老子的狠心,要把她往火坑里推啊!”元召脸色不变,暗中腹诽。

“陛下,小子本是出身山野,自幼随了师父流浪四方,不太懂这些规矩,还请陛下恕罪。”他装出一副恭恭敬敬的样子。

听到他这样说,刘彻神色动了动,有些释然。

“小子,看不出来,本事不小啊!听侍卫们说,竟然能穿越深宫,飞檐如履平地。啧啧,好功夫!”刘彻转换了语气,带了一丝调侃之意。

殿角不远处侍立的内侍和宫人们都心里吃惊,皇帝用这种口气对人说话,是极其罕见的事。

元召也有些愕然,您好歹都赏了一个侯爵的封号了,还这么小子小子的叫,让人情何以堪啊!

“哦,回陛下的话,小子自幼虽然也曾学的些粗浅功夫,不过都只是些防身健体之术罢了,却是不值一提。”

话音过后,又是一阵沉默。刘彻没有再就这个话题为难他。摆了摆手,殿内所有侍从人等都退了出去,四周安静下来。

“你可知道,利安公主这个封号意味着什么吗?”冷淡话语,隐含沉重。

元召微不可查的叹了一口气,并未正面回答,只是低低说道:“斑斑青史,尽是血泪。莹莹白骨,曾经红颜!”

御座后“咔嚓”一声轻响,似乎是有什么东西被抓断的声音。

“你又懂得什么!家国大义相比起儿女私情,孰轻孰重,朕心里比谁都分得清。素汐是朕的骨肉,难道朕的心里就会那么好受吗?”刘彻的声音带了激动。

一直以来他的屈辱、难受、不甘、愤懑……身为天下至尊,无人诉说,只能郁郁心底,无可排遣。

今天也不知为何,此时此刻,竟然莫名对金阶下的这个只有八岁多的孩子产生一种信任。从未宣之于外的情绪脱口而出,激动下手指不觉握紧,竟然连御座的雕栏都抓断了。

元召神情不变,低头沉默着。

“怎么?为什么不回答朕的话!朕舍却一个女儿,换得天下十年的发展机会。难道做错了吗?到时候这笔账会让匈奴人十倍百倍的偿还的!朕有这个信心。”

“可是……素汐呢?有谁在意过她的命运!”元召抬头看着高高在上的男人。

“不管是公主还是普通人家的女子,既然是我大汉的子民,就有义务为这个天下做出自己的奉献!为了保护更多的天下苍生,牺牲任何人都是值得的。朕的女儿岂能例外?”冷漠的话语中带着隐隐的痛楚。

“如果一个国家连自己的女儿也保护不了,又何谈其他。”平淡中并无一丝怯意。

“大胆!无知小儿,竟然敢如此对朕说话。真以为你凭借了老祖宗的偏爱,朕就不能杀你吗?”

帝王威严不容侵犯,心底对女儿的愧疚早已让他的心敏感不堪,怒意涌上了脸,刘彻手指着元召,大声呵斥。

“我知道,陛下有自己的无奈,朝廷短时间内无力对抗北方的强敌……。”刘彻俯首看着那个矮小的身影 ,见他并无害怕之意,反而站直了身体,神情变得正式,继续侃侃而谈。

“……如果……不用等十年……,我有一些粗浅的想法,本来想再计划成熟些,才上书给陛下和太皇太后定夺的……。”元召没有看向皇帝的方向,只是平视着殿前的九龙盘柱,巨龙虬角峥嵘,麟爪飞扬。

刘彻心底忽然有一种惊奇和隐隐的期待。太皇太后对自己说过的话难道是真的吗?这个平常的孩子难道真的蕴藏着某种神奇的力量?

“……如果能按照我说的某些事去开始准备,也许,不用等待那么久时间,陛下想做的就可以放手去做了。”

元召终于抬起头,与九重之上的人对视一眼 ,大汉天子目光深邃,静静看着他,不知道在想什么。

“只要陛下答应我一个条件……收回和亲之命,让素汐公主留在长安。”风动帷幕,有一个应允过的诺言,淡淡出口。

那次陪她看一夜流星飒沓,那次陪她踏遍长安繁华,只为收回那颗滴落于沧海红尘的泪珠,钟楼十八层顶,天涯明月边,曾有人轻轻语。

“走吧,带你回家,不要怕……!”

正文 第八十章 新府画楼畔 故人尽余欢

冬季渐深,西风烈,寒意沁骨漫长安。

当秀鱼以长乐宫大总管的身份宣读完窦太后口谕后,走到有些发呆的元召身边,拍了拍他的肩头,有些感慨。

“小子,老祖宗对你啊,这份恩宠可真是没的说。谢恩吧!”

元召连忙行礼谢过,请秀公公代为转达给太皇太后,这次他的感激倒是发自内心的。

一座巍峨的府邸就在身后,朱门高第,雕栋画廊,庭院深深,往后延伸不知几重……。

这就是以窦太后的名义钦赐给元召的侯府了。而紫檀匾额之上"长乐侯府"几个大字,苍劲凝重,气势如松,却是当今天子御笔亲书。

近百仆从侍女已经分列内院两侧,等待着觐见新主子。他们都是被秀鱼亲自挑选而来的,众人或惊奇或喜悦或担心或迷茫,有的在悄悄小声谈论,说着那些道听途说来的关于这位小侯爷的传闻。有的低头不语,各怀心事。

正在此时,一行人从府门外拾阶而上,逐渐走来。身穿正式服色,令人望而生畏的秀鱼公公走在前面,四周是宫内侍卫。一个比他们矮了许多的身影跟在后面,一边走着,一边满脸好奇的东张西望。

新漆的府门被阳光照射,有淡淡的光晕,一时间还看不清来人模样,上百双目光一起聚集处,身形还未长成的长乐侯府主人脸上有些微微的腼腆。

这是泠霜和泠雪第一次见到元召。此后很多年,这个冬日微寒的场景,这个恰似人生初见,就再难忘却。

泠霜眯着一双好看的眼睛,转头看了看自己的妹妹泠雪,见她的表情调皮而好奇。又转而悄悄盯着那个身影,那一定就是自己姐妹要服侍的长乐侯了吧?虽然早就知道新主人年龄不大,但……他也太小了!

泠雪和泠霜是一对双胞姐妹,她们今年已经十八岁了。她们的父亲曾经是窦太后身边那些暗卫的一员,后来在截杀某次藩国刺客的行动中死去了。

窦太后把她们收在长乐宫中抚养长大,而那些暗卫前辈们更是教会了她们一身绝技。原以为长乐宫和老祖宗就是自己最后的归宿了,可是,今天,她们被送来了这处新府邸,有了新的主人。

想起临出宫时,老祖宗吩咐过的那些话,泠霜心里就怦怦直跳。自己姐妹今后就是这个小小侯爷的人了吗?可是,他会怎么对待自己和泠雪呢?

元召当然不会知道这些女儿家的小心思。他现在有些不知道怎么安置这些人。前世今生,大多是如飘鸿孤旅,自在人生。蓦然多了这些人需要照顾,他有些不知所措。当然,这是他从前生带来的思维。

撇见老宦官那带了揶揄的眼神, 元召挠了挠头,站到了这群人面前。

“那个……呵呵,既然从今天开始,大家都要在这个院子里一起生活了,嗯,有什么需要尽管说,能帮忙的一定会帮。”

呃?闻所未闻的开场白,所有人都惊讶的抬起了头。这……这是一位侯爷主子说出来的话吗!

一位五十几岁的微瘦老者走出来,抱了抱拳:“小侯爷何出此言!我等皆是您的奴仆,有什么要我们做的尽管吩咐就是,怎敢有事劳烦侯爷呢!”

秀公公不禁暗笑,心说这小子收买人心的本事还是有的。可是再听下去,他的神情也渐渐惊讶起来。

“哦,不是不是,你不要误会我的意思,不要以为我是在说客套话。大家都来自不同的地方,既然有缘聚在一起,甚至在以后的日子里会朝夕相处,荣辱与共。那么,就是一家人了。不管能待在这个府中的时间是长还是短,只要进到这个府门来,那么……就好好的相处吧!嗯,我想说的就是这些。”

他神色认真,语气真诚,所有人听在耳中,都心下感动。虽然大多数仍不相信一位侯爷会真的对下人这么好,但他能说出这些话来,想必不会是一个坏主子。

更何况,先前在长安城内流传的那些关于这位小侯爷的神奇说法,让大家早已对他抱有好感,此刻以后,再看向元召的眼神中都带了真心亲切之意。

片刻之后,各自散去,自有管事人等安排打扫收拾,人手安置,不必细说。

老宦官拍了拍元召的背,脸上带了赞赏欣慰的神色,没有再多说什么多余的话,转身带人回去复命了。

等到再稍晚些时候,大批庆贺人马已经闻讯陆续而来。梵雪楼的人、司马夫妇、徐乐连同他们的几个朋友和各自家中管事,主父偃、卫青与公孙敖,长安府衙的姚尚这次连同总捕头云猛一起带来了。

元召在庭院中笑着迎接,人群最后,一个胖胖的商人闪了出来,惊喜的一把抱住了他,原来正是刚刚从北疆燕地赶回来的聂壹。

大家纷纷恭喜罢,又到处看过了长乐侯府的各处景致规模,不禁赞叹不已。御赐之地果然气势不同,元召小小年纪 ,就已简在帝心,未来不可限量!

元召其实并不在意这些,不过是一个安身之所而已。他倒更愿意住在梵雪楼。不过,自己既然已经对天子承诺了许多事情,以后要抽出精力去做,去结识许多层面的人,为了方便,有自己的府邸还是很有必要的。

而今天来的这些人,都是在这个世间伴随着他行走的脚步慢慢认识的,也可以说,是他将要去开始做一些事情所依靠的初步班底。

卫青悄悄把他拉到一边,低声说刘琚和素汐本来也非要来的,是卫夫人怕人多眼杂,多有不便,所以才没让他们来。不过,过后一定会过来的。还有,这是夫人让带给你的,关于素汐的事,感恩不尽!说完,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塞给了他。

卫青自从上次被陷害差点送命,已是格外小心。那次皇帝从上林苑回来后,立即就给他加了一个建章宫侍卫总管的头衔,虽然听从窦太后吩咐没有去大力追究,但也算是表明了对那件事的态度。

卫夫人对元召更是感恩戴德!自己的一双儿女都受惠于他,此情难以报答,只有牢记心底了。因此这次她托付兄弟把一双玉璧带给元召,以示庆贺之意。

当下众人聚集一起,都为元召感到高兴。今日不谈别事,只为庆贺。

见府中刚刚安置好,什么东西都没有准备,钱掌柜候五等人早已去酒楼安排好一切,几桌上好席面送到长乐侯府,酒却是卓文君最近按照元召的方法新蒸馏出的几种,正好带来,自己人先品评一下滋味如何。

画楼西畔,大厅正中,排开几案,布菜斗酒,气氛热烈。几巡酒罢,却是分成了几派,各自为战!

主父偃、司马相如、徐乐、严安、枚皋、严葱琪、终军等几人与姚尚高谈阔论,机锋百出,斗个旗鼓相当。他们都是饱学之士,又皆是怀才不遇之辈,因此,烈酒入喉,块垒难浇,不免豪情勃发,一时间大为敞怀。

而另一边,卫青、公孙敖、赵远、宋九、与云猛这几个人倒是谈的来,说些江湖轶事,武艺技能,互相切磋,不时传来阵阵大笑。

北地大商聂壹却与钱掌柜、候五以及蜀中卓家和川下徐家来的管事在一张案上侃侃而谈,说些天下商闻南北密事,探讨一番,各有心得,微笑敬酒小酌。

聂壹心中尤其震动,与元召相识短短数月,自己不过就是来回一趟北地的功夫 ,那个当初腼腆着叫他聂叔的孩子,如今已是大汉天子钦封的长乐侯了!还已经积累了这些人脉。

他走南闯北,识人无算,虽然还并不清楚在座所有人的底细,但察言观色、举止言行,早已看出这些人或英气逼人、或内敛于心、或胸藏锦绣、或大智若愚……没有一个是平庸之辈!

小侯爷不简单啊!小小年纪,识人之术已经如此了得,光凭这种眼光,已是让聂壹惊叹不已。

而苏夫人与卓文君则领了几个孩子在另一张几案上,说些最近发生的事。尤其是关于元召的话题,渐渐说到他受两宫宠信,弱冠封侯,真是世间少有的机缘。

灵芝、小冰儿、小胖子、崔弘几个眼中闪烁着一种叫做崇敬的东西,看着近在咫尺的元召,感觉他好像笼罩了一层光芒,变得有些陌生起来。

元召受不了这种眼神,忍不住拍了身边小胖子一下,笑骂道:“嘿,小胖子,我说你这家伙怎么了?才隔了几天就不认识啦!忘了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怎么打闹了?”

小胖子嘿嘿笑着。

“元哥儿,那是以前,你现在身份不同了,以后……还会越来越厉害吧?不好再像以前一样与你打闹了呢。”

灵芝、小冰儿、崔弘也停下了手中的吃食,各种怀了不同的心情看着他。尤其是苏灵芝,心中好久以来的担忧困惑,尽浮现在眼底眉梢。

时光流离,岁月百转,那年陌上,谁将相逢当做因果?青郊外,大路旁,是你温柔眉眼,清澈面容……!

元召心底叹息一声,敛了笑意,低了声音:“怎么会呢,你们……是在我来到这个世界后,最先给我温暖的人,元召有生之年,或不敢忘。”

然后,端起面前杯酒,一饮而尽。

苏红云早已湿了眼眶,忙装作一笑掩饰过去,手抚着元召后背,低语笑嗔道:“这孩子,好好的,说什么痴话呢!大家自然知道你心意就是了。”

煽情的结果,就是元召多喝了十几杯酒,而那几个孩子却是兴奋的不行。因为元召答应了他们,宽阔的长乐侯府里,都给他们每个人留了专属的院落,随时可以来这边住。

案上酒温,岁月清浅,暮色苍茫,灯火阑珊,良朋挚友,从此相伴!元召的目光掠过座中一张张脸庞,透过夜色,望向深沉的星空,梦想与野望,就从今夜起航吧!

曾把因果红尘渡,明灯次第,长安千万户。

那年豪情无数,磅礴青史忆当初。

弱冠封侯,英雄谋划处,风中已作唏嘘句。

晚照山河,锦绣蓝图,碧血丹心莫负。

当时只见,庭院桂树,家国春秋,唯有香如故!

正文 第八十一章 豪情将进酒 红袖玉温柔

《大汉帝国史?文苑志?元公轶事》记载:“元公天赋卓绝,文骨清奇,平生所作所写,或豪迈,或飘逸,或婉约……,皆神来之笔,不似人间文字。公弱冠封侯,开府之日,曾作《将近酒》篇,开一代文风先河,传遍天下,为翰林文苑之冠!帝曾笑问元公,师从为何?公笑而不答,以他言避之。世人皆谓,元公之文学,乃天授也!”

新封长乐侯元召,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感觉头有些涨晕。昨夜饮酒过量了,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醉酒。

放纵身心,畅意满怀。他后来不记得喝了多少杯了,反正最后与云猛又喝光一坛的时候,那个眼神直勾勾、摇摆着身子的大汉终于再也支撑不住,扑倒在地,嘴里喃喃自语,不知所云。

而此前,与他一一拼过酒的人早已都东倒西歪,醉态百出了。

除了醉卧的这些家伙不时发出几句呓语外,四周变得有些安静,记得当时自己还感觉奇怪呢,苏夫人她们为什么都在呆呆看着这边不说话?还有家里的那些新仆人们,在堂下像些木头一样,眼神发光的只管看,也不知道来帮忙收拾啊!

“呃,不管了,先睡一觉再说吧!头好晕……。”这是元召最后模糊的记忆,然后,他也卧倒毡席,就此不知了。

元召懵懂中像是做了好多支离破碎的梦,梦中情形看不清楚,一会儿回到从前,继续与战友执行那些血与火的任务,杀戮、呐喊、生死狙击……。一下又掉落深渊,无尽漆黑,恐惧、孤独、挣扎无助!

冥冥中似乎有一股巨大的力量要把他吸入未知寒冷的黑洞,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也挣不脱!正在绝望的时候, 有一种温暖蓦然包裹了他,那种感觉熟悉又陌生,熨帖又疏离。元召如同溺水的生命抓住了稻草,又如同婴儿找到了母亲的怀抱,一下子抱得紧紧的,手和嘴贪婪的享受着柔软和安全,然后渐渐安静下来,渐渐又睡去了……。

此时醒来,元召有些发呆,梦中的某些荒唐画面竟然逐渐清晰起来。他摇了摇头,暗暗笑骂自己的这个灵魂单身日久,想入非非,这里哪有那些荒唐事可以发生啊!只是,昨晚不记得脱衣服睡觉的啊?怎么会……他看了看被子里的身体,有些疑惑。

忽然,耳边听到有些轻微的响声和蹑手蹑脚的走动,门口帘幕被轻轻挑起,光线倾泻进来,一个轻巧的身影随之而入。

元召不经意间抬头看时,不禁大吃一惊!他连忙拉起被子盖住赤裸的上身。

“你,你是谁?怎么会到我房间里来的。”

绿萝衣裙,长佻身形的女子没有想到他会在这时候醒来,慌得差点把怀里抱着的衣服扔到地上。

“啊!小侯爷,你……你醒了?”声音里带了一丝怯意。

“嗯,你认识我?可是,我不曾记得见过你啊?”元召定了定神,平静下来。

“我就是这府中的人啊,昨天在内院中都见过的呢!”声音中隐含了某种淡淡的失望。

“呃,抱歉抱歉!昨天实在是太匆忙了,难免遗漏……那个,小姐姐,你叫什么名字?”

元召这时已经看清,面前站着的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身形苗条,肌肤如雪,弯眉眼秀,长得十分惹人喜爱。

“我的名字叫泠霜,是老……啊,就是这府中的侍女了,小侯爷叫我名字就好,小姐姐的称呼却是不敢当的。”泠霜听的元召竟然用那么亲切的语气叫自己,心里终究是有些喜欢的,差点脱口把“是老祖宗派来照顾你的”这句话说出来。

“那,好吧!泠霜,你手上的衣服是我的吗?可以给我了吧?”

元召这时已经大约猜的明白,昨夜自己醉酒后,一定是眼前名叫泠霜的少女照顾自己来着,脏了的衣服拿去清洗整理过了,这会儿正好送了过来。

没想到,听他提起衣服,泠霜似乎刚想起一些什么事情似得,白玉般的脸上蓦然一片嫣红,羞得低下头,不敢再看元召一眼,把怀中衣物放到他面前,懦懦的说了句“都洗干净了的”。然后转身出门跑掉了。

元召揉了揉额头,不明白这妞为什么会这么害羞的,自己还是小孩子的身体嘛,有什么好怕的呢!真是的。

却不知道,在庭院拐角无人的地方,少女泠霜停下慌乱的脚步,手扶胸口,勉强平静着砰砰的心跳。又想起昨夜那小侯爷对待自己的情形,羞得已是不可抑制。

原来,昨夜众人大多尽兴而醉。到后来,更是放浪形骸,纵歌作赋,更有终军严安几公子即席舞剑助兴,府中上下人等都聚集在厅堂四周,一睹这难道的聚会场面。

再后来忘了是怎么引起的,司马相如抚琴吟唱那首不久前元召所作的《侠客行》后,众人一起喝彩,大声叫好!纷纷要求元召今晚必须再来一首,方不负此盛事。

元召也是今天高兴,酒意上来,有词句随口而出!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四周寂然,人人屏息静气,倾耳听来,一字一句,心底波澜大起!

主父偃、司马相如、姚尚等人早就知道元召胸中丘壑非同一般,此时酒意填膺之际,蓦然听到如此诗句,只觉胸中豪气陡生,恨不得跳将起来,手舞之、足蹈之,大吼大叫一番,方才人生惬意!

其余诸人也尽皆感怀,一对双姝姐妹痴痴瞪着美丽的眼眸,再看向那个举杯而立的身影,真如谪仙飘逸!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

元召声音清亮,句句吟来,结尾后,众人已是大呼喝彩不绝。

早有人执笔写下全篇,从头再读来,更添酒兴!这样的结果就是,到后来,除了苏夫人、文君和几个孩子外,余人全醉趴下了。

此时天已交更时分,醉的人都早有侯府的仆从们安排房间,分别去伺候休息。苏红云终究不放心家里,带了灵芝和文君赶回梵雪楼,钱掌柜马七没怎么喝酒,当下相随回去,好在见侯府内仆役众多,也不用担心元召的安全。

而元召拼倒众人之后,终于也不胜酒力,熏熏醉意,被仆从们抬回房间,清理一番,留下贴身的泠霜泠雪姐妹服侍,余人自去收拾酒席残局。

当房间内只剩下姐妹两人,看着安静躺在那儿的小侯爷,心中满是敬慕。

既有酒量豪情,又能赋锦绣诗篇,对下人又体贴尊重……想起太皇太后说过的要自己姐妹好好服侍,不许他受一点伤害的话,两人心中对未来都有小小的满足和期待。

夜色渐深,府中远近的喧嚣逐渐安静下来,见妹妹泠雪有些打盹犯困的样子,就让她先回去休息,自己再替小侯爷稍微收拾一下就回。两人虽然年纪一般大,但泠雪性子跳脱,心思单纯,平时却是依赖她的多些。

泠雪抱了抱姐姐,在她耳边悄悄说“好吧!就把这个独处的机会让给小姐姐了,可要对小侯爷好好的看仔细些哦!”然后,不等泠霜反应过来,已经咯咯娇笑着跑远了。

泠霜对着妹妹身影轻啐了一口,娇嗔一声以示抗议。

待到她把房间内几处窗边帷幕放下,隐暗了灯光,正要退出去时,回头看一眼元召,只见一张宽大的睡榻上,小小身体蜷缩成一团,睡相有些可怜。

泠霜叹了口气,轻手轻脚走到他旁边,想要替他盖好被子时,昏黄的光影下,她忽然看到他衣袍的胸口有一大片酒渍,湿漉漉的贴在身体上。

“啊!这样会很不舒服的吧?睡着了会不会生病……。”泠霜一直就是个体贴人意的女子,在长乐宫能得到窦太后的喜爱,一方面因为是出于对遗孤的怜悯,另一方面也是因了她素来对人温存体贴的性格。

她稍微犹豫了片刻,但转眼看到元召紧皱着眉头,脸上神情似乎有些难受的样子,就不再迟疑。

泠霜一双柔软的纤手轻巧的解开了元召的衣服,手指划过他赤裸的肌肤时,不由一阵羞涩,小侯爷虽然还小,但终究是男子,她的脸还是红了起来。

玉臂半搂着他的身子,微微翻转了一下,以便把压住的下端衣服整个脱下来。她是身具武功的人,手上动作轻柔,怕惊醒了他,因此,很有分寸。

可是,意外还是发生了。泠霜刚要把元召的身子放平,蓦然,这小侯爷不知道受了惊吓还是做噩梦了,忽然双臂一下子收紧,紧紧抱住了这具柔软身体。

猝不及防上半身被人抱住,泠霜如遭雷击,整个人瞬间懵了。下意识的收拳曲肘,凝劲于臂,就要狠狠击打犹在怀中的那个脑袋。

手臂落下,未及一半,才想起这人却是自己的小主子,怎能用对待坏人的手段来对待他呢?可是,他现在真的很坏啊……!

原来,元召抱住她后,并不老实,手上用力,竟然一下把她绿萝裙的胸襟连同贴身亵衣都扯开了!凉意沁入火热的胸腹间,泠霜的心一下提到嗓子眼,简直快要跳出来了!

“他怎么可以……!他……竟然把手伸进……啊!……”柔软高耸被一双不大的手握住,泠霜手臂再也没有力气,一身功夫也没了用处,身体软的半倚在他身边,脑际一片空白,心里只是在想“他要干什么?接下来他会干什么……?”

好在,接下来他什么都没干。只是紧紧的抱着那软玉温香,安静下来,继续睡去了,面色恬静,像个真正未长大的孩子……。

人间故梦里,曾有暗花香。时光瘦减了繁华,从此为你而不朽,只因你就是心中那不再凋零的花朵,清新如旧。

昏黄烛光中,绿萝裙轻柔拂过,剪影无痕,有女儿心事坠落了红尘!

正文 第八十二章 万字平戎策 一语定兴衰

小公子刘琚今天有些心不在焉,不时的探头探脑向门口张望,教授他的博士已经轻咳提醒他好几次了,可他依然如故,不由得有些无奈。

博望苑内的几位师傅都是博学之士,是皇帝亲自选定的。对于这位皇子的要求很严格,平时讲经释义,从不懈怠。而刘琚是个听话的好孩子,聪明好学 ,举一反三,倒是让几位师傅感觉很满意。

博望苑大殿内外的初冬显得有些萧瑟。一如刘琚这几天的心情。已经好几天没有见到元哥儿了呢,他的长乐侯府自己还一次也没有去过,听卫青舅舅说他很忙,可是……唉!好怀念他在宫中的那些日子。

今天听说元召进宫了,本来满心期待他会来看自己的,可是父皇又把他诏去了,都快到中午了,也还没有来,小皇子心里有些焦急。

未央宫偏殿内,元召已经口干舌燥的讲了快两个时辰了。天子刘彻在御座后稳稳坐着,偶尔插言询问几句,不急不躁。

阶下却并没有其他大臣,只有丞相窦婴和太中大夫郑当时在此,两人跪坐于几案后,捻须髯仔细倾听。

有太常寺的书记官在一边铺开竹简笔墨,从头详细的整理记录下来。当时还并没有多少人知道这次普通召见的意义,即便是当朝宰辅重臣也不曾预料到这些话的重量。

当在几年之后,这次偏殿对答被史官命名为《伐匈奴策》,公开宣扬于天下时,所有人才恍然大悟,原来两国之战早在当日就已决胜于庙堂矣!

而那时,赫赫大汉铁骑已经踏出雁门关外,在千里塞上,追亡逐北,与匈奴帝国展开最后的较量了!

元召今天是来兑现承诺的。为了救人家的女儿不去跳火坑,而要给人家出谋划策想点子,还要劳心劳力……!元召用眼角瞥了瞥微笑着安坐于高处的那个男人,有一种被坑了的感觉。

“君子一诺,千金不悔!”没办法,既然答应了的事,总是要去做的,何况面对的是一个帝王,更是反悔不得。

“献赋、开市、公主和亲……!这种种屈辱,朕心中岂无感触?”良久之后,身为天子的刘彻开了口。

“只是,匈奴之患,自高祖皇帝以来,一直没有彻底解决的办法啊!这些年,朕的汉家士卒不可谓不勇敢,将军不可谓不忠烈,可是,北疆的侵略却越演越烈,匈奴人狼子野心也越来越大了!此为何故?”

窦婴看了眼郑当时,叹息一声 ,两国情势如此,不是只凭了忠勇就可以的啊!正要接口作答。

“元召,你来说!朕今天要听听你的说法。”刘彻摆手,示意窦婴不要说话,目光炯炯的盯着元召。

元召从坐案后爬起来,整了整袍角压起的褶皱,话说这套袍服还是苏红云给他赶制的。

“做了侯爷,就要有个侯爷的样子,虽然你年纪小,还没有什么官位,但也不能被人看低了去!”这是她的原话,哦,还是很有几分道理的。因为窦婴那老头现在看自己的眼光就有些不屑嘛!

“陛下,小子年幼,学识尚浅,原本不该在这些国家大事上妄言,但既然有过承诺,无论对错,即便陛下不问,小子还是要把有些话说出来的。些微见识,有的是曾经听家师说过而记在心里的,有的就只是小子所思所想。呃,如果有什么失言的地方,先请陛下恕罪!”

高高在上的刘彻点了点头。而窦婴和郑当时就暗骂这小子滑头,还没说什么呢,就预先打下这些埋伏。

“小子曾听家师讲解过《司马法》,里面有句话说得好'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平,忘战必危!'”

此言一出,刘彻和窦婴、郑当时都不禁对他刮目相看!这话正是安邦治国的大道理。

“所以,兵者凶器也!而战争就是两国交往最后解决问题的手段了。没有必胜的把握 前,就不要轻易的去用这把凶器。因为,这把凶器本性难定,有可能杀敌,也有可能伤己。”

他这种说法却是新鲜,几人大感兴趣,正容以待,静心倾听起来。

“家师闲暇之余,曾经讲史给小子听过。昔日秦始皇帝统一六国,挟天下之余威,欲攻打匈奴,以除后患。当时的丞相李斯极力反对,说以国家现在的形势,很难以战而尽全功。”

“哦?是吗!小子,你能不能详细的说说李斯当年的进谏之语呢?”

这段史事因为秦末战乱,档案消亡,很少有人知道,此时听元召说来,连刘彻都有些惊奇于他所知的渊博了。

又叫我小子!元召暗中翻了个白眼,以示对某人的鄙视。

“陛下,当时李斯说,匈奴人没有城郭,没有定居之所,没有钱粮库府。在几千里草原荒漠之中,行动如同鸟兽迁徙,如同飓风来去,很难捕捉到他们的踪迹。而如果兴兵攻伐的话,轻骑深入呢,粮草跟不上,重兵团大举挺进呢 ,行动又不灵活,根本寻不到决战时机。这是与匈奴骑兵交战的不利之处。”

君臣点头,大赞有理。就算是现在也还是有同样的问题困扰,与那时并无不同。元召缓了缓,继续说下去。

“而且,就算是取得几场战事的胜利又能怎么样呢?占据那些深草丛生的土地有害无利,俘虏那些狼子野心的异族也只是留下祸端而已。又不能随便杀戮他们,那不是我们礼仪之邦的作风,如果养着他们,又徒劳的耗费国家财力!所以,想要尽快的用武力征服匈奴,实在不是一个好的国策。”

“可是,据老夫所知,始皇帝终究还是派大将蒙恬引兵攻胡,辟地千里,以河画界,建立了赫赫功勋啊!这不也算是对天下的一大功劳吗?”窦婴终究是军伍出身,对这些掌故还是有所耳闻的。

“是啊,蒙恬是领着大秦最精锐的军队打败了匈奴,把他们撵得退后了几百里。可是,据家师的评价,强秦只所以在短短的时间里就迅速灭亡,有一半的原因就是在这儿了!”

“此话怎讲?难道抗击敌虏,有功于天下人倒成了灭国的原由了!小子,休的信口开河,胡言乱语啊!”窦婴瞪起了眼睛,有些气恼上来。

“嗨,老爷子,您别急哦,听小子慢慢说下去就会明白了嘛!”

看到窦婴气哼哼的坐下,元召又忍不住翻个白眼,跟这些一根筋的家伙说道理真累!早知道就不捡这个烫手山芋了。

“当时,那些匈奴人是被打败撵到河套以北去了,可是他们稍稍恢复元气以后,还会回来的啊!那怎么办?于是始皇帝就只好想办法在北疆边境垒一道高墙来挡住匈奴的马蹄,这就是万里长城了。说起来,世人但见长城巍峨之雄姿,可是这背后的代价,有谁计算过呢?”

天子刘彻心中暗惊,元召说的果然大有道理啊!这背后种种,他身为天下帝王,当然眼界与别人看到的不同。兴衰之间,败亡之际,有时转换就是如此玄妙。

“因为与匈奴的战争,大秦精锐之师暴于北疆十余年,再精锐的军队也变成了疲敝之师了!然后加征天下赋税,强役数十万男丁修筑长城。致使田园荒芜,无人耕种,孤寡老弱,无人抚养,道路死者相望,四海骚动,遂风烟骤发,揭竿而起,天下叛乱矣!这难道不是引发大秦灭亡的原因吗!”

元召一口气说罢,面色肃然,朗朗清音,回响殿内,似有金玉之声。在殿内人眼中,这时他不再是一个弱冠小儿,而是真正谋国之忧的长乐侯了!

御座之上,有人击案赞叹:“大善!说的好!只这一番言语,就足以立于朝堂,做朕的臣子了。”

殿中人都心中吃惊,天子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绝不是贸然而语,这会不会是一种信号,他要大用这长乐侯了?可是,他年纪也太小了吧……!

刘彻赞完之后却并没有再多说一字。只是笑了笑,示意元召继续说下去。

窦婴听皇帝都赞赏了,当然不能再就这个话茬继续诘难元召了,更何况,他现在也已经对上面那些话心悦诚服。当下也朝对面拱了拱手,以示赞同。

元召团手为抱还礼,然后继续说道:“至于本朝,高祖皇帝以来的事就不用说了,陛下与两位大人都明白。防御备守而已,从来没有能力踏入过草原一步。”

“是啊,即便以文、景两位先帝之贤,开创三代以来未有之盛世!可是,对待匈奴人,也还是绥靖妥协的多……唉!库府虽然丰盈,可是要想除掉匈奴这百年大患,此非短时间内所能做到的啊。”郑当时身为太中大夫,掌管天下库府钱粮,对国家实力知道的最清楚不过了,话语中有着许多无奈。君臣深有同感,一时间殿内气氛有些沉闷。

“匈奴人虽然素来狡诈残忍,百年难敌,但……现在也不是没有好办法!”

元召脸上带了某种神秘的笑,终于说出了御座上的人最想听到的话,这也是他今天来的目的。

殿内空气一下子静了下来。人人瞪大了眼睛盯着他,刘彻差点从龙书案后面站起来!窦婴眼角有些颤抖,郑当时一脸不敢相信的神色,就连在殿外的老将李广也回过了头,铁盔下双眸发出骇人的光芒。

见达到了自己想要的效果,元召暗自好笑。哼哼!自己劳心劳力的,当然要让你们付出相应的代价才行。

“其实很简单,无非就是两方面而已。形象点说,呃,就是打造一弯大弓,再打磨出一支锋芒无匹的利箭!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把这副射日的弓箭以毁灭的姿态射向草原去就好。”

“弓……箭?”刘彻喃喃重复,心中思索其中的含义。

“这把弓,小子可以替陛下去制作,只要陛下赋予小子某些权利,保证会打造的又宽又厚又有劲力!而制作箭的材料,就需要陛下亲自去挑选了,标准嘛……就具备李将军这样的锋芒就行啊!”元召转头之际正与殿门外李广的犀利目光相对,就随口如此说到。

“哦,小子,你小小年纪,李将军的事迹竟然也知道?”皇帝有些奇怪。

“当然,小子随侍家师时,曾听他品评过许多天下英雄,对李将军的箭术还是很赞赏的,对了,还曾经为他作诗一首呢。”说到这儿,元召略一停顿。

“赶快念来听听!”刘彻催促道。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清朗声音字字入耳,似有滚雷掠过,老将蓦然握紧了手中剑柄,峥嵘岁月,金戈铁马,当年万里戎机,千山暮雪,尽浮上心头!

正文 第八十三章 未央琉璃瓦 长乐宫闱深

皇家威仪,宫禁深深,长乐宫中,元召又仔细的给窦太后眼睛检查了一次,与料想的一样,恢复的很好,已无大碍。

他是刚出偏殿不久就被秀鱼带来的,老宦官冷着脸,责怪他这么久也不来看看老祖宗,亏得老祖宗还整天念叨你!

元召连忙把最近忙的事解释一番,秀鱼这才脸上转晴。元召心里对这外冷内热的老宦官是存了几分感激的,虽然说自己的事情都是因了窦太后的恩典,但他在其中付出的一片心意,元召自然能感觉的到。

装作没有看到躲在一边栏杆后杀鸡抹猴般对他使眼色的刘琚,随了两鬓飘白的老宦官往长乐宫而来,留下那小公子一地怨念深深。

几个太医院的御医都已经年纪很大了。他们都是这个时代医术领域的佼佼者,长久以来更是内宫皇室健康的保证者。而此刻,他们都恭恭敬敬侍立一旁,用看神迹一般的眼神注视着眼前的一幕。

自神农氏尝百草,创造活人济世之术,至今几千年过去。草木药石,煎熬搭配,消病退灾,去疾保身……在世人眼中,这就是神医之术了。

可是,这次不同,元召给他们推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只有太医院这些毕生研究病理的白发老者才知道,一种新的治病方法的出现是多么可贵的事。

“追根溯源,探索病灶,以利刃根除之,譬如犁庭扫穴,荡寇熬兵,迅雷一击尔!”

元召把自己医治窦太后眼睛的原理和方法详细的讲解给了这几个求知若渴的老医官,最后用这句话做了总结。

太医院的人把这句话仔细的记录了下来,作为一句铭言,很多年后会镌刻在新太医院的门柱上,以纪念某种新医学领域的启蒙。

而现在最让他们欣喜若狂的是,元召答应把上次医治窦太后时所用麻药的配方送给了他们。

那次仅剩的一点被带回太医院后,这种施用给病人片刻后就痛觉全失、神志不清的药剂已经被称为了神药!他们已经研究过很多次,可是弄不明白这其中的神奇。

老太医激动的浑身发抖,这种被小侯爷叫做麻药的东西,在治病救人时所起的作用真是太重要了!这其中的巨大意义,一点也不逊色于先前赐给天下农夫的耧车、纺室内妇人的织布机。

这堪称是济世救人的一剂神药啊!而眼前这个弱冠未成年的人就这么拱手献给了世人,在这几个崇尚医德的太医院供奉心中,就是再赐封一个侯爷给元召也一点都不为过!

向窦太后告退,又对元召大礼拜谢后,太医院的老供奉如对圣物一般捧着放有麻药配方的锦盘走了。

元召待他们走远,才直起回礼的身子。之所以对这些太医院的人这么客气,一方面是因为出于对这个时代的行医者的尊敬,他们都是真正怀有一颗济世救人的仁心的人。而另一方面,元召也有自己的打算。在他下一步的计划中,培养一批精通药理的人是很重要的一环,而这就需要太医院的大力配合与帮助了。因此,利用这个机会提早结下渊源,就很有必要了。

“唉!你这孩子,我果然没有看错。”一直在锦案后笑眯眯看着的窦太后轻声赞叹了一句。

“还不是托了太后老奶奶的洪福,才让小子研制出了一点有用的药物。正应该推广天下,救治世人,使芸芸众生都沾沾太后老奶奶的福泽!这样才不辜负了此药的由来。”元召转过身,认认真真的说道。

“哎吆!你们看看这孩子的一张嘴,可是越来越会哄老人家的开心了啊,呵呵!”

窦太后被逗得甚是开怀,满脸笑意,合不拢嘴。室内宫女内侍都跟着笑起来。

“老祖宗,您现在开心的时候可是越来越多了呢!”秀鱼躬了躬身子,一张冷脸也带了几分发自内心的欣慰。

“可不是嘛!自从这双眼睛重见光明,心里感觉却是比从前亮堂了许多,一些放不下的事都渐渐放下了。唉!都是这孩子给我带来的福气啊。”

窦太后一边说,一边示意元召坐到案边来。

“小子何德何能!这都是太后老奶奶福泽深厚,自有神明护佑。小小病灾,只不过是禳星渡厄,更加添福添寿罢了。”元召在锦案一角坐下来。

此时天正午时,早有宫女用锦盒抬上膳食来,一样一样摆开,肴馔精致,金盘玉盏,不必细说。

“在皇帝那儿呆了那么久,想必早就饿了吧?来,好好吃些,正是长身子的时候,可不能饿着了啊。”

深居九重的老人放下了沉重的权杖,用手捻起木箸给晚辈夹菜,话语温暖,此时,她也只是一个慈祥的老人而已。

元召感到喉间有些堵,连忙端起面前玉盏喝了一口,加以掩饰,入口润滑清香,却是不知道用何物熬成的稀粥。

他两世为人,经历曲崎,杀伐冷血,习以为常,最是不知如何是好的反而是如此人间温情!

殿内人见窦太后竟然亲自给这资历浅薄的小侯爷夹菜,无不心中惊骇。这些年来,就算是先皇景帝、大长公主和当今天子这些晚辈也从来没有过这种待遇,更不用说其他人了!

而唯一有过这种宠溺的是她最小的儿子梁孝王刘武,可那位王爷早已逝去在很多年前的那个春天里,人人都知道,那是老祖宗心中永远的伤痛……。

“太后老奶奶,小子……小子再吃下去,肚子就会吃爆的!这许多美味……可惜没有多带一个肚子来!”元召脸上做出一番遗憾莫名的样子。

“哈哈,你这娃儿,却是贪嘴!果然吃了我老人家好多饭。”窦太后看看元召面前,自己给他夹得菜都吃的干干净净,不由得大为满意。

“是哦!老祖宗这儿的饭菜就是太好吃了呢!嘿嘿。”

“真的好吃啊?那以后就经常来看看我,也好多吃点。还有啊,不要学着跟大家伙儿叫老祖宗了,显得多生分呐!你跟小琚儿那孩子既然亲近,就特许你称呼皇祖奶奶吧。”

“啊!皇祖奶奶……这个称呼既气派又亲切!以后小子就这么叫您了。”

“以后啊,帮着皇帝办差事,小小年纪,却是难为你了。可是,既然今天认了我这个皇祖奶奶了,就全当有一半是帮了老人家啦。皇祖奶奶老了,有些事情不想再去操心了,以后你们这些孩子经常来这宫中陪着解解闷,就心满意足咯……。”

午后清净,碎语绵长。冬阳斜射进殿内,脉络中有时光流逝,一句一答间,红尘烟火,温馨萦动,只如寻常巷陌人家。

秀鱼悄悄转过头去,擦了擦眼角的泪。老祖宗已经孤独了太久了,天家威仪禁锢了人间亲情,卸去那重重光环,天下至尊也只是一个渴望儿女绕膝的老人而已。

不久之后,天子刘彻就得知了元召去到长乐宫后的所有细节,不禁心中大喜若狂。

“这小子可真是一个福星啊!”刘彻重重的拍了一下御案。

长久以来,他的心中就有无数的梦想与野望,他想要如骏马去驰骋,如雄鹰去飞翔!

可是,长乐宫中的那道巨大身影始终笼罩在皇宫上空,“萧规曹随,无为而治”!这几个大字虽然看不见,却是无处不在!

他先前的几次跃跃欲试,都碰了壁。后来,就没有勇气再去试探了,只能如猛虎在暗中磨砺爪牙,等待时机。今天,难道老祖宗真的要开始放松那道枷锁了吗?

“小倩,你来说说,老祖宗对那小子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压抑住内心的激动,皇帝目视旁边侍立的一人。

名叫小倩的人身形略微消瘦,眉目舒朗,大约二十五六岁年纪。此时听到天子垂询,脸上微现苦涩笑意。从这戏虐的称呼可以看出,皇帝还是把自己当做弄臣对待的多些!

“陛下,太皇太后虽是巾帼,但胸襟见识,远超常人。世人所谓文景之治,大汉盛世之肇始,其中倒是有太皇太后一半的功劳啊。自陛下即位以来,太皇太后的某些主张虽然保守,也不过是为了延续两位先皇的余泽而已。等到太皇太后认为陛下能够掌握乾坤、圣心独裁的时候,自然就会放手的。而现在看来,太皇太后与长乐侯的对话中,已经透露出明确的信号了。”他侃侃而谈,在天子御前并不曲意奉承,话中之意十分坦率。

“哈哈!这样说来,朕倒是借了这小子的光了。既然老祖宗与他如此投缘,又帮了朕的大忙,那他那些小小的条件,朕就不防都答应下来,看看他能做到哪一步!”刘彻心情舒畅,说话就随意多了些。如果元召真的能成为两宫之间某些事情上沟通的一座桥梁,那可真是太好了!

“小倩啊,你不是素来自诩文赋无双的嘛?朕先前给你的那几首诗作,你品评的如何了?”话题一转,他突然提起另一件事来。

“回陛下,小臣昨夜未眠,品味良久,心有所得。”

“哦,说来与朕听听。”青年天子虽然心中崇尚的是弓马勇武,但并不表示他不喜欢文采风流,这是一位真正文武双全的帝王!

“陛下抄与小臣的《侠客行》、《将进酒》、《关山月》三首诗作,长短不一,形式各异。虽然诗中所描述情形不同,但风格新奇,从所未见,可谓开一代文风之先河!而诗句间所流动之意境如虹,慷慨激昂,一脉相承,气势凌厉无匹,皆是相同。字字句句,真绝世之佳作也!臣朔拜服仰望,自叹不如……。”

满腹才华的臣子青衫洒脱,躬身而拜,再拜,三拜!臣子复姓东方,名朔,字曼倩也!

长风如歌,待我温柔提笔,慷慨与谁和?

将青史碾成墨,回首千载,可念不可说!

浊酒眉目疏,藏多少坎坷,剑胆琴心旧,红尘难料深深惑!

磅礴沧海,梦里山河,荏苒飞花又坠落。

寂寥沉吟过,浮生添几多。

今生莫再错、错、错……!

正文 第八十四章 风雪北归客 江山梦里人

当西北的朔风吹紧,黄沙开始漫过长安的时候,小王子余丹来与元召告别,他要回家了。

元召虽然猜到他可能是匈奴人,但从来没有想问过什么底细。与这个时代的人想法不同,他没有那些"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思维。毕竟国与国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的仇恨,除了战争,还是有很多别的方法可以来解决的。既然有可能,为什么不去试一下呢?

因此,一直以来,元召对这位隐藏了贵族身份的公子的态度与小胖子他们并无二致。而余丹对梵雪楼内人的亲近是发自内心的,这点,元召自然看的出。

他们在长安最后一次相见于侯府不远的街肆上,元召请他吃了一碗热热的馄饨。

暮色苍茫,灯火渐起,余丹咽下嘴边的食物,留恋的看了一眼远近的繁华。

“真想一直留在这儿啊!长安风物,让人怀念。”与年纪不太相称的叹息。

“不必如此感怀,来日方长,以后自然还有机会的。”元召看了看那紧裹在毛绒大氅里的瘦弱身子,把手边的小布包塞给他。

“北地苦寒,给你准备了一些熬制的药物,做食补之用,应该还是有些作用的。”

余丹微微一愣,伸手接过来,却并没有多说什么感谢的话。沉默半响,声音低沉。

“北地应该已经下雪了……其实,我能感觉到你与所有人的不同。元哥儿,应该也早就猜到我的身份了吧?”说完直视着元召的眼睛,元召点了点头。

“不知道未来我们都会成为怎样的人?会不会相遇杀场,成为敌人啊?”少年心事,想的很多。

“你想的太远些了,世事多变,有些不是人力能控制的,没有人能看到那么远的未来,又何须那些感慨呢!”元召淡淡说道。

“说的也是啊,是我想的太多了。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将来这片汉家江山,你的重量会非同一般的!”两人终于把各自的馄饨吃完。元召对余丹的这句话只是笑笑,不置可否。

“有一件事,很佩服你!你竟然有胆量为了那小公主而违抗皇帝的意志。”余丹把大氅的毡帽翻过来,戴在头上。

“有一个秘密告诉你,在草原深处,有这个世上最爱着我的妈姆,我会把这长安的一点一滴都带回去说给她听的。因为……她也曾经是这儿的一位公主。”擦身而过时,有低低话语在元召耳边飘过。

今夜无风雪,有人载尘归。从此塞北江南,一别两宽……!

元召回到长乐侯府,夜色已深。新任的管家领着仆从们等候在府门,把小侯爷迎进来。

元召从来没有问过府中这些人的来历,一切都是秀鱼派人安排的,无论这些人有何背景有何目的,他自问所做之事无有不可见人之处,因此对待他们也是随和。

管家年纪将近五十多岁,按照规矩,进府之后已经随主人姓氏改了名字,现在他的名字就叫元一。

本来按照元召的本意,是不要他们埋没自己的本来姓名的。但仆从们在自家小主子面前态度很坚决,说是不能坏了规矩,那样会让别的勋贵人家笑话的。

说不过他们,元召又没耐心给他们一个个去想名字,那就从一开始排列好咯!元一、元二、元三……哈哈!

元召本来只是开玩笑随口说出来的,没想到大家伙都很满意,这让他有些无话可说。

管家元一很尽责,短短几天的时间内,就已经把各处打理的井井有条,所有仆从们各司其职,长乐侯府已经像模像样的了。

这几天,崔弘和小冰儿已经从梵雪楼搬了过来,每人占据了一个大院落,又可以和师父在一起了,高兴的不行。

最先一同住过来的还有主父偃。老书生笑眯眯的来到元召给他准备好的宽敞房间内,四处打量一遍各处的布置,非常满意。

至于灵芝和小胖子的住处当然也不能马虎了,虽然现在还不会在这儿住,但还是要准备好的。元召特别嘱咐泠霜泠雪两姐妹给灵芝好好的布置出一处住所来,按照她的喜好装饰一番。

果然,改天灵芝来看过后,大为高兴,女儿家的心里因为元召不再在梵雪楼居住而伤感的情绪一扫而空,表示会求了苏夫人经常过来住的。

让元召感到不解的是,自从那天自己醉酒之后,那泠霜泠雪姐妹看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同。

妹妹泠雪在身边时,眼里总是带了小星星一般,问这问那的,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很是活泼。

“小侯爷,你的师父是不是神仙呀?”

元召:“…………。”

“小侯爷,你怎么懂那么多的?你是天上的星宿下凡吗?”

元召:“…………。”

“天啊!你那天喝那么多酒,知不知道大家都暗中称呼你为酒仙的?徐公子他们这几天来都不敢再提喝酒的事了呢!还有哦,你作的那些诗,已经在长安城内传开了呢,酒楼、茶楼、街上都有书生士子们在吟诵…………。”

元召感觉有些头大,少女的好奇心竟然比萝莉都强大啊!小冰儿都只是在一边眨巴着眼睛听,而没有插话呢!

每当妹妹没完没了的时候,泠霜就会扯扯她的裙角,示意她矜持些。而当迎上小侯爷宽容的笑意,泠霜的脸上总是感觉发烧,想起那晚他对自己做过的事,心里小鹿乱撞。

“小侯爷那晚到底是睡着了还是故意的啊……?”这几天她心里翻来覆去只是纠结,某些奇怪的念头在脑中暗暗滋生,让人烦恼。可是,每次看到那双清澈的目光里没有一丝绮念,她又暗怪自己想的太多了。

冬日暖阳,时光静好,元一指挥着家人们在整理着庭院,青衣老书生煮了一壶茶,在窗下安静的写着什么,小冰儿与崔弘在后院新修的小校场中练习武艺,双姝娇艳少女如蝴蝶般穿来穿去,做着一些零碎事……。

元召心里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这片刻的闲暇是如此难得。也许,不久以后,有些事情就会来临了吧?运筹、谋划、全面展开、艰难坎坷、甚至雨雪风暴……!

自己提出的那些要求和必须掌握在手的权利,皇帝全部答应了下来。那么,自己承诺过的那些事也要抓紧开始做了。

给各处送信的人已经派去了,想必不久之后,梵雪楼、青郊外、徐家、卓家、聂壹、以及朝廷相关人等都会赶来的。元召望向远方,把将要开始的某些事又细细的想了一遍 ,静静等待着。

这世间,总是有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事会发生,好好的期待也许会由此被打乱。

未央宫含元殿,今日朝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就发生了某些未曾预料之事。

汉天子刘彻早上的情绪还是很好的。昨夜留宿建章宫,卫子夫近日烦忧尽去,席间枕上,缱绻温柔自不必说。

锦纱帐里,红粉乡中,刘彻对她说起老祖宗近来态度的转变,显得很是兴奋。子夫恭贺过后,见他信心满满,对即将到来的新局面踌躇满志,心里也是替他感到欣慰。

后来逐渐说起元召那小子在这其中所起的作用,见皇帝脸含笑意,她免不了在旁边美言几句,顺便夸赞陛下福泽,处处有机缘相助。

刘彻也是一时心情大畅的缘故,对她透露了许多自己的打算。

“那小子,呵呵,只凭了先前的那些功劳,就算封他个官职也够格了。只是,他终究年纪太小了些,又没有多少根基。他虽然聪明异于常人,但朝堂凶险,其中的勾心斗角处,非比寻常,一个不慎,就算是朕都救不了他啊!”

子夫很少与闻到这样的话,只是伏在他怀中,静静的听着。

“不给他官职,只给他权利,这也是朕对这小子的一种保护,只是不想他去过早的经受这些残酷朝堂争斗。子夫,现在的朝堂上看似一片稳定,但朕心里有种预感,静水流深,某些漩涡就快要卷起波澜了!”

说到这些,他感到身边人有些不安起来。伸手轻抚了她枕上青丝,示意安心。

“放心,这些事,朕心里早就有数。既然有些毒瘤早晚会发作,还不如早些挑破的好。待朕都一一清理干净了,也好给我们的琚儿留一片清朗天地!”

闻听此言,卫子夫心中震撼加惊喜。这是皇帝第一次明确的说出这种话,意思已经很明白了。她顾不得夜凉清冷,只着了亵衣,下的榻来,盈盈拜倒在地谢恩,不觉已是喜极而泣。

刘彻摆了摆手,让她赶快上来,免得夜冷着凉。待的重新安稳下来,拥了怀中软玉温香,他是心中也有小小的感慨。

“此前,宫中的情形你也知道,有些事确实难做。这些时日,老祖宗的态度转变这么明显,却是多亏了那小子的功劳呢。以后如果朕开始按照自己的意愿改变朝政大计,有些话,朕不便说,你和琚儿倒是无妨。可以多多通过这小子与长乐宫殷勤沟通,倒是可以省却许多误会之处。”

他把其中隐秘曲直细细说来,卫子夫连连点头,表示明白。

“更何况,这小子我是准备留给琚儿大用的呢!他小小年纪,已是胸中万千沟壑,有些时候连朕也有些看不透啊。如果琚儿与他结下深厚友情的话,将来国政尽可以托付有人了。”

这已经是对元召最高的评价了,卫子夫都一一记在心里,自己的一双儿女还有兄弟都与此人曾有过莫大渊源,未来能得到他的臂助,这让她暗中欣喜。

这段时间,太皇太后与皇太后对她们母子态度的变好,天子圣眷恩隆有加,这一切都源于与那个小小长乐侯的相识。而流传于长安坊间的传闻,她在深宫之中也有所耳闻。

“难道,他真的是老天降给汉家的祥瑞之人吗?”这个疑问,并不只她一个人。

苍穹深处,曾有人踏落流星而来,如朝露降红尘人间。

那一世,已携悲喜而成过往!

这一世,或分成两半,一半如神祗安放于云雨深处,一半流落在江南塞北,此间世俗……!

正文 第八十五章 水静风不止 欲罢却难休

天道轮回,日与月交替辉映,大地四季丰盈,黑暗到了尽头就是光明,光明背后是无际的阴影……!

今日本来只是一个小朝会,含元殿中参加的也只是大夫、郎官、九卿以上的部分朝廷官员。

先是丞相窦婴奏知,匈奴人的使团今日已经离开长安北还了。同时这次答应的献赋也已经有绿柳营骁骑军押送至北疆边境,予以交割。而开放北疆两国边界三地为边贸交流所在地的朝廷诏令,早已发出多时,想必此时早已到达。

可以说,此次匈奴人所提条件都得到了满足,北方边患应该可以暂时安稳些时日了。

说到这儿,他顿了顿,看了看御座之上皇帝的脸色,虽然说在坊间流传着许多传言 ,但他仍旧声音不带丝毫感情继续说下去。

“至于明年春天,匈奴单于将要迎接公主和亲之事……还请陛下早日定夺,以便臣等做出一个章程,免得失了汉家威仪。”

高高在上的皇帝嘴角不由涌起一丝嘲讽的冷笑。

“威仪?呵呵,窦卿是在说笑吗?这些屈辱的条件都已经答应了,在匈奴眼中,朕还有何威仪可言?”

“情势如此,大局为重。陛下又何出此言呢?”窦婴对皇帝的话不以为意。其余几个大臣也随声附和。

金阶高座之上,似乎是感受到了满殿暮气沉沉,刘彻觉得一阵厌烦,不想就这些再纠缠下去。

“好了!这件事朕已有决断,诸卿不必再多言。”

他摆了摆手,殿内沉寂下来,窦婴不再多说,退后归班。

太尉田玢微闭双眼,见窦婴吃瘪,心下暗暗称快。他觊觎百官之首的那个位子已久,对占据其上的窦婴已是越来越不耐烦了。

稍后却见太中大夫郑当时出班奏事:“陛下,此前交予微臣去勘察城外长乐塬一事,现已厘清明白,具体地形、草木、水土之属尽皆一一记载于册,至于封赐的地界疆域大小,唯请圣裁。”

说完之后,双手恭呈上一卷帛书,有内侍用托盘接了,恭恭敬敬放到了皇帝面前的御案上。

所有大臣面面相觑,不明白郑当时所说的是何事。纷纷以目相询,看向他站立的方向。而郑当时只是眼观鼻、鼻观心低首静默。正疑惑间,天子刘彻出言解开了谜团。

“既然那块地儿没有什么妨碍之处,就不必遵循于一些从前的旧例子了。嗯,就先按照千户食邑的标准赐赏吧。”说完一挥手,早有殿前奉谕博士伺候。

“传朕旨意,以长乐塬域界赐予长乐侯元召为沐汤邑,食邑一千户!”

金口玉言,传于含元殿内外,群臣心头大震。与从前元召只顶着一个长乐侯的虚名不同,天子御旨,赐封土地,食邑千户,这就是真正的裂土封侯了!

窦婴、韩安国、郑当时、汲黯等人先前已知元召所作所为,虽然觉得这次皇帝的封赏有些破格,与朝廷规矩不合。但更多的是为那小子的好运气感到高兴。

而更多的臣子们心中是大为不平的多。一个小小的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野孩子,竟然旬月之间青云直上,一步封侯,令人嫉恨。

田玢心中蓦的一动,这正是一个绝佳的切入点啊!计划中的事正愁不知怎样开始呢,现在机会来了,以这个没有什么根基的小侯爷作筏子,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之计可行矣!

千般计策怎堪用?一招锁喉正当时!大汉太尉武安侯田玢轻轻咳嗽一声,眼角余光正瞅到不远处的御史中丞赵绾向这边看来。

曾经谋划,各取所需,朋党之间,总是有些阴谋会相契于心,眉目达意,无需多言!

“陛下且慢!臣有异议。”突兀的声音响起时,诏书墨迹犹未干也。

刘彻居高临下,面无表情的看着从列班中走出的御史中丞来到阶下,行礼毕,开始说话。

“陛下,臣听闻,名爵乃国之重器,不可轻赏!非有大功劳与国者,难以得到。简拔超群,公平赐授,如此,才能够激励人心,褒奖勇士。使弱者变勇,勇者更勇!如当做轻易之物随意授予,适得其反也。所以古之贤君授予臣下爵位时不可不慎重。”

他说的这些还是很有几分道理的,群臣中不乏频频点头表示赞同者。御座之上的人却依然没有任何表情,只是在安静听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赵绾见有许多大臣听了自己的话后有所意动,精神一振,不觉声音也提高了许多。

“臣最近听闻,世间有元姓小子者,年纪不过弱冠,学识不及蒙童,竟然凭了一点奇技淫巧之术,博得太皇太后欢心,骤得侯爵之赏!朝廷内外已是议论纷纷,多有不可言说之语。而今日竟然又蒙蔽圣听,得裂土封邑,此诚从所未闻之怪异事。臣身为御史中丞,负有查奸纠错之职责,因此,见此等奸逆之事愤懑于胸,不可不言。臣请陛下收回成命,驱逐此奸猾小子,以慰中外之心也!”

他一气说完,并不看皇帝脸色如何,只俯首拜服,听候回音。

“哦,如此说来,赵绾,你是在指责朕用人不明,赏罚不公吗?”淡淡的话语中,任谁都听的出其中隐含的风雷之音。

“陛下,微臣只是尽自己的职责而已,纠错指正,就事论事,并无指摘圣意之处。何况,此事本来就不是出于陛下的初衷!”

“此话怎讲!?”皇帝的声音越发低沉了,观望的群臣中有些人心中已经有些隐隐的不安。

“以陛下之英明,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小小的侯爵而做出有损圣名之事呢?”赵绾的声音里有些别的意味在其中。

“赵绾,注意你的言辞!”丞相窦婴严厉的插了一句,语气冰冷。赵绾却并没有理会这当朝第一人,甚至连看都不看他一眼,依旧自顾自的说下去。

“这件事情,追根溯源,还要从太皇太后的眼疾开始说起。那姓元的奸猾小子也不知道是怎样的歪打正着,太皇太后的眼睛就正好在他手里复明了。老人家年老心慈,做起决定来就难免草率了些,因此,就赏了那个小小的侯爵给他,作为对他的酬劳,如果微臣所料不错的话,事情的由来应该就是这样了。”

此言说完,群情大哗!赵绾这家伙今天吃错药了还是疯了?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再笨的人这次都听出来了,这位当朝的御史中丞话中带了锋芒,矛头直接指向了长乐宫中的窦太后了。

御史大夫韩安国已是脸色铁青,这位老实人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副手会在这个节骨眼上突然发难。而且目标是那位手绾权柄隐身禁宫三十年的老人。这是想要干什么?

但,更震撼人心的话还在后头。

“俗话说,人之老矣,其善养也!因此,臣恳请自即日起,陛下独掌乾坤可也,诸事无须再报长乐宫知道,也好让太皇太后颐养天年,向天下人彰显我大汉尊老敬孝之意!”

御座之上刘彻的手有些轻微的发抖,额头青筋暴起,如果不是他控制住了自己,刚才真想抓起面前锦案上的镇玉砸过去!砸他个狗血淋头,砸他个满天昏。

自己好不容易盼到老祖宗态度的转变,一线希望就在眼前,只要自己的某些计划开始的润物细无声,循序渐进,再加上元召在两宫当中所起的作用,他相信,不用太长时间,老祖宗一定会彻底的放手的。那才是自己想要达到的最两全其美的局面!

可是现在,赵绾这个混蛋……就因为他的横生枝节,有可能长乐宫中的态度就会发生改变的!自己的一番苦心岂不是白费了?

想到这些,再看到依然拜在阶下的那个身影,心头的怒火就快压不住,正要拍案而起,呵斥责罚一顿时,局面又已改变。

只见在赵绾之后,郎中令王藏出班奏事,弹劾新封的长乐侯目无法度,竟然拐带公主夜出未央宫,实在是无法无天大不敬!传扬出去成何体统!臣身为郎中令,掌管掖庭,而无力制止,全因此人在长乐宫恃宠而骄的缘故。因此请求予以严厉责罚。

并且附议赵中丞之意,恳请归政,今后事勿奏长乐宫!

随后陆续有臣下拜倒附议,一个、两个、三个…………。

这是臣子的邀宠市恩?还是一场阴谋的开始?刘彻缓缓的坐回了身子。

风起含元殿,吹过殿瓦飞檐,檐角铜铃串响,隐隐似有金鼓杀伐之音。

长乐侯府中,元召并不知道以他为诱因的一场风暴正在酝酿中。他此刻正在详细的讲解着某些心中的设想。

大厅当中,气氛热烈。外面虽然已是冬意清寒,但此时在座众人都心中火热。

这一方面是因为元召说出的那些话使人振奋。另一方面,却是在当中的一口大锅灶上面了。

原来,冬来虽还未久,长安天气已渐寒冷。元召这才感受到千年之前的冬天与后世的暖冬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夜间冷的不行,这让他有些怀念那些有暖气的日子。闲暇有空时,忽发奇想,让管家元一挑选了几个身强力壮会做泥瓦活的家仆,按照自己的指挥,在这间大厅内垒砌敲打、改造一番,于是原先气派的厅堂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当司马相如、徐乐、聂壹等人都赶到长乐侯府的时候,从马车上下来,一个个都缩手缩脚裹紧了棉袍大氅,互相打着招呼抱怨着天气的寒冷,嘻嘻哈哈掀起厚厚的门帘,进到里面 ,却忽然呆住了。

热气夹杂了扑鼻香气迎面而来,温暖立即包裹全身,这里是另一个世界!

改造过的四周是一层薄薄的夹墙,墙角巨大的壁炉里,圆滚滚的油松木块噼里啪啦燃烧正旺,空气中有着原木的另一种香气。

酒坛已经开封,元召笑嘻嘻的站在当中一口巨大的锅灶边,用长长的木勺捞起一块在沸腾中翻滚的肉块,沾了一点细盐和茱萸粉,轻轻咬了一口,含在嘴里,鲜香触发了味蕾,不禁长吁一口气,好烫啊!呃,你们在门口呆看什么嘛?都过来吃哦,还不错!

刚刚推开新世界大门的人都拥了过来!忘了年龄和身份,笑着、闹着、争抢、品味、赞叹……!

还好,寒冷来临前,有人已经将温暖屯满了一仓,待你们来到后,可以聊解这世间的寂寥与苍凉!

庭院西风凛冽,室内酒罢添茶,长乐侯元召带了一丝笑意,淡淡的想……。

正文 第八十六章 纷纷世上潮 当时正年少

《大汉帝国史?建元大事纪略》记载“冬十月,有星饽于东北,天象变。有朝中大臣因长乐侯之故,奏请毋需奏事与长乐宫。帝震怒,御史中丞赵绾、郎中令王藏皆下狱,寻自杀。大臣多有被谴责者。丞相窦婴、武安侯田玢因当殿纷争,大不敬于御前,被勒令回家思过……。”

历史的简短记载并不会留下多少详实的真相,史官的笔墨如刀削去枝叶藤蔓,只余了大体的脉络,任由后人猜想评说。

只有当天身在含元殿的所有人,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丞相窦婴从来没有想到过,会有人当殿公开直斥太皇太后之非。

当看到竟然有十几名大臣跟随在赵绾、王藏之后伏于殿前,一致附议,恳请天子独掌乾坤,以便让太皇太后颐养天年的时候。即便是耿直如他,也已经明白这绝不是一次简单的临时起意,更不是为国为社稷的忠贞行为,而是一次畜谋已久的逼宫!

随着这几年皇帝的逐渐成长,尤其是与阿娇皇后之间的裂痕加深,两宫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有些微妙起来。

作为百官之首当朝宰辅,处理起朝中各系势力的复杂关系时,窦婴有时是感到有些吃力的。他能够安然而坐在那个位子上这么多年,一方面是凭借了从前平定叛乱所树立起的巨大威望,另一方面就是有几分窦太后的关系了。

好在,这些年长安一直安稳无大事,虽然北疆不时燃起战火,但朝堂上还算安稳。作为丞相,局面尽可维持的来。

可是今天,当着一干重臣的面,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看到皇帝阴沉着脸色,没有说话。窦婴早已怒火中烧。

“尔等身为人臣,竟然口出不逊,含沙射影指责太皇太后老迈昏庸!真是岂有此理!陛下,臣请对这些为臣不尊者治罪,以儆效尤。”

窦婴鬓发虽白,此时瞪起虎目,戟指而斥,又找回来几分当年沙场骁将的气势。

皇帝刘彻这会儿反而有些平静下来,摆手示意窦婴稍安勿躁。

“赵绾、王藏,你二人既然为首议者,朕今天问你们,今日之事,是为长乐侯乎?是为长乐宫乎?”他的语气平淡,听不出是什么意思。

赵绾稍稍犹豫了一下,但他随即想起自己暗中揣摩过的皇帝内心和某人对他说过的话,意志又坚定起来。也许莫大的富贵就从此时开始也说不定呢!

“陛下,两者皆是微臣要启奏之事,并无分别。恳请陛下纳柬言听。不负臣等苦心。”

其余十几个大臣也纷纷叩请附议。

见皇帝意味不明,另有些持重大臣心中焦急,此时朝中绝对不能闹出两宫纷争的局面啊!

“陛下,臣汲黯赞同窦丞相所言!对此妄揣圣意、欲乱国政之辈可严惩也!”

汲黯的话,震耳发聩,极有分量。

随他之后,太中大夫郑当时,御使大夫韩安国等也出班表明态度,以大局为重,绝不允许出现破坏当前朝政格局的事情发生。

而廷尉张汤、太尉田玢的态度却是希望皇帝刘彻好好考虑御史中丞等人的奏议,再做决定。

见朝中排位仅在自己之下的当朝太尉竟然也赞同那些乱臣贼子的谬论,窦婴再也压不住火气了!

窦婴与田玢两个人素日心中芥蒂已深,只不过同殿为臣,还勉强维系着表面的和气而已。今日三言二语,话不投机,终于撕去了那层浅薄的面纱,露出了权利那狰狞的真实面目。

当殿中群臣分成了两派,对峙争论,而大汉丞相与大汉太尉已经撸起袍袖,要出去上马轮刀见个真章的时候,九重宝座上的青年天子霍然起身,拔出了身后剑架上的龙璋宝剑,“咔嚓”一声斩断了御案的半边!

“你们,还是这大汉的臣子吗!成何体统。”龙颜震怒,非同小可,臣下一起躬身请罪。

“朕今日在此重申,大汉天下,两宫一体,朝政大计,治国主张,仍旧都需要太皇太后的提点。内外众臣再有妄议政体者,罪无可赦!都给朕谨记!”所有人都心中一凛,更有的脸上暗暗变色。

“至于今日事……。”他略一沉吟,终是下了决心,转过身去,不再看阶下的臣子们。侍立一边的内官连忙躬身静听。

“传旨,赵绾、王藏掳去官职,下诏狱,着廷尉府审理情由,具结来报。其余附议此事者,杖责。”

圣心难测,帝王威严,口含天宪,一言决生死!

相关臣子们已是面如土色。早有羽林军殿前侍卫上前来,拖将出去,各施惩罚不提。

刘彻缓缓转过身来,看了看底下从乱哄哄转为噤若寒蝉的场面,感到一阵没来由的厌烦,这不是他想要的锐气,也不是他想要的朝堂!

“丞相窦婴、太尉田玢身为宰辅、百官表率,竟然当殿互相咆哮,有失大臣体!着交卸差事,回家思过……。”

说罢,挥手退朝,自回后宫去了。

底下众臣散去,未曾想今日有此风波,各怀心事。

而看到走在身前不远处窦婴有些佝偻的身形,田玢暗自得意,自己虽然与他一样,也受到了皇帝的斥责,但窦婴在帝心中的失分却更严重的多!

他心性狡猾,早就看出当今天子的野心与抱负,只是窦太后健在,诸事都压制着而已。窦婴老矣!早就不堪少主之意了,可笑那老家伙还栈位不去。哼哼,这次就再给你在皇帝心中抹些黑!

至于自己受得这点小小惩罚又算得了什么!只要能想办法把窦婴拉下位来,这些代价还是值得的。

如果窦婴去位,无论是资历还是人脉,大汉丞相的位子就非自己莫属了。到那时,想必太皇太后早已经故去了。宫中有亲姐姐王太后照应,朝中凭自己的手腕,还不是呼风唤雨,一代权臣遥遥在望矣!

何况,田玢心中还有着更隐秘的想法和期待。与淮南王刘安的某些秘密约定,与大长公主府的某些权力交易,都让他的内心滋生了无尽的野望!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那么……九五之位呢?”

这次利用朝中某些大臣挑起事端,虽然没有达到他最理想的预期,但他相信,已经在两宫之间又扎下了一根刺!虽然现在不会怎样,但总有会发作的那天的,那就是他这个八面玲珑之人的机会了。“浑水摸鱼、火中取栗”可正是他的拿手本领呢!

“那两个傻蛋,还真是以为这样就会投了天子心意呢!呵呵,真是蠢得可以。不过,可不能让他们说出去自己对他们教唆过的那些话啊!而要不想泄露天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变成死人了。诏狱之中嘛,倒是需要费些手脚……。”

事实证明,就算是在诏狱之中,要想把活人变成死人,还是有许多办法的。

所以,等到第二天,御史中丞赵绾、郎中令王藏就自知罪大,自缢而亡了。

而当传旨内侍来到长乐侯府的时候,暖洋洋的厅堂中,品茶谈论,正在热闹。

接旨完毕,众人大喜,都替元召高兴。天子亲诏,裂土封侯,小小年纪 ,恩宠无加!

传旨的内侍却是老熟人了,正是当初最先去梵雪楼采办新茶的庆松,因为办差得力,讨了老祖宗欢心,现在已经升为甘泉宫总管了,也算是沾了元召的光。因此 ,到了长乐侯府,满脸堆笑,格外欢喜。

元召对他一视同仁,并不因为他的身份而不同对待。拉了他手,对大家略一介绍,然后让至座上,喝杯热茶驱寒。

庆松总管看着元召,心下感慨。这才几天功夫,昔日那个普通孩童就成了钦封的侯爵了!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当下几杯茶罢,皇命在身,不可久待,庆松告辞,带了一班宫中侍卫往外走之际,拍了拍元召肩头,附在他耳边轻声低语,把上午时分含元殿中朝会发生的事情简明扼要大略说了几句,元召会意,点头示意已记在心里。

目送车马走远,众人重回厅内,再次给元召道喜。喧闹一阵后,安静下来,看向他的眼光更是不同。

早些时候,元召已经对他们大略说过一些打算。他原先的计划是在长安城附近找一处宽敞之所,把自己想发展制作的一些东西集中一下,利用这个时代的条件,建造一处类似于后世工业区性质的所在。

此前,他在天子御前所提的某些要求,都是围绕这个目的来的。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皇帝刘彻竟然直接把长乐塬赐封给了自己,这一下子就成了长乐侯的私人领地了?元召不禁挠了挠头,有些不太适应这万恶的封建社会的特权啊!

不过,这样一来,以后在自己的地盘上,有些事就更好办多了,元召不禁信心大增。

面对大家期盼与欣喜的目光,元召淡淡的笑了。回头对在窗边观望的双姝姐妹打声招呼,不一会儿泠霜泠雪抱过一卷布帛,在厅堂中间铺开来,但见在灰白底色上,涂抹了五颜六色的图案。

元召看着这卷耗费了自己五六个夜晚的东西,还是有些遗憾的。没有纸啊!制作不了标准的图纸,只能用这些暂时代替了。

“这就是我想要的长乐塬未来的模型了。现在,万事俱备矣!”

阳光透过世间红尘,似已参透这布帛间的因果,寥寥数笔松墨,勾画不出年轮的颜色。相逢又琴声悠扬,意气风发少年郎。他年长乐塬上,谁在轻声唱,犹记当初旧模样!

正文 第八十七章 山长水阔处 曾为谁驻马

冬日的长乐塬,有淡淡的薄雾弥漫,渭河环绕半边,径奔东流,直至长安城东。所谓“八水绕长安”,渭河就是其中最汹涌的一条支流了。

深草枯败,草木凋零,就连远处连绵起伏的终南山也失去了生命一般,天地灰蒙蒙一片,等待着初雪的到来。

一阵马蹄声响,踏碎草末,惊扰了寂静,也打破了长乐塬的苍凉。

有三匹马遥遥飞驰在最前面,互相追逐,最先不分前后,相持片刻的距离后,终于,那匹黑色的如同闪电一般,越过左右,脱颖而出。

看到黑马上那个娇小的身影随着颠簸起伏越来越远,两匹枣红马上的俏丽女子边打马追赶边对视一眼,心中大为不服气。

明明是一起学的控马之术,她为什么就比自己姐妹强?哼!一定又是小侯爷偏心了……。

似乎是感觉到了某种深深怨念,早已经被远远甩在后面的元召突然打了个喷嚏,带住了坐骑,眯眼遥望了一下在草木起伏间的三个黑点,又看了看在边观察地形边议论的主父偃和徐乐聂壹等人,揉了揉额头,有些许的无奈。

马是北地大商聂壹特意从燕地运来送给元召的,算是庆贺元召封侯开府的礼物。

一共二十匹,全是精挑细选的纯种草原烈马。在这个时代,一匹好马的价格不菲,而聂家出手如此大方,也足以看出其深厚实力了。

看到拴在侯府后院马厩里的这一溜雄俊的高头大马,小冰儿的心里蹦跳,眼睛发直,长久以来的某个梦想似乎触手可及!

而当她听到身边的小侯爷师父隐含了揶揄的笑意说让自己去随便挑选一匹时,那一刻,满身心的巨大幸福汇聚起来,只有一个念头,师父真是世间最好最好的人!

就算是在这个时候,她也没有忘了照顾师弟,呃,虽然他一直死活绝不认可这个称呼。看过去时,却见那木讷的少年有些呆,不禁向他连使眼色,示意赶紧开口也要一匹啊!

崔弘转头时,看到元召对自己笑着努嘴,示意赶快去挑。他心中大喜,早已顾不得理会小冰儿边走边嘀咕也不知道谢谢师姐的提醒话了,直直的奔了马厩而去。

崔弘选的是一匹大青马,而小冰儿却是一匹大黑马,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

元召扫了一眼,也不禁暗赞这匹马的雄俊。

他前世因了某种需要,曾经在军马场中待过很长时间,从那些马场前辈那里学过很多相马之术。

小冰儿挑的是一匹幼马,身量刚刚长成,但身形气势已初现峥嵘,四蹄硕大,头小颈长,元召一眼而定,此是龙马而非凡马也!

而小冰儿乍得爱马,喜欢的神采飞扬,顾盼之间,无形中流露的一种凌厉之气倒是人马相得益彰!

看到元召凝视自己牵着马的专注眼神,小冰儿心中有些忐忑,难道这匹马不好吗?还是师父舍不得呢?

她把疑问说出来时,却看到眼前只比自己大了一岁而被自己称为师父的人笑了起来,笑容里似乎藏了某些神秘。

“小冰儿,这是一匹宝马啊!师父今天就把它送给你了,嗯,送它一个名字吧,就叫'冠军'。希望它能配的上你的将来。”

将来啊?师父,我的将来会怎样呢……年仅七岁的小冰儿用手轻轻抚摸着冠军的鬃毛,任由它用粗糙的舌头舔着手背,歪头看着比自己高不了多少的元召,心中是金色的梦想。

而八年之后的某个大漠落日的黄昏,万军之中,金色的晚霞映射在红袍金甲的将军身上时,卸去胭脂妆,手挽梨花枪的女儿心中有对万里之外的某人的淡淡思念。那时,今日的这些话又会浮上心头。

千军万马,纵横驰骋,威震天下,冠绝六军!坐下名驹字“冠军”,大旗飘扬“冠军侯”也!

那时,“小冰儿”这个名字,在这世上也只会有一个人还能叫的。

当然,现在她还要跟着师父好好习练武艺,还要认真的去努力看懂他写给自己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所谓兵法战术,虽然她不知道有没有用,但,只要是他要求的,自己都会去做好的,并且要做的最好!

因为,最近她感到了一种小小的威胁。

“一定要比她们强一百倍啊一百倍!哼!”小冰儿又一次用手摸了摸自己稀疏而发黄的头发,低头看了看一点都没有发育的身子,感到有些气馁。但随即又暗暗给自己打气一番。

威胁的来源是侯府中新来不久的那对姐妹花。小冰儿敏锐的感觉到师父好像对她们有些特别对待。

“不就是长得好看些啊?有什么嘛!整天在他房间出来进去的。”小小的怨念累积着却无人诉说。

终于有一天,愤愤不满的萝莉与青春无敌的少女狭路相逢,擦出了火花。满心想教育她们一番的小冰儿才震惊的发现,对方是隐藏的高手!

谁胜谁负,结果如何,那场比试经历了什么?除了她们三人,无人知道。只是从此以后小冰儿练功更努力了。

在闲暇时,小冰儿发现她们姐妹竟然也在侯府小校场上打马飞驰,引弓射箭,她心中的危机感更加严重起来。

好在,她天赋极高,学什么都快。又肯吃苦,很快就掌握了控马的诀窍。现在已经与“冠军”建立起了很好的感情,相信离师父所说的人马合一,灵性相通的境界已经不远了。

小冰儿一手控缰,在奔驰中转身回头,见泠霜泠雪已经被远远甩在了身后,不由得心下得意,哼起师父经常在嘴边的那首小曲。

“高山与明月,不曾有过盟约。

星辰与大海,伴潮汐起落。

春风温柔拂过绿叶,盛夏玫瑰怒放如火。

寒夜曾冰封千山寂雪,明眸双剪倾尽秋水碧波。

痴心人迷路在纵横阡陌,心甘情愿戴上世间的枷锁。

勘不破红尘执着,放不下两两相悦。

去日因、今日意、来日果。

万般对错都是我!

爱恨又如何?

只是可念不可说……。”

她小小年纪,并不太懂的这些句子中的意思,只是单纯觉得好听而已。而且,每次看到师父边做事边小声哼唱时,那种偶尔流露的神态,却有一种她不知道怎么去形容的感觉。

那是大人们的世界里叫做沧桑还有略微忧郁的东西吧?可是,师父还不到九岁啊!也许他真是如前段时间的传言所说的那样,从天外而来?小冰儿的心里充满了疑惑和神秘。

此是今日无事,在管家元一的一再要求下,元召终于答应带着他们来自己的新领地视察一番了。

喝茶写字的主父偃放下一切,穿上了长袍。最近就暂住长乐侯府的徐乐聂壹听说后也十分感兴趣。泠霜泠雪换上了一身劲装。崔弘小冰儿早已牵马在等待着了。元召瞅了瞅大家兴奋的表情,呃,好吧!既然都要去,就权当是一次集体郊游了。

此时看着这块已经属于自己的土地,一眼无际,满目苍凉。元召感到的是前路的漫长。好在,蓝图已经绘就,相信不久之后这儿就会变得不同。

“此地背靠终南山麓,面临渭水之滨,林木葱茏,气运蒸腾,真是一块风水宝地啊!小侯爷得赐封此处,必将如鱼得水,吉人天助。”

主父偃手捋须髯,游目四顾,大为感慨。他精通诸子百家经史子集,占卜星象纵横之术也有所涉猎。对长乐塬的地形走势水土草木看罢多时,心有所感。

元召点点头,他虽然不是太在意这些,但此处临近长安,政令通达,大道顺畅,毗邻渭水,船舶方便,将来水运自然也可以利用的上。这些便利条件却都是省却不少功夫。

徐乐聂壹想起不久前看到元召所绘制的那帧模型来,又不免细细询问,元召一一详解,对照地形,大略指点一番。

两人心下火热,小侯爷办事实在是让人大可放心!虽然现在此地还是刚刚开始谋划肇基,但相信以他的手段,再加上占据如此四方辐辏之宝地,荒原变繁华指日可待。

而管家元一等人更是心中振奋,听完小侯爷的那些高瞻远瞩,再看向脚下的辽阔土地,仿佛已经开始长出金子来了。

他们在此处边缓缓纵马边指点议论。而不远处的那对姐妹与小冰儿早已来回驰骋了个够了。

泠霜泠雪自小一直就在长乐宫中长大,从来没有如今天这般放纵高兴过。如同一对出笼的鸟儿,广阔天地,无拘无束。

原来她们刚被太皇太后安排来到长乐侯府的时候,心里是有些惶恐不安的,不知道等待着自己的未来命运是什么。

后来就见到了小侯爷,原来自己的新主子竟然是这样的人。她们虽然没有伺候过人,但也听到过许多勋贵之家的那些虐待甚至私杀家仆的传闻。太皇太后甚至还为此专门下过懿旨,严厉禁止私刑!实际仍旧是制止不了的。

可是,小侯爷与她们听到见到的所有人都不同。这一段日子的贴身服侍,她们能感觉得到他对所有府中仆从的态度都是一视同仁的,很多事情上甚至是同他自己一样平等相待的。

对待自己姐妹,除了他喝醉的那晚毛手毛脚过之外,别的任何事情上都是很尊重的。在某些时候,内心敏感的泠霜甚至有一种错觉,小侯爷是把她们当成了家人,就如同兄弟姐妹一般的随意。这个发现让少女心里充满了满满的喜悦和满足。

听说,小侯爷从小在这世间已经没有了亲人,虽然有过一个师父把他抚养大,但后来也不知所踪。他一个人流浪到长安,才有了现在的这番际遇。

既然太皇太后交代的任务是要好好的保护好他,那么今后就好好在他身边,无论遇到什么艰险,解他烦忧,悲喜相伴。

至于现在在不远处一箭射落一只秃鹫后挑衅般向这边张望的小丫头嘛……姐妹俩对视一眼,心意相通。

怎么能输给一个黄毛丫头呢!山长水阔,两匹枣红马如风卷过,三个人莺声燕语嬉笑打闹的声音又渐渐远去……。

正文 第八十八章 侠骨何须剑 深草无形杀

长安府衙的总捕头云猛今天有件事难以拿定主意。他来回姚尚的签押房几次了,却发现姚师还没有来。

“姚师”这个称呼,是府衙上下人等对姚尚的尊称,这是他用自己的智慧和多年来处理内外关系所积累的威望得来的。

云猛急切的需要把昨夜的事报给姚师知道,听他分析个明白。

昨夜巡城捕快偶遇入室采花大盗两名,追捕缉拿时,未曾想对方武技非凡,打斗过程惨烈,巡捕死伤五六,后来还是在闻讯赶到的骁骑校尉帮助下,一轮羽箭射过去,一死一伤,总算把人留了下来。

带回府衙略一审问后,此人却十分彪悍,拔去腿上箭枝,满面血污,破口大骂,敢坏爷爷的好事!今夜过后,必让这长安城大乱。

巡捕领队见手下伤亡,而此贼又如此大言不逊,不敢自作主张,连夜报给总捕头云猛知道。云猛赶到狱中,详细问过情形后,一时无法判断这家伙说的是真是假。见贼子一脸倨傲冷笑,云猛对左右使个眼色,手下人都明白,老大要上手段了!

“三木之下,何求不得!”事实证明,再倨傲再坚强的贼人也很难熬过酷刑的折磨啊!

半个时辰后,昏黄的光亮中,夹杂着受刑后的痛苦呻吟与喘息,捕快们“哗啦”把狱中栅栏用铁链锁上,又关上沉重的木牢门,隔绝了内外。

云猛擦了擦手上的血迹,脸色阴沉,刑讯后得到的消息让他有些隐隐不安。

“流云帮……又是他们!这是要搞事啊?”

被骁骑校尉射死的那个是流云帮的一个堂主,而在府衙大狱的这个,据他自己招供名叫郭京儿,正是那位传闻中的流云帮帮主郭解的亲外甥。

云猛未曾跟随汲黯之前,也曾经在江湖道上是一位人物,少年侠气,肝胆慷慨,自然知道关西郭解的大名。

郭解成名已久,修习的是从春秋剑客传袭而来的钝剑术,本人的武艺修为据说已臻化境。

而且,帮中暗堂高手云集,传闻不乏当年七国叛乱的许多余孽隐藏其中。只是,郭解与朝堂内外的某些官员关系复杂,因此有司无力去追查。

流云帮的势力在郭解手上短短几年时间,就已经遍布天下,不得不说与他背后力量的支持是分不开的。

而现在,一直身在关西流云帮老巢的帮中精锐竟然齐集长安,说是要来为死去的兄弟们讨还公道!

这让云猛想起了几个月前的那桩公案,尸横遍地、血字立威!那次死的果然都是流云帮的人马啊!如果是为了那次的旧怨在城中闹出什么大事来,倒是一件很棘手的事。

“只是这件事情……与长乐侯有什么关系呢?”

此时,看到坐在对面的姚尚听完自己的详细诉说后变得有些凝重的神情,云猛不禁迷惑的问到。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几个月前那次的事……就是长乐侯所为了。”素有“智囊”美誉的姚师脸上流露淡淡的苦涩之意。

“什么……你是说?啊啊,这不可能!”长安总捕头瞪大了双眼,这一惊非同小可。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真是好气概啊!”姚尚并没有给他过多的解释,只是低低吟诵了两句,心下无限感慨。

那次长乐侯府豪饮,云猛也曾与元召拼酒而醉,自然记得这两句出自当日席间那位司马公子抚琴而歌的《侠客行》。

这样的诗句,但凡豪侠之士无不喜欢!也曾少年任侠过的云猛当然不会例外。酒意上涌,血脉偾张之际才知道此诗就出自身边低眉浅笑的小侯爷手笔,当时还为此又豪饮三盏,以示激赏来着。

可是,现在他的思维有些乱,怎么也不能把那个有些腼腆的影子与无上凌厉的杀神重合起来!

“别多想了,我们赶快把这件事禀报大人吧。流云帮这次倾巢而出,恐怕来者不善,劝大人早做些安排,别弄出太大的乱子就好……对了,长乐侯今日何在?”

“听说,好像是一早就出城去长乐塬看新赐的封地去了。”话一出口,云猛猛然意识到了什么,与姚尚对视一眼,尽皆神色大变!

未央宫皇城中,因今日并不是朝会的日子,所以皇帝刘彻的心中还是有些轻松的。此时正在皇城东南角的甘泉宫露台上,一盏新茶,袅袅清香,倒是惬意。

侍卫内监们把燃烧了通红木炭的熏笼抬过来,阵阵暖意,驱散了帷幕间透过的清寒。

刘彻把手中一卷竹简放下,喝了一口暖茶,扫了一眼侍立在侧的几位侍读文学博士。

“上次词林苑选贤的文章,朕虽然还没有一一看遍,但到今日为止,却已发现了不少良材了。呵呵,朕出的这个题目,果然还是能从中看出许多人的心性如何的。”

“位卑未敢忘忧国!陛下此语振聋发聩,令人振奋。”为首一人,躬身施礼。

“哦,小倩有何见解?说来听听。”

“陛下,此次选贤,开前所未有之先河,与从前举贤不同。所有士人按题而作,直抒胸臆,发心中之感慨,直达圣听,择优而录! 可谓真正为国选贤矣。”

被天子昵称为“小倩”的侍读一番话很是诚恳。

“哈哈!是啊,世间芸芸,如明珠遗草泽,玉璧抛山野,此类不可胜数!这样的尝试,可以说是一个好办法,能真正为国家发现良才美玉。”皇帝很是得意。

“至今日,朕所阅卷册,发现博学多才之士众多,见识非凡者也大有人在。”说到这儿,他手指点了点御案。内侍会意,连忙铺笔记录。

“庄助、朱买臣、吾丘寿王、枚皋、司马相如、终军……。”皇帝连着念了十几个名字,内侍不敢懈怠,一一记下。

“这些人的策论风格不同,文笔各异,却都言之有物,朕观之,皆有可圈可点之处!尔等可选其精彩编辑成册,以备后览。”

“陛下英明!圣意天纵,匠心独运,社稷之福!”几个侍读一齐躬身接旨拜贺。

“好了,这些恭维话就不必说了!这个法子却不是朕想出来的,无需夺人之美。只不过这第一次为国所用的却是朕,也足以载之于史册了。呵呵!”

刘彻好大喜功的性格却是天生的,对能铭记于青史的事情素来都很热心,史上第一次出考题选贤才这样的首创之功当然要好好记载下来了。

一边的太史令属官连忙润笔铺开竹简,把皇帝的一番话完整的记录下来,待回去后报太史令司马谈大人修改后,就可以记于史册了。

“别忘了添上一句啊。”刘彻转头看了看史官,想起什么似得。属官停笔,静耳倾听。

“命题释义,为国选贤,首议者长乐侯也!其功不可没。”

宫台寂静,帷幕轻飘,只有史官运笔走墨沙沙作响,侍立之人无不心动。

“长乐侯还真是简在帝心啊!此人前途必定不可限量。”

“位卑未敢忘忧国,原来也是出自此人之口。能作此语者,心中胸襟令人钦敬!看来,有必要去长乐侯府走一趟了,如此人物结识一番,倒也不辱没了曼倩的操守。”

身形洒脱、英眸睿智的东方朔双手笼在袖中,心里淡淡思量。

在这个时代,东方曼倩,这是一位真正的智者,有着敏锐的触觉,这次皇帝亲自出题选贤,而题目就是“位卑未敢忘忧国”!这是一个明确的信号,标志着地位底下的学子、普通的百姓也可以凭借胸中学识参与国政大计了!

皇帝已经对勋贵大臣、贵族门第把持的暮气沉沉的朝堂非常不满了!青年天子需要的是一股锐气勃发!这次选贤后,也许就会有一批新鲜血液很快补充进来了!虽然现在还只有很少的人意识到这一点,但这就是将来的事实。

“也许,从无名山野小子而一跃青云的长乐侯就是这第一个幸运儿吧?”东方朔暗自想道。

果然,他的猜想没有错。皇帝今天兴致很高,话语就轻松许多。

“此次朕之所出题目出处,有人知道,有人不知。这正是当日那小子金殿奏对所说的原话。其言虽浅,其意却深!此次朕就是要借用其意,来看看这天下有多少真正的忧国忧民之士能为朕所用!”。

天子纶音,朗朗露台,传于中外,广播四方……!

而此时离城八十里之外的长乐塬上,元召率领的“郊游团”还并没有玩的尽兴。都跑马半天了,还没有看到边际。这片地面可真辽阔啊!这是现在所有人的感叹。

此时初冬,灌木草间、小片树林里有的是飞禽走兽。最先只是小冰儿与泠霜泠雪在引弓射猎,暗中较劲儿,互相不服气的比试着箭法高低。

后来看到她们马鞍后挂着的丰厚收获,崔弘终于忍不住了,也不再在元召身后装稳重了,瞅个机会撒开大青马,也跑去追赶猎物了。

公子徐乐也是文武双全的任侠之人,见此情形哪里忍得住手痒,从家仆手里接过弓箭,哈哈大笑着打马追着就一起去了。

主父偃、聂壹却是年纪大些,玩不动了,只是笑眯眯看着这些年轻人风驰电掣、纵马驰骋的情形,有些感叹年华似水,白发无情。

元召是个尊老的好孩子,自然要陪着他们,在一处平坦地儿扎下帐子,暂且休息一番。又取出随身带着的酒壶递给他们,两人大喜,各饮几口,意兴大发,与元召谈论些将来在这片地界上所想的一些打算,却是畅快。

一箭之地外,红衫黑马的影子越奔越远,飞骑过平岗,矢去点寒芒!小冰儿扭身挽弓之间,一只欲要扑袭她的苍狼已被飞羽贯脑而亡。

正要挥手向甩在身后的泠霜炫耀时,忽听一声娇呼“小心!”,小冰儿心中一惊。

眼角撇过时,有几道绳索蓦然从深草间升起,“冠军”将要落蹄之处,避无可避!几丈开外,寒光闪亮似雪,如刀山盖顶,杀机突现……!

正文 第八十九章 刀光藏魅影 剑气碧烟痕

几座小丘之后,面相厚朴身形如山的男子盘腿而坐,一把连鞘的重剑横在膝前。

西风吹动垂下的鬓发,有丝缕的霜白,身虽不动,气机凝聚,一如这连天深草,无尽绵绵。

江湖相传,春秋九大名剑墨锋、澡雪、赤火、紫钗、干将、碧水、无缺、鱼肠、青戈。世间流传,皆是绝世神兵!

春秋战国历经几百年,无数侠义肝胆、英雄传说,都铭记在这些名剑锋芒之中。只是可惜,后来历经秦末战乱,九剑大多已湮没在风烟深处,不知所踪。

而男子膝间所横正是流云帮之宝“无缺”!重剑“无缺”已经很久没有出过鞘了,这把春秋古剑在这世间的最后一次扬威是五年之前。

素有大侠之名的剧孟在流云帮总坛被一剑破功,喋血大殿,从此再也没有能力对抗新帮主的命令,流云帮就彻底从朱家天下变成了郭家天下。

而今又五年过去了,距离当初那夜帮中巨变也已经十年。只是,缠绕他心中的余孽仍旧无尽,心障不除,百尺竿头难以更进一步!

这次就彻底都了结吧!名叫郭解的男子终于睁开了微闭的双眼,已经有轻微的人声和马蹄踏响在不远处。

郭解四周扫视一眼,帮中的高手精锐这次来了大半,都在静伏等待着一会儿的捕猎。

而更远的地方,看似寻常的草径树梢、林边石后,有隐隐气息流动的地方,那是帮中暗堂几个长老的所在了。

“狮子搏兔,必尽全力!”这是他一贯的作风。虽然知道根本用不上这些力量,但,这些帮中高层都已经赋闲的太久了,锋芒磨损了可不行,杀人的刀还是要经常见见血的!否则,真正到需要大用的时候会误事。

至于要对付的人据说很厉害,这不在他的考虑之内,因为他有这个自信。不论其他,暗堂的长老们可都是在当年那场七国之乱中幸存下来的顶尖高手,都是曾经在各蕃国王府中供奉着的人物!

在那场血雨腥风中,他们每个人手上都曾经沾满了无数对手的鲜血,是真正的血浴魔神!他不相信这世间有人能敌得住暗堂两名长老的联手,就算是自己也不行。

几个月前,关汉道分舵大半精锐折损在长安,只余副帮主林八方狼狈逃回,缺了一臂,也已是废人。

“流云帮人等再入长安城者,死!”林八方带回的口信让人愤怒。就只为了这句狂妄至极的话,不管对手是人是神是魔,流云帮上下也必要血债血偿了!

所以,这次郭解亲自来到了长安,要把所有的恩怨来一次总解决。清除余孽,雪耻前恨!也好让某些背后的朝廷大佬看看,流云帮仍旧是解决世间事最好用、最锋利的刀!

这段时日在长安街肆,道左楼头,暗堂长老曾远远的观察过林八方所说的那个孩子,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从外表也看不出身手如何。

练武之人都知道,再有天赋的人,即使有世间最高明的师父教导,没有十年的苦功,也绝对不会有什么大成!他才多大?

因此,长老们评估之后认为,林八方所说的对方以一人之力斩杀无算是绝无可能的事。那次应该是有人在暗中帮助才是真的。

本来,流云帮人众聚集到长安后,就已经做好了动手的准备了。只是后来,接到背后势力的密信,才又暂缓了这些时日。这倒不是因为对方是一个侯爷的缘故,流云帮连刘姓王爷都曾经弄死过,何况是他!

真正的原因是这小侯爷身上据说有着很多有用的秘密,要求不能伤其性命,最好是掳走完事,留待有大用处。

既然如此,就需要等待一个机会了。一番策划后,自昨夜开始行动,却是顺利。今早又接到在长乐侯府附近监视的帮众来报,那小侯爷奔城外来了。此正是天赐良机!

长乐塬上,风吹草低,杀机冲天而起,小冰儿一马当先,无意中就踏入了生死圈中!

“冠军”从草原被运送到长安,多日已经未曾尽情的奔驰过了,这次好不容易可以撒开欢儿的飞奔,这小半日下来,正是鬃毛乱乍、四蹄翻飞的时刻。

踏碎衰草,飞跃平岗之际,忽觉背上小主人惊呼声中,纤足用力踩紧了马镫,手中缰绳使劲拉起马头,示意它快躲!

“冠军”眼眸如灵镜,映射出向自己袭来的几道寒冷光芒,电光火石之间,长嘶一声,人马心性相通,后蹄用力,一跃而过,三道绊马索落空!

小冰儿反应迅速,她虽然没有什么对敌经验,但从小在街道上打群架惯了,保命的经验却是丰富的很。飞马而过的瞬间,眼中所见刀光人影,早知道不妙,心念急转间,屈膝轻点“冠军”的脖颈,猛的转个方向,斜刺里冲了开去。

几柄砍过来的刀就此被躲过后,偷袭的几人没想到她如此灵敏,稍一愣神,随后追来。而前方蓦然一根长棍自右边扫过,直奔小冰儿腰间,小冰儿眼疾手快,借了马力,左手用掌中弓挡了一下,右边顺势把鞍下的长枪已挽在手中。

用棍之人是一条壮硕的大汉,臂力沉重,素来在帮中以威猛著名。本来看马上只是一个小小女童,并未在意,手上也不过用了五六分力气,满以为一棍就能扫落,不想她身子灵活,以柔克刚,竟然用弓弦化解了招式的劲力,心中倒是略感惊奇,见她马儿已驰过眼前,欲要逃窜远方。

这汉子大喝一声,一招“泰山压顶”凝劲而生,木棍挥到一半时,嗡嗡声大响,显得气势非凡,夺人心魄!

他也是帮中的一名头目,武艺自不必说,正为这一招之威而暗自得意时,忽觉马上的小小背影似乎转了下身子,眼前如同桃花乍开,一点寒芒吞吐,闪电而至!

在后面追赶和周围拥上来的流云帮众眼中,看到挥至一半的木棍凭空凝滞了一下,然后再无法前进半分,然后慢慢垂下,跌落尘埃。

小冰儿看了一眼那大汉因为恐惧惊骇而瞪大的双眼,却并没有感到一点害怕,血从枪尖边缘涌出来,与红樱相映,更显殷红。

“唰”的一声,当锐利的锋芒从死去的敌人喉间撤回,师父亲手做成的腊木杆长枪挽在臂间时,小冰儿第一次感知了生死由我的力量!有一种奇怪的情绪从心底渐渐升腾!她现在还并不懂得,那是因为手刃敌血而激发的骨子中的野性。

原来杀人是这样的感觉哦!往日那些枯燥累乏的训练在这一刻终于让她知道是多么宝贵。

“一招制敌,后发先至!”这就是小侯爷师父交给她的对敌绝技。

“我教给你们的是杀人的招数,如果做不到一招毙敌,那就是失败!”

心头默默记起师父用严肃的语气对她和师弟说过的话,面对蜂拥而来的刀光与狰狞面孔,第一次杀人的小冰儿停止了逃跑,长枪横挽,稳坐鞍上,心似静水,人马如松!

这一切发生的很快,也就是几个呼吸之间的事。原本埋伏者只是想把这单骑闯入的人快速料理了,免得打草惊蛇,吓跑了已经相隔不远的猎物。没想到这不起眼的女童竟然如此厉害,一个照面就把他们这一队的头目给杀了。

“一枪封喉!”这么凌厉的杀招出自马上的小小身影,余人无不大惊!再也无人敢于轻视,各持兵刃,围将上来,刀影如虹,杀意陡生!

“冠军”体型高大,小冰儿掌中枪又长,占了很大便宜,当下挑、扎、崩、打,疾如闪电,一时间五六个高手近身不得,倒是被她乘隙又刺死了两人。

但她终究年纪幼小,招数虽然精奇难料,令人胆寒,却不能持久,体力渐渐有些不支起来。

几丈外支援的大批各持器械的人已经又逼近了过来,然后目力所及处,连绵起伏间,数不尽的人影开始显现……!这些都是敌人吗?他们要干什么?小冰儿的心中终于开始渐生惧意。

正在她奋力拼斗欲求脱身,要冲回去示警于师父知道时,嗖嗖几只羽箭飞过,射倒了她身边缠斗的几个大汉。

“小冰儿,快走!”少女急促的声音来自小丘坡顶。

小冰儿闻声精神一振,唰唰几枪逼退了马前几人,拨转马头,双腿用力,“冠军”直窜而出,冲出了包围,往回跑来。

平坡之上,泠霜泠雪一边回头向不远处正在射猎的崔弘示警,一边不停引弓拉弦,射向在小冰儿身后追赶的人,暂时阻止一下追敌的脚步,以便为小冰儿争取时间。

只是敌人太多了,隐隐分成几队开始包抄,刀光剑影,如卷波浪,怕不有上千人之众!两姐妹心里也有些害怕起来。

好在他们只是步众,没有骑手,小冰儿终于依仗着“冠军”的雄健与之拉开了距离。当极速的马蹄踏上坡顶的时候,三个人都稍微松了一口气。看到崔弘的马已经转过另一道山丘,只剩了一道残影,想必是去告诉元召他们了。当下不敢逗留,挥鞭打马,就要赶回去与大家汇合。

“三个小女娃儿,要往哪里去啊?”

突兀的声音响起在马前,似乎是刚刚出现,又像是早已等候在此多时一般。小树林边,五六个灰白胡须,鬓发苍然的人或倚或靠,堵住了去路。各自负剑,只不过有的斜背,有的就抱在怀中。脸上都带了意味不明的笑,上下打量着马上的一个萝莉和两个少女。

小冰儿还未觉得怎样,泠霜泠雪已心下暗凛,这些人气机流转,功力深厚,应当是和宫中从小教授自己姐妹的那些西凤卫老供奉们一个级别的了。只是他们身上的气息更加邪魅血腥!

自己姐妹万万不是敌手!今日事该当如何?两人对视一眼,心意相通,拔出宝剑,暗下决心,如果敌人真是冲着小侯爷来的,就算拼却性命,也要保得他周全!

正文 第九十章 红缨染白雪 素手破锋芒

长乐塬上,雪花终于开始飘落下来了,轻柔无声,落在草际,落在林梢,落在少女发丝上,也落在纤手素挽的剑尖。

泠霜的右手有些微微的颤抖,一如心中微凉。她有些担心的看看妹妹泠雪,见她无碍,心下稍安。

刚才见情势不妙,泠霜泠雪把小冰儿护在身后,催马欲要硬闯之际,对方有矮小老者轻描淡写挥剑跃起拦了一下,双姝娇叱,两剑联璧,左右分击,清脆响过后,又倏忽分离,却是不能前进一步。

一招过后,臂膀酸麻,对方果然如同所料,内力修为远非自己所敌。泠霜向妹妹使个眼色,示意带小冰儿寻机快逃。

但在这些百战余生的魔头面前,三个涉世未深的少女却哪有脱身的机会呢!

流云帮暗堂共有十多名长老,而这次跟随来长安的就有六个,只是这些人素来桀骜自大,自是不屑于对这几个小姑娘怎么样。

当中名叫水凌子的却是性子不同,最喜欢虐杀柔弱,残忍非常,是个心理有些变态的家伙。见这三个小妞在马上冲杀帮众,倒有几分凶悍,正和他的口味,是以出手拦截,想要戏耍一番。

其余人相处日久,知道此人的心性,此刻便都袖手旁观,在一旁静观热闹。而大队的流云帮人马已经远远迂回,开始从远近潜伏逼近一箭之地外的目标。

泠霜暗自焦急,三人中以她心性最为成熟些,早见眼前情况不妙,显而易见这些人就是冲着小侯爷去的!但愿崔弘赶去报信后,小侯爷他们能有时间逃离。

至于现在……她咬了咬樱唇,握紧了手中剑,下定决心,脚尖点了下枣红马,前冲而去!明知不敌,就算拼死,也要为两个妹妹争取一个逃生的机会!

水凌子见这女子来势汹汹,却并不慌张,待马将要到得跟前,剑将要及胸之际,嘿嘿一声冷笑,脚下飞纵,身子如同一只苍鹰般拔地而起,手臂暴长,戟指如铁钩,直奔泠霜细腻的脖颈抓来!

泠霜瞬间感觉连人带马似乎被笼罩的煞气所凝滞住一般,竟然躲不开这简单的一扑,心中大惊,两者修为相差太大,自己恐怕连一招都接不住!

眼见危急,水凌子正在得意,满心抓个柔夷软玉好好折磨一番,忽听耳边风声不善,有劲风如缕而来!

这家伙艺高人胆大,并不回头,身在半空,听风辩形,右手快如闪电反臂后抓,飞羽雕翎堪堪触手,却心里一惊,来箭力道竟如此强悍!

水凌子对自身修为很有信心,指勾似铁,三五石弓射出的羽箭根本就伤他不着。只是他却没有想到,小冰儿为解泠霜的危险而激射的这只箭却不普通!

元召因为小冰儿力气还弱,所以把她的弓是做过小小改造的,两端各加了一个木刻滑轮,虽是寻常的一把弓,但射出的力道比起十石大黄弓已不逞多让。

这么近的距离,他又怎么能躲得过呢!

说时迟那时快!待到水凌子发觉有异,反应过来却来不及了,虽然尽力握住了箭杆,仍然没有止住夹了冷风而来的劲道,铁箭头“噗”的扎进了他的后背肩胛之间,凝聚的气息被一箭击散,闷哼一声,跌落马边。

自小师从宫中前辈修习,泠霜机敏过人,回眸大喜,那肯放过这个机会,飞马之间,凝聚全身力气于右臂,“甩剑式”平胸而过,剑锋正掠过水凌子脖颈,一颗好大头颅冲天而起,血染衰草,暗堂长老就此而亡!

流云帮众聚集地后方,冥神静坐气机流转的男子仍旧原地未动。有人躬身请示,要不要把后面那辆用黑幔遮着的马车赶上去?

片刻后,郭解点了点头。有人跃上马车,挥了挥鞭子,有些沉重的车辙沿着崎岖不平的草间小径,随着大队人马向前方驰去。

而离此不远,一片高坡密林间,另有憧憧暗影隐蔽其中,不知是哪一方的潜伏者在此秘密探看着这片方圆之内的动静……。

见那么厉害的水凌子被泠霜诛杀,小冰儿与泠雪精神大振,齐声欢呼,紧随在后,就欲策马奔逃。

却听一声怒喝“女娃儿却是手狠!敢杀我暗堂长老,今日须留你们不得!”

只见那五个老者大多面露怒色,已是动了杀心。刚才也是他们大意了,以为凭那水凌子的手段,捉拿三个小娃儿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

未曾想,只片刻之间,那平日桀骜不驯杀人如麻的暗堂水长老竟然身首异处了,真是邪门!这是暗堂多年未有之事,怎不令人怒意勃发。

其余五人名号分别为月中子、砂节子、流云子、无剑子、火云子。能为略有高低,但这些年来,已都是少有人敌。

因为手上的冤魂太多了,生命,在他们眼中已无分男女妇幼。只有该杀或者不该杀的分别。

而现在眼前的这三个女娃儿,自然就是该杀的了!

火云子和无剑子性情最暴烈,与那死去的水凌子倒是很合得来,见故友惨死,两人怒喝声中,已是长剑出鞘,直刺而出,手下再不容情。

当头的双胞姐妹早已打起十二分精神,把手中剑舞成两团剑花,勉强接下来对方的第一道凌厉招式,却是连马都退后了几步。

对方一招剑势未尽,第二招剑意又升,如波浪相连,扑袭而来!少女气息紊乱,拼尽全力递出长剑招架来式,却听一声脆响,手中剑已经齐齐折断。

火云、无剑两人招式却还未老,各跨一步,剑刃反撩,斩向左右少女的腰间!

他们两人旧年时对敌曾联手多次,心中默契最深,这一套双剑杀敌术曾斩落对手无数,今日要不是心伤水凌子之死,他们是不屑于两人联手对付这几个女娃的。

泠霜泠雪急切间拼命使劲催马躲避,仗着草原马雄俊,蹬蹄转身间堪堪避过剑锋,两人已是出了一身冷汗。

对方却还不罢休,已是怀了必杀之心!见马儿左右躲避,不过盈丈,马上少女正在慌张,遂提气挥剑过头顶,就欲痛下杀手。

刚才身前姐妹两马一分,向左右躲避之际,却正闪出红衫黑马的小冰儿来,见两个凶神恶煞的家伙缠杀不休,小冰儿早已把红樱梨花枪平握于鞍间,此刻情势危急,容不得她再多想,素腕翻转,小臂用力,“扑棱棱”抖出两个硕大的枪花,指东打西,分刺向火云、无剑侧肋而去。

火云、无剑正攻杀间,眼角余光早发觉有人偷袭,如果手中剑继续斩向前,自然可以杀了那两个少女,但自己也势必被长枪所伤。无奈之下,只得含了怒气撤剑回挡枪式,先解决这偷袭之人再说!

泠霜泠雪暂时脱却险境,已是心跳气喘 ,弃了断剑,连忙一边调匀气息,一边闪目去看小冰儿时,却发现在这眨眼的功夫,那边情势突变。

原来火云、无剑两位暗堂长老被小冰儿偷袭,不得不回剑自保,让剑下亡魂得以逃生。今天费了这许多功夫竟然没有杀却一人,两人怒意更甚,现在把这火气都怨到小冰儿头上来了!

看清是那马上持枪的女娃儿作怪后,两位暗堂长老把剑一振,气机凝结,朔风起处,雪花迷眼,冷冽寒气直扑“冠军”和马上的小冰儿。

当两道寒芒飞掠而至时,小冰儿的脑际忽的浮现出元召说过的话“平心静气,寻其破绽。以慢击快,敌愈强,己愈强!”

“啊!原来这是另一种境界!师父,我明白了!”

清澈的眼眸中,只见那两道剑芒残影拖过之处,虽然犀利,但,还是有破绽可寻的!

红樱在马头处静止不动,雪花晶莹染白了丝缕。蓦然,似是梨花初绽,又如落英缤纷,长枪蛟龙出水,抖出几道幻影,从一个意想不到的角度直奔持剑者刺来!

无剑大惊,看敌枪来势正是自己防御空虚之处,连忙横剑去格,却一下子闪了个空。原来这只是小冰儿的一记虚招尔!

真正的杀招是刺向火云的那道幻影!“虚虚实实、实实虚虚。”

元召没有看错,当初那瘦弱的女娃儿果然是天赋异禀,学武奇才,这第一次实战就已经领悟良多!

火云子也是托大,绝没想到夺命的时刻就在眼前!等到感觉不对,再想去躲避或招架时,为时已晚。

枪长剑短,搅破风雪乱,眼看这第二名暗堂长老就要丧命当场!

一声长啸,有灰影如幻而至,左手拂尘轻轻缠住梨花枪的一点寒芒,右手剑携千钧之势直劈下来,剑气如山,丰沛无极,落处当人马俱碎!

小冰儿在瞬息之间,感觉似被一块巨石压住一般,气息不畅,手中枪被对方柔丝轻缠,却好像有巨大吸力,自己用尽力气已握不住。

“这是师父亲手做给小冰儿的啊!怎能给人夺去……”这一刻,她竟然没有去理会头顶巨剑劈来的生死,心中只有这一个念头!

可是,她没有力气了!她面对的是流云帮暗堂第一高手!也是这天下仅存的寥寥几个大宗师之一。

风吹雪花越来越大,沾满了眉间,模糊了眼前。杀意乱卷,剑气涌波澜!

“就要死了吗?别无憾,只是……好想再看元召哥哥一眼啊!”原来自己的内心深处是把他当做了世间最亲的人了呢。小冰儿闭上了眼,晶莹泪珠滑落,脸上很冷很冷……!

心思正迷乱,茫茫风雪中,似乎有春的温暖忽然包裹了全身,如骄阳融化了冰雪,似霹雳荡开了迷雾!

耳边有惊呼、惨叫、破空大震的声响、慌乱的纵跃躲避……。

“冠军”打了个响鼻,小冰儿诧异的睁开眼,有人坐在她身后,一双手臂绕过她的身子,正把那杆滴血的梨花枪缓缓收回……。

红缨抖却白雪,

英雄一生寂寞。

天意苍凉无言,

世间容若在何方!

爱恨情仇唯有鲜血酣畅,

胸中块垒需要刺破锋芒!

心头朱砂眉间上,

好一场天地茫茫。

都埋藏……!

正文 第九十一章 六出飞花落 骏马啸西风

白马入梦踏霜行,碧海天涯明月升。

当时西风多少恨,吹落情怀埋雪中。

此时正十月天气,初雪纷飞,天地漫卷,西风萦乱!

锦袍貂裘的男子静立高处,俯瞰大地。眉间雪落,肩头拂满,却似与他毫无关系。

有随从去林中马车上拿来油伞,想要近前给他撑起时,却被侍立在侧的贴身护卫摇头制止了。

身形高大的护卫双手笼在袖间,站在男子身后一丈之外,这是他多年来一贯待着的地方,在这一丈方圆内,世间还无人可以威胁到自家主子。

鲜血炼狱而来的自信无需怀疑,因为这个名叫韦陀的高大身形称号就叫做“一丈伏魔”!

良久之后,前方男子慢慢转过身来,短须白面,相貌清贵,带了七分儒雅之气。

“流云帮已不堪大用矣!”淡淡话语中隐含了一丝遗憾。

身后的韦陀并不接话,他的职责是护卫主人安全而不是参谋。

“主上,看这流云帮声势却更胜从前数倍啊,不知此言何解呢?”

不远处候着的人群中早有人趋近前来,恭敬问道。

“呵呵,为了一点小事,就如此兴师动众。此为皇城脚下,真以为西凤卫的那些人都是吃素的了?”

“主上是说……?”

“这次,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后,就吩咐下去,自今日始,逐渐斩断与流云帮的来往吧,该料理的手尾都去处理的干净些。”他却并没有过多解释,随口吩咐几句。

这就是明确的指示了,十余人一起躬身应诺。

“世间山河,表里乾坤。霸道有余而王道不足者,即便成事,也是后患无穷啊……。”望着飘忽的雪花,貂裘男子不知想到了什么,语气中多了如许感慨。

“主上,流云帮中高手还是很多的,平时用来行事,倒是得力,是否……?”有人出言相询。

男子看了看追随多年的心腹谋士一眼,微微的笑了起来。随后用手指点了点名叫韦陀的人。

“高手?呵呵……天下高手有高的过他的吗?”

谋士名公孙羊,听了自家主子这句略带调侃的话,已明白其中意思。

坐镇淮南,觊觎天下!流云帮的名声再显赫,也不过是在这其中一把用过即弃的杀人刀而已。

“那么,这次,主上是准备用流云帮这把刀收割什么果实呢?”

貂裘男子听手下终于问到此行的目的,脸上浮现莫名的神色。扫视了一眼,随行的皆是心腹死士,忠诚谋主。

“你们看,这是什么?”

他接过身边侍从捧上的小小陶罐,倒出一抔在手心正中,眼里有神采闪动。

六出飞花,落雪晶莹,与掌中那一撮白亮细末十分相似。

“主上,这是……?”众人面面相觑,有些疑惑。

“众卿,你们来说说,这些年来,淮南之地,以何支撑起的库府丰盈呢?”

“回主上,想我淮南境域内,水流通畅,湖泊便利。更有山河重宝,天佑福地也!”公孙羊拱手而答,有自豪之意溢于言表。

“是极是极!铜山铸币,湖海晒盐。此正是主上得以恩泽淮南的根基啊。”其余人等也纷纷拱手。

“不错!盐,正是淮南赋税一大半的来源也!本王只所以离觐见之期提前十余日来到长安,就是为此物而来!”

平摊的手掌蜷起来,把晶莹的雪和晶莹的颗粒一起握在其中,仿佛握住了天下。

“主上,莫非……莫非此物……?”

“哈哈哈,事到如今,却不必再相瞒众卿,这就是不久前建儿八百里快报所传回淮南的急信了。世间有人发明了制作精盐之法,已献与当今天子。此事对我淮南至关重要,所以本王对这次长安之行是充满期待啊!”

“原来如此,果然神奇!如此精妙之法如果能为我们所用,那淮南的未来……我等先行恭贺王爷了!”

侍卫谋臣们正式改了称呼,一起躬身拜贺。

儒雅清贵之气的男子正是淮南王刘安。此次赴长安觐见,是半年之前就已经定下的事,只是因为得到身在长安的世子刘建传回的急信后,才提前半月秘密启程而来的。

此时,眼见计划顺利,料想不会出什么意外,心中畅快,不免对随行的心腹们多说了一些。

雪下的更加大了起来,侍卫帮王爷抖了抖貂裘上的积雪,在臣下们簇拥下,一行人正要回到林中帐篷里暂避等候消息,忽听在高地边缘向下方观望的几个侍卫发出了几声惊呼,似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之事。

暗堂长老月中子本名已不可考,他在流云帮中的资格算是最老的了,历经过帮中许多大事,追溯起来,少年时他还曾经有幸得到过流云帮创始者朱家的提携,受益匪浅。

许多年后,帮中巨变,他却变了节,对朱家后人痛下杀手,忘却了那些恩情。

虽然后来这些年每当想起往事,时时有些暗夜亏心,但,世间名缰利锁,无人可免,他又何能例外!

月中子的武功修为已经可以称得上是世间少有对手,在暗堂,地位超然于其余人之上,连郭解有事也是要用一副请教的态度,这是用他的实力赢得的尊重。

说实话,月中子对水凌子火云子等这些后来被郭解招揽进流云帮的七国余孽,是有些心中不屑的。

流云帮虽然已经面目全非,不复昔日侠义的大名,但终究还有些情怀是留存在这些帮中老人的心中的,非是那些不分善恶杀人如麻的家伙可比。

但,再不入眼,也毕竟是在暗堂相处过几年,有些香火之情的,他们平时对他也还算恭敬。先前水凌子被杀,事出突然 ,即便是他,也出手相救不及。

片刻之后,当小冰儿的长枪眼看又要趁机刺死火云子的时候,月中子一面惊奇于对方小小年纪就有如此精妙招数,一面早已身随意动,左手拂尘,右手出剑,救人杀人,手下已不留情!

世上事,悲与欢,无常凭谁断?生死就在一线间!

一切都发生在眨眼之际!生者生,死者死,雪中血,伴飞花片片……!

一个比马背上的小萝莉也就高了一头多点的孩子出现在她的背后,没有人看清楚他是什么时候,从何而来的。

他就在“冠军”的背上,仿佛一直就在那儿一般。

此刻,一手揽了怀中小小身子,一手低垂着那杆长枪。枪尖的血滴落在草间,白雪、黑马、红缨、鲜血互相映衬,分外娇艳。

“已经做的很好了!我都看见了哦。”

依然如同平日淡淡的语气,但这次是夸奖。

激战过后的小冰儿身子有些脱力,微微颤栗着,听到耳边熟悉的声音,她的眼睛闭得更紧了,泪却怎么忍也忍不住!

飞雪连天,两人一马,四周是片刻的寂静。

泠霜泠雪的表情有些呆滞,这还是她们奉了太皇太后的嘱托去保护的那个小侯爷吗?看了看四周情形,手不由得带了带马缰绳往当中靠了靠,三匹马儿并在一起。

两个少女,四只灵眸,不住的打量马上之人,却见往日里朝夕相处的熟悉面孔此刻有些不同。

光阴逆转千年,有人曾踏落流星而来,凡人体质从此日日攀升,是轮回的改变?还是日月的馈赠?现在恐怕连他自己都说不清!

元召冲两姐妹笑笑,示意不必担心,然后冲前方之人吹了声口哨。

直到这时,才听到有剑掉落雪地的声音,响声沉闷。有人“噗噗”的连喷出几口血,勉强稳住身形,单手用拂尘拄地才没有扑倒,脸色转为灰败。

月中子深吸一口气,发现丹田气机皆无,胸脉已废!忍住想继续吐血的冲动,心中现在只有一个念头“来者是人是神?世间怎么会有人做到如此地步的!”

这真是瞬间的事!此时他的脑中才慢慢恢复起刚才的一幕。

就在他一手拂尘压住长枪,一手剑劈山开石斩向对方的时候,眼角余光中有身影自那女娃儿身后探出,手握住了枪杆,然后一股霸道无匹的力量自那端传来,微微一抖震飞了拂尘,就势运枪如鞭,横着向他胸前轻轻抽来。

月中子大惊失色,用尽全部力气回手拂尘挡了一下,拼了五十多年修为的抵抗也只不过保住了性命!他觉得胸间如被大石击中一般,跌出一丈开外,气血翻腾,已是受伤不轻。

而那杆长枪一击之后并不停歇,去势反而更强劲,如同灵蛇拨草,暴长三寸,继续刺向无剑、火云二人!

那两人还没反应过来呢,胸腹、肋间早中!锋芒急进轻出,如刺败革。

暗堂两大长老无剑子、火云子挥剑自救的手臂停了下来,犹有些不相信似得低头看了看汩汩流出的鲜血,双双扑倒雪地,气绝而亡。

只用了小冰儿的半招余势,流云帮暗堂第一高手就胸脉震碎,已成废人 ,两大最凶悍的长老绝命当场。再加上先前被泠霜所杀的水凌子,前后不到一炷香的功夫,竟然有四位大长老就此完蛋了!

“冠军”似乎也感知了主人的威风一般,鬃毛乍起,长嘶一声。元召手挽长枪,轻轻一抖,污血尽去。

旷野茫茫,天高地阔,雪染鬓发,凛冽清寒,一时只觉心中快意,有清啸出于胸际,婉转山岗林间,恰似龙吟不绝!

我生天地中,此间英雄,虽千万人吾往矣!

正文 第九十二章 一剑辟千军 大地落惊雷

人世间,一个人的武力值最高能达到什么程度呢?

小冰儿曾经满怀憧憬的就此问过元召。而他却只是笑笑,不以为意。

“其实个人的武勇就算再厉害,也只不过是雕虫小技尔!不过,用来保命健身还是可以的。”

“可是,传说中真的有人可以做到万人敌啊!西楚霸王不就是!”小冰儿心中对他的回答是不服气的。

“这也当真?千军万马中武功抵得甚用?那家伙最后不也穷途末路,自己抹脖子了嘛。”有些惫懒的应付。

小冰儿有些气鼓鼓的跑了,不过没忘了抱走元召交给她的一卷东西,用他的话说就是好好读懂了这些,在这个时代,也许做到万人敌还是有希望的。

在那些辽阔的梦想中,也许时常有万马军中取上将首级的壮举。不过,当今天她看到不远处涌来的那近千流云帮众后,才真正意识到千军万马到底是怎样的概念。

已铺了一层白雪的长乐塬上,灰色的人影如同一条条溪流淌过,汇聚成河。

刀光映着雪光,形如匹练。精壮的大汉踏碎衰草,排成阵势,彪悍之气如同锐利的锋芒直刺向前!

郭解已经知道了刚才发生的事,他有些疑惑。暗堂长老们的实力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已经多年没有大事需要惊动他们出手了。这次来长安之所以带了他们同行,也只不过是为了在那些背后势力面前展示一下流云帮的筋骨,并未打算有什么可以让他们出手的地方。

但,忽然之间就死了三个了?最厉害的月中子也成了废人?这……这到底是对方真的厉害还是长老们养尊处优久的都忘了怎么杀人了!

重剑“无缺”终于被充满力量的那双手紧紧握住,身形峙若山岳的男人来到了流云帮众的阵列之前,看到了静静立在马上的敌人。

一黑两红三匹马,四个人,没有冲天的杀气,也没有厮杀的狰狞,只有淡淡的从容。

月中子坐卧在了地上,伤势沉重。六大长老仅余的砂节子、流云子各自持剑护在他左右,面色凝重,如临大敌。

郭解挥手止住了身后帮众压抑不住的惊怒和躁动。眼神扫过前方雪地里的三具尸体时,见死去人或身首异处、或胸腹洞穿,不由怒气渐升,眉峰立起,凌厉如刀。

“小小年纪,手段就如此凶残!敢用邪魅伎俩杀伤我帮中长老,郭某今日虽然不想杀你,但会先废去你的武艺,待异日必取你人头,祭奠亡灵!”

流云帮众素知,近年来帮主修身养气,精研武学,探索春秋剑法精髓,已经极少出手。当下听闻此言,知道他已经动了真怒,看来今日又可以一睹“无缺”神剑的风采了!

流云、砂节二人见郭解亲随大队赶到,登时放下心来,忙一边持剑戒备着,一边扶了月中子退到这边来。

他二人刚才并未来得及出手,傍观者清看的明白,是以心底格外惊骇。

“郭帮主,这小侯爷很是邪门,怎会有如此身手?莫不是用的什么妖法不成!”

流云子把此前情形简略一说,与砂节子对视一眼,两人一般的惊惧神色,看着郭解。

郭解皱了皱眉,还未等他说什么,却听对面那长乐侯呵呵一笑。

“呵呵,看来与你们这什么流云帮还真是有缘哦!自从我来到这世间,已是数次交臂了呢。既然如此……呃,你,过来!就是说你呢。”这一刻,他声音幼稚,却似顽童。

流云帮近千精锐当前,修为已达宗师境界的帮主郭解愣了愣神,却见身边之人都用一副看傻子的呆滞目光望了望对方,又回头瞅了瞅自己。

雄俊的马头抖了抖鬃毛上的雪片,说话的人就那么随意的用枪尖点了点他,如召唤仆从小厮近前问话一般。片刻之后,流云帮主才反应过来对方说的是什么意思。

“哈哈,小子欲言为何?”饶是他修性养气功夫深厚 ,也不禁怒意填膺!嘴上却怒极反笑。

“你一定就是郭解了,我知道你,并且很早以前就知道的。你的下场不太好啊,很快就会身死族灭了……呃,是株连九族哦!现在提前告诉给你,怕不怕?”

双方相隔了几丈的距离,除了簌簌的落雪,旷野寂静,句句话都听的清楚。

“这家伙疯了!”

这儿只有郭解等很少的人知道元召是一位侯爷,但所有听到这句话的人却都是同样的念头。

就连泠霜泠雪和小冰儿也吃惊的看着他,不明白小侯爷为什么要说这些话。此前她们都主张趁机赶快打马逃跑的,他笑着说不必,等着看好戏就好。

可是,对方有那么多人,光那种凌厉杀气就足以让人心惊了!三人虽然强作镇定待在他身边 ,心却紧张的都快要跳出来了,泠霜泠雪紧紧的挽着马缰绳,准备见势不妙就赶快催马护着元召逃命要紧。

“想不到郭某的名声,连你这乳臭未干的小子也知道。这些年来,想要取我性命的大有人在,不过都早已成为无缺剑下亡魂了!至于刚才你这一番胡言乱语……若不是看在你还有些用处的份上,此刻,焉有命在!”

说到这儿,郭解已无心再与他纠缠下去,大喝一声:“小子,还不束手就擒!可暂饶你身边人不死。”宗师风范,果然不凡,音出丹田,声震四野!

没想到对方并未所动,依旧是一副惫懒神情。

“郭解,你虽然是必定要死的,但流云帮不必给你殉葬啊。啧啧,瞧这些壮实的汉子,如果被砍了头,多可惜哦!一个个倒是做工的好身板,既然来到了长乐塬上,就不必再走了!”

“你!胡说八道什么?!”郭解听他话中有异,好像说的煞有其事一般,不觉又厉声追问了一句。

“你们啊,年纪大了,脑筋果然变笨些!我说的够清楚了,还不明白?”元召语气一变,做老气横秋状,只是无人发笑。

“你们,流云帮的人,未经本侯爷批准,擅自进入长乐侯封地,践踏了草木,惊扰了领域内的珍禽异兽,此其罪一;擅动刀兵,血溅宝地,破坏了封地内极其宝贵的风水,呃,此其罪二;聚集帮众,在长安近郊意图杀害、劫持天子亲封的国侯,形同叛逆,此其罪三;呃,还有……,别的罪名且容本侯爷再仔细想想添加。所以,郭解,你现在就束手就擒吧,还可以保得其余人的性命。”

元召一番话随口而出,犹如玩笑一般。自郭解以下,流云帮人等都差点把鼻子气歪了!世间还有这样编织罪名的人?这真是无知顽童,胡言乱语!

但,如果他们能预知到几天之后的未来,就绝对不会有人再这样想了!那时候,长乐侯元召这会儿随口而出的这几条罪名,就会成为了决定他们命运的准绳。

《大汉帝国史?元公世家》记载:“建元六年,冬十月,元公时封爵长乐侯未久,上书于天子,言盛世将至,百业待兴,黎民乐居,以求安定。然而有江湖之士聚众不逊,桀骜成性,行恶域内,纵横不法,以致威胁社稷安宁,阻碍大计民生。所谓'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奏乞朝廷议,有违禁不法之江湖帮派,可付与有司,严加惩办。天子下诏明发朝议,准许长乐侯所奏,随即大索天下,各郡县追捕帮派余孽。旬月之间,系于狱者近两万众。后纳长乐侯所议,全部驱赶至长乐塬等处劳动改造……云云。”

史书记载者寥寥数笔,省略其中多少传奇!而当时的许多生死,后人已不可知。

凛凛风雪,冷冷杀机!统领天下万余帮众的剑术宗师缓缓拔出了那把传承三百年的重剑。他的忍耐终于到了极限。

“小子,既然有些古怪本事,就在功夫上见个高低吧!放心,我还不会杀你小命,就先断去四肢,稍解吾恨!”

“无缺”出鞘,直指苍穹,剑气纵横!三丈之内,地上雪夹杂枯草打起了一个漩涡,旋转而上,如一条苍龙般。周围空气仿似在一瞬间凝滞住了,连飘落的雪花也缓慢了许多。

剑气凝结后,如山岳般的身形并不前行,剑柄微抖,举重若轻,一招丰沛无极的剑式直刺向前,直奔稳坐“冠军”之上的元召袭来!

周围所有人都看的清清楚楚,剑势去处,“无缺”剑尖似乎吞吐出了三寸剑芒!融化飞雪,刺破寒风。

只有习剑之人才知道,故老相传,剑术练到极致,出招之际,半尺锋芒可现,当然这些都是春秋剑客的传说了,当今之世,却还没有听说有何人能达到此境界。

未曾想,今日这流云帮主挥手之间,出剑式已如此神奇。虽然还没有到至高境,但料想在这世间已是巅峰。

艳羡、赞叹、惊呼、对人间至强者的崇拜……!

在所有人瞩目中,只见那道身影开始发威。手腕微抖,脚步轻移,身似幻影,剑如飞虹,三步赶蟾,七分夺命!

当对方的杀意如同波澜叠涌而来的时候,被那气势带动的雪花与冷风扑面,脸上生疼。小冰儿与泠霜泠雪齐齐惊呼了一声,欲待示意元召快躲时,却蓦然发觉身后的小侯爷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不在马上了。

十几丈方圆内,气机催发了西风凌乱,雪打眉梢,有些睁不开眼。泠霜心中焦急,努力的使劲睁大眼睛,去寻找小侯爷的身影,瞬间的天地茫茫,却一无所见。

这一刻的时间似乎变得漫长,漫长到生死无期。但其实很短,短到不过电光火石一瞬间!

“嘭”的一声闷响,如同扎破了一只膨胀的气囊般。霎时雪花纷乱如碎蝶,气机飘散似风缕。

迷雾消散,时光静缓,雪地中,已是世间无敌的男子似折断了脊梁的山岳,佝偻了身躯,苍老了岁月!

身前两步,身形犹未长成的少年一手拄枪,一手随意的拎着那把春秋重剑,手腕翻转掂了掂重量,嘴角有淡淡的嘲讽笑意。

远远有隐雷开始滚动,分不清是来自厚厚的云层,还是大地深处的马蹄声。

震撼、害怕、愤怒、悲伤……种种情绪终于让静滞的人群凶性大发!刀山与呐喊开始扑向那道单薄的身影。

然而,随后的一幕就成了他们所有人在余生岁月里的梦魇!

长枪深深的扎进了脚下厚土中,红缨飘动,青丝染雪。

“无缺”重剑在新主人手中吐出光华灼目,被轻轻的轮过头顶,斜斩向所有人将要汹涌而至的前方雪原。

似重雷落在了凡间,锋芒过处,大地开裂,咫尺天涯,生死难见!

鸿沟如天堑,惊雷已破胆。一剑辟千军,大雪满风寒……。

正文 第九十三章 飞羽将军令 兵出细柳营

雪落霸桥,烟笼长安,却是皇城帝都好景致。

大汉长安令汲黯今日却没有一丝观赏雪景的心思。

自从一大早接到心腹助手云猛和姚尚的禀报后,他的心情就陷入了焦灼。

对于那位新封的长乐侯,在这位耿直的强项令心中,还是有些欣赏之情的。小小年纪,造物利民,胸怀天下,所言所行,令人钦佩。

长乐侯开府之日,他虽然身为朝廷九卿重臣,不便前去祝贺,但派云猛和姚尚双双莅临,已经表明了他的亲近态度。

在他看来,元召年纪还太小了,还未曾经历多少世事的磨炼,如此锋芒毕露,易于摧折,毕竟不妥,自己有时间还是需要好好教诲他一番,于公于私,都有必要。

只是,今日的消息,让他感到吃惊和愤怒。

汲黯是最重国家律法的人,对于那些以武犯禁之辈,素来都不客气。长安府衙大狱内也曾经关押过不少犯事的此类江湖人物,他都是从重严办的,“活阎王”的名头在这些冥顽不灵的家伙心里留下的可不是一点半点的阴影。

他又看了一遍名叫郭京儿那人的口供,再也坐不住,带了云、姚二人直奔未央宫,伏阙叩请面圣,有紧急公务启奏。

飞花琼玉,殿宇皆白,汲黯负手等候,满心沉重。功夫不大,有内官宣旨,诏汲卿甘泉殿露台觐见。

听完汲黯略显急迫的把有关长乐侯安危之事说完之后,皇帝刘彻脸上神情有些奇怪,似乎带了一丝笑意。

自从词林苑选贤以来,最近这段日子,他时常待着的地方,就从逸爽殿改为了甘泉露台。此为“高台待贤”之意,只是现在除了身边几个亲近的侍读,别的臣子们还并未有人能解其深意。

此时,他正把手边卷册放到案上,有些微冷,伸到一边熏笼中烤了烤,木炭正旺,噼啪微响。

“听说元小子在他的那座府里鼓捣出了一座什么暖厅,如此寒冷天气,进到里面,温暖如春,很是享受,汲卿可知详细?”

汲黯有些惊愕的抬起头,皇帝没有对自己刚刚所奏发表任何意见!反而用轻松的语气说起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来。

“陛下,臣却还未曾去过长乐侯府,听属下倒是提起过,确实有些神奇之处。陛下,且休管这些俗务了,臣刚才所说,事关长乐侯人身安危,请陛下速速派人援救啊……!”

汲黯心中焦灼,不耐烦去谈论别事,看着御案后之人的眼睛,语气急促。

“你啊!唉……”,刘彻用手指点了点他,有些无奈,却也不再卖关子。随后一招手,有侍读从身后木架上取过一卷帛书来,捧到汲黯面前。

“汲卿,先看看这个再说吧。你在此间为那小子担心,却不知所有人都已入他彀中矣!哈哈!”

汲黯有些疑惑的接过那卷帛书,打开来,却见上面是各种颜色的图形勾画,有地形的标注,尺寸的注明,以及简单的构造介绍……似乎是一座城市的图形,细看又不太像。他却是有些看不明白起来。

“陛下,臣愚钝,还请明示,以解臣惑。”他上上下下看了几遍,终究没有看明白。

“哈哈,此却是那小子偷懒,画的潦草,朕起先也是看的一头雾水。还是听他详细讲解过后,才明白个大概。这图所画就是长乐塬的未来了!”

刘彻边说边兴致大起,起身来到汲黯面前,以手点指,又把曾经元召给他解说过的一番规划给这长安令卿家转述一遍。何处建造何物,何处兴建作坊 ,何处可做转运之所……说到高兴处,很是得意。

这次汲黯倒是听明白了些,原来这是元召那小子的杰作啊?可是……这于他今日危机又有何关系呢?

刘彻仿佛早就料到他有此疑问一般,满脸笑意拍了拍他肩头,这是皇帝对臣子很难得的举动,证明他此刻心情很好。

“汲卿,那小子的野心不小啊。要把那片广袤之地建成此图所规划的样子,可是,前期开创,需要钱啊!很多很多的钱。还需要人,很多很多青壮工役。前段时间,他来向朕伸手要钱要人了,朕告诉他,没有!”

汲黯静静听着,心中暗暗思索。忽的发现皇帝说到这里,想起什么好笑之事一般,竟然露出一种孩子般的顽皮神色来,这让他大感惊讶。

“后来,禁不住那小子软缠硬磨,老祖宗也发了话,朕就答应了下来。不过,钱不会多,就五万两。那小子倒是不嫌少,还振振有词,说是这些钱算什么国家投资,到时候自然会还回来的,并且以后还会有大笔的收益……乱七八糟的名称,朕却是不耐烦理会。”

“可是……这些还是与今日事没多大关系啊?”皇帝越说兴致越浓,汲黯越听越糊涂。

“没关系吗?马上就有关系了!因为朕告诉他,钱可以支援一点 ,人却没有,一个也不会给他!”

似乎有一丝光亮从心底升起,汲黯脸色开始变得精彩。

“汲卿,想到了吧?哈哈!所以,朕没人给他,不过朕答应了他一个条件。他会自己想办法,但需要朕从中帮一把的时候,朕还是要帮的……。”

露台之上,帷幕轻动,天地落雪无声,君臣终于都安静的坐了下来,内侍奉上茶来,难得这相得的时光,契阔相谈,心境平和。

“……毕竟是为了这江山社稷出力的嘛……朕怎会不管,只是想看看以他的能力能做到什么程度而已……。”

“小小年纪,已具备如此韬略,将来令人期待……臣恭贺陛下。”

珠帘半卷,君臣间的对话透过露台边缘,深深庭院,琼楼玉宇,宫殿绵连,未央宫笼罩在一片茫茫中。

俗话说,站得高,看的远!这句话还是不错的。

当下方雪原上的上千帮众还在往前聚集的时候,高地边缘鹰嘴岩上,外号“一丈伏魔”的韦陀眼角微动,已经发现了远方的不同寻常。

虽然雪遮住了视线,看不太清楚,但此人感知危险的程度与别人不同。长乐塬北边和东边环绕大半圈,有蒸腾之气由远而近渐渐升起。

此前,远远看到的那几场争斗,在他心中虽然也略感惊讶,但也仅仅是惊讶而已。在他桀骜无人的自大中,这些伎俩还不入他的法眼。

只是现在看到远处情形,韦陀心中忽的跳了一下,有些不安。寒风中似乎夹杂了几缕军阵的杀气?

“王爷的安全最是紧要!”他正要退后一步,与在凝神静看形势的淮南王禀报自己的猜疑时,下方雪原已突生异变!

一道炫目的剑气起于人海波澜之前,直劈而下,轰然做声,响震四野。雷霆之后 ,灌木碎石纷飞,有几丈余沟渠蜿蜒,形似一把巨剑横隔南北,截断了所有人的去路!

那是什么?!!!

韦陀胸口大震,只觉得丹田憋闷,自身气机被那一剑之威所牵引,一口鲜血喷涌而出,脸如金纸,修为已然受损不轻。

周围侍卫愕然,人人脸上变色。连淮南王也吃了一惊。

“一丈伏魔”的武学修为,淮南之地尽人皆知,江淮间独步三十余年,坐镇王府,无人敢掠其锋芒。更兼对淮南王忠心耿耿,是其麾下第一心腹忠勇之人,突然之间,怎会如此呢?

淮南王刘安趋步上前,正要俯身慰问,却见韦陀蓦然挣直身子,极目远望片刻,忍了内伤,回头厉声对周围侍卫大喝“速带王爷离去,赴渭河船上,此地危矣!”

犹如滚滚隐雷从风雪中传来,此时已经人人都听的到了,那是大队骁骑马踏奔驰的声音!

淮南王的儒雅清贵之气终于也失却了几分,抬头向天,任凭清雪拂面,重重叹息了一声。

“想不到世间竟有如此人物!以今上的雄心,往后料想必会对此人青眼有加……!走吧,今日事,已不可为。”

刘安终究是一位枭雄人物,向来决断干脆,知其事不可为就绝不强求。钧令出口,片刻之间属下们已经收拾干净,清除痕迹,开始撤退。

重新裹紧了貂裘,罩上錦帽的淮南王,最后回头看了一眼此处的大地苍茫。

他手下汇集的能人异士众多,自身也是学富五车,通晓天机之人,透过云雾遮绕,他看到了长乐塬上自今日开始散发的峥嵘气势,添几分兴衰之叹,心中滋味却无人知晓。

此时那方天地安静的有些可怕,咚咚的马蹄声似是踏在每个人的胸口。千里之外乘兴而来的人,已经带了失落消失在雪地密林,似是归人,却是过客。

终于,一骑飞跃而出,当头大旗飘展,出现在所有人面前。然后是第二匹马、第三匹、第四匹……!大汉轻骑,四野成围。

时光其实只消逝了短短时刻而已,失却了苦修几十年剑心的流云帮主,也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凡人,惊惧、悔恨、怨毒……然而,一切都已无济于事。

郭解勉强直起佝偻的身躯,扫视了一眼自关西随他来到长安的这些追随者,一个个呆若木鸡,脸上惊慌之色未去,等待着未知的命运。

他很想转过身去问问,那一剑叫什么名字。但,终于没有问。也没有再去看那个预言了他命运的人和失去的“无缺”剑。

流云帮主在这一刻其实已经死了!虽然离他被砍头、诛族还有十几天好活,但已生不如死。

在巨大的恐惧中,人群会忘了抵抗和逃亡,变成待宰的羔羊,这是人类深藏于灵魂深处的懦弱。一如现在的近千流云帮众。

在弯弓搭箭的骁骑士卒四面八方包围和驱赶中,所有这些曾经桀骜不驯的家伙乖乖的放下了手中的刀剑器械,被一队队分开看押,听候发落。

这是元召第一次看到正规的大汉骑兵。前世的军中生涯记忆,让他内心有轻微的亲近和激动。脑际莫名浮现从前的诗句:

文帝銮與劳北征,条侯此地整严兵。

辕门不骏将军令,今日争知细柳营。

“也许,将来的自己还是会更想去过金戈铁马的生活吧!”

当某个熟悉的身影终于换上一身将军袍甲,雄姿英发,策马而来的时候,元召如是想。

正文 第九十四章 流云散如烟 纵横最少年

今天开晴,冬日阳光有些暖,少年崔弘又把背上用棉布包裹了数层的剑摘下来,细心的解开 ,抚摸擦拭一番,嘴边带着一丝傻笑。

已经连续十几天了,每天做这样的事几遍而不烦 ,虽然那剑鞘连同剑柄已被他擦的一丝尘垢也没有 ,仍然乐此不疲。

“呆子!又在嘚瑟,哼!拿过来给师姐瞧瞧。”

“啊!……我都宁愿以后承认你是师姐了,但剑不给你。”

“这么小气!不过就是看看呢,有什么大不了的嘛。”

“……还是不行,怕你不还我了啊!师父说过的,这把剑以后能不能握得住,就要看我自己的能力了呢!”少年倔强又爱惜的把“无缺”抱在怀中。

类似的对话已经重复过许多次,在平日里什么都肯让着小萝莉的少年唯独在这件事上绝不妥协。

小冰儿撇了撇嘴,不再为难这老实孩子,虽然剑真的不错 ,却不适合自己,师父把它交给崔弘而不给自己,一定是有道理的。红衫娇俏的身影飞身跨上“冠军”的马背,自去驰骋训练了。

崔弘又把那剑重新包裹好,背回肩上。来到那道被一剑劈成的浅沟旁,默默回想着那天远远看到的一幕,心情仍旧激动莫名。

积雪已经填满了沟渠,只余隐约的痕迹。现在,他对那个小侯爷师父的感情已经从崇敬化为了惊若天人。

“虽然自己做不到那么厉害,但努力学好小侯爷教给的东西,将来能帮他做点事,也不负此生了。”已经渐渐淡化心底仇恨的崔弘现在对未来的期待比任何时候都强烈。

但离他相隔不远的那一座座临时搭建起的帐篷里,弥漫的情绪却截然不同。

流云帮的所有人都被看管在这里。不知道将要面临的命运,也无人告诉他们的未来。

仅仅只是在那天,长乐侯元召正式以脚下这片土地领主的身份,宣布他们这些人因为在长乐塬所造成的破坏 ,需要赔偿损失,呃,就是需要他们无偿在此劳役一年,以赎前罪。

当时听着那小侯爷略带调侃的语气,看着他脸上显露的仿佛计谋得逞般的得意,没有人再认为这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

只是,真的只要认真干活就能保全性命吗?砍伐树木,压平荒地,堆垒石块……,曾经握惯了杀人刀剑的手,开始干起这些杂活。

不是没有人想过逃跑,但看着远处来回逡巡的劲旅骑兵,冰冷闪着寒光的弓箭,以及逃亡后会引发的严重后果,某些人刚刚涌起的念头,就又悄悄压了下去。

还是安心干活吧!如果不想被诛族的话。是的,严重的后果就是株连九族。

其实,无论是长乐侯还是监管他们的人都没有说过这样的话,但所有这些现在已是劳役者身份的人,对此却是有着相同的恐惧。

因为,曾经在他们心中神一般的存在,流云帮主郭解,就在昨天已经在长安市上被明正典刑,按律斩首了!

同时,额外的赠品就是关西郭氏被抄没全部家产,株连九族……!

现在,那个所有人都认为是胡言乱语的预言,这么快就变成了现实。

巨大的劳作场上,看着在一群人的簇拥下远远打马而过的那个身影,所有人都低下了头,卖力的砍木劈石,再不敢直视。

这几天,就连管家元一都看出来了,小侯爷的心情这会儿有些急迫啊。用他的话说就是启动资金也有了 ,人力也有了,马上可以挽起袖子大干了!怎么能不着急呢?

今天是长乐塬落雪之后元召第三次来此了,与前两次乱哄哄的场面不同,这次的秩序明显好了许多。

“居住的木屋要尽快搭建好啊,初冬过后,天气很快就要转严寒了,帐篷里是住不得人的。”

看着向阳坡面那大片在建中的成排房屋,元召随口嘱咐一句。

“侯爷放心,终南山麓那边有的是林木茅草,建造这样的房屋速度很快,最多再有三四天功夫就可以入住了。”

“嗯,这些人可不能因为冻饿而折损一个哦,看看,这活计,这体格,都是多么好的精壮劳动力啊!”

元召一边与身边的人说话,一边啧啧有声,也不知道是夸赞人干的活,还是干活的人。

“小子,休要贫嘴了!一条小小的计谋,就弄来这么多江湖客充当免费劳役,心机可是够深的了啊!”

“窦相说哪里话来?此却非小子之功,全赖陛下的协助,还有您老与朝中几位大臣的支持。呵呵”

却见与元召说话之人,身形高大,两鬓微白,骑在马上,不怒自威。正是当朝宰相,魏其侯窦婴,今日却不知因何到此。

说起来,不管是从史书所记,还是几次交往的经历来说,元召对这老头的印象还是很好的,因此对他态度亲近。

因当日金殿上窦婴与太尉田玢纷争,两人失礼于御前,被天子斥责回家思过,暂时摆脱了政务的案牍劳形,这段时日倒是乐的洒脱。

今日忽然就溜达到了长乐侯府,要求元召带路,要来长乐塬看个究竟。

正巧,这几天公子徐乐、聂壹、司马相如、钱掌柜等人都聚集在侯府商议事情。既然窦丞相有命,当然不可推却,于是众人一齐动身,出长安奔长乐塬而来。

此时看到这上千人众忙碌劳作的场景,众人之中,钱掌柜与赵远对视一眼,感慨犹甚。

这些流云帮众中,有许多曾经是他们的旧识,多年前,也曾共同喝酒共同对敌过,只是后来,反目成仇,成了追杀小姐和夫人的帮凶。

想想那些东躲西逃的岁月,十余年的时间里,师父剧孟和那些兄弟们都先后死去,只剩了自己兄弟五六人,保护着灵芝和苏红云躲避在长安市井间,提心吊胆。

而今,自己为马上客,他们却成了阶下囚,赫赫天下的流云帮料想不久后也会烟消云散了吧?

真是没有想到啊,当初跟随着苏夫人来到梵雪楼的那个衣衫褴褛的孩子,身上竟然隐藏着如此的能为!

昨日弟兄几人在长安街头亲眼目睹了郭解被砍头弃市的经过。仇人授首,大仇得报。偌大的汉子抱头对泣,泪雨滂沱。

昨夜,无疑是梵雪楼这十多年来最高兴的一天。

元召来到后,接受了所有人的敬酒。但无论是已经哭红了眼的苏夫人,还是显得格外乖巧的灵芝,还是满脸通红一碗酒一碗酒灌个不停的兄弟几人,都没有说那个谢字。

这些都是把他当做亲人的人,一切感激无需多言。后来,他们都醉了。

寂静楼头,阑珊良夜,不知道是什么心情的少女却显得很是平静,梵雪楼最高的檐脊上,她偎依在带她上来的元召臂间,第一次认真的看清了远近的长安之夜。

有悠扬的笛声响起,那是她第一次听他吹过的那首《明月千里寄相思》的曲子。后来她已经吹奏的比他好听了许多,但这一次,灵芝觉得,这世间,他吹的还是最好听……!

呃,这样在冬夜里的楼顶吹风泡妞的结果就是~因为受了风寒,灵芝病了。

元召赶忙给她熬了草药,见她无大碍,面对众人意味不明的目光,狼狈的一大早就逃回了长乐侯府。

正在想着一会儿回去后,再去看看灵芝好些没有,却听窦婴又发了一声感慨。

“这长乐塬上,老夫也曾来此纵马行猎,却没有细看过,今日才发现,地域竟如此辽阔!”

“是啊,地面确实大了点,天子恩典深厚,小子自当以尽全力,不负圣恩。”

“哈哈!你能如此想,极是难得。老夫虽然军中出身,性情粗豪,却也看出 ,你小小年纪,胸中韬略已不输于朝堂上的那些大臣们了。”

元召连忙拱手逊谢,不敢当此赞誉。却听窦婴语气一变,转为严厉。

“小子,不管为公为私,老夫今日却有一言相诫!所谓'独木不成林,只手难撑天',你要谨记。这世间,即便你有通天的本事,如果不遵循天道法则,不顺从人间规律,也难以成其大事。殷鉴不远,那西楚霸王可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啊!”言简意赅,出于至诚。

元召听罢,正容以待,在马上俯首躬身施了一礼“窦相良言,小子铭记于心!”

窦婴见他听完自己劝诫之语,态度如此谦恭,心中大慰。

“孺子可教也!哈哈。看你小子这么听话,老夫倒是忍不住要帮你一个小忙了。”说到这儿,他捋了捋须髯,见元召恭而敬听,就继续说下去。

“说起来,老夫府中倒也薄有家财,一时也没有什么用度处,就交给你暂且搬来使用吧。至于故旧好友、勋贵之家交好者也有几家,依仗往日的渊源,老夫厚下脸皮,也为你联络筹集了一些,钱财、人手所缺之处,尽管开口,老夫也还是能出一点力气的,小子,怎样?”

这下,元召真是有些被感动到了。没想到这窦老头不声不响的为自己做了这么多事了?!雪中送炭哦,这是什么精神?这简直就是大汉朝的“雷锋”精神啊!

他连忙跳下马来,恭恭敬敬重新施礼。窦婴坐在马上,满脸带笑心安理得受了他这一礼。

窦婴这番话,所有身边的人都听的清楚!都是明白人儿,话外之意大多已心中了然。

窦婴是谁?当朝宰相,三朝老臣,太皇太后族侄,勋贵功臣家族的代表人物。

他说出来的上面这些话,包涵的信息量太大了!这个层面的支持,对开局之始的元召来说真是太重要了。

众人心中暗暗为元召高兴,得此臂助,一定会事半功倍啊,不由对长乐塬的前景都更加信心满满起来。

“不管是谁,也不管于公于私,只要是出于善意来帮过我的人,将来的回报一定会超出你们想象的。而这片土地的将来,也一定会让所有人大吃一惊的。”

有厉声长鸣如枭,众人极目远望,草地上,骁骑马蹄飒沓处,惊起草木间飞禽无数,有雄鹰振翅打落射来的羽箭,直飞上天,翱翔云端……!

正文 第九十五章 万里江山雪 不过一盏茶

当清雪覆盖万里山河,雄伟大殿的檐角挂满了冰凌,与往年不同,今年长乐宫的冬天格外温暖。

暖意融融的锦帐帷幕间,宫女内侍们轻手轻脚的来往走动。淡淡清茶香味中,已经八十余岁的窦太后神色轻松,眼神明亮。

“太皇太后的精神,近来格外矍铄,简直是越活越年轻了,真让我们这些做晚辈的好生羡慕啊!”

“不行喽,老喽!身体虽然还算结实,这忘性确是越来越大了。这不,昨儿那元小子好不容易进宫来一次,想着给他留了好东西的,临走倒是忘了给他捎上。哈哈,也不知回去后会不会怨我这老太婆小气。”

“他敢!胆敢口出半个怨字 ,看老夫不去抽他嘴巴子!”

“你啊!看看,看看……,也这把年纪了,还是这么暴躁的性子。我也就是这么一说罢了,谁还让你去打他啦?那小子的心性好着呢!”

“呃……太皇太后见谅,老臣的性子倒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呵呵!”

几番对话,话语轻松,气氛和谐,却是闲谈之语。

侍立在侧的长乐宫大总管秀鱼,见太皇太后与今日进宫探望的丞相窦婴相谈甚欢,已经在案后坐了很久了,担心她感觉冷,遂对下列侍立的内官示意,早有一人去到殿角那座大壁炉边,往里面添加了几块圆滚滚的木头,燃烧的火头更加旺盛起来,光使人看着就觉得温暖如春。

“不过,那小子还是懂得几分敬老孝顺的,有了新鲜物件倒不忘了给老祖宗您享用。”窦婴感觉到殿内的暖意,回头看了看那处内里烧得通红的壁炉,脸上是满意的微笑。

“是啊,这个却是他有心了。真是不错,这一个大冬天,整个宫殿内都暖洋洋的,比起从前的日子,是舒服多了。再加上近来烦心事少,算是这么多年来少有的清闲时候了。”

窦太后说到这里,见窦婴在静耳倾听,随之渐渐地变了语气。

“操心的事少了,心境自然就会不同。你啊,下一步也要跟我学学,那些心气儿啊该放下的就放下吧!也该退下来好好的享几年福啦,那些操心劳力的事就交给他们年轻的去干吧。”

窦婴闻听此话稍微愣了一下,随即心下了然,明白了这话中之意。太皇太后是要让自己主动退位让贤了。

其实从他本心来说,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厌烦了坐在那个位子上了。那些勾心斗角,权变机谋实在不是他所擅长。

只是,一直以来,所有人都是把他看成是代表了太皇太后的利益站在那儿的。所以,即便他想退步也是不能自己决定的,今天听到窦太后终于松了口,却是正中下怀,不由得心中一松。

“太皇太后所言极是!当今天子春秋鼎盛,正当锐意革新之际,此时正是需要大批青年才俊辅佐的时候啊,老臣等自然不该恋栈不去,阻碍了后进贤能之士的上进之路,那就不好了。呵呵!”

窦太后是怕这族侄对自己的提议有什么抵触,听他如此说,确实语气真诚,应该是发自肺腑之言,心中也是大为宽慰。

“你能如此想,那可真是太好了!足见岁月虽渐老,当年的豪迈胸襟还是未曾改变的,哀家倒是要替这汉家社稷好好的酬谢与你,也不枉了这些年你对汉室付出的心血与功劳。”

窦婴听的窦太后改了称呼,说的如此正式,心中感动,连忙避席离身,拜倒在阶前,口称不敢当老祖宗如此厚誉,老臣所做乃是为臣子的本分尔!

大事说定,仿佛都放下了心事般,大殿内气氛一下子轻松起来。秀鱼连忙招呼内侍重新给老丞相换了新茶,又谈论些轻松的话题。

不久前窦婴去长乐塬时,答应下元召的若干条件,其实也是包含了许多窦太后的意思在里面的,当然这些不必明说,但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此时说起来,窦婴大为感慨。当日受窦太后所托去做此事时,他的心中还是存了帮忙的情分多些。不过,经过这段日子的旁观了解 ,此前的想法已经大为不同。

“原来……长乐侯的心中,竟然有如此的经纬!不过短短几月时间,那块曾经的荒野上已经规划出一片锦绣蓝图了。假以时日,那小子所说所想成为现实当不是难事。 如果真能如此,也算是没有辜负了太皇太后的厚望。”

“唉!你有所不知,此子来历非凡 ,乃是我大汉的祥瑞之人,此话是先皇文帝托梦亲口所说。虽说此事有些虚幻难信 ,但世间事本来就有些奥妙难言。观察了这么久,他的所作所为,无一不是利于社稷,功在国家 ,不得不让人相信文帝梦中所言啊!”

窦太后却是除了皇帝外,第一次对臣子说这样的事,见窦婴流露出吃惊和难以相信的神情,知道他心底未便相信,继续淡淡的说下去。

“不管他是什么来历,看他所做的这些事总是对这汉家天下有利无害的。所以你们能帮的还是要帮他的,以后不在那个位子上了,你的时间宽松下来,就尽量利用你的能力去帮他一把吧。”

窦婴郑重的点了点头,答应下来,即便太皇太后不说,他也会去这么做的。因为现在以他为首的许多勋贵之家的利益,已经牢牢的与元召将要开创的未来捆绑在了一起。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长乐宫中暖意萦怀,已决定渐渐淡出朝政的太皇太后与即将卸任宰辅的对话在继续着,但在冷风中的元召却并不知道有人在如此谈论他。

其实,在这一个冬天,长乐塬上还并没有开始他心目中所想的那些建造。

因为,安置所有人的住所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现在,在这片土地上劳作的人,已经是刚开始时的两倍之多。

自两个月前,根据皇帝下达的旨意,大索天下帮派余孽,全国范围内的郡县闻风而动,不敢怠慢,各地守备军事力量齐齐出动,追捕围剿,帮派之众纷纷被下狱待罪。

事实证明,在国家强大的专政铁拳之下,任何黑暗势力都是不堪一击的!这条铁律适用于任何朝代。

除了几个罪大恶极的被斩首诛族外,根据皇帝所下的第二道谕旨,被关押于监狱的这些人,以戴罪之身被全部押解往长安,另行发落。

此时隆冬,天气寒冷,押解路上自然免不了有些悲惨有些伤亡,但小喽啰是没有人权的,一笔略过不必细说。

怀着对未来命运的恐惧和不安,一批批被押解到长安的囚徒又被转送到长乐塬,成了这位小侯爷的劳动力。

随着一批批人的到来,前一段时间仓促建起的那些住所已经明显不够用了。好在,就地取材,建设极快 ,总算没有因为冻饿而损失一人。

是的,粮食供应很充足。这是前段时间元召又跑去皇帝面前打官司讨来的。

大汉朝现在最不缺的就是粮食!

“文景之治”得益最明显的就是,各地郡县治所库府丰盈,有些好几年的陈粮都还在那堆着呢。

因此,当皇帝刘彻笑眯眯的大笔一挥,批准了元召的请求,命他去找太中大夫郑当时拨粮的时候,这位掌管天下钱粮的九卿重臣很痛快,意态轻松的领着长乐侯来到长安西直门粮台,命令守军打开了沉重的库门。

“长乐侯,给你一个时辰的时间,随便儿拉,拉多少算多少!”郑大夫非常大方。

头一次接触到大汉朝的底蕴,元召瞪大了眼睛。还能这么干!?那还客气什么?一挥手 ,来自聂壹家族的马车队伍开始装粮。

可惜啊……!一个时辰之后 ,元召看了看装的已经冒尖得三十几辆大车,又看了看粮屯内未见少的巨大山堆,有些遗憾,早知道皇帝这么大方,就多带些车马来了。

好在这些已经足够了!这个冬天,已经可以支撑过去。等到春天来的时候,局势自然就会不同了。

粮食拉回长乐塬,装满了十个粮屯。然后,在自己临时充作议事之处的那座大木屋里,接待了顶了严寒跟随来此的郑当时。

说是大木屋,其实就是一座用砍伐来的巨大原木拼成的平顶大厅。角落里,按照元召吩咐的方法垒成的炉中,篝火正旺。

太中大夫在外面四处看了一圈儿,感到很是寒冷,这会儿在火旁暖和片刻,一边四处打量,感到很是好奇。

但见这大厅内的摆设与别处不同,一溜从所未见过的高背桌椅当中排开,俱是原木打造,古朴厚拙,式样独特。

郑当时坐上去试了试,平时都是屈膝跪坐的腿脚刚开始有些不太适应,但时间不长,放纵身体后,果然感觉很是舒服。

“长乐侯果然心机非常人可比啊!连这些寻常所用之物都可以做的如此机巧,令人叹服。”

郑当时看了看正在给他泡茶的元召,又瞅了瞅那位与他见礼后又坐回在椅子上专心看书的将军一眼,由衷说道。

“这些东西啊?只不过是为了用着方便些而已,都是些小手艺,倒是当不起郑大人的那些赞誉哦。”

“话却不是如此说的,以小可以看大!从这些小事就可以看出一个人所作所为如何了。我也只是就事论事,却不是为了讨好你这小子呢!呵呵。”

元召听他如此说,也与他打个呵呵,玩笑几句。郑当时为人和善,善于变通,非是那些古板大臣可比,因此与他相处起来很是轻松。

“这次,还是要谢谢郑大人的慷慨援手的。有了这批粮食,总算安心不少。”元召把一盏清茶放在他手边,语气真诚。

“这倒不必谢我,此是陛下之意,本官怎敢居功呢!哈哈。”

他话虽然如此说,但元召自然心知他在这当中所起的作用。接旨之后,暗中放宽,任凭自己取够所需,这份情意还是要记在心中的。

“只是长乐侯可知晓?你上奏请求陛下援助时,朝臣中是有很多非议的。”说至此处暂停片刻,见元召态度认真,他微微点头,继续说下去。

“有大臣奏,当日雪原上,有流云帮众所带大批珍宝金银被长乐侯私吞,可有此事?”

郑当时盯着元召的眼睛,脸色严肃 ,认真的问到。

正在低头浏览兵书的将军微不可查的目光撇了一下两人,然后继续看书。

元召面不改色,示意郑当时趁热喝茶。

“呃,流云帮那些人嘛,穷的要命!全身搜遍了也没找出几两银子来,还不够赔偿践踏本侯爷宝地的钱呢。大宝剑倒是有一把,如果谁有兴趣倒是可以来凭自己本事拿了去。呵呵!”

“哦,原来如此!那本官回去复命时就照此启奏了。其实陛下早就说过的嘛,长乐侯一心为公,怎么会贪图什么宝物呢。只是某些大臣非要陛下彻查严办,不得已,我老人家只得奉旨冒了严寒来你这儿走一遭了,唉!却是辛苦。”

看兵书的那位听完两人的这番对答,差点忍不住吃惊的跳起来!当时那满满一车金银珠宝明明是自己帮着遮掩过去的啊!

元召年纪小,信口开河也就罢了。这……这位平日里为官正直的太中大夫也随着他调侃胡闹起来了?

元召与郑当是互相对视一眼,哈哈大笑,一老一小,默契于心间。

正文 第九十六章 遥望关山远 隐约星斗寒

因为流云帮的事,朝堂上会有人借机发难,这些其实早已在元召的预料之中。

郭解和流云帮与朝中权贵的关系复杂,坊间早有传言,而这些未央宫中会一无所知吗?

元召相信,皇家豢养的西凤卫虽然似神龙见首不见尾,世人难以识其真面目 ,但这朝中内外的所有事,都瞒不过他们的眼睛。

否则,他们也不会让自己提前得知流云帮大举汇集长安的消息了。

很多事,未央宫中应该是记着一本账的,皇帝之所以隐忍不发,也许,只是在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而已。

如果一个帮派组织,已经发展到了可以随意杀死或者预谋杀死皇室和朝廷命臣的地步,那只能说他们的末日就要来临了。

这个道理,已经被古今中外无数次的鲜血证明过很多次,在这大汉朝就能例外吗?

答案是,当然不能!因为现在的年轻皇帝,他将来的历史尊号是一个“武”字。

诛杀江湖游侠,清除大小帮派,打击天下豪强……只不过是这位伟大帝王波澜壮阔的一生中几点不起眼的浪花而已。

而现在,元召给了他一个发动的契机,他当然不会错过!

建元六年,大汉王朝轰轰烈烈的“冬季严打”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也扭转了无数人的生命轨迹。这些江湖客以后的人生或悲、或喜、或碌碌余生就此老去、或壮怀激烈,喋血边疆、留名青史……。

至于那位帮主郭解的最后结局,在当日的朝堂上是有过小小争论的。

不同的意见是由廷尉张汤发起的。按照他的说法是,经廷尉府调查后发现,郭解虽然有小恶,但罪不当诛,应予以判罚赎金即可。

随后有太尉田玢等一批大臣附议张汤的提议,主张从轻发落,以示天子恩德。而汲黯窦婴等人则力争,必须严惩,震慑群小,以儆效尤。

剩余的大臣们袖手沉默,以观成败。皇帝始终高坐御案后,冷眼旁观,并不表态。

双方针锋相对,辩论多时。当听田玢说到郭解不过一介布衣,何必劳烦朝廷重臣们在这煌煌大殿上议论时,御座之上的人终于忍不住说了一句。

“能得当朝太尉为之缓急,解犹布衣乎?”

淡淡一语既出,满殿静了下来,这下子所有人都明白了皇帝的意思了!郭解的命运由此而定。

这些事,早就有人给元召说过了,他心中已经有数。而今天,奉旨来此的郑当时态度如此,更足以说明皇帝对他的优容之意了。因此,尽皆心照不宣,敷衍了事。

在一边安坐的骁骑将军卫青听罢多时,见元召没事,终于耐不住心情在这儿听他们继续说些没营养的话,悄悄出的门来,牵过红鬃烈马,飞身而上,疾驰奔不远处驻扎的兵营而去,那儿才是他最喜欢的天地。

没错,当日持了天子虎符,去细柳营调集轻骑,帮助元召围剿流云帮千余众于长乐塬的人就是卫青。

从禁城内的建章宫来到这辽阔的雪原上,第一次披上将军铠甲的男子心情振奋,马蹄飞踏,金戈碰撞,纵横驰骋!他感觉世界一下子大了起来。

最先让他去军中的提议来自元召,而后终于借这个机会得以实现。

长乐侯开府之日,卫青记得当时酒后吐真言,真诚的恭贺了元召少年封侯,前途无量,而自己蹉跎至今,犹是一事无成时,他看到小侯爷露出一种神秘的笑意。

“青哥,不要妄自菲薄。你的将来,会比我这个有名无实的侯爷厉害的多啊!嗯 ,有机会不要在建章宫那儿浪费光阴了,去军中吧,那儿有你的未来。”

“可是……阿姐还有三个小主子的安全,总是令人担忧啊。”

“这个嘛,无需你担心,皇帝自会安排妥当,如果所料不错,小公子马上就会被立为太子了,有西凤卫的那些家伙保护,安全自然再不是问题。”

“啊……?!此话当真?你怎么会知道的!”被这个消息震惊的卫青失却了往日的冷静,抓住元召的手臂,一半是狂喜一半是迷惑。

“呵呵,这个你不用管。现在开始,只要记住一点就行,你在外面为汉室江山立下的功勋越大,地位越高,卫夫人和小公主们在宫中的位置就会越牢固,并且小公子将来走向那个位子的道路也会越平坦。”

酒意阑珊,斜阳晚照,回过头来,有霞光笼罩了身影,元召说这些话时的眼神明亮,表情郑重。

“功名但在马上取,万里长城觅封侯!”

余音在耳,胸怀激荡。卫青有片刻的恍惚,眼前的人似乎一下子变得十分高大。数次援手之义,救命之恩,也许,听他的话,应当不会错的吧!

军营就驻扎在长乐塬的一片高坡平缓处,视线很好,可以看到很远的距离。

当日天子令卫青调动了细柳营的两千兵马,来协助元召。完事之后,大多已经撤回。留守的兵卒并不多,只有八百精锐骑兵。这是应了长乐侯的请求,向朝廷暂借一段时日,以帮助震慑某些心性还未驯服的流云帮众的。

不过,这一个冬天,他们的刀剑和长弓并没有得到见血的机会,这让骑在马上每日里逡巡驰骋的健儿们未免有些遗憾,只得把剩余精力转移到捕捉猎物上 。

所以,长乐侯领地上的飞禽走兽这个冬天就倒了大霉,好在,长草密林间有的是,倒是无需担心被灭绝了种类。

卫青纵马进到辕门,与几骑正要出去巡哨的兵卒打过招呼。营内人都对这位空降的主将很尊敬,虽然听说他有很大的来头,但,卫青温和的性情与体恤属下的作风,很快就与这八百骑兵打成了一片,受到了普遍的爱戴与拥护。

这种善得人心的能力连元召也暗暗称奇,果然是名将风采,自然而成,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人啊!

这几个月来,卫青还是有些隐隐的为元召担心的。因为,太中大夫郑当时所说的那件事并非空穴来风!

面对全副武装的大汉轻骑包围,流云帮千众俯首而降。在收缴刀剑物品的过程中,发现了一辆随行的马车,厚重结实的车厢门打开,打马而来的卫青只探头看了一眼,就命令锁上了。

而后,在与元召低声说了几句后,只见那小侯爷脸现喜色,低声嘟囔道:“白捡一车珍宝?好运气啊好运气!真是搂草打兔子,两不耽误啊。这郭解倒是个妙人,哈哈!”

“可是,万一消息有所泄露,被人抓住把柄……?”生性醇厚的卫将军担心的看了看四周。

“放心!没事的。皇帝既然能把细柳营的精兵都派来一用,说明他对这片土地的将来已经抱以厚望了。相比起来,这点小小的钱财还入不了他的眼底。呵呵!”

小侯爷果然是神机妙算啊!回到自己大帐内的卫青不由暗赞一声。今天,太中大夫郑当时的态度让他的心事终于彻底放了下来。

心情大好,又想起元召对他说过的那些话来,小公子会被立为太子?如果此事成真,那可真是太好了。也不枉了阿姐这些年在宫中的兢兢业业细心呵护。自己既然来到了军中,以后马上功名,就要全凭己身能力去取了!

卫青从怀中又掏出那卷写在帛书上的《兵法辑略》,细心的握在手中,暗自思量,他小小年纪怎会懂得这些的呢?

这是卫青来到长乐塬驻扎以后,元召送给他的礼物,祝贺他终于穿上了一身大汉将军的甲胄。

兵法写的有些简略,字迹有些潦草,内容也不多,记在薄薄的一卷布帛上,轻若鸿毛。但在他的心中,隐含的重量,却比这些年从不离身的那把剑还要沉甸甸!

这是元召根据记忆中的后世有关边疆作战的条例作为框架,然后又参考了唐代李靖《卫公六韬》中关于几次大败突厥的战例,稍微总结了一下,列出了现在与匈奴作战的一些看法与实用性参考意见。

虽然卫青怎么也琢磨不出元召怎么就懂得这些的,但这并不妨碍他对这份东西的珍视。他是天生就具备为大将者素质的人,对战争有着敏锐的视角,一眼就看出元召所写的这些,全部都是针对北疆汉匈两国现实情况而来的。

难道……很快就会与匈奴人开战了吗?想起自己问他时,元召笑而不语的神情,卫青就心中火热!

“功名但在马上取,万里长城觅封侯!”

身形高大的儒雅男子喃喃重复了一句那人曾经送给他的这句话,把盔甲卸下来,只着一身青袍箭袖,又坐回案边,重新把兵书铺开,认真参阅起来……。

送走太中大夫郑当时的元召并没有得闲,因为又往返了一趟北疆燕地的聂壹回来了。

在长安等了半天以后,歇息过来的聂壹听管家元一说起小侯爷今天去长乐塬屯粮了,便再也等不下去 ,心急火燎的就要赶过来,出门时正巧遇到结伴来访的徐乐、司马诸位公子,于是连带了一起,加上府中闲得无聊的主父偃,一行人分乘几辆马车,直奔了城外而来。

见到元召,互相道过劳乏,已经多日未曾相聚,自然尽皆欢喜。

四处又巡视一遍各处进程,见钱粮、人手一切充足,最晚明年开春以后,各家在此的作坊、转运发卖之所就会开始建设,不由都大为兴奋。

回到大木厅内,兴致上来,免不了又要摆上酒来,为远方归来的聂壹接风洗尘。一行人从马车上搬下带来的酒菜,元召又亲自操刀,烤了一只崔弘去飞马打来的黄羊。

肉香酒满,良朋相聚,自是欢畅。席间聂壹说起北边几个通商贸易重镇的繁荣,很是兴奋。

他在很早的时候,就听从了元召的提议,提前出家族重金在那几个地方收购土地 、建设店铺、囤积货物。

果然,不久之后,朝廷答应下匈奴人的条件后,开放边市的诏令到达了……。

只短短不到半年时间,由此带来的收益,已经使聂氏家族的家产翻了数倍矣!燕地第一大豪聂家从此对长乐侯视若神明。

酒酣耳热之际,踌躇满志的聂壹悄悄贴在元召耳边说了一句:“小侯爷,告诉你个绝密的消息,朝廷……要在北面有大动作了!”

元召愕然停杯,似是想到了什么,脸上笑容凝结,心慢慢沉重起来。

正文 第九十七章 风烟起万里 流年叹未央

有诗句描墨:

江山如画琅,修竹掩宫墙。

乾坤琉璃瓦,国色最无双。

风烟起万里,流年叹未央。

清霜洗旧尘,雪染梅花妆。

当这个冬天,长安城的第二场雪又降临的时候,大地一片银白,许多雄心壮志和居心叵测都被暂时覆盖。

但许多的策划和阴谋,已经在看不见的地方悄悄发酵酝酿,等到时机成熟,自然会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出现在世人面前。

魏其侯窦婴终于辞去了大汉丞相的职务。这是一个象征,标志着掌握幕后隐形权利多年的长乐宫对当今天子正式放开了权力的掌控。

同时,更让许多人已经有了预感,朝廷上下也许很快就要大换班了。

皇帝对窦婴这位三朝老臣给与了很高的赞誉,各种丰厚赏赐自然不必说。

而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是,武安侯田玢因为前段时间的琐事被皇帝勒令回家反省,并没有立即如愿以偿的坐上那个丞相的宝座,朝堂上的那个位子就暂时空缺着。

这未免让人平添许多猜测。甚至更有坊间传言,皇帝并不想再继续让勋贵们继续把持朝政了,他属意的丞相人选并不是田玢。

据小道消息,皇帝本来的打算是让御史大夫韩安国暂时掌理朝政的。然而,前段时间出了点儿小意外,韩安国在去早朝的路上不小心坠马了,伤了腿,暂时在家休养,所以当朝第一人的位置就这么空缺了下来。

不少人为韩安国惋惜,这么好的机会竟然错过了,他养伤的这段时间极有可能会有变数发生的,也许那个位子以后他永远没有机会坐上去了。

然而,另有一种悄悄的说法流传, 御史大夫是故意伤了腿的。因为韩安国看似是木纳老实之人,其实却是大智若愚。在太皇太后彻底放权以后,看这青年天子的气象,以后朝政大计必然会与以前截然不同了,作为朝堂之上的首席辅政大臣,如果所思所想与皇帝不一个节拍,那后果自然不妙啊!所以自忖难以担当此任的韩安国,就用这种方式,悄悄的躲避过去了。

当然,这些说法莫衷一是,扑朔迷离,难以让人相信。不过皇帝并没有急着调整朝政班子,反而陆续颁发了几项在别人看来无关紧要的任命。当时并没有多少人明白这其中的玄机,在很久以后才恍然大悟。

首先是宫中御林军进行了调整。未央宫卫尉李广拜为右骁骑将军,同时兼任细柳营护军将军。长乐宫卫尉程不识拜为左骁骑将军,同时兼任细柳营后将军。以太仆公孙贺为轻车将军。其余另有数位将军的任命不必细说。

而这次最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任职仅仅数月的光禄勋大夫王恢,竟然被降职任命为了大行的官职,同时兼任屯军将军。

这是一次不同寻常的调整,而被降职的王恢竟然欣然上任,其中所含的意思让人猜不明白,平添许多疑惑。

王恢,祖籍是北边儿燕地人,曾经以大行一职作为使节出使过西域几个国家,对邦国间的交往有着很多丰富的经验,是资历深厚的外交人士。

而这次他又被重新任回旧职,不得不令人猜想,难道朝廷与邻国的交往间又有什么事需要他出马了吗?

其实,如果细心一点的话,这当中的某些事还是有迹可循的。

在这个冬天,天下各地的郡县都接到了一道密令,各地驻军抽调精锐兵马,以不同的名义秘密北上,最后集结于燕赵之地的各处军营中。

而征集的粮草也通过不同的渠道,秘密转运到了这些地方。当最后皇帝派出的特使把这些军事行动的结果报到御案上的时候,大汉马步三军已经结集到近40万众矣!

天子刘彻细致的看完这些情报,满意的点了点头。可以了,织网的材料已经足够了!现在可以安静的等待时间和时机了。

而在这一年就快要过去的时候,元旦庆典之日,年轻的天子却又宣布了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

按照高祖定下的规矩,分封于天下各处的刘氏藩王们,在这一年的辞旧迎新之际,除非是因为特殊原因上不了路,否则无论是谁,都要奔赴长安觐见天子的。

这条规矩,所有的刘姓王爷们是必须要遵守的。当然,也有例外。

在大汉开国至今七十余年的时间里,只有两位已经封地的王爷破过例,都曾引发严重的后果,因为他们的身份都很特殊。

其中一位就是窦太后的小儿子,先皇景帝的胞弟,梁孝王刘武了。

相比较起来,世上母亲大概都是偏爱幼子多些吧。窦太后虽然身份尊贵,胸襟见识不凡,但溺爱小儿子这一点她也没能例外。

并且因为她的过于溺爱和偏袒,最后,让心胸本就不够宽广的汉景帝对自己的这个亲弟弟也有些怀恨起来。

对于刘武来说,窦太后的溺爱对他是福也是祸。来自于皇帝哥哥的处处排挤,压制和冷淡,终于让他那颗本就敏感的心深深失落,年纪轻轻就郁郁而终了。

而梁孝王死的时候,正是元旦过后没几天。因为他入冬患病,体弱难行,没有千里迢迢来长安贺旦,让皇帝对他的猜疑更深了,甚至连他的病情都没有派人去慰问一下。

失望,怨恨,忧伤……终于让刘武死在了春天即将到来的时候。而他的死,直接导致了素来对自己的皇帝儿子不满的窦太后的怒意,母子关系一度冷至冰点,也由此引发了长乐宫与未央宫之间的许多矛盾。

而最后汉景帝的英年早逝,也不得不说与他对这种冷淡母子关系的失望和伤心脱不了关系。

另一个曾经元旦不来朝贺的王爷就是吴王刘濞了。

“吴楚七国之乱”震惊天下,留于史册,是大汉立国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全国性叛乱。

但引发这次叛乱的最先起因,因为皇家的刻意隐瞒,真相讳莫如深,却是少有人知。

导致这次严重后果的人,其实还是汉景帝本人,只不过当时他还只是太子而已。

各种史书流传的记载,说汉景帝自小性子狷急,脾气有些急躁,缺少容人之量,品性与他父皇的宽宏大量正好相反,不是没有道理的。

吴王刘濞是汉高祖刘邦的侄子,封地在吴越之间,镇守东南历时已久。因得铜山铸钱,又煮海水为盐,垄断厚利,故此,国力日益强盛!

他从来不把堂弟汉文帝放在眼里,文帝继位十多年,他一直阳奉阴违,表面顺从而已。后来听从臣子的劝谏,为了不让天下人说他礼仪不周,便派来世子刘贤到长安问候皇帝,顺便留下以做质子,表示没有不臣之心。

当时身为太子的刘启和刘贤岁数相仿,倒是合得来。一天两人在东宫树下对坐下棋,各自带来的随从们在小主子的身后出谋划策,各有胜负。

刘启仗着自己是太子,非要赢过刘贤才罢手,一局棋走到关键之处,刘启误下一子,被刘贤棋子围住,眼看这一局又要输了,刘启想悔子,刘贤却不肯依从。

两个人都是年少气盛,渐渐为了一枚棋子争执起来。太子刘启怒起心头,顺手操起铁制的棋盘,就朝刘贤头上猛砸过去,吴王世子来不及闭让,被击中头颅,当场脑浆迸裂而亡。

刘启当时也就十多岁年纪,见此情景,知道闯了大祸,赶快躲进自己母亲窦皇后的长乐宫去求助。

汉文帝听到这个消息,大吃一惊。以他的性格,本来是想重重处罚太子,以平息吴王之怒的。

但窦皇后太护短了,哭哭啼啼的在自己丈夫面前一顿哀求,想起她们母子跟着自己在遥远的北疆代国所受的苦,文帝无奈,心软了下来,只得扔下手中的剑,长叹一声,放过了自己闯了大祸的儿子。

后来与朝中大臣们商议过后,用上好的棺木厚敛了刘贤,准备派骁骑营护送回吴国去。

吴王刘濞听到消息后,悲愤交集。世子刘贤是他最优秀的儿子,是要接替他的王位的,如今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了,他哪里肯善罢甘休!

他派精锐人马,在吴国封地的边境截住了朝廷的来使,不肯接受灵柩入境。

“死长安,即葬长安尔!”

当这句满怀悲愤的话连同灵柩转回长安的时候,汉文帝的心境无人得知,只是这位素来温文尔雅的帝王,把手中的剑重重的砍在了御案上!

而从此以后,吴王刘濞再也没有来过长安,元旦朝贺也只是派使节进贡而已。

三年后,文帝驾崩。再三年后,吴王联合六国反矣!

所以元旦朝贺,是一个很重要的日子,除非病亡、叛逆,各处的王爷们都是要来的。而皇帝的许多大政方针、新政措施往往也会在这时候公布。

尤其前段时间已经有许多传闻,长乐宫的太皇太后已经归政与天子,从此安心静养,不再过问朝廷的事。这可是一件大事啊!王爷们就更需要亲自来长安探个究竟了。

淮南王刘安,自然也在这些王爷之列。当他们怀着各自不同的心情进入含元殿,各项朝贺礼仪进行完毕,与朝中大臣们一起,分列于班次站好的时候,却听到皇帝宣布了第一道诏书,令所有人大吃一惊!

“有诏,册封皇子刘琚为皇太子,旦日举行大典……!”

正文 第九十八章 密计藏袖底 千钧系于身

当这年年底,大汉皇帝册立太子的诏书传遍天下的时候,有人欢喜有人忧,更有人深深的怨毒……。

年仅六岁的皇子刘琚被立为太子,至今还没有子嗣的皇后阿娇就处在了一个非常尴尬的位置。当皇后所居的宫殿内阴云密布的时候,所有伺候的内侍宫女都战战兢兢不敢有一丝懈怠。

长乐宫中,暖香萦绕,在听完大总管秀鱼的低声禀报后,半倚在睡榻上的窦太后却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之处,只是过了很久,才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册立一国储君,对于帝国王朝来说,是一次重大的政治事件。所有人都认为,即便是皇后依然没有所出,皇帝也会等到皇子们再长大点儿以后才做决定,可是谁能料到,他就这么独断专行的宣布了这件事。

“不过是一个歌舞妓所生的儿子!怎么配得上太子之位?”

虽然这句话不便宣之于口,但暗中的非议却不能阻止,朝野民间沸沸扬扬,这其中当然少不了有心人的故意挑动。

当西凤卫的密报放到天子案头的时候,刘彻终于知道了这件事,龙颜大怒,下令彻查!

长安城内,在经过一番大追查后,作为妖言惑众妄议朝政的代价,几十颗血淋淋的人头被砍下来,挂在了城门口。

迫于皇帝的威严,朝野内外终于没有人敢再就此事明目张胆的议论,但在看不见的地方,愤怒不满、怨恨埋怨与明哲保身、重新站队在同时进行着。

而在整个事件的中心,建章宫内,却显得很平静,并没有外界想象的那般高兴,甚至有些淡淡的忧愁笼罩在其中。

因为伴随着册立太子诏书到达的还有一个消息,那就是皇帝与朝臣们经过几个月的反复拖延后,终于答应了匈奴人最先提出的三个条款中的最后一条。

那就是派大汉公主赴草原和亲!

当这个消息终于得到确认,并逐渐传开来的时候,在朝廷的大部分官员和军中少壮派的心中是由许多不满情绪的。

“公主和亲”最早开始于汉高祖“白登之围”的无奈。在那次随着御驾亲征的许多大臣和将士的心中,一直被认为是一种耻辱。并且这种情绪一直流传了这些年,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得到机会去洗刷。

话说当年高祖皇帝被围困在白登山,幸得陈平献了美人计,画了一副绝世美女的图,派人去送给了冒顿大单于的后妃余氏,告诉她:“汉朝有如此绝世美女,现在天子被困于此,想把这位美女献给大单于。”

余氏素来知道自己丈夫喜好漁色的性情,害怕将来这样的美女争宠,自己的地位将会大大的不利。

所以她就对匈奴单于说:“汉朝的土地太广阔了,我们即使得到了他们的一部分土地,并不能持久的战据,只不过是徒劳的耗费了草原勇士的生命而已。何况传闻中,大汉的皇帝是有神灵护佑的,如果逼急了,恐怕会有灾祸降临到草原上。所以,不如索要一些实惠的钱财才好。”

于是,冒顿单于听信了她的话,网开一面,放走了包围中的汉军。

而后来,面对匈奴的不断侵凌,除了纳币赔款以外,大臣娄敬首先对汉高祖提出了和亲之意。

他当时对汉高祖的说辞是,草原上的冒顿单于和他手下的匈奴骑兵,只是崇尚武力,根本就不讲什么仁义道德。但现在我们的军力比不过他,用仁义又不能去感化他,所以这两个方法都是暂时行不通的。

而如果换一种方法呢?比如将皇室的美丽公主下嫁草原,这样尊贵的身份,好色的单于一定会欢喜地将她尊为后妃的。那么将来她所生的儿子,一定会被立为太子的。

这样一来的好处就是,冒顿大单于还在世的时候,当然就是陛下您的女婿,而等到他死后,您的外孙就会成了新的单于。如此一来,当然就可以不动刀戈而使匈奴永远称臣了!

当时,高祖皇帝认为他说的非常有道理,可以暂是作为权宜之计。于是就选了一位皇室最美的公主,奔赴草原,远嫁匈奴。而娄敬就作为特使随着出使匈奴,与单于订立了和亲之约,并因为这件功劳而封侯拜爵。

匈奴单于当然对来自汉室的高贵公主喜欢的不得了,从此以后,和亲就作为了一种前例,尽管已经换了三代单于王,但是这一项要求一直不绝。

公主和亲策,虽然在朝廷官方的史书记载和宣传中,一直是说成一项利国之策的。但在许多汉家儿郎的心中,这却是一种国耻!

而这次将要去往草原的女子是素汐公主,也就是皇帝上次册封的利安公主。

本来有传言皇帝上次已经取消了这个决定,但这次又有更加准确的消息是,等到开春以后,送利安公主去草原和亲的队伍就要出发了。

而新任大行一职的王恢据说就是皇帝钦定的送亲使节,将全权负责这次的和亲事宜。并且先遣的队伍已经开始去到两国边境做预先安排去了。

这个消息,不禁又让人对身在建章宫中的那位小公主心中怜悯,果然是生在帝王家,命运不由人啊!

所以此时的建章宫中,因为利安公主的事,连带着小公子册封太子的喜悦也减去了大半。

卫夫人此时静静的坐在那儿,一针一线的仔细缝制着几件衣服,脸上神色看不出什么,只有紧蹙的眉头间隐隐露出几丝烦忧。

这是三个孩子的棉衣,她虽然已经身份尊贵, 但这些活计,这么多年来,她从没有假手过别人,都是自己一针一线细细缝制而成的。

突然她轻轻地“哎呦”了一声,尖锐的针头扎进了指间,有鲜红的血珠从嫩白如春葱的手指上涌出来。

正在一旁的案子上认真的描摹着一副图画的小女儿云汐连忙跳过来 ,一边惊呼着,一边用丝巾帮母亲扎住了伤口。

她抬头看了看母亲的脸色,见有些苍白,担心的拉住了她的手,眼泪就要流出来。

卫夫人微微叹了一口气,把云汐的头揽在怀里,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 ,温言安慰道“不用紧张,没事的,只是最近总是有些神不守舍罢了。”

云汐乖巧的点了点头,她的年纪虽然幼小,但一直很懂事,也很听话。她知道母亲忧心的原因,是为了大姐儿,可是她有什么办法呢?唯一能做的只不过就是这些天一直陪在她的身边罢了。

云汐小小年纪,自然不会明白世事多艰的道理。从心底深处,对于自己的父皇还是有些怨意的。他的手下有那么多的兵马,为什么非要让素汐这个小小的女子去承担那么重的任务呢!

还有小琚儿,给他安排下那么多的功课,教授他的师傅们都那么严厉,自己只不过是偷偷去看了一次,就被狠狠地训斥了一顿。

可怜的小琚儿,现在连经常陪在母亲身边的机会也不多了。一个太子的位置就那么重要吗?云汐不能理解,只是……好怀念从前三个人在一起无忧无虑玩耍的日子啊。

门口有脚步声响起,夹杂着侍卫们恭敬行礼的声音。云汐知道,一定是父皇来了。她连忙从母亲怀中站起来,安静的恭立一边,等着父皇进来后行礼问安,这是皇家公主的礼仪规矩,一点儿都马虎不得。

天子刘彻龙行虎步的走进来,摆了摆手,示意躬身行礼完毕的宫女内侍们都出去。随后看到了在旁边的云汐,随意问了她两句,然后让她也一起出去了。

室内安静下来后,他坐到案旁,看了看去起身给他倒茶的卫夫人。

“怎么啦?脸色怎么又这么不好。”天子温语垂询。

“没什么事的!可能是最近忧虑过多的缘故吧。陛下无需担心。”

一盏清茶,放到案角,芊芊玉手把碗盖揭开,淡淡茶的清香氤氲了室内。

“早就给你说了,不要多想。素汐的安全绝对没有问题,你就放心好了。”

刘彻端起茶盏轻轻抿了一口,长吁了一口胸中之气,感觉全身放松下来,遂向后倒下身子斜倚在睡榻上。

“有陛下所安排的人贴身保护,安全自然无需多心。臣妾只是担心素汐她……她自己的心里能不能承受得了!”

说到这儿,多日的担心终于让她的眼角微红,声音微微有些颤抖起来。

听到她说这话,刘彻的神情却变得有些严肃起来。

“子夫,你要记住,素汐不仅是你的女儿,也是朕的女儿,更是大汉的长公主!如果她连这点儿心理承受能力都没有的话,那她就不配拥有这个尊贵的身份。 ”

“陛下,这些道理,臣妾都明白。可是她毕竟还太小啦!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这宫中,从来没有离开过臣妾的眼底,突然一下子让她远赴千里去承受这些。臣妾怕她会想不开啊!难道……真的就不能把真相提前告诉她吗?”

看着这个后宫三千嫔妃中自己最爱的女子那满含期待的眼光,刘彻面无表情的摇了摇头。

“绝对不行!朕的这个计划,除了几个心腹大臣,就只有太皇太后和你知道了。朕之所以告诉了你,就是怕你担心素汐,这已经是破例了。”

说到这儿,他站起身来,声音开始变得激昂:“子夫,你要知道,朕的这个计划一旦成功,那将是石破天惊的丰功伟业!自高祖皇帝以来忍受的耻辱将一扫而空,朕自己开创的一个新时代就即将由此而开始!所以这次真是千钧之重,绝不容失。”

年轻的天子握住了身边佳人那只微微颤抖的手,把她慢慢拥在怀中,眼中是坚定而明亮的光芒。

“即便这次万一……我们失去了这个女儿,相比起取得的偌大功绩,也是值得的。青史上,会重重给她记下一笔的……。”

微风轻卷珠帘,透寒意数重,无声处,即将平起万丈波澜!

正文 第九十九章 挽弓射雕处 千里暮云平

冬日暖阳,残雪消融,元日过后,虽然天气还是很冷,但空气中已经带了几丝春意,如果仔细看,木间草上已经有了微微的绿色。

经过一个冬天的基础准备和各种物资储存,昔日空旷辽阔而有些荒凉的长乐塬已经大为不同。

天下各地郡县运送来长安的囚徒们,被分批的押解到了这儿,开始了劳役生活。

后来的人们总是觉得这件事略微有损于元公的盛名,所以为尊者讳,正史没有记载,但据许多野史流传,在最初几年的时间里,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劳动改造”过的所谓江湖人士,超过两万多人。

而“劳动改造”这一项由长乐侯最先提出来的惩罚措施,因为非常实用,被朝廷采纳,后来记入了大汉典律中,从此成为了一种依据和定例。

在一片高坡之上,瞭望着远近建起的大片房舍和许多作坊的雏形,第一次独自骑在一匹马上的太子刘琚,暂时忘却了刚才的胆怯,有些兴奋起来。

这是他被册立为太子之后第一次出未央宫,身份的改变,随之而来的是待遇的不同。此时身前身后跟了大批的宫中侍卫,还有十几个隶属于西凤卫的高手,更有三百羽林军精骑相随。一层层簇拥着把他保护的严严密密。

但是小太子并不喜欢也不习惯这么多人跟在身边的感觉。

在他的心里,只要骑在玉骢马上的那个人跟在身边,就什么也不用怕!更何况还有舅舅卫青在这边呢。

玉骢马上的人当然就是这片土地的主人元召了,他今天穿了一件比较正式的袍服,剪裁得当,修短合体,更显得束腰乍背,很是俊逸,这当然是出自苏红云的手笔。

来到这个时代这么长时间,他的头发也已经留的很长,漆黑锃亮,如同墨染。他不耐烦如同这儿的人一样还要布巾包裹,所以只用一根木簪扎在了脑后,飘逸于脖颈肩头。

这人世间,有许多的事和人,就是如此的神奇。身边熟悉的人越来越发现,开始做起事情来的长乐侯元召与从前有了明显不同。

与这草尖上慢慢隐现的绿意相似,又如同一把匣中的剑,元召的身上似乎有一种隐藏的锋芒在渐渐的透出隐约的轮廓。

这种变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是从他金殿陈策、封侯开府之日?还是从他一剑扬威、震慑千军之时?

此时,听着他指点着下方各处侃侃而谈,站在身后不远处的青袍老书生脸上带着笑意,手捋须髯,满是欣赏之色。

自己没有看错,小侯爷果然是和恩师在某些方面是有相同品性的人。如果自己以后真的不能进入朝堂得以施展胸中抱负,那么,就好好的待在小侯爷身边,帮他做出一番事业,似乎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元召自然不知道主父偃的想法,他正在满脸陪笑恭敬的于马上拱手,听着那位已经退休的老丞相的一番教诲。

“小子,你可不要光说这些大话啊!老夫给你筹集的那些钱财,是要回报的。到时你可别给我败光了,还指着这些帮老夫挣点养老钱呢。哈哈!”

“那哪能啊!您老人家就放心吧。到时候要真没钱啦,一定把您老接到小子府中去吃饭就是了。嘿嘿。”

两位侯爷,一老一小,对答诙谐,都是开玩笑的语气,四周人也哈哈大笑起来。

这窦婴自从辞去丞相之位后,脱去了琐事缠身,乐的一身清闲,性情竟似回复到了年青时代的几分豪爽。

每日里除了契阔谈宴,纵情豪饮,就是相伴一帮军中昔日故旧,出长安城去终南山打猎。而每次回来,是必定要经过长乐塬来瞧瞧的。美其名曰,是来看看自己交给元召的钱浪费了没有。

其实元召心里自然明白,这窦老头儿外冷心热,这是对自己有好感,明里暗里眷顾之意,对此,他是心存感激的。

今日却是恰巧,他们这一帮军中宿将又去终南山走马行猎而回,收获丰厚,来到长乐塬讨杯酒喝时,就遇到太子刘琚的一大帮人从长安而来了。

虽然刘琚已经是太子了,有了君臣之分,但在这些老一辈的朝廷功臣面前,他是一点儿都不能托大的。彼此之间是先行的君臣之礼,然后又行了晚辈参拜长者之礼。

这一帮老将对这有礼貌的孩子还是很满意的,他们大多是性情耿直之辈,对于朝堂上的那些勾心斗角的勾当接触较少,因此气氛融洽,一大帮人合在一起,在长乐塬上四处又看了一圈,指点谈论,很是高兴。

既然都是豪爽的人,一顿酒又是免不了的。新打的猎物,经过一个冬天的将养,正是肉质鲜美肥嫩的时候。大锅架起来煮上屠剥干净的肉,又在架子上烤了一只肥羊。

元召又派崔弘去渭河上打了两尾鲜鱼,亲自做了两道清蒸鱼。

新酿的烫喉烈酒,香气扑鼻的美味佳肴,杯盏流觞之间,分成三大帮而围座的人都快意非常。

喝到酒酣耳热之际,有豪情满怀的老将披襟当风,拔剑而舞。更有人停箸击盏,慷慨而歌。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数度循环,众声相合,余音绕于山林,不绝如缕。

周围人都被这气氛所感染,一起大声喝彩!连远处巡视的骁骑营兵士们也用刀柄敲响了胸甲,以添声色。

声音远远传去,营造的间隙里在休息的“劳改犯”们有许多人似乎也被触动了什么感情,呆呆的向这边张望着,脸上是羡慕的神情。

又一轮酒罢后,窦婴扫视了一遍喝的满脸通红激动兴奋的人,似乎想到了什么,猛的拍了在身边的元召一巴掌。

“小子,老夫才想起来,这几句不就是你写的吗?是在当日写给……李将军的对不对?”

“啊?正是小子胡乱写就的,嘿嘿。”

刚才听到窦婴的大嗓门,周围的人都暂时安静下来,听他们说话。此时听到这首诗竟然是长乐侯所作,不由得都感到吃惊!

这首诗自从宫中流出,在世间广为流传,因其豪迈之气,尤其在军中人人喜欢,却很少有人知道,原来是出自这小侯爷的手笔。

却见窦婴把大手一挥:“那李广既然能得到如此的赞誉,是凭自己的真本事得来的 ,名副其实,无话可说。但你小子可不能厚此薄彼,难道凭老夫对你的帮助,还得不到你写几个字相赠吗!嗯?”

“当然了,老人家对小子的厚意自是难以报答,既然如此,小子倒有几句,却是最贴合今日情境。”

“小子,可不能随便糊弄我老人家啊,大家都在这儿看着呢!”

“绝对不敢敷衍了事,小子一定让您老满意就是。”

“好,大伙儿先静一下,一会儿帮老夫品评,可不能让他蒙混过关去。哼哼。”

周围的人听得这番对答,都静耳倾听,以待佳作。而小冰儿和崔弘听到师父又要写那些让人听了激动的句子,赶忙找来了笔墨,放到早已挽起袖子的主父偃面前,准备记录。

元召略微想了一想,倒是记起一首名篇与今日情形有些相似,说不得要改动盗用一下了。料想那苏轼老儿也没本事穿越了来要版税,呵呵!

只见长乐侯走到席间空地,把袍子下摆掖在后腰,一手端了酒杯,转圈示意老将军们饮下,有慷慨之句随口朗声而出。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岗。为报倾城随将首,亲射虎,看儿郎。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 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一首吟罢,席间已经有人击案大呼“好!”。

却见那边杯盏翻到,墨汁横流,那位主父偃先生已经跳将起来,连声大赞不止。

小太子刘琚一脸羡慕的看着元召,心中只在想,娘亲和舅舅教导自己要好好与元哥儿交往的话,果然不会错!他不仅武艺高强,更兼有胸藏锦绣。自己何其幸运,能与他做朋友。

窦婴与那十余位老将军虽然是武人出身,但这词中之意浅显易懂,正与他们的心境相合,听完之后,仔细思索词中的意思,无不心潮澎湃,激动莫名。

纷纷喝彩夸赞过后,窦婴举起酒杯来,与元召和众人都一饮而尽,豪气干云。

“小子,果然胸有丘壑,气象万千。这一篇好词句,正说到了老夫的心坎上,不枉了一番对你的厚望。老夫就收下了!哈哈哈。”

元召心下惭愧,连忙逊谢几句,说小子何能,不敢当此厚誉。别人却只当他谦虚,对他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品性,更加看重起来。

却又听到窦婴微微叹了口气,转向元召,仔细看看他,又看了看紧挨着所坐的太子。

“小子,即便你是天纵英才,也一定要记住,未来的路要好好的走,切不可轻狂傲慢,目中无人。我们都老啦!而你的路还很长,也许若干年以后,辅佐汉室,安抚社稷的任务,就要在你们的肩头挑起了。且不可疏忽怠慢啊!”

这些话,由这位忠心耿耿的三朝老臣口中说出来,分量尤其显得重。元召连忙躬身受教,小刘琚也跟着站起来施了一礼,以示尊敬。

“只是……连那位冯唐你竟然也知道?却是让人称奇。他倒是个人才,可惜在前朝的时候,时运不济 ,因为几次事情误了前程,再没有得到施展胸中抱负的机会,蹉跎至老。等到陛下即位以后,听起有人说起他的才名,派人持节去诏他来见时,此人已经八十高龄,老朽不堪矣!唉……。”

时光如电,白驹过隙,岁月从不饶人,暮色至矣,人间平添许多惆怅意……!

正文 第一百章 安得两全法 天机未可说

平川芦白风飘絮,云涯剑舞水凌砂。

烟波浩渺澄碧色,七弦裂匣凝未发!

喧嚣了一天的长乐塬终于寂静下来。苍穹大地,星空如同墨染,远近篝火相连,骏马的嘶鸣声偶尔响起,旷野的风有些凛冽,但有时候人心冷暖与天气无关。

在长乐塬最南端的云涯之上,有竹笛清音在缓缓的吹奏,脚下的渭河水汹涌奔流,直向无尽的远方。

下午的时候,太子的车驾没有随着那帮老将军一道回长安。因为刘琚还有许多事要和元召细说。

等到那曲悠扬笛音抖落下最后一个音节,元召把短笛交还给小冰儿,打发她自己去一边练习。搞不懂,为什么身边的几个女孩子都喜欢这个东西?

泠霜泠雪姐妹缠着他学了一阵之后,现在连只喜欢舞刀弄剑的小冰儿也非要学。难道是这个时代太缺乏乐器的缘故?呵呵!

“大姐儿……也非常喜欢!你送她的那支,她一直带在身边。”

元召回过头,篝火明灭的光亮中,是刘琚那副有些暗淡的脸色,眼神里带了些期望。

元召心底里暗叹了一声,自从上次聂壹暗地里给他说过那个消息后,他就知道建章宫中一定会派人来的。只是没想到是刚刚册封的小太子亲自来了。

身后是临时搭建的几座帐篷,脚下是一片平阔的土地,侍卫和羽林军在远远的警戒,身边都是亲近的人。

“嗯,我知道。那……你这次来是卫夫人的意思吗?”

“不是的!是我自己想来,想把心事对你说说。起先的时候,娘亲是不许的,后来经不住我的哀求,她才放我出来的。”

刘琚看到元召听到他的话后点了点头,就继续说下去。

“要来的时候,我去看过大姐儿了,本来以为她会让我给你捎什么话的,可是她犹豫了一会儿却什么都没有说……。”

元召手中折了一枝芦苇,手指轻拈,芦花纷飞,静静听着他在说话。

“她虽然努力的装出一副安宁的表情, 可是内心的慌恐不安,眼神里是藏不住的!元哥儿,就真的再没有办法了吗?大姐儿好可怜的啊……!”

说到这里,他终于忍不住,拉住元召的一只衣袖,声音里带了微微的颤抖和酸楚之音。

利安公主开春以后就会远赴草原和亲一事,早已在年前正式公布,人尽皆知。所有人都对这位年仅十二岁的小公主抱以无限怜悯,元召身边的人自然也不例外。

此时听到这太子说起,心里都感觉沉甸甸的。年前的时候有流传的消息说是已经拒绝了匈奴人的这个条件,不知道现在为什么天子又改变了主意。

傍晚时分特意从骁骑营那边赶过来的卫青拍了拍刘琚的肩头,温言说道:“这是朝廷的决议,诏令已经公布天下,又有什么办法可想呢?唉!”

大家还在梵雪楼的时候,素汐倒是偷偷的跟着出宫去玩过好几次,与灵芝、小冰儿都很合得来。

“师父啊,匈奴人那么凶恶,草原的环境又那么恶劣。素汐姐姐身体又那么弱。怎么可以让她去那种地方呢!那可怎么办……师父你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面对着那几双期盼的目光,元召苦笑着无奈的摇了摇头,有些话他现在没法儿说。

朝廷有一个大计划!而且这个计划的决定者就是当今天子本人。

虽然熟知历史的元召知道,这个计划不管保不保密,最后都不会成功。但现在他也没有办法去阻止,因为刘彻不是一位普通的帝王。

自从长乐宫的太皇太后表态正式放权以后,脱去了牢笼的束缚,皇帝内心的猛虎已经开始苏醒,现在恐怕还没有人意识到这位帝王的野心会有多大!但元召知道。

所以虽然明明知道这次他会经受一个很大的挫折,并且会招来严重的后果,但元召没有办法去劝说。因为自己不能让别人看成是神,去预言一些将要发生的事,那样会不容于这个时代的。

看来自己给他的那个十年生聚计划,他现在还是没有耐心去等待啊。急于求成,好大喜功……正是这位年轻帝王的本性。

国家战争,拼的是综合实力和强大后盾,无论是古今中外,还没有听说过凭着一两次侥幸而成功的。

就让他经受这次挫折也是好的!虽然会激怒匈奴人的凶残本性,北疆战火会更激烈,会受些损失,但也是有好处的,起码可以让他经受这次教训,以后的军国大事不会再这样莽撞了。

元召自问不是圣人 ,管不了天下那么多苍生的生死,只是尽自己的能力去做而已,如果为了这些而去危及到自己和身边人的安全,那他不会去强行做的。

惟一让他心里有些愧疚感的是……那个柔弱的小公主。

曾经那么无助和感激的眼神,在那个自己带她出宫的长安之夜里,深深烙在了元召的心底。

史书上记载的利安公主很早就香消玉陨了,史官寥寥几笔略过,隐去了多少真相!并没有留下太多详细的信息。

反正据元召猜测,她短暂的生命,不是消逝在未央宫内的帷幕争斗中,就是埋葬在了遥远的大漠深处。难道就是殒身在这一次的事情中了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就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个春天了吧?眼睁睁看着一个花儿一样的少女走向毁灭,心情为何会如此不爽呢!

刘琚见元召好久都不说话,来时的期盼终于渐渐失望下去。既然连他也没有办法,那大姐儿的命运就真的无法挽回了!

他年纪终究还小,想到伤心处,不禁悲从中来,泪珠终于再忍不住,眼角滚滚而下,无声哽咽。

“明天,一起回长安,我跟你去一次未央宫吧。希望……能有些帮助。”

四周寂静,刘琚惊讶的抬起头,随着所有人的目光看向开口说话的人。

清笛吹夜,风儿掠起发梢,元召抬头看了看比自己来的那个世界更加璀璨的星空,人间朝暮,苦乐实多,他终于下定了决心。

同样的夜晚,建章宫内的偏殿楼宇上,少女倚靠在白玉栏杆前,看着这同一片星空。

妹妹云汐陪在旁边,并不多说话,只是静静的陪伴着大姐儿。偶尔侧头看看她的脸,大姐儿素汐虽然年纪还小,但她确实好美啊!

素汐继承了卫夫人的大部分倾城之色,身量此时已经开始长成,绝对是标准的美人胚子。

一对弯弯的秀眉下是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清波流转,好像能说话一般。乌黑漆亮的长发扎成了双簪,飘飘欲飞 。精致的瓜子脸白嫩细腻,仿佛能挤出水。琼鼻细小挺括,配着一张樱桃小嘴,十分甜美。

只不过她现在的眉间微蹙,眼角眉梢有隐隐的忧愁,更加平添了几分我见犹怜的柔弱。

“阿姐,外面好冷,我们回去吧?”

仿佛某种思绪被打断,素汐收回来有些痴痴的目光。

“云汐,可是我还不想进去啊,就让我再看一会儿吧,长安的夜色哦……还有我们所住地方的这片头顶星空,不知道以后还能看几眼呢!”

“阿姐啊……呜呜呜……。”

素汐轻舒玉臂,把妹妹揽在身边,脸贴在她的青丝间,看墨色苍穹上云海聚散离合,宫禁深处风声萧萧,泪珠如同那年的梨花一样落下来……。

这盛世家园亦或杀戮的天边,青史自会片片铭刻成书,万丈荣耀的中央,却独独遗漏了她的孤独,生或死,悲或喜,世间可有人在乎?

夜风掠过未央宫,吹遍整个长安城,高楼府邸,楼堂殿宇,寻常巷陌,多少人家。

全身劲装伏在暗影中的卫士,抬头看了看被风吹的摇晃的纱灯,警惕地扫视一遍四周,见没有什么异常,又继续闭目养神起来。而更多的府中家卫,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戒备森严。

这里是大汉太尉武安侯田玢的府邸。今晚之所以如此情形,是因为有一个重要的客人秘密的拜访了他。

武安侯田玢在两个月前,因为琐事被皇帝斥退在家休养思过,至今没有再去过朝堂。

他精通权谋,老于世故,自然知道皇帝这样做意味着什么。窦婴上书辞去丞相大位之际,自己就被撵回家来待着。他就知道皇帝的心里是不想让自己接那个位子的。

愤恨、埋怨加上不甘……最近这些天自家老爷脸上就没有过好脸色,家人们往往因为一点儿小事儿犯错就会被打一顿板子,甚至撵出府去,所有人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唯恐灾难降到自己头上。

今晚,田玢的心情却出奇的好!因为秘密来访的客人,是他的多年老友兼政治盟友淮南王刘安。

后院儿的大厅里灯火通明,四周只有几个心腹侍立在侧。金杯玉盏,菜肴丰盛,低语倾谈,气氛很是融洽。

淮南王刘安是在天擦黑的时候,略微乔装打扮了一下,坐在一辆普通的马车里来的。跟随的只有三个人,世子刘建、外号“一丈伏魔”的韦陀,还有一直留在长安保护小王爷的少恭满。

此时酒席宴上,武安侯坐在主位,对面是淮南王,世子刘建打横,而另有一人作陪,神情阴鸷,面带三分狠辣之色,却正是田玢长子,官拜中郎将的巡武卫将军田少重。

田玢与刘安他们已经是20多年的老相识了,青年时代就在长安投缘结识,都是富有心计的人,倒是有些彼此欣赏之意。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谈论些别后的情谊。淮南王本就是面相儒雅,潇洒风流之人,喜怒不形于色,总是一副脸带微笑的样子。

此时静静的听着田玢诉说了一肚子牢骚,正要安慰几句的时候,却见田玢摆了摆手,伺候的几个家人退了出去,把门带上。

太尉田玢把酒盏放下,神情凝重,却又暗中微露一种压抑不住的喜悦,凑近了淮南王。

“王爷,这次……你的机会可能真的要来啦!”

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 野望尽头 谁家宫阙

夜影深沉,长街寂寥,马车缓缓而行。马是普通的马,车是普通的车,而坐在车厢里闭目养神的人,却并不是普通的人。

丰神俊朗,神情儒雅,淮南王刘安年轻时就是风流公子。如今虽然已过中年,但那种长期养尊处优所形成的雍容之气,却令人不知不觉为之折服。

身为汉高祖的皇孙,当今天子的皇叔,身份不可谓不尊贵。而占据江淮丰镐之地,裂土封王,世代承袭,在各诸侯国中,又国势最盛。

其声望之隆,于“七国之乱”平息后的这近二十年时间里,一时无两,隐隐然已经成了各诸侯国的首席代言人。

这样的地位,可以看作是天下寥寥的几个有资格指点江山的人也不为过了。

可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前边吴、楚之国的教训并不远,在某些事情上,刘安的心中是有着深深的思虑的。

开国之初,因为吸取了秦朝灭亡的教训,高祖皇帝分封天下,以刘姓子侄镇守四方,本意是为了使刘氏的江山更加牢固。但是让他并没有想到的是,以后的皇帝会与这些诸侯王的矛盾越来越深,反而成了威胁社稷统治的不稳定因素。

其实,这样的事在每个朝代都是不能避免的,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未央宫中九重高阶上的那个宝座太诱人了!

一言九鼎,俯视天下,挥手之间,风云雷动!

这样的赫赫威风有哪个男人不想去拥有呢?他刘安又何能例外。何况父辈的恩仇在他心中念念不忘。

今晚武安侯田玢给他透露的一些消息,让他的心情很不平静啊!

这段时间朝中风波不静,大臣退位,皇帝开始公开选拔天下贤才,朝政这是要有大的变局啊。

所以他接到身在长安的世子刘建秘密传信后,敏锐地感觉到这其中也许有机可乘,所以提前来到长安,探看虚实。

并且在贺旦过后也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以留恋长安风物为理由,暂且留了下来,就是想要好好的看明白这次的变局。

朝臣中还是有许多与他暗中交好的,有的是因为旧日的情谊,有的是因为贪恋钱财,所以最近他也从许多渠道得到了一些消息,心中已经有了隐约的猜测。

至于为此而付出一些金银宝贝,这算是事儿?他淮南王最不缺的就是这些!他有铜山盐海,还在乎这点儿东西吗?

用那些无用之物,换得自己最想知道的朝堂局势和绝密情报,在他看来,太值得了!

而今晚太尉田玢对他透露的消息和猜测,无疑是最值钱的。为此,他走的时候,给武安侯府留下了满满一箱的玉石珍珠。田玢那张阴沉多日的老脸,难得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只是……说到珍宝,他想起了上次赏赐给流云帮主郭解的那一车。可惜了啊!事没办成,人却被砍了头,偌大的一个帮派,在短短的时间内就烟消云散了。

“那个小小的长乐侯,本王要他全面的资料,这几日内就去办好!”淮南王朝车厢外低声吩咐了一句。

名叫少恭满的男子连忙接声应诺,他来往长安多次,陪着小王爷在长安又过了这半年,各处关系已经打点熟悉。而且这长安潜伏的几百名淮南暗探,也是由他统领的,因此,这些事自然由他去办。

走在他前面的“一丈伏魔”韦陀,淡淡叮嘱了一句:“暗中打听就好,别去惊动他。那个人的修为……高深莫测,你们要小心!”

少恭满微微愣了一下,韦陀是什么样自负的人,他们淮南王府的人都很清楚。听他话中之意,竟然对那长乐侯很是忌惮,难道那小侯爷有那么厉害?

他还没有出口相问,却听到世子刘健在旁边冷哼了一声。

“这个什么长乐侯,去年秋天我刚到长安的时候,倒是与他有过一面之缘。当时本来与田家老二想要好好教训他们一顿的,却被汲黯那老家伙搅了局,哼哼!后来本来想再去他们那间茶楼,让他们知道些厉害的,却一直未得其便,今日父王提起,倒让我想起来了,改日一定去让他们去吃些苦头!”

他话音刚落,就被坐在车厢内的淮南王呵斥了一句。

“早就给你说过多少次,不可小觑天下英雄!这世间藏龙卧虎,有的是厉害的人物存在。不改掉你这个狂妄的性子,早晚会吃个大亏的!”

刘建对他父王终究还是有些畏惧的,见他有些微怒,连忙低头认错,表示会认真改正。

“不过话又说回来,要做大事,还是需要脑子的。个人武勇就算再厉害,在智谋面前,又抵得什么用呢?所以,你有空还是要多向府中几位先生讨教啊,多学点谋略,等到将来我把这个位置交给你,也会放心。”

刘建连连称是,他们父子在这方面却是有些相同,他的心中也很是赞同这番话的。而面无表情的韦陀心中却大不以为然。

因为,这世界上还有一句话说的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成渣啊!”

不过,韦陀现在自然不会大煞风景的把这句话说出来。这些日子,在他的心中,对那一天雪原上的那一剑之威是念念不忘的。

后来,他曾经又悄悄地去那个地方看过现场。遗留痕迹的轮廓,让他心中惊骇!也只有达到他这个修为水平的武者,才会真正懂得如此凌厉的剑气意味着什么。

他也曾经一度怀疑这不是人力所能达到的 ,然而,他更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一剑如虹是他在远处亲眼目睹,当时自己大惊之下竟然牵动了自身气机,气血翻涌受了暗伤!

那位小小侯爷到底是如何做到的呢?春秋故老相传中,有几人用剑已经达到了通神的地步,难道如今的世上会有如此人物?

看自家王爷今后的行事……韦陀心底隐隐有些担忧。如果那长乐侯是敌非友的话 ,倒是一个心腹大患,将来也许会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

大街之上,此时无人,马车逐渐走远,终于渐渐消失在黑暗中……。

而今夜武安侯府中的那对父子间的对话却另是一番情景。

武安侯田玢有两个儿子,但受他宠溺的少子田少齐却不成器,是长安城内有名的纨绔公子,属于烂泥扶不上墙的角色,也只得随他去了。

让他寄予厚望的就是这个大儿子田少重了。田少重与自己父亲心性相仿,都是属于心机深沉之辈,因此田玢平时有什么大事都是与他商量的。

“父亲,你这次的猜测会是真的吗?”

送走淮南王后,父子俩坐回客厅,仍旧是屏退了下人,继续密谈。

田玢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今晚因为与淮南王交谈的过于兴奋,茶水都没顾得喝多少啊。

“哼!虽然这两个月我赋闲在家,但朝堂内外的一举一动又怎么能逃得过我的眼底呢?”他重重的哼了一声,眼中有几分得意之色。

“父亲大人的智慧自然是不必说的,对这些事,从来都是洞若观火!”

虽然这是来自自己儿子的恭维话,但田玢听在心中也还是很受用的。不禁用手捋了捋须髯,脸上微露笑意。

“看来皇帝对我还是有几分防备的啊。咱们这位陛下过于精明了,这是不想重蹈覆辙啊!”

“父亲大人,此话怎讲?”田少重听他这样说,却是有些迷惑。

“窦婴把持朝政多年,身为窦太后的内侄,此为外戚也!哈哈,朝堂上有这样的宰辅大臣,天子欲要有所作为,总是有些束手束脚,不得干脆。”

田少重点点头,他有些明白了。

“父亲大人的意思是……我们也算是外戚了?”

“孺子可教也!正是如此。有太后在宫中,如果现在我接了窦婴的丞相之位,那岂不又和从前的情形相似了吗?虽然太后不会如同太皇太后那样强势,但在有些事上,皇帝心中的想法与我们会不同的。”

“原来如此!那父亲大人这段时间的在家隐居,就是天子故意为之了。想必这段时间他是在权衡利弊吧?”

“不错!此是一方面的原因。除此之外,却还有一个更深的缘故……吾儿可曾猜得出?”

看到田玢那带了考究的目光,田少重苦思半天,却终是摇了摇头。

“请父亲大人赐教!”

“吾儿难道没有所察觉吗?最近种种迹象表明,在军事方面,天子会有一次大的动作了!”

田少重吃了一惊,难道会有战事发生吗?这个他确实没有觉察到。

“虽然是为父的猜测,但应该是八九不离十的,此前我已经把这件事告诉了淮安王,他听完后与我的分析也是相同的,此事当可以确定了。”

“各地驻军调动频繁,虽然绕过了我这个主管军事的太尉,但我要想得到详细的资料,还是不难的。呵呵!”

“那……此时调动军队,是要与匈奴人开战吗?”听到这样的事,田少重心中还是有些激动的。

“应该是针对匈奴人的,但具体是打算怎么操作的,就不得而知了。这也就是让为父暂时赋闲在家的另一个原因了。”

“哦?既然是要战争,那当然避免不了与朝中重臣的商议布置啊,为何要绕过父亲这位当朝太尉呢?”

“不仅是我,料想那几位老臣也对此事不得而知。因为,这次行动应该是皇帝和身边几个亲信之人秘密制定的计划。”

“这……怎会如此!天子真的会这样轻率的去做吗?”即便是田少重,也已经从中看出了此事的不妥。

“他会去做的!从他还只有十几岁时,我就看出了他的这种性格了。刚愎自用,急于求成!太皇太后刚刚放权,他初掌大政,正是需要表现自己英明神武的时候,呵呵,只要他认为是可行的,并且会取得巨大利益的事,这个时候他会不惜一切代价去做的!”

“那……今天晚上,父亲大人对淮南王说知此事的用意是?”田少重越来越佩服自己父亲那双锐利的眼睛。

“淮南王嘛……哈哈!他的野心为父素来就知道的。如果现在有一个绝好的机会摆在面前,他会不抓住嘛?”

田玢说到这儿,脸上现出一股阴狠的神色。

“……刚刚册立了那贱婢的儿子为太子,想必皇后与大长公主那边的怒火已经烈焰滔天了吧?而北疆再燃起战火……淮南王再趁机发难!这个局面,到时候会很热闹的吧!哈哈哈……!”

夜风起,宫闱帘幕,触动机关。金戈铁马,刀剑厮杀,即将埋藏多少黄土白骨,又平白添几番英雄侠气,飞马飒沓到天边,谁家少年!

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 有心藏剑 无形雕琢

元召回到长安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

虽然他身上带有那块可以随时进宫的金牌,但他并没有随着太子的车驾一起去未央宫,而是来到了梵雪楼。

这个冬天,他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了长乐塬上。偶尔来城里一段时间,也是忙于事务,在长乐侯府的时间就很少,来梵雪楼的时间更是少了许多,这让大家都很想念他,尤其是灵芝和小胖子,更是怀念那个秋天他们共同待在这儿的时光。

那时候有元召、灵芝、小胖子、崔弘、小冰儿、偶尔偷着出宫来玩的素汐,还有已经回家的余丹。

而现在,却很难再聚在一起了。好在让人欣慰的是,元召仍旧是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

不过,来的时候在绿柳巷口出了点儿小意外。

元召这次只带了小冰儿与崔弘,三个人骑了马,在城门口与太子刘琚分别,约定晚些时候自己再进宫,然后各自分开离去。

小冰儿骑的是“冠军”,经过一个冬天在长乐塬上的磨合骑练,小冰儿在武艺大进的同时,与冠军的默契感也越来越融洽了。

一人一马纵横飞奔起来,挽弓射箭,长枪挥舞,如行云流水一般,元召教给她的各种杀敌技巧和套路一学就会。不仅和她一同学习的崔弘自叹不如,就连元召有时也在心底感叹,这小妞儿简直就是天生的“雅典娜女战神”!将来她的人生轨迹将会比历史上的那个名字更加璀璨夺目吧?

“冠军”宝马自从被聂壹从北国草原带过来,就与那二十几匹马一同散养在长乐塬上。因此,它在那辽阔之地奔驰惯了,进得长安城来,并不习惯这狭窄的街道和熙熙攘攘的人群。

小冰儿小心的控着它的缰绳,跟在元召身后正走着间,忽然一辆双辕双马车从旁边巷子里斜刺出来,眼看要刮到稍微走在外面的小冰儿时,敏捷的“冠军”猛的撩了一下左后蹄,正踢在来车一匹马的马脖子上,那马受惊,拉着车就撞上了路边的青石阶!

马车歪歪斜斜几欲倾覆,拖拖拉拉出去十余丈后,好不容易停了下来。车上两人跳将下来,看到车厢毁了半边,不禁大怒,嘴里骂骂咧咧的,手提着马鞭,奔着他们三人就过来了。

等到到了近前,看到三匹雄俊的高头大马上却坐了三个不大的孩子,稍微一愣神,互相对视一眼,气焰却更加嚣张起来。

“呔!你们是谁家的小娃儿?走路不长眼睛还是怎么的,冲撞了我们的车驾,耽误了正事儿,你们赔得起吗!哼!”

元召看了看那辆马车,装饰十分华贵,应当是哪家贵人的,又看了看两个怒目彪悍的大汉,不由得无奈的暗笑,这样狗仗人势的豪奴,真是什么时候都有哇。

还没等他说话,小冰儿在一旁听他们出言不逊,早就忍不住了!

“你们怎么这么不讲理呀!明明是你们有错在先,反而恶人先告状,倒打一耙?就你们那辆破车有什么了不起啊,还赔?吓坏了我的这匹宝马,不让你们赔我们银子就不错了!”

元召揉了揉额头,这个古怪精灵的徒弟是越来越牙尖嘴利了。见崔弘也站到了她的身后帮她鼓劲儿,于是自己就乐的在一边瞧热闹。

这俩孩子整个冬天都跟着自己在长乐塬上,除了骑马就是练习武艺,这段时间实在是太压抑枯燥了些。嗯,就让他们找点儿事缓解情绪一下也不错,反正自己在旁边看着,也出不了什么大乱子。

这两个大汉,平时自恃着主家的威风,在外面骄横惯了,从来没有人敢在他们面前如此大胆,难道不认识那马车上面的飘云图案吗?真是年幼无知!

“宝马?……嗯,还别说,这马真不错!老三,我看就别和小孩子一般见识了,既然损坏了府中车辆,就把这几匹马牵走,当做赔偿吧。”

“好吧!如此就便宜了他们。哎!你们三个小孩儿赶快下来,这三匹马归我们了!”

说完,两个人各自挽了手中皮鞭,走上前来,就要去牵马的缰绳。

两个人虽然是贵人府中的豪奴,杀人越货的事,当然没有干过。但横行街市,骄横跋扈的事是家常便饭。蛮以为这一番恫吓,这三个孩子就会吓哭了,乖乖的把三匹骏马献出来。

然而,他们想错了,不是一般的错,是大错特错!

“那么,现在……你们还想要马吗?”

清脆话音随着一道寒光闪过后,大汉身形蓦然停住,得意的笑凝结在了脸上,片刻之后,两个人都从互相对视的眼里看到了对方眼底的恐惧!

小冰儿得意洋洋的骑在马上,把手中的剑缓缓归鞘,然后插在马镫边的革囊里,冲旁边看着的崔弘挑了挑眉头。

“小师弟,师父给你的那把宝剑有我的快吗?哼哼!”

大她四五岁的崔弘现在已经对这个称呼麻木了,她爱叫就随便让她怎么叫好了。不过,自己内心深处还是对小冰儿有些佩服的。

“嗯,你的天赋比我高多了。就连师父也是这么夸你的啊,我不服气也不行哦。呵呵!”

元召听着这两个人的斗嘴,又侧头瞅了瞅那两个大汉。只见他们呆在当地,满脸惊惧之色,手中犹自握着的马鞭微微颤抖。两人头顶的发髻却已被小冰儿刚才一剑挥落,只剩了光秃秃的头顶,却没伤到皮肉。

元召脸上带了揶揄的笑意,冲那两只呆鸡打了个口哨。然后瞪了一眼还在得瑟的小冰儿,拨转马头径直走了。那小妮子却冲他的背影调皮地吐了吐舌头,与崔弘两人随后跟上,并不再回头理会这残局一眼。

带着惊惧、怨毒的眼神,片刻之后,两个大汉狠狠的把马鞭摔在地上,弯腰捡起各自被削掉的一大把发髻,脸色羞愤,整理好马车疾驰而去了。

这个小插曲元召并没有放在心上,不过是教训了两个勋贵府中的家奴而已。他也不是神,自然不会想到,即将由此而引发的许多事端。

他今天回到梵雪楼是另有些事情要交代的。

钱掌柜笑眯眯的迎了出来,梵雪楼在长安城里已经开了三家分店,这位昔日的江湖大豪现在已经彻底沦落为了一个胖胖的商家老板。

他用发福的身子抱了抱元召,一切的情谊尽在不言中。在后院栓好马匹,进到里面,大家已经闻讯都赶过来。纷纷说元召又黑了许多,在城外总是辛苦的。

时间已经快到中午了,苏红云怕他们饿着,连忙去张罗了一桌他们平时爱吃的饭菜,十几个人团团围坐,谈笑风生吃的畅快。

元召只有在这里才是感到最放松的时刻。苏红云在旁边不停地给他夹菜,满脸笑容慈爱之意如同对待自己的孩子一般无二。小冰儿、崔弘、灵芝、小胖子几个孩子终于又待在一起,嘻嘻哈哈打闹着,互相说些最近的趣事。

“那些人……可还安定?”钱掌柜停下筷子,带了探询的口气问他。

大家当然都知道他问的是什么,虽然已经恩断义绝,但对于当初的渊源总是有些耿耿于怀的。

“呃,钱叔放心,有朝廷法度的制约,那些人都还老实。不用担心,不会再有什么意外的情况发生。”

现在所有人都已对他心悦诚服,他既然说没事,那就一定不会再有事。看来提心吊胆了十多年的心事终于可以彻底放下了。

却见元召略微想了想又说道:“不过,这几天我倒是又有了一个想法,所以今天回来和几位叔叔商议一下,看看可行不可行。”

众人都把手中的吃食停了下来,抬头看着他,示意但说无妨。元召点了点头,继续说下去。

“流云帮……总共应该有两三万之众吧?这些年虽然在郭解的手上忘掉了曾经的侠义名声,做了许多坏事。但万人良诱不齐,我想这其中应该还有很多人没有忘怀当初流云帮的荣耀吧?”

“确实如此!元哥儿你说的太对了!”

年纪最轻的赵远听到他如此说,忍不住大声赞同。

“这段日子,我们哥几个也分别去长乐塬上探望过那些往日的故旧。其中有许多当初还是有着同袍的交情的。只是当初帮中大变,他们迫于郭解的淫威,不得不屈从而已。”

“是啊!远弟说的不错。如果曾经那么大声势的天下第一帮派就这么的烟消云散,总是让人感到痛心的,尤其是辜负了当初朱家老帮主的开创之功,让那么多为了帮助朝廷平息“七国之乱”而付出生命的帮中前辈们血都白流了!每当想起这些,真是扼腕叹息呀……。”

这话一点儿都没有夸张,流云帮在那场“七国之乱”中,为国为民立下偌大功劳,甚至曾经救过三军统帅周亚夫的性命,就是凭借的这些,才从此声名鹊起、名震天下!

在座的流云帮旧人马七、侯五、宋九听完钱掌柜和赵远两人的话,也是深有同感,不住唏嘘。

而苏红云和灵芝听他们说起这些,又勾起了那些伤心往事,不禁又有些心情难过起来。

“哎,你们别难过呀,我还没说呢!”元召见周围的气氛一下子低落下来,不禁有些无奈。

“我是在想啊,流云帮既然有那么好的基础,帮内各种人才总是有的,都在那边劳动改造……哈哈,真是嫌太浪费了啊。”

“元哥儿,你的意思是……?”

元召的目光从他们每个人的脸上一一掠过,最后盯着赵远停了下来。

“不如,我们再把它利用起来吧!……有这么一支力量握在自己手中,将来许多事做起来会方便很多!”

他此话出口,仿佛有一道亮光划过每一个人的心头。名叫钱振东的男子猛的抬起头,眼中终于放射出隐藏已久的精光!而马七、侯五、宋九、赵远都脸色激动,仿佛等他这句话已经等了很久了。

“元哥儿……你真的决定了?”问话的人带了微微的颤音。

“嗯,是的!以后需要做的事情会越来越多,建立一点儿自己的力量还是很有必要的。这件事我打算交给赵远哥去办 。另外,崔弘你去跟着帮忙吧,也算是一种历练。”

他这短短几话中包含的意思是什么,人人已经心知肚明。元哥儿终于开始为自己的未来谋划了!

赵远霍的站了起来,把面前的一碗酒倒的满满的,一口喝光,点滴不剩!脸色潮红的说道:“小侯爷尽管放心!如此重任交与了我,赵远在此发誓,如果办的不妥,有死而已!”

元召郑重的陪着喝了一碗,却也有些感动他们对自己发自心底的真挚。正要说句玩笑话破解一下,忽然脸色一变,听到前面大街上一阵纷乱的声音,马蹄如潮由远而近,直奔樊雪楼而来……!

正文 第一百零三章 平生意气 睥睨神魔

在这个世界上,即便一个人的能力再强,即使他是万乘之尊,想要凭一己之力,为所欲为、无所不能,也是很难做到的。而对于普通人来说,独善其身,也许可以。欲成大事,何其难也!

这个道理元召自然明白,只是从前的时光里,他有些事,并没有来得及去做。而随着依附于他的人越来越多,介入朝堂政事后,未来不可预测的敌人也会越来越多。

世间强者,是不能把命运交给别人去操纵的!任何强大庇护者的恩宠 ,也不如自己手中握紧的刀来的让人安心。

在那位主父偃先生几次对他暗中提醒后,他终于决定开始着手做这件事,有现成的资源摆在面前,为什么不用呢?

把流云帮这把生锈了的刀用心打磨一下,重新焕发出锋芒,相信用起来会更加得心应手的。

那么多精壮的汉子,总不能都用作劳动力吧?那可真是太浪费了。何况其中还有许多身手不凡之辈。

元召有一个初步的构想,在他的计划中,是要把长乐塬建成一个小长安的。抛开政治因素,经济方面将作为集研制、生产、交易、转运……为一体的综合基地的。

商路通南北,贸易贯东西!大汉朝的未来仅有一条“丝绸之路”怎么够?要想使这个庞大帝国的未来不被那位即将开始折腾的皇帝最后弄败了,现在有些事就要开始准备啦。

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考虑这些的呢?元召有时候想想,感到有些好笑。

也许内心的改变是从逐渐融入这个时代起始的吧。有了关心的人和感情,有了对这片土地和这个民族的认同,血缘相连,感受那千年的脉动,自己果然还是不能游戏人间,做的洒脱!

元召把自己的想法多少对赵远说了一点,让他过段时间就去长乐塬上,开始挑选人手,到时候再按照个人的特长,安排他们去干什么。

赵远点头。几个人正说着的时候,忽听前面茶楼一阵大乱,街上有马蹄声和军士呵斥声音传来。

早有前面的茶楼伙计跑到这后院来报信,说前面有廷尉府的人带了一营巡武卫兵士,说是来梵雪楼捉拿奸细的,已经把前面都包围起来啦。

廷尉府所管的对象可都是国之要犯,非是大案大罪一般惊动不了,长安府衙就会处理掉了。什么时候梵雪楼惹到他们了?捉拿奸细?拿什么奸细!当下众人对视一眼,都心里感到纳闷儿。遂留下苏夫人领着几个孩子在后面,钱掌柜起身领着马七、赵远、侯五、宋九去前面看个究竟。

元召想了想,也跟在后面溜达出来。

只见梵雪楼门外街上,有大队的巡武卫骑兵正在布岗,把人群隔离开来。楼内大厅里,已经把茶客们都撵到一边儿,任凭他们吵闹抗议,只是不理。

茶客中有很多是士子文人,被兵士推搡间,掉了鞋子散了衣带的,大声嚷嚷着有失斯文,却无人理睬。一时间茶楼里乱成一团。

廷尉府长史苏俊昂首挺胸站在大厅中央 ,嘴角上撇微微冷笑,看着四周的人群,脸上带着不屑一顾的高傲。

作为主管律法的大汉廷尉张汤手下的第一得用之人,苏俊自然有这种骄傲的资本。这可是用鲜血和人头堆积出来的!

廷尉府又称阎王殿!只要被他们盯上的人,无论官职高低,只要进到里面,管你有罪无罪都得脱层皮。那可是一个能让铁树开花,石头说话的所在!

就在昨天,奉廷尉张汤的命令,他们在长安城内秘密的逮捕了一人。本来想作为一个突破口,让那人承认一些事情,以达到某个目的。

但没有想到的是,那人虽然只是个商人,骨头却极硬,一夜之间用尽了刑罚,却仍旧没有让他开口承认。

但苏俊并不着急,他有的是耐心,进到廷尉府的人,还没有听说过谁能熬过去的。前朝多少功名赫赫的名臣勇将,被扔到这里面,最后还不都是像狗一样的认罪伏法,祈求饶命?这样的事,他们见得多了去了。

稍早些时候,苏俊替有事休假的廷尉大人把署中各项事物处理完毕,正要再次提审犯人,把罪名敲定。忽然就接到了廷尉张汤派人送来的口信,让他集合廷尉府精干人马 ,随了窦太主府上派来的两个家人,立即去城中的一处茶楼抓人!

对方形迹可疑,很有可能是草原派来的奸细!并且那处名叫梵雪楼的茶楼,与他们正在审的这个案子有很大牵连。如果……好好运作一番,这两件合一,很有可能会办成一件大案!到那个时候,只要贵人们心中满意了,你苏俊以后的荣华富贵指日可待!

以上的这些,就是廷尉大人派人给他传达的意思。苏俊听后,眼神一亮,心下激动,暗想机会来了!

罗织罪名、办成铁案,本就是他的拿手把戏。专业的人去干专业的事,那还不手到擒来?这是送到手边的富贵呀!机会绝对不容错过。

等到苏俊带了廷尉府的人,兴冲冲赶来的时候,在绿柳巷口,竟然发现巡武卫的一营人马早已在此等候着他。

这让他有些稍微的愣神儿,与带队的校尉打过招呼以后,才知道他们是奉了将军钧令专门来协助他行事的,这让苏俊更加信心大增。

当下略一商议,分工行事。巡武卫的部分人马负责封锁街道抓捕遗漏,而廷尉府的人就跟了苏俊和那校尉进到楼内对证抓人。

此时他站在这里,轻松得意,眼看办好这么容易的一件差事,好处就会马上到手,不由得心下火热。

苏俊当然知道这次是给谁办事,窦太主(即大长公主)与自家大人的关系,廷尉府的人都心知肚明。也只有长公主府才能调派的动巡武卫的兵卒了。这么多的人来这间普通的茶楼办差,呵呵,倒是抬举了他们!

正寻思间,抬头见后门进来几人,看情形当是这茶楼的主事人模样,遂低声向身旁两人说道:“好好看清楚冒犯你们之人的模样没有?这茶楼里可曾有他们的踪迹?”

再看身边的两个人,身形高大,都是彪悍的模样,只是都用布巾把头包得严严实实的,脸带怒意。却正是先前被小冰儿用剑削去头发的那两个驾车的大汉。

两人拿眼睛细细扫视一遍,并未发现那三个孩子的身影,但隔了窗户已发现了后院马厩中的马匹。遂用手指点了给苏俊看,说就是那几匹马了!

苏俊点点头,沉下脸来,厉声喝道:“这里谁是管事的?速速出来回话!”

“小人正是此间掌柜,不知大人来此,有何贵干?”钱掌柜拱了拱手,脸带笑意。

“尔等触犯了什么朝廷律令,难道自己不知道吗?如实招来,休得啰嗦!”

“我等经营此间茶楼,一向奉公守法,实在不知道大人此话从何说起啊!”钱掌柜不卑不亢,脸色如常。

“呵!你们这些店铺商家,欺瞒狡诈才是本性,为了钱财,恐怕连国法律令都不顾了吧?”

“大人说出此话,可要想仔细了!我们梵雪楼,可是有招牌的。”钱掌柜听他出言不逊,反正自己身正不怕影子斜,言辞间也有些不客气起来。

“招牌?哈哈,一间小小茶楼又有什么招牌?真是可笑!”

还未等钱掌柜再说话,一边的马七早已听的不耐,几步出了楼门,把竖在大门左侧的那块沉重木牌扛了进来,砰的一声放在地上。

“御制贡茶”四个大字人人看的清楚!

苏俊心里倒是微微吃了一惊,先前不曾留意看,难道这间普通的茶楼,竟然与宫中有什么关系?

他用眼睛看了看旁边的巡武卫校尉,见那校尉只是面无表情按刀而立,心里又有了底。

“哼!就算是与宫中的某位嫔妃有些关系,又有什么了不起!难道还能硬的过廷尉大人、太尉大人还有大长公主这几位去?这次来办这件差事,自己的背后可是有他们在撑腰,那还有什么好怕的!”

想到这儿,他不再犹豫,大喝一声:“呔!一个小小的商家,竟敢冒充与皇家有什么关系!这条大罪先给你记下,待会儿一起算账。现在,如实交代,那几个匈奴的奸细你们藏到哪儿去了?”

周围那些被兵士们隔离到一角的茶客们,听到这廷尉府长史如此说,不禁都吃了一惊。有些纷纷议论声响起。

“哎呀!他说什么?匈奴人的奸细!”

“真的假的啊?三弟,难道他们私通匈奴人!”

“刘兄, 小弟看着他们不像啊!这间茶楼一向信誉很好的,茶也好喝。”

“难说得很啊……如果是奸细,当然不会让你看出来啦。否则,廷尉府怎么会找上门呢?”

乱七八糟,说什么的都有。

“大人如此妄加罪名,可有证据?”

一片嘈杂声中,却听那茶楼的钱掌柜大声反问了一句,话语中隐隐带了几丝怒意。

“哼哼,没有证据会来找你吗?廷尉府可是最讲究律法的地方。你且来告诉我,院中那几匹马,是从哪儿来的?!”

众人都随了他的手指方向望去,果然,后院当中有三匹神骏非常的骏马就栓在那儿。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好的马匹可是非常珍贵的。除了那些王公贵族之家,有几匹好马,充当门面之外,骏马一般都是征做了军备物品,只有在军中,才能看到那些高头大马。而寻常人家,能有匹矮小的驽马做脚力就不错了。

而现在出现在众人眼中的这三匹马,都体格彪壮神骏非凡,懂行的人一看就知道不是中原的品种,难怪会惹人生疑了。

“现在没话说了吧?这些马分明就是来自草原!要知道,一直以来,匈奴人从来不会把战马卖给我们大汉,你一个小小的商家会有这份本事?这分明就是奸细无疑了!”

钱掌柜、赵远、马七、侯五、宋九这哥几个差点儿被他气乐了!这是什么混蛋逻辑?凭着几匹好马就被认定是奸细了?这可是小侯爷骑来的!

但还未等他们说话,却见那名叫苏俊的廷尉府长史一挥手,手下属吏已经押过绳索捆绑着的一人,揭去蒙头的黑巾,扯下塞在嘴里的碎布。苏俊哈哈一笑。

“实话告诉你们吧!廷尉府已经盯着你们很久了。你们这间茶楼,就是匈奴人设在长安的一处暗点。而这个人,往来南北,传递消息,是勾结匈奴的密探。所以,今日人赃并获,已经可以收网了!哈哈哈。”

话音还未落地,那等候多时的巡武卫校尉早已拔刀出鞘,一挥手,气势汹汹的兵卒们奔上前来就要抓人。

正在这时,忽听头顶有人呵呵冷笑。

“朝廷里竟然有这样的蠢蛋掌管律法?呃,就是说你呢!蠢蛋,编也要编的像样点好不好?太没有职业道德了吧……。”

众人惊愕的抬头看去,见二楼之上,有一幼年人束袍披发,双手抱在胸间,懒洋洋斜倚栏杆边,星眸如电,眉头轻挑,正笑眯眯的说出骂人的话。

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 纵马长安 此间少年

对于一个自由人来说,世间之苦,大概莫过于牢狱之灾了.记得一个人曾说过,世界上最阴暗的地方是皇宫和妓院!但如果算上大大小小监狱的话,这两个地方的阴谋诡诈又算不了什么了。

史书上记载了太多牢狱中的悲惨故事。不管你是勇冠三军的将帅,还是智谋无双的社稷之臣,一旦下廷尉、入诏狱,其中所受的折辱,非常人所能想像。

廷尉府的任何一个刀笔小吏,出来都是牛逼轰轰的人物,趾高气昂、无人敢惹!因为谁也不敢保证自己哪一天不会落到他们手里。

身为朝臣,一旦触怒天子,被下廷尉府治罪,有性情刚烈的大臣直接就不会去接受这种屈辱,为了保全清白之身不被罗织的罪名玷污,干脆就选择自裁了事!

这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前有周亚夫后有李广。

而能咬牙坚持心中信念,重新以清白之身走出廷尉府牢狱的人,真是少之又少啦!

很巧,出生在燕赵大地的商人聂壹,就是一个能为了某种信念而咬牙坚持的人。

聂壹是在昨日中午将要出长安城的时候,被巡城的兵卫抓住带走的。罪名就是私自贩运朝廷禁品。

当时的几辆马车上装载的是梵雪楼的茶,公子徐乐家根据元召的方法提炼出的细盐,还有一些散货。这些本来是打算运送到青郊外的临时仓库里,然后一起集中北运的。

那几座边贸小城,对这些物品的需求量太大了。聂家的几支车队南北来往不绝,但还是供不应求,因此聂壹这段时间在长安一直忙个不停,连在长乐侯府待着的时间都没有多少。

而突然之间就被连人带货弄到了廷尉府,这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聂壹刚开始以为不过就是一场误会,大不了献出些银子,打点一下就是了。

但他的想法错了,不是一般的错,而是错的很离谱。

因为讯问他的人根本就没管那些货物怎么样,而是直接了当地拿出一张早已准备好的供状,让他签押画供,承认罪名。

在周围酷吏的冷笑当中,聂壹仔细的看完了那张供状上的内容,他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凭着一个商人的敏感,他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一个巨大的阴谋中。

从明白这一点开始,他就闭上了嘴,一言不发……。

廷尉府的手段,不是任何人都能经受的了的。一天一夜的折磨,遍体鳞伤的聂壹精神恍惚,身体虚脱。

此时被几个酷吏拖过来,唰的一声揭去头罩儿,只觉阳光刺眼,一时间什么东西都看不清。

只不过几日未见,那个满面和蔼身形微胖的聂叔更加胖了!脸上肿得只剩眼睛眯着的一条缝,衣衫破烂,身上全是伤痕,正用胖胖的一只手擦着眼角的血迹,想努力看清眼前的情形。

钱掌柜等人待的看清楚被带过来的人,竟然是昨日刚刚来过的聂壹,不由得人人大惊,不明白这一夜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元召手按在了木楼栏杆上,脸上带了嘲讽的笑,心底有怒火在暗暗的升腾!

廷尉府长史苏俊刚才听到元召的话,有一瞬间的愣神儿。片刻之后,已是勃然大怒。

竟然有人敢这么说!这是活腻了这是?

苏俊也是有来历的人,其父苏建利官拜北大营左将军,他就是标准的军二代!虽然转了文职,但就凭了家里的身份也是非同小可的。

“这是谁家的黄口小儿?敢在此胡言乱语,侮辱朝廷命官。左右,给我拿下来,好好教训一顿!”

几个兵卒答应一声,正要上楼去捉元召,忽听有利器破空的声音,随后“咚咚”两声,只见两支从不同方向射来的羽箭,正插在他们将要前行的地方,深入木地板数寸,白羽犹自微微颤动!

那巡武卫校尉和几个兵卒大吃一惊,连忙把手中刀一摆,闪目急看时,只见二楼左右两角各转出一人,又已经拉满了手中的弓弦,黝黑冰冷的箭头正冷冷的对准了他们。

聂壹这时已经看清了身在何处,冲上面惊喜的叫了一声“小侯爷!”,声音嘶哑,带了哽咽。

而一直站在苏俊身边的那两个公主府大汉,一眼正看到站在左上侧的小冰儿,连忙伸手指点说那马就是这三个人的!

元召朝聂壹点点头,示意放心没事。然后一招手,把崔弘手中的弓箭接过来,淡淡的看了一眼下面满脸怒色的苏俊。

“这梵雪楼风雅之地,我不想让它沾上一丝血腥,这笔账会记在张汤头上的。把聂叔留下,然后带着你的人,滚吧!”

平淡话语从这小小年纪的人口中说出,却似包含了无尽威严。

“什么小侯爷?好哇,你们好大的胆子!这是要造反吗?给我上!胆敢公然持械攻击朝廷执法官员……你……啊!”

苏俊的话并没有说完,因为元召就那么随意的抬了抬手,一股凌厉的疾风从苏俊的头顶掠过,然后砰的一声深深钉进了后面的墙壁间,一篷凌乱的发丝随着垂了下来,迎风微动。

所有人齐齐一声惊呼,退后了一步。再定睛看时,只见这位飞扬跋扈的长史大人,头顶束发的冠带被齐根射断,也不知道那个小侯爷是故意让他吃些苦头还是手误了,羽箭连头皮都带走了酒盅大的一片,头发散开,遮住了脸面,一缕殷红的鲜血顺着耳际流淌下来。

这下子,苏俊倒是与站在他身边的那两位公主府大汉成了难兄难弟,都是头顶成了光秃秃。

伴随着苏俊的一声惊叫,情形变得有些诡异,但没有人笑出声来,因为所有人都从那个小侯爷眼里看到了深深的杀意。

苏俊也算是长安城内的纨绔子弟了,从小在父辈的庇护下,做到了廷尉府长史的位置,一路顺利。

他平时在廷尉府大狱中见惯了许多的生死,非常享受那种手握别人命运的感觉,那是一种拥有力量的快感!

可是,就在这一刻,当他用手捂住头顶的伤处,抬头迎上那道锐利的目光时,心里突然就跳的厉害!他知道那个人是谁了!

苏俊知道自己怕了。原来自家生死被别人握在手中时……是这样的感觉!

“也许,下一支箭就真的会要自己的命了吧……!”

苏俊也是个拿的起放的下的人物,心中满含恨意,转过身,脚步踉跄了几下,就要向外走去。

“慢着!”

依然是那个带了幼稚年纪的口音,但这时拖长了尾音,听在人的耳中却是有着金属的质感。

“我说过的,梵雪楼是个清雅之地,无论是现在还是以后,不许任何人玷污一点!地上的那几点血滴是你的吧?擦干净再走。”

打脸!赤裸裸的打脸!

隔了元召两丈之外的小冰儿与崔弘对视一眼,几乎要兴奋的跳起来了。

师父威武!这才是自己心目中那个一剑之威、千军辟易的师父!

小冰儿眼角有些发痴的偷偷看着元召的侧脸,牢牢记住了他现在的样子。血液中有一种信念在悄悄的萌芽,那是骄傲、跋扈、睥睨、强大到压倒一切……!

曾经的长安纨绔子弟,终于慢慢的低下了头,俯下身子,用衣袖擦去了由自己伤处滴在地板上的那几点血迹。然后起身掩面狼狈的走了。

羞刀难入鞘!那巡武卫校尉见廷尉府的人就这么溜了,剩下他们这一帮人,走也不是留也不是,铁盔下的脸变得比铁盔还铁青。

“怎么,你们还不滚?等着吃午饭吗?”

风从敞开的窗户吹进来,拂过栏杆处,袍子的下摆被风撩起,发丝萦乱耳边,八岁的长乐侯用手中的弓敲了敲木栏边缘,嘴边有邪魅的笑意……!

皇城建章宫内,刘彻从午睡中醒来,一杯清茶,醒脑之后,微闭双目养神的空隙里,静静的听完了西凤卫报来的一个消息。

他并没有让卫夫人回避。卫子夫半跪在塌边,玉手给他轻轻地按摩着脑际,心中对听到的事有些隐隐的不安。

直到珠帘外的暗卫禀报完毕,见皇帝并没有说什么指示,就行礼之后退了出去。

“总有些人心中不安分呐!”刘彻回过一只手,轻轻捉住了那一只柔夷,嫩滑细腻,软若无骨,握在掌中,很是享受。

“陛下,早些时候,琚儿从城外回宫,说是长乐侯跟着回来了,好象有什么事要来觐见陛下的。”

说到这儿,卫子夫看了看皇帝的表情,见他脸上带了似有似无的笑意,知道他在听,就继续说下去。

“谁知道又发生了这样的事……陛下,长乐侯年少无知,臣妾请求陛下不要降罪于他才好。”

“子夫,无需多想。这次是朕疏忽了……朕不仅不会降罪于他,还要感谢他的。廷尉府这帮蠢蛋,险些坏了朕的大事!”

“啊?陛下,此话臣妾听的有些糊涂呢。”

“那个商人,是朕这次计划中的一枚重要棋子。没想到朝中的某些人为了实行自己的阴谋,竟然把他牵扯进来了。幸亏那小子误打误撞的救下来他。否则,引起朝中派系斗争事小,耽误了朕这次对匈奴的绝密行动,那就追悔莫及了!”

“啊!果真如此?那陛下岂不是不仅不罚,还要赏他啊。”

“赏他倒不必了!这小子胆子也太大了,箭射执法官,羞辱巡武卫士卒。换成任何一个人,这都是死罪!就不与他计较了,朕这般包庇与他,明日早朝与大臣们还有的官司要打呢。呵呵!”

“陛下这番心意,相信长乐侯定会明白,必会感恩戴德的。”

“但愿如此吧!不过那小子说的关于那间茶楼的一番话, 是说给朕听的,这是埋怨朕没有在长安城内替他照顾好家人了。看来那间茶楼的人对他都很重要啊,嗯,子夫,记得提醒朕,从明儿起,调派一队暗卫去那边看着吧,也好让这小子安心的替朕办事……。”

轻声细语间,天下许多的生死大事,在这煌煌未央宫中,也不过是平淡寻常尔!

正文 第一百零五章 烽烟望断 谁可补天

聂壹现在全身被包裹的像个粽子,在廷尉府中经受了一夜的折磨后,身上被弄得到处都是伤。

元召帮他细心地清洗完伤口,给他敷上了药物,用细纱布一层层的包扎好。聂壹憨厚的脸上露出感激的神色,但是什么话都没有说,用那只显得笨拙的伤臂搂了搂元召的肩膀,然后倒在床上沉沉的睡去了。

两个时辰以后,当满怀心事的聂壹又醒来时,日落平西,屋子里有些暗。

在一角的案边,静静守候着他的是少年崔弘,他正在那儿凝神的看着一卷帛书。

这个少年,想当初还是聂壹在半路上救下来的,后来就让他留在了元召身边。此时再看他与当初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

神情沉稳,精气内敛,似乎每一个待在小侯爷身边久了的人都会感染他的力量啊?

聂壹想到这里,感到有些惊奇。

听到他的动静,崔弘回头看了看,见他醒了,连忙起身走了过来。

“聂叔你醒了?有什么想要的就和我说啊。”

崔弘一边说一边帮忙扶着他坐起来。

聂壹笑着摆了摆手,示意他不必忙活。

“我没事儿,睡一觉儿好多嘞!你这孩子,不用那么客气。”

崔弘给他倒了一盏水,挠了挠头,嘿嘿笑了两声。

“小侯爷临走时吩咐我好好照顾你的呢,说让你醒了不要急着到处去,在这儿好好的养伤。”

“哦,元哥儿到哪儿去了?”

“他去未央宫了。好像是有些事要办。”

“也不知道这次的事会不会牵连到他,但愿他会没事。”聂壹对中午的事还是有些担心的。

“聂叔不用担心,小侯爷做事一向自有分寸。 他让大家不用放在心上,那肯定就会没事的。”

听到崔弘这样说,聂壹转念一想,果然是如此。自从认识元召以来,他身上就似乎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彷佛一切都尽在掌握之中。

聂壹决定了,先不去急着筹集那些货物的运送了。就在这儿静养着,等元召回来。因为,关于草原上发生的很多事,自己有必要好好向他讨教一番了。

是的,就在年前,草原上掀起了一轮惊涛骇浪。匈奴大单于珺宸死掉了!

那是另一个王庭的宫廷政变,是一场预谋已久的阴谋。珺宸死在了一场普通的草原围猎中,死在了自己的大儿子羿雉邪箭下。

匈奴人的王位争夺,远比中原王朝来的直接。根本就用不着那些宫闱密计,就如他们的图腾狼一般,最凶残勇猛的那只就是狼王。

羿稚邪善射,自少年时已经赢得“射雕勇士”的称号。他暗中觊觎大单于之位已经很久了,在背地里蓄养了大批的死士,就是为了等待一个合适的机会。

羿稚邪训练死士的方法很独特,他发明了一种响箭,俗称“鸣镝”,成为他独一无二的象征!

“鸣镝”指向之处,即为意志所到之处!这就是羿稚邪对所有死士和身边追随者的要求。

经过几年时间的精心培养,效忠于这位大王子的部属已经成为了一股精悍的力量。

等到羿稚邪感觉这股力量已经可以帮助他得到自己的一切后,他的“鸣镝”铁箭一共发射出了三次。

第一箭,射名马!

当那匹追随他十多年的爱马,被他一箭射中时,忠心的属下们随着“鸣镝”的方向乱箭齐发,马成了一团刺猬。而其中那十余名引弓不发的迟疑者就被当场斩于马下了。

第二箭,射美人!

千娇百媚的大王子爱姬也成了“鸣镝”的箭下亡魂。昨夜的欢爱犹在耳畔,晨光中伴随着那个男人的残忍冷笑,冰冷的箭芒已穿透了温软的胸膛,随后……美人也变成了一团刺猬。而又有两名手软的属下做了这场游戏的陪葬。

第三箭,射单于!

那个总是偏爱着小儿子的可恶老男人,也就是他的父王珺宸,羿稚邪已经怨恨了很久很久了。

这次,羿稚邪王子“鸣镝”至处,他身后的千骑随从再没有一个人犹豫。围猎场中央的大单于连同他的宝马,就也变成了一团刺猬。

清洗、站队、杀戮、逃亡……每一场政变背后,这些终归是免不了的。

素来受大单于喜爱的小王子余丹被忠于珺宸的左贤王救了出来,连同很少的人马逃往了西北草原深处,暂时不知所踪。

而他的母亲,那位前朝的大汉公主却陷没在了王庭,继续忍受侍奉新单于的屈辱……!

大单于的宝座上,一张桀骜年轻的面孔取代了苍老的脸,而同样年轻的心更是充满了无尽的野望。

效忠的部群勇士、支持新单于的草原贵族们都需要安抚,不服从的部落需要派出铁骑去征讨……这些,都让羿稚邪有些头疼,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啊!

好在,有个富庶丰饶的好邻居,缺什么、缺多少都去那里拿好了。战争与掠夺本来就是草原勇士生下来就会的本能!

于是,汉朝的边境又告急了。匈奴铁蹄又一次次的出现在雁门、云中一线千余里的边境线上,烧杀劫掠,战火不熄,红翎信使一日三报,惊扰不休。

这时,匈奴使臣又来到了长安。理由是新单于登基,需要友邦的庆贺。这次的胃口更大,直接索要金银二十万两,布匹粮食各百车……!

同时,更提出,由于草原王庭帷幕空虚,需要汉室公主尽快启程,奔赴草原和亲,以表达两家继续敦睦和平之意……。

草原上发生了这么大的动荡,自然逃不过汉朝探子们的耳目,各种消息陆续报到朝堂上。

朝中大臣们商议过后,是亦喜亦忧。强大的敌人发生了内讧,互相残杀,虏酋授首,这自然是可喜可贺的事。

可从另一方面来说,新的年轻狼王取代了老狼王,其贪婪凶残的本性一定会变本加厉、更加厉害了吧!

必须要及早考虑到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对策啊。

因此,在天子把年号改为元光元年的这个新年伊始,朝中相应部门的大臣们,并没有如往年那般清闲,而是各自忙碌,积极准备着皇帝下达的各种筹备命令。

元召就是在这样的时刻进入未央宫的。守卫宫禁的羽林军自然认得这位小侯爷,连忙报于将军李敢知道。

未央宫的羽林军自从李广、程不识去前线坐镇之后,就由李敢暂时接掌。他对待元召的态度已经与从前不同,这种转变,当然是从元召赞誉他父亲的那首《关山月》开始的。

李广一世英勇,素称是当世名将,朝中同僚间的吹捧夸奖对他来说也不过一笑而过,并不怎么在意。

但长乐侯当着当今天子的面随口赋出的这首诗作却又不同了!

李敢犹记得那日,父亲捧着皇帝亲笔写下御赐的这几句诗回到府中的情形。老将把它恭恭敬敬置于案上,反复吟念了整整一个下午。

似是缅怀那些峥嵘岁月,又或者是感念错过的某些东西……烽火磨砺过的脸庞有些潮红,眼中忽然有些湿润之意。

“想不到他小小年纪,竟然会是老夫的知己……!”老将喃喃低语,唏嘘良多。

因此,自那以后,李敢遵从父亲的叮嘱,对这位小侯爷的态度也很是亲近起来。

验看完元召出入禁宫的金牌完毕,李敢边朝他挥了挥手示意可以进去了,边说道:“别忘了先去太皇太后那边走一趟啊,长乐宫中可是派人来这朱雀门看了好几遍了,就看你来了没有。哈哈!”

元召笑着拱手致谢,略微寒暄几句,不便久待,告辞后,转过御街向东,走甬道,自己先去长乐宫给窦太后问安了。

在这深重宫殿中,这时惦念着这位小侯爷的人,除了那位老太太之外,却还有几处。

素汐公主的心现在有些乱,干什么都没有情绪。就连一直陪伴着的云汐都被她打发走了,因为,她要自己静静的想些事情。

宫中的风景花木疏离,小池清浅。但总是有些单调无聊,年复一日的看够了,再没有什么新鲜感。

但这时,在斜阳反射的光晕里,远近景物落在素汐眼中,这片曾经看过千遍的宫阙琉璃瓦,却仿佛重新焕发了一种异样的光泽。

“他会来看我吗?难道真的会有办法帮到我?”

中午的时候,小琚儿兴冲冲跑过来告诉了她一个消息,元召跟着回来了,并且下午的时候会进宫来。

这段时间,素汐已经逐渐试着说服自己去接受即将到来的命运。因为父皇说的对,身为皇室的子女,更应该为了天下人的安宁而去奉献。

虽然,她心里的难受如同刀割,但她都把它们深深埋藏了起来,不让自己的母亲和弟弟妹妹看到。

可是小琚儿的话,又让她心底燃起了一丝希望。因为,他是那么神奇!

素汐从心底深深的相信,在这个世界上,连父皇都感到无奈的事,如果还有人能够去解决的话,那个人一定是元召无疑!

可惜的是,美丽公主的憧憬和期盼,元召在这会儿却并没有感觉到。

看到坐在对面的那个如同普通人家的老太太一样的老人,因为自己的到来,话语而显得有些絮叨,慈颜笑语,一老一小,温馨画面。

元召感到有些神奇。这个时代因为自己的到来,终究是改变了许多事。

窦太后本来是没有能熬过建元六年的那个冬天的。瞎了的双眼,孤独的晚境,使她终于死在了寒冷即将到来的时候。

可是现在,彻底放开了那把沉重皇家权杖后,这位大汉帝国的太皇太后眼神明亮、童颜鹤发,竟然越活越精神起来了!

“实话对皇奶奶说,你对素汐这孩子即将去草原和亲是怎么看的?”

不为人知的某些念头被打断,元召愕然抬起头,却正看到那双阅尽世事的眼睛里包涵的意味深长。

“呃,皇奶奶,这个……呵呵!”

正文 第一百零六章 世间传说 灼灼其华

未央宫含元殿中,今日的朝会正在进行。

皇帝刘彻高坐在御座之上,面无表情。而下列群臣分列两旁,鸦雀无声。

站立在大殿中央,正慷慨陈词怒气勃发的大臣是大汉廷尉张汤。

张汤今天的肚子里是憋了一口气的。堂堂廷尉府,那是什么所在?那是整个大汉帝国的最高执法机构!

而他张汤又是什么人?九卿之首,朝堂重臣。说句托大的话,这些年来,就连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这三公也要对他客客气气的,更不用说其他大大小小的朝堂官员了。

只有他们欺负别人的份儿,何曾有过被人欺负的时候?

可是就在昨日,他的手下第一得力助手,长史苏俊却被人打伤了。准确的说是差点儿被一箭取了性命!

俗话说打狗还得看主人呢,何况自己的属下是去正式执行公务。

张汤闻报大怒,立刻就要命人集合廷尉府的人马,去把那间茶楼的所有人通通抓来。

但后来转念一想,这岂不是一个天大的好机会吗?小小的长乐侯正好可以拿来立威 ,也好让朝堂上下都知道,廷尉府的威风是怎么来的!

因此他好好地安慰了一下苏俊,让他放心,自己一定替他出气。然后奋笔疾书,开始写一篇严厉的弹劾奏章。

“………身为朝廷的侯爵,胆大妄为,目无法度,如此致国家颜面于何地?致朝廷律法于何地?如不严惩,难以为戒!望陛下明查。”

张汤把罗列的几条罪名说完,奏章呈与内侍手中,然后扫了一眼群臣,傲然而立,等候回音,却也有几分威严之像。

站立在群臣班位中的郑当时、汲黯等人暗暗为元召担心,心中责怪他这次怎么做事如此孟浪,这可是大罪,恐怕天子也不好当着群臣的面公然包庇于他了。

刘彻扫了一眼放在御案上的奏章,轻轻咳嗽了一声,却并未理会。

“诸位卿家还有什么事要启奏的?”

郑当时心中一动,连忙出班,他要说的事,却是年前冬雪奇缺,钦天监预测今年春天极有可能会发生大的旱情,因此,提醒朝廷早做准备,以防万一大旱成灾,青黄不接,黎民受难。

刘彻点点头,这件事他也早已接到过汇报。可是天意难测,旱涝之灾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只能下令各郡县积极储备粮食,加以预防罢了。

现在朝堂上的情形有些尴尬,丞相大位空缺,太尉在家休养,御史大夫腿伤未愈,这朝廷三公,竟然同时缺席朝会,实在是让底下办事的臣子们感到有些无所适从。

但皇帝好像对此情形并不着急,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这就让人无端的平添了许多猜测。

郑当时启奏完毕后,又陆续有几位臣子出班奏事,无非是些寻常的升迁罢黜事宜,刘彻一一准奏。

张汤站在当地已经有好大一会儿啦,可是皇帝把他搁在那儿,先去料理别的事谊,不搭理他的这茬儿。这让他脸上有些挂不住了。

“陛下,微臣所奏之事,您还没有回复呢!”

“呃,廷尉所说的这件事嘛……。”

皇帝随手翻了翻他那个奏本,好像才想起还有这么一件事似得。

“这个长乐侯确实太不像话了!竟然敢箭射廷尉府长史……哼!”

众臣听到这里都心下一凛,暗想这个小侯爷要糟!却听到御座之上话音又是一转。

“不过他年纪还小,又不在朝中任职……这样吧,罚俸一年,以示惩戒。待朕把他的恶行报与太皇太后知道,让老祖宗敲他一顿拐杖,好好的长点儿记性就是了。哈哈!”

天子发话,金口玉言。众臣子听罢无不心头惊愕,这样也行?

皇帝对这长乐侯元召可真是恩宠有加呀!这么大的罪过,这样轻飘飘的一句话打个哈哈就带过去了?交给老祖宗去打拐棍……那不就是把那小子当成皇家子弟一般对待了吗?

张汤站在那儿,老脸变得通红,心头有一万匹草泥马呼啸而过!这偏袒的也太明显了吧。

然而,还未等他说什么呢,皇帝又发话了。

“朝中形式,想来你们大家现在都看的清楚了吧?老祖宗归政,三公缺位,此是多事之秋,千头万绪,正是需要各位卿家精诚团结,为朕解忧的时候!可是……!”

说到这里,他的语调转为严厉,目光凌厉如刀,扫视了群臣一遍,臣子们纷纷低下头去敬听训示。

“你们当中的某些人心里犯糊涂啊!为了一己私利,竟敢行苟且之事!不要以为朕在这深宫之中,就什么也不知道。今天朕就告诉你们,过去的就算了,从今以后,如果再因为这样的事而误了朕的大事,那就自己摸摸头上的脑袋够不够朕砍的吧!”

年轻皇帝发起怒来,果然是令人心惊胆颤,臣子们的头又低了一些,张汤的脸色已经变得发紫,有豆大的汗珠从额角滴落。

“廷尉,你回去后,就让那个长史滚回家呆着去!今天没有杀他,算他运气好。你们也不用心里腹诽朕处置不公,今天的事……不久后你们自然就会明白。还有,廷尉府马上派员,去把那两个诬陷长乐侯的人抓起来,好好审审,看看这背后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哼!”

张汤这下再也站不住了,拜伏在地,叩首请罪。

“陛下,臣有罪啊!老眼昏花,辨识不明,误听信了属下流言,以致险些酿成大错。还请陛下宽恕。”

“廷尉呀,你的事,朕会给你记着的。这次就算了,去好好办差吧!”

这张汤办事还是很得力的,是一把杀人的好刀,皇帝倒没想把他怎么样,只是训教一番罢了。

张汤感激涕零,连忙又重新下拜谢主隆恩!

“只是,陛下可知,那两个首告之人,却是窦太主家的亲信仆从……。”

张汤说完这句话,抬头看了看皇帝的脸色,又连忙把头低下。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就算是朕身边的人犯了错,也要严办!怎么,廷尉想要徇私嘛?”

刘彻拖长了余音,声音冷淡。

“臣不敢!这就去办、这就去办……!”

张汤不敢再多说,连忙行礼毕,从地上爬起来,慢慢退回班中。脸上不敢带出来,心里暗骂。

“尼玛的!到底是谁在徇私?说是的也是你,说不是的也是你。皇帝果然都不是些猴东西!”

能站在这个朝堂上的人,哪一个不是猴精猴精的。各人在心头掂量,今日的这一场风波背后,传递出了很多信息啊!

那小小的长乐侯在皇帝心中的分量自不必说。

而今天张汤之所以触了霉头,看来皇帝是对某些背地里的勾当有所察觉了啊。

这次竟然连大长公主府的面子都不给了,这是要借机敲打一下长公主和皇后吗?

由此,再联想到不久前刚立的太子和那位宠冠后宫的卫夫人,这其中的玄机,令众臣子们暗暗心惊。

看来,最近这段时间要少说话,多做事啊,可千万不要轻易地站队,以免铸成大错,悔之晚矣……!

这是大多数臣子们在散朝回家的路上心头的想法。

长乐侯元召,这个名字,更是让所有人都记在了心中,简在帝心啊……这位小侯爷前途无量!

元召却并不知道,自己因为这次朝会又成了一个传说。

他昨天并没有能出宫回长乐侯府,因为太皇太后特地允许他去东宫与太子作伴了。

太子虽小,却已是国之储君。因此,他已经不能再住在建章宫了,而是按皇家制度住进了东宫。

虽然与母亲分离有些难舍,但祖制难违,这更是每一只雏鹰离开庇护开始独自飞行的开始,是成长过程中必然要经受的一种磨砺。

太子的作息有些单调,除了每天去给太皇太后、父皇、母亲问安之外,他的主要活动场所就是在东宫与博望苑之间。

所以,对于元召的到来,刘琚欣喜非常。特地把自己平常珍藏的一些好东西都拿了出来,一件一件的给他显摆。

卸下循规蹈矩的伪装,不再去管那些宫中的规矩,只有在这时候,他仿佛才是一个真正的孩童。

元召能感到他对自己发自内心的信任与依赖。只是……有时候感到有些无奈呀!

姓卫的这一大家子的人,将来可没有什么好下场的啊!自己与他们已经牵涉的这么深,如果历史的车轮依旧沿着原先的轨道行驶的话,那么就算自己的力量再大,会能扭转它的方向吗?

认真思考过这件事的结果就是,先不去管那么多了!未来,毕竟还很遥远,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也许,足够自己去做很多事了。

与元召的预想一样,天子刘彻在朝会罢后召见了他。

来传达口谕的宫中侍卫领着元召出了东宫,转过几条甬道,来到一间偏殿处。

此处所在地点安宁幽静,殿宇内外没有什么繁华的装饰之类,白玉栏杆,灰瓦飞檐,很是雅致简洁。

元召进到殿门时,抬头看了看,一块横匾铭刻的是古朴的两个斗大篆字“宣室”。

他不禁心头一震,原来这么一个狭窄的地方,就是那方流传千古得天地啊!

汉帝宣室访贤臣,贾生才调更无伦。

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

汉帝,先皇文帝也。贾生,就是那位大才未展的贾谊了。

贾谊与战国时代的屈原十分相似,是史书记载中两位有名的悲剧人物。情怀前后相承,命运坎坷类比!

遥想当年,贾谊也不过二十岁左右年纪,已是名满天下。

汉文帝招贤令下,贾生白袍素衣,经灞桥单骑进长安,从此踏碎红尘朝露,径入这繁华人间!

文帝亲自于朱雀门迎接,得到贾谊如获至宝,君臣相契,无话不说……。

这本来是可以谱就一曲千古君臣传说的,只是传说中的真相总是残酷了许多。即便是以汉文帝之醇厚贤德,最后却也没有能保住这位赤子丹心的良臣。

“不问苍生问鬼神”这句话又包含了多少无奈多少遗恨呢?这对君臣不是不问苍生,而是敌不过遍布这世间的鬼神啊!

当汉文帝看着那道被贬黜的背影落寞的远去,而那些用心血写就的献章、奏疏被一一丢进熊熊的火炉中时,这位伟大的帝王已是泪湿衣衫……!

纵然是天纵英才,生不逢时,也只不过是夭折短寿罢了。

“而今天呢?走进这间宣室的自己,未来会有什么样的命运等待着呢?”

元召又抬头看了一眼匾额,那两个被阳光照射的大字,灼灼其华,耀人眼目……。

正文 第一百零七章 英才天纵 舍我其谁

天上人间,无尽碧穹。苍茫大地,万物苍生。八千里路云和月,锦绣山河在心中!

史书记载,武帝元光元年初春的某个午后,天子第一次在未央宫宣室阁单独召见了长乐侯元召。

在以后的六年时间里,这样的密室君臣奏对一共进行了十次。元召每一次都针对当时朝政遇到的棘手问题,明确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主张。后来,翰林院秘书阁把它们都整理了出来,史称“宣室十策”。

这十次奏对,内容包含了大汉朝堂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方方面面。各种创新,各种改制。伴随着皇帝的采纳与实行,短短六年时光,就实现了元召当初第一次在那篇著名的《平戎策》中所制定的目标,十年生聚的计划缩短了近一半时间,整个的综合国力那是翻着个的往上涨啊!

当大汉帝国这头巨龙终于亮出了峥嵘的鳞爪,万里长城第一次不再作为战争的前线,帝国的铁甲骑兵踏进草原大漠深处的时候,长安万众欢腾,捷报频传!站在未央宫最高处的皇帝回头看了一眼掩映在重重宫禁深处的那间宣室阁,烟笼雾遮,有素衣白衫的少年影子,依然如同六年前的那第一次召见。

“天赐此子,佑我大汉!”被称为天子的人间至高无上者,也不由祈首苍穹,虔诚拜谢!

《宣室十策》也使元召一步步走上了大汉的政治舞台,终于在元光六年站到了朝堂中央,以十五岁的年纪手綰重权,创造了一个难以超越的神话。

至于现在,当然还无人会预先知道这一切。

而且,与后面几次的那些君臣同心的大政不同,这第一次宣室奏对似乎有些不协调。有些奇怪的是,元召所说的具体内容并没有什么公之于众的资料可以查询,就连那位以“信史”著称的太史令司马迁所主编的《大汉帝国史》也对此事语焉不详,寥寥一笔掠过。这不免让后世所有元公的崇拜者们耿耿于怀,以不能尽知其生平而引以为憾。

但世间所有的事情都是有迹可循的,有敏锐的学者就从中发现了许多蛛丝马迹。

长乐侯第一次宣室奏对时,除了君臣二人之外,其实还有一个人在场,这个人就是皇帝最亲近的侍从韩嫣。

韩嫣也是出身于勋贵之家,其祖上就是高祖时的韩王信了。他少年时以良家子入选东宫侍卫,与李敢一样,那都是陪着当今天子从小一起玩儿大的发小啊!

不过这韩嫣却比所有人更受皇帝的宠信,因为他有一样长处,就是善于揣摩上意。非常有眼力价儿,对皇帝的日常喜好了解的一清二楚,因此,刘彻一刻也离不了他。

韩嫣就是第一次宣室奏对的在场者,自然知道详细情况。但他也是三缄其口,任凭任何人问起这件事,都是笑而不语。

不过在后来的一次酒醉之后,他无意中说出的一句话,却泄露了玄机!

那是三个月之后,朝廷在北疆的大行动,终于以失利而告终,天下哗然。

长安酒席宴间,说起此事,自是人人扼腕叹息,韩嫣酒意朦胧间,不禁脱口而感叹了一句“……此行劳而无功,早有人知……长乐侯真是神机妙算啊!”

机敏的人联想一下,自然就知道那次君臣间究竟是争论了什么问题了。

之所以长乐侯第一次宣室奏对不见于任何文字记载,原来这是为尊者讳啊!而避讳的对象不是别人 ,正是天下至尊皇帝刘彻也。

元召这次来长乐宫的目的,还是想要再劝一劝皇帝的,看能不能使他改变主意,放弃即将开始的这次对匈奴的军事行动。

但当他走进宣室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这位年轻皇帝的决心。

静静听完他摆出的各种不利条件和极有可能失败的后果后,刘彻虽然听他猜到了自己的计划有些惊奇,但显然并没有认真的去想他所说的一切,而是只用一个理由就彻底的否决了这一大篇的说辞。

“朕是这大汉的天子,再也不想继续忍受这近百年的屈辱了!既然与匈奴之间早晚会有一场大战,就从现在开始吧!不破不立,不论成败,朕需要的是让整个天下人都看清朕的立场,该亮剑了!”

煌煌之言,鸣于耳畔,堂堂华胄,岂容挑衅!

侍立一旁的韩嫣早已拜服在地,口称万岁,激动涕零。

元召也神色肃穆地行了一个礼,点了点头,不再劝说。

“陛下,既然如此,公主车驾启程离开长安之日,小臣愿随驾护行。”

想起昨日在建章宫中卫夫人和太子刘琚含泪请求的事,还有那张躲藏在帷幕后一闪而过的苍白少女容颜,元召不再犹豫 ,郑重说出了自己的请求。

有一丝感激的神情,悄悄从皇帝的眼中掠过,又迅速的消逝了。元召抬眼看到的依然是那张威严的面孔。

“好!你很好……朕答应你,公主和亲之日,你就以羽林侍从的身份随行吧。韩嫣,这件事你去办好。”

韩嫣连忙应诺,见皇帝没有别的什么吩咐,以目视意元召跟他出去。

“如果可以的话……就把朕的女儿好好的带回来吧!”一个身为天子的父亲终于在这一刻带了一丝人间感情。

走到宣室大殿门口的身影停下来脚步,轻轻点了点头,低声应诺了一声,然后出门而去,身后是一声无言的叹息。

元召从长乐宫出来后回到了梵雪楼,当晚与聂壹谈了很久 ……。

第二天一早他就回到了长乐塬,因为朝廷已经正式答复了匈奴使臣,下个月的初一,利安公主的和亲队伍将正式从长安出发,奔赴草原。

时间已经并不多了,而有许多的准备工作需要去做。元召从来没有自大到认为凭自己的一己之力就可以抵挡住匈奴的铁骑,那不是狂妄,也不是骄傲,而是脑残!

那是一个从出生就开始生活在马背上的民族,草原上的苍狼就是他们的图腾,他们的唯一信仰就是生存和力量。

想打败一支这样的力量,在短时间之内,谈何容易!不过,如果这次的任务只是保护好素汐公主的话,凭自己的力量应该还可以办的到。

又是一个满天繁星,微寒凛冽的夜晚,在长乐塬最南端的云涯之上,熊熊燃烧的火堆架子中,元召来回翻动着一只已经烤的喷香的黄羊。

围坐在他身边的是卫青、崔弘、小冰儿、徐乐、聂壹还有从长安跟过来的主父偃。

云涯之下,就是常年汹涌奔流的渭河了。星空下,有蒸腾的水雾从涯边涌起,更添一丝初春的料峭寒意。

不过,现在每个人的心里都似乎有一团火在燃烧,因为就在片刻之前,元召平静的告诉了他们一个消息。

“师父,带上我吧!我从小在那片地方长大,地形都熟悉的很,也许可以用的到。”

崔弘已经比从前沉稳了许多,但此时两眼发亮,神情里有踊跃的光芒。

元召并没有急着回答,他把烤好的羊肉用短刀一片一片的削下来,分到每个人的盘子里,酒却只有一坛,几个大人轮着倒了一圈儿已经所剩不多。

“嗯,可以,这次你就跟着我一起去吧。不过到时候只能跟在我身边,不可自己去私自行动 。”

元召一边示意众人趁热吃,一边答应了崔弘的请求。

“好!我明白。”崔弘大口的啃着手中的羊肉,脸上是压抑不住的兴奋。他知道元召的嘱咐是怕自己忘不了旧日的仇恨,见到匈奴人会坏了大事。这样的担心,放在以前还有可能, 但现在,自己当然不会再如此莽撞了。

“师父啊!我也要……。”

还没等小冰儿把话说完,元召就朝她摆了摆手截住了她的话头。

“你以后也会有机会的,但不是这次。所以好好在家帮着主父先生看着点儿,不要出了什么差错。”

小冰儿马上嘟起了嘴巴,满脸不高兴的样子。但元召故意不去看她,这次是深入北疆,凶险莫测,当然不能带她去了。

过了一会儿,小冰儿见元召一直没有答应,自己的这招儿失灵了,才无奈的接受了现实,闷闷不乐的在一边安静的听着他们说话。

“青哥,在骁骑营中挑选十个可以托付的人,你带着他们,跟我一起去一次塞外吧。”

看着元召的眼睛,卫青愣了一下,停下了手中的酒盏。

“那些江湖匪类……你走后,没人替你看着能行吗?”

元召在心里暗赞了一声,卫青果然是遇事沉稳,考虑周全的人。

“呵呵,没事儿!这些江湖人物,别看是外表狠如狼,其实都是内里绵如羊的人。一旦驯服,就不会再轻易反抗了。要不然当初那郭解又怎么能只凭借武力就让他们服从了这么多年呢!”

“小侯爷洞察人心,见事极明!事实确是如此,你们尽管放心去就是了,有我主父偃在这儿看着,料想也无人能翻起什么浪花来!”

依然是青袍缓带的老书生,把盏中酒一饮而尽,平添几分豪迈之色。

多日相处,众人对这位老先生的智谋胆略,已经早已十分佩服。此时听他这样说,纷纷点头赞同,哈哈大笑起来。

卫青心里当然也想去那边关塞上走一遭了。先前所担心的,只是怕自己走后,这位小侯爷恩人家里会出什么意外而已。

“骁骑营中我倒是也结识了几个志向慷慨的兄弟,既然如此,我便约了他们一起跟随小侯爷去就是了。”

“嗯,带他们去看看真正的匈奴铁骑是什么样子,对即将开始的两国新局面会有很大好处的。”元召话有所指。

“怎么……难道这次之后,与匈奴人的关系会有大的改变吗?”公子徐乐担心的问道。

元召抬头望了望深邃的夜空,收回目光时,正看到聂壹若有所思的样子。不由心中暗叹,但愿这次自己跟着去,可以连这位为国破家的人的生命一起救下来,不必如原来那样惨死在羿稚邪的刀下。

“是的!是巨变。从前那层薄弱的和平面纱将被彻底撕碎,两国间的全面战争就要开始了。”

他语气坚定,不容置疑。众人无不心头大震!

“如果……现在就开战,汉军恐怕不会是匈奴的对手吧?”

卫青自从入了军中,已经逐渐了解了汉军的现状,兵戈、马匹、士卒体格都比匈奴人差了一大截呢!

元召淡淡的笑了,无奈的看了看他。

“可是,我们的天子已经等不及了!”

正文 第一百零八章 神兵利器 九臂连环

世上流传着一句话,叫做树倒猢狲散。如果用这句话来形容现在的流云帮,却是很恰当。

几十年赫赫威名,通吃黑白两道,威震江湖的那么大一个帮派,被那位小小的侯爷随手一剑,就此风流云散了,这不能不说是自春秋战国以来最大的传奇了。

帮主郭解砍头诛族,大多数的帮中兄弟都被抓去做了劳役,但逃脱的余孽也大有人在。远遁山林隐于草泽,满怀怨毒之气,期待着报仇雪恨的机会。

朱木、朱刚这对朱氏兄弟就是这样的人。现在他们的目标就是伺机杀掉长乐侯,这也成了他们活着唯一的任务。

因为当初最先死在元召手上的人,都是他们关汉道这边的平日兄弟,其中就包括了他们的亲哥哥朱由。

俗话说“蛇有蛇道,鼠有鼠窝。”,流云帮虽然是回不去了,但自然另有藏身之处。

此时聚集在他们手下的还有百八十人,大多都是无家无业的单身汉子,皆是从前作恶多端之辈,自知罪大,难得赦免,从此逃亡在外。其中就包括了仅存的两位暗堂长老摩云子和破魂子。

跟随着郭解去长安的人都没有能回来,因此,那位小侯爷到底是怎样的厉害法无人得见。但想来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又能有多大得修为,还不是凭了官府的手段?再厉害的帮派也经受不住轻甲骑兵的冲击吧!

报仇的信念是一直在心里的, 为此,他们这段时间做了大量的准备,出入长安多次,摸清了关于对手的很多事。

为了尽可能一次成功,做的妥当,两位长老还去拜会了一位已经退隐多年的绝世高人,想请他出山帮忙。

只是这位与流云帮有着很大渊源的修炼之士听完了事情经过之后,虽然脸上数次闪过不易察觉的怒意,但最后终于还是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江湖事,世间恩仇,他不想再管了。隐居在这终南深处五六年来,勤加修炼,磨砺心境,一身武艺修为进境飞速,比之当年他独领风骚于世间之时又不可同日而语。

摩云子和破魂子两人见他态度明确,不敢强求,只得悻悻而回。他们两人虽然也是江湖上的老资格儿了,但在这个人面前,也要毕恭毕敬,不敢有一丝的怠慢。

因为就在这个人的手上,曾经结束过两位王爷和一位重臣的性命!甚至连当年的汉景皇帝都差点被他杀掉。

这位继承了春秋侠客全部余烈的人名字叫做盖生,此人名字并不见于任何文字记载,但却是一位真正隐于世间的厉害人物。

江湖相传,当年在未央宫大殿之前,群臣上朝之际,有刺客如飞鹰从大殿之角直扑而下,一剑贯胸,刺死大臣于御阶上,然后在上千羽林侍卫的追捕中渺渺而去,不知所踪。

被杀的大臣就是当时在景帝身边红的发紫的上大夫袁盎了。

那时,袁盎与窦婴是朝堂上最重要的大臣,皇帝的左膀右臂,袁盎竟然在未央宫被杀 ,皇帝大怒,长安震动!

为了此事,皇帝动用虎符,调动了北营大军,封锁长安大索近一月,却始终没有发现刺客的踪影,最后只得含恨作罢。

那件事就是这位盖生的杰作了。世间人都说他是受雇于梁王去刺杀袁盎的,但很少人知道,这未央宫中的一剑,只不过是为了报答某位冤死的忠臣曾经的恩情而已……。

看到那两个曾经自己的追随者的身影逐渐远去,这位已经是人间绝顶的剑客似乎想起了什么往事,转身来到一间原木为墙茅草做顶的小房子前,打开了一扇已经很久没有敞开过的门。

房间内没有什么别的摆设,一排简陋的木架上,依次摆放着九个剑匣。

一双略显苍老的手,依次把它们打开来,一柄柄造型各异的宝剑显露真容。

九个剑匣,八柄宝剑,最后一个剑匣却是空的。

一柄剑被轻轻地出鞘半寸,似有光华缭绕、室内大亮!凌厉得剑气吹动一缕白发如雪,端详的目光无限爱惜,良久之后,有自言自语地轻声诉说。

“当初染了血的那把,放你去世间诛杀奸邪,没想到今日竟然流落于无名小辈之手……既然如此,也该回家啦!”

谁也没有想到,世间传说中的九柄春秋古剑,竟然都在终南山深处这片不起眼的草庐中。在这位名叫盖生的修炼者手里。

墨锋、澡雪、赤火、紫釵、干将、碧水、鱼肠、青戈八剑在匣,所缺者唯有重剑无缺也!

元召今天没有在长乐塬,也没有回长安,而是一大早就带着卫青、崔弘纵马百余里来到了临邙山下。

卓家大开中门,以最隆重的礼节迎接了长乐侯。

蜀中第一富豪大家的气势果然非同小可,整个府邸占地几百亩,光是府中的侍女家人就有上千之众。此时,随着主人在大门内外列队迎接,不知道是来的什么贵客,纷纷悄悄议论着。

也不怪下人们感到惊奇,因为像这样连家主都惊动的时候已经好多年没有过了啊。平时县令、郡守等官员来拜访,家主也不过在大厅滴水檐前等候而已。

等到远方三匹马来到近前,宾主互相施礼寒暄,所有人都更惊奇了,原来等候的贵客,竟然是那样的一位年幼之人!

卓逊五十多岁的年纪,多年养尊处优保养得当,显得面色红润,十分精神,一双不大的眼睛里偶尔闪过精明的光芒。

他早就听女儿卓文君和女婿司马相如详细介绍过元召的情形,此时一见,略一打量,凭着他阅人无数的眼光,心中已有明断,此子果然非凡人也!

提前一天来通知消息的司马相如给双方介绍完毕,携手相迎到里面,元召奉上给老爷子带来的礼物,却是几种新茶各两罐,都是特意新炒制而成的极品。

卓逊果然非常喜欢,哈哈大笑,很是爽朗。

“久闻这种新茶之名,知道是小侯爷的独创,此前小女也曾带回一二,老夫甚是喜爱,一直都不舍得饮用,今日得小侯爷所赐,实在是让人欢喜!哈哈哈。”

“老伯太客气了!文姐姐与司马兄与我相契多时,早就应该来看望老伯,只是太多杂事了,所以拖到今日才来,已经是失礼了。呵呵。”元召言辞间十分客气。

“哎,小侯爷这样说就见外了不是?文君早已在老夫面前说过多次,新结识了一位小朋友,是这世间少有的人物,今日看来,果然如此啊!羽儿呢?快去找卓羽来,让他与小侯爷好好亲近亲近。”

老头子见元召言辞达意,对自己恭敬,更是高兴,大声吩咐去找那小儿子来,早有侍立在旁的管家闻声吩咐人去找了。

司马相如在一边陪着卫青崔弘说话,他们都已是老熟人,彼此倒不用客气。

不一会儿,那小公子卓羽来到,依次见过父亲和姐夫,然后又给客人行了礼,站在一边偷眼打量。

他是卓家最小的儿子,与崔弘年纪相仿,面相却与大姐文君长得十分相似,眉清目秀,很是俊朗。

当下早有管事来禀报,酒席已经摆设完毕,请入宴。

卓家至今已经是三代富贵,富丽堂煌,酒宴丰盛自不必说。宾主频频劝酒,笑语言谈,气氛融洽。

“长乐侯的大名,老夫早已耳闻多时,小小年纪,已是文韬武略,尤其是经济之道,最令老夫叹服啊!”

酒至半酣,卓逊脸带微笑,看着元召,夸奖之语显然是出自内心。

元召看了看司马相如,见他对自己点头示意,知道这老头儿一定是详细打听过自己的一切了。

“老伯过奖了!只不过是些小道尔,难入大家之眼。呵呵!”

“小侯爷不必谦虚,老夫自问还算是有几寸眼光的!何况今日说这些,却不是为了恭维。”

说到这儿,他停顿了一下,看了看在一边恭敬听着的小儿子一眼。

“长乐侯今日难得来此,也是有缘,我卓家却有一个不情之请,还望小侯爷答应啊。”

元召稍微愣了愣,他今天之所以来到这儿,是有一件很重要的东西要借助于卓家的冶炼之所制作。不过,人家要提点要求嘛……也是可以理解的事。

“只要我能办到的,一定答应就是!”

“好!小侯爷果然是爽快人。就凭了这一点,以后有何制作所需,尽管吩咐就是,卓家一定精诚合作,绝对不会误事。老夫唯一的要求就是,请小侯爷把我这小儿子卓羽带在身边吧,如果能时时调教一二,老夫感激不尽!”

“这没问题,长乐塬那边正缺人手,如果小公子能在我身边帮忙,元召倒是要感谢老伯才是。”

“哈哈哈……如此太好了!羽儿虽然自小聪慧过人,但老夫总是担心没有名师调教,会误了他的前途啊。能得到小侯爷垂青,老夫已是心满意足矣!”

卓逊阅人无数,眼光毒辣,从女儿女婿口中早已对元召有了一个大概的判断,今日一见他接物待人,胸襟谈吐的气度,心里更加坚信自己的眼光绝对不会看错,这位小侯爷将来的成就不可限量也!此时不把自己家族于他绑在一起,更待何时?因此才提出这样一个请求。

当即命小公子卓羽拜过元召,算是正式的落实了此事。

卓羽显然早就从他最佩服的姐夫司马相如那里知道了这位小侯爷的事迹,尤其是那几首豪迈的诗词,他喜欢的不得了。能有这样的机会跟在元召身边,心里当然十分兴奋。

当下这些私事叙过,渐渐转入正题。年前时候,元召已经把制作耧车与织布机的图纸交给了他们,卓家不负众望,最近已经分别做出了几件模型,只待朝廷验看批准之后,就可以大规模的制作了。

对此,卓家上下都很重视,这可是将来会彪炳史册的大事。因此,工艺制作的十分精良,元召看过后也很满意。

“那么小侯爷这次来,要制作的东西是什么呢?”

随着众人好奇的目光,元召探手入怀,取出那幅他花了好几天功夫一点一点凭着记忆画在布帛上的图型,郑重的铺在案上。

“这次要你们帮我做的不是造福人间的东西了,呃,是杀人的哦。一种军国重器,骑兵作战的杀手锏!来,看看吧……呵呵。”

平平淡淡的话语,普普通通的布帛,简简单单的勾勒,但即将出现的却是一件使大汉骑兵如虎添翼的神兵利器!

“九臂连环弩”!在这个初春的午后,就这样第一次出现在了这个世界上……。

正文 第一百零九章 飞羽流云 弹指杀机

“九臂连环弩”就是元召给这种新式武器的命名。

这是一种他根据后世三国的“诸葛连弩”和宋代“神臂弩”综合改良而成的弩箭。但比起那两种杀场利器要更加先进厉害的多!因为他在上面添加了一点两千年后的元素。

元召根据以后可能的需要,设计了两种制式,一大一小。大的用于马上作战,滑膛设计了九根箭道,可以九弩依次一一发射,也可以一击九弩同时发出。

而设计小巧的那一种,只用单手就可以激发,却是近距离搏斗和防身的最佳武器。

卓家虽然是冶炼世家,祖上在赵国时也曾锻治过各种兵戈器械,但这么形状独特的军器却从所未见。

等到神情激动的卓逊伏在案上,一点儿一点儿用手指点着问清了各处的构造和用途后,已是心中大震!

“元哥儿……这、这把弓真有你说的那么厉害?”

未等别人说话,在旁边听罢多时的卫青早已忍不住,颤声问道。

“青哥,这种东西不是弓,它应该称之为弩。相比起我们现在的弓箭来,它的威力可是大得多的多。”

“小侯爷,你是说这种弩将来可以用于军阵杀敌吗?”

“是的!只要严格按照我的要求做出来的,战场上致胜应该都没有问题。我们可以先试用成熟,等到以后装备于军中,呵呵,就可以一展他的雄姿了!”

元召对自己设计出的这种弩非常有自信。他记得千年之后的大宋对阵北方草原骑兵取得的仅有几次的胜利 ,就是依靠了神臂弩的功劳。神臂弩发射出的弩箭可是连金国的铁甲重骑都能穿透的,何况自己又对它进行了大大的改造,用来对付现在只着皮甲的匈奴骑兵嘛,那岂不是小菜一碟!

“小侯爷真神人啊!如此无双利器,如果经由我们卓氏之手首创出来,真是三生有幸!那么,老夫只剩了一个问题,小侯爷把这首创之功交给了我们,于朝廷那边没有什么妨碍吧?”

元召淡淡的笑了,姜还是老的辣!卓老头做事情果然想的稳妥周全。

“老伯放心!这件事我早已经过天子的同意,此次实物制成后将会呈交御览的。而且不久以后的长乐塬上,也将会由你们卓家的一席之地,未来出自卓氏冶炼的国家重器自然会越来越多的!呵呵。”

卓逊闻听此言,心中的情绪已不能用激动来形容了。长乐侯话中之意已经说的很明白了,这是什么?这就是与国家军工挂上钩了呀!

“青蝇附之于鲲鹏尾翼,可达北海”!

看来自己是押对宝了啊!卓家不能只满足于做一个豪门啊。富贵富贵,只富不贵又如何能行!为子孙后代打开通向仕途大门的钥匙就在手边,怎么能不牢牢抓住呢?

卓逊离席,整了整衣袍,以卓氏家主的身份正式向长乐侯拜谢,卓羽及几个管家主事跟随在后,这次就连司马相如也站起来向元召郑重的作了一揖。

元召连忙逊谢,这古代人哪儿都好,就是礼节太多了不好,整天拜来拜去的,弄得他很不习惯。

当下皆大欢喜,关系更近了一层。卓逊立即吩咐下去,集中挑选最精良的冶炼师傅来做这件事,一定要拿出最高的水平来,按照长乐侯的吩咐做到完美。

要说这百年冶炼世家的名头真不是凭空得来的,虽然那些古老的冶炼设备和炉具在元召眼里算不得什么,但在这几个勘称是大师水平的冶炼匠人手中,却能产生出任何工艺考究,制作精良的器械。

元召对真正有才能的人都是十分尊敬的,从来不会因为对方职业的高低而有所懈怠。这让几位冶炼师傅十分感动,每一个零件一板一眼,都按照旁边这位小侯爷的吩咐,严格做成。

而元召对于冶炼的火候、各种材料成分的添加竟然也了若指掌,闲暇时,还给他们指导了在淬火过程中的几点改进之处,试过之后果然铁质更加精纯。这让他们大为惊奇,实在想不出他小小年纪从哪里学的这些,只能归结为非常之能,殆由天授了!

三天之后,这第一批大小各十把机弩终于做好了。

大的长一尺,斜挂在马鞍后正合适。而小的不足半尺,背包行囊之中就可以藏下。

元召拿了一把在手里掂量掂量,材质、重量、尺寸与自己想要的完全一样,不由得对卓氏的冶炼水平大为满意。

众人围上来细看,只见此物用坚韧的山桑木为弩杆,以坚实的檀木作弩身,麻丝成索以为弦,滑膛用铁质,精钢为机括,更有三个小滑轮儿,两个用来校正准头,一个用来增加动力,全部结构十分复杂。

元召随手在滑膛中依次排好九支弩箭,扣上弦,来到冶炼所外,却见远处高坡上正有一棵高大的松树,吩咐闲人暂且闪避一边,他双手把“九臂连环弩”竖着持稳,略一瞄准,众人正愣神儿之间,却听一声轻响,九支弩箭飞驰电掣离弦而去!

从众人所站之处,到那棵松树之间,差不多有五六百步的距离,普通的弓箭根本就没有这么远的射程,就算用世间最强的十石大黄弓,有李广那样的猿臂善射者,也许可以勉强射到,但准头劲力已失,要想在这么远的距离外有所杀伤,那是绝不可能的事。

但当大家来到那棵松树前查看情况的时候,只见那九支弩箭,从上至下竟然整排的射进了树身里,深达三寸!

众人相顾失色,心下骇然。这……怎么可能?简直非人力所能达啊!

元召把机弩交到崔弘手里,上前把那九支弩箭一只一只的拔下来,查看了一下射进的深度和弩尖的情况,点了点头,很是满意,第一次做出来能达到如此水平已经很不错了,以后试用的过程中还可以再逐步改进。

“元哥儿,这样的劲力准头,是只有你才能达到还是人人都可以?”

卫青早已从崔弘手里拿过那张弩,爱不释手的翻来覆去看着。

“发射此弩之人,并不需要有什么深厚的功力底子,普通军士就可使用,只不过准头儿的高低需要勤加练习而已。”

卫青听到他这样说,早已心痒难耐。当即也按照元召的手法排弩扣弦,瞄准以后发射了一次,只不过他第一次操作此物,准头自然不佳,九支弩箭倒是射偏了七只。即便如此,他也是大为兴奋,在这么远的距离外,还能穿透林木,那岂不是说,五百步之外,破甲杀敌易如反掌吗!

这种武器可真是太厉害了!先前听元召说起它的效果还不太相信,但此时众人亲眼所见,哪里还有的假?

如果以后大汉军中都装备了这种弩箭,那战斗力可不是提升了一点儿半点儿那么简单啊!众人再看向长乐侯那副风轻云淡的神情,无不心底叹服。

“这些还只是试验品,工艺方面还请老伯代为保密。”元召对卓逊郑重的说道。

“那是自然!小侯爷但请放心,如此军国重器,绝不会向外泄露一丝一毫。只是,这么好的东西,真是盼望着能早一天大量制作啊!哈哈!”

元召点点头,表示放心。听到他后面的一句话,不由得微微笑了一下。

“不用太久的,最多再过一个月,等到实战试验过此物对敌的优劣后,就可以大规模生产了。”

众人听他此话,不由的一愣。

“对敌试验?小侯爷此话怎讲……?”司马相如拱了拱手,问道。

“下月初一,利安公主的和亲车驾就要从长安出发,去草原了。呵呵!”元召淡淡的笑了笑。

卫青的眼睛蓦然瞪大了:“难道……你是说?”

元召回答他的是肯定的眼神。

“不错!这个礼物,我本来就是打算用来给匈奴人一个惊喜的哦!不带去草原上亲自试验一下,怎么能知道它们的效果好坏呢?”

这下连崔弘都兴奋起来,原来小侯爷急着来赶制出这么一种利器,是要准备带到北疆草原对付匈奴人的啊!如此说来,自己岂不是也可以有份儿得到一把吗?

卫青与崔弘对视一眼,哈哈一笑,早已急不可耐的每人挑选了一套“九臂连环弩”背在了身后……。

来的时候是三匹马三个人,回去的时候却是一溜车队 ,这是料事如神的长乐侯也想不到的事啊!元召又回头看了看,暗自苦笑。

素有蜀中第一豪门名称的卓家出手太大方了!豪爽的卓老爷子直接就送给了长乐侯一百名仆从,十车财富。

看着浩浩荡荡的这支队伍,元召当时就有些傻眼。还……还有这样送礼哒!连人带物论车送?

自己在后世见到的那些所谓富豪比起这个简直弱爆了!哎呦,这样重的礼……可怎么收哇?

可是架不住卓家的热情啊!推辞半天,眼看再不收下的话,那卓老头吹胡子瞪眼睛就要恼了。无奈之下,元召只得答应下来。

又添了这么多的人口要照顾,想到这个,元召不禁又有些头大起来。

如果让人知道他现在心里的想法,一定会笑掉大牙的。不过就是些奴婢仆从而已,身为贵族不就是应该让这些人来照顾的吗?怎么……难道身为侯爷还要去照顾他们?

但,元召心里就是这么想的。现代人的思维随着穿越时空的灵魂来到了这个时代,却难以适应这种尊卑的秩序。也许,等以后自己有能力了,如果还能保持那种初心,会去尽量的加以改变吧!但现在,离这种理想还远得很……他也只能做到对身边的每一个人尽可能的善待了。

司马相如与卓羽自然也跟着一同回来了。他们往回走的是一条蜀中故道,此时日已西斜,估计一下路程,大概黄昏之前应该可以赶回长乐塬,因此并不着急,一行人谈笑风生,说说笑笑,很是畅快。

但变故就在突然之间发生了!前方道路上,几棵古木参天的大树突然从两边高坡上倾倒下来,完全堵住了去路。

元召摆了摆手,示意众人不要慌,崔弘和卫青护住了车队,元召一人一马缓缓上前查看。

待烟尘散尽,刀光与火影中,闪现出的是复仇者们那峥嵘的面容……!

“哈!真巧哦,你们……是来给我的新玩具见见血的吗?”浅笑中伴着低低的话语,也不知道有人能不能听的清。

此正是:

古道烟云人独立,

浮生流年暗妖娆。

凝眸弹指飞轻羽,

俾倪天下蹙眉梢!

正文 第一百一十章 龙有逆鳞 触之必死

平凡的人生中,每个人在臆想里都可以去实现很多事,包括变强、无敌、杀人、鲜血、手刃仇敌的快感……。

但现实往往会使人清醒,那些想象中的不切实际,原来只是枉然。有的人会在强大面前选择了退缩,当然,也有的人会一直清醒不来,举着螳螂的臂刀,试图斩落奔驰的马头,这样做的下场,应该都会不太妙!

卓羽是个瘦弱的少年,自小聪慧,极得父兄和大姐的喜爱,被看作是卓家未来的希望。

他以前最为敬服的人是姐夫司马相如,喜欢听他谈论那些文赋之道,在少年的心里,以为那个温文尔雅的世界就是最好的人生了。

但今天,他重新认识了另一个人,也重新知道了,原来同一个人可以有两个世界,一个是文华璀璨微笑礼仪,另一个是铁血冰冷凌厉无双!

伴随着不远处那些逃亡、惊呼、咒骂、惨叫声音的逐渐平息,不过短短一刻钟的时间,卓羽却仿佛亲眼目睹了一场此生从未想到过的噩梦。

他用手紧紧的抓着身旁司马相如的胳膊,身子颤抖着,说不上是激动还是害怕,反正是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情绪,胸中只想大叫大喊出来。这一刻,他终于明白了,这位小侯爷的那些慷慨诗句是怎么来的了。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原来就是这样蘸着血才能写出来的吧!

卓羽可以感觉得到,自己身旁这位素来自诩文武双全的姐夫也有些不淡定了。

司马相如一边目不转睛的看着前方的杀戮,一边不住地安慰卓羽:“没事的、没事的……那些都是坏人,是些坏人。”语气中却也已经有了明显的颤音。

至于后面跟随着的那些仆从奴婢们,躲藏在马车队伍中间,看着自家新主子的威风,一个个呆若木鸡,如见神迹。

元召本来其实并不想杀人的,不过是些山林间的流寇,把他们赶跑了就是了。

但后来,他改变了主意。

龙有逆鳞,触之必死!

朱木和朱刚的心情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畅快过,自三天前得到元召去临邙山的消息后,他们就在这儿埋伏了,一百多号人摩拳擦掌,把刀子都磨得飞快,就等着杀人报仇了。

得到暗中尾随的探子回报后,所有人更是大喜过望,竟然还有十车的财富?这是一箭双雕啊,他奶奶的,这次买卖做得值!

“呔!前面的,你就是那个害了我们大哥和帮主的小畜生吧?哈哈,想不到吧,怎么样,今天还会有军队来替你解围吗?”

朱氏兄弟挥舞着钢刀,气焰嚣张。后面的人也随着哄笑呐喊起来。

“原来是流云帮的余孽啊……。”元召皱了皱眉。

人群中的摩云子和破魂子借机仔细打量了一下元召,见他并不像身具武功的样子,两人对视一眼,放下心来。

“小畜生,我说你今天死到临头啦,就不要做无谓的抵抗了。乖乖的俯首就擒,还可以饶过其他人的性命。如若不然,人人一刀两段!”

崔弘听到他们出言不逊,心中大怒,冲到前面,就欲拔剑理论。

“今天不想杀人,你们闪开道路,逃命去吧。”元召伸手制止了崔弘,语气转为冷淡。

“嘢嗬!你这小子装什么神弄什么鬼啊?好大的口气!实话告诉你吧,你的底细我们早已摸得清清楚楚。今天别想逃过去,把你们都杀光了,然后我们会去你的侯府,再去梵雪楼……哼哼!血债血偿,一个都不会放过。”

复仇者的面孔扭曲着,手舞单刀歇斯底里。而手下人早已被即将到手的财富刺激红了眼睛,嗷嗷叫着喊杀声一片。

“呃……既然如此,那就都去死吧!”

名叫元召的那位小侯爷说话声音并不大,但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这句话彻底的激怒了这群亡命徒们,一声令下,百余人刀光如匹练,呐喊着向这边冲来。

而冲在最前面的摩云子和破魂子口中长啸,几个纵越间如两头大鸟一般,身在半空,长剑挥出直刺马上之人,隐隐有风雷破空之声,正是他们的得意招式“飞云斩”!

身为流云帮暗堂十大长老中人,当然是有真本事在身的。这左右双剑两人心意相通,旨在立威,满拟于把对方一招就斩于马下。

然而他们这次大失眼界,看错了人喽!看错的结果有些严重,那就是,眨眼之间他们都变成了死人!

在后面的司马相如和卫青等人看的清清楚楚,面对汹涌而来的刀光剑影,元召 一人一马连躲都没有躲,嘴角带着嘲讽的笑意,双臂微抬,一把早已扣好弦的连环弩出现在了他的手中!

“射鸟咩!”

似是孩童顽皮般的话语响起时,摩云子的眼角余光中,忽然发现左边破魂子的身影停顿了一下,然后猛地向下坠去。

恍惚之间,正前方似有一股冰冷的杀气又对准了自己,摩云子亡魂大冒,心中知道不好,正要有所反应,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一缕寒光如闪电一般直奔面门,惨叫声中,死尸落地!

两大长老,一个被弩箭透胸,一个被穿颅而过,生死,只不过在长乐侯手腕翻转之间而已。

“上弦!”

崔弘知道这两个扑过来的人必定会死,但没想到他们死的这么干脆。正在暗中喝彩时,听到元召的声音,已知其意,连忙把自己手中上好弦的机弩递给他。

“好好看着,怎么用才能最好的杀敌。”

如同平日教习他武艺时一般,话语平常,一字一句,风轻云淡,但无限的杀意就包含在其间!

从第一次认识元召,从青郊外的雨夜密林里的那次杀戮开始,崔弘就知道一旦触怒这位小侯爷,后果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会干净利索的结束一切,不留后患。

一丝淡淡的笑意始终没有离开那张脸上,而马上的人此时仿佛化身成了一柄杀戮的利刃。

第一声惨叫开始响起后,几百步之外正挥刀冲过来的人群就像是感染了某种可怕的疫毒,接二连三地栽倒在地……。

一匣九支弩箭射空之后,元召一伸手,第二架满弦的机弩又已经递了过来。继续精准的射击,死亡之花如同黑色的精灵蹁跹在这条蜀中故道上,所到之处,无人能免!

对于这次劫杀,朱刚曾经设想过好几种可能会发生的意外,但最想不到的就是眼前正在发生的现实。

曾经在自己心目中已经认为是世间高人的两大长老,一个照面儿就被对方干掉了!并且连怎么死的都没看清楚。

然后,身前的兄弟们开始陆续的倒下,刀落地、人翻滚、叫声凄惨……!

朱刚心中大惊,猛地收住脚步的时候,三哥朱木已经一个踉跄,扑倒在了他的脚边,一支黝黑的弩箭射穿了他的咽喉,大睁着双眼,紧紧抓住他的裤脚,抽搐了几下,就此死去了。

人没有不怕死的!当恐惧开始蔓延,死神就在对面,如大山一样压过来的时候,还隔了将近百步距离没有冲到面前的人群开始四散奔逃。

但,一切都晚了!他们的宿命从来到这儿的时候起就已经注定。

很多年以后的暗地小道流传中,这位有大贤之名的长乐侯有着另一种令人胆寒的手段,那就是“要么不做,要么做绝”!这种用无数对手鲜血得来的名声,让那些暗中的潜伏者们不敢再轻易的对他发起挑衅。

当马蹄轻轻踏响在朱刚面前的时候,杀戮的盛宴已经结束,四周倒毙的都是他曾经兄弟的尸体,连那些逃亡到远处的也没有能够幸免。

朱刚的胸膛上中了一支弩箭,一时却还未死,他一手拄刀,勉强抬起头来,瞪大了仇恨的双眼。

“你……没想到手段如此毒辣,你不会有好下场的,兄弟们化为厉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你们呀,不该拿家人威胁我的……本来没想杀人哦!”

元召轻声细语,如叙家常,手下却不容情,一只弩箭激射而出,贯穿头脑钉在地上,死去之人犹自满脸怀恨的瞪着他……。

一切都结束的很快,只不过也就一刻钟的时间而已。震撼、兴奋、害怕、畏惧、崇拜……所有人情绪复杂。

崔弘早已从马上下来 ,到处收集着那些射出的弩箭。

骑在马上的几人缓缓来到元召身后,有片刻的沉默。

“九臂连环弩果然犀利无比!”是卫青有些低沉的声音。

“呵呵,我知道,你们心里也许在想,这样做是不是有些太凶残了?”

“呃,是有点凶残呢,小侯爷为什么不把他们驱散就是了,都杀光了啊……?”这是司马相如的声音。

“其实,是我没那些耐心与他们纠缠,好多大事都等着要开始做呢,如果老是有苍蝇嗡嗡嗡缠着心烦,我当然要一拍子打死清净喽!要不然,你在旁边帮我赶呀?”

“哦,这样啊……那还是你来打光了干净吧!”

几个人说了没有几句,忽然听到那边崔弘一声惊怒叫声,似乎是发生了什么意外。众人一起回头看时,只见一道身影不知从何而来,轻轻挥臂间已把崔弘治住动弹不得,从容解去了他背上的宝剑,然后把他身子一把掷出三四丈外,跌落在尘土中,半天没爬起来,看样子摔得不轻。

元召一愣,经过自己这几个月的调教,崔弘与小冰儿的武艺都进步神速,而来人竟使他无一点儿还手之力,看来是有高人到了。

元召几步纵到崔弘身边,却见他牙关紧咬,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滚落,右臂软绵绵的垂落下来。

元召连忙探手一摸,却是臂膀关节被那人用厉害的手法卸了下来,示意崔弘别动,他对骨正位“咔嚓”一声又给接上去了。

崔弘略一活动,已经恢复如常,痛感消失,心中大喜。愤然手指对面岩石上的那人说道:“师父,就是他伤了我!此人好生厉害,他……他把那把宝剑也抢去了!”

苍山巨岩,松柏如涛,白须老者正缓缓把“无缺”插入背后的革囊中。

“长乐侯,你小小年纪,心肠如此狠毒,残杀天下英雄如屠猪狗!盖生今日岂能饶你!此剑我已收回,接下来该是让你吃些苦头的时候了。”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一章 山盟犹在 锦书难托

尘缘深浅萦怀处,长安千万户。

宫禁云烟笼碧树,听谁诉?胸襟磅礴,青史风度!

山盟海誓化为土,良辰空余唏嘘句。

似人间朝露,残香如故,却难得朝朝暮暮。

怎堪?昨夜眉间雪,西风落无数!

且说三天以后,长乐塬上。

掩着的木门被轻轻的推开,小冰儿又探头探脑的溜了进来。这几天,她已经不止一次的偷偷溜进这座木质大厅里来了。

角落里的这个简陋的剑架,还是昨天主父偃先生实在看不过去,帮着自己做成的。

想到这儿,她的心里又不禁丛生小小的怨念,小师父在这些事上实在是太懒了呀!

这些宝剑可都是世间奇珍、神兵利器啊!可他带回来后就随意的用草绳捆着堆在了墙角儿,真是、真是……太暴殄天物了!

当然,“暴殄天物”这个词儿是主父先生吹胡子瞪眼睛说出来的,他一个文人都对元召的行为如此不忿,可见这次真是不可饶恕……哼哼!

不过,小师父对自己是太好啦!竟然答应了自己在这里面随便挑一把喜欢的用……可是,到底选哪一把好呢?真是烦恼哦!

两只小手又挨着从头摸了一遍,每一把宝剑都喜欢!

师父三天前从那个厉害剑客手里夺来的这套春秋九剑,一把给了崔弘,一把送给了舅舅卫青,剩下的这七把就随便放在了这里。自己真后悔那一天没有跟着去走一趟,没有亲眼得见精彩。

小冰儿已经缠着崔弘把那天的情形说了七八遍了,每一次都听得心神激荡。

那样厉害的人物在师父面前都不是一合之敌,任凭如虹剑气,繁杂招式,一刀破之,断臂立威!

“师父说那老头儿不算什么大奸大恶之人,但他先出手伤了我的胳膊,所以师父就断去他一臂,以示惩罚。我们家里的人没有任何人可以欺负得!这是师父的原话……。”

听到这话时,小冰儿抬起头,淡淡的月色中,分明看到少年眼眶中有晶莹的泪光闪动。

“将来一定要成为师父这样的人,英雄无双,快意恩仇,方得惬意!”

小冰儿终于下定了决心,她选择好了自己要用的宝剑,锋芒吹发,殷红似血,名剑赤火!

“赤火涅槃”就是这把剑的由来!这是博通古今的主父先生说的,寓意远古传说中凤凰聚木自焚、涅槃重生的故事。

蹄声哒哒,那是骑了“冠军”、背负“赤火”、心志坚定的少女又去林中练剑了……。

元召此时已身在长安。回到长乐侯府中,把从卓家带回来的人口、车队交给管家元一去好好安置。

泠霜泠雪姐妹见他回来,自然心中欢喜,围着他叽叽喳喳把家中近来的趣事说个不停。元招把带回来的两把小弩一人交给了她们一把,作为防身之用。两个少女见识过它们的威力之后,喜欢的不得了,珍重地收藏了起来。

至于几天前与那位剑客盖生的比试,元召觉得索然无味。穿越者的体质,不是凡夫俗子苦修就能达到的水平,那是一种他们想都想不到的境界!

当盖生抱着那条残废的右臂黯然远遁的时候,大概已是心如死灰了吧?以至于连革囊中的那些宝剑都弃之若敝了。

崔弘取回了那把“无缺”剑,同时带回了另外的八柄。

元召对这些所谓的神兵利器并没有什么兴趣,不过就是杀人的兵刃而已。他所知道的杀人利器比这些要厉害千百倍!

家里事安排完毕,元召收拾一下,进未央宫来见皇帝。

刘彻心里这几天有些烦,正在大发脾气。因为皇后阿娇又在闹了!

说实在,刘彻对于这位从小青梅竹马长大的表妹还是有感情的,虽然两个人的宫中生活掺杂了太多的政治成分,但那些曾经的美好记忆总是难以磨灭的。

虽然因为某些原因,为了安定人心,也为了打消一些蠢蠢欲动的苗头,他立了刘琚为太子。但对于阿娇,他并没有彻底的冷淡。

只是,这位娇纵任性的皇后并不体谅他的苦衷,仍旧如从前那般刁蛮。

昨夜,刘彻偶有所感,想起从前少年时的一些旧事,遂吩咐摆驾椒房宫,想要去好好的抚慰一下皇后,重温鸳梦,再修盟好。

已被冷落多日的阿娇见他来了,心中自是大喜,盛妆打扮,恭迎圣驾。

两个人开头还是挺和谐的,念起往日情份,谈笑风生,一个软语温存,一个娇俏迎合,春宵良夜,宫深帐暖,其中缱绻,自不必说……。

歇息的间隙,酣畅淋漓的皇帝搂着怀中绵软似水的玉人,心满意足,很是舒畅。但他随口聊起家常时却说错了一句话,惹得阿娇又恼羞成怒了。

原来阿娇最喜欢的是盛装繁华、浓妆艳抹,平日里收集了各种香料在自己房中。

情浓之际,刘彻头伏在她的耳边低笑着说,你身上所用的熏香太浓了,这种味道不如卫夫人那种清淡花香的好闻,改天朕让她去多采购一些,送到这边来,你用用试试。呵呵!

男人,总是很难了解女儿家的心思,即便是身为帝王又怎么样呢!

刚刚还千娇百媚、柔情似水的人一下子就变了脸,阿娇也顾不得还裸着身子,一把挣脱了皇帝的怀抱,柳眉倒竖,玉颜羞愤,眼角含泪,指着他的鼻子又控诉起来……!

一番好意换来这样的结果,刘彻自然也有些恼怒,大声训斥她不可理喻!阿娇见他如此,更是怒意大增,嫉妒加上往日的委屈,一边哭闹一边撕扯着这负心郎,战火开始升级!

皇帝和皇后大半夜在被窝儿里打起来了!外面伺候的太监和宫女们人人噤若寒蝉,既不敢上前相劝也不敢多言一字,这样的时候,谁去触霉头谁就是自寻死路啊!

即便是贵为母仪天下的女子,一旦为爱疯狂,那也就与普通的疯婆子没什么两样了。

纠缠片刻,皇帝脸上被皇后手爪挠伤数道,吵嘴又吵不过她,自知不敌,败下榻来,披了衣袍,气咻咻狼狈而走了。

皇后阿娇见他撇下自己就走了,怒气更难消受,免不得起身把椒房宫中打砸一遍,毁坏珍宝无数,不必细说。

好好的良辰美景闹成这样,而且这也不是第一次了,能瞒得住吗!

第二天,得到消息的太皇太后就把皇帝叫到长乐宫,劈头盖脸的又骂了一顿。虽然老太太对朝堂政事撇开不再过问了,但这后宫之中的事,大大小小,她自然都管得,何况受欺负的还是她的外孙女!

刘彻只得把闷气憋在心里,满脸赔笑,在一旁点头认错。

王太后也在旁边说了自己儿子一番,话说这姻缘还是她当年为了巩固儿子的太子地位,积极撮合而成的呢!现在关系越闹越僵,王太后心里自然也不怎么好受。

好歹哄的老祖宗把心中的气消了,皇帝从长乐宫出来,龙行虎步,越走越快。一帮羽林侍卫紧紧相随。

家事、国事,事事烦心!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后宫的这些还是小事,军政大计才是压在他心头的巨石。

自从窦太后彻底放权以后,他才慢慢的体会到自己肩上的担子有多重,未来要走的路有多长。

昨日朝臣又奏报,去年冬末至今,天下大部分郡县滴雨未下,眼看又是一个大旱的局面,如果耽误了春季播种,那今年的粮食……令人堪忧啊!

还有匈奴……南方的几个小国,好像最近也不太平。国内的各地藩王,都各怀心思。唉!千头万绪,一时间倒不知从何处开始破局。

刘彻皱着眉头正走之间,忽然瞥见前面御道边有一个身影在躬身迎候。

“嗬,你小子什么时候来的?在此作甚?”

他摆了摆手,把那些欲要近前的侍卫撵的远远的。

“陛下,小臣刚从长乐塬回来,特地进宫来有事禀报。”

元召直起身子,忽然一愣,因为他看到了皇帝脸上有几道新鲜的划痕,难道还有人打皇上?新鲜事儿哦……。

“大胆!盯着朕的脸看什么?小子无礼。”

早上的时候,刘彻已经盯着镜子看了半天了,脸上伤痕明显,一时消不去,正担心被臣下看到会做如何猜想呢,见元召神色古怪,不禁起疑。

“呃,没有没有!小臣只是多日未睹圣颜,有些想念而已。”

元召连忙整了整脸色,心中暗笑。

“哼!你这小子,滑头得很!心里不定在怎么腹诽朕呢。好了,说吧,今日却有何事?”

刘彻也不知怎么得,每次见到元召心情就会好起来。他感觉这少年身上有一种很奇怪的气息,这种感觉不同于他见过的任何一位大臣重臣。

似超凡世,似出红尘,有些神秘啊!

“陛下,小臣今日来是有两件事要启奏。”

皇帝慢慢走着,示意他跟上来,继续说下去。

金水河中的冰已经开冻了,有春的气息拂过宫禁深重。一高一矮两道身影停在御桥栏杆旁。

“小臣之前所献的耧车和织布机的图形,已经由冶炼师傅们依照样式制作出了一批实物,臣近日也去看过了,试用效果还不错。如果陛下同意的话,可以尽快大批制作使用了。嗯,时间来得及的话,今年春耕倒还用的上。不知陛下意向如何?”

“当然可以!小子,这是你的大功劳啊。想这中原天下,历来就是靠着农业耕织才养活了这千万芸芸诸生。你的这份功劳,后人都会感谢你的。哈哈!”

皇帝郑重其事的拍了拍元召的肩头,有些感慨。

“这么说,陛下就是同意喽?”

“不错!明日朝堂上,朕就会命太中大夫拟旨,令天下郡县按照样式加快赶制,并且要有专人去宣传、推广、使用,以便尽可能多的农人受其利,赶上今春的耕作。”

“陛下此举大善!如此,小臣的一点心血,也算没有白费。”

“呵呵,小子,以后这样的心血要多付出点啊!要学着做个忠臣,不要藏着掖着的,朕绝不会亏待你的。嗯,还有一件事是什么?”

“陛下,另一件事嘛,就是前段时间小臣所说的九臂连环弩,已经做出来啦!”

“什么!太好了,此物现在何处?赶快拿来给朕过目!”

“陛下,此乃兵器禁物,不便携带进宫中,现在羽林校尉处暂存。”

“好!朕今日正感郁闷,内侍!马上命令羽林将军点齐人马,朕要去上林苑打猎试弩。长乐侯,护驾随行。”

年轻的大汉天子意气风发,一手拽了元召,直奔长乐宫朱雀门而去……!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 弦似霹雳 心如烈火

龙旗翻卷,西风猎猎。马蹄飒沓,箭如流星!

终南山皇家上林苑,人喊马嘶,戒备森严,皇帝御驾在此,正在进行一场声势浩大的围猎活动。

羽林将军李敢今天有些失落,因为他素来引以为傲的无双箭术败给了那位小侯爷,确切的说是败给了他手中那把新式的机弩。

更远、更快、更准!元召所说的那种“九臂连环弩”的优势一点都没有夸张,这是所有试用过的人的共识。

皇帝骑在他那匹赤骝驹上,围着猎场已经驰骋了三个来回了,伤在他手上的猎物大大小小已经有二三十只,但他一点儿都没有觉得累,反而越发兴致高涨!

弦声轻响处,每倒下一头飞跑的猎物,都会有羽林轻骑驰过,凭借着高超的骑术附身捡起,高高举过头顶,以示天子的威武,周围高呼万岁之声不绝!

一片高而平坦的石坡上,有四五骑在静静的观看着。

“当今天子文武之道俱全,已初显英武之气,必将是一代大有作为的君主啊!长乐侯,可有同感?”

“呃,是啊是啊!东方先生既然都如此说,那就一定是不会错的了。呵呵!”

“啊……小侯爷,话可不能这么说呀!这是大家的公认,却不是我东方朔私自乱说的啊!哈哈。”

元召暗骂一声这家伙真是条狡猾的狐狸!说话滴水不漏,怪不得能在皇帝身边混的如鱼得水,以刘彻后来那么多疑的性格还能始终得到信任,果然是有一套啊!

今天虽然是第一次与东方朔见面,但元召对这家伙的历史多重面目早已是知之甚深了!

这是一位真正圆滑的智者,比起同样具有大智慧的主父偃,此人入世更深,对人心也看的更透彻!

所谓“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就是东方朔最真实的写照了。

这也是元召头一次从心里感到有点儿警惕的人,只不过短短半日的相识,他就已经感觉到,此人那双风轻云淡的眼睛里,好像能不经意间就看透许多别人内心的东西一般。

“东方先生大才,来日也必会追随皇帝陛下,成为一代有为的名臣哦!”元召的语气中带了一丝调侃。

“呵呵,那倒未必,鄙人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倒是小侯爷你……前途无量,正是朝堂上将来最需要的贤才啊!”

东方朔笑眯眯的看着他,神色却很认真。

“好了好了东方先生,我们就不必如此无聊的吹捧了吧,没看到这位威武雄壮霸气侧漏的将军已经一副受不了的样子了嘛……哈哈!”

旁边马上的李敢翻了个大大的白眼给他,一副哀怨的表情,元召连忙离他远了一点。东方朔见状哈哈大笑起来。

“小李将军不必介怀,长乐侯设计的这种弩箭只不过依仗了机关巧力而已,哪里能比得上你们李家祖传的箭法,那可是真实的本领啊。”

“对!还是东方先生说的好。长乐侯,你不过是借了奇技淫巧取胜,却来奚落我,哼!还是不服气你!”

“不服气可不行啊!小李将军,朕告诉你,这种弩箭,将来必定会成为我大汉军中的致胜利器的。”

声音清朗带了兴奋,却原来是皇帝刘彻结束了行猎,打马从一边过来了。

见他来到近前,几个人连忙要下马行礼,刘彻摆了摆手,制止了他们。

“小李将军,军中最强的十石大黄弓,你可以连发几矢啊?”此话却是问的李敢。

“回陛下,那个……末将平素所用是五石的弓箭。十石大黄弓乃是家父所用,末将勉强也可用的,但满弦三五次之后,已是力竭,末将惭愧!”

刘彻点点头,脸上带了得意之色,把手中的机弩放在胸前,指尖轻轻的转了转那几个小滑轮。

“所以说,世间万物,往往有四两拨千斤之说,别看是小小的不起眼儿物件儿,如果使用恰当,却能收到意想不到的奇效!嗯,想你父亲李将军,人称骑射之术,天下无双!可是人力有时尽,阵前厮杀,十石大黄弓却比不上这九臂连环弩的威力了。”

“陛下所言极是!末将拜服。若此物有朝一日大量装备到我大汉军中,必将所向披靡,横绝天下!”

“好!壮哉此言!你们随朕来。”

刘彻拨转马头,赤骝驹一骑当先,几人各催战马紧随其后,直奔上林苑内最高处的山顶而去。

马匹奔行途中,乌云渐渐掩去了阳光,细雨微濛,春水凝碧,山畔小径,翠染柏松,天色正尚青,战袍披甲红。

一行人下了马,沿小路宛转而上,免不得发丝沾露,袍裾微湿,至山顶亭中小憩之际,极目远眺,山川如黛,云蔼之间,苍山一抹。耳畔眼底,俱是清爽之逸韵!风穿丛林,鸣声呼啸,隐雷远近,恍若梵音!

望着山下千骑纵横驰骋,红袍白羽往来如飞,元召仿佛又回到了前世军营那些峥嵘岁月!

果然,这样的感染力是无法拒绝的。驻足远观的几个人脸上都浮现出肃穆的神色。元召呆呆的站在那位帝王的身后,合眸观心,似出凡尘。怔怔出神之际,仿佛看见斗转星移,世间百态,山河人海,终归沉寂。一时间神似虚渺若水,此身化微尘,恨不得云山海月都抛却,赢得庄生蝶梦长!

“醍醐海阔,横吞众派波!"

元召看到皇帝昂首向天,做了一个双手环抱的动作,心头蓦然浮上这样的句子,真是好大胸怀,好大气魄哦!他现在就已经具备了这样的胸襟了吧?

“诸位卿家,你们都看到了吧!脚下的这片秀丽山河、如画江山就是我们的大汉朝!”

刘彻把肋下的佩剑摘下来,插在地上,一手拄着剑柄,一手向远方指点着。众人一个个神色微动,凝神敬听。

“这片土地,不是朕一个人的,也不是一家一姓的,更不是满朝文武勋贵们的,而是属于天下万民的,是属于整个华夏的……!”

皇帝话语激昂,李敢和那几个贴身的羽林军校尉早已激动不已,双手握拳,就差高喊皇帝万岁了!

东方朔撇了元召一眼,见他脸色如常,面带微笑,始终保持着恭敬的姿势站在那儿听皇帝慷慨陈词,不禁在心里暗赞了一句:小小年纪,就具备如此养气功夫,真是妖孽啊!

“陛下胸襟,真是让臣等佩服,如此胸怀万民,天下之福!此诚圣天子所为也!”

既然身为天子近臣,就要有随时拍马屁的义务,要让皇帝冷了场哪行?东方朔连忙趋前一步,随手一顶高帽奉上。

元召不动声色,心中暗笑,怪不得东方朔在皇帝身边多年,总是被当做弄臣对待 ,谁让你老是爱拍马屁的!皇帝老儿听惯了你这马屁精的吹捧,怎么舍得放你去别的位置做事?哈哈!

果然不出所料,皇帝还就是喜欢听这一套,微笑点头,很是受用。

“小倩,那你来说说,何为华夏?”

东方朔号称“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这样的问题自然难不住他。只见他整了整衣冠,抬手对远山苍穹作了一揖。

“天生万邦,我邦居中,称为华夏!华者,美也;夏者,大也。又道是华服文章之美,谓之华;地域礼仪之大谓之夏!想我中原一族,传承几千年来,巍巍九州,立于天地。赫赫威严,震于八荒。陛下,这就是我华夏一族的由来了!”

这位东方先生眼里闪着睿智的光芒,用虔诚的语气追溯着祖先的由来,一字一句,令人振奋。

“好!说的太好了!小倩,如此精妙的阐释,足以载入史册。朕命令你,回去后好好的根据这个意思写一篇雄文,朕要广布天下,让所有的臣民都知道,祖先给我们留下的是何等的辉煌荣耀,这片土地上的每个人都要好好想想,自己用什么样的责任来维护它!这件事要用心去办,办好了,朕会重重有赏。”

“微臣领旨!微臣一定深思熟虑,竭尽所能,把这其中的意思,让天下臣民都领会透彻。”

“小倩最知朕的心思也!哈哈哈!”

元召在一边听着这君臣的对答,却也暗自点头。“兵马未动,舆论先行”!看来这位年轻天子已经领悟到欲成大事,必先凝聚人心的精髓了啊!

只是这位东方先生堂堂的七尺男儿被昵称作“小倩”……哈哈!笑死个人嘞。

“嗯……小子!为何发笑?心里又在想什么古怪念头啊?”

尼玛的!皇帝的眼也太尖了吧?这都能猜到?元召一面心中嘀咕 ,一面连忙换了一副严肃的神色。

“陛下,小臣并没有乱想什么的,适才听到小倩……哦,不对不对,是东方先生!是听到东方先生的高论入了迷,所以才略有失仪,陛下勿怪。”

东方朔被他噎得满脸通红,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儿丢过来 ,元召装作没看见。

刘彻也被逗笑了,无奈的用手指点了点他。

“你这小子啊,小倩……啊,曼倩可是身具大才的人,你们以后要多多亲近才是,不可再如此惫懒!”

元召连忙拱手称是,回头却朝东方朔做了个鬼脸儿。东方朔无奈的苦笑,他也是心气儿高的人,哪肯在言辞上认输! 忽然眼珠一转,有了一个主意。

“陛下,今日围猎箭弩飞蝗,麾下勇士如虎,这等盛事,何不以文纪之?微臣素闻长乐侯有出口成章之能,莫若就让其一展大才,如何?”

作为对刚才的回报,东方朔朝元召挑了挑眉,呵呵一笑。

要不怎么说东方朔最了解皇帝的喜好呢!果然,这位除了军国大事之外,最喜欢走马引弓、斗狗词赋的天子闻听此言,马上拍手赞同。

“好!就这么办。小子,朕命令你马上就今日情境作一首来听听,不得敷衍塞责啊,否则……严惩不怠!”

元召撇了一眼得意洋洋的东方朔,暗自好笑,这有何难!就算你东方曼倩才华再高、再牛逼,还能比得了我胸中蕴藏的这上下五千年的锦绣文章嘛?

只见这位小侯爷并不加以思索,随口高声吟道:“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何惧白发生!”

铮铮之音,慷慨陈诉,千古华夏,烈烈风骨,前赴后继,英雄辈出,气吞万里如虎,又岂是屑小蛮族所能欺辱……!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 燕赵风骨 易水悲歌

长乐宫宣室阁,天子刘彻正在挥毫泼墨。要说他的一笔隶书还是写的很不错的,看得出曾经下过苦功夫。

墨质匀称,一气呵成,方方正正锦帛上书写的正是昨日元召所作的词句。

当最后一画写完后,刘彻搁笔,又仔细从头看了一遍,很是满意。

旁边侍立的韩嫣连忙递过一块丝帕,皇帝擦了擦手,随后接过茶来,喝了一口。

“你们两人过来看看,朕的笔力如何啊?”

今日在此伺候的两人就是韩嫣与东方朔了。应声来到案边,细细端详,连连夸赞,直说一个好字!

皇帝龙颜大悦,吩咐去好好裱起来,就挂在这宣室中即可。

“小倩啊,现在,你对那小子的才学可是心服?”

“长乐侯出口成章,倚马可待!微臣叹服。”东方朔拱了拱手,态度诚恳。

“朕实在想不透,他那么小的年纪,所作所写竟然都是这么慷慨豪迈的词句,沙场秋点兵!听来真是好大气魄。”

“陛下,人世间本来就分为贤愚高下,长短不等,似长乐侯者,天纵英才也!”

“哈哈!是啊,可惜……那小子年纪太小了,朕还没有办法大用他。”

东方朔与韩嫣对视一眼,重新掂了惦那位小侯爷在皇帝心中的分量,有些艳羡。

“何惧白发生!这句话给朕很大的触动啊,朕即将而立之年了,却还没有创立自己的丰功伟业,再不开始,难道还要等到白发之叹吗?”

“陛下何出此言!圣君气象……。”

“好了,你们两个不用来拍马屁安慰朕了!朕现在需要的不是这些废话。”

刘彻摆了摆手,两个人都有些尴尬。却听皇帝继续自顾说下去。

“昨天在上林苑山顶,朕就决定了,时不我待啊!朕不能再犹豫了,有些事就从今日开始吧。”

韩嫣、东方朔心头一震,只见皇帝已经起身向外走去,边走边吩咐道:“立刻宣大行令王恢偏殿觐见。另外,整理好朕上次策论选贤所圈定的那些人的详细资料,朕这次要进贤退愚,有些朝堂上的庸官早就该滚蛋了……!”

两位臣子躬身领命,待到皇帝走远,直起身来,心中不约而同地浮现起一个念头:朝堂格局终于要大变了!

就在皇帝单独召见王恢,听取他行动策划情况的同时,身在长乐侯府的元召亲自下厨做了一顿丰盛的大餐,给即将北去的聂壹践行。

对于自家侯爷能做出各种好吃的菜肴这种事,下人们早已经都见怪不怪了。

清蒸鱼、脱骨鸡、油焖大虾、味道鲜嫩的半边猪脸、各类清淡凉拌……烹炒煎炸总共三十余道菜品依次被那对姐妹花端上来,元召跟在后面,解去身上的围裙,呵呵笑着招呼正在闲聊的主父偃与聂壹入席。

聂壹有些感动,元召身份已不同往日,可是交往间依然如从前一般随意真诚。

美味当前,落座后自然先大快朵颐一番,佐以烈酒,三个人吃的很是畅意。

“小侯爷如此盛情相待,令人感激于心,今日借此杯酒,聊表心意,小侯爷,主父先生请了!聂某先干为敬。”

聂壹倒满手中酒盏,一饮而尽。元召和主父偃陪着也把酒喝了。

“风萧萧兮易水寒,燕赵之士多慷慨……!聂兄此次北归,望行事一切以自身安全为要,事有不可为时,不必强求,切记切记!”

主父偃已经听元召说过聂壹将要去做的事,心中敬佩的同时,对他的命运却很是担忧。

“主父先生放心,聂某自会小心行事。我本一介商贾之身,能得担此重任,即便这次以身报国,也不枉此生了!哈哈哈。”

“聂叔,这次的事……很是凶险,你可不要大意。主父先生说的对 ,人在,一切都在。所以,不管成与不成,都要先好好保护好自己!”

说到这里,元召起身,从书架后取出一把小弩递给他。

“此物可随身携带,你留在身边吧,一旦事有缓急,也许会有点用处。”

聂壹接在手中,看到他脸上殷殷关切之意,出于挚诚,不觉酒意上涌,红了眼眶。

“元哥儿……。”微胖的燕地大商人伸出宽厚的手掌拍了拍他的肩头,一切感激尽在不言中。

“哦 ,对了!这次我也会跟随公主车驾北上,到了北边,说不定我们还有见面机会的,到时候你们聂家可要一尽地主之谊啊!呵呵!”

元召有些不习惯这样煽情的场面,连忙转开了话题。

“那太好了,一言为定!聂家上下一定会把小侯爷当做最尊贵的客人来款待的。”聂壹郑重其事的说道。

话语绵长,情意深厚,三个人这顿酒喝了很久。生死契阔,祸福难测,笑谈间,谁也不知道下一次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呢……!

而距此千里之外,天苍苍,野茫茫,一望无垠的大草原上,今年春天来的格外的晚。

气候异常,并不只是大汉中原缺雨水,匈奴人纵横辽阔的疆域内,也发生了旱情。

凛冽的西北风,干燥寒冷,大地裂开了一道道的裂痕,草原上的枯草早已被牛羊啃光了,可是春的绿芽,连一点儿影子都还没有。

大单于羿稚邪抖了抖手中的马鞭,他已经在这草原高坡上伫立观望了很久了。远近几十匹彪壮高头大马上的勇士警惕地注视着四周的动静,这些都是他最忠诚的骑士,“飞火”成员。

自从他杀死自己的父亲夺取大单于之位以来,王庭内外虽然也发生了几次叛乱,但都被羿稚邪用铁血手段迅速的平息了下去。

草原民族千百年来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养成的是服从强者的习惯,谁能带给他们丰富的食物,谁能带领他们不受外邦的欺负,谁就可以做他们的单于可汗!

至于故主的恩情,跟生存比起来,那还重要吗?死去的人,只不过如同草原上的一季荒草荣枯,随风湮灭。

除了那个逃跑的小王子余丹不知所踪,王庭内外的局势早已迅速的稳定下来,几十万铁骑勇士也已宣誓效忠,这些他并不担心。

唯一让他忧心如焚的就是这长生天了。现在不要说草原深处的广袤之地了,就连往年水草丰美的河套地区,水源湖泊也渐渐枯竭。旱情如此,什么办法都没用。

心爱的女人需要那些华美的丝绸,赏赐勇士需要金银珠宝,还有谷物、粮食、铁器……这些都需要啊!

感谢长生天给了一个物品丰富的好邻居,看来有必要尽快去拿些东西回来了!想到这儿,羿稚邪不再观望草原旱情,催动战马,转身回大帐,吩咐侍卫,去召唤各家部落王前来议事。

一个精瘦的中年男子穿着普通的中原人袍服,静静的坐在单于大帐内,喝着马奶酒,啃着侍女端上来的羊腿。

能有如此待遇的人,身份当然不会简单。他就是最得羿稚邪信任的谋臣张中行了。

张中行不是匈奴人,而是一位地地道道的汉人。他本是汉初某位大臣的小儿子,从小也曾习得汉学经典,诸子百家。

只是后来,在一场政治风波中受到牵连,株连九族,全家都被皇帝杀光了。

张中行在几位忠心耿耿的家臣拼死保护下逃了出来,中原已无立锥之地,所以他们跋涉千里、跨越边塞逃亡到了匈奴草原。

后来,一次机缘巧合,遇到了王子羿稚邪,凭着胸中学识和对汉朝风物的熟悉,得到了这位素有野心的大王子欣赏和重用,成为了他手下最心腹的谋臣。

张中行也不负所望,替羿稚邪出谋划策、招揽死士,在帮助他篡夺单于大位的过程中立下了汗马功劳,被羿稚邪尊称为“国师”,什么事都言听计从,在匈奴王庭那也是位高权重的人物了。

他近日却是身负重任,在“飞火”死士们的暗中保护下,秘密的去汉朝的燕赵之地走了一遭,尤其是重点查看了几座边贸城市的具体情况,今天刚刚回来。

羿稚邪回到大帐,看到张中行回来了,心中大喜,道过辛苦以后,端起酒碗连敬了三碗,以解长途劳顿。

“国师,此行收获如何?”

羿稚邪边问边用短刀把自己面前的羊腿割下一块最好的,放到对面的盘子里,示意他多吃点。

“大单于,这次南行,令臣大开眼界啊!汉朝的繁荣程度,这几年越发的发展迅速了。尤其是那燕赵之地的边贸五城,商品之丰富,交易之热闹,竟似不输于内地的繁华了。”

张中行拱手谢过,侃侃而谈。

“短短开放了半年的时间,就这么繁荣了?汉朝人果然是底蕴深厚啊。那,国师觉得我们曾经制定的偷袭计划是否可行?”

羿稚邪眼中放射出贪婪的光芒,仿佛已经看见那些大量的财富即将落入自己手中。

“大单于稍安勿躁,且听我把话说完。”

张中行放下酒碗,停止了吃食,把手擦干净以后,又把面前的几只碗依次摆开。

“大单于请看,就是边贸五城的位置,两翼有雁门和右北平的汉朝边军掩护,而这些小城别看规模不大,但城池非常坚固,易守难攻,所以如果强攻的话,很难有把握取得成功。而一旦短时间内突袭不成,被两翼的汉军包抄截断后路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羿稚邪听到这里,皱起了眉头。事实确实如此,匈奴骑兵利在对阵野战,攻打城池却非其所长。

“那依国师高见……当用何计为妙?”

只见张中行淡淡的笑了,说起奇谋秘计,这些匈奴人还差的远呢!

“大单于莫非忘了?再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大汉的和亲公主就要来到草原了……呵呵!”

羿稚邪听的有些糊涂,他想不出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正要开口询问,只见那位国师伸出手,轻轻的把五只酒碗当中的一只拿掉了。

“大单于,我的主上啊!以王庭现在刚刚稳定下来的局面,想一口把这五城全部吞掉,会撑坏的。所以,选一座最富庶的收入囊中,就足够我们受用了!”

羿稚邪眼睛蓦然亮了起来,他知道这位足智多谋的国师一定已经胸有成竹了。

“国师,此地为何处?难道这就是我们将要夺取的目标吗?”

“不错!这就是臣为大单于选定的目标了,五城之富,首在马邑!如果得到了马邑城的财富,呵呵!草原生计两年之内无忧矣!”

“好!那就定在马邑了。但不知国师打算选在何时动手?可有万全之策了?”

“呵呵,大单于,你还记得吗?我们不是在年前招待过一位聂姓商人嘛,天机就在此人身上了!至于时机……还有比迎接和亲公主更恰当的时候吗?”

两人对视,了然于胸,得意的哈哈大笑声传出帐外。远处马蹄踏碎枯草,各家部落王正在向这边赶过来……。

正文 第一百一十四章 风起云涌 塞北长安

时光飞快,从不待人。不觉绿柳巷口的嫩枝已经又焕发了新芽。人间季节轮转,长安繁华依旧。

今天梵雪楼却闭门谢客,没有了往日的热闹喧嚣,显得很是安静。

那个时刻终于还是来到,大汉利安公主就要从长安启程奔赴草原了。当身为皇帝的父亲问她还有什么想要的东西的时候,素汐沉默片刻,提了唯一的小小要求:她想出宫见见曾经的朋友……。

苏红云与灵芝的眼圈有些泛红。未央宫中她们也只去过一次,对于皇家机密知道的并不多,但此时看到对面静静坐着的少女,心底都充满了同情和难过。

而昨天刚回来长安的小冰儿却与她们的情绪不同。

说起来,小冰儿与素汐还是有着血缘之亲的,她的母亲卫妙儿本来就是卫子夫的亲妹妹,只是姐妹性格不同,所以感情上并不亲近而已。

小冰儿对这位表姐小公主要去遥远陌生的大漠草原和亲并没有感到难过,反而有些兴奋,因为……小师父会跟着去啊,那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只是自己不得跟去走一趟,未免有些遗憾!

元召今天话不多,皇帝叮嘱过他不要对素汐多说什么,更不要告诉她真相。既然皇帝想借机磨练子女的心志,自己又何必多事呢。

这几天元召一直待在长安,没有急着回长乐塬。有暗中知道皇帝此次计划的人都已经来过长乐侯府了。

窦婴与一班老将、汲黯、郑当时、姚尚……连腿伤痊愈即将重披战甲的韩安国都来过了。

他们的借口五花八门,有的是来勒索茶叶,有的说家里断酒了,小子也不知道去送两坛。有的就只是来闲聊几句。但每个人出门要走的时候,都会拍拍他的肩头,说小子多保重吧!

人心若水,冷暖自知。对真诚的好意,元召从来都是认真对待的,记在心里,后来必有报答!

而对于皇帝又吩咐他带着这位小公主出宫与朋友道个别这件事,元召就更没法拒绝了。想当初深夜拐带公主私出禁宫这样的事都做过了,现在如果自己稍有磨叽,恐怕皇帝那张笑眯眯的脸马上就会暴雨雷霆了吧!

算了,不就是带个妹子逛逛街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啊!

可还没等到他们出宫呢,刘琚这家伙也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求得了他老爹的同意,竟然追上来,说要陪姐姐一起出宫玩玩。

唉!无所谓了,跟着就跟着吧。元召本着“一只鸭子是放,两只鸭子也是撵”的心态,领着这姐弟就出宫了。只是后面远远跟随的大队宫中侍卫们有些招人烦。

刘琚自从被册立为太子,这样出宫的机会极是难得,要不是因为大姐儿的事伤心,他本来应该是很高兴才对。

但这次他全程只做了一个沉默的陪同者。

灵芝送给素汐的礼物是一个精致的木匣,里面整整齐齐排列着十二个小陶瓶,这是十二种不同香味的香露水。

这种当初只是元召做出来送给灵芝开心的小玩意,现在已经成了梵雪楼的另一个产业,在长安城的贵妇人层面成为了新宠,数量稀少,价格昂贵,算得上是一种奢侈的闺阁之物了。

几个人虽然年纪还小,不曾经历大人们悲欢离合的世界,但想起从前在这儿无忧无虑的那段时光,却也未免各自伤感。

“灵芝,如果还有机会,一定和你做个好姐妹!”

半日的时间短暂,想说的话还没有说完。当便衣打扮的侍卫总管进来催促回宫的时候,素汐公主把綰着满头青丝的玲珑簪摘下来,替灵芝细心的别在脑后,脸上是温婉的笑意。

春风自南方吹来,破开冰雪寒霜,豆蔻初开的少女再次留恋的看了一眼短暂生命中仅有的几个朋友,放下了马车的垂帘,车轮转动,逐渐远去,转过了绿柳巷的街角。梵雪楼前送别的灵芝早已扑在母亲怀里,泣不成声……。

三天之后,初一日,宜远行。

一支三百精骑的羽林军队伍,护送着利安公主的车驾出长乐宫,沿朱雀大街从永安门离开了大汉帝都长安,一路向北,奔向未知的命运。

伤心、难过、担忧、愤懑、幸灾乐祸……人生下来就沦为了利益交换的奴隶,无论愿不愿意,是不是心甘情愿,都难以幸免!

随着和亲队伍的离去,皇帝钦派的军机令使也分成几路秘密出发了。

而在此前,从全国调集的五路大军共三十余万大汉精锐,早已在燕赵大地集结待命。

皇帝亲自任命的五军主将,骁骑将军李广、护军将军程不识、轻车将军公孙贺、屯军将军王恢、材官将军韩安国接令星夜赶赴各自军中。

黄河以北,雁门关内,已是军情似火,风起云涌!

琼楼玉宇,星河灿烂。站在未央宫最高处的五凤楼上,可以看到大半个长安城的夜色。

皇帝刘彻收回了仰望苍穹的目光,回头看了看跟在身后已经一天没有说过几句话的太子。

“琚儿,你什么都好,就是心太软了,这一点不像父皇啊!”

“孩儿……父皇……。”刘琚神色黯然,自从大姐儿走后,他感觉心似被掏空了一般,想起平日里素汐对他的好,他就再也没有心思在书房听师傅们讲课授经了。

“你还小,一切都还来得及。父皇说的话一定要记住!为君者,是不能让内心的情绪控制自己行为的,要养成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喜怒不形于外的习惯,要让臣子们莫可窥探帝王心思……这些,都是你要去好好学习的。”

教子之道,语重心长,帝王百姓都是没什么两样。

“是!孩儿谨遵父皇教导。”

这样的话,除了自己的皇帝老爹是没人会教给他的。

“朕知道,这些天,你和云汐一定在心里怪父皇的绝情吧?”刘彻手扶栏杆,望着重重宫殿,阑珊灯火,语气中听不出什么情绪。

“父皇……孩儿是、是心里难受,不敢责怪父皇!”刘琚低下头,嘴里期期艾艾说道。

“呵呵,不用掩饰,你还没有学会撒谎。你如果心里没有怪朕,那才是可怕的事呢!一个人总是要有感情的,如果天生凉薄,对自己的亲人都漠不关心的话,那这片江山,父皇将来怎么会放心交给你呢?”

刘彻伸手抚着他的肩头,带了宽厚的温度。

“嗯……父皇,难道非得要牺牲大姐儿一生的幸福?就没有别的办法可想吗?”

刘琚终于鼓足了勇气,说出了自己想说的话。

身为皇帝的父亲并没有立刻回答儿子的疑问,而是把他揽在身前,有片刻的沉默。

“父皇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刘琚感觉到了今晚皇帝老爹与往日的不同,少了一丝威严,多了一些难得的温暖。难道他也会为远行的大姐儿伤感吗?

“十五年前,在这座宫殿中,有一个十多岁的太子,他也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姐,两个人的感情很好。在那些快乐的时光里,总是感觉未来的日子还很长远,太子曾经许诺给自己的姐姐,将来继承了皇位之后,会给她天下最大的富贵,让她无忧无虑的过完自由的一生。”

旧年往事,如时光老人缓缓道来,几步外,侍立的甲士金盔被月光反射出淡淡的光芒。刘琚抬起头,静静听着隐含了忧伤的诉说。

“可是,少不经事的年纪里,总是有太多的任性与顽皮。记得那也是春季开始的某一天,两个人因为一点儿小事闹了别扭,太子就故意耍小性子不去理姐姐,并且避着故意不见她。以前他们也是经常这样,过几天就会和好的。但这次……却没有了机会。几天后,太子被他的父皇借故打发了去甘泉宫。等到他再回来的时候,却听到了一个绝对意想不到的消息。”

有微微的叹息掠过耳边,刘琚有些预感,但他并没有说话,也没有问,感觉有些冷起来,就把伏在栏杆上的身子往后靠了靠,缩进被万民称为皇帝的人袍子里更多一些。

“太子不在宫中的时间里,他的姐姐被封为了隆庆公主,就在他回来的前一天,已经启程赴匈奴和亲去了,他们终于没有得见最后一面……。”

诉说往事的人,已经登上帝王宝座十多年了,心肠也早已被军国政事锤炼的坚硬刚强!

可是,刘琚分明感觉到有什么滑落到了自己的发际,有些潮湿的凉意,分不清是露珠还是……他不敢抬头去看,只是小手紧紧的抓住了父皇的一只胳膊,忍住了涌到嘴边的哽咽。

“对姐姐,连说一句道歉原谅的机会都不会再有了。满腔的悔和恨啊!可是,有什么用呢?他什么都做不了。他不能去恨太后,不能去恨母后,更不能去恨父皇……要恨就只能恨这个国家还没有能力!还不够强大!就在那一天,他用剑在胳膊上划下了一道深深的印痕,用以铭记一个用血立下的誓言。那就是犯我强汉,虽远必诛!”

隔着袍袖,隐约可以感觉到父皇臂上的那道疤痕,刘琚心头剧震,在这一刻,他忽然理解了父皇从前做过的许多事。

“父皇,那位公主就是远在草原的姑姑吗?”

“是啊,是你的姑姑,朕的亲姐姐!十三年了,那种屈辱,父皇一日都未曾忘却。这笔账,记在匈奴人头上。朕无时无刻不在等待一个合适的机会,报此大仇,以泄当年的怨恨!”

说到这里,皇帝的声音激昂起来。

“现在就有一个最好的时机摆在了面前!琚儿,这会儿可以告诉你了,父皇已经给匈奴这头饥饿的草原狼布下了一个天罗地网,就等着他们上钩了,而诱饵就是你的姐姐素汐,还有那五座城池的财富!”

刘琚惊讶的转过身子,看到了父皇眼中自信的光芒。

“可是,匈奴人那么狡猾凶残,大姐儿……会很危险的啊!”

“放心吧,皇儿。朕已经安排了三十名西凤卫的高手在她身边,为的就是保护公主安全。何况,不是还有元召那小子跟着吗!呵呵。”

“原来,父皇安排的这么周密了呀!嗯,只要有元哥儿,大姐儿就什么都不用担心了!原先还以为父皇好狠心呢……。”

“怎么会呢,朕的儿女,岂能再重蹈覆辙!父皇不会再让你们也去忍受那些骨肉分离之苦的……。”

“父皇啊,您真是天底下最好的父皇了!”

“哈哈哈!傻孩儿,现在可以放心了吧……。”

夜已深,说话声远去,父子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宫殿重影之间。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五章 皎皎白驹 其人如玉

出长安城西门,沿笔直的大道直行三十余里,即是一处东西南北四方纵横交汇之地。

由此继续往西可直入蜀中,往南可到长乐塬上、渭水之滨。往北即可出函谷关,进入辽阔的华北平原了。

当此时节,一丛丛的修竹还没有返青,路边林木显得稀疏,斜挑的布幡随风而动,古色古香的酒楼,依然是当初的模样。

青郊外酒楼前,卓文君把自己亲手缝制的猩红斗篷给元召披在身上,又细心的帮他系好颌下丝带,上下打量一番,见修短合体,显得格外精神,不禁满意的微笑。

她是身形高挑的女子,元召的个头还未长成,也不过只到她的胸前,此情此景,倒恰似是家中长姐给年幼的弟弟送行。

“北边儿还是很冷的,到了那边好好照顾自己,凡事不要逞强!记住没有?”

“嗯,一定会的!阿姐放心吧。”

虽然叮嘱已是千遍,真情怎能嫌烦!元召抬起头,看到那双美丽眼睛里的关心发自挚诚,让他内心感动。她是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个付出善意的人,那碗带了温度的酒,他至今不忘。

“司马兄,还未来的及向你恭喜呢!这次被天子御笔圈定为文学贤良,不日待诏金马门,未来值得期待!”

“小侯爷过奖了!长卿不过略有小成而已,做个翰林侍读心满意足,怎么敢奢求太多呢!哈哈。”

司马相如满面春风,能在而立之年凭借胸中的真才实学被皇帝选中,他还是对即将开始的仕途之路有所期待的。

“司马兄不必自谦,当今天子虽然初掌大政,但在用人方面必将不同于以前。不拘一格,唯才是举!将是今后朝廷的新举措,你可不要满足于一个区区的侍读啊!”

元召微微一笑,他自然知道这位司马对于仕途有多大的野心。

果然 ,听到他的话,司马相如眼睛一亮。

“小侯爷,具体可有所指教?”

元召看了看等候着他的骑士们,离得有些距离,这边只有他与司马夫妇二人,应该不会有别人听到。

“这次北疆的事,我估计很难成功,应该是一个无功而返的局面。本来这也没什么,顶多就是皇帝大失颜面,朝廷劳师劳力、疲民伤财而已。但由此而引发的朝廷内外格局,甚至邦国外交也许将会变得很糟糕!”

他声音并不大,但听在司马相如耳中却如闻响雷一般,与文君对视一眼,惊疑不定。

“什么?怎会如此!那……小侯爷为何不向天子力谏?以劝阻此事。”

元召摆了摆手,示意他不必多问。

“这件事说来话长,现在没有时间对司马兄详细说了。今日临别之际, 我之所以多说这些,是让你早早在心里有个准备的。”

司马相如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有些愣神。

“国家看似安定,实际上某些势力早已在蠢蠢欲动,只是在等待时机而已。所以此次无论成败,必将有大乱乘此而起!”

元召一面接过卓文君给他准备的装满几壶美酒的革囊,挂在马鞍之后,一面又继续认真的对司马相如说着。

“到时候不管是国内诸侯之乱,还是番邦邻国趁机打劫,天子必定会派兵平叛的。而朝中良将尽在北疆,余者碌碌不堪,难以大用!我知道司马兄文武全才,胸怀大志,所以你要早做准备,一旦到了这个局面,天子选将时,兄就可以抓住时机,毛遂自荐,拜将出征,一展平生夙愿了!”

司马相如儒雅谦和的外表下,其实有着一颗极度骄傲自负的心。

他虽然以文学之才而名声在外,但“男儿志气,岂在刀笔吏乎!”

谁不想朝堂运筹、军国定策。谁不想金戈铁马、青史功名!

“小侯爷,未曾想你竟是长卿的知己!今日之言,必铭记在心。还望此行万事保重,早日归程!”

司马相如郑重拱手感谢。他素来佩服元召的行为,小小年纪,非同常人,自从相识以来,还从未见他妄言妄语过一事。

元召不再多说,又谢过了文君的好意,彼此拱手告别。

那时少年,红袍白马,一人一骑,逐渐远去,立在路边上静静等候的十余人放马迎了上来,元召回头朝仍然站在酒楼前相送的人挥了挥马鞭,然后一骑当先,马蹄飒沓,一直向北而去!

早些时候,元召并没有跟着公主车驾从长安出发,而是提前就回到了长乐塬。

长乐塬上一大摊子的事啊!本来开春以后,他的很多计划打算全面展开的,可是被未央宫那一家子插上这么一档的事儿,什么都只得暂且放一放,等到从北疆回来以后再重新开始了。

有足智多谋的主父偃在此坐镇,元召还是很放心的。

这段日子,赵远已经从梵雪楼来到了长乐塬,在那些流云帮众之中,联系起了部分对老帮主还心存旧念的人。

当然,元召提醒过他,这个过程不要着急,宜精不宜多!挑选的人,首先要怀有忠义之心。

小冰儿虽然舍不得师父,但也知道他不会同意带自己去。只得委委屈屈的答应在家好好听主父先生的话。

元召之所以带着崔弘,一是因为他熟悉那儿的地形,缓急之时也许用的到。还有就是元召有一个长远的想法,如果说他对小冰儿的期盼是要她成为踏遍草原的骏马,那对崔弘,就是要把他的未来锤炼成为一只翱翔草原的雄鹰,他们的人生辉煌都应该在那儿实现才行。

现在说这些当然还为时过早,但并不妨碍一步步引导着往那个方向前进就是了。

卫青已经按照元召的嘱托,在驻守长乐塬的八百骁骑中挑选了十名年青的军中兄弟跟随北行。

元召告诉他们的是,跟随大队趁机去见识一下真正匈奴人的铁骑是什么样子的。

这些人大多都是军中子弟,有几位还是勋贵的后代,近二十年的天下承平,他们还没有上过真正的战场,没有经历过两军对阵的残酷与血腥。

从枯燥的军营来到这儿驻守,几个月以来,他们已经喜欢上了这种生活。在这片辽阔的原野上,纵马驰骋、引弓射猎,好不快意!

还有眼前这位好客的小侯爷,他那儿有喝不完的美酒,还烤的一手好肉,因此,这些兵士们早已与他打成了一片。

现在,所有人最大的愿望就是,自己这一营骑兵就在这儿多驻扎一些时日吧,可千万不要再一道调令回到那枯燥约束的军营中啊!

这次听到卫青校尉要带他们跟随那位小侯爷去北边走一趟,自然是人人踊跃,早就想去更辽阔的地方纵马一番了呢!

此时,这些长安子弟心中自然不会预先知道,这一趟看似平常的行程将要遇到的凶险与艰难。更没有人会想到,他们的命运会由此而大大的改变!

在几年之后,这十个人都成为了新成长起来的大汉骑军主将,在与匈奴骑兵的对阵中,作为中坚力量,每一个人都取得了骄人战绩!

除了有两位将军很早就壮烈殉国、马革裹尸外,其余的都凭借赫赫战功被天子封侯。而他们最初的勇敢和力量,就是来自跟随长乐侯的这一次北疆之行。

替换卫青担任骁骑营校尉的是公孙敖,这也是元召对皇帝提出的人选。

而临出发前,与公孙敖一同从长安赶来的,还有皇帝刘彻身边的两位亲近侍卫。他们奉了天子的指派,将跟在长乐侯身边,同去同回。

这也是那天在上林苑山顶,皇帝对元召提过的事,他想派身边的人跟着去亲自看看,匈奴人到底比汉人强在哪儿!

对于这个要求,元召自然不能拒绝。看着这两位英俊挺拔的羽林骑士,他随口问过了他们的名字。

听到第二位报上自己姓名的时候,他回头多看了一眼。那人二十多岁年纪,血气方刚,眼神锐利。

“张骞?好名字……呵呵!”

名叫张骞的青年侍卫有些疑惑,不明白这位小侯爷为什么对自己的名字好像很感兴趣的样子。但他身为天子身边的贴身侍从,自然知道长乐侯在皇室中的分量。对他恭敬有礼,不敢轻视。

“小侯爷,天子特派我们两人随侍身边,听从派遣,如果一路上有什么可以效劳,尽管吩咐就是!”

“好说好说,那你们就好好看看这途中风物,地势人情吧。到时候,回来在御前也好有的说。”

“是!小侯爷说的是,我们一定用心看,用心记。”

闲话略过,不必多说。诸事交代完毕,元召带了卫青、崔弘、十位骁骑精锐加上两名未央宫侍卫,总共十五人,装备齐全,从长乐塬出发,在青郊外酒楼与等候在此的司马伉俪又道了珍重,放马向北疾行,不到半个时辰的时间,遥遥看见护送公主车驾的队伍已经在前面不远了。

双马双辕锦绣遮帘的马车内,穿了一身素白衫裙的少女安静的坐着。

别矣!长安,别矣!故土。以后也许只会在梦里才能回来了吧?

本来宫中按制给她准备好的是华丽鲜艳的蜀锦湘裙、珍珠霞冠,但她把它们整齐的折叠在了一边,不想穿戴。因为,少女离开长安的时候,只想以素日里的平常心、平常身离去。

马车微微的颠簸,四周是护卫的马蹄特特,长安已经越来越远了!

洁白如玉的手中,一根青青竹笛已经握的温暖,只是曾经的寥廓星空、难忘之夜、还有那个少年……都不会再有了吧?

自从出宫后忍了半日的泪水终于不再节制,肆无忌惮,打湿了已初显风华的容颜!

蓦然,有急促马蹄自后方来,熟悉的声音响起在车厢左畔,少女如遭雷击,一种预感加速了心跳,却顾不得哭花的脸,甩手就掀起了车厢垂帘!

山有木,木有枝,枝有绿叶,春风终究会吹开花满树。就算此行是苦海无边,只要有你,便是彼岸。

初春微寒,阳光刺眼,恍惚中,白马上的红袍少年浅笑淡然,亦如小小花园中那次最初的相见……!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六章 剑指西北 马踏燕山

大行令王恢是五军主将中最后一个离开长安的。作为这次北疆行动的最初提出者,陛辞之日,大汉皇帝向他面授了最后的机宜。

虽然说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既然已经兵临前线,就应该由将军们自己选择战机了,但刘彻对这第一次由自己亲自拍板儿决定的大行动,总是不放心啊。对此役,他寄予了无限期待!

汉朝太渴望一次胜利了!如果此次能一战成功……即使不能彻底扭转多年来被动防守的局面,就算是挫一下匈奴人的锐气也好哇。

因此,刘彻心里对这件事无比的重视,已经有多少个夜里没有好好的睡觉了,一遍遍的制定预案,一次次的对比敌我双方可能出动的力量,评估、运筹、调集、保障……。

为了使这三十万大军兵精粮足,好保持旺盛的战斗力。这次下令调集的随军粮饷供应,都是最优渥的,天下郡县,差不多抽调了三分之一数的库藏随军北上。兵甲优良,准备充分,为多年未有。

难怪就连老将李广赶到军中后,对军备之精良,士气之高涨,也是大为满意。传言老将军视察三军后,豪气干云的说道:“十年之前,若得此劲旅,匈奴人又怎么敢对我汉境多看一眼呢!”

刘彻心中是得意的,这次就是要下定决心,只要能取得胜利,花再多的钱、付出再大的代价也是值得的。

尽管放手去打吧!大汉朝,不差钱儿!

只是,在最后的时候,王恢神色复杂地向皇帝提出了一个问题。

“两军阵前,瞬息万变,战机稍纵即逝!如果……事关利安公主的安危时,臣等要如何抉择,还望陛下明示。”

殿外春晖,即将转暖,殿内盘龙柱上,鳞爪在光线中显露峥嵘。既是天下之尊,又是为人夫、为人父的男人有片刻的沉默。

“人固有一死,但有轻重之分……你先去吧,朕会有旨给你,准予便宜行事。”

看着脱去文官袍服重披战甲的大行令出殿远去的身影,皇帝缓缓坐回到了御案后。

“如果真的出现这样的情况……素汐,希望你会谅解父皇的苦衷。”喃喃低语,无奈忧伤。

“韩嫣!拟旨……。”

躲在偏殿帷幕后无意中听到这番对答的小太子,脸色苍白,虽是春天,身子却已抖的如同秋风中的落叶一般……!

马车上,公主终于笑了!

陪着素汐伤心了一路的贴身宫女琪儿不由得双手合十,谢天谢地。当然,还要谢谢那位小侯爷。

琪儿与素汐公主差不多的年纪,她是宫中奶妈的女儿,从小陪伴着素汐一起长大,虽然有主仆之分,但小公主对她好像比对自己的亲妹妹还要好一些。

作为公主和亲的陪嫁品,琪儿对自己未来的命运却并没有想的太多,反正只要待在公主身边就好,无论是在这一个深宫还是在那一个深宫中又有什么区别呢?

不过,自家公主的悲伤,她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却没有办法替代啊!只能不住地安慰她,说话哄她开心。

护送车驾的三百骑队伍中,有三十名服色不同于御林军侍卫的人。琪儿知道,他们都是些很厉害的人,是皇城中一群特殊的存在人物。

领头的是位面色呆板的公公,从来没见他笑过,大家都称呼他为谢总管,也不知道是哪个宫的总管,反正在琪儿的印象中,从来没有见过他。

谢总管也是这支送亲队伍的临时指挥者,这一路上的行止休息都是他说了算。听说到了边关以后,会有奉旨的朝廷大臣接管,到那时才开始正式的和亲程序。

琪儿这半日的功夫,已经在肚子里不知道骂了这总管多少遍了,一点儿都不管公主的心情怎么样,只管催着赶路,你们倒是慢一点儿啊!就让小公主多看几眼故土的风物也是好的。

后来,离长安越来越远,小公主终于哭了起来,琪儿也忍不住,在旁边陪着掉眼泪。

好在,从前护卫建章宫的卫青总管总算赶来了,同来的还有那位传说中的小侯爷。

自从他们加入到队伍中以后,素汐公主的心情明显好了起来,马车里偶尔会传出悠扬的笛声和两个女孩儿的说笑。

谢总管呆板的脸色却并没有什么改变,长安临行时他听皇帝说过,长乐侯会跟着走一趟,让他不必理会那位小侯爷的行事,只管领着西凤卫的人保护好公主安全就行。

在他想来,这也许是皇帝的一片慈心。小公主终究是他的亲生女儿,这位小小侯爷既然是公主的好朋友,陪着一路解解闷儿聊解伤心也是好的。因此,彼此打过招呼后,他并未去多管他们这一行人,只是叮嘱好好跟着队伍,走就是了。

卫青在宫中多年,与那些羽林军士中多有熟悉者,自去与他们在一起了。

一路行进,不必细说。跋涉过川陕之地的黄土高坡,两天后,出函谷关,眼前一马平川,终于踏上了辽阔的北方平原。

距此千里之遥的大草原深处,一阵阵急促的马蹄惊醒了春眠的大地,苍鹰飞舞盘旋在半空,尖锐的利爪随时准备着捕捉在草丛中穿梭逃窜的各种动物。

如同蚁群出穴般,匈奴勇士们一队队开始在各处集合,无人理会在马蹄下飞掠而过的獐羊麋鹿,因为这次他们的目标不是去围猎!

左贤王、右贤王、耶律王、玉律王……大大小小的部落王们,都奉大单于的命令,在集合着各自部落的精锐。

自从几天前去王庭大帐,听取了大单于最新制定的作战计划后,这些所有的部落头领们,身上都像打了鸡血一般,马不停蹄赶回来开始动员作战。

大单于给所有草原勇士们准备了一块巨大的肥肉,现在就看谁的牙口儿硬,咬下的那块就最多!

这一代的匈奴王庭,经过几年来的发展吞并,现在大的部落总共有十几个,每个部落的头领都顶着一个“王”的头衔。

这也是单于从中原学来的制度,不管你部落大小,只要对单于忠诚,就封你一个王好了,这听起来多么“高大上”呢!

因此,在大单于帐下听命的匈奴王是很多的,一开军事会议,王爷满帐走,杀羊又屠狗,喝酒吃肉两手油!哈哈。

不过,谁敢小看这些外表落拓不羁的草原人呢?

这些大大小小的王爷,可都是真正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谁的手上没有沾过千儿八百条的人命呢!

豪爽时真豪爽,狠辣也是真狠辣。上一刻还是过命的交情,共同喝酒睡女人。一言不合,也许立刻就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了!

由于今年气候反常,由冬至春草原干旱,眼看部落里的那些牛羊都要饿的皮包骨啦!这样下去可怎么行?

各家王爷们早就心急把火儿的了,为了争夺仅有的几块水草之地,前一阵子,部落与部落之间都已经动过好几次刀兵了。

还是大单于好啊!不愧是长生天赐福于草原的领路人。

“自己人与自己人争抢,算什么能耐?我们草原的勇士,天生就是征服者!柔弱的邻居就是我们的羔羊,那些富饶的土地就是我们的供养。所有的草原勇士们,跟着我马头的方向,用铁蹄、用弯刀、去征服,去夺取吧!”

不管是在大漠还是在草原,所有的匈奴人都听到了大单于发出的战争号角。

走吧,去南边拿回汉人替我们保管的东西,今年的生计就不用愁了!

保养精良的弯刀被磨得锋利,强弓硬箭、皮甲、战马装备齐全,一队队的匈奴骑士告别了女人和孩子,离开居住的帐篷,在头领带领下开始向王庭集合。

驻马王庭后山顶上的大单于羿稚邪,拉圆了手中的弓箭,弦响处,一声悲鸣,那只翱翔半空的雄鹰一头栽了下来。早有“飞火”勇士放开了手中的绳索,一头如同狮子般大小的獒犬猛的窜了出去,扑向那只犹在灌木丛中挣扎的鹰,一口咬住了它头颈,然后随着主人的唿哨声,拖到了马前。

羿稚邪哈哈大笑,把弓箭扔给旁边的卫士,顺手从马鞍后拽出一大块肉高高抛起,那犬一跃而起,獠牙咬住,趴在地上大吃起来。

大单于最喜欢的就是名马与烈犬,这一点倒是与那位南朝皇帝有些相似。

这样的凶猛大獒,他的“飞火”卫士替他养了几十只 ,都是从小以生肉喂养而成,所食的是羊肉、马肉、野生动物肉、甚至人肉……!

“大单于的箭术越发的高明了!先不说雄才大略,即便只凭勇力,那些草原射雕手们也是远远不及的了呀!”

在他身后拍马屁的不是别人,正是曾经数次出使汉廷的臣子也利胡。

此人极其圆滑,原本是老单于的心腹之士,后来羿稚邪弑父篡位,他见势不妙,在第一时间就改换了门庭,投到了新主子门下,并大肆帮着羿稚邪残酷清洗旧臣,甚至连小王子余丹都不放过,要不是忠于老单于的离竿等人拼死保护着逃了出去,差点就死在他手上。

“哈哈哈!此言有些太过了啊。我们草原勇士人人弓马娴熟,都是好样的。只不过他们的战场不在这儿,而是在燕山以南,长城内外,那儿才是他们的主场!”

大单于羿稚邪意气风发,挥鞭南向,所指处,人喊马嘶,千军万骑,刀光蔽日。

“大单于威武!大匈奴帝国威武!”

也利胡带头振臂高呼,所有远近侍卫也以刀击打弓背,应声相和!苍凉的号角开始吹响起来。

“国师,那个南朝商人联系的如何了?”

羿稚邪竖起马鞭,所有人立即噤声,唯有西风拂动旌旗翻卷,衬托出大单于的威严。

“大单于放心,派去的人已经传回消息,就在几天前,那人已经从南边儿押送着货物回来了。最晚明日,就会跟着我们的人一起来到王庭了。”

身后的张中行依然是布袍纶巾打扮,双手拢在袖间,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

“此人可靠吗?你们南朝人,素来可最是诡计多端啊,当然,国师是王庭的柱石,不在此列。哈哈!”

“呵呵,张某要没有些心机,又怎得大单于赏识呢?说到底,这些商人最重的还是一个‘利'字。只要我们给的利益达到了他们的预期,就没有他们不敢干的事!”

“好!明日之后,出兵南下,马踏燕山!这次就要汉朝皇帝好好看看,匈奴勇士们是怎样把美人、财富尽握手中的……!”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七章 大战将起 胜负谁知

在汉朝与匈奴绵延千里的边境线上,数百年来发生的,不仅仅是战争,还有通商与贸易往来。

中原王朝的丝绸布匹、瓷器、茶叶、酒类等等固然是不事生产的游牧民族所喜爱之物。草原的烈马、毛皮、牛羊之属却也是中原的必需。

商贾在这个时代,虽然地位不高。但在这南北之地,却是很受欢迎。因此,燕赵之地的许多大户人家近水楼台,就靠这条门路发了大财,积累起了可观的财富。

虽然两国边境的战事时常发生,烽火台上的狼烟隔不了多久就会示警一次,但却阻止不了商人们对金钱的诱惑。

眼睛要亮、胆子要大、下手要快……这就是燕赵商人们成功的诀窍了。哪有金银自己跑到家里来的?做事畏首畏脚、怕这怕那的可发不了财。一句话:就是敢干!

就在去年,朝廷突然就下旨开放了五座边贸城市。如此大规模的动作,可是从前所无啊!后来才知道这是迫于匈奴人的军事压力,双方妥协的结果。

这样的机会可是必须要抓住的呀!从中看到了巨大商机的人们纷纷而至,都企图从中分一杯羹 。

手快有、手慢无啊。那些预先从朝中大佬口中得知消息的人算是抢得了先机。圈地皮、买店铺、积屯货物……。

果然不出所料,五座边城坉邑、诸邑、建州、武州、马邑都发展的非常迅速,只不过大半年时间,已是一片繁荣。

南北贩客,西域胡商,甚至连东夷商贾都有人渡海而来,一大批抓住时机的当地大户乘势而起,家势更盛。

而世世代代居住在马邑城的聂家,就是这一次受益最多的人家了。聂家本来就是北方之地数得着的大豪,产业遍布燕、赵、代等数地,经过这么一折腾,家产几乎又翻了好几翻,隐隐然已经是黄河以北第一大家的架势了。

这一切,很大一部分都来源于家中那个最优秀的儿子……聂壹!

俗话说“ 无奸不商”!在世人眼中,似乎商人就是逐利、奸诈的代名词。当然,也不怪人们有此偏见,商贾之道,大利则倾国逐天下,如战国的吕不韦。小利则锱铢必较,市井之间比比皆是。

但聂家不同。这个家族秉承了先祖的遗烈侠义,更是熏染了燕赵大地的慷慨之气,多少年来,一直以一个“义”字行商天下,做的都是良心买卖。

今日,在聂家祠堂里,却有一场特殊的送别在肃穆的气氛中进行。

聂家老太爷已经七十多岁了,他以族长的身份领着全家男丁二十多口,恭恭敬敬地给正中的排位上了三炷香。

聂家人口还算兴旺,老太爷名叫聂怀安,他们这一辈的人都已经死的差不多了,只剩了三四个族中老兄弟,今日也都在旁边。

行礼完毕的聂老太爷转过身来,目光看过每一个人,最后落在前列的三个儿子身上。

“聂壹,你过来。”

刚从长安回来没有几天的这位聂家长子显得黑了许多,长途跋涉的疲劳还没有缓过乏累,此时听到老父的招呼,向前走了一步。

“父亲大人,还有何吩咐?”

聂怀安仔细打量了几眼,眨眼间儿子也是快四十多岁的人了,这么多年,家族重担挑在他的肩上,也不知道这一眼别后,还有没有再见一面的机会!

“吾儿,真的决定去做这件事了,心中无悔吗?”

“儿无悔!为国为家,虽死无憾!”

聂壹表情坚定,语气决然。

“好,不愧是我聂家的子孙!吾儿尽管放胆去吧,为父会在祖先面前求得他们护佑的。”

“父亲……请恕孩儿不孝!此去如有三长两短,万一殒身,余生就不能在膝前孝顺了。”

素来沉稳的中年汉子终于动容,拜伏在地,给白发苍苍的老父恭恭敬敬磕了三个响头。

深入虎穴,担此重任,前途凶险莫测,谁又敢保证会安然无恙呢!周围人都面有戚色,更有年幼的子侄辈已经在低低的抽泣。

聂怀安饱经沧桑的脸上也带了一丝伤悲,伸手拂了聂壹肩头,示意他起来。

“唉!身既属国,焉得顾家。想我聂氏先祖素以忠义为先,孝字倒是排在后面,这一点你要牢记心中,莫要忘怀!无论成败,切不可坏了先祖遗风啊。”

聂壹倏然一惊,转头看了一眼正当中的那块排位,重重点头。先祖遗烈,绝不敢忘!

聂家祠堂供了十几块牌位,而正当中最显眼位置的那块看上去已经年代久远,上书的是几个古朴的秦篆大字“先祖聂政之位”!

笔锋凌厉,如刀似剑,字迹森森,铭刻青史!

原来,他们这一支聂氏的祖先正是战国著名的烈侠聂政是也。

聂政,原是战国时代的韩国人,为春秋战国最著名的四大剑客之一。

聂家的经商史由来已久啊,因为这位剑客聂政就是以在市井间杀狗、卖狗肉作为生计的。

聂政从哪儿学的武艺,世人不得而知。自年青时就已经侠义闻名,因为“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咔嚓……杀了个调戏良家女子的贵族子弟,不得已,跑路了!

带着老母、姐姐从韩国跑到了齐国,聂剑客依然在大街上卖狗肉。

世间有些老话其实正是真理,比如“酒香不怕巷子深”这句话,还是很有几分道理的,聂政虽然大隐于市 ,但不久后,终于还是有人慕名找到了他。

原来韩国的上大夫严仲子被国相侠累所陷害,逃亡在外,日夜寻思报仇,只是苦于找不到勇敢的侠士。

后来严仲子听到了聂政的名声,辗转找到了他,不惜折节与其结为好友,并献上万两黄金为聂母祝寿,求其为己报仇。

聂政虽然十分感动,但因为老母在堂,不敢轻许己身,所以并未答应严仲子。

即使如此,严仲子依然待他们一家如故。聂政待母亡故守孝三年后,忆及严仲子知遇之恩,遂在某个平淡午后,一人一剑布衣蓑笠飘然而去矣!

几天后,聂政仗剑直入韩都,国相府内外几百甲士都挡不住那一剑之威。剑气直逼长天,白虹贯日!

在杀了国相侠累与府中几百甲士后,面对倾城而来的铁甲骑兵,自知难以脱身的聂政仰天长啸,因为怕身死后,有人追查连累自己的姐姐,遂以剑自毁其面,挖眼割鼻,然后剖腹自杀。

当时举国震动,天下传其勇烈!而那位聂家姐姐在韩市寻尸认弟,伏尸痛哭,向世人诉说完弟弟的侠义之行后,也伏剑自杀了,可谓巾帼不让须眉。

聂氏从此声名大起,天下人无论识与不识,尽皆佩服!

未曾想,原来燕地聂家,竟然是那位战国烈侠的后人,世人却少有知道的。

聂壹又把他走后家里需要应付的后事对族人细细叮嘱一番,吩咐两个弟弟好好保护老父亲,又躬身拜了几拜祖宗灵位,然后如同那位先祖一般,昂然出门,再未回头……。

雁门关内,右北平的山区峡谷中,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扎起了密密麻麻的大营,一支大约七八万人的汉军队伍已经在这儿秘密潜伏了大半个月了。

从两个月前开始的这次行动,被当今天子亲自命名为“射天狼”!

据说这个名字是从那位少年侯爷不久前所赋的词句中而来。“……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大汉军中并不乏勋贵后代,更有许多是出自前辈老将军们的子侄辈,将门之后,要想继续延续先辈的荣耀,最简洁的办法还是要马上功名,杀场军功。

大汉帝国,最重军功,如那位长乐侯一般得两宫至尊的宠信少年封侯的,毕竟是异数。以马上功夫,一刀一枪凭借敌酋头颅搏个功名的才是军中子弟的正途。

因此,能够参加这次大行动的校尉偏将以上的中层将官们,内心还是兴奋期待的。

五路大军,共集结了大约三十余万,最先的计划是以骁骑将军李广、护军将军程不识两位对付匈奴最有经验的名将挡在马邑城的正面,分左右两翼埋伏。待匈奴全部进入大口袋,准备袭取马邑时,以最精锐的兵力给予其迅雷不及掩耳的迎头一击!

而以屯军将军王恢、材官将军韩安国各领六万人马埋伏在雁门关外的崇山峻岭中,作为扎口袋之用,一旦匈奴遇挫而退时,就截断后路,关门打狗。

另外命令轻车将军公孙贺率领着掺杂了骑兵营、战车营、步战阵营诸多兵种在内的一支大约五万人队伍,作为机动接应力量,随时视军情缓急支援其余各部。

不得不说,皇帝的这次行动策划的很周全详细,只要匈奴铁骑钻进了这个口袋,汉军以逸待劳,以多攻少,五路夹击下,打他个措手不及,取得胜利还是很有希望的。

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匈奴单于会来钻这个口袋吗?

通过汉军在草原上的秘密谍报人员传回的消息,再结合别的渠道得到的情报,皇帝与他的心腹大臣们经过反复的研究、综合、推测,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只要诱饵够大够肥,新上位不久的羿稚邪单于一定会上钩的!

当时在金殿之上,天子面前,几位大臣对于这次行动是否可行,是有过一番激烈争执的。

而最后是大行令王恢的一番话让皇帝下定了最后的决心。

面对着几位同僚的疑虑不定,这位数次出使西域北国,当朝最熟悉番邦情况的臣子用手在北疆舆图上划了一个半弧。

“陛下和众位大臣可知?这边贸五城现在是何等的繁华!就如同在一头饥饿至极的狼的嘴边,放着香喷喷的肥肉,它会忍住不吃吗?先祖高皇帝的失败,是因为深入匈奴在他们的主场作战,天时、地利、人和俱失,我军难以发挥战力所致。 而现在,如果有一个大好的机会,把匈奴人放进雁门关之内呢?一切有利在我,还怕不能取胜吗!”

天子和他的大臣们眼里开始闪现光芒,这是成就万世之功的诱惑啊!

“以公主和亲为幌子,以巨额财富为诱饵,千载难得的机会即将出现!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尔……!”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八章 青衫磊落 人在天涯

在过去的这么多年里,素汐公主感觉从来没有像这一路的快乐。

如果不是还有一个未知的前途在等待着,那几乎称得上完美了。

自从踏上大平原之后,天气是已经显得不再那么冷了,风丝带了暖意。素汐嫌在车里憋闷,索性让琪儿卷起了车帘 ,看遍一路风景。

对于这位小公主,不管是羽林军侍从还是宫中随扈的高手,人人心中都存有怜惜之念。

身为大汉军人,理所应当是刀马弦弓,上阵厮杀,用血与豪情护卫身后的家园。怎么能让这样的柔弱女子去挑起如此的重担呢!

可是开国以来,这六七十年就是这么过来的,包括他们的父辈,也曾在北疆喋血,也曾泪洒胡尘,但是没有办法,就是打不赢啊!

公主和亲,委屈求全,是军人的耻辱,更是大汉帝国的耻辱。

因此,这些长安子弟出身的羽林军对这次接到的任务心气并不高。只是上命所派,不得不来啊。

元召骑在马上,双手拢在袖间,信马由缰自在随行。现在的这片平原与后世有很大的不同,地势地貌、山岭峡谷,与他记忆中的某些地方,差别很大。

那几处著名的产煤区,现在还只是草莽丛生的荒原。而千年后以铜、铁、锡等各种金属矿产闻名的某地,现在竟百里无人烟。

这些可称为埋藏着聚宝盆的地方,竟然还都是无主之地!看来完成这次任务,回去以后,有必要好好策划一下,怎样才能不动声色的把它们揽入怀中,为己所用啊。

“小侯爷,长路漫漫,敢问所思为何?”

元召闻声转头看时,却是一直跟在他马后的张骞,在笑眯眯地发问。

“ 不过是一时无聊,在随便看看远近景色罢了。呵呵!”

“原来如此。不过据我观察,小侯爷好像对此地的山山水水有些熟悉呀。每次对经过的一些地方都会注视良久,眼中留恋神色,让人难解。莫非这北方,竟是小侯爷的故地吗?”

张骞作为长乐宫中天子近卫,对这位长乐侯的事迹知道的格外多,因此对元召一直怀有一种神秘感,简直就是好奇心爆棚。这次得到机会与他同行一路,却是很想与他好好交流交流。

“故地嘛……也说不上。只是很早以前,从此处流浪过,有些事倒还记在了心里。”元召淡淡的笑了笑,却不再细说。

“小侯爷小小年纪,原来已经到过许多地方,怪不得如此了得!我曾听人家说,要想见识广博,除了多读书,还要走远路,多多了解各地风情,才能成为见解非凡的人,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呢?”

张骞虽然只是一个侍卫,但他心中所想做的事,却并不限于只在那深重宫禁中。只是苦于无人教导,因此一有机会,从来都是不耻下问。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方得开阔心胸,人生真谛。这也是曾经有贤者教导给我的话!今天我把它转送给你,希望能有所裨益吧。”

元召看着张骞的眼睛 ,非常认真的说道。

“啊!小侯爷,此正是张某平生所愿。今后如果有机会,还望小侯爷不吝赐教!”张骞神色兴奋,似乎是终于找到了一个同音知晓了自己的心事一般。

“东方九州,苍茫大地。九州之外,更有万国,只是我们的眼光都太短啦,看不到那么远而已。天下并不只有我们大汉的繁华,还有许多璀璨的文明在遥远的地方,等着我们去发现、去交往、去互通有无……。”

张骞惊讶的看着侃侃而谈的元召,在这一刻,他似乎有一种错觉。眼前此人的影子竟然与未央宫含元殿那张龙椅上的人有些重叠,一样的胸襟,一样的情怀!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小侯爷,张骞今日有个不情之请,那就是唯愿拜在门下,时时听从教导,还望应允!”

年轻英俊的卫士双眼放光,态度诚恳,殷切的看着面前比自己小了近十岁的少年,期盼他答应。

“啊?不可不可!这怎么行,张兄……。”

元召一阵头大,要自己教教崔弘小冰儿武艺还行,但要自己去教人家人生的大道理,那不是误人子弟嘛!

“小侯爷,张骞曾听闻,古人有一字师者,有一句师者。我素知小侯爷胸中所藏锦绣,气象万千,此生如能学得一二 ,心愿足矣!请勿推辞,此事就此说定,且待北行结束回转长安后,一定择日行拜师大礼!”

张骞说完,在马上先行了一躬,却不容他再行推却。

元召有些无奈,但终于点了点头。

“好吧,如果你有什么想知道的,今后可以随时来问,但有所知,一定倾囊相授。”

张骞见他答应,心中大喜。

“小侯爷,其实我最喜欢听的还是你这一路上给公主讲的那些故事,呃,是那些故事里的域外风情,他国异事。呵呵!”

“如果你想知道这些的话,等回到长安,我会整理一下写下来给你的,也许……对你的未来会有所帮助。”

“真的?那可太好了!小侯爷,你知道吗,先父就是喜欢游历四方的人,他曾经给我取名一个‘远'字,就是希望我能比他走的更远。只不过后来,他听信了一个算命先生的话,替我改了名字,说是会有助于我的前途,却不知道有何益处。呵呵!”

“那当然是希望你前途光明了!不过,这个‘骞'字可是大有讲究啊。”

张骞很疑惑,因为他看到长乐侯脸上笑的有些奇怪。

“小侯爷是有大学问的人,可否给我讲解呢?”

元召心中暗笑,决定忽悠这小伙儿一下,等他以后真的跑遍那些西域各国的时候,,也好让他给自己夹带点私货什么的,那岂不是方便了许多吗!

“远离故土,塞外建功,博望西域,马上封侯!令尊老先生这是对你寄予了厚望啊……。”

元召话未说完,忽听有人“噗嗤”笑出声来,随后有少女的声音咯咯笑个不停。

“公主为何发笑?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元召有些尴尬,仿佛心底的小伎俩被识破了一般。他其实早就看到素汐和她的侍女两个人在车厢里探头探脑的偷听了,只不过没有理会而已。

张骞却是神情很郑重的样子,对公主和元召又施了个礼,在一边马上细细琢磨话中之意去了。

“你说的很深奥呢!我听不懂哦,只不过看你装作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说话,就觉得好笑了啊!哈哈哈!”

“是这样啊?那随便你笑咯……。”元召有些无语。

“小侯爷,你不知道,公主这些天的笑声,比从前几年加起来的都多,还要多谢你的那些好故事呢!”

琪儿在旁边对元召很是感激,真是一个大好人!要不然她真的不知道这一路上怎么逗素汐开心了。

素汐笑过之后,脸色有点儿微红,看不出是因为羞涩还是因为高兴。

“那,你今天还会给我讲吗?想听那只神奇的猴子……。”

面对这样软语低声的请求,身为大丈夫,呃,虽然还是小丈夫……能够拒绝吗?元召点了点头,尽管已经讲了一路了,但行程还有几天,足够把那个故事讲完了。

“话说这一日,悟空保护着师父,师徒四人又来到一处充满了异域风情的城池……。”

听到长乐侯又讲起了那些精彩的故事,行进中的羽林骑士们把马靠近了些,好听的清楚。这位小侯爷知道的东西可真多,幸亏有他,连这一路的疲乏,大家都觉得减轻了很多。

“这些天听的倒都是那美猴王降妖除怪的故事,令人振奋。可是,他为什么开始讲的那一段叫人那么悲伤呢?那个转世的悟空与美丽仙子的结局……如果,在我的生命中能遇到这么一个伟岸无敌的人,而他又恰恰真心对我,那该多好啊!即便只有一个开头,即便猜不到结尾,那……也心甘情愿!”

马车继续前行,平原的风卷起珠帘,拂乱了少女的鬓发,斜阳晚霞,云边灿烂。素汐头倚在车厢小窗边,微微眯起眼睛,看着骑在马背上的那个剪影,心底有无限遐思……!

就在这同一片霞光里,草原深处,名叫聂壹的男子,抬起头来,终于看到了王庭金帐顶端的单于大王旗。

与他随行的是两名作汉人打扮的匈奴暗探,他们就是这几个月以来与他保持联系的人。

匈奴王庭坐落在居胥山下,居胥山又名狼山,为世代匈奴人供奉的圣山,相传为匈奴人的图腾白狼王出生之地。

这两名匈奴暗探是布置在汉境内的秘密组织的两个小头目,面容精悍,身手敏捷,都是探听消息,暗中行动的好手。

自从在国师张中行的策划下,与燕赵之地的几家大户暗中建立关系以来,他们已经为草原收集了很多有用的情报。而其中最有价值的,无疑就是策动了这位眼前的商人了。

“聂先生,前面就是我们大单于所在的王庭了。等到见了我们大单于,帮他立下大功,到时候可不要忘了我们兄弟呀。”

在马邑城的匈奴细作们早已把聂家的底细摸了个一清二楚,那是在这北疆的第一大户了!他们既然肯帮着匈奴做事,那么这次一定可以大功告成,因此,这一路上他们对聂壹照顾的非常细致。

“那还用说!与兄弟们这段时日的交情,当然不会忘了,说不定今后聂某还要托兄弟们多多加以照顾呢,哈哈!”

聂壹一手挽了他们一人的胳膊,显得很是亲热。

“聂先生这是说的哪里话来?我们只不过是听命行走之人,哪里比得上即将得到大单于青睐的先生你呢?”

“唉!你们有所不知啊。这次帮大单于做事,完全是因为那城中官吏欺负吾等太甚,不堪其忿尔!事成以后,虽然可以得到倾城的财富,但以后想必就不能再居于汉地了。因此,将来如果聂某举家来草原的话,还要请兄弟们多多照拂啊!”

那两人听他说的此话,甚是有理,不禁连连点头,满口答应,一面让着他向王庭走去。

聂壹最后望了一眼红霞满天的远方苍穹,整了整青衫布袍,在心底默默祈祷:“但愿天佑我大汉,教这次大功得成,即便粉身碎骨,也无憾矣!”

正文 第一百一十九章 利之所在 义之所往

世间美人如玉,玉又何尝不似美人!

毛皮毡椅后,匈奴大单于那双握惯了刀剑的手,轻轻抚弄着一块玲珑剔透的玉璧,只觉掌心微凉,又温润生暖,腻滑熨帖,很是舒服。

“却是好东西!南朝人心思也真是机巧,只不过,我最喜欢的却不是这些。国师,这块玉就赏给你了。”

羿稚邪随手把掌中美玉扔给张中行,哈哈大笑着拿过案边的宝刀来,“喀啷”出鞘,但见刀身流光妖艳,锋利无匹。他用手指轻弹,铮铮作声!

“好刀!”羿稚邪不禁大赞。

“大单于,此刀乃是西域精钢打造,可吹毛利刃,削铁如泥,小人今日特意带来献给您,还望笑纳。”

聂壹满脸堆笑,态度殷勤。

“嗯!不错,此刀正和我意。挥刀指向,征战杀伐才是长生天赐予我的大任,至于货物财宝,还是留给草原子民们去消受吧。哈哈!”

聂壹连连点头称是。一边的张中行捋着須髯,面有得色。

“聂先生,家中可都布置停当?”

“好教大单于与国师放心,一切安排妥当!等到大军到时,自有我们的人手在城中举事,杀掉县令与县丞,打开城门,恭迎草原勇士们的到来!”

“哈哈!很好。想必国师早已跟你说过了吧,只要这次能攻进马邑城,答应你们的条件绝不会食言。到时候自然有天大的富贵等着你的家族呵!”

羿稚邪盯着聂壹的眼睛,如同鹰隼般锐利。

“但是,如果因为你们没有好好配合,而导致大军失利或者有其他折损的话……。”

“绝对没有这种可能!大单于尽管放心。大单于是有所不知啊,这边贸五城苛捐杂税之重,远远超过内地。城中众家商户对汉朝官吏的压榨早已愤怒已久,简直是度日如年啊!所以还在忍耐,只是在等一个机会而已。如今大单于既然肯起兵,那简直是求之不得的好事!这正如同久旱盼甘霖啊,都在盼着早日攻进马邑城呢。呵呵!”

聂壹脸上露出期盼已久的神情,大帐内的匈奴王爷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大单于,既然如此,我们就早日进兵吧!也好救这些汉民于水火。哈哈!”

“是啊是啊!勇士们早已集结完毕,就等着大单于下令了。”

“哈哈!这次终于可以放手大干一场了。以前的小打小闹总是不够过瘾啊,如果打进了马邑城……恐怕做梦都会笑醒吧!”

“哎!耶律王这次可不许争功啊,上次让你们拔了头筹,这次我土浑部可不再相让了!哼哼!”

“土浑王,你这样说就不讲理了,谁家的勇士们勇猛,谁家得到的好处自然就多。我部健儿就是这么厉害,那又怨的了谁呢!”

王庭大帐内熙熙攘攘,如同开了锅一样。聂壹在心中暗自鄙夷,这些匈奴人真是嚣张,这仗还没开始打呢,马邑城就好像已经是囊中之物了一般。

“好了好了,都先不要吵!乱糟糟的,像个什么样子?”

大单于羿稚邪终于忍受不了吵闹,大声呵斥了几句,大帐内顿时安静了下来。众家王爷们对他还是有些忌惮的,连自己亲老子都射成刺猬的人,那可不是一般的心狠手辣。

张中行见大单于对自己使了个眼色,他心领神会。

“聂先生,一路劳顿,且请下去好好安歇一番可好?”

说完,他对帐外招了招手,早有亲近随从进来,听候示下。

“好说好说,那聂某就先告辞了。待大单于启程之日,再来伺候。”

羿稚邪点了点头,示意他自去 。张中行又低声对随从嘱咐了几句,然后聂壹施了一礼,跟着出帐去了。

“各位王爷,相信这次计划大家都已经很清楚了。就是要用这些汉朝的内应,替我们打开城门,到时候飞骑直入,马邑城就唾手可得了!谁还有什么意见,现在就可以说出来了。一旦大军启程后,那可就只剩了服从了,如果到时候再有谁唧唧歪歪的多事,可休怪本单于刀下无情!”

羿稚邪看到聂壹走远,大帐内已经没有外人,变下脸来,开始显露出草原之王的峥嵘。

听到他开始说起正事,几家部落王互相对视一眼,有片刻的沉默。

“各位王爷,如果有什么顾虑或者是不明白的地方,趁此机会,何不向大单于明说呢?相信我们英明神武的单于王一定会给大家满意的答复的。”

张中行见一时无人搭话,遂拱了拱手,抛砖引玉。说实话,他对这些部落王们心里是瞧不上的。平时都只会为了各自部落的利益而争抢,遇事都是先考虑自家会不会得利或者受损失,一点儿都不考虑大局,这一方面儿倒是与汉朝的诸侯们有些相似。

因此,大草原必须要有一个强而有力的大单于才能震慑住他们啊!这些部落,凝聚起来就是一股强大无敌的力量,否则就是一盘散沙。

眼光长远、心狠手辣、行事果决,这就是历代大单于共同的特性。而现在,惟有羿稚邪才能够胜任。

这也是他最终选择了羿稚邪而不是那位小王子余丹的原因。

其实说起来,张中行与小王子余丹的关系反而更亲密一些。因为,他曾经是那位已经逃亡而不知所踪的小王子的汉学老师。

而他在这场变乱中,最终选择了羿稚邪,就是看中了他的狠绝毒辣!也许,这才应该是草原之主该有的气象吧。

至于有些仁慈心软的余丹,如果是生在中原,倒还可以做个守成的仁君。在这弱肉强食的苍茫草原上,显然他驾驭不了这些桀骜不驯的草莽王爷们。

“大单于,这些汉朝的商人到底靠不靠得住啊?论起狡诈多变,我们可不是他们的对手。”

终于有人打破了沉默,说话的是玉律王。他的话也代表了大多数人的疑虑,匈奴人从来不怕在马上硬碰硬,但对于汉人那些弯弯绕绕的计策,还是有些头疼的。有几位也随着他附和的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此事无需担心。那人不过是一介商人,谅他也没有那个胆子敢欺骗于我。何况,他就随在军中,如果胆敢耍花招儿,难道他不要命了?我倒是从来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不怕死的人!”

羿稚邪大手一挥,他对待部下从来都是信心满满,不堕威严。

“大单于说的没错。商人逐利,自古皆然。他们的胆子自然也是不小,有时候比天还大!但,这就要看他们值不值得去为之付出了。”

张中行随声应和,风轻云淡。见有人还是显得不太明白,他微微地笑了笑。

“商贾之人,有一分的利,他们就会出三分的力气。有五分的利,他们就会放手一搏。而如果有十分以上的利益,就没有他们不敢干的,什么杀人越货、舍命争夺甚至覆国倾邦也不是没有人干过!哈哈,所以,这次大单于许下的倾城财富,已经足以让那些人为之疯狂了。”

这些商贾间的道理,匈奴人也不是没有听说过。见羿稚邪单于用欣赏的眼神看着侃侃而谈的国师,大家也都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只是,我们草原勇士动起刀兵,凭着弓马硬箭取得的好处,却白白让那些汉朝商人分去恁多财富,总是让人心有不平啊!”

听说要分给那些人马邑城中一半的财富,左贤王站了出来,脸上带有不甘心的神色。

“哈哈!左贤王及各位草原兄弟,此事就先不要计较了。中原人不是有句俗话叫做‘将欲取之,必先与之'嘛,猎犬的前头,如果不给它们扔一块骨头,又怎么肯为了主人去撕咬呢?”

羿稚邪与张中行对视一眼,都哈哈大笑起来。

“大单于,你是说……?”

看着帐内众人有些已经明白,有些还是糊涂的样子,张中行叹了口气。

“大单于的意思是说,城破之后,乱军之中的场面谁也没法控制了,这些商人都不幸被泄愤的汉军所杀死,而他们的家族也遭到了洗劫,被战火付之一炬了,真是可惜!大单于为此而深表遗憾,怀着怒意杀尽了城中所有人,以告慰这些为草原做出贡献的商人们的在天之灵……。”

“……啊!这样也行?大单于高明!国师高明!哈哈哈!”

大帐里的所有人,这下都听明白了,这正是他们最喜欢的做事方式啊!不禁人人大喜,齐声赞颂起来。

“既然如此,事不宜迟,大单于,这就快快发兵吧!”

“对!即刻起兵吧,勇士们都已经等不及了。”

面对着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各家部落王们,取代父汗以来一直想做出一件大事的羿稚邪大单于缓缓拔出了案上的弯刀。

“曾听闻,汉家对敌与战,有天时、地利、人和之说,而今三者尽在我草原一方,此战胜算已在掌握中。今日,我羿稚邪以大单于可汗的名义命令,各家部落的草原勇士们,立刻整理好你们的弯刀弓箭,喂饱你们的马匹,明日一早,兵发王庭,十万铁骑立即南下,直指雁门关!”

弯刀即是王命,前方凌厉锋芒!彪悍的匈奴王们群情激奋,一起大喊起来:“兵发王庭,踏平雁门!兵发王庭,踏平雁门……!”

声音传出大帐,传遍居胥山,传向遥遥相连的一顶顶帐篷。十万控弦之士云集在此,等候这个命令已经多时了!

正在某个帐篷里大口啃着烤羊腿的聂壹也终于听到了这个声音,他慢慢的停了下来,脸上有莫名的神采,似兴奋,似激动,又似是悲怆……。

雁门关内再往南一百余里的右北平城下,大汉利安公主的车驾停止了行程,羽林军们纷纷带住了马匹,他们的目的地终于到了。

元召在马背上伸了伸懒腰,有些好奇的抬头看向前方。这就是那座著名的京城最初的模样吗?

千年光阴倏忽而过,逆转的巨轮又回到起点。繁华与落寞,呐喊与悲歌。此间古城,壁墙高筑,箭痕斑驳,这壮怀激烈之地,曾经多少金戈铁马,又留下多少英烈传说!

正文 第一百二十章 温酒棠梨 青戈剑气

苍山如海,残阳如血,连绵起伏的前秦长城在崇山峻岭间蜿蜒向无尽的远方。

近年来,由于匈奴人不间断的侵袭,此处长城内外,人烟稀少,几处民居村屯都已经被烧成了废墟,土地也渐渐荒芜起来。

一处地势还算平坦的山坡高处,黄鬃马低头啃了一口刚刚泛青的草根,打了个响鼻,慢慢的咀嚼着,它的主人已经在此地驻立了很久了。

“要是匈奴人真能来到这儿就好了……!”

良久之后,将军终于收回了远望的目光,低低叹息了一句。

脚下的山谷里很安静,一座座军帐如同雨后冒出的蘑菇,密密麻麻连绵几十里。虽然已经到了开饭的时间,但并看不到一丝烟火。

军士们几天来都是吃着随身携带的干粮,却没有一句怨言。因为他们的任务是在此潜伏等待,等待着宿命中大敌的到来。

在此之前,行踪必须要保密,任何人都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否则,军法官手中的刀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即便不是为此,这只七八万人的汉军也无人抱怨,因为他们的主将,素有“飞将军”美誉的老将李广也与所有人同吃同住在这山谷中,待遇并无分别。

峥嵘岁月久,老将白发生。离开这片北疆的战场已经十年有余了!

十多年前,先帝驾崩,新皇继位,窦太后为了震慑不臣,以防不测,以皇命把两位边关名将李广、程不识调回长安,分别担任两宫羽林军卫尉,从此,他们便再未远出过帝京。金戈铁马、大漠孤烟也就只成了梦中的喟叹!

而今天,这片山河重回眼底,兵甲在手,士气正旺,千乘万骑,大战在即,又怎不教人豪情陡生呢?

眼见夕阳即将落山,老将军抖了抖马的缰绳,黄鬃马从坡上驰骋而下,在亲随们的簇拥中直入大营。

“前线宁静,这几日匈奴人看来还不会有什么动作,命令各位将军好好约束部下,继续潜伏待命,老夫要星夜赶回右北平城中,即刻启程,现在都回去好好布置吧!”

面对帐中聚集听命的部将校尉们,李广只是大略一说,简明扼要。这也是他一贯以来的作风。

大汉军中流传,李广与程不识都是当世名将,是最令匈奴畏惧的汉朝将军了。但两人治军之道却大为不同。

李广率领军队行军对敌时,并没有严格固定的编制和行列,往往在他看中的地方安营扎寨,士兵们行动自由,从来没有那些条条框框的军规约束。他制定传达给部将们的公文命令也都是内容简洁,数量很少,一听就明白的那种。

按理说,这样自由散漫的队伍岂不正是敌人袭击的好目标吗?

可就是邪门,匈奴人从来没有敢偷袭过李广军队那漏洞百出的营地!这就只能归结为被“飞将军”的威名所震慑了。

天下汉军,千百将军里还再没有一人敢如此托大呢!

例如与李广齐名的程不识那就谨慎多了,他的军队以严厉而闻名。每次出兵都是编制完备,队形整齐,阵营有序,四周拒敌设施齐全,夜间敲打刁斗巡逻不断,各类文书军律细致,弄得整个营地如铁桶一般,虽然全军上下累是累了一点,但是“狗咬刺猬,无处下嘴!”让敌人完全找不到机会来偷袭,也算是奇策了,因此被称为“守城名将”。

两将分别与匈奴对阵多年,在他们的驻防区内,匈奴人讨到便宜的时候很少,令单于头疼。可是,相比较起来,匈奴人最重英雄,还是对李广畏惧多些的。而汉军士卒也更喜欢在李将军帐前听令,这就是老李的人格魅力所在了!

此时听到他要急着回城,众将官互相看看,有些疑惑。

“老将军,天色已经这么晚了,眼看马上就黑下来了,山路难行,不如明天一早再走,也不迟啊?”

副将张晋趋前一步,脸上带了关切之意,拱手相劝。见其余众人也有不放心的意思,李广摆了摆手,示意不必再多说。

“适才斥候飞马来报,公主车驾已经到了……那孩子,老夫戍卫未央宫时,也曾蒙她叫的一声伯伯,算是看着她长大的,今日她以柔弱之躯,身荷重担,为国至此,老夫身为大汉将军,又怎么能不去迎接呢!”

言罢,帐中有片刻的沉默。

“如此,却是理所应当。末将等恭送将军早去早回!另外,也请老将军给利安公主带去全军将士的敬意。”

所有部将一起躬身行礼,军人风骨,最重为国为家而不惜此身者,即使女子,也不例外。

右北平与其说是一座边城, 还不如说是一个军事堡垒。

城中住户人家并不多,四方纵横的几条街道,反而到处可见的是军营和粮仓库房。

这儿就是大汉帝国在北国边疆的军需大本营了。此处位置至关重要,再往北百里就是毗邻匈奴的最前线雁门关了,往西与云中、鱼阳遥遥相望,往东北则是上谷、建州等军事要塞。可以说,右北平是从关内中原各处去往前线的必经之地了。

这么重要的位置,朝廷自然不敢掉以轻心,历年来一直都是有重将镇守的。而这次直接就委派名将李广以骁骑将军的身份兼领北平郡太守了。

马蹄踏碎夜幕,将军铁甲,戴月而归,长安来客却还未睡,正秉烛以待。

“小侯爷怎会知道老夫今夜就一定回来的呢?”

卸甲后的将军隐去了那种肃杀之气,在元召面前,布衣缓带,却更像是一个和蔼的老人,带了略微的好奇。

“因为,你是飞将军嘛!这几十里路,还不够放马一跃的呢。呵呵!”

已经等候良久的元召起身相迎,顺便把温好的醇酒一盏递给他解乏。

老李家从那位先祖李信起,就是忠贞为国的表率。当年赵国中了秦国的离间计,误杀李信,自毁长城,最终倾覆了社稷。而手绾重兵的李信宁愿含冤而死,也不肯叛国降敌,其忠烈可见一斑。

李广担任未央宫卫尉十余年,替老刘家看大门,对身为长公主的素汐自然熟悉的很,她既然来到右北平,得知消息的李广必然会第一时间接驾,更何况素汐还是这次行动的关键一环,不容有失呢。

“哈哈!你这小子啊,鬼精鬼精的,一肚子的名堂。不过这次倒是难为你了,肯千里迢迢的来到这里,却是难得。”

李广把盏中酒慢慢喝尽,带了回味的满足。

“老将军说的哪里话来!能够有机会为国为民出一点力气,小子却是义不容辞呢。”

长乐侯大义凛然,义正严辞!

“嗯,这话说的虽然夸大了十倍还不止,不过,看在你能为情义而舍弃安逸的份上,老夫就马马虎虎,算你还是个实诚的孩子好了啊!”

李广瞪起了眼睛,一副早就知道你是什么人的样子。这让元召有些无奈,难道本侯爷心中的爱国热情还会有假?呃,不过,要不是被那一家子的情义羁绊,自己是说什么也不会跑到这儿来的呢!

“呵呵!老将军星夜从前线返回,一路辛苦,公主车马劳顿,已经早先歇息了,小子先代为感谢!”

说完,拱手为礼,这次却神色很是认真。

“这点辛苦算得什么!比起小公主肯舍身为国的行为来,她完全当的起任何礼遇。对了,老夫陪你说了这半天废话,还不把给老夫带的东西拿出来?”

李广说完,指了指木案上,示意赶快别磨叽了马上交出来!

元召心底不禁暗乐,老将在长安未央宫的时候,显得木讷寡言。没想到到了军中,却是另一番开朗有趣的样子,看来,伴君如伴虎,言多必有失的道理他还是懂得的,也并不是毫无心机的人啊。

元召笑眯眯的从一边的革囊里一样样的掏出带来的东西,却是几壶烈酒,一柄剑,还有两副用狐皮制成的护腿。

灯火中,李广的眼睛亮了起来,不由分说先伸手摸过一壶酒来,拔去塞子,长吸一口酒香气,醇厚绵长,沁人肺腑。

“好酒!刚才喝的就是此酒吧?这次滋味却与从前你送的那些都不同,可是刚出的新酿?”

“老将军果然是此中行家!这是一种新配方所蒸馏的高粱酒,却是刚成品不久,这头一坛,小子就装在这几只酒壶里,带到这里来了呢。特意准备送给老将军,以壮声色!”

“妙极!正和老夫心意。就为了这几壶好酒,到时候老夫也要多射杀几个匈奴骑将,方不负小子的美意。”

李广却舍不得自己享用,珍惜的放在一边,吩咐侍从好好收起来,待到大捷之日,与全军将士庆功之用。

元召心中暗赞,名将风采,与士卒同甘共苦的品质果然不是虚言!

只见李广又把那剑仔细的看了看,手轻轻抚过剑身,摸到几个小小的铭文篆刻,脸色变得凝重。

“如果老夫所料不错的话,此剑就是大名鼎鼎的春秋名剑‘青戈'吧?”

“不错,据传此剑身铭文是铸剑大家欧冶子亲手所刻。‘青羽入怀,勾戈一带'!好像是说此剑的锋利,就是鸟儿的翎毛触到剑的锋芒,也会碎成飞羽。呵呵,却不知是真是假。”

元召随口说说,语带调侃。

李广用奇怪的眼神扫了他一眼,似乎是责怪他不识货的样子。随手从墙上的箭壶中拽下一支雕翎箭的尾羽,手指轻弹,飞羽飘在空中时,宝剑出鞘早已如电光闪过,但见碎玉如雪沫,落地一片白矣!

内外侍从校尉一片喝彩声。果然是神兵利器,世间罕有。

“老将军好剑法啊!呵呵,这剑却也是小子的一点心意,送给老将军,盼望着在两军阵上,齐齐咔嚓,砍菜切瓜!”

“什么乱七八糟的!小子啊,这宝贝可太重了,老夫受之有愧,你还是……。”

“哎,打住打住!一千多里路呢,我给你背来容易吗?难道再让我背回去啊?呃,还有这个,可是小子亲手给老将军你做的啊,北地风寒,夜深露重,去巡营什么的就护在腿上,也会暖和许多。”

“……这孩子,有心了……!”

血与火锤炼的刚硬也有了温暖的动容,猿臂善射的传奇将军使劲拍了拍面前矮小身躯的肩膀,没有说那个‘谢'字。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一章 朔风乍起 雷霆霹雳

梦里长安,黄沙塞北,多少柔肠缱绻。这一眼回眸,等了谁千年之久,曾许诺,免你忧苦,岁月几多……!

右北平的北门内附近有一座山丘,汉军在上面修筑了瞭望塔和刁斗,更有小小的箭楼,可以居高瞭望到很远的地方。

匈奴的游骑和斥候是不敢轻易靠近这座坚城的,因为那高处值守的都是汉军中的善射者,硬箭大黄弓,可是专门猎杀城外飞骑的利器。

这里历来都是军事禁地,平时是不允许闲杂人等靠近的。不过,今日有些例外,从长安来的小公主想登高看看北国风光,而骁骑将军已经答应了下来。

凭栏远眺,古城前一马平川,隐约可见几处战火残痕。更远处群山叠嶂,目极苍茫,风从北方来,似乎仍带了铁血气息。身临此境,不禁平添几丝惆怅。

元召侧头看了看少女的脸,见她眉目凝愁,容颜苍白,自从昨日到此后,笑容就没有再出现过,想必心中一定在反复思量明日之后的事吧?

“元……元哥儿,你说山的那边会是什么啊?”

素汐的手紧紧抓着面前的木栏,樱唇有微微的颤抖,在最信任的人身边,她心底对未来的迷茫和恐惧终于压抑不住。

“越过这崇山峻岭间的长城,北出雁门关,就是塞上草原,大漠风光了……。”

元召暗自叹息,他虽然心肠刚硬,却也能体会她此时的孤单无助是种什么滋味。

“还有……风沙、狼群和野蛮残暴的匈奴人,对不对?”

听不清是害怕还是埋怨的低语中,素汐公主垂下头去,一缕青丝遮住了颜面,再抬起来时,明眸含着的清泪,已是晶莹欲滴。

“呃,素汐,你不要多想了。心情好好放松,过几天就会没事的了啊!”

元召有些头疼,两世为人,最不擅长的就是哄女孩子开心了,尤其是被弄哭了的女孩子,虽然这不是他的原因造成的。

“是啊,会没事的,边境又可以安稳几日,朝廷又可以摆脱了运筹,父皇……父皇也可以暂时无忧了!我、我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这个身体本来就是属于刘氏皇家, 属于社稷的祭祀……嘤嘤嘤。”

她终究是豆蔻的年纪,从拜别长安到千里行来,虽然强忍着满腹的不甘与愤懑,可是心底的山呼海啸早已千百遍!明日之后,再无人可予诉说,怎不悲从中来!

在箭楼边刁斗里值守的将校都默默低下了头,他们虽然听不清楚两人的对话,但也猜的到这其中的情由。

“其实,大可不必伤心的。这次,嗯,也许不用去草原呢!”

仿佛有一道亮光划破了眼前的迷茫,素汐被吓住了一般,又似乎是没有反应过来他这话中的意思,呆呆的看着面前的少年有些发愣。

元召微微叹了口气,他终究没有忍住,说出了事实。

“你说什么?元哥儿,你再说一遍好不好?我没听清楚啊!”

素汐眼中含着泪,却充满了希翼的光芒。

“陛下这次的本意,并不是真的要你去草原和亲,只不过是一个幌子罢了。所以,你不要害怕的,也许过不了多久,我们就可以回长安了。”

元召附在她耳边轻声说着,素汐感到脖颈间痒痒的,脸上有些羞恼,但心底的喜悦慢慢一点一点开始聚集起来。

“你、你不是为了安慰我才这么说的吧?这是真的吗?”

少女紧紧抓住了他的胳膊,仿佛抓住了救命的稻草。

“没有骗你的,我说的都是真的了。你仔细想想看,你的父皇为什么派了大批的宫中高手跟随在你身边啊?就是怕你在这军中会出什么差错。他这么关心你,又怎么舍得去送给那些匈奴人呢!呵呵!”

元召有些无奈,这小妞什么时候胆子这么大了,守着这么多人拉拉扯扯的。

刚才只不过是一时情急,素汐这时也发现了自己的不雅,连忙放开了手臂,用丝帕拭去泪痕,借以掩饰窘态。

“可是,没有人去和亲,匈奴人会答应吗?那岂不是,他们又要来侵犯我们的边境了吗!”

听她说此,元召淡淡的笑了。

“汉、匈两国, 短时间内是不会和平相处的,所以无论和不和亲,都不会有多大的改变。而且,当今天子,也就是你的父皇好像已经下定了决心,要与匈奴人彻底的开战了。此次过后,可能就将会是一个全新的开始吧!”

“你是说,父皇和他的朝臣们真的已经决定要与匈奴人开战了?不用再忍受那些献赋、和亲的屈辱了吗?”

素汐的声音中带了兴奋,她越来越觉得元召对自己所说的可能都是真的!那么,自己就真的可以再次回到长安了耶!

“应该是吧,虽然现在想要打胜可能还会有些艰难,但只要朝廷下定决心,打败匈奴只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远方山峦重叠处,目力所及看不清楚的远方,有林鸟飞起盘悬在半空,西风从燕山而来,警讯自草原传至!

“终于来了……!”

元召喃喃自语,随着他手指处,箭楼上的所有人瞪大了眼睛,片刻之后,有数骑战马自山脚转出,急似飞羽流星,直奔城门而来!

这些都是常年在雁门关外游荡的汉军斥候,他们带回的最新消息是:匈奴单于亲自率领着迎接大汉公主的队伍,即将踏出草原,看方向是直趋雁门关左侧大道,共计近十万精锐铁骑!

几个时辰之后,各自接报的五军主将飞马而来,齐聚右北平将军府,召开了他们大战前的最后一次军事会议。

骁骑将军李广、材官将军韩安国、护军将军程不识、轻车将军公孙贺、屯官将军王恢五个人面色各异。有人摩拳擦掌,有人神色凝重,有人兴奋激动,更有人早已迫不及待!

其实细说起来,这五员汉将已经算是现在大汉军中最著名的将军了。

近二十年来,除了北疆与匈奴的局部战争外,天下已承平日久,新一代的年轻将领还并没有成长起来,而与窦婴那样,在平定七国之乱中大放光芒的老一辈将军们已经渐渐凋零老去,就算是当年最年轻的李广,现在也已经接近六旬了。

所以,朝廷迟迟下不了与匈奴人翻脸的决心,也与当前军中的尴尬局面有很大关系。青黄不接,没有一个能统率全局的帅才!

李广勇则勇矣,说起勇冠三军、飞骑斩将,他是当之无愧天下无双的猛将!但要说起统筹三军、调剂配合、协同作战……那就真是难为这位老将了。

而其余几位,却都是以善守而闻名的。他们曾经取得的战绩,立下的功劳,大多都是靠守坚城退强敌或者是诱敌歼灭而侥幸成功的。

这些将领的优劣,皇帝刘彻心里是很清楚的,在发出苦无大将的喟叹后,他也别无选择,管不了许多了。因为这次的机会太难得啊!他也不得不冒险一搏了。

这次“射天狼”行动,集结了三十余万精锐,占天下各地驻军的一半还多,可谓是汉军十多年来最大的一次动作了。

但是皇帝对军中的统属问题有些无奈,因为军中无帅才!

选出的资历不同、品行各异的这五位将军无论让谁做主将,别人都不会心服啊。

最后反复思量的结果就是 :兵分五路,各领一军。五路大军,各有各的任务。

以最勇的李广、程不识对匈奴当头迎击,以善守打埋伏的韩安国、王恢截击包抄,再以公孙贺四处接应。

战事推演之后,皇帝自认为只要匈奴人入了圈套,这样的布置绝对万无一失。

此时,听到匈奴单于终于起兵南来的消息,最兴奋的,无疑就是以大行令身份兼任一军主将的王恢了。

“诸位将军请看,这就是马邑城,而这是右北平西山谷,这是东岭……。”

王恢用手指点了几处,众人点头表示明白。将军府中的军略已经商讨了好一会儿了,都知道军情紧急,各人说话简洁明了,力求赶快商议完毕,好回去抓紧布置军机。

“根据斥候传回的情报,看来匈奴单于已经完全相信了我们派去的死间,所以才会出动了十万铁骑这么庞大的力量。所以我们原来的计划应该是可行的,不用做什么改变,按计而行就可以了。末将意见就是,让公主就等在这儿,放开雁门大道,让匈奴人直趋右北平来迎亲,想必这也正是他们求之不得的吧!哈哈!”

“不错,他们自以为得计,到这儿,也就是距离右北平还有五十里的时候,必定会转向去袭取马邑,岂不知西山谷与东岭这片中间地带却正是他们的丧身之地啊!到时候就任凭李将军与程将军二位大展神威了,左右夹击、迅雷不及掩耳之下,他们还有胆抵抗吗?”

韩安国接下王恢的话茬,也指点了几处,声音豪迈,众将相顾大笑。

“拿酒来!今日事,可以酒壮之!”

计议已定,李广心情大爽,终于又可以有大仗可打了。

中军官得令,拎着酒坛上来,把酒接连倒满五盏,五位将军各自端起来,一饮而尽。

多年军中同袍之谊,并肩杀敌之情,尽在一盏酒中尔!

至于疆场之上,刀箭无眼,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在挥手分别、束甲上马之后,就不再是他们去考虑的事矣!

帷帐之后,名叫元召的少年侯爷静静听完了他们计议的全过程,看着马背上那些义无反顾、疾驰而去的身影,无声的摸了摸身后的斑驳墙壁、秦砖汉瓦,这就是汉家风骨,一脉相承的勇气吧!

自此后,大漠黄沙,蔽空旌旗,朔风横绝刀光里,千乘万骑。

谁把天地为棋,星辰作子,覆手翻云,也不过儿戏。

谈笑间,势卷云疾,万里焦土,北国烟尘起!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二章 明日之后 同仇敌忾

当落日的余晖又笼罩了草原的时候,匈奴单于羿稚邪回首望了一眼身后,漫无边际的麾下勇士如海啸波涛,正一波接着一波汹涌向前!

人似猛虎,马赛蛟龙,千军万马,踏起的烟尘遮蔽了天日。

即将要踏出草原了,距此三十里就是汉匈两国交界的地方,而再往南百里即是大汉塞上门户~雁门关。

羿稚邪挥了挥马鞭,行进中的马上健儿在各自百夫长的带领下举刀致敬,如山如林,气势非凡!

草原景色如此壮美,战士勇敢无敌,得到长生天眷顾的匈奴人难道不应该拥有全天下最好的女人、财富和土地吗?

身边护卫的近百“飞火”勇士们,都是王庭特意挑选的其中高手,他们唯一的职责,就是保护大单于的安全,避免有一丁点的闪失。

羿稚邪又斜眼撇了撇在一边满脸卑微笑意的汉朝商人聂壹,心底不屑,暗自冷笑。

“聂先生,大军马上就要进入汉境了,但不知何时可传来马邑城内的消息呢?”

一路上小心翼翼伺候在侧的聂壹听到询问,连忙拱手答道:“大单于放心,聂某临行之际,早已与城中诸位同仁商议妥当,一旦大单于的铁骑越过雁门关,马邑城内就会立即准备发动,等到望见烟尘起处时 ,各家护卫们组成的队伍就会突袭汉衙杀掉汉官打开城门,迎接大单于的到来!至于守城的区区几千汉军,想来还经不起大单于麾下这千军万马的雷霆一击吧!呵呵。”

“好!哈哈哈,此次功成,你们聂家当为首功,本单于绝不会亏待!”

“我们北地的商人也愿意真诚效忠,这是大单于可汗赐予的荣幸!”

面对着马前谦恭的身影,羿稚邪哈哈大笑,派骁骑传令前锋左大都督,全速前进,今夜就在雁门关前扎营,也好让老是龟缩在城内的汉军好好看看匈奴铁骑的威风,吓破他们的胆子。

于是,在暮色四阖,薄雾轻拢的傍晚时分,雁门关城头上的守将刘恭友和冯德以及全副武装戒备的汉军,就看到了一幕壮观的场景。

灯火阑珊千万点,疑是星河落九天!

“匈奴人,越来越强大了,与这样的虎狼之邦为邻居,非我大汉之福啊!”

虽然早已经得到密令,命令雁门守军只管守好城池,放匈奴人过去,做壁上观就行,可是此时眼中所见,仍然不免让人忧心忡忡。

刘恭友三十多岁年纪,也算是皇室子弟了,只不过他们是高祖皇帝很远的旁系远枝,所以享受不到那些世袭罔替的特殊待遇,祖上余萌已尽,想要建功立业,就需要凭借自己的能力了。

想当初他也是长安纨绔子弟,走马行猎,少年意气,呼朋唤友也是其中的一员。只不过年长以后,折节进取,进入军中,来到了这北疆前线戍守,凭着一股狠劲儿,在与匈奴人的历次冲突中屡立战功,终于升到了雁门关主将的位置,这一呆就是五年有余了。

冯德是刘恭友的副将,两个人搭档很默契。他们都是与匈奴有着深仇大恨的人,这么多年来,有成千上百的同袍死在了匈奴人的弯刀下。就是因为有这个原因,曾经有好几次可以调离升迁的机会,但他们还是选择留了下来,因为,有许多的血债他们还没有与恶魔算完……。

“是啊!朝廷的当政者对他们一直姑息迁就,这些年,用无数中原百姓的血汗钱,给他们送去了粮食、布帛、各种生计所需的用品……养肥了他们的战马,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他们手中的刀子是越磨越亮了!”

冯德叹了口气,暮色中虽然看不清他的脸,但想来也是愤懑加嘲讽的多。

“肉食者鄙,不能远谋!两位先帝虽然都是明君,但身居朝廷高位者却没有勇气和胆略,对内手段还行,对外虏却总是畏手畏脚、瞻前顾后,致使匈奴坐大,才拖延成了今天的这种局面。冯将军,你看这次出动的这些匈奴主力,与我军相比战力如何?”

虽然凭自己的作战经验,心中早有定论,但刘恭友还是心有不甘地问了一句。

“如果是平地对阵,白刃冲杀,我军三倍兵力恐怕也不是匈奴骑兵的对手!”

冯德性情耿直,军伍老将从不会转弯抹角的掩饰,有一说一,打不过就是打不过。

城墙之上,从将军到士兵都沉默了下来,事实就是如此,只要与匈奴铁骑交过手的人,都知道这种差距有多大,这不是只凭了不怕死就能弥补的事实。

“苍天保佑!希望这次能够一战成功,大大挫去匈奴的锐气,也好让这边境百姓迎来一段安宁。”

许久之后,有人低低的发出这样的祈祷。

刘恭友没有与部下们再就这样的话题继续说下去,这样打击军心的事不说也罢。他又仔细的看了看距离自己驻守的城池不足二十里的匈奴联营,回头扫视了所有将士一眼。

“不管怎样,明日他们由此而入我汉境后,两国的战争,就算正式开始了!虽然我们接到的命令是坚守雁门,但该做的准备我们还是要做的。”

说到这里,他的语气转为严肃,所有部下站直了身子,听侯主将示下。

“全体雁门关将士听令,从今夜开始,人不卸甲、马不离鞍!斥候全部出动 ,密切关注匈奴人的动静。前方我军一旦取得大胜,匈奴败兵必然还会从此路退回草原,到那个时候,难道送到嘴边的肥肉,我们还能不吃吗?哈哈!”

刘恭友把大手一挥,事到如今,也只有把别的疑虑抛到脑后,只做胜利的准备了。

众将士齐声答应,要说痛打落水狗这样的事,那谁不想呢!何况是有机会痛打生死大仇的匈奴人。

夜幕终于降临,刘恭友又详细的检查了一遍城防,见没有什么漏洞,与冯德并肩顺马道向城下走去。

“刘将军可曾想过,一旦前方埋伏的五路大军失利,或者是匈奴单于没有中计……如果十万大军回攻雁门,到那时候我们将会面临一个什么样的局面呢?”

自己心中一直的疑虑蓦然被搭档说破,刘恭友停下了脚步,他没有回头,只是淡淡的说了八个字:“人在城在,城破人亡!”

风从城垛间吹过来,北国春晚,铁甲生寒!

右北平现在其实只是一座空城。除了少数护卫粮仓和把守城门的军卒外,所有的能战之士都已经随着他们的李将军去往西山谷中埋伏了。

现在占据着将军府的是从长安来的利安公主和她的羽林军护卫们。

这已经是素汐在这儿度过的第二个夜晚了。她与侍女琪儿都很不适应这北方的气候。

风沙扑面,干燥而且又冷,女孩子家裸露在外的皮肤皱巴巴,感觉难受得紧。

但让人感到惊奇的是,在听到她们的抱怨后,长乐侯仿佛早就料到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一般,从他那个一直驼在马背上的大革囊里,掏出一个小陶瓶递过来。

少女有些好奇的接过后,拔去木塞时,闻到一股略带清新的香气,却与从前灵芝送给她的香露水大为不同,却不知道这又是什么东西。

“如果再感觉皮肤不舒服的话,就抹一点这个好了,嗯,应该会缓解很多。”

虽然知道这少年总会有许多出人意料的新奇物件,但,这些女儿家的闺阁之物他竟然也做得出来,就不免让人有些匪夷所思了。

怀着一种异样的情绪,按照他说的方法把脸洗净后,从瓶中倒出少许在掌心,然后细细抹匀在脸和脖颈、手臂等部位,果然感觉滋润柔软,舒服了许多。

只是两个妞为什么用那种眼神看着自己啊?元召有些窘迫,不过就是用皂角等物做了点润肤膏而已嘛,这右北平的春季风沙可是出了名的厉害!呃,当然那是后世的北京城。不过,想来这地儿,千年之前也不会有多大区别的吧?所以,做点防护措施还是很有必要的。既然要春游嘛,就要装备齐全才是王道!呵呵!

素汐自然不会知道他的某些奇怪想法,眼角轻轻瞄过时,她觉得越来越看不透这名叫元召的少年了。

当夜更加深沉的时候,某座屋脊之上,元召淡淡看了看他最后指点了一次剑技的崔弘。崔弘这两月进步很大,应该是暗中下了苦功,自己教给他的东西都记得很牢靠,现在所欠缺的只是对敌实战的经验和火候而已。

“现在就动身去吧。匈奴的军队想来应该已经过了雁门关了,最多还有一天的时间……给你的任务只有一个,想办法混入匈奴人中,找到聂壹,跟随在他周围,无论发生什么事,最后要把他安全的带回来。嗯,怎么样?”

黑暗中,崔弘无声的笑了,他的牙齿很白,他的剑很锋利!如果可以的话,他很想尝尝匈奴人肉的滋味。

因为他曾经听师父有一次吟诵过几句词,有一句他感觉就是写给自己的,因此牢牢记在了心底。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而今,这个机会终于来了!

“谢谢师父!我一定会把聂先生一根头发也不少的带回来的。”

那个身负血海深仇的北疆少年,曾经自小逐猎为生,当亲人与村镇都消失在匈奴铁蹄弯刀之下的时候,只身逃亡路上,他咽下了血泪与毒誓。

而今,他终于又踏上这片曾经熟悉的土地。只是,已不再是当初任人宰割的少年,他有了一颗强大的心,还有一把名叫“无缺”的重剑!

仿佛感受到了他磅礴的杀意和气机,元召拍了拍崔弘的肩膀。

“想做的事,可以去做,但要适可而止。我可不希望自己辛苦教出来的弟子,因为莽撞而送命在万马军中。我要的是两个人都回来!”

听到他加重语气的最后一句话,崔弘低下头,答应了一个“嗯”字,转身欲行。

“哎,等等等等……记得别真去吃匈奴人的肉啊!否则以后怎么再一起吃饭了……。”

崔弘…………。

目送着那道身影几个纵越消失在黑夜中不见,元召长舒了一口气。大战在即,瞬息万变,今夜就是最后一个平静之夜了吧?而明日究竟如何,谁又能算得清呢!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三章 雁门关内 杀机乍现

北国大地终于从沉睡中醒来的时候,东方露出了鱼肚白。片刻后,即是朝霞万道、瑞霭千重的色彩!

三箭之地外的匈奴大营,已是马蹄如雷,人声鼎沸,其势直如黑云压城城欲摧,胡笳号角山色里!

雁门关,万里长城上的一道最重要关隘。两侧千山壁立,陡峭非凡,传说“南雁北归至此回”,可见其险峻异常。

在绵长的北疆防线上,这座春秋战国时赵武灵王首建的关城素来被称为“天下九塞,雁门为首”。

那位伟大的君王为了抵御来自北方草原的宿敌,破旧创新、胡服骑射,发动民役筑建了云中、雁门、代郡三关,派重将镇守,以备匈奴。自从那时候起,这儿便是中原戍边的最前沿。

当天光大亮,十万匈奴大军在雁门关前汹涌而过,终于完整的显露铁血峥嵘的时候。城墙之上,从将军到士卒尽皆面色凝重,静默无言。

强大与胜利不是朝臣们用嘴说出来的,在真正的实力面前,千般谋画也都只不过是纸上谈兵罢了。

星夜从后方赶来的汉廷使臣,被带到了羿稚邪的马前。匈奴单于傲慢的居高临下看着那位鸿胪寺官员讲完了迎接大汉公主的流程,只是挥了挥马鞭,示意知道了。然后就有“飞火”勇士把使臣连同他的随从带到后面,看管了起来。

已经箭在弦上,蓄势待发,现在匈奴勇士们唯一会接受的命令,就是长生天的召唤了!至于这些繁文缛节,哪里有刀剑来得爽利。

大军平安的度过雁门左道,那座坚城上如临大敌的汉军将卒没有射出一支羽箭,这让匈奴人的气焰更加嚣张。

“大单于,现在我们可是已经在汉朝的土地上了啊!哈哈,十万铁骑入汉境,这可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壮举。”

左贤王呼延都乃是单于王庭第一大部落的首领,他的声望居于各家王爷之首,此时这位如同铁塔般雄壮的草原汉子,前后望望一眼无尽得队伍,不由得甚是得意。

“是啊!从前也不过是轻骑突袭的多,毕竟两国还在表面上维持着和平局面,闹得太厉害了,面子上也不好看,到似乎是显得我们匈奴人得了好处还不罢休似的。”

旁边早有随行的王庭官员随声附和。

“先王们,对中原人还是太客气了!每年只不过区区那么少的供养,怎么能够满足勇士们的需求呢?既然如此,就怨不得我们自己来拿了。”

“大单于天纵英才,此刻大展兵威,正得其时啊!也好让那位南朝皇帝知道一下厉害,以后保管他会乖上许多。哈哈哈!”

“是啊是啊!大单于威武,草原勇士威武……!”

羿稚邪脸上挂了稳操胜劵的微笑,仿似一切尽在掌握中。听着部下们的吹捧,他又回头看了看一直没有说话的张中行。

“国师,在想何事啊?为何沉默不语?”

思路被打断,听到自家主子询问的这位汉人子弟有微微的犹豫,但终于还是说出了自己的疑虑。

“大单于及各位王爷,不知道有没有注意到先前那位汉朝使臣的神情。”

羿稚邪略微一愣,他先前却并没有注意到那位使臣长得什么样儿,甚至连他说了些什么都懒得去听。在他想来,这些现在有什么重要的!只要好好准备好厮杀就行了吧。

“国师有何发现?难道有什么不妥之处吗?”

虽然他信心满满,但也知道张中行素来细心,不会无的放矢的乱说什么,因此还是很认真的问了一句。

张中行把马的缰绳带了带,离得自家主子更近了一些,那匹马刚才有些跑偏了。

“面对着十万铁骑大举入塞这样的场面,汉使的脸上竟然很平静,没有什么惊慌失措的表现。这只能说明他们早已经知道了会出现此事……。”

说到这儿,他有些沉吟不语。

“若是只为此事,国师无需多虑,这几日草原上如此庞大的调动军队,那些暗中潜伏的汉朝探子们,想必早已传回消息了,他们早已预知此事,也不足为奇啊。”

羿稚邪并未多想,在他看来,铁箭弯刀、十万劲旅足以横绝天下,又何必顾虑许多!

“大单于有所不知,现在的汉廷虽然军力于我们相差甚远,但谋略之术却是故老相传,如果对方早已预知了我们的打算,有些事倒是不得不防啊!”

羿稚邪有些奇怪,自从踏上汉朝的土地,这位足智多谋的国师怎么变得胆小起来了。

“唉!国师如此婆婆妈妈的,倒是像极了那些中原人的做派,怕这怕那的!只是你好像忘了,这些年一直卑躬屈膝、恭恭敬敬的人可都是汉人,草原铁骑踏处,谁敢不服!难道这还不足以说明一切吗?”

早就素来看他不顺眼的耶律王带了嘲讽的语气,出言挑衅。

张中行以一介汉人书生的身份,在匈奴王庭受到两代单于王的信任,几乎是言听计从、优礼相待。

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他处在如此重要地位,不可能不介入各部落的权利相争中,因此,有人怀恨就在情理之中了。

对于部下的各怀心思,外表桀骜自大,其实极富心机的羿稚邪看得明明白白。相比较起这些王爷们,他其实更为信任张中行,因为,那是一条已经没有了退路的忠犬。

“好啦,不必再多说!速去问问,此地已到何方?”

羿稚邪皱了皱眉,截止了耶律王的话头。纵马驰上一处高坡,向远方打量一眼。但见平原百里,渺无人烟,过了雁门已经半日,却不知道是到了什么所在。

听到大单于询问,早有前锋探马回报,前方再有十余里,就到了武州塞了。而经过武州塞七八十里地,就是汉家北方重城右北平!

“传我号令,全军下马,在此地暂歇。让勇士们养足精神,吃饱喝足,下一站就看他们的了!”

大单于的军令,被“飞火”勇士们传向各军。每个领队的万夫长,喝令麾下把马喂饱,好好将养休息,准备到时冲锋,马力不会用竭。

匈奴人对自己的马都是很爱惜的,每当要上战场时,都会给它们带足掺杂了豆类的精料,有时宁愿自己没吃的,也要把它们喂得饱饱的,所以说他们骑战无敌,与爱惜马力也是有很大关系的。

羿稚邪即使贵为单于可汗,对此也不例外,命令侍从牵去座下宝马良驹,好好替它梳理解乏,喂足水草。

护卫们搭了个帐篷,支起一张小小的胡床,取出随身携带的牛羊肉、胡饼、马奶酒等吃食之物。羿稚邪招了招手,在眺望四周的张中行慢慢的走了过来。

“国师,来,与我一起将就吃些吧。下一顿饭,我们可就在马邑城里吃了。”

“大单于,不要如此乐观,情况有些不对劲儿啊!”

虽然穿着胡袍,但中年书生始终还是汉人的模样,心中因为仇恨而刻苦所学的韬略在胸,大仇未报之前也从不会忘却。

“国师,早就跟你说过,不要草木皆兵了。现在我们已经深入汉地,就不要想那么多了,还是多吃一些,好有力气,到时候那些财富你搬不动多少回来,可别怨我不给你赏赐啊,哈哈!”

见羿稚邪大口吃着匕首割就得肉块,谈笑风生,显然没把自己的话当回事儿。张中行略微有些急躁起来。

“主上,请让我好好把话说完!否则一旦铸成大错,万劫不复,悔之晚矣!”

“哦,国师此话怎讲?”

听到张中行改了他还是王子时的旧时称呼,羿稚邪看了看书生有些疾言厉色的样子,不禁脸色郑重起来,放下了手中的短刀,停止进食。

“早先时,我就感觉有些不对劲儿了。自从过雁门行进到此,也有将近百里的路程了。可是主上有没有发现,一路上我们并没有看到汉人的踪迹,而且越往这边走,越发不见人烟。这显然是不正常的!”

羿稚邪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他说的不正常是什么意思,有瞬间的发愣。

“也许……汉人远远看到我们的大军过处,都早就逃跑隐藏起来了吧?”

“此时却正是农家春耕的关键时候,依汉朝历代皇帝对农事的重视程度,各地官吏绝不可能会贻误农时的,这一耽误可就是半年颗粒无收了啊!”

“国师啊,那个,你说了这半天,本可汗却还是没有听明白,这汉人种不种地与我们这次奔袭马邑城有什么关系啊?”

羿稚邪是真的感觉一头雾水,不知道对面脸色变得越来越严峻的张中行到底想说什么。

“可是据我一路观察,这百里平原农地里,时有耕牛放于野外,农具抛弃田中,这说明什么?”

羿稚邪蓦然一惊,霍的站了起来,他好像也明白了些什么!

“国师!请明示教我!”

“耕牛、农具等物相对于中原的农人来说,就相当于他们维持生命所必须用具,怎么会随便就这样抛之于野外,成为无主之物呢?很明显,它们的主人是被迫匆忙离开的,匆忙到甚至连收拾起来的时间也没有。而能致使他们这样做的,就只有管辖的官吏了……!”

“那他们这样做,代表了什么意思?”

羿稚邪开始感觉到一种不祥之兆,仿佛草原上的孤狼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张中行看了看周围察觉情况有异而聚集过来的部落王们,脸色阴沉,一字一句的说道:“出现这种情况,只有两种解释。一是汉军早已察觉了我们的意图,提前做好了准备,坚壁清野,城池加固,让我们的计划落空!”

四周一片沉默,这是所有人不愿相信的事实,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十万大军劳师远征,耗费粮草,无功而返,两手空空的回去?那简直就会沦为草原上世代的笑柄了!更何况,这次抢不到东西,上半年的生计可怎么熬过去啊!

“那……还有一种可能是怎样的呢?”

不甘心的左贤王呼延都追问了一句。

张中行那双毫无感情的眼神从每一个人的脸上一一扫过,很冰冷。在这一刻,即便是平日里与他不和的耶律王等人也感觉到,这位书生模样的汉人身上散发出一种锐利无匹的气势,那是一种叫做“智慧”的东西!

“也许,汉军已经在这儿的某个地方设下了致命陷阱,正等着我们所有人跳进去……!”

正文 第一百二十四章 侵略如火 势卷云疾

聂壹今年已经三十六岁了,作为聂氏家族的长子,他自少年时候就挑起了重担,而今风雨兼程、行商天下已经近二十年矣!

作为一个商贾来说,如何让自己的付出获得最大利益,才是最应该去做的事。而作为一个炎黄后裔,当需要为这片生存的土地去做出一点事情的时候,他没有去计较其中的得失,自从允诺那位身为大行令的王恢之后,就毅然而然的来到了草原,来到了凶残的虎狼面前。

千金一诺,也不过生死而已!既然答应了的事,就去做完吧。先祖聂政的余烈尚存于同一血脉中,传承百年、燕赵慷慨。

只是心中终究还是存了小小的遗憾,走时匆忙,未曾来得及托付太多的后事,应该把自己还未成年的那个最小儿子托付与小侯爷照管的……。

等候良久,迟迟不见大军开动,聂壹吃完匈奴人送上的食物,转头看了看不远处那座临时搭起的帐篷,隐约可见那些部落首领们在商议着什么。

聂壹并未在意,见一时还没有继续行军的迹象,他便微闭了双眼,假寐休息片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几双穿了毡靴的脚踏在他面前的时候,聂壹猛的睁开眼醒了过来,心头一惊,只见是单于身边的“飞火”护卫们,手扶刀剑,在定定的看着他。

“奉大单于命令,要你立刻去帐内伺候问话!”

聂壹心中有些不安,疑惑地站起身来,跟随他们向那边走去。

周围并没有什么异常,骑兵们都在进食、休息、保养体力。一个刷马的小兵抬头看了那几个走向王帐的身影一眼,又继续低头干起活来。

羿稚邪脸色阴鸷的看着走进来的聂壹,手中一把刀翻来覆去,不知道在想什么。站立的各位王爷、大将也人人面色不善。

聂壹心中“咯噔”一声,察觉到一丝不妙。 连忙拱手施礼,满脸堆笑。

“尊贵的大单于,但不知唤小的来有何询问?”

羿稚邪低着头,没有理睬,依旧在慢慢的端详着那把刀。旁边传来阴沉的冷笑,聂壹不用去看,也知道一定是那位书生模样的国师在看着自己。

从最初接触的开始,这个人就让他心存忌惮,冷静、阴险、喜怒不形于色,如同一条隐藏的毒蛇,令人很不舒服。聂壹不由得暗自提起了全部精神。

“聂先生,草原大军已奔行至此,为何还不见马邑方向有什么动静呢?”

“国师大人,我们还没有过武州塞呢!距离马邑更是还有近百里之遥,未见大军踪迹,马邑城内接应之人又怎么敢贸然发动呢?”

“哦,事实果真如此吗?我看你还是说实话吧!是不是汉军早已有了防备?现在说还来得及。否则……哼哼!”

“绝非如此!大单于 、国师大人、各位王爷,此次商议献出马邑城,是我们这些不堪忍受汉官压迫的商户共同做出的决定。这可是冒着杀头抄家的大罪啊!大家行事唯恐不密,策划唯恐不周,又怎么会走漏一点消息呢?却不知道国师为何有此一问!”

没等张中行再说话,只听“玱啷”一声轻响,白刃出鞘,单于重重冷哼。

“好刀啊!可惜这次出征,它却还没有饮过人血,时时在鞘中作鸣,未免寂寥了些。聂壹,你想试试它的锋利吗?”

羿稚邪站起身来,挽刀于臂,目光冰冷,面色狰狞。

大帐内一片寂静,没有人怀疑,他下一刻不会把这个微胖的中原商人一刀劈成两瓣。

只有在这个时候,周围的这些部下们才意识到,这位主子可是曾经亲手把自己的父汗射成了刺猬的狠人!

名叫聂壹的男子淡淡的笑了,他迎着对方那双如鹰隼般锐利的眼睛,面不改色。

“大单于的刀,自然是绝世的宝刀。但我素来听闻草原上传诵,王者刀锋砍向的只会是敌人,对待朋友和友谊,从来不会露刃以对!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呢?”

羿稚邪眉梢动了动,神色略微放缓。

“当然如此!我们草原人生来善恶分明,朋友来了有烈酒,敌人来了有弯刀!从来都是铮铮铁汉,却不似你们汉人的狡诈多变。”

“好!既然大单于这么说,那我就放心了。您的宝刀再锋利,却也不会砍到聂某的头上!因为我们是朋友而不是敌人,我可是从马邑带着满满的诚意和倾城财富而来的。呵呵!”

聂壹边说着话,心底迅速的从头寻思一遍,实在想不出自己哪里露出了破绽,以致匈奴人起了疑心,当下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从容以对。

羿稚邪本来听了张中行的猜测,心中也已经是疑窦丛生,所以想先威吓一番探探虚实。但见这商人在自己巨大的威压面前,并没有什么慌张之色,反而很镇定,神情不似作伪。他先前的怀疑又有些动摇起来。尤其是听到巨大财富这几个字,心中的欲念驱使他又不禁怦然心动了。

人类的贪婪本性有时会决定很多事的走向,不管是帝王,还是长生天的宠儿,在向巨大利益前进的方向上,往往会失去本该理智的判断。

在这个天下大旱的春天,汉朝的皇帝如此,匈奴单于也不例外!

十万大军已经至此,终究还是不甘心就此半途而废呀。

羿稚邪扫视一眼,见周围的人如同自己一般,也都有些意动起来,遂摆了摆手,制止了又要上前盘问的张中行,示意他稍安勿躁。

“好!从现在开始,聂壹,你就随在我身边,不许远离,以备随时相问。左右,把他带下去吧!”

聂壹暗舒了一口气,知道已经暂时应付过去了。忙又躬身施了一礼,在护卫的带领下出去了。

“主上,为何不详加查问了?切勿轻信此人之言,还是要小心为妙啊!”

张中行见羿稚邪态度又有转变,复又近前劝谏,身在汉境,情报缺乏,他虽然也不确定自己先前的判断,但终究觉得心里有些不踏实。

“国师啊,我知道你素来谨慎,这本来没有错,但这次不同,如果瞻前顾后,过于小心了,又如何能够取得大功呢?”

“是啊是啊!就算有什么意外情况发生,凭了这十万铁骑精锐,试问有谁能挡得住我们?国师,你就不要再多说废话,动摇军心了。”

“大单于,别再耽搁了,马上下令吧,一鼓作气杀到马邑去……!”

“出发!出发!抢他娘的去!”

部下们也都纷纷嚷嚷起来,把担心抛到脑后,气氛重新高涨。

羿稚邪点了点头,把擦拭好的刀收入鞘中,重新披上羊毛大氅,就要准备下令再次出发。

“且慢!”

急迫的声音中带了清冷,张中行断喝了一声。

“大单于及各位王爷既然执意如此,中行也不再多言。只是在下承蒙主上多年相待之恩,今日不忍使主上深涉险境,我却还有一个法子试探一下汉军虚实,再行判断大军接下来的行止。听与不听,只在各位!”

众人汹汹中,有一人独醒,立于万军中,但却早已抛却汉家衣冠。

羿稚邪迟疑了一下,终于停下来脚步,回头看向这位南朝楚囚,北方国士……。

其实这次受朝廷所派,负责北上来联络和亲事宜的汉使,只是鸿胪寺的一个小官,他并不知道其中的许多详情。只不过是按照旧年公主和亲的故例,把各项流程走一遍罢了。

因此,带了两个随身的小吏,跟着匈奴大队人马沿来路返回时,名叫孙连的这位送亲使并不知道自己即将到来的命运。

听到大单于召见,孙连从使臣的马车上下来,抖了抖衣袍上的尘土,这一路行军的颠簸,坐车还不如骑马舒服呢。

“什么?大单于要先派匈奴迎亲使提前去公主驻毕处致敬!这……好是好 ,只是与礼制不合呀。”

孙连听完那位匈奴国师笑眯眯说出的要求后,有些摸不清头脑。

按照旧例,汉朝送亲的队伍都是一直把公主车驾直接护送到匈奴王庭的,双方的交接都是在草原上完成。这次已经是大大的例外了,匈奴单于竟然屈驾亲自来汉境迎接,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而且,现在又提出,要让左贤王领着先头部队先去右北平打前站,说是要去布置一个隆重的仪式,免得到时失了礼数,对大汉公主不恭!

“这、这位单于可汗也太客气了吧!难道我们汉廷的赫赫威仪已经让这些蛮夷如此敬服了吗?”大汉送亲使在心里暗自得意的嘀咕。

匈奴王庭自然是以单于大可汗为尊,单于以下传国官号分别为左右贤王、左右耶律王、左右大将、左右大都督、左右大当户,然后是军中的万夫长、千夫长、百夫长……等等。

现任左贤王呼延都素称匈奴第一勇将,三十多岁,正当壮年,弓马娴熟,手中兵刃是一杆镔铁狼牙槊,冲锋陷阵,有万夫不挡之勇!多年以来,死在他手底的汉家士卒也不知几许了。

此时呼延都策马而立在一个八千劲旅的骑兵阵列前 ,疾风吹乱灰熊皮大氅毛领,猎猎将旗翻卷,金盔下一张桀骜不驯的脸孔扫视了一眼马上的战士,挥槊斜指前方!

八千铁骑,在他的统领下将要去右北平走一遭了。用那位国师张中行的话说就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呼延都从心底里是不屑于这些弯弯绕的,他信奉的只是硬弓、烈马、狼牙槊!管他前面遇到的是什么敌人呢,横扫千军那多痛快啊!

“听说汉朝那位飞将军最近又镇守右北平了……如果这次能与他交手一搏,捎带着取了此人首级,倒还不虚此行!”

千骑卷过武州塞外的旷野时,左贤王呼延都心底涌起的是烈焰豪情!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五章 千骑飞过 万箭难发

距离右北平大约四五十里之外的西山谷是一片朝阳的斜坡,这里地形复杂,沟壑交错,是设伏藏兵的绝佳地带。

春天的阳光很温暖,人身上被晒得暖洋洋的,非常舒服。虽然已经连续几日没有卸甲了,但将士们的精神都显得很高涨,没有丝毫的懈怠。

从这里居高临下的看下去,自北边儿而来的大道平原尽收眼底。隐蔽在高处瞭望的兵士们精神高度集中,唯恐眨眼之间错过了什么战机。

这片山坡的最有利地带上,埋伏着两万静静待命的弓箭手,都是挑选的军中善射者,强弓在手,每人满满的两壶羽箭,他们的任务是对匈奴骑兵发起第一轮打击,到时候万箭如雨,相信片刻间就会让匈奴死伤惨重。

而在另一边,两万余从全军集结而来的骑兵队伍,就是大汉帝国全部的骑战家底。这个没有办法,缺少战马,不是短时间内就能解决的,这已经是大汉开国至今,所动用的最多一次骑兵力量了。

此时,所有人都在默默等待着,等待着大战的到来。因为,根据行程推测,就在今天,匈奴人的队伍就快要到来了!

已经秘密潜伏在此将近十天了,最后的时刻终于到来,眼看猎物就要入网,大功即将告成,怎不令人心神激荡呢!

“想必东岭侧翼的程不识,也已经做好战前准备了吧……。”

巨大的石岩后,李广盘膝而坐,闭目养神,心里在暗暗的盘算。

与草原匈奴打了这么多年的仗,从来都是被动防御,白登山被困的阴影一直笼罩在汉廷的上空,成为高祖皇帝历代子孙们的难言之殇。

纳币献赋、公主和亲、开放边市低价供应草原商品、隔三差五的烧杀劫掠……!种种屈辱、斑斑血泪。

身为帝国的将军,空有赫赫威名又有什么用?神箭寂寞,白发渐生,外虏不平,何来之勇!

好在,自己赶上了最后的这次机会,年轻的天子终于有所作为,要对匈奴人正式宣战了。

秦时明月,汉时雄关,百年宿敌,又一次大规模的对阵即在眼前。但愿这一次,是胡马的铁蹄最后一次踏过阴山!

又一阵山谷的风卷过,拂动了垂落的灰白发际,老将蓦然睁开眼睛,横担膝间的“青戈”剑已握在手中。

李广虽已年过五旬,但耳聪目明,不输少年,起身跃上马背,极目远望时,但见极北遥远处,有漫漫沙尘形成的黄云,弥漫在半空,蔓延而来!

身为大将者,望云观气,乃是“六韬”首备。虽然平地之上还看不到任何踪影,也听不到什么动静,但李广一眼就可判断出,有大队骑兵自北方而来了!

“启禀将军,是匈奴骑兵,匈奴人到了!”

不等他下令,早有高处瞭望的士卒飞奔而至,大声禀报军情。

“好!即刻传令各军,进入临战状态,听中军号令,准备杀敌!”

李广一声令下,早已枕戈待旦多日的汉军,立刻振奋起来。刀出鞘,弦上弓,枪戟如林,勒马提缰,人人做好了厮杀准备,空气凝固,一触待发!

那兵马来势很快,也不过片刻的功夫,已经隐约看清队伍的形状。看方向却是奔东岭那一侧程不识的人马设伏地带所去了。

“不对劲儿啊!怎么才这么少的人马?”

李广心中起疑,隐隐感觉有些不妥。随着对方越来越近,此时居高临下已看的明白,虽然马匹奔驰,踏起的烟尘看似磅礴,但实际上队伍人数并不多,也就一个万人队的样子。

“禀报将军,斥候来报,来犯之敌止此一部,后面并没有其余的匈奴大队跟随。请将军定夺!”

随着那队骑兵逐渐踏入友军埋伏之地,沿途暗藏的军中斥候们已经陆续传回了情报,确认了这个消息。

“将军,程将军那边怎么还不发动啊!我们怎么办?打还是不打?”部将们围拢过来纷纷请示。

“速去探知这股骑兵欲去往何处?意欲何为!”

李广看了看属下一张张焦急的面庞,一面吩咐探马去探知详细,一面心中在飞快的掂量,军机如火,稍纵即逝!到底打还是不打呢?

真是计划不如变化快!给匈奴单于准备好的一桌大菜,却先来了个不速之客。

匈奴人太狡猾了,这显然只是他们的先头部队,难道这是派来探听虚实的?

李广素知程不识用兵谨慎,像这种情况,他肯定不会轻举妄动的,一定是思虑再三,通盘全局着想,所以才任凭敌骑从眼皮子底下过去,而至今一点动静都没有的。

他与几个副将略一商议,决定己部也不要贪功,去打草惊蛇了,还是以大局为重,先放过他们去,料想到时候击溃了后续的单于大部,这一股深入汉境的匈奴骑兵也逃不回去。

眼见东西两军埋伏的山坡下烟尘滚滚,八千飞骑汹涌而过,李广摸了摸手边的大黄弓,惋惜的叹了口气。正要吩咐多派斥候跟踪,牢牢盯住这支骑军的去向时,只见一骑探马飞奔而至,马上骑士来不及等马停住,直接离蹬翻身落地,踉跄了几步,扑倒在李广和诸位部将面前。

“将军,大事不好,情况有变!”

此人却是汉军斥候的一名伍长,显然是赶急路奔回来的,只说的这一句,已是累的委顿在地,咳嗽不止,说不出话来。

李广心中一沉,却不忙着追问。急忙令人给他递上水囊,示意他莫慌。众人素知他爱兵如子,却都习以为常,不以为异。

那伍长眼中感激,仰头灌了几口清水,缓过一口气儿来。

“据沿途探马急报传回来的消息,单于大军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突然改变了主意。此时就停驻在了武州塞以北十里的地方,六军不发,而只派了左贤王部,带了送亲的汉使,说是直奔右北平去了。将军……请将军定夺!”

什么!这股骑兵的目标竟然不是马邑而是右北平?众将不由大吃一惊。

“可曾详细探听此行目的为何?”

李广神色不变,继续问到。作为大将,身经百战 ,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刀剑加身也不过尔尔。

“其具体计议甚为机密,兄弟们没有探听出来,只说是派这支迎亲队伍去到公主驻地,提前做安排的。其余的,不得而知。”

李广点了点头,让他下去好好休息。那伍长行礼毕,自去了。

“将军,要不要立即抽派军队,赶回右北平去?”

副将张晋拱手请示,语气焦急。其余人也是一脸担忧的神情。

李广脸色也有些凝重,他不相信匈奴单于会派这区区的八千骑兵去攻打坚城,那是去送死!

更何况,自从他出兵以后,就严令守城部将对全城进行了军事管制,城门定时开放,进出严加盘查,就是怕在这期间,因为城内兵力空虚而出什么意外。

只不过,听到这个消息后,担心也是有的。匈奴左贤王呼延都素称骁勇难敌,李广虽然没有和他交过手,但对他的名声和战绩也是知之甚详。

由这样的人物,领着一群虎狼之师,兵临空城之下,难免会发生出乎意料之外的危险啊!

随着匈奴人又开始南侵,右北平在这几年来的位置越发重要,已经成了整个北疆前线的大本营。粮草仓库,器械堆积,云中、雁门、上谷、代郡等最前线的物资供给都是从此地转运的,一旦右北平有什么闪失,那后果不堪设想……!

现在,城中大部精锐已经都随着来到了西山谷中埋伏,守城驻军也就还有千人左右,力量太薄弱了。

何况,公主车驾正驻毕城内将军府……。

老将来回走了几步,心中委实有些决断不下。五六位部将也意见不一,有的主张立即组织一部精锐回援,以备不测。有的力主按兵不动,以防打草惊蛇,坏了大计。

“都不要再争论了,我的意见还是先不要动了,此次行动是当今天子即位以来做出的最重要决定,目标是单于羿稚邪!五路大军一起行动,我们自当以大局为重,不容有失!”

李广终于下定了决心。见主将已经定议,其余人各自拱手应诺。

很明显,在当前形势下,这也是最明智的选择了。

要知道,为了天衣无缝,毫无破绽,以免被匈奴人的细作发现,五路大军三十余万人马在半个月前就开始于各自选定的地域设伏了,一切都是在秘密中进行的。

如今,这么多天等待的辛苦,眼看差最后一点就能成功了。如果在这时候,再调动埋伏好的军队,打乱了原先的部署不说,一旦因此泄露了天机,被匈奴的暗哨探马得知,到了嘴边的鱼儿脱钩遁逃,那可真是全盘皆输,功败垂成了。

到时候不用天子怪罪、朝廷责罚,领军主将自己恐怕就无颜面对天下,唯有伏剑自裁谢罪了!

“但愿城内守军能严格按照临行前给他们的命令行事,坚守城池,就任凭那左贤王在城下折腾吧。待到这边大捷,挟得胜之威,再回头去收拾他们!”

这个突如其来的意外,终究还是给李广心头蒙上了一层阴影,望着远山重叠处关城的方向,白发老将,忧心忡忡。

右北平留守的偏将名叫关喜,人如其名,二十多岁年纪,长了一张娃娃脸,说话带笑,果然十分讨人喜欢。

对于自己不能随大军出动而是留守城中,关喜心中是有着小小怨念的。别看他平时笑起来像个孩子,披甲上马冲锋起来却是有一股狠劲儿,否则也不会这么年轻就做了偏将。

午后的时光有些悠闲,此时他正在将军府中,满脸兴奋地向那位随公主车驾而来的小侯爷打听长安风物。关喜是土生土长的边城本地人,从来没有去过中原内地,见惯了塞上风沙与战火,这会儿听面前的这个少年说起那些繁华盛景新奇物件儿,却是满心的艳羡。要是有一天自己立下大功,升了官,可要去京城好好见识见识!

又美滋滋的喝了一口元召送给他的好酒,正要再开口询问一下未央宫大殿的雄伟之处,忽然有守城校尉急吼吼的奔了进来。

“关喜将军,不好了,快去城头看看吧!城外游骑急报,有匈奴骑兵近万人直奔我们来了,离此已不过二十里啦!”

什么!手中酒壶怦然落地,关喜大惊失色,站起身来。却没有注意到,对面的少年眼底闪过异样的光芒……。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六章 空城妙计 兵法传奇

大汉利安公主车驾从长安启程时,随行护驾的有三百羽林军精骑,这也是汉家历来规定的制度。

为首的羽林校尉名叫曹襄,也不过二十岁出头的年纪,生的细腰乍背,面如冠玉,配上羽林军的红袍白羽,束甲合身,却是一位英俊的青年将军。

能够入选大汉禁军,戍守未央宫的,家世、品行、相貌要求极严,自然大多都是勋贵之后、功臣之家子弟居多,最起码也是良家子出身。

特殊的身份和成长经历,逐渐养成的是心高气傲、目空一切的习惯。

曾有古风半阙无比贴切的描画尽了这些长安子弟的浮华纵侠生活:

少年侠气,结交五都雄。肝胆洞,毛发耸。立谈中,死生同,一诺千金重。推翘勇,矜豪纵,轻盖拥,联飞倥,斗城东。轰饮酒垆,春色浮寒瓮,吸海垂虹!闲呼鹰簇犬,白羽摘雕弓,狡穴俄空,乐匆匆……。

也就是说,这些人都是从走马游猎任侠使气的阶段过来的,那心劲儿可不是一般的高!

曹襄更是这其中的佼佼者。说起他的父亲,知之者不多,不过就是普通的袭爵侯爷,任了个散官闲职,碌碌一生,早早地就死去了。

但要说起他的曾祖父,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正是大名鼎鼎的平阳侯曹参。“萧规曹随”的典故说的就是他家的这位先祖了。

曹参以辅佐高祖皇帝开国之功,赐封万户侯,先后出将入相,功勋卓著,深得刘皇汉室信任。再加上此人处世圆滑,通晓明哲保身的道理,懂先机,知进退,因此余荫福佑后人,使平阳侯这一系成为汉兴以来硕果仅存的几大勋臣世家之一。

曹襄也算是曹家的千里驹了,以嫡长子的身份承袭了平阳侯的爵位,宿卫禁宫。青年锐气,自小也曾苦练过弓马刀箭,十八般兵刃尽皆娴熟。

这是他第一次独自领兵出外执行任务,虽然只有区区三百骑,但他的心情却仍是很激动。因为,此行的目的地是北疆!战火、流箭、匈奴、生死……。

就如同世间的每个少年,都有闯荡世界的梦想一样。学成武艺在身的男儿,如果没有经受过战场的洗礼与考验,那总是一种遗憾!

在他北上这一路的设想中,虽然这只是一次简单的护送任务,但一定会与真正的匈奴铁骑会面的,如果……能找机会与他们发生点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最好有那么一两个不长眼的匈奴人,被自己杀上一杀,呵呵!那回到长安,在昔日的同伴面前才有的显摆不是!

可是,现实让他有些郁闷。千里北上,一路的枯燥乏味不说,到了右北平这么多天了,就只是每天在安歇的地方静静的待着,哪儿也不能去。

曹襄倒是想领着一帮兄弟出去搞点儿事情,可是那天李广匆忙回城又离去的时候,特意吩咐过他们这三百羽林军好好在这右北平随护公主,不可轻举妄动,否则军法从事!

唉!这李老将军虽然身在前线,但还挂着未央宫卫尉的名头儿呢,是他们羽林军多年的主将,他的命令敢不听吗?没办法,只能继续的等着吧。

有一条小道消息已经在兄弟们中间悄悄流传,说这次皇帝真正的意图根本不是和亲,而是要诱伏单于!听说前面马上要打大仗了,也许几天以后,他们这一群人在城里歇息够了,也就差不多可以回转长安了。

当曹襄和他的羽林军兄弟们在将军府的驻扎处谈论起此事时,虽然尚不知道真假,但心中的不爽快总是有些的。

好不容易来一次,不要说和匈奴人交手了,就连他们的毛儿都没见到一根,倒是吃了一嘴的沙子。

就在他们意兴阑珊,满嘴抱怨的时候,消息就突然来了!

什么什么?有匈奴骑兵跑到右北平来了?这可真是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啊!那还等什么,兄弟们披甲上马,抄家伙上啊!

巨大的兴奋感使这些只随着皇帝在上林苑打过猎的家伙激动起来,人人手脚麻利,披好了铠甲,束上大红的战袍,带上白羽头盔,刀箭齐全,跨上战马,威风凛凛的集合在了将军府的门前。

元召带了卫青等人出来时,正好看到了这一幕,他面无表情,没有理会他们。

这群心高气傲的家伙,和后世的那些某某二代们没有什么区别,今天的事一点都指不上他们,他们不来添乱就烧高香了。

留守偏将关喜早已经急匆匆的去城头观望敌情,布置守备去了。也不怨他惊慌失措,因为,现在右北平内的守城兵马不到千人!

“事情变得有些麻烦了哦……。”元召暗自思量。

他最担心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很明显,计划有变,不管匈奴人是怎样察觉的,大军未至,而只派轻骑前来,一定没有什么好事啊!

匈奴单于既然已经起了疑心,这次……恐怕终究还是功败垂成的多。

此时,将军府中的所有人都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名叫谢九的大内总管,面色阴沉的聚集起了那三十名“西凤卫”侍从,把公主所在的住处严密的警戒了起来。无论发生什么,保护好利安公主的人身安全,是他们唯一的职责。

“长乐侯,意欲何往?”

谢九已经挎上了刀,而且所有的三十名侍从都是统一制式的刀。他们的刀都是皇家所赐,效忠的也只是皇家。在这儿,三十一把刀,效忠的就只有一个人~利安公主!

“匈奴人马上就来了,我们去城头看看。”

元召停下了脚步,他身后跟着的是卫青和那十名骁骑营兄弟。

“刀箭无眼,你……年纪终究小了些,城头总是有危险的,还是与公主待在将军府中为妙。”

谢九那张呆板严峻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话语中却流露出一丝暖意。

元召对他露出一个笑脸,又瞄了一眼那边大门外已经上马开拔的羽林军们。

“那帮家伙既然都已经去了,我们就跟在后面看看匈奴人长什么样子嘛,万一动起手来,帮着扔块砖头也是好的。哈哈!嗯,老谢,谢谢你的好意,你们只要保护好公主就好了。”

谢九见他如此说,也不再相劝,拱了拱手转身而去,大声呼喝所有人去把守好将军府的各处,以防在混乱中发生什么意外。

元召蓦然直觉一抹淡绿色在眼角掠过,凝目去看时,只见台阶之上,厅门一侧,素汐正站在那儿,满脸担忧的向这边张望……。

这会儿,四面城门早已被紧紧的关闭了起来。街道上有兵卒开始戒严,城里的居民、流贩、闲杂人等都被勒令回屋好好待着。

好在北疆的这些边城,屡经战火,常年居住于此的人早已习惯了这些事,因此并没有出现什么混乱的情况。

他们这一行十余人纵马奔到西城门,下马步行沿马道登上城楼,与守城军士打过招呼,极目远望时,只见西北方向烟尘大起,马蹄踏在地面的声音,如同闷雷一般隐隐传来。

“看这阵势,怕不有万骑之多!烟尘之中夹杂杀气,恐怕是来者不善啊!”

卫青喃喃说完,却见元召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自己,不由得有些尴尬。

“呃,这些都是从你送我的那些兵书里学来的,却不知说的准不准。纸上谈兵,你可不要见笑。”

元召竖了竖拇指,表示佩服。这就是天生将才啊!这素质真不是吹的。还没开始正式带兵实战过呢,就已经学会了望云观气之术了。

“在这个时候,有大队骑兵跑到这儿来了……且看看吧 ,事情有些不妙啊!”

元召并没有掩饰自己的担心。这可不是江湖厮杀,更不是那些帮派草莽可比,万军之中,就算个人有再大的能为,也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他还没有自负到那种疯狂的程度!

城中的守军本来就不多,再分出一部分在城内各处维持秩序,看管库房辎重等紧要处,剩下也就六七百人,分散守护在这四面偌大的城墙上,显得稀稀拉拉的。

副将关喜的一张喜庆脸,现在彻底变成了哭丧脸,与几个带兵校尉来回奔跑着,声嘶力竭的命令士卒们整理好守城器械,准备迎敌。

关喜现在想哭的心都有了,他从来就没有过独当一面的经验,现在这么一副天大的担子突然压在了他的肩上……这、这要是在自己手上丢了这座重城,那后果,他连想都不敢去想!

看到城头上有些混乱的场面,元召皱了皱眉。这个样子如果被匈奴人看到,本来没有攻城的打算,恐怕也会改变主意来强攻城池了。

看远处马匹来势,大概用不了小半个时辰就会到城下了。既然一时半会儿人手就这么多,就别再到处乱安排了,赶快把全部旌旗插遍城墙,金鼓匿迹,所有兵士隐于旗后,只主要将官留在箭楼上观察敌情、随机应变即可,这就叫“避实若虚、空往实来”!

听元召三言两语如此这般吩咐一番,名叫关喜的留守小将目瞪口呆,这、这样干能行吗?

他略一犹豫,刚要开口表达自己的疑惑,抬头时却正遇上这位小侯爷的一双眼睛,不由莫名的打了一个冷颤。

深如寒潭,无限威严,带着不容抗拒的巨大压迫感!

这还是一个时辰前在将军府与自己谈笑风生的那个少年吗?!

想起骁骑将军对这位长安来的长乐侯的看重,又听到耳边马蹄声越发清晰可闻,关喜咬了咬牙,拱手领命,催促所有守军赶快按照长乐侯的命令执行!

“小侯爷,此举莫非是凭借有利地形,隐藏己方真正实力,迷惑对方,使敌人摸不清虚实的计策吗?但不知计出何处,可有战例?”

卫青本着不耻下问的态度,认真的拱了拱手,脸色郑重的问到。旁边的十余人也伸长了脖子,有些不明所以。

“呃,这个嘛就叫做‘空城计'。虚者虚之,疑中生疑;刚柔之际,奇而复奇!曾听闻有人凭借自己的威名,城头抚琴一曲,以一座空城退却了十万强敌……只是不知道今日来的是不是一只同样瞎眼的家雀呢!呵呵。”

城头所有人都听得心驰神往,胸怀激荡!这世上竟然还有如此人物?

“我正在城楼观山景,耳听得城外乱纷纷。旌旗招展空翻影,却原来是匈奴发来的兵……。”

在一种此前从未曾听到过的悠扬婉转清唱声调中,众人眼中但见名叫元召的少年侯爷,悠闲的调试着手中那把奇怪的杀人器械,一支一支的扣好了九支弩箭。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七章 先声夺人 索命追魂

匈奴左贤王呼延都是个有野心的人。但他的野心不是做草原可汗,更不是财宝美人。

引十万精骑,横绝天下,鏖兵斩将,所向无敌!这才是他的梦想。

草原虽然辽阔,但似乎还不够承载他的雄心,放眼天下,也只有南边这个邻居的广袤土地才能够尽情的纵马了。

这次突袭马邑的行动,呼延都和他的部骑是从遥远的草原西边赶回来的。就在年前,他统领着一万铁骑屠灭了祁连山下的大月氏国,拥有二十万军队的这个邻国没有经受住这雷霆一击,剩余残部被迫举国西迁,让出了那片水草丰美之地。

而今,这位事实上的西部草原之王在大单于的召唤下又来到了这里。如果再能扬威与此间的战场,那他纵横四方的梦想就会一步一步实现了!

万马奔腾的滚滚洪流中,平原、山丘、密林、河谷不住闪过,又远远的抛在身后。“只是来试探虚实吗?哼哼!”

想起临行前那位国师叮嘱的话,左贤王嘴角敛过一丝冷笑。自己行事还用得着别人吩咐?带的人马虽然不多,但也足以做许多事了!

在他想来,此行无非就是有两个结果而已。第一 ,如果真是如张中行所料,汉军已经在匈奴大军前进的路上设下伏兵的话,那么李广应该会率领精兵坐镇指挥,而右北平就必然只剩了一座空城了。若果真如此,那大好的机会可就来了!

此行虽然没有带得什么大型的攻城器械,但在兵力占据绝大优势的情况下,以强弓压制住城头守军,再以重甲巨木强行破开城门,想来也不是办不到的事。

如果这次自己凭借这区区一部的兵力就破开了右北平,那这个功劳就大了去了!这可不是小小的马邑城所能相比的。

再有一个可能,就是汉人根本就没有发觉单于此行的意图,那自己的任务就有些乏味了。 不过就是强迫他们交出公主,然后飞马传讯给单于本部,大军继续按原来计划奔袭马邑,到时候人财兼得,凯旋而归。

呼延都正思量间,猛然抬头,已经能看清远处的城墙了。他挥手以狼牙槊为号令,大军慢慢的在离城两箭之地外停了下来。

此时过午不久,阳光很好,视线清晰,很奇怪,他第一时间就感觉有点儿不对劲儿。

只见前方那座大城,城门洞开,有四五个守城的兵卒在懒洋洋的晒着太阳。城门内外却静悄悄的,并没有行人来往。

呼延都稳住了战马,心里有些起疑,按理说看到大军突然杀到,汉军应该惊慌失措,严守戒备才对,怎么会一点儿异常的样子也没有呢?

等到他凝目仔细端详城头时,却见箭楼上有少许人在向这边指指点点。而绵延的城墙上旌旗密布,旗脚下隐隐露出甲胄兵器的踪影。

“有诈!这绝对又是汉人的诡计!”呼延都心中一动。。

他虽然素称勇将,但并不是有勇无谋之辈。相反,在看似粗鲁的容貌下却藏着缜密的心思。

对方可是素有“飞将军”美誉的名将李广!呼延都不相信他治军会松懈到这种地步。大敌当前,兵临城下,而对方一点儿防备都没有,这样的事说出去没人会相信。

“难道是李广设下了陷阱,想诱骗本王进入城中……?”他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自以为识破了对方诡计,不禁暗自冷笑,就这点伎俩,简直是浪得虚名,枉自称为名将!

“不过,李广本人到底在不在这城上呢?”这不仅是单于吩咐来确定的一件事,更是自己内心的某个想法,他很想会一会这位享有大名的汉朝勇将,一决高下!

而现在的右北平城楼上下却是另一番情况。当隐雷终于静止,马蹄扬起的烟尘散去,城上所有人都看清了来犯之敌的模样。

这是真正的铁血之师,皮甲与箭翎上的血迹还残留着斑斑,杀戮的气息似乎隔了这么远也能感受的到,一种凌厉之意使人胆寒。

曹襄艰难的咽了口唾沫,回头看了看其余的羽林军兄弟,发现他们的脸色也与自己一般,并不好看。

他们中的大多数并没有真正的杀过人,想象中的战场与敌人一旦真实地呈现在面前,才发现自己原来还并不够勇敢。对面的匈奴骑兵与从前打过的猎物不同,虽然隔得远看不太清楚他们的面目,但光是连人带马表现出的那种彪悍劲儿,就足以令人打怵了。

而守城小将关喜也比他们好不到哪里去,还是春寒料峭的天气里,已经是紧张的冷汗都出来了。他也曾射杀过匈奴游骑,因此倒不是害怕了对方的气势,那最多也就只不过一个死而已。

现在让他无比懊悔加担心的是,自己在一刻钟前,为什么就一时鬼迷心窍的答应了面前这位小侯爷的话,下令把西城门给打开了!

这上万铁骑要是纵马一冲,那可就全完了!别说守城的这些人性命不保,对整座城来说都会是一场浩劫!匈奴人到底有多凶残,还有比他们这些与之常年打交道的边军更清楚的吗?

只是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他又看了看身边神情镇定的那位少年,不由得在心里把满天神佛拜了个遍 ,祈求真如同小侯爷说的那般,把这些匈奴人都变成瞎眼的家雀吧!

元召把城墙上众人表现尽收眼底,暗自叹息,与匈奴人比起来,汉军所差的不仅仅是战马、武器的不如,更重要的是缺少一种面对强敌敢于亮剑的气概啊!

不过,随着卫青而来的骁骑营十几位兄弟还不错,包括张骞在内,虽然也是神情凝重,但却人人带了慷慨赴难之色,并没有表现出一点儿害怕。

“苏建、周霸、韩悦、张次公、李望、公孙戎奴……。”

元召默默的记住了这几个名字。又俯首瞧了瞧下面城门边这几个自告奋勇扮作守卒的人,有一点微微的动容,他们完全是出于对自己的信任才主动接下了这个安排。明知凶险,慷慨去之,可谓勇者!

忽然,苍凉的牛角号音开始在匈奴骑兵阵中响起,先是一个吹响,然后两个、三个……直至千百相合!

草原上历代相传的乐器最主要的有两种,就是胡笳与牛角号。胡笳用来抒发情感、 寓音达意。而牛角号的作用除了祭奠、迎宾、庆祝等之外,就是当做冲锋的号角了!

匈奴人这是要开始进攻了!!!

城墙上下听到这震慑人心的号角响起,人人面如土色。连元召也不禁心中一愣,难道自己判断错误,领兵前来的真是个只管冲杀的愣头青?那又当如何应对呢……?

还没等这边有所反应呢,一通号角吹罢,匈奴大队却并未见冲锋的迹象。只见一骑战马离阵而出,直奔城下而来。

“呔!城上汉人听着,大匈奴左贤王到此,速叫你们主将李广出来搭话!”

来的骑将是一名百夫长,手执弯刀,耀武扬威,在护城河外空地上甚是嚣张。

“小侯爷,现在怎么办?将军不在城中啊,我看还是赶快关城门据守吧!”

见匈奴人暂时没有进攻的意图,关喜擦了擦脸上的冷汗,心有余悸。

“小关将军,如果有不明意图的敌人闯到城下警戒范围之内的话,按照大汉临阵军律该如何处置呢?”

元召没有理会他的紧张,而是语气淡然地问了一句。

“格杀勿论!这是军中的严令。”

虽然不知道他问这话是什么意思,但关喜还是如实回答。

话音刚落,在众人的眼角余光中,那位小侯爷也不过是略微的抬了抬手,一声轻响,伴随着数声惊呼,有寒光犹如闪电般掠过箭垛,飞掣而去!

能在这样的骑兵劲旅中做到百夫长的位置,自然也是一条草原上骁勇的汉子,只是这位百夫长做梦也没有想到,素来隐忍的汉军会一言不发就放冷箭。

一缕疾风扑面时,他只来得及看清一点黝黑的锋芒,连躲避的意识都还没有,已被劲弩贯穿头脑,连脑后的铁盔都穿透了,闷哼一声,身子倒栽下马时,脚却还在马镫里呢,那匹马受惊,“唏溜溜”叫了一声,倒拖着尸体又跑回本阵去了。

城头众人大吃一惊,都有些傻眼。这位小侯爷的胆子也太大了,下手也真狠,还没弄清楚匈奴人的来意呢,就先把对方来传话的百夫长射杀了。这要是把那些虎狼之骑激怒了,那还得了……!

只有卫青认真看着元召风轻云淡的神情,若有所思,眼中流露出敬佩的神色。

依照左贤王呼延都的本意,如果李广确实在城中的话,最好是能想办法激他出来,与自己单打独斗一场,无论能不能杀的了他,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未曾想,对方连一句话都不说,一箭把自己派去的人就干掉了。

呼延都心中大怒,匈奴骑士们更是群情激奋,一时心中涌起的念头,就想下令冲锋。

可是等他仔细查看过那百夫长的致命伤处后,不禁暗吃了一惊。

很明显,他是死于箭伤。但,发射此箭的人太厉害了!一箭贯脑,连铁质的头盔都能射穿,论起这份劲力,他这位草原第一勇将自问也做不到。

能此者,天下唯有一人而已,飞将军李广也!

只凭这一箭之威,呼延都就不再怀疑,李广必定就在城头的那群人中。而且,如此带了示威性质的杀人,一定是想借此激怒自己带队攻进城去,好落入他早已设好的圈套中!

“哼哼!本王岂能轻易落入你的算计中!”想到此处,他彻底打消了攻城的念头。

呼延都虽然不服气李广的威名,但心中一点儿都不敢轻视于他。“飞将军”的名头可不是凭空得来的!对方既然已经有了准备,自己当然不能去白白送死。

呼延都回头吩咐,把那汉使带上来吧。看来只能执行张中行所说的第二种计划了。

经过这半日的来回行军,送亲使孙连已是累的不行,只是听清楚了左贤王的要求时,这位大汉鸿胪寺的官员挺直了身子,神情严肃,话语堂皇。

“要带我大汉利安公主去大单于行在?此事绝对不行!本使来时接到的圣命是让贵方来右北平接亲,因此,恕难从命!”

“哦,是吗?那就休怪本王无情了!”

刀光闪过,映出左贤王呼延都那张狰狞的面容。有人头飞起,鲜血溅落在汉家土地……。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八章 英雄赤血 长虹贯日

斜阳如血,朔风扑面。右北平城门口,元召慢慢的把革囊交还给满脸悲愤的那位送亲使随从,没有再看第二眼。

这位随从他还有点印象,是跟随孙连从长安赶来的,在匆匆拜见过公主一面后,一行三人就去了雁门关,跟匈奴单于交涉和亲事宜去了。

可是现在……孙连的一颗头颅就在革囊内,鲜血尚温,死不瞑目。

听完事情的缘由,在城门边扮做守卒的苏建等人已是怒不可遏,拔刀出鞘就要宰了同来传信的那个匈奴人。

元召挥手制止了他们,眼神冷冷的看着眼前半截铁塔般的匈奴汉子,平静的听他说完了左贤王呼延都要求立即送公主出城的要求。

对于对方派出一个孩子来接待自己,这位左贤王身边的亲信护卫有些感到奇怪,不过在听到对方的身份是位侯爷的时候,他也就心下释然了。在他想来,不过就是某个汉家贵臣家里的少爷,随军来到这儿,想捞点儿军功什么的镀金罢了。

还是自家主子大王霸气啊!不耐烦儿那汉使的唧唧歪歪,一刀就把他的头砍下来了。再随便安个对单于可汗言辞不敬的罪名,看你们汉人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你回去吧,告诉左贤王,此事且待商议,让他先带兵退后一舍之地,免得惊了公主仪驾。”

“你们能做得了主吗!我要见李广将军,这是我家王爷对他说的话。”

匈奴人蛮横地瞪起眼睛,看了看城头上的人影,对元召说的话不屑一顾。

“飞将军也是你想见就能见的吗?你们这些卑劣的草原蛮族人。快滚回去传话吧,在我还没想取你狗命之前!”

怕元召有什么闪失,匆匆赶下城头的卫青听到他这几句话,不由吃了一惊,这可是小侯爷从来没有过的表现,与苏建等人对视一眼,都知道他是动了真怒了。

这匈奴汉子也曾是杀场冲锋过的勇士,杀人不眨眼的魔王,所以才被左贤王看中,收在身边。可不是被吓大的主儿!

听到一个不过十几岁的少年口出恫吓之言,尤为好笑,他轻蔑的撇了对方一眼,仰天哈哈大笑!

“小兔崽子,好大的口气!回家问问你妈……。”

嘲笑声中,还没等他的污言秽语出口呢,忽见那少年的影子似乎是动了动,然后脑际反应过来的时候,剧痛突然开始传来。

偌大的一条汉子,疼的在马上当时就坐不住了,双手报头,跌落尘埃,声变嘶哑、惨嚎连连。

城上城下都看的清清楚楚,刚才那小侯爷身形如同鬼魅般,意起、身动、飞跃、寒芒闪过、落地退归、袖手冷笑,一气呵成,也只不过在瞬间!

虽然不知道那匈奴勇士被他伤的怎样,但只这份身手,就足以让人震撼了。

守城的偏将关喜,曹襄和他带的羽林军们早已目瞪口呆,心驰神摇!如果说此前在城头元召弩箭毙敌,还只是让人佩服他的果决狠辣的话。那他现在展露的卓绝功夫,看到的人就只剩拜服了。

即便是卫青所带骁骑营的兄弟们,隐约知道他当初在雪原一剑扬威的事迹,但今日眼前亲自目睹,与听说的又自然不同,苏建等人两眼放光,对今日能退却强敌的信心大增起来。

“既然你不想传话,那只有我自己来告诉那位左贤王喽!呃,老兄,借你点血用用啊,就写几个字。哎,你老实点啊,别乱动!”

强壮的汉子伏在地上,看着那小恶魔走过来,刚要翻身爬起,已被一脚踏住,只觉似被千斤巨石压住了一般,一点都动弹不得。恐惧与愤恨中,只见那少年从自己身上扯下一块白布来,蘸了自己淌落在脸颊上的血,刷刷刷挥就几个大字,掖进了他怀里,然后抬腿一脚,低喝了声“滚吧!”

这汉子挣扎着起来,嘴里“嗬嗬”有声,却已说不出话来。此时众人已看的明白,见他满脸满嘴都是血,却是被元召一个照面的功夫,把他两耳和舌头都割去了!

眼见那个丢了半条命的倒霉家伙骑在马上狼狈的逃回去了,元召咂了咂嘴,感觉胸中的翻腾血气稍减了几分。

怒火是被革囊中的头颅点燃的,那双未曾闭上的眼睛刺激了他沉眠已久的血性。原来,自己终究还做不到超然世外啊,我族我土,千年相连,血脉同胞,岂容轻贱!

转身拍了拍那位面目呆滞看完了眼前一切的鸿胪寺小吏肩膀,吩咐他把孙连的头颅保护好,带回长安好好安葬。

“左贤王……这笔账,我会替他讨还的。”

斯人虽去,魂兮归来,希望到时候会看得见!

手捧革囊的普通小吏早已大礼拜倒地上,泪落如雨……。

望着转身重新往城头走去的身影,卫青什么都没说,脚步坚定的跟了上去。而苏建、周霸几兄弟则面色激动,庄重的朝那个方向行了一个军中之礼。

左贤王呼延都之所以杀了那位送亲使,一是为了泄愤,二是为了给城上的李广一个颜色瞧瞧。你能箭杀我的百夫长,我就刀砍了你们的汉使,别以为就会怕了你!

可是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身边的亲信护卫又被对方弄的半死不活、看不清头脸的回来了。

疼痛、羞耻、加上害怕,从怀里掏出那方写了字的白布交给主子王爷后,那汉子闷吼一声,就昏死过去了。

呼延都一边看了看他的惨状,吩咐人赶快上药治伤。一边抖开那方白布,定睛瞧看时,只见上面鲜血淋漓一行大字:

“马上退后十里,否则要尔狗命!”

左贤王在草原帝国,贵为单于可汗之下王庭第一人,哪里能忍受得了这般羞辱!

再加上今日满腹豪情奔驰到此,却处处受到压制,当真是怒气勃发、气冲斗牛。他伸手在马鞍一侧把雪亮的弯刀拔了出来,斜指向前,就要下命令冲锋,去找李广老儿算账!

“大王小心!快……!”

有随身护卫急声惊呼,多年沙场征战练就的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领,使左贤王心中警兆大生!

还没有来得及看清楚危险来自何方,呼延都已被纵身跃起的护卫扑下马鞍,身子犹在半空时,几缕寒芒已至,耳边传来战马悲鸣以及人的惨叫声……。

顿时周围一阵大乱,百名亲随护卫呼啦涌过来,连忙竖起盾牌,把这一片遮了个严严实实。各骑兵头领,千夫长、百夫长们一面大声呵斥各自的队伍,保持好阵型不要慌乱。一面又有些担心的向这边望过来,唯恐左贤王有什么闪失。

在重重亲兵包围当中,有人把趴在他身上的那名护卫搬开,呼延都慢慢的从地上坐了起来。穿着盔甲从马上坠落在地,这个滋味儿可不好受,缓了半响,只觉眼冒金星,浑身酸痛,重新把跌落在身边的宝刀握在手中,这位草原猛将心有余悸,后怕不已!

救了他性命的那名护卫已经死了,死的透透的,一只羽箭深深的插进了他的后背,几乎透体而过。

那匹伴随他纵横驰骋了大半个草原的宝马,也被另一支箭射穿了脖子,却一时还未死去,横躺於地微微抽搐着。

还有在左贤王身后的一名骑将也死了,他是被射中了胸膛,贯甲而入。

待得看清楚眼前的这一切,这些从小就开始在草原上射鹰打猎以箭为生的人,无不心底涌起深深的寒意!

这绝无可能,这简直就非人力所能及!这是所有人的第一个念头。

然而眼前事实就是如此,鲜血、尸体、犹在微微颤动的箭枝,一切都在告诉他们,刚刚发生了一场可怕的神迹!

呼延都看着那匹渐渐死去的爱马,面无表情。没有人能知道,他现在心里的恐惧比谁都厉害。

“难道这也是那位飞将军耍的一个花招儿?就是为了借此找到敌方主将好作为他的猎杀目标?若果真如此,那他的心机……就太可怕了!”

一个将军如果只是武艺高强,勇猛能战,那只不过就是一员猛将而已。但如果再加上奇计百出,令人防不胜防,再与之对阵为敌,就会平添许多忌惮了。

何况,对方的箭术竟然如此厉害!这一箭三株俗称“流星三赶月”,正是传说中李家的祖传绝技。今日一见,自己是万万不敌的。这么远的距离……还能发挥出这么大的威力,在他的所知所闻中,世间还没有第二个人可以做到。

“马上退后十里,否则要尔狗命!”左贤王又低头看了一眼还握在手中的这几个大字,松手任它飘在风中,长叹一声,心底苦涩难言,来时的锐气尽失矣!

现在进不敢进,退也难退。无论甘不甘心,别的是不敢多想了,只能退而求其次,能把那位公主带走就行了。

“传令吧,全军退后十里。然后再派两人卸甲轻装,去好好说明白大单于的意思,务必让汉朝公主随我们回去,这是底线……。”

城墙之上,名叫元召的少年从箭垛上跳下来,把手中的两张十石大黄弓交还给身后的兵士,心里有些遗憾。看情形,没有射到那位什么王啊。距离终究还是远了些,提前被对方警觉了。

“随手设局,箭射名王!长乐侯真是胆略无双也!”

周围鸦雀无声,刚才这石破天惊的一幕,也许所有亲眼目睹的人都会余生难忘。抱着大黄弓的汉军士卒激动的浑身发抖,就差给眼前这位比弓还矮了一头的小侯爷跪下了!

半刻钟之前,当元召快步走上城楼,吩咐关喜拿军中最强的弓箭来的时候,还没有人意识到他要干什么。只是要弓箭嘛,守城军中可不缺,尤其是有神箭李广镇守的右北平。

马上有士卒搬过来五六把,从五石到十石的都有。

却见这位小侯爷一伸手就抄起了两把最强的十石大黄弓,随手试了试弓弦。站的最近的曹襄等人吃了一惊,这种大黄弓可是“天下第一箭”李广的专配武械,一般武将根本就拉不开,这少年要干什么?!

“箭来!”

随着简洁的命令,卫青回手之间就把一壶三棱铁头的雕翎箭递了过来,他素知元召的武力值超越这世间所有的认知,心中砰砰直跳,预感到今天可能会有不同寻常的事情要发生了。

在所有人神情各异的疑惑中,但见这位小侯爷抬腿之间跳到箭垛之上,随手从箭壶中拈了三只雕翎箭,另一只手把两把大黄弓并在一起,竟然是双弓三株箭,跨步屈膝,两臂用力,一下就拉了个满弦!

长风浩荡,汉旗飘扬,有人引强弓,西北望,射天狼!倾城皆惊,目瞪口呆,见之者无不敬若神明。

三箭破空去,神威横绝朔风里!可比后羿射日,老魔小丑,不堪一击……!

正文 第一百二十九章 与子同袍 岂曰无衣

《大汉帝国史?元公世家》所载:“武帝元光元年春,汉廷集兵三十余万,设马邑之围,谋在单于 。匈奴兵至武州塞,见牛羊盈野,起疑,遂发精骑驰右北平以探虚实。时汉兵大军尽出,五路设伏,城内空虚,事急矣!元公时随侍公主车驾在此,闻讯登城,指挥若定,奇计空城,三箭退敌,匈奴万骑不敢掠其锋芒!飞将军李广闻之叹曰‘虎子也!若在此,老将甘为马前卒。'三军皆赞服。人皆谓,此为元公百战百胜之第一战也!…………。”

其实,相比起元召后来岁月里的无数波澜壮阔,后人们更愿意津津乐道于这次右北平发生的故事。因为,这是被后世顶礼膜拜的这位完人第一次登上战争舞台,展露卓绝的军事才能,如同绽开的烟花,从此璀璨惊艳。

看到匈奴骑兵大队果然缓缓的后撤了一舍之地,右北平城头上不禁响起一阵低低的欢呼声,所有人再次看向那个少年侯爷的眼光,除了佩服还是佩服!

今日的一切,必定会成为大汉军中新的传奇,这是毋庸置疑的事。

示之以弱,空城用计,凌之以威,震慑敌胆!这样的手段,如果出自带兵将领之手,可称为名将。至于眼前之人嘛,只能称之为“妖孽”了!

元召却并没有显得兴奋,因为,单于羿稚邪既然已经起了疑心,派兵来先行试探,就说明在他得不到确实消息之前,肯定不会再前进一步的了。

难道真的要答应他们的条件,先把素汐公主送到匈奴军中?那可真的是九死一生了……!

果然,随着两名卸去武装赤手空拳的匈奴骑兵的到来,城头上的人都听清了左贤王的最后要求。

“这……万万不可啊!长乐侯,此事绝不能答应。”

首先出言反对的人是曹襄。此时,这位曹家子弟终于收起了自己的骄傲,不敢再轻视对面的敌人了。

“公主以柔弱之躯,赴匈奴虎狼之伍,两军阵前,断无生理。小侯爷……。”

一直没有说话的张骞见元召在低头沉思,也不禁插了一句。作为皇帝的亲近侍卫,他们对那位美丽温柔的小公主还是很喜欢的,从心里不忍她成为这次大行动的牺牲品。

卫青叹了口气,作为从小看着素汐长大的亲舅舅,他的心里更难受,只是他是顾全大局之人,不会轻易表露出来而已。

有片刻的沉默,现在,所有人都已经把那道矮小的身影当成了主心骨,等待着他说话,或许他还会想出什么两全其美的办法吧?

感受到千百双期盼的目光,元召心中有些苦涩,难以决断。

这不是开玩笑的事,那是十万弓马精良的匈奴铁骑!而且,他有一种预感,当今天子亲自策划的这次“射天狼”行动,很可能会与历史上的结局一样,以失败而告终了。

以单于羿稚邪那暴戾狠绝的性情,一旦察觉到这是汉廷诱杀他的一个圈套,那后果可想而知,他必将会展开残酷的报复!

这个时候去单于军中,无异于送死,自己能护得她安全吗?而如果不去,那可能就连最后诱杀单于的机会也不会有了……委实令人有些难以下决心啊!

然而转念又一想,不禁暗骂自己想那么多干嘛!这次本来就是那位皇帝急功近利的一次举动,侥幸成功的机会本来就不大,就算失败了,也不会动摇国本,只不过给他一个教训罢了。

自己只要替李广守住这座城,保护好素汐的安全,逼退城外的这些匈奴人就是了。前方那场猫捉老鼠的游戏,爱咋咋的,管他们谁去死呢!

想到这儿,元召刚要开口说出自己的决定。

“我愿意去!”

刀与箭,甲胄战马,春风干涸了铁血,大汉军旗猎猎的城头,有话语清淡柔和,却很坚决。

人群闪开的地方,身穿绿罗裙、宫砂妆的少女正值豆蔻年华。

“素汐虽是女儿,也知家国大义,千里至此,长安遥遥,既然还能有点用处,岂敢自惜此身!请诸位将军即刻送往匈奴军中,惟愿能歼灭敌虏,以奏全功!”

中原九州,巍巍华夏,有窈窕之姿,一语倾城,汉家儿女,何惧生死……!

元召把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既然如此,那就去吧。

三百羽林军,三十一名宫中护卫,张骞、卫青、苏建……所有从长安跟随来到右北平的男儿,没有一个人肯留下来。

唯一被留在了城中的是琪儿,利安公主的贴身侍女。她是被长乐侯强行命人留下的。

元召把马鞍后革囊里的酒取了出来,拔去塞子,昂首灌了一大口。这几壶最好的烈酒,是路过青郊外的时候卓文君给他带在身边的,今天,跟在自己身后的所有人,都有资格喝上一口了。

酒壶被递给卫青,然后是曹襄、苏建、张骞……所有人都学着元召的姿势,昂首向天,酒线倾入口中,竟感觉这一刻无比的豪迈!

素汐把车厢的珠帘卷了上去,被这种气氛所感染,心中竟然没有感到一点儿难过和伤感,想的只是“如果自己也能和他们一样就好了!”

直到最后的一名羽林军士喝光了壶中酒,元召没有再说一句告别的话,跳上马车,抖了抖缰绳,率先向城门外驰去。

男儿慷慨,只在此时!既然肝胆于胸,肯同生共死,世间所有的话都只会贬低了这份重量。

当行进的马蹄全部踏过护城河的时候,吊桥缓缓的拉了起来,右北平的城门终于关闭。

按照元召吩咐做完这一切的关喜率领着守城士卒,静静看着那队人马的远去,面色肃穆,右拳抚于胸前,以最庄重的军中礼节致敬送行!

趴在城垛上的琪儿已是哭的声嘶力竭,公主不让自己代替她,终于还是亲自去了,老天爷……你可要保佑她平安回来啊!

半个时辰之后,西山谷汉军设伏处,流星探马急如烽火,给李广将军带来了最新的右北平战情。

“好小子!如此胆略,虽古之名将又何能及?若老夫在彼,甘为之牵马坠镫也!”李广用手连拍着马鞍,不住赞叹。

真是没有想到啊!那小子在军事上竟然还有如此天分。

想起在长乐宫时曾听到的宫中流言,先帝文皇帝托梦给窦太后,说长乐侯是他在天上求来的大汉祥瑞。当时有许多人包括自己还都暗中腹诽老太太老糊涂了,拿着侯爵当儿戏,随便封赏给一个小孩子。现在看来,却不由得越来越让人相信,那个传说可能是真的!

老将精神振奋起来,一面命令各部加强戒备,随时准备应战。一面派飞骑把这边的情况通报其余几路主将,也好让他们做到心中有数。

然而,不久之后再次接到的一个消息,让他的一颗心又沉了下去。

公主车驾已经由右北平离开,从长安来的全部人马随在匈奴骑兵之后,自原路北上,马上就要经过这里了。

果然,片刻之后,近万人的大队骑兵又返了回来,沿着西山谷与东岭之间的这片平地,渐渐的逶迤而过。

西山谷的李广部,东岭的程不识部,两侧伏兵共计十三万余众,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全部过完,一动都没有动。

此时此刻,在一片灰蒙蒙的匈奴骑兵皮甲毡氅当中,有一处火红落在所有人眼中,显得如此醒目。

白羽红袍,披甲战士,那是守卫大汉未央宫的禁军~羽林军的健儿们。他们簇拥着一辆马车,义无反顾,一路向北!

此去命运如何,可想而知,坦然驱赴者,方显男儿意气。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大汉将军与士卒都握紧了手中的刀箭,默默地垂下了头。长风过山林,沟壑呜咽,似叹息,似悼惋……!

就在这一时刻,武州塞北十里,匈奴单于羿稚邪已经压抑不住心底的怒火,拔出了雪亮的弯刀,一刀就把面前的人挥成了两段。

血喷涌出来,淌到脚下干涸的土地上,马上就凝固了。残缺的半截身躯,扑倒在跪着的另一人面前。

看到死去同伴那张痛苦的脸,还活着的人,已经是吓得魂飞魄散,浑身战栗不已。

等到那把还滴着血的弯刀,又慢慢伸到他眼前的时候,冰冷刀锋使他的寒毛都竖起来了,这位汉军的斥候伍长终于心理崩溃,顶不住了。

“大单于饶命、大单于饶命啊!小人愿说,有一个天大的秘密要告知大单于,只求不要杀我……!”

坚贞不屈死去的和变节投敌苟活的,都是汉军的斥候。

他们是在侦查匈奴骑兵情况的时候,被发现的,逃跑不及,就此被擒获了。

正在疑惑不定等候前方左贤王消息的羿稚邪大喜,命令押过来严加审问,看看能不能得到什么有用的消息。

可是此前,无论张中行以及几位部落王爷怎样威逼利诱,那两个汉卒就是死不开口,什么话都不说。

这下好了,非得见血才行啊!羿稚邪冷冷一笑,在那具尸体上擦干净了刀身的血迹。

可是,下一刻,听到从那位已经投降的斥候口中说出的重大秘密时,他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手中弯刀落地,羿稚邪失态的一把抓住了面前跪着那人的发髻,厉声喝到:“你说什么!?再说一次,胆敢有一字虚言,碎尸万段!”

“大、大单于,前面有汉军三十余万精锐,五路包抄,设下了埋伏,早已等待多时了!小人所说句句属实,不敢有一点隐瞒。望大单于饶我性命!”

求生之念使人伏地求饶,此刻生命卑微如同蝼蚁。

帐内一片死寂,所有人都听的清清楚楚,羿稚邪倒退两步,有豆大的冷汗从额头滴落。他抬眼扫视了一遍,七八个王爷人人浮现惊惧,面色如土。

“该死!汉朝狗皇帝,好大的胃口啊,也不怕撑死你!……还有,那个商人呢,把他带上来,我要挖出他的心胆看看到底有多大!”

来自草原的狼王,终于现出了凶残的原型,一字一句,满脸狰狞!

正文 第一百三十章 侠骨重剑 紫陌青衫

匈奴骑兵百夫长霍山这会儿有些恼火,因为从昨天到今天,他的队伍中莫名其妙的接连失踪了七八名骑士。

这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匈奴勇士可从来没有过临阵脱逃的先例,更何况,这次是为抢劫财富而来,眼看就要到手了,怎么会有人半途而废?

可是那些人就是这样毫无征兆的消失了,马匹物品都还在,不见人,没有人能说清楚他们去了哪儿。

现在大队人马停歇在了这儿,大单于让原地待命,于是他决定好好的排查一下,看看有什么可疑之处。

不久之后,一个小兵模样的人引起了他的注意。脸孔很陌生,他不记得曾经见过。霍山心中起疑,手扶刀柄慢慢的走了过去。

穿了匈奴骑兵服饰的少年在用一把刷子认真的梳理马背上的褪毛,眼角瞥过相隔了几百步外的单于大帐时,看到一具汉军斥候的尸体正被拖了出来,他的心中一动,神情不变的站起身来,扣紧了马鞍肚带。

一群“飞火”护卫推搡着商人聂壹从不远处过来,穿过面前的空地,向单于大帐走去。

“军爷,但不知大单于又召唤小人有何事啊?可否……。”聂壹赔了笑脸。

“老实点!到了你就知道了!哼!”回答简单粗暴,极其无理。

“是是是,小人只是随便问问……呵呵!”

风又卷过,黄沙打在脸上有些疼,脚步远去,语渐不闻,人已进入那帐中。

少年抬起头来,环视了一下四周,把马鞍后的剑握在了手中 ,这是他曾经生长过的地方,追逐猎物时留下的痕迹还在,平原山丘,密林依旧。

聂壹一进大帐,就知道不好!血腥与杀气,刀光与狰狞。他脸上卑微的笑容逐渐隐去,直觉告诉他,事情有变,也许自己最后的时刻到了。

羿稚邪摆了摆手,制止了那群怒气勃发的王爷想一拥而上来个乱刃分尸的举动。因为他心头有个疑问,想问问这个将死之人。

“你不过是一个商人,却来做这样的死间之事。汉朝皇帝给了你什么好处?是官爵还是财富?难道你真的不怕死吗?”

羿稚邪盯着眼前这个神情镇定脸带微笑的汉人,又看了看匍匐在地的斥候,他想弄明白同样是中原人,为什么会差别如此。

已近不惑之年的微胖商人早已看清了眼前形势,暗自叹息,心中悲怆。既然计划已经泄露,行动功败垂成,自己就不必再委曲求全的装样子了。

“呵呵,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命,死,又有谁不怕呢!不过,如果所为之事死的有价值,也就值得了。聂某虽是一介商贾,凡事讲究锱铢必求,但在今日之事上,却要让大单于见笑了。因为我所以来到匈奴军中,所求者既不是官爵也不是财富,只是为我华夏尔!”

羿稚邪皱了皱眉头,见那些王爷也是一副不明白的样子,随口问身边的中年书生:“华夏是什么东西?值得舍命!”

看不清脸上是什么表情的张中行拱了拱手,干巴巴的说道:“华夏……是中原国家的另一称呼。”

“嗬!迂腐的汉人就会在字眼儿上做文章,什么中原华夏,哪有我们大匈奴帝国来的威名赫赫!”

“非也非也!大单于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你们千年以来僻处蛮荒之地,从未曾识得我华夏文明之故。生而为人,不知人之所谓,真是可惜可叹……!”

这真的是一个充满浑身铜臭气的商人?对比先前的卑躬屈膝,帐中人都有一种错觉 ,这分明就是一位饱学之士。

“哼!你说了这么多废话,可知道自己马上死到临头了吗!就没有为自己求饶的一句吗?”

羿稚邪不耐烦的挥了挥手,打断了聂壹的话。

聂壹淡淡的笑了,中原大地,锦绣山河,在这一刻,都浮上脑际。

“华服广厦,辽阔胸怀,壮哉美哉,为我华夏!自从听到我家小侯爷的这番言语,聂某才知家国大义。今日事既如此,何须多言?死就死吧,只恨此身未能灭虏建功罢了!”

千年之文明,忠孝之熏陶,舍身取义的无数英烈,也只不过在平淡认知中。

伏在地上的那位投降者把脸深深的埋进枯草间,身子颤抖着,不知道是恐惧还是悔恨。

“主上,事急矣!汉军既然有了埋伏,此地不易久留,还是赶快撤退吧,又何必与这个低贱之人多说什么呢!”

张中行脸色煞白,心中有血在滴落。衮衮华夏,浩浩神州,又何尝不是他的祖地、他的故土!忠贞节义、仁孝廉耻又何尝不是他们张家祖先的遗训。可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是百年身!他这个背叛者再也回不去了。

一句话提醒了羿稚邪,使他意识到了当前身处的危险。他面色阴鸷的站起来,一脚踢飞了面前的胡床。

“马上派飞骑去前面催促左贤王,让他加速行军,带着汉朝公主去雁门关外汇合。我们立即启程,沿原路返回。至于这个商人嘛……来人,把他拖出去,五马分尸!如此方解我恨。”

当几个“飞火”勇士拥进大帐去的时候,百夫长霍山在几百步之外猛的从背后勒住了那可疑小兵的脖颈。

“说,你是哪个部落的?我怎么从没见过你!是不是汉军的奸细?”

在霍山的厉声喝问中,那马边的少年扭了扭头,冲他笑了一下,少年的牙齿很白,有些阴森。笑容奇怪,有些邪魅。

匈奴百夫长愣了一下,蓦然感觉胸口一阵凉意,然后剧烈的疼痛传来。他下意识的低头看时,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有锋利的剑身从他的心脏部位穿透了身体,只见那少年反手捂住他的嘴巴,同时另一只手握着的宝剑轻轻一搅,心肺皆碎矣!

霍山的身躯慢慢的软倒,黑暗来临之前耳边依稀听到少年带了复仇死神的声音:“……第九个了!”

死尸倒在地上,无声无息。战马轻轻的嘶鸣,少年跃上马背,撕去了几日来的伪装,“无缺”重剑终于在北方大地的斜阳中绽放出光芒!

面对死亡,聂壹并没有反抗,虽然在他怀中藏着当初元召送给他的那把小弩,但他知道,旁边虎视眈眈的那些护卫们不会让他有机会掏出来的。

既然如此,就走的从容些吧!三四个匈奴大汉反剪了他的胳膊,簇拥着向外走去。

就在这时,毫无征兆,异变陡生!

有人用兵器“哗”的一声斩断了帐门,然后帐内所有人眼前一暗,一匹高头大马堵在了门口,还没等众人缓过神来弄明白是什么情况呢,光影如电,人随剑走,一道锋芒直刺羿稚邪而来!

羿稚邪大吃一惊,他绝对没有想到,有人敢在这万军之中来行刺自己!

眼看剑尖离他还有一尺左右的时候,左右两把弯刀交叉而至,镗的一声轻响格开了来剑。却是他身边的“飞火”卫士及时出手阻拦了。

众人惊怒交集,发一声喊,刀剑出鞘,就要围拢上来扑杀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

哪知道来人身子异常灵活,剑法精妙,一击不中,并不恋战,手腕轻抖间,那把宝剑已经削断了数把砍过来的弯刀。然后趁着前方人吃惊躲闪的空隙,退步急走经过聂壹身边时,挥剑斩杀押解他的两人,低吼一声“上马快走!”

聂壹听到这个声音,心中惊喜,连忙疾奔几步,伸手抓住那匹马的缰绳,翻身而上,回头看时,只见那少年已跃上另一匹马,随手挥出一根绳索,正套在帐篷支柱上,打马飞奔时,借了马力,一下子就把帐篷拉倒了,里面的人一时不及窜出,竟然都罩在了底下,只听得刀砍喝骂声不绝!

聂壹眼中含泪,叫的一声:“崔弘……。”见少年回头只一笑,打马一鞭,两骑绝尘而去!

在此的匈奴大军虽有近十万,但远处的人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是以一时无人阻拦。等到兵士们拥过来七手八脚的把帐篷挪开,大单于脸色铁青的重新恢复了威严,下令派精骑去追时,那个对附近山林草木了如指掌的少年,早已经带着他救走的人不见了踪影……。

而继续往这边而来的左贤王队伍还并未知道刚刚发生的事,只不过他感到有些纳闷儿,自己从右北平城外启程时,就已经派飞骑去报知单于了,大军可以继续前行,按理说在此汇合转而向东,就可以直驱马邑了,可是北边儿还一直迟迟未见动静。

左贤王下令在这儿暂时停住了一小会儿,他在犹豫到底是继续北上回到大军营地呢?还是在此等候单于大军来到后共同转向去攻击马邑城。

元召驾驭着那辆载有素汐公主的马车,与所有跟随而来的人,被匈奴骑兵簇拥在中间,如同海洋中的一叶孤舟。

见队伍暂时停住不走,元召瞅了瞅离此隔了七八个马头的左贤王,匈奴人并未把他们这一小撮放在眼里。汉朝能让他们忌惮的敌人也只有李广等寥寥数人而已,至于这些从长安来的样子货,还不配做他们的对手。

元召想了想,探手入怀,取出一个小包裹来,回手从帘边递进车厢内,低声说道:“这是一件护身的软甲,可防刀箭,是当初秀鱼老公公送我的,自己把它穿在里面吧,以防不测。”

车厢内,少女看了看驾车的青衫少年,低低的“嗯”了一声,接在了手中。

其实这一路上素汐的心情并不平静,甚至有些后悔。但那不是为了自己的安危,而是为了这些跟随她身边人的生死。

她从车帘的缝隙中曾偷偷打量过周围的这些匈奴人,彪悍凶恶,身上带了野蛮与血腥。此去单于军中到底有多凶险,可想而知。

元哥儿、舅舅、宫中侍卫们还有三百羽林军,如果因为自己的原因而牺牲了他们的性命……想到这里,她的心里有些绞痛起来。

素汐把手中的小包轻轻打开,里面是一件金丝银线冰蚕茧织就的背心,很轻薄,手指捻上去,柔滑温暖,似乎还带了那人的体温。

素汐公主脸孔微红,把它紧紧的捧在胸口,无由的心里涌起一个念头:

“如果没有战争,只他和我,两个人,一辆车,苍茫古道,看遍风景,就这样一直慢慢走下去多好啊!”

与谁同生死,共赴这一程,踏遍天涯路,白马啸西风!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一章 生死之间 勇者无敌

且说崔弘救了聂壹,两个人趁机打马直冲,趁着匈奴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机会,一口气跑出十几里地,听到后面隐隐有马蹄如雷的声音传来,知道肯定是单于震怒,发兵追来了。

两人在奔跑的间隙略一商议,辨认了一下四周地形,勒马转入道左灌木丛生的一条山沟里,左转右拐逐渐隐没在山丘沟壑间。

他们两个都算是本地人,对雁门关内这方圆几百里内的山山水水都熟悉的很,既然已经逃出了匈奴军中,却并不担心他们会抓到自己。

果然,当两个人隐蔽在一片高坡山石后,静静的恢复体力时,听到不远处马蹄声又响起 ,那自然是去追杀他们的大队匈奴骑兵一无所获,无功而返了。

“崔弘啊,这次我能大难不死,可真是要谢谢你了!”

喘息了半晌,终于平静下来紧张的心情,聂壹看着坐在身边的少年,眼神真诚,带了感动。

“聂叔不用说这些的。当初要不是你伸手相助,我早已死在逃亡路上了。又何来今日呢!”

自己没有辜负师父的嘱托,终于把聂壹救了出来,这些日子绷紧的神经一旦放松下来,崔弘心里也轻松了许多。

“士别三日,另当刮目相看!没想到你现在已经有了这么厉害的一身功夫,聂叔也为你高兴啊。对了,你怎么知道我会在匈奴军中的呢?”

没想到当初自己在路上随手救下的那个重伤少年,现在已经如此厉害,敢于剑刺大单于!这样的胆略……真是世事难料啊!

崔弘听到他的夸奖,有些难为情,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呵呵笑了几声。

“其实,是小侯爷师父派我来暗中保护你的。就是怕在匈奴军中有什么意外发生,要我无论如何救得你的性命。好在,我做到了。呵呵!”

聂壹眼中含泪,不禁动容。宽厚的手掌使劲拍了拍崔弘的肩膀。

“你们……有心了!此情,聂壹余生不忘。元哥儿真是考虑周全啊……哎呀!不好!”

聂壹忽然想起来什么,脸色大变。崔弘却还没想到其他,惊讶的看着他。

“那个汉军斥候已经把全部都告诉匈奴人了!羿稚邪既然已经知道了这次诱杀他的计划,那麽五路大军这么多天的等待,就全要落空了……还有,此前单于派左贤王部去先迎公主了,如果小侯爷他们都不知情,冒然前来,岂不是很危险!”

听到他这么说,崔弘的脸色也变了。汉匈两军如何厮杀他不操心,可是师父真要带了公主离城北来的话,那可糟了!

这可如何是好?两个人也没有心情休息了,焦急地商量一番,还是聂壹经历的事情多 ,迅速分清了轻重缓急。决定两人分头行动,马上出发。自己超近路去离此埋伏最近的王恢军中告知军情,好让他与其余友军迅速制定对策。崔弘去往右北平方向 ,见机行事,千万别让公主北上。

商议完毕,两人互道珍重,上马分头而去。

左贤王呼延都的骑兵队伍,此时距离武州塞也就还有四五十里的路程,在此稍微休息片刻后,见一时还没有等到飞骑回信,也迟迟不见大军从北边而来的迹象,遂决定队伍继续北行,距离武州塞北的单于大部也不过大半个时辰的路,他已经没有心情再等下去了。

北地的天气也很奇怪,说变就变,刚刚还和曦春风,带了暖意。这会儿却阴云翻滚,风势凛冽起来。

左贤王抬头看了看天,算了算时间,如果与大单于部汇合后,疾驰直袭马邑的话,破城应该是在傍晚时分了。

不过那也没什么,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那样才更来得酣畅淋漓呢。

元召也在抬头看天,不过他不是在算时间,而是在看翻滚的云头。

中原大地久旱多日,这是要下雨了?不过这么大的风,雨一时半会儿怕是还下不起来。

很奇怪,现在入春未久,离惊蛰还差好多天呢,可是云层之上,苍穹深处,细听竟然有滚滚隐雷之声传来。难道是这燕山附近的春雷提前了?

马匹行进的速度不算快,但终究是越来离单于大军越近了。感觉到周围气氛的异常,元召四下扫视了一眼 ,见谢九总管领着的宫中侍卫们围在马车前后,每个人把手中刀都握得紧紧的。而其余的人也不例外,脸色都很紧张。

蓦然,元召心中一动,耳边隐约听到一种声响。声音急促,很熟悉,是竹笛。

这种由他做出来的乐器,知道的人并不多,而在这遥远的北疆,身边带着的,除了马车上的素汐,就只有崔弘了。

别的人并没在意。元召仔细听听,是笛音没错了。方向是来自右前方的某处高坡上,不过离得太远,看不清有人的踪影。

但他心中已经警惕起来。因为,这种三长两短的急促笛音,是他教给崔弘和小冰儿这两个弟子的一种示警信号!

之所以他想出这种办法,其实是来自那次流云帮大举夜袭梵雪楼。当时幸亏崔弘用灵芝的竹笛在宫墙外给元召示警,他才得到了消息,及时救人。

而今天 ,崔弘在暗处以此示警,肯定是在单于大军中得知了什么不好的消息,所以才来急着通知自己的,只是他可能一时没有办法靠近,所以才吹响了竹笛。

“情况有变,通知大家做好厮杀的准备吧。”元召转头低声对身侧的卫青说了一句。

卫青大吃一惊,他虽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但元召既然这么说了,那肯定是情况不对了!

当下不敢怠慢,一面把话传给紧跟的曹襄,一面暗暗的握住了刀柄。

一传十,十传百……片刻功夫,三百余人已都通知到,所有人立刻绷紧了神经,刀箭在手,准备迎接即将随时来临的危险。

“元哥儿,怎、怎么了?”

车厢里传来微微颤抖的声音,素汐终究是柔弱的女子,听到元召如此严肃的话,她还是有些害怕起来。

元召一面冲她笑了笑,示意放心。一面眼睛并不离开左贤王的方向,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正在这时,前方马蹄声响起,一骑快马如飞而至,看打扮是匈奴的传令兵。

那马来势很急,马上骑士大声喊了几句什么,众军闪开一条道路,放他到了左贤王马前。

什么!汉军有埋伏?……是他们的圈套!

左贤王听的没有几句,已是脸色大变。他也是决断果敢的汉子,草原第一勇将的名头也不是白白得来的,听闻此信后他的第一反应就是,马上把军中的这些汉卒都杀掉,然后带了大汉公主迅速北撤!

乌云翻滚的天空下,白狼图腾旗帜翻卷,左贤王呼延都拔出了那把淬染了无数鲜血的宝刀,一个“杀”字刚要出口,却忽然觉得双臂一麻,身体却似已不受控制般,没了一点儿力气。

他不由得心头大骇,眼角但见一只手从身后无声无息的伸过来,轻巧的就拿去了他手中的宝刀。

“别乱动,乖乖听话,这样对大家都好!”

属于变声期的少年声音还很单稚,听到耳中,如同玩笑话。但左贤王可不这样认为,因为,自己那把削铁如泥的宝刀,此刻正被另一只手牢牢的握着,冰冷的刀锋紧贴在他的咽喉间,刺的皮肤生疼。

察觉到身前这位匈奴王爷的僵硬,元召在马上用另一只手拍了拍他的后肩。

“别紧张啊,要不然这么快的刀子,一不小心把头割了去,可就再也长不出来了!呵呵!”

呼延都胸膛气的几乎要炸开来,他叱咤纵横草原将近二十年,还从来没有遇到过面前的境况。没想到对方竟暗藏着这样的高手,自己一个大意,竟然就着了道!

潜踪匿行,雷霆一击!元召的身形太快了。这一刻只发生在瞬间,等到左贤王身边的亲近护卫们反应过来时,自家主将已经落入敌人的掌握中了。

没有人能看清坐在左贤王身后的那个汉人少年是怎么接近他的,只是忽然就见他出现在了呼延都的马背上,然后反手之间自家王爷就成了他的俘虏。

刀剑出鞘,强弓上弦,无尽的杀气汇聚过来,都瞄准了那个万军中的少年。

然而,他只是不屑一顾的笑了笑,一伸手,把草原第一勇将的金盔摘了下来,远远的抛了出去,左手执刀,右手抓住呼延都脑后的发髻,吐字冰冷如寒芒。

“让所有人原地勿动!”

草原上的男儿都是勇敢的战士,呼延都更是其中的天之骄子。此人自小勇力过人,天赋极高,是他所在部落的骄傲。

在他十几岁的时候,就被传说中的“飞火堂”看中,做了首席大孤屠的关门弟子。教授他弓马骑射,攻杀战阵之术。后来部落老王爷故去,他以无敌的姿态战胜了几位哥哥,继承了部落王位。从此在大单于可汗麾下凭借赫赫战功和铁血手段,赢得了草原第一勇将的威名。

见惯了鲜血,也杀戮过成千上万,本来以为早就可以过眼生死,睥睨世间。可是现在,当背后的那股足以摧毁任何钢铁心志的恐怖意念传来,他,呼延都,不知为何,也胆寒了!

如同群兽听到了虎啸、雀鸟察觉了鹰隼。不同于从前任何的对手,此刻呼延都浑身无力,形同废人,竟然生不起一点儿反抗的念头。

“都别动……原地待命吧。”

声音低沉嘶哑,勇者在更勇者面前低下了头,他艰难的对部下们发出了指令。

愤怒、不甘、惊骇、杀机……八千匈奴精骑眼睁睁的看着自家王爷在对手的刀下屈服,却投鼠忌器,无可奈何。

与敌人心情截然不同的是早已得到元召提醒的长安来客,三百四十余名忠心耿耿的保护者们紧紧围住了利安公主马车,看着长乐侯万军之中擒王归来,热血沸腾与滔滔战意在这一刻达到了顶点!

人生苦短,草木为霜,如果拼却此身,刀剑饮血,酣畅这一回,那又何妨!

然而,元召没有给他们这个机会,他废了这么大的劲抓来左贤王做人质,可不是为了让所有人去送死的。

“卫青、曹襄、谢九,立即带你们的人掉头南撤!这是命令!”

元召一边示意马车内的素汐出来,去到自己带了一路的那匹白马上,一边以不容置疑的语气下了严令。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二章 一刀三首 阵斩名王

在极北之地,辽阔的大漠草原上,从最早些的犬戎、北胡到匈奴、突厥以及再晚些的契丹等族群,他们信奉的是长生天,尊崇的是白狼神。

这些传说中狼族的后裔们,以凶残成性,以掠夺为生,异族人的生命在他们眼中,也不过是如草原上的枯草般寻常。

然而今天,当他们首领的生死被别人攥在掌心的时候,八千匈奴骑兵也不得不怀着巨大的愤怒,待在原地不敢轻动。

面对元召让大家先撤退的命令,没有人愿意先走,无论是谢九领着的宫中侍卫们,还是三百羽林军。然而,那位小侯爷只用冷冷的一句话,就结束了他们的坚持。

“消息泄露,大军行动已失败。想死,也要死在值得的地方!”

看了看周围虎视眈眈,刀光如同雪林的匈奴人,确实,留在这儿只能是死。

“小侯爷,你带公主先走!我们断后。”

将门子弟的血脉中终究还流淌着祖先的勇气,曹襄红着眼睛,手中刀横于胸前。

元召瞪了他一眼,示意他跟在身后。然后用刀背拍了拍左贤王的右脸。

“叫你的手下让路啊,没点眼力价儿!”

巨大的羞辱使这位草原王者口中牙都快咬碎了,眼如赤火,挥了挥手,挡在南面的骑兵分散开来。

“今日之辱,我必杀你!”虽然看不到身后之人的模样,但对方的声音已经牢牢的记在了心里。

“呃,会给你机会的,就看你抓不抓得住了!”

元召一面无所谓的说着,一面催动战马来到素汐身边,见她骑在那匹白马上,脸色如雪一般白,知道她心中害怕,遂伸手拉过马缰,让她跟在自己身边。

一行人在弓箭刀影的战阵中穿过,逐渐与匈奴骑兵的队伍脱离开来。

有一人一骑从右边的山坡斜插下来,飞快的来到近前,脱去匈奴人服色的崔弘见元召及众人都安然无恙,心中一块大石头总算落了地。

“师父,匈奴单于从叛变的汉军斥候口中已经知道了全部,现在应该开始撤离了,还好你们只在半路……。”

望着他满头大汗的样子,可想而知他一路疾驰而来示警的辛苦,元召冲他点点头,露出嘉奖的笑意。

“还有,聂叔也已经安全把他救出来了,现在他奔往汉军处报信去了,不用担心。”

崔弘得到元召的鼓励,很兴奋,露出几颗白牙,比他亲自手刃了九个匈奴骑兵还来的高兴。

“好!干的不错。现在我们还未脱离险地,你对地形熟悉,马上带着他们所有人先行南撤,去西山谷李广将军处,自然会有人接应你们。”

元召简洁的对他说到。由崔弘带路,他放心了许多。

“可是,师父你呢?你不和我们一起吗?公主……怎么办?”

众人齐齐勒住马匹,转头看向元召。由此向南纵马奔驰的话,也就是大半个时辰就到右北平的地面了,可是,能否逃得脱近万匈奴骑兵的追杀呢?

“公主,我会把她安全带回去的。你们现在马上走,迟则生变!”

缓缓跟在后面压阵而来的匈奴骑兵队伍里,发出一阵阵的骚动,显然,暴戾的情绪就快压抑不住了。

天际乌云越来越厚,阴沉的天空下,浓重的杀气堆垒弥漫,好像随时就能爆炸开来。

“我们走吧!元哥儿脱身不难。”

卫青又看了一眼元召与素汐,咬了咬牙,拍了拍崔弘的肩膀。与其他人打个手势,率先纵马向南方驰去。

经过这么多事,没有人比他们更了解元召的本事,去掉了这大队人马的拖累,他带了素汐轻身而出,料想这些匈奴人也留不住他。

匈奴大部顾忌左贤王还在对方手里,并没有轻举妄动。只有路边少量的游骑试图加以阻拦,都被当先开路的骁骑营兄弟们用劲弩无情的射杀了。

西北吹过来的风一阵紧似一阵,不过片刻之间,三百多匹马已经跑出去将近一箭之地。左贤王呼延都蓦然觉得身后一轻,眼角瞥见有人轻轻巧巧地落在了旁边的马上。

“那么,左贤王,多谢盛情咯!”

呼延都急闪目去看时,却见那坐了大汉公主的白马上已经多了一人,一身普通青衫打扮,对自己笑了一下,却是个十几岁的少年。

原来却是元召见众人已经跑出一段路程,遂放开呼延都,跃回自己马上,揽紧了身前的素汐,拍马欲行。

“汉家小子,拿命来!”

白马蹿出还没有几步远,后面如同炸雷一声大喊,有兵器挂了沉重的风声直奔他后脑而来。

素汐公主用手紧紧的抓住马鞍横梁,感受到身后之人胸膛的温度,纵马之际,颠簸起伏,刹那间一颗芳心如同要跳了出来,脸羞得成了一块大红布。虽在万马敌军阵前掠过,却一点儿都没顾得上“害怕”两个字。

“闭上眼睛,别回头!”

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她虽然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但还是把眼睛紧紧的闭了起来。

摆脱敌手控制的左贤王呼延都待得看清折辱自己的敌人模样时,心中的怒气已是不可抑制。

斯人骁勇,非是浪得虚名!说是迟,那是快,见敌人欲要逃跑,那肯罢休!他伸手之间已把战马一侧得胜钩鸟翅环上所挂的狼牙槊擎在手中,大喝一声,催马前冲,用尽全部力气,劈头盖顶就奔元召砸了下去。

此时两人跑马之间,与后面的匈奴骑兵已经隔了大约有二三十丈的距离。天空乌云低沉,有雷声隆隆渐近,看到自家王爷这一槊之威似乎也夹带了风雷之声,匈奴队伍里不禁齐齐喝了一声彩!

草原第一勇将,左贤王呼延都,那也是匈奴军中无数人的偶像。手中狼牙槊近百斤之重,马快势急,力猛槊沉,在所有人看来,这一下抡圆了砸下来,非把前面的两人连人带马打成肉酱不可。

然而,就在呼延都为自己挥出的这生平最猛的一招而心意酣畅之际,忽然眼前一花,狼牙槊就快要打到的人不见了,同时那匹白马好像被某种未知力量猛的推了一下似得,倏然前进了丈余,正好躲开了他丰沛无匹的劲力所能扫到的范围。

见鬼了!这是什么样的对手!呼延都心中大惊,这超出了他的认知。

“大王小心!头顶……!”

身为大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狼牙槊打空,心中警兆大生,同时也听到了自己部下那惊骇之极的大喊。

千钧一发之际他已来不及多想,更来不及去看,丹田横力陡生,硬生生的拽回兵器,就势一招“举火燎天”,镔铁打造的狼牙槊凭着感觉直奔头顶的敌人反撩上去!

呼延都的反应不可谓不快,招数不可谓不精妙,临危不乱,这一招还是用的很正确的!

一般人就算轻身功夫再好,身在半空无处借力,这一下根本就无处躲避,狼牙槊威力又大 ,必为之所伤。最好的结果,也就是两败俱伤而已。

但,元召不是一般人!所有以常理来推断他的敌人都会死的很惨,从前是,以后是,现在,呼延都又何能例外!

所有这一切,其实只不过发生在几个呼吸之间而已。

匈奴骑兵们有的正在看自家大王发威杀敌,准备大声喝彩。有的已经发觉不妙,惊慌失措。而已经跑出很远去的卫青曹襄等人,正回头看元召带了公主跟上来没有。

于是,所有人都看到了在两军阵前发生的这一幕,一个不可复制的英雄传奇!

只见在马上一跃而起,如同飞龙在天的那个少年,挥臂之间 ,左手虚按,似凌空御风,右手夺自敌人的那把宝刀光华灿烂,气机流转,瞬间仿佛笼罩了此间三尺天地,一刀斜着劈下时,其势简直能把大地分裂一般!

刀锋与镔铁狼牙槊相遇时,很奇怪,所有人都没有听到想象中的巨响。

天地似乎突然静止了下来,万千双眼中所见,那把刀似乎只是削去了一截腐烂的朽木,曾经侵染过无数人血的硕大槊头就这样被无声无息斩断了!

随后,在分不清是谁的惊呼大叫声中,刀随着主人身体的下坠并没有停止逞威。

因为,刀在英雄手,既出鞘,杀场必饮血方休!

“你本来可以不死的,可是我答应孙连了……!”

呼延都恍惚中听到了敌人在自己耳边的低语,他从来不知道这个叫孙连的人与自己有什么关系,可是他已经来不及去想了,世间事从此与他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

槊头落在尘埃,然后是……人头落!然后是……马头落!

当刀锋最后划过战马的脖颈时,元召一翻手腕,刀身竖起,刀尖轻点大地,堪堪将要落地的身子又借力斜飞出去,正好落在了奔驰的白马背上,伸手重新挽过少女身体,抓住缰绳,并不回头,马儿继续如飞而去。

急风贯耳,天上一串闷雷响起,断槊、尸体、马匹倒地!血喷溅出来,染红了土地……。

生与死,恨与怨,因果与循环,其实有时候就是这样简单,就看有没有人肯借一颗英雄胆!

一刀削三首,阵斩左贤王。青衣傲疆场,光芒盛大,舍我其谁!

重新回头纵马疾驰的三百四十多名汉家儿郎,心中激情似火,那可是匈奴左贤王!单于王庭之下第一人,草原第一勇将啊!就这么死了?

要知道,汉匈交战这么多年,死于汉军之手的匈奴最高骑将也不过就是区区几个千夫长而已。

呼延都在右北平城下躲过了一劫,没想到终于还是死在了元召手里。在原来的历史上,他本来还可以活很多年的。此人后来功高震主,引起了单于羿稚邪的猜忌,在一次火并内乱之后,率领着部族降了大汉,成为了汉天子以赫赫武功教化异族的范例。

可是现在,元召的出现,改变了他的余生,葬身殒命,魂断燕山!

左贤王死了?!草原战神被一刀断头?!

当八千匈奴骑兵看到那颗王者首级滚落尘埃的时候,终于反应过来这意味着什么。

匈奴故例,大军出战,因战之故,主将身死者,随扈中军皆殉之也!

既然回去也是死,那还不如去给王爷报仇吧!除了留下少数人料理后事,收拾左贤王尸体北归草原以外,其余纷纷催马,怒意滔天,向那个少年离开的方向追了下去……。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三章 血染青衫 铁骨柔情

大行令王恢其实算不得是一个将才。

他的擅长是在席间折冲樽俎,以口才为辩。出使外邦,平衡关系,掂量轻重,取舍利害,那才是他的主场。

王恢这次之所以被拜为五路主将之一,既是因为他是首献此计者,更是因为汉军中别无堪用的大将之故了。

而把他所率领的六万步卒摆在了最后的位置,就是用来截断匈奴人退路的,一旦前方大胜,他们就可以趁机掩杀了。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汉军作战计划意外泄露,匈奴人得知消息,大军还没有进入预定埋伏呢,就要开始后撤了。

看着面前从匈奴人那里逃回来送信的聂壹,王恢脸色阴沉,半晌无言。

帐下听命的几位偏副将校们也是神情各异的看着他这位主将,等待决断。

因为现在唯一能与匈奴军接战的就只有他们了。

早上看着匈奴骑兵从他们埋伏的眼皮子底下过去时的兴奋劲儿还没有消退呢,现在又要面临一个艰难的抉择。

只有在这个时候,所有人才意识到没有一个三军统帅是多么重大的失误!

那可是近十万匈奴铁骑啊!在没有与其他四路友军协调好进攻的步骤之前,就凭自己这一路步卒,敢去挡路拦截嘛!

可是时间已经来不及了,迫在眉睫!

“将军,怎么办?斥候来报,匈奴前锋马上就到了!我们……?”

部将们有些急躁起来,千载难逢的良机,等待这么久,到嘴的鸭子却眼看就要飞了,怎么会甘心呢!

王恢心中苦涩,他更不甘心行动就此失败。“射天狼”计划是他首先在天子面前提出来的,如果此次成功,能够重创匈奴主力,那他的功劳就大了去了,一战封侯不在话下。

要不要冲出去阻击呢?想来想去,他下不了这个决心。

“将军,放手一搏吧!也许可以拖住他们,我们的援军就会赶到的!”

听到部下又一次请战的声音时,王恢抬起头来,扫视了一遍帐内所有人,叹了口气。

“此次定计伏击匈奴,五军主将商议时,是以我部这六万步卒为奇兵,待其大败而归时,伏击而断其归路的。可是现在,凭我们的实力去主动出击匈奴十万铁骑,无异于以卵击石,自取其死!所以,还是保存下这些汉家儿郎的性命吧。马上派飞骑通报友军敌情。而我们嘛……传令各军,勿要轻动,静观其变。”

无奈,沮丧,失望……大帐内一片寂静,什么情绪都有。坐在不远处休息的聂壹狠狠的拍了下大腿,满腔悲怆也不知向谁去发……!

汉匈边界,秦汉长城绵延在崇山峻岭间。自雁门关往南至右北平,从平原大道上,遥望不远的就是燕山山脉了。

元召刀斩左贤王后,纵马而去,并没有追随卫青他们的方向,而是载了素汐转而朝东南下去了。

他料到那些匈奴人必定不会善罢甘休的,在平原之上,如果被他们紧咬着尾巴追赶,万马所及,刀箭难避,到时候还没有跑到汉军伏地呢,很可能就大家一起完蛋了。

而东南不远,就是连绵的山脉密林了。两人只要进了那里面,凭自己的本事,再带了素汐安全脱身不是难事。

天上云雷之声,地下马蹄奔腾,果然复仇的匈奴骑兵都朝这边追过来了。

白马异常神骏,奔驰如飞。好在他们两人都身子轻便,因此这匹马奔行之际,并无妨碍。

但匈奴骑兵的马也不差,而且个个都是控马高手,因此终究还是越追越近了,耳边已经隐隐能听的清后面的喝骂呐喊之声。

天气晦涩,疾风隐雷,杀机逼近,素汐还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情形,恐惧与害怕,使她把身子紧紧的缩在少年怀中,马匹颠簸中,有些瑟瑟发抖。

元召一面听着后面追兵的动静,一面抬头看时,山峦巨大的阴影扑面而来,不禁轻吁一口气,终于进来了燕山!

这些地方他曾经也来过多次,但相隔千年的地貌终究不同。此时不及多想,沿着一条两壁陡峭的山谷,略微放缓了马速,继续向前行去。

但走了没有多久,元召心中一沉,前面却是一堵高不见顶的山峰绝壁挡住了道路。

元召急忙拨转回马头,欲待转出这条峡谷重新寻路时,却已经来不及了!

奔雷的马蹄声响彻山谷,匈奴骑兵几千骑终于随后追到了。

元召扫眼四望,身处的却是一处绝境。这条山间峡谷原来只有进口没有出口,谷间灌木老树丛生,深草及膝,两侧都是几十丈高的陡峭山壁,巨石林立,十分凶险。

他心下不禁暗叫倒霉!没想到自己把自己绕进了死胡同。

这可如何是好?已经有大队的匈奴骑兵开始涌进峡谷,发现了他们两人的踪迹,不停的有羽箭朝这个方向射过来。

不能再耽搁了,否则等到这几千匈奴人万箭齐发,在这么狭窄的地方,根本就避无可避!

元召咬了咬牙,跳下马来,一伸手把素汐背在背上,说声“抱紧了不要怕”!顺手把马鞍后的革囊拎在臂间,拍了拍那匹白马,自己逃生去吧!然后一纵身跳上一侧的峭壁,如同灵猿相似,手抓岩石缝隙、藤蔓斜枝之类,攀援而上。

匈奴追兵本来见敌人已经无路可逃,心中惊喜。在几个带头的千夫长想来,这个汉人少年虽然很厉害,但就算你浑身是铁又能打几颗钉呢!

几千匈奴骑兵冲锋起来,挤也能把他挤死了。更何况,实在不行的话,还有弓箭呢!乱箭之下,射也把他射成刺猬了!

可是还没等他们杀到近前呢,那少年竟背了一人眨眼之间爬到峡谷的一侧山崖上去了。

虽然匈奴人在千夫长的喝令下仰射了好几轮弓箭,但都被他灵巧的身子躲过去了,这个角度准头不行,也不知道伤到他没有。

眼看猎物就要被捉到,为左贤王报仇成为可能,如果把这个强大的敌人或杀死或捉回去,也许单于会饶得所有人性命,因此,他们又怎肯就此罢休!

当下略一安排,留下千余人在峡谷口外持箭严阵以待 ,防止他趁机逃窜。而其余的全部人马进谷搜寻,看有没有能上去的道路。

在山崖顶端的一块巨大岩石后面,元召把素汐轻轻放了下来,脸色有些苍白。

刚才向上攀登这长长的一段峭壁,耗费了他全部的劲力。

为了不使乱箭伤到背上的素汐,他不惜运转了全身的气机,瞬移、躲避、遮挡、飞跃……这不过片刻的功夫,却是他此生遇到的最凶险时刻!

然而,终究还是有两支箭射中了他。匈奴人的箭,短而强劲,都带有倒刺,深深的插进了他左肋之下。

素汐明显有些惊吓过度,刚才有好几次她都以为自己和元召就要死了。

身在半空的眩晕、铁箭头射在山壁间的作响、碎石屑溅在脸颊上的生疼、匈奴人在脚下的喊杀声……!

当终于双脚踏在实地上时,她的腿根本就软的站不住了,软软的倚在石上,好半天才敢睁开眼睛。终于安全了吗?

然而,她惊叫了一声,用手捂住了嘴巴。血!殷红的血!模糊了她的泪眼。

因为,在她面前,那个少年正盘膝坐在地上,咬紧了牙关,满头大汗,用手一点一点的拔出了身上的羽箭。

经过这大半日的奔驰厮杀,即使再强的体魄,也有些支持不住了。

如果有条件处理伤口,箭头是先不能拔出来的。可是现在一切都顾不得了,匈奴军中从来不缺乏骁勇之辈,也许不久后敌人就会攻上来了,他必须尽快的包扎好伤口。

鲜血从肋下伤处涌出来,半边青衫全染红了,元召低头看了看箭头所带出来的血肉,暗骂匈奴人的歹毒,倒刺弄得那么长!尼玛的!

“元哥儿!你……你……呜呜呜。”

少女柔弱的身子半伏在他另一边的肩头,看到他如此重伤,也顾不得平生怕血,一时间手足无措,只顾得哭了,泪雨如注。

“阿嚏!”

一缕青丝拂过受伤可怜少年的脸,奇痒难忍之下,禁不住打了个喷嚏,却牵动了伤口 ,疼的元召龇牙咧嘴。

“那个,素汐……帮我把革囊拿过来好吗?”

元召一面随手把布袍下摆撕成几块,一面指了指几步外的那个革囊。

素汐连忙擦了擦泪水,给他拽过来,打开看时,却见里面都是些稀奇古怪的物件,一时不知他要找什么。

元召伸手从里面摸出一个不大的陶瓶来,这是他自制的一种伤药,止血奇快。想了想,又把一侧的酒壶拿过来,摇了摇,还有半壶烈酒,当下拔去口塞,一股脑的浇在了伤口上,这种消毒的滋味可不好受,如同火烫油炸一般,禁不得低哼了一声。

忍了痛,一边把一瓶白药面全部敷上,一面欲待用布巾去包扎时,有滚烫的泪滴吧嗒吧嗒落在他的手背上,少女蹲下身来,一双柔夷已经拿了方雪白的汗巾轻轻的小心替他包扎起来。

药效很好,伤口一段时间内虽然不可能愈合,但好歹把血大部分止住了,虽然殷红仍旧渗透了几层白布,但现在却理会不得。元召略微闭眼恢复了下体力,终究是不放心,叮嘱素汐躲在岩石后,他硬撑着身体挣扎到山崖边往下看时,果然,有匈奴人已经脱去披甲,只着劲裝慢慢的向这儿攀岩而上。

元召用随身携带的一把连环弩一个一个的结果了他们,尸体骨碌碌的滚落到谷底,匈奴人大声叫骂鼓噪着,暂时无人敢于再掠其锋芒。

素汐躲在巨岩之后,见崖边少年青衫血染,脸色苍白,凌风而立,却似高处不胜寒,而身在困境,从容杀敌,眉间睥睨之姿态,反倒更胜从前。

“他……这么小年纪就如此气概,等到长大后,又会是何等的英雄呢?”

素汐公主如此想着,心中渐渐安定下来。不知为何,只要看到那道身影在眼前,就算明知接下来是刀山火海,似乎也没有那么可怕了……。

正文 第一百三十四章 风雷布子 天地为棋

古燕山郁郁苍苍,多陡峭山崖,纵横交错,形成了一条条天然的峡谷。元召与素汐此时身处的正是一条峡谷的山壁顶端。

北地多干旱,尤其是自去冬至今,降水奇少。因此,虽是早春时节,却仍不见一丝绿意。到处都是干草枯树,灌木林丛。

元召把一根宽布带系在了肋间,因为血又有些渗透出来了。探头看了看峡谷里的匈奴人,见谷口内外包围的严严实实的,却没有一点离去的迹象。

几个千夫长正在指挥着挑选出勇猛的兵士,背弓执刀,然后分成了几队,在四处寻找着可以攀登的地方。

看来匈奴人是要不死不休啊!元召检查了一下所带的箭弩,只剩了五六支在囊中,不禁皱起了眉头。

如果只是单身的话,就算敌人有千军万马,他也不怕。即便是有伤在身,元召也有足够的把握可以利用山林地势逃出去。

可是,现在带了素汐公主……他回头看了一眼在岩石下有些发抖的少女,惊吓、担忧、害怕,深宫长大从未经历如此惊涛骇浪,她现在除了一眼不眨的盯着面前唯一能给她安全的依靠外,脑际也尽是空白。

"难道今日要毙命于此吗?"

抛下她不管,自己逃命的念头只不过一闪而过,就被他彻底否定了。那样,无异于弃羔羊于狼群,他会余生难安!

"咔嚓"一个响雷似乎在就在头顶炸响,素汐惊叫一声,抱紧了双臂,泪眼可怜,看着少年。

风凛厉,雾低沉,茫茫黑云终于笼罩在了这边崖顶上空。

忽然,山崖下,峡谷中,爆发出一阵鼓噪呐喊,然后是"嗡嗡"一片声向上直奔这边而来。

元召心知不好 ,连忙伏身把素汐掩护在巨岩的最下面空间里。耳边只听得如同雨点般密集的叮叮咚咚之声击打在石壁岩间。

雷,是春雷,雨,却是箭雨!

匈奴人连着仰射了几轮,千万雕翎在崖顶乱飞。他们终究还是忌惮敌人的厉害,试图以箭雨奏功。此举不在伤敌,只是为了给几百攀岩而上的勇士们打个掩护。

看着头顶的箭如飞蝗,巨岩后的元召只是抱着素汐,一动也没有动。他终究是人而不是神,以血肉之躯去抵挡万箭飞羽,那是胡说八道。

虽然明知道敌人正在攻上来,他也没有办法去崖边阻击。

"大不了大杀一场,同归于尽罢了!自己本来就不属于这个世界,就此归去,也无所谓。"

他正在胡思乱想,忽然察觉怀中有异,低头看时,却正遇到一双清澈如水的眸子离他脸颊不过盈寸,睫毛犹自挂了泪珠,在怔怔的看着他。

"元哥儿,我们……就快要死了吧?只求你,无论如何,不要放开我,好吗?这个身子、这个身子……我只想清白的带着它离开这个世界……。"

少女声音婉转凄苦,梦里长安,年华璀璨,也许,从此再也没有机会回去看看了。

元召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胸中痛楚,却似波澜翻滚!

自己终究还是走错了路,仅凭个人武勇终归成不得什么大事。似如今,连怀中的弱女子也保护不了!

似乎是看出他心中为了自己的难受,聪慧温柔的眉头动了动,一丝笑意掠过唇边,抱在元召脑后的手忽然就收紧了些,元召猝不及防,头低下时,少女柔软的樱唇已吻在他的唇边,如蜻蜓点水,一触即分,"嘤咛"一声,娇小的身子又缩回了他的臂弯间。

"呃……。"元召有些错愕,又有些好笑,这还是那个端庄温婉的利安公主吗?难道说,在这样的情况下,女孩子的胆子都会这么大起来了?

"除了你,只有这样子亲过娘亲呢……如果没有战争多好啊,我们可以一直生活在长安,那些日子……好怀念的。"

怀中有断断续续似是呢喃的细语,天上雷声隆隆,近在头顶。匈奴人快上来了吧?元召默默的把那把弯刀插在了脚边,胸中也有淡淡的怀念,雪亮的光芒刺痛人的心骨,一场生死相搏也许只在片刻后!

素汐却仍旧继续在他怀中诉说着,也许她也意识到没有多少时间可以说了。

"……都怪这些可恶的匈奴人,乱杀我们汉人,所以你和我才来到了这里。我恨他们,老天爷打雷,为什么不去劈他们啊……!"

天雷滚滚,似乎有一道闪电劈进了少年的脑中,他"啊"的大叫了一声!

素汐被他吓了一跳,刚要问他怎么了,却见元召两眼放光的坐起身来,不由分说伸手就来解她的衣服。

"快点、快点!素汐,快脱下来……!"

少女的脸腾就红了。她虽是豆蔻初开,未经人事,但早已知男女之间,授受不亲!这登徒子……难道他竟在这时要趁机来欺负自己吗?!

"啪"的一声轻响,元召脸上多了一个手印,少女虽然此时无力,但羞愤之下,打的还是有些疼的。

"你!素汐,干嘛打我啊?"

元召一手摸了摸脸,有些急躁,都快火烧眉毛了,这小妞还不快配合着点!

素汐见他不但不知惭愧,还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责问自己,这下子可真是由羞恼转为气愤了。

"你、你这色痞!算我看错了你!呜呜呜……。"

刚才还柔情蜜意,这会儿又指着他的鼻子气的浑身发抖,哭了起来。

"色痞?啊……这从何说起的!呃,素汐,抱歉抱歉,不是你想的那样的!我只是想快点脱下你的衣服……哦,不对不对!那你自己快点把里面穿的那件背心脱下来给我。就是我在马车上给你的那件,有急用!快些啊……。"

看了看素汐被自己扯开的衣襟,里面露出贴身亵衣的粉嫩衣领来,还有小小的锁骨,起伏不定的胸口……元召连忙回过头去,暗骂自己急糊涂了,情急下忘了对方原是女儿身,活该被打一巴掌。

听到元召结结巴巴的解释,再看到他急头赤脸的窘态,素汐羞恼中又藏了好笑,原来是自己错怪他了呀!

只是他要那件背心干什么用呢?正要开口询问时,却见元召顾不得和她多说,伸手捡了几支匈奴人射上来的箭枝,手脚麻利的用刀把箭杆劈开,几下刮成了数根细薄的枝条状,然后把它们编制成了一个奇怪的形状。

又见他一把扯下来自己身上已经有些破碎的青袍,选了一块大些的布料撕下来,绷紧在那个扎成的框架上,仔细的把边角加以固定好。

素汐满心疑惑,不明白在这紧要关头,他为什么专心的去做这些奇怪的东西。看到他打了赤膊在把雕翎箭的尾羽收集起来,肋间伤处血迹斑斑,不禁心中一酸,不敢再多看,连忙回过身来,轻轻解去外面的绿罗裙,把贴着亵衣而穿的那件薄薄的背心脱了下来。

她本是大汉公主,自小锦衣玉食,宫女伺候,哪里受过今日这般种种苦楚!

大半日的颠簸、逃亡、惊吓加上害羞,她此时早已乏累的不行。欲待重新穿上衣服时,只觉手脚乏力,浑身没有了一点力气,倚在石边,不禁悲从中来,泪珠滚滚而落。

元召做好了一切,转身要来拿那件背心时,看到素汐的模样,暗自叹息了一声。走过来,让她靠在自己怀里,半依半抱,动作轻柔的帮她把衣裙穿上。

天地雷鸣,劲风不止,山崖下的敌人暂时停止了射箭,想必是给进攻的那些匈奴死士留一个进攻的空间。

远处群山浩荡,莽莽苍苍。在这一刻,素汐忘记了羞涩,忘记了害怕,任凭少年把衣服替自己穿好,痴痴盯着那张近在咫尺的脸庞,心中平安喜乐,脑际只有一个念头环绕:"能和他一起死在这高山之巅,也无憾了……。"

"一会儿,抱紧了我,闭上眼睛不要动!"

元召一边把那件用金丝银线织就得背心拆开,一边低语,声音很温柔,如同哄着摇篮中的婴儿入睡,素汐使劲点了点头,听话的闭上了眼睛,有泪珠晶莹剔透从眼角滑落……。

匈奴骑兵千夫长淳于虎也算是骁勇的骑将了,跟着左贤王征战多年,是地地道道的嫡系。左贤王呼延都身死,他们这一部骑兵心中的愤怒可想而知。

就算对手再厉害,上天入地今天也非要杀死他不可!只要能为左贤王报仇,即便把这八千骑兵全赔上也是值得的。

这会儿,他亲自带队,领了五百敢死之士,背弓带刀,沿着陡峭的崖壁慢慢的爬了上来。

他挑选的都是军中身手敏捷,胆大心细之辈,绕是如此,还是有几十个在攀爬的过程中不慎跌落了下去,死于非命。

不过,大部分人在他的带领下,终于还是接近了悬崖的顶端。谷底几千名仰射做掩护的弓箭手停止了射箭,在雷鸣电闪中,复仇者们纷纷翻身涌上了崖顶。

知道对手很强,也许还会死很多人,但已经到了这里,谁还会怕死呢?

淳于虎大喝一声,几百把弯刀同时出鞘,列开冲锋阵型,他当先在前,慢慢的向崖边巨岩的方向逼近过去。

从他们爬上来的地方,离敌人有可能藏身的巨岩也就是隔了三四十步的距离。从他们紧张而又警惕的眼中看过去时,忽然发觉那边情形有些诡异。

没有看到人的踪影,只有那个少年所穿的一件破碎青袍抛在地上,那把自家王爷被夺去的弯刀就高高插在岩缝里,似乎有一根闪亮亮的丝线系在刀柄间,遥遥地飘向了云端,隔得有些远,却看不清楚那是什么。

头顶的雷声这时越发响了起来,偶尔有闪电的光芒劈过,似乎离的崖顶很近。但这些都是勇敢的匈奴汉子,在草原上面对凶残的狼群都不会变色,打几个雷又算的了什么!打雷下雨,只是长生天的寻常。就算这会儿天上下刀子,恐怕也不会让这些充满仇恨的眼睛眨上一眨。

谷中有几千人马弯弓搭箭严密盯着呢,就算是一只鸟也飞不出去。那个人带了汉朝公主一定还在这上面,跑不了他们!还是先把王爷的佩刀取回来吧,烈魂遗物,岂能任它流落在这荒山中呢!

淳于虎打个手势,一边示意几百名匈奴刀手继续去搜寻四周乱石后是否藏匿有人,一边与几十个亲随跃上那块巨岩,伸手就要去拔那把染了左贤王鲜血的战刀。

"你们就要死了……为什么不好好待在草原上呢!"

有淡淡的话语在不远处响起,伴随着轰隆隆的雷鸣,似乎是来自天际!

所有人心中吃惊,急忙回头去看时,只见三百多步之外,一道身影从山崖的另一边翻身而上 ,落在当地,峙如山岳,凝如柏松,在冷冷的看着他们。

少年身后远方,燕山深处,风动如江海,龙吟虎啸,巨大的磅礴气机似乎牵引了天地,万丈光华闪过后,有巨雷如柱击中了半边山崖……!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五章 赤胆雄心 烈焰追魂

在草原远古的传说里,有圣者是可以与天地沟通的,通晓天机,识别阴阳,他们被称为萨满巫神。

所有匈奴人都对天地星辰、日月鬼神具有极大的敬畏与崇拜。他们把苍天日月看成是宇宙与人类万物的源泉,每次出兵征伐,都要有神巫占卜吉凶。举事而候星月,月盛壮则攻战,月亏则退兵。风调雨顺是长生天的恩赐,电闪雷鸣就是天上的诸神在发怒了。

而今天,不管是崖顶还是峡谷里的这些匈奴骑兵们,都亲眼目睹了一场神之威怒!

当那个汉人少年现身的时候,匈奴千夫长淳于虎已经伸手拔出了那把属于左贤王的弯刀。

刀还是那把刀,然而刀上已经被赋予了某种死亡的魔咒,就等着有人来给他揭去封印!

一根金色的丝线缠绕在刀柄上,抬头时,这次他们都看清了,丝线斜着飞上了天际,有一个奇怪形状的八角星凌空翱翔于黑云闪电之间。

“那是什么东西?”这是所有人心头浮上的疑问。

然而没有人回答他们。当惊疑不定的人群再度回过头时,随着那少年冰冷话语的出口,一道耀眼的光芒划亮了天地,也看清了他脸上那道神密的笑意。

淳于虎杀字还没有来得及出口,雪亮的弯刀刚要举起,然而一切都来不及,死,有时也只不过在弹指间而已。

光华如从划破的天幕中窜出的银蛇,扑到崖上,转眼寂灭,紧接着炸雷巨响,霹雳随之,似乎是撕裂了天地,余音在群山中久久回荡。

气浪磅礴,大地震动,半边山崖在"轰隆隆"震响中就此塌陷了下去!

刚刚攀上崖顶还没有半刻钟的四五百匈奴人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呢,就随着巨岩、碎石、连同半边山峰倾泻而下,顿时间,几十丈深的峡谷口烟尘滚滚,下面哀嚎连天,也不知道埋葬了多少冤魂!

天地发威,诸神震怒!这是所有侥幸未死的匈奴人心中泛起的第一个念头。

雷电之火与山石翻滚而摩擦出的火花引燃了大片的枯草灌木,峡谷中烈焰开始飞腾。

塌去大半的山崖边,几个失魂落魄的匈奴武士呆滞的站在那儿,互相从对方的脸上看到了相同的惊恐表情。

有脚步声开始慢慢走近,是那个汉人少年。不对,是那个魔神!匈奴人的身体开始颤抖起来,连手中的刀都握不住了,掉在了岩石间。

即便是再厉害的敌人,武功再高身手再好,只要大家齐心协力都不怕死,这么多人终归还是能杀死他的。

可是现在呢?一个能凭一己之力,引动天雷地火相助的敌人……他们是一点面对的勇气也没有了!

明知道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断无生理。可是他们还是跳下去了,四五个匈奴人的身体如同飘荡的枯叶,还未落地已经魂飞魄散。

元召走到崖顶断裂的边缘时,除了他,上面已经空无一人。

他站立在残存的一块凸出岩石上,看着下面的人间地狱,眼前风烟弥漫,头顶乌云翻滚,脸上无悲无喜。

八千匈奴铁骑,除去护送左贤王遗体北上的千余人马,其余的都追到了这里。

留在峡谷口外警戒把守的一千多人,在一名千夫长的带领下,此时目瞪口呆,手足无措。因为在他们的前方,倾塌下来的半边山峰把峡谷口堵了个严严实实,与峡谷里面的五六千兄弟隔绝成了两个世界。

风很大,雷声还没有停,云也厚重,但,没有雨!

大火冲天而起,借了风势,更加肆虐。峡谷中全是引火的好材料,深可及膝的枯草、老去百年的树木、灌木藤蔓重重……。

将近六千匈奴劲旅,连人带马,在这条长不及二三里的峡谷中来回逃窜、躲避、哭喊、祷告……然而,一切都无济于事!

火势太快了,不到半刻钟的时间,整条峡谷都燃烧了起来。浓烟滚滚,火势窜起十余丈高,连两边陡峭的崖壁都烧得啪啪作响。

遥望着那个站在至高处岩石上的模糊身影,“当啷、当啷”几声,不知道是谁手中的弯刀先掉在了地上,然后是慌乱奔逃的马蹄声。转眼之间,峡谷口外,回过神来的那千余匈奴骑兵逃了个干干净净!

在不可知的神秘力量面前,这些从小信奉长生天的狼族后裔,对崖顶上的那个人产生了无边的恐惧。

朔风猎猎,吹在赤膊上有些生疼,元召仰望苍穹,心底暗自感激。苍天厚土,如此偏爱,自己突发奇想,未料到竟然奏此奇功。

“今日大难不死,以后岁月我必尽心竭力,以此身护佑这片中原大地,昌盛我华夏衣冠,方不负天地厚爱……!”

元召在心里暗暗祈念。在前生他虽然也是个无神论者,但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个神迹,也许,冥冥中会对自己有些寄托吧,那么就尽力去做好了。

呃,当然,还要感谢旧时空里那个以风筝做雷电实验的异国老头……。

元召从来就不是一个嗜杀成性的人,脚下的火海地狱,当然非他所愿。但“霹雳手段,方显菩萨心肠”,汉匈两国和平的曙光还远远的隐藏在乌云之下,战争才刚刚开始,也许,非得狠狠的打疼他们几次,这些凶残的蛮族才会知道厉害吧。

整座峡谷,此时已经变成了一个大熔炉。其中的情形惨烈,不必细说。小半个时辰之后,人喊与马嘶的声音渐渐的少了起来,终于渐至不闻。

一个温软的身子从后面轻轻的抱住了他,少女没有说话,只是把头伏在赤裸的背上,紧紧闭着眼睛,与他一起静默无言。

感受到她微微的颤栗,知道她怕的厉害,元召握住拢在自己胸前的那双小手,盘腿坐了下来,顺势让那身子伏在膝间。

“不是让你在那儿乖乖待着嘛,怎么又出来了?”

素汐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把双手抱的更紧了些。

“元哥儿,你是神仙教出来的弟子吗?”

话语痴迷,但这就是她现在心里最想知道的事情。

元召淡淡的笑了笑,大难既去,两人性命暂时无忧,他的心里终于放松下来。

“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神仙啊!我只不过是比别人知道的事情多些而已。”

“我不信!在宫中的时候我就听好多人说过的,你是先皇文帝从天上求来的祥瑞呢。所以老祖宗才对你那么好!”

“呃,这你也信啊?不过,我的事情有些复杂,一时半会儿给你也说不清楚,以后只要记住,我们都是好朋友就行了!呵呵。”

元召有些无奈,这个传说他也听说过,当然知道那是窦太后的一番好意,而事实上,他也不能否认,所以只能模棱两可,无论谁问起来,都是笑着敷衍过去了。

素汐果然不再问下去。而是睁开眼睛,看到眼前那张被烟火熏的有些脏兮兮的脸,忍不住抬起手来,用袖子给他擦了擦。看着那还只是一个少年的模样,因为听到那些死亡的声音而惊恐阴郁的心情有了一丝明朗。

“元哥儿,我、我害怕……那些人……那些人……?”

温婉的少女还没有见过死神的样子,她终究不忍心说出那些残酷的字眼。

“不用想太多,那些都是敌人,曾经做过很多坏事,坏人受到惩罚是应该的。作为公主嘛,好好待在你的世界里就行了,等我们回到长安后,就把这些都忘掉。记住了吗?”

“嗯……。”

素汐低低的轻声答应,虽然恻隐之意还是让她内心深处有些不安,但既然他这么说了,就总是有道理的,自己好好听就是了。

这么想着,她的心就渐渐安定下来。长时间的担惊受怕,早已心力憔悴不堪,此时伏在他膝间,乏力加上困意涌上来,迷迷糊糊间竟渐渐睡过去了。

元召听她半天没有动静,低头看时不禁暗笑,怕她着凉,连忙抱了她跃下岩石,找了个避风之处,放好让她小睡一会儿。

雨终究没有来,雷声停歇好久了,风却没有减弱,看情形峡谷中的大火一时半会儿是熄灭不了的。

看远方天色已是薄暮,山间马上就会黑了下来,从这山壁的另一侧下去不难,然而没有了马匹,自己又受了伤,要走出去,却有些艰难。

元召想了想,决定还是在这崖顶上过一夜,好好修养体力,明日再想办法也不迟。

他四下搜寻一遍,找了些枯草败藤之类,又收集了些匈奴人早先射上来的那些羽箭,好在自己的那个革囊没有随着掉下火海里去,从里面找出引火之物,在避风处点燃了火堆,这片岩石后的狭小空间内便逐渐暖和起来。

又从革囊中找出点随身携带的吃食之物,却是几块用油纸包好的烤羊肉,不禁暗赞自己有先见之明,但却没有水,只能先好歹的吃了几口果腹,把剩下的放在一边,准备等素汐醒来时让她吃点。

又看了一眼熟睡中的少女,决定先不去打扰她,元召把火添的旺些,盘膝坐在一边,闭上眼睛,慢慢调匀气息,气机全身流转,开始静养休息。

夜色终于降临,群山没入了黑暗,这片峡谷中仍在燃烧的熊熊烈火却越烧越旺,百里可见,映红了半边天空。

此时距离左贤王被刀斩身死已经过去了三个时辰。距离峡谷中那支已经烧成了枯骨的骑兵劲旅刚刚追至谷口时,也已经有两个时辰了。

已经退走雁门的大单于羿稚邪也终于得知了身后所发生的事。

抬头,望着东南方向那处亮如白昼的地方,羿稚邪的心在滴血。他耳边仿佛听到了那近六千匈奴勇士的魂魄在夜空中痛苦的呐喊嘶叫!

低头,马前火把照耀下 ,一方洁白的驼绒布包裹着的是左贤王呼延都那具身首两分的尸体。

两千多回来的骑兵残部跪在地上 ,面如死灰,引颈待戮,无人求饶。

“不管你们遇到的对手是人是神 ,你们的王死了,你们的兄弟死了,只有你们还苟活着……。”

羿稚邪一字一句,如刀似箭,剜心剖腹,冷酷无情,这就是草原的法则!

领头的千夫长一个字都没有说,挺直了身子,慢慢拔出了佩刀,身后所有人不约而同,弯刀出鞘,横于脖颈间,马上就会尸横遍地,血流盈野!

“死?那很容易,可是匈奴勇士的荣誉不容玷污!给你们一个机会,用你们的勇气和血去洗刷耻辱吧!本单于命令,拿起你们的弯刀,背起你们的弓箭,去给你们的王复仇吧!雁门关附近的所有汉人,大汉朝的那些所有边镇村屯,都是你们的目标。给我烧光、杀光……去吧!就现在!”

被愤怒烧红了眼的大单于刀锋指向,千骑万乘呼啸而去,汉匈两国的全面战争终于从今夜拉开了帷幕。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六章 命如蝼蚁 生死有期

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有许多在当时人看来无法理解的特别现象,神秘而令人畏惧,因而被称为神迹。

这年春天的马邑之围作为一个标记,标志着汉匈两国作为敌国的正式开始。撕去了那层遮遮掩掩的和平面纱,从此后就只有了战争,胜者威震天下,败者,也许就此亡国灭种!

马邑之围,十万匈奴大军劳师远征,无功而返。而汉军三十余万,筹划百日,耗费钱粮无数,五路大军,也未建寸功。

唯有那日燕山的一场大火,却留在了许多人的记忆中,无论是对手还是同袍,无论是汉人还是匈奴人,无论是爱与恨,也无论是诅咒还是崇拜,都把一个人的名字牢牢的记在了心中。

《大汉帝国史?元公世家》谋略篇里,更是对这一段元公故事做了浓墨重彩的描述。

“……时元公以少年之姿,单骑冲阵,刀斩左贤王,携利安公主于万军之中逸去。匈奴怒,铁骑追至燕山峡谷,围而不去,元公被箭负伤,匈奴死士攻甚急,事危!天近暮,黑云压顶,雷电风鸣,元公引天雷烈火以击之。有灵蛇伴舞,巨雷如柱,倾半座山峰,覆谷口,烈焰随之,谷中六千虏骑灰飞烟灭矣!余众肝胆皆裂,豕突狼奔而去。大火竟夜难熄,百里可见,单于北逃,遥望之,大恚恨,惊叹汉家竟有如此人物相助!自此,闻元公大名,匈奴多惧之,私下谓之‘神侯'……”。

那场燕山大火,不仅单于羿稚邪看到了,雁门关守将看到了,在百里之内设伏的五路大军也都看到了。

然而此时雁门关守将刘恭友和冯德已经顾不得理会那边发生什么,因为眼皮子底下的火已经够他们焦头烂额的了。

雁门关附近的十余处边屯,已经被泄愤的匈奴骑兵夷为平地,没有人能逃的脱他们的铁蹄。房屋燃烧的熊熊火光,如同匈奴人的愤怒,面前的一切都要烧光,杀光!

几万只火箭被射进了城内,几条临近的街巷也被烧着了,内外交迫,风火连城!

所有的守军都上了城墙,严密的防守着,谨防敌人趁乱攻城。好在匈奴人顾忌会有追兵赶上来,已经来不及进攻了。在把满腔的怒火洒满这片边界的土地之后,大队人马终于北撤。

而等到汉军终于确定了匈奴单于的踪迹,其余四路军主将得到王恢的传信后,会商决定,伏兵尽出大举追来时,匈奴人早已遁入草原不见了影子。

功败垂成、功亏一篑!这样的结果,令所有人心头都蒙上了一层阴影。

身为带兵的将领,都明白,接下来会有怎样严重的后果。以单于羿稚邪那样的枭雄人物,平白受此折辱,岂会善罢甘休!

接下来,他完全可以正大光明的来汉地侵略不休了。北疆边境永无宁日矣!

而且,当今天子雄心勃勃亲自策划的“射天狼”如此潦草结尾,狼狈收场,对他威望的打击是巨大的。

帝王之心的自尊会接受如此的失败吗?想必,接下来朝中又会有一番腥风血雨了吧!

追逐匈奴人未果的五路大军汇合后,停驻在了雁门关内外,静静等待着来自皇帝的命令,等待着接下来的命运与去留。

第二天天光大亮,当一切映入眼帘,匈奴人报复的后果触目惊心!十几个村屯的人,无论老幼,杀戮殆尽。惨状令人气血翻腾,然而这才是刚刚开始而已。在接下来的两三年之内,类似的情况将不断的上演。

在对军情忧心忡忡之余,老将军李广更是焦急的等待着来自另一个方向的消息。城头之上,他已是数次上来观望,可是燕山那边风烟浩渺处,仍旧未见有人归来。

昨日卫青等人是赶在报信飞骑的前面到得西山谷附近的。见到李广以后,把此前的情况迅速报告一遍,焦急得请求赶快派兵去接应元召,救回公主。

李广大惊,这才知道计划失败,匈奴北撤。那还在这儿埋伏个什么劲儿啊!

当下已经来不及详细询问,他一面令全军准备追击,另一面单独拨出五千精骑,命副将张晋率领,火速随同卫青等人,先行北上去接应支援。

这一来一回,就接近两三个时辰,元召和公主现在怎么样了呢?

长安来的人,没有人留下来休息,三百多人换过了马匹,又继续随着大队返回了。

卫青、曹襄、谢九、崔弘、苏建……所有人现在心中只有一个坚定的念头:没事的,他们会没事的!凭着那份刀斩左贤王的本事,小侯爷一定可以平安脱身的。

可是,顶着北风雷鸣,纵马驰骋,一直到他们从匈奴人手中逃脱的地方,一路上并没有见到任何人的踪影,只有无数马蹄践踏的痕迹。

就在所有人心头沉甸甸,有了许多不好预想的时候,雷声大作中,忽然感受到了东南方向大地传来的震动轰鸣!

战马都有些受惊,在不安的嘶鸣。众人面面相觑,不明白那个方向发生了什么变故。

“快看!有火光起来了!”眼尖的崔弘立在马上,大声叫了起来。

“难道是小侯爷……快!全军转向,立即去那边看个究竟。”

喝令声中,焦急心切的崔弘早已一马当先,五千余骑纷纷跟上,疾驰而去……。

峡谷中的大火,烧了整整一夜。崖顶上的少女睡得并不踏实,朦胧中似乎总是听得有惨叫声从下面传来。

然而,每当她睁开眼睛,看到那个盘膝而坐在火堆旁的身影时,心中就又安宁了许多。

少年的身量还未长成,其实并不高。火光掩映中,投射出的影子却很宽阔,仿佛一层巨大的保护膜,把她严严实实的包裹在了里面。

素汐忍不住伸出手,穿过虚无,抓住他衣襟的一角,近在咫尺,触手可及!这样的感觉让她心底无比踏实。

“千里之外,群山之中,自己竟然会在这样的地方,和他共同过夜。好奇怪呀!这是在长安那座宫城里,从来没有想到过的梦境吗?如果是这样子的陪伴……那么黑夜再长一点儿也没关系了。”

她半眯着眼睛,看着跳跃的火花和闭目养神的少年,困意再度涌上来时,嘴角带着满足的笑靥,终于又渐渐睡去了。

元召没有发觉身后少女的小动作和微妙心思。他在静静的调匀气息,修养身体。

这次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遇到的真正危险,也是第一次身体受伤。按理说,那么重的箭伤对身体的损害应该是很大的。可是他刚才检查时,有些奇怪,短短几个时辰的功夫,两处伤口不但早已止住了血,而且已经慢慢的结了痂。照这样恢复的话,大不了也就四五天,伤口就会完全好了。

“有些神奇啊……呵呵!这难道也是时空穿越带来的福利吗?”

听到少女轻微的翻身,他回头看了一眼,见她睡的正香,又把火添旺了一些。崖顶上除了有许多干枯的藤蔓之外,还有大量匈奴人射上来的羽箭,此时倒正好当做烤火之物。

风雷在前半夜早已隐去,盖顶乌云也不见了踪影。此时苍穹深墨,满天繁星,倒是一副山间好景色。

“这么大的火,想必下面谷中的匈奴人,早已经都烧没了吧?等到天亮应该可以大摇大摆的安全离去了……。”

如此想着,双手抱于臂间,他也渐渐合上了眼睛。

当晨曦驱赶了黑暗,烧尽了一切的火势渐渐熄灭,余烟缭绕中,元召跃上山崖边缘的岩石,就看到了谷口处熟悉的汉军旗帜。

搜寻了一夜未果的五千汉军骑兵,在峡谷口外发现了几十具匈奴骑兵的尸体,这些都是被最先滚塌下来的岩石砸死的。

然后,在崔弘带领下,当几十名军中高手小心的从外缘攀上堵塞了谷口的碎岩,强忍着热浪的烘烤,眼前所见的情形,令这些心肠刚硬的厮杀汉也浑身震颤不已!

触目所及,尽是黑灰,眼中所见,皆为白骨。此非朗朗人间,乃是焚火地狱!

烧的乌黑的刀箭兵器,成堆的骨骸,有些已经分不清是人的骨头,还是马的骨头,峡谷底,山石后、半山壁间……到处都是,蜷缩着的,向上攀缘着的、跪地祈祷着的,保持着什么形状的都有,可见临死前的挣扎惨烈。

六千匈奴骑兵的骸骨铺满了整座峡谷,仿佛这儿本来就是一座天造地设的天然坟场,只是等着他们宿命中的到来。

一片静默,没有人说话。在下面等待消息的大队人马,大约也猜到了里面的情形。既使是生死仇敌,不共戴天的对手,面对如此惨状,也只剩了唏嘘和悲凉。

有低沉的笛音从高处传来,音调很清澈,带了肃穆宁静,也带了慈悲与宽怀。伴随着高山松柏的涛声,旭日东升,阳光洒满大地,空气中似乎有许多痛苦的魂魄就此得到了解脱,在缓缓的逝去……。

听到动静,所有人抬起头看时,但见朝阳初升,万丈光芒,正穿透此间群山的苍茫密林,投射在山崖高处那少年的身上,他赤了胳膊,横挽一支短笛在嘴边。看不清脸色,光线折射以后,在他周身形成了一个金色的轮廓,光华灿烂,宛如传说中的上古神祇来到凡间!

无论是早就跟他熟识的卫青崔弘等人,还是随副将张晋而来的五千汉家骑兵,在此刻,不约而同心中涌起的竟是同一个念头:天降斯人,佑我大汉!

身后不远处,被笛音惊醒后的素汐公主悄悄的探出半个小脑袋,有些痴痴的盯着那个背影,心中所想,无人得知……。

回去的路上,景物依旧,心情已经大不同。

副将张晋在安全的找到元召与利安公主后,立即派飞骑报知了身在雁门关的李广。老将传信,命令他马上率本部精骑护送公主回转右北平。因此,这五千人马不停蹄,又踏上了归途。

这次驾车的换成了崔弘,他驭马很稳,生怕有一点颠簸,再碰到了师父的伤口。元召则懒洋洋的倚在车辕一侧,有一搭无一搭的回答着车厢里那位化身好奇宝宝的公主提问。

“……你到底说不说实话啊!你是念了什么咒语才把天雷引下来的嘛?”

“早就告诉你了啊!咒语就是你对我说的那句话喽,呵呵!”

“人家怎么不记得了呀?就会骗人,哼!再不说不理你了啊……。”

“你不是要老天爷打雷劈那些匈奴坏人的吗,所以呢,我就把你的话附在风筝上,捎给他听咯!一定是看你这么漂亮的小公主,不忍心拒绝呀,就咔咔咔!匈奴人就完蛋了……哈哈!”

“油嘴滑舌!这么小年纪就……不理你了啦!”

少女的脑袋缩进了车厢内,有些害羞又有些甜蜜,原来,他也认为自己漂亮吗?

一边驾车的崔弘对小师父简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啊!原来小侯爷泡妞也这么厉害?真是能者无所不能啊!

他轻轻的挥了挥鞭子,马车飞驰起来,蹄声飒沓,旌旗半卷,斜阳古道,此处尽是汉家江山……。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七章 长城内外 是我故乡

在历史长河中,有许多奇谋密计可以成功,也有许多经典战役可以一战扭转形势,决定结局。

但也有许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沦为笑柄。马邑之围就是如此,汉匈两方没有赢家。

匈奴人留下了一地狼藉和烈火尸骸,早已远遁回大漠。三十余万汉军只得暂时留在雁门一线,等候朝廷的命令。

五位将军神色怏怏,都没有什么笑模样。尤其是大行令王恢,心情更是复杂。

虽然汉军没有折损一兵一卒,但曾经对此次行动寄予厚望的皇帝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没有人能够预知。

看着情绪低落的王恢,韩安国叹了口气。他本来是反对这次计划的大臣之一,当时还为了这件事与王恢在皇帝面前廷辩过一番。但他的老成持重之言没有被采纳,急于求成的皇帝,最终还是同意了王恢的提议。

但他是眼光长远的人,从来不做落井下石的事,事情既然已经到了现在的地步,口出抱怨之言是一点用都没有的。现在能做的,也只有尽量调派军队,做好边境各处的布防,以防止匈奴人再杀个回马枪。

皇帝的旨意来的很快,奉旨前来军前的,正是大汉廷尉张汤。

当五军将军连同雁门守将以及偏副将三四十人一起躬身,听完了那道措辞严厉的天子圣谕后,所有人都从中听出了皇帝刘彻的盛怒。

如果事前的排查做的再详细一点,军情传递再做的保密一些,也许,漏洞就会减少许多吧!但现在除了自责,一切都已毫无意义。

神色冰冷的这位钦差大臣传达完旨意,并没有对这些武将多说什么废话,只是拱了拱手,请他们自便。

被留下来的是大行令王恢,有旨意,单独问话。

其余的人并没有走,在没有知道这件事最终的处理决定之前,没有人会放得下心来。

等待的时间并不长,王恢就出来了,只不过他不是自己出来的,而是被几个军士抬出来的,血染征袍,已经自刎而亡!

大行令王恢以首谋马邑之事,鼓动朝廷发天下兵马数十万,劳师远征,疲敝无功。且怯懦不前,纵单于逃逸,天下失望,其罪当诛也!这就是他的罪名……。

看着那具尸体,所有同僚无不心下戚戚,替他惋惜。所谓兔死狐悲,人与类同。不久前还并肩作战的同袍,转眼间已奔赴黄泉,早知如此,还不如死在匈奴人的马蹄下呢。

只见随后跟着走出来的张汤满脸倨傲,神色不屑,吩咐手下人把王恢尸体用毡席卷了,去载于车后,以待回长安复命。

“屯官将军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为何就此逼迫其自裁?岂不令军心不服!”

不顾韩安国对他连使眼色,耿直的老将李广终究还是说出了心中的愤懑。

张汤本是律令小吏出身,凭着对大汉政令律法的熟悉和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皇帝的信任,一步一步的爬到了现在的位置上。他尊崇的前人是韩非子与商君,主张以严酷的法令来加强百姓的顺从,因此,此人除了对皇权效忠,别的大臣与同僚们很少有能入他的眼底之人。

尤其是这些军中武将们,更是他打击的对象,一旦有把柄被他抓住,那就只有自求多福了!

因为,精通本朝掌故的张汤深深的知道,从开国至今,历代天子最忌惮的不是当朝理政的文官们,而是手握兵权的武将。

今天,他按照皇帝的意思来逼死王恢,一点儿心里负担都没有。本朝杀的武将还少吗?汉初死在高祖与吕后手中的那些威名远震的大将军们就不用说了,就说十几年前平定“七国之乱”的周亚夫吧,兵出细柳营,席卷天下,挽狂澜于既倒,扶社稷于将倾!那是何等的英雄人物!可是一旦进了廷尉府,还不是就只剩了死路一条?

至于眼前的这几个将军,他还真没放在眼里。那曾经担任过御史大夫的韩安国他都不加理睬,更不用说你个未央宫看大门儿的老李了!

“哼!怎么?你李广要造反吗?区区一介武夫,也敢质疑皇命?”

张汤不屑一顾的哼了一声,横眉冷对,不假一点儿词色。

李广闻言大怒,多日郁积于心的闷气就想发作出来。早有身后左右两人把他死死拉住,却是程不识与韩安国。

“李将军,大局为重!莫要轻违圣意啊。”

“不可冲动,且稍忍耐……!”

李广抖了抖手,满脸怒气,低了头不再言语。其余众人也分列在旁尽皆沉默。

张汤见他们如此,倒是觉得没了什么意思。他本来想借这次机会好好抖抖威风的,虽然杀不得这素日看不顺眼的李广,借机挫挫他的威风也是好的。见下面再无人吭声,一甩袍袖,自领人向内而去。

“还有那个北地的商人,抓到了没有?给我好好的审问一番,这次泄露军情说不定就与此人有着很大的关系……听说聂家却是此地的豪门,嗯,把罪证弄得扎实些,最好是能抄家灭族的……也好抄没些家产,补贴耗费的军用,替圣上分担忧虑,做臣子的又如何能不尽些心思呢……呵呵!”

“是是是!大人忠心,可彰日月!放心吧,已经抓到了,不怕他不开口……。”

低声谋划着,一行人逐渐远去了。

当下众将忍气吞声,各自整顿人马,第二天一早,按照朝廷指令,抽调兵马分别补充到了雁门、云中、代郡、上谷等最前线边郡,剩余人等开始分兵回各自原先驻地不提。

且说此时的右北平城内,却是另一番景象。

刚刚巡城完毕的年轻偏将关喜,心急火燎的如同火烧屁股的猴子,飞马来到将军府,马都没顾的栓好,就跑了进去。

在四处巡守的羽林军守卫见此也只是笑了笑,并不阻拦,任他径直进去。经过共同守城的那一日,他们已经都很熟悉。何况,大家心知肚明,这小子八成又是来求小侯爷的。

而事实正是如此,自从公主车驾那日回到右北平,从羽林军将士绘声绘色的讲述中,关喜目瞪口呆的听完了那些传奇开始,这位年仅二十岁的年轻小将心中就暗自下定了一个决心,那位从长安来的长乐侯必将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自己一定要想办法追随在他身边!

这三四天来,他是一有空就粘在元召身边的,殷勤伺候,小心察言观色,准备有机会就对他说出自己的请求。他不敢轻易开口,因为这样的机会也许就只有一次,如果贸然说出来被拒绝了,那他也许会遗憾终生的。

可是今天关喜扑了个空,利安公主的贴身侍女琪儿笑眯眯地告诉他,小侯爷带公主出去了。

在利安公主北去雁门关的时候,琪儿被留在了右北平,这段时间里,将士们都对她照顾的很好,因此,她平日是很乐意帮这位小将军的忙的,只是今天嘛……她阻止了关喜要去后山寻找的企图,眉眼之间有些喜悦。

“小侯爷说了,也许过不了一两天我们就可以回长安了。所以公主想今天出去走走,大家都不许去打扰他们的。嗯,那么,你明白啦?”

关喜挠了挠头,说实话,他有些不明白。但既然小侯爷是带着公主出去的,那就不便去打扰了。好在,还有时间,他决定再见到元召时一定把自己的请求痛快的说出来。

看着院子里的那些宫中侍卫们在收拾着东西,打好包裹,随时准备着回程,关喜的心中有些热切起来,如果能随着他们一起去到长安多好啊,自己还从来没有见识过内地的繁华呢。

元召这几天感到有些累,不是身体累而是心累啊!

他的伤口好的很快,行动已无大碍。虽然在将军府中,众人什么也不让他干,美其名曰好好养伤,但每日里却并不得清闲。

那一批每天找各种借口来探望的右北平军的将校们就不必说了,曹襄苏建这帮人也每天在跟前溜过来溜过去的问这问那,惹人头大。

就连那老是板着脸的谢九总管,也会每天在这边待上两个时辰,一脸认真的讨教几招刀法。 这老头儿,也算是“西凤卫”中的前辈高手了,但自从那天在马上惊鸿一瞥的看到元召凌空刀斩左贤王的一幕后,他对这位小侯爷已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因此,今天听到素汐有些难为情地说想出去看看时,元召是巴不得赶快有理由出去透透气的,也好趁机清净一会儿。

怕那位小公主抹不下脸来,将军府中的所有人不约而同的选择了回避,因此,元召赶了马车等着素汐出来时,平日人来人往的院子里突然如此寂静,让他感到有些奇怪。

原来右北平的北城门附近,就有一座后山。此处为全城制高点,可以俯瞰城外的敌情 ,也可以观察城内各处,却是一处战略要地,他们去的就是这儿。

元召当然知道这个地方是何处,在后来的历史时空里,曾经有一位帝王披发遮面,满含悲愤的在这儿殉了国!玉楼倾塌,黄钟毁弃,从此汉家河山陷入二三百年的黑暗中……。

北国之春,辽阔原野,沐浴着迎面吹来的清风,素汐的心情很舒畅。她侧头看向身边的少年,见他有些肃穆的神色,不禁微觉奇怪。

“喂,在想什么呢?这么严肃!”

感受到少女的调皮,元召挥去脑袋中的沉重,微微笑着伸手指向遥遥北方的崇山峻岭方向。

“这次我们还是没有走到长城啊,长城那边的景色才是真的美呢!素汐,等到有一天,那边的辽阔草原也划入了汉家的疆域,嗯,那时候如果有机会,你可以去看看的。呵呵!”

“真的吗?可是那是匈奴人的地方啊,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呢……。”

少女眼中有着憧憬的向往,而少年只是淡淡笑着,许多旧事浮上心头,嘴角轻轻哼起一首好听的歌谣。

“万里长城万里长,长城两边是故乡……。”

语调清柔婉转,带了淡淡的忧伤,仿似在怀念着什么远方的东西。素汐看着他的侧脸,感觉这个少年身上藏着很多迷。

片刻后,离城二三十里之外的地方,眼眸所及处逐渐有汉军队伍的旗帜从地平线开始出现,看情形应该是追击匈奴人的将士们回来了。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不会等很长时间的,走吧,看看有什么消息带了回来。”

素汐清眸中闪过惊奇,把元召随口吟出的句子记在心里,跟在后面朝山下走去。

“师父,不好了!聂叔……聂叔被抓起来了!”崔弘自远处纵马而来,有些慌张。

元召一愣,前方战事既罢,他刚刚还在想聂壹应该会随着汉军回来了呢。

“何人抓的他?知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事?”

“是李将军动用了军中斥候,先回来报的信,说是长安来的奉旨廷尉,先逼死了屯官将军,又捉了聂叔,怀疑他是匈奴奸细,现正押在军中,马上就要进城了!”

元召闻听心中怒意陡升,把手中马缰绳丢给崔弘,只说了一句“送公主回去!”。人已飞身形在几丈之外,奔北城门而去!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八章 恩仇快意 率性慷慨

眼见右北平高大的城墙就在眼前,前军校尉张禹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身后的三千兵马也是无精打采的样子,本来这次的行动失利就让每个人都感到窝囊,偏偏又摊上这么个差事。

张禹扭头瞅了瞅那辆廷尉大人的马车,军令难违,将军让他们护送廷尉府的这帮人先行回来,从雁门关至此,短短大半日行程,却生了一肚子的闷气。

这帮大爷太难伺候了!都是在京城整人整惯了的手,挑三拣四,嫌七数八的。不是嫌行军速度太快,他们跟的吃力,就是呵斥军士们纵马扬起的沙尘眯了大人的眼,说什么打匈奴人不见出力,这会儿倒跑得快。一路上叽叽歪歪的,好不令人心烦!

可是,心里再不爽也得忍着啊!没办法,惹不起。没看到主将王恢的尸体还在车后面载着吗!

现在总算到了,送到城里,完成了军令,就赶快离这帮瘟神远一点儿,哎他妈从哪儿来滚哪儿去!

张禹在心里暗自咒骂着,却见那辆马车的车帘掀开,露出廷尉张汤那张阴沉的脸,四下张望打量,想是在查看这右北平的地理形势。

北国的春天终于渐渐来到,今日天气很暖,近午的阳光,微微有些刺眼。从此处看过去,北门城边,有几个守城士卒正在向一个只着青衫的身影行军礼。

稍微的疑惑过后,好似忽然想到了什么,名叫张禹的校尉,心咚咚地跳了起来,莫名感到一阵激动。

难道……此人就是那位传说中只是少年的长乐侯吗?

随着离城门越来越近,逐渐看得清楚起来,那人果然只是个青衫少年。只见他挥手让守城军士闪到了一边,自己站在城门洞正中,平静的看着走到近前的这队人马。

身后的骑兵队伍里一阵兴奋的骚动,有许多人已经猜到了那人的身份,最近几天,那个名字在军中已经成了一个传奇。

无论在哪个历史时空中,军伍之中最重的就是英雄。冲锋陷阵斩将夺旗,热血与杀戮,睥睨与豪情!

张禹向身后的部众打个手势,早已率先跳下马来,步行而前时,眼中有崇敬的光芒。这种情怀与身份地位无关,只关乎杀场风尘,血与火,刀与箭。

名叫元召的少年笑的很真诚,对于这些常年浴血在最前线的兵士,无论是谁,他都怀有一份深深的敬意。

在满怀激动的对长乐侯见过礼后,元召大略问了几句前方的情况,听到大军随后就会赶回来,他点了点头。

“既然已经回到右北平,那李将军交给你的任务就算完成了。一路辛苦,张校尉如果累了,就先带兄弟们回营休息吧。”

张禹微微一愣,他还想着在这位小侯爷身边好好亲近亲近呢,天色还早,倒是不急着回营。

正要开口说话时,却见元召对他带有深意的笑了笑,然后错过脸去,迎上从车厢里探头出来那人的阴冷目光,嘴角略过一抹带了嘲讽的意味。

“元召,你不好好在利安公主驻毕处护驾,到处乱跑什么!这边陲重地是你到处游玩儿的地方么?”

张汤从来就没把这个小小长乐侯看在眼里,在他看来,元召不过就是仗着碰巧给窦太后治好了眼睛,白白捡了个闲散侯爷而已。这样一个无职无权的野孩子,在他口中,也不过就如同训斥一个普通小吏无二。

张汤言语间这么不客气,不仅让闻讯赶来的关喜等守军大为不满,也让护送他们回来的张禹部众更是心中不快,只不过他们身份低微,不敢对这位朝廷九卿之首的大员无礼罢了。

“聂壹何罪?”

元召收敛了笑容,冷冷问道。对于此类酷吏型官员,他从来就没有什么好感,一句废话都不想与之多说。

张汤轻蔑的瞥了站在城门口的少年一眼,冷哼了一声。

“哼!事涉军国大事,岂是你黄口小儿所能探询的!还不闪在一旁,休的挡了道路!”

张汤自长安而来时,随扈的廷尉府长史侍从之类的也有四五十人之众,此时看到自家大人有些动怒,这么好的表现机会,那还不得好好抓住了!

“小子,赶快闪开,少管闲事啊!”

“呵呵!在长安有人护着你,在这儿……别自找苦头吃!”

“上次赵长史就是他害得!大人,说不定这小子也是匈奴奸细啊……!”

“把他也抓起来吧!好好审审,为什么替那个通敌的商人出头!”

七嘴八舌,群情汹汹!大有把面前之人立即捆绑起来之势。

也不怪他们如此猖狂,原因其来有之。大汉沿袭秦制,皇权进一步得到加强,在这其中,作为御用的一把利刃,廷尉府为皇家立下了汗马功劳,也得到了皇帝的宠信重用。

从高祖吕后时的侯封到文景二帝时的郅都、宁成、周阳由、赵禹,一直到张汤,数任大汉廷尉皆是严酷无情之辈,严峻律法,苛待王侯,死在他们手里的刘姓宗室王都有好几位,更不用说普通的朝中臣子了。

由此,连带着廷尉府中的这些官吏也是十分倨傲,胆大妄为,都是欺凌惯了人的主儿,在他们眼里只有自家主官,反正就算是惹出什么娄子,自有护短的廷尉大人罩着,他们怕什么啊!

“我不管你怀了什么目的,或者是想达到什么目的,现在把人交出来,此事便就此罢休。我只说这一次!”

狮子不会计较苍蝇的嗡嗡,大象也从不理睬蝼蚁的挑衅!

元召对眼前的这些廷尉府喽啰们,连正眼都没有瞧一下,只是盯着那个满脸阴鸷的中年男子,明确的说出了自己的意思。

自从前任赵禹去后,张汤坐上九卿之首的这个位子也已经有七八年时间了,无论是王侯公卿,还是宰阁重臣,还从来没有一个人敢对他如此无礼的说话过呢!听到元召挑明了他的某些阴暗想法,当时眉毛就竖起来了。

“元召小儿,你竟敢为私通匈奴的一个卑贱商人张目!而且口出狂言,对奉旨钦差无礼!本官奉天子谕,巡使北疆,查奸究讦,岂能放过!来人啊,把他给我拿下!”

一边摩拳擦掌多时的十几个心腹爪牙“哗楞”一抖铁链,就要上前拿人。

“谁敢!”

见此情景,早已护在元召身后多时的关喜一个箭步就窜到了前面,手扶刀柄,厉声大喝。同时,几十名右北平的兵卒不约而同的涌上来,呼啦把元召就保护在了正中间。人人怒目而视,与廷尉府的人对峙起来。

张汤是在得到皇帝谕旨后,立即启程从长安奔赴雁门的,他只知道马邑之围失败,圣意是让他来追究责任,震慑军心的。对这其中的战况和种种细节可以说是一无所知,元召这几日在边军中树立起来的威望他就更是不知道了。

此时见这些右北平军卒竟敢做出如此举动,这简直形同造反啊!张汤不怒反喜,他感到有一个好机会也许要来了。

三十多万大军,只是死了一个王恢,还有些不足以严肃军纪,杀鸡儆猴啊!眼前这些兵,可都是那位飞将军李广的部下,如果能由此而把他牵连进来,让这个死对头吃些苦头儿,方能彰显自己的手段。最起码也能追究他一个治军不严、纵容部下之罪。

想到这儿,他站在马车之上,用手点指道:“好啊!怪不得这次马邑失利,那李广还自诩名将呢,看看你们这群目无军纪的乌合之众,也就不足为怪了。知道你们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吗?自己找死就怨不得本官心狠了!”

说到这儿,他朝身后一伸手,有随从立即递上一把用黄绫缎包裹的宝剑来,张汤高高举过头顶,冷笑了一声。

“知道这是什么吗?御赐尚方宝剑在此,可便宜行事、先斩后奏!这上面,大行令王恢的颈血还未干呢,你们……哼!张禹,还不让你的人把面前的这些不轨之徒统统拿下,等待何时!”

最后这句话,他却是对三千骑军的带兵校尉张禹说的,只是一片静默中,并无人回应。

张汤扭头看时,却见退到一侧的三千骑兵人人低垂着头,面无表情,没有一个人动弹。

“怎么,张禹,你也要想率部造反吗?”

冷酷的话语说出时,心中已经起了杀机。

校尉低垂着头,心中掠过一丝犹豫挣扎,但终于下定了决心,同袍之义,军中之情,热血未冷!

“大人 ,军中兄弟们的刀口只会朝向匈奴人,因此,恕难从命!”

见他一个小小的校尉竟然也敢抗命,深色坦然,不卑不亢。张汤脸色开始变得铁青。

“赵甲、张青,拿了此剑,去先把领头的那偏将给我斩了,剩下的慢慢算账!”

廷尉府也是有高手存在的,见边军抗命,张汤把手中剑交给贴身的两个侍卫,先诛首恶!

两个劲裝汉子一跃而起,赵甲在前,拔剑出鞘,张青随后,挺了单刀,恶狠狠的瞪了张禹和他的部下们一眼,然后直奔挡在元召身前的关喜而来。

关喜只是二十岁的年纪,他把世事想的还是太简单了,只知道匈奴敌人凶残,却哪里知道这些酷吏的凶狠手段!

眼见对方两人一左一右,身形如电,刀剑寒光闪过,人已经到了近前,却是一流高手的水平。

关喜根本连拔刀招架的机会也没有,对方剑刃已经堪堪离了脖颈不到盈寸间!千钧一发之际,一双手从后面抓住他的后背,轻轻一带,整个身体被一股大力平地后移三尺有余,稳稳站住。还没等他去擦头上的冷汗呢,眼中所见,已是惊呆的连心跳都停止了!

那道青衫影子如同离弦之箭一般,直线向前,先是脚尖飞剪,踹飞了正举刀剑砍过来的赵甲张青,然后直入挡在前面的廷尉府那一群汉子当中,没有人能看清楚发生了什么,只听到哀嚎惨叫连声,青影穿过之后,如虎入羊群,倒地一片狼藉!

张汤犹自站在车上思量接下来要施展的手段呢,听到动静急忙抬头看时,只见正要掠过他身边的青衫少年身形略微停顿了下,冲他呲牙做了个鬼脸,脑际还没有反应过来,蓦然觉得天旋地转,耳边马匹嘶鸣,接连几个翻滚,然后轰然一声大响,眼前黑暗,重物压身,昏头涨脑,一时不知身在何处!

世界一片静默,所有人屏住了呼吸,城上城下三四千人都清清楚楚的看到了刚才的一幕。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这些见惯了战场厮杀的战士绝不会相信,一个人的力量可以这么强大。

两个壮硕的汉子被那一记飞剪各踢飞了四五丈远,趴在地上,生死不知。三四十名不可一世的廷尉府官吏在尘埃里挣扎痛呼。廷尉大人的双辕马车被随手掀翻在地,人仰马翻车轮朝天……。

众人瞩目中,只见那少年正从后面的一辆车中小心的背出一个浑身是伤的中年男子,跃上就近的一匹马,一言不发,疾驰回城去了。

“快意恩仇,大丈夫当如是也!”

几千双眼睛追随着那道身影,男儿慷慨,热血沸腾。

正文 第一百三十九章 山河如旧 袖里乾坤

山河如旧,人生易老,英雄戎甲沙场征尘,转眼间,多少生死成灰烬。一杯离别酒,从此天涯故人。马蹄声中,大漠黄昏,朔风送君千万里。此去后,且看我纵横天地,手掌乾坤!

几天之后,北上参战的几路汉军陆续从前线撤回,经过右北平回转中原各处驻地。这次行动,朝廷无功无赏,就此虎头蛇尾的结束了。

右北平城外,利安公主的车驾也要回长安了。

和亲任务取消,接到皇帝诏令后,所有人都为这位美丽勇敢的小公主感到高兴。大汉终于结束了与匈奴媾和的历史,从此后,沙场只绽放男儿血,何必沾染女儿愁!

老将李广没有回长安,他终于卸去了未央宫卫尉的职务,以骁骑将军领右北平太守的身份镇守北疆,以防匈奴。

南门外,春光已铺满北国大地,陌上草色渐渐泛出绿意,短短半月,节气已与来时不同。

送别的人把杯中酒喝干,多余的话已不必多言。鬓染微霜的将军打个手势,部下捧过一个包裹,他接过来递给春风中微笑的少年。

“别的东西料想也入不了你的眼,这是前几日在西山猎得一只猛虎,这领毛皮给你留了下来,带回长安,也算是老夫的一点心意吧。”

元召没有推辞,接在手中,抖开看时,却是一张完整的斑斓虎皮,想来这只兽中之王必定是被老将神箭贯目而亡的,所以才得皮毛无伤。

“小子何德何能,得老将军如此厚爱,三生有幸!”元召从心底对这位当世无双的名将是很敬重的。

“好了!小子,少来这些无用的废话。只要好好的记着,以后做事不要再那么莽撞就好了。”

殷殷之意,语重心长,李广视他已是如同子侄。

元召嘿嘿笑了几声,他当然知道此话是所指何事。

那日在北城外,元召为救聂壹,一怒之下把张汤及廷尉府一干人打了个人仰马翻,等到那位廷尉大人被手下们从马车底拽出来时,长乐侯早已救了人扬长而去了。

官服不整鼻青脸肿的张汤看了看一地横躺的属下,又瞅了瞅压抑着兴奋袖手旁观的几千边军,气的浑身颤抖暗地咬牙,等着吧!元召……还有你们这些混蛋。这笔账,回到长安面君之后,会慢慢跟你们算的,一个都别想饶过!

怀着巨大的仇恨,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大亏的张汤没有在右北平停留,甚至连公主都没有去拜见,就率众连夜启程回长安了。

随后赶回来的李广得知消息,已经没有办法去挽救了。看着部下们说起这件事时幸灾乐祸大为解恨的样子,他没有惩罚一个人。话说那帮酷吏他也早已不爽很久了,元召这小子做的这么干脆,倒是正合他的脾胃。这就是政客与将军的区别了。

当然表面上还是要好好敲打他的,否则,年少轻狂,以后不一定惹下多大的娄子呢!

“你小小年纪,就文韬武略,将来成就不可限量。只是人心险恶,回到长安后,更是要处处小心,那些朝堂上的家伙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老狐狸,切不可再任意妄为了。”

见元召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李广忍不住又唠叨了几句。他虽然光明磊落没有什么心机,但宿卫宫中这些年,什么样的阴谋诡计没有听说过呢!

元召见他眼中含了担忧的神色,知道他终究是不放心自己抗命廷尉之事。不忍心他心中牵挂,遂悄悄凑近他耳边低语了几句。

“什么?你是故意的!这……。”

老将刚开始听到他说有些吃惊,待到听完,心中略一思量,眉头终于渐渐舒展开来。

“嘿嘿,老将军不必为我担心的了,小子自然是心中有数的。倒是北疆从此多事,匈奴人接下来的侵袭必定是日益频繁,自己要多多保重才是。”

李广心中暗自赞叹,此子不仅勇武非常人,胸中政治谋略竟然也能想的如此严谨深远,真是天赋奇才啊!假以时日, 必定是国之栋梁。

“原来你心中早有算计,倒是白替你小子着急了一场。此一去,你的舞台必将更加辽阔,好好施展你的本事去吧。呵呵!至于老夫嘛,却无需担心,已经与匈奴人打了大半辈子仗了,生死早已不放在心上。大不了也就是血洒疆场马革裹尸而已,那却正是一个将军的好归宿呢……。”

话语豪迈苍凉,亦如这燕赵大地,百年风骨。

随扈着公主车驾,三百多骑离开右北平,逶迤南下,逐渐远行,来的时候是多少人,归去还是多少人。只不过归途中,与来时的无精打采不同,经过了这一番洗礼,怎么说也算是真正上过战场的人了,见识过了真正的匈奴铁骑,在千军万马之前都没有退缩过,因此大家兴致高涨。

“哎!柳皓,那天我看到你在匈奴人面前腿都打哆嗦了啊,哈哈,不会是吓尿裤子了吧?”

“靠!你还说我呢,我看到你有好几次都想打马逃跑了。再说了,我那不是怕,只是紧张!”

“是吗?不过我看你们都不咋的!那个谁,就说你呢,躲什么躲?公孙戎奴,你说你当时站在小侯爷身后,你抖什么抖!有小侯爷在前面你还怕?”

“什么啊!我更不是怕,那是激动的好不好!小侯爷就在我眼前,还根本没看清他的动作呢,那匈奴百夫长耳朵舌头都没了,就躺那儿杀猪一样的叫了。当时我眼睛可是睁得溜圆,愣是没看到他怎么做到的。”

“哈哈!曹襄,你少说别人了,我看你才是真怕了吧?当时在城墙上你的脸色可是煞白煞白的。”

没想到一直在眉飞色舞的奚落别人的曹襄听到这句话,竟然认真的点了点头,神色郑重起来。

“是啊,当时……心里是真的有些惧意了。在城墙上,第一次看到匈奴铁骑万马奔腾的威势,说不害怕那是假的。”

羽林军众人有稍微的沉默,其实这也是他们所有人当时内心的真实。

“不过,后来就没有那么怕了!”这位英俊的曹家千里驹,眼中有隐藏的光芒。

“嗯,自从小侯爷三箭逼退八千匈奴骑兵后,我也再没有害怕过!”

接过话头的是张骞。虽然曹襄也是位侯爷,但此处的小侯爷说的是谁,大家当然都知道。

“但是,还是有些可惜的,我们都没有亲手杀死一个匈奴人呢!倒是骁骑营的那帮家伙,好像是每人射杀了几个。”曹襄一脸惋惜的样子。

“嗨!别说那帮家伙了,你们回头看看,这几天神气成什么样了?不就是仗着他们手中有九臂连环弩嘛!小气的想借来看看都不给。哼!要是那宝贝在我们哥儿们手里,保证比他们杀匈奴人杀的还干脆利索!头儿,你快想想办法,怎么去小侯爷那儿讨几把来,我们也神气神气!”

曹襄听到部下们这么说,心里又痒痒起来,自从见识过那劲弩的威力之后,他早就想跟元召要几把过来了。只是上次提起来时,元召却跟他说,这次来就只是带了那十几把,是为了实验一下实战效果的。回去再改进一下,就可以报朝廷批准,大批制作装备军队了,到时候,肯定落不下你们羽林军的份。

如果到时候这种弩箭成为了大汉军中的利器,那整个作战能力可就提高了一大截啊!以后骑兵装备上连环劲弩作战,沙场扬威,必将大放异彩!

想到这儿他心中火热。看形势,汉匈两国大规模战争即将全面开始,建功立业彪炳青史,正在此时!看来回去以后,一定要想办法脱离羽林军转入大汉骑兵队伍中了。

缓慢南行的这支三百余人的队伍里,与曹襄有同样想法的还有很多人。此时他们虽然并不知道自己以后的命运和前程,但这趟北疆之行,确实改变了许多人的一生。

在多年以后,有史官做过统计,在波澜壮阔的近十年汉匈战争,以及同时期平定周围四夷的历次战斗中,共有四五十位将军独自领兵作战,立下赫赫功勋。更有因功封关内侯至万户侯不等者二十余人。而他们全部都出自跟随长乐侯元召第一次北疆之行的这支队伍里!

勇敢和力量是一种磁场,你敬慕什么样的人,就会不自觉地追随他的方向。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元召此时却无暇理会他们这些人的想法。队伍里除了利安公主的马车之外,后面还多了一辆马车,在里面躺着养伤的是聂壹,而驾驶马车的那个神采飞扬的小伙子,不是别人,正是已经脱去军服的关喜。

关喜终于得偿所愿,元召临行之际在李广面前提过一句后,老将心里巴不得派这些年轻后辈跟着他多学点本事呢,大手一挥,哈哈大笑着就批准了他的请求。

关喜一路上心情大爽,自告奋勇做了聂壹的车夫,驾驭着马车又快又稳,元召在车厢里给聂壹换药,一点都感觉不到颠簸。

聂壹伤的很重,这已经是他第二次被严刑逼供了。廷尉府的那帮家伙都是折磨人的好手,一夜的功夫就让这微胖的中年男子差点去了半条命。

“元哥儿,无需担心的,我的身体硬朗的很,这点伤还不妨事。呵呵!”

胖人的心胸总是很开朗,虽然那些伤口火辣辣的疼,心中也有对朝廷的灰心与失望,但他不会在少年面前表现出来,因为,他为自己做的已经够多了。

经受住了匈奴人刀剑死亡的威胁,也咬牙硬抗过了大汉酷吏的残酷折磨,这个心志坚定的聂族后人,面对眼前的少年,心中便只剩了感激与温情。

“元哥儿啊,再有两天我们就回到长安了,廷尉府那边真的会没事了吗?皇帝会不会迁怒与你啊?你可要想明白了,进了长安,一旦有变,可就追悔莫及了!”

虽然元召已经让他宽心,说那件事不会招来祸事,但经过王恢之死和自己被诬陷逼供的教训,他已经对皇帝和朝廷的反复无义产生了深深的失望。自己死不足惜,但如果连累到小侯爷,他会不惜代价,以命相搏!

“聂叔,不要再多想了,好好安心养伤就行。我说没事就一定不会有事的了。什么时候做事让你失望过呢?呵呵!”

聂壹宽慰的点点头,露出笑容,小侯爷说的没错,他从未让人失望!

“既然你还叫我一声聂叔,那我最后再提醒一句,别嫌唠叨啊,元哥儿,眼见你的影响力一天比一天大起来了,该是建立一支属于自己力量的时候了,要记住,皇家的宠信啊,大臣们的交好啊,这些世间所有的政治利益堆垒起来的关系都是靠不住的,关键时候能依靠保命的,还是握在自己手中的嫡系力量啊!”

走南闯北饱经沧桑的中年男子眼中露出精光,看着对面他早已视作亲人的少年,推心置腹的说出了惊心动魄的话。

正文 第一百四十章 寻常巷陌 市井传说

不管北方的天空下发生了怎样的变故,对于长安的普通百姓来说,那都是很遥远的事。平淡的日子已经过了这么久,战争的风烟,早已多年未见。

而关心时局,心忧天下的书生士子们则不同,他们消息灵通,任何风吹草动,都能从各种渠道传到耳中,成为聚众议论的焦点。

绿柳巷梵雪楼中,今日客人仍旧很多。无论雅座还是大厅,喝茶聊天谈论者,意态悠闲。

梵雪楼在短短半年时间里,已经在长安城内开了五家分店了。生意好的就不用多说。而且,据坊间传言,这家店号的后面,有着极大的来头。

至于具体来头有多大,暗中知道的自然不会多言,不知道的,现在却也无人敢上这里来闹事。

此前的时候,也不是没有某些市井之徒,见了如此的红火,曾经打过这间茶楼的主意。

老板娘是位美丽的妇人,还有一个豆蔻初开将要长成的少女,手底下只有五六个得力帮手,这些资料还是很好打听的。

于是,怀着某些不良的念头,就有浪荡子和纨绔子弟来借机闹过几次事。但很奇怪,只要是来闹过事的人,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莫名其妙就消失在了长安市上。

当寻找未果,家人子弟和狐朋狗友就此去长安府衙报案时,那位素有“晴天”之名的长安令大人,问清楚了前因后果后,冷冷一笑,就喝令手下乱棍打了出来。

竟然连汲黯都不管?这太不符合常理了,“强项令”应该是嫉恶如仇才对啊!

此后不久,有一条消息在长安以及附近郡县的游侠儿纨绔少年中开始传开,那家名叫梵雪楼的地方,都躲着点,惹不起啊!因为有人认出了竟然有宫中高手在四周便衣执守!

这才有人注意到楼门边那块不起眼的木牌,“御制贡茶”果然不是随便说说的,看来这背后的关系非同小可啊!联想到此前失踪的那些人,毛骨悚然,从此清净。

此时正是南方新茶初上,梵雪楼内外淡香氤氲,有白衣书生激扬文字,抨贬时政。有苍髯老者意态清闲,自在品茶。有负了刀剑的江湖客停脚暂歇,有南北行商在此怡然会谈……。

文士书生辈往往对朝廷大事关心的多,靠窗角这一方天地里,这会儿就坐了五六位读书模样的人,春杯清浅,嫩芽沉浮,品茗闲谈,甚是畅意。

“赵兄适才一番言论十分精妙啊,小弟闻听,茅塞顿开。这么说来,下一步我等读书人必然会大有用武之地了!”

年纪稍轻些的书生带了满脸钦佩之色,看着对面侃侃而谈的白衣客,其余几人也是听的非常认真。

“我大汉朝开国至今,日益繁荣,那帮把持朝政的勋臣权贵阶层,脑筋都已经太僵硬,甚至已经达到了故步自封的地步。朝廷欲要变革之气象已经非常明显了,从宰辅之位久而未决,就可以看出圣心对当前几位重臣的不满之意由来已久。而此前通过词林苑御考,选拔出年轻有为之士,待诏金马门,这就是为不久后将要展开的朝堂变局储备人才啊。”

“很是值得期待呀!如果真是这样,那岂不是寒门子弟也可以上位了?”

接过话头的人两眼放光,神色激动。

“呵呵!大家可以看看这次皇帝亲自御笔圈选的青年才俊们,严助、司马相如、终军……。他们的出身和家庭背景,可没有一个是出自高门权贵子弟。这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只要你有真才实学,还愁没有出人头地之日?当今天子虽然年轻,但已经显露明君气象,唯才是举,包容万千。诸君都是熟读经书之辈,当努力,一展胸中所学只在今日尔!”

几人说的激动起来,声音高昂,不免打扰了周围气氛的清静,一个脸上带了赶路风尘之色的青年把背上负着的剑放到案子上,嘴角轻轻的冷哼了一声。

“读书人抵的什么用!拿不得刀剑,跑不得战马,能去抵挡匈奴人吗?”

他话音虽低,但周围人却都听到了,几个书生转过了头来。见那青年似是口渴难忍,举起手中茶盏,一饮而尽,连几片茶叶也在嘴里嚼着吃了。

众人心下鄙夷,哪有这样喝茶的,如此牛饮,一看就是乡下来的土包子。

名叫赵旭的白衣男子却很有修养,听这人如此说,只是嘴角淡淡一笑,示意同座稍安勿躁,然后拱了拱手。

“这位兄弟看打扮,应当是行走江湖的侠士。你所说的话,当然也不是没有道理,抵御外虏,保护边疆,倚仗的自然是大汉将士们。但也不能就此说书生无用。远的不去说他,就说本朝的留侯张良,却也是一介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士,但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一人可抵十万兵!却有谁敢说他无用呢?”

赵旭本是饱读之士,对历史掌故前代事迹都清清楚楚,此时说来,有理有据,不得不让人心服。但那人听他如此说,却并不服气。

“你和我说的根本就是两回事!某家虽然是武人,但也听说过,那留侯虽然不会武艺,却是一副侠肝烈胆。曾经不顾生死,派力士持铁锥,博浪一击秦始皇帝,此正是吾辈中人!怎么能把他归入你们读书人中去呢?”

听到这人如此固执,座中早已忍耐多时的几位心高气傲的书生就要站起来好好与他理论一番。

“诸位不必争执 ,前辈英烈无论是何等身份,那些丰功伟绩,都是需要我等敬仰的存在。只是可惜,现在世间已无此等人物矣!”

赵旭一边慨叹一边归座,品了一口清茶,脸有唏嘘之色。

“那倒未必!你们在这长安,难道没有听到北疆前线传回来的最新军中消息吗?”

那青年游侠有些奇怪的问道。

“大军失利,功亏一篑,又何须多言!”

赵旭听他有此问,脸色微变,有些黯然。其余人也连声叹息,看来他们早已经知道此事了。

“谁问此事来着!我说的是那位小小年纪的长乐侯,啊,就是他,空城设奇计、三箭退强敌、刀斩左贤王、火烧匈奴军!哈哈!这短短数日,大名早已传遍天下。如此人物,假以时日,难道还比不得那留侯吗!”

说起此事,只见这人眉飞色舞,满口的赞叹,却是发自内心。

原来这些天,随着军报不断的传来,前期保密的这次“射天狼”行动终于大白于天下。汉军失利,所有有识之士无不扼腕叹息。五位军中名将率领的三十余万精锐未建寸功,暗淡收场。而那位少年侯爷以一己之力做下这么多令人震惊的事,就显得更加惊艳了。

这青年侠士名叫周兴,是一名中原武术世家的子弟。自从流云帮覆灭,长乐侯元召的大名早已经在江湖人士当中传开。虽然还有许多人不服气,但在前段日子朝廷全力打击江湖帮派的风口浪尖上,却也无人敢来长安对他展开挑战。

经过这几个月时间的沉淀,终于避过了风头的江湖,又有些蠢蠢欲动起来。当然,这里面除了有些是流云帮的余孽准备展开复仇之外,还有的,只是想单纯的来切磋一下。毕竟,如果没有亲眼所见,大多数江湖人士对那个“一剑震雪原”的传说还是有些将信将疑的。

周兴就是这其中的一个。但就在他满怀信心地准备动身来长安找这位小侯爷较量一下的时候。就听到了关于他的更震撼人心的消息。

于是,他快马加鞭,以更快的速度来到了长安,来到了梵雪楼,等待着,等待着那位小侯爷的归来。

但,目的已不是挑战,而是真心的想认识和拜见,这样的传奇人物,值得侠义之士倾首低头。

周兴并不知道,和他有同样心情的还有很多人,此时正在奔赴长安的路上……。

但当他满怀激情地说出上面的话,满以为这几个书生模样的人也会有同感时,却见他们只是摇头叹息,眼中流露出复杂的情绪。

“那位长乐侯嘛……他所做的那些事,我们当然也已听说。那小子虽然智勇堪嘉,但也只不过是凭了一股勇力做事之人,不遵律例,不顾大局,终究难成什么大器。”

周兴没想到他们会这么评价元召,当时心中的不快就转为有些恼怒。冷哼了一声,他是武人习性,有心起身教训他们一番 ,让这些书生知道一下勇力之人怎么就难成大器了,但转念一想,教训他们容易,但自己就得马上跑路了,那样的话,好不容易等到如今,再见不到及将回来的小侯爷,有些得不偿失。

想到这儿,他把火气压了压,只管喝茶休息,不再搭理这帮人。

也许是看出了他的不快,赵旭淡淡的笑了笑,却也不再主动来接话,只是回身自与同伴说话去了。

“这些武勇之徒,也只不过在战阵上立些功劳罢了,要治理天下嘛 ……还是需要吾辈啊!”

“是极是极!先前听说那位小侯爷倒是做了不少与民有利之事,也算是少年老成了,没想到这次如此糊涂,竟然敢当众折辱廷尉大人,那可是代表我大汉律令的所在,这样的大罪……恐怕连窦太后都不好替他说话了!唉,真是年少无知啊!”

低声细语,对名叫元召的少年侯爷带了无尽的惋惜。周兴听在耳中,也不禁有些犹豫起来,难道……立下大功的长乐侯回到长安真的会被问罪?

有如此疑问的人,并不只是他,相关的,不相关的,还有很多人,在问着同一个问题。

梵雪楼二楼栏杆边,苏灵芝已经问过昨天刚回来的主父偃十几遍了。虽然他总是笑呵呵的说元召不会有事,这只不过是那小子故意的举动,但她的心里还是不踏实。一双妙目盯着绿柳巷口的动静,也许,只有元召的身影真正的出现在那里,她才会彻底的放下心来。

同一时间,未央宫内,皇帝刘彻结束了今天的奏章批阅,有些疲倦的回到建章宫卫夫人处,看到她满脸喜悦的样子,知道她已经得知了女儿无恙即将归来的消息。

“……那个小子,既精明又滑头,这次给朕出了一个难题啊!”

已经接受了自己第一次策划的大行动失败结果的年轻天子,躺在温柔乡中,无奈的揉了揉额头,苦笑着说。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一章 归来应是 名动长安

其实认真说起来,对于国家层面的每次重大行动,民间的议论往往在很大程度上也代表了官方的主流态度,虽然不能说全部,但最起码是表达了大部分朝中官员的意向。就如同江湖中人与书生文士对马邑之围中元召所做之事情绪不同一样,朝廷上也是有各种不一样声音的。

这一次的朝会,百官来的很齐,只要身在长安的、有资格上殿的,必须参加这次朝会,这是皇帝陛下亲自下的命令。

就连已经卸任丞相职务多时的窦婴,因小错被勒令回家歇着的田玢,来京朝贺后一直逗留未回封地的淮南王刘安也都在此列。

高高御座之上,皇帝刘彻坐在那儿,强压下几日来的沮丧和烦躁,居高临下看着下列群臣时,心中莫名涌起一个奇怪的念头。

“这些服色各异,神情不同的朝堂大人们,到底有几个是真心为这汉家社稷天下黎民着想的呢?恐怕还是尸位素餐者居多吧!待会儿可要好好看看他们的表演。”

俗话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这句话还是有几分道理的。最近就有三件大事沉甸甸的压在了他的心头,马邑失利、北方大旱和西南夷作乱。

筹划了小半年的马邑之围就这么失败了, 当那份综合了各项数据的奏章呈报御案之上的时候,皇帝只是扫了一眼,就抓起来扔到了一边。

不就是耗费了些钱粮吗!这些损失他不在乎,大汉朝还完全负担得起。天下承平近二十年,文景两位先帝爷积攒下来丰厚的家底,区区几场战争的耗损,又算的了什么呢!

他在乎的,是大汉皇帝的颜面,是因首次出战无功而造成的难以挽回的挫折感!

所以,罪不至死的王恢,按照天子的意思自刎以谢天下了。

消息泄露,单于遁逃,这样的结果只能归结为天意。

可是五路大军,哪怕有一只军队与匈奴人厮杀一场也好啊!即便死上二万、三万甚至五万八万,那也是有其巨大意义的。

这是大汉帝国对北方强大宿敌的第一次亮剑,需要的是一种勇敢和无畏!壮烈和浴血。

然而,作为君临天下的帝王,他没有等到他想要的结果。

好在,还有一个唯一可以让人欣慰的奇迹,算是多少给他这位帝王的颜面遮了遮羞。

当年轻天子在未央宫中因为接到最先失利的战报而大发雷霆的时候,他紧接着又看到了由红翎急使送来的第二个消息。细致的看完每一个情节,即便以他帝王的自负,也不得不对那个神奇小子产生了一种敬佩。

当时他的脑中就掠过一个念头,元召凭一己之力就能做到这些,如果让他统领一万军队呢?十万军队呢……!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这小子真是天下奇才啊!刘彻想到这些的时候,因军事失利而产生的不良情绪似乎也冲淡了许多。

然而,正在他几天来心中想着该怎么好好奖赏元召,以作表率的时候,昨日奉旨巡查北疆军情的廷尉张汤回来了。

张汤带回来了王恢的尸体和谢罪奏章,同时也递上了自己参奏长乐侯元召的奏章。

“……长乐侯元召,恃功自傲,不遵法纪,包庇有罪,欺凌殴打廷尉府人员。而且鼓动边军,视朝廷旨意于无物,隐隐有悖逆之心……如此顽徒,应予严惩!”

果然,专业事还是要专业人士来做啊。用现代话来说,张汤的业务水平还是挺高的,罗织罪名,阴人的手段一流,不愧是著名的西汉酷吏代表人物。

皇帝刘彻平静的听完了张汤义愤填膺的哭诉,看着这位奔波千里回来的大臣鼻青脸肿的样子,好言安慰了一番,命人接下了两份奏章,说会酌情严肃处理,让张汤回家好好休息,好不容易打发走了这位九卿重臣,刘彻一屁股坐下,气的大喘气半天。

“小倩,你来说说,那小子做事怎么就如此糊涂!这次立下这么大的功劳,朕本来还想好好的奖赏与他,谁知道他又弄出这么一出,真是大失朕望。”

侍立身边不远名叫东方朔的青年书生还并没有被授予什么官职,他的身份就只是天子侍读。听到皇帝问询,东方朔笑了笑,先躬身一礼,却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先问了一个毫不相干的问题。

“陛下,臣想先冒昧问一句,在陛下心中,当今天下形势,是约束臣子的遵法自律重要呢?还是得到一位国之干城重要?”

刘彻一愣,他虽然不明白对方为何有此一问,但素知这位东方曼倩从来不会说没有意义的废话,想必这其中应该有所隐喻。

“当今天下看似平静,但其中的致命隐患,朕自然心中清楚,诸臣能大用者寥寥,当此际,朕心中当然是求贤若渴,何用多问!”

“好!既然陛下如此说,那臣恭喜陛下了,那长乐侯元召正是不可多得的大贤之才!”

“什么?朕正对这小子恨铁不成钢呢!你还说他是大才?小倩,你可知道,君前妄言,也是大罪!”

刘彻对元召正在气头上呢,听到一向稳健的东方朔竟然如此说,不由得有些微微动怒。

“臣非妄言,只是据实陈述。陛下,别看长乐侯小小年纪,但历来做事大有规矩。这次之所以如此对待廷尉张汤,臣以为,原因有二。其一,他是恩怨分明之人,不忿那位聂姓商人无端被廷尉府严刑逼供,因此才出手相救,小惩大诫。其二,那长乐侯给廷尉府一个不大不小的教训,恐怕是故意为之的吧!呵呵。”

“故意?哼!谁给他这么大的胆子,知不知道廷尉府乃是执掌大汉律例的所在?本朝开国至今,还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人敢殴打廷尉府官员的呢!他这么做,置大汉法令何在?置朝廷体面何在!”

“陛下,长乐侯如此做,其实……其实正是为了维护陛下与朝廷的体面啊!”

皇帝把伸向那奏章的手停了下来,他本来是想好好看看元召做下的好事的,听到东方朔越说越离谱了,他的脸色沉了下来。

“打了朕的钦差还有功了?东方朔,给朕说清楚了 ,否则,今天要严办你!”

见皇帝变脸,龙颜不悦,胸有成竹的饱学侍读并未惊慌,神态没有丝毫改变。

“陛下请仔细想想看,此次马邑之围,动用天下兵马三十余万,耗费粮草辎重无算,最后劳而无功。天下间士大夫辈必议论汹汹,莫衷一是。然而,长乐侯以一己之力,杀王灭军,立下偌大功劳,可谓卓然而立,奇峰突起也!本来有罪当罚,有功必赏,这也算不了什么。可是,陛下不要忘了,长乐侯只不过是长安城内一个弱冠的闲散侯爷,他既非任职于军中将士,也不是参加此次马邑之围的参谋之士 ,可以说是一个局外之人。以如此身份骤立大功,却不知陛下打算以何名义封赏?又不知陛下打算如何封赏?陛下想过没有,如果封赏过重,诸军无功而独赏一人,会不会引起物议非论?如果封赏过轻,哈哈!又如何酬得了救回公主、阵斩名王、火烧六千匈奴铁骑的大功呢!”

他这一番言论说完,果然是见解独到,探究入微,深知斯人之用心,如果元召在此,必然吃惊于此人的心思缜密如海了。

皇帝刘彻会是傻子吗?答案是不言而喻的,他静静听着东方朔的一番大论,嘴角一丝无人察觉的笑意一掠而过。

“如此说来,那小子是故意打了廷尉府的一干人……好落得一个功过相抵,就此让朕有个台阶下喽?”

“陛下圣明,真相应该就是如此了。”东方朔又拱了拱手,以示赞许皇帝的睿智。

“那依你看来,朕如何处置这件事合适呢?”

“臣不敢妄自指导圣裁,想必陛下心中早已有了定案,这一番也只不过是故意探究微臣的见识而已。呵呵,如果让微臣出主意的话,不过就是‘难得糊涂,遂其所愿'几个字而已!”

说至此处,无需多言,君臣相顾而笑,如何处置此事就此定论。

因此,今日朝堂上,当廷尉张汤当廷启奏完巡视北疆军情以后,接着说起长乐侯的种种恶行,正准备展开长篇大论以控诉其罪名的时候,御座上的人打断了他的话。皇帝说今天还有更重要的事需要大臣们当廷决断,此类小小顽徒,年少无知,待其回来后,交由长乐宫老祖宗处,好好管教一顿就是了,也好让他长些记性……云云。

交给窦太后管教一番?这……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包庇啊!谁不知道那名叫元召的少年在长乐宫中的分量啊?这也护短的太明显了吧!

本来听到元召闯祸的消息后,替他担了一份心的窦婴郑当时汲黯等人,登时长吁了一口气,把一颗心都放到了肚子里。

而站在金阶之下的张汤脸上本来就还没有消肿呢,这会儿更是白里透红、红里透黑、黑中透紫,整个不是人色了!

“陛下!那厮怙恶不悛,依仗武力……。”

还没等他说完呢,太中大夫郑当时早已趁机出班奏事。

“陛下啊!这都什么时候了,此等细枝末节之事,哪里还值得在这煌煌大殿之上讨论呢!现在正是农事春耕播种季节,而整个北方大旱,再不想想办法,可就真的耽误了农时了!”

他此话一出,张汤老脸实在挂不住了,刚才被皇帝那么避重就轻的裁断后,自己如果再揪着元召不放,好像就是只为了个人恩怨而显得太小鸡肚肠了。再与天下农耕这等大事比起来,他一句话都没法说了,只得低了头悻悻的回归班位中,自己暗中怀恨不提。

郑当时提出的问题,也正是今天朝会要讨论的主要内容之一。天下大旱,自去冬至今,已经半年之久,开春以后,此季短暂,眼看农时将过,而农田因为缺水,大多还都没有耕种完,即使早些时候耕种上的,如果旱情持续如此,那也是无济于事。这种情况,尤其是在长安所处的关汉地区更为严重。

大汉帝国 ,农耕播种为第一要务。皇帝刘彻心中也是自然非常焦急,老天爷怎么就这么久不下雨呢?自己也没有什么失德之处啊!

当即下旨,一面指派各郡县官员奔赴乡间,了解确实的旱灾情况。一面下令观星台的望气师们密切查看天象变化,一旦发现有云雨迹象,立即飞报。

当未央宫金殿上皇帝和大臣们都在想办法救灾抗旱的时候,元召一行三百余人随扈着公主车驾终于踏上了长安城外的大道,遥遥望见了那座巍峨的雄伟名城……。

“长安,归来兮!”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二章 心若沧海 世事桑田

农耕田地,春种秋收 ,靠天吃饭。这是历代以农为本的中原王朝所不得不面临的现实。遇到风调雨顺的年份还好,一旦遇到旱涝灾年,黎民百姓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但就算是天气再干旱,春季农时却不敢耽误,要不然下年吃什么啊!

长安西城外,阡陌纵横,就是一片片大块相连的良田。有不少的乡农在田间播种。俗话说“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虽然天旱无雨,但地上水还是有的。

长安城周围水源丰富,自古就有“八水绕长安”之说。其中水量最丰沛的渭河与泾河水系绕城三围,浩浩荡荡,转而向东南,与江流汇合,直入大江东去。

既然有水,就难不住这些能吃苦耐劳的田间汉子。于是,从高处看过去,就见原野天地里,到处都是担水的身影,踩着崎岖不平的田间小径,手提或是肩担着沉重的大木桶,从遥远的河岸边,汲了水,一路蹒跚,再浇到自家的田地里。

天太旱,地太干,木桶太重,路途太远……往往是后一桶水担来后,前一桶水早已渗入干透的土地,不见多少潮湿之意。

但即便如此,也没有人就此放弃,因为这是当下唯一抗旱育种的办法,如果连这都没有用,那就是活该老天爷惩罚了。

农业大计,非同小可,在这个节骨眼上,没有人敢来的半点偷懒和侥幸。不仅种田的百姓们心急如焚,老少齐上阵,就连官府中人也全都动起来了。

长安附近三县,长安、万年、蓝田。自县令大人以下,到书案杂役,除了少数留守官衙之外,可以说是全员出动,每日蹲在田间地陇上,指挥帮忙,全力投入到这抗旱春耕大计中了。

汲黯的嘴上都起了一层水燎泡,一张黑脸更黑了。这段日子,杂务都抛到了一边,除了上朝的时间,他基本都在这城外待着。与他同样的还有万年县令姚师古,蓝田县令杜周。

皇帝已经在今早朝会上下了死命令,传谕各受灾郡县,必须保证这季春耕的完成,朝廷不管你们想什么办法,也不管你们有什么难处,反正如果耽误了农时,办不好这件事,就要依法严办了!

大汉朝能有今天的局面,不就是倚仗了文景两位先帝爷对农事持之以恒的高度重视吗!要是真因为自己的轻忽而办砸了差事,不用说治下的百姓没饭吃,也不用说面临的丢官罢职下场,只是内心的惭愧恐怕就再也无颜面对世人了!

所以,听完参加朝会传达消息的汲黯说完面对的形势,姚师古与杜周都耷拉下来苦瓜脸,就差哭出来了。

汲黯看了看两人,叹了口气。此前三县合作,集体抗旱,相处的还算不错,这两位父母官倒也是为民做事的人,他能体会他们的心情,但自己也无能为力啊!事到如今,什么也别说了,撸起袖子领着拼命干吧。

看着拍了拍自己肩头,什么话都没再说,而是脱下官服,担了木桶,直奔河边而去的汲黯,姚师古杜周对视一眼,咬了咬牙,一人也抄起一只木桶,干吧!干好干坏,凭天由命,也算是问心无愧了。

征尘满身,春风拂面,远处稍高点的官道旁边,一队车马静静停了下来,稍事休息。

大多都是出身于贵戚名门之家的羽林军士们,看到阡陌田地间近万人忙碌来回担水的情景感到有些好奇和惊讶,这样的场面他们并没有见过。

“他们在干什么呀?好多人啊!”

不知人间疾苦的并不只有他们,打起车帘四处兴奋张望的少女其实更加好奇。

看着自己所骑的那匹马在低头啃着刚刚冒出一点嫩芽儿的草,拱了满嘴的沙土,依然是一身淡青色布袍的少年用手替它抹去。

“天气大旱啊!为了播种春耕,这些人不得不辛苦些,以人力浇水了。”

他一边随口说着,一边抬头看了一眼,却见川流不歇的人群,不分男女老幼,肩担人抬,加上路远难行,却是十分艰苦,但土地干旱太久了,这样取水,不说是杯水车薪吧,反正料想也收效甚微。少年微微皱了皱眉,收回目光时,人群分开处,有几个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

汲黯终究是上了年纪,体力已经大不如前。肩上担了一副大木桶,刚开始几趟还行,但这会儿已经渐渐支撑不住了。

田间乡民大多都认识这位青天老爷,已经劝过他好几次,让他歇息一下,但都被长安令大人拒绝了。

汲黯深深的呼出一口气 ,灰白的鬓角已经见汗了,感觉肩头的担子越来越重,脚下踩着崎岖的小径,步伐也有些踉跄起来。

跟在他身后不远的姚尚见此情景,连忙想要放下自己肩上的木桶,欲赶上去帮自家大人卸下来休息一下时 ,却听的“哎呀”一声,汲黯脚下一滑,打了个趔趄,眼看就要连人带桶摔到旁边的沟渠里。

周围人听到声音大吃了一惊,却都是猝不及防,慌乱之际正眼看施救不及时,有人已经伸手稳稳的扶住了他的身子,另一只手托起那水桶放在了地上。

春日里的阳光刺眼,照得眼前有些花,汲黯抬起头时,一时间没有看清身前人的模样,但他心里突然就有了一种感觉,他知道是谁回来了!

“小侯爷,你……哈哈,回来了啊!”

果然,在他恍惚的这片刻功夫,耳边已经传来姚尚惊喜的声音。

元召一边笑着向这位长安府衙的智囊点头致意,一边扶住汲黯,让他坐到一边的石头上稍微歇息。

“都这么一把年纪了,就别这么拼了吧!堂堂的朝廷九卿大臣,来干这些粗活儿,还以为自己是小伙子啊?”

语气调侃,却饱含关切,已过知天命之年的汲黯心中涌过一丝暖意。略微喘息了几口,静了静心神,打量了元召几眼,月余未见,少年笑容如同往日,只是满脸风尘之色,却是显得黑了许多。

“总算是回来了!你这小子……那些事我都听说了,做的不错,不愧是大汉的男儿,也不枉了大家看重你一场。哈哈!”

元召连忙谦逊几句,对于这位正直的长者,他从最开始认识的那时候起,就一直心存敬意。

当下几人互相见礼,姚尚自然是早已熟识的,那万年县令姚师古却是他的堂兄,而蓝田县令杜周却从来没有见过。

而那两位大人听的眼前少年就是刚从北疆回来的长乐侯元召,一时大感惊讶。他们早已听说过这位小侯爷还未成年,但今日初见,却没想到他实际年纪竟然这么小。

这两天马邑之事已经传的沸沸扬扬,天下皆知,这位少年英雄的事迹他们当然清楚,当下拱手见礼,态度甚是恭敬。

原来刚才元召远远看到汲黯的身影,想要过来打个招呼时,却正遇到他体力不支,这才及时扶了他一把。

汲黯原是豁达之人,虽然看到公主车驾就在那边停歇,但此时正焦急于率众取水,却也无心过去拜见。略微叙得几句离情,就催促元召赶快回城向天子复命,不必在这边耽误时间,他们还要继续抗旱大计呢,要叙旧以后有的是机会。

“这样依靠人力取水,又济得什么事?我看没多大效果吧,你们……。”

元召的本意是想劝劝汲黯,做这些无用功干什么?还不赶紧回去休息一下,累坏了身体可是自己难受。

“尽人事,听天命而已!小子无需多言,赶紧护着公主车驾回城去吧!”

汲黯很倔,那两位父母官也很倔,当下打断了元召的话头,站起身来,就要继续加入到挑水大军中去,时不我待,争分夺秒啊!

精明的姚尚瞥见元召一脸不以为然的样子拱了拱手,转身要走,忽然心下一动,连忙伸手拉住了他。

“小侯爷且慢!慢走一步,且稍待片刻,姚某有事相询。”

元召停下来脚步,有些疑惑,不知道这位智囊想要说什么。

只见姚尚先是看了看三位满身泥水的大人们,再望了望远近辛苦运水的男女老幼大军,脸色凄苦,鼻子一酸,眼中竟有泪花涌现。

“小侯爷可曾看清眼前所见了吗?此间旱情如此,黎民甚是可怜,父子老幼齐上阵,孤儿寡母无人照看……唉!这其中的种种苦楚,真是一言难尽啊!就连几位大人,府衙上下人等,也是劳心劳力,夙夜不眠,就是为了能尽量弥补天缺,不误农耕大事。可是今日看来,却是诚如小侯爷所言,功效甚微啊!不得不令人哀叹民生之多艰,天地之不仁……!”

汲黯有些感到奇怪,不明白姚尚为什么突然对元召说这些话,看了看对面那两位也是一脸懵懂的样子。

“姚师无须如此,天机难测,云雨无期……此事却怨不得老天爷,我们只管尽力就是了。”

相劝的是杜周,这位蓝田县令也是个实诚人。而了解姚尚的汲黯和姚师古却住了嘴,眼神闪烁一言不发,开始在心中暗自揣摩他话中的玄机。

姚尚见元召面色不变的静静听着,却不搭话。就把眼角擦了擦,暗中对自己大人使个眼色,然后对杜周摇了摇头。

“大人所说虽然有理,但世间事却有许多例外啊,世上也有我们所不知道的非常之人。”

说到这里,这位一向儒雅沉稳的中年男子情绪有些激动起来。而与自己的智囊素来默契的汲黯也好像明白了什么,双眼转向元召,盯着他,开始放射出炯炯的光芒。

“几位大人难道没有听说过小侯爷在北地燕山所创造的神迹吗?六千匈奴铁骑兵困峡谷,而小侯爷以一人之力就让其全部灰飞烟灭,所凭着为何?就是因为小侯爷施展了感应天地神术,引天雷地火大发神威啊!”

“……什么?感应天地的神术?我不会……没有啊没有……!”

元召早就知道姚尚留住他没有什么好事,又是煽情又是吹捧的,听到这儿,已经预感到接下来他会说什么了,不禁头都大了,真后悔刚才没有抓紧溜走。果然,姚尚马上截住了他的解释,斩钉截铁话语坚定。

“小侯爷不必否认,你当然有这种本事的!否则根本就无法解释引天雷之事……元哥儿啊!你就再施展一下神通手段吧!救万民于水火,挽苍生于窘迫,就在此时啊,姚某代此间所有人拜谢相求了!”

随着姚尚长辑顿首在地,心中早已大喜的汲黯已经跳过来一把抓住了元召的胳膊。

“小子,今天必须拿出手段来,给我呼风唤雨,否则,你就别想再走了!”

这样也行?尼玛啊!有你们这么讹人的吗?面对千军万马都风轻云淡的长乐侯这会儿有些想打人……。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三章 泾渭之水 泽被众生

要问汲黯在民间的官声怎么样?恐怕这长安附近的普通百姓都会由衷的赞一声“好官!”,而且他的清正忠廉、不畏豪强之名也早已天下尽知。

虽然也有些人对他恨得要死,但就是不能把他怎么样。据传 ,前不久,当今天子的意思是想让他去担任主爵都尉这一重要职务的,但被他暂时辞却了,因为,自己治下正当大旱,民生疲敝,他不想扔下这么个烂摊子甩手走人。

皇帝赞叹良久,也只得随他,毕竟良臣难得,何况刘彻心中也盼望着他能凭借威望,号召百姓,创造奇迹发生。

已经快半个月了,这位长安令大人废寝忘食的领着人埋头苦干,可是成效甚微,眼见几万顷良田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地下一天比一天干的冒烟,汲黯感觉他的头顶也要快冒烟了!

就如同溺水之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这会儿他拉扯着元召的衣袖,哪里还有一个朝廷重臣的样子,完全就是一副撒泼耍横啊。

元召瞅了瞅保护公主的那队人马向长安城内走去的影子,有些无奈。

就在刚才,这位汲黯大人过去问候过公主无恙后,转身扫视一遍那三百多随行之人,随后就以蛮横的态度撵着他们立即动身,赶快把公主送回宫去……至于长乐侯嘛,有民生大计需要借助,这几天就随本官留在此处了,皇帝那儿,自有本官去说。

曹襄等人本来已经打算好了,回到长安后要好好的与元召玩几天呢,这样的英雄人物是自己的好朋友,那必须是要在昔日的那群纨绔子弟面前显摆显摆的!这倔老头现在要把他强行留下,那怎么行啊!

没想到他们开口说了还没有两句,就见汲黯脸色变黑了下来,登时就要发怒。看他有生气的迹象,元召连忙走过来,笑呵呵打了圆场,使眼色让他们快走,这老头儿这几天正在火头上呢,就别来触霉头了。

大家伙儿无奈,只得约好了等他回长安后再聚。元召又托付卫青和崔弘分别去长乐侯府、梵雪楼报平安,与车上的素汐打过招呼,让她回宫好好歇着。素汐公主心中虽然舍不得就此分离,不过也没有办法,只得偷偷从车帘后看着少年的身影,随着马车远去了。

待的这群人走远,汲黯见心腹智囊姚尚对自己投来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他转过身来,拍了拍元召的肩膀,不禁长叹一口气。

“元哥儿,别怪老夫这么勉强留下你啊。你小小年纪,这次北行已经做到很不错了。千里跋涉回来,是应该回去好好休息,顺便接受大家为你接风洗尘,接受你本应该得到的无上荣光!可是,老夫所以这么不近人情,是因为实在没有办法可想了。”

说到这儿,他一手拉了元召的手,一手指向远处那如同蚂蚁般来回运水的百姓洪流,语带苍凉,忧民悲怆。

“你可知道,这十几日的时间,已经有几十个人因为劳累过度而倒在了这片田地里……!虽然明知道这么拼命也没有多少效果,可是,不拼命行吗?这片地里种下的,可是他们明年赖以生存的口粮,谁敢大意!这是关系到无数人生命的大事,元哥儿,你如果真的有呼风唤雨的手段,就帮帮老夫和这眼前百姓们吧!”

旁边那两位县令大人,这会儿也已经听姚尚低语对他们简略说过元召以往的神奇,也不由的两眼放光,围拢过来,满脸期待的看着他。

感受到这几个人殷切的目光,元召不由的苦笑一声,真是以讹传讹害死人呐!

“那个……汲大人、姚大人、杜大人还有姚师,小子真的没有你们想的那么大本事啊!那些传言都不足为信,自然条件有时可以利用一下还是可行的,但说到呼风唤雨的神术,却实非小子所能。”

“你不要再抵赖了!小子,你在燕山峡谷引天雷地火,屠灭匈奴骑兵的事,早就传的尽人皆知。这样的手段,难道还说没有本事吗?哼!”

汲黯脸色有些不悦,他认为元召是故意隐藏,不想帮忙。

“莫非这其中有什么不便之处?元哥儿,难道是有所忌讳吗?”

姚尚素知元召是怎样的人,见他如此说,不由得猜测他有什么难为的地方。

“呃,那件事说起来有些复杂,一是情势危急之下,小子不得不为。二是条件儿凑巧了,所以才做到的,这是当时的实情。至于今日之事,确实有些无能为力。”

自家事自家知道,呼风唤雨?别开玩笑了!自己还没有那么妖孽。

几个人见他态度诚恳,不像是故意不施援手的样子,便不好再强行去逼迫他。汲黯与几人对视一眼,都低下头来,神色默然,既然连这个神奇的小子都没有办法可想。看来就只有等老天下雨了,如果注定在劫难逃……那就是老天爷在惩罚大汉朝了。

这几位父母官都已经上了年纪,连最年轻的姚尚都已经四十多岁了。多日的奔波劳苦,心力交瘁,显得面色更加苍老了许多。汲黯鬓角灰白的一缕头发显得如同这大地一般干枯,遮住了视线,他擦了擦了手上的泥巴,把发丝掖回到匝巾底下,微微叹了口气,不再多说,抓起地上的水桶,举步欲行。

元召心下有些不忍,伸手抓住了木桶的边缘,感受到了那其中的沉重。

“且稍待!虽然小子没有那些神通,但可以想想其他的办法啊,看看有没有用再说。”

“啊!你肯帮忙了?快说快说,我就知道你一定有办法的……哈哈!”

汲黯马上转换了脸色,一副果然如此的样子,很奇怪,在元召面前,他从来不是那副铁面无私的表情。

“几位大人,小子有些不明白,这长安附近水系如此发达,为何不加以好好利用呢?”

元召确实心里是有些疑惑的,按说泾渭水系水量丰沛,如果好好利用起来,即便短时间内气候干燥些,也应该没有那么严重吧。

“利用?……小侯爷,我们这不是发动所有乡间百姓在取渭河水抗旱吗!只是收效甚微罢了,还要怎么利用啊?”

姚师古有些不懂元召为何这么说,其他人也是迷惑的表情。

“数万倾田亩,依靠人力取水汲灌,当然无济于事了。守着浩浩荡荡的渭河水,任其白白东流去,岂不可惜!小子曾听过一句话,叫做‘三千弱水,只取一瓢饮',哈哈!人家一人一瓢饮水饱,可是诸位大人也取区区一瓢,却是为何呢?”

元召脸上透出笑意,他的心中却是已经想到一个省时省力的好方法。

“小子,就不要转弯抹角的挖苦人了,有什么好主意,赶快说出来吧!”

“姚某愚昧,请小侯爷明示!”

“是啊是啊!小侯爷,有何良策?我等洗耳恭听。”

元召却不是故意卖关子,调侃几句,只是为了缓解一下这几位的急躁情绪而已。见他们纷纷相询,却不便再多说废话。

“各位大人,天意难测,风雨无期,只靠老天爷下雨吃饭,本来就是很不靠谱的一件事。好好做好水利工程,才是百年大计。小子虽然年幼,也曾经听师长说过,秦朝末年,风烟四起,天下大乱,百姓疲敝,民生凋零。而我大汉之所以能开国后就迅速稳定下来,这里面起最主要作用的就是这关汉平原囤积下的大量米粟黍谷了。”

听他说起这些,汲黯等人虽然不知道他接下来的意思,但这些往事,他们当然知之甚详,不由得微微点头。

“那诸位大人可知道,关中、汉中这两地积存下那些粮食,固然是因为那些年的风调雨顺,未历水涝旱灾,但更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有一条可旱涝保收的水利渠啊……呵呵!”

这几位县太爷平日里对民生还是很重视的,听他这么一说 ,已经明白他指的是什么了。

“小侯爷,说的可是那郑国渠?那道水渠真的发挥了这么大的作用?”

这次问话的是姚尚,他隐约猜到元召想干什么了。

“不错,正是郑国渠!那道水渠非常重要,只是可惜,大汉朝开国至今六七十年的时间里,朝廷还并没有人去认真的统计过它带给那片土地的巨大受益,所以它的作用是被大大的低估了!”

听到元召语气中对那道水渠这么看重,几人微微吃惊,抬起头来时,看到的是那位少年侯爷眼里闪过一抹激动的亮光。

元召说的一点儿都没有错,郑国渠的作用在汉初的这些年里并没有被真正重视起来,所以在辽阔的渭水与泾水之间,能利于民生的也就只是仅仅还只有这一条前秦修建的水利渠而已,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遗憾。

郑国渠是秦王嬴政初年所建。那时正是秦国强大,雄心勃勃想剪灭六国的时期。

当时七国之中,韩国是秦国的东邻,秦国虎视眈眈,欲要兵进东方时,首当其冲的就是最弱的韩国了。面对着随时有可能被吞灭的巨大危机,韩王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听取大臣建议,采用了一个非常拙劣的“疲秦”策略。

韩国以著名的水利工程人员郑国为间谍,派其西进入秦,游说秦国在泾水和渭河的支流洛水之间,穿凿一条大型的灌溉渠道。表面上是说帮助秦国发展农业,其实真正的用意是要耗竭秦国的财力,以达到削弱秦国的目的。

雄才大略的秦王政,看到了这其中的巨大好处,立即采纳了郑国的建议,集中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任命郑国主持修建这一工程。后来,韩国的这一阴谋败露,秦王怒,要杀掉郑国时,这位杰出的工程师并没有害怕,而是推心置腹的对秦王说了一句话“臣始为奸,然渠成亦秦之利也。臣为韩延数岁之命,而为秦建万世之功也!”秦王饶恕之,依然加以重用,继续完工。

工程建成后,果然经济政治效益显著。引泾河水灌溉秦国关中良田四万余顷,关中平原从此成为沃野,秦国因此而更加富强,遂灭亡六国,统一天下!

这其中的曲折原因,后世的历史学家都有过详细的考证,所以元召知道的很清楚,但在汉初,却很少有人系统的研究过这些,所以这样巨大的水利工程得不到重视,也就不足为怪了。

“小侯爷,难道你是说……要在这儿仿造郑国渠,开渠引水,南通渭河灌溉田地?”姚尚看着元召的神情,问出了大家的疑惑。

元召点了点头,这正是他心中想要做的事。

“小侯爷,你有所不知,这个想法从前也有人提出过,可是,此处地形却与郑国渠那边不同,郑国渠是依照地势走向而开凿的,泾河水顺流而下,所以能得以漫灌低处农田,而我们这长安周围田亩地势远远高于渭河,水是流不过来的,所以这件事还是行不通啊!”

杜周是久任蓝田县,所以对地形非常熟悉,这时说出了现实条件,众人闻听又不禁大失所望。

“呵呵!不就是地势高了点儿嘛,这有何难?小子唤雨虽然没有办法,呼风还是可以做到的了,诸位大人这就尽快组织人手开挖去吧!只要开凿出渠道来,小子保证给你们借来东风,用风力引水漫灌这数万顷良田,误不了一寸土地的春耕!”

陌上草,人间道,轮回几度沧桑。且待施妙手,来一场春水浩荡!

正文 第一百四十四章 仙山有路 云海无期

长安城内,春来已久,早晨的阳光煦暖,整个宫殿一片宁静,几个宫女走动间都轻手轻脚,唯恐发出一点儿轻微的响动。

素汐公主从沉睡中醒来,睁开眼睛时,有片刻的迷茫,一时分不清身在何处。直到她逐渐看清了到处那些熟悉的摆设,才回过神来,原来自己已经回到了建章宫原先居住的地方。

这位美丽小公主重新又闭上眼睛,慵懒的把身体缩进被子里,一颗心踏实而安宁。

将近一个多月时间的千里跋涉,来回颠簸,历经生死艰险,昨日终于又回到了长安,回到了未央宫。

很奇怪,当自己的娘亲卫夫人把她拥进怀里喜极而泣的时候,一向柔弱的少女这次竟然没有哭,反而是不停地安慰着娘亲,让她宽心。这让在旁边同样是泪眼模糊的妹妹云汐和小太子刘琚感到有些惊奇,难道说出了一趟远门儿,大姐儿竟然改变了许多?

改变嘛,是肯定的!心性果然跟年龄无关,素汐自己都感觉到了,已经看过人间生死的人,就不再是温室中弱不禁风的花朵了。就连父皇都赞扬了自己在北方的勇敢呢!

而这一切的勇气,都是那个少年带来的。当初他答应过会带自己回到长安的,她一向对他有信心,他也没有让她失望。

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他呢?想到这里,她就对那个名叫汲黯的古板老头儿,产生了一丝怨念。朝廷内外那么多官员,为什么让他去帮着做事啊!而父皇也真是的,竟然也答应了汲黯的要求,暂留长乐侯元召在城外帮忙,协助抗旱春耕大计。

“就不会让他回来先休息几天嘛,也不知道他身上的伤还碍不碍事……?”

宫阙依旧,重新回到这九重深处的素汐公主,想起燕山那个血与火的夜晚,竟然无比怀念。

而在同一时刻,在宣室阁旁边的偏殿里满怀期待的皇帝刘彻却并不知道女儿心中的怨念。他此时正在认真地端详着站在下面的那个人。确切的说,是一位传说中的神仙人物。

一直以来,在这位年轻天子的内心最深处,最崇敬的人,其实并不是汉祖高皇帝刘邦,而是前秦那位一统天下的秦始皇帝嬴政。

刘彻从少年时代起,就想尽办法搜集到了关于这位伟大皇帝的所有史料,怀着崇慕的心情了解了他的一切丰功伟绩。

那个身影才是他真正的偶像!

在怀念追寻秦始皇足迹的同时,刘彻也曾对这位偶像未曾做完的许多事感到有些遗憾。另外,他更是与他的许多喜好有着惊人的相似。比如,神仙术。

这会儿在殿内的人并不多,除了护卫的宫内侍卫们,还有几个文学侍读伺候在身边。大臣就只有武安侯田玢一人在侧,这位已经蛰伏多日的太尉大人脸上难得的挂了笑意,不知道心中在想什么。

而阶下所站之人,看年纪也就三四十岁,穿着一身月白色的素袍,发丝漆黑如同墨玉,脸色白净,没有胡须,整个人显的丰神俊朗,十分飘逸。

如此人物,皇帝第一印象就非常有好感。心里更是暗自惊奇,如果不是早先听到许多传闻,这会儿说什么也不会相信,眼前之人竟然已经有了几百岁的年纪!这就是标准的人间活神仙啊!

刘彻心中火热,他很早的时候就熟读过始皇帝寻仙问道的那些史料传说,内心十分向往。在他想来,那些仙山仙人们并非是虚无缥缈的存在,只是寻找的人没有那种仙缘遇到而已。

虽然他以前供奉过的几位仙师,并没有给他寻来什么仙迹,但这位年轻天子的心中从来没有气馁过,他一直相信,这只是时机还未至罢了,秦始皇帝做不到的事,自己一定可以做到!

名叫李少君的中年男子不卑不亢站在那儿,面带微笑,神态悠闲,一点儿都没有第一次朝见天子的窘迫。

眼角漫不经心地扫过时,已把殿内情形尽收眼底,想起进宫之前,太尉田玢暗中叮嘱过的一番话,李少君嘴角撇过一丝无人察觉的冷笑。

世间事,在他眼底皆浮云。世间人,无论贵贱,都只不过是利欲熏心自私自利的愚蠢蝼蚁尔!

不过,既然当初师门曾经受过淮南王的恩惠,而师傅临终前又留下遗言,要求他去帮助淮南王做一件事,以酬此前的恩德,他作为衣钵传人,自然是不会违背。这才答应下淮南王,从东海之滨被护送来到长安,先是去了武安侯府,然后由太尉田玢介绍,这才进入了未央宫。

“仙师远来,一路辛苦。如此神仙姿态,果然是非同尘世人可比,但不知仙师今日春秋究竟几何?”

皇帝对李少君上下打量了良久,命侍卫赐几榻,待他坐下,这才缓缓出言相问。

李少君撩开袍襟下摆落座,向上打个稽首道谢,淡淡的笑了笑。

“海上无甲子,山中忘日月。但见波涛云走,花开叶落,年深日久,却不知已经几百年矣!陛下此问,化外之人实不能回答啊。”

他声音嘹亮,中气充沛,一副超然世外的模样,言语之间流露出的自然洒脱,令人不得不信服他说出口的每一句话。

所谓先入为主,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第一印象是很重要的。皇帝刘彻早些时候,已经从甘露台供奉的那几位仙师口中听到过李少君的事迹,心中早就存了几许期盼,今日见他人物风流,谈吐不俗,一颗求仙问道的心自然是深信不疑了。

“原来如此,果然是超凡脱俗之人,朕今日感觉与仙师有些相见恨晚呐。哈哈!”

见他不住频频点头,龙颜大悦,武安侯田玢心中暗喜,连忙上前一步,趁热打铁。

“陛下,您有所不知啊,近日臣访到李君仙师,诚为荣幸,在府中为其接风洗尘。酒席之间,有臣远方亲戚家的老东翁在座,李仙师当时只不过扫了一眼,就问那老翁,还记不记得小时候跟着他先祖父在东海边游玩的事。陛下,您猜怎么着?”

田玢自从显贵之后,自重身份,整日装出一副威严阴沉的样子,已经很少如此这般的凑趣了,今日倒是太阳打西边儿出来了。

李少君老神在在的坐着,看着田玢的表演,微笑不语。而皇帝心情大好之下,就顺口接了一句:“太尉且说,却是如何了?”

田玢脸上表情变得生动起来,话语中带着几分激动之意:“那老东翁一下子就惊讶的站了起来,仔细端详过李仙师的样子后,一副不敢相信的神情,而后虔诚离席而拜,口中直呼仙人!大家不知道怎么回事啊,就问他原因,原来是这东翁刚才认出来了,李仙师正是当年在东海边偶遇他们祖孙,而陪他们一起游玩儿了大半日的那个人。至今七八十年的时间过去了,而李仙师的模样竟然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等他详细的说完这件事,在座的所有人那可都是目瞪口呆,惊讶的不行啊!所以,陛下啊,此等神仙人物臣不敢放过,苦苦挽留了下来,特此来觐见陛下!”

听完田玢声情并茂的这一通忽悠,刘彻的心中此刻简直是奇痒难耐呀。此人难道精于传说中的那种不老之术?若果真如此,当年秦始皇帝苦苦寻求而不得的仙方,竟然就如此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得来全不费工夫?这真是莫大的机缘啊!

见到皇帝有些面色潮红的表情,一旁侍立的东方朔暗自皱起了眉头。他博览群书心胸豁达,虽然对鬼神怪异之事不敢全部否定,但从来不相信这世上会有长生不老之术。不过他是谨慎细致的人,自然不会在皇帝的兴头上去泼冷水,只是暗暗留心在一边静静观察。

“哈哈,太尉有心了!不愧是朕的好舅舅。好、好,此事朕会给你记上一功的!”

金口玉言,褒奖一句。听到皇帝如此称呼,田玢早已拜伏在地,语气中带了哽咽:“陛下言重了!纳才进贤,为君上解忧,这正是做臣子的本份,臣不敢居功!”

“好了好了!朕知道你的心意就是了。有些事情,回头再说。你先去吧,母后也已经在朕的耳边唠叨过好几次了,说你许久也不去看她,今天既然进宫来了,就去她那边转一转吧。”

刘彻语气平淡,也只不过像是随口说的家常话。但伏在地上的武安侯田玢已是心中大喜。

自古以来,君无戏言,这句话在这些朝堂重臣心中理解得尤为透彻。有很多重要的政治意图就在这些平淡的话语中已经传递出了信号,其中的话外之意理不理解的透,就看你是否对政治敏感,头脑灵敏睿智程度了。

田玢心满意足的走了,他知道自己今天这一宝算是押对了。朝堂上那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大位,已经在向他招手了。只要再让自己的亲姐姐王太后说句话,相信不久之后,拜相的诏书就会公告天下了。

至于淮南王让那李少君进宫的真正目的是什么……这又与他何干呢!

皇帝与李仙师的交谈转移到了宣室阁,进行了整整两个时辰。具体谈论的些什么,从来没有只言片语流露于外,但从此以后,原本就对长生仙术感兴趣的大汉天子刘彻变得更加痴迷了。

而唯一流传到民间的,是一件关于印证李少君神奇的事件。

宣室阁中藏有不少历代的珍品古物,而皇帝与李少君促膝而谈的时候,见他对自己案上的一方小铜鼎看了几眼,以为他感兴趣,就想赏赐给他。

没想到李少君只是笑了笑说,他不是想要这个铜鼎,只是看它有点儿眼熟而已,好像当年在齐桓公的床头看到过它,应该就是此物。

刘彻闻听心中一愣,连忙命令侍卫翻过来看看,果然,在铜鼎的内壁上发现了有齐桓公的藏宝印记!

这下,包括皇帝刘彻在内的当场所有人,都大惊失色。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他的时代距今已经几百年了,这李仙师竟然在那个时候就悠游于王室,果然是懂得长生之术的神仙人物无疑了!

当下刘彻态度更加虔诚起来,蓦然想起最近的天下旱情严重,官员百姓都在辛苦抗灾,就连元召那小子也被汲黯强行抓了壮丁,听说正在城外帮忙。也不知道这李仙师有没有办法求下甘霖来?

听到皇帝说出这样的请求,李少君微微一笑,说这有何难!只要皇帝肯诚心祈求,再由他代为上达天听,神君们定能准其所求。

“为了天下庶民,社稷苍生,诚心……朕自然会有的。却不知要供奉祈求天上的哪位神君呢?”刘彻一脸虔诚的问道。

“我大汉居天下之中,对应天宿,应为火德星,因此祭祀火神祝融即可。近来天下大半干涸无雨,水火相克,此正是火德君对人间有所不满之事,克制了水德君而造成的!因此,请陛下降旨,令天下郡县百姓供奉灶神火君,不日可解旱灾。”

刘彻闻言大喜,自以为得到了天机妙策,立即传令太常官员准备相关事宜。

而就在未央宫中大肆宣扬神仙之道的时候,长安城外,按照长乐侯元召亲手绘制的那副水渠走向草图,长安三县组织起来的近十万民众,热火朝天的开始了一项功在当代、利传千秋的浩大工程……!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五章 青史斑驳 红尘传说

《大汉帝国史?河渠志》记载:“……彼时春季大旱,北方无雨,赤地千里,民生怨苦。元公归长安日,适逢百姓汲水,逶迤于道,颠沛艰难。公叹民生之多艰,不忍于心,遂画图选址,汇集十万余众,开宽渠引水,南通渭河,北至泾洛,三县合力,半月而成,可谓神速。元公以弱冠之身,不辞辛劳,亲力亲为。发奇思妙想,以坚木为巨轮,以铜轴为连环,在渭河渠首处做引水架,以风力催动,灌渭河水入渠,连绵不绝,其形状若长虹垂挂,又如巨龙吸水,因此得名‘龙首渠'……。”

历史的追寻者,往往因为敬意而对贤者有所青睐,一些美好的传说和故事,便都演绎成了铭刻他们功勋的载体。

其实当时的这项大工程,对元召来说,一点儿都没有辛苦到他,只不过就坐在临时搭建起的巨大帐篷里,画了十几张草图而已。

“师父啊,你画的这些东西我怎么一点儿都看不懂呢?是不是因为这么久不在你身边,小冰儿的脑袋变笨啦!”

背了名为“涅槃”宝剑的少女显得很跳脱,心中的喜悦毫无保留的写在脸上。她是在听到元召回来的消息后,自己从长乐塬骑马赶过来的。

“要是什么也都懂,那你不就成了妖孽了啊!术业有专攻,你的特长可不在这儿,呵呵!”

元召心情愉快,站在高处看着远处热火朝天大干的场面,进展十分迅速,看来比自己原先预想的要快得多。

“那你为何什么都知道呢?师父,难道你是妖孽啊!……。”

元召伸手在她头上弹了一下,不去理她的碎碎叨叨,自己回帐篷里去画完最后一张草图。

小冰儿一手捂着脑袋,娇嗔的叫了一声,眼睛里却流露着喜悦的光芒,小侯爷师父终于平安回来了!对自己来说,这是最重要的事。

在第一时间赶过来的并不只有小冰儿。得知他被留在了城外帮忙,而可能一段时间还不能回侯府的消息后,长乐侯府的管家元一就带着人来到了这里,替自家侯爷细心的打理好了一切。

支起宽敞的几个帐篷, 带来舒适的卧榻,吃喝用品更不必说。同来的双生花姐妹更是仔仔细细的把内外收拾的干干净净,服侍小侯爷洗漱完毕,里里外外换上清爽的衣服,看到那两处快好了的箭伤,不免吃惊地大呼小叫一番,心疼的不行。

任凭元召怎么说,两人都不肯回去,就在旁边帐篷里与小冰儿一起住了下来,准备随时伺候他的起居。

元召有些惭愧,看了看对面那几位父母官满身沾泥带水的样子,很是不好意思。

却不料一向简朴清廉的汲黯,只是用带了温度的手掌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语气中带了微微的歉意。

“却是我们忙碌之际忘了此事,你小小年纪,单薄的身体,伤还未愈,却怎么好陪我们在这野地里受苦,幸亏他们想的周到,呵呵!”

其余几人也带了宽厚的微笑,频频点头。

“小侯爷已经替我们想出了良策,这天大的恩情,此方百姓自然会铭记于心,又怎么能让你再经受风霜之苦,就在这帐中好好休息!”

“是啊,千里奔波,一定甚是劳累了。 小侯爷不妨先把身体好好保养一下,有不明白之处大家自然会来请示……。”

这样的盛情,让元召还能再说什么?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开渠的各处细节再讲的详细些,也好让他们更省时省力。

不得不说,从古至今,劳动人民的力量是最伟大的。长安附近三县的乡农以及地主大户们,在抗击天灾这件事上,意志达到了空前的一致,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渠道的开挖进展顺利。

按照元召的设想,是先解决当下的燃眉之急,先开掘一半,够灌溉之用就可以了。等度过这次难关,待到秋冬农闲之时,再行加深加宽加长,直至完全连通泾渭两河 ,到那时候,这条水渠就可以完全当做运输漕渠来用了。

农时灌溉田亩,平日疏通行船,一举两得。这样一来,不啻于在长安城西新开了一条最便利的通道,不仅经济利益巨大,在政治军事方面也将会有很大的用处。

这可是会记载于史册的重大工程啊!所以,那几位父母官听完元召的讲解后,才会兴奋鼓舞、热情高涨,利用起了全部所能集合起来的力量,撸起袖子,一个字:干!

如此浩大的工程,终于惊动朝廷。皇帝刘彻派太中大夫郑当时来详细的了解了全部情况,听完元召的大略介绍,久于朝堂政治的这位重臣眼中有激动的光芒,这样的经验太宝贵了,完全可以推广天下,只要有条件的郡县,都可以照着办,那还怕什么灾年啊!

最终,在郑当时的强烈要求下,元召花了半天功夫,写了一篇奏章,详细的介绍了这种引水渠的开凿条件、灌溉效果和其附加带来的各种效益,写完后交给耐心等待的太中大夫,权当是交作业了。

此时的他当然不会想到,这篇由他草草拟就的奏章被以后的史学家命名为《元公水利疏》,成为了一篇重要的历史文献。

郑当时从头浏览一遍,整篇文字论证严谨,用词达意,言简意赅,令人信服。估计就算是营作监那些专门的官员也写不出这么专业的东西来,不禁心中啧啧称奇,此子心中韬略远超常人所知,看情形,竟是无所不会啊,真是天生奇才!

看着郑当时捧着那本奏章喜滋滋远去的背影,元召心中也有些宽慰。如果自己的这个提议能够被朝廷采纳,趁着这次天下大旱的机会,在全国推广水利建设,那么,即便是花费再大的代价也是值得的。

最起码总比大兴土木去建那些访仙求道的露台殿阁要好些吧!因为他这几天,已经通过了某些暗中的渠道,清楚的知道了未央宫中发生的那些事。

大汉皇帝刘彻,终于还是开始信奉他的那套神仙之道了。以前还有点怕臣子们议论,供奉的仙师们都是遮遮掩掩,以各种名义来进行的。但这次不同,他竟然在宣室阁那样有重大政治意义的地方召见了术士李少君!

没有人比元召更清楚的知道,这是一个标志!在这位皇帝往后的许多岁月里,对外伟大功业的背后,王朝内部许多悲剧的开头,都是由此刻而开始的。未央宫中,从此不宁矣!

这样的灾祸种子,决不能让它生根发芽!因为元召现在已经与太子、卫家还有许多重臣牵扯的太深了,无论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这个已经从内心深处逐渐融入了的王朝,他都必须去尽力阻止历史上那些悲剧在眼前发生。

只是要从何处入手呢?这可是一场危险的较量……!

十几天以后,等到开挖的渠道即将完成的时候,有皇帝钦派的臣子奉旨来查看了,很奇怪,这位新任的太常卿是位近六十岁的老头子,汲黯与姚师古杜周等人都不认识他。而在他后面跟着的,却是皇帝身边的亲近侍读东方朔。

老者身体强健,声音甚是洪亮,当众宣读皇帝旨意,对三位主官以及全部参加这次大工程的所有人都进行了褒奖,却没有提到长乐侯的名字。

但汲黯等人并没有感到奇怪,因为他们心里都清楚,旁边那位笑眯眯的青年侍读怀中,一定揣着一道单独给元召的旨意。

果然,在巡查大臣认真听取几位县令大人汇报抗灾情况和工程进展的时候,元召的帐篷里,东方朔一边意味深长的打量着里面的布置,一边传达了皇帝对长乐侯的口谕。

“文韬武略,经纬之才!小侯爷,这可是天子亲口对你的评价。对你所做的一切,圣意甚悦。只是可惜你年纪太小了,却是暂时不能授予你高官显爵,希望你能体谅圣心所虑啊!还有,小小年纪,不要锋芒毕露,要学会韬光养晦,蓄势养望……。”

东方朔神色郑重的传达完皇帝的意思,待元召点头谢礼完毕,他脸上重新露出笑意,顺势变换了语气。

“哈哈!士别三日,更是要刮目相看啊!小侯爷这一趟北疆之行,所展现的谋略胆识,已不逊于任何古之名将了!东方随侍在帝侧,最先闻听消息,那几番壮怀激烈的场景,真是令人惊艳羡慕啊!只恨此身区区一介书生,不能追随经历这些,实为憾事。”

东方朔虽是读书人,却卓尔不群,剑胆琴心,素怀慷慨之意,又兼具识人之明,在这位当初他一见就觉得亲近的小侯爷面前,从来不掩饰自己的心迹,话语十分诚恳。

元召拱手逊谢,连称不敢当此厚誉。彼此简略叙过别情,说起此番开渠救灾之事 ,东方朔免不了对元召又一番赞叹。

郑当时呈上去的那份元召所写的奏章,皇帝刘彻看过后,十分满意。尤其是元召所列出的开通漕渠后所带来的各种附加效益,令他大为心动。

原来发展水利还有这么多的好处啊!此前从来没有人系统的论述过这些,所以朝廷上下一直也认识不到这其中的巨大利好,真是白白错失了许多时机。

而当兴奋的刘彻随手递给这位侍读,让他看看以后,说说自己的意见的时候,东方朔只是整了整衣冠,郑重施了一礼。

“愿陛下立即采纳此良策,此乃万世千秋之业也……!”

所以,刘彻今天派他跟着来,就是再最后实地考察一下,以确定在天下郡县推广的。

因此,身负使命的青年侍读到处看的很细致,各处细微处问的也很详细,元召知道他回去后是要对皇帝汇报的,便不厌其烦,有问必答。

旭日春风中,连接渭河的最后一寸泥土终于清空了,巨大的风轮木架开始转动起来,在万众欢腾的叫喊声中,渭河的第一股清流缓缓的流淌进了龙首渠中……!

当汩汩的河水灌满渠道,奔涌向前,开始浸润两边干涸田地的时候,站在高处观望的汲黯泪如泉涌,打湿了衣襟。姚师古、杜周、姚尚、所有三县府吏人等、十万田农百姓……无一例外!

欢腾、喜悦、庆贺、感恩、泪水……一切终于渐渐平寂,当所有人都怀了无限感激的目光去寻找那位少年侯爷时,却只看到了那一行人早已远去长安大道上的背影。

“人间大义,最难得是一个‘仁'字。小侯爷此举,可称得上是散播大仁于民间了。呵呵,老夫佩服啊佩服!”

回城路上,新上任的太常卿大人在马上对元召拱了拱手,语气真诚。

“哪里哪里!公孙大人太抬举我了。这些……哈哈!都只不过是所有百姓为了自家生存而拼命创造的奇迹,却于我没有多大关系的!”

干燥的风扬起马蹄下的浮尘,拂动对面之人的雪白须发,元召认真看着这位名叫公孙弘的太常卿大人,有一种预感,这个人,也许将来会给自己要做的事,增添许多麻烦!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六章 心如野草 暗夜滋生

长安春早,元召从梵雪楼出来,回转长乐侯府邸。昨夜新朋旧友都在此相聚了一场,算是给他接风洗尘。

这都回到长安已经十来天了,元召一天都没有闲着,接待、拜访、应酬……简直搞得他头大。

没办法啊,都是要走的人情场。现在与他初入长安时,自然不可同日而语,已经没有人再会拿对待小孩子的眼光来对待他。

只是在第二天入长乐宫觐见皇帝时,却没有得到他的任何赏赐。因为殴打折辱廷尉府一干人的事,刘彻先是板着脸把他教训了一顿,然后才轻描淡写的表扬了几句,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皇帝把他撵了出来,说是老祖宗都念叨了好几遍了,还不快去!

元召摸了摸鼻子,暗自腹诽:“假了吧唧的,也太装模做样了吧!本来就没想让你记什么功劳的啊。”

他这次进宫其实最想见到的人是李少君,他很想看看,导致汉宫以后数次祸乱的这位始作俑者,到底长什么样子。可惜一直没有发现他的影子。

长乐宫内自然是要去一趟的,不再理会外廷事的窦太后精神矍铄,见了元召很是高兴。拉了他手,坐到自己身前,命宫女们赶快把留着的好吃的都端上来。

这孩子的动向,她身边的秀鱼公公了如指掌,元召最近所做的那些事,她听在耳中,心头宽慰,越来越觉得,当初文皇帝托梦所说的那些话,真真切切一丝无妄。

与匈奴人的那些厮杀她不关心,听说元召在城外帮助百姓们找到了抗旱的好法子,却打动了窦太后的心怀。

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本质,要察其言,观其行,是否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而一个有才能的人在朝堂政治中能走多远,在历史舞台上达到什么样的高度,要看他有没有一副胸怀天下的仁者胸襟。

窦太后历经五朝,沧桑看遍,眼光如炬,识人之术更是远超常人。这位杰出的女性政治家早已深知眼前少年的非同寻常,今日看来,果然没错。此子德才兼备,宅心仁厚,未来值得期待!

在窦太后的殷殷相待中,叙了大半日的家常,各种赏赐,自不必说。元召推却不得,只得拜谢厚恩。告退之际,秀鱼相送,这老公公免不得又一路温语勉励一番。

元召却是想起一事,当初他相赠的那件金丝软甲,这次被自己在燕山毁坏了,说起此事时,不好意思的对秀鱼道了个歉。

这位统领过大汉“西凤卫”,见识过无数奇谋密事的老公公,瞪大了眼睛,详细听完那件事的经过,心中的震惊已是无以复加!

“区区一件软甲算得了什么。这样的手段……若是晚生五十年,我也要投在你的门下,随侍左右,听候教诲了。呵呵!”

桀骜半生的老者手附少年的后背,话语发自肺腑。

既然来了,建章宫还是要去顺便走一趟的,因为太子刘琚早就在宫墙一角探头探脑等候多时了。

卫夫人的感激都写在了脸上。自己的一儿一女都承蒙元召搭救过性命,这份情意,以后怎么报答都不为过。

素汐公主今天的话并不多,只是问了问元召的伤全好了没有,就安静的坐在一边,脸上带了笑意,不知道在想什么。

话多的是太子刘琚,那些事他早已追着大姐儿和回来的宫中侍卫们问过十几遍了,可是见了元召,他又兴奋的细问个不停。

好不容易满足了他的好奇心,答应下改天做个那种风筝送给他,元召才得以脱身。

出宫的一路上,遇到的侍卫们纷纷向这位小侯爷问好。经过以曹襄为首的那三百羽林军对北疆之行的描述,在这些崇敬英雄的年轻人心中,长乐侯现在已经是一个传奇。

“真是遗憾,李敢身负守卫禁宫的职责,这次竟没能随军北上,错失了与小侯爷并肩杀敌的机会,也不得亲眼目睹那些令人热血沸腾的场面,但愿以后还能弥补。”

李家的这位神箭传人脸上带着向往的神色,在朱雀门口送元召出宫。

“当然会有机会,并且不会太远的,和匈奴人之间,有的是仗要打,这才刚刚开始而已,所以,小李将军,你要做好准备哦!哈哈!”

彼此拱手而别。来时单人独骑,回去却多了满满六大马车的各类宫中赏赐之物 ,元召回头瞧瞧,明白这其中除了窦太后的那份,肯定还有皇帝刘彻的一份意思在内,只不过是借卫夫人之手转赠给自己而已。

既然暂时无法赐予名爵,那就在财物上补偿的丰厚一些,这样既不会引起外间大臣们的议论,又抚慰了有功之人的情绪,可以说这也是一种帝王心术了。

只是这次进宫太过匆忙,元召见皇帝好似对政务没有什么心绪听,便有很多事不好细说。但他相信,马上刘彻就会顾不得那份寻仙问道的闲心了,因为,有许多水面下的暗流已经翻涌了很久,就要浮出水面,掀起波澜了。

元召猜想的一点儿都没有错,当夜幕降临,繁华的长安城一点点儿沉寂下来,黑暗中的密谋与策划便开始显出了端倪。

天刚黑下来时分,淮南王刘安在长安的府邸内,提前安排好的丰盛宴席,就此开始了。

淮南王刘安文采过人,风流倜傥,且性情温文儒雅、礼贤下士,再加上交游广泛 ,出手豪爽。因此,无论是在刘氏宗室中,还是在朝中大臣心目中,素来是有着“贤王”名称的。

但隐藏在这一切外表下面的真正淮南王是什么样子,恐怕知道的人,就寥寥无几了。

而武安侯田玢就是最知道淮南王心事的人。所以,今晚淮南王府的客人,就只有这位大汉太尉一人而已。

做菜的厨子都是跟着自家王爷从淮南封地来到长安的,今晚端上来的都是地道的淮南菜,杯盘罗列,玉碗琼浆,自不必说。

坐在主位上的淮南王殷勤相劝,一旁作陪的刘建口称世伯,也频频给田玢布菜。三个人谈笑风生,气氛融融。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刘安朝自己的儿子使个眼色。刘建心领神会,先挥手退去左右伺候的从人,然后走到门口,低声吩咐心腹少恭满去安排好警戒,勿要让闲人靠近。

转身回来的时候,手中已经提了一只沉香木的箱子,放在太尉田玢面前,打开看时,灯光之下,璀璨夺目、光华耀眼,却是满满一箱滚圆的明珠。

饶是田玢见多识广,欣赏过无数的宝物,但这么多颗粒饱满,通体匀称,且大小一般无二的上品珍珠,却也是不多见的。

淮南王早已经看到他眼里发出的贪婪光芒,心中暗自得意,在世间绝世珍宝面前,他还没有见过不动心的人呢!

“哈哈哈!太尉大人,怎么样?这些珍珠,可是本王特意传信回去,让侍妾们在宝库中一颗一颗挑选出来的,就是为了准备给太尉大人道贺之用的,今日看来,本王还是有些先见之明的,这就请收下了吧!”

田玢闻言大喜,这些大珠每一颗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满满的一箱啊……这份礼可是太厚重了!

“王爷如此厚爱,田玢感激不尽!只是道贺之说,从何而来啊?呵呵。”

刘安微微一笑,还没等他说话,刘建早已在一边急不可耐。

“在这淮南王府中,没有外人,当着我们父子的面,世伯就无需再隐瞒了!宫中圣意所属,世伯拜相指日可待,小侄先在此提前恭喜恭喜啦!”

这句话却正触到田玢的痒处,前日王太后已经派人给他暗中通过消息,说在皇帝请安的时候已经替他疏通过此事,皇帝的心情当时很好,随口说了句:“既然舅舅有心替朕分忧,那就让他干上几天试试吧。”

此时听到刘建这样说,田玢禁不住哈哈大笑,志得意满,畅快非凡。

“王爷啊,非是我没有明告你实情,只是这种事嘛,陛下一日未下明旨,其中就有变数未知啊!呵呵!”

淮南王脸上早已堆满笑容,举起手中酒盏,先与田玢对饮了一杯,态度显得更加热切起来。

“就凭太尉大人的才干,空缺的丞相大位,放眼当朝群臣 ,又舍你其谁呢?再说了,宫中还有太后为你转圜,此事已经板上钉钉,绝对不会再有什么变数了,哈哈!”

说到这里,三个人相对大笑,又举杯庆祝一轮。

“这一次留在长安日久,多有不便。本王过几天就要启程南下了,从此以后,淮南之事就要未来的丞相大人多多照应啦!”

淮南王停下酒杯,盯着田玢的眼睛,语重心长。

田玢脸上笑容不变,一丝犹豫的神情也没有:“王爷多虑了!你我两人已近十五六年的交情,当年田玢也只不过是一介小小郎官,承蒙王爷不弃,结交相识,这么多年来,多有提携,知恩图报,正在此时,王爷又何需多言呢!”

“好、好、好!本王没有看错人,来,再干一杯!请……。”

宾主尽欢,深夜方散,至于以后又说了些什么,就无人可知了。

目送着田玢的马车逐渐走远,淮南王父子二人对视一眼,回到室内。

“父王,田玢此人,狡诈多变,有些事,与他携手的同时,却也不得不防啊!”

刘建这几年经常留在长安,表面上是一副纨绔的模样,与长安城内的一班贵戚子弟交结,走马斗狗,放浪形骸。其实此人心机深沉,对朝中的重臣们都有过仔细的琢磨,指挥着密布的淮南谍子暗中收集了他们大量的资料,以备待用。

淮南王欣慰的拍了拍儿子的肩头。在他的十几个儿子中,只有刘建可堪大用,所以他才放心的把整个淮南的暗谍系统交给了他。

“建儿啊,你能如此想,把你留在长安,父王就放心了!你要记住一点,在这个世上,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无论怎样坚固的情谊都是靠不住的,只有利益,才能让敌人变成朋友,也能让朋友变成敌人。吾儿切记,切记!”

面对老爹的教诲,刘建连连点头。

“父王,那你这次急着回到淮南,却是为何?”

淮南王刘安嘴角掠过一丝神秘莫测的笑,抬头看向深沉的夜空。他自小聪慧过人,博览群书,有过目不忘之能。尤其喜欢各类机巧权变、星象杂学。

从长安仰望西北,璀璨群星布满苍穹,他辨识出天狼星的位置,注目凝视良久。

“天狼杀星近来光芒妖异,天下刀兵将大起矣!闽越那边,故吴王太子已经来信了,所以父王要回去坐镇大局。看来,也该是让西南诸蛮夷出把力的时候了……!”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七章 胸中爱恨 战血方酬

历史的天空下往往会留下许多遗憾,多少闪烁着智慧光芒的奇谋良策,因为某些阴差阳错,最后却并未能取得丰硕的结果。而所谓彪炳史册的功绩,有些是因人成事,有些却是因事成人。

现在说起来,发生在先皇景帝时代的那场七国之乱,是一场盛世流年里的悲剧,各方没有赢家。当马蹄踏碎繁华,刀锋撕裂了温情,从此大汉皇室中就只剩下了阴谋与算计,残酷与挣扎!

当年那位孤介忠心的御史大夫晁错,在菜市口被腰斩以谢天下的时候,估计绝对不会想到,由他引发的这场动荡,不仅让千万人因为内战而丧生,它的影响还会绵延几代,给后人造成无数的麻烦。

自从撕去了那层温情脉脉,无论是未央宫还是各诸侯国的主人之间,已经结下深深的疤痕,虽然暂时不再流血,但其中的隐痛与怨恨却无时不在。

中央王朝与诸侯国之间的这种关系,只要有点儿脑子的人都心知肚明。强压下去的火山,内部依然熊熊,也许某一个意想不到的小事件,就可能让它们再爆发一次。

当年七国之乱被平定后,参与其事的人都得到了严酷的处置,等待着那几个王爷的下场,也便只会是死亡。

在这一方面,汉景帝从来就不是一个心胸宽阔的皇帝,未央宫中传出“杀无赦”的命令,南方大地便人头滚落,血染千里。

死去的人含恨入土,埋骨黄泉。活着的人逃亡天涯,卧薪尝胆,积蓄着复仇的火焰。

吴王太子刘少驹便是这样一个怀有家仇国恨的人。

舍却那片天下最富饶的水乡王国,吴王刘濞在逃亡路上被朝廷的大批“西凤卫”高手截杀,最终身死,头颅被千里传送长安。而年轻的太子刘少驹则在忠心护卫们的拼死掩护下,杀出了血路,逃出大汉疆域,来到了南邻番邦~闽越。

转眼间将近二十年过去了,论起辈分来,这位吴国太子,还是淮南王刘安的堂弟,倒也是一位枭雄人物。

在那蛮夷之地,刘少驹凭借着自己的坚毅心智和一帮追随者的忠诚,一步一步取得了闽越王余庆的信任,终于做到了国相的位置。

闽越又称为东闽越,本国虽然不大,却是地形复杂,民风彪悍,轻率劫掠,与周围归附的二十几个土著部落组成了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

刘少驹取得闽越国大权之后,积极吸纳流亡到此的各种逃犯、江湖客以及盗贼亡命徒,势力逐渐扩张,现在已经与闽越王弟余善为首的本地势力分庭抗礼,不分上下。

闽越王余庆却对刘少驹十分信任,对于自己的王弟反而有许多猜忌之心。这让刘少驹这位亡国太子看到了机会,经常不动声色的在两人之间制造嫌隙,以便达到自己那不可告人的目的。

前段时间,接到一直给他通报消息的淮南王最新密报,汉廷皇帝与北方匈奴要开战了!

刘少驹闻报大喜过望!故国难回,忍辱负重在此这些年,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等到这一天吗!时局有变,风云激荡之日,就是自己全力一击,复国报仇之时。而今,等待的这个机会终于要来了!

这些年,他与淮南王的暗中联络一直都没有断绝过,再加上旧日里吴国在长安布下的暗棋闲子通报消息,因此,对长安朝堂动向了如指掌。

刘少驹比谁都了解自己这位外表亲和儒雅的堂兄,在那副贤王的外表下是有着一颗怎样狠辣的心。那是一位真正的厉害人物,他的隐忍和耐心比自己都长!

那位堂兄对未央宫内那些文帝子孙们的仇恨,一点都不比自己逊色多少。世仇不共戴天!相信如果一有机会,他会毫不犹豫的抓住的。

如果要说起淮南王这一称号的渊源,还要从秦失天下,楚汉逐鹿开始。汉高祖刘邦最终打败项羽,奠定汉室基业,楚汉相争中,最关键的一次战役就是垓下之围了。当时四面楚歌,合围杀灭项王于垓下,这四面主将分别就是刘邦本人、韩信、英布、彭越。可见这三人的厉害!

汉开国后分封诸王,汉初军中这三大名将韩信、英布、彭越便因功各自以王位酬之。

后来“狡兔死,走狗烹。”高祖皇帝大肆诛杀功臣,最厉害的这三个家伙当然首当其冲,在劫难逃,而且下场惊人的相似,都是以谋反的罪名身死族灭。

汉初时代,将星璀璨,勇士云集,但除了汉高祖身边极少数的亲信嫡系之外,大部分竟然都是出自这三大名将的麾下,这当然会让皇帝陛下深感不安,夙夜难眠了。

三杰之中,势力最大,最桀骜不驯的反而不是韩信,而是英布。英布,以勇力冠于三军,号称“小项王”,是说他的英雄豪迈之气令人心折,颇有西楚霸王的几分风采!

高祖皇帝集全国兵力去围杀他的时候,英布在万军之中,单骑冲阵,一箭贯胸,差点把刘邦当场射杀,虽然没死,也丢了半条命。他后来的驾崩,不得不说与这次重伤有很大关系。

英布死后,淮南之地的余孽是有很多怨恨和不平之气的,一时间尘烟四起,盗贼横行,因此此地极难治理。这个烫手山芋,当时没有人敢接手,也没有人敢来收拾这个烂摊子。

这个时候,刘邦以他知人善任的眼光,挑中了自己的少子刘长,任命当时年仅二十岁的这个小儿子为新的淮南王,治理昔日英布所属的四郡之地,果然所托得人,刘长凭借铁血手段,很快平定了混乱的局面。

淮南王刘长自幼丧母,是有吕后亲自抚养长大的,因为他才智出众,力能扛鼎,所以一直深得高祖和吕后的宠爱和器重。

后来文帝继位,刘长从小与这位同父异母性情宽厚的哥哥关系最好,因此身份更加贵重 。他经常跟随汉文帝到御苑打猎,同乘一辆车驾,还常常称呼文帝为“大哥”,其手足情深,可见一斑。

刘长其人勇力过人,任侠豪纵,曾经为报母仇,纵马直驰辟阳侯审食其府上,当众以大铁椎击杀这位高祖与吕后最宠信的臣子于府门,然后袒身赴未央宫阶前伏罪。

汉文帝怜悯小弟的心愿,出于手足亲情,不予治罪,徇私赦免了他,只是把他放归淮南了事,这也为他以后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世界上再亲厚的关系如果掺杂进政治,陷入各种阴谋的罗织中,任你是再英明的君主,再无敌的英雄,也会败下阵来,无奈的任其割裂、宰杀……。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即便是处处小心,还唯恐不能明哲保身呢。更何况刘长一向是骄纵跋扈惯了的。

后来他终于被人告发谋反,谋反的证据很荒唐,是说他派七十余名江湖游侠儿在谷口县准备了四十辆大货车准备谋反起事。

于是,在这位淮南王还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朝中大臣们已经给他准备了几十条的罪名,在朝堂上联名上奏了。

面对满朝文武的汹汹议论,生性温和的汉文帝不得不选择了妥协。但他最后坚持并没有给淮南王定罪,而是下了一道旨意,把淮南王一家迁徙到蜀中监视居住,以避避风头。

然而汉文帝低估了自己这位兄弟的性情刚烈程度,也高估了手下臣子们的品德。这世间的杀人手段并不只有刀剑染血,还有以气杀人!

从来心高气傲的那位汉高祖少子果然受不了这种无端的折辱,在千里跋涉的迁徙路上,怄气绝食,不吃不喝七日。而押解的官员因为早已受了朝中重臣们的某种暗示,所以囚车上的那把锁始终没有打开过,无人知道那里面发生了什么。

等到到了目的地,负责接待的官员启开囚车迎接时,淮南王刘长早已死去多时了。

消息传回长安,有人弹冠相庆,有人暗中欣喜,而始终只是怀了一种小惩大诫,挫挫兄弟锐气想法的汉文帝大惊失色,悔之晚矣!

“一尺麻布,尚可缝。一斗谷子,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相容。”

站在未央宫最高处的文帝刘恒,听到民间百姓作歌为这位王弟鸣不平的声音时,心中大恸,泪湿衣襟,对身边的侍从叹息道:“天下人,难道是以为朕贪恋淮南那片丰腴的土地才这样做的吗……?”

于是,文帝就把淮南之地一分为三,分别封刘长的三个儿子:长子刘安为淮南王,次子刘勃为衡山王,幼子刘赐为庐江王,以示自己并无私心。

但这样的补救措施并没有挽回多少亲情,仇恨的种子早已经埋下,以后开出的只能是恶之花!

当时以长子身份跟随在刘长身边的刘安,亲眼目睹了父王的死状,也领教了那些汉朝官吏的冷酷与无情。

所以心机深沉的他把那份遗传的骄傲从此掩藏了起来,展现给世人的,便只剩了温文尔雅、渊博好学,以贤王之名流誉天下。

但复仇的信念从来没有放弃,偶有风吹草动 ,绝不会放过,所有的机会他都在牢牢地盯着。

吴楚七国欲举兵叛乱时,吴王刘濞派太子刘少驹亲自到淮南联络,两个人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惺惺相惜,结为好友。

刘安当时就答应下来,暗中策划准备发兵响应,但他的国相是位明智的人,分析以后认为叛军不会取得胜利,早晚会被朝廷打败的,那时候就是大祸临头了。

但当时年轻气盛的刘安根本不听,坚持要起兵 。于是国相就暗中叮嘱领兵的将军,消极准备,尽量拖延时间,以观战局。

后来七国兵败,几位宗室王尽皆国破身死,而淮南无恙,全赖刘安手下一批忠心臣子的功劳也!

而今天又一个绝佳的机会来到了眼前。北有汉匈开战、南有闽越刀兵将起,西南夷也将闻风而动!至于长安城内的大汉宫中,自己安插进去的那颗棋子,会起什么作用,更是令人期待!

“大风起兮云去疾,天狼煞星现玄机……波澜将起矣!”几乎在同一个夜晚的这片星空下,相隔天涯的人发出了同样的慨叹!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八章 尘埃未定 天意无常

春意阑珊,光阴短暂。当这一年春末将尽的时候,北方终于降下了甘霖,缓解了持续半年多的大旱危机。

由于前段时间各受灾郡县借鉴了龙首渠的经验,在有水源的地方大开水渠,灌溉农田,有效地抵御了旱情,因此今年春耕播种并没有受到多大影响。

这一场及时雨过后,田间阡陌,陇上地头,已是绿意盎然,万物生长。

因为开凿龙首渠的功绩,长安令汲黯被皇帝任命为了主爵都尉 ,主管宗室诸侯及其子孙们爵位的封赏斟酌。

汲黯主政长安府衙多年,以他的威严和铁面震慑群小,压制豪强,裁断公平,保护柔弱,维护了长安街市的繁荣稳定。

离衙之时,万民不舍,含泪相送。当然也更有一帮京城纨绔子弟弹冠相庆,“活阎王”既然已经走了,管不了这些闲事了,那哥们儿们的好日子就要来了!哈哈哈!

似乎这只是一个开头,随着汲黯的调离,一系列的朝局变动开始了。

大批年轻官员被提拔任用,尤其是前一段时间通过词林苑选拔而来的青年才俊们,待诏金马门这么久,早已熟悉了各项朝廷规制,这次都被任命为了各部郎中,跟随学习为官理政之道。谁都能看得出来,这一批皇帝的宠儿,在接下来几年里一定会被大用的。

而再随后公布的两项任命,就令天下震动了。

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是,不久前还籍籍无名的老儒生公孙弘,接下了御史大夫的职务,消息传出后,不免令人大跌眼镜!

汉朝制度,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朝廷职务最高的三个位子,合称为三公。历来非有大德大才者不能担任。这位已年届六十的公孙弘又有何德何能?能够一步就跨到这么高的位置上!

外界的议论纷纷自然很多,但如果有心人仔细看一下公孙弘的升官轨迹,就会明白,此人已经简在帝心,青云直上又何足为怪!

去岁初冬,朝廷发布过一次招贤令,特别注明,征召天下吏民间有明当世之务、熟悉先圣之术者,来长安应诏对策。

当时应诏来长安者有百人之多,都是各地郡县推送的饱读经书之才。公孙弘的策对在太常卿看来不通于时物,稀松平常,因此给他评了个最下等,呈送御览时便放在了最底下。

没想到皇帝读完那篇短短几百字的策论,却正对了他的心思,立即朱笔圈定为第一名,拜为博士,待诏金马门,以备后用。

然后在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数次提拔,从普通的侍读博士,到太常寺官员,然后迁左内史,今日又拜为了三公之一的御史大夫。

这样的升官速度,真如同开了外挂一般,极其罕见。这让那些几十年位置也不见动一动的朝中官员们大为嫉恨,对公孙弘侧目而视,鄙夷地瞅着他须发皆白的样子,心中暗自思量:“老棺材瓤子,读了几本书就了不起啊?爬的那么高,也不怕一下掉下来摔死!等着瞧,早晚有你好看……。”

嫉妒、不屑、咒骂,有这些想法的大有人在。但在不久以后,当他们见识了这位新御史大夫的手段,就没有人再敢轻视他一点儿了!最多只会躲在角落里咬着牙恨恨的暗骂一声“老而不死,是为贼也!”

与公孙弘当上御史大夫后,门前冷冷清清的情况相反,隔着朱雀大街不远,相邻的朱衣巷里面,武安侯府,这几日来道贺的人流熙熙攘攘,就快要把门槛儿踏碎了。

就在几日前,一个流传已久的小道消息,终于得到了证实。武安侯田玢拜为了大汉丞相!

天子诏书已经明发中外,传达到了全国郡县。大汉太尉田玢,正式晋位当朝丞相。

在民间传说中,已经被皇帝冷落多时的田玢,是因为进献了一位懂得长生之术的仙师,博得龙颜大悦,这才重新挽回了皇帝的宠信。

但无论外间的传言说的怎么不堪,权势的诱惑却抵挡不住趋炎附势之徒的热情。此时不来烧热灶,又等待何时呢!

整条朱衣巷都被来送礼祝贺的人塞满了,车水马龙,来来往往,热闹的如同赶大集。来访的各位官员贵戚们乘坐的马车都一直排到了朱雀大街上。

武安侯府的家人们这时候也都抖起来了,前段时间自家老爷蛰伏在家,闭门思过,连他们出去也都不得不夹着尾巴做人。

现在好了,太尉府变成了丞相府,别看都是当朝三公,这中间的差别可就大了去了。汉朝制度,太尉只管军务,丞相则理全政,丞相的职权比太尉大了可不是一点儿半点儿那么简单。

俗话说“战时重将,平时重相”。是说战乱岁月里,朝廷会实行先军政治,一切资源向军事倾斜,所以统领三军的将帅就是最重要的。而在现代的承平时期,替天子摄政百官、总领全局的丞相之位就显得比什么都重要了。

负责在府门内外张罗接待的是田玢少子田少奇。这位纨绔公子神态嚣张,嘴角都要撇到天上去了。

自己老爹终于成了当朝第一人,那以后自己在这长安城里更是要横着走了,看哪个不长眼的再敢来多说一句!

此时他正来回溜达着,看着管家田义领着人接收贺礼,登记造册。只要登门的人,那都是平日里自认能与武安侯搭上交情的,所带的礼物,自然是极其丰厚。

珍珠玛瑙、珊瑚翡翠、奇珍异宝……大大小小的箱子堆满了库房。田少奇走动间偶尔拿起一件随意品评一番,惹得一帮跟随在身侧凑趣的纨绔们大声称赞,夸奖这位少侯爷博学多识,眼界非凡。

这些天,武安侯府都是如此的景象,大摆酒席,大宴宾客,每日里直如流水相似。那真是繁华似锦,烈火烹油!看着面前那一摞越来越高的礼单,田玢的一张老脸笑的像橘子皮一样皱起来,眼睛都看不见了。

随侍在身边的心腹谋主季福,看了看田玢的脸色,趁着四下无人的空档,悄悄地上前进献了几句这几天一直想说的话。

“侯爷啊,您等了这么些年,终于登上了丞相大位,正是需要低调虚心,培养良好声望的时候,也好为以后做一位名相,留名青史,打下基础!怎可如当前这般铺张奢靡,又这么肆无忌惮的……收受官员们的财物,这要传到天子的耳朵里,恐怕于侯爷的名声不利呀!”

田玢听到这位最信任的谋主一番肺腑之言,脸上的笑一丝都未减。他意味深长的看了看季福,此人跟随他身边已经二十余年,忠心是没的说,智谋也堪称一流,看来自己的某些打算是该到了让他知道的时候了。

武安侯府后花园,某间隐蔽的密室内,季福心中有些微微的吃惊。看着田玢脸上的神情,他预感到今天将要听到的话会有些不同寻常。

田玢并没有兜弯子,以后的许多事都需要依靠这些心腹们去做,他必须让他们明白自己真正的意图是什么。

“季福啊,你跟了我已经这么多年了,也为侯府做了许多事,这些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虽然你聪明有智,谋略在胸,但很可惜的是,你并没有在朝堂上做过官,不了解朝堂政治的奥妙之处啊。呵呵!”

季福有些黯然,他是某先朝大家族的子弟,因为牵涉到一桩谋反大罪,被汉景皇帝株连九族,他侥幸逃脱,从此隐姓埋名,几经辗转,投身在武安侯府中,凭着自己胸中学识,才得到田玢的信任,在此处寄身。但此生自然是与仕途无缘了。

“学生愚钝,还请侯爷明示。”他拱了拱手,态度认真。

“其实,当今天子继位这几年来,把那个太尉的帽子扔到我头上,也只不过是为了酬谢早些年的那点甥舅情分而已。想我田玢,只不过是市井出身,虽然会点儿权变之术,却轮不得刀枪,上不到战马,派兵布阵、调兵遣将,呵呵,更是一窍不通!大汉太尉,朝廷三公之一,对我来说,也不过就是一个虚名尔。”

说到这里,田玢一向阴沉的脸上,竟然露出苦涩之意。季福恭敬的坐着,洗耳静听自己主子难得流露出的心声。

“咱们这位皇帝,别看年轻,可是很不简单啊!他现在给我这个丞相做,与当初的那个太尉是一样的,只不过是拿我这个舅舅当做了一颗可以随时搬来搬去的棋子而已。有我这个在他眼里没有什么威胁的人,占着这个位置,免去了很多人的念想,他会放心很多。大权握在他自己手里,接下来,他想要做的大事,想必就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羁绊,这就是圣心的深远所虑了。”

对于季福来说,这么高层次的内幕,他是接触不到的,也想不到这些。此时听田玢说来,心中大为震惊。

“如此说来,当今天子真正的目的,难道是……要逐渐的削减相权加强皇权吗?”

武安侯欣慰的看了看自己的这位谋主,果然识见非凡,见微知著,一眼就看透了这背后隐藏的某些东西。

“据我暗中观察,应该就是如此了。前一段时间,窦婴突然辞相,外界议论纷纷,不明所以。现在想来,不是这个狡猾的老家伙自己嗅到了不妙,就是得到了来自长乐宫中的暗示了!所以说,从现在开始,大汉丞相,这个看似风光无限的位子,已经成了一个火炉,在没有看明白皇帝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之前,谁坐上去, 谁就有被烤熟的危险啊!”

“学生明白了!所以侯爷才这样大肆收受财物,奢靡无度。就是想要向世人以示无为,好让未央宫中更加放心吧?”

大汉新丞相武安侯田玢,颇为欣赏的拍了拍心腹谋主的肩膀,哈哈大笑起来。自己的意图当然可以让他知道,也不怕让别人知道,但自己内心最深处的那些疯狂野望,却谁也猜不透!

正文 第一百四十九章 风华倾尽 寂寞空庭

在大汉未央宫庞大的建筑群中,有一处特殊的所在,格外引人注目。因为那座以香木为主要材料的宫殿,就是母仪天下的大汉皇后居住之处。

这座宫殿,最开始是先皇文帝为他一生挚爱的皇后阿萝特意修建的。整个内殿的装饰都采用了粉红色彩,温暖柔和。它的名字叫做“椒房殿”。

之所以命名为椒房殿,是因为宫殿的墙壁上,使用花椒树的花朵所制成的粉末和泥进行了粉刷。

这是此时的匠人们一项独有的技术。不仅色彩好看,还可以保温保暖,并且具有芳香的味道可以保护木质结构的宫殿,有预防蛀虫的效果。

取花椒使用,却还有另一层寓意。因为花椒多籽,取其“多子”之意,期盼居住于此的女子为皇家开枝散叶,多子多福。

文帝皇后阿萝,就是后来的窦太后。她与汉文帝在此度过了二十年美好的时光。后来文帝驾崩,深情从此阴阳两隔,巨大的哀伤使她不忍再多看这旧时景物一眼,搬离此处去往长乐宫后,就再也没有来过一次。

再后来,窦太后把这间宫殿赐给了自己的外孙女,即现在的皇后阿娇,做了她的寝宫。

可是,“多子多福”的美好寓意,在这位从小就比公主还要娇贵的阿娇皇后身上,好像并没有起什么作用,这么些年了,她依然没有为汉室生下一个皇子,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悲哀。

时光若电,岁月如梭,光阴能改变一切,自然也能改变感情。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谁都对此无能为力。

中国历代王朝的后宫,历来是众多的美人侍奉一个男人,就是天下至尊的皇帝。皇帝可以随意宠幸这些美人中的任何一个,在这样的关系中,所谓母仪天下的皇后也只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没有什么更特别的地方会让皇帝长久的忘情专宠。

皇后阿娇失宠已经很久了,这是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的事。虽然表面上没有人敢流露出来,但彼此心照不宣。

春暮夏来,杏花落尽看桃花,桃花落尽,又看过了梨花,可她等待的人一次都没有再来。

流年伤,泪千行,新人旧颜谁难忘?也无人诉衷肠。忆过往,夏日长,团扇扑蝶蝶成双。缘尽叹迷惘!

椒房殿中,落寞的女子把手中的团扇撕成了一条条碎片,看着它们被风卷入空中,一如她此时此刻的心境,空空荡荡,没着没落的。

那些恨啊怨啊,已经累积了太多。但妾意犹在,郎心似铁,一切似乎无可挽回。

阿娇比起别的失宠的女子却更多了一层哀怨。皇帝刘彻是她从小的伙伴,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也是她一直十分相信、十分信赖的朋友。

刘彻移情别恋,对她的逐渐冷漠与疏离,无异于是对他们童年纯真的背叛,是无情的撕裂了他们那段美好的毫无功利色彩的感情。

阿娇曾经那么全身心的拥有过那个男人,享受过宫中任何女人都不曾有过的专宠独爱。但仿佛只不过瞬息之间,多年构筑的彩色金屋便土崩瓦解,欲哭无泪。

每当回想起这些,阿娇的心如同刺进了利剑,在一刻不停地滴着血……。

自小便看着她长大的奶妈阿姆,见皇后又在流泪,禁不住叹了口气。暗自埋怨老天爷不公平,本来是一对多么好的佳偶,硬生生的弄到了今天的地步。如果老天早点赐给皇后一个皇子,一切都会与现在不同了吧!

“娇娇啊,来,快把这碗莲子粥喝了吧,阿姆已经熬了快一个时辰了,整天吃那么少东西,身体可怎么受得了啊!”

虽然跟着入宫这么多年 ,但这般亲昵的称呼,却一直保留着。她把小姐的一切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

阿娇摇了摇头,转脸看向自己的奶妈,盈盈含泪,目光有些呆滞。

“阿姆,他……他最近又有了新的美人了吗?还是……还是一直去建章宫啊?”

阿姆见她执意不喝,只得把那碗费了不少心思熬好的莲子粥放到一边,用一方丝帕,替她轻轻拭去眼角的泪痕。

“那倒没有。听说皇帝最近迷恋神仙术,宫中请到了一位姓李的仙师,据说懂得长生之法,又会炼制仙丹什么的。皇帝下朝以后,便一直在甘泉宫露台那边,与这些人修仙问道呢。”

阿娇听到刘彻没有去别的女人宫中,心中的怨尤好似稍减了几分。听到阿姆说起这些,不免多问了几句。

“阿姆,你说这世上真的会有神仙吗?那些宫中的仙师真的有传说中的本领吗?”

“我的皇后啊,这些虚无缥缈的事,岂是阿姆这样孤陋寡闻的人所能知道的呢!不过,心诚则灵,民间这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可多着呢,倒是不可不信啊!”

见阿娇忧伤的神色有所缓和,为了转移她的注意力,奶妈连忙继续说下去。

“这次请来的这位李仙师,据说还是有些神通的。相传他已经有几百岁年纪了,外表却还只是三四十岁的样子,说不定是真的懂些长生之术呢!听宫中的侍卫们说,这个人年轻的时候曾经在海上遇到过仙人,当时那仙人给了他一颗比南瓜还要大的鲜枣儿,他吃了以后,从此面容相貌就只保持在那个时候的样子了。都说的有鼻子有眼儿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阿姆只是为了哄她开心,随便拿些有趣的事来说给她听的。阿娇听在耳中,却不由得心中一动。

“阿姆,不知道能不能想办法接近这位仙师呢?”

奶妈愣了愣,有些奇怪。

“娇娇,怎么了?莫非也对那些仙术感兴趣起来?”

阿娇嘴角露出苦涩的笑意,她从铜镜中看了看自己有些清减的容颜。

“阿姆,现在我哪有心思想那些啊!如果有可能,只不过想问问仙师,有没有什么求子的药方之类的,也好……唉!”

奶妈恍然大悟的样子,暗骂自己为什么就没想到这个呢。

“娇娇,你不要着急,那仙师既然留在宫中,总会有机会能接触到的。待阿姆替你想想办法,去问问有没有这样的好法子,若是真有这样的仙方,那可真是太好了!”

两人说到这里,心中不由得又有希望的火苗升起来,皇后只要有了自己的皇子,那当前的尴尬局面就会大大不同了。奶妈连忙趁机让阿娇多进点吃食,这位还只是正当青春年华的皇后一边小口喝着莲子粥,一边又有些憧憬的期望在心中慢慢的翻涌。

就在皇帝刘彻一面雄心大志的整顿朝堂,一面向往神仙之道的时候,元召终于打理好了一切人情,暂时离开长安城,来到了自己的封地~长乐塬。

他现在的身份有些奇怪,本身除了担着个闲散侯爷的名头外,并没有什么官职和差事。但皇帝给了他一道特旨,准许他在长乐塬所要做的那些事,除了定期向皇帝本人汇报进展之外,不必向任何人负责。

而且,在听完元召关于这次北疆之行与匈奴骑兵接触而得到的经验,并且准备在接下来有一些军事方面的想法后 ,皇帝大手一挥,就把驻扎在长乐塬上那支八百余骁骑营军士的指挥权交给了元召。

按照皇帝刘彻的说法就是“小子啊,这支骑兵,就交给你去调理了。无论你拿他们做怎样的实验,朕都不管,只希望你能在最短的时间里,给朕一个惊喜!”

按说这么精锐的力量,怎么能授予私人呢?虽然只有八百骑,不多,但这相当于成为了长乐侯本人的私兵了啊!这是朝廷制度绝对不允许的。

要知道,汉制规定,勋臣贵族之家的私兵是不能超过五十名的,这还是前朝出了刺杀大臣袁盎的事以后,皇帝才批准的特权。私人武装超额的话,那可是有谋反嫌疑的!

可是,这一次,满朝文武竟然没有人提出一点异议。因为他们都已经详细的听过羽林军校尉曹襄所回报的详细情况。元召带去的十几名骁骑营骑士,在掩护突围之际,片刻的功夫,竟然就在跑马飞驰的空隙里,射杀了近百匈奴骑兵!

这样的战力对比,与马力无关,与骑术无关,更与各人武勇无关,之所以战绩如此,是因为他们手中多了一件杀人利器~九臂连环弩!

这种由长乐侯亲手设计的弩箭,已经正式献给了朝廷,开始批量打制。经过对阵匈奴人的实践,效果奇佳。果然是骑兵作战的杀手锏,冷血无情的夺命武器。

可以预期,假以时日,大汉边军都装备上了这种弩箭,无论是战力的提升,还是战术的配合,那提高的可不是一点半点那么简单。

在皇帝陛下领着一帮军中将军和朝中大臣,去御苑校场亲自检验过九臂连环弩的威力后,没有人敢不服气!

于是,在皇帝刘彻和大臣们心中,对名叫元召的小小侯爷,都有些更多的期待起来。交给他这一营骑兵,他会再创造出什么奇迹呢?

长乐塬上,风轻云淡,天高气爽。一身青布衣袍的主父偃站在树荫下,笑眯眯的看着那位小侯爷自远而近,打马驰来,脸上神情仿佛是在迎接离家已久的孩子。

今日归来,与旧时不同。那个少年不再是众人口中因缘际会下侥幸封侯的幸运儿,而是名动长安,传誉天下的英雄!

空城设奇计,三箭退强敌,一刀削三首,焚火六千骑!再加上其中的神秘莫测传说,无论是早就跟元召熟识的主父偃、聂壹、赵远、卫青等人,还是后来结识的司马相如、徐乐、苏建之辈,此时此刻,对这个马上身影都添加了全新的认识。那些正在劳作的前流云帮众们更是停下了手中的活计,眼中有崇拜,有畏惧,有黯然,有期待……。

过了这么久,付出了如许心血,长乐塬早已不再是从前的荒凉模样。此时初夏,万物生长,一派繁荣。

“好了,从今天起,我们大家,终于可以有段安稳时间做一些耽搁了许久的事了。呵呵!”

跳下马时,元召脸上露出开心的笑。抖了抖袍襟上的土,仿佛抖去了北国的烟尘,也抖落了朝堂的繁琐,浮名尽去,人在此间,归来仍是少年!

正文 第一百五十章 马踏江山 牧野鹰扬

当这一年的夏天即将过去的时候,有许多事情在暗中酝酿。如同岭南的梅子雨,霏霏不绝,侵染丛林万木,在其中培育出繁荣浩盛,也滋生了野心和欲望。

天下这盘大棋,二十年的平静终于即将被打破,开始有人在斟酌思量,策划着如何执子先行!

这一年的乱局是从大汉帝国的东南边境最先开始的,然后是西南诸夷所在,然后是北疆边关,然后是长安未央宫……!三面烽火,未央屠龙!

当然,现在的长安依然繁华如梦,动乱还没有开始,那些遥远的消息也还并没有传来。

年轻的天子是个精力异常旺盛的人,区区朝中政务还束缚不住他那颗躁动的心。华服玉人、美食乐器、求仙问道、走马逐猎……当初做小王爷时的纨绔习性,还并没有从他身上剥离,反而在某些方面更是变本加利起来。

未央宫虽然占地广阔,巍峨雄伟,极尽帝王尊严,但他还是嫌太小了。温柔乡也有些厌烦了,需要些新的刺激,现在他想要的是奔驰在更大的天地里。

于是,在某一个心血来潮的日子里,皇帝陛下心中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他想要以一个帝国子民的身份去宫外走一趟,以不同的视角看一看他的万里江山。

当他把自己的打算悄悄说给最信任的卫夫人知道的时候,这位宠冠后宫的女子惊的一把抓住了他的袍袖,连声说不可。

鱼龙白服,微行出宫,这其中万一出了一点儿差错,那可就是天大的祸事了!

但骄傲独断的刘彻决定了的事情,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因此,在叮嘱她不可泄露一点儿消息之后,脱去绣衣,换上便装,就召集了早就挑选好的五十余骑侍卫出发了。

这些侍卫当然都是精于骑射,武艺非凡之辈,当中更夹杂着“西凤卫”的顶尖高手,随行的亲近之臣只有韩嫣随行。而所有的朝臣和宫中人都被蒙在鼓里,知道底细的人就只有卫夫人和负责宿卫的李敢将军而已。

马蹄飞快,踏碎清霜,一行人夜出长安,纵马沿着大道奔驰,如同冲出了牢笼一般,皇帝的心情那是倍爽啊!一口气跑出近百里,到天亮的时候,已经到了终南山脚下。

这次是出来散心的,上林苑就不去了,那里面早就没有了新鲜感,再说,那地面还是太小了,没意思,他已经打算下一步要大大的扩建一番。

终南山附近山林丘陵多的是,当中的猎物种类更是繁多,不像上林苑中,为了安全起见,那些大型的凶猛野兽早就被侍卫们杀光了。连狼都不多见,只不过就是些鹿、兔子、狐狸什么的,所以刘彻每次去上林苑打猎,都是有些感觉不过瘾的。

现在好了,空中有翱翔的苍鹰,野林中,不但有凶猛的野猪、熊,连老虎豹子都经常出没,这真是正对了他的癖好。

刘彻从小习武,渴慕英雄气概,练的一身强健的体魄。后来做太子时,与李敢为伴,向神箭李广将军请教,精心的学习了李家的箭法,虽然身为万乘之尊,那也是有着骑射一流的身手。

他自然心里明白,自己既然当了皇帝,这一辈子亲自上阵杀敌是不用想了,所以,一身本事,也只能在走马逐猎上找找存在感了。当然对于他本心来说,这也是无可奈何,聊胜于无的事。

刘彻为了侍卫们称呼方便,这次出宫,自己还给自己特意封了个头衔儿~平阳侯,这是从他姐姐平阳公主那儿顺手牵来的。

这样出来为了玩儿,就是为了洒脱高兴!所以挑选随从们时他还是花了点小心思的,那个喜欢处处劝谏的东方朔就不要跟来了!这五十来人,都是一些率性跋扈骄傲的勋贵子弟,再加上会曲意奉承的内宠韩嫣,兴致高涨时,打马追逐野兽,牧野鹰扬,不免就践踏了农田庄稼,惹得乡农们戟指喝骂,却似是不知从何而来的一群纨绔恶徒。

此处却正是在蓝田地界,早有人报到蓝田县令杜周处,杜周闻听大怒,今年为了保住这点庄稼容易吗!春天为了抗旱,全县都出动了,费了那么大得劲,挖成了龙首渠,灌溉田亩,才得以度过危机。今天竟然有狂徒敢肆意践踏,那还得了!

管他是侯爷还是王爷呢,先给我拿下再说!

杜周带齐了衙中全部人等,火急火燎就赶过来了,等到把乡民口中的那帮恶徒拦住,杜周仔细看时,心中忽然有些惊疑不定。

看上去虽然衣装普通,但这帮人的行为举止,却不像是横行乡里的无良帮众。杜周是个谨慎的人,虽然没有听说过有平阳侯这么个人,却也没有一上来就动粗,而是有理有据的严肃指出他们所犯律令条文,要带他们回蓝田县衙中听候发落。

然而,片刻后,杜周就不再敢坚持自己的决定了。因为他看到一个眉目清秀的年轻男子,俯首在众人簇拥中那人面前,听他低声吩咐了几句什么,然后年轻男子走到自己面前,伏在他耳边轻轻地说了几句话,摊开掌心时,一方小小金印便呈现在他眼底。

杜周头上冒着冷汗,心中已是惊骇万分。他自然不敢声张一句,连用眼角去看一下马上那个身影的勇气都没有了。暗道侥幸,幸亏刚才没有命令手下上前拿人,否则就是欺君无礼,罪不容诛了。

一行人就此从容离去,那位对外自称是平阳侯的人,走到杜周身边时,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头。

“做的不错,还算是个一心为民的好官。嗯,继续好好干!呵呵!”

身后早有随行的侍卫奉上几锭金子,说是主人有命,以当做损失庄稼的赔偿。然后马蹄溅起尘土,继续向远方而去了。

不管身后那位县令心中有什么感慨或想法,这些事,也不过是皇帝刘彻这次率性出宫的一点儿小插曲而已。于他而言,倒是有些恶作剧的快感。接下来他大声吩咐侍卫们一声,前方目标,长乐塬!他想去看看元召那小子,现在在干什么。

元召现在并没有闲着,可以说,他这几个月都没有一点儿清闲。

自从上次回来后,他便列了个小小的计划。前段时间已经做了一半儿的事,想要去做而还未开始的事,还有一些是已经有了初步构想的事。

这会儿,与他一同坐在那间木质大厅里的人是主父偃和司马相如。

夏日时节,神清气爽,此处天气却还未曾太炎热,原野上的风穿堂而过,甚是清凉。

这间大木厅,在元召去北方的那段时间里,主父偃又指挥人对内外进行了详细的改造,并且刷了漆,看上去有了几分议事厅的样子。

“议事厅”这个名字当然是元召说的,大家觉得很形象,便习以为常的都这么叫开了。

司马相如虽然终于走上仕途,被皇帝任命为了郎中,但他当下并没有什么正经差事做,与待诏金马门时并没有多大区别,只不过偶尔奉诏写点辞赋什么的。与其和那班同样悠闲的同僚们无聊的待着,还不如溜出来去好友处来的舒坦,所以他有大部分的时间倒是跑到长乐塬上来。

与元召说起这些时,这位胸藏锦绣的男子还是免不了有些苦恼的。当初满怀希望的以为,通过这次选贤,被朝廷任用,就可以施展自己的平生所学,得偿心中所愿了。但现在看起来,皇帝也只不过是看中了自己的文学虚名,在他眼里,大概与那些舞文弄墨的翰林侍读们并无两样。

元召听着他的牢骚之语,却只是带着莫名的笑意,劝他要耐心等待,施展才能的机会总是有的,说不定就在明天呢!

相比起司马相如的急躁,主父偃却是越来越现出沉稳的气质。如同一块年代久远的古玉,睿智内敛,锋芒化于无形。

闲暇之际,元召看到他一身青布衣袍,泡了壶茶,一副怡然自得的神情,斜依窗前,看尽眼底风光。这个时候,心中就会掠过一些奇怪的念头。

汉史记载中,颇有几个人物是令后人唏嘘慨叹的。其中就包括眼前这位饱尝尽人间坎坷,愤世嫉俗一生的老书生。

“我结发游学四十余年,身不得遂,亲不以为子,昆弟不收,宾客弃我,我困厄日久矣!大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则五鼎烹耳!吾日暮,故倒行逆施之。”

一个人,要受过怎样的折辱,才能发出如此激愤之语啊!当这位人间智者,说出这些话的时候,想必早已经对这个世界没有丝毫留恋之意了吧。

那些所谓傲视权贵王侯,所谓轻蔑荣华富贵的人,与他所做的那些事比起来,又算的了什么呢?

眼前这位鬓角灰白的书生,在不远的将来,会翻云覆雨,博弈天下。仅凭一己之力,凭一个人的智慧,就完成了二十年前那位汉景帝弄得天下大乱也未曾做成的事,宗室勋贵无不畏之如虎,大智如同大妖!

然后,这位老先生就如同璀璨星河中最耀眼的那颗流星一样,划破深沉苍穹,留下灼目的光华,燃烧成灰烬,归于永恒的沉寂!

只是现在嘛,他却被自己以亲情的枷锁羁靡于长乐塬上,将来的那些壮怀激烈还会不会发生呢?元召有时候认真想起来,自己试图去改变别人的人生轨迹这种事,他很怀疑这样做到底对了还是错了……?

“怎么,看你最近总是关注各地的边报,难道你预感会有战事将起吗?”

听罢元召与司马相如两人在谈论的话题多时,主父偃放下了手中的一盏清茶,转过头来。

“如果我的预感没有出错的话,大汉帝国的战争,不是将要发生,而是已经开始发生了……!”

元召走到窗前,看到远方尘头起处,有马蹄声隐隐传来,不禁嘴角微微露出笑意,他知道是谁来了。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一章 鱼与熊掌 亦可兼得

身为天下至尊的皇帝陛下微服出行,这样的事,对于看过后世无数类似戏码的元召来说,一点都没有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尤其是像刘彻这样精力过于充沛的主儿,他要是不到处乱蹦跶,那反而不正常了!

在他看来,皇帝这个差事,就不是人干的活。整天看不完的奏章,听不完的臣子们唠叨 ,还要防备着这个谋反,那个篡位的。高高在上,称孤道寡,与人间感情隔离,一点自由的乐趣也没有。回到后宫还要应付一群女人争风吃醋,宫斗心机……。

即便是拼了老命忘我的去好好干,也总有些史官会抓住小辫子,记载下来,讽刺谩骂,载之史册,以史笔无情自居。而那些撂挑子耍横、追求自我享受、不好好干的皇帝,呵呵,就更是千夫所指,遗臭万年了!

所以,当看到得意洋洋的大汉皇帝陛下,以突然出现的姿态站在自家封地里的时候,元召一点都没有感到惊讶。

这样多好!政务之余,心情烦闷了,就领着人来次郊游,放松一下。总比整天窝在未央宫里好啊,在那儿,这位精力旺盛的皇帝,估计除了与妃嫔们造人,就只剩了寻仙问道、炼制仙丹了!

最近这段时间,专程来长乐塬拜访这位小侯爷的贵人们多了去了,所以他们这一行人的到来并没有引起多大的注意。都是匝巾箭袖的劲装打扮,马上挂满了猎物,看上去只不过就是一群走马逐猎的长安子弟。

长乐塬,刘彻以前去皇家上林苑的时候,也曾经从此地经过,但并没有给他留下过什么印象,不过就是一片地势较高的荒原而已。

但今日他在元召的陪同下,站在高处放眼四顾时,心中却大为吃惊。不到一年的时间,这里已是天翻地覆,今非昔比。

但见北边向阳之处,一排排规划有秩的木质房屋,与所有别处的不同,却都是奇怪的人字尖顶形状,上面以南山红茅草和泥铺就。刘彻好奇的问过元召后,才知道这种构造的房屋住在里面可以冬暖夏凉,大有益处。

而高原的西面和西南部分,是一片一片划分开的区域。错落有致,却都是些略微低矮而宽阔的木板大通房,居元召说,那是生产区。

南面则在此前不久刚刚开凿了一个巨大的湖泊,把长乐塬南端汹涌东流的渭河水引了进来,并且先暂时建了一个简陋的码头。

有这么好的天然条件不加以利用,对元召来说,那简直就是浪费。其实他是有许多构想的,在他的计划中,这条河将来会有很大的用处。但以现在的条件,那些想法当然还无法实现,只能先当做一条运输水道来用了。

蜀中卓家的冶炼场所就建在水边,卓逊老爷子对元召的支持是不遗余力的。为了自己小儿子卓羽的未来,当然也为了让卓家在自己手上发展成为真正的百年大族,他不惜抽调了二十余名手艺精湛的冶炼师,来长乐塬听候小侯爷指派。这几乎是把卓家一半的技术骨干交给了自己,这份情谊,元召记在了心里。

在东北方向的那片地势较高的地方,就是那八百骁骑营精锐的地盘了。现在当然不再住在帐篷里,他们有了自己的营房,开辟出了一个宽阔的校场,修建了高高的瞭望塔台,有执勤哨卫在上面守护,可以俯瞰长乐塬的远近异常,以备警戒。

刘彻四处观望良久,不由得心中感叹,眼前这小子真是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只不过短暂时日,就把他当初给自己展示的那副蓝图,建出了大体的轮廓,心中不由得对这里将来会出现的奇迹越发期待起来。

“朕饿了,早就听琚儿说过你做的一手好菜,今日就给你一个表现的机会,去做来,给朕尝尝,看看究竟如何。”

皇帝懒洋洋的躺在议事厅那张宽大木质长椅上,感觉很舒服。从半夜出城,一直溜达到现在,他的兴奋劲儿也过去了大半,这时有些迷糊上来,不一会儿,就朦朦胧胧睡过去了。

啊?还要在这儿吃饭啊?元召刚要再问问这位皇帝陛下想吃点什么口味的,却见他闭上眼睛不再搭理,只得跟随侍的那位宠臣韩嫣悄悄商议一番,然后留下韩嫣与司马相如在此侯驾,他才退了出来去准备食材。

皇帝在未央宫之外坐卧如此随便,大概除了在他亲姐姐平阳公主家里之外,就只有在这儿了。韩嫣与司马相如对视一眼,心中想法虽然各不相同,但有一点却是共识,天子对小侯爷的信任,真是无人可及了!

这两个人,一个是皇帝宠信日久的心腹,一个是新进被欣赏的翰林侍读,可以说都算是天子近臣了。但眼前情景,却让他们明白一件事,与长乐侯元召在皇帝心中的分量比起来,自己还是远远不如的。

皇帝可以休息,跟来的那五十名宫中护卫却是懈怠不得,名叫连生的头领是个精明强悍的中年汉子,当下分派人手守住议事厅的四周,然后还不放心,又把警戒的明哨暗哨放出很远去,自己则按剑持弓守在门口,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闻讯赶来的卫青更是紧张,他自然是知道这一行人身份,不敢大意,连忙调动了骁骑营全部出动,把进出长乐塬的各个关口都封锁了起来。

元召见他们如此,却是暗自好笑。他现在身负异能,方圆几百米内,鸟飞蝶舞,风吹草动,潜意识中都能立即有所察觉。如果说这世上还能有人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来刺王杀驾,那是绝无可能成功的事。

当下不去管他们,自去准备食材。回身时,看到老书生一脸迷惑欲言又止的模样,觉得不必瞒他,遂做了个调皮的表情,竖起大拇指朝天上指了指。主父偃脸上变色,心中大惊。

他远远的看到那据称是平阳侯之人的模样,早就觉得此人气宇非凡,龙姿凤表,非寻常人可比,再看到他对待元召的态度,心中已然有了几分猜测。

果然不出所料,原来这就是当今天子?竟然微服至此巡视,小侯爷的面子可真是够大的啊!

元召唤过崔弘与小冰儿来帮忙,卓羽和关喜也在旁边打下手,经过了几个月的相处,他们这几个人倒是交往的不错。

肉自然是要新鲜的,侍卫们打来的野味却正好,选了几只鹿、狍子、黄羊之类的洗剥干净,用刀子割下肥嫩的部分待用。

听到小冰儿的惊叫,却是在猎物堆中发现了有大家伙,不知道是被谁杀死的一只灰熊。看模样也就是刚生长到三四岁,这么好的东西怎么能够放过,肥嫩的熊掌正是人间美味啊!

此时渭河汛期将至,河中的鱼类甚是丰富。崔弘早已飞马去打了十几条鲤鱼回来,小冰儿的眼睛立刻就亮了起来。小师父又要做那种好吃的鱼了啊!耶!太好了,今天又可以一饱口福了呢。

原来元召上次给他们做过一次,大家吃的是赞不绝口,意犹未尽。只是这种做法需要糖,那种东西当下来说太珍贵了,元召也只是用记得的方法熬出来了一点点而已,自然不舍的都拿来浪费了。

不过,今天他把小罐子中的那点都倒了出来,因为,要派一个大用场了!

议事厅前面是一片空旷的草地,几棵巨大树冠的芙蓉树,花开正好。左侧是一丛丛挺拔修竹,形成了竹林,清风阵阵,爽逸非凡。

野味,自然是用来烧烤的。架子就搭在树底的阴凉地里,几个年轻人在兴奋的忙碌着,切肉、生火、分类烧烤,忙的不亦乐乎。

主父偃依然是泡了一壶茶,在旁边的椅子上笑眯眯的看着,见元召一丝不苟的把几只割下来的硕大熊掌清理干净,然后放进旁边的锅里,以松木做燃薪,熊熊火苗开始舔着灶间蒸煮起来。

“昔日春秋时,楚成王最好食用此物,称为人间极品!一生杀熊无数,就为了享用这口舌之欲尔。可是后来,这位君王被长子商臣逼迫而亡,临死前,看着锅釜间翻滚的熊掌,欲再吃一口才甘心。小侯爷,可知道后来如何了?'”

元召抬起头,看到老书生历经沧桑的眼中似乎包涵了深意,不禁摇了摇头,他却是没有听过这个典故。

“呵呵!那楚成王用哀求的语气对其子说‘俟其熟而食之,虽死不恨!'可是商臣不耐的说‘熊掌硬,难熟!'硬生生的把这位春秋君王给逼死了,父子一场,却连这么点功夫也不相容啊!”

“啊?老偃,你不会是心里极想吃,怕我待会儿不分给你,所以才先给小子来个比喻的吧!哈哈!”

崔弘等人本来听到主父偃说故事,都在竖起耳朵听着呢,没想到元召突然来了这么一句。当时都忍俊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老书生一口茶喷出来,把胸前衣襟都打湿了,一手指着元召,胡子都气得翘了起来:“你、你、你……岂有此理!老夫岂是那等馋嘴之人,哼哼!”

一番笑闹,气氛融洽。待的主父偃重新坐下。元召抓起一条鲤鱼,用小刀细细的刮去鳞片,收拾干净鱼腹中物。才抬头认真的看了他一眼。

“口腹之欲,甘味美食,有人曾为之亡国殒身。但依小子想来,为什么不可以借此等物来兴旺家族,丰盈天下呢?”

说到这里,他稍微的顿了顿,并没有就此详说,而是引用了孟儒的一句话回复了主父偃。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世间纷扰,欲海生波,事到临头生死之间时,小子自然知道取舍的轻重,但只要方法得当,也未尝不可以兼得呢!却要多谢先生提醒。”

主父偃却什么都没有再多说,眼中露出欣慰的神色,手中凉透的一杯茶一饮而尽,只觉清心凉爽,大赞一声“好茶!哈哈哈……。”

倦怠的皇帝陛下终于醒来了,他是被腹中的饿意与闻到的香气唤醒的。

推开木厅的门出来时,眼前绿草如茵,清风徐来。树荫下,一桌丰盛的美味已经在等待着他的品尝。

心中食欲大振的刘彻快步走向前来时,却没有预想到,即将开始的帝国战争的引子,已经悄悄隐藏在了某道美味的当中!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二章 酒中豪气 掌上云烟

无论是在前生还是今世,元召都是一个超级喜欢吃鱼的人。据他所知,这个时代,闻名遐迩的美食之鱼,有江淮的鳜鱼,有黄河鲤鱼,有东齐海鱼,有大江鲈鱼……等等。

好吃的鱼还是不少的,但流传的做法却是比较简单,只不过就是或蒸或煮而已。元召曾经在宫中吃过几次赐宴,即便是未央宫中的御厨,也没见做出什么别的花样来。

但今天元召为刘彻准备的菜品有些不同,他花了一点小小的心思。

烤的八分熟的新鲜鹿肉,散发着诱人的香气,这是用元召自己配置的酱料腌制过的,刘彻也曾经令御厨们做过几次,却总是感觉吃不出这种味道。

熊掌就更不必说了,只看色泽就知道咬到嘴里是什么滋味了。小碟子里搭配了几样凉拌的青绿野菜,炎热天气里,看上去非常赏心悦目,口舌生津。

而最令刘彻眼睛放光的是放在几案当中的那两道鱼,却与自己从前吃过的都不同。

那个长方形的食盘中盛放着的是一条全须全尾的大鲤鱼。通体焦黄,金鳞赤尾,肥嫩鲜美,香气蒸腾,令人垂涎。

而另一边的平碟中,却是条被周身清除干净,只余片成薄薄鱼片的鱼儿,另有小碟儿预备了酱汁待用。

见到眼前色香味俱全的如此美味,皇帝陛下很不雅观的咽了一口馋涎,舔了舔嘴唇,一把推开在跟前急着要用银针试菜的内宠韩嫣,别的先不去管,先夹了一筷子鱼肉放嘴里,只觉舌尖嫩滑,鲜香味美,酸甜爽口,回味之际,不由得心中大悦。

“这是什么做法?小子,你从何处学来的,这样做鱼……嗯嗯,此前却从未吃过。来,陪着一起吃,详细说说。”

刘彻很满意,一边示意元召坐下来,一边手却不停,半片鱼眨眼就入了肚。

元召谢了恩,这才在对面坐下来。虽然心中不耐这些繁琐,却是礼不可废。天子赐座,同案而食,这是多大的荣耀啊!朝臣中有此待遇者也寥寥无几,要不在脸上做出一副感恩戴德的模样,还想不想混了!

“陛下,这道菜的名字就叫做‘糖醋鲤鱼',这种做法自然是小子自己琢磨出来的了。鱼嘛,就是渭河中的普通鲤鱼,只不过小子添加了些特殊的食材而已。呵呵!”

“果然不错!都用的是何种食材,待会儿详细的写下来,那个……韩嫣!走的时候别忘了带回去啊。哈哈!”

被冷落在一边心存幽怨的年轻内宠,连忙上前躬身答应,脸上又重新焕发喜悦。元召暗自鄙夷,什么好东西都想收到未央宫里去,这里面自己苦心蕴藏的一篇文章还没有详解呢!

当下也不着急,只是拱手应诺。然后看刘彻又把筷子伸向那盘鱼片时,神色有些迟疑,这道菜却不知道如何吃法。

“您请品尝,此为生鱼片。需要蘸着小碟子内的调料方可使用,味道极为鲜美,不妨一试。”

刘彻夹了一片雪白的生鱼片,细细看时,却见那小碟子中的汁沫色呈金黄,听元召解说是用芥末种子、岭南青梅加上鱼籽等八种物调制而成的,遂按照元召所说轻轻蘸了一点,等到鱼片放入口中时,只觉柔滑细腻,辛辣芳香,生平鲜美滋味,竟以此为最!

“好!太好!大好!如此美味,可称之为金齑玉鲙也!”

皇帝陛下用这样的语气称赞一件东西,可是极为少见的,侍立伺候的宫中人都心中吃惊,他金口玉言,在这样的情况下脱口而出,那就等于是为这道菜赐名了。

还未等别人反应过来,最知道皇帝心思的韩嫣早已趋前一步,声音中带了激动之意:“主人大才啊!也只有这般世间少见的珍馐才配的上您赐予的菜名了,细细品味,果然是相得益彰啊!”

听他都这样奉承了,余人自然也不能冷了场,纷纷大赞。认真说起来,这道菜和这个名字果然是很相配的,也不算是违心的拍马屁。

元召微微一呆,他倒是记得这道生鱼片在古食谱记载中,名字就是叫做“金齑玉鲙”的,当时自己还觉得这个菜名很不错,好好的品味了一番。却没想到,最先的出处竟然是来自眼前这位大吃特吃的皇帝陛下,不免感觉有些好笑。

熊掌虽然也是珍品,但和第一次吃到的这两道鱼比起来,却又是不如了。刘彻吃的高兴,心中大悦之际,吩咐元召去拿酒来,今日他要好好的畅快一回。

元召不敢给他喝度数太高的,亲自去后面选了两坛烈性柔和些的提来,待到回来时,却见树荫下,侍卫们已经按照刘彻的指派,排开了一溜几案,招呼众人都坐了下来,看架势,竟是要来个大场面啊!

元召心下一晒,史书上记载的这位帝王的那些逸事传说,看来是有根据的,赫赫威严的背后,也只不过是个偶尔率性荒唐的年轻人而已。

却没想到,一口酒喝罢,他瞪了元召一眼,招手唤过那侍卫头领连生:“去!领着你的人,把这小子后面藏着的酒都搬过来,哼哼!想要糊弄,没门儿!”

看着他轻蔑的眼神,元召咧了咧嘴,有些苦笑。

喜欢醇酒美人的皇帝果然是不好糊弄的啊!从堆在草地上的酒坛中一伸手,就挑中了一坛酒性最烈的。也不用别人倒酒了,酒浆飞溅,满满一盏,举起来,先尽力一口,大赞一声:“好酒!来,今日有缘,大家一起喝!”

不得不说,二十八岁的刘彻是个英俊的青年,面如冠玉,天庭饱满,举手投足间散发着雍容华贵的气息。此刻脸上带着善意而无害的笑容,似乎渴望得到每个人的友情与信任。但是权利久经沉淀已经在他骨子里刻下高傲的印痕,那种长期上位者所养成的气势不知不觉就令人心折。

虽然没有明说,但在座的人,大多已经猜到了这位平阳侯的真正身份。如果此人真是未央宫中的那位,这杯酒当然要喝的!各自心中小小激动,举起杯盏,都一饮而尽。

刘彻豪爽的哈哈大笑,四周扫视一眼,目光掠过每个人的脸上。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知道元召的妖孽,那么聚在他身边,能让他以朋友之意相待的这些人,一定也不会是碌碌庸俗之辈的。将来这里面说不定就有为国出力的人才啊!

这一顿饭吃的甚是心情舒畅,尽欢而罢。元召所烹制的菜都被一扫而空,人人却是意犹未尽。

“小侯爷,别的东西倒还罢了,那两道鱼的食材配方,你可要详细的写下来,莫要有所遗漏啊!”

韩嫣是个非常细心的人,对主子交代的事情,从来不会忘记,都会办得妥妥帖帖的,所以才成为了刘彻的依赖。

元召点了点头,见旁边吃的心满意足的皇帝有些酒意微醺的看着自己,随淡淡笑了笑说道:“几种食材配料都很寻常,那边自然不缺。但其中唯有一种,却不易得。”

刘彻听他这样说,倒是感觉有些好笑,朕的宫中,难道还会有不易得之物?因此,没等韩嫣接话,他倒是先开了口。

“哈哈,小子,你且说来听听,有什么东西这么珍稀啊?”

只见元召抬了抬手,从怀中摸出一个小小的陶罐,放到案上,轻轻推到了他的面前。

“就是此物尔!呵呵,实不相瞒,如果此物丰盈,足够使用的话,小子倒是还有许多美味佳品可以做出来……只是这种东西在世间还太过稀缺,所以不免令人遗憾。”

刘彻听到元召对此物如此看重,倒是勾起了他的好奇心。身边的韩嫣早已殷勤的捧起那小陶罐,打开盖子,他探首去看时,但见亮漆漆的罐子里,有小半下细软如沙状的洁白颗粒,晶莹闪亮。不禁一愣。

“这不是你以前弄出的那种精盐吗?此物虽然稀缺,但你不是上奏说已经开始要大规模制作了吗?这又是何意!”

元召轻轻摇头:“非也,非也!世间有物,外表虽相似,其中乾坤却不同。您不防尝一点儿试试就知道了。”

见他小小年纪,却说出老气横秋的话来,周围人无不失笑。刘彻也被他逗乐了,遂用指尖挑了一点,放到嘴里,舌尖刚一触及,一股甘甜醇香刺激到了味蕾,不禁大吃一惊。

“这……这是糖?”他犹自不敢相信,一边连忙又尝了一点,终于确定无疑。这就是糖,最纯正的甜!

“小子,你是怎么做到的?这般细腻,这般甜味纯正!和这个比起来,那些像石头一样的大黄砂糖块简直差了十万八千里啊!”

看到他喜悦的神情和周围人惊疑不定的表情,元召只是竖起手指头,一脸自信的说道:“这种技术其实很简单!只要有充足的蔗糖材料,您要多少就有多少!”

刘彻闻听心头大震,他素知元召在大事情上从来不说没有把握的话。糖,在现在的世间,还是一种真真正正的奢侈品。

未央宫中那些大黄糖块,虽然也是甜的,却带了一种涩意,但已经是最上等的贡品了。岭南的几位王爷每年精心准备好,作为一种稀罕物品,派人千里迢迢押送来长安。一些大臣们承蒙赏赐或者当做礼物赠送一点,也是珍贵的很。一般平常人家,却是极少见到,更不用说拿来做这做那了。

“小子,此话当真?你可知道说大话的后果!快详细说来听听。”

刘彻已经心中火热,有些迫不及待了。任谁都明白这其中会有多么巨大的经济价值。

“蔗糖之属,取自甘蔗,这种作物生于岭南炎热烟瘴之地。北方以为稀奇,而在江淮、西南诸地,遍地植生,贱如草芥 。如果您能打通运输渠道,大量北运到此……呵呵!小子自然有办法把它们变废为宝,化腐朽为神奇!”

打通西南夷通道?刘彻正要再细问,却忽然有侍卫来报,长安方向大道上烟尘起处,有红翎急使飞马而来。

谁人贪心谋划,锦绣江山起波澜!千里外,传来了西南夷叛乱的消息,也开启了大汉帝国开疆扩土、威震四夷的开端!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三章 彩云之南 烽火连城

俗话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世间事往往如此,幸运的事不会连续到来,不好的事情开了头,祸源就都赶来凑热闹了。

长乐塬上,微服出行,纵马快意的年轻天子,在品尝过人间美味之后,喝着元召奉上的清茶,吹着原野的凉风,极目空阔,暑意消解,命司马相如当场献词一篇《清风赋》,只觉如此惬意,心情大爽!

然而,好景不长,午后好时光很快就被打断了。长安方向,急如星火,有红翎信使到了。

大才子司马相如的文字还没有写完,停住了笔,有滴墨溅在了竹简上,碎如利剑黑血般峥嵘!

皇帝把看完的那两方帛书直接扔在了案上,转身向大厅里走去,脸上怒色并没有掩饰,宛如冬雪含冰,虽是正当夏日,众人却觉寒意凛然。

元召瞥了一眼,见那上面也不过廖廖几行字,心中有数,对众人使了个眼色,示意各自回避,去干自己的事。

卷起从千里之外传递来消息的急件,元召随后跟着走了进来。

大厅里空空荡荡,空气中似乎也含了怒火。这时候没有人敢进来自触霉头,就连韩嫣也是心惊胆战的留在了门口,心中暗自揣测着皇帝的心情。

刘彻坐在正当中的椅子上,隔了那排宽大的桌案,脸上神色不定,目光如刀剑,在这一刻,显露出的是天子的威严。

天子一怒,浮尸百万,流血千里,那绝不是无妄的传说!

“元召,你知道是什么事了吧!”

语气凛冽,虽然此处不是未央宫含元殿,但随意畅谈的时刻已经过去,此刻他们的关系是君臣!

“小臣已经知道。南国两处烽烟又起,边郡告急!”元召拱了拱手,神色自若。

刘彻哼了一声,站起身来,来回走了几步,心中说不上是气恼还是激奋。

他,承袭了文景两位先帝创下的盛世基业,也延续了他们对待四面邻居宽容绥靖的政策。十多年来,除了以防御性的姿态与北面的匈奴局部有战火外,南疆一直是平安无事的。没有后顾之忧,这也是去年他敢于抽调天下驻军设围马邑的原因。

可是现在,南疆、西南边邑的那几个半附属性质的小国竟敢公然反叛了!攻陷邻邦,杀戮汉民,并且愈演愈烈,竟然形成了连横之势,如果任其势大,江淮以南将要大乱矣!

“区区番邦小国,蛮夷之地,多年以来,诸多供给都仰仗大汉,今日竟敢如此,实为可恨,朕必发兵击杀之!”

元召皱了皱眉头,也不怨皇帝如此发怒,天下安定了这么久,内地不见兵戈,黎民安居乐业,想必他的心中还是很得意的。忽然那群南蛮子起来捣乱,这不是赤裸裸的打他的脸吗?可是如果在这个时候集结大军征伐,却实在不是良策!

“陛下且息雷霆之怒,事情既然已经发生,应分别寻求解决之道,不宜急于就下决定。”

“哦?小子,不要说这些没有用的话。大汉帝国的威严岂容践踏!你要有什么别的办法,就赶快说来听听。”

见刘彻依旧冷着个脸,元召不禁暗自心中嘀咕:“对待强敌匈奴你倒是谨慎,对待这些南方小国却又如此自大,难道不明白‘疥癣之疾,足以毙命'的道理吗?”

“陛下,小臣心中倒是有些想法,但军国大事,岂能在小臣私人封地商讨呢?请陛下立即启驾回宫,先听听大臣们的意见,再做决定吧!”

元召说完半天,却没有听到动静,抬眼悄悄看时,却见皇帝脸上带着奇怪的神情,正在端详他。

“啧啧啧!小小年纪,就懂得这么多规矩,知道言之轻重,不错啊!呃,适才朕才想起来,你先前特意给朕做了那道鱼吃,转弯抹角的牵扯出那些蔗糖的由来,说什么西南遍地甘蔗贱如茅草……嗯,这中间难道没有联系?小子,莫非能未卜先知!”

元召咧了咧嘴,神仙志怪,这位还真是笃信此道!自己可千万不能让他误认为懂得这些,否则以后的麻烦,无穷无尽。

“陛下,小臣哪里有那种本事啊,这只是凑巧了而已!不过,以小臣的想法,这次虽然会动些刀兵,但对大汉而言,却未尝不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呢。”

刘彻又看了看他,虽然还是有些怀疑,但现在不是探讨那些的时候,反正这小子在自己的手心儿里,跑不出去,以后有的是时间逼他说实话。

“朕这就回长安了。其实这次微服出来,朕是有些太任性了。呵呵,回去后,还不知道那些大臣们心里会怎么嘀咕呢。就连母后和老祖宗那儿,恐怕又是听不完的唠叨和教诲了。”

说到这儿,元召听到他的语气中竟然有些淡淡的伤感,惊愕的抬起头时,刘彻正收回远望野外起伏长草的目光,神情中似乎带了怀念,拍了拍他的肩头。

“不过,朕很喜欢这样的放松方式,希望以后还有机会,去看看更多的大好山河……走吧,跟朕一起回去,你的胆识和谋略足以参与朝政了。另外,那道鱼,朕希望在未央宫中也能吃到。哈哈!”

元召郑重的施了个礼,这次他的态度很认真。

特特马蹄,猎猎旗帜,所有人注目着自家小侯爷,重新跨上战马,离开与大家又相聚了小半年的长乐塬,随侍在长安来客之左,逐渐远去了,身后残阳如血,壮怀激烈……。

皇帝竟然三天不在未央宫,不知道跑哪儿去了!不理政事,外出游玩?听到这个传闻的文武大臣惊讶有之,错愕有之,暗自腹诽者有之,捶胸顿足者有之……。

但当今日早朝时,看到那个年轻的身影重新出现在高高的御座上,却没有人再提起这个茬来,因为天子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他们做出决断。

第一,东越国起兵攻打东瓯,兵锋直指南越,东瓯王求救!南越王致天子书告急!

第二,巴、蜀边郡告急,西南夷滇、邛、笮、冉笼、斯榆等十余小国作乱,攻略汉地,洗劫官民,当地盗匪闻风而起,造成三郡十县之地陷入恐慌动乱中,当地郡守请求朝廷派遣军队支援平叛。

听宣旨宦官高声说完红翎急件的内容,大殿上有暂时的沉默,几位大臣互相对视一眼,他们早在昨日就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事关刀兵之事,不知道皇帝的态度为何,因此无人立即接话。

大汉天子刘彻高高在上,面无表情,目光透过九龙冠冕扫视群臣,见一个个老神在在的,眼观鼻,鼻观心,安稳而坐,都不想做出头鸟。不出自己所料,这帮人都安逸的太久了,暮气沉沉,想要依靠他们有所作为,何其难也!

想到这里,他脑海中没来由的就涌现出昨日在长乐塬上的画面,那小子连同他身边的那群人,那个地方,那种朝气蓬勃,自己与他们只不过相处了半日,心境彷佛就年轻了好几岁呢……。

他的目光顺着看过去,在文臣班尾的最后,终于发现了那个少年的影子。只是离得太远了些,看不清他脸上是什么表情。衣服倒是穿的规规矩矩的,符合一个侯爷的身份。

“今日朝会别的事情统统不用提出来,都给朕押后。这两件事必须议出个结果来,一件一件来,什么时候列出章程,什么时候再退朝,都听清楚了没有?哼!先好好想想,两越危机该如何处置吧!”

所有文武百官都是心头一震,皇帝这是动了肝火了?看来今日的一言一行更要谨慎些才行啊!

自从田玢接任丞相以后,大汉太尉一职暂时空缺,在这件事上群臣多有猜测,不知道皇帝陛下属意的人选是谁,这么久了,那一个席位便一直空置。

田玢为百官之首以来,这还是参加的第一次大型重要朝会,坐到这个位置上他才发现,自己面前的案几比别人的竟然大了许多,屁股底下的软垫也更加舒服。不由得得意非凡,哈哈!想不到我田玢也有这一天,不管皇帝是什么意图,反正自己也是当上丞相的人了,终于没有窦婴老儿那个可恶的背影挡在自己面前了。

“丞相左顾右盼却是为何?有什么高见不妨先说来听听吧!嗯?”

田玢想自己抽自己一个嘴巴子,暗骂自己沉不住气。这倒好,被第一个点名,却是说什么好?

今天来上朝的路上,他就打定了主意,只做缩头乌龟,不发表任何意见。实在躲不过去,就打个哈哈和稀泥的。

什么东越起兵,西南夷叛乱的,他早就猜出这是谁的手笔,在那人的棋局上,南国烽烟不过是刚开始布子而已,后面一系列的杀招儿会接踵而至。

田玢正恨不得在旁边坐山观虎斗,盼望着这场乱局来的越猛烈越好,他怎么会自己去跳进这趟浑水呢!

不过既然皇帝问到了自己的头上,身为丞相,却是不能不回答的。

“启奏陛下,老臣以为,自春秋以降,数百年来,两越及其附近几个小国身处偏僻蛮荒之地,治下之民极其穷困疲乏,互相攻伐劫掠乃是常态。虽然名义上附属于我中原,但他们反复无常,也不是一次两次的事了。自从前朝秦始皇帝时,实际上就对他们之间的战争已经不闻不问了。现在我们大汉朝又何必去浪费兵力钱粮,替这些蛮夷分辨公道呢!”

不得不说,朝中群臣固步自封、眼光短浅者大有人在。听完田玢的话,立即一片赞同附和之声。当然这里面也不全是阿谀奉承这位丞相大人的,有些正直守成的臣子却也是从心里这样认为的。

刘彻皱起了眉头,大为失望!这不是他想听到的话,也不是他想要的奋武鹰扬的开始!

大汉天子从御座之上直起了身子,眼光越过所有高冠博带、朱衣紫袍,看向殿角的方向,即便朝堂尽皆腐朽,好在,他还有一个希望!

“丞相之言大谬!此为误国之语也!”期待的人果然没有让他失望。

盛夏光年,骄阳刺眼,风穿过含元殿堂,光线斜射进来的地方,少年站了起来,清朗的声音,传到每个人的耳中,清清楚楚,堂堂正正。

正文 第一百五十四章 眉间斗破 少年锋芒

看谁铮铮傲骨,铁骑踏遍河山。正气一身何所惧,剑影刀光荡云川,得天下长安 !

站在风尖浪口,周身披挂狼烟。策马扬鞭除敌寇,善恶分明义凛然,当时正少年 !

《大汉帝国史?元公世家》记载:“……时东越兵盛,困东瓯,兵锋直指南越,威胁汉朝会稽诸郡。事急矣!使人求救于天子。天子会朝臣,问丞相田玢,田玢对曰:‘越人互相攻击,固其常态。又数反覆 ,自秦时已经弃之不理,今日事变,不足以烦中国往救也!'群臣多赞同者。时元公在侧,起身正色曰:‘丞相之言大缪!夫大国,以仁义为先。对待友邦,特患力不能救,德不能覆。如果有能力做到,何故弃之?且以前秦为例,最为不妥,秦朝连咸阳都亡国毁弃了,何谈南越呢!今小国邻邦以穷困来求救,大汉若弃之不理,伤其倾慕之心,以后又将以何德行威服四邻?又将以何威严使万国来朝,归于王化呢?'元公当时少年,其谋略胸襟深远已至此,满朝皆惊!天子大悦,赞之曰:‘壮哉斯言!小子可谓大汉少年榜样。丞相之言不足用也……。”

南越、东越、东瓯这三个国家在与汉朝接壤的南疆十几个小国中,算是较大些的了。而三者之中,南越国疆域最广,东越兵力最强,东瓯夹在汉与东越之间,地理位置最重要。

东越的野心,早就酝酿了很久很久了。东越王余英的最终目标是逐渐吞并周边小国,然后把这一地域划归在自己王权之下,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

这次之所以选择东瓯作为最先进攻的目标,却是来自国相刘少驹的谋划,因为,东瓯与他有不共戴天之仇。

当初七国之乱,吴王刘濞兵败逃亡,他素来与东越王交好,因此首选目标自然是逃往东越国避难。

但当跑到汉与东瓯边境时,却遭到早已埋伏在此的东瓯军队的伏击拦截,致使吴王逃脱不及,被尾随而至的汉军击杀,吴国就此覆灭。

这样的深仇大恨,这些年来,卧薪尝胆的刘少驹一刻都没有忘记,而今,机会终于来了。

吞并东瓯国,一来可以扩大东越的地盘儿,为逐渐蚕食周边打下基础。二来抽掉了东瓯这块跳板,东越就能与汉朝直接搭界了,到那个时候,随便进入汉朝境内,攻略劫杀,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因此,在得到某个强大力量的暗中支持后,东越国这次集齐了全部的力量,侵略如火,势在必得。

东瓯国力衰弱,兵力根本就不足以抵挡东越,苦苦支撑之下,眼看不敌,因此才急忙派出使臣赴长安求救。而南越国也看到了下一步将要面临的危机,因此也派使臣向大汉发出了出兵的请求。

长安未央宫含元殿,丞相田玢脸色铁青,冷冷的瞅着站在自己面前的少年,心中恨不得一口咬死他!

太气人了!简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啊!一个乳臭未干的黄口小儿,竟敢对威权赫赫的大汉丞相口出不逊之词,而且是当着满朝文武的面,这让一向睚眦必报的田玢怎么能咽得下这口气!

可是,他咽不下去,也要忍气吞声啊!没办法,因为天子已经用大为赞赏的态度给元召背书了。

“丞相之言,不足用也!”这几个平常的字,从刘彻的嘴里说出来,那就是金口玉言。他冷淡的眼神飘过时,等于当着百官的面狠狠的给了自己一个耳光。

“尼玛的!你去赞扬那小子就赞扬吧,为什么还要踩舅舅一脚呢,活该你被人算计! 哼哼。”

田玢心中大恨,但他是城府极深之人,强行压下怒火,向上拱了拱手,退回自己座位上,低头不语。

“长乐侯这一番话真是谋国之言啊!史官可记下来,以后再与邻邦交往时,有犹豫不决者,就好好领悟一下这段话的精髓吧,我大汉胸襟正该如此!”

一边早有太史令应声而诺,把这段君臣对话一字不漏地记录了下来,以备记入史册中。

铮铮之语,载于青史,流传后世,这是多么大的荣誉啊!

文武百官瞩目向那个依然挺立于殿中的少年,羡慕赞叹。其中汲黯、郑当时等人却因为他的锋芒毕露担了一份心。而更有许多幸灾乐祸的目光,偷偷瞄了瞄丞相大人的背影,对这位被当做小丑的配角感到有些悲哀。

“如此说来,南疆之乱,出兵援救势在必行了,诸位卿家可还有什么不同意见吗?”皇帝面向群臣,再次问了一遍。

田玢是不搭腔了,阴沉着脸,手拢袖间,闭目养神。

有人轻咳一声,离开了自己的座位,来到大殿中央,苍髯白发,眉毛如雪,正是新任御史大夫公孙弘。

“陛下,臣蒙皇恩,简擢提拔,作为当朝三公,有些不同的看法,特来启奏。”

刘彻见是公孙弘奏事,点了点头,示意他但说无妨。刘彻近来与那位大儒董仲舒谈的非常投机,相应的,对公孙弘这位上了年纪的儒学之士也十分器重。

“陛下,刚才长乐侯的一番话虽然很有道理,但我们不应该忘了现在最主要的敌人是谁!经过马邑之事,北方草原上的狼群可是都红了眼睛,现在正在虎视眈眈的盯着我们的一举一动呢。”

见皇帝皱了皱眉,公孙弘稍微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下去。

“东越国虽然小,但国内山林湖泊密布,地形复杂,且民风彪悍,极难使其屈服。如果朝廷决定出兵的话,兵力过少,则无济于事,万一失利,摧折了兵锋,反而不美。而如果集结重兵,自然可以摧枯拉朽,但需要良将统帅。现在我朝精锐尽在北疆防备匈奴,如果轻易调兵遣将南下……臣恐怕匈奴人会趁机侵袭,那就得不偿失了!请陛下明断。”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一番道理讲的清楚明白,厉害关系剖析透彻,百官看向公孙弘的眼光渐渐有了不同。不由得交头接耳,又小声议论起来。

听着下面的不同声音,皇帝的眉间越蹙越紧,但公孙弘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匈奴人才是心头大患啊,北疆边关的将士,现在一个都不能轻动!

可是从哪儿调兵呢?分散在各郡县的驻军数量也并不多,更加不可抽调!因为,经过七国之乱的教训,在皇帝的内心深处,对各地的那些王爷们,始终是怀了一种防范之心的。

不止东越,还有西南夷啊……!难道要调动警戒长安的细柳营驻军?他心中踌躇,决断不定。目光逡巡之际,忽然发现名叫元召的少年正静静站立于金阶之下,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不知道在想什么。

“长乐侯在神游何处啊?既然是你首先提出救越之议,想必胸中早已有良策,就赶快说出来让大家听听吧!呵呵。”

含元殿内的众臣正在互相议论,忽然听到皇帝用这种带了调侃的轻松语气说话。心中不免吃惊,刚才还见这位天子蹙紧了眉头,怎么又如此轻佻了呢?

公孙弘转头看着就站在自己身边的元召,他不相信他小小年纪就有摆平这件事的能力。

公孙弘从小勤奋,家境贫寒,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勤学苦读,养过猪,放过牧,地地道道的穷孩子家出身。凭着自己的一股毅力,在年近六旬的时候,终于青云直上,一飞冲天。

然而现在,他瞅瞅旁边这位小侯爷的蓬勃朝气,再看看自己的一把白胡子,心中无限感慨!一个是青春少年,一个是老朽将至,他突然感到意兴萧索,有些淡然无味……。

元召却不知道这位老人家的失落,听到刘彻询问,他早已胸有成竹,不慌不忙的说到:“陛下放心,小臣却有一策,不用调动别处一兵一卒,可解南疆危机也!”

含元殿内,静悄悄的,议论声都沉寂下来。皇帝脸上浮现出莫名的神采,群臣表情各异。

“在很早的时候,我就听人说过一个道理,叫作‘疥癣之疾,足以毙命!'不用小臣多说,我想陛下和诸位大人也应该明白其中的意思吧?”

元召稍一停顿,并没有等别人搭话,就继续说下去。

“我大汉地大物博,幅员辽阔,与北方宿敌结怨已深,已经到了非血战不能平息的地步。既然明知道早晚会有一场波澜壮阔的国战,就不能不早做准备。一旦汉匈开战,必然是不死不休的局面,因此,必须集中全部的兵力,方有胜算的把握。”

自从大汉开国这么多年来,匈奴人究竟有什么样的实力,所有人都清清楚楚。平心而论,现在全面开战的话,鹿死谁手,犹未可知。因此,听到元召的话,纷纷颌首点头,表示赞同。

“现在陛下问的是南疆的动乱,你却在这里喋喋不休的说匈奴人如何,与匈奴人的关系以后究竟如何,陛下和朝中大臣们自有定论,什么时候轮到你这无知小儿在这里说些尽人皆知的事实。陛下,请治此子大言无当之罪。哼!”

元召不用去看就知道说话的是谁,正是老对头张汤。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自从元召上殿,大汉廷尉张汤就看到他了。上次为了聂壹的事,廷尉府的一干人被元召殴打,连张汤都被弄了个乌眼青,可以说是丢尽了面子。

可是这个场子却一直都没有机会找回来,张汤的心里一直憋着一口怒气呢。今天见元召又来到了朝堂上,并且一上来就让丞相田玢吃了个瘪,他不由得在下面暗自高兴。

田玢是什么人,他太清楚了!得罪了他,以后有你好受的。趁这个机会,自己还不赶快表明立场,与这位丞相达成统一战线,又等待何时呢!

果然,听到他这么说,田玢侧头看了他一眼,脸上挤出一丝笑意,彼此心领神会。

而皇帝却并没有异常的表现,脸上带了笑意,朝这位廷尉大人摆了摆手,示意他坐下,稍安勿躁。

张汤本来就没奢望用这个罪名能让元召被责,他只不过是借机向田玢表达立场而已,同时也是出一口自己胸中恶气。见皇帝摆手,正好顺坡下驴,却没忘记在坐下之前,对那少年重重地冷哼了一声,以示轻蔑。

元召连转身看都没看他一眼,在今天这个场合,自己还没功夫去搭理找茬的人,因为他计划好的一些事,必须在今天的朝会上达成。同时,有些道理,他必须用精准的语言说出来,让这殿内的君臣都做到心中有数。

因为,元召心中有些预感,今天的朝会过后,也许是一段崭新历史的开端!

那将是一个伟大帝国蜕变的开始,从此以后,隐忍妥协、韬光养晦都将成为过往。经过这么多年的蛰伏修炼,大汉朝隐藏的锋芒,在匣中已经沉寂的太久。元召已经听到它铮铮作响的声音!沉眠的鳞爪开始飞扬,云雾升腾处,巨龙已经想要挣断枷锁,啸傲苍穹,威震八荒……!

而现在,无论是皇亲勋贵,还是朝廷内外的臣民,却都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所以无法跟雄心勃勃的皇帝陛下步伐保持一致。

自己的任务,就是要推他们一把,大汉天下,士农工商,思想统一,凝聚合力,这样才能攻无不取,战无不胜嘛!

“元卿,继续说下去,朕准许你畅所欲言,尽管说,即便说错了,也赦你无罪!”

皇帝脸上笑容可掬,连称呼都变得如此亲密起来。他越来越觉得,元召说的,正是自己最想要的。

元召点点头,继续接着刚才的话头往下说:“陛下,小臣却并非是故意绕圈子说废话,刚才之所以说这些,只是想让大家明白一件事。汉之大敌,匈奴也!而要想平定匈奴,除了加强军事力量之外,最主要的还要有一个安宁的后方,方才没有后患之忧!所以这些南方小国的叛乱,绝对不可轻视。这就是小臣力主支援东瓯、南越的原因了!”

“此言大善!欲伐匈奴,先定后方之乱,果然如此!诸位卿家可都听明白了?”

群臣中早已有些明白这其中的关系,只是没有元召把道理说的这么透彻而已。当下响应皇帝的问话时,点头者有之,赞叹者有之,对这位小侯爷素来怀有好感的部分官员更是轻轻抚掌,满脸欣慰之色。

“好!元卿,快说说你的妙计吧!如何退东越兵锋,解南国之危呢?”

今天的朝会,已经拖的时间够长了,但刘彻并未觉察时间的流逝,满脸兴奋,用期待的目光看着元召。

必须要加快进度了,赶快把自己想好的计划告诉他们完事儿!因为,没吃早饭的长乐侯爷,肚子已经咕咕叫了。

“陛下,依小臣想来,要对付东越,根本无需从各处调兵南下,只用驻扎在会稽郡的万余南方汉军足矣!”

他此言一出,群臣大哗,尤其是一帮宿将武夫行列中,更是人人脸上露出不相信的神情。在他们看来,元召说出这样的话来,简直就是信口开河,根本就不懂战争为何物!

据红翎信使送来的情报上所说,东越国这次集结的军队,不下五六万人,且都是彪悍骁勇之辈。用这区区万余地方军队,跨国去对阵对方的五六万精锐?怎么可能会打胜!

就连皇帝刘彻脸上也是露出惊愕之色,他虽然没有亲自领兵上过阵,但也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以寡敌众,何其难也!

还没等他说话呢,早已有人忍耐不住,拍案而起。

“呔!元召,你这黄口小儿,无知顽童!说了这半天,根本就是在逞口舌之便,竟敢以军国大事为儿戏!陛下,臣请把此狂徒撸去侯爵,逐出朝堂,以儆效尤!”

元召看了看张汤那一张气愤的焦黄的老脸,轻蔑地撇了撇嘴。

“廷尉大人,知道你心里记仇,但你这么心存成见的污蔑于我,就是你的不是了啊!君前无戏言,我怎么会信口开河呢!你真是智商堪忧啊,真不知道廷尉府平时是怎么断案的,想必冤假错案少不了……呵呵!”

张汤虽然听不明白“智商”所指的是什么东西,但料想他说的不是什么好话,气的用手点指着元召:“你、你……无知小儿,这么大的口气,既然知道君前无戏言,可敢在此立下军令状?”

张汤一面故作生气,一面偷眼瞧着元召的举止,心里暗暗期待:“小子,快答应啊!快答应,快答应……!”

果然,元召受不了他的激将法,脸涨得通红:“好,就立下军令状!我要是说大话,贻误了军机,就如你所愿,甘愿受罚!可是,如若依我之计,凭着这万余人平定南疆,廷尉大人又做何解呢?”

张汤见元召中计,心中大喜,生怕他反悔,哪里还来得及多想,不禁哈哈大笑:“好!有陛下和群臣作证,此事一言为定!你这次如果能成事,我张汤就卸去这头上冠带,从此不再踏入朝堂一步!”

没想到元召却摇了摇头:“我可不要陛下罢你的官,那个……不如把你一半儿的家产赔给我就好了。嘿嘿!”

皇帝刘彻及满朝文武看着这两个人一来一往就弄出了这个局面,不禁有些发呆。人人心中暗叹,热血少年终究难敌老奸巨猾啊,长乐侯中了圈套了!

“且慢!张汤,你身为朝廷重臣,以如此手段,引诱他一个孩子入彀,还要脸吗你!”

主爵都尉汲黯终于忍耐不住,拍案而起,怒目相向。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五章 愿请长缨 手缚苍龙

未央宫含元殿外,风吹过盛夏,有繁花似锦,开了又落。恰似人间朝暮,日月无常,正得意处,转眼成殇。

殿内御座上,皇帝刘彻目光有些呆滞,看着下面的群臣,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一帮侍读、学士、侍卫等人也都呆看着,好好的一场商讨军国大事的朝会,这会儿变成了菜市场!

事情是从长乐侯元召跟廷尉张汤的赌注开始的。然后,愤怒的汲黯拍案怒斥张汤以老欺小,随后与张汤为朋党的大臣赵禹、李固之辈又指责汲黯君前无理,见此情况,太中大夫郑当时等一帮忠正之臣也不得不出来声援元召与汲黯了。互相指责,各不相让。再加上丞相田玢阴阳怪气的在旁边添上几句,于是就演变成了现在的意气之争。

皇帝重重的咳嗽了一声,用手指了指下面:“你们、你们……尔等还有一点儿朝堂大臣的样子吗?如此作为,成何体统!”

听到他发声了,底下稍微安静了一下,田玢这会儿也缓过劲儿来了,朝上拱了拱手:“陛下, 休要怪臣子们失礼啊,实在是忍受不了这黄口孺子在此胡说八道,如果听信此人之言,贻误了军机大事,到时候就悔之晚矣了!”

“哦?我的谋划还并没有说出来,丞相大人你又怎么知道我在胡说八道呢?莫非你是铁口直断的神棍?呵呵!”

没等皇帝再表示什么,元召接过了田玢的话头,却没有理会别人,只是转向田玢,静静的盯着他。

看到元召撇向自己的不屑眼神,又勾起了心中被皇帝打压后刚忍下去的羞愤,田玢的怒火再也无法压抑,陡然涌起杀机。

他从来都是一个心胸狭隘的人,一点儿小怨小恨也必加倍报复,何况今日的这般大失颜面!

“元召,今日在这含元殿上,你既然已经立下了军令状,口说无凭,立字为据!来人,马上写下文书,让他签字画押!留作凭证。哼哼!”

没想到元召一点儿都不慌张,眼珠一转:“看来田丞相与廷尉一样,对我一点儿信心都没有哇!唉,张廷尉倒是有气魄,敢拿出一半儿的家产来赌小子的无知,却不知道丞相大人……?呵呵!”

“哈哈!元召小儿,这有什么。老夫为了这大汉天下的安危,说不得也要与你赌一把。如果你能凭着那万余人马,解了南国危机,本丞相愿与廷尉一样,心甘情愿把一半家产奉送给你。但如果你只是大言不惭,逞口舌之利,拿着如此大事开玩笑的话,老夫岂能容你,那就该下廷尉府问罪了!”

说到后来,已经是声色俱厉。所有人心中吃惊,下廷尉府?进了那个地方就是进了阎王殿!还没听说过有几个人能活着走出来的呢。田玢这是要致长乐侯于死地呀!

刘彻坐在那里听的明白,心中对田玢今日所为有些不满,正要出言阻止,却见元召那小子仿佛迫不及待一般,提起笔来,刷刷刷一挥而就,然后签字画押,就递到了田玢与张汤的面前。

汲黯、郑当时、石宽以及与元召交好的东方朔、司马相如等人大惊,欲要阻拦,却已来不及了。这可是生死状!一旦签就,谁也救不了。

张汤那容他再反悔,一把就抄在了手中,略微看了几眼,上面所写正合己意,与田玢对视一眼,呵呵而笑,再看向元召的时候,已经如同看一个死人。

皇帝刘彻阴沉着脸,瞅了一眼内侍呈上来放在御案上的那份军令状,再抬头看了看下面表情各异的几个人。他想不明白,元召那么聪明的一个小子,为什么做事这么鲁莽,做事情不留点余地,把自己放到一个危险的位置,到时候一旦有个闪失,朕都没法子帮忙。

“好了,丞相和廷尉大人既然这么慷慨,小子的计划便又想的更周全了些。陛下,现在可以听小臣给您详细的解说一下了。”

元召声音爽朗,一改刚才的模样 ,众人心中一震,刘彻眉头微动,坐正了身子,开始认真倾听。

“小臣为陛下策划的就是,欲解南疆之危,可兵分两路,一路派会稽郡驻军出兵东瓯,自正面挡住东越兵锋,不要求他们立下多大功,只要能拖住东越军队就行。而另派使臣奔赴南越,说动南越王发兵,袭击东越后方,如此南北夹击,东越可破,从此可为我大汉去除一大患也!”

元召说完以后,含元殿上有片刻的宁静。刘彻没有去看臣子们的表情,他忍住了想要站起来的冲动。

“元卿,南越王如果不肯发兵怎么办?”

听到皇帝的疑问,元召淡淡的笑了,朝廷相关部门的反应太迟钝了,难道连南越王赵佗已经死去的消息,到现在都没报给皇帝知道吗?

“陛下,如果是放在从前,南越是否肯出兵,还值得怀疑。但在现在这个档口上嘛,与大汉合作,灭掉东越,平分其国土,对于他们来说,正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可是,南越王赵佗恐怕没有那么大的魄力吧?”这次发问的是大行令,他曾经出使过南边的这几个国家,知道那南越国王素来是个守成之君。

“呵呵!赵佗已经死啦,就在上个月,现在的南越王是他的儿子,年仅二十一岁的赵子胡,新君即位,正是需要大展雄心的时候,我们给他创造的机会,他会不牢牢的抓住吗?”

“好!太好了!此事应当可行。元卿,如此说来 ,只需要从长安派出两个使臣去就可以了?”

皇帝暂时没有去追究自己为什么不知道南越王更换的消息,他的语气中带了兴奋,这一刻觉得元召分析的太有道理了。

“不错,正是如此!陛下只需要挑选两位得力的使臣,持节出长安,分别去会稽郡和南越,把陛下谕旨宣示明白,这两处起兵之日,就是东越败亡之时,如此,大事可成! ”

含元殿内所有人听到这里,心中震惊的同时,竟然不约而同涌上一个念头:现在,还会有人怀疑这位小侯爷是信口开河吗?

不管心中是什么情绪,这会儿,反正没有人敢去看田玢和张汤的脸色。这两位一个丞相,一个廷尉,位高权重,却都不是有胸襟的人,要是被他们发现自己在背后幸灾乐祸,以后还会有好果子吃吗!

刘彻也没有去看那两张开始哭丧的脸 ,反而朝御案上的那份军令状努了努嘴,示意旁边的内侍把它好好收起来,元召为自己解决了这么大的难题,当然应该好好的奖励。你们两个人出点儿血,也算是帮朕的忙了,不就是点儿钱财嘛,哈哈!

但凡能走进含元殿参加这种朝会的人,也都算是朝廷的重臣了,无论贤愚,“决胜于庙堂之上”这个道理还是都懂的。

元召的一番话,虽然还没有看到最终结果,其中的变数,不可预知的意外,当然也还会有。但,仔细预测的话,胜算已是占了八成,这是谁都可以想明白的事实。

“会稽郡与南越,分别派谁可去?众卿家可有推荐的人选?”

皇帝非常满意,在他看来,元召此计绝对可行,剩下的就只不过是找两个使臣的事而已。南部边郡与长安相隔几千里,如果去南越,还要出海,一帮上了年纪的老臣是去不了的,必须要年轻些的后进之辈,方可担此重任。

然而,他问过之后,半晌并无人应答,不禁感到有些奇怪。按说,这可是建功立业的好机会,应该是好多人争着抢着去才是,有想让子弟后辈上进的臣子,赶快抓住机会啊!

可是,很诡异,没有人接旨推荐。郑当时与汲黯对视一眼,又彼此垂下了眼帘,最合适的人选当然是元召,但他们不想让他再去冒险了。

元召不动声色的看了看,见许多大臣本来是想说话的,但在目光瞄过那两位瘟神的脸色后,又把涌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他冷冷一笑,心下了然,如此正好,就别怨这个机会自己要利用一下了。

“陛下,且容小臣再说两句,如何?”

刘彻本来见群臣大多在低头沉思状,心中正觉得纳闷儿呢,见元召又有话说,随即对他点了点头。

“如果小臣记得没错的话,陛下继位至今,求贤若渴,已经发布过好几道招贤令了吧,可见陛下对有才之士的看重。所以,对于今日选派使臣,我有一个小小的建议,请陛下不要局限于荐举之人是何等身份,也不要管他有无资格担任这个使节,而要看他有没有勇气和这个能力!唯才是举,方为公平。”

说完,元召退后一步,目光有意无意的扫过侍立于御案旁边的几个侍读身上时,稍作停留,发现有人脸上露出了激动的神色,他无声的笑了。

刘彻听到元召这样说,稍微的愣了一下神,随机点了点头,“无论身份,唯才是举”!这样的事虽然于朝廷传下来的规矩不合,但他是谁?他是大汉当今天子,他的偶像是秦始皇!他心中的志向无比远大,既然始皇帝可以打破许多规矩和藩篱,自己为什么就不可以?

“好,朕允了,无论是军民臣等,也不管等级高低,只要有能力,都可以为国出使效力,功勋同赏!”

天子诏令,金口玉言,如白染皂,别看他这随便的一句话,史官是要记入史册的,因为这将是朝廷用人政策的一项重大改变!

名叫东方朔的儒雅男子站在皇帝身侧,心中无比佩服。真是英雄所见略同!随着大汉盛世的繁荣,沿袭自前朝的用人制度,明显已经束缚了许多有才之士的上进之路。

勋臣贵族,门阀子弟垄断了朝堂,平常出身的人想要崭露头角,何其难也!即便像他这样惊艳绝伦的不世之才,也只不过待在皇帝身边做个心腹侍读而已,要讲究军国大事,还轮不到他的参与。

东方朔早就想借机进谏了,只是此事太过重大,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不敢轻举妄动。

而元召却借了这次出兵南疆的事,在不动声色之中就完成了一个意义更为重大的国策,此子做事恰似润物无声,水到渠成,一点儿都没有生硬之感。脑中智慧、心中谋略真是非同小可,比自己更胜一筹啊!

群臣也都心中震惊,皇帝这么轻易就开了口子?“功勋同赏”这四个字的分量可是很重!

然而更让他们吃惊的还在后头。在这世上,从来就不缺乏勇敢的人,也不缺乏自信的人,对于这样的人来说,所缺的唯有一个机会而已!

现在长乐侯已经为他们创造了一个良机,能不抓住吗?如果这个时候再犹豫不决,那就不是英才,而是蠢才了。

“陛下,既然暂时无人愿去,微臣愿毛遂自荐,持节去往会稽,督促驻守将军出兵东越!恳请陛下恩准。”

哗的一下,所有目光都聚集到了说话之人的身上。但见此人乃是年轻书生模样,有一部分人对他有些印象,正是不久前刚刚被天子选到身边的侍读严助。现在只不过顶着一个殿前郎中的名头,却并没有什么实际的品级。

好多人心中不屑,一介书生,也能去办此大事?只不过碍于刚刚皇帝说过的那番话,没有人出口训斥他罢了。

在这样的场合下,有人敢主动自荐,且是位身份低下的郎中,皇帝刘彻心中已经先给他加了三分,他对严助印象还是很好的,当下温言问道:“严助,你为何自荐请命,可有缘由?”

名叫严助的书生抬起头来,眼中有光芒闪动:“启奏陛下,微臣愿担此重任,原因有二。第一,臣不敢隐瞒,微臣的家乡就是故吴越之地,会稽郡也。南国烽烟,波及家园,臣虽然身在长安,闻听消息,却是时时挂念。”

原来如此,其情可悯。御座之上的人点了点头,群臣释然,听他继续说下去。

严助稍微停顿了一下,目光掠过那位静静站立的小侯爷脸上,带了倾慕之色。

“还有一个原因,微臣去年来长安参加词林苑选贤的时候,曾经答过一篇策论。那是陛下亲自出的题目,自从那日后,其中的某一句话就一直记在了微臣心中,时时鞭策,不敢忘怀。听说那句话最先出自长乐侯之口,就叫作‘位卑未敢忘忧国'!因此,微臣虽然才疏学浅,也怨不辞辛劳,为国效力!”

“啪”的一声,把正在认真听着的臣子们吓了一跳。抬头看时,却是皇帝陛下激动的站了起来,伸手拍在了龙书案上。

“就是这句话!好、好、好,当初朕的苦心果然没有白费,原来还是有人记得的。就凭你有这种为国的情怀,今日朕就准了你。严助,朕正式任命你为钦差使臣,即日出发去会稽郡,督军出兵东越,好好做,别辜负朕的信任!”

严助大喜,躬身拜谢。却听旁边有人说道:“且稍待,小臣还有几句话。”

只见元召走过来,面向严助道:“却不知严兄此去,当以何计督军出战?”

严助是个聪明的人,他知道元召这样问自己,必有深意。遂恭敬地拱了拱手,请元召示下。

“我也没有什么可教你的,不过就是以严统军,做到令行禁止而已。严兄以书生身份第一次持节督军,在权威方面,呵呵,不妨求皇帝陛下再加重一点嘛!”

严助猛然醒悟,元召这是怕地方驻军不肯听从自己带去的战略意图,一旦有推诿扯皮,会怡误战机。

刘彻也早已听明白他话中的意思了,用手指了指他,哈哈大笑。

“没问题!只要能去办成此事,朕又何惜借权呢!严助,朕赐你尚方宝剑一把,可临机决断,先斩后奏。”

严助跪拜在地,伸出双手郑重的接过内侍捧过来的天子剑,不禁胸怀激荡,豪情万千!

刘彻满意的看了看退到一边的新任钦差使,转过脸来,再问一句:“此事罢。还有出使南越的差事,谁人敢去?”

话音刚落,早有人应声而出:“陛下,微臣愿往!”

只见此人也是侍读打扮,却比严助还要年轻,也就十七八岁年纪。从一边转到阶前,躬身施礼。

元召心中暗赞,果然是他!斯人英名,流誉青史,从前自己早已仰慕。可惜他为国捐躯,英年早去,令后人扼腕叹息!今天既然自己在这里,就绝不允许他再那般如流星般陨落。

“终军,你年纪这么小,就愿意出使南越,为国效力?好胆量!”

皇帝刘彻感到心中惊奇,在他前不久御笔圈定的八个文学博士侍读中,从东方齐鲁之地而来的这位终军名声极大,而年纪却是最小的。

“陛下,臣虽年幼,可是难道年幼的过长乐侯吗?长乐侯以弱冠之身,千里北行,凛慑匈奴,威震边关!臣心中时时以为榜样,今日既然有这样的机会,岂能错过!还望陛下恩准!”

刘彻最欣赏的就是这样的少年锐气,听他说以元召为榜样,更是心中欢喜。

“好,有志气。不过,南越国与大汉的关系一直若即若离,极不稳定。并且老王赵佗驾崩,王位刚刚更迭,如果南越新的国王以不能出兵为由,对我们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那你怎么办?”

其实皇帝心中已经打算应允,说这些话,不过是想故意考验他一下而已。

“若果如此,陛下,臣愿受长缨,必羁南越王而致之阙下!”

终军,时年刚刚十七岁,胸中气概,已是豪情万丈!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六章 义烈传说 此间英雄

元召曾经听人说过一番道理,从前不懂得那么多,但现在他似乎已经了解透彻。

据说战争是政治的延续,政治是战争的开始。战争与政治,就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事。

因此,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政治是和平时期的战争,而战争则是流血的政治。把政治的某些方面与战争结合起来,实在是有其内在根据的。

据元召所知,自古以来,在中华五千年漫长的历史上,曾经涌现出许许多多惊艳绝伦的人物,做出过许多政治军事的惊人预言。

这些人,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好像能上知一千年,下知五百载似得,实际上他们也是平凡普通人,只不过善于根据社会形式、人情世故去分析得失成败以及各种力量的对比发展罢了。

所以,胸襟开阔,高瞻远瞩就成了这些优秀人物必不可少的素质。这种智慧和勇气,因人而异,并无规律可循,故而此类人物被称为奇才!

在中国历史上,元召的内心中,有两个非常敬慕的少年英雄,他们本来是有希望成为这样的人物的,只是很可惜……他们都同样的少年成名,英姿勃发,慷慨侠气,令人折服。又同样的英年早逝,如流星划过夜空,留下璀璨的一瞥,令人扼腕唏嘘。

这两个人,一个是明朝末年抗击满清鞑子的夏完淳,以“神童”之誉,慷慨救国,兵败被俘,不屈而死。

悲歌慷慨千秋血,文采流芳百世风。

年华未足满二九,引刀成快负英雄!

死时年仅十七岁,英名灼灼,彪炳青史。

而另一个就是眼前的终军了。“愿请长缨,万里缚苍龙!”能做此语者,也是真英雄也!

元召看着比自己大了五六岁年纪的终军,白衣素袍,却是翩翩美男子!他知道后人还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做“终童”。这个名字有两重意思,一个是说他自幼聪明有神童之名,而另一个意思是哀叹他那么年轻就死去了……。

如果自己没有记错的话,这一次南越之行,既是他辉煌的顶点,也将是他生命的最后一程。

史书中记载,终军出使南越,成功说服了南越王,内附大汉,成为汉朝的附属国,然而不久之后,心怀不轨的南越国相吕嘉发动政变,杀死了南越王赵子胡,国人暴乱,终军就是在此时遇害的。

时光逆转千年,有君子之风,温润如玉,今天既然自己已经站在了这里,难道还会允许悲剧重演吗?元召咬了咬嘴唇,心志在这一刻无比坚定,即便是天意注定,这一次,老天,你也要给我让步!

朝会终于结束了,本来在后半段时间,还要讨论如何去平息西南夷叛乱的,但肚子已经饿坏的长乐侯已经等不及了,简单粗暴,他直接就接下了这个活儿!

长乐侯元召正式向皇帝奏请,西南夷平叛,依旧不用朝廷出动一兵一卒,他保举翰林学士司马相如为钦差使节,请皇帝授予全权委托之责,只此一人,足矣!

皇帝刘彻答应了元召的请求,当庭命三人出列,钦受节钺,以示郑重!

看着站立在大殿当中的几个人,元召、终军、严助、司马相如,蓬勃朝气,神采飞扬!大臣们都感到心中有些异样,心中想法虽然不同,但所有人都有一种直觉,这是一股新生的力量,如果这次能够大获全功,以后的朝堂上,也许政治格局将会与从前大不不同。

皇帝刘彻比谁都感到高兴,这才是他想要的朝堂,这才是他心中贤臣的模样。

因此,退朝以后,他哪个美人那里都没有去,而是兴冲冲的去了长乐宫,他要把自己破局的喜悦,去告诉老祖宗知道,那个最先教会他如何当朝理政的老人,看到自己的进步,应该会很欣慰吧!这一刻,他心情像个要去讨大人喜欢的孩子。

见皇帝今日没有什么召唤,东方朔换过衣服,略微休息了一下,然后吩咐随从备马,直奔长乐侯府而来。

他猜想的一点儿都没有错,长乐侯府里,已是宾客盈门,热闹非凡。

今日的大朝会成了长乐侯一个人的主场,这个消息,在退朝后不久,就传到了许多人的耳中。

得知详细情况的人,有的为他高兴,有的为他担心,有的羡慕嫉妒恨,有的磨刀霍霍想杀人……!

元召这半年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长乐塬上了,因为那边的许多建设,正处在关键时候,处处离不开他。因此,回到长安城中的时候很少,偶尔有事回来,也是来去匆匆,很少能见到他。

因此,听到他回府的消息,该来的人便都来了。宽敞的客厅里满满当当,座无虚席。

不知不觉,长乐侯府中的人口也已经有五六百之多了,这里面包括当初窦太后赐给他这座府邸时,连带着从宫中送过来的人。还有蜀中卓家赠送的几百奴仆,再后来,陆陆续续沾亲带故的又进来一部分,现在也是有模有样的贵族之家了。

元召看着这些需要自己费心养活的人,有时感到有些头大,他倒不是怕拖累,而是感到责任重大啊!

每当看到自家侯爷脸上的这种神情,管家元一就会在旁边笑眯眯的说:“侯爷,怎么能嫌家里人多呢!要知道,哪一个钟鸣鼎食之家,家里没有个几千人口呢?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繁华气象,有人气才有一切!呵呵!”

既然这忠心的管家都这样说了,自己还能再说什么?何况,里里外外的,不管什么事,管家元一和泠霜泠雪两姐妹都替自己打点的妥妥当当,什么都不用操心。自己要做的,只不过是赚钱养活他们而已,不就是钱嘛,那对自己来说算是个事吗?

不说宫中时不时的赏赐,也不说窦婴那帮勋贵们经常以各种名义送的财物,更不用说长乐塬上那些产业运转起来后即将到来的巨额财富。话说田玢和张汤这次跟自己打赌,他们两人的那一半儿家业,眼瞅着就要归自己了,到时候可别忘了,对待这些看着不爽的人,元召从不手软!

叮嘱了跟在身后的管家一句,让他替自己好好记着点,等到那两位钦差使节功成归来之日,就是自己收账的时候!哼,到时候要想抵赖,没门儿!

元一的嘴巴惊的能塞进一只鹅蛋去,小侯爷说的啥?丞相田玢和廷尉张汤?这两人的一半儿家产要归我们啦?

朝野内外,那两个家伙的老奸巨猾外加凶残,谁不知道哇!小侯爷竟然给他们两个挖了个大坑?一半儿的家产……!今年头上已经出现白发的管家感到身体有些哆嗦,他感到有必要去好好的算一算,到底会有多少钱进账了!

至于得罪人,会遭到报复这种事,不管是元一,泠家姐妹,还是侯府中的上下人等,并不担心。经过了这么多事,自家小侯爷在他们所有人心中,已经是无所不能般的存在。更何况,背后还有宫中的两位大神在罩着呢!还怕啥?

当下精神振奋,人人手脚麻利,将近午时,宴席逐渐排开。今天这么多贵客来看望小侯爷,当然不能失了侯府的面子,山珍海味,杯盘罗列,极其丰盛。

在元召这位精通美食的主人熏陶下,侯府厨子们的水平也是突飞猛进,虽然还达不到他的水平,但做出来的菜品滋味,已经远非别人家可比。

四五张席面,坐的满满当当,这都是将来的人脉啊!元召哪一个也不能怠慢。逐一敬酒,推杯换盏之间,举座皆欢。

人人都知道,长乐侯府中好酒最多,就连平时不怎么爱喝酒的,今天也打算要放开肚量好好品尝一番。更不用说窦婴领着的一帮老酒徒了。也多亏了元召从前世带来的好酒量,要不然这一圈下来,非喝趴下不行。

饶是如此,元召也感到有些头昏昏,脸上已经有点挂色。苏灵芝、小冰儿与泠霜泠雪在旁边偷偷看着,有些担心他身体受不了,又有些埋怨那帮家伙非要逼着他喝。小冰儿眼珠一转,悄悄附在那姐妹两个耳边,嘀咕几句,却被灵芝听到了,眼中喜悦,还是这古灵精怪的小妮子鬼点子多!

那对姐妹花心领神会,抿嘴笑着,溜到后面准备去了。

“小侯爷,老夫今日敬你的这杯酒,你是必须要喝的,不得推却,呵呵!”

挽着他手臂说话的这人,头发胡子已经都白了,方面大耳,面容慈和,一看就是一个忠厚的老人。

元召不敢怠慢,先把手中的酒杯仰脖子喝完,点滴不剩。这才连忙搀着眼前人入座,态度十分恭敬。

因为,眼前这位老人本身就是一位值得敬重的专家型官员~朝中大司农石宽。

石宽是三朝元老,自汉文帝时就是主管农业的大臣,三四十年来,一直都没有挪过窝,为大汉朝的农业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可以说,现在管理农耕布织的那些官员们,大多都是出自他的门下。

老石宽马上就要致仕了,乞骸骨的奏章已经上达天子,再过几天,就可以退休回家修养了。

虽然有些舍不得离开奋斗了一辈子的大司农官署,但他感到精力已经大不如前了,不能再恋栈不去,要把这块天地让给更有能力的年轻人去继续了。

好在,他自己感觉没有留下遗憾,看到国家粮仓充足,库府丰盈,一个前所未有的大汉盛世即将来临,心中宽慰无比。

尤其是眼前的这位小侯爷,在他即将走完仕途之路的时候,让他看到了一个大大的惊喜。

当初由元召献给朝廷的播种耧车和针织布机,已经大批量生产制作,推广到了天下郡县使用,赢得了万民称颂。

这两件造福天下苍生,足以铭记于史册的发明,是在自己的任上完成的,就凭这一点,已经让他老怀大慰,余生无憾了!

在他旁边,是两位年轻的司农署官员,石宽把这两位继任者介绍给了元召认识,教诲他们以后要多多向小侯爷讨教,虚心学习。

这就是典型的“扶上马,送一程”啊!这让元召对老人的品德更添了几分尊敬,连带着对那两位官员也十分客气。说不得,敬酒还是要喝的,在老头温和的笑容里,在那两位殷勤的相劝中,元召暗自咧了咧嘴,心中有些发苦,却拒绝不得,探手接过身后人递过来的酒杯,三人互敬,各自一饮而尽。

嗯?好甜哦!这是怎么回事?元召疑惑地舔了舔嘴唇,酸酸甜甜,是这个味,正是昨天自己心血来潮时,给几个女孩子用白糖和青梅制作成的那种饮料的味道。

眼角余光中,早看到那一双姐妹花在自己身后,从怀中抱着的酒坛中,又把自己的杯子倒满了递过来,姐姐泠霜矜持些,只是脸儿有些绯红,妹妹泠雪却调皮的多,朝元召挤了挤眼,白玉般的小手比划了一下,嘴角抿起一抹浅笑。而更远些的角落里,苏灵芝与小冰儿早已互相搂着脖子,偷偷笑成了一团。

元召心中温暖,柔情关怀是他从前的欠缺,因此,今生他格外珍惜。虽然不知道未来会怎么样,但他早已把所有在身边的人,都看成了在这个世界的亲人。

即便有一天地覆天倾,刀林箭雨,他也会为她们撑起一把铁骨巨伞,让她们免于惊吓,免于侵扰,免于流离……!

元召仔细观察时,这才发现,她们不仅仅是把自己的酒掉了包,而且还暗中叮嘱元一,让他安排人把那些嚣张些的家伙跟前的酒坛,全换成了最高度数的那种。

这样的小小伎俩,无伤大雅,元召当然不会去揭穿。而且自己有了这个大杀器,那还怕什么!

好个长乐侯,重新抖擞起了威风,慷慨豪迈,来者不拒,千杯不倒,笑谈中,喝倒了一个又一个……。

不久前还在叱咤风云于酒席间的一帮人,这会儿已经东倒西歪,醉眼朦胧。当酒量最豪的折冲将军灌夫也被放趴下的时候,没有人敢再掠元召的锋芒。小侯爷竟然是如此海量!有幸见证这个场面的人,以后再在酒席宴上说起来,犹自心有余悸焉!

元召傲立酒场当中,心中暗自好笑,没想到自己也有弄虚作假的一天。当下吩咐管家元一赶快安排人,好好照顾大家。

他则招呼了司马相如、终军、严助、东方朔等人来到后面安静的房间,沏上清茶,另有要事相谈。

三位钦差使马上就要动身了。汉制规定,臣子从接受皇命之时起,当天必须要启程离开长安,不得逗留过夜,否则就是大罪。

元召作为后来人,不知道这条规定的由来是什么,但作为臣子,却是必须要遵守的。所以,今天中午的这顿酒宴,既是给他的接风酒,也算是给这三位的送行酒。

重任在身,三个人心头沉甸甸的,却又无比振奋!谁都清楚,这次的机会,是元召给争取来的,如果能够出色的完成,一条青云之路已经铺就眼前。

酒,谁都没敢多喝,他们本来就存了心思,想在临别之际,再好好向小侯爷讨教几句的,没想到元召比他们想的还要周到。

时近仲夏,天气越来越热了,院中的树上已经有蝉鸣在不住的叫着,赤炎流火,人心亦如是!

“今日一别,三位兄长各赴前程,必将建功立业,扬名天下!小弟在长安翘首以待,盼望着早日听到捷报。”

元召神色真诚,话语殷殷。司马相如、终军、严助心下感动,各自拱手致谢。东方朔在一边微微含笑,有些羡慕。

“小侯爷,此番提携之意,永不敢望,大恩不言谢,且待来日方长!”

严助眼圈有些发红,他能走到今天的地步,全是凭了自己的奋发努力,其中辛苦,冷暖自知。因此,对于在最关键时候拉了他一把的元召,心中的感激已是无以复加。

他说的也正是其余两人的心声。只是司马相如与元召相交日久,自然早已知道他是怎样的人,道谢,却是不必。终军更是洒脱,他跟着点了点头,随机爽朗的一笑。

“哈哈!严兄所言,也正是终军的意思,此情我们记在心里就好。但不知小侯爷还有什么话需要说?敬请示下!”

彼此都是性情中人,元召并不啰嗦,伸手之间,从背后拿出三个包裹,分别推到三人面前。

“呵呵!小弟别无相送,这个季节,南方西南诸地,正是炎热的时候,瘴气毒虫,水土不服,这些因素都极其容易让人生病。因此,我配置了一些药物,三位兄长可带在身边,如有身体不适,缓急之时,却可以有些用处吧。”

这份情意,可比送些财帛之物又大了去了!当初元召给窦太后治好了眼疾,经过太医院那帮人的宣传,神医之名早已尽人皆知,他留下的那些药物,太医院视若珍宝。

今日他精心配制的这些,毫不夸张的说,关键时候,这就是可以救命的良药啊!

三个人正要离座大礼拜谢,元召却伸手制止了他们。又从袖子里掏出三个锦囊,脸上带了某种神秘的笑。

“预计可能会有些意外情况发生,所以我写了一点儿东西,放在这三个锦囊里了,一切顺利,当然无碍。如果遇到什么困厄艰险之处,不妨打开瞅瞅,也许会有点用处。呵呵!”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七章 执手岁月 掌握乾坤

青郊外,古道边,十里长亭,芳草依依,有人从此启程去。

却不知,谁拨断生死别离。谈笑间布棋,执子应无悔,问这一盘可输得起?

此生南北东西,几番注定宿命,苍天也听我转逆!挥袖断却前尘意,千秋史书已落笔。

郁郁苍苍的林边,青衣少年默默的看着那对璧人,酒楼前修竹旁,谁挥毫泼墨过的布幡迎风而动,酒香如同岁月陈酿。

司马相如拂去妻子眼角的泪花,轻轻抱了抱她,万千叮嘱早已说完,这一刻,心中柔情与豪情并存。

他身负大才,这些年来,颠沛奔波,始终青眉不展,袍襟未开,心中自是郁郁不甘。今日终于要有机会去施展了,踌躇满志,自不待言。

文君已经把一切都给他打点整齐,又把一枚穿了红绳的平安符给他系在胸前 ,虽然有些担忧不舍,但也知道他今次出行与从前不同,自己当然不能作那小儿女态,拖他的后腿。

得妻如此,复有何憾!万般绸缪叙罢,司马相如摆脱温柔情怀,转过身时,等在不远处树荫下的少年,脸上笑容亦如阳光般灿烂。

昨日长安城内宴罢,终军与严助已经分别起身,在朝廷随员的护卫下,各自开始了自己的征途。

在元召的认知中,严助是个能力很强的人。别看他外表只不过是一介书生,但此人内心十分坚忍刚毅,是个做大事的人。因此,对他无需担心。

最让他不放心的,反而是奔赴南越的终军。

人世间,世事多变,难得圆满,老天最是嫉妒英才,夭折遗憾,多有所在。

因此,元召又细细的叮嘱了他一番,让他一定注意观察南越国内形势的变化,一旦有什么危险发生,保护自身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后来,他终究还是不放心,又把崔弘叫到了身边。这一趟,派些自己人跟着去,很有必要。遥远的南疆之地,也许有些特别的惊喜,会带回来呢!

完全领会了元召意图的崔弘,很是兴奋,师父肯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自己去完成,说明自己的勤奋已经得到了他的认可。当即立下保证,在保护好钦差使臣安全的同时,一定把师父需要的那些东西都带回来。

元召很满意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崔弘做事现在已经越来越让他放心了。这次之所以突然想起让他跟着去,一个原因是让他跟着去保护终军,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对他借机多加锤炼。

一把宝刀的形成,需要有磨刀石一次次的磨砺,才能成为百战神兵!对崔弘,他寄予厚望,对那支刚刚成型的暗中力量,他同样很期待。

是的!一点儿都没有错,元召现在的手上,已经有了一支暗中力量。负责的是赵远和崔弘,骨干就是来自原流云帮中那些可以争取的帮众。这个秘密只有很少的人知道。

当然,这支力量,现在还很单薄,但元召有信心,假以时日和机会,一定可以把他们打造成自己想要的那一种力量。

因此,终军启程的时候,崔弘带了一个十多人的小队,扮做了他的贴身随从,一起南下了。

而相对于西南夷来说,元召的打算却与那两处不同。

昨日朝会议事结束后,他又单独向皇帝请了一道旨意,请求皇帝陛下准许,给予钦差使司马相如以临机决断,便宜行事之权。

刘彻想起吃过的那道菜,自然知道他心里打的是什么小九九。如果元召真的能利用西南夷的资源大量制作出那种白糖,那就放权给他,尽着他放手去折腾就是了!

因此,毫不犹豫的,皇帝就答应了这个请求。

“平定叛乱,把好东西都弄到长安来,朕不管你们用什么手段!哈哈!”这是皇帝刘彻的原话,虽然他这次是用开玩笑的语气说出口的,但元召相信,这样的话,以后会成为他的一句口头禅。

因为,大汉朝的兵威,现在只不过刚刚开始而已!

“文君,元哥儿,长卿这就去了,别后无需担心,此去一切,我必定会做到圆满。方不负此行!”

青郊外酒楼的生意,现在规模已经扩大了很多,卓家也派了很多人来帮忙。更有元召照应着,一点儿都无需他挂念。

元召把自己日常所骑的那匹青鬃马送给了他,这是匹纯种的草原烈马,膘肥体壮,耐力奇佳,是聂壹从北地运过来的,在中原并不多见。

司马相如接过缰绳,伸手抚摸了一把光滑的皮毛,赞叹一声好马!却见元召又顺手递过一把剑来。

连鞘古朴,匣隐锋芒,正是那春秋九剑之一的名剑“澡雪”!司马相如本来就是文武全才之人,对世间名剑也与普通练武之人一样,自有痴绝处。

在长乐塬上时,他也曾经细细鉴赏过那些宝剑,尤其对这把澡雪剑心中十分喜欢,没想到今天自己远征之际,元召竟然以此相赠。即便似他这般胸襟豁达的人,心中也已经是十分感动。

“元哥儿,深情厚谊,都已记在心中。多余的话,长卿就不说了。来吧,大家一起,喝完这杯酒,就此告辞了! ”

司马相如举起了手中的那杯送行酒,环绕半圈儿致意,然后一饮而尽,仪态潇洒。

道旁有雄壮声音应和,兵器撞击,甲胄轻响,倾浆酒液,入口如注,气势甚是豪迈!

三百骁骑营骑士,全身披挂,高头大马,刀剑配齐,而人手一把斜背于肩后的,正是刚刚装备军中不久的神兵利器~九臂连环弩!

以苏建领头的这三百骁骑营精锐,奉了小侯爷的命令,将要跟着钦差使去往西南夷平叛了。

这将是九臂连环弩这种杀人利器第一次正式出现在战场上,虽然人数不多,但对于西南夷那些部落小国来说,只要司马相如到了那里,征集起驻守巴蜀之地的部分守军,再加上这三百骁骑营精锐,已经足够用了!

元召心中有数,西南夷这些小国地处偏僻,民众贫瘠,素来仰仗汉朝的供给,才得以生存。这次之所以叛乱,一定是有人许给了他们极大的利益,见利忘义,才做出如此的行径。

要对付这些蛮夷之众,只讲仁义是不行的,纯粹依靠武力镇压也是行不通的,这些在历史上都有过无数的例子可以借鉴。要想让他们心甘情愿听从大汉的意志,最可行的办法,不外乎八个字而已。

“凌之以威,诱之以利!”

长久以来,关于如何对待邻邦蛮夷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大汉朝堂,这是一个延续了很多年的难题,在皇帝和群臣眼中,这个问题很棘手,轻不得,重不得,一直没有一个切实有效的方案。

而在元召眼中,这根本就不是个事!对付这些难缠的小国,他有太多的经验可以借鉴了。

后世的某超级霸权强国,在这一方面就做的非常成功嘛!胡萝卜加大棒,根据各国的国情,分化处理,听话的就有肉吃,不听话的就吊打!结果儿都被弄得乖乖的,不得不仰其鼻息而行事。

未来的大汉帝国,在对外关系上,如果走这条路子,可不可以呢?元召早就想拿来试验一下,这次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在长乐塬上驻扎了这么久,在卫青的统领下每日操练,八百骁骑营骑兵早已今非昔比。尤其是最近半年,小侯爷空闲时,也会经常去营中指点一番,教授一些新式战术战法,大家受益匪浅。而经过上次北疆之行,与匈奴人小规模的接触较量后,原先对匈奴人心存的那一丝惧怕,早已转化为了汹涌的战意。

新式的战法,精锐的武器,良好的精神面貌,加上渴望建功立业的心情,元召有信心,这样的队伍,即便只有三百人,十倍之敌不足畏也!

司马相如跨上战马,扬了扬手,没有再回头,在三百精骑的簇拥中,绝尘而去。马蹄踏起烟云,遮断了视线。

且努力!身后有患难红颜、有忘年知己,胸中信念如猛虎,鱼龙之间,尽在此行一跃尔!

远行的人都走了,带着嘱托,带着期盼,也带着暂时无法预知的未来。

送别的柳枝折罢,笛声落尽,回望千堆锦绣处,巍巍宫阙,依然汉时长安……!

“元哥儿,你要回长安还是长乐塬呢?”

身穿红罗纱裙的女子如同初见时一般温婉,眼前少年,在她心里,和自己的弟弟卓羽分量相同。

“阿姐,长乐塬上很多事呢,所以我还是以待在那边为主的。怎么了?有事情吗?”

看到文君欲言又止的模样,元召感到有些奇怪。她的性格一向豪爽,不知道今天为什么有些扭扭捏捏。

文君脸上忽然涌起飞红,不过看了看这个自己当初一见就觉得莫名亲近的少年,她抿了抿嘴唇,还是开了口。

“呵呵,也没有什么大事,就是最近总是感觉身子有些倦怠,劳乏犯困,夏日难熬,吃什么东西都没有胃口。长卿受命远行,从长安回来后,我怕他牵挂分心,所以就没有告诉他。你既然懂得医术,可否给阿姐配置几副消食解暑的草药啊?”

这算的什么大事呢,在元召看来,不过就是一种夏天常见的热暑症而已,小意思,配上两味甘草,熬点青梅汤喝喝就好了。

文君听他说的简单,放下心来,自己是火热体质,往年的夏天虽然也是有些难熬,但却不是最近这般滋味。她曾一度担心是患了什么莫名的疾病,心中还是有些忐忑的。不过元召既然说是没事,那就一定是没事的了。

本着对这位自己敬重的阿姐重视的态度,元召让她伸出手来,轻轻把两指搭在腕间脉络上,静心细查。

文君今年也不过二十五六岁年纪,皓腕凝白,纤滑细腻,元召指尖触及,却并无绮念,感受到脉搏的跳动,片刻后,脸上忽然浮现出有些古怪的神色。

“怎、怎么了?”

虽然把元召当做亲弟弟一般看待,但他终究是个男子,手腕被他握住,文君还是感觉有些不好意思的。

元召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他怕诊断有误,连忙又重新摸了一遍脉,也不管文君脸上表情如何,过了好久,这次可以确定,自己绝对没有弄错!

文君的脸上通红,如果不是看在他那么认真的样子,她几乎要认为这混小子是在借机轻薄自己了!

仿佛感觉到了那双美丽眼眸中的羞恼之意,元召有些尴尬的挠挠头,这个要怎么开口说才好呢!

“元哥儿,到底怎么啦?莫非……?”见他有些支支吾吾,文君平静下心神,盯着他的眼睛问道。

“啊?没有没有……阿姐你别乱想,这不是病了,是……是你有喜啦!嘿嘿。”

什么!文君以为自己听错了,目光有些呆滞,半响之后才反应过来他到底说的是什么意思。惊喜之下,一把抓住元召的手,声音中带了颤抖的急迫。

“元哥儿!你、你真的没有看错?阿姐真的是……真的是……。”话未说完,已是喜极而泣。

元召在旁边连连点头,欣慰之意发自内心,也是暗自替他们高兴。

“阿姐放心,此事应当确定无疑。哈哈!太好了,待到长卿兄长凯旋之日,竟然会双喜临门,到那个时候,小弟倒是要为你们好好的庆祝一番了!”

文君听他说的肯定,自己素来信得过他的,当下再无怀疑。一时间只觉得天地宽阔,人生无限美好,刚刚送别司马相如远去后产生的惆怅情绪,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现在满心只剩下喜悦和感激。

自己这么多年为他的苦苦守候,终于等来了报答,而且来的这么丰厚,他终于开始鹏程万里,而自己也为他凝结了爱的结晶。

而这一切的好运,都是从认识眼前的少年开始的。那个雷雨的午后,那个衣衫褴褛的孩童,那一碗薄酒……。

“元哥儿,答应阿姐一件事,这个喜讯,先不要派人告诉长卿,他肩负的责任重大,莫要让他分心,等到……他功成之际,再让他品尝这个惊喜吧!”

元召自然是点头答应。却见她又轻轻的用手拂去了自己肩头的一枚落叶,声音中带了感激:“阿姐知道你是一个感恩念旧的人,在这个世界上,遇到你,真是我们夫妻的缘分。阿姐知道,你将来必定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只盼不要忘了我们今日的情份。答应阿姐一件事,如果这个孩子会是一个男孩儿的话,求你把他收在门下,好吗?”

元召没有丝毫的犹豫,点了点头,:“只要是阿姐所命,无不遵从!”

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在这个功利繁杂的世间,有些人,总是还会保持着初见时的真挚。

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孩子将来交给自己调教?想想还是有些小兴奋的。现在跟在他身边的人已经有崔弘、小冰儿、关喜、卓羽,他们各自身上都有自己所看重的品质。元召很有信心,经过自己的培养,将来他们都会在不同的领域有所大成。

难道自己有好为人师的嗜好?这又提前预定了一个弟子。元召暗自好笑。

虽然自己年纪还小,不过,这不是问题,现在他已经完全有那个能力授业传艺。只要是好的苗子,还会来者不拒的。

在他的宏大设想中,将来的好多事,如果要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在这个千年之前的世界,必定会阻力重重,会触及很多人的利益,会遇到很多惊涛骇浪,甚至会与皇权对立……!

未雨绸缪,先行布局!他自从打算踏上大汉政治舞台的那一天起,就已经在开始做准备了。

而这一切设想,不仅需要巨大的财力支撑,还需要一大批政治同盟军和忠心的追随者。

是该要好好的计划一番啦!元召很清楚现在自己的处境,经过这次朝堂的事,没有人再把他当做无足轻重的小侯爷看待,他已经被很多人记在了心里。这些人中,有将来可以争取的朋友,更有自己预想不到的对手。

政治险恶,人心最是难以预测!他展露的锋芒,可以让朋友更加信服,结交到更多的政治盟友。也可以让对手更加重视,以后对他的出手将不会再心存轻视,而是全力以赴。祸福相依 ,吉凶难料!

元召估计的一点都没有错。长安城内,关于他的材料,已经有很多人在秘密的收集。人一旦被重视起来,聚焦之处,是没有什么秘密能藏得住的。

长乐侯元召,从他现在的简在帝心,被两宫宠信,开始往前倒推,他建立的功劳,他上达的奏章,他最开始出现在朝堂的时候,他的关系网,他是如何发迹的,他进入长安之前,他最先开始出现在世间的时候……。

有人说过,世上事,最怕的就是“认真”两个字。即便是在这个时代,在某些拥有庞大力量的人手中,要想调查清楚某一个人,却也并非难事。

当这些汇集起来的资料,被传送到很多大人物面前的时候。在细细的从头看过之后,他们都不约而同的产生了一个疑问:“这个家伙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呢?!”

他仿佛就是凭空出现在了这个世间,只有去路没有来踪,出处缥缈难寻!难道真的是如同那个传言一般,是先皇文帝从天上求来的祥瑞吗?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八章 无声业火 得琉璃身

未央宫庞大的建筑群,大多都是优质的木质结构,当初在建造的时候,负责这项工程的丞相萧何,可是费了很大一番功夫的。

雕梁画栋,环宇回廊,飞檐斜挑,恢弘磅礴,自不必说。不管是每一处单独的宫殿,还是整片的禁苑,都展现了这个时代最高的建筑水平。

在西北方向的轩辕殿,建有巨大的平阔高台,这是一处祭祀天地,供奉神明的地方,平时大多闲置,只有在重大祭祀活动的时候才用得着。

然而,在这个夏天雷电交加的夜里,轩辕殿就突然起火了。值守的侍卫、内监虽然努力扑救,可是火势很大,蔓延开来,根本就无法扑灭。

等到皇帝刘彻得到报告,披衣而起,出来观看的时候,火势已经无法控制,整座大殿都燃烧起来,映红了未央宫的上空。

刘彻毫不犹豫的下达了命令,停止救火,把周围清理出来,就让那座宫殿烧吧。毕竟,人命才是最重要!

很奇怪,最需要水的时候,雨总是下不来,所以等到天亮以后,好好的一座轩辕殿已经烧成了灰烬。

经过详细的问询查看,宫中的调查结果是,火灾是由雷击引起的,不是人为。这让皇帝的心头蒙上了一层阴影。

自商周以来,治天下、牧万民的帝王便自称为天子,自诩为秉承上天之意,管理芸芸众生的人。

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固然被臣子们称颂,说成是他们的德行感动天地,上天满意,所以才赐福于人间,是天子的功劳。

然而,如果天子有什么德行有损的地方,上天开始有意见了,要惩罚他和他的子民了,就会先开始有预兆加以警告了。

按照史官的记载说法呢,警告的形式会有很多种,而其中最常见的就是雷鸣电闪,去皇帝家里放一把火了。

这不是一个好兆头啊!雄心勃勃,正要大展手脚的皇帝皱起了眉头,心中很是烦闷。

还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朝堂上,果然有臣子开始上奏,说什么既然有此不详预兆,皇帝是否应该自省其身了?有过则改,否则到时候招来灾祸,那麻烦就大了!

不得不说,这一套理论,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人都是笃信不疑的。随后更有人上奏说,上天降责,也许是因为前一段时间,朝廷擅自更改祖制,启用身份低下之人上位所致。又或者是与邻邦交恶,轻起刀兵有关,旁征博引,言之凿凿,附和者众。

看到一大帮臣子们都表达出了相同的意思,刘彻在心中暗自生气的同时,也不免有些惴惴不安的怀疑起来,难道真的是因为这些事,上天开始对自己提出警告了?

可是他觉得自己做的没有错啊!心中的不甘、委屈、愤懑、犹豫种种情绪交织着,无法排解。他又一次感到了身为帝王的无奈。

现在只不过刚迈出了第一步而已,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朝野民间,议论纷纷,如果因为这件事,摧毁了自己刚刚建立起来的威信,那以后自己那些更为宏大的想法,想要展开,困难将会更大。

刘彻现在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支持,以强大的力量帮他度过这次难关。可是,他想来想去,没有人能帮到他。

这不是凭刀和剑就可以办到的事!皇帝的无上权威,是建立在秉承天意基础上的,“代天行事,统治万民”,这句口号本来是维护皇权的法宝,可是现在,它却成了一把双刃剑。

皇帝的心中本来还是有几个希望的,但当他以探究的口气,去问询天道与人道之间的关系,想理清它们互相的因果,企图寻求帮助的时候,却很失望。

长乐宫,他没有去。因为老祖宗既然已经把这个天下全都交给了自己,就不应该再去打扰她的清修了。何况窦太后信奉的是无为而治的黄老学说,对自己将要开始的折腾未必心中满意,在没有看到成绩之前,刘彻不准备去说这些事。

要不,天上的事就去问问神仙?甘泉宫中,听完皇帝的疑惑,有活神仙之名的大仙师李少君淡淡的笑了。

“陛下难道还不明白吗?春天的千里旱灾,上天已经做过一次警告了。这次轩辕殿大火,只不过是火德星君感念大汉朝的恩泽,不忍心骤然降下灾祸,使黎民受难,所以又作出的一次小小警示而已。”

刘彻倏然一惊,用手握紧了案头的那只貔貅,他最担心的就是这个。

“仙师,可有办法破解?请对朕明示!”

一身月白色素袍的男子,飘然出尘,风轻云淡。

“陛下,春夏秋冬,四季轮回,各有秩序,不能紊乱。否则,日月颠倒,万物毁灭矣!以此比喻,恰似人分贤愚,贵贱不等,有生而命贵者,自在云霄。有命贱如草者,坠落尘泥。此所谓云泥之别,皆是天意。四季天时既然不可违背,人间秩序又怎么能乱改动呢!陛下需谨慎之。呵呵!”

听到连仙师也这样说,皇帝的眉头皱的更紧了。难道朕的“唯才是举”是错了?可是朝中勋贵门阀占据,根本就不思进取,自己要想有所作为,不打破这个局面又怎么能行?

怀着不甘的心情,回到宣室阁中的皇帝,又命人请来了那位他最近非常器重的儒学大家董先生,他想最后听一听这位饱学之士的意见。

董先生姓董名仲舒, 以治孔孟之学而闻名天下。两个月前,被所在郡县推举,来到长安。与皇帝一番交谈之下,以其博文之广,见解之深刻,赢得了刘彻的赏识。随后数次交流,他对儒家学说的讲解,使刘彻受益匪浅,与治国之道相互印证,竟然觉得大有裨益,遂专门把他留在朝中,以备随时咨询。

可是,这位老先生最终也没有给他带来信心。只是大谈特谈了一番“天人感应”的理论,高深莫测,却解决不了任何当前面临的困局。

但他隐藏于其中的意思,皇帝自然还是明白的,其实与那些朝臣们并没有什么两样,不过就是劝自己顺从天意,不可凭着性子做事罢了。

打发走了这位名声极大的老先生,刘彻感到身心疲惫。现在怎么办?是一意孤行,继续按照自己的计划做事。还是顺从天意人心,止步罢手,一切回到从前?

他是真的不甘心!早上刚刚接到了南方飞马传来的信报和奏折,一切如同计划所料,两方面都进行的很顺利。

终军到达南越后,成功说服了南越王赵子胡,这位新国王听说可以和汉朝联手,平分东越,大喜过望。与朝中大臣商议后,马上就制定了出兵的计划。据信使所说,他启程北上之日,南越国集合的3万多军队已经出发到达两越边境了。

而严助传回来的消息也没让皇帝失望,驻守会稽郡的万余当地汉军,也已经装备整齐,进入东瓯国,两军联手,顶住了东越军队的攻势,把五六万东越大军拖在了东瓯国都城下。

这些消息看完之后,令皇帝大为振奋。至于严助附带的请罪折,说是在会稽郡时,因为驻军拖延推诿,迟迟不肯动身,他请出天子剑,诛杀了随军司马,以震慑军心一事,刘彻不但没有加以怪罪,反对此人的果断坚毅又多了一份欣赏的心,特意发出了嘉奖令,命他大胆行事,不必拘泥。

形势如此大好,眼看胜利在期,开局有望。这个时候让他放弃,帝王之心的愤懑又如何能够平息!

有些心灰意懒的皇帝,这时正躺在一个温柔的怀中,在这个时候,也许只有这个倾城而又贴心的女子,才可以让他暂时忘却一切烦恼。

虽然她已经为他生下了三个儿女,但这具身体,他依然贪恋不够。一番纵横驰骋,酣畅淋漓过后 ,身心都彻底放松下来的大汉天子,这时如同一个孩子般,把脸埋在酥香软玉中间,一动也不想动。

今天皇帝的反常,卫子夫早已察觉到了,不过她并没有如其他世间女子那样不知轻重,相处这些年,她最知其心意,却又不会多问什么,在他失落的时候,只尽自己的柔情给他安慰就是,该说的他自然会告诉的。从前如此,今后还会如此。

怀里的这个男人,胸中盛放着一个广阔的帝国。那里面有高山,有江河,有风云激荡,有波澜壮阔……!她一直都知道。

柔软的手轻轻划过棱角分明的脸庞,替男子梳理着浓密的头发,听着渐渐平稳的呼吸,她遥想着未来的许多可能,这一刻,心中无比安宁。

不知道过了多久,听到没了动静,她垂下眼帘时,却正发现那双眼睛在盯着她看,充满了柔情和怜惜。

“抱歉了,子夫,刚才……呵呵,朕太粗暴了,弄疼你了吧?”

一缕红晕爬上雪白的香腮,虽然已经算是老夫老妻了,但听他当面这么说,卫子夫还是羞不可抑。

“陛下,你、你……又来取笑臣妾了。我不和你说啦!”

刘彻见她娇羞之际,容颜更加妩媚,艳丽不减少女,心中大悦,伸手把她的手拿过来,握在掌心,只觉娇柔嫩滑,心中的压抑似乎也觉得减轻了许多。

“子夫,朕对你有愧啊!这几年,你的品行如何,朕都看在眼里。皇后骄横任性,什么事都不管。这后宫中的安稳,全靠了你在打理,这些,不仅朕心里明白,连母后和老祖宗那边,心里也明镜似得。”

听到皇帝突然用这种口气说话,卫夫人心中有些不安,想要挣扎着起来,刘彻抱着她的手臂紧了紧,示意她稍安勿躁,把话听完。

“依照朕的本心来说,母仪天下的那个位置,本来是应该给你的。可是,朕虽然身为天下至尊,其中的无奈却并不比别人少。各种约束,各种得失衡量、计较轻重……唉!子夫,朕今天跟你说一句实话吧,别看这个皇帝的位子,朕已经在上面坐了好几年了,可是还并不安稳。朝野内外暗流涌动,心怀不轨者,大有人在!朕可以完全信赖的人并没有几个。有时坐在那把风光无限的龙椅上,看着下面百官的面孔,朕的心中,其实高处不胜寒!”

他的语气变得有些沉重。身为孤家寡人,这些话,他从来没有跟人说过。今天却不知道为什么,非常想对眼前的枕边人一吐为快。

卫夫人的身体有些微微的发抖,她不知道说什么话才可以安慰,只得把互相握着的手抓的更紧了些,听他继续说下去。

“一个帝王,只做一个继承者是不够的!帝王的威严需要伟大的功业才能撑起,想要拥护与忠诚,则需要让所有子民看到朕的能力。所以,老祖宗把权利放手以后,朕才这么急着要开创属于自己的时代。人生不满百,常怀百事忧。朕既然有幸继承了高祖创下的基业,又怎么甘心做一个碌碌无为的皇帝呢!”

刘彻说到这里,稍微的沉默了一下,看着眼前这个世间最懂自己的女子,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悲哀。

“世间事,理想与现实总是差的太远,许多宏大的野心,老天却偏偏喜欢横加干预,难得成功。天意难违,这句话,朕今日比任何时候理解的都深刻了些!唉!”

“那么,陛下今日如此烦恼,却是所为何事呢?可否说出来,臣妾愿意分担几分。”

有佳人柔情似水,眉弯清眸如梦,所谓英雄,也难过此关矣!

在皇帝娓娓叙来的无奈话语中,聪明的女子听明白了他当前面临的困局。转念之间,忽的心中一动,莫名想起了女儿从北疆归来后,绘声绘色对自己讲过了无数遍的那个神奇传说。

“陛下,臣妾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本来刘彻也只是想对她倾吐一下而已,并不认为她能有什么帮自己解决的办法。当下无所谓的点了点头:“嗯,此时并无外人,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臣妾发现,陛下当前困惑的由来,与长乐侯元召却有很大的关系。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陛下何不诏他进宫,问问他的意见呢?”

卫夫人说完后,看向皇帝脸色时,却并没有发现预料中他的惊喜,刘彻却反而苦笑了一下。

“子夫,你有所不知,这次事关重大,是朕不想把他牵扯进来。那小子,朕是要留待将来大用的,现在他的年纪还是太小了。所谓太钢则易折,如果太早经受过多的磨砺,朕怕摧折了他身上的锋芒,到时候就可惜了这颗好苗子。更何况,这次的事,朕心里没有把握啊!如果最终让步,那么,朕此前遴选的那些青年才俊们可能都会保不住了……而元召,朕是无论如何要保住的。所以,朕才决定,这次不能再让他沾惹这些麻烦了,就让他乖乖待在长乐塬上,干他自己的那些事吧。”

原来如此。看来元召在皇帝心中的位置已经很重要了呢!这让卫夫人感到很欣慰。但她并不认为刘彻这样做是对的,因为,救过自己兄弟又救过自己一双儿女的那个小侯爷,在她心中,已是无所不能!

“陛下,臣妾却有些不同的看法。长乐侯年纪虽小,但他做过的许多事,往往是出人意料之外,犹如神来之笔,想人所不敢想,能为人所不能为,可谓神奇!而且,听我们的女儿素汐数次说起他们在燕山的事,在那般的生死一线之间,他竟然能以神术引来天雷地火,焚灭六千匈奴骑兵,这样的事简直是闻所未闻!可是,这是素汐亲眼所见,我们的女儿决不会骗人的。而且,那么多匈奴人死在他手上也是真的。陛下,元召的能力也许大大超出我们的想象,既然现在没有别的办法,又何妨把他招来一问呢!”

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一句话提醒梦中人,对啊!那小子连让老祖宗眼睛复明这样的事都能做到,说不定,他身上真的还有些自己没有发现的神奇呢。

“好!子夫,就如你所说,朕马上派人,去飞骑诏那小子进宫。如果这次,他真能有办法帮朕度过难关,朕必定不吝封赏!子夫,到时候,朕也会记住你的举荐之功。但愿他能不负朕望!”

卫夫人见他心情开始转好,连忙盈盈拜谢。穿戴收拾完毕,去唤宫女们准备好精致的膳食,两人慢慢吃饭不提。

领旨去往长乐塬的不是旁人,却正是东方朔。听明白了皇帝的意思,当下不敢耽搁,在一队羽林军的护卫下,直出长安,不到两个时辰功夫,已经来到长乐塬上。

东方朔走马观花,匆匆一瞥之间,早已发现这位小侯爷的封地内,与他上次来又已经大不相同。现在当然无暇细看,他问过巡视的骁骑营骑士,才知道元召这会儿正在长乐塬最南端的渭河岸边,实验新造船只的性能呢。

造船?造的什么船?难道……他还懂这个!东方朔大为惊奇,连忙问明白路径,一队人马穿过原上,径直来到了最南端。

此时正是夏汛时节,上游几条江面水量丰沛,导致渭河水暴涨,河床深满,汹涌东流。

还隔得老远呐,他们就已经听到了震天的水声和夹杂的欢声笑语,举目看时,只见一字排开十条大船,正被一群精壮的大汉缓缓的推到了宽阔的渭河上!

正文 第一百五十九章 扬帆破浪 逆水风流

在千年之前的这个时代,交通不便,除了步行,主要的运输工具,也就是马车和舟船了。

只是陆路,并不好走,在大汉疆域内,宽阔的道路,加起来也没有多少里。因此,极大地阻碍了南北西东各个地方的物品流通和人员交流。但河流众多,倒是可以利用起来。

元召早就认识到了这个问题,在他往后的计划中,大力发展水上运输,就成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长安附近的水上,自然也有船只,不过那只能算是打鱼的小舟。偶尔也会有运输的船经过,但那种笨重的木船,需要十几个壮汉在上面奋力划桨,才能缓慢的前行。

元召在回到长安的时候,曾经去过匠作监,他是想看看这个时代的造船技术达到了一个什么水平。匠作监的官员还是很好说话的,盛情接待了这位小侯爷,搬出了他想看到的全部资料,任其翻阅。

然而,元召看过以后,并没有得到什么收获,可以说很失望。因为,这样的水平太落后了。可以说,自商周以来,造船技术只是沿袭,并没有一点儿创新,还是很原始的平底舟船,人力划桨而已。

依照现在的条件,想要弄出发动机,那是异想天开的事,元召想都不会去想。但如果只是造几艘帆船的话,多花点儿心思,费些功夫,自己还是有能力作出来的。

于是,在耗费了几天时间以后,那间议事厅的宽大桌子上,便出现了一副勾画在素帛上的图样,以及一个造型简单的小船模型。

主父偃先生瞪大了眼睛,翻来覆去的把元召用竹片、木板和布缎简单做成的小模型看了一遍又一遍。而其余的众人也是一脸惊奇。不明白这样造型奇特的船是怎么样在水上行驶的。

在一直以来的认知中,飘在水面上的木板越大,浮力越大,也就越稳固,所以船才会做成平底,两边辅以划桨,平稳前行。

可是小侯爷画的图形和眼前的这个模型样子,却颠覆了众人的认知。整艘船与现在的所有船形状都不相同,船头部分呈现尖型,船舱设计的极深,船底竟然不是平铺而是三角形,有宽阔的甲板,只在船的前半部分和尾部各自设置了一副船桨。最让人奇怪的是,正当中竟然还竖立着几根高高的木杆,附着在上面的是一块布,可以随着上下升降收起,却不知道有什么用处。

在元召的讲解中,众人第一次了解了这种最新式的船,它的名字叫做帆船。可借风力行驶,辅以船桨,无论顺风逆风,皆可行得。并且用途广泛,客货都能承载,如果装配上武器,就可以当做战船使用了。

元召只不过是平平常常的在讲解,并没有注意到,在旁边听的人,已经惊的掉了一地眼珠子!

“小侯爷,这、这……这样上宽下窄的形状,放到水中,它岂不是就会倾覆了吗?”

世界上,许许多多司空见惯的事,我们都已经习以为常,以为它们本来就该如此,所以看到创新和改变,旧有的思维,自然无法立即发现新事物的好处。即便是如主父偃这样才智超群的人,也并不例外。

元召淡淡的笑了,他并没有过多的解释,因为有些原理,他现在说了,别人也不会理解。而要让别人信服,只需要让他们眼见为实就好了。

小船模型的实验,是在长乐塬上挖成的那处人工湖泊里进行的。围观的人很多,在一片惊讶的目光中,放到水里后,那只小小的帆船,顺风而行,平稳迅疾,一会儿的功夫,就从这一边,行到了那一边。即便是有人故意用木板等物在水上激起波浪,然而它依然平稳如旧,没有受到丝毫影响,更不用说会翻船了。

这次实验的结果,自然是人人信服。更有一个意外的收获是,当听到小侯爷要建一座造船厂,开始正式建造这种帆船的时候,许多人都报了名。

现在生活在长乐塬及其周围的人,已经有几万人之众,他们都依托在长乐侯的封地上。这其中有隶属于他食邑内的几千户田农,有原来的流云帮众,还有后来投奔进来的一些远方流民。

元召并没有对他们分别对待,只要不是什么穷凶极恶之徒,他都可以收留下来,因为以后有的是用人的地方。这些事自然不用他操心,主父偃和赵远等人就会办的妥妥当当的。

最先被强制留在长乐塬上劳动改造的那些流云帮众,后来,除了有极少数人被允许离开以外,大部分都留了下来。但他们已经不是被强迫,而是心甘情愿。

这些原先混在帮会中的人,大多也只是为了讨生活而已。他们并不是傻子,相比起当初那种朝不保夕,弄不好还会送命的日子,现在的稳定生活,简直是天上地下之别。

虽然需要出点儿力气,去做小侯爷吩咐的那些事,但没有人会再感到不满意,因为,他们的付出,会得到回报。小侯爷会根据每个人的能力,付给他们相应的报酬。用小侯爷的话说,这是他们应该得到的工钱。

每当到了发钱的日子,捧着领到手中沉甸甸的钱袋,每个人心中竟然感到无比踏实。没有人不想去过上好的生活,而今小侯爷给了他们一个希望,怎么能不好好的珍惜!

而且,有许多人的心中还有更大的野望,这位小主人的本事,人人都心中有数。那位笑眯眯的主父偃先生,在闲暇时给众人讲道理的时候,曾经说过一句话,有心人便都牢牢记在了心中。

“青蝇虽小,附于鲲鹏之尾,亦可达于北海!”

是啊!这句话真是说到人的心里去了,自己虽然暂时没有机会腾飞,但只要跟对了强大主人,谁敢保证,卑微的现在,不能有一个辉煌的未来呢?

怀有这种想法的人,并不在少数。元召并不排斥别人会有这种想法,自己也正需要这样的追随者,不管他们原来是什么身份,只要忠心的跟在自己的身后,尽心尽力的去完成自己交给的事。这样的人,他自然会给他们一个未来。

元召曾经记得,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上帝往人间撒满了智慧,给每一个人的机会都是均等的。只是有的人头顶被一层识障遮住了,暂时没有发挥出来而已。”

他认为这句话说的非常对!人哪里来的贵贱之分?贤与愚,高与低,取得什么样的成就,也只不过是看有没有机会而已。

历史之上,几千年来,难道就只有那些史书上留下名字的人,才称得上是杰出的人?明珠遗草泽,宝剑锈匣中!有的是怀才不遇的人,碌碌无为一生,湮灭于草木之间,不为世间所知,这不能不说是最大的悲哀。

所以,自从来到这个时代以来,他从不敢轻视于任何一个人。对每一个心存善意认真做事的人,他都会真诚对待。也许某个平凡面孔的背后,说不定就会是一片波澜壮阔的世界。

就是凭着这样的情怀,甄别选拔,用其所长,在短短的时间里,元召身边便汇集了各种人才,长乐塬上才发展到了现在的样子。

造船厂的骨干,就全部是来自原来的流云帮众当中。在江淮之地,原先就有跑漕运的帮众,他们都是弄船的行家里手。在见识到小侯爷的新式帆船后 ,早已心痒难耐,这正是他们的拿手本事啊!

人才果然是不少,木材更是有的是!邻近的终南山上,古木参天,原始森林到处都是。造船条件,太方便了!

在元召的亲自指导下,第一批一共十艘帆船,很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今天,就是正式下水的好日子。

东方朔来的时候,正赶上这个场面。刚开始造的这些船并不大,应该算是试验性质的,元召也并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他只不过是懂得一些船舶的原理构造而已。在实际操作中有什么缺陷,还是需要随时改进的。

渭河水面非常宽阔,十只船一字排开,一水儿精壮汉子操作,把风帆扯满,浩荡而行,轻灵飞快,只不过片刻的功夫,就已经出去了三十里水路。然后掉头回来,所有人都已是欢呼声一片。

“小侯爷,真是令人佩服啊!发明如此快船,无论是运输还是行人,今后若遍布天下水域,比马车又迅捷了许多了。厉害厉害!呵呵!”

东方朔果然是非常人可比,一眼就看到了这其中隐藏的巨大价值,不由得大为赞叹。

“哈哈,东方先生过誉了。器物再好,关键还是要有善用之人才行。北人善驰马,南人会弄船。果然还是这些出身江淮间的壮士们使船灵活些。”

元召确实对这批原来跑漕帮的人非常满意,这种船在他们手上,简直就是如鱼得水,耍的贼溜!而这些大汉更是兴奋,原来世上还有这样的轻便船只,相比较起掌过的从前那些笨拙木船,无论稳便还是航速,简直就是不可同日而语!

“自古以来,据历书记载,风雷云电,雾霜雪雨,乃天公所控,用以调节阴阳,润泽四时。即便是古之圣贤,也要兢兢业业,遵循此规律行事,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人可以化而为用,逆天而行者……呵呵,小侯爷却不同,诸般神奇,历历在目,令人惊叹!曼倩不才,想请教一句,小侯爷真的是神祗下凡?还是这天地间的奥秘真的有其自然规律可以遵循呢?”

这个疑问,东方朔在心里已经存了很久了。元召所做的每一件事,他都认真的研究过,越是了解的深,他的心中便越是震惊。

一个人,如果只是在某一个方面超出常人,做出别人不能做到的事,那就足以让人惊艳了。而仅仅弱冠之年的元召却好似无所不能一般,所做的许多事,都已经远远超出了这世间的认知,任何圣贤之言都难以解释啊!

东方朔博览群书,涉猎广泛。在他的印象中,也许只有那位传说中的炎黄始祖才有这种神奇吧!

“黄帝,公孙氏,名轩辕。生而神灵,弱而能言,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

这段史书上对黄帝记载的话,他记得很清楚。作为三皇五帝,华夏始祖,受百代万民敬仰。

而元召,自从他出现在这世间,带来的也都是种种神奇。看着渭河岸边引水进湖泊的那些高大木制风轮,再看看鼓满风帆、奔驰如飞的这些船,东方朔心中涌起的念头,便再也抑制不住。

听到他的疑问,看着他盯着自己的表情,元召拱了拱手,神色也变得很认真起来。

“东方先生,元召并没有什么特别神奇的地方,也不过只是一个凡人尔!之所以比别人会的东西多些,也是通过学习得来的。没有人会生而知之,所知所学,都要一点点儿积累,只要用心,认真,谁都可以做得到。”

说到这里,他露出一丝微笑,继续说下去:“至于说到自然规律嘛,东方先生,这一点儿我可以肯定的说,世间万物,人生道理,皆有规律可循。如同四季循环,生老病死,花开花谢,白驹过隙。大道,就隐藏在平淡寻常之间尔!就看世人有没有一双慧眼去发现了。呵呵!”

他年纪尚幼,身子单薄,负手而立,在波涛汹涌的渭河岸边,似乎显得十分渺小。但在东方朔眼中,却如涯岸壁立,高山仰止!

“谨受教了!”

自诩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青衣书生恭敬地施了一礼,语气真诚,发自内心。

元召哈哈一笑,还礼罢,问起来意。东方朔赶忙把天子诏他回长安的口旨传达,顺便把皇帝陛下当前面临的困局对他详细的讲了一遍。

这一段时间,净忙着做这几艘船了,元召还真没有注意到朝中的这些动向。听东方朔说完,他微微皱了皱眉头,心中涌起的头一个念头就是:“这绝对是有人在背后推波助澜,借机生事!”

“呵呵,想借老天爷这顶大帽子压人,也是好手段!”

元召冷冷一笑。东方朔心中一动,他早就有这方面的怀疑,是有人在背后捣乱,见元召也这样说,却正与自己的想法相同。

“小侯爷,陛下这几日为此愁眉不展,却苦于无法破局。是卫夫人特意推荐了你,你……可有办法?”

俩人这会儿正站立在河边高涯上,风夹杂了水汽扑面而来,驱散夏日的炎热,周身十分清凉。

元召没有去理会吹乱的头发,脚下渭河水浪翻卷,拍打着岩石,一波退去一波又起,如同这世间的博弈,无休无止。

“无妨,小事情而已。待我稍微安排一下,这就随你回长安复命。”

东方朔见他神情平静,虽然不便问他有什么办法,但心中也随着安定了许多。

好不容易当今天子下定决心,要开创一个新局面。尤其是在用人上,“唯才是举,举贤任用。”这一政策,将会使无数寒门子弟,从此有了一个公平的进身之阶,这样的事,怎么能让它刚刚开始就此夭折呢!无论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天下许许多多与自己一样出身的士子,这次,支持小侯爷,绝不能输!

不管朝堂内外,暗中是怎样的波诡云谲,对于长安的纨绔子弟们来说,所谓政治,那些都是离他们很遥远的事。天塌下来,自有爹老子顶着,他们该怎样玩还是怎样玩。

在长安城内,勋臣贵族,皇亲豪门,比比皆是。自高祖皇帝开国伊始,几代衍生,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阶层,他们牢牢的把持了大汉王朝的上层,也笼罩在长安城的上空,彼此互相照应,连根错节,势力之大,有时候连皇权也不得不礼让三分。

当然,那些太过于厉害的开国王侯们,经过了高祖皇帝和吕后时代那一轮轮残酷的清洗,大多已经被连根拔除了,在这一方面,那两口子的狠辣可谓是登峰造极,做到了极致!

这一方面是他们的性格使然,另一方面,却也是为了保证后代皇子皇孙们安稳的一片苦心。

经过大浪淘沙留下来的,都是精品!不管是因为忠心无二,还是因为老谋深算,反正只要是活下来的,便都成了这个王朝老牌的贵族。

这样的家族,在长安城里,并不在少数。他们以及他们的门徒与被后来几任皇帝宠幸的新贵臣子们一起,构成了大汉朝堂的上层建筑。

这些家族的第一代主人,都曾经经受过世事的艰难,战火与离乱,因此还都能保持着人性的本分,尽心竭力,兢兢业业,为自己曾经亲自参与建立的这个王朝,帮着皇帝治理天下做出自己的贡献。

而到了第二代,大多已经沦于平庸,承袭着父辈的荣耀,继续享受荣华富贵。家族中偶尔有一两个出色的子弟,已经是了不起的事了。

而现在成长起来的这第三代,就不用提了,除了极少数的几个家族,家中子弟还可以有所作为外,其余的也不过是走马逐猎,逗狗闹事,醉生梦死,在长安市上飞扬跋扈,就成了他们的日常生活了。

然而,在这个平静的夏日里,谁也没有想到,一场足以记入史册的重大政治事件,即将在这群人当中开始发酵,进而席卷朝堂,引发一场巨大的波澜。

正文 第一百六十章 人间善恶 平地生波

大汉朝开国至今,对于民生的重视程度,已经算是自商周以来最好的了。流传后世的“文景之治”盛名绝对不是凭空得来的。

然而,国家的疆域太大了,要使天下都如长安这般繁华, 那又谈何容易呢!

旱涝风雨各种自然灾害,小规模的匪祸兵灾等各种因素,使安居乐业这个美好的愿望,在许多人眼里,成为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各地郡县间路上的灾民并不少见,随便是长安城里,繁华背后的巷陌中,也可以时时见到他们的身影。

小陆浚他们就是这其中的一家。陆浚是个瘦弱的孩子,他今年不满十岁,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个子有些矮。

南方老家遭了水灾,整个村子和田地都被冲没了,老父亲带了他和姐姐往北逃难,一直来到了长安。

好在老父原先在年轻时就是一名乐工,懂得些韵律之道,一架祖传的古筝,背在身上,却还没有遗失。

凭了这门手艺,沿路挣几个铜钱,倒也没有饿死。姐姐璐儿生就一副好嗓子,长的模样也还周正,来到长安以后,见老父辛苦,就随了他每日去几家酒楼,伴了古曲,唱几首采薇之音,讨些赏钱,一家三口日子还能过得。

容好心人收留,他们就暂住在绿柳巷临街的一条小巷子里,此处自然都是一些平常人家居住,人大多都比较和气,并不因为他们是外地来的就区别对待。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小陆浚虽然还不能出去干什么,但他每日在家,也十分勤快。不仅每天早早的把简单的饭菜做好,等着老父和姐姐回来,一起吃饭。一有空闲,他还会帮着左邻右舍的人家劈柴提水,力所能及地去帮忙,大家相处很是融洽。

虽然背井离乡,他还是会怀念故里 ,不过如果能继续这样安稳的生活下去,似乎也不错。等到自己再长大些,就可以出去找事做,到那时候,自己一定可以养活他们,姐姐和老父就可以享福了。

时光日复一日,过的飞快,不知不觉,他们来到这儿已经一年多了。陆家父女每天一早就出去,下午日落平西时分回来,陆浚做好饭菜等着,似乎已经成了一种习惯。

然而今天整个上午,他的心里总是有一种不安的情绪,老觉得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一样,这让他有些坐立不安。

等到时近中午的时候,这种情绪越来越强烈,陆浚终于忍不住,他虽然是小孩子,记路却特别清楚,想了想,于是关上门,向邻居婶娘打个招呼,出门凭着记忆,向那处姐姐和老父经常去卖艺的酒楼寻去。

月满楼酒家,在长安城里,说起来也是一块老招牌了。能开在朱雀大街上,已经足以说明这家酒店的实力了。

据说这家酒楼的背后是有人罩着的,背景很不简单,至于这处产业到底是哪位勋贵家里的,外人却是讳莫如深,不得而知。

这是一座三层的酒楼,连同纵深的后院儿,占了很大的一处地面。在长安闹市中,占据着一处最好的黄金位置。相比起其它邻近的十几家酒楼,生意算是最好的了。

楼内装饰华丽,包间雅间儿都有,那些都是给有钱的大爷们准备的。至于普通的食客,就在楼下的几处大厅中,杯盏往来,熙熙攘攘,甚是热闹。

时近中午,正是客流最多的时候。楼前的空地上,停满了各式各样的马车,还有驮满了猎物的马匹,有些家人和侍从在等候着自家的主人。

二楼的一处包阁内,却正有七八个锦衣公子在喝的高兴。门口处站立伺候着一大帮护卫们,在小心地恭候着。

说起这些人的身份,可是不简单,都是权贵家的子弟,年纪也都差不多,二十多岁出头,皆是长安城内有名的纨绔子弟,正是天不怕地不怕,狂傲不可一世的时候。

今天他们是相伴去城外打猎了,纵马驰骋了一上午,回城就直奔着酒楼来了。这儿却正是他们常年的据点,与这酒楼的主人熟得很,跟在自己家没有什么两样。

划拳行令,呼喝打闹,不管闹的怎样不堪,反正也没人来约束他们,这是他们的特权。人生畅意,需要高兴,怎么能受约束呢?在他们眼里,除了自家老子可以管得一二,旁人谁也不鸟!

然而,正喝的高兴呢,忽听相隔不远的那个包间里,有弹奏乐曲之声传来,同时,有一个女音在唱着他们听不懂的曲子,不觉有些扫兴。

这群人不学无术的多,平日里喜欢的是舞刀弄棒,走马斗狗,对曲乐之道这些哪里能感兴趣!坐在正对门口的一人,二十五六岁年纪,却是他们这里边最年长的了,把酒杯扔到桌子 ,重重地冷哼了一声。

“去看看,是什么人在此聒噪,打扰了我们兄弟饮酒的兴趣,让他们快滚。哼!”

话是对侍立在门口的护卫们说的,听到主子发话不满了,护卫们哪敢怠慢,当下早有两人气势汹汹奔那边包间而去。

俗话说狗仗人势,这句话说的一点儿都没有错。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下人,平时都嚣张惯了,眼睛长在天上,随着自家主子在长安街上都是横着走的。在他们印象中,不管闯下多大祸,自家主子都能摆得平,那还有什么可怕的?

来到那门前,连话都没有说,“咣当”一脚就把门踹开了。

“别唱了,别唱了!赶快走。否则,惹得我们公子发怒,就有你们好受的了。”

曲音嘎然而止,献艺的老者与女子有些不知所措。而酒桌上的三个人回过头来,看着凶神恶煞般站在门口的两个大汉 ,目光中有些意外。

见半晌没有动静,一高一矮两名护卫跨步进来,手扶刀柄,冷冷打量了一下面前的几个人。老头儿与女子自然是卖唱的,对面坐着的却是一个年轻书生模样的人,带了两个十几岁的孩子在吃饭,听到自己的恫吓,脸上却并没有什么惊慌的神色。

“你们是聋子还是瞎子?让你们赶快滚啊!”

听到高个护卫的这句话,对面坐着的少女脸有怒色,嚯得站了起来,刚要有所行动,却被旁边坐着的少年不动声色的拉了一把,又无奈的坐下了。

“两位兄弟,我们只是在这里吃个饭。刚才如果有打扰之处,还请代为向贵主人道歉,这就停止曲乐。呵呵!”

那书生模样的人站起来,面对两人拱了拱手,言辞之间很是客气。

伸手不打笑脸人,见他这么个态度,两个护卫心中很是满意。互相对视一眼,又用手指了指他们,示意小心点儿,眼角余光瞟了瞟那卖唱的女子,然后出门而去了。

“师父哦,这些狗仗人势的东西,为什么不让我出手教训他们一下啊?”

原来这三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从长乐塬回到长安城的元召、东方朔、小冰儿。

元召昨夜回到长安后,本来今天打算一早就进宫的。可是他还没有起身呢,东方朔又匆匆的赶来侯府,告诉他,皇帝今天上午有要事,让他下午晚些时候再进宫议事。

既然如此,上午倒是没有别的事。东方朔陪着闲聊了一通,说起认识这么久,他还没有请小侯爷吃过一顿饭呢。今日倒是一个好机会,不如由他做东,一起出去小酌几杯如何?

面对东方朔的盛情,元召自然是不能推却。这个人还是很值得交往的,他既然对自己抱有善意,多多加深了解,将来作为一个政治盟友,也未尝不可。

这样大吃一顿的机会,小冰儿当然是不能放过的,跟在两人的身后,来到月满楼。东方朔对元召有心结交,出手自然大方,点了几个招牌菜,确实十分精致,元召品尝以后,也是满口称赞,这家酒楼的菜品也自有其独到之处。

吃酒叙谈一会儿后,好动的小冰儿坐不住,出门溜达一圈儿,回来时,身后就跟了那对父女。

听小冰儿说,她是在过道上看到他们的,见他们以此为生,心下怜悯,就掏了一小块金子给他们。

陆家父女在此卖艺,平时客人给的打赏,也不过就是几枚钱币而已,哪里见过出手这样大方的。当下千恩万谢,非要好好的弹奏一曲,作为报答。

元召本来是说不用的,但东方朔却是个喜欢文雅的人,见人家既然来了,听听倒也无妨,一会儿再多给赏钱就是了。

当下命陆氏父女选一段奏来听听,然而刚听了还没有几句,就被那两个大汉凶巴巴的来打断了。东方朔自然不会与这种人一般见识,何况,今日他是宴请元召,不想坏了气氛,因此好言把他们打发走了了事。

看到少女气鼓鼓的样子,元召知道这个小弟子心性极高,受不得一点儿委屈。当下笑着劝解几句,方才令她重新露出笑脸。

元召两世为人,见过太多这样以强凌弱、狗仗人势的事了,早已经见怪不怪。如果遇到这样的事就怒而出手的话,那早晚把自己累死。这样的社会风气,需要从根本上解决,他现在还并没有那种能力。

东方朔见他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涵养功夫,心中更是钦佩。大象不屑于蚂蚁的挡路,巨龙不理睬蜉蝣的挑衅,在他看来,元召就是这样的人。

曲子是听不成了,东方朔又赏了父女俩一些钱,让他们早些回家歇息。今天真是遇到好人了啊!陆老头连忙领着女儿拜谢行礼,然后满怀感激的去了。

一段小插曲,本来是很平常的一件事。然而,往往一些风云突变的开端,就在这意想不到的平淡寻常中。

那两名护卫,回来之后复命,说那边只不过是几个平常人在吃饭,已经训斥他们了,量他们也不敢再弄出动静。

名叫郦平安的男子点了点头,不再理会这件事。转头看了看身边喝的满脸通红的族弟郦世宗,开玩笑地说道:“小弟待会儿回去,会不会再被二伯用拐杖追打啊?要不要大哥送你,替你求个情呢?哈哈!”

周围人闻听都哈哈大笑起来,这郦家老头素来脾气暴躁,大伙都知道的,郦世宗从前没少挨打,被他们引为笑谈。

郦世宗也就刚刚二十出头年纪,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最好要面子了。

“哼哼!我最近又没干什么丢面子的事,也没干什么坏事,他又怎么会随便打人。唉,说起来还是你们好,即便在外面闯了祸,叔叔伯伯们也只会护短,呵呵!”

说完后,他看了看对面和他一般年纪的那人,用手指了指他。

“就说偃兵兄弟吧,上次因为路边人惊了他的马,他就把人家的摊子也掀了,腿也打断了,此事惊动了长安府衙,最后还不是不了了之。”

那锦衣公子全名叫做傅偃兵,他的祖上正是大汉军中悍将,阳陵侯傅宽。听到郦世宗说到自己,不屑一顾地撇了撇嘴。

“哎哎哎,就别说我了,这样的事你们谁没有做过啊?更过分的事也有,只不过大家心知肚明,谁都不说出来就是了。咱们兄弟,在这长安城里,就是要横起来,现在汲黯那活阎王都不在了,我们还有什么可怕的呢!哈哈哈!来,喝酒喝酒!”

这句话却正是说到了众人的心坎里,一起起哄,举起酒杯,乱嚷嚷的又喝了一轮。

正在这时候,敞开着的包房门口,有一道娉婷的身影走过,傅偃兵眼尖,连忙拍了拍身边陈恢的肩头。

“哎!看到没有?刚才过去的那个小娘子,那身段……啧啧啧!和上次我们玩过的那个尤物很像啊,正是兄弟你喜欢的类型哦,要不要……?呵呵!”

这陈恢闻听此言,当时就把眼睛瞪起来,连忙顺着傅偃兵的手指看去,嘴里急叨叨的念着:“在哪儿呢……在哪儿呢?快,别让她跑了,上次那小娘子还没玩爽利呢,就撞墙死了,正可惜着呢!”

陈恢好色成性,这一帮兄弟都知道他的这个性子,因此帮他物色过不少美妙女子,毁在他手上的也不在少数。

不就是风流些嘛,在这些人眼里根本就不当回事儿。这却是他们老陈家祖传下来的勾当。想当年,先祖曲逆侯陈平,连他那美艳的寡居亲嫂子都不放过,后代又能出什么好鸟呢!

门外经过的不是别人,正是那陆家父女,他们从刚才那客人房里出来,正要回家,从廊间走过时,却不防有几个大汉闪出来,挡住了去路。

“喂!卖唱的,先别走,我家公子们要听曲儿,进来好好伺候着。”

陆家姐姐字璐儿,见这阵势有些害怕,连忙躲到了爹爹背后。陆老头久经人世,知道这些人惹不起,忙陪了笑脸,连连作揖。

“诸位大爷,小老儿家中今日有些杂事,这就要回去了,改日一定来伺候,大爷们见谅见谅啊!”

这几个护卫得了主子们的吩咐,哪肯就此放他们离去,当下不由分说,簇拥着父女就进入了房中。陆老儿知道事情不妙,但他一个老人家,气衰体弱,哪里挣扎的开,只得拼命把女儿护在身后,连连求饶。

一帮纨绔搭眼仔细打量,见眼前女子果然长得十分水灵,身段丰腴诱人,被眼前场面吓得不轻,恰似受惊的小鹿般,躲躲闪闪,不由得啧啧称赞。

那陈恢酒喝的也不少了,见了这般美色,眼睛发直,恨不得立即扑上去,当场蹂躏一番方才畅意。

“小妞,不要怕!来,到本公子这边来,一会儿带你回去,伺候好了本公子,荣华富贵,有你享福的时候!哈哈!”

郦家兄弟与傅偃兵等人也在一旁起哄。有的就趁机动手动脚,上下轻薄起来,璐儿惊声尖叫着左右闪避,可是房内狭窄,她又能躲到那儿去!

眼见女儿受辱,老陆头怒吼着举起古筝就要上前拼命,然而,被膀阔腰圆的护卫反手抓住后衣领只一推,撞到旁边的墙角,头破血流,生死不知。那架古筝也被几脚踩烂了。

璐儿姑娘大哭着要扑过来照顾自己的老父,却被陈恢抱在怀中,肆意轻薄。正在危急之际,忽听得门外一阵大乱,有护卫们的喝骂夹杂着童音踢打愤怒的声音传来。

里面的人微微一愣间,却见一个矮个的孩子挥舞着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一块木板,怒喝直冲,行似乳虎,直奔众人打来。

“浚儿!快去救爹爹!呜呜……!”璐儿边哭边挣扎着叫着弟弟的小名。

陆浚双眼通红,他从家里一路寻来,在楼下就听到姐姐的声音,知道不妙,赶忙窜上来时,看到与自己相依为命的老爹和姐姐果然是出事了!他简直如疯了一般,拖了一块木板就打进来了。

见到一个孩子竟敢进来行凶,乱打乱挥之下,连一桌好好的酒席都弄翻了,几个纨绔子弟心中恼怒。也等不及护卫们动手了,离着最近的将门后代周云生一伸手,把案边的刀就抄起来了,先使了个横趟腿,把小陆浚绊倒在地,然后举刀搂头就剁!

杀个无权无势的平民,对他们将门中人来说,有的是办法摆平。“命如草芥”这个词,在某些大人物眼里,如同笔墨写下一般轻飘!

“浚儿!啊……不!”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喊,是从看到眼前场景的璐儿姐姐口中发出来的。

然而,鲜血飞溅的场面没有出现,刚要戮取生命的死神倏然退却了。

随着周云生“啊”的一声痛呼,手中刀被不知何处而来的一只酒杯打飞了出去,直插进了后面的墙壁上。

门边有白衣少年,站在当地,冷冷的看着他们。

纵使世间再凄凉,明知铜墙铁壁,又何惧哉!我自一身傲气,侠骨丹心,立于天地。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一章 赤火涅槃 饮血试剑

今天,未央宫含元殿上的早朝,皇帝刘彻心中的愤怒使他好几次就想甩袖离去。但,凭着磨炼出的坚定心性,他硬生生的忍住了。

长久以来,他早就知道朝中老旧顽固势力的强大,这也是他继位这几年,心中的那些想法,一直未敢轻举妄动的主要原因。

但他没想到他们竟然会如此放肆,在经过前几轮的试探之后,见皇帝一直未有实际行动,在今天的朝会上,他们就突然发难了。

事情的起因是,昨天不知道怎么回事,高祖太庙旁边的配殿又着火了。经过太常寺派人查看后,据说又是被雷击引起的。

于是,包括二十多个国侯以及军中宿将在内的老臣们就联名上了一道奏章,大体意思就是要求皇帝陛下立即停止对番邦邻国的用兵,莫要走上一条穷兵黩武之路,葬送了文、景两位先帝爷创下的大好局面!那些不毛之地,要来何用?顺带着连皇帝开始擅改祖制,破坏朝廷用人制度,招致上天屡次警示一事,也进行了指责。整篇奏章措辞严厉,毫不客气,没有给皇帝刘彻留一点面子。

这些勋臣贵戚中,有的是久经世事的老狐狸,从皇帝近来一系列的动作中,他们已经敏感的嗅到了不妙的味道。

在他们看来,荣华富贵、百年家业,这都是因为手中握着的权力而带来的。在大汉朝堂上,权力的蛋糕就是那么一块,一直以来,他们都享用的很安逸。这是他们的祖先给他们流血挣来的,是后人应该得到的报酬,即便是奢侈浮华一些,也是享受的心安理得,别人无权评论。

可是现在,看这位野心勃勃的皇帝露出的苗头,竟然是想要再重新分一分这块蛋糕了,这样的事怎么能够让步?自家的老子们帮助你们老刘家打下的这片江山,当初高祖皇帝可都是与功臣们剖符立信过的,封王封侯,与国同休。这才过了多少年?这就想要收权了?绝不能答应!

再说了,自己这帮人,与那些因为心怀不轨谋反作乱而被诛杀的王侯们不同,对刘室皇权还是很忠心的。皇帝这就想从他们手上夺取权力,是他们最不想看到的。

说什么“唯才是举”?这要让那些平民士子寒门书生之辈挤进朝堂,与自己这帮贵族们坐而论道、争辩军国大事,简直成何体统!

刘彻坐在高高的御座之上,看着下面这些地位超然的家伙,一个个桀骜不驯的挺着脖子,等待着他表态。他不禁感到脸上一阵阵的发烧,他真想喝令殿外的羽林军涌进来,把他们全部杀光,一个不留!

但这个疯狂的想法,也只是在心里想想而已。他面无表情的扫视了一下两班群臣,在这个时候,没有人敢站出来帮皇帝说话,即便是汲黯、郑当时等这样的正直大臣,也只是板着脸,一言不发。

皇帝不怪任何人,自己现在还没有那个一言九鼎的威严,臣子们又怎么敢赌上自己的身家性命,与占据朝中的这股庞然大物作对呢!百官当中,听从于这些勋臣意志的门生故吏有多少?他虽然没有具体查证过,但相信一定不在少数。

因此,朝会的最后,他选择了妥协。皇帝下诏,素服七日,以责己过!

胜利者们得意洋洋的走了。虽然皇帝还没有撤回那些诏令,但他既然已经开始屈服,那些只不过是早晚的事而已,相信如果他能理智的审时度势的话,下次朝会前,应该就能听到满意的答复。

脸色发青的皇帝,脱下龙服,穿上了白袍子,中午的膳食都没有吃,自己把自己关在宣室阁中,不知道在想什么。所有侍卫宫女噤若寒蝉,战战兢兢。

而在长安闹市中的月满楼,元召的脸色同样不好看,他看了看满头是血倒在地上的老者,又看了看被陈恢搂在怀中,满面是泪,衣衫不整的女子,心中有怒火开始升腾。

被一只大脚踩在地上的那个孩子在拼命的挣扎,身上已经被拳打脚踢了很多伤,然而他倔强的一声不吭,一次次的想爬起来去救自己的姐姐。刚才如果不是自己及时赶到,用酒杯打飞了单刀,恐怕他现在早已经身首两分了。

有人扯了扯他的衣袖,是随后赶过来的东方朔,在他耳边轻轻低语几句,这些人中他认识一部分,都是些长安城中著名的大纨绔,怕元召不知道轻重,如果贸然出手,会惹祸上身。

元召点了点头,脸上并没有什么表情。对面的人这时也早已看清楚了来人的面目,有几个护卫认出了这位小侯爷,连忙凑到主子们的跟前,加以说明。

众人都是一愣,长乐侯的名声,自从北疆之行归来,长安城中已是尽人皆知,他们也曾经听自家老子谈论起过,没想到今日一见,竟是这么个普通的少年。人人心中大起鄙视之心,真是闻名不如见面,传说尽是虚妄啊!

“喂!小子,你就是长乐侯?呵呵,不知道毛长齐了没有,就出来管闲事儿。算了,看在你好歹也算是一个侯爷的份上,打飞了我的刀就不与你计较了。该吃饭吃饭,该干嘛干嘛去,就不要在这儿看热闹了!”

周云生大度的摆了摆手,意思是给元召个面子,放他一马。

没想到元召连动都没动,脸色冷冷的抬起右手指了指他们,一字一句,说的很清晰。

“我只说一遍,你们最好都听清楚了。马上把那姑娘和这孩子放了,派人给这老伯医治,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此事便就此罢休。”

意思表达得很干脆明白,对待这些依仗父辈和家族势力作威作福的家伙,他一个字都不想多说。

什么?郦家兄弟和陈恢、傅偃兵等人面面相觑,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也不打听打听在座的都是些什么人,这小兔崽子还真敢说啊!

“恢哥,人家叫你把这妞放了呢,你怎么还抱着呀,还不快乖乖的送给这位小侯爷,让他也尝尝女人是什么滋味儿,哈哈哈!”

“哎,这小子怎么这么不知好歹呀!这么小就知道来抢女人,原来也是个风流胚子,也不看看恢哥是谁?”

“对啊对啊,来,有本事自己过来抢啊,说狠话算什么本事,什么玩意儿,还真当自己是个侯爷了?……。”

一片冷嘲热讽,污言秽语中,那陈恢嘿嘿冷笑着,用手使劲在璐儿的胸膛上捏了一把,璐儿姑娘连羞带痛,眼泪滴落不止。

东方朔心中后悔不已,今天真不应该带着元召到这个地方吃饭。见元召受辱,他心中更是歉疚不已,只是情急之下,却一时想不出什么办法摆脱眼前的困窘。闹出这么大动静,酒楼的主人怎么还不现身?那人来了,也许可以平息下去。

在一片乱糟糟之中,却见元召脸上淡淡的笑了笑,微不可查的叹了口气。东方朔听到他好似低语了一句:“一群废物,真是丢尽了你们祖先的脸!”

正愕然间,元召拉着他退后了一步,闪出了门口的空档,低声吩咐:“去吧,为恶者,断去腿臂,其余的放点血教训就好!”

东方朔吃了一惊,他还没有想明白这话中的意思呢,一道身影已经从旁边掠过,疾如闪电。

“是!师父。”

随着清脆的应诺声,少女矫捷的身形拖过处,犹如一道虹光闪亮,名剑“赤火涅槃”终于出鞘了!

小冰儿早已经忍耐多时了,小侯爷师父是她在这世间最崇敬亲爱的人,心中的重量甚至已经超过了舅舅卫青。听到这些人竟敢以如此语言侮辱他,心中的愤怒可想而知。

“赤火”出鞘,带起凛冽的淡红色锋芒,虽然是夏天,却有一股寒意扑面而来!房间内外被流转的气机波及者,心中无不吃了一惊,这么锋利!这是什么剑?!

能够有资格入得这些贵戚家族中担任护卫的人,自然都不是泛泛之辈,手上都有实打实的功夫。除去留在楼外面看守马匹物品的,这会儿跟在身边的心腹,也还有十几人之多。

他们以前从未想到,有人敢在这长安闹市对公子们行凶,因此也只是在旁边看热闹。然而,忽然之间,气氛陡变,一道剑光带着汹涌之意就杀到了!

守在门边的五六人,反应不可谓不快,行动不可谓不敏捷,大惊之下,跨步进身,一边拦截,一边拔刀。然而,来人不仅身法奇快,招式也太诡异了!

五六条大汉,在没有把刀拔出来之前,已经分别接连中剑,惨叫声中,或抱着胳膊或捂着大腿,鲜血飞溅而起,惊惧失色,连连后退。

赤火染血,剑影如虹!少女娇咤一声,气势更盛。

她本来就有着绝顶聪明的天赋,有着天生俾睨一切的骄傲。有幸遇到元召,在见识过了高山的雄峻和大海的宽阔之后,世间碌碌早已不放在她眼底。

一直以来,她追随着他的脚步,片刻也不敢懈怠。因为对师父了解的越深,她就越感到他的高不可及!他展现给她的世界,犹如无尽的苍穹。小冰儿有时会偷偷在想,师父也许真的是谪仙下凡也说不定。自己就算倾尽全部的努力,也难以望其项背。

少女从小的坚毅和骄傲使她从来没有喊过一声苦,即便是练剑练到伤痕累累,她也从来没有掉过一滴眼泪。但唯一使她有些困惑的是,她不知道自己的本事现在算是达到了一个什么样的水平。

刚开始的一段时候,小冰儿是和崔弘一起训练的,她好歹还有个参照物。但后来师父把两人分开了,分别教授给他们不同的东西,她再与人较量时,便只剩了唯一的对手~元召。

每隔一段时间,元召都会考量一下她的武艺进展。然而,每次小冰儿都很灰心,因为,她感到自己好像一点儿都没有进步,无论她又自我感觉付出了怎样的努力,在师父面前,依然不是一招之敌。

垂头丧气之余,照例是会得到几句指点的,她都会更加认真的记住。至于每次小师父口中低声嘟囔的“好像又进步了一点呢……”这样的话,她听在耳中,也只不过是认为他好心的安慰而已。

然而今天真正的出手对敌,少女惊喜的发现,自己原来已经如此强大!只不过一招之间,她抖出的剑花就杀伤了逼近身边的这五六个敌人,这不由的让她精神大振。

牢牢记着师父的吩咐,首恶,就是那个坐在案边的陈恢!“欲除首恶,必先剪其羽翼。”这个道理是师父教的,自然不会忘了。

此时,其余的人也已经反应过来,见这少女如此凶悍,惊怒之下,纷纷抄起随身的兵刃,杀将过来。

小冰儿听风辨音,并不回头,矮身之间,躲过砍来的刀,顺势横剑挥出,身后之敌倒地痛呼。她连看都没去看一眼,脚尖轻点,飞身跃起,来袭的一刀一剑落空。小冰儿身在半空,柳腰轻摆,柔韧的身子来了个三百六十度大回旋,剑锋到处,对方兵器断掉的声音、惊呼声、惨叫声连连,又是四五人伤在了赤火剑下!

从她拔剑往里冲,到现在倒地一片,血溅当场,也不过就是几个眨眼的功夫而已。也曾经在酒后舞过几回剑的东方朔全部过程看得一清二楚,这会儿已经是立在廊边,目瞪口呆,心头突突乱跳。

他看了看持剑前行威风凛凛的少女,又瞅了瞅身边袖手含笑的元召,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妖孽!真是什么样的妖孽师父就教出什么样的妖孽徒弟啊!”

长安城的纨绔当中,虽然是不学无术的多,但也有些将门子弟,自小练武,还是有些本事的。这会儿房间之内见势不妙,已经有三个锦衣公子拔出刀剑,把受伤的人挡在了身后。

傅偃兵,阳陵侯傅宽的后人。靳曲,信武侯靳鑫的后人。樊龙,舞阳侯樊哙的后人。加上欺负陆浚的周云生,他们都是将门之后。现在他们的父辈还在军中任职,在大汉军中有很大的势力,因此,也就怪不得他们如此嚣张了。

平时,知道他们名头的人,根本就没有敢惹他们的,更不用说露刃相向了。这时见手下护卫和兄弟们都被一个少女所伤,脸上无光,杀心大起,互相对视一眼,就要痛下杀手。

然而,他们的反应还是太慢了。初次尝到胜利喜悦的小冰儿,放佛感受到了背后师父满意的目光,轻吸了一口气,身形如幻,名剑“赤火”再次发威!

没有人看清楚她的身影是经过了一个怎样的行进轨迹,当傅偃兵等人还未曾反应过来的时候,眼前一花,有淡淡少女体香掠过,本应是花前月下风光旖旎软玉温香,却反而煞气凌人英姿勃发剑芒点血!

无一例外,三个将门子弟的大腿上都中了一剑,站立不稳,扑倒在地,痛苦翻滚起来。

当少女身影带着剑锋上的血腥气站在面前的时候,陈恢终于看清了她的面容。食邑两万七千多户的曲逆侯家的这位长子长孙,虽然心里已经有些开始害怕,但还是抬起头来,想要说几句硬气的话。可是还没等到他开口,名叫小冰儿的少女却对他开心的笑了笑,露出一对可爱的虎牙。

“其实要感谢你的哦!谢谢你终于成功的激怒了师父,否则我哪有这么痛快的试剑机会呢!呵呵,不过师父交代的任务还是要完成的。所以……你不要怕疼哦!”

少女今年也不过十几岁的模样,这几句话说的轻言细语,当佛只是在哄邻家更小的孩子一般,这些,当然都是她模仿元召的恶趣味。

看着那张无邪的笑容,一向桀骜不驯的陈恢竟然感到一阵莫名的发慌,他刚要站起来做些什么,少女的左手在他肩头拍了一下,陈恢立即半身麻木,怀中的璐儿被少女拉了起来。

小冰儿脸上笑意未减,隐在右臂间的宝剑轻轻拖过,转身之间,身后已是发出一声大叫,那位陈家子弟刚才还在肆意轻薄璐儿的胳膊,齐根而断,落在了地上。

小冰儿一手牵着瑟瑟发抖的女子,一手拎着那把剑,赤火染血,剑身显得更加妖艳,血滴点点,如一条断续的曲线向前。

剩下的人没有一个敢轻举妄动,郦家兄弟和其余几人忍了伤痛,扶住疼的已经昏过去的陈恢,看着地下的那只断臂,心中怦怦直跳,说不上是什么感觉,但所有人都知道,今天的事情要闹大了!

经过周云生身边时,这位先前还出言嘲讽元召的将门子弟,迎上瞥过来的目光时,心中一悸,他正犹豫要不要放开脚下的孩子,小冰儿却冲他呲了呲牙。

“你,先骂的我师父?”

“我……啊!啊……啊!”

有一对虎牙的少女并不需要他的回答,宝剑的红芒打了个回旋,彭城侯周昌的这位孙子一条腿筋脉俱断,已是半个废人了。

满脸是泪的陆家姐姐抱起了自己的弟弟,见他浑身是伤,心如刀绞。陆浚却很懂事,忍着痛,连说自己不碍事。

两姐弟先顾不得道谢,连忙跑到墙角,扶起自己的老爹,看到他头上都是血,气若游丝,一时手足无措,只是慌乱的擦着血,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有人走到身边蹲下来,伸手摸了摸陆老头的胸口,又翻开他的眼皮看了看。然后从怀中掏出一个黑漆漆的小陶瓶,倒出一粒药丸,放到他的口中,一抬下颌,咕噜一声咽进了肚子里。

“不要紧张,没事的,一会儿就可以醒了。”

声音柔和,带了人间的温度。

陆浚抬起满是伤痕的脸,看清楚了眼前的少年,世事多苦,却有人执着。他知道他的名字叫做元召,人们都称他为长乐侯。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二章 当年侠骨 遗落风尘

月满楼的主人姓季,名叫季英,四十多岁年纪。当他听到酒楼掌柜的派人来府中报信,说出大事了,几位勋贵家的公子在酒楼里被人打了 ,请主人赶快去看看时,他还并没有感觉到多严重。

这些年,类似的事也经历过许多,无非就是公子哥儿们因为争风吃醋或者斗气使意,在他心里,对此是很不屑的。有自家老爷子的威名在那儿震着,料想他们也不敢闹的太过分。

本来不想去的 ,让掌柜的劝解劝解就行。后来想了想,反正中午在府中没事,又好久没去过酒楼了,顺便儿去看看也无妨,那帮兔崽子们也是该好好敲打敲打了。

将门子弟大多同枝连理,季家自然也不例外。自从季氏双雄归老以后,家族中并没有人再入朝为官。这虽然有些遗憾,但季家在朝野之间的声望,并没有丝毫的减坠,这当然是得益于季家两位老爷子在当年结下的四海善缘。

就算是到了现在,提起关中季家,无论黑白两道,官民人等,也无不尊崇一声,可见其名声之大。

所谓“季氏双雄”者,大汉开国名将季布、季心两兄弟也!这两兄弟都是原先的楚国人,自少年时,就任气为侠,名满江淮之间,当地的江湖人士无不俯首随从,听其号令。

后来秦末战乱,他们追随着西楚霸王项羽,转战四方,以其智勇双全,立下了赫赫战功。尤其是季布,即便是在西楚霸王的无双威名下,他还能在其麾下凭借勇力名冠军中,这个人的本事怎么样,就可想而知了。

后来,楚汉相争时,就连当时的汉王刘邦,也好几次败在他的手下,要不是连老婆孩子都不顾的逃跑,有一回就差点被他杀掉了。所以等到项羽灭亡,高祖称帝后,就特意为季布发出了一道通缉天下的文书“敢有为季布提供藏身之地者,杀无赦,夷三族!”

高祖为了得到这两兄弟,可谓是用尽手段。后来终于使他们归心来降后,立即加以重用,恩宠无比,甚至超过了许多追随他很久的嫡系心腹。

而季氏兄弟也并没有辜负刘皇汉室的信任,终其余生,一直忠心耿耿,为国效力,立下了很多功劳。

季家的厉害,不仅在朝堂,淮楚以北的江湖,也都是暗中遵其号令行事的,可以说是黑白两道,根基深厚,地位超然。

季布在景帝年间已经故去,季心老矣,专心静修,不再管世间俗务。这一代的家主就是季英,此人继承了其父之义烈也继承了二伯的骁勇,虽然隐在闹市,却势力通达天下。

在几位得力手下的护拥中,来到月满楼,掌柜的连忙迎上来,把事情经过详细报给主人,听到发生冲突的双方,季英心中一沉,顿感有些不妙。

他心中涌起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次的事情必须好好处置,否则,有可能会给家族带来麻烦了。

那些长安子弟,自然是素来相熟的,平日里没少来此,也算是他的子侄辈了,偶尔遇到时,对他口称叔伯,执礼甚恭。

至于长乐侯元召的名声,季英当然知道,这位如同星辰般闪亮崛起的小侯爷,他的全部资料,在季家手上也有一份。

季英曾经仔细的研究过元召所做的每一件事,试图从中发现他的神奇来自何处,但他与许多人一样,得到的结果也只是迷惑不解。季英想不明白,世间怎么会有如此人物,他的本事都是从何学来的,难道真的有天赋之才,生而知之者?

当他把此疑惑去询问那位季心老爷子时,这位九十多岁的老人微闭着双目,淡然而笑,却并没有告诉他答案,只是要他自己去用心睁眼看世事,自然会知晓其中的因果,而不必缘木求鱼。

季英听不懂这些高深莫测,恭敬的退出来时,却没有听到身后的喃喃低语:“人世间,五百年有圣人出,天道自有大任寄托,凡夫俗子岂能解其奥秘呢……。”

季英带人来到楼上时,元召正扶了陆老头出来。他自制的药效果很好,那会儿给他服下后,不大的功夫就醒过来了。小冰儿帮着包扎了头上的伤口,止住了血,看样子应该无大碍。

陆家姐弟满心感激,自不必言,见老父无恙,拥在他身边,忍不住又流下泪来。

小冰儿却没忘了师父说过的话,临走时用剑敲了敲案角,一双妙目含了煞气,似笑非笑的看着缩在墙角儿的那群人。

几个纨绔人人带伤,忍了心中怨毒,却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见到她的眼睛瞪了瞪,似乎又有要发怒的迹象,年长些的郦平安无奈的叹了口气,一言不发,从怀中掏出两锭沉甸甸的金子放到了案上。

两锭金子足有十两之多,小冰儿伸手拿过来,掂了掂,很满意,顺手塞到陆浚的怀里,然后才跟了师父走出来。

“长乐侯,就要这样走了吗?”

季英虽然没有见过元召,但他一眼断定,走在前面的这个白衣少年就是了。只是自己这一群人登上楼梯口,他却连看都不看一眼,擦身之间,就欲离去,这让一向心高气傲的季英难免心中有些不快。

东方朔却知道这家酒楼的底细,见对面这人在十几条大汉的簇拥下,雍容华贵,气度不凡,他立刻猜出这一定就是季家主事人了。

他紧走两步,伏在元召耳边说了一句。元召眼皮连抬都没有抬,只是在嘴角哼了一声,脚步没停,继续向楼梯口走去。

今天跟在季英身边的都是季家子弟,走出去,那也都是在江湖道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傲礼多尊,目空一切惯了的 。见家主发话,对方连搭理都不搭理,这如何能忍得!

“呔,小子,且住!我家主人问你话呢,你怎敢如此无礼,当这月满楼是什么地方了!”早有几人闪步挡住了去路,怒目而视。

小冰儿见又有人挡路,她才不管对方是谁呢,正好刚才还没尽兴,举剑就要窜过来开路。元招却摆了摆手制止住了她。

“原来是季家人哦……呵呵!”他脸上闪过一丝意味不明的笑,轻蔑、不屑、又有些惋惜。

季英见他如此懈怠,心中的不满转化成了怒意。即便是皇亲国戚,当朝王公,到了这里也是客客气气的。你只不过是个小小的闲散侯爷,有什么资格在这里摆谱?

季英脸色沉了下来,因为这时他终于看到那群从房间里出来的伤号了。几乎是人人带伤,血迹斑斑,更有陈家和周家的那两个,断胳膊断腿,已经成了废人。

季英感到脑袋嗡嗡作响,今日之事必定难以善了!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群人背后拥有的力量,这长乐侯下手也太狠了。难道就没有考虑到会有什么后果吗?别说是他了,月满楼这次也难脱干系。

“元召,你小小年纪,怎的如此不知轻重?下手恁得狠辣!即便你本事再大,就能这样任意妄为吗?”

他这一开口,东方朔心中一沉,季家有近百年的侠义名声,他满以为季家主事人出现,即便不会向着己方,起码也会问清缘由,主持公道,给双方调解一下。没想到他开口就指责元召,不禁令人大失所望。

元召立住脚步,冷冷的撇了对方一眼,然后缓缓的开了口:“关中季家,好大的名声。世间听闻,当年乃祖季布,以任侠行义,天下闻名。我也曾心存仰慕,没想到今日一见,后人竟不堪至此,与恶为伍,沆瀣一气,百年的名声可以休矣!”

他语气平淡,好似只是随便品评,却一语道尽这其中的关系。东方朔与小冰儿心中大赞,小侯爷说话从来都是一针见血,令人心中大快!

季英什么时候受过这种言语!尤其是元召话中透出的意思,竟然是说他们家族浪得虚名,为恶帮凶。是可忍,孰不可忍?!

“你、你个乳臭未干的小儿!信口雌黄。今日你要不把话说清楚,就休想走出月满楼半步!”

家主发怒,跟随的族中子弟和手下们更是义愤填膺,今天竟然有人敢欺负到他们头上来了,真是吃了熊心、咽了豹子胆了!管你是什么侯爷鸡爷的,先打了再说。

十几条大汉各执刀棒,呼啦啦涌过来,就要动手。正在这时,却忽听得楼外马蹄声动,在楼前停下,随后一小队红袍白羽的骑士走了进来。

领头的是个英俊的青年将官,一抬头,正看到在二层楼梯口对峙的两帮人,先是一愣神,然后手握剑柄,领着人就从楼梯上来了。

来到上面,四周扫视一眼,对别人理都没理,径直走到元召跟前,躬身施礼:“小侯爷,陛下有旨,宣你立即进宫!”

东方朔见到来人,不禁长舒了一口气,把心放到了肚子里。他刚才是真怕啊!不是怕季家人把元召怎么着,而是怕这对妖孽师徒再忍不住出手伤人,乱子就越闹越大了。

东方朔从心里对元召是很看重的。但这帮朝中勋贵们的力量太大了,朝堂军中盘根错节,水深得很。今天结下这么大的梁子,他为元召的将来很是担心。

元召似笑非笑的瞅着面前的羽林将官,语气中听不出他是认真还是开玩笑:“襄哥儿,有人不让我走呢,说是今天休想走出月满楼半步。要不,你先回去跟陛下说一声,等到什么时候人家放我走了,我再进宫请罪?”

名叫曹襄的这位曹家千里驹,奉了皇帝陛下的旨意,去长乐侯府没有找到元召,听得是来了月满楼,就一直寻来的。自从上得楼来,搭眼之间,早已看的明白,心下了然。这帮纨绔子弟是什么德行,还有比他更清楚的吗?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只不过后来分道扬镳,各自走上了不同的道路而已。

只见他冲随行的羽林侍卫打个手势,自己掌扶剑柄,傲然而立,从骨子里的骄傲之态溢于言表。

“小侯爷但请大步而行,有敢出言阻拦一句者,杀无赦!”

开玩笑!找时间与长乐侯亲近还来不及呢,今日这大好机会,岂能放过。

自从北疆之行,见识到这位小侯爷的品行与威风,曹襄就已经下定了决心,以元召为榜样,激励自己的进取之心,争取在自己的手上,重现曹家当年先祖时的辉煌。

即便今日得罪了这里的所有人,他也不在乎。不要说他有皇命在身,别人不敢怎么样,就算今日为了元召亮剑染血,只要能借此拉近彼此的关系,他也会毫不含糊,这就是将门子弟的果决之处!

曹襄,平阳侯曹参之孙也!包括季英在内,在场的所有人当然都认识。曹家更非一般勋贵之家所比,萧、曹齐名,那都是大汉开国丞相!

如果借用一下高祖皇帝的市井话来说,那就是,不管多厉害的将军呀还是臣子啊,只不过都是帮他逐鹿中原的猎犬而已, 在他眼里,能帮他管理这些猎犬协调秩序的,只有两个人:萧何、曹参!可见在他心中的重量。

曹家虽然人丁单薄,但这一代的曹襄是非常优秀的,在十六岁的时候,就以骑射无双入选为未央宫宿卫,随侍帝侧。被称为曹家的千里驹,未来的希望。

“被皇帝宣旨入宫问对?是说的这小子?”

没有人敢再轻举妄动,人人心中惊疑不定。看着元召举步向前,却又侧过脸对季英说道:“呃,那帮废物啊,都不小心自己弄伤了,你要赶快好好找人医治呀,要不然死上一两个,月满楼可要背黑锅了。另外,看在季家先人的面子上,提醒你一句,接下来的路,要好好看清楚了再走,一步行错,万事皆休!”

话音落入耳中时,人已走下楼去。看着那道在羽林军护卫下远去的身影,季英忽然有一种感觉,也许今天自己无意中酿成了一个大错。

既然皇帝有旨宣召,自然是耽误不得。元召见那陆家老头这会儿已经没有什么大碍,问明了住处,却是就在绿柳巷边,离得梵雪楼不远,小冰儿既然左右闲着无事,自告奋勇要送他们回去,顺便到梵雪楼去找灵芝玩耍。

元召答应下来,陆家父女三人谢了又谢,方才离去。

把刚才的事抛于脑后,一行人直奔未央宫,在元召看来,自己将来要做的事,早晚会与这些勋臣权贵们的利益发生冲突,既然如此,得不得罪他们,并没有什么关系,他也没有把这些小事放在心上。

宣室阁中,皇帝刘彻穿着素白袍子,显得脸色有些黯然。元召并没有多问,只是静静的呆在自己的位置上,听皇帝三言两语的对他说了早朝的大概情况。

看来这位名垂后世的伟大帝王,现在的权威还不怎么样嘛!也难怪,他到现在也还并没有做出什么震惊世人的功绩。虽然巨龙心中有辽阔的梦想,但束缚的枷锁还并没有打开,困局依然存在。

“元卿,可有什么想法?为何沉默不言。”

见他在低头想事情,老半天没有说话,御案后的人开了口。

夏日的未央宫有些炎热,但这处宣室阁所建的位置很特别,凉风习习,十分清静。当初的建筑师一定是位精通天地方位的高手,所以才选了这么一个最佳的地方,成为几代帝王静心修养参研大事的所在。

“陛下,小臣闻之民间有谚语说道,善始者,必须善终,方能取信于人,以成其事。这些普通人都明白的道理,陛下英明睿智,自然不需要小臣多说。”

刘彻面无表情,眉头动了动,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小臣知道,陛下对于这万里河山,心中自然有一番大谋划,至于陛下的雄心到底有多大,您不说,小臣也不会多问。我唯一知道的是,既然已经决定开始的事,又怎么能因为一点小小的挫折,就草草收场,半途而废呢!”

元召抬起头,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刘彻双手伏在案上,盯着他的眼睛。

“元卿,你可知道,朕这次遇到的可不是小小的挫折,而是铜墙铁壁!何况,朕既然身为天子,又怎可妄自违背天意啊!”

元召并没有丝毫的气馁,他站了起来,面容坚毅,神采飞扬,仿佛面前出现的就是神州万里、锦绣山川。

“天意?呵呵,此人间,是谁判定的天意?又是谁说的天意不可违?小臣对此说不敢苟同!我倒是听说过一句话,叫作‘人有恒心,定能胜天’。想我大汉朝炎黄后裔,赫赫威严,立朝至今,国力日盛,正是如同红日初生、大江奔涌的时刻。陛下正应该乘先帝创立的这大好局面,开拓进取,奋发图强,以振国威,建立不世之基业!岂能因为某些顽固之人,为了一己私利的百般阻挠而心生怯意呢?臣元召,愿请旨,甘为陛下之开创伟业,保驾护航,为剑锋,为刀芒!无论前方是魑魅魍魉,还是铁壁铜墙,有自不量力者,妄想阻挡者,管教他们都变成挡车的螳螂,碎骨粉身,为腐朽陪葬!”

“壮哉!少年锋芒,为我元卿!你既有如此胆略,朕又何惧天灾人祸乎!”

大汉天子刘彻,这位炎汉第五代王位继承者,拍案而起,胸怀激荡。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三章 生死成败 善恶之间

自从元召走后,季英便陷入了纠结之中。他毕竟是经历的世事比较多,非那班纨绔子弟可比。

由元召临走时撂下的那几句话,联想到曹襄对他的态度,再联想到他与皇城两宫中的关系,季英的心里突然有些忐忑。

安排人帮着各家护卫们抬着自己的主子回家,季英有一种预感,这件事也许还远远没有完。这一点儿,从那些怨毒的目光中,任谁都可以看得出来。

平常身份的人,如果互相使气斗殴,出了这样的事,自然是要报长安府衙秉公处理。但这些人,自然没有这种必要,他们行使的是另一种法则,会用他们自己的方式解决。各凭实力,生死自负!

说到实力,季英并不看好元召的未来。国家承平日久,这不再是一个凭个人武勇就可以称王称霸的时代,即便是西楚霸王复生,也不会再有那样使群雄俯首,一人震慑整个天下的局面了。

现在,贵族勋臣们以利益结成的纽带已经遍布这个国家的方方面面 ,如同一张巨大的蜘蛛网笼罩在王朝的上空,牵一发而动全身。季家虽然已经退出朝堂,但身在局外,反而看得更加清晰。

如果就某一件事,触犯了他们的意志,不用发动全部的力量,只动用很小的势力,就可以使朝堂变色,皇帝束手,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夸大其词,这就是当朝政治的现状。

就拿今天这几位纨绔子弟来说吧,毫不夸张的说,只是这些家族的联合,就是一股强大的力量了,小小的长乐侯能抵挡的住?

郦平安与郦世宗,合称“郦家二少”。他们的祖辈就是在高祖皇帝和吕后驾前备受宠信的郦家兄弟~郦食其与郦商。

郦家的名声并不怎么样,其所作所为甚至为正人君子所不齿。但这并不影响他们在几代皇帝心中的分量。因为这是最懂得投机的一家人。

郦食其以智谋闻名,可惜在群雄争霸的时候,因为计谋失败,被当时的齐王下了油锅,活活的烹煮了。他死的早,没有享受到后来的荣华富贵。也因了高祖皇帝心中的这份怜悯之情,他的弟弟郦商便更加受宠。

大汉开国以后,郦商被封为信成侯,食邑万户,几十年一直荣宠不衰。后来他的儿子郦寄,更是不惜以卖友求荣的名声,做了一次更大的政治投机,博取了更大的富贵。

当时那位伟大的女政治家吕后刚死,长期在她威严压服下唯唯诺诺的臣子们,终于再也忍受不住心中压抑的怒火,来了一次复仇的总爆发!

有一支举足轻重的军事力量,驻扎在长安北门外,震慑皇城,这就是最精锐的汉卒北军大营了。

北军大营的指挥权直接掌握在皇家手中,当时的军中统帅就是吕后的亲侄子吕禄。太尉周勃想来接管这支军队,却连营门都进不去,人家连鸟都不鸟他。

后来还是这位曾经最受吕后信任的郦寄,用借口把他的挚交好友吕禄骗出了大营,这才让太尉周勃成功夺了军权,联合众臣,发动政变,宫廷染血,江山变色。

天下人从道义上非常不耻于郦寄的行为,因为他又名况,所以都称其为“郦况卖友”。但不耻归不耻,却没有人敢惹这一家子,都知道郦家就如一条盘着的毒蛇,阴柔毒辣 ,做事没有底线。

陈家就更不用说了, 由曲逆侯丞相陈平衍生的这一脉,在长安城中,那就是最顶级的几家豪门之一。

其余的周、樊、傅、靳、赵这几家侯门都是有着深厚的军中背景,将门之间彼此盘根错节,势力庞大,更是招惹不得。

所以,季英想不明白长乐侯元召为什么会有那样的底气。在明知对方招惹不得的情况下,还敢出重手,他难道所依仗的就只是两宫的宠信吗?

怀着满腹的疑问和不安,季英回到府中,又来到了后院儿,他想寻求二伯季心的解惑。

正在静修的老者睁开了眼睛,饱经岁月沧桑的面庞无悲无喜,他看了看站在面前的人,兄长季布的儿子,今年已经四十岁了。自己没有所出,季英,从小便也是他的儿子。

“英儿,你知道你父亲名满天下的时候,有多大岁数吗?”

季英有些发愣,不明白二伯为什么会问这样的问题。但他还是恭敬地回答道:“听说父亲以任侠守诺而闻名于世,大名彰显时,也不过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而已。”

“呵呵,不错,兄长当年英姿勃发,见者无不折心。无论是江湖豪客,还是乱世武人,不顾千里之遥,争相来投奔门下者,数以万计。这么大的名声,所凭者,唯有一个‘侠'字尔!英儿,你可知道这个‘侠'的本意?”

季英心中一动,隐隐明白了什么。他的身上毕竟流着的是英雄后裔的血,虽然经过红尘熏染,浮世迷乱,但毕竟还保存着那一缕善念。

季心看他若有所悟的样子,心中稍感宽慰。

“兄长一生,不畏权贵,凌强扶弱,凡事只为正义。天下百姓争传‘得千金,不如得季布一诺'。这就是侠之本意了,希望你要谨记。”

季英跪倒在地,满脸羞愧:“谢二伯教诲,季英记下了!”

白发萧疏而依然精神矍铄的老者摆了摆手,示意他起来。

“如果我所料的没错,朝中即将要发生大变了!国家发展到现在,国力越来越强盛,也是该到了出一位具有雄心壮志帝王的时候了。而那帮顽固的家伙们,既想只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儿,不想再出一点儿力。又不舍得把手中权力让出来,年轻的天子岂会甘心?这样的矛盾,越积越深,已经成了一个僵局。现在,也许到了该破局的时候了。”

季英看着老人眼中的睿智光芒,心中无比佩服。真是“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啊!

“二伯,您的意思是说 ……皇帝与朝中权贵们之间的矛盾已经很深了?早晚会爆发?”

“不错!但不是早晚,而是已经开始爆发了。自从这次他们利用天意开始压制皇帝以后,两者的矛盾已经不可调和!可以说这是一场朝堂上的战争,现在两军对峙,就看谁先破局,谁就能取得极大的胜算。”

“破局?二伯难道认为,皇帝有那个能力一举摧毁朝中的庞大势力吗?”

季心淡淡的笑了。他虽然壮年时同样以骁勇闻名,但他心中最崇敬的人,却不是那个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霸王,而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留侯张良。

季心中年以后,折节向学,曾经执弟子礼,拜在张良门下,侍奉过他一段时间,所得所学,终生受益。

他后来也学张良一般,退出朝堂,大隐隐于市,做了一个富家翁,静心养性,参悟大道。所以,今天作为局外人,对天下局势,厉害关系,反而比任何人都看的透彻。

“天子打不打得开局面,就看他这次下不下得了决心殊死一搏了。至于他选定的开局之人嘛……英儿,你不妨多注意一下那个长乐侯,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发现。呵呵!”

季英心中一惊:“二伯,您的意思是说,那位小侯爷就是天子选定的破局之人?这怎么可能!这样重大的事……他小小年纪怎么能担得起?”

季心微微叹息了一声,人的智慧是不相等的,子孙的福祉,需要他们自己去开创争取,他也没有办法去强求,只能尽力说的清楚一点儿了。

“英儿,你难道没有认真的研究过这位小侯爷从前的所作所为吗?我敢断言,元召将来做出的事会超乎所有人的想象,甚至连这个国家,未来在他手上,也会改变成我们未曾见过的样子。世间五百年,当有圣人出……英儿,好自为之吧。”

说完,他坐回榻上,自去闭目养神了。

季英心中已是惊涛骇浪,他没想到二伯对元召的评价会这么高!但家族所有人对老爷子素来敬服,他自然不敢妄加反驳。当下恭敬地告退,回到房中自去暗暗的思索不提。

元召出未央宫回到长乐侯府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

之所以耽搁这么久,是因为小太子刘琚多日未见他了,听到他入宫的消息 ,早早的就在御道边等着他,见他出来,又拉着他去博望苑自己的读书之所,献宝似的给他展现了自己这段时间努力所取得的进步。

受卫夫人的温良性格影响,无论是素汐姐妹还是刘琚,都继承了她的品质,待人和蔼,从不摆架子,更不会颐指气使的欺辱宫人。看到这位小太子从小养成的温润如玉模样,元召心中有很多奇怪的念头。

他现在还想不通,刘彻在许多年后为什么会亲手毁了他辛苦培养起来的这位太子,不顾与卫夫人相伴了半生的夫妻情意,把刘琚硬生生逼上了绝路。难道真的是老糊涂了?还是王权真的重要到了可以泯灭亲情和人性的地步?

好在,还有大把的时间,随着自己融入到他的人生中,希望未来刘琚的命运会就此不同。

盘桓良久,刘琚依依不舍的送他出来,转过红墙朱阁的时候,元召远远的看到,在左首那处高高的露台上,有一个身穿素白道袍的中年男子,居高临下静静的看着他。

元召不动声色,从下面经过。如果自己所猜不错的话,这个人,就一定是皇帝供奉的宫中仙师李少君了。

回到府中时,贪玩儿的小冰儿却还没有回来,想必是与灵芝好久不见,在梵雪楼住下了吧。管家元一和泠家姐妹早已准备好精致的饭菜等待多时了,伺候着他吃过饭,元召感到有些疲倦。这段日子,千头万绪,他一直没有得到好好的休息。不一会儿,就沉沉的睡去了。

世间事,瞬息万变,本来就没有人想的那么周全。如果不是自己对某些人还抱有一些改造的希望,也许就不会酿成大错!这个悲伤地长安之夜,在多年以后,元召偶尔想起来时,他心中的自责和歉疚依旧没有减轻半分。

元召是在睡梦中被惊醒的。也就是二更天时分,有马蹄声踏碎了永夜的宁静,奔到长乐侯府门前时,有人猛的勒住马匹,马儿惊声长嘶,马上的人再也坚持不住,抱着怀中昏迷的孩子滚落马下,她咬紧牙关,用尽最后力气,爬上门前的台阶儿,用剑柄使劲敲打在紧闭的朱漆大门上,嘴里只来得及嘶哑的喊了一声“师父”,然而就昏过去了。身后几米长距离的血迹蜿蜒曲折,触目惊心,一片猩红……。

当同样被惊醒的侯府中人都涌出来看个究竟时,只见早已飞身而出的自家小侯爷正把浑身是血的少女平放在膝间,撕开了她背上的衣服,几盏灯笼的照亮下,三枝雕翎箭齐齐的射进了她的身体好几寸深,正血流不止。

元召甚至来不及抱着小冰儿进到里面,急忙伸手封住了伤处附近的几处穴位,先暂时止血延缓。从怀中掏出陶瓶时,连封盖都没时间去开,直接用手攥破了,顾不得碎片扎进了手心,连忙把几颗药丸一起放到她嘴里,强迫使其咽了下去。

小冰儿的身子软软的,呼吸微不可闻,似乎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元召小心的抱起来,手臂如同钢铁铸成的支架,牢牢的托着她,不让那伤处再有一丝触动,大步向府内走去。

所有侯府中人都静立看着小侯爷的脚步,自从他们来到这里,在这儿安静的生活,每次见到这位小主子时,不管对任何人,他都是笑眯眯的样子。印象中,他倒不像是一位侯爷主子,似乎只是个腼腆的少年,如同自家的孩子一般可亲。

然而,现在每个人都从他脸上,看到了另一种东西。愤怒,和凛冽无匹的杀气!

所有人都心下肃然,只有在这个时候,大家才想起来,这个少年主子,是曾经以一己之力,威震边关,刀斩左贤王,屠灭六千匈奴骑兵的杀神!

泠霜泠雪姐妹早已经追随着去照顾小冰儿了。管家元一收起了平日里的和蔼,脸色如铁,先指挥着不相干的人,各自回去,不要慌乱。然后派人把那个小冰儿救回来的孩子连同马匹宝剑都收拾进来,府中自有医师去给他救治。

元一安排好了一切,重新关闭了府门,院中灯火通明,他看了看在身边留下的人,点了点头。

“大家都看到了,侯府中可能会有事情要发生了。我们奉太后老祖宗的密令,跟了小侯爷这么久,一直也没有用的到我们的地方。小侯爷对大家怎么样,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数吧?现在,该到了我们出力的时候了!大家都做好准备,一旦小侯爷有所令,希望你们不要辱没了自己的大好身手!”

“但有所命,愿效死力!”

连同元一在内,一共十八个人,异口同声,慷慨坚决。他们自从进入长乐侯府,就隐去了自己原先的名字。现在他们的称呼是元一、元二、元三……元十八!

元召房间的灯一直亮着,彻夜未曾熄灭。长乐侯府的忠诚卫士们便一夜未眠,警戒着侯府的一切。

长安城中,同样一夜未眠的还有好几处,不过他们的目的自然各不相同。在这个夏日夜里,临近绿柳巷的那片平民聚居地,着火了。

长安府衙的人加上巡武卫兵马全部出动救火,然而无济于事,大火烧了一夜,两条街都烧成了堆积着瓦砾灰烬的平地,死伤者自然也不在少数。

这把火是有人故意放的,很多人都曾经亲眼目睹。哭诉喊冤的人簇拥在街旁,等待着有人给他们做主。可是在把情况汇总以后,新任的长安令大人和巡武卫将军交换了意见,各自命令手下,在清点完损失和伤亡人数后,可以回去休息了。

有人看到,总捕头云猛向长安令大人神情激动地禀报着什么,好像说是请求去抓捕凶手,却被狠狠的训斥了一顿,让他约束好手下,不要轻举妄动。

云猛还待要说时,身后的主薄姚尚走过来拉住了他的衣袖,对他摇了摇头,示意他别再争执了。

天还未亮,火堆上的余火未灭,时隐时现。有两匹马从旁边绕过,稍微停留观察了一会儿,然后飞驰向西城门儿而去了。

经过元召的全力抢救,终于保住了小冰儿的性命。黎明时分,少女从昏迷中慢慢醒来,房间里有调暗了的昏黄光芒,晨曦已经出现在东方。她虚弱的睁开眼睛时,那个熟悉的身影,就坐在旁边,在安静地守着她。

看着那张在闭目养神的脸,她没有发出一点动静,虽然口中渴的厉害,但她强迫自己忍耐着。感觉到身上包扎好的伤口处发出的疼痛,她知道他一定一夜没睡。

师父看着自己守了一夜哦……。想到这一点,小冰儿心头一阵甜蜜,差点儿要了她性命的伤处,似乎也没有那么疼了。

“醒了?呵呵,先别乱动啊,小心挣开了伤口,刚给你敷了药呢!”

似乎知道她会口渴,元召手中早已端着一杯温水,坐在她身边,小心扶起她的头,揽在自己的怀中,一口一口的喂她喝下去。

灯火朦胧暗淡,此刻如此温馨,这样的爱护在少女短暂的生命里还是第一次。小冰儿慢慢转过头去,从来很少哭过的她,有泪珠晶莹滑落,打湿了枕边……。

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 万千朱紫 一人白衣

曾经尽量求得圆满,以为重来就没有遗憾,每天太阳照常升起,但有些人却从此不再见。

元召坐了一夜,也想了很多。其实,在小冰儿醒来之前,他已经知道了事情的大体经过。

那个孩子,也就是被小冰儿救回来的陆浚,他的身上其实并没有太重的新伤,之所以昏迷,只是因为激愤过度所造成的。

醒来之后,他哭着非要来看冰姐姐,于是,元一领着他来到了元召的身边。

元召默默的听着那些人间暴行,脸上无悲无喜。不是他不知道世事的凶险,可是终究还是太低估了人性的罪恶。

天黑下来的时候,陆浚和姐姐把老父安顿好,开始收拾家务。平白无故的招致这一场无妄之灾,姐弟俩心情都不太好。好在左邻右舍都很热情,纷纷过来探望。

仗义每多屠狗辈!市井之间,往往反而能见真情。虽然都是些无职无权的平民,帮不上什么大忙。但一边义愤填膺的骂骂那些倚仗权势作威作福的家伙,一边送来一些滋补物品,说些宽慰的话,这样的温暖,就足以让这对姐弟感激不尽了。

陆家老爹终究是年纪大了,今日里连惊带怕,又受了伤,早已经沉沉睡去。

姐姐璐儿不放心小陆浚的伤,又用一块柔软的棉布浸了温水,让他脱去衣服,细细的给他清洗擦拭。

姐弟俩相依为命日久,感情自是深厚。小陆浚看到姐姐伸过来的细嫩胳膊上,有着被那些混蛋弄出来的青紫伤痕,不禁心头恨意又起。

他的脑海中闪过那个小姐姐挥剑的身影,要是自己也有那样的身手就好了!如果自己学得那样的本事,谁要是敢再欺负老爹和姐姐一次,他决不轻饶!

看到他身上的衣服,在酒楼和人拼命时,都已经被撕扯的有些破烂了,璐儿便坐在昏黄的灯下,给他一针一线的缝补起来。

弟弟虽小,却很懂事,从来不会要什么东西,每个季节都只是一套换洗衣服,这套已经旧的不像样子,等自己再攒些钱,一定给爹爹和弟弟都另做一套新的,璐儿姐姐一边用细细的针脚把衣服缝好,一边在心里暗暗的想着。

终究是小孩子,困意涌起,陆浚躺在那儿渐渐有些迷糊起来,眼睛一睁一合的,姐姐的影子便看不清楚。

在很久以后,陆浚还在想,如果自己提前知道,那会是姐姐留在世间最后的影子,他会不会舍却自己的性命不要,也要把她留住呢?

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也没有假设……悲剧,便在毫无征兆间开始了!

当纷乱的马蹄声踏碎街巷的宁静,黑夜开始露出狰狞。

有大批身份不明的劲装大汉包围了这条街,禁止任何人走动。在明晃晃的火把照耀下,各执兵刃的汉子踢飞了陆家的院门,涌了进来。

他们来之前早已经接到命令,除了带走那个姑娘之外,剩下的要鸡犬不留,杀个干净!

陆浚是在睡梦之中,被姐姐惊慌的抱起来从后窗户推出去的,房后是条狭窄的小巷,里面堆满了杂物。璐儿希望自己的弟弟躲在这里能够逃过一劫。

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陆浚清醒过来,连忙爬起来时,他听到了前面房间里挥刀乱砍的声音和老爹的惨叫,随后是姐姐的尖叫和哭喊。

血涌上头顶,目眦欲裂,身体抖得如同风中的败叶。他拼命的扒开挡在身前的杂物堆,跌跌撞撞的绕过院墙,直奔邻着巷子的家门口而去。

那帮人行动很快,冲进陆家后,先乱刀砍死了陆老爹,然后抓住了璐儿,用刀柄敲昏,装进鹿皮口袋里。然而却并没有发现那个孩子的身影。

略微搜寻一遍,没有找到。有人不耐烦儿起来,已经顺手用火把点燃了房屋。夏日炎热干燥,火光冲天而起,马上就成了熊熊之势。

陆浚拖着一条从杂物堆中抽出的木棍,奔到家门口时,烟火之中,那些人正走出来,掳走了姐姐,上马准备离开。

就死吧!随便救不下姐姐,就一起死在这儿就好。陆浚如同疯了一般,乱挥乱舞着手中的棍子,没头没脑的打将过来。

羔羊面对着狼群,即便拼了命,也只是送死罢了。对面有人冷笑了一声,一刀就把他的木棒震飞了,然后几把刀影闪过,就要把他乱刀分尸。

危急之际,忽听“哗楞”一阵轻响,有人从飞驰而来的马上纵身跃进人丛,挥剑削断了杀人刀,救了陆浚的性命。然后转身之间,手腕翻抖,剑锋到处,近在咫尺的几人已经翻身倒地,各自受伤。

陆浚血泪之中,早已看清来人是谁,正是早先送他们回家的那个小姐姐。不禁冲口而出大喊求救:“求你快救救我姐姐!他们杀了爹爹,又抓走了姐姐……!”

小冰儿是在看到火光之后赶过来的。她跟着元召在长乐塬上,轻易难得回长安一趟,与灵芝也是多日未见,两个人见面,自然尽皆欢喜。说了一下午的话,灵芝却舍不得走,反正回到侯府也没有什么事,小冰儿就住了下来。

晚饭后,小冰儿带了灵芝来到梵雪楼最高的檐顶上,风高气爽,甚是清凉。两个少女在这里说说笑笑,惬意满怀。

然而过了不久时间,小冰儿耳朵尖,她首先听到了隔着绿柳巷不远的那条街巷间的犬哮骚乱。居高临下看的清楚,有大片的火把在那儿聚集,然后火光就起来了。小冰儿当即就觉得心中不妙,她隐约记得,起火的地方,好像就是她送陆家姐弟回去的方位。

来不及与灵芝细说,只说了声去看看情况,就牵出马来,心急火燎的跑了。连灵芝在后面大声喊她要小心,都没有听见。

打马如飞,瞬间即到,还隔着有几丈远呢,火光中看的清楚,正有人要致陆家那孩子于死命。她当即拔剑而起,连伤数敌,救下了陆浚的性命。

小冰儿自小也是在巷陌间长大,在遇到元召之前,也吃过不少苦,受过无数的欺负。因此,对于人间不平事,她最是愤慨。听到陆浚的哭喊求救,她心中早已怒意大盛。

少女娇叱一声,运剑如风,赤火剑带着无尽的杀气直奔前方挥去,这一刻,她下手再不容情!

然而,有些出乎意料,今天晚上来的这些人,竟然都是高手!这些人,绝不是那些纨绔公子身边的护卫可比的,应该都是府中豢养的暗中力量。

刀光剑影,几个照面之间,小冰儿心中微微吃惊,在她的全力攻击下,对方虽然也有两人被她杀倒在地,但自己要不是仗着身轻剑快,也差点被对方所伤。

虽然敌人很强,但小冰儿从来都不是一个知难而退的人,对手越厉害,却反而更激起了她胸中的战意。

唰唰唰几剑逼退挡在身前的几人,她纵身跃起,挺剑直刺站在马边的那人,陆家姐姐就被缚在那匹马上,只要杀了旁边的人,把她救走就好。

那人见长剑来势如虹,也不由得暗自称奇。却并不慌张,把柱在手边的一杆长枪,顺势一抖,扑棱一个斗大的枪花,直刺向身在半空中小冰儿的面门而来。

兵器对战,有一句俗话说得好“一寸长,一寸强”!如果身手差不多的人对阵,长兵器运用起来是占了很大便宜的。何况使枪的这个人,本来就是个久经沙场的高手,无论是对敌经验,还是火候掌控,都不是初出茅庐的小冰儿所能比的。

枪剑相交,感受到对方的一股丰沛大力,小冰儿心中一沉,知道遇到了劲敌。她连忙借对方之力跃开,剑招一变,再次揉身而上。

然而无论她如何进攻,却始终抢不到对方三尺之内,更不用说去救马上之人了。她正焦急之间,忽听身后陆浚的惊叫声,原来是守在巷口的大队劲装骑士赶过来了。

就这么一愣神儿的功夫,那人横枪扫过,躲避稍慢,在她的肩头擦了一道,小冰儿一个趔趄,忍住疼痛,不再恋战。回身刺倒围上来的两人,一把抱起陆浚,跃上马背,直奔黑暗中而去。

没想到后面的人甚是狠辣,竟然都带有弓箭,见追之不及,为首之人打个呼哨,几十张弓乱箭齐发,追魂夺命!

小冰儿一只手护住身前的陆浚,另一只手舞动赤火剑,遮挡招架,唯恐伤了师父相赠的这匹爱马,黑夜之中,终究是被射中了几箭,带伤狂奔,穿过几条街,一口气坚持到长乐侯府门前时,心头一松,就此昏迷。

从事情发生到天亮,不过就是短短几个时辰的时间而已,长安城的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昨夜发生了什么。大汉皇都从晨曦中醒来,芸芸诸生,生活继续。

然而,就在这几个时辰之内,已经有太多的事注定了结局,有太多的人面临着抉择。悲或喜,成与败,繁华与衰落,蜕变与盛大……!

元召整夜守在小冰儿的身边,用神奇的医术,挽回了这个小弟子的生命。他一步也没有离开这个房间,但这并不妨碍他知道他想知道的一切。

答应下小冰儿含泪提出的去救回那个姑娘的请求,重新给她换过药,看着她带着感激和放心重新沉沉的睡去。元召站起身来,吹熄灯火,打开了窗子,早晨的空气带着清新,灌满胸膛,这一刻,他的心中无比坚定。

看完了从几个方面汇集过来的消息,这件事情已经很明显,报复杀人,顺便示威!如果不是自己刚刚蒙皇帝召见进宫奏对,他们对于这一点还有所顾忌的话,恐怕昨晚捎带着连长乐侯府也已经成为了攻击的目标。

本来自己还寄希望于某些人能够有所收敛,有些事最好在朝堂上解决。但战斗既然已经以这种方式提前开始了,那就战吧!

清晨,长安各处城门开始打开,西城定远门外,一支天还未亮就在此静静等候的骑兵队伍,排成整齐的纵列开始进城。

守城的校尉有些吃惊,连忙按刀要上前询问时,为首的将官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从马上垂下一块金牌,在他脸前晃了一下,然后又收了回去。

校尉看的明白,心中大吃一惊。这块雕有龙纹图案的金牌意味着什么,他们这些守城的将校都清清楚楚。连忙躬身退在一旁,施了个军中礼节,示意城门边的军卒们放行。

城门校尉和军卒们立在一旁,呆呆看着这支骑兵纵马入城,人数并不是很多,也就是有四五百名的样子,但展现出来的气势,却与他们从前见过的队伍都不相同。人人心中惊疑不定,都预感到今天长安城内可能要出大事了。

走在最前面的卫青把那块金牌重新放进怀中,带住马缰,抬头看了一下前方的街道,早晨还并没有什么人,显得空空荡荡。他已经有大半年没有回到长安了,身后的弟兄们也同样。

卫青今天穿上了盔甲,外面罩着一件黑袍,袍边却镶了一圈深红色的刺绣,显得很威风。所有的五百骑兵,也是同样的装扮。这是元召亲手给他们设计的,说是统一服装,这样才显得精神。

果然,他们穿上后,自我感觉气质确实不一样了。肃穆、威严、帅气、更增添了壮士的果敢之气,所有人都很喜欢这件罩袍,平时都小心地珍藏着,不舍得穿。

但今天,每个人都穿上了盔甲,郑重地披上了这件战袍,因为他们有一种预感,这件绣红黑袍,也许会成为他们以后独特的荣誉标志。此刻刀剑弓弩齐全,骑在马上,踏上长安街头,心中热血激荡。

昨夜小侯爷派人连夜来到长乐塬他们的驻地,带来了那块金牌信物,还有他的一句话。

“我需要你们的帮助,这是我个人的命令,也是陛下的命令,希望你们的第一次亮相,能够精彩些!”

卫青挥了挥手,这一支精锐的力量,拐入另一条街,他们将在指定的地点待命,如隐藏的利剑,随时准备出鞘发威。

在无人注意的其他城门口,有三三两两寻常打扮的人,也分批的进入了城内,然后汇集成不同的小队,去往不同的地方,去准备各自将要做的事。

昨夜失火的那条街上,聚集着很多人,整条街都被烧完了,都成了无家可归的人,哭泣、悲哀、愤怒、咒骂……。仿佛感受到了这一幕,整片天空也如同这条街一样,变得黑沉沉,太阳没有出来,乌云开始密布。

得到消息的许多故旧亲朋也开始向这边汇集,遇到灾难时,帮助和安慰,在这一刻就显得非常重要。

长安府衙和巡武卫怕出事,又把人都派过来了 ,做着警戒和安抚的工作。然而,终究还是有不满和愤怒开始在人群中蔓延。昨天夜里,有很多人都亲眼目睹了杀人和放火的那一幕。而府衙和巡武卫到现在都还没有去调查抓人,只会在这儿看着这些受害者,防止他们闹事。知道这一切后,不仅在这条街上失去家园的这些人愤恨埋怨,闻讯而来越聚越多的长安民众也都开始义愤填膺。

姚尚和云猛站在街口,默默地看着眼前的场面,心中的愤懑并不比这些民众少。事情已经一清二楚,人证物证都在,可是那位长安令王放并不敢去触犯这几家豪门,他躲了起来,到现在都不露面,只是命令手下们在这边看着,不要让民众闹事。

这样的大人……!其实也怨不得他,这本来就是个没有能力的人,据说是重金贿赂了丞相田玢,才坐上了这个位子,这样的人你还指望他去与权贵抗争?要是汲黯大人还在就好了,正好可以借这次的事好好打击一下那群无法无天的东西。

夜里的时候,小侯爷倒是派人来找过他们,详细的了解了府衙调查到的一切,他们两人自然是知无不言,连同自己的推测都详细的告诉了来人,让他转告小侯爷知道。

来人走后,他们心中有着隐隐的兴奋和期待,难道说,小侯爷要出手了?两人对视一眼,暗暗下定决心,如果元召肯出手,自己两人必定竭尽所能、鼎力相助!

长安城玄武大街中段,这儿地势较高,算是一块风水宝地。两边全是豪华府邸,殿宇楼台。此地也就是权贵豪门、朱紫之家的聚居之所了。

打头第一家,就是信成候府。大汉万户侯的府邸自然有他的气派,郦家的富贵奢侈,不是平常人家可以想象的。

与别的那些勋贵人家二代平庸无为不同,郦家最大的优势在于,信成候郦寄现在还活得好好的。这位以卖友求荣而取得巨大好处的侯爷,是个真正的老狐狸。

见机行事、心狠手辣,做事不留余地。郦寄虽然现在早已不上朝堂,但他在这些勋贵们当中的影响力,却是无比巨大的。隐隐当中,郦家就是他们的主心骨。

其实,昨天夜里的事,郦寄并不知情,这样的小事,还并不值得入到他的耳中。只不过听到郦平安和郦世宗在伺候他吃饭的时候,好像提过一句,今天兄弟们在外面被人欺负了,想动用府上暗中的力量,去找一下场子,出口恶气。

郦家两兄弟就只有这两个独苗,大哥死的早,郦寄对这俩孩子从小就溺爱,什么事都依着他们的性子。在他看来,只要不造反,别的事自己都可以摆得平。子侄辈就算跋扈一些,又算得什么大事呢?

因此,今天一早,在听到管家来报,说是门外有个自称是叫元召的人,来府上要人的时候,他心中是有些奇怪的。

要人?要什么人?还有敢上郦家来要人的?这倒是新鲜事儿啊!

正好闲着没事儿,权当溜溜腿消化食了。郦寄忽然来了兴致,随着管家溜达着奔府门而来。见老爷子出动,自然有护卫随侍人等一大群涌上来跟在后面。

此是汉时长安,整条玄武大街空空荡荡,信成侯府门前,只有一个素衣少年,一辆马车,在静静的等待。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五章 玄武幽冥 权掌生杀

今天的长安城,没有阳光,东方刚刚露出的朝霞,早已被翻滚的乌云遮盖,天空如同铅墨。

元召站在玄武大街的正中央,双手拢在袖间,默默的看着紧闭的信成候府大门。

从西山吹来的风,夹杂着潮湿的空气,风满袖,拂起他一身素袍的绶带和襟角。他的头上没有任何冠带,一根乌木簪子把头发随意的扎在了脑后,鬓角有些凌乱,双眉如剑,眼角眉梢不再是往日的和气,隐隐有慑人的锋芒一闪而逝。

一辆普通的马车就停在他身后十步之外,坐在车辕边的是那个名叫陆浚的孩子,小侯爷答应了他,带他到这儿来接姐姐回家。

一切消息都指向昨夜的那些劲装大汉最后进入了信成候府,他们甚至嚣张的连掩饰行踪的功夫都懒得去做!

是啊,谁会去为几个非亲非故的平民百姓出头呢!在他们一贯的思维中,森严的阶层壁垒如同不可逾越的鸿沟,两者的地位判若云泥。他们这些家族,只要不是吃饱了撑的去起兵谋反,别的都不是什么大事!

再说了,以前这样的事做的还少吗?那些平头百姓,无根无底的,惹到勋贵们头上,死了就是死了,还能怎么样?偶尔遇到有些官场关系的,最多也就是打发点钱财了事罢了。还从来没有人敢不开眼到与他们硬抗过,那样的下场只会是惨不堪言。

因为,与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作对,面对的都不会是这一个人,而是他身后的强大豪门、与之同进退的一个勋臣团体,甚至是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半个朝堂!

然而,今天就有一个不开眼的人,来到了这条勋贵豪门聚集的玄武大街,站在了信成候府门前。他孤身一人,来点名要求信成候郦寄交出被抓进府中的那个姑娘。

北方玄武,重攻伐,掌威权,主生死!

住在这条街上的家族,都如同静伏于水中的千年老龟,平时不见动静,但一有风吹草动,便会吞云吸水,露出峥嵘。

街上杳无人迹,但信成侯府门前的一幕,只不过在元召等待的这一炷香时间里,已经传到了许多人的耳中。

侯门高第,重臣之家,许多人推开了食案,停止早饭,命人唤来手下的心腹幕僚,探讨着这背后隐藏的涵义。

未央宫中,看完西凤卫暗探呈上来的整件事情始末,依然素服的皇帝站了起来,室内徘徊几步,来到墙边的剑架旁,一伸手抽出天子剑,流光溢动,且试剑气!

“这就要开始了吗……小子,如果这次你能助朕成此大功,朕保你一世富贵,荣宠无极!”

万里江山,且待描画,刘彻胸中斗志大盛。

“来人,传东方朔、李敢来见。”

而同一时刻,长乐宫禁苑深处,听完老秀鱼简略的诉说,窦太后把喝了一半的银耳莲子粥放下,用汤勺轻轻搅动着,旁边的宫女连忙递过素帕,她接过来擦了擦手。

“这孩子还太小了,皇帝也心急了些,怎么可以把这么艰险的事交给他去做呢!万一有个闪失怎么办?那些人的心可都狠着呢……唉!秀鱼啊,你去暗中照应着点儿吧,不管发生了什么事,莫要让人伤到他一丝一毫。”

“老祖宗且放宽心,有秀鱼在,一定布置的稳稳妥妥,万无一失!”

这位三十年前叱诧风云的西凤卫大统领,恭敬施礼,神色坚毅。窦太后轻轻点了点头,世间俗务她早已不放在心上,只有这个文皇帝曾经托梦叮嘱她要好好看护的孩子,成了唯一的心头念念。

身后无论发生了什么,有多少帮助有多少敌人,对于元召来说,他都没有放在心上。现在,他只是静静地盯着那扇门,等待着里面的人出来。他希望会有一个较好的结果,只要那个姑娘被安然无恙的送出来……。

信成候府的大门终于从里面被打开了,一群人簇拥着一个老者从里面走了出来。看样子大约有七十多岁年纪,他扫视了一下门前,目光与白衣少年相遇了。

“你就是等着要人的那个什么姓元的小子?哈哈!你可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见自家老爷子问话,身旁的护卫管家们都陪着笑脸凑趣,在他们看来,难得今日老爷有兴趣,亲自垂询搭理对方,这小子还不赶紧知趣一点儿,软语相求,说不定老爷子心情大好之下,就饶过他孟浪之罪。

然而出乎他们意料,元召抬了抬眼皮,轻蔑的撇了一眼侯府上方的那块匾额,然后冷冷的笑了笑。

“想必你就是封爵为信成侯的那个郦寄吧?废话休要多说,让你那些不成器的子孙赶紧把人交出来!我没工夫和你们浪费时间。”

他口齿明晰,一字一句说得很清楚。台阶上府门前的一群人,有片刻的愣神儿,都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听错了?

“你说什么?你小子刚才说啥?你他妈的再说一遍!”

终于反应过来的管家,跳出来,脸色发黑,一手指着元召,恨不得一口吃了他!

其余的人也好不到哪儿去,太气人了!这小子会不会说话呀?这是故意来找死的吧!老爷的名讳,这世间敢有人这么叫?

听到这么不客气的对话,郦寄却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千年的狐狸早已修炼成喜怒不形于色的外表。他摆了摆手,制止住众人的聒噪,不怒反笑。

“呵呵!你这娃娃倒是有趣。只是可惜呀,就是太不知道天高地厚了。你口出不逊之词,难道真的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郦寄已经好久没有过对手了,寂寞的感觉,如剑客藏剑,无人欣赏。因此对方虽然是个如此弱小的对手,却禁不住想戏弄一番,以搏一笑。

然而他想错了,元召不是来陪他消遣的,这个弱小的少年,也许就是催命的阎罗!

元召伸出手指,神色肃然,指了指天又指了指地。

“皇天后土,乾坤朗朗。我脚下所站,为大汉长安,我眼中所见,为华夏疆域。天高地厚,自有人衡量,法律森严,也无人可以超出度外!”

郦寄一愣,这小子好大的口气!他正眼仔细瞅了瞅元召,不过就是个普通的少年,立下过一点微末的功劳,就张狂到敢来这儿叫板了?

还没等到他再说什么呢,身后一阵脚步声响起,从后院儿出来一群人,来到他的身边,先躬身见过了礼,然后转过身去,对台阶下站着的元召横眉冷目,呵呵而笑。

郦寄看到是郦平安和他的那帮兄弟们,微微颌首点头,既然是小辈们的事,就让他们自行去解决吧。自己再和那小儿斗口,却是显得自降身价了。

“姓元的小子,你不是来要人吗?好啊,现在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昨晚的事,就是我们兄弟派人干的,你能拿我们怎么样?呵呵,你不是很厉害吗?兄弟们身上的伤,早晚也会在你身上讨还回来的,你自身都快要难保了,还敢来管别人的闲事!”

马车上的陆浚听到这话,早已挣扎着跳下来,哭喊着:“你们这群恶贼,还我爹爹,还我姐姐!”

元召伸手挽住了他,示意他不要冲动,在后面等着。

“我们之间的帐,慢慢算。现在,先把昨晚你们抓来的那姑娘送出来,我要带她回去。”

元召脸色变得很冷,他的耐心几乎将要耗尽,如果不是强自压制着,免得坏了大事,他真想拔剑出手,大杀四方,方能消解胸中之气!

郦平安悄悄看了看郦寄的表情,见他手捻须髯,脸色阴沉。知道自家老子已经对眼前这个不知好歹的小子动了怒气,这就好办了,自己这帮人就算把事情做的过分了些,想来各家叔伯们也会出手庇护的。

“恢哥,人家还不死心呢,都打上门来了,哭着喊着要那姑娘呢!你看,要不要还给他啊?哈哈哈!”

他这句话说出口,几个纨绔脸上神情各异。有阴笑、有残忍、有畅意、还有报复过后的快感……!

名叫陈恢的青年公子脸色苍白,缺失的左臂,包扎得严严实实的,神色彪悍,如鹰隼般的眼睛狠狠的盯着元召,露出残忍的冷笑。

“好啊,可以还给你!反正本公子也已经不稀罕了。虽然已经算是多少出了口气,但还远远不够,这断臂之仇,早晚会亲手在你们师徒身上讨回来的。哼!来人啊,送人,省的他们在门前纠缠不清,扰了郦伯伯的清净。”

随着他的吩咐,有几个护卫抬着一个用白麻布紧紧包裹着的人从院里走出来,站在高高的府门边,随着陈恢一挥手,几人用力扔下了台阶。

从听到陈恢的说话时起,元召的一颗心就在往下沉。他有一种预感,自己最不想看到的情况,可能已经发生了。

台阶很高,高的分隔了贵与贱,人与魔!乌云很暗,暗的分不清这是魔域还是人间!

元召抬起头,看到苍穹黑色翻滚,热血想要冲破头顶,化为利箭,搅乱这千年的铁幕!低下头时,那白麻布卷刚好滚到了他的脚边,系着的布条挣断了,那卷麻布如同一方白毯,摊开在了玄武大街的正当央。

名叫璐儿的陆家姐姐今年刚刚二十岁,她生的很美,如果继续与老爹还有弟弟过他们安稳的生活,过几年也许会嫁个温良的人家,会有一个疼爱保护她的男子,生几个孩子,如这世间无数普通人一样,过完平凡而满足的人生……。

可是,那些美好都已经与她无缘。昨天还在憧憬着给亲人攒钱添置新衣的女子,现在,已经香消玉殒、魂飞魄散。

躺在白麻布上的身体,全身赤裸,遍布各种伤痕,也不知道生前经受了怎样的折磨。一双美丽的眼睛定定的直视着天空,眸子里依然清澈无瑕。

元召只看了一眼,抬起头时,垂下衣袖,盖住了她的脸。他不敢再去看那无邪的容颜,手颤抖着,替她阖上了双眸。

陆浚早已肝胆皆裂,他连滚带爬的扑上来,撕心裂肺的哭喊着,死死的抱起姐姐的头,摇晃着让她醒过来。

一双手把他隔开来,那双手很有力。泪眼中,陆浚看到元召蹲下身,一丝不苟的用那方白麻布把姐姐的身体重新包裹了起来,然后负在背上,一手拉住了他的胳膊,一手伸出来,指向台阶儿上高高站着的那群人。他的话就响在耳边,小陆浚听得清清楚楚,在他往后的生命中,一个字都没有忘记。

“有什么还没做的,就赶快去做吧,趁你们还活着。今日天黑之前,若此冤仇不得报,我元召枉生在这天地间!所有作恶的人,你们一个都跑不了。”

说完这句话,元召并不停留,拉了陆浚跳上马车,把璐儿小心地放在车厢里,打马冲出玄武大街,疾驰而去。头顶乌云更厚,雷声将起。

郦寄皱了皱眉头,他回身扫了一眼,刚才还得意洋洋的那帮小子马上低下了头,做出认错的样子。

信成侯叹了口气,责骂的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都是在眼前长大的孩子,虽然做的确实有些过分,但看到他们身上的伤,这个时候就不便再责罚了。

何况,刚才那小子也太猖狂了,还撂下狠话,这是对这条街上的人宣战了?好啊!接下来倒要看看,他到底有什么本事。这么多年的蛰伏,老胳膊老腿儿的也正好想活动活动了。

“都各自回家去吧!小兔崽子们,整天惹事儿。这次就算了,不罚你们了。回去和你们的老子爹打个招呼,该养伤的养伤,最近就不要到处乱跑了。”

众纨绔一听,登时都放下心来,既然身为大家主心骨的郦伯伯都这么说了,那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当下各自在随从的护卫中,分别回家去了。

此时时辰还很早,未央宫外,百官开始聚集,今日的大朝会即将开始。很奇怪,今天人来的特别多,也不知道是听到了什么消息还是怎么的,反正只要有资格上殿的,该来的,不该来的,都来了。

身在长安为官,消息如果不灵通,那哪儿行啊!不管是从什么渠道得到的消息,也不管各人心中有什么打算,每个人都从今天的阵仗中嗅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味道。

丞相田玢在心中不停地盘算,推测着今天朝会上可能会发生的事。这只老狐狸,已经预感到今天会很不妙,也许会有大事发生。因为他看到,自从退隐后已经许久没有来过朝堂的窦婴,竟然出现在了宫门前,被许多大臣围在中央,在互相寒暄着。

这位德高望重的托孤老臣,他突然出现在这儿,绝对不是无缘无故闲的来溜达的!而能够支使动他的,也就是只有皇帝和窦太后了。

“看来今天要小心一点儿了,有些话一定要想好了再说啊……!”田玢暗自思量。

与他有着同样心思的当然不在少数,为官之道,就在于关键时候的站队,一步对,可以升天,一步错,也可以入地!所以在这样的时刻,一点儿都分心懈怠不得。

钟声敲响,宫门大开,文武百官列队入内,含元殿高高的御座之上,皇帝刘彻早已经提前等待着了。

转过一条又一条街,马车从北城行驶到西城,元召心中如同烈火焚烧,身边的孩子在低声饮泣,隐雷滚滚天边。

他曾经听说过无数的人间之恶,也曾经目睹过无数的悲欢离和,可是一切都比不上今天让他愤怒。

马车行驶的途中,不时有人跟上来向他禀报几句什么,各处的消息,各个关键人物的反应,都随时在他心中比较、运筹、计算得失……。

这是一场战役,既然已经开始,就要赢得酣畅淋漓。他要的不是从身体上消灭敌人,只是那样的话,他早就拔剑去做了。他原先想要的是,让那个阶层整个屈服,即便不能作为助力,也要让他们交出全部权力。

但现在,他改变了主意,既然已经沦为罪恶的毒瘤,唯有引剑一快,彻底割除掉了!就让那所有的恶之源,成为身后这具失去生命的美丽躯体的陪葬吧!

马车又转过一条街口,驰进了昨夜失火的那条巷子。袅袅青烟还未散去,瓦砾遍地,一片狼藉。

随着消息的传播,加上有心人的引导,越来越多的长安民众聚集到了这里。人群中,有人在讲述着整件事的始末和背后指使之人的罪恶,夹杂着那些失去家园之人的哭泣声就在耳边,愤怒之火,在每个人的心中越烧越旺。

长期以来,那些权贵豪门的压迫和欺辱,几乎在每户平民人家都曾经遭受过。没有人会甘心受辱,只不过是忍气吞声罢了。

此时距离春秋战国时代也不过百年时光,那些烈烈风骨虽然已经湮灭了大半,但总有些还遗留在人的心底。今天,它们开始活跃跳动……!

仿佛感受到了人群的躁动,怕闹出什么意外的事情。长安令王放与巡武卫的带队校尉商议了一番,开始命令手下驱散人群。但适得其反,反而更加激起了人群的愤怒。

在混杂其中的某些人组织下,汇集在这条街道上的几千长安民众开始咒骂与反抗。就在这一片混乱之际,一辆马车出现在了巷口。

“陆浚,虽然你年纪还小,但你要记住我说的话,在这个世界上,报仇雪恨要想来的痛快,就要自己亲手去完成!现在,我借给你一件武器,那就是民众的力量。去吧,去把那些悲伤都说出来……复仇,就在今天!”

元召盯着小陆浚的眼睛,拍了拍他的肩头,手掌很轻,重量很重。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六章 沧海横流 英雄本色

在人类的感情中,最让人动容的,不是声泪俱下的哭诉,也不是歇斯底里的疯狂,而是真实的诉说悲伤。

陆浚只是个不到十岁的孩子,几乎每户人家都有过这样的孩子。不管是贫穷还是富足,他们本应该都有着自己快乐的幼年,不应该过早接触这世间的黑暗和苦难。

然而,一夜之间,他什么都没有了。相依为命的两个亲人,老父掩埋在那一堆堆瓦砾下,早已被大火化为了灰烬。姐姐就躺在这辆马车的车厢里,也被这人间的恶魔折磨而死了。

聚集的几千人,都听到了这个孩子的控诉。人群中有压抑不住的咒骂,有人开始大喊,要求长安府秉公处理,要求去廷尉府告状!

长安令王放,脸色铁青的要求府衙中人赶快去把那个孩子带走,不要在这儿蛊惑人心。然而,总捕头云猛一动也不动,主薄姚尚面色严肃,所有手下也都好似耳朵聋了一般,有的甚至脸上已经隐隐带了悲愤。

这是要造反了?王放大怒,刚要开口训斥,身边的巡武卫校尉悄悄拽了拽他的衣袖,使劲对他使眼色,示意他不要再说话。王放一愣神,顺着那校尉的眼光看过去时,只见前方不远处,素衣少年正有意无意的瞥了他一眼,眼光如同利剑,冰冷彻骨,令人寒意大生!

只要认识这位小侯爷的人,此时看到他的脸色,没有人会怀疑,谁如果在这个时候去触逆鳞,血溅当场,非是妄言。

长安府衙的上下人等,大多都随着汲黯在春天的时候去城外抗过旱灾,在那样关键的时候,是眼前这位小侯爷,领着大家开凿出了那条救命的龙首渠,没有人不对他心底感佩。在这场善与恶的较量中,谁又会去助纣为孽,与他作对呢!

就连在场的巡武卫士卒们,也没有人会轻举妄动,因为他们早已接到了巡武卫将军田少重的暗中命令,让他们静观其变,在事情没有明朗之前,绝不可擅自行动。

人群怒意汹涌,如同海啸来临前的波澜在逐渐酝酿。元召站起身来,站到了马车上,他的面容这会儿反而很平静。有人看到了少年的身影,目光都向这边开始望过来。

元召四处扫视了一遍,人丛中有许多熟悉的面孔,府衙中人,几位关心他安危的大臣派来的家中管事,赵远领着的部分暗中力量,许多身份不明的矫健汉子,当然,大多数还是长安城中普通的民众。

“我想,大家都看到了,昨天夜里发生了什么,有人为了泄私愤,杀人放火,把这里都毁了。”

语气很平淡,但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各种声音都停了下来,开始安静的听他讲述。

“每个人都是父母所生,来到这世上,求一个安稳的生活。我们生存,不是为了来被杀死的!无论贵贱,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

元召压抑着心头的怒火,尽量不用那些尖锐的词汇。但只是这几句话,就已经让抬头听着的人眼睛发亮,有激动的光芒在闪烁。

长安令王放脸色越来越难看,他不明白,元召为什么要对这些普通百姓说这样的话。不过他心中隐隐有一种预感,今天可能真的要出大事了!

“七十多年前,高祖皇帝平定群雄,奠定我大汉基业的时候,曾经亲手发布了第一条法令:杀人者,抵罪死!只凭着这一条,就使纷乱的天下在最短的时间内安定了下来。为何?公道公平尔!可是,时至今日,有多少人还记得这一条呢?又有多少人以草菅人命当成了寻常事!”

在人群的外围,有几个穿了儒士服色的人在微微的点头,为首的男子四十多岁年纪,眼中更是露出怜悯之意。

说到这里,元召低头看了下白麻布裹着的那具失去生命的躯体,他打开了车厢,所有人便都看到了那张饱受摧残的美丽容颜。少年平淡语气终于开始变得激昂。

“陆家姐姐,正是如同花朵般的年纪,还没有来得及品尝到人生的美好滋味,可是她就这样死去了,死在了那些跋扈的纨绔手上。这样的事,我想从前一定也有过很多了吧?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可是杀人的人已经没有了!他们已经不再是人,而是吃人的恶魔!”

长安城中受过欺辱的人家还少吗?答案是,不少!并且很多。很多人心中开始被勾起旧恨,哭泣和咒骂之声此起彼伏。

“世间有一句话说的很好,你的命运就掌握在自己手中!昨天他被欺负了,你没有出声。今天,我被欺负了,你也没有出声。那么明天轮到你的时候,谁还会替你出声呢!?”

人群中开始有人叫好,并且大声高喊:“讨还公道,诛杀恶魔!讨还公道,诛杀恶魔……!”很快,乱糟糟的都叫喊起来。

元召挥了挥手,继续大声的说下去:“羔羊口在缘何事,暗死屠门无一声!如果每个人不想明天遭到同样的下场,那就不要做闭口的羔羊了。跟我走吧,跟我去讨还一个公道,拿出你们心中的勇气,为了你们和你们的后代不再被随意的欺辱!”

元召说完最后一句话,挽起缰绳,凌空挥鞭,驾着马车当先而行,没有再看身后一眼。如果连这样的血性也没有,那所有的人就活该继续受欺辱!

陆浚坐在元召的身边,浑身的血都快要燃烧起来了。他只有一个念头在脑中回荡:“报了大仇以后,自己余下的生命就是这个人的了!”

血性,每个人都有,不分强弱。就看值不值得去拼一回而已。

只不过是片刻的犹豫,看到有人开始追随着马车而去,人群开始随着行动起来。先是住在这条街上的人,然后是曾经受过那些权贵豪门欺负的人,然后是长安的百姓。

浩浩人流涌向前方,滔滔怒意无可阻挡!巡武卫的士卒闪在了街边,垂手而立,没有人敢跨出一步阻止。剔除心中暗存的敬意不说,谁在这个时候逆势而行,恐怕立即就被踏为齑粉了!

这就是民意难违啊!民意就是天道吗?通晓古今学富五车的大儒无声的唏嘘,也跟着人群向前走去,身后的弟子们紧紧的跟上。

长安令王放浑身抖得厉害,他张了好几次嘴,想命令府衙的所有人冲上去,把那个长乐侯抓起来,把人群驱散。可是他看到手下们漠然的神情,又把话咽了回去。

真是倒霉!官运不吉啊,刚上任几天,就遇到这样的事,看来送给田丞相的那几千两金子要打水漂儿了,这顶官帽保不保得住还在两说呢!

看到他满脸晦气的样子,云猛与姚尚对视一眼,两人心意相通,不约而同的把官服一脱,也加入了前行的行列。府衙人等听到小侯爷的那番演说,早就有许多人心中激荡的厉害,见总捕头和主簿大人都这样做了,那他们还怕什么!走吧,都跟着去,给小侯爷站站脚助威也是好的。

西城去,回眸今生琥珀色,北城诀,转身一世琉璃白!

元召的马车自西城绕一个半圈,转过四五条街道,开始向北城而来,沿途不断有民众加入,身后的队伍便越来越大。

原来,就在清晨一顿饭的功夫之内,长安城中大街小巷已经不知道被什么人贴遍了露布。用现代话来说,就是写在布上的大字报。

写这些内容的人显然是一位文墨高手,整篇文字如一把带血的匕首,把那些残暴与罪恶渲染得淋漓尽致,加上旁边人的讲解,闻者无不愤慨激怒,伤心落泪。

在这样的氛围中,听到名满长安的那位小侯爷要去单身讨个公道时,所有人便都动容了。春秋遗风,侠骨尚在,在于民间!

于是,走到半路的时候,跟随的人群已经超过万人之众了。而最前面的马车上,元召面色平静,无波无澜。目光不经意的看向一边时,有近百名彪形大汉正从酒楼里出来,无声无息的散入到了人群中。

月满楼临街的窗边,名叫季英的男子对元召拱了拱手,报以善意的微笑。季家,终于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元召深吸一口气,再转过一个路口,就是玄武大街了!

而就在半个时辰之前,信成候府已经和居住在此的许多豪门一样,提前得知了事态的最新发展情况。

自从元召走后,对他所说的那些话,郦寄还是有些重视的。他毕竟久经风雨,对危险的触觉比别人都敏感些。听说那小子身手很好,他一边嘱咐各自回家的公子们,给他们的老子带话,加强府中戒备。另一边,把郦家的管事护卫首领们召集来,做了一番安排,毕竟有备无患,以防万一。

但他心中其实还是有些不太在意的,如果是一个握有兵权的重将,对家族发出威胁,那还值得认真重视。但元召一个闲散侯爷,你还能怎么样?凭着个人武勇闯府来杀人?那可真是冒天下之大不违了。

想想当年的梁王是如何的权势吧!汉景帝唯一的亲弟弟,窦太后最宠爱的小儿子,平定七国之乱最大的功臣。就因为不满意朝中大臣反驳了他的奏议,派刺客刺杀了袁盎,结果怎么样?所有参与其谋的心腹手下被一网打尽,从此兄弟反目,荣宠日衰,最终郁郁而亡。

而元召有什么凭仗?他敢以身犯险做出这样的事吗?要真是这样做倒是好了,大汉天下将没有他的容身之地!

除此之外,郦寄想不出他还有什么办法与庞大的一个集团对抗,除非动用军队。说到军队,郦寄无声的笑了。

长安附近的军事力量就是那么几支。皇家羽林军担负着护卫两宫的任务,除了皇帝没人调得动。驻扎在南门附近的巡武卫三千骑兵,负责的是弹压京城地面的安危,预防突发事件的,领兵的中郎将是武安侯田玢长子田少重,也是一个桀骜不驯的家伙,听说与元召更是有着很深的过节。

而城外驻军,共有两处。一处是北大营,一处就是西北方向的细柳营。这两处都是汉军精锐。细柳营是为了预防匈奴人的突袭而屯军在此的,军中将军只听从皇帝虎符的调遣。而北大营就更不用说了,那就是他们这些将门的大本营,家中子弟多有在军中任职者,一旦有风吹草动,早就有所知闻。

所以,郦寄很放心,那个小子所说的狠话,就权当是无知小儿在信口雌黄了!哼!小小年纪就敢如此无礼,等到过几天有功夫了,非得好好收拾他不可。

但,他千算万算,却遗漏了两点,那就是皇帝的意志和元召的号召力。这个致命的疏漏,造成的后果,将会是整个权贵集团的分崩瓦解和千万颗人头的落地!

未央宫含元殿的早朝上,所有大臣都看到了皇帝今天的与众不同。虽然还是一身素服,但他今天罕见的配上了一把宝剑。

刘彻正值英年,龙行虎步,一改前些日子的颓废无奈,坐到御座上,还未等群臣奏事,就先发布了他今天的第一道御令。

听到御令内容,不明底细的百官大吃一惊,这太反常了!除非有重大情况发生,天子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今天这是怎么了?

因为,皇帝的命令是:因紧急军情,特命赋闲在家的窦婴,持皇帝虎符,立刻赶往北军大营坐镇!

也难怪臣子们心中惊骇,北军精锐素来是震慑长安城最重要的军事力量,谁掌握了这支军队,谁就等于把大半个长安城握在了掌中。皇帝这是要干什么?竟然重新启用了在军中有重大威望的窦婴!

这还不算完,在窦婴上前拜倒领命,郑重的接过皇帝虎符后。刘彻站起身来,绕过御案, 走下九级金阶,来到这位三朝老臣面前,伸手之间已摘下所配之剑,盯着窦婴的眼睛,神色无比庄重。

“今日之事,有劳窦卿了,责任重大,非卿不能胜任也!朕赐你此剑,军中有不服从管束者,将军以下,不必回报,可斩之!”

窦婴双手高举过顶,接下天子剑,高声道:“老臣愿效犬马之劳,定不负陛下所托!”

然后一拜,二拜,三拜……抖擞精神,下殿上马,在一队彪悍精骑的簇拥下,出宫而去了。

含元殿剩下一片寂静,除了极少数多少知道内情的之外。自丞相田玢、御史大夫公孙弘以下,百官心中震惊者有之,骇然变色者有之,兴奋激动者有之,振奋鼓舞者有之。刘彻看着众人的神色,很满意,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谁也没有想到,在这个平平常常的日子里,一场席卷朝野,震惊天下的政治大事件,就这样突然爆发了。

当郦寄听到管事们慌慌张张地进来禀报最新消息的时候,他正在喝奶,不错,就是人奶,这是他从仙师处求得的养生秘方儿,已经坚持了好几年。

府中为此专门豢养着好几个乳娘,就是为了给老爷供应最新鲜的奶,以保长生。效果还是很明显的,已经七十多岁的老贼,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细细的喝完,唇齿留香,精神饱满。

什么!城中各处贴满了揭露他们几家罪行的露布?还有大批的民众闹事,已经朝着这边来啦?

长期习惯于阴谋诡计的郦寄马上察觉到了其中的不妙。他一脚踢翻了跪在面前伺候的乳娘,霍的站起来时,正好看到郦家兄弟也从外面跑了进来。

“爹(二伯),不好了!元召那小子竟然鼓动长安百姓,一路气势汹汹,马上就要到这儿来了!怎么办啊爹?”

看到兄弟俩惊慌失措的样子,郦寄从心里涌起一种无力感,老来得子,过于溺爱,没有见过一点儿风浪,不过就是些平头百姓闹事,就吓成这个样子,这怎么能行?想当年千军万马战场厮杀,都没有皱过一丝眉头,今天难道会退缩吗!

“慌什么!那小子是昏了头了,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啸聚群众,来攻击勋贵功臣府邸,这本身就是死罪!老虎沉睡的太久了,都被人当成病猫了吧?这倒是一个立威的好机会,马上集合人手,让府中那些家伙们全部出动。另外,派人通知你那些叔叔伯伯们,把各自家里的那些人都派出来吧,都到街口去,给我警戒起来。敢有越线者,立杀无赦!”

郦寄当年也是统军的大将,此时立起眉毛,满脸煞气,威风凛凛。郦平安与郦世宗马上信心大增起来,答应一声,去分头安排去了。

“小子倒是有些手段,还懂得借力打力。哼!可惜呀,你找错了对象。今日须留你不得,免得成为他日大患!”

郦寄从来都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稍微发现有威胁到自己的苗头,就会赶快掐灭,所以他才活了这么久!

玄武大街,终于到了!元召马车不停,直往前冲。此时距离他第一次来,不过相隔了两个时辰。如果说前一次是来救人的话,那么这一次,他是引领着身后的万众怒火,来把这儿的某些恶魔送回地狱的!

马儿轻轻嘶鸣,脚步暂时停住。元召不屑地扫视了一眼前方,刀枪剑戟各种兵刃执在手中的劲装武士,排满了整条街,杀气冲天!

“如果,你的冤魂还在这附近徘徊未去的话,就好好看着吧,他们都将是你的陪葬!”

天地暗哑,风卷过,似有哀婉的叹息。他的话音低沉,很轻柔,仿佛怕惊醒了某个沉睡的灵魂,又怕她走得不那么安宁……。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七章 男儿快意,唯有报仇

长安阴沉天空下,当信成候郦寄登上府中高高的楼台,看清远处大街情况的时候,他才知道事情到底有多严重。

黑压压的一片,如怒潮如波涛,夹杂着愤怒的呼喊,转过了街口,最前面的人流停了下来,隔着五六丈远的距离,对面是刀山与剑林!

长安民众人人赤手空拳,没有武器,所凭借的只是一腔愤慨。十余家同气连声的豪门都把家中豢养的鹰犬派了出来,足有五六百人之多,在这危急的时刻,也顾不得那许多禁忌了。

各种兵刃器械,盔甲,弓箭都从库房中搬了出来,面对着汹涌人潮,却反而更激发了这些凶悍之徒心中的杀气,在这世上,他们只听从自家主子的意志,此前他们得到的命令是:有人越过街口警戒线者,格杀勿论!

各家府邸已经关紧了大门,家中所有男丁都手持器械上了墙头警戒着,郦家也不例外。

郦寄感到有些棘手了,汇集的人太多了,他大略估计了一下,总得有上万人之多。仅凭各家府中集合起来的这点儿力量,怕是震慑不住啊。

这么多人招摇过市,难道长安府衙和巡武卫的人眼睛都瞎了吗?他的心中不禁沉甸甸的,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思忖片刻,咬了咬牙,点手招过身后的护卫头领,命他立即快马去往北军大营,让各家军中子弟抽调部分兵马,马上回来支援。

这样做的结果,虽然有可能事后会被皇帝责罚,但现在管不了那么多了,先渡过眼前的危机再说,何况此事关系的不是一家,料想皇帝也不敢怎么样。

手下领命,不敢怠慢,打马如飞,出北门而去。

刀已出鞘,箭已上弦,玄武大街街口,形势一触即发!

同一时刻,长安令王放在几名心腹的护拥下,终于跌跌撞撞的来到了未央宫殿外。伏阙请罪,要求面君,禀报长安城大乱将生。

但现在皇帝没有空理他,传令就让他跪在哪儿吧!因为他对群臣的训话还远远没有结束。

皇帝的长篇大论是从高祖刘邦诛杀逆臣开始的。那些往事距今并不太远,大多数人都知道的很详细。但皇帝今天的论调不同,他着重讲了那些权臣的居功自傲以及对皇权的种种不逊,讲了高祖皇帝的隐忍和顾念旧情,最后实在是忍无可忍,才含泪诛杀了那些桀骜之臣。

皇帝讲的很动情,群臣却听得心惊胆战。终于,皇帝结束了对历史的回顾,话题一转,声音开始变得冷酷。

“朕读史书,一直以来,对那些能善始而未得善终的开国功臣们,一直是怀有恻隐之心的。因此,对硕果仅存的本朝勋贵们是优容有加的。然而今天,朕不再这么认为了。因为他们的残暴已经让朕无法再容忍了!”

刘彻的的声音越来越激昂起来,在文武百官神色各异的表情中,他拍响了眼前的御案。

“朕身为天子,秉承天意,牧养天下万民,凡我大汉疆域内,皆是朕的子民。可是今天,就在这长安城中,朕的脚下,却上演了令人发指的罪行!如果这样的事,朕都再视而不见的话,又如何有德自称天子!”

轰隆隆的雷声终于开始响彻在长安上空,皇帝的这些话,也如同雷声一样,震响在每个人的心头。朝中真的要发生大事了!

“前段日子,有人指责朕失德,以致招来天雷的警示,朕不得不素服自省。可是相比起这些,朕更怕的是天下万民的指责。想想强大的前秦是怎么灭亡的吧!所以今天,朕将要做一个决定……。”

未央宫中的事,元召看不到,也听不到。他催动的马车开始向前,踏过街口时,对面为首之人面带厉色,毫不犹豫的一挥手,第一轮雨箭就射了过来,元召拔剑替后面的人遮挡着,但还是有十余人被射倒在地。

“再敢上前,全部杀光!”有严厉的声音断喝道。

杀光?好吧,既然开始了,那就全部杀光吧!

元召提气在胸,一声长啸出口,宛若龙吟不绝。

好似是一个信号,有马蹄声如同炸雷一般蓦然响起在旁边街巷,斜刺里一彪精骑如同从天而降般出现在所有人面前,人如虎,马如龙,恰似一阵黑色的旋风卷过,直奔对面杀去!

站在高处观望的郦寄大吃一惊!这、这是从何而来的一支人马?怎的一点儿踪迹都没发现。难道这是那小子早就埋伏好的?!如果真是如此,那今日之事就太可怕了……!

然而已不容他多想,不过短短距离,转瞬即至。马上骑士全部是黑袍罩甲,纵马之际,擎在手中的九臂连环弩已经先发射了一轮,对面的劲装大汉们瞬间就被齐刷刷的放倒了好几排。

一片惨叫惊呼声中,飞马驰过元召身边的为首将军冲他拱了拱手,元召只淡淡地说了一句:“府中事不用你们管,对面的这些,一个不留!”

卫青并不多说话,举起剑来,做了个砍杀的手势,五百精骑已尽知其意,出手再不容情。骑兵冲入人丛,简直就跟屠杀差不多,在这空阔的大街上,连逃都没地方逃。

人头横飞,鲜血迸溅,在这儿没有投降,没有饶恕,只有一个死字。有那身手好的,还想要拼死抵抗一番,然而,这样的结果只会死的更惨。

九臂连环弩可不是吃素的,这支最先装备上此种弩箭的骑兵,早已人人运用得娴熟无比,遇到持刀抵抗的,二话不说,几把弩箭齐发,马上就死的透透的。

不到一刻钟功夫,各家府中豢养的这批打手帮凶们,就被砍菜切瓜,消灭殆尽了!

郦寄和他的心腹们看到了府门外面发生的全部过程。他惊惧的把颌下胡须拽掉了,都没觉得疼。这样的战斗力,恐怕连北军大营的精锐也不是其对手,什么时候长安出现了这么一支厉害的军事力量了!

五百骑兵耀武扬威,杀光了街上的全部对手,意犹未尽,连带墙头上那些观望咒骂的府中护卫们,也被他们用弩箭射死了几十个,剩下的吓得缩回去再不敢露头。

卫青在马上缓行,扫视一遍,见无人漏网,遂连打几个手势,骑兵们分成几队,把玄武大街整个封锁了起来。

赳赳威凛,铁血气势,见者无不心寒。郦寄这时候也顾不得在上面观望了,奔回大堂上,拔剑在手,急吼吼的命令府中剩余的护卫们,全部集合起来,赶快把大门封死,不要让外面的人冲进来。

虽然明知道这样做无济于事,但能拖一刻是一刻, 说不定下一刻自家子弟率领的援军就马上赶到了。

然而,他的希望注定是落空的。并不是只有郦家派出了求救的人,其余的几家见势不妙,也早就派人飞马去寻求支援了。只是等派去的人心急火燎的赶到北军大营的时候,却连营门都进不去。

找不到一个熟悉的面孔,营地内外一片肃杀之气。一队队巡逻的汉军士卒全神戒备,如临大敌。好不容易找个机会探听到一点儿消息,却原来是老臣窦婴持皇帝虎符,接管了北军大营的指挥权。全军都要在其号令下行事,营内驻军,不得喧哗走动,都在各自的驻地老老实实待着呢。

奉令出来搬救兵的,都是各家族中的机灵之辈,看到这样的形式,当时心中就凉了。看来对方是早有准备了,竟然连北军大营这步棋都算计到了。再往深里一想,更是毛骨悚然,窦婴持虎符在此坐镇?!那岂不是说,这是皇帝陛下的意思!

完了,皇帝动手了!现在已经不是各家族与那个小小长乐侯的战斗,而是直接面对他背后的皇权,未央宫才是他的强大靠山啊!

怀有忠心的就赶快往回跑,要把这个坏消息报给自家老爷知道,好赶快准备后路。而那些胆小的,已经预感到树倒猢狲散的后果,直接打马逃跑了事,连回去都不敢回去了。

窦婴手扶皇帝钦赐的宝剑,坐在中军大帐,所有将官都被召集了来,垂手而立,鸦雀无声。

他的威望在军中是无与伦比的,这是在当年平定七国之乱的千军万马大战中树立起来的。当时朝廷军队兵分两路,南下平叛,两路军的统帅分别就是窦婴与周亚夫。

忠肝沥胆、喋血疆场,大小几十战,凯旋归来,论功行赏,周为太尉,窦为丞相万户侯,那都是实打实的军功得来的。今日军中的这些将军,当初也不过是他帐前听令的儿郎。

“小子,有老夫在此坐镇,免了你的后顾之忧,就尽情的放手去做吧!老夫倒是要好好看看,你这只乳虎能打出一个什么样的新局面……。”

老将两鬓斑白,虎威犹在,喃喃低语,有欣慰与期盼。

玄武大街上,刚才的刀山与剑林都不见了,凶残的杀手们变成了倒在地上的一具具尸体。刚刚见证了激烈与鲜血的长安民众,心中都涌起巨大的希望,原来长期以来在长安市上作威作福的这些人,是如此不堪一击。

看到最前面的马车开始前行,没有人再犹豫和懦弱,步伐坚定,紧紧跟上,也许这正义的一幕,今天自己会亲自参与。

车轮碾过地上流淌的鲜血,两道长长的痕迹蜿蜒向前。信成侯府门前,台阶依然是那么高,但它已不是贵与贱的分界线,而是即将变成送某些人走下地狱的阶梯。

侯府门前已经空无一人,元召能感受到躲在门后那些人的强装镇定和内心的害怕。身后的民众已经塞满了整个玄武大街,光是这种汹涌而来的阵势,就足以使任何对手胆颤了。

一员黑袍骑将离开了队列,开始打马小跑起来,元召微微注目,这位名叫公孙戎奴的青年校尉,也是当初随他去往北疆的壮士之一。

公孙戎奴朝着马车的方向挥手致意,然后继续向前冲马,离府门还有几丈的距离时,双臂用力,把怀中抱着的一柄大铁椎轮了个大半圈儿,呼的一声就直贯了出去。

那铁锥带着风声,直奔紧紧关闭的侯府大门砸去,耳边只听“咣当”一声,几寸厚的大门洞开,有一扇直接打飞了出去,院中惨叫声不绝,却是连带着伤到了好几个持刀的护卫。

公孙戎奴并不停留,拨马而回,继续回到原位警戒。见他如此威势,人群中喝彩声不绝,就连元召也在心中赞叹一句,好壮士!

这种铁锥,乃是力士专用的武器,将近七八十斤之重,再重的有超过百斤者,没有相当大的臂力,根本就舞不起来。

传说当年韩国被秦灭亡,贵族公子张良流亡在外,为报灭国之仇,招募勇士,乘始皇帝外出巡视之际,埋伏在博浪沙高处,待车驾经过时,以百斤大铁椎击其御车,人车俱碎,成为齑粉。

可惜,打中的是副车,受老天保佑的秦始皇安然无恙,这事儿,让留侯张良耿耿于怀了一辈子。

后来还有一次著名的大铁椎事件,就是文帝时,淮南王刘长为母报仇,用一把大铁椎,把辟阳侯审食其一下子就打成了肉酱,可谓勇烈。

今日又见大铁椎勇士,公孙戎奴,元召暗暗的记住了他的名字。

信成候府的大门已经被打开,人群在暗藏其中的赵远手下人等率领下,蜂拥而入。侯府护卫们举刀过来拦截时,未曾想到,人群中竟然有许多高手。

只见许多人掏出暗藏在身边的兵刃,围杀上来,片刻功夫,剩余的这些侯府护卫们也已经被斩杀殆尽。

当惊慌失措的郦寄在郦家兄弟和几个心腹的簇拥中,仓皇逃往后院儿的时候,回首之间,他从那些杀进府来的人群中,竟然发现了几张熟悉的面孔。

那些都是隶属于禁宫西凤卫的人!郦寄脸如死灰,事情走到这一步,他终于明白过来,皇帝,终于要下重手了!

然而,他明白的太迟了。当他们利用勋贵团体的势力,利用天意,逼迫皇帝就范的时候,已经注定了这个结局。

而昨天夜里的事,以及那个姑娘的死亡,只不过是加速了这个进程而已。现在水落石出、图穷匕见,剩下的只有生或者死,逃或者亡!

愤怒的压抑,憋的太久,终于得到复仇的机会,平日里的羔羊,也许会转化成狼。

大批的民众冲进信成候府,开始打砸杀抢,元召并没有制止他们。就让这些弱者放纵一回吧。这种愤怒的力量,应该让朝堂上的那些人看到一次,也好在以后的岁月里心存畏惧,引以为戒。

但这样的事,他只会允许发生在信成候府这个首恶之家,并且只有这一次。别的那七八家,都被卫青派人严密的看护了起来。稍后,他们自然会得到应有的制裁。

当愤怒的人们把这个万户侯的府邸砸了个稀巴烂的时候,却没有找到郦寄和郦家兄弟的踪迹。难道他们趁乱逃出去了?

听到赵远派人过来的禀告,元召皱了皱眉,扫视了一眼戒备森严的街道,他不相信他们能逃出来,应该还在府中。他走下马车进到院中,小陆浚紧紧跟在他的身后。

万户侯之家占地很广,殿宇楼台无数,要挨着搜起来确实很费功夫。他们一定就藏在这其中,但到底会隐身在何处呢?

人群还在嘈杂着四处打劫郦家的一切,时间紧迫,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必须要尽快的解决掉这一家,然后搜集证据,上殿面君,好把剩余的那几家名正言顺的绳之以法。

一个穿着普通人衣服的老者,走过元召的身边,略微停住了脚步,开始低声说话。

“即便心中再恨,也绝不能让那个老家伙死在你的手上,好好记住了,小子。嗯,在后院那处最高的楼台下面,也许会有些惊喜在等着你,不妨去看看。呵呵!”

说完以后,并不多做停留,与元召擦身而过,背着手溜达着远去了。

陌生的面孔,熟悉的声音,元召自然知道他是谁,心中暗暗感激。改变了妆容的老秀鱼,对他的提点,完全是一片爱护。他不希望自己站在风口浪尖儿上,因为这位老人,见过了宫廷内外无数的阴谋诡计,任何的赤胆忠心,恩宠信任,都不如保护好自己来得重要。

现在当然来不及想那么多,后院儿的楼台,很好找。原木结构,富丽堂皇,是平时郦家主子们在这儿休闲的地方。地基起的很高,所以这处楼台也成为了府内最高的地点。

楼台内外空荡荡的,并没有人。元召只瞥了一眼,嘴角闪过无声的冷冷笑意。

“昨夜大火焚烧,使那么多的人无家可归,失去居所。而这豪门之中,竟然有这样富丽奢侈的享乐所在,此正是用搜刮来的民脂民膏所建,留着何用?”

他虽然是喃喃低语,但身边的许多人早已听得清楚。当下有人振臂高呼:“以牙还牙,烧了它……烧了它!”

早有人从打开的库房中,搬来油脂,点起火把。元召悄悄招了招手,陆浚走到他的身前,听到他在耳边说道:“去吧,那些害死你亲人的家伙就躲在楼下的密道里,去亲手报仇吧。”

陆浚眼中射出骇人的光芒,他伸手抄起第一只火把,用尽全部力气,投到楼台之内。随后人群中接二连三的火把也投了进去。熊熊火光冲天而起,片刻的功夫,整座楼台上下都燃烧起来……。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八章 烈焰焚火 天道好还

许多年后,太史令在《大汉帝国史?元公世家》中,以极为推崇的笔调记载了发生在这年夏天的北城事件。虽然说史官的职责是不隐恶,不扬善,力求客观公允的纪录真实,但对于这件事,那位以铁笔直书而著称于世的司马史官,字里行间却饱含了由衷的崇敬。

“……元公慷慨率意,感天子知遇之恩,遂许之以驱驰。时勋贵横行,把持朝野,天子宏图,缕缕受挫。而更许其门下众子弟纵横街市,跋扈长安。适有平民之陆家遭其荼毒者,父死姐亡,唯余幼弟。元公闻之大怒,孤身奋起,慷慨陈词于长安闹市,当众灌输生死本意,鼓舞平等权利,民众皆感佩。追随元公讨贼者近万人。遂直趋北城,玄武振威!剪除为恶者爪牙,民众怒焚信成候府,余者皆惴惴。其后,天子明诏其党羽罪恶于中外,天下无不切齿。后被抄灭诛族者,凡十余家,罢黜徙边者无算,朝堂为之半空。不久后,天子有诏,严禁天下私用刑罚,杀人抵罪。更有士农工商皆为一体,不得随意欺辱剥夺之语,此皆元公之力也……!”

身后之名,创建之功,对于现在的元召来说,他还并没有想到那么多。之所以冲冠一怒,只是为了那朵匆匆凋零在红尘中的花朵。

对于这世间的善与美,元召一向都是抱着最大的尊重来对待。所以上一次,他可以为了那个忠贞不屈的使节孙连,阵斩匈奴左贤王来为他报仇。这一次,他同样可以为了只见过一面的那个女子,灭掉这个首恶的郦家,但这还不够,那笔帐,还远远没有算完。

看着眼前熊熊的火光,耳边隐隐传来凄厉的哀嚎,然后又逐渐的减弱、消失。元召的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他的心中也没有感到一点儿不忍。

隐藏在楼台下密道里的人,一个都没有逃出来。等到地面的火熄灭的时候,应该都被烤得熟透了吧?

元召拍了拍陆浚的肩膀,转身向外面走去,那孩子紧紧的跟着他,眼神坚定,寸步不离。郦家已经完了,湮灭在民众的怒潮中,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而剩下的那些,可以交给皇帝处理了,明正典刑,昭告天下,使所有权门豪族都从此对生命存有畏惧之心,这才是他最想达到的目的。

各家的府门都紧闭着,听到街上的怒潮,看到信成侯府的冲天火光,没有人还能保持平日的那份自大,那几个惹起这场大祸的纨绔,早已经被各自的家主打骂几百次了,可是,现在就算杀了他们也无济于事。

家中豢养的爪牙大多已被杀死在了府门外,想再派出几个勇敢的出去求援时,却无一例外的被射杀了。那些身穿黑袍的精锐骑兵,一个个如同收割生命的死神,来回巡视,严密的封锁着整条玄武大街,大声喝令着府中人不许乱动,原地等待,否则,格杀勿论!而更令他们绝望的是,宫中的大队羽林军竟然也开过来了。但不是来救他们的,而是来协助警戒的,把各个府邸包围的严严实实,不要说人想逃出去了,就连一只鸟都飞不出去。

长安府衙的人这时也动起来了,开始维持秩序,劝说协调民众,不让骚乱再蔓延。那位主薄大人在大声的吆喝着,说什么首恶既诛,大快人心。小侯爷已经入宫参加朝会去了,必定会请得圣旨,余下得这些作恶者也一定都跑不掉。所以大家要遵守秩序,免得造成意外,那样就辜负了小侯爷的一番美意了……。

这样的说法,有许多人在人群中进行着同样的宣传。果然,在有组织的引导下,民众们开始平静下来,兴奋激动的谈论着不久前刚刚发生的一切,推测着接下来皇帝会怎么办。

皇帝会怎么办呢?这个问题,元召连去考虑都不用考虑。那位雄才大略的帝王 ,自己已经把炼好的宝刀递到了他的手心里,他会不顺势而动,大杀特杀,把所有看不顺眼的旁枝斜干都砍的干干净净?如果他不这样做,那他就不配后世给他的那个称号了!

元召猜想得一点儿都没有错,当他来到未央宫外,伏阙请旨,要求进殿面君,有重大事情启奏的时候。并没有等太长时间,马上就有殿中内侍出来把他引领了进去。

长安城内发生的一切,朝堂上的人还并不知道详细,但心中都已经有了许多猜测。此时,看到那少年从殿外走进来,目光一起汇聚过去。

名叫元召的少年身上没有沾染一丝污垢,素袍黑发,干干净净。他就那样一步一步从大殿门口走过来,走过每一个人的身边,来到大殿中央,九龙台阶之下,伏阙顿首,拜见天子。

皇帝看着他,心中感慨万分,眼神出奇的发亮。此前他从西凤卫暗探不断送回来的消息中,对玄武大街上发生的事已经了解得一清二楚。知道大事已成,所以才密令李敢,把早就准备好的羽林军派过去,做好了清算的准备 。

“陛下,臣元召一时激愤之下,在长安城内做出了有违法度之事,因此,特来请罪。”

元召施礼完毕,直起身来,不卑不亢,面色平静。

大殿之内很安静,有些人心中开始打鼓,有着强烈的不安。因为他们看到皇帝听完这句话后,不但没有怒色,脸上反而显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元卿,你这么小的年纪,又能做出什么违法之事呢?不妨说来听听。”

元召向上拱了拱手,眼睛略微朝四周瞟了一下,见离他站得最近的,正是丞相田玢和御史大夫公孙弘,两个人正目不转睛的盯着他,想从他脸上看出些什么东西来似得。

“陛下容禀,今天一早,臣听闻了一桩发生在长安的人间惨事。所以一时愤怒,就想去与之有关的信成候府上替人讨个公道。臣本来只是想去严惩一下凶手而已。没想到,我大汉子民在陛下仁德的长期熏陶下,竟然人人具有侠义之心。听闻这样的惨事后,与臣有同样心情者大有人在。”

说到这儿 ,他稍微停顿了一下,皇帝果然心有默契的立刻接下了话头。

“呵呵,不错!我大汉开国七十余年来,一向以仁孝治天下,所谓潜移默化,朕的子民自然心中都有一份向善恻隐之心。”

“陛下所言,正是此理!所以群情激奋之下,臣就与所有人一起去了。没想到,刚刚进入玄武大街,竟然遭到了五六百持刀狂徒的疯狂阻杀,那些人家里不仅私储甲兵,甚至连强弓硬箭这样的违禁武器都有啊!”

“什么!此话当真?他们真的动用了甲兵,弓箭!”皇帝脸色一变,语气开始郑重起来。

群臣也不禁心中一凛,难道信成候府和众家勋贵动用私兵对手无寸铁的民众展开了屠杀?那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然而接下来听到的消息,却出乎了他们所有人的意料。

“是的,这五六百狂徒都是在他们府中豢养的私兵,长安民众当场就被射伤了十余人,后来幸亏有许多义士奋起抵抗,把这些为虎作伥的爪牙都杀死了,才避免了陛下子民更大的伤亡。”

“好,杀得好!岂有此理,身为臣子,竟敢私储甲兵,该当何罪!廷尉,朕问你,大汉律例对这一条是怎么规定的啊?”

他们君臣一问一答之间,下面的文武百官要是有谁还没有听出皇帝的态度,那他就是个傻子了!廷尉张汤听到皇帝点到他的头上,虽然心中一万个不愿意替元召背这个书,但也只能走出班来,干巴巴的说道:“回陛下,高祖皇帝所制定的律例明确规定,无论臣民人等,有私储甲兵者,以谋反罪论处,诛三族!”

此言一出,如一柄重锤敲在了各人的心上,无不心中惊骇,抬头看向高高在上的那个人。这是要重办的节奏啊!

许多人都知道这条高祖皇帝立下的律例,但知道归知道,并不当真。因为许多年来,这条律例也不过流于形式,成了一纸空文。

因为时代背景不同了,当年高祖皇帝之所以立下这一条规矩,是因为当时天下战乱刚刚平息,一些军中悍卒骁勇之士,退伍之后无处可去,就依附在原先的主将府中,成为了他们的私人武装。

这样一来,各家府中的势力就过于庞大了,在长安城内,对未央宫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所以高祖才定下此律,无论你是功劳多大的臣子,家中只许有少量的护卫,而绝对不允许超过规定的数量。

至于盔甲,弓箭等军伍重器,更是在严禁之列。在高祖一朝,有许多开国功臣之家,就是因为触犯了此律,而被抄家灭族的。

只是到了后来,文景两朝,以此而得罪者寥寥无几,这条罪名就渐渐如被淡忘了一般。不过,臣子们假装忘了,皇家却并没有忘,偶尔也会拿出来用一次。离此最近的例子,就是十五年前,汉景帝以私买甲盾、欲以谋反的罪名把太尉周亚夫下廷尉府审问了。虽然那里面充满了阴谋和权力的需要,但这条罪名确实是置人于死地的杀手锏!

而今天,在这含元殿的正式朝会上,当今天子又把手伸向了这把杀手锏,他想要干什么,已经是不言而喻了。

果然,听到张汤的回答,得到了自己想听到的答案。刘彻点点头表示知道了,挥手让他退在一旁。然后示意元召继续说下去。

“陛下圣明!经过大街上的一番血战,面对这些视生命如草芥的人,却更激发了民众心中的怒气。大家都应该知道,这样的情况下,是什么事都会发生的。所以,长安民众冲进了信成候府,混乱之中,不知道就怎么走了水,也许是信成候自知罪大,无颜再面对陛下和天下人?也许是冤魂索命?反正最后的结果,就是信成候府郦家的人都葬身火海,被烧死了。”

仿佛感受到了在场某些官员心中的害怕,元召决定再给他们加一些重量,最好是吓死一些完事儿。

大殿上寂静的可怕,有人紧张的咽唾沫声音都清晰可闻。百官面面相觑,都从对方的脸上看到了不可置信的神情。

什、什么……?信成候郦寄就这么死了?郦家的人都被烧死了!

丞相田玢的眼珠子一下就瞪大了,看到眼皮子底下的少年平静的说完这些话,再偷眼瞥见御座上皇帝露出的微微喜悦神情,他的心中翻江倒海,惊涛骇浪。

原来如此!事情走到这一步,要说皇帝预先不知情,打死他也不相信。朝堂的政治格局马上就要大变矣!有很多人要跟着倒霉了。

与他有同样觉悟的人并不在少数。御史大夫公孙弘、廷尉张汤眼神闪烁,都在心中极速的思考着接下来要如何表态,才能在这场巨变中站对立场,现在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汲黯、郑当时等与元召素来亲近的一大批人,此时看着他得背影,说不上是什么感觉。说他做事孟浪吧,可是却又处理的如此圆滑。说他考虑周全吧,却总是又容易热血冲动。但有一点儿共识,在他们心中是相同的。眼看这小子在大汉政治舞台上的重量越来越重要,所有这些对他寄予期望的人,心中都感到无比的欣慰。

“死了?哼!人虽然已经死啦,其罪却不能免,其所犯罪恶,要一一查清楚了,记录在案,昭告天下,让所有人都知道其为何而灭亡,引以为戒。也省得朕担一个荼毒大臣的名声。这件事,就交给廷尉府去办吧。”

张汤板着脸答应下来,圣命难违呀!暗地里,心头却有一万匹草泥马呼啸而过,元召捞了一个好名声,却扔下大堆烂摊子,自己去给他收拾残局,有你们这么办事儿的吗!

至于其余的那些勋臣之家要怎么定罪,皇帝刚要开口说话,下面早有许多预感到不妙的臣子出班跪倒,称有事要奏。

皇帝扫了一眼,早已心中有数,这些人都是那些家族中的门生故吏,都与其有着很深的关系。其中不乏身居高位的重臣,在这关键的时刻,他们站出来,一定是来喊冤辩解的。

人数不少啊,黑压压一片,足有三四十人之多,人人面带激愤,神色严肃。但说出来的话不是喊冤辩解,反而是赤裸裸的胁迫。

“陛下,你身为大汉皇帝,怎么能如此对待曾经为这个国家立下过汗马功劳的老臣呢!任由这无知小儿,鼓动市井刁民,攻击侯府,屠戮勋臣。如此,岂不令天下寒心!望陛下严惩闹事凶手,把他们一一绳之于法,才是正道!否则,臣下离心,圣德有亏,得不偿失矣!”

说话的是左内史傅远,他正是阳陵侯傅宽家里的人,纨绔子弟傅偃兵的一个族叔。也算是位高权重了,此时领头站出来,说话之间,理直气壮,可见其心中的不服气。

刘彻坐在那儿,并不说话,脸上看不出是什么表情,他只是在看着这些官员们的表演,听听他们还有什么可凭仗的。

傅远说完,站在一边,并不退回去。接下来,梗着脖子说话的,是中大夫夏侯友恭,此人乃是汝阴侯夏侯婴的后代,他与曲逆侯陈家是儿女亲家的关系,听到此事有可能牵扯到陈家,忍不住也站了出来。

汝阴侯夏侯家却与那些家族不同,家风还算淳朴,在朝野之间风评甚好,这是沿袭了他们先祖夏侯婴的品性所致。

要说起夏侯家的地位,那在长安城中也是首屈一指的。在皇室之中,对他们家也是甚为敬重。这是凭着夏侯婴的忠贞得来的。

夏侯家与老刘家的关系太铁了!夏侯婴与高祖皇帝刘邦是铁哥们,从刘邦还是小小亭长的时候,就开始赶马车拉着他,一直拉到他当了皇帝。那就是他的专职皇家御用司机啊!

好多次,夏侯婴拉着刘邦在千军万马中逃命,生死往往一线间。包括刘邦与吕后的一双儿女,都是他救得性命。所以,老刘家上上下下对夏侯家都是心存感激的。

如今,见夏侯友恭也站了出来,皇帝终于坐直了身子,微微皱起了眉头,对于别的那些臣子,他可以不在乎。但对于此人,他却不能无礼对待,必须要以理服人,否则传扬出去,那就真的是圣德有亏了。

“陛下,无论郦家还是其余之家,他们犯了罪,自然有国法制裁,岂能任由平民欺辱呢!何况前些日子,天雷屡次击毁殿宇,此乃是上天示警。陛下身穿的素袍还没有脱去,而今殿外雷声滚滚,难道陛下没有听到吗?如果再行此事,就不怕天意再次发怒?”

夏侯友恭已经五十多岁了,他说的话一点儿都不客气,因为他有这个底气。

刘彻的脸被憋的通红,果然这会儿殿内昏暗阴沉,雷声在长安上空又响起来了。难道老天爷又不满意了?这也太会挑时候了吧!

就在这一片惊疑中,有一个清朗的声音响起在众人耳边。

“什么天意!什么示警!皆不足畏。只要陛下怀有为民之心,老天,也要退避三舍尔!”

正文 第一百六十九章 青史铭刻 烈烈风华

夏雷隆隆,近在头顶,乌云满天,长安上空,有闪电划破苍穹。朝会还没有结束,另一场对决才刚刚开始。

夏侯友恭抬起头来,满脸轻蔑之色看着说话的少年,而对方亦如是。

“小儿辈,你又懂得什么是民意天道!小小年纪,用心歹毒,一个近百年的名门大族,顷刻之间就毁在你的手上。你、你难道还不肯罢休么!”

看到对面老者用手指点着自己气咻咻的样子,元召点了点头,语气严肃的说道:“不是我不肯罢休,而是他们所犯下的罪恶,人神共愤,天地难容。至于说到用心歹毒,呵呵!”

他冷冷的笑了一声,走到对方面前,脸上带着奇怪的神色继续说下去。

“听说夏侯家族与曲逆侯陈家是儿女亲家,你难道没有听先人说过,当年那陈平酝谋用计是如何歹毒的吗?就连他临终的时候自己都说,他一生运用了太多诡秘的计谋,做了许多有损阴德之事,恐怕会报应在子孙后代的身上。今日看来,后人是什么德性,恐怕他早就看清了吧?他们即将得到的报应,你怎么不归结成为天意了?又在这儿替他们说什么话呢!”

中大夫夏侯友恭差点儿没被他这番话噎死。气的他浑身乱颤,真想把手中的白玉笏板打到他头上去。

刘彻绷着的脸也差点没忍住笑出来,这小子还真会胡搅蛮缠,一句话就把老夏侯给堵回去了,心中不禁暗自畅快,这些倚老卖老的家伙,就该这样治治他们。

但也不能把这老家伙气出好歹来,夏侯家还是很忠心的,要区别对待。因此,他重重的咳嗽了一声。

“元卿,要就事论事啊,不要辱及先贤,要懂得尊重长辈。呃,夏侯大夫就不要和他一般见识了。”

没想到夏侯友恭的倔脾气上来了,谁劝也不好使,今天他还非要在这殿上挣个明白不可。

“哼!陛下你也太小看我了,我夏侯家的人岂是为了一己私利就妄言轻语之辈,老臣今天之所以说这么多,所为者陛下也,社稷也!天威难测,灾祸无期,就连仙师们不也是要陛下警醒天意的警示,不可任意妄为的吗?难道陛下非要置天意于不顾吗?那样恐怕雷击含元殿就在今天了!”

仿佛要印证他说的话就是真理一般,一道响雷正巧“咔嚓”在头顶劈响,震耳欲聋,把所有人都吓了一哆嗦。有许多大臣都在心底悄悄嘀咕,而出来抗议请命的那些人,都把脖子梗梗了起来,神态更是得意。老天爷这是严重的不满意了啊,身为天子,看你敢不敢不考虑这后果!

刘彻暗自叹了口气,天象如此,他的心中也是有些将信将疑的。接下来要怎么办才好?难道真的就此罢手?这么好的机会如果就这样放弃了,真是心有不甘啊!可是,如果万一再发生类似天雷击毁宫殿之事的话,那他皇帝的威望就彻底完蛋了!

“夏侯大夫如果真的是一心为国的话,就更不应该口出如此之言了。陛下将要做的事,正是为了天下黎民的福祉,为了社稷的稳定强大。这样的仁德之心,感天动地,天意又怎么会责难呢!天雷滚滚、风云激荡之气象,正是映射我大汉威震八荒、四海龙腾之兆,应当乘势而起,内修新政,外攘四夷,方不负此良机也!”

巍巍宫殿,煌煌未央,元召身虽弱冠,立在正中,声音清朗,正气凛然。群臣中不乏素来对他有好感者,不禁齐齐暗中赞叹一声,此子真锐气无双也!

“小子无知!陛下休的听他言语蛊惑,自古天意不可违,若一意孤行,降下灾祸,试问谁可担当得起?姓元的小子,到时候就算把你五马分尸,你也当不起这个责任!哼!”

见御座上的皇帝神色不明,夏侯友恭厉声威胁了一句,其余的那些官员在傅远带领下也大声呵斥起来。一时间群情汹汹,大有把那个孤单少年淹没之势。

皇帝刘彻不知道在想什么,面色呆板,看着下面的动静。汲黯、郑当时、石宽等人心中焦急,暗自替元召担心,这小子竟然胆大包天到去捅了人家的马蜂窝,今日事难以善了,看架势必须要分出个生死胜负才可罢休啊!几人互相看了一眼,彼此心意相同,说不得要替这小子在殿前据理力争一番了,否则,怕是他今天凶多吉少。

正要出班位时,却听的元召冷笑了一声:“怕什么灾祸降临!即便真有此不虞之事,陛下,臣也愿为前驱,抗击天威,让它化为无形,退避三舍,不敢临我大汉未央、紫禁之巅!”

他说什么?抗、抗击天威……退避三舍?此人疯了!这是被一群大臣们逼疯了,这才口不择言。这是所有人听到这句话的第一反应。

就连刘彻也有些不确定的紧紧盯着元召,一句“不可胡言乱语”的训斥刚要脱口而出,忽然想起这小子的种种神奇,又把嘴闭上了。他决定继续看下去,既然自己现在没有办法打破面临的僵局,就不妨再等等看,也许元召会继续带给他意外的惊喜呢!

傅远、夏侯友恭等人听到元召竟然说出这样的大话来,心中暗喜,这小子是活到头了!竟然口出如此狂妄之语,对天地无一丝敬畏之心,取死之道也。

丞相田玢在一边袖手旁观,微闭着双眼,心中暗自得意,你们就斗吧,斗的越厉害才越好,反正这双方的人他都不待见。那帮老家伙中有的是看不起他的人,田玢早就窝着一股火呢。元召这小子更不是好鸟,上次打的那个赌,田玢一想起来还心中忐忑着呢。不管谁把谁弄死了,反正对他都有利,下朝回家就庆祝去。

和他有同样心思的,还有廷尉张汤,此人本来就是睚眦必报的本性,见元召被群起而攻之,不禁在心中拍手称快。

而御史大夫公孙弘却暗地里叹了口气。他的内心深处是盼望着皇帝能够施行“唯才是举”这种新的选贤方式的。以前的那种郡县推荐方式是怎么回事,他太清楚了。弊端太多,往往流于形式,被举荐的所谓贤才很多都是豪门高族子弟。真正有才能的寒门士子反而得不到推荐机会,郁郁终身,难得上进之路,这些苦楚,他本人就有切身体会。

可是,现在看来,阻力太大了。皇帝想要破局,何其难也!公孙弘又瞅了瞅元召,他本来也对这位小侯爷曾经寄予厚望,非常欣赏他身上的那种锐意进取之气。然而,终究还是太嫩些啊……。

“大胆元召,你可知道这是什么所在?又知不知道在当着什么人口出狂言?你好歹也是朝廷册封的侯爵,虽然年纪小,却也容不得在此地此时如此放肆!陛下,臣请治其不敬天地、信口开河之罪。”

傅远神情严肃,伏阙请旨。其余人等自然随声附和:“臣等恳请陛下究治其罪,以正朝堂威严!”

未央宫上空电闪雷鸣,似乎随时就能劈在大殿檐顶一般。含元殿之内群臣逼迫,每个人的心头都紧张起来。包括站立一侧的几个学士侍读们也不由得心中暗忖,看来长乐侯今天要难逃此劫了。

面对着如此严峻的形式,众人看到,名叫元召的少年侯爷却淡淡的笑了,他的笑似乎发自内心,那里面包涵了轻蔑、骄傲、自信还有胸有成竹。

“如果我没有听错的话,你们这些人喋喋不休了这大半天,意思不就是说,陛下想开拓创新,铲除那些害虫……呃,铲除盘踞在我大汉朝中的顽固势力,是不对的?陛下想为自己的子民做主,铲除长期跋扈长安的那些黑恶势力,也是不对的?现在天又打雷了,又要警告什么了,陛下应该老老实实的,垂拱而治,做一个任由你们这些大臣们摆布的君王,对不对?”

元召的眼睛斜瞅着面前的一大群朱紫朝臣,这些人既然选择了与他做对手,生死对决,那就怨不得他施展手段了!

“元召小儿,休要存心挑拨陛下,我等赤胆忠心,非有他念,只是要为社稷除去你这不知天高地厚之辈,省的祸乱朝纲尔!今日雷鸣电闪,正是上天发怒,其中原因,就是因为你领着刁民屠灭了信成候府所招致!事到如今,你还在狡辩多言,速速纳命伏法吧!”

傅远嗔目大喝,威势逼人,三四十名官员都对元召怒目而视,道道如利剑,杀人于无形。

“哈哈哈!好吧,如果老天爷真的是为了我元召今日替冤魂伸张正义而要降雷劈人,那这样的老天不要也吧!如果它还是那个怜悯众生的苍天,那就雷电加身而自然不会伤人。陛下,微臣愿请旨,以身试雷,看看这天意到底是在哪一边!”

哗的一声,所有听清楚这句话的人都把眼珠子瞪大了。什么?以身试雷?没听错吧!这小侯爷这会儿是真的疯了!绝对疯了!

侍立帝侧,名叫东方朔的青年书生,也是吃了一惊,他看了看几位和他一样的文学博士,大家的表情都差不多。

他今天怎么说出这样的话来?尽管这几位博闻广记,博览古今典籍,还从来没有听说过,人力可以抗击天威的,那样的事情,只存在于上古的传说里。小侯爷从来都是谋定而后动的,难道今天真是急则生乱?

“元卿,你、你……不必如此的,朕知道你一片忠心,但却也不必如此倔强。这次……就算暂且退却一步,留待有用之身,以后来日方长。不必意气用事,无论发生什么事,朕必定能保的你周全!哼!朕还坐在这个皇位上呢,我看谁能伤得了你。”

皇帝当着群臣的面,在这样的形势下,能说出如此推心置腹的话来,已经是极为难得的事了。

夏侯友恭黑着脸,见事到如今,皇帝还要如此回护元召,不禁心中大为恼怒,跨出一步,就要再好好说说这君臣之道。

元召已经没有功夫也不想再听这些废话了,他朝御座点了点头,让刘彻放心。然后粗暴的截住了这位夏侯大夫的发言,说话毫不客气:“你们这些人,默守陈规已久,如同井底的蛤蟆一般,眼光短浅到只见自己的毫末之利,对天下民间漠不关心,视苍生如同蝼蚁,又懂得什么天道善恶!今天我就让你们死的明白,看看这老天到底是护佑的哪一边!”

说完,躬身为礼,神色变得前所未有的庄严肃穆。

“陛下,臣元召正式请旨,愿去这未央宫含元殿最高处,以身试雷。如果天意厌我,就五雷轰顶,化为齑粉,臣死也甘心情愿。若天雷加身而臣无恙,请陛下放开手脚 ,有再敢以天意阻挠天子意志者,就是妖言惑众,可诛杀之! ”

然后,并不等皇帝表态,他又转过身来,紧紧盯着对面傅远、夏侯友恭等为首的几人,嘴角浮现一抹轻蔑的嘲讽。

“生死各凭天意,祸福无门自招!怎么样?这么简单的法子,各位大人,敢不敢赌一把呢?”

刘彻心中大震。当初他本也是走马长安的任侠少年,最钦佩的就是那些肝胆义烈的春秋国士。自从他坐上这个皇位,虽然为了权威的需要,心肠逐渐变得世故,热血渐冷,成了高高在上的人间帝王,轻易不会再为了什么而动感情。

但在这一刻,他真的被感动了。元召知道自己心中的为难,也知道自己顾及名声的无奈,所以,他宁愿舍身不顾生死,也要为自己撞破眼前的困局。这是怎样的风骨!忠贞、勇烈、国士之风……任何高尚的词都不足以形容他!

刘彻几乎就想立刻站起来,他要动用皇帝的权利,强行把这些不服的官员压制住,也不要元召去以身犯险。这样的臣子,将来必定是大汉的栋梁,为他付出怎样的代价都是值得的。

但当皇帝看到元召向他投过来的眼神时,他又忍住了。因为他从那里面看到了孤傲和自信。

“一言为定,不可反悔!”

傅远大喜过望。还有这样的好事儿?本来看皇帝的态度,对于今天能不能保得住自己的家族无恙,他们这些人心中还是很忐忑的。没想到对手竟然自寻死路,这就怨不得谁了!

只要元召死了,最好是被雷劈死了,那么今天他所做的一切,就成了无法反驳的大罪过!

既然皇帝挥出的这把刀都遭到了天意的惩罚,那么皇帝就是错了,这次可不再是素服思过那么简单的事了。皇帝竟然昏聩到听信谗言,杀戮仅存于世的开国元勋,招致上天愤怒,他还有何德何能,坐在天子宝座上?

即便他厚着脸皮,不去自动退位,那他在宗室、朝堂、天下子民面前,又凭仗什么去继续折腾呢?

“元召小儿,说过的话可不准反悔!这是朝堂重地,可不是随便开玩笑的地方。”

面对着敌手的暗自得意,元召淡淡的笑了笑,做了个肯定的手势。

“走吧!请诸位移步殿外,一切凭天而断!”

说完,对皇帝刘彻一拱手,转身奔殿外而去。

这是要玩儿真的了?其余跟这场纷争没有多大关系的官员们无不心情振奋加吃惊。见皇帝率先走下御座,疾步跟着出去。勋臣一系的官员们自然不甘示弱,大步而行。其余的臣子们呼啦啦都跟在后面,这场面倒很是壮观。

含元殿外,是高高的几十层汉白玉台阶儿,然后下面是一个大广场。这么高的地基,在上面建了这座巍峨的宫殿,自然也就成为整个未央宫最高之处。

元召在台阶儿上站定,静默片刻,广场四周的皇家羽林军和宫中侍卫们在执勤警戒。秦汉风格的大殿,气势磅礴,飞檐斜指苍穹,檐脊间的各种兽首形态各异却不失生动。

灰色的檐顶映衬在乌云翻滚的天空下,时光逆转,此是大汉长安,重重未央宫殿宇前。

看到连同皇帝在内,所有人都跟了出来。元召挥了挥手,一名羽林军校尉走到近前,请他示下有何吩咐。元召轻轻的说了一句什么,校尉点头,却不敢擅自同意,躬身请示一名内侍,内侍连忙趋步来到皇帝面前,低语请示。

刘彻虽然有些微微的发愣,却还是点头答应下来,羽林军校尉得命,马上飞快的出宫门,不一会儿功夫,就从早已等候在宫门外的人手中,取回来了那个木盒。

木盒很简陋,只不过是用白木打制。羽林军校尉早已在宫门外检查过其中的东西,有些好奇,他想不明白,小侯爷要用这卷铁质的绳状物来干什么。

元召接过来,提在手中,沉颠颠的有些重。不禁有些好笑,这个时代的冶炼技术不管怎么说还是有些落后啊。卓家派过来的那些冶炼师傅,已经算得上是当代炼铁经验最丰富的了,可是让他们按照自己的要求拉点铁丝这么简单的事,竟然就弄出了这些乱七八糟粗细不一的东西。好在,今天用起来应该也没有什么妨碍。

这是那天皇帝派东方朔去长乐塬上求助时 ,元召就已经想到的办法。所以他就简单的给那些冶炼师傅们说明了做法,让他们连夜赶制了一点。

今天一早,主父偃不放心元召孤军作战,他随着赵远他们也来到了长安,就在长乐侯府坐镇,那篇笔锋犀利的檄文自然就是出自他的手笔。

现在,他又把元召特别要的这些奇怪东西送了来,小侯爷到底要派什么用场呢?宫门外,静静等待的主父偃很迷惑,饶是他足智多谋,却也想不明白。

正文 第一百七十章 光辉岁月 从此启程

就在这一年夏天剩下的时间里,长安,这座大汉的皇城、天下政治文化的最中心地带,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巨大变化。

自大汉开国以来,盘踞在朝堂之上七十多年的勋臣顽固势力,几乎被一扫而空。有许多人的命运被就此改变,千万颗人头滚落在尘埃中,无数族人以戴罪之身被迁徙往边郡或岭南各地安置。

其中,包括曲逆侯陈家、舞阳侯樊家、阳陵侯傅家、信武侯靳家、蒯城侯周家、江邑侯赵家等顶级豪门在内的十余家,因为罪大恶极,斑斑铁证,罄竹难书,被抄家灭族,断绝宗祀,从此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中。

等那些昔日耀武扬威,跋扈长安市上的纨绔子弟们,被绑赴刑场,即将处死的时候,他们脑海中都曾经想起过某人指着他们说过的一句话。那是一句伸张正义的誓言,当时都被他们当成了无知的笑话,而今却终于知道,那个人出口的每一句话,都从来没有落空过。

如果老天再给一次机会,还会不会去得罪那个人呢?恐惧的泪水伴随着追悔莫及,但一切都已来不及了,鬼头刀下,头颅遍地……。

随着朝堂上腐朽势力的被清除,一大批新鲜的血液涌了进来,他们都是当初通过词林苑选贤,被皇帝预先储存起来的人才。此前这些人,都以一些较低的身份在各部门中学习。曾经以为要很多年以后才有机会施展胸中抱负的青年才俊们,从来没有敢想过,几乎在一夜之间,一条青云大道就展现在了他们眼前。

只要有能力,有担当,有真才实学,只要是清白良家身份出身,都可以上书自荐,只要考核合格,皆能得到重用。

朝堂上的紫袍朱衣少了许多人,同时又多了许多年轻的面孔。世间事,变幻如苍狗白云,唯一没有变的,是眼底的巍峨宫殿。未央宫的羽林军守卫们,看着这面前的人事替换,权力更迭,他们心中的感慨无比深刻。

这一切都源自于那一个人,虽然他现在并不在长安,但长安城中无处不在讲述着他的传说。崇敬与崇拜,畏惧与忌惮,这样的情怀存在于很多人的心中,无论是对手还是朋友。

那一天曾经给元召传递过那个木盒的羽林军校尉,现在是同伴当中的耀眼人物。关于小侯爷是开启了怎样的仙家法宝,连天雷闪电也被他驯服在手中,这样的故事,他已经被人询问了无数遍。

但即使让他再眉飞色舞讲上一千遍,校尉也不会觉得烦。因为他同许多人一样,到现在还觉得那是一场神迹,而自己有幸帮小侯爷提过那只木盒,这样的荣光,够他吹嘘一辈子了。

与他一起感到荣光无限的,还有一个人,那是一名普通的羽林军守卫,当时他就站在含元殿门口。

元召向他借了佩剑一用,然后小侯爷就跃上了含元殿顶。在无数目光的注视中,那个立在最高处的身影,迎风而立,傲若仙人。

闪电的光华缭绕在他身边,霹雳就在头顶炸响,上天之威,无人不心中震恐。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便是铜铸金身,在雷霆一击之下,恐怕也要立即化为齑粉了吧!

可是,在所有人惊骇的目光里,明明看到闪电就在那道身影身边咫尺而过,却就是伤不到他分毫。仿佛刻意绕开了一般,而那把普通的剑就插在他面前的檐脊间。

此前还趾高气昂的傅远等人,开始变得脸色惨白。难道这个人真的能通彻天意?还是说民意就是天意,已经不再站在自己这个阵营的一边?

“陛下、众位大臣可都看到啦?所谓雷击以示警戒,纯属信口妄言。那是对陛下圣德的诋毁,更是对我大汉威严的冒犯。发起此事者,其党羽居心为何,可想而知,所以请陛下严惩之!”

朗朗话音从宫殿高处传来,如同是上天的意旨。皇帝刘彻收回一直望着含元殿顶的目光,缓缓的转过身,眼中迸发出慑人的光芒,这一刻,脱去枷锁的苍龙终于露出了它狰狞的面容……!

站在朝堂上做臣子的,都是些聪明的人。此时再不站队,等待何时呢?赞颂皇帝的英明,对那些逆臣口诛笔伐,就成了大势所趋。

而就在这个时候,远方的捷报又接踵而至,更是加速了勋贵团体的灭亡。

红翎信使最先传来的,是严助的报捷消息和奏章。从吴越之地出发,进入东瓯国帮助抵抗东越军的万余人马,与东瓯军联手,经过月余的拉锯战,把东越军队拖得疲惫不堪,然后在南越军队突然袭击其空虚后方的情况下,汉军、南越、东瓯三方联手,大败东越军。并且乘胜追击,一鼓作气,攻陷了东越国都,东越国王及王室所有成员都成为了阶下囚,曾经在南疆诸国中兵力最强的东越国就此灭亡了。

吴王太子刘少驹见大势已去,仰天长叹几声,自刎而亡。而那些流亡在此地的吴王旧臣以及聚集的亡命徒们,也死的死亡的亡,树倒猢狲散了。

刘彻看完捷报,大喜过望。这可是灭国之功啊!而且是他当上皇帝后,在对外战争中,取得的第一次胜利,这个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对于提高皇帝的威望,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正在满朝欣喜之际,第二次报捷的消息,又从千里之外传到了长安,这次是严助和终军联名上奏。

东越国灭亡后,这个胜利的果实,本来是应该有汉、东瓯、南越三家共享的。然而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东瓯国王竟然放弃了划分东越国土的权利,而且主动上书汉家天子,请求率众归附大汉,愿意成为治下的子民,只求好好的得到安置就行。

几乎在同一个时候,在南越国兵力尽出东越境内作战的情况下,南越国相吕嘉竟然趁机发动了政变,意图篡国。

当时形势十分危机,南越皇宫几乎将被攻陷,危急关头,大汉天使终军率领着他属下的几十名勇士,奋勇当先,冲进叛军中,与早就安排在吕嘉身边的暗探联手,砍下了吕嘉的脑袋,一举驱散叛军,取得了护卫皇宫的胜利。然后在得到消息回援的南越军队围剿下,彻底铲除余孽,平息了这次叛乱。

被救下性命的南越国王感激涕零,因此,在瓜分东越领土的这件事上做了很大的让步。另外,为了表达对汉朝的忠诚,愿甘为属国,将派遣他的王子赵婴齐入长安学习汉家礼仪文化,也就是变相的作为质子了。

这样一来,平息完这次叛乱后,最大的赢家,就是汉朝了。

东瓯归附,其疆土自然都划入了大汉疆域内。而经过南越的妥协,原先东越的三分之二领土也划归了汉朝。也就是说,这次大汉只出动了两个使臣,万余地方驻军,就取得了一片大大的疆土,使整个南疆都平定了下来,可谓是对外作战史上一个空前的大胜利。

消息传开,长安万众欢腾,人心鼓舞。无论在什么时代,无论内部争斗的多么厉害,在国家对外战争取得巨大胜利这样的事情上,不管是谁,只要是大汉的子民,都觉得与有荣光焉!

现在谁还敢指责皇帝当初出兵平乱的不是?这样的胜利摆在眼前,正是显现了皇帝当初的英明果断。通过这件事,大汉无论民间还是朝堂,仿佛才忽然意识到,原来我们的国家已经如此厉害,挥手之间就可以屠灭敌国!

这样的发现,令所有人开始在心底滋生一种叫做自信的东西。自信、骄傲、宽容、富强……,这些因素,就是元召在未来最想在每个人身上看到的东西。而今,它们终于开始渐渐的出现,这让他感到很欣慰。

而严助和终军也终于没有辜负自己的期望,当初暗中交代给他们的意图,都得到了完美的贯彻,甚至完成的比自己计划的还要完美些,这两个人,果然都是英才。

相比起对南疆战事的重视程度,前些日子摧毁勋贵集团那些事,在元召眼里,重要性是根本不对等的。

那么一个庞大集团的覆灭,他也只不过是用了一点儿小手段而已。说什么天雷屡次击毁宫殿,是上天的警戒这样的鬼话,元召第一次听到时,就觉得很好笑。

没看到遭雷击的都是建在地势高处的殿宇吗?呃,也难怪,看到了他们也不会明白。因为,在两千多年前的这些人心里,打雷就是上天在生气,雷霆之怒,已经根深蒂固。至于在遥远的将来,会出现一种叫做避雷针的东西,可以有效地避免雷击。这种事,打死他们也不会相信。

这样的迷惑,就连皇帝也不例外。因此,在未央宫宣室阁中,当刘彻屏退左右,带着几分虔诚之色,问询元召那些可以沟通天地的本事时,元召认真的给他讲解了半天雷电原理,抬起头来,却看到这位帝王一脸懵懂的样子,好似听到了一段上古天书。

“元卿啊,那个,朕还是有些听不明白,这样的天地玄学确实是太深奥了些。呵呵!不过,听你话中说的意思,莫非这也是一门学问,是任何普通人都可以学会的吗?只要学会了这其中的原理,就可以和你曾经展示过的那样,把这风雷云电掌握在手中,为我所用?朕这样理解,没有错吧?”

元召暗暗舒了口气,自己费了这么大功夫,给这个物理白痴皇帝讲解基础的雷电知识,不就是怕他以为这是什么神仙手段的嘛。为了避免以后会出现被逼着帮他寻求长生不老之术这样的闹剧出现,现在就得给他灌输物理知识了。好在,自己的苦心没有白费,他好像终于明白了点。

“陛下圣明,正是如此。世间学问万千,研究这天地间万物原理也是其中的一门。任何学问学到精致时,都可以有大用处,物理自然也不例外。”

刘彻眼睛放光,看着元召侃侃而谈,他以敏锐的眼光预感到,元召所说的这门新学问,将会给自己的国家带来巨大的好处。

“元卿,你是从何处学到的这些神奇本事?怎么从来没有见有典籍记载过呢?莫非这是古代家族遗传之学?”

元召暗自嘀咕,这位的好奇心也太重了些吧!追根刨底问的倒是详细。

“哦,陛下,小臣这些微末知识都是从自小跟随的先师处学来的。小臣曾听先师他老人家说过,我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自商周以前就有无数的智慧流传人间。只是年代久远,记载的载体又太原始,流传不便,后来便大多逐渐湮灭在历史长河中,有些甚至为世人所不知,就失传了,这是最让人遗憾的事。幸存于世间者,又屡经天灾人祸之乱,所以我们如今所见者,十之不一二也!”

刘彻点点头,深有同感,那么多先人的智慧就在过去年月里不为人知的随草木泯灭,确实是让人感到痛惜的事。如同元召所施展的手段,这样的学问竟然从不为世人所知,诚为憾事。

“元卿啊,你的那位先师一定也是位了不起的大才,可惜,据你所说,他已经行踪渺渺,久不见于世间了,朕福薄,无缘得见,心甚憾之。好在,有你这个高徒,走到了朕的眼前,也算是聊以慰怀。哈哈!朕年纪大了些,对你说的这些新奇学问虽然感到心中向往,可是朝政繁琐,已经没有精力去学习了。不过,皇室中倒有许多可造之材……那个,元卿,朕给你下一道旨意,任命你为宫中的翰林学士,寻一处合适的场所,专门儿教授你胸中所学,如何呢?”

元召偷偷翻了个白眼,你倒是个识货的人,什么好东西都想收到囊中。不过,让更多的人学到新鲜的知识,这个提议倒是不错,只是自己却还另有些别的想法,不妨正好借这个难得的机会提出来。

“陛下圣明!既然陛下有旨,小臣当然不敢藏私。不过只教授皇家子弟嘛……小臣以为,这样的范围还是太狭隘了些。陛下难道忘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句话吗?所有生活在大汉疆域内的人都是陛下的子民,陛下如今既然决定锐意进取,未来必然需要大量的人才,而人才从何而来?当然不是只出自皇家宗室之内,大多数必然还是要从四海五湖汇聚到陛下的囊中。所以,小臣以为,如果陛下真的要决心让皇家子弟接受教育的话,还不如把这种教育范围再扩大一点,遴选天下优异可造之才,无论贵贱,统一学授各类知识,到时候国家有事,陛下有所差遣时,从中选拔贤良,如探囊取物,易如反掌尔,又何愁无才可用呢?”

元召在简单说着自己的构想,发现皇帝的眼睛已经越来越亮,脸上现出激动之色。不就是办个学校嘛,至于这么激动?

“好!好主意!元卿,你说的不错,朕治理天下,怎么能只偏颇用人呢!天下栋梁之才、可造之才,大有人在,朕要统统把他们汇聚到长安来,汇聚到朕的麾下。哈哈!小子,你虽然能猜到朕心中的一些想法,但你可知道朕想做到那些先祖们都不曾做到过的事吗?朕心中的天地……你会慢慢明白的。这件事,就如你说的那样去办吧。回去后,整理一个奏章呈上来,朕会单独有旨意给你,令你全权办理此事。”

刘彻很兴奋,铲除掉了王权路上的一切障碍后,这几天,他终于开始品尝到一言九鼎的滋味,那种无上的威严让他自信而又迷恋。无论是当初窦太后放手权杖,还是今天帮助他铲除勋贵集团,眼前这个少年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他的忠诚和勇敢立下汗马功劳,这在他心中的重量是无与伦比的。

皇帝站起身来,走到元召身边,手抚在他肩头,眼神温和,话语中带了无限感情。

“元卿,你所做的一切,朕都记在心里了。你虽然年纪尚幼,但无论心性胸襟还是眼光品德,都足以担当重任,朕打算现在就让你入朝参与政事,你意下如何?”

身为天子,能与臣下这样推心置腹,已经是极为罕见。从古至今,这样的荣宠能有几人呢!

守在宣室阁门外廊间的韩嫣与东方朔对视一眼,无声感慨,心情各不相同。

东方朔是为元召由衷的感到高兴,小侯爷的地位越重要,这个国家的未来就越值得期待。而韩嫣心情就更复杂些,他本来就是刘彻的内宠,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在内,如今见元召如此被天子宠信,心中的羡慕嫉妒恨总是有些的。

面对皇帝殷切的目光,元召郑重的施了一礼,然后拜谢道:“小臣非常感激陛下的厚恩。可是,臣年纪太小,还不能入朝为官的。这一方面是有违朝廷规制,会给心有不满者留下话柄。另一方面,臣在朝廷之外,反而不用束手束脚,可以为陛下做更多的事,也方便的多,请陛下明鉴。”

前程远大,从此起航,振我华夏!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一章 烽火几度 塞上又起

辽阔无垠的北方大草原,孕育了万千生灵的成长,也滋养了无尽野心与贪婪的欲望。

马邑之围后,十万聚集的匈奴骑兵无功而返,此后,渡过了一个难熬的春天。

确实是难熬啊!春夏之交,本来就是青黄不接的时节,又赶上了一场大干旱,各部落为了生存,只得不住迁徙,围绕着水草地而进行的争夺冲突也不知道发生过多少次了。

草原上的资源就那么多,匈奴部落人口日益繁殖,要保证自己族群的生存,互相争夺也就是没有办法的事。

而南边的邻居自从上次过后,也加强了戒备,以前小股骑兵就可以倏忽突袭的局面,已经很难再取得战果。

匈奴人就如同草原上那些饥饿的狼群,寻找着一切赖以生存的条件。在这个时候,即便有一线希望,他们也会尽力去争取的。

大单于羿稚邪,以血腥手段取得的王冠,有些沉重了起来。为了草原民众的生存,也为了维护自己的威严,羿稚邪不惜发动了几次对外战争,把整个草原的怒火都倾泻到了西部几个小国邻邦的头上。

四五个小族群就此覆灭在匈奴骑兵的铁蹄下,弯刀闪亮,鸡犬不留,黄沙埋骨,没有再留下一丝痕迹。

这样的掠夺,也只能暂缓危机,这些小国家的资源太匮乏了。要想取得更多营养,还是需要去南边的邻居身上吸取,只有在那儿才能得到无穷无尽的财富。

因此,前些日子,当大汉皇室那位封国王爷派来的一队特使带来了秘密合作的消息,羿稚邪心中大喜。这位淮南王爷此前就曾经与草原有过数次合作,只是随着老单于的死去,当初的关系就终止了。

自从羿稚邪登上王位以后,这还是淮南第一次来人联络。这条线一定要抓住了,无论是对于草原王庭当前面临的困局,还是以后对汉朝邻居的侵略,都有着重要意义。

淮南王的使臣,是一位能言善辩之士,他不仅带来了满满的合作诚意,还给大单于及他的子民们,带来了他们最需要的米粟、棉布、盐巴以及大批生活用品。

这种久旱逢甘霖式的馈赠,让王庭的大臣们极为振奋,看着这些南朝之物,又让他们想起来当初曾经纵马掠夺、唾手可得的日子,心中的欲念,又使所有人蠢蠢欲动起来。

大单于召集各部落王会议,宣布了他要再一次侵袭汉朝的决定,这一次,他的提议得到了热烈拥护。上一次马邑的窝囊事,在每个人的心头,都当成了一次耻辱的铭记。南朝那位年轻的皇帝,竟然敢用如此手段,来诱骗伟大的匈奴勇士,他的先祖曾经遭受过的教训,必须要狠狠的在他身上重演一次,这才知道厉害吧!

怀着这样的共识,所有的草原部落,回去以后,都厉兵秣马,积极准备起来。

全民皆兵的游牧民族,又一次发布了全员动员令。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集结了各部落中的精锐力量,兵分三路,分别从云中、鱼阳、雁门三个方向大举进攻,一时间烟尘四起,北疆纷纷告急。

在那位布局天下的王爷原先的计划中,北疆、南藩、西南夷这三处应该同时发动,兵火连天,使朝廷顾此失彼,才好乱中取利,这本来是最完美的局面。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不等其余两处发动,那位吴王太子刘少驹报仇心切,就率先鼓动东越起兵了。

而草原上由于春天的大旱,各部落间为寻找水源,迁徙流动,相隔的距离就太远了些。等到大单于下令集合兵马完毕,所拖的时间就长了些,这样就打了一个时间差。

尤其令所有人始料不及的是,南国战火刚刚燃起来还没成气候呢,就那样被迅速的扑灭了,甚至连汉朝国内各地的精锐都没有调动,就只是动用了驻扎在吴地的区区地方军队,就把将近两个番邦国家的国土划进了大汉的疆域,让闻听消息的某些人心中十分气馁。

驻扎在北疆的汉军精锐,竟然一兵一卒都没有动用,打破了原先的设想。不过,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匈奴人的铁蹄已经又踏出了草原,这一次,希望他们能把动静闹得越大越好。

果然,饥饿的狼群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群体,匈奴人以破釜沉舟的气概,对汉朝边境的城镇村邑,发动了一次史无前例的残酷袭击。

匈奴骑兵来去如风,纵横劫掠,他们时而大部集合,屠灭较大的城邑,时而又分散为零,化成一只只的小队,四处流窜骚扰,令汉朝的守军十分头疼。

长期以来,汉朝北疆边关的士卒们,对匈奴人的忌惮之心,终究还是存在的。这是自高祖皇帝白登之围以来,根深蒂固存在于将校心中的一个魔障。

这不是勇不勇敢的问题,也不是怕不怕死的问题,而是天时、地利、人和所决定的必然因素。

最近这些年来,汉军一直采取的都是防守之势,极少踏出雁门关外作战,更不用说进入草原了。地形的不熟悉,气候的不适应,马力之间的差距……等等的所有这些,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改变的。更何况,在马邑之围以前,朝廷对匈奴人的态度一直都是暧昧不清的,这也导致了前线战士不能制定最准确的战略目标,要想取得一场胜利,又何其难也。

边疆的汉军自然都是些好儿郎。然而长期沿袭的半守卫半抵抗思想,却严重的限制了他们的作战能力。尤其是这一次,谁也没有想到,匈奴人的攻势会这么疯狂,因此,在很短的时间内,就遭受了重大损失。

受到最正面攻击的雁门关,守将刘恭友中了匈奴左大都督的诱敌之计。匈奴人先是出动了小部的骑兵,在附近杀人放火,俘虏民众,在押解着浩浩荡荡的战利品和俘虏从雁门关不远处经过的时候,刘恭友果然忍受不住,轻率地贪功急进,以为可以全歼来敌,救回那些汉朝边民。

然而,他想错了。当他率领着驻守雁门关的几千精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掩杀过去的时候,才发现,转过山脚处,已经有大队集结的匈奴骑兵在静静的等待着。

战斗的结果很惨烈,汉军损失了近一半人马,刘恭友身负重伤,在剩余汉军的拼命掩护下,狼狈的逃回了雁门关。

匈奴骑兵随后掩杀,兵困雁门,几万只火箭射进城内,民居化成了熊熊的火海。要不是副将冯德拼了老命地指挥着军民守城,雁门关就差点失守了。

饶是如此,这次损失也是不轻,雁门附近的十余处边镇都被烧成了瓦砾,这次是真的成为平地了,人口财物都被掠去了草原。最前线的雁门残破,当剩下半条命的刘恭友,看着自己镇守了好几年的这座边城,成了如今的样子,不禁心中大恸,几口老血喷出来,伤重不治,含恨死去了。

身在右北平的骁骑将军李广,听到这个消息,震惊之下,不敢怠慢,把右北平重地托付给副将,他星夜疾驰,来到燕门主持大局。

尝到甜头的匈奴人并没有如同以前那样马上退却,而是继续扩大战果,意图把北方形势搅得更乱。此后连续数十战,李广亲自浴血上阵,双方都互有伤亡,好不容易才把匈奴骑兵打退。

而鱼阳方面也好不到哪里去。镇守鱼阳的主将是镇北将军韩安国,他年轻时也是谋略过人的一名将军,只是后来入了朝堂,转为了文职,从右内史做到御史大夫,也算是文武兼备之人了。

只是,他的年纪太大了,长期的官场生涯已经磨去了他的棱角,早已失却了当年的锐气,成了暮气沉沉的一名老好人官僚。

他也是从上次马邑之围后,以镇北将军的职务,被派在鱼阳,暂且镇守此处要塞的。本来这只是一个过渡的职务,解除匈奴危机之后,他应该还会被召回朝堂。

可是,这位韩将军,别看做官做的圆滑世故了些,但总体上还是一个好人。尤其是对于民众疾苦,他却是有着几分怜悯之情。

北方春季的大旱,鱼阳郡自然也未能幸免。身兼郡守和将军之职的韩安国,看到大片民田几近荒芜,他的心中是十分不忍的。既然大战之后,戍守汉军闲着无事,于是这位镇北将军就想出了一个好法子。

韩安国把手下的驻军分成了两部分,轮流帮着治下民众屯田,担水灌苗,军民一体,共同度过春夏之交的这场难关。其实他的这个想法还是很好的,只不过他用的不是时候,也不是地方。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虽然民间都夸这位老爷是一位好官,军民间的关系也得到很大的改善。但有利就有弊,军备荒废,练兵少了,战斗力自然就明显下降了。

因此,在悴不及防的情况下,面对着突然杀到的匈奴骑兵,鱼阳守军重新握起武器时,才发现,生疏的战术,糟糕的组织能力,都成了他们致命的缺陷。

鱼阳守军大败,不仅前段时期费尽心血屯的那些田被匈奴铁蹄踏成了荒地,而且军心一败不可收,再也不敢出城与匈奴人对阵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在到处耀武扬威,烧杀劫掠。

六十几岁的韩安国,自壮年时候起,追随梁孝王,抗击七国之乱,立下汗马功劳。后来入朝堂,作为国之重臣,谋划决断过许多朝廷大事。也算是一代名臣了。

可是今天,他已经自觉无颜再面对天子和煌煌未央宫,也无颜再入长安了,自兵败入城,含恨卧病在床,缠绵数日后,就此溘然长逝。

这两处如此凄惨,云中方面也打得很艰苦。好在这边的将军比较谨慎,循规蹈矩不敢贸然轻进,只是牢牢地守着防线,任凭匈奴人怎么在外面烧杀,他们就只是据城死守,好歹还没受到太大的损失。

当三处告急的文书,还并没有传到长安的时候。沿线的烽火台早已经燃起了黑烟,不详的预感在每一个看到的人心头升起,这样的信号,从前也曾经看到过好几次。匈奴人又造孽了!

未央宫中的皇帝刘彻,刚刚品尝完喜悦没有多久。虽然西南夷的消息还没有传来,但南方胜利的队伍已经开始班师,押解献俘的人在来长安的路上,入质的南越王子也跟随在队伍中。一切似乎都很完美。

可是,坏消息就在这时候来到了。三处要塞告急,两位主将身死!匈奴几万铁骑徘徊不去,随时准备对边郡的空虚处发动袭击。这样的情势,像极了文帝末年那次最严重的入侵了。

当时匈奴骑兵分五路进击,侵略如火,各处汉军分头苦战堵截不住。其中的一路铁骑竟然长驱直入到长安西北的温泉谷,距离大汉皇都不到五十里,纵马即至,情势可谓是极度危急!后来多亏了细柳营精锐全军出动,才击退了这股匈奴来犯骑兵。

难道这次又会是这样糟糕的局面?刘彻心情重新又开始变得沉重起来。两位将军的身死,当然令人痛惜,然而,更加严峻的现实摆在了面前,大汉军中青黄不接,已经没有可以独当一面堪为大将的人才了。这样的事实让他感到无奈。

想到这些,皇帝又不由得对那些已经成了刀下亡魂的将门勋贵们暗暗骂上几句。都怪这些人把持军中多年,卖官鬻爵,安插亲信子弟,阻断了多少好男儿的上进之路啊!

当然也不能说一个青年才俊也没有,像曹家的那个,李家的那个都还是不错的。不过虽然有这几棵好苗子,可是他们的资历经验还是太浅薄了些,不敢把那么重的担子往他们身上压啊!

要是元召年纪再大些就好了……想到元召,皇帝心中忽然好像又有些希望。只是自从上一次与他说过教授新奇学问那些事后,已经有些日子没有见到他了。也不知道那件事他现在筹备得如何。

他的那份奏折现在还放在刘彻的案头,那是一份创建高等教育场所的详细策划方案。用元召的话来说,就是要办一所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是啊,大汉朝发展到今天,已经初显盛世气象,创办这样的一所教育高等人才的场地,确实很有必要。

皇帝看完那本奏章,二话没说就批准了下来。并且把这件事交给了元召去筹划准备。只要这小子想干事,无论干什么,他都会全力支持的。就任他去折腾吧,那种锐气,但愿在他身上永远保持下去才好。

来自北方的烽火浓烟,身在长乐塬上的元召自然也看到了。时光转换,此时已经到了夏天的尾巴,初秋的凉意又隐隐约约。正是马儿膘肥的时候,北方的游牧民族,又到了他们养足精神,耀武扬威的时候了吧?

元召已经回到长乐塬很久了。长安城的血腥气太重了,他并不愿意待在那里。在过去的这个夏天里,抄家、杀人、清算罪行、昭告天下……这样的事在一次次的重演。

对于同类的死亡,元召一直都心存悲悯,这一点不分敌人还是朋友,也不分好人还是坏人。这个时代的人口还并不是很多,分布在辽阔的土地上,有的是蛮荒之地还未有人类的足迹踏及。不死人是最好的,为什么不可以把犯罪的人转化成劳动力呢?就像最先帮他开拓长乐塬的那批流云帮囚徒。

只是这样的事,他现在还无能为力。自古以来,中央王朝的无上权威,就是靠杀人的手段来维持的。“口含天宪,决人生死!”这句话不是说说那么简单,是用滔滔血海来阐释的。

如果以后自己有了这样的权利,会不会做出不同的改变呢?当他看过一次刑场杀人的现场后,心中其实早已经有了决断。

在南疆大捷的消息传来后不久,元召接到了司马相如派人传来的一封密信。信中告诉他,西南夷的形势其实已经尽在掌握,分化、瓦解、引诱、拉拢……各个击破,前期的工作都已经完成,现在就差对为首的那个部落国家~珉国,进行最后一击了。只要消灭了最顽固的珉国,就可以迅速平定这片西南番邦土地,完成最初的策划了。

相比起严助和终军,元召最有信心的,反而就是司马相如。平定西南夷诸国,对于他来说,应该是水到渠成的事。因为他本身就是巴蜀郡人,熟悉那些蛮彝族人的一切习性,而且在当地有着很深的声望与人脉。在原先历史上,他去做这件事时,也是完成的很轻松,何况如今有自己的指点,更是事半功倍,没有一点儿问题。

看来在今年秋天,自己的又一条生财之道,就又可以铺就了。西南遍地的甘蔗,可以走水路运过来,造船的速度必须要加快,不能耽误了自己的制糖大业哦!

至于北方的烽火烟尘嘛……元召观望良久,拨转马头,向长乐塬东北角的驻军地而去。

“卫青,你的时代终于来了,领着你手下的大汉健儿们去吧,就从这一次开始……!”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二章 黑鹰展翅 征程万里

西山枫叶渐红,秋意漫卷长安。当朝廷派遣的征南钦差即将以胜利者的姿态进入长安的时候,另一支北上的精骑却正要启程。

定远门外,送行的酒已经每个人都喝过了一碗,那些儿女情长自然不必多言。都是慷慨的汉子,虽然此去明知必然会有所伤亡,但既然选择了这条路,承担荣耀的同时,也必须要承担生离死别。

皇帝最先接到元召推荐书的时候,是有些错愕的感觉。他没有想到,元召会对卫青给予那么高的评价。其实对于卫夫人的这个兄弟,他从前也曾经注意过。

在他的印象中,那是一个稳健严谨的人。武艺并不是很高,当初只是自己姐姐平阳公主家里的一个骑奴,因为卫夫人的关系,才跟了进宫来,做了建章宫的侍卫。后来又应元召的要求,跟着骁骑营在长乐塬上历练。

至于说到他有什么为将之才,此前却未见到他有特殊惊艳的表现。只有在最近的那次剿灭长安勋贵死士的行动中,干净利落的亮了一次相。据西凤卫报上来的资料说,那支黑袍骑兵的战斗力十分惊人,相互之间配合默契,杀敌手段都是经过特殊训练,击毙相等数量的敌人而自身无一伤亡。

不过既然是元召的特殊推荐,想必还是有些道理的。这一点儿,是皇帝对元召从心底深处没来由的信任。

于是,在不久之后,驻扎在长乐塬上这支将近一年时间的骁骑营骑兵便有了自己的专属名字~黑鹰军。这是由长乐侯元召亲自给他们取的名字,报由皇帝批准,然后正式列入了大汉军队的战斗行列。

此时朝堂上还没有人会想到,这支当初满员编制还只有区区八百人的骑兵队伍,以后会取得怎样的辉煌。而这个时间并不会太远,就在几次战斗后,草原狼群的克星,黑鹰,即将展翅翱翔!

北疆的形势已经十分严峻,汉朝几千里的防线上,处处吃紧,朝廷不得不大举抽调各地军队北上。去对阵匈奴铁骑,自然有很多人感觉到畏惧,用各种理由找门路推脱掉这次出兵。但也有许多胸怀壮烈的好男儿,早就想上疆场凭自己本领去建功立业,拜将封侯。

曹襄这次就终于找到了机会,这位曹家的千里驹,从守卫未央宫的羽林军阵列中脱离了出来,正式进入了北上军中,而他的首选,就是黑鹰军。

上次护送素汐公主去草原和亲,曹襄与卫青他们骁骑营中的一帮人,在那些生死危险的关头,彼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因此,这次他心甘情愿的在由卫青为主将的这支新军中做了一名校尉 。

当这支精锐的骑兵,终于有了自己的黑鹰旗帜的时候,他们的队伍已经扩大到了将近两千人。而他们的定员是暂定在五千,这也是有好几个原因所致约的。

在元召给皇帝所上的成军奏章中,他曾经详细的陈列了汉军与匈奴骑兵双方的对比,用各种数据和事实,阐述了敌我之间的优劣胜负。在他的陈述中,原先这些年来,之所以与匈奴骑兵在对战中,难以取得胜利,这是有很多不利因素所制约的。

所以,要想有所突破,就必须要打破原先的固有思维,那些陈旧的作战观念,汉军各部队在平定天下时取得的经验,根本就不适于匈奴军作战。所以,他成立黑鹰军的目的,就是要用这只新军,把自己取自后世的许多对边虏作战经验,灌输给他们,看看效果如何。

如果真的卓有成效的话,在他的构想中,也许用不了原先历史上那么长的时间,也用不了浪费那么多的国力,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平定匈奴了。

打仗有什么好的?只为了征服这些蛮夷,就把大汉好好的盛世给拖垮了,这根本就是得不偿失的事嘛。有更好的办法为什么不用呢?“凌之以威,诱之以利”才是王道!

西南夷的小小实验,已经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司马相如的报捷奏章已经在几天前送达御案上,那些小国都已经归服,现在以巴蜀地方驻军为主的联合军队,一起向珉国发动了最后的攻击,相信不久以后,就会全部平定了。

当皇帝刘彻招来元召,兴奋的夸他慧眼识人时,元召很谦虚。同时他也说出了自己的另一个想法,请求皇帝拜司马相如为中郎将,让他全权统领这支杂牌军,把西南夷的事全部托付于他,相信他一定会把那里开创出一个全新的局面来。

这还不是很简单的事?只要能为大汉立下功勋,不管是要钱还是要权,刘彻一切应允。并且郑重承诺,无论是严助、终军还是司马相如,等到他们凯旋回到长安之日,就是他们青云直上之时!

最近这段时间,只要是元召奏请的事情,皇帝没有不准的,臣子们中间自然有许多嫉妒的人。只是都憋在心里,没法儿说出来而已。

因为,前两次的教训太深刻了。第一次是丞相田玢和廷尉张汤,结果两个人不仅大失颜面,而且把各自一半的家产都输给了元召。那可是一半的家产啊!张汤还没怎么的,这个人虽然残酷,但却并不贪婪,因此,即便输给了元召,也没有什么可心疼的。

田玢就不同了,这些年来,自从起家以后,尤其是当上太尉开始,他内心深处贪婪的欲望开始失去控制,不管是谁送的钱,他都敢收,不管是问谁搜刮,他也都敢去要。因为他深深地明白一个道理,做官做到了他这个地步,尤其是身为外戚,无论他贪到什么程度,皇帝都不会因为这一点而加罪的,这是一门高深的学问。

可是,那么大的一笔家产,就那样无偿的送给了眼前这个小子,而且还必须做出一副愿赌服输、心甘情愿的样子。

当时,看到皇帝在上面笑眯眯的坐着,而元召那可恶小子竟然心安理得的收下了他递上的财产清单。田玢的心在滴着血,暗自发着毒誓,总有一天让他连本带利的吐出来,那可是倾城的财富!

相比起他们两个来,第二次与元召对阵的那班朝臣们那可就惨的多了。因为他们的财产不仅被抄灭了,而且连命都搭上了!

虽然心里不满、怀恨的也大有人在。但没有人可以在这两件事上公开说什么不同意见。因为皇帝在这些事上都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一切都怨不得别人。

前段日子,在朝臣中,刚刚出现一个苗头,就是有人开始指责,在某些个人的封地中,竟然训练有大批厉害的武装力量,这不是一件好事,求皇帝陛下严厉彻查。

某些人的封地……这里面说的是谁,只要知道上次玄武街内情的人,都明明白白的。仿佛找到了一个极好的借口,开始有人打算借此生事。可是这件事还没有来得及发酵呢,就被突然阻断了。

因为,长乐侯元召把此前驻守在长乐塬上的那只骑兵,完整的交给了朝廷,交给了皇帝陛下。

当在某一次朝会上,皇帝命令内侍把元召所上的关于对阵匈奴骑兵的那篇奏章,一字不漏的念给所有文武群臣听完的时候,有许多人低下了头,也有许多人改变了对他的敌视。

如果真的能凭借对等的军事力量,在真正与匈奴厮杀战场上取得胜利,那么对于汉朝的意义来说,将会是无比巨大的。

所以,在曾经见识过黑鹰军战力的人眼中,另一种期望又在悄然升起。南疆的胜利,西南夷即将取得的果实,虽然也是够使人振奋的了,比起北边的这个强大的敌人,分量还是差了些。

既然打了这么多年的仗,没有酣畅淋漓的胜利过一次,又何妨让这小子去尝试一次呢?也许他的那些方法可行呢?

于是,在一个晴朗的天气里,这支刚刚被任名为“黑鹰”的军队,出现在了长安北教场,接受了皇帝及朝廷文武的检阅。

暂时一千五百人的队伍,包括原先留守长乐塬的五百骁骑营骑兵,从各处军中通过各种关系,又陆陆续续加入的有志之士,以及在长乐塬上的某些原流云帮众。

通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流云帮中的许多人都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元召从来都不是一个随便浪费人才的人,凡是有所特长的,或者是对某一方面有特殊兴趣的,都被他发掘了出来 ,安排到了合适的地方。

长乐塬上已经铺开了很大的摊子,太需要各方面的人才了。而有些武勇之士,想要凭借自己的本事建功立业,这样的事怎么能不大力支持呢!

所以经过层层考核和选拔,从流云帮中进入黑鹰军的,也大约有五六百人之多。这就是这支新军的构成。

人数虽然不多,但当这一支新式的骑兵军队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却给人以很大的震撼。

群臣中不乏有许多军中老将,也曾经身经百战,见识过许多纪律严明的队伍,不论是敌军还是友军,战斗力强的,往往军律会不咋地,而军规阵型严整的,往往又容易会拘泥于陈规,难以出奇制胜。

但眼中所见的这支骑兵队伍,光散发的气势就如此让人感觉不同。统一制式的铠甲罩袍,劲弩、长刀犀利无比,胯下马匹的精良就更不用说了。

阵列队形更是严整,在为首各部校尉的号令之下,纵横排列,进退如一,不管是分击、组合还是共同对敌,简直就如同手指臂使,简洁有效,迅疾如风。

虽然还没有和真正的敌人对战,不知道将会胜负如何,但,胜利的信心,已经在许多人心中开始悄悄的萌芽。因为,所有人都仔细的听完了一边那位小侯爷的讲解。原来,这支精气神十足的骑兵队伍,他们的身上还装备有许多新奇的物件儿,那些都是最近这段时期长乐塬上的最新发明,据元召所说,都很厉害,是战场上的利器!

虽然有些词语听不太懂,那些东西的用途,也听不太明白。但从皇帝以下,对元召所说的厉害,都报以了很大的期待。

看着那股黑色旋风在秋风中逐渐远行,元召心中有着更大的期望。这一战,但愿他们能打出威风,在所有前线汉军中树立起一根高高的标杆,给所有战士以前进的方向和勇气,那么,自己这一次的目标就算达到了。接下来对匈奴展开的计划就会顺利很多。

卫青就是这支黑鹰军的主将,但是很奇怪,他并没有如普通惯例那样,被授予一个什么样的将军名称。如李广是骁骑将军,程不时是震边将军。他想起将要分别的时候,元召曾经带着很奇怪的笑容,对他说过的话。

“青哥,你一定很奇怪为什么没有将军称号吧?呵呵!你这次如果能够取胜回来,官职就会有了,并且将会很特别……。”

小侯爷就是喜欢说这样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至于他所说的那个“大司马”是什么官职,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朝廷以前也从来没有过这个称谓,不知道他是从哪儿听来的消息。反正自己现在不会想这么多,只有尽力打胜,才能不负所望。

卫青又回头看了看身后的队伍,这样的精锐之师,即便匈奴人再厉害,也可以放手一搏了吧!此去不仅要胜,而且要大胜,这是小侯爷与他通宵夜谈所定下的目标,他握紧了手中元召所赠的那把宝剑,心底豪情无比激荡。

在从全国抽调的近十万紧急驰援北疆大军中,这支一千五百余人的骑兵也不过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已,现在还无人会预知未来,所以他们到达雁门前塞后,并没有得到多大的重视,只是如同普通的军卒一样被对待,要想飞鹰建功,还需要等待一个机会。

送走了远征的人,长乐塬上的元召现在正在受命忙两件事,准确来说是三件事。为将来的长安学院选址,造船和买马。

将来的长安学院要建成一个怎样的规模,这个问题,在元召心中只是有着暂时的模糊概念。

几千年后,最让世人感到遗憾的事,其实并不是朝代的兴衰灭亡,循环更迭,而是华夏民族第一次井喷式的璀璨文明,在经过如同漫天星河般的灿烂后,又迅速的归于沉寂,那么多的珍贵思想和文化就此湮灭或者被遗忘。

春秋战国,诸子百家!是一个人类有史以来,文化最绚烂多彩的大时代,没有之一!

那个时代的任何一门学说,任何一位先贤,都足以光耀千古,百世流芳。

但是很可惜,这些光辉思想和学说,被后人认可认识的并不多。除掉与草木同腐的那些之外,流传后世的也大多被人为的进行了阉割或者篡改异化,年深月久,不辩其本来面目矣!

在这个时代以及从前的千年以来,作为文字载体的纪录工具,竹简和木椟等物品承担了大部分传播功能。不仅笨拙沉重,而且难以储藏流传。

尤其是屡屡经历战火的焚劫 ,帝王的禁毁,以及天灾人祸,更是十不存一。等到前秦那位伟大的始皇帝,为了唯吾独尊、万世一统而焚书坑儒的时候,就更是把这仅存于世间的一二宝贵精髓销毁了大半,这样的遗憾,是任何丰功伟业都不能挽回的。

如果现在尽一切努力搜集整理这些前代珍宝呢?会不会亡羊补牢,犹未晚矣?此时此刻,离那个百家争鸣的时代也不过百多年,也许还有大量遗落在草泽间的珍珠等着自己去把它们一颗颗找回来,把它们重新修复、还原,重新一粒粒打磨出光华,再镶嵌到华夏文明这顶巨大的皇冠上。

这样重大的任务,自己用尽毕生的努力能做到哪一步呢?元召并没有什么信心。相比较起其余那些战争啊财富啊朝堂争斗啊什么的,这件事才是需要他最认真对待的,每次想的深远一些时,他都感到诚惶诚恐,心中没有一点的把握。

好在,现在他还有时间,因为那位儒学宗师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那一套理论,还并没有被刘彻所采纳。元召有时想起来,会有些暗自得意。因为,这是自己的横空出现,而改变了历史的规程。

董先生,出现在皇帝刘彻最无助的时候,他那时应该还是个有名无实的少年天子,空有大志而难以冲破重重枷锁。

自文景二帝清静无为,于民生息,取得很大的发展繁荣以来,这种政策就被当成了国策。所以,他们的那套理论也被好好的继承了下去。窦太后更是信奉黄老之术,刘彻要想折腾起浪花,何其难也。

在这样的境况下,经过董仲舒篡改的儒家学说,就被这位天子当成了救命的稻草,牢牢的抓在了手中。从此以后,儒家独大,百家晦暗。这样一株带毒的奇葩,也许会成全一家帝王的伟大,但却会毁掉整个华夏的未来,既然如此,就让它夭折吧。

不要去那个神坛上吃冷猪肉,坐在自己该在的位置,孔老夫子,如此,可好?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三章 运筹谋划 决断先机

古老东方,在秦朝统一天下之前,中原大地上的文化学说与流派,可谓是百家争鸣,竞相开放。

三皇五帝为华夏始祖,夏、商、周承袭后裔者,随着物质资源的丰富,强弱间生杀争夺,兵法纵横之术开始参与尘世间的纷争。然后是百工制作、墨家机巧、医药杂卜、法儒阴阳……等等。

尤其是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天下纷争,诸侯国互相攻伐不断,百里不同俗,四方不同务,激烈的各种关系碰撞中,产生了思想的无尽火花。许多奇才异士,学派宗师,仿佛如同天授,开启了民众识别世界的能力,以后的世间万千学识无不出其范畴。

可惜的是,几千年历史长河中,这样的局面只不过就出现了这一次而已。自秦汉以后,随着社稷江山的一次次统一,人间处事理念便也成了儒家大一统的天下。

元召自然可以通晓这上下千年传承与发展的来龙去脉,其中的迂腐与弊端。别人却没有这种本事。这个时代的学说继承者们,谁不想把自己的门派发扬光大,铭刻于昭昭青史呢!

客观来说,不得不承认,董仲舒就是儒学门徒中最聪明的一个人。他的骨子里虽然是正宗的儒家传承者,但他的聪明之处就在于,他给他将要兜售的私货,穿上了华丽的外衣,涂抹上了迷惑权利的媚药。

“学成文武术,货卖帝王家。”这种思想,不知道起源于何处,但它确实是一条最便捷快速的青云捷径。

当然,历代大能们学成文武之术后,如同宝物在身,要卖给哪个帝王,这却也是个技术活儿。

找到个好的买家,当然会身价倍增,彪炳青史留名后世不说,自己的人生价值也得到了最高的升华。相反的,要是在这样的买卖当中,差错一步,轻则丧命,重则身与名俱灭,湮灭红尘中。

历史上,正反两方面的例子比比皆是。后者如韩非子,碰到秦王政那样不按常理出牌的帝王,把他身上的宝物取走,留下正大光明的自己使用,而把结结巴巴的韩非子来咔嚓了,只能说这哥们儿很倒霉。

而前者最成功的例子,就是那位董仲舒先生了。这是一位真正集孔子学说大成于一身的宗师级人物。为了学以致用,董先生躲进小楼成一统,把老夫子的那一套都研究透了,才打开窗户,搬梯子下来。

相信董仲舒在刻苦钻研儒家经典的时候,一定也认真了解过孔老夫子那些颠沛流离的周游列国故事。因此,当他打开窗户远望山河的那一刻,心中应该是了悟了许多事。

原来在世界上,要去做成心中想做的事,只凭着满腔热血和虔诚是不行的。在循序渐进中迂回的去接近心中的目标,在潜移默化中达到自己想要达到的目的,这才是最稳妥和正确的方法。

于是,董仲舒创立了一个打着儒家幌子的新体系。他以儒家学说为基础,吸收了阴阳五行家和法家的部分理论。同时兼釆包括“黄老”等诸子百家的思想精华,建立起了具有神学倾向的个人思想系统。

这个系统包括的主要内容,首先是为加强中央集权服务的。这就是著名的大一统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由来;然后是加强军权,提出君权神授、天人感应和天人合一的哲学主张;其余的还有提出了“三纲、五常”这样的道德规范,来提高普通民众的德行水平。当然,他还捎带着提了提君王要发挥仁政,轻徭薄税,减轻人间疾苦。

他的这一套理论,用心良苦,号准了皇帝最需要的那根脉,所以,刘彻对他一见之后 ,大为赞赏,立即把其中对自己最为有用的那些,逐渐加以了采纳。

后来的事实证明,他的这几条实用之策,即著名的“天人三策”对提升皇帝威望的效果是很明显的,极大的加强了军民人等的思想统一,为后来取得开疆扩土的胜利,打下了一个很好的舆论基础。

董仲舒,从此以后也被推上了一个很高的地位。他利用新儒学,为自己在青史上刻下印记的同时,也给华夏民族的未来,戴上了沉重的精神枷锁。

所以,在元召看来,这位挂着羊头卖狗肉的儒学宗师,也不是个什么好鸟!从某些渠道听来的消息,这位老先生好像对他很有兴趣,收集了他很多的资料,包括他曾经写出的那几首诗词,也包括他的一言一行。

对此,元召并不在意,儒家学说的各种漏洞,早已被后世的好事者们批的体无完肤。这些都是拜那位坐在神坛上的孔老夫子所赐。

要用这些论据来打击一下现在还只是一位普通讲师的董先生,元召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如果有一天他真的不识时务到来对自己挑战的话,那么元召也绝对不会手下留情就是。

元召得到的情报,一点儿都没有错。秋风起处,在长安下马陵附近的某处庄园里,闻名当世的大儒正在和他的弟子们盘膝论道。

就在不久之前,名叫董仲舒的这位饱学之士,在长安街头,曾经亲眼目睹了民众的怒潮。这件事给他很大的触动。

那麽多赫赫门第,勋贵世家,就这样淹没在了愤怒的民意当中,这种力量,是如此强大,以至于那么大的一个阶层,也挡不住它的冲击。当时他就曾经对弟子们发出过一句慨叹“民意即是天意,不管是谁,如果掌握了这样的力量,那天下在其眼中,也不过如处囊中尔!”

他带领着他的弟子目睹了全部过程,虽然心有所感,但他不相信,这么大的一件事,会是那个小小的长乐侯策划完成的。他的背后应该有高人指点?这是董仲舒心中的疑惑。

不过,在详细的研究了元召此前所做过的每一件事,他的心中又有些不确定起来。也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天纵英才。

几百年前,当孔子拜访老子回来,曾经发出过那段著名的慨叹,他知道鸟儿会飞翔,他知道龙会变化,但对于老子的深蕴,却只能仰望,“神龙见首不见尾”就是说的这样的人。

董仲舒唏嘘良久,还是没有研究明白,元召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心中对于他的重视,却又加重了几分。那个长乐塬,他觉得很有必要领着弟子们去转一圈儿看看了。

另外一件萦绕在他心头的大事,就是听说皇帝有意向要在长安创建一所高等学府,专门儿培养朝廷所需的良才美质。这件事对于董仲舒的吸引力是无比巨大的。

因此,今天他与追随的几十名弟子,又在详细的归纳儒家学说的精髓,以便更好的完善他的那套思想。儒学宗师心中火热,踌躇满志。

长乐塬上,长草起伏,秋意微凉,此处却是另一番景象,到处都很忙碌。

由元召所亲手设计的帆船,现在已经完工了几十艘。终南山上的木材,太方便了。就地取材,快捷便利,再加上那帮匠人的努力,因此造船速度很快。

所造好的第一批新船,已经完成了他们的初次航行任务。这次的航线是从渭河转入大江,沿江而上,然后直行西南支流,到达巴蜀和滇南地带。

在那儿,刚刚官拜中郎将的司马相如早已经准备好了元召所需要的东西,十只船都装的满满的。然后顺流而下,沿原路返回,连来带去,千里路程,也不过几日功夫而已。

当满帆的船队再次出现在众人视野当中的时候,所有在码头上的人都发出内心深处的欢呼。试航成功,这件事具有怎样的意义,稍微想一想,都会令人振奋鼓舞!

这一种新的运输方式,所带来的影响,也许会涉及方方面面,这是毋庸置疑的。

长乐塬上已经专门为此成立了一支运输队伍,都是精通水上的好手,最先的人数并不多,只有大约三四百人。为首之人的名字叫做元十三,是个二十多岁的精明小伙子。他也是原先长乐侯府中的护卫,后来无意中元召发现了他的水上功夫了得,就把这支船队交给了他来管理。

元十三正是管家元一最先从长乐宫中带出来的那批人中的一个,他们的先辈就是最忠诚的西凤卫卫士。后来他们奉了窦太后的命令,来到元召身边,从此后忠诚的对象,就换成了眼前的这位小侯爷。

元十三站立在最前面的船头,意气风发,他此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有机会统领这么一支船队。看着身后崭新的大船,劈波斩浪,心中豪情万千。

这一路上其实并不太平,穷山恶水出刁民,水泽之间多有盗匪出没,他们这支船队在大江支流也曾经遇到过好几处。只是当那些只乘着简单竹筏舢板的流寇,试图近前来捞些便宜时,元十三冷冷的一笑,小侯爷给这些船上装备的武器是摆设吗?

那些彪悍的水上汉子,见了这般的满船货物,无不贪婪的红了眼睛。拼了命的划动舟船靠过来时,等待他们的不是求饶和害怕,而是几发如同流星般发射过来的石弹。

像小磨盘一般大小的石头,被安置在船侧的抛石机激射而出,落在简陋的竹筏舢板上,一下就打烂了,倒霉些的连人砸成了肉酱。其余的如同下饺子一般落到水里,葬身鱼腹。有水性好的,还想潜水逃匿,那大船早已直行从头顶而过,卷入了船底,被水下瓦楞状的船体刮得支离破碎,死的惨不堪言。

侥幸逃远些的,以为终于可以活命了,然而他们想错了。船舷上的弓弩手们一个个早已瞄准了很久,有这样练准头的活靶子,可是不可多得的好机会啊!

居高临下,看的明白,专射露在水面上的人头。弩箭应声而去,如中败革,惨叫声中,水面上的人一个个都消失不见,只留下一圈圈的涟漪和残红泡沫。

元十三很满意,只是手下的几个家伙,太得意忘形了,竟然射偏了好几支弩箭,被他好好的训斥了一顿,宝贵的九臂连环弩,是他求了小侯爷,才得到和黑鹰军一样的待遇,最先装备到船上的,这些家伙们竟然敢这么不珍惜,真是需要好好的修理才行。

一路有惊无险,安全到达。只是元十三他们并不知道,这一次航行过后,在大江上下的水路上,开始流传他们的传说,这是一群水上蛟龙,没有事不要去惹他们,因为他们惹不起,管杀不管埋……。

不久之后,元召听到元十三在跟前炫耀似的说起这些事时,他便给这支船队授予了一个名字~黑蛟。黑色蛟龙,翻江倒海,将来会有他们称霸海上的时代!

只是现在,这只黑色蛟龙还并未显露峥嵘,它还在干着运输货物的事,吞云吐雾的日子还远远没有到来。

元召大略点检了一遍从遥远的西南夷运来的这大批东西。司马相如果然是个细心的人,自己当初交给他的清单,他都把上面的东西搜集的非常齐全,没有一样遗漏。有些元召认为在这个时代很难得的东西,他竟然也给弄到了,这让元召有些吃惊。

当然,这其中的过程,也许有些不太光明,甚至有些黑暗与血腥,但这是元召该考虑的事吗?这些蛮夷地方,就不是讲道理的对象,硬弩与刀剑才是让他们服从的工具。

何况,不久之后,等他们尝到甜头儿,就会服服帖帖的依附于大汉了。“凌之以威、诱之以利”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刀尖裹上蜜糖,就是对这件事最真实的写照。

不错,就是要裹上蜜糖!元召当初鼓动皇帝平定西南夷叛乱的最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得到那些植生于遍地的甘蔗。那些在当地司空见惯一毛不值的东西,运到长乐塬上来,元召自然会有把它们变废为宝的本事。

西南夷莽莽十万大山中,更是有着许多珍贵的药材和各类香料种子,这些,元召自然也不会放过。可以说,那是一块真正的宝地,只是长期以来,被那些未曾开化的蛮夷之族占据着,得不到利用,宝物藏于深山,荒废了几千年,实在是非常可惜的事。

在历史时空中,司马相如的某个同乡好友在巴蜀与蛮夷族混杂居住处为官,他的名字叫做唐蒙。那是一个精于时务的人,长期在地方为官的经历,让他能深刻认识到一些地域产物的巨大价值,西南夷这些地方,某些生长在山野莽苍中的物种,如果运到中原和长安,其中所产生的价值,将会是无比巨大的。

于是,在司马相如受命征伐,彻底平定西南夷的叛乱后,唐蒙就根据实际情况,给朝廷上了一道奏章,详细陈述了其中的种种好处。随后经过讨论,皇帝予以了批准,同意唐蒙的要求,拨下巨款,征发民役,从蜀郡开通一条大路,直通西南夷的七八个小国家,试图把此地与中原彻底地联通起来,以便好好利用那些无穷尽的资源,为中原王朝的发展服务。

只是很可惜,雄才大略的刘彻把摊子铺的太大了!顾此失彼,难以为继。与匈奴人的战斗打了近二十年,与西域各国的战争也一直没有停止过。

后来,国库终于支撑不住了 ,民间的财力也被盐铁专卖等各种征税手段弄得疲敝不堪。在北方,为了巩固取得的那些胜利果实,也为了保证从匈奴人手里夺来的国土安全,朝廷倾尽全力修建了朔方、酒泉、榆林等好几处边郡,以卫北疆。

“两害相权取其轻”,这样一来,西南夷的边策就只能暂且放在一边了,皇帝当然不是放弃了这一带一路的经国之策,只是想经济压力多少减轻些时,再予以实行罢了。

只是这一等,就从此错失了良机,那条修建了一半的路就此荒废,再也没有等到重新开始的机会 。文明与蛮荒的一次约会失之交臂,随着刘郎老去,汉廷衰败,朝代更迭,又一轮兴亡开始,那条路终于彻底断隔……!

元召每当想起这些,在为历史感到遗憾的同时,还是有些庆幸的。因为现在自己在这儿,如果打通西南夷的通道,从现在开始就积极着手准备的话,那么结果会不会就此不同呢?

既然大汉后来会开拓璀璨的“丝绸之路”,沟通了中西文明。那么现在,先把中原与西南夷之间彻底打通,创造另一段传奇,又有何不可的呢?

看着从船上卸满了码头的货物,元召信心十足。朝廷倾尽巨大人力物力才能开办的事,他完全可以凭借现在长乐塬的力量就可以办得到!

用茅草束捆扎好的一捆捆甘蔗,被用马车拉进了早已建造好的作坊中,在这里,它们将被压榨提炼成食糖。

元召用自己的办法制作出了几台简单的压榨机,现在整套流程已经被人们掌握熟练,就只等着这第一次的实际操作了。

看着一束束甘蔗被压榨机运送带上的回转刀群斩断撕裂破碎,然后榨出来了混合的甘蔗汁,元召神态从容,指挥着继续进行清净处理,然后蒸发浓缩,成为浓稠的糖浆……直到最后一道工序,煮糖、结晶、分蜜,达到一定的饱和度后,再逐渐冷却,形成颗粒状……。

这第一次的整个过程有点长,所有人都伸长了脖子,等待着小侯爷将创造出奇迹的发生。

正文 第一百七十四章 牧马在野 间关百战

制糖的方法,其实非常简单,在汉朝之前,江淮一带人民就已经学会了从甜菜、甘蔗等物中提取糖汁,做成甜品。只是那些方法都比较原始,他们还没有学会过滤其杂质,进行进一步的提纯。

而元召用自己的方法做出来的糖与此前的却大大不同,白而细腻,甜味浓郁,与后世的细糖在品质上已经差不了多少了。

第一批做出来的糖,被分装在精致的陶罐中,当做礼品送进了未央宫。既然皇帝为这项大业给予了极大的支持,那么即将开始的红利,自然要有他的大部分。

刘彻见到以后,极为喜欢。没想到当初只是因为吃的那条鱼,而引发的这场征伐,竟然结出了如此甜的果子。

他压抑不住得意的心情,把这些糖除了送去长乐宫老祖宗处部分外,其余的都赏赐给了后宫中的美人们,甚至连久未通殷勤的皇后宫中都派人送去了一些。

后来,这种糖就被命名为了“汉糖”。此后,元召又把它们细分成了好几个种类,开始大量生产。汉糖刚一进入世间流通,就得到了人们的喜欢,虽然价格稍微贵了点,但仍然供不应求。

先是在长安市面上,小范围内得到认可,然后通过南北商贩的流通,广布天下郡县,直至引来西域胡商们的竞相采购……。

一时之间,往来于长乐塬上的商贩络绎不绝,相闻于道。应元召的要求,朝廷专门在长乐塬上设立了一个叫做“经济司”的部门,开始挂牌运行。

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部门,属于皇帝特殊批准,关系隶属于太常寺。人员构成很简单,暂时就是一位主事,十几个随员。当然,他们具体干什么,还是要在长乐侯的指导下进行,这也是元召提出的唯一条件。

这个毫不起眼儿的临时场所,现在并没有多少人注意,不过就是干着一些普通小吏的活儿,记记表、做做账什么的,属于可有可无的机构。但在此后的岁月里,它的地位将会越来越重要,随着汉朝经济的突飞猛涨,在元召领导下的经济司,将会成为掌握帝国命脉的核心机构之一!

制糖、冶铁、酿酒、茶叶、食盐、造船……现在长乐塬上的制作越来越多,财源滚滚,已经积累起来巨大的财富。

元召也算是多少有了点底气,想要做的事也不必如从前一样束手束脚了。目送着去往西南的船队逐渐远去,有另外的几艘大船又靠近了码头。

来的是聂家的人。元召的眼睛亮了起来,因为以聂家子弟为首的这支商队,又一次运送来了他期盼已久的东西。

这次是整整五百匹骏马,被从大船的船舱里牵了出来。如果算上前几次运来的,已经有将近三千匹来自遥远西北天山脚下的良种马,被牧养在长乐塬临近终南山的那片天然牧场里。

这是一个宏大的计划,前期通过各种制作所得来的财富,几乎全都砸进了这里面。虽然朝廷也有所拨款,但那是远远不够的。

在这个冷兵器时代,除去犀利的刀戈弓箭,战马就成了最重要的战场工具。匈奴人为什么那么难以对付,一个主要因素,就是因为汉军的马力与草原马相比,差的不是一点儿半点儿。

这个问题,在很久以前,就被汉朝的大臣们所详细讨论过,可是明明知道有这个致命的缺陷,却没有别的办法,因为好马难得。

在大汉疆域内,几乎所有健壮些的马匹,都被征作了军用,即便如此,相比起匈奴人动辄十万铁骑这样的规模来说,汉军的骑兵队伍实在是少的可怜。

打又打不过,跑也跑不过,这样的现状,就怨不得对匈奴人无可奈何了。即便是名将统领,要想打胜仗,也是很难的事。

朝廷要想从草原或者是西北诸国买马,却也是阻力重重。匈奴人也不是傻子,当然不会把战争工具大规模的卖给对手,所以,只能零敲碎打,从那些贪图汉朝财物的牧民手中,买回了一些,一年下来,价格贵的离谱不说,也进不了多少匹好马。

想要从西边那些小国买马就更难了。匈奴人的铁骑,纵横驰骋在汉、匈两国北边和西北几千里的边境线上,在没有打通河西走廊之前,很难逃过匈奴人的阻截抢劫。除非你有本事横穿大沙漠,但那想都不用想,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而朝廷做不到的事,元召却可以做到。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一个道理说得非常透彻,那就是“商人逐利而生”!

为了利益的需求,有很多商人的胆子,会大到你无法想象。如果有五分的利钱,他们就可以不辞辛苦;如果有十分的利钱,他们就会铤而走险;而如果有百分的利钱,那他们就会杀人放火,无所不敢干了!

很久以前,元召就开始着手这方面的准备。所有来到长乐塬上的商人们,在正常交易的同时,每个人都曾经被这位笑眯眯的小侯爷亲口告知过一件事。

“如果能够采得良马送到长乐塬上,无论你是来自何方,以后都会成为这里的尊贵客人。并且,马匹的价格,可以按照重量,从糖、茶、酒、精盐、香露水……这些商品中任意选择。也就是说,一匹马的价格就是它同等重量商品的价格。”

所有听到这句话的商贾,在振奋的同时,都把它牢牢的记在了心里。因为,这样的价格太划算了,这样的巨利怎么能不去赚!

由长乐侯元召所发明的这些新产品,因为物以稀为贵,所以在世间的价格都贵的离谱。每一样都可以当做奢侈品来看待。不就是拿马来换嘛,这有什么!每一个为商者,谁不是交游广泛,门路众多的呢?在朝廷和普通人看来很难办到的事,在这些商人眼中,有的是办法和门道。

最开始是商人们自己想办法运来,虽然每次数量都不多,几匹十几匹的,但也慢慢的开始积累起来。后来,那些船开始在水路上运行后,就有了更便捷的运输条件。

元召把这件事交给了聂家,对聂壹,他是完全相信的。有聂家牵头,组成一只小型船队,专门负责运输马匹。那五六艘大船,就是元召为他们特别定做的。

以马匹换商品的商人,可以先把数量不等的所购之马交付于聂家集中照看托运,由他们的船队从水路经渭河运到长乐塬上,如此可以大大省略其中的繁琐,也减少了马匹在运输途中的死亡和损失。可谓是皆大欢喜,一举两得的事。

商人们自然是百般乐意,不就是需要付出点运输费用嘛,相比起马匹运到后取得的巨大利润,这都不叫事儿!

这次来运送马匹的聂家子弟,为首之人名叫聂云,是聂壹的亲侄子,以前也曾经来过一次,见了元召,连忙上前拜见。这位小侯爷的年纪虽然比自己小了将近十岁,但聂氏一族感其大恩,对他一向敬若神明,聂云自然也不敢有丝毫怠慢。

元召与他道过辛苦,简略问过一路的情况,早已有人把马匹清点接收,这些不用他操心。

三千匹良马……只是,数量还是有些少啊!元召看着这些彪肥健壮的马一批批的从眼前牵过,心里有着隐约的喜悦。这里面母马的比例也不少,这是他刻意要求的,虽然价格贵一些,但这有什么关系呢?

长乐塬上的产业还会不断的发展壮大,他所选择制作出来的那些东西,利润到底有多大,只有很少的人知道其中的底细。

如果能好好的繁殖,也许用不了两三年时间,万马奔腾不再是空想。如果到了那个时候,从自己手底诞生一支真正的精骑,应该不是太难做到的事。

想到这些,元召无声的笑了。瞅了瞅在身边看着那些马匹欢呼雀跃的小冰儿,有一个奇怪的念头忽然闪过,三年以后,如果把一万精骑当做出师礼送给这个最得意的弟子,她,做出的成就,会不会比原先时空里更加惊艳绝伦呢?元召拍了拍她的头,竟然有着无比的期待。

小冰儿却有些难为情,师父还老是把自己当做儿童看待,拍头的动作,她固然感到亲昵,可是,她更想让他看到的是自己的进步和努力。

舅舅卫青和公孙敖曹襄他们已经出发很久了,现在想必早已经在雁门关外与匈奴人展开大战了吧?他们走的那天,小冰儿远远的看着,心里充满了羡慕。

那么一身威风的装备她也有,是元召特别吩咐做给她的。不过,她的罩袍是红色的,是那种很鲜艳的火红,披挂上合身的盔甲,纵马驰骋在长乐塬广阔的天地间,便是一道红色的闪电。

小冰儿简直就是天生的武学胚子,一日千里,进境神速。现在与元召拆招,全力之下,要想制服她,也要费点功夫了。

长乐塬临近渭河北岸引水而入的那个湖泊,被命名为剑湖。东岸的连排工坊就是以卓家匠师为主的冶炼场所。在这里,这些也算是见多识广经验丰富的高手师傅们,却一个个表现的像是虚心好学的学徒。

是的,就是学徒的样子。自从听过几次小侯爷对冶炼知识的讲解之后,他们就彻底心服了。他所说的那些,简直闻所未闻,与此前行业传承的知识都不相同。

长久以来,冷兵器的锻造从青铜过渡到铁质,可谓是一大进步。但铁质武器的使用时间还并不是很长。中原王朝在这一点上,却已经有些落后于北方的大敌。

匈奴人的弯刀,不仅犀利,而且柔韧度极好,在战场上占了很大的优势。那是因为他们采用了取自西域国的精钢冶炼技术,而这样的技术,由于壁垒与封锁,汉朝却得不到。

元召给了他们一个辅料加工的配方,里面有好几种他们没有听说过的矿物质名字。按照合适的比例配好后,掺进高温铁水中,再铸造出来的原始铁质模胎,果然已经大为不同。

用这些原铁再按照他们的传统工艺来锻打出各种兵器,所产出的便都是宝刀宝剑。锋芒无比,堪称百炼精钢。

只有他们这些行业内的人,才心中明白,这样的技术意味着什么。掌握了这样的技术,往小了来说,是冶炼界一次历史性的飞跃。从前的那些所谓大师们,穷尽一生的力气,能铸造出几把流传于世间的名剑,已经是很了不得的事情。

可是现在,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在他们的手里,竟然就这么能轻而易举的批量生产出来。如果往大了说,这样的技术,已经是可以倾国倾天下的力量了!

所有的冶炼工匠们,无不心中激情澎湃,用崇敬的目光,看着云淡风轻的长乐侯,此人点石成金的手段,果然不是虚传。

最新生产出来的几批弩箭和刀剑之物,都装备给了北上抗击匈奴的那支队伍,相信他们这次在北方的战场上,一定不会再让匈奴弯刀在这方面占到便宜,大家都对从自己手里亲自打磨出的这些兵器抱有最大的信心。

千里之外,沙场秋风,犀利的刀剑早已沾染了匈奴人的鲜血,只是风信迟缓,胜利的消息还吹不到长安。

公孙戎奴用一块棉布,把手中的厚背宽刀仔细的擦了又擦,不让一丝血迹残留在上面。这把刀,名字叫做“荡寇”,是在长乐塬那座工坊里,元召特意让人为他量身制作的。

刀柄稍长,可以两手相握,刀身宽厚,刀锋犀利,闪着蓝莹莹的光芒,轮起来时,威势十足,正和他的臂力相称。

公孙戎奴把这把刀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都还重要,暗地里不知多少次想像过自己纵马持刀杀敌的场面。

这次,终于如愿以偿,昨日的遭遇战,死在他刀下的匈奴骑兵,将近三十人之多。对于第一次上杀场的新兵来说,这已经是个了不起的战绩,尤其是在匈奴铁骑面前。

当然,其余人的表现也不错。黑鹰军在卫青的带领下,终于第一次出现在了战场上,如同一把开刃的利剑,刚一出鞘,就显露出了璀璨耀眼的光华。

事情发生的很突然,那是一场猝不及防,匈奴人刚刚经历了一场欣喜若狂,因为,在阴差阳错之下,他们竟然把飞将军李广给捉住了!

这个秋天,看来匈奴人誓不罢休了。到处烽火连天,每个前方主将的负责范围内,都一点儿也大意不得。

尤其是雁门关这个方向,这是匈奴人主攻的最正面,集结的兵马最多,攻势也最激烈。大单于羿稚邪的大营就在距此几十里之外的地方,精兵强将轮番侵袭,大有攻破雁门直驱右北平之势。

自从雁门守将刘恭友身死,李广亲自奔赴最前线坐镇,他身上所担的责任太重大了,几百里的纵深防线,便都是他的防御范围。

指望着友军的帮助,是不可能的,上谷、鱼阳、云中……每处地方都在吃紧,所以前期打的很是艰苦,伤亡也有些重。

后方的援军虽然在源源不断的到达,但要指望这些从来没有与匈奴骑兵对阵经验的新兵来建功,那是想都不要去想的事。现在把他们派出去,无异于让他们在匈奴马蹄下去送死。

老将生性豪迈,最是体恤部下,因此,已经来到雁门关的万余援军,包括卫青所部黑鹰军,便都被安置在北门附近的大营中 ,只不过是分批帮着做些防守巡视的事情,并没有让他们出城去过。

李广从来都是个胆大的将军,他自从领军开始,就以治军简易而得部下甘心效命。在这危机关头,千斤重担系于一身,更是不敢有丝毫懈怠。

每日的城防必要用心巡视不说,附近几处坚守的边邑,也会经常亲自去率众查看警戒情况。他与匈奴人已经打了几十年交道了,对这些草原狼群的狡诈凶残,心里比谁都了解的明白。

跟随李广的扈从军自然都是些精锐部下,昨日随众五百,出雁门关视察时,在回来的路上,突然就遭遇了几千匈奴骑兵的狙击。

刚开始的时候,李广及其部下们并没有感到多么慌张。因为,以前这样的情况也不是没有遇到过。

那时李广正当青年,是胆气最壮的时候。有一次他率领着一百前哨斥候,遇到了五千匈奴骑兵。当时手下都非常恐慌,想要奔驰逃跑。

李广观察了一眼四周形势然后说道:“我们离大军几十里远,现在以百骑窜逃,匈奴人一定会纵马追赶,乱箭齐发之下,没有人可以逃得脱。大家听我号令,保持镇定,全体前进,然后在离他们一箭之地距离的时候,下马休息。”

有属下惊疑不定的问道:“将军 ,敌人数倍于我,而且离得这么近,如果有紧急情况,可就必死无疑了!”

李广淡然笑了,他瞅了瞅对面的匈奴骑兵并没有发动攻击的趋势,用手指点着说道:“那些敌人以为我们会逃走,我们这样做,反而会使他们心中疑惑不定,他们也许以为我们这小股的队伍不过是诱敌的诱饵,想引诱他们来上当的,所以反而会更安全。”

果然不出他所料,那些匈奴人一直在远处观望,直到天黑也没有敢发动进击,然后怕有伏兵,就全部撤走了。

而这次的情况,与上次何其相似也。李广老当益壮,胆气更豪,所以他更不会怕,以为用上次的骄兵之计,照样可以退走强敌。

但他这次想错了,因为这次遇到的对手,是带着冲天的怒火和仇恨来的。

几千精骑簇拥处,一个白袍白马的匈奴将军越阵而出,把挂在马鞍边的狼牙槊,轻轻摘下来,擎在了手臂间。

“父王,你若在天有灵,就在这片沾染了你鲜血的敌国土地上空,好好的看着,看儿子是怎么样杀尽这些汉人,为你报仇雪恨的!”

白马将军复姓呼延,名少杰,草原之虎,已故匈奴左贤王呼延都之子也!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五章 血染黄沙 浮云生死

左贤王呼延都,曾经号称草原第一猛将。他统帅的部族,也算是草原部落中比较大的一支了。历代单于可汗对他的家族素来都很是倚重。

上次他随大单于羿稚邪出征马邑,没想到竟然意外身死,部族精锐也损失了六千多人马。消息传回来后,整个部族都陷入了一片悲伤的海洋。

三个儿子呼延俊杰、呼延英杰、呼延少杰被称为草原三虎,个个骑射双绝,武艺高强。尤其以他的小儿子呼延少杰最为出众。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在料理完父亲的后事之后,报仇的信念便塞满了胸间。呼延俊杰承袭了左贤王的爵位,继续效忠于羿稚邪单于王庭。而最骁勇善战的呼延少杰,便日夜操练族中勇士,在等待着报仇雪恨的机会。

这样的机会马上就来了,大单于羿稚邪征兵南下,左贤王部族积极响应,集合了一万精锐骑兵,在呼延少杰的统领下,夹着复仇的火焰,呼啸而来。

纵横杀戮的这一个多月时间里,死伤在他们手里的汉朝军民,也不知道有多少了。虽然杀得痛快,但挂孝出征的呼延少杰心中,却没有感到一丝满意,因为和他父亲之死有关的敌人,他还一个也没有遇到。

但是今天,也许是长生天的眷顾,也许是父亲的在天有灵。他没有想到,在偶然遭遇到的对面这股几百人的汉军里,竟然有一条大鱼!

当跟随在他身边的军中老卒,认出对面全身盔甲的那名将军就是李广本人时,呼延少杰简直是欣喜若狂。这样的机会简直是太难得了,可以说是千载难逢的良机。

飞将军的大名,在草原上流传甚广,在匈奴人的眼中,人间最强者才是他们尊敬的对象,无论他是对手还是自己人。这些年来与李广对阵过的匈奴军,都对他心中忌惮三分。

在单于羿稚邪和王庭的都督将军眼中,汉军之中别人无所惧,所惧者唯飞将军一人而已!

今天绝不能让他从自己手心里跑了,这是呼延少杰的第一个念头。他一面派出飞骑去急报大单于知道,一面暗中下令,手下的几个千夫长做好准备,分配好进攻路线,到时候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一定要把李广给留下来。

看到对面的架势,作战经验丰富的李广感到一些不妙。但他现在别无退路,逃跑是不可能的,一旦放弃了抵抗,在这些凶残的匈奴人马前弓下,只有死路一条。

看来只有硬着头皮一战了,如果能杀的了对方主将,致敌军生乱,也许还有一线生机。想到这儿,李广早已把大黄弓挽在臂间,搭弦上箭,准备伺机射杀。

不用李广下令,五百名部下也早已看清了眼前的形势,知道已经到了非常凶险的时刻,兵器擎在手中,马缰绳控得紧紧的,人人做好了厮杀的准备。在生死面前,这些忠心的部下们,心中涌起的竟然是相同的念头,即便是拼却自己性命不要,也要护得将军安全!

呼延少杰是个有勇有谋的人,他虽然年轻,但草原之虎的名声可不是凭空得来的,自然有他的过人之处。

双方相差了近十倍的兵力,他已经是胜券在握。看到对方做出一副困兽犹斗的样子,呼延家族的这个最小儿子,脸上露出残酷的表情,冷冷的笑了。

李广那么勇猛,他的这些贴身部下们想必也差不了哪里去,这样的硬骨头不必去硬啃,那样会白白的折损自己的勇士。

想到这儿,呼延少杰一招手,早有护卫从马鞍后取下几面巨大的盾牌,把主将的位置,遮的严严实实,李广号称神箭无敌,不得不防备他突然袭击。

苍凉的号角吹响了,很短促的几声。李广暗叫不好,连忙命令部下们下马躲避时,早听到嗡嗡的破空之声大作,一片箭雨带着死神的冷酷,疾飞而至!

呼延少杰坐在马上,稳稳的握着狼牙槊,看着对面的敌人在喝骂、躲避、遮挡、反射……。他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汉军所带的盾牌很少,且都是小型的护胸盾,在几千匈奴人一轮轮发射的箭雨打击下,根本就无济于事。虽然也进行了小规模的反击,射死了一些匈奴骑兵,但对面的人太多了,己方活着的人越来越少……。

李广的左臂上中了一箭,被仅存的部下们紧紧的护拥在中间。用盾牌组成了一个小小的堡垒,遮挡着前方和头顶的羽箭,铁箭头射进盾牌里,咚咚的沉闷声,如同催命的符咒。

不时有中箭死去的卫士倒下,李广咬着牙,忍痛拔去了射在左臂上的箭枝,心中一片苍凉。自己征战大半生,难道今日要毙命于此吗?所可恨者,这些大好男儿,竟然也随着自己陪葬而死。所可虑者,身死报国不足惜,只是雁门一线失去主将,匈奴人如果趁机发动总攻,形势危矣!

箭雨终于停了下来,号角声调一变,更加怆阔悠长,匈奴骑兵要发动进攻了!

李广推开身前的护卫,奋力跃上马背,环视一眼,遍地都是汉家儿郎的尸体,所能上马迎敌者,不过寥寥三十余人了。

已经来不及再多想,把悲怆和愤怒压在心底,老将一声长啸,当先纵马持剑迎着那片洪流而去。杀敌报国,马革裹尸,只待今日!

余下的那三十余人没有一个退缩,狠狠的把手中兵器拍打在马屁股上,疾驰过将军身边,护住他左右两翼,即便是去赴死,我等也甘为前驱!

一箭之地的距离,转瞬即到,双方相遇,没有激烈的碰撞,也没有厮杀的呐喊,区区几十名骑士,突进几千人的铁骑中,如同一点水珠滴进了汹涌的长河,马上就被淹没了……。

呼延少杰嘞住了马头,刚才错马而过时,他终于第一次看清了飞将军的面容。他挥舞的长槊在对方肩头扫过时,对方手中的剑也同时反手划破了他背上的衣甲,并且形成了一道长长的伤口。

鲜血温热,滑过腰间,有着火辣辣的痛感,但这更激发了呼延少杰的野性。只不过一个冲锋之间,对方便只剩下了两个人还在马上。

刚才后军已经送来了大单于羿稚邪的命令,要活捉李广,手擒者,封王!通过这简短的几个字,可以想见单于听到这个消息后是如何的振奋激动。

望着对面的白马将军缓缓而来,李广看了看四周的重重包围,自知今日必死。失去了一条胳膊的护卫还忠诚的护在他身边,李广对他笑了笑,伸手替他擦了擦溅在脸上的血迹。

“小子,今天杀了几个匈奴人?”

“回将军,已杀敌方骑兵三人!”

“哈哈哈!好,够本了!所有兄弟都不愧是我大汉男儿,放心,黄泉路上有我李广给你们引路,看哪个魑魅魍魉敢挡神箭一发!”

李广仰天大笑,神情豪迈,生死眼底视若浮云!那卫士单手握紧了刀,神情肃穆庄重,对李广施了最后一个军礼。

“愿为将军效死,愿为我大汉尽忠!属下且先去一搏了!”话音未落,已纵马直奔匈奴首将杀去。

眼看对方临死之际还如此强悍,呼延少杰摆手制止了身边扈从要乱箭射杀的举动,既然是勇士,就要有勇士的死法!

马蹄轻踏,横槊于胸前,两马马头堪堪相对时,对方手中刀竟然脱腕而出,一缕寒光直奔呼延少杰前胸而来。

原来那汉军护卫自知难以杀得了对方,跑马之间,早已把全身的力气都汇聚到了臂上,一刀掼胸,试图奏功。

然而,呼延少杰是什么人!哪能如此轻易就被所伤。眼疾手快,狼牙槊柄轻轻一拨,刀已被打落在地,错马而过时,使了一招叫做“铁索拦腰”,狼牙槊正打到对方的腰背之间,这一下就骨断筋折,人从马背上被直接打飞了出去,死尸跌落尘埃中。

李广胸间一痛,在后面看的明白,这个年轻的匈奴骑将身手非凡,实是劲敌。他默默的看了一眼手中的青戈宝剑,心中暗念。

“青羽入怀,勾戈一带!你这春秋名剑,自从元小子送到我手上,却也没有发挥出你该有的威风,今日佑我,借你的犀利斩却敌将首级,如此,虽死也无憾了!”

呼延少杰杀敌之后,一声呼啸,示意部下都不许轻动,今日他要亲手擒获李广,成此大功!

看到对面的老将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呼延少杰心中火热。飞将军大名威震草原二十余年,被称为当世英雄,没想到今天会折在自己这个后辈手中,如果父王在天有灵,有子如此,也应该感到欣慰了。

多余的话都不必多说,这样的世间名将,想要说服他投降,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武者的事情只有用武力来解决,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围观的几千匈奴骑兵,早已把中间的空地包围的水泄不通,即将看到自家小王爷和飞将军的对决,心中都有些激动,这就是强者的力量。

两马盘旋,各往前冲,剑与槊相交,流光幻影,杀气横生!白首老将与青年猛虎,一场生死之战就此展开。

李广之勇,在于骑射术。在少年时,曾被汉文皇帝亲口誉为“才气无双”,从此名扬天下。只是现在他终究是年纪大了,左臂又带了箭伤,这样捉对厮杀的时候,他的敏捷灵活度已经大不如前。

但即便如此,呼延少杰也一点儿都不敢轻视,在第一个照面儿的时候,就被李广从后背划了一剑,虽然伤的不重,但也够让他心惊的了。因此,两人打马来回厮杀几十个回合,却还没分出胜负。

又错马几次之后,青戈剑挡住来槊时,李广已经感觉有些胸中不畅,气息凝滞,出招开始显得迟钝。呼延少杰大喜,趁机加紧了攻势,使他没有调整气息的机会。

招招进攻之下,老将略一分神,手中剑被对方用槊头压住,他正欲要变招之际,却没提防对手右臂一翻,一根套索已经缠在了他身上。

呼延少杰大喝一声,人借马力直冲,就把李广拖下了马背。然而,就在他得意之间,却忽然惊觉后背发凉,心中知道不妙,连忙转身闪避,堪堪避开后心要害,剑锋已经从肋间透过,疼的这位小王爷在马上坐立不稳,随着李广落马,他也同时栽下马来。

手下兵士们大惊,连忙涌上前来,在把李广捉住的同时,探看呼延少杰的伤势,见没有性命之忧,这才放下心来。

呼延少杰在护卫们的扶持下站起来,一边由随军医官检查包扎伤口,一边看着被匈奴骑兵们牢牢绑缚起来的李广,心中也不由得暗暗佩服。在坠马已败的情况下,还能施展这样的剑招杀敌,要不是自己反应够快,这一下就把小命交代了。

好在,终于把他给抓住了,呼延少杰及部族勇士们无不心中振奋。这下左贤王一族可是为草原王庭立下大功了,大单于如果兑现承诺的话,这一族中可就是两个王爷的称号,如此一来,在所有草原部落中,地位超然无人可及!

呼延少杰吩咐医官,把李广臂上的伤也给他包扎好,这样的对手,值得好好敬重。见老将低着头,一言不发。他也不去自讨没趣,只要把他好好的看押着送到大单于面前,自己这件大功劳就算到手了,草原第一勇将的名称,即将父子相承,这种荣耀,他就算受再重的伤,也是值得的。

大单于羿稚邪的传令信使已经来回好几次了,听闻已经生擒大汉飞将,大喜过望,立即派身边贴身骑将前来,命令呼延少杰务必保证把李广活着送到中军大帐来。

骑将名耶律辉,也是一员匈奴军中猛将 ,素来得羿稚邪单于信任。见呼延少杰伤的不轻,已经骑不得马,遂命令匈奴骑兵空出几匹马来,每两匹马中间用绳索和帆布做成一个网兜,让他在上面养伤回程。

李广被捆绑着,也被放在另两马中间的网兜里,所有骑兵兴奋异常,把他簇拥在中军,开始回马去往大本营。

此处战斗的时间很短暂,不到半个时辰就结束了。汉家的五百战士没有人能够逃回去,都壮烈牺牲在了这片边境线上。

雁门关内,这个不幸的消息是由两名汉军斥候带回来的。什么?李将军在巡视途中遇到了匈奴大队骑兵狙击!听到这个传报后的部将们大惊失色。

在这么危急的情势下,雁门关,之所以还没有失守,多亏了李广在此坐镇,主持大局。以他无人可以替代的威望稳定着军心。如果这次他有什么闪失,那真是后果不堪设想。

冯德、张进等十几名偏副将领不敢怠慢,急忙紧急集合校尉以上的人员赶来,商议挑选精兵去出城救援。

听到对方竟然有四五千精锐骑兵,所有人都不由得为老将军捏了一把汗。城中守军现在不到两万人,且有三分之一是刚刚从内地各处调过来的援军,除去分派在各险要处的守城力量,可以马上调动的并不多。

现在时间紧迫,如果稍一迟疑,救援也许就已经来不及了。雁门关,必须要牢牢的守住,李将军,也必须要去救回来!在抽调哪支部下出城救人这个问题上,几位将领有了稍微的踌躇。

派去的兵马少了,根本无济于事,只不过白白添些损失。派去的人马多了,城防就有了漏洞,万一匈奴人乘虚来攻,雁门关危矣!

正在这时,忽听下列将校末尾位置,有人大声说道:“事急矣!请诸位将军勿需再议,我愿领麾下一千五百军出城,驰援骁骑将军,请即刻下令吧!”

众将校闪目观看时,一人越众而出,拱手为礼,长身挺立,修如松柏。一身绣边的黑色战袍,盔甲在身,正是名叫卫青的男子。

时间就是生命,在这一刻,计较再多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唯有纵马拼杀,也许才可以挽回危局。

一刻钟后,雁门关高高的城墙上,留守的将校们看着这支如同黑色旋风一样的骑兵穿过吊桥,马蹄踏起沙尘,在斥候的带领下直奔前方呼啸而去,一千五对五千……!这样的力量对比让人心中忐忑,副将冯德默默无语,也只有祈盼着他们能真的创造出奇迹吧!

耶律辉今年不过二十多岁,以少年骁勇而得到大单于羿稚邪的赏识,也算是耶律家族的才俊了。他被派来专门押送李广,当然知道单于可汗对此人的重视,因此一点都不敢大意。

他骑在马上,紧紧的跟在盛放李广的两匹马后面,不时的去探头看看飞将军的动静。却见这位汉朝名将胳膊上斑斑血迹,脸色苍白,眼睛紧紧闭着,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哪里还有一点世间虎将的威风?耶律辉心中不禁大起轻视之心。

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啊!这样的一个糟老头子就算再厉害还能厉害到哪里去呢?这不是照样被生擒了嘛,哈哈!

马蹄轻快,得胜凯旋。再有不远就是后方大营了。匈奴骑兵队伍里有人开始唱起流传在草原上的歌谣,受伤后有些疲惫的呼延少杰终于放下心来,轻轻的合上眼睛,躺在布兜间开始放松休息。

然而,在没有人注意的间隙里,绑缚的绳索已经被悄悄的绞断了。善射者长期引弓拉箭所磨炼出的强健手劲,自是非比常人。那双手的手指比铁钩也差不了多少了!

猛虎就算被困在牢笼里,还依然是猛虎,嘚嘚马蹄声中,养足精神的飞将军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六章 烽烟尽处 传奇开始

北方的天空,辽阔深远,白云飘过,倏忽千变。起伏的长草间,有些小型的野兽在其中出没。如果不是有到处时而可见的枯骨,这本来应该是一副很美好的画面。

将军臂上的箭伤已经止住了血,虽然有些疼痛,好在没有伤到骨头,应该没有什么大碍。这样的伤在他身上有很多处,身为一员战将,这些都是司空见惯的事。

李广自十六岁开始以侍卫身份随侍汉文帝身侧,至今已经四十多年了。这些年来,除去因特殊需要被调回长安任职,其余的大部分时间,都转战在沙场之上,可以说是身经百战。

当世名将的名称可不是凭空得来的,这里面包涵了无数的功勋和荣耀。从七国之乱到平定西凉羌族,再到转战北疆对抗匈奴,无论是在哪一处战场上,他啃的都是硬骨头,打的都是恶仗硬仗。

马行有些颠簸,李广微微眯着眼睛,默默计算着行走的路程。这片地域,他曾经来过,有些小小的山丘起伏,如果要脱身的话,这里就是最好的地点。

他悄悄地活动着有些麻木的手脚,用眼角余光打量着身边的形势。簇拥在他周围的有七八匹马,马上的骑兵都在赶路,无人注意到他。一个年轻的匈奴将军并马而行,倒是不时的探头过来看一眼。

目光再转动时,他心头一喜,因为自己的坐骑就在旁边跟着,匈奴人缴获之后,看出这是一匹宝马,因此,打算连人带马一起献给大单于。

对于死,李广从来不怕,这些年已经无数次在鬼门关前打转。但是如果能有一线生机,他也要争取,因为现在雁门前线还离不得他。

匈奴人还是太大意了,在胜利的喜悦下,忘记了缚虎需紧的道理,这样的疏漏,终将使他们收获一场空欢喜!

一阵风起时,匈奴骑兵的前锋刚刚转过一座山丘,突变就在这时发生了。耶律辉揉了揉眼睛,风沙迷眼,多少有些不适。然而他的手还没有放下,光线转换之间,一个巨大的黑影蓦然遮住了他的眼帘。

青年匈奴将军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还以为是苍鹰从头顶飞过,所以动作稍微迟缓了一下。然后他错了,那不是苍鹰,而是飞将!

周围有惊叫声开始响起,耶律辉忽的心有所感瞪大了眼睛时,旁边的那匹空马上已经坐了一人。猛虎脱困,只待发威,青戈剑气,血溅四方!

几乎就是在眨眼间的功夫,簇拥在周围的五六个匈奴骑兵已经被宝剑的锋芒波及,或死或伤,惨叫着跌下马去。

耶律辉手中的弯刀还没有拔出一半呢,青芒已经掠过了他的脖颈,大好头颅冲天而起,死尸随着惊马奔逃。

原来,李广凝聚全身的劲力从布兜间腾身而起落到自己的坐骑上后,反手就拔出了青戈宝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出了一个空隙,然后他并不迟疑,双脚用力,催动坐骑,斜刺里朝着自己早已认好的那个方向直冲了下去。

这样都能跑了?!听到后军不远处的骚乱,呼延少杰顾不得伤口的疼痛,忽的坐起来查看情况时,早有人过来大声报告。

“报告小王爷,李广脱困而逃,杀死了五六个骑兵,甚至连大单于派来的耶律少将军也被他杀了!”

“一群废物!看个人都看不住,马上给我去追,就算他逃到天边,也要给我追回来!几千人围堵下,我就不信他还能跑了!这次追上就给我乱箭射死,成了死老虎我看他还有没有这些威风。”

几个千夫长得令,调转马头,风驰电掣般率领着骑兵大队又追了下去。

呼延少杰脸色铁青,这可是能一步封王的大功,哪能这么容易放弃!虽然他伤重难忍,也在护卫们的扶持下,跟在了后面。

由于几片山丘的阻隔,大队人马掉头行进略微不便,这就给单骑的李广创造了一段逃亡时间。纵马疾驰之下,等到匈奴骑兵踏上平地奋力追赶,双方已经拉开了一段很远的距离。这就是老将的经验丰富之处了。

转出丘陵地带,再往前直到雁门皆是平坦原野,疾驰中,劲风刮得鬓角生疼,战袍被风鼓得如同小帐篷一般。李广此时无心他顾,耳边响如雷鸣,百忙中回头看时,大片烟尘遮蔽了天日,几千匈奴铁骑在后追赶而来!

匈奴人大部分终生在马背上生活,被称为马背上的民族。每一个能够上阵的骑兵,都精于骑射之术,这是从小就开始练成的一种本能。

马匹追逐中,匈奴骑兵开始放箭,然而终究是隔的太远了些,根本就射不到前面的那个身影。李广瞥眼间看到背后如同黑雨般坠落的箭枝,不由得冷冷一笑。要说到纵马引弓,难道会怕了你们这些兔崽子?

十石大黄弓就挂在马鞍边,飞将伸猿臂,摘在手中,一伸手就是三支雕翎箭,搭弦认扣,弓如满月,去似流星,应声而倒者,无一箭虚发!

胯下马并不减速,径直前冲。手中箭,箭箭夺命,慑人心魄!连续十几人倒栽下马后,匈奴骑兵的前锋部队终于有些怕了。对方的箭也太厉害了,这么多人射不到他,对方却弓力强劲,就算闭着眼射过来,密集的队伍中,也总能射死几个的。

正要放缓追击的速度,却听到后面已经传来呼延少杰的将令:“今日必得李广,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带队的千夫长不敢违令,严令加速追击!李广就算神射再厉害,他身上能带着多少箭,等他把箭用完了,看他还有什么本事。

匈奴人猜的一点儿都没有错,李广箭壶里的箭并不多了。连续杀敌之后,就剩下不到几支了。而且,这样的强弓连续发射,最是耗费臂力,就算他天赋异禀,然而此时也已经有些胸间沉闷,胳膊发颤,伤口处鲜血浸透了战袍,力气快要用尽了。

李广暗暗叹息了一声,人力终究有竭尽的时候,虽然想再多杀两个敌人,却是无能为力。剩下的只能凭借马力奔跑了,至于逃不逃的掉性命,就只能看造化了。

一骑当先,奔雷在后,追逐的距离终究是在渐渐的缩短,危险的锋芒已经能够渐渐的触及。也许再过片刻,匈奴人的箭雨就会追及了,而离雁门关的警戒范围最少还有半个时辰的马程,看来……今日也许在劫难逃!

就在老将悲怆的抬起头,想要再看一眼雁门关的方向时,几乎是毫无征兆的,一个骑士的影子倏然就出现在了他的视力范围内,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直至如同一阵旋风,席卷了整个前方!

善射者的目力奇佳,等到看清楚那些黑色的战袍时,熟悉又陌生的感觉涌上心头,李广的眼角有些模糊,他不知道这是一种怎样的情绪。感激?豪迈?还是希望……?

这是一股真正的黑色旋风!来的非常快,精选的良马,新式装备,严格训练下所养成的良好纪律,第一次出现在真正杀场上的激动与自豪,这支精锐骑兵从一出现,就带着一种天生凛利无比的锐气。

发现目标后,奔驰中的黑色纵队在为首主将手势的指挥下,开始变形。两翼逐渐排开,中间是箭头形状的一队突出,恰似一只展翅欲飞的雄鹰!

难道……这支一千五百人的汉军骑士,他们竟然要对近五千匈奴骑兵发起攻击?!

李广勒住了战马,看着这支相同装束的骑兵队伍,从自己的眼前奔驰而过。他从头盔下那些年轻的面孔上,看到的是一种很特别的气势。那是桀骜和自豪的混合体,是一种大无畏,是一种蓬勃向上的力量!这样的感觉,使他恍惚之间,眼前竟掠过了那个元小子的某些影子。

为首的将军向他挥了挥手中的剑,算是打了个招呼。然后这只雄鹰,就以一种凌啸天空的姿态向对面来自草原的狼群直冲而去!

对面的匈奴人早已经看到了汉朝援军的到来,前锋有些稍微的迟疑,遥遥看到对方摆开的架势,竟然是要来冲阵,不禁都感到有些吃惊。自从与汉军作战以来,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匈奴千夫长也算得上是个临机果断的人了,来不及多想,大声喝令不要停,继续冲马,放箭!全歼对面的这支汉军!开玩笑,己方兵力数倍于对方,汉军这不是来自寻死路嘛!

然而,他想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在这样的战场上,错了的结果,便只有死亡。

几千匈奴骑兵继续纵马放箭,箭雨继续落空,对方还没有进到射程内,伤不到一个人。随之,有破空之声响起,对方也开始射箭。

匈奴人并没有在意,自己的强弓射不到他们,汉人的弓箭更伤不到自己。又不是人人都有李广那样的本事。

然而令匈奴人绝对没有想到的是,这支汉军骑兵的一千五百人,虽然名字都不叫李广,却人人都能使出李广的本事来!因为他们每个人手中都有一把克敌制胜的利器~九臂连环弩!

这是匈奴人第一次在两军战场上见识到九臂连环弩的大规模发射威力,也是第一次尝到它的苦头。在以后的很长时间里,这种武器一度成为骑兵的噩梦。

强劲的弩箭射进匈奴人所穿的皮甲,不费吹灰之力,简直就是如中败革,有些甚至深深的射进到身体里面去了。随着两翼黑鹰军的连续不停发射,弩箭如雨,其规模简直有万箭齐发之势,死亡之花开始绽放。

这……这是一千多人的队伍?!对面的匈奴将校们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么密集的远程打击能力,在他们面前,匈奴人的弓箭简直就没有一点还手之力!

长期在草原上生活的人,对危险的触觉有着天生的敏感。随着前锋骑兵们如同风卷败叶一样纷纷坠马,中军保护着受伤的主将已经开始准备后撤了。

然而,对方来的太快了,两翼黑鹰军射住匈奴骑兵的阵脚之后,如同雄鹰收翅,随着中间的主力收起弩箭,拔出了战刀,开始飞马冲阵!

敌骑已经近在咫尺,卫青放下了面甲,全身便全部罩在了盔甲的保护下。所有黑鹰骑士都是相同的配置。这是元召在长乐塬上的工坊里为他们特别设计的一种防护面罩, 只露出眼睛,就是为了在冲阵时尽量减少受伤的部位。

今日终于要饮血敌虏!男儿壮志,纵横沙场,很久以来的梦想终于就在眼前。怎不令人心情激荡!

卫青挥舞手中“洗墨”宝剑砍下了第一个匈奴骑兵的头颅,紧跟在他身后的是公孙戎奴、周霸、韩悦、张次公、李望等人,各自挥刀杀戮。整支队伍如同他手中这把黑色的利剑一般,狠狠的扎进了匈奴骑兵的战阵里。

鲜血开始崩溅,死亡开始蔓延,匈奴人已经在先前的弩箭攒射之下丧胆,面对着这支彪悍的黑色幽灵,气势上先就弱了几分。等到弯刀与汉刀开始对抗的时候,他们突然发现,以前在兵器上所占的优势已经不复存在。

黑鹰军骑士们手中的战刀,被元召称为“汉刀”,是根据后世横刀的式样把军中通用的环首刀改良打造的,刀身宽厚,宽刃厚脊,刀柄稍长,可砍可刺,步骑两用,尤其在马上,更加增添威势。

这批汉刀都是采用最新的锻造技术所制,所用材料是经过添加了各种矿物质的现代冶炼手段而成的铁胎。成品经过卓家那些经验丰富的匠师打磨,每一把都是精品。

当时制成后用军中刀剑实验,相碰之后,无不立断,而汉刀丝毫不伤,每个得到此刀的黑鹰军骑士们,都当做宝贝一样看待,爱惜的不行。

今天,它们终于派上了用场。匈奴人釆自西域精钢炼就的弯刀,已经不能再像此前那样,凭借着犀利耀武扬威了。汉刀,成了它们的克星!

而且,黑鹰军的每个人身上除了战阵对射的那把九臂连环弩之外,竟然在肋间还挎有一把小型的弩箭,俗称臂弩。

这是近身贴战的利器,遇到厉害些的匈奴骑兵,几刀还解决不了的,黑鹰军绝不多费力气。抬臂之间,弩箭封喉,解决的干净利落。

在中军护卫们簇拥下,骑在马上回首观望的呼延少杰心中涌起一种荒谬的感觉。什么时候轮到汉军这么威猛了?五千匈奴铁骑,眨眼之间,前锋的近两千人已经倒在了双方的马蹄下,这样的力量对比是什么概念!

“小王爷!快走吧,要不然就来不及了!”

忠心的护卫们不容呼延少杰再犹豫了,拥着他的白马急匆匆向后撤离去。自家主将重伤在身,已经不能亲自再战了。那支黑袍汉军太厉害了,看前方形势,己方败局已定 ,先保护好小王爷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呼延少杰虽然心有不甘,但也无可奈何。一边暗自怀恨,一边悻悻北逃。后军的千夫长咬了咬牙,率领着千余骑继续顶了上去,好为呼延少杰争取一点逃跑的时间。

从发现对方的踪迹,到双方短兵相接开始厮杀,杀到现在,也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匈奴骑兵已经死伤过半。黑鹰军越战越勇,在各自领军校尉的带领下,分成了十几个小队,分割、穿插、包围……灵活机动,匈奴骑兵被弩箭和汉刀一片片的消灭在长草之间。

他们的打法太灵活了,显然是经过长期的训练,互相之间配合非常默契。被打散了建制的匈奴骑兵根本没有还手之力,如同待宰的羔羊一般,徒劳的挣扎着,然后走向死亡……。

李广策马而立在一片稍高点的地形上,看着眼前的热血场面,心中激荡的厉害,他好几次忍不住想挽弓纵马过去和这帮黑鹰健儿并肩杀敌,然而他又硬生生的忍住了。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荣耀之战,这片战场是他们的主场,自己就在旁边做个见证者好了。在这儿他看的清清楚楚,那支黑色的洪流,所到之处,无人可挡,所有在前方的敌人,命运只能是粉碎和消亡。

“壮哉!我大汉铁骑,这才是真正的铁骑之师!如果有这样的一万人马在北疆,雁门关外虎视眈眈的生死大敌又何足惧哉!”李广心中大慰。

在人世间,有些人仿佛就是天生为做某些事而生的。卫青就是天生的战争统帅之才。虽然这是他的战场首秀,但他统揽全局的眼光已经发挥的淋漓尽致。

在身先士卒指挥杀敌的同时,他随时关注着敌军的一举一动和双方的力量对比。匈奴人前锋已被消灭殆尽,中军开始撤逃,后军涌了上来。他立即传令调整了部署,各分部校尉率领部下向中间集结,合力消灭这股匈奴后军。

“公孙戎奴听令!马上带领本部五百骑,去追击北逃匈奴中军,如果有可能,杀将灭军,只在今日,得胜归来,为你记首功!”

看到匈奴后军千余骑已经被黑鹰军四面展开了攻击,卫青对部下头名骁将下达了军令。

公孙戎奴精神大震,握紧了手中那把加长版的汉刀,高声接令,催动战马,率军直奔不远处逃跑的草原之虎追去!

此正是:

烽烟更壮江山秀,血染处,川林透。莫负热血除贼寇,刀光剑影,纵马戮敌酋。

旌旗蔽日遮白昼,不解征衣听更漏,今日风云起,传说里,只待凯旋奏!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七章 扬鞭策马 所向披靡

从燕山之北,到草原漠上,这片地方的天气,与中原不同,却是说变就变,刚刚还微风习习,爽逸舒适,转眼的功夫,已然变得乌云密布,飞沙走石了。

这样的情况在北疆是寻常事,无论是居住在此的汉人还是草原来的匈奴人,早已司空见惯,并不放在心上。

距离雁门关百余里外的地方,一片平坦地面,连绵的帐篷驻扎出了很远,这里就是匈奴此次全面侵袭汉朝的大本营所在地,也就是大单于羿稚邪临时的王帐行在。

羿稚邪,这位草原王者的心情,在这短短半天时间里,也如同这北国天气一样,经历了一个四季的转换。

当他早些时候,听到游骑急报,说是呼延小将军率领本部五千骑兵,在雁门关附近寻找战机的时候,竟然在无意当中遇到了汉朝名将李广。

大单于羿稚邪惊喜交加,连忙传令务必生擒此人,并派出了自己的心腹爱将耶律辉,去协助呼延少杰。李广的名声太响亮了,在抵抗匈奴的北疆汉军中那就是一面旗帜。如果真的能折损这位名将,不仅会极大的鼓舞草原勇士们的胜利信心,对汉军的打击也将会是巨大的。到时候匈奴骑兵趁机突破防线,深入汉廷腹地,也不是没有可能。

羿稚邪虽然登上王位并没有多长时间,但他的野心却比父辈、祖辈都还要大的多。草原虽广阔辽远,又怎么能盛得下这颗雄心呢!

西北和西边的那些小国邻居们,已经被侵略的差不多,没有多大的油水可以压榨了。只有南边的大汉疆域,才是永远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财源之地。

当然,草原勇士征伐的目的,从来也不是要去占领那些土地,那样并不符合他们的利益。弯刀和铁蹄只需要让对手屈服就好了,游牧民族不仅会放牧牛羊,更加喜欢牧役低贱的异族人成为他们的奴隶。

只要汉朝皇帝继续如同此前一样,臣服在匈奴王庭之下就好,女子、财帛、各类生活用品等等,要主动好好双手奉上,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还要匈奴勇士们动起刀兵,来亲自索取,这样怎么行呢?

用那位国师张中行充满不屑的话来说就是,南朝小名叫做野猪的那个皇帝,是太不识趣了,他的祖爷、爷爷、老子是何等的英武之辈,心中再不服气,最后还不是要低头认输,乖乖答应王庭的要求。难道他自认为比他的先辈们都厉害了?必须要给他点苦头尝尝,以后才会老实啊!

羿稚邪对这样的观点十分赞同,要打,就要狠狠的打,给他们一个深刻的教训。何况,这次淮南来的特使还跟在军中,无论进不进的了雁门关 ,那些协议中的优厚条件已经足够匈奴人动心了。

呼延家族的这小子还真能干啊!这次立下如此大功,一定要好好的奖励才行。羿稚邪与左贤王呼延都的关系还是不错的,篡夺王位的过程中也曾经得其大助。上次呼延都惨死在马邑之役,羿稚邪心中悲伤很久。为了继续得到呼延家族的忠心支持,索性就把左贤王的称号继续封给了长子呼延俊杰。

如果真能捉回来李广……大单于羿稚邪决定,再封一个王给呼延家!这样既忠心又能干的部下,一定要好好笼络住了。

然而,高兴了还没有多久时间呢,报信的哨骑却又带来了另一个消息:李广被俘虏之后,在往回押解的路上,杀将夺马,脱困而逃!现在呼延少将军正在率军追赶中。

羿稚邪大怒,在匈奴勇士的手中还能有逃脱的猎物?这是一种耻辱。立即派出身边卫士飞骑传令,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李广再捉回来。

还没有等到传令者出发呢,另一个使人震惊的消息就回报来了,五千匈奴骑兵在追击过程中,遇到了汉军精锐的袭击,全军覆没,号称草原之虎的呼延少杰身死,连头颅都被对方割走了!

听到这个消息,中军大帐中自大单于羿稚邪以下,左右都督、几个万夫长、将军,所有人都有片刻的愣神儿。

五千精锐全军覆没?这么大的损失,汉军要出动了多少人马才可以办到的呢!然而答案让他们出乎意料。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听到报信的哨骑随后说出的出战汉军大约数目,羿稚邪猛然站了起来,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报大单于王得知,对方大约……大约一千多不到两千人的样子……。”

这次都听清楚了。这么厉害!这是从哪里来的一股汉军?长期以来,边疆的汉军战力如何,匈奴人都了解的一清二楚,所以才敢这么肆无忌惮。再说,呼延家族所在部落的骑兵实力,在整个草原上,都是数的着的存在。如今在正规战场上败于敌手,确实是一件很难让人相信的事。

羿稚邪站起身来,拔出了身后象征着无上权威的王者战刀,大步向帐外走去。这样的场景,他要亲自去看一看,才能甘心。

出征的号角开始响起,营中的精兵强将们全都集合起来,留守的两万余众,全军出动,满身披挂整齐的羿稚邪单于一马当先,在哨骑的引导下,直奔那处惨烈之地而去。

马踏原野,尘土飞扬,带着满满的杀气,两万匈奴铁骑奔驰到离大营不过五十多里的地方时,齐刷刷地停住了脚步。

第一具匈奴骑兵的尸体出现在了草原之王的马蹄下,这个匈奴骑兵是个年轻的战士,被锋利的战刀砍去了半边身子,仰面朝天躺在一边的草丛中,双眼大大的睁着,鲜血浸透了周围的土地。

视野所及处,越来越多的尸体绵延向远方,他们都是背后中刀而死的。显而易见,这是一群败亡的逃兵,已经失却了草原猛士的勇敢,在死亡来临之前,连回马拼命的勇气都没有了。

随着马匹缓缓的前行,羿稚邪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是什么样的力量让素来从不知道逃跑为何物的勇士们丧胆如此?难道汉军一下子就变得这么厉害了?真是见鬼了。

终于,护卫们找到了已经死去的主将尸体。果然,呼延少杰的头已经被割走了,只有残破的身子,还未淌完的鲜血,仿佛在诉说着他的愤怒和死不甘心。

匈奴人收殓了他。再前方就是激烈的战场,曾经两军对战的地方。到处横七竖八死去的战马和战士,但全都是匈奴人,没有发现一个汉人的影子。

如果这么激烈的战斗,对方竟然没有死亡者,那……怎么可能!但找遍了整个战场,死去的,都是自己人。也许战斗结束后,对方把死伤者都带走了吧?现在也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

草原之王跳下马来,仔细的查看了一下一个匈奴骑兵的伤口,肋间用刀豁开的口子很深,但这不是他得致命伤。一只黑漆漆的无羽短箭射进了他的太阳穴里,这才是他毙命的原因。

羿稚邪用手拔出了那只奇怪的短箭,没有雕翎尾羽的箭枝是如何发射的呢?他有些迷惑。

“很明显,这是汉军的一种新式武器。犀利无比,看来这就是我们匈奴勇士们失败的主要原因了。”

说话的是张中行,他从自己王上手中接过弩箭,掂了掂分量,又用手指认真试了试箭尖的锋利程度,眉间有些沉重。

“国师,你是说,敌人的武器已经进行了改良?”

“不错!王上请看此箭的材质。”

说完,张中行一伸手,从护卫手中接过弯刀,咔嚓一刀砍在弩箭杆的中间,只不过拇指粗细的弩箭杆竟然没有折断,刀刃反而崩起了小小的缺口。

普通箭枝材质就这样坚韧,汉军手中其他的武器可想而知。羿稚邪恨恨的冷哼了一声。

“两军对战勇者胜!我们草原骑士的勇敢,岂是仅凭武器的优势所能阻挡的。传我命令!全军拔营前进,直逼城下。以血还血,我到要看看他们有多大的本事。哼!”

单于令下,万马奔腾,百里之内,秋风夹杂着肃杀之气,席卷而前,目标!大汉雁门关!

就在这同一个时刻,雁门关内却是一片欢呼的海洋。请命出击的黑鹰军,不仅顺利的接应回了骁骑将军李广,而且以干净利落的手段,全歼了五千匈奴铁骑!

匈奴主将的人头,就悬挂在雁门关的城楼上。那支完成使命后整束回营,休息待命的黑鹰军,在一路上,收到了无数崇敬的目光。

一千五百人的队伍,多少人出城,还是多少人回来,杀敌五千不损一员,这样的战绩令人咂舌不已。黑色的战袍沾染了鲜血,映衬着刺绣的红边,有一种妖艳之美。经过首战洗礼的骑士,在这一刻,没有后悔也没有后怕,所有的只是胜利的喜悦和心中的豪情!

入城的时候,大汉飞将带住马头避到了一边,挥臂打了个手势,中间的道路,闪了出来。这支英雄的部队,有资格接受这种荣耀。

卫青拱手谦逊了几句,但是李广态度很坚决,神色肃穆。当他说出这是为了汉军的威仪而不是个人的原因时,第一次取得大胜的黑鹰主将便不再拒绝。

胜利者自然值得骄傲,死去的战士也进行了哀悼。老将的伤需要及时进行救治,黑鹰军中也有几十名受伤者,所幸由于全身防护得当,伤情并不是很重,也一并得到了军中医官们很好的照顾。

雁门关副将冯德与其他将校们见李老将军无恙归来,都放下了一大半儿心来。略一慰问,却不敢懈怠,调整好城中各处布防,聚到将军府中,预测下一步匈奴人的反应。

大家都是多年在边疆为伍的人,不论职务高低,对敌经验都很丰富。匈奴人蓦然遭此大败,绝对不会善罢甘休,一定会马上展开残酷的报复,这是大家的共识。

因此,前线马上形式就会很严峻起来。关于怎么应对,必须要想个稳妥之策。李广并没有回去休息,他胳膊上的箭伤包扎后,坐镇当中,听着部下们的军情分析。

卫青也没有回去黑鹰军驻扎地,而是跟着来到了将军府,夹杂在人群中,静静听着众人的发言。

他有一种预感,也许更大规模的战斗,马上就会来了!因此,他命令黑鹰骑士们回去后要抓紧时间休整,说不定随时就会有突发情况发生。到时候希望他们还有力气杀敌。

刚刚品尝到巨大胜利喜悦的黑鹰军,士气正旺,身体的疲倦又算的了什么?杀敌建功的欲望此时比什么都强烈。

在城外用手中的长刀亲自砍下敌方主将脑袋的公孙戎奴,还有各自杀敌几十的周霸、韩悦、张次公等人,领军回到驻地后也并没有休息,而是聚在一起,兴奋的谈论着刚刚参与的战事。原来,匈奴人并没有传说中那么可怕嘛。为国杀敌,马上封侯!从前,这些憧憬的愿望,在这一刻,竟变得如此触手可及。

战、战、战!杀、杀、杀!战士唯有在战场上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建功立业,就在这长城内外,雁门边塞。

卫青的预感果然没有错。将军府中的军情讨论,进行了还没有半个时辰,已经有守城的校尉紧急来报。

北门正北,烟尘四起,大约有几万匈奴人的骑兵,奔袭到雁门来了。看情势,来者不善!

早就知道匈奴人不会善罢甘休,只是没有想到会来的这么快。看来,歼灭五千骑兵,是把他们真的打疼了,也已经彻底的激怒了他们。

一场恶战,在所难免。是凭借坚城据守不出,任凭他们把这百里之内糟蹋成白地?还是摆开阵势大杀一场?持这两种意见的将领各自占了一半,一时难以决断。

雁门关城墙高大宽厚,城里有两万汉军驻守,以匈奴人现在的攻城条件,他们肯定攻不进来。但这一带的防线太长了,万里长城有很多薄弱的环节,一旦被他们趁机从别处突破,三日之内就可直驱长安!

这样的事不是没有发生过,汉文帝十四年夏秋之交,也是现在的这个时候。匈奴老单于亲自率领四五万铁骑,绕过雁门防线,从云中西南的萧关,突袭守卫的汉军,杀死领兵的北地都尉,烧毁边城防塞,大举进犯中原。

匈奴骑兵一路长驱直入,烧杀劫掠,如入无人之地。其前锋部队几千人,一度逼近了上庸、甘泉附近,最危急的时候,前哨斥候距离长安城不过百余里。

文帝调动了细柳营驻军和震慑京畿的北营大军联合出动,才把来犯之敌挡住。但匈奴骑兵来去如风,在广阔的平原上驰骋,根本就杀灭不了他们,最后也只是把他们逼退了事。

所以,今天看到匈奴人这种不死不休的架势。如果一个应对不善,只怕当年的事就要重演了!据城防守的对策,却是要好好斟酌。

然而出城对阵呢,难道就真的能打赢吗?赞同这种对策的人大多是些年轻将领,因为看到了黑鹰军所刚刚取得的胜利,不免激励起了心中的战意,所以也想去与匈奴人好好的较量一番。

听着部下们的不同意见,李广暗暗摇了摇头。自己手下的这些将校,只看到了黑鹰军的得胜归来,却没有看到他们是怎样战胜对手的。

迄今为止,即便是他,也只见过一只这样的军队而已。特殊的装备,犀利的武器,必胜的意志,团结协作的战术……如果不是黑鹰军,换成任何一支别的汉军,以一千五百对五千的后果,恐怕被歼灭的就是汉军了,这是毋庸置疑的事。

但这样的话自然不能当众说出口,那样会打击到军心。他的眼光扫过,看到了一直站立在那里,默然无语的黑鹰将军。

“卫将军,可有自己的想法?不妨说来听听。”

在李广及众人的印象中,名叫卫青的这位刚刚立下大功的将军,自从来到雁门关后,话并不多,众人对他没有多少了解。所以他今天率军出城,做出如此惊艳的一击后,都认为他是一员冲锋陷阵的勇将。

但,他们都想错了。这个人并不是勇将,而是智勇双全的三军统帅之才!

在长乐塬上的那些时光里,卫青在元召的帮助下,读过很多书。他读的很认真,记得很扎实。因为这些都是他曾经生命中的欠缺。

一介骑奴出身,并没有学过多少知识。认识的寥寥不多几个字,还是跟着当初做歌妓的姐姐学的。

就算入宫做了侍卫后,也只是舞刀弄棒习练武艺,并没有机会学习文字。直到他后来遇到了元召。

卫青到现在也不知道,小侯爷为什么会对自己那么重视。他送给自己那么多亲手写就的兵法辑略,并且不厌其烦的讲解了自己很多弄不明白的地方。这样的情谊,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来报答。

在那些悠闲地日子里,他也曾经怀疑过,自己用了那么多的努力,凭着过人的毅力,一字一句地吃透了那些兵法中的精髓,其中有一部分的原因,也不过是为了小侯爷的盛情难却而已。至于这一生到底用不用的上,他并不知道。

然而今天,当他亲自做为一名将领,领着部下们冲上战场的时候,全局尽在胸中,胜负先机料定!曾经所学,曾经所记,在脑中无比清晰。

“原来,兵法之道,如此奇妙!匈奴人,不过尔尔,又有何惧哉!”想到这儿,卫青并不迟疑,拱手行礼,愿请命破敌。且看我扬鞭策马,所向披靡!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八章 南顾北望 梅雨秋霜

北国烽火连天之际, 潇潇秋意,岭南却正是梅雨天。江淮之间,大半个季节都笼罩在一片阴晦潮湿中,当此时节,最是难消。

祖辈生活在此地的百姓 ,已经适应了这样的环境,倒不觉得有什么不便。客居的游子,贬谪的流官,行路的商旅,却免不了发出一些忧伤的感叹。

淫雨霏霏,连绵浸骨,造就了这片土地上生存的人与众不同的性格。荆楚秦淮之地民众剽轻,好作乱,乃是自古以来的传统。

这片土地上的人是非常难以治理的,非强硬或者机变权谋之辈,根本就镇不住。所以自汉朝统一天下以来,在这块地方封王的人,从英布、彭越到刘长,都是些手腕强横的家伙。

如今的淮南王刘安,虽然以儒雅渊博之名流誉天下,但他骨子里的狠辣和治理属地的手腕,却比从前的几个王爷们要高明得多。

按照古代的审美,刘安是个标准的美男子,如今虽然已过不惑将近知天命之年,但由于他内在的学识和修养,以及擅于察言观色识别人心的能力,却更增添令人心折的魅力。

大汉皇叔,贤德王爷,这样的身份使他声名远播,四方宾客来投奔到他门下的,数以千万。对于这些人,淮南王府一向来之不拒。

百余年前,列国四公子以各自养士数千而成为美谈。刘安一向心所慕之,因此,自从封王开府以后,府中便常年豢养着数千人,谈论文学,讲经问道,从中选拔优异之才,为己所用。

流传于世间的名作《淮南鸿烈》,就是他在这段时期所写成的。洋洋洒洒,包含甚广,总计二十多万言,可见此人才气之高。

其实,认真说起来,在过去的几年里,未央宫中的年轻皇帝对于这位皇叔还是很看重的。皇帝喜欢有学问的人,刘安知识渊博,人物风流,于琴棋书画,古玩占卜之道无所不知,又富有辩才,在很多事情上正迎合了刘彻的胃口。

刘安每次来长安朝见时,皇帝都会亲自设宴款待,好几回都谈天说地,议论古今得失,以及方术词赋等,到夜深人静还不罢休,往往秉烛夜谈到更漏之后。

甚至连从淮南所来的奏章信件等,刘彻都是有来必有回复的。为了怕在语句修辞上出错,让这位学识渊博的皇叔看到会闹出笑话,他在每次发出前,都会交给文学侍从们,将内容审阅润色之后,才会放心。

这样的君臣关系,本来可以成为皇家的典范,千古的佳话。但是很可惜,他们之间,注定不会有那种和谐的结局。

在这人世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和执着。也许可以称之为执念。越是才智超绝的人,在这一方面,就越难以化解。

很多年前,父王刘长怀着对未央宫的无尽怨恨,绝食死去的那一幕,已经深深的刻在了刘安脑海中,成为了一个无法摆脱的魔魇。如果今生不能为那个逝去的灵魂做些什么,那么,也许他会一生难安!

淮南王府并不像其他王府那样豪华,这与淮南王为了刻意保持好名声有关。装饰质朴典雅,如同它主人的品味一样。不过每幢建筑都显得十分高大巍峨,显示出一种非凡的气势。

在楼宇的朱红栏杆处,锦袍男子负手仰望苍穹。雨初歇,碧空如洗,夜色若深墨。斗牛之间,星辰寥廓。

蓦然,有流星如斗, 拖着长长的尾巴划过夜空。男子的眉角动了动,心中似有所悟。

“王爷,心有何感?可否说与微臣知道?”

站在几步之外的“一丈伏魔”韦陀微闭着双眼,一动不动,他的职责只是保护主上的安全,其他的一概与之无关。说话的是王府的谋胆伍被。

“流星出现在江淮分野间,这是什么样的预兆?先生可知道吗?”

伍被,原先的楚国人。其祖上正是大名鼎鼎的伍子胥也!此人文武双全,深谋远虑,自从被淮南王招致麾下,引为谋主,深得刘安的倚重。但伍被做事素来严谨,不该说的话从来不多说一句。因此,听到刘安的问询后,并没有急着回答,而是顺着刘安指引的方向抬头望去,心中暗暗思忖其话外之意。

“王爷,多年之前,吴楚起兵的时候,彗星出现,长仅数尺,尚且流血千里。现在,彗星长可竟天,天下当有大战!”

伍被没有说话,旁边有人却迫不及待的开了腔。声音尖利,甚是刺耳。

此时此地,围绕在淮南王身边的五六人,都是心腹中的心腹。众人不用抬头看,都知道说话的人是谁,正是自恃才高把谁都不放在眼里的左吴。

不得不说,淮南王府上有本事的人还是大有人在的。左吴其人,才干并不在伍被之下,只是心胸有些狭窄,没有多少容人之量。一向对最被刘安看重的伍被不服气。这时听王爷问伍被的话,他心中一动,便抢先接过来了话头。

果然,左吴偷眼观瞧时,见淮南王脸上有微微的喜色,知道自己说中了他的心事。

“左卿熟知史事,所言极是。自去年以来,天下开始动荡不安,西南骚动,南疆作乱,就连长安城里也是杀得人头滚滚……连上天都数次示警了!唉,身为高祖皇帝子孙,每当想起这些,真是忧心如焚啊!”

淮南王一副忧心国事的表情,为社稷着想的忠心都写在脸上,好一个贤王模样!

“王爷心忧国事,身在淮南而胸怀天下,实在是令我等佩服!如果有一天,高祖皇帝传下来的这座江山真的要不安稳起来了,还不是要王爷做那中流砥柱嘛!”

“对极对极!刘皇汉室的各地封王都是唯王爷马首是瞻,您的威望,现在无人能及啊!”

“王爷身负天下之望,非是臣等虚言……。”

这样的表态,虽然没有多少意义,但说与不说,其中却大有玄妙。

见身边的同僚们都在纷纷附和,伍被暗中叹了口气。以他的聪明才智,当然知道淮南王想要的是什么。只是在内心最深处,他不认为那些野望会取得成功。但在这样的形势下,却不能说出特立独行的话,他也只能跟着随声附和了几句。

有些意思,不必说的透彻,只点到为止即可。淮南王刘安见他最倚重的这些心腹们都明白了自己的话中之意,不禁很是满意。要成大事,还是需要借重他们的忠心和才干 ,只要上下团结一心,趁机而起,何愁大业不成!

这些日子,从各个渠道传回淮南来的消息,有些令人沮丧。在刘安想象的天下棋局上,最好的方式当然是预先布置好的几步先招同时发动,令未央宫顾此失彼、接连出错,到那个时候,淮南这把磨砺了多年的暗刃再趁机亮剑,才是最好的时机 ,取得成功的可能也是最大。

可是,这个时代,在遥远的距离内,情报传递的不对称,要想做到步伐一致,那是谈何容易的事!

所以,最先发动的东越被灭了国。南疆战火不仅没有损伤到大汉江山的分毫,反而成全了这个帝国对边陲的绝对控制。开疆辟土,化蕃国为郡县!

与淮南有着秘密联络的故吴国太子刘少驹也死了,这个多年的盟友就此消失在世间。没有死的东越王太弟余善逃亡到了东海上,从此不知生死。这条线上的力量看来是彻底指望不上了。

而西南夷的形势也不太妙。虽然最新的情报还没有传回来,但据前几次的消息分析,那些见风使舵的小国被平定也只不过是早晚的事而已。这七八个在蛮夷族统治下的国家,当初为了鼓动他们起兵作乱,淮南王暗中派出特别的使臣,给他们送去了大批的财帛珠宝,如果西南夷诸国也重新归附汉朝的话,那这一切就都打了水漂了。

尤其令淮南王感觉不愤的是,据在长安城探听消息的世子派人来报,那个小小的长乐侯好像在这其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听说得到了很多好处。这令他顿时产生一种为他人做了嫁衣裳的感觉!

“此人要是能为我所用就好了……。”刘安喃喃自语。旁人不知道他话中所指,只是垂手静听,无人插话。

乌云又翻卷,遮蔽了夜空,重新下起雨来。藩国的力量既然已经指望不上,现在只能寄希望于长安未央宫中的那枚棋子和北方匈奴铁骑了。希望他们会给那位任意妄为的皇帝一个“惊喜”吧!

然而,上天也许是注定要给这位雄心勃勃的王爷一个连着一个的失望。就在这同一个夜里,同一片天空下,遥远的北方,一支骑兵队伍悄悄的开始了他们伟大的征程。

燕山山脉如同一个黝黑的巨兽,绵延几百里。一千多人的骑兵队伍进到里面,如水滴落入了大海,悄无声息。

黑色的战袍,包裹着骑士们矫健的身躯,马蹄飒踏,在山间小路上纵列向前。没有人说话,山间的薄雾清霜打湿了眉毛和鬓角,凉意有些沁人,但每个人心中只是火热。

一场大战就在不远处等着他们,也许就会爆发在黎明!这次,他们的目标是草原之王~大单于羿稚邪的两三万本部人马后路!

作战计划是下午时分匆匆决定的,而这个大胆想法的提出者就是这支骑兵精锐的主将卫青。

“既然匈奴人要决一死战,那就打一次好了。”

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慷慨激昂,只是平平淡淡的这句话,出自走出自己所站位置的黑鹰军主将之口。

将军府中的各种声音停止了下来,所有人都把目光转到卫青的身上。惊疑、振奋、不信、鄙视……各种表情浮现在不同的面孔上。

“李将军,这次匈奴人的攻势已经持续了这么久,还没有停止下来的迹象。这说明,他们很可能有一个计划,要达到某种目的才肯罢休。所以久拖之下,只不过是更加增多了我们大汉军民的死伤。不如与其一战,现在正是最好的时机。”

李广正容以待,神色郑重的看着对面年轻将军的眼睛:“卫将军,现在是最好的战机……此话怎讲?请细说。”

卫青点了点头,面对着三四十名常年与匈奴对敌的将校们,侃侃而谈,神情平淡。

“李将军,诸位将军,在我还没有来到北疆的时候,长乐侯元召曾经对我说过一句话,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我觉的对待匈奴人这句话就是最好的战略。匈奴人素来骄矜,自恃马疾刀快,每次都是以一种骄傲自大的态度来侵袭我边境。长久以来,已成为一种习惯。在他们的印象中,我们据城固守的时候多,主动出击的时候少,甚至是没有。因此他们的驻扎营地非常懈怠,只不过是派出很少的游骑,在四周巡视警戒而已。有时连最基本的栅栏鹿角都懒得设置。因此,我的意见是,如果我们分兵出城,趁夜袭击,可一鼓而破也!”

沙场对阵,有时与谋略勇敢无关,只看抓不抓的住战机而已,胜负的玄机,也许就在一些无人注意到的角落里埋藏着,等待着灵敏的眼光去发现。

李广从来不是一个循规蹈距的善守将军,他的性格其实也如手中的无敌神箭一样,最喜欢的是那种凌厉无前!

虽然部下们当中还有许多疑虑,但听完卫青的提议后,他当即就拍板做了决定。通过这次死里逃生,李广好似改变了许多,与其老是窝窝囊囊地半守半打,还不如酣畅淋漓的放手搏一次!

站在这座最前线边关里的,当然都不是怕死的男儿,既然主将已经决定战斗,那剩下的只有服从和准备。

最后商议的结果,是兵分三路。预先留出充足的守城将士,由负伤后的老将亲自坐镇,以保证雁门关的绝对安全。

然后挑选万余精锐,全部装备整齐,在北城集结待命,一旦城外的匈奴大营开始乱起,马上大开城门,全力进攻。

而绕到匈奴大营后面,寻找其最薄弱处发动袭击的任务,由黑鹰军来完成,这也是卫青主动请缨的结果。

只是两三万匈奴人的驻扎地,绵延甚广,黑鹰军绕道突袭,如何才能不被发现?有人提出了这样的疑问。卫青并没有多做解释,他只是从怀中掏出一副图画在棉帛上的地形图,铺在将军案上,用手指点着,一条曲折的行军路线便展现在了众人面前。

雁门关东西都毗邻岩峰山脉,城东就是燕山余脉了。峰型峡谷、山间小道都在地形图上标注的很是明白清晰。所有人看到这副地图都吃了一惊,他们当中有些人甚至驻守在这儿已经十多年了,却也从来没有见识过这么详细完备的地形图。这是谁画的?这要耗费多少人力勘察才能完成?!

然而卫青并没有告诉他们答案。答案只悄悄说给了李广一个人知道:这副地形图,是黑鹰军从长乐塬上临出发的前一个晚上,元召花一夜的功夫,凭着脑海中的记忆画出来的,就是为了有备无患,他们在作战的时候,万一用的上。

李广听说这是元召的杰作,他一句话都没有再问。那个小子……创造的奇迹已经太多了,就算他说是根据梦里的情景画出来的,老将也毫不怀疑,这就是真实的。

这支黑鹰军,怪不得这么厉害,看来元召是花了不少心思的。他们身上还有些什么宝贝玩意呢?李广有些期待。

宝贝物件当然还有,但不会轻易的展现给别人看。这是黑鹰军从上到下的共识。穿越密林,淌过溪水,抬首星辰,辨别方向,一路向北。

在一个临近山谷的出口处,卫青观察了一遍四周的形势,低头最后看了一眼掌上的那个小物件,把它小心的用棉布包裹好,然后收进了怀中。

这个东西,当初元召交给他的时候 ,嘴角带着的那种奇怪的笑,令他有些费解。这么重要的东西,堪称是行军打仗的最厉害器物了!卫青在元召简单的说明白它的用途后,马上就意识到了其中蕴藏的巨大军事价值。这小小的圆形物,简直就是划时代的军事用品啊!比任何熟悉地形的老向导都有用的多了。

可是,看元召的态度,仿佛这就只是做了个孩童的玩具般,随意的扔到了他的怀里。这种轻率,让一向温和性情的卫青也几乎要忍不住暴走骂人了!

元召告诉他,这种东西叫做“指南针”,使用非常简单,作用就是用来辨别方位和方向的。卫青并不知道它是怎么样的原理,只是觉得很神奇,在这陌生的北国山脉密林里,穿行大半夜,顺着那小小指针和地图的指引,一直来到了这里。

天微微亮,晨曦开始出现在东方。转出山脚,朝雾朦胧中,右前方一箭之地外就是匈奴大营的后方辎重粮草所在地了。

弩箭上弦,汉刀出鞘,黑鹰军旗在风中舒展,所有的骑士们都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去冲锋!胜利,也许就在太阳出来的那一刻!

正文 第一百七十九章 鹰隼试翼 风尘吸张

匈奴人行军打仗与别的国家行伍有些不同。这个民族的战士出征,大多时候不是为了大义,也不是为了邦国荣誉,而只是为了自己家族和女人孩子的生存。

草原环境恶劣,资源有限,这一人类族群在此生活,掠夺,便成为了一种习性。

此次大举进攻中原,匈奴骑兵总共大约有五六万人随行,分别从几个方向,把已经饱受摧残的边境城镇彻底的又洗劫了一遍。同时寻找可以突破的出口,如果机会成熟,就可以突破长城防线,再次逼近内地的繁华了。

匈奴人出征,所带的随军辎重并不多。除了王庭的直系所属精锐,每个听从大单于的召集而跨马出战的草原勇士,都是要自备食物、马匹、兵刃、装备等物品的,这也是一种惯例。

因此,当黑鹰军冲破山间迷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几个呼吸之间就逼近匈奴大营的时候,预想中的敌方粮草物品堆积后营的情况并没有看到。冲营之前先火烧匈奴人辎重粮草的计划便落了空。

但这并不妨碍黑鹰军的攻击。加速发力中,如雷的马蹄声惊醒了沉睡的大地,也终于惊动了酣睡在黎明前的匈奴营地。

大营外围的游骑哨吹响了报警的牛角号,急促刺耳的短音划破了此间的宁静。匈奴骑兵们在懵懂中翻身而起,抓紧了身边的武器,一时之间还没有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如果说骑在马上大队冲锋的匈奴人是无敌的力量,不可阻挡的话,那么,此时刚刚从睡梦中惊醒过来的他们就是一盘散沙,平日里缺乏纪律和训练的弊端,在这一刻,就成了致命的缺陷!

有火光开始腾空而起,已经纵马到营地边缘的黑鹰军骑士,把马鞍后所带来的浸透油脂的引火之物点燃后,抛向了敌人紧连的帐篷。然后开始了挥刀杀戮的前行。

大乱起!很多匈奴人从失火的帐篷里跑出来,有些衣服都没有穿整齐,更不用说披甲上马迎敌了。骄横惯了的匈奴人,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竟然有汉军胆敢来劫营突袭,而且是从后路发动了攻击,他们到底是从何处而来的呢?

这些念头在许多人的脑中一闪而过,但已经容不得他们多想,在这生死杀戮之际,没有人会解答他们的疑问。面对的只是刀光、杀意和鲜血!

营帐起火,马匹惊散,一片慌乱。除了少数人在反应过来的万夫长组织下开始抵抗外,大部分匈奴人开始四处逃窜。

来袭之敌太厉害了,根本就挡不住啊!那一支骑兵如同一杆长枪般,就那样直掼而入,从后营杀了进来,只不过片刻之间,就杀到了中营,一路上人仰马翻,匈奴骑兵死伤无算。

大单于羿稚邪昨夜睡去的时候,已经是过了三更时分 。那位从大汉朝淮南地界而来的特使,给他指了一条捷径。今夜休整人马后,明日就可以按照这位特使的指点,向西几十里绕道,从某处汉军兵力守备薄弱的关口,破关而入,直驱长安!

羿稚邪心中高兴,命人赐酒,与这位指路人好好的喝了几杯。酒后困乏,不免就睡的沉了些。

等他被护卫们唤醒,听手下急速的汇报完外面的情况时,羿稚邪大惊,连忙披挂上马,在心腹卫队的保护下准备迎敌。然而,接连传回来的消息有些不妙。

汉军的骑兵战力非常强悍,行进速度很快,看他们的打算是想踏营而过。大单于羿稚邪闻报怒火万丈,就在自己的眼前子底下,敢有人这么耀武扬威的来劫营?他拔刀传令,命令中军万夫长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来犯的这股敌人包围歼灭!简直是开玩笑,不过区区的一千多汉军,就敢来冲击三万多人的匈奴大营,这是吃了熊心咽了豹子胆了!今天要是能让他们跑掉一个,他大单于天可汗的名号今后在各部落王面前还怎么维护无上尊严呢!

中军精锐就是不同,很快,几个千人队集结起来,开始向来犯之敌包抄,草原勇士们的血性也是不容侮辱的,刀尖之上,闪烁着愤怒的光芒。

就在这个时候,雁门关方向突然鼓声大作,喊杀连天,万余汉军骑兵在前,步卒在后,直奔匈奴前军大营杀来。

“报告大单于!雁门守军全体出动,已经杀进前营了!前营都督抵挡不住,请大单于示下。”

根本就不用听详细,羿稚邪也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汉军这是主动反击了,而自己却没有这个准备,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这样的事从来没有发生过,看来是飞将军咽不下被生擒的这口气,所以逃回去后,破釜沉舟来决一死战了。

那到底是在此地与其大战一场,还是暂时避开,等到集合附近的兵力,再来决战呢?羿稚邪有些犹豫。吸引汉军主动出城来战的机会不多,这次可真是一个绝佳的战机,如果能把雁门守军大部分消灭在这儿,那雁门关可就门户大开了。

有些可惜的是,时间紧迫,来不及调集分击各处的匈奴军了。以现在大营的兵力要全部歼灭这些汉军,恐怕会有些困难啊。

羿稚邪的想法很美好。然而,在仅仅一刻钟之后,他会发现,是自己想多了!

朝阳虽然还没有出现,黑暗已经隐去,光明重新退还给了人间。血花浸染了露珠,死亡的绽放次第开遍阡陌草丛。

黑鹰军如同一把开刃的利剑,一往无前,挡在前方的敌人,无有例外,全都倒在了他们的马蹄下。勇敢和骄傲都是会传染的特质,如果整支队伍中的每个人都被这种气场所笼罩,那么这支队伍就成了一个整体,具有了灵魂。

纵马冲在最前面的是公孙戎奴和曹襄。他们两个人,算得上是黑鹰军中武艺最高的了,所以,这柄利刃的尖芒就有他们两个人来担当。

公孙戎奴昨日用手中的刀,亲自砍下了那支五千匈奴骑兵队伍主将的脑袋。卫青兑现承诺,给他记了首功。虽然现在还并没有得到朝廷的认可,但那也只不过是时间问题而已。

要知道,在对阵匈奴的正面战场上,这样一次酣畅淋漓的大捷,在两国战争史上,还是第一次。可谓是旗开得胜!无论这一轮北疆战事最终结果如何,对于公孙戎奴来说,大战过后,他的前方已经是一条通往名将之路。

这样的激励目标,就活生生的摆在眼前,所有黑鹰军将士,无不心情激荡。尤其是原先与公孙戎奴地位相当的曹襄、韩悦、周霸、张次公等人,更是人人奋勇。现在的匈奴人,在他们眼里,不再是难敌的对手,而是变成了一个个掳取功名之物。

杀吧!现在就看谁杀得匈奴人多,谁杀得匈奴将校多,谁的功劳就累积的越大。这样趁胜而击的好机会怎能错过!黑色旋风展翅,变成了扑击狼群的雄鹰,席卷向前,勇不可当。

匈奴人从来没有想过,会遇到今天这样的窘境。即便是严阵以待的精锐骑兵,遇到穿营而来的那队汉军,也不是他们的对手。更不要说匆匆集合起来的队伍了。

尽管在万夫长和几个都督们的大声喝令下,骑兵们硬着头皮冲上去阻截,但根本就无济于事。弩箭如同飞蝗横射,在这么短的距离内,九臂连环弩的威力得到了最大的发挥。而匈奴人的长弓却没有发射的机会,惨叫连连,造成了很大的死伤。

黑鹰飞骑,冒烟突火,如入无人之境!蓦然一阵“单于成擒,只在今日”的雄壮声音响起 ,黑鹰战旗突进到相隔匈奴中军大帐竟然已不足百步的距离!

有盔甲不整的后军都督疾驰到单于马前,急声道:“敌人来势甚疾,请大单于暂避锋芒!”

听着前后都响起的汉军士卒喊杀声越来越近,草原之王面色冷峻,高高举起了锋利的战刀:“众军听令,随我杀敌!有敢言退者……。”

然而,最后一个“斩”字还没有说出口呢,惨叫声和坠马的声音就在耳边接连响起不绝。一排弩箭从远处激射而至,包括十几名王庭护卫在内的大批匈奴骑兵被射落下马。

“此地危险,保护大单于先走!”国师张中行见形势危急,厉声大喝。

忠心的几百名护卫见战况不妙,早已用木盾把羿稚邪团团保护起来,此时听到国师下令,也顾不得听从这位王上的意志了 ,先护得他安全再说吧!

王庭随着出征的嫡系心腹们与护卫一起,簇拥着单于可汗直奔侧翼奔逃。汉军精骑来的甚快,此时他们已经从被俘的匈奴将军口中知道了大单于就在军中,黑鹰军将士们更加精神振奋。卫青急忙传令,先不管其他,全军直驱中军,活捉匈奴单于!

一片呐喊声中,黑袍罩甲的年轻骁将踏破烟尘,一马当先,出现在了这股匈奴精骑的左近,手中长戈所向 ,刺落敌骑,伸手之间,把那杆飘落的狼首大旗挽在了臂弯!曹襄意气风发,威风凛凛。

斩将夺旗、摧锋拔锐、攻城先登,自古以来这些就是勇将们的标志行为。今日他再也不是那个站在城墙上看到匈奴骑兵的阵势就发抖的羽林军校尉了。杀戮与壮烈激发了将门之后的血性,曹家的千里驹与许多人一样,完成了生命中一次重要的蜕变。

两个千人队的匈奴骑兵涌过来,拼命的挡在后方,掩护单于可汗的护卫队伍撤退。激烈的厮杀、对抗、死亡、败逃……血与火,意志消磨与淬火锋芒!

雁门守军一万多马步兵卒,在副将冯德和张进的分别率领下,从左右两翼掩杀过来。汉匈两国打了这么多年的仗,手足兄弟,军中袍泽死在匈奴骑兵刀下的也不知道有多少了。谁的心中没有憋着刻骨的仇恨呢!

今日终于有了报仇雪耻的机会,胸中块垒唯有血酬!杀杀杀!不必回头,前冲!前冲!

早些时候,黑鹰军如旋风般的突袭,纵横南北,倏忽西东,火光中,匈奴骑兵的马匹已经惊散了无数,惊马挣脱了缰绳,四处乱窜。

马背上的民族,大部的武功都在马上,骑兵无马,如折双腿。再遇到乘胜而来的汉军大部,就只剩下被围攻宰杀的命运。

不过大半个时辰的功夫,这场鏖战胜负已分。匈奴人兵败如山倒,整个大营陷入火海中。除去不到几千败兵保护着大单于羿稚邪逃窜,剩下的人都被汉军包围分割,逐渐绞杀在这片血与火之地。

此时朝阳初升,霞光万道。雁门关高大的城楼上,战鼓声终于停了下来。所有留守的将士们,热血沸腾地看着远方的厮杀场面,个个摩拳擦掌,心中直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请战出城。

李广站在箭垛边,长长舒出了一口胸中之气。说实话,他虽然同意了这次出战的计划,但心中还是有些担忧的。

如果出战失败,那么雁门关以及整个前线,都将会陷入危险境地中。所以他这次的决定,也算是一次豪赌了。胜负的关键,就在于黑鹰军能否突袭成功。

好在,他们成功了!大胜之后,也许从今以后,一切的局面都会与从前不同了。臂上的箭伤要快快养好,纵马杀敌的日子也许已经不远了。想到这些,老将如同回到了壮年岁月,心中也有些火热起来。

而今大局已定!剩下的只不过是清剿还在顽固抵抗的小股匈奴骑兵而已。匈奴人很强悍,从来没有投降的传统,战败即是死亡,这是一群养不熟的野狼。因此,汉军接到的将军令是:不留俘虏,只论杀敌数量!

卫青纵马驰上一处高坡,看着已经难以追及的逃窜之敌的影子,心中没有胜利的喜悦,反而是淡淡的遗憾。

对于一战就能生擒匈奴单于这样的逆天运气,他并不做奢望。只是匈奴人的战斗力,实在是强悍无比。尤其是困兽犹斗的匈奴战士,在装备精良的黑鹰军面前,也发挥出了他们极强的战斗力。

据手下校尉初步报上来的战损情况,黑鹰军突入到中军大营后,只不过短短半个时辰的厮杀,就已经损失了将近四五百名士卒,占到了整个队伍的三分之一!

这样的伤亡让第一次为领兵将军的卫青心底绞痛。虽然他们给对方造成的伤亡更大,取得的巨大胜利可以预期。但他心中还是有些难过。

“兵者,凶器也!建设给人类带来的福祉,永远比不上战争给人类的伤害来的容易。所以,我会尽量弄出一些能辅助提高你们战力的东西来。希望你们的任务是,每一次战争,都要尽可能去干净利落、不留后患的完成。希望海内安宁,四境和平的那一天,能在你们的手上实现……。”

在某个风平浪静的下午时光里,黑鹰军训练完毕后,长乐塬上那处平坦广阔的草地上,元召曾经说过的这段话,被很多人都记在心里。虽然他们中有很多没有等到那一天,但在此后的杀场上,这条愿望或者说是期望都被黑鹰军铭记着,当做了一种理念和精神。

“黑鹰军,战术协作还需要很大的提升……如果有两万至五万这样装备精良的汉军,在自己的统帅下,就可以出关和匈奴人真正的对阵了。”

卫青看着所有汉军在战场上会师,带着胜利者的喜悦,在清点着战后的果实,他心底的希望也慢慢的升腾起来……。

雁门关大捷!当这个胜利消息分两次终于传回长安的时候,未央宫前刚刚进行完热烈的庆祝。

代表天子出征的使节严助和终军经过整整一季的征伐,回到了大汉帝国的皇都长安。同时到来的还有已经灭亡的东越国被俘虏的皇室成员。

东越国王余英,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小国虽小,终究也是一位王者,那也是曾经受万民供养的人。而今,却成为了阶下囚。

从遥远的南国,跋涉万里,被一路押解,来到这座巍峨的都城。当他在城外,最后看了一眼故国的方向,然后进到长安城内的时候,心中涌起的是追悔莫及。

大汉,真的是太辽阔了!如果早知道自己北方的邻居是这样的国家,那他绝对不会听信刘少驹的进言,擅自兴兵,挑起边衅,以致落到今天的下场。

只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余生岁月,苟延残喘。

庞大的北归队伍中,并不是只有这位心情失落的亡国者。东瓯国君的感受就截然不同。这位小国寡民之君,守着祖先趁秦末战乱的机会而创立的那片土地,多年来并不安稳。东瓯所辖领土贫瘠,国力衰弱,却处在别国夹缝中生存,他连睡觉都害怕邻国的铁骑踏破边境,直接就来到了他的睡榻前。

而今,终于可以踏实了。他归降之日就已经接到了汉朝皇帝的谕旨,食邑万户的归命侯,这个结果似乎也不错哦。看了看那位戴罪之身的东越国王,东瓯君心中有些宽慰……。

正文 第一百八十章 汉时宫阙 威仪赫赫

“这就是长安城吗?曾经听祖父说过无数次的地方……原来,比他的描述更加雄伟壮丽!”

马车的行进中,来自南越的少年王子从车厢一侧探出头来,悄悄打量着沿路看到的一切。他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形容这座都城的伟大。在南越的时候,以为那个毗邻大海的万民之城就是世间最好的地方。可是来到了长安,才发现,那只不过是一个鸟笼。

十四五岁的少年正是好动好奇的年纪,赵婴齐自然也不例外。长安城墙的巍峨,令人震撼。长安街市的繁华,令人目不暇接。自小从祖父口中听到的那些关于这里发生的传奇故事,已经深深的印在他的脑海中。今天,他终于踏上了这片土地。

赵婴齐对那位英俊的大汉使节非常亲近,这不仅是两个人岁数相差不了几岁的原因,更主要的是汉使在南越王宫中的那些日子,让他了解了很多的汉朝风物。也是他劝说父王送自己来长安学习汉文化的。

这位名叫终军的汉使有着令人信服的亲和力。然而他的那些随从们却让南越王子感到有些害怕。因为,在南越国相吕嘉发动叛乱的那一夜,就在王宫门口,他和所有以为在劫难逃的宫中人一起,亲眼目睹了这些汉人是如何突然发动攻击,杀死吕嘉及他的亲信们,以铁血手段迅速平息了内乱。

汉人的武功令人畏惧,他不喜欢这样的手段。也许,那些流传的典章文化和这市井间的繁荣,才是自己向往的东西。想到这些,他对即将开始的长安生活有些莫名期待起来。

大汉特使终军骑在一匹青骢马上,看到这支庞大的队伍,开始进入城门,终于彻底的放下心来,这一次的任务算是圆满的完成了。

万里之外,平定南疆,灭国纳地,使番邦质子来降,扬大汉国威于海域!当初请长缨手缚苍龙的豪言壮语犹在耳边,如今果然不负重托,立下如此大功,献俘归来。这等荣耀,以不满十八岁的年纪一身担之,已经足以铭刻于史册了。

终军侧身看了看南越国遣送来长安的小王子赵婴齐,见他一路东张西望,满脸惊奇之色,不禁微微一笑。

南越王子来长安的名义,对外当然不能说是作为人质。这位小王子本来就渴慕大汉文化,这次不远万里而来,就是要好好的学习上那么几年的。

其实,终军对赵婴齐的印象还不错,对他将来能维护好两国关系,抱有很大的期望。这一趟南海征程下来,以他的所见所闻,他觉的当初在出使临行前,元召对他说过的那番话,非常有道理。

这些海域之邦,偏远小国,他们的当政者和治下之民,并没有多少人真正的了解汉朝。他们不知道大汉朝究竟是怎样的强大和繁荣。所以有些时候只靠战争是解决不了多少问题的。唯有多多沟通,潜移默化,用文化和经济的力量来让他们逐渐并入大汉帝国的轨道,到时候形成依赖关系,你就是逼着他们去反叛作乱,他们也不会去做的。

这些话,在年轻的终军心中激起巨大波澜,细想之下,果然如此。可是,这么浅显的道理,为什么从前就没有听人说过呢?上兵伐谋,其次伐交, 战争只是最后的手段!小侯爷随便说出的话中,竟然就蕴含着最深的道理,他感到自己的学识在元召面前差的太远了,今后的时间里,他决定要时时的讨教。

与终军心中所想的不同,跨马在队伍最前面的严助,得胜归来,踌躇满志。这次南征,论功劳,他当推第一。

当初皇帝设词林苑选贤,他们这七八个青年才俊被御笔圈定,随侍帝侧,充为侍读。在朝中大臣们看来,这只不过是天子因为喜好文学词赋之类,而召选的几个宠幸之臣罢了。

而严助却是个聪明人 ,更是个有野心的人。在那段侍读的日子里,他通过一些蛛丝马迹,已经隐约猜到了皇帝的用心。

“唯才是举”这个选材之策,也许不是说说那么简单,恐怕将会真正成为这个国家今后一段时期内的用人方式了。朝堂之上,大有作为!他对自己将要开始的青云之路充满了无限的期待。

在队伍的最后,身背“无缺”重剑的崔弘带住了马匹,身后的二十余名精壮汉子也同时停住。崔弘的脸色被南国的骄阳晒得黝黑,身子却更显得壮实。这一趟行程,经过血与火的锤炼,他终于成长为可以独当一面的少年。

前方就是朱雀大街,看到护送的人已经踏上了朝天阙的道路,他遥遥地挥手,算是打了个招呼。然后拨转马头,带着身后的人,直奔另一条街而去。在那儿,有装载满满的一支马车队伍等着,他们将转向长乐侯府,卸载下那些从南国而来的货物。

长乐侯府的主人几天前就回来了。自从提前得到消息,知道了他们的归来之期,元召就从长乐塬回到城内,特意在等着他们。

崔弘打马转过街角,远远的看到那座熟悉的府邸,还有台阶上站立的人影,回家的感觉蓦然涌上心头,一颗心就无比热切,那是一种安稳、宁静和终于放松。

热烈的欢迎,拥抱与寒暄,丰盛的接风宴,崔弘与那二十多名勇士都醉了。虽然他们的功劳不会被记载,朝廷论功行赏的名单上也不会出现他们的名字,但只要小侯爷知道他们在这次行动中起到了什么作用,就足够了。

长途跋涉,很是疲惫。酒足饭饱之后,元召命人给他们安置好住处,好好休息。一切安排妥当,然后来到后面库房,打开了那些包裹严实的货物,见到了他期盼已久的东西。

崔弘是个细心的人,他虽然不明白小侯爷为什么要他在南国搜集这些东西,但他知道,只要是元召特别吩咐的事,一定是有着极大的用处。因此,每个装满的木箱,都用麻布和蒲草之类的包裹的很好,唯恐受潮,此时打开来,果然没有一点损失。

小冰儿瞪大了眼睛,看到元召小心的打开最外面的木箱,一排黑漆陶罐出现在面前,空隙都用茅草塞得严实,想来是怕在路上颠簸破损。

元召把提起来的陶罐倾斜,有乳白色粘稠状的东西涌出来,质量很好啊!又把其余的木箱打开几只,果然,自己吩咐要找的那些物品,崔弘都找的很齐备。

看到他脸上的喜悦之色,小冰儿却有些失望。她见师父这么迫不及待的来看崔弘从南海带回来的这些东西,还以为是什么了不得的珍宝呢,没想到都是些奇奇怪怪的物件,没一样值钱的啊。

“师父啊,听说南海有拳头大的夜明珠,还有各种奇珍异宝,崔弘师弟也不知道带些回来 ,就弄了这些破破烂烂的草木种子,哼!一会儿醒来看我不好好教训他一顿。”

元召把手中的一捧豆蔻放回木箱中,心情舒畅,顺手弹了她额头一下,笑眯眯的说道:“小孩子家,不懂珍贵,这些东西万金难买,比那些什么世间的珍珠宝贝又贵重了不知多少倍了。呵呵!”

“哎呀!你又打人家头,师父啊……这些明明就是些不值钱的东西嘛!啊、啊!”小冰儿见元召又有屈指暴栗的倾向,连忙抱头鼠窜,逃到了主父偃的身后。

倚在门边的主父偃见他们师徒如此,早已习以为常,不禁哈哈大笑,听到元召的话,他的眼睛倒是一亮。

“小侯爷,此话怎讲?莫非这些东西真的蕴藏着巨大的价值吗?”

元召肯定的点了点头,眼中带了希翼之色:“主父先生,你可知道,这次南海平乱,对于大汉来说,最大的意义,不是灭亡了东越,也不是得到了那点疆土,而是打通了南部出海的通道。”

说到这里,他转过身来,指着那些堆垒的货物,目光掠过跟随前来的主父偃、小冰儿、关喜、卓羽、元十三、赵远等人,眼中有着淡淡的光芒。

“在这世间,有很多东西,世人还并没有认识到它们的巨大价值。就像这些木箱里,装载而来的大多都是珍贵的香料以及草药种子,茴香、豆蔻、白芷、沉香、大红袍花椒、桂丁、玉果……这些在南国都是寻常物。海岛之上,山岭之间,遍地皆是。可是本地识其用途者却很少,更不要说北方人了。十三,以后的船队规模会更大,这一条航线也会交给你的。比起西南夷来,你们会发现,这个方向才是真正的宝库!哈哈!”

元十三闻言大喜!听小侯爷的话外之意,船队规模将来还会大大发展的,纵横江海,正是他毕生的愿望,管他去干什么呢!只要能让他率领着船队,哪怕是替小侯爷去杀人放火,屠灭邦国,他也不会皱一下眉头的。

元召说出来的话,没有人会怀疑。一个可以召唤天雷,使整个勋贵集团覆灭的人,现在在他身边的这些人心中,有一种盲目的信任。

那些从西南夷地方运来的普通蔗棵,经过小侯爷的妙手,竟然就变成了雪白的绵糖,只不过短短的一个季节时间,就已经赚回来大量的财富。这样的手段,用点石成金来形容一点儿也不夸张。

“只是,这些粘稠之物有何用处?从前我却从未听说过此物,小侯爷,可否解惑?”

主父偃自问也是博学多才的人,前人奇闻异志也多有涉猎,可是对于元召所说的事,他往往也是有些不明所以。

元召神秘的笑了,这些陶罐中的东西,才是他最看重的收获。

“主父先生,这些粘稠物名字叫做橡胶。南国海岛上有大片野生植树,名叫橡胶树,用刀割其树身,会流淌出汁液,用器物收集,就是这些东西的由来了。至于它们有些什么用处嘛……哈哈!先生,不是我不告诉你,而是现在说了也难以理解。等到以后该用到它们的时候,一定会让你详细的知道的。反正我现在只说一点,它们的作用,也许会大到你们无法想象!有了此物,我们飞天跃海,一日千里,就有了实现的可能……。”

话已说完,满室皆惊!小冰儿的嘴里能塞进鹅蛋,众人大眼儿瞪小眼儿,皆呈痴呆状。元召才不管他们如何想,哈哈大笑着自去了。

管家元一满脸严肃,把府中的护卫们召集了来,特别挑选出十名精明强悍之辈,交给他们一个特别的任务。从今日起,家中的库房要严密看管,轮班守护,不得有一丝懈怠。因为这里面藏着小侯爷将来制造仙家法器的材料啊!

这怨不得元一如此郑重,一次次的事情足以证明,自家小侯爷的来历绝不简单,星宿下凡的传说很可能是真的!这是所有侯府中人的共识。

大汉未央宫,煌煌含元殿之前,是用汉白玉石板铺就的广场。高高百级台阶上,大殿威严耸立,正坐落在长安城的最高点上。从殿门口俯首四望,顿时就有一种苍生皆在脚下,万物掌握手中的感觉。

今日是特别大朝会,文武百官来的非常整齐。每个人的心情都很轻松。因为今天的朝会,无关政治争斗,无关明谋暗箭,更不会有风云变幻、凶险不测之虞。

今天所有人都是来分享胜利的。南海平乱,开疆扩土,这是整个朝廷的大事。划归到大汉疆域里的那片国土,已经抹去了东越国的痕迹,现在它的名字叫博浪郡。朝廷委派的郡守以及主要官吏已经去上任了,从此它就留在了大汉的版图内。

南海大捷,这是自当今天子登基以来,在对外战争中取得的第一次胜利。因此,在刘彻心中,它的意义非常巨大。

前次马邑之围的失利,不管是在朝廷还是在民间,都对皇帝的声望造成了一定的损伤。而时隔不到一年,就取得了这样的胜利,正好可以弥补一下皇帝在臣民当中的威信。所以在皇帝的授意下,朝廷某些部门,对此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

而今日的献俘阙下,当然更是其中的重头戏。未央宫门外,从南至北,整条朱雀大街的两旁都挤满了长安民众,互相议论纷纷,兴高采烈的谈论着听来的消息。

这样的仪式,话说大汉朝自开国至今,还真是从来没有举行过。用什么样的规格,有怎样的过程,要进行哪些繁琐的步骤,方才能最大的体现大汉的威仪。从而借这次活动,达到震慑四邻的目的。在此前的几次朝会上,就这个问题,大臣们进行了反复的讨论。

身为丞相的田玢,在这样的事情上,基本是做个看客。这位出身于市井之间的外戚,并没有读过什么书,他的特长是权术、敛财和揣摩上意。后来发达了,虽然为了装样子,请了几位饱学之士教授过几天经术,但那也只不过是皮毛而已,要让他正儿八经的提出自己的见解,那还不如让他直接拿出一千两罚金来的痛快。

与他同样的大臣们不在少数,因此,闹腾了几次也没有定下一个章程。最后,还是御史大夫公孙弘说出了一个大概的意见。可以参照春秋时代,国与国之间征伐,失败者对胜利者所行的礼仪来进行修正,制定一套适用于本朝的礼仪,说不定以后会用得着。

皇帝马上同意,命令公孙弘主持此事,召集相关官吏,尽快完成呈交御览。公孙弘果然是个有深厚学识的人,在太史令司马谈等人的协助下,不负圣望,在短短几日之间就鼓捣出来一套严整的献俘流程。

大略就是包括下列几项:祭告天地、太庙,把俘虏先牵着到老刘家几位先皇帝庙里去溜一圈,把那些缴获的物品也带着,去告慰一下祖先,子孙很有出息了,不用担心被邻居欺负。

然后,把俘虏的敌人首领用白练绑缚,穿越朱雀大街,供天下臣民观瞻圣威,入宣德门,在未央宫前举行献俘礼。皇帝高高在门楼前楹当中设帐幄御座,文武百官、羽林军校尉在阶下左右班立,广场中央设立献俘之位。

所有人都到齐列立后,使臣上奏出征战况,抚恤伤亡将士。然后由侍臣宣布“引献俘”,有威武的大汉将军把俘虏押到献俘位,侍臣当众宣布其罪状和己方取得的大捷情况。

宣读完毕,由大汉廷尉奏告,请皇帝亲自下旨处置俘虏。如果皇帝宣布其罪大不赦,有司就会宣布处以极刑,马上押赴刑场,斩立决。如果皇帝有意开释,侍臣便宣布天子圣德,予以宽释,解缚谢恩。俘虏感激零涕,三拜谢恩。文武百官也随之齐呼皇恩浩荡,恩泽无疆……。

用元召听到这件事后的评价就是:反正怎么繁琐怎么来,这样才能显得威严、神圣、不可侵犯嘛!本来朝堂上每天都是在干些这样的事。哈哈!当然,他的话只是守着几位可托付生死的朋友才说的。

献俘仪式刚刚进行到尾声时候,另一个更大的喜讯来了。披着满身北国烟尘的红翎信使飞马驰进长安,雁门关大捷!匈奴铁骑伤亡近三万余,撤回草原。黑鹰军两破匈奴,夺旗斩将,单于遁逃,从此以后,名扬天下矣!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一章 功勋铭刻 重任在肩

《大汉帝国史?元公世家》以敏锐的笔调记载了一段发生在这年秋天的政局变化,虽然很微妙,但在以后的岁月里却影响巨大而深远。

“……自秋以来,南海诸国归于王化,西南夷蛮族顺服,献俘盛典,开疆扩土,天下振奋。而后雁门大捷,汉军首次重创匈奴。闻讯之日,长安沸腾,天子大悦。遂付朝议,论功酌赏,欲以功臣为诸大夫。然丞相、御史大夫辈重臣所议赏格,皆不符上意。稍后,帝发明旨,改翰林苑为尚书台,以严助、终军等为尚书常侍。前已拜司马相如为中郎将,此时派中使赴西南钦赐将军印,抚恤地方,军政全权委托之。三人皆封关内侯。月余后,北征军凯旋,天子赐酒于未央宫前,观其军容威武,大壮之,赐军名号‘大汉雄鹰’。遂加卫青侍中,官大司马,爵长平侯,卫氏自此贵矣!此四人之用,皆元公所独力推荐也。帝命元公为尚书令,因其事繁,有大事方诏入内商议,其余从容……。”

史笔记载得当然有些简略,当时的朝廷重臣们,虽然对皇帝独断专行的设立新机构,有很多议论和不满,但也没有太当回事儿。

在他们中的某些人看来,尚书台的人还是原来皇帝身边的那些文学侍读们,不过就是换了一个新名称而已。其职责还是主管文书档案、起草诏令那些杂务,是皇帝的“秘书处”,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权利。虽然元召那小子也混了进来,令他们心中有些略微不安,不过,料想他也不会随便兴风作浪。

但他们所有人都想错了。设立尚书台,不过是雄心勃勃的皇帝改革朝廷格局走出的第一步而已。乘着这几次胜利而树立起来的巨大威信,刘彻终于开始了他心中的某些构想。一言九鼎的无上权力,对他的诱惑是无比巨大的。自己的意志,所有的臣民都要无条件的听从,在这一点上,他倒是对儒家学说中的某些论点很感兴趣。

自汉初的朝廷稳定下来以后,三公九卿等重臣手中的权力就太大了。像文、景两位先帝在很多大政上就曾经不得不屈从于他们的意志。自己要想开创一番前人未曾有过的伟业,有这些束手束脚的羁绊怎么能行?

不过,要全部砍掉高祖皇帝沿袭秦制所创立的这套政治格局,当然不能那么办,那样就太离谱了,会弄得天下混乱,在史书上留下骂名。

刘彻是个聪明的皇帝,“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这样的手段,驾熟就轻。既然那套庞大的官僚体系动不得,自己为什么不另创立一套简单易行,只听从自己指挥的系统来秉承天子意志呢?

对此,他已经深思熟虑过好多遍,胸中已经有了一套成熟的方案,就等着一个合适的契机来开始而已。

南北三处大捷,天下震动,万民欢腾,大汉民族的胜利是每一个臣民的荣耀。在这样的时刻,如果刘彻还不开始自己的步伐,那他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皇帝。

因此,严助、终军、司马相如、卫青四人一战封侯这样的佳话,虽然在朝中大臣们口中说起来,是有些封赏过重了。但皇帝对这些言语并不加以理睬,听着某些人口中酸溜溜的议论,刘彻心中其实非常得意。

只所以钦定的赏格这么重,就是因为他们取得的这些胜利,对跃跃欲试的皇帝来说,真是太及时,大重要了。

“他们这些腐朽的家伙,等着瞧吧!有他们哭的日子,等到朕的新班子开始锐意进取,全面铺开的时候,他们就只有看热闹的份了。哈哈!”

说出这句话时的皇帝眉飞色舞,气势磅礴。在对面的元召暗自叹了口气。这位皇帝心中的猛虎开始张牙舞爪啦!本来它还是要睡上几年的,是自己提前把它唤醒了,也不知道这样的开始是好事还是坏事?

今日宣室阁中并没有外人,侍立在一旁的只有东方朔和韩嫣。在这几年中,他们两个人,算是皇帝最贴身的随侍了。

元召今天是来谢恩的。这一轮赏赐下来,刘彻对于只给他加了一个“秘书长”的头衔,似乎觉得有些过意不去,遂悄悄的把长乐侯的食邑给加了五千户,这样一来,元召的实际封邑已经到了八千户之多,离真正的万户侯,只是一步之遥了。

皇恩浩荡,不管皇帝是出于什么目的,谢恩是必须要来的,这是身为臣子一种感恩戴德的表现。来到这个时代这么久,入乡随俗,身边又有主父偃随时提醒,在这些礼仪上,元召已经基本能做到不出什么差错。

谢恩完毕,刘彻很是高兴。随口问起长乐塬上的近来情况,元召捡其大略汇报了一下。皇帝好像对什么都很感兴趣,听的很是起劲,随时插话询问。

元召所弄的那些产业,他其实了解的并不多。但每一项里面的大部分收益,都流入了宫中,流进了内库。这是很少人知道的一个事实。

是的,未央宫中有一个特别的内库,是专门为长乐塬上的产业收益所设置的,那边前不久新成立的“经济司”对这边负责,两边的账薄,做的很细致,这都是按照元召的要求来进行的。

宫中的内库主管,就是最先与元召打过交道的那位庆松公公。庆松从来没有想到,当初自己去梵雪楼采购贡茶 ,只不过是付出了小小的善意,就得到了今天如此巨大的回报。

这处内库,最初是有卫夫人负责的,只是后来,看到那些财富以不可思议的增长速度滚滚而来的时候,这位聪明的女子,把这个权限交给了皇帝本人。

刘彻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在意。春宵之后,当做消遣,随手拿起账薄翻了翻,脸上的笑容却凝固了。

这才多长时间?那个小子就往未央宫中运进来了这么多钱了!他心中大吃一惊,转头犹疑的看向卫子夫时,却见她笑语嫣然的对自己轻轻点头,示意他没有看错。

又细细的看了一遍那些进账的数字,刘彻慢慢的合上账本,揉了揉额头,心中升腾起的是惊喜交集。小半个国库的收入啊!那块原先的荒原上埋着金子?还是那小子真的会点石成金?!

“子夫,我们的琚儿有福啊!当初他怎么就因缘巧合之下认识了元召的呢?从古至今,这样的国士,真的是可遇不可求的!哈哈,这个内库房,还是你替朕管理着吧,也许有一天会派上大用场。”

从那以后,长乐塬便在皇帝心中占据了一处重要的位置。但他的英明之处就在于,他从不会派人去干涉元召所做的事,更不会命令西凤卫的人去探听什么,包括黑鹰军的成长。这是一种放手,是一种绝对的信任,他相信那个聪明的小子会明白自己的苦心。

抬头看了看在自己面前毕恭毕敬的元召,刘彻暗自得意自己的识人之明。高祖皇帝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他曾经牢牢的记在心里。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我不如子房。治理国家,安抚百姓,供给馈饷,粮道不绝,我不如萧何。指挥百万大军,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我不如韩信。这三个人,都是人中豪杰,我能够加以重用,这就是我能够夺取天下的根本原因。”

看看元召从开始进入自己的视野以来,所做过的那些事。再看看他举荐的那些人。以弱冠之年,就有如此的超凡能力,将来必定是百年难遇的社稷之臣。如果不是他年纪太小,再加上自己还有某些考虑,即便是现在对他委以重任,也必定会做的很好。

之所以没有给他什么实际的官职,就是怕他过早的陷入朝堂的权力倾轧中,折损了锋芒,辜负了良才美质,那样就得不偿失了。

不过,现在那个“尚书令”的新头衔,估计还没有人会认识到它将来的分量。先戴到这小子的头上,慢慢的磨练,这样有才能的人,自己用不完,还可以留给太子用嘛!哈哈!

元召虽然猜不出皇帝心中所打的小算盘儿,但自然知道他最近的心情很好。遂把自己已经选定了一块地理位置非常好的地方,适宜建设长安学院的事说给他听。选址就在长乐塬东南角,临近通往长安的大道,水路也方便,往南不过三五十里就是终南山,可谓是一块风水宝地。

皇帝自然同意,这也是前段时间早就商议好的结果。当下金口玉言承诺,选好了地址就按照他的设想开始建设,到时候需要什么支持,具折来奏。

君臣相谈甚欢。旁边伺候着的东方朔与韩嫣心情各异。东方朔是有些兴奋,自从元召提出开始建设长安学院以来,他也协助着出了不少主意。他的骨子里还是一个喜欢钻研学问的人,如果将来有一天,学院建成之后,有机会去学习和讲授,就是他最大的心愿了。

韩嫣心中有些发酸,他也是出身钟鸣鼎食之家,又深得当今天子的宠幸,自视甚高。可是与眼前的这位小侯爷比起来 ,差距却是一天比一天拉大,不由得心下有些悻悻。

好不容易进一次宫,长乐宫还是必须要去的。窦太后虽然精神还是很好,但终究是一天比一天老了。尤其是放下权力的柄杖后,似乎衰老的格外快。在原先的时空中,这一年的春天,她已经故去了。追寻着分隔多年的那份爱,重新回到了文皇帝的怀抱。

世间老人非常喜欢子孙温情环绕膝下,身为至尊也不能例外。只是皇家的这种感情就比巷陌之家淡薄了许多,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对于元召的每一次来探望,她都很高兴。在她心中,这个突然出现在她生命晚年的孩子,象征着一种希望和寄托。

元召带来了特意为她所做的各种糕点以及上品的新茶。讲了一些外面的趣事来听,不时有笑声传出来。对于沉闷寂寥的宫中生活来说,这已经是久违的欢乐。秀鱼悄悄擦去了眼角的泪滴,宫中所有伺候的人也都感到了心底的宽慰。

只是有一点儿不和谐的因素。今天长乐宫中在座的还有馆陶公主刘飘儿。自从元召来后,这位大长公主便一直冷着脸,坐在那儿,没有搭理一句话。

窦太后似乎是有所察觉自己的这个女儿对元召的冷淡,又似乎是什么也没有看到。只是在元召告辞出宫的时候,微不可查地瞟了她一眼,暗自叹了口气。这个唯一的亲生女儿,自从出生,便被文皇帝视为掌上明珠,娇宠的不像样子。

一生任性娇惯,做下多少错事,就连自己也是太溺爱她了。如今已经本性难移,说什么都晚了,就连她的女儿阿娇,也继承了她的这种本性,在皇宫中折腾的不像话。自己时日无多,一旦撒手而去,真不知道将来她们会是怎样的下场……想到这些,窦太后暗暗唏嘘。

元召出了长乐宫,折而向西北方向走,刘琚早就派人找过他好几次了,让他进宫的时候一定别忘了去看望他,既然来都来了,当然是要去走一遭的。

“姓元的小子,先别走,我有几句话,要说给你听!”

声音很严厉,也很尖锐。元召停下脚步,回过头来时,秋风微动,落叶飘零,宫墙之下,著名的大汉长公主穿了一身红衣,就在那儿,对上了他的目光。

刘飘儿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需要对一个还没长大的孩子假以辞色。不过想想那些勋贵家族的覆灭,她咬了咬牙,终究还是开了口。

“你既然承受老祖宗的大恩,才走到今天的地步。为什么又要去帮助那个歌妓,与我的阿娇作对?你难道真的以为自己有那个能力,可以参与到这个层面的斗争中了吗!”

元召有些莫名其妙,看着那张保养得当而依然有几分美艳的脸,他淡淡的笑了笑。

“我从来没有想过帮助谁和谁作对,所做一切,皆是出于本心、公道,如果触犯到别人的利益,那也不是我的本意。因此你说的这些话,恕我不能接受,请大长公主见谅。”

刘飘儿一双杏眼瞪得溜圆,在她的素来认知中,自己如此与人说话,已经是给了对方很大面子了,他不仅不诚惶诚恐的回答,还一副毫不在乎的模样,这让她心中升起几分怒意,两腮有些微微发红。

“小子大胆!你以为你在和谁说话?我给你的只是警告,不需要听你的辩解。如果你再执迷不悟,继续帮助那贱人和她的兄弟,就休怪长公主府不顾念你治愈老祖宗眼疾的情分了,到时候,希望你不要后悔。哼!”

馆陶公主的随从们都离得远远的,听不清他们两人的对话。刘飘儿疾言厉色,已经忘记了窦太后让她与元召好好沟通的话,一贯的刁蛮习性又要开始发作。

元召无奈的叹了口气,汉文皇帝与窦太后是何等的人物,可是生出来的两儿一女却都没有教育好。汉景帝心胸狭隘,性情狷急。梁孝王恃宠而骄,兄弟生隙。眼前这位馆陶公主被娇养的不成样子,将来也没有得到一个好下场。这不能不说是这对大汉贤德帝后的遗憾。

“长公主,既然相逢于此,我有一句忠言相告,今日只说一次,往后绝不再言。所谓‘祸福无门,人自招之’,不管是皇后还是长公主府,要想长保安稳富贵,唯有恭谨自省,审时度势,安守本分,才是长远之道。不要等到灾祸上门,才后悔此前的妄自造作,到那时一切都来不及了……。”

还没等元召说完呢,馆陶公主已经是气的脸色绯红,厉声喝断了他的话。

“无知小儿,你又懂得什么!什么时候轮到你来教训人了,我家的富贵自然会长远,这天底下还有比我们更尊贵的吗?再胡说八道,我现在就叫人来教训你!”

元召却没有看她,而是把脸转向了一边。宫墙内外,树影婆娑,秋风吹动,飒飒作响。他继续刚才的话说下去,似是自言自语,又似乎是说给谁在听。

“如果将来,真的有那么一天……看在文皇帝仁德和老祖宗的恩情上,元召一定尽力而为,求得一个稳妥的结局,让她们余生能得安稳度过就是了。”

说完之后,他不再多言,转身自去了。留下一肚子怒气的馆陶公主在跺脚咒骂。

树影之后,曾经统领西凤卫三十年的老秀鱼听明白了元召的话,微微点了点头,暗自叹息一声,纵身消失,回长乐宫复命去了。

元召在御道边走着,心情却并不平静。他有一种预感,无论自己怎样努力的去避免,该来的大概终究还会来。

这个强大帝国的最大危机,并不在于朝堂争斗,也不在于敌国外患的侵袭,而是在于帝国的心脏~未央宫祸乱!

元召抬头四望,殿宇峥嵘,重楼巍峨,发生在这宫殿帷幕间的那些阴谋混乱、巫蛊之祸曾经活生生的毁灭了一个伟大的盛世!给历史和后人留下了无尽的遗憾。今天自己就站在这里,有能力去阻止吗……?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二章 芳华如梦 得失随心

诗曰:

憎宠随帝心,金屋蒙旧尘。

苔痕销履迹,花影朝露浸。

暮雀重门少,秋萤别殿阴。

君明犹不察,妒极是情深!

元召在某次入长乐宫给窦太后问安的时候,曾经遇到过当今的大汉皇后,那位著名的金屋藏娇儿。不过,她与她的母亲一样,都是高傲的金枝玉叶之身,从来不屑于理会这凡间的人情世故。

在这一点儿上,她们与执掌大汉后宫近五十年的汉文皇后差得真是太远了。自古慈母多败儿,对外坚毅刚强的窦太后,把满腹的柔情都倾付给了儿女,羽翼之下,养护的却是傲慢与娇纵。

阿娇生的很美,倾城之貌加上最高贵的出身,这天下能入得她眼底的东西确实不多。即便是当初坐在母仪天下的皇后位子上,在她心里也并不觉得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如果说这世间还有什么值得她舍却尊严和骄傲去争取的话,便只有唯一的一样~她生命中的爱情。

世间大凡至情至性之人都有一种执拗,一直看重的东西即便是明明知道注定远离,却死也舍不得放手。希望、失望、绝望……再失望、失望、绝望!如此循环,自我折磨。

花儿开了又落,叶子绿了又枯,几番风雨,岁月不饶人。静静守着孤寂的日子,喜欢穿一身宫妆红纱裙的女子有时候有些恍惚,她不知道自己的痴心守候,到了现在,到底是为了那个人,还是为了曾经的初心。

“阿娇,若还有来生,再不要倾心你的彻儿了!人心易变,他亦如此。纱窗日渐落黄昏,金屋无人见泪痕。寂寞空庭春欲晚,梨花满地不开门。这些年,你可有难过?可有后悔?可有怨恨?可有悲伤……为了当初的那一句感动,你守候了这许多孤寂,仍然痴心不悔。而那人却早已变心,三千粉黛,万种艳色,流连花丛中的人遗忘了这个角落,诺言被风吹散无痕。不被那一份执着的爱所伤,最好的方法当然是淡忘,可是你放的了手吗……?”

她得世界太小了,如同从小被豢养的美丽金丝雀,只不过是从一个笼子来到了另一个笼子。她富贵荣宠冠于天下,她贫穷寂寞只有一颗心!

昨日母亲进宫的时候,给她带来了一个女仆,说是很懂事,并且会许多乐器,还会跳漂亮的舞蹈。长公主便把她带了来,希望她能给自己女儿孤寂的宫中生活增添一点儿乐趣。

阿娇并没有放在心上,只不过是多了个宫女而已。她的心事已经浓到化不开,没有人能够排解,除非是重新回到那些还没有被背叛玷污的年代。

秋日的白昼开始渐短,薄暮降临的时候,椒房殿四处都亮起来灯火,典雅的宫苑和淡粉色的墙壁便发出有些梦幻的色彩。

这样的时刻,阿娇皇后很喜欢在有着微风的庭院中坐着,虽然石凳已经有些微凉,但这凉意似乎让她的心火减轻了几分,脑中的胡思乱想便也少了很多。

在她少女的时候,有个男孩曾经带着几个侍卫偷偷的溜出宫来,在后山忙碌了半夜,只为了她说过的一句戏言,她想要把辽阔夜空中的那些星星摘下来,放到自己的屋子顶上去。

那个秋夜,她的愿望得到了满足,满屋子的萤火,妆点了她的梦……。虽然第二天那些萤火虫都死去了,小名叫做彘儿的小王子因为私出禁宫,也被皇帝狠狠的揍了一顿。但她在替他屁股上的伤敷药时,滴下的泪珠,滋味是甜的。

这又是一个秋夜,可是,物是人非,清愁如旧。这般寂寥长夜,又当如何消遣?

“皇后娘娘,天凉露重,请更衣。”

声音很好听,阿娇似乎被从回忆中惊醒,侧了侧身子,名叫楚玉的女子手上捧了一件半坎披风,轻轻的抖了开来,给她披在身上。

楚玉的手臂很白,阿娇皇后心中一动,她闻到一股很好闻的香味儿,不由得深深吸了一口,动人心矜。

阿娇从小就喜欢收集各种花香,在大长公主府的时候,便在自己的闺房周围种了满满的花草,各种香料更是应有尽有。

在这一点儿上,却正是不和那位皇帝的兴致。因为,刘彻长大后也不知道身体怎么了,天生对浓烈的脂粉香气过敏,鼻子中一碰到这些气味,就不停的打喷嚏,流眼泪。因此,后宫中美人们所用的香脂也尽量的清淡些,就是怕触犯了他的忌讳。

阿娇一直以来才不管这些,在她的心里,她喜欢的东西,他也要无条件的喜欢才行。就像她想要星星,他也会想办法满足她一样。只有这样才能让她知道他对自己到底有多在乎。

现在,他既然长年不来椒房殿,她就更不会在乎那些了。因此整座皇后宫中便都香气缭绕。只是,今天她闻到身边女子身上的香味很特别,之前她从来没有识别过。

“你的名字……是叫做楚玉吧?为什么要来到这里呢,不知道宫中会很闷的吗?”

阿娇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突然对一个刚刚来宫中伺候的侍女说话,也许是这暮色的黄昏,勾起了她某种情绪。也许是因为那一点关怀正撞进了她柔软的心思。她很少见的微微笑了笑。

“皇后娘娘,您笑起来真好看,您的美是奴婢从来没有见过的呢!”

楚玉长了一双狡黠灵动的眸子,南国口音,听起来软糯而甜。她的年纪也就是二十五六岁,与皇后相仿,个子高挑,如果不是两个人穿戴不同,倒真像是姐妹。

没有人不喜欢别人夸赞自己的美貌,向来自负的阿娇在这方面更甚。听到这般好听的声音,又是发自内心的真诚,她自然很高兴。

“呵呵,你的嘴巴倒是甜。嗯,你用的什么香?闻起来却是很特别。”

楚玉的眼角弯了起来,她的笑有一种刻骨的媚态。如果你与她对视,就会不知不觉的陷入进去。

“启禀皇后娘娘,这种香的原材料是奴婢家乡的特产,出自大泽深处,有奇异冠木,开出此花,经过秘方加工而成。因为这种植木只在此处生长,一年只开一次,别处不可见,因此极为难得。这种香就被命名为幻云香。难得皇后娘娘喜欢,却是奴婢的福分。”

说完,楚玉早已从袖中掏出一个精致的胭脂色泽木盒,双手送到阿娇的面前,示意供送。

阿娇是个喜欢完美的女子,尤其是对于这些特别而稀少的东西,有着一种很大的喜爱。看到如此雅致之物,心中早已有了三分喜欢。

“楚玉,这种东西既然如此稀罕,却不能夺人之美,你想要什么尽管开口,愿赠与你相换。”

“皇后娘娘说得哪里话来!奴婢能有机会来到这里伺候您,却不知道是几生修来的福分。这些小物件,其实有着它们的灵性,在奴婢手里是白白糟蹋了,只有到了皇后娘娘身边,才能相得益彰,借您的绝世风华,方不负了它们出现在这世间的一场。”

阿娇听得心中怦然而动,这样的说法,以前她从来没有听人说过。不由得重新打量了一遍眼前的女子,暗自有些好奇。

“呵呵,你的话听着倒是新颖。那好吧,我就收下来。楚玉,你以后就跟在我的身边吧,也好经常陪我说说话。”

一缕某种计算得逞后的得意之色从嘴角掠过,又迅速的消失不见。名叫楚玉的女子俯身下拜,恭敬地行礼,感谢皇后娘娘的看重之情。

不久之后,有清越的古筝之声开始响起在椒房殿的雕梁画栋之间。盘旋绕梁,甚是好听。大红宫妆的皇后阿娇静静的看着离她三尺之外纤指挥弦的楚玉,眼中有着淡淡的喜欢。

暗香风满袖,明眸笑嫣然,青丝缠玉腕,红尘染眉弯!

一袭月白束身锦绣的女子,绾发端坐,在认真的弹奏着悦耳之音,面容俊逸,曲线玲珑,侧面的剪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

有风吹过来时,椒房殿主人久已干涸的心灵仿似有了丝丝润泽,对眼前的这一幕情景竟然有了留恋之意。

“楚玉……谢谢你带给我一个美好的夜晚。”

情丝细腻,余音委婉,古筝的音符随着秋风飘散,融进未央宫深墨色的夜空。在某处高阁栏杆之旁,有人侧耳倾听了片刻,曲中意,计中谋,早已了然于胸。

世间传说已经几百岁的仙师李少君,负手在背后,抬首观望苍穹。真实与谎言,虚妄与修炼,到了今天,他自己也有些分不清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了。不过既然已经走到了现在,也只有继续走下去,因为他已身不由己。

背后那股隐秘中的力量到底有多大,李少君并不能知道全部。他也不过是那股力量推出到这世间的一颗棋子而已。像他这样才智超群的人,只是里面的一个走卒。

古筝中的音韵很特别,仔细分辨后,就会明白其中要表达的意思。当然这是他们之间一种高明的传递信息手段,外人就算是想破了脑袋,也弄不明白这其中的意味。

他知道与他一同来到长安的楚玉已经进来未央宫了,并且已经去到了最核心的地方。在那里,有一场致命的诱惑和风暴在同时悄悄的开始酝酿。

“就算是最后计划成功,完成了交代的任务,自己和那个女子也不会保得性命吧……?”

盘桓良久,在呆看了很长时间的那颗星辰隐没之前,被宫中人尊称为仙师的男子,终于缓步下楼,有淡淡唏嘘消逝在身后的黑暗中。

同一个深秋之夜,与未央宫中软红三千丈不同,长安城外,终南山北麓,叱咤应和,一场夜猎正在马蹄飒踏中进行。

夜猎的活动,自古以来就是一种特别的打猎方式。因为一般的大型动物、凶猛野兽都是在夜间活动的多,所以要俘获它们,夜间出动狩猎就是最好的选择。

夜猎,可想而知,其凶险程度,要比白天多了好几倍,何况面对的都是一些凶猛的野兽,非胆大艺高的勇士不能胜任。虽然有些危险,但这也是一个锻炼个人能力的好机会。

元召本来对于这样的事并没有多大兴趣,有这些功夫,他还不如好好的睡上一觉呢。可是盛情难却,他不得不来。

别人的邀请,可以找理由推却。飞将军的面子总是要给的,何况他现在正处在一个低落的时期。

两个月之前,雁门关大捷,黑鹰军首次重创匈奴,立下赫赫战功。而后雁门、鱼阳、上谷、云中等北疆战线的汉军,在皇帝钦令下全线反击,匈奴人见再也讨不到什么便宜,不得不灰溜溜地退回了草原。战争的危机全面解除,汉军也在与匈奴的多年战争中,第一次取得了不用再主动求和的胜利。

不管是北部边疆,还是帝都长安,天下臣民都为此而精神振奋。所有的有识之士,都有一种预感,或者说是期盼。这次的胜利,将会是一个标志性的节点,或者是一个伟大转折的开始。

自高祖皇帝白登之围以来,历尽七十余年的和亲输币屈辱史,也许从今天开始,将会逐渐的得到洗刷。那些死在匈奴弯刀铁蹄下的汉家儿郎的仇,将会用敌人的血来偿还!

怀着这样的情绪,在一个月之前,从北疆前线开始撤回各地的驰援汉军,不管他们立下功劳的多少 ,都得到了热烈的欢迎。而在长安城外,黑鹰军得到的待遇,就更加隆重。

这支被当今天子亲口赐予“大汉雄鹰”称号的英雄骑兵队伍,除了主将卫青一战封侯之外,另有十几名校尉也得到了丰厚的赏赐。全军更是被赋予了极大的荣誉。

老将李广也奉旨意卸任了北平太守之职务,随着黑鹰军回到了长安,他臂上的箭伤因为军情紧急,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有些恶化,因此需要回来医治。

认真说起来,在当时匈奴全线进攻的紧急情势下,要不是李广亲赴雁门坐镇,主持大局,可能形势会更糟糕。而在后期,他更是组织协调了全线的反攻,功劳也是不可磨灭的。

可是,当他还在回转长安路上的时候,朝堂上参奏的折子已经在皇帝案头摆了一大堆。廷尉府更是提出,要求马上派人去军中抓捕李广,下廷尉对质,好好问问他被俘之后是怎么回来的,是不是与匈奴人达成了什么不可见人的交易……等等。

皇帝把这些奏折都压了下来,连同廷尉府的意见,也没有同意。李广一家是什么样的人,从李牧那一辈开始,忠烈名声就已经传遍天下。到了他们父子,守国门、守宫门都从来没有出过什么差错。不过就是偶尔的一次失误,那只能说是运气不好,怎么能归结到投敌这样的事上去,这不是伤了将士的心吗?

然而皇帝虽然把这些杂音都强行压了下来,在朝廷内外经过有心人的传播,却已经是沸沸扬扬。李家的军中故旧当然也是不少,李敢还在未央宫统领羽林军呢,这样的情况,当然瞒不住李广。

飞将军虽然是个光明磊落的人,但他更在乎自己的名声和陇西李家的清誉。因此人还没有到长安,请罪疏已经先期传到了。他情愿辞去一切职务,卸甲归田,请皇帝批准。

皇帝是有些为难的。他当然不会放任这位军中骁将归隐田园,老于林下。可是现在朝堂正处在一个敏感时期,他的某些计划正在悄悄地布置中,他不希望因为这件事再激起一场较大的风波,那样也许他的政局改革就会节外生枝,横生许多未知的变数,这是他不希望看到的。

经过考虑再三,皇帝最终在朝会上当着文武大臣们的面批准了飞将军的卸职请求,但不是因为败军之罪,而是说让他好好养伤,先修养一段时间。暗地里,刘彻又派韩嫣给李广送去了一封御笔写就的信件,对他进行了一番好好的抚慰,以安其心。

匈奴人虽然暂时退了,但随时都会卷土重来,这位纵横边关二十余年,经验丰富的老将军,现在还是大汉军中的支柱啊!因此,皇帝的这种用人手腕,翻转之间,还是很有分寸的。

李广暂时卸去一切职务,却觉得满身轻松许多。尤其是这次对阵匈奴人的胜利,自己曾亲自参与其中,相比较起来,个人的荣辱得失,又算的了什么呢?为了这个国家,转战南北,戎马大半生,正好可以趁这个机会好好休息一下,何乐而不为。

只是有一样不便之处,将军在戎马倥偬的军伍中待久了,蓦然清闲下来,就觉得浑身不得劲儿。尤其在长安城中,连纵马都没个地方。于是,在府中待了没有三五天,他就来到了长乐塬上,在此后的整个秋天里,倒有大半的时间都在这儿消磨。

李广不是一个人来的,他像那些居家的老爷子一样,连自己最喜欢的孙子都带在了身边。李家的长孙虎头虎脑,非常可爱。他是飞将军那位八年前壮烈殉国的长子李书夜的遗腹子。

“老李,你家的这个孙儿可是名叫李陵?呵呵!好吧,答应你,从今后就让他跟在我身边吧。”

听到李广说完带自己孙子来的目的,元召没有犹豫,笑嘻嘻地答应了他的要求,笑容里却藏了某种奇怪的神色。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三章 月夜射虎 故人西来

夜色很深,山林浓密。这里不是熟悉的草原,更不是北方的家乡。虽然认真说起来,他的身上流淌着一半的汉家血脉,但他的归属终究还是草原。

终南山,周围的山麓真的是太广阔了。广阔到即便是世代生活在长安附近的人,有时候也会迷路的。更不要说外地人了。

余丹王子记得那年曾经来过这里,可是他怎么也找不到去往长乐塬上的道路了。从昨天下午来到这里后,转到天黑,依然没有走出这方圆十里。

跟在他身边的人并不多,都是忠心的“飞火”勇士。人世间,在暴力面前,并不是所有人都怕死,总有些忠诚的信徒奉守着一种承诺,这种事,无关贤愚,无关种族。汉人中有流传千古的义士,匈奴人,自然也有传唱草原的英雄。

两年前发生在匈奴王庭的那场巨变,单于珺宸死后,大部分的人都投降了羿稚邪,屈服在了新单于的威严下。这些人,有些本来就是羿稚邪的部从,有些就是为了生存的需要。

虽然也有为了自己的利益不肯顺从的,但都很快遭到了灭亡。羿稚邪的手段素来毒辣,对于顽固者,他绝不会姑息迁就。一个连自己的父王、美人都可以毫不犹豫杀死的人,还有什么能让他怜悯的呢?

早已被老单于期许为继承人的小王子余丹,在羿稚邪的清除名单中,更是必死之人。然而他终究没有死,在“飞火”勇士们的保护下,历尽九死一生,终于还是逃了出去。

在这件事情上,已经在草原上传承了近百年的王庭守护者“飞火”,经历了一场惨烈的分裂和蜕变。

“飞火”从一开始诞生在那位草原之王的手中起,奉行的宗旨,就是忠实维护单于可汗本人的意志,守护王庭的安稳和草原子民的福祉。

然而,新单于羿稚邪的王位来的不正,可以说是一场篡夺。这样的结果,被许多忠诚的王庭卫士们所不认可。在他们心中,老单于可汗曾经指定过的余丹才是继承王位的最佳人选。

追杀与逃亡的历程,当然很凶险。有许多勇士在路上死去了,剩下的护着小王子逃到了草原的大西北,翻过阴山,最后流亡到了最西边的大月氏国。

寄人篱下的日子自然不好过,这两年多来,这些流亡者们,无时无刻不在密切关注着草原上的消息。凭着残酷的铁血手段,新单于的政权已经逐渐稳定下来,并且开始了新一轮的掠夺,并渐渐赢得了草原子民的拥戴。

这些消息,令人沮丧。复仇、回到王庭……这些曾经的希望火花,在一天比一天暗淡。余丹却与随从们整天所想的不同,已经在这两年的厮杀与挣扎中成长起来的匈奴王子,也想早一天有能力回去,但他不是为了夺回那个王位,而是为了救出自己失陷在王庭的阿姆。

每当望着东边的一弯新月斜挂半空,想起那些在阿姆身边承欢的日子,余丹的心都要碎了。草原的传统,父亲死后,当家的儿子不仅会继承他的全部家业,还要继承他的全部女人。

那个残暴的哥哥羿稚邪会对自己柔弱的阿姆怎么样呢……他不敢想象下去!

“如果将来有一天,我有机会回到草原,阿姆要是毫发无损,不管你曾经做过什么坏事,都可以原谅你。要是你对阿姆做过了什么……不管有任何理由,你都必须死!”

无尽的苍穹下,这是余丹王子对着草原的方向所立下的誓言。身为大汉和亲公主的阿姆,是他生命中最神圣的所在,容不得一点玷污。

时间消磨,重回草原的日子仿佛遥遥无期,更不要说那些复仇的奢望。然而就在这低迷与无助中,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通过潜伏在匈奴王庭的暗探传了过来。

自从马邑之围汉匈开始交恶以来,两国终于在边境大规模开战。最新的结果是,大单于羿稚邪亲自组织率领的入侵行动,以失败而告终。近两万匈奴铁骑,死在了雁门关外,可以说是损兵折将,铩羽而归!

所处的立场不同,态度果然是不一样的。虽然死的也是同族的匈奴人,但在这些流亡者心中,涌起的却是巨大的惊喜。

在追随着余丹王子的队伍中,除了几百“飞火”勇士之外,还有几个从小教授他汉学启蒙的文士,他们都是当初因为各种原因来到草原的,被老单于任命为了最喜欢的这个小儿子的老师,教授汉学。

他们几个倒是忠心,感念当初的恩德,追随在余丹身边,替他出谋划策,却也是缓解了不少危难。

听闻到这样一个重要的消息,他们马上意识到,一个巨大的契机也许就在眼前。战国经典、春秋战略中,有的是合纵连横的例子。在这些精通史事的文士手中,随便借鉴一下,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

于是,在派人详细的了解了这次的两国战情之后,一个成竹在胸的方案就很快制定出来。必须马上派人去汉朝联络,匈奴王子余丹愿意利用自己的影响力,组织起阴山以西的匈奴部落以及说动大月氏国,协助大汉皇帝,共同对付匈奴单于,铲除羿稚邪,重新恢复国与国之间的和平局面。

余丹有必要亲自去一趟长安了。这一方面是因为这么重大的事,只有他亲身前去,才能表现出诚意。另一方面的原因,是因为他与那个地方的一些人有着某些渊源。

所以,他今天站在了这里。不远万里,从西北遥远的阴山脚下,来到了终南山下。他想要先去见见那个人。在“飞火”勇士们综合而来的资料中可以知道,当初曾经共同相处了一个秋天的少年,如今已经成长为长安内外举足轻重的人物。

熊熊的篝火燃烧起来,山间的夜晚已经有些冷。既然已经迷了路,就只得在此暂且休息一夜,好在,露宿野外这样的事情,对于他们这些什匈奴人来说,早已习以为常。

他们的位置就在林间靠近山路边缘的地方,能跟在余丹身边来到中原的,自然都是最忠诚的勇士。十余人的首领名叫离竿,当初曾经也是“飞火”中的大统领,如果继续留在匈奴王庭,现在应该也得到了新单于的重用。只是他选择的道路,是舍却高位,继续保护余丹王子。

这次以他为首,挑选了勇士们当中武艺最高强的十几人跟着前来,为了不出什么意外,都乔装打扮成汉人模样,而余丹就扮作一位富家公子。稍微富态些像是管家跟着的,是名叫平式的谋主,他便是余丹的汉学启蒙师者。

虽然对此行怀着巨大的期望,但在事情还没有开始之前,心中总是有些忐忑不安。此时在火堆旁说起来,长夜无事,不免又对可能会遇到的几种对方反应细细的推测一番。

蓦然,山脚背后不远的地方,有马匹的嘶鸣声响起,随后有人大声说话的声音传来。

离竿一惊,连忙打个手势,早有人迅速扑灭了火堆。在这山林之间,又是深夜,摸不清对方来人的底细,为了余丹王子的安全,还是小心些为妙。

他们所处的地方地势较高,又比较隐蔽,一行人伏到山岩之间,悄悄地向下面看过去时,却见火把照亮之下,有几匹马慢慢行来。

半明半暗之间虽然瞧的不是很清楚,但对方显然都是些身手敏捷的汉子,手中兵刃的寒芒偶尔在光影中一闪而过。略微听得几句他们之间的对话,却好似是一群人在这附近进行什么狩猎的活动。

原来是些打猎的人,那倒没有什么妨碍之处,只要不是一些山间匪徒就行。想必他们也不会横生枝节的来找麻烦。

这会儿,天上的月亮却正圆,银辉洒遍山野。走到这附近不远时,那几匹马上挂着的猎物,已经可以看的清楚,看样子每个人都有不小的收获。

一阵山风吹过,林间树木哗哗作响,令人不禁遍体生寒。离竿身手高超,经验丰富。察觉到这风声中竟然夹杂着一种腥臊之气,不禁心中微微吃惊,暗叫不好,这一定是有猛兽出没的前兆。连忙低声吩咐,让众人加强警戒,把余丹护在中央,都瞪大眼睛不可松懈。

果然不出他所料,对于危险的警觉,马儿有时比人还要敏感。那几匹马开始咆躁不安起来,马上的几个骑士显然很年轻,他们却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一面用力拉住缰绳控制马匹,一面还在互相打趣。

“周头儿,你到底还会不会骑马啊?不会是刚刚歇息了这几天,马儿都开始不听你的话了吧!哈哈!”

“是啊是啊!亏的昨天去挑马的时候,你还厚着脸皮去求小侯爷,非得要这匹大青马。你看,它看不上你了吧?连带着我们的马也被它带坏了。吁、吁吁……!”

几个人的马却是越发的不安,连连用力带缰绳,却也止不住它们想往斜刺里逃窜。名叫周霸的年轻校尉终究经历的事情还稍微多点,他猛然想起曾经听人说过的一些事,顾不得手下兄弟们的调侃,连忙大喝了一声。

“都小心点!可能有危险……。”

他的话音还未落,左边十余丈外的林中“昂嗡”一声震啸,响彻山岗,草木分处,映着月光,有兽眼如同两盏明灯,一只斑斓猛虎闪现出来!

这百兽之王一出现,马匹根本就站不住,腿都软了,跑都跑不了,即便是这些雄骏的战马也不例外。

这只虎,身形威武庞大,和半大的牛犊子也差不了多少了。正是一只出来觅食的成年下山虎!所有人都心中暗生凛意,离竿等人早已把兵器暗暗的握在手中。虽然这只虎隔着他们很远,方向是朝着那些打猎人去的,但他们也是心中很紧张了。

周霸更是大惊,一点儿思想准备也没有,就突然蹦出这么个大家伙来,说不害怕那是假的。这一小队的四五个兄弟,在今晚的狩猎活动中,正是他负责带领的,要是任何人出了一点儿意外,他就没脸回去了。

“周头儿,有老虎哦!我们快上去杀了它吧,哈哈!今晚的收获,肯定没有人比得了我们了。”

四五个都是年轻的小伙子,也曾经都是走马斗狗的长安子弟。北疆战场初次对敌首战,就取得了巨大的胜利。回来后,荣誉已经使骄傲的姿态占据了他们的心中。因此,对于突然出现的一只老虎,并没怎么放在心上,反而都跃跃欲试。

然而,他们想错了。百兽之王的厉害,可不是三五个匈奴骑兵所能对比的。老虎发现了猎物,又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吼声,然后猛的就窜了过来。

周霸已经来不及多说,老虎来的太快了,连拉弓搭箭的时间都来不及。他从自己那匹浑身发抖的坐骑上一跃而下,翻腕之间,汉刀已经脱鞘而出,挡在了几位兄弟的身前。

双脚刚一落地,他一面口中大喊“赶快躲避!”,一面闪目去看时,那大虫只不过两个纵跃之间,就已经来到了身前。带着劲风,疾如闪电,扑将过来!他用尽全身力气撩刀直刺虎的前胸时,刀却走空,顺着它光滑的皮毛擦了过去。眼见一张血盆大口就在面前,周霸亡魂大冒,拼了命的把身子向旁边跃开去,却觉得后背如同被擂了一鞭似得,一头栽倒,借势翻滚几下,方才爬起来,被虎尾巴扫中处只觉得火辣辣的疼。

那虎没有咬到猎物,落地之后继续前冲,又朝那几个人扑去。这一切只不过发生在眨眼之间,听到周霸的示警,那四五个跟着出来借机磨炼的黑鹰军士卒也察觉了不妙,火把落地,刚要有所反应,可是手中的弓箭还没有举起来呢,老虎已经又扑了过来,眼见爪牙到处,这几个人势必非死即伤!

就在这危急时刻,弓弦声响起,一箭破空而至,正中老虎的后颈,那虎吃痛,噗得落下地来。低吼咆哮,却是更加触怒了兽性。

然而,还没有等它继续逞凶呢,连续几箭从同一个方向连珠而至,没有一箭落空,全都射中了它的要害,大虫终于站立不住,翻倒在地,抽搐咆哮了一番,就此不动了。

早已躲闪到一旁的周霸和他的手下兄弟们,躲过一劫后,心中怦怦乱跳,此时呆呆的瞧着,已是万分佩服。不用说,也知道是谁来救了他们。看这份发箭的准头和劲力,除了飞将军本人,天下还有谁能?

皎洁的月光下,几匹马在主人的催动下,开始向这边走过来。然后有呼哨声响起,远远的有几处相应和,想必是在互相传递消息。

几十丈开外的山岩暗影中,余丹忽然心中有一种奇怪的预感,他凭着直觉,那群人中的某个影子很熟悉,他的心里开始激动起来。

“谢过将军救命之恩,飞将军威武!”

没等那十余骑走到近前,周霸几人早已经迎上前来,抱拳行礼,真诚感谢。

今晚的所有人都没有穿盔甲,也没有穿军服,都只是劲装打扮,李广也不例外。他摆了摆手,示意不必多礼。他下得马来,走到那只躺在地上的老虎身前看了几眼,回过头时,脸上带着某种有些感慨的笑意。

“好小子!想我李家世代以善射驰名,而老夫更是浸淫此道大半生。没想到今天竟然输给你,世间自有天生奇才异禀者,令人不得不服啊!哈哈哈!”

在场之人亲耳听到飞将军竟然在箭术上甘愿认输,不禁心中大震。再次看向正从马上下来的那个少年身影时,胸中的崇敬之情不由得又加了几分。

“原来……原来此虎是将军与小侯爷共同所杀的啊?呵呵,小侯爷神射术……那个,好厉害!好厉害啊!”

周霸这时候已经听随从而来的公孙戎奴等人略微说了几句刚才的情形,心中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他是直肠子的人,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感情了,话语间不免有些期期艾艾的。

元召笑了笑,见他们都没有受伤,这才放下心来。见那虎身上共中了五支羽箭,其中的三支正是自己所射。每支雕翎箭都深深的射进虎身要害处足有半支箭杆,受创极重,所以这个庞然大物才死的这么快。

原来,今晚夜猎,黑鹰军这些年轻人得到消息,软磨硬泡,非要跟着来不可。元召想了想,左右无事,就答应了他们,权当是夜间拉练一次,反正有李广和自己跟着,也出不了什么事。

当然也不能全部出动,那样动静就太大了。答应下他们以后会多举行几次,每个人保证都有机会,这才带着三百多黑鹰精锐纵马南山,驰骋夜猎。

他们这些人却是分成了几组,分别从不同方向合围。刚才听到虎啸声,在附近不远的元召怕有人出意外,连忙赶过来,却正看到周霸几人遇险。搭箭射虎之际,却是李广也正好上弦,两人同时出手,飞将军发出两箭的功夫,元召已经是三箭离弦了,所以李广查看完准头和劲力后,才夸赞认输。

两人这样高超箭术,不仅黑鹰军众人大声喝彩,就连藏在暗处的离竿等“飞火”高手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一片赞叹中,却见月光中的少年缓缓回过身来,脸上带了和煦的微笑,恍惚间,依如当年模样。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既已相逢,为何不出来相见呢?”

正文 第一百八十四章 风起未央 横过玉门

在《大汉帝国史?西域传》中,史官寥寥几笔交代了这年秋天发生的一件事:“……有客自西来,言中外互通之便。天子下廷议,丞相诸大夫以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否之。天子不悦 ,问询尚书台,常侍慷慨陈词,盛言通西域之利,朝臣不能驳。遂定策,遣使持节往之……。”

写史者,春秋笔法,最善用之增删,往往会把一些不亦宣之于众的史实,隐藏在这些简略的记载中。后人寻章摘句,苦苦钻研,也很可能理不清头绪。但对于当时的见证者来说,却无比深刻的知道这背后铭刻的较量和重量。

最开始,当皇帝刘彻看到长乐侯元召的奏章,要求单独奏对时,他的心中是有些惊奇的。这样的时候,并不多见。于是,他带着一种期待的心情,在宣室阁召见了元召,想听听他给自己带来了什么好消息。

时间定格在一个秋日的午后,一篇足以光耀史册的君臣对话,便在这方天地中,由那位匆匆赶回长安的少年侯爷开了头。

负责在旁边执笔记录的,是一个刚刚十八岁的毛头小伙子。太史令司马谈年纪有些老了,已经干不了几年了。现在已经在开始培养史笔纪录的接班人。而他选中的人是他的儿子,子代父业,这也是一种职业惯例。更何况他的这个儿子才华出众,举贤不避亲,他足以做好史官这个职位。

名叫司马迁的年轻人是第一次进到宣室阁中来,也是第一次近距离的接触皇帝。但他心中最大的期待,却不是这些。

静静的跪坐在一角,眼前案上,笔墨竹简早已经摆好。他平心静气,神态从容,眼角的余光追随着从门外进来的那个身影,心中的波澜从脸上看不出半分。

有一些神奇的事,司马迁曾经听身为太史令的父亲私下里秘密的对他说起过。观察星辰、研究天像,纪录奇异,探寻天人之间的关系……这些本来就是太史的一种职责。因此,他们比别人知道更多的一些事,也就不足为奇了。

对于这位如同流星般出现的小侯爷,司马谈对自己的儿子说过一番意味深长的话。让他好好的收集整理元召做过的事和说过的话,如果有可能,就细细的关注他的成长,也许会发现许多人间的奥秘。

司马迁是个聪明人,他知道父亲的话一定意有所指而不能说破。于是,他在闲暇时间里便认真的了解了元召的全部过往。

看过那些详细的资料后,他心中的冲击很巨大。司马迁在太史令官署那些堆垒的简书中知道,在远古时候,曾有圣人出,生而知之,教导万民,学会各类生存的本领;再稍后来,有圣人出,造字传播,教授礼仪,让天下民众学会为人的基本条件。

世间五百年当有圣人出!这是不见于经传而暗中流传的一句话 。没有人清楚出自何人之口,又是从何处而来,反正每个人都相信,到了一定的时候,必定有大贤出,天下安!

那么这个比自己还小了五六岁的长乐侯,会是这样应运而生的人吗?司马迁轻轻提起笔来,饱蘸浓墨,一字一句,开始在竹简上记录今天的见闻。

元召所上的奏章很详细,先是说了下现在草原上匈奴人的局面、形势和势力的划分。重点指出匈奴骑兵征战所依仗的给养,武器装备的制作,马匹来源等这些重要的东西都是来自他们的后方大本营,也就是阴山东麓的连绵牧场和冶炼制作基地。

而那个地方不仅水草丰美气候适宜,而且最重要的是从那儿往西就是西域各国了。西域大小三十六国,有近大半的国家都屈从于匈奴这个强大邻居的意志,为它输血,给它提供各种物资来源。这就是匈奴人用铁蹄和弯刀征服的结果。

而汉朝与这些国家,相隔的也并不遥远,只是很可惜,在从前的这些年里,除了商人们之间的往来,朝廷与官方却并没有很好的建立联系,相互之间一知半解,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现在,汉匈两国既然已经明刀实枪的开始了战争,那么早晚之间必然有一场大战。这对于两个强大的宿敌来说,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宿命,更是一场决定两国命运的豪赌。

因此,运用合纵连横之策,把西域各国争取到大汉的阵营中来,剪除匈奴人的臂膀,截断它的物资供应来源,就是刻不容缓需要去做的事了。

原先还无从下手,现在有一个绝好的机会摆在了面前,却是千载难逢。匈奴的流亡王子余丹来到长安求助,并且愿意协助汉朝联络西域诸国,共同对付弈稚邪单于。在汉朝与匈奴各自积储力量,准备更大的战役之前,得到这样的助力,真是太及时了!

因此,元召请求皇帝陛下召集群臣,拿出一个稳妥的方案来,并马上派出得力之人,持节西出玉门,晓谕天子意思,让西域各国明白汉朝的诚意,开辟出一条往来的通道,争取得到他们最大的助力。

秋日暖阳,微风浮动,宣室阁中宽阔明亮,年轻史官手中的笔在沙沙作响。刘彻仔细看完奏章,有片刻的沉思。

这位胸襟开阔的帝王,读到一半儿的时候,就已经读懂了这份奏章蕴含的重量。开玉门,通西域,这就是说,要把大汉帝国的西大门彻底开放了啊!

在大汉开国七十多年的历史中,没有人敢有这么大的胸襟与气魄。就连伟大的汉文皇帝也从来没有去想过。因为内患一直未平,国内矛盾动荡,已经牵扯了太多的精力,还根本顾不上去考虑这些。

那么,现在刘彻有这么大的魄力吗?他的朝堂改革才刚刚开始,国内的隐患依然未除,如果稍微保守一点儿的话,恐怕他也不敢现在就开始这件事的吧?不过……元召安静的等待着他的回应,因为他知道,自己面前的这位皇帝,将要做出的决定,一定会是自己想要的那一种。

记录告一段落,司马迁停下来笔,稍微调整了一下坐姿,跪坐的时间久了,上身会有些僵硬,写出来的字有点儿呆板。他是一个认真严格的人,不容许在自己笔下出现一点儿瑕疵。

“元卿,朕从前听人说过,西域各国,地处偏远,大都是些未开化的蛮夷之地。他们这些小国,真的会给予匈奴强大的助力吗?难道朕听来的那些传闻,都是不真实的吗?”

半响之后,御案后的人开始问话,他想知道的是,匈奴人到底从西域得到了什么好处。

元召点了点头,作了个肯定的手势:“陛下,朝廷从来没有派真正的使臣出使过西域,您听到过的那些西域传闻,不过是以讹传讹罢了。据微臣所知,从长安出发,西出玉门关后,经过荒原沙漠,远涉千里之外,会到达一片神奇的土地。那就是我们中原人口中所称的西域了。”

天子安坐,静静倾听。几个尚书常侍在不远处伺侯,也是正襟危坐,唯恐发出一点儿响动,打断了讲述者的思路。司马迁笔下不停,一个字也未曾漏却,怀着倾慕的心思抬头看过去时,斜阳正穿过长窗,洒在少年的眉宇间,仿佛镀上了一道淡淡的金色光芒。

“当然,我们口中的西域,只是一种狭义的说法。其实在西域往西,还有更加广阔的天地,那是一个全新的世界,我们现在还没有能力到达。呵呵,陛下,我们今天就只说离我们最近的这片西域好了。那里有巍峨的高山,低洼的盆地,严寒酷暑,冰川和火山,都在此地汇聚。当地有民谚说‘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就是最形象的说法了。那里的物产丰富,无论山川草木,还是风土人情,都与中原大地截然不同。想来我们汉朝民间,通过那些胡商的往来,对这些基本的情况应该也有所了解的。”

元召说到这里,略微的停顿了一下。看了看听他讲述而满脸惊奇的人,淡淡的笑了笑,继续说下去。

“至于陛下您想知道匈奴人究竟从西域得到了什么样的助力……微臣可以肯定的说,他们得到的助力,非常重要!重要到可以支撑匈奴骑兵对于我们汉朝发动一次次的进攻,而不会后继无力。西域因为独特的气候,盛产各种农作物和植物,源源不断的东运到阴山脚下,这可以增加匈奴人的供给储备。西域盛产的战马,高大健壮,日行千里,比匈奴人自己牧养的还要优良,这使得匈奴骑兵永远都驰骋在最好的马上。而来自西域的精钢冶炼术,使匈奴骑兵手中的弯刀锋利无比……正是因为西域各国提供的这种种便利,才使得匈奴这个不事生产只在马背上游荡的民族,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给我们大汉造成了巨大的威胁。所以,如果想办法使西域这些国家不再听从匈奴人的意志,即便是两不相助,也等于是斩断了他们的臂膀了。到那个时候,匈奴人的力量,必将会大大的减弱,我朝再与之开战,胜算在握矣!”

“好!元卿分析的果然透彻!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朕此前从未听人说起过这些,原来匈奴人所以强大,竟然有这许多因素在内。剪除匈奴人羽翼!只凭这一点,西域之援,大汉就势在必得!”

皇帝眼中有着兴奋的色彩,在这一刻,他已经下定了决心,不管自己将要推行的内政有多么难,也不管国内的矛盾有多么凶险,他,身为大汉天子,有决心也有能力打开帝国的西大门,开辟出这一条对大汉有利的西行道路。

元召早已看出来他的心思,为了巩固他的决心,把这件事当做一条重要的国策来执行。他又说出了另一番道理。

“陛下圣明!其实微臣刚才的话还并没有说完。交好西域诸国,斩断匈奴臂助,这只是对大汉有利的一个方面。而相比起打通这条通道后,在文化和经济方面,给我们带来的种种巨大好处,这一条又显得有些微不足到了。呵呵!”

开国门,通西域,能极大的抑制住匈奴人的力量,难道这一条还不够?还有更大的好处?所有人,包括刘彻,都把耳朵竖了起来,紧紧的盯着元召,听他下面的说话。司马迁更是屏神静气,手指捻过笔杆,生怕漏写了一句。

元召并没有卖关子,有些事他必须利用这个机会详细地讲清楚,使皇帝心中真正的明白打开这条通道对汉朝的今后意味着什么。

“陛下,世界之大,不止九州!而物种之丰富,也并不是中原所独有。在西域各国,有着许多珍稀的农作物和果蔬植物,种类繁多,如葡萄、石榴、苜蓿、胡麻、胡豆、胡瓜、胡葱等物,都是在中原未曾见过的。如果能引进种植,对于天下黎民来说,将是一项巨大的收益。生长在西域的动物种类更是繁多,大宛良马,人称汗血宝马,乃是真正的千里马,雄骏冠绝马群,最是不可得之物。还有在沙漠荒原中长途负重而行的骆驼,能辨识路途,预测气候,是商旅之人的必备脚力,享有'沙漠之舟'的美称。另外还有水牛、狮子,犀牛、孔雀,大象等都是世间的珍禽异兽。另外他们的文化,也与中原有很大的不同,正可以供我们借鉴创新,令我大汉更加繁荣昌盛……!”

他滔滔不绝的说着记忆中的那些知识,旁听的人已经忘记了时间的流逝,日色渐渐平西,都没有人察觉。听着元召的这一番异域奇谈,皇帝刘彻心中惊喜交集,对这遥远的西部风物,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和深深的向往。

尤其是元召口中所说的汗血宝马,令他更是心向往之。他从小就喜欢狗、马、华服这些东西,听着元召的诉说,他的脑海中忽然就浮现出曾经翻阅《易经》时曾经看到过的句子“神马当从西北来”!

这难道是巧合吗?还是上天早已经给过他预示?日行千里的汗血宝马啊!他想象着那种画面:如同天马一样呼啸着,像一条神龙飞腾而来,它横跨昆仑,踏遍西域,鸡叫天亮的时候,它掠过了燕赵大地,不等落日西沉,又跑到了吴越海边去饮水,它风驰电掣,如同电闪雷鸣……!

“这样的天马,朕一定要得到它!元卿,后天朝议,朕就把这件事下廷议,让群臣好好的拿出一个稳妥的办法,一定促成与西域各国的交往,打通这条西行的大道。”

看到皇帝的决心已下,元召心中也是暗自喜悦。没有人比他更知道开通西域的意义。因为,这条通道,在后世被称作“丝绸之路”!

正是丝绸之路的开通,把西域作为跳板和桥头堡,使中国与世界第一次真正的联系在了一起。人类的文明得到了互相的传播。中国精美的瓷器、丝绸以及古老的发明被送往世界,泽被苍生。而中亚的骏马、农作物,印度的佛教、音乐、医药,西亚的建筑、乐器,金银器制作、天文学、数学知识开始传入中原,促进发展。

“丝绸之路”的伟大历史作用,还在于把两个开放、创造、进取、博大的辉煌时代紧紧的连接了在一起,它开创于汉代,到唐代达到了鼎盛时期,流韵千古,弹奏出伟大的汉唐雄风!

在历史上,刘彻派使节出使西域的初衷,也只是怀着试试看的想法,去联络西域大月氏国,企图共同联手对付匈奴,以缓解汉朝所承受的军事压力,那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举动。结果并没有达到军事目的,使臣历尽九死一生,多年后回来,也只是探明了那条通道的风土人情,属于无心插柳而成的。

而今天,通过自己的提议,皇帝已经认识到了这其中蕴含的巨大好处,主动以国家的力量,去开辟这条光辉的大道,先期布局,取得的成果会有怎样的差别呢?元召有些莫名的激动,他很期待。

“陛下,微臣还要多问一句,如果朝堂上的重臣们与陛下所想不同,形成阻碍,那又如何呢?”

听到元召的担心,皇帝的神色中忽然掠过一抹得意的色彩,好像是策划已久的计谋得逞了一般,他哈哈的大笑起来。

“哈哈哈!元卿,你知道吗?朕新磨了一把宝刀,藏在鞘中已经很久,是时候让它开刃了!如果这次真如你所说,丞相及众臣不恤圣心,辜负朕意,那么,宝刀出鞘,以作清吟,就从这一次开始吧!”

元召顺着他的眼光看过去时,却见严助、终军、东方朔、枚皋等五六位加官为尚书常侍、给事中的原翰林侍读们,正肃然安坐,面带郑重之色,似乎是在认真思索刚才的君臣对话,又似乎是在考虑即将亮相于朝堂时该用的策略。

元召脸上也浮现出笑容,心中却有一丝凛冽的寒意,对皇帝的意图早已了然于胸!刘彻着力培养的这批新班子,终于要开始启用了。这是对朝堂上整个传统官僚系统的一次摊牌,这位敢做敢想的皇帝,从此以后,将利用这些类似于后世“秘书人员”性质的年轻官员,形成“内朝”制度。把所有的朝堂权利,一步步地获取到自己手中,一言九鼎,唯吾独尊,三公九卿今后形同虚设矣!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五章 素笛藏梦 秋水含情

对于普通的长安百姓来说,朝堂上的变化,与他们并没有多大关系, 该吃吃,该睡睡,自己家生活还是老样子继续。即便是有一条关系到他们福祉的政策诞生,短期内,他们也察觉不到对自己的影响。

然而对于朝堂上的臣子们来说,任何的风吹草动,都足以触发他们敏感的神经。“伴君如伴虎”这句话,可不是随便拿来说说那么简单,这可是随时关系到身家性命的大事,容不得一点闪失。

昨日朝会上发生的一幕,令许多人心头开始忐忑不安。当然,这种不安,在很大程度上,并不在于皇帝提出的那条开通西域政策是否可行,而是朝堂决策的方式,出现了一种异常情况。

皇帝不再就自己想达成的意志而与臣下亲自解释了。当听到一些重臣对自己的话持反对意见时,他只是略微沉吟着袖手安坐,早有年轻的新进官员驱步上前,与之展开辩论。

顽固与守旧的堡垒,遇到尖锐的力量,这是一场没有烽烟的战斗。

有准备,有预案,有详细的资料,有强大的支持……看着最先站出来的新进宠臣严助慷慨激昂的诉说,言辞灼灼,崭露锋芒,与之争辩的对手,没有几个回合就败下阵来,悻悻的闭口不言。

随后出场各自以严密的论调支持皇帝意见的东方朔、终军、枚皋、严安等人,没有一个不是雄辩之才,各人都做过精心的准备,逐一论证,在含元殿前,把那天元召在宣室阁中说过的话,完整全面的表达了出来。

如此说来,皇帝将要实行的这条通西域政策,对大汉是有着天大的好处啊!这样利国利民的事,谁再横加阻挠,谁就是万夫所指的千古罪人。一些中正的大臣,马上站出来表示同意。而那些因为各自的利益心存不满的人,也已经无话可说,再找不到理由反对。

皇帝对这样的结果非常满意。他最后金口玉言,一锤定音,开国门、通西域!这件对于整个国家来说如此重大的事,就这么轻易的得到通过而决定了下来。

看着皇帝陛下面带微笑的把政事处理的风轻云淡,所有的臣子们都感觉到了,朝堂局面已经与往日不同。

含元殿外的广场空空荡荡,阳光有些刺眼,散朝后走在最前面的丞相田玢,心情烦躁,头上有些汗珠,他往宫墙的阴影里靠了靠,却又感到身上一阵阵的寒意。

权力这个东西,如同能够让人上瘾的毒药,又如同千娇百媚的美人,一旦尝到了其中的滋味,就再也不能摆脱掉那种诱惑了。

他苦苦等了近十年的时间,终于等到窦婴那个老家伙空出了这个位子,他才坐了上来,这才几天的功夫,他还没有过够瘾呢,这个皇帝外甥就要开始收回去了?

田玢在朝政权术这些事上,比任何人都敏感。他自信没有看错,当今天子开始重用那些年轻常侍们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收回朝政大权,握在自己手中!

这个发现令他很沮丧。沿着长长的宫墙间甬道走着,他忽然想起,窦婴之所以辞去丞相的大位,会不会是早已经预感到了今天的到来?这很有可能!

坊间传言,窦婴辞相归家,是听从了窦太后的话才这么做的。联系到长乐宫主人洞察人心几十年的功力,她可能早就看明白了自己的孙儿是怎样的习性,为了避免矛盾的发生,所以才先走了这一步棋。

看皇帝的意图,这是要把大汉丞相当成一块鸡肋对待啊!放在朝堂上当个摆设而已。可笑自己还自以为得意。田玢越想越生气,怪不得上次对待自己的态度有些奇怪呢,原来他是预谋已久了啊。

就在几天前,田玢又一次拿着一份任命部分官员的名单,去找皇帝过目批准。以前这样的情况,除了职位特别高的,刘彻会问几句之外,别的一般都会答应的。

也许是因为这次的官员名单比较多,刘彻脸上带着意味深长的神色,翻来复去的看了很久,就在田玢等得有些烦闷的时候,他终于朱笔圈阅,全部同意了下来 。

只是当内侍把名单捧过来还给田玢的时候,身后传来的是御座之上淡淡的话语:“丞相所用的人都推荐完了吧?那么,接下来朕也要开始用人了啊……。”

当时田玢只顾着心里高兴了,并没有仔细想过这句话中所含的意思。因为举荐这些官员,武安侯府又可以有大笔的进账了嘛!可是现在他回想起来,才明白,那是外甥皇帝在提前给他打招呼了。

当初田玢由太尉转任丞相的时候,太尉的职位便暂时空缺了下来,后来便一直没有再任命。有大臣曾经提了几次,都被皇帝以各种理由敷衍了过去。如果从现在的角度看的话,其用意十分明显,就是要夺兵揽权,取消太尉这个编制,把军队控制在自己的手里。

想到这些的时候,老谋深算的田玢心中暗暗吃惊。原来皇帝已经不声不响的布置了这么多先手,军事大权和政治大权都在逐渐的收紧,派一些他亲手扶植起来的人掌控,最终完全集中到他自己的手里。

有必要好好想想将来的路了,否则,不一定哪一天,灾祸就会降临到头上来。想到皇帝对付那些勋贵们的残酷无情,田玢感觉到一阵阵的发冷。虽然他是外戚的身份,但在权力的较量中,一切的感情都与之没有关系。

大汉皇帝在两天之前,曾经秘密的接见了从西北之地跋涉而来的匈奴王子余丹,对他进行了抚慰。并详细的询问了西域那些国家的具体情况和他们对汉朝的态度,余丹自然是知无不言。

皇帝对了解到的情况比较满意,看来西域的三十多个国家中,大部分都是被迫屈服在匈奴人铁蹄之下的,而与匈奴渊源较深的也只不过是西羌、楼兰、大宛这寥寥几个国家而已。

接见进行到最后的时候,皇帝问起余丹的私事,才知道这位年轻王子的母亲,原来是一位大汉的和亲公主。细说起来,那应该是当今天子的一位堂姐,刘彻小时候对她还有些印象。不过是豆蔻初开的年纪,便含泪离开长安,远赴草原,一去便将近二十年。此时说起来,不免有些唏嘘感叹。

眼前的这个流亡王子身上可是有着一半的汉家血脉啊,看着他伏地而泣的样子。刘彻想起元召对他说过的某些可能,他的态度变得非常和蔼可亲。

这样的结果当然是一派融洽,听到余丹说起当年与太子刘琚有过一段旧识,皇帝更加高兴,连忙命人去博望苑把太子招来,余下的时间就交给太子招待,也好让他们增加一下交情。

在一边陪同的元召全程笑而不语,只有在拜别出殿的时候,面对皇帝投过来的眼神中含义,他轻轻点了点头,示意自己会把这位王子接待好,一切放心。

皇帝当然很放心,也很舒心,有这么能干的臣子为他解忧,他确实轻松了不少。心情大好之下,大手一挥,就批准了太子刘琚小心翼翼提出的出宫请求,放假三天!到时候由长乐侯再送回来。

能让皇帝和卫夫人这么放心的把太子交付的人,也就只有元召了。自己的一双儿女都蒙他相救过性命,他们几个虽然还年纪不大,但只要好好维持这份感情,想必将来有许多种可能值得期待。

所以,在出宫的时候,跟随的人里面又多了一个美丽的公主,也就不值得奇怪了。

素汐公主是求了卫夫人才跟着跑出来的。她的理由,当然是在宫中太憋闷了,好不容易有这个机会,能跟着太子出宫一趟,当然不能放过了嘛。

卫夫人被她纠缠不过,她素来最娇宠的就是这个美丽活泼的大女儿,当下只得答应下来。免不得好好叮嘱她一番,身为长公主,出宫后一定要有皇家该有的体面,千万不能像在建章宫里这么随便,免得被人耻笑……等等。

素汐捏着鼻子听母亲的教导,一颗心早已经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哼哼啊啊的答应着,脸色有些微红,一面盼望着母亲的话赶快说完,一面不停地向外面瞧着,唯恐刘琚不等她就自己走了。

卫夫人又气又笑,也不知道她听进了耳朵里几句没有。看着她急急向外走着的身影,再回头看看安静的坐在那里学刺绣的云汐,她不禁发出了微微的叹息。

以她的蕙质兰心,当然已经看出素汐的心事。女儿终于长大了,她心中有了自己的小秘密,也有了自己的小烦恼。

素汐公主的闺房梳妆匣里,有一支青青翠竹做成的笛子,她保存的很珍贵。偶尔会拿出来吹奏一会儿,声音很好听。每当这时候,卫夫人侧面看着女儿的眼神时 ,会发现里面有着特别的神采。

她知道那支竹笛取材不过是普通的竹子,比起未央宫中那些御制乐器的价值,简直一文不值。然而,在素汐的心中,也许是无价之宝!因为,它是在千里之外的燕山崖顶,那个生死存亡的黑夜里,那个少年送给她的。

闪电霹雳,血火交融,孤立无助的群山之中,万马奔腾,铁蹄与刀光!不要说素汐一个从来没有见到过鲜血的公主了,就是最勇敢的汉家将士也会胆寒的吧?可是有一个人就在那样的境地里,保护着她安然无恙的回来了。

他带着她单骑穿越万马军前,带着她杀王斩将,带着她纵跃群山崖顶,带着她呼风唤雨电闪雷鸣,带着她火烧峡谷寂灭追敌……。

这样的经历,对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儿家冲击到底有多大呢?如此英雄,莫说素汐了,恐怕世间任何红颜都要为之倾倒的吧!

卫子夫叹了口气,胸中却有着暗暗的踊跃。如果未来真的能如同自己期盼的那样,那几个孩子的情意就一直似现在这般笃深,那就谢天谢地了。所以她对于一双儿女总是往元召身边跑,是秉持着宽容和放松态度的。

母亲的心思,素汐公主和太子刘琚现在还无暇去理会,这会儿,他们正沉浸在被允许出宫三天的巨大喜悦中。

这样的机会并不是常有的。尤其是刘琚,自从身份变成了太子后,一切的日常生活已经由不得他自己做主了。大汉皇室的教育从景帝时候起,就开始正规而严格。那是一个性格严厉的皇帝,他为宫中立下了许多规矩,皇子皇孙们不可逾越。

博望苑是当今天子在未央宫西北角,专门为太子修建的一处安静宫殿。主要的目的就是让他在此静心学习。对皇帝来说,这是他寄寓了很大希望的地方。然而对刘琚来说,他与世间所有正处在活泼期的孩子一样,把那儿看成了是一座华丽的牢笼。

博览经书的几位教授师傅,循规蹈矩的给太子传授深奥古雅的学问和为人之道。并且还要定期的考究一番,结果自然会毫无保留的报告给皇帝和卫夫人知道。不过短短两年时间,刘琚已经是苦不堪言。

有时候他很怀疑,那些抑扬顿挫的书经文句,自己这么小,根本就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被强行灌输到头脑里,到底有没有什么用啊!他感觉,自己之所以拼命的记住,只是为了讨父皇和母亲的欢心而已。

当他把这样的烦恼,说给元召听的时候,他看到对方投过来的是怜悯和同情的目光。成长的烦恼,谁都曾经经历过,没什么好奇怪的。不过,皇家的教育方式,元召实在是不敢恭维。

从古至今,几千年历史长河中,像刘彻那样天赋极高,注定是英明神武的帝王,又有几个呢?数来数去,也不过就那么四五人而已。其余的能做到称职就不错了。尤其是守成之君,“生于深宫之内,长于妇人之手”,没有经过一点风雨,这样的成长经历,长大后登上帝位,因为接触的片面,必然是狭隘的胸襟,想要指望他们为这个国家做出什么特别的成就来,简直是一种奢望。

“别着急,再稍微忍耐一下,等到长安学院建成了,你就可以经常来这边学习了。想必以你父皇的开明,一定会答应你的要求的。呵呵!”

说这话时的元召,正把一页蟹盖轻轻的揭开来,放到旁边灵芝的盘子里。秋季蟹肥,满满的蟹黄,鲜香味美,令人垂涎。

话说这两年每到秋日,风靡长安的螃蟹大筵,最先还是由元召发起的。当年他第一次跟着苏夫人去长乐塬,与苏灵芝在渭河边发现了这种生物,经过他的蒸熟 ,众人才知道,原来这种丑陋的家伙,竟然是世间无比的美味。

后来这道美味,由刘琚带回未央宫,也得到了宫中的喜爱。在一次皇帝宴请大臣们的活动中经过御厨们的烹制,上了这道菜后,就终于在长安流传开来,并逐渐传播到了南方的郡县,成为秋季里最著名的佳肴之一。

今日秋风又起,当年的人又重聚,大家都很高兴。想起那些快乐的日子,遂一致要求元召带他们去吃一次大螃蟹,以缅怀当初初次认识的岁月。

这样的小要求,元召当然不会拒绝。只是他近来事繁,却没有耐心亲自下厨整治,想起明月楼的季英几次相邀,自己却总是没有时间,心下不免有些过意不去。这次倒是一个好机会,遂带了大家,一路前来。

季英今天正在此处,听道元召来了,大喜过望,连忙迎了进去,安排到最好的雅间儿,殷勤招待,自不必说。

季英是个见多识广的人,见元召领着来的这些人,虽然大多都是年纪不大的少年少女,但都是气度不凡,其中几个一看更是来历非常的人。随行的十几个护卫已经守在明月楼外,布下了警戒。季英心中有数,吩咐手下人,好生伺候,不可怠慢。

一张好大的席面,众人围坐下来,说说笑笑,却没有那些大人们的礼仪讲究。元召看了一圈儿,很是感慨。今天在座的已经算是他在这个世界的全部同龄朋友了。

从他左手边起,坐着的依次是苏灵芝、素汐、小冰儿、小胖子马小奇、崔弘、卓羽、关喜、李陵、陆浚、余丹、刘琚,其中年龄最大的崔弘也不过十六岁,而最小的李陵才八岁多一点。

到今天为止,元召来到这个地方已经五年了。从最开始的迷茫和不知所措,到一步步安定下来,逐渐的融入这个时代,眼前的这些人,伴随了他的成长。

“真的吗?那可真是太好了!到时候我一定要经常去。先说好了,你可不要藏私,把你那些神奇的本领,都要教给我啊!”

刘琚听到元召说起长安学院来,果然非常高兴。他恨不得明天长安学院就能建成,到时候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出宫来了。素汐公主在旁边听得明白,她心中却也有些想法,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问元召合适,不免有些犹豫。

苏灵芝与她最是交好,见到她脸上的神色,附到她耳边轻声相问时,两张如花似玉的娇颜凑到一起,悄悄嘀咕了几句。转过头来看着元召,笑语嫣然。

“元哥儿,如果将来,我们女儿家也想去学东西,你说可以吗?”

元召肯定的点了点头。明月楼外,秋水长天,风卷云动,蕴藏着无尽未来。倘若我心中的山水,你们眼中都能看到,就记住曾经所说过的话,不需要刻意为之,也能成就一场惊鸿盛世……!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六章 余生风雪 初见不忘

明月楼的饮食,认真说起来,还是很不错的。在长安市上,算是首屈一指的地方了。各种新奇的菜品,装饰豪华的环境,再加上季家的影响力,用日进斗金来形容,一点儿都不夸张。

尤其是从前段时间以来,通过元召的关系,明月楼与长安城外的青郊外酒楼结成了一种业务关系,同行之间互相交流,传授经验,各自受益非浅。青郊外出产的酒,已经开始大量供应给明月楼,这使得此处的生意更加火爆。

时近中午,明月楼客满,到处座无虚席。就在离元召他们这间房不远的地方,另有一帮青年公子,也在进行着一番饮酒叙谈。

他们这帮人年纪都在二十岁左右,有六七位公子哥模样的人,另有一个却是位明艳动人的妙龄女子。他们的身份可都不简单。正是几位汉室诸侯王之家留在长安的世子们。

自从汉景帝时期的“七国之乱”爆发以后,中央政权加强了对各诸侯国的控制。各家王爷把世子派在帝都的府中留守,便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这其实是未央宫与各诸侯国之间的一种默契,虽然不曾说破,但都心知肚明。以世子为质子,留守长安,加强沟通,可以减少彼此之间的一些误会,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有好处的。

在座的有楚王世子刘品之,燕王世子刘远,赵王世子刘利安,齐王世子刘玄和他的小弟刘广,河间王世子刘奉车,以及淮南王世子刘健和他的同胞妹妹刘姝。当然,在长安之中的诸侯国世子们还有很多,他们这些人是素来合得来的,也就是关系最铁的,所以才经常一起出来聚会。

时光飞快,再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重阳节就要到了。这是大汉的一个重要节日,每到这个时候,除了特殊情况外,分封在天下各地的王爷们都要从自己的封地出发 ,来到长安,祭拜祖先和高庙,给尚健在的太皇太后祝寿请安。

这些为质的世子们在长安的日子其实过的非常惬意。此处繁华,为天下之最,在这儿又不用做什么事,整天吃喝玩儿乐而已。而今自己的老子们又快要来了,到那个时候,又会要拘束上一段日子。因此,趁着他们还没来到的大好时光里,彻底放纵的游玩,就成了这群贵公子们的主要生活。

在他们这些人里面,大多骄横而不学无术的多,这当然与他们从小所受的教育有很大关系。其中,淮南世子刘健算是比较能干的了,而相比起身边的妹妹刘姝来,他却又逊色了几分,甚至对她有些轻微的畏惧。

刘姝其实刚刚二十一岁,正是青春绽放的年纪,但在这个时代,却已经被当做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对待了。所谓嫁不出去,并非是没有人要,而是因为她的心气儿太高了!高到那些暗中倾慕的男子,也在她面前自惭形愧,不敢表露出一丝情意来。

刘姝生的很美,倾城倾国这个词,好像就是为她而量身定做的。她从很小的时候起,就聪慧过人,被淮南王刘安当做掌上明珠一般珍爱。再稍稍长大些,刘安亲自开始教授她各种学问,并委派江淮之间最著名的剑客雷被传习武艺。

冬去暑来,时光流转,这位南国女子渐渐长大。文武双全,机敏过人,骄傲高贵,胸藏锦绣……这些,就是淮南之地的人对这位王府郡主的暗中评价。

淮南王刘安曾经在一次酒后吐真言:“若的姝儿为男子,人中龙凤何能及!”可见他对自己这个女儿的重视。

王府中的人,除了刘安之外,从上到下都对刘姝是有些又敬又怕的,这其中,就包括了她的哥哥和几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们。因为,她很厉害!不管心机还是武艺,稳稳的超出他们一大截的女子,惹不起呀!

刘姝来到长安的时间并不长。长这么大,她还是头一次来,算是为父王提前来打前站的。她一来到,刘健便自动把自己的身份降到了跟班的地位,随着她四处拜访与淮南王交好的叔伯辈,以及介绍她给一些刘氏子弟认识,很是殷勤。

淮南王刘安以他的势力和流誉天下的名声,在诸侯王中也算是领头人了,他有个能干的女儿这件事,在这个层次的人中,都早已知道。此时见到真容,一见之下,有很多人把她惊为天人。原来,这位南国郡主,竟然是这样一位绝代佳人。

刘姝的大方委婉,给淮南王加了不少分儿。其中也有某些长安子弟风流才俊,想打她的主意,利用各种手段接近,想要一亲芳泽,却无一例外的遭到了冷遇。抛开淮南王府的地位不说,只说这位郡主的才情手段,就让他们吃了不少苦头。只得心有不甘的远远看着,简直是又倾慕又恨恨啊。

今日她也是一时兴起,就随了刘健出来见识一下长安风物。在这明月楼上,稍微各种菜品都尝了一点,感觉还不错。坐在那里,耳中听到几位世子在高谈阔论长安风月,心中不由得暗自冷笑。

这些蠢物,怎么能配入的了她的眼中!可怜这么多诸侯国中,就找不出一个出类拔萃的子弟。临来之前,父王还嘱咐自己说长安才俊云集,要好好睁大眼睛,为自己挑选一位得意郎君。哼哼!就她大半个月来的所见所闻,除了利欲熏心之徒,剩下的也不过就是些碌碌之辈而已。

她心中的男子,要有西楚霸王那样的英雄气概才行!可惜,那样的人,大概几百年也出不了一个吧?

刘姝正在静坐冥想之际,忽然听到耳边传来呵斥之声。她看过去时,却原来是不知道什么原因,齐王世子刘玄正在大声责备他的弟弟刘广。

“没用的东西,让你敬杯酒,你都洒的到处都是。如此失礼,却是丢尽了父王的脸面。贱妾所生的孽子,果然是上不得台面。哼!”

刘玄和他的父亲齐王刘次昌继承了先祖刘肥的基因,都是胖子,长得简直一模一样。此时他鼓起腮帮子,瞪着眼珠子,借机发作,就是故意要在众人面前给弟弟刘广难堪的。

刘广却是长得有些俊秀,他是齐王的小妾所生,齐王刘次昌对他是有些偏爱的。刚才他只不过是替几位哥哥们斟酒,洒在了别人衣服上一点,在一旁的刘玄就口出不逊之言。他明知道刘玄是故意的,却强忍着怒气,陪着笑,连连拱手告罪。

几位公子哥儿都是骄傲自大惯了的,如果要是换成自己被别人指着鼻子这么呵斥,那绝对就会拔剑而起,不死不休!所谓“士可杀,不可辱”嘛。

可是看到也算是王室子弟的刘广不仅不反目相向,反而竟然作出低声下气的样子,众人脸上不禁露出鄙夷的神色,心中已经对他看低了几分。这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了。不和自己一个档次的,他们还看不上眼。

这小小的风波,没人放在心上。只是在无人注意的空档里,小妾所生的刘广低头之际,眼底闪过一抹冷厉之色,那是仇恨的光芒。

这抹恨意,被坐在侧面的女子尽收眼底,刘姝心中只是暗暗冷笑,她虽然心中同情,却并不怜悯。嫡长之争,宠疏之争,兄弟反目,甚至兵戎相见……这样的事,可以说在每一个诸侯王室中都存在。就连未央宫中,恐怕也是避免不了的。可是,恨又有什么用呢?

诸侯国王位的继承,是有严格规定的,必须要嫡长子才能继承王位,封疆国土,治下黎民,一一继之。其余的公子们什么也得不到,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要怨也只能怨没有好好投胎了。

明月楼的酒真不错,这几位世子都是年少轻狂之辈,被勾起了兴致,喝的甚是畅快,不免高声斗起酒来。刘姝有些不耐烦,佩了短剑,离座而起,出来透透气。

信步沿着廊间走过时,却听到旁边的房间里有清朗的声音传出来。偶尔的几句飘过耳边,她不禁心中微微一愣,停下脚步,侧耳倾听起来。

“……通往西域的道路一旦打通,那些军国之事先不去计较,只说商品往来这一块,中原的各种物品一旦大规模由此路流通出去,所创造的价值将是巨大的。丝绸、陶瓷器皿、酒类、食盐……这些都是西部国家所缺少的珍贵之物。我们不过就是运输一番,所获利润将是几十倍甚至百倍之多。呵呵,到那个时候,就是谁去谁发财!怎么样?如果谁有什么想法,就提前告诉我,我提前给你们打算一下,保证你们都能赚个钵满盆盈。”

“……可是,元哥儿,我没有多少钱啊!你要先借给我的。”

“是啊是啊,我也没有!我们都还是孩子,哪里来的钱嘛?小侯爷……。”

“我不管的了!师父啊!我也不要发什么财,这次你一定要答应我,让我跟着出使的人去西域走一趟。上次崔弘师弟都去到南越了,这次怎么也轮到我了吧?”

乱纷纷地说着,都是一些很年轻的声音。刘姝郡主怀着满腹的好奇,从镂花的疏窗瞧过去时,却正好遇上一双明亮的眼睛,似有似无的一掠而过。余生难忘。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七章 荣辱兴衰 系一念间

太子微服出宫,照例是有宫中侍卫相随保护的。虽然跟着元召,在安全方面,皇帝很放心,但派些精细些的人,随侍打点,还是很有必要的。

十几人都留在了楼外四周守候,跟着在房间门口的三四人中,身形挺拔装束普通的领头侍卫,正是上次随扈公主车驾去草原和亲的张骞。

此时他守在门口内侧,听到长乐侯所说的那些异域风情,西部见闻,心中有着兴奋之意。他不知道这位小侯爷为什么对这些情况这么明白,然而,这一切却深深的吸引了他。

张骞有好几次几乎要把心中的某种想法脱口而出,却又强行忍住了。这个场合,不适于他问那些问题。不过,他下定了决心,这几天一定要抽时间,找小侯爷讨教解惑。

关于西域的话题,是有太子刘琚引起来的。他虽然年幼,但皇帝对培养太子的政治敏感性很重视,博望苑中有专门的教授,会定期把朝堂上的新近国政讲解给他听,以便他学着增加这方面的经验。

开通西域通道,便是他这几天刚刚听到的一个消息。虽然了解的不是很全面,但也知道了大体是怎么回事。再加上当年在梵雪楼,刘琚也是隔三差五的跑过去,和余丹倒是也玩的来。现在知道了他匈奴王子的身份和来长安的意图,又与自己有血脉之亲,态度就更加亲热了起来。

元召本来也只不过是随口说说大概,以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后来看到大家都兴致勃勃的样子,却忽然又有了另一个想法。

有些事,既然已经打算开始做,要想按照自己的想法做到尽善尽美,得力的助手是必不可少的。而眼前的这些人,不就是最好的选择吗?虽然年纪都还小了些,但却更易于雕琢,让他们提前开始担负起自己将来要担负的责任,就从这次开始磨练,也未尝不可。

“元哥儿,这么说,大汉皇帝陛下和朝臣们已经同意我提出的事了?如此,倒不枉了这万里之行的期盼……。”

余丹有些感慨,黎明的曙光已经透出了第一缕,虽然还不知道未来的结果会怎么样,但总算是有了希望。如果大汉的力量,加上西域那些对匈奴人暗中不满的国家帮助,大单于羿稚邪就算再强大,到时候局面也会不同了吧。重回草原,从王庭解救出阿姆,已经不再是一种奢望。

“放心好了,一定会达成你所愿。这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事。呵呵!”

元召做了肯定的回答,这使余丹很放心。他想了想,又说道:“我的手下们,在那边也有一部分力量。如果大汉派出使臣前去的话,我一定会传令给他们,全力协助汉使达成使命的。”

“怎么,余丹,你不打算跟着回去了吗?”刘琚略带惊讶的问了一句。

匈奴王子冲刘琚微微的笑了笑,又看了看元召,以非常认真的态度说道:“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从阿姆那里接触到了汉家文化。后来,父汗又延请中原儒学之士,教授我书经知识,长期以来,我心中对汉学倾慕已久。这次正好有这个机会来到此处,又怎能错过?我早已请求皇帝陛下的恩准,愿意留在长安,好好学习汉家文明,以偿夙愿。”

别的人听他说出这些话,以为他真的是想留下来学习,倒是想不到其他意思。元召却暗中叹息了一声,看来这也是一个聪明的家伙啊!

“好!这个想法倒是不错,陛下既然已经恩准,那就好好安心留下来吧。哦,长安学院很快就可以建成,到那个时候,大家都可以去到那里面学习的。南越来的那位王子也已经提出这个请求了,说不定,以后也许还会有楼兰啊大宛啊朝鲜啊什么的王子们,都争着要去长安学院进行再教育的,这样的事情,谁说的准呢!呵呵!”

元召说这些话时的语调非常奇怪,似乎蕴含着某些深意。尚在弱冠的这些人大多没有明白什么意思,余丹倒是似乎领悟出了一些什么,脸色略微僵硬了一下,但随之也跟着笑开来。

楼外秋色宜人,楼下是熙攘的散座酒客们,二楼廊间朱玉栏杆上,附身在上面装作看风景的曼妙身影,把身后所有的话都听得清清楚楚。

原来此人就是长乐侯元召啊!在遥远的淮南王府中,她曾经从父王口中听到过这个人所做的一些事,父王似乎对他极为推崇。在她的印象中,能够得到淮南王重视的人,怎么也应该是些朝堂重臣或者是年长的饱学之士。

然而,今日一见,她才知道自己想错了,而且错的很离谱。以至于最先开始的时候,她怀疑自己是不是认错了人。他,原来还未成年?!

这样的发现,让刘姝心中有些震惊。随之涌起的,更是深深的不服气。自己只不过就是生了个女儿身而已,要是变成男子,凭着自己的本事,弱冠封侯也只不过是寻常事罢了。

以她的冰雪聪明,元召话中之意当然会听的明白,不禁在心中冷哼一声,这小子好大的口气!听这些话外之音,说的那些西域国家好像已经尽在掌握似得,而且还会臣服在大汉脚下,纷纷派王子们来长安为质?这样重大的事情,小小年纪,亏他也吹的出来!哼!

心中一旦存了这样不服气的念头,再听元召侃侃而谈的那些话,便有些不顺耳起来。正在心中不爽之际,忽听旁边有人用殷勤讨好的口气,打破了空间的安静。

“姝妹,何故一人在此呢?害得我们找了你大半天,却是挂念。”

刘姝对来人微微的笑了笑,只说是出来透气,并没有走远。那人见她一笑之下,眉间梨花绽放,容颜红润初雪,异常妩媚动人,不禁看的有些发呆,眼睛都直了。旁边跟过来的刘健连忙轻轻咳嗽了一声,他才醒悟到自己的失态,急忙以他语掩饰过去,心中却已是痴痴难以忘怀。

刘健看到这齐王世子对妹子痴迷的模样,虽然有些好笑,他却并不感到奇怪,这样的事情早已见得多了,习以为常。却只是担心高傲的妹妹会生气,那样自己恐怕又会有些苦头吃,好在看她脸色如常,这才放下心来。

他们结伴从房间出来的是三人,刘健、刘玄与河间王世子刘奉车,却是不胜酒力,暂且出来躲避一会儿的。看到刘姝郡主一个人在这儿发呆,所以才凑到身边搭讪。

刘姝随便敷衍了几句,来到长安的这段日子,早已看清了这些王室子弟们是什么德行,要不是为了父王的声望着想,不破坏诸侯国之间的良好关系,她早就出手教训过其中的某些人了。开玩笑,在江淮之间,她可是有着“魔女”称号的,无人敢在她面前轻薄半分!

“小健,回去的时候,记着把长乐侯元召的资料再让人整理一份,详细些,我要看。”

刘姝不再理睬别人,转身欲走之间,却对刘健淡淡的说了一句,用的是吩咐的语气。

淮南王世子有微微的错愕,不是因为妹妹吩咐哥哥,这个他早已经习惯了。而是因为不明白妹妹为什么会突然对那个陌生小子感兴趣起来的,这对她来说是很少见的事。

他一边答应着,一边有些奇怪的顺着刘姝的眼神看过去时,这才发现,原来元召那小子就坐在对面的房间里,他的心中一突,脸色变得有些阴沉。

黑暗中看不见的角落里,淮南王府在长安城内外是有着一张巨大的蛛网的。这张网已经经营了很多年,是淮南王府所依仗的一股重要力量。这个核心机密只有王府中很少的心腹才知道。

刘健质子于长安,这其中的某些力量,便划归到他手中秘密掌控。其主要作用,就是全面的搜集朝堂内外的动向和情报,以便掌握第一手资料,供淮南王对时局做出最正确的判断。

而长安城中的一些重要人物,更是他们研究的对象。因为不管任何国家大事,都是由人来制定和执行的,认清一个人的行为方式和思想,就能更好的对他参与其中的事,提前做出合理的推断。

当然,这些道理,是从那位知识渊博的淮南王口中说出来的,作为儿子的刘健只是心悦诚服地执行者而已。

这几年,如同流星一般横空出世的元召,就是淮南王府一直重点关注的一个人。

刘健认识元召已经很久了。在那个小子还只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孩子,初进长安城的时候,他们便曾经打过交道。不过,那是一次不愉快的回忆。

在世界上,有些人,初次相见,便会产生很微妙的情感,这叫做缘分。而有些人,也许生来注定就是要为敌的,这便是宿命!

刘健看着隔了一道镂花木窗坐在那里风轻云淡的少年,心中有着莫名的嫉妒和恨意。虽然知道以自己目前的能力,还不能把他怎么样,但如果能让他出丑或者是吃点苦头儿也是好的啊!想到这里,眼珠一转,计上心头。

勾魂摄魄的倾城背影,还并没走远,空气中流动幽香阵阵袭人。正流着涎水的齐王世子刘玄,感觉自己的魂儿在此刻真的被勾走了!蓦然觉得肩头被轻轻的拍了下,回过神时,看到的是刘健意味深长的笑意……。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八章 明月楼头 覆水难收

诗曰:

秋风沽酒明月楼,

公子意气不罢休。

早知今日大祸起,

只恨覆水再难收!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或者是世间真的有后悔药可以卖的话,再给刘玄一次机会,他,还会不会做出今天的莽撞举动呢?

如果可以,相信这位齐王世子一定会乖乖的离那个少年远远的,有多远逃多远,最好是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个人的名字才好。

可惜 ,世间没有如果,也没有重来,所以他的悲催就是注定!齐王连带着其他诸侯国的命运,也将由此而发生巨变。

当听到耳边刘健的低语,说是自家妹子有可能对里面的人有意思的时候,刘玄,这位一向跋扈惯了的小王爷连想都没有多想,甚至不屑于问问那些人都是什么来历,酒意上涌,妒火中烧,抬腿咣当一脚就把虚掩的门给踹开了。

“他妈的都是些谁?在这儿乱嚷嚷什么!打扰爷爷的兴致。哼!”

趾高气昂,气势汹汹,肥胖的脸上纨绔痞气十足,在遥远的东海之滨齐国,这张脸和他父亲的胖脸就是无上的威严!

然而,这是长安,距离齐鲁大地千里之外,两者的效果自然也是上下千里,天渊之别。

房间里的说话声停下,有片刻的安静。可是很奇怪,好像没有人害怕,投过来的目光里有惊奇,有莫名其妙,还有揶揄的微笑。

正好好的听着小侯爷的话呢,突然就蹦进来这么一个彪货,其余人倒没什么,守在门内两侧的张骞和几个侍卫却大吃一惊,保护太子安全!这是他们的第一个念头。

侍卫们身手十分敏捷,急忙驱步上前,反臂拧身,倒拖着齐王世子庞大的身躯就扔到门外去了,然后张骞回身把门关上,就跟了出来,打算教训他两句。

刘玄一向养尊处优的人,虽然还年轻,却早已被酒色掏空了身子,一个趔趄,扑倒在廊间地板上,这下子摔得不轻,不由得大怒,身子还没爬起来呢,已是怒喝咆哮!

“哪里来的狗东西!胆敢如此……来人啊!没看到本王子被人欺负了吗?人都死哪儿去了!”

张骞他们这些侍卫本来是想简单教训他一下就算了,毕竟太子和长乐侯他们是为了出来开心的,为了这个莫名其妙的狂徒,闹出太大动静,不值当的。

然而,还没等到他们开口呢。对方早有两人把地上那个肥胖的家伙扶起来,脸上带了凶狠的神情,眼神冰冷的看过来,一副你们惹了大祸的样子。

随赶着,有二三十名守候各自主人的精壮汉子,从走廊的那一头涌过来,人人带刀执剑,护住这三个锦衣鲜亮的公子,而另有几个和他们气质相仿的人,听到声音,也从另一个房间里出来了。

“怎么回事?玄哥,这是怎么啦?是谁如此无礼,大胆!”

“岂有此理!待兄弟们替你出气。你们还待着干什么,去,上去教训他们!”

这些诸侯国世子们彼此交好,在别的事情上,不见得怎么样。在同仇敌忾盛气凌人的这些道道上,却最是喜欢抱团儿打不平的。何况被欺负的又是平日里出手大方的齐王世子呢。

跟在他们身边的这些精壮汉子,都是从各王府中挑选的身手高超护卫,他们才不管对方是谁,只要是主子下令,闯下多大的祸都不怕。

当下早有十几人凶神恶煞的闯过来,不由分说,就要对张骞这四五个宫中侍卫出手。这几人也是长安子弟出身,平时心气儿也是高的很,见对方这么嚣张,还没等理论呢,上来就要打人,心中也是怒气勃发,跨步上前,毫不退让。

还是张骞老成些,想的事情比较周到。太子他们都在身后房间里,能不把事情闹大,尽量不要闹大。他连忙疾步来到中间,先摆手制止了身后的兄弟,然后朝对面一抱拳。

“诸位请稍安勿动。今日是长乐侯在此宴客,刚才这位仁兄不知道什么原因,贸然就闯了进去。我们兄弟怕彼此造成误会,因此才请了他出来。这本来就是你们有错在先,如果我们兄弟有冒昧之处,且请见谅,现在彼此各退一步,如何?”

他不卑不亢,几句话就把事情说的明白,却是存了息事宁人的态度。如果对方知趣,他们自然不再追究,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就此罢手,对双方都好。

可是,他有些一厢情愿了,本来以为自己说出这些话,就够忍让了,对方却并不领情。接下来事态的发展,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

“哦?长乐侯……是什么玩意儿?你们听说过这个人么?”

不屑一顾的口气中,带了淡淡的鄙夷。说话的是楚王世子刘品之。其余几人摇了摇头,在他们的眼中,除了风月场中的优伶,能记住的朝堂要员也就是三公九卿而已。

“长乐侯,名元召,是靠投机取巧而小小年纪就封为侯爵的人物,呵呵,此等际遇,连我们这些王室子弟也是远远不如啊!”

刘健话中有话地在旁边插了一句。听他说的阴阳怪气,几位小王爷对视一眼,都哈哈大笑起来。

“健哥儿真会说笑,长安城中这些阿猫阿狗的,也能入得了你的眼中?什么狗屁侯爷啊!马上让他出来,给我们玄哥磕头认错,这个梁子就算揭过去了。否则,今天一定让他横着出去。哼哼!”

“对!打你们这些低贱之人,还有失我们的身份。你们这几个,赶快进去报你们主子知道,让他们出来吧……。”

张骞也算是持重之人了,可是听他们言语之间如此不逊,心中也是隐隐升起怒意。他本来是不想暴露刘琚太子的身份,以免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这才推出元召的名头来,没想到,却招来了这帮人对小侯爷的侮辱。

原来对方竟然是些王室子弟,听话中之意,应该是那些诸侯国留守长安府邸的世子们了,遇到这帮家伙确实难缠。他正在思索该怎么办才稳妥时,对方却早已不耐烦。

“和这些下人们纠缠什么劲儿啊!去,先把这几个的狗腿打断,再进去看看里面到底是些什么货色!”

刘玄阴沉着脸,把手一挥,目光冷厉。护卫们不敢怠慢,见对方几个也是象有身手的人,遂把配刀都拔了出来,欺身向前,刀光闪动,就要见血。

“住手!谁敢在此闹事!也不看看这明月楼是姓什么的。”

随着一声中气充沛的大喝,明月楼主人季英,得到消息,终于匆匆的赶了过来。

自从元召领着那一帮娃娃来到明月楼后,季英就没敢离开,一直在后院待着呢,就怕有个招待不周。不过他是个知道轻重的人,虽然早已经猜出里面有人的身份不简单,但他绝不会主动去结识。因为他知道,如果有必要,元召一定会介绍给他认识的,他既然没有说,就一定是时机还未到。

每一个与元召交往的人,随着对他认识的越久,就越会发现此人的高深莫测叹为观止。季英,也不例外。

这位年已不惑的季氏家主,因为季氏双英的渊源,这些年也结识过无数的英雄豪杰、权谋之士。其中惊才绝艳之辈也不是没有,然而像元召这样的,老实说,他连听说都没有听说过。

季英的人脉很广,消息来源非常多。对元召所做过的事,他手上掌握的资料,可以说比谁都全面。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这个神秘少年,借用一下老爷子季心的话就是“厉害!”并且告诫他,与此人好好结交,对于季家来说,将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今天,元召主动带着人来到他的地盘作客,季英非常高兴。以他原来的想法,是等到估摸着他们都吃好了的时候,自己去敬一杯酒,也算是结下了善缘。

没想到,酒楼管事突然就慌慌张张的跑了来,说是前面酒楼,又出事了。那帮世子小王爷们,也不知道怎么的,就与主人让酒楼人一直盯着的长乐侯那些人起了冲突,眼看着越闹越僵,马上就要打起来了!

季英闻听,“嗡”的一声,头都大了。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心中暗骂,老天爷您是玩我季英吧!就不能让这位小侯爷在这楼上安安稳稳的吃顿饭嘛?

上次他来,那帮勋贵子弟惹了他,结果闹出那么大的一场风波。后果简直就是长安动荡,朝堂变色!自己幸亏在最后关头听从了老爷子的劝告,这才让季家躲过一劫,并且成功的与元召搭上了关系,可谓是因祸得福。

这次又换成了这些诸侯王世子们……这要是一个处理不好 ,会不会惹出更大的祸端呢?季英心里一点儿都没有底。

因此,他连外袍都没顾得上穿好,就急匆匆地赶了过来,正看到双方要动手,这才连忙上前喝止。

可是,这些无法无天骄横惯了的家伙们,一旦激发了争强好胜之心,那就是天大地大面子最大!今天要是不争了这口气,任谁劝也不好使。

这帮王室贵胄们一个个撸胳膊挽袖子叫嚣着,季家又怎么样?少管闲事,一边去!把季英气的脸都绿了。

“季叔,且少歇。与此等无知无识的蠢物多说无益。对他们,耳光响亮,才是正道!呵呵!”

一片混乱之中,有人说,淡淡的声音,若无其事,玩笑中带着霸气。房间的门,安静地从里面打开了。

正文 第一百八十九章 成败有因 祸福无门

在几千年的风云激荡中,每一件历史进程中的大事,都会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有些事是经过精心策划,轰轰烈烈的开始。有些壮阔则是在某些细微的小事中,无意间逐渐酝酿而成。

元召好不容易领着小伙伴儿们一起来明月楼吃个饭,算是难得的团聚,却无端的就被人骚扰。最开始,他并没有想怎么样。门外聒噪的人,除了那个淮南王世子有些印象外,其余的,他一个都不认识。

本来以为不过就是一场误会,几个侍卫们出去就可以摆平的事。然而,当对方嚣张的话语,清晰地传进来时,元召心中一动,看来这次的事情,恐怕没那么简单了。

原来对方的身份都是些诸侯国的世子哦……元召眉头微微皱了皱,不动声色的看了看身边的刘琚。

当初在长乐塬上初次相识的时候,刘琚还只不过是个粉雕玉琢的小皇子。现在几年过去,他已经有了很大的成长,早已不再是不谙世事的模样。

“元哥儿,这些人……光天化日之下,难道就敢为了一点小事持刀行凶吗?这可是长安闹市,他们……他们……。”

他的嘴角懦懦了几句,终究没有说出太激愤的话来。对方也是些王室子弟,自己尚年幼,母亲宫中地位尴尬,在皇亲宗室中的助力并不多。如果因为意气之争,而得罪了诸侯王,恐怕会招来一些想不到的麻烦。

“是啊!这里是天子脚下,长安皇都,他们就敢这么嚣张跋扈。在自己的领地上,又是如何的作威作福,欺凌百姓,就可想而知了!”元召回答的很直接,他站了起来,定定的看着刘琚的眼睛,那里面有着信任和鼓励。

“太子,大汉几位先皇励精图治,披荆斩棘,历尽千难万险,才开创出今天这么好的局面!而今,一个鸿大的时代即将到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盛世即至,人人都当尽力。你是太子,虽然还尚年幼,但也到了该发出自己声音的时候了。这不仅是为了你自己的将来,也是为了江山社稷的安稳,更是为了对你父皇的支持。走吧!跟着我,就从今天开始。”

声声入耳,字字在心!听完元召的话,刘琚心中怦然而动,他没有丝毫的犹豫,就站了起来,紧跟在元召的身后向外走去,这是一种绝对的信任和巨大的依赖。

第二个蹦起来抢着跑到前面去的,自然是小冰儿了。要去打架,怎么能少得了她!刚才听到门外那些对师父不敬的话,她早就忍不住了,要不是耐下心听师父在讲道理,这会儿恐怕手中的赤火剑早已出鞘见血了。

紧跟着关喜、陆浚、余丹等人也都跟着出来,崔弘知道师父心意,走在最后,暗中护住了灵芝和素汐。

这会儿,刘姝并没有走远,只是在几丈之外,抱着双臂,斜倚在栏杆上,冷眼往这边看着。穿堂风拂动起她披肩的一把柔丝,遮住了半边容颜,眉间是清峻与傲慢。

眼前的形势,不用猜,她也知道这是谁的杰作。不论事之大小,哥哥与老爹向来惯用这些阴谋诡计,她虽然瞧不上眼,但也不好说什么。

世间的大多数男人,只会为了酒、色、财、气而争强斗狠,以为这样就是英雄豪迈了。殊不知,真正的奇男子,身骑白马,胸怀天下,志在苍生,气吞万里如虎,又岂是这些俗物所能想到的境界!

只是,这样的人物,也只存在于少女时代的粉色梦想中吧?眼底所见,红尘喧嚣,不过都是些计算之辈……翠袖薄衫的女子嘴角冷哼了一声,眼中掠过不屑的表情,蓦然神色一动,视野所及处,有几个身影从刚才那个房间里走了出来。

刚才隔着镂花的窗棂,刘姝并没有看清楚元召的模样。这时她定睛去瞧时,见站在最前面的那个少年,个子不算高,相貌普通,穿着一身朴素的青布袍,浑身上下并没有什么饰物,头发倒是漆黑闪亮,却没有用布巾包裹,只是随便的挽在了脑后,用一根木簪别住,散落的发丝随风飘动,倒是显得有些与众不同。

原来只是这么平常的一个人啊,从头到脚连点儿英俊的锐气都看不出来,自己原先倒是有些过于重视了。刘姝心中一晒,遂抱着看热闹的态度,继续在一边旁观。

季英听到元召的声音,抬头看时,见他脸上笑眯眯的,瞧不出什么喜怒。不过他是老于世故的人,元召既然领人出来了,今日事必定已经难以善了。心中闪过片刻的犹豫,但随即就下定了决心。

“小侯爷,季某惭愧,难得来明月楼吃一次饭,却受到不相干的人侵扰,实在过意不去!今日事,小侯爷想如何便如何,我季家愿听从派遣,无悔无怨!”

果然不愧是季布的儿子!在这一点上大有乃父风范。当机立断、干脆利索,认准了的事就去干,绝不拖泥带水。

“好!季叔的盛情,元召记在心里了。且放宽心,即便有天大的事,也不会牵扯到明月楼半分!”

元召神色很真挚。季英在明知道对方是惹不起的庞大势力下,还能这么旗帜鲜明的站在自己一方,足以说明此人的心性值得交往。在这种层次的较量中,虽然可能用不到季家的力量,但这份情,却必须要承受下来。

“看到没?说话的这小子,就是长乐侯元召了。前段时候,毁却几十家勋臣贵戚,其中这小子就出了大半的力气。别看他年纪不大,阴谋诡计倒是不少。哥几个,今天敢不敢教训教训他?也好让长安城里的人知道知道我们王室子弟的威风!”

低声对世子们说话的自然是刘健。他们这些人并不认识刘琚和素汐姐弟,以为不过就是跟在元召身边的玩伴而已。自从元召出来,刘健就狠狠的盯着他,根本就没耐心理会其他。今日他打定了主意,一定要想办法把火挑旺了,烧的越大越好。

“呵!正主儿终于出来了哦,就这些毛娃子,也值得我们出手?玄哥,说吧,要哪一个给你磕头赔罪,兄弟们马上把他拉出来遛遛。哈哈!”

赵王世子刘利安,叉着双腰,摇头晃脑,一副二世祖的浪荡模样。

刘玄此人和他父王一样,却都是色中恶鬼,这些年,在齐地也不知道祸害了多少良家女子。只要有点姿色的,那是老少通吃,凡是被他看上的,就没有能逃过其魔掌的。

斜射进来的正午阳光有些刺眼,这位肥胖的齐王世子,眼神不太好使,使劲眯了眯眼睛看过去时,蓦然一亮,这才发现对方的人丛中,竟然有二三亭亭玉立的少女,容颜娇美,十分可爱。

“呵呵,本王子今日心情好,虽然受到了冲撞,不过看在都是一些无知顽童份上,就原谅他们了。额,那几个女娃儿倒是生得不错,你们说,若是领回王府去,早晚于床榻之上好生调教,是不是另有一番滋味呢?哈哈哈!”

他这话出口,这边其余人都随着大笑起来,兄弟们也不是厮混了一天两天了,彼此脾性喜好都知道,不过是酒色财气嘛,在他们眼里,没什么大不了的事。

一片得意忘形中,无人注意到对面气氛的变化。季英心有所感的回头时,正看到有锐利的锋芒从名叫元召的少年眼底一闪而过。他暗暗叹了口气,不动声色的唤过身后的酒楼管家,吩咐去楼下遣散酒客,关门打烊!

刘琚在元召身边听到对面那胖子胆敢出言侮辱到素汐,大姐儿在他心里素来最亲,岂能容忍!当即脸色就变了。张骞等几个宫中侍卫手握刀柄,看着他,只要太子令下,他们马上就要去砍人了!

元召摆了摆手,示意不用他们动手。对方手下的一大帮人看上去也都是些彪悍之辈,要是双方群殴起来,弄得到处都是血,吓着灵芝和素汐两个娇滴滴的小妞,自己还心疼呢。

就在这片刻的功夫,随着刘玄一招手,早有几个彪形大汉冲过来,直奔灵芝、素汐还有小冰儿的方向扑去。小王爷们的指令是先擒过这三个女娃儿,剩下的管他侯爷公爷的,都暴打一顿完事儿!

能跟在世子们身边的,自然都是挑选的些身手高超之辈。身形高大威猛的武士俯身之间,娇俏的女孩儿在他们面前不过就是待宰的羔羊一般,没有一点挣扎之力。

行动敏捷,猿臂有力,这几个都曾经是军中的骑射无双之士,在王府听命,也是深受器重的人物。探臂之间,不足盈尺,眼看就要把受命来擒的人儿捉住时,忽听耳边咯咯一笑,然后身体腾云驾雾般直飞而出,如同几片秋天的败叶,翻过二楼栏杆,倒栽下去,楼下一阵轰然大响,砸翻了大片几案板凳,人已不知死活!

“师弟啊,我踢飞了三个,你才两个哦!这下,还不服气师姐吗?哈哈!”

一片惊愕中,飞旋横踢,少女如蝴蝶般跃在半空的身子轻轻落地,得意的朝另一边同样收式微笑的崔弘抿了抿嘴。然后,又讨好的向小侯爷师父望过去,自己武功最近又大有进步了呢!需要鼓励和表扬哦……。

正文 第一百九十章 掌中烟云 红颜血煞

汉初坻定天下的时候,高祖皇帝刘邦吸取了秦朝灭亡的教训,划分疆土,分派刘氏诸子弟为诸侯王,白马誓约,共守社稷。

而东海之滨的丰沃之地齐国,就分封给了长子刘肥,是为齐王。齐国之地,西邻泰山,东至大海,旷野千里,物产丰富,疆域之大冠于诸侯,可见刘邦对这个儿子的重视。

齐国之富,来源于毗邻的东海。开凿盐池,临海晒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再加上丰富的海产资源,使齐国赋税成为大汉国库最重要的几个来源之一。

所以,自文皇帝以来,未央宫一直都是对包括齐王在内的几个大诸侯王颇为倚重的,各种待遇规格也是十分优渥。这就给了他们日渐傲慢的资本。

当今在位的齐王刘定国,已经是第三代齐王了。经过这么多年的经营,王室子弟在那片土地上,已经俨然是土皇帝般的存在,生杀大权握在手中 ,说一不二,从长安派去的官吏也只不过是空有其名罢了。

齐地之民,只知有齐王而不知有天子,久矣!所以,在眼前的这位齐王世子刘玄,做出任何荒唐的事来,都不值得奇怪。

眼见对方竟然敢反抗,而且还把自己手下的人打到楼下去了。这下子可捅了马蜂窝,不仅刘玄怒了,连带着那几位小王爷也感觉到大失颜面。

“嘢嗬!敢打我们的人,这是活腻味了?你们,都给我上!除了那几个女娃子,其余的格杀勿论!”

刘玄看了其余几人一眼,咬了咬牙,做了个恶狠狠的手势,几人阴沉着脸点点头。都是草菅人命惯了的主儿,虽然对方还有个侯爷身份在内,但兄弟几个共同把这事承担下来,就说是为了女子争风吃醋,失手打死的,料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

二十余名各王府护卫听到主人指令,拔刀就冲了上来,刀光雪亮,杀气陡升。

廊间方寸之地,空间有些狭窄,元召示意众人后退,冷笑了一声:“动手吧!不必容情”。然后反手把刘琚连同灵芝素汐都推到了房间门内,以免溅到她们身上血,那样就不好了。

刀光与人影中,光线明暗交幻,有火花与血花开始迸溅。季英领着酒楼的管家人等早退到了楼角安全处,在此处看的分明,只见两道剑芒出鞘,分左右如同蛟龙探海,回旋流转,光芒大作!

几丈之外的刘姝心中一凛,对方竟然有如此厉害的人物!她自幼受名师教导,无论武艺还是眼光都是上乘。刚才那几人被踢下楼去时,她早已发觉那一对少年男女身手不凡。等到双剑出鞘,精妙凌厉,暗叫要遭!

果然不出她所料,眼花缭乱之际,惨叫怒喝连带着栏杆破碎高空坠落的声音不绝于耳,不过几个呼吸之间,冲上来的大部分护卫们都已被小冰儿和崔弘的手中剑所伤,然后,和先前那几个一样,被踹到楼下去了。只剩下两三个武艺最好的,被逼到了楼角,拼命地挥舞手中刀,在苦苦的抵挡,手忙脚乱,眼看也要完蛋了。

张骞和几个侍卫持刀把房间门口堵得严严实实的,唯恐里面的人有个闪失,他们自是看的惊心动魄。里面的人看不到外面的情形,只听到激烈的打斗,心中却有些焦急。

“那些坏人很凶啊!元哥儿……他们不会有事吧?”灵芝终究是胆子弱些,有些担心元召。

刘琚和素汐听到她这样问,转过脸来看着她,却不是要安慰什么,眼神儿反而有些奇怪,难道灵芝与他认识的最久,反而不知道他的本事吗?

“他,他怎么会有事呢!匈奴人的千军万马都不放在眼里,这些人……呵呵!”素汐挽起灵芝的手,在她耳边小声地说了一句,话音里似乎带了回忆的甜蜜。

“灵芝姐,放心好了!元哥儿很厉害的,这是我当初亲眼所见。不要说他了,就是小冰儿和崔弘两个人,听舅舅说,现在也很少有人能打得过他们了。”

刘琚也连忙在旁边说道。自从那年在密林中亲眼目睹他大开杀戒,元召在其心里就是无所不能般的存在。

苏灵芝听到他们这样说,宽慰了许多,悄悄松了口气,心中却不觉又涌起一股奇怪的滋味。那是羡慕与小小忌妒的混合。

感受到素汐手上传来的温度,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情感,在这一刻,竟如此清晰。

“这双手好柔啊……她和他竟然共同经历过生死!在那样危险的时候,他们有没有这样互相握着过呢?何况,她又是高高在上的美貌公主……元哥儿,你和我在一起的日子却只是平凡……。”

少女心思,杂乱如麻,曾经有过的某些念头,一旦被勾惹起来,竟是无止无休,波澜如潮。

隔着一堵墙的元召,这会儿自然猜不到身后有人的痴念。在小冰儿与崔弘出手的这段时间里,他一直在静静的看着,但不是在看他们怎么砍人,而是在想今天的事要往哪个方向去指引。

终于结束!在最后一名负隅顽抗的护卫腿上刺了两剑,一个旋腿,那人应声翻出楼外。王府护卫们已经被收拾的干干净净,一个不留。小冰儿探头往下看了看,横七竖八的躺了一地,咒骂呻吟声不绝。

崔弘收了剑后,就抱臂而立,不再多言。剩下的局面自然是有小侯爷来处理,少年已经越来越有高手的风范了。

小冰儿却不然,她正是活泼好动的年纪,今天真是太爽了!不仅跟着师父出来吃好东西,还有架可以打,这样的好事她恨不得天天有。

少女拎着还在滴血的赤火宝剑,得意洋洋的走到那几位锦衣公子面前,斜眼瞅了瞅那会儿出言不逊的某个胖子。

“喂!死胖子,刚才是你说要把我们姐妹领回家的吗?怎么样,现在还要不要玩呢?”

就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自己的那些贴身护卫们,就被人家像玩儿似的,嘁嘁咔嚓就解决掉了,这不由得让他们的表情有些呆滞。互相对视一眼后,这齐王世子不但没有害怕,反而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够味儿,这么小的年纪就这么辣,好好调教,长大了一定又辣又骚,本王子就喜欢这样的!小妞,这就跟我回去吧,荣华富贵,保证让你满意。怎么样?”

刘玄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不过就是由意气之争引起的打架嘛,虽然己方失利,那是技不如人,对方难道还敢来打自己这些诸侯国王子不成!不过,这个小女娃娃倒是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武艺高强,还是个美人胚子,如果能弄到自己手里,却是一件难得的宝贝。

“好啊!那你来领我走吧,嘻嘻!”声音娇憨中透着调皮,名叫小冰儿的少女脸上露出无邪的笑意。

自从跟着元召的这几年,小冰儿早已不再是当初那个黑瘦的黄毛丫头了,刻苦的磨练加上坚韧的意志,使她完成了生命中第一次重要的蜕变。

虽然身量还没有长成,显得有些单薄,但眉眼之间,勃勃英气中透出妩媚,软语说来,也足以令人勾魂了!

色欲熏心的齐王世子哪里能受得了这个?闻言大喜,心中痒痒的,伸出肥大的手掌就要来握住那小小柔夷。

“不好!”

素来知道小冰儿脾性的崔弘大吃一惊。他们两人同时拜在元召门下,共同习练武艺这几年,崔弘没少吃过这个古灵精怪的师妹苦头。见刘玄不知死活的调戏她,料想马上就要倒霉了。只是对方毕竟是齐王世子的身份,如果小师妹出手不知轻重……他转头看向师父时,却见元召眼神冷冷的,嘴角有一丝嘲讽的意味。

崔弘放下了环抱的双臂,暗暗握住了剑柄,既然师父放任小师妹去做,那还有什么好担心的!自己只需要在旁边好好看着,别让她吃亏就行。

赤火剑果然是绝世神兵,自从小冰儿得到了它,这几年从不离身,已经仿佛具有了灵性一般,主人只不过轻轻的翻了翻玉腕,它便整齐的割掉了凑到面前的一只熊掌。

大白天的长安市上自然没有熊,明月楼上就更不可能有熊了,齐腕而断,掉落在地上的自然就不是熊掌。不过,比较起少女那纤白柔软的小手来,地板上那又肥又大还毛茸茸的手,和一只熊掌也差不多了。

闪烁着红芒的赤火剑,太锋利了!名叫刘玄的齐王世子有片刻的呆愣,因为在无知无觉间,他恍惚感觉自己的胳膊似乎短了很多。本来伸手之间,满心以为抓一把软玉温香的,却感觉空空荡荡。随之巨大的疼痛涌了上来,眼中所见,心中所感,他忽然明白发生了什么。

在几位世子们的惊叫声中,一声更大的惨叫响了起来,刘玄抱住断臂处,仰身跌倒,满地翻滚,不类人声!

小冰儿依旧笑盈盈的,不屑一顾的撇了撇嘴,擦去了剑上血迹,归鞘转身,要往回走。却不料疾风忽起,有人突然偷袭,暗刃直刺后心!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一章 惊鸿掠影 绝代双姝

在小冰儿背后暴起偷袭者,不是别人,正是淮南王世子刘健!迅雷不及掩耳,眼看匕首将要堪堪及身,他心中暗喜,自以为得计。蓦然眼前人影一花,匕首刺空,同时耳边听到娇声清叱,死亡的影子遮住了头顶的光亮,剑气如虹,毙命就在顷刻之间!

“我命休矣!”偷鸡不成蚀把米,刘健大悔,把眼一闭,没想到这小妞这么厉害,自己这两下子根本就没有机会伤到她。

千钧一发之际,“铛”的一声清脆交鸣,一把短剑横空而至,荡开了赤火,香风袭面,电光火石之间 ,两个身影交错几招,同时落地,四眸相对,各自微微吃惊。

小冰儿手中剑横在胸前,舒了口气,随手掠开被对手打乱而遮住眼帘的发丝,凝眸细看,一丈之外,被赤火的余芒割断腰间束带的女子,红袖翠衫,翩若惊鸿!

在不远的未来,有一个最著名的帝国无敌将军,还有一个风华绝代的海上女王,明月楼头,猝然相遇。这是她们的初次相识,以剑为礼!

在南国的江淮之地,自春秋至今,武侠义烈之辈多如牛毛,其中佼佼者更是数不胜数。沿袭百年,形成了几个最厉害的流派。

只不过,在二十余年前的那场天下大乱中,兵戈四起,江湖也未能幸免,忠义之士与叛逆者互相绞杀,死去的也不知道有多少,江湖就此凋零。

而幸免于难留存在世间的,便成为了硕果仅存的江湖传道人。在当今楚淮,最著名的其实不是那个不离淮南王身边的“一丈伏魔”韦陀,而是“剑魔”雷被!

雷被的身份很特殊,虽然受淮南王的礼遇,却并非贪恋红尘富贵之人。因此,有事相请,他会帮忙,无事时,便入山修炼,可以说是半隐之人。

而教习刘姝郡主的武艺,就是当年在淮南王请求下,答应下来的一件事。最先开始,雷被也只不过偶尔来王府教授一些健体之术,不过后来,他无意中发现当时才十几岁的刘姝原来是一块学武的好材料,遂起了爱才之心,加意栽培,传授了她一身的好本事。

如果是那几个纨绔成性的世子被人家教训一顿,刘姝也只会袖手旁观,才不会管他们的死活。不过,刘健毕竟是自己的亲哥哥,不管怎么说,不能眼瞅着他被人所伤。

何况,眼前一身红衣的女娃子出手也太狠毒了些,一言不合就把齐王世子的手斩断了,如此作为,需要好好的教训!

刘姝飞身跃起,拔剑,挡开刺向兄长的剑锋,同时右掌拍向小冰儿的头颈,不料对方见机也快,侧头转向,躲过她的掌袭,扎头的丝带飘落,头发散开。然后赤火剑顺势斩向刘姝腰间,却终究慢了一瞬,没有伤到她,只割断了绿裙的束带。

衣袂飘飘,暗香浮动。一东一西隔了两丈距离的身影对峙片刻,刚才交手,可以说谁也没有讨到便宜。都是傲娇的心性,岂能服气,有冷冷的敌意开始蔓延。

“年纪这么小,又是个女孩儿家,出手如此毒辣!也不知道是哪一个教你的。哼!这下惹出滔天大祸,看谁能救的了你。”

刘姝脸上冷若冰霜,扫了一眼站在门口的那个长乐侯,真是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

待的看清楚与自己交手的原来是个如此美的女子,小冰儿的心中没来由的有一种预感,她很讨厌她!将来也许会是强劲的对手。而且,她的眼神越过自己去瞅了一眼身后的小师父,虽然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但心中的不爽就又曾加了几分。

“要你管!哦,我明白了,莫非那只胖子是你的心上人,看他吃了亏,所以你来替他出气的?啧啧,真是可惜,虽然你跟着他能享荣华富贵,现在没了一只手,唉……!”

少女做出一副惋惜的神情,瞅了瞅正在由几个小王爷们进行止血包扎的刘玄,那位正惨叫狰狞。又若有所思的端详着刘姝郡主的花容月貌,似乎在猜测着两人的关系,样子很欠揍啊!

果然,她的话成功的激怒了刘姝。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竟然说她和那只胖猪……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臭丫头,找死!”

“魔女”的名声是怎么来的?也不去江淮之地打听打听!刘姝柳眉倒竖,杏眼圆睁,断喝一声,掌中短剑一竖,身形如穿花蝴蝶一般,杀气夹杂着冷香直奔小冰儿袭来。

小冰儿就是故意气她的。见她要与自己来打架,却是正中下怀。赤火剑手中颤动,幻出三道剑锋的光芒,施展了十分的本事,满心要给她一个好看!

两个人这一交手,别的不说,却是十分悦目。一身红衣的少女,身形矫健如燕,出剑在一个“快”字,疾若闪电。在曾经亲眼目睹过元召出手的人眼中,小冰儿已经有了他三分的影子。

而红纱罩绿罗裙的刘姝,出招儿却十分大气,开阖之间,人随剑走,身形婉转,如行云流水一般。夹杂着女子清叱和兵刃的脆响,两人纠缠打斗不停。

两边的人都看的有些呆。齐王世子刘玄经过包扎,暂时止住了血,他们已经派人回去搬救兵了。刘健等人本来劝他赶快回去救治的,没想到这家伙骨子里倒有一股狠劲儿,咬牙坚持着,非要等到救兵来,报了此仇才肯罢休。

崔弘负剑在旁,看着小师妹的招数精妙,层出不穷,心中暗暗佩服。自己与她同时起步,师父从来不会偏心,教给两人的东西,都是武学中的精髓。小师妹总是领先一步,只能说明她的天赋确实比自己高了许多,看来绝不能松懈半分,否则,就被她远远地甩下了!

而最是听从冰儿姐姐话的陆浚,心中更是热血澎湃。当初小冰儿对他们姐弟的情意,他自是永生难忘。元召怜他孤苦,收在身边,最近开始让他跟着小冰儿,练习一些武学入门的基本功夫。

因为陆家姐姐的惨死,勋贵凶手们被元召怒而铲除。大仇得报后,陆浚便把长乐侯府当成了自己的家,冰儿师姐更是被他当作亲姐姐一般看待。

“总有一天,我也要练成这样的身手,方不负男儿一场!也方不负小侯爷和冰儿姐姐的大恩!”九岁的陆浚暗暗下定决心。

明月楼这个时候早已没有了客人,长安酒客,都是些见过世面的人,心中有数,谁如果还在这里看热闹,那就是倒霉催的!

二楼的走廊有些狭窄,东西也不过几百米长。一大一小两个女子,却是斗了个旗鼓相当,不分上下。

众人正看着那对身影翻腾。“叮”的一声脆响,换招之间,刘姝手中的短剑趁机刺向小冰儿的左肋,却被眼疾手快的小冰儿回旋挥砍,双剑相交,短剑齐柄而断!

绿罗裙的影子飘然而跃,倏忽退后,却不忘怒斥了一句:“哼!臭丫头,依仗兵器之利,算的什么本事!”

小冰儿炫耀的把赤火在掌中打了个旋儿,满意的看了看对方有些狼狈的样子。

“败了就是败了!找什么理由?要不是你逃得快,哼哼……!”

刘姝被气的够呛,把手中只剩了剑柄的短剑扔到地上,顿了顿足,气恼加上刚才的打斗,呼吸急促,胸口不断的起伏。

小冰儿眼睛一亮,嘻嘻笑着,正要再挖苦她几句,忽听楼外传来人喊马嘶,吵嚷以及兵器撞击声不绝于耳,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

季英大吃一惊,正要派人去看时,明月楼门被“砰”的撞开,十几个元召他们带来的侍卫一边后退,一边挥刀阻止着大队涌进来的人。

而对方人多势众加上勇猛,根本挡不住。紧跟在后面进来的,却是大队的身穿巡武卫服饰的士卒,几溜排开,弯弓搭箭,对准了二楼栏杆旁站立的众人。

“什么人胆敢在此伤害王室子弟!还不束手就擒。”

一人越众而出,盔甲在身,戟指大喝!正是巡武卫将军,官拜武威中郎将的田少重。

刘健及各位世子们一看,精神振奋,援军终于来了!冲在前面的,正是王府中的一些打手,而巡武卫劲卒,想必是王府中人去打了招呼引来的。

“少重将军,我等在此!齐王世子被人所伤,伤势极重,请赶快下令捉拿凶手啊!”

丞相田玢交游广泛,与诸侯王们之间多有交结,尤其是淮南王更是知己。连带着小辈们也都彼此熟识,此时见是巡武卫将军田少重亲自领兵带队,众人不由得大声呼喝。

在来的路上,田少重早听回去求援的王府护卫诉说了事情的经过。听到又是元召那小子作怪,他心中一动,感觉机会来了!

田少重和他父亲田玢一样,都是心机深沉之辈。在很早以前,他就有一种感觉,这个来历不明的野小子,早晚会成为对手和心腹大患。上次更是被他讹去了田府一半的家产,更是加重了彼此间仇恨。

“竟然敢领人与诸侯王世子们为敌,还故意纵容重伤了齐王世子刘玄,小子,这次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啊!真以为诸侯王们是软柿子可捏了?哈哈!那都是些吃人的老虎哦。”

田少重抬起头时,正看到注定是敌人的那个少年,面无表情的俯身下望,眼中有捉摸不定的目光。

风雷起长安,天下皆震荡……现在,开始!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二章 陌染风华 何惧秋霜

长安,秋意渐深,明月楼依然繁华如旧。

那件事已经过去三天,季英的心中一直忐忑不安。他不知道,这次,自己到底是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在翻来复去的想法中,他曾经做过最坏的打算,那便是一有风吹草动,他就带着家人隐没于江湖。凭着季家近百年巨大声望积累的人脉,这一点,并不难做到。

不过,今天早上,去给老爷子问安的时候,季心的话让他宽慰了不少。

“既然这件事牵扯到太子在内,想必皇帝一定不会草率从事的。虽然说掺和到这种层次的事情中不是什么好事,但我们季家人,做了便是做了,从来没有后悔的说法!且放宽心,只要天子持中,那些诸侯王虽然骄横,却也不敢随便的把怒气撒到我们头上来!”

虎老雄威在,当年季氏兄弟在朝堂内外的耿直威严,连樊哙灌婴周勃这些人都要避其锋芒,不敢与之硬抗,什么时候畏手畏脚怕过事了!

那天的场面,虽然闹得有些大。但最后,除了刘玄断手之外,其实并没有造成什么不可收拾的后果。

因为,就在巡武卫劲卒们得到将令,要冲上楼来抓人的时候,得到元召示意的宫中侍卫们站到了楼口,张骞举起了一块宫中御制金牌,大喝一声:“当今太子在此,巡武卫全体护驾,有敢犯驾者,以谋逆罪论处!”

声音洪亮,楼上楼下的人一下子都安静下来。太子在此?哪……哪一个?

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大汉太子刘琚终于第一次出现在公共场合中。他的脸色虽然有点微微的苍白,嘴唇抿得紧紧的,但目光很坚定。

他站到栏杆前,面对着无数望过来的目光,耳边响起刚才元召对他说过的话。

“所有这些人,都将是未来的你之臣民。去吧,让他们看到你的意志和尊严!”

背后有素汐阿姐和元哥儿,还有父皇与母亲,自己还有何好怕的呢!刘琚挥了挥手,只说了一句话。

“长安街市稳定,正需尔等维持,不用在此耽搁时间,速退去吧!”

带队的校尉回头看向将军,田少重无声的叹了口气,他虽然不认识太子刘琚,但他知道,这个人,一定就是那位在博望苑读书的太子本人无疑。

“遵命!”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太子虽小,也是君上!臣子再跋扈,也不敢公然抗命。

田少重阴沉着脸,向上拱了拱手,勉强从嘴里挤出这两个字来。然后一甩罩袍,率先出门而去。不一会儿,楼内楼外的巡武卫劲卒都撤得干干净净。

事已至此,无话可说,看来今天这个场子是找不回来了。不过没关系,马上所有的诸侯王们都会来长安了。到那个时候,再连本带利的还回来也不迟!

刘姝瞪了眼依然在得意洋洋的小冰儿, 冷冷的说了声,今日断剑之辱,早晚必报!然后束起了散开的裙裾,自飘然而去了。

“什么太子……狗屁!不过就是个歌姬所生……。”

“哼!等着瞧!贱婢之子,也敢和我们兄弟作对……。”

“断手之仇,这笔账,我齐国决不会善罢甘休的!自己的同宗血脉不帮,倒是去帮着外人……。”

小王爷们连礼都没有过来见,径直下楼走去,边走边嘴里骂骂咧咧的,声音有些高,就是故意要让楼上的人听见。

刘琚听在耳中,脸色更加苍白,手指使劲抓着栏杆。有人走到身后,一只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言语之争,勿需介怀。世间人看的是你的作为,而不是你的出身。何况,卫夫人终究也会有尊贵无比的那一天。”

刘琚使劲的点了点头,回过身,看着元召鼓励的目光,心中暗下决心, 自己一定要好好学习为政之道,将来让天下人看看,对得起所有人的期望。

一场风波,暂时平息。但每个人都知道,这件事还没完,未来是福是祸,尚未可知。

小冰儿见敌人都走了,这才垂下脑袋,低眉顺眼的走到元召跟前,偷偷瞧了瞧他的脸色。

“师父啊,是不是我又闯祸了……?不过,那个胖家伙实在是太可气了!竟敢调戏灵芝姐和素汐,我,我可是替你教训的他啊!”

元召看到她的样子,又好气又好笑,伸手重重在少女脑瓜上弹了一下。

“休得胡扯!明明是自己耍气伤人,还说是为了我们。算了,既然事情已经发生,就不要再纠结。何况,开通西域,早晚会与这些诸侯王的利益发生冲突。这样的事,早一天来到,就早一天解决好了。”

听到他这样说,众人有些不太明白。元召却不再多做解释,领了众人,与季英告辞。有些计划,他还要再回去好好的想一想,等到周全一些,再上奏天子御前。

对于无端把明月楼牵扯进来,元召表达了自己的歉疚之意,季英却爽朗的一挥手,大风大浪见得多了,这点儿事不用挂怀。彼此对视一笑,相契于心。

秋日风高气爽,这会儿却在长乐塬上。刘琚与素汐好久没有见过舅舅卫青,此时来到黑鹰军的驻扎营地,众人相见,尽皆高兴。

长乐塬的东部已经整个划归成了黑鹰军的军事区,元召也不知道皇帝是怎么想的,这支劲旅,他已经整个的交还给了朝廷,可是偏偏有旨意,还让他们驻扎在自己的封地上,并且把他们的这块地儿命名为了西大营。

小冰儿来到这儿,就像自己的家一样,领着那一帮小伙伴儿,自去纵马驰骋了。

黑鹰军的规模还在持续扩大中,现在已经有五六千人之多。这支一战成名的军队,吸引着无数热血战士的目光。

要想加入黑鹰军,现在的条件儿已经变得很严格。忠诚,勇敢,脑筋灵活,听从命令……当然还要年轻。

这是一支为实现将来的梦想而准备的劲旅,现在它在茁壮的成长中。等到它再伸展双翼的那一天,必将纵横天下,所向无敌。

阳光温热,酒宴正好。风从北来,有落叶与草枯。书生依然青袍洒脱,不过,鬓角已经被年华的秋霜染白了。

“长安城中的事,我已经听说了,各地诸侯王们马上就要进京了,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意气用事,有些过于鲁莽了。”

主父偃近来酒已经越来越少喝了,转而喝茶。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好好的替元召看着这一大摊子事,也好让他少出点儿错,未来的路,尽量走的远一些。

听着他略带责备的语气,元召心中有些暖。这几年来,有他坐镇长乐塬,无论自己身在何处,都很放心。

“来,先生不妨先尝尝这道菜,这却是我从明月楼偷学来的,名字叫做什么砂锅鱼,味道异常鲜美。不过,要想做的好吃,却最是要讲究火候,火大了肉老,火小了肉松,都称上美味。因此极难掌握。呵呵,看看我做的怎么样?”

主父偃最喜欢的就是吃元召所做的各种鱼了。连忙把手中茶杯放下,伸筷子夹了一大块,放到嘴里,慢慢品味,果然鲜香味美,可谓人间极品!

“不错!真不错!大家都尝尝,元哥儿做菜的手艺,越来越高明了,堪称一绝啊!哈哈!”

围坐的众人纷纷品尝,都大声称赞,片刻功夫,一条三四斤重的大鲤鱼就只剩了骨头架子。

主父偃笑眯眯的放下筷子,喝了一口清茶,看了看元召交往的这些人。他身负诸子百家之学,各门派学说的精髓,都有所涉猎,领悟在心。本来心怀大志,欲有一番惊世作为,可是命运坎坷,蹉跎至老,心也渐渐的淡了下来。

授业恩师贾谊的遭遇,使他一生都耿耿于怀。自从遇到元召,逐渐被他感染,一腔孤愤才渐渐转为平和。在长乐塬上的日子,他很满足。一杯清茶在手,淡看秋月春风。有时想想,那些权谋争夺尔虞我诈,那些富贵荣华,也不过过眼云烟罢了。

“鱼,做的不错。治大国如烹小鲜……有时候时机和火候的掌控,真的是太重要了!与诸侯王为敌 ,你,觉得现在是时候吗?可曾想过后果如何?”

主父偃眼神灼灼,里面是智慧的光芒,仿佛早已看透了元召掩饰在最深层的内心一般。

元召暗暗的赞叹了一句,果然是人间智者,见微知著!自己的所作所为,瞒不过他的眼睛。

大如伞盖的树冠遮住了秋日骄阳,片片发黄的树叶旋转坠落。春秋苦短,人生几何!元召收敛了笑容,离席而起,远方是苍茫大地,眼前是亲近良朋,这一刻,他不再掩饰自己的胸怀。

“往日时,与先生闲谈,曾听闻先生言及昔年贾太傅事迹,我心中十分仰慕,便专门搜集拜读了他的几篇奏章。读到那篇流传天下的《治安疏》有句‘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痛陈天下形势,危机四伏,分析的细致入微,深刻无比,令人大为赞服。时光流转,一去多年,先生难道没有觉得,当今天下形势,与那时并无多少不同吗?”

渭河浪涌,云涯生寒,飞溅的水花打湿了青衫,指点江山者谁?秋声如潮,此间少年!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三章 盛世山河 妙手补阙

七十多年前,汉高祖刘邦剪灭掉西楚霸王的最后残余势力,统一天下。一面承袭了秦制的郡县制,一面又分封诸侯,天下疆域内,郡县与封国并行。

刘姓王室子弟加上八个异姓王,总共一口气分封了将近四十多个诸侯。这一方面是为了酬功,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稳定天下的需要。

然而,可共患难,不可同享福!这条铁律,似乎适用于任何朝代。大汉朝建立后还没有几年的功夫,未央宫与地方诸侯之间便开始互相猜忌,杀机骤起!

八个异姓王,一个都没有得到幸免。从高祖皇帝五年到十一年,不过短短五六年时间,燕王臧荼、楚王韩信、赵王张耳、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长沙王吴芮、韩王信、以及第二任燕王卢绾,或死或逃,被全部铲除。

看来不是姓刘的都不会和自己一条心啊!刘邦吸取教训,杀白马为盟,给后世子孙立下了规矩:“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

然后,把这些被灭掉的异姓王的封地,都分给了自己的几个儿子。如此一来,诸侯王占据了天下大片土地,几乎占了一半儿还多。当时全国五十多个郡,诸侯国就占了近四十个,归中央政府管辖的,也不过就十余个郡县而已。在大汉版图上,中、西部的一小半儿地区,直属于未央宫。而北、东、南的大部地区则分属于诸侯。

汉高祖原以为依靠亲情和血缘,就可以使基业牢固,社稷永存,但是,无情的现实粉碎了他的美梦。

这些诸侯王刚刚被分封时,或年纪尚小,或者羽翼未丰,还不足为虑。可是到了文帝时候,诸侯王势力已经迅速膨胀起来,大者跨州连郡,拥城数十,宫室百官已经与长安没有什么两样了。更过分的是,其中几个较大的诸侯国,不用汉朝法令,自己弄了一套,生杀大权握在手中,简直比皇帝还要威风。

可以说,汉文帝在位的时间段,就是一个与地方诸侯王不断斗争的过程。这牵扯了他大量的精力,朝野上下,人心惶惶,忧心重重。如果没有这些内患,想必这位仁德的帝王,取得的成就,将会更加灿烂吧!

在这样的形势下,当他看到贾谊的《治安疏》,内心无疑是欢喜的。这位书生在奏疏中,形象地说明了朝廷所面临的天下形势,最大的隐患就是诸侯为患一方。

诸侯王和未央宫的关系,就如同人的小腿和腰一样粗,指头与大腿一样大,这样比例失调,连日常起居都很困难,更不要说敏捷的行动了。倘若有一两个指头抽搐,身心都不得安宁,若不及早根治,必然病入膏肓,即使有扁鹊的高超医术,也不能起死回生。

因此,这位热血书生第一次提出了削弱诸侯势力,巩固中央政权的建议。

然而,他的这条经国之策,提出的并不是时候。可以说是火侯未到,最后无疾而终,人亡政息。

到了汉景帝的时候,利益和各种矛盾之争,终于使朝廷和诸侯王之间来了一次总爆发。

比起贾谊来,汉景皇帝的老师晁错,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强硬派。一篇“削藩策”,终于引发了席卷天下的七国之乱。

这场历时三个多月的叛乱,给大汉王朝的发展造成了无可挽回的创伤。可以说是用力过猛,火候太老,做成了夹生饭。虽然平息了叛乱,铲除了首恶,但诸侯们与未央宫之间的矛盾,并没有摆平,只是深深地潜伏埋藏了起来。

这些往事,身为贾谊衣钵传人的主父偃自然都知道的很清楚。他历经世事,有一个词语叫做“疏不间亲”,理解的比谁都透彻。姓刘的终究是打断骨头连着筋啊!皇家的那些事儿,谁搀和进去谁倒霉,贾谊放逐,晁错腰斩,就是最好的例子!

他看着云崖边少年意气风发的模样,心中却是深深的担忧。元召的脾性,他了解颇多,他既然已经开始做的事,就一定有过详细的考虑,别人很难再说服他。

只是,这次非比他从前所做的那些事,凶险程度非比寻常。他真的都想好了吗?

“自古以来,疏不间亲,皇家更是薄情,这个道理你要牢牢的记着!在任何情况下,以自身安全为第一考虑,才是你最应该做的事。至于其余的,一切都要以这个为前提……明白了吗?”

看了看与宴席之间相隔的距离,料想无人听见,主父偃终于说出了心底的话。

水寒话暖,无需多言,只此一句,足见挚诚。元召回过身来,笑容和秋天的太阳一样灿烂。

“下午我就要送太子回宫了,想必皇帝一定会详细询问明月楼的事,如何应对,先生可有教我?”

主父偃的表情郑重,略微沉思,然后神色认真的盯着元召的眼睛。

“从种种作为可以看出,当今天子是个胸怀大志的人。这样的帝王,必然不会容忍自己的权威受到冒犯。中央集权与诸侯王之间的矛盾,在他心中所占的位置,一定会很重要。如果有一个机会,能够趁机削弱诸侯势力,甚至彻底的消灭这个隐患。那他一定是求之不得的!呵呵!”

元召眼睛发亮,心中暗暗赞叹,期待着他即将听到的话。主父偃捋了捋须髯,有着微微的怀念,似乎是想起了某些陈年旧事。

“要想削弱诸侯王的势力,其实,先师贾太傅的策略才是最可行的。那就是众建诸侯而少其力!通过某种理由,把那些大诸侯国的国土一分为三,或者一分为六,甚至是一分为十……直到他们对中央政权形不成一点威胁为止。如此一来,势力分散,易于拉拢分化和打击,诸侯再多,也不足畏矣!”

“先生高论!果然……哈哈!”

元召的话没有说完,他终于听到了这位著名智囊曾经留名青史的妙策!

“呵呵!这个办法,先师早就有过阐述,只是世间少有人知罢了。如果那些诸侯王不来为难与你,你也休的去招惹他们。如果这次结下的仇怨,非要弄到不可化解的地步,那你就去放手一搏好了!无论为己为国还是为民,老夫相信,胜利的一方必然在你手中。”

青袍老书生眼中闪烁着光芒,这一刻,他不再是心境平和的隐居者,而是叱咤风云的谋略客!

“欲得诸侯分化,不知何计可得?”

元召紧紧的看着他神色淡然的脸,不由得想起一句话叫做“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很简单!世间熙熙,只为利来。红尘攘攘,皆为利往!只要以利益为诱,又何求不得呢?各诸侯王府中,可不是只有王世子一个儿子,各位王爷妻妾成群,子嗣众多,王国的巨大财富,又有谁不想从中分一杯羹呢?只不过一直以来,世子承袭,此为祖制,别人没有办法而已。如果天子隆恩,为了这些众家子弟着想,特旨降一道法令……呵呵!小侯爷,你猜,结果会如何呢?”

话都点到这份上了,元召还能说什么呢!虽然他早就知道这道历史上的奇谋妙计出自眼前之人,但此刻亲耳听到,心情自然不同。

“先生妙策,深谋远虑,人所不及!元召佩服。”

他的话很诚恳,是发自内心的对人间智者的尊敬。

“哈哈!皇帝的这些家务,去掺和终究不是什么好事。不过,既然你已经惹火上身了,就不用再束手束脚的。要知道,这是一种比疆场还要残酷的战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而我们大家,当然都希望你好好的活下去!”

主父偃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殷切之情,溢于言表。元召躬身为礼,拜谢赐教之恩。两人归座,不再就此多言。

三天的时光很短暂,虽然刘琚和素汐很不情愿,可是也要回宫去了。这次出来,除了在明月楼遇上那档子事儿之外,其余的,他们都很开心。

沿着宽敞的大道,快要走到长安城的时候,骑马跟在太子马车旁的青年侍卫,终于鼓足勇气,提了一下马的缰绳,追上前面的元召。

“小侯爷,西域之行,不知道是否已经定了下来……那个,那个……嘿嘿。”

元召转头看着他,微笑示意,有什么话就大胆说出来。

名叫张骞的侍卫长舒了一口气,语气逐渐变得坚定起来。

“先父早些年游历四方,也曾经遇到过西域胡商,听他们说起过许多域外见闻,心中甚是向往,只是后来终究没有能够成行。再后来,他便把这个愿望寄托到了我的身上。为我改名为一个‘骞’字,就是希望我有一天能够纵马塞外,驰骋天边,替他去看一看外面的世界。因此,张某有一个请求,如果小侯爷得天子恩准,主持开通西域大计的话,张某愿为前驱,西去开路,无论刀山火海,也万死不辞!”

元召静静听着,时光仿佛在此停顿。他有片刻的恍惚,千年的精彩历史大幕,仿佛已经在眼前徐徐拉开。红尘冉冉长安路,尽是英雄归处,唱罢阳关留不住,铁马西去,气吞万里如虎!

正文 第一百九十四章 灯火阑珊 星辰寂寥

夜晚的未央宫,楼台殿宇,灯火阑珊,煌煌大殿的轮廓在夜空下,显得格外壮观巍峨。

不久前,在宣室阁相隔不远的地方,新建起了一座二三十余丈高的高楼,名字就叫做摘星楼。此楼下层是一个宽阔的露台,自三层以上拔地而起,高耸而立,可称得上是宫中最适宜登高望远的地方了。

皇帝刘彻近来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夜晚登楼了。远看长安城中各处,星星点点的灯光,仿佛银河散落到了人间。而在无尽的苍穹下,浩瀚的星辰就在头顶,似乎伸手就可摘到一般。

此时这位皇帝正展开双臂,昂首闭眼栏杆旁,鬓角感受着疾风扑面,吹荡衣襟,猎猎作响。心中的波澜,如同这秋潮一般壮阔,这,便是他最喜欢的时刻!

“壮哉!世人皆畏惧秋风之肃杀,言其有萧瑟之意。朕却从来不这么认为,在朕心里,这是杀伐气,是英雄气!秋风起兮云飞扬,草木摇落凝为霜。那些摇落的草木自然经不得这秋风的洗礼,它们会化为腐朽,寂灭于世间。而山间陌上,自有不屈者,为松柏之青,为乔木之立。高祖所谓:大风起兮云飞扬,安得猛士兮守四方!朕的这些威武不屈的勇士安在乎?”

他的话语低沉,似乎是自言自语,又似乎是说给旁边侍立的人听。

除了在楼的四角远远警戒的宫中羽林侍卫外,跟在皇帝身边的人并不多,两位心腹常侍韩嫣、东方朔,宫中仙师李少君,还有一个安静站立多时的少年侯爷,正是元召。

一身月白色素袍的李少君,面似银盆,须发如墨,在楼角所挂的灯笼光影里,果然是神仙一般的人物。这座摘星楼,就是皇帝听从他的建议修建的,根据他的说法,只有在这至高处,才能脱离红尘的羁绊之心,接近仙家气息。

只要是寻仙问道的需要,皇帝从来都不会犹豫。不就是建一座楼嘛,一声令下,旬月而成。花费这点儿钱,比起能得到仙人的垂顾,那都不叫事儿!

虽然有几个大臣也在朝会上嘀咕了几句,说什么先帝的时候,想在宫中建一座露台,算了算要耗费中产之家一年的家用,叹息太过奢侈,就停止了建造,被称颂为体恤民生的贤德。希望皇帝陛下继承这种节俭的美德,不要放纵自己的奢望……等等。

对于这些话,刘彻脸上都是带着嘉勉的表情,认真的听完,给直言相劝的臣子予以表扬。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他一向都是一个讲究享受的人,这些无关朝政大局的事,在他看来,随心所欲,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好了,国库里有的是钱,身为天子,富有四海,还从来没有听说过因为多花点儿钱能出事的。

至于那些动辄就拿夏商的桀纣等君王,因奢靡无度而亡国亡天下的例子来上谏的,他都会在心里暗骂一句:瞎扯淡!政治的事有这么简单?这样的臣子,也会被他立即划入黑名单儿。不去积极开拓进取,只想当节约的守财奴,这样的大臣,不是他想要的。

要是多几个如这小子一样的臣子就好了!想起元召下午进宫时对他说过的开通西域之利,刘彻心中有些火热。他从来不认为元召所言为虚妄,因为宫中的那个由卫夫人掌管的秘密内库里,那些巨大的财富,可是真真切切的摆在那里的。据元召所说,这些只不过是这几年小打小闹儿赚来的,算不了什么。而如果顺利的打通与西域各国的商路,所得利润将会是百倍甚至是千倍之多……那会是一个什么数字?坐拥四海富有天下的皇帝陛下也被忽悠的头很晕了!

“元卿,为何上得楼来,一语不发,有何所想呢?”

刘彻看了看站在四人最后面的元召,灯火中,虽然看不清他的神情,不过,却有些奇怪于他的安静。

“哦,陛下,微臣看陛下正凝思深远,不敢出言打断,以免扰乱圣心。”

元召神色淡然,并不看其余三人,进前一步,拱手作答。

李少君侧了侧身子,仔细看了看走到身边的少年。这是他第一次近距离的观察元召,以前虽然也曾经远远的遇到过他,但浮光掠影,并没有看清楚此人真面目。

李少君心里是有些疑惑的,无论外表还是面容,他看上去都是如此普通,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怎么就能做出那些大事的呢?

“哈哈!你们来看,脚下的这座雄城,就是我大汉长安,试问当今天下,又有何处可与之相匹的呢!也唯有如此雄城,方可配得上汉朝的威严。朕听董仲舒讲什么天人感应,所以朕就建了这座摘星楼,经常上来感受一下日月星辰的精华之气,听李仙师讲解讲解神仙的道法,倒是受益匪浅。”

韩嫣与东方朔微笑点头附和几句,李少君面有得色,把手臂间的拂尘轻轻一摆,果然潇洒飘逸,大有仙风道骨的意味。

“陛下,我大汉国运正如日月升隆,逐渐昌盛。陛下圣德,万民称颂。俗话说,仙家只落福泽之地!陛下正是感应天地之人,不日必得上天福佑。”

刘彻闻言,心中大悦。仙家妙法,长生道术,素来是他梦寐以求的东西。李仙师舌灿莲花,甚的帝心。

“陛下既乘兴登楼,如此良夜,不可虚度。何不以文记之?小道曾听说长乐侯善于诗文,就请小侯爷以眼前景致,天子面前赋诗一阕,何如?”

李少君脸带笑意,温情脉脉中深藏了凛冽的刀锋!

东方朔心中一凛,元召什么时候惹到这个装神弄鬼家伙的?他这是不怀好意啊!

前秦历代流传于世的诗篇,俗称“诗三百”,以言情,言志,言世间百态。朋友相聚,故旧远来,可互相应和,诗酒作答,是为一桩美事。

可是,在君前当场赋诗,这却是一件有危险的事。皇家禁忌颇多,如果不小心无意中冒犯了,自己可能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也许就已经在皇帝心里扎上钉子,触怒君颜。

韩嫣却是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在旁边随声附和,大赞长乐侯的才学出众,不可谦逊推辞。

刘彻却显然没想那么多,大手一挥:“元卿,当场赋来!朕也好久没听到你的诗作,呵呵!”

李少君曾经详细的研究过元召的生平,当然也包括他流传在世间的几首诗作。李少君也算是见多识广,认识过不少饱学之士,读过不少诗赋佳品。寻常文士,有一两首拿得出手的作品就不错了,似元召这般,每一首都是世间精品的,简直就是闻所未闻!

“还不知道从何处道听途说的一些诗作,拿来冒充自己所写,今日就要揭破你的真面目!小小年纪,欺世盗名,哼!”李少君暗自冷笑不已。

在众人心态不一的注视中,元召神色自若,连犹豫都没有一丝,只对皇帝说了声“谨遵命!”然后,转过身来,面对着夜色阑珊,次第灯火,昂首星河苍穹,浩然吐声,字句清吟:

楼高危百尺,

手可摘星辰。

不敢高声语,

恐惊天上人。

楼角四周的羽林侍卫们,忠诚的守护着未央宫的安危,夜色宁静,刀柄反射着星斗的光芒。即便是这些舞刀弄剑之辈,心中也是暗自佩服,小侯爷非是凡间人啊,出口就自带仙气!

“好!大善!元卿出口成章,可谓是第一流的文字!韩嫣,记下来,马上命人雕刻在此楼上,摘星楼配上这样的诗作,方才是名副其实。哈哈!”

皇帝龙颜大悦,夸赞不已。韩嫣连忙答应,以笔纪录。东方朔抚掌轻叹,又默念几遍,心中敬服,自叹不如。

李少君脸上笑意未减,随着赞叹几句,心中暗自惊异,这位小侯爷果然是有真才实学啊!身负异能,谋略过人,又有如此才华……如果选择与此人为敌,未来到底鹿死谁手,令人堪忧!

元召很谦虚,表示文字乃小道,不过拿来博陛下一笑尔,当不得真。

刘彻笑眯眯的瞅了瞅他,这个卿家他是越来越满意了!不仅本事大,做人还这么低调,没有一点恃才自傲的迹象。所谓谦谦君子之风,说的就是眼前的元召吧!

露残更深,月满西楼,宣室阁中,只剩了君臣两人对坐。

“说吧,小子,现在没有外人了。朕的那些叔伯们可是马上要进长安了,你有什么打算,说来听听吧。”

元召安静的坐在毡席上,有月光淡淡洒满几案,纱罩灯火落在角落里,仿佛有久远的叹息。几十年前,宣室阁,也曾经有一对满怀激情的君臣在这儿描画江山。

“……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

元召从这两句诗里看到的,不是那位皇帝的无为,而是深深的无奈!鬼神当道,何论苍生!

“陛下,可曾听到过一句话,叫作‘攘外必先安内’?欲北驱匈奴,西安域外,必先削弱诸侯之势也……!”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五章 花前娇语 月下追魂

元召是第二天午后,才出宫回到的长乐侯府邸。未央宫之夜,皇帝究竟与他谈了些什么,没有人泄露出消息。后人虽然有许多猜测,但并不见于史册记载,研究其生平者,也只能从零星的资料中,隐约推测出他在随后震动天下的大事件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元召之所以没有连夜出宫,是因为皇帝把他留了下来。刘彻脸上神色有些凝重,声音低沉的告诉了他一个消息:“老祖宗精神已经一天不如一天了,去好好诊治一次,告诉朕真实的情况……。”

所以,整个上午时间里,元召去了长乐宫。陪着窦太后说了许多话,临近中午,又亲自去御厨做了几道可口的菜,窦太后自入秋以来,已经进食日渐减少,这次倒是多吃了几口。

她神智并没有糊涂,自始至终都把这个在最后岁月里给她带来温暖的孩子拉在身边,听他说着那些宽心的话,笑容与平常人家的老人没有什么两样。

元召并没有特意诊治什么,也没有提到一句关于身体情况的事。生老病死,是无情的铁律,不管是什么人,都早晚无法避免。身体机能的退化与疾病无关,窦太后,大限将到矣!

在老秀鱼满含担忧的目光中,送元召出长乐宫门口时,他看到少年似乎是害怕正午的阳光耀眼一般,用手掌遮挡了一下,顺手擦去了涌出的泪花,转过身时,眼角有些微红。

“杂事不要再让老祖宗知道了。秋尽之前,好好看护着吧……。”

受命于文皇帝,忠诚保护了长乐宫大半生的秀鱼,点了点头,沉重的站立在宫门,看着元召走远。落叶翻飞,肃杀一地!

回复皇命时,元召没有去看皇帝刘彻的表情,便告辞出宫了。这位皇帝听到这样的消息之后,心中是悲是喜,与他无关。

疾步而行,胸中翻涌,有抑郁之气渐生。长乐宫中的老人,虽然并没有什么血缘关系,但却是在这个世界给他爱护最多的人之一。如今即将仙去,自己虽然知道结果,却无能为力。

回到府中后,下午的时光里,他什么都没有做。府中所有人,经过小侯爷的房间时,都小心翼翼的,唯恐惊扰了他。紧闭的房门,他紧缩的眉头,让大家都有些担心,不知道小侯爷的心情为什么会这么糟糕。

泠霜泠雪两姐妹,悄悄以各种借口进去了几次,可是又轻轻地退了出来,没有探听到一点儿消息,她们不敢打断元召的沉思。

等到傍晚的时候,有一个陌生访客的来到,打破了这种局面。管家元一进去禀报时,他看到元召的脸上明显的愣了一下,然后嘴角泛起若有所思的笑容。

小侯爷的房门打开了,元召走了出来,站在门口,等候着来访的客人。侯府所有人,看到他脸上又重新浮现出那种淡然的微笑,心都放到了肚子里。小侯爷的喜怒哀乐关系着侯府所有人的心情,这不是害怕,而是关心。

刘广是齐王九个儿子中最小的一个。龙生九子,各有不同。他不同于齐王世子刘玄的嚣张跋扈,也没有其他几个哥哥的傲慢无礼。刘广很低调,甚至在齐国王府人的眼中,这位小王子,有些懦弱和卑下。

然而,在无人看透的内心里,那里边埋藏着深深的仇恨和无尽的野望。他的生母,本来不过是东海边的普通民女,因为姿容出众,被出巡的齐王看中,带回宫中,几度春风之后,便再也置之不理。

等到生下刘广后,更是受尽欺凌,她一个无根无基的普通女子,想要在残酷的宫斗中生存,何其难矣!齐王的薄情,后妃们的排挤,还没有等到自己的儿子成人,便悲惨的死去了。

亲眼目睹母亲死状的刘广,从此变得很乖巧,在父王和几位哥哥的面前,是个听话的好孩子。但有些恨,只是埋藏,却从来不会忘记。

聪明的人总是会看准时机,复仇的心也会抓住每一次可能的机会。于是,亲身经历了明月楼上那一幕的这位齐国公子,孤身一人来到了长乐侯府。

小侯爷房间灯亮了起来,他与那位年轻的访客谈了很久。管家元一亲自领着人在四周布下了警戒,虽然元召没有吩咐他这样做,但这位长乐宫出身的管家,有一种预感,房间中的谈话也许很重要。

等到刘广告辞的时候,恭敬地在门口对元召行礼,脸上流露出来的是敬畏、感激还有兴奋。

元召保持着脸上的微笑看他走远,回过头时,心里却有暗暗的叹息。主父偃看透人心的本事真是了得,果然,利益的诱惑没有几个人能摆的脱。

像刘广这样聪明而有野心的家伙,却是欲成大计的好帮手。由他去暗中联系诸侯王公子们,提前造势,却是省了不少力气。

此时夜色深沉,天已交更时分。元召回到房间,泠家姐妹端过茶来。小侯爷多日不在府中,这对双胞姐妹花便感觉失去了许多乐趣,此时见他回来,便恨不得在他身边多待一会儿,多说说话。

听着两个人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元召感到有些放松和淡淡的喜乐。他毕竟是人不是神,渴望人间的温暖和情感。刀光剑影、权谋绞杀,那些都是不得已而去做的事。其实他心中最想安稳待着的地方是梵雪楼和侯府。

“也许有一天厌倦了那些世间羁绊,会不会带着身边亲近的这些人,去寻一处海外桃源,安度余生呢?”

元召想到这些,不禁哑然失笑,自己也不过刚刚少年,如果被人知道会有这种想法,会不会惊掉大牙呢?呵呵!

“小侯爷,你虽然不算英俊,可是笑起来的样子,大家都说让人感到心里很暖哦!嘻嘻!”

虽然两个人年纪一般大,都是一样的肤如凝脂,面容娇美。但比较起性格内敛的姐姐泠霜,妹妹泠雪却是活泼调皮的多。在自家小侯爷面前,说话从来没有什么禁忌,都是想到什么说什么的。

泠霜听到妹妹这样大胆,飞快的看了元召一眼,脸上有些微微发红,使劲拽了拽妹妹的裙角,示意她别胡说八道。

“阿霜,你拽我干嘛吗?我说的就是嘛,大家都这么说的。还有啊,今晚你的话怎么这么少?平时的时候,是谁老是牵挂着小侯爷长小侯爷短的了?几天不见,就魂不守舍的。哼!”

她是单纯的少女,无瑕心思,还想不到那些情情爱爱的。在她的内心里,当初老祖宗既然把她们送到了长乐侯府,自己姐妹今生便是小侯爷的人了,又有什么话不可说的呢!

泠霜却比她懂事的多,毕竟已经是十八九岁的年纪,心中情丝渐开。听到她竟然当着元召的面说出自己姐妹平时的悄悄话,如雪一样白的容颜一下子染成了大红布,她“嘤咛”一声,双手捂着脸,落荒而逃,估计要好几天不敢抬眼看元召了。

元召也有些发窘,这小妮子,简直是口无遮拦,什么话都敢说。只得哭笑不得的摆了摆手。

“额,那个,有话我们明天再聊吧。雪儿,天太晚了,我要休息了……。”

“那好吧!姐姐也不知道怎么了?一会儿我就去问她。小侯爷,那你好好睡觉吧。明天早上,我去给你做我新学的拿手菜啊,你吃了一定会赞不绝口的……哎,你先别躺下,还没整理好呢。嘻嘻!”

明眸皓齿的少女一边碎碎念着,一边手脚轻快的把床榻铺好,又试了试枕头的松软程度,然后,才放心的关上房门自去了。

元召熄灭了灯火,却并没有脱衣,合身躺到床上,在已经看不清楚的面容上,他的眼睛看向房梁间的某个方向,嘴角泛起捉弄的笑意。

远近的声音渐渐安静下来,有淡淡的月光洒进房间里。景物虽然有些模糊,但也大体可以看得清。床榻上躺着的人一动不动,呼吸均匀,也许是因为连日来的劳累,想必已经沉睡过去。

“小小年纪,却是个小色鬼头!没想到,在房中还养了这么两个水灵的妹子。真是人不可貌相呢。哼!”

有自言自语响起在无人的空间里,声音很轻,很柔,带着淡淡的冷意。

又过了片刻,确定那位小侯爷已经睡着,一个轻灵的身影终于从雕梁上飘了下来,落地无声轻盈,如同一片树叶一般。

有暗香袭来,曼妙的身姿柔若无骨,换了一身紫色纱裙的女子,俯下身子,月光中,一剪明眸淡如秋水。

淮南王的这位掌上明珠~刘姝,潜踪匿影,夜入侯府,早已在雕梁画栋之上隐藏多时了!

明月楼一战之后,刘姝被小冰儿手中的赤火剑所败,回去之后,越想越生气。她心高气傲,在江淮之地,又是万众瞩目的王府千金,剑魔传人,今日的这口气,又怎么能咽的下去呢!

等到静下心来,又仔细看过一遍刘健搜集来的元召资料,她想起父王曾经说过的话,淮南如果能够得到此子的臂助,大事可成矣!于是,刘姝做了一个决定:夜入长乐侯府,悄无声息地把那小子虏了来,送到淮南,自己出了气,也为父王解了忧,就这么办!

看清了那张熟睡的脸,正是长乐侯本人,来自南国的倾城女子冷冷的一笑,化身魔女,绝不留情,纤掌为刀,狠狠的朝元召脑后击去……!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六章 美人如剑 刻骨无痕

称霸江淮间的“剑魔”雷被,除了剑法高超之外,最厉害的,就是轻功提纵术!这两种,刘姝都领悟到了其中的精髓。

因此,她从侯府之外瞅准空隙,纵跃而入,直到趁机进入元召房间,躲在梁上,并无一人知觉。

稍早些时候,齐国公子刘广私服来访,元召与他所谈的话,刘姝在高处听的一清二楚。她越听越心中惊骇,略一思索,就明白了这其中隐藏的杀机。蜜里藏刀,好毒辣的计策!

打算把诸侯国的封地均分给所有的公子们,人人有份?看着那刘广临走时感恩戴德的样子,刘姝心中一阵阵的发寒。这条计策,到底是元召这小子的自己谋划?还是当今天子的意思……!

一定要把他捉回去问个明白。想到这里,她不再犹豫,左手执剑,右手出招,打算先把元召打昏,然后装在布袋里,带他回去后交给手下,连夜出长安。凭着自己的身手,料想这府中也无人能够发觉阻拦。

别看刘姝玉手纤柔,蓄力一击之下,不弱于刀剑,砍在后颈要穴上,人立刻就会昏迷。然而,就在她的掌尖刚刚接触到元召发际的时候,幽幽月光中,忽然发现身下躺着的人,一双明亮的眼睛正盯着自己的脸,咧开嘴笑了起来。

刘姝大吃一惊,原来对方早有防备!想起这位小侯爷的某些厉害传闻,暗叫不好。右手指间用力,横斩他颈间,同时柳腰款摆,急忙向后跃开,甚至连短剑都没有来得及去拔。

元召头在枕上只稍微一侧,避开了来袭的掌风,这时他已经从身形辨认出,来人是一名女子,虽然黑纱遮面,看不清容貌,但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不过,要想在自己眼前全身而退,哪有那么容易的事!他正要随后跃身而起,前去擒拿。忽的不知为何,那正欲跳开的女子一个趔趄,脚下绊倒,整个身子俯冲下来。

这下倒好,一个正起,一个疾扑,匪夷所思,猝不及防,两个身体正撞在了一起。元召被压倒回床榻上,颌下被撞得生疼,他也微微吃了一惊。条件反射之下,根本就来不及多想,反手环扣,双腿一夹,如同铁箍一般,牢牢的禁锢住了对方压在自己身上的躯体,先确定对手不能伤人再说。

这还是他手下留情了,如果不是察觉到对方是个女子,接下来分筋错骨手早把来人的脖子拧断了,那才是最利索的一招毙敌手段!

刘姝惊怒交加,这会儿她简直想死的心都有了!她就是怕近身相搏,这家伙有什么厉害的招数,自己不是对手,这才打算拉开距离,拔剑出来对敌的。她对自己的剑术抱有很大信心,自信制服他不在话下。

如果早知道会有如此的窘迫境遇,打死她今晚也不会穿这身刺绣湘裙来的了!原来,刚才就在她俯身袭击元召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地就被床脚雕栏把裙裾缠住了,她一击不中,反身后退时,没料到被裙裾绊倒,收势不及,身体正扑倒在元召身上去了,软玉温香,被抱个满怀。

刘姝郡主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和任何男子这么亲近过呢。虽然对方只是个未成年的小男人,那也不行啊!

这小子真是可恶!竟然手脚并用,把自己抱的紧紧的……她又羞又急,右手摁住剑鞘,就要单手出剑,非一剑刺死他不解今日之羞愤!

短剑,就握在右手掌间,然而,对方力气太大了,她四肢都被控制了一般,右臂根本就使不上力气,丝毫动弹不得,更不要说出剑杀人了。

这一切其实只不过发生在片刻之间,刘姝脑筋急转,顾不得其他,先谋脱身再说!气运丹田,轻叱一声,胸腹间用力,就欲挣脱元召的臂抱。

元召这会儿也有些傻眼,脑筋有略微的迟钝,他不知道该怎么处理面临的局面。两人脸对着脸,相隔不过盈寸,透过蒙面的黑纱,女子急促的呼吸清晰可闻,温热而香甜的气息嗅在鼻端,令人心中一荡。

察觉到怀中女子想要脱困而出,他下意识的双臂又紧了一紧,心中快速思索着要不要放她离开,正犹豫间,刘姝已经大急,双肘在软榻上一撑,趁着空隙身子鼓足力气往上窜了几寸,正要再用力挣脱时,却忽然觉得胸前一凉,先前早就有些挣裂的紫色湘裙终于禁不住两人的用力相持,襟扣蹦开,上半身衣服垂落下来。

由于刘姝这一下太用力,而元召又用双臂环抱着她的玉背,后果有些严重。不仅湘裙散开了,连带着里面贴身而穿的红纱抹胸束带也断了……。

朦胧的月光清晖里,元召清清楚楚看到了离眼睛不过几寸的画面,冰清玉洁的肌肤泛着月白的光泽,山峰起伏,细喘微微,春光无限……他喉间发干,身体的某个部位极速的发生了变化。

刘姝察觉到异样,低头看时,“啊”的惊叫了一声,羞得双臂发软,全身的力气仿佛一下子就被抽尽了一般,再也支撑不住上半身,俯身软倒,不妨那软玉温香正扑在某人的脸上,这下子更是勾起了天火,元召差点被闷死在软绵堆中,他的呼吸也有些急促起来。

大概是女人天生对危险有着极度的敏感吧。似乎是察觉到了这个小男人原来并不小,刘姝虽然未经人事,但也知道再这样下去会大大的不妥!

她拼命用力再次挣扎着抬起身子,顾不上被身下的少年看光了全部,羞愤的低声道:“你……你还不放开我!没想到……你是如此无耻的小子!”声音中已经带了哭腔。

有几点晶莹的泪珠涌出眸子,随着那抹掩面的黑纱一起滑落下来,滴到元召脸上,有丝丝的凉意。如同玉树堆雪,夏花娇艳的一张容颜带了羞怯与怒火,看着他的眼神里分明有着隐藏的哀求。

元召深吸一口气,压抑下心头蓦然涌起的绮念,暗责自己为何意志怎么如此不坚定起来了,竟然经不起一点欲念的引诱,这样可不像是能做成大事的人。

“哦,我不是那样的人啊!你别误会……这样吧,我不追究你夜入侯府的事了,放开你后,你也就此罢休,自行离去,可好?”

元召边说边把头侧到一边,尽量不去看眼前旖旎风光。

刘姝保持着羞人的姿势,不敢再乱动,现在只求赶快先摆脱当前情境,再想办法报仇。听到元召的话,连忙点了点头。

元召松开手臂,盘住她下身的双腿也分开,看着衣衫不整的半裸佳人,心中也不禁有些赫然,自己是不是真的有点过分了哦……。

“叮”的一声,锋利的短剑被伸掌打飞,钉到了后面的门上。衣魅翩然,发丝飘乱,女子不顾离手的剑,带着满脸的决然,右足轻点栏杆边缘,身在半空,袖中两点寒芒疾射向元召面门而来!

也就是元召眼神如电,遮拦挡避的快,换成别人,贴身之间的距离内,根本就躲不开刘姝得脱自由之后突然发动的这接连攻击。

眼看暗藏的袖箭就要毙敌于眼前,刘姝身形落地的同时,心中一松,总算出口恶气!然而,并没有听到元召中招后的惨叫,星眸急闪看去时,正见少年从床榻上翻身而下,顺手把夹在两指间的袖箭甩了出去,扎进木梁间。

这几下就发生在几个呼吸间,等到一切平静,两人瞪眼互相看着,刘姝忽然想起还裸着身子,连忙掩上衣襟,用束带系紧腰间,心里砰砰直跳,这小子果然厉害!看来自己万万不是对手,如果逃不出去,不知道接下来他要想怎么折磨自己呢……!

她赤手空拳,眼睛紧紧盯着元召,怕他突然暴起袭击,脚尖慢慢移到窗边,准备一有机会就破窗而逃。

却见元召一言不发,连看都没有再看她,闪开了门的位置,自己坐回到床榻上,顺手抖了抖有些凌乱的被单,竟然是要准备睡觉了。

“从门走吧,姑娘家家的,来去总爬窗户算是个什么事儿啊?”

语气中竟然带了淡淡的调侃之意,仿佛刚才的生死搏杀没有发生过一样,只是在送一个来访的朋友离开般寻常。

刘姝有些微微的发呆,不过现在不是多想的时候,安全脱身才是最重要的。她深深的看了那个少年的身影一眼,月色中有些模糊,却又无比清晰。她纵身来到门口,伸手拉门时,警惕的又回头瞥过,见元召已经倒身躺了下去。

“哼!元召,今日虽然奈何不了你,此番羞辱我会记着的,早晚会找你讨还!还有,你与那个齐国刘广的密谋我都听见了,我一定会竭尽所能去阻止你们的诡计,你们的阴谋休想得逞,等着瞧吧!”

说到最后一个字,人已经跃上侯府外墙,几个起落,消失在黑暗中,芳踪渺渺难再寻。

“原来这位名声极大的淮南王千金,也不过如此嘛……妇人之见哦。诡计吗?呵呵,推恩令下,无计可解!这可是堂堂正正的阳谋!”元召喃喃低语,远去的女子自然不会听到。

“哇哇!三哥快看,有个身段极美的妞从小侯爷的房里出来了呢!还衣衫不整的样子……啧啧!我们要不要拦住她啊?”

“鬼叫什么!小七,只要小侯爷没有出声,就休的多事!小侯爷年龄一天天大了,有些事也到了该懂得时候了嘛,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啊!不过,今晚的事不许乱说啊,尤其是不能让泠家姐妹知道……”。

侯府的护卫们话音渐低,终于悄不可闻。时维九月,秋意丰盈,霜露铺满大地,夜色笼罩了整个长安。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七章 红尘初妆 山河无疆

第二天早上,泠雪来给元召收拾房间的时候,心中隐约有些狐疑。

“好香哦……小侯爷啊,你的房间里怎么会有女孩家身上的香气呢?真奇怪……。”

“……那个,是你自己身上的吧?要不就是阿霜……呵呵,反正是你们……走了走了,吃饭,饿坏了都!”

元召支支吾吾几句,赶快出门了事,悄悄抹了一把汗,女人,不管年龄大小,都有一颗敏感而八卦的心啊!

匆匆吃过早饭,元召还要赶往长安城外,因为,在那儿,将有一场意义非凡的送别在等着他。

未央宫中,皇帝刘彻推开了面前的碗盏,离座而起。今早的膳食还不错,自从秋来,他胃口大开,每顿饭都吃的不少,这让身边伺候的人都很宽慰。

卫夫人把泡好的茶端过来,玉瓷清茗一盏 ,袅袅茶香氤氲,只嗅一口,就感觉神清气爽,令人精神一振。

“好茶!这样的极品妙物,放眼天下,也只有我大汉独有吧?哈哈!这么好的东西,要是真的运输到西域那些化外之地,子夫,你来说说看,会卖到一个什么价钱呢?”

卫夫人的心中近来其实有着很深的忧虑,因为皇后阿娇,这一段时间不知道怎么的,情绪有些反常。有几次,去给老祖宗问安时遇到,皇后态度依旧冷淡,看向自己的眼神中,却似乎另外包含着一些奇怪的东西,令她心中很是不安。

还有,皇帝这段时间来建章宫的次数,明显减少了很多。她知道是什么原因,有一个色艺绝佳的李姓女子在前不久进了未央宫,正受到宠爱。

素来宽怀待人的品质,使宫中很多人都受过她的恩惠,因此宫中的任何消息,都会有人及时的传到她的耳中,这让她能提前对许多意外预防,却也避免了许多小灾难的发生。

“陛下,这样的问题却不应该来问臣妾。此物虽小,利益巨大,牵扯到朝廷经济大计,其中利润收益,自有国家重臣去衡量,臣妾又何敢妄言,扰乱圣听呢?”

自从入宫的那一天开始,卫子夫就给自己立下了一个警醒: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去干政!

这绝不是她故作姿态,而是有无数活生生的悲剧就曾经发生在前面。远的不说,最近的例子就是汉景帝时的栗姬了。

栗姬年轻貌美,深得汉景皇帝喜爱,为他诞下一子,取名刘荣,不久被立为皇太子,母以子贵,一时荣宠无极。

可是后来,她就败在了一个恃宠而骄上。不仅因为骄傲而得罪了大长公主,又因为屡次在枕席间进言朝政之事,而惹得汉景帝不悦,逐渐失望于帝心。

最终的结局很悲惨,太子刘荣被废,放逐胶西,不久后,据说是因为坠车而意外身亡,成了阴谋的牺牲品。而栗姬被打入冷宫,由于忍受不了这种巨大的反差,变成了精神病,最终凄凉的死去。

工于心计的王夫人,趁机勾连大长公主刘飘儿,合谋把自己的儿子刘彘推上了太子之位,这才有了站在眼前的当今天子。这些血淋淋的教训,已经足够深刻,这位聪明的女子,又怎么敢逾越半分呢!

刘彻最欣赏的就是她这一点,安分守己,知道轻重。这才是母仪天下的标准啊!他心中暗暗叹息了一声,想起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皇后,两者的性格简直天差地别。如果将来阿娇成了当家的太后会怎么样呢?刘彻摇了摇头。他很早之前就有了某种想法,今日,就更加坚定。

皇帝摆了摆手,挥退了伺候的宫人,拉过卫子夫的手,脸色平静,目光中有某种深藏的东西在闪烁。

“昨天的时候,元召那小子进宫,朕让他去了长乐宫。他的医术……朕素来信得过。”

卫子夫抬起头,有着微微的惊讶,她有些不明白,皇帝为什么会突然对自己说起这个。

“老祖宗时日无多,大约……大约就在秋后了。朕……。”说到这里,他声音低沉了下去,后面的一些伤心话,终于没有说出来。

那几年,虽然为了权力和政见的不同,刘彻与窦太后之间多有龃龉,也闹了一些不愉快。但,她终究是为大汉社稷做出过重要贡献的人,又是亲祖孙,听到这个悲伤的消息,他的心中难免伤痛。

卫子夫玉容失色。既然是元召亲口所说,自然不用怀疑。那个坐镇长安,守护了这片江山五十余年的老人,终于要离去了吗?

“陛下,且节哀!保重龙体要紧,眼下千头万绪的大事,可是疏忽不得半分。而且 ,在那一天还没有来到之前,陛下即便心中难过,也请不要流露出半点端倪,以免让心怀不轨者趁机生乱。”

卫子夫眼中含泪,神色担忧。话语中却是一片挚诚。

皇帝微微点了点头,轻叹一口气 ,抹去胸中愁绪,伸手拥着善解人意的玉人来到宫阙栏杆前,光阴流逝,岁月绵长,不觉她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了。

“子夫,朕亏欠你良多。也许,不久之后,朕就可以让你实至名归的坐上那个位子了。这万里山河,如画宫阙,朕愿与你携手共赏之!”

还有什么深情的话,能比这更让人感动呢?即便我甘心为你受尽委屈尝遍寂寞,即便是清茶粗饭淡妆素裙,即便耗尽心血抚育子嗣,只此一句,余生无憾!

“陛下……可是,阿娇皇后她……?”

“不用想太多。朕所为者,非私情,为社稷后代也……!”

江山百代,青史万年,宫殿巍峨,帷幕深厚,这其中的是是非非善恶曲折,又有谁,能真正说得清呢?!

长安城西三十里远近,青郊外酒楼旁,长亭短亭,连绵十余里。在去年的时候,大道两边,竹林之畔,新建起来两排亭子,这便是专门供长安人送友离去的别亭了。

那个年代,车马很慢,消息迟缓,情谊深厚,惆怅延绵。每一次的送别,便总是带了凄凉的味道。关山万里,云海千重,一别之后,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能相见,也不能保证还有没有再见的机会。

终于要离开师父身边,第一次出远门儿了!远行万里,大漠高原,长河落日,笔直孤烟……想想师父口中描绘过的那些辽阔场景,小冰儿的心,都要飞出来了,恨不得立即就置身在那一切当中!

可是,真正到了要离别的时候,她哭了,哭的稀里哗啦,眼泪怎么都止不住。看着举起手中酒杯,正在敬给西行使节送行酒的元召,少女的心里悲伤成河,仿佛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就要从心头摘去一般。

一些需要注意的话,早已经说过了千万遍,在这里无需多言。元召与大汉西域使喝过三杯酒,回过头时,终于看到了痴痴盯着他不舍的小徒弟。

“呵呵,怎么啦,后悔了?如果不想去了,现在还来得及。”温暖的笑容里,元召轻轻揉了揉她的后脑,带着无尽宠溺。

小冰儿为了行程方便,今天换了一身男装,她本来就是柔美中带着英气,合身的束腰锦袍,刺绣缎带,小蛮靴,背负赤火宝剑,眉弯间,依稀仍是初见时模样,更平添了几分骄傲的锋芒,本是红颜女儿身,却扮成玉树临风一少年!

换做平日,她免不得会大叫一声跑开,一边抗议元召又来揉乱她的头发!可是现在,她只恨不得这手掌的温度能一直停留在发际,伴她千山暮雪,让自己能时时感受到才好。

“师父……呜呜,不是了!我只是、我只是舍不得离开你……你们!”

见她如此,同来相送的苏灵芝早已忍不住多时了,一把抱住她,也落下泪来。她们两人感情最好,心底的难过自是感同身受。

元召揉了揉额头,有些无奈。他心如钢铁,在任何刀山火海面前都不会动摇半分。唯独这些儿女情长,却是今生的软肋,实在有些不知道怎么处理才好。

“小侯爷,但请放心,此去这一路上,张某一定尽心竭力,定不会让冰儿姑娘受到一点委屈的。”

名叫张骞的原未央宫羽林侍卫,面带笑容,在一边看着眼前的场面,认真的对元召做了一个保证。

“张兄不必对她格外照顾,也不用分心来考虑这些小事。既然接下来这个钦命差使,此去西域,一言一行,便是代表了大汉的威严,更是代表着天子意志,不可随意行事,一切以大局为重。切记!切记!”

元召话语很诚恳,张骞虽然比他年长近十岁,又是皇帝钦命的大汉西域使,却躬身敬听,不敢有丝毫怠慢。在他心里,这位小侯爷嘱托的一字一句,可比那些朝堂众臣们的话重要的多。

“当然,也不必过于拘泥。到了那边,见机行事,反正最终目的,携手通商,共抗匈奴!只要达成了我们的这个既定目标就好。呵呵,无论如何,这是大汉第一次派出西域使,张兄既然适逢其会,将来青史留名,当可预期!”

张骞昂起头来,精神振奋,元召的话,他每一个字都记在了心里,对完成这次光荣的使命充满了无比的信心。

“小侯爷已经把一切都安排得那么妥当,我们这些人只不过就是去跑一趟腿而已。如果不能好好的完成任务,哪里还有脸回来啊!哈哈哈!”

元召微微笑了笑,算是接受了这句奉承话。因为,他当之无愧!为了这次西行,他不仅替皇帝精心的推荐和配置了团队,还凭着脑海中的记忆,给他们规划了一条最便捷的路线。

按照元召的计划,这支庞大的西行团队,将从长乐塬上的渭河码头出发,由元十三统领的船队载着他们转入大江,逆流而上,直达高原,然后从那儿再寻陆路西去,不久后就可以直达西域了。

这样就可避开纵横在河西走廊上的匈奴骑兵,不会再出现历史上张骞率团出使,被匈奴人斩杀殆尽,张骞被俘虏,十余年方才逃回来的那种局面了。

秋高气爽,正宜行程,分别的时刻终于到来了。小冰儿红着眼睛,再看一眼师父时,却见他似乎想到了什么,走到自己面前,伸开臂膀,轻轻抱了抱她。

小冰儿蓦然一阵惊喜,只觉心跳的厉害。师父……竟然主动抱了自己呢!伴随着秋风,有温和而清晰的话语在耳边响起来。

“你年纪还小,我虽然也不放心你跋涉万里远去绝域。但,宝剑锋从磨砺出,我希望你的锋芒从一开始就不要有一点的摧折,只要心中所想,就大胆去做!你本是九天之上的龙凤,人世间的骄子,师父不能羁绊了你试飞的羽翼。所以,去吧!另外记住,从今天开始,小冰儿这个称号就别再叫了,好好想着,你的本名是叫……霍去病!”

浮云幻影从北来,初生乳虎行西去,朔风渐起,黄沙飞尘,名将之路,传奇开始!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八章 千秋功业 且待从头

大汉朝堂上的人,现在还大多并不真正了解开通西域的重大意义。即便是皇帝,也只看重其战略作用的多些。所以当元召以无比重视的态度,去做各种准备的时候,很多人并没有当回事儿。

关于那支已经上船远行的西去使团,会取得丰硕成果,完全是可以预期的,对于这一点,元召怀有很大的信心。

历史上的张骞通西域,前后花费了将近十三年的时间,才回报给长安确定的消息。又经过两三年的汉匈激战,才打通了河西走廊,开启了东西方丝绸之路的光辉起点。

而这次经过自己的精心策划,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一年的时间,他们就应该能带着好消息回来了。所以,下一步要做的事,就是开始战争的准备和商源的汇集了!

时间有些紧迫哦,只有一年的准备时间,要做的事太多,人手也不够用,要不要向皇帝陛下提出请求,成立一个有自己领导的特别部门呢?元召有些犹豫。

说实话,元召对于皇帝刘彻的用人魄力还是很佩服的。无论是此前的严助、终军、司马相如,还是这次的张骞,可以说都是简拔于微末之中。虽然有自己的事先举荐之力,但他能够如此大刀阔斧的启用新人,且都是去完成这么重要的任务,已经足以看出这位皇帝的胸襟了。

送走他们后,元召与同来的人中午就留在了青郊外酒楼。这片酒楼的规模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已经与元召刚来的时候截然不同了。“青竹佳酿”盛名在外,成为驰誉天下的名酒!

此处正处在长安西郊大道隘口,与西南方向的长乐塬相隔也不远,卓家的庄园与酒类作坊向长乐塬逐渐延伸,食客与运酒的商贾整日络绎不绝。

卓文君早已派人准备好一切,专门清出一层酒楼来招待他们。多日不见元召,这位即将为人母的温婉女子,亲自出来张罗着接待。

元召看着她挺大的肚子和脸上的幸福,心里也替她喜悦。司马相如治理西南夷成效显著,政绩斐然,不仅迅速平息了那片地区的骚乱,使几个蛮族番邦重新归附大汉。而且,利用水路运输的优势,开辟出一条畅通无阻的渠道,使西南夷诸邦所独有的土特产通过江河转运,来到长乐塬上,转化为巨大的财富,成为未央宫中那处秘密内库的重要来源。

这些,外人知之者当然甚少。可是,司马相如仅凭着这一点,已经令皇帝心情大悦,当着元召的面称之为“能臣”!再加上他此前的名声,早已经是简在帝心的人物了。只待秋后西南夷局势彻底稳定下来后,就会有诏命令他回长安述职,可想而知,觐见天子之日,就是委任重任之时了!

元召找了个机会,悄悄把这些情况说给文君知道,好让她安心养胎。她自是惊喜,复又感激。

文君今年芳华已经二十七岁了,她的第一段姻缘并不如意。锦瑟青春,年华虚度。遇到司马相如后,虽然算得上两情相悦,琴音和弦,但良人为了胸中抱负,常年奔波四方,聚少离多,她婉转细腻的心中一直空空落落,没有什么寄托。

而现在,长卿如同展翅的雄鹰,终于飞上了云间。自己在这个年纪竟然也迎来了生命中最重要的爱之结晶……什么都是这般如意,复有何求!文君看着眼前的少年,清秀的眉间写满了感激。

“元哥儿,姐姐的好运气,都是从认识你之后才开始的呢!呵呵,你就是那种命格中注定的贵人吧?等长卿回来,我们可是要好好谢谢你的了。”

元召听到她这么说,连忙谦逊的摇了摇手:“阿姐无需多言!元召孤身流浪世间,五年前相识之日起,早已把阿姐当作自家亲姐姐一般看待。吉人自有上天福佑,阿姐这么好的人,自然就会得到幸福安宁多多的。”

“借小侯爷吉言了!我家小姐每次私下说起小侯爷来,也是从来没有当成外人过的。即便是家主老太爷,每当听到从长安传到蜀中有关小侯爷的消息,也是要仔细询问详细的。闻喜,则饮酒赞叹,闻忧,则担心难以进食啊!”

在一边恭敬的插话之人,是卓家从蜀中派过来的管家。巴蜀第一豪门自从与元召建立起关系以后,连带着对这个早些年叛逆出家门的女儿也重视起来了。

在详细的了解了元召与青郊外酒楼的亲密关系以及蒸馏酒的巨大效益后,卓逊果断的做出了决定,派出大批家中精干,奔赴长安青郊外,好好帮着自家小姐发展壮大产业,不管怎么说,都是一家人,有这么好的机会为什么不抓住了呢!即便文君生下的孩子是司马家的人,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替外孙创下一份偌大的家业,不也是一桩美事吗?

元召感谢谦逊几句,顺便问侯一下卓逊老爷子的健康。在未来的发展中,卓家还将会是重要的臂助,这个关系需要好好的维护。

苏灵芝从很小的时候,就与文君亲近,此时她围绕文君身边不放,心中有些好奇,文姨肚子里的小宝宝到底是怎么怀上的呢?

被灵芝纠缠不过,也不知道文君在她耳边悄悄说了些什么,元召忽然发现灵芝的脸红了起来,飞快的瞥了他所在的方向一眼,却正遇上少年温和的目光,羞的低下头,再不敢看他。

元召知道灵芝脸皮薄,从来不敢对她随便怎么样。虽然心中暗笑,却装作没有看到。文君与司马相如的这个未出生孩儿,虽然还不知道男女,但早已被他们预定为元召门下弟子了,这是很早以前就订下的事。

说到弟子,元召看了看跟随自己的人,小冰儿已经远赴西域,崔弘、卓羽、关喜、陆浚、李陵在座,年龄大小不一,来历各不相同。接下来是该好好根据各自的特性进行培养了,不出几年,当有大用。

换了一身汉服的余丹今天话并不多。他想留在长安的请求,皇帝已经答应下来。但是他委婉的推辞了皇帝赐予府邸的好意,提出想住在长乐塬上,待到长安学院建成后,匈奴王子想入内学习汉家文化。

皇帝刘彻开心的批准了他的一切请求。在汉匈两国的未来较量中,作为也许会发挥重要作用的这枚棋子,现在需要好好的招待和保护。而把他安排到元召封地,自然是最让皇帝放心的地方。

余丹对于两方的合作,表达了最大的诚意。随扈他万里来到长安的“飞火”勇士们,他只留下了两个人在身边,其余的,都随着大汉赴西域的使团回去了。作为熟悉那边风俗习惯的这些人,会同留守大月氏国的其余忠于余丹王子的勇士们,将会遵照王子的命令,帮助汉使破除一切障碍,使这次伟大的使命能够顺利完成。

元召心里有一个模糊的策划,只是在汉匈还未分出胜负的情况下,现在提出来还有些为时过早,所以,他并没有对皇帝陛下详细的阐述过。不过,这不妨碍提前做些这方面的准备。

匈奴王子想进长安学院学习?这是天大的好事啊!当元召听到皇帝的犹豫,说是朝中大臣们议论,恐怕让蛮夷外族偷学了汉家典籍去,学会了祖宗流传下来的智慧,增长智识,反噬其身,对大汉形成威胁怎么办啊!?

元召当场就对这种弱智的理论嗤之以鼻!这样的大臣,想要依靠他们实现皇帝心中开疆辟土广布圣德的梦想,也真是难为刘彻了。

“弱化其野心,分化其躯干,同化其思想。”这才是对付对手尤其是势均力敌对手的最有效手段!

什么匈奴王子,南越王子入学汉家典籍,这只是开始而已。将来大汉兵锋所指,西域各国王子,楼兰王子、大宛王子、朝鲜王子……等等,都将会汇聚长安的。

到时候,长安学院将会把汉家儒学文化中的“精髓”轮番灌输到他们脑中,什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从四德,人伦之道,以德报怨……这些,教会他们膝盖不是用来支撑身体顶天立地的,而是虔诚跪拜,卑躬屈膝的。教会他们头脑也不是用来独立思考表达自我的,而是顺从听话歌功颂德的。

第一次听到这番言论的大汉天子眼神有些呆滞,但他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再更进一步问元召这些话的含义。深深的看了那个少年一眼,刘彻心中有着深深的警醒,还好,他说的这些“儒家精髓”,只是想赠送给异族,如果是大汉天下的子民,被这些学说逐渐教化……想到这儿,不寒而栗!

“把元卿的话,完整的记下来吧!为来者鉴……。”御音昭昭,殿角,早已运笔如飞的司马迁,眼神明亮,纪录的更加认真。

这些君臣对话,在落实之日没有来到之前,不会泄露出一个字。所以,世人一无所知。元召不动声色的看着余丹王子的脸,心中有着淡淡的愧意。

“如果将来,你是大汉真诚的朋友,自然会保你族群富足,草原安宁。否则……。”

正文 第一百九十九章 有王东来 非友是敌

进入关中后,通往长安城的道路很宽阔,这说的,并不只是城西大道,而是每个方向都四通八达,行路方便。

这些,大部分其实要归功于那位千古一帝秦始皇。百年春秋战国,纷乱不休,而最后之所以是秦国一匡六合,统一天下,当然是依靠秦国几代帝王底蕴的积累。

帝都咸阳的雄阔壮丽就不用多说了,只看方圆百里之内修建的道路,就可知道当时这个帝国的伟大了。宽阔平整,并排可容六辆马车奔驰,笔直进入咸阳,规模令人赞叹!

秦灭亡后,咸阳城毁于兵火,大汉皇都长安,就重建在咸阳旧址附近,这些宽阔的道路,却也正好不用再建了。

秋色宜人,爽风阵阵,在大道之上缓缓行来一队人马。几辆装饰华丽的双辕马车被近百人的卫队扈从在当中,虽然路上的普通百姓并不知道里面的乘客是些什么人,但光看这份气派,就知道不是什么等闲之辈,纷纷躲到路边,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遭受无妄之灾。

齐王刘定国是个胖子,不仅胖,而且肥,这是他们家的世袭标志,是来源于第一代齐王刘肥的基因。

心宽体胖这个词,是说肥胖的人都有一颗宽容的心。但,刘定国显然不是!在他骄横的面容下,胸襟狭窄,心狠手辣。

每年一次的秋后赴长安,觐见皇帝,祭拜高庙,他是不得不来。除了某些另有所图者之外,大约在每个诸侯王的心里,这一趟是都不愿意来的。

在自己的封地上多威风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和皇帝没有什么两样。已经习惯了抬头看天的王爷,再让他们来对比自己年轻的那个人低首垂拜,心中总是不情愿的。何况还有这么遥远的路途之苦。

虽然满心的不情愿,但,来还是要必须来的,这是祖宗定下的规矩,刘氏子弟不可违背。

其实,离开东海边的齐国,开始西行旅途的时候,齐王的心情还是很好的。他是一个会享受的人,醇酒丽人,音乐美食,这些都是一刻也离不了的。因此,除了随行的精锐护卫之外,几辆车中都装满了他的私爱,以备聊解旅途的寂寥。

从留守长安的世子传回来的消息中,刘定国得知,长安城现在又出现了不少新鲜玩意儿,因此,他对于到达后的享乐还是充满期待的。

所谓每年的觐见,不过就是走个形式而已,并没有什么实质的内容。皇帝例行接见一下,说些勉励的话。然后去长乐宫参拜一下老祖宗。再祭拜过祖庙,奉上献金。剩下的就是拜访好友,饮宴游玩儿的时间了。

都是老一套儿,未央宫与诸侯们之间的关系 ,不过就是笼络与敷衍,猜忌与计算,并没有什么新鲜感。唯一值得期待的,就是在长安城中去吃喝玩儿乐了。

然而,他的好心情持续了没有多长时间。行程刚走了三分之一的时候,马车之内,旅途无聊,齐王正把一双肥胖的手,伸进随行美人的胸间,在细细的把玩儿。由长安传出的消息,快马加鞭就送到了他的手中。

什么?世子与人争执被人斩去了一只手?什么人如此大胆,不知死活!齐王惊怒,手上用力,心中已经起了要把对方粉身碎骨的念头。

正在被他玩弄的美人胸间吃痛,挣扎了一下,忍不住叫出声来。齐王冰冷的眼神扫过,美人吓得连忙不敢再动弹,然而,已经晚了。刘定国心中的戾气,需要有一个载体来发泄。

“啊……!”痛苦的低音刚刚响起,似乎戛然而止,便再也无声无息。一具还温热的身体从车厢一侧被抛了出来,跌落尘埃,一动也不动,脖颈间汩汩的鲜血,如同盛开的花朵一样娇艳……。

刘定国把锋利的宝刀细细的擦干净,缓缓插进鞘中。他的脸上带着冷酷的笑意,美人血,溅落眉间,如同嗜血的狂魔。

等到把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都听得长安来人说清楚,刘定国的怒气中又夹杂了几分怨气。事情已经发生好几天了,伤人的凶手竟然没有得到任何惩罚!皇帝是什么意思?他难道会不知道?打死齐王也不相信。

什么?元凶长乐侯是两宫的宠信之臣?他再受宠也是臣子不是!难道高祖皇帝的血脉能容忍受臣下的欺负,这件事,无论如何也不能罢休。斩了吾儿的一只手,那就要用项上人头来偿还!

在剩下的行程中,齐王已经无心享乐。他虽然有九个儿子,但世子刘玄是正妃郭氏所生。这位王妃有些来历,性情凶悍,刘定国很是惧内。如果不把这件事处理好,不用说将来继承王位是个麻烦,只是那位王妃闹将起来,他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齐国在各诸侯国中,是最大的几个诸侯之一,疆域广阔,底蕴深厚,这些年,豢养在齐王府中的江湖能人异士也有不少。此次随行者,便都是挑选的一些精锐。刘定国把几个头领叫到车旁,阴沉着脸,嘱咐一番,他们各自领命,在来到长安之前,就已经做好了复仇的准备。

之所以从东而来,却绕到长安城西入城,那是因为他们提前去了一趟长乐塬。在齐王的打算中,入长安觐见之前,先命人去长乐侯的封地,把伤害刘玄的凶手和元召一起宰了再说。

这是私仇,只要杀了他们,木已成舟,即便是到时候两宫怪罪,那又能怎么样?天下诸侯王都在长安,刘定国不相信,在王室子弟与小小的长乐侯之间,皇帝和窦太后还敢公然偏袒一个外臣不成?

不得不说,这位齐王虽然耽于享乐,但行事果决狠辣,却颇有高祖皇帝刘邦的风范。

然而,打算是好的,结果却有些出乎意料。长乐塬上,他们根本就靠不进去。在进入长乐塬的关隘路口,都有一些装备精良纪律严格的军士盘查守卫。

从他们那独特的装束上,齐王知道,这一定就是那支新近崛起名满天下的黑鹰军了。好啊!竟然还敢役使朝廷重军,这又是一条大罪。

齐王有心命人硬闯过去,但看了看黑鹰军士手中所执的强兵硬弩,他最终打消了这个念头。转尔一想,来日方长,等到了长安,汇合了诸王,再一起上奏,铲除这小子也不迟。顺便试试天子对诸侯的态度如何,也是一举两得的事。

一行人转回长安,行路逶迤,缓缓行来,秋风袭过,齐王坐在车中,忽闻一阵酒香扑鼻,不由得精神一振。

打起车厢帘拢,抬头看时,只见一片翠竹青青,绿树葱茏,红木层楼的一角探映其中。一帘布幡随风招展,“青郊外”三个斗大的隶书字体甚是饱满雄浑。

倒是好一座酒楼,酒香如此浓郁,想来滋味应当不错。齐王本来就是好酒之人,既然天色还早,进长安就不必着急。当即一声令下,吩咐大队人马停住,入酒楼内痛饮几杯,先解解乏。

随行的护卫们不敢怠慢,虽然此处已经离长安不远,王爷安全方面却不能忽视。当下近百名护卫,下的马来,先查看了四周的形势,分配人手,做好警戒。

然后名叫魏无双的侍卫头领才走到齐王马车前,躬身禀报,一切都安排妥当,请王爷下车休息。

华丽的车门打开,有贴身服侍的两个健奴连忙跪伏在地,以肉背为踏阶,迎接齐王下车。两名娇媚美人一左一右,扶着刘定国肥胖的身躯,一步步的走了下来。

齐王环顾一下四周环境,南边已经隐隐约约可见终南山的影子,东边大道直通长安。却是一处好所在,不知是什么人在这儿开的酒楼。

几名挎刀护卫头前开路,手下心腹簇拥着齐王朝几十丈外的酒楼而来。就在此时,古朴典雅的楼门处,有十几人从里面走了出来,彼此寒暄,像是要告别离开的样子。

齐王身边忽然有人低低“啊”了一声,却是一名留守长安王府的护卫,脸上露出惊异之色。齐王冷冷瞥了他一眼,那名护卫连忙趋身上前,附在刘定国耳边低语几句。

齐王脸色马上变了,停下脚步,肥胖的身子抖了一下,两个美人连忙松开他,退后几步。这一刻,他不再是精神颓废的胖子,而是手握生杀大权的封疆亲王!

“命如蝼蚁”,也许只是一个形容词,形容人命的轻浮,在文字里并没有具体表现力。然而,在某些人的口中眼底,世间人的生命,就是这么渺小卑微不值一提!

齐王仔细的盯着护卫手指的人看了一眼,嘴角流露出残忍的笑意。随手打个手势,魏无双手扶刀柄,躬身领命。当听清楚齐王之令时,虽然心中有诧异和吃惊,但并不动声色,站起身来,低声喝令手下准备!

按照汉例,诸侯王的护卫中是可以配置标准数量弓箭的,这也是当初为了保护刘氏子孙安全的考虑。

齐王卫队标配硬弓三十把!魏无双一声令下,这三十名出列的彪悍护卫张弓搭箭瞄准酒楼前目标,连一句招呼都没有打,箭簇寒星,追魂夺命……!

正文 第二百章 长剑既出 饮血方休

在百年之前,那个列国纷争的大时代里,江湖游侠是个受人尊重的群体。侠肝义胆,忠烈在心!为了一个“义”字而不惜生死者,数不胜数。

其中的声名卓著者,如聂政、荆轲、专诸之辈更是气贯长虹,英名不朽于青史。

所谓“大争之世”,千年难遇。就如同是天地间酝酿的灵气,都在这短短的时间内,迸发释放了一般。无论文武百科,都是灿若精华,光辉夺目。

而义烈勇者,无双侠客,只不过是这其中的一粒粒明珠而已。

然而,不过短短百年的时间,侠义之道,在这个世界已渐渐凋零。练武之人的目的,不再是为了维护公平道义,而是成为掠取世间富贵的手段。

为虎作伥,甘为爪牙!武者精神沦落至此,先辈魂魄有知,也当扼腕而泣。

在曾经少年的热血中,魏无双也曾追慕过先辈的余烈。几许挫折后,终究随波逐流,热血转冷,看待世事麻木,他,便也成了齐王府中的一条猎犬。

不过,魏无双是有真本事的人,否则,也不可能在齐王身边坐到贴身护卫统领的位置上。

双刀悬停,杀人无命!这些年,为了齐王殿下的安全,死在他刀下的亡魂,也不知道有多少了。杀人,寻常事尔!只要齐王有令,管他死的是谁呢!

因此,听到齐王对他说,去把楼门口的那个少年乱箭射死时,他便马上执行了。

魏无双并不关心死的是什么人,甚至连是否伤及无辜,他都没有顾及。虽然他已经看到,那十余人都年纪不大,甚至有妙龄的少女,还有挺着肚子的妇人,但这些不是他考虑的事。

他只是一把利刃,一柄夺命的寒芒,没有灵魂,没有主见,一切随着主人的命令而行。

魏无双抽刀在手,笔直指向前方,不需要发出任何命令,刀锋所指,就是目标!

训练有素的王府护卫们手中的箭几乎是同时射了出去,这么短的距离,每个人对自己射出的那支箭,都抱有绝对的信心,一定会射中人肉靶子的胸膛,无需怀疑!

第一轮羽箭射出后,并没有人去看战果如何,第二支马上搭弦蓄势!这是他们一向训练的惯例,如果敌人不死,可以立即补箭,三十人动作迅捷,如同一人!

时光回溯,片刻之前,阳光很温暖,如同相互间流动的情意一般。一群人要回长安了,在自己亲手经营到现在规模的酒楼前,卓文君伸出手,把元召被风吹乱的头发给他重新梳理整齐,细心的用木簪扎好在脑后。

“一天天大了,已经不再是小孩子。在长安城中,你的地位将会越来越重要,以后别再这么随随便便的,怎么说也是万户侯了,算的上是朝廷重臣,要好好注意仪表,这样才显得贵重。姐姐的话,听到没有?”

周围的人便都随着笑起来,苏灵芝用手指刮了刮脸,笑他不害羞。元召感到有些不自然,他腼腆地笑着点头,只不过就如同普通的邻家少年一般,在听姐姐的训导。心底却是淡淡的温馨与喜乐。

“文姨啊,你可要经常教育教育他的呢!他这个人,懒散的很,也只有你和娘亲的话,他还能听的进去些。”

终究是快要生产的人了,秋日的阳光照在脸上,文君感到身子越发慵懒,她看到对面路边停下一队骏马锦衣之人,也并没有太在意。应该是长安的富贵人家出游来的吧?她一面心中这样想着,一面笑着看了看灵芝,又看了看元召,打算调侃他们几句。

“元哥儿叫我姐姐,你这丫头却喊我文姨,哈哈,那你岂不是要被他赚便宜了……。”

然而,文君的一句话并没有说完,蓦然间,她看到元召的脸色一下子变了!那是一种她从来没有在这少年脸上看到过的神色,说不上来,却令人害怕。

当冰冷的杀意突然出现的时候,元召第一时间就捕捉到了这种信息。然而,对方的动作很快,他连让身边人小心的话都来不及说,更不用说让他们躲避了。

羽箭离弦的声音响起,破空之声大作!一片箭雨直奔他们所站的位置而来,死亡的气息瞬间笼罩了这片天地。

所有人都是猝不及防,谁能想到有人会突然对他们动手呢?就连武功最高的崔弘都没有来得及反应,大惊之下,想要去拔背负在身后的无缺剑,已经根本就来不及。

在这个世上,想要以弓箭来射杀元召,恐怕神箭李广都做不到。他只要一个纵跃就可以躲开箭雨,连他的衣角都别想射到!

然而,他没有躲,也不能躲。身后左右都是他的至亲之人,伤到任何一个,都将是无法挽回的遗憾。

当崔弘终于反应过来的时候,伸手欲去拔剑遮挡,然而,他只觉得背上一轻,手抓了个空。

有一道炫目的光华,蓦然就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就在正前方不足盈尺之处,有细微的叮当声音,有些悦耳,仿佛是石子溅水的涟漪,又仿佛是敲打帘拢的雨声。在这一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出现了幻觉。

崔弘的眼睛瞪的已经不能再大!只有他才看清楚刚才发生了什么。长期训练形成的敏捷眼力,从元召抽走他背上的无缺剑开始,他的目光就一直追随着那道锋芒的轨迹。

师父的身影就好似脱离了大地的羁绊一样轻灵,挡到所有人身前时,手中的宝剑只不过随手一挥,轻描淡写地画了一个大大的圆圈儿,灿若匹练,气若长虹。

然而,他这虚幻的一划而过,看在崔弘眼中,就好似有千百道剑锋在同时挥斩!疾射而来的羽箭,仿佛是撞上了一堵无形的铜墙铁壁,又好像是被千百道剑气一一斩断。

箭头坠落,箭羽飞散,支离破碎,一地残缺!

只有在这样的时候,崔弘才知道自己的功夫和师父究竟相差了多少。那是高山与碎石,浪花与大海!他的拳头握得紧紧的,自己何其有幸,今生遇到师父这样的人,吃再多的苦也是值得的。

等到射来的羽箭纷纷坠落的时候,看着眼前的景象,余丹、卓羽、陆浚等人才明白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

对面有人偷袭,想要把大家都射死,而元哥儿一人一剑挡在前方,救了大家的性命!

回想起刚才的一幕,在惊吓的同时,每个人的心中逐渐升起另一种虚幻的情感,元哥儿……他是和我们一样的凡间人吗?

乱羽纷纷中,一声清啸,看不清是无缺剑带着他的主人,还是名叫元召的少年拖着无缺的残影,人剑合一,如同时光飞梭,笔直而去!

魏无双是个高手,目力奇佳,崔弘看到的一切,他也看得清清楚楚。看到对手所出那一剑的时候,他有片刻的呆滞,很奇怪,那不是害怕,而是惊艳!

“剑气如虹,箭雨难伤,世间怎么会有这样的人物!”

然而,这个念头,只不过是一转瞬而已。对方是敌人,而且是极为厉害的敌人!

“放箭!快!”

魏无双一面急促地发出了第二次放箭的命令,一面拔出了腰间悬停的双刀。他有一种预感,箭,不会射到对方的!而且,今天可能要有大麻烦了。

身为高手,对危险的预判是对的,然而又有些不对。因为,他想到了对方也许武功很高,但,他没有想到,究竟会有多高!

三十名弓箭手,不仅善射,而且都是武艺高强之辈。不等魏无双的命令说完,早已拉满了弓弦。

人的大脑,从接收到指令,数秒的反应后,再传达给四肢去执行,整个过程,也不过十余秒的时间,一个呼吸的功夫而已。

这点时间,很短,短到来不及去做任何事。可是对于有的人来说,已经足够长了,长到可以去干净利落的完成一次杀伐!

察觉到有冰寒的杀气从半空而来时,魏无双心头大震,虽然双刀在手,但这股强大无匹的凌厉之气,还是逼迫的他往后退了一步,以免为其锋芒所伤。

齐王刘定国在剩余护卫的簇拥中,就站在马车旁边,他脸上的神情有些期待,如果仇人被射成了刺猬,还要不要把他的右手也砍下来,回去给儿子看看,老子替你报仇了呢?

齐王并不会武功,他虽然也拿刀杀过人,但在他残忍的心性中,那与杀鸡没有什么区别。因此,他今天看着手下护卫们去杀人,兴致盎然,笑容满面。

可是,他的笑容马上就会凝固了!因为,前方有惨叫声开始响起,不是一个人在惨叫,是一大群人的惨叫。而且,那不是护卫们去杀人,而是在被杀!

手,是人生下来就会用的。可以用来养活自己,可以用来帮助别人,可以行善济世,也可以杀人作恶……。

齐王世子刘玄被斩去了右手,会是怎么痛苦的感受呢?在路上听到这个消息后,很多护卫心中都曾经幸灾乐祸的想象过这个问题。但是他们中的某些人从来没有想到的是,不久之后的今日,自己就会亲身感受一下那位跋扈世子的痛苦了。

关系到自己身边人安全的时候,元召下手从不容情。因为,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酷!

无缺,这把春秋名剑,在元召手中发挥到了最大的威力。虹影掠过,惨叫连连,人臂与铁弦齐断,血肉与箭羽横飞……!

正文 第二百零一章 千里东海水一瓢

人间四季中,秋天,是一个最色彩斑斓的季节。尤其是在长安城西临近终南山的这片地域,层林尽染,万紫千红,盛景无限。

清爽的风吹过来,身边是妖娆的美人服侍,如果再喝上一壶美酒,欣赏一下眼前景致,本来是该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呢!

这会儿,在齐王刘定国和他的护卫们眼中,景致还是那么美,就是红色太多太浓了些,并且逐渐蔓延,遮盖了这片空间的一切色彩,只剩下血红……和血!

从齐国带来服侍了一路的几个美人,早已经被眼前的场面吓得花容失色,战战兢兢的抱成一团,就差瘫软在地上了。

齐王脸颊上肥胖的肉哆嗦着,身体发抖的厉害,紧张的把手掌都掐破了,自己都没有察觉。视贱民如草芥的皇子龙孙,有人竟然敢当面这么杀过来?

一字排开呈半月形放箭杀人的三十护卫,只不过在短短一个照面的功夫,甚至连敌人身形都没有看清楚的情况下,已经被尽数所伤,无人幸免。

胳膊掉落一地,也分不清是谁的了,残损的弓箭、飞溅的鲜血、大声的惨呼,无人顾得上这些,只剩下满地翻滚。

魏无双脸色发白,使劲咬了下嘴唇,双刀一错,十字插花式,飞身跃起,刀锋左右分开,向身前一丈之外的少年搂头盖顶砍去。

要说起他的刀法,可称一绝,双刀变幻,神出鬼没,多少江湖客曾经亡魂刀下。

眼前之人是生平遇到的最厉害敌人!所以魏无双这一跃双刀,用尽了全身的功力,就算不能伤敌,也要逼退他的脚步,才好给后面的护卫们留出时间,把齐王保护好。

然而,少年犹如御风而行,又似闲庭信步,脚下不停,直奔齐王。听到头顶刀锋带起的劲风,连看都没有去看,只是轻描淡写的抬臂往上随便挥了一下,就像是赶走一只讨厌的苍蝇。

魏无双身在半空,用尽全身力气斩下的双刀,眼看就要砍到对方头顶,心头一喜,以为奏功。忽觉精光耀眼,有磅礴剑气排山倒海扑面而来,刀剑相交,双刀齐断,齐王护卫统领倒飞而出十余丈远,跌落路旁灌木丛中,胸口气血翻涌,猩红热血从嘴里喷将出来,只觉四肢百骸如同废了一般,再也爬不起来了。

“快上!挡住他,别让他过来!快呀!都上啊……!”

齐王刘定国瞪大了眼睛,声音里带着颤音,恐惧涌上心头,心里砰砰直跳。大中午的阳光下,他却觉得有阴森刺骨。因为,他看到那越来越近的少年,脸上露出诡秘的笑容!

区区百名诸侯王府的护卫,能够挡得住师父的脚步吗?在楼前紧紧盯着的崔弘摇了摇头,看了看身旁左右,自己一方人的表情,神色各异,都很精彩,具体不好形容,反正唯一没有的就是担心。

半刻钟后,一地哀鸿,不过,没有死人。齐王哆嗦着把最后的屏障挡在了自己的身前,紧紧的闭着眼睛,不去看近在咫尺的恶魔少年。

“你、你别过来啊……孤王是高祖皇帝的直系皇玄孙,当今天子的皇叔,你、敢伤……就、就诛你九族!”

元召伸手把几个美人推到了一边,冲她们笑了笑,示意不必害怕。无缺剑刃染了血,这么好的剑怎么能沾上血呢,哦,齐王殿下的袍子倒不错,上等的丝绸,是擦剑的好材料啊。

齐王的身子抖得更厉害了,那把闪着冷锋的宝剑,在他刺绣蜀锦的王袍上来回擦拭着,所过之处,浑身的寒毛都竖起来了,这、这太尼玛折磨人了!

“哦,原来是齐王殿下啊!失敬失敬。那就说说吧,几千里路从东海边来,为何刚刚见面就要致我们于死地的呢?嗯?”

元召脸上笑吟吟的,没有一丝嗜血后的戾气。然而,齐王心里却更寒。

听闻春秋义烈,有使气杀人数十者,气凌霄汉。有为国刺王杀驾者,发指冲冠!而如眼前少年,剑染百人血而笑意不改者,非妖即魔也!

“你、你想怎么样?孤王……别、别、你不能伤我啊!想要什么,孤王都答应你、都答应!”

眼见那剑在自己身上游离不定,齐王是真怕他一个失手,断胳膊断腿那可不是玩儿的,就再也接不上了!

“哦?那……我想要点东海之盐,想必齐王殿下一定会答应的吧?”

齐王刘定国心头一松,要点盐?这算什么大事啊!东海的盐池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随便去取就是了。

“你……长乐侯此话当真?只是要盐?孤王答应了你,今日事,就算了?”

元召收回了剑,脸上的笑非常真诚。他和气的拍了拍齐王的胳膊。

“当然了!我只要东海之盐!别的什么都不要齐王的分毫。只要殿下点头,今天的事就一笔勾销!权当没有发生过。呵呵!”

“好!本王答应你了。”

齐王连忙点头,先脱离眼前的困境再说。这小子太厉害了,自己金贵之躯,不能吃这个眼前亏,先答应他的要求,进到长安城内,再会同诸侯王,去御前告状去!

“陛下是个爽快人啊!请记住今日的话,不日后我就会派人去东海取盐的,提前多谢美意了。哈哈!”

话音未歇,人已飘然而回去酒楼前,元召笑声很畅意,似乎是发自于内的开心。

齐王根本就没有心思去细想他话中的含义,现在,他只想赶快脱离此地,回到长安王府好好的安安魂再说。

收拾完残局,一行人狼狈而走,趾高气昂的威风扫地,人人负伤。齐王仪仗,以这副姿态进入了长安。

几个时辰之后,听完西凤卫报告了全部事情经过的皇帝,用手揉了揉额头,有些头疼啊!

“这小子做事总是这么喜欢将军,朕也不得不按照他的步伐去部署。好在,这次他没有把朕的那位皇叔怎么样,还有一段缓和的余地,否则,诸侯王们这次进长安就闹将起来,朕就有些手忙脚乱了。”

“陛下,长乐侯这次也是迫不得已的,齐王也太骄横了些,在长安城外就敢纵容卫队杀人,听说还动用了弓箭。也就是长乐侯身手好,否则,后果难料!”

东方朔是知道元召提出削弱诸侯计划的寥寥几人之一,他与元召至交,自然会见机替他说话,以免在皇帝心中留下什么不好的误解。

韩嫣眼珠转了转,又看了看皇帝的脸色,却是轻声说道:“天下的诸侯王爷们马上就要进长安了,在这个节骨眼上,发生了这样的事,如果造成了什么不可预料的后果,陛下……。”

他的话还没说完,刘彻摆了摆手:“无妨!既然早晚会摊牌,先提前敲打敲打也好。呵呵!”

韩嫣连忙应是,陪着笑脸,不再进言。东方朔瞥了他一眼,不动声色,心中冷笑。

齐王刘定国在长安城外被折辱?罪魁祸首又是元召?长安五十里外的暂歇处,听到这个消息的淮南王刘安冷冷的笑了。

来传信的人脱去了外面宽大的罩袍,摘下风帽,露出一张倾国倾城的容颜。正是刘安视若掌上明珠的女儿刘姝郡主。

“谁让你自己跑来的啊?你哥哥是怎么回事儿!怎么这么放心你一个女孩儿家跑这么远的路的。”

刘安有些微微的生气,他是枭雄的王爷,又是慈祥的父亲。这个刚一出生就失却了母亲的女儿,多年来,在他心里的位置很重要。

“父王啊,是女儿自己要来的嘛,不关哥哥的事啦!这么久不见父王,姝儿想念你了。”

计算尽世间万事的心中,纵然全部黑暗与残忍,却有一个角落始终充满了光明与温情。那是留给女儿一个人的世界。

“这么大的姑娘家了,还总是不听话……唉,好了好了,父王不说了就是,父王也想我的姝儿呢!呵呵。”

见刘姝撅起了嘴巴,淮南王连忙转换了语气,哄得女儿破颜而笑,这才不禁溺爱的摇了摇头。

刘姝自然知道父王是担心自己路上的安全。只是她艺高胆大,行事随心所欲,素来如此,并不以为意。

淮南王北行而来,走到此处,在入长安之前,命令大队暂时休息。一来整理清洗一路风尘, 二来派人入城中王府找世子打探一下消息,好提前心中有数。

没想到派去的人返回,就带回来了齐王的消息和世子的亲笔信,还有跟来的刘姝。

问候过父王一路的辛苦以后,刘姝见随身的护卫们都离得远远的。她一面倒了茶端给刘安,一面坐下来,想起一事,秀眉微微蹙起。

“父王,齐王受辱,这只不过是他们的个人恩怨,不算什么大事。前不久,女儿听元......听到一个消息,如果属实的话,那才是对我们诸侯国大大的麻烦!因为事关重大,女儿也不知道其中的轻重,所以才连夜赶来迎接父王,报于您知道。”

淮南王一愣,他素来知道女儿心思缜密,行事果决,虽然是女子,心智不输男儿。她既然说得如此郑重,想必不是什么小事。

“父王,皇帝……可能要准备对各诸侯王下手了!”

正文 第二百零二章 天下权柄话今朝

大汉丞相田玢,近来的日子并不好过。自从去年,皇帝当面对他说出那句:“君除吏已尽末?吾亦欲除吏!”以后,他便敏感地意识到,丞相这个职位,将会与从前不同。

大汉开国以来,丞相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所担当这个职位的,无一不是贵重之臣。无论是萧何曹参,还是陈平周勃,一直到田玢的前任窦婴,都是凭借自己树立起来的巨大威望和功勋,才有资格为百官之首,尊于朝堂之上。

这些宰执天下者,表面上看,是秉承皇帝的旨意办事,实际上就是整个政权的负责人。天子对他们恭恭敬敬,百官更是服从命令,他们的权力非常大,对于朝中群臣,甚至连内史这样的高官,如果出现了过失,丞相都有权力先斩后奏。

在同皇帝商谈国事时,丞相的意见更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丞相推荐的官员,一般皇帝不会驳回,甚至就是九卿郡守这一品级的,都会予以通过任命。

至关重要的一点是,丞相没有过错,是不能随意更换的。否则,有可能会在朝堂上引起震动。

所以,田玢以前的这些为相者,除了极其特殊的情况外,都是有着久任的传统。有些甚至一直担任这个重要职务直到死去为止,可谓是一肩担尽社稷安稳。

而田玢,是一个例外。他之所以坐上这个位子,可以说是适逢其会。

未央宫中有自己的姐姐王太后撑腰,拥有极为雄厚的政治和权力背景。长安城外,又与众多的诸侯王交好,获得他们极大的支持,这个市井出身的人一时间左右逢源,获得了极大的声望。

在窦婴听从窦太后的规劝全面隐退的情况下,武安侯田玢,终于稳坐丞相宝座,成为朝堂文武百官争相趋奉的人物。

得意忘形的日子也是有过,一呼百喏的光景自然令人陶醉!他每次上朝奏事,经常一个人坐在朝堂上讲个没完没了。每次皇帝都是微笑着,对他提出的建议,基本也是能接受。因此,他所推荐的人,有时候竟能从一介平民骤然升到两千石的高位。对于这样的丞相,自然会有大批的人奉承,就连一些郡县的主官们,在很短的时间内,也有很多附翼于武安侯府。

多么前景看好,“钱”途无量的一个官位啊!每当夜深人静,田玢翻看着那些账薄的最近收益,心中便乐开了花。

然而,这所有的一切,从皇帝外甥说完那句话后,开始悄悄的发生改变。

有一个新机构的出现,在朝中大臣们还大多不屑一顾的时候,田玢已经敏锐的感觉到了它的威胁。

尚书这个职务,最先开始的时候,只不过隶属于少府,负责整理一些文书档案而已。可是当皇帝刘彻给它后面缀了一个字,变成尚书台,它的作用已经今非昔比。

尚书台,就设在金马门附近,离未央宫不过几步远,皇帝有事,立诏可至。

那里面的人,都是皇帝通过“词林苑”选拔的青年才俊,虽然大多名不见经传,但通过最近崭露头角的严助、终军、严安、朱买臣等这几个,已经可以预见,其余的必然也不是等闲之辈。

“老狐狸”这个称呼不是凭白得来的。虽然朝堂上的老狐狸也颇有几只,但论起见事的机智与圆滑,田玢,就是最狡猾的那一只。

经过几件不起眼的小事之后,皇帝的用心虽然还隐藏的很深,但在田玢的冷眼旁观中 ,已经初步看出了端倪。

皇帝要收权了!通过设立尚书台,他已经迈出了第一步。至于最终的目的……田玢忧郁的目光看向窗外雨纷纷。朝中另起炉灶,天下削弱诸侯,内外大权独揽,不外如是!

瓢泼大雨已经连下了几日,仍旧没有停歇的迹象,在秋天的节气里,干旱的西北方,下这么大的雨,并不多见。

看着这雨,田玢忽然有些惶恐。是因为从昨天到现在,有三件事,在他心中,亦如暴雨连绵,终成波澜!

王太后叙话,皇帝敲打,淮南王来访!对于田玢来说,这两天一夜,需要他做出一个最有利于自己的判断,从而完成一次重要的选择。

一个不慎,人头落地,抄家问斩,这绝不是开玩笑的!即便皇帝是自己的亲外甥又怎么样?皇家的亲情,在权力的天平上,重量连根鸡毛都不如。

要慎重啊,真的是要慎重!田玢回头看看与自己坐在这同一间屋里品茶的人。半短的须髯,满脸的精明。

人,无论贵贱,都有朋友,而这个名叫籍福的人,便是田玢丞相自身份低微的时候便结识的一位至交好友了。

“侯爷无需如此,这件事不用考虑太多。恕我直言,在这样的关键时刻,侯爷的心志,可一定要坚定些,容不得一点儿犹豫不决啊!否则,在当今天子心中留下猜忌,后患无穷。”

籍福的话语很诚恳,既然多年来侯爷把自己当成心腹谋主,就不用顾及许多,必须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让他知道。

当断不断,必生后患!这样的道理,田玢比谁都明白。可是,他现在最大的顾虑,是武安侯府与诸侯王之间,牵扯的已经太深了。事到如今,真的能彻底斩断关系,不再惹祸上身吗?

“唉!昨天进宫的时候,太后她老人家言语之间,透漏出来的意思,也是要我赶快了断与诸侯们之间的关系。她虽然没有明说,但其中隐隐透出的焦灼,我自然能听得明白。恐怕……应该有些风声是真的了。”

田玢眉宇之间布满阴霾,这几年,从他当上太尉,又担任了丞相,那些诸侯王爷们,哪一次来长安,没有给他带来好处呢?

金珠宝贝各类珍奇,那都是整车往侯府中送过来的。他是真舍不得这些大财主们啊!以后断了这些财路,想想他都肉痛。

可是,想起皇帝在偏殿对他说过的那些话。他的心又凉了下来。

“侯爷,太后是您亲姐姐,自然不会害您的!只要有她在宫中,关键时候说上一句话,再大的事儿都不是事儿。大汉朝可是以孝治天下,皇帝……怎么能忤逆自己母后的意思呢?呵呵!”

籍福微微一笑,此人不愧是心机深沉之辈,见事极明,善于抓住事情的关键,说的清晰明白。

“先生果然高明!就是这么个意思。这也是我最安心的地方了。否则,府库中历年来从诸侯们那里运送的财物,就有些麻烦了。呵呵!”

“这一点侯爷倒不必担心。在天子眼中,钱财之物,这些算的了什么呢?自古忠奸,可不是以此来判断的。天子眼中的判定标准,和史书民间的判定标准,是大大不同地……哈哈!这一点,想必侯爷比我更清楚吧?”

说到这里,两人对视而笑,田玢的心情轻松起来。讲的太对了,朝堂重要的大臣求田问舍,收敛钱财,也许会让皇帝更安心吧!只要听话,顺从他的意志,别乱站错队,就是合格的好臣子。

“话虽如此,只是……唉!别的那些王爷们谁生谁死倒是无所谓,只有淮南王与我相交二十余年,一直相知甚深,如今一旦有事,我却无能为力,实在是心中有些愧疚啊。”

田玢这句话倒不是故作姿态,而是真心实意的感到有些对不起淮南王刘安。昨夜淮南王私服过府来访,旁敲侧击之下,他却没有敢露出半点儿口风,也实在是无奈的很。

大雨倾盆的黑夜中,看着这位故友匆匆的来,又匆匆的离去,田玢命人关上府门,也只能深深的唏嘘慨叹。

“当今天子这就下定决心了?昨日侯爷入宫,天子,已经与侯爷商谈过此事了吗?”

籍福看了看田玢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问道。刚才他只是听自家侯爷说了个大概,具体情形并不了解,身为谋主,要想做出最全面的判断,该知道的必须要知道清楚。

田玢听到他这样问,脸上却浮现出一丝苦涩的笑意。勾起烦忧,更是失落。

“事到如今,我也不再相瞒了。先生有所不知,朝堂大事,天子已经不与老夫相商多时了,不仅是我,三公九卿这些重臣,都被抛在了一边。所谓朝堂议事,拱手听命而已……。”

“怎会如此!侯爷可是大汉丞相,军国大事,必须报于丞相签署,方才能上达天听,晓谕百官。撇开三公九卿……这、这真是骇人听闻!这样下去,朝政不是乱套了吗?”

籍福还是头一次从田玢嘴里听说这样的事。这颠覆了他的认知。

窗外雨打帘拢,叮咚作响。田玢满腹的惆怅,亦如这秋天的夜雨般绵绵不绝。

“乱套……?以后会不会乱套,现在并不知道。不过,皇帝的心,大着呢!呵呵,好了,不说这个。”

田玢摆了摆手,截断了话头。这些烦心事,他不想再谈,随即转变了话题。

“如果我判断没错的话,皇帝这次的决心很坚定。历史竟然如此相似,太子前几日出宫,在长安市上与一群诸侯王世子们发生了冲突,听说闹得有些严重,直接导致了这件事的提前发生。”

武安侯府,田玢转过头来,看着自己的谋主,语气中有琢磨不定的意味:“皇帝,昨日只说了一句话‘既然祸根已经种下,不提早铲除,难道还要太子重蹈当年七国之乱的覆辙吗’!”

正文 第二百零三章 此去青云当年少

长安记忆中,多年之前,有个太子,与自己的堂兄对弈,因为一局胜负之争,失手杀人,从而种下仇恨的种子,十年开花,以血为祭,山河动荡,天下不安。

当烽火逼尽长安时,胜负未可预料。这样的教训,当时年幼的刘彻亲眼目睹,从不敢忘。诸侯王的势大,使自己的父皇在勉强平息了叛乱之后,并不敢再有进一步的动作。带着这样的遗憾,他离开这个世界时,心绪难安!

如果说,此前元召曾经说过的,欲威服四夷必先安定域内,已经让他怦然心动的话,这次明月楼发生的事,就让他彻底下定了决心。

绝不能重蹈覆辙,再上演一次诸侯的叛乱。与其让这个隐患继续存在下去,威胁到子孙,还不如在自己的手上来一次彻底的解决。他自信,有这个能力,也有这颗雄心!

所以当齐王府告状的文书,通过廷尉府传到御前的时候,他连看都没有看,就压了下来。

尽管放手去干!皇帝相信元召那个聪明的小子会明白这其中的意思,自己的不表态,就是对他最大的支持。

他相信马上要来长安的诸侯王们肯定是不甘心的,早晚会有一场冲突和对决,只是不知道那小子能不能顶得住这些庞然大物们的火力呢?

他的预感并没有错,只是没想到,激烈的冲突,来的这么早。先期抵达的齐王,在长安城外就与元召干上了!

当详细的听完西凤卫回报的情况后,皇帝眼中闪过一丝寒芒。在长安城外,就敢指使卫队,以弓箭杀人,如此视人命为草芥,在他们的封地内,是怎样的为非作歹,就可想而知了。

高祖皇帝给分封各地的子孙们配置卫队刀弓,是为了他们的安全着想,是一种无上的恩典。但,这些不是让他们用来作威作福的,更不是让他们用来随便杀戮大汉的子民!

所以,今儿天下诸侯齐聚长安后的第一次大朝会,文武百官来的很齐整。只要是身在长安的,都接到了皇帝的谕令,不管什么原因,必须来!

几天几夜的雨,虽然时大时小,还是没有停歇的迹象。但早朝是不能耽搁的,天亮以后,顶着风雨,各位官员的马车,开始从长安城的四面八方,向未央宫汇集。

太中大夫郑当时听着雨点打在马车顶棚的声音,心中忧虑万分。他是主管天下农林赋税的官员,这两年真是天时不济,不是大旱就是大涝,各地郡县深受其害,今年秋后必然收成大减,有的地方甚至颗粒无收,也不是没有可能。

在这样的形势下,朝廷减少一点儿国库收入还倒没什么,最怕的就是,受灾地方太多,可能会有大批民众流离,如果形成难民潮,那就严重了!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在郡县报上来的信息中,有些地方已经出现了小股的骚乱,如果不加以重视,后果堪忧。

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强盛的秦朝为何灭亡?人祸天灾各占一半!即便是本朝文景盛世,因为旱涝灾所形成的饥民潮,也曾经有过好几次,给朝廷造成了不小的影响。这样的事一旦处置不当,极有可能形成大乱。

在这样的结骨眼儿上,诸侯王爷们又都来到了长安,这要是被某些心怀不轨者探究到虚实,保不准就能生出什么不该有的心思来。

身为九卿重臣之一,齐王的事他也听说了。如果从内心来说,他并不赞成朝廷与诸侯之间的关系弄得太僵,最好是相处融洽,各安其事。这也是大多数朝臣的倾向。

唉!少年人还是太冲动了。想到元召,郑当时暗暗叹了口气。他曾经非常看好这位小侯爷,欣赏他的做事稳重。可是今日他竟然选择与诸侯王作对,这是极其不明智的。

“疏不间亲”啊!所有的皇室子弟,毕竟都是高祖皇帝的血脉。他们就算是打破了头,也只算得上是家事。身为臣子的如果不知轻重掺合进去,无论成败对错,其下场……想想贾谊和晁错就知道了。

怀着这样的心思,郑当时走进未央宫,与许多大臣一样,穿过宽阔广场两边的回廊,在一阵紧似一阵的雨声中,来到了含元殿内。

这样的天气里,巍峨大殿上显得有些阴暗。熟识的官员们一边互相寒暄几句,一边抱怨着这鬼天气,在等待着皇帝的临朝。提前半个时辰入殿内等候,这是上朝的规矩。按部就班在各自的位置跪坐好,众人各怀心事,都隐隐有一种预感,今天这场特别的朝会,也许会很不太平。

郑当时转头看了看离自己两个座位的主爵都尉汲黯,那位脸色苍白,在这阴暗的天气里,显得更加憔悴。汲黯的身体本来就不好,自从入秋以来,就时时抱病在家修养,今天却也是强行拖着病体而来了。

“几位王兄,今日可要帮我齐国助威啊!一定要把那小子置于死地,方泄我心头之恨!”

含元殿中很广阔,说话之人的嗓音很大,带了恨意,很多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但没有几个人回头去看,因为,说话之人是谁,所有大臣都心知肚明。

在含元殿内右侧的某片区域,是超品大臣的所在。此处是勋臣贵戚、王公贵族们上朝时的班位。今天,占据于此的便是来自全国各地的诸侯王爷们了。

“那还用说嘛!我等皆是一体,王兄你受辱,和我们没有什么两样,哪里来的野小子,竟敢与我们兄弟作对!还伤了刘玄侄儿,是可忍孰不可忍?”

“齐王放心!今日便是讨还公道之时……。”

“……罪魁祸首,绝不放过……!”

齐王刘定国正在愤愤不平的诉说着他的遭遇,这只激动的胖子,总算是找到了组织,三十多个封国的王爷,神色各异的表达着自己的意见,给予他坚定的支持!

田玢坐在朝臣首席位置,不动声色,只是眼皮子动了动,嘴角泛起一丝冷笑。他已经打定了主意,今天,只做一个袖手旁观的看客。

相比较起诸侯们即将发起的较量,田玢与很多大臣一样,关心的反而是另一件事,一件不同寻常的事:那个一直空着的座位,被宫廷侍卫放上了新的软垫。

这本来是一个毫不起眼的改变,然而,落在有心人眼中,便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

三公九卿、诸位大夫的位置自然是排在最前面的,根据官位的高低,依次而坐,这个顺序错不得,否则就是不懂规矩了。而能走进这个大殿的人,没有人不懂这个规矩。

自从窦婴辞相归隐,武安侯田玢由太尉进位丞相,大汉太尉的这个位置便空缺了出来,也不知道皇帝是怎么想的,快两年时间了,这个座位便一直空着。

朝野民间,虽然有很多猜测,也有很多种暗地里流传的说法,但没有人能真正知道皇帝的内心。朝堂百官的次席,在丞相田玢和御史大夫公孙弘之间的这个座位,空空荡荡,见证了一次次的朝议。

今天,这个特殊的朝会上,那个崭新的坐垫,会迎来它新的主人吗?很多人的心中充满了猜疑和期待。

等待多时,时辰已到。三通鼓乐声罢,有侍从官宣喝皇帝驾到,殿内的各种声音安静下来。

大汉天子龙行虎步,来到御座,面向南巡视众卿一眼,然后坐下。三公面向北以东为上,九卿诸大夫面向西以北为上,王族贵戚在大殿中央右侧,面向南以东为上,然后其余各朝臣在中央左侧,面向南以西为上。各自整容严肃,拜戢行礼,天子答礼,然后归位,开始听事理政。

这一套礼仪,是当年大汉开国以后,汉高祖刘邦命令儒学博士叔孙通所制定的。

经过秦朝“焚书坑儒”后,礼仪之学被冲击的一蹶不振。汉朝初建,朝堂上的开国功臣们也都和刘邦一样,多是市井无赖出身,现在骤然身居高位,诸侯、功臣们哪里懂得什么君臣的礼节,整日里喝的醉醺醺的,在大殿上大喊大叫的争功斗气,甚至拔剑击柱、用刀对砍。每次上朝,简直是乌烟瘴气,乱七八糟。

高祖皇帝非常烦恼,却想不出什么解决的好办法。后来布衣儒士叔孙通上书,献上一套非常实用的朝廷礼仪。经过预演实用以后,一改以往缺乏约束的混乱局面。君臣上下秩序井然,皇帝威严得到尊礼。

高祖皇帝大悦,飘飘然曰:“吾今日始知皇帝之贵也!”立即拜叔孙通为太常,位列九卿,掌宗朝礼仪,赐黄金五百斤。追随他的一帮弟子也都成了太常博士,连带着儒学的地位也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开始被皇家所重视。

经过这些年的发展,这套繁琐的礼仪已经成了皇帝威严的标志。尤其是这种汇集中外群臣的大朝会,更显皇家赫赫威严,不容轻犯。

群臣行礼完毕归座之后,有人无意中抬眼扫过时,心头大震,如被雷击,放佛看到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事情一般。很快,所有人都察觉到了异常,一起朝某个方向望去。

万众瞩目之中,高高在上的皇帝刘彻,看着那个被宫廷礼仪官领到空置了两年座位前的少年,露出得意的笑容……。

正文 第二百零四章 风雨长安江山老

元召今天穿了一身合体的朝服,他虽然身量还未长成,显得有些单薄,但在朝堂次席上坐下之后,已经没有人再顾得上去注意他的年纪。

在这么正式的场合,任何朝堂的细微变化都会被赋予特殊的含义,更何况是这样明显的事。三公的位置是能随便坐的吗?答案是,不能!

负责纪录的司马迁,在竹简上认真的写下:“秋,九月,大朝会。废置太尉一职。新设尚书令,参朝理政,兹此始……。”

在这个时候,所有人才想起来,皇帝当初设置尚书台的时候,曾经发布过一个任命:长乐侯元召,为尚书令。

原来,在有些人心目中只不过是皇帝“秘书长”身份的尚书令职位,地位竟然这么高!这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丞相田玢心中苦涩之意更浓,他终于彻底明白了两天前皇帝敲打自己的用意。看来自己要想长保富贵,从今天开始就要无条件的拥护天子意志了。

须髯飘白的御史大夫,排位在少年的后面,两人年龄相差了整整四十岁。公孙弘心情复杂,夹杂了嫉妒和怨尤。他以布衣之身一跃而成为了御史大夫,实际上的副丞相,已经算的上是青云飞纵了。但是和元召比起来,他感到脸上一阵阵的发热。

虽然这位小侯爷也曾经做出过一些功绩,但骤然之间就窜到了这么高的位置上,朝臣中大多还是不心服的。就算是汲黯、郑当时、石宽这些对元召比较看重的大臣,他们心中不是欣喜,而是深深的替他担忧。

朝堂上的凶险,不是常人可以想象的。皇帝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把他推到风口浪尖,脚下就是万丈深渊,一个不慎,就粉身碎骨了。

唯一感到振奋的,大概就是列位在其余臣子中间的尚书台几位年青常侍和给事中了。他们互相交换着眼神,对于未来的前途充满了无限期待。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齐王刘定国从元召一进来就注意到他了,见他竟然跑到三公的位置上去坐下了,还一副心安理得的样子,心中的怒火,简直就是腾腾的往上涨。

他喘着粗气,扭头对身边的楚王、河间王、燕王等人低语几句。那几位王爷并不认识元召,听说这个普通的少年就是,想起自家世子们也曾诉说过此人的恶行,顿起同仇敌忾之心,暗中约定,一会儿就同时发难。

淮南王刘安坐在这个区域的首位,他冷眼旁观着诸侯王们的小动作,面无表情,心底却很沉重。

元召,从当年第一次远远看到这个人开始,刘安就有一种没来由的忧虑,此人会是自己将来的劲敌。这样的担心,从元召一剑镇雪原就开始了。

只是,淮南王没有想到的是,自己预想过他十年之后也许会成气候,而今不过刚过去三年,他就到了这个地步,开始呼风唤雨,行云布雾……!

诸侯王们来到长安已经有几天了,早已经都分别觐见过皇帝,当然,这样的公共场合,还是第一次。所以,各种礼仪问候,还是要该怎么样就怎么样,规矩制度是不能逾越的。

皇帝答礼完毕,开始朝会议程。最近的几件大事,有分别负责的大臣出班启奏,皇帝一一颌首,做出简约的口谕回答。

然后,太中大夫郑当时出来奏报了入秋以来的水情。这件事还是比较严重的,皇帝问的很详细,听完之后,心中也很是忧虑。但天象如此,人力也暂时无法可想,只有诏令受灾郡县加紧防范,尤其是几条大河大江,务必组织人手,日夜巡查,以保障黎民生命安全。

这些事,自然有司会专门奉旨去办。事关苍生国运,没有人敢在这些事情上玩忽职守,至于能做到什么程度,那就是尽人事听天命了。人力所限,别无他法。

元召静静的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听着。其实,皇帝今天特意传召让他来朝会,目的是什么,他心中清清楚楚。

诸侯王们势力太大了,他们已经形成了一个利益的整体。皇帝想要破局,必须要一把锋利的刀,而他选定的,就是自己。

今天的这第一次较量,如果打不开局面,势必就会陷入僵局,如果由此而再动刀兵,那就糟了。因为现在的形势很严峻,大汉已经与匈奴彻底的翻了脸,那层温情脉脉的面纱,早已经荡然无存。双方都在厉兵秣马,大战不一定在哪一天就一触即发,所以必须快刀斩乱麻。

至于各地的雨灾,自己倒是也有点办法,能有效减轻后续灾害。待会儿下朝的时候,可以找机会与太中大夫交流一下。

他正在想着这些事情,忽听有人厉声高叫道:“陛下,臣有重大冤情上奏!请陛下替臣做主啊!”

这一声喊,嗓音洪亮,所有人都听的清清楚楚。循声望去,正是那位来自东海之滨的齐王刘定国。

皇帝眉间微皱,却并不动声色,端坐御座之上,垂拱而听。很多大臣都已经听说了此前发生在长安城外的事,这时见齐王满脸激愤的出列,便都表情各异的静观其变。

齐王肥胖脸上的横肉哆嗦着,紧走几步,来到汉白玉阶下,先对御座上的人行礼毕,然后转过身来,怒目横眉。

“元召!小小年纪,何德何能?竟敢坐在这个位子上!前者自恃武力,欺凌重伤吾儿以及众多王世子。又在长安城外冲击亲王卫队,多所杀伤。如此胆大妄为,实在罪无可赦!今日,在这含元殿上,天子面前,本王与你势不两立。陛下,臣恳请查究其罪,予以严惩,以慰皇室诸王之心,以维护高祖皇帝子孙的尊严啊!”

话音刚落,楚王、河间王、燕王、赵王等十几位平日里同声连气的诸侯也紧跟其后,出班声援。

这样的阵势,果然令人生畏,很多大臣脸现忧惧。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让人想起来,他们联合起来的力量究竟有多大。

面对着咄咄逼人的气势,元召面不改色,依然安坐。现在,还不是自己赤膊上阵的时候。果然,一阵静默之后,皇帝开口了。

“齐王叔,你所说之事,朕也有所耳闻。不过,与你所言,却有很大不同,其中曲折究竟如何……既然这么多诸侯王爷们都关注此事,那今天就辩个明白吧。为了公平起见,朕不偏不倚,是非公断,都交给百官去评判,如何?”

皇帝的话音很淡,很飘忽,其中没有带任何倾向性的意思。但是,很多精明的臣子,已经从中听出了特殊的意味,不由得心中一震。

淮南王刘安无声的叹了口气。女儿提前探知的那个消息看来是没有错了,皇帝的语气很耐人寻味啊。暗自思量,今日且勿要轻言,静观其变为上。

刘定国却听不出什么别的,不过,他心中是有怨气的。呵!你既然都有所耳闻了,还不赶快把这姓元的小子严惩!要交给百官评判?那好,今天就看看这些官员们哪一个敢跟众家王爷作对!

“陛下,其中哪有什么曲折?您一定是听信了佞臣的进言了!就是这小子,纵容手下恶徒,在长安市上,打伤各位王府中的护卫,又要伤害诸位世子,是吾儿刘玄,为了义气挺身而出,却不料被暗算所伤,失去了右手。可怜我那玄儿……陛下!再怎么说,都是高祖皇帝的血脉,此仇不报,明日还怎么有脸去祭拜高庙啊!陛下!请下旨问罪吧。”

刘定国见皇帝态度暧昧,早已心中大为不满。言语之间,免不了意有所指,有些不客气起来。

皇帝刘彻隐隐有些恼怒,这位皇叔都这么大岁数了,智商不见怎么样,颠倒黑白的本事倒是不小,简直是睁眼说瞎话啊!

“齐王叔啊,你年纪大了,隔着长安又路途远,难免耳目有些迟钝。你口中的所谓小子,却是朕亲自任命的尚书令呢!额,诸位大臣,可能有些还不知道尚书令的职权吧?既然如此,朕今天就在这含元殿上,明明白白的宣布一下,也好让诸位王爷和所有大臣们都清楚,朕新设的这个官职到底是干什么的!韩嫣,你来讲。”

侍立御座之侧的散骑常侍韩嫣,躬身领命,来到玉阶前站立,面无表情的看着含元殿列坐群臣,声音清晰的传达着皇帝陛下的意志。

“尚书台,自今日始脱离少府编制,为朝廷独立机构。以尚书令为其长官,负责协助天子处理天下郡县奏章,整理各种军国文书,中外传达命令。皇帝陛下已拜长乐侯元召为第一任尚书令,望百官周知。”

韩嫣说完,行礼退后,大殿上下一片寂静,半响无人说话。

许多人心中涌起巨大的波澜,抬眼悄悄瞥向最前方的那片位置时,见丞相田玢闭目养神,面色木然。御史大夫公孙弘低垂着头,也看不出是什么表情,只有花白的须髯在微微的抖动。

长安不见月,满城风雨声。朝政大变,从今日始!

正文 第二百零五章 自有碧血照丹心

大汉朝的第一任尚书令元召,终于站起身来。在所有人的注视中,走到大殿中央站立。既然已经参与到这场权力的游戏中,那便好好的演好自己的角色吧。

“齐王殿下,元召在此,有什么不平之处,我愿意给你一个交代,不需要这么激动,以免打乱了朝堂的秩序。呵呵!”

他的脸上带着和气的微笑,明亮的眼睛盯着齐王,像是对一个老朋友打招呼。无争强心,无烟火气。然而,落在齐王眼中,他却心中一跳,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离得他远一些。

虽然知道在这样的场合,元召再大胆包天,也不敢对自己怎么样。但想起那把冷森森的宝剑在身体上游走的滋味,他至今心有余悸。

“元、元召!你不要太嚣张了,我们之间的帐,今天当着天子面,一定会算清楚的!现在,你先把你那恶徒交出来吧!那个重伤吾儿的凶手,非碎尸万段,难解心头之恨。哼!”

其余的十几个王爷也随声附和,纷纷对站在对面的元召横眉冷对,而另外那些实力较弱的诸侯王则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各怀心事,静观其变。

天子高坐无语,群臣袖手猜测,元召神色不变。面对着滔天而来的敌意,淡淡一笑,傲然之意俾睨眉间。

“人在做,天在看,是非曲直,自有公断。今日我之所以身在此间,只是为了报答陛下与老祖宗知遇之恩也!至于尔等碌碌之辈,还不值得我多费口舌!”

两军对阵,勇者胜。朝堂争辩,锐气为先。少年锋芒毕露,岂是腐朽所堪!

他竟然一下子变得这么狂傲了!无论敌友,很多人都微微吃了一惊。连皇帝刘彻都有些意外,这不像是他平时的风格啊。

“你、你真是狂妄自大之徒!好好擦亮你的眼睛,看看我等是谁!你面前所站的,无一不是皇亲贵胄,封疆诸侯。你一个新进的官员,就敢如此藐视高祖子孙,不知天高地厚,等到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可不要后悔!”

说话的是楚王,带了愤怒。至于齐王刘定国,早已在旁边气的手哆嗦着大喘粗气了。

“我等恳请陛下降职,把此顽徒逐出朝堂,以大不敬治罪!……。”

“陛下啊!……今日与此獠不死不休……!”

“侮辱高祖后代,其罪当诛……!”

果然,元召的一句话惹了马蜂窝,诸王群起而攻之。

汲黯深深的皱起眉头,胸中气闷的紧,他本来就病体未愈,是因为听到某些消息,今日才强撑着来到含元殿,只为了见机而帮助元召一把。

没想到这小子一点儿都不知道收敛,开头儿就这么狂,惹起众怒,这可如何是好?想要帮他全身而退,看来更难了。

“他,年纪还只是个孩子!出来为国做事,已是拳拳之心,极为难得。你们这些国家亲王,为了一己私利,就要置他于死地吗?如此群而攻之,也不知道羞耻二字!……咳咳咳……。”

虽然年老体弱,耿直的性情却愈老愈辣,汲黯站起身来,须髯飘动,戟指而斥。说的过于激愤,牵动病体,不禁连声咳嗽起来。

坐在他身边的郑当时连忙扶住老友,以手轻拍他的背部,让他稍安,勿要激动。一直在那儿观战的皇帝也露出关切之情,点手示意侍从,给汲黯赐茶汤,让他注意身体。

元召走过来,伸手在汲黯的胸肋间穴位推送了几下,气血度宫,立时舒畅。汲黯深深吸了一口气,感到胸间气闷轻快了许多。

“呵!汲老头,有病就在家好好呆着!这要一口气上不来,有个三长两短的,好好的朝堂上,那多不吉利啊。”

说话的人阴阳怪气,正是赵王刘均言。汲黯转任主爵都尉, 其中就有主管宗室诸王封爵事宜,在不久前,曾经因为琐事得罪了赵王,被他记恨于心,今日却正是一个机会,所以他便忍不住出言讽刺。

元召手上用力,压住了又欲愤然起身回击的主爵都尉大人,对他灿然一笑。轻轻的说了一句:“放心!今日,我会让他们全部一败涂地的。”

汲黯愣了愣神,与郑当时对视一眼,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这么足底气。再回头时,却见尚书令整了整新做的朝服,迈步回到原位。

大汉尚书令,食邑八千户的钦封国侯,刀斩匈奴左贤王的传奇英雄,这样的身份已经足以站立在含元殿上,指点江山了。只是大多数人都被他的年纪所误导,还没有真正认识到,眼前的这个人,从现在开始,在帝国的天平上,所占的重量将会越来越重……!

“我说你们是碌碌之辈,是有理由的。想我大汉高祖皇帝,历尽千辛万苦,与诸位先贤打下这锦绣江山。其中的艰难,想必这大殿内外的每一个人,无论有无智识,应该都听自己的祖辈讲述过……。”

含元殿很空阔,虽然朝会聚集了几百人,但依然显得宽敞。殿外秋雨未歇,冷风夹杂了雨点,敲打着檐铃,声声响过,岁月漫漫。

淮南王抬起头来,他看到很多人和自己一样,都朝那少年站立的方向看过去。他不知道元召为什么会说这些,也猜不到他接下来要说什么。但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从心底开始蔓延上来。这无关敌友对手,无关爱恨情仇,那是一种共同的家国情怀!

“……我们今天之所以能够平静的在这含元殿中筹划天下大事,甚至议论、争执。这里面包含着高祖皇帝一辈人付出的鲜血生命,包含着文、景两位先帝的忍辱负重和励精图治。正是大汉开国这七十多年的大发展,才迎来了今天的盛世开端。所以,在这样大好的局面下,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浪费时间,在这里喋喋不休地为一些私人恩怨,而耽误这千年难遇的盛世机遇!”

元召说话的声音开始高昂起来,带了深深的感情。有许多人受到感染,心态也开始悄悄的转变。皇帝忍住了击掌叫好的冲动,面上有微微的潮红。元卿所言,正和朕心也!

“元召小儿!休得在这里说些冠冕堂皇的大话,军国大计,自有天子和朝堂重臣裁酌,关你这小儿何事?哼!难道你这么小的年纪 ,还能想出什么有益于我刘氏大汉朝的策略不成?真是杞人忧天,可笑哇可笑!哈哈哈!”

河间王刘君武四十一岁,是个粗豪的大汉,他打断了元召的话,以轻蔑的眼神瞥着他,嘴角满满的不屑之意。

刘君武特意把“刘氏大汉朝”这几个字咬的很重,其中的意味不言而喻。他得意的讽刺元召这几句,以为有很多人会随着自己一起嘲笑起来,然而,寥落安静之中,只回荡着他自己的哈哈大笑,显得有些奇怪。

等到刘君武觉得不对劲儿,自己住了嘴,有些呆愣的四周瞅瞅,却发现有很多人在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儿在看着他。怜悯、嘲讽、鄙视……不一而足。

殿内天色阴暗,御座之上的皇帝脸色有些看不清,不过想来这会儿应该有些发黑。从高祖皇帝那会儿,坐上这个皇帝位子,老刘家对外的口号就是“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就是为了收买人心,巩固政权着想的。

前朝强秦,家天下,始皇帝以为可以传二世、三世、四世……以致千万世!可是,最终二世而亡,这就是血淋淋的教训。

世界上有些事,虽然实际上就是那么一回事儿,是你刘家的江山不错,但你不能这么赤裸裸的说出来啊!要遮上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美其名曰,共治天下!因为,自古以来的读书人就吃这一套嘛。

真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啊!几位老谋深算的诸侯王对视一眼,无奈叹气。开局不利,河间王这一句话,就在群臣中失去了很多同情分。

“河间王说的话,只不过是你自己一个人的想法而已。听闻君武王爷自小喜欢舞枪弄棒,胸无点墨,先皇曾经多次因为此事循循劝学,却不见效。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元召针锋相对的回了一句,不待这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王爷发怒,早已不去理会他,自己又继续说下去。

“我曾经听闻贤者说过‘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元召虽年幼,也是生活在大汉的一分子,无论是为人为己,都有义务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为这片盛世江山添砖加瓦,当然,我做的还只是很少的一部分,还很不够……。”

殿内无声,年轻的史官执笔挥毫在奋笔疾书,务求不落下一字一句。御座上,雄心的帝王眼睛越来越明亮。而无人注意的角落里,野心勃勃的人有着无由的失落。

“……而你们这些诸侯王们呢?流着皇家高贵的血脉,掌握着巨大的资源,役使着帝国的土地和百姓,吸取着国家的营养。多少年来,所作所为,只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奢侈和欲望尔!昧心自问,你们,又为这个国家和这片土地做过什么呢?!”

铮铮之言,如利剑,如刀锋,诛心之语,毫不容情!人生如逆旅,本来皆过客,轮回这一次,虽三千无量海,亦可搏浪!

正文 第二百零六章 山海之力幻浮云

如果要用恼羞成怒来形容一个人的失态,那就是现在齐王刘定国的状态了。而且,不止是他自己,是所有的诸侯王。

在正式的大朝会上,当面锣对面鼓的发出如此严重的指责,无论出于什么目的,也无论初衷是什么,元召与诸侯王们之间,已经没有缓和的余地。

这样的锋芒,令许多人仿佛第一次见到元召一样,瞪大了眼睛,再重新审视他一遍。暗中敬佩者有之,不解惋惜者有之,同仇敌忾者有之,漠然而视者有之……。

原以为是国之臂助,巩固社稷的基础,却不料逐渐演化成一颗颗毒瘤,蜕变成吸血的寄生虫。这样的结果,高祖皇帝应该从来没有料想的到。

许多有识之士早就对此忧虑万分。诸侯王之患,乃是大汉的心腹大患,其危害,远远大于四邻邦国、北方匈奴。

这样的毒瘤,本来是越早清除越好,只是世事多变,文、景二帝都是力不从心,才拖延成了今天的局面。

如果不是因为还不清楚皇帝的态度,心中有所顾虑,许多大臣听到这里,几乎要忍不住拍掌称赞了。这位小侯爷的斥责几乎说到了每个人的心里。

至于皇帝的态度,很多人在暗中窥探。含元殿御座之上的人,依然在安稳的坐着,面无表情,看不出丝毫的喜怒。

这就有些玄妙了。联想到皇帝特意选择在今天,把元召推上那个显赫的位置,其中包含的心思,已经昭然若揭。

看来今日有可能要摊牌了!一定要擦亮眼睛,好好的做出选择。这不是一个人的想法,含元殿内许多人,都在暗中掂量着取舍得失。

“姓元的小子,你休得在此胡说八道,我皇家子孙如何,还轮不到你来评判!哼!你今日既然铁了心要与我们作对,就不要怪我们对你不客气了。齐国与你势不两立……!”

齐王刘定国率先表态,其余的部分王爷,紧跟其后,表达着对眼前出言不逊之徒的愤意。急性子的河间王刘君武更是挽起了袖子,准备当场来一场全武行。

煌煌含元殿,文武分两班,帝国的核心,有一场大剧在上演。一群手握威权的封地王,对阵只影孤单的少年!

元召轻蔑的瞅着他们的表演,冷冷的笑了一声。

“呵呵!齐王既然如此恨元召,看来是不死不休了。那就把我们之间的帐算一算吧,先把欠我的还清了。省的一会儿出了殿门,打杀起来,成了一笔糊涂帐,那就算不清了。”

“什么?混蛋!本王又什么时候欠你帐了!你小子在乱说什么啊!”

齐王跳将起来,身上的肥肉抖动着,唾沫星子乱喷,如果有可能,他恨不得一口把这小子吃掉。

“长安城外,齐王亲口答应相赠东海之盐,言犹在耳,难道你转眼就忘了吗?”元召目视刘定国,神色很认真。

“哼!你也太小看本王了,不就是答应你送些盐嘛。仇归仇,怨归怨,本王答应过的事,向来说话算话。只要这次过后,你还有命活着,随便儿你去拉几十车都行。”

说到这些,齐王得意的昂起头。齐王府富甲天下,倚仗的是什么?碧波无垠的大东海也!东海之滨,凿池晒盐,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带来的是无尽的财富。

原来他俩人还有这么一出?元召这家伙虽然年纪小,倒是知道借机生财,榨取齐王几十车海盐的话,也是一笔横财。这是很多人现在的想法。

但他们都想岔了!接下来那少年淡淡的一句话,让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以为自己听错了。

“齐王殿下,我想你是误会了。你答应相赠的可不是几十车海盐,而是整个东海之盐!所以,如果你听明白了我所说的话,当着皇帝陛下和所有朝臣的面,东海盐政,现在就可以办理交接手续了。”

少年正处于变声器,尚带了略微的稚音,如果换一个场合儿,对一个封地千里的诸侯王说出这样的话,无疑是一种儿戏。

但,这是长安未央宫,含元殿。九五至尊的天子就坐在那儿看着,百官面色呆滞。“狮子大开口”也不足以形容元召的这个要求!

刘彻的眉角一跳,他突然预感到元召想干什么了,一种巨大的惊喜从心底涌起来。如果元卿真的能把这件事办成,那可真是太好了!

齐王刘定国也有片刻的愣神,他下意识的转头看了看身边的楚王。这位铁哥们儿脸上带着奇怪的神色,复述了一遍元召刚才说的话。

“……他说你把东海的制盐权都送给他了。齐王兄,这小子是疯了吧?哈哈哈,真是好笑!”

齐王终于明白过来刚才元召的话中之意了。他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原来,对面这家伙根本就是个棒槌。简直是痴人说梦!空口白牙的就想要大东海的财富?

元召没有笑。他的脸色变得很郑重,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朝身后的方向招了招手,加官为尚书常侍的终军离开自己的位置,手中拿了一卷东西走了过来。

十九岁的终军,手中捧着的,是两份写在帛书上的契约。用小侯爷的话来说,就是一式两份内容相同的“合同”。

这上面的条款内容,是尚书台的几位年青俊彦根据元召的意思,花了一天时间整理制定出来的。合同的名称就叫做“齐归盐政于国协议”。

两份帛书的重量,捧在手上轻飘飘的,然而,在终军心中,却重若千钧。他脚步凝重,走向自己偶像的方向,眼中有敬佩和炙热的光芒。

没错,小侯爷就是他的偶像。不仅是他,所有尚书台的人,都以自己的这位长官为自豪。他的谋国之策,在这些年轻属下眼中,放射着灼灼光芒。

当年七国之乱,万军争锋,流血千里,最后朝廷得到的最大收获,就是灭吴之后,把吴越之地的所有临海盐池收归了朝廷所有。

只凭着这一样东西,在不到两年多的时间里,几乎就弥补了因为平叛而造成的国库损失,这样巨大的收益,保证了景帝在位期间,继续延续了已经开始的“文景之治”大好局面。给当今天子继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海盐之利的巨大,可见一斑。

吴越沿海的制盐与齐国东海之盐,素称南北两大产盐地,而东海之盐无论规模还是质量,都更胜一筹。如果控制了这两处最大的盐业基地,就等于控制了天下食盐的十之八九。朝廷会得到多么大的收益,可想而知!

当初以无数将士的鲜血和生命换得的巨大效益,今天,在元召的手中,如果真的能通过这薄薄的两份帛书同样来达成,那么,他的谋略将是庙算无敌!

在别人看来,这也许是一种妄想。但在终军心中,只要是元召认真计算过的事,就没有不成功的。这是一种巨大的信任和无比的崇敬。

原来元卿早就有了详细的谋划!刘彻的心中升腾着激动和期盼。他对侍立身边的韩嫣使了个眼神,韩嫣会意,不动声色的来到尚书常侍、给事中所在的地方,悄悄地了解了皇帝想知道的一切。

等到听完韩嫣附在耳边说过打听来的元召所拟“合同”内容,皇帝无声的松了一口气,有一种感慨油然而生。

这样的忠臣上哪儿去找啊!他虽然并没有提前告知自己要做的这些事,但,刘彻不仅不在意,反而是大大的激赏!因为这是一种大担当。成功了,好处自然是朝廷和天子的。如果事有不协,想必他的本意就是要自己去承担后果的吧?

有勇有谋有大担当!老祖宗当年果然是慧眼识人,给自己捡到了这个宝贝,此为国之重宝也!

天子暗暗感叹,元召自然不知,他也无心理会任何人的想法,把天下盐政收归朝廷统一经营,用自己知道的技术进一步提纯细做,使大汉盐业不仅成为开通西域后,重要的输出商品。更主要的目的,还是让天下人都吃上健康的食盐,增强体质,这是造福天下的大事,他已经谋划很久了。

在一片猜疑和嘲笑之中,元召接过了终军恭恭敬敬呈上的帛书。他展开来略微看了一眼,把其中的一份托在掌中,递给了齐王刘定国。

“哦,这份东西其实很简单,不过你还是仔细看一下吧。如果没有什么异议,请齐王殿下签字后,就可以正式生效了。”

齐王刘定国脸上的嘲笑还没有褪去,他傲慢的伸手接过来,展开在眼前,准备看看这是写的什么鬼东西。

淮南王刘安终于按耐不住,他站起身来,与十几位王爷们一起凑到齐王身后,从头细看上面的文字。

齐归盐政于国协议!只看到这个标题,齐王脸色就蓦然变了,然后越往后看,他的脸色就越白,那是惊惧与愤怒。

“岂有此理!本王不承认!我什么时候说过把东海之盐相赠的话啊!人证物证俱无,本王绝不接受……啊!气死我了!”

齐王刘定国惊怒之中,不等看完,就把帛书用力撕扯,却没有撕破,奋力投掷地下,用脚使劲踩着,似乎非如此不能表达愤怒。

元召冷冷的看着他,并不多说一句。淮南王刘安怀着不好的预感捡起来再仔细看时,心头突地一跳。只见在这份所谓“协议”的最后面,有一方已经签好了名字,那是代表朝廷的接受方,是两个人。

一个是长乐侯尚书令,元召。而另一个是,太子刘琚。

正文 第二百零七章 天下诸侯从此分

当殿前侍从官奉皇帝令,高声宣读完尚书令元召手中的那份协议后,所有人都明白,木已成舟,刚刚还嘲笑的虚妄,已经变成了现实。

齐国的盐政,辽阔的东海盐场,从此以后,真的要收归朝廷所有了。因为,在帛书的最后,有当今太子刘琚的亲笔签名,这样的意义已经完全不同。

太子,不管年龄大小,一旦确立了这个名分,那就是国之储君,未来的皇帝。这是无可置疑的事实。

齐王刘定国脸色苍白,他万万没有想到,当日在形势危急下,自己为求脱身,随口敷衍答应下的话,竟然会演变成这样的局面。

如果东海制盐权真的被剥离,从此与齐国没有关系,那齐王府的荣华富贵,还拿什么来保证?

他急怒交加之下,就想直接斥责太子与元召一起作假,企图强夺齐国财富。然而,还没有等到他开口,身后有人使劲拉住了他的衣袖。

是楚王和赵王等人,对他连使眼色,示意他不可口出悖逆之语。君臣之分,是不可逾越的,否则给你扣上一顶藐视君上的大帽子,那就和谋反没什么区别了。

可也不能就这样拱手相送啊!那比杀了他还难受。齐王拜伏在御阶前,涕泪横流,请求天子明断,给自己主持公道。

皇帝这会儿心里那个爽啊,就不用提了。看着文武百官的面上表情,大多数应该都认可了这个协议。有理有据,又有太子作证,齐王自己亲口无偿相送的,那还有什么可说的!

虽然这位肥胖的王叔,趴在那儿有些可怜,但在这样的时刻,身为帝王,绝不能心软。

“既然是齐王叔曾经亲口所言,那此事就按照你们自己的协议办吧。这是利国利民的大事,朝廷当然也不能袖手旁观。朕会命令驻扎在齐郡的大汉将军帅军全程监督盐政的接收,以保证不流失一点国家财富。齐王叔忠心为国,精神可嘉,堪为天下诸侯表率!朕不日就会有旨褒奖的。众卿家以为这样如何?哈哈!”

一直没有正式表态的皇帝终于亮出了自己的底牌。金口玉言,旗帜鲜明,绝不含糊。

殿内一片寂静,有人叹了口气。大汉丞相田玢睁开眯着的眼睛,站了起来,躬身而拜。

“陛下英明。臣,附议!”

元召往后退了一步,闪开大殿中央的位置。站队的时刻到了,接下来的主角是皇帝陛下。

“老臣附议!齐王如此深明大义,是社稷之福。陛下得此山海之助,国库必将更加充实,盛世可期。”紧随其后站起来拜贺的是御史大夫公孙弘。

“臣张汤附议……。”

“微臣王世杰附议……。”

“臣,郑当时附议……。”

皇帝连调动军队的话都说出来了,可见他对此事的志在必得!如果谁还在这个时候不识趣,那就是傻子了。

在朝堂上为官,想要得到皇帝的信任,也不过就是看关键时刻的表现而已。什么是关键时候?这就是关键时刻!

随着三公九卿都表了态,后面的官员们就更不用说了。和诸侯王的关系就算再好,也没有自己的前途和身家性命来的重要!

唯一没有人站出来表态的,是诸侯王们所在的地方。每个人都脸色阴沉,看到齐王的遭遇,难免物伤其类,兔死狐悲。

齐王刘定国早已瘫软在地,目光呆滞。他怎么也想不明白,明明是来未央宫兴师问罪的,怎么就把自家的聚宝盆献出来了?既然所有大臣都支持,那这件事就是板上定钉的了。一阵恍惚,他简直怀疑是在做梦了……。

“诸位王叔,事到如今,也不必相瞒。想必你们有的也曾听到过消息,朝廷前不久通过了一项决议。那就是开通西域。朕派出的先遣使团,今天,应该已经到了塞外了。”

皇帝看到所有的朝臣都表了态,他很满意,点了点头。转向诸侯们的方向,开始说话。这个消息,有些人已经从长安王府听说过了,有些人还一无所知,但他们之前都没有当回事。现在听皇帝一本正经的专门说起来,都有些疑惑和不解,不知道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开通西域会带给大汉的种种好处,在这里,朕不用细说。如果你们能明白朕今天说这番话的意思,可以私下里去找尚书令好好谈谈,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们大汉朝幅员辽阔,物产丰富,江河湖海,高山大川,到处都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就看怎么利用了。”

皇帝的眼神明亮,话语中带着的兴奋,任谁都听的出来。

“朕曾经听元卿详细的说过西域各国的情况。如果通往西域的道路一旦打通,别的先不说,只谈商品流通这一项,就可以给大汉带来天大的利润。所以在此之前,我们要做好准备,把各种资源聚集起来,争取卖一个好价钱。今天,齐王叔开了一个好头儿啊!东海之盐归国家统一调度,这不是为了朕自己的私利,而是为了给社稷民生。”

听他这么说,齐王的心都在滴血啊!痛苦的暗暗咒骂着,却毫无办法可想。

“诸位王叔请想想看,如果把齐和吴越沿海的制盐,荆楚之铜山,燕赵之铁矿,河间之陶瓷,江淮的丝绸,蜀地的彩锦……等等这些都规划在一个统筹之下,以国之力,有计划有批次的通商运输往西域各国,甚至更远的地方,那会是一个什么局面呢!”

含元殿上所有人都在听着皇帝陛下的激情演说,有些有远见的大臣,几乎要忍不住大声叫好了!果然是一副盛世远景。

然而,同样的话,听在各位诸侯王的耳朵里,却是让他们悚然而惊。这、这……皇帝想干什么?巧取豪夺了齐国的制盐还不算,难道还要把各家的好东西都收入他囊中?这也太贪心了吧!

打着为江山社稷的名号,其实就是想掠夺资源为己所用呗!此事绝不能让他得逞。诸侯封地是高祖皇帝亲自分封给刘氏子弟的,封地内的资源,历年来都是王府说了算,什么时候轮到未央宫来指手画脚了?

“陛下,且慎言!当初高祖皇帝打下这片江山,为了后世子弟着想,也为了基业的巩固,才划分天下,分封诸王。陛下虽然为嫡系血脉,坐镇未央宫,可也不能就此轻视了在外皇室子弟的利益。”

最先忍不住的是楚王,楚国境内确实有铜山,可以铸造铜钱,那是宝山,岂能容人染指。

“赵国之地,世代冶炼,全赖了那几座铁矿山,我们自己养民还不够呢!又怎么能拿出来供养国家呢?”赵王也冷冷的说到。

事关自家根本利益的事,也不用维持那些表面的虚假客套了。直来直往,短兵相接!

其余的那些诸侯听皇帝话音不妙,也纷纷表示绝不能献出封国内资源的意思,态度都很坚决。

刘彻没想到,他只不过是露出那么一丁点儿的意思,就遭到了这么激烈的反弹。心中大为恼怒。他正要以大义名分相责,却看到元召站在那里,似乎是无意的摆了摆手,把五指分开,然后满含深意的朝自己微微点了点头。

似乎是有一丝亮光蓦然掠过心头,皇帝刘彻精神一震,他想起元召曾经对他说过的一段话,可谓良策,这会儿原来正是时机!

“……古代虽然也是封疆诸侯,但封地很小,最大的也只不过有百里左右,天子容易控制他们的行为。而我们汉朝所封的诸侯国,无不城池数十,封地千里。朝廷宽和,他们就骄奢。朝廷严厉,他们就合谋起兵,犯上作乱。 如果今天依法削弱他们的势力,就会适得其反,引起诸侯反叛,前面的七国之乱就是例子。所以不能用激烈的手段。当今天下诸侯中,每个诸侯王都有十几个甚至好几十个儿子,而王位和土地的继承,却只有嫡长子才有这个资格。其他子弟非然同是亲生骨肉,却得不到一尺封地。臣建议陛下,诏令各国诸侯,把国中土地分封给所有土地,此法叫做‘推恩令’。这样一来,诸侯子弟们都得到了封地,他们会对陛下感激不尽。而诸侯王们并没有办法推辞,他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封国分解,并且日趋削弱,却毫无办法。天下照此法实行,用不了几十年,诸侯之患就不足为虑了……。”

这真是经世奇谋啊!当皇帝第一次听到这番言论的时候,心中感到的震撼,可想而知。不过要想在诸侯们中去实行这条诏令,还需要一个合适的契机。但今天,刚才楚王的那几句话,却真是说的太及时了!

“是啊!高祖皇帝分封天下,为了子孙的未来真是煞费苦心,正是各位王叔们的榜样。你们啊,要学着点,也不能太偏心了,什么好东西都留给嫡长子是不对的。所以呢,为了公平起见,朕替你们想了一个好法子,不日将传谕天下,相信所有的刘氏子弟都会很高兴的……呵呵!”

正文 上架感言

在很久以前,曾经听过一句话“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一切正在发生的都可以从历史中寻到隐约的影子。”

无论是兴亡成败,还是波澜壮阔,喜欢历史故事的友友,可能在那些壮怀激烈中都曾经代入过自己的情怀。

无论是青史斑驳,还是丹心碧血,寒夜里翻开那些云烟画卷,都曾经左右过扼腕叹息的慨叹!

如果有些遗憾重新来一次,结局会是怎么样呢?如果有些雄峻再添几笔,会不会更加浓墨重彩?

做一个写书人,写几许自己想要的结局,给某些喜欢或者不喜欢的历史人物重新安排一次宿命的轮回,其实,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

当然,作为第一本新书,因为写作经验所限,开头的篇幅自己并不满意。作为新手来说,不太了解发书的一些要求,错过了新书榜,可谓“先天不足”。

好在,我的责编麦芒大大,从开始至今,一直给予了最大的鼓励和支持,虽未多言,感恩感谢在心!

所有一路陪伴的书友大大们,你们只言片语的评论和指正,都曾令人温暖。若有缘,人生三千菩提叶,其中就有您的一片……!

好吧,别的不再多说,书已上架,衷心希望我的新朋旧友继续陪我走下去!

再次感恩~

正文 第二百零八章 西风吹落多少恨

凄风冷雨,宫殿深重。长乐宫门前碧树落叶满地 ,碎花凋零。

天下诸侯,朝觐长安,最后一次来拜见了长乐宫主人。窦太后病重的消息,终于传出了宫外。这位曾经看护江山的老人,生命如同风中残叶,即将走到尽头。

本来怀了满肚子的怨气和不甘心,希望在老祖宗面前再争执一次的诸侯王们,看到斜倚在锦榻上,面色平静依然的窦太后,积威之下,心中还是有些惴惴不安的。

觐见过程中,她只说了一句话,就堵住了所有人的奢望。

“各安本分,可守富贵。”

随后就挥了挥手,帷幕垂落,隐于九重。忠心耿耿的总管侍卫礼送所有人出门。“推恩令”就此已成定局。

三日后,听到消息的齐国刘广等七八位各诸侯公子为首,联合所有诸王公子们,一起上表未央宫皇帝陛下,就“推恩令”一事,感恩戴德,表达了最真挚的感激和拥护支持。

之后,梁王上书,表示愿意献出封地内的一座铁矿山,以供朝廷统一调度使用。都江王、邹邑王、蜀王等素来对朝廷畏服的诸侯也表示了相同的意思。更有传闻说,已经有不下十五六家王爷们遵从皇帝命令,秘密的会见过了尚书令元召,至于具体商谈了些什么,当然无人知道。

所有这些不好的苗头,使诸侯们之间开始矛盾分化,逐渐形成不同的阵营。

而几天后发生的“祭高庙”事件,更是使不肯归服天子意志的部分诸侯,得到了真正的打击,一向温情脉脉的皇帝,终于露出了獠牙!

按照汉朝制度,诸侯王每年秋后到长安觐见,有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到宗庙去祭拜祖先。

这项活动,称为“饮酎”,这是皇帝每年必须亲自主持的大祭。“酎”是正月开始酿造,到八月饮用的醇酒。饮酌时,所有参加祭祀的诸侯王,都要贡献助祭的黄金,称作“酎金”。

这种敬献祖宗的酎金有规定的分量和成色,当初叔孙通制定的时候很严格,诸侯们也按制遵守,但越往后来,就越应付了事了,反正也只是一种形式而已。

敬献黄金的数量,是根据各封国属地内的百姓人口计算的。每千口奉金四两, 人口越多,送到长安来的金子数量就越大。

这对诸侯王来说,是一项沉重的负担,总是有些不情愿的。他们想,这笔钱终归是要落到国库中去,也分不出是谁献的,因此,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这样的事情,奉命办事的人,已经做的很溜手,与库房中的人心照不宣。反正多年来也习惯了,大家司空见惯。死人难道还会来兴师问罪不成?

死人当然不会来问罪,无论是雄才大略的高祖皇帝,还是仁慈贤德的汉文皇帝,即便后世子孙再不孝,他们也从棺材里蹦不出来了。

然而,活人却抓住了这个把柄。当今年的大祭,在秋雨如晦中如期举行的时候,诸侯王们手下的办事者,所献宗庙酎金又按照惯例,如法炮制。想不到这次翻了车!

这次负责这项事务的少府官吏们,认真的有些出奇。他们一丝不苟的记录下了各诸侯所献黄金的成色和分量,然后把这个结果封档,上报给了皇帝。

当诸侯们听到风声,感觉到事情不妙的时候,一切已经无法挽回。蓄谋已久的皇帝早已等候多时了,在以“孝”治天下的大汉王朝,竟然对祖宗如此不敬,这可是冠冕堂皇的理由,以此治罪,诸侯们连说理都没地方说去!

真凭实据,摆在眼前,谁也无话可说。皇帝大怒之下,发布了诏令,以“献黄金酎祭,不如法”的罪名,夺去了城阳王等十六位诸侯的王侯爵位,昔日赫赫诸侯一下子都成了平民。

这是当今天子第一次对诸侯出招,而且一来就是组合的重拳,无声无息,致人于死地!一向优容有加的诸侯王,兵荒马乱,人心惶惶!

在这样的形势下,某个风雨暂停的午后,长乐侯元召接到淮南王刘安拜帖的一再邀请,过府做客了。

亲自带了两名王府侍从来上门迎接的,是一个身着布衣的中年文士。他便是淮南王府的智囊伍被了。淮南王派他而不是自己的儿子来长乐侯府,足以看出刘安对此次会面的重视和慎重。

元召单身跟随,一行四人穿过半个长安城,来到坐落在王府大街中段的淮南王府邸。提前得到消息后的刘安早已在中门迎接。

笑容满面的淮南王,无疑是标准的美男子。虽然已过不惑之年又四五岁,但因为保养的当,第一眼看去,也就是三十七八的年纪。

双方见礼完毕,淮南王哈哈大笑着拉住元召的手臂,神态之间显的十分亲热。

在他身后跟着五六个人,这自然是他最亲信的班底。刘安边走边对元召加以介绍。世子刘健,两人自然早就认识,打过数次交道。这位王世子是对方几次“凶残”的亲身见证者,他在长安城内所交的许多朋友,都折在了元召的手上。加上这五年多搜集来的资料,心中对他的认识,比任何人都深刻。

当下皮笑肉不笑的对元召施礼,两人打着哈哈,却都很明白,以前的过节,不是那么容易解开的。

谋主伍被,神态之间却很平和。他很早之前,就通过淮南王府的内部资料,注意到了刚刚被封为长乐侯的元召。当时他就有一种预感,这位能入得了窦太后青眼的少年,前途绝对无可限量。

这才几年的工夫,他就成长到了现在的地步。自己虽然已经预感到了他的成长,却没想到他飞跃的这么快。优秀的谋略者之间总是有些惺惺相惜的因素,因此,他与元召的见礼,是一种很真诚的态度。

而身材高大威猛的淮南王贴身护卫,是外号“一丈伏魔”的韦陀。元召并不认识他,之前也未朝过面。但韦陀看向他的眼神中藏着深深的复杂。

很久之前,在长乐塬的高崖上,保护在淮南王身边的这位独步江淮第一高手,曾经亲眼目睹过惊艳绝伦的一剑。那一剑带起的风雷,劈裂了大地,降服了一个最大的帮派。连带着百丈之外的他也被牵动了气机,修为受损。

从那以后,他无数次的想象过那一剑如果斩向自己,如果拼尽全力,会有几成逃命的机会。然而,推测的结果,是不会活命。

只有修为达到一定程度的至高武者,才能真正知道,与超出人间认知的武学修为持有者相比,这中间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中间隔山海,云雾几千重,惊鸿掠影,难以望其项背!

所以,在看似不动声色的表情下,素称铁拳无敌的韦陀,与元召拱手为礼时,心底掠过的是深深的戒惧。

淮南王携着元召的手臂一直来到大厅, 分宾主落座。元召神态从容,他之所以在长安城耽误了这么久没有回长乐塬,就是因为有许多心态转变的诸侯王来详询西域之事。

形势比人强,如果不想被皇帝抓住把柄,趁机打击,就要好好的顺从他的意志,按照他话中的意思去办,也许还可以有一些转机。这是某些见机行事心思灵敏的王爷们琢磨出来的意味。

已经有十几家诸侯投诚了。遵照皇帝的暗示,分别见过了元召,达成了某些暂时不能宣之于外的协议。那些传言中的事,都是事实。

而今天,淮南王刘安,这位实力最大的诸侯,也终于找上门来。他想真真切切的了解一下,开通西域,到底有些什么好处。

都是聪明人,说话不必拐弯抹角。几句寒暄过后,话入正题。听刘安问起西域事宜,元召没有隐瞒什么,虽然知道这位淮南王深藏的心思,但他还是详细的把打通西域之路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的好处,都对他认真的解说了一遍。

淮南王听的很仔细,有所存疑之处,他都会问个明白。等到元召大略说完,敬请饮茶的功夫,他轻轻的赞叹了一声。

“这真是前人从未有过的壮举啊!如果这条联系中外通道真的打通,这可是利在千秋的大功劳。本王十分佩服。只是听元侯所言,本王有些心中不解,西域各国甚至再往西那些地方的风情景致市井繁华,在你口中描绘的如此详细,你这么小的年纪,又是从哪里知道的呢?”

刘安紧紧盯着元召的双眸,想从中发现什么秘密。他经史子集、医卜星相无所不精,自信面前人心底所思所想,很难逃过他的眼睛。

可是,他发现元召很平静,对自己的突然发问,内心甚至毫无波动。

“王爷,这些事你根本就不用细问。因为世事本就缥缈,你所认知的不一定就是真实,而你意想不到的,往往反而是真相。其实,我对王爷已经深知很久了,你最想要的是什么,我们都心知肚明。今日既然承蒙盛情邀请来到王府,元召不愿弄那些玄虚。我有一句衷心之言相赠,听与不听,也只在王爷一念之间尔。”

听到他说话如此坦诚,刘安坐直了身子,他预感到接下来听到的话,也许对淮南的未来非常重要。

就在雕梁画栋的大厅转角处,山水屏风后,早已在此偷听了半天的女子站起身来,悄悄从一角向外看去,有风掠过,拂动鬓云扰乱,容颜似雪,一抹倾城。

正文 第二百零九章 皇图霸业一梦中

谁知相遇,偏生缘起,本无绮念,反而成痴。

从此倾心流年里,风花雪月,素腕提笔。

忆长安当日,烟火几许迷离!

名叫刘姝的淮南郡主从来没有想过,今生,她会与那座中的少年发生怎样的爱恨纠葛。她从小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因为在她刚出生的时候,据说那个长得很美的女子便死去了。

她不知道她是怎么死的,从来没有问过父王,也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也许是因为愧疚,也许是因为刘姝自小就聪明伶俐,淮南王对这个女儿视若掌上明珠。

繁花锦簇,锦衣玉食,在富贵窝中长大的女子,天生就带着无比的骄傲。再加上父兄的宠溺,她比未央宫中的大汉公主更像公主。

在她的认知中,世间所谓的青年俊彦,富贵公子,从来不值得她抬眼去看上几眼。因为,她有这个资本。

可是,傲娇的人生,自从这次来到长安,在那对师徒面前,却让她遇到了深深的挫折。

明月楼头断剑之辱,长乐侯府被那登徒小子趁机占便宜的羞恼,这些一想起来,就让她气不打一处来。尤其是那夜在元召房中,竟然被他看光了自己的身子……。

想到这儿,她的脸又感到烫得厉害。连忙往后缩了缩身子,要是被那小子发现自己在屏风后偷窥,那她就真的无地自容了。

想个什么办法能报那次羞辱之仇呢?打是打不过他的,最好是能想个办法,把他绑起来,自己狠狠的用鞭子抽一顿解气,哼!到那时才知道本小姐的厉害。

虽然刘姝知道师父雷被这次也跟着父王来到了长安,就在终南山中访友,但她不想找他帮忙。因为敌人年纪比自己小那么多,如果凭自己的智慧还不能解决的话,她骄傲的心会永远不能原谅这种失败。

先前大厅中的话,她其实并没有听清说什么。不过元召说起对父王有直言相告,倒是引起了她的兴趣,且听这小子说些什么。

对于淮南王刘安这个人,如果剔除了他深藏的仇恨和野心。公正来说,他还算是个有所作为的人。

在漫漫历史长河中,有许多惊才绝艳之辈,他们的舞台,本来应该更广阔。在历史的画卷上,应该更加浓墨重彩才对。但是,往往大好的生命,就陨灭在了内斗和仇恨当中。有些甚至作为了反面典型,被钉在了历史的十字架上,令人唏嘘。

有没有另外一种可能呢?元召想试试。这也是他今天只身来到淮南王府的目的之一。

“王爷,既然今天在座的都是王爷心腹之人,请恕我直言。”元召神色很平静,他扫了一眼座中的人,然后对相隔咫尺的刘安点了点头。

“在天下大势面前,我想,王爷应该到了放弃心中某些执念和野心的时候了。”

他这句话刚一说完,大厅中的气氛马上就变了,几乎是人人变色,连屏风后的刘姝也大吃了一惊。

“元召,你在说什么!我父王身为大汉皇叔,忠贞为国,哪有什么野心!你胡言……。”

最先忍不住跳起来的是世子刘健,然而他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一声断喝喝止了。

“住口!为父在此,哪有你插话的份?在一边好好听着!”

淮南王终究是学贯古今的人物,涵养深厚,早就练成了喜怒不形于色的功夫。虽然他心中也是暗自吃惊,不过,话出口,依然平静。

“呵呵,犬子无知,长乐侯莫怪。不过,你适才所言,本王也有些不解,还请明示。”淮南王心中猜疑,他想看看元召到底知道些什么。

元召淡淡一笑,刘安世称枭雄,果然如此。既然他想知道,那就让他明明白白的知道好了,自己没有那个耐心和时间兜圈子。

“明人不说暗话,王爷深埋的野望是什么,难道还需要元召说出来嘛。杀父之仇,江山诱惑!这样的人间枷锁,已经迷失了王爷的睿智,这些年来,折磨的难道还不够吗?!”

乌云盖顶,漫卷长安。一声惊雷,暂停了没有一个时辰的大雨,又重新瓢泼而下。

就算是淮南王的涵养功夫再好,然而,被人这么当面赤裸裸的揭穿了心中最深处的秘密,他的脸色也立刻变了。

站在刘安身后的韦陀,最知道主公的心意,见他额头青筋暴起,知道他这是动了真怒了。对于一向温文儒雅外表示人的刘安来说,很少见,每当到了这样的时刻,就是要杀人了!

“一丈伏魔”提气丹田,周身元气充盈,只要王爷一声令下,一双铁拳就可马上挥出毙敌。虽然明知有可能不是那人对手,但职责所在,不容有丝毫怯意。

其余几人也把眼睛看向淮南王和元召。谁也没有想到,只不过刚刚说了一会儿话的功夫,就到了如此尖锐的地步。这位小侯爷,也太狂妄自大了吧!

刘健更是脸色铁青,元召说出的正是淮南王府的核心秘密。难道自己父子的野心,早已弄得尽人皆知了?他一个黄口孺子,就能随便说出来……无论如何,今日绝不能让此人活着离开王府!刘健心中打算着,就要出去安排人手,击杀元召。

布衣先生伍被,身为王府谋主,也算的上是智虑深远之人,本来在他的心目中,长乐侯元召既然能做出那么多大事,想必自有其过人之处。然而万万没有想到,他竟是这么一个愣头青,不按常理出牌啊!直接就让人下不来台,这还有的谈吗?不仅没得谈,而且马上就会白刃相见了!

看着大厅里的剑拔弩张,元召安静的坐在那儿,连动都没有动。淮南王对身边人使了个眼色,示意都别轻举妄动。然后,他紧紧盯着元召的脸,沉默了有半刻钟的时间。

帘外雨潺潺,丝丝凉意透过半卷的珠帘渗到每个人的身上和心底,使人提前感觉到了秋的阑珊。刘姝挽起刺了白芍花的裙襟,眉梢含怒,她握紧了手中的短剑。小子如此可恶!竟然敢当着父王的面说这些话,非在他身上穿十七八个窟窿不解恨!

“你……你小小年纪,又懂得什么呢!人生如朝露,不过百年间。每个人所经历过的事,已经深刻的烙在他生命中,成为支撑他生存的一部分。你没有经历过,所以不会懂。今日,我便原谅你的出言孟浪。不过,我希望这样的话,你今后不要再提一句。未来的路,宿命早已经给我注定,不管你的出发点是什么,我选择好要去做的事,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所有人都感觉很奇怪,诧异的抬头看了一眼淮南王。自家王爷竟然对这小子这么客气?不仅没有怪罪他,反而如此心平气和,连称呼都变成了“你我”相称。

元召微微叹了口气,刘安执念至深,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让他醒悟的。看来,只能以后再找机会了。好在,时间还有的是。自己既然已经做出过努力,到时候如果他还是执迷不悟,一直走向毁灭的终点,那也怨不得别人。

应邀来淮南王府,元召有两个目的。一是借机规劝一下淮南王,如果能打消他的野心最好。二是对他详细的解说一下西域各国的情况,让他明白通商的利好,如果能得淮南之助,天下诸侯将会更容易集合资源。

既然两件事自己都已经提过,再多说无益,留给他们考虑商议的时间,到时候再听回复就好。元召起身,就欲告辞。

“且慢,且慢!长乐侯先不要急着走。好不容易来这一次,本王正应该略尽地主之谊。一杯水酒还是供得起的,也算是初次相识情意。还望勿要推辞。”

元召谦逊两句。他今日身份不同往日,既然已经立足于朝堂,这些人际间往来,还是要尽量的客气圆通一点,自然不能再像从前那样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小侯爷,既然来了,请且从容之。我家王爷的这杯酒,可不是谁都担得起的。更何况,人不留人天自留,外面大雨如注,你又怎么能走的了呢?哈哈!这正是天意啊。”

留了一缕美髯的伍被,拉住元召的手,这样的说辞,果然让人推却不得。既来之,则安之。元召点头,反正雨天回府也没大事,杯盏之间,多了解一下这淮南王的想法也不错。

见他答应,淮南王大喜。世间事,有些就是这么奇妙。虽然明明知道这少年有可能是自己前进路上的劲敌,可是他心中却不由得产生一种莫名的情感,寥寥话语之间,此人悟透人心世情之深,令他顿生知己难得之意。这大概就是所有才智高绝者的通病吧!

当即一声令下 ,南北大菜,水陆珍馐,流水价一般开席上来。钟鸣鼎食之家,酒席之精美,菜品之丰盛,即便是以元召的眼光看来,也已经是极为难得了。

席间宾主不再谈论那些国政大事,而是说些历史典故,奇谈杂论。这一番交谈,刘安才发现,自己虽然素来自诩见闻广博,可是听起元召说起来那些奇闻见解,顿时有茅塞顿开之感,不由得大为惊喜,感叹相见恨晚。

其余相陪之人,殷勤劝酒。见元召酒到杯干,甚是爽快,又是一番赞叹。连韦陀这等严谨冷面之人,也奉王爷之命与元召喝了一杯酒,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可谓宾主尽欢。

唯一感到心中不痛快的人是刘健。他瞅了个机会悄悄溜了出来,心中在暗自琢磨着,怎么能给元召使个绊子,让他吃些苦头。抬头时,蓦然看到一抹曼妙的身影正在前面不远处观望,他眼珠一转,忽然想到了一个主意……。

正文 第二百一十章 无形杀机酒未醒

俗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淮南王刘安已经有些喝多。世间人的心里,都有佛、魔各一半。如果暂时抛却魔障的羁靡,他本来就是一个智慧的学者,胸中学识并不输于世上任何饱学之士。

难得敞怀,直抒胸臆的时候并不多。处在他这样的位置,就算是与他幕府中的那些宾客,契阔谈宴的时候,胸中块垒也很难消除。

“如果此人能身在淮南那多好啊,吾必将以无双国士待之!”

淮南王酒意微醺中,看着元召那副与年龄极不相称的神态从容,心中感叹万分。

有清幽的香气来到身边,女子身着紫色绣锦褶裙,脚步轻盈,仪态万千。

淮南王府的人自然都认识这位高傲的郡主,知道她在王爷心中的分量,都立起身来颌首为礼。在父王面前,刘姝却是一个乖巧的女儿,十分有礼貌的一一还礼。

“莫要惯坏了她!呵呵,你们都是长辈,就不用如此客气了。”

刘安笑着摆手示意众人坐下,一边侧首转向自己的女儿,脸上的宠溺之色,任谁都看得出来。

“不好好在绣楼待着,跑到前面来干什么?这几日,可不要再出去给为父惹祸了啊。”

刘姝眼角飞快的瞥过对座少年的方向,见他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却并不看自己。不由得心中有些莫名的恼怒,这小子竟然装作不认识!

“父王,您说什么呢!这些天我可是一直呆在府中,闷都要闷死了,哪里又出去惹祸了嘛?”

说完,嘟起嘴来,粉脸满含委屈的样子。淮南王最是娇纵她,见状连忙安慰几句,她才转而露出笑靥来。

“好了好了,姝儿,父王今天有贵客相陪,你就不要在这儿添乱了,自己回后院去吧。”

刘姝眼珠一转,轻轻笑了一声:“哦?能得父王如此看重的贵客,想必一定是非常之人吧?女儿倒是想要见识见识呢。”

淮南王哈哈大笑起来,座中众人也跟着一起笑。自家这位郡主素来外柔内刚,虽是女儿身,却有男子志向,很少有人能入得她眼底。

“姝儿啊,为父一直教导你,不要自恃本事,小觑了天下英雄。好吧,既然今天相遇,为父就介绍一位少年英雄给你认识。此人可谓天下才俊之翘楚,将来无双之国士!他,就是今天府中的贵客,长乐侯元召了。”

刘姝顺着父王的笑指看过去时,见元召那小子终于抬眼在看着自己了。只见他对刘安点首示意后,露出几颗大白牙 ,笑的很是灿烂。

“王爷过奖,元召有愧!”

“长乐侯就不要谦虚了。这是小女刘姝,却是第一次随我来长安。呵呵!”

元召站起来拱了拱手,对女子笑了笑,就算是见过礼了。刘姝身材高挑,他的身高也就是刚到她的肩头,站在一起,倒像是长姐与幼弟。

淮南王拈须微笑,自己的儿女与元召拉近些关系,他是乐见其成的。所谓近朱者赤,不管未来会怎样,如果能解下善缘,说不定是有些意想不到好处的。他四周扫了一眼,却没有看到世子刘健的踪迹,当下也没在意。

“原来你就是那位走大运杀了匈奴左贤王的人啊!在淮南的时候,我倒是也听到过你的名声。以为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呢,没想到却是这么一个小子……哦,这么一个小侯爷。呵呵!”

所有人都听的一愣,这、这郡主话音不太对啊?这可不像是在夸人。

淮南王皱了皱眉头,他当然不知道这两人从前的过节。以为宝贝女儿又犯了心高气傲不服人的毛病,连忙轻咳了一声,提醒她注意。

元召看着对面那双美目之中隐含的挑衅眼神,不禁暗自好笑,“白富美”不论古今,傲娇本性,如出一辙。

“元召年纪本来就小,也只不过做出一点儿小事,更是不值得说。刚才王爷谬赞,倒是让郡主见笑了。”

淮南王见元召态度平和,并没有什么变化,十分满意。连忙招呼众人敬酒,却怕女儿再口出不逊之词,使个眼色让她退下。

不料刘姝假装没有看见他的意思,反而伸手拿过一只白玉酒杯,倒满了酒。翠袖轻掩,笑语盈盈。

“父王,今日难得小侯爷来到我们家做客,女儿也想借花献佛,敬一杯酒。还望应允。”

伍被等人见刘姝主动给人敬酒,这倒是极为罕见的事,不由得都停下了酒杯,满脸带笑的看着。

“好啊,难得姝儿这么懂事。呵呵!元侯,你可不许推辞啊。”

淮南王刘安很高兴,这可是破天荒的事儿。女儿竟然这么了解自己的心思,知道帮助笼络有用之人了。虽然用不着她这么做,但她有这份心,就很令人安慰了。

这自然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如果他现在知道这个乖女儿真正的目的是想干什么的话,估计会当场暴走。

“是啊是啊!小侯爷,这杯酒是必须要喝的。我等在王爷属下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看到郡主敬酒呢。哈哈!”

“小侯爷海量!这点儿酒不在话下,难得的是郡主的心意……。”

“我等作陪,请……!”

事到如今,能不喝吗?如果不喝这杯酒的话,看那郡主的眼神儿,估计又在想什么别的点子。一杯酒而已,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元召接过来,说了一声“多谢”,然后一饮而尽,点滴不剩。

众人一起拍掌叫好,大赞爽快。只是没有人注意到,女子低头之间,眼底闪过计谋得逞后的得意之色。

刘姝迈着欢快的步伐走了,不知道是去后面休息,亦或是去准备某些报仇的手段。

时间过得很快,雨天夜幕来临的似乎也格外早些。酒意阑珊,元召欲待起身告辞时,却觉得头脑之间逐渐有些昏沉起来。

他不由得微微吃了一惊,以他对自己体质的了解,这是不应该出现的现象。今天喝的酒虽然不少,但要说是因酒而醉,却绝无可能。

见元召如此,淮南王多少有点后悔,不应该劝酒太多,他毕竟是年纪太小了些,也许会伤到身体的。连忙吩咐人安排好房间,先扶长乐侯去暂时休息,看情况再定送他回府还是就在王府留一夜。

淮南王还是挺细心的,亲自把元召送到房间后,见王府侍女们已经安排的很妥当,他才放下心来,看了看已经倒在软榻上熟睡的少年,他吩咐伺候的几个好好看着,有什么情况随时去报,然后方才离去。

门外的大雨,一阵紧似一阵,黑漆漆的夜色如同墨染,房间里已经掌上了灯,王府侍女们轻手轻脚的,给元召放下了纱帘,然后走到外间。她们虽然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但既然是王爷亲自吩咐要照顾的贵客,那自然要好好看护,不能懈怠。

片刻之后,房间门静静的开了,侍女们回头去看时,雨幕中,暗淡灯光朦胧,面色阴沉的世子刘健悄无声息的走了进来。

挥手斥退了侍女们,吩咐她们回去待着,没有叫她们不准过来。等到房里空无一人时,刘健站在一丈之外,看着闭眼而睡的元召,冷冷的笑了。

“你没有想到吧?也会有今天!你喝的那杯酒里,可是我请自南疆来的大师特意配置的迷魂药。这种药无色无味,你就算是再厉害又怎么样,还不是着了道?当然,这不关妹妹的事,我对她说是普通的迷药,她只不过是看你不爽,想抓起来打一顿而已。而我,费了这么大的功夫,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就放过你。不过放心,我不会杀你的。啧、啧!你现在的地位非比寻常了,如果杀了你,也许会给淮南王府带来无法预知的灾祸。我会有一个更好的办法,让你身败名裂的!呵呵!等着瞧……。”

刘健自言自语的说完,仿佛已经预见到了不久后的结果,神色间变得很兴奋。他轻轻拍了下手,一个身影从门外闪了进来。

灯光下,进来的女子妆容艳丽,长得非常妖娆,仿佛是天生的媚骨,眼角眉梢都满含着风情。她是从淮南带来的歌舞伎,也是世子刘健的私宠。

“迷魂剂里所掺的媚药,按照时间推算,就快要发作了。接下来就看你的了,如果事情办的好,此事成功后,我会正儿八经给你一个名分的!”

那女子闻听眼睛一亮,她虽然已经跟了刘健好几年了,但一直只不过是他的玩物而已。虽然凭着一副好身段和出众的歌舞技受到这位王世子的专宠,但要想成为有名份的身边人,却是一件很难的事。

“世子放心啦,奴家的手段您还不知道吗?就算是铁石之人,也会让他欲罢不能,沉迷于奴家怀中的!哼!”

果然是媚态天成,勾人心魄。刘健心中一荡,想起平日里与她缠绵时的销魂滋味。暗骂一声:“哼!就便宜你小子这一回!”

“去吧!好好干。哈哈!”刘健轻笑一声,在女子某个私密部位摸了一把,惹得娇嗔一声,然后自去了。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一章 血夜花开落无情

南国笙歌锦瑟吹,素手妖媚,盏中酒兑了桃花味。

这一杯柔情似水,敬过谁?

血染亭台作龙吟,孤鸿影,缥缈飞。

本以为前尘似梦不再回,未曾想,芳心乱,如影相随。

翻云覆雨天意弄,长安夜,雨中归!

天下诸侯三十九家,淮南富饶,可排前三甲。水泊之便,山河之利,铜山盐池,各类物产,十分宝地。从刘长开始,刘安父子相承,世镇淮南已经近六十年了。在淮南之地,只知淮南王府而不知朝廷者,大有人在,这自然是他们的积威所致。

名叫花魅儿的女子家居淮河岸边,正是淮南王治下的子民。因为天生娇媚,一个偶然的机会被世子刘健看中,收在府中,专门有师傅教授南国歌舞,倒是学了一身的好舞技。

对于花魅儿来说,王世子刘健就是她的天,吩咐她做什么,自然不敢违逆。虽然这次让她做的事有些难为人,但她还是毫不违逆的遵命照做了。

当把这据说是一位小侯爷的少年外袍脱掉的时候,花魅儿见他紧闭双眼的脸上有些潮红,胸膛起伏,呼吸急促,她自然知道这是那种特制药物的作用。

她虽然不知道世子的最终目的是什么,但料想他是对此人不怀好意。管他呢,世上的祸福都是自己招惹来的,谁让他做了世子的敌人了呢。再说了,自己又不认识他,只要按照吩咐照做,后面的事自有世子来料理。

想到这儿,她不再犹豫,伸手就欲去把元召贴身的衣服全部脱掉。花魅儿刚把衣襟的扣子解去两颗,蓦然觉得后颈一麻,眼前发黑,身子软软的摔倒了下去。

“搞什么嘛?说好了让我来处置他的,哥哥这是又想干什么?真是的!”

一道娇俏的身影出现在床榻前,低声嘟囔着,随手把被她打昏的女子提到外面的房间里。再回来时,淡淡的灯光下,掩映出的是刘姝郡主那张得意的脸。

看着躺在眼前睡意沉沉的元召,刘姝抖了抖手中的小皮鞭,心中有多畅快就别提了。上次在长乐侯府,与现在的情形多么相似,只是那次是自己被他欺负,现在,哼哼!终于轮到自己来讨还公道了。

为了行动方便,免得被府中护卫们发现踪迹,刘姝特意换了一身黑色薄绸的紧身裙装,亭亭而立,玉颈皓腕,更显得唇红齿白,肌肤胜雪。

眼前这家伙的武功比自己高很多啊,她怕还不保险,想了想,找来牛皮筋的绳子,几下子把元召的双手双脚都绑在床榻雕栏杆上,这才放下心来。看着元召的脸,咬了咬细碎银牙。

“那个臭丫头斩断了我的剑,她是你的徒弟,不在长安,这笔帐当然记在你头上,打你五鞭也不冤枉。那晚你又对我那般羞辱,再打你五鞭,所以我只抽你十鞭子解恨,我们的帐就算清了。是男子汉的,就不许找我父王告状!哼!”

房门在她进来时已被关得紧紧的,外面大雨如注,笼罩天地,这会儿也不怕被人看到。刘姝扬起手臂,黑色皮鞭如灵蛇朝躺着的人抽去。

元召感觉这会儿非常难受,一半是清醒,一半是迷乱。潜意识里他知道自己一定是被人暗算了。胸腹之间气血翻腾,只觉烦躁的厉害,却只是如被梦魇,睁不开眼睛。

一阵疼痛从身体上传来,刺激了他的神经。然后是第二下,第三下……元召蓦然睁开了眼睛,却见一个模糊身影正拿着鞭子朝自己身上抽打,不觉一阵恍惚,浑不知身在何处,为何如此。

然而 ,特殊的体质,使他不同于常人。即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身体也很快的做出了反应。元召霍然就欲起身,却发现身体四肢受到了禁锢,手脚被牢牢地绑在了栏杆上。

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手腕一遇阻碍,自然生力,缠绕了数道的坚韧牛皮绳索“嘎嘣”就尽数挣断了。

刘姝挥舞着小皮鞭,刚打到第六下呢,忽然见元召睁开眼,身子动了起来,不由的吃了一惊。正安慰自己不怕不怕,他还被绑着呢,却见那手脚上的绳索,被他一下就挣脱了……!

今晚负责王府护卫的是刘健身边的得力助手少恭满,那会儿他已经得到了刘健的暗中嘱托,吩咐他多安排些人手,在这处客房附近准备好,一旦得到他的指令,就一起行事。

作为长期跟随世子的心腹,少恭满自然知道刘健想干什么。找机会把元召灌醉或者是想其他办法把他留下来,安排妖艳歌姬去到他的房中,乘他们在做一些不可见人之事的时候,世子会领着大家一起出现捉奸,人证物证俱在,到时候乐子就大了。

身为当今天子最信任的新进宠臣,朝廷钦封的国侯,来淮南王府做客,竟然酒后乱性,侮辱府中歌姬。这么小的年纪就如此风流好色,怎么能堪当大事?

即便这样的事不能把他怎么样,在朝野内外,其名声一定会受损的。一个人的德行欠亏,在很多朝臣甚至皇帝心中一定会留下很不好的印象,对将来的政堂之路是大大的不利。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刘健就已经很满意了。

少恭满其实与很多王府中的人一样,都觉得世子有些时候做事,格局太小了。总是喜欢用些阴谋诡计和邪魔小道,这与自家王爷的手笔比起来,真是相差的太远了!

不过,他们心中想归想,却不会说出来。谁都知道世子的心胸是怎样的狭窄,就别去自找没趣了,听命行事就好。

那名歌姬已经进去有一段时间了,世子应该也快回来了吧?他们一帮人就在元召客房的对面,隔了一个院子。少恭满盯着不远处的房门,回头打个手势,隐藏在回廊黑影里的手下们都提前做好了准备。

当少恭满再回过头来的时候,却忽然发现房门打开了。一道人影,疾如闪电,从里面冲了出来。

这位王府侍卫头领心中吃了一惊,心念急闪之间,大声喝令,赶快把那人拦住,不要让他跑了!

雨点打在院子里的青石板上,如万点碎琼飞溅。房檐兽脊间流淌而泻的雨水,形如匹练。回廊四角灯笼昏暗,这片小小庭院顿时布满杀机。

片刻之前,当床榻边所立女子又挥鞭打来的时候,脱身自由的元召一掌就把皮鞭打飞了。然后顺手抓住她的手腕,往怀中一带,在对方的惊叫声中,右手一挥,就要把来人毙于掌下。

刘姝知道元召很厉害,但没想到,真正动手,自己在他面前连一点还手之力也没有。眼见素来笑眯眯的那人脸上布满狰狞之色,杀气凛然,与平时简直判若两人,她不禁心中害怕,花容失色,低低的惊呼了一声。

察觉怀中是个女子,隐约就是那个郡主刘姝的模样,元召停滞了一下。他现在头脑有些不清楚,心头戾气横生,浑身充满了破坏欲,只想暴走一番或者是大砸大杀,方能消解胸中的烦躁。

此地不可久留!迷乱的神智中尚保留着一丝清明。想到这儿,顾不得再想其他,元召随手拂过刘姝胸肋间,她立时感觉身子酸麻,竟是已动弹不得。在惊惧之中,却见他把自己夹在身侧,一脚踢飞了房门,纵身冲进了暗夜雨幕之中。

少恭满随着刘健久在长安,自然早就知道长乐侯元召的厉害。见那道身影似离弦之箭,一个起落就到了院子中间。他心中暗骂,不是说药效需要两个时辰才能醒来吗?怎么这么快!他是真不想与元召对阵啊。

然而在刘建没有赶来之前,袖手旁观任他走人是不可能的。少恭满大喝一声:“小侯爷且慢走!为何不辞而别?”

元召现在哪有功夫搭理他啊!冰凉的雨点浇在身上,心头的燥热不仅没有消减,反而更加升腾起来。他却不知道所服下的那种药物,乃是来自南疆蛮族的秘方,甚是厉害,只凭身体抗力短时间内极难消解。

元召本来不想理会旁人,正要纵跃上房顶而走,忽见雨幕中有二三十人拦住了去路,不由分说,就要上来擒拿。

雨湿衣衫,更添萧瑟。元召轻啸一声,宛若龙吟,似乎雨势也随着滞缓了一瞬,然后,他一脚踢出,幻化成风,对方连看都没看清是怎么回事,有七八个人就飞起来了!

当身在半空,越过房脊的高度时,远近的风物跃入眼中,夜幕中的王府,雨夜苍茫,灯火阑珊,却是一副水墨画般的好景致。

这是飞在半空中的几个护卫心中同时涌起的念头。然而,这样的美好景致,也只不过是一瞬间而已。看完这一眼,他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被踢飞上十几丈的高空,再笔直的摔下来,后果可想而知。倒霉的直接死去了,幸运的也是断胳膊断腿身受重伤。身体落地的巨大声响,砸起的积水迸溅,脑浆迸裂后的红白之物,充盈在这片空间里,让人感觉一切很不真实。

只不过是眨眼之间的事儿,对方有很多人还并没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元召一旦动手,绝不容情,脚下并不稍停,水雾之间,如同御风而行,接连出腿,扫清前面的一切障碍。

对手武功的高与低,修为的深与浅,此时此刻,在真正被激发出力量的元召面前,并没有什么区别。

近三十名王府一等护卫,只不过在暴走少年两三个转身之间,已经是死伤惨重,一地狼藉。少恭满很幸运,当他也同样被踢飞在高空,落下来时,眼疾手快抓住了探出的房檐一角,耳边听着那些奇怪的落地声音和兄弟们的惨叫,他紧紧闭着眼睛,双手牢牢的抱住飞檐,雨水浇灌下,身体抖得如同风中败叶。

身体同样发抖的是刘姝郡主。她虽然手脚不能动,瞪大的眼睛却看的清清楚楚。这短短几丈距离内发生的一切,使她终于彻底的明白,与夹持着自己的这双臂膀作对,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被激怒的猛虎竟然如此可怕。

刘姝感到身子蓦然一轻,少年带着她跃上檐顶,开始在夜幕中穿行。烟笼长安,雨中万家灯火,在耳畔眉边一一闪过。

“他……这样的人物,算的上是世间少有的英雄了吧?可是自己却得罪了这个小恶魔,不知道他要把自己带到哪里?想怎样的对待自己……。”

仰面看着少年冷漠如夜色的脸,疾行雨中,势若奔雷。女子把眼睛紧紧闭了起来,脑中胡思乱想,莫衷一是。

正文 第二百一十二章 暗香盈袖缱绻生

长乐侯元召闯出淮南王府,刘姝郡主失踪了!同时得到这两个消息的淮南王刘安,急匆匆的赶到了半个时辰前发生变故的现场。

风雨正疾,刘安脸色铁青,一把打掉了侍卫手中撑着的油布伞,任凭冷雨打湿了全身,一步一步地穿过院落,来到那间客房门前。

看到父王投过来如利刃般的目光,自知闯祸的刘健脸色红了又白,在素日的积威之下,他不敢有一丝一毫的隐瞒。

听他说完事情的全部经过,早就猜出是自己的这个儿子做了手脚的淮南王,毫不客气地挥了他一个耳光,当着所有人的面。

刘健低下头,一声都不敢吭。而刚醒过来没一会儿的花魅儿,更是吓得抱着身子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后面发生的所有事,妖娆的歌姬并不知道,她连是被谁打昏过去的都不清楚。然而,很可悲,她将为此付出年轻的生命。

淮南王使了个眼色,左右贴身的护卫拖走了苦苦哀求的南国歌姬,十步之外,冰冷的刀锋已横过咽喉,鲜红的色彩喷射在雨幕间,如暗夜里的花朵,最后的盛放,格外妖艳!

“就会用这些下三滥的手段,上不了台面的东西……!”

暗地里被人称之为“世之枭雄”的男人,真正发起怒来,所有人都低垂下头,不敢有一点儿动静。

刘健被骂了个狗血喷头,即便见宠爱的歌姬被杀,心疼的要死,脸上却不敢露出一点来。见父王浑身都被雨淋透了,雨点滴滴答答落在地板上,连忙伸手拿过棉帕,陪着笑脸要去替他擦干,却被淮南王夺过来一把摔到他脸上,指着他的鼻子,手掌都有些颤抖。

“你这逆子!这次姝儿要没事,万事皆休,她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不测,看我不亲手一刀劈了你!”

不光是刘健,所有人都心头一震。王爷这句话绝不是随口说说的,谁都知道刘安对自己的独生女儿视若珍宝,郡主要真出了什么事,估计他会发疯!到时候谁也别想好过。

伍被皱了皱眉头,自家王爷有些关心则乱了!在这个时候,千万不可乱了分寸,要分清轻重缓急。在皇帝已经开始全力整治诸侯的这个节骨眼上,今晚的事,可大可小,要赶快想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法才是最紧要的。

他正要相劝几句,有人走了进来,高大威猛,虎须赤髯,正是淮南王最贴身的“一丈伏魔”韦陀。

“王爷,院子里的护卫我已经都一一探查过了,死伤者全系长乐侯一人所为。杀人手法……闻所未闻!另外,有幸存者亲眼所见,郡主正是被那元召掳走了。”

韦陀脸上带着深深的忧色,他看过外面护卫们的死因后,心中的惊骇自不待言。还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人只用脚,就在片刻的功夫把三十个大汉踢飞上天,生死全凭各自造化?这、这……他简直不知道怎么评价元召的行为了!

“都给我去找!全部出动,让长安城内外的所有力量都去找!不管付出任何代价,都要把姝儿给我带回来……元召小儿!如果你敢伤到她一根头发,本王就算赔上整个淮南封国,也要与你分个死活!”

淮南王是真疯了,所有人不敢再多说一字,漆黑雨幕中,一队队豢养的府中高手出动,刀光剑影,矫健身形,散入城内各处搜寻。随后,整个淮南在长安的潜伏系统,在不到一个时辰内,全部都动员了起来。

这注定是一个混乱而疯狂的雨夜。几乎是在猝不及防之间,长安府衙和巡武卫的夜巡武卒,就在不同的街巷,遇到了大批不明身份的夜行者,两者发生了多处冲突,未曾料到对方却全是高手,造成了很多武卒的伤亡。

而此时的元召,却并不知道他身后发生的事。跃出淮南王府的殿宇楼台,他提气狂奔,穿房跃脊,大雨淋漓,只觉心中似有一团火在越烧越旺。

雨幕之中,根本无心辨别方向,只知道一直往前奔跑,劲力散发,似乎还多少舒服一点,如果一停下来,他真怕控制不住自己,做出什么更疯狂的事来。

事到如今,残存的理智已经让他明白,一定是被人下了药,而且是极其霸道的药,罪魁祸首应该就是被他挟持的这位淮南王郡主了。玄机就在她敬给自己的那杯酒里。

不知不觉,脚下的地势越来越高,雨声渐远,已经淋不到身上。觉察到身周环境的变化,刘姝睁开了一直紧紧闭着的双眼。

身子一顿,她看到元召停下来脚步,连忙又把眼睛闭上,只微微眯着偷偷去瞧时。却见已经身在一处几十层塔楼的极高之处,整个长安城的灯火尽在脚下。原来,这正是长安的最高点,玄武钟楼!

刘姝感觉到那家伙手掌在自己左肋随便拍了一下,手脚的酸麻立时就消失了,然后被他扑通扔到地上,磕的胳膊有些生疼,她心中大怒,一时间忘了害怕,就要破口大骂。

“快把解药给我!没时间和你啰嗦。”

刘姝不由自主哆嗦了一下。高处不胜寒,从塔楼外的雨中吹进来的风很冷,而更冷的,是身前之人的语气。

抬头看到元召不知道什么原因潮红而微微扭曲的脸,刘姝暗暗告诫自己,先不要惹恼这个小恶魔了,好女不吃眼前亏,等到想办法脱了身,再找机会与他算账!

“什么解药啊?我不知道,你现在不是已经醒过来了嘛,那蒙汗药也太没用了,我刚打了六鞭子,你就……。”

“住口!我本想给你们父女指一条明路,你们却如此对我……你、快拿解药来!”

雨中疾奔一旦停止下来,元召胸腹间的炙烤让整个身体从里到外都燥热难耐,他的耐心和理智感觉就快要耗尽了。

刘姝暗暗活动了一下手脚,眼珠灵动,四处寻找着可以逃跑的机会。她自然不知道元召现在是什么滋味,一面按捺下心中的紧张,嘻嘻笑了起来。

“小侯爷,听长安的很多人说,你是很了得的人物呢。今晚我只不过是想讨还一下从前的一点儿小公道,所以才听了哥哥的话给你下了一点儿迷药。现在你已经没事了,我们两清了好不好?你是杀过匈奴王的大英雄,自然不会和我这小女子一般见识的,对不对?”

听着她在啰里啰嗦的说话,元召只觉越来越烦躁的厉害,血脉喷张,头脑欲裂,根本就没心听清她在说什么。

“解药、解药……!给我解药,你赶快走!快点!”

刘姝听到他有些嘶哑的声音,看到他面色红的怕人,心中一跳,难道哥哥给自己的不是普通的迷药?这个念头转过时,危险的预感掠过心头,她急忙纵身跃到塔楼边缘,就欲跳到下面一层脱身。

然而,在元召面前,怎么会有人能逃得脱呢!少年的身影不知什么时候早已挡在檐边,刘姝收势不及,眼看要撞到他怀里。她娇叱一声“让开”!暗藏的袖箭疾射而出,直奔对方面门。

元召稍微的侧侧头,袖箭擦着过去,飞向未知的夜空。一伸手捉住她手臂,顺势一带,女子已经窜出楼外的半个身子又被拽了回来。哪知刘姝却还有杀招,身在半空,右足使劲在围栏的一角勾了一下,她的身体柔韧至极,腰腹间用力,大腿横扫元召的太阳穴!

在塔楼的边缘,两人现在几乎是贴身肉搏。元召抬臂夹住她的大腿,右手接招,挡住刘姝随后袭来的拳头,顺便压住她手腕。刘姝大急,使劲挣脱几下,却无济于事。

在这狭窄之地,两人面对着面,呼吸可闻。此前一路穿越雨幕,浑身都被淋得湿透。刘姝郡主的一套薄绸紧身衣裙早已紧紧的贴裹在身上,凹凸玲珑,香泽微熏。

元召一瞬间口干舌燥的厉害,心头迷乱,眼底黑色绸衣间起伏不定的连绵,那一抹白皙如玉的脖颈,忽然勾起那幅曾经看到过的画面。迷乱中,他忽然想再看看了……。

看到元召变得有些怕人的眼神,当刘姝察觉大事不好的时候,却没有办法挣脱开那双有力的臂膀。她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只是心中慌乱的厉害。大急之下,张嘴咬在了元召的手臂上。

她没有料到的是,元召残存的最后理智被他这一口彻底咬没了。苦苦压制着的胸中恶魔破体而出,他一把撕开了她胸前的束缚,猛的抱住了这具柔软身体,刚刚身高到她肩头的少年,把脸扑了上去。想看……哦,那就看个够吧……!

刘姝怎么也没有想到,在这样的境地里,会与元召发生这样的事。惶恐、惊怕、后悔、虚弱、却又有一点点新奇。

在少年有些粗暴而贪婪的索取中,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也许是孤傲的灵魂已经寂寞了太久?也许是自己心底早就对他有些特殊的期待?两滴晶莹的泪珠滑落倾城容颜时,似眉间雪落,有柔媚的笑意掠过唇边,她停止了挣扎,反手搂住了他的身体。

天雷勾动地火,不可收拾,暴雨潮升,落满长安!

最美年华里的娇艳玫瑰,经受了狂风骤雨的第一次洗礼,花丛深处,少年终于摘取到人生第一朵芬芳……。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三章 药石无医非是病

淮南王刘安一夜没睡,整个王府便一夜不得安宁,长安城也惊扰了一夜。

当雨势又一次停下来,东方晨曦微亮,几个跌跌撞撞跑来报信的后院侍女 ,怀着巨大的喜悦告诉自家王爷,郡主已经回来了的时候,淮南王惊喜交集,放下了提在手中的剑。

苦等一夜没有消息,刘安本来已经集合了府中所有剩余的人,准备杀去长乐侯府,搜遍角角落落,也要把刘姝和元召找到。此前派去的人说元召没有回府,可是找遍了长安,都没有寻到一点儿踪迹,难到他还能带着姝儿飞了不成!

总算是回来了,淮南王一颗心放回肚子里。简单问过几句,得知刘姝安然无恙,当下吩咐韦陀去传令,让刘健把所有人都撤回来。犹不放心,亲自来到后面绣楼,见换了一身衣裙的女儿并没受伤,只不过因为淋了雨,鼻息有些沉重,只不过精神还好,脸上不减明媚之色。

安心之余,瞥见她如玉皓腕间有一道乌青,一定就是被元召那小子挟持时所伤的了,不禁怒骂几句,安慰她一定去寻那厮的晦气,替她出气。

却见刘姝眉梢眼角掠过一丝不为人知的羞怯,反而劝父王不必生气,这次本来是一场误会,都怪哥哥不好,无端惹出这些麻烦。如果因此影响到当前淮南与朝廷的大局,那就因小失大了。只要好好的抚恤府中死伤的护卫就好,昨夜之事,不宜大肆声张。

淮南王拈须微笑,女儿的心胸不输男子,向来大局观极强,倒是向来懂得自己心思。见她神色间有些疲倦,怕她淋雨生病,连忙吩咐侍女好好伺候歇息,不要乱想,然后才下楼而去。

待到送父王走后,刘姝脸上的笑容隐去,全身松懈下来,把身边的侍女全都打发出去,感到再没有力气支撑,躺倒松软的睡榻间,用被子蒙了头,昨夜的经历涌上来,只觉脸颊发烧,全身滚烫,刻骨铭心,恍然如梦……!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淮南王终究还是打将上门来了。因为,刘姝郡主病了,病的很重,已经五天了。延请名医十几个看过后,最后的会诊结论是风寒入体太深,如果再有两天吃药无效的话,就药石无医,命在旦夕了!

元召带着心虚,脸上陪笑,接待了气势汹汹的淮南王爷。自己欺负了人家的女儿,虽说事出有因,但这终究是理亏的事,他这几天,想来想去,也没有想出一个最好的办法,不知道怎样善后这件事才最合适。

这次见面不同上回,淮南王收起了那副和蔼客气的神情,呆板着脸,话语间也是冷冰冰。

“……是你让姝儿淋了雨,才受了这么重的风寒,你就是罪魁祸首!我不管你是什么侯爷还是尚书令,今天你要是不给我一个交代,来来来,这就去未央宫找当今天子论理去!”

刘安并没有提此事的起因,故意当做忘了是自己儿子的胡作非为才引起来的。倒是直接就把刘姝的病因推给了元召,并且越说越气,拉着元召的衣袖,就要去当殿面君。

听到不是因为那件事来兴师问罪的,元召暗中长出了一口气,话说,他现在还没有想好怎么办呢!

“王爷且慢,先别着急。她……额,郡主的病,到底是怎样的情形,王爷可否详细的说一下?我倒是略通些岐黄之术,说不定可以有些用处。呵呵。”

听到元召这样说,淮南王心中一松,停下了脚步,放开手。其实,这正是他这次来的目的,不过,他脸上并不动声色,依然冷冷的看着元召。

刘姝郡主的病确实很重,自从那夜之后,就开始高烧不退,并且逐渐饮食不进,把刘安急得一夜之间头发都白了许多。始作俑者刘健,已经被他不知道打骂了多少次了。长安城中的名医也请遍了,可是人人束手无策,都摇头叹息,说郡主病势沉重,恐怕已经无力回天了。

就在他急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的时候,谋主伍被在他耳边提醒了一句。

“听说长乐侯元召医术无双,当初以绝妙手段替窦太后复明双眼,可谓通神!王爷何不请他来给郡主看看呢?”

一句话提醒梦中人,这件事刘安在淮南的时候也曾经听说,当时还派人详细的了解过,对世间有这样的医术赞叹了许久。

“可是,淮南王府与他刚刚发生了那样的事,再去请他来医治,此人恐怕不会答应的吧?唉!都怪你这个逆子!”

淮南王又狠狠的瞪了小心翼翼侍立一旁的刘健一眼,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这位世子最近满脸是伤,早已经习惯了这种打骂,自知理亏唯唯喏喏,不敢说一句话。

“这一点,王爷倒不必担心。据我的观察,那位小侯爷却也是个性情中人,虽然此前发生了那样的误会,但只要王爷真心去请,救人性命这样的事,他一定会答应的。王爷去时,可如此这般……。”

听了自己谋主的话,刘安略微使了点小手段,掠过前次事情不提,上来就直接兴师问罪,果然见效。见元召答应去医治,他冷哼了一声,头前在护卫们的簇拥下,打马回府。

元召并不耽搁,略微收拾一下,对侯府众人说声不必担心,便随后跟来。

管家元一及崔弘、冷家姐妹等虽然感觉到小侯爷这几天有些古怪,却也没往别处去想。只当是他最近新任了朝廷官员,事务繁忙所致。

骤雨初歇,深秋微寒,一路行来,见连日大雨导致的路边积水甚深。有些住在低洼处的人家,家里进了不少水,趁着这点儿空隙,在加紧的排水防涝。

新任的长安令大人,一早就领着全部府衙中人出来了, 勤勉的在几处受灾点巡查,不时的亲自动手帮助百姓抬起沉重的家中杂物,却堪称是一个好官。

正在忙碌间,远远的见一匹马从大街转角拐出来,正向这边走过,他眼睛一亮,站起身来,脸带笑意,早早的拱手为礼。

“小侯爷,多日不见,这么早是要出城回长乐塬吗?呵呵!”

元召连忙甩镫离鞍,跳下马来,挽了他手臂,带了尊重之情说道:“姚公,辛苦了!虽然民情为重,也要注意自己的身体。要记住,有了一副好身板,才能为国为民做更多的事。”

原来,这位新进任命的长安令,正是曾经在府衙任职的姚尚。姚尚今年已经四十六岁了,可谓大器晚成。他与元召是老相识,两人年纪相差了三十多岁。按说,一个少年对年长者当面说这样带了抚慰性质的话,是有些不妥当的,然而,姚尚听在耳中,感受却是不同。

长安令,帝都最高长官,看似是一个风光无限的职位,却也是一个最不好干的位置,在这个官位上待过的官员,都会明白其中的辛苦。

当初汲黯卸任之后,接替他的是丞相田玢推荐的人。可是,那个倒霉蛋,白白的送给了武安侯两千两金子,板凳还没坐热呢,就遇上了“玄武街事件”,在长乐侯元召与勋贵集团的斗争中,做了可怜的牺牲品。

然后,在元召的举荐下,皇帝大笔一挥,三个月前,姚尚从普通的府吏一跃而成了正式的长安府衙正堂。

这件事,也曾经引起过一阵热议,作为朝廷不拘一格用人才的典范,给许多普通的低层吏员树立了很大的信心。而姚尚也不负所望,凭着多年来对长安城方方面面的熟悉,短短几个月时间内,改善了许多积弊,在百姓中间树立起了良好的官声。

汲黯以“严”治,姚尚以“仁”治,两人前后相承,都把长安治理得井井有条。史称“汲、姚二公,俱为能吏。”

元召一向对他们这些真正为民的官员礼敬有加,他说的关心之语,不带一点敷衍,出于至诚,姚尚自是心知。

两人就在路边说了几句,长安城内涝灾尚且如此,其余地方的严重可想而知。如果老天继续雨势不住的话,大灾将成,形势十分严峻。

分别之后,元召一路沉思,前几日各地已经有多处郡县报上来灾情,大江大河决口处甚多。皇帝已经派出了十几路巡查使奔赴天下,了解真实的受灾情况,以便朝廷做出应对。

由于传讯手段的落后,想必是路途难行,还迟迟没有一处传回来消息。看来,秋后的灾民潮是避免不了的了,有必要提醒皇帝,现在就要开始早做准备了,以免出现流民动乱的局面。

马蹄停住,元召抬头看时,淮南王府已经到了。在府门外领着人等候他的是那位布衣先生伍被。本来这是世子刘健的差事,可是满脸是伤的王世子打死都不会以这副尊容见元召的。

彼此简单见礼,闲话不再多叙,府中人都知道王爷已经急得冒火了,连忙领着元召直接就来到后院郡主绣楼下,自有贴身侍女领着他上去。

元召随着进来,并不去看冷着脸坐在一旁的淮南王。闺房锦绣,暗香袭人,却正是似曾相识的伊人气息,想起那夜,他心中一荡。抬头时,微风吹拂起碧纱帐,与自己已经有过肌肤之亲的女子,美眸轻阖,容颜憔悴。不由得微微叹息了一声……。

正文 第二百一十四章 良方苦口利于行

今年的这个季节,似乎真的就是一个多事之秋。诸侯们祭拜完高庙之后,此次长安觐见的行程已经结束,按每年的惯例,已经可以准备行程,陛辞以后,就能回转各自封地了。

然而,今年不同,没有一个人急着离开长安。

十几个诸侯因为“酎金不敬”的原因,被夺去了封爵。这件事,让所有的诸侯王都明白了未央宫的决心和手段。这是一位不按常理出牌的皇帝,又是一位雄心勃勃的皇帝,任何微小的过错,如果被他抓住,有可能就会做一篇大文章。

传说中不久就会正式公布天下的“推恩令”,更是让王爷们忐忑不安。谁都不是傻子,皇帝打着惠泽所有刘氏子弟的名号所制定的这条法令,到底居心何在,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知道归知道,怨恨归怨恨,可是,有苦难言,没有人敢于出头抗拒。哪一个诸侯王都不是只有一个儿子,如果公然反对“推恩令”的话,后果可想而知。

不遵朝廷法令的罪名还是轻的,最可怕的是,众叛亲离,王府众公子间发生内斗,那就彻底完了!

给皇帝出这个主意的人,真是该千刀万剐啊!上朝的时候,远远看着老神在在的坐在朝堂次席位置的年幼尚书令大人,一些诸侯心中的恨意滔天,真恨不得一拥而上,群起而歼之。

然而,这样的想象也只是想象而已。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朝廷官员开始明白,尚书令这个官位,到底职权有多大!

丞相田玢虽然还是坐在那第一个位子上,但他每次临朝的时候,除了皇帝的特别问话以外,闭目养神,好像已经成了他的常态。

素日里依附在田玢势力下的许多低层官员,心中已经开始有许多想法。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是世态常情,须怨不得谁。

不过,也有许多官员,依然阿附不变,他们都是对这位武安侯了解很深的人。大山大泽有毒蛇,在外部环境不利的时候,它们会盘起身子深深的潜伏起来,阴冷的观察着外面的世界。一旦有隙可乘,就会闪电出击,绝不留情。

丞相被闲置了起来,御史大夫和九卿的职责倒是没有什么变动,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不过,皇帝的意志已经高于一切。从前大家坐而论道,决议朝政的局面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大多数时候改成了天子意思直接传达给九卿各部执行,如果有不同的想法可以再提,如果没有意见,照办就是。

而负责传达天子意志的部门,就是尚书台。朝廷发布的很多诏令,这些品级虽低职位却重要的年轻面孔,既是最先的参与制定者,又是传达和执行者。这样的显赫地位,令人艳羡。

已经没有人敢小觑他们,即便是朝中亲王也不行。因为,他们背后站着的,是当今天子!

与忧心忡忡“推恩令”的具体内容相比,另一件事,却是诸侯们不得不留在长安的主要原因。

窦太后已经病得很重,很有可能,熬不过这个秋天了。虽然宫中封锁着消息,并没有明确宣布,但诸侯王们自然都有自己得知消息的来源。

如果窦太后一旦故去,那就是国葬之礼,天下所有刘姓诸侯都是必须要来长安参加葬礼的。与其走到半路上再返回来,还不如在长安多待些日子,静以待变。

在这样的局面下,关于前段时间,有传闻淮南王刘安与长乐侯元召之间发生的冲突,就显得有些无关紧要了。

不过,皇帝刘彻倒是好像对这个传闻很感兴趣,特意诏元召进宫,旁敲侧击的问了一番。这样的对话当然很私密,不会有只言片语传出来,外人自然也就不知道他们到底谈了些什么。

问话完毕,元召一路出宫,沿途门禁的羽林军侍卫纷纷对他示意打招呼,他一边笑着回应,一边在没有人看到的地方悄悄擦去了额头的冷汗。

在刘彻那意味深长的笑容里,他相信西凤卫的人早已报告过结果。既然已经知道了此事,还要问自己,背后深藏的玄机就值得回味了。好在,整件事中自己与淮南王并没有什么不可见人的交易,也不怕他多想。

唯一让他心虚的当然还是与刘姝的关系。不过,他相信她不会把这样的事随便告诉别人的,这位郡主不是普通的世间女子可比,这一点,从那日她病榻上醒来后的眼神里,元召早已经明白。

刘姝的病,其实就是因为淋雨引起的重风寒。这种后世称之为“重感冒”的病,喝点药就会好了。可是在这个时代,医疗知识缺乏,引起持续高烧不退后,极有可能就会因此而丧命。

简单的把过脉后,按照元召的吩咐,王府侍女细心的煎好了他配置好的草药,给郡主一点点的喂下去。头脑昏昏沉沉的刘姝眉头紧紧皱着,想来是非常苦涩难喝。

淮南王一直在旁边瞪眼看着,虽然依旧脸色冰冷,但心中却是在忐忑不安的暗暗祈祷“但愿这小子的法子管用!苍天保佑,让我的姝儿安然无恙的渡过这次难关。”

元召现在面对刘安,总是觉得有些尴尬的。在保证可以尽快让刘姝康复后,又仔细的叮嘱了按时辰服药,以及服药后的注意事项,就找了个借口告辞回府了。

元召的药,果然有奇效。午后时分,刘姝就清醒来了。虽然还是有些身子沉重,但高烧终于退下去了。

淮南王得到通报,大喜!他涉猎古书百科,也粗通药理,知道风寒侵邪症只要退烧,那就是在慢慢的好起来了。不由在心中暗赞了元召一句“小子医术果然了得!”

元召在夜幕阑珊的时候,又来看了一次,把脉的时候,见脉象虽弱,已经渐趋平稳,他点了点头,随口吩咐旁边的侍女,先不要让郡主进食,多喝些水即可。

回头之际,却见一双秋水般的明眸,在静静的看着自己的脸,脸色苍白如雪。

元召大窘迫,连忙侧脸,不敢和她对视,简直有些手足无措之感。这个大了他六七岁的女子,如同长姐一般,而自己却对她……。

“小色胚!我不会放过你的……。”

在元召第三次去淮南王府,给刘姝复诊,确定侵体风寒已经褪尽,无大恙,可以进食慢慢调养后,起身告辞之际,身体还很虚弱的女子撑起身子,在他耳边轻轻的说了这一句话。

轻嗔薄怒的表情里,元召不敢细思深藏的内容,放下配好的草药,落荒而逃。

想起来就有些头大,这是自己捡了个烫手的山药啊!扔不得碰不得。元召这些天也没有想好到底怎么办。

他终究还不是真正的汉朝人,内心深处从后世带来的人格平等,是烙在骨子里的。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和理由,一个女子的清白身子毁在自己手上,道德的自律让他深愧于心。

可是,对方是淮南王的女儿啊……如果刘安继续野心不灭,不出三五年时间,身死国灭是绝对可以确定的事。

夜凉如水,暗影深沉,已经快二更天了,元召房中的灯还亮着。最近小侯爷有些奇怪啊,总是熬夜也不知道在干些什么。朝廷的那个官真不是个好差事,害得小侯爷连和她们说话聊天的时候都减少了许多,这让冷雪冷霜姐妹心中怨念深深。

熬了一晚上的莲子粥,火候正好,这是小侯爷最喜欢喝的,姐妹双姝一人掌灯,一人托了小瓷罐,清粥小菜,简单几样,给元召送来,算是加餐。

与在暗影中巡守的元十一打个招呼,进到小侯爷房内时,却见他正皱紧了眉头,俯身案上,在一张灰白卷帛间勾勾画画,十分认真的样子。

闻到一阵粥香袭来,回头见是她们姐妹,元召掷笔于案上,苦笑着揉了揉额头,凭着记忆画这些东西太费脑子了。

“好香啊!正感有些饿肚子,你们就送来了,莫非你们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多谢,哈哈!”

虽然名义上是主仆,但元召从来不把她们当仆从对待,如同一家人的姐妹一般,开玩笑很随便。不仅是她们,长乐侯府中的所有人,都知道小侯爷的这种心性,所以府中氛围令人倍感亲切。

“小侯爷啊,那你可要趁热多吃点呢。是姐姐守着火慢慢熬的,我却没有那些耐心,要谢就谢姐姐吧!嘻嘻。”

冷雪远比姐姐性格活泼调皮的多,一面手脚轻快的把小盏小碗摆开在案上,伺候元召擦过手。一面嘻嘻哈哈说笑着。

香甜的莲子碧荷粥,鲜调的青绿小菜,元召食欲大振,在她们的碎碎念中,不一会的功夫就一扫而光了。

“小侯爷,你这是作的画吗?我怎么一点都看不懂啊?”

说话的是姐姐冷霜,她见元召的书案上十分凌乱,打算替他收拾一下,随意看了几眼他刚才伏案在勾画的东西,却是看不出那到底是画的什么。

“这不是画,是地图,确切的说是海图。呵呵,为了这卷东西,这几晚可把你家侯爷我累坏了!”

元召起身来到所画的简图前,目光灼灼,用笔把那大海中的某个地方重重的圈了出来……。

正文 第二百一十五章 滔滔江海作鸿蒙

故旧里,草木深。长安雨,下了大半个秋季,沟满壕平,泛滥成灾。好在,没有造成太严重的灾祸。

八水绕长安,这个水系发达的巨大优势,在这一刻,终于发挥出了它的作用。泾渭之水,汉洛江流,这几条长安附近较大的江河,已是秋水共长天一色,浩浩荡荡,日夜无休东流。

长安虽无恙,天下却已开始动荡。各地郡县十之五六都被水淹,大河大江决口,冲毁田舍房屋无数,黎民受苦,妻离子散,大量的灾民已经开始形成难民潮。

各地郡守县官告急的文书,如同雪片一样飞报长安,未央宫的灯火已经彻夜不息多日。

皇帝刘彻的眼睛都快熬红了。人祸,他可以凭自己的雄才大略去平息安抚。而在天灾面前,即便他是天子,也是束手无策。

在这样的关键时刻,丞相田玢却卧病在床,不能理事了。虽然说近来他在朝堂上并没有什么建树,但丞相终归名义上还是统领民政事务的存在,历来各地山川河流形势资料都归档他的属下管理。天下郡县情况千差万别,他这一撂了挑子,别人要想弄清楚这些情况,制定救灾措施,就平添了许多困难。

形势危急,等不得人啊!在这样的局面下,皇帝只有亲自挂帅,命令尚书台的那帮年轻人,放下手头的一切事,全力投入到救灾事宜中来。经过彻夜研究,连续发布出诏令,命令各地郡县府衙所有人全部出动救灾,并开仓放粮,尽最大努力保证少死些人。

郡县的长官们大多都是尽力的,协调组织,封堵溃堤,抚恤灾民,已经有多位官吏不幸殉职在滔天洪水中。每每听到这样的消息,皇帝的心情便越发沉重。

这真是内忧外患啊!据雁门守将传回来的消息,秋高马肥,草原上的狼群又在蠢蠢欲动了。匈奴的小股骑兵已经开始频繁出没在雁门以西的渔阳、上谷前线,这样的试探是一种预兆,预示着战争的烽火也许就快要点燃了。

分化国内诸侯的大事,刚刚完成了一半,他本来想一次性解决的。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天降涝灾,民生如此,是绝不能激起什么大的动乱的,否则,大乱一起,将会是无法收拾的局面。

“推恩令”的实行,只有再拖一段时间了。皇帝密令尚书台暂时停止了这件事的运作。不过,前期造势已成,各诸侯国内早已人心分化,留出一段时间酝酿,说不定到时候推行起来更事倍功半。

“元召那小子怎么还不回来?这都十天功夫了,赶快派人飞马传召,让他速速赶回来!朕有要事。”

虽然元召的尚书令是自己亲自加封的,已经是位高权重,需要尊重。可是他现在心急如焚,就顾不得那许多了,“小子”之语也就脱口而出。

元召这些天正在长乐塬上。只有在这时候,已经在这儿待了好几年的这些人,才发现,长乐塬真是一块宝地。

就算下再大的雨,也淹不到他们住的地方来,完全不必为此担忧。就从南端高崖边汹涌而过的渭河水已经是满满当当,河面近百丈宽,浪涛澎湃,翻卷波涌冲击着石崖,蔚为壮观。

“小侯爷一连多日督促着不停造船,难道将会有什么大用处吗?”

主父偃站在元召身边,看着剑湖船坞那边已经造好的大大小小千余艘木船,心头有些疑惑。按说长乐塬上已经形成规模的两支船队也有几百艘大船了,足够运输所用。小侯爷心急火燎的催促着打造这些,却不知道要用到何处。

穿着蓑衣的元召,抬头看了看雨势,估计中午的时候可能会停歇下来一阵。自己必须要赶回长安一趟了,有些事要赶快的安排。

“先生,这些船,不是我们用的。它们将派给朝廷,以作救灾应急。”

元召大约估计了一下赶制的木船数量,心中多少安定下来。多亏自己早就造了这座船坞,教会了他们制作龙骨木船的技术。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几千名在此劳作的造船师傅技术已经非常熟练,今天倒是派上了大用场。也幸亏了毗邻终南山近,木材应有尽有,所以才能大批量地赶制船只。

“原来如此,小侯爷宅心仁厚,为了苍生黎民,功德无量!主父偃佩服。”

两鬓染白的布衣先生阖手为礼,感佩之意,发自内心。

“呵呵!先生谬赞。我也只是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大灾面前,减少损失,尽人事,听天命而已。”

主父偃也随之呵呵一笑。他当然知道元召是什么样的人。否则也不会心甘情愿的蛰伏在此,帮他做好一切身后事。

两人正说了没几句,崔弘背负长剑,撑了油伞从那边过来。身后跟着两名未央宫侍卫,却是来传皇帝口谕,让元召马上回长安入宫议事的。

元召听完点头,他本来就打算好了中午回去,既然如此,就不再耽搁。速速把一些事交代完毕,就马上回去。

当下让两名侍卫在议事那座宽阔的大木厅里喝茶,暂时休息一会儿。元召与主父偃又交代了那些船还要再造一些,等候启用。主父偃点头答应,有他在,元召自然放心。

然后,把公子徐乐叫了过来,这也是他这次回来要做的几件事之一。本来是要与徐家好好谈谈的,现在看来,时间已经来不及了。好在,徐乐做事一向稳重,让他参与也可放心。

去往西域的使团,在几天前已经传回来消息,安全抵达!派人传信的时候,他们已经身在此行的第一站,大月氏国。

有匈奴王子余丹的人提前引路,果然顺利的多。大月氏国王虽然态度有些暧昧,并没有答应与汉朝联合发兵的要求,不过,言语中透露出来的意思,对于此事是乐观其成的。并且允诺,汉匈战事一旦再起,他们一定会切断对匈奴的物资供应,以这种形式暗中帮忙。

而且,据张骞信中回报,大月氏国的皇室及贵族们,对汉朝使团所带去的各类中原物品十分喜爱。尤其是对精美的丝绸、陶瓷器爱不释手。对于精盐白糖等品尝过之后,更是惊讶的不得了,以为人间至味。

这样的消息,让皇帝刘彻和朝廷重臣们十分振奋,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如果西域的那三四十个国家,都是如同大月氏国这样的态度,那就太好了!西域之路,给人无限期待。

所以受命全面主持这件事的元召,感觉时间有些紧迫起来。西域各国的态度,并不出乎他的意料。如果他所料不错的话,除了楼兰、大宛等四五个极少数顽固自大又与匈奴关系过于密切的国家会有些麻烦,其余西域国都会是乐于通好汉朝的。

这是一种双赢,只要有点儿眼光的主政者,都会看明白这一点。必须要尽快整合国内资源了,时不我待!

辽阔的东海,齐王已经拱手献了出来,虽然他心中可能有一万个不情愿,也可能会暗中动什么幺蛾子,但元召会怕吗?他有一百种方法,会让齐国服服帖帖的听命。

公子徐乐,就是元召选中的自己代言人。徐家世代制盐,有着极为丰富的经验。元召已经把粗盐提纯技术授权给了他们家。东海制盐,将会以国家的名义开发,而徐家,就是最主要的经营者。

徐乐听完元召简单对他说完的意思,差点儿把眼珠子瞪出来。他感觉脑袋嗡嗡作响,这、这天大的好事能落到自家头上?

直到看到元召温和的微笑目光,徐乐公子的心一下就安定了下来,小侯爷说出的话,那绝对不会骗自己,真是天降之喜!

这样的事情,对徐家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不用明确的说出来,在场的人都心中明白。只凭着小侯爷的这几句话,一个显赫的百年大族,马上就要崛起了!人人都向徐乐投去艳羡的目光。

“小侯爷放心!我徐家一定不负重托,尽心竭力,把这件事做好。徐家今后,上下人等皆以小侯爷马首是瞻!”

今年二十六岁年纪的徐家公子,对小自己一旬多的少年做出这样神色庄重的保证,没有人感觉到有什么不妥。小侯爷完全当的起!

元召拍了拍他的手背,示意自己完全放心,让他现在就可以组织人手,奔赴东海,接收现有的盐池,尽快的制定计划,开展制盐大计。

话还没说完呢,远处雨幕中马蹄声急促,长安城中又有人到了。这次是八名侍卫,一名宫中太监总管,来的非常急。进到里面,连被雨淋湿的衣服都没顾得擦,就连忙让元召屏蔽闲杂人等,有皇帝重要口谕传达。

“老祖宗病危,速传长乐侯回宫,十万火急!”

简短的一句话,元召心头“咯噔”一下,这一天终于来了!人力有时尽,天意最难违。因为自己的原因,窦太后的生命比原先延长了三年多时间,而今,即将如同这寒雨潇潇的残秋一般,繁华落尽,谢幕终了……。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六章 潇潇风雨长乐宫

长乐宫内外一片肃寂声。风雨飘摇中,碧树凋零,残灯掠影,添无尽凄凉。宫中所有人都明白,老祖宗的生命,这次已经真的回天无力了。

当所有御医束手无策,大家最后的希望~长乐侯元召,午后飞马从城外赶回来,急匆匆的进宫,看过窦太后的病情,面色凝重的坐在那儿后。无论是怀着怎样心情守候的人,便都清楚了这一点。

窦太后已经陷入了弥留状态,外间的万丈红尘与她再无相干。为这片江山劳碌了这么多年,可以彻底的歇歇了。

“想必在最后的时刻,文皇帝刘恒,那个钟情一生的男人,会来接她的吧?”

暮色临近,远近宫灯都亮了起来。元召坐在大殿高层檐底的位置,默默看着脚下的雨中夜色,寂寞空庭,与谁诉说?许多感慨涌上心头。

宫中侍卫们远远的早就看到有人待在殿顶,但没有人来过问一句,小侯爷心中的难过,大家都感同身受。

皇帝刘彻下午过来的时候,单独听取了元召的病情诊断情况。听完以后,沉默了许久,吩咐元召今夜就留在此处,随时观察窦太后的病情,一有不测,马上命人去报,然后拍了拍他肩头,便离去了。

元召自然懂得他的意思。在这最后的时刻,本来是应该由他彻夜守在长乐宫的,以便随时听取窦太后可能留下的只言片语,那也算是政治遗言了。

可是,现在非常时期,天下涝灾频发,各地来的急报堆满了御案,需要等着他去批示处理。这些都是拖不得的,在那些受灾之地,随时都会有生命逝去。

还有一个顾忌之处,就是天下诸侯这会儿都汇聚在长安,大多已经从不同的渠道知道了长乐宫的情况。保不准就有心怀不轨之辈,趁机生乱,好混水摸鱼。

西凤卫的人已经全部出动,羽林军也加强了戒备,北军大营的将军也已经接到了皇帝的虎符密令,做好了弹压准备。就是为了防止鱼龙混杂之间,横生不测之祸。

这些千头万绪的事,都需要天子亲自在未央宫坐镇。派元召替他在此守护,可以说是一种最大的信任。

“在想什么?你已经尽力了,不必自责。”

大殿高处不胜寒,心中的寒,比这夜雨更寒!一只手伸过来,递过的是拔去塞子喝了一口的酒囊。

那人抖了抖肩头的雨水,在他身边坐下来,元召并没有转头去看,接过酒囊,咕咚咚喝了好几口。这种“青郊外”新酿酒劲非常大,入口辛辣,冽喉饮过,一股暖意,他顺手抹过了脸上,不知是泪水还是雨水。

“生老病死,人生轮回,这是必然规律,我想的不是这些。放心好了!”

“嗯,那就好。你本来就不同于常人,那些婆婆妈妈的话,我就不再讲了。唉!只是没想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

“哦,倒是你……还有你的那十几个老兄弟们,有没有想过以后的路?”

“……没有。当年以生命为誓,遵从文皇帝诏令,护卫皇后这么些年,兄弟们逐渐凋零死去,现在只剩下了我们十二个人,也都已老迈不堪大用。我想,唯一的归宿,应该是去守护皇陵,了却残生……。”

名叫秀鱼的长乐宫总管,把囊中酒一饮而尽,远远的抛进黑夜里,声音低沉,说起这些,无限落寞。

“人死如灯灭。老祖宗一旦仙去,到了那边,自有先皇照顾,就不用你们再去守护了。辛苦了大半辈子,余生就好好的为自己活几天吧!”

元召站起身来,深吸一口雨中的凛冽之气,胸中烦闷稍解。他温和的看着一直对自己爱护有加的这个前西凤卫大统领。

“长乐塬就是你们的最后归宿和家。我会请求陛下批准的,好好活着,去过几天舒坦日子。这是一个晚辈的愿望。”

“哦!……好、好吧,替他们,谢谢你!……元哥儿。”

更深夜残,漫天大雨,瓢泼而下,遮盖了天地间的一切,漫过长安,山河当哭,直入塞北江南。

窦太后是在临近黎明的时分走的。连日的劳累困乏,伺候的宫女太监大多都在昏昏欲睡。

几乎是蓦然惊觉,盘膝而坐在离睡榻丈余外闭目养神的元召,抬起头时,暗淡的宫灯光晕里,那面容慈祥的老人正侧过头来,枯瘦的脸上露出微微的笑意。

元召连忙起身,附身在榻边,手指搭在脉搏时,心中已经明白,这是回光返照,是她最后的清醒时刻了。

对同样惊醒的秀鱼使个眼色,秀鱼已知其意,忍了伤悲,唤过侍卫,吩咐去分头给皇帝和各位皇室亲近之人传信吧!

“太皇太后老奶奶,您醒了?”元召心中也并不好受,没有她的支持,自己走不到今天。

窦太后的手枯瘦有些颤抖,拍了拍元召的手背,声音微弱。

“……你、你这孩儿,难为你了。小小年纪,肩头就担起了那么重的担子。这些年你做的事,老奶奶都看着呢。你很好……很好。”

元召感到脸上微凉,不知道什么时候,泪水涌出来,无声滴落。

窦太后说话已经有些困难,她稍微停歇了一下,喘了几口气,看着眼前少年泪流满面的样子,那双曾经失明过的眼睛里泛起不舍。

“好孩儿,别难过,大限已到,我自个儿心里明白着呢。这些天的夜里啊,总是梦到文皇在身边说话,说了好多,醒来就记不清了……唉!几十年的风风雨雨,刀光剑影也经历过,宫中争斗也经历过,那些残酷无情,早已经让这颗心死了一大半儿了。没想到,在这最后的几年里,却遇到了你这孩儿,带来了许多天伦之乐,人间温情。这,已经很满足了。”

元召并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一边无声的饮泣,一边握着那只枯瘦的手,在静静地听着。

“古往今来,世间奇人异士也曾经多有听闻,可是,像你这样的孩子,却从来没有听说过。老奶奶知道,有很多人曾经秘密的调查过你的来历,包括皇帝……每次听到秀鱼他们报上这样的消息,我便在心里暗笑他们的徒劳,因为老奶奶早就知道你是从哪儿来的了呢。呵呵。”

说到这儿,窦太后微微的笑了一下,露出一丝孩子般的调皮意味。元召倒是心中有些惊讶,世间怎么会有人能知道自己的来历呢?

“你第一次来长乐宫之前,文皇帝曾经托梦给我,说是他为大汉求来了祥瑞。然后我眼睛复明之后,第一眼就看到你这孩儿了。文皇帝陪了我一辈子,从来没有骗过我一句话,所以这次他也不会骗我的。好孩子,老奶奶就要走了,你……你能告诉我一句实话,让我走的更安心些吗?”

看着她已经开始逐渐黯淡的眼神,元召擦去泪水,无声的点了点头。

“您想知道什么?元召一定据实相告。”

窦太后的眼睛里蓦然迸射出奇异的光芒,她紧紧的抓住元召的手,声音微弱而急促。

“你是从哪儿来的?大汉……大汉未来的国运……?”

元召附身在她耳边,轻轻地说了几句话,似乎是怕惊扰了大殿角落里窥听的精灵,又似乎是怕泄露了九天的玄机。

窦太后听到某些惊天的秘密,脸上却并没有吃惊,反而是如负释重一般,脸上的笑容逐渐伸展开来,似乎是彻底的放了心。

“我就知道……就知道他不会骗我的!果然是这样。这下我可以安心的去了,他留下的这片江山,自然有人会守护的好好的……。”

声音逐渐低沉,紧紧抓住元召的手没有了力气,目光中的清明又逐渐浑浊起来,她终于又陷入了时断时续的昏迷中。

“放心吧,老人家,你走以后,历史舞台上的那些悲剧,我不会让它们再重演的。这是我对你最后的承诺。”

风雨飘摇,灯火昏暗,远近脚步声响起,皇帝刘彻和他的嫔妃们,椒房殿的皇后阿娇,得到消息的大长公主刘飘儿以及众多皇亲国戚,急匆匆的人群,从不同的方向进到了长乐宫中。

一个时辰之后,窦太后驾崩,在这段时间内,她没有再醒来,也没有留下任何政治遗言。

孝文窦皇后,名漪房,出生于平民之家。经历汉初五代,以女子之身,在汉文帝死后,执掌天下权柄近三十余年。对景帝时期的许多冒进政策多有纠正,推崇黄老之术,清静无为不扰民,以此治国,很好的继承了汉文帝开始推行的农桑劝耕政策,对文景盛世的形成,在背后做出了巨大贡献。

窦太后与汉文帝刘恒育有一女二子,唯一的女儿就是馆陶大长公主刘飘儿。长子汉景帝刘启,少子梁孝王刘武。窦太后去世以后,与汉文帝合葬霸陵。其余泽流传民间,多有称颂之者。

窦太后故去,乃是国丧。各种礼仪规模,自然有汉家制度可遵循,一切有专门的部门操作。

悲伤笼罩着长安城,一切歌舞停止,到处换上了素白,秋雨似乎更是添了无限凄凉。阴谋和交易也开始悄悄酝酿在不为人知的所在……。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七章 水龙吟罢掉头东

整整一个月时间,长安城失去了许多色彩。国丧期间,一切繁华落幕。天下郡县一并遵行。

诸侯滞留长安,久不得归,虽然各怀焦躁心事,却也是没有办法可想。

暴雨成灾,终酿为祸。江河湖泊泛滥,到处决口溃堤,大批良田被淹,开始有灾民流离失散。

这是大乱的前兆啊!在这危急时刻,尚未除去丧服的皇帝心急如焚,一日数次召集有关大臣商议应对办法,苦无良策。

从长安城中奔赴四方的探马急如流星,给各地主官带去皇帝最严厉的诏令。皇帝陛下下了死命令,必须尽力保住此季尚存良田秋收,不管用什么办法!

朝堂之上,皇帝瞪着布满血丝的眼睛,大声的呵斥着少府官员,派出那么多官吏去督促抗灾,又征发了大批的劳役,可是见效甚微,都是一群废物吗?

就在几天前,终于,连关中大平原也告急了。这处天府之国,帝国的大粮仓,已经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关中左函谷,右陇蜀,沃野千里,富饶积多,地势形便,物产丰富,是大汉朝最主要的粮食产区。

高祖皇帝与项王争天下,屡战屡败,而能最终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源源不断的后勤补给。兵马粮草的主要来源,就是在后方主持大局的萧何,充分利用了关中平原的丰厚积累。

这个主要粮仓,是绝不能有闪失的,否则真的就有可能因为绝收而动摇国本了。尤其是在今年即将与匈奴全面开战这么关键的时刻。

渭河上游的形势已经非常严峻,如果不尽快想出好的办法,一旦出现大的决口,贯通附近的汉江、洛河,引起全面的泛滥,那整个关中平原就全完了。

窦太后的丧事刚刚办完,从霸陵返回未央宫的皇帝甚至来不及休息,就又听取了少府官员的紧急汇报。

看着层层大殿外连绵的雨,不时闪过霹雳,震的人心里发慌。刘彻见被他情急之下呵斥了一顿的官员们都低垂着头,不言不语。他叹了口气,强迫自己平静下来。

也怨不得他们,天灾如此,人已经尽力。如果不是上下齐心协力的抗灾,自入秋以来就没停止的这雨,造成的危害,恐怕无法想象。

幸亏元召命人提前拼尽全力造出的那些船只,在这些日子里,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不仅转运了大量的物资,还救出了很多人的性命,最得力的是在关键时候,有很多船只装满了石块儿杂物,直接就沉入河中,堵住了很多危急的溃坝口,防止了河堤大面积的崩溃。

这是功德无量的事,更为朝廷的救灾提供了很大的帮助。朝野民间,对出自长乐塬上的这些船只所起的作用,和对那位年轻小侯爷的筹谋,无不感佩。

然而,渭河上游的形式,前几天已经到了十分危险的地步,依靠人力,根本无济于事。为了防止关中平原灭顶之灾的发生,经过朝堂商议,最好的办法,就是主动找到泄洪区,人力扒堤泄洪,以可以接受的代价,渡过难关。

与渭河同样危急的还有大河,也就是黄河。黄河穿过黄土高原、峡谷进入下游平原,河中夹杂大量泥沙,因此在雨季常常泛滥成灾。

自三年前黄河水从顿丘地界大决口过一次之后,在中下游地区就更容易发洪灾了,已经出现过多次决口,在濮阳、巨野一带泛滥的泽流直下淮泗,灾难遍及十六郡,生灵涂炭,使这一地区连着好几年都几乎颗粒无收了。

今年秋天,更是严重,得到当地官员的告急后,皇帝已经接连派去了三位钦差使,征发大批民役和刑徒填塞决口。然而,近十万人对千里长堤的修堵加高,却依然难以阻挡洪水的肆虐。

在这般纷扰的局面之中,朝会商议,大臣们莫衷一是,却并没有什么好的注意。因为,有很多事,大家心知肚明,看着那位满脸阴鸷的丞相大人,有些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

元召是从渭河上游匆匆赶回来的,他是自己请命去的。渭河堤防绝不能有失!他比任何人都知道大洪水过后,会造成怎样的人间惨剧。前世今生,所见所闻,已经太多太多了。

送别窦太后归安之后,一连十多天,元召接管了这个重大的责任,守住渭河,没有离开前线半步。

几百新造的木船,从长乐塬逆流而上,赤膊的汉子,顶着风雨,慷慨豪迈!他们中有很多是曾经流云帮的帮众,在从前的岁月里,只不过混杂在市井间,从来不知道生之意义为何。

在长乐塬上的四年多时光,每个人都有了巨大的改变。一部分加入了黑鹰军,经历了初战匈奴的光荣与热血。有的利用自身的手艺,加入长乐塬的各类制作坊。而这些从小生长在南方水泽间的汉子,就加入了船坞和运输船队。

每个人的道路,从此不同。虽然有的会光芒耀眼,有的会默默无闻,但注定已不再会有蝇营狗苟的平庸。而这些,都是小侯爷带给他们的。

崭新的木船,装满了石块儿和成袋泥沙,虽然感觉有些心疼和可惜,但比起挽回的损失和生命,这些又微不足道了。

身手矫健的汉子凿穿了装载重物的船底,飞快的跳到接应的船只上。一艘艘木船开始下沉,堵塞在溃口,暂时延缓激荡的水流。等候的民夫和劳役们一拥而上,以最快的速度填土夯实,把缺口封堵起来。

这样的手段非常奏效,虽然雨依然在下,河水依然汹涌咆哮,但人们的心却逐渐安定下来。看着那浑身泥水,一直在身边指挥着的瘦弱身影,所有人无不心中充满崇敬!

渭河暂时安全,但危险依然存在。几万人一直在这儿守着,当然不是个办法。根据地势走向,元召在草图上划出了三道线。

围在他身边的郡县官员,听完他的解说,无不心中震惊。这位小侯爷的手笔太大了!

元召的方法就是,开渠!与其到了紧急情况下漫无目的的扒堤泄洪,还不如趁着现在人力物力俱全,早早规划。雨季只要还没过去,渭河早晚还会决口。所谓堵不如疏,这是自大禹治水的时候就已经通晓的道理,难道现在还只会拘泥于封堵吗!

以渭河水为源头,先开通三条重要水渠,直接深入汉中平原的旷阔良田间,能挖多远就多远。涝时分流排水,旱时引水灌溉,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长乐侯曾经主持开凿过一条龙首渠,就在长安城西,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那条渠所起的巨大作用,有目共睹。既然有这样的先例,能有效避免当下灾害,将来又会产生巨大的好处,几个郡县的长官们略一商议,那就干吧!

这是为了保卫自己家园的事,动员之下,无人不奋勇争先。而且,有小侯爷的神奇手段相助啊!

是的,长乐侯又施展了神迹!这是几万人亲眼所见,看的真真的。他竟然把那些搅拌的泥土不知道施展了什么魔法,变得坚固如砖石了!

利用三天雨停的功夫,三条分别相隔几十里的长渠,如长龙一般,沿渭河北岸,蜿蜒而去。兴奋异常的人们,干劲儿十足,百里长渠,一气而成!

元召站在高处,身后是汹涌的渭河水,看着远处的长渠,心中很满意。劳动人民的力量是无穷大的,只要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什么样的奇迹都可以给你创造出来。

相比起这种精神,自己临时鼓捣出来的那种粗糙的水泥,就不值一提了。水泥的制作很简单,大约的配方比例自己也还记得些,试验过两三次之后,做出来的虽然比起后世的水泥质量差远了,但和这个时代的人力夯土相比,却又坚固的多。

他虽然不是很满意这种所谓“水泥”的效果,但在周围人的眼中,看向他的目光,已经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白发苍苍的汉中太守,顾不得腿脚蹒跚,亲自跳下已经开凿好的渠道里,用手使劲挖,用脚使劲踩,还不放心,又拔出随从手中的刀来,使劲地砍了几下。用水泥覆盖过的水渠表面坚如铁石,一点儿都不会开裂。

“长乐侯,真是神人啊!老朽活了五十多岁了,这样的神奇,闻所未闻!今日得见,也算是开了眼了。有此手段,造福苍生,真是我大汉之幸,社稷之福啊!”

在所有人同样的感情中,元召在他们的眼中看到了真诚的感激。心中不由得感到很惭愧,自己早就应该想到用这种办法来加固江河大堤,兴修水利的。可是浮于杂事,这些真正应该关注的国家民生大事,却反而疏忽了。要不是这次水势危急,他还想不到这种法子。

所以,在接到皇帝诏令赶回长安的路上,他已经拟好了一份奏章,准备上奏皇帝,在天下各大江大河段,重新加固堤防,同时广开渠道,兴修水利,把这些江河真正利用起来,去害生利,造福苍生。

然而,他却并没有料到,就在这次朝会上,一场大争斗又拉开帷幕,生死较量即将开始!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八章 宫禁深深深九重

长乐宫中的那座大山终于去了她该去的地方,皇太后王夫人一下子感觉轻松了许多。在这些年里,她虽然贵为当今天子的亲生母亲,可是只要长乐宫主人依然在世,她便与后宫中所有人一样,并没有半点指手画脚的权利。

现在,终于阴云散去,长乐宫重门紧锁,不用再每天去请安问候了。皇太后,这个尊贵的称呼,也终于轮到了应该得到相应尊重的时候了。

秋风吹动檐铃,叮咚作响,唤醒了她沉埋于心中很久的野望。一言而百诺,无有敢违背半分者!窦太后有那样的手段,自己难道就没有吗?

王夫人隐忍多年,韬光养晦,其实她心中的手段,并不逊色于任何后宫之人,要不然她的儿子也不会当上太子,继而登上王位。

王夫人,名痣,当年之所以取这个名字,大概是因为她眉间有一点红痣的缘故吧。她是平民王仲的女儿。

王仲之妻臧儿,来历却是很不简单。她是燕王臧荼的孙女,燕王被高祖诛灭,其后代流落民间,这个孙女就嫁给了王仲。

臧儿与王仲生有一男两女,长女就是王痣,也就是后来皇帝刘彻的生母王夫人了。王仲却是个短命鬼,很早就死了。臧儿带着三个孩子,改嫁给了长陵田氏后,又生下两男,分别是田玢、田胜。

后来,长女痣嫁给了金王孙为妻,生下了一个女儿。本来日子过的虽然平淡,也还安康。可是有一天,她的母亲臧儿让人算卦,卜卦者看了王痣的面相之后,大为惊奇,说这是大贵大富之相,必有富贵相待。臧儿听信了这话,心想金王孙只不过一介书生平民,怎么能够显贵呢?

于是,这位一心怀念旧时富贵光景的燕王孙女,就硬生生的把女儿王痣从金王孙那里夺了回来,拆散了他们。后来机缘凑巧,王痣被选中送入了还在做太子的刘启宫中,得到了他的宠爱。

太子刘启以后继位,当了皇帝,史称汉景帝。景帝对这位比自己大好几岁的眉间有痣女子十分宠幸,先是封她为美人,不久后又被册封为夫人。宫中便都称呼她为王夫人。

入宫以后,王夫人与景帝又生了三女一男。长女平阳公主,次女南宫公主,三女隆虑公主,唯一的一个男孩儿就是原名为彘的刘彻了。

据宫中传说,王夫人怀当今天子时,曾梦见一轮红日投入她的怀中,她兴奋的告诉了刚刚醒来的刘启,他十分惊奇,联想到曾经听到过的许多古老传说,便对她更加重视起来。而当她要生产的时候,在外面守候的刘启恍惚之中,看见有一团红色云气,像烟雾一样,云层上面还有红色的霞光,蓬蓬勃勃的样子,从天上涌下来,一下子把漪澜殿的门窗全遮蔽住了。有一头红色的猪,从云雾中出来,飞进了殿中。

于是,在漪澜殿中出生的这个儿子,当即就被刘启取名为刘彘。在古老传说中,有“猪龙变”之说,彘,就是龙也!

(本章未完,请翻页)

无论这件事是王夫人工于心计而演的一场戏,还是确有其事。果然,这样的吉祥之兆,引起了宫中内外的高度重视,都纷纷议论,这个孩子今后绝非等闲之辈。连刘启也亲口赞道“此乃贵兆啊,贵兆!”

历代王朝讲究天命所归,皇家信奉的是皇权天授,这些奇异现象,对讲究天命学说的人来说,却是极大的诱惑 。梦日入怀的“贵兆”自然也就成了刘彘后来被选为太子的重要因素之一。

汉景帝是个薄情寡义的人,比仁德重情的文皇帝差的远了!这一点,心机极深的王夫人早就看透了。刘启做太子的时候,娶了当时皇太后薄太后的侄女为妃,后来立她为皇后。薄后因为没有生育能力而失宠,等到皇太后一死,薄皇后失去了靠山,马上就被废了。

依靠这位寡情天子的宠幸是靠不住的,在残酷的后宫争斗中,王夫人越来越认识到,要想长保富贵,只有扶自己的儿子上位这一条路可以走!

然而,想法虽好,要实现却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在未央宫中,有一个风华绝代的女子,比她更受宠爱,她的儿子早在四年前就已经被立为了太子。而自己的儿子刘彘,封号仅仅是胶东王。

荣宠无极的栗姬,即是太子刘荣的生母,又是最受景帝宠爱的妃子,在薄皇后被废之后,理应被立为皇后才对。

其实当时汉景帝已经好几次露出这个意思,曾经在生病的时候嘱咐栗姬“朕一旦有所不测,你要好好的照看诸皇子。”欲立她为皇后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

可是栗姬太心急了。她本来就是恃美自傲的女子,在后宫之中并不得人心。又因宠而骄,心胸狭窄,不懂得世间“争而不争,不争而争”的道理 ,言辞不逊,逐渐惹得景帝很不高兴,就把立她为皇后的事拖了下来。两人之间开始出现矛盾,栗姬失去了皇帝的宠幸,错过了登上皇后之位的最好机会,从此她变得心中开始怨恨起来。

就在这关键的时候,一个至关重要的人出现了,如果栗姬够聪明,能看的长远些,抓住了这个人的支持,那事情当然还会有转机。然而,很可惜,她错失了这个机会,不仅没有得到这个臂助,反而树立了一个最强的敌人,最终把自己母子推下了毁灭的深渊。

大长公主刘飘儿,也称为馆陶公主,汉景帝的姐姐,窦太后唯一的女儿,在这场围绕宫廷争储的斗争中,起到了最关键的作用。

窦太后非常宠爱这个独生女儿,她与自己弟弟景帝的关系也很亲密,皇姐的话,在刘启心中的份量很重。长公主随便出入宫闱,在宫廷内外势力庞大,未央宫中的姬妾们大部分都非常巴结她,希望她在景帝面前能为自己美言几句。

大长公主的女儿阿娇,那时候年纪还小,不过她已经提前开始了策划。刘飘儿希望自己的女儿将来做王朝的皇后,她的第一个首选目标,就是嫁给太子刘荣。

当她

(本章未完,请翻页)

怀着十分的把握亲自上门对栗姬提亲时,没想到气量小的这位后宫宠姬,因为怨恨长公主经常给皇帝介绍美人,分夺了他对自己的宠爱,所以断然拒绝了这门亲事。一向心高气傲的刘飘儿哪里受得了这种委屈,当即甩袖离去,从此结下深怨。

心明眼亮的王夫人听到这个消息,心中大喜,她敏感的察觉到,一个绝佳的机会已经摆在了自己的面前。这样的亲事,想巴结还巴结不上呢!

于是经过一番运筹谋划,终于与长公主搭上了关系。两人一拍即合,一双小儿女也甚是投缘,随后就定下了这门亲事,“金屋藏娇”由此而来。

从此以后,长公主为了女儿的未来,开始了积极的活动。她经常在进宫的时候,在皇帝的耳朵边称赞王夫人母子的好处的同时,诋毁栗姬,说她狹邪媚道,气量不容人。如果她做了皇后,悲惨的“人彘”事件难免不会重现。

潜移默化,再加上栗姬不知收敛,皇帝对他日渐厌恶。同时,也越来越觉得王夫人贤惠,刘彘又聪明伶俐,于是,又自然而然的想起来了当日王夫人怀孕的“贵兆”,心中的倾向已经越来越明显。

汉朝宫中的美人甚多,受皇帝宠爱的又岂止栗姬一个人。况且,立皇后又牵扯到太子储君的问题,储君岂能轻易改动,再加上窦太后的内侄、太子太傅窦婴极力反对易储,所以,立谁为皇后的问题经过一番明争暗斗,便暂时搁置了下来。

但王夫人可不是普通人,为了争得正位中宫,让自己的儿子名正言顺地当成太子。她联合自己的弟弟朝议郎田玢,用了一招离间之计,最终断送了皇帝与栗姬之间最后的一点恩爱。

田玢暗中挑唆时任大行令的栗姬哥哥栗邝去向皇帝建议,要求册立栗姬为皇后。大行令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掌管朝廷礼仪,他认为此事责无旁贷,便没有多想,就在朝会上禀奏了此事。

“子以母贵,母以子贵。按制,今太子母当尊号为皇后。”

没想到这一道平常的奏议,引起了轩然大波。多疑的汉景帝大怒,他认为是栗姬让他来奏的本,内廷结交外臣,本来就是大忌,何况是牵连到国之储君的事。

为了杀鸡儆猴,大行令栗邝成了皇权争夺的刀下冤魂。而且,盛怒之下,皇帝不顾太尉周亚夫、太子太傅窦婴这两位重臣的极力反对,废太子刘荣为临江王。

毫不知情的栗姬,被打入冷宫。没当上皇后不说,还莫名其妙的丢了儿子的储君之位。多年的恩爱付诸东流,冷宫凄凉,愈想愈怨,愈怨与恨,最终含恨而死。

王夫人在这第一轮宫斗中,合纵连横,取得了完全的胜利。在自己儿子通向皇帝宝座的道路上,扫清了第一个障碍。她的心机深沉已经可见一斑。

然而,另一个巨大的阴影,一个强劲有力的皇储争夺者,正挡在龙座的前头,考验着她的智慧!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一十九章 千里黄河水难清

秋残雁声落,壮丽山河,少年侠气朝天阙。

汉家衣冠锦绣,清眸然诺,慷慨赋长歌!

打马长安街上过,未央灯火,黄河颜色,且待我,从此去,逆水行舟踏烟波!

且说孝文皇帝刘恒子嗣不旺,只有四个皇子:景帝刘启,梁孝王刘武、代孝王刘参、梁怀王刘缉。其中,景帝与梁孝王是窦太后所生。

刘武原封代王,后来徙封到梁地,为天下之中央,最丰沃的地方。窦太后极为溺爱这个小儿子,对他宠爱有加,恨不得在景帝之后,兄弟相承,能让他登基为帝。

而景帝同样对这个小弟感情颇深,经常是同辇进出宫中,平起平坐,谈笑随便。甚至在传位这个重大问题上,也曾有过几多犹豫。

在景帝三年,当时还未册立太子 ,一次宫中内部聚会上,大家喝的高兴,为了讨母后的欢心,酒意微醺的皇帝曾笑着对刘武说:“在我千秋万岁之后,一定把这个皇帝的位子传给你,让你来大展宏图。”

梁孝王表面上推辞,内心里却暗自欢喜。坐在旁边的窦太后看到兄弟间的友爱也非常高兴。可是当时陪席的掌管皇家詹事窦婴,却感到非常不妥,皇帝如此失言,必留后患!

窦婴当即就起身敬酒谏阻道:“今天下者,乃高祖皇帝的天下,汉初之约,父子相传。陛下怎么可以私自传位给梁王呢!”

在场之人都很是尴尬,景帝也醒悟过来,连忙以别的话题遮掩过去了。窦太后一怒之下,罢免了窦婴的官职,把他撵回家反省去了。但这件事也就无人再提起。

至高权力如同绝世美人,如果从来无缘一亲芳泽也就罢了,人就不会痴心妄想。然而,曾经摸到过她如玉的肌肤,又怎么舍得罢手呢?

梁孝王的野心本来不怨他,是这世间对他最好的母后和皇帝哥哥亲手给他培育起来的。就如同一个被溺爱惯了的孩子,已经快要到手的玩具,又被夺走了,也就怪不得他以后的行为了。

他本来在政治上就是野心勃勃的家伙。平定七国之乱,以睢阳挡住吴楚联军的前进道路达两月之久,为取得最后平叛胜利,立下巨大功劳。从此更加恃宠娇奢,用天子旌旗车驾,出入封国如同皇帝,他还招揽四方豪杰,私自制作弓刀兵器数十万,心中已经蠢蠢欲动。

太子被废之后,窦太后曾经提出让刘武为嗣,景帝向大臣们征求意见,大臣们都表示反对。甚至连辞官在家乡养病的大臣袁盎都从安陵赶到长安进言纳谏。窦太后的议请未能被景帝接受。刘武自己又上疏试探,毛遂自荐,请求留在长安入宫中宿卫,但同样遭到了所有大臣的极力反对。

不久之后,曾经的太子刘荣,在临江封地内,莫名其妙的坠马而亡,死于阴谋。梁孝王刘武因为竞争储位失败,把怨恨都转到了那些大臣们头上。一气之下,派刺客入长安,一夜之间暗杀了袁盎等十余大臣,天下震动。

发生了这么大的事,皇帝也是大怒,下旨严查,西凤卫全部出动,配合廷尉府,终于把目标指向梁孝王。当朝廷的钦差大臣带着重兵来到睢阳,准备捉拿主谋进行进一步的审讯时,惊慌失措的梁孝王杀人灭口,逼迫谋主羊胜、公孙诡自杀,算是死无对证。

汉景皇帝虽然没有拿到真凭实据,但从此以后,兄弟感情出现裂痕,对梁孝王慢慢冷淡疏远。并且派出精锐重兵,驻扎在梁地边境,防范之心,昭然若揭。梁孝王彻底失望,郁郁寡欢,不久后就死去了。

在这些惊心动魄的事件当中,王夫人虽然身在深宫,但其中隐隐约约,都有她的影子存在。而田玢,更是在这其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障碍和威胁彻底铲平,机会终于来了!一个春光明媚的午后,景帝抱着刘彘在膝间,王夫人笑语嫣然的奉上参茶。

“儿愿意做天子吗?”

聪明机智的刘彘马上回答道:“做天子,由天不由人。儿愿意每天居住在皇宫,在陛下面前戏耍,也不敢安逸享乐,以致失了天子之道。”

如此机敏乖巧,怎能不讨皇帝的欢心呢?汉景帝龙颜大悦,马上晋封王夫人为皇后。又过了不长时间,刘彘便被正式册立为皇太子。因为他自小聪明而有智数,与宫人、诸兄弟戏耍时,非常善于知道别人的心意而应之,大小都得欢心。在皇帝面前,恭静应对,有如成人。被誉为“圣彻过人”,因此景帝亲自给他改名为“彻”。

如今儿子的皇帝位子已经是安如泰山。窦太后也驾鹤西去了。这后宫之中,可就是自己的天下了!想到这儿,王夫人的脸上露出得意的大笑。

想想这些年的憋屈和压抑,如今终于一扫而空,这份爽快劲儿,就别提了。当听到自己的弟弟田玢来宫中探望时,她马上吩咐,快请他进来,这些年,倒是多亏了田玢在外面的奔忙呢!

与她的兴高采烈不同,丞相田玢的脸上阴沉的能滴下水来,虽然他生就是一副呆板脸,但今天的不高兴,却一眼就能看的出来。

王夫人对这个弟弟的心性了解很深,见他如此,慢慢的收敛了笑容。

“怎么啦,难得有什么不顺心的事不成?丞相大人。”

田玢叹了口气,神情黯然。他前段时间托病在家,其实就是为了躲开最近朝中的这些麻烦。可是这次躲不过去,皇帝强行命令,所有在家的官员必须来上朝,商讨大计。

“太后,出大事了。这次你可要给我做主啊!今天大朝会上,皇上竟然听信元召那小子的胡言乱语,当众驳斥了我的言语,让弟弟颜面大失啊……!”

王夫人闻言一愣,她一点消息都没有听到,并不知道朝堂上发生了什么事。

“一些小小的朝堂争执,又算得了什么嘛?呵呵,丞相不要在意。太皇太后仙去,从今以后,朝中局面大为不同,你那外甥皇帝正要多多倚仗于你这个亲舅舅呢。”

田玢不以为然的看了她一眼,妇人之见,果然是眼光短浅,宫闱之间的争斗还能有些拙计,放眼朝堂大政,想要依靠她帮大忙,也是难为她了。可是有些事必须提前打招呼,怎么说她也是当朝太后。

“太后啊,现在朝廷上的局面,你是不知道。弟弟我空顶着一个丞相的名头,其实,呵呵,皇帝的那些大主意啊,早已经插不上手了!现在皇帝信任的,是以元召为首的尚书台那帮年轻人。”

“怎会如此!放着自家的舅舅不用,反而去用外人,彻儿怎么这么糊涂啊?且待他来时,我一定好好的说说他。”

田玢苦笑着摇了摇头,看了看四周,王夫人会意,挥手摒退了侍立在旁的宫女太监,殿内只剩下姐弟二人。

“到底是什么事,值得你如此郑重?现在放心的说吧,这宫中内外,姐姐还能做得了主,不必这么小心翼翼。”

王夫人朝旁边指了指,示意田玢坐下来慢慢说,她对于这个弟弟的事还是很上心的。

“太后,今天弟弟我可被他们坑惨了啊!此事都怪那老不死的窦婴老儿和元召小子,这一老一小,坏了我田家的大事了!如果他们真的敢毁了我家黄河北岸的田地,我、我便与他们势不两立……!”田玢见再无外人,开始破口大骂,脸上恨意滔天。

今天的大朝会,他并不想来参加,只是碍于皇帝的严令,不得不来。本来也只不过是抱着走走过场的心理,当个袖手旁观者的。却没想到,最后的火,会烧到自己头上来。

当长乐侯元召当殿启奏完渭河上游的抗灾情况,皇帝大为振奋。渭河竟然保住了,不用泄洪,也就是说,汉中平原上的几百万顷良田已经不用担心被洪水冲毁了。这个大粮仓的秋收可以确保无虞了?

看到元召肯定的点头,他的一颗心彻底放了下来。不管多么难的事,只要元卿出马,从来没有让朕失望过……赏!重赏!只要是元召附在奏章上的所有有功人员,皇帝大手一挥,全部爽快的答应。该赏金的赏金,该升职的升职,在这样的时候,他从来不会吝啬半分。

渭河水系既然无恙,不管是皇帝还是群臣,都放下了一半儿的心。马上把关注点都转移到黄河水灾上来。黄河不同于渭河,更不同于其他的江河,它的危害更加严重,也更加难以预防治理。

“丞相今日上的殿来,为何一语不发?对于黄河防汛,可有良策啊?”

皇帝刘彻坐在高高的御座上,看着排在第一位的田玢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大家伙儿都累得半死,身为当朝丞相,竟然在家养病,这病倒是来的真是时候!

田玢早就听到了刚才的议论,他的心中有自己的算盘。听到皇帝问道自己头上,颤抖着欠了欠身子,做出一副虚弱的样子。

“陛下,老臣久病在家,对河汛的情况并不了解,因此不敢妄言。不过老臣听说,人间江河之决皆天事,不能轻易动用人力去强行堵塞,强行为之,恐怕有违天意,引起更大的灾祸。老臣身为丞相,这些话不得不对陛下加以提醒,否则,就是失职了。”

皇帝听了田玢的这番话,神情略微一动,因为最近宫中的一些望气师包括李仙师都对他说过类似的意思,这让一向迷恋神仙之道的刘彻心中也有些疑惑起来。

“丞相此言大缪!尔身为当朝首辅,却不问苍生问鬼神,如此荒唐,可有愧吗?”少年尚书令的声音很冰冷,不留一点儿情面。

正文 第二百二十章 一局黑白赌输赢

朝堂权力纷争,世间利益争斗,本来就是此消彼长的过程,名缰利锁,几人能免?窦太后故去之后,窦氏一族在朝堂上的势力失去了这个最大的靠山,必然是昨日黄花,风光不再。

虽然还有许多人,在一些位置上担任着要职,但为首的窦婴都已经退了好几年了,这种依靠裙带关系而来的势力,在当今天子“唯才是举”的趋势下,没落已是必然。

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因为王太后在宫中地位的微妙变化,一些心明眼快的官员,从中看到了巨大的机会。最明显的变化就是,丞相田玢虽然在家养病,但门前车水马龙,热闹更胜往昔。

谁也不是傻子,这么粗的大腿不趁机牢牢的抱好了,还要等到什么时候!田玢被皇帝冷落?笑话!那可是皇帝的亲舅舅,与宫中王太后是亲姐弟。说要信任如初大权独授,也只不过是分分钟的事罢了。

因此,明里暗里,朝堂上倒有一大半的官员,在最近去武安侯府探过病了。在这样关键的时刻,又有谁不想大大的进步呢。

窦婴自从参与窦太后的丧事以来,因为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关系需要善后,奉皇帝诏令,以老臣的身份列席朝堂。

今非昔比,卸任丞相的影响力已经大不如前,一些官员也只不过是维持着表面上对他的尊敬而已。与对田玢热切的阿谀奉承相比,其中的差别显而易见。

人走茶凉,去后座冷,这本来就是人间常态。老窦婴早已经不再被这些事所萦怀,他之所以还站在这个朝堂上,也只不过是为了那些窦氏子弟着想,尽力照应着,好让他们都有一个体面的退场。

窦婴并没有打算在朝堂上再发挥自己的任何影响力。这几次上朝,列席陪坐而已。人贵有自知之明,他清楚地知道皇帝让他坐在这儿的目的,那就做完善后之事就好,别的,他不想再多管。即便听到黄河形势已经如此严峻,他也未发一言。有些事,许多人和他一样心知肚明。如果只是为了替皇帝解忧,而要与那样一个狠辣阴险的对手为敌,完全没有必要。

窦婴听着丞相大人与皇帝说的那番鬼话,不禁在心中暗自冷笑。他把手拢在袖间,打算眯上一小觉。然而,下一刻,他哆嗦了一下,猛地把眼又睁开了。

因为,他听到了有人说话。熟悉的声音,是那个少年。窦婴不安的把头转过去,看向那个方向时,元召正站起来,抖了抖袍子下摆,来到了大殿中央。

“傻孩子!你知道这里面的水有多深吗?就贸然地跳了进去。唉……!”

窦婴神色间充满了担忧,看着元召的背影。不仅是他,许多对这位小侯爷素怀敬意的人都心中暗自吃了一惊。汲黯、郑当时等人更是自责,他应该是不知道这其中的厉害关系,为什么没有早早得告诉他呢!

满朝朱紫,各怀心事。田玢冷冷的看着站在身边的元召,曾几何时,他只不过是普通的少年,那时,自己一个小指头就能压死他。谁想到,几年功夫,他已经成长为可以和当朝丞相掰手腕的对手了!

元召也静静地看着他,两人对视片刻。田玢冷哼了一声

(本章未完,请翻页)

,正要呵斥他无礼,还没等到他开口呢,皇帝的声音已经传来。

“元卿,你可有办法啊?额,丞相说的难道不对吗?”

听到皇帝用这种语气说话,田玢心中的怒气更甚,夹杂着嫉妒和埋怨。想自己乃是堂堂的大汉丞相,被一个比自己小了好几十岁的小子,当着所有大臣们的面毫不客气的驳斥,皇帝不但不责备他,反而和颜悦色,这让自己怎么下得了台?百官之首的颜面还要不要了?!

然而,外甥皇帝没有顾及舅舅丞相的面子,元召更不会管他的面子,既然早就是不可调和的敌我矛盾,元召出手,从来不会留情。

“陛下,自古以来,江河湖海泛滥成灾者多矣!难道这都是天意吗?在微臣看来,不是天意不可违,而是人力未达到也。几千年前,九州洪水,大禹所治。禹王治水的经验是什么?堵不如疏也!那个时代的条件,难道比得了我们吗?但他们就凭借着不屈的意志和合理的方法,成功的疏导了泛滥的洪水,使天下重新归于安宁。”

皇帝正了正身子,表情变得郑重起来。是啊,元召说的很有道理,大禹尚且能带领民众治理好天下洪灾,被称颂为圣王。自己难道不可以吗?帝国的力量已经如此强大,区区的几条河流,难道还治理不好?

“古人既然已经给我们留下了这么宝贵的经验,我们为什么不好好的利用呢?微臣奉陛下命令防汛渭河,也小有所成,其中的经验,更可以利用到别处。多多开凿渠道湖泊,分流大江大河的水流,旱时灌溉,涝时减灾,恳请陛下下旨,令天下有条件的郡县全部推行。”

“好!元卿的这条措施非常好,想必会有大用。这是利在千秋的大事,朕即刻就会下旨,令天下郡县照此施行。”

皇帝的回复非常干脆,这其中的好处,他自然看得清楚。何况,听说元召又弄出了一种什么“水泥”?建造渠坝,事半功倍非常快捷牢固,有这样的好事,为什么不去做呢?

“元卿啊,别处江河都可用此方法缓解,唯独黄河……好像这个方法行不通啊?”

通过这次大洪水,皇帝也翻阅了一通天下江河的具体分布和各种情况资料,对于一些情况还是很了解的。身为帝王,他越来越感觉到治理天下的不易。

“陛下所言极是。黄河之水,泥沙俱下,这是一个无解的难题。据微臣所知,黄河故道泥沙日积月深,两岸堤坝历年来越修越高,有的河段已经高出地面几丈,如同一条悬河。一旦决口,黄河之水如同从天而降,下游深受其害,简直避无可避,损失极大。”

这些具体情况,有些官员曾经听说过,而有的就完全不知道,听元召说来,纷纷摇头,这样的一条河,果然极难防范。

元召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后世的那条河依然是悬河,以现在的条件,又没有办法修建什么拦河大坝之类的工程,他没有什么好的经验可以借鉴。

“元卿,可有别的办法?哪怕是先暂时缓解了眼前的危机也行啊!”皇帝的神情很迫切,他期待着元召能给他带来惊喜。

稍微思索了片

(本章未完,请翻页)

刻,元召微微有些苦笑,黄河,既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又是一条为非作歹的肆虐之河。要彻底的降服它,不是一般的难。

“陛下,以微臣看来,黄河故道已不堪用,在那几段危险的河段,我们可以考虑给它搬搬家了。”

“什、什么?给黄河搬家!你说的是给黄河……小子,额,元卿,你再说一遍,朕没听清楚。”

皇帝刘彻瞪大了眼珠子,他以为是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开什么玩笑?给黄河搬家?这小子以为黄河是条小河沟呢!

殿内群臣更是大哗,这下子,不仅与他素来有怨的那些臣子们纷纷斥责胡说八道,就连关系好的也轻轻摇头,暗中责怪他说话不知天高地厚了。

“这样的无知小儿,也配做朝廷重臣?真是胡言乱语,荒唐至极!陛下,臣参奏长乐侯妄语君前,以军国大事为儿戏,此为大不敬之罪,请陛下降旨责罚,以儆效尤!”

丞相田玢怒气冲冲,一只手指着元召,正气凛然。

廷尉张汤出班附议,随后更有一大批臣子附议,众口汹汹,千夫所指,大有马上把元召打倒之势。

御史大夫公孙弘袖手旁观,暗自冷笑,在一边看热闹,他正恨不得双方相斗呢,到时候两败俱伤,自己说不定还能得些好处。

亲近元召的部分大臣刚要站出来为他助阵,却见这位小侯爷不动声色的摆了摆手,示意勿要轻动。然后他脸上露出莫名的笑意,先朝上拱了拱手,然后看向田玢和他身后那些气势汹汹的大臣们。

“陛下,您的问题,且容微臣稍后解惑。哦,如此说来,丞相和各位大人们是不相信我把黄河搬搬家喽?”

“此事绝无可能!小子胡说八道,可敢承担后果?”

“当然,我说能就一定能!天下事没有办不到,只有想不到。呵呵,丞相不信,可敢再和我打个赌吗?”

又要打赌?!听到元召以轻松调侃的口气说出这样的话。皇帝刘彻莫名其妙的就松了一口气,他感到心中充满了兴奋。与许多对元召无比信任的人一样,他们都有一种预感,这个状态下的元召,不管他说出怎样骇人听闻的事来,都有可能真的会办成的!

“打赌?打你娘的赌啊!”上次的事还肉痛未消呢,一句大骂几乎要爆口而出,田玢又硬生生的忍住了。这小子太气人了,看着那副挑衅的笑容真是欠揍啊!

“丞相!怕什么?我们跟他赌了,大家都支持你!别让他反悔,这次就把这小子逐出朝堂。”

“对!我们跟了,跟你赌!这件事你要办不到,就自觉的滚出朝堂,滚出长安……!”

七嘴八舌,纷纷吵吵。皇帝看着下面的局面,又有些担忧起来,元召为自己的皇权打开局面,在前面做了那么多事,得罪的人可真是不少啊。

“好,跟你赌!这次我看你拿什么赢!哼!”

听到田玢的话,很多人看到,元召开心的笑了。移山蹈海,填河开地,小手段而已啦!不过,在此之前挖的这个大坑,有多少人会跳进来呢?他很期待。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一章 智计无双谁能料

皇太后王夫人一直住在漪澜殿,这儿是她的福地。给她带来今天地位的皇帝儿子就是在这里出生的,她打算一直在这儿住到老去。

对于这位皇太后来说,世间最重要的人,除了自己的儿女,也就是亲弟弟田玢了。本来她的臂助还可以再多的,但平原侯田胜却是个老实没用的人,守着一个闲散侯爵的位子安享富贵,已经很满足了。所以,这些年在外面替她东奔西走的田玢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田玢满怀愤恨的诉说还没有完,王太后心中的怒火已经开始慢慢的升腾。她没有想到,在他们姐弟现在这样权势赫赫的形势下,还有人敢不知死活的找上门来挑衅。

而且,都是她不喜欢的人,窦婴、元召!她从来就对他们没有过好印象。

窦婴做了那么多年的丞相,把持着朝堂,那就是窦太后的代言人。窦家压在田家头上已经非止一日,两家有着很深的积怨,只不过从前有窦太后在,她只能把这些不满压在心底,敢怒而不敢言。

至于元召,她更是不待见。那个来历不明的小子进宫来,也只是往长乐宫和建章宫跑,从来就不来觐见她这个正儿八经的太后。没有他的出现,窦太后说不定早几年就去了,自己岂不是少受这几年的压制?

“哼!窦婴也太不识时务了,他以为今天还同往日一样吗?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形势!对了,他怎么会和元召勾搭到一起的呢?”

王太后有些不解,按说窦婴也是个老谋深算的家伙,这样对自己没什么好处的事,他为什么要凑上来?

“谁知道那老家伙怎么想的!也许是不甘心就此落寞,想给他和他们窦家找一个新的靠山?太后啊,你是没见他今天的那副嘴脸,就差当场点出我田家的名字来了。虽然大家很多人知道那些田地都是我们田家的,但都装作糊涂不就得了?偏偏他就逞能,在朝堂之上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实在是可恶至极!”

田玢越说越来气儿,更想起自己与元召打的赌,这次是又被那小子算计了,又白白的送给那小子一半的家产,那是自己花了多少心血才挣来的啊!几句话的功夫就被他吞了去,那种滋味简直不如直接杀了他呢!

想到一个“杀”字,他的心中突然一阵悸动。与其自己被别人骑在头上,逐渐失去权力,慢慢地绞杀。倒不如趁着现在的大好形势,拼死一搏!除掉眼前最大的障碍,一则杀鸡儆猴,给所有的大臣们看看与自己作对的下场。二则也给外甥皇帝一个警醒,舅舅是不容轻视的存在,不是用来让你当猴耍的!

田玢从来就是一个狠辣果决的人,想到这儿,他不再犹豫,暗中已经下了决心。先除窦婴,再杀元召!

反正自己的亲姐姐已经完全掌控了未央宫,只要有她在背后撑腰,还有什么可顾虑的!臣子间的权力斗争而已,只要自己不露出谋反之心,皇帝还能把自己的亲舅舅怎么样呢?说不定他反而乐见其成。

也难怪田玢会起了杀心,是因为朝会上,他被逼到墙角儿了,以他的心性,又怎么会忍得下呢!

黄河,有些时候完全是一条害人的河。因为它,不仅为害两岸,今天更是把祸水引到了大汉朝堂上,泛起巨大的波澜。

在有些时候,对于臣子们的争斗,皇帝确实是乐见其成的。比如今天,他就稳稳的坐在御座上,看到支持丞相大人的近一半朝臣与元召立下赌约后,他只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话。

“今日之约,朕为你们做见证人。愿赌服输,若有反悔者,以欺君大罪论处!”

金口玉言,皇帝一句话,赌约就算是正式生效了。元召输,逐出朝堂,下廷尉府论罪!元召赢,所有站出来的官员,各出一半儿家产,交给长乐侯处置。

东方朔及尚书台的所有人,虽然对元召一向有信心,但这时也都心中忐忑不已。这可不是开玩笑的,朝堂重地,一旦有失,谁也救不了他!

幸灾乐祸、得意冷笑、忧虑担心……不同的情绪写在每个人的脸上。元召淡淡的扫视了一遍,他收敛了脸上的笑意,整了整衣冠,重新站到了大殿中央,面对着所有人。天边雷声远近,时不我待!他开始说话。

“陛下,列位大人。微臣所说的给黄河搬搬家,其实非常简单,就是改改几段河道而已。在形势危急的那几段附近,选择合适的地段,另行开挖新的河道,挖成之后, 主动破开黄河大堤,把河水引过去就行了。这就是微臣的移河之法了。”

什么?!就这么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千里黄河就能移过去?你当别人都是傻子啊!

“呔!大胆元召,早就知道你是在信口开河。现在你还有什么可说的?你当是在你的侯府里挖下水道呢,说的这么轻易。陛下,请速治其欺君之罪!”

廷尉张汤嗔目大喝,他认定元召就是在胡说八道。这小子完了!哼哼,下了廷尉府落到自己手里,可要好好收拾他。

“廷尉大人稍安勿躁,你做不到的事,你怎么知道我就会做不到呢?在我看来,挖几道几百里的河段,和在府中挖条排水沟并无多大区别!呵呵!”

他的话音不高,但都听得清清楚楚。狂!这家伙太张狂了!这样的话怎么敢说?这下子所有人都不淡定了。

皇帝差点儿站起来,他忽然又对元召没有信心了。这小子今天吃错药了还是怎么的?完全不像他平日里的稳重风格啊。

一些重臣暗暗摇头,开河,需要付出多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这样的工程,往往需要举国之力才可完成。真是年少轻狂不知天高地厚,看来今天他是在劫难逃了。

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张汤与在一边冷笑不止的田玢对视一眼,不怒反笑:“哈哈哈!今天我倒要洗耳恭听,看看你有什么翻天倒海的本事。上次输给你一半儿家产,这次就把剩下的全部给你,看你有没有那条命来取!”

“元侯慎言啊!你年纪尚幼,根本不懂得开河的艰难。只打垒夯实河堤这一项,就需要巨大的劳动量,没有大量的劳役花上几年工夫,是开凿不了几里的……。”

太中大夫郑当时终于忍不住,他做郡守时,曾经主持修缮过河堤,对其中的艰难深有体会。然而,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元召已经伸手制止了他。

“郑大夫,这个无需多虑。因为就在几天前,有一种新的东西出现在世间,这种东西可以就地取材,按用料成分搅拌而成,简便易用,正是修堤开河的好材料。哦,这是我小小的发明,我会把它献给朝廷的,不过朝廷需要付钱买。郑大夫主管天下库府收支,到时候可别把这件事忘了。”

郑当时瞪大了眼睛,他直接过滤掉了元召后面所说的几句话。只听清了他说又发明了什么新东西,是修堤开河的好材料?

“什、什么东西?可以用来修堤开河?老夫倒从未听说,难道是砖石之属……?”

皇帝心中一动,似有所悟。元召看了看满脸疑惑的太中大夫,又抬头看了看皇帝,对他微微的点了点头。

“呵呵!此物非砖非石,我把它叫做‘水泥’。至于它的效果如何,汉中太守张大人这次也随我回长安了,他是准备觐见陛下汇报渭河水情的,就在殿外等候。陛下,可否现在就诏他进来,让他详细的说一下呢?”

得到传召后的汉中太守张式很激动,服阙奏事的身子都有些微微的颤抖。这既不是因为他有幸参加这样的大朝会,也不是因为得到皇帝的勉励,而是巨大的成就感鼓舞着他的内心。眼角瞥见一边的太史令在认真的纪录着自己的话,他知道,在自己主持下取得的渭河抗洪经验必将载于青史!

“……汉中大平原安然无恙!正是因为陛下洪福和小侯爷化腐朽为神奇的手段,才能取得这样的奇迹。陛下,老臣敢以生命为证,水泥,国之利器也,可堪大用!”

官声清正,白发老臣。由这样的人嘴里说出来的话,还有谁能不信?皇帝刘彻虽然早些时候已经听元召说起过水泥的用途,但他并没有太在意。等到这会儿听完张式详细的诉说,他的心中也激动起来。

“原来此物有这么大的用途!果然是国之利器,呵呵,用处可真是太大了……!”

“可是,就算是如张太守所说,用此物做河堤,可以省却很多力气。可人力呢?哪有那么多民役可用!那可是几百里的河段,没有十几万夫民役,可无济于事啊。”

郑当时也有些心动起来,但他提出的问题,也是很现实。元召冲他拱了拱手,面色肃然。

“郑大夫难道忘了吗?天下受灾郡县众多,几十万黎民正嗷嗷待哺,这么多的灾民,如果没有及时得到安置,大乱不久将生矣!这些人难道不是现成的劳动力吗?把他们有效地组织起来,供以居食,予以合理的钱帛,开挖黄河新道,岂不是一举两得的事!”

一句话点醒梦中人,果然如此!好办法啊!大殿上开始活跃议论起来。郑当时压抑着内心的激动,问出了最后的一个难题。

“当前正备战匈奴,库府钱粮未可轻动。治河所费巨大,如之奈何?”

“不取国库一分一毫,自然有人为此买单,毕其功于一役!呵呵!”元召看向丞相田玢大人,笑的越发灿烂。

正文 第二百二十二章 运筹帷幄有奇谋

长乐侯元召为缓解渭河上游的洪水压力而开凿的三条长渠,后来分别被皇帝亲自赐名为渭渠、灵泽渠、利国渠。汉中太守张式因为主持修渠有大功,蒙皇帝隆重嘉奖,召回长安,任职少府,擢为九卿重臣之一。

这是一个标志,从此以后,天下郡县官吏无不把水利建设摆在了头等位置来对待。在不久之后流传天下的那篇著名《水利疏》中,元召提出的几条重要观点被大多数主政官员所重视。

“以水利益农事、以开渠平衡旱涝、以漕渠连接江河,纵横交通……。”

当十年之后,大汉疆域内的所有江河湖泊都进行了统统的改造,再没有发生过较大的灾害,农耕旱涝保收,水路运输遍布大半个帝国。那时候再回首看《水利疏》中的这几句话时,长乐侯为公天下之筹谋,所有人心中除了佩服还是佩服!

当然,现在还没有人能预先看到那副辽阔的远景。关乎利益的事,路还长,较量才刚刚开始。

治理黄河,先前之所以大家都认为元召说的方法是信口开河,没人相信。是因为就算是外行也知道,开挖一条新的河道,需要付出多么大的代价。

人力、物力、地方郡县的配合,大量的朝廷财政支持……等等,方方面面综合起来,简直就是浩大的工程。这样难的事情,在元召口中轻描淡写的说来,当然会引起所有人的不服了。

但态度的转变也就只不过在一刻钟时间而已。元召说的如此明白,利弊之间,任谁也知道该怎么取舍了!

人力困难?解决了!几十万流离失所的灾民啊。与其让他们等着官府发放那点可怜的赈灾粮,容易滋生出事端来,当然不如好好利用起他们的力气,人一旦有事情做,有了生活的希望,就不会铤而走险以作变乱。

这条措施,确实是良策,就连一向对元召暗中嫉妒的御史大夫公孙弘也不禁附手赞叹了。

物力困难?解决了!在汉中太守那激动的诉说中,这一点没有人再怀疑。更何况皇帝那会儿一时心痒难耐,令张式把带来长安的水泥现场演示,开开眼!就在含元殿外金水河边,老太守挽起袖子,亲自铺了三尺。不过小半个时辰功夫后,黏糊糊的水泥已是坚硬如砖石矣!君臣目瞪口呆,有人开始面如土色。

人力物力俱全,只不过付出些许协调组织之力,就可解决好夙日的这个大忧患,试问哪个沿河地方郡县不想借此良机,一劳永逸的弄好呢?

皇帝刘彻心中犹如吃了透心丸一般敞亮啊!元卿,真能臣也!及至听到后面元召又说到黄河改道之后,原河道周围广阔地域可以形成大批良田,可谓一大利好时,他拍案而起,大赞之!

这样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善政,还不抓紧去干,还等什么?

皇帝都亲口表态了,那就是对尚书令元召最大的认可啊!尚书台的一班年轻人都擦了把额头的冷汗,继而相视而笑,扭头看向丞相田玢、廷尉张汤以及那近半与元召打赌的朝臣们时,脸上的表情都很精彩。

“陛下圣明!如此说来,陛下就是认为微臣所献之策可行喽?”

“善,大善!可行,绝对可行!朕予以全力支持!哈哈哈。”

“可是,陛下

(本章未完,请翻页)

啊,先前有些人可是对微臣好一番耻笑呢……。”

“元卿啊,此事你不要放在心里去,那是大家都不了解你的本事,情有可原嘛!现在,事实摆在眼前,谁还会怀疑呢?众卿家,你们说是也不是啊?”

皇帝满面春风,众臣一半大声附和,幸灾乐祸。一半咬牙切齿,提心吊胆。亲者亲,仇者痛!

“可是陛下,那么多大臣想借机把微臣赶出朝堂啊……!”元召不依不饶的诉说着委屈。

“元卿放心!这么能替朕解忧排难的能臣,朕之信任,坚如磐石,谁能动摇!哼!”

“可是陛下,他们……还和微臣立下了赌约……。”

“赌约?额……对!你赢了,朕判你赢!还有何事?一并奏来,拖拖拉拉的搞得朕头都大了!”

“陛下圣明!微臣元召领命,这就去收回自己赢得的东西,再无别事了。呵呵!”

君臣一问一答,轻松惬意,家长里短一般,如同私下闲谈。可是,下面“咕咚、咕咚”已经连着昏倒了好几位了!

“陛下啊!臣……此事非臣本意啊!请开恩吧,那些家产、那些家产是臣的身家性命啊……陛下……!”

“陛下开恩!就宽恕这一次吧……!”

十七八个中层官员,实在舍不得那些财产,乱七八糟的扑倒在地,叩首揖拜求情,其余的虽然没有如此,却也是面带戚戚之色,要割自己身上的肉了,谁舍得啊!

“此乃含元殿!岂是开玩笑的地方?怎么,这会儿你们就不怕犯欺君大罪了?哼!再说了,此事求朕也没有用。愿赌服输,天经地义,元卿才是你们的债主。”

皇帝的话音很冷,从春天到冬天,变脸比翻书都快。

各种复杂的目光投到元召身上时,他的笑容依然灿烂,这个时候,他倒是像极了这个年纪的孩子。

“诸位大人敬请放心,你们的这些财产元召一铢不取,全部会用到治理黄河上去。就算是你们为那方百姓的一份捐赠吧!将来在新河道的岸边,会有一块石碑镌刻上你们所有人的名字,供后人瞻仰称颂。呵呵!”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谁还能再哭诉不平呢?虽然人人心头在滴血,也只能怀了愤恨,暗自咬牙,有苦难言。

田玢看着元召,眼中血红,旧恨未去,新仇又生!然而,今天注定是他的灾日,因为,让他喷血的还在后头呢!

一片哀鸿还未平歇,元召又启奏道,因为黄河水情已经到了最严重的地步,为了防止全面溃堤的灾难发生,请皇帝陛下下令,主动在合适地段开堤泄洪,暂缓汛情,为开凿黄河新河道争取时间。

皇帝现在正处于满心振奋状态,恨不得马上就把黄河祸患彻底解决,对元召的要求自然无有不从。

“元卿,但不知在那些地段泄洪合适,可有预划?”

元召在来的路上已经简略的了解过黄河的现状,胸有成竹。黄河两岸北高南低,那几处险峻河段,自然不能往南边泄洪,否则,一泻千里就不可收拾了。最稳妥的方法是破开北岸大堤,虽然会损失一些田地,但已是最轻代价。

然而,他这番话说完之后,气氛有些诡异,朝堂上瞬间静的出

(本章未完,请翻页)

奇。元召没有在意,他所筹划的都是最合理的办法 ,其余的,他不会在乎那么多。

窦婴脸上有些发黑,他深深的看了元召一眼,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这小子要捅大篓子了!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何况,他即将要断送的不是普通人的财路。

窦婴曾身为宰辅,执掌朝纲多年,当然知道元召策划泄洪的大河北岸几万顷田地是谁的,或者说是姓什么的。不仅他清楚,朝堂上的大多数群臣也都心知肚明。

以前的这些年里,之所以黄河大堤屡次修缮加固,却还是无法阻止雨季洪水泛滥,就是因为有某些禁区谁也不敢去碰!黄河大堤,北岸永远比南岸高出几尺!

南岸以南地势低洼,皆郡县百姓之田。而北岸,贵人们的封邑也!其中最大片的田亩姓田,当朝丞相武安侯的佃田。田玢的一块封邑就在黄河以北沿线,万顷良田,收益极丰。黄河地势北高南偏低,从南边决口,洪水东流,东南受灾,而大河之北却得益,封邑的收入会增多。以田玢的势力,再加上他背后的王太后……水深如此,哪个敢多言?这就是朝臣们明知水患难治而不敢道破的症结所在了。

“陛下,此事万万不可!勿要轻信这厮的一家之言!”田玢铁灰着脸,额头青筋暴起,这会儿也顾不得保持丞相风度了,对元召的恨意使他终于露出了市井泼皮的本色。

“元召小儿!你真以为凭着圣上的宠信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你等着啊……老夫与你势不两立!”

元召有些摸不着头脑,田玢这是突然发什么疯啊?哦,难道是又输给自己那么多钱财,刺激过度了?

皇帝同样有些迷惑,他抖了抖龙袍的宽袖,看了看下面脸色木然的官员们,没看出有何异常啊。

“额,丞相,元卿句句所言,皆是良策,所思所虑,也都是为了大局着想。你为何如此激动?”

田玢听他对元召如此回护,心底怒火冲天,把脖子一梗,外甥皇帝的面子也不管了。

“陛下,此事不用问老臣,我也不会多说。其中缘由,陛下早晚会知道的!”

皇帝被他呛得够呛,刚要发怒,想了想,又压下火气,见田玢冷着脸闭目不语,他转而问了群臣一句。

“谁知道是怎么回事?为何都不说话了!难道元卿的治水之策都不支持吗?”

一片寂静,无人应答。窦婴叹了口气,元小子,事已至此,老夫就拼了这副身家,帮你这一会吧。

“陛下,难道还不明白吗?长乐侯一心为公,无意中动了别人的禁脔了!”

皇帝见说话的是窦婴,心中一动,似有所悟,点首示意他说下去。

“长乐侯策划的自然是为国为民的千秋大计。而有些人却只顾自家私利,不管苍生死活。又有何颜面立于朝堂横加指责呢!哼!”

田玢见窦婴出头为元召撑腰,对他终究还是心存几分忌惮。暗骂一句多管闲事的老贼!两人怒目对视片刻,田玢桀桀一笑。

“既然陛下对这个不知来路的野小子这么相信,那我无话可说,老臣病体难支,告退!哼!”

说完,躬身一揖,起身头也不回,竟然扬长而去了。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三章 名剑美人正年少

长安之夜很静,万家灯火熄灭时,大多数众生怀揣的梦想,也只不过是明天要怎么多赚几铢钱,养家糊口罢了。

平凡的人生注定不会有太大的波澜,生老病死、平平淡淡,走到终点,儿孙绕于膝前,听几段别人的传奇,唏嘘其中的悲欢。

但肩负着使命的人,自然不得如此清闲。比如,长乐侯府中的案前灯下,就依然有人在勾勾画画,做着某些繁杂的预算。

在旁边实在困得不行的冷家姐妹,已经被打发回去睡觉了。她们心疼自家小侯爷连续熬夜,每次都是给他做好了可口的宵夜端来,在旁边安静的看他吃完。

虽然那些乱七八糟的图案看的让人眼晕,她们一点儿都看不明白。但每次收拾时,姐妹俩心中都是怀了虔诚和崇拜,无论是小侯爷所写的字还是所画的一些草图,她们都认真地收了起来,放在书柜里,打理的有条有理。元召每次想找什么,她们都能准确无误地给他找出来,节省了很多时间。有这么两个娇俏可爱的“小秘书”在身边,有时想想,元召会偷着乐半天。

窦太后故去后,她们这些从长乐宫中出来的人,就再也回不去了,彻底的成了侯府中人。不仅是她们,秀鱼和他的十几个老兄弟也从长乐宫出来后,去了长乐塬。这是元召为了他们在皇帝面前的第一次请求。

小侯爷是个念旧的人,所有人心中的感激自不待言,都是性情中人,不必多说,留待后报。

今夜难得的有些星光,雨水停了几日。灯影有些昏暗,元召靠近了一些,以便把最后的黄河新河道图纸画完。

几天前,黄河终于从北岸泄洪,暂缓了险峻的形势。这是皇帝了解了全部情况怒而拍案所做的决定。至于这背后又经过了怎样的较量,元召并不去多做考虑。

他不去想,不代表他不知道。这其中隐藏的刀光剑影,也并不比战场逊色多少。皇帝派出的钦差大臣是御赐了天子剑去的,甚至调动了当地郡县的驻军,说是生死较量,也不为过。

自己作为始作俑者,会成为多少权贵怀恨的目标,他自然心中有数。许多良言相劝,淡淡笑过,拱手相谢后,该做的还是会去做的。有些话,如噎在喉,不吐不快。有些艰难,明知凶险,虽千万人阻挡,也要去干!

新的那几段黄河水道,他按照记忆中的走向,大体勾画了一下。大堤的形状设计成一个倒三角梯形,以便于汹涌的水流而过时,加大对河底泥沙的冲刷,尽量减少泥沙的沉淀淤积。元召虽然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但这点常识还是懂得。

大汉将作监的官员们被皇帝派去全面监督此事,当他们看完元召前期所画的图纸,听完他的简单介绍后,已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如果真的能按照长乐侯所说的改造黄河,工程完工后,可保这条危害多年的大河几百年无虞!为民福利,造福千秋,这可是会铭刻于青史的大事,被派去参与这件事的臣子无不感到与有荣焉!

人役调派,物资筹集,财力充足,一切都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黄河大会战已经拉开了帷幕。元召相信,在第一场冬雪到来之前,自己规划的大河蓝图就可以彻底实现了。

做这些事,他的心中感到很充实。这个时代,我来过,我存在,当自己再离开的时候,终究会留下一些东西,深刻的铭记在这片大地上。

心有所感,灯火微动,当他把手伸向酒壶,想喝一口酒,平息一下心情时,一缕冷风从窗外掠进来,“啪”的一声轻响,那琉璃小酒壶被打碎了,一只小巧的袖箭落在桌案上。

元召无奈的叹了口气,不是打翻这个就是打破那个的,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回头看时,那抹身影正从窗口一闪而逝。

那枚犹自带了淡淡体香的袖箭尾端,有一个小布卷,打开看时,娟秀的八个字“来日大难,好自为之!”

“九哥,淮南王的千金为什么老是来打扰小侯爷啊?这一个月都三四次了,还发射暗器!不行,这次一定要把她拦住,万一伤到小侯爷怎么办!”

墙角的暗影里,说话的是名叫元十四的府中卫士,他低低的声音对身边的元九抱怨着,就要纵身跃出,挡住那女子的去路。

元九一把拉住了他,暗中瞪了他一眼:“多管什么闲事!这些事你不懂,小侯爷会自己处理的。再说了,十四弟你想想,这世间又有谁能伤得了我们小侯爷呢!”

听到九哥略带骄傲的语气,元十四深有同感,小侯爷的身手,没有人比他们这些身边人知道的更深刻。可是,这件事真的不用管吗?

看到元九肯定的点头,年轻的十四弟便不再多说。两人隐没于黑暗中,自去别处巡视了。

跃出长乐侯府的高墙,名叫刘姝的女子慢慢的在黑夜里走着,面纱下的脸孔有些微微的发烫。这会儿她又有些后悔贸然就前来给他报信了。

事到如今,连她自己都有些不明白,明明开始是仇敌,为何知道他有了危险,自己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来给他提前预警。

也许他会在心里暗地发笑吧?想到几次打交道时,少年的那副惫懒样子,刘姝心中莫名其妙又升起怒气,暗暗咬了咬银牙。

倩影落寞,心事无人知,长安街上,百丈楼头,芳华曾经为谁盛放一夜。那,都是一场梦吧……?

一声轻轻的叹息响起在耳边,毫无征兆的,柳腰款摆,一把短刃划破夜色,女子身形如同轻雁,挥剑刺向近在咫尺的敌人。同时,拔地而起,右足储力,左手扣住袖中两把袖箭,后续已经准备好了三技杀招!

然而,在来人面前,所有的这些绝技似乎都毫无用处。不知何时就站在她身边咫尺距离内的影子,一只手准确无误的抓住了她的手腕,屈指一弹,她刺出的那把短剑,早已脱手而飞,跌落在长安街头的黑夜里。

当闻到那人身上的气息时,刘姝芳心一颤,扣好的左手袖箭便再也发不出去,身子从半空落下时,忍住内心的波动,勉强站稳身体,扭头便走。

“你……这又何苦呢?”奔出十步之外,有淡淡的话音从身后传来,带了不同于这凉夜的温和。

女子的脚步停了下来,夜风猎猎,吹拂起霓裳飘舞,发丝萦绕耳鬓,心头也乱如丝麻。不见时,暗自甜蜜,见了时,却又恨意滋生。她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面对他是好了。

见她既不说话,也不回头。元召挠了挠头,唉!那夜的荒唐事,是他遇到的第一个感到棘手的问题。未免尴尬,只得装糊涂了。

“郡主,你打翻了我的酒了……。”

“那又怎样?哼!”很冷很傲娇。

“可是我今晚很想喝酒啊!”

“那关我什么事!”

片刻的沉默后,语气有了变化。

“喂,小小年纪,不学好。你为什么想喝酒?”

“因为,我又做完了一件好事啊!算是奖励一下自己,行不行?”

“呵!这也算理由?那好吧,我赔你酒就是了!”

“你……你陪酒?郡主,你说的是……?”

“我说的是赔、你、的、酒、啊!想什么呢?唉!算了算了,跟你这惫懒小子也说不清。反正本小姐闲着呢也没事,就请你喝酒吧,算是两清!”

“这样啊……那我盛情难却,勉为其难。走,去明月楼,喝最贵的去!”

“滚!没点正形。真不知道你那些本事从哪里来的!”

“哦,慢慢你就都知道了,何必那么急?”

“……油滑小子!真想砍你一剑啊……我的剑呢?你、你又把我的剑弄丢了……别跑!”

“什么破剑那么珍贵了,一会儿我送你一把啊……用来砍瓜切菜、齐齐咔嚓!啊!好疼,你别拧人啊!……啊啊啊!”

浅笑声渐远,一路消失在远去的街头。在这个普通的夜晚,少年的身心竟然感觉无比的放松,很久之前的那些遥远回忆,仿佛渐渐与眼前的情形重叠起来。话说跟几个小丫头们待久了,偶尔调戏调戏芳华绝代的御姐也不错哦。

明月楼飞檐上,琉璃瓦泛着淡淡的星光,刘姝其实并不会喝酒,她手中的小酒壶只不过抿了几口,脸上已是红晕一片。

“……我担心的只是父王,他和其他几个诸侯之间牵扯的太深了。而且,你这次又与那么多朝臣结下仇怨。田玢已经在策划对付你了,我虽然并没有听到他们的具体商议。但这么大的势力联合起来,你……。”

她并没有说完,但话外之音已经很是担心。元召温和的看着她的眼睛,那双弯眉之下,眸子里清澈见底。夜风中,南国“魔女”却原来有如此温婉的一面。

“没事儿的,不用担心。如果有机会,把我的意思转告给王爷知道。从此以后不要再参与任何与朝廷作对的事,那样是不会有好结果的。有一条路,我已经想了很久了,非常适合他的雄心。如果他有兴趣知道,我会详细的跟他谈。”

“你为什么对淮南这么上心啊?”绝美的女子轻轻回首,满头青丝滑落肩上,眼中有妩媚,更有灼灼的光芒。

“因为……那个,你知道的……我们那夜……呵呵!嗯,我会有一个交代的。额,这个先给你,算是赔你丢了的剑吧。”

刘姝郡主大羞的低下头,不敢看他,接过元召递过来的带鞘短剑,轻轻的拔出来时,不禁惊奇的“咦”了一声。夜凉如水,光华绽放,春秋名剑,半尺鱼肠……!

正文 第二百二十四章 鸿门宴上酒中刀

酒初醒,月未明,谁家庭院调素筝?

玉指轻柔,弦上刀弓,曲音未尽杀气生。

似剑雨卷珠帘,又如天外去飞鸿。

虎啸龙吟和,银鞍白马行。

听,今夜满城风!

春秋战国多侠烈,遗风流传,虽经秦末战乱而薪火不息。其中最著名的有两处地方,一是燕赵,二是楚淮。

燕赵悲歌自不必说,尽多慷慨之辈。楚淮之地,轻侠飚颶者,也是不少。过了这么些年,侠义之心渐渐隐去,这些江湖客藐视朝廷律法,勇于私斗,危害不小。而更有些依附于权贵门下,甘为鹰犬,沦为豢养的暗中力量。

已达武学至高境界的雷被,他的初衷并不是为了富贵。钻研剑术,追寻无尽的武学之道,才是他的目的。可是,他最终还是进了淮南王府。因为,王府中有搜罗自天下的浩瀚典籍,其中就有大量的先秦前辈的武学心法。

这是一个致命的诱惑,只凭了这一点,淮南王刘安就轻轻松松的把他收到了囊中。王府中奇人异士众多,但雷被是个特殊的存在。他的威名,就连素称江淮第一高手的韦陀也是服气的。

虽然进到淮南王府已经七八年时间,但除了教习郡主刘姝剑术之外,淮南王并没有指派过他干过任何事。他有充分的自由,可以任意来去王府,随便翻看那些春秋遗篇,修习武学心法,受益匪浅。

这些恩惠,雷被自然都记在心底。他是一个有智慧的人,清清楚楚的知道,淮南王之所以如此对待自己,是留待将来有大用处的。

也许,他手中的利剑,永远都用不着。也许,用着他的时候,就是搏命一击的时刻。

这样的时刻,也许快到了吧?自从几天前,淮南王派人飞马去终南山中找到正在访友的他,让他即刻回淮南王府的时候起,雷被就有了一种预感。

眼前的大厅中宴席排开,金杯玉盏,富贵逼人,正在进行着一场盛宴。

雷被与韦陀两个人衣着普通,负手而立在自家王爷身后,脸上都没有任何表情。如果被江淮之地熟悉内情的人看到,绝对会大吃一惊。什么事要郑重到需要两大高手在淮南王身后守护了!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如果稍微注意点就会发现,这两个人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某个方向。看到那个少年坐在那里,神色安然自若的饮酒吃菜,雷被与韦陀互相对视一眼,表情郑重。

人的名,树的影,与那些自高自大的武人不同,在真正了解过元召此前作为的高手眼中,对此人的评价,是深不可测!

雷被虽然是第一次见到元召,但早已经听韦陀以极为推崇的语气评说过他的一切。而且自己最得意的弟子也曾经败在对方徒儿的手上,这让他心中有一种渴望,但愿这个人不是徒有虚名,能与自己好好的较量一次。武学练到了极致,要想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已经非常困难。而如果有厉害的对手相抗,说不定能激发潜能,有所突破,这便是雷被的期待。

这里是武安侯府,丞相田玢的家,今天是田家的大喜事,因为,这位已经五十多岁的当朝权贵又迎娶了一位美娇娘,侯府的第十一夫人。

这么大的喜事,怎么能不来恭贺呢!不要说接到请帖的,有很多没有收到邀请的朝廷官员们也争先恐后的来奉上了厚礼。虽然没有资格进到大厅里落座,但只要能喝上武安侯府的一杯水酒,就已经是沾沾自喜了。

侯府内外非常热闹,披红挂彩,马车都排出几条街去。几百张酒案摆开,山珍海味,酒香飘溢,熙熙攘攘。

受到特别邀请的,自然都是够分量的人物。侯府大厅里王侯云集,朱紫满堂,可见田玢的人气之高。

长安事已了,很多诸侯已经启程回去各自封地,等待着已知或未知的命运。有一部分却留了下来,当然有着各自的理由,而实际怀着怎样的目的,就只有他们自己知晓了。

与淮南王一样,有些诸侯和田玢也是老交情了,这样的事,自然要上门恭贺,大厅中坐着的就有十几位王爷。而那些平日里唯田玢马首是瞻的朝臣们,更是在一边阿谀奉承,觥筹交错,气氛热烈。

唯一让人感到有些惊奇的是,席间有意想不到的客人在!窦婴来做客,众人还可以理解。虽然传闻两个人关系紧张,素来不睦。但窦家已经开始没落,接到田玢的请帖,窦婴作为窦氏一族的家主,为了族中年轻子弟着想,当然不好一点儿情面都不给,这也是为了留点儿后路。

但这位与田丞相已经水火不相容的小侯爷元召也来到武安侯府,就有些让人大吃一惊了。

座中的大多数人,对不久前发生的事刻骨铭心啊,就是眼前这位人畜无害的少年,坑惨了大家伙儿了!

那个赌约,凡是在朝堂上表过态的人,一个都没有跑掉。有皇帝作公证人,能赖的掉吗?再说了,又有谁敢赖账!皇帝那笑眯眯的目光里,可是藏着一把杀人的刀!

只有自认倒霉了。一半的家产啊!就那样被一车一车的拉走了。皇帝没人敢去报复,所有的怨恨,便都转移到了始作俑者的头上。长乐侯元召!虽然暂时不能把你怎么样,但这笔账,早晚会和你算清的。所有被“捐献者”咬牙切齿,怀恨在心。

如果冷厉的眼光能杀人,这会儿的元召,估计已经死过千万遍了。但是,很可惜,眼光不能杀人,在津津有味儿吃菜的少年安然无恙。

这么好的大筵席,为什么不来!话说这几年,元召还是头一次接到朝中大臣正式的请帖呢,自己又收了人家那么多钱,要是不来,那多不给丞相他面子啊。

在中庭与元召拱手见礼时,两个人互相打着哈哈,田玢的眼中闪过一丝阴冷的笑意。小子,你永远不会想到,你的小命就快活不成了吧!等你死了,长乐塬上那些值钱的产业还不是落到我的手心里。哼哼!我田玢先前的那些损失算得了什么,到时候就让你连本带利的还回来。

武安侯府的奢华,令人眼界大开。各种南北大菜,有专门儿的名厨料理,杯盘罗列,极为丰盛。

有丝竹之音开始响起,琴师玉指轻弹,声调婉转。衣香鬓影,十几个浓妆女子来到酒宴当中红毯,随着乐曲翩翩起舞,助添酒兴。

气氛更加热烈起来,平日里气味相投的官员们围着田玢互相敬酒,喧哗不断。元召冷眼旁观,犹如看一场众生群像,掠过窦婴的席位时,见他旁边只有两三人在说话,冷冷清清,遂提酒起身,走了过来。

即便是心胸再豁达的人,在喧嚣热闹中品尝冷酒,恐怕入口的滋味也不会有几分畅美吧。窦婴虽然脸上淡然如旧,但心中究竟有何感慨,就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了。

想当年,这样的繁华胜景,窦家也并不逊色半分。朝野内外,郡县官员,哪一个在他面前,不是低眉垂首,恭敬有加?就连田玢,侍奉迎候执礼也如同子侄辈一般。这才几年功夫,人间冷暖,世态炎凉,却也不必再提。

“老丞相,这班人也太势利眼了!岂有此理,这么大半天了,竟然也不过这边来敬杯酒,实在是可恶!”

酒杯一顿,一只粗豪有力的大手,重重的拍在几案上,说话的人声音中带了不平与气愤。

嗓门虽然高,但在这一片热闹非凡之中,远处的人并没有听到。窦婴拍了拍他的肩头,笑着摆了摆手,制止了他继续发牢骚。

“灌将军,无需多言。此是武安侯府,我们都是来做客的,好好喝几杯酒,看看热闹也就是了。”

“哼!话虽如此,气却难平!您是大人有大量,宰相肚里能撑船。某家生来却是看不惯这等嘴脸……!”

名叫灌夫的雄壮大汉最信服窦婴,听到他的话,声音虽然小了许多,却仍然自己低声嘟囔着。这些年来,无论老丞相处在何种境地,是荣是衰,他一直都跟随进退。这种友谊,是在二十年前那场大国乱当中,以鲜血与烽火凝铸的,可以说是换命的交情。俗称“刎颈之交”也!

窦婴微微苦笑着摇了摇头,灌夫的这憨直性子,这一辈子招惹了不少的事端,也吃了不少亏。如果不是这坏脾气,凭他的功勋,本来早就封侯。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要不是自己处处回护着他,他可能早就无容身之地了。这不,自己退隐以后,灌夫终于受不得军中的排挤,愤而退役,只保留了一个将军的空头衔,在家悠游,倒也乐得自在。

旁边的两三人都知道灌夫的性子,装作没有听到,只是劝着窦婴喝酒。窦婴举起酒盏时,忽然脸上露出笑容,一个身影坐到了他的身边。

“老窦,来一杯!酒不错。厨子的手艺也高超,田家好东西倒是不少。呵呵!”

“你这小子啊!酒无好酒,宴无好宴。老夫是不得不来,你跟着来凑什么热闹啊?”

“额,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嘛!老窦啊,我们虽然既非兄弟,又不是父子,马马虎虎就算是亲戚吧。既然这样,赴鸿门宴呢,当然也要跟在你后面瞧瞧热闹喽……嘿嘿。”

“……唉!难为你这孩子了……。”

淡淡的低语,平淡无奇,却是人间最深厚的情意。自知面临着巨大危险的魏其侯窦婴把手中酒一饮而尽,压住了心头的感动。

正文 第二百二十五章 长安一夜风云变

夜色阑珊,灯火掌起来时,武安侯府远近楼台亭阁间的景致,便显得格外繁华。到处喧闹不休,侍女下人们穿梭其间,上酒布菜,很是忙碌。

酒宴正酣,还未散场。名叫籍福的中年儒士,正在殷勤的劝酒,作为武安侯府的谋主,丞相田玢的心腹之人,今晚他的任务很重。

“侯爷可不要客气啊!今晚一定要放开酒量,喝个痛快才行。难得能请得动您的大驾光临,我家丞相却是深感荣幸。呵呵!”

听到他的话,多少带了点酒意的窦婴只是微微一笑,轻轻把喝完的酒杯放下,岁月不饶人,难提当年勇。

“不行喽!老了,比不了这些年轻后生,如今三杯足矣!”

“侯爷过谦了!当年的窦大将军,英勇豪迈,无论酒量还是胆略,军中哪个不服?想那战国时,赵之廉颇虽老,尚能肉十斤,酒十壶,上马抡刀,千军难敌。窦侯之功略,又岂是那廉颇所能比的呢!”

籍福此人,虽然听命于田玢,为他出谋划策。但他对一些人心中还是有所敬仰的。窦婴早年的那些功勋,是真正的岁月烽火,壮怀激烈,值得让人敬重。

“哈哈!籍福啊,莫要再说笑了,好汉不提当年勇。老夫现在就是一个退隐之人,只求能与窦氏族人悠游林下,了却残生,就已经很知足了。其余的,却是不会再多想半分。”

籍福眯起眼睛,脸上带笑,若有所思。窦婴这些话中的意思,他当然会带给武安侯,至于自家主子会怎么样决定,那就不是他能管得了的事。眼角掠过一边时,正遇到旁边少年嘴边含了玩味的笑意,心中一紧,相比较起老去的猛虎,这只乳虎才是当前最值得重视的对手。

籍福哈哈一笑,满上一杯,正要与元召叙话,顺便套套他的口风。忽听旁边“砰”的一声,有人把杯子重重的放到了案上。

“都是些什么玩意儿!一个个见风使舵的家伙。老子当年跟了窦大将军平定七国的时候,那几个王爷虽然叛逆,却也是些真正的汉子。哪像如今……也不嫌丢脸!”

话语粗豪,虽然没头没脑,指桑骂槐之意却十分明显。相隔不远处,正有三四位诸侯王在与武安侯相谈甚欢呢。

籍福早就看说话的灌夫在旁边喝的满脸通红,听他出言不逊,不禁脸色一变,冷冷地哼了一声。

“灌将军,说话要看场合,这是武安侯府,诸位王爷在场,休得胡言乱语!”

灌夫却是一个嗜酒之人,喝多了酒就存不住话,平日里的不满早就在心中郁积,今天的宴席上,他看到窦婴又受到冷遇,早已按耐不住多时。冷言冷语的说了这一句,却不料遭到籍福的呵斥,这如何能忍得住!

“籍福,你算个什么东西!也不过是个摇舌聒噪之徒,帮着你主子出些歪点子罢了。什么时候轮到你在这里唧唧歪歪的?在眼前说些什么屁话,脏了老丞相的耳朵,再不滚一边儿,看我不揍你!”

灌夫当年也是勇冠三军的猛将,上了年纪,虽然饮酒颓废,但发起威来,也不是好惹的。站起身来,就要挽袖子揍人,却被窦婴一把拉住了。

籍福什么时候受过这等屈辱,他虽然无官无职,但谁都知道,他是武安侯田玢的第一心腹,平日里来上门拜访的王侯贵戚都要对他客客气气的,由他陪侍接待,岂容得一个早已失去权力的过气将军撒野。

“灌夫,你休得猖狂!也不看看今天是什么日子,就又在这里耍酒疯。你可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吗?哼!”

“呵!说的跟真的似的,爷爷好怕啊!当年千军万马军阵都闯过,这小小的武安侯府,难不成还是龙潭虎穴不成?”

灌夫酗酒使气,倔脾气一旦上来,谁也拉不住。窦婴连着瞪了他好几眼,让他闭嘴,他却装作没看见,只是气咻咻。

“好你个灌夫!既然这么不知好歹,那就休怪对你不客气了。来人,灌将军喝醉了,把他送出府去,让他自便!”

籍福吩咐一声,早有武安侯府的几个护卫拥过来,就要把醉醺醺的灌夫制服扔到大街上去。

“住手!哪个敢动!”一声断喝,盖过了整个大厅的热闹声音,正在饮酒喧哗的人惊愕的停了下来,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窦婴的身材很高大,虎目短髯,头发虽然有些花白,但站在那里,护住灌夫,身板儿挺直,不怒自威。

“灌夫将军酒后失言,你们又何必与他计较呢。我们退席离开就是了,无需大动干戈。”

籍福见窦婴发怒,心下也有些惴惴不安,但他想起田玢曾经对他透露过的某些策划,眼珠转了转,收起了脸上笑容。

“魏其侯如果要离开,自然随时恭送。但灌夫不行,他言辞如此不训,触犯了我家丞相,此事必须秉明丞相大人,听他评判。还请魏其侯见谅!”

灌夫虽然酒喝的有些多,神智还是清楚的,听到这里,怒气勃发,忽然上前一步,揪住籍福的衣领子,猛的就是一记老拳。

“找打!去你奶奶的!”

籍福是个文弱书生出身,这些年在侯府中养尊处优,吃香的喝辣的,白白胖胖,哪经得住灌夫这一下子,这一拳正打在他的腮帮子上,打的他蹬蹬蹬连退几步,扑倒在地,带翻了几张酒案,摔了个七荤八素,眼冒金星,张口吐出两颗大牙来,一时间爬都爬不起来了。

这一切也只不过是发生在片刻之间,等到吃惊的人们回过神来,才明白刚才发生了什么。动手了?打人了?谁这么大胆子,敢在武安侯府上打人!而且揍得还是籍福。

田玢和一群诸侯贵戚们在一起还没有交流完呢。今天的所谓“纳妾”之礼,只不过是个引子而已。自己这一段时间有些沉寂,所以才被人欺负,是该到了重新抖起威风的时候了。自从那天从王太后宫中回来,他就下定了决心。

邀请窦婴前来,他是想最后看看他的态度。毕竟百足之虫,虽死不僵,窦家虽风光不再,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轻易对付的。窦婴如果知趣,肯赔偿田家的损失,以赎前面的过失,那不妨可以让他再多活几年 。

看到窦婴如约前来,田玢心里还是有些得意的。那会儿只不过简单打了个招呼,他准备与这几个即将离开长安的诸侯们叙谈完以后,再与窦婴好好谈谈条件的。

无非是利益交换,窦家赔偿田家的损失,以前的事就既往不咎。田玢相信窦婴是个识时务的人,在钱财与命运之间,他应该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如意算盘还没有来得及讲呢,那边就打起来了。籍福,自己最信任的谋主,就在眼皮底下,被人打翻在地!

“这是怎么回事?你们怎么保护的先生!如果他有什么闪失,你们谁也活不了。”

田玢的话音很冷,在众人簇拥下,走到这边,看着战战兢兢把籍福搀扶起来的几个护卫,目光如刀。

“丞相……我、我没事,灌夫这厮就是故意来府上闹事的,不要放过他!”

半边脸肿的老高,打掉门牙的嘴里撒风漏气的武安侯府谋主,心中的怒火滔天。

“放心!跑不了他。来人,赶快送先生去后面上药。”

田玢吩咐一声,护卫们架着被打的晕头晕脑的籍福走了。宾客间窃窃私语在议论,他抬起头来,阴鸷的看着面前的人,半天没有说话。

乱起时,其余人已经惊慌的闪开来。此间有些空荡,窦婴站在最前面,拉住灌夫的手臂,阻止他再出手伤人。而那位小侯爷却仍旧坐在自己的酒案前,在津津有味儿的吃着东西,在这紧张的气氛中,显得有些怪异。

“魏其侯,今天打人的凶手是走不了的了,你放手吧!”

淡淡的话语中,包含着只有他们两个人才能听懂的意思。

窦婴放开了灌夫的手,却挪了半步,挡在了他的身前。

“武安侯息怒,灌夫是曾经为国立过大功的将军,虽有冒犯,乃是酒后失手,此系私事。不能治罪。”

“从前是从前,现在是现在!魏其侯不会连这一点都分不清楚吧?!”

面对着对方的咄咄逼人,窦婴收回了想放低姿态为灌夫求情的话,也打消了来时的某些念头。他挺直了身子,如一颗青松,神情肃然。

“从前在杀场上,无论形势怎样险恶,老夫从来没有丢下过一个士卒。现在,依然如此!窦婴虽年老,却不会做那苟且之人,灌夫与我有多年的袍泽之谊,今日走便同走,留便同留!”

“好!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啊,须怨不得别人。今天来到府中做客的人都可以作证,是灌夫无理在先,打伤我的人,大闹丞相府,你对他如此包庇,若不讨回公道,那我田玢还有何颜面立于朝堂之上!来人啊,把这狂徒给我拿下!”

话音刚落,只见从两侧画屏后闪出二三十各带兵刃的人来,有淡淡杀气开始弥漫。

窦婴与灌夫都是武将出身,见状吃了一惊,田玢这是早有预谋,这些显然是武功高手的家伙是预先埋伏好的啊!

那些贵客们事不关己,纷纷退后看热闹。立时就空荡荡的闪出一片空场来。十几位心中有数的诸侯王和部分心腹官员们精神振奋,丞相武安侯田玢终于出手了!大幕已开场……。

正文 第二百二十六章 谈笑生死过指间

在共同的利益面前,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既然为了利益,可以反目成仇,同样为了利益,不同的派系也可以结成暂时联盟。

田玢阴冷的看着对面的那三个人,得意地笑了。既然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就让你们好好的喝一壶吧!

手中的牌,准备得很足。一旦对方没有妥协,预先准备的预案,马上就会启动,田玢这次很有把握。他一向是谋定而后动的人,从来不轻易出手,一旦发动,就是毒蛇出洞,一击毙命!

听到丞相宣布,今天的宴会到此结束,请各位宾客回府时,大家纷纷作鸟兽散。不管知道还是不知道具体情况的,都知道今天的事,武安侯府必然不会轻易的善罢甘休。为了免受池鱼之灾,还是赶快离去为妙。

留下来的,自然是早就知道其中某些计划的人,或者是叫做共谋者。包括少数的朝臣和十几位诸侯王,这里面对元召怀恨已久的占了大多数。

从“玄武大街”事件中大量勋贵门第被铲除开始,一直到这次诸侯“推恩令”,元召树立起来的都是强大的敌人。许多人有时候感到很迷惑,以他参与解决南海和西南夷叛乱的手段,可以看出他眼光的深远。然而,他为什么就明知道对手势力的强大,还要去往死里得罪呢?

以常理推测,这样的人,活不太久。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更何况,他面对的是根深蒂固的一个个庞然大物。只是,经过了好几次朝堂搏杀后,元召还好好地活着,因为,他是一个不能以常理推测的人。

这一点,他的对手们永远不会明白,所以失败就是必然。不过,今天的形势有些不同。这次的力量很强大,强大到足以绞杀面前的一切。

武安侯府的大厅很宽阔,闲杂人等退出后,繁华的酒宴场片刻间就变成了搏杀地!

三十名高手,全部都是各家府中待以上宾,豢养多年的江湖客。他们本来接到的任务,是在酒宴散场后,在侯府外的街上布下天罗地网,截杀长乐侯元召的。不过,既然冲突以这种形式提前爆发,那就在这儿解决好了。

窦婴、元召!武安侯田玢原先的打算,是要分别对待的。元召是必须要死的。窦婴老贼既然顽固不化,那也就无须客气了。而灌夫,他并没放在眼里,一并捏死他就是了。至于做成此事后,皇帝刘彻的反应如何,田玢并不担心。

人都死了,你还能怎么样?大不了随便给他们安上什么罪名就是了,宫中自然有太后转圜。现场还有这么多王爷和朝臣在此作证,就算是说他们酒后心存怨望,诽谤朝廷,有悖逆谋反之心,也未尝不可啊!

听说元召那小子身手很好,所以参与其谋的诸侯们都把自己的杀手锏拿出来了。眼前的这些江湖异士,都已经是顶尖的高手,就算是再厉害的人,今日也插翅难逃!

看到眼前的场面,窦婴长叹了一口气。田玢与他同殿称臣这么多年,他的手段是如何的毒辣,自己知道的一清二楚。他既然已经开始如此不顾后果的动手,必然是不死不休。那日在含元殿上,当他站出来支持元召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料到田玢必然会有疯狂的报复,只是没想到他选了这么个日子,又有这么多人与他同谋。

灌夫年轻的时候也是性如烈火的猛将,也是从尸山血海当中趟过来的。攻城先登,斩将夺旗,甚是骁勇。如今虽然年纪渐老,勇力消退,但暴烈脾气却更见长,尤其是在醉酒之后 。

“贼子竟敢如此!你们想干什么?田玢,你这市井之徒,竟敢如此对待国家重臣,且吃我一击!”

灌夫的想法很简单,既然已经翻了脸,那就先打出府去好了。先下手为强!他猛的跳了出来,轮起一张几案,奔着田玢的方向就砸了过去。

三丈之外的田玢眉头都没有动一下,身前护卫早已一刀劈落了飞来的几案。见灌夫逞凶,一直站在田玢身边看热闹的二公子田少齐早已忍不住,大喝一声:“老匹夫!还敢动手?拿下,反抗者杀!”

刀影闪动,四个侯府护卫飞身跃出,他们才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呢,主子有令,先打趴下再说。

灌夫见来势凶猛,怕伤到身后的窦婴,他并不后退,一伸手又轮起一张小几,挡开了砍过来的刀,怒喝一声,与四人拼斗。

不管是灌夫还是窦婴,虽然当年都是威风赫赫的将军,但终究是老了。这几年,也就是骑骑马,射射猎而已。要和这些精悍的武安侯府护卫打,怎么能是他们的对手。

在四人的围攻之下,眨眼间的功夫,灌夫已经是手忙脚乱,硬木的几案被砍得七零八碎,眼看招架不住,就要被砍倒在地。

窦婴见情势危急,也顾不得许多了,一挽袖子就要冲出去助阵。脚步一滞,后衣襟却被人拉住了。

“喂、喂!老窦,你都多大岁数了,还这么喜欢打架啊?注意点形象好不好!这些小喽罗,还用得着你出手吗?闪了腰咋办,先说好了,我这小身子骨可背不动你啊。”

“小子!说什么风凉话呢?你不帮忙就算了,灌夫与我至交,老夫岂能袖手旁观!”

“谁说不帮忙啦啊?你着什么急嘛,我还没吃饱呢,这么多好菜不吃都浪费了。”

“你!……放开我!老夫要去与兄弟并肩作战。”

“好吧!怕了你,别着急老窦,变个戏法给你看啊!呵呵!”

“小子!再胡说八道,我大耳瓜子抽……哦!哦哦!……太好了!灌夫快回来。”

就在怒气冲冲的窦婴话说到一半的时候,仍旧一脸惫懒与他说话的少年出手了!没有人看清楚他的手法,几乎是同时之间,刀势狠辣,把灌夫逼得连连后退的四名护卫痛呼连声,跌倒在地,就地翻滚起来。

灌夫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正在吃力招架,蓦然眼前一空,敌人都没了!惊觉停手,低头才发现人都躺地下了。他心头大喜,原来自己威猛不减当年啊!连忙捡起地上的一把刀,横在胸前,一面喘着粗气,一面得意。

听到窦婴喊他,灌夫退后几步:“哈哈!侯爷,想不到老当益壮,我竟然还这么能打啊!”

“额……不是的,不是你把他们……。”

“是啊是啊!灌将军威不可挡,杀的敌人片甲不留,厉害厉害!小子佩服。”

元召嘻嘻笑着截住了窦婴的话头,一面把手中未用完的筷子扔到酒案上,一面对灌夫竖起拇指夸赞着。田玢老儿还真是奢侈,待客都是用的象牙箸,这玩意儿打到身上,想必会很疼吧?

窦婴揉了揉额头,看了看喷着酒气舞刀还在跃跃欲试的灌夫,又看了看嬉皮笑脸的元召,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淮南王刘安在一群人的最边缘站着,他也算是文武双全的人。虽然在武学上只能算得上是入门,但眼光还是有的。四个攻势正猛的护卫无缘无故的倒地不起,自然不是灌夫那个醉汉所伤,很有可能是元召在捣鬼。

“是怎么回事?”他低声的问了一句。

“回王爷,刚才元召出手了。是他用几根筷子打倒了那几名护卫。”一直在看着对面的雷被回答道。

淮南王皱了皱眉头,雷被与韦陀的眼光从来不会看错。用几根小小的筷子,就把那么魁梧的大汉打倒在地?看模样受伤不轻!

“这么厉害!这种手段,你们两个能不能办到?”

听到淮南王这么问,雷被看了韦陀一眼,轻轻点了点头:“如果尽力,也可以做到。但要说到这般挥洒自如的打中人身要穴处,让敌人即刻重伤,却是有些困难。”

韦陀同样点头赞同:“王爷,长乐侯出手太快了,这就是他最难让人防备的地方。还有他对人体要害拿捏之准,也是让人吃惊。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待会儿一旦动起手来,你们先不要出手,看看虚实再说。如果……对付他有困难的话,且听我吩咐。”

雷被与韦陀低声答应领命,他们虽然有些奇怪王爷语气的变化,却不好多问,只听命就是。

淮南王刘安心中却是另有一番计较。因为那天女儿刘姝对他说过一番话,他记在心里了。

“元召这小子总是有些出人意料的本事。看今夜的形势,虽然田玢准备充分,但鹿死谁手,很难预测啊!姝儿说元召有什么关于淮南的想法想与自己谈谈,这倒是一件好事。细看他从前做过的那些事,果然是想人所难想,能人所不能。如果他真的有办法,让淮南能摆脱目前的困境,那听听倒也无妨。”

田玢见元召终于站了起来,他哈哈的笑了,笑的很畅意。因为,他发现了对手的弱点,那就是,他太在乎情意了!情意可贵,在有些时候,这便是一个致命的缺陷!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七章 人似飞鸿眸如电

月色如晦,夜风骤起,街上少人行。朦胧的黯淡光影中,武安侯府所在的整条街,都陷入了可怕的寂静。

拥堵的宾客马车早已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出现的大队巡武卫劲卒。严阵以待的一千五百名轻骑兵,刀出鞘,弓上弦,在静静等待着巡武中郎将的命令。

驻扎在长安南门大营的这支军事力量,是京畿附近唯一可以不需皇帝虎符,就可以自由行动的军队。他们的任务是作为灵活的轻骑,弹压长安城内突发事件的。除了戍守未央宫的羽林军之外,可以说巡武卫就是维护长安稳定的最重要力量了。

巡武卫的编制只有三千人,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也算是一种制约。当然,担任主将的必须是皇帝能信得过的人。而这十余年来的巡武中郎将是田家的大公子田少重。

这个任命,是当初在太后王夫人的强力干预下,皇帝刘彻才答应的。那时候,窦太后手中的权力还没有放开,羽林军的忠诚,王夫人想来总是不放心,而把这支巡武卫掌握在手中,她的心里是踏实很多的。

经过这么多年的经营,田少重以他的手段,已经牢牢地控制了这支用于治安京城的轻骑军队。其中,一大半人都会听从他的意志,唯他马首是瞻。

微凉夜色中,铁盔下看不清面容,只有刀甲泛着令人心寒的光芒。为了今夜的行动,田少重调动了巡武卫一半人马,只是为了用来对付一个人!

酒还尚温,景物依旧,只是气氛大变,所有不相干的人早已退的一干二净,喜庆的绫纱寂寞的飘荡在楼台风中,如血一样殷红。

“元召小儿!你既然今晚来了,就别走了。你来看,我对你是多么的重视啊!哈哈哈!”田玢一挥手,指了指那三十名形貌各异的江湖一流高手,仰天大笑。

“丞相啊,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我怎么听不明白呢。吃你顿饭不至于这么心疼吧?还派出这么多打手,想打人啊?再说了,我的腿长在自己身上,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怎么?这你都能管得着!”

元召手中的酒壶还没有放下呢,仰脖子又喝了一口,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你不用再装傻充愣了,实话告诉你吧,明天天亮的时候,有一个消息就会传遍长安,当然也会禀报给皇帝陛下知道。长乐侯元召,在武安侯府做客,因为喝多了酒,年少轻狂,非要与府中的武士比武,不小心自己失足从楼台高处掉下来摔死了。少年夭折,真是可惜呀可惜!”

田玢说完,身后一阵附和的冷笑。

“是啊!此事我们亲眼所见,可以作证。摔得真是太惨了!唉,简直就是惨不忍睹……呵呵!”

“元召小儿!没想到会有今天吧?你作恶多端,还妄想侵吞我大东海的财富,做梦吧你!明年今天就是你的忌日,吾儿断手之仇,终于得报矣!”

齐王刘定国跳着脚的发泄心中的怨毒,他只所以迟迟不离长安而去,就是等着这一天呢。和他同样愤恨的还有赵王、河间王、燕王等十几个诸侯,这次武安侯田玢的谋划,他们都有参与,各自都派出了最精干的力量。

“啧啧啧!我好怕啊……不过,田丞相,你也太小气了!既然早就计划好了要杀人,酒宴上也不弄点儿好东西吃,比如牛肉啊什么的,你家的牛都死了那么多,也不舍得煮来待客。实在是太小气了,吝啬鬼!”

元召的话,差点儿没把田玢的鼻子气歪了!什么什么?还想吃牛肉,你小子想的倒是美啊!

“你这小子在胡说八道什么?!大汉律例,耕牛禁止屠杀烹食。再说了,府中哪里有死过牛?简直是一派胡言!”

“是啊,你家的牛原先是没死,不过让你和这些王爷们这一通吹,不就都死光光了嘛!哈哈哈!”

这下子,不仅正在紧张思索脱身之策的窦婴和灌夫都乐了,连淮南王等人也不禁心中暗笑,这家伙嘴皮子太溜了!

绕了半天,原来是被这小子给耍了啊!田玢大怒,沉下脸来。

“事到如今,逞这些口舌之利,有何益处?你难道不怕死吗?老夫有好生之德,元召!把长乐塬上的那些产业,还有你手中的所有东西都交出来,还可能饶你一条性命。否则,哼哼!就算你今天不死,你的那些朋友,还有你关心的那些人,他们都难逃出我的手掌心!”

一直在淮南王身后静静看着事态发展的雷被,突然发现那少年听到田玢的这几句话后,眼中有一道电光闪过,又迅速的消失了。他不禁心中一悸,好锋利的眼神!

“田玢,有一句话我只对你说一次,认真听好了!你不管用怎样的手段对付我,我都奉陪到底。但是你如果想打我身边任何人的一点主意,那我会立刻结束游戏,不和你玩儿了。结束的代价就是,武安侯府,彻底从世间消失!”

少年的话音还并没有多少粗豪,显得有些稚嫩,但任何人都可以看得出,他说这些话的态度很认真。最后的一句是一字一字说的,就是为了让所有人都听清楚。

狂!太狂妄了!这语气简直是不知天高地厚!这是对面所有人心中同时涌起的念头。窦婴皱起了眉头,就连一向说话无所顾忌的灌夫都瞪大了眼珠子。小子这股蔑视一切的猖狂劲,自己甘拜下风啊!

“元召!小爷早已忍你很久了!都到了这会儿了,你还敢这么嘴硬。哈哈!放心,你死了以后,你身边的那几个小丫头,小爷我就都笑纳了。哦,还有梵雪楼那个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也不错,到时候一并收回来,赏给府中人为奴为婢!看你还有何本事从阴阳路上蹦回来不成?哼哼!”

田少齐终于等到这一天了。从前因为元召吃的苦头儿,他一直怀恨在心。又自打见过苏灵芝以后,念念不忘的,总是去梵雪楼外逛,希望能多看一眼。要是普通人家,他早就抢回来了。只是元召这几年的名声太响了,有窦太后在背后罩着,没有人敢去惹他和他亲近的人。

听着自己儿子说着这些不着调的话,田玢却并没有阻止。反正今天不会放过他们,激怒了元召正好,心浮气躁之下,岂不是更好对付些。

然而,武安侯田玢想错了!他低估了元召郑重说出来的话到底有怎样的重量。错了,是要付出代价的。

几乎就是在田少齐话音刚落的功夫,随着几声惊呼“公子小心!快……!”然后就是兵刃出鞘、轻轻的拍击声、人体飞出撞翻几案、刀剑跌落的金属碰撞、受伤后的惨呼……连成一片混乱!

站在淮南王刘安身边的雷被和韦陀第一反应就是,元召动手了!两人顾不得其他,身形急转,一左一右,先把淮南王护了个严严实实,然后抬眼去看时,正见一道残影犹如飞鸿掠影一般,退回到了原先站立的位置。

“你说错话了,惹得我不高兴!没听到我的警告吗?你不给我面子哦……。”

一片惊愕当中,元召的声音有些冷。很多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眨眼间的功夫发生了什么事,就看到刚刚还大言不惭的田府二公子已经被元召踩在脚下了。

田少齐现在处于懵懂状态,他不明白自己有恃无恐的站在三十名一流高手的后方,那是绝对安全的啊!怎么……突然就躺在地板上,元召这混蛋还拿着把顺手夺来的刀,在自己脸上比来比去的!

“别杀我!别杀我啊……求你……!爹,快救我啊……快……!”

“住嘴啊!杀猪一样,吵的心烦,不杀你也行,两个选择,把你这没用的耳朵割了去,或者自己打自己的脸一百巴掌吧。我数到三啊,开始!一、二……。”

感受到脸上那冰冷的锋刃,田少齐亡魂大冒,哪里还来得及多想,耳朵掉了可就再也长不出来了啊!

“别、别伤我,我打、我打……打一百耳光!”

“哦,自己数着,少打一个再加一百!嗯?”

“是、是是!马上打,呜呜呜……一、二、三……。”

元召满意的点点头,把手中刀插到地上,听着田少齐“啪啪啪”自己打脸的声音,抬头看着已经在众人保护下退远些的田玢,重新露出笑容。

“元召!你找死!如此折辱吾儿,算的什么好汉,有本事放了他,与我手下的高手们较量一番!”

田玢脸色铁青,咬牙切齿。看着自己宠溺的小儿子被元召当胸一脚牢牢踏住,一边自打耳光,一边向这边乞求,他心痛难忍。

“放心,我不会把他怎么样的。之所以这样做,只是让你知道一个道理,祸不及家人!这会儿明白没有呢?”

元召一边若无其事的与这位当朝丞相对话,一边冷眼瞥向一众如临大敌的江湖高手们,顺手掖起袍襟下摆,嘴角是嘲讽的笑意。

正文 第二百二十八章 无敌锋芒透骨寒

大凡世间练武之人都有一个通病,经过勤学苦练,艺成之后,闯荡出一番威名,便以为老子天下第一了。

不过,这只是相对江湖上那些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家伙来说的。真正经历过生死的人,便会收敛许多。而历尽艰险悟到武学某种境界的高手,已经是心中有所敬畏,不敢再妄自夸大。他们或隐于山林,或隐于世间 ,精修苦练,外人往往不会知道他们的存在。这些才是最厉害的人。

更有许多杀人越货的大盗魔头,自知恶贯满盈,隐去原先的名姓,遁入红尘富贵地,依附在豪门府邸,成为供养的宾客。

这些人,主人轻易的不会加以动用,一旦有事需要他们出动,那定是有些棘手了。

元召的厉害,不论是齐王还是其余勋贵,从前都已经领教过。齐王的贴身侍卫首领魏无双也算是厉害人物,可是在长安城西,一招就被元召打成了废人。

所以这次吸取教训,为了一劳永逸地解决掉他,他们调集了所有跟着几位诸侯来长安的暗中高手三十人。料想这些王府豢养多年的一流高手合力,那厮就再也没有逃脱的机会。

既然自家王爷调遣,当然不得不来。但在其中大部分人心里,是很不以为然的。也有些太高看那小子了吧?不过就是一个未成人的少年,他再厉害能厉害了哪里去!两三个高手合力总能治住他。

因此,刚才的时候有人并没打算出手,这个功劳就让给别人吧。然而,对方一动之间,所有人都大吃了一惊。

二公子田少齐就被对方这么从容自如的捉了去,就从他们中间过去的,又从他们中间返回,转身之间,三名出手阻拦的高手,都被对方打趴下了,兵刃脱手,人,翻滚在一片狼藉的酒宴间。

果然厉害!不用再等田玢喝令了,剩下的人都把兵器亮了出来,摆开招式,慢慢围拢着逼近前面的少年。

灌夫这会儿酒也醒得差不多了,他与窦婴对视一眼,心都提到嗓子眼儿了。到了这个地步,什么身份啊,地位呀都不管用了,敌众我寡,眼见就是生死搏杀!

今夜只要能脱身,明日还可以凭两家的实力各论输赢,如果武安侯府都冲不出去,葬身在此的话,是非黑白就全凭对方说了,到时候不仅自己送了命,以田玢的狠毒,必定斩草除根,家族都难保啊!

“老窦,你们两个人别紧张啊!放心,我们三人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我不会撇下你们不管的。呵呵!”

“小子!都到了什么时候了,你还在说笑!老夫与灌夫都已经老啦,生死早已不放心上。小子,瞅准机会,你自己走吧!逃出去连夜扣门进宫,面见天子,把今晚的是非曲直说清楚,也许还有一线生机。要不然,我们大家都完了!”

“小侯爷,凭你的身手,这些混蛋拦不住的,快走吧!我与窦侯生死与共,与他们周旋到底。”

元召脸上依然带着淡淡的笑意,看着眼皮子底下的武安侯府二公子在泪流满面的打耳光,田少齐接触到他的目光,浑身打个哆嗦,手下不敢稍停,打到八九十下,脸肿的已经像个猪头。

“两个老头儿说什么呢?来,好好看着这猪头,说不定还有点用处。过来了好多人,要打架喽!”

元召脚尖一挑,可怜的田二公子身体像根面条儿一样,被扔到了后面。灌夫一把拽过来,像老鹰捉小鸡儿般,粗壮的手臂勒住了他的脖子。

“嘿嘿,田老贼的小儿子,这倒是个好人质!小侯爷,自己要小心啊!”

元召点点头,示意二人带着田少齐退后,然后一伸手,把插在面前的那把刀拔了出来。轻轻舒了一口气,一步步地朝前走去。

大厅中的人忽然感觉到有一种异样,似乎有一种无形的压力从对面铺天盖地而来。雷被心中剧震,竟然感觉气息瞬间有些凝滞。怎会如此!他精研武学这么多年,这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

“小心!千万不要运转气息,更不要以力相抗!”

急促提醒他的是韦陀。他曾经在长乐塬上吃过元召的大亏。那次元召对流云帮众出手,一剑劈裂大地十余丈,那股磅礴的气机牵动了自己的内力,猝不及防之下的抵抗,让他当场就吐了血,修为受损,两年多才恢复过来。这个深刻的教训,早已让他对元召既敬且畏。

世间竟然有如此人物!

雷被见了韦陀的惊惧神色,再看元召脚步虽然轻快,然而落地无形,却似泰山之重。走到大厅中间,以手拄刀,嘴角掠过一丝轻蔑,勾了勾手指。

“那么,你们是要一个一个来,还是一起呢?最好快一点儿,赶时间呐!”

既然都是高手,都是有眼光的。眼前之人很厉害,这是不用再怀疑的事!然而,高手都是有尊严的,连王爷们都是以上宾之礼对待,这家伙竟然如此蔑视,是可忍孰不可忍!

“猖狂小子,拿命来吧!”

随着一声怒喝,来自燕王府中的玄风道长一挺手中古松宝剑,人随剑走,分心便刺。刚才他的一位好友已经被元召所重伤,所以他出手就是绝技杀招,剑到半途,手腕一抖,出现七道幻影,分别刺向对方全身要害处。俗称“幻影七杀”,虚实难测,最是厉害。

避世高手果然都有自己的独门杀技,已经把元召半围起来的其余人都暗中喝了一声彩。不过他们的这声彩还没有叫出来,只见一道闪电劈过眼前,惨叫声中,有人被一刀两断!

在后面观看的雷被感觉自己的心脏整个都停止了跳动一般,他不相信的揉了揉眼睛。鲜血开始在地板上蔓延,手中剑还紧握着,身体却断成了两截,那个刚才还仙风道骨的人已经死的透透的。

只此一刀,雷被就知道自己是万万不敌!可笑来时还怀了切磋磨砺之心。他苦笑着看了看韦陀,见他脸色也有些发白。两人此刻竟然心意相通,好好把淮南王保护好就行了,与元召为敌?还是算了吧!

刀已染血,气机流转全身,既然出手,那就杀个痛快吧!这些人没有一个好东西,这些年,助纣为虐帮着自家主子想必做了不少坏事,既然要立威,当着仇视自己的这些王爷朝臣们的面,拿他们开刀,非常合适!

看到玄风死的那么惨,其余人怒意勃发,小子竟然杀人杀得如此残暴!当即就有五六个冲在最前面的,各展身手,手中刀剑直奔元召杀来。

元召清啸一声,提气纵身,飘忽如同鬼魅,杀戮铁血无情。既然杀人,刀刀全是要害,皆是一刀毙命而过,绝不停留。

死去的人纷纷倒地,死状惨烈,后面的人还没等进攻,死神已经掠过了身边。只见一道残影所过之处,被刀的锋刃拖过的人,胸腹洞开、咽喉血涌、头颅飞过……死去的方式不同,结果却一样。

武功的高与低,修为的深与浅,在这一刻真的都不重要了,没有什么区别,在元召的刀下,根本就没有与之过招的机会。许多人等到明白这一点时,可惜已经太晚了,这只是他们陷入无边黑夜前最后的一个念头。

自从元召开始冲出去,窦婴与灌夫睁圆的眼睛就没有眨过,当年的烽火岁月里,两军阵上,他们也曾经杀过很多人。但是,与眼前的杀人情形比起来,两个人心中惊悸,自叹不如。

田少齐肝胆皆裂!早就站不住了,他这个依仗父兄势力跋扈长安的恶少,什么时候见过这样的阵势。破肠开肚,血溅厅堂,田少齐只有一个念头,元召是个恶魔!可笑自己从前还想与他作对,从此以后永远别再见到他才好!

怎会如此!淮南王刘安看了看与自己一样脸色苍白退到墙边的诸侯们。在人间,对超出自己认知的恐惧与害怕,不管是什么身份的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田玢虽然依仗姐姐王太后的关系,在朝堂上一路青云,从闲职散官一直做到太尉、丞相,身份贵重,权倾朝野。但他骨子里其实还是那个出身低微的市井之徒。

他千算万算也没有算到,事情会发展到现在的样子。自己根据综合而来的信息,对付元召准备的人手,已经够重视了。可是没想到还是远远不够啊!

真是没有料到,元召的胆子会这么大,手段又是如此激烈狠辣。当面杀人如屠猪狗!他一面在府中大批护卫们的保护下退到安全的地方,一面紧张的思索着要怎样才能善了今夜的危局。

激烈的打斗并没有进行很久,或者说是这场残酷屠杀进行的时间很短暂!当心惊胆战的诸侯们忽然看到元召那张脸就出现在身前不足三丈之外的时候,才发现大厅中央已经空空荡荡。自己手下的高手们都死光光了!

一人一刀,傲然而立,虽浴血厅堂十丈,杀三十高手,青衫依旧,点血未沾。夜风穿过锦绣繁华,少年眸子里的锋芒敛去,侧了侧头,看着层层刀剑簇拥中的大汉丞相武安侯田玢。

“那么,丞相大人,现在我们可以走了吗?”

正文 第二百二十九章 是非曲直凭谁断

沉睡中的长安城,并不知道昨夜发生了怎样的风雷激荡。然而,它确实发生了,并且将由此引发一连串的巨变。

当未央宫中的皇帝终于听到西凤卫报上来的消息时,他心中的惊怒可想而知。是非曲直,先不去论,只说是在朝廷重臣之间发生了这样的事,形如市井间的私斗拼杀,传扬出去,简直就是骇人听闻。

愤怒中的皇帝,当即就传令,速诏田玢、元召、窦婴一干人等进宫!西凤卫统领低着头,战战兢兢的不敢看他的脸,告诉皇帝陛下,他要找的人都失踪了。昨天夜里,长乐侯元召挟持着田丞相父子为人质,冲出武安侯府,然后就消失了。巡武卫的兵马在长安找了一夜,也没有找到一点踪迹。

皇帝的脸色铁青,这是要造反吗!一夜之间竟然发生了这么大的事?西凤卫的人到底是干什么吃的!统领“扑通”跪倒,连连告罪。

过得片刻,皇帝刘彻稍微冷静下来,传令让巡武卫所有人立刻归营,从现在开始,不得放一兵一卒出营,违令者立斩不赦!

西凤卫统领刚刚领命出去,得到消息的王太后就赶过来了。王太后清晨起来,早膳还没吃呢,武安侯府的人就来报信了,她听了还没有几句,就惊的站起来,连摆放膳食的几案都带翻了。

这还了的!堂堂的当朝宰相、皇太后亲弟弟、爵封武安侯,竟然被人劫持!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就算是把对方千刀万剐,也挽不回来了。

田玢要对付窦婴与元召的心思,曾经对她吐露过一点,也算是让王太后提前心中有数。在她想来,这不算什么大事。朝臣们之间的权利争斗,太平常了。为了皇权稳固,很多时候需要在朝廷派系之间搞搞平衡术,这是一种政治手段,更是一种巩固统治的需要。

更何况,窦婴、元召这两个人,已经严重的侵害了田家的利益。不久之前,黄河那边封邑的损失,都被记到了这两个人的头上。新仇旧恨,王太后也早已怨恨他们多时了。

“皇儿,这次你可要好好给田家做主啊!你舅舅他……他要有个好歹,我也不活了!”

王太后眼角发红,见皇帝半天没有表态,心中有些埋怨。

皇帝刘彻感到头有些发胀,这还没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太后就来逼宫了,这是要逼着自己马上就下诏给元召定罪啊。

“母后,且稍安勿躁。昨夜可能是发生了一些误会,等朕弄明白前因后果,自然会公平决断。”

听到他这样说,王太后沉下脸来,冷冷地哼了一声。

“皇帝这是不相信你舅舅了?想当初的时候,你是怎么登上这个皇位的,这其中谁出力最多,你可不要忘了!”

“母后不要多想,朕岂是忘本之人!当初的功劳,朕自然心中有数。为什么田家可以如此富贵,田玢的太尉、丞相又都是怎么来的?朕并没有亏待半分啊。”

“是啊,凭他的那些功劳,这些都是应得的。可是,皇儿,今日又为何对待母后的亲人如此凉薄呢?”

王太后心中不满已久,自从田玢的权力被限制,到最近的接连受挫,弟弟每进宫去她面前诉苦一次,她的怨念就深一层。

“母后,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朕心中的那些抱负需要施展,更需要把绝对的权力握在手中。所以,朕针对的不是任何人,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社稷的需要。”

皇帝耐心的解释着,他当然知道太后说这些话的目的是什么,可是,他不会现在就答应的。刘彻对元召有很大的信任,他相信他不会不计后果的做出不可收拾的局面来。

王太后终于失去了耐心,她不明白,皇帝为什么就不能痛快的答应自己的请求。他难道不想借机把窦家的势力彻底铲除吗?那样岂不是少了很多麻烦。至于元召那个野小子,难道就真的那么重要?

“皇帝,元召当着王侯们的面,当众杀人,劫持当朝丞相,这样的大罪,难道你还要包庇于他吗?”

“朕只是想等事情查清原委以后,再做决断,并不是要偏袒包庇任何人,请母后谅解!”

王太后再也压抑不住心中的怒意,她豁然站起身来,盯着自己皇帝儿子的眼睛。

“皇帝,你好啊,你现在长大了,翅膀也早已经硬了,用不着母后和田家的帮助了是吧?我还健在呢,你舅舅就如此受人欺负。等到我死之后,恐怕田家就再也没有活路了!哼!”

这话就有些太重了,皇帝刘彻的脸色也变得不好看起来。大汉以“孝”治天下,不遵太后的意思,传扬出去自然有损圣德名声,但要是就此屈从她袒护田玢的意图,却不能就此答应。

如果只是窦婴,刘彻还是有些犹豫的,但既然元召也牵扯了进来,那就必须要好好慎重对待了。因为,元召现在太重要,不管是长乐塬,还是西域通道,都已经铺开了那么大的摊子,怎么能半途而废呢!

“母后何出此言!这让朕如何自处。朕身为皇帝,对待重臣们之间的恩怨,必须要慎之又慎啊!是非曲直,自有公论,并不敢以私废公!”

说到这儿,皇帝一挥手,大声喝令传羽林将军李敢来见,就要命羽林军出动,全城搜索,尽快找到几个人的行踪。

李敢还没有来呢,有侍卫已经匆匆忙忙来报信了,未央宫外,长乐侯元召与武安侯田玢、魏其侯窦婴等人等候面君见驾!

什么?自个来了?皇帝心中稍安。王太后却顾不得其他,先挂念田玢的安全要紧。

“武安侯怎样了?可有受伤?”

“回皇太后话,田丞相虽然脸色不好,身体却无恙!”

“皇帝,请你快去处理吧!哀家就在这宫中等着,看你会断出一个什么结果来!”

刘彻看了看自己母后那张冷冷板着的脸,暗中叹了口气。一面由宫女们侍奉着穿戴整齐,一面命速传御史大夫、廷尉、尚书常侍以及其他九卿大臣偏殿等候。

“母后放心,朝堂大臣间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无论如何,朕必须要有一个交代。今日朕便把此事交给几位重臣廷议,也好让所有人心服口服。”

说完之后,他不再多言,躬身施了一个礼,然后在宫人簇拥下自去了。

王太后看着他的身影走远,忽然感到自己的儿子有些陌生起来。她暗自咬了咬牙,略微思索片刻,招了招手叫过一宫人,对她低语几句,那人领命,转身往建章宫的方向而去。皇帝的心思她知道,不就是想立那个歌姬出身的卫子夫为皇后吗?如果以这件事作为交换条件呢?想必他的想法会不同吧。

未央宫外,天光大亮,守卫未央宫的羽林军侍卫们,有些奇怪的看着朱雀门口的几个人,不明白这几位神情各异的重要人物为什么这么早就要进宫。

昨夜的消息,他们还不知道。因此,有人还对唯一脸露笑容的长乐侯元召在打着招呼。元召一一点头示意,笑容可掬,与平时没有什么两样。

武安侯田玢的脸色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一夜之间,鬼才知道他的心情经历了怎样的千回百折!虽然眼前是乾坤朗朗天,赫赫未央宫,可是他心中的惊怕一点儿都没有减少。只要元召还在他的身边三尺之内,他便如芒在背,呼吸难安!

田玢是真的怕了!怕了这个在笑眯眯跟人打招呼的少年同僚。看着他现在的样子,当朝丞相十分怀疑,昨天夜里的那个人与眼前的这个人,根本就不会是同一个元召!

在宫门外等待了不过一刻钟的时间而已,可是田玢感觉太漫长了。他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宫中的皇帝和太后身上,怎么说也是一家人吧?昨夜摆下那么大的阵仗,却不能奈何元召半分,如果在未央宫中还赢不了他,那自己就输了,彻底的输了,输的一败涂地,大汉朝堂上将再也没有他站立的地方!

虽然不想再去回想,可是昨夜那幅令人胆寒的场景,田玢已是余生难忘,如果他还有余生的话。

当武安侯府中的夜宴,被遍地的鲜血涂满时,田玢和大多数人一样,脑袋出现了暂时的呆滞。不是说都是一流高手吗?难道这么些年豢养着的都是一群绵羊?对方的身上连一点血都没有溅上,三十高手就都完蛋了?而且……死的那叫一地惨不忍睹啊!

有几个胆子小些的早已经口吐白沫吓昏过去了。挡在田玢和诸侯王们身前的那些侯府护卫们,拼命的挥舞手中的刀剑给自己壮胆。然而,那道身影只不过又往前踏了一步,挡在他面前的人群就自动地闪开了。

既然动一动就肯定会死,那还是不要乱动的好。在明知道抵抗只是徒劳送命的情况下,护卫们很明智的避开了眼前的无敌锋芒。

田玢有些干瘦,并没有多少重量。堂堂大汉丞相,在自己的府中,被一个少年不容分说倒拖在地,就这样向门外走去。一把挡路的单刀被元召一脚踢飞,落下来时,深深地插进了大厅正中的金砖里,寒光破心胆!

死一般的寂静当中,所有人噤若寒蝉。窦婴有些艰难的咽了口唾沫,示意挟持着田少齐的灌夫紧紧跟上。

肃杀笼罩着武安侯府内外,火把光亮中,马匹轻轻的嘶鸣了几声,羽箭千枝泛着寒光齐齐对准了前方。

正文 第二百三十章 善恶成败翻手间

巡武卫一千五百名劲卒,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元召大摇大摆的从容离去。巡武中郎将田少重眼中喷火,手中的刀攥紧了又松开,松开又攥紧,深秋雾重,夜色清冷,甲胄下却不觉已被汗浸透。

刀已出鞘,箭已上弦,然而,没有人敢轻举妄动。元召努了努嘴示意,田少重咬着牙一挥手,士卒空出几匹马来,元召拍了拍田府二公子的脸,笑眯眯的说了句“玩这个游戏,你还不够格!”纵身跃上马背,三个人挟持着田玢消失在黑夜中。只剩下田府的一片狼藉和田少齐扑倒在大哥马前惊吓过度的哭声……。

田少重真想立即下令,乱箭齐发,以泄其愤。可是,他已经没有这个机会了。也许,从此再也没有这个机会。

阳光出来,照耀未央宫大殿,有些刺眼。田玢感到头脑昏昏沉沉,他揉了揉手腕,那会儿被元召拽得生疼。被对方虏走,本来以为是必死无疑的。以这小子先前杀人的残暴手段,他已经绝望了。没想到,他们竟然还敢带自己来未央宫见皇帝,这让他心中重新升起希望。

只要太后知道了这个消息,她一定会想办法帮自己的,这一点无需质疑。府中出了这么大的事,家里一定会第一时间就来报给太后知道的,想必这会儿姐姐早已经要求皇帝严惩元凶了吧。

想到这儿,田玢又有些得意起来,他看了看一边在与侍卫们打招呼的元召,小子!今天我非要你付出惨重的代价不可,若不杀你,誓不为人!

宣室阁旁边的偏殿,接到皇帝诏令匆匆赶来的十几位臣子,心中都有些疑惑。不明白皇帝这么早让自己进宫来干什么。最近朝堂上比较安宁,没有什么大事发生。边境还算平静,水患已经渐渐平息,灾民们都得到了妥善的安置。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打算好好放松一阵的。

等到皇帝出现的时候,看到他的脸色,臣子们心中都“咯噔”了一声。

“让他们都进来吧!哼!”连坐都没有坐稳,冷厉的声音已经传到殿外。

在众人惊愕的目光中,看到殿门开处,几个人走了进来。田玢、窦婴、灌夫还有元召,表情各异,先对皇帝见了礼。

这是发生了什么事?他们怎么凑到一块儿了。这些位臣子中,也有几个是对丞相大人一向附和的,因为各种原因,他们并没能参加昨天田府的宴会,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当然,厚礼是必须送到的。见了面,刚要对田玢道贺呢,忽然发现气氛不对,这才又及时地住嘴。

“呵!朕的股肱大臣,什么时候像市井之徒一样,学会好勇斗狠了?这可真是千古奇闻,三个侯爷、一个将军,酒后砍架?朕看你们真是喝糊涂了吧!此事若传扬出去,朝廷颜面何在,朕的颜面何在!”

皇帝的语气很冷,不过,话中却饱含深意。元召暗自一笑,皇帝这明显就是想和稀泥,开口就定下了这么个调子。酒后失言,大臣互相殴打,即便是闹的动静有点大,也不算什么严重的事嘛!

十几

(本章未完,请翻页)

位大臣算是多少听明白了点什么,原来如此啊!不关自己什么事,那大家就都放心多了。难道皇帝找大家来,是来劝和的?

正在猜测呢,田玢早就不干了。他一听皇帝的言外之意,就知道他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怎么能行!今日若不除掉元召,难道要等他羽翼再丰满些来对付自己吗?

“陛下啊!你要给老臣做主啊!若不是老臣命大,今天就见不到陛下了……呜呜呜!”

堂堂大汉丞相,当着皇帝及九卿众臣的面,竟然泪流满面,呜咽有声起来。

所有人都面面相觑,这、这又是来的哪一出儿啊?田玢自从入朝为官,一路升到丞相,同僚之间,谁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从来只有他欺负别人的时候,什么时候他竟然这么委屈了?真是怪事。

“丞相何出此言呢!你们之间的矛盾就不能好好的化解吗?难道非要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皇帝直了直身子,想要做最后的努力。他来的路上就想好了,最稳妥的做法就是和稀泥,把这件事压下去,以后自己再慢慢的找机会给他们调解。

“陛下,此事老臣绝不善罢甘休!不论谁是谁非,今日必定要对个输赢!”

旁观众臣的心中开始感觉有些不妙,虽然还不知道事情的缘由,但看丞相田玢的愤恨之意,这件事不像皇帝说的那么简单啊。

“那依丞相之见,这件事要如何才能满意?”皇帝眼角瞥过元召几人,见他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嘴角还挂着意味深长的笑意,不禁声音开始严肃起来。

“陛下,昨夜老臣好心请宾客赴宴,没想到那灌夫酒后使气,首先挑起事端,打伤侯府之人。老臣只不过想讨回个公道,却未料到窦婴和元召两人竟然给他撑腰,不仅拒不认错,还咄咄逼人。是府中人等看不惯,上前争论时,元召这厮突然发难,当着所有宾客的面,公然恃凶杀人,杀死杀伤武安侯府三四十余众,其凶残简直骇人听闻!而后又虏走老臣,拘禁一夜,横加凌辱……陛下啊!我大汉开国以来,哪曾听过有这样的臣子,求陛下为老臣死去的家人做主,为老臣做主啊!……。”

什么?昨天夜里武安侯府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这个消息果然是够劲爆的。一众臣子们都震惊了,屏住了呼吸,静静看着事态的发展。

既然都说开了,当着这些重臣的面,就必须要公事公办。皇帝刘彻沉下脸来,恢复了帝王的威严。

“武安侯所说的可都是实情?朕希望听到的是真相。”

“老臣所言,句句属实!有诸位王爷和十几位宾客可以作证。”

皇帝的眉头皱了皱,侧过脸来:“魏其侯既然也是亲身参与者,可有什么说的?”

听到皇帝绕过元召,让自己与田玢当堂对证,窦婴心中一沉,不过随机释然,皇帝回护元召,这不正是自己想要的结果吗?这次自己就顶在前头,拼死一搏,即便最坏的结果是舍身而死,但只要有元召在,想

(本章未完,请翻页)

必以他的为人,家族后人他必定会照顾的周全,自己又有什么可顾虑的呢!

想到这儿,窦婴心下坦然,长身而出:“陛下,老臣所看到的,却与武安侯所说不同。灌夫将军,在先帝时立下大功,全身伤痕累累,皆是为平叛所致。这样的将军,岂容的武安侯府下人随便的欺辱,他一怒之下失手打人也情有可原。然而,武安侯这次宴客却早已心怀歹意,侯府画屏后竟然预先埋伏下江湖高手,意图不轨。长乐侯为了保护老臣与灌夫将军,才不得不出手。那些江湖匪类,凶悍异常,也不知道武安侯是从哪里招揽来的,在这样的形势下,刀剑无眼,元召不杀人,难道还等着被杀吗?至于说虏走田丞相本人,这件事就更是情非得已了!”

四周鸦雀无声,大殿上下所有人都在心中忐忑的听着,紧张的吞咽口水的声音都听得清清楚楚。窦婴站出来公开与田玢对峙,这代表着什么?这次真是要出大事了!

“陛下,有一件更严重的事,在此,老臣不得不提醒你。那巡武卫三千劲卒,已经都快要成为武安侯府的私兵了!他们田家父子,竟敢私自调动,用来围杀朝廷重臣。昨夜,在刀林箭雨之下,如若不是有田丞相带路,我们三个人又怎么走的出武安侯府半步呢?!”

窦婴慷慨陈词,把昨夜的缘由说的一清二楚,所有大臣表情各异,原来其中还有如此的曲折,今天千万不能轻易表态,一句话说错 ,就有可能是杀身之祸啊!

“窦婴,你在胡说八道!被元召所杀的,不过是我府中的一些仆从下人,哪里来的什么江湖高手!巡武卫履行正常弹压职责,又有什么不对了?哼!倒是魏其侯你,退隐之后,反而并不安分。整日里与府中宾客们前呼后拥,走马引弓的,却不知道安了什么心思!”

既然已经翻了脸,那就不用客气了。两个人同殿称臣这么多年,彼此的底细都摸得很清楚。窦婴、田玢对阵,这是窦太后遗留势力与王太后势力的一次正面交锋,谁胜谁负,后果难料。

两个人怒目对视,场面僵硬。皇帝面无表情的在上面看着,这一刻不知道在想什么。大臣们面容严肃,没有皇帝点名,谁都不会多说一个字。

看到眼前的场面, 元召莫名其妙的想起了史书上记载的那次场景。窦婴、田玢当殿对质,皇帝虽然因为对窦婴的敬重而信任他多些,但双方都是汉室外戚,他不便公然表态,便交由众臣评判二人谁是谁非。结果两人的支持者同样多,算是打个平局。

然而,后宫中,另有一颗重要的棋子,突然出手,打乱了棋局,以至于皇帝不得不屈从太后意志,窦婴输了这局棋,就此入狱,抄家问斩,结局悲惨。

眼前局面还是那个局面,皇帝和臣子们情形也还是那样的情形,不过,唯一不同的是,多了一个未知的变数!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元召静静地站了起来,既然身逢其事,是非与对错,正义与邪恶,自当一语分之!

(本章完)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一章 为卿添得英雄色

建章宫的秋色很美,飘香的桂花落满了庭院,偶尔风过时,飞叶一片片打着旋儿的坠下来,玉树飞花,拂了满肩。

宫阙辉映着朝霞,那些美执谁的手笔相思如画,曾经在心的城池里笑靥如花,柔情勾勒遍豆蔻年华,从此就放逐了少年与白马!

素汐公主有些慵懒的半伏在小楼窗前,看着天地间的色彩,眸子里有着淡淡的迷离。她喜欢那些铺了一地的细碎花儿和黄叶,即便已经厚厚的积了一层,也不准宫人们打扫。公主说准备让这些美丽的色彩陪伴过这个秋季。

宫中的人都以为公主喜欢的是这种情调,却没有人知道,她喜欢的只是踩在上面的那种感觉。深宫中,一颗玲珑心思一点点储存起满满庭院的堆积,想要的只是找回北方燕山深处的那一叶残梦。

几年的时光,素汐出落成了真正的倾城公主,她眉眼间像极了自己娘亲年轻时的模样,却另有一种特别的柔媚在眼中。如果这时候还有谁说要把她拿去“和亲”,估计皇帝陛下立即就会龙颜大怒的。

今天,素汐心中有些纳闷,娘亲卫夫人一早就被漪澜殿的宫人召去了,说是皇太后有要事相商,这是极为罕见的事。

宫中人都知道,自己娘亲现在地位很特殊,虽然只是夫人称号,但既然皇子已经被立号为太子,那她的身份当然就比其他人尊贵了许多。可是,椒房殿的皇后还在那儿呢……!

皇后可是皇太后当初亲自定下的,一直以来,太后对建章宫的态度都是不冷不热的,除了必须的礼节,从来没有主动召见过卫夫人一次,这已经可以看出她的态度了。这次是怎么了?

素汐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女儿,这几年卫夫人有什么化解不开的心事,总会与她说说的,因此,这些其中的曲直,她都了解的很清楚。

殿门开合,长裙拖地,有人踏碎一地香屑,回到建章宫。来去时间并不长,也就是半个时辰的功夫而已。素汐没来由的心中一跳,因为,她远远看到娘亲细密的脚步,失去了往日的轻盈。

卫子夫回到殿内,挥了挥手,让跟随的宫人都退下去,她坐在那里,压抑住心头的起伏,却怎么也赶不走莫名的惶惑。

“怎么了?娘亲,难道身体不舒服吗?”

轻柔的手腕揽住她的脖颈,急匆匆赶过来的女儿语气有些紧张。

最知道自己心意的还是素汐,任何细微的变化她都会看在眼里的。卫子夫叹了口气,抚摸着那一双柔夷。宫闱深厚,步步杀机,有些选择,很是艰难!

半个时辰前,漪澜殿中,王太后并没有多说什么废话,在摒退了所有宫女太监后,她对恭敬施礼后的这位歌姬出身的贵人直接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哀家决定助你登上皇后大位,母仪天下。你只需要在皇帝面前帮田家说一句话,仅此而已!”

卫子夫吃惊的抬起头,皇太后竟然赤裸裸一点不加掩饰的说出这样的话来,这是发生了什么样的情况才能紧迫如此呢!

十多年的宫中生活,使她早已不是当初刚入宫时的那个单纯女子,为了自己,也为了三个子女,她一步三思,唯恐走错半步!

“太后,何出此言呢?当今皇后淑容在位,臣妾不敢妄想半分。”

王太后冷冷看着眼前低眉垂首的女子,她从来不相信她会没有想过这件事。宫中的女人,又有哪一个不想登上那个风光无限的皇后位子呢!

“哀家没有时间与你开玩笑!卫夫人,你要想仔细了,现在可是你最好的机会。一旦错过,就再也不会有这等好事了。”

王太后这句话里面包含的是什么意思,她相信对面的人一定会听懂的。现在确实是最好的时机,失去了窦太后的长乐宫已经暂时关闭,相隔不远的椒房殿通向长乐宫的甬道也封闭了。在这样的形势下,只要王太后说句话,当今皇太子的母亲进位皇后,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太后,但不知……如何帮法?”

虽然卫子夫依然恭敬的垂首面前,看不清她的脸色,但王太后早已觉察出她内心的意动。她嘴角泛起冷笑。

“很简单,帮哀家把窦婴扳倒,让窦家永远翻不了身!到时候,只剩下窦太主馆陶和她的刁蛮女儿,还能泛起什么浪花来呢?更何况,皇帝对你一向宠爱,哀家只要点了头,母仪天下的殊荣就非你莫属了!呵呵!”

漪澜殿中富丽堂皇,雍容华贵,温香袅袅,使人很舒服。然而,已经见惯了宫中残酷的女子还是感到一阵阵刺骨的寒意袭来。她不敢抬起头,怕的是一不小心泄露了目光中的惊惧。

“蒙皇太后抬爱了。可是臣妾见识浅薄,智力短缺,恐怕帮不上太后什么大忙呢。”

“你不用妄自菲薄了。皇帝对你宠冠后宫,一向信任有加,你的话他还是听的进去的。再说了,对付窦家那个庞然大物,哀家自然不会让你去打头阵。你只要想办法把那个元召拉下水就行了。”

卫子夫听到这儿,已经是心中怦怦乱跳,她勉强压住呼吸,尽力不露出半点异常。

“太后容秉,臣妾常年身在宫中,对外面的事一无所知,又怎么能够做好太后交代的任务呢……?”

她的话还未说完,王太后已经摇手制止了她,脸上闪过一丝厉色。

“这些没有用的话,就不要多说了。你们卫家和元召的关系如何,哀家早已经查的一清二楚。在这宫中你掌管着的那个库府,那些财富是从那儿来的,就不用哀家说出来了吧?还有你的亲弟弟卫青,现在也是一位将军了,他和那元召是什么关系,你这个做姐姐的就心里没数吗?哼!”

卫子夫脸色通红,连忙低头告罪。王太后却口气一转,缓和了下来。

“当然,哀家当着你的面说这些,并无责怪之意 ,你无需自责。哀家只是提醒你,良机就在眼前,就看你抓不抓的住了。”

说到这儿,她探了探身子,盯着卫子夫的眼睛,一字一句,说的很慢。

“要想彻底铲除窦家,必先杀元召!你可以秘密传信给你兄弟卫青,让他在长乐塬上搜集元召的罪证。他手头上不是有一队厉害的士卒嘛,要想找些元召和窦婴勾结谋反的证据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只要此事做成了,哀家现在就可以给你保证,昨日的窦家有多威风,明日的卫家就有多威风!到时候,你为皇后,主宰后宫。你弟弟为将军,成为朝中太尉,卫家从此飞黄腾达,指日可待矣!”

卫子夫心中波澜大作!如果不是凭着这些年磨炼出来的机变与忍耐,她几乎就要站不住了。怪不得王太后这么急着把自己找来,原来,宫外的斗争已经到了如此地步了!你死我活,绝不容情!

“娘亲!你、你难道答应那老……太后了吗?”

素汐公主的脸色如雪一样煞白,身子不由自主的战栗起来,听完卫夫人的诉说,她内心的恐惧铺天盖地,简直不能自已。

“傻孩儿,如果娘亲答应了这件事,你会怎么样呢?”

“我、我、我不知道啊!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娘亲!求求你了,千万不要答应……不要……呜呜呜!”

如果舅舅和母亲会选择与元召为敌,反目成仇、互相厮杀……想到那可怕的后果,素汐再也忍不住,伏在卫夫人肩头大哭起来。

卫子夫轻轻扳过她的脸来,看着面前哭的梨花带雨的容颜,无声叹息。女儿的心事,即便天下人都不知,又怎么能瞒得过亲生母亲呢!

“汐儿,别伤心了,娘亲没有那么糊涂呢。人活在这个世间,权势的荣耀,又怎么能比得过人间的真情呢?宫中的无情,我已经耳闻目睹过太多。想当初,皇太后与窦太主的关系是如何亲厚,为了替自己的儿子,也就是你父皇争夺皇位,不惜放低身段,在窦家面前委曲求全。而今,老祖宗刚离去才几天,就翻脸无情,要痛下杀手了……想来真是让人唏嘘难过啊!”

素汐听到她的话中之意,扬起犹自挂满泪珠的脸,楚楚可怜的看着自己的母亲。卫子夫轻轻梳理着她的满头青丝,带了无尽感慨。

“母仪天下,看似风光,却不是娘亲最想要的呢。在世间,只有你们三个孩儿才是娘亲最宝贵的财富。汐儿,不要多想,元哥儿救过你和琚儿的性命,这样的大恩德,是要好好报答的,我又怎么可能帮着别人去害他呢?”

“娘亲,你说的是真的啊……可是他、他现在好危险的吧?”

“放心吧,汐儿,既然能逼得连王太后都如此急迫,想必元哥儿在宫外斗争中是站了上风的……。”

轻言细语的安慰间,卫子夫的内心逐渐平静下来,而某种决定,也更加的坚定不移。

她所料的其实没有错。龙争虎斗,胜负已分,元召出手,必获全胜!这一点,从此以后将成为许多人的一个共识,无论是在战场还是朝堂!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二章 红尘从此作传说

未央宫偏殿中的气氛有些凝固。对峙的双方,一个是三朝老臣,立下过平叛功勋的前丞相。一个是亲贵重臣,皇太后之弟,当朝丞相。两人的地位相当,分量一样,正是堪为对手!

皇帝刘彻迟迟没有表态,从他的内心来说,魏其侯窦婴,在他心中的敬重,是要高过舅舅田玢的。田玢是个什么样的人,拥有着庞大西凤卫系统的皇帝,怎么会不知道呢?之所以一直容忍着他的作为,只不过是顾念着昔日为太子时的情谊罢了。

虽然因为当初被窦太后压制的那几年,也曾经对身为丞相的窦婴有过不满,但那只是因为他对权力的渴望。后来,就在他雄心勃勃想要施展自己的雄心的时候,窦太后适时的放权了,而窦婴也辞相归隐,当时这一举动,曾经让皇帝心中十分宽慰和感动,在私下里暗赞过窦婴识大体、顾大局,不愧为是汉室老臣。

可是今日的事,他也有些委决不下了。听着两人的争执不休,皇帝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这不同于一般官吏之间的争斗,而是朝堂上两大派系之间的一次决战,如果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起大乱。

下列的十几位大臣都噤口不言,心里各有各的打算,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随便插话触霉头的。皇帝心中微微有些恼怒,连个劝和一句的都没有,非得让朕亲自点名吗?

“陛下,微臣有话要说。”

僵持的场面被打破,有人站了出来,声音清朗,不卑不亢。

皇帝看着站在阶下的少年,叹了口气,他并不想让元召牵扯进来,所以才一开始就让窦婴接下了这个包袱。可是,这小子终究忍不住,自己凑了上来,辜负了自己的一片苦心啊!不过,有些气恼的同时,另一种情绪又在心底涌上,这小子果然是个有担当的人,从来不会逃避什么艰险,自己的眼光没有看错他。

元召拱手失礼后,见皇帝点头,随后转过身来,冲田玢咧嘴一笑。武安侯田玢条件反射一般心头一跳,不由自主的就退后了两步,离得他远一些。

“元召!你想干什么?皇帝陛下在上,你、你难道还敢当殿行凶吗!”

“丞相这是说的哪里话来?我虽然会几下粗浅的拳脚功夫 ,却从来不会胡乱打人,不过人家如果一群人拿着刀砍过来,你说,我不还手,难道等死啊?”

“你……根本就是你们先挑起事端,我府中的家人不愤,才找你们讨还公道的,此事却与老夫无关!哼!”

“哦?如此说来,那三十多各执刀剑的凶徒一拥而上,砍杀了我们,也与你武安侯无关喽?”

“既然你们不讲道理,府中忠勇之士见事不平,拔刀而起,当然情有可原。何况刀剑无眼,争斗起来,死伤各安天命!”

“丞相大人所言极是!所以我把他们都杀了,当然也是刀剑无眼,各安天命啊!”

“你!元召,你自恃武功高强,杀人如屠猪狗,陛下!陛下啊!此人心肠冷如铁石,留在朝中,实在不是我大汉之福,应该速速将他赐死,消除此祸患。请陛下明断啊!”

田玢简直是气急败坏,拜倒阶前,大声疾呼。元召看着他这副样子,收起来刚才满不在乎的神情,脸色变得严肃起来。

“陛下,昨夜武安侯宴客,醉翁之意不在酒也!他摆下鸿门宴,暗中埋伏下大批江湖高手,并且私自调动巡武卫兵马,其杀人意图早已昭然若揭。若不是微臣身手还过得去,此刻我与窦侯、灌将军三人的尸首早已不知在何处了!要说起胆大包天,难道还有比田玢更胆大的吗?”

听到他用如此严厉的口气指责,殿内众人都心中大跳,双方这就是白刃相见,看来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了。

“元召!你不要血口喷人……。”

田玢用手点指着仇人,现在他只恨自己为什么不会武功什么的,要不然非冲上去砍他个七零八碎的。

“丞相大人,你激动啥!你在府中私下豢养这些江湖客想干什么?还有,你历年来暗中交结天下诸侯王,收受他们巨额贿赂,为他们暗中通报消息,谋取好处。这些,你敢抵赖吗?”

这几句话,真是句句如刀似剑。豢养死士,结交藩王,这可是皇家的大忌!暗地里当然可以悄悄地进行,但这样被当众说出来,那就是不可饶恕的大罪。

看着大殿中央的少年义正言辞,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样子。所有人都有一种错觉,他很高大,有一种莫名的气势充斥在他周围,令人生不起对抗的勇气。

田玢脸色变得煞白,他刚要再开口狡辩。却见元召嘴角勾起一抹诡秘的笑意,有一句话飘过他的耳边,别人似乎并没有察觉,而田玢却听得清清楚楚,他如遭雷击,失魂落魄,一下子哑口无言,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是谁当年对淮南王说过,当今圣上未立太子,如有不测,大位必归与王!”

田玢用大白天见鬼一样的眼神看着元召,这句话他确实说过,可是这么绝密的事,只有他与淮南王两个人知道啊!自己绝对没有和别人再说过一次,除非是淮南王刘安泄露了秘密。可是,这怎么可能?要知道,说出这样的话,那可是大逆不道,与谋反罪无异,是诛连九族的大罪!

田玢一向以阴险毒辣而闻名,可是今天,他知道自己败了!败在了眼前这个小子手上,而且是败得一败涂地。田玢当然知道元召警告自己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还是手下留情了。否则,他如果当场说出来,就算自己不承认,以皇帝多疑的性格,早晚会把这件事弄清楚的,到时候田家就真的是大祸临头了。

听到元召那么严厉的指责,武安侯必定会进行更加激烈的反驳,这是所有人预料中的事。可是,他们都想错了。

见田玢低垂着头,半响无言,皇帝刘彻终于动了动身子:“元卿,你所说的这些,可都有真凭实据?武安侯乃国之重臣,岂能胡乱指责!”

元召微微一笑,恢复了那副人畜无害的样子,他意味深长地看着田玢。

“陛下,微臣所说的可都是事实。这一点,马上就会有人给我做证的。”

“哦,证人何在?难道你已经带进宫来了吗?”皇帝心中一动,原来这小子早有后手啊,既然这样,朕就要秉公论处,到时候就算太后责怪,她也无话可说。

“陛下,证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田丞相可以给微臣作证。”

什么?他刚才说啥?从皇帝到御史大夫、九卿大臣、窦婴、灌夫,都以为自己听错了,耳朵出毛病了还是元召突然说傻话了啊?

让这位当朝丞相、武安侯田玢自己作证,证明对手指责田玢自己的那些罪名?这、这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嘛!稍微有点儿脑子的人都不会这么想的,元召这是疯了?

君臣一片目瞪口呆!元召淡淡浅笑,田玢脸色灰白。大殿当中,场面诡异,片刻之后,有人伏地跪拜痛哭起来。

“陛下,老臣有罪,老臣有罪啊!老臣实在不应该为了装门面而私养宾客,更不应该为了贪财而接受诸侯们的供奉。老臣愿意领罪,只求看在老臣年迈和太后娘娘的份上,从轻处罚。陛下开恩啊……!”

大臣们面面相觑,彷佛看到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事情一般。皇帝有些艰难的轻咳了几声,他感到自己英明神武的智商受到了严重的挑战。

窦婴看了看拜倒认罪的田玢,转而看向脸色平静的元召,他虽然不知道这中间有什么曲折,却不禁心服口服地暗赞一声:“小子这么小的年纪,就如此文武全才,智辩无双,老夫不如也!”

“丞相,你……元卿说的那些你都承认了?你确定现在是神智清醒?”

皇帝忍不住站起身来,来到台阶下几个人的面前,他怎么都想不明白,剧情怎么反转的这么快。眼前伏地认罪的这个人真的是武安侯田玢?

“陛下啊,老臣是老糊涂了,所以才做下这些错事,只求陛下开恩啊!”

田玢心中已经悔恨的要死,早知道落到这一步,昨天夜里就应该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把元召弄死的!现在倒好,投鼠忌器,自己有致命的把柄被他拿在手里,捏得死死的。

田玢也是个当机立断的狠角色。只不过在片刻之间,就权衡出了其中的轻重,做出了选择。与其触犯那条抄家灭族的大罪,还不如承认元召指控的那些罪名。这就叫“两害相权取其轻。”

至于认罪之后会付出怎样的代价,先管不了那么多了,把命保住,才能再报仇雪恨。他相信,只是私养死士和贪财受贿这样的罪名,别人也许是死罪,但皇帝绝对不会以此而杀自己的。

但他过于乐观了,皇帝当然不会杀他,但也不会轻易的放过他。因为,刘彻突然发现,元召又给自己创造了一个好机会,从此以后,终于可以把绝对的权力全部握在自己的掌中了!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三章 风云万里飘渺客

煌煌巨制《大汉帝国史》对这年秋末的记载很简略,只有短短的几行。但似乎正应了那句话,越简单就越重大!

“……推恩令下,命天下诸侯皆遵行。罢田玢丞相,以公孙弘为相,拜平津侯。自此,分尚书台为内朝,而谓丞相诸卿为外朝,内朝之事丞相不与知闻也……。”

这年长安的秋季,终于过完了。黄花落尽,孤叶凋零,朔风渐起,天地一片肃杀。

一场大剧也随着残秋落下了帷幕。是悲是喜,是枯是荣,多少人的命运随之改变,飞扬与落魄,成长与败亡,都被猎猎西风翻卷,一切皆成定局。

因为天下洪灾而推迟了两个多月的“推恩令”正式颁布施行。大批从长安出发的钦差奔赴诸侯王们的封地,把来自天子的恩泽散播给各王国内的所有刘氏子弟们。

手捧圣旨的昔日大诸侯,看着除了世子外,其余那些大小公子们压抑不住的喜悦和兴奋,心中悲愤而无奈。利益当前,谁会为了所谓的大局而放弃自己唾手可得的机会呢?

浩浩大势,已不可阻止了。这是堂堂正正的阳谋,诸侯们明明看着从未央宫抛过来的绞索套在脖子上慢慢的勒紧,可就是挣扎摆脱不得,只能渐渐的窒息……!

这就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啊!想想汉景帝时,为了削藩而弄得烽火连天的情景,再看看现在诸侯王只剩了祈求哀叹的模样。所有人再看向朝堂上那个不高的身影时,无不叹服!

等到推恩令实行完毕后,所有诸侯国的土地山林资源将收归长安朝廷统一调配,大小诸侯的供养将有中央财政和封邑的所出维持。也就是说,从此以后,封地诸侯只可富贵不得威权矣!

与诸侯们的惶惶不可终日不同,朝廷上下对此大多都是支持的。谁不想当个太平官啊?此前这些王爷们隔三差五就会蹦出几个谋反作死的,连累死了不少人。这下老实了,大家伙都省心。

什么?有不甘心的还想要作乱?那会有好下场吗!皇帝派出的西凤卫正盯着这件事呢,一个月之内,包括衡山王、燕王、赵王、齐王等五六家一向桀骜不驯的王爷,都被举报有不轨企图,有谋反迹象,被啷当下狱,押送长安。这些犯事儿的王爷,无一例外,都是被王府中的诸公子暗中举报的,这便是利益驱使的力量!

皇帝刘彻放下手中廷尉府调查来的案卷,满意的夸奖了刚刚上任的新大汉廷尉,毫不客气的下旨,所有这些有谋反企图的诸侯,皆剥夺王爵,贬为平民。其封地分封予诸公子。

至此,困扰未央宫近四五十年的诸侯尾大不掉的祸患终于解除,分封的地方小诸侯最大的也不过几个县的封邑,已经再也无力与中央朝廷对抗了。

而另一件震动朝野的大事件就是,武安侯田玢倒台了。皇帝的旨意上说的是因为田玢常年卧病,已经难以担负起丞相重任,特赐恩旨,回家养老去吧!

但其中的隐情,天下早已尽人皆知,丞相田玢在朝堂争斗中失败了。败在了长乐侯尚书令元召手中,所以才被迫退出了朝堂。

这是心照不宣的人知道的事情,而实际的情况如何,就只有很少人知道了。事实中,在这件事情上,皇帝刘彻充分的表现出了一个伟大帝王该有的气概、魄力和冷酷无情!

有一句俗话说得好“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武安侯田玢虽然出身市井,不过他应该没有听到过这句话,但输了就要挨罚的觉悟还是有的。因此,在听到皇帝陛下宣布,罢黜他丞相职务,以武安侯身份致仕,并处以罚没贪墨家产的惩处后,他一声不吭的扛了下来。

同时被解除职务的还有巡武中郎将田少重,接替这一位置的是羽林骑郎公孙敖。长安巡武卫的三千劲卒,也牢牢的握在了皇帝手中。

田家这是彻底的败落了。田玢没有熬过随后而来的冬天,在无尽的恨意与不平中死去。留下的是仇恨的种子,冬眠在寒冬的土壤中,积储力量,等待着破土重来以血灌溉的那一天!

对于皇帝来说,这真是最好的结局了。雄心勃勃的刘彻,从很久以前,就已经盯上了丞相手中的权力。自己要想施展抱负,又怎么能够容忍受到朝臣的束缚!

汉承秦制,唯一能与君权抗衡的便只有相权了。相权不仅能够有效的抑制皇权的滥用,更是一种对皇权的直接威胁。刘彻,欲收权久矣!

皇帝坐在龙椅上,有时候想想,他会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元召,这个出现在眼前已经四五年时间的人,总是会在最需要的时候递上自己最需要的东西。恰如其分,正当其时!这是巧合?还是一种智慧?如果是巧合,那他就是真正的福星了。如果是智慧……刘彻苦笑着摇了摇头,这样大智若妖,他不相信世间有如此人物。

朝堂上进行了重新的洗牌,所谓宦海沉浮,也不过就是在关键时候的站队正确与否而已。此前对田玢丞相趋之若鹜的大批官员,受到了无情清算,这是一种必然的淘汰。

许多重要职位空缺出来,又很快被新进力量所占据,朝堂就是一个残酷的战场,没有是非善恶,唯一衡量的标准,是有没有能力受到皇帝重用,施展自身才华,被历史所承认。

田玢已成为过往。至于宫中的王太后有什么反应,又发生了什么不弱于刀光剑影的争斗,宫闱深重,外界就一无所知了。朝臣们唯一明白的就是,王太后眼睁睁的看着亲弟弟罢官罚没而无能为力,就已经能说明很多问题了。

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是,新丞相的人选是御史大夫公孙弘。之所以出人意料,是因为这次任命并不符合大汉历来沿袭的旧例。

只有元召对公孙弘接任丞相并不感到奇怪,在一次私人场合说起来时,面对身边人的疑惑,他稍微透露了一点内幕。

从开国丞相萧何算起,历代丞相都是有宫廷或者是列侯背景的,可以说都是有势力有来历的人。他们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既有功臣势力为政治和权力的背景,又有自己强大的经济实力作为基础。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才导致汉初相权过重现象的出现。

窦婴辞相,田玢继任开始,皇帝就已经开始谋划收权了。所以他才会抓住这次元召递上的刀柄痛下杀手,即便有王太后的苦苦哀求也不曾心软。

改任公孙弘为相,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公孙弘是以平民儒生平步青云的。他没有宫廷和勋贵的背景,自己的尊卑功过都由皇帝握在手中,不会具有任何高贵的贵族心理。更不会有汉初曹参那种告舍人促致行,大言“吾将入相”的功臣气魄。

也许是酒喝的稍微有点多,也许是因为都是身边亲近人的缘故,元召说到这里的时候,开玩笑似得做了一个预测“相权至此休矣!今后大汉丞相只是一个摆设尔。”

后来的很多事证明,元召说的一点都没有错。公孙弘入相以后,由于他在心里定位上已经认为自己身卑位低,首先向皇权低头了,所以,他只能驱奉于皇帝的意志,领旨谢恩,根本谈不上与皇权相对抗。他唯一能做的事,就是顺从皇帝旨意,运用诗书礼乐的词章来文饰政事,不敢与皇帝争权也就是很必然的事了。

公孙弘是先拜相后封侯的,这是皇帝刘彻所开的一个先例。丞相制度从列侯拜相制,转变为先拜相,后封侯。从此以后,这成为了一个范例。

这样最后形成的结果,就是刘彻想达到的最终目的。相权大减,皇权大长,此消彼长间,君臣关系从此开始转化成君主与奴仆的关系了。相权必须绝对服从于皇权,不得有一丝一毫的逾越,最终终于形成了一种仰君屈臣、君强臣弱的格局。

有一句话元召却没有说出口,不过他已经在心里为以后上任的丞相默哀了。因为,从现在开始,起码是在当今天子这位雄心勃勃的皇帝任内,大汉丞相不仅只是一个摆设和傀儡,还将是皇帝陛下最好的出气筒和背黑锅的最佳人选。

所以,元召给自己立下的警句就是: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坚决不能答应担任大汉丞相这一职务!

不过,有一件事对于他来说,不算是什么好消息。老对头张汤升任为御史大夫,位列三公,新任的廷尉是原先的廷尉府长史杜周。这家伙据说更是一个酷吏,其手段之无情比张汤有过之而无不及。

听到消息后的元召砸了砸嘴,呵呵!赶跑一只虎,来了两只狼,以后的朝堂上恐怕还不会安宁啊。当今皇帝陛下驾驭群臣果然是很有手段的嘛!

朝堂上的波澜,暂时平静,也许大浪不久后还会席卷而来。元召现在却没时间去多想这些,因为,有更重要的事等着他去做。

选址在长乐塬上的那座长安学院终于快要建成了。而且,千里之外平抚西南夷诸邦国的司马相如就要回来了。

回顾这几年的历程,元召忽然发现,自己应该和身边最亲近的这些人好好的聚会一次了。因为,这是一个难得的空闲,也许,过完这个即将到来的冬天,他就会再也停不下来了。

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平凡的少年。他现在是大汉尚书令、名震天下的长乐侯元召,威权在握,皇帝陛下的股肱重臣!

正文 第二百三十四章 逆水行舟踏烟波

那一年,竹笛吹开了两小无瑕。

玉梳丝滑了乌黑长发,素墨渲染了豆蔻的初夏。

暮色中,谁在等着一起回家。

那一年,流光将眉目弯成了月牙。

风儿把誓言吹成了细沙,雨丝打落一地杏花。

花开是你,花落随他。

那一年,泪珠润湿了唇边的牵挂。

柳枝摇曳在远去的天涯,岁月记录下无声的喑哑。

心,乱如丝麻。人,慢慢长大。

梵雪楼的少女在渐渐的长大,十六七岁的年纪,正是豆蔻年华。只是当初那个整天跟在她身后叫她“灵芝姐”的男孩,现在已经没有那么多的时间陪在她身边了。

莫名想到那个名字时,苏灵芝才意识到,元召又有大半个月没有来梵雪楼了。她便免不了经常在苏夫人耳边嘟着嘴埋怨,苏夫人便只是拍拍她的额头,笑骂几句。

“多大的女儿家了,还耍这些小孩子脾气。元哥儿现在是大人物了,有好多大事等着他去做,哪里有那么多闲工夫整天陪着你呢!”

“娘亲啊,你为什么老是为他说话嘛?好像他才是你亲儿子,我倒是像捡来的野丫头似得。哼!”

“哦?他要真是我的儿子,那却不知道是娘亲怎样才修来的福分呢!唉……不过,娘能看得出来,梵雪楼在他心中的分量很重,他一向是个重情义的孩子。”

“谁要他对梵雪楼怎样了……这么多天都不知道回来看看!哼!气死我了……。”

苏夫人看了看女儿嗔怒的样子,笑眯眯的把她揽到怀里,一边替她梳理着头发,一边语重心长地说道:“芝儿,你要记住,元哥儿是和我们不一样的人,他似乎生来就是要做大事的,他的将来是无限的天空。女儿的心思,做娘的怎么会不知道呢?如果你想要和他在一起,就不要去羁绊雄鹰飞翔的翅膀。要学会仰望和等待,准备好一个温暖的窝巢,等他受伤或者累了的时候,可以有一个安稳栖息的地方。其实,元哥儿走到今天,他所走的每一步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听着苏夫人慢慢的诉说,慵懒躺着的灵芝红着脸孔,想起与元召最初相见时的样子。

那时,他衣衫褴褛,孤单无依,可是她第一眼看到他就觉得如此亲近。在那个秋色阑珊的雨后,她从长安城外领着他来到了梵雪楼。

谁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个平凡的孩子,彻底改变了梵雪楼所有人的命运。他帮他们打退了追杀的敌人,以一己之力铲除了流云帮的那些仇家,从此以后,再也不用过那种东躲西藏的逃亡日子。梵雪楼更是在他的帮助下,从一间赖以谋生的小小茶楼,发展成现在的样子。

长安城中十家分店,天下郡县遍地开花!用日进斗金来形容,也不能描述它的规模,这当然是与皇家扯上关系有关,更是元召的策划之功。

苏红云现在已经是建章宫的常客,卫夫人的知己。她们之间是怎么样的分配这些财富,灵芝从来不去关心。只要有元召的影子在里面,她和梵雪楼的所有人便都绝对的信任。

相比起这些,她们更担心的是元召在外面经历的那些惊涛骇浪。每一次听到他与人争斗的消息,梵雪楼上上下下的人便都无比的关注,他们虽然帮不上什么忙,但心中的祷告恐怕都已经念过了几万万遍了!

好在,他每次都是胜利。元召来梵雪楼的时候,却从来不会跟他们说起这些,不管地位怎样变化,他随便说笑的样子,便只是生活在这其中的一份子。大伙儿依然亲热地称呼他为元哥儿,和从前没有任何不同。

“只是,这家伙真是太可恨了!你要是再不来……便休想我再理你!”

名叫灵芝的女子一面甜蜜的想着往事,一面却仍旧忍不住有小小的怨念在心头。

彷佛感受到了这股怨念,相隔几十里外的长乐塬上,元召连着打了三四个喷嚏,他不由得紧了紧身上的衣衫,天气渐冷,冬天转眼就到了。

“小侯爷,可要保重身体呀!现在你可是身负重任,天气难料,需要时时提防。”

说话的中年男子,长髯垂胸,十分洒脱,正是淮南王刘安身边的智囊伍被。

“呵呵,伍先生不用担心,我家小侯爷内力精湛,堪称百病不侵。小小风霜,又岂能奈何?”

说话的正是在一边相陪的主父偃。他两人都是才辩之士,说话暗藏机锋,倒是一双好对手。

两人互相对视片刻,都哈哈大笑起来。伍被奉了淮南王密令,来长乐塬上会晤元召,他自然清楚这次任务的重要,所以他对元召身体的关切倒是发自内心的。

元召对他拱了拱手,点头示意,好意心领了。却侧脸对旁边的人笑了笑,开口说道:“郡主,看过了这些船,却不知道有何感想?”

长乐塬上有一处最著名的地方,来到这儿的人都会去看一眼的。那个地方曾经被这片土地的主人一剑劈裂十丈,震慑千众之胆。后来,就在此地挖了一个大湖,引通了渭河之水,取名为剑湖。

剑湖边有蜀中卓家在此所建的冶炼场,还有剑湖船坞。元召领着他们一行人,就站在离船坞不远处的高崖上,新造的几艘大船便尽收眼底。

大红的披风,被风卷起下摆,遮起了白狐宽领,刘姝郡主的半边脸埋在一片毛绒绒中,有些动人的红润。一柄短剑被她配上了名贵漂亮的剑鞘,就系在小蛮腰间,正是元召送她的名剑鱼肠。

“这儿,就是你当初一剑降服流云帮众的地方吗?”有些奇怪,她没有回答元召的问话,而是问了一个不相干的问题。

“呵呵,差不多,马马虎虎就是这儿了。其实没那么夸张的,以讹传讹罢了。”元召有些谦虚啊。

刘姝一双秀目微不可查的瞟了他一眼,他这副惫懒样子,为什么就让自己又爱又恨呢!

“在淮南的时候,我曾经听韦陀大师说起过的,当时他亲眼所见,那一剑让他惊为天人,夸赞的不行。我当时听了,就不服气了很久……可是现在我信了。因为,就连我的师父都没有勇气与你对敌,他自从见过你出招之后,就辞别父王,回去修练了。”

“额……这些打打杀杀的事,郡主身份尊贵,就不要去多想了。听说淮南王府藏书甚多,好好攻读一些诗书文章,倒不失为一件好事。呵呵!”

“读书?父王整日忧心如焚,谁还有心思读书。哼!有个人在天子面前献上妙计,不费吹灰之力就瓦解了天下诸侯。到了明日,我和我的父王,还不知道会流落到什么地步呢!”

元召听到她话中隐含的语气,不禁又感到有些头疼起来。

主父偃笑而不语,游目四顾,装作欣赏剑湖风景。伍被却心中一愣,自家郡主在元召面前怎么用这种语气说话?这位骄傲的郡主可是一向看不起任何人的,莫非……?想到某种可能,伍被不禁又忧又喜,在心中暗自筹措起来。

“郡主,削减诸侯,弱枝强干,这是使国家更加强大的必要手段。大势所趋,非独力所能抗衡,希望你和伍先生把我的意思完整的传达给王爷。我想,这其中的道理,以淮南王爷的睿智,应该早已经看得很清楚。”

听他说的正式,伍被早已正色在听,刘姝不好再耍小性子,也只得在一边好好听着。

“只有解脱心中的执念,才能开创更好的出路。我很早之前就已经带话给淮南王,说有一条适合淮南的道路,今天我说过的仍然有效。这些大船的造船技术,我可以无偿地提供给淮南,请你们带给王爷一句话,淮南的未来在海上,那儿有比这片大陆更广阔的天地,足以容纳他的雄心!”

伍被的眼中蓦然发出亮光,长乐侯竟然答应把新式造船技术传授,这可真是太好了!海上?难道是……!

推恩令下,天下震动,淮南自然也不例外。淮南王困坐愁城,陷入两难境地。他有心起兵反叛,一是准备未足,二是根本没有取胜的信心。前面那几家王爷的例子就活生生摆在眼前,只要一有风吹草动,朝廷大军马上就会出动的。

可是就这样坐而等死,他更不甘心。刘安以枭雄之姿,雄心与野心一样大,他自负文武全才,智谋韬略不输于任何帝王,但以目前的发展形势看来,不仅心中的夙怨难以得报,离未央宫含元殿中的那樽龙椅更是越来越远了。

所以,在这样进退两难的境地中,当他想起元召曾经说过的那些话,才怀着万一的想法,派心腹智囊伍被来看看有什么破局之策。

素来娇惯的女儿听到这个消息后,却非要跟着来一起看看。淮南王对刘姝一向倚重,所以才让她跟了伍被前来。

却根本就没有人会想到,伊人倾慕英雄,贻误终身,赠剑问情,早已成痴。她不是为了家国大事,之所以跟了来,只是为了心中难解的情愫见那人一面而已。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五章 大风忽起青萍末

新任大汉廷尉杜周,最近意气风发,干劲十足。接连得到皇帝谕旨嘉奖的他,简直就是感觉走路带风,飘飘欲仙啊!

杜周今年还不到四十岁,在这样的年纪就坐到九卿之首大汉廷尉的位置,也算得上是一个异数了。

此人并没有什么深厚的背景,从一个底层的小吏能一步步爬到如此高位,所凭的是两样本事:见风使舵和心狠手辣!

杜周感觉前途一片光明。现在的朝堂上,丞相公孙弘儒家出身,却贪图利禄,为讨皇帝欢心,只会奉旨行事,一切以皇帝陛下的意志为最高准则,本身并无特殊建树,为很多人所轻视。

而杜周的恩师兼领路人张汤,自从升任御史大夫后,雷厉风行,勇于担当任事,利用前丞相田玢党羽被斥退的空隙,把廷尉府门下的一批酷吏纷纷提拔,都安插在朝中或者长安附近三县以及天下诸郡国,势力大涨。

张汤党羽的提拔是经过皇帝御批准许的,因为,刘彻现在非常需要这样的酷吏型官员帮他安定局面。

推恩令的实行,虽然大部分诸侯都不敢轻举妄动,但也有铤而走险,不惜一拼的。前面的衡山王、燕王、赵王等人就是代表人物。可惜,他们的行为,早就在皇帝的预料之中了。

凡是想鱼死网破的,无不身败名裂,并没有激起什么太大的波澜。在这个过程之中,西凤卫和廷尉府配合行动,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而其中,廷尉府的功劳更大一些。

在收网以后的审讯、取供、定罪这些环节,就更全是廷尉府的功劳了。每一个案子,无不证据确凿、铁案如山,办的甚和皇帝心意。难怪刘彻在谕旨中亲口称赞“廷尉,朕之能臣也!”

御史大夫和廷尉联手,没有什么根基的丞相大人简直就成了一个摆设,张汤一党开始扬眉吐气。不过,在朝堂上,他们还有一个最大的忌惮,那就是尚书台和那位少年侯爷。

好在,新格局形成以后,双方还并没有发生冲突的机会。彼此各安其事,井水不犯河水。

屡次受到皇帝嘉奖的杜周,膨胀的野心已经越来越大。他是一个聪明人,善于揣摩上意,从皇帝对他的几次交谈中,他隐隐约约好像明白了皇帝的心思。

皇帝陛下对那些诸侯王还是不太放心啊,虽然他们都表示了臣服,但暗中有没有怨恨,谁说的清呢。此前虽然铲除了几位诸侯,但还远远不够,还需要立威!杀鸡儆猴的把戏,还要再多演几次才行,要想彻底的让他们服服贴贴,但也不敢生出一点儿异心,必须要挑几个大个儿的开刀啊!

自以为摸透皇帝心思的杜周,于是把目光开始瞄准实力最大的那几位王爷,淮南王、楚王、梁王……如果再从他们中间斩落一两个下马,那么廷尉府在天子心目中的地位,将会更加提高的,自己也必将简在帝心,前途无量!

廷尉府中的人被秘密派往各王府暗中监视,不放过任何有可能的蛛丝马迹,稍有异常,立即回报。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几天,终于让他们查获了一条重要线索。有诸侯派使秘密来到长安,意图不明。

杜周闻报大喜,这真是极好的机会,绝对不能放过,可要好好的查清楚了。如果他们有什么阴谋,那是再好不过,就算查不出什么不轨之处,那也没什么,只要把人抓住了,下到廷尉府中,不愁问不出有用的东西来。编织罪名,炮制大狱,不正是廷尉府的拿手好戏吗?

当即一声令下,挑选精干人马,杜周大人亲自带队,气势汹汹行动起来,机不可失,时不我待啊!

长安城西三十里,青郊外酒楼,熙熙攘攘的酒客甚是热闹。这几年,酒楼的规模扩大了三四倍,整个的这一片都连了起来,处在这南北十字路口,成为南来北往客商必经之处。青郊外的烈酒早已是远近驰名,塞北江南,尽皆赞誉。

这其中当然离不开蜀中卓家雄厚财力的背后支持,当初被豪门嫌弃的女儿女婿,现在已经成为卓家最重要的娇客。

卓家老爷子现在已经把自己当初叛逆的这个女儿,当做最大的骄傲。女儿真是有眼光啊!每每想到这一点,他就自叹不如。

落魄的才子司马相如,现在已经是朝廷的抚疆大臣,官拜中郎将,平定西南夷叛乱,立下大功,眼看就要回长安了,到时候一个朝廷重臣的位置是跑不了的。当初虽然女儿跟着他私奔的名声有些不好听,但现在看起来,真是太值了!才子佳人,简直就是一段佳话嘛。

而更让卓家以至整个蜀郡人惊叹的是,卓家女儿竟然有如此福缘,不仅自己挑选得乘龙快婿,更是与微时的长乐侯元召结下情谊,认下这个弟弟。这才几年的工夫,那位当初的流浪儿,已经成为名震天下的当朝尚书令。这更是可以当做一个传奇了。

在所有知道内情人的眼光里,名叫卓文君的女子简直就是人生大赢家啊!而且,好运还没有完,年前更是诞下一个麟儿,白白胖胖,聪明伶俐,眼见又是一个可造之材。

司马相如远在千里之外,得报大喜过望,传讯回来给自己的儿子取名为司马明珠,信中自然是对文君千叮咛万嘱咐,好好保重身体,抚养孩儿,万事不要操心,自己不日就将述职回长安,到时候一家团聚,共享天伦之乐。

卓文君事事顺心,自然是心情大好,眉眼之间藏不住的喜悦。整个青郊外酒楼上上下下的人,这大半年时间都是喜气洋洋,为自己的东家开心。

今天,文君特意把自己的宝贝儿子抱了出来,因为,元召来到青郊外宴客了,这个预定下的师父,怎么能不见见自己的小徒弟呢。

七八个月的孩子,已经十分活泼,爬上爬下的,在文君怀里待不住,地板上铺了厚厚的毛毯,把他放在那里,任其玩耍。文君一面与元召说话,一面看着明珠儿爬来爬去的,脸上笑靥如花,充满了满足与喜悦。

元召有好长时间没有来过了,朝中争斗耗费了他太多时间。上一次见到这孩儿,他还只是在襁褓之中,这次就如此讨人喜欢了。这孩子有些奇怪,似乎与他十分投缘,爬到他的膝间,虽然只是呀呀学语,一双胖胖的小手紧紧抱着他,却是显得十分亲昵。

房间中的人都感到十分惊奇,主父偃呵呵笑着说:“这孩子竟是个知道好歹的,见了自己这个厉害师父,连亲娘都不要了。”一屋的人便都哈哈大笑起来。

“明珠儿,这就是你的师父了。将来便是除了娘和爹爹之外,对你成长最重要的人。可要好好听他的话呢。”

文君轻轻抚摸着自己儿子柔软的头发,话语温和,眼中有淡淡的喜悦。她相信在元召的教导之下,司马明珠将来也必定会有不平凡的人生。

元召两世为人,却是第一次与小孩子这么亲近。他不知道怎样哄,便只是用两只手笨拙地抱起来,有些发窘,看到他的这副样子,身后早有人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卓文君早就注意到,元召来的时候,身后跟了个明眸皓齿的绝色女子,她心中猜测良久,这时见她发笑,忍不住瞟了一眼时,却见那女子看向元召的眸子中,有一丝异样的神采。

“阿姐,明珠儿眼神这么灵活,必定是聪明机敏的孩子,长卿兄有后,恭贺你们就此圆满。”

元召从怀里掏出一个镶嵌了美玉的金项圈,给那孩子带上,算是小小的见面礼。虽然双方早已不在乎这些,但总算是一番心意。

卓文君知道元召不会无缘无故请人吃饭的,他们一定是有事要说,自己不便在此待久,便要抱了小明珠出去。却不想那孩子竟然十分留恋元召,赖在他身上不肯下来,稍一用强,便大哭起来。

“从来听说,周岁之幼儿最能识辩善恶,小侯爷是福泽深厚之人,所以这个孩子才如此留恋,想必就是如此了。呵呵!”

在一旁说话凑趣的是伍被,他也是故事渊博之人,此话虽然有讨好元召之嫌,却也不是没有道理。主父偃也是连连点头称是,占卜星象此类玄学,两个人倒是有些共同话题。

元召也不禁笑了起来,他摆了摆手,示意文君无妨,都不算是什么外人,不用刻意回避。文君听他这么说,却正合心意。因为,她也是一个女人,女人,不都有一颗熊熊燃烧的八卦之心嘛!

当下,连忙吩咐,赶快摆上酒宴,都是挑选的精致菜肴,元召的口味,她很清楚。

这顿饭,却是元召给远道而来长乐塬的淮南客人接风洗尘的,骑马而来的只有他们五个人,元召、主父偃、刘姝、伍被、崔弘。

在来的路上,元召已经把自己的打算大略地透露给了伍被一点,这位淮南谋主,只不过略一思索,心中已是泛起惊涛骇浪。原来,九州之外还有这样的世界!

正文 第二百三十六章 黄花伴酒分龙蛇

白驹过隙,云水去兮,红颜落香尘,遍地黄花起。

风无迹,寻得几回消息。

玉魄芳魂,孤鸿掠影,侠骨伴柔情,苍茫暮色里。

误多少,天地英雄气 !

话说在长安城附近,有两处酒楼的菜品,是别处绝对不能比的。城内的明月楼和城外的青郊外酒楼。

外人只知道他们都有高明的厨师,可以调制出精美的菜肴。只是所有人都不知道的秘密是,这两处酒楼之所以做菜水平能够突飞猛进,是有人给过他们指导,并且提供了特别的烹调佐料。

南海与西南夷通道的打通,犹如打开了两座宝库的大门。而长乐塬上越来越庞大的运输船队,在通往这两个方向的水路上川流不息,源源不断的把宝库中的各种珍稀出产品运到长乐塬上,经过加工制作以后,再销往中原郡县、东海之滨、塞北江南……。

而烹调所用的茴香、八角、胡椒等只不过是其中的一项而已。这些在南越诸岛上遍地生长,毫不值钱的东西,运到中原和江北以后,就成为十分珍贵的香料。简直是一本万利。

这些财富,流向了两个地方,长乐塬和未央宫。元召把留下来的钱都逐渐用到各类建设上,他的很多设想,都在逐渐的落实和建造中,现在世人大多还一无所知,等到有一天突然惊觉的时候,也许会发现那是一个新世界。

未央宫中的库府,那个天文数字般的账本还在一天天的加厚。皇帝每次满脸喜色的翻看时,他总是会唠叨一句:“当初吃的那小子做的那条鱼,真是太值了!那是朕这一辈子吃过的最值钱的鱼。”

鱼,确实好吃,这是元召的最爱。所以,今天的菜品中,就有一道红烧大鲤鱼,热腾腾的香气扑鼻,色香味俱佳,看着就引人垂涎,食欲大振。

刘姝郡主却是第一次吃到这种鱼,只品尝了第一口,她就喜欢上了这种滋味儿。也不顾形象了,夹了一大块放到碟中,津津有味儿的吃起来。

“此物大妙!果然是人间极品。淮南之地美味虽多,相比起来,却也是远远不及啊。”伍被品尝以后,不禁连声赞叹。

主父偃得意的捋了捋须髯,神色间有些回味的说到:“那是当然!伍先生说的一点儿都不为过。这道菜乃是我家小侯爷首创,当初第一次做出来,还是老夫首先品尝的呢,此时想起来真是幸甚!呵呵!”

“原来如此!真是能者无所不能啊。我家王爷曾经说过,世间之事,物理相同,一法通而百法通。哈哈!小侯爷的所思所想,与王爷倒是同一类人。”

伍被话中暗有所指,已经隐隐表明,自己赞同元召的提议,回去后一定说服淮南王同意。

元召与主父偃对视一眼,心照不宣,举起酒来,相劝他共饮一杯。伍被欣然领命,恭敬一饮而尽, 双方尽皆欢喜。

“这样的鱼儿,我以后还想吃,却不知道有谁能做……。”

有人在他耳边轻轻低语了一句,元召微微一愣,揉了揉下巴,他有些不知道怎么作答。

刘姝脱口小声说了这一句,见他有些发呆,不觉微感气恼,使劲翻了个大白眼儿,却不妨忽然看到对面而坐的名叫卓文君的女子正在盯着他们两个人,嘴角带着若有所思的笑意。刘姝大羞,连忙低下头,装作在认真吃鱼,再也不敢乱说乱动。

其余几人却没有注意到这些小细节,主父偃与伍被两人棋逢对手,谈兴正浓,杯盏之间,喝的甚时尽兴。崔弘布菜,元召相陪,间隙里逗着明珠儿戏耍,文君看着眼前情形,也自感到心中喜乐。

楼外山野道边,黄花开的正香,西风渐起,眼看又是一季。元召微微有些感慨在心头,不免多喝几杯。

气氛正在高兴的时候,有卓府派在这边照应的管家走了进来,伏在文君身边悄声低语了几句。卓文君眉头轻轻的皱了皱,点头表示知道了,那人带着恭敬的神色对元召施了个礼,然后退出去了。

“阿姐,有什么事?”元召见文君在低头思索,不禁出声相问。

文君轻轻地笑了笑,说道:“没事的,管家说来了些身份不明的人,应该是路过的,他们自然摆得平,不用在意,你们继续就是。”

元召点头,青郊外酒楼的名声现在非同一般,长安城和附近三县的好事之徒,没有人敢上这里来捣乱。至于一些过路的江湖客,更不敢在这长安附近闹事,再说了卓家的大批人手也不是吃素的。

又过了没有一盏茶功夫,忽听楼下有吵闹声传来,好像还有摔破东西的声音。元召不禁一愣,卓文君早已站起身来,见明珠儿在元召膝间玩耍正好,她便打个招呼转身出门,去看个究竟。

元召对崔弘使个眼色,崔弘会意起身,提了案边长剑,随后跟了出去。

青郊外酒楼下确实来了些身份不明的人,不仅楼内,连外面也布满了统一服色的赳赳大汉,散布在大道两边,隐隐对酒楼形成包围之势,并且这些人都带得有兵刃,目露凶光,一看就不是易于之辈。

进到楼内的有大约四五十人。刚开始酒楼掌柜还以为是行走南北路过此地的客商,几个店伙儿迎上来打招呼时,却被当头的几个大汉一把推到旁边,瞪眼威吓着不许乱动!

来的这些人不是别个,正是从长安城内廷尉府一路赶来的大汉廷尉杜周和他的手下们。

廷尉府得到消息,有淮南王的心腹谋主带了十余人秘密来到了长安,形迹可疑,不知道意欲何为。

正急于立功的杜周那肯放过这样的机会,他立刻意识到,也许,这会是一条大鱼!他立刻下令,严密跟踪来人行迹,并且在长安淮南王府周围布下眼线,意图有所发现。

可是,监视了半天,淮南王府却并没有什么动静,那位留守的世子刘建据说已经好多天没有出过府门了,风声鹤啸的这个时刻,更没有什么人来拜访过。

正在有些担心空忙活一场呢,城外的人终于飞马传来了消息,淮南来人在城西三十里外的一家酒楼宴客,有可能会是密谋什么勾当。

杜周一刻也不耽搁,马上亲自带领廷尉府精干力量,纵马出城,不到半个时辰的功夫就赶到这儿来了。手下迎上来禀报,人就在里面,如何行动,只等廷尉大人决断!

为了怕打草惊蛇,廷尉府的人都没有穿官服,而是统一的灰衣武士打扮,配了刀弓。杜周却是蜀锦袍服,匝巾箭袖,一马当先在众属下护拥下进来。

他也是粗通武艺的人,这些年任职廷尉府,暴烈拷打犯人,为求招供,无所不用其极,早已经是习以为常之事。

一楼的酒客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呢,就已经被这些凶巴巴的大汉们喝令不准乱动,都老老实实的待在原地。有嘴巴不老实的还被顺手赏了几个耳光,好好的喝酒吃菜谁想到会碰到这样的事?

有几个跑江湖的习武之人打抱不平,刚要出声抗议,却不妨这些家伙并不听他们讲道理,廷尉府最近正是气焰嚣张的时候,打人甚至失手误杀都有廷尉大人罩着呢,怕什么?此时不抖抖威风,更待何时呢!

眨眼之间,那几位想理论一番的武人都被打翻在地,酒案倾倒,口眼歪斜,遭受了无妄之灾。所有酒客都知趣的闭上了嘴,心中惴惴不安的在一边看着事态的发展,暗中祈祷自己别受池鱼之累。

看了看鸦雀无声的四周,廷尉大人很满意属下的威风,他清了清嗓子,威严的喝了一声:“今日廷尉府在此办案,所有人等不得乱动,否则,与逆贼同罪!”

酒客们心中一惊,原来是廷尉府的人,怪不得如此凶恶。向来廷尉府恶名远扬,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今天倒霉碰到他们,只求老天保佑,别惹事端上身啊!

“酒楼老板何在?看到我们廷尉大人到此,还不过来答话!哼!”

几个长史跟随甩鼻子瞪眼睛,狐假虎威,不可一世。

“上官有何吩咐?草民就是此处的掌柜,我们一向奉公守法,安分经营。还请高抬贵手,不要把场面弄得太大,惊吓了酒客主顾们。承让!承让!”

掌柜是个精瘦的中年男子,很会说话,陪着笑脸,尽量客气一些。

“呵!你可知道这酒楼内今天有牵涉到要案的重犯在此?一会儿捉拿到案,你们这家酒楼嘛,哼哼,能不能还开的下去,也只不过在本官的一念之间尔!”

杜周撇着嘴,冷笑一声,斜眼瞅了瞅身前的掌柜,一副王法代言人的形象。

那掌柜的倒是吃了一惊,他看了看身后跟过来的酒楼店伙儿们,他们纷纷摇头,表示毫不知情。

“不知上官此言何指?重犯又在何处?请明确告知。”

杜周不屑与这掌柜啰嗦,冷哼一声,两个早已在此守候多时的廷尉府暗探,从一边闪出来。

“大人,他们就在楼上大间里,四男一女,这会儿正在那里,小的带路,大人尽可上去捉拿!”

杜周一挥手,十几个彪悍的属下不容分说,执刀就要往上冲。那掌柜却踊身挡住了楼梯口,急忙说到:“且慢!上面今日清场,并无闲杂客人,只有我家的贵客在此,不得惊扰!”

他不阻拦还好,这几句话却更让杜周疑心大起,他厉喝一声:“闪开!不知死活的东西,所有人听令,捉拿要犯,有敢挡路者,立斩!”

掌柜却甚是执着,唯恐他们这些凶神恶煞上楼有什么不良企图,还待理论。这些杀人不眨眼的家伙哪里还耐烦,乱刀举起,就要溅血。

“住手!我看你们谁看放肆!”

二楼栏杆边转过一女子,翠袖薄衫,眉间含怒,正冷冷的看着下面的一众酷吏。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七章 男儿快意需杀人

廷尉府长史王温舒,是新任廷尉杜周手下的第一干将,更是一位心狠手辣的酷吏。

无论古今,凡是能被称为酷吏者,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性,那便是嗜杀成性。他们的主要手段,就是以“杀人立威”为治。有这样的人充斥在廷尉府,制造的冤案就数不胜数。

这位名叫王温舒的长史,曾经任职河内都尉,新官上任,为了迅速取得迁升的政绩,上任后不久,就展开了铁血手段。

他把目光选在了当地几户豪门身上,通过专门查证,定下这些豪门与盗匪相通的罪名。于是,大诛杀行动开始了。

河内郡中遭受无妄之灾被牵连的近百家之多,财产尽被罚没,流血十余里。短短半年的时间里,就杀得郡中无犬吠之声,人称活阎王。

本来按照汉朝的法律规定,秋决冬刑。即秋天判了死罪的犯人,过了立春就不能处决了,必须再等到下一个冬天。秋决大权要报朝廷批准,不可随意改变。

王温舒到达河内上任的时候,已经是九月暮秋,他为了能赶在秋尽之前把杀人的批文报上朝廷,就命令下属各县置备五十匹快马,并在河内至长安道上设置数个驿站,以此加快报批速度。这样人不歇脚,马不停蹄的报送杀人公文,朝廷两日之内就能收到并批复。这样的残酷手段,令人无不咬牙切齿。这条路被河内郡民众称为追魂路!

这样的酷吏,却得到当朝廷尉大人的欣赏,数次提拔,最终成为廷尉府的骨干和心腹。

这厮简直感觉就是前途光明,办事更加冲锋在前。

进到青郊外酒楼这一会儿,廷尉大人亲力亲为,王温舒一直没有得到表现的机会。听到要冲上楼去捉拿要犯,他这位干将当然不能落后。

杜周已经在属下们的簇拥下,找了个宽敞地儿坐下,静候消息。王温舒带着一干人等正要对挡路的酒店掌柜动刀,以便杀一儆百。忽听有人喝止,抬头看时,却是一位三十岁左右的清秀女子,正在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

“你们是什么人!为何在此扰乱酒楼秩序?有何误会之处,且请先退出去分说,不要惊扰了客人。”那女子虽然语音温软,但口气之间却并不客气。

酒楼掌柜及几个店伙儿一看是自家主人出来了,连忙上来,把刚才的情形简略诉说一遍,却是对他们进来就不分青红皂白的粗暴伤人十分愤怒。

“呵!这间小小的酒楼,规矩倒还不少。你一个女人家就不要在此多管闲事了,廷尉府办案,赶快闪开,否则就别怪我们不客气!”

王温舒一边抬步顺楼梯往上走,一边不耐烦的挥了挥手,示意他们赶快闪开。

“二楼之上没有外人 ,你们就不必上来了。这是我蜀中卓家的酒楼,是饮酒宴会场所,却不是廷尉府办案的地方。请你们马上出去!”

卓文君是个外柔内刚的女子,看到这些人气势汹汹的样子,把酒楼下面弄得一团糟,早就心中有气,说话更不客气。

听到对方竟然连廷尉府的名头都不放在眼里,王温舒及属下十余人大怒,这段时间他们飞扬跋扈,简直就是在长安城中叱诧呼嚣,王侯公卿避之不及,唯恐惹上麻烦。什么时候轮到这小小的酒楼中人如此对待了!

一个多少知道点青郊外酒楼底细的属下凑上前来,在王温舒耳边低语了几句。他心中一动,原来这酒楼背后竟然是蜀中豪门卓家?对付这些地方豪强,他有的是手段,眼珠一转,计上心来,说不定借此机会又能办成另一个大案。

“哦,原来是蜀中卓家的人。地方豪强,多为不法,鱼肉乡民,本官这次更是要好好查查,看看你们这家酒楼当中到底是怎样的藏污纳垢。来人,给我冲上去彻底搜查,敢有阻拦者,杀无赦!”

世间律法,说不公平也公平,说公平却也大不公平!有时可以用来维护正义,有时就成了奸恶者的工具,就看行事时掌握在哪些人手中了。

手中刀光闪亮,爪牙如狼似虎,几步的距离,就冲到了楼梯口。却见旁边闪过一人,对文君说了句什么,然后双手抱臂,站在了所有人前面。

“以此剑为限,敢有越过者,后果自负!”

说话的是一个十八九岁的英俊青年,青缎箭袖,眉角鬓稍冷利如刀。一把带鞘的宽剑,就斜搭在楼梯口上。

文君见是崔弘,知道是元召不放心自己,所以派他跟着出来的。听到崔弘说由他来处理,她点了点头,领着酒楼众人退后了一步。崔弘当初就是在这儿认识的元召,文君对他很是熟悉,他跟随元哥儿最久,尽得他真传,文君自然放心。

双方面对面的对峙,王温舒分开几人,走到最前面,他阴沉着脸上下打量一番。

“哪里来的盗贼如此大胆!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持械抗拒廷尉府执法。左右,还等什么!”

一张嘴就给对方定了性,盗贼!这就是法权的厉害。

在最前面的两三属下早就有些不耐烦儿了,听到令下,刀光一闪,三把刀同时向前劈去,知道厉害的就赶快闪,不知好歹的,那就对不住了,死伤毋论!

崔弘冷冷一笑,遇到这样的事怎么办?非常简单,师父早已经言传身教过许多次了!

屑小之徒,还不值得无缺剑出鞘。崔弘随手挥了一下,带鞘的重剑扫过对方的小腿骨,几声痛呼过后,人仰马翻,一阵大乱。

前面的几人被打倒后翻,顺着楼梯来了个叠罗汉,连带着后面十几个人翻滚下来,摔到地板上,呼叫喝骂,十分狼狈。

正在稳坐的杜周拍案而起,这还了得,这是要造反?竟敢出手对抗。

“楼上皆是要犯,冲上去,一个都别让他们跑了!”

廷尉大人下旨,那真是个个奋勇争先,唯恐落于人后。立功的机会就在眼前,可要好好把握。

王温舒被摔得很惨,揉着腰从地上爬起来,正要领着人再冲上去时,却见眼前人影一晃,刚才那人从楼上飘然而下,正挡在他们面前。

“今日我家小侯爷在此宴客,任何人不得惊扰!你们就此退去吧,两不相干。”话语很淡,却盛气凌人。

崔弘这几年,大风大浪也见得多了。匈奴铁骑的万马军中也曾经闯过,南海诸国的铁血厮杀也曾经历过,廷尉府的这点小场面,不过是小菜一碟儿。

什么?小侯爷?那些诸侯国的王爷们,这段日子都被廷尉府的人整治得服服帖帖的,还怕你什么侯爷公爷不成!

王温舒拔出刀来,恶狠狠大喊一声:“杀!”

然而他话音刚落,身子却再也不敢稍动分毫。宝剑出鞘的声音犹如龙吟,剑尖抵在他的咽喉间,锋芒刺得皮肤生疼。

“今天不想杀人,免得你们的血玷污了这片地方。都走吧,这儿没有你们要找的人。”

崔弘变下脸来,这些年杀的人还少吗!廷尉府的人又怎么样?师父早就说过:“我们不去惹事,但如果有人惹到我们头上,你们尽管放手去干,就算是把天捅破了,我也能把它补起来!”

王温舒却是个狠角色,他不相信有人敢当着廷尉大人杜周的面杀人。面对着对方的剑,他不但不害怕后退,反而更加嚣张骄横起来。

“兄弟们冲上去,捉拿住淮南要犯,剩下的全部杀光!呵呵,小子,有本事你现在就拿剑杀死我啊,来!让我变成一个死人,你他妈敢吗?”

“那就让他变成死人吧!”

吵嚷声中,一个声音清清楚楚的从上方传来。无缺重剑的主人仿佛听到了上天指令一般,眼睛连眨都没有眨一下,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廷尉府长史的脸,剑尖刺进了他的咽喉,然后又轻轻地退了出来。

“杀人不眨眼!原来就是这么来的啊……。”

这是名叫王温舒的廷尉府长史最后的一个念头,但是后悔已经再也来不及了。生命的消逝,就是在一眨眼之间。

时间有片刻的停滞,看着那句“噗通”倒在地上的尸体,在远处观望的酒客们有的发出惊呼声。而廷尉府的所有人,都停下了前冲的脚步,有些不相信似的看着他们的长史大人躺在地上,抽搐了几下,就此不动了。咽喉处冒出一簇小小的殷红,那是盛开的死亡之花。

杜周慢慢地站了起来,脸色有些凝重。抬眼看着上面栏杆边出现的人,他的心中转过了许多念头,在紧张的思索着该怎么样对付眼前的局面。

崔弘收剑,退后一步,牢牢把守着一楼通往二楼的楼梯。既然师父已经出来了,剩下的局面无需担心,自己只要看住这些小喽啰不要让他们乱动就好。

廷尉府的长史也算得上是重要的官员了,有人竟敢下令这么随随便便的就杀了?这是什么人如此大胆,这可是大罪呀!

所有人抬头看过去时,只见二楼栏杆边站立几人。两个儒士打扮的书生,一个绝色女子,还有一个长相平凡的少年,怀中却抱着一个粉雕玉琢的童儿。

少年把明珠儿递给走过来的阿姐文君,然后扫了一眼下面,大略情势已心中有数,遇到那双阴鸷的目光时,他淡淡的笑了笑,廷尉府的人,还真是阴魂不散呐!

正文 第二百三十八章 睥睨屑小我为尊

廷尉府,是汉朝沿袭自秦朝的官制,主天下刑律。廷尉一职,在朝堂上,是仅次于三公的位置,位列九卿之首,可见他对皇帝的重要。

大汉廷尉府自从建制以来,历任廷尉都不是简单的人物。狠辣果决,残酷暴戾,这就是他们的标签儿。

朝野民间,大多数人对他们都没有什么好印象。但是,出于巩固统治的需要,皇家对之却非常倚重的。

当然,做的恶事多了,大多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廷尉府,虽然是威权赫赫,在很多时候,却会成为朝堂斗争的牺牲品,或者是皇权交易的替罪羊。但即便如此,仍然有不少野心勃勃之辈,借助自己的手腕,干的风生水起叱咤风云。

杜周便是一个有野心的家伙。他的目标,当然是期望有一天能像自己的恩师张汤一样,坐上朝廷三公的位子,成为皇帝的重臣。

最近屡办大案,连着把三四个诸侯王拉下马来,深得皇帝陛下赏识,正是风头正劲的时候。一般朝廷官员他根本就不放在眼里。

杜周还跟随着张汤的时候,曾经听他说起过,朝廷之中有几个家伙是最难对付的,他想尽办法也没有对付得了他们。其中就有窦婴、汲黯、郑当时这几个人。而在张汤离任的时候,留给他的名单中又增加了一个,那就是长乐侯元召。

杜周曾经仔细的分析过他们这几人,窦婴已经退隐,汲黯虽硬倔却已老病,郑当时为人有些圆滑却最懂得趋利避害,他们这几人都不足为虑。

唯有元召,无论是张汤还是杜周,却都摸不清他的底细,很难找到对付他的好办法。自从张汤在他手上吃过两次大亏以后,已经不敢再轻易掠其锋芒。

张汤在离开廷尉府的时候,把暗中秘密搜集到的关于元召的全部资料,都留给了杜周。并且叮嘱他,没有确凿证据,十足把握,千万不要轻易去惹这个人。

杜周就任廷尉府以来,并没有和元召打过一次交道。却没有想到,今天竟然在此狭路相逢,猝然之间就遇到了。

足足差不多有一刻钟的时间,没有人说话。廷尉府的属下们见长史身死,早就做好了廷尉大人震怒的准备。可是等了这半天,却不见动静,不觉感到有些奇怪。

“大人!凶徒如此狠辣,请下命令吧,属下们一定誓死替长史报仇!”

几个随从,在一旁跃跃欲试,对方杀人的那个青年,虽然看上去有些本事,但廷尉府今天来了近两百人,他就算是再厉害,又能怎样呢?何况对方除了此人之外,其余的都是老少妇孺 ,却不知道廷尉大人脸色郑重,迟迟不下令行动,是为了什么。

“你们……知道那楼上少年是谁吗?”

听到自家大人的语气有些反常,廷尉府手下们都感觉有些奇怪。管他是谁呢!就算是诸侯王又怎么样,杀朝廷命官的罪名,难道不正是一个罗织大案的好借口吗?

“大人,廷尉府办案,什么时候需要顾忌对方的身份了……?”

仿佛是看出了属下们的不以为然,杜周阴沉着脸,声音空洞,听不出是什么情绪。

“你们难道没有人认识他吗?元召,长乐侯,尚书令,呵呵,就是此人了。”

人的名儿,树的影儿,这句话一点儿都没有错。也许有人没有见过元召,但没有人未听过他的名声。有一道惊雷掠过心头,所有人都大吃了一惊,不禁面面相觑。

“怪不得……原来,这个面相普通的少年,竟然就是名震天下的那个人。”

“元侯,本官领着廷尉府的人在此办案,却不知道你为何要指使手下杀死我的长史!今日之事,恐怕你要给一个交代吧?”

杜周提高了声音,很威严,很有力。他如此与人讲理的时候并不多,一般都是别人和他讲理。

那会儿元召在里间,卓文君出去以后,明珠儿在他身上爬来爬去,却是手脚不住的调皮。元召听着他小嘴咿呀呀的学话,虽然听不清楚说的是什么,这童稚可爱,却令人十分欢喜。

元召把他细心地抱在怀里,细细的挑了一点鲜嫩的鱼肉,放到他的嘴里,他竟吃得津津有味,吃完了,张着小嘴儿还要。元召便不耐其烦的一点一点的剔给他吃。

刘姝在一边看着,眼睛却有些发呆的样子,有些莫名的神色藏在其中。她好几次想伸手抱过来逗逗明珠儿,却又忍住了。

“如果有一天,你……你对自己的孩儿也会这么好吗?”

耳边听到幽幽的低语,似是自言自语,又似乎是在问他。元召微微一愣,有些惊讶,又有些好笑,便随口回了一句。

“小孩子总是讨人喜欢的嘛。至于我……呵呵!你现在就问我这个问题,我哪儿知道啊?都是很遥远的事。”

美貌女子粉颈低垂,青丝如黛,遮住了半边脸庞,看不清她脸上有什么神情,却沉默下去,不再相问。元召虽然稍微感觉奇怪,也并没放在心上。一面哄着明珠儿,一面招呼主父偃与伍被两人再喝几杯。

元召把空酒杯刚刚放在案上,伍被正要开口说话,忽听外面一阵响动,这次的动静有些大,然后是一些呼喝之声,隐约听到夹杂着有什么“廷尉府”之类的声音。

元召站起身来,略一示意,让他们安坐,自己出去看看。刘姝却一声不吭地跟在他后面出来,主父偃和伍被也自然不会留下。走廊尽头栏杆旁一眼看去,正遇到那廷尉府长史在嚣张的与崔弘对峙呢。

元召对这些酷吏们从来都没有什么好感,既然想死,那还不容易,成全他就是!反正不是什么好人。于是,王温舒就死翘翘了。崔弘手中的无缺名剑,杀他和杀一只鸡没什么区别。

“哦,原来是廷尉啊。呵呵,你不说我还真没认出来。你说说你,不好好的在长安廷尉府内待着,领着这么一大帮人,跑到这么远的地方,一个个做如此打扮。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帮山贼下山来打劫的呢!明火执仗的,要是遇到武艺高强的江湖侠士打抱不平,你廷尉大人的脑袋岂不是危险?这不,刚才那位仁兄,就被这位崔大侠误杀了嘛,真是可惜。”

元召嘴角带着嘲讽的笑意,一本正经的说了这么一番话,就把堂堂廷尉府长史的死归结为误杀了。而且还话中有话的讽喻廷尉府办案不按规矩来,死了活该。

简直就是瞪眼说瞎话,明摆着欺负人嘛这不是!杜周满脸通红,手脚颤抖,差点儿没把肚子气破了。

“你、你!元侯,你我同殿称臣,众目睽睽之下,你怎么能如此颠倒黑白,强词夺理呢!明明是你蓄意指使手下杀我长史,还诬陷我们是什么山贼,这、这真是荒唐至极,岂有此理!”

不仅是他,就连廷尉府的人和那些在旁边老老实实的酒客们,也把眼睛瞪得老大,心中观感虽然各不相同,但有一点儿认知是一样的,那就是,这位著名的小侯爷果然是太强势了!

近在咫尺的刘姝偷眼瞥过元召的侧脸,目光有些迷离。通过几次的接触,她渐渐地发现一个规律,在对有敌意的人说话时,越是他厌恶的人,他越是带了嘲讽的嬉笑,透露出的却是俾睨与不屑。

遥想他在匈奴万军之前,刀斩左贤王,又该是何等的英姿?那时候应该是淡笑如云烟,挥刀落惊雷的吧!这样的英雄,世间男子万万不及。

每当想到这些,这位心高气傲的淮南郡主便两颊发烧,芳心乱跳,她感到自己已经不能自拔,深深的陷入了某种致命的诱惑当中。

“那你们这一两百人跑到这里来干什么?难不成是来喝酒的?呵呵!廷尉大人倒是有闲情逸致。”

元召继续漫不经心的说道。其实他心中也有些奇怪,不明白杜周为什么大动干戈的出现在这儿。

杜周昂着脖子,喘了一阵粗气,强迫自己平静下愤怒的心情。元召这样居高临下的无礼说话,让他感觉憋屈的要发疯。

“元侯,廷尉府接到线报,说有诸侯王所派的使者秘密潜入长安,意图不轨。廷尉府职责所在,所以特来捉拿,带回去审讯 。不想在这儿遇到元侯,而你不问缘由,就先杀了我的长史,此事,本官绝不会就此罢休,待回长安之后,一定会去皇帝陛下面前讨个公道的。哼!”

元召听到这话,心中一动,原来这厮是冲着伍被和刘姝他们来的啊。他不用想就知道,这家伙是想立大功想疯了,只要把人带回去下廷尉大狱,又能炮制一场大案。

伍被却已经大吃一惊,前段时间那几位诸侯的遭遇,他身在淮南也早有耳闻。廷尉府的手段,要想达到某种目的,只有想不到的凶残。这次他来只不过是奉王爷之命,与元召商谈点事情,本来是很正常的事。但如果落到廷尉府中,那会发展到什么样的大祸,就无法预料了。

“廷尉大人,我想你还没有弄明白一件事吧?这处酒楼,世间无人敢在此撒野。我元召所宴请的贵客,这世间也无人可以动的!”

话音平淡,却霸道无礼到了极点!

正文 第二百三十九章 掌上笑谈握乾坤

大汉廷尉杜周,也是个狠人,能坐到今天九卿之首的高位,是靠着无数人的尸骨爬上来的。在他的信条中,什么是非善恶、道德廉耻那一套,统统不管用。

在个人野心支配下,富贵荣华成为一种目标,残酷暴力当作了手段。廷尉府在保证对皇帝效忠的前提下,干任何事都有恃无恐。因为,很多时候,皇帝需要这么一把震慑臣民的刀!

在每一任廷尉眼中,所有朝臣都是待宰的羔羊。就算是功勋卓著的重臣又能怎么样?当初威名赫赫的周家,那可称得上是世代元勋了吧?周勃,当了十几年的太尉,兵权在握,一旦待罪入了廷尉府,那还不是乖乖的服软讨饶,才好歹活了一条性命。

这位从尸山血海之中闯过来,统率天下几十万汉军的当朝太尉,走出廷尉府的大门时,发出了著名的慨叹:“吾尝将百万军,今日始知狱吏之贵也!”。

他的儿子周亚夫比他更惨。这位周太尉,平定七国之乱,对汉家社稷有再造之功。可是等到他被抓到廷尉府中的时候,饭都没得吃,七天之后活活饿死。

这样的权势,难怪廷尉能够傲视王侯,没有人不对他们敬畏三分。

可是今天,他们遇到了元召。当这位不按常理出牌的小侯爷毫不客气地直斥廷尉大人的名讳,并且霸道的说出那句话时。酒楼内的气氛一下子就凝固了下来。

杜周的脸色变得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元召这是一点儿面子都不给他留了,赤裸裸的打脸啊!杀了廷尉府的人,还这么理直气壮,如果这口气就这么咽下去,那廷尉府的威名就算是折在自己手上了,以后也不用在朝堂上混了。

“元召!你太放肆了!我先前念在同为朝臣的份上,还想着放你一马的,没想到你如此蛮横。好,既然如此,就别怪本廷尉不客气了!你等着啊,我先办完正事。你跟我去未央宫见陛下,今天非要分个胜负!来人啊,全部给我上去,先把上面的淮南要犯都抓……啊、啊、啊!”

杜周慷慨愤怒的声音正说着呢,忽然发出啊啊的几声惊呼,把身边的人都吓了一大跳,不明白突然之间发生了什么情况。心腹们急忙围上来看时,却见一支小巧的袖箭正插在他的发髻之间,几乎是紧贴着头皮,差一点儿就破脑而入了!

“再罗里罗嗦,嘴里不干不净的,就一箭射死你!”

声音清脆好听,却带着冷冷的杀气。众人抬头去看时,却见先前站在元召身边的那绝色女子,正把另一支袖箭拈在指尖,风动青丝,眉目含煞。

元召摸了摸下巴,看着刘姝,这小箭也发的太溜了,一言不合就伤人。唉!自己都被她射过好多次。

“郡主,不要轻举妄动啊!一切自有小侯爷处理,你轻易插手,惹出事端,就更不好收拾了。”

伍被在一边有些着急,自家这位郡主的脾性那是受不得一点委屈的,想必是刚才的那一句“淮南要犯”惹恼了她。好在她还知道分寸,对方只是受了惊吓而没有受伤。

“谁让他嘴里胡说八道的!怎么,你也要怪我啊?”

刘姝才不管那些呢,她一向横行无忌惯了,心有不平从来不会忍下去的。只是她回头发现元召有些奇怪的看着她,不禁反问了一句。

“哦,没有没有。只是有些遗憾罢了。”元召知道她心中有气,连忙陪了笑脸。

“什么啊?你说的遗憾是什么呢?”刘姝有些好奇的问到。

“郡主练了这么长时间的袖箭,准头还差点事呢。你应该在他胡说八道的时候,啪的一下,把他门牙打掉的,让他不能再口出不逊之词。否则,他要与你纠缠起来,这么美丽的女孩儿家怎么好与人做那些口舌之争呢?”

元召带了几分玩笑,只是为了让她开心些,不要因为生气再胡乱插手,这点儿小事儿,自己尽可以摆得平,不要因此而坏了自己策划的大计。

“你、你油嘴滑舌的……我不和你说了!”

听到元召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与自己如此说话,刘姝大窘。但心中终究是喜欢起来,他……夸赞自己美丽哦!

主父偃与伍被把脸转向别处,装作没有听见刚才两人的对话。卓文君脸上虽然还有些担心,心中却暗暗好笑:元哥儿这么小年纪,就如此会哄女孩子,将来还不知道有多少姑娘家会为他倾心呢!

他们在上面轻松说笑,底下却炸了锅。属下把廷尉大人发髻间的袖箭拔下来,杜周惊魂未定,他刚才只是看到一道寒光直奔面门,根本就来不及躲闪,以为小命就此没了呢。

“是谁?是谁偷袭本官?反了!反了!元召,一定又是你在捣鬼吧,我今天便与你不死不休!”

杜周这次是彻底炸了,恼羞成怒。他下定了决心,要与元召拼死一搏。

元召看到他势若疯狂的样子,淡淡的笑了笑。回头对崔弘吩咐道:“一会儿我动身之后,你马上带郡主他们回长乐塬,告诉卫青,从现在开始,严密控制各个进出口,如果有意图不明的人想搞事,杀无赦!另外,派一队黑鹰军以拉练为名,临时到青郊外这边驻扎。”

“元哥儿,你要干什么?你不要去冒险啊!阿姐这边没事的,你不用担心。可是你不要跟他们回长安啊……!”

卓文君心思灵敏,她马上猜到了元召的用意,心中大急,一只手抱着明珠儿,一只手紧紧扯住了他的袖子,满脸的担忧之色。

“阿姐,你放心好了!没事的。这几天,我本来就是要回长安觐见陛下一次,有几件大事必须要立即去做了。至于廷尉府这些人,还奈何不了我半分。呵呵!”

元召轻轻的摸了摸明珠儿的脸蛋,示意文君放心。

崔弘对师父素来敬若神明,对他的吩咐只是拱手听令,从来不会担心什么。主父偃嘱咐了一句:万事小心。确实,元召出手,他们不必担心,只要让他后顾无忧就是最好的帮助。

刘姝刚要开口问什么,元召对她和伍被轻轻地摆了摆手,让他们去长乐塬暂时等候消息,顺便好好的了解一下那些大船的制造,相信不久之后,淮南就会用得上了。

杜周早已派人把所有带来的廷尉府属下都集合了过来,将近两百多赳赳武夫,各执兵器,这就要展开一场血拼。

“杜周,带着你的人头前走吧!我随后就来, 此事与别人无关,回长安之后,随便你怎么去含元殿前论理,我都奉陪。”

元召一步一步的走下楼梯来,毫不在意的随口说着。

大汉廷尉简直是怒气冲天,属下被杀,廷尉府被折辱,凭他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就想这么轻易的放过他们,世上哪有这么容易的事!

“休想!元召,你休想替别人脱罪。今天这酒楼的人一个都别想走,都要带回长安,下廷尉府,细细审问。动手,砸场子!抓人!”

一声令下,早就被鼓动的摩拳擦掌的廷尉府酷吏们一拥而前,就要越过挡在前面的元召去抓人打砸。

然而,气势汹汹的人前冲了没有两步,就又硬生生的一起停住了脚步。目瞪口呆,手中刀都慢慢的垂了下来。

一丈之外,长乐侯元召脸上带着玩味的笑意,不知道从谁手中夺去的一把刀,就搭在名叫杜周的廷尉大人肩头上,而杜周,手脚酸软,脸色煞白,他怎么都没有弄明白,自己是怎么从属下们的环绕中,在眨眼间的功夫,就被身后的人弄到他手上来的。

“走吧,早就说了让你们先走的嘛。哦,廷尉府的刀子快不快啊?如果手一抖,会不会把脖子割断……哦,廷尉府的刀,杀了廷尉大人,这是不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哈哈!”

听到他竟然有些开心的大笑,杜周腿肚子都有些转筋了。属下们面面相觑,进退不得。但心中都有些害怕了。

元召从前那些名声,廷尉府的人当然都有所耳闻。但听说归听说,终究没有亲眼见过,人多势众之下,对这少年不免有些轻视。不过,他形如鬼魅的擒拿了杜周后,看着他手中随意翻转着的那把普通的刀,没有人会怀疑,如果他挥刀出手,必将是惊破天地!

冰冷的刀锋就搁在脖子上,死亡的气息清晰可闻,杜周才三十多岁,巨大的野心还远远没有实现。他还不想死,于是,惊惧和愤恨之中,他选择了服从。

酒楼外大道上,廷尉府属下们纷纷骑上马,回头看了看自家大人,见他哭丧着脸挥了挥手,便打马头前开路,从原路返回长安。来时踌躇满志,走时垂头丧气,只呆了半个时辰而已。

见大队人马都走远了,元召拍了拍杜周的肩膀,替他扯了扯有些乱糟糟的衣服。大汉廷尉气色惨淡,低头不语。

“你说说你,都做到九卿的高官了,出门也不穿点儿好看的衣服,简直是有失身份嘛!杜大人,我们也走吧?回长安去了!”

听着他的奚落,杜周一面爬上马背,一面早已在暗中咬碎了钢牙:“姓元的!你等着,回到长安我要不弄死你,就枉生在这世间!”

正文 第二百四十章 自在潮头观风云

长安天气,已经有些微寒。皇帝刘彻紧了紧身上的衣衫,感觉到了丝丝的冷意。今天并不是上朝的日子,他这几天偶感微恙,所以并没有接见什么外臣。

最近一段时间也不知道怎么了,虽然国家大事一切顺利,但他有时候心中却莫名的有些怏怏不乐。

今日他哪儿也没有去,就待在甘泉官中。在那座专门儿建造的露台之上,招来仙师李少君,为他讲仙论道,谈论些鬼神之说。

李少君在宫中日久,早已把皇帝的心思摸得一清二楚,因此,讲述起来,投其所好,头头是道,果然,甚和对方心意,皇帝连连点头,大为赞叹。

“听完仙师的讲解,真是令人神往啊!那些仙人们,朝游北海,暮看苍梧,飘然于天地之间,无丝毫凡尘羁绊。朕若是能得一日机缘,当此生无憾了!”

皇帝从很多年前,就渴慕神仙之道,求仙问道的心一直都没有断过。相比起长生不老,这人间的帝王又算的了什么呢!

听到皇帝的感慨,李少君微微的笑了笑。仙家机缘,岂能轻得?就算你是万乘之尊,不得其门,也是枉自兴叹。

“陛下,此事未可强求,仙缘到了,自然就有神仙来点化,否则强行为之,反遭其祸。”

刘彻听他这样说,脸上不禁露出黯然神色。仙道缥缈,尘世难得,就连那位秦始皇帝耗尽心力,不也是没有得到吗。

“不过,陛下也不要灰心,所谓持之以恒,感天动地。陛下乃人间帝王,九州之主,求道之心自然更容易感动天地。明日就能见到仙踪,也未可知呢!呵呵!”

“借仙师吉言,还要仙师多多用力襄助才是。朕若有一日问仙得道,这万里江山,妻子儿女,如脱旧履儿!”

身为皇帝,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可见他决心之诚。这要是传扬出去,让天下臣民得知,简直就是惊世骇俗了。

李少君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他只是点了点头,微微露出一丝得意之色。

“陛下,且放宽心。能得陛下厚遇,我自当尽心竭力,让陛下功德圆满。近来炼制的金丹已经有了小成,不日炼成之后,进献陛下服用,对修道当有大助。”

“如此甚好!仙师辛苦了,有何需要,尽管报于朕知道,无有不从。”

皇帝大喜。终于有了好消息,虽然还不能一步登仙,但既然仙药就快炼成了,最起码,延年益寿也是不错的。

两人说话良久,身边只有最贴身的韩嫣伺候,对于这位跟了他最久的宠臣,皇帝没有什么秘密瞒着他。

韩嫣在一边垂手恭立,从始至终,一句话都没有说。皇帝最近的郁闷,他当然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朝中事虽然大定,后宫却并不安宁!

朝堂上的风波,终究牵连到了后宫。武安侯田玢被罢黜丞相,惹得王太后勃然大怒,与皇帝之间起了很大的冲突。

外界永远不会知道的是,当王太后把皇帝诏到漪澜殿,愤怒质问他的时候,皇帝脸色平静,并没有什么慌乱和后悔。

“那是你的亲舅舅!即便你不顾念亲情,可是当初为你争夺皇位,他立下过汗马功劳,难道你就如此无情吗?”

“母后,正因为朕坐上了这个皇帝位,所以才必须要大公无私,才能令天下人信服。江山社稷为重,又岂敢因私废公!”

“你!你这是要把田家逼上绝路啊!哀家难道连这点儿权力都没有吗?连自己的娘家人都保不住!”

“母后,您管的已经太多了!为了田家,您竟然还想着指使别人去陷害朕的大臣。这样的权力,儿臣认为您不要也罢!”

“……建章宫那个贱婢!竟敢背后挑拨我们母女的关系,好啊,哀家饶不了她!”

“母后就不要去迁怒于别人了,还是多找找自己的原因吧。后宫干政,本来就是大忌!从前的教训已经太多了,朕已经决定了,从现在开始,就给后世子孙立下规矩,再有后宫乱政者,绝不轻饶!”

“你、你!不孝子,竟然如此对自己的母后说话,你对得起高祖皇帝立下的孝道规矩吗!”

“母后,高祖皇帝立下的规矩,朕自然会遵守。但比这更重要的,是要守护好高祖留下的这片江山。母后从小看着儿臣长大,难道还不明白儿臣的心性吗?”

一片寂静当中,这位雄心远大的帝王,面无表情的看着皇太后,在这一刻,冷酷而无情。

“朕自小崇敬的人,是一统六合的秦始皇帝。想当年,为了天下霸业,他对自己的母后说过什么样的话,您好好想想吧!儿臣可不希望有一天,我们母子也闹到那样的地步……!”

皇帝已经离去好久,皇太后呆若木鸡的坐在那儿,一动也不想动。她的耳边一遍遍的回响着皇帝儿子临走前说的那句话,心中万般凄苦。

秦始皇母子不睦,他派重甲军把太后幽禁在咸阳之外的雍城青羊宫,并说出“不到黄泉,再不相见”这样绝情的话来,令世人唏嘘感伤。

也曾经听说过这件事的王太后,怎么会不明白皇帝的言外之意呢。他的雄心功业要超越秦始皇,他的意志,更会比那位帝王绝厉!

有宫中侍卫在外面示意,打断了韩嫣的思绪。他走到那侍卫面前,听他在耳边低语了几句,不禁眼睛一亮,挥手让他出去。一面走回来,一面在心里暗暗思索所听到消息的意义。

片刻之后,见皇帝和李仙师的交谈告一段落,韩嫣连忙近前几步,把刚才的事报于皇帝知道。

“什么?廷尉进宫求见,要告状?和元召打起来了?”

皇帝有些惊讶,元召都十多天不在长安了,这事儿他知道,长乐塬那边很多事离不开他,朝中没有什么大事的时候,他就会回长乐塬,这是自己特准的。又是因为什么事,会和廷尉府起了冲突呢?

从心底来说,廷尉府最近还是挺重要的,因此,他不再耽搁,出了甘泉宫,在侍卫宫人的前呼后拥之中,直奔前边而来。

今天朱雀门的羽林军将军正是李敢在此,他有一段时间没有见到元召了,这时见他进宫,在等候召见的间隙里,与他叙谈几句,态度十分亲热。

北疆又有些不平静,匈奴游骑时常出没,李广上个月又已经奔赴右北平镇守去了。临走前特意把孙子李陵带到元召面前,亲手托付给了他,算是正式做了入门弟子。

有了这层关系,李家与长乐侯府已经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李敢对元召,自然与从前更加不同。

至于旁边那位脸色铁青的廷尉大人,李敢连理都没理他,廷尉府再厉害,在这位心高气傲的李家子弟眼中,也不过就是些走狗爪牙而已。何况,看今天这个劲头儿,廷尉府这是又和小侯爷对上了,那谁还给他们好脸色看啊!不仅是他,所有的羽林军侍卫,都不正眼去瞧。

杜周冷眼看着元召那副受欢迎的样子,心中气的肺都要炸了。

等到被皇帝传召的侍卫领着来到偏殿,见到皇帝从一边门内进来,杜周仿佛终于找到了说理的地方,满腹的委屈加上恨意,使他再也忍不住,拜倒在地,大声喊冤。

“廷尉为何如此啊?不要着急,有什么事慢慢说来,朕自有公断。”

皇帝看了看满不在乎的元召,又看了看激愤莫名的杜周,心中有些预感,这位新廷尉八成是又在元召手上吃亏了。

“陛下啊!你可要给微臣做主啊。微臣执掌大汉廷尉府,查奸办案,按律行事,代表的可是朝廷的无上威严。可是,有人竟然藐视我大汉律法,视堂堂廷尉府为无物。公然出手阻拦微臣抓捕要犯,实在是不知其居心为何!微臣特来请陛下评理。”

“哦,是谁这么大胆子,敢于廷尉府作对啊?”

“陛下,此人不是别人,就是他!长乐侯元召!陛下,元召不仅故意阻挡廷尉府行事,更令人发指的是,他指使手下,在大庭广众之下,就那样把廷尉府长史给杀了!而且为了给凶手脱罪,他竟然亲自拿刀威胁着微臣离开,微臣在他手上几欲丧命啊!陛下,求陛下做主!”

殿内很安静,旁边侍立的只是韩嫣和几个宫人。韩嫣听到杜周的诉苦,心中大喜,元召啊元召,这次你可要倒霉了吧!惹到最近正受陛下倚重的廷尉府头上,有好戏看了。

皇帝刘彻手指微动,面无表情,瞪了元召一眼,小子太不让人省心了!

“长乐侯,对于廷尉的指控,你可有什么好说的?哼!”

“陛下,杜周所言,微臣无话可说。杀也杀了,打也打了。如果陛下要责罚,微臣甘愿领受就是了。”

元召淡淡的说了一句。没有辩解,没有解释,你说的我都做了,随便儿看着办吧!

这一下,大出所有人的意料之外。皇帝惊诧莫名,元召每次做事,总是有充足理由的。这次难道真的是一时冲动而不计后果了?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一章 英姿勃发眸中剑

自从元召开始登上大汉朝堂开始,在每一次的斗争中,似乎都没有败过。与他为难的对手,最终都吃了大亏。这固然是与皇家背后对他的支持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他的有理有据,智辩无双。

杜周的前任张汤曾经在离任前,郑重的警告过他,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千万不要轻易与元召对峙,否则很可能会被他反咬一口,这是张汤用自己血的教训传授的经验。

元召是个强大的对手,必须要全力应对。杜周记住了这个叮嘱,因此,一见皇帝的面,他就先下手为强,恶狠狠的告了他一状。

本来做好了要打一场硬仗的准备,唇枪舌剑,你来我往,那才是朝堂辩论君前争理的样子。可是万万没有想到,面对自己的控告,元召竟然连解释都不解释一句,就直接承认了。

杜周简直是大喜过望,这样的机会真是千载难逢,他不由得信心爆棚,今天非把元召干掉不可!

皇帝愣愣的看着元召,以为他接着还会说下去,可是,他说完那句话之后,就垂手而立,低头不语了。

“陛下,微臣没有说错吧?长乐侯已经供认不讳,他身为朝廷大臣,犯下如此大罪,若不从严惩处,又怎么能令人信服!所以,臣请陛下下旨,马上把他打入廷尉府大牢,有臣等细细审问,也好按律定罪。”

杜周几乎就要跳起来了,大仇得报,一雪廷尉府的前耻,这样的机会就在眼前,必须要趁热打铁,让皇帝下定决心,赶快把此事定下来啊。只要拿下元召,以后朝堂之上,就是他们的天下了。

他们两个人站在那儿,相隔不足一尺的距离,一个慷慨激愤,一个平静淡漠。皇帝的脸色渐渐沉了下来。

“元召,你明明知道廷尉府是朕的重要依仗,是代表大汉律例的地方,还如此肆意妄为,你意欲何在?难道真的以为你的本事大到就无人可管了吗?哼!”

元召面不改色,他看了看一边杜周得意洋洋的样子,又看了看韩嫣那张意味深长的脸。不屑一顾的抬起头,朝上拱了拱手。

“陛下,臣之本意并非如此。不过,在回答陛下的问题之前,微臣想问一问,陛下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帝王?”

听他问出这么样的问题,所有人都有些吃惊,皇帝刘彻更是皱了皱眉头,不明白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朕继承了这汉家江山,当然想做一个有为的君主!”

“好!陛下既然有此志向,为何所作所为却反其道而行之呢?”

“什么?你说什么?大胆!你在指责朕吗?朕什么时候反其道而行之过?元召,今天你要不说出个理由来,必定饶不过你!”

皇帝这会儿真的有些生气了,他本来就是刚愎自用的性格,哪里能容忍臣子的当面指责呢。

“陛下稍安勿躁。臣想问一句,所谓有为的君主,指的是夏桀商纣还是三代圣王呢?”

“小子不学无术!这还用问吗?从古至今,三代圣王之治,乃是世间王朝最高典范,朕从来都是心慕之!”

“陛下说的不错,三代圣王,唐虞之治,确实是古往今来世人眼中最为理想的王道之治。他们以理服人,以德教人,实行礼乐仁义,耐心教化万民,以致太平盛世,大同世界,正所谓王道也!”

皇帝听他娓娓道来,说的甚有道理,不禁轻轻点头,脸色多少有些舒缓开来。

“可是要达到王道的境界,是不容易的。这其中的最关键之处,便是要求君王必须完全克制私欲,身先士卒,正身率下。因此,自然不能崇尚暴力刑罚。微臣以为,想要用酷吏苛法来达到威服天下臣民的办法,是最不可取的。想想庞大的秦朝是怎么样灭亡的吧!这样急功近利,崇尚酷法,怎么能实现真正的王道呢?而陛下,最近正在这样做!这难道不是反其道而行之吗?”

元召身子挺直,如一棵青松,直言不讳,并不因为对方是皇帝就客气。朝堂上的有些错,必须要及早的指出来,加以制止。否则只能越来越严重,最终不可收拾。

这、这样的话他也敢说?!殿内之人无不大惊失色。都识趣的低下了头,不敢去看皇帝的脸色。

好一阵让人不安的沉默,不知道是雷霆爆发前的宁静,还是帝王一怒后的可怕后果。

“那你给朕说说,朕在你心中到底是个怎样的皇帝,难道做不出三王的功业吗?要说实话。”

沉闷的声音从高处传来,带了凌厉语气,令人身上发寒。

“以陛下当前所为,在微臣看来,如此内多欲而外施仁义,想要达到王道大治,何其难也!”

殿中死一般的沉寂。疯了!这位长乐侯真是疯了。这就是当面指出皇帝是一个私欲多,而且假仁假意的人啊!如此尖锐的批评说出来,难道他真的不怕死吗?还是忘了他面对的是谁?

“大胆元召!竟敢当面指责君上,胡言乱语,骇人听闻!这简直就是大逆不道,按律当斩!陛下,请马上降旨意吧。”

真是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啊!杜周当殿而立,指着元召,大声斥责,好一副忠臣模样。

元召用轻蔑的眼神看着他,目光如剑,彷佛要直刺其心,杜周也怒目相对。

“杜周,你,包括张汤,你们这些人,身为九卿之首,上不能褒扬先帝的功业,开疆辟土。下不能教化天下苍生,富国强民。你们的本事,只不过就是会罗织罪名,炮制大狱,以此为博取富贵的手段。天下人都说刀笔吏不可做公卿,现在看来,果真如此。如果任由你们胡作非为下去,必定会弄得天下人心惶惶,从此不安。到时候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即便把尔等酷吏挫骨扬灰,也无法挽回了!”

元召一面说着,一面步步紧逼。杜周听着他的义正言辞,看到他眼中的精光似要杀人的模样,不由得心中大骇,不由自主的连连后退,一个不小心,绊倒在台阶之下,摔得狼狈不堪。

没有人敢笑,只是都躲得远远的。神仙打架,凡人遭殃,这样的道理,这些伺候的宫人们还是懂得的。

皇帝的脸色变了又变,心中波澜起伏。他握紧了拳头,几乎就想站起来,跳到下面去,狠狠地掐住那小子的脖子,混蛋!就不能给朕留点面子吗!

杜周倒在地上,也不知道是吓的还是摔的,感觉腿肚子有点儿抽筋儿。他往前爬了几步避开了元召的锋芒。

“陛下啊,元召这厮实在可恶!当着陛下的面就敢如此悖逆,他还想殴打大臣!陛下,今天可千万不要放过他!”

“哦,从城外到这儿,我可没有动你一根手指头啊,殴打?既然廷尉大人这么说了,那……。”元召边说边挽了挽袖子,作势欲打。

杜周尖声大叫,他知道元召的厉害,这家伙要真是不管不顾的把自己揍一顿,那就丢脸丢大发了,以后还怎么去朝堂上见同僚啊。

“够了!你、你们……还哪里有一点儿大臣的样子?真是气死朕了。滚、滚、滚,都滚!滚出未央宫去,眼不见心不烦!”

皇帝越说越来气,把袍袖一甩,站起身来,气咻咻的自己走了。

这就不管啦?杜周感觉一阵头大。陛下,您好歹要说句公道话啊,就这么走啦,这是什么意思嘛!

忽觉身后有人在嘿嘿的冷笑,他回头一看,元召那厮正在不怀好意的瞅着自己,似乎是在打量从哪里下拳头比较合适。

好汉不吃眼前亏,又道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杜周也是个腿脚利索的,见势不妙,溜之大吉去也!

边跑着,还没忘了回头对元召撂狠话“……你等着!以后的朝堂上见分晓,廷尉府与你这厮势不两立……!”

元召甩了甩胳膊,冲他一呲牙,廷尉大人跑得更快了,一溜烟就没了踪影。看到眼前的一幕,连走到门口的韩嫣也不禁目瞪口呆。

片刻的功夫,大殿就空空荡荡的了。元召砸了砸嘴,想了想,出来后转身往博望苑的方向走去。他敢保证,皇帝不会放过自己的,一会儿消了气之后,一定还会派人去传召来见,那自己还不如省下跑腿的力气呢。话说也有些日子没有见到刘琚了,不知道这位太子爷的学问有没有长进。

单说皇帝刘彻生了一肚子气回到后宫,却没有去最近宠幸的李夫人处,而是来到建章宫中,有些闷闷不乐。卫夫人见他脸色不好看,便亲手去泡了一盏茶端过来,却不多问,只是陪他说些儿女们的趣事。

从梵雪楼进贡的茶汤清冽,带了秋菊的淡香,沁人肺腑,可解烦忧。皇帝呷了一口,长长的吐出胸腹间的闷气,片刻之后,他看了看正在一边轻言细语说着什么的卫子夫。

“朕在天下臣民眼中,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皇帝呢?子夫,你最知我,可否如实相告。”

殿外庭院中的树上,黄叶纷纷飘落。已经相伴他十几年的女子停下来时,看到一向精力充沛雄心勃勃的皇帝眼中,竟然有淡淡的落寞……。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二章 画屏深处起天澜

太子刘琚最近感觉有些郁郁不乐。春华秋实,岁月流转,人渐长大,已不再是那个懵懂的孩童。

虽然依旧是在宫中,只是,自从被立为太子,搬进博望苑,他便一天比一天开始厌恶这种日子。几乎是一成不变的单调沉闷,在几个呆板师傅的教授下,重复的学习着那些年代久远的经书,接受着那些空洞无趣的大道理。

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呢?想起从前小的时候,父皇去上林苑打猎的时候,还会偶尔的带着自己,虽然次数不多,但也足以让他兴奋好久了。可是,现在连这仅有的一点权利也被剥夺了。

“……你是国之储君,未来的皇帝,肩负着天下黎民的重托。所以,应该心无杂念,一心一意的领悟这些圣贤书,学会其中的治国之道,才是太子最应该做的事……。”

这样的唠叨,每天都要重复好几遍。以名叫石德的太子太傅为首的几位博望苑师傅,可谓语重心长,用心良苦。

太子爷苦着脸,他实在是看不出这些经书里面有什么治国的大道理。每当严厉的师傅们一遍遍训导的时候,他便一边强迫自己接受这种惨无人道,一边在心里早已神游天外,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博望苑中奇珍异木甚多,虽然是落叶时节,但远近飘零,色彩缤纷,却是如诗如画,别有风光之美。

刘琚在一处讲书楼的木窗口,时不时的探头看出去,石德在讲授着“大学之道”,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浑然没有发觉被教者早已心不在焉多时了。

这样的时节,长安城外,应该尽是天高地阔的好风光吧?也不知道,元哥儿这段日子在忙什么呢,许久都不来这边探望,刘琚的心中不免怏怏。

突然,他的眼光亮了起来,抛下手中的书简,连招呼都没有来得及给正在滔滔不绝的师傅打,便飞快的跑了出去。

石德一愣,伏案而起,跟着去看时,只见太子早已窜出小楼,穿过半边庭院,一脸喜悦的奔向前方走进来的一人,那人停住了脚步,笑嘻嘻地看着他,两人把臂相见,甚是欢喜。

石德无声地叹了口气,脸色阴沉。他当然认识来的那人是谁,太子与此人交情深厚,不知道他们到底是怎么认识的。长乐侯元召,这位已经声名鹊起的人物,在很多类似石德这样的持重之人看来,却并不赞成太子与之交往过密。

这个人很危险!他的所作所为,往往出人意料,而且有许多离经叛道之处。没有人能看清他的底线,也没有人能够清楚地知道他的底细由来。

元召的率意而为,在很多大臣心中都存了一份戒惧之意,有一种无形的疏离感。因为,他们感觉到他不是同类人。元召当初曾经为了一个卖艺的歌女之死,拉着整个的勋贵集团为她殉了葬,他的这一壮烈行为得到天下民众的传颂,而同时,也使得许多臣僚暗中怀恨和疑虑。

身份的不同,中间隔着巨大的鸿沟,贵族与平民之间,生命的价值岂能同等?所以,元召当初在烈火烧成的瓦砾旁对长安民众说的那番话,就成为许许多多人对他暗怀敌意的由来。

太子与这样的一个人为友,实在不是一件好事啊!一定要寻找时机,把他们的关系剥离开来,这是石德和所有太子师傅们暗中达成的共识。

既然元召来了,摆脱掉读书的沉闷,当然就有最好的借口了。刘琚简直是太兴奋了,他拉着元召的胳膊,一路回到自己的宫中,叽叽喳喳问个不停。

听元召说起最近发生在长乐塬上的一些新鲜事,刘琚的脸上露出向往的神色。

“元哥儿,那些船真的有你说的那么大吗?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坐过船呢。真想有一天亲自坐上去,波涛翻涌就在脚下,眼前是无尽的江河……哇!那可真是……太好了!”

没有翱翔过天空的小鸟,只能想象苍穹的无垠。没有搏击过风浪的鱼儿,也只能想象江海的广阔。元召看着这位养在深宫中的太子,心中有着淡淡的怜悯。

“如果有可能,我会带你去,让你好好的体验一番的。”

“真的啊?!元哥儿,你从来不会骗我的,一定要说话算数啊!”

“当然。不过,这需要皇帝陛下的批准。你现在身份不同,是不能随便出宫的。”

“哦,这样啊……唉!实在不知道这个太子有什么好当的……。”

刘琚的神色间又有些黯然,想起这样的宫中沉闷日子还不知道要忍受多少年,他的话语中便带了抱怨。

“元哥儿,学那些前人的圣贤书,真的就能懂得治理天下的大道理吗?可是我学了这么久 ,感到的只是翻来覆去,老生常谈。如果做太子,必须要学习这些,那宫中的日子,真是太枯燥了。难道父皇当年,也是这么过来的吗?”

皇家的教育方式,元召历来是嗤之以鼻的,不管是哪个朝代,都大同小异。简直是和养猪差不多。“生在深宫之内,长于妇人之手”,这样成长起来的一国储君,除了偶尔出个正常点的,大部分都是废材,不知民间疾苦为何物,不懂治国理政用何方。等到所谓的君临天下后,不是沦为臣子们朝堂斗争所借用的工具,就是成长为奢侈无度的昏君。

“你现在不要着急,这几年,就全当是磨练心志了。嗯,长乐塬上的那座学院就快要建好了,到时候你可以经常过去。在那里,你也许会学到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刘琚闻言大喜,他有些不相信的问道:“我真的可以去?不知道这样合不合朝廷礼制……你说父皇会不会答应啊?”

“放心好了,陛下一定会答应的。当初之所以设立这处学院,起因不就是陛下想让皇室子弟多学点知识嘛。”

说到这里,元召觉得应该给这个不爱学习的太子一点鼓励了,这么小的年纪,就怕吃苦,那哪儿行啊!他压抑住心头的暗笑,做出一副严肃的样子,直视着刘琚的眼睛。

“你是太子,更应该通晓知闻,渊博所见。在这个世界上,有许许多多未知的事物,等着我们去探索,去了解,去掌握。我们伟大的大汉帝国,有着广袤的土地,万里山河,你将来不仅要治理好它,更要让生活在这上面的民众安康、富饶。你只要做好了,将来的青史上,自然会有你的名字流传,千秋万世,供后代人瞻仰。”

太子的身体开始发抖,脸上露出激动的神色,眼中有踊跃的光芒,元召忽悠的前景,让他憧憬万分。

“而这一切的前提,就是你要有一颗智慧的头脑,敏锐的心智,广博的知识。所以,就好好的努力吧!文武之道,世事洞明,天地间的奥秘,未来的长安学院中,都会给你提供。好好坐稳太子这个位子,你一定会越来越强大的。”

刘琚把元召的话,一句一句都记在了心底。他自从认识他以来,从来没有说过一个谢字,但刘琚知道,眼前这个人,就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朋友。

“呵!小子的大道理讲的不错啊。在朕的面前,怎么就没有这些话说?哼!”

突兀的声音从门外响起,皇帝刘彻大步走了进来,径直走到当中坐下,瞅了他们两人一眼,眼中的神色,意味深长。

元召与刘琚连忙躬身见礼,皇帝溜达了过来,外面的侍卫自然无人通报,也不知道他听了多久的墙根儿了,还有这嗜好?元召暗自腹诽着。身边有裙摆飘过,香风萦动,随着走进来的却是卫子夫。

元召又重新对她施了礼,卫夫人对他笑着点了点头,眼神温和,示意不必多礼。

“母亲怎么有空和父皇一起过来的?”

刘琚渐渐长大了,自然不能再如小时候一样扑在她怀里,扶她坐下后,便偎依在她身边。

“呵呵,你父皇今天被人气到了呢。所以母亲就陪他在宫中到处走走。”

“什么?是什么人如此大胆,敢惹父皇生气。说与孩儿知道,定不饶他!”

刘琚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元召在一边摸了摸鼻子,抬头时,却正看到皇帝眼神儿盯着他,嘴角发出冷笑。

“皇儿,惹父皇生气的人,就是你身边的这个家伙了。怎么样,你想怎么处置他?”

“……啊?元哥儿……那个 ,你们……呵呵!孩儿还小,不通政事,一切听从父皇裁断。”

“好了,陛下,就不要责难他们啦。却是刚才陛下命人召见元哥儿,才知道他并没有出宫,而是来到琚儿你这里了,所以,陛下就自己过来了的。”

卫夫人在一边笑着说了几句,暗中给元召使个眼神,让他小心回话。

果然不出自己所料,这是来追着兴师问罪了。元召不慌不忙,有些话到了可以和他好好说说的时候了,在这儿,很合适。

“说说吧,你私下会晤淮南使者,又对抗廷尉府,却是为何?”皇帝刘彻平静的看着元召,问出了心头的疑惑。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三章 怜我世人多悲欢

四海八荒,中原大地,近二三百年的时间以来,经历的是无数烽火、战乱、割据、杀戮……!春秋五霸,战国七雄,这些威风凛凛的名字背后,是尸山与血海,白骨与黑暗。

没有人喜欢战争,但宿命的安排就是如此残酷。分分合合,天下大势!想要和平与宁静,就必须要经历血泊与刀锋。

高祖皇帝以天命归身,终于结束了秦末战乱。大汉开国至今七十年了,盛世的曙光已经出现,和平终于重新降临这片大地。

可是,破坏容易建设难,人口的繁衍尤其缓慢。即便是经过了文景之治,天下郡县统计在册的人口并不多,荒无人烟之处,到处皆是。

在这样的形势下,最好的政策就是宽衍民生,废除一切苛捐杂税、严酷历法,给天下苍生营造一个宽松发展的大环境。

廷尉府的设立,意在执掌律法天平,归束臣民行为。可是,发展到今天,廷尉府的作用,已经大大偏离了轨道。

春秋法家制定的律法精神,视“法”高于一切。所谓“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即使是天子也在法律规范之内,与民同法,此为公法。持平执法,法不阿贵,世间付诸实施,这才叫真正的法治。

可是现在廷尉府所谓的执法,已经演变为狭隘的专制主义。它服务的对象,只是皇帝本人,鼓吹的是君主一人集权的独裁专制。在这样的制度下,又怎能有真正的法治?廷尉府的历任主官,名为大汉律法代表,实则只不过是皇权的行尸走肉,成为酷吏。

在很多时候,他们既是执行苛法者,又是曲法枉法者,恣意妄为,作恶多端。他们并不是真正的用律法来整顿天下,反而常常是公报私仇,法外为治。无事之人,以罪之,有罪之身,无事之!廷尉府把握律法的随意性,让人膛目结舌。论其本质,还在于法律的皇权专制主义性质决定了这种混乱的结果,打着皇帝的名义,名曰执法,实则无法无天。

如果任由他们这么折腾下去,早晚还会走上那条历史的老路。大臣、将军、皇后、太子、天下民众,都会成为牺牲品……无数的冤狱,无不是经由廷尉府之手炮制而成,最后酿成一幕幕无法挽回的惨剧,万千生灵涂炭。后世史书评价大汉吏治败坏由汉武帝开启,不是没有理由的。

对于这样的廷尉府,元召早已经痛恨良久了。不过一直忙于别事,无暇顾及于此。这次他们竟然惹到自己头上,不趁机好好的打击一番,更待何时。

这次的博望苑宫中会谈,除了元召与皇帝的对答之外,只有卫夫人与太子刘琚在场,其余的并没有外人。至于元召究竟进行了怎样的直言进谏,太史令所著的史书没有详细记载,后人无从得知。

不过,随着长乐侯与廷尉府在长安城外对抗的事渐渐的传开,许多人已经从中发现了端倪。一直以来跋扈不可一世的廷尉府,低调了许多。

不久之后,有梁王、蜀王等部分对朝廷恭顺的诸侯,开始上书,弹奏廷尉府的办案人员在郡县之内纵横不法,制造冤案。为了个人的私欲,或是勒索凌辱王室成员,或是贪污受贿,中饱私囊。

这样的奏本,虽然皇帝的态度是留中不发,没有公开表态。但这本身就已经能说明很多问题了。

于是,随之更大的弹奏廷尉府不法事的浪潮到来了。不论是朝中大臣还是普通民众,没有人会愿意有这么一股不受约束的力量,随意的抓人定罪。谁都怕有一天也会不明不白的被下到廷尉府啊。

皇帝没有表态,并不表示他什么事都不知道,也不表示他无动于衷。所有关于廷尉府的奏章,都有谕旨,令尚书台进行了详细的分类整理,有名有姓的有关人员,有事实依据的不法之事,都记载清楚,加以备案。

几位奉旨的尚书常侍心中振奋,他们都很清楚这些东西的分量,皇帝这是要查办了!也就是说,小侯爷与廷尉杜周的较量分出了胜负,这让大家都放下心来。所有人都很明白的一点是,如果皇帝真的能下令查办这些人,这不仅是对廷尉府的一次严重打击,更重要的一点是,皇帝的态度,发生了改变。

果然,不久之后,在一次大朝会上,皇帝公开了这些罪证,以十分严厉的语气,对廷尉府进行了批评,言辞中有“辜负圣恩,深失朕望”之语,随之下旨,这些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皆重处,斩刑者近三十多人!

御史大夫张汤,廷尉杜周及其党羽,面色灰白,低头股栗。皇帝虽然没有处罚他们,但那目光中的警告意味,已经足以让他们心惊胆战了。

那些作恶过的酷吏被押赴长安闹市明正典刑,在宣布完他们的确凿罪状后,当众斩首,以明天子公正之意。

三十颗血淋淋的人头,成为一个标志。今后的廷尉府再也不敢狐假虎威,以皇帝的名义胡作非为了。几千蒙受过冤屈的臣民,在未央宫外伏阙叩谢天恩,感谢皇帝陛下明辨是非,为民除害。

皇帝坐在含元殿龙椅上,听着远近传来的感恩戴德之声,心中有些感慨。那些案卷中的斑斑血泪,冤情似海,他都曾经亲自看过。长安尚且如此,天下郡县可想而知。执法之重,果然是关系到社稷安稳的头等大事。元召在博望苑中对自己说的那番话,一点都没有夸张。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简单的几个字,说的真是太对了。他已经亲自把这句话书写在了御案旁,以便经常看到,时时警醒。臣民心中的不平之气,绝对不能淤积。这就如同治理洪水泛滥的江河一样,宜疏不宜堵,常疏理则上下通畅,政通人和。一直封堵,则天子朝堂就会与民众脱离,各自离心,久而久之,就离着大乱不远了!

元召以不久前治理洪水的经验,归结为沟通朝堂与民间的道理,皇帝对他的话深以为然,因为,前鉴不远,强大秦朝的败亡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这让欲有一番大作为的刘彻又怎么能不悚然心惊呢!

就是在这次大朝会上,皇帝同时宣布了一项新的任命,朝廷设立了一个新的官职,司隶校尉。

这是皇帝为了增强监察权而特别增设的一个机构。品级并不高,但手中的权力非常大。皇帝亲自授予特别的节钺,对于普通的低级官吏,可以有先斩后奏之权。

而司隶校尉最让人吃惊的地方在于,它有一千名编制的司隶兵,可以职掌督察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这其中就包括廷尉府。如果仔细的想一想,也就是说它的职权范围,可以监督到下至各州郡国,上至皇太子、三公九卿,甚至包括皇太后,其权力之大,令人惊叹。

司隶校尉的主官直接受命于天子,以天子令奉使考命诸官。因此,可以无所不查,无所不纠。这个重要的主官人选,令所有人瞩目。

并没有让人等很久,几天之后,大汉司隶校尉就走马上任了。看到那张英气勃勃的年轻面孔,走进这处位于朱雀门一侧的新署衙时,所有人都大吃了一惊。原来是他!

司隶校尉署的布置很简单,开衙之日有些冷清,没有什么同僚来祝贺什么的,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这儿,将会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属官们都是些从各处挑选来的新面孔,虽然来历不同,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很年轻。

名叫终军的新任司隶校尉,抬头看了看有些简陋的大堂,心中豪情万丈。从待诏金马门的普通书生,到今天踏进这重要的朝廷核心机构,他用了不到三年的时间而已。

当初,有个少年,从齐鲁之地奔赴长安,西出函谷关时,守城关吏曾给他备下可以回程的符信,少年问:“以此何为?”关吏答:“这是作为回来时的凭证。”少年说“大丈夫西游,如不成功,绝不复还!”。弃符而去,勇往直前!

后来,这个少年,以孤弱之身出使南越,天子问策。少年说:“愿受长缨,必羁南越王而致之阙下!”豪言壮语,流传天下。

而今,这个少年也终于成长为国之重臣,责任在肩。在此刻,毕生追随元召的信念是如此坚定。他回头遥遥的对送他来上任的尚书令恭敬的躬身长揖后,转身走了进去,步履无比坚定。

元召骑在马上,在宫门外静静的看着终军走上这个更重要的位置,心中有宽慰更有喜悦。历史的轨迹终究还是因为自己而改变了许多。

终军本来在两年前就应该已经死了,死在南越国的暴乱中,世人谓之“终童”,可谓是天妒英才,半路夭折,令后人扼腕叹息。而因为自己的参与,避免了这种遗憾。

还有窦婴、灌夫。他们本来在这个秋天和冬天也会相继的身死族灭,而现在看来,这个悲剧也许永远不会发生。因为,罪魁祸首田玢已经死去了……。

相比起朝堂搏杀、战场策马所取得胜利的那种酣畅,也许,一些人命运的改变,才是自己最为暗中欣喜的事情吧!元召嘴角轻扬,笑着拨转马头,在朝霞中渐渐的远去了。

正文 第二百四十四章 天外更有天外天

《大汉帝国史》中曾经有几句简略的记载,记述了司隶校尉这一新官制的设立。虽然没有详细的说明新设官职的原因和背景,但当时的许多人都已经明白,这是一个转变的开始。

“……天子谕旨,以终军为司隶校尉,主查纠奸邪、内外不法事。授节,其所指摘,可直达御前……。”

廷尉府一家独大的局面,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有了制约,酷吏横行,苛法成狱的事情,开始逐渐得到收敛。民心遂安。

当然,这是一个缓慢的过程,需要几年的时间。法制的宽松,需要以经济为基础。元召当日的进谏中,曾经很详细的解说过这其中的关系。

“朕何尝不知实行仁政的重要性呢?只是天下远远没有达到富足的程度,欲以王道行三王之治,又何其难也!”

皇帝不禁发出无奈的慨叹。他说的一点儿都没有错,大汉在这短短的七十多年时间里,能取得眼前的局面,已经非常不容易了。但要说是想达到传说中的那种盛世,那还差得太远了。

“陛下,也不要把什么事都想的太难。路漫漫虽其远,但只要走对了方向,一日千里,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元卿!朕素知你有大才,如果你有何良策,只要能富国强兵,随你提任何条件,朕都会答应的。”

“陛下,微臣虽然年幼,但也曾走过许多地方,听说过许多见闻。既然蒙陛下厚遇,自当竭尽全力,助我大汉强盛。不过,微臣的前提条件就是,请陛下要善待万民。”

“卿之所指为何?”

“陛下请想一想,无论是士农工商,世间百事要想发展,最重要的因素是什么?是人啊!人,是最重要的。只要有了人,什么都会有的。可是我们大汉疆域内的人还是太少啦。要好好的保护、繁衍还来不及呢,又怎么可以实行苛法严政来压榨、欺凌、杀戮呢!微臣以为,这是陛下最不应该纵容的地方。”

“元卿,你说的虽然是正理,可是要想富国强兵,就必须要国库充实,而要想国库充实,就必须要广开税路,这些财富都是从民间来的。没有酷吏苛法做保证,又怎么能顺利的征集呢?”

皇帝终于说到了最核心的原因。自古以来,王朝纵容酷吏,说到底不过就是两个方面的需要而已。一是震慑内外臣下,使其不敢生叛逆之心。二是压制民众,使他们服服帖帖的听从王权的命令。

元召看到皇帝坦诚的说到这里,就已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他微微的笑了起来。

“只依靠我大汉子民的供给,要想达到国家的强盛,这条路当然会很漫长。不过,微臣倒是有一个别的办法,陛下不妨一试。”

“有何良策?快快讲来!”皇帝瞪大了眼睛。

元召从怀中掏出一副帛书画图来,平摊在案上。皇帝上上下下看了半天,也没有弄明白他画了些什么。卫夫人和刘琚也凑过来,看的有些奇怪。

“元哥儿,这是什么画?我怎么看不明白呢?”

看着这一家三口儿大眼儿瞪小眼儿的样子,元召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自己的绘画水平有限,画的实在是不像样子,不过解说以后,他们自然就会明白了。

“陛下,这就是我大汉的疆域图了。微臣参阅了许多郡县边关的资料,绘画的虽然不是十分准确,但大略的地理形状,就是如此了。”

什么?小子说什么?这、这就是大汉的疆域样子?也就是说,这上面画的,就是朕的万里江山了?!

皇帝刘彻当时就震惊的站了起来,不仅是他,卫夫人和太子刘琚也是吃惊不小。

“小子,你可不要骗朕啊!你可知道这是多么重要的事,你、你一人之力怎么可以做到?”

“陛下不要着急,稍等片刻,等微臣把上面标注明白,就会看清楚了。呵呵!”

元召暗自撇了撇嘴,瞧这一家子都没有见识的样子。不就是画副草图吗?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他用笔在上面慢慢的写着天下各封国、郡县、大山大川的名称,不一会儿就标注完毕,现在再看上去,就已经很有一副地图的样子了。

皇帝一家三口趴在上面,用手指点着那些熟悉的地域名称,开始兴奋地大呼小叫。

“原来朕的江山是这个样子的啊……汉中、关中、黄河、终南山……哈哈哈!”

“父皇、母亲快看,这儿就是长安!我们所在的地方!”

也难怪他们兴奋,在这个时代,哪里能够有这么一张全面的天下地图呢!不要说普通人了,就算是未央宫中,也只不过是根据资料,能够大略知道各郡县所在的位置而已。

皇帝陛下简直是如获至宝,他一点儿都不怀疑这张图的正确性。因为,元召做出来的东西,从来没有错过的时候,这是一种绝对的信任。

“陛下,您这是要干什么?”元召有些愕然。因为他看到,在皇帝的示意下,卫夫人已经小心的把那张图叠了起来,正要收走呢。

“呵呵!小子啊,这东西可太重要了,简直是国之重宝。所以,朕要好好的收起来,留待慢慢的研究。这么重要的东西,你就不要放在身边了,万一不小心泄露出去,就不好了。”

元召有些无奈,皇帝一家人也太小家子气了吧,没见过世面。这个东西他本来是想再弄得精确一点,等到长安学院建成以后,作为地理方面的知识传授的。再说了,他今天的目的,也不是来献地图的啊。

“娘娘且慢!陛下,微臣还有话要说呢,而且与这副草图有很大的关系,且等微臣把话说完再拿走也不迟嘛。”

听到他这样说,皇帝摆了摆手,卫子夫又把图放下来,刘琚连忙又重新铺开,一脸兴奋地在旁边看着。

“陛下,其实微臣想让您看的不是我大汉的郡县分布,而是疆域之外的部分。请您把眼光朝外看,这儿、这儿、还有这儿,看看有什么?”

皇帝微微发愣,他顺着元召的指点,目光越过那几处地方看过去时,不禁心中一动。

在大汉的疆域界限之外,元召把其余的部分涂成了三种颜色。最上面一块辽阔的地方,被特别的圈了出来,那是一片草绿。有两个大字写得清楚:匈奴!

而围绕大汉的东面和南面,都被涂成了蓝色,分别被元召标注为东海和南海。整个西南和西面的部分,则被涂成了黄色,上面写的是西域诸国。

“陛下,娘娘,太子,我们现在得看到的,就是我大汉的四邻情况了。正北面就是我们的大敌匈奴。东、南皆是大海,西面越过沙漠,就是西域的邦国。而今天,微臣想对陛下所献的良策,就是在这三个方向而已。”

说到这儿,元召用手指点了点东、南、西这几处。皇帝心中已经有所悟,他略一思索,出口相询。

“元卿,朕明白你的意思,先前你主张的开通西域,朕已经派使团前往,希望能有好消息传回来。可是,这广阔的大海,对我们有什么用呢?”

元召笑了,笑的有些神秘:“陛下,您有所不知。在大汉神州之外,还有更加大的天地。而海洋更是比陆地要辽阔的多的多。千百年来,世间人只知道从土地上辛苦的生产财富,却从来不知道,广阔无垠的海洋上,有着现成的无价之宝啊!”

“海里有宝藏!……元卿,你此话当真?”皇帝眼中放光。

“当然,我说的一字不虚。先不用说那些海中所产的珍稀鱼类,扇甲海贝。只说南海和东海不远处,就有无数无主的大小海岛,那上面各种矿产、林木、金属,就够我们大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了。所以,微臣给陛下献上的强国富兵之策,就是广开三边!只开通西域这一条路是不够的,还要开通东海和南海,使这三条路,成为我大汉朝的黄金之路,只要陛下有这个决心,黄金白银如流淌而来,指日可待也!”

皇帝陛下的嘴里有些发干,他有些紧张的咽了口唾沫。顺手接过卫夫人递上来的茶,喝了一大口下去,目瞪口呆的感觉才好了点儿。

“可是,开通三边……这么大的动作,需要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的吧?朝廷的前期投入,恐怕国库支撑不了啊……。”

听到他的犹犹豫豫,元召心中喟叹,这位帝王已经算是机敏开明的了,可是他的想法还是太狭隘了。哦,其实这也不能怪他,相隔几千年,他怎么有机会见识到后世那些千奇百怪的经济手段呢!

“陛下,此事不需要朝廷劳心,更不需要劳力。自有人出钱出力,去打前站。只要前期的开拓完成,剩下的事,朝廷就是只等着记账数钱了。而唯一需要陛下做的,只不过就是下一道准许开三边的旨意而已。呵呵!”

天下诸侯都姓刘,总是一家,都是高祖皇帝的子孙,再广而言之,神州都是汉家血脉。与其把这些力量,都消耗在内斗当中,还不如放他们一条生路。是英雄还是枭雄,九州之外,天高地更阔,去开创自己的天地吧!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五章 碧海潮升烟波痕

明月楼上,淮南王刘安认真的看着对面的少年,心中感慨万千。接到谋主伍被的飞马传信,他终于下定了决心,千里北上,来到长安。

曾几何时,眼前的人,名不见经传,只是一个没有什么来历的流浪儿而已。然而,在这一路上,淮南王细细的梳理过元召今日的影响力后,他不禁大吃一惊。

元召,在长安三辅封邑万户的长乐侯,官至尚书令,由他主政的尚书台,其权力已经远远的大过了丞相府。时至今日,受过他影响的人,有很多已经站在重要的位置上,手握着一些要害部门的权柄。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些人都是少壮派!

没有人再会因为他的年龄而等闲视之。淮南王一向自负甚高,可是现在就连他,也不得不叹服了。

跟随的护卫都在外面守候,即便是伍被和刘姝,也没有被允许进来。事关淮南一脉未来命运的大事,他不得不如此慎重。

淮南王的子嗣,在各大诸侯里面,已经算是少的了,现在只有三子一女。然而推恩令下,三分淮南后,这必定将是一个会逐渐衰落的结局。

除了皇帝,任何人的雄心壮志,皇图霸业,在这片汉家土地上,将永远不会再有可能。有时候刘安想起这局布棋,在痛恨的同时,却也是暗自佩服。

不管是阴谋还是阳谋,只要能让对手服服帖帖,再也无力反抗,那就是绝世奇谋。淮南王有些灰心丧气了,这些年来,自己布置先手,用尽手段,到头来不过是枉费心机,尽皆成空矣。

“王爷毋需再多虑了,这就是淮南最好的出路。皇帝陛下的意思,虽然不会明旨颁布,但他已然恩准。淮南库府中所有的财富,朝廷一文不取,而且淮南封地也会保留,等到什么时候王爷有了自己的基业,什么时候愿意交回了,就任凭王爷自己的意思。”

几句寒暄过后,三杯接风酒喝罢,元召直接就点明了主题。他清楚地知道淮南王心中的顾虑,因此,说话简明扼要,把他最想知道的告诉他。

“这是当今天子亲口允诺?听起来倒是美妙,就怕过上几年之后,就不会再遵守这些了吧?天意难测啊……!”

刘安是个天生的阴谋论者,想事情从来没有那么简单。对于皇位上之人的反复无常,所见所闻,前人早已经有过太多教训了。

“呵呵,王爷在想什么,我都明白。我不敢保证皇帝陛下未来会怎么样,因为将来的事谁也不敢预测。不过有一点儿,我可以对王爷保证,那就是,只要我元召在世间一天,我的承诺就会永远有效。”

元召神色平静地看着淮南王的眼睛,举起手中酒杯,一饮而尽,点滴不剩。

刘安略微迟疑了一下,似是下了某种决心,终于也抬手把酒喝干,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这家明月楼,在长安城中名声响亮,此间主人,传说是季氏后人,不知道是真是假?”

元召点了点头:“不错,明月楼的主人名叫季英,正是季氏双雄的后人。”

“本王也曾听闻,那季布当年以信义著称于世。得千金不如得季布一诺!想必长乐侯也听过这句话吧?”

“呵呵,王爷敬请放心就是。我虽然不敢自比先贤,但我说出来的话,还从来没有未实现过。”

“好!本王要的就是你这句话。当着真人不说假话,本王也对你说句实话吧,当今天子虽然是个有志向的人,但以我对他本性的观察,却不像是个体恤仁慈之主,以后……也许会有些狠绝。作为臣子,不可不察。”

对皇帝做如此评价, 已经是属于大逆不道之语了。淮南王当着元召的面不加掩饰的直言说出,这算是挑拨还是真诚呢?

元召淡淡的笑了笑,这样话头他不会去接的。皇帝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比这个世间的任何人都清楚。淮南王的话没有说错,不过这只是皇帝的一个方面而已。

“王爷,这么说来,就是同意去见识一下大海的辽阔了?”

“没错!听了你的那些描述,本王早已经动心了。你可能还不知道吧,我从年轻的时候,就喜欢那些神仙志怪海外奇闻,总想着如果有机会能去亲自见识一下多好。却未曾料到,有生之年,竟然真的会有可能实行。如果真的有机缘,万一能遇到海上仙山神人,也说不定呢。哈哈哈!”

见淮南王笑得十分欢畅,元召也跟着笑了起来。他知道刘安所说的这个梦想是真的,因为他写过的那本《淮南子》里,就有对这方面的大量记载。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元召才突发奇想,给淮南想出了这么一条出路。

“王爷,这世上有没有神仙,我从未见过,不敢妄言。不过,海上有的是大小岛屿,虽然称不上是仙山福地,也算是世外桃源,人间宝岛了。”

“元侯,真不知道你小小年纪,是如何知道的这些!唉,传说当年秦始皇帝,为求长生不老术,曾经派遣了大批的方士入海求仙,却终究是杳无音信,一无所得。可见这海外神仙是很渺茫的。”

“呵呵,王爷不必去多想这些。说不定,将来在海中的某些岛屿上,王爷会遇到这些始皇先遣使也说不定呢。”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说起这些,倒是十分投机。一件在大汉历史上十分重要的事,就在这杯盏之间定了下来。

看着淮南王踌躇满志的样子,元召轻轻舒了一口气,终于忽悠成功了!只要有淮南王带头,那些对将来还有所期待的诸侯们,一定也会动心的。只要鼓动起这股力量,作为最早一批的海上开拓者,就足够了。

如果从现在就开始经营大海,比那些后世的西方海上强国,可是早了一千多年啊!那些人的祖先,这会儿想必还在小河沟里捉泥鳅吃吧?未来呀未来,真是值得期待呢!

元召心中大快。这样心情大好的后果就是,多喝了许多酒。而喝多酒的后果就是,又答应下淮南王的许多条件。

提供造船技术,派遣大批高超的师傅去淮南指导,负责绘制详尽的航海图……这些答应了都没什么,可是自己为什么又答应下让淮南王的最小儿子留在长乐塬的?

过后清醒些的元召晃了晃脑袋,有些无奈,可是已经答应下的事已经后悔不得了。淮南王把小儿子送过来,这是要和自己绑在一起呀。不过,这也无所谓。自己和淮南的关系,早就有些揪扯不清了。哦,这当然说的是和刘姝郡主的关系……。

人心情太好的时候,就会付出代价的。元召站在明月楼头,看着淮南王在大批护卫的簇拥下,渐渐地走远。人丛中,骑在马上的女子,又回头对他看了一眼,目光中流露的轻嗔薄怒,让他心中一跳,头又有些疼了起来。

开拓海洋的意义,现在还没有人会认识的那么全面。对于皇帝来说,元召的这条对策,他从中看到的是巨大的财富和对诸侯矛盾的最好化解。而对于淮南王和其余诸侯们来说,这是一条新的出路,能开创出一个全新的局面值得一试。只有元召才知道,这样做的结果,对这个国家的未来意味着什么。

未央宫中,皇帝刘彻把仙师李少君召到了身边,对于派人出海,他却另有自己的一点儿小心思。

“仙师,朕记得曾经听你说过,你多年前在东海仙山上,遇到过仙人,还给过你一颗如同冬瓜那样大的仙枣,所以仙师才几百年容颜不改。朕记得没错吧?”

李少君一愣,他不知道皇帝为什么突然问起这个。这个仙家奇遇,他曾经在很多场合对很多人说过,因此,点头称是。

“陛下,确有此事。”

皇帝的神情很是兴奋,他来回走了几步,挥了挥手,把旁边伺候的宫人们都赶了出去。

“仙师,朕渴慕仙家际遇久矣!只是一直无缘。现在终于有一个绝佳的机会,呵呵,不久之后,就会有大汉的船队出海了。到时候,朕想让仙师跟着出海去,再去寻觅仙踪,找到海上的蓬莱仙人,为朕求得不老仙方,仙师以为如何?”

李少君暗自吃了一惊。他进得未央宫的目的,可不是为了给皇帝做这些事的。更何况,自己的真实情况是怎么样,难道自己还不清楚吗!

“陛下,大海之上,仙人踪迹飘渺,没有仙缘的人是见不到的,此事极为难求啊!”

“正因为如此,所以朕才派李仙师亲自前去的啊,仙师自己不正是身具仙缘之人吗?”

皇帝刘彻的语气很热切,长生不老之术对他的诱惑太大了。当初的秦始皇帝求不得,不代表自己就求不得。

李少君心中有些发苦,他才不会跟着跑到海上去。那些虚无缥缈的事,越是打着这些名义招摇撞骗的人,心中才越发不信呢!

“蒙陛下厚遇,我本来自是应该想尽一切办法,出海为陛下求得仙方的。可是,我为陛下炼制的仙丹正在关键时刻,却是分心不得。如果稍有差错,就前功尽弃了,那岂不可惜!”

李少君一边找理由敷衍过去,一边在心底暗下决心,宫中事,当速决!

正文 第二百四十六章 西风吹落多少恨

白马入梦踏霜行,碧海天涯明月升。

当时西风多少恨,吹落情怀埋雪中。

此时正十月天气,初雪纷飞,天地漫卷,西风萦乱!

锦袍貂裘的男子静立高处,俯瞰大地。眉间雪落,肩头拂满,却似与他毫无关系。

有随从去林中马车上拿来油伞,想要近前给他撑起时,却被侍立在侧的贴身护卫摇头制止了。

身形高大的护卫双手笼在袖间,站在男子身后一丈之外,这是他多年来一贯待着的地方,在这一丈方圆内,世间还无人可以威胁到自家主子。

鲜血炼狱而来的自信无需怀疑,因为这个名叫韦陀的高大身形称号就叫做“一丈伏魔”!

良久之后,前方男子慢慢转过身来,短须白面,相貌清贵,带了七分儒雅之气。

“流云帮已不堪大用矣!”淡淡话语中隐含了一丝遗憾。

身后的韦陀并不接话,他的职责是护卫主人安全而不是参谋。

“主上,看这流云帮声势却更胜从前数倍啊,不知此言何解呢?”

不远处候着的人群中早有人趋近前来,恭敬问道。

“呵呵,为了一点小事,就如此兴师动众。此为皇城脚下,真以为西凤卫的那些人都是吃素的了?”

“主上是说……?”

“这次,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后,就吩咐下去,自今日始,逐渐斩断与流云帮的来往吧,该料理的手尾都去处理的干净些。”他却并没有过多解释,随口吩咐几句。

这就是明确的指示了,十余人一起躬身应诺。

“世间山河,表里乾坤。霸道有余而王道不足者,即便成事,也是后患无穷啊……。”望着飘忽的雪花,貂裘男子不知想到了什么,语气中多了如许感慨。

“主上,流云帮中高手还是很多的,平时用来行事,倒是得力,是否……?”有人出言相询。

男子看了看追随多年的心腹谋士一眼,微微的笑了起来。随后用手指点了点名叫韦陀的人。

“高手?呵呵……天下高手有高的过他的吗?”

谋士名公孙羊,听了自家主子这句略带调侃的话,已明白其中意思。

坐镇淮南,觊觎天下!流云帮的名声再显赫,也不过是在这其中一把用过即弃的杀人刀而已。

“那么,这次,主上是准备用流云帮这把刀收割什么果实呢?”

貂裘男子听手下终于问到此行的目的,脸上浮现莫名的神色。扫视了一眼,随行的皆是心腹死士,忠诚谋主。

“你们看,这是什么?”

他接过身边侍从捧上的小小陶罐,倒出一抔在手心正中,眼里有神采闪动。

六出飞花,落雪晶莹,与掌中那一撮白亮细末十分相似。

“主上,这是……?”众人面面相觑,有些疑惑。

“众卿,你们来说说,这些年来,淮南之地,以何支撑起的库府丰盈呢?”

“回主上,想我淮南境域内,水流通畅,湖泊便利。更有山河重宝,天佑福地也!”公孙羊拱手而答,有自豪之意溢于言表。

“是极是极!铜山铸币,湖海晒盐。此正是主上得以恩泽淮南的根基啊。”其余人等也纷纷拱手。

“不错!盐,正是淮南赋税一大半的来源也!本王只所以离觐见之期提前十余日来到长安,就是为此物而来!”

平摊的手掌蜷起来,把晶莹的雪和晶莹的颗粒一起握在其中,仿佛握住了天下。

“主上,莫非……莫非此物……?”

“哈哈哈,事到如今,却不必再相瞒众卿,这就是不久前建儿八百里快报所传回淮南的急信了。世间有人发明了制作精盐之法,已献与当今天子。此事对我淮南至关重要,所以本王对这次长安之行是充满期待啊!”

“原来如此,果然神奇!如此精妙之法如果能为我们所用,那淮南的未来……我等先行恭贺王爷了!”

侍卫谋臣们正式改了称呼,一起躬身拜贺。

儒雅清贵之气的男子正是淮南王刘安。此次赴长安觐见,是半年之前就已经定下的事,只是因为得到身在长安的世子刘建传回的急信后,才提前半月秘密启程而来的。

此时,眼见计划顺利,料想不会出什么意外,心中畅快,不免对随行的心腹们多说了一些。

雪下的更加大了起来,侍卫帮王爷抖了抖貂裘上的积雪,在臣下们簇拥下,一行人正要回到林中帐篷里暂避等候消息,忽听在高地边缘向下方观望的几个侍卫发出了几声惊呼,似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之事。

暗堂长老月中子本名已不可考,他在流云帮中的资格算是最老的了,历经过帮中许多大事,追溯起来,少年时他还曾经有幸得到过流云帮创始者朱家的提携,受益匪浅。

许多年后,帮中巨变,他却变了节,对朱家后人痛下杀手,忘却了那些恩情。

虽然后来这些年每当想起往事,时时有些暗夜亏心,但,世间名缰利锁,无人可免,他又何能例外!

月中子的武功修为已经可以称得上是世间少有对手,在暗堂,地位超然于其余人之上,连郭解有事也是要用一副请教的态度,这是用他的实力赢得的尊重。

说实话,月中子对水凌子火云子等这些后来被郭解招揽进流云帮的七国余孽,是有些心中不屑的。

流云帮虽然已经面目全非,不复昔日侠义的大名,但终究还有些情怀是留存在这些帮中老人的心中的,非是那些不分善恶杀人如麻的家伙可比。

但,再不入眼,也毕竟是在暗堂相处过几年,有些香火之情的,他们平时对他也还算恭敬。先前水凌子被杀,事出突然 ,即便是他,也出手相救不及。

片刻之后,当小冰儿的长枪眼看又要趁机刺死火云子的时候,月中子一面惊奇于对方小小年纪就有如此精妙招数,一面早已身随意动,左手拂尘,右手出剑,救人杀人,手下已不留情!

世上事,悲与欢,无常凭谁断?生死就在一线间!

一切都发生在眨眼之际!生者生,死者死,雪中血,伴飞花片片……!

一个比马背上的小萝莉也就高了一头多点的孩子出现在她的背后,没有人看清楚他是什么时候,从何而来的。

他就在“冠军”的背上,仿佛一直就在那儿一般。

此刻,一手揽了怀中小小身子,一手低垂着那杆长枪。枪尖的血滴落在草间,白雪、黑马、红缨、鲜血互相映衬,分外娇艳。

“已经做的很好了!我都看见了哦。”

依然如同平日淡淡的语气,但这次是夸奖。

激战过后的小冰儿身子有些脱力,微微颤栗着,听到耳边熟悉的声音,她的眼睛闭得更紧了,泪却怎么忍也忍不住!

飞雪连天,两人一马,四周是片刻的寂静。

泠霜泠雪的表情有些呆滞,这还是她们奉了太皇太后的嘱托去保护的那个小侯爷吗?看了看四周情形,手不由得带了带马缰绳往当中靠了靠,三匹马儿并在一起。

两个少女,四只灵眸,不住的打量马上之人,却见往日里朝夕相处的熟悉面孔此刻有些不同。

光阴逆转千年,有人曾踏落流星而来,凡人体质从此日日攀升,是轮回的改变?还是日月的馈赠?现在恐怕连他自己都说不清!

元召冲两姐妹笑笑,示意不必担心,然后冲前方之人吹了声口哨。

直到这时,才听到有剑掉落雪地的声音,响声沉闷。有人“噗噗”的连喷出几口血,勉强稳住身形,单手用拂尘拄地才没有扑倒,脸色转为灰败。

月中子深吸一口气,发现丹田气机皆无,胸脉已废!忍住想继续吐血的冲动,心中现在只有一个念头“来者是人是神?世间怎么会有人做到如此地步的!”

这真是瞬间的事!此时他的脑中才慢慢恢复起刚才的一幕。

就在他一手拂尘压住长枪,一手剑劈山开石斩向对方的时候,眼角余光中有身影自那女娃儿身后探出,手握住了枪杆,然后一股霸道无匹的力量自那端传来,微微一抖震飞了拂尘,就势运枪如鞭,横着向他胸前轻轻抽来。

月中子大惊失色,用尽全部力气回手拂尘挡了一下,拼了五十多年修为的抵抗也只不过保住了性命!他觉得胸间如被大石击中一般,跌出一丈开外,气血翻腾,已是受伤不轻。

而那杆长枪一击之后并不停歇,去势反而更强劲,如同灵蛇拨草,暴长三寸,继续刺向无剑、火云二人!

那两人还没反应过来呢,胸腹、肋间早中!锋芒急进轻出,如刺败革。

暗堂两大长老无剑子、火云子挥剑自救的手臂停了下来,犹有些不相信似得低头看了看汩汩流出的鲜血,双双扑倒雪地,气绝而亡。

只用了小冰儿的半招余势,流云帮暗堂第一高手就胸脉震碎,已成废人 ,两大最凶悍的长老绝命当场。再加上先前被泠霜所杀的水凌子,前后不到一炷香的功夫,竟然有四位大长老就此完蛋了!

“冠军”似乎也感知了主人的威风一般,鬃毛乍起,长嘶一声。元召手挽长枪,轻轻一抖,污血尽去。

旷野茫茫,天高地阔,雪染鬓发,凛冽清寒,一时只觉心中快意,有清啸出于胸际,婉转山岗林间,恰似龙吟不绝!

我生天地中,此间英雄,虽千万人吾往矣!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七章 瀚海黄沙起娇龙

就在长安城风云起伏,未央宫变乱将生的时候,九州万里之外,凛冽的朔风正横过瀚海黄沙,漫漫无际,劲吹西域的大小邦国。

这些地方的气候,与中原大不相同,一日三变。在很多时候,早晨夜晚需要穿厚厚的裘皮,然而到了午间,往往就需要换上单薄的纱衣。

大汉派出的西域使团,刚来的时候并不习惯,好在从长安出发时,遵照长乐侯的安排,已经有了这方面的心理和物资准备。虽然也有一部分人生了病灾,但熬过最初的阶段以后,也就已经慢慢的适应了。

自从踏上这片域外土地开始,他们已经到过十几个比较重要的国家了。选择的这第一批目标,都是与匈奴有着直接关系,并且可以给匈奴人提供帮助的国家。

在余丹王子部下的帮助下,这一路还是比较顺利的。当然,这也与他们所带来的诚意和精美的中原物品有关。

“在这个世界上,无论古今中外,国与国之间最看重的还是利益关系。所谓的道义、盟约什么的,在可以预期的巨大利益面前,一切都可以妥协,一切都可以拿来谈判、交换……。”

想起在临行前,元召对他们说过的这番话,虽在万里之外,使团中的所有人也是心悦诚服。这就是外交关系中的真理啊!经过与这些国家的交往,元召对他们曾经嘱咐过的事,无一不在逐渐的印证、实现,这不由得让自张骞以下的人都产生一种错觉,小侯爷身在长安,智算万里,他对于这些国家的风俗习惯以及地理人情、心理信仰竟然如此熟知。只要按照他说的去做,一切都将无往而不利!

大汉使团二百多人,一路行来。从第一站,大月氏国开始,到现在暂时歇脚的大宛城,他们把随身携带的中原物品当作馈赠,分送给各国的王室和贵人们,所带的货物在逐渐的减少。然而行囊,却更加沉重了起来。

精美的江南丝绸,华丽的蜀锦,陶瓷用品,茶叶,白糖,细盐,烈酒,香露水……每一样都被得到的人视若珍品,原来世间还有这样的东西。

使团的人有些目瞪口呆,确切的说,是他们得到的回赠令人目瞪口呆。成袋的金砂,大块的金块,银饰,珍珠,犀牛角……!全都是这样的东西。

卸下物品后空出的马车,又被装满了。虽然不如来时的充盈,但却更加沉重。发财了,发大财了!使团的所有人无不兴奋雀跃。

张骞曾经悄悄地对一位大月氏国贵人询问过,如果以后有这样大批的中原商品运到西域来的话,以当地的行情加以交换,可以得到一个什么价格?

这位贵人恋恋不舍的用手抚摸着华丽精美的绸缎,又喝了一口中原烈酒,满足的舒了口气,然后用热切的语气告诉张骞,他只要有办法运来,来多少要多少。至于价格嘛,好商量,可以用相同重量的金砂交换。

自从听到这个消息后,张骞走了这么远的路,他的脑袋便时不时的有些发昏一次。这不是病,而是激动啊。拉一车绸缎来,就可以拉一车金子回去。这种刺激,换成谁,谁也有些受不了!

小侯爷说的一点儿都没有错啊!这条穿越沙漠的路,只要顺利的打通了,脚下踏过的就不再是黄沙,而是一粒粒黄澄澄的金沙呀!

每当计算起这些,不仅是张骞,上上下下的二百多人,人人都会兴奋。现在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赶快结束这次行程,把这边的好消息,赶快带回长安去。

一路上所有的细节,张骞都详细的一点一点记载了下来。他已经下定了决心,回去后要事无巨细的向皇帝和小侯爷汇报,不能遗漏一点。这一条黄金大道,不管付出任何代价来打通,都是值得的!

马车满载,行囊满满,所有人都归心似箭。好在,他们的行程只剩最后一站了,那就是此行的终点,大宛国。

大宛国,盛产良马。据小侯爷所说,这个国家所产的马,有着马类中极品,名字叫做汗血宝马,又被当地人称作天马。各国的金珠宝贝,已经装满了来时所带的几十辆马车。如果能用剩下的几车中原物品,换得几匹汗血宝马回去,那他们此行的任务,就算圆满完成了。

不过他们来的时候有些不凑巧,大宛国王并不在大宛城中,他带了一些王室成员和贵族,去西北的天马草原上围猎去了。

听到是大汉的使节到来,留守的大臣按照礼节,进行了殷勤的接待。不过,没有国王的同意,他们自然不会答应什么事。在大宛城中待了两日后,大家都有些等的着急。张骞去详细地问起来时,才知道每年的这个时节,国王都会去天马草原举行活动的,而且一去就是一至两个月不等。

使团的人都有郁闷,这么长的时间,哪里等得起?经过商量以后,他们做出决定,不要在大宛王城中干等了,直接去草原上会晤国王一趟得了。把这个意思对留守大臣说过之后,他们倒是没什么意见,遂派出一小队引路之人,带着大汉使团出城,一行人转而向西北草原去了。

原来,这大宛国每年的草原围猎,是一项悠久的传统习俗。相传,在天山深处,生长着一种天马,乃是万马之王。大宛国著名的汗血宝马,就是它繁衍的后代。

在每年的这个季节,它都会从天山上下来,寻找草原上马群中的配偶,以生殖繁衍。有很多大宛人都曾经目睹过它的踪影,它疾如闪电,行似烈火,被所有大宛人奉为神物,以能亲眼看到它为吉祥之兆。

因此,每年的这次活动都很热闹。不仅大宛国王和贵族们会去,还会邀请邻近邦国的许多贵人们前来,也算是一次盛举了。

此地离着大宛城也就是百里之距离,不过大半天的功夫就已经来到。引领他们前来的大宛臣子先去禀告了国王,大宛国王听说是汉朝使节来到,他倒也没太在意。汉朝离着大宛太远了,中间还隔着好几个国家呢,从前根本就没有打过什么交道,关于汉朝的一切,只不过是听来往的商人们讲述过一些罢了。

不过,有大汉使节赶在这个时候来到,大宛王心中还是很高兴的。适逢盛会,有宾客远来,这倒是一个好兆头。

因此,大宛王立即就召见了汉使。一望无际的帐篷扎出去几十里远,大宛王宽阔的王帐就在正中。初次会见自然是很愉快的,尤其是在见识到汉使献上的精美物品后,大宛王的笑容就更加灿烂了。

听到汉朝使者说起来意,大宛王心中微微一愣。什么?与汉朝互相通商,这一条当然可以。这些来自遥远东方的物品,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可是要说起帮助他们对付匈奴人,大宛王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马上拒绝!

大宛与匈奴的关系已经延续几十年了,两家有很深的渊源。这一代的大宛王名叫青桓,他的一个妹子就远嫁了匈奴,匈奴人的大量马匹就是来自大宛,由此给大宛国带来了可观的收入。他当然不会就这么轻易的割断与匈奴的关系。而且,匈奴骑兵是如此强大,几乎是横扫周边诸国,从来没有什么对手,听说那汉朝也是它经常侵略的对象,而今想要对付它,简直想都不要去想啊。

大宛王青桓正要变下脸来的时候,忽见旁边站立的王弟云桓对他连使眼色,示意不要动怒。青桓神色不变,吩咐一声,让身边护卫们领汉使去安排好帐篷先暂且歇息,有什么事稍后再谈不迟。

见那名叫张骞的汉使有些无奈的拱手施礼答谢,跟在护卫身后向外走去,大宛王青桓嘴角泛起一丝冷冷的笑意,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却见那汉使的跟随冷不防回头看了他一眼,目光如电,摄人心魄!

青桓心中一惊,这个矮小瘦弱的汉人,眼神怎的如此凌厉?他正在沉思,王弟云桓走到跟前,看了看他的脸色。

“王兄,刚才打算对那汉使说什么?”

“呵呵,云桓,我想说的,其实正如你心中所想。这些汉人太自不量力了,竟然还妄想着对抗匈奴单于,我们大宛岂能同意他们的请求!”

“王兄,你所想的虽然没有错。但也不必就直接出言拒绝。我听说那大汉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也是一个东方的强国。我们大宛虽然与他们相隔遥远,但也不必就此得罪了他们,那样对我们也没有什么好处。来自中原的东西总是不错的,不妨先对他们敷衍对待。且等天马节过后,再做商议也不迟。”

“云桓王弟所言极是,那这几日就拜托你去接待他们吧,就让他们好好看看这天马节的气势,省的小看了我们大宛国的威风。”

云桓点头,两人就此商议完毕,吩咐人打开一坛来自汉朝的美酒,两兄弟对饮几杯,大为赞叹。

走出王帐的时候,张骞身后,一身普通男装武士打扮的霍去病放缓了脚步,她摸了摸背上的赤火宝剑,心中有一种预感,锋芒也许要有出鞘的机会了,因为她听到了剑鞘中隐隐的清鸣!

“……师父,小冰儿想你了!我想回家啊……。”

正文 第二百四十八章 天马西来明月中

大宛国在与它相邻的七八个小国当中,已经算是最为强盛的了。这固然与大宛的国土面积最大有关,更因为它的背后有东邻强大的匈奴支持。

西域本来远近有三十六国,后来陆陆续续衍变成了五十多个国家。这其中的原因,就与匈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这些国家当中,有一大半曾经受到过匈奴铁骑的践踏,虽然后来因为鞭长莫及,匈奴人无暇占领这些地方,但受其刀锋波及之处,提起匈奴骑兵,无不心中惴惴而惧怕。

也是因为匈奴人的关系,包括大宛、楼兰、西羌这几个比较强盛而且受匈奴重视的国家,便成为了各自所在地域中的领头羊,周边小国,看他们的眼色而行事,以保护本国利益不受侵害。

在大宛国周围,便有小宛、莎车国、于滇国、西夜国、乌戈国、桃槐国、疏勒国、精绝国、戎卢国等土著国邦。它们皆以大宛国为首,组成了一个松散的联盟。

这次大宛国的天马草原围猎盛会,所有这些国家都接到了邀请,各国王虽然不便亲自前来,却都派出皇室重要成员或者是朝堂重臣参加,因此,天山北麓的这片辽阔无际草原上,便扎满了各式各样的帐篷。

国家虽小,五脏俱全。各国都派出了自己最精锐的军伍,挑选出最勇敢的将军随行。虽然几百至上千不等,但聚集在一起,也有万人之众了。

其实说白了,每年一次的天马节会猎,不过就是这个十余国联盟的组织,举行的一次类似于大演兵的活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只有自身强大,才能更好的生存,这个道理,不光中原人懂得,匈奴人懂得,这些西域人更懂得。

风驰电掣,纵马奔驰,弯弓射猎,西域男儿们也都是些身手敏捷的汉子。在过去的这半月时间里,光狼群就歼灭了好几个,其余的虎豹獐虫之类就更不用说了。大批的猎物被堆积起来,形成了一座座小山,十分可观。

贵人们对部下的表现都很满意,看着这些骑在马上来去如风的汉子,频频点头。这样的战力,虽然比不上匈奴铁骑,但要在西域这些国家中说起来,那也应该算得上是一等一的强军了吧。

在距离王帐不远处的一座高坡上,就是汉朝使者所在的帐篷了,几十顶牛皮大帐连在一起,这是遵照王弟的吩咐,手下人特别给汉使准备的。大宛王弟云桓待人接物还是很有分寸的,在这一点上,他反而比身为大宛王的哥哥青桓眼光长远的多。

此时这位王弟正陪着汉使和他的随从们,站在这高处,满脸带笑,指点着远处讲解。

张骞陪着笑一边点头,一边观察着远近的山川走势,在心中暗自记了下来。这片草原,正处在这些国家的交界处,算是一个缓冲地带,却是水草丰美,气候宜人,果然是马群生长的好地方。怪不得此地盛产名马,原来有这样的天时地利条件。

虽然在此处耽搁下来,那大宛王态度不明,让使团中人都心中有些焦急。但既来之则安之,这最后一站,总要等到一个结果,此行才算圆满。已经走了这几万里的行程,就不差这几天的事了。看到正使张骞大人都如此乐观,众人的情绪也平复下来。

大宛方面提供的招待还算是高规格的,各种吃食供给,皆是上等。更何况那位热情的王太弟这几天一直相陪,那便稍等几天,再去相询大宛王对两国的态度不迟。

云桓十分健谈,虽然与大汉相隔万里,但此时说起来一些有关汉朝的见闻,却是十分熟知的样子。张骞心中微感诧异,仔细问起来,才知道这位王弟对于汉朝的风物十分敬慕,他的一切关于汉朝所知,都是从来往的商人口中收集来的。

而云桓听到张骞说到长安的繁华,城墙宫殿的巍峨,市井间种种热闹,已经是眼中放光,脸上露出向往的神色。

双方相谈甚欢,说到高兴处,云桓带着炫耀的神采对来自东方的客人说起这天马节来,其中种种神奇传说,汗血宝马的由来等,不免眉飞色舞,十分得意。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张骞他们之所以远道而来大宛,一个主要的目的,就是想求得汗血宝马。见云桓主动说起,连忙仔细打听。

原来,大宛国之所以选在这个时候在此地举行天马节,是有大来历的。天马者,天山之马也,精通灵性,为万马之王。在西域传说中,为龙身而化,能驯服此马者,当为西域之王!

“那贵国可曾有人驯服过天马?”

日色平西,云海翻涌,大漠落日前的景色很是雄奇。长途跋涉的疲惫,使大汉使团的多数人都在帐篷里安静的休息,只有十几人在席地而坐,听着云桓的讲述。

问话的是张骞。云桓摇了摇头,眼中有敬畏更有遗憾。

“天马行踪,偶现人间。只有在每年这个时候的月圆之夜,曾经有人见到过它。它快如闪电,一瞬而过,不要说捉住驯服了,就是想看清楚它的真面目都是很困难的事啊!”

“原来如此,果然是马中极品。听说贵国的汗血宝马已是千里良驹了,难道这天马……?”

“不错,汗血宝马以千里驹著称于世,可是世人却不知道,世间的所谓汗血宝马,却正是这天山龙马的后裔呢。呵呵!”

张骞等人却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神奇事,都大为惊奇。汗血宝马已是难得,可是这纯种的天马又是怎样的神骏!真是令人神往啊。

“难道这天马就真的没有办法捕获到吗?”

“绝无可能!每年的此时围猎,我王和各国的君主们也曾经想尽办法,想要捉到它,可是天马通灵,无论怎样引诱围捕,终不可得。后来,这便成了一个传说,人们只求能够有福气远远的看到它一眼,就够激动夸耀的了。”

“这样说来,这天马却是有缘者得之了,任何人都可以捉的吗?”

话音清脆,带了些许稚气,说话的是汉使旁边一个不起眼的瘦弱少年模样的人,眉眼之间倒是长得十分清秀。

云桓只瞟了一眼,也没有放在心上,在他想来,这少年应该是汉使家中子弟,跟了来西域长见识的,这么秀气的样子,倒是难为他能跑这万里之遥。他淡淡的笑了笑。

“呵呵,这个嘛,也可以这么说。王上为了一睹天马真容,也曾经在整个草原上招募过勇士,只要有本事能够捕捉天马者,如愿意献给王庭,当以大宛城一半的财富相酬。可是,迄今为止,连天马的一根毛发也无人得到过呢!哈哈哈!”

相谈甚久,暮野四阖,天色已晚。云桓又细心的安排好大家的需要,然后在随从们的簇拥下,告辞回自己帐篷而去。

张骞见大家都很困乏,饮食罢后,遂安排好值守人等,其余也各自回帐休息。

从天山来的风,吹过寂寥的草原,有些寒侵入骨。一轮朗月出现在无垠的碧空中,远近时而清晰时而朦胧。

白天的热闹与喧嚣渐渐的平静下来,来自各王国的贵人和将军在大帐中饮酒畅谈,熊熊的篝火围绕着整个宿营地,火苗升腾,青烟带着枯草的气息,缭绕不绝。

蓦然,一道轻灵的身影,躲过了值守的士卒,又绕过几座大帐的边角,然后隐没在随风起伏的枯草深处。

不久之后,在离驻扎区十几里外,确定已经出了警戒范围的身影从草木中站直了身子,把手中剑重新背在身后,回头遥望了一眼火光闪动的地方,然后径直向草原深处疾奔而去。

夜色如墨,月光在乌云间穿行,时隐时现。耳边不时响起狼群的低嚎,远近隐约可见犹如宝石般的闪烁点点,不过,她知道那不是宝石,而是野兽的眼睛。

现在想起来,在几年之前,也是这样的夜晚,她第一次独自在终南山那些深山密林里穿行的情景。那时的她,看到出没的野兽,竟然吓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她清楚的记得,夜练的时候,第一次遇到危险,是被一头凶猛的黑熊突然从侧面袭击,她迅速地挥剑刺中了它的腹部,然而那头被激发出凶性的熊,并没有立即死去,那巨大的熊掌拍向了她的脑袋!

眼看就要成为肉酱的时候,有一双有力的胳膊替她挡住了熊掌,并且顺势抱住她跃上了树梢,随着下面轰然倒地的巨大声音,她耳边听到那人说:“记住,遇到猛兽,首先是不要慌,然后瞅准机会,杀其要害!野兽嘛,都是些没脑子的东西……。”

今天,本名叫霍去病的她,早已经不是当初的小冰儿了。她不再怕任何野兽。跟着师父四五年的修练时间,使她成长为真正的世间英雄。远远地嗅到她身上散发的气势,就连那些凶残的狼群,也不敢靠近了。

“天马,今天我一定要捉到你!把你带回长安去,送给师父。在这个世间,也只有这样的神骏之物才配得上他……。”

正文 第二百四十九章 流光千里踏霜行

宝剑藏在匣中太久,未免寂寞。渴望磨砺的雄心,向往的是大漠雄奇,孤烟落日!这一路所见所闻,也只不过是交易与商谈,对于广阔天地充满豪情的人来说,又怎么能不倍感无聊呢。

大汉西域使团的二百多人中,有五十名全副武装的勇士。他们全部是来自驻扎在长乐塬上的那支黑鹰军。

这五十人,都是有主将卫青一个一个亲手挑选出来的,他们都曾经在雁门关外,与匈奴骑兵面对面的较量过。卫青很慎重,因为他知道,这次的西域之行,在元召的计划中到底占据着怎样的分量。

胆大心细,勇敢无畏,就是选人的标准。他们将担负着保护整个使团顺利归来的使命。因此,每个人的装备极其精良。长乐塬上研制出来的新式武器,长刀、短剑、软甲、护罩、九臂连环弩、小巧的腕弩、望远镜……所有人都有齐全的一套。

元召希望他们每一个人都能活着回来,这些曾经随着他到过北疆塞外的勇士,都是宝贵的财富。而卫青,比元召更多了一层担心。因为,被任命为这五十人小队校尉的是霍去病。

穿上黑鹰军服的霍去病已经不再是小冰儿,她现在是英姿勃发的少年校尉。在使团的所有人中,除了早就知道她身份的张骞,没有人知道她与主将卫青的关系,也没有人知道她原是女儿身。

都是见过血的彪悍汉子,拿命与匈奴铁骑相搏过的人,派这么一个瘦弱单薄的人来当他们的头领,心中的不服气,都写在了脸上。

然而,这种不服气,并没有坚持多久。当五十条大汉都被霍去病打趴在地上的时候,他们才知道,自己的这位新首领,原来是小侯爷的弟子。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服从,绝对服从!不要说他是所有黑鹰军都崇敬的长乐侯的弟子了,就只凭着这一身本事,也足以让所有人心服了。

朔风苍凉,黄沙漫漫,吹裂了唇角,也催染了眉边。这些,对勇士来说,都没有人在乎。然而,无所事事地跟着使团行走,却让人心中有些烦闷。

赤火剑一直负在身后,没有出过一次鞘。走过的那些西域王国,基本上用利益都能摆得平。然后,他们就来到了此行的最后一站,大宛。

想要捉到天马的念头,是在傍晚时分,她回头看到那眼晚霞的时候,突然涌起来的。因为,看到那种壮美铺满天际时,她耳边响起曾经听师父轻轻哼过的一首小调:“西边的太阳就要落山了,远方的人儿就要归来了,有人在家里,已经备好了酒菜……。”

第一次离开他的身边远行,怎么能不带一件礼物回去呢!天山龙马,就是送给师父最好的礼物。

不知道是草原的清霜还是思念的泪水,静静伏在长草间的少女,感到眼角有些模糊,连忙用衣袖擦干,平静下心情,瞪大眼睛仔细地观察着远处的动静。

天上的月亮已经很圆,四野空旷无边。今夜,天马会出现吗?霍去病把挽在手上的套马索使劲的攥紧了,眼睛一眨不眨。对于等待,她有的是耐心。

时间在慢慢的过去,天气渐渐寒冷起来,为了行动方便,她并没有穿厚衣服,身体有些微微的发抖。加上连日来的赶路劳乏涌上来,不由自主的眼皮开始打起架来。

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似乎是有一种心灵的预感,霍去病突然睁开了眼睛。因为,她听到了一声清啸,从看不清楚的远方传来。

几乎就是在一眨眼的功夫,一匹烈火赤红的骏马就出现在了广阔的草原上,四蹄翻飞,鬃毛在月光下飞扬,其雄美的姿势,宛如从天际而来。那动人心魄的马嘶鸣声响彻夜空下,仿佛这是一个信号,又似是听到了某种命令,一片毛色各异的马群,如同海潮一般,以势不可挡的姿态从初冬苍茫的草地上滚了过来。成千上万匹马聚集在一起,呼啸奔腾,回旋往复。

伏在黑暗中的霍去病,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跑在最前方的那匹马,她的心脏在砰砰跳的厉害,握着套马索的手紧张的已经出汗。

那些马儿的鬃毛和马尾在光晕中流动起来,凝成一副壮美的画面,飞奔往前。领头的天马,四蹄若御风而行,简直看不清它沾地的节奏,这是一匹真正的龙马!

捕猎者在无声的移动着,手脚并用,寻找着最佳的时机。这样的机会也许只有一次,她必须要成功!

天高地阔,月光下的草原,此刻是马群的世界。它们在马中王者的带领下,肆意地奔跑,无拘无束的踏碎草木,如风如潮。

当又一次跑到一处斜坡的尽头,天马略微减慢了一点速度,它要率领着它的臣民开始回头。然而,就在这一闪即逝的空隙里,一个敏捷的身影,从斜坡的顶端飞扑而下,正落在了马背上。

霍去病刚一接触到马身,心中大喜,她立即一手紧紧抓住了马背鬃毛,双腿夹紧。另一只手把套马索闪电般的就套在了天马的脖子上。

正在奔跑着的马儿,察觉到了背上的重量。从来没有受过束缚的野性,怎么能忍受有人骑在它的背上呢!

它突然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刹住了前行,前蹄直立,马身猛的竖了起来。马背上的人受不了这种巨大的前冲力,从马身一侧滑了下去。天马双蹄落地,又立即狂奔起来。

霍去病没有想到,天马的身体这么灵活,力气又这么大。她被甩下马来,眼看就要落到地上,这样的后果简直是惨不可想!后面万马奔腾,立刻就会被踏为肉泥。

就在后背即将要接触到地面的时候,千钧一发之际,平日里的刻苦训练在这生死关头终于激发了身体的潜能。少女抓着套马索的那只手,用尽全部力气拽了一下,足尖轻点马腹,柔韧的身体以一个意想不到的姿势翻转而上,重新坐在了马背上!

在这样危急的时刻,能反应如此迅捷,即便是再精通马术的人,恐怕也做不到。如果被外人看到这一幕,恐怕会惊掉下巴的。然而,现在的少女已经无暇去想这些了。因为,重新坐回马背之后,她才发现,最危险的事才刚刚开始。

暴烈成性的天马发现还是没有甩掉马背上的人,它发怒了。发怒的后果就是,它用尽了全部的力气,开始跳跃、奔腾、直立……各种折腾。

每一时每一刻都有随时掉下去丧命的危险。霍去病感觉浑身的骨头都要散架了,有好几次几乎就要脱手飞了出去。然而她凭着自己的毅力,咬紧牙关,牢牢地抱紧了它的脖子,任凭它怎样折腾,就好像是人马连在了一起一般,怎么甩也甩不掉。

当又一声长长的马鸣声响起时,霍去病才发现,天马开始脱离马群,一路踏碎烟尘,朝着草原深处奔驰而去。

耳边的风呼呼的刮过,吹得脸颊生疼。她索性闭上了眼睛,伏在它的背上,任凭它跑到哪儿去。穿过高坡,越过深谷,忽高忽低,越奔越快。不时有细碎的草木打过来,身上好像已经受了好几处伤,可是现在,已经根本顾不得这些。

“跑吧!你跑啊,随便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不会放开你的!”

耳边呼呼作响的无尽疾驰中,少女闭着眼睛,大声地在风中呼喝着,也不管它听不听得懂……。

遥远的东方天际,出现了第一缕晨曦,天渐渐亮了。在一处高坡的尽头,奔跑了大半夜的马终于停住了脚步。霍去病睁开眼睛时,看到脚底是无边无际延伸向远方的草原,晚霞变成了朝霞,壮美依然,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大汉使团的帐篷里,此刻却有些慌乱。早晨起来的时候,大家才发现,护卫使团的随军校尉霍去病不见了。

刚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太在意,校尉的一切随身东西都在,只有人和剑不见,想必应该是出去转转就回来了。可是一个时辰之后,还没有见到他的踪影,大家才感到有些不妙。连忙去报告给张骞知道时,张骞大吃了一惊。

霍去病就是小冰儿,这个秘密只有他知道。他从很早的时候,就已经认识了这个总是跟在元召身边的弟子。她虽然年纪小,但在长乐侯心中是怎样的重量,张骞比任何人都清楚。更何况,她还是自己好友卫青的亲外甥。

当发动起所有人都去驻扎区四周找了一遍,而没有发现任何线索时,张骞的心开始逐渐下沉。尤其是听到那位一向笑眯眯的王太弟云桓以惋惜的语气说道:“草原上,夜间有无数的狼群,如果不熟悉地形,恐怕……。”张骞的脸色已经变得铁青。

远隔中原万里,身处这陌生的国度,人生地不熟的,而且对方尚处在敌我之间。这样的境地里,遇到棘手的事情,没有人会帮忙,只有靠自己了。

从早晨一直到下午,整个使团的人全部出动,把附近几十里之内都找了个遍,然而依然毫无所得。所有使团的人都感觉到了不妙。而且,也不知道是他们多想还是怎么的,从午间开始,大宛人对待他们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细心观察下,可以看到随处隐隐的有敌意闪现。

这是怎么回事?张骞及使团的人都忧心忡忡。难道……霍校尉的失踪会与大宛人有关?

正文 第二百五十章 长刀所向杀气生

大宛王青桓对汉使态度的转变,与失踪的汉军校尉无关。在他眼里,这等小事,还不值得一提。西域各国疆域内,不是草原就是沙漠,各种猛兽狼群随时出没,本国民众还时常被野兽吃掉呢,个把外邦人不见了,只能是自怨倒霉了。

至于汉朝使团,青桓本来就从心底不待见他们。两国之间,相隔万里之遥,根本就没有打过交道,就这么贸然之间,要达成协议,共同对付匈奴人?而且听他们汉使口气中的意思,竟然还想要换取大宛的宝马?

手掌心摩挲着一块汉使赠送的美玉,大宛国王青桓不禁暗自冷笑,汉朝皇帝的如意算盘倒是打得不错嘛!

他之所以犹豫不决,没有马上就回绝汉使的要求,一是因为王太弟的劝诫,二是因为他实在是喜欢这些来自中原的精致物品。这些汉人虽然想法愚蠢,但他们做出来的东西是真的不错!

就说手中的这块无瑕美玉吧,通体透彻,色泽晶莹,握在手中,触肌生温,简直就是无上珍品。而其余的那些丝绸、陶瓷器皿等更是让人喜爱,大宛王每一件都爱不释手。

俗话说的好,买卖不成仁义在,这样的道理,即便是在西域,也是人尽皆知的。既然收下人家的这些东西,不回赠一些,就显得太小家子气了。可是,那些汉使对于王太弟代表大宛送去的金珠宝贝之类的回礼,竟然委婉的推辞了。

汉使虽然没有明说,但意思已经很明确了。云山雾罩的说了一大通官话,想要表达的无非就是两点:达成共同对付匈奴的协议。以中原物品换几匹汗血宝马。

王太弟云桓昨晚的时候,把汉使的这两个条件都带给了大宛王。那些汉人并且最后说,如果第一条,国王陛下不能答应的话,那就请答应第二个条件,也好让他们不虚此行!话虽然说得客气,但其中的坚决之意却很明白,这让身为一国之尊的青桓心中很不爽。

整个上午的时间,他都在反复的考虑这件事应该怎样应对。当他跨在雕鞍上,看着那些麾下的健儿们在纵马弯弓,驰骋逐猎,沙土飞扬,气势雄壮的时候,不由自主的摸了摸腰间的宝刀,好久没有杀过人了啊!这次要不要让这些国中勇士们见见血呢?

青桓既然能坐稳大宛王的宝座,自然也是个刚毅果断的人物。他心中既然萌生杀意,就绝不耽搁。当下命人把王弟云桓连同几个亲信贵族、将军秘密召进王帐,把自己的某个想法告诉了他们。

云桓不动声色,心中却大吃一惊。王兄这是想干什么?这样会招来大祸的!对于汉朝的强大,他远比国中其他人了解的多。不过,他看了看大宛王那阴沉狠毒的脸色,又听到一干心腹重臣们踊跃兴奋的赞同声,云桓一句话都没有多说。

汉朝使团不过就是区区的二百多人,在这远邦绝域,把他们神不知鬼不觉的悄悄干掉,绝对不会透露出消息去。而且,等到传到汉朝去,说他们是在大宛境内失踪的,那还不知道要等到哪年哪月呢!

再退一万步讲,汉朝人就算是知道了是大宛杀了他们的使臣又能怎么样呢?远隔千山万水,横跨大漠,相隔十几国家,他们还能派兵来报复吗?那是绝无可能的事!

大宛王很为自己的这一大胆计划而得意。听着几个心腹兴奋的补充说,那些汉人竟然带了满满几十车的财物,都是些金砂银饰值钱之物,大略估计,几乎抵得上大宛国库大半年的收入了,这个消息更让他们动心。

君臣马上就达成了共识,马上布置,力求做得干净利落。对大宛来说,这真是天赐良机。他们越想越激动,此举简直就是一举两得的好买卖啊!杀掉汉使后,既可以得到他们的财物,又可以把这些人的首级派人送往匈奴王庭,在大单于那里卖个好人情,想必又会有一大笔赏赐。这样的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好事来啦,挡都挡不住啊!仿佛是老天都要成全他们,正在他们议论的高兴的时候,有远方的警戒游骑飞马来报,说匈奴休屠王派他的大王子,带着一队大约三百人的铁骑来了。

大宛君臣一听,简直是大喜过望。这么凑巧?这儿正议论着怎样对付汉人呢,他们的大敌匈奴人就来了!君臣对视一眼,都哈哈大笑起来。这下,不用大宛人自己动手了,匈奴铁骑既然到了,汉人的覆灭只在弹指之间尔!到时候,只等着把那些财物收入囊中就可以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大宛王亲自带王宫卫士们迎接到十几里外,接到了那位来自匈奴草原的离城王子和他的手下三百勇士。

此时的匈奴,地域辽阔,从东到西,横贯整个草原,其势力范围直达天山脚下。天山南北麓的这些大小邦国,不管情愿还是不情愿,几乎都奉行匈奴的意志行事。

在辽阔的大草原西部,是匈奴休屠王和浑邪王的属地。这两位王爷,势力均等,共同治理着这片范围内的民众。

而大宛王,一向对休屠王更亲近一些。因此,每一年的大宛天马节,休屠王是必定会派人来参加的,这也算是给大宛一种无形的支持。

今年,天马节已经开始十来天了,一直没见匈奴人的动静。青桓有些失望,以为他们不会来了。却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他们不偏不巧地赶到了。

匈奴单于羿稚邪手下有五大王,他们分别是左贤王、右贤王、耶律王、休屠王、浑邪王。这五位王爷的势力范围在匈奴诸王中最大,手下勇士最多,也最受匈奴单于倚重。

休屠王的这位大王子离城,今年三十多岁,却是一个铁塔般的汉子。手中兵刃是两把大铁锤,有上百斤之重。骑在乌骓马上,威风凛凛,一看就是一员无敌猛将。

而事实上,在这西部草原,离城少有敌手。只要和他对阵过的人,基本都不会再有第二次机会。这家伙太凶残了,力猛锤沉,招数精奇,对手一旦不敌,下场就是骨断筋折,会死得很惨。

本事大了,脾气就大,这是普通人的通病。离城王子更有这个资格,他不仅是无敌的猛将,更是这片广阔地域的未来主人,将来的休屠王。

他所带的这手下三百勇士,是他的贴身卫队。曾经随着他东征西讨,每个人的手上都沾满了敌人的血迹。杀人,有些时候在他们眼里,只不过和打杀一只猎物没有什么区别。

风吹草低,寒意凛冽,这一支队伍身上带着彪悍的铁血气息,就这样来到了大宛的国境内。陪着笑脸迎接的大宛君臣,看到这样的气势,心中都暗自惊惧。

匈奴骑兵,之所以被称为铁骑,只有亲眼见过的人,才知道名不虚传。虽只三百骑,那种凌厉之气扑面而来,却似千军万马一般,这样的队伍,一旦冲锋起来,那就是如泰山压顶,无人敢挡!

先前大宛王还为自己麾下那几千健儿而得意呢,可是和匈奴骑兵比起来,简直就是不可同日而语,如果两者真正到了战场上生死相搏,恐怕大宛的几千人,都挡不住这三百匈奴骑兵的放马一冲吧!

好在,大宛与匈奴是友非敌,不仅不会与他们发生战争,反而会借助他们的强大力量,来取得自己的最大利益。想到这儿,青桓与心腹们互相交换一个眼神,暗暗为自己的聪明而欣喜。

来到宿营地,把离城接进王帐,恭敬的让他做了首位。然后吩咐人,赶快上酒菜接风洗尘。那三百匈奴骑兵,自然有副将百夫长带领,在大宛贵族的殷勤接待下,去一边的帐篷中好好招待。

几杯酒下肚,大宛王装作无意之中透露出有汉人从遥远的东方而来,正在大宛做客的事。果然不出他所料,离城王子听到这个消息以后,脸上当时就变了颜色。

自从上一次,在雁门关外与汉军的战斗中,匈奴骑兵第一次被打败以后,大单于羿稚邪就对汉朝军队的战力,格外重视起来。

一次战斗,就损失了近两万的草原勇士,这在近百年来,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上一次这样的惨败,还要追溯到秦朝大将蒙恬追亡逐北,把匈奴人远远的赶到漠北的时候。

大单于的这种重视,也影响到了草原上的各位王爷,他们认真地研究过汉军的这次战力以及决心,都认为应该好好的观察汉朝的动向。而现在,竟然有汉人出现在了遥远的匈奴后方,这是一个绝对不能忽视的事情。

“相隔万里,汉人来这儿干什么?”离城停下了手中黄金酒樽。

“欲结盟约,共同对抗大单于可汗天威尔!”大宛王直言相告,并不隐瞒。

匈奴王子冷冷的笑了,脸上露出残忍的神色 :“王,以为如何?”

“大宛与匈奴世代友好,当共进退!”

“如此甚好!明日,王且作壁上观,看匈奴勇士刀斩汉使,传首草原!”

寒意欺凌,白草催折,又一个暮色降临的时候,有雪花开始飘落。长风万里,忽起悲歌……!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一章 赤火龙驹英雄心

大汉使团的所有人,度过了焦躁不安的一天。霍校尉无缘无故的失踪了,大宛人的态度突然变得冷淡,这两者之间到底有没有关系呢?张骞和他的副使孙远以及护卫赵破奴等人商量了半天,也没有理出个头绪来。

这不是个好兆头。为了以防万一,张骞命令赵破奴带领着那五十汉军,加强警备,看好随行的车辆财物。同时把派出去寻找霍去病的人全部叫了回来,从现在开始,大家都好好的待在帐篷里。至于留下还是离开,等明日再去见过大宛王之后,看他的态度决定。

天渐渐黑下来的时候,听着远处那些帐篷之间大宛人与来宾们饮酒喧嚣之声,众人都感觉有些落寞。他们的驻扎营地这边静悄悄的,只有几堆篝火在燃烧着,不时发出微微的劈啪响声。

张骞看着坐在四周的十几个使团中人,大家都沉默不语,他便也不想再说什么。形势如此,多说无益。看来在大宛人这儿是得不到什么帮助了,不用人家明确拒绝,从种种迹象中就早已看出了对方的态度。

既然如此,现在要考虑的,就是明日大宛王一旦开口拒绝,大家如何能够顺利的离去,而不失了大汉的威严。

看到大家心情都有些沉闷,张骞正要开口说话,再说一次自己的推测时,帐篷的垂帘微动,有一个人影轻轻的闪了进来。

“霍、霍校尉!你去哪儿了?谢天谢地……终于回来了!”

在最外侧的赵破奴抬头看到进来的人,不由得惊喜交集,连忙站起身来。其余人听到动静,也一起看过来时,果然,进来的人正是霍去病。

一天没见人影,见她的头脸上罩了一层风沙,显得有些疲惫。但精神很好,眼中有着兴奋的闪烁。

大家见她无恙,不由得都松了一口气。张骞放下心来,正要开口相问。却见霍去病急匆匆地走过来,胡乱的用衣袖擦了擦脸上的灰尘,一边坐下来歇息,一边咕咚咚喝了几大口水。

“可把我饿坏了,等我先吃一点儿,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告诉你们。”

张骞见她饥渴难耐的样子,连忙把案上的烤肉、奶酪等吃食推到她面前,让她慢慢吃,不用着急。

霍去病是真的饿坏了,她在马上跑了一天一夜,才好歹回到这地方来,滴水未进,又累又饿,这时候先顾不得说别的,狼吞虎咽,吃个不停。

张骞和其他的人,都在目瞪口呆的看着她,不知道这位长乐侯的弟子到底经历了些什么,饿成这个样子,小小的身体,把案上的一大堆东西都一扫而光,不一会儿就吃了个干净。

“先不要问我去干什么了。我告诉你们一个消息,有匈奴骑兵跑到这儿来了,不一定什么时候,可能随时都会对我们发起进攻了!”

吃喝完毕后的霍去病,开口说出的第一句话,就让大家都吃惊的站了起来。

“你说什么!霍校尉,此话当真?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这怎么可能?这儿不是大宛国吗……匈奴人怎么会出现在这儿的!”

“匈奴人……有多少?会不会只是路过?”

面对着大家惊疑不定的面孔,霍去病神色反而显得很平静,她对张骞点了点头,然后看着众人,话语非常肯定。

“有三百全副武装的匈奴骑兵,今天下午,作为贵宾,被那个大宛王接到了这片营地中。现在他们就在距离我们不到二三里远的地方饮酒歇息。而且,我探听到他们与大宛王的商定了,匈奴人要把我们全部杀死在这儿。大宛与匈奴,本来就是一伙儿的。”

听完她的这番话,所有人的脸色变得苍白。怪不得,从下午开始,大宛人的态度就变了,原来是匈奴人来了,他们达成了某种协议!

要不是霍校尉探听得消息,大家伙还蒙在鼓里呢,到时候被人家杀个措手不及,丧命在这个地方,可真是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啊!

原来,那匹天马驮着霍去病跑了整整的一夜之后,在天亮之后,终于安静了下来。一人一马,辽阔草原,璀璨朝霞,在这样的境地中,也许天地间的生灵,最容易产生一种共鸣吧。

孤独的王者需要朋友,冥冥中的机缘上天也会成全。天马开始变得驯服,它虽然还不习惯被人骑乘,但却对马背上这个有着特殊气息的人产生了依恋。

这一发现,让霍去病简直是欣喜若狂。她也曾经在长乐塬上骑过好几匹烈马,略通它们的脾性,知道这样有灵性的宝马,如果对主人有了依恋,那就离着驯服不远了。

在东方朝霞的光晕里,霍去病才真正的看清楚这匹天马的模样,它通体棕赤,只在肚皮处有一圈白,头颈硕长,神骏非凡。发力奔跑一夜后,却并没有一点儿乏力的迹象,反而看上去更加精神。

马身鬃毛间有渗出的汗珠,在初升朝阳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如同露珠,霍去病用手摸了一把,殷红一片,如同血水一般,果然,这就是听师父口中说过的汗血宝马!

那马吃过草,喝过山涧水之后,与她的神态更加亲密起来,把头倚在她的臂膀间摩挲着,不停的嗅她身上的气味。霍去病还是有些不放心,小心地放开它脖子上的套索,没想到它一点也没有逃跑的迹象,磨磨蹭蹭的在她身边,再也不离去。

天马认主,这一趟西域之行果然没有白来!霍去病只恨不得现在就骑上它,万里不停,一路飞奔回长安去,把心中最大的喜悦与师父分享。

可是欣喜过后,冷静下来的霍去病有些傻眼,她发现自己迷路了,根本就不知道身在何处,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回去,找到大汉使团的宿营地。

于是,得到上天恩赐宝马的少女,就在广阔无边的草原上,漫无目的的寻找着来时的路。忍着口渴忍着饥饿,她找啊找,转来转去眼看又半天时间过去,又跑了不知道多少路出去,可是还是没有看到有帐篷出现。

就在她心中焦急莫名的时候,在高处,她看到远方出现了一队骑兵,在往前方行进。她心中一动,便远远的盯着他们的影子,跟在后面。

借助于身上贴身所带的那个小巧望远镜,霍去病早就看清楚了,那队骑兵是匈奴人打扮。虽然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但既然有人的踪迹,总比自己不分东西南北乱闯乱撞的好。

她的运气实在是不错,不久之后,转过一处山丘,当看到那队匈奴骑兵逐渐走近大批帐篷区的时候,她知道,自己终于回来了。

然而,天马似乎并不喜欢靠近有人的地方,还离得很远,它就不愿意再往前走近了。霍去病轻轻抚摸着它头顶的鬃毛。

“红雪,如果你不愿意接近人类,那你去草原上等我好吗?等做好了这次的事,我就会去昨夜遇到你的地方找你的,这样好不好?”

被她取名为红雪的天马似乎是听懂了,摆了摆头颅,打了个响鼻,又低下头在她身上拱了拱,然后很快就消失在了长草丛木间。

霍去病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转身想了想,却并没有直接就回自己人所在的帐篷,而是悄悄的绕过几处大宛护卫的哨卡,俯身在大宛王帐外的枯草中,用随身的短剑划破牛皮帐,从缝隙中向里面看去。

那会儿天早已黑下来,她又身手机敏,隐藏在那里一动不动,根本就没人会发现她的踪迹,因此,王帐内发生的一切,都被她看了个清清楚楚。良久之后,夜风再掠过草间时,人影早已消失不见。

此时听完霍校尉的详细叙述,大家面面相觑,都从对方脸上看到了惧色。所有人心下已经再无怀疑,此事绝对千真万确,巨大的危险已经迫在眉睫。

大汉使团这二百来人中,大多数都是鸿胪寺和少府的人,属于懂得外交事务的官吏,但他们都是些读书人出身的儒士。要说让他们进行国与国之间的政事经济谈判,那是他们的强项。可是要让他们舞刀弄棒来对敌,那就是赶着鸭子上架,强人所难了。

张骞皱起眉头,在这样的关键时刻,能依靠的,就只有霍校尉和她手下的那区区五十名黑鹰军了。可是就凭着他们这点人,光用来保护使团的人和财物在这遍布野兽狼群的草原上连夜逃脱,就很难做到。更不要说,现在他们面对的,是三百匈奴铁骑还有几千已成敌人的大宛诸国军队!

这,怎么想都是一个死局。没有支援,没有帮助,只能靠自己,看来就只有连夜逃跑这一条路可走,至于能不能逃得掉……听天由命吧!

听着他们在紧张的议论着连夜出逃的准备,用一块布在仔细的擦拭着赤火剑外面沙尘的校尉抬起了头。

“连夜逃跑,这是一条必死之路,我不同意!如果,你们相信我……有一个办法……!”

擦满灰尘的棉布,飘落在地上,名叫霍去病的校尉站起身来,轻轻地拔出了宝剑,春秋名剑赤火!在剑鞘中随着它的主人走过了万里路程,今天夜里,它终于洗却征尘,又焕发出灿烂的光华……!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二章 豪情天纵大汉魂

大宛国举行天马节的这片草原,也是与周边几个小邦国接壤的地方。现在聚集在这儿的各自军队,联合起来,怕不也有五六千人之众。当然,这其中大宛是主力。

弯刀、皮甲、奔驰的烈马、彪悍的马上骑士,这些都让大宛王青桓颇有自矜之得。除了对匈奴人顺从,其余的这些诸国,他还并不放在眼里。

正因为有这样的底气,所以他才敢对远道而来的汉朝使者起了杀心。而匈奴人的到来,更是让他信心爆棚,自觉万无一失。

听到匈奴王子带着傲慢的神情说,汉人,交给匈奴勇士来处理时,青桓正中下怀。因此,今晚的酒,便饮的格外欢畅起来。

为了炫耀大宛与匈奴的亲密关系,青桓派人把来自各国的贵人、王子们都请到了王帐之中,一起饮宴作乐。这些小国,对大宛一向恭顺,这时见了匈奴上国铁骑的威风,更是对休屠王子曲意奉承,敬酒不迭。

大王子离城见他们如此懂事,心下得意非凡,席间豪迈,几乎是来者不拒,酒到杯干,确实好酒量。

几个异域风情的舞姬,在胡笳声中,载歌载舞,以添声色,气氛便更是热烈起来,酒囊连着送上,金黄的烤羊整只的抬到酒案正中,眼看又是一场彻夜之欢。

一个大宛武士悄悄走了进来,对大宛王禀告了几句什么,青桓点头表示知道了。他早些时候,派了一小队护卫去探听大汉使团那边的消息,刚才那人就是来回报的。

汉使营地那边,并没有什么异常之处,这会儿还不到二更天,那十几处帐篷就已经是一片漆黑,想必是连日困乏,早早的又都睡去了。

青桓冷冷的笑了,要死到临头了,就让你们再睡一个安稳觉吧!他转过身去,把手下禀报的情况,对匈奴王子说了一遍。那离城手中的酒盏连停都没有停,只是不屑一顾的说了句:“屑小之徒,还值得如此重视?在本王子眼中,那些汉人也只不过如同这案上的羊肉一般无二!哈哈哈!”

青桓及几个心腹贵臣深以为然,齐声称赞:大王子威武!只有王太弟云桓暗暗摇了摇头,虽然不便再加以劝谏,但心中终究是怀了一份担忧。

“大单于在厉兵秣马,早就准备与汉朝进行一次决战了,只要胜利了,中原的遍地财富,到时候少不了你们这些追随者的一份儿。明日,就先拿这些汉人使者开刀,也好让他们打消一些妄想的念头!”

“大单于威武!匈奴威武!大王子威武!我等誓死追随……!”

外面寒风起处,飘起来零星的雪花。王帐内,烈酒、美姬、财富、狂野还有即将饮血的酣畅,把酒宴的气氛推向高潮。

汉朝使团的营地,黑沉沉的安静,三四个在不远处监视着的大宛武士,缩了缩脖子,有几片雪花落在脸上,冰凉冰凉的。就连他们,心中也在暗自嘲笑,这些愚蠢的汉人,睡得还真是沉,连个值守的人都没有,活该他们明日丧命。

然而,在大宛人看不到的地方,刀与剑已经出鞘,热血已经随着勇敢的心开始沸腾。

五十名大汉勇士,在帐篷的地上静静地坐着,虽然乌云遮住了月亮,黑暗中看不清彼此的面容,但他们都知道,这一刻他们的决心都一致的坚定。

霍去病收回从帐篷缝隙里看出去的目光,外面并没有大队人马的包围,只不过有几个伏在草丛中的监视者,看来大宛王与匈奴人并没有怎么把汉使团放在眼里,这就更好办的多了。

决定是在一个时辰前做出的。面对着众人的惊慌失措,默默坐在一边的霍校尉,想起师父平日里的教导,在遇到这样危局的时候,他会怎么办呢?

答案是,狭路相逢勇者胜!这句话,她记得很清楚。所以,她擦亮了手中的赤火剑,站了起来,说出了自己想要去做的事。

“你说什么?去杀光匈奴人……?这、这……我们怎么可能!”

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张骞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孩子说话太孟浪了!凭着使团的这二百人想去硬拼,必死无疑。

霍去病神色很平静:“是的,这是我们唯一的活路。只要把这些匈奴人杀了,大宛人绝对不敢再轻举妄动。”

“可是,就凭我们的力量?使团当中能冲锋上阵的不过就是五十几个人而已。而对方可是三百匈奴铁骑还有几千的西域各国军队,双方的对比悬殊,我们无异于以卵击石啊!”

这是摆在眼前的现实,张骞说的一点儿都没有错,众人纷纷点头。

“几百几千人又怎么样?战争的胜负,可不是以人数来计算的!匈奴铁骑又怎么样?当年我师父以一人之力屠灭六千,也不过如杀猪狗无异!”年轻校尉高高的抬起了下巴,话音中带了无比的傲气。

“可是,那是元侯!……我们怎么能做的到呢?”听他提起元召在燕山火烧六千匈奴骑兵的事,张骞作为当年的亲身经历者,自然是了解的很清楚。

“呵呵!师父说过,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会创造奇迹,就看你有没有那份勇敢和决心。今天的形势就是这样,逃跑和坐以待毙都是一种懦弱,自然是一死。只有拿起我们的手中刀剑,先发制人,才有可能死中求活!所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有愿与我一起去者,可同行!”

校尉的身材并不高,这一路风沙的侵袭,使她和许多人一样,显得灰头土脸。但在这一刻,张骞和几个黑鹰军士彷佛在她身上看到了那位小侯爷的某些影子。

“我同意!我愿意和霍校尉一起去杀匈奴人!”最先站出来的是赵破奴,他也是当初跟在元召身边北上雁门的人之一。

“我去!”

“我也去!”

“我们都去!”

五十个黑鹰军勇士,没有一个人落后。张骞咬了咬嘴唇,他的心中何尝不是热血翻涌。先前只不过是为了整个使团的大局,所以他才顾虑再三。现在既然已经到了生死时刻,那就拼死一搏吧!

“好!就这么办!去杀匈奴人。生死存亡,只在今夜!”

既然已经统一了认识,就要做好详细的分派。毕竟夜袭敌人的目的,不是为了送死,而是为了求生。

最后商量的结果,是由霍去病带着五十勇士去袭击匈奴人的营地。而张骞与副使则负责组织起使团的所有剩余人等,全力戒备,等候消息。

大战在即,霍去病心中感到的不是紧张,而是无比的兴奋。自己终于要第一次面对真正的敌人去战斗,可一定要干的漂亮些!绝不能给师父丢脸啊。

名剑赤火,仿佛也感受到了主人的心意一般,发出微微的颤鸣。二更天已过,月黑风高,杀人正当时!

几个躲在暗处的大宛武士,蓦然觉得背后有草动的声音,察觉不妙,刚要回头去看时,喉间早已被短剑的锋刃横过,痛苦的声音噎在喉咙里,再也喊不出来,尸体倒在草丛中。

霍去病对赵破奴打了个手势,五十人分成两组,在他们各自带领下,如同暗夜里的幽灵,分左右向匈奴骑兵的营帐那边摸去。

从休屠王的领地,跨越半个草原,来到大宛国,也有两三日的行程。匈奴骑兵有些累了,他们酒足饭饱之后,在百夫长安排下都早早的睡去了。匈奴人来到这些半附属于他们的西域各国,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因此,连最起码的警戒都懒得做。

当杀戮在黑暗中开始的时候,有许多匈奴人还在睡梦中,就不明不白的去了他们的长生天!

被惊醒的匈奴骑兵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根本就没有想到,在这儿会突然遭到袭击。来不及穿好衣服的百夫长,还没等把手中的弯刀拔出来呢,头颅已经被砍落在地!

一个营帐中的匈奴人很快就被团灭,然后是下一个,再下一个……!当每个黑鹰军手中的刀剑,都收割了至少四五个以上的敌人性命的时候,这世间已经再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住他们的熊熊战意。

杀人,有时候很难,有时候,却很简单。生命,有时候很顽强,有时候,却脆弱的如同蝼蚁。

当屠灭完最后一座帐篷里的匈奴人的时候,两支黑鹰小队重新合在了一起。略微清点人数,一个不缺,半个不少!

胜利来的如此容易,又是如此酣畅,有时奇迹的出现,只不过就是决策者一句当机立断而已。现在,所有人再看向站在最前面的那个单薄身影时,佩服从心底油然而生。

“除恶务尽,既然做,就要做的彻底!匈奴的休屠王子就在大宛王帐,杀了他,既震慑了大宛诸国,又使他们的关系再也回不到从前了。走吧!”

染血后的赤火剑,在草原夜空下散发着淡淡的红芒。所有的汉家勇士跟着剑锋所指的方向,义无反顾、勇往向前!

一个不朽传奇,巾帼红颜,名剑龙马,无敌英雄,西域王者之路,从现在开始!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三章 刀剑碎梦生死分

当阳光又一次照亮草原,第二天重新开始的时候,大宛王青桓宁愿相信自己昨夜的经历,一定是一场噩梦!

然而,眼前的鲜血和尸体告诉他,那不是梦,而是一场血淋淋的现实。一夜之间,在他眼皮子底下发生的一切,颠覆了他的认知。看着那些被赶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各国贵族和将军们,大宛王心中所剩的只是悲哀。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想起,自己此前的那些想法是多么的可笑!

昨夜下了一场小雪,这是今年草原的初雪。当热闹的酒宴接近尾声的时候,已经是三更过后。

休屠王子虽然是海量,也明显有些喝高了,主人的殷勤劝酒,总是不能推却的,何况他本来就是嗜酒如命的人。身后的四五个铁血随从,却滴酒不沾,在忠诚的守卫。

当一个惊慌失措的匈奴人,不顾外面大宛侍卫的阻拦,强行闯进王帐来的时候,一开始并没有人当做一回事。那匈奴骑兵衣衫不全,似是喝醉了酒一般,一个趔趄扑到离城王子的脚下,翻滚了几下,才勉强爬起来。附近的人这才看清,那人脖子和肩膀之间被斩了一刀,鲜血已经浸透了半边身子。

“怎么回事!发生什么?”休屠王子心中一沉,他站了起来。身后的护卫连忙上前把那重伤之人扶住。

喧闹的人群逐渐沉寂下来,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有一个匈奴人受伤,却让他们都大吃了一惊。大宛王青桓心下更是大跳,他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难道是自己的手下和这个匈奴士兵发生了冲突?如果是这样的话,不管是谁,一定要严惩,千万不能惹起匈奴人的怒火。

“大王子!大事不好了!是汉人……是那些汉人,他们袭击了我们的营地,我们、我们的人……。”

“什么?!你说什么?汉朝贼子!胆敢如此!”

还没等那士兵说完呢,离城抬腿就把面前的酒案踢翻了。这些汉人也太猖狂了,本来想让他们多活一晚的,竟然敢自己来找死?

大宛王和一帮贵族们更是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那些态度和蔼与他们商谈事情的汉朝使者会在这儿杀人?还是去杀匈奴骑兵?他们、他们凭什么啊!

“大王子,汉人趁着我们入睡发起了突袭,我们的人伤亡惨重,我侥幸未死,这才从黑暗中爬出来给王子送信!赶快做好厮杀的准备吧!那些汉人凶狠的厉害啊……!”

那报信的人一口气说完这些话,早已经伤重支持不住,倒在地上,昏迷了过去。离城怒气勃发,汉人袭营,看来这是千真万确的事了。他顾不得再多说什么,一伸手拔出雪亮的弯刀,就要率领着身后的那四五名护卫冲出去。杀尽汉人,一个不剩!这就是他此刻的念头。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兵刃相格的声音和几声惨叫,然后几把刀锋挥过后,王帐的一面被整个的划开来。在那边的人惊叫着逃开,黑夜里的催命使者们,到了!

一边是灯火通明,一边是阴暗交错,相隔着五六丈的距离,双方对视片刻。

整座王帐已经被包围起来,身穿校尉军服,外罩那件绣有飞鹰图案的红边黑袍,霍去病与赵破奴领着十几个大汉勇士,堵在王帐门口,看着对面的匈奴人和所有的西域各国贵人们,有些嘲讽地笑了起来。

“呵呵!挺热闹的哦,你就是从匈奴来的那个王子吧?有一件事想告诉你,你的那些骑兵们,都死了。额,还有你们这些人,今夜是汉人与匈奴人间的恩怨,如果你们不想跟着倒霉的话,可不要轻举妄动哦!”

年轻校尉的嘴角上扬,眼中的神色是傲气凌人,还有睥睨一切!

什么时候汉人这么厉害了?一股凌厉之气,压的人几乎喘不上气来。大宛王青桓的心中开始感觉有些不妙。

“找死!该死的汉人,都去死吧!给我杀!”

休屠王子大喝了一声,护卫们抡刀就冲了上去。匈奴勇士从来不会怕死,对手越强,他们就越是凶猛。

然而世间事,成与败,生与死,不是只有勇敢这么简单的!在实力面前,没有对比就分不出强弱。

既然大局已经控制,谁还耐烦儿多费力气去与他们拼刀啊?自己手下只有五十能战之士,好钢要用在刀刃上,这些草原莽汉,给他们个痛快就得了!

十名黑鹰军勇士,看到霍校尉嘴角撇了撇,对他们打了个手势,马上明白了她的意思。看着扑过来的那些恶狠狠面孔,他们都把手中的刀略微放低了一下,然后另一只手臂同时抬起,整齐划一,有轻微的“嗤嗤”声刺破空气,同时响起的是射入身体的声音、刀落空、人惨叫、死尸栽倒在地。

只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四五条生龙活虎的匈奴汉子,就都变成了死人。黑鹰军的腕弩,乃是在长乐塬上用精钢打造,在这么短的距离之内攒射,透体入骨,绝无生理!

王帐内的所有人都聚到了最后面,紧张的看着面前的形势发展,本来他们还以为匈奴人会和汉人展开一张恶战,他们能趁机会出去召集人马来相助。却怎么也没有想到,转了个头的功夫,就都死光了?

额,说都死光了也不对,还有希望!那位素称勇猛无敌的休屠王子还在,只要他能大展神威,把面前的这些汉人都灭了,那就还能反败为胜!

休屠王子离城,果然不负大家所望,见手下人都死了,他不仅不惧,反而怒喝一声,威猛如虎,把气势提升到极点,抡起沉重的厚背砍刀,直奔最前面的那汉军校尉当头劈去。

来的正好!今夜之战,不过是偷袭。虽然取得全胜,令人高兴。但对于霍去病来说,总是感觉杀之不武,心有不足。这匈奴王子看上去倒是个厉害角色,正好拿来练手,看看离开师父身边这么久,有没有进步。

说是迟,那时快,弯刀来势凶猛,挂着风声直奔头顶。霍去病并不去拿剑遮挡,她右脚跟轻点地面,灵活的身子如闪电一般转了一个角度,赤火剑在手腕间随着身体前行,躲过刀落的方向,两人错身之际,她嗅到匈奴王子身上浓重的膻腥之气,厌恶的皱了皱眉头,随手用剑在对方腹部刺了进去,然后借势跃开,一串鲜血随着赤火剑锋洒落满地!

离城王子如同铁塔般的身形蓦然凝滞了片刻,他有些不相信地低下头,看到汩汩的鲜血开始从腹部流出,马上就在地上滴成了一大片。他大叫一声,想要再举起刀时,却感觉是如此沉重,两腿一软,不由自主地跪倒在地,他一手拄着刀,剧烈地喘着粗气,抬起头来时,三步之外,那个长得眉清目秀的汉人校尉正竖立起纤细的小指,朝他比了比。

“你不行的,太弱了!杀人,可不是只凭力气的。”

一片死寂,没有人敢说话。看着那个在西部草原上邦国人心目中敬畏一般存在的大王子,只不过一个照面,就被对方重伤了,很多人的心中开始打鼓……汉人,太厉害了!

春秋名剑赤火的锋利,名不虚传。这轻轻的一刺,已经洞穿了对方的心肺肝肠,鲜血开始从休屠王子的嘴里涌出来,他还要强撑着挣扎,赵破奴早已跳了过来,一刀就把他的头砍掉了……!

匈奴人的尸体鲜血淋漓,王帐中的所有人面如土色,从大宛王青桓以下,乖乖的顺从了汉人的意志,在虎视眈眈的刀锋和弩箭之下,没有一个人敢轻举妄动。

当然,有些人心中还会有些不服气的念头。毕竟,在附近还零零散散的聚集着各国的几千军队。也许,等到天亮以后,与这些汉人再较量一番,应该还有机会。

然而天亮以后,当王帐中的这些人终于被允许出来,看清楚外面的情形后,他们的心中升起的是无尽的恐惧和胆怯。

昨夜发动袭击的那些汉人,现在终于可以看清楚他们的模样。五十多人已经全副武装,骑在马上,列成一个简单的阵势。而那些汉人使团的其他人,也已经备好了车马,看样子是要准备启程了。

当然,令他们胆寒的不是这些,而是离王帐十余丈外的那些东西。准确说,那些不是东西,而是人头,匈奴人的人头!

那些人头被垒成了一个奇怪的形状,像一座金字塔。三百匈奴骑兵的头颅被割下来,一层一层的排列上去,最上面的一颗,是死不瞑目的休屠王子离城。

五十名大汉健儿跨在马上,手中持着九臂连环弩,意气风发的看着他们的年轻校尉。这种震慑敌胆的手段果然见效,看到这种被霍校尉称为“京观”的人头塔,那些大宛人无不胆战心惊。

一声宛如龙吟的马匹嘶鸣,从远处草原上传来,霍去病眼中闪过异彩,那是红雪!她提气在胸,清啸出口远远的传了出去应和。然后,她笑了笑,用手中的剑点了点马前呆呆站立着的大宛王。

“大汉使团远道而来,如今就要踏上归程,大宛王难道没有什么礼物作为馈赠吗?我们要的不多,十匹汗血宝马就足够了……。”

正文 第二百五十四章 英武飞扬逆征尘

朔风渐起落飞花,玉门折柳,寒露蒹葭。

流云飒沓轻策马,负剑引弓,望断天涯。

岁月无声一刹那,瀚海黄沙,红颜黑发。

斜阳薄暮烬晚霞,清音羌笛,散入谁家。

血染征袍诛王霸,战龙在野,疆场叱咤。

万里山河美如画,与君携手,天高地大。

世间要说最宝贵的,还是人的性命,和性命的代价比起来,十匹汗血宝马不算多。因此,大宛王没有任何犹豫就答应了下来。他的心中虽然充满了恨意和屈辱,但那座血淋淋的“京观”,让他犹豫了好几次的某种心思,终于还是又硬生生的压了下去。

清冽的风从西北的天山吹来,草原上铺了薄薄的一层初雪,还未曾干涸的鲜血,浸染白雪,在阳光之下,显得晶莹剔透。

“友好”远送大汉使团到了大宛国边界的青桓和他的手下贵族们,看着那一行人耀武扬威的从容远去,心中五味杂陈。

后面紧紧跟着的自家军队终于乱哄哄的拥了过来,把大宛王重重保护,只有在这个时候,一路胆战心惊的人们,才终于安定下来。

大汉!你们欺人太甚!大宛国与你们势不两立!愤怒的情绪终于得到爆发,所有人都开始愤怒的咒骂。

“快看!王上……你们快看!天马!那是天马啊!”

不知道是谁的眼尖,最先发现后惊叫出来。正在愤怒的人群怀着惊愕的心情抬头去看时,只见在就快要看不见的地方,映着东方的朝霞,一匹疾如闪电的骏马,正朝着在高坡上静静等待的那人影奔去。

虽然看的不是很真切,但依稀可以辨出,那个人正是离去的汉军校尉。一人一马,神态亲密,盘桓片刻,然后从视野中消失不见了。

“那、那是我们的天山龙马!万马之王啊……!”

“不错,千真万确!那就是龙马,它怎么会跟汉人走了?这、这……?”

天山龙马,行踪少现人间,能够得到此马者,当为西域之王!这是一个古老的传说,虽然不知道从何而起,却是尽人皆知。

好奇、惊惧、疑惑、心中大骇,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人们面面相觑,莫衷一是。

大宛王的脸色已经变得非常难看,天马啊!那可是大宛诸国的一种精神象征,如果真的被汉人带走了,那以后的天马节还有什么意义!他当即就要下令,集合起全部的兵马,去追!去追上汉人,拼死一战,把天马和那些被勒索去的汗血宝马都夺回来!

然而,王太弟云桓和几个大臣神情凝重的劝阻住了他。先不说自己手下军队是不是那些汉人的对手,他们现在早已经进入了乌孙国境内,大宛国如果派兵去追的话,势必会引发与邻国乌孙的争端,到时候如果汉人没有追到,反而激起与邻国的战争,局势就不可收拾了。

经过一番劝说,气炸了心肺的大宛王终于平静下来。大臣们的顾虑是对的,与汉人的恩怨可以再从长计议,而眼下最当务之急的是,怎么样应付匈奴休屠王的怒火!

三百匈奴铁骑和威震西部草原的休屠王子,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在了大宛国的土地上,这可是一桩天大的祸事,如果处理不好,休屠王盛怒之下,大宛国可就是面临着灭顶之灾了。

经过一番紧急商议,总算想到一个稳妥的办法。先把那些匈奴人的尸首,好好的收敛起来,然后派出能言善辩之士为使臣,携带重礼,把他们送回匈奴草原。要把这次的责任全部推给汉使,并把汉朝远通西域的企图通报给匈奴人知道,要让他们燃烧的怒火尽快的点燃汉匈战争的开端。而大宛一定鼎力襄助!

他们是如何计议策划,已经远去的大汉使团自然无从知晓。自从踏上归程,人人心中便都充满了喜悦和豪情。远赴万里,不辱使命!从长安出发时,皇帝陛下和小侯爷交代的任务,基本都顺利完成,达到了预先想要的目标。

元召划给他们行进路线上的这些国家,他们都已经到过了,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地理山川形势,以及对待大汉的态度,都已经做到了心中有数。

前期探路任务顺利完成。张骞虽然没有独立领军做过战,但他也知道,只要把手头上得到的这些资料,回去交给元召汇总以后,想必离着汉军开赴西线,正式打通西域通道的日子不远了。

大多数国家都是对汉朝有好感的,对于匈奴人,他们都是被迫服从。相信只要汉朝与匈奴的西部战事一起,他们都会积极响应的。不要求西域诸国提供什么帮助,只要他们能够断绝对匈奴人的供给,就等于斩断了草原雄鹰的部分羽翼,那样就足够了。

这正是元召让他们这一趟来的目的。每当想到这里,张骞心中就对元召很是佩服,他指明的这些国家,果然对汉朝都怀有善意。而让他们慎重对待的楼兰、西羌、大宛这三个国家,也没有料错,他们果然是敌非友。

有余丹王子手下的人提供的情报,楼兰与西羌对匈奴很是驯服,因此,这两处他们连去都没有去,都是远远的绕过了他们的边界。而大宛,态度不明,而皇帝陛下又点名想得到汗血宝马,所以他们才去走了一遭。

却没有想到,大宛果然也是与匈奴关系非同一般,使团的全部人差点葬送在那儿。好在有惊无险,多亏了霍校尉和那五十汉家勇士,才顺利脱身,安全返程。

张骞抬头看了看行进在最前面的那道身影,不由得心中慨叹万分。长乐侯元召果然不是非凡人物,就连他教出来的徒弟,也是人中龙凤!

感受到所有人惊羡的目光,打头的年轻校尉轻轻拍了拍红雪的背部,那马儿知道主人的意思,减缓了一下行进速度。它还有些不耐烦这么慢的走路,在它的天地里,只有纵情奔跑和无尽奔驰!

离大宛国已经有三天多的路程了,自然不必再担心有追兵杀来。其实,霍去病一直都没有担心过,那些小国家组织起来的乌合之众,在她眼中,不堪一击。

不过,能不正面发生厮杀,还是要尽量避免的,把使团中的所有人都安全的带回去,这是师父交给她和五十黑鹰勇士的任务。

她用手抚摸着红雪柔软的鬃毛,心中的喜悦怎么藏都藏不住。如果说她此行最大的收获是什么,那就是得到这匹天山龙马了。它是如此神俊英武,气宇非凡。这一路上,大汉使团中的每一个人,都来赞叹了一遍。

“回去后送给师父,他会不会很高兴呢?世间能入他眼中的东西不多,希望这马,他会喜欢……。”

每当想到这些,霍去病就又变成了小冰儿,她的心中感到有些甜蜜,满是风沙的脸上,便有些看不清的红晕。

回程按原路返回,大汉使团经过沿途邦国时,便不再入城,只是穿境而过,人人归心似箭,不作过多的停留。

匈奴骑兵势力范围内的那段草原和沙漠交集地带,自然还不能经过。要说是只凭着五十黑鹰军的力量,就想保护着使团闯过匈奴领地,那是不可能的事。他们需要转一段远路,折而向南,通过楼兰边界之后,去到大江的发源地,在那儿,将有元十三率领的船队接应他们顺流而下,从水路回转汉境。

而楼兰国就正挡在这段行程上。早已经从某些渠道知道汉使要经过此地的楼兰王,披上了他的黄金铠甲,集合起了手下一千亲卫军,纵马出城,拦住了大汉使团的去路。

楼兰王是个喜欢冒险,喜欢刺激,喜欢杀人,喜欢挑战世间一切规矩的人。不管是汉朝还是匈奴,这两个最强大的邻居,对于他的野心来说,都只是索取供养的地方。

匈奴与楼兰隔着一片沙漠,他们的铁骑轻易踏不到到楼兰的土地,因此两者之间,是一种互通有无的关系,匈奴需要楼兰的货物补给。

而楼兰与大汉的关系就不同了。大汉太辽阔了,遥远的西部,驻军很少。因此,那些边民村寨以及几个附属小邦国,就成了楼兰人纵马剽掠的好地方,这片地域的人,无不深受其苦。

楼兰王最喜欢的事,就是亲自出去做强盗,抢劫杀戮,真是大快特快身心的事。

这次的消息使他很恼怒,听说汉朝的使团,带了大批的中原精美商品,走访诸国加以馈赠,偏偏就绕过了楼兰。汉朝人这是想干什么?他们什么意思?竟然如此轻视楼兰国!

气恼与愤怒,使楼兰王做出了一个决定,他派出大批暗探,去严密追踪大汉使团的消息,随时回报他们的行踪。

而今天,他终于听到了自己最想听到的事,大汉使团去转了一圈儿又回来了,正从楼兰边界经过,行囊沉重,装了几十车的金珠财物,看样子是又想绕过楼兰回汉朝。

楼兰王跨上战马,放下了黄金面罩,把长刀一指,手下一千彪悍健儿紧紧跟随,呼啸而去。

“杀光汉人!抢光他们的财物!让他们所有人都知道,这片地域的王者,是我楼兰!”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五章 马踏千军斩敌酋

从大汉疆域西出阳关、玉门,越过几个附属的彝族番邦之后,就进入了匈奴与它的属国势力范围之内。在茫茫的戈壁大漠与草原之间,这儿有三个较大的国家,与汉朝、匈奴犬牙交错,地势复杂。

这三个国家分别就是大月氏、姑师还有楼兰,其中楼兰国力最强,国中有近万精锐,并且都是彪勇善战之士。而且,楼兰王夜白更是一个凶残的家伙,把杀人截货,当成了一种乐趣。

楼兰王手下聚集了一批和他一样的人,其中就有十二个最著名的部将,纵横在这片区域之间,其凶残程度,无论是附近的邻国,还是过往的客商,都闻之色变。

当一个国家,成为一个暴力集团,不受任何规则和情理的约束了,在这世间,绝对是一件最可怕的事。

在夜白的意识中,不论是匈奴还是大汉,他都从来没有心服过。大汉的疆域就算是再大,国力就算是再强盛,又能怎么样呢?我的地盘我做主!既然来到了楼兰,就要守他定下的规矩。如果那些汉人识趣,肯乖乖的把所有财物马匹都留下,那就好办,可以放他们一条生路。如果不懂规矩,那也好办,人杀了,物留下!

看着大队人马出现在远方的地平线上,夜白面甲下的脸上,露出残酷的冷笑。风沙骤起,战马嘶鸣,手下的兵士和将领,都拔出了弯刀,只待楼兰王一声令下,冲锋和杀戮即将展开。

还隔着十几里的距离,红雪就已经感觉到了风中夹杂的气味异常,它打了个响鼻,低低的发出一声嘶鸣,对主人作出了警告。

其实,不用它的提醒,走在最前面的霍去病凭着天生的敏觉,也早已察觉到了前方的异常。从风中传来的,是隐隐的杀气和大批战马聚集的气息。

“怎么回事?前面是什么情况”

纵马赶过来的张骞,看着在马背上用小望远镜仔细观察的霍校尉,紧张的问了一句。

“十里之外,发现敌情。有大队不明来历的披甲士卒,挡住了我们的去路。看情形,来者不善。”

霍去病放低了望远镜,交给张骞,他连忙接过来,向那片沙尘之下看去。半响之后,他喃喃的低语了一句:“应该是楼兰人。在这个地方能以这种形式出现的,也只有他们了。恐怕形势不妙啊!”

张骞脸色有些沉重,他从怀里掏出贴身收藏的那张地形图,这是当初离开长安的时候元召交给他的,上面的山川河流都标注的很仔细。他找到了现在使团所处的大体位置,认真的估算了一下。

“越过楼兰边境的这片草地,再有不到一天的功夫,就可以到达大江发源地了。在那儿,有小侯爷安排的船队会接应我们的。没想到,楼兰人竟然出动了,这个国度的军卒,据说都是些杀人不眨眼的家伙。霍校尉,我们应该怎么办?”

经过大宛国的事情以后,年轻的霍校尉已经成为了这支队伍的主心骨。副手赵破奴以下的五十名汉军,更是以她马首是瞻,这时听说发现敌情,都聚到了她的身边,虽然也都有些紧张,但却无人害怕。

虽然心中并不畏惧,但看到那些人马也足有上千人之众,而且都是骑兵,虽然不知道战力如何,但在这样敌众我寡的形势下,如果硬拼,显然是极其不利的。

“那边有座较高的山丘,使团的所有人先退到那里去暂避。留下一车珠宝,黑鹰军随我断后!”霍去病当机立断就做出了决定。

在这样的危机时刻,容不得多想。对方已经摆开了阵势,随时都会冲击。为了避免使团中人有所损伤,要先保证他们有一个安全的所在。

张骞是羽林军侍卫出身,也是弓马娴熟的人,他对副使孙远大声叮嘱几句,让他赶快带人转向而行,目标,一里之外的小山丘!

孙远不敢怠慢,连忙组织人马,赶快行动起来,几十辆马车滚滚向前,使团的随行人员都跟在后面,迅速的离去了。

虽然隔得还有些远,但对方派出的游骑也已经发现了他们的动向,飞马回报之后,楼兰的大队骑兵在楼兰王刀锋所指下,开始发起了冲锋。

几十名黑鹰军在霍校尉的吩咐下,迅速的把留下那辆马车上的珠宝,洒满了这附近的道路,然后也骑在马上开始撤离。

不过十几里的距离,片刻即到。十二个楼兰将军率领着亲卫冲在最前面,他们都是楼兰王的心腹爱将,也是这个国家最勇猛的人。远远地看到汉人开始逃跑,他们催动胯下的战马,高高举起手中的兵刃,做好了杀戮的准备。

在道路边、草丛里,有些闪闪发亮的东西,引起了冲在最前面骑士们的注意。当发现那是些金银珠宝的时候,疾驰中的马匹开始减速,有骑兵开始停下来,惊喜大叫着跳下去,贪婪的去捡地上的宝贝。

都是些劫掠惯了的家伙,看到汉人的马车翻在路旁,这些财物丢的到处都是,显然是惊慌失措的逃跑而造成的。这些愚蠢胆怯的汉人,为了逃命,连散落的财宝都顾不得收拾了!

越来越多的楼兰骑兵停了下来,疯狂的四处搜寻着,惊喜兴奋的狂叫声不断响起。发财了,发大财了!就连那几个将军也顾不得先追敌,大声喝令部下,赶快!尽最短时间把这些珠宝收拾了,不要让那些汉人跑太远了,追上他们,得到的会更多!

冲锋的队形乱了起来,停下来搜寻珠宝的前锋队伍,阻碍了后面前进的速度。但以王者风范待在中间的楼兰王夜白,却并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妥。手下这些勇敢的士卒们之所以效忠,不就是因为自己能一次次的带领他们取得意想不到的财富嘛。就耽搁这一小会儿,也不怕那些汉人跑了,在这楼兰地界上,想从自己的手上逃脱,哪儿有那么容易的事!

楼兰王和他的手下,虽然都是些彪悍狠辣之徒,其战斗力也非常强。可惜,他们没有读过兵书,确切的说没有读过中原的兵书。他们从来不知道,在古老的中华兵家智慧中,有一条计策叫做“欲擒故纵,欲取先予!”,还有一句话叫做“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在霍去病还是那个黄毛丫头小冰儿的时候,她的最大目标,就是想学得一身厉害本事,好打趴下那些总是欺负她的孩子。

当她在某一天夜里,被元召从流云帮那些人手里救出来,伏在高高的屋脊之上,看他大杀四方,以一把刀杀掉所有坏人的时候。她的目标,就是要成为像他一样厉害的人,除暴安良,做个大侠客!

可是,再到后来,她得偿所愿,拜在元召门下为弟子,勤学苦练,终于学得一身好身手的时候。师父告诉她,学剑,最多不过是百人敌,而他对她的期望是,万人敌!所向无敌!

当她第一次听到师父对她说这些话的时候,她感到心中既吃惊又迷茫,这个目标太高了,她不知道自己怎样才能达到。

那天,元召对她说起这些话的时候,长乐塬大木厅门口的那几棵榕树,正纷纷的落叶。她看到师父手中拈着一片叶子,回过头来,脸上带着笑意,有些奇怪的神情浮现。

“天地无形,春发秋落,万物自有规律。你只要掌握了这其中的规律,这天下,在你眼里就不会再有什么奥秘。你本来就是九天之上的龙凤,即便没有师父的教导,将来也必定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好好去做,我会在后面看着你一次次的成长……。”

那些话,她一字一句都记得很清楚。所以,她为了不辜负在身后的那双注视目光,一直都很努力。刻苦磨练意志,认真的记住他写给自己的那些兵书战例。将来,会有用的!师父说的话,从来没有错过。

夜袭匈奴骑兵,杀鸡儆猴于大宛,只不过是一个小手腕,并不值得如何夸耀。而在这儿, 当第一次真正面对两军战阵冲锋的时候,有些曾经记在脑海中的东西,就突然浮现了出来。

避其锋芒,击其懈怠,就在此时!早已领会了主将作战意图的五十黑鹰军勇士,整齐划一的随着她的动作,拨转了马头,刀柄与剑鞘击打在马屁股上,这只小小的队伍,便化作了一把尖刀,狠狠地插向了毫无防备的楼兰队伍。

一些捡到了珠宝的楼兰骑兵,兴高采烈地开始上马,而后面来到晚的,却什么也没有得到,心中不免怏怏。几个将军大声喝骂着没出息,让他们赶快自己去追杀,汉人那儿还有的是!

当马蹄声骤然响起的时候,后面已经发现敌情的楼兰将军厉声示警,呼喊着赶快上马迎敌!有汉军冲过来了!

楼兰王夜白心中一愣,催马冲过几个护卫,向前面看去时,果然,有一小股汉军骑兵,风驰电掣一般,转瞬就杀到了眼前。前面混乱一片的楼兰骑士,匆忙之间被杀了个措手不及,一时间,惨叫声连成一片!

楼兰王大怒,把手中黄金战刀一挥,全军前冲,给我杀!杀光他们!

却见乱军之中,有一人一马,剑光挥成一道闪电,挡者纷纷落马,无一合之敌!马如跃海蛟龙,人似初生乳虎,几个眨眼的功夫,已杀破千军,冲到了这位一身黄金战甲的楼兰王马前。

“汉军校尉霍去病在此,敌将授首吧!”

正文 第二百五十六章 战龙在野血玄黄

楼兰王夜白,今年也不过四十多岁的年纪,可以说是正当壮年。他自从登上王位,也有二十多年时间了。此人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不管是楼兰臣民,还是路过此地的客商,只要远远地看到楼兰王的大旗,都会躲得远远的,免受无妄之灾。

夜白的标志性行头,就是一身黄金战甲,甲胄是用真正的黄金打造,从头盔面罩,一直到护腕战靴,他高大魁梧的身材穿戴起来,骑在胯下宝马良驹上,如同金甲战神一般。

手下十二将,个个弓马娴熟,彪悍非凡。这些年对他忠心耿耿,追随不二。今天出来截杀这些汉朝使团的人,楼兰王和一众手下们,并没有太当成一回事儿。不过区区二百汉人,能成得什么气候?之所以夜白亲自出动,不过是最近实在闲的无聊,出来活动活动筋骨,杀杀人,当做对东边邻居的一种示威罢了。

然而,这位以桀骜自大而著称的楼兰王,万万没有想到,今天,将会是他的末日!因为,他遇到的是霍去病,未来会让整个西域五十四国都会在她长枪与剑芒下颤抖的人!

夜白,骑得是罕见的千里宝马,他往往以此而自得。却不知道世间还有一匹马,叫做龙马红雪,万马之王!

从发起冲锋,到杀入敌阵,这短短的一段内,霍去病一马当先,已经与后面的五十黑鹰军拉开了三四十余丈远的距离。那匹马鬃尾乱乍,宛如龙吟般的嘶鸣由远而近,看到这股无可阻挡的气势,凌厉而来,楼兰骑兵的那些战马彷佛受了惊吓一般,一下子就炸了群,纷纷向两边乱哄哄的逃窜,连带着踩死踩伤了许多还未来得及上马的楼兰人。

绣着飞鹰的黑色大氅被风吹得猎猎作响,连人带马,如同御风而行,此刻的霍去病两眼紧紧的盯着前面楼兰王旗下的主将,她虽然不知道那就是楼兰王,但那一身明晃晃的甲胄,太显眼了,此人一定是个大人物,必杀之,方有胜算!

当真正的冲入战阵,赤火挥起第一道红芒的时候,霍去病才发现,原来,这就是自己一直想要的天纵豪情!

龙战于野,其血玄黄,飞马如流星,神威震敌胆。千军辟易,谁人堪挡?长笑入阵破锋芒,睥睨风刀与剑霜!

黄金面甲之下,楼兰王夜白脸上开始显出暴怒的神色,看着自己的几百前锋竟然挡不住一人的冲杀,眼看就要冲到了自己的马前,左右早有四五骑挡在了王旗前面,下一刻,轻叱与惨呼声同时响起,刀剑交鸣,死尸从马上滚落一地。

楼兰王蓦然眼前一空,黑袍的汉军小将突破了护卫们的阻拦,宝剑顺势斩落挡在马前的最后一骑,马头对马头,黄金战将与尚是无名小卒的汉军校尉相遇了!

夜白攥紧了战刀的黄金刀柄,冷冷的一笑,劈头盖脸,带着千钧之力,朝对方连人带马砍去。他早已看清楚对方的模样,只不过就是个身体单薄的未成年人,竟然敢单人独骑的突进到中军来?这是活腻歪了吧!

夜白,身为楼兰王,更是猛将!这把厚背弯刀,用尽全力的砍下去,煞气笼罩了一丈之内,避无可避!

对付这些比自己力气大的家伙,霍去病从来不去和他们拼蛮力,她更不会用赤火剑去招架格挡,师父赐予的这把剑,她看得比生命还要珍重,如果有一点点损伤,都不会原谅自己。

刀砍过来的时候,离着头顶还有几寸的距离,霍去病腿肚子一碰马的肚腹,红雪知道主人心意,猛的发力,突然就朝前窜开了丈余,战刀落空。

夜白没想到对方的马这么灵活,他心中微微一惊,却并不慌乱,连看都不看,反手就是第二刀!他的胳膊也长刀也长,这一刀正砍向对方的后背。

霍去病听到背后风声起,把身子一伏,刀风从头顶掠过。跑马之间,她双臂用力,纵身而起,跃起在半空之中,手中剑直刺对方的脖颈间。她早就看清楚了,对方穿着厚厚的黄金甲胄,身体别处很难伤到他。

夜白见剑来的方向,他把刀收回来横在胸前,封住身前空隙,逼退了对方的剑式。却见那汉军小将身体十分敏捷,剑尖在他刀背上点了一下,然后身体并没有落地,反而借势跃起的更高,然后剑招一变,气势大盛!

他们两人交手的空隙,也就是在几个呼吸之间。这时候,随后紧跟的赵破奴等人,也已经杀进来楼兰骑兵队伍中。

五十黑鹰军见霍校尉在前面杀开了一条血路,如入无人之境,人人心头振奋。他们的身上都带着九臂连环弩和腕驽,纵马冲杀之间,不断的连排发射。

楼兰骑兵什么时候见过这样的杀人利器!一排九支锋利的弩箭,简直躲都没地方躲。五十人一个冲锋,就有二三百名楼兰骑兵,或死或伤,跌下马去。楼兰兵被这迎头一击,当时就混乱了起来。那十几个楼兰王手下将军,想要组织反攻,短时间里却根本就无济于事。只得一边拼命的抵抗,一边迅速地调动后边的人马过来支援。依靠着人多,总会能把这些汉人全部歼灭的!

然而,事情的发展出乎了他们的想象。忽听中军那边一阵大乱,有楼兰骑兵在惊慌失措的大喊:“大王小心!大王……不好了!大王被杀了……!”

所有听到这阵呼喊的楼兰骑兵都惊愕的抬起头,他们以为自己听错了。这怎么可能?他们战无不胜的楼兰王,怎么会被杀呢?

下一刻,惊疑变成了真实!猎猎西风中,那杆楼兰王的大旗,被人一剑斩断了,随风坠落,飘零在地。在王旗消失的地方,那汉军黑袍小将军立在马上,一手高高的举起了还带着黄金头盔的一颗头颅,王者之头,鲜血淋漓,死不甘心!

夜白见过无数人的死亡时刻,有痛苦不堪的,有无知无畏的,有苦苦哀求的,有拼死反抗的……可是,他没有想过自己的死亡会来的这么快。

当他抬起头,举刀去迎敌从半空而下来的敌人时候,他心中还并没有预感死亡。然而,对方的剑势突然就变了,刀剑眼看还有几寸就要碰撞的时候,那剑锋忽得就变幻成了三道从不同方向刺来的红芒!

楼兰王大骇之下,魂飞天外!他,判断不出到底那是虚,那是实!说时迟,那时快,夜白不过稍一迟疑的功夫,那剑已到眼前,竟然三道剑势都是杀招!这才真的叫必杀绝技!

在最后的时刻,楼兰王夜白透过面甲,看到了对手那双清朗眉目间的一丝嘲笑。这时他才明白,原来,这普通的汉军校尉竟然是世间的绝顶高手!

赤火剑很锋利,只不过在他脖颈上轻轻一旋,王者之头已身首分离,落下来的身影如同一道飞鸿轻盈,伸手抓住了黄金头盔,足尖在夜白马上轻点借力,一手剑,一手敌头,跃回了自己马背,同时顺手砍断了楼兰王旗。

“大汉威武!黑鹰军威武!霍校尉威武!”

斩旗杀将!这在战场之上当是最勇敢的行为。远远看到这一幕的黑鹰军勇士们,大声喝彩,热血沸腾。当他们听到对方的惊呼,才知道原来霍校尉斩杀的乃是楼兰王时,更是振奋到了极点!收起弩箭,开始纵马冲杀。

而楼兰骑兵一下子就惊呆了。本来就被杀了个措手不及,没有组织起有效的抵抗。现在更好,还没分清东西南北呢,素来在他们心目中神一般存在的楼兰王夜白,就被人家把脑袋砍去了!

随着王旗的坠落,抢得楼兰王尸身的护卫们开始败退,前锋被击溃,死伤惨重。中军又一后退,后面剩余的人马更乱套了。所谓兵败如山倒,就是此刻的现状了。虽然汉军只有五十多人,但在又有两名楼兰将军被弩箭射杀后,就再也坚持不住。大队楼兰骑兵们如潮水一般,败退逃回王城去了。

霍去病率领众人乘胜追击,三里之外,停驻马蹄,打了个呼哨,汉军众人都停下来。穷寇莫追,何况自己方面人太少了,杀敌也只是为了脱身。

“我们杀了楼兰王和他手下的兵将,楼兰势必不肯善罢甘休。这股败兵逃回去后,马上就会有更多的兵马来围剿我们,为他们的国王报仇。所以我们一刻也耽搁不得,必须要全速前进,尽快离开楼兰地界了。”

后面跟上来的张骞及使团众人,早已对霍去病的话言听计从,连连点头称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收拾好车马,重新启程,加速向着高原大江发源地的方向行进。

霍去病所料的一点儿都没有错。当楼兰的残兵败将们抬着夜白的无头尸体回到王城的时候,得到消息赶过来的几位王子和大臣们都怒火冲天,复仇的火焰瞬间点燃了整个楼兰。王子们联合发出了命令,集合起王城附近全部的军队,分几个方向全力追赶大汉使团,一定要把他们全部杀死,碎尸万段,血债血偿,给楼兰王报仇雪恨!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七章 侠骨原是女儿香

马蹄踏起的烟尘遮蔽了天日,黄沙滚滚,由北向南,已经可以看得清清楚楚。骑兵驰骋的行进,踏碎了草原的枯草杂木,蹄声如同雷鸣一般,几十里外都听得见。

复仇的队伍终于还是追上来了。带着滔天的怒火,带着横扫一切的气概!最危险的生死之战,终究还是没能避免。

霍去病驻马在一处稍高的地带,静静地用手中的望远镜凝望了片刻。垂下手时,所有人不用开口询问,从她有些冷峻的表情上,早已经明白了一切。

“最多再有一天的路程,我们就可以赶到船队接应的地方了……可惜啊!楼兰人终究还是来了。那就战斗吧!呵呵!”

张骞不但没有紧张,反而淡淡的笑了笑。既然已经到了这样的时刻,害怕、后悔是没有用的。身为大汉的军人,与其在逃跑中被杀死,不如就此放手一搏,大杀一回,也算没有辱没汉家威名。

他的意思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同。经过了这一路的磨砺,在此时此刻,没有人再怕死!虽然家国、长安就在此去正东的方向,但再看一眼就足够了!虽然有可能已经回不去,魂归之日,亦当含笑!

霍去病心中很清楚,几十里的距离,追兵片刻的功夫就会到了。几千楼兰骑兵冲杀过来,这儿的大多数人恐怕都会死的。

可是,她也没有办法可想了,放眼望去,都是地势平坦的所在,根本就无险可守。五十黑鹰军,经过那一阵冲杀,已经有一半儿的人或轻或重的负了伤。而且又马不停蹄地跑了这么远的路,人人都显得非常疲惫,这样的战力,根本就再挡不住楼兰骑兵的第一轮冲锋。战也不能战,逃也逃不掉,难道,今天真的要避命于此吗?

“霍校尉,你骑着宝马,带着楼兰王的头颅,自己先走吧!料想他们也留不住你。只要我们有一个人能回到大汉,把这儿发生的事带回去,禀报给陛下和小侯爷知道,大家就算死也瞑目了。”

张骞神色认真地看着霍去病,说出了自己的要求,这也是所有人的意思。如果说这儿还有人有能力逃出去的话,那这个人,就非霍校尉莫属了!

见大家都用同样的眼神看着自己,霍去病感受到了这其中的重量。张骞的话,当然是最正确的选择,这万里行程所得到的成果,需要带回去报告给朝廷和皇帝知道。使团所有人被杀死以后的血仇,更需要有人来报!

而她,霍去病,就是最好的人选。可是,她不能走!从很小的时候,在街头被人欺负,与那些男孩子打架,即便被打得再惨,她也从来没有逃跑过,更没有屈服求饶!这是一种天生从骨子里的骄傲。何况,她的师父是元召。师父的教导里,可从来没有撇下同伴儿自己逃命这一条!

“我不会走的。同来多少人,便同回多少人!即便今天都死在这个地方,也自然有人会给我们报仇的。不必再多说,敌来,唯有战尔!”

说完之后,一人一剑一马,站到了队伍的最前方,面朝着敌人奔来的方向。她的话音并不高,却铿锵有力,充满了坚定的力量。张骞微微的叹了口气,嗅到远方的杀气和烟尘,拔出了自己的汉刀,并马在她身旁。所有还能战斗的人,也一声不吭地拔出了自己的刀,弩箭上弦,列阵而待!

使团中剩余的人,大多都是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官吏,虽然面色紧张,却也无人喧哗。他们也都选好了趁手的武器,即便是死,也要死得有些尊严!

追兵全部都是精骑,将近四千楼兰骑兵在几位王子的亲自带领下,一路追赶,终于看到了汉人的踪迹。

“提速!冲锋!把汉人全部杀光,一个不留。汉人所带的财物,谁抢到就是谁的!杀!”

复仇的怒火烧红了楼兰王子的眼睛,而财物的诱惑,更是把楼兰骑兵们的虎狼之性引发了出来。不得不说,楼兰王子还是很懂得提升士气的。

奔腾的马蹄逐渐接近,杀气与烟尘弥漫而来。一望无垠的空阔地带,汉人使团的队伍就停在了那儿,显得有些孤零零的,如同一叶即将迎接暴风骤雨的孤舟,又如同挡在大象面前的蝼蚁。

已经能看得清楼兰骑兵头盔下的狰狞面容,弯刀闪亮的刀锋,带着死亡的光芒。也许,最后的决战时刻到了!拼杀吧,战斗吧!大汉的威仪不容欺辱,勇士的英名需要鲜血凝铸!

“大汉万胜!黑鹰军万胜!”

不知道是谁,在临战前发出了这第一声悲壮呐喊。随后是几十人的呐喊,再随后是百人呐喊……然后,似乎有千军万马的应和之声从身后传来!

“大汉万胜!黑鹰军万胜!万胜!万胜……!”

这声音是如此威武雄壮,又是如此熟悉亲切。有几个正持刀全力备敌的受伤黑鹰勇士,以为自己在极度紧张下出现了幻觉,他们有些艰难的在马上回过头,然后好似被重锤击打了一般,目瞪口呆,再也说不出话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身后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朵黑云,那是真正的霹雳黑云,是从天上突然降落到人间的黑云!

随着应和的呼喊声响起,如雷的马蹄声也响了起来,黑云贴着地面,随着烈烈风尘而来。当先头的黑鹰大旗第一次出现在楼兰土地上的时候,大汉使团所有人终于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狂喜之下,泪流满面!

“是黑鹰军!是接应我们的!……小侯爷派人来接应我们了!哈哈哈!”

张骞一面流着眼泪一面仰天大笑,巨大的喜悦,使这个心志坚毅的大汉西域使再也忍不住,手舞足蹈,向所有人宣布着这个好消息。

能活着回去,谁愿意去死呢!在这必死的局面下,本来已经怀着满腔悲壮做好了殉国的准备,却没有料到,救兵就从天而降了,这怎不让人欣喜若狂!

不顾敌人即将要杀过来的危险,所有人都沸腾了,大叫大喊着,把正在冲锋的楼兰骑兵倒是吓了一跳,不知道这些死到临头的汉人在发什么疯。然而下一刻,他们也发现了情况不对,战场的形势已经发生突变。

在汉人使团的背后,有一支千人的骑兵军队,突然就从远方冲过来了,而且行进速度非常快,他们在高速的驰骋中,开始慢慢的变幻队形,蓦然左右一分,分成了两队,绕过大汉使团所在的地方,分左右两翼加速对自己这边发起了冲锋。

领头的楼兰大王子大吃一惊,这是从哪里来的一支军队?难道是汉军?怎么出现在楼兰土地上,而自己一点儿消息都没有得到?

然而,没有人回答他的这些问题,形势的急迫也已容不得他多想。好在,看对方的人数,也就是有一千人左右,自己麾下的骑兵要远远多于对方数倍,既然他们自己来找死,管他们是谁,尽数歼灭了就是。

楼兰王子把手中长枪一摆,身边亲随传令,命令各位将军和王子,奋勇向前,先把对面的骑兵消灭,再杀汉使。

在楼兰王子和他的将士认知中,像这样的骑兵对冲,一是靠勇敢,二是靠人数。现在是在自己的国土上,天时地利都占优势,人数又是对方的三四倍,一鼓作气,把他们打败了,追杀起来,料他们也逃不出去。

可是,楼兰人想错了。他们封闭在这片狭长地带里,以为除了匈奴铁骑值得敬畏,其余的都不放在眼里。只要与匈奴人保持好关系,就可以称王称霸了。却从来没有听到过,东边邻居家里有一只新近崛起的强军,他们以不到五千人就打败了匈奴三万铁骑,令匈奴单于深深的忌惮。

今天,楼兰人遇到的,正是这支披了一色刺绣黑鹰图案战袍的飞骑,黑鹰军!这就活该他们倒霉了。

楼兰王子没有看错,来得这支骑兵队伍人数并不多,只有一千人。但这已经足够了。一千黑鹰军,攻城灭国也许还做不到,但在某一个人的亲自带领下,已经可以纵横天下,哪里也可去得了!

人在危难的时候,才最懂得帮助的可贵。这个时候的感情,便极其脆弱。即便是铁血心肠的人,在看到自己最亲近人的时候,也会心神激荡,不能自已的吧!

年轻的汉军校尉和她属下的那些勇士一样,当那最熟悉不过的黑鹰图案映入眼底时,她的心便开始剧烈的跳动起来。那面迎风招展的大旗上,黑鹰展翅欲飞,旗手从她的身旁飞驰而过,带领着无敌的战士杀向敌人。

这些驻扎在长乐塬上的黑鹰军骑士,带来了家园的气息,使乏累一扫而空。霍去病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红雪彷佛也感知了她的战意,蓄力待发。赤火剑斜着挥起来,纵马就要随在黑鹰军后面赶过去厮杀。

一只手轻轻地从旁边伸过来,挽住了她的缰绳,有人在她耳边柔和的说了句。

“已经做得很好了,这次考试……打满分!呵呵!”

春雷催开花蕊,光阴划过春秋,柔情漫延心海。远在异国他乡,再次听到这温暖的话语时,天山龙马背上的少女终于忍不住大声哭了起来。这一刻,她不是杀王斩旗所向披靡的霍去病,她是师父身边的小冰儿……!

正文 第二百五十八章 铁骑冲阵试锋芒

高原上有些地方的积雪会常年不化,形成巨大的冰层。月光洒下银辉,焕发出五颜六色奇异的光彩。远远望去,似乎是神话世界。这个时代的大江,比起几千年后,水量更是浩浩荡荡,丰沛无极。

十几艘大船,鼓起了风帆,顺流而下,速度非常快。经过这几年的发展,长乐塬剑湖船坞的造船技术,已经取得了非常多的经验,所造的船越来越大,现在已经在开始研制出海的楼船了。

霍去病不知道自己睡了多少时候,当朦朦胧胧醒来的时候,船舱四周有些黑暗。听到外面甲板上有熟悉的说话声音时断时续,她的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

连续的长途跋涉,再加上最后这几天的纵马厮杀,她早已经身心疲惫,只是凭着一股毅力在强自支撑,当那些楼兰骑兵冲锋过来的时候,她和大汉使团的其余人一样,情知必死,已经在心里默默与师父还有舅舅他们作了告别。

然后,救兵就来了。再然后,她就见到了元召。整个的战斗过程,她没有参与,只是待在师父身边,一遍遍的偷偷去看他,怀疑眼前发生的都不是真实。

战斗的胜利,没有一点儿悬念。当年取得与匈奴首战大胜后的黑鹰军,从那时候起,就已经树立起来一种荣誉感,每战必胜,愈战愈勇,这就是他们秉持的信念。

一千黑鹰军的领兵将军是曹襄和公孙戎奴,他们是主动请缨前来的。为了争夺这次机会,在元召的见证下,黑鹰军的一众将官还进行了一次小小的比试,结果当然是曹家的千里驹曹襄和最勇力无双的公孙戎奴两个人胜出。

对于元召美其名曰“军事拉练”的这次行动,他们一开始并没有抱有真正上战场杀敌的期望。不过,在长乐塬上待的太久了,长年累月只是枯燥的训练,好不容易有这次机会能够跟着小侯爷出来溜溜腿,还是很不错的。

黑鹰军现在已经发展到有三万多人之众,战力当然已经与当年不可同日而语。一千人马从长乐塬渭河码头登上大船,一路西行,不久之后,进入大江,沿途风光雄奇,听元召讲解着一些江上趣事,却也感觉到不虚此行。

元召是在不久前接到张骞派人送回来的消息后,根据推算的日期,才决定在这时候去启程迎接他们的。之所以亲自跟着前来,他是想看看这一路的水路情况,以便到时候开通西域后,可以水陆并进。一条路是打通河西走廊,沿着历史上“丝绸之路”的方向,穿过沙漠和草原的交界处,直达首站大月氏国。而另一条路,就是他想要的水上通道。元召比任何人都懂得水运的巨大便利,水运比起陆路,不仅运输量更大,而且行程短,速度快,是将来他想要大力发展的主要运输方式。

想要真正的打通河西走廊,把大汉与西域诸国连接起来,就必须要清除掉在草原西部的匈奴势力和亲近匈奴的属国。战争是在所难免的,所以,他带了一千黑鹰军,也好让他们提前熟悉一下这边的气候和地理形式。

元召不是能掐会算的神仙,他当然不会知道楼兰王劫杀大汉使团的事。之所以能够及时赶到,还是多亏了余丹王子手下的人来报信,说是打探到楼兰王对大汉使团的动向十分上心,可能会在他们回程路上有所不利。

元召得到这个情报后,没有丝毫犹豫,当机立断就做了决定,命令曹襄和公孙戎奴立即准备,一千黑鹰军全副武装起来,人马下船登岸,随他去楼兰边界接应大汉使团,以防万一。

听到有可能有仗会打,曹襄和公孙戎奴这俩人立即就兴奋了起来。他们回头看了看手下装备齐全精神振奋的一千精骑,什么都不用说了,只暗暗祈祷,但愿如小侯爷所说,哪些楼兰人有可能会有动作。那才谢天谢地呢!

也许是他们的祷告起了作用,也许是该着他们不空跑这一趟。在半路之上,终于听到了他们想听到的。一好一坏两个消息,楼兰人果然出动了,在大汉使团经过的地方,双方发生了第一次战斗。楼兰王,被阵斩于楼兰边界,死在了汉人手中!

不光是曹襄他们,就连听到这个消息的元召也不禁称赞了一声“干得好!”他随即下令,加速前进!楼兰王身死,对方岂肯善罢甘休?大汉使团危在旦夕,这一场仗看来是必须要打了。

一千黑鹰健儿,打马如飞,又行了没有大半日的路程,果然,前面云头大起,烟尘滚滚。在马上已经看清了前面形势的元召,给曹襄和公孙戎奴的命令是:放手去杀!这一战要打出黑鹰军的威风来,让楼兰人以后谈汉而色变!

两员虎将齐声接令,互相对视一眼,脸上露出狰狞的笑意。手下儿郎们渴望真正的实战已经太久了,今天,拿这些楼兰骑兵练手,真是太好不过了!

骑兵与骑兵的冲阵训练,已经进行过无数次的方略演练,黑鹰军之间不需要多说,只要打个手势,就已经明白将要进行的意图。这样训练有素的军队,早已经是当世第一流的强军。在他们面前,三四千楼兰骑兵,也不过是小菜一碟。

匈奴人的强弓,在楼兰骑兵眼里,已经算得上是很厉害的杀伤性武器了,他们一向对草原上的射雕者敬畏有加。然而,今天,他们将要迎接的是比射雕手长弓还要厉害的武器,九臂连环弩!

楼兰人中也不乏神箭手,他们在纵马前冲的空隙里,已经摘下了背上的弓箭,瞄准前方的那片黑云,只待一旦冲到射程之内,就马上毙敌于箭下。

当一阵破空之声响起来时,楼兰骑兵们还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是对方开始发射弩箭。在他们的认知中,这么远的距离,根本就没有中箭的危险。

只是,他们不知道,黑鹰军手中的箭,不是普通的弓箭,九臂连环弩的杀人威力,是军中强弓的十倍还多!

又快又远又准又狠,这就是它的特点。在这个冷兵器时代,九臂连环弩已经算得上是远程打击的神兵利器了。

可以说是在毫无防备之下,冲锋在最前面的七八百楼兰骑兵,一瞬间就倒了下去。分成两队的黑鹰军,在曹襄和公孙戎奴的分别带领下,列成一个雁翅形状,尽最大可能的形成打击面,千驽齐发之下,楼兰人伤亡惨重。

只是第一轮打击,就把楼兰人打蒙了。什么时候见过这样的战场!离得远远的,自己打不到别人,就已经被对方一下子把前锋全部干掉了!这、这仗还怎么打?

前面的马倒下一大片,后面疾驰中的马匹根本就刹不住,纷纷跌倒,骑士们从马上滚落下来,受伤者乱七八糟惨叫连连。

然而,这才是第一轮而已,对方的打击还没有完,第二轮、第三轮、第四轮……弩箭如同飞蝗!九臂连环弩一匣九支,等到在疾驰的马上发射完毕,黑鹰军骑士们把弩挂在马鞍,拔出锋利的汉刀真正冲锋的时候,两队人马正好绕到对方的两边侧翼。

冲锋!杀敌……!其实认真地说起来,到了此时此刻,黑鹰军所做的,只不过是收拾残局而已。

连续不断的被弩箭射击,加上混乱中的自相践踏,三四千楼兰骑兵,现在还能战的已经不到一千人了。他们保护着几位王子,连连后退,哪里还有勇气去迎敌呢!

所以,这场战斗,刚开始就结束了。干净利落、酣畅淋漓!楼兰后军护卫保着王子们拼命仓皇逃窜,在自己的国土上被外人追着打,如同丧家之犬,这种屈辱和惊惧,将会成为他们余生的噩梦。

以苍茫草原大漠为背景,如同出鞘的利剑,一个个英勇的骑士,在风中留下一闪而过的剪影。黑鹰军驰骋杀敌的雄姿,让所有大汉使团的人目弛神摇。原来,我大汉军已如此威武霸气!

从远处奔袭发起冲锋,到战斗结束,停下追逐的马蹄,黑鹰军用了不到半个时辰的时间。回转的两支精骑又重新汇合在一处,掩护着大汉使团撤离南去。

战场一片狼藉,一些还没有死去的楼兰骑兵怀着恐惧的心情,挣扎着从地上起来,看着那支耀武扬威的黑色军队远去。他们竟然没有杀受伤的敌方士卒?这是来不及?还是根本就不屑一顾?

无论是什么原因,那面大旗上振翅欲飞的雄鹰,已经深深的刻在了每个楼兰骑兵的心中。在以后的岁月里,他们只要远远的看到这样的旗帜,就会立即远遁,再没有与之一战的勇气。

一路再无任何敌人敢于出现,直到大江源头,所有人登上大船,开始了他们回家的航程。

“张兄,你们这次取得的所有西域情况,都非常有用。我想,回长安之后,奏明天子,用不了多久的时间,就可以开始西征大计了……。呵呵!”

霍去病推开了船舱门出来时,正听到元召在侃侃而谈。此时船行至江心,两岸壁立,月朗风清,人生当此,须纵酒高歌,方得酣畅!

正文 第二百五十九章 千里归程明月光

大江江面横阔,江水东流,日夜不休。虽然有些地方水势湍急,但大船挂满风帆行驶起来,却非常平稳。人在船上,一点儿都没有颠簸的感觉。

今夜却正是月中,一轮朗月挂在天上,千里江波一片银白,风虽然有些微微的寒意,但在畅意满怀之下,心中热血在翻腾,这点儿冷,没有人觉得有妨碍。

黑鹰军骑士们大多已经在船舱中休息,与楼兰人的激战,只是在西域这片土地上初试锋芒。未来,真正的较量还没有开始。不过,通过这一战,他们早已树立起极大的信心。神武飞扬者,唯我黑鹰!

元十三静静地坐在一边,听着元召在说话。凯旋而归的黑鹰军,有几十个在战斗中受伤的战士,已经得到了很好的照顾。他特别吩咐手下的人,要经常去伤号区看看,让这些人好好的养伤,争取早日痊愈。

看着意气风发坐在小侯爷身边的那几个人,元十三的眼中充满了羡慕。他曾经也是宫中西凤卫出身,被窦太后派到元召身边,保护他的安全。他们这一批人,也算是最早追随元召的了。

元十三感觉自己很幸运,因为元召把亲手创建的船队交给了他。从最开始的几条船,发展到了现在拥有近千艘的船队,这个过程,用了将近四五年的时间。

知道元召这么费尽心力的发展水运最终目的的人并不多,而元十三就是其中的一个。元召曾经对这个机灵的小伙子吐露过自己的部分策划。纵横连接的广阔水系,将是未来大汉帝国主要的交通方式,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军事,将会发挥巨大的作用。所以,元召希望他能好好做,也许,大汉的第一支水军战队将会在他的手上诞生。

每当想到这个目标,元十三就会激动得浑身发抖。身为大汉男儿,谁不想建功立业,封侯拜将。小侯爷的话,从来不会无的放矢,他既然有这个目标,早晚一定会实现的。

统率着千百战船,纵横于江海之间!这已经成为了元十三每次做梦都会梦到的事。所以,那会儿听着曹襄等人对元召分析着楼兰骑兵的作战特点,他便听得格外上心。

无论是演习还是作战,每次结束之后都要做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以便随时弥补自身缺陷,这已经成为了黑鹰军的一个惯例。

不过相对于这次来说,曹襄和公孙戎奴两人交换了一下意见,都觉得取得的经验不多。虽然是第一次远赴西域作战,但对手太弱了,根本就不堪一击。比起匈奴人来差远了。

元召听完他们对此次的分析,笑着点了点头。其实他们说的并没有错,西域诸国军队的战力,当然不会是黑鹰军的对手。

在原先的历史时空中,西征的汉军,之所以打得那么艰苦,最大的原因,也不是战斗力的问题,而是后勤保障的供应不给力。

地域的辽阔,是一个伟大帝国的骄傲,但有些时候,也会成为制约胜利的短板。

中原与西域之间,距离太遥远了。就算是最近的大月氏、楼兰等国,与长安也隔着七八千里的路程。

八千里路云和月!西出长安的远征将士,踏上茫茫的征途,走出玉门关外,刀箭铁甲经受着西北风沙侵蚀,水土不服,人马疲惫,再等到走过戈壁沙漠,远赴绝域与以逸待劳的敌军交战,还要忍受着后勤补给的时断时续,相信汉军的锐气和战斗力,早已经折损了大半。在这样的境况下,要想取得绝对的胜利,真的是太难了!

熟知这段历史的元召每当想到这些,再回头看到在船头有些微寒中衣裳单薄的霍去病时,心中便有些由衷的慨叹。即便在那样的情况下,这位天纵之才还能取得一次又一次的胜利,威慑西域各国,打通河西走廊,把匈奴人从这片地域彻底的清除。以不到二十岁的年纪,就取得这样的盖世功勋,元召自问,如果自己没有穿越者的优势,是无论如何也达不到那样的高度。

而等到霍去病英年早逝后,再也没有人有这样的本事。后来大宛与汉交恶,皇帝派大将军李广利率领十几万汉军再度西征,可是,只不过一个区区的大宛国,就让这十几万大军接连失利,寸功难得。双方相持了好几年时间之后,汉军终于全军溃败。

得到战报的皇帝大怒之下,命令中使持天子剑谕旨玉门关守将,敢放西征大军一兵一卒进入玉门关者,立斩!最后的结局很悲惨,大将军李广利畏罪叛逃匈奴,十几万的大汉健儿埋骨黄沙,魂魄难归故里!

霍去病的脸色红了起来,因为,听到她无意中发出的轻轻咳嗽后,元召把一件白狐皮裘披在了她的身上,包得严严实实的。好在夜色中无人看到她脸上的羞涩。她虽然不明白元召神情为什么变得有些凝重,但却感觉到无比的温暖。

“我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再重新发生的……。”

月光下,她听到师父好似是低声的咕哝了一声。有些没听清楚,正要开口去问时,一个尚带着他体温的小陶壶已经塞到她手心里,然后,那双手拍了拍她的肩头。

“自己的身体要注意呢。你天生虚寒,这壶酒是我从长安带来的,在里面加了药材,偶尔可以喝几口,对身体有好处。”

她把手心里的小壶紧紧地握住,身子缩在狐裘中,眼神中亮晶晶的,心中喜乐,却又有一丝小小的失落。

“师父……这么关心自己呢!可是,他为什么不再拍头顶了?拍肩头算什么嘛……!”

元召自然不会知道敏感的少女心思。这一次的千里而来,使他更加坚定了发展水路船运的决心。只要这一条水路畅通,将来大军西征,完全可以兵分两路,一路出玉门关,一路走水上,沿大江逆流而上。同时也可以更好地保障辎重粮草的运输。

他把自己的这个想法稍微的说了一下,曹襄和公孙戎奴早已经击掌大声赞同。这其中的好处,他们两人深有体会。几千里的路程,一千黑鹰军人马,舒舒服服的在船上休息,养精蓄锐,到了地方之后,可以说是立即就能精神饱满的投入战斗,这样的作战方式,简直就是太给力了!

听着他们兴高采烈地谈论夸赞,元召却有些微微的苦笑。在现有的条件下,这已经是他想到的最好办法。利用大江水系的便利,东征西讨当然没有问题,可是将来北征匈奴,作用就不太大了。

“元侯,你说这次回去以后,皇帝陛下和朝廷,真的会下定大举西征的决心吗?”

曹襄的眼中带着热切的目光,这是他第一次作为主将领兵作战,取得的胜利已经让他心中狂喜不已。他作为曹家人期许的千里驹,重振先祖的功业一直心心念念,不敢忘却。

不仅是他,公孙戎奴心中比他更急迫。这位勇猛的壮士,只是一个平民人家出身,他全凭自己的努力和勇敢,才从一个骁骑营的普通军士,成长为今天的一员黑鹰军偏将,他的年纪在一干人中算是大的了,想要建功立业的心情当然比谁都来的热切。

见他们两人期待的看着自己,元召做了个肯定的手势。自己既然带给了他们希望,这些真正的勇敢者,他就从来不会让他们失望。

“当然,这是绝对可以确定的事。打通河西走廊,斩断匈奴人的侧翼,开通与西域各国的交往,这是皇帝陛下早就定下的一项国策。至于在什么时候开始,就要看这次大汉使团取得的成果如何了。而现在看来,开局非常好!”

说到这里,元召举起手中的酒壶,示意众人喝酒。然后他笑着看向一直在一边静听的张骞。

“第一次出使,就能取得这么多成果,张兄就是天生的外交家嘛!呵呵!来,喝一口。”

听到元召的赞誉,张骞心中大悦。他二话不说,举起自己手中的酒壶和元召碰了一下,仰起脖子,咕咚咚就是半壶烈酒下了肚,哈哈大笑,甚是豪爽。

“元侯真是知己啊!想当初,我之所以主动请缨西行,就是听了元侯对西域景物的解说,想来见识一番的。了解天下风物,走遍万国山川,这不仅是我个人的志向,更是先父的遗愿。现在说起来,倒是要多谢元侯,成全了张某的第一次开始。”

“张兄客气了!你能有如此志向,令人钦佩!想要做成这样的事,非得有大毅力大勇敢的人不可,而张兄既然敢去尝试,元召今后一定鼎力相助,必定让你达成所愿,万里封侯,也只不过是小事一桩尔!”

元召很少对人说这样保证的话,他竟然对张骞如此看重!这让所有人看向张骞的眼光中都带了羡慕之意。

船头围座的除了曹襄、公孙戎奴、霍去病、张骞之外,却还有一个胖胖的人在笑眯眯的听着,正是聂壹。见元召的眼神转过来时,他心中一震,元哥儿终于要说到自己能够做的事了!

“聂叔,现在,知道我请你跟着走这一趟有何用意了吗?呵呵!”

正文 第二百六十章 大江东去多沧桑

古今中外,国家战争发动的动机,无论是借什么冠冕堂皇的理由,也无论是有什么样的借口,归根到底,也只不过是利益的驱使罢了。

这样的事,也许大部分芸芸诸生看不透这其中的关系,但对于庙堂决策者来说,却都是心知肚明的事。

当然,也有许多战事的发起,会出现的莫名其妙,其结果自然是得不偿失。这些为了帝王的私欲或者是意气之争而轻率的行动,被元召斥为“盲战”!

这些白白牺牲千万战士而只是为了达成某个人或者是某个利益集团野心的行为,是他深恶痛绝的。五千年中华历史上,这样的事数不胜数!即便是以“英明神武”著称的当今天子,也不能避免。他必须提前预防这样的事情发生。

每个人都有自己或大或小的野心,元召是人不是神,他当然也不例外。如果非要说他的野心与世间人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他不希望自己辛苦做出的一切努力,未来成为个人私欲和内部斗争的工具,任何人,包括皇帝在内,都不行!

从庙堂决策,到凯旋而归,每一次国战,不论大小,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要取得发动战争成本的数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战争红利,这才算得上是胜战。至于那些喊口号似得假大空,自欺欺人般的精神胜利,见鬼去吧!

这些思想,从很早的时候,元召就已经在潜移默化中对身边的人悄悄的灌输着,并且成效显著。这不,听着他对即将开始的西域战争的讲解,所有人都屏息静气,认真倾听。

聂壹的双鬓边已经添了几缕灰白,这几年追随着元召的脚步,聂家早已经成长为真正的江北第一豪门。他虽然年纪渐大,但此刻看着举手投足之间已经是磅礴大气的元召,这位聂家的掌门人感觉自己跟着他再大干十年,绝对没有问题。

“元哥儿尽管放心,只要我们大汉军队打通了西域通道,中原与西域各国的商品交易,如何进行,都听凭你的安排,绝对不会误事的。呵呵!”

到了今天的地步,仍旧能够以“元哥儿”称呼元召的人,已经不多了。而聂壹正是这其中的一个,他们都是与元召相识于微时的人。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亲密,是经历过同生共死以后才凝结成的友谊。

“这次回到长安以后,就可以着手准备了。如果时机成熟的话,我想,明年开春,冰雪消融的时候,就是大军西征的最佳时机!”

听到元召终于以肯定的语气说出这句话,每一个人的眼睛都亮了起来。互相对视一眼,都明白了元召提前对他们透露这个消息的用意。

曹襄、公孙戎奴悄悄的握了握拳头,也就是说,即将到来的这个冬天,就是大练兵的最佳时间了。他们相信,一旦朝廷正式公布西征命令,黑鹰军在所有汉军之中,必将能争取到这次机会。真正的沙场冲锋,就要到来了!

张骞的心中也是有热血在翻涌,他清楚地记着元召曾经对他说过的一句话。

“战争是政治的开始,而政治是战争的延续!”

到时候,大汉兵锋所向,马蹄踏过的地方,与西域诸国之间在谈判案上折冲樽俎,就需要自己这样的人出马了。这正是自己喜欢去做的事情,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聂壹脸上神色不变,心中却早已如同江心的波浪翻滚不休。聂家世代为商贾,也曾经与西域的商人打过交道,自然知道这种跨地区跨国界的商品流通利润有多大!

聂壹并不是一个贪心的人,他深深地明白,这块巨大的蛋糕,需要很多人才能消化掉。而聂家,只要占据其中最丰厚的那一小块就足够了。只要抓住了这次机会,打造百年大家族的机缘马上就能实行了!这,也正是元召提前透露消息给他的用意。

“战争,是为政治和经济服务的。大汉的将士们去打开局面,用刀锋和弩箭开路,取得荣誉和功勋。而后面留下的一路果实,就需要运用政治和经济手段来吸收、消化……。这一种模式,我想在打通西域通道的这一过程中,详细的实践一次,看看能不能取得好的效果。如果可行,以后的对外战争,都可以沿用这一模式。所以,明年春天后,对西部匈奴发动的这第一次西征,成败至关重要……。”

“元侯,你的意思是……西域战争,将会进行很多次吗?”

“当然,西域的国家,虽然大部分都对汉朝怀有善意,但与匈奴一条心的也大有人在。楼兰、西羌还有大宛,这几个就是其中的代表。这次你们也亲身经历过,他们的兵力虽然都不多,但都是些凶残之辈,杀人越货,习以为常。将来,这些国家需要重点打击,必须要狠狠的让他们尝到苦头,他们才会从心里驯服。这一点,你们要记住。”

虽然夜色中看不清元召眼神中一闪而过的厉芒,但从他的口气中,铁血的意味已经昭然若揭。

“元侯放心!对待敌人,我们从不手软!哈哈哈!”

“这些撮尔小国,哪里是我们黑鹰军的对手!不是我公孙戎奴当着小侯爷面吹牛啊,只要让我统帅五千兵马,横扫西域不在话下!”

天生一副魁梧身材的铁锥猛将,把手中酒壶中的酒,一口喝干,拍着自己的胸脯,做下保证。

元召淡淡的笑了笑,示意他坐下,不要激动。派兵远征西域,是肯定的事,但他属意的却不是现在的黑鹰军,而是另有打算。

“我说的将来有很多仗需要打,可不是只说的西域这一个地方呢。根据不同渠道传回来的消息,北方草原上的匈奴王庭已经备战多时,最晚过完这个冬天以后,他们又要大举南下了,最先开始的较量,可能是要从雁门关外先开始!”

看到元召伸手指了指北方,所有人心中一紧。匈奴人,才是真正的劲敌!如果大举开战,不会太轻松,那必将是一场残酷的战争。

“所以,黑鹰军未来的敌人,应该是正北方的匈奴骑兵。至于西域嘛……呵呵!到时候也许朝廷和皇帝陛下另有安排。”

说到这里,元召停下了话头不再说下去。他终究是卖了个关子,没有把自己的打算说出来。这倒不是因为别的顾虑,而是,有些话他想单独对该说的人去说。

酒已喝罢,江风渐冷,在转身之际,元召对张骞又说了最后一句话。

“西域各国的文化精髓,倒是也有许多可取之处。以后再去西域时,要多多收集他们的书籍典藏之类的东西,相比起金银珠宝,这些才是无价的宝物。这件事,张兄请务必记在心上,长乐塬上的长安学院就要落成了,这些都是极为有用的。呵呵!”

“元侯吩咐,张某自然谨记在心。一定不负重托!”张骞躬身领命,牢牢记住。

江水滔滔,滔尽多少人间故事,这无休无止的日夜奔流,又转换了多少家国兴盛衰亡!待大家都散去后,元召依然坐在船头,默默的想着下一步要做的事。

先贤孔子在川上,见河水日夜东流,奔腾不息,不禁慨叹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在元召想来,孔子当时的心境,自己现在竟然了解了几分。想那时,这位先贤在大河岸边,一定是仰观俯察天地,再看河川里的流水,因而有感而发。他想到日月运行,昼夜更替,便是过去一日又翻新了一日。附察天地万物,想到花开叶落,四季变迁,便是过去一年又复一年。天地如此,生在天地间的人,发生在天地间的事,也没有什么例外。人自出生以后,由少而壮,由壮而老去,每过一日,便去一日,每过一年,便去一天。周而如此,轮回复始,却不知道何时才是尽头。

自己现在努力去做的事,在历史长河中,究竟有没有意义呢?在自己短暂的生命逝去后,曾经付出的努力,曾经改变过的事情,会不会又重新回到原先的轨道,继续宿命的轮回呢?

每当想到这些,即便如他这般几千年风云了然于胸的人物,也感到有些爽然若失。好在,现在各个方面,都在按照自己预想的朝前发展。这个冬天,应当没有别的大事发生,他可以为明年将要发生的几件大事,好好做一下准备了。

身披白狐裘的身影,虽然已经有些困顿,但她一点都不想离去。就算什么话都不说,她只要在旁边静静看着他想事情就足够了。

感受到了身边目光注视的元召回过头,看到月光下那双亮晶晶的眼睛时,他笑了笑,正要好好的再夸奖她一下。江上风起,有隐约的呼哨声响起,那是最前面的开路船只在黑夜里传递的某种信息。

元召微微皱起了眉头,心中升起一种不好的预感。果然,不久之后,有前锋放出的快舟送来了从长安连夜赶来送信的人。

来的人是赵远,元召手中那支秘密力量的首领,他带来了长安未央宫中发生的最新消息……。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一章 深恩阻断如参商

白露蒹葭过去已经很长时间,城外的风,也已经带来冬的微寒。可是,长安的初雪,还一直没有来。

椒房殿的宫人们,已经早早的升起来碳火,皇后体性畏寒,虽然只是刚到冬天,但她已经不胜寒意。

陈皇后的心愿有些落空,她听楚玉说起过南国山川落雪后的盛景,一直期盼了这些日子,却终究还没有见到一片雪花。

不过,皇帝倒是在几天前来过一次,说了一些话,这是近两年来很少见的事。她知道他喝了酒,也许是偶尔勾起了过去的某种思绪,心血来潮罢了。

至于说要想恢复到过去的情意,她已经渐渐的灰心。自从开始慢慢的收敛娇纵的脾性,阿娇皇后早已不再是那个不谙世事的女子。尤其是窦太后故去后,又让她成长了许多。

虽然已经不做他想,她心境渐趋平和。但树欲静而风不止,她终究不是一个独立的存在,有许多把未来系在皇后和窦家身上的人,不会就此甘心的。他们经常去大长公主府,鼓动馆陶公主,进宫来劝说皇后,好好的想办法挽回帝心,大家的荣华富贵自然可长保无虞。

对于见识浅薄的母亲馆陶,皇后有些时候心里感觉竟然有些厌烦。皇帝是个怎样的人,他们一起长大,难道还有人比她更清楚吗?一些逝去的东西,不是她自己努力就能挽回的。

馆陶公主每次来椒房殿,在自己的女儿面前,除了抱怨还是抱怨。她不仅抱怨皇帝的忘恩负义,还抱怨王太后的翻脸无情,现在竟然想见她一面都难,也不想想老祖宗在世时,她当初是怎样巴结大长公主府的!

每当这样的时候,皇后除了低头不语,她还能说什么呢?深宫九重,这本来就是一个势利的地方,见风使舵趋炎附势更是大多数人的天性。皇帝的风流薄情和见异思迁,早已经深深地伤害过她无数次。而漪澜殿那边之所以变的态度冷淡,这其中的原因,她自然也心中清楚。

丞相田玢的失败与死去,让王太后对许多人恨之入骨。皇后与大长公主府,也受到了牵连,因为,她们终究是属于窦家的人。

说起来那件事时,就连一向傲气凌人的馆陶公主,脸上也闪过一丝后怕的神色。原来,田玢和王太后,他们的目标是窦太后死去以后的窦家!如果他们那次打败窦婴而得手的话,想想接踵而来的后果,就会令人不寒而栗。

而窦家在这次惊涛骇浪中无恙,据说是要感谢一个人在其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虽然大长公主府与那个姓元的小子曾经有过很多过节,更是对他与建章宫关系亲密而暗中视为大敌,但在这件事情过后,馆陶公主的口气中,却难得的对元召带了一丝赞赏。

皇后对于外面发生的这些事,并不关心。在她想来,那些朝堂争斗,也只不过是为了各自的权利而已。谁好谁坏,谁胜谁败,又与自己有什么关系呢?她只不过是困在这深宫中的一只鸟儿,外面的世界再精彩,那终究是别人的世界。

不过,馆陶公主说过的一句话,还是在她心里又引起了波澜。

“阿娇,无论如何,你要有自己的一个孩子。将来,他会是你的依靠!”

孩子,一个皇子!这正是一切症结的所在。除掉她以前的任性娇惯,没有爱情的结晶,恐怕更是皇帝与皇后之间感情变淡的主要原因。

从前,她曾经有过无数次的希望,可是都终归变成了失望。想尽过一切办法,想要怀上一个孩子,却一次都没能如愿。皇后把这一切都归结为天意的捉弄。

如果说此前想要一个孩子的愿望是让他成为王朝接班人的话,此刻,她的心态早已经转变为,想要一个余生的寄托和陪伴。

更何况,这句话不仅自己的母亲对她说过,楚玉也说过了好几次。而皇帝上次过来椒房殿时流露出的一丝旧情,让她终于又下定了决心。

也许,还可以再努力一次吧!因为,楚玉说她有办法可以让皇后怀上孩子,那是一种南方蛮族中故老相传的秘法,很管用。所以,皇后在给皇帝梳理头发的时候,根据楚玉说过的方法,暗中偷偷剪下了一缕,交给了这个她最信任的侍女。是的,皇后信任楚玉,胜过任何人,这一种特殊的感情,已经无人可以取代。

只是,雪还没有来,也许等到落雪的时候,楚玉的方法就会起作用吧?在那些漫漫长夜里,楚玉曾经对她说起过,民间有许多女子,用这个法子,得偿了自己的心愿。只要是楚玉说的话,她都相信。

所以,楚玉究竟用的什么法子去做,皇后没有细问,只要真的能够有用,她什么都会答应的。

皇帝刘彻上一次来的时候,并不是心血来潮。那是他夜出未央宫,看到长安城的繁华后,心中感念为太子时,曾经私自出宫去看望那个尚是韶华的少女,两人也曾携手夜游长安,只是那时的街市,远不如现在的热闹。

青梅竹马的感情,不是说断就能断的。但为了王朝的兴盛,帝国的未来,他,身为皇帝,不得不做出选择。虽然知道这个决定很难下,也许会引起无法预料的轩然大波,但这个他已经反复思考了很久的决断,必须要尽快的定下来。

因为,大汉王朝,也许明年就要与匈奴人正式全面开战了。这是汉匈之间的一次国运之战,必须要派出最勇敢的将军,最精锐的军队,才能在较量中取得较大胜算。

匈奴太强大了,多少年来一直都是压着汉朝军队打。只有他们时不时的越境来掳掠汉人,从来没有汉朝的将士踏上过草原的边缘。这种实力的对比,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即便是这几年开始树立起信心,但对于胜利,皇帝心中并没有十足的把握。

汉军中能打仗的老一辈将领所剩不多了,就算是最著名的李广与程不识,也已经逐渐老去。而年轻的将领,能担当重任的并不多。本来这是一个青黄不接的局面。好在,有了突然崛起的黑鹰军。

以骁骑营三百骑士为骨干壮大起来的黑鹰军,在刚刚开始的时候,也不过是作为一支驻扎在长乐塬上的保障力量,用来保护元召所开始奠基的那些制作产业。元召当时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皇帝其实并没有多想,他对元召鼓捣的那些东西寄予很大期望,让这小子手头掌握一点儿力量,并不算什么大事。

然而,皇帝万万没有想到,他借出了一粒种子,得到的回报是一片森林,而且是一片可做国家栋梁之才的森林!

不过就是短短几年的时间,这支当初在他意识中借给元召看家护院的军队,已经成长为大汉帝国的希望。自从与匈奴首战,取得首次大胜以来,这支军旅的发展,已经成为皇帝眼中的重中之重。

如果说开疆扩土、广布威德于四海,是皇帝心中的野望和目标的话,那么打败匈奴人,就是最需要首先完成的一个目标。马邑之围开始,他就已经下定了决心。不过,那次以三十多万的兵力,而未能伤及匈奴单于分毫,让他一度灰心丧气,帝王威严遭受了巨大的压力。

而短短两年之后,黑鹰军以一千五百人马,配合雁门关汉军,大破匈奴单于亲自率领的三万多铁骑,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皇帝重新坚定了对匈奴胜利的信心。

黑鹰军的发展,他从来没有多做干预,也从来没有允许任何人去干预。元召虽然替他建立了这支强军,但那小子很知道分寸,在黑鹰军的发展壮大过程中,元召的作用,自然是无可替代的,但他从来没有去干涉过将士们的人事任免权力。这一点让皇帝非常放心。

黑鹰军现在已经有将近三万之众了。主将卫青,已经被皇帝拜为侍中,这也是一个新的官制,它的厉害之处在于可以随时直达圣听,有什么意见和要求不必经过朝堂相关机构,直接就可以写奏章送到御案之上。

拥有这种权力的人并不多。卫青虽然只是专心练兵,并不经常入朝参与朝堂事务,但朝廷内外都已看得明白,一颗新的权贵之星正在冉冉升起。因为,卫青并不是普通的将军,他的亲姐姐,正是建章宫的卫夫人,而卫夫人的儿子,已经被立为太子了。

与很多人心中想的一样,皇帝的意图,其实早已经昭然若揭。即将到来的汉朝与匈奴的战争,需要英勇的汉家男儿奋勇当先,而黑鹰军和它的将军,正是可堪匹敌北方草原狼群的最佳人选。

可以预见的是,只要在汉匈之战中能够立下战功,卫青和他背后的建章宫主人,地位必然会大大的不同,至于会达到什么样的高度,那就要看皇帝陛下的决心了。

只是,爱恨纠葛,一些绝情的话和绝情的事,不论是平民百姓还是皇帝天子,有些时候,要去做,真的很难……。

正文 第二百六十二章 白羽惊鸿夜未央

未央宫中的警戒,自然是非常严密的,大汉羽林军和内廷侍卫共同组成了完备的防护体系,多少年来,从来没有发生过刺客侵入未央宫的事件。

然而,就在这个光线阴暗的薄暮时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就突然发生了。并且以此为火星点,引发了一连串的宫中巨变。

其实,现在很多人还并不知道的是,皇帝刘彻是个心性矛盾的人,在国家大事上,雄才大略,心境宽阔,可以彻底的放手用人。然而,在对待宫中身边人的态度上,却是善变多疑,猜忌之心非常重。

最近这段时间,朝中政事皆顺利,皇帝陛下痴迷于神仙道术的心,又开始再度的热切起来。几位供奉的仙师,为皇帝讲经说道,论述修炼之法,倒是一日勤似一日。

人间帝王,君临天下,九州万土皆在脚底,天下苍生都是臣民。如果说心中还有什么最大的愿望,那就是寻觅得长生之术,永葆生命不败。即便没有这样的仙方妙术,能够求得延年益寿之法,当然就是他们孜孜不倦去追求的事。

仙师李少君的丹药就快要炼制成功了。这个消息,让皇帝近来的精神大好。虽然那个尚书常侍东方朔总是在耳朵边有意无意的说些事,明里暗里的隐喻这些仙药不可信,但他总是一笑置之。

别的君王没有的仙缘,怎么就肯定他不会有呢?但在这件事情上,他也不会随便去迁怒怪罪于人,心诚则灵嘛。在皇帝想来,军国重事自然不容懈怠,除此之外,自己所想往的仙家灵药,却也疏忽不得。

未央宫中的生活,其实也有些乏味。虽然有着众多的美人、华服、美食、宫殿,但对于兴趣广泛的皇帝来说,只有这些是远远不够的。

这几年以来,除了甘泉宫的露台,他又陆续修建了几座殿宇,用以供奉几位仙师。如果说从前他做这些事,还有诸多顾忌的话,现在这些都已经不存在。唯一能束缚他的窦太后已经故去,而漪澜殿的王太后,却从来管不到自己皇帝儿子的任何事。

至于说到耗费的钱财,这个更不需要考虑。大汉朝现在早已经今非昔比,想当年,汉文帝想要修一座露台,做了一下预算,需要耗费一户中产人家一年的所需,他都舍不得而放弃了。当今皇帝想要修建什么东西,根本就不需要从国家库府中出钱,只是卫夫人给他保管的那个“小金库”,就已经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了。

日色渐暮,未央宫连绵的宫殿,开始在光线明灭中显出巍峨的剪影。皇帝从新建成不久的迎仙阁出来,整个下午的时间,他都在这儿与术士参研道法,听闻一番神仙传说,只觉心情大悦,神清气爽。

见皇帝出来,几个贴身的宫中护卫和内官簇拥着他,沿着甬道直行,转过拐角,是一条长长地永巷,两边是宫殿高耸的红墙,前方直通重华门。

这条永巷大约有几百米多路程,虽然天还没有完全黑,但隔着不远,已经亮起了一盏盏的宫灯,天边一抹晚霞正渐渐隐去,最后的光线掠过重华门上方的飞檐琉璃瓦,一个淡淡的影子蓦然出现在了那儿。

皇帝一边想着仙师们讲解的道术,一边慢慢的走着。忽然心中好似有一种警觉,他猛的抬起头来,几百步之外的重华门上,一个一身白衣看不清脸色的男子,手中拄着一把宝剑,就在那儿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这一惊非同小可,看这人的装扮,显然不是宫中的侍卫,更不是宫人太监,那么只剩了一种可能,这是外面进来的刺客!

“什么人!如此大胆,竟敢擅闯未央宫,意欲何为?”

皇帝刘彻往后退了一步,厉声大喝。他也是文武兼备的人,弓马娴熟,虽然没有亲自杀过人,但胆气自然是有的,在这宫禁重地,竟然有人持剑闯入,这还了得!

随行的侍卫们听到皇帝突然喊了这么一声,都心头大震,连忙循声去看时,果然看到有一个白衣人就在他们的头顶上,并且冷冷的笑了一声,一眨眼的功夫,却从原地消失不见了。

所有人心头大骇,这是什么人?显然进入皇宫是图谋不轨,难道是来刺杀当今天子的?!

“保护陛下!守好方位。”领头的侍卫首领一边大声喝令,一边打呼哨连声示警。

随行的侍卫宫人并不多,也就是有十几个,这时也顾不得其他了,一起拥上来,把皇帝紧紧的护在当中,侍卫们拔出了刀,紧张的四周观察情况,以防那刺客突然从意想不到的地方出来发动袭击。

附近值守的大批羽林军听到了示警,开始向这边奔过来。皇帝在重重保护之下,脸色有些阴沉,他看着重华门上方白衣人消失的地方,心中惊疑不定。

听完侍卫首领所说情况后,羽林军的速度很快,他们马上封锁了附近的这片区域,展开了大搜查。宫中的其他地方也加强了警备,一时间风声鹤唳,未央宫陷入一片紧张气氛中。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搜查了半天一无所获。那偶尔闪现的白衣男子,就如同凭空消失了一般,连一点儿蛛丝马迹都没有留下。

皇帝已经在众人保护下回到了宣室阁,他坐在里面,等着消息。这件事必须要查个水落石出,否则,恐怕睡觉都睡不安稳了。

今天并不值守的李敢也从自己府中急匆匆的赶来了。他是羽林将军,即便今天他没有在现场,出了事,却也难逃干系。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一旦未央宫中因为出现刺客而伤到任何人,那都是严重的事件, 更不要说伤到当今天子了。

皇帝对李敢下了死命令,不管他用什么手段,必须把这件事查清楚。那个白衣人, 他感觉很奇怪,那么近的距离内,竟然看不清那人的脸色,这不免让人感到有些诡异。

而且他的踪迹,也是非常离奇。羽林军的忠诚自然不容置疑,这么些年来,李家父子相继为主将,他们一家的忠烈,皇帝也素来信得过。守卫森严的未央宫,那个人到底是怎么进来的?而且还带着宝剑!

虽然皇帝并没有疾言厉色的斥责,但李敢心中已经是羞愧不已。竟然有来历不明的人持剑闯入未央宫核心地带,而自己的手下竟然没有丝毫的察觉,这是羽林军的耻辱!幸亏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出什么事,否则这就是诛灭三族的大罪啊。

李敢越想越怕,不敢有一丝的懈怠。他马上传令,调集全部的羽林军,封锁各个宫门,连夜展开搜查。不管搜到哪个宫殿,也不管是哪位美人娘娘那里,都要一点一点的展开排查,不放过任何角落,这也是为了所有人的安全着想。

动若雷霆,整个未央宫都惊动了。全副武装的羽林军和宫中侍卫们一起,从事发地重华门开始,挨着开始排查起来。这样的行动是很罕见的,宫中一些受宠幸得美人们,刚开始是很排斥他们进入自己的宫殿中搜查的,不过当那位小李将军板着脸说这是奉天子钦令捉拿刺客时,便都乖乖的配合了。

唯一有些妨碍的是三处地方,王太后所在的漪澜殿,皇后的椒房殿,还有卫夫人的建章宫。

王太后最近身体有些不舒服,早早就睡下了,漪澜殿总管态度很嚣张,面对着羽林军要求进入搜查,他冷冷地挡在门口,说惊扰了太后的凤体休养,你们那一个担得起!

而皇后那儿,更是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连宫门都不屑于给他们打开。椒房殿终归是母仪天下的皇后所在,没有皇后的许可,羽林军却不敢公然擅入。

至于建章宫,卫夫人倒不是不让他们搜查,只是让李敢去讨一道皇帝的手令,因为建章宫中有重要的库藏,也就是内库所在,没有皇帝亲自许可,任何人她都无权放他们进入。

李敢没有办法,只得先派出一些羽林军士把这三处地方,严密的看守起来。先去别处搜查,待到稍后去皇帝那儿请旨意后,再做计较。

未央宫太大了,三千羽林军加上宫中侍卫,忙乎了一整夜,却仍旧一无所获。要说是一个大活人,怎么就会一点儿踪迹都没有了呢?要不是皇帝亲眼所见,所有人都以为是看花眼了呢。

天光渐亮,皇帝得到禀报后,心中大怒。他不相信有人敢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装神弄鬼。他命人招来宫中画师,按照自己和几个侍卫的描述,画影图形,仔细的画出那白衣男子的形貌。然后派宫中内监去传旨给长安令和巡武卫将军,命令他们关闭长安九门,展开全城大索,抓捕图画之人,一切与此有关的线索,都不能放过。

长安令姚尚与巡武卫将军公孙敖接到命令之后,知道此事严重,不敢怠慢。立即亲自带队,各自把手中的人马全部派了出去,在长安城中挨家挨户展开了排查。

直到现在,所有人还只是以为抓捕一个意图不轨的刺客而已。却没有人能料到,有可能导致帝国巨变的一场大波澜,就此揭开了帷幕!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三章 紫禁之巅多悲凉

历史的迷雾遮蔽千年时空,阻断了追寻者的目光。而宫闱深重,更是如同一道铁幕,隔绝内外消息,扑朔迷离,后人难以从中发现真相所在。

《大汉帝国史》以寥寥数笔,记载下这年初冬日发生在长安未央宫重华门的事件,平铺直叙,未作丝毫评价。但,其中蕴含的重量,以及有可能因此而引发的严重后果,已经足以令所有多少知道其中内幕的人,心中颤栗。

“帝在宫中,过重华门,有带剑白衣男子忽现,随之不见。宫中遍索无踪迹。帝怒,以手诏命长安闭九门大索,越三日,而无所得。长安妖言遂起,后渐及于宫中,巫蛊之祸生矣……!”

无论是哪个朝代的帝王,要说是最忌讳的事有什么,其中之一恐怕就是变生肘腋,在宫闱帘幕之间发生不可预测的凶险。

剑客死士之属,从古代就已经有之。到了春秋战国时代,达到最盛。各国君王公子豢养宾客,几百以至上千,用来做手中刀剑鹰犬,暗中行事,无所不用其极。

其中最著名的战国四公子,赵之平原君,魏之信陵君,楚之春申君,齐之孟尝君。他们都收养了几千门客,对内以维护自己的势力用来对付政敌,对外与敌国作政治、军事上的斗争。搅动风云,波澜起伏,这当中就有大量的江湖剑客身影。

其他诸国王室公子,虽然没有这四公子的势力庞大,但也都有各自忠心的死士。百年战乱中,死在这些江湖死士手上的臣宰、将军甚至君主,不可胜数。就连后来那位伟大的秦始皇帝,都经历了数次暗杀,好几次都差点送命。

及至到了汉初,受春秋余烈影响,这样的养士风气依然盛行于世。不过这些江湖客效忠的目标,改成了分封于天下的诸侯。他们的准则,也不再以“义”字当先,而是受社会风气转化,变成了以“利”为主。

一边享受着自家主子提供的荣华富贵,一边在暗夜里替他们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完全沦为了诸侯王和权贵们手中的爪牙,春秋侠义早已被抛在脑后,能否为自己争得最大利益,成了他们杀人的唯一标准。

武勇,不再是维护人间正义的手段,而是成了作恶的工具。这样的事,到先皇汉景帝时,终于显现了它的恶果。

汉景帝削藩激起七国叛乱,在正面的战场上,千军万马厮杀,烽烟激荡大地。无数将士的鲜血染红了史册。这样的一幕幕悲壮,为后人所铭记。

然而,在看不见的战场上,在没有只言片语记载的地方,发生的那些慷慨激烈,也并不比山河变色的血战逊色半分。

七国诸侯联盟豢养的大批死士,被一次次的派遣往朝廷将士的驻扎地、两军阵前,执行各种暗杀任务。有许多将军,没有死在万马冲锋的战场上,而是死在了这些宵小之辈手中。

当战事最激烈的时候,就连长安城中也被渗透进了许多来自叛乱者的杀手。朝中大臣被刺杀,未央宫的安全也受到严重的威胁。有许多西凤卫的战士,就是在这个时期,死在了这些暗夜里的绞斗中。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未央宫开始对所谓的江湖豪侠、武勇之辈不再姑息。在全面扑灭七国的叛乱后,对曾经参与过其事的江湖门派和豪强世家,展开了无情的报复和残酷清除。

江湖终究是江湖,当大汉军队箭如飞蝗、马蹄踏过的时候,剩下的便只是哀鸿遍野和一片破碎。这是朝廷对江湖的第一次打击,这一下子都老实了很多。

然而此后不久,好了伤疤忘了疼,江湖豪强又开始蠢蠢欲动,以武犯禁的事屡禁不止。他们不仅勾结官员,聚敛财富。而且还依仗财富和暴力,对平民土地肆意兼并,逃脱赋税。甚至敢于对抗官府,杀人越货,无恶不作。

终于,在梁孝王因争皇位不成,一怒之下,派遣手中死士入长安,一夜之间接连刺杀十余位大臣之后,彻底激怒了皇帝。大汉劲旅的刀锋又收割了一茬……。

在经过这第二次全国范围内的彻底打击之后,江湖,再难成气候 。朝廷诏令明文规定,再有敢私自蓄养死士者,以谋反罪论处!

当然,要想彻底铲除是不可能的。一些漏网之鱼,还是会偷偷的依附在权贵门下,但已不敢再如从前那般明目张胆。

当今天子继位以来,更是吸取从前的教训,对一些江湖游侠严厉打压,甚至连一些地方豪强门派,也成为打击的对象。就如同前几年的流云帮那样的帮派,那么庞大的势力,一夜之间就彻底瓦解了。这固然是因为他们惹到了元召,自找倒霉,更是与皇帝趁机出手清除有关。

自从皇帝亲自执掌大政,他对天下郡县的地方豪强,运用了两种手段进行打击和削弱。一是继续推行汉初以来迁徙豪强富户的政策,把他们都迁到关中来,安置在中央政府的眼皮子底下,以天威加以震慑,使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这是当初除掉流云帮后,元召在宣室阁对“十策”时,提出的其中一条建议。所谓“天下豪杰兼并之,乱众民,横行不法。为今之计,皆可徙茂陵,内实京师,外销奸滑。此为弱枝强干,不诛而害除也!”

如果说这第一条办法,皇帝采用实行后,还算是比较温和的话,那么第二种圣意独裁的手段,就铁血无情了。

皇帝给廷尉府很大的权力,允许他们在加强对地方豪强的控制这些事情上,可以采用一些必要的手段。简而言之,就是任用酷吏诛杀豪强,手段残酷,绝不容情。

经过这一次次的清洗,那些游侠豪强辈,已经很少见他们在市井间出没了。皇帝刘彻曾经很为此自得,以为在他的治理下,绝对不可能再出现有朝中大臣被刺客暗杀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然而,现实给了他一个耳光。有不明身份的剑客,就出现在了大汉未央宫中,而且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每当回想起那白衣男子在头顶的冷笑,皇帝的怒火就格外的升腾。因为,他从中听出了轻蔑和挑衅的意味。

当各处都一无所获的消息报上来时,他把这些废话连篇的奏章扔了一地,战战兢兢的几位相关大臣,低着头不敢看他的脸,免得惹火上身。

当晚值守的羽林军副将和几个侍卫头领,已经被就地免职,下廷尉府待罪。虽然他们也是很无辜,但职责所在,守卫不利,只能自怨倒霉了。

廷尉杜周在下面暗自揣摩着皇帝话中的意思,想从中发现些什么,也好让廷尉府在这次的事件中立功。他本来就是以善于揣摩上意而起家的,察言观色趋于应和,是他的长处。

在长安城中接连的大搜捕中,杜周主动请缨,配合巡武卫和长安府衙的行动,已经抓了许多有疑点的人,这些人都被他的手下强行带回了廷尉府。严刑拷打逼问,试图从中发现什么有用的线索。

杜周是个有名的酷吏,他信奉的法,就是“三木之下,无可不求!”凡是落到他手里的人,想问什么没有问不出来的。虽然这次事关重大,他不敢随便屈打成招,弄虚作假。但杜周相信,只要按照他的办法来,总会查到真相的。

一个大活人,不管怎么说,终归是来有踪去有影的,只要找到了一点蛛丝马迹,顺藤摸瓜,手到擒来。除非那个白衣人真的是神仙或者妖怪!可是,这个世间真的有神怪?杜周虽然不会去抬头看皇帝,却也暗地里撇了撇嘴,心里一万个不相信。

皇帝发了一通火,余怒未消,他正要再下一道命令,派李敢拿着虎符,去北军大营调五千精兵来,把长安城再给朕翻一遍!

内宠韩嫣从一边走了过来,伏在他的耳边轻声说了几句。皇帝的脸色一变,他有些不相信似的转头看了韩嫣一眼,见自己的这位心腹脸色郑重的点头,他的眼中有厉芒一闪而过,不耐烦地冲下面挥了挥手,众人如蒙大赦,连忙退出殿去。

“此人现在何处?速把他带进来!”

韩嫣连忙跟着出去,亲自去领那报信之人前来。皇帝来回走了几步,感到心中一阵烦闷,刚才的消息给他很大的震动,他不相信这是真的,一定要亲自问个明白。

“陛下,小的段礼参见陛下!”

他停下脚步,回过头来时,看到一个宫中太监模样的人,正拜伏在地上,小心翼翼的行礼。

“说吧!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不必隐瞒,朕在这儿听着呢。”

大殿之中空荡荡的,只有在旁边伺候的韩嫣和下面的太监,皇帝刘彻听到自己的话音在殿中回响,冰冷而无情。蓦然不知何故,感觉心中有些绞痛起来。

“陛下,小的是椒房殿皇后娘娘那边的副总管。这会儿之所以冒了杀身之祸来告之陛下,是因为这几日宫中为了刺客的事纷乱不休,而小的虽然身份低微,却素来对陛下忠诚不二。因此,这才找了个机会出来,把我知道的事情,来告知陛下知道……。”

未央宫没有风起,却很冷冽。外面天色阴沉,开始飘起了零星的雪花,长安城,今年的初雪终于来了。

正文 第二百六十四章 刀锋销骨掌中藏

往事缠绵,酒醒梦断,余生爱恨,弹指间。

若胭脂血,浓转淡,红尘染却晓眉弯。

凝眸细看,掌心朱砂嫣然,婉若新点。

吻痕似伤痕,心字成灰各一半。

旧梦重温,只怕容颜老于昨天。

满城烟沙,玲珑醉,白马追不过流年。

当时初见,手相挽,并肩拂落,雪花纷纷乱。

深情负了光阴客,似如今,怎堪?风吹散!

北国大地上,雪花一片大似一片,飘飘洒洒,落在飞檐,落在枯树,落在重重宫殿的中间,静寂无声,谁家庭院。

名叫楚玉的女子,就站在这宫殿的一角,失魂落魄的看着地上越来越多的雪花,眼眸中失去了往日的光彩,只是一片灰白和惨淡。

她不记得曾经听谁说过,这世界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被最信任的人背叛。她把滚烫的心掏给了你,你却用一把冰冷的刀割成了八瓣,并且把这种残酷,去展示给全天下的人看。

因为受家族的影响,她曾经最痛恨这种背叛。而今,她却不得不去做这个自己痛恨的背叛者,亲手去终结一段真挚的情谊,把那位皇后推下无底深渊。

在几天前的某个黑夜中,那个一身白衣的影子,就站在她的面前,亲口对她说出了即将要开始的计划。那一刻,她感觉到很冷,身体不由自主地打着哆嗦。

“不能选别人吗?为什么是她……皇后,她……她……。”

“她是最合适的人选!我早就跟你说过,要不然让你这么费尽心力的接近她干什么?”

“可是、可是……皇后很可怜的!”

“可怜?哈哈,楚玉,你要记住,未央宫中的所有人都是该死的!那个无赖皇帝的这些子孙,他们,不配拥有这个天下!”

“难道,非得用这么狠毒的法子吗?”

“是的!我们的目标,就是让这些刘氏子弟,让出他们本来不该拥有的东西。为了这个目标,我们已经死去了那么多人,那些先辈,舍生忘死,策划了一场又一场隐杀和叛乱。可是阴差阳错,让姓刘的皇帝都幸运地躲过去了,时至今日,江山社稷还掌握在他们手中。不用非常之策,实在难以撼动!所以,就不要怨我们出此毒计了……。”

黑暗中的声音很冷酷,他说的这些事,楚玉也都知道。他们门中的每一个子弟,在正式开始修习之前,都会有门中的前辈,为他们详细的讲述那些先人的英勇事迹。

原来,在大汉开国至今六七十年的岁月里,许多轰轰烈烈的大事件背后,都有这些先辈的身影藏在其中。

只是,大汉越来越强盛了。而他们的人一代又一代的老去,却始终撼不动这颗大树的分毫。而今,这个重任,终于落到了他们的肩头。这副担子,太沉重了,楚玉感觉,自己就算是分担一点点儿,也沉重的要喘不动气了。

雪落轻薄,雕栏玉砌的重重宫殿都已经被覆盖了一层。当这位南国女子抬起头,看着碎琼乱舞的苍穹,祈求上苍原谅她即将要去犯下的罪孽时候,几千里之外的大江之上,有一艘快船,正穿过飞雪苍茫,顺流直下,一日千里。

经过改良好几次之后的这种船,扯起满帆,在江面之上飞速行进,速度惊人。立在船头的元召,负手看着两岸一闪而过逐渐远去的崇山峻岭,目光中含了深邃。

抛下大队人马而提前回程的元召,并没有对张骞等人说起发生了什么事。这些层面的事情,他们知道了反而有害无益。不过,大家从他的神态上,也都已看出有重要的事发生了,否则,他是不会如此急匆匆离开的。

“师父,真的会很严重吗?需要你这么急着往回赶。”

船上的人并不多,除了几个掌船的大汉,跟着他一起回来的,就只有赵远和霍去病。此时依然是黑鹰军装束的霍去病把他肩头雪拂落,站在他的身后,有些担忧的问道。元召本来是让她随着船队慢行,在上面好好静养休息的,但是她哪里能待得住。

雪花落在脸上,有些冰凉,可是元召一点都没有感觉冷。因为,心中热血,正如脚下江水翻腾。

“是的,很严重。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这次在未央宫中将要开始发生的事,将会是一切祸乱的源头。处理不好的话,将会死很多人……。”

元召没有回头,他看着滔滔的江水,说出来的话非常肯定。身边的这几个人都是心腹,他说话并不需要顾忌。

霍去病挠了挠头,她喜欢的是拔剑纵马和听师父的话,而这些烧脑筋的朝堂问题,她从来不太关心,也不喜欢去想明白。

“可是,我听说的只是未央宫中发现了不明身份男子而已……元哥儿,最多也就是抓个刺客嘛,难道说这背后还有许多隐情?”

说话的是赵远。他第一时间接到来自未央宫中的密报后,凭着心中的敏感,觉得应该把这件事报给元召知道,这才不远千里而来迎上往回走的船队。其实他心中倒是没有把这件事想的太严重。

元召想了想,他觉得应该让他们知道的再详细一点了,这次多亏了赵远来送信,他还能争取点时间提前回去,应该还能挽回一些东西。

“任何一个强大的国家或者是一个团体,最大最危险的敌人,不是来自外面的强敌,而是来自自己的内部。大汉四周的邻国就算是都与大汉为敌,那又怎么样?匈奴人再强悍,那也没有什么可怕的。慢慢来,只要团结起来,坚定信心,总是能打败他们的。可是如果在长安城内,在未央宫中,在帝国最核心的部位,发生了变乱,那样的后果,将会比外敌入侵严重十倍、百倍!”

说到这里,觉察到了自己语气中的激动,看着眼前两人惊愕的目光,他慢慢的平息了一下。

“你们要知道,我之所以不辞辛苦的去做一些事,并不是为了哪一个人,也不是为了……刘皇汉室。我们既然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就要让它尽可能变得更好一些,尽我们自己的能力,有多大力使多大力而已。这既是为了我们自己,也是为了我们的后人。所以,任何可能破坏这一局面的人和事,便都是我的敌人。这条路,你们,愿意跟随我一起吗?”

“师父!小冰儿不会去想那么多了,反正你走到哪儿都别丢下我就是。嘻嘻!”

乱花飞舞中,绽颜一笑,着男装的少女已经初显飒爽英华。

而额角有一道浅浅刀疤的男子,也随着笑了笑,没有说什么豪言壮语,只是把别在腰后的一根竹笛抽出来,试了试音。

“不管到了什么时候,当初的梵雪楼都是我们共同的家,我们所有人都会一直跟在你身后的。这根竹笛,还是那年你做给我的呢。呵呵,今日江上雪景正好,元哥儿倒不妨吹奏一曲,且来听听,如何?”

元召哈哈大笑,这位被他私下里称为“小马哥”的英俊青年,却是个音乐爱好者。虽然每次开玩笑这么叫他,赵远总是一脸懵懂的样子。

来到大汉朝这几年,结识了这么多有真情意的人,有这些,就足够了!

元召很明白,如果他这次开始参与到宫中争斗,那么,以后将会有无穷无尽的麻烦惹上身来。因为他早就有一种预感,在这些看似偶然发生的事件背后,有一股庞大的势力在暗中操纵着。那股力量很强大,强大到贯穿了整个西汉王朝的历史,终于把这个国家拖向了灭亡!

而这一切的开端,也许就是从现在这次不起眼儿的刺客事件开始的。随之而来的巫蛊之祸,持续了皇帝刘彻的余生岁月。巫蛊,就如同一颗最毒的种子,深深地根植在了未央宫中,流毒再也难以除尽。

前后为之殉葬的,将会是两位皇后,一位太子以及皇室的其他十几个子女,还有几十个个丞相、将军、朝堂大臣,无数的将士平民生命……!

这将会是一场不亚于战场拼杀的战斗,自己有能力去把这恶之花在它还未绽放的时候就扼杀吗?元召接过了赵远手中的竹笛,看了一眼江水与峭壁激起的波浪。

我自来时,孑然一身,天意弄人,虽万千艰难险阻,又何足畏哉!

风雪中,清越的笛音破开迷雾,响彻天地。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飞花龙马白,碧血丹心照!

英明神武的皇帝刘彻,现在还并没有取得那些荣耀四海的功勋,他现在,也还不具备那种天下归汉的胸襟。他没有元召看透迷雾的那双眼睛,因此,当他把天子剑摘下来亲自握在手中的时候,心中的愤懑已经使他想要杀人。

“韩嫣!诏李敢、杜周随朕来,去椒房殿!皇后……如果你真的做了对不起朕的事……!”

韩嫣脸色煞白,他连忙答应着往宫殿外走的时候,腿肚子都有些发抖。皇帝是什么样的性情,他作为从少年时代就跟随在身边的人,比谁都清楚。

皇帝这次是真的动怒了啊,未央宫,大变将生矣!

正文 第二百六十五章 白衣如雪血中伤

未央宫的初雪果然很美。看过四季风景后,当繁华落尽,那些姹紫嫣红都逐渐褪去,这一片洁白的天地,反而更让人心情平静。

椒房殿后面庭院中,有一座精致的小亭,落雪之后,陈皇后兴致勃勃的命宫人们在里面铺设好几案毡毯,生起木炭火炉,慢慢的烹茶赏雪。

皇后娘娘已经好久没有这样的闲情雅致,十几个宫女内侍在旁边伺候着,也都心情放松。当楚玉被拉着坐在皇后旁边时,并没有人大惊小怪,因为椒房殿中的所有人都知道,楚玉是皇后的禁脔。

楚玉并不是太过倾城的女子,但她的身上仿佛就是有一种魔力,可以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对她产生好感。她自从入得宫来,得到陈皇后的宠信后,并没有做过一点儿仗势欺人的事,反而对椒房殿中的每一个人都很好。就连皇后,也受了她的许多感染,性情比从前温和了许多。

因此,椒房殿中的上下人等,对楚玉姑娘都是暗中存了几分感激的。虽然她和皇后娘娘坐在一起,有些违反宫中礼制,但既然没有外人在,却也无人敢多说什么。

一身大红宫妆的陈皇后,本身就是极美的女子,她从小就喜欢打扮,只是前几年因为与皇帝的不睦,她失去了那份闲致。最近因为心情大好,盛装之下,在白雪映衬中,更加显得容光焕发,美艳不可方物。

纤巧的手,用丝帕托起小小的茶盏,清香逸动,流淌在这方空间中。虽然心中有着万千波澜,脸上却并不动声色,楚玉一身素白绣锦裙装,看外表,却是十分柔弱。

“楚玉,我自小就在府中成长,从来没有出过远门儿。及至到了宫中,就更加没有出过这长安城半步。那外面的雪中天地,真的如你所说的那样广阔吗?”

皇后接过楚玉奉上的茶来,感受着那丝缕的沁香,想起楚玉曾经对她说起过的那些外面的情形,不禁随口问了一句。

“皇后娘娘,外面的世界自然与宫中不同。在这样的落雪天气里,一眼望不到边的都是素白,天地都成了一片空荡,便是有些淤积的心事,也都尽可放下了。”

袅袅清香拂过眉间,眼中有些向往的目光,陈皇后幽幽地叹了口气。

“和这儿比起来,我倒是更愿意去过那样的生活。无牵无挂,少些烦恼,日子也过得舒坦。”

“这样的事,皇后只在心中想想也就是了。您是金枝玉叶,尊贵无比的身子,又怎么能吃得了宫外民间的那些苦呢?”楚玉轻声的说着。皇后的心事 ,曾经都对她说起过,她知道她这不是随口说说,而是心里起过许多这样的念头。

“世人都只知道皇家赫赫,富贵无极,却不晓得这风光之下,其中的苦楚,又怎堪诉说?还要时时争夺算计,勾心斗角。哪里比得上普通人家和和美美,无拘无束!”

楚玉感觉她今天情绪似乎有些异常,偷偷的瞟了一眼,见陈皇后绝美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凄苦,眼中似乎有晶莹在闪动。

楚玉自然不会知道,对面这位身份尊贵的女子,不过是触景生情,想起在曾经青梅竹马的岁月里,有一个少年郎,在这样的雪地中牵着她的手,细数过雪花的六瓣……。

雪渐渐大了起来,飞花碎玉,似乎无休无止。身份不同年纪相仿的两个女子,对坐相谈,红妆似血白如雪,分外妖娆,这本来是一副绝美的画面。

隐隐约约由远而近的脚步声,踏破了这片宁静,也踏破了白衣女子的心。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蓦然中碎裂了,楚玉仍旧低着头,不动声色的斟满最后一杯茶,重新放到一无所知的陈皇后面前。该来的,终于来了……!

这场大雪整整下了三天,长安城被厚厚的覆盖了一层。当天晴以后,世界重新呈现在眼前的时候,倒处都是一片银白。白皑皑的雪,掩盖了所有的一切,包括宫阙、城墙、街道、民居,还有不为人知的悲伤、鲜血和残酷真相。

长安城中的普通民众,并不知道在这场大雪中,曾经发生过怎样惊心动魄的事情。他们打开房门,开始打扫各家庭院和门前的积雪。日子一如既往的平常,城门封锁了好几天,听说今天终于打开了,有事情要出远门的便都开始准备。

城中的主要街道上,也有不少人影出现,这么早就开始组织人手打扫街市积雪的,自然是长安府衙的姚尚大人和他手下的衙役们。

转过朱雀大街不远,那条宽敞的巷子中,就是长乐侯府所在了。府中的人虽然很早都起来开始忙碌各自的事情,但每个人都轻手轻脚的,避免发出太大的响动。管家元一领着人,在到处打扫着积雪,一边轻声嘱咐着事情,一边不时的回头看自家侯爷的房门开了没有。府中所有人的心情都和他一样,在没有亲眼见到小侯爷如同往日那样活蹦乱跳地站在眼前,心中便总是忐忑不安。

长乐侯元召受伤了,是重伤,一支劲弩贯穿了他的右胸部,透体而过,要不是偏离了几寸,就正中心脏了。弩箭是从九臂连环弩发射出来的,大约元召自己也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会差点死在自己亲手研制出来的武器之下吧!

府中的人并不知道小侯爷是怎么受的伤,当他被赵远背回来的时候,鲜血已经染透了半边身体。势若疯虎的赵远背着他,在纷纷大雪中从朱雀门一口气跑回来,元召强行运气压住气机,不让血脉翻腾,以免伤势加重。他只对惊慌跑过来的元一吩咐了一句话:“从现在起封闭府门,任何人都不要放进来!”

然后,就回到自己房间敷药疗伤去了。

看着由远而近在雪地中滴落的一路血迹,自动围拢过来的元府护卫们,看到一向温和的管家元一眼中射出骇人的光芒,脸上峥嵘毕露。他,不是平庸的守门人,乃是当年在腥风血雨中闯荡过来的西凤卫故旧。

“打开武库,小侯爷配备给我们的刀剑弓弩,也该见见血了!”

元召是什么样的身手,他们都很清楚,能够令他身受重伤,对方的心智武功可见厉害。从长乐宫中出来的十八个高手,除了元十三被元召带到船上外,其余的都在这儿。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报答小侯爷恩情的时候到了!

然而,他们的忠勇没能用得上。不久之后,大队的巡武卫劲卒开到了,奉皇帝的命令,在巡武将军公孙敖的亲自带领下,把长乐侯府重重的护卫了起来。长安之夜,大雪满弓刀!

不知道什么原因,预想中的敌人并没有再出现。三天后,雪晴,小侯爷紧闭的房门打开时,衣不解带一直伺候在侧的冷霜拿着一些换洗的衣物从里面走出来。

“怎么样了?小侯爷的伤势……?”大家都围拢过来,面色焦急,担心的问到。

赵远已经连夜出城回长乐塬送信去了。冷家姐妹这几天几夜便一直在里面照顾着元召。冷霜的脸色有些憔悴,不过看到大家的担心,她连忙流露出宽慰的笑意:“没有事的!小侯爷昨天就已经自己活动了,真是不敢相信,竟然恢复得那么快。嗯,他让我告诉你们不必担心,他只是需要静静的想些事情,伤势已无大碍。”

听到她这么说,所有人的心终于放下。谢天谢地,只要没事就好!小侯爷吉人自有天相,在匈奴人的万马军中,都安然无恙的回来了,在这长安城中,就算再凶险,也不会夺走他的性命!

当然,这是大家的一厢情愿。其实在他们心底深处,都知道这次小侯爷一定是遇到了非常危险的事,否则他绝对不会受那么重的伤。

他们料想的一点儿都没有错。就连元召自己都没有想到,长安城中,竟然好似龙潭虎穴,暗中存在着一股那么厉害的力量。他这会儿正斜倚在睡榻的一边,静静的看着斜插在案头的那只弩箭。

“呵呵,九臂连环弩……从前听人说过,走得山多终遇虎。又道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我还一直不信,却没想到,这次却差点儿丧命在此。这算是传说中的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吗?”

看到他嘴角自嘲的笑意,在旁边正添旺炉中碳火的冷雪也悄悄的松了一口气。那天她和姐姐看到小侯爷浑身是血的样子,吓的她心都快停止跳动了。那只锋利的弩箭,整个的贯穿了他的身体,这样的伤势,简直太可怕了。

这几天夜里,看着元召包裹着的伤处渗出的血迹,而他在沉睡的样子,她都不知道偷偷哭了多少次。现在好了,他终于又和从前一样的笑。只要看到他的笑容,天大的事都不再怕!

“那些坏人真可恶!竟然敢暗中偷袭,他们是从哪儿得到九臂连环弩的,小侯爷,可要好好的查一查!”

冷家姐妹的手上就有元召特别给她们定做的小巧腕弩,这种弩箭的威力,她们知道的很清楚。

元召微微地摇了摇头,这样的事情,根本就无从查起。相比起追查这些,他现在最想知道的是,未央宫中的情况,到底怎么样了……?

正文 第二百六十六章 陌路从此是刘郎

人世间,如果把发生过的一些事,很久以后,再重新看一次,就会发现,有许多遗憾是本来可以避免的,有许多误会原本也可以解释的清。但世间没有后悔药,错过的就错过了,这便是时光的无情。

发生在未央宫中的这场大变,具体细节,外间人知道的并不多,各类史书中更没有明确的记载。但它的影响非常深远,通过这次事件,不仅清除了隐藏在未央宫中的一批黑暗力量,更逐渐揭开了一些历史久远的迷雾。

而让元召最为宽慰的是,自己的血没有白流,巫蛊的诅咒,这株世间最恶毒的花,没有能够在未央宫中扎根发芽,虽然他不敢保证以后会怎么样,但起码从现在看来,皇帝刘彻并没有把巫蛊这种形式的斗争看得太严重,只要不会因此而兴起大狱,牵连无辜,那他的目的就达到了。

当听到消息的亲近之人,从各处来到长乐侯府的时候,元召并没有对他们说太多,这样的事大家知道了反而不好。只是在一个午后,他想要听听主父偃对那些势力的了解时,多少的透露给了这位智者一些。

久经世事的主父偃,果然知道许多,他虽然了解的也不是很清楚,但从一些故老相传中,他结合自己的推测,告诉了元召一些很有用的消息。

秦灭六国统一天下之后,六国的大批王室后人、公侯贵族流亡四方,后来他们终于汇集到了一起,怀着各自复国的目标,组成了一个庞大的组织,这便是世间九州隐门的由来。

六国的财富,虽然大多数被秦国兼并,但遗留下来的也不在少数,这些已经足够支撑起他们的发展和扩大。而怀着家仇国恨的六国后人中,也不乏有惊才绝艳之士。因此,乘着秦末战乱的机会,他们吸收勇士,积蓄力量,迅速地壮大起来。

在那一段时间里,有许多争霸的群雄,其实都出自隐门之中,他们的目标就是争得天下,然后各自再恢复故国。然而天命所归,争而不得,最后,这个天下终归还是被出身低微的沛城小吏刘邦得了去。隐门中人,只是为他人做了嫁衣裳。

本来,他们对刘邦是没有多少敌意的,那时候的共同目标还是暴秦。并且有许多出身隐门的将士接到指令,在汉军中效力。曾经有一次机会,令他们欣喜若狂,那也是他们离复国目标最近的一次机遇。

在楚汉相争最艰难的时候,隐门中人瞅准机会,派最能言善辩之辈携带重金,说服了汉王手下的宠臣俪食其,使他为汉王刘邦献上分封六国后裔共抗项羽的计策。刘邦听信了俪食其的说辞,答应下这件事,已经把六国的王印都刻好了,正要派使臣分头前去的时候,没想到被那位谋臣张良给紧急叫停了。

听了这位智囊对当时局势的一番分析,刘邦后悔不迭,连忙追回使臣,销毁了刻好的王印,并且把隐门中派来的辩士都给秘密的杀掉了。从此以后,忘恩负义的汉廷便也成为了隐门的大敌。

在汉朝建立以后,自知理亏的刘邦,对隐门中人展开了疯狂的清除,因为他深刻的知道他们有着怎样的力量。在汉初那一次次绞杀功臣的争斗中,有一个不能公之于众的秘密,那就是,这些功勋卓著的将帅身上,其实都有着或多或少的隐门影子。

隐门虽然经受了一次次的打击和屠杀,死去了很多人。但还是有许多力量,秘密的留存了下来,他们转为了地下,为了使统一的汉朝重新归于分裂,好为他们创造再次复国的机会,他们开始一次次的策划各种叛乱和刺杀。虽然一直没有成功,但锲而不舍,绵延不绝。

这次的未央宫中之乱,就是他们的一次最新策划。为了这次行动,已经暗中准备了好几年的时间。本来计划是很严密,他们准备了两套方案,刺杀和巫蛊。

即便因为刺杀不成,只要把巫蛊之祸这颗种子,埋在未央宫里的人心之中,那计划就算成功了。在隐门首领看来,就算是参与这件事的人都为此而死,那也是值得的。因为当今天子的多疑性格和宫中的各种矛盾,他们早已了解的一清二楚。

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因为一个人的突然出现,这次行动又失败了,参与的人大多死去,隐门的仇人名单上,便又添加了一个人的名字。

时光回转,重新回到几天前大雪纷飞的椒房殿。当铺满一地的碎玉飞琼被脚步踏乱时,面朝东向坐的陈皇后转过脸来,她第一眼看到皇帝,心中首先涌起的念头竟然是,他在这个落雪的时候是想起两人曾经的过往了吗?

然而,下一刻她的笑容马上凝在了脸上。皇帝不是一个人来的,有大批持刀的宫中侍卫、羽林军还有外臣!椒房殿的外面和四周已经被严密的包围起来,宫女内侍们被羽林军从各处聚拢到一起,不准他们乱说乱动。

看到这种气势汹汹的架势,在后院中的人纷纷拜伏在地,战战兢兢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雪纷纷落着,很快就在人身上披了一层白,但没有人敢乱动分毫。

从殿宇回廊间走到庭院中的亭子,不过二三十步的距离,皇帝脸色和天色一样阴沉,这短短的一程,他一步一步的往前走着,在雪中留下深深的足印,感觉很沉重。

一身大红装束的陈皇后,站在亭子台阶上,看着对面的人逐渐走过来,雪花有些遮挡视线,目光中有些模糊,和他一起长大的这个人,此刻竟然感觉如此陌生。她不知道他想干什么,只是心中莫名的悲凉。

世界上再长的路,也终究会有尽头,再高的山,也有爬上去的那一天,可是他们的恩情,已经消磨在这日渐逝去的流年。有一层厚厚的壁障,再也无法打破,你不说我不问,从此陌路,舍断悲欢!

“皇帝所为何来?”

眉间染了清雪,她没有行礼,就站在那儿神色冷淡的问了一句。在这一刻,她突然想要做回那个娇纵任性的阿娇,而不再是低眉顺眼装作大方的皇后!

“昨日宫中出现刺客,搜寻不得,此为宫中大患,朕必得之!皇后既然不让侍卫人等搜查椒房殿,朕只得自己亲自来搜了。”

相隔两丈,似隔着天涯。皇帝说出的话比空气还要冷冽三分。

脚下的宫人侍从们都一动不动的跪伏在那儿,不敢抬头,就连楚玉也是同样。皇后缩在红袖中的手紧紧的攥在了一起,长长的指甲刺破了掌心,她也没觉得疼。

“椒房殿是老祖宗所赐,就连这样的地方,你也要让人进来随意的践踏吗?”

“哼!正因为如此,朕才更要保证这里面的安全,以免藏污纳垢,玷污了老祖宗的名声。”

身为天下至尊的皇帝,在这一刻,也只不过是个普通的男人而已。听完告密者的那番言辞,他的心中已经有几分相信,这一路上,他越走心中越是愤懑,满脑子都只是一个念头,她竟然敢背叛他!此刻激愤之下,自然是口不择言。

“你、你说什么?什么藏污纳垢……你混蛋!”

四周一片寂静,所有人大气都不敢出。唯有飒飒的落雪之声。陈皇后的脸色变得比雪还白,一行清泪从眼角滴落。她不相信这样的话出自皇帝的口中,然而却是真真切切亲耳听闻,绝对没有听错。他不再是曾经青梅竹马的刘郎,他是无情无义的帝王!

皇帝面无表情的看着她,不知道心中在想什么,有一丝叫作痛楚的东西从他的眼角一闪而逝,没有任何人发现。然后他挥了挥手,两名侍卫带着名叫段礼的那太监走了过来。

“把你在殿中对朕说过的话,再重新说一遍,当着皇后的面,不许有一字遗漏!”

有椒房殿中的内侍悄悄偷眼去看时,不禁心中惊骇莫名,他们当然都认识站在眼前的这位副总管,却不知道他去对皇帝究竟说了些什么。

“陛下,小的段礼一字都不敢遗漏。我在椒房殿值守,看到皇后娘娘的寝宫中,曾经出现过身穿白衣男子的身影……这是千真万确的事!至于具体干了些什么,小的却不敢妄自猜测。”

他这样的话说出来,当真是石破天惊!先不说是当前追查的刺客就是一个身穿白衣的男子,只说是在皇后寝宫中出现男子身影,而这个人并不是皇帝,就已经是骇人听闻的大事了。

所有在场的宫中人,都恨不得把头埋到雪堆中去,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看不见。这样的宫中秘辛不管是真是假,知道这件事的人,注定都没有好下场。

皇后的脸白了又红,红了又白,几经变幻,她的心中羞愤万丈,却不知道怎么样为自己辩白。片刻之后,她强压下心头的许多情绪,冷冷的开了口。

“陛下,我们什么时候到了现在的地步?相互间的信任,需要听一个奴才来摆布!”

“这件事关系到整个未央宫的安危,所以,朕必须要弄个清楚。皇后,朕现在只相信亲眼看到的,你还有什么话说?”

“好吧!你既然真的要知道清楚,那我也问心无愧。那些事……楚玉可以为我作证,根本就不是你想的那样!”

陈皇后强忍着无尽的羞愤,看向最了解和最贴心的楚玉。未央不夜天,宫花寂寞红。虽然两个人之间的那些事说出来有些羞人,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她从来就是敢做敢说的傲娇性子。

“皇后娘娘,楚玉并不知道任何事,婢子只是普通的宫女,不敢在陛下面前妄言一字……!”

锦绣繁华的未央宫,大雪漫天飞舞,冰寒刺骨,有人痛彻心扉!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七章 未知大祸起宫墙

说起来,可能是遗传的原因吧,窦家的子女后裔好像并不太兴旺。男子虽然每一代不算是单传,但也没有很多,都是兄弟两三人的样子。而女子就只是单枝,没有什么姐妹,窦太后是如此,馆陶公主是这样,陈皇后阿娇也是。

也许是因为这样的原因,馆陶公主被汉文帝和窦太后娇惯的不成样子,而她的女儿阿娇,从小更是有大半的时间在宫中长大,受到万千宠爱,那是真正的身份贵重至极。

在这样的环境中,没有受过一点儿委屈,比未央宫中真正的公主还要骄傲三分。世人皆言她善妒,然而不是真正的曾经爱煞过这个男人,她值得去和那些进入宫中的一个个女子计较吗?

然而她不曾想到,没有受过别人一点儿委屈的她,为他浪费了全部的青春岁月,守在这宫中,以为还有挽回的机会。即便是这几年受到他无数的冷遇,她心里仍旧还有那份痴念。

直到今天,皇帝竟然亲自带着人来搜查她的宫殿,她的心开始渐渐变冷,尤其是他竟然相信了那样的事,去听一个太监的告密,怀疑她的不贞,身为母仪天下的皇后,难道还有比这样的侮辱更严重的事吗?

看着皇帝那冷冰冰的态度,阿娇皇后没有悔也没有怕,心中只是悲愤和失望。这几年来,她本来是想要好好地做一个皇后的,开始逐渐的改掉从前的那些任性,甚至是努力的在想办法去为他生一个孩子。

这一切都是徒劳吧?!好在,她还有自己的骄傲,既然他已经不在乎两个人的感情,那么剩下的尊严和清白,任谁也不能玷污!她还有楚玉,慢慢长夜中曾给过她温暖的人,这样的时候,她想要她的支持和依赖。这是她的救命稻草,更是给她余生独自生活信心和勇气的所在。

风卷过雪花,扑进亭阁之中,打在皇后的脸上,她有片刻之间的愣神儿,刚才楚玉说什么了?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低下头,去看仍旧跪在地下却已经支起了半边身子回话的白衣女子。

“楚玉……你、你刚才说什么?”

“皇后娘娘,奴婢只是个普通的宫女,身份低微,段公公说的话,奴婢听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而娘娘要奴婢说什么,奴婢也并不知道从何说起。在陛下面前,奴婢不敢欺君罔上,还望娘娘不要为难奴婢。”

楚玉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并不抬头,只是自己说着这些话,说完之后,又重新拜倒在地上,萧瑟的身形显得和其他宫女并没有什么两样。

皇帝刘彻皱着眉头,在他的经验中,皇后这会儿的表现应该是暴怒了,然而很奇怪,听完那宫女的话,她稍微有点儿呆滞了片刻,脸上冷冷的笑着,却什么话都没有再说。也没有看任何人,只是自顾自地坐回原先的地方,残茶冰冷,凝目呆望,不知道在想什么。

就在他们对答的这片刻功夫里,大批的羽林军早已在校尉的带领下,对椒房殿的里里外外进行了彻底的搜查。皇帝就在漫天大雪之中等着,负手而立,等着他想要的结果或者是他不想要的结果。韩嫣在一边替他遮打着一把油伞,雪花在四周飘舞,一句话都不敢劝解。

在外面封锁椒房殿的一名羽林军士进来,拱手对李敢禀报了一句什么,李敢一愣,他不敢擅自拿主意,连忙进前几步。

“陛下,椒房殿外面,皇太后从漪澜殿过来了,她要进来。未得陛下命令,领军校尉不敢放行。特来请旨示下。”

李敢和韩嫣,都是在皇帝刘彻还是太子的时候,就以良家子身份随侍东宫,可以说都是他心腹中的心腹,他们也都非常了解这位皇帝的性情。要是搁在往日,自然不敢阻拦皇太后的大驾,但今天形势不同,眼瞅着椒房殿中就是一场大的变故,而皇太后在这个时候赶着过来,却让人猜不透她的动机。

“无妨,恭迎太后进来就是。她既然想看个究竟,就让她在殿中安坐等候吧。”

皇帝淡淡的吩咐了一声,李敢领命,越过在后面等着的一众人等,径自按照皇帝的意思安排去了。

王太后在大批宫人们的伺候下,顾不得路上的雪滑,就这么匆匆的赶过来了。自从窦太后死后,她与皇帝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深。母子不睦,在宫中早已不是什么秘密。

皇帝没有去多想自己母亲为何而来,田家的助力早已成为了过往,自己的羽翼渐渐丰满,不再需要她的庇护,他逐渐揽到手中的大权,是不容别人染指的,就算是亲生母亲也不行。

皇帝亲自带领羽林军侍卫封锁椒房殿,进行搜查的消息,宫中人很快就知道了。虽然不知道究竟情形如何,但各种情绪开始在宫中蔓延。那位骄横善妒的皇后也会有今天?很多曾经被她欺负过的夫人、婕妤、美人们都在私下里暗自庆祝着。派去椒房殿外打探消息的内侍宫女络绎不绝,为自家的主子探听着最新的形势发展。

在这些人看来,皇后一定是又有什么事惹的皇帝不高兴了,陛下是借故教训她一下而已。这样的事从前也发生过很多次,最厉害的时候,皇后甚至把皇帝的脸都抓伤了。虽然这次闹的有些严重,但她们从来没有想过皇帝会把皇后怎么样,至于这位皇后被废掉这样的事,她们自己都认为是一种奢求和妄想。

然而,世界上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很多意想不到的事,偏偏就会变成现实。一个合格帝王的心中,是不会有多少儿女情长的,如果有,那也是在他还没有品尝到绝对权力滋味的时候。

大汉的这第五代皇帝是个合格的帝王吗?答案是,他不仅是合格的,而且更是雄心万丈、果决无情的君王!为了社稷稳固和自己的抱负,他可以牺牲任何东西。

有皇帝在此亲自坐镇,去椒房殿各处搜查的羽林军不敢有一丝的疏忽和懈怠,他们检查的很仔细,凡是觉得有所怀疑的东西,都通通的带了过来,留待皇帝亲自验看。

刘彻翻了翻那几册书笺,无非是些伤春咏秋的字句,他随手扔在一边,别的一些乱七八糟的珠玉器皿之类,也没有什么好看的。他皱了皱眉头,在一堆锦绣衣衫中,有一身月白袍服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显然不是皇后的衣服,更不是女子所穿。

“哼!皇后,这你作何解释?说吧,那人藏在宫中何处?”

他用带鞘的剑挑起那件白色袍服,抬起下巴,冷冷的眼神看着对面女子倔强的目光,证据都找到了,你还如此嚣张!难道真的以为朕还会像从前那样容忍你吗?

红妆女子读懂了他的眼神,她心中在滴血,苍白的脸上却反而笑了出来,带着自怜和嘲笑,情既已殇,心死又如何!

见她骄傲的抬着头就那样看着自己,眼中没有半点儿的屈服和求饶,更没有惭愧和悔意,皇帝把手中的剑连带着那衣服狠狠的摔到地上,一把推开撑伞的韩嫣,来回在雪中走了几步,他心中怒气更甚。

“你为什么不说话?自知理亏是不是!这样就是承认了是不是?你竟敢……竟敢背着我做出这样的事!我……!”

见她连解释都不解释一句,刘彻心中的猜疑使他妒火中烧,激愤之下,连“朕”都顾不得说了,直接你我起来。

“臣妾只说一句,这是楚玉的衣服,只是穿来好玩儿的。其他的我不想多做解释,如果陛下想以此治臣妾的罪,那就请好好想想怎样向天下臣民公布臣妾的罪行吧!”

陈皇后嘴角泛起嘲讽的意味,天下至尊的皇帝,在这一刻,也不过是个心胸狭窄的吃醋汉子而已。这让她在感觉伤心的同时又觉得有些好笑。

“难道自己真的是冤枉了她?”这样的念头涌起来,皇帝的决心突然有一些动摇,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么此前自己想要借此机会,让她自感羞愧而交出皇后印绶的目的就有些卑鄙了啊……。

“陛下,那段礼说,他还有事情要秘密禀报。”韩嫣又凑了过来。

“让他过来说!”皇帝不耐烦地摆了摆手,他在犹豫,要不要让所有人都退开,与阿娇再好好的谈一次。

陈皇后看着被隔离在远处人丛中的那个段礼,弓着腰快步走了过来,在皇帝面前小声的说了几句什么,然后皇帝命令韩嫣马上带着几个人随他去了,不知道又要搞什么鬼。她憎恶的收回目光,这个宫中的值守总管,她并没有多少印象,却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害自己。

不过她并没有什么好怕的,除了和楚玉的那些事说出来有些羞人之外,别的她问心无愧!只是,楚玉……她今天为什么要这样?没有再去看离她三尺之外依然跪伏在地上的那个女子,皇后心中只是一阵的绞痛,这个世界,让她彻底失望。

正文 第二百六十八章 杀机初绽透甲光

天地间的雪时断时续,虽然还是白昼,厚厚的云层下,长安城却显得阴沉灰暗。

不久之后,收回思绪的皇帝刘彻,命韩嫣把去皇后寝宫中搜来的东西打开时,他感到有些奇怪,不明白呈现在眼前的这两个桐木制作的小人偶是做什么用的。

刘彻是听了段礼的告密后,又命令韩嫣带着侍卫亲自去他看到过的那个地方,仔细的找一下,看看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

结果他们去了以后,很快就回来了,果然找到了东西,就埋在皇后寝宫的侧门外,用一个木盒盛着,韩嫣不敢私自打开,他小心翼翼地捧在皇帝面前,按照吩咐启开木盒,把包裹的红缎解开,就见到了这两个奇怪的木偶。

小木偶的五官刻的很生动,可见雕琢者有着精良的刀功,皇帝匆匆看了一眼,并没有太在意。皇后小的时候,非常喜欢一些乱七八糟的小玩物,这一点他是知道的。只是没想到她现在这个年纪,还如此珍而重之的藏着这些,倒是出乎他的意料。

他摆了摆手,示意韩嫣拿走,相比起这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他最在意的反而是皇后的态度。如果她能好好的向自己解释清楚那男子衣服是怎么回事,也许……还会再考虑一下应不应该对她如此绝情。

“陛下,您应该好好看一看的,奴才感觉这件事很蹊跷啊。”

声音很尖细,带着阿媚,寻常人听了会感觉有些反胃,但宫中人早已习以为常,因为说话的人是那个太监,副总管段礼。

“此话怎讲?”告密者虽然让人从心底鄙视,但对于主人来说,却是不可或缺的,因为,这样的人在某些时候很有用。

“陛下,奴才也说不上来是为什么,就是觉得有些可疑。因为当初我看到宫人往那里埋东西的时候,鬼鬼祟祟的。所以,奴才才记住了这件事的。”

听他这么说,皇帝的脸色果然又变了变,他正要从韩嫣手上再拿过那木盒,仔细的看几眼时,一只手已经先前一步从旁边伸过来,拿走了那对木偶。

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过来的王太后,只看了一眼,就已经脸色大变。她不禁失声说了一句:“皇帝,这个木偶的眉眼间与你竟如此相像!”

她的话音很大,附近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就连在亭中一直背转着身子独坐的陈皇后,也回过头来朝这边望了一眼,脸上有些迷惑。

皇帝刘彻心中一愣,拿眼去看时,那木人看模样竟是一男一女,那男的五官果然和自己有些相似,就连他如鹰隼般的鼻子,也雕刻得有模有样,十分生动。

忽然有一丝久违的柔情涌上心头,他首先想到的是,难道这是阿娇因为想念自己,在无聊的时候亲手雕刻的?可是此前从来没有听说过她会做这么精致的活计啊?

可是,王太后下面说出的话,击碎了他的猜想,一切原来并不是想象的那样!

“全盘皆错,诸事无功。皇帝!这后面刻的有字,这是什么意思?”

桐木的偶人很光滑,翻过来时,在背上果然刻了这八个细小的篆字。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就发现不了。

“全盘皆错,诸事无功”!皇帝接在手中,翻来覆去的又看了一遍,嘴里喃喃自语地念着,脸色阴晴不定。这不是一句好话,似乎是咒语之类,虽然不知道所指为何,但绝无好意。

“皇后,这是你做的吗?你来说说,为什么照着皇帝的样子做了这个木偶,还要刻上这么不吉利的话!这是用来干什么的?”

王太后面沉似水,厉声喝问。对皇后不再有往日的笑容,她早就对窦家人暗中怀恨了很多年,今天终于不用再忍着。

“我不知道!这不是我的东西,不要来问我。你们既然有那么大的神通,就自己去查好了。”

陈皇后连站都没有站起来,这对依靠她们窦家才在宫中站稳脚跟,并且在窦家的支持下才一步步走到今天的母子,此时的所作所为竟然如此让她厌恶。

王太后的脸色更不好看了,失去了窦太后的窦家早已经今非昔比,而皇后竟然还如此刁蛮,对自己这么不尊重,还以为是那些年呢?!她的眉毛立了起来,就要指挥从漪澜殿跟过来的几个老妈姆上前去教训教训皇后,让她长点儿规矩。

“好了!都别再闹了。现在是朕在办正事,你们在闹腾什么劲儿!宫中的安危要紧,还嫌不够乱吗!”

刘彻又恼又烦,眼前的事还没有理出头绪呢,婆媳之间又要开始论战?他厉声喝止以后,手中拿着那木偶人走到皇后身前,正视着她的眼睛。

“阿娇,你说,朕要听你亲口说,那男子衣衫和这木偶是怎么回事?”

“不知道!”

简单的三个字,冷漠而倔犟。她已经失去耐心,不想再多解释一个字。既然已经没有了彼此信任,多说一些,又有什么用!

“好!你不说是不是?不管你是自觉理亏还是因为别的原因,朕有的是办法让真相大白。会让你心服口服的,你等着!”

最后的努力既然没有用,那就一切听凭公断吧!如果到时候你真的有什么事瞒着我,那就别怪朕薄情了。皇帝转过身来,大踏步走出亭子外。

世间的恩断义绝,有时需要千百次的纠缠,还藕断丝连。有时,却简单的只不过就是一个转身而已。

“韩嫣、杜周,拿着这两个木偶去问问那些宫中人,有谁知道这是拿来干什么用的,马上去!”

自从跟着皇帝来到椒房殿后一直在旁边静立的廷尉杜周,听到皇帝点到自己的名字,连忙走过来,听候吩咐。就在他们两人转身刚要离开的时候,却听到那段礼又在旁边悄悄的说了一句。

“陛下,这木偶的作用,恐怕和一些民间的禁忌有关啊。要从宫中人的口中打听清楚,奴才觉得有些所问非人。陛下莫不是忘了,在宫中奉养的仙师们,对一些鬼神仙怪之说,了解颇深,倒不如问问他们,或许能够知道许多。”

一句话提醒梦中人。对呀!仙师们见多识广,天上地下无所不知,三界之内没有什么能蒙蔽的过他们去的,何不招来一问。

“不用打扰他们的清修,只把李仙师诏来就行。段礼,这件事就差你去吧,速去速回,朕就在这儿等着。”

见皇帝陛下用赞赏的目光看着自己,段礼连忙恭敬地领命,欢天喜地的去了。有许多宫中人在鄙视他的同时又有些小小的羡慕,眼见得到皇帝的赏识,这个为人所不齿的家伙马上就会高升了。

王太后气咻咻的瞅着如一只天鹅般高傲的坐在那儿的皇后,许多恶毒的念头从脑中浮现,这次皇帝最好是能借着这个缘故治她的罪,如果能把这个皇后废了,那才是得偿所愿。还有那个建章宫的卫子夫,也是自己不喜欢的,上次让她替自己帮帮田家,她竟然不肯帮忙,致使田玢罢相,在斗争中失败,田家就此败落 。这笔账,她都清清楚楚的记在心里。只要有机会,她决不会放过任何人!

不一会儿的功夫,一身灰色道袍的李少君就在段礼的带领下来到了。在雪中一路走来,他周身上下竟然连一片雪花都没有沾上,更显得仙风道骨,有出尘之姿。

也许是因为下雪路滑,他今天提了一根古色古香的虬龙木拐。大汉制,任何人在御驾之前,都不得带尺寸之器,这也是那位无比爱惜自己生命的高祖皇帝立下的规矩。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已经流传世间近百年,以后的帝王自然都吸取了教训,毕竟前车有辙,生命可贵!

警戒的羽林侍卫拦住他,刚要把那木杖收缴起来,皇帝刘彻已经遥遥的打了个手势,示意不必,就这样放他过来。李仙师已经来到宫中一年多了,是将来会引渡自己问道的仙家人物,对他不必拘于世俗的礼制。

忠诚的羽林军执行了皇帝的命令,放他走过来,红樱染却白雪,胸甲映着冷光,他们却并不畏风寒,重重守护着皇帝所在的这方庭院。只是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的是,在走过这些精锐战士的警戒线后,名叫李少君的中年男子嘴角掠过一丝得意的笑。

微不可查的与段礼目光一对,彼此了然于胸。进入宫中这么长的时间,终于等到了今天,前期的铺垫已经进行了大半,现在可以开始收尾了!

亭阁外,落雪中,李少君云淡风轻的接过韩嫣捧过来的那对青桐木刻成的偶人,手指轻轻抚摸着那些熟悉的纹路,一刀一划,无比深刻。

“陛下,此物名蛊,主剋杀剋伤,实为大凶之物也!”

他一句话说出口,如石破天惊,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心中惊骇莫名。

陈皇后回过头来,她的脸上也露出吃惊的神色,怎么会这样……不是说用来求子的吗?她猛地转身看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直起身子的楚玉,四目相顾时,发现那双一直柔弱的眸子中有着异常的光芒,蓦然有一种巨大的恐惧堵在了胸口,她感觉有些喘不动气来。

正文 第二百六十九章 恩断义绝摧肝肠

仙师李少君,这位通过前丞相田玢的推荐而进入大汉未央宫的修道之人,有着神秘的传说。据说他已经有几百岁的年纪,而容颜不老,依旧是壮年的模样。

在未央宫内,他受尽尊宠,皇帝尊其为仙师而不名,为他专门儿在甘泉宫修建了一座露台,以做清修之用。各类供应,自然都是人间珍品,应有尽有。

皇帝在做这些事的方面,一直都是非常诚心的,他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道理,不仅是对李少君,就是对其他供养着的那七八个仙师,也一直是以礼相待,从不懈怠半分。

而李少君也不负所托,虽然还没有炼制出长生不老的仙丹,但只是听他讲经说道,就已经是受益非浅。更何况,他还可以用普通的砂石,在炉中炼出黄灿灿的真金。预测占卜,十猜九中。

因此,皇帝对他是非常信任的,相信他的那些手段,更相信他对祸福吉凶的预测。

在众目睽睽之下,有神仙之态的男子轻轻用手在木偶背部拍了几下,一道浅浅的缝隙显露出来,他用小手指挑了一下,一块木片被揭开来 ,原来这当中有个小小的机关。

“陛下请看,此中却另有乾坤。呵呵!”

王太后对这件事的关心好像比皇帝还要来的热切,她也不回殿中坐着了,不怕雪深天寒,几个宫女在一边打着黄罗伞盖,她专注地看着事情的发展。

“这些是什么东西?奇怪,这头发……皇帝!这缕头发莫不是从你头上剪下来的?和你的一模一样,母后绝对不会认错!”

一男一女两个木偶人都被打开来时,只见他们肚腹之中却是空的。一个里面只有一张写满字的布条,而另一个里面除了布条之外,却还有一小缕头发。王太后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了几眼,不禁大声的说起来。皇帝刘彻的头发有些特别,乌黑中带了微微的赤红,所以两相对照,确认无疑。

“陛下,太后,这两张布条上所写的,乃是人的生日时辰,却不知道是何人的?我不敢妄自猜测。”

皇帝接在手中,看了看没有说话,脸色变的异常僵硬。王太后一把夺过去,只瞅了一眼,她的手就抖了起来。

“这生日时辰,就是皇帝的!每年生辰祝贺,天下臣民皆知。写在这里,这、这是想干什么?!皇帝,你可一定要问个清楚啊!有人真是太大胆了。哼!”

其实不用她说,刘彻看到的第一眼,心中就已经惊疑不定,这两张布条上,一个是写的他的生辰,而另一个,是建章宫的卫子夫。

“仙师,请说明白些,此物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大凶之说从何而来?望如实相告。”

李少君昂首苍穹,看着密布的彤云,脸上现出悲天悯人的神情,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点了点头。

“此物为蛊,又叫巫蛊,把人的名字或者生辰还有身体发肤之物放入偶中,施以诅咒之语,可达到目的。它的发源地在遥远的西南边夷,乃是一种民间的秘术,可为善也可为恶。当年我游历天下,曾经听道友说起过,最先有人利用它来为害,出现在商纣宫中,商纣王昏庸无道,残暴臣民,与它有着脱不开的关系。后来岁月辗转,朝代变迁,到了春秋时期,在吴楚这些诸侯国家的宫室中,也曾出现过它们的踪迹,荼毒诸侯贵人,危害匪浅啊……!”

听到他娓娓说来,周围的气氛越来越凝重,似是要化为冰霜,人人心头开始惴惴不安,难道这小小的木偶,危害竟然如此严重?

“李仙师,你是说……这两只木偶,就是那巫蛊了?难道未央宫中竟然有人懂得此术,要拿它来做恶不成?”

“太后,不是有人要拿它来作恶,而是已经在这么做了!皇帝陛下和卫夫人的生辰八字放在其中,已经被人施了诅咒,咒语想来就是那八个字,全盘皆错,诸事无功。巫蛊之术实行之后,少则十天半月,多则不出百日,被施法者必定会有灾病加身,药石无医,却甚是厉害,很难化解!”

听他说得十分郑重,煞有其事的样子,不由的人不相信。而且因为白衣刺客事件,今天来搜查椒房殿,就已经先入为主,对陈皇后已经存了很多怀疑,没想到又出现了比刺客更可怕的巫蛊,这件事就越来越严重了。

已经不用再怀疑了,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椒房殿的主人~大汉皇后陈阿娇!男子的衣服、行巫蛊之术的木偶,上面所写的字迹也都是她的手笔,而且,皇帝的头发,椒房殿的这些人也只有她才能剪的到。东西都是在她宫中找到的,这还有什么话好说?

还有更深的一层,建章宫及太子刘琚从几年前就被她和大长公主府视为眼中钉肉中刺,这些事,皇帝都一清二楚。在宣室阁的密档里,有许多西凤卫报上来的秘密情报,都被皇帝保存着,包括很久之前,小太子刘琚出宫在长乐塬被劫杀的那件事。他之所以隐忍不发,只是在等待一个合适的机会而已。

“皇后,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好说的!这些事都是你做的吧?朕之前只是认为你刁蛮任性,却没想到这几年你竟然变得如此心肠毒辣。难道,连朕的性命你都想暗害吗?”

皇帝的脸上无悲无喜,心中既然已经下定了决心,他便是冷血的君王。

耳边听着这诛心的话,即便早已经对他的感情不存奢望,皇后心里还是绞痛的难受。她没有回头,依然背对着他,只是冷淡的说了一句话。

“所有一切我皆不知情!随便皇帝如何处置。人做天看,天下人自有公断。”

皇帝冷酷的笑了:“天下人?呵呵!身为母仪天下的皇后,你做下这样的事情,还有脸说这样的话?现在朕的手中证据确凿,你以为还有人会来替你辩解吗……?”

皇帝在发泄着心中的愤懑,他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是受怎样的情绪支配着,才变得如此暴躁刻薄。

这场争执与对峙,好像已经持续了很久的时间,其实也就不过是一个时辰多点而已。但在场所有人已经感觉漫长的好像过了一个世纪。

李少君悄悄退后几步,眼角撇过,把四周的情形尽收眼底。雪已经暂停了一会儿,在这椒房殿后花园一角的庭院里,除了一些宫人内侍之外,便只有在四周警戒的不到百人的羽林军侍卫。随侍韩嫣,廷尉杜周这些人都不足畏,而唯一值得重视的对手,就只有羽林将军李敢一人而已。这可真是一个绝佳的机会呀!

在他原先的策划中,两条方案可以看情形而变。在宫中的这些日子里,他曾经暗中寻找过很多次机会,想要凭借自己的力量,完成刺杀皇帝的任务。但他发现很难做到,因为有西凤卫的高手日夜随护在他身边。这样的机会也许只有一次,一旦失手打草惊蛇,自己的生死是小,以后就很难有外人再得以靠近他身边了,所以他一直没有敢贸然行动。

也许这次是临时起意,皇帝突然来到椒房殿,并没有西凤卫的高手随行,这个发现,令李少君心中大动,他感到一个绝佳的机会出现在了眼前。也许可以放手一搏了!

把皇帝想办法引到椒房殿,让帝后之间的矛盾公开化,顺便把巫蛊这颗世间最毒的种子,种到未央宫中每个人的心里。李少君相信,人心本来就是有恶的那一面,如果给他们一个渠道释放,没有人会能忍得住。在重重宫殿的帷幕之间,在那些勾心斗角的宫斗隐杀中,巫蛊之术一定大有用武之地,未央宫,从此将永无宁日!

不过,现在既然有可能把皇帝顺手干掉,那为什么不去大胆的干呢!想到这里,他暗暗的对名叫段礼的那宫中副总管发出了一个只有他们自己人才懂得的信号。段礼的眼中寒光闪烁,他悄悄的回应了李少君,干!目标皇帝!

杀机开始渐渐地凝聚,段礼之所以有这样的胆气,是因为他也是九州隐门中人,他已经在这宫中潜伏了整整十年!而且就在这庭院中,有他所统领的全部暗中力量。刺王杀驾,千载难逢的良机,就在此刻!

然而就在这样的时候,有守卫朱雀门的羽林军来报,长乐侯元召从西域回来了,并且手持御赐的金牌,说有紧急公务需要求见陛下,已经直入朱雀门,现在椒房殿外等候。

欲待出鞘的刀,又悄悄地松开了紧握的手。刚要暴起而击的死士,重新变成了忠诚的羽林军士。他们看懂了首领的眼神,示意暂停,且待观察。

正在激愤中的皇帝,有些吃惊,他想不出元召有什么事需要这么着急。连通报都等不得,竟然动用了御赐给他的金牌闯宫,难道是西域之行发生了什么重大的变故?

“让他进来吧,总也算得上是国之重臣了,今日就顺便在此做个见证,也免得以后让天下人说朕对皇后薄情寡恩……!”

正文 第二百七十章 铁骨傲寒气无双

强行忍住情绪,陈皇后重新坐回原处,耳边的世界有些嘈杂,可是这一刻,她只想静静的回想一些事。深恩负尽,新怨难消,无需再多言一句。

她面前摆着一个紫檀的木盒,是她命令身边的贴身侍女去殿中取来的,这当中所盛放的,便是大汉皇后的印绶。侍奉她多年的妈姆在一边惊恐地看着皇后的神情,拼命的对她摇头,示意她不要做出什么傻事来。而她却并不去看也不去听,只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

红袖挥过木盒,亲手打开来时,里面的这件东西,已经跟随了她十几年,一直被她视若珍宝。只是今天以后,她不想再拥有它了。

世间人都羡慕持有这东西之人的尊贵,它代表着母仪天下、荣华富贵、荣宠无极……!可是却没有人知道,她想要的不是这些,这些东西她从出生就已经注定拥有了,一点儿都不再稀罕。她想要的只不过是这皇后之印上承载的爱和独自拥有。

只是这样的要求算是很奢侈吗?从前在很多次对负心之人怨恨的时候,她经常这样问自己,这么简单的事都得不到,心中便越发的恨恨不平。这样的要求,在寻常人家,当然是最简单不过的事。可是在这深深的宫殿中,就是最难的奢望!从前她想不明白,现在她懂得了。

“皇后玉玺,文与帝同,皇后之印,金螭虎钮。”此刻这块玉玺,就静静地躺在她的面前。它是以整块的羊脂白玉雕成,色彩纯净无暇,晶莹剔透。玉质坚硬致密,制作十分精美。玺体为正方形,钮为雕刻出来的一只匍伏螭虎,在虎腹之下有小小的钻孔,穿过紫金绶带。玉玺正面阴刻篆书“皇后之玺”四字,四周饰以卷云纹,十分端庄大气。

大汉制度,皇后之册立,事关重大,必须要授予金册玺印,才是母仪天下的凭证。可见皇后之玺的重要。

而今,没有了恩爱的皇后玉印便只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她不再需要,盒盖关上,余生不再见,就此一别两宽!

残茶已无添香人,小炉中的炭火也早已熄灭,感受着世间的寒冷,就此……做个了断吧!虽然楚玉的背叛,让她感觉到今天的事并没有那么简单,但她也无力再去争辩了。皇帝既然已经绝情,这儿还有什么人可以帮她呢?陈皇后再次抬起头来时,见名叫元召的那位小侯爷正穿过殿门,在飞雪中向这边走来。不禁心中冷笑一声,又来了个落井下石之人!

皇后对元召素来没有好感,这不仅是因为他屡屡与大长公主府作对,更是因为他与建章宫过从密切。虽然许多恩怨她早已看开,但也总有一些还是难以释怀。

元召身上的雪很厚,他一路马不停蹄的赶来未央宫,来不及顾得这些。从朱雀门赶到这边的距离内,他想知道的事,已经有人简明扼要的说了个大概,他不禁轻轻地松了一口气,还好,一切还来得及。

辗转江河,飞流直下,元召先期回到长乐塬,从渭河码头登岸,他甚至来不及嘱咐几句什么,就只带了赵远飞马直奔长安。大雪扑面,人马皆白,却心急如焚。

“元卿,长途归来,就应该好好休息。这么急着来见朕,难道此行出了什么大事?”

见他衣衫单薄,满脸征尘,眉间发梢都被雪染,皇帝先放下即将要做的决定,关心的看着他走到近前。

“陛下,西行诸事一切顺利,待会儿容微臣细禀。敢问陛下,今天椒房殿发生了什么事?”

见他一上来就问起当前的事,皇帝心中一愣,微微有些不悦,身为外臣,在皇帝没有主动说起前,就私自询问宫中之事,这属于窥探宫闱之罪,是为大忌。别人躲还来不及呢,这小子倒主动往上凑,是想干什么?

“宫中的事,乃是朕的家事,什么时候需要你来管了?好好办好朕交给你的差事就行。既然你没有什么别的急事,就先回家好好休息吧!”

皇帝见到元召之后,突然又改变了主意,决定不让这小子搀和进来,这也是对他的一种保护。宫中的争斗,看似简单,其实背后的错综复杂凶险之处,远远超过一般人的想象。

元召拍了拍身上的雪,他不仅没有识趣地告辞,反而近前一步,满脸正色地说道:“陛下此言差矣,君王无私事!宫中朝中俱为一体,牵一发而动全身。椒房殿更是皇后所居之所,帝后之间的事,往小了说,关系着陛下后宫的安宁,往大了说,牵扯着天下局势的稳定。微臣身为尚书令,自然有权利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他说的话堂堂正正,正是这么个道理。远近听到的人,心中都有些吃惊,不知道他今天非要参与到这件事中是为了什么。

“大胆!难道连朕的话也不听了吗?朕命令你,现在马上出宫,回你的侯府中去好好待着!没有旨意,不准出府。”

见元召不识好歹,听不出自己的话外之意,皇帝更是有些恼怒,他今天心情本就不好,不想多做纠缠,直接赶人滚蛋。

“恕臣不能奉命!在今天事没有弄清楚之前,微臣绝不离开。”

元召就站在那儿,梗着脖子说了这么一句,心中暗自嘀咕,自己大老远的顶风冒雪赶回来,还不是为了你们一家子好好的,别弄些乱七八糟的事出来!

“你……放肆!朕太纵容你了。竟敢抗旨不遵,李敢!去,派人把他赶出去!”

两人大眼儿瞪小眼儿的对视了片刻,见他一点儿都不屈服,皇帝的心中气不打一处来,又不能真的治他的罪,只得气哼哼的呼唤自己的羽林将军,把他赶走了事,眼不见心不烦!

李敢挠了挠头,磨磨蹭蹭的过来,对元召连使眼色,示意他别自找倒霉了,皇帝的家事爱怎么弄怎么弄,躲得远远的,不闻不问才是保身之道。

王太后更是面色不善的看着他,眼中有怒火闪动。她轻易见不到元召,但心中对他恨意满满,上次要不是他多事,窦家早就灰飞烟灭了。就因为他帮着窦婴,才使自己的亲弟弟田玢在朝堂争斗中落败,然后抱恨而死。这笔账,她永远都忘不了!

“李敢!没听到皇帝的命令吗?还不派人把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赶了出去,在磨蹭什么!”

王太后厉声呵斥了一句,李敢脸色难堪的抬头看向元召,却见他对自己笑了笑,示意他不用多管。

“陛下,太后,无需如此!微臣在西行返回的路上,听到长安生变的消息,千里疾行,五日路程做一日赶回,所为者何?不过是为了阻止一场大祸的发生而已!微臣行事,向来有始有终。既然已经身在现场,又怎么可能半途而废,就此罢手不管呢?”

“什么大祸?不要在这儿危言耸听。未央宫中的事,皇家自然会按照宫中的规矩处理,你一个小小的外臣,有何资格在这儿指手画脚!哼!皇帝,你的这些臣子们,真的该好好给他们立下规矩了。”

王太后口气越发严厉起来,眼看皇帝就要拿定主意,废除那个窦家的皇后了。她当然不希望元召在这个节骨眼上插进来,说不定会横生变数。

“陛下,请相信微臣这一次!有一句话,叫做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陛下难道没有听说过吗?这重重迷雾后面,说不定是有人在布局啊!陛下,请给微臣一点时间,也许可以弄明白一些事情。”

元召并不去理会气势汹汹的王太后,一个心胸狭窄,没有一点儿大局观念的老太婆而已,比起窦太后简直是天壤之别!自己没耐心去和她多做纠缠。

听到他诚恳的话语,皇帝心中一动,见元召满脸风霜之色,可知一路行来的辛苦。立在雪中,虽然身体单薄,却显得凛然风骨,凌寒傲雪。他素来对他信任有加,心中微有踌躇,正要答应下他的要求,却听到旁边有人轻轻地笑了一声。

“呵呵!元侯想的太多了吧?你还年少,大概还从来没有听说过这巫蛊之术的厉害。被施了此术者,轻则灾病附身,重则祸乱家国!陛下正应该当机立断,才能铲除这祸端啊。而今巫蛊之源已经查明,就在这椒房殿中。元侯就不要在这儿浪费时间了。”

能够在这样的情况下插话的,自然是那位仙师李少君了。他曾经通过很多渠道,清楚的了解元召的很多事,虽然没有打过交道,却对他心中存着很深的忌惮。见他迟迟不肯离去,不由得心中有些着急,怕他做出什么事来,搅乱了计划。

没想到元召正眼儿都不瞧他,对他的话连理都不理,只是冷冷地哼了一声,表达了极端的蔑视。随后一个细微的声音淡淡地说了一句话,传入他的耳中。

“什么仙屎狗屎的装神弄鬼,一会儿就把你的皮揭下来……!”

仙风道骨的李少君如遭雷击,他的脸刷就红了,紧紧地握住手中的木仗,暗中咬牙,元召小贼,欺人太甚,我与你势不两立!

“陛下,微臣还听说过一句话,叫做来说是非者,就是是非人!请陛下允许,臣想单独问问这位副总管几句话。”

元召说完,并不等皇帝点头回应,他已经转身向段礼走去。那段礼看着他眼中盯着自己露出的莫名笑意,来者不善,连退几步,不由得心中警兆大生!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一章 半步青莲弹指开

王太后很愤怒,出离的愤怒。自己说出的话,被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子无视,而且他还想倔强的按着他的想法来。这是未央宫,不是外面的街市,更不是有窦太后时的长乐宫,岂容得他如此放肆。

“元召!你真的是太不懂规矩了,皇帝对你宽容,难道大汉的律法,也会对你宽容吗?廷尉何在!还不把这个藐视皇家的小子抓起来论罪,等待何时!”

见皇帝迟迟没有动静,羽林侍卫们也没人动手,王太后转向廷尉杜周,对他大声吩咐了一句,宫中规矩既然管不了他,那就按照朝廷律法来。廷尉府不是一直和元召有过节吗!

杜周苦着脸答应了一声,心中暗自嘀咕:“我的皇太后哇!你老人家也不看看这是什么时候?元召这家伙,自己当然恨不得弄死他。可现在当着皇帝陛下的面,他没有开口,怎么能随便奉命行事?这不是让自己左右为难吗!真是的!”

好在,皇帝解救了他,摆了摆手,示意任何人都不要轻举妄动。

“太后,既然元卿执意如此,那就让他问问吧,反正也耽搁不了多少时候。能问出个真相大白,那当然是最好不过。皇后……毕竟还是皇后,草率不得。”

“皇帝,你怎么能这么说?都已经是证据确凿的事,为何还用让他多事?李仙师已经说的很明白,这被施了巫蛊诅咒的木偶就在眼前,又何必……。”

自己的皇帝儿子在这一刻为什么变得优柔寡断!王太后十分气恼,只是更让她气恼的事还在后头,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呢就被人打断了,并且伸手把她身边侍女手中捧着的所谓“罪证”拿了过去。

“呵呵!刀功是真不错,没有十年八年玩刀的经验,可没有这份手上的功夫,难道……我们的大汉皇后会是个武林高手?”

皇帝听得真切,他的眼角动了一下。皇后是个什么样的人,难道还有人比他更清楚吗?青梅竹马多年,从小她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傲娇公主。

“皇后,她不会这些。”有些干涩的声音,出自皇帝之口。

“陛下说的话,当然不会有错。那么这东西既然不是皇后做的,那会是谁做的呢……?”

元召边自言自语的说着,边慢慢的踱步向前,猝不及防之间,猛地抬头目光如炬正对上紧张盯着他看的段礼。

“段礼!一定是你做的!”

“不是我!是李……啊!不、不是、不知道、我不知道……!”

段礼从来没有料到,自己会遇到这样的情形。自从元召进来后,他的精神就高度紧张,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他的身上。毕竟是人的名,树的影儿!元召的威名太响亮了,败在他手上的人都是强者。尤其是他刚才说要单独问自己话,更是让段礼心中一直忐忑不安,眼睛盯着元召的身影,脑子里却在想着怎样的说辞才能不漏出破绽。

就在这个魂不守舍的当口,忽然就遇到元召夺人心魄的目光,心中大惊之际,听他肯定的说那木偶是自己做得,条件反射之下脱口而出否认,话一出口就反应过来,却已经追悔莫及。

段礼是个太监,他虽然混入宫中之前,也是个精明强悍的人,要不然隐门中人也不会派他进来。但,他不知道条件反射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更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无意识的差点儿脱口而说破真相。

“……陛下!陛下啊,奴才什么都不知道 ,那东西更不是奴才做得啊!元侯,你要干什么?你别过来,你……你别逼我啊!”

看着元召脸上带着嘲讽的笑,一步步地逼近他,他一边有些慌乱的朝后退,一边嘴里语无伦次的否认刚才的话。

“李什么?你刚才想说的人是叫李什么?说嘛,说出来,你一定知道的。他就是你的上司对不对?你们都是隐门中人吧……呵呵!”

带着笑意的话语很轻,但名叫段礼这个来自隐门的潜伏者听在耳中,却如同雪地里打了个霹雷一般,惊的他一个趔趄,差点儿摔倒。

等到他急忙跃开几步,看着眼前的这个人,如同大白天见了鬼一样,心中的惊骇都写在了脸上。这不可能!世间连隐门存在的人知道的都不多,他这么小的年纪,怎么会知道这些的?

“想用这些不入流的手段来扰乱汉宫,以达到你们不可告人的目的。只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你们的背后主使者,也不是什么光明磊落之辈。想我大汉千年盛世将至,正是国运赫赫,气宇升腾,其浩然之气,鬼神为之辟易!这小小的巫蛊道术,别说是没有什么用,就算是有些小小的魑魅魍魉,在炎炎汉胄面前,也管教他粉身碎骨、灰飞烟灭!”

元召声音清朗,这几句话回荡在这片庭院中,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不管是羽林将士还是内侍宫人,有许多人心中激荡,暗暗赞叹,小侯爷所言才是人间大道!

元召一面说着,一面抬起手臂,掌心微微用力,五指轻握,那用桐木刻成质地非常坚硬的木偶,已经被他捏得粉碎,手掌倾斜之际,木屑散落在雪地中。

世界上最怕的不是血与火的拼杀,也不是机关算尽的智谋,而是人心之恶!一旦有诱惑的种子在人心头生根发芽,那会结出什么样的恶果,无人可以预知,也没有办法可以预防。巫蛊邪术,就是这样的种子,元召不管付出怎样的代价,也决定要把这颗萌芽彻底的铲除,不让那一幕幕悲剧在未央宫轮番上演。

突然,一道寒光从眼前掠起,直奔他的面门而来。事发突然,所有人都没有防备,在几声惊叫声中,元召身子连动都没有动,嘴角露出得意的笑意,眼前的家伙终于承受不住自己带给他的压力,孤注一掷,暴起伤人了!

元召想的一点儿都没有错,被他说破来历的段礼,心中早已经惊慌失措,见他带着巨大的压迫感一步一步的逼近,不知道他要用什么法子来对付自己。在看到他把那巫蛊之器粉身碎骨的一刻,终于再也忍不住。拼死一搏也许还有生机,坐以待毙,却绝无生路。

所以,他出手了!段礼在没有隐姓埋名混进宫之前,也是江湖高手。元召虽然传说中很厉害,但这么近的距离内,自己突然袭击,胜算还是很有把握的。

巫蛊的这条计策既然已经被他识破,那就启动第二套预案好了。只要自己一击得手,其他人想必就会马上策应,按照预先策划的方案,大家一起动手,杀掉或者制住皇帝,大局可控也!

想法很完美,计划也非常可行,然而,他遇到的人是元召。元召是一个可以把不可能变成可能,把可能变成不可能的人。所以,段礼的悲剧早就已经注定了。

一条黑黝黝的皮鞭被他从腰间一甩而出,这便是段礼下了苦功夫的武器,追魂夺命鞭!鞭的梢尾带有三寸多长的尖锐锋芒,内力到处,伤人夺命,不亚于铁锥长枪!

距离既短,出手又快速无比,见那三寸铁芒就要扎到元召的面门上,而那家伙竟然没有闪躲的意思,好似是吓呆了的样子,段礼心中一喜,他对自己的劲力很有信心,这一下一定让对方非死即伤。

然而,就在他刚眨了一下眼的功夫,根本就没看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觉得一股大力袭来,手中的鞭子根本就握不住了,脱手而出,然后感觉天旋地转,控制不住身体旋转了几圈,仰面朝天摔倒在雪地中,四肢动弹不得,竟是被自己的鞭子周身缠绕束缚了起来!

也不知道是被摔的还是被吓的,段礼好大的功夫脑袋都没回过神儿来,他是真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就只不过是眨了个眼的功夫,自己就被自己用来伤敌的鞭子捆起来了,这如果不是他亲身经历,说破大天他都不会相信啊!

当局者迷,段礼晕头转向的在雪地上迷糊着,心中惊怕自不待言。而比他更惊惧的是亲眼目睹刚才那一幕的人。

“保护陛下,注意刺客!”

反应最快的当然是李敢,眼见段礼竟然暗藏兵刃,这一惊非同小可,大冷的天,他头上的冷汗都出来了。拔剑在手,领着几个心腹士卒跳过来把皇帝护在当中。

一大帮在各处警戒的羽林军侍卫们听到示警,也纷纷向这边赶过来。随在王太后身边的漪澜殿侍卫宫人们行动也很快,立即也把她团团保护了起来。

这一切都只发生在片刻之间,名叫李少君的男子都看的真真切切,从元召开始逼问段礼的时候起,他就有一种预感,今天的行事也许很难成功了。到底要不要立刻开始行动击杀皇帝呢?他有片刻的犹豫。

变故就是在这时候发生的,李少君眼睁睁地看着段礼终于发难,他眉间大跳,然后……还没等到他也开始行动,段礼就束手被擒了。

李少君无比惊骇的看到,站在那儿的元召只是轻描淡写地动了动,屈指若流云,半步青莲开,抓住了带着呼啸风声而来的鞭梢,顺手随意拽了一下,雪地上便转起了一个人体陀螺,然后甩手之间,那皮鞭如灵蛇一般缠绕住了段礼的四肢,而那根三寸锋芒被他轻轻的刺进了即将扑倒的身体背后的大椎穴部位。

李少君知道,那是控制全身行动的大穴所在……段礼,已成废人!他面色凝重的提起那根虬木杖,双手一分,两把利刃映着雪光煞气陡升,全身气机流转,终于褪却伪装……!

正文 第二百七十二章 踏雪拭剑琉璃白

当年战国七雄并立于世,连绵攻杀战火不断,涌现出无数的奇人异士,连横破纵智计百出。虽然后来六国逐一被秦国剪灭,大量的精英人物都死在了战乱中,但仍有许多活了下来,把自己的一身所学传于后人,薪火不绝。&1t;/p>

九州隐门中的大多数,便是来自这些六国后人。百年时光匆匆而过,虽然已经历经秦汉,但复国之梦从未熄灭。不断地派出门下优秀人物,来到世间,寻找各种机会,以图复国大计。&1t;/p>

李少君便是其中出类拔萃的人才。他工于算计洞察人心自不必说,更是修习得一身厉害功夫,为门中那些老家伙们所器重。所以才被选中,替他造出各种声势,入世间行走,后来利用当今天子渴慕神仙道法的机缘,进入未央宫,果然得到皇帝的信任,才得以伺机行事。&1t;/p>

世间没有一个地方能够保持绝对的安全,未央宫的戒备虽然森严,却也难免有疏漏的地方。李少君在等待着时机,他本来还想再等一段时间的,在那些炼制的丹药里做些手脚,神不知鬼不觉的就可以成事,那样才是最保险的。&1t;/p>

不过后来,随着楚玉的进宫,也带进来了最新的消息。大汉的江山越来越稳固了,尤其是这两年皇帝亲自打理朝政以来,不论是平定叛乱,还是社会经济展,其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一个有为君主的气象,已经初显峥嵘。&1t;/p>

不能再让这种局面平稳高的展下去了,否则,刘姓的江山社稷就再也难以撼动了。经过一番争论后,九州隐门的高层人物都认为,要想让天下生乱,必先乱长安,欲乱长安,先乱未央宫!&1t;/p>

“心肺之疾,药石无医”的道理,很多人都知道。与其劳心劳力的在各处挑动叛乱,成效迟缓难以奏功,还不如直接就在大汉的心脏未央宫中制造出一些事来,这就是一击毙命的屠龙之策。&1t;/p>

巫蛊术,这种挑拨人心之恶而用来杀人为害的法子,就被选作这次霍乱未央宫的手段。而其中最关键的执行人物,就是李少君和楚玉。&1t;/p>

李少君是个非常谨慎的人,宫中行事,他认为最稳妥的方法还是徐徐图之,要让宫中之人从皇帝到各宫贵人们,在不知不觉中入得彀中,逐渐达到他们的目的,才有成功的把握。&1t;/p>

可是计划不如变化快,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因为元召弄出一个什么开海上通道的策议,让皇帝大为动心,竟然对李少君说让他明年开春跟着船队出海,去海上寻什么虚无缥缈的仙山仙人。李少君心中纵然有一万个不情愿,他也没有办法说出来。洞察人性的他比谁都看得明白,别看皇帝现在对他尊崇有加,那是因为皇帝有所求。如果自己不按照他的要求去给他访仙踪求仙药,那么翻脸无情,也是立刻之间的事儿。&1t;/p>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李少君暗中联系楚玉和潜伏在宫中已久的段礼等人,制定了在年前动的计划。&1t;/p>

皇帝与皇后之间的不和,早已尽人皆知。所以他们的目标就选在了椒房殿,这也是一开始就让楚玉接近皇后的目的。巫蛊与刺杀这两套方案,前期已经做了很多的准备,李少君一遍遍的推演过程,自认为万无一失。&1t;/p>

今天椒房殿中事情的进展,果然如其所料,疑心颇重的皇帝与胸有成见的太后,都如他们预先所推测的那样,对待椒房殿中现的巫蛊之术大为震怒,接下来,眼看就会掀起一场滔天波澜,宫中大变即将生。&1t;/p>

然而就在这样的时候,长乐侯元召心急火燎地赶到了。并且在猝不及防之下,他出手了!出手的结果就是,巫蛊之局被他识破,段礼一招被擒,这一场策划眼看就要功败垂成。&1t;/p>

李少君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元召这样的人物,他是真不想与之为敌。然而事到如今,已经别无选择,智计既然已经不管用,那就唯有在刀锋上解决了!&1t;/p>

皇帝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在几十名侍卫的护卫下,他看着那位世外高人模样的李仙师,就在他的面前,从手中的木杖里抽出两把光闪闪的刀来,此时的他,完全变成了另一副模样。&1t;/p>

就算是再笨的人,到了此时,也已经明白先前生的究竟是怎么回事了。皇帝刘彻是蠢笨之人吗?从那个太监段礼铤而走险的出手袭击元召开始,他就已经醒悟过来,今天的事,这是一个人为设下的圈套。&1t;/p>

再看李少君双刀在手,气机流转全身,三尺之内,就连飘舞的雪花也被他的气机所带动,落得有些凝滞起来。这是一个真正的高手!李敢与赶过来的韩嫣紧紧地护在皇帝身前,以防不测。&1t;/p>

“陛下,此人好像就是那天在重华门消失的持剑刺客!”&1t;/p>

一名贴身侍卫紧张的盯着李少君的身影,看出了一些端倪。皇帝点了点头,他明白了,那个白衣男子,就是李少君。&1t;/p>

“呵呵!怎么,李仙师原来也会用刀?哦,你这刀是用来杀鸡还是杀狗的呢?看这架势,不像是会杀人的嘛,倒像是拿来刻一些木偶竹人之类的才拿手。”&1t;/p>

元召看到这位仙师终于也拔出了刀来,他脸上笑嘻嘻的看着对方,把脚底的段礼踢到一边。早有羽林军士过来把全身不能动弹的椒房殿副总管看住。&1t;/p>

李少君面对着元召,一点都不敢大意。他知道对方的身手非常快,全神贯注的戒备着,严防他突然动袭击。&1t;/p>

“元召!你不用得意,虽然你有些聪明,但事情未到最后,鹿死谁手,仍未可知!哈哈哈!”&1t;/p>

元召听到他在这个时候还笑的出来,感觉有些奇怪,难道这家伙真的很厉害?那倒是要与他好好的较量较量,话说自己的修为因为特殊体能的原因,厉害的有些很过分呐!想找个真正的对手,也是难。&1t;/p>

在虎视眈眈的宫中侍卫们包围中,元召刚要近前几步去擒拿李少君,忽然听到一个清脆的女子声音传来:“你们都不许动!皇后在此,伤了她的性命,可不怪我!”&1t;/p>

所有人都吃了一惊,回头去看时,只见在亭阁之中,一身大红宫装的陈皇后正缓缓地站了起来,一把锋利的短剑贴在她的脖颈之间,旁边持剑之人,正是那位穿了素白衣衫的楚玉。&1t;/p>

这一下变故突然,谁也没有想到,那个柔柔弱弱的皇后侍女,竟然会在这个时候难。此前变乱刚刚生的时候,羽林军和侍卫们,都去把皇帝和太后保护了起来,因为亭子这边隔得有段距离,还并没有来得及过来把这边加以护卫。&1t;/p>

陈皇后面色冷淡,一句话都不说,冰凉的剑锋就贴在她的肌肤上,让人遍体生寒,然而她心中的冷,比霜雪和剑刃还要寒!&1t;/p>

“大胆妖女!胆敢胁迫皇后,还不放下兵器,束手就擒,也许会免你一死!”&1t;/p>

见皇帝皱着眉头脸有怒色,韩嫣在皇帝身边大喊了一声,他知道皇帝的心意,皇后怎么说还都是皇后,她与皇帝不管闹出怎样的矛盾,在没有正式废除皇后称号之前,依然是母仪天下,不容侵犯。&1t;/p>

“只要你们放了李仙师和段礼,让我们离开,皇后自然会安然无恙。否则就很难说了!”&1t;/p>

椒房殿中的内侍宫人们对楚玉都很熟悉,在日常中,那是一个非常温婉会体贴入微的人,因为她的介入,皇后的性子改变了许多,椒房殿安宁,宫人们自然也受益匪浅。因此大家对她的印象是非常好的。&1t;/p>

然而在这一刻,他们惊讶地现,楚玉不再是他们认识的那个楚玉,她浑身散出另一种气息,眉间杀气冲满,眼神灼灼逼人。&1t;/p>

“楚玉,你这样对我,我不怨你。只是,我需要一个答案。为什么?”&1t;/p>

亭子中有片刻的寂静,看着那双直盯着自己的眼睛,来自南国的这位女子,有一丝愧疚从脸上闪过,不过,也就是一丝而已!她的眼神马上又坚定起来。祖辈的血仇不可不报,未央宫中的人都该死!&1t;/p>

“我家族的长辈,都是死在高祖皇帝刘邦的手上……这个理由可以吗?”&1t;/p>

“很好!我早就应该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就对你好,如果有,那一定是有目的的。呵呵!”&1t;/p>

“皇后,你不要怪我。这是我的使命……其实你对我的那些好,我都记得,从来没有忘记过。”&1t;/p>

“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楚玉,皇帝不会放过你们的,你就算是杀了我,也无济于事。我从来就最知道他。”&1t;/p>

细碎的雪随着风落在身上、脸颊上、眉间,悲伤与遗恨,痛楚与凄凉!多少风花雪月,多少相契欢笑,都一去不回。昔日红袖添香缠绵缱绻,今朝白衣如雪试剑锋芒!从来天意弄人,余生含恨。&1t;/p>

“把剑放下吧!不管你是什么人,也不管从前有怎样的恩怨。陈皇后如果真的被你所伤的话,后果会很严重的。哦,我的意思是说,你们这个门派的所有人,都将不复存在。保护好窦家的后人,这是我在窦太后生前做过的保证。明白?”&1t;/p>

淡淡的语气心平气和,像是只在说一个简单的道理。在这样剑拔弩张的气氛下,显得似乎有些好笑。但没有人敢轻视这几句话的分量,因为,说话的人是元召。&1t;/p>

&1t;/p>

&1t;/p>

天才本站地址:。搜狗手机版阅读网址: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三章 血花凋谢归去来

寂寞宫阙冷,云开忽转晴,如梦繁华谢幕时,最怕心难定。&1t;/p>

光阴飒沓行,爱恨无人省,回当年萧瑟处,倾城风雪中!&1t;/p>

世间女子分多种,在这个时代,当然还是柔弱者居多。有些人是表里如一,内心与外表一样柔弱,而有些人则不同,她们心中的坚定与执着,不弱于男子。比如刘姝,比如小冰儿……还有眼前的楚玉。&1t;/p>

楚玉手中的剑很短,但已足以杀人。在这样的时刻,昔日的情谊,却已不足以成为罢手的理由。&1t;/p>

皇帝脸色铁青的看着,嘴里却并没有说出那句赦免他们的话。现在世间人还并不了解,这位皇帝在处理某些宫闱之中事情上,是如何的铁血无情。&1t;/p>

楚玉没有理睬元召的威胁,在她看来,这里的决定权在皇帝手上,而不是元召。她一只手持剑抵住皇后的脖颈,另一只手托起了放在小几上的皇后玉印,顺便一脚踢飞了挣扎叫喊着想要扑上来解救皇后的妈姆,她娇叱轻笑了一声。&1t;/p>

“呵呵!皇帝既然不答应我提出的条件,那就让这皇后之玺随着大汉皇后一起陪葬吧!到时候,看你怎么向你的天下臣民交代。”&1t;/p>

她一边说着这话,一边顺手把皇后玺印向亭外的青石栏杆掷去。然后把手中剑挥了半圈儿,作势向皇后砍下!&1t;/p>

所有人大惊失色!没想到这女子这么歹毒,一言不合就要杀人。眼瞅着陈皇后命在旦夕,这可是在堂堂的大汉皇后居处,尤其是当着皇帝和皇太后的面,皇后如果真的因此而死,那会让天下臣民怎么看待皇家母子的无情啊!&1t;/p>

就连王太后都惊得向前走了两步,而皇帝更是大喊一声侍卫赶快救人!然而他们都离得太远了,十几丈的距离,要从剑锋的尺寸之间救人,那除非是会缩地成寸的神仙!&1t;/p>

世间还没有人见过真正的神仙,也就没有人见过真正的神仙手段。然而,神仙能做的事,不一定只有神仙能做,也许,有人也可以做到。&1t;/p>

当风蓦然卷起雪花时,很奇怪,在这一刻,所有人仿佛产生了一种错觉,眼前庭院的一方时空,好似被什么神秘的力量忽然停滞了一下,有片刻的恍惚,眼角的余光中像是捕捉到一道幻影,又似乎是什么也没有看见。&1t;/p>

身穿青色衣衫的身影,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亭子边缘,伸手轻轻的挽住了即将撞到石栏的玉印。与此同时,楚玉感觉自己眼前一花,手中砍下的剑在离皇后不到两寸的地方,手腕已经被一脚踢中,剧痛之下,短剑脱手。楚玉大惊,她心中的念头是急忙躲避,然而已经来不及了,她的动作再快,也不如来人的度快。&1t;/p>

一切都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只听得微微“噗嗤”的轻响,踢落她短剑的那只脚,脚尖灵巧的翻转了一下,勾住了剑柄,然后一震而出,那剑仿佛长了眼睛一般,深深地刺进了自己原先主人的胸腹间!&1t;/p>

“我说过的话,你没有好好听……是要付出代价的!”&1t;/p>

元召的脸色冷酷而无情,对待已经成为敌人的人,他从来不会留情半分,不管对方是凶神恶煞的大汉还是倾国倾城的女子,在生死较量的时刻,对待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和身边人的残忍,这是他从前世开始就笃信不疑的信条。&1t;/p>

额,当然有一个人除外,淮南郡主刘姝。不过,那是一次意外。&1t;/p>

中剑后的楚玉踉跄着退后几步,慢慢软倒在地,鲜红的血开始流出来,浸透白衣,滴落在几阶白雪上,如同盛开了一树娇艳的梅花,雪中花,花中血,这也许是她最后的盛放。&1t;/p>

楚玉是钟离昧的后人,钟离家在楚国世代为将,亡国灭族之后,幸存下来的后人们便以楚为姓,以怀念故国。钟离家族现在统领九州隐门,她也是从小被重点培养的人物。此次进宫行事,被寄予厚望。却未曾想功亏一篑,眼见要毙命于此。&1t;/p>

“你为什么要杀了她……为什么非要这样……。”&1t;/p>

雪地上的梅花越红艳,而生命之花正在逐渐的枯萎。皇后脸上现出悲伤的神情,她嘴里喃喃的说着,弯下身子,伸出手臂要去抚摸那双神色逐渐黯淡起来的眼眸。元召正要出言阻止,忽听得椒房殿门沉重的关闭声,背后杀声陡起,大变突生!&1t;/p>

刀锋乱卷雪花,李少君终于动了。就在片刻之前,处在元召和十几个侍卫包围下的李少君看到了楚玉对他打出的手势,他读懂了。楚玉要调虎离山,给他创造机会。&1t;/p>

李少君虽然很担心,元召的身手,楚玉到底能不能有能力应付。但在这样的关头,已经来不及多想。楚玉以皇后作饵,果然,元召去相救了。&1t;/p>

楚玉以生命创造的这个机会,也许转瞬即逝,不容得李少君再迟疑。他当机立断,双刀映着雪光,大喝一声“杀”!&1t;/p>

这便是一个信号,一个杀人的信号。杀人者不是他一人,而是多年来隐蔽在宫中的潜伏者。&1t;/p>

椒房殿的殿门被从里面关了起来。几个在此警戒的羽林军士拔出刀来,忽然就砍向了自己身边的昔日同袍。变乱不仅只生在殿门,值守在殿角、庭院、墙边的许多军士也随着开始杀人!&1t;/p>

今天在仓促之间跟着皇帝来到椒房殿的羽林军和宫中侍卫并不多,也就是有百多十人。却没想到,经过有人的暗中策划和组织,宫中的潜伏势力,已经都随着来到了这里 ,看到李少君出的信号,他们便一起动了。&1t;/p>

事情生的太突然,从皇后那边被挟持,到元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救人,再到李少君乘隙难,部分羽林军作乱,这一切都生在一连贯间。一点儿都没有防备的宫中羽林侍卫们被杀了个措手不及,当时就有许多人或死或伤,倒在了雪地上。&1t;/p>

李敢眼呲欲裂,竟然生了这样的事情!身为羽林将军,自己平时的眼睛是瞎了吗?叛乱者足有三四十人之众,看样子以羽林军身份藏在宫中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1t;/p>

形势忽然变得危急起来,李敢一面命令心腹的侍卫保护着皇帝和太后退到亭阁中,一面大声喝令剩余的军士侍卫把四周紧紧围住,先把安全保障好,再奋勇杀敌平叛。&1t;/p>

王太后哪里见过这样的阵势,她脸色苍白的被宫人们围在当中,心中暗自后悔,早知道会生这样的乱局,哪里还会赶着过来添乱啊!好在,她看到皇帝儿子挡在自己身前的背影,心中才踏实了许多。&1t;/p>

李少君在刀法上浸淫多年,双刀在手,如虎添翼。身形变幻之间,刀光如同匹练,冲到他身边举刀围攻的十几个羽林军士纷纷倒地,痛呼不绝,血溅飞花,碎琼染红。&1t;/p>

三四十名叛乱者随着他的脚步奋勇杀向前来,李少君眼角的余光早已看到楚玉倒下了,他心中一痛,同门多年,自有一份情意在心中。今日既然已经如此,唯有拼死而已!&1t;/p>

对方早有预谋的突然袭击,使李敢手下的羽林军损失惨重。在这方空间之中,双方的力量对比,叛乱者占了优势,而且他们竟然都是暗中的高手。宫人们簇拥着皇帝、太后,连同那位心惊胆战的廷尉大人,都躲避到亭阁里来,韩嫣护驾,李敢已经挥剑领着能战者亲自挡在前面,抵挡着对方的疯狂进攻。&1t;/p>

刀剑相击,鲜血飞溅,不断有人倒地死去。既然能被派到宫中潜伏,便都不是易于之辈。明知今日必死,却绝不后退逃亡,如果能杀掉皇帝,却也虽死无憾!&1t;/p>

李敢早就看出形势不妙,对方虽然人数不多,但都非常强悍,战斗生在极短的时间内,自己的手下越来越少,根本就冲不出殿外去求救。对了,小侯爷呢?小侯爷哪儿去了!&1t;/p>

李敢挥剑格开一把斩向自己肋下的刀,正想到元召时,蓦然一道身影如大鹏展翅,跃起在空中,刀光一错,两道冰冷的杀气随风而至。他不及多想,挥剑去招架时,却听得“呛啷”一声,手中一空,那剑已被对方刚猛无匹的刀劲所断。&1t;/p>

李家世代善射,他们父子所擅长的是长弓大戟,沙场冲阵,此类的刀剑近身相搏,当然不是最强。也幸亏是李敢,见机极快,刀锋刺骨,大惊之下俯身用尽全力向旁边跃开,才躲过了被一刀斩的劫数。&1t;/p>

李少君逼退李敢,却并没有去乘势补刀结果其性命,因为,他的目标是皇帝,其余人的死活并不重要。双脚落地时,眼前一空,却是已经突破了羽林军的阻挡,皇帝在一群宫人当中,就在十步之外。&1t;/p>

李少君精神一振,不做半点迟疑,提气在胸,长啸一声,左手刀脱手而出,带着无可阻挡的气势,飞斩挡在皇帝身前几人,随后身子化为一柄利剑,飞身跃起,刀势如山形,劈空而落!&1t;/p>

韩嫣的本事更是稀松平常,见了这等骇人之气势,手中的剑都快举不起来了,他倒也是忠心,不躲不闪,把眼一闭,死吧!最起码还能替皇帝挡上一剑。&1t;/p>

亭阁檐底,空阶之上,有人一把拽开了韩嫣,顺手掠去其剑,站在了他原先的位置。刀剑相交,气机猛然相撞,那锐利无匹的飞刀竟然裂成碎片,破空而还……!&1t;/p>

&1t;/p>

&1t;/p>

&1t;/p>

天才本站地址:。搜狗手机版阅读网址:

正文 第二百七十四章 生死须臾分成败

当刀剑惊破了繁华,鲜血染透了庭院,死亡之花逐渐在雪地上绽放,这惊心动魄,落在陈皇后眼中,却只是一幕幕无声的暗哑。

前尘若梦,心字成灰,世间生死又与她何干?只是楚玉……她低下头,看着奄奄一息的女子,终于还是忍不住,伸出自己的手来握住了那只刚刚还要握剑杀她的手。只是,这双曾带给她另一种柔情的手,已不复往日的温度。

“皇、皇后,那一剑、那一剑……不是真的要杀你的,只是、只是要引他过来……没想到……他好厉害……皇后,对、对不起……!”

“楚玉……我不怪你。”

在那些最寒冷孤独的日子里,曾经得到过楚玉许多温暖,至少那时候她是真诚的,对于这位生来就高傲无比的皇后来说,这就足够了。

这简单的几个字,就是楚玉在流逝的生命最后,最想听到的话。她眼里流露出满足的神采,松开那只紧握的手,芳华碎尽,就此凋零。

除了几个贴身侍女和妈姆围在皇后身边之外,这会儿没人顾得上这一角发生的事。不到半刻钟的功夫,远近死伤了一地,宫人们惊慌失措的看着前方的羽林军士越来越少,就连李敢将军都落败差点儿丧命,敌人如此凶悍,无不心中惊骇。

等到李少君带着满面的煞气,凝聚全力掷出那一刀的时候,挡在皇帝身前的韩嫣和另外几个内侍,早已心中哀叹必死无疑。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耳边一声大响,被一股大力甩到一边的韩嫣吃惊的睁眼去看时,从亭子一边转过来的那个青衣身影正用自己的剑劈中了那把飞来的刀。

即便是李少君见多识广,他也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人把佩剑当砍刀使的。如果是用厚背的汉刀斩劈,这一招“破刀势”还有可能会挡住自己尽十分内力掷出去的刀,这一把普通的薄剑怎么能够?

然而在元召身上没有什么不可能的,这是所有败在他手上的敌人的共识。李少君已经尽可能的高估元召的身手,面对他一点儿都不敢大意。但他没有想到,自己对他的认识还远远的不够!

李少君身在半空,与元召不到三尺的距离,已经能够看清对方嘴角的冷笑。然后“啪”的一声响过后,五六点寒芒带着破空之声,直奔他周身上下射来。这一惊非同小可,根本无暇去细想发生了什么,李少君就在无所凭借的空中腰间摆了一下,横力陡生,硬生生的把身体漂移了几分,躲过了来历不明的暗器。

他这一手功夫也真是厉害。元召也不禁轻轻的“咦”了一声,果然是有两下子的啊!对方的刀被自己附着在剑上的内力震碎成了十七八块,他把剑尖顺势一旋,这一招儿取自后世太极剑的“粘”字诀,在那剑身周围的五六块碎刀片,被这股力量所吸住,然后借力打力,随着剑身转了一个方向后,如同几把利锥一般,反射向了原刀之主!

李少君躲过元召的这一杀招,落地以后,才想明白是怎么回事,心中的惊惧自不待言。他咬了咬牙,正要变幻刀招,忽见元召身影一动,他出手了!

取自韩嫣手中的那柄普通长剑,在元召手中竟然变的威力无比,只不过是一剑平常的直刺,带动的乱雪飞卷,那股凌厉之气扑面而来,李少君连眼睛都睁不开了,他大骇之下连连往后退去,手中仅剩的单刀舞成了一团,即便用尽全力,似乎也挣脱不开这无形剑气织成的刃网。

元召一剑刺出,双脚虚空踏雪而行,身形晃动之间,已经逼迫着李少君退出去十余丈远,正看到身边并肩的羽林军士们在负伤苦战不退,他脚下略一停滞,长剑变换招式,由直刺改为横斩,这招叫做“横扫千军!”。

李少君胸中强撑的一口气堪堪竭尽,如果元召这一剑再追迫着他不放,他就真的支持不住了!正在气血翻腾之际,忽然觉得全身一松,压迫之感顿时消失。他连忙长出一口气,刀势一变护住面门,却听得耳边惨叫连连,一瞥眼间,已是魂飞魄散。

元召正在大开杀戒!就在李少君喘口气儿的功夫,身穿羽林军服饰的人倒了一片,不过不是对方的人,而是自己手下的那些死士们。

在元召想要立威的时候,他杀人的手段很有些残忍啊!李少君虽然很早就听过他的威名,但他心中总是以为那是被夸大了许多。什么阵斩左贤王,一刀削三首这些,他认为是有很多水分的。然而现在他不再这样认为了,那个形如鬼魅的身影冲过来时,没有人能抵挡住他的一招。不是不想挡,而是根本就看不清他出剑的方向,而且他手中的剑当做了刀使,全是劈、砍、斩的招式。

开膛破肚、斩成两段、头颅横飞、四肢皆断……元召一路杀过来,两边倒下的就全是这样的尸体!

世界上有的人也许不怕死,比如死士们。但死要死得有价值,要死的轰轰烈烈,要死在酣畅淋漓的拼杀中,要死在和自己对等的对手手中……但如果这一切都变成了被屠杀,变成了在强大的敌人面前毫无还手之力,那这样的死,没有人不感到害怕。

这样的杀人,不仅是死士们害怕,就连宫中得以喘息的羽林军侍卫们也都目瞪口呆,心中砰砰乱跳。每个人的心中都只有一个念头:小侯爷……果然和传说中一样强大!

韩嫣杜周这些人和那些宫女内侍们一样,简直连正眼去看都不敢看了。这个时候的元召,不再是朝堂上那个笑眯眯的长乐侯,他是人间强者,铁血无敌!

皇帝刘彻眯起了眼睛,就连他的心中都有着微微的惊颤。他是第一次看到元召杀人,这样的场面,没有人不感到心悸。就算他是人间帝王,也不例外。

当元召砍瓜切菜一般的血染十步以后,剩下的人终于心理崩溃了,他们开始四散奔逃。李少君长叹一声,大事去矣!他不再管别人的死活,纵身跃上大殿飞檐,先逃命再说。想跑?哪儿有那么容易!首恶必诛,元召岂能放过他去。

元召四周望了一眼,见经过刚才自己这一番打杀,那些叛乱者已经被消灭了二十余人,剩下的也已经都丧胆,在侍卫们和羽林军的围剿下,相信已经翻不起浪花儿来。他对李敢打个手势,羽林将军把剑一顿,示意他放心去追,剩下的残局不用他担心,自己一定会处理好。

见李少君几个起落的功夫,已经消失在宫殿琉璃瓦之间,元召纵身而起,直追下去了。李敢恶狠狠的大声命令着终于得到消息从殿外冲进来的大队侍卫:“杀!把这些胆大包天的叛逆,全部杀光,一个不留……!”

李少君在宫中待了这么久的时间,在暗夜之中,早已经对各处的地形非常熟悉,他避开当中正殿,从侧面的方向,直奔朱雀门。一路蹿房越脊,虽然有发现的宫中侍卫开始大喝着阻拦,却没人能挡得住他。

眼见高大的宫墙就在眼前,只要翻出未央宫,自然会有接应他的人,到时候就如游龙归海,元召就算再厉害,他也休想找到自己。

李少君从殿角跃上宫墙,想起为了今天的事而策划数年,耗费了无数心血,而今功败垂成,宫中潜藏势力都损失殆尽,师妹和那许多人料无生还的希望。他心中悲凉,忍不住又回头望了一眼这巍峨的重重宫殿。暗暗发誓,今天的这笔账,将来一定会血债血偿的!

他心中正大恨之际,眼角一跳,那个身穿青衣的身影蓦然出现在视线中,穿过雪花飞舞,疾如闪电的向他追了过来。李少君不敢耽搁,连忙翻身跳出宫墙之外,脚下发力,向紧贴朱雀门外的一条街巷间拐了进去,三晃两晃,消失在其中。

元召远远的早就看到他的踪迹,见李少君进到这里面去了,料想是进去躲藏了起来。他却并未多想,随着几个飞跃,跳下房顶,落在街心,仔细听着附近的动静。他有绝对的把握,那家伙没有跑远,逃不出自己的手掌心。

雪已经落得很厚,加上这几天满城的搜捕刺客,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街上很少有人出来,家家户户的门窗都关得紧紧的。元召往前走了十几步,耳边听到有些特别的动静时,敏感的直觉嗅到了危险的气息,他正要纵身跃上房顶,变故就在这时候发生了!

沿街房屋的一排土墙由里而外突然的倒了下来,烟尘弥漫当中,刺耳的破空之声穿透一切,直奔元召的全身激射而来。

元召一惊,电光火石之间他看清楚了,射向自己的是十几支弩箭,自己刚才听到动静时心中的判断没有错,那种熟悉的声音,只有一种武器在上弦时才能发出,那就是九臂连环弩!

“元召小贼!没有想到吧?这儿就是你的死地,看你还往哪儿逃!哈哈哈!”

李少君得意的大笑从不远的隐蔽处传来,元召凝神静气,脑中急转,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九臂连环弩的威力,一匣九支连发,后面会肯定更加危险!自己就算本事再大,要说是以血肉之躯抗击这种利器,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难道今日要丧命于宵小之手吗……!

正文 第二百七十五章 寂若花开心似海

李少君直到在雪地上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他都死不瞑目。因为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元召到底是怎么穿过十把九臂连环弩的攒射,从天而降一般杀入他们潜伏之处,展开血腥屠杀的。

元召受了伤,李少君亲眼看到一支弩箭终究还是穿透了他的身体。然而,受伤以后的猛虎,好像才是世间最可怕的。他,把他们全部杀光了……!

这处靠近朱雀门的地方,是九州隐门在长安城内的一处秘密所在。宫内外消息的传递,就是在这儿完成的,具体是怎样的操作,外人不得而知,他们自然有自己的办法。

在这条街上据点中的人,有着各式各样的身份。他们或者是小商贩,或者是挑脚的走卒,或者是府衙中的小吏等等不一而足。他们的唯一任务,就是配合李少君在宫中的行动。

虽然外界对隐门所知者甚少,但其实他们在各个渠道都有很深的渗透。他们竟然有办法能够持有这几年才配备军中的利器九臂连环弩,就已经能说明很多问题了。

二十几个人死在了靠近未央宫朱雀门的地方,且死状惨烈,本来应该是一件轰动长安的大事件。然而很奇怪,长安府衙在第一时间严密的封锁了消息。

那位平日里和颜悦色官声甚好的长安令姚尚大人,亲自顶风冒雪,领着人封锁了整条街。对住在这附近,听到或者看到一些事情的很多人,进行了严厉的训话。

这些长安居民,有些吃惊地看到,长安令大人的脸色比天空的云层还要阴冷,这样的事在这位亲民官身上是非常罕见的。所有的人都被下了封口令,不许把知道的事泄露出去一字,否则全家下狱。

带着全班衙役清理完现场的姚尚,看了看总捕头云猛,这位多年的老友与他对视一眼,两人的心头同样沉重。长安城内藏匿着这么穷凶极恶的匪类,而他们竟然毫不知情。幸亏这次被小侯爷全部铲除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他们虽然还不知道未央宫中发生的事,但紧闭的宫门和戒备森严的守护,以及在随后接到皇帝传出来的诏令,命令长安城全城戒备的时候,已经意识到可能发生了不同寻常的事情。

但愿小侯爷的伤势无大碍才好啊,吉人自有天相!姚尚和云猛两人在暗中祈祷。与他们具有相同心情的人还有很多。得到元召受伤消息的人,反应也各不相同。

元召的伤确实很重,换成普通人,恐怕这次就死于非命了。但他特殊的体质,自然与常人不同,几天的时间里,恢复的很快。当在某个夜深人静之后,一身黑色夜行衣的淮南郡主翻窗进入他的房间后,元召有些苦恼的挠了挠头。

“怎么,你讨厌看到我来看你啊?既然如此,那我马上走就是了!”

“啊?不是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嘛,这么大脾气干什么?呵呵!”

“那你是什么意思?哼哼!”

“我只是受不了这种……跟你说你也不明白。反正就是感觉整天人来人往的探望,比去杀人要累的多啊!都说了没事了嘛。”

“解开衣服!我要看一下……。”

“看、看什么?你想干什么?有什么好看的……。”

“想什么呢!我只是想看看你的伤……小贼,你解不解?你不解我真生气了啊!”

在对方的疾言厉色之中,元召无奈的翻了个白眼儿,磨磨蹭蹭的把上衣解开,虽然伤口处敷着药,已经没有那么恐怖,但中箭位置被撕裂的血肉依然翻卷着,看上去触目惊心。

刘姝的眼圈蓦然间有些发红,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他如此关心,这个和自己有过肌肤之亲的家伙,年纪比她小了五六岁,本来是不应该对他动心的,可是此刻看着那伤口,痛楚竟然感同身受。

“你、你就这么不顾惜自己的身体吗?皇家中的事少去掺和啊!那里面的凶险……你不知道吗?”

一双纤软的手掌轻轻抚上那伤口附近,在寒夜中带来温暖的柔情。听到那略带责备的细语,元召感觉有什么异样的情绪在心中升起,在这一刻,他竟窘迫的有些无所适从。

自从孤单无依的来到汉朝,到现在已经整整八年时间了。从最开始的漫无目的和迷茫,到逐渐开始融入这个时代,回首前尘,只如一梦。他一直没有空细想过自己所做的一切,到底有没有价值。

直到在朱雀门外真正面临死亡的时候,他才忽然意识到,这个时代,因为自己的到来,终究还是改变了许多。也许,由于自己的努力,一些遗憾的事永远也不可能发生了。

元召很清楚的知道,在千年之前的这片土地上,皇权还是不可动摇的最高统治,虽然在这样的制度之下,他想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会有许多的障碍和无奈,但他还是尽量的想办法小心翼翼的绕过一些禁忌,在不动声色中迂回的去做成。

这是一个很缓慢的过程,有些事需要潜移默化润物无声,这样做,也许不如大刀阔斧来的酣畅,但却是最保险而不容易激起巨变的策略。在元召的野望中,也许有一天,等到他把所有的局面都能掌控在掌中,那时候他才有能力彻底的放开手脚,让这世界的巨轮转向一个所有人都未曾想到过的方向。

虽然这一个目标还很遥远,但他有的是时间,他有信心也有把握,在自己的有生之年,会清楚的理出一个眉目,为后面的人开创出一个自己想要的局面,那他就无悔来此走这一遭了。

在这一过程中,未央宫,这个大汉帝国的心脏,是绝对不能生乱的,否则一切都将无从谈起。皇帝刘彻的“英明神武”只要用在政事上就好,要尽可能的避免他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后宫,弄出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来。

在元召的认知中,西汉王朝之所以在汉武帝时期到达极盛后,又迅速地由盛而衰,一落千丈直至灭亡,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而这一切的起源,都是由这位皇帝陛下引起的。

开疆辟土,连年征战,耗费尽了库府的积藏。大汉近百年积攒起来的家底,文景盛世开始的蓬勃繁荣,都被他的赫赫武功所败光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落后的社会生产力,根本就支撑不起一场场的国战。从此的衰落,也就成了必然。

而另一个原因,就是宫闱之乱。可以说,未央宫中的祸乱伴随了这位多疑皇帝的一生。皇帝与太后之间的权利争夺,后妃美人之间的争宠宫斗,直到引起巫蛊之祸……。死在这其中的人,从皇后、太子、丞相到平民百姓,不可胜数!风云变幻,朝堂不稳,一番番腥风血雨,长安城中一次次的发生变乱。这一切归根结底,罪魁祸首就是巫蛊妖术和皇帝本人的猜忌之心。

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其实这句话套用在皇帝刘彻身上,也是非常合适的。他亲手开创了伟大的西汉强盛,开启了汉唐雄风的起点。却又亲手把这种大好局面推向了倾斜……。

元召每当想起这些令人扼腕叹息的事,他都会为这次自己终结了未央宫的祸乱而感到无比欣慰。不管怎么说,巫蛊的幼苗被自己扼杀在了萌芽中,只要这种流毒没有在未央宫中生根,那么,后妃们之间就算是还会发生争宠暗斗,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最起码不会动摇到朝堂大局,而这就足够了。

至于自己为此身受重伤,甚至差点儿送了性命,他倒是没有看的太重。唯一让他心中有点儿担心的是,听主父偃说起九州隐门的势力那么大,而这次他们计划失败,那么多人死在自己的手上,这笔账,恐怕将来还会有的算啊。

元召摇了摇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也没什么好怕的。相比起这些,可怕的反而是养伤这几天他经历的事。人间最难还的是恩情啊!对于这一点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的元召来说,尤其让他感触良多。

如果要说这八年来,他最大的收获是什么?元召会毫不犹豫的告诉自己,不是功名利禄,也不是荣华富贵。而是有一批对他怀有真挚感情的人,聚拢在了周围,这些比什么都可贵!

几天的时间里,该来过的人都来过了。就连太子刘琚,在宫中那么紧张的气氛中,也求得了皇帝的同意,在大批西凤卫的保护下,来过一次。混在其中的当然还有素汐公主,她想必在宫中已经哭过了一场,见到元召的时候,眼睛有些红肿。

最难消受美人恩。元召当然能读懂她眼神中的担忧和牵挂,这样的深情,同样也曾出现在灵芝的眼中,还有……有些头大啊!这么棘手的问题,他不敢去深想。而且,现在的身前,正有一位身穿夜行衣的“女侠”在凶巴巴的看着他。

“为什么不说话了?我告诉,你再这样去做这些傻事,我就、就……。”

她的话并没有说完,因为,她轻抚他伤口的手,被他轻轻地握在了掌心,对面已是被她铭心刻骨记在脑海中的人,清澈的眼眸中竟然有罕见的温存。

“谢谢你,姝姐姐。不过,我认为最不应该的是你,这样黑夜里跑来跑去的......。”

不过就是轻轻的一句话,却胜似春风拂过心矜,冰雪消融,柔情千种。

“啊……小贼,我偏要黑夜里到处跑,要你管啊!”

“有些担心呢......呵呵!”

“那……你,想要我今晚留下来吗?”

“……好……”。

正文 第二百七十六章 回首长安烟云暮

在这一年冬天生在未央宫的刺客事件,并没有大肆宣扬,具体情形外界所知者甚少。不久之后,这件事便如同许多宫中秘辛一样,最后不了了之。当然,这只是天下人看到的表象。&1t;/p>

背后的主使者,已经成为西凤卫全力追查的对象。这是大罪,不容宽恕。九州隐门,第一次被重重的记在了有关部门的密档上,开始在天下郡县查访缉捕。许多较量才刚刚开始。&1t;/p>

宫中生了这么大的事,按照王太后的意思,是要把权力交给廷尉府严加查办的。皇帝正在犹豫的时候,出宫去长乐侯府探望的太子刘琚回来,带回来了元召让他传达的话。&1t;/p>

“大乱骤生,人心未定,陛下切勿兴起大狱,牵连无辜,只宜查清事实真相就好。”&1t;/p>

皇帝听到元召伤已无大碍的消息,长舒了一口气。心有所感,考虑再三,终于没有把这件事交给廷尉府处理,而是把它托付给了司隶校尉终军,命令他在最短的时间内查明真相,迅结案。&1t;/p>

元召在终军来长乐侯府的时候,早已对他交过底,一些具体的细节对他说的很清楚。加上他自己的推测,因此,终军对于整件事的始终,已经胸有成竹。&1t;/p>

在接到皇帝的诏令之后,司隶校尉府迅行动起来,这个年轻的机构,第一次开始挥出它的效率。不过短短的几天时间后,一份详尽的奏章便出现在了皇帝的案头。终军用简练的文笔,详细清楚的梳理了整件事从始至终生的经过,线索简单明了,推理严谨细密,真相证据历历在目,让人一看就明白 。&1t;/p>

皇帝对司隶校尉府的办事效率,非常满意。相比起廷尉府那一套残酷勾陷来查案的手段,终军这样的才是他想要的精干之臣。&1t;/p>

未央宫中当然是进行了一番彻底的清查,以保证不会再有叛党的余孽存在,但并没有大肆株连。唯一没有死去的副总管段礼,已经成了一个废人,在对他进行了拷问,逼供出他所知道的全部事实后,被明正典刑砍了脑袋。&1t;/p>

如此雷厉风行,干净利落的解决了这次危机,没有引起朝局动荡,所有知道这件事内幕的人,也都暗暗的松了口气。现在只剩下唯一一个难办的问题,椒房殿和皇后那儿,要怎样做呢?&1t;/p>

这样的事,是没有人会不知好歹进言的。皇帝和皇后之间的矛盾,谁掺和谁倒霉。元召更是不会傻得去添加意见,因此,他借口在府里养伤的日子便一天天的拖了下来,正好可以好好歇歇。&1t;/p>

然而,别人可以躲开,他却终究没有躲过去。当日在椒房殿中,他从楚玉的手中接住那皇后玉玺,使它得以安然无恙,没有损坏。后来打斗追杀之际,他顺手放在怀中,一直没有来得及还回去。&1t;/p>

等到他受伤以后,刘琚来长乐侯府中探望时,便让他顺便带回了宫中,交给皇帝,随便他们一家人关起门来怎么处理,自己才不去操心呢。&1t;/p>

可是也不知道皇帝是怎么想的,估摸着元召的伤好的差不多了。这一天,忽然差身边的贴身内侍来长乐侯府传旨,说皇帝有重要事情,要长乐侯去宫中伴驾。&1t;/p>

元召有些摸不着头脑,想不出这次召见有什么紧急的事情。问起那来传旨之人时,这位内侍虽然对元召毕恭毕敬的,却是一问三不知,啥也不知道。&1t;/p>

元召无奈,只得先跟着去看看再说。这段日子,崔弘和小冰儿也从长乐塬跑到长安城里来了,在元召身边寸步不离。师父受伤,对他们是天大的事,如果现在再有隐门中人出现,估计这俩弟子就算拼却性命不要,也要把他们杀得干干净净。&1t;/p>

听到元召要出府进宫,他俩早就全副武装起来,早早的在外面等着,崔弘背负无缺剑,骑在青骢马上,弓弩齐全,身子挺直,如一把出鞘的利剑,已经初显英雄之气。而从西域万里归来的小冰儿,跨上天山龙马,横握赤火剑,更是如一块璞玉经过了风砂的洗礼,眉目顾盼之间,开始闪烁光华。&1t;/p>

龙马本来是她想要送给师父的礼物,可是元召没有收。当时他脸上带笑看着自己,说龙马跟着她,才是真正的主人。当她有一天统帅着千军万马叱诧风云的时候,龙马就是她最好的陪伴。&1t;/p>

见元召的态度很坚决,小冰儿只得委委屈屈的答应下来。不过,师父说她给龙马起的名字稀松平常,一点儿气势都没有,还是用原来那匹马的名字好听。冠军,这才是这匹真正的龙马所应该具有的名字嘛!&1t;/p>

她嘟起嘴巴,在师父面前又恢复到那副调皮依赖的样子,好嘛,冠军就冠军好了。她拍了拍马的脑袋,大声对着它的耳朵喊,喂!以后你的名字就叫冠军吧!&1t;/p>

龙马长嘶了一声,似是听懂了她的话。倒是把元召和旁边的人都惹得哈哈大笑起来。小冰儿虽然有些迷惑,为什么师父老是对“冠军”这个名字感兴趣呢?但她心中还是振奋的多些,如果真的有一天,能够如师父说得那样,自己作为将军,能够领着麾下的大军驰骋纵横,那可真是太好了。这可是她从小到大最大的梦想呢!&1t;/p>

元召看着这俩弟子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不就是要出个门而已,弄得这么紧张干嘛?哦,还有元二到元十八这些府中人,都武装了起来,这是要干什么?&1t;/p>

“小侯爷,不可大意啊!主父偃先生都给大家嘱咐过好几次了,那些隐门中人,奇人异士甚多,各种手段防不胜防,你的伤还没有好利索,出门绝对不能掉以轻心。”&1t;/p>

管家元一面色郑重,语重心长。元召苦笑着摇了摇头,这次与隐门结仇惹上了麻烦。自己虽然不怕,但这些身边人终究还是受到了影响,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要不要费些心力,一次性的去把这个隐患解除掉呢?他的心中动了动,最后决定只要他们不再来招惹自己,就放他们一马,从此两不相干。如果他们不肯罢休,还要挑起事端,那就怨不得自己心狠手辣了。&1t;/p>

好说歹说一大通,才把众人留下,在府中好好看家。元召只带了崔弘和小冰儿,随着那内侍以及一队宫中侍卫来到未央宫。&1t;/p>

等到在偏殿中见了皇帝的面,元召才知道这次让他进宫到底是干什么来的了。表情有些淡淡忧伤的皇帝,把那个紫檀木的盒子又推给了元召。&1t;/p>

“窦家,和你的渊源最深。朕想了很久,这件事还是交给你去办吧,朕相信你的能力,会把它办好的。”&1t;/p>

不用打开看,元召也知道盒子里装的是什么。肚子里不禁暗暗的嘀咕,这样的事让一个外臣来办,这不是坑人吗?&1t;/p>

“陛下,此乃陛下的家中私事,嗯,那个……微臣还是不要插手的好。”&1t;/p>

“混账小子!那一天你怎么不这么说?天子无私事,这句话是谁说的?朕言犹在耳,你胆敢面欺?哼!”&1t;/p>

皇帝刘彻高高的抬着下巴,瞥眼瞅着元召,总算是让自己抓住一次把柄,岂能让他趁机蒙混过关。&1t;/p>

元召苦着脸,有些作茧自缚的感觉。在皇帝身侧侍立的东方朔和韩嫣表情各异。东方朔对元召挤了挤眼,表示爱莫能助。韩嫣则神色肃然,没有如从前那样幸灾乐祸。自从那天元召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残暴的杀人开始,这位韩王信的子孙就再也不敢对元召有一丝的不敬。&1t;/p>

“那好吧,微臣领旨。但不知陛下,对于这件事圣意如何?”&1t;/p>

见元召躬身领命,皇帝松了一口气。他走下金阶,来到元召面前,见他胸腹间受伤的位置,依然缠着鼓鼓的绷带,想必是还没有痊愈。他拍了拍他的肩头,语气中带了许多感慨。&1t;/p>

“元卿,这次苦了你了。朕素来知道你忠心为国,从来不会顾及自己的安危。这次若不是你及时赶到,化解危难,朕不知道后面会生怎样的事。你的功劳,朕自然会记在心底。”&1t;/p>

说到这里,他顿了一顿,微微沉吟了片刻,似乎是在想怎样说才能让元召明白自己的意思。元召不动声色的看着他,只是听着,并不插话。&1t;/p>

“椒房殿和皇后那边,朕需要知道一个明确的态度。此前生了那样的事,皇后对朕的成见很深……所以朕希望你去一趟。带着这方大汉皇后的印玺,去吧。至于她收下还是退回……想来以你的聪明,应该知道怎么办才是最妥当的。”&1t;/p>

这里是大汉未央宫,不是寻常百姓人家。有许多话不需要明说,更不需要赤裸裸的挑明。韩嫣与东方朔低着头一声不吭,装作什么都没有听见的样子。&1t;/p>

皇帝的话还并没有说完,在他转身之前,又淡淡的说了一句:“入冬以来,雁门关已经传回来了好几次急报,匈奴人的侵袭越的频繁,想来离着大战的日子已经不远了。元卿,你替朕培养起来的那只雄鹰,已经到了放它出去的时候了,建功立业,牧野鹰扬,正当其时!”&1t;/p>

“微臣,明白了……!”&1t;/p>

元召直起身来,皇帝已经把一个选择摆在了他的面前,窦、卫这两家,任选其一。&1t;/p>

&1t;/p>

&1t;/p>

天才本站地址:。搜狗手机版阅读网址: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七章 丹心只在人之初

《大汉帝国史?皇后传》记载:“……冬十一月,陈皇后退皇后之位,仍居椒房殿,一切恩养如旧。元旦之日,立皇后卫氏,为其大赦天下,与民更始。孝景后三年之前非大罪者,皆释狱……。”&1t;/p>

后人阅史书,翻过史官笔下这寥寥数语,也不过一眼而过,却不知道,这一眼之间,隐藏了多少风云激荡,人间悲欢。&1t;/p>

这已经是元召尽力所求得的一个最好结果。“金屋藏娇”本来是一个多么美好的爱情故事。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寄予了对未来的无限渴望。只是这份美好生在了不该生的地方~未央宫中。&1t;/p>

阿娇皇后没有错,皇帝刘彻也没有错,错只错在,这儿不是寻常巷陌百姓之家,凡间的爱情之花生长在皇家,结局只能是逐渐的枯萎凋谢。&1t;/p>

好在,因为元召的参与,历史改变了许多细节,未央宫中没有因为巫蛊之祸的生而大起波澜,避免了一场因为这件事而引的无辜勾陷和血腥杀戮。&1t;/p>

对于陈皇后来说,这自然是一个悲剧,她虽然没有被贬居到冷清荒芜的长门宫,但心灰意冷的余生,想必也不会有多少快乐。当日她拒绝再接受那方皇后印玺,独自黯然离去的背影,在元召的眼中印象深刻。也许,这样的心伤,世间无良药,只能用时间来化解了。以后有可能的话,尽力再帮助她一些事吧,毕竟自己受过窦家的大恩。&1t;/p>

虽然许多人已经有过这种猜想,但新立卫子夫为大汉皇后这件事,还是轰动了朝野。以一介歌姬出身而母仪天下,这本身就是一个传奇,而且,她的儿子已经被立为太子,兄弟卫青独领一军。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又一个显赫家族的崛起,就在眼前。&1t;/p>

皇帝是在未央宫生变后不久的一次大朝会上宣布这件事的。这也是元召从西域归来后参加的第一次朝会。&1t;/p>

远赴西域的大汉使团,在几天之前已经全部回到长安。曹襄和公孙戎奴率领着一千黑鹰军在渭河码头上岸以后,就自回长乐塬驻地去了。而张骞并不停留,带领着使团的人,归心似箭直入长安。&1t;/p>

皇帝已经单独听取过了张骞对此行的详细讲述,听到取得了这么丰硕的成果,他心中的振奋可想而知。尽管元召早就对他分析过开通西域的利好之处,但只有他真正的派心腹之臣去走过一趟之后,才知道好处究竟有多大。&1t;/p>

听完张骞的汇报,再看看他带回来的各类西域珍稀物产、金砂珠宝、汗血宝马还有诸国愿与大汉通好的承诺。皇帝陛下大悦,他命令侍卫给一匹宝马配好银鞍金蹬,一跃而上,纵马在禁苑小校场驰骋了一番,果然是矫健非凡,令人赞叹。&1t;/p>

“哈哈哈!好,太好了!张骞,你真是一个能干的人。朕早就说过,唯才是举,只要你有胆略有才干,朕绝不会亏待的。此次开通西域大计,你立下功,朕特旨赐封你为博望侯,望你再接再厉,立下殊勋,不负朕之厚望!”&1t;/p>

张骞大喜过望,翻身拜倒在地:“臣张骞,谢主隆恩!必定奋勇向前,不负所托!”&1t;/p>

旁边在场者,无论是羽林侍卫,还是一干近臣,无不心中艳羡踊跃。同样是宫中侍卫出身的张骞自告奋勇去走了这么一趟,被天子一句话就封了侯,这对所有人心中都是一个巨大的激励。皇帝陛下真是具有大胸襟啊,只要是真正有本事的人,他从来不会按照规矩来,封赏之厚,出想像。&1t;/p>

“万里封侯,一朝如愿。恭喜了,张兄,呵呵!”元召脸上的笑容很真诚。&1t;/p>

“小侯爷,多谢了!”&1t;/p>

张骞对着元召深深一礼,多少感激的话尽在其中,心中谨记,不必多言。&1t;/p>

取得这么重大的成果,皇帝陛下的英明决策自不待言。因此,今天的朝会之上,踏上朝堂的张骞,就遵照皇帝的指令,又从头到尾的把西域之行的始末,当着所有朝堂大臣的面,重新详细的叙述了一遍。&1t;/p>

身为大汉的朝臣和子民,无论在内部的权力斗争中,争得怎样的你死我活,但在对外的国策制定上,却都是有着巨大的民族归属感的。这就是几千年中华文明和汉家文化熏陶的结果。&1t;/p>

朝会上的气氛一下子就热烈起来。各种赞同、赞叹、称颂皇帝圣明的声音不绝于耳。次出使得成功,预示着西域之路的顺利打通,将成为现实。也就是说,当初制定下的目标,马上就会开始去实行了,这是一件令人振奋的大事。&1t;/p>

凡是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汉人,谁不希望自己的国家更加强盛呢?如今,本朝开国以来的对外政策即将生巨变,从保守和抵御,开始转变为开拓和进攻,每一个人心中想到自己即将要看到或者亲身参与的这种局面时,情绪的激动可想而知。&1t;/p>

皇帝刘彻满脸放光的坐在上面龙案后,看到下面的情形,他心中很宽慰。吾土吾民,果然都是心向大汉的!几位先帝励精图治修养民生,潜移默化之中,才换得今天的团结对外局面,这让他暗暗感激,也更加坚定了信心。&1t;/p>

匈奴这个宿敌,就算是再强大又怎么样?就算是马再快,弓刀再利,也是蛮夷而已!看到没有?朕已经准备好了,就要开始和你们算总账了!&1t;/p>

张骞奏事完毕,此行有功人员自然得到一一封赏。能够自动请缨出使万里之外的人,都是值得尊敬的勇士,即便是封赏的再厚,也没有人会提出不同意见。&1t;/p>

虽然在这次朝会上,皇帝还并没有明确说明,什么时候正式开始启动西域计划,但所有人都知道,已经不会太远了。大汉的兵锋即将西行,到那个时候,一场国战将会正式爆。&1t;/p>

没有人会喜欢打仗,但这一场仗是必须要打的。汉、匈不两立,这是天然的宿敌。野蛮落后不事生产的马上民族,想要更好的生存,就只有侵略和掠夺。富庶肥沃的南朝土地,就成了他们纵马劫掠的后花园。双方有着不可化解的矛盾,除了用刀和血,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解决。&1t;/p>

这不仅是大家的共识,长乐侯元召也是这样认为的。在世人还不知道的情况下,一项秘密的西征计划,其实早已经在皇帝的要求下,经过元召和几位尚书常侍的几次策划修改后,放在了宣室阁的案头。&1t;/p>

虽然现在还没有公开,但一些准备工作,已经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兵家之决胜,不在战场,而在先期的帷幄之中!”元召说过的这句话,皇帝深深的赞同。&1t;/p>

这样百官齐聚的大朝会,并不会经常举行,因此,一次性解决的事情也会有很多。各主管大臣们的奏事,占用了很多时间。皇帝今天心情大好,大部分都进行了现场的批复,气氛是难得的融洽。&1t;/p>

当丞相平津侯公孙弘出来奏事的时候,他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附带的提出了一个建议。许多多少知道点内情的人,吃惊地抬起头望过来时,却见这位丞相大人面色平静,好像说的这是一件分内之事。&1t;/p>

公孙弘进言的是,请皇帝下诏,除却军伍府衙之外,严禁天下郡县的百姓再携带持有弓弩,把这种武器列为违禁品,一旦有人违反,可定罪论处。&1t;/p>

他的理由列举的十分充分,称弩箭之犀利,常人难以躲避,一旦被贼人所得,用以作恶,实在是为害严重。如果有十个贼人张开弓弩,那么这种威胁,就算有一百个官吏都不敢上前捉拿,这就给了他们很多逃脱的机会,以后贼人作恶将更加猖獗。如果把弓弩列为禁品,严禁普通人持有,那么抓普盗贼时就会顺利很多,盗贼没有这种利器,便只能与官吏短兵相接,短兵相接则人多者胜,以众多的官吏抓捕少数的盗贼,得手到擒来。&1t;/p>

皇帝微微愣了愣,公孙弘的这番话,其实说的非常有道理。刘彻想起元召在朱雀门外被弩箭所伤之事,即便以他那么大的本事,都难以幸免,其他的人,当然对这种大杀器更没有抵御之力。看来,丞相应该是也听说了这件事的细节,这才有感而的。&1t;/p>

大汉朝的建立,历经了秦末兵火战乱的洗礼,是以武力夺得天下的。再加上自春秋战国以来的尚武之风影响,因此对普通民众持有武器,并没有什么限制。不像别的一些朝代,禁这禁那的,恨不得搞得普通老百姓手无寸铁才好。&1t;/p>

皇帝略一沉吟,要是这样说起来,出诏令严禁弓弩,倒也是一件可行之事,不失为一种减少犯罪的好办法。他的心中已经有些同意,却先没有表态,而是把这个建议交给殿中的群臣,让他们说说自己的意见。&1t;/p>

御史大夫张汤先表示赞同,然后是廷尉杜周,随后九卿重臣以及殿中的大多数臣子们都附和了此议。这是一件对当政者有利的事,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当然是赞同的居多。&1t;/p>

皇帝微微点头,他正要出口下旨定下此事,忽然心有所感,撇了一眼一直未一言的尚书令元召。&1t;/p>

“元卿,为何一语不?对禁弩一事,可有说乎?”&1t;/p>

“陛下,既然问到微臣,那我倒有些不同的看法。不过在此之前,我想问问陛下和列位同僚。人类之初,明武器的本意是什么?”&1t;/p>

&1t;/p>

天才本站地址:。搜狗手机版阅读网址:

正文 第二百七十八章 青史铭刻最深处

平津侯公孙弘蹉跎大半生,在这么大的年纪终于登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那个宝座,本来是踌躇满志,想有一番大作为的。可是自从拜相之后,他才知道,在当今天子面前做个合格的丞相,是多么的难。

不要说想做个权臣了,就是想完全履行大汉丞相该有的职责,都是束手束脚限制颇多。刚开始他心中还是有些不平之气的,丞相的权力竟然会受到一些新设部门的制约,这根本就不符合高祖皇帝设立的朝廷制度嘛!

他也曾经暗中有过抗争 ,但在经过了许多事情以后,公孙弘终于看懂了当今天子的心思,皇帝是想要打破陈规,皇权集中,不容染指,欲成就一番大业。于是,久经世事的公孙弘及时改变了策略,迅速转变角色,成为一个事事迎合皇帝的循规蹈距之臣。

通过他的暗中观察,皇帝陛下果然对他态度的改变非常满意,不仅对他变得和颜悦色,一些丰厚的赏赐也随之而至。公孙弘知道,自己猜对了,“尊其位而减其权,富贵操于天子之手中”,这就是他当初得以先拜相后封侯的原因。

其实做个富贵的太平丞相也是不错的,公孙弘常常这样安慰自己。他早些年饱经沧桑的阅历,使他对这样的事,倒是非常看得开。其实,在原先的历史上,也正是因为他的这一心态,才得以在丞相之位上善终,死后还得享安荣。

而他以后的那些丞相,就没有他这么幸运了,在汉武皇帝叱诧风云的几十年岁月里,竟然走马灯一般的换了十多位丞相,而且大多数都没有得到好下场。到了后来,丞相不仅没有什么权力,而且作为名义上的百官之首,在很多时候,反而成了代替皇帝承受失误罪名的替罪羊。大汉丞相,几乎已经成了死亡的代名词!

这就难怪后来因为无人愿意担任这一职务,皇帝强行宣布少为宫中侍卫,积军功封侯,七次拜将军出击匈奴的公孙贺为丞相时,这样一位驰骋疆场的宿将竟然惊呆了。当侍者把相印捧到他面前时,他都毫无察觉,直到冰冷的丞相大印放到他手上,他才如梦方醒惊的连连后退,不肯接受。见皇帝不肯答应,他竟然扑通跪倒在地,泪水横流,不住地磕头,请求皇帝另选他人,否则他就长跪不起。皇帝刘彻却并不管他,一言不发,自己拂袖而去。

面对匈奴铁骑都没有皱过一下眉头的这位重臣,万般无奈,捧着相印走出大殿的门口后,仰天长叹:“我从此就完蛋了!”

他的预感一点儿都没有错。果然,没过两三年,公孙贺便因为儿子犯罪受到株连,被夷灭了三族。丞相大位变成这样令人可怕的一个官职,也算是历朝历代的奇葩了。

公孙弘今天在朝会上附带提出的禁止民间持弓弩的建议,其实也算是一次揣摩圣意。不管怎么说起来,这都是对朝廷统治有利的事,他相信,一定会得以实行的。

然而,满朝唯唯,却有一人谔谔!面对皇帝的询问,大汉尚书令、长乐侯元召站了起来,走到了大殿正中。今天,在这样的场合下,有一些话,他想说。在大汉王朝即将要开始奋激四海,威震八荒的前夜,有一些事,他想要正本清源,为后世开启一个正确的方向。

听到元召问出的问题,含元殿上有片刻的安静。很多人不明白,他问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皇帝陛下是问他对禁弩一事的态度,这位小侯爷一下子把话题转到人类起源去干嘛?

“元卿,朕也曾熟读史书,虽然上古先民不知道确切起源于何处,但从茹毛饮血任凭野兽侵袭,到开始学会制作简单的木石之器物保护自己,这些古书上还是有过记载的,朕也略知一二。”

见臣子们大眼儿瞪小眼儿的半天没有人说话,皇帝刘彻终于忍不住,他怀着心头的迷惑,看着神态自若的元召,不知道他接下来会说出怎样的一番道理。

“陛下博闻强识,令人钦佩!不错,人类开始学会制作武器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在先民时代,没有房屋村社,更没有城堡的庇护。人们衣不蔽体,依草木树丛为居。男人们用树枝和石块儿制作出简单的武器,用来抵御野兽的袭击,保护自己和妇孺弱小的安全,同时还可以用来杀死猎物,充当食物赖以存活,这就是人类最先武器的由来……。”

殿内群臣听他侃侃而谈,有些人便微微点头。他们中不乏饱学之士,对于这些事,自然知道的很清楚。即便是一些不通史书的武官们,权当听故事,倒也觉得有趣。

“……我们的先民祖先,就是依靠着简陋的木棍和石块做武器,进行着防御和狩猎,才得以繁衍生息,开始逐渐的进化。随着时光变迁,岁月流逝,人类逐渐的壮大,手中的武器也在渐渐的变强。从木石终于演变成了青铜、镔铁等材质。开始出现刀、枪、戈、锤、斧这样的利器,这是一个重大的进步……。”

含元殿一角的台案后,名叫司马迁的年轻史官在一字不漏地记录着,他的心中很是惊讶。他从小博闻强记,利用太史令署中的便利条件,得以阅读大量的上古典籍,已经算得上是知识渊博之人,可是现在听着元召说起这些事,连他都觉得很新鲜。小侯爷还这么年轻,他肚子里的学识,究竟是从哪儿得来的呢?

“……由此可以看出,人类制作出武器的本意,不是用来伤害同类的,而是用来禁暴讨邪的!它们不是害人的,而是保护人的。安居乐业的时候,就用它们来狩猎以备非常之需。如果有了危急之事,就依赖它们来保护安全……。”

元召的话回响在大殿中,越来越多的人心中开始有些触动,他们心中觉得似乎开始明白了元召想要讲述的道理。却听的元召的话锋一转,变得逐渐激昂起来。

“只是,到了三代圣王以后,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力的逐渐提高,人类开始产生私欲,自商周开始,为了争夺资源和权力,忽起兵戈,开始自相残杀起来。武器,从此开始显露出它冰冷嗜血的另一面!等到周朝逐渐衰落,天下分裂成千百诸侯国,互相攻伐,以强欺弱,以众凌寡,天下大乱。春秋战国绵延几百年,国与国之间的交往,没有了正义和道德之分,只以杀场交锋胜利为目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军武器械得到大力发展,血流成河,千千万万的人死在了曾经用来保护人类的兵器之下……!”

皇帝刘彻神情微动,兵者,不祥之兆也!这一点,他早就知道,因此,他现在的心中,对出兵征伐还是很慎重的。不过,他也知道,元召今天说这番话,不是用来说战争残酷的,而应该另有目的。

“长乐侯,你说这些,又与禁弩之议有什么关系呢?哼!管子商君这些先贤说过,天子之道,所谓牧民,天底下的民众,就如同是羊群,需要朝廷以法牧之。要让更加他们温顺听话,就不能让他们长出犄角,武器弓弩之属,就是他们的犄角了。陛下,在微臣看来,不仅弓弩要禁止私人持有,就连刀剑之类也要好好的加以限制才行啊!”

旁边一人傲然站起身来,冷冷地看着元召,打断了他的话。却不是别人,正是御史大夫张汤也。

元召轻蔑的瞟了一眼这位政敌,从刚刚踏上大汉的朝堂开始起,这家伙就开始和自己作对,双方的矛盾由来已久。他一有机会就找茬,虽然已经吃过几次大亏,却还是越战越勇,也算是一个狠角色了。

“张汤大人是以擅长大汉律法而闻名的,却没有想到,说出的话来却如此愚蠢,简直是食古不化,令人可笑!”元召对敌人向来毫不客气,不管是政敌还是杀场的敌人,从不手软。

两人已经是老对手了,彼此之间的地位都差不多,相互间的冷嘲热讽,也都已经习惯。张汤听他反唇相讥,并不生气,只是哈哈大笑几声。

“哈哈!元召,那你倒是说出令人信服的道理来呀?只说一些空泛的大话,又有何用?禁弩之议,是令天下安稳的大计,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哼!怎么,难道你忘了自己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吗?”

张汤鼻子里冷哼了一声,别人不知道前些日子发生的事,他却早已听廷尉杜周对他详细的说过。对元召受重伤差点儿送命,幸灾乐祸了好长时间。

听到他的嘲讽,元召并不在意,他只是淡淡的笑了笑。

“好,既然如此,远的就不去说了,那我们就说近的。我想,秦朝是如何的强大,大家都不会忘了吧?始皇帝兼并天下,一统六国,建立了一个强大的王朝后,为了千秋万世的基业,以无比暴横的手段,废王道,重刑罚,灭仁义,杀豪杰,焚书坑儒,禁止私兵,聚天下九州之铁,熔铸为鼎,以防止天下人以兵甲为乱。可是后来呢?不过短短的几十年时间,法令不行,盗贼遍地,天下大乱,民不聊生,最先揭竿而起灭亡秦朝者,难道还用得着刀剑甲兵吗!”

司马迁手中记录的笔都激动的在发抖,大汉未央宫含元殿内,有堂堂正正之音,振聋发聩,铭刻青史!

正文 第二百七十九章 男儿心胸当似虎

中华文明源远流传,因为文字记载的缺失,上古时代先民们的情怀,已不可考。不过,自春秋战国以来,仿佛几千年蕴藏的气运突然得到爆一般,诸子百家各类思想精华纷纷呈现于世,在这片中原大地上,奇花异彩,璀璨绝伦。&1t;/p>

而儒家思想,就是这百花丛中最为妖艳的一朵。到现在为止,虽然因为元召的介入,董仲舒的那一套“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理论还并没有被皇帝所接受,儒家的地位也还没有被捧上天去,但它学说中的某些精华,还是被很多士族有志者所深深追捧的。&1t;/p>

所谓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不仅是士大夫的梦想,更是每一个读书人的终极追求。其实在元召的理解中,世间学说殊途同归,最后的目的都是一样的,那就是通过自身的努力,逐渐让自己生活的世界更加美好,达到天下安宁,平安幸福。“平天下”者,非是平定天下,而是指天下平安,世界大同也!&1t;/p>

而要想达到这一切,要靠什么?要靠从自身做起,即所谓“修身”。加强自身的能力,可不是只凭读书就能达到的,而是要文武兼备!&1t;/p>

不管是修身、齐家还是治国、平天下,文武之道,一张一驰,缺一不可。这样的道理很多人都明白,却在很多时候,忘了最基本的出点是修身。这样的事,越往后的朝代越严重。&1t;/p>

“……一个人不能没有强健的体魄和内心的永不屈服,恰如一个民族和一个王朝不能缺失尚武精神一样。国家分强弱,战力各不同,但却可以通过改良武器的犀利来弥补。人也一样,弱者和强者之间的差距,通过手中武器的保护,来避免以强凌弱的生,生命可以得到最大的平等……。”&1t;/p>

含元殿中的演讲还在继续进行着,皇帝已经制止了张汤对元召的反驳,示意他退回去好好听着。因为,他想完整的听完元召到底想要说什么。&1t;/p>

“……说什么怕民众手中有了犀利的武器,就会生图谋不轨,犯奸作乱之事?这完全就是一叶障目而不见泰山。秦朝的灭亡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民众手中倒是没有武器,可是陈胜,吴广揭竿而起,他们手中拿的是刀剑弓弩吗?不是!只不过是寻常的树枝木棍而已,可是强盛无极的大秦就这样灭亡了。所以,想依靠禁弩禁武器这种手段来使天下人驯服,是不可取的。秦朝这个教训并不远,难道还不值得深思吗?”&1t;/p>

“可是,元侯,弓弩这等利器,流落在奸恶之徒手中,确实是为恶更甚啊!这几年来,各地郡县报上来的几宗大案中,穷凶极恶之徒利用这些武器,给民众和官吏造成了很大的伤亡,这是不争的事实。”&1t;/p>

丞相公孙弘转过头来,看着元召说到。自己的提议被他驳斥的体无完肤,当然心中也是有些不爽的。&1t;/p>

“呵呵!丞相,所谓好人和坏人之间的矛盾,在世间是永远存在的。想我大汉朝自高祖皇帝至今,体恤民生之艰难,开创盛世之局面,而今陛下更是唯才是举,宣召明德,天下才俊之士由白衣而封者不可胜数。天下日渐太平,民风淳朴,可是依然有盗贼为乱者,此郡国有司之罪,非挟弓弩之过也!”&1t;/p>

皇帝刘彻在上面脸露微笑频频点头,天子是圣天子,只怪下面的人办事不力嘛!元召这句话他非常赞同,简直是说到他心里去了。公孙弘却有些苦笑,元召这家伙说话太讲究策略了,夹带上吹捧皇帝圣德的话,他也没法加以反驳啊!&1t;/p>

“丞相,我听说你从少时就攻读《春秋》,刻苦钻研过儒家经典,对儒家思想的精华有深入的了解,被称为高才,却是令人钦佩!”&1t;/p>

公孙弘正在胡思乱想,却忽然听得元召话锋一转,竟然称赞起自己来,他心中奇怪,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不过,通研春秋经书,正是他的得意之处,听他夸赞,自然有些高兴,免不得谦虚几句。&1t;/p>

“元侯过誉了!先贤著述博大精深,我辛苦半生也不过是略有所得而已,却当不得高才之说。呵呵!”&1t;/p>

元召也淡淡的笑了起来,随后他拱了拱手,语气中带了几分真诚的尊敬之意,说道:“不错,先贤的思想精华,正是需要我等后辈好好学习的。我虽然年幼,所学不精,却也读过《礼》,记得其中有句曰:男子生,桑弧蓬矢以举之,明示有事也。而儒家的孔子也说过:吾何执,执射乎!更有《诗》云:大侯既抗,弓矢斯张,射夫既同,献尔功。由此可见,弓箭大射之礼,从古至今不管是天子、士大夫还是庶人,都是相同的,都是加以鼓励而不是禁止的。”&1t;/p>

听他引经据典的这么一说,大殿内的许多朝臣不禁心中吃惊,重新抬头审视这位小侯爷一遍,真是没有想到啊,此子不仅武勇韬略过人,竟然连如此深奥的经书至理也研究的这么深?难道真的是能者无所不能?&1t;/p>

不仅皇帝和他们吃惊,就连公孙弘都是心中一震,元召小小年纪,对儒家经典已经如此精研,实在是难能可贵,不由得佩服的拱了拱手:“元侯博闻,正是此理!”。&1t;/p>

元召点头致谢,却并没有停下,而是继续往下说下去:“至于世间作奸犯科为恶之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没有能力完全清除掉的。他们有时候连死都不怕,难道还怕因为携带弓弩而致罪吗?如果今天朝廷真的制定下禁弩的法令,束缚住手脚的只是守法的良民而已。到了那个时候,为恶者依旧持之以作恶,而安善平民却失去了一种保护自己的手段。此消彼长,只会令得恶人的势力更加嚣张,而大大增加郡县的治理成本和难度,这是最不可取的。所以,禁弩之议,微臣是万万不能附和同意的,请陛下三思!”&1t;/p>

话音落地良久,大殿上下一片寂静。终于,轻轻的击掌赞叹从御座上传来:“元卿,此言大善!丞相及众卿以为如何呢?”&1t;/p>

丞相公孙弘躬身心悦诚服:“陛下,元侯高论,令人佩服!这正是谋国之言,臣愿意收回建议,还望陛下恩准。”&1t;/p>

随后,接二连三的赞同之声开始在含元殿上响起,不必说皇帝已经先称赞了,平心而论,元召的一番言辞,正是堂堂正正的大国牧民之风范,但凡是持正之臣,无不从心底佩服。&1t;/p>

皇帝刘彻非常高兴,今天的大朝会,可以说是十分成功!决策的几件大事,都是对大汉王朝有着深远影响的。更换皇后,并没有引起大的波澜,皇帝自然清楚,元召对窦、卫两家的影响力,在其中挥了很大的作用。而开通西域举兵西征这件事,更是得到了所有臣子众志成城的拥护,这给了他很大的信心,踌躇满志,自不待言。&1t;/p>

相比较起这些,元召的成长更是令他高兴。 这小子一天比一天更加具有了朝廷重臣的模样。一代名臣的气度已经初步显露出来,如果他在这么小的年纪,就能开始成为朝堂上的栋梁,那么,自己以后的大汉三代君王近百年的社稷安稳,就能够得到保障了。作为皇帝来说,还有什么能比这一点更令他安心和宽慰的呢?&1t;/p>

皇帝哈哈大笑着宣布退朝,他兴冲冲地奔向了后宫,今天的这种喜悦和兴奋,他要去找一个人好好的分享,那就是即将成为大汉新皇后的卫子夫。他觉得,这将会是另一个全新的开始,大汉帝国,从明天起也许将会与从前再不一样了!&1t;/p>

接受了同僚们一路称颂和赞叹的元召走出未央宫,朱雀门外早有崔弘和小冰儿等人在等着他回府。马蹄踏过长安的街道,元召眼底掠过市井繁荣街肆间的热闹,心中情绪有着微微的起伏。&1t;/p>

但愿以自己的微薄之力,能够让这个时代和这片土地,变得更好些,再好些!这毕竟是汉民族后裔祖先们的栖息生活之地,如果没有这些先人们的开拓和进取,又何来后世的巍巍华夏,赫赫中国。&1t;/p>

其实在今天的朝堂上,有一个隐藏在他心中更深的期望,他没有表露出来。那就是他希望延续自春秋战国以来的那种“尚武精神”,永远不要在国人心中泯灭!只有一个具有烈烈威武的民族,才是一个强盛的民族。不管到了什么时候,只要这种精神深存在骨子里,那就永远不会受到屈辱和屈服。&1t;/p>

不仅是大汉的军人需要这种精神,身为大汉的每一个子民,也要具备这种精神。这是一种人格的自尊和自强。一个国家可以凭借此而雄霸四海、威震八方。一个人可以凭借此而独立自由、不屈不挠!既然这种尚武精神的传承,我们的祖先从来没有让它断绝过,后人又有何理由不去继承呢!&1t;/p>

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人,如果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消磨尽了这种威武不能屈的精神,沦为丧失了嶙峋风骨的奴隶,每天过着苟苟且且仰观鼻息的生活,那他连自身的权利都没有勇气去抗争,等到外敌入侵、国家危难的那一刻,难道能指望着这样的人拿起从未摸过的弓弩,去奋勇杀敌不惜此身吗?&1t;/p>

“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这绝不是一句只用来鼓舞人心的空泛口号。长安街头,阡陌巷口,元召用力拍了拍战马,踏碎残雪后,激荡风云升。&1t;/p>

&1t;/p>

天才本站地址:。搜狗手机版阅读网址:

正文 第二百八十章 柔情似水意何如

几天之后,元召的伤势已经全部愈合,他正悄悄策划着怎样赶快回到长乐塬上去。这段时间,侯府里实在是太闹腾了,弄得他一个头两个大,实在是有些吃不消了。

温柔乡是英雄冢啊!自从他受伤以后,听到消息的苏夫人就带着灵芝,从梵雪楼搬到了长乐侯府中来,每日对他细心的照顾,似乎是又回到了他最初来到这个世界的那些日子。

对于元召来说,梵雪楼就是他的第一个家。孤独的灵魂在那儿得到了第一次慰藉,他素来对苏红云有着孺母情怀,在那些慌恐不安的夜里,梦醒之际,是这双温暖的手替他擦去过泪水,他终生难忘。

苏夫人最知道他的口味,会变着法儿的给他做一些可口的饭菜,令元召食欲大开,有时大家在开玩笑地说起来,说他养伤的这段日子,身上的肉倒是长了许多,都是拜苏夫人所赐了。

如果只是这样的氛围,当然会令人感到很温馨。不过,世上的事哪有那么如愿嘛,成长的过程中,会伴随着许多小小的烦恼,十五六岁至二十岁之前的这段时光,正当其时。

元召,就遇到了这样的麻烦,而且,非常非常之棘手啊、啊、啊!

苏灵芝当然也跟着苏夫人在这边住下来。她的年龄比元召大了两岁多一点,当初把这个“弟弟”带回家的少女,早已长成了大家闺秀的模样。

有很多事情,虽然并没有挑明,但所有知道元召从前经历的人,都明白苏家母女在他心中的重量。当初势力遍布天下的流云帮,之所以一夜之间风流云散,帮主郭解身死族灭,不过就是因为擅自抓走了灵芝而已。

而且,在主父偃、管家元一以及元召身边的所有人看来,苏灵芝正是他将来的良配。身量已经长成的女子不仅温柔美丽,而且落落大方,性子和善,与所有人都合得来,得到大家的喜爱和尊重。

人与人之间在身份低微时患难过的情意,是最值得珍惜的。在梵雪楼那些朝夕相处的日子里,元召也曾经默默的想过将来,无论会发生什么事,灵芝,他决不会辜负。

苏灵芝的美,在于心灵纯洁的如一块璞玉。自从元召铲除流云帮的威胁,帮梵雪楼的所有人度过难关以后,她的心早已经全部交给了他。

这个自己亲手从长安城外领回来的陌路人,无论他这些年来成长成了怎样的英雄,在她的眼眸深处,仍然还是当初叫她灵芝姐的那个孩子。她为他洗衣服,帮着母亲为昏迷中的他洗澡,听他讲一些离奇的故事,向他学会吹奏竹笛……那些令人怀念的往事,在他不在身边时,她都会甜蜜的想起,不分秋月春风、朝朝暮暮。

元召自然能感受到灵芝的深情,他们虽然没有说过一句关于感情的话题,但这些本就无需用嘴说出来,它们就在细致无微的关怀中,在眼波柔情流转间,在嫣然低语的月光下,在回眸一笑的默契时。

冷霜冷雪姐妹与灵芝相处的也很好,在她们眼里,如果将来非得接受有一个人成为自家主母的话,那这个人就非苏灵芝莫属了。别人,她们绝、不、接、受!

当元召看着这对双胞姐妹在自己面前耍小脾气,嘟着嘴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有些窘迫的揉着额头,嘴边苦笑,心里发虚。难道,她们已经知道了些什么?

也怪不得英勇无敌的长乐侯爷感到棘手呢,因为,最近府中的态势有些微妙啊!也不知道皇帝和建章宫中的卫子夫是怎么想的,自从上一次跟着太子刘琚出宫来侯府看过元召一次后,利安公主素汐就会隔三差五的跑过来,而且一待就是一天。她与灵芝是好姐妹不假,可是就不会避避嫌嘛?这毕竟不是梵雪楼,这是长乐侯府,是臣子的家里,大汉长公主整天跑来跑去的,也不怕长安城里的人议论……!

呃,这些话当然不是元召说的,是那对姐妹花在他耳朵边不满的嘀咕,因为,她们敏感的觉察出,长公主素汐那双温柔的能滴水的眼睛,看向自家小侯爷的眼神不对,很不对!

这样的话题,元召只能是无言以对啊。他有生以来,最不善于处理的,就是这样的感情问题,可是偏偏就弄得这么复杂。确实是有些复杂啊!如果再让大家知道,偶尔有时候的深夜,还会有一个飞来飞去的“黑衣女侠”来他房里,做一些天知地知的事……元召抱起脑袋,嘟囔着“头疼啊”!虽然不明白小侯爷胸受伤为什么喊头疼,不过,冷家姐妹还是闭了嘴,乖乖的退出去,让他好好休息。

安静了没有一会儿,外面又乒乒乓乓的打了起来,元召不用出去看,也知道是怎么回事,素来互相看不对眼的小冰儿和冷雪又开打了!这样的事情在这段日子经常发生,大家早已经都习以为常了。

这一对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反正自从当年刚开始认识就和不来,姐姐冷霜脾性好,从来不会无缘无故的与人为难。而妹妹冷雪则不同,性情有些刁蛮,这一点倒是与小冰儿在有些时候相似些,也许正因为如此的缘故吧,两人打架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小冰儿跟着元召大部分时间在长乐塬,回长安的时候不多,两个人还安生些。不过这次,都在长乐侯府待着,自然是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了。好在都还下手有些分寸,不至于闹出什么事来,即便如此,就已经鸡飞狗跳够元召头疼得了。

长安城是不能再待着了,还是赶快回长乐塬去的好。元召正在想用什么借口溜之大吉的时候,管家元一走了进来,告诉他有客人上门拜访小侯爷来了,并且十分有礼数的投上了拜贴。

这么正式?会是谁呢……元召疑惑的接过来看时,脸上神情微动,心中大喜,此人竟然主动前来,大事可成矣!一定要想尽办法的说动他才行啊。

对待别的人可以随随便便,对待此人,元召决不能大意,相应的礼数一定要做到。听着小侯爷郑重其事的吩咐,大开中门迎接,然后穿好正式的衣服,做出一副庄重的表情,向外面走去。管家元一和冷家姐妹都是又惊讶又疑惑,不过就是个普通的诸侯国相而已,怎么小侯爷会如此隆重呢?

听到他们跟在后面互相小声的嘀咕,元召脚下不停,嘴角却暗暗得意地笑起来。他早就心中有过计划,要想个什么办法,把这个人拉到长乐塬上去,因为,他有重要的用途,如果得到这个人的助力,那么,即将落成的长安学院,格局将会大大的不同。元召为之忧心想了多日的招揽天下大儒人才计划,将事半功倍,从此无忧矣!

不错,今日来登门拜访他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时任江都相的董仲舒是也。

如果没有元召的介入,董仲舒现在的名声和地位,将会更加的显赫而不同。不过很可惜,老天开了一个玩笑,把元召从几千年后扔到这儿来了,很多人的命运轨迹都随之而被改变。元召远远地看到在大门外已经走下马车,静静等候着的那个身影时,心中不由得闪过一丝惭愧,这老头儿,如果知道是因为自己而阻断了他的伟大使命,使儒家学说没有因为他而被推上神坛,会不会去找刀子跟自己拼命啊?

不过,自己有一条更好的道路,将要引领着这个王朝迈向一个全新的方向,就只能对不起他了 。如果可以,元召想把这位儒家宗师级的人物,放置到长安学院之中,也许那儿才是他余生最合适的位置。

虽然后来的《汉书》中评价董仲舒有王佐之才,把他提高到和伊尹、吕尚这些人一样的水平,甚至连管仲、晏子这样的都比不上他,可以说地位已经无以复加。但在元召看来,这是汉朝的国史遵照皇帝的意思对他过于拔高了。

平心而论,在原先的历史上,董仲舒提出的那一套理论体系,对王朝的统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皇帝手中的权力得到空前的集中。但这并不是他本人全部想要达到的目的。董仲舒比谁都清楚,他给皇帝铸造的是一把怎样锋利的剑,这把剑握在皇帝手中,在劈开一切束缚皇权发展的枷锁同时,也可能会伤及无辜甚至作恶,因此,他是给这把剑配了一把剑鞘的。

但是,他低估了这位皇帝的野心。他把宝剑举起来的时候,剑鞘早已被他扔到九霄云外去了。已经释放出的无尽野心,又怎么会甘愿受到一丁点儿的束缚呢?到了那个时候,董仲舒这个铸剑师,也已经无能为力了。

现在的这位名声在外的经学大师董仲舒,对这些事自然还一无所知,他不知道自己的命运,早已经被满面含笑走到面前的长乐侯所改变。他这次是从江都而来,在长安城内听说了刚刚发生在朝堂上的一幕,心中有许多疑惑,这才专程上门拜访的。

冬日午后,阳光晴暖,有微微的风起,在长乐侯元召的府门外,两人进行了第一次正式的见面。此时两个人的年纪,董仲舒知天命已过,而元召,加冠礼尚未成。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一章 国士无双汉明珠

董仲舒,这次来长乐侯府的目的,是想要探探这位小侯爷的口气,听听他对儒家经典的了解。因为,他从别人口中听说了含元殿上元召的那一番理论后,心中是有些惊讶的。只不过,恐怕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是,本来以为只不过是一次普通的拜访,却成为了在后世思想体系研究者眼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重大事件。

当很多年后,这位享誉中外、教育出无数帝国英才、甚至被那些遥远的西方邦国尊称为东方智者的人物,终于走到生命尽头的时候,对环绕在身侧的弟子们留下的只有两句话:第一,是通过儒家学说的学习培养了他辨别世间万物的能力。第二,是元公引领着他走进了另一个更加广阔无限的世界,使他逐渐完善了自己的思想体系,在后半生再也没有遗憾。

冬天的冰雪还并没有消融,和煦的春风,也远远还没有来到。改变世界的种子,就在这个冬天的寒冷之中,开始悄悄的萌芽。

温暖的灯光下,一壶醇酒,半盏清茶,醉意朦胧,谈笑酣畅。有许多激烈的交锋争辩,也有许多默契的火花闪烁,月朗星稀,天高地阔,夙夜之谈,胜过百年……!

董仲舒在长乐侯府住了三天,然后启程回江都去了,甚至连许多故旧亲友都没有去拜访。

时间很紧,他要赶回去,把江都相任内的很多事抓紧处理完,然后,辞去国相的职务,去长乐塬即将落成的长安学院,担任第一任大祭酒。他已经答应了元召。

现在的所有人,当然还大多不会知道这次会面的意义,也没有多少人会认为,作为首创太学的大祭酒是个多么显赫的职务。就连皇帝刘彻,在接到元召的请奏,说是请皇帝陛下恩准,把江都相董仲舒调到长乐塬上去时,他的心中还是多少有些踌躇的。

董仲舒是由丞相公孙弘举荐的,他们两个人,都以精研《春秋》经术而闻名于世。本来皇帝是想要与这个名声很大的人好好谈谈的,后来因为种种的事就耽搁了下来。这时听到元召向他要人,虽然觉得以董仲舒的才能,去担任一个小小的学院祭酒,是有些大材小用的,但既然是元召亲自提出的要求,他自然不好拒绝。

皇帝朱笔一挥,写下一个“准”字,这件事就算定了下来。元召长舒了一口气,总算是如愿以偿了。不枉了自己苦口婆心殚精竭虑口干舌燥的忽悠了那老头儿三天三夜。有董仲舒坐镇长安学院,自己终于可以高枕无忧做甩手掌柜了。

元召对董仲舒是非常有信心的。专业的事还要专业人士来做,这句话是放置古今四海都皆准的道理。这位学术宗师级的人物,在治学方面的韧性和毅力,是平常人望尘莫及的。

传说他曾经为了钻研学问,竟然命人撤去书室楼梯,三年不下楼来,终于得以大成。这种认真和敬业精神,实在是令人敬佩的。看来这些古今大师们在有些方面都是相通的,凡成大成就者,绝对不是靠投机取巧就能得来。把长安学院交给他,元召很是放心。

之所以选中他,还有另一个方面的原因,那就是元召对此类大才的合理利用。在有些时候和有些地方,才华不等于才能,智慧不等于权谋。

毫无疑问,董仲舒是一个有大智慧的人,他也是元召在这个时代钦佩的两个人之一,另一个就是主父偃。

具有执着理想的人,如果没有高超的执政手段配合,在朝堂上是爬不高,也走不远的。而这两个人皆是此类。主父偃就先不去说他了,在元召的参与下,他的人生轨迹已经被改变,相信再也不会沦落到原先的悲惨结局。

在原先的历史上,董仲舒的从政之路也是坎坷不平的,他虽然对皇权的集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当他提出“天人感应”这一学说,试图对皇权的膨胀加以束缚的时候,就招致了皇帝的不满,从此难以再得到绝对的信任。

再加上心胸狭窄的丞相公孙弘对他的嫉妒和排挤,他想施展自己的一些抱负,根本就是不可能做到的事。

为了使自己在皇帝面前的地位不受到威胁,公孙弘说服皇帝,把董仲舒调出长安,远离朝堂,先是打发到了江都王刘非那儿。美其名曰,以董仲舒的威望来匡正江都王的骄纵不法。

江都王刘非,是皇帝刘彻的亲哥哥,这家伙素来依仗着王太后对他的娇惯,在自己的领地内残暴蛮横,无法无天,朝廷派去的官员,往往受他的欺辱,而敢怒不敢言。把董仲舒派到他这儿来当国相,公孙弘的居心何在,就可想而知了。

老董在心怀不轨的江都王这儿,一待就是十年,像看门的老狗一样,牢牢的束缚住这位王爷的野心。其中的殚精竭虑和无数的凶险,虽然史书上一字未提,但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尔!

看他把这位王爷感化的差不多了,一道旨意下,老董又被调往胶西,去给比江都王还要冥顽不灵的胶西王继续当国相。日子当然也不会顺心。

几年后,终于因为一次小小的过错,被抓住了把柄,罢免为一个闲散的中大夫。已经五六十岁的董仲舒,蹉跎大半生,在政局上没有什么太大的建树,终归是有些不甘心的。于是,在一次太庙失火后,他又重新翻出了他的那套“天人感应”说法,试图再次引起皇帝的重视。

但是没有想到,这个时期的皇帝刘彻,在取得了一系列赫赫武功的前提下,内心已经极度膨胀起来,根本就听不得一点不好的意见。在看完董仲舒的奏章后,见他竟然敢说太庙失火,是因为皇帝在有些内政方面的过失而引起的上苍责罚,不禁勃然大怒,下廷尉府治罪,差一点儿就把老董砍了脑袋。

经过这一次后,董仲舒彻底的对朝廷灰心失望,主动辞职归家,闭门著书讲学,从此,再也没有踏足过朝堂半步。

走仕途之路,在朝堂上勾心斗角,这根本就不是他的所长嘛,本着不浪费生命的原则,元召打算把董仲舒的后半生牢牢地束缚在长安学院,老董,还是在那里安心的研究学问吧。

至于这三天三夜,两个人到底谈了些什么,世间人知道的并不多。刚开始是没有人重视,董仲舒虽然名声大,只不过是个普通的官吏,不相干的人谁会对他的活动多加注意呢。

等到了后来,长安学院的名头越来越响亮,在大汉政局上开始占据重要地位的时候,追本溯源,无数人想要知道元召与董仲舒两人第一次谈话的内容,这位长安学院的大祭酒却只不过是淡淡的一笑,闭口不言。

不是他故作神秘,而是他不知道从何说起。那些彻夜长谈的夜里,元召描画给他的是一个他从未想过的蓝图。那其中的雄阔和魄力,让他的心灵为之震动,为之激励,为之久久难以平息。

“……让我大汉天下之人,从幼稚童子,到垂垂老者,皆识文字,明事理,知荣辱,守礼仪……让我汉家文明传遍四海八方,无论是塞上蛮夷之地,还是海外绝域之国,都沐浴我大汉文化之光芒,翘首仰慕东方……!”

元召说过的这几句话,即便是董仲舒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纪,回想起来,竟然也如少年人一样被感染的热血沸腾。

“术业有专攻,闻道分先后,日暮知途远,此心不畏难!先师孔子曾言:朝闻道,夕死可矣。今日与元侯之会,真是不虚此行!元侯之言壮哉!我虽然已不复壮年,但余生岁月,定当为此目标而努力,身死之日,几达成十之三二,也不枉此生了。哈哈哈!”

临别之际,董仲舒神色间有些慷慨,虽然他本质上不过一介老书生,但从出生起就经受汉文化熏陶的生命,无论是他,还是每一个士人,都自有其为之奋进而不惜此身的勇气。

也难怪他如此心情激荡,只有如他这般心中有大智识的人,才能懂得元召展现在面前的文化蓝图是多么的宝贵。自从上古先人结绳算数,仓颉造字,惊风雨而泣鬼神,开始人类文明的源头,到现在几千年的时间,文字的传承,是如何的艰难不易。

不要说那些战火与战乱,也不要说那些人祸与天灾,文字典籍的灭失,是如何的令人心痛。只说是耗尽毕生力气的传授,又能把自己辛辛苦苦学得和悟出的知识,教授给几个人呢?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一个人的生命何其短暂。即便如孔子先师、百家诸子那样的先贤们,留下那些璀璨精华,可是世间能学习领悟者又有几人啊?归根结底,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传播手段的匮乏,普通人学习知识的不易啊!

现在,既然元召有这样宏大的想法,作为毕生以儒家“仁爱”为己任的传承者董仲舒,又怎么会不鼎力相助呢?

嶙峋风骨,国士无双。长安城外,短亭长亭,三杯送行酒饮罢,两人拱手相别,踏歌而去。一段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人类文明历史的征途,就此开始了漫漫行程

正文 第二百八十二章 半生风雪长安路

踏雪凌霜,出长安西行,送走董仲舒后的元召,并没有直接回长乐塬。带着主父偃、崔弘、小冰儿等人,沿着永安门外的大道纵马半个时辰后,在冬日萧瑟的天气中,酒旗飘香处,青郊外酒楼次第已经赫然在望。

就在几天之前,镇抚西南夷的司马相如,终于回到了长安。只是他与文君久别不见,又想念家中尚未见过面的孩儿,因此,并没有在长安城内多做停留。在觐见过皇帝,把各项事宜汇报过一遍之后,得到皇帝陛下的特许,先休假半月,以全他离家几年的思念之情。

皇帝对他如此体恤,已可以看出司马相如在圣心中的重量。叩谢隆恩之后,他并顾不得其他,只是赶到长乐侯府上,匆匆地探望了元召一面。 他在半路上,已经知道了元召受伤的消息,此时见他已经无恙,才放下心来。

元召知他心意,只不过留他吃了顿饭,并未来得及细谈,就催他赶快回家探望去吧,来日方长,既然已经回来了,有的是时间再叙旧。他们之间的相契,自然不需要过多的客套,当下约好时间,司马相如便告辞回去了。

虽然没有细说,但西南夷地方现在的情势,元召心中自然是清清楚楚。不仅是他清楚,连皇帝和几位重要大臣心中,也都是明白的很。这自然是得益于通往西南夷的水路和陆路都已得到打通,交通便利,商贾往来不断,千里消息两三日即至。

经过这几年的治理,西南夷的叛乱已经彻底的平息,当然也还有少数的部落酋长以及蛮夷贵人们,不肯屈从,遁入山间偏僻之所,继续进行着对抗,但大多已经不成气候,构不成什么太大的威胁了。

西南夷诸邦国的难以治理,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这些部落联盟们,在秦朝统一六国之前的很多年里,就已经和中原地区发生了紧密的联系。更是对接壤的秦国侵扰不断。

秦惠文王时,秦国为了解除后顾之忧,以便全力征伐东方六国,在最短的时间内举兵西征,先后灭掉巴蜀两国以及一些小的属邦,彻底清楚了后防的隐患,并在此设立巴蜀郡。等到秦王统一天下之后,更是对这片地区进行了一番彻底的扫荡,设立了六个郡县,以加强对这些蛮夷少数民族的管理。

然而,自秦末大乱,这些地方失去了控制以后,又重新陷入混乱之中,纷纷割据成几十个大小不等的藩国,狂妄自大,自以为汉人再也没有能力管到他们。

在汉朝建立后,最初的几十年里,朝廷对这些地方确实是无暇顾及的。虽然后来他们闹腾的狠了,地方郡县也派兵平剿过几次,但并没有起什么作用。这是因为一则道路难行,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重兵根本就无法进入。二是因为朝廷对这片地区的重视不够,在当政者眼中,不过就是些蛮荒不毛之地,就算是费大力气把他们彻底的归入大汉版图,好像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好处,甚至是得不偿失。

但现在一切都不同了,自从几年前,元召在朝堂上正式制定出开发西南夷的计划,并且很快就取得巨大的收益以后,尝到甜头的皇帝,早已把那里看成了是一块宝地。

短短几年的时间,汉朝不仅迅速的平息了西南边境的骚乱,诛灭了几个领头作乱的藩王,在南夷地区,一共设置了三个郡,它们分别是健为郡、柯郡和益州郡。而在西夷地区,设置了四个郡,分别是越隽郡、沈黎郡、汶山郡和武都郡。并且重新在西南地区众多的少数民族君长中,选择了两国的君长封王,即夜郎王和滇王,以安抚当地百姓。

从此以后,这片地区划入汉版图,正式成为大汉帝国的郡县。

之所以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迅速就稳定了局面,当然与官拜中郎将西南镇抚使的司马相如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就连皇帝也没有想到,因为才学之名而进入他眼中的这位司马长卿,竟然是如此文武双全、腹有韬略之辈。

虽然这其中也与元召早就策划好了一切大局有关,但司马相如能够在那么错综复杂的局面下,迅速地做到今天的地步,已经足以看出他的能力了。因此,皇帝早就表露出意向,这次诏他回到长安,是要准备大用的。

也难怪皇帝的看重,自从开始开发西南夷以来,水路和陆路两条通道,都被逐渐的打通开来,中原汉人和那些少数民族的交往,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各类商品流通络绎不绝。不说广大民间财富的增长了,就是他自己在宫中的那座“小金库”,现在如果被外臣知道那里面究竟蕴藏了多少的财富,恐怕都会惊得目瞪口呆的。

皇帝那座内库里的财富,都是这几年元召替他迅速积累起来的,而其中的一大半,就是来自西南夷。其余的是来自南海和东越。

不过就是发动了几次小小的战争,就取得了这么大的收益!皇帝每次去建章宫翻看卫子夫给他掌管着的那本账簿时,他是都会发一番感慨的。是的,这几次胜利来得真是太容易了,容易的甚至连正规的大汉军队都没有调动,可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损耗,就开疆扩土,财源广进!

每当想起这些,皇帝的内心就极度自信起来,他自然明白这一切为什么会来的如此容易。想想自己当初建功心切,草率的就定下来马邑之围的计划,不惜调动全国三十多万精锐汉军,耗费了物资钱粮无数,想要诱杀匈奴单于,可是到头来却劳而无功,差点儿沦为笑柄。

眼前的大好局面都是从元召开始正式参与朝政开始扭转的。不管是平定东南越之乱,还是开发西南夷,他都是首创策划之功。而在这其中涌现出来的英才,如严助、终军、司马相如还有后来出使西域立下首功的张骞,也都是与他的大力举荐脱不开关系。而这几个年轻才俊,也不负众望,出马之后,都立下赫赫功勋,为大汉的一步步强盛做出了重要贡献。

因此,从元召到司马相如这些人,皇帝都是特别对待的。他相信,元召领着这些青年才俊们给他创造的奇迹,将会越来越多,对这一点他很期待,也给予最大的相信和支持。

一道封赏的圣旨,已经随着司马相如回家的脚步随之而到了。元召赶到酒楼时,熙熙攘攘,青郊外聚集了一大批道贺的人,甚是热闹。

“赏万金,赐封镇远侯……!”

皇恩浩荡,虽然只是没有多少封邑的关内侯,但司马相如以一介白衣出身,也已经是难得的殊勋了。更何况,他已经简在帝心,前途未可限量。

早就听到消息赶过来的旧日好友们,看到昔年和自己一同游学天下的这位新晋侯爷,举手投足间,与往日气度已是大大的不同。心中的滋味各不一样,但有一点儿是相同的,那就是感到欣喜和振奋。

当今天子唯才是举的选拔人才方式,果然不是一句空喊的口号啊!只要有真才实学,就不愁没有出人头地的机会。看看这几个曾经的好友,终军、严安、徐乐、司马相如,都已经算得上是功成名就,真是羡煞旁人!

司马相如今天的心情就不用说了。看着旁边无怨无悔的追随他这些年,眼角已经添了细微皱纹的文君,再看看抱在怀里白白胖胖的儿子明珠,心中酸甜苦辣,五味杂陈。

如今自己终于不负胸中所学,开始大展鸿途,这其中的功劳,倒有一大半是属于文君的。只是她不需要他说出什么感激的话,眼神中的一抹柔情,就已经足够了。

所谓锦上添花,热火烹油,这样的事总是来得格外热闹些。这几天,不仅司马相如的朋友们都来到贺喜,就连得到消息的那些与卓家交好的蜀中豪门之家,都不远几百里,跟着卓老爷子前来了几十位。

青郊外酒楼的所有人这几天都忙坏了,名下的所有店面都已经停止了营业,专门儿为自家主人招待这件事。大道上的马车都排出几十里去,每日里贺客盈门,酒宴摆成了流水席。

不要说蜀中第一豪门卓家不差钱,就是不用娘家人的张罗,只卓文君主持的青郊外这一片产业,也已经是不凡的身价了。要说最高兴的当然还是她,不仅与卓家人和睦如初,而且长卿仕途终于得偿所愿,今日一家团聚和美,可谓再无所求了。

因此,当元召来到的时候,文君脸上的笑就满足的再也盛不下了。她亲手把这个小弟拉到主位上坐下来,给大家隆重的做了介绍。

久在长安的几个朋友当然认识元召,他们早已经恭敬地拱手示意。而大多数的人是只听过他的名声,并不认识本人。当听到眼前这个看年纪不过十五六岁的少年,就是大名鼎鼎的长乐侯时,所有人都心中激荡起来。

而这其中最激动的,就是远道而来的那十几位蜀中富商们了。他们最懂的寻找商机,对一些朝廷动向敏感的很。朝廷想要开通西域的消息,令他们感到无比振奋,因为一个千载难逢的商机就在眼前。因此,蜀中财团来到了长安,为的就是见元召一面而已!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三章 笑谈天下布棋局

暮色长安,琉璃檐下,满城尽带黄金甲。从来此季最匆匆,擦肩一叶都牵挂。

须待明日,还有梅花,风雪归人骑白马。多少家国天下事,红尘落地在天涯。

朔风横过关汉大地,长安城内外又开始飘起雪花。终南山远近的山林丛木,渐渐披上银白。今年冬天的雪似乎格外多,一场连着一场,连绵的似乎没有尽头。

外面虽然是飞雪连天,青郊外酒楼内却是热闹非凡。不过到了这个时候,元召就算是酒量再好,面对着这些豪爽热情的关中汉子,也终于顶不住了。在这个时候,两个厉害的徒弟是无能为力的。后来还是文君替他解了围,强行把他从包围圈儿中拽了出来,带到后院,让他好好休息。

元召沉沉睡去,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暮色时分,房间里生了炭火,灯光中感觉很温暖踏实。一个小小的身子,在他身边爬来爬去,胖乎乎的小手总是想来拽他的头发,却被在一边的人一次次的又拖远些。

“醒了?你啊,以后要注意些了,喝酒伤身,身子还未长成,自己不懂得爱惜自己啊!”

已经作了母亲的女子,举手投足之间更显得温婉,一边嘴里嗔怪着,一边把手中刚刚做好的棉衣递过来,示意他穿上试试。

元召有些不好意思的翻身爬起,连忙伸手接过来,自己酒醉睡到这么晚,却又劳累文君阿姐在一边守候,心中实在是有些过意不去。

在一边玩耍的小明珠,见他终于醒过来了,知道母亲不会再阻止自己,早就爬到他的身上,调皮的翻来翻去,却是与他甚是亲近。

“这小东西与你倒是投缘,轻易见不了几次面,一见面就不要娘亲只想要师父了啊,呵呵!”

“明珠自然是聪明的,有阿姐和长卿兄长的熏陶,将来必成大器。”

世间有哪个母亲不喜欢别人称赞自己的孩子呢?听了元召的话,卓文君早已是眉花眼笑,她现在心中尽是喜悦和满足。

“先说好了啊,你这个师父可不许偷懒,一定要好好的替阿姐教育好他,再过两三年,等他稍大些,就去放在你的身边,我们也好安心些。”

“阿姐放心就好了。只要你们两人舍得他吃苦,我一定竭尽全力,好好的把明珠儿打造成一颗真正的明珠!”

司马明珠长得虎头虎脑,眼神灵动,十分惹人喜爱,再加上与自己亲近,元召也非常喜欢这个预定下的小弟子,就算没有文君的嘱托,也会好好传授他本事的。

一边逗弄着明珠,一边说着话,元召在文君的帮助下脱去显得的有些单薄的衣衫,换上新做的棉衣,正是修短得体,十分合身。他这些年穿的衣服,大多数都是苏夫人和文君给他做的,恰如长姐一般,照顾的无微不至。

再稍晚些时候,司马相如从前面待客回来了,他身为主人,四处应酬,倒是没有喝醉。拂去身上的一身落雪,神色间踌躇满志。

天色已晚,大多数的来客都已经安排地方住下。文君亲手去烹了清茶,司马相如与元召两人轻松叙谈,没有外人,不必拘束。

“蜀中那几家豪门的事,你都答应他们了?没有什么妨碍之处吧?”

司马相如是个心思缜密的人,他怕是因为自己的关系,元召碍于情面,才不得不答应下那些人,如果因此影响到他的大计, 那就不好了。

“呵呵!放心吧长卿兄,我知道你顾虑的是什么,那绝对没有什么关系的。实话跟你说吧,就算他们这次不来找我,我也会想办法去找他们的。”

“哦,此话怎讲?”司马相如听到元召这样说,有些微微的疑惑。在他心中想来,那些蜀中富豪们,不过是借了自己的关系,搭上了元召的这根高枝而已。

“开通西域之路,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发生的话,已经成为定局。这是朝廷的一项大动作。长卿兄,开发西南夷得到的好处,我想没有人比你会更清楚吧?可是与西域诸国比起来,西南夷这点儿利益,又算不了什么了。呵呵!”

司马相如把手中的茶盏放下,脸上露出吃惊的神色。西南夷的差事,是他一手包办的,可以说从平叛、安抚直到开发,这其中的种种细微处,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了。长乐塬那支迅速膨胀扩大起来的船队,在这两三年的时间,到底从西南夷与中原商贸的流通中,赚得了多少利润,大体估算一下,就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了。

司马相如的志向虽然是在朝廷军政,对经济商贾不感兴趣,但元召这种赚钱的手段,他也是暗暗钦佩不已的。可是现在听他的口气,在西南诸郡得到的好处,竟然不值一提,难道,开通西域,竟然有这么大的价值?

“元哥儿,难道这次开西域的决策,除了在军事上的目的之外,于经济之道还有天大的好处?”

“那是自然!剪断匈奴人的侧翼,为两国战争的爆发提前做准备。这只是一个小的方面,可以说只不过是一个附带的条件。就算不这样做,大汉打败匈奴人也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元召侃侃而谈,对待司马相如、终军、东方朔、严助等这些以后将会是他在朝堂上很重要助力的人,每次谈话,他都力求讲的明白些,使他们知道自己真正的目的和计划,久而久之,相信他们的思维方式和办事手段,会受到熏陶和影响的,这才是他想要达到的目的。

“西域那些国家的财富和物产,是超出我们想象的,而且西域往西的世界,更有千邦万国。有很多我们从未见过和听过的文明存在广袤的大地上。西域的通道一旦打开,就等于打开了一扇汉朝通向世界的大门……毋庸置疑,我们大汉是这个时代最强盛的王朝,有着璀璨的文明,庞大的军队,深厚的经济基础……可是要想把这种强大永远得保持下去,只依靠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东西是绝对不行的!只有不断的吸收、学习、获取外面世界的精华为己所用,做到包容兼并不断成长,才是王道!”

司马相如的脸色变得越来越凝重,他自负才华,游历天下,探寻世间大道,自以为已经理解了古之先贤的许多治世道理,可是今天听元召一席话,竟然有茅塞顿开之悟。这位闻名天下的才子,不禁站起身来,郑重地整理衣冠,躬身下拜。

“元侯心胸,令人拜服,长卿远远不及!今后在朝堂之上,愿时时加以提点,聆听大道。”

能令这位自负甚高的大才子折腰,已经是十分难得的事。在司马相如看来,词赋文章不过是小道罢了,只有真正具有胸怀天下高屋建瓴的人,才是最值得敬服的。

元召自然不会托大,连忙逊谢一番。两人契阔相谈,甚是投机。文君在一边笑语盈盈,红袖添茶,直到夜深明珠儿困得睡着了,方才各自归去歇息。

在今天的酒宴上,当那几位代表着蜀中财团的富商,一番敬酒恭维之后,向元召委婉地提出,能不能在朝廷的西域计划中有所作为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下来。

除了元召之外,现在还并没有多少人真正地了解这条道路的开通,对中原,对大汉王朝,甚至对整个汉民族的历史意味着什么。这条沟通东西方文明的桥梁,元召相信,在自己亲自开拓和主持下,将会比历史上的那条“丝绸之路”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取得的成就,也必将会更加灿烂辉煌!

这将是一项宏大的工程,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也不是只凭着几个人、几十个人就能做好的。这需要战争与流血,需要侵略与慑服,更需要融合与包容,互惠和互利。想做到这些,只凭着大汉军队的锋芒是不够的。

以战争作为主要手段,以汉家文明为熏陶,辅以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从军事、文化、经济三个方面展开与西域各国的交往,最后收获最大的庙堂利益,这就是元召作为尚书令,为皇帝制定的西征国策。

在元召的构想中,清除掉匈奴人的威胁,打开西部国门之后,与西域各国的商贸交往,只凭着朝廷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大量民间资本的参与。而这些富有长远眼光的豪门巨富,正是最合适的人选。

商贾逐利,天经地义,只要给他们画下一个可以实现的目标,那么,只要有十倍的利润,他们就会不辞辛劳,有五十倍的利润,就会趋之若鹜,而如果有了百倍以上的利润,那么就可以拼上身家性命放手一搏了。有时候,元召感觉与这些人打交道才是最轻松的,因为他们的目的很单纯,就是能挣钱,挣富可敌国的大钱!所以,要想让这些人死心塌地的出力,只要能让他们达到这个目的就行了。

至于领着他们挣大钱,对别人来说也许很难,但对于元召来说,这算是个事吗?这片千年之前的广阔天地间,有的是未知的财富等着去开采、去发掘,他需要的,只不过是随便的动动手指而已……!

正文 第二百八十四章 戎马山河为繁华

几天之后,清雪初停,元召一行人终于回到了长乐塬。随行的队伍里多了一个人,那就是关中徐家的公子徐乐。

徐乐是从遥远的东海之滨齐国回来的,眼看冬天到来,一年的日子也快到头了,免不了要回来对家族的产业做一番盘点,这是惯例。而今年尤其重要,因为,他接到了元召的消息,年关之前,将会在长乐塬上进行一次聚会,希望他能赶回来参加。

自齐王刘定国死后,齐国作为第一批被朝廷推恩令实行的诸侯国,很快就被分成了十几个小诸侯,他的那些儿子们,每人都分得了大小不等的几个州县作为自己的封邑之地,从此成了一盘散沙,只能乖乖的听从朝廷的诏令,再也没有能力也没有胆量生出异心来了。

唯一没有屈服的是齐王世子刘玄,那个在明月楼和元召起冲突,被小冰儿断去右臂的家伙,领着忠于齐王的那些心腹们在起兵作乱没有成功后,出海而遁,不知所踪。

齐国的盐业新政正在全面铺开,在少府官员的配合下,以徐家为主导的十几家盐业世家已经全面接收了东海的所有盐场。作为主导者的公子徐乐,深知自己的肩头责任重大,兢兢业业,不敢有一丝的懈怠,唯恐辜负了元召的重托。

精盐的新法制作,彻底的改变了过去粗糙的海场晒盐法,看着那些大黄颗粒逐渐变成洁白细盐的过程,无论是少府的官员,还是盐商以及普通的劳作者,无不心中激动万分。他们心中都很明白,有了如此重大的改变,辽阔的东海财富,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成为真正的国家宝库。

千头万绪,自然是十分繁忙,但在接到元召的消息后,徐乐一点儿也不敢怠慢,把所有事宜详细的交代清楚之后,动身西行,千里迢迢一路回到了长安 。

徐乐与司马相如也是多年的好友,当初他们七八个人共同结伴游学天下,以文学之名为世人所知,被称为一时的才俊。却没想到,几年过去后,各自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而这其中最出类拔萃的就是他与终军、司马三人了。

终军自不必说,现任司隶校尉,这一新设不久的官制,已经越来越显现出其权威的重要。在许多明眼人眼中,不过几年后,司隶校尉署必然会超越甚至取代廷尉府,成为大汉王朝最重要的执法机构。而司马相如凭着平定叛乱之功,又已经有过镇抚一方的经历,这次回到长安,必定青云之上,九卿在望矣!

徐乐虽然舍弃了仕途,但却没有人敢轻视于他。只要看看东海盐政被徐家所主导这件事,就羡煞无数人,只要不出什么别的意外,徐家必将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崛起,成为汉域内的顶级豪门之一,富贵无极。

想当年徐乐那也是自视甚高的公子,除了寥寥几个他看的上的朋友,别的人根本就入不了他的眼界。可是自从一见元召,他就被其折服了。在第一次见面偷听到元召与司马夫妻的对话,他毛遂自荐的跳出来表达出自己想从商的心志后,从此就追随着元召走上了一条从未敢想过的路。

这件事,也成为他在往后的许多年里对无数人吹嘘过的一次经历,为自己的心明眼快而洋洋自得。徐家就是因为他抓住了这次时机,成为了几乎是与国同休的庞大世族。

在青郊外酒楼的时候人多嘴杂,自然不必细说。回长乐塬的一路上,徐乐满腹激动得向元召汇报了东海盐政的发展,形势一切大好,未来值得期待。元召自然是非常满意,自己当初所托得人,倒是省却了很多操心事。把这一块交给徐乐,他很省心。

元召有个初步的设想,在今年的元日来临之前,要进行一次盘点和总结了。他要看看这几年通过自己的努力,到底取得了些什么样的成就。现在掌握在手中的实力到底已经达到了怎样的地步,他想要做到心中有数。来年一系列的大动作都要展开,必须提前做好准备,才能有备无患。

元召自从去西域打接应,回来后直接去了长安,然后受伤养伤一直到现在,已经将近两个月的时间没有在长乐塬这边了。此时见他终于归来,所有人都十分高兴。在不知不觉中,这个身影已经成为了很多人坚定的依靠,他的一举一动已经影响深远。

长乐塬那座木质大厅内,碳火烧得十分温暖,在这寒冷的天气里,人们聚在这里,迎接了他的到来。面对着一双双热切的目光,元召心中有很多感慨,眼前这些人,都是他最值得信任的班底,按照自己的意志在建设中的长乐塬,将会是他迎接各种挑战的底气所在。

在长安城内的经过,元召并没有细说,那些事关朝堂争斗的事,由他自己去应付就可以了。而这些追随者,只要他们一直充满希望的去做事就好。这不仅是为了这片土地,为了将来,更是为了他们自己。

面带微笑的匈奴王子余丹,与元召在随后进行了一次单独的相谈。他们所谈的内容,外人自然不得而知。在这次大汉使团第一次出使西域的过程中,余丹王子的势力给了他们很大的帮助,元召答应过他的事,自然不会食言。

就算在不远的将来,大汉有能力完全击败匈奴人,使他们再也不敢来轻举妄动的发动侵略。但要想只凭武力,就彻底的消灭他们的势力,那是完全没有可能的。因此,元召想尝试一种前人没有用过的办法,一劳永逸地解决掉这个心腹大患。

在原先的历史上,汉武帝刘彻用了将近三十年的时间,耗费尽了大半的国力,连年征战,虽然取得了抗击匈奴的绝对胜利,建立了赫赫的功绩。匈奴人受到重创,被远远地赶到了漠北,但汉匈之间的矛盾,并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在李广、霍去病、卫青等名将相继死去后,实力有所恢复的匈奴人再次逐渐的南侵,两国之间的战争依然没有断绝。

汉武帝晚年,随着国内各种矛盾和斗争的加剧,他已经无力再举兵北征。匈奴的气焰又嚣张起来,面对着严峻的形式,以后的朝廷不得不继续实行和亲的政策。著名的王昭君出塞,不过就是这种屈辱政策下的一个缩影罢了。

出现这样的局面,在元召看来,史书上大肆鼓吹的武帝功绩,是要大打折扣的。赌上一个盛世王朝的国运,只不过维系了短短几十年的和平局面,然后直接导致了一个帝国的迅速衰败灭亡,这样的代价付出,是一个惨痛的教训。

这自然不能只怪匈奴人的桀骜难以驯化,也不能怪将帅的无能和朝廷策略的失败,只能说,这是一种必然。匈奴人的生活条件,决定了他们的生存方式。恶劣的草原沙漠之上,这个顽强的民族,为了种族繁衍和自身的生存,他们能怎么办呢?

马背上生存的民族,注定了他们不可能只依靠放牧牛羊就能活下去。当老弱妇幼嗷嗷待哺的时候,强健的匈奴骑兵,除了跨上马背举起弯刀去杀去抢,难道还有别的路可走吗?

因此,只依靠武力的征服是远远不够的。即便元召把黑鹰军训练成世界上无敌的军队,那他们也做不到把传承了几百年的匈奴种族全部屠灭。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想想别的办法呢?

要让匈奴人和汉人和平相处,逐渐把它们融合进东方这个大家庭中。要让他们下来马背,卸去皮甲,铸剑为犁,把手中的杀人弯刀熔化成耕作的工具,学会怎样的自力更生,得到更好的生存环境。

如同他宏大计划中的那样,在大汉帝国的将来,不仅是匈奴人,还有西南夷人,东南越人,岭南诸蛮夷都要一一的加以改造。不仅是用刀箭征服他们的身体,还要用文字改造他们的思想,只有把他们从里到外的彻底改造一遍,让他们从心里逐渐的接受和驯服以至仰慕,这才是彻底解决大汉族和周边邦族矛盾的良方。

这可以说是一项宏大的工程,在历代王朝好像还没有人做得很好。但元召有信心也有毅力去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尽量达成这个目标,好为后人彻底解决因为这种矛盾而引发的连绵战争。

要想去做这件事,需要很多方面的助力。元召从很早之前,就已经开始着手准备,在不为人所知的许多地方,悄悄的布局着。被匈奴大单于羿稚邪追杀的余丹,就是他预先准备下的一颗重要棋子。

“从草原上传回来的消息,自今年下半年以来,羿稚邪已经数次召集了各部落王赴王庭开会,精锐的骑兵们也加紧了调动和聚集。呵呵!这些情报,我想你早就应该已经知道了吧?”

“是的,这一点儿我无需瞒你,草原上自然有我们派过去的许多密探。来自草原的异动,随时都能得知……。”

清冷的月光下,两人在静静地交谈,远近风声鹤唳,有精锐的黑鹰军士在进行着夜间训练。余丹回过头来,默默看着火光中元召的眼睛,一如他们最初相见时的模样。

“元哥儿,我帮着汉人做这些事,希望得到父汗在天之灵的宽恕和谅解,我只是想替他报仇……还有救出妈姆而已。”

“别想太多了,余丹,你的身上毕竟流着一半的汉人血脉……在未来,我希望你能做一个仁者之王,统领草原人民走向一个光明的前途……。”

正文 第二百八十五章 浴血辽东染冰花

世界上,任何战争的胜利,如果不是胜得一鼓作气酣畅淋漓,那么这样的胜利,付出的总是难以言说的代价。所谓杀敌一千自伤八百,在那些赫赫功绩的光鲜背后,留下的是满目疮痍遍地残痕。

“泽国江山入战图,生民何计乐樵苏。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不管在哪个朝代,这一首诗都是对战争最生动的写照。大汉朝开拓三边,驱逐匈奴,虽然取得了伟大的功勋,谱写了一曲曲抵抗外辱的慷慨战歌,却也为此耗尽了国运,这是元召极力想去避免的事情。

综合各种情报来源,匈奴人已经又在蠢蠢欲动了。相信明年或早或晚,大战必将再次爆发。时间紧迫,已经容不得再多做耽搁。为了避免一旦开战,形成拖拖拉拉的持久战,一打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元召上奏皇帝,要求朝廷下旨意,命令驻扎在江北的所有汉军,开展冬季训练,提高其作战能力,做好与匈奴开战的准备。

朝堂上大汉太尉的职务,自从空缺之后,一直都没有再设立。这当然是皇帝本人的意思,到了现在这个时候,朝廷内外都已经明白,皇帝陛下这是想把军权牢牢的抓在自己手里。因此,有关军事方面的问题,无论大小,都是要皇帝本人亲自批准的。

对于这样的做法,虽然臣子们在暗中不免有些腹诽,但随着皇帝威严一天天的加重,却没有人再公开表达不满。

皇帝马上就批复了元召的奏章,下达了旨意,除了在北部边关的将士们要加紧戒备以外,分别驻扎在燕、赵、河间这几个诸侯国的十几万汉军,也展开了冬季大练兵,以防患于未然。

长乐塬上黑鹰军的训练,自然从来没有停止过。被很多人寄予无限希望的这只军队,现在已经发展到了将近两万多人的规模。其中的一万多骑兵,更是精锐中的精锐。这些年,为了培养出这支骑兵,耗费了元召无数的心血。

光是战马弓弩武器的配备,砸进去的钱财就是一个天文数字。自己还要替皇帝供养这么一支军队?元召有时候想起来就会头疼啊,他已经好几次在皇帝面前拐弯儿抹角的说过,黑鹰军已经成军了,朝廷应该把它正式的归入编制,总是让他们驻扎在私人封地上算是什么事儿嘛!

也不知道皇帝刘彻是怎么想的,每次听到他的抱怨,总是打哈哈,然后板起脸来,说什么朕最先开始派给你那几百人的时候,是去给你帮忙看家护院的,那时候帮了你的大忙,总是应该得到些回报的吧?最起码应该长点儿利息吧?你把他们培养成一只真正强军的时候,朕再收回来自己养着,在此之前,抱怨无效!

面对着这样一脸蛮横无赖的皇帝,元召还能怎么办?只能自认倒霉了 。这些年,他四面八方发展那些产业挣来的钱,除去送进未央宫的之外,到有一半儿是用在了这支黑鹰军身上。现在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赶快与匈奴人开战吧,到时候让卫青领着这支劲旅去建功立业,开创他自己的时代,自己也好把这个烫手的山芋扔出去。

这段日子,元召也并没有闲着,几样新式的武器,在他的亲自指导下,诞生在剑湖旁边的铸造炉旁。几位按照他的指点,把这些形状奇怪的部件一一做出来的冶炼师傅们,感觉有些奇怪,他们并不知道这是用来干什么用的。

元召验看过之后,感到非常满意。这些大杀器,不是给黑鹰军准备的,而是为了某个女子的情意,给正在准备中的出海船队预制的武器。

经过元召给皇帝的详细分析之后,他最终同意了诸侯王们组建联合出海船队的请求。元召说的没有错,这不失为一条新的出路,毕竟都是同宗同祖的刘姓子孙,没有必要赶尽杀绝,只要他们有办法凭着自己的能力在大汉的疆域之外开疆扩土,那自然可以放他们去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以淮南王为首的那七八家南方诸侯,他们的实力联合起来,是一股庞大的力量,自己只需要提供给他们一些助力,相信他们必将会开创出一番新的海外天地,对这一点元召并不担心。当前的头等大事,还是要放在准备西域事宜上,年关之前召集的亲信班底聚会,就是要筹划怎样为这件事做最周密的准备。

然而世界上的事,计划总是不如变化快,意外往往就在不经意之间来到。从未央宫而来的宣旨内侍,就在这个时候,风风火火地赶到了。

“陛下有旨,宣长乐侯元召,马上赴长安觐见!”

在八个宫中侍卫的簇拥中而来的,是皇帝身边的心腹内侍。似乎早就知道元召接旨意后会有些疑惑,在屏退外人之后,他脸色凝重的低声对元召透露了大略的情况。汉军在东疆失利,被真番国打败了,损失惨重,将近两万余人马死在了辽东!

元召大吃一惊,这件事的起因发生在他去西域期间,当时听说只不过是小小的骚扰,皇帝已经派人去处理此事。后来他诸事繁杂,就没有再过问这件事情,怎么会突然闹到如此地步了。

名叫王安的内侍看来已经得到过皇帝的吩咐,让他把详细情况提前说给元召知道。因此他一五一十的说来,却是讲述的十分清楚。元召未等听到一半,已经明白了来龙去脉。他的眉头紧紧锁了起来。

原来,在半年之前,与大汉东北疆沧海郡临界的真番国起兵作乱了。最开始只不过是劫掠财物,后来越闹越大,他们聚集了几万人马,不时攻入汉地,几个边县的军民不得安宁,一时间弄得狼烟四起,边郡告急。

告急文书报到长安后,皇帝经过与几个朝中大臣的商议,决定先派出钦差使节去实地探知情况,并假以节钺,授以调动沧海郡驻军临机决断之权。

被派遣而去的钦差使名叫何赦,此人出身于军中,曾经做过将军北击匈奴,对这些地方的风俗比较熟悉。他却有些胆略,奉旨到达辽东以后,直接带了身边的一小队随从,以大汉皇帝特使的身份,来到真番国王城,面见真番国王卫右渠,义正言辞的谴责了他们擅自挑起边衅的行为。

卫右渠继位国王并没有多长时间,面对大汉使臣的责问,他只是推脱毫不知情,说那些在两国边境作乱的只不过是一些部下的私自行为,待查清楚以后一定会严加惩处,给汉朝一个交代云云。其实私下里,真番王受到逃亡在此的齐王世子刘玄蛊惑,又与匈奴人达成了协议,早已制定下起兵侵袭辽东汉地,以侧翼配合匈奴铁骑再次大举南下的计划。

受到冷遇后的钦差使何赦心中极为恼怒,见交涉没有结果,他便气冲冲地领着人告辞而别,回转汉境。一路之上,名为送行实为监视他们行动的真番国大臣更是冷嘲热讽,态度傲慢的说一些风凉话,彻底激起了他们一行人的怒火。于是,在即将渡过鸭绿江回到汉地的时候,突然发难,把真番王派遣的这四五十名护送官吏全部杀死在江畔,然后立即渡江,驰入沧海郡,算是出了一口恶气。

得到消息以后的真番王卫右渠大怒,本来还找不到一个理由挑起战争呢,这下机会来了,于是以给死去的人报仇为名,大举兴兵,开始频繁的在江岸接壤地界进入汉朝境内,烧杀劫掠,无恶不作。

沧海郡僻处辽东,与中原距离遥远,并没有什么正规的汉军在此驻扎,平时维持秩序的也不过是些在当地招募的兵役,不仅没有受过正规的训练,连一些武器装备都十分落后,根本就不是侵袭者的对手,因此抵抗的十分艰苦。

何赦倒也是条敢作敢当的汉子,见因为自己的一时愤慨而惹下祸来,他并没有一走了之,而是把自己了解到的详细情况写下奏章,派副使星夜赶回长安上奏天子,他主动留了下来,与当地的军民一起披坚执锐,共同浴血在第一线。

皇帝刘彻接到何赦传回来的消息后,驳回了廷尉府要治其擅作主张挑起国战的大罪,念他不坠大汉国威,杀真番大臣有功,不仅不予以责备,反而传旨任命何赦为辽东督尉,协助太守就地募兵,以抗击真番军队的进攻。

为了这件事,未央宫中的皇帝特意找出了元召给他画的那几张地图,仔细看了看辽东边境与真番等邦国的情况,他的脸上掠过不以为然的神色。在他想来,像真番这样的弹丸之国,只不过如同汉朝的一个郡县大小,能有多大的战斗力?在当地组织起一些披甲士卒,让他们知难而退,也就是了,那么寒冷偏僻的地方,他的目光并没有多做停留。

然而,世间的事本来就没有想当然这么简单。皇帝万万没有想到,就因为他的这一眼轻视,两万多大汉健儿,血染冰雪,魂丧辽东,就此埋骨他乡,不得生还!

正文 第二百八十六章 狼子野心当诛杀

刚刚在长乐塬上待了没有几天的元召,又跟随着传旨的内侍匆匆返回了长安,甚至没有来得及了解辽东兵败的整个过程,余下的,是在马上听完的。

他没有想到,只不过是短短几个月时间,辽东形势已经恶化到如此地步。大汉朝到目前为止仅有的一只水上军旅,在渡海作战以后,就在真番国的大同江上陷入埋伏,所有战船被焚之一聚,全军覆没!

近万水军连同船上搭载的万余步军,或者在船上被烧死,或者因为被截断后路被真番军队团团包围,最后在大同江边战死,除去极少数重伤被俘虏之外,两万多的从水路进击真番的这一路汉军,尽皆落得如此悲惨下场……。

而另一路从辽东陆路出发的一万多汉军,一路势如破竹的攻入真番腹地之后,惊闻水路军覆灭的消息,知道两路合击的计划已经失败,领军主将连忙组织全军后撤之际,却已经为时已晚,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出现在战场上的数千匈奴骑兵阻断了他们的退路,而一路佯败的真番军队忽然掉头攻击,前后夹攻之下,汉军大败,死伤近半,剩下的人在主将率领下拼死杀出重围,撤退到附近的一座山上,踞险以守,至今生死不知。

风寒扑面,元召心中更寒。令他有些意外的是,东北方的那个邻居,在现在已经有了这么强的战力了?自己还是有些大意了,在去西域之前听到这件事的时候,没有详细地过问一下,以至于造成这样无法弥补的遗憾。对那些死去的将士,他感到很内疚。

无论是真番还是东瀛,上下几千年对于华夏造成的只有麻烦。元召有些时候想起来,会感觉很奇怪,按说这些地方人最开始的祖先,都是从中原华夏因为各种原因流亡过去的,怎么就会养成了那么样的狼子野性呢?难道真的是什么土长什么苗?

想起两万多大汉健儿的惨死,又想起记忆中的某些夙债,有一个念头在他的心中冒出来,而且越来越坚定,等到他看到长安城巍峨的城墙就在眼前的时候,已经彻底的下定了决心。既然早晚会养虎遗患,那就为了后代子孙的安宁把隐患种子彻底的铲除吧!

未央宫宣室阁中,元召终于看到了这次朝廷发起东征始末的全部资料,事态比他想象的还要严重。皇帝刘彻脸色阴沉的坐在那儿,不知道是为自己的这次轻率而后悔,还是为了死去的那些将士悲痛。而一边的韩嫣这次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失去了往日的那份骄傲劲儿, 元召进来时撇了他一眼,看到这位脸色苍白的宠幸之臣双腿竟然有些发抖。

先顾不得理会韩嫣的异常,元召又重新把手上的所有资料从头看了一遍,心中不由得暗暗叹息,因为自己的参与,加速了许多事的进程,大汉这几年发展的太顺也太快了,以至于从皇帝到臣子们心中都产生了一种自大的情绪。这种情绪也传染到了出征的将士身上,让他们产生一种错觉,真的以为大汉兵威所至处就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敌人就会望而披靡了!

两万几千大汉将士就这样死去了,死在了异国的战场上,这个消息还并没有传开,只有几个朝堂重臣们知道。这是自从平定七国之乱以来,最惨痛的一次失败。而且是败在一个弹丸小国手上,皇帝刘彻心中是怎样的滋味,不用猜也可想而知。

真番自古以来就是中原的属地,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西周。周武王兴兵伐纣灭殷后,把殷朝王子箕子封于真番,箕子是个贤德之人,他教会了当地土著礼仪、耕作、采桑以及各类规矩,建立了良好的社会秩序,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后来到了战国时期,燕国派兵占领了真番,并在那里设置官吏,修建边塞。自秦朝灭燕后,真番便属于辽东郡边界外的一片地区,后来秦末大乱,这里便失去了朝廷管理,陷入混乱中,成为流民和亡命之徒的聚集地。而汉朝建立后,高祖皇帝和他的群臣们认为那里距离长安太远,犹如一块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平常利用不上,有战事时,防守又极为困难。因此,便修建了辽东郡边塞,以坝水为界,归属在燕王管辖之下。

没想到几年之后,燕王卢绾起兵造反,兵败后逃入匈奴。他手下的大将卫满便帅领着残兵败将冲出边塞,度过坝水,占据了秦朝时候所设置的上下要塞之间的这块地方,天长地久,依靠武力渐渐的征服了聚集在这里的当地土著和从燕、齐两国逃亡到这里来的汉人,卫满在此自立为王,建都王险城(今天的平壤)。

高祖皇帝死后,汉朝开始进入无为而治时期,无暇顾及其他,因此,辽东太守就与卫满签订了一个条约,卫满做汉朝的外臣,可以治理塞外所有属下的民众,但不能越界盗劫,并且特别指出不得阻拦他治下的那些少数民族君长来汉朝朝觐天子。这一条约经过当时皇帝批准后,汉朝算是正式承认了卫满作为真番王的地位。

人的野心是会逐渐膨胀的,等到了有一定实力的时候,便会想得到更大的好处。几十年过去后,当今天的真番王卫右渠即位的时候,真番的国土已经扩展到了方圆数千里,治下臣民几百万。真番王想要彻底摆脱汉朝的约束,下达严令,禁止他属下的所有民族部落君长再与汉朝接触,并且开始逐渐的纵容属下进入汉朝境内抢劫杀戮,双方的冲突开始越来越严重起来。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何赦奉命来到了真番,试图以大汉皇帝的威严,迫使真番王收起他的野心,再度臣服在大汉王朝之下。然而,早已暗中得到匈奴人支持的卫右渠,哪里还会理睬他的意思呢!

双方关系急速恶化之后,卫王征兵五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然就大举进入汉朝境内,在不到十天的时间内,对苍海郡内的十几个县进行了血洗。几千军民死在了这些真番人的刀下,沧海郡守和留下来的钦差使何赦率领着残余的将士死守城池,却最终被攻破了。没有人能够活下来,残暴的真番军队割走了何赦与几位汉朝官吏的头颅之后,放火焚烧了这座城。

当长安城中的君臣,终于接到了从辽东八百里加急传回来的急报后,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皇帝大怒,他怎么能咽得下这口恶气,立即召集丞相和群臣商议。对于这样的小附属国竟敢来作乱侵犯,听到消息后的文武大臣无不义愤填膺,从丞相公孙弘、御史大夫张汤以下,大家的意见是一样的,出兵!去好好的教训真番王一下,不给他点颜色看看,还真不知道天高地厚了。

在有过平灭东越和西南夷经历的君臣眼里,这真番小国也不过与那几处相仿而已,当初的那几场仗打得那么轻松,也不过出动了万余地方驻军,真番国竟然敢如此作恶,那就不妨给它点狠的尝尝,经过朝堂商议决定,这次就出动兵马,彻底把那片地方收回来,重新划归大汉管辖,也好一劳永逸地消除隐患。

朝廷君臣终归还是有些轻视真番的,既然要出兵,镇守在北部边关的精锐汉军自然是不能轻动的,长安附近的几支军队也责任重大,不能远离。最后的决定是,皇帝陛下旨意,命令从各诸侯国驻军中抽调兵员,以这些地方部队组成两万东征军,拜左将军荀羽为征东将军,从陆路奔赴辽东。

然后又下一道旨意,命令驻扎在五湖的大汉水军,由楼船将军杨仆亲自率领,沿大江而下出海,从水路星夜去往真番,形成两路夹攻之势。意在一鼓作势,干净利落地消灭卫右渠的军事势力。

这支南方水军,是大汉朝唯一的一支水上军事力量。它的前身和拥有的大型船只,都是秦朝遗留下来的。当初始皇帝求仙问道,不惜耗费大量的财力物力,打造了好几支大型的船队,其主要目的就是用来帮他出海访仙山寻求神仙术的。汉朝转为军事用处后,虽然有些破旧不堪,但也还可以装载兵员用来作战。

楼船将军杨仆接到旨意不敢怠慢,集合起全部水军将士,又搭载上南方诸侯国驻军共计两万余人启程,转海路十余日后到达辽东。在与荀羽率领的陆军取得联系后,开始对真番军发动进攻。

在汉朝的土地上烧杀劫掠一番之后退回真番国内后,面对着杀过来的汉军,领兵的真番将军却显得十分软弱无能,到处都在节节败退,几天的功夫,就退到了大同江以南,利用有利地形据险而守。

见战事如此顺利,第一次率军远征的楼船将军杨仆洋洋得意,为了取得首功,早日攻破大同江边的敌军防线,第一个进入王险城,活捉真番王,他并没有按照约定等到荀羽所部来到后,再共同发起总攻。

杨仆命令所有的舟船溯江而入,在江面上摆开了几十里水路的阵势。他的打算是先利用这种强大气势威慑挫败对方坚守的决心,然后趁机强行进攻。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静静埋伏在江岸城墙上的那些真番士卒正用冷冷的目光看着大汉的船队,看着敌人终于进入了一个大大的圈套……。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七章 魂魄毅兮难回家

大汉水军的主将之所以被称为楼船将军,是因为这支庞大的船队中,有几十艘朦艟巨舰,因此而得名。这支被称为水军的汉军,虽然还算不上是真正的水上作战部队,但在这个时代来说,船队的主要任务,就是以运载将士马匹辎重迅速抵达作战地为目标,以保障战争胜利的,这已足够。

这次领兵的杨仆,统领这支水军已经有十多年的时间。船上的将士,大多都是南方人,他们并没有经历过真正的大战。朝廷养着这支军队,除了偶尔出动过几次剿灭水泊湖泽间的盗匪草寇之外,好像并没有多大的用处。

一支可有可无的军队,受不到足够的重视,将士们从上到下心中的情绪可想而知,领着一份菲薄的军饷混日子罢了,建功立业遥遥无期,许多的水上健儿渐渐地消磨掉了锐气。

然而,一份朝廷的诏令突然就到达了,全军整顿北上辽东,去配合陆上汉军讨伐真番国。这令所有人都有些振奋起来,虽然听说真番也只不过是个弹丸之地,一鼓可平,应该没有什么大仗好打,不过也总算是有了立功的机会不是?总好过整天待在这南方的湖泊间喂蚊子。

怀着这样的心情,在楼船将军杨仆的带领下,总共两万多人踌躇满志的从海路来到了这里。果然,和预期想象的一样,汉军所到之处,势如破竹,一路高歌猛进,杀得真番军队连连败退,退却几百里之后,来到了大同江畔,与从辽东越界杀来的另一路汉军遥遥相望,两者之间相距已不足两日的路程。

只要攻破大同江对岸的真番军队防线,一日之间就可以直驱国都王险城下了,凭着自己手中掌握的这两万人马,攻破王城只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到那个时候,平叛灭国之功,就手到擒来了!

想到这些,杨仆心中已经急不可耐。当今天子对军功封赏之厚,往往超出想象。想那严助、终军、张骞、司马相如之辈,都是以白衣出身,几乎就是在骤然之间,加官封侯得以富贵,所凭借者,军功也!

他们这些碌碌无名之辈都能取得如此功绩,自己为将多年,好不容易得到这次机会,岂能不好好把握,一战封侯,就在此时。

大军全部到齐之后,在大同江面上拉开阵势,锣鼓喧天,旌旗招展,声势惊人。杨仆和手下几个副将站在大船的船头上,遥望着对面的江岸,指点分派着各自的主攻方向。这次的天气也十分助力,虽然因为寒冷令这些南方健儿们有些不适,但江面上只不过是一层薄冰,一点儿都不阻碍战船的行程。

当杨仆听到士卒来报,说有一艘小舟从对岸而来,舟上有五六人,自称奉了卫王意旨,想要投降和谈的时候,他冷冷的笑了。兵临城下,将至壕边了才来搞这一套,这真番王不觉得有些太晚点了吗?

于是,统帅两万大军十分骄傲自大的这位楼船将军,傲慢的接见了来使,并且提出了要对方无条件投降的要求,他措辞严厉地指出,必须要真番军队全部放弃抵抗,真番王亲自来请降,并且以戴罪之身自缚往长安面见天子,才有可能免去真番即将面临的灭国之祸,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真番使臣点头哈腰态度卑微,承诺一定把大汉将军的意思转告卫王知道,请上国军队暂且停止进攻,好给和谈留出时间。杨仆大手一挥,期限三天!如果三天之后卫王没有答应汉方条件,大汉兵锋将直下王险城!

看着那五六真番使仔细的瞻仰了汉军战船的威风后,面带敬畏之色离去的背影,手下将官有些疑惑的问自家将军,为什么大军都要攻破王城了还要浪费时间干什么呢?杨仆得意洋洋的告诉他们,这只不过是迷惑敌人的缓兵之计尔!谁耐烦和这些化外之民多啰嗦啊,明日一早,大军发起突击,攻城、擒王、灭国才是我们该干的事!

在恍然大悟后的一片恭维声中,杨仆对手下将官分派好了明日的进攻任务,天色已经日暮时分,见岸上水墙后防守的真番士卒稀稀落落的,显得十分冷清。料想是军无斗志,都龟缩起来了,遂吩咐各军今夜好好休息,做好战前准备,明日共建奇功。

载着真番使的那艘小船划到江岸边,几个人登岸之后进入城内,卸去伪装恢复成本来模样,却是几个精明干练的汉子。他们互相对视一眼,脸上露出残忍的笑意。

“哈哈!汉朝的军队也不过如此。虽然人多势众,但军律松懈,又骄傲自大,今夜,大事可成矣!”

“哼!只是那汉朝的将军十分可恶,言辞间竟敢如此轻蔑我父王,要不是师兄暗中制止,我早就一刀斩下他的头颅了!”

其中一个年轻男子脸色骄矜,在侍从帮助下脱去普通衣服换上原来服饰后,赫然是王子的身份。原来此人正是真番王的小儿子卫无忌。

“王子不必心急,两国交战,杀一个区区的领兵将军有什么用?汉人有句话叫做,小不忍则乱大谋。为了一举歼灭来犯之敌,一时小小的忍耐, 还是值得的。师父曾经数次对你说过,心性尚需磨练,否则难成大事,这一点却一定要牢记啊!”

领头的是个身材结实的中年男子,他名叫全都,乃是王子卫无忌的同门大师兄,在他们门中威望甚高,一向为众师弟所信服。这次卫王举国动员,抗击汉军,甚至亲自去青瓦山庄请动了玄刀门大宗师金永吉出山相助,一众门下弟子们便也跟着师父下山来助力。

金永吉作为极负盛名的武道宗师,在真番这三千里土地上是一个传奇。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只知道他三十年前孤身渡海至此,以手中一把玄铁宝刀创下无敌的名头,威震四方。然后开山立派,在青瓦山庄创立了玄刀门,为此间民众所仰慕敬畏,拜在其门下执弟子礼者,达几千众。

金永吉的赫赫威名,连真番王都要加以笼络,卫王的几个儿子都曾在他门下学艺,三王子卫无忌更是常年在山庄侍奉。不仅王室如此,一些贵族大臣家中的子弟,也有许多拜在玄刀门中,习练武艺。可以说,青瓦山庄在真番国内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这次与汉朝开战以后,金永吉被卫王请到王险城坐镇,也好鼓舞士气。原来,这位武学大师不仅武艺已达化境,还是一位胸有韬略的谋略之士。见卫王与国相将军们在日夜策划应对汉军攻势的对策,他在旁倾听良久之后,轻描淡写的献上了一条小小的诱敌深入之计。

听到三万多汉军分两路大举进攻真番,卫王右渠心中还是有些恐慌的。他当初之所以在边境挑起战火,不过是贪图那逃亡到此的齐王世子刘玄献上的几船宝物,答应替他出气而已。恰逢匈奴单于又派使前来,说让他配合匈奴的行动,扰乱汉朝边境,使汉人在北疆一线东西迎接不暇。并答应下他,如果匈奴将来取得大胜,就把整个辽东之地划给真番,成为他卫右渠的国土。

面对这样一个从天而降的大馅饼,刚刚登上王位正是野心勃勃的卫王又怎能不动心呢?可是等到真的惹恼了汉朝皇帝,派大军汹涌而来的时候,长期形成的附庸心理,使他又有些畏惧和退缩起来。不过在随后听到金永吉的分析和计策后,他的眼中又重新放出光来。

是啊!金师说的太对了,真番这处寒冷偏僻之地,相隔中原太远了,对于这块土地,在长安城中的汉朝皇帝恐怕不会有多大兴趣的。劳师远征根本就是得不偿失,他们又得不到什么好处。最好的应对方法就是借这次机会,狠狠的打击一下汉人,让他们再也不敢轻易的派兵来侵犯。

金永吉冷淡的口气中带着一丝嘲讽之意,他似乎非常了解汉朝皇帝的心理。虽然卫王和臣下们心中还是有些疑惑,但对他所说的道理是很赞同的。匈奴人把汉高祖包围在了白登山迫使他屈服,从那以后的这么多年里,汉人就一直乖乖的忍受着匈奴人带给他们的羞辱,只是被动的招架而毫无还手之力。可见汉朝也只不过是外强中干欺软怕硬罢了,所以这次就大胆的干好了,何况还有匈奴人的策应,怕什么?

于是,一个大胆的计划,就在王险城内悄悄地酝酿而成。这就是,真番军队在各个方面假装佯败,全面退缩到大同江以南踞险以守,然后寻找时机,把追击到此的汉军在大同江上一举歼灭!

在汉军毫无察觉的情况下,一个大大的圈套早已经设好了。今天派过来的求和使者,只不过是打着想要投降的名义,来汉军船上探探虚实而已。可惜楼船将军杨仆并不知道,来的那五六人全部是对方的重要人物,汉军将士作战经验的不足,对地形的不熟悉,失败,似乎早已经注定!

转过水墙,在一片宽阔的地带中,黑压压的列满了真番国的死士们,每个人的背上都背着鼓鼓囊囊的行囊。这一千多人都是被特别挑选出来的勇敢者。今夜,他们将要去完成一项光荣的使命,冒寒渡江,火烧汉朝军队的两百多艘战船。

真番王子卫无忌作为这次行动的统领者,站到了他们的面前,眼中闪烁着光芒,拔出了身后的直刀……在他们身后,千百帆板小舟载满了冲锋的真番士卒,劲装待发。

是夜,大同江上下一片火海,杀声震天,自楼船将军以下大汉军卒尽数殒身殉国……!

正文 第二百八十八章 临危受命披戎甲

长安未央宫宣室阁内,元召终于把手中沉重的资料放下,他的心中有一团火开始升起。他之所以劳心劳力的做一些事,积累财富展军备,尽可能准备得充足些、再充足些,最终的目的,就是一旦大战突然生,可以尽量的少死一些人。&1t;/p>

战争没有不死人的,可是可以想办法用武器装备的优势去少死一些人,三场战争才能解决的事,争取打一仗就能解决。一个王朝的兴盛,需要生产力的展,需要物质水平的提高,更需要财富的急剧积累,而这一切,最终的决定因素在于人。&1t;/p>

在这个各方面条件都比较落后的时代,战乱、疾病以及乱七八糟的自然因素,导致人口的增长是十分缓慢的。广阔的大汉疆域内,除了城郭附近的人口比较集中之外,千里荒无人烟的地方,还是占了一大部分。&1t;/p>

元召早就现了这个问题,等到北驱匈奴开通西域的大业完成之后,如果没有充足的人力迎接即将到来的盛世局面,那么社会的展百业的振兴,将会被大大的拖后腿,到那个时候,就算他也没有办法弥补这个遗憾。因此,人的生命被他看得无比重要。&1t;/p>

一次性两万五千多将士的死亡,这不仅是汉王朝的耻辱,是大汉帝国不能承受的损失,更是元召不能接受的事实。然而,血淋淋的现实就摆在眼前,它已经生了,逝去的生命已经无法再挽回。大汉将士魂葬异国造成的悲伤,相信不久之后,就会传到无数家庭中去。&1t;/p>

“朕没有想到……这次过于轻率了。朕将会下旨,对于这次为国殒身的将士们给予厚恤。只是可惜了他们的生命,皆朕之过也!”&1t;/p>

许久的沉默之后,皇帝刘彻终于开了口,他的声音有些微微的嘶哑,带着不加掩饰的沉痛,可以看得出,听到这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后,对他开始膨胀的雄心是一次沉重的打击。&1t;/p>

元召轻轻的舒了口气,压住心头的情绪,在这件事情上,皇帝当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世间事,无风不起浪,当初真番人刚开始出现异动的时候,朝廷就应该重视起来,派人去搜集详尽的情报,查清对方的意图,制定相应的对策,也许就不会闹到今天不可收拾的地步。但臣不言君之过,在这个时代,要想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做成一些事,这条界限元召一直记得很清楚。&1t;/p>

“陛下无需自责,生这样的事,是谁也不想看到的。现在不是寻找起因和追究责任的时候,而是要赶快想办法去稳妥的解决它。如果情报属实的话,匈奴人既然参与到其中,那么他们一定是蓄谋已久,决不会就此善罢甘休的。如果不赶快派兵增援,那么辽东危矣!更何况,在真番国内还有我大汉幸存的几千将士在等待着我们去救援。臣请陛下,赶快下旨出兵吧,此事绝对耽搁不得啊!”&1t;/p>

看着元召严肃的神情,皇帝微微的点了点头,站起身来,走到他面前,直视着他的眼睛,神色中似乎有许多期待又有许多难以言说的苦涩。&1t;/p>

“元卿,不瞒你说,在接到辽东急报的那一刻,朕很痛心。第一时间就召集几位重臣商议了此事,大家的意见很不统一。丞相和九卿几位大臣的意思是,真番国远僻三面临海的孤岛上,我们就算大举兴兵把他平灭了,汉朝也并得不到什么太大的好处。如果派兵少了,劳师远征胜负难料,更是得不偿失。因此,朕心中也是委决不下啊,所以才派内侍把你急召回来问策。元卿,你觉得那块孤处海外之地,值不值得如此兴师动众呢?”&1t;/p>

“陛下不必再犹豫了!中原疆域虽大,但物产终归有时会竭尽。我们千年以来都只注重在6地展,很少有人把目光投向大海之上。臣早就对陛下说过海洋之利胜于6地百倍,我大汉要想开创前人未曾有过的伟业,就不能只局限于前人短浅的眼光和经验。将来征服海洋,像真番这样的地方,正是我大汉舰队的绝佳出海口,怎么能说是寒僻无用之地呢?”&1t;/p>

皇帝被元召说的有些愣神儿,他嘴里喃喃自语的说道:“大汉……舰队?朝廷仅有的那支船队,这次都葬送殆尽了!朕还哪儿来的舰队啊?”&1t;/p>

元召有些神秘的一笑,并没有给他解释什么,而是继续顺着自己的话头说下去:“更何况,陛下,臣听人说过一句话,叫做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随着我大汉将来兵锋所至,不仅是真番、南越、东瀛等等这些临海相望的邦国,就算是匈奴、西域这些强盛的6地之国,都将会成为听从大汉帝国意志的属邦。陛下,这就是臣为陛下策划的未来蓝图,陛下可有意乎?”&1t;/p>

狮子的咆哮只有猛虎才能应和,巨龙的雄心,也只有无尽的苍穹才能匹配!听明白了元召话外之意的皇帝,眼中蓦然放射出骇人的光芒。在旁边小心翼翼侍立伺候的韩嫣,在这一刻忽然有一种错觉,眼前这两个人的身影十分高大,有一种无形的浩然之气,冲出宣室阁,盈荡长安城,直上九天云霄,自己需要仰视才能平息心中的颤栗。&1t;/p>

“可有必胜把握?”&1t;/p>

“陛下若授全权,臣必全胜而还!”&1t;/p>

“可有何条件?”&1t;/p>

“放手任臣所为,不受任何约束,只此足够。”&1t;/p>

“需朝廷出兵几何?粮饷多少?”&1t;/p>

“无需动朝廷一兵一卒,粮饷臣自筹之……但将来收益也需要准许臣自专。”&1t;/p>

“……朕要的是灭其国,收其土地子民,对屠杀我大汉将士者,血债血偿之!”&1t;/p>

“如陛下愿,臣将十倍还之!”&1t;/p>

听到这响亮而坚定地保证,皇帝转身回到御案前,几丈远的距离,脚步竟然显得有些急促。&1t;/p>

“韩嫣!拟旨,自即日起,拜长乐侯元召为大司马,征东大将军,一切征伐辽东事宜,全权委托之!……钦此!”&1t;/p>

韩嫣心头大震,不敢怠慢,连忙躬身上前,片刻之间草拟好旨意,皇帝见与自己意思丝毫无误,用印之后,亲自递给元召。&1t;/p>

“元卿,一切委托与你,愿你此行,旗开得胜,马到成功!辛苦你了。”&1t;/p>

元召连忙行礼之后,用双手接过来那黄绸帛书,躬身再拜!&1t;/p>

“臣敢不竭尽全力,以竟其功!”&1t;/p>

韩嫣心头突突乱跳,作为皇帝身边最亲信的人,他当然知道皇帝新设的这个官位意味着什么。本朝几十年来从来没有大司马这个官职,而今天突然就加封给了元召,可以说,元召终于拿到了朝堂上最重的权柄。大司马,相当于太尉之职也!&1t;/p>

以不到十六岁的年纪,爵封万户侯,官拜尚书令兼大司马!当今天子对他的倚重和信任已经是无以复加。这样的惊才绝艳,在史书上简直就是闻所未闻。韩嫣在这一刻突然想通了,元召的未来,自己是万万不及的。这是一个绝对不能当做对手的人,如果有可能,他想要与他好好的拉近关系了。&1t;/p>

“陛下,臣想请求陛下旨意,这次愿跟随长乐侯远征辽东,为国出力,恳请恩准!”&1t;/p>

见是韩嫣忽然拜倒在皇帝面前,主动请旨出征,元召心中一愣,这家伙素来对自己暗怀敌意,他早就有所察觉,这又是闹哪一出?&1t;/p>

却见皇帝刘彻眉头动了动,似是想到了什么为难之事,他瞥了一眼元召,又看了看韩嫣,见自己的这位宠臣眼中露出祈求之意,终于点了点头。&1t;/p>

“元卿,朕知道你心胸宽阔……呵呵,韩嫣自东宫就追随在朕身侧,对朕忠心耿耿。这次他遇到些小小的麻烦,就让他随你去辽东一趟吧。也算是帮朕排忧解难了。”&1t;/p>

皇帝脸上的笑有些意味不明,却不多做解释,以目示意韩嫣自己找机会对元召说明情况吧。皇帝能为了臣子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了。&1t;/p>

元召心中暗自嘀咕,是小小的麻烦才怪!既然连皇帝都感到棘手,把这个烫手山药扔到自己手上,那只能说明韩嫣这家伙遇上大麻烦了!不过,他也没放在心上,点头答应下来。韩嫣虽然从前对自己有些小小的嫉妒心,却也不算个坏人。有什么事情,自己帮他一把也无所谓。&1t;/p>

见皇帝和元召都答应了,韩嫣彷佛是卸下了心头的一块巨石。回过头来时,眼中流露出感激的神色。元召先行告退,既然已经拜将出征,他必须回去抓紧做好各种准备了,千头万绪,时间紧迫啊!&1t;/p>

转过宫墙时,韩嫣从后面赶了上来,脸上带着羞愧之色重新谢过元召之后,两人边走着,韩嫣低语对元召诉说了他最近遇到的大麻烦。&1t;/p>

原来,就在几天前,江都王刘非从自己的封地赶到长安来了。据说是因为王太后想念自己的这个儿子,特意请旨让他来的。来到长安待了两天之后,这位王爷却是个闲不住的家伙,听说皇帝这一天要去上林苑狩猎,他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提前就带着自己手下的随从们和一帮长安子弟去上林苑等候着了。&1t;/p>

却没有人会想到,只不过是一次普通的狩猎,却因此而惹出了一场大波澜,进而又引了一连串的变故……!&1t;/p>

&1t;/p>

天才本站地址:。搜狗手机版阅读网址:

正文 第二百八十九章 朱雀门外人未发

太史令在《大汉帝国史?元公世家》中,曾经不吝笔墨记载了这年冬天发生在长安的这件事。之所以把这样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在元召波澜壮阔的一生中单独列出来,是因为他帮助过的这个人,在多年以后的某次惊心动魄的宫廷巨变中,给了他最丰厚的回报。

“……时韩嫣随侍帝侧,出入宫闱不禁,称为心腹。嫣素忠心皇帝,王太后有所托者,辄不回应,太后由此深怒之,隐而未发。江都王入朝,从帝猎上林苑。天子车驾未至,以韩嫣乘副车先行,从数十骑驰视走兽。江都王远望见,以为天子至,辟从者,拜伏道旁。韩嫣驱驰而过,视若未见。江都王刘非因此而大怒,归长安,哭诉与皇太后之前,具言韩嫣无礼状,请求归国入宿卫,比韩嫣。太后益怒,派宫中使诏韩嫣,欲赐死。嫣惶恐,求天子,帝为之求情终不得免。会元公拜将东征,帝以韩嫣属之,遂得以脱难……。”

当今天子与王太后之间的关系不睦,这早已不是什么秘密。这个皇帝儿子自从独掌大权以来的所作所为,深深的伤害了这位皇太后的心。所谓爱屋及乌,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好了,连带着看对方身边的人也是好的。而相反的,如果心中存有怨恨,连带着对方的身边人,便也成了发泄怒气的对象。

元召听完缘由,暗自撇了撇嘴,他对王太后素来没有好感。上次田、窦两家争斗的时候,她想治自己于死地的事,他早就知道的一清二楚。

“放心!跟在我身边,去到军中,没有人敢怎么样。整天在宫中有什么好的?好男儿志在四方,你的弓马骑射也算是一等的,不要辜负了这副身手才对。”

听到元召的话,韩嫣心中一股暖流涌过,在落难的时刻,得到这样的帮助,对现在的他来说,是极为难得的。他是个心思机敏的人,本来都已经有些绝望了,认为这次劫数难逃,必死无疑。因为他暗暗从皇帝的眼神中看到了犹豫不决,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说明在王太后的逼迫下,皇帝想保住他性命的心思已经动摇了。

韩嫣在宫中多年,深深地了解皇家的无情与冷酷,有些时候,在利益的权衡中,所谓情义,一文不值。其实他的预感一点儿都没有错,这次如果不是元召帮忙,他的生命就是消逝在了这个寒冷的冬天里。

然而,韩嫣感激的话还并没有来得及说出口,未央宫朱雀门外,有一群锦衣箭袖的贵公子拦住了去路。

“韩嫣,哪里走!今天你可没有皇命在身了吧?哈哈!非好好教训教训你不可,让你也长长规矩。”

为首一人三十多岁年纪,正是江都王刘非,跟在他身边的,除了贴身的护卫就是长安城中的一些皇室子弟,脸上都醉醺醺的,明显是在哪儿正喝着酒呢,不晓得怎么就知道了消息,跑来打架了。

韩嫣心中暗自吃了一惊,上次他在车上是真没注意到这位跋扈王爷,没想到无意中和他结下梁子,对方还不依不饶了,竟然告到王太后那儿去,要致自己于死地。

“王爷,请恕罪!韩嫣今日确实有公务在身,请不要阻拦去路。”

韩嫣看了一眼身边的元召,见他似笑非笑的停下脚步负手而立,只得硬了头皮拱手搭话。他知道江都王这家伙很不好惹,不仅性情粗暴,而且据说有扛鼎之力,凶猛非常,不到万不得已不愿意撕破脸。

“你有个屁的公务!不就是依仗着小白脸又能说会道的,在当今圣上面前邀宠嘛。你们韩家,打从你爷爷那一辈就惯于溜须拍马这一套。哈哈!来,从本王的裤裆底下钻过去,就饶恕你无礼之罪。否则,今天非把你打的你妈都认不出来!”

酒壮人胆,又早就得到过王太后的示意,刘非还有什么可怕的?就算把这韩嫣一顿拳脚打死了,然后拍拍屁股回江都,料想皇帝也不会把自己这个哥哥怎么样。

和他一起来的,也都是些王公贵族子弟,都是些属于看热闹不怕事大的主,在一边跟着起哄,极尽羞辱之词。韩嫣的脸色白了又红,红了又白,羞恼至极。

“王爷,说话请勿辱及先人!我已奉皇帝钦令随长乐侯出征辽东,却无暇顾及其他。告辞!”

说完,韩嫣拉着元召就欲转身沿宫墙向侧面而走,惹不起还躲不起吗?这个嚣张的家伙还是不要与他纠缠为妙。

然而,元召纹丝不动,反手拽住了他,示意不必害怕。韩嫣大急,江都王的身份非同一般,他就是怕再呆下去万一再把元召扯进这件事里,闹大发了不好收拾,这才忍气吞声的。他正要再用力拉着元召走,却听对面的人都肆无忌惮的哈哈大笑起来。

“什么长乐侯长乐狗的,不过就是一个走了狗屎运的家伙,你也拿来做挡箭牌?韩王信的子孙什么时候沦落到现在的地步了,啊?哈哈哈!”

听到江都王如此粗鄙的言语,韩嫣心中一动,他不相信对面的这些人会没有人认识元召。看来今天的目标,并不单单是对准自己的啊!

“好了,你们这群废物,该干嘛干嘛去吧!别挡路,军情紧急,不耐烦搭理你们,都滚吧!”

一个冷冷的声音并不大,但在对方的一片哄笑声中,每一个人却都听得清清楚楚。周围一下子安静下来,韩嫣心中开始振奋,他预感到元召要出手了。

不仅是江都王刘非,就连那十几个王室子弟,把目光转到说话这人身上来时,脸上都露出怒色。这是什么口气?好像是一个大人教训一群不懂事的孩子一般,对面这显得人畜无害的家伙,也太狂妄了吧!

元召这几年声名鹊起,名头极大,但那是对于普通臣民来说的,在这些皇亲贵戚王爷眼中,却算不了什么,而且大部分都对他怀有敌意。江都王这次来长安,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想要好好的教训元召一顿。

起因很简单,元召把他的国相董仲舒挖走了。别看刘非虽然喜欢舞枪弄棒不学无术,但此人却极其注重虚名,再怎么说董仲舒也是天下有名的大儒,他虽然有些烦这个老头儿的古板,但有他给自己担任国相撑场面,刘非还是感觉超有面子的。

没想到前些日子董仲舒来了一趟长安,回去之后跟他说要“跳槽”了,皇帝陛下已经批准,交代完江都的后事后,就会去长乐侯元召那儿去报道了。这跋扈王爷一听就怒了,还有人敢从虎口拔牙?从江都这儿挖人经过本王允许了没有?元召小儿,欺人太甚!

江都王虽然是武莽之徒,但也颇有些心机。他没有主动去长乐塬上找元召的麻烦,而是在长安城等待时机。果然无巧不成书,今天就让他遇到了,而且是和他正想收拾的韩嫣在一起,这倒省事了,正好两个人一块儿收拾!

“元召小儿!休得猖狂!真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啊。你以为自己得封了个侯爷,又当上了个什么尚书令的破官职,就了不起啦!尾巴翘上天了?既然朝中臣子们不与你这小儿一般见识,那本王爷今天就好好的教训教训你,让你知道知道这大汉朝可是刘家的天下,做臣子的要守规矩,懂吗?”

看着刘非那一副得瑟劲,元召皱了皱眉头,他还要急着回去筹划出征的诸般准备呢,这帮家伙像狗皮膏药一样在这儿粘着不让开,让他本来压下去的那股因为东征将士之死的怒火又在心中开始升腾。他对韩嫣低语了一句,韩嫣眼神一亮,撤步回身急忙向就在朱雀门一侧的司隶校尉署而去。

“呵!想跑?你们两个今天都走不了。你们几个,去把韩嫣那小子给我抓住,先打断他的腿再说。”

手下的护卫和几个帮闲的王室子弟不容分说,飞身而起就要打人。然而下一刻,他们真的都飞身而起了!当然不是自己飞起来的,而是有人帮他们起飞了。

“嗨嗨!哥几个快看,没想到这江都王手下的人还真厉害啊!一跃几丈高,这功夫……。”

“王六!你什么眼神儿?那是他们自己功夫高吗?好好看看小侯爷在干嘛啊!”

“……我去!原来是小侯爷一人赏了一脚啊!……小侯爷威武!”

“这还用你说!没看到大家都在这儿焦急地盼了半天了?就等着看小侯爷出手呢!好好看着,什么狗屁玩意也敢来招惹小侯爷,真是活该!”

且不说守卫朱雀门的羽林军侍卫们在幸灾乐祸的议论,江都王刘非见元召竟敢胆大包天在未央宫门口当众殴打皇室子弟,这还了得?这是大逆不道之罪呀!

刘非也是练过一番苦功夫的人,他“呛啷”一声拔出身边侍卫的佩刀,用尽全身力气一刀直下斜劈元召胸腹之间。这厮就是这样蛮横,出手就杀人。见刀来势如风,元召连躲都没有躲,他存心要对方吃些苦头,因此全身气机流转,聚于右臂,亢龙有悔,横渡无涯!紧握的右拳如流星一般后发先至 ,这一拳正横击在砍来的刀身上!

在刘非的练武生涯中,还从来没有想过,一个人可以凭着血肉之躯与刀剑对抗。见元召就在自己的眼前似缓实快的挥出了一拳,他还感觉有些发愣,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自己找死。

然而下一刻,他知道自己想错了。拳头打在刀身横面上时,江都王感觉好似有十匹马的力量一下子就把他身体甩了出去,晕头转向之间,胸前一阵剧痛,那把钢刀被打弯曲成了一个奇怪的角度,刀尖插进他身体里,随着一起跌落在几丈之外的尘埃中,大口喷血,再也爬不起来了。

正文 第二百九十章 胸有蹈海平天策

元召快马加鞭回到长乐塬以后,马上开始安排各项出征准备。先派人把常驻在此的淮南谋胆伍被找来,让他带着自己的亲笔书信星夜赶回淮南,告诉淮南王刘安,不必等到开春以后再出海了,趁着自己这次东征的机会,让他集合起早就准备好的人马,即日启程,在大江入海口汇合。&1t;/p>

伍被在长乐塬上已经待了大半年的时间,听到这样的消息,自然心中十分振奋,尤其听说这次元召拜将亲自领兵出征,他更是暗自欣喜。&1t;/p>

“王爷前些日子来信说,在小侯爷的帮助下,几百艘新式战船已经打造完毕,秋尽以来诸侯联军正在水上操练,却想不到这么快就派上用场了。呵呵!我一定快马加鞭赶回去,绝对不会耽搁小侯爷的大计。只是我家郡主还在此处……倒是要小侯爷费心照顾了。”&1t;/p>

“无妨,伍先生带着你的人自去就是,她……呃,刘姝郡主我自然会派人把她照顾好的,敬请放心。”&1t;/p>

说这话时的元召摸了摸鼻子,脸上表情有点儿不太自然 。不用您老吩咐哦,郡主自然会“照顾”好的,最近两人还互相“照顾”了好几次呢。&1t;/p>

伍被拜谢而去。元召哑然一笑,转身时却正看到三丈之外积雪的青青翠竹旁,那个裹了一袭大红裘氅的身影在笑盈盈地看着他。不由得心中一囧。&1t;/p>

“听说你又闯祸了?在朱雀门口公然殴打一众王室子弟,还把那江都王重伤了?哼哼!”&1t;/p>

名叫刘姝的女子收起了笑容,嘴角带着嗔怪之意瞥了他一眼,有些无奈,又有些担心。&1t;/p>

“没事的,小事情而已,不用替我担心。”&1t;/p>

“谁要担心你啊!你……你就不会收敛一点儿吗?早就跟你说,皇家的这些人少去跟他们纠缠了,你都不知道,这其中错综复杂的关系有多可怕。”&1t;/p>

“你不也是皇家中人嘛……我们纠缠的还少了?哈哈!”&1t;/p>

“你!在好好的和你说事呢,你又口花花,早知道你是这么一个胡搅蛮缠的人,我、我……!”&1t;/p>

刘姝听到元召还有心思口出调笑之语,她脸上有些微微的红,羞恼的连说了几个我字,却不知道说什么狠话才好。&1t;/p>

“好了!姝姐姐,不和你开玩笑了,知道你是担心我。做这些事,我心中自有分寸。只要你们这些最亲近的人平安喜乐,世间事于我,便无畏无惧,尽可做得。”&1t;/p>

刘姝本来还有些疑虑想要对他说,听到他这句平朴真实却饱含深情的话,不由得芳心大动,脸上泛起的胭脂色在夕辉中如红霞朝映,眼中柔情却似脉脉春风。&1t;/p>

“只要你心中真的有数就好。我知道,你年纪虽小,却是世间少有的奇男子。这些事,本来就不放在你的心上。我只要你不再受伤……盼你将来不要辜负了……。”&1t;/p>

说到这里,话音渐低,几欲羞不可闻。&1t;/p>

远山白雪,皎皎无瑕,冰霜染蒹葭,素手绾青丝,红妆嫣然笑,心字烙朱砂。流光带走千千句,呢喃多痴话!&1t;/p>

元召暗暗的叹息,自己何德何能,得如此红颜牵挂。将来若有辜负,此心必定难安。又想起还有那几张或明媚或娇憨或深情的容颜,他的心有些乱了起来。在这一方面,将来也许会是他最大的难关。&1t;/p>

相比起这些让他难以割舍的重量,权谋争斗打打杀杀不过是最轻松简单的事情。昨天在未央宫朱雀门口生的一幕,对别人来说也许是闯下了塌天大祸,但对于元召来说,他并没有当做多大的事儿。&1t;/p>

从江都王拔刀出手,到被元召一招重伤,然后又顺手解决了剩下的那几个家伙,也不过生在倾刻之间。刘非艰难的从地上直起身子,看了看自己的左肋间,那把已经完全扭曲的刀扎进去有三寸多深,虽然伤情很重却不足以毙命。&1t;/p>

江都王又看了一眼在周围地上翻滚喊痛的一众同伙,心中失魂落魄。当然,让他惊骇莫名的不是这些,目光落在那刀上时,他感觉到有渗透骨髓的寒冷。轻描淡写地一拳,就把一把百炼钢刀打成了麻花!这一拳要是打在人身上呢……?!&1t;/p>

在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是横的怕硬的,硬的怕要人命的!身负扛鼎之力的刘非低下头,把无尽的恨意深藏起来,双手捂住伤口,没有再去看站在他身前之人那双摄人心魄的眼睛。在这一刻,他终于相信了此前的那些传说。&1t;/p>

匆匆赶回来的韩嫣同样目瞪口呆,这就解决啦?同样吃惊的还有闻讯跟着赶来的司隶校尉终军和他的属下们。这场架打的……惹到长乐侯这不是自找倒霉吗?&1t;/p>

然而,元召随后一开口,就让他们明白了事情远不是打架那么简单了,其严重已经出他们的想象。从来元召出手,就必定会给对方一个难忘的教训。&1t;/p>

“终校尉,我今钦奉天子旨意,奉令东征,军国大事急如星火。却未曾想,在这儿受到以江都王为的这帮人横加阻挠。现在我元召以大汉尚书令、大司马、征东大将军的名义命令你,把这一干所有人等拘押起来,详加审讯,看是不是尔等与真番匈奴细作有所勾结之处,并追究其贻误战机之罪!”&1t;/p>

宽阔的朱雀大街上,冰雪还未消融。元召的话带着赫赫威严,远近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无不心头大震!这是他第一次以朝堂重臣的身份出自己的命令,这其中的重量可以说是重若千钧。&1t;/p>

大汉司隶校尉终军,在这样的时刻一点儿都没有犹豫。应声而诺,一声令下亲自领人动手,把地上所有人都捆绑起来,推推搡搡带回司隶校尉署去了。王爷和王室子弟又怎么样?查奸纠恶这样的事情,本来就是正在他的管辖职责范围内,更不要说是元召亲自下令了。&1t;/p>

可怜的江都王刘非,忍着痛彻心扉的刀伤,鲜血滴滴答答染了一路,被关进了大牢。终军自然不会让他死了,派人给他上了药包扎好伤口之后,就把他关在那儿,不闻不问。足足关了半个多月,在王太后好几次哭闹哀求之下,皇帝才传令放了他。&1t;/p>

至于那十几个王室子弟,也算是倒霉催的。被关在里面受尽刑法,直到两个月之后,辽东战事彻底完结,元召凯旋回到长安,才在各方请托之下放了他们回家。从此这些人畏长乐侯如虎。此是后话,暂且不提。&1t;/p>

虽然知道这样做,也许会埋下许多后患,但元召从来不会瞻前顾后。如果不能快意人生,那么自己阴差阳错的来到这个时代,又有何意义呢?他唯一在意的,也许就是这些身边亲近之人的担心了。&1t;/p>

“这次出海东征,我也要去!不准找理由拒绝啊!”&1t;/p>

刘姝郡主脸上转换了神情,露出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元召却有些不太情愿,打仗是男人的事,女子跟着去掺和什么嘛!&1t;/p>

“你就不要跟着去了吧,海上风大有危险,再说了辽东那块儿天气冷的很……。”&1t;/p>

“住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小心思啊。什么天气不天气的!和那俊俏的女徒弟去西域的时候,你怎么不这样说?哼!”&1t;/p>

“……呃,那好吧……唉!”&1t;/p>

看着这位御姐范儿的郡主高傲的扬着脖子,得意洋洋的远去准备自己的行囊,元召又一次苦笑着无奈的揉了揉额头,要去就去吧。&1t;/p>

随后元召召集起一众班底,做了个简单的安排。辽东的事打乱了他的计划,有些准备要推后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家里的一切自然不用他担心,主父偃会替他打理得妥妥当当。&1t;/p>

在未央宫中,元召对皇帝说不用朝廷一兵一卒的时候,他相信皇帝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黑鹰军是要动用的,不过不用太多,一千人马足矣,他带这一千人去,不是让他们冲锋的,而是当做一把尖刀用,在最关键的时刻,也许会建立奇功。&1t;/p>

当元十三听到元召叫到他的名字,让他把水上船队的人全部组织起来,把所有的船都装备上早已制作出来的那些武器,随着东征的时候。这位最早的元家十八护卫之一的英俊青年,差点儿蹦起来。&1t;/p>

“……不要小看了这几艘船,也许在不远的将来,有一支无敌的舰队,就会诞生在十三你的手上……!”&1t;/p>

从最开始元召把组建起来的船队交到他手上,然后逐渐的一天天壮大到今天的规模,小侯爷很早的时候对他说过的这句话,他一直都牢牢地记在心里,今天机会终于来到了! &1t;/p>

剑湖船坞中那些新造出来的五牙战船,都是真正的楼船,高达百余尺。这些庞然大物,元十三已经去看过好多次了,每一次看到,他都感到一种深深的震颤。一旦配备上小侯爷所说的那些水上作战利器,就是真正的水上霸王。&1t;/p>

手下统领着三四千水上之众,已经在江河间纵横了五年多的元十三相信,这样的一支水上力量,将是无敌的存在。自己竟然有机会领着这样的一只船队,去劈波斩浪,建功立业!又怎能不让他豪情万丈,激动不已呢。&1t;/p>

长乐塬上的分派与准备正在进行的时候,长安城中又来人了。一大队做寻常士卒打扮却全副武装的侍卫当中,走出来的是同样穿了普通衣服的太子刘琚。&1t;/p>

“元哥儿,父皇有旨,令我随在你身边,远征辽东。嘿嘿!”&1t;/p>

&1t;/p>

&1t;/p>

天才本站地址:。搜狗手机版阅读网址: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一章 风云千重弦勾月

大江源自西部高原,浩浩荡荡从巴蜀三峡而出之后,平江阔野一望无垠。而且越往下游,越是江面宽阔水深浪急。&1t;/p>

夜晚清冷的空气,使人格外清醒。头顶的夜空,半弯月似上弦弓,无数星星点点汇成璀璨星河。大船张满风帆顺流而下,两岸山峦时隐时现,斗转星移之间,恍然若梦已过千年。&1t;/p>

“元哥儿,在想什么呢?”&1t;/p>

俯身在船舷木栏上的元召正在愣神,一个身影凑到他身边,并排而立。那是比他矮了一头的太子刘琚。&1t;/p>

淡淡的月光下,虽然看不清彼此的表情,但元召还是撇了撇嘴。对于皇帝和即将登上皇后宝座的卫子夫甩给自己这个“累赘”,表达了心中的不满。&1t;/p>

“太子,你不在船舱里好好待着,跑出来干什么?江河之上风寒可不比未央宫中啊。”&1t;/p>

暗中侍卫们的刀剑反射出清光,元召的语气中带了一丝揶揄。&1t;/p>

“元哥儿!你是故意的吧?让你叫我琚儿的,像从前一样,说过多少次了!”太子的语气中带了微微的恼火。&1t;/p>

“呵呵!我们都已经逐渐长大,不再是七八岁的孩子,那些往事就不要再提了。更何况,君臣有别,这也是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懂吗?”&1t;/p>

听元召这样说,刘琚有些苦恼的搓了搓手。他身份贵重,从小身边自然不会有真正的友情,自从六岁那年认识元召,得他相救,从此便把他当做了平等的朋友一般看待。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一些关系便也在悄悄的变化着,这让他感觉有些无所适从。&1t;/p>

似乎是看出来他心里在想什么,元召拍了拍他的肩膀,放缓了语气:“不必去纠结这些,有些情义只适宜深藏在心中,彼此明白就好,而非流于形式。好好做好你太子该做的事,就是对朋友之谊最好的报答。”&1t;/p>

刘琚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他虽然还不是很了解元召的话中之意,但他既然这样说了,那一定也是为了自己好。这一点,不仅他深信不疑,母亲卫夫人平时暗中教导时,也是对他这样说的。&1t;/p>

“元哥儿啊,这船好快呀!才一日一夜的功夫,我们现在离长安已经有千里之遥了吧?长这么大,我还是头一次坐这么大的船走这么远的路呢!呵呵!”&1t;/p>

刘琚的语气中很兴奋,这种情绪和很多在船上的人一样,这一路上都没有平息下来。他说的一点儿都没有夸张,战船,真是太大了!尤其是他们所在的这一艘,是一艘真正的五牙楼船,前后长三十余丈,上下高一百二十余尺,分五层,甲板下两层而上面三层。在上面跑马都没问题。&1t;/p>

“皇帝陛下让你跟着跑这一趟,当然是希望你长些见识的。总是在深宫之中听那几个老家伙讲些迂腐的道理,怎比得自己实践得来的深刻呢。所以多看多听就好。”&1t;/p>

“是啊是啊,母亲也是跟我这样说的。那个,元哥儿,我家淮南的那位堂姐为什么也跟着来了?还总是在我们的船上……。”&1t;/p>

“……哦,呵呵,因为这次需要借助淮南王等诸侯的力量啊。”&1t;/p>

“她一个女子跟着总是多有不便……元哥儿啊,我大姐儿可是总在宫里想着你呢啊……。”&1t;/p>

“小孩子家懂什么!去去去,赶快回船里去,小心风寒生病,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就是你此行最大的任务了,别的少要瞎操心。”&1t;/p>

刘琚见元召做出一副恼羞成怒的样子,又低声嘟囔了几句,撅着嘴巴,自己走了。元召又好气又好笑,对这些事自己就够头疼的了,他又跟着添什么乱啊。&1t;/p>

“哼!鬼鬼祟祟的,别以为人听不见,那位小公主对你挺上心的啊,特意说动皇后派了自己的弟弟跟着你,啧啧啧!”&1t;/p>

语带娇嗔,香泽微闻,一个娇俏的身影不知何时出现在身边,斜眼瞥着他,显而易见,刚才的话她都听见了。&1t;/p>

“你整天脑子想什么啊,不是这样的。你以为这么简单?太子此行,虽然陛下别的要求一字未提,但这其中的意思已经很明白了。”&1t;/p>

元召早就看到刘姝过来了,最怕与她纠缠这些小儿女心思,连忙岔开话题,好分散她的注意力。果然,听到他这样说,刘姝郡主的脸上有些疑惑的神色。&1t;/p>

“什么意思?我怎么看不出来啊。”&1t;/p>

元召淡淡的笑了笑,太子刘琚虽然是微服出行,外人并不知道。但在皇帝刘彻的心里,却知道自己一定会明白他的意思的。有些事根本就不用明着说出来,这对于臣子来说,既是一种信任,更是一种考验。&1t;/p>

“这几年来,不管是平定南越还是西南夷,都取得了大胜,而且紧随其后的财富收益也是极为丰厚的。未央宫在这其中也得到了极大的回报。以咱们这位皇帝陛下的精明,这次的机会他怎么又会放过呢?呵呵,出征辽东,讨伐真番,在任命授权于我的时候,他已经答应我可以对收益自专,金口玉言自然不能反悔。所以他就把太子派来了呢。”&1t;/p>

“你是说……太子跟着走这一趟,是要得到好处的是不是?”&1t;/p>

“那是自然。太子还小当然不懂得这些,但身为臣子是要体会圣心的。此战如果取得大胜,将会给太子的身上增添一笔功绩,同时,自然也要得到相应的好处。这样一举两得的事,皇帝和皇后又何乐而不为呢?”&1t;/p>

“这当中的弯弯绕绕可真多!他们就这么有信心你能取胜吗?”&1t;/p>

“这有什么好怀疑的!本大将军出马,必定大获全胜,征伐之道……嘿嘿,难道你对我没有信心吗?”&1t;/p>

听到元召在自吹自擂,绝美的女子忽然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羞人的事,脸色蓦然变成一片嫣红,好在夜色中,他看不清楚。&1t;/p>

“你!……小鬼头!整天就知道油嘴滑舌的。哼!不理你了。明天就可以与父王他们汇合了吧?好几个月没有见到,我很想他了呢。”&1t;/p>

“放心吧,照这样的度,明天一定可以到达入海口与诸侯船队汇合的。到时候你们就可以见到了,带给他们的武器装备都在这船上,几日的海上航程足够装配完毕了。到达真番之后,就让那些蛮子好好的尝尝苦头……。”&1t;/p>

江水滔滔无尽东流,风清月白,一片倾心的女子静静看着神采飞扬的少年,心中柔情无限。水路虽长,只盼就这样走下去,良夜相伴,没有尽头。&1t;/p>

“这……这些船就是?元召那厮就在这船上?”&1t;/p>

天渐渐亮了,朝霞之中,遥远江岸边的一片山石上,一群赶路的行者停下了脚步,遥望着江心那三十几艘大船,眼中有些难以掩饰的吃惊。&1t;/p>

“没错!这就是从长乐塬出的那只船队。不仅元召在船上,未央宫中的小太子也在上面。呵呵,这次可真是一箭双雕!”&1t;/p>

说话的是一个高瘦的老者,脸色阴鸷,眼中的光芒令人心寒。他便是这一行三十多人的领,隐门高手夜无寻。&1t;/p>

“师叔,不知道消息是否可靠?那太子据说才十三四岁,汉朝皇帝怎么会放心让他出宫呢?”&1t;/p>

身边的一个汉子有些不放心的问了一句。却被那老者夜无寻厉声打断了。&1t;/p>

“不相干的事,休得多问!只要好好的听命行事即可。难道忘了门中的规矩了吗?”&1t;/p>

听到他的责斥,那人连忙拱手应是,闭口不敢再问。隐门历来行事诡秘,其中规矩惩罚之严厉,出外人想象,门下弟子无人敢于轻犯。&1t;/p>

夜无寻冷冷哼了一声,这次行动以他为,面对着元召这样的强劲对手,自然要处处小心。太子刘琚微服出宫的消息,是从未央宫中的某位贵人那里传出来的,来源属于绝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这也是对弟子们的一种保护。&1t;/p>

“走吧!既然已经追上了他们的行踪,便抓紧赶路要紧。等到了真番国土地上,那时候再寻机一决生死,以报少君师侄和一众门下弟子的血海深仇。”&1t;/p>

夜无寻打个手势,率先起身而去,其余人紧跟在后,刀剑与行囊微微的撞击声响,片刻之间都隐没在石后林木中。&1t;/p>

上次被元召杀死的李少君和楚玉都是隐门的嫡传弟子,得到他们的死讯后,门主和几位长老大怒,既心伤弟子之死,又恨元召坏了他们多年策划的大计。因此,元召的名字,从此就被列入必杀榜中。&1t;/p>

这次九州隐门得到元召离开长安的消息后,立即就出了必杀令!传令分布在各地的精英人物组成五六支分队,沿江探知元召行踪,一有机会就诛杀之。夜无寻这些人只不过是其中一部分而已,只是元召一直在船上,他们没有机会接近。&1t;/p>

千里大江,一路顺风而行,离开长乐塬三日后,搭载了一千黑鹰军的这支船队,终于来到最下游的入海口附近。此处江水湍急,江面最为宽阔,几百艘大小不等的战船在前方已经遥遥在望矣。那自然就是以淮南王为的六家诸侯势力组成的联合舰队了。&1t;/p>

令元召有些意外的是,看着逐渐驰近的对面船上,当先一人全身戎甲,在众护卫的簇拥下,正笑眯眯的看着这边的情形,正是淮南王刘安本人。看这幅架势,他竟然是要亲自随船出征?&1t;/p>

&1t;/p>

&1t;/p>

天才本站地址:。搜狗手机版阅读网址:

正文 第二百九十二章 玄刀金羽曾沾血

六家南方诸侯联军的船队与元召带来的三十余艘战船合兵一处后,总计将近三百艘之多,布满了整个大江入海口,连绵几十里,甚是壮观。&1t;/p>

元召的猜测并没有错,与那几家诸侯王只挑选了王室优秀子弟统领兵马随军征伐不同,淮南王刘安这次的决定,是要亲自出海。&1t;/p>

“元侯,你可知道本王的最大志向是什么?”&1t;/p>

听到元召委婉的说起海上风高浪急气候多变,而且真番之地冬季苦寒,恐怕他的身子骨有所损伤的时候,刘安并没有正面应答,而是淡然的笑了笑,反问了元召一句。&1t;/p>

“呵呵,这却不知,更不敢对王爷心志妄自猜测。”&1t;/p>

元召心中暗自嘀咕,你当初的志向不就是想谋反当皇帝嘛!不过这话他自然不会说出来,只是打了个哈哈,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1t;/p>

刘安手捻须髯,看着前方碧波涌起,船队已经进入东海,眼前一望无垠尽是烟水茫茫,不由得平添几分豪情。&1t;/p>

“那时我还是少年,也如你这般年纪,喜欢读书,博览尽王府所藏典籍。不过最喜欢的不是那些经书史传,反而是一些神仙志怪缥缈传说。在慨叹世间千奇百怪光怪6离之余,也曾经暗自立下愿望,如果将来有机会,当要去探幽寻胜踏遍海外仙山,为之著书作传,播于后世,方不负这一生……。”&1t;/p>

元召静静的听着,并不接话,这个时候,做一个倾听者比做一个讨论者更适合。&1t;/p>

“……后来淮南遭遇大变,我父王惨死,这些也不必瞒你……少年时的很多东西,比如曾经的梦想什么的就此被扼杀。再到后来接下淮南这副担子和一些沉积心底的夙孽,日夜劳心就更无暇多顾了……。”&1t;/p>

“那如此说来,今日出海之举,倒是王爷长久以来,心头所念念之事喽?”&1t;/p>

“哈哈!自然也可以这么说。你上次跟我细致讲过的那番话,我后来想想,果然是有几分道理的。未央宫与诸侯国之间的矛盾,如果不是用推恩令这样的办法来温和解决,早晚还会有一次激烈爆的。要是再重演一次七国之乱的惨剧,弄得生灵涂炭,那也是本王不想看到的啊。”&1t;/p>

“王爷能心存此念,大善!想中原大地几千年来,兵戈连绵,烽烟不断,争来争去也不过就是那么大块地方,又有什么意思呢?世界之大,出想像。呵呵,等见识到这海天之广阔后,那些权谋之争,就真的算不了什么了。”&1t;/p>

“哈哈!有你随行,本王自然放心。呃,对了,你说的那些用于船上征战之武器,可曾安排妥当?”&1t;/p>

“区区小事,无需王爷操心。自然有专业人士去操办此事。三天的海上航程,已经足够装配完毕,等到了真番国,就可以好好见识一下它们的威力了。”&1t;/p>

“那会儿听了你的讲解,本王心中倒是有些将信将疑。那些形状有些奇怪的装置,威力真的有那么大?倒真是有些迫不及待,想提前验证一下到底是怎样的厉害法呢。”&1t;/p>

元召见了淮南王偌大年纪露出孩子一般的好奇表情,心中不禁暗自笑。那些武器可都是真正的摧锋破敌之利器,现在的敌人还离得远呢,上哪儿给您老开眼去啊!&1t;/p>

然而,世界上的事就是这么奇怪,刚说到敌人呢,敌人就到了!&1t;/p>

此时朝阳初升,风平浪静,海上航程已经过半。前锋战船上的汉军士卒忽然现,未知从何处而来的一艘中等大小船只挡在了船队的正前方,有十几人立在船头,气定神闲地注视着远征而来的大汉船队,不知道想干什么。&1t;/p>

听到手下的回报,被征东大将军任命为随军校尉的元十三走到船头观看时,见那船离着自己的船只有七八百米的距离,船上之人虽然看不清面目,但所穿衣饰显然不是汉朝服装。他正微微疑惑间,忽听对面船上有人高声喊喝了一声,气息丰沛,浑厚至极。&1t;/p>

“呔!对面来的汉军听着,我等奉卫王之命,前来晓谕尔等,过此海疆线以后,就是我真番国界了!如果你们就此止步,掉头返回的话,那么卫王陛下已经允诺,可以饶恕此前汉军擅自入侵真番国之罪,并且可以允许那些被包围的残军放下武器投降后,从容安全离去。你们听到了没有啊?如果听明白了,就把这个意思去告诉你们的军中主将知道吧!”&1t;/p>

来人竟然说的是一口流利的汉语,而且相隔这么远的距离,元十三听的清清楚楚,可见此人是个练武之人,而且内力深厚,修为非浅。&1t;/p>

元十三微微皱了皱眉头,他自忖没有这样深的修为,却也绝不能在气势上输给对方。向身边的人打个手势,兄弟们早已知道他的心意,连忙从船舱中取出一物,元十三接在手中,嘿嘿一笑。按照小侯爷的说法,这叫做“喇叭”。是他明的许多新奇古怪物件中最不起眼的东西,这时候拿来跟对方比嗓门儿大小却正合适。&1t;/p>

“哈哈哈!你们这些真番蛮子,现在知道怕了吧?这次天兵到处,不把你们尽数屠灭,誓不罢休。我家大将军没空见你们这些无名小卒,赶快回去告诉你们卫王,如若识趣,赶快大开王险城,肉袒膝行至海边迎接大将军,兴许还能活命。否则,两日之后大军踏入真番,杀个片甲不留!”&1t;/p>

“大喇叭”的音效不是盖的,元十三声音洪亮的一番话,海上方圆几里之内每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这边的汉军自然都明白是怎么回事,可是对面的人却齐齐在心中吃了一惊。这是什么人?竟然有如此深厚的内力修为!几乎差不多与师尊玄刀神金永吉不相伯仲了。&1t;/p>

原来,这些人不是别人,正是从真番永川口出海而来的青瓦山庄门下的弟子们。自从真番王卫右渠以家国大义的名分相感召,青瓦山庄庄主金永吉答应出山相助,大败汉军于大同江上后,青瓦山庄的地位在真番国上下更是非同小可。玄刀神金永吉被顶礼膜拜,得到国民英雄一般的对待。&1t;/p>

溃败的那不到五千残余汉军,逃到了甘云岭之上,依靠着险峻的地形,在做垂死的挣扎。卫王之所以没有集合优势兵力动猛攻把他们彻底消灭,也是听从了金永吉的建议。真番国勇士的性命都是珍贵的,不必去硬攻而做无谓的死伤,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异国他乡,那些得不到救援的汉军,会坚持几天呢?这种带着绝望被围困消磨意志至死,会比在激烈的战斗中死去,更加痛苦!&1t;/p>

卫王哈哈大笑着接受了玄刀神的话,同时也听从了他的忠告,动用了潜伏在邻国的全部谍探,密切监视汉朝大军的动静,以防在汉朝皇帝的怒火下,再大举进攻真番国。&1t;/p>

然而,各方面传回来的线索有些奇怪,汉朝境内所有的正规军都没有出现异动,好似汉朝皇帝就这样吞下了兵败的苦果。这样的现,让真番君臣都不禁大喜过望。难道他们为了警备匈奴人,已经无暇东顾了?&1t;/p>

在这样举国振奋的情绪中,一条最新传回来的消息说,有一支由汉朝各地的诸侯们拼凑成的大约三百艘左右的船队,搭载了三四千杂牌军,从大江入海奔真番国而来。据说是汉朝皇帝拜了一个什么侯爷为将军,领着这支最新组建而成的军队,来征伐真番、解救被困汉军来了。&1t;/p>

在王宫举办的庆功宴上听到这个消息后的真番王卫右渠,当时有片刻的愣神,他以为是情报有误,连忙又追问确认了一遍,得知千真万确之后,不禁狂笑不已。不仅是他,所有的臣子贵人们也都举杯相庆。&1t;/p>

显而易见,汉朝皇帝这是真的顾不过来了。北方的匈奴铁骑让汉人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全军都在戒备那个劲敌了。之所以拼凑了这么一支军队出来做救兵,想必是为了不失民心,不得不为之罢了。&1t;/p>

既然这样,那么就来之不拒好了!三万精锐的汉军,都已经被杀的不得一人回汉,这三四千人马又有什么可怕的呢?真番国可是全民皆兵的国邦,三千里国土上的披甲之士集合起来,怎么也有十万之众,一人一刀就把他们砍的渣都不剩啊!&1t;/p>

真番君臣彻底放下心来,酒便喝的更为酣畅,一片热烈喧闹声中,就连那位智虑深远的武学大宗师金永吉,心中也有些释然了,长安距离遥远,果然不足畏也!&1t;/p>

不过,金永吉毕竟是心思缜密之人,酒酣耳热之际,便向卫王右渠多提了一句:“所谓狮子搏兔,必尽全力!敌军虽弱,要想全胜之,我王也需提前做好全盘预策。却不妨先派人去探探他们的虚实,以便周密准备以尽全功。”&1t;/p>

卫右渠对玄刀神已经是言听计从,当即欣然允诺。早有青瓦山庄门下弟子上前请命,愿意以卫王的名义前去海上迎候汉军船队,以探虚实回报。卫王大喜,当即授命。金永吉也微笑颌,跟随在他身边的这些弟子,个个都是武艺精湛之辈,随便哪一个拉出去冲锋陷阵、以一当百都不在话下,去走这一趟料想无碍。&1t;/p>

不过,令这位玄刀神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十名得意弟子这次走向的,却是一条黄泉不归路!&1t;/p>

&1t;/p>

&1t;/p>

天才本站地址:。搜狗手机版阅读网址: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三章 潮头浪尖斩神魔

青瓦山庄在云头山南麓,占地近百顷,门下弟子三千,核心弟子六十八,真番民众称之为“六十八卫”。&1t;/p>

沿袭自最先流亡至此地之人的那股不怕死精神,在真番国民间流传至今,形成了尚武的风气。因此对于这些身具绝技的勇者来说,是非常受人尊崇的。长期以来,也便养成了他们骄傲自大目空一切的习惯。&1t;/p>

金永吉和他门下弟子们,素来虽然是有些被过于神话了的,但本身的能为自然也很厉害,绝不是浪得虚名。&1t;/p>

被玄刀神亲自点名挑选出来的十名门徒,都是其中的佼佼者,当中就包括他寄予厚望的后起之秀金雪哲。这个不到二十岁的青年弟子,被金永吉视作衣钵传人,尽得其玄刀真传,为诸弟子之冠。&1t;/p>

金雪哲与卫王少子卫无忌在青瓦山庄共同学艺六年,两人结下深厚友情,因为这个缘故,他格外受到王室的器重。不久前的大同江之战,就是金雪哲与卫无忌两个人联手的杰作。仅凭着一千敢死之士,夜渡江心突袭放火,斩杀楼船将军杨仆,给大败汉军创造了有利条件。&1t;/p>

大捷之后,金雪哲被卫王亲自课以重赏,赐“真番英雄”称号,赏金刀褒奖嘉荣,风头一时无俩,可谓少年得志,意气风。&1t;/p>

这次他主动请缨,跟随着几位同门出海迎候汉军,虽然金雪哲年龄最小,但这一行人中,却是隐隐以他为主的。虽然见了汉军船队的气势恢宏,也不禁心中有些微微吃惊,但也并没认为对方有多么厉害。因为前次的大胜,给了他们很大的信心。此时听到一位师兄喊话之后,对方船上应和之人竟然也是一位高手,却忍不住有些诧异。&1t;/p>

人最怕的是有争强好胜之心,尤其是像金雪哲这样的年轻骄傲之辈。于是片刻之后,一叶轻舟被从他们的船侧放到海中,一身白衣的这位青瓦山庄武学奇才,轻飘飘的从船上跳了下来,催动脚下轻舟,如同凌波而行,朝着前方的汉军船队直冲过来。&1t;/p>

征东大将军的座船,自然是在全军的中央。在这艘楼船的三层甲板上,此时聚集了很多人。听着几位手拿“望远镜”在观察远方海面动静的主要人物议论,心中都感到好奇。&1t;/p>

“王爷快看,对方那人功夫好厉害!竟然能在海面上以内力行舟,啧啧啧!想不到小小的真番国,还有如此厉害人物啊?”&1t;/p>

“这算什么!有什么了不起的。想当年我家小侯爷一剑劈裂大地十余丈,震慑千军!那才叫厉害。懂吗?”&1t;/p>

最先惊叹的是淮南王手下的统兵将军于豪,而反驳他的却是黑鹰军校尉公孙戎奴。元召从长乐塬带走的一千黑鹰军,挑选了两名校尉跟随,便是公孙戎奴和张次公。&1t;/p>

“呵呵,于将军你不用不服气啊,这些雕虫小技,在我家小侯爷眼里,都是不屑一顾的。”&1t;/p>

张次公与公孙戎奴相顾而笑,当初他们五百骁骑营骑士最早跟随元召,一直到今天,元召在他们心中早已树立起无敌的形象,听到有人在这儿夸奖别人武功厉害,他们当然心中不痛快。&1t;/p>

其实那位于豪将军倒不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只不过是随口赞叹几声而已,却没想到对方这么敏感。他正要不服气的反驳几句,却听到淮南王轻咳了一声,当即连忙闭口不言。&1t;/p>

“都是自家人,言语之间不必纠结。呵呵,不过看起来,来的这家伙确实武功很高啊,不知道是什么来路?”&1t;/p>

淮南王刘安垂下手来,笑眯眯的看着元召,想听听他的见解。元召微微一笑,他先前略微听到了几句前方元十三与人的对话,已经大略猜想到对方的身份和来意。&1t;/p>

“不要小看了这些蛮夷寒僻之地,有时候藏龙卧虎也说不定。来者应该就是真番国的高手,十三他们恐怕有些搞不定。传令下去,把我们的船靠过去吧,看看来者究竟意欲何为!”&1t;/p>

前锋船上,元十三仔细的看着那叶轻舟劈波斩浪而来。他想当年也是长乐宫侍卫出身,本身的武功自然也是不凡,眼力价也是有的。随着那人越来越近,知道这是一个真正的高手,他心中暗暗提高了警惕。&1t;/p>

“来人为何?孤身闯到大军之前,还有何话要说,讲来!”&1t;/p>

元十三立在船头,居高临下地看着大声喝问了一句。在他想来,对方这人应该是自恃武功高绝,跑到跟前来耍威风罢了。然而他想错了,金雪哲这个心高气傲的家伙,不仅是耍威风这么简单,他还想要做点更激烈的事,给汉军一个下马威!&1t;/p>

在元十三和周围几十名军卒的注视中,只见那道白色的身影并不回话,飞舟而至大船跟前几丈开外时,略微昂起头来看了一眼楼船的高度,几十丈高的船体下,广阔浩海之上,显得人的身影格外的孤单渺小。&1t;/p>

金雪哲深吸一口气,气机流转全身,把身后斜背的那把师父亲授玄刀握在手中,足尖轻点小舟,毫不迟疑地纵身跃起。这一跃之力就有三丈多高,然后用手中刀点在船身借力,再跃而上,几个起落之间,翻身而起,落在了楼船栏杆之上。&1t;/p>

他这几下干净利落,身法极快,从中已经可以看出他功力之精湛。同行的那几位师兄在远处看的清楚,对这位师弟心中大为佩服,不愧是师父的衣钵传人,料想除了师父之外,论单打独斗,这世间也少有人堪敌了!&1t;/p>

元十三看到来人在几个呼吸之间就如此轻易地跃上了船来,心中大吃一惊,有些后悔自己的轻敌。早知道这人来者不善,刚才就应该用弩箭把他射杀在小舟上的,看来杀场经验还是欠缺啊!&1t;/p>

不过虽然知道来人武功厉害,但他并不退缩。大喝一声,早已拔刀在手,使了一招“夜叉探海”式,汉刀横斩对方双腿,刀势凛然,料想对方身在狭窄的船舷栏杆间难以躲闪,要不跳下海去,势必非死即伤。&1t;/p>

金雪哲见了对方的出招儿,知道也是一个练家子,他冷冷一笑,双脚用力,腾空而起,在半空中身子一个三百六十度大回旋,躲过了对方的刀势,顺便自己手中的刀砍向了对方的后背。&1t;/p>

元十三眼前一空,不见了人影,知道不妙,听到脑后劲风袭来,连忙一个“苏秦背剑”横刀背后一封。“镗锒”一声双刀相交,两道身影分开时,却听得啊啊几声惨叫,元十三惊怒交集,连忙撤刀转回身看时,却见白衣人落地矮身躲过迎面砍来的两把刀后,手中玄刀寒光微动,已是冲入人群,大开杀戒!&1t;/p>

跟随着元十三在前锋船上的,都是已经相处了五六年的兄弟们,闯荡江河九曲水路,感情非同一般。眼见只不过在他转身的功夫,就已经被来人砍倒了五六个,鲜血溅在船上,触目惊心!&1t;/p>

元十三目眦欲裂,一声虎吼,跳过来就拼了命。但在这个世界上,只凭着愤怒是无济于事的,在相差悬殊的实力面前,想要取胜是很困难的事。&1t;/p>

金雪哲眉目间凝聚起了一团煞气,此人有个怪癖,只要是手中玄刀见了血,那么他杀人的心就越强烈。此时有一个念头在他心中涌起,要说以一己之力挡住汉军的船队,那是痴人说梦,不过要说是凭自己的本事,杀光这一条船上的所有人,却并非难事。今天,他就要大开杀戒,以汉军前锋船所有人的血给汉军一个教训!&1t;/p>

一声长啸远远的在海面上传了出去,远处那条船上的同门都心中一震,知道师弟要威了。以一敌百对他们这些人来说,都不在话下。当即以呼啸相合,告知金雪哲他们已经做好了准备,马上会赶过去接应他。&1t;/p>

杀机勃的玄刀神弟子挥出真正的实力后,元十三显然不是对手。瞬息三招已过,鲜血从他身上点点滴滴甩落在四周,虽然已经受伤,但他咬牙坚持不后退半步,苦苦相缠,抵挡着金雪哲的刀式,使他无暇去杀伤别人。&1t;/p>

见元十三身中两刀仍然舍命进攻,丝毫不顾及自己性命,金雪哲倒是有些意外,但敌人越是勇敢,他杀机越重。嘴边一抹邪魅的笑,迅疾一刀从对方臂膀划过,汉刀应声落地,然后反手一技必杀,就要结果了这个搏命相抗对手的性命。&1t;/p>

当此时,正行驶过来的一艘更加高大的楼船上,有一道身形从高高的船舷上飞出,仿佛化作了一柄人型利剑,又如孤鸿掠影,横渡两船间的海面,手中短剑直刺金雪哲!“真番英雄”眼角蓦然现时,那人尚在几丈开外,但一眨眼的功夫,竟然如同鬼魅近在咫尺间矣!&1t;/p>

金雪哲大惊失色,瞬间就感觉对方短剑锋芒已刺得肌肤生疼,他根本来不及多想,更顾不得去杀元十三,甚至连躲也不去躲,凝聚全部劲力回刀迎面砍去!要说他不愧是玄刀神传人,在此性命交关时刻,不挡不架,竟然取得是两败俱伤的招数。&1t;/p>

金雪哲武学天分极高,心思机敏,玄刀长,短剑短,来敌虽然厉害,但一刀一剑换命的话,料想自己最多受伤,但敌人必死!在千钧一之际他能反应这么快,已经是极为难得了。&1t;/p>

以他的身手,使出这样出人意料的狠招,平常人当然会吃大亏。但是很可惜,金雪哲不知道世间有人已经越了武学的认知,所以,他的下场将会无比凄惨……!&1t;/p>

&1t;/p>

天才本站地址:。搜狗手机版阅读网址:

正文 第二百九十四章 弦似霹雳冲天射

一把普通的汉刀和一柄短剑拿在元召手上并没有什么不同。不过,现在他手中的却不是普通的剑,乃是春秋名剑,半尺鱼肠!

从看到那白衣人身形飞跃上船时,元召就知道此人武功极高,前锋船上的元十三非是其敌。连忙催促前行,到得临近听得元十三连声虎吼,命在旦夕形势危急,元召顺手自身边的刘姝郡主腰间拔出她的短剑,飞身过船相救。

金雪哲玄刀有米半多长,砍过来时,元召身在半空并不闪避,手腕翻转鱼肠剑从刀身一侧隔断!然后借着这微弱的一点之力腾身而起,一脚踹在对方左肩头。金雪哲被一股大力所击站立不稳向后翻倒,手中玄刀已断为两截。

金雪哲心中的惊骇自不待言,青瓦山庄炼制的玄刀都掺加了特殊材料,他手中这把更是师父金永吉亲手所赐,制作精良堪称宝刀,在他手中一直是如虎添翼。却不曾料想,一招之间,就被对方手中短剑轻描淡写的斩断了。

金雪哲翻身而起,只觉得半边身子麻木,欲待挣扎时,来人身影从空中落在船头,又当胸补上了一脚,这一下他头脑发昏眼前金星乱串,一口血喷出来,仰面朝天再也爬不起来了。

这位真番国的天之骄子剧烈的喘着粗气,虽然是寒天,全身已被冷汗浸透。只觉阳光耀眼,一张平凡的少年脸庞出现在上方,正面无表情的俯看着他。

“你、你是什么人……?”

“这个你无需知道,现在还是多关心你自己吧。十三,伤势如何?”

来人只是冷冷地对他说了一句话,然后转头去问他身边的那些人了。金雪哲暗中丹田蕴气,试图恢复气力再战,然而他惊惧的发现,全身竟然聚不起半点儿力气来,对方重伤自己的同时,把他的气海丹田大穴都给封住了!

元十三身边带的有长乐塬根据元召的配方自制的伤药,早已帮着几个受伤的弟兄止血敷伤,虽然性命无碍,但却伤的极重。

“小侯爷,我没事。只是他们两个兄弟被刀断了筋脉,恐怕已成废人了……这厮好生可恶!”

元十三恨恨的踢了委顿在地的金雪哲几脚,如果不是知道元召有话要问,他早就把人一刀两断了。

元召看了看几人的伤,脸色沉了下来,抬头看到那艘真番船只正向这边行来,低下头时,目光落到手中鱼肠剑上,名剑出鞘,染血方休!

“既然是真番人……我没有兴趣知道你的底细,敢孤身上船来杀人,想必是不怕死的勇士了。那么,你做好受死的准备了吗?”

金雪哲用仇恨的眼光看着这个强大的对手,他本来以为以自己的天纵之才,除了师父玄刀神之外,世间已经少有敌手,却未曾想到汉人之中竟然有如此厉害的人物。

“玄刀神传人从不畏死!有本事你解开我的穴位,我们凭着真本事再大战一场,那时我才心服!”

“玄刀神?哼!我记住了。谁耐烦和你废那些功夫,不过现在不会杀你,你既然给别人造成了痛苦,自己也要去感同身受。不会那么容易就让你去死的,我要让你亲眼看着,因为你的莽撞而造成了怎样的后果!”

元召的眼神中有轻蔑也有冷酷,金雪哲看到对方的脸色,心中感觉有些不妙,但他想不出这少年要怎样对付自己。

“我师父玄刀神无敌于天下!汉朝贼子,如果敢加害青瓦山庄弟子,必难逃一死!赶快把金师弟放下来,我们就此离去,如若不然,后果自负!”

一声大喝从海面上传来,十余丈外,赶过来的玄刀门几位师兄见金雪哲落败被擒,虽然惊疑不定,但所有人都亮出刀来,煞气横生,准备厮杀。

元召回首四望,碧波浩荡烟水茫茫,大汉船队终于进入了真番至东瀛一线水域,既然如此,战争就从此刻开始吧!

“从现在起,你将在这艘船上,亲眼目睹真番王的朝廷是怎样覆灭的,好好看着啊!”

冷冷的话语响起时,当着前锋船所有将士的面,春秋名剑鱼肠在手中轻轻一抖,玄刀神衣钵传人的四肢筋脉俱断,绝望的惨叫声中已成废人。元召顺手拉过一根绳索,把他绑缚起来,纵身跃上船首粗木旗杆,一身白衣的金雪哲四肢软绵绵垂着被绑到了旗杆顶端,看着脚下的万顷碧波,心如死灰。

然而,让他肝胆皆裂的事情还在后面呢。他听到那少年在下面低声吩咐了几句什么,船上的汉军士卒都露出兴奋的神情。然后,一阵分头忙碌过后,四周的油布被揭开来,预先装置好的大型武器重见阳光,战船终于显露出它狰狞的面目。

元十三听到元召的吩咐,说是要试验新武器!他心中振奋的连身上的伤也不觉得疼了。所有五牙战船上不仅有各种大小九臂连环弩,更有大型的床弩,如同长矛般长短粗如儿臂的弩箭皆是纯钢打造。这种弩箭在后世俗称“八牛弩”,经过元召改造之后,杀伤力更强劲无匹。

另一侧低矮粗木架以长臂的就是“投石机”了。这种武器在春秋战国时代就已经出现,据说是公输班发明的,原理比较简单,主要用来攻城打击之用。元召略微加以改动,装到了楼船上。又利用杠杆原理,给它在关键部位加上了几个滑轮装置,成为海上远程打击的利器。

而且,这些楼船船壁前后都设计了暗室,其中另有机关,也是厉害的杀招。当然现在还用不着,也就不必过早加以展露。

元召负手而立在船头,看着元十三用白布裹着伤处,意气风发的站到床弩面前,大声喝令着调整角度、校准……目标,前方真番船!准备完毕回头示意,元召微一颌首,元十三毫不犹豫下令发射!

青瓦山庄十名弟子所乘座船已经算是真番的大船了,有二十多名水手。金雪哲去后,剩余的九名弟子也都是武艺高绝之辈,因此面对着汉军并没有多少担心。在他们的潜意识中,玄刀神弟子十人联手,天下哪里不可去的?!

见师弟失手被擒,还被对方船上之人吊挂到了高处,生死不知,尽皆心中大怒,就要上前解救。然而,还没等他们行动呢,忽听得十余丈外一声大响,有破空之声呼啸而来。

但凡是练武之人,那都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第一时间就察觉到不妙,条件反射一般举刀想要看清袭击来路之后招架,然而眼中所见,让这艘船上的所有人无不亡魂大冒!

光芒之处有一发九支粗如儿臂的弩箭,带着死亡的气息瞬间笼罩了这方天地,避无可避。下一刻,惨叫声连绵不断,粗大锋利的弩箭头透体而过,直接把人的身体就钉在了船板或者船壁上,除了两支射空进了大海,其余几支全部射中了座船,巨大的冲击力连船都摇晃不止。而那几个倒霉被射中的人更是惨不堪言,眼瞅着是绝无活理了。

然而,真番人的噩运还没有结束。听到元召很满意床弩的效果,说是不妨再试试投石机,好不容易有个活靶子,别浪费了啊。元十三蹦起来就亲自挑选了几块特别巨大的圆石,哑着嗓子命令安装、击发!第一块打偏了落到海里,激起几丈高的浪花,然后是第二块、第三块……八发石弹连续发射出去后,元召咂了咂下巴,海上实战效果,他很满意。

“小侯爷,这真番人的船只也太不经打了吧?弟兄们还没找着手感呢,就碎成渣了呀?”

元十三领着前锋船上的人,不无遗憾的站在元召身边,眼睁睁看着那艘可怜的真番人座船被连续的重击过后,逐渐破碎、解体、沉没……此前那些叫嚣着舞刀弄剑的家伙们下场应该都不会太妙,有一两个侥幸未死的在海面上随着几块残余的碎木起伏时隐时现。

“十三,还有你们所有人,以后要记住今天的教训,我给你们配备上犀利的武器,目的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兄弟不受伤害的。能用武器解决的人,就绝不用武力!你的命还有所有兄弟们的命,都是比什么都值钱的。切记!”

“小侯爷……我……十三谨记在心!”

“敬遵小侯爷教诲!我等都牢牢记住了……!”

热流涌上心头,元十三郑重的率领着属下们对元召敬了一礼。兄弟们的血绝不能白流,今天的教训很深刻。元召缓和了神色,抬头瞥了一眼高高在上晃晃悠悠的那袭白衣。以血还血、以牙还牙这样的事,他做起来时,会比任何人都要更加狠绝三分!

“加速!一日后,直达真番永川口!”

前锋船启动了,直接就驰过了刚才被击沉船的地方,船底划破水面,翻滚的海浪形成巨大的漩涡,船过之后,海面上的碎木、残体、幸存者都已无影无踪。大汉船队紧随其后,如水上蛟龙振帆急行,浩浩汤汤。

“……好狠辣的手段!这到底是什么人?……真番危矣……师父!”已成废人的金雪哲,忽然感觉自己如果现在死去的话会比活着要好的多。

“好!好!好!真想不到啊,元召这小子竟然有这样的手段,斯人骁勇,大事可成!哈哈哈!”淮南王仰天大笑,对前路信心满满起来。

正文 第二百九十五章 十万胡甲起兵戈

狼胥山下的草原王庭,风平雪不飘,难得迎来一个不太寒冷的冬天。这样的天气,对这个草原民族来说,是非常难得的。

一身貂裘的男子踞坐在狼皮毯子上,眼睛静静地看着面前案上的几行黄绫大字,这自然就是匈奴大单于羿稚邪。周围零零散散地围坐着十几个部落王爷 ,在喝酒吃肉,不时地交谈几句。

“匈奴无入塞,汉无出塞,犯今约者杀之!可以久亲,后无咎,俱便。特此昭告天下,使明知之。”

羿稚邪轻轻地读出这几行字时,嘴角撇过一丝不屑的微笑。这张汉朝皇帝的亲笔诏书,承载了匈奴帝国的赫赫威严。三十年多前,匈奴铁骑五万余攻陷汉之上郡,杀北地太守及督尉,并一路烧杀劫掠长驱直入汉地,其前锋部队一度逼近雍地、甘泉附近,兵锋距离大汉皇都长安仅仅不到百余里。

那是在匈奴对汉朝的历次侵袭中,取得的一次最辉煌成就。当时的汉朝皇帝为此动用了整个大江以北的汉军将近二十万,来围追堵截深入腹地的匈奴骑兵,可是无济于事,既打不过也追不上。

匈奴人大获全胜满载而归,对汉朝提出了诸多条件,都得到满意的回复之后,才做出不再擅自入侵的保证。汉天子被迫写下这道诏书,虽然只不过是这寥寥三言两语,但背后付出的代价,却是普通人难以想像的。

然而,匈奴人好像并没有遵守诺言的习惯。在以后的许多年里,虽然再没有如那次一般嚣张过,但各类中小规模的侵略事件,从来没有中断。时至今日,与汉朝当初的这个约定,也不过如同一张废约无异了。

大单于羿稚邪站起身来,走到熊熊燃烧的火堆之前,顺手把那张黄绫诏书扔到了火中,很快就烧成了灰烬。既然注定了难以和平相处,就不要这些假惺惺的表象了吧,对于匈奴帝国来说,解决问题最痛快的方式,只有弓、马、刀、箭!

“大单于,十万兵马都已集合完毕,几时起兵,可就等着你下令了!”

性情粗豪的耶律王把手中的酒囊放下,用手抹了抹油腻的嘴巴,看着单于羿稚邪,问出了大家焦急想知道的事。

“呵呵!汉朝皇帝看来对我们戒备很深啊。原来王庭的打算是等到真番那边与汉朝大打起来的时候,我们匈奴骑兵再大举南下,让他们在辽阔的北疆战线上东西难以相顾。可是现在看起来,这个打算,怕是要落空了。”

“大单于啊,本王早就说过,不必去浪费时间联系真番、西域这些小国家袭扰汉朝,只凭着我们匈奴铁骑的力量,难道还不足以对他们全面碾压吗?”

这次接话的是左贤王呼延青灼,他是死去的呼延都的大儿子,承袭了这个王位,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他无时无刻不想着早一天发兵南下,以汉人的血来祭奠亡父之灵。

“有些力量还是需要借助的。匈奴勇士的生命只能牺牲在最值得的地方。只是没有想到汉朝皇帝如此谨慎而且胆小,为了防备我们匈奴,竟然没有调动一支精锐汉军去辽东平叛,听说只是拼凑了一支杂牌军去了。不过这样也好,等到他们把这支汉军再彻底消灭,大单于不妨密令在真番国的匈奴将军,让他率领着手下的那三千匈奴勇士夹裹着真番国军队,大举攻入辽东沧海郡,从那个方向给汉朝以猛烈的攻击,也为时不晚。”

灰袍布衣,坐在一边烤火的中年男子站了起来,淡淡地说出了自己的见解,他是被尊称为匈奴国师的张中行。听到他这样说,单于羿稚邪的眼睛一亮,果然如此!挑动真番叛乱以打乱北疆汉军部署的计划虽然没有成功,但真番王连番大胜之后,一定会忍不住膨胀起来的野心,鼓动他出兵夹击汉朝,便顺理成章了。

“哈哈!国师言之有理。那这么说起来,无论汉军的部署会不会变动,我们此时出兵南下正当其时了?”

“正是!大单于可汗不要忘了,多少年来,我们匈奴骑兵可从来没有在冬季发动过战争。在汉朝人的认知中,秋高气爽马匹膘壮或者是春来草原万物生长的时候,才是匈奴勇士出动的季节。因此,这次我们如果选择在此时突然出击,必定会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胜利的战果将会更加辉煌!大单于就不必再犹豫了,请即刻下令,出兵吧!”

“请大单于下令,即刻出兵……!”

“出兵!出兵!踏破雁门关,直达长安城……!”

王庭之内,一片疯狂的叫嚣。自从上次雁门关兵败之后,又将近三年的时间过去了。匈奴人厉兵秣马积极备战,为的就是大举进攻的这一天。既然时机已经成熟,那还等什么!

“好!就依各位所求,传本单于命令,各部做好准备,三天之后,十万大军兵分两路,一路直驱雁门,另一路从上谷、渔阳方向进攻。这次务必一举破关而入,给我狠狠的打击一下,让汉朝皇帝重新臣服在我匈奴帝国的铁蹄下!”

大单于羿稚邪的号令被金甲侍从远远的传了出去,王庭内外所有人等都振臂欢呼起来。这么长时间没有好好的去深入汉朝腹地劫掠了,听说汉朝的城市镇集更繁华了,勇士们的心中早已都垂涎好久。

婆娘们身上的衣服都需要换新的了,她们喜欢的是汉朝的丝绸锦缎,孩子们则喜欢那些可口的食物,家里的铁锅生活器物也要添置了,这一切,都需要手中刀、胯下马去中原大地上夺取。

战马嘶鸣,疾风劲起,马蹄踏碎残雪,战争的机器开始转动起来。阴云开始从草原向前方移动……!

在不被人注意的帐篷里,以普通牧人身份秘密潜伏在此的中原细作,迅速把这个消息通过特殊渠道传了出去,然后被传出草原范围,又分成不同的方向,急如星火传递到不同人的手中……八百里红翎信使开始向长安没命的打马狂奔!

西风劲吹,高空的云层变幻着不同的形状,从草原之上翻滚流转过中原大地,又直到大海蓝天。当草原上雷霆初动的时候,同一片天空下,长安城中依旧繁华升平,而辽阔的东海之上,征东大将军长乐侯元召所统领的大汉船队,终于跨越漫漫航程,抵达了真番近海。

烟水茫茫处,陆地的轮廓已经清晰可见。行驶中的楼船停下来时,十几丈高的旗杆上,头脑昏昏沉沉的“真番英雄”勉强睁开眼睛,看了一眼熟悉的前方。

永川口,是一处天然的深水港,三面皆是真番较为繁华的市镇,方圆几十里的范围之内呈半个葫芦的形状。此处水路两便,弃船可以登陆,而如果沿水路继续前行的话,北转十几里就可以由大海进入水系联接的大同江了。

金雪哲心中百感交集,悲恸大起。就在几天前,他还是这片土地上受万人尊崇的英雄,禀授卫王钦令,率领青瓦山庄同门一行十人,从此处登船入海,意气风发,有凌云之志,天下英雄皆不在眼底。

而今归去来兮,自己反成阶下囚,同去手足皆死无葬身之地。金雪哲四肢俱废,即便留得性命,也已经成了一个废人,所有雄心壮志尽负流水。

这些时候在旗杆顶端受尽风寒侵袭,生不如死,苦不堪言!他强撑着一口气不死,也只不过是存了侥幸之心,怀了万一的希望能够让师父知道发生的这一切,好为他们十人报仇雪恨而已。

当这位青瓦山庄的传人又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发现身体已经不再悬挂半空中了,而是躺在船头甲板上。虽然仍旧是身不能动,但比较起来毕竟是舒服了许多。

“我猜,你之所以还舍不得死,一定是有所期待的吧?”

那张他终生难望的脸又出现在了面前,带着一丝奇怪的笑意,正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经过这几天,金雪哲终于知道了这个人的名字,听船头的汉军都尊敬的称呼他为小侯爷。原来他叫元召,就是本次东征真番国的大将军,而且,是大汉皇帝的重臣。

“……除非、除非你现在杀了我,否则……否则我是不会自己去死的!我……我要亲眼看到师父、师父的玄刀把你的人头砍下来……报仇!”

看着脚下的人有些艰难的从干裂的嘴里吐出仇恨的话语,元召无所谓的点了点头。这位真番高手早已不再是那般白衣如雪的模样,短短几个日夜的功夫,被海风折磨得干瘦枯槁,蓬头垢面的不成人样了。

“很好!这才像个练武之人该有的样子。我不杀你,而且现在就放你回去,听说你们青瓦山庄的玄刀神在真番也是一流的人物,那么,请你带个话,就说是大汉征伐真番,目标只在卫右渠那厮,如果金永吉能够知晓大义,主动率门人诛杀卫王,说服真番国朝臣们投降的话,那会给这片土地上的所有人争取一个最后的生机。”

金雪哲闭上了眼睛,不再看那个自己恨之入骨的可恶少年。这些话,他一个字也不相信。只要师父出手,他不相信这世间有谁能够挡得住玄刀之怒。

“……哦,当然,我的话随便你回去后讲不讲,对于真番国,这只不过是我最后的耐心和仁慈而已。”

元召静静看着他,神色很认真。

正文 第二百九十六章 云头苍莽逆水寒

玄刀神金永吉在真番三千里国土上是神一般的存在。他的具体来历实不可考,有些神秘,半世威名都是凭着真本事得来的,这一点须做不得假。&1t;/p>

青瓦山庄占据了整个云头山前后,势力范围庞大,这既是他本身实力的体现,更是真番王室对他的倚重。&1t;/p>

“玄刀分长短,纵横山海间”。就是说的这位宗师身佩两把修短玄刀,所向无敌的。偌大名声,不仅是真番连同东瀛这些海外诸国邦都敬服,就连汉地辽东沧海郡的许多人也有渡海拜在其门下者。&1t;/p>

青瓦山庄虽然门下弟子素称三千,不过在生性严苛的金永吉眼中,真正具有惊才绝艳潜质的唯有一人而已。名叫金雪哲的那位武学奇才,是个可塑性极强的好苗子,自从八岁开始跟在他身边培养,至今已经十年了。两人之间的感情,名虽师徒,却与父子无异。&1t;/p>

金永吉是个善于教授的好老师,对于良才美质,他并没有拔苗助长,而是循序渐进,他想要培养一个真正的衣钵传人,为此对金雪哲付出了很大的心血。&1t;/p>

学武之人,要想得到真正的成长,实战经验和血的历练是必不可少的。因此,门下弟子们去参与到卫王的战争中,他是秉持着鼓励的态度。出世与入世之间,富贵功名与静心修炼,在这位玄刀神眼中,自然有一个平衡的考量。&1t;/p>

这次差遣十名弟子赴海上探查汉军消息,不过是个小小的历练而已。至于说弟子们会遇到什么危险,金永吉并不胆心。金雪哲连同他同门师兄的力量,已经足够强大,千百人困不住他们。再说了,他们又不是要去冲锋陷阵,在真番地界上,他们纵横来去,也不是第一次。&1t;/p>

时间是午后,旭日暖阳照得人身上很舒服。青瓦山庄那处被弟子们视为神圣之地的庭院中,金永吉正在喝一盏清茶。这种近几年刚刚从汉朝流传到真番国的茶叶,他非常喜欢。&1t;/p>

看着几弯碧绿的嫩芽,在清澈的水中舒展开来,沉浮上下,他品过滋味后,闭目片刻,心中竟似有几丝明悟。刀法之道,对于他来说,已臻化境。想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已经是十分困难的事。而此时此刻,他忽然又有了一点所得,心中自然是十分欢喜。&1t;/p>

汉朝人果然有许多好东西啊!这小小的茶饮,竟然能使人平心静气,神台清明,不得不说,是世间的珍品。虽然那些商贾泛海运过来的价格十分昂贵,但在如他这样注重清修而得道的人看来,却是十分值得的。&1t;/p>

一长一短两把玄刀安静的躺在身后的刀架上,金永吉盘膝而坐,平息下流转全身的气机,睁开双眼,正要伸手去拿茶盏时,忽听一阵喧哗声从远处传来,随后有急促的脚步声响起,打破了这方庭院的宁静,也扰乱了他的心境。&1t;/p>

金永吉皱了皱眉头,在他静修时,门下弟子们是不敢随便进来打扰的。他预感到可能是生了什么事,目光投向院门的方向时,几名弟子面带着惊慌之色跑了进来。&1t;/p>

“师尊!大事不好了,雪哲师弟回来了!他、他……。”&1t;/p>

来报信的人也不知道因为紧张还是害怕,嘴唇哆嗦着,一句话怎么也说不出来。&1t;/p>

“遇事镇定,莫要慌乱!跟你们都说过多少次啦。他们人呢?雪哲徒儿呢?让他们过来。”&1t;/p>

金永吉双手扶在几案上,神色自若地问了一句。泰山崩于前而面色不动!这是他一直对弟子们的要求。&1t;/p>

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三四个弟子扑通跪倒在地,眼中含泪说出了令他大吃一惊的话:“师尊啊!他们都回不来啦!出海的十名同门师兄……都已经身遭不测。除了雪哲师弟一人身受重伤回来以外,别的都已经葬身在大海,尸骨无存了……呜呜呜!”&1t;/p>

晴天白日之下,如同有惊雷响起在耳际。金永吉嚯的一下就站了起来,即便如他这样心性修为已达深厚境界的人,也有些失态了。&1t;/p>

“你们说什么?怎会如此……!金雪哲现在何处?带我前去。”&1t;/p>

说完,他跟本就等不得别人起身,自己当先急匆匆地向外面走去。几个弟子连忙爬起来,抹去眼泪,边走边向师父说着。&1t;/p>

“师弟就在前面厅堂中,他……他伤太重了,是被在永川口的驻军抬回来的。”&1t;/p>

“……刚才看过了,师弟他四肢筋脉俱断……。”&1t;/p>

玄刀神的脚步略微停滞了一下,然后转出厅门,就看到了脸如金纸躺在木板上的青瓦山庄衣钵传人金雪哲。&1t;/p>

王险城景阳宫的大门开处,几匹战马疾驰而出,在贴身护卫的跟随下,名叫卫无忌的真番国三王子纵马跑在最前面,心中怒火升腾。就在青瓦山庄得到消息的同时,景阳宫中也已经知晓了海上生的一切。&1t;/p>

不用等到卫王传令,卫无忌早已心急如焚飞马而出去看个究竟了。他与金雪哲的交情最好,听到他受伤如此之重,第一反应是有些不相信。然而等到一路疾驰,到得王险城南云头山,进入青瓦山庄,亲眼看到犹在昏迷中的金雪哲惨状之后,卫无忌已是愤恨滔天。&1t;/p>

“师父!这是什么人干的?雪哲之伤,还有救吗?”&1t;/p>

三尺之外坐着的金永吉脸色沉重,刚才他已经仔细的检查过弟子的伤处,当时心就凉了,练武之人四肢筋脉被断,任你是大罗神仙,也已经回天无力了!&1t;/p>

“他身上并没有其他伤处,显然是被敌人在一招之间就制服,然后干净利落的用剑斩断了四肢筋脉,所以他无性命之忧,却成了废人。如果此番不是中计被擒的话,那么对手武功之高,深不可测……!”&1t;/p>

听到师父都如此说,围拢在周围的青瓦山庄弟子都不禁心中惊疑。金雪哲刀法之精奇,已尽得玄刀真传,如果连他都不是一合之敌,那么对手究竟是如何的厉害!世间难道真的有这般人物?&1t;/p>

“我不信汉军中有这么厉害的人!雪哲师弟他们一定是中了对方的圈套,所以才落得如此下场的。汉人素来诡计多端,一定就是这样的!这次来的汉军,我一定要让他们有来无回,一个个死得惨不堪言!方泄心头之恨。哼!”&1t;/p>

卫无忌眼露凶光,此人一向残暴,杀人在他眼里如屠猪狗,更何况汉人又结下如此的血仇。&1t;/p>

一丝轻微的声音从金雪哲口中出,他的头动了动,睁开眼睛清醒过来。看到熟悉的人和熟悉的地方后,他的表情没有悲伤和痛苦,却好像终于放下了什么似的,有一丝笑容淡淡浮现在不复往日神色的脸上。&1t;/p>

“……师父…… 他叫元召,很厉害……汉军的船队也很厉害,那些武器……师兄他们都是死在了那些武器手中……要小心……。”&1t;/p>

这是金雪哲醒来后说的唯一一句话,也是他在世间的最后一句话。说完之后,他就闭上眼睛,再也没有醒来了。这位“真番英雄”之所以忍受着无尽的痛苦,强撑着一口气回来,就是想要告诉玄刀神这一句话而已。至于元召所说的那些让他们真番投降的屁话,被他自动遗忘了。&1t;/p>

世间的血要用血来偿债,世间的仇只有刀才能释怀!金雪哲相信,这不仅是死去人的遗愿,也是活着的师门诸人必然会做的事。因为,他们是玄刀神的弟子!玄刀门,解决恩仇的办法只有一个,拔刀而已!&1t;/p>

金永吉用手慢慢的阖上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气血在胸中开始翻腾。一股浩然真气从口中吟啸而出,冲破屋顶,冲出青瓦山庄,惊起飞鸟无数,在云头山环绕不休,愤慨激昂,宛若龙吟虎啸!&1t;/p>

“元召!……雪哲吾徒,尔等魂魄不远,且稍等,待为师取汉贼级,再来为你们祭奠送行吧!”&1t;/p>

同一时刻,距离永川口不到百里的海面上,元召无所谓的摆了摆手,对前来请示下一步行动的元十三下达了继续前进的命令。&1t;/p>

“全军直前,不必停留。从现在开始,进入战斗状态。十三,要记住,只要是挡在我们战船前面的东西,无论是什么,一律摧毁!”&1t;/p>

元召依然是那身青布衣衫,立在船头,海风吹得衣襟猎猎作响。一面大汉的龙旗高高升起在那旗杆上,旗子上的那条龙鳞爪飞扬,似乎要腾云蹈海一般。&1t;/p>

赤焰龙腾旗帜下,元召不再是那个笑眯眯的少年长乐侯,他现在的身份是这支船队的最高统帅、征东大将军!&1t;/p>

元十三躬身接令,全部将士尽皆肃然而立。大战当前,到了这个时候,不要说是普通的将士,就是淮南王和那些诸侯王子弟也都要谨遵号令。几百艘楼船,远征渡海而战,这在中原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他们驾驶的是真正的战船,劈波斩浪,带着历史的使命,带着一往无前的决心和意志,也带着一个开创新未来的期盼,开始了这第一次作战……!&1t;/p>

&1t;/p>

天才本站地址:。搜狗手机版阅读网址: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七章 百舸争流战永川

真番之地三面环海,一面毗邻辽东境。这样的自然地域,使生活在这里的人,以水为生者不在少数。出海口自然也有好几处,但要说是地理位置最重要的一处港口,自然就是永川口了。&1t;/p>

真番国用作军事用途的较大型船只,也有千八百艘,虽然都是些征集自民间的木船,满员装载不了百名士卒,但也足够用了。偶尔出动到近海,也不过是为了杀灭几个胆大包天劫掠来往商贩的海盗而已。&1t;/p>

弓箭、刀、石块、长勾杆……这些,就是他们在船上的武器。这些船,都停泊在永川口外的海面上,有一支五千人的海上军卒,就驻扎在永川口。这也算得上是真番国仅有的一支水军力量了。&1t;/p>

要说起来,这么薄弱的海上力量,对于真番国是远远不够的,这四五十年的时间以来,无论是卫满,还是卫右渠,他们的最大愿望,当然是建立一支能够纵横在这片水域的船队,从水6两个方面,保障真番国的安全。&1t;/p>

但没有办法,综合全部的国力,他们也建造不出多少真正的大船。每当想到这个问题,卫王都会有些烦恼,看着三面浩瀚无边的大海,想要借助海运之力来增强国力的雄心,便一天比一天强烈。&1t;/p>

当又一轮朝阳,开始升起的时候。永川口内外已经是一片紧张的肃杀气氛。五千真番驻军早已经在领兵将军的大声喝令下,全副武装的登上了他们的战船。而负责留守的,一面加紧戒备,一面紧急派人飞马去报知王险城中的卫王知道,汉军的大批战船来到,请求派兵支援!&1t;/p>

其实,名叫崔被的永川口水军将军,在昨日傍晚就已经得到这个消息了。只是当时他并没有太过于重视。因为他认为消息来源并不十分准确,还达不到全军临战的程度。&1t;/p>

昨天暮色平西时分,在海边巡逻的一小队士兵现了一艘自海中漂流而来的小舟,上面躺着一个昏迷不醒的人。带回营地经过随军医官简单救治之后,那个人终于醒了过来。而他开口说出的第一句话,就让他们所有人大吃一惊。&1t;/p>

虽然崔被和他手下的士卒们无论如何都不相信,眼前的这个半死之人就是那位名头甚大的“真番英雄”金雪哲,但本着对青瓦山庄和玄刀神的崇敬之意,他们还是派出了十几个人连夜把金雪哲送回了云头山。&1t;/p>

人送走以后,真番的水军将军虽然心中也有些惊疑不定,对于要不要立即布置兵力封锁永川口海面有过犹豫,但经过与部下们商议一番之后,他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天已经黑了,再说了大汉的船队不一定直接来到这儿,就算来了也不怕他们,自己手下这么多兵马战船,地形有利,本土作战,难道还对付不了区区一支渡海而来的汉军?&1t;/p>

有些兴奋的崔被将军,甚至夜里还做了一个梦。汉军果然来到永川口,而自己率领真番水军一战成功,尽数消灭了他们。汉军被全部杀光,所有战船都被自己俘获,卫王传旨,加官进爵……。&1t;/p>

可惜,梦终究是梦,而且越是美梦越往往反而成了噩梦。崔被是在黎明时分被手下副将唤醒的。永川口瞭望台上的士卒,远远的现了大批不明船只,看方向正是朝着这边来了!&1t;/p>

还沉浸在美梦回味中的崔被,听到这个消息后,不仅没有感到惊慌失措,反而有些兴奋起来。他一跃而起,一边在侍从的帮助下穿戴齐甲胄,一面大声命令着副将去集合人马,准备打一个大胜仗。&1t;/p>

然而,这样的兴奋劲儿并没有维持多久,当他带着人马来到海边,登上高处亲自观望的时候,崔被的心中忽然感觉有些紧。他隐隐的觉得大事不妙啊!&1t;/p>

天光大亮,朝霞初升,一轮红日从海面跃出。光芒斜射在海面上,无数的海鸟盘旋飞舞的,越来越近的船帆之下,一列列巨大楼船的轮廓已经清晰可见。它们如同是海底的远古大鱼忽然浮出水面一般,就那样缓缓地移动着,带着无与伦比的压迫感,夹裹着波涛汹涌,直直向永川口碾压过来……。&1t;/p>

崔被感觉自己喊出口的话都有些嘶哑之音,心中的幻想早已经丢到了九霄云外,他声嘶力竭地催促着所有的兵卒赶快登船,散开队形赶上去迎战,那些巨大的汉朝船只肯定不灵活,瞅准机会靠近之后用弓箭射杀船上的汉军,勇敢的登船作战,也许是唯一的取胜之道。&1t;/p>

要认真说起来,崔被将军还是有些水上作战经验的。自己一方的船只在对方的那些大船面前,如同小舟一般。如果不积极出战,等着汉军逼近过来的话,那根本没有抵挡之力,要让对方趁机登上岸来,万一有个好歹,再把守卫的永川口丢弃了,那他就必死无疑了。&1t;/p>

真番五千水军士卒都是些水性极好的勇猛蛟龙,只要自己的这些船靠近了汉军楼船,那么利用它在水上行动笨拙的弱点,登船作战,崔被对于手下士卒的战斗力还是有几分把握的。&1t;/p>

永川口是一座半边临海的水城,这边的城墙,就建造在山石上。崔被手握宝剑,紧张地向海面上张望着,他身边只留下了不到百人的军卒,其余的全部打出去战斗了。&1t;/p>

真番勇士从来都是不怕死的好男儿,越到这样的时刻,他们越是奋不顾身。大冷的天里,水手们赤膊划开大木桨,一船二十个水手把船划得飞快,一道道水线劈开大海,如同一条条水蛇蜿蜒向远方的敌人而去。每条船上满载的勇士们已经刀出鞘、箭上弦,做好了战斗的准备。此时此刻,不管对方是蛟是龙,在这儿,真番健儿才是真正的主人!&1t;/p>

东方的地平线已经遥遥在望,真番人的城墙、街市、兵士、行人甚至兵器耀着朝阳的反光,在“望远镜”中都看得清清楚楚。见对方密密麻麻的船只满载了士卒开始出战,元召低声对身边的随军校尉下达了准备迎战的命令。&1t;/p>

大将军主战船上的五色旗帜开始摆动起来,所有船上负责瞭望的军士精神一振,他们都经过专门儿的培训,对这一套旗语的每一个动作所表示的意思,都在心里记得一清二楚。这是征东大将军特意教授给他们的一套海上联络方式,行军作战、协调指挥非常实用方便。&1t;/p>

果然,不到一刻钟的功夫,作战命令就通过旗语传达到了每一艘船上,船队开始慢慢的变形,渐渐形成一个环抱形状的样式,在辽阔的海面上排开来,如果从高空俯瞰,会看到这边就如一只大鱼张开了巨大的嘴巴,等待着前方那些密密麻麻的小鱼慢慢的游进来,然后一口吞下!&1t;/p>

此时无论是六家诸侯国的将士还是其余的汉军士卒,无不心情振奋。经过这几天海上航程的磨合,整个船队的近三百艘战船已经配合得非常默契,而且元召从长乐塬带过来的那些武器装备都已经安装到位。此前大家都已经见识过其威力如何,这会儿都恨不得赶快开战,好亲手体验一番。&1t;/p>

元召静静地站在船头,有片刻的凝思。这片水域,对于他来说其实非常熟悉。那些遥远的记忆中,也曾经有亲密的战友在这儿为了国家的忠诚洒过热血。更有历朝历代的东征将士在这儿壮烈殉国。滔滔东海,蔚蓝天空,时光逆转千年,今天自己站在这里起战争,也许正是为了避免今后的千百年里无数华夏忠魂的牺牲!&1t;/p>

“元哥儿,那些向这边来的船,都是真番人的军队吗?是不是我们马上就要开战?难道不需要等到真番王派来的使臣什么的吗?”&1t;/p>

在一边问话的自然是太子刘琚,他先前看元召把那个真番武士放回去,还以为是让他带信给卫王先商谈一下条件什么的呢。他在未央宫中,听那几位老夫子反复讲过的一句话,叫做“大国兴仁义之师讨伐,必先礼后兵,不失风范!”所以,见元召下令准备迎战,这才有些疑惑地问。&1t;/p>

元召微微一笑,他觉着这倒是一个机会,可以让这位将来的皇位继承人好好的明白一个道理。此时的船头上围绕着很多人,淮南王父女、几家诸侯王公子们、偏副将军、两位黑鹰军校尉以及许多军中将士。&1t;/p>

“太子,各位,从今天开始,我想请大家记住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国与国之间的交往,本来就没有公平合理可言。世间真理千千万,适用于邦国间关系的,唯有一条尔!”&1t;/p>

说到这里,他略微停顿了一下,目光扫过茫茫大海,见最前面的前锋船相隔对方的船只已经不到三五里的距离了,大战马上就要开始。&1t;/p>

“道理只在刀锋与马蹄的范围之内!太子,就在这条船上好好看着,看我大汉男儿是如何的摧锋破敌,威震东海吧!开始喽!”&1t;/p>

元召说完,亲自跃上楼船顶端平台,抄起鼓锤,抡圆了胳膊,重重擂响了第一声得胜鼓!鼓声远远的在海面上震荡出去,然后,上百面战鼓应声而起,东海潮生,碧波翻涌,大汉前锋船射出了第一轮弩箭……!&1t;/p>

&1t;/p>

&1t;/p>

天才本站地址:。搜狗手机版阅读网址:

正文 第二百九十八章 英雄刀剑分长短

金色飞檐穹顶,王险城中的那座辉煌建筑就是景阳宫了。真番虽然国力并不富强,民间也多有疾苦者,但卫王右渠穷奢极欲,平时生活用度宫廷宴饮无不奢靡无度,极尽繁华。

今日景阳宫大殿之上,卫王正召集群臣议事,得到永川口守将派人飞马来报的消息后,他心中还是有些重视的。尤其是听到三王子卫无忌去青瓦山庄探望带回来的情况,几天前他亲口赐予“真番英雄”称号的金雪哲,竟然这么快就死了?而且当日陛辞而去的十名玄刀神弟子无一生还!这不免给当前的局势蒙上了一层阴影。

难道这次来的汉军真的这么厉害?真番国会不会有危险呢?怀着这样惊疑不定的心情,卫王对下面的几个臣子说出了自己的顾虑。

被紧急召集而来的,自然都是他最信任的臣子们。当初卫满建立真番朝廷的时候,一切都是仿照的秦朝制度,因此,大多数的官名皆是与中原没有什么区别。

国相崔明贞是个五短身材的中年人,此人素来行事沉稳虑事周全,当初最开始的时候,他并不同意与汉朝交恶,非常熟悉汉朝情况的这位国相,内心深处其实对汉家是十分倾慕的。毕竟他们的先人,都是东渡而来的,在祖辈相传的讲述中,广阔的中原大地才是这世间文明的发源地。

但是卫王出于自身统治的考虑,最终还是这样做了。那个从汉朝逃亡而来的齐王世子,其实也曾经给崔明贞送过重礼,不过他没有收。而卫王终究没有经受住财宝的收买和野心的蛊惑,再加上匈奴人在这个时候添了一把火。于是,与汉朝的战争就此开始了。

崔明贞不相信卫王不知道汉朝有多么强大,在这样的情况下,仍然擅自挑起边衅,不过是一种侥幸心理在作怪。面对这位主上的一意孤行,身为国相的他,想要去阻止,根本是无能为力。

真番大将军全太中是一个桀骜不驯的家伙。他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卫王给了他荣华富贵,他的这条命便卖给了王室。他对卫右渠忠心耿耿,只要是卫王下令,他统领着手下的兵卒当会遇神杀神,遇魔杀魔,不分对错!

大殿当中还有几个参政的大夫,他们也都是朝廷的世袭贵族,都拥有着不小的势力,在这样的时候,卫右渠当然也需要借助他们的力量。

三王子卫无忌与他的兄长卫离人并排而立,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按照惯例来说,比他年长十岁的卫离人应该是将来真番王位的继承人,朝野民间的大多数人也都属意这位敦厚的离人王子,但这其中的关系有些微妙。

最近几年以来,很多人已经觉察出卫王的心思发生了改变,他对少子卫无忌的关注逐渐超过了卫离人。他曾经在私下场合说过“无忌类我”这样的话,可见他对这个无论行事手段还是心胸都与他本人十分相似的小儿子,是十分器重的。当然,这也与卫无忌与青瓦山庄的渊源有很大关系。玄刀神金永吉的名头,并不只是一个虚名那么简单,卫王在很多事情上还要借重于他们。

在一些持重的大臣看来,卫王的心思在两个儿子之间摇摆不定,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兄弟阋于墙是最可怕的事,尤其是在宫廷之中,这简直就是取祸之道啊!

在中原王朝的历史上,因为这样的事而亡国的例子,简直是数不胜数。远的就别说了,强大的秦朝不就是近在眼底的教训吗?秦始皇帝宠溺少子胡亥疏远太子扶苏,身死之后,终于酿成难以挽回的恶果。如果那位伟大的千古一帝泉下有知,看到身后发生的那些事,估计会懊悔的呕血三升,连续再死上十次吧!

相比起头脑简单的一介武夫全太中还有那些只知道维护自家利益的大夫们,国相崔明贞对这其中的隐患看得非常清楚,他的心中其实是有许多忧虑的。毕竟他的头上还顶着一个太子太傅的身份,他可不想做李斯第二。

不过,卫王右渠是个非常固执的人,在不到非常合适的情况下,国相大人是不会去轻率劝谏的,这无分忠奸,只是最明智的保身之道。

现在大敌当前,这些事只能先放在一边。渡海而来的汉军实力竟然如此强大,打破了君臣之前的幻想,是要好好的商议一个最稳妥的办法了。

“王上不必担心!听说汉人有句话叫做兵来将挡,水来土屯。怕什么?末将愿意率领我真番勇士把来犯之敌全部歼灭!管教他们一个个有来无回。”

全太中的嗓门奇大声音宏亮,震的大殿之中嗡嗡作响。在他的认知中,什么汉人匈奴人,只要敢拼命,他们便都不是对手。

并没有人附和与他,这位真番将军的鲁莽是出了名的,朝臣们大多都与他合不来。只不过都是碍于卫王的面子,又有些畏惧于他的残暴,因此才忍让他而已。

“好!全将军此言壮哉!我们所有人都要有这样的决心,才能再次一举打败汉军。只要我们再胜一次,料想那汉朝皇帝就绝对没有胆量再派人来了。匈奴大单于马上就要举兵南下,他们自顾不暇。到了那个时候,汉朝的辽东沧海郡收入囊中,就是轻而易举的事了。哈哈哈!”

想法很美好,现实究竟会怎样呢?崔国相暗自摇了摇头。听到那几个大夫随着卫王的话音大声附和着,竟然有些兴奋的开始议论起将来沧海郡要怎样划分的事来,他不禁苦笑了一声。

“王上,老臣以为,还是不可掉以轻心呐!听说这次来的那些战船非常高大,与从前的不同,就连青瓦山庄的人都难以逃得性命,这支汉军恐怕会有些厉害的手段。还是早下令举国做好临战准备为妙。”

“国相休要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青瓦山庄我的那些同门,一定是中了对方的奸计才不幸殉难的。汉朝贼子胆敢如此做,那是他们都活够了。师尊玄刀神已经决意挂刀出山了,只要他老人家出手,那些汉军首领想活命都难。父王,只要师尊把船上的那些将军什么的一刀一个都结果了,到时候群龙无首,汉军不过就是一盘散沙而已。难道我们真番永川口的五千水军还收拾不了他们吗?”

卫无忌年轻的脸上,带着傲慢的神色,他对师父玄刀神金永吉抱有绝对的信心。此番前去海边,玄刀出鞘时,必定是惊天动地,腥风血雨!只是可惜自己不得跟随,难以亲眼目睹师尊亲自出手的壮阔。

他此话出口,大殿上的人脸上都浮现出惊喜之色。玄刀神肯亲自出手,这可真是太好了!这位神一般的人物,早已经封刀多年,只是在云头山静心修悟授徒,曾经有幸见到他出刀过的人,在这世间已经不多了。

“无忌,你此话当真?他、玄刀神这次真的会亲自出手吗?”

卫王兴奋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此人出动,可抵得千军万马啊!如此,汉军不足虑也!

“是的,此事千真万确。金雪哲师弟和那几个同门的死,令师尊非常伤心。为此,他打破了自己曾经说过的不再出刀的誓言,就让长短玄刀再绽放一次光华,去为弟子们报仇雪恨。这是师尊亲口说出的话。另外,他临行之际让我带话给父王,世间事既然开始做了,就要做的彻底!与汉军全面开战后,无须再顾虑许多,放手一搏就是了。只有鼓动起全部的军心,众志成城,才有可能取得最后的胜利。父王,师尊的话从来不会错的,就不要再犹豫了!”

“正是这个道理!好,玄刀神能亲自出山杀贼,本王也绝不负他!此战过后,青瓦山庄的所有人,一定会重重的封赏。在玄刀神和永川口水军的攻击下,我不相信那些汉军还能够逃脱一个!”

“我王洪福齐天!真番勇士战无不胜……!”赞叹与称颂声开始响起,臣子们大声恭贺着即将到来的胜利。崔国相看了一眼王子卫离人,见他也随着一起赞颂起来,虽然心中仍然感觉有些不妥,但在这样的场合下,他终于没有再说什么。

既然已经是胜利在望,那么就赢得彻底些吧!卫王马上下令,大将军全太中亲自率领驻扎在王险城外的三万人马去驰援,不过目标不是永川口,而是甘云岭。那些被围困的残余汉军,已经活的太久了,想必已经疲惫的不成样子,现在到了全部歼灭的时候了。

景阳宫中的卫王和他的臣子们已经在策划庆功宴了,他信心满满的想着,最好是这两处的捷报同时来到,那样的胜利才是酣畅淋漓啊!

世间事如果都停留在踌躇满志的阶段,那该多么好呢!总是让人以为心想事成,尤其是无限的野心明天就可以实现。不过很可惜,用不了多久之后,卫王右渠就会清醒地发现,所谓雄心壮志原来是黄粱一梦。

玄刀神金永吉果然下山了,走出青瓦山庄,负一长一短两把玄刀,来到永川口的时候,眼中所见的情形,很惨烈……。

正文 第二百九十九章 战鼓惊雷冲霄汉

蔚蓝天空下,距离永川口十余里的海面上,滔滔海水开始翻起巨浪。不过,这不是因为风起,而是因为激战!

说是激烈的战斗,其实有些不确切。如果要用准确一点的词语来说的话,这应该是一场单方面的剿杀。

作为贵族子弟出身的韩嫣,从来没有真正上过战场,也从来没有杀过人。自从入宫伴驾之后,这些年来,眼界自然是开阔了许多,不过他经历过的最盛大场面,也就是在终南山上林苑千骑卷平岗挽弓射走兽了。

在少年的梦想中,弓马骑射浴血杀场应该就是最慷慨的豪气。作为长安纨绔公子的那些岁月里 ,先辈的英雄功绩,往往会成为他们酒后矜夸的骄傲。韩嫣领着羽林军侍卫们跟在皇帝身边纵马驰骋的时候,曾经无数次的想象过,如果有一天自己真的上了战场,会是怎样的表现。

不过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人生经历的第一场战事是在海上。从大江入海跨越千里来到这里,韩嫣觉着自己已经丢了半条命。这个从来没有坐过船的标准旱鸭子,一路海上吐了个七荤八素,头脑昏昏沉沉的,这几天一直都躺在船舱里,动都不想动。

每当看到元召那张幸灾乐祸的脸从自己面前闪过,韩嫣都会禁不住有些深度怀疑,这家伙当初那么痛快就答应带自己来,是不是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啊?

脚底下像踩着云朵,吃什么吐什么的滋味真的是太难受了!韩嫣现在最盼望的一件事,就是赶快上岸吧,只有双脚踏上坚实的大地,他觉得自己才能重新活过来。

就在他迷迷糊糊不知道什么时辰的时候,忽然感觉到有些异样。睁开眼睛时,他发现船舱里所有人都不见了,就连那些一直在养精蓄锐的黑鹰军都不见了踪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心头猛然就剧烈的跳动起来!

在下一刻,他知道自己的预感没有错。第一声战鼓开始敲响了,就在自己的头顶上,绝对没有听错!他知道这是主战船最顶端的那面最大的牛皮战鼓发出的声音。

紧接着,远近船上密集的战鼓声开始敲击起来。心脏随着鼓点跳动,热血在脉搏中翻涌,真正的勇士从来无所畏惧!韩嫣也不明白从何而来的力气,一下子跳了起来,脚步踉跄了几下,他稳了稳身子,背弓提刀冲出了船舱。

眼前的天地一下子变得辽阔起来,东方的太阳放射出万丈光芒,粼粼碧波翻涌着一层又一层,所有的大汉男儿都各就各位,守护在楼船的四周甲板边缘,做好了战斗的准备。视野前方无数的真番船只正密密麻麻的驶过来,真番人的面目和兵器的闪烁已经清晰可见。

韩嫣抬起头来时,就看到了楼船最高处平台上的元召。千万缕朝晖给他的身上染了一层灿烂的色彩,穿着普通青衫的少年在这一刻是如此光彩夺目,宛若谪仙人物,不似人间所有!两柄巨大的圆木鼓锤握在他的掌中,双臂交错,左右开弓,“咚、咚、咚……!”的鼓声震动天地,也震颤着每一个人的心魂。

这位韩王信的子孙忍住心头的悸动,也拔出了自己的汉刀,在这一刻他不再是贵族子弟,他要凭借自己的真本事建功立业,他要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他和他的祖先都是真正的将门,而不是只会投机取巧的幸臣。

与韩嫣同样心情的有很多人。一千黑鹰军精锐分列成两队,在公孙戎奴和张次公这两位随军校尉的带领下,奉命观战。今天的海上没有他们出手的机会,不过他们并不遗憾,不时有人偷偷抬头去看那个擂鼓助威的身影,心中热血沸腾。

同样在这艘主将船上观战的,还有在护卫们层层保护下的太子刘琚。听着那些宫中侍卫们兴奋的议论,他的心中更是激荡的厉害。他亲眼看着巨大的汉军船只一艘一艘的排开阵型,汉军士卒在紧张地装配好船上的作战武器。甲板下专门装载武器的船舱打开来,那些成捆的弩箭,还有装在大木箱中的圆滚滚巨石,都被用简易的滑轮儿木架吊装上来,堆垒在床弩和投石机的周围。

前锋船上的元十三和所有突进战船上的指挥者,早已经得到了大将军船上由旗语发出的作战命令,时机成熟时,自由开战!

当元召的战鼓敲响第六下的时候,元十三果断地发出了第一道攻击的命令。前锋船上装置的三张床弩同时发射了,将近三十支巨大的弩箭锁定了冲锋在最前面的那艘真番船,刺破海面潮湿的空气,呼啸而去!

永川口的真番水军并没有穿盔甲,他们都是精通水性的人,不需要这些笨重的装备。他们的统一作战配置就是盾牌、弓箭、直刀、长矛。虽然每人也有一身皮甲,但大多数人并不披挂。真番勇士从来都是赤膊上阵,这样才能威慑敌胆,勇不可挡。

冲在最前面的往往就是最勇敢的武士,当头的这艘船算是比较大的了,上面搭载了将近两百名军卒,由一名水军副将统领。几十名水手划桨如飞,眼见离着汉军大船已经不足几千米的距离,马上就会进入弓箭的射程。一声令下,军卒们齐齐的把盾牌遮在头顶,在整艘船的上方连接成了一个密不透风的大木盖。

这是真番水军经过无数次水上演练的好方法,敌人的弓箭再怎么射,也是无济于事的,根本就伤不到一个人。利用这样的掩护方式,直达敌方船只附近,然后或是潜入水底凿船或是以钩杆搭弦登船与敌人短兵接战。以这样的作战方略取胜,百试不爽!

当察觉到汉军开始放箭的时候,带队冲锋的这位副将心中不禁冷笑了一声,这还隔着两三箭距离之远呢,对方就慌了手脚,开始放箭了?可真是一群胆小鬼!

然而,下一刻他感觉到了不妙,笑容蓦然僵硬在了脸上。弩箭刺破空气的巨大响声中,死亡的气息,带着海水的潮湿,就这样突然降临了。

这哪里是箭枝啊!分明就是从天而降的几十根长矛带着无可抵挡的强劲之力,深深的穿透了身体插进船板里,有几只甚至连厚厚的船板都穿透了。

船上一片哀嚎,顿时大乱,那些厚木的盾牌,在这样的打击之下,和单薄的木片没有什么分别。片刻之前还赤膊持刀威风凛凛立在船头的副将,被一支如儿臂粗细的劲弩从前胸穿体而过,当时就死的透透的。身体犹自带着颤巍巍的弩杆,直立不倒,目瞪口呆。还不知道姓甚名谁的这位可怜真番将军,恐怕永远想不明白,自己的一身高超武艺还没有来得及施展半分,怎么就这样死翘翘了呢!

永川口水战就这样开始了。在多年以后许多流传在当地的传说中,可以多多少少的了解一下当时的真实情况。不过,搜遍所有的大汉史书,却对发生在这儿的战斗,不曾有过一丝一毫的记载。这让后世一些研究元召生平的人,不免有许多的遗憾。

其实,永川口水战,这样一次重要的战役,之所以没有零星的记载,在当时的许多亲历者心中,都是心知肚明的。所谓“为尊者讳”而已。

大汉朝廷史官或者是得到了某种暗示,或者是出于自身的情感取舍,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这次事件。毕竟,当时的汉军战船上有两个日后的重要人物,长乐侯元召和太子刘琚。为了他们的名声着想,永川口水战,就这样被从历史上轻易抹去了。

不要埋怨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了。因为,这次战役太惨烈。或者说是,对于真番国的水军来说,太惨烈了!略而不书,从某一个方面来说,也是为了照顾真番族后人的情绪吧。

不得不说,当时的真番水军确实是非常勇敢的,水战刚刚开始,两军还隔着那么远的距离,就被在片刻之间消灭掉了十几艘战船,成千上百的军卒葬身於大海,但这并没有使他们退缩。军中手足的死,反而更激起了他们的仇恨,于是,所有的船只加速前进,水手在没命地划桨,真番士卒不停的放箭,只求能赶在死亡来临之前靠近敌船而战。

一线排开将近五六十艘汉军楼船依次展开了攻击,根本就不用全部参战,只这些就足够了。床弩的射程,是普通弓箭的四五倍还要多,一发九支,这么多的战船轮番发射,对蜂拥而至真番船队上的军卒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对于不怕死的真番人来说,这是一个被动挨打的局面,没有丝毫还手之力。而且,满船的死伤狼藉之后,紧接着更可怕的攻击又接踵而至!

大汉楼船上投石机的威力,在此刻发挥到了极致。如同磨盘大小的巨石,密集凌空而至砸中木船时,所中之处,人体糜烂,船体破碎,无有幸免……!

两军从接触开战到现在,也不过只有短短的半个时辰而已,然而,从永川口出来的千百艘真番战船已经损失过半。如果要用合适的词来形容现在的形式,那就是“摧枯拉朽、不堪一击”!

船体的碎片和士兵的尸体漂浮在海面上,鲜血染红了大片水域。这样的惨烈,就连楼船上的许多汉军也有些不忍了。然而,战斗并没有停止,真番人依然在前扑后拥的杀过来。大将军座船上发出了最新命令。

“扫除前进海面上的一切障碍,执迷不悟者,杀无赦!”

正文 第三百章 将军令下生死关

收藏本站手机看纵横纵横首页首页>历史军事>架空历史>汉血丹心正文第三百章汉血丹心作者:流年书柬[全文阅读]更新时间:2017-11-0214:19:56字数:3160大将军座船上的击鼓者,现在换成了公孙戎奴。

这位日后的国之名将,解去上身的甲胄,赤着胳膊,露出一身腱子肉,自从接过元召手中的鼓锤后,如雨点般密集的战鼓声在海面上就没有停止过。

大汉尚书令、大司马、征东大将军、长乐侯元召站在三层楼船顶端,面色坚毅的注视着前方的战况。

龙旗和将旗招展在他的头顶,海风吹得猎猎作响。青衫似云黛,黑发如墨染,所有汉军战船上的人远远地看到这个身影时,无不肃然起敬。

只要这个人出现的地......作品订阅:汉血丹心章节名:正文卷第三百章将军令下生死关[vip]字数:3160字价格:15.0纵横币(余额:0纵横币)订阅本章该书不再显示扣费提示,此后新发章节自动购买下载客户端免费看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章客户端目录背景字体宽度夜间章节评论(共0条)发表章评当前章节:第三百章将军令下生死关正在努力加载中...推荐排行榜|言情|玄幻|武侠|历史|都市|同人|科幻|悬疑|全本|推荐|免费永夜君王txt下载萧鼎作品无罪静官作品烟雨江南流浪的蛤蟆烽火戏诸侯萧潜萧鼎热门道纵横好看的穿越拳镇山河逆苍天最新爱情公寓5全集网游排行榜剑王朝无弹窗好看的官场好看的黑道修真排行榜仙武同修无弹窗仙侠世界乱世狂刀01圣王逆天邪神最新章节鬼神无双超级护花天王终极教师特种神医好看的奇幻好看的推荐1875我来自未来游戏排行榜免费大小姐的全能保镖1855美国大亨重生排行榜近身高手好看的总裁好看的后宫特种兵王在都市好看的虐心军事排行榜好看的仙侠游戏人生行走阴阳我的女神足球比分杀神者合集狂神天皇巨星养成系统我欲封天好看的游戏戮仙点击查看更多

“汉血丹心”相关信息您目前阅读的是汉血丹心的第三百章将军令下生死关,汉血丹心最新章节已更新,感谢您对流年书柬的支持,更多与汉血丹心无弹窗相关的优秀历史军事请持续关注纵横原创网。

关于纵横诚聘英才商务合作(本章完)宅男福利,你懂的!!!请关注微信公众号!

:meinvlu123(长按三秒复制)!!

正文 第三百零一章 玄刀负 白衣渡

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也无论是在怎样的尸山血海之中,总会有侥幸不死的人存活下来,逃得性命,这样的人,人们通常称之为幸存者。&1t;/p>

名叫崔生的水军伍长和跟随他的十名士卒就是这样的幸运儿。在身后已经进入尾声的惨烈海战中,他们凭着对海域水流的无比熟悉和手脚敏捷,躲过了死神的一次次光顾,在大海即将把他们全部吞没的时候,终于抢到了一艘还算完好的小舟,然后在汉军那些巨大的楼船间隙里拼命的逃了出来。&1t;/p>

十几个人朝向永川口出的地方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划着船,没有人敢再回头看一眼,那些熟悉的军中兄弟死去时的惨状,一遍遍的在每个人的脑海中翻腾不休,身体的寒冷和害怕使他们都手脚颤栗着,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前方的海岸线,只是没命地划向前去。&1t;/p>

也许只有跑到岸上去才能活命吧?那些汉人的大船,都是真正的海上恶魔,现在他们这些人的念头,就是有多远跑多远最好是永远不要再看到。虽然不知道接下来还会有什么噩梦,但就算是死,死在岸上也总比死在海中好啊。&1t;/p>

崔生和他手下的兄弟都很年轻,不过二十岁出头,他们没有人想死,因此划得很努力,小舟似离弦之箭,在海面上飞前进,十几里的海程片刻即到,波光粼粼的反射中,熟悉的永川口半边石墙跃入眼底,再有不到三箭之地,就可以从水门进入其中了。是生是死,就在这最后的一程!&1t;/p>

已经可以看到石墙上留守士卒手中刀光的反射,一路逃亡至此而根本就无暇去想其他的水军伍长直起腰来,大喘了几口气。心中稍定,连忙回头去看时,身子却一下子僵住了……!&1t;/p>

永川口水门之上的简陋城楼中,水军将军崔被来回不安的走动着,虽然是大冷的天,他的心中却犹如烈火燃烧。&1t;/p>

此时此刻,他无比懊悔的是把部下五千水军连同大小战船全部派了出去,以至于现在找艘船去前方探听消息都没有办法。不过,让他心中感到不妙的是,领命出征的几个副将,难道就不晓得派个人回来传递消息吗?&1t;/p>

稍早些时候,海面上传来的击鼓鸣战之声,在这边听得清清楚楚。那震耳欲聋的战鼓声,显然不是己方所有,那是汉军的战鼓。如果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不用亲眼所见,只凭这鼓声中隐隐透出的杀气,就可以判断出敌军的强弱了。崔被虽然没有这样的本事,但听着这一阵紧似一阵的战鼓如雷,他的心也在一阵阵的抽动。&1t;/p>

他不知道自己的五千麾下水军能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如果战败的话,永川口又当如何?真番国又当如何?早知道如此身心煎熬的等待,他早就应该亲自领兵上阵的。&1t;/p>

忽然听到有士卒惊叫起来,正在焦灼万分的崔被连忙走出城楼,顺着面带惊恐的士卒手指方向看去。一艘仓皇逃窜的小舟,拖着一条长长的水线,从海上直直地向这边行来。已经看到非常清楚,那上面的人正是自己的部下。&1t;/p>

崔被的脸色蓦然变得煞白,一切都不用再多想了,败了,彻底的败了!因为,他和永川口上的所有人,都看到了那些出现在视野中的汉军战船。没错,那是汉军的战船,船头上龙旗招展,排成一线,带着巨大的压迫感,挟持着刚刚大胜的锐气,推波逐浪铺天盖地向着永川口压了过来!&1t;/p>

这、这怎么可能?……难道两个时辰前自己亲自给他们壮行的五千真番健儿都死光了?就逃回了这艘小舟上的几个人?崔被手脚哆嗦着,刀都拔不出来了。他有些艰难的回顾了一下四周,并不算太高的一道水墙,身边不到一百人的亲信士卒,王险城的支援人马也不知道派出来了没有……这位真番水军将军已经在考虑应不应该马上弃城而逃了。&1t;/p>

惊惧紧张的气氛中,没有人注意到,有一道身影静静地伫立在海边突出的一块岩石上。他好像已经在那儿待了很久,又好像刚刚才到。&1t;/p>

名叫朴友南和朴永烈的两名青瓦山庄弟子安静的跪坐在岸边,带着虔诚而崇敬的目光看着身前十余丈之外的那个身影。那是玄刀神金永吉,独立天海之涯,凝视前方,玄刀在负,白衣如雪!&1t;/p>

青瓦山庄的所有人皆是白衣装束,因为这是他们师尊的偏好。朴友南在诸弟子中最为年长,而朴永烈却正好相反,他今年不过刚刚十六岁。&1t;/p>

听说师尊要挂刀出山的消息后,青瓦山庄的所有弟子们都要跟随,却被玄刀神厉声喝止了。不过令人不得其解的是,他却点名挑选了两名弟子随侍,一个是大师兄朴友南,另一个就是最小的弟子朴永烈。&1t;/p>

对于这样的安排,所有人都有些疑惑不定。按理说这一大一小并不是其中的出类拔萃者,师尊为什么偏偏要带着他们呢?最后猜想的结果,也许师尊并没有什么深意,只是随便带了两个人罢了。玄刀神武功盖世无人可敌,并不需要什么帮手,大家当然也无需担心。&1t;/p>

不过有一个人却知道,金永吉此行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此人便是青瓦山庄的大弟子朴友南。因为,师父玄刀神在临行之前,曾经接受了一行人的拜访,朴友南是诸弟子中唯一在场的人。&1t;/p>

那些据说是跨越山海来自中原的人,看模样也是一些武艺精湛之辈。他们应该是和师尊有着很深的渊源,这一点,在旁边侍奉的朴友南观察的很清楚。&1t;/p>

在简短的会面中,他们直接了当的告诉了金永吉此行来真番的目的,当然不是帮助汉军攻打真番,而是随行至此解决一些旧怨的。&1t;/p>

他们的仇人名叫元召,是大汉军的统兵将军,也就是此前杀死青瓦山庄十名弟子的凶手。他们详细的诉说了那人的一些事迹,有些匪夷所思的事在朴友南听来虽然很有些夸张,不过这个人武功很厉害,应该是不会假的。&1t;/p>

金永吉却听得很仔细,有些细节处还多问了几句,看得出来,他很重视这个人。朴友南知道这是师尊的一贯作风,世间高手越是无敌,却反而越是谨慎小心。不过,他和所有的青瓦山庄弟子一样,并不认为那个在这些中原人口中很厉害的少年会是玄刀神的对手。&1t;/p>

怀着这样的绝对自信,听到金永吉婉言谢绝了那些人提出的共同联手对付元召的建议后,朴友南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事。青瓦山庄什么时候需要别人的帮助了?师尊出手,还从来没有人可以在玄刀下逃生。&1t;/p>

送走那些中原来客后,金永吉在自己的静室中默想了片刻,然后就背好刀带着这两个弟子下山了。在路上的时候,曾经面无表情的对他们两个说了一段话,让他们好好记住。&1t;/p>

“……之所以带了你们两个来,是有原因的。此行如有不测,友南可为我收骨骸。永烈要好好的记住你眼中所见,也许对你今后的修为有很大帮助,自从金雪哲死后,你就是青瓦山庄最好的一颗苗子了……切记一点,无论为师与人怎样决胜负,你们都不可轻举妄动!”&1t;/p>

听他竟然说出这样托付后事的话来,两名弟子心中无不惊骇万分,相顾失色。只是看着师尊的郑重神情,他们并不敢多问,只是点头应允,紧紧随行。&1t;/p>

大汉的船队终于来了!眼中所见海面上的那些楼船越来越近,在这些庞然大物前面没命逃窜的一艘小舟,在距离岸边已不到千米的地方,被从汉军船上射的一块巨石打中了船头,倾覆于海中。小舟上面的真番士卒落水之后却并没有死去,他们凭借着娴熟的水性,快的划水向岸边游来。&1t;/p>

也许是因为摸不清永川口近岸处的水情,怕大船搁浅,汉军楼船暂时停止了前进,有两艘较小的快船放到了海面,数十名汉军飞快的划桨直追过来,看他们的意图,应该是想抓几个活口儿回去,好详细的探听永川口的详情。&1t;/p>

真番伍长崔生和他的兄弟们就算是水性再好,那也比不过快船的度,几个呼吸之间的功夫,就已经被追上。两艘船横过船身,挡住了他们前进的方向,也挡住了他们眼看就要游到岸边的逃生之路。&1t;/p>

站在船上的汉军用犀利的弩箭瞄准了他们,示意想活命的就不要乱动。然后有人准备好了套杆和绳索,就要把这几个侥幸逃得性命的真番人生擒活捉。&1t;/p>

崔生看了看在海水中被聚拢到一起的兄弟们,都是万念俱灰,五千人都被对方屠戮殆尽,自己落到敌人的手里,料想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真是生不如死!&1t;/p>

离着岸边的那些水墙石涯已经是如此之近,可是却回不去了啊!崔生悲伤的看着低空中翱翔的巨大海鸟,蓦然眼角一动,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因为他看到有一个白色的影子展开双臂,广袖缓带,从那边云涯上轻飘飘的跳了下来,伴随着那些海鸟的双翼凌空飞翔,一步一步,脚下似青莲绽开,御风而行!&1t;/p>

时间静止片刻,这一幕令人匪夷所思的场景,不仅他看到了,永川口这边的所有人看到了,远处汉军楼船上的人自然也看到了。&1t;/p>

“这是……什么人啊?!简直太牛逼了!”有人喃喃自语的惊叹着。&1t;/p>

&1t;/p>

天才本站地址:。搜狗手机版阅读网址:

正文 第三百零二章 将进酒 利刃诛

两艘追过来捕捉生口的快船上,总共搭载了三十多个汉军士卒,领头的是一名校尉,他们都来自淮南。&1t;/p>

酣畅淋漓的胜利,让每一个人心中都充满了振奋。乘胜前进,直到踏上真番国土,成为他们奋不顾身的动力。在这样的情绪下,直到看到海岸线了,前锋船上的将士们才想起来,忘了捉几个俘虏,大略了解一下即将登6之地的情况了。&1t;/p>

这是一个不小的疏忽,好在他们现,海上的真番人并没有全部死光,前方有一艘小舟正在拼命地逃窜,这岂能放过?于是,在用投石机击毁了对方的小舟后,他们这些人就过来抓俘虏了。&1t;/p>

本来以为是手到擒来的事,然而,变故就在这时候突然生了。带队的汉军校尉听到船上士卒的惊叫,急忙抬头去看时,一群海鸟飞过后,有一个人就那样轻飘飘的从半空中落了下来。&1t;/p>

白衣长髯的玄刀神立在船头,负手而立,面对着船上的汉军校尉和他的手下,距离不足盈尺。&1t;/p>

明显感觉到对方来者不善,校尉压下心头的惊惧,拔刀在手大喝一声:“你是什么人?休得在此碍手碍脚的,赶快走开!”&1t;/p>

金永吉看了一眼在水中惊疑不定的那几个真番人,淡淡的用手指了指汉军校尉:“趁着我还没有改变心意,你们都自己跳下去吧!我只要船,不想杀人。”&1t;/p>

那校尉刚才虽然见识到此人借飞鸟之翼踏空而来的身手,知道这是极为厉害的人物。但他并不退缩,自己的身后有着强大的后盾,大汉兵锋所至,个人的武勇再厉害,又能怎么样呢?&1t;/p>

“我大汉远征军在此,休的罗嗦,赶快走人!否则,格杀勿论!”&1t;/p>

校尉脸上升起杀气,手下的众军卒也都怒目横眉,用弩箭对准了他,只待一声令下就射杀。&1t;/p>

“既然如此,便休怪我了!你们的生死就全凭个人造化吧。”&1t;/p>

金永吉面无表情的说完,脚下微微一顿,一股巨大的力量传到船身,搭载了二十几人的这艘船竟然整个儿的侧翻倾斜过来,所有的汉军都猝不及防,如同下饺子一般,纷纷栽倒了海水里。金永吉的双脚却似粘在了船板上一样,见人都落了海,他微微用力船只复位如常。&1t;/p>

临近另一艘船上的汉军见同伴落水,大吃一惊,连忙要过来搭救时,那白衣男子随手一掌劈出,击在海面上,一道丈余高的水墙应声而起,在他掌心力量的带动下直接就扑向对面船上去了。&1t;/p>

那条船上的汉军,就感觉如同被一面真实的墙壁倒下来砸中了一般,全身剧痛站立不稳,也从另一面全部跌落了水中。&1t;/p>

崔生这几个人看的是目瞪口呆,半天回不过神来。直到那立在船头的人,袖子摆了摆示意他们上到那艘船上去自行逃命,这才如梦方醒。连忙慌乱的互相帮助着从海水中爬上去,劫后余生的喜悦让他们连连致谢。&1t;/p>

那个白衣身影却并不理会他们,也不再去管那些落在水中挣扎性命的汉军,好像他出手的目的,真的就是只为了拿到这艘船似得,自顾自得催动着朝前面楼船行去。&1t;/p>

有一声清啸在海面上开始响起,逐渐响亮绵延不绝,远近方圆几十里之内都听得清清楚楚。永川口城楼上的将军崔被心中大震,在这一刻,他和许多人一样,都忽然猜到那个白衣人的身份了,那一定就是真番人的崇拜者,青瓦山庄的玄刀神金永吉!&1t;/p>

这丰沛无极的长啸,在楼船上的元召当然也听到了。有高手来了!他停下刚刚在对几位将官布置的登6作战任务,直起身来,眉宇间露出一丝淡淡的笑意。&1t;/p>

早有船头的瞭望士卒跑进来报告了刚才看到的情形,有一个身穿白衣的男子,从岸边的石涯上飞了下来,然后以一人之力把两艘船上的汉军兄弟都打落到水里去了,现在正在派人过去搭救。&1t;/p>

元召听到对方没有杀人,心中已经明白,这一定是冲着自己来的,如果所料不错,来人应该就是被自己所废的那个金雪哲的师父了。玄刀神?呵呵,好大的名头,倒是要去会一会他!&1t;/p>

元召顺手拎起案边烈酒一壶,向外面走去,所有人都跟了出来,大家虽然对元召有着绝对的信心,但听了刚才军卒所描述的那人厉害,又听到越来越近的那啸声中所隐含的杀意,很多人心中又有些担心起来。&1t;/p>

“别去!别去冒险……!”耳边有女子焦急低语,有人轻轻拽了一下他的衣袖,又迅的松开了。&1t;/p>

元召瞥了一眼装作若无其事的淮南郡主,见她微微红的脸上写满了担忧。却是刚才情急之下,她不顾父王现两人关系的危险,出手阻拦,又忽然现不妥,连忙躲到了一边。&1t;/p>

“元哥儿,这会儿哪用着你去和他单打独斗!下令将士们用弩箭把他逼退就好了。你是大将军,身份贵重,不要轻举妄动。”&1t;/p>

第二个紧跟在他后面劝说的是太子刘琚。其实,这也是大家都想说的,就算是再厉害的敌人,在密集的九臂连环弩攒射下,想要逞威风也难!&1t;/p>

“呵呵!杀了人家的徒弟,师父当然要来讨回公道的。既然是绝世的高手,又这么大老远的跑来,怎么能用那种粗鄙的手段对待呢?玄刀神嘛,当然要对得起他的身份,这人听说是真番人的偶像哦。有些时候,征服一个国家,仅凭着犀利的弓刀是不够的,要想使他们彻底的屈服,适当的打击一下其信仰,还是一个不错的手段。这么厉害的人,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打得过他呢?”&1t;/p>

听到他这样说,又见他满脸轻松的表情,众人把劝说的话又咽了回去。小侯爷做事从来不会无的放矢,他既然有自己的目的,那这件事就他自己拿主意好了。大不了命令将士们做好戒备,一旦有什么闪失,手中的弩箭就一起射,把那什么玄刀神射成刺猬神就是了。&1t;/p>

与刚才那片激战的海域不同,这处临近永川口的海面上,此时一片平静。波光粼粼,群鸥乱飞,如果不是那些巨大的楼船提醒着人们还有一支远征而来的军队,那么这里本来是应该平和的近午时光。&1t;/p>

在众人的视野中,距离最前面的楼船不足十丈远的地方,白衣男子停止了前进,脚下稳稳的踩在船上随波起伏。海风吹乱了他的鬓,有几缕遮住了脸,这么远的距离内有些看不清他的面目。不过凭直觉,此人在年轻的时候,应该是个标准的美男子。&1t;/p>

元召脸上带着笑意对刘姝轻轻摇了摇头,没有去接她悄悄递过来的鱼肠剑,而是随手从船头的一名汉军士卒手中讨了他的汉刀,在手中掂了掂。那士卒激动不已,大将军竟然要用自己的刀去对敌,这是无上的荣誉!&1t;/p>

长短两把玄刀负在身后的金永吉微闭着双眼,在静静养神。他知道名叫元召的那人一定会单独过来的,虽然并不知道此人是什么样子,但自从在青瓦山庄临行之前,听那些隐门中人说过他的所作所为之后,玄刀神就有了这样的断定。&1t;/p>

玄刀分长短,色皆为深墨!他背后的两把刀,之所以被称为玄刀,就是因为刀身与刀鞘漆黑而得名。玄刀黑,衣尚白,如同这世间的黑白一般分明。这么多年来,没有人能理解他内心的寂寞如雪。&1t;/p>

要找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磨砺心境以求突破,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奇迹。此时此地,是他封刀这些年来,最为期待的时刻。他希望对手不会让自己失望,真的如传说中那么强。&1t;/p>

伸手从背后把那把长刀解下来时,金永吉睁开了眼睛,一叶轻舟从那些巨大的楼船当中朝这边直驶过来。凝眸细看,一个青衫少年就站在那上面,左手刀一把,右手酒一壶,与自己的距离越来越近。&1t;/p>

金永吉心中有些惊诧又有些赞叹,看此人年纪与自己的小弟子朴永烈差不多大小,竟然已经名震长安,他的实力已经让庞大至极的九州隐门也无比重视起来,这是何等的妖孽!&1t;/p>

“元召?”&1t;/p>

“呵呵!金永吉?”&1t;/p>

“你杀了我的弟子。”&1t;/p>

“是我杀了他们,如何?”&1t;/p>

“国战与我无关,只为私仇。敢与一战否?”&1t;/p>

“很好!愿意奉陪。念你未曾乱杀无辜泄愤,敬你半壶烈酒,可尽饮!,”&1t;/p>

名叫元召的青衫少年拔去木塞,一仰脖子,半壶清冽入喉,然后随手抛了过去。长安临行之际,文君阿姐亲自为他装入行囊,随之漂洋过海,既遇英雄,饮之可壮声色也!&1t;/p>

玄刀神接在手中,并没有一丝的犹豫,一口气喝的点滴不剩,仰天哈哈大笑。&1t;/p>

“如此烈酒,真是痛快!今日一战,生死毋论!可有遗愿?”&1t;/p>

“没有!哦,不过,你如果有的话,可以对我说。”&1t;/p>

“呵呵!那我倒是不客气了。如果我落败,请收青瓦山庄一个小弟子为徒,唯此而已。”&1t;/p>

“这样的要求啊?……有些为难呢。不过,看在你这么坦诚的份儿上,答应你了。”&1t;/p>

“君子一言既出!”&1t;/p>

“绝无反悔!”&1t;/p>

轻轻两掌相击,然后白衣青衫两道人影倏然分开,磅礴的气机蒸腾,四周杀意陡生,海上波澜骤起……!&1t;/p>

英雄本无类,睥睨剑与刀。烈酒共君饮,白刃不相饶!&1t;/p>

&1t;/p>

&1t;/p>

天才本站地址:。搜狗手机版阅读网址:

正文 第三百零三章 王之怒 气如虎

真番王卫右渠是在接见匈奴万夫长古牙朵的时候,接到永川口兵败消息的。当时宴会厅中酒意酣畅,谈兴正浓,众多贵族大臣尽皆在场。&1t;/p>

这位匈奴将军是在不久之前,奉大单于羿稚邪之令,应卫王的请求,统领着五千匈奴铁骑进驻真番国内的。他此行的主要目的,当然就是协助真番共同侵袭汉境,从侧翼牵制汉军,见机行事。&1t;/p>

在真番第一次与汉军的作战中,这些匈奴人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汉朝北路将军荀羽的一万多人马,就是因为他们的突然出现,被截断了后路伤亡惨重,而没有办法退回辽东,这才败逃甘云岭,困守在那里孤立无援。&1t;/p>

这次古牙朵带着几个贴身亲信来到王险城面见卫王右渠,是因为他接到了从匈奴王庭传来的最新消息,十万匈奴大军在左贤王和耶律王的指挥下,分两路即将踏出草原,大举南下攻汉。&1t;/p>

他接到的是耶律王的命令,让他率领着麾下五千骑兵配合真番军队,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把真番国境内的汉军全部消灭。然后不管用什么办法,会同真番军全力攻打汉朝的辽东沧海郡,尽最大的努力从这个方向进袭汉朝境,形成三线进攻的局面,到那个时候,胜算可期!&1t;/p>

接到这个命令的匈奴万夫长,既兴奋激动又感到责任重大。这虽然是耶律王的命令,但一定是经过大单于本人同意的方略,这就意味着,王庭和大单于羿稚邪会密切注意着自己这一线的动向,一旦自己能取得不俗的战绩,那么立大功的机会就来了!&1t;/p>

古牙朵来到真番国已经有些日子了,对于这个国家的很多情况已经很熟悉。他大约估算了一下,真番国全部军队加在一起也不下十万之众,就算卫王不会同意全部出动,那么打个折扣,说服他出动四五万人马去攻打汉朝,应该没什么问题。&1t;/p>

毕竟沧海郡那么大的一个诱惑摆在那里,他不相信真番王会不动心。大单于已经答应一旦攻略汉地成功,就把这块地方送给他卫右渠,这千载难逢的机会,那个生性贪婪的卫王是绝对不会放过的。&1t;/p>

当然,要想说动这位真番王出兵,先的前提,肯定是要把真番国内的局势先稳定下来。因此,来的路上古牙朵就已经想好了,他会先答应卫右渠,统领五千匈奴骑兵帮他在最短的时间里,把所有出现在这儿的汉军,一个不剩的全部杀掉。&1t;/p>

就是带着这样急迫的心情,他来到景阳宫见到了卫王右渠。果然,听到匈奴人的意思后,没有想到匈奴单于这么快就出兵的卫王大喜过望,当即一拍即合,马上就同意了匈奴万夫长的请求。&1t;/p>

只要是胸中存有野心的人,会抓住每一次机会的,即便是明知道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也会牢牢地抓住不放。卫右渠就是这样的人。不管是匈奴还是大汉,对于真番来说,都是实力相差悬殊的国家,根本就不是一个重量级别的。如果单独与其中的一个国家硬碰硬的作对,那下场会很惨。这一点不用别人提醒,卫王自己就看的比谁也明白。&1t;/p>

但是如果换一种思路呢?卫王虽然算是一个鲁莽残暴之人,但他也深谙谋略之道。在汉家文化中,有一句话如果用在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中,他认为非常精辟,最合适不过。那就是“四两拨千斤”或者是叫做“借力打力”!&1t;/p>

在卫右渠和他身边谋臣的秘密策划中,只要能把握好其中的分寸,在匈奴与汉朝这两个庞然大物的战争中间为真番国谋取最大的利益,完全是可以办到的。&1t;/p>

“火中取栗”在于火候与时机,先王卫满之所以能够白手起家创立这三千里山河的基业,不就是利用了秦末战乱和汉初的无暇顾及嘛!卫右渠非常自信自己也有这样的能力,在汉匈两国即将展开的大战中,凭着自己的眼光和手腕,从中取得大大的好处。这是他的野望也是他最大的信念!&1t;/p>

为了提前预祝大单于旗开得胜,马到成功,盛大的宫廷宴会是必不可少的。宫中饮宴,这是卫王的习惯,更是他一向奢侈无度的表现。&1t;/p>

来自草原的将军虽然是海量,但也架不住卫王手下臣子们的轮番劝酒,怀着即将大展威风的慷慨,哈哈大笑的古牙朵喝的有些醉醺醺。眼中所见,那些酒宴当中跳舞助兴的歌姬影子都有些重叠了起来。&1t;/p>

就是在这样的热烈气氛中,有些没有反应过来的真番王听跪在面前禀报的信使说完后,脸上仍旧挂着得意洋洋的笑。不过在片刻之后,当他大脑反应过来意识到究竟生了什么事的时候,他脸上的神色变得很精彩。&1t;/p>

下面互相敬酒的群臣并不知道生了什么事,因此在嬉笑嘈杂声中,忽然听到一声大响,惊愕地抬头看过去,现是卫王站起来踢翻了面前酒案时,都有些惊愕。甚至有的人并没有在意,还认为是自家王上喝多了耍酒疯呢!&1t;/p>

不过,有些机灵的臣子意识到可能出事了,因为,卫王的脸色很怕人,他不仅踢翻了酒案,而且还不解恨,又拔出身后的佩刀,狠狠的砍碎了身边的几个酒坛。巨大的声响中,所有人都清醒了,四周霎时安静下来,没有人再敢出一点儿动静。&1t;/p>

“父王,这是为何?是什么事惹你生这么大的气?”&1t;/p>

离得最近的三王子卫无忌连忙扶住他,一边看着他的脸色一边不解地问道。&1t;/p>

“打败了!都死啦!死了个精光……永川口的五千水军连人带船都葬送进大海里去了!”&1t;/p>

也许是因为喝酒的原因,也许是忽然听到的消息让他有些无法接受。卫王有些神经质的大声喊了出来。&1t;/p>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这、这怎么可能?传来的消息不是说,来的这支汉军是七凑八拼起来的杂牌儿军吗?他们远渡大海来到这里,难道不是自寻死路吗?怎么会把以逸待劳的五千真番水军全部消灭掉的呢?这也太离谱了吧!&1t;/p>

看到众人吃惊中带了些不相信的神色,卫右渠用手指了指伏在地上颤抖着的那个送信使:“你!起来跟他们说,把你看到的都告诉他们,本王的五千水军精锐到底是怎么死光的!快说!”&1t;/p>

名叫崔生的永川口水军伍长直起了身子,他的脸色煞白,开始从头至尾把真番水军从永川口出海后与汉家交战的过程,又详细的叙述了一遍。&1t;/p>

作为目睹了整场战役的幸存者,崔生他们几个人被从天而降的玄刀神救得性命之后,没命的逃回岸上,进得永川城内见到将军崔被,哭倒在地把情形简略诉说一遍。崔被早就担心的事终于变成现实,他手脚冰凉,心如死灰。&1t;/p>

这位差不多已经成了光杆将军的人,什么话都没有再问。他只是无力地摇了摇头,吩咐他们这几个人立即飞马去王险城,把永川口生的事报知卫王知道,让王上早做准备。至于他自己的下场,他已经没有勇气去想了。&1t;/p>

崔生不敢多问,忍着巨大的恐惧感马不停蹄的跑到这里来,带回了这个令人震惊的消息。&1t;/p>

“现在怎么办?情报有误啊!这哪里是什么杂牌军?这分明是汉军精锐中的精锐!不到两个时辰的时间,就把我们辛辛苦苦培养了这么多年的一只水军全部消灭干净,谁能告诉我这是怎样恐怖的战力?你们说啊!现在怎么办!”&1t;/p>

卫右渠暴戾的性格在这一刻爆出来,握着手中的佩刀,额头青筋暴露,没有人会怀疑,如果这时候有谁会不识趣,一刀戮死,他决不会犹豫半分!&1t;/p>

“卫王,切勿乱了分寸。汉军虽然厉害,但那是在海上,他们倚仗的是楼船之威力。如果他们胆敢踏上真番国土,区区四五千人马,又何足惧哉!难道有我们草原的五千勇士在此坐镇,卫王还不放心吗?”&1t;/p>

古牙朵是个真正的草原猛将,他铁塔般的身躯站了起来,酒意上涌,胸中有着恨不得即刻上马开战的豪情。&1t;/p>

果然,卫右渠听到他的话,脸色变得缓和下来。他并不是害怕汉军,只是事情生的太突然,五千水军就那么一下子没了,他心疼的厉害啊。&1t;/p>

“好!古将军果然是真英雄!你说的非常有道理,汉军既然敢来,本王就让他们来,这次调集全部大军,要不把他们杀得片甲不留,难消心头之恨!到时候把那些楼船都夺过来,本王要重建一只更厉害的水军。哼哼!”&1t;/p>

“父王英明神武!这些汉军不足为惧,孩儿愿为将军,统领王险城外大营中的那两万驻军,为国御敌!”&1t;/p>

主动上前请命的自然是最知道卫王心思的三王子了。见他如此忠勇,卫右渠大喜,马上同意拜他为将,城外御营兵马归其指挥。听到这个任命,在不为人注意的地方,国相崔明贞低下头去,眼中掠过深深的忧虑。&1t;/p>

“对了,你从永川口来时,可曾看到我师父玄刀神的身影?”&1t;/p>

卫无忌信心满满的接过将军令符,忽然想起一事,连忙问了那报信人一句。&1t;/p>

“对对对!确实见到了。好叫三王子得知,身穿白衣的玄刀神救了我们之后,他独自驾船去与那汉家将军决战了!”&1t;/p>

“啊!……那、那可知胜负如何?”&1t;/p>

“……不、不知……。”&1t;/p>

&1t;/p>

天才本站地址:。搜狗手机版阅读网址:

正文 第三百零四章 裂石处 传千古

第三百零四章 裂石处 传千古

也许是因为大汉朝沿袭自春秋战国那个伟烈时代的缘故,朝野内外无论军中民间,尚武精神绵延成风。就连那位汉廷太史令,虽然身为一介书生,骨子里却也深受这种风气的熏陶。&1t;/p>

在大汉帝国盛世开始的时候,曾经涌现出无数惊才绝艳的人物。他们如同一片璀璨的星辰,装点了壮丽辽阔的苍穹,令后人顶礼膜拜尊崇仰慕。&1t;/p>

那些金戈铁马开疆扩土的赫赫功绩自然不必去说,只是曾经在史书中记载过的许多侠客英豪事迹,也足以令后世之辈心潮澎湃了。&1t;/p>

世间流传的元公传说中,除却他那些震铄古今的丰功伟烈,据说他还是一个绝世的武学高手。不过这样的事,在官方所著的《大汉帝国史?元公世家》中,并没有多少提及。也许在当时的人看来,相比起他在朝政、军事、经济等这些军国大事上所做出的巨大成就,个人武勇只能算是小道了,略而不书,也无损于他的盛名。&1t;/p>

不过,在太史令单独为世间武者所作的《大汉帝国史?游侠列传》中,却有几次提及元召之处,其武学造诣之深厚从中已经可见一斑了。&1t;/p>

彼时辽东海外的原真番国早已收归大汉疆域,化为四郡之地,那些地方居住的民众自然也就成了汉朝的子民,因此,《游侠列传》记载中曾经收录名叫金永吉的武学宗师事迹,也就不值得奇怪了。&1t;/p>

就是在这个金永吉的名录中,大汉太史令打破惯例,曾经不吝笔墨的记入了一段武者决战的过程,决战的两个人,一个是金永吉,而另一个就是元召。&1t;/p>

这次生在大汉水军东征时候的较量,对于元召来说,不过是他波澜壮阔一生中的一朵小浪花,而对于被称作玄刀神的金永吉来说,却是他一生武学的顶点,也是他生命最后的终点……!&1t;/p>

《大汉帝国史?游侠列传?卷三》:“……元公渡海东征,至永川口,金永吉临海邀战。永吉素称刀神,部将唯恐公有失,欲弩箭射杀之,元公阻止。遂单身而去,轻舟两叶,共饮酒一壶,简略生平,托以后事,如相交故旧。后相战,激浪潮头,翻卷碧波,刀山幻影叠涌千重,气象不似人间所有。见者无不惊骇股栗!……战至酣处,元公神威所至,刀劈云涯,石为之裂,海天变色。金永吉双刀尽断,重伤,自知必死,笑言‘今日始知天地大道,虽死无憾矣’!……永川口临海云涯处,名断神涯者,由此而来也。”&1t;/p>

后人从这些简单描述中,遥想当年英雄风姿,心中涌起的皆是满满热血崇拜。却不知道,在当时亲历者的眼中,却并没有感到这么轻松。&1t;/p>

自从金永吉现身,隐隐猜出他的身份后,永川口上的所有人心中又都涌起巨大的希望。在真番武者的心目中,这位玄刀神的声望是无与伦比的。虽然一人可当百万兵这样的说法是胡说八道,但最起码把面前汉军的锋芒阻挡住还是没有问题的吧。只要汉军不敢从永川口登6,那就还有一线转机,说不定王险城的援军马上就到了呢!&1t;/p>

汉军楼船上的人也是满满的胆心,所有船上的将士们都涌到甲板船舷,远远的注视着海面上的动静。公孙戎奴和张次公早已大声吩咐最骁勇善射的几十个黑鹰军劲卒严阵以待,一旦小侯爷有丝毫的闪失,就马上弩箭攒射把那真番人射杀。&1t;/p>

即便是朴友南入门最久,跟了玄刀神这麽多年,他也从来没有见过师父手中的双刀同时出鞘。然而,面对着那个外表平凡的汉家少年,长短玄刀在这时的海面上,同时绽放出了光华。&1t;/p>

乌黑闪亮的两把刀隐隐透出一股神秘的力量。金永吉把全身的气机提升到极致,有一层淡淡的光晕在他身体周围流转,毕生修为达到顶点,今日一战,要么求得突破,要么身败而亡!&1t;/p>

元召虽然从外表看不出有丝毫的特别之处,但金永吉武学修为已臻化境,他早已看出对手冲深若虚、不可探知的厉害。因此,一出手就是十分的功夫,这不是普通的较量,生死也不过在一眨眼之间而已。&1t;/p>

看到金永吉玄刀一错,砍过来的是极普通的招数,却包含了千变万化的杀意,元召也不禁暗赞了一声,果然不负玄刀神的称号,只此一刀就可以知道,此人修为之高,当为他遇到的人之中最厉害的。&1t;/p>

元召手中所执的不过是一把普通的汉刀,他并不与对方的百炼宝刀硬碰,而是手腕轻翻,汉刀在毫厘之间紧紧的贴住玄刀,然后横生一股大力搅动四周,金永吉忽然感觉到好似有粘稠至极的力量把他的刀就那样缠裹住了一般,竟然有些凝滞的感觉。他心中惊喜交集,果然是高手!不枉自己如此重视他。&1t;/p>

双方只不过刚一交手,就了解了对方的底细。不过,令玄刀神想不到的是,这一招之间,自己拿出了十分的本事,而元召只不过是试了试虚实而已。如果金永吉早就知道了这一点,不知道他会不会还有再战下去的勇气。可惜的是,他并不知道,也没有察觉到。&1t;/p>

于是,战意飙升的玄刀神长短双刀飞舞,与元召展开了大战。在旁观者眼中,这场打斗,自然是令人惊心动魄的。一青一白两个人的身影不时在海上与石涯间起落,刀风激起的海浪如一堵堵水墙,泼天盖地。目瞪口呆的人们仿佛看到了一副罕见的绝世盛况。&1t;/p>

两名青瓦山庄的弟子,这个时候终于明白了师尊早些时候说那些话的含义。他早就判断出对手的厉害,胜负难以预料,因此才早早的嘱托了后事。两个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神情中看到了惊恐与不知所措。&1t;/p>

几十招之后,当身在半空中的元召,瞥见米半长的那把玄刀又朝他双腿横斩过来的时候,他的嘴角露出一丝冷笑。对方虽称神刀,技只此尔!他不想再纠缠下去了,跑了这么远的路横渡大海过来,可不是为了来与人打架的。他想要的是这个国家的臣服和平定,而不是个人的武勇威名。既然如此,那么就结束吧!&1t;/p>

金永吉长刀挥出之后,他料想元召必然会在空中借力然后激退闪躲,左手短刀早已准备了后招,一旦对方躲避之后,呼吸之间必然难以再继续力,那么这把短刀飞旋而去,定然会杀伤到对方,这是一招必杀技!&1t;/p>

然而,玄刀神这一次猜错了,猜错了的结果很严重,他将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元召不避不闪、不退反进!他就那样在半空中借着下坠之势,把手中的刀直直的劈了下来。&1t;/p>

两个人缠斗了这么长时间,元召的汉刀从来没有碰到过金永吉玄刀,玄刀神心中明白,对方这是畏惧自己宝刀的厉害,不敢硬拼兵刃。这让他无形中占了一个大便宜。可是这会儿见他竟然主动拿刀劈砍下来了,金永吉心中一愣转而大喜,自己的刀可是用世间极为罕见的玄铁百炼而成,那是绝对的神兵利刃,不用说是一把普通的刀对砍,就是名剑名刀与之相敌,那也是必断碎无疑。&1t;/p>

金永吉催动内力灌注刀身,满心以为此一招必胜。不过,就在两刀锋刃即将相碰的瞬间,他忽然现一股凌厉无匹的巨大力量扑面而来,这劲力如同大海卷浪又似高山崩塌,一瞬间他气息为之凝滞,几乎就要喘不上气来。&1t;/p>

金永吉心中的惊骇已经无以名状!他感觉大事不妙,百忙之中全身的修为挥到极致,尽最大能力向一边跃开去,想要暂避其锋芒。&1t;/p>

就在他身子跃开的同时,汉刀与玄刀已经相遇,这把百炼宝刀在这一刻竟然如同朽木一般不堪一击,从中折断了。然后,让人更加不敢相信的事情生了!&1t;/p>

元召掌中汉刀不过三尺长,一刀斩下,给人的错觉却好像是忽然暴涨了百倍长度,如同化作了刑天巨斧,那股气势,声如雷霆,直如把面前范围之内的一切都要碎为齑粉!&1t;/p>

金永吉玄刀断后,身子往一边跌出去有几丈远,落在乱石堆中,胸腹丹田间气息紊乱,几大口鲜血喷涌而出,随后眼中所见情景,却比伤重的恐惧更甚。&1t;/p>

只见从元召落地站立的地方开始,刀势所及之处,一道劈开的裂痕由近而远直到十余丈外那处石涯,石涯间有碎石纷纷滚落到海中,溅起海水无数。石壁上一道手掌宽的开裂清晰可见,贯通置顶。这一刀之力,竟然破坏到这种程度?!&1t;/p>

金永吉艰难的支起双臂,白衣如雪变得如血,在这一刻,他忘了重伤,忘了吐血,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在回旋,世间竟然有人可以达到如此修为?武学究竟何处才是尽头啊!&1t;/p>

两个弟子跌跌撞撞的从碎石间跑过来,扶住了素来在他们眼里无敌的师尊,惊慌失措的擦着他嘴里不停涌出来的血,几乎就要哭出来了。&1t;/p>

在他们惊惧的目光中,不远处站立着的少年并没有再出手,他平息了全身的磅礴气机,垂下手臂时,那把片刻前刚猛无匹的汉刀节节寸断,化为尘埃。&1t;/p>

“你输了。不过,你已经算是世间的极强者了,我这一招不得不尽全力而战,所以……你的伤重恐怕……难活。”&1t;/p>

“无、无妨……我余生所求,不过是想见识到世间至高武学境界,现在已经无憾了……那么,先前遗愿,不知……?”&1t;/p>

“……好,答应你。”&1t;/p>

生命流逝,一个传奇就此戛然而止。&1t;/p>

记住手机版网址:m.

正文 第三百零五章 人北顾 烽烟暮

第三百零五章 人北顾 烽烟暮

永川口外海面上的汉军并没有马上登6进攻,因为元召先前的布置还没有完成就被金永吉打断了。他是一个喜欢谋定而后动的人,第一次作为主将征伐敌国,他的最低要求不是取胜,而是怎样胜得干净利落,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胜利。&1t;/p>

再次回到楼船上的元召受到了所有人最崇敬的致意。黑鹰军和长乐塬上的人自不必说,在他们一贯的认知中,小侯爷当然是无敌的存在,这一点,他们从不怀疑。受到巨大震撼的从南方来的那些诸侯国将士。&1t;/p>

不管元召从前的名声多么响亮,毕竟大多数人都没有亲眼所见过。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无论再怎么从别人口中听说,也不如自己亲眼目睹来的真实。&1t;/p>

元召与那个真番高手的对决,从淮南王刘安、一大帮诸侯王室公子到普通的士卒,都在楼船上看得清清楚楚。心中的情绪虽然各不相同,但有一点儿应该是一样的,那就是从内心到身体的颤栗感。&1t;/p>

在传说中,古代的猛将有万夫不挡之勇者,称为“万人敌”。这样的人是不世出的人物,十分稀少,最近的就是那位“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西楚霸王了。&1t;/p>

不过,如此人物,百年难见,毕竟是缺乏了一些真实感。然而刚刚生过的那一幕,在他们所有人看来,元召的真正实力可能比那种无敌猛将还有可怕的多。&1t;/p>

一把普普通通的汉刀,在他手中就能挥出那么大的威力,普通人可能只是觉得厉害,只有在那些身具一定武功的人眼里,才知道那样的修为意味着什么。怪不得那位称为玄刀神的宗师级高手,即使战败而亡,却自称死而无憾,是因为他在临死之前,终于见识到了一层从前想都不敢去想的境界。对于练武之人来说,这确实是死而无憾了。&1t;/p>

金永吉虽然躲过了元召那一刀的正面锋芒,却被他那股刹那间通彻天地的至罡之气震碎了气海丹田,已经是无药可救。这位被真番人称之为刀神的人物,就这样黯然而逝在断裂的永川口石涯下。临死之前,他对跟随的两位弟子留下了遗嘱,让他们回去晓谕青瓦山庄的所有人遵从。&1t;/p>

那把尚存的短刀金永吉传给了最小的弟子朴永烈,让他等料理完自己的后事后,就可以去中原了。因为,元召已经答应下那个条件,这是他付出生命的代价得来的,他希望这个天赋极高的弟子能够好好珍惜。&1t;/p>

金永吉逐渐黯淡的眼神中,其实已经看到了朴永烈眼中那满含复仇的光芒,不过他并没有再多说什么。一个人成长的心境,需要自己不断的磨砺。心中怀有仇恨,也许反而对他的进步有着极大的好处。至于想在元召手底报仇,那不过是一种奢望罢了。&1t;/p>

这样一场也许会改变许多人命运的决战,在元召眼里,却并没有看得多重。象金永吉这样的高手,凭着自身的刻苦和天赋取得这么高深的修为,已经是极为难得的事。在世间练武之人当中,怕已经是凤毛麟角般的存在。但在特殊体质的元召面前,还是没有可比性的,这是一种胜之不武的较量。&1t;/p>

现在,他思考的是怎样快的利用手头上的这些人马,救援被困在甘云岭的汉军残部,然后踏平真番,铲除卫王右渠的势力。&1t;/p>

二三十名汉军将校面带恭敬之色,听着站在那里的元召分派任务。有一张涂画在白布上的简单地形图,非常清晰的标注出了真番一些主要地方的位置。元召在上面画出了几条行军路线,把自己的作战意图详细的讲解给他们听。&1t;/p>

看着元召手中小木棒在地形图上指点着移动,规划出一条最便捷的进攻路线,然后以肯定的语气预测出可能遇到的敌人数量和来自的方向,分析出胜算的多少,会用多少时间突袭到王险城……每个人都有一种错觉,真番国的失败在此时此刻就已经注定,现在只不过是去检验汉军战斗力的强弱罢了。&1t;/p>

“大将军,这些情报是从何而来?可准确吗?”一名偏将终于按耐不住心头的疑惑,壮着胆子问了出来。&1t;/p>

元召微微一笑,并没有直接回答他的疑问,而是在王险城的那个位置重重的画了一个圈,然后把手中的小小木棒扔在桌子上。&1t;/p>

“不必怀疑,你们只要按照我说的去做,就是取得大胜的最便捷方法。怎么样,有没有信心?”&1t;/p>

听到他说的这么肯定,先跳出来的是公孙戎奴和张次公,这俩人连犹豫都没有犹豫,已经大声允诺了一句。&1t;/p>

“此战必胜!恭听大将军分派,末将等万死不辞!”&1t;/p>

在刚刚结束的海上大战中,黑鹰军没有丝毫的用武之地,他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别人杀敌立功,早已经都摩拳擦掌,恨不得马上就登6作战,那里才是他们纵横无敌的主场。&1t;/p>

“我等谨遵号令!愿意听从大将军分派,旗开得胜,马到成功!”其余的人互相对视一眼,纷纷抱拳听命。&1t;/p>

元召点了点头,他很满意自己的威令得行,看来先前逞威震慑军心的作用还是很大的,这就好。只要一切按照自己的计划来,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意外,取得最后的胜利,用不了多长时间。&1t;/p>

当下他并不犹豫,马上下令分兵两路。由他亲自带领韩嫣、公孙戎奴和张次公统帅一千黑鹰军从永川口登6,按照早就探明的路线,直驱甘云岭,去救援被困的汉军。而大汉楼船继续从此处转而沿海向北,百里之外,从江海交接处进入大同江,沿大同江直下就可以到达王险城临江北岸了。&1t;/p>

元召给暂时负责带领这支船队作战的元十三下达的命令是,如果有条件,就从那里强行登岸,如果登岸有困难,就在大同江上暂时停住,等待6上人马的到来,到时候合兵一处,共破王险城。&1t;/p>

他这样的分兵而进,考虑的很周全。太子刘琚和淮南王这些人,都让他们跟船行进。在楼船之上,安全绝对没问题。真番仅有的一支水军已经全军覆没,就算沿途再碰到一些零星小型舟船侵袭,在已经露出了周身獠牙的汉军楼船面前,估计还不够它们塞牙缝的。&1t;/p>

由元召亲自率领,一千黑鹰军自然是战意高涨。不过在他们登6之前,还需要动用几艘楼船小小的活动一下。看到大将军座船上出的旗语命令后,排在最前面的五六艘战船早已经争先出动。既然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永川口上的守军还没有打出白旗投降,那就不必客气了。&1t;/p>

其实,到了现在这个时候,永川口城墙上早就空无一人。自从看到那场惊心动魄的决战后,仅剩的那百余名守军连同他们的将军,胆子都差点吓破了。连真番人尊崇的玄刀神都被对方杀了,那还有希望吗?!&1t;/p>

不用说等到汉军那些排列成阵的高大楼船来攻打了,就只刚才那一个人过来,他们也将死无葬身之地。一刀连临海石涯都能劈开的人,永川口这半边城墙,估计更扛不住哇!&1t;/p>

因此,等到楼船行到附近用投石机射了一通,黑鹰军士们连人带马被送上岸去后,才现这里早已空无一人。这座不大的城里城外,守军连同居民,都已消失得无影无踪。&1t;/p>

元召跨上马背,看着一座空城不禁撇了撇嘴,回对楼船上的人挥了挥手,拨转马头,带着麾下一千生龙活虎的黑鹰军勇士们,正式踏上了这块海外的土地。身后斜阳晚照,海天交接处云霞如血般鲜艳!&1t;/p>

直到看不到他们的影子了,楼船上的人才收回了目光。随着旗语的指挥,所有的楼船开始调整方向,排开最新的阵列,劈波斩浪,一路向北而行。&1t;/p>

回到船舱中离开的少年曾经休息过的地方时,名叫刘姝的女子绝美容颜上,写满深深的牵挂。他虽然是那么厉害,可是孤军深入敌国境内,情况瞬息万变,谁也不知道会遇到什么突状况,万一事有不谐……她不敢再想下去了。&1t;/p>

听到身后有脚步声响起时,她连忙擦去了眼角的泪珠,回过头来时,自己的父王脸上正带着意味深长的笑在看着她。&1t;/p>

“姝儿,说说吧,那小子……你们的事还要瞒父王多久呢?”&1t;/p>

“什、什么啊!没有没有……什么事都没有!父王啊!你……。”&1t;/p>

刘姝郡主的脸色刹那之间变得通红,她大羞的低下头去,不敢去看淮南王了。&1t;/p>

“痴儿,俗话说,知子莫若父。你的那点儿小心思,难道能骗得过父王的眼睛吗?我女儿的眼光可真是不错呢,不过,那小子的本事太大了,将来可是有些难以把握住啊。要不要父王给你出出主意呢?呵呵!”&1t;/p>

刘姝终于忍住羞涩,慢慢的抬起头来,看到淮南王刘安眼中满含着的鼓励和慰藉神色,她含眸的幸福笑意也满满的溢了出来……。&1t;/p>

大队楼船自海面上平阔而前,船上将士在警惕的观察着前方,他们的战争还需要一段时日后才能生。&1t;/p>

如血残阳中,马蹄卷过土地的烟尘,大汉的龙旗和黑鹰旗下,英勇的汉家战士拔出了汉刀,身形矫健,前方,他们即将为荣誉而战!&1t;/p>

&1t;/p>

&1t;/p>

记住手机版网址:m.

正文 第三百零六章 决战局 奋英武

第三百零六章 决战局 奋英武

长安城,未央宫中的皇帝刘彻终于接到了急如星火的北疆边报。匈奴人的十万铁骑,在这个令人意想不到的时候,突然大举南下了。&1t;/p>

这个消息是在昨夜的后半夜时分传回长安来的。八百里红翎信使在路上累死了好几匹马,把右北平太守老将李广亲自手写的急报,不顾性命的带了回来。&1t;/p>

当凌晨醒来的皇帝陛下看到这份昨夜从宫门外递进来的战报时,他心中的震惊可想而知。战争,生在意料之外。&1t;/p>

在从前的那些年月里,匈奴人还从来没有在冬季出过兵,因为草原严寒多变的气候,根本就不适于骑兵们在这个时候作战。对于他们来说,最佳的战争时机,应该是在草长莺飞的开春或者是秋高马肥之际。&1t;/p>

匈奴人很久以来的蠢蠢欲动,早已经使汉廷十分警惕。在早些时候的廷议中,皇帝和臣子们的预测结果,汉朝和匈奴的战争爆,最早应该是在明年春天。为此,由长乐侯元召提议的大练兵,在这个冬天已经进行了几次。&1t;/p>

有些准备,当然还没有做好。然而,匈奴人并不按套路出牌,战争竟然提前爆了,而且是在这个未曾想到的时候。这不免让皇帝感到有些措手不及。&1t;/p>

老将李广在战报中写的很详细,匈奴人这次出动与往日不同,看来是经过了周密的策划。从潜伏在草原深处的汉朝细作传递的密报可以得知,这次的十万人马,全是挑选的精兵良将,由部落王之中势力最大的左贤王和耶律王分别统领。匈奴单于羿稚邪给他们的任务是,踏破长城,直驱长安!&1t;/p>

从这句口号中,可以看到匈奴单于赤裸裸的野心,他是要重演当年匈奴进逼长安百里内,逼迫大汉天子签订城下之盟的旧事啊!想到这一点,这几年正要奋武鹰扬的皇帝刘彻心中的怒意早已按耐不住。从马邑之围到现在,他这口气已经忍了很久了!&1t;/p>

“朕不想再忍了!这次绝不能再只做防御守势,要出击!朕意已决,从现在开始,绝不容许匈奴人的马蹄再踏过长城半步!”&1t;/p>

在含元殿内,面对着被紧急召集而来的群臣,皇帝一开口,就说出了自己的底牌。这次他没有耐心再听臣子们的争执讨论了,既然两国间的一场大战早晚避免不了,那就从现在开始吧!&1t;/p>

有些出乎他的意料,本来以为还会有些持重老臣会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然而场面却恰恰相反。只不过片刻的静默之后,第一个站出来大声附议赞同的,竟然是朝堂上最为稳重的太中大夫郑当时。&1t;/p>

“老臣赞同陛下之言,汉匈世仇,时当战矣!不过,陛下也无需急迫,要详细筹划,方是取胜之道。”&1t;/p>

皇帝刘彻心中大喜,他就是怕一些老臣们会阻挠,统一不了意见,成为动国战的障碍,却没想到郑当时马上就站出来支持了。&1t;/p>

“陛下既然有此决心,臣也附议。可以一战!”&1t;/p>

丞相公孙弘也紧跟着出言附和,他虽然在朝堂上的权力比起前面的几任已经大大不如,但毕竟是三公之的位置,他的支持也是至关重要的。&1t;/p>

“微臣也同意!此事无需再论,扬我大汉之威风,无论胜负,与匈奴人真真正正的较量一次,当战!”&1t;/p>

御史大夫张汤更是大声赞同,此人虽然是酷吏出身,在朝廷权利争斗中有些不择手段为人所不齿,但在对外征伐这样的事情上,却从来没有拖过后腿。&1t;/p>

“臣附议……!”&1t;/p>

“陛下英明!”&1t;/p>

“匈奴人狼子野心之辈,早就该好好的教训一下!末将愿为前驱!”&1t;/p>

此起彼伏的赞同声在大殿上响起。竟然是一个群情激奋,纷纷请战的局面。皇帝刘彻心中振奋,脸色都有些微微的红,不禁击掌赞叹!&1t;/p>

“好!难得难得,真是难得啊!诸位爱卿果然都是忠贞为国之辈。有你们这样的支持,朕心甚慰。只要我们朝野内外,君臣一心,匈奴人就算再厉害,也无所惧尔!”&1t;/p>

说到这里,皇帝带着不加掩饰的笑意看着太中大夫郑当时,点了点头。&1t;/p>

“郑卿家,此时与匈奴全面开战,国库支持方面,应该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吧?”&1t;/p>

大规模的战争,除了精兵强将之外,最重要的当然就是后勤保障的支持,要想打胜仗,在很多时候说来,后勤保障是否供应的上,会起到关键性的作用。换句话说,就是要往里面砸钱啊!武器装备、兵马粮饷、后续各方面的调配,这所有的地方都需要钱财的支持。&1t;/p>

这些年来,大汉朝廷的库府,一直是归郑当时管理的。他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任何人都取代不得。听到皇帝问道这个问题,他的脸上浮现出了笑容。&1t;/p>

“陛下,这个问题无需担心。微臣之所以对陛下的战争之议先站出来赞同,正是因为对于库府方面心中有底,无后顾之忧,这才同意不妨一战的。我们的家底,经过这些年的积累,已经太丰厚啦。堆积的米谷需要经常晾晒才不会霉,穿钱的绳子都已经烂断了,是需要到了用它们的时候了。呵呵!”&1t;/p>

“原来如此。哈哈哈,听郑卿家这么说,那么,朕就放心多了。”&1t;/p>

郑当时点了点头,想起这几年朝廷库府财富和民间的巨大变化,他的声音中带了许多感慨。&1t;/p>

“陛下,能够得到今天的这个大好局面,与列位先帝的励精图治是分不开的,更要感激上苍对我大汉的眷顾。老臣记得曾经听长乐侯元召说过一句话, 我们大汉的盛世马上就要来了!经过老臣这几年的观察,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已经初显峥嵘气象,这真是一件令人万分激动的事啊!想不到臣垂垂老矣,在有生之年,竟然还有机会亲眼目睹一个千年盛世的到来……老臣……老臣真是荣幸啊!”&1t;/p>

说到这里,这位操心国事大半辈子的忠正老臣竟然泣不成声,潸然泪下。&1t;/p>

含元殿内响起一片唏嘘声,有许多和他同样感受的人,在这一刻也有些忍受不住。是啊,一个王朝的盛世,这是无数人想往的时代!只有记忆中还没有忘记那些战火流离的人,才能真正的明白,这样的时代,是多么的宝贵。&1t;/p>

从三代圣王以下,祖先们又何曾经历过真正的盛世呢?千年的战火绵延不绝,残暴与征伐,兴衰与轮回,又一轮战火重燃……一直到那位伟大的秦始皇帝统一天下,那个时候,现在站在朝堂上这些人的很多父辈祖辈们以为,一个盛世王朝将要开始。&1t;/p>

可是,上苍的意志谁也不可预知,曾经被天下无数人寄予期望的大秦帝国,就在一夜之间土崩瓦解了。强国梦碎,山河倾覆,天下重归混乱。&1t;/p>

如果说汉高祖皇帝刘邦是被上苍重新选定,结束天下战乱的那个人,在刚开始的时候没有多少人相信,现在大汉王朝经过七十余年的展,所有人已经都深信不疑。&1t;/p>

“天命所归,在于刘氏”,这句当年群雄争霸时候的谶语,被这些朝堂上的臣子们重新在脑中记起来的时候,尤其增添更多的认知。&1t;/p>

大汉朝,已经不是高祖皇帝北伐匈奴被困白登山时候的大汉朝了!在这盛世来临的前夜,它需要一场酣畅淋漓的国战大胜来开场。有一些老账需要对手还清,更需要敌人新鲜的血液来祭奠和壮行!这是从皇帝到臣子再到普通士卒共同的心声。&1t;/p>

一场决定国运的战争,就在这样的气氛中被决定了下来。在皇帝陛下亲自分派下,各个有关的部门,马上行动起来,开始做各项战争的准备。带着秘密诏令的信使重新从长安出,星夜赶往北疆边关,把皇帝陛下的意志带给所有的将士们,让他们全军动员,准备大战!&1t;/p>

驻扎在长安城北的北军大营将军和城西的细柳营将军,同时接到了皇帝特使的虎符调令,命令他们抽调敢战之将士,准备好作战一切事宜,择日北上赴雁门关最前线协同作战。&1t;/p>

皇帝和几个众臣商议过后,初步估计了一下,这样一来,参加这次战争的汉军总计也已经达到差不多十几万了,与匈奴兵马数量相当。&1t;/p>

不过仅有这些是不够的,要想取得胜利,不是光凭着意志和热血就可以的。匈奴铁骑纵横无敌的名声,可不是轻易得来的,那是真正经过血与火淬炼而成的百战之兵。在以往的军中评估中,汉军士卒与这些从小就生长在马背上的匈奴骑兵作战时,双方的伤亡比例达到了六比一。&1t;/p>

也就是说,一个强悍的匈奴骑兵他的战力值,在战场正面冲杀中,可以杀伤五六个汉军士卒,这是非常令人吃惊和可怕的。这也是汉朝一直不敢真正与之展开决战的最主要原因。&1t;/p>

“好在,现在自己的手中已经有了一只矫健凶猛的猎鹰,元召那小子一直替自己养着,是时候收回来让它去为国狩猎了”。&1t;/p>

皇帝刘彻一边往建章宫走着,一边抬起头来时,仿佛正看到辽阔的雁门关外,有一支从草原跑来的苍狼,已经露出了利爪和獠牙。&1t;/p>

天高地阔西风烈,走马弯弓射天狼!黑鹰展翅,长风万里,今日去后,间关百战,轰轰烈烈的惊世传奇就此拉开了帷幕!&1t;/p>

&1t;/p>

记住手机版网址:m.

正文 第三百零七章 踏征途 将旗出

第三百零七章 踏征途 将旗出

今年冬天的气候确实有些反常,不仅北方的草原上温暖少雪,就连往年会被大雪封闭的终南山,也只在上个月下过一场后,就再也没见过一片雪花。&1t;/p>

终南山山麓以北的大片地界,自从扩建了皇家上林苑之后,这里便成为了禁区。寻常人等是不准靠近的。而自从几年之前,相隔这里不远的长乐塬被赐封为长乐侯元召的封地,开始大规模的建设之后,更是有大片大片的地域被圈了起来,成为不同用途的基地。&1t;/p>

至于到底是什么用途,在戒备森严的层层哨卡之下,外人根本就无从探知,因此,长安附近三县的居民虽然有很多猜测,但里面具体真实情况为何,却是云里雾里不得而知。&1t;/p>

名叫杜尚元的蓝田县令是知道这其中详情的人之一,毕竟终南山周围这片地面,在名义上还是属于蓝田县管辖的范围。那时曾经有砍柴的平民误入禁区,被巡守的士卒拘押起来,他身为父母官前去交涉,有幸得以窥见内里真容。&1t;/p>

当时很凑巧的是,杜尚元遇到了长乐侯元召。彼时那位小侯爷刚从北疆回来,正是刚刚展露锋芒,名震长安。&1t;/p>

他所看到的那一处禁区内,散养着大批的良马,那个时候怕不就有了几千匹之多。元召领着他大略看过之后,笑眯眯地告诉他,这些都是从西域和北部草原上通过不同渠道运过来的。其中的母马比例多一些,是为了让它们更好的繁殖,将来会有大用处。&1t;/p>

杜尚元看着更远处那些在驰骋冲杀训练的精锐士卒,他当然明白元召所说的将来大用处是什么。因此,不用元召多嘱咐,他把所看到的一切咽在肚子里,一个字都没有对别人透露过。&1t;/p>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对蓝田县辖区内的所有治下之民下达了严厉的禁令,无论有任何需要,绝不允许再踏入禁区内半步,否则后果自负。&1t;/p>

每当想起这件事时,蓝田县令心中都很激动。有一支帝国的精锐骑兵,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茁壮成长着,他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官吏,却也知道大汉军队虽然有几十万之多,但真正的善战能战之师,却是少之又少。而其中的骑兵队伍,更是几近于无。&1t;/p>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多少年来,面对着匈奴骑兵肆无忌惮的随时侵入汉境而无能为力。长安附近有很多人家的亲人曾经死在匈奴人的弯刀下,这其中也包括杜尚元的叔伯。&1t;/p>

这样的血仇,普通人是没有办法去讨还的。杜尚元和许多人的想法一样,也并没有奢望能去报仇,只求得以后不要再生被匈奴骑兵突入到长安附近这样的惨剧就可以了。然而自从那次听长乐侯透露过某种信息以后,他的心中就充满了无尽的期待。&1t;/p>

当不久之后,这位蓝田县令从很久之前就暗暗关注着的那支精锐骑兵,终于惊艳亮相在世人面前,踏上北伐征程的时候,他是怎样的欣喜若狂已经可想而知。不过现在,他和普通人一样,对此还一无所知。&1t;/p>

如同他当年看到过的情形一样,时至今日,终南山至长乐塬之间地域内的马场已经展到五六处,放养的战马也已经有了几万匹之多。这样的规模如果被外界所知,是很惊人的。&1t;/p>

光是为了繁殖培育这些战马,元召和长乐塬上的人就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心血。虽然有皇帝陛下的暗中大量扶持,但元召只在这几处马场上耗费的钱财,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在这几年里,皇帝刘彻曾经微服来过好几次,看着越来越庞大的马群,他心中的喜悦和振奋就一天比一天强烈。&1t;/p>

“小子,就算你没有为朕做过任何别的事,只凭着给大汉培养出这几万匹良马的功劳,就算再赐封给你一个万户侯也是值得的啊!”&1t;/p>

在不久之前秋风正好时候他最后一次来时,看过这些膘肥体壮的战马之后,曾经抚着元召的肩膀,出过如许的慨叹。&1t;/p>

而今,这些战马终于要离开终南山下的牧场,去到它们真正纵横的天地。&1t;/p>

自从入冬以来,在这些广阔牧场里,黑鹰军的军事训练就没有停止过。不管是冰雪还是暖阳,也不管是密林还是山岗。人马纵横呼啸,排兵布阵往来厮杀,各种体能的训练和配合作战的演练,不嫌枯燥的一遍遍进行。因为在每一个黑鹰军将士的心头,都牢牢记着长乐侯元召在当初给他们制定下训练规程时曾经说过的一句话。&1t;/p>

“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1t;/p>

正是这样平凡朴素的几个字,却胜过千万条大道理。再加上主将卫青的严格要求,黑鹰军从上到下,没有一个人敢于懈怠。&1t;/p>

不过今天的气氛有些不同,不管是在长乐塬上的留守军营,还是在终南山下的各个训练场里,黑鹰军将士们脸上都泛出压抑不住的兴奋之色。虽然不敢大声喧哗,不过都在悄悄议论着即将会得到证实的一个消息。&1t;/p>

这个消息不知道是从哪儿最先传来的,今天一早就开始在将士们中间流传,刚开始的时候很多人还认为和从前的几次一样,是有些人想上北疆前线立功想疯了,又编造出这样的谣言,如果被严肃的卫青将军知道了,少不了又会挨一顿军棍。&1t;/p>

可是不长时间以后,所有人的心中都开始踊跃起来,因为,黑鹰军主将卫青,被皇帝派来的特使钦命传召到长安去了。&1t;/p>

每个人的心中都预感到,这次很可能会是真的!朝廷终于要启用黑鹰军了,这就意味着,北方长城沿线要与匈奴人正式对战了。这个消息虽然还没得到证实,但已经像长了翅膀一样,在卫青离开军营还没有进入长安城的功夫里,就已经传到了每一个黑鹰军将士的耳朵里。&1t;/p>

毫无疑问,所有听到消息的人,都盼望着他们的推测没有错。自从那年在雁门关外,以一千五百众大破匈奴两万多骑兵以来,黑鹰军从上到下都盼望着再来一次更大的胜利。&1t;/p>

这样的情绪,不仅存在于将校们的心中,就连普通的黑鹰军卒也同样盼望。一把长久淬炼的宝刀,如果没有机会去沙场染血,它的锋芒终究不会锐利。经过元召长期以来的灌输,巨大的荣誉感早已深深地渗透进他们的血液中。盼望在沙场上证明自己能力的强烈渴望,使这支军队已经形成了一股无形的力量。无所畏惧,视死如生!&1t;/p>

现在的黑鹰军早已脱胎换骨,比起当年的战力,又不可同日而语。黑鹰军总兵力已经达到两万五千余众,分成三个大营驻扎在终南山至长乐塬一线。主将卫青,下面是八个领兵校尉,他们分别是曹襄、苏建、公孙戎奴、张次公、周霸、韩悦、关喜、李望。&1t;/p>

这八个日后被载入大汉名将录的人,现在的军中身份也不过是区区带兵校尉而已。其中曹襄等七人和卫青一样,都是出自最先来到长乐塬的那五百骁骑营,而关喜的身份有些例外,他当年被元召从右北平带回来后,拜入其门下,做了元召的弟子。这对于关喜来说当然是莫大的机缘。&1t;/p>

前些日子,元召拜将东征,带走了公孙戎奴和张次公两人,那哥儿几个是老大的不情愿。整天窝在这里练兵有什么意思啊,哪里比得上去真刀真枪来的真实,不过没有办法,都在心里怏怏不乐了好长时间呢。现在好了,如果真的能北征匈奴,那就得偿所愿了。&1t;/p>

他们的猜测并没有错,这次他们终将如愿以偿。当卫青跟随着传召使进入未央宫朱雀门的时候,不用多说,他早已从守卫的几个昔日羽林军兄弟眼中明白了一切。那几个羽林军侍卫暗中给他传递祝贺信号之后,看着逐渐远去的背影,心中无比羡慕。曾几何时,他们都是相同的宫中侍卫,现在卫青即将拜将统领大军,挥师北上,又是何等的威风!&1t;/p>

皇帝刘彻在偏殿之中召见了卫青,看着这个气宇轩昂的高大身影从殿门之外逐渐的走进来,他很满意。作为卫子夫的亲弟弟,当初在建章宫皇帝对他的印象并没有多么深刻。真正对他重视起来,是从元召提名他担任黑鹰军主将开始的。&1t;/p>

在皇帝的心目中,既然是元召看重的人,一定会有其独特的过人之处。看看严助、终军、司马相如、张骞等这些经过他大力举荐的人,皆是良才。而对于重要卫青,皇帝更有一番别的心思在其中。&1t;/p>

皇帝在不久之前已经昭告天下,立建章宫卫子夫为大汉皇后,册封大典的日子也已经定了下来,就在今年冬尽元旦之日。卫皇后出身寒微,将来要想真正的以皇后身份母仪天下统领后宫,光凭着皇帝的宠幸是不够的。尤其是为了保证太子刘琚储君地位的安稳,更是需要给他们母子一个坚强的后盾。&1t;/p>

在皇帝的构想中,卫青就是一个最合适的人选。只要事实证明他有这个能力,那么,他未来的前途将会无限广阔。这既是为了他们卫氏家族着想,更是为了保障未来社稷的安稳。&1t;/p>

更何况,不管是建章宫还是卫青,都与皇帝刘彻属意的将来朝堂重臣元召渊源深厚,有这几层关系构架,刘琚储君的地位必然会稳若泰山。&1t;/p>

“卫青,朕今日拜你为车骑将军,帅麾下人马即日北征匈奴……盼你不负朕望!”&1t;/p>

已过而立之年的卫青拜伏在阙下,郑重施礼毕,抬起头来时,面色坚毅,伸双手接过了拜将诏令……!&1t;/p>

&1t;/p>

&1t;/p>

记住手机版网址:m.

正文 第三百零八章 黑鹰飓 汉之羽

北疆长城沿线的烽火台相继点燃了,几百里防线范围内,都已经能够看得见从草原方向而来的烟尘,那自然是万马奔腾形成的巨大场面。

疾如流星的快马,载着马背上的红翎信使,不停的向长安城传递着最新军情。时隔几年之后,匈奴骑兵又一次大规模踏出草原,开始发起对汉朝的攻击。

这个消息在最短的时间内就传遍江北大地,夹杂着谣传和一些不实信息,一时间不免闹得有些人心惶惶起来。匈奴骑兵的来去如风,曾经给许多北方郡县的人造成过很大伤害,在心头都留下过深深的阴影。因此再度听到这样的消息,害怕总是难免的。

不过就在这样的时候,有一道令所有人精神为之一振的朝廷诏令发布了。天子谕旨,广布天下,大汉要正式与匈奴开战了!

“匈奴逆天理,乱人伦,暴长虐老,以盗窃为务,行诈诸蛮夷。造谋藉兵,数为边害,故兴师谴将,以征伐其罪……!”

在这道措辞严厉的诏书中,所有人都从中听出了当今天子的决心。心中都不由得升腾起一种强烈的预感,汉匈之间的国战终于要正式开始了。

国家的战争机器一旦运转起来,那效率是非常高的,尤其是经过这几年以来皇帝刘彻的大力集权,形成了一套在他领导下快速处理紧急事务的机构,现在终于发挥了它的作用。

元召虽然远在辽东,尚书台的那几位才俊也足够支撑大局了。在他们的手中,皇帝的意志得到最及时地传达,各项战争准备在有条不紊的迅速完成中。

在拜卫青为车骑将军后,皇帝又拜宿将公孙贺为轻车将军,命令他统帅由北营和细柳营抽调的部分人马组成的一军,到时候与卫青的黑鹰军分头出发,到达北疆之后,与戍守右北平的李广兵分三路,寻机与匈奴作战。

皇帝刘彻对于这次战争十分重视,亲自授予作战方略。卫青回到黑鹰军营地后,早已经得知了确切消息的将士们群情踊跃,纷纷请战。

面对着全军高涨的情绪,卫青自然也是信心满满,一向严肃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他当初听从元召的劝告 ,从未央宫侍卫转入军中,等待的不就是今天吗?

随着卫青从长安而来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与他有着过命交情的公孙敖。这两年,公孙敖担任巡武卫将军的职务,负责巡守京城内外的治安,也算是得到重用了。但他并不满足于这个只有三千手下的将军名号,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重新回到黑鹰军中,哪怕是担任一个普通的校尉他也愿意。

这样的话,每次相见他都会对卫青提上一回,请求他想办法把自己给讨回去。卫青便每次劝他,让他耐心等待不要急躁,时机成熟的时候,自然会帮他的。

这次就是一个绝佳的机会,当皇帝问新拜的车骑将军还有什么请求的时候,卫青就当面提出来军中需要猛将,公孙敖可随军北上作战。在以汉匈战争为最主要的时刻,这样一个要求,皇帝自然会应允,就这样,公孙敖卸任巡武卫将军转入黑鹰军,在卫青帐前听命。

在全部两万五千余军中挑选了两万人马北征,留守的人虽然心中有着巨大的失落,但这是主将的命令,必须遵从。好在,既然战争已经开始,一时半会儿是打不完的,以后肯定还有的是机会。

“兵贵精而不在多”。元召从很早之前就提出的这个建军思想,卫青深表赞同。在他看来,不管对手有多少千军万马,自己手中有两到三万的精锐骑兵,就足以一战了。

全部两万出征将士,都是骑兵,终南山马场里那些膘肥体壮的战马终于都有了自己的主人。打开黑鹰军驻地武库的大门,每一个人都全副武装起来。长矛、百炼汉刀、匕首、长短双弩、轻薄而坚固的铠甲,红缨战盔,一袭滚边镶红的黑袍,还有统一制式的革囊,里面有各种新奇古怪的小物件和急救药品。这就是黑鹰军的标准配置。

西风猎猎,云高草低,沙场点兵,肃杀天地!

自从这支黑鹰军全部装扮起来进入临战状态,整个的气势与所有寻常汉军大不相同。这是一种难以说清的感觉,就仿佛是一把即将出鞘的利剑,一旦露出锋芒,挡在他们面前的一切对手都将无处遁藏、难与匹敌!

被皇帝最新任命为随军司马的赵食其,就站立在车骑将军卫青身后,他看着前面那个严肃的身影,又看了看已经集合起来的这支精锐军队,心中的某些想法开始慢慢的转变。

赵食其也算得上是百战的将军了,虽然后来入朝中担任了主爵都尉的职务,但他的身上仍旧未脱军伍本色。他的年纪比卫青要大上十好几岁,这次被皇帝亲自任命为黑鹰军的随军司马,在车骑将军麾下效力,他心中是有些情绪的。

不过,等到今天他正式进到军中,看到了这些将士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精气神儿,满身披挂,装备精良,正是人似猛虎、马赛蛟龙!以他多少年军旅生涯的眼光看来,这样的军队,正是十分难得一见的精锐之师。

赵食其爱惜的抚摸着九臂连环弩和百炼钢刀,同样的装备,他也分得了一套。他毫不犹豫的就在身边兵卫的帮助下脱去了身上原先笨重盔甲,换上了黑鹰军特制的那身轻便铠甲。这种甲胄,是在长乐塬上那些军工作坊中制作出来的,重量不过是普通军中铠甲的一半,但经过特殊工艺的制作,却是刀箭难入,堪称宝甲。

以曹襄为首的六名黑鹰军校尉,耀武扬威的骑着高头大马,站在自己所带军伍的前面,接受着主将临行前的最后检阅。不过,在他们的身边还多了两个骑士,虽然没有正式的军衔,却也立马在最前面,气势并不逊色半分。

公孙敖终于披上了黑鹰军的标志性黑袍,他本来就是高大威猛的身材,勒马在旗帜之下,更显得威风凛凛。而相比较起来,在他身边马上的那个身影就显得有些单薄了。

眉清目秀英姿挺拔的霍去病背负名剑赤火,骑在龙马“冠军”之上,战袍包裹中的神情略显落寞。黑鹰军中知道她是女儿身的只有舅舅卫青和公孙敖两人,而知道她和主将卫青关系的也并没有几个人。大家唯一知道的是,这个不过十三四岁的小将是长乐侯元召最得意的弟子。

大多数军中将士对她了解的并不多,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这“少年”的名剑、宝马还有她那位名震天下的师父。不过,也有部分人知道她的极不平凡,那就是曾经一起去过西域的几十个黑鹰军士。

霍去病在西域归途,以五十骑大破大宛追兵,单骑突阵诛杀大宛王的事,被元召压了下去,并没有传扬开来。元召这样做,自然有他的考虑。外人不知道当然没什么,但在这些熟知内情的人心里,早已经对这位少年小将十分尊崇。

元召渡海东征,这次没有带她前去,霍去病不免郁郁不乐了好长一段时间,虽然师父临走之前好言安慰过她,让她在家好好习练武艺,并且答应明年春天一旦黑鹰军有战事,一定让她随军。

即便如此,师父不在的这段日子里,她已感到百无聊赖。因此,听到黑鹰军北征匈奴的消息后,她便再也待不住了,马上去找了舅舅卫青,强烈要求一定要跟着去。卫青受不了她的缠磨,只得答应下来,让她以普通骑士的身份跟在自己身边。

大军检阅完毕,各种辎重配备整齐,见一切都没有遗漏,车骑将军卫青不再多说什么,一声令下,前锋先行 ,营门大开处,马蹄踏碎枯草败叶,旌旗半卷,两万黑袍罩甲的精骑陆续开拔,沿大道向北方而行。

就在离这边不远的高处,送行的人在此挥手致意,看着这只雄壮的队伍逐渐远去,虽然不能亲身跟从杀敌,但心中的豪迈之意不禁油然而生。

“董师,观此军容气势若何?”

名叫主父偃的灰袍清瘦者,笑呵呵的看着与自己年纪相仿的略胖那人,眉宇间有掩饰不住的得意之色。

对面那人却不是别人,正是几天之前从江都一路风尘赶来的董仲舒。主父偃与董仲舒这两个人,本是青年游学时的旧识,也曾经互相倾慕过对方的名声。只不过两个人所学不同,虽然都是学富五车之辈,但主父偃侧重的是经世之学纵横之术,而董仲舒却业精于勤专攻春秋六艺。

“呵呵!果然不错,我虽然不善于兵家之道,但也看得出这支黑鹰军是一只真正的精锐之师。我想他们此去,一定会取得令世人刮目相看的战绩的。”

“那是自然,即便是不为了别的,就只为了报答小侯爷在他们身上付出的心血,也一定要打几场漂漂亮亮的胜仗,才能对得起他嘛!”

没有人比主父偃更清楚元召对这支黑鹰军寄予了怎样的厚望,今日终于成军而战,必当一战名动天下,建立惊世殊勋,耀武飞扬,方无憾矣!

正文 第三百零九章 第一战 血光寒

大汉帝国与草原匈奴之间的千万勇士,在向着他们宿命中即将展开生死较量的地方汇聚,风起云涌,波澜起伏,多年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正式会战,在不久之后,就会轰然爆发。

相比起这一场举国轰动的大战,在遥远的东海之外同时发生的战争,由于山海的阻隔,似乎动静就小得多,但其深远意义,却同样的重要。

就在卫青统领的黑鹰军于终南山北麓广阔地带,进行沙场点兵誓师北上的时候,元召和一千黑鹰军同袍,在真番国土上刚刚结束了他们的第一次战斗。

与真番军队的第一次较量,赢的非常轻松,轻松的甚至超出了大部分将士的想象。在海上的时候,黑鹰军将士作为旁观者,曾经亲眼目睹了永川口水军的凶悍不畏死。那些冒着死亡的危险奋勇划船向前赤膊冲锋的战士,曾经给他们留下过很深的印象,正是因为那些人的表现,使他们从踏上敌国陆地开始,就在心里暗暗地戒备起来。

当行进中的公孙戎奴和张次公被元召派人叫到马前,带着一丝轻松的笑意,告诉他们两个人准备一下,一刻钟后将有三千驰援的真番军队来到,马上就会开战的时候,这两个人心中禁不住大为疑惑和吃惊。

不过他们并没有丝毫的犹豫,根据大将军的命令,马上就大声吩咐下去,全军进入临战状态,利用眼前的地形,兵分两路,一路正面迎击,一路从侧翼迂回作为奇兵伺机突袭。

一千人马一分为二,他们两个人分别带队,行动非常迅速,平时的队伍分合演练在这个时候显现出了巨大的作用,每一个军卒对即将开始的作战意图都心领神会,如臂指使干净利索。

韩嫣就在元召的马后,相比起公孙戎奴他们把提前知道敌人行踪这样的事,归结为小侯爷的神机妙算,韩嫣却清楚的看明白了元召行军作战的一切细节。

通过他一路的认真观察,他惊奇地发现,在大队人马前进的过程中,不时会有不明身份的人来到元召马前,向他送上印有特殊标记的小竹筒一类的东西,然后,元召会亲自取出里面的布条,看过之后立即销毁。

韩嫣也是个聪明的人,他虽然不会去看字条上的内容,但心中已经大略猜想到,那上面写的一定就是关于真番军队的动向和前进路上的情况了。

想到这一点时,他心中已经是极为震惊。难道说在大汉远征军正式踏上这片国土之前,元召已经提前派遣了许多人潜入真番境内了?如果自己的猜想没有错的话,就不难解释为什么还在船上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必胜的把握,细致的安排好一切了。

原来他已经有了这么强大的力量!自己从前了解的也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看着眼前稳稳坐在马上的身影,韩嫣感觉越发高大起来,他心中追随的念头也就更加强烈。

短暂的时间过后,前方开始响起杂乱的声音,脚步声和兵器撞击声以及乱七八糟的叫喊响成一片,转过路口,一处丘陵山脚下终于出现了真番人的旗帜。

徒步行进的真番军队人数大约有三千多众,这一点,提前传来的情报上说的很准确。不过,战斗力如何呢?元召对早已经做好战斗准备的公孙戎奴略微点了点头,第一战,要全胜!

负责正面迎击的公孙戎奴胸中的热血开始沸腾,他轻蔑的看了看对方的阵容,没有拔出那把特制的宽厚汉刀,而是从马鞍旁摘下了他的金钉狼牙槊。

“每当临战必先勇”!这句话,是后来元召对他的评价。彼时已经位列帝国十大名将之中的公孙戎奴,每当酒后自夸时,必定会把元公对他的这句赞誉,骄傲的说上那么十遍八遍的。

也不怪他会如此骄傲,若论起冲锋陷阵之猛烈,就连后来与他并称为“公孙双璧”的另一猛将公孙敖,也自甘略逊三分。

公孙戎奴原先的马上兵器是一把沉重的大铁椎,不过那玩意儿虽然杀伤力大,但用起来并不顺手。他当年第一次追随元召北上送利安公主和亲的时候,见到匈奴左贤王手中所擎的独家兵器狼牙槊时,心中十分喜欢。不过很可惜,元召在万军阵前,斩杀左贤王时,一刀削三首,把狼牙槊的槊头都砍断了,毁了那杆宝槊。

后来在长乐塬上的时候,有一次无意中闲谈说起,元召喜欢他的爽直性格,就根据他的身长力气亲自设计了一柄,吩咐冶炼师傅按照分量打造出来,送给了他。

得到合手兵器的公孙戎奴简直喜欢的不得了,心中的感激之情自然不必细说。今天,他要用这柄小侯爷亲自赠送的金钉狼牙槊,开始这场踏平真番国的大战。

对面来的这三千真番军队,正是从王险城外大营中派遣出来的先锋队伍,他们奉三王子卫无忌的将令,先头赶往永川口,目的就是堵截住从此处登陆的汉军,牵制住他们,让他们不得前进,给随后赶来的大队人马创造围歼条件。

领头带队的是一名深受卫无忌器重的偏将,他接到三王子的亲自派遣后,自然十分振奋。他们这些属于卫无忌心腹的人,都知道这一场战争过后,三王子的地位必定会与从前不同。卫王既然肯信任的把护卫王险城安全的两万多御营兵马指挥权交给他,就说明卫王一定是有了某种想法,说不定此战过后,一国储君就会换人了,三王子大有希望。

既然有着这样的可能,心腹们谁不想着在这个节骨眼儿上立功呢?搏取巨大富贵的机会就在眼前,岂能轻易放过!看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汉军人马,真番偏将和他的部下们不仅没有吃惊,反而是心中大喜。对方不过就是几百人马嘛,自己这边数倍于敌,这简直就是送到嘴边的肥肉啊,不吃白不吃!

在真番军队的认知中,所谓打仗嘛,不就是凭着人多势众和勇敢吗?很凑巧,这两点都不缺。胜算在握,不必犹豫,杀!

随着偏将的一声令下,三千真番军卒拉开阵型,各举刀枪,一起冲杀过来。现在他们最怕的不是汉军冲过来对杀,而是他们转身跑了,那倒有些麻烦,毕竟两条腿儿的跑不过四条腿儿的嘛!

其实真番人的想法一点儿都没有错,两条腿儿的真的是跑不过四条腿儿的,不过这句话要倒过来说,不是他们说给汉人听,而是汉人说给他们听!

按照以往练习的冲阵打法,黑鹰军在与对方两军相对互相冲杀之前,是要先用九臂连环弩打掉对方锐气的,可是今天,他们的领军人物决定省略掉这一步骤。因为,公孙戎奴觉得,对付这些只着半身皮甲就敢乱哄哄杀过来的真番人,用九臂连环弩这样的神兵利器来射杀他们,有些太浪费了。

五百骑黑鹰军骑士齐刷刷的亮出了汉刀,在阳光的照耀下,一片刀山雪亮,以公孙戎奴为箭头,排列成了一个简单的冲锋阵势,并没有人说话,黑鹰军中有一套自己的作战手势,每一个将士都熟稔于胸中,一举一动随意变幻队形前进,纵马奔驰中的骑士们早已经盯好了自己即将要杀戮的目标,马蹄如雷声响起时,虽然只有五百骑,气势却如同千军万马卷地而来。

作为御营的正规军队,当然不会是没脑子只会冲杀的莽汉,也是有几分方略的。当双方相隔越来越近的时候,向前冲杀中的真番军队有人开始放箭,几轮弓箭放完后,满心以为对方会人慌马乱的真番人却吃惊的发现,射过去的弓箭竟然没有伤到对方分毫。

汉军的马奔跑的很快,转眼之间已经到了相隔几丈远的距离,冲杀在最前面的真番偏将忽然心头一阵悸动,没来由的感觉到一丝不妙。因为在这一刻,他看到那些身体被铠甲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汉军骑兵,在即将短兵相接的时刻,掀开了此前放下的面甲,脸上的煞气令人心寒。

不过此时再退缩已经来不及了,所有的真番士卒大声呐喊着,奋勇向前,刀剑齐斩,最先的“亲密接触”就此开始了。

说起来很可怜,真番国中并没有正规的骑兵编制,他们所谓的骑兵,也只不过是一些王宫护卫和传递消息所用。因此,他们十分畏惧并且顺从于只有一地接壤的匈奴人。在他们的心目中,成千上万彪悍勇猛的匈奴铁骑是十分可怕的。至于汉人的战力,不过是与自己实力相当吧?

当黑鹰军骑士高速疾驰而来的战马冲入人群,手中锋利的汉刀平拖而过的时候,真番人才真正的明白,无论数量的多少,在平阔之地以步兵迎战骑兵,是一个多么愚蠢的决定。

面对着没有铠甲保护的密集真番士卒,根本就不必用汉刀轮起来砍杀,只要双臂用力握刀在手,伏在马背上一拖而过,倒下去的就是成片的人丛。汉刀长长的锋刃割断咽喉、划开胸膛、拖过臂膀……战马所过之处,鲜血飞溅,惨叫连连!

五百骑一个冲锋,穿阵而过,三千真番军已经倒下去了将近一半儿。公孙戎奴拨转马头,手中长柄的狼牙槊一甩,鲜血和碎肉纷落一地,同时掉下去的还有半边头颅,这是刚才那个偏将军的,刚一照面,脑袋就给狼牙槊打碎了,也是够悲催的主儿。

亲眼目睹场面如此惨烈,剩下未死者魂飞魄散急忙回头逃窜,五百黑鹰军两边一分,开始包抄。后路上的张次公率领的那五百精骑也急急火火地赶了上来,不急不行啊!公孙戎奴这哥们儿下手也太快太狠了,你倒是好歹给兄弟们留一点儿啊……!

正文 第三百一十章 仇与怨 转念间

真番国三王子卫无忌,从来没有想过,自己那位如神一般的师父,会在与敌人的决战中死去。他在青瓦山庄学艺八年,对金永吉有着怎样的修为,知道的非常清楚。

也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认知,当他带着手下心腹们兴冲冲地来到王险城外大营中,准备调兵遣将,去围歼在永川口那儿登陆的汉朝军队时候,听到突然传来的金永吉已经身死的消息,他心中的震惊可想而知。

这怎么可能?这是他的第一个念头。然而当他听完详细的汇报之后,一颗心沉了下去,他不得不相信了这个事实。玄刀神果然死了,死在更强大的对手之下。

卫无忌继承了卫王右渠的狠辣与残酷,被自己的父王期许为一个能干成大事的人。但这并不表示他没有人类的感情。早些时候金雪哲的死,已经让他心中充满了愤恨,本来以为师父亲自出马,一定可以报仇雪恨的,却没想到会是这样的一个结果。

如果说五千永川口守军的死,是属于国家仇恨的话,那么,现在添加上这两笔血债,真番与大汉军队已经是不共戴天,不死不休。

卫无忌胸中怀着巨大的仇恨,命令最先准备好的三千先锋军先行出发,以最快的速度去永川口方向迎击出现的汉军,他咬牙切齿的下达了必杀令。对于出现在真番土地上的汉人,不要俘虏不留活口,要全部杀光,方能解心头之恨。

卫无忌把这三千人派出去后,又命令心腹部将们,抓紧时间把大营剩余的近两万人整备完毕,随后出发。而他自己则骑了快马,在几十名护卫的簇拥下,风驰电掣的来到了云头山上的青瓦山庄。

这个时候的青瓦山庄,已经是哀声一片。师尊金永吉的遗体被弟子朴友南背了回来,放置在了平日里众人聚集听师父讲解武学奥义的厅堂中间。几个同门正在一边哭着,一边给他整理遗容。

无论金永吉生或者死,进到了青瓦山庄,卫无忌便不再是王子的身份,而只是众弟子的同门。大放悲声自然是免不了的,在生死面前,无论身份如何,一些感情会变的单纯。

朴友南已经详细的把过程讲解了一遍,敌人的强大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这一点,即便心中不服,也是不得不承认的。但对于师父最后留下来的遗言,大多数人的心中却并不赞同。

“要青瓦山庄的所有弟子都不要提他报仇,从此后不理世间是非,专心研究武事……师尊真的说过这样的话?”

卫无忌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满脸悲伤的大师兄朴友南,问出了很多人心中的疑问。

朴友南神色很平静,他自从用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话,原原本本的说完玄刀神与那个汉人少年的决战过程后,便低头静默着,没有再多说什么。此时听到来自同门的疑问,他也只是略微抬起头,看着躺在那儿的金永吉遗体,点了点头。

“这句话是师尊临去时亲口所留。想来他的本意,是为了要大家不要去无妄的送死,我想,我们自当遵从。”

卫无忌不以为然的冷笑了一声,玄刀神金永吉门下三千弟子,遍布真番国内各地,并且都是武艺高强之辈,这是一股庞大的力量,他正盘算着怎样好好的利用起来,又怎会因为一句话轻易罢手呢!

“师尊不幸为奸人所害,我们正应该齐心协力,想尽一切办法去把那汉人元凶诛杀授首,为他报仇雪恨!如此,方不负他老人家教导一场。如果就此撒手不管,任凭敌人猖獗,又怎么对得起这些年师尊的恩情呢?身为青瓦山庄弟子,枉生于天地间矣!”

他的这番话还是很有鼓动性的,练武之人,胸中的血气遇到难平之事,终归是有愤慨郁积,虽然有师尊遗言在先,但在大部分人的心中,还是觉得要去报仇的,否则真的是余生难安。当下就有许多人大声附和起来。

“三王子,师父这么做,是有深意的,不可鼓动同门妄自违背。想必师尊在天之灵,也不愿意看到你们这样做。”

朴友南虽然看到大家都已经是愤愤难平的神色,预感到有可能很难说服他们,但他还是面无表情的又劝说了一句。汉军的强大,还有对手的武功之高,使他清醒地认识到,真番国这次可能要有劫数了。

但青瓦山庄弟子们心中的仇恨,已经被卫无忌成功的煽动了起来。没有几个人再理会这位大师兄的话,一时间群情激奋,复仇的怒火已经燃烧在每个人心中。这样的气氛,在听到外面传报,说有大批来自中原的武人请求来祭拜玄刀神的时候,达到了顶点。

这次来的人很多,有二三百之众,其中的几个面孔,朴友南和几个同门认了出来,他们就是几天前来青瓦山庄拜访过师尊的那些人,据说是来自于九州隐门的一股庞大势力。

卫无忌大喜之下,以真番王子和青瓦山庄主事者的身份接待了他们。一番密谈之后,达成了某种共识。青瓦山庄将与这些人合作,寻找机会,共同诛杀那个名叫元召的汉人高手。

听着他们的谋划,朴友南用白布把玄刀神的身体严严实实的包裹好,然后起身默默的退了出来。抬头仰望着青瓦山庄连绵起伏直到山顶的建筑群,心中涌过无言的悲伤,青瓦山庄,也许不久之后就不复存在了!

“永烈师弟,你……为什么也出来了?难道你不想跟他们去为师尊报仇吗?”

一声不吭跟在他身后的,是与他共同见证过汉人少年那无敌气势的朴永烈。这个最年轻的青瓦山庄小弟子,只是摇了摇头,然后抽出了玄刀神传给他的那把短刀,雪亮的刀光,反射出他眼中的寒芒。

“师尊的仇,我要亲手报!但不是现在,而是在将来……。”

大师兄嘴角露出苦涩的笑,却没有再说什么,领着这个小师弟,心灰意冷的向后山走去,也许等到师尊归葬以后,替他守护好那处坟墓,就是自己余生的归宿了。

复仇者们的密谋,还需要过些日子才能见成效。而此时此刻,他们的共同仇人元召,正带领着意气风发的黑鹰军,穿越刚刚结束的战场,血色染红了黑土荒草,马蹄踏过满地尸骸,继续向前行进。

此前的那场遭遇战,黑鹰军可以说是胜得毫无悬念。刻苦磨炼、养精蓄锐这么久,一旦得到释放,那种破坏力是十分可怕的。

从开始进攻到结束战斗,也不过用了短短的一个时辰时间而已,三千真番步卒没有一个人逃脱。整个过程,在后面观战的元召骑在马上连动都没有动,这样的杀戮面前,他面色平静的犹如一池秋水。

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的韩嫣,忍着浑身颤栗的冲动,终于也拔刀加入了战团。当第一个真番人的头颅被他砍掉,一腔鲜血冲天而起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身上的战意也高涨起来。将门之后的因子在他体内复活,刀锋所向,绝不容情!

元召没有杀一个人,但这三千真番士卒的性命都死在了他的手上。非是他残忍好杀,而是因为他深深地知道真番民族骨髓深处的品性。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片曾经被那位大贤箕子散播过仁爱种子的土地,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教化,反而培育出了许多魔种,无论是千年之前还是千年之后,在与华夏的交往中,狡诈多变、忘恩负义、投机取巧……这样的事一直在这里延续。

由于地缘关系的缘故,历代王朝都把这里作为屏障华夏东北方疆土的缓冲带。无论是作为属国还是邻国,也无论是现在的真番还是后来的高丽以至再远些的朝鲜,因为他们的原因,在漫长的历史上,曾经很多次对华夏民族的安全造成过重大的影响。甚至有几次,严重的阻碍了华夏的发展进程,造成过不可估量的损失和伤害。

这个地方生活着的人,是该给他们好好的立个规矩了,为了避免后代子孙的许多麻烦,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养虎为患今日成”这样的事,在元召的手底下永远不会发生。

第一场胜利过后的黑鹰军士气大涨,这样的战争,简直是太爽了!大将军已经把一切都策划周详,根本就无需后顾之忧。所有将士什么都不用想,只要前进、前进!把挡在前面的敌人统统消灭就是。

如同一股黑色旋风,夹裹着无可阻挡的气势,一日之间,突进二三百里,却并没有再遇到真番的大军。这一方面是因为兵贵神速,王险城中的卫王根本就没有想到,汉军会来的这么快,调兵遣将不及。另一方面就是因为奉元召之命令,提前进入真番国探听清楚一切敌方情况的某些人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当又消灭掉几股小队的真番地方士卒后,距离前方甘云岭还有很短距离的一处空无一人的小镇上,元召停下战马,看着已经在此等候多时的故人,脸上露出真挚的笑容。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一章 无缺剑 男儿胆

甘云岭的名称由来,已不可考,虽然被真番当地人称之为岭,其实它的地形十分险要,深沟峻岭密林陡坡。也正是因为利用了这些险峻环境,一支汉军的残部才得以在这儿负隅顽抗到现在。

在附近民众的眼中,逃亡到这儿的这支汉军,全部被歼灭也就是早晚的事儿。总共有三万多真番军队包围了这片山区,封锁了全部的进出通道,到现在已经将近一个月时间了。

领兵的将军们之所以没有展开大规模的攻势,把这些汉人全部消灭掉,是因为在刚开始的时候,接到卫王传达的命令,为了尽量减少真番士卒的伤亡,不必急着发动进攻,围而不打慢慢的困死他们,却是一条最简单的办法。

对于来自王险城的这道命令,几个将军在传达的时候,自然是大力宣传了卫王的仁德,这么体恤将士,果然是一位好王上。能减少在战斗中死去的风险,对于普通士兵来说,这当然是一个好消息。至于要在这里耗上一段时日围困汉军这样的事,对他们来说简直算不了什么。真番勇士们都是真正的好猎手,在冰天雪地里耐心的等待猎物入围是经常做的事,早就习以为常。

这个冬天虽然还没有特别寒冷,但常年生活在此的真番人很清楚季节的无常。也许明天大雪就会降临,到时候不用他们费一刀一箭的力气,没有物资来源的汉军,如果不投降,那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这并不是他们的盲目乐观,而是最真实的现实。这个三面临海一面陆地的国家,每年冬天总会有一段最寒冷的日子,那是真正的严寒,在野外冻死人是司空见惯的事。

不过,就在两天前,随着朝中大将军金太中的率部到来,也带来了卫王的最新命令。计划有变,为了配合匈奴单于对汉朝发动的最新攻势,他们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消灭掉出现在真番国土上的所有汉人。

金太中作为真番军队的最高指挥者,不惜亲临甘云岭下督战,足以看出卫王对此事的重视。因此接到指令后,几位统兵将领不敢怠慢,组织人马,在昨天对甘云岭上的汉军发动了一次进攻。不过有些可惜的是,因为仓促之间准备的不够充分,并没有能够一举攻上去消灭他们,而且因为被困者的拼死抵抗,倒是伤亡了不少真番士卒。

金太中自然是心情极为不爽。他接到卫王指派,从王险城直驱到这儿来,以为一鼓作气就会彻底解决这部残军的,没想到对方竟然这么顽固,不仅不投降,反而都像是拼了命一般,一战之后损失十分惨烈。

事到如今,金太中也顾不得顾及士兵的性命了,卫王给他的期限是三天,三天之内必须消灭干净,然后会命令他为统兵大将军,出兵北上攻略辽东,与匈奴人一起协同作战。这么一个令人激动的场景就摆在他的面前,金太中不想错过。

因此,就在今天,他下达了严厉地将令,命令围困甘云岭所有真番军队,今天一天的时间加紧准备,明天一早全力攻打,务必在卫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歼灭汉军的任务。有敢贻误战机者,杀无赦!

面对着杀气腾腾的这位暴烈将军,所有的军中将校们都紧张地忙碌起来,这是事关自己性命的事,一点儿都马虎不得。全军整军备战,甘云岭下一片肃杀。

寒冷的风穿过山岗,把山下的铁血气息带到了甘云岭上。在汉军的层层警戒线之中,曾经的左将军荀羽,钻出那个临时作为指挥场所的山洞,抬头看了看逐渐模糊起来的远方。

如果不是有着巨大的信念支撑,也许他和他的部下们撑不到现在,会和那些战死的同袍一样,早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从大汉朝的辽东沧海郡进入真番国内作战,到现在为止,已经整整一个月时间了,就算是被包围在这甘云岭上,也已经有二十多天。这段时日的艰苦,就不用多说了。

荀羽今年也不过就是二十五六岁年纪,他算不上是作战丰富的人,本来是没有资格作为北路军的将军征伐真番国的。之所以能够被任命,是皇帝陛下亲自点的将。

原来,荀羽也是未央宫侍卫出身。他的家族,在关中也算是名门望族了。在当今天子继位开始的那十多年里,凭着赤胆忠心,荀羽被皇帝所信任。后来虽然转入军中,但皇帝刘彻是一直记得他的。

最近几年,皇帝亲政后励精图治想要大有作为,需要大量的人才。因此,对他曾经记在心中的有才忠贞之士,逐渐提拔重用。荀羽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拜为左将军,与楼船将军杨仆一起,兵分两路,水路并进,一起来讨伐真番国的。

此时回想起来,当初从长安出发时,是如何的意气飞扬,以为此战必胜,归来后封侯不在话下。却未曾想到,中了真番人诱敌深入之计,楼船将军杨仆身死,全军尽没!而自己所统帅的北路军,在突然出现的匈奴骑兵和数倍于己的真番军队前后夹击下,终于大败,匆匆逃到这里,据险而守,又坚持了这许多时日。

要说绝望,也早已经绝望过好多次了。不过每次看到那些伤痕累累的部下们眼中求生的渴望,荀羽便又咬牙坚持了下来。都是大汉朝的大好男儿,宁可坚持到最后一刻,也绝不轻言放弃。他只是粗通文墨,并不懂得许多大道理,但最起码明白一点儿,他们所有将士代表的都是大汉朝的威严,可站着死,却绝不可以跪着生!

其实能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来,除了坚强的意志之外,还因为有人给他们传递过一个消息。那是在被围困已经十多天之后,就在人人心中都已经开始绝望的时候,有身穿真番士卒服饰的人攀越绝壁山崖,把大汉朝廷已经开始组建东征军即将大举讨伐真番的消息告诉了他们。

这绝对是雪中送炭!听到这个消息的全部将士都留下了激动的泪水。只有在濒临绝境的时候,才知道这其中的分量有多么重。朝廷没有忘了他们,皇帝陛下也没有舍弃自己失败的战士!活下去的渴望重新坚定起来,固守待援,即便有一丝希望,也要好好的坚持。

所有随身带的食物和辎重已经消耗殆尽,到了最后这几天,将士们用来果腹的只是一些草根树皮和采集的干果,偶尔捕捉到几只猎物,已经算得上是欢天喜地的改善伙食了。好在,围困的真番军队一直以来并没有发动进攻,这不能不说是他们巨大的失误。战斗力已经大大减弱的汉军,如果在这个时候展开激烈的厮杀,恐怕坚持不了多少时候就全部灭亡了。这样的局面直到昨天,终于结束了。

真番的大队人马,突然就发动了攻击。如果不是就在一天之前得到了那个令人振奋的消息,荀羽和他的部下们面对着凶猛的真番人是扛不住的。

昨天的战斗中,所有的汉军都拼了命,坚守不退后半步,就凭着这样的不怕死和险要的地形,终于打退了真番人的那一次进攻。虽然伤亡惨重,但大多数人终究还是活了下来。

汉军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是因为他们不想死在即将盼到希望的前夜!大汉东征军马上就要来救他们啦!最晚明天,他们就可以赶到。这是突破真番人的重重包围冲上山来的那个信使带来的最真切消息!

阴沉的天空下,暮色降临得格外早。荀羽把绑住右臂伤口的绷带又紧了紧,转过头来时,就看到了那个带给他们希望的人。

这个名叫崔弘的年轻人,就是前天夜里带来救兵消息的人。荀羽看着他的背影,莫名觉得这个人与他们很不同,虽然具体说不上来哪里不一样,但就是觉得他身上有一种特殊的英气。

“昨天大战过后,诸事繁多,还没有多谢你的救命之恩!呵呵,崔兄弟,虽然说大恩不言谢,但某家早已铭记心中!”

昨天的双方大战还是很激烈的。有好几次,那些不怕死的真番人已经突破了山口的险隘,几乎就要全部涌了过来。荀羽亲身上阵冲杀,却被好几个对方猛士围在当中,脱身不得。就在他右臂被刀砍中,即将丧命的时候,是眼前的崔弘救下了他。

毫不夸张地说,即使到现在回想起来,荀羽还是有些不太相信自己的眼睛看到的那一幕。因为从这个年轻人拔出背在身后的那宽厚宝剑纵身跃起,直到在自己身边缠斗的那五六个人同时倒地,荀羽并没有看清楚那把璀璨夺目的宝剑到底是使出了怎样的招式。

“无须说谢的。都是为国出力,同为大汉子民,在这敌国土地上,自然应该同仇敌忾。”

崔弘淡淡的笑了笑,他的气质这几年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一举一动之间已经颇具几分师父的风采。

“兄弟,你的这把剑可真是厉害啊!破敌摧锋如此凌厉,应该是一把名剑吧?”

“是的,这把剑的名字叫做无缺,确实是春秋名剑,乃是恩师所赐。”

“这样啊……那么,请问尊师名讳是……?”

“我师父就是名震天下的长乐侯元召了!哦 ,忘了和你说,这次正是他亲自领兵前来相救你们的。”

背负春秋名剑的崔弘抬头望向远处的山峦起伏,神色间带着无比的骄傲。

正文 第三百一十二章 踏江山 蛟龙变

汉刀染血,马蹄飒沓,风卷云集,过尽千山,马不停歇的驰骋,黑鹰军将士们虽然依旧精神振奋,但身体的疲乏,终究还是避免不了的。为了保证供应,在离开楼船登岸时,每个人的行军革囊中都尽可量的带足了食物。不过令他们意想不到的是,带着的东西并没有用上,因为有人早已替他们准备好了一切。

真番地界上多山岭,虽然没有什么名山大川,但一些低矮的山丘,却随处可见。他们暂时驻扎的这座小镇,就位于几座山丘之下,可以看出这是一座平时交易商品的场所,但现在已经空空荡荡。

当看到一个身材微胖面目显得有些粗糙的四十岁左右商贾打扮之人,在几个精干汉子的簇拥下,站在那儿微笑着迎接他们的时候,所有的黑鹰军将士,都看到了元召脸上最真挚的笑意。

征东大将军跳下马来,紧走几步,上前亲热的挽住了那人的胳膊,这对于见惯了元召素来万事平淡不奇的所有人来说,是很罕见的事。

“聂叔,你怎么亲自来了?这些事让他们来做就好,你年纪渐大,这苦寒之地,却是要保重身体要紧!”语气真诚,发自内心。

名叫聂壹的男子在这异国他乡的土地上,见到元召显得有些略微的激动。时至今日,燕北聂家早已富可敌国,坐拥江北塞外的大部分商品交易市场,名声冠于内外。作为聂家的掌舵者,他之所以不辞辛苦,亲自从辽东之地到真番国而来,拳拳之意,只不过是为了报答眼前这一人而已。

“哈哈哈!小侯爷放心,这点儿辛苦算的了什么!这次听到你拜将东征的消息,我心中的欢喜却是比什么时候都多啊。既然有用的到聂家的地方,又怎么能不全力相助,以求万无一失呢?真番小国,又怎么挡得住我大汉军威的雷霆一击!如此盛事,岂能错过?所以我就赶来看看热闹了嘛。”

聂壹神情欢畅,说得轻松。他已经一年多没有见到元召了,心中十分挂念。前一段时间本来接到元召的传信,说是计划在今年冬天的时候于长安一聚,他当时十分高兴,安排好了全部家中事就要南下的时候,却又接到了元召派人送来的第二封信。

当见到送信者是崔弘和他领着的几十个人时,聂壹早已经猜到了这其中的不同寻常。果然,看完元召亲笔所书后,他对自己即将要承担的任务了然于胸。

聂壹没有丝毫的犹豫,马上就按照元召的托付安排起来。不要说是聂家发展到今天全靠了元召的助力,即便不为了这些,只为了当年的那份肝胆相救之情,在聂壹的心中,虽为之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聂家庞大的商业渠道,是一股不容忽视的暗中力量。这一次元召征伐真番,打算稍微的借用一下。他派崔弘带着那几十个精明之辈前来,就是想让他们在聂壹的帮助下,从辽东先行潜入真番国内,好提前对一些信息打探明白的。

在世间人还认为商贾是小道的时候,元召早已经深深地认识过这种力量的可怕。有很多时候,征服敌国,军事和战争并不是唯一的手段,文化和经济的力量同样的重要。有许多例子可以证明,只凭着后面这两点,也足以颠覆一个王朝。

现在大汉的文化和经济对邻国的影响力,虽然还达不到那样的高度,但元召并不着急,他深信,随着大汉的繁荣发展,不战而屈人之兵这样的事,总有一天会达到的。

聂家的力量当然也还做不到这一点。但在当前的形势下,元召只需要借助他们已经远远渗透到周边几个邻国的商品交易渠道,获取自己想知道的东西,这就足够了。

元召对聂壹一直是很敬重的,这不仅是因为敬重他们聂家遗传自先祖聂政的侠烈,更是因为敬重他本人的宽阔胸襟和重情重义的品性。别看他表面上说的这么轻松,但元召自然知道,从自己长安出发到今天兵临此地这么短的时间内,聂壹究竟在背后付出了怎样繁重的努力。

“聂叔,辛苦了!我代表黑鹰军和所有的东征将士致谢。此战过后,若获全胜,必当禀明当今天子,以朝廷的名义表彰赐封。呵呵!”

聂壹大喜过望,一个家族的繁盛,富、贵必不可缺。聂家富则富矣,贵却还未贵,虽然他是胸襟宽广之人,并不萦怀于这些功名,但为了后世子孙着想,能够得到爵位还是很珍贵的。

“有钱行遍天下”这个道理虽然没有人明说出来,但却是无比现实的真理。聂家的庞大财力不是吹的,即便是在这偏远的辽东以至真番,但凡商品流通之所,都有聂家的影子在背后。利用这样的便利条件,小小真番之地的一举一动,早已被摸得清清楚楚。

自从元召统领一千黑鹰军从永川口登岸以后,打探得来的各种消息,就源源不断地传到他的手中。经过他的判断和推测,再加上心中早已熟知的真番国的山河概况历史人情,所以这一路行来,才会如此顺利。

薄暮时分到达的黑鹰军将士们在这里得到了最好的安排,热腾腾的饭菜,舒适的住处,温暖与关切,让经过铁血厮杀的他们恍然有一种错觉,这种情势好像和他们历次的训练没有什么区别。

饱餐战饭之后,所有的将士都得到了最新的指令,马上好好休息,兵贵神速,准备凌晨大战!

甘云岭上的汉军都还活着,并且在顽强地固守,这个消息让元召很欣慰。这些身处困境而不屈服不投降的大汉健儿,是真正的勇士,只要他们能坚持住,自己一定会把他们全部活着带回去的。

对于胜利,元召有着绝对的信心。通过传回来的情报可以分析出,围困甘云岭的真番军队战力并不强。以真番的国力,平时根本就养不起那么多的军队,他们的这些所谓正规军,平时在各地方处于一种半军半农的状态,一旦有战事,才紧急集合起来。这样缺乏锻炼的一支拼凑起来的队伍,虽然人数不少,却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重视的地方。

唯一让元召稍微花心思研究了一番的是那五千匈奴骑兵和护卫王险城的两万多御营兵马。到时候遇到他们,可能会有一场激烈的战斗,但也不必畏惧。总而言之还是那句话,打胜仗不在于人数的多少和战斗力的强弱,而在于指挥和时机!

把韩嫣、公孙戎奴、张次公这几个听闻马上要大战而情绪高涨的家伙打发走之后,房间里终于静了下来。元召看着一直坐在旁边静听他们作战方略的聂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呵呵,都是些打了胜仗就骄傲的没边儿的家伙。唉,说起来跑这么远的路来打仗,总是要收些好处的。尤其是那些被我忽悠来的诸侯王们,不让他们看到巨大的利益,会失望的。聂叔,可曾探听明白,真番国这三千里土地上,都有些什么好东西呢?现在没事儿,我们不妨提前研究研究嘛……。”

微弱的亮光下,聂壹看着对面少年那熟悉的脸,一如他们八年前初见时的样子。他的心情,在这一刻平静而安稳。

“元哥儿,真番虽然国力疲乏,不过要说起好东西嘛,倒也还是颇有一些的……平其地,灭其国,用其财!就看元哥儿你的本事了!哈哈哈!”

暮烟四合,夜色笼罩了大地,一弯上弦月清冷的挂在半空,远近的山川原野逐渐宁静。几百里外辽阔的海面上,巨大的楼船正调整了方向,准备转航进入大同江。

当一艘船将要沉没的时候,最先警觉的不是这艘船的主人,而是船舱里的老鼠。同样的道理,当一个国家面临着巨大危机的时候,嗅到败亡气息的,不是久处深宫中的王上贵族们,而是寻常的底层小人物。

从海的那边来的这些楼船太巨大了,它们就在视力所及范围内,劈波斩浪而行。那种巍峨与高大的压迫感,使在海边劳作的渔民们心中涌起深深的恐惧。他们纷纷抛弃了破旧的渔船,扔掉了捕鱼的家伙,逃回家里关上门躲了起来,暗暗祈祷着战争的灾祸不要降临到自己头上。

这三千里山河的国土上,唯一显得繁华的城市里,景阳宫的灯火辉煌之外,有一些交易、谋划、权衡、抉择在帷幕之间进行着。有一些从不同渠道得知某些消息的人,为了身家性命,也为了子孙后代的安全,开始安排着后路。

在少部分侥幸从黑鹰军手下逃得性命,而拼命地向王险城方向逃来报告消息的真番士卒还没有到达之前,卫王对此还一无所知。

有一支肩负着让大汉龙腾四海使命的军队,已经深深的进入了真番国的腹地,这是一条真正的战龙,此刻它正在收起鳞爪,闭目养神,静静等待着黎明的到来。

星辰挂满天幕,寒气充塞山岭上下,清冷的深夜在一点点的过去,甘云岭上的所有汉军士卒虽然身上冻得瑟瑟发抖,但每一个人都眼睛发亮热血沸腾,把手中的刀剑擦了一遍又一遍。他们瞪大了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远处的那个地方,有一个信号将在那个方向深沉的夜色中发起,那就是他们盼望已久的援军发起的冲锋!

甘云岭,这个注定载入史册的地方,在天色将明欲暗之际,会有一个奇迹发生。千骑破万,风云雷荡,龙战于野、其血玄黄!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三章 生死叹 杯酒间

甘云岭绵延几十里,多是陡峭山壁断崖。山下只有西南和正南两个方向还算是开阔平坦。这些日子里,分几次汇聚过来的真番人,把这片能通行的地带,封锁得水泄不通,几个将军查看了四周的形势后,曾经得意洋洋的笑言,在三万多劲卒的包围下,就算是一只鸟也飞不出来。

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绝对的事,如果被这些真番人知道,就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早已经有人来去自如的进去过好几趟的话,不知道他们还会不会这么想。

这么多从各地汇聚而来的军卒,有这几个将军分头统领着,驻扎在连绵相接的帐篷里,本来已经做好了要在这山区里度过冬天的准备。不过既然最新的命令是让他们速战速决,那就明天尽力一战,打完这一仗后好去领赏。

金太中身为领兵将军,虽然对明天消灭汉军已经有着必胜的把握,但行军打仗的各种措施还是要去做的。比如暗哨警戒游骑小队四处巡查什么的,这也是最基本的军事素养。

名叫金日丸的什长,是个肥壮的真番人,今夜,他负责带领一个十人的小队,在方圆几十里内巡查情况。这个任务相比较来说是个苦差事,谁也不想舍弃帐篷里和火堆旁的暖和,冒着风寒四处溜达。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军令难违,每晚的巡查任务谁抽到谁倒霉。

好在所谓的夜间巡查,也不过是例行公事而已。那些被困的汉军在山上又不敢不来,根本就没有什么敌情可探查。再说这是真番人的地盘,交战的军事禁区内,不相干的人也不敢靠近。就连较近的几个村镇上的人,也早已经拖家带口的暂时逃离,刀兵无情,谁也不想遭受无妄之灾。

这些夜巡的兵卒们,早就有了经验。按照将军们划定的范围早早的巡视一遍后,就会寻找地方倒头大睡,然后一觉到将近天亮的时候,再按原路返回,一切无恙,任务就算完成了。

今夜的天气却有些沁寒入骨,单薄的皮甲冷意难耐。明天就要大战了,今天夜里当然不会有什么事发生。胖子金日丸缩了缩脖子,忍不住低声咒骂了几句。然后毫不犹豫的吩咐手下兄弟们,找片树林生起火来,把在巡查途中用弓箭射得的几只野鸡弄干净了,架在火上烤熟,从怀中摸出偷偷带着的酒葫芦来,几个人一人一口喝了御寒。

这种当地人自己的土酿滋味当然不会太好,不过也聊胜于无。身上暖和起来之后,金胖子开始夸夸其谈对几个手下吹嘘起自己的经历,这是他一贯的嗜好了,大家都已经习惯。反正长夜无聊,就全当是听着解闷了。

不过等到听他说起上次立功曾经有幸被将军赏赐了一壶酒的经历来时,众人还是很感兴趣的。有几个也喝过那种从中原贩运来的烈酒,此时回味起来,只觉得喉咙里有些发痒,刚才喝下去的那种土酿,顿时觉得有些寡淡无味,两者对比天壤之别。

“如果能让我彻底痛痛快快的喝一顿那烈酒,就算是战死沙场,也没有遗憾了!”

火堆旁有人不禁发出这样的感叹。士卒往往刀下死,将军难免阵前亡。既然上了战场,无论胜负如何,死亡和意外随时都会在眼前出现,每个人的心中想到这些,还是难免有些唏嘘的。

“是啊!汉朝人酿制出来的那种酒,才真的是人间的绝品。这次打了胜仗,如果立下功劳,我也不要将军赏赐什么钱财,如能得到一坛烈酒,也心满意足!呵呵。”

“不过是酒而已,又有什么大不了的!你们说的也太夸张了吧……。”

“呵呵!兄弟,那是因为你从来没有喝过那种酒。如果你有机会喝过一次,就不会这么说了。”

“却是不信!……还是钱财来的实在嘛。还有啊,想喝酒,想发财,最起码先把命保住再说喽……!”

熊熊燃烧的火堆旁,这一小队真番人在七嘴八舌地议论着,不时的互相嘲笑几句。没有人愿意打仗,更没有人愿意死亡,今夜还在喝酒谈笑,明天却不知道会不会阴阳相隔。这不仅是他们的悲哀,也是所有战士的悲哀。

在这样的气氛中,有一些轻微的响动在四周慢慢靠近时,他们并没有人发觉。直到耳边有轻轻的冷笑声响起,金胖子和手下们大吃一惊,摸起身边的战刀翻身爬起来,紧张的看过去时,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一群身份不明的劲卒已经包围了他们。

真番人的第一个念头是遇到山匪了,但在下一刻,他们马上否定了自己的这一认识。不要说现在的甘云岭附近地方已经是战争区域,那些盗匪早已经跑得远远的。就算是遇到山匪出没,他们哪里会有这么大的胆子,赶主动凑到官兵眼前来找死?

而且,对方眼神中的凌厉杀气和手中所持对准了他们的锋利弩箭,让他们心中升起一种恐惧。

“你、你们……你们是什么人?胆敢、胆敢……。”金胖子感觉自己的声音有些发抖,一句话没敢说完,因为他看到对方为首的那人把手中弩箭慢慢的抬了起来,正在用嘲讽的眼神儿看着他们。他毫不怀疑,对方会在下一刻一声令下,用弩箭把他们全部射死的。

“喂,胖子,让你的人先把刀都扔下再说话!如有反抗者,格杀勿论!”对方说话毫不客气,大声命令着。

听到那个年轻人带了敌意的话语,再看到四周那些人手中泛着寒光的箭弩,金日丸忽然猜到了对方的身份,他们是汉人!他毫不迟疑的就带头把刀扔到了地上,随后所有人也都扔掉了手中的兵刃。生死面前,保命要紧。

韩嫣非常满意自己的收获,不用他吩咐,训练有素的黑鹰军战士早已经过去把真番人都捆了起来。在大战即将爆发前,能捉到十个活口,回去好好审问一番,说不定会有意外惊喜呢!

黑鹰军驻扎的小镇,就在前面不远处。就在刚才,有派出去的夜间暗哨回去禀报说,有一小队真番士卒从甘云岭方向朝这边过来了,看模样应该是例行巡查的。

这样的小事,当然不必去禀报给元召知道。正与公孙戎奴和张次公两位校尉在谈论事情的韩嫣听到这个消息后,却是十分兴奋,他马上自告奋勇带了二十几个黑鹰军哨卒,来捉生口。

真番人太大意了,不过这也不怪他们,谁能想到有汉军会突然出现在这儿呢!虽然他们也已经听说过有汉朝的楼船渡海过来了,但在将军们口中,那支七凑八拼起来的汉朝队伍估计不用靠近永川口,就会被驻扎在那儿的五千水军解决了,根本就没有他们的份儿。

然而出乎意料,汉朝的军队竟然已经摸到了离围困甘云岭的大军不到二三十里的地方!在被押解着默默按照对方的指挥往前走时,金日丸和他的手下们心中都涌起无言的恐惧。虽然不知道前方等待着他们的是什么,但每个人都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准备。

行不多远,在月光下虽然看不太清楚,但金日丸知道,他们被带入的是曾经巡查途中进入过的那座小镇。真番人在前几次的巡查中是在这儿休息过的,所以有些印象。

每个人都被反绑了双手,带入到一个空荡荡的院子里。那个带头的年轻人大声警告了他们一句,不准高声喧哗,然后就进到唯一亮着灯光的那间房子里去了。

每个真番人的心中都很惊惧,因为他们在静谧的夜色中听到了远近有马匹吃草料、打响鼻的声音,还有偶尔士卒的打鼾声,这一切都在提醒着他们,有一支军队,就在这些附近的低矮房子里休息。

负责看守他们的汉朝士卒手中钢刀泛着寒光,使他们每一个人都不敢轻举妄动,老老实实的坐在冰冷的石阶上,等待着未知的命运。就在他们忐忑不安中,过了不长时间,房间里有轻快的脚步声传来,有一个很年轻的声音轻笑着说了一声什么,然后在几个人的陪同下,从那处光晕之中走了出来。

几支火把照亮了庭院,金日丸偷偷抬头去看时,只见在几十名精锐的汉军劲卒簇拥下,一个少年模样的人,边走边对身边的几人小声说话,仿佛是怕惊醒了熟睡中的其他人。

“不用这么麻烦的,没什么必要……让你们好好休息睡觉的,跑出去捉人?呵呵!精力有些旺盛嘛。”

那少年说话很随意,带了玩笑的语气。可以看得出来,周围的人对他十分恭敬,听到他这样说,也便附和的轻声笑起来。这么轻松的气氛,好像他们不是来打仗,而是来游玩儿的一般。

“小侯爷,既然人都已经抓来了,不妨问上几句嘛,说不定有些用处呢。”

听到身边的人这样说,那被尊称为小侯爷的少年,无所谓的笑了笑,脸上竟然露出顽皮的神色,指了指为首的那个最胖的真番人俘虏。

“喂,那个胖子,就你吧。说说……你现在最想干的事是什么?”

名叫金日丸的真番什长有些愕然的抬起头来,他不明白那少年侯爷问自己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也许只是在自己临死前戏弄一下吧?想到这里,神色间带着满满的悲伤和苦涩,他喃喃自语了一句。

“……临死之前,如果能喝上一壶你们汉人的烈酒……也算是没有遗憾了。”

正文 第三百一十四章 火云箭 龙在天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能够解除临死前的恐惧,那么就是酒了。起码现在的金日丸是这样认为的。

在醉酒中死去,是一件既豪爽又浪漫的事,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具有的情怀。世间曾有将军壮行畅饮夜光寒,杀场慷慨为笑谈。世间曾有谪仙斗酒诗百篇,醉酒捞月飞九天。世间曾有酒侠烈酒入喉间,落字留香飞刀无敌,归去后葬冢满酒相伴长眠!元召没有想到眼前这个外表猥琐的胖子,竟然明知必死,还能提出这样的要求。他不禁哑然失笑。

“我们的酒真的有那么好喝吗?这么说起来,你们真番人都很喜欢喽?”

金日丸的内心其实并不像他的外表那么粗豪,他早就从周围人的态度中,看出被众人簇拥在其中的这个少年地位极高,虽然猜不出他是什么身份,但见他的态度如此和蔼,倒是有些出乎意料之外。他勉强压抑住心中的惊怕,认真地回答着问题。

“是、是的,汉人的烈酒,最近这几年才出现在我们这里,我们都把它称为汉酿,视为人间至味!可惜价格太高了,一般人根本喝不起,小人只不过有幸喝过一次,那种滋味,已经是再也难以忘怀……。”

说到这里,金日丸舔了舔嘴唇,似乎真的是很回味。

“规模还需要扩大呢……呵呵,聂叔,听到没有?这就是市场需求啊!真番、匈奴、东瀛等这些周边国家,因为地理气候的关系,嗜酒者众,下一步还需要大力供应啊。等到不久之后,大家都放下刀子,没事儿多喝点酒,快快乐乐的多么好。哈哈哈!”

元召哈哈大笑着,一边的聂壹和校尉们也跟着笑起来。

“小侯爷,我相信这个日子一定很快就会到来的。既然你亲自出马了,平定真番指日可待。到时候我一定专门儿铺开这条通道,让这儿的每一个人都能喝到我们汉朝的佳酿。呵呵!”

十几个真番人目瞪口呆,这、这算什么事啊!眼前这些汉人也太猖狂了吧?这还没有开打呢,就已经在盘算平定自己国家后怎么样赚钱了?他们就有这么大的自信?

“好吧!就凭着你们是些好酒的汉子,我就满足你们的要求,每人赏一坛酒,但是必须要喝的点滴不剩。”

还有这样的好事儿?不仅是金日丸,所有的真番人都瞪大了眼睛,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虽然明知道也许喝完酒之后就会被处死,但对方的话还是让他们感到悲喜交集。

“将军!此、此话当真?”

金日丸什长哆嗦着厚厚的嘴唇问了一句。元召却并没有再理他,而是挥了挥手,转身回去了。随后他们就被带到一间空屋子里,果然有人搬进十个酒坛放在了他们面前,然后解去他们手上的绳索,反锁上门,不再理睬。

一股浓郁的酒香环绕在房间里,双手得脱自由以后的真番人只不过迟疑了片刻,就扑到酒坛旁边,一人抱起了一只。金日丸用肥胖的手急不可耐地除去泥封,搬起来咕咚咚就喝了几大口。一股清冽辛辣入喉,直到肺腑间。

“好酒!好酒啊好酒!兄弟们,没想到临死之前还能喝上这么好的酒……都喝!全喝光!一滴也不准剩……!呜呜呜!”

泪中带酒,酒中有泪,十人痛饮,无人再多说一句话。

多年以后,今夜的这座小镇已经变成了一座繁华的大城镇,在街心有一座当地最大的酒坊,经营着从中原内地运来的各种美酒。酒坊的酒类非常齐全,不仅在这高丽郡名声最大,就连临屯、乐浪、玄菟这其余三郡的所有酒类经营商全部算上,这儿也是规模最大的。

店主人是个姓金的胖胖家伙,有着精明的经商头脑,大家都喜欢叫他金胖子。这处酒坊之所以能把规模做到那么大,是因为传说中,金胖子与皇都长安的某个大人物有过渊源。只不过每当有人问起他这个传闻时,已经是巨富身价的胖子总是笑而不谈,显得高深莫测。

其实那个世间的传奇人物,他也只不过就见过一面而已。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取出那幅很多人家都会暗中供奉的画像,想起那次生死关头的奇遇,他的心中便涌生许多感慨,当时情景就像发生在昨天。那夜那坛烈酒的滋味是那么浓烈,彷佛已经渗透进他的骨髓里,在此后的岁月中,原名叫做金日丸的这个胖子尝遍了世间的许多美酒,却再也没有喝到过那么好的滋味……。

之所以没有杀这十个真番士卒,倒不是因为元召有好生之德,在战场之上没有什么仁慈可讲,这一点他从来不会手软。不过,“不杀俘虏”是他很久之前就对黑鹰军将士们灌输过的一种思想。毕竟战争的手段,不是为了消灭,而是为了降服。

“……更何况,这些临死前还想着喝口酒的人,才是真正的好酒人士嘛,将来他们就是最好的消费人群,杀了多可惜呀!哈哈!”

对于元召这个笑嘻嘻的解释,公孙戎奴这些厮杀汉都挠了挠头,他们虽然很有些听不明白这些话中的意思,但想来小侯爷一定是有深意的,大家都自当遵从就是。

大战临至,情绪激动的黑夜自然过的飞快,将近四更天的时候,休整过后的一千黑鹰军将士都已经集合完毕。一切已经不用再多说,他们前方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战斗!精神饱满、全副武装起来的这支队伍,现在是即将凌空搏杀的战龙,不管面对的是千人万众,也不管是神是魔,只要汉刀出鞘,便一往无前,永不退缩!

月亮已经转到了西半天,寥落的星辰半眨着眼,远处的苍山渐渐显出了轮廓。元召翻身跃上马背,在这黎明还未来到的时候,他要领着身后的这些大汉健儿们去战斗了。

征东大将军也终于第一次穿上了铠甲,和所有黑鹰军将士一样的装备。现在不是逞个人武勇的时候,他是大汉东征军的将军,是他们的统帅,他必须要保证好自己的安全,才能带领着他们打胜仗,把所有跟随出征的将士再安全的带回家。

马蹄踏碎了草尖上的露珠,第一次带队冲锋的少年元召率先而行。紧跟在他身后的是韩嫣、公孙戎奴、张次公……所有的将士们红缨战盔,玄甲黑袍,纵列前进,跟随着前方的那面旗帜,心中的战意逐渐飙升。

马蹄声渐渐的走远,聂壹收回了目光,平息下心潮汹涌,吩咐他的人收拾东西,去往另一个地方准备酒饭,他将在那里,等待这支英勇之师的胜利归来。片刻之后,小镇恢复了平静,暂时的过客都已经远去,也许他们从此没有再来过这里。

有轻微的鼾声隐约传来,那是十名酩酊大醉以为自己已经死去的真番人,明日他们醒后,也许以为只是做了一场梦。或悲或喜,从此无人得知……。

甘云岭下真番军队大营,三万多人的帐篷,在一片平阔地带,连绵延伸了十几里,即便如此,还是显得密密麻麻的,十分拥挤。

四更天以后,黎明即将要到来的时候,也正是人睡得最香甜的时候。巡逻的士卒和远近的哨卡,也都在打着瞌睡。天亮以后就会全部去围剿岭上的汉军了,利用这最后的两个时辰再好好的睡一觉,是他们此刻最想做的事。

当最外围的几个巡哨被某些动静惊醒,睁开睡意朦胧的眼睛,想努力看清那处方向时,火堆映照的光亮处,一排弩箭从远处激射而至,这三个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儿的真番军卒已经死于非命。

然后马蹄声开始由远而近,如同雷霆一般骤然响起在这冬天的黎明将至之时。纵马驰骋中的韩嫣按照元召的吩咐,摘下背上的长弓,双臂拉开如满月,第一支箭头被裹满油脂松蜡的雕翎箭点燃后,被高高的射向了半空。

一道光亮尖啸着刺破黑蒙蒙的夜空,远近几十里之内都看得清清楚楚。火云箭!这就是战斗开始的信号。奔驰的战马踏过火堆,几个呼吸之后,进入弓箭的射程,马上的骑士们先发射出了第一轮火箭。

千余箭枝带着一簇簇的火苗,如同从天而降了一场流星雨,骤然降落在真番军队驻扎的帐篷上。为了保暖的需要,这些帐篷外面都蒙着一层棉毡,用来遮风挡寒。在这个时候,却成了最好的助燃物。

涂满油脂的火箭头,一旦射在这些帐篷上,马上就引燃了棉毡,随后开始蔓延,眨眼间的功夫帐篷就燃烧起来了。第一轮箭过后,在真番人刚刚惊醒的时候,目标之处已经是一片火海。然后随着黑鹰军的飞马越来越接近,接二连三的箭不断地射过来,起火的范围越来越大,开始变得不可收拾。

真番营地里的这三万多士卒,根据来自地域的不同,归属于好几个将军统领。原先的秩序有些混乱,互相不属管制。自从大将军金太中来到后,为了尽快的消灭掉甘云岭上这股汉军,便重新划分了一下。

现在的分布是三个大营。挑选最精锐的士卒,组成了前大营,紧紧扼守住甘云岭的所有下山通道,以防汉军趁机脱逃。中军大营自然是有金太中亲自坐镇,调度全盘。而最外围的就是其余那些乱七八糟来自各地的士卒防守。包括各类辎重随军物品都是在这后面大营之内。

当熟睡中的真番将士们终于被喊杀声和惨叫示警声音惊醒的时候,整个外围的后军大营已经是一片火海。粮草辎重堆积处也早已经被引燃,火光冲天而起,到处是惊慌失措拎着武器跑出来的士兵,在几个校尉的大声喝令下仓皇应战。

前方火光与慌乱中,一声长嘶,第一匹战马破开烟雾,终于现出身形,然后是越来越多的黑色矫健骑士开始出现,九臂连环弩发射出的弩箭如雨而至……甘云岭战役正式开始!

正文 第三百一十五章 西风烈 疾如火

《大汉帝国史?元公世家》记载:“……冬十月,元公拜将征略辽东。时真番王右渠桀骜,杀掠汉境民众者众。又素怀野心,与匈奴勾结,欲攻汉久矣!真番者,习俗善变,狡诈无义,元公为消除后患,临战谓诸将士曰‘彼国民狡黠,必临之以上国兵威震慑,方得使其归服。故战,当不忌杀戮,以速战尽全功。’

月仲日,入真番国腹地三百里,至甘云岭救围汉军残部。平旦,突袭真番大军营地。元公身先士卒、披坚执锐,火烧敌前军大营,挫其锐气。后激战,率千骑破三万余众,几杀戮殆尽。真番军大恐,后闻元公兵锋到处,望风而逃。公所部以雷霆之势,五日追敌近千里,大小十余战,下城三十二,真番国近大半国土平定!元公时年十六岁,闻者无不叹服,公弱冠时之雄姿伟烈,虽古之名将已难望其项背矣……!”

如果不是《大汉帝国史》素来以“信史”而著称于世,后世的人很难相信这一段记载的真实。仅从这寥寥数语中,已经可以遥望当年斯人之风采,为无数兵家所膜拜。

不过,在当时的人眼中,史书中的这一段记载,不仅没有一点儿夸张的成分,而且还简略了许多精彩细节之处。

其实,在元召波澜壮阔的百战生涯中,甘云岭战役,根本就算不上什么大的战事。大汉史书上之所以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描述,不过是因为这场战役,是元召真正战场生涯的开始而已。

而相对于汉军和黑鹰军来说,这是他们代表大汉帝国和邻国进行的第一次大战,能取得这么骄人的战绩,极大地鼓舞了他们的信心,使大汉健儿从此真正踏上百战百胜、威震四海的征途!

当日的甘云岭战役爆发后,在还没有充分认识到黑鹰军的厉害之前,围困汉军已达一月之久的真番军队绝对没有想到,自己的下场会那么惨。

前军大营乱起不久之后,身在中军的金太中将军就接到了手下的紧急来报。他从睡梦中被推醒,只听了不到两三句,就大吃一惊的蹦了起来。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了,这难免让人措手不及。

不过,此时还没有人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在听闻到对方好像只有千余人马时,金太中一边顶盔贯甲穿戴整齐,一边大声的传令,赶快从前营和中军大营抽调精锐,去把来袭的这股汉军消灭!

简直是太猖狂了吧!在真番的地盘上,即便是骑兵,想要以千余人马来冲击三万多军卒的大营?这不是自己找死吗!不管他们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一定要把他们都留下来,不能让一人一骑跑掉了!

见到将军发怒,几个闻讯匆匆赶来的部将不敢怠慢,看到后营冲天而起的火光,连忙赶赴各处督促士卒赶快集合,准备迎敌。不过一时半会儿哪有那么容易就组织起人来?正在沉睡中的士兵们被粗暴的叫醒,许多人起来时还有些懵懵懂懂,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燃烧着的火堆光影中,许多慌乱的人影晃动、兵器碰撞的声音、将校们暴躁的大声呵斥、一些埋怨和咒骂……显得乱七八糟,没有一点儿秩序。这些士卒本来就是从各地不同地方来的,平时还好些,在这黑夜的乱局中,想要快速的组织起来作战,那又谈何容易呢。

决定一场战役的胜利或者失败,往往就是在极短暂的瞬间而已。这边正在整军迎战的空档里,后军大营却已经大事不妙了!

真番人的辎重粮草堆处被引燃以后,火势一下子就大了起来。再加上连绵的帐篷一顶接着一顶,在很短的时间里,已经是火光冲天,一片火海烟雾弥漫。

很多没有来得及逃出来的真番士卒,都被活活烧死在了里面。还有一些身上或者衣服上着火的在惨叫着到处乱跑乱撞,虽然最终不免一死,但这些凄惨的景象,却使人更加心惊胆战。

当然也有许多手脚敏捷行动迅速之辈,来不及穿衣服就拎着刀剑跑了出来,但他们的下场也好不到哪里去。从身边经过的高头大马如同黑色旋风,马上的汉军骑士,都化身为暗夜里收割生命的死神。挥刀而过时,一颗颗头颅已经滚落在地。

类似的夜间作战训练,黑鹰军在终南山那些山林草丛之间已经进行了无数次,相互之间的协作配合都无比默契。他们共分成了几队,在大营当中穿插前进,时而汇合时而分开,遇到大批真番人聚集时,就合力歼灭,遇到小股的慌乱逃窜者,马蹄踏过处,早已屠戮灭尽。

在这样的战场上,骑兵作战的优势发挥的淋漓尽致,再加上黑鹰军训练十分有素,从开始接战到突破后军大营,也不过就是用了一刻钟的时间而已。这些真番国的地方部队遇到黑鹰军,简直就是一群乌合之众,不堪一击。可以说,黑鹰军将士们根本就没有遇到有效的狙击,整个局面只是一边倒的杀戮和追亡。

一些侥幸逃得性命的士卒拼命的往后面跑去,后面是己方的大队人马所在,也许只有逃到那里才能活命。然而,他们想错了,在这场战斗中,越往人多的地方聚才死的越快,最后活下来的,反而是少部分见机不妙装死滚进路边草丛里的人。

不过很可惜,没有人会预知随后将要发生的事,悲惨的结局也就不可避免。蜂拥而至的逃亡者冲乱了中军大营中刚刚组织起来的阵型,看着跟在他们后面纵马追逐过来的黑压压一片骑兵,几个部将急得大喊大叫,命令赶快冲上去迎敌,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此时天已透亮,东方的晨曦初现,一抹朝霞预示着太阳不久后就会升起。不过有好多人注定已经见不到今天的太阳了。

中军大营前仓促组织起来的几千人,还没等往前冲呢,从那边冒烟突火冲出来的黑鹰军骑士们手中的九臂连环弩开始发威。刚才突破后军大营的过程中,根本就没有用到这种杀敌利器,将士们只凭着手中的汉刀就解决了问题。

密集的人群,正是九臂连环弩杀伤力最大的时候,一发九支平射过去,几乎是箭无虚发,冲在最前面的几百真番人,一个照面儿的功夫就全倒了下去。

喊叫与哀嚎声连成一片,后面的士卒大惊失色,他们什么时候见过这样的杀人利器!当下根本就顾不得理会将官的命令了,掉头就跑。然而,他们有弩箭和马蹄跑的快吗?黑鹰军将士们藏在面甲后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在这一刻,怜悯与同情都被深深地埋藏。唯有的,只是无情的杀戮!

当金太中在几百名心腹劲卒簇拥下终于赶过来的时候,前面的队伍已经是兵败如山倒的局面。这位暴怒的大将军抡起手中的大砍刀砍翻了几个向后逃跑的士卒,大声喝令着不许逃!马上随他上前杀敌。

金太中是真番有名的大将,胯下乌骓马,掌中锯齿狼牙大砍刀,在战阵之上一向从未遇到过敌手。随着他挥刀向前,跟随的几百名心腹也奋不顾身地冲杀了过来,短兵相接,与最前面的几十骑黑袍汉军缠斗在一处。

要说起来,他们这批人战力还是很厉害的。双方刀剑相举,互相砍杀,这打头的黑鹰军小队在奔驰而过的马上把阻拦的对手纷纷砍倒,同时,自己这方面也有七八个骑士在第一时间就被砍下马来,后面的真番士卒一拥而上,乱刀齐下,当场死于非命。

金太中奋起神威,大砍刀抡圆了左右飞斩,把两名迎面而来的黑鹰军劈成两半,大吼一声,马往前冲,继续朝后面奔过来的那些黑袍骑士杀去。

却见当先一骑,一马当先舍弃了别人,斜刺里直奔金太中而来。金太中眼中早己看见来的是一员将官,手中所执的兵器不是与那些骑兵一样的汉刀,而是一柄形状有些奇怪的槊。他心中一动,知道这是一员猛将,却正合他意。斩杀些无名小卒有什么意思,且去杀将!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公孙戎奴。一千黑鹰军兵分三路突进,他统领着这部分黑鹰军士正在奋勇追杀之际,却忽然见前面的几个兄弟被杀死在马下。公孙心中惊怒交集,轮起手中的金钉狼牙槊劈头盖脸就砸了下来。

金太中大吼一声,大砍刀用足了十分力气,“当啷”一声招架出去,两柄重武器撞在一起,震得两个人都手臂发麻,不禁齐齐暗中吃惊,却正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金太中既惊且喜,好不容易遇到一个相当的对手,却是要与他好好的较量一番,对方就这么点人,在大营几万人马围攻下,料想他们也翻不起什么浪花儿来,不用着急别处,且来专心斗将!

在金太中一贯的认知中,既然双方是旗鼓相当的对手,对方一定也会与自己的想法类同,不会主动逃跑的,一定会和自己分个输赢。果然,他料想的没有错,一招过后,两匹马打个来回,那员汉将又直奔他冲过来。

金太中精神抖擞,掌中大砍刀高高举起,催马前冲挂着风声斜劈了下去,在他想来,对方一定会全力招架的,而他却早已准备好了一刀精妙的后招,必可取敌将性命!

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相比起对方的狡诈,自己的招数简直就是太“纯真质朴”了!眼见两匹马即将马头相交的时候,公孙戎奴嘴边冷冷一笑,单臂抡起狼牙槊,而另一支手臂抬起,暗藏在肘间的腕弩激射而出。

这么短的距离内,金太中避无可避,他根本就没想到对方会有这样的暗器。三支短弩深深射进他咽喉里,全身一软,紧接着狼牙槊早到,“啪嚓”把头颅连同铁盔都打扁了,死于马下。

“唉!算你倒霉……不过这不能怨我啊,小侯爷的命令是速战速决,谁有耐心在这里和你斗将呢……!”飞马而过的黑袍将军继续向前冲杀而去,风中留下嘲笑的话语。

正文 第三百一十六章 当无敌 万军破

每战必先的公孙戎奴,这个以一介平民身份而最终成长为一代名将的人,绝对算得上是一个智勇双全的将军。在开启大汉盛世的这个将星璀璨的时代,他最后能有资格被列入十大名将之列,这也绝对不是侥幸得来的。

相比起后来峥嵘岁月中的许多场大战,这次在甘云岭战役中的表现,对于公孙戎奴来说,只不过是小试牛刀而已。

他虽然不知道自己刚刚杀死的是真番大军的主将,但看到前方敌人阵脚大乱,四散溃逃的情景后,这样的时机,他当然不会放过。

挥舞着手中的狼牙槊,纵马驰骋之际,真番士卒死伤无数。后面几百骑黑鹰骑士散开队形,开始肆无忌惮地砍杀一切马前敢于抵抗者。

黑鹰军三路突进,几乎是如入无人之境。随着后军大营整个的成了一片火海之后,中军大营的士卒们在听到金太中将军已经身死的消息后,看到迎面而来的那些杀神们,魂飞魄散,也早已经无心迎战,乱哄哄的四处奔逃。

一切和预先推演过的一样,几万没有经过正规训练的大军,不过如同一盘散沙而已。被黑鹰军驱赶着,像是虎狼在后面追逐着羊群,一众残兵败将鬼哭狼嚎冲入了前军大营这处最后的屏障。

然而他们的噩梦并没有结束,这些曾经残杀过许多汉军的真番军卒,也许注定今天是他们的索命日。一口气冲杀至此的黑鹰军重新整合为一,在前军大营前面稍作休整。随着元召手中刀一挥,重新变换了战斗队形,开始全面突击。

此时前军大营中的士卒大约还有一万五千人左右,除去一路败逃至此的,其余的也都算是这其中的精锐了。他们作为攻打甘云岭上汉军的主要力量,被安排在此处扼守要害,今日天明以后本来是要展开总攻的。

预料之外的战乱开始后,得到消息的几个将军马上就开始紧急集合起各自手下的兵马,等看到敌人踪迹出现的时候,已经大体整好了队形,跟随着严厉的指令,这些真番士卒有的开始放箭,有的从侧面出击,开始进攻。

元召并不迟疑,一马当先就朝着前面的万军之众冲了过去。到了这个时候,真正的战斗也许才刚刚开始。后面的所有将士,没有一个人犹豫,战马骤然提速,马上骑士伏低了身子,用刀和随身所带的盾牌护住马的前方,避免战马被流箭所伤。至于他们自己,却没有这种顾虑,只要在冲锋时放下面甲,在全身盔甲的保护下,这些真番人的箭雨根本就伤不到他们。

大营前面的空地并不算太宽阔,两边不远处就是山谷断崖,当先涌出来的几千人都是真番军中的敢战之士,凶猛的叫喊着挥刀前冲,仗着人多势众,并不惧怕前面冲过来的马上汉军。

羽箭射在头盔和甲胄上,叮咚作响,偶尔有人被射中掉下马去。黑鹰军手中的九臂连环弩也开始发威,一排排的平射过去,死亡与鲜血的花朵,但随着双方越来越近,开始大片的绽放。

就在这个时候,大营的后方突然爆发出了喊杀之声。许多真番人心中一沉,回头看时,只见从甘云岭的山道上、树林间、乱石后,大批衣衫褴褛的汉军,呐喊着正冲杀下来。

此时天光大亮,一轮红日从远山深处蓬勃而出。这本来应该是一个平静的冬日清晨,然而有一场千骑万众的鏖战却正在发生。

左将军荀羽双手持刀冲杀在队伍的最前面,从山上往下奔跑时,踞高临下早已经看到身形矫健的黑鹰军骑士杀敌的场面,那种一往无前的气势,令人血脉喷张。

他手中的汉刀,有一把是自己的,另一把却是死去的兄弟的。跟随他从辽东进入真番的一万多人,如今只剩下了四千余众,再加上楼船将军杨仆全军覆没的那两万人,共计两万六千多大汉将士一个月的时间内都葬身在了这片土地上。

血债要用血来偿!被围困了这么久,九死一生之下还能留得性命在,今日终于等来了援军,此时不拼命杀敌,更待何时!

自从看到山下远处传来的火云箭信号之后,焦急等待了大半夜的荀羽便兴奋地一跃而起,率领着早就集合起来的全部汉军开始往山下冲来。只不过上半段山路陡峭非常难行,这一路下来倒用去了不少时间。

此时终于冲到山下,敌军大营就在前方半箭之地外。千骑奔驰的黑鹰军已经冲入了真番军队中,杀声震天。看到那些熟悉的影子,荀羽身边人影掠过处,早有人已经冲到了他的前面,崔弘手中无缺重剑迎风而立,劈斩横砍光华绽放,一时间,赶过来接战的真番士卒死伤一地。

其余的汉军也如同疯虎一般与追上的敌人厮杀起来,到了这个时候,要想活命,就唯有拼命了。

这一面大乱开始的时候,另一方面的真番军队却根本就无暇后顾,因为等到那些黑袍玄甲的汉军骑士透阵而入时,真番人才发现,这是一股如此可怕的力量!

骑兵冲阵本来就不是普通步卒所能抵挡的住的,更何况,黑鹰军是一支经过特殊训练的骑兵呢。看到前面的真番人在九臂连环弩密集攒射造成大量死伤的情况下,还在继续冲上来,相隔几丈距离之外,元召收回弩箭,一伸手把马鞍旁斜挂的长矛摘了下来,挽在了手中。

无需多余的指挥,只不过打个手势的功夫,经过无数次的训练对这套战法早已熟记心中的所有黑鹰军骑士们,马上就心领神会,同样的动作干净利落地摘下了长矛。

如果从山上高处往下看,就会清楚地看到战场上双方现在的形式。成千上万的真番士卒如一股大海的波浪,成一个半圆弧形冲过来,似乎要把对面而来的那支千人骑兵队伍淹没在其中。而以元召为箭头组成的一个楔子型黑鹰军骑士们,却如同激射而出的利箭,带着锐利的寒芒,其势简直能破开遇到的一切!

元召马前遇到的第一个敌人是真番军队的部将,不过,他的这个身份和普通士卒没有什么区别,因为,挡在元召马前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

战马从身边而过时,这位带部下勇猛冲锋的真番将军才发现自己用尽全力砍出的那一刀,根本就不会伤到对方的分毫。他庞大的身体早已经被对方的长矛当胸穿过而带飞了起来,然后他眼睁睁的看着马上那人松开手臂,然后又顺手攥住穿过他身体后的那半截长矛,这杆夺命的兵器随着那人在马上优雅的姿势整个的穿过他身体就那样被抽了过去。

一篷鲜血激射而出,喷了后面的部下士卒们满脸,真番部将仰面朝天跌落地面时,意识犹未散去的眼睛中看到的场景,是那杆杀死自己的长矛从马上之人手中投掷出去,洞穿了离的最近两人的身体后,其威势仍旧未减,又把后面的五六人穿在了一起,直没至柄方才罢休!

“好、好厉害的人……!”微弱的声音淹没在震动大地的马蹄声响中,沙场之上,生命的逝去,轻如鸿毛。

后面的黑鹰将士当然没有元召这样厉害的手段,不过他们手中长矛的杀伤力也不容小觑。这是黑鹰军专为骑兵冲阵而设计的一种武器,矛头简单而锋利,丈八长的腊木杆握在手中非常得力。

当胯下的战马踏入敌阵的瞬间,黑鹰军骑士手中这丈八长的长矛根本就无需特别用力,只借了战马的巨大冲力,就足以穿透敌人身体了。杀敌之后顺势撒手,以免被反弹之力伤到自己,然后顺势挥刀,继续冲杀,这是一套完整的杀敌招式,极为有效。

真番军队虽然数倍于黑鹰军,但见了这支彪悍的骑兵连破后军和中军大营,穿越身后的烽火连天,挟令人胆寒的气势卷地而来,大部分人心中早就有了胆怯之意。要不是被各自的带队将官用刀催促着前进迎敌,他们早就一哄而散,各自逃命去了。

等到被对方手中犀利的弩箭射死了好几批,更是惊惧。现在那些黑袍飞扬的骑兵冲到眼前来,自己这边的军卒成排成排的倒在长矛下,然后全身铠甲的汉人举起寒光闪闪的刀,在马上砍过来时,前面被自己人的巨大伤亡吓破了胆的真番军队,终于失去了抵抗的勇气,他们开始逃跑躲避。

随着从甘云岭上冲下来的汉军与黑鹰军的前后夹击,真番军队的大混乱就这样开始了。此处前军大营驻扎地并不是很宽阔,唯一的通向山谷外的通道处,是熊熊燃烧的后军大营,而且那些黑袍玄甲骑兵也正是从这个方向掩杀过来。

失败的人往往会成为认命的待宰羔羊,逃命者也往往会失去理智慌不择路,在对死亡巨大的恐惧感中,溃败如同潮水的上万真番军队在这片狭窄的区域内互相践踏着,大量的人就在这当中死去。更有一些不顾一切的跳入两边的断崖峭壁,企图侥幸活命,但下场往往很惨。

大胜已成定局,面对着这些曾经欠下血债的真番人,元召没有手软,在带领着黑鹰军杀透前军大营,终于接应到甘云岭汉军后,他对全部大汉健儿下达了冷酷的命令。

“所有此处敌带兵甲者,可尽诛之,不留俘虏……!”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七章 镰勾月 乱风波

当夜幕再度降临的时候,海天连接处,一弯新月如钩。王险城中的喧嚣渐渐散去,一切重新归于平静。冬天里的城市本来就显得萧瑟,在这个大多数人还处于贫瘠的国家里,平常人家更是早早的就关门闭户,或者是早些睡觉休息,或者是盘算着明日里艰难的生计。

最近在都城内外,流传着一些很不好的消息。虽然不知道真假,但听了总是让人心慌乱。也不知道是从哪儿传来的风声,说是这次卫王和他的臣民们,要有劫数了。

因为卫王的贪婪,为了侵占汉朝的沧海郡,不惜与匈奴人勾结,屠杀汉朝的军民人等,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以至于惹得汉朝皇帝龙颜大怒,派遣了精锐部队,以他们朝中最厉害的无敌将军带领,渡海来到了真番国境内,不久之后,就会展开大规模的灭国之战了。到时候眼看就是生灵涂炭,生死难料啊……!

这样的消息,是最近几天才刚刚开始在王险城内外流传的。普通百姓虽然将信将疑,但人心惶惶总是难免的。

相比于大多数地方被黑暗笼罩,有几处烛火通明、夜间饮宴、歌舞之声的场所,除了卫王所在的景阳宫之外,应该就是贵族们的居所了。

真番国中,贫富差距严重,大部分的国民被残酷的奴役着,他们辛勤的劳作,为国家出力去战争去掠夺,国库的财富和资源却被以卫王为首的极少一部分人垄断着。在这样的局面下,贫者日益贫穷,富贵阶层却更加奢侈无度。

社会不公和压榨造成的反抗也不是没有,不过一些底层勇敢的行为,却都被掌握着十几万军队的卫王血腥的镇压了。

小国寡民,君主无德,曾几何时,在大贤箕子的教诲下,流传在民间的那些仁德教化早已经荡然无存。尤其是最近百年来,因为战乱而逃亡至此的人日益增多,更是使这片土地衍化成了唯利是图、崇尚暴力的国度。

有很多人其实早就在暗地里祈祷卫王右渠赶快完蛋!这些人中,不仅仅是平民百姓,有很多贵族对他的不满也由来已久。只不过这样的情绪,没有人敢在表面上表露出来,即便是一言一行的不满也不行。卫王对待怀有异心者的手段,不是一般的残忍。

夜色阑珊中,真番国相崔明贞的府中依然亮着灯火。崔家也算是当地的大族了,他们的祖上自然也是从中原来的,不过那已经是几百年前的旧事。相比起卫姓王室不过百年的历史,崔家对这片土地的认识,显然要更深刻的多。

年近五旬的崔明贞近来感觉很吃力,这倒不是因为朝堂。朝堂上的大事,只要卫王做出了决定,他一般不会再有什么异议,奉王令传达下去,照办就是。这不能怪他尸位素餐处事圆滑,而是一种在现在形势下最明智的保身之道。

这本来不是他的风格,身为先王遗留下来的老臣,他应该在朝堂上拾遗补漏、犯颜强谏才是。不过,自从这位右渠王继位以来,大搞铲除异己加强集权那一套,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弄得朝廷内外腥风血雨,一波接着一波的诛连治罪之后,他便明智的闭上了嘴巴,从此以后只做一个顺从的臣子、泥塑的国相。

卫王其实对他并不满意。崔明贞心中有数,如果不是对崔家百年的根基心中有所忌惮的话,估计他自己也很难幸免。不过,也许是见他确实已经对自己的权威构不成什么威胁,卫右渠放松了对他的警惕,也不再派人暗中监视,乐得让他在朝堂上做一个摆设。

崔明贞心中的沉重和忧虑,大部分来自于对家族未来的考虑。崔家经过几百年的繁衍生息,子孙遍布真番国各地,如同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已经深深地扎根在这片土地上,与这儿的水土已经形成了共同依存的关系。如果有什么意外和灾难,崔家将会首先承受其重。

就在今晚,他刚刚送走的那位身份神秘之人,告诉了他一个令人吃惊的消息。这次来的大汉军队非常强大,他们的目标是平定整个真番国土,铲除卫王的统治。而且首先登陆的一支骑兵队伍,已经与真番军队接战两次了,并且两战皆胜,真番国的五千水军连同三千步卒,都已经在这两次战斗中,被其全部歼灭。

那支汉军骑兵取得连胜之后,已经马不停蹄地奔向甘云岭方向去了,也许不久之后,就会听到更加令人吃惊的消息了。

其实不用说不久以后了,就现在听到的这个消息,已经使真番国相感到异常的震惊了。汉军的行动如此之快,大大的出乎了他的意料。早些时候,刚听到这支汉军消息,他就已经预感到有些不同寻常。

崔明贞并不相信细作们打探来的那些消息。既然这支渡海而来的汉军是大汉皇帝亲自派遣,那他们的战斗力应该差不到哪里去。否则,如果这第二次东征而来的汉军再次被打败的话,那汉朝皇帝的脸面,简直就没地方搁了。所以说,他绝对不会如此轻率的派出一支没有什么战斗力的杂牌军。

现在传回来的消息,印证了他早些时候的判断。这些汉军骑兵的战力是如此强悍,在孤军深入的情况下,能够连续胜利,来的这绝对是精兵强将啊!现在就看甘云岭那边的情况了,如果他们真的能救出被围困汉军的话,那情势就有些很不妙了。

这个消息,他是最先知道的,这是那个送信之人对他说的,这一点,崔明贞并不怀疑。因为,这个在商品交易上与崔家有着很深关系的汉人,从这几年双方交易的信誉和品行可以保证,他所说的一切,绝对真实。其目的正如对方自己说的那般,只不过是为了报答崔家这几年的合作,提前说给他们知道,好让崔明贞给这一大家子人早早的策划未来的退路而已。

“这么厉害的汉军,真番军队绝对不是对手的。也许,唯有请动那五千匈奴骑兵,才堪与之一战……。”

崔明贞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坐在那里想了半天,然后起身吩咐几个心腹跟随暗中准备一下,从府中后门儿出去,他要去一个地方。应该到了好好规劝一下那人的时候了。片刻之后,一辆轻便的马车从崔府后门出发,沿着僻静的街道,向前驶去。

转过几个街口之后,有一座府邸出现在面前。马车转到后府从那里进入,悄无声息之间,府门开合放他们进去,显然已经是很熟识的关系。

崔明贞黑夜暗中来拜访的人,非是别人,正是真番大王子、在几年之前已经被立为王储的卫离人。

崔明贞曾经做过他的几年老师,因此有着很深的渊源。他对这位大王子寄予厚望,希望他将来会做一个有为的国主。不过按照现在的形势看起来,这一切变数颇多,前途很是渺茫。

卫离人大王子自从成年之后,就已经单独的开府居住,这也是王室的惯例。他听到崔国相连夜来访,心中感觉有些奇怪,有什么紧急的事会值得自己的这位老师亲自赶过来呢?

在王府后花园的一间密室中,摒退了闲杂人等后,崔明贞并没有多说什么废话,他简明扼要的把刚刚听到的消息,告诉了卫离人。这位大王子也很是吃惊,他皱起了眉头,满怀忧虑的看了国相一眼。

“老师,这么重要的消息,可曾马上去禀告父王?”

“暂时没有。我第一时间就到大王子这儿来了。不过,王上那儿,这会儿也许早已经得到禀报了吧。”

“哦,原来如此。那么,老师这么急着赶过来,难道这其中,还有什么别的深意吗?”

卫离人眼神定定的看着崔明贞,不动声色的又问了一句。崔明贞并不回避,有很多话,他想趁着现在的机会,好好的对这位地位并不稳固的王储挑明白。否则,如果现在不说,也许很快就会没有机会再说了。

“大王子,在回答你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问问你,你对真番与汉朝交恶以致兵戎相向这件事,到底是怎样的看法?”

“老师,此事却非是我能妄议的。父王决定的大政,无论对错,老师您作为国相,一直以来,不是也都是大力赞同的吗!”

崔明贞从卫离人的话中听出了微微的警惕和不满,他不禁苦涩的笑了笑,然后脸色变得郑重起来。

“王子,事到如今,我们都不必再藏着掖着了。我今夜之所以冒着被卫王得知而引起猜疑的危险前来,是因为事情已经到了最危急时候啦。如果稍有不慎,轻则殒身丧命,重则国破家亡、吾属等皆死无葬身之地矣!”

听到他说的如此严重,卫离人也终于正襟危坐,他重重的点了点头,语气真诚。

“其实长久以来,我素知道老师的无奈,也更知道老师的忠诚。今夜我愿坦诚相待,老师有何教我?望尽告知!”

“大王子啊!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真番国这次劫数难逃矣!而大王子你本身,更是有两重危难,皆是杀身之祸,已经迫在眉睫了……!”

正文 第三百一十八章 强兵遇 杀对决

同一个夜晚内,王险城景阳宫,如同崔明贞猜想的那样,真番王卫右渠在这个时候也终于接到了确切的消息,从永川口登陆的汉军骑兵,在前进路上与真番军队进行了第一次接战。

“你说什么!我们的三千步卒竟然为一千汉军杀的片甲不留?这、这怎么可能!”

卫王猛的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恶狠狠地盯着眼前赶来禀报此事的三王子卫无忌,眼光像是要吃人。

也不怪他感到如此吃惊,虽然先前永川口的损兵折将让他非常愤怒,但也只是愤怒而已,他的念头只是报复。汉朝的楼船虽然厉害,但那只是在海上,他从来不相信千里长途跋涉而来的汉军会在陆地上讨得便宜。

自己的手上有十万军队,又有匈奴人的帮助,汉军不来则已,既然来了,必定让他们有去无回。上次的三万汉朝大军都被打败了,这次的四五千人,又能济的什么事?

卫右渠并不认为这件事应该自己亲自操劳,把它交给三王子去办就可以了。这个无论从性格还是行事手段都非常类似于自己的儿子,卫王现在的心思已经越来越偏向于他。

前几天,在大殿之上当着群臣的面,卫右渠亲自把那最精锐的两万御营兵马指挥权交给卫无忌的时候,已经透露出了很多信息。他的心思在许多人心中已经看得很明白。

没错,卫右渠想做的事,就是和朝中一些人猜想的一模一样。他要借着这次与汉朝军队交战的机会,树立起三王子的威望,让他统领着这支最精锐的军队,去打败入侵的汉军,从而真正地确立他的地位。

他的如意算盘打得很不错,但是很可惜,仿佛老天也不愿意帮助这位三王子啊!先是他的最大助力,那位青瓦山庄的玄刀神败亡身死。然后又出兵不利,派出去的三千先锋被全部歼灭了,只有两三个逃兵跑回来报信。这是一个不祥之兆!

三王子卫无忌是在青瓦山庄祭拜师父的时候,接到兵败消息的。他在吃惊之下,顾不得再与那些人商议怎样找仇人报仇,带着护卫们飞马急匆匆地赶回景阳宫,来报信与卫王知道。

“父王,此事千真万确。据回来报信的人说,那支骑兵人数虽少,但装备精良,极其彪悍。看来,我们的预先估计不足,是要好好的重视起来了。这次来入侵我国的,也许是汉朝一支最精锐的军队!”

卫无忌虽然平日里桀骜不驯、盛气凌人,但并不表示他是一个没脑子的人。恰恰相反,此人与他的父王一样,都算得上是枭雄之辈。

卫右渠皱着眉头来回走了几步,儿子说的没有错,看来是要好好的抽调出兵力,把这支汉军骑兵去尽快的消灭掉,否则他们在境内乱窜,还不一定会出现什么难以预料的危机。

“无忌,你马上统帅王险城外御营兵马,亲自去南路迎击那支骑兵,一定要把他们全部杀死,绝不能让他们跑掉!”

“父王,不可!”

听到卫无忌大声抗令,卫右渠不禁一愣,他盯着自己儿子的眼睛,有些奇怪的问道:“怎么,你怕了吗?不敢去与他们交手了?”

景阳宫外宫灯摇曳,黑夜的光影中,有零星的雪花开始从半空中坠落飘舞。也许,冬天的大雪就快来到了。卫无忌收回目光,他最怕寒冷,不喜欢冬天的雪。

“父王,城外的御营兵马不能动,城内的万余守军更不能动。孩儿不是怕上战场厮杀,而是要在此牢牢地守护好王城和父王的安全!”

“此话怎讲?形势何至于此!”

卫王缓和了神色,淡淡的摇了摇头,他不相信汉军四五千人这么薄弱的力量,会对王险城构成什么威胁。

“有备无患,不可不防啊!骑兵作战来去如风,汉军虽少,也须加以防备。毕竟父王万金之躯,身系国运,不能有丝毫的闪失。而且据打探来的消息说,汉军楼船已经从永川口沿海北上,看样子是要走上次的老路,入大同江顺流而下,直到中游来攻取王城。所以这城内城外的几万人马绝对不可轻动,需要积极备战以逸待劳才是。”

听到他说的如此肯定,卫王略微思索片刻,不由得点了点头,很是赞同三王子的见解。

“无忌,那依你之见,该当如何?可有御敌之策?”

卫无忌在来的路上,已经暗中筹划过一番,此时他胸有成竹,并不迟疑,马上就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父王,如果汉朝的楼船真的从大同江上来,并不足惧。上一次的汉军船队是怎么覆灭的,这次就让他们重蹈覆辙就是,这一点暂时无需多虑。现在当务之急,是要把那股已经窜入境内的汉军骑兵消灭掉。他们从永川口登陆后,要想往北来袭击王城的话,起码要经过三四十道关城,我们在这些关城内驻扎的兵力,加起来起码也有五六万了。有这么多的军队,在这一路上难道还围剿消灭不了区区的千余汉军吗?呵呵!”

“王儿言之有理!好,我马上就派飞骑传令晓谕各处驻军将军,以王令牌督战,让他们全力探知汉军踪迹,尽快地消灭。如果在谁的手中放跑了他们,本王绝不轻饶!”

卫王心中大定,在五六万人马的围剿下,他就不相信了,孤军深入的一支疲惫之师 ,难道还能逃脱得了!

“另外,匈奴人既然这次要求我们帮他们侵袭汉朝,那么在此之前,他们当然应该全力帮助我们真番解除后顾之忧。那位匈奴将军古牙朵不是在酒宴上也说过嘛,父王但有所命,他一定会效力。话说那五千匈奴人被好吃好喝的招待着,过了这么久,也该到了他们活动活动的时候了!”

“无忌,还是你想的周到!你不说,父王还真忘了有这么一支厉害的力量在我们真番驻扎着呢!对,汉匈本来就是天敌,既然他们的骑兵在此有机会相遇,怎么能不好好的较量一番呢?此事想必古牙朵万夫长也是十分愿意的。哈哈哈!”

卫王心中大悦。汉朝的骑兵再厉害,能厉害的过匈奴铁骑吗?五千对一千,胜负那还用说吗!吾无忧矣!卫右渠用赞赏的眼光看着自己的儿子,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无忌,父王没有看错你啊!可恨满朝文武贵臣,平日里阿谀奉承,紧急关头却无有可担大事者。能解忧者,唯有吾儿无忌也!这件事就委托给你了,一切准予以本王的名义行事。去吧,好好干!”

卫无忌大喜,连忙拜倒在地,恭敬应命。有了父王的这最后一句话,他手中的权力就太大了。除了调度军马杀灭汉军之外,有些他很久以来就想做的事,不妨都趁着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了结了吧!

景阳宫宫闱间的暗斗与别的王朝没有什么两样。一些矛盾由来已久矣。只不过在卫王的巨大权威下,那些暗涌都浮在水面下,没有人敢轻举妄动罢了。但遇到外来的激流时,终究会突然爆发的,那时的破坏力,将会无比巨大。

第二天,匈奴万夫长古牙朵听到卫无忌带来的出兵请求后,果然非常痛快的应允了下来。这位匈奴人当中的猛将,也是个不甘寂寞的主儿,这次好不容易独领一军来到真番国,正是建功立业的时候,这个独当一面的机会他岂能放过。上次引着五千铁骑包抄后路大败汉军,杀的还没有过瘾呢。

“请三王子转告卫王知道,此事无需他再挂虑,只专心安排好征伐汉朝的事就好了。区区千百汉朝骑兵,只要匈奴勇士一到,管教他们尸骨无存!哈哈哈!”

匈奴万夫长兴高采烈的召集起全部人马,分享了卫王赏赐的大批犒赏三军之物,然后拔营出兵,去寻找自己的猎物去了。

卫无忌率领着一众心腹们看着这些匈奴人烟尘滚滚远去的背影,不由得心中暗自得意。真番国力虽弱,但只要善于利用这种“火中取栗”的手段,在强国夹缝中间生存,也未尝不可以博取最大的利益。

正要转身回城之际,却忽然见远处有一众残兵慌张狼狈的逃窜而来,卫无忌心中不由得有些惊疑,果然,片刻之后,他就得知了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消息。

甘云岭大败!三万多真番大军几乎全军覆没,大将军金太中死于乱军之中,汇合后的汉军总计五千人马正杀奔王险城方向而来!

刚才还自以为得计的真番三王子和属下们面如土色,彻底被这个消息惊呆了。他们的心中油然而生起一种大事不妙的感觉。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汉军竟然三战三胜,加起来差不多已经有四万真番军队葬送在对方手上了啊!这真是一支只有千骑的队伍干出来的?他们都是三头六臂飞天遁地的人物吗?!

卫无忌已经顾不得再想其他了,谁能想到几天的功夫内,巨大的危机就骤然来临呢!如果那些匈奴人也挡不住这支汉朝骑兵呢……?他一边打马如飞回城报告卫王这个惊天噩耗,一边心急如焚的做着最坏的打算。

同一时刻,在离此几百里外,雪花飞舞中,如同黑色的飓风卷过大地,头戴红缨战盔的黑鹰骑士们纵横驰骋过旷野阡陌、流水人家、城镇与关卡……千山暮雪尽在身后,前方敌人无不望风披靡!

在昨夜飞夺的渌口关休整一夜之后,元召率领着意气飞扬的部下们踏出关口,将旗之下抬头远望,前方平野阔红日初升,光芒万丈。挥刀指向处,三百里外王险城,前进!

正文 第三百一十九章 灾无妄 祸因果

真番国土东西皆临海,南北狭长,气候多变。国内民众贫苦者居多,因为物产资源的匮乏,当地很多居民便以捕鱼为生,朝不保夕难以维持。即便是生计如此艰苦,往往还要忍受各种苛捐杂税、盗匪侵袭等欺凌,民生之艰难以想像。

处在这样的环境中,不要说最低层的民众了,就是一些颇具实力的名门望族、大户人家,有时候也不堪忍受其重负,弄得家破人亡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民间习武的风气就是这样形成的,青壮男子几乎都会一些棍棒功夫,这既是为了保护自己,也是为了保护家族乡邻的安全。尤其是一些较为富裕人家,更是会把家中子弟送到一些有名的武学高师那里,以高额钱财供奉,只是为了学得一身本事,好为家族效力。

隶属于渌口关地方的朴姓人家就是这样的一方望族。朴姓在当地是大姓,整个的这处村镇上的人几乎都是朴姓的枝蔓。因此,坐落在山下的此地便被称为朴家集。

朴家集距离渌口关大约五十多里地,西边多山,而向东则是一处难得的平原,直到临海。朴家人的生计大多以出海捕鱼拾贝为生,间杂着耕作一些田间作物,日子过的也算平和。

朴家集的族人也和别地方的大户人家一样,会把家族中的好苗子打发出去寻访名师修习武艺,几年过去,虽然良莠不齐,但也有两三个出类拔萃的,对于他们来说,这就足够了。

从昨日开始,朴家族长老太爷家里就开始热闹起来,镇上的族人们都准备了酒菜前去祝贺,因为,老太爷家中的长孙少爷学艺归来了。

朴老太爷的名字无人叫的,他的资格太老,德高望重,因此无论老少大家的通称便都是老太爷。

长孙少爷名叫朴永烈,他在几年前,因缘际会,被云头山青瓦山庄的那位玄刀神看中,从朴家集把他带走,收为亲传弟子,在云头山修习武艺。从那以后,大家便把这件事看作是朴家莫大的缘分而艳羡不已。

青瓦山庄三千弟子,遍布各地,玄刀神金永吉更是名声在外,为真番习武之人所崇敬,即便是普通的百姓,也都知道他的大名。能够拜在他的门下,对于这些小地方的人来说,当然是件了不得的大事。

不过,令大家感到意外的是,朴少爷这次回来,情绪显得与前几次有些不同。回来两天了,却很少有人见到他的踪影,据家里的下人们说,少爷一早儿便会去西山练刀,直到深夜方回来。大家听到这样的解释,便也心下释然。

十五六岁的少年,正是勤奋的时候,朴少爷能够如此上进勤学苦练,未来一定会有大出息的,家族也会有个强有力的依靠,这是所有人都愿意看到的事。因此,便无人再多问。

只是所有人都不知道的是,名叫朴永烈的大少爷确实是去西山练刀,而且是非常刻苦,但他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这个家族的未来,而是为了心中的仇恨!

“总有一天,我会亲手用你所赠的这把刀,砍下那个汉人的头颅,为你报仇雪恨的!”

连续练刀两个时辰都没有休息过的朴永烈,累的仰面朝天躺在枯枝败叶间,喃喃自语着,任凭几点雪花落到脸上,四周被玄刀砍断的树木,横七竖八倒了一地。

虽然师父临死前给他留下了嘱托,但他不会去照做的。当然,汉朝的都城长安,他是会去的。那个名叫元召的汉朝将军,他也会去见的。但不是现在,而是当他刀法大成以后。到了那个时候,他将背负仇恨,远涉千里,亲诛仇敌,方得快意!

朴永烈本来就是倔强的少年,他知道青瓦山庄的那些同门师兄们正在集合起来,策划一个复仇的计划,但他不会参加的。师父玄刀神与元召的海边对决,他曾经亲眼所见,那些惊心动魄的场景,每一个细节他都牢牢地记在了脑中。

对于习武天分极高的朴永烈来说,既然师兄金雪哲和师父玄刀神这两个最厉害的人都死在了元召手上,他不认为他认识的这些人中还有谁会是那个人的对手。

虽然复仇的路会很艰难,也许他一辈子都达不到那种高度。但他倔犟的本性使他永远不会放弃和屈服,这将是他余生的使命!

就是怀着这样的决心,在师父的遗体葬于云头山之后,朴永烈拜别对他最为照顾的大师兄朴友南,就独自悄悄的下山了。

一个人一辈子总要有一个目标活下去,而朴永烈的目标,就是练刀、突破、复仇!他还年轻,他的仇人也还年轻,机会,总是会有的!

飘零的雪花寂然无声,下的并不大,半天也只不过薄薄的一层。再把套路练一遍,就应该回家了。族人们都对他很好,家里老太爷和父母也都甚是牵挂,在他们面前,心中满怀的恨意是绝对不能表露出来的。不让亲人们担心,是一个男儿最起码应该做到的,虽然他还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

休息片刻,调匀了气息,重新挥刀起舞,玄刀映着清冷的雪意,他感觉心中若有所悟,一股磅礴气息自丹田而起时,纵身跃上树梢,玄刀带动的气机把周围的落雪搅成了雪雾,甚是壮观。

朴永烈心中暗自喜悦,知道自己的修为又有了一点点提升,这已经极为难得。此处山岗地势甚高,他在树上举目四望时,耳边突然隐约听到有马蹄声在山脚下而过,凝神看过去时,却见自北朝南有大队的骑兵穿过,直奔不远处的朴家集而去。

由于雪花遮挡了视线,看不太清楚,只能大约看出前面带路的一小部分是真番国军队的服色装扮,而后面的那些披挂皮甲者却很陌生,他从来没有见过。

朴永烈少年心性,遇到事情终归还不会想到那么多,对这些过路的骑兵也没有放在心上。想来他们一定是去与入侵的汉朝军队作战的,他在心中却是暗自祝愿了一句,希望他们能打个大胜仗,把那些汉人全部杀光,最好是连那个名叫元召的仇人也杀死,虽然这样的希望很渺茫。

玄刀带动了雪花,朴家少爷继续练刀了,他还要在此处练习一个时辰。世间事本来就是有很多阴差阳错,如果让他提前知道即将会发生的悲剧,不知道他会做怎样的选择!

时间已经快到晌午时分,朴老太爷红光满面的坐在堂屋中,与前来讨杯酒喝的族人乡邻们高兴的交谈着,几个儿子也都坐在一边相陪。大少爷学艺归来是件喜事,既然大家都来道贺,怎么能不好好招待呢?正好趁这个机会热闹热闹,也算是一件令人畅快的事。

酒宴自然是十分丰盛的,家人们都在忙碌的准备着。海里的鲜鱼,山上的野味,家养的牛羊,自酿的米酒……在门前长街之上,搭起长长的芦席,摆下流水宴席,这也算是当地的一种习俗了。虽然天上飘着零星雪花,但这并不能阻挡人们的热情。

整个朴家集的人家几乎都出动了,果然是热闹非凡。乡民们一年难得有几次这样的热闹机会,不管男女老幼,都聚集了过来,准备参加这一次盛大的乡间宴会。

朴老太爷已经派人去西山召唤长孙少爷了,这孩子自打回来后就有心事,他早就看出来了。只是这几天忙着应付乡亲们的热情,他还无暇过问。今天热闹过后,他是准备好好与这个孙儿谈谈的,在外面就算遇到了天大的难事,只要回到了家里来,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一片喜气洋洋的热闹气氛中,有战马的嘶鸣声从远处开始传来,在长街上分派座位准备入席的人,有些听到的抬头去看时,只见从远处有黑压压的骑兵慢慢涌过来。心中不由得有些惊疑,随后大家都渐渐的发现了这忽然出现的场面,手中的活计都停住了,热闹的场面也一点点寂静下来。

朴家集远离城市,临近山海,属于比较偏僻的所在。平时偶尔所见经过的军队,也不过是驻守渌口关的巡逻士卒而已,最多也就是百十人从这儿走一趟,顺便儿收些孝敬。乡间人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大规模的骑兵队伍,总得有几千人之众吧?

早有人进去禀报了在大院中的朴老太爷和一些族中主事人,他们心中也不免吃了一惊。上了年纪的人久经世事,“兵匪”之祸虽然没有经历过,却听说过许多。因此不敢怠慢,连忙都涌了出来,想看个究竟,千万不要有什么意外情况发生。

这些经过的骑兵却非是别个,正是从王险城南下的那五千匈奴铁骑。他们在百余名三王子卫无忌派来的心腹随从引领下,从这个方向去迎战汉朝骑兵,今天却正行至了此处。

连续的行路再加上天上开始下雪,已经使匈奴骑兵们都感到有些困乏了。听那些引路的随从说前面有处集镇,不妨先歇歇脚时,万夫长古牙朵点头同意,于是从大道上转了个小弯,就到了朴家集这块地方来了。

卫无忌派来跟着的那些随从,自然十分清楚卫王和三王子对这些匈奴人的倚重,因此,他们一路上伺候得十分周到。为了使他们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好把那些汉朝军队尽快解决,所以才殷勤的找地方让他们好好休息,以恢复体力。

但他们却没有想到,正是因为他们这一个小小的决定,却给这方土地的民众造成了一场滔天的大祸!朴家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地方,更是因为一场激烈的骑兵对战,而被载入了史册。

正文 第三百二十章 酒意多 人成魔

天上开始下雪了,虽然只是零星小雪,但这是一个不好的兆头。对于在异国他乡征战的黑鹰军来说,他们最大的敌人,不是敌国的军队,也不是行军的艰苦,而是天气的变化。

临海气候本来就是多变,早上出发时还是红日初升,这只不过半天的功夫,就开始雪花飘零。元召在马上看了看彤云密布的天空,皱了皱眉头,看来要加快行进速度了,必须要抢在大雪落下之前赶到大同江边,与大汉楼船汇合。否则在这样的天气里长期暴师在外,对于骑兵来说,是致命的伤害。

听到大将军的命令,说是要暂时分开行动,让左将军荀羽带领着四千汉军步卒随后赶路,而黑鹰军骑兵要独自行进时,荀羽并没有什么不同意见,恭敬的以属将的身份接受了命令。

自从甘云岭战役黑鹰军大获全胜,被困汉军全部被救出以来,左将军荀羽和他原先的那些部下们,就一直跟在黑鹰军后面共同作战。这一路千里行来,亲眼目睹英勇无敌的黑鹰军骑士们过关斩将、勇不可挡,连败敌军如入无人之境。他们每个人的心中都大起波澜,这才是真正的世间强军啊!

只不过短短三五日的时间,在真番国土上接连攻破数十座关城,到得后来真番地方军队几乎就是望风而逃,听到黑鹰军的马蹄声早就跑的没影儿了,穿州越县兵不血刃!

打仗打到这么威风,紧紧跟在后面收拾残局的荀羽早已经佩服得五体投地。不仅是他,四千汉军步卒将士皆是如此。现在他们最大的心愿就是,也要加入黑鹰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这样的心思,在将士们的撺掇下,荀羽在元召的马边已经说过好几次了,但元召每次只是笑笑,不置可否。这些经过残酷环境磨炼劫后余生活下来的汉军,都积累了宝贵的作战经验和顽强的心理素质,是一些真正的好苗子,黑鹰军的扩充当然需要他们。

但元召不是一个单纯的将军,他还是朝堂上的重臣,在对待这样的事情,他一向把握的很有分寸。荀羽毕竟是皇帝亲自任命的左将军,在没有回到长安经过皇帝允许之前,他是不会擅自越权做出任何收编决定的。再说了,黑鹰军这支必将越来越强盛的军队,他不想染指太深,这是大忌!

不过,在这个需要将士们共同团结效命的时刻,元召也不会冷了他们的心。他答应了荀羽,只要大军平定真番回到长安后,自己一定会想办法达成他们的心愿,让他们成为真正的黑鹰军骑士。

荀羽自然是满心振奋。这几天仗打得这么酣畅,终于彻底的解了被困甘云岭的憋屈。对于元召此时轻骑飙进的提议,他身为领兵将军,当然知道这是最稳妥的办法。距离王险城不过只剩了三百多里的路程,此刻分头行动,正当其时。

“黑鹰军只管前进就是,后面的局面,末将自会料理的好。祝大将军马到之时,攻克王险城,建立殊世功勋!”

荀羽和手下部将一起拱手送别。元召拍了拍他的肩膀,互道珍重,然后飞身上马,黑色飓风重新席卷飞雪而去,残影后唯余蹄声飒沓……!

同一时刻,匈奴万夫长古牙朵正把一碗酒大口喝完,然后舒服的长出了一口气。米酒的味道自然比不上草原的烈酒,更不能与汉朝的美酒相提并论,但能在这个行军途中喝到,已经是很不错了。部下匈奴骑兵们马不停蹄的赶了几百里路程,骑在马上早已经感到很疲乏,是应该好好休整半天了,这儿倒是一个好地方,有吃有喝的,关键是……还有这么多标致的真番女子!

这片三面临海的半岛地区,在卫满称王建立真番国之前,中原对它的统称其实是叫做高丽,当地的大部分民众被称作高丽族。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也许是山海灵气的孕育,高丽族中的女子大多都生得肌肤白嫩、颜色动人。又素来能歌善舞,出过许多难得的美人。

在中原历代王朝中,一些帝王慕名于高丽女子的美艳,往往会强令其国君把美人当做一种贡品进贡,为此甚至不惜大动兵戈,酿成了许多人间悲剧。这其中就包括千古大帝秦始皇和雄才大略的汉武帝。

高丽女子的美,在于自然淳朴。就如当前古牙朵和他的部下们眼中所见的一样,那些因为见到大军害怕而躲闪到街边屋檐下的女子,虽然穿的都是布衣钗裙,但却难掩其美。

如果说这世界上有一样东西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使人变成魔的话,那一定就是酒了!

匈奴人好饮酒,而且好掠夺和占有,遇到好的东西,就要抢过来受用一番,这是他们长期与野兽为伍而习得的一种天性。

而且,匈奴人遗传自祖先的血液中,满含了暴虐的成分。暴力的因子占据着他们的身体,刀、箭和烈马是他们身体的一部分,鲜血和杀戮才是他们感到快乐的源泉。

美,就是用来破坏的!那种亲眼看着世间最美好的东西在自己手中破碎、陨灭的感觉,也许才能安慰匈奴人那种天生孤独的心灵。

片刻的功夫就喝完了一大坛酒的匈奴万夫长,决定让部下们在这儿好好的休息半天,养精蓄锐后再去寻汉军决战,反正这是在别人的国土上,战斗,没有那么急迫。这段空隙里,到时不妨趁机放松一下。

当已经带了几分醉意的古牙朵,斜眼看到从一户高门楼的大宅子里走出一个身材高挑、面容十分俊俏的女子时,他的嘴边掠过了一抹邪恶的微笑。

朴家集的所有人都在大街两边呆呆地站着,看着眼前那些匈奴骑兵大吃大喝的场面,虽然心中充满了怒意,但没有人敢于说什么。他们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本来是一件自己人庆祝的大喜事,却未曾想招来了这些不速之客,把好好的酒席都糟蹋了。

朴家老太爷在族人们的簇拥中,安静地站在自家门口。从那些带队的真番随从们进来交涉开始,他就已经命令族人们去暗中告诉所有人知道,都不要轻举妄动,也不要表现出一丝一毫的不满。

朴老太爷经历过太多事了。不过就是舍些钱财而已,让他们好吃好喝一顿,然后打发他们心满意足地离去也就是了,这点损失不值得什么,只要别节外生枝的出什么事就好。

然而世界上的事就是这么奇怪,往往你怕什么它就会来什么。有些该发生的事,是怎么躲也躲不过去的,这是劫数,更是命运!

下着小雪,天气有些清冷,朴家大宅中的夫人们见老太爷出去了这么久还不进来,怕他的身子骨受不了,就打发家中的一个女子抱了裘皮袄出来,给老太爷穿上御寒。

大家族都是子女众多,出来的女子是大少爷朴永烈的表姐。老太爷接下衣服后,就使眼色让她赶快回去,在这样的场合下,家中女子抛头露面的多有不便。

然而,变故就在这时候发生了。匈奴万夫长把手中的酒碗重重的在桌子上一顿,转头看了一眼在旁边伺候的真番随从们,那领头的人会意,连忙走过来问匈奴将军还需要什么?

古牙朵对附耳过来的那名叫李顺的三王子随从低声说了一句话,李顺神情稍微一滞,然后又连连点头答应,直起身来,径直走到了朴家大宅的台阶下。

“老爷子,匈奴将军看上你家刚才出来的那个女子了,让她过去伺候吧。要是伺候高兴了,说不定有重赏,这也是你们家的福份。听到没有?赶快去叫人吧,休得怠慢了!”

听到这话的人当时都神情大变,朴家太爷更是心下一沉,他最担心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

“官爷,那怎么能行!请去将军面前好好的解说一番,家里人都怕生,姿容丑陋,不敢近前伺候。如果将军不嫌弃,我们愿意供奉一笔钱财,以供军爷们路上享用。”

李顺皱了皱眉头,他虽然心中有些不耐烦,但看到对方眼中的祈求之色,他还是转身回去了。大家毕竟都是真番人,还做不到那么冷酷无情。

但他没有想到,等他陪着笑传达完了对方的条件后,古牙朵当时就把眼瞪起来了,他一脚就把面前的桌案蹬翻了,站起身来,借了酒意,怒气勃发。

“怎么?我们匈奴勇士为了保护你们免受汉人的侵略,不辞辛苦来到这里征战,难道连这点儿小小的要求都不能满足吗?岂有此理!今天本将军必须要那女子过来伺候,不仅如此,所有的匈奴勇士们也需要安慰,去让他们好好挑选一下,送些容貌上还看得过去的过来,算是作为大战前的犒赏了!哼!”

李顺和旁边那些真番人的脑袋都嗡了一下,感觉今天这朴家集的人要倒霉了。但他们也没有办法,更不敢出手阻拦。如果真的惹恼了这些匈奴人,不要说他们会翻脸无情,就是回去后三王子也饶不了自己啊!两相比较,还是先顾及自身安危要紧吧……。

同一片天空下,西山飞雪中,练完刀的朴永烈开始穿越山林,往家的方向走来。而另一边转过山脚处,迎着雪花扑面,有十几匹马的影子出现,马上骑士红缨玄甲,黑袍汉刀。

正文 第三百二十一章 为恶者 杀无赦

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高丽人,对于匈奴骑兵,其实一直以来心中都有着很深的仇恨。这种世仇最早要追溯到百年之前,那时候整个辽东以及现在真番的北边大部分,都常年无数次的经受着匈奴铁蹄的蹂躏。

直到后来,统一天下后的大秦帝国,派大将蒙恬北驱匈奴,把他们打的元气大伤,远远地跑到了草原深处,不敢南顾,这才都安定下来。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些年,但听祖辈们讲述过的那些匈奴人在这儿犯下的罪恶,让一些年轻后生心中对他们并没有什么好感。刚才他们就那么毫不客气的闯进镇子里来大吃大喝,已经让人心中非常气愤了,没想到现在又提出这么无理的要求,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你们也算是王上身边的人,怎么能任由匈奴人在我们的土地上胡作非为!卫王如果知道了,他难道就能忍受自己的子民受人欺负吗?”

未等老太爷说话,早有族中的主事之人越众而出,义正言辞的指责着这些为虎作伥的真番随从,一时间人情汹涌,都十分气愤。

过来说事的那几个人见大家都吵吵嚷嚷起来,惹了众怒,互相对视一眼,把心一横,决定今天无论如何也要威吓着这些乡民们满足匈奴人的要求,以免惹出更大的麻烦来。

“都别嚷嚷了!你们胆子不小,想造反啊?实话告诉你们说吧,这位匈奴将军领着麾下的这些勇士们,是为了去杀灭侵略我们的汉军的。这也是为了保护你们啊!怎么?让你们做出点小小的牺牲,难道不行吗?就算是卫王知道此事,他也会下令你们照办的!哼!”

这话不说则已,一说出来四周的人更是炸了锅。更加纷纷叫嚷起来,这是什么理由啊!听说那些汉朝军队一路上杀的都是朝廷的军队,又不是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凭什么让我们供养这些卫王请来的匈奴人啊?

当然,一些年轻后生的想法更是简单。大家不理睬他们的要求,关上门,他们自己感到无趣而离去就是了,难道他们还敢为了这点儿事明目张胆的杀人不成?

如果不是在两军对阵的沙场上,一个将军明令张胆的命令部下杀人,对于一支有着严格军规的队伍来说,那是需要巨大勇气的事。但这只是对其他军队而言,匈奴人不在此列,因为在有些时候他们不是人,而是半人半兽!

小偷儿,无论在怎样的环境中,都会想着怎样去偷东西。强盗,无论对方怎样的友善招待,他们心中固有的贪婪,也会驱使他们伸出罪恶的手,去掠夺,去占有、去抢劫!

匈奴万夫长古牙朵是第一次单独领一支军队来到别人的国土上,王险城中的君臣对他们都很客气,待若上宾,供奉优厚,使他们骄傲自大的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打了胜仗以后,卫王赏赐的巨额钱财平均分下来,每个人都发了个小财,这使得部下们都十分高兴。

但人的贪婪是没有尽头的,尝到甜头的古牙朵和部下们商议过后,都觉得应该趁这个难得的机会,在真番国内好好的搜刮一笔。既然能用自己手中的刀箭得到更多,为什么只满足于那点区区的赏赐呢?

今天就是一个极好的机会啊!自从进到朴家集看到的第一眼,他就动起了心思。看这个地方如此热闹,大摆宴席酒肉丰富,一定是个比较富庶的所在。想必与汉军交战前在这儿发些财,卫王应该不会说什么的。

而当他与部下们酒足饭饱,看到各个人家的那些标致女子时,心动的邪念,就再也忍不住 。此时见派过去的那些随从在那边纠缠不清,而那些当地人竟然敢吵吵嚷嚷的不从命,古牙朵心中戾气勃发,他一伸手从站在身边的部下手中接过弓箭,铁楞头的雕翎箭搭在弦上,随手就是一箭。

从长街上到朴家大宅门口不过十余丈的距离,在这么短的距离内,这一箭正射在刚才叫的最凶的一个年轻后生咽喉上,把脖子都射穿了,当场毙命。

匈奴人杀人了!所有人大惊失色。当时一帮曾经习过拳脚的年轻族人马上围了过来,一边看视死者情况,一边举起了随身的刀棒,愤怒的声讨凶手。

然而更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刚才放箭的那个匈奴人,把手中的弓箭扔到地下,冷冷的一笑。

“你们几个可都看清楚了,此地刁民意图围攻我匈奴勇士,他们说不定早已与汉人有过联系。为了清除后患,我们匈奴人说不得要替卫王好好的清理一番了,尔等可在旁边做个见证。”

那些真番随从们心中暗叫大事不妙,匈奴人想干什么?难道他们要……?!想到某种可能时,人人吓得亡魂大冒,一句话不敢再说,连忙躲到了一边,噤若寒蝉。

他们的猜测没有错,匈奴人心中的恶魔此时已经苏醒,他们就要开始做他们最喜欢做的事了。那就是杀戮、抢劫和破坏!

也有一些年长者已经看出了形势的危险,他们一边簇拥着朴老太爷退回大宅院内,一边大声的叫喊着所有人赶快回家躲避……!

然而已经来不及啦,早已经得到暗中吩咐的匈奴骑兵们抽出了锋利的弯刀,他们并没有上马,而是随着将军的大声命令,分成几队把整个村镇包围了起来。

“给你们一个时辰的时间,去吧!草原的勇士们,用你们手中的刀,去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一切,钱财、布帛、女人……在这儿,你们就是主人!哈哈哈!”

匈奴万夫长把最后的一碗酒喝完,碗扔到地上摔得粉碎。在他恶魔般的笑声中,雪亮的刀光开始收割生命,雪花飞舞,血光飞溅,惨叫与混乱声连成一片,一场人间悲剧开启了序幕!

朴家集虽然不算很大,但朴姓家族世代在此繁衍生息,人口却是很多,整个集镇的男女老幼加起来也差不多有上千口人之多了。虽然粗通武艺的青壮后生也有几百人,平时保家护院抵御盗匪也算是有些力量,但今天,他们面对的不是盗匪,也不是普通的真番军队,而是素称彪悍无敌的匈奴骑兵!

一旦弯刀出鞘,这些匈奴人就变成了杀人的利器。弯刀见血以后,化身野兽的匈奴人开始了野蛮的屠杀。越是抵抗的厉害的人,就越是死的很惨。朴家后生们勇敢地迎上来,用自己手中的武器抵挡着匈奴人的前进,用自己的生命为后面的老弱妇孺争取时间,让他们躲避逃命。

然而,他们根本就不是对手,只在一眨眼的功夫,年轻的生命成片成片的倒下,沦为了匈奴人刀下的亡魂。成建制的匈奴骑兵,本来就不是普通人所能抵挡的,更何况他们是被财富和美人刺激红了眼睛的野兽呢!

奋勇抵抗的人很快就被杀光了。尸横遍地,鲜血流满了长街。到处都是尖叫和哭喊声,匈奴人成群结队的闯入各处宅院中,一幕幕令人发指的罪行开始在许多地方上演……!

老天仿佛也不忍看见这人间的悲惨,厚厚的彤云遮满了天空,雪开始下的大了起来,飘飘洒洒,漫漫天地!

当披了一身雪白的朴家大少爷离着集镇口还有半里多远的时候,他听到了风中传来的各种声音。忽然好像明白了什么,十六岁少年的身体开始剧烈的发抖,心中的恐惧使他几乎连玄刀都快握不住了。

风雪中,名叫朴永烈的少年开始疯狂的向着家的方向奔跑。他的心中一遍遍的祈祷,千万不要发生他想象的那种事啊……!

而在他身后不远处,人马皆已披白的十几名骑士也听到了前方传来的不同寻常声音。他们简单交流以后,一名骑士转身向来路奔回 ,剩下的则打马跟着前面奔跑的那个身影向着那处集镇而去。

朴家大宅有着高而且坚固的围墙,很多人都躲到了这里面来,十几个有力气的中年汉子拼命地用各种东西顶住了坚固的大门,以为这样就可以挡住匈奴人的进攻。

然而,他们也太低估匈奴骑兵的战斗力了。万夫长古牙朵来到这处集镇上最大的宅子面前,他记得看到过的那个女子就是走进了这里面去了。抬头看了看高高的围墙和厚重的木门,他冷冷的笑了笑。

“破门!”

随着他简单的命令出口,两名身材雄壮的心腹部下飞身跃上马背,打马小跑了一段,当来到台阶下离门不过三丈来远的时候,手中两柄大铁锤借着马力同时脱手而出,巨大的力量打在门上,两扇木门同时被打飞了出去。

在几十名部下簇拥中的古牙朵大步走了进来,看着惊慌失措逃向后院的人群,他把手中刀一挥,恶魔们又开始了追逐的游戏。满地的鲜血从朴家的大门开始,一直往后延伸直到后花园,拼命抵抗的青壮年都逐渐死去,剩下还活着的这些老弱妇孺再也无处逃避了,他们用惊恐的眼神看着穿过部下们到处乱窜的厅堂,带着狰狞的笑容渐渐走近的匈奴将军,剩下的只是绝望。

蓦然,有人怒吼一声,少年身影从后墙翻墙而入,手中的刀疾如闪电,在迅雷不及掩耳之间砍倒了四五名匈奴人之后,带着满满的杀意,直斩向匈奴万夫长而去!

正文 第三百二十二章 雪中刀 刀头血

词曰:

看谁铮铮傲骨,铁骑踏遍河山。正气一身何所惧,剑影刀光荡云川,得天下长安 !

站在风口浪尖,周身披挂狼烟。策马扬鞭除敌寇,善恶分明义凛然,当时正少年 !

朴永烈目呲欲裂,眼中如同要流出血来,刻苦磨炼十几年的功夫,在这一刻发挥到极致。几步之间连杀数人,刀刀毙命,却似发疯的猛虎一般,挡在了身后还活着的那些亲人面前。

自从他奔跑着踏进集镇开始,他就要疯了!眼中所见,皆是遍地的尸体和鲜血,耳中听闻,是昔日族中人的惨叫与哀嚎。匈奴人的战马挤满了长街,各家各院之中传来女子哭喊逃命的声音,翻箱倒柜劫掠财物的声音,间杂着追逐与打斗之声,不时有人体倒地与死亡……简直是人间地狱!

朴永烈压抑着剧烈的心跳,一路狂奔到自家时,正看到凶猛的匈奴骑兵破门而入,他直奔后院儿来救人,却来得正是时候。

古牙朵眼见这处宅院房屋十分高大,应该是户殷实人家,他心中暗喜,早已经存了把人全部杀光而劫掠家财的念头。把这家宅中的一大帮子妇孺追逐到此,他正要命令手下们一拥而上逞其邪念时,却忽然之间杀进一个人来。待看清楚只是个少年,不由得心中勃然大怒。

既然是个不怕死的,那就一起杀光好了。匈奴万夫长连问都懒得问,招手之间几十个匈奴汉子就扑了上来,弯刀寒光闪烁,痛下杀手。

面对着这些杀人不眨眼的匈奴骑兵,朴永烈没有后退半步,他也一寸都不能退,因为身后的墙角边,都是他的亲人!

激烈的拼杀在这个狭窄的范围内展开,少年拼尽全部的力气,出刀如幻影,师父传给他的短玄刀不过片刻之间就沾满了鲜血,身上也满是血红。刀上血,是敌人血,身上血,有敌人的血也有自己的血!

这是一种不要命的杀法。面对着大批匈奴人的进攻,他选择了不去招架,而去专心的杀人!在少年愤怒的心里,已经预感到今日形势危急下也许必死,如果能拼着自己的性命不要而把眼前的这些人杀光,也许还可以为后面保护的人求得一丝的生机。

跟随在古牙朵身边的,自然也都是些久经沙场的厮杀汉,如果是在战马上冲杀围攻,眼前这个少年早死了几遍了。这样的近身相斗,单打独斗却不是青瓦山庄弟子的对手,即便是合力围杀,短时间内却仍是杀不死这舍命的少年。

古牙朵见朴永烈如此凶悍,不大的功夫内,自己手下的骑兵们已经死伤了十几个,他心中怒极,自己却不上前拼命,打了个呼哨,从外面街上又有几十人提刀闻声而入,他还就是不信了,眼前这家伙就算浑身是铁,看他能坚持到什么时候!

朴永烈在片刻的功夫内,砍杀十余人,自己的身上也早已中了好几处刀伤,万幸都伤得不深,即便如此,身上也是血流如注。这样不讲究方法的拼命打斗,最是耗费力气,朴永烈感觉气力渐渐不继,可是敌人狰狞的面孔仍旧不断扑了过来,他紧紧咬住牙关,把手中的玄刀抓的死死的,遮、挡、砍、杀,却绝不后退一点。

集镇中的各种暴行仍在各处进行着,杀戮、蹂躏、洗劫……最先抵抗的青壮男子们大多已经死去,剩下没有死去的在保护着家中的人进行着无助的躲藏,在五千匈奴骑兵的包围下,也许所有人的下场都终将一样,那就是死亡。

在这处偏僻的集镇上,匈奴人释放了他们的兽心,为了去尽情的劫掠,他们没有在外围进行任何的警戒。因此,当十几个马上骑士踏着薄雪悄无声息的靠到近处的时候,没有人发觉。

在长街的拐角处,领着这支黑鹰军小队提前探路的崔弘看了一眼前方的惨状,收回目光时,他的眼中已是血色弥漫。

曾几何时,这样的情形也发生在他的家乡。那处雁门关外的小山屯,他和爷爷从小生长的地方,就是毁灭在这些匈奴人的弯刀和铁蹄下。那一夜的血和火,常常把他从噩梦中惊醒。虽然这些年随着师父元召修行,功力激进心境大变,但有些仇恨,他永远不会忘记。

“果然是匈奴骑兵!没想到在这儿遇到他们了,我们刚才的猜测没有错。小侯爷的大队没有那么快赶过来啊,崔校尉,现在……我们怎么办?”

虽然这不是在大汉的国土上,匈奴人施暴的对象也不是汉人,但眼前所见的尸横遍地和耳朵里听到的那些悲惨声音,让所有的黑鹰军骑士们也都气愤填膺。躲避等待着大队人马到来?还是现在就出手?他们一起转过头,看向了他们的领队,长乐侯元召的大弟子崔弘。

“匈奴人暴行,人神共愤,见者诛之!我想如果师父在这儿的话,他也会马上命令我去这么做的。你们且去接应大队,我去杀敌!”

崔弘面色平静的拂去肩头雪,拔出了背后的无缺重剑,双腿一夹胯下青骢马,猛然就冲了出去。这种一脉相承自元召的“无畏无惧、万敌莫挡”的气概,在此刻体现得淋漓尽致。

十几骑黑鹰军没有人转头离去,汉刀出鞘,神情坚毅的紧紧跟随!黑鹰军的荣誉不容任何人退缩胆怯,自从成军之日起,这种精神就被每一个人都记在了心中。不管面对的敌人是几百,几千,几万……且冲锋,吾往矣!

“生是黑鹰旗下胆,死是黑鹰旗下魂”!

当飞雪中的无缺剑溅上第一滴血的时候,相隔一道高墙内的朴永烈手中玄刀正艰难的挡开了斩向自己要害的致命一刀。

手中的玄刀越来越沉重,身上的伤口也越来越多,而敌人的后续进攻却越来越凶狠。此时的朴永烈身体所站的地方,地上三尺之内的白雪已经被鲜血染红了。他不知道自己已经杀了多少人,是十个?十五个?还是三十个……?他就在那儿牢牢的占据着这一丈之地,死战不退,一个人都攻不过去。

就连后面观战的万夫长古牙朵心中也暗暗有些吃惊和佩服了。这个少年模样的人竟然如此厉害!明知道自己早晚会死,却仍然不逃走,这样的人已经堪称为勇士了。

勇士是值得敬佩的,但更是必须要死的!古牙朵决定不再浪费时间和部下骑兵们的生命了,他朝身边的人打了个手势,几个心腹部从马上都明白了他的意思。

一排十个匈奴骑兵站了出来,从背上摘下了弓箭,雕翎箭拉满弦,瞄准前方,随着一声呼哨那些进攻的匈奴人都闪了开了,弓弦响处,十支箭一起射了出去!

三四丈多远的距离,在这么狭窄的范围内,弓箭的威力简直就是避无可避。缠斗中的敌人退后,已经累得气喘吁吁的朴永烈,刚要喘口气儿的功夫,听到弓弦响顿觉不妙,但他却不能闪避也不能退后,急忙轮起手中刀,听风辩形,拨打雕翎!

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制的,气力几近衰竭的朴永烈拼尽了全力,也没有把射来的箭全部挡住。身后响起几声中箭后的惨叫和哭喊,他同时感觉身体剧痛痛,两支带了倒钩的匈奴铁箭分别深深的射进了他的左肋和大腿。顿时感觉左边身子没了力气,软倒在地,玄刀掉落在地上。

见一击奏效,古牙朵伸手制止了部下们继续放箭的企图,他冷酷的一笑,伸手拔出了他的宝刀,迈步朝前面走来,他要亲手砍下那个人的头颅。既然是勇士,死在自己的刀下,也算配得上他了。

朴永烈用尽最后的力气撑起身子,他的嘴角渗出鲜血,用满含仇恨的目光看着一步步走来取自己性命的那个匈奴人。他没有去看身后亲人的死伤,到了现在这个时刻,他已经无能为力了。唯一能做的,也只有把眼前这些匈奴人的样子牢牢地记住,即便去做了鬼魂,也要找他们索命!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样慷慨的句子,高丽族的朴永烈当然不会有机会知道,但具有同样如此情怀的人有很多。这一点不分古今中外,也不分身份高低。

古牙朵万夫长一脚把少年重新踏翻在地,举起了手中的刀,他这把刀下的亡魂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不缺眼前这一个。

然而,他没有能够杀死脚下踏着的人,也许以后永远没有机会再杀死了。有一道轻如飞鸿的身影从大门外穿了进来,踢飞了脚下的一把单刀,那把普通的刀仿佛长了眼睛,直奔着匈奴万夫长的背后扎来!

本来这一刀就可取了古牙朵的性命,不过,一个见势不妙的忠诚护卫纵身扑了过来,替他挡住了这把刀,那凌厉无比的刀锋直接就扎透了这护卫的皮甲和身体,当场身亡。而他的主子被推了一个趔趄,躲过了这一劫数。

死里逃生的朴家大少爷抬起头来时,庭院之中,有人剑势如虹,直杀过来,十名匈奴弓箭手顷刻之间,已经死于非命!

正文 第三百二十三章 决战地 马蹄霜

山脚下,元召停驻战马,听完回来报信的黑鹰军前哨带来的消息后,他的脸上没有一丝意外之情。自从几天前接到王险城来人通报,元召就知道了这支匈奴骑兵的动向,他知道早晚会与之一战,只是没想到会在这个地方。

在此遭遇,就在此了结吧!这三千里国土上,东征的黑鹰军也许只有这一次机会进行正规的骑兵对决,既然如此,就当做一次对所有人的考验。此战过后,活下来的将成为真正的敢战之士,以后面对匈奴的千军万马,不会再眨一下眉头。

随着简单的分派,千骑依然是分成三队冲锋,分头而去。雪雾笼罩了远近,银白披挂着山岭,旷野大地一片苍茫,此正是决战地,杀人天!

朴家集朴家大宅内,当凌厉的剑气夹杂着风雪就那样突然杀进来的时候,匈奴骑兵们一时间被杀了个措手不及。万夫长古牙朵惊魂未定的从地上爬起来,十名引弓放箭的心腹部下尸体就倒在他的眼前,几乎都是在咽喉、心口等要害部位中剑,当时就死的不能再死了!

当此际,庭院中的人都已经看清楚,杀人之后持剑而立的是个汉人装束的英俊青年,他身上并没有穿铠甲,一身紧身箭袖的劲装,黑亮的头发用布巾匝住,外面却披肩罩了一袭红边刺绣的黑袍,雪地中更显得浑厚感十足,用金丝线绣成的一只栩栩如生的雄鹰在背上振翅欲飞。正是十分的英雄,百步的威风!

见是一个素不相识的汉人出手相救,浑身是血的朴永烈手柱玄刀站了起来,心中既感且佩,忍住伤痛,点首致谢。

“多谢!匈奴人凶狠,你……。”

“可敢再战?”

崔弘立在雪中,单手执剑,屈指弹去剑身滚落的一点血珠,脸上带着淡淡的神色,斜眼看着那个先前倔强死战的高丽少年,打断了对方善意让自己离去的话。他现在已经越来越有宗师风范了。

仿佛被对方那种俾睨一切的气势所感染,苦战后身体几乎已经脱力的朴永烈精神一振,心中竟然重新升起战意,他把玄刀血在衣襟上擦了擦,咬紧牙关,挥刀把身上箭杆斩断,箭头伤处虽然疼痛难忍,满头豆大的汗珠滚落,他却挺了挺胸膛。

“死且不怕,何惧再战!”

高丽少年的眼中有崇拜的神色,今日虽不免一死,然而死前能见到如此人物,与之携手杀敌一场,也算是短暂的生命中一大快事。与他的感慨不同,对面差点儿死在来人手中的古牙朵惊怒交集。突袭杀人也就罢了,还敢如此装逼?恨得他简直就是气炸连肝肺、挫碎口中牙!

“赶快召唤人手,把这个院儿里的人都给我杀光!尤其是这俩个人,我要把他们万箭穿心挫骨扬灰!”

他的话音刚落,外面的街上已经传来一阵大乱的声音,有马蹄声和打斗声响起,随后是匈奴士兵死去的惨叫声传来,古牙朵心中一动,看着眼前汉人身披的黑袍,他忽然想到了什么。

“古将军!大事不好!外面有黑鹰军骑兵杀来了,已经死了几十个兄弟。我们赶快组织人马迎敌吧!”

一个匈奴骑兵从外面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隔着老远就在大声叫喊着,肩头鲜血淋漓,显然是被砍了一刀,伤得不轻,却侥幸未死。

匈奴万夫长也大吃了一惊,果然自己的预感没有错。黑鹰军怎么忽然出现在这儿了?

“不要慌张!他们来了多少人?怎么没有听到大队骑兵的马蹄踏地声啊?”

“古、古将军,好像只有十几个人……不过也不确定,他们太凶猛了,闯进来就开始杀人,我们的勇士都措手不及,因此死伤惨重。”

古牙朵简直要气疯了!十几个人?五千大军在此,十几个汉军就敢在这儿撒野?我去他奶奶的!给我杀!去传令停止洗劫,全体上马,先把这些不知死活的东西杀光了再说。

带着他的命令,几个部下们去分头集合匈奴骑兵了,只要他们跃上马背,就是一股无可抵挡的铁流,至今天为止,这世界上还没有人是匈奴铁骑的对手。

古牙朵收起了心头的邪念,重新涌起的,是要毁灭一切的杀意。他现在已经没有心思想得到那些女人了,他需要在马上痛快淋漓的杀戮,才能平息今天的愤怒。吩咐了一句涌进院子里来的百余名匈奴大汉,让他们把院子里的人全部杀掉。他自己则在部将的簇拥下走向战马,他要跨上马背,带领着麾下铁骑去摧毁面前的一切。

古牙朵毕竟是作战经验丰富的战将,有一点儿他没有对部下们明说,但心中已经开始戒备。外面来的虽然只是很少的黑鹰军,但这是一个预兆,那支据说是非常厉害的黑鹰骑兵队伍,一定离此处已经不远了。战斗也许不久之后就会发生,他需要赶快去集合人马备战。

崔弘并没有去追杀这个在重兵保护下的匈奴将军,黑鹰军大部马上就会来了,这个万夫长的脑袋就留给师父和公孙戎奴他们来祭旗好了。至于自己,围杀过来的这百余匈奴人也足够杀上一阵儿了!

面对着这些曾经不共戴天的仇人,无缺重剑下手不再容情!崔弘,这个与朴永烈一样身负血海深仇的人,拿出了自己这几年学到的全部本事,仇恨还需敌血酬!大蓬大蓬的鲜血飞溅出去,人头滚落,残肢遍地,这才叫真正的百人斩!

朴永烈退到自家那些妇孺面前,持刀护住,目不转睛地盯着面前的杀戮场面,嘴里有些艰难地咽着唾沫。朴老太爷却也万幸无恙,他也呆呆的看着,脸上表情说不出是悲苦还是哀伤……。

长街之上,听到将令的匈奴骑兵们,不管是已经心满意足的,还是心有不甘的,都开始从作恶的地方走出来,身后只留下一片狼藉、死伤遍地。

将军的命令是不可违背的,每一个匈奴士兵对此都会牢牢的遵守。有汉人的骑兵冲杀进来了,需要把他们尽快的消灭。果然,他们看到了在街巷间偶尔闪现出来的黑鹰骑士身影,他们灵活的作战,往往在突然出现杀死几个匈奴骑兵后,就倏然又远离了。

在几个部将们的大声喝令下,匈奴骑兵们终于开始纷纷跃上了自己的马背。匈奴万夫长古牙朵纵马来到了街心,他刚要对组织起来的部下们简单的说几句面临的情况,让他们做好战斗的准备。突变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

雪花不见大,依然在飘零,清雪覆盖的地面,忽然开始震动起来。那声音由远而近,彷佛是春雷提前来到,催响了冬天的大地。所有匈奴人脸上变色,从小就在马背上生长的他们,当然最熟悉这是什么发出来的声音。那是马踏大地,千骑飞驰!

汉朝的黑鹰军终于还是来了,这宿命的一战,注定会在这个地方发生。当很久以后,朴家集的幸存者们,回想起当日的情景,除了血和死亡,留存在脑海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这从天而降的马蹄声。

古牙朵厉声喝令着所有的匈奴骑兵赶快列成冲锋队形,冲出集镇去,五千骑兵聚集在这狭窄的街道上,根本就施展不开。只有冲到集镇外的旷野上去,在那里与来袭的敌人决战,才是最有利的局面。

马蹄声从四面传来,仿佛有千军万马包围了这处集镇一般。朴家集的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看到匈奴人如临大敌的模样,他们屏住呼吸,心中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在悲伤之余,感到的是期盼和渴望,仿佛来的就是解救他们的王者之师,每个人都在心头祈祷,盼望着汉朝的军队大获全胜,杀光这些禽兽一般的匈奴人、杀光那些为虎作伥的真番人……甚至杀光一切一直以来在他们头上作威作福的那些人!

腾身而起,落下来时顺手又砍翻了几个匈奴骑兵的崔弘精神大震,把长剑一摆,重新杀入敌群,院中的匈奴人一个也别想逃!他也听到了熟悉的马蹄声,这种声音格外的清脆亲切。这是黑鹰军的骑兵!

黑鹰军的战马踏响的声音与别的不同,师父在长乐塬上的时候,给所有那边马场中的战马都设计了一种特殊的护蹄,名叫“马蹄铁”,千里驰骋而不损马蹄,声音既清脆又好听,这是黑鹰军中的一个小秘密。

朴家集的长街西口,匈奴骑兵开始蜂蛹而出,举着弯刀迎了上去。前方半里地之外,黑鹰将旗之下,冲锋在最前面那匹马上的少年将军举起了手中的弩箭,开始瞄准。后面的黑鹰骑士不用吩咐,已经默契的展开战斗队形。

几个呼吸之后,进入九臂连环弩的射程,随着一声轻响,千弩齐发,破空而去!飘飘洒洒的雪花之中,这些锋利的弩箭,带着穿透一切的尖锐,平射进了冲锋中的匈奴骑兵队伍里。

毫无意外,当头冲出来的几百匈奴骑兵如同一片片被大风刮倒的庄稼一样,纷纷跌落马下,死者死矣,伤者,被后面战马踩踏而过,也死矣!

三面杀声起,热血流满地,刀与剑,弓与弩,精骑对决,开始剧烈的碰撞……!

正文 第三百二十四章 肝胆气 摧锋芒

大汉的长安城,也开始落雪了。飘洒的雪花笼罩了整片巍峨的宫阙,灰瓦朱栏,楼阁亭台,皆是银白。

皇帝刘彻今天难得的好兴致,早晨起来练了一会儿剑,感觉神清气爽,看着外面的小雪景致,心中若有所思。

昨夜他在建章宫过夜,卫子夫侍寝的时候,两个人谈论起即将在元旦之日举行的封后大典,就要成为大汉皇后的卫子夫有些忧心忡忡的说了一句,太子刘据去辽东这么多天了,也不知道身体情况如何?这些年来从来没有离开过她的身边,自然是十分挂念。

对于这样的事,皇帝的心中却并不以为意。要想成为合格的王朝接班人,不多多加以磨练怎么能行?养在温室中的花儿是经不得风雨的,自己辛辛苦苦开创出的大好局面,可不希望将来交到一个只会坐享其成的皇子手中。

更何况,他这次派太子跟随东征,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其中大有深意。

皇帝刘彻是个非常善于洞察人心的帝王,在执政过程中,他驾驭群臣手段之高,可不是只凭了皇帝的权威这么简单。在他不动声色地观察中,每一个他所重用之人的性格优劣、处事表现、长短之处,他都掌握得清清楚楚。因此,他才用起人来得心应手、放心大胆。

无论是多么善于伪装的老臣,在这位皇帝锐利的双眼中,也无所遁形。他有这种自信,也有这种能力,可以把握住每一个人的心思,委人任事。

不过凡事都有例外,在满朝群臣之中,有一个人,他却始终没有看透。那就是朝堂上最年轻的大臣,尚书令元召。

皇帝虽然在天下人面前,从来都是自诩为天子,即秉承天意的上天之子。但在刘彻的内心中,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没有那么神,在他没有登上这个宝座之前,同样只是个普通的凡人。

为了取得最大的权力,实现心中的野心和抱负,也为了凡事都做到最好,在这背后究竟吞下了多少苦涩,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而已。为了今天的地位,他可以冷淡亲生母子之情,可以背叛青梅竹马的爱情,更可以扼杀一切世间温情。

有很多时候,他几乎就要相信,当初这少年刚刚出现在长安时,流传的那个传说是真的。元召就如同是已经逝去的老祖宗亲口所说的那样,他是先皇文帝从上苍为大汉求来的祥瑞。

如果不是一直以来元召所做出的一切,都是无私的为大汉付出和贡献。皇帝刘彻不知道自己会怎样对待这个少年,这样的近乎妖孽之人,有时候仔细想想,是很可怕的。

在最初的几年时间里,皇帝曾经派出大批的人手,细致的去排查过他的出身和来龙去脉。但是很奇怪,动用了那么庞大的力量,也查不出他的丝毫来历。元召就如同是突然就出现了在这世间,无根无源,没有亲人,没有关于他的一切最初信息。

经过了好几年的怀疑和观察之后,皇帝刘彻终于把心放到了肚子里。虽然他依然有些看不透元召的神秘,但他相信自己的眼睛不会看错,这个能力超凡的人对自己的王朝和民众没有一丝一毫的恶意,那种从骨髓深处透出来的深厚维护之意,是来不得半点儿假装的。

而这样就足够了。皇帝不想再去探究他的过往了,所以他开始放手的重用他,把自己亲自设立的尚书令和大司马这两个重要位置都给了他。现在的天下人大多还没有意识到这两个官职的重要性,等到不久之后,所有人就会知道它们的权力到底有多大了!

私下里,皇帝对元召的处事态度非常赞赏,他不像以前的那些丞相和重臣们一样,擅权揽权利用职权为自己扩充势力谋私利,权力在他的手中,就只是用来更好更快地做事的,这一点至关重要,也正是皇帝陛下最放心的地方。

这样的国之辅臣,大汉得之,何其幸哉!不仅自己要好好的用,还要留给自己的儿子用,这片江山社稷,在元召的辅佐下,将来会开创出一个怎样的局面,皇帝很期待!

所以,皇帝把国之储君交给他带着去辽东,心中很放心。虽然太子和元召已经有着很深的渊源和情义,但这还远远不够,还需要加深。刘彻洞察人心的本性早已经看出元召是个非常念旧情的人,这些无需去多探究,只凭他以前为了身边人所做过的事,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以情意羁绊之心,不失为一个最合适的手段,这也是帝王心术的一种。除了太子与之深交之外,皇帝刘彻其实还有一个想法,已经与卫夫人商议过几次,她也是满心的同意,那就是素汐公主。不过这个此时说出来还为时尚早,所以这只是帝后间的一点小心思罢了。

稍早些时候,皇帝已经看过几份最新的战报。其中有关于北疆雁门关的消息,汉朝将士已经做好全面开战的准备,并且已经与匈奴的前锋进行了几次小规模的接触,双方互有胜负。而卫青统领的两万黑鹰军,却暂时还没有什么特殊的表现。

另一份重要的就是讨伐真番的汉军消息,里面夹带着元召提出的一点小小请求。自汉军彻底消灭敌方五千水军以来,元召以一千黑鹰骑兵登陆,在真番国土上轻骑突进,两战皆胜,歼灭真番军队总计近四万众,甘云岭之围已解,被围困达一月之久的汉军被全部救出,现在正过关斩将,与楼船部队水路并进,准备合围真番国都王险城。

这样的克敌制胜速度,连皇帝刘彻都为之深深叹服。这个大捷的消息,他准备一会儿就在朝堂上公布,相信一定会举国振奋的。照这样的速度下去,平定真番,指日可待!最乐观的想法,他希望太子和元召都能赶得上回来参加卫夫人的元日封后大典,以灭国之功献上最隆重的贺礼。

想到这里,皇帝的心中也激动起来。对于元召所提的一点小要求,那简直就不是事儿,相比起平定敌国这样的盖世功勋,封侯赐爵,小意思而已。更何况那个姓聂的商人,以前就为朝廷出过力,这次又随军出征立下参赞大功,正应该好好的奖赏,以为天下商贾表率。

“传朕旨意,赐封燕地商人聂壹为忠义侯,派朝廷大臣即日启程去北地聂家加以表彰,以不负民间忠义之士拳拳为国之心……。”

早有在旁边侍立的翰林侍读上前躬身领命。“士农工商,是为四民”,聂壹以四民之末的商贾身份平地封侯,日后也算是轰动天下的奇闻了。

“下雪了!朕在这深宫中已觉微寒,那些在辽东北疆替朕辛苦征战的将士,想必身上也很冷了吧。去吩咐少府官员们,让他们尽快的赶制棉衣,送往前线,也好让朕的将士们少受些苦寒……另外,朕身上的这件貂裘,派人飞马赶往辽东,赐予征东大将军,让他保重!”

饱含着深情的话语中,皇帝亲手解下了身上的黑色貂裘,交给了身边的侍卫,让他马上去办理此事。四周之人无不感佩,连同巡守的羽林军将士们一起躬身拜倒在地。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大汉军万胜、万胜、万胜……!”

雄壮的声音振动汉家宫阙,落雪纷纷,人心热血。转身走进大殿内的皇帝刘彻很是满意这种效果,他的嘴角泛起淡淡的微笑,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

“小子,朕就借用你的威风收买一下人心,只盼你真的能取得万胜,莫负朕心啊……!”

几千里之外的元召这个时候自然不会听到皇帝的念叨,钦赐的貂裘,也还穿不到身上。不过这个时候,他和所有黑鹰军将士一样,身上感到的不是冷,而是热血在沸腾!

无论他变成什么样的人,也无论他现在的身份与前世的身份有何不同,但跳跃在胸膛中的那颗心,历经千年,依然与从前一样。

此身无悔,入我华夏,佑我故土,初心未变!

面对着一支真正的百战匈奴骑兵,看着彼此间越来越近的马头,元召收起发射完毕的九臂连环弩,拔出了汉刀。紧紧跟在他后面的韩嫣等三百多黑鹰骑士,也都放下了面甲,开始冲锋。

黑鹰军的战马,都是终南山马场里喂养的来自西域与草原的马匹,经过与大宛汗血宝马改良后的品种,比起匈奴骑兵的战马,更加健壮耐力更强,爆发力也更加强劲。在马上骑士的驾驭下,狂奔向前,虽然只有几百骑,却气势非凡。

匈奴骑兵在部将们大声喝令中仓促应战,本来就有些准备不足,他们涌出朴家集时,西风夹杂雪花扑面,正处在下风口上,有些人眼睛都睁不开了。刚要加速冲锋,一轮一轮的弩箭就平射而至,最前面的几排几乎就没有幸免的,人仰马翻之下,一阵大乱,更加阻碍了大队骑兵的提速。

骑兵对冲,一个至关重要的取胜因素就是马速,万马奔腾的局面之所以无可阻挡,就是这种高速疾驰下夹裹带起的气势令对手生不起抵抗的勇气。以前是匈奴人占有这种优势,然而今天,他们也终于体会到了面对强大对手的胆怯和害怕……!

匈奴骑兵队伍暂时冲不起来,元召岂肯放过这个良机。黑鹰如飓风转瞬即至,纵马入阵,杀声大起!今日全力突击,势必把匈奴人全歼于此!

正文 第三百二十五章 战于野 血玄黄

《大汉帝国史?元公世家》:“……甘云岭围解,元公集汉军北上,直驱王险城。路经市镇名朴家集者,适遇匈奴五千骑过此,屠戮当地民众。两军相遇,激战,自午至日色平西,匈奴败,死者枕藉旷野,余众自万夫长以下降。元公入,目睹匈奴暴行,大怒,命属下尽坑其降者于西山,其上筑三丈余高平坛,名镇魔台,以彰显匈奴之恶。

当地父老感念汉军恩德,助元公葬此役牺牲之黑鹰将士二百余人,立碑刻文叙其英烈事迹,并世代守墓,供以祭祀,血食不绝。上有元公亲笔所书‘英烈碑’字样,虽历经风雨,至今清晰如故,后来郡守官员至此者,无不停驻,凝思致敬之……。”

这一段陈年往事,对于很多人来说,也许只是当作一个传奇故事或者是一次激动人心的战斗,随着岁月的流逝,终究会渐渐淡忘。但总有些人,会把这一切都牢牢的记在心里,讲述在对后世子孙的传说中。

当日的战斗进行的很激烈,匈奴骑兵不愧是素称无敌的存在,即便是在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的情况下,后来者依然踏着满地的尸体鲜血展开了疯狂进攻。

当两支骑兵对撞到一起的时候,已经再没有什么策略可讲,接下来较量的就只有意志和勇武了。狭路相逢勇者胜!在这场宿命的拼杀中,谁的刀更快更锋利,谁的勇气更坚定,谁就将会是最终的胜利者!

只有到了这样以命相搏的时候,黑鹰军骑士们才发现,平日里的那些刻苦训练、战术配合在此刻的作用有多么重要。

纷乱的飘雪中,在朴家集至西山的这片旷野上,黑鹰军从三个方向与匈奴骑兵队伍展开了厮杀。相比较起匈奴人只知道大队冲杀的习惯,黑鹰军的战法就显得灵活多了。他们时而分割,时而聚合,以三五十人的小队为单位,往往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集中优势兵力,迅速地解决掉被包围起来的匈奴人。然后又马上分开,去寻找下一个机会。

这样的打法,在匈奴骑兵的认知中,从来没有想到过,也从来没有遇到过。因此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伤亡惨重。大批大批的马上草原勇士在九臂连环弩的近距离攒射中死去,这种杀人利器配合汉刀的合理使用,在黑鹰军将士手中已经得心应手,杀伤力十分巨大。

旷野中的雪地,已经变成了一片泥泞,但那不是雪水,而是血水,血流成河,杀声震野!

在重兵层层保护下的匈奴万夫长古牙朵,也曾经随着匈奴大军南征西讨,无论是在对西域邦国还是在对汉朝边境的侵略中,经历过许多场战事,但却从来没有经历过像今天这般的激烈。

在从王险城出发一路南来的路上,他也曾经想象过,也许这支汉朝的军队会有些战斗力,应该是个堪与一战的对手。为此,他已经有过心理准备。

但他没有想象到的是,对方会这么强大!强大到超出了他的预期。匈奴骑兵五倍于对方,战斗开始不到一个时辰,就已经被对方打乱了阵脚,只处于防守而不敢再冲锋进攻了。

战士在战斗中的意志一旦被消磨,就如同战刀被催折了锋芒,心中一旦存了胆怯畏惧,失败就已经离得不远了。

亲自率领麾下将士纵横冲杀的元召,在杀敌之余,随时观察着对方的变化,见在黑鹰军不停歇的轮番攻击中,匈奴骑兵锐气已挫,开始逐渐后退结成阵势,想要防守住黑鹰军攻势后再调整出击。

元召心中大定,匈奴骑兵战至此时,死伤已近半,而现在又怯阵退后,黑鹰军胜局已定矣!机会稍纵即逝,趁着匈奴人在慌乱结阵的时候,他提气在胸,一声长啸出口,宛如龙吟虎啸,盘旋旷野、震动山林!

这就是发起总冲锋的信号。所有的黑影军骑士都精神大震,跳转了马头,高举汉刀,呐喊着齐齐向聚集起来的匈奴人冲杀了过来。

挥舞着狼牙槊如同煞神的公孙戎奴,一边冲锋一边射箭的韩嫣,双刀在手的张次公,都分别冲杀在各自队伍的最前方,勇不可挡。

朴家大宅中,一道血光崩溅后,最后的一个匈奴骑兵被一剑劈成了两半,释放出全部杀气的崔弘此刻威风凛凛,血迹溅满披风,黑袍黑中透红,配以雪白竟然显得十分妖艳。他收剑回招站立当地,环视了一遍四周,以他为中心,三丈距离内,百余名匈奴勇士已经无一人活命!

听到由远而近的长啸声仿佛就在耳边,他知道这是师父发出的冲锋命令,看来黑鹰军已经占了上风。他不再停留,纵身向门外已经汇聚过来的那十名黑鹰军骑哨而去。

“恩公!哪里去?且请留下姓名!”

朴永烈压抑住胸中翻滚的热血,大声朝那个背影问了一句。

“且去杀敌尔!”

崔弘连头都没有回,飞身跨上自己的战马,率领着部下朝镇口几千米外聚集的匈奴人后方杀去。

朴永烈回头看了看已经在包扎伤口的族人幸存者们,心中一阵难过。却见在众人扶持下颤巍巍站起来的朴老太爷,朝他摆了摆手,用沙哑的声音厉声断喝了一句。

“休管此处!随去,杀敌报仇!”

朴永烈不再迟疑,他是朴家唯一的战斗力了,在这样的时刻,他不去报仇,还等什么!这个倔强的少年连身上的伤都没有处理,就朝外面的喊杀之处而去,他从地上又捡了一把长刀当拐,玄刀在握,脚步阑珊,却义无反顾!

到了这个时候,匈奴骑兵们被赶到了一片低洼的地带,虽然还有两千多人,在黑鹰军四面围杀中,却怎么也冲不出去。随着不断死去的人发出的惨叫声,军心涣散,已经丧胆,大多数匈奴人竟然生不起再冲杀出去的勇气。

被几个心腹部将们簇拥在最当中的古牙朵脸色惨白,他身为领兵的将军,自然知道当前的形势意味着什么。军心一旦丧失了冲锋的勇气,失败已成定局。不仅如此,如果再照这样打下去,就有全军覆没在此的危险了。看着部下们祈求的眼神,他知道自己应该怎样选择了。

投降,虽然对一个匈奴将军来说,这是一种最大的耻辱。但现在的形势已经容不得他再犹豫了。如果不投降只有死路一条,而投降的话,按照汉朝和匈奴交战的惯例,是可以互相把俘虏用钱财赎回的。

而且汉朝皇帝一向对于匈奴人怀有惧意,为了避免草原的报复,从来不敢杀害匈奴俘虏。这也是他们在投降之前考虑到的一个有利条件。

于是,在这场遭遇战进行了两个时辰之后,匈奴人挑起了白旗。元召和黑鹰军将士们停下了手中的刀,准许他们放下武器无条件投降。

舍弃了马和刀箭的匈奴骑兵就已经不再是无敌战士了,现在他们的身份是俘虏,连同伤员在内将近三千匈奴人成了黑鹰军的俘虏。他们被勒令交出了全部的武器,驱赶到雪地上,等待汉朝将军的发落。

没有人会预先知道自己的命运,如果匈奴万夫长古牙朵和他的麾下骑兵,能够知道自己接下来会遭遇什么的话,估计他们就算是宁愿流尽最后一滴血,也不会选择投降的。

不过很可惜,他们不知道。而且这些蛮族人没有读过中原的史书,他们也自然没有听说过在战国时代,有一个名叫白起的将军,他曾经对投降的敌人做过怎样残酷的事。

元召不是白起,他没有那么狠的心。一夜之间坑赵国降卒四十万这样的逆天魔神,纵览千年史书,也只有一个白起而已。不过,当他坐在马上缓缓地走过朴家集的长街时,他便被杀神白起附了身!

半个时辰之后,卸去甲胄兵器赤手空拳等待自己命运的匈奴人,接到了胜利者作出的判决。

“死去者不能暴尸荒野,无论匈奴人、汉人还是真番人,他们都需要埋葬。征东大将军令,罚匈奴俘虏开挖万人坑,以赎其罪!”

听到这条命令后,自万夫长古牙朵以下的所有匈奴人,都大大的松了一口气,放下心来。汉朝人果然不敢把投降的匈奴骑兵怎么样,不过就是挖坑来埋葬尸体嘛,这已经算是最轻的惩罚了。想来完成这个任务后,就应该可以放人离去了吧。

怀着这样轻松的心态,几千匈奴人甩开膀子大干起来,虽然干这种体力活儿,不如在马上杀人来的轻松,但为了活命,再辛苦点也是值得的 。只要留得这条命回到草原,报仇雪耻,来日方长嘛!

只是,只顾埋头大干以求快些得脱自由的他们,并没有抬头看到手执刀剑监督他们干活的黑鹰军将士脸上露出的某种怜悯之色。更没有听到稍远处那位少年将军和他属下们的对话。

“小侯爷,这些匈奴人如此残暴,残杀了那么多无辜的百姓!难道……一会儿真的要放他们走吗?”

“我没说放他们走啊,只是让他们在挖坑。”

“……那他们挖好了坑,埋葬完了那些尸体,然后怎么办?是要让兄弟们把他们全部杀死吗?”

“你们怎么这么笨呢?我不是说了让他们在挖坑了嘛!”

“小侯爷,属下等愚昧,这挖坑……和我们请示的问题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他们挖的坑,就是埋葬他们自己的!你们说有没有关系?真是的!全部都活埋啊……没听说过吗?”

一片寂静中,诸将士倒吸冷气过后,清雪袭面,不寒而栗。

“……大、大将军……威武!末将等愿追随鞍前马后,万死不辞也……!”

正文 第三百二十六章 英魂去 骨留香

黑鹰军在朴家集进行了暂时的休整。在这次与匈奴骑兵的战斗中,黑鹰军共有二百多名战士死去,他们被埋葬在了曾经被自己鲜血染透的土地上,从此以后英魂长眠。

青山处处埋忠骨,何必马革裹尸还!

元召亲手用一把汉刀在竖立起来的那块巨大石碑上刻下“英烈不朽”四个大字,以烈酒祭奠英灵。所有黑鹰军将士手托战盔,垂首志哀。

这是黑鹰军踏上真番国土以来,遭受损失最多的一次。但这些将士的死都是值得的,因为这次朴家集战役,是黑鹰军骑兵与匈奴精锐骑兵的一次最直接对抗,在这次战斗中,黑鹰军以付出二百多人的代价,把五千身经百战的匈奴骑兵全部歼灭于此,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小雪停了下来,雪后的空气中有些清冷,平添许多肃穆之色。朴家集外,料理完自家亲人后事的朴家族人和闻讯赶来的许多附近市镇的人,都在不远处静静地看着这一幕。

这支汉人军队甲胄上的血迹还没有来得及擦去,他们的黑色战袍有了许多破损,刀剑已经归鞘,战马在主人背后偶尔发出轻轻的嘶鸣。大战之后,平添许多铁血之气。

西山脚下,那处万人坑上面填满的土还是新鲜的,曾经沾满他们亲人两手鲜血的那些匈奴骑兵,如今就埋葬在下面。五千匈奴骑兵,无论是死去的还是活着的,就这样统统的埋在他们亲手挖成的坑里。

匈奴万夫长古牙朵,被进行了特殊的优待,他被绑在一根柱子上,眼睁睁的看着他的属下们在离他脚底不过三丈远的地方,被汉军惨无人道的活埋。

当万人坑终于被土填满的时候,那个得到汉朝将军允许的高丽少年,拖着手中的玄刀,一瘸一拐来到古牙朵面前,一刀就把他的人头剁了下来。其实在此之前,匈奴万夫长早就是个心胆皆裂的半死之人了。亲自诛杀首恶,不过是个告慰亲人在天之灵的仪式罢了。

名叫朴永烈的朴家长孙少爷杀人之后,仿佛就此耗费尽了全身的力气,把手中刀扔到地上,放声大哭起来。少年的父母这次也死在了匈奴人的刀下,他终究还只是十六岁的少年,虽然心志坚定,但经历了师父死去和这次的惨事之后,终于再也忍受不住心底的悲伤。

一匹战马从身边经过,马上之人看了眼那把传承自玄刀神的短刀,神色冷淡,面无表情。

“一个人最无能的表现,就是哭了。在没有练好真正的本事,自己有能力保护好亲人之前,任何仇恨都没有用处。”

马匹径直往前走去,并没有停留。朴永烈抬起头来,擦去泪水,盯着那个永远不会忘记的背影,他脸上的表情很复杂。

元召没有再理会这个玄刀神金永吉的弟子,这点小事,还不值得他费什么心思。天气已经开始变化了,必须要以最快的速度攻克王险城,平定真番,尽量避免因为寒冷而使汉军出现什么损失。

匈奴单于羿稚邪出动十万大军南下的军情,他在几天前就已经得知了。对于匈奴人这个疯狂的举动,他感到有些莫名其妙。一直以来,匈奴骑兵都是选在秋高马肥之际侵袭汉境的,这次如此反常,难道有什么别的玄机不成?

好在,两万黑鹰军已经在卫青率领下到雁门关去了。这只曾经被他精心豢养过的雄鹰,终于要开始自己的猎猎征程。元召相信,首次拜将出征的卫青,一定会做到比原先历史上更为精彩的亮相。

“将军挽救我族人性命,又替死去者报此大仇,我等皆感激肺腑,即便倾尽所有,也无以报答!唯有这些财物,请将军收下,用以抚恤牺牲的汉朝勇士吧!”

集镇街口,有垂垂老者领着朴家族人们拦住元召马头,感激涕零。在他们面前,摆着的就是家中全部的值钱之物了。本来这些东西都已经被匈奴人洗劫一空,是这些汉人骑兵杀光了匈奴人,又分还了他们。

然而出乎他们意料,那领头的年轻汉人将军摇了摇头,拒绝了他们的这番好意。

“恃强凌弱作恶者,自然应该得到他们应有的下场。维护人间正义,本来就是我大汉军人应该做的事。大汉军律,军中不可夺百姓一株一文。因此,好意心领,东西却是不能收的。”

听到这番话后的老者和族人们抬起头来,露出几乎不敢相信的神情。他们平日里见惯了的,是为了维护卫王统治而压榨剥削民众的真番军队,耳中听闻的,也都是一些为虎作伥掠夺的事。哪里见到过眼前这样纪律严明,正气凛然的军队。

“真王者之师也!既然如此,且请为将军奉上薄酒三杯御寒。”

这个倒不好推辞了,元召谢过了那朴老太爷的好意,没有丝毫猜疑的接过酒来,却不用酒杯,举起那一小坛如长鲸吸水,仰起脖子一饮而尽,甚是豪迈。

汉家旗下,白雪皑皑,黑袍红缨的将军在敌国的土地上如此胸襟,见者无不倾倒。

“……师父的临终嘱托,原来是为了我好啊!这样的英雄人物,果然是人间少有……!”包裹着满身伤处,跟在众人之后的朴永烈在心头默默想着,终于心中做了一个决定。

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妇人恭敬地在路边三叩首之后,走到了元召的马前,把一方用粗布缝制成的垫子双手捧着奉上。她的一个儿子死在了匈奴人的刀下,对这位替她报了大仇的汉朝将军无以为报,唯有亲手缝制的这个棉垫,可以护在马鞍上,为恩人生暖。

元召连忙道谢,欠身双手接过,用手一摸,却不由得心中一愣,蓦然想到某种可能,他惊喜交集,急忙铺展开来,用刀尖小心地挑开线脚,仔细看时,果然不出他所料,里面的填塞之物正是一团团白中微微发黄的棉絮。

这一发现简直让他大喜过望。这些絮状物虽然与后世的棉花有些不同,应该是还没有经过改良的最初品种,但已经足够珍贵了。

黑鹰军将士们忽然发现自家小侯爷脸上露出那么惊喜的表情,不由得都感觉很奇怪,对于他们见惯了不管遇到什么事都面不改色的元召来说,这可是很少见的时候。

“小侯爷为什么对一块这么普通的垫子这么感兴趣?这……这其中难道还有什么奥秘不成?”

已经深知元召为人的韩嫣察觉到了这其中的不同寻常。本着不懂就问的原则,他凑上前来端详了半天,也没有看出这块垫子有什么好的地方。

元召的脸上浮现出笑容,先不去管他的好奇,而是跳下马来,对着那老妇人施了一礼,语气温和。

“老人家,可否告知这当中棉絮的由来?必有重谢!”

见这位威风凛凛的汉朝将军朝自己施礼,那老妇人吓得连连摆手后退,示意绝不敢领受,口中却呜呜呀呀的说不出话来。

“唉!将军,不用问她了,她本来就是一个可怜的哑人。这东西名叫葭絮,在秋冬之际,这儿漫山遍野都是,家家户户采摘一些用来填充布帘坐垫之类,可挡风寒。难道将军有什么用处不成?”

说话的是朴家老太爷,他见多识广,对这位并不动百姓秋毫的汉朝将军十分感佩,故而主动上前作答。

元召压抑住心头的激动,这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这些年来,他在长乐塬上大力发展各种制作业,说动皇帝连接东南越诸岛,开通西南夷通道,又策划打通西域,这些大动作背后,除去军事和政治的需要之外,其中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互通有无。

随着商队和船队的交通,已经有很多的珍稀物种流入了汉朝,极大地提高和丰富了中原文明的发展。元召曾经列过一个长长的物品名单,让隶属于他关系下的那些商贾们都带在身边,他们的手下人去到别的邦国和西域以外时,就去积极的寻访,尽量的带回来。

而棉花,就是列在其中的一个很重要的品种。只不过这些年来,所有人费尽心力,也没有找到过小侯爷指名画图索要的这种东西,这让元召心头一直有些遗憾。

却没有想到,今天在这儿竟然遇到了,这可真是意外之喜。元召又仔细的询问一番,这才知道,原来这种东西在此地的状态是野生,如同灌木杂草没有什么区别。当地人多年来也并没有拿它们当回事儿,只不过有些穷苦人家有时会采撷一些回来,填充在布料当中御寒而已。而富裕些的人家却多不用此,主要是嫌一团团的太过于累赘,不如苇絮轻软好用。

当听到元召笑眯眯的转过身来下令说在此地休整三天时,黑鹰军将士们都有些摸不清头脑,连匈奴人都被全部消灭了,正应该乘着这股锐气直逼王险城才是,不过还有三百里的路程,两天的时间就到了,三天时间的话,说不定已经攻进王险城内了!何必要在这儿耽搁时间呢?

面对部下们的疑惑不解,元召并没有给他们最直接的解释。反而下了一个奇怪的命令,派飞骑赶快去命令在渌口关的荀羽率领四千步卒赶来。同时给随大军行止的聂壹带信,让他不管用什么办法,速速筹集大批布帛前来。

“有了棉絮做棉衣,天再冷点也不怕了。本将军要给所有的将士都穿上最暖和的棉衣……。”

正文 第三百二十七章 江山误 多苍莽

雪过天晴,旷野无垠,看着继续开始胜利征程的那支骑兵远去,聂壹心头无限感慨。一场大战锤炼后,养精蓄锐休整三天的黑鹰军,更加龙精虎猛。

“小侯爷到底是什么来历啊?怎么什么都懂得呢……!”

怀着这样念头的,并不只有聂壹,还有荀羽和四千步卒,以及朴家集的那些族人们。也不怪他们如此惊异,在见识过元召把遍地随处可见的那些葭絮荚略施手段,只不过用弓弦、木架等东西制作出简单的器具,片刻之后就弹出来一堆堆绵软如同云朵一般的棉絮来,所有亲眼所见的人,无不目瞪口呆。

元召看着众人的惊异表情,暗自好笑,不就是弹个棉花而已嘛,有什么好奇怪的。弹棉花呀弹啊弹……哈哈!

聂壹带人赶到时,果然带来了大量的布匹,他知道元召点名要他在最短的时间内筹集这些东西,一定是有急用,既然如此,他就算是动用全部的力量,也要办到。

在元召的亲自制作和示范下,世界上第一领用棉花做成的战袄完成了。不仅如此,还有棉絮的五指手套、耳套、棉靴、马上护膝……。等到这一整套全部做完之后,挑选一名黑鹰骑士出列,全身装扮起来,众人终于明白了元召费这么大的劲究竟要干什么了。

这些用棉絮做成的东西,穿戴在身上,既轻便又暖和,果然是寒冷天气里行军作战最好的防护品。将士们都试过以后,尽皆大喜。

要知道,在历史上棉花被发现之前,人们所制的棉衣,其实是用厚厚的几层棉毡做成的,又笨又沉重,而且保暖性能并不好。元召并不太清楚棉花这种作物到底是从什么时候才开始被世人所用的,但起码他现在所处的时代还没有发现过。就算是这些真番当地人,也没有意识到这种东西最好的用途,也许它们已经在这儿生长了上百年了,却没有得到好好地利用,不能不说是一种浪费。

朴家集和附近乡镇闻讯赶来的人们,惊奇地瞪大眼睛,看着汉人把他们司空见惯的那些葭絮荚经过一番制作后,变成了可以穿在身上抵御风寒的衣物,这简直是太神奇了!

汉朝将军把这项技术无偿的教会了他们,只不过附加了一个小小的条件,让他们帮助赶制一批相同式样的棉衣,用来替将士们御寒。没有丝毫的犹豫,当地民众就答应了这个要求,动手大干起来。虽然认真说起来,这不免有“通敌”之嫌疑,有可能事后会惹来麻烦。但在此时此刻,没有任何人顾及。

其实真番国的很多民众,祖辈都与汉朝有着很深的渊源,其祖上有很多是来自中原,在他们的内心最深处,深深的渴慕着中原文明的教化。今日见了这支汉军的所作所为,再对比卫王和他的军队平日里对民众的残酷掠夺欺压,两者之间,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如果这次汉军真的能够赶走或者是消灭卫王,那可真是太好了!这是很多人心底踊跃的想法,虽然没有人说出来,但他们帮助汉军的积极行动,已经把这种想法表露无遗。

这么多人的齐心协力,三天的时间已经足够了。当休整完毕的黑鹰军再次整装上路的时候,他们的全身已经被保暖衣物包裹得严严实实,人人精神焕发,以饱满的战斗热情策马而去。

这次能够意外的在这个地方发现棉花的踪迹,元召很是高兴,这些可都是宝贝呀,用途太多了。他把这件事的后续交给了聂壹来处理,相信自己临行前对他交代过的事,他一定会办到很稳妥的。

这应该就是最原始的野生棉了,色泽发黄而且有些粗糙发硬,比起后世改良过的那些当然是大大不如,但就现在来说,已经是最难得的保暖之物了。

“小侯爷,这套保暖装备穿戴起来,还真是暖和啊!哈哈,不错不错!”

公孙戎奴他们几个紧随在元召的马旁,一边走着一边很是得意洋洋。连抓着马缰绳的手都带着暖和的棉手套,一点儿都不觉得冷,简直就是太舒服了。

“那是当然!也不看看这些是谁设计的,我们小侯爷想出来的东西,哪样不是既实用又方便的嘛!”

“小侯爷啊,你到底是怎么想出来的嘛?你看这护手的手套,还分了五个指头出来,哎呀!这样一来,就算是在滴水成冰的天气里挥刀杀敌都不妨碍了啊。敌人冷得握不住刀,我们却可以拿刀使劲砍杀,这可真是太方便了!不去多杀几个敌人,都对不起小侯爷的一番巧心思呢。呵呵!”

几个校尉七嘴八舌的说着,正面对阵战胜匈奴骑兵的经历,使每个人心中都充满了骄傲。此时他们心中最渴望的,就是继续战斗。

元召率领着他们一边赶路,一边笑着解答将士们的一些奇怪问题。他能理解他们的心情,这种骄傲和锐气,他想要黑鹰军永远能够保持下去。

无意识地侧过脸时,他看到了骑着一匹马跟在旁边的那个朴家少爷。名叫朴永烈的高丽族少年脱去了本来服装,换上了一身汉人装束。他是在黑鹰军离开朴家集继续北上的时候,跟在后面赶上来的。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有时候很奇怪,此前从来没有见过面的崔弘和朴永烈竟然很是投缘。也许是这朴姓少年的经历让他想到了从前的自己,也许是欣赏了他骨子里的倔强和不屈服精神。这一路上,朴永烈便总是跟在了他的身边。

对此,元召并没有多说什么。自己曾经答应过那位玄刀神,会收下他这个小弟子。对于元召来说,这是可有可无的事,如果以后能够有缘,他自然会教授他武艺,兑现自己对一个死去之人的承诺。如果他心中仇恨难消的话,那也无所谓。元召从来不怕世界上多一个敌人。

在朴家集休整的时候,元召其实并没有闲着。他已经通过好几处秘密渠道传过来的消息,理清了许多自己想知道的事。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功,在抵达王险城之前,摸清情况,制定出最便捷的攻城策略,是他当前面临的事。

前方剩余的这段三百里路程,还有五六处关卡,都有真番军队把守。但这些不必放在心上,黑鹰军自从踏上真番国土以来,四次大战皆全胜,这般的无敌威风在短短的时间内,早已经传遍了这三千里国土的四面八方。所过关卡守军,皆望风披靡。尤其是这次大败匈奴骑兵以后,相信前面已经没有人再敢掠其锋芒。

元召预测的一点儿都没有错。从渌口关往北后,黑鹰军将士的马蹄声还离得老远呢,一座座关卡上的守军早就跑到没有影。这其实也怪不了他们如此怯懦,真番军队早已经被传来的消息吓破了胆。

传说中,登上真番国土只有区区的一千汉朝骑兵,可就是这一千人,在不到十天的时间内,已经接连打了四次胜仗,歼灭真番连同匈奴军队总计四万五千人之众!他们在真番国土上纵横驰骋,千里北上,如同一股可怕的洪流,所到之处无可阻挡。

尤其是最新流传的消息也最为可怕,五千身经百战的匈奴铁骑,被那支黑鹰军打败以后,所有匈奴人竟然被可怕的活埋了!这也太骇人听闻了。想到要与这样的一支军队作战,真番守军连犹豫都没有犹豫,就接连弃关而逃了。

黑鹰军,在这短短的数日之内,已经树立起一个不可战胜的形象。在普通民众的口口相传中,这是从汉朝而来,解救真番底层民众的王者之师。他们将要推翻卫王的残暴统治,消灭那些邪恶力量,把真正的光明和富足带给真番所有人民。

这样的宣传,经过许多有心人的暗中传播,已经足以在底层民众当中掀起一股股暗流了。他们都满怀了期盼和渴望,等待着那支王者之师的到来。

这些传说和流言,王险城中的王室和贵族们自然也听到了。不过,长期以来形成的自傲和骄矜,让他们根本就不相信。为此,在朝廷大臣们的建议下,卫王出动兵马,在城内城外大肆抓捕那些传播和议论者,一旦发现有蛊惑人心者,立斩不饶。

然而,就在卫王派人刚刚开始镇压的时候,确切的消息终于传回来了。原来那些谣言都是真的,前方接连兵败,关城连续失守,突袭的汉军千里而来如入无人之境。前几日由三王子亲自壮行出发去剿灭汉军的匈奴骑兵,竟然全军覆没,无一人得活!

突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卫王右渠有片刻的呆愣,如果不是守着满殿的文武大臣们,他还以为自己在后宫做梦了。

听着战报上所说的那些详细情节,大殿当中鸦雀无声。就在两天之前,汉朝的楼船已经顺大同江而下,来到了距离王险城江岸段不足五十余里的地方。当时在这殿中讨论的时候,君臣之间还洋洋得意,策划着让这支汉军楼船重蹈上次的覆辙,胜利当可预期。

而今这样的形势,已经不光是要对付楼船这么简单了。现在首先要考虑的,是怎么样挡住那支黑鹰军的兵锋,让他们不能进逼到王险城外来啊!

一片惊慌之中,国相崔明贞悄悄的低下了头,他曾经预想过的一种最坏情况,终于还是发生了。为了家族的生存,现在……是应该做出决断了!

正文 第三百二十八章 楼船至 锁大江

当朝霞又从东方升起的时候,刘姝郡主从睡梦中醒来,心中有片刻的恍惚。待到过了好一会儿后才清醒过来,原来这不是在自己熟悉的王府闺房,而是身在江上楼船。

昨夜梦中,那个少年又来过了。虽然身上满身血迹,但脸上笑容依然温暖。这样的情境,在最近已经梦到了好几次。虽然早就已经确定,自己今生非他莫属,但每一次这样梦境的醒来后,却总是感到一种莫名的疏离和惶恐。

这个美貌倾城而又聪慧的女子,自然知道这种感觉的由来,不过就是“太在乎”三个字而已!

曾经在夜晚清冷的月色中,她走出他留给她的那间专属船舱,看着碧波起伏的大海,心中的波澜也如此般浩瀚。想这时光无涯,流云不定,而自己偏偏在这千千万万人之中遇到了那个名叫元召的家伙,并和他纠缠的这么深刻,这应该就是传说中月老牵过的那根红线吧?

每当想起他们共同经历过的那些事,女子的嘴角就不由得泛起好看的弧形,眉角变成了月弯,痴心坠落天幕上的繁星,只想无时无刻的待在他的身边……。

自从永川口分别以后,最开始那几天的时间里,刘姝每天都要担心很多遍。明明知道他那么厉害,这世间几乎没有什么敌人能伤得了他,可她还是担心。

海上航行中,自然得不到什么确切消息,她便盼望着赶快结束航程。楼船上虽然安全,可是她认为最安全的还是待在他的身边,即便是共同面对千军万马的冲杀,她也不怕。一身合体的铠甲,是元召专门给她定制的。还有他赠送给她的鱼肠短剑、臂弩以及一些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儿,这些都在她随身的包裹中。想起临行前,他严肃的样子,让她一定不要轻易的离开楼船上岸随军作战,心中的甜蜜便压抑不住。

三天之前,庞大的汉军楼船队伍自海上按照预先策划好的地点转入大同江。两天之前,抵达此处驻扎地点后,与某些早就潜入真番国内的人员取得联系,各种消息终于开始传来。

当元十三作为这支船队的暂时统领者,把第一次得知的消息通报给大家的时候,所有人都振奋起来。

在元召带领下的黑鹰军接连几次大胜,已经把甘云岭被困汉军安全解救出来,然后他们共同会师北上,一路告捷,估计用不了几天功夫就可以赶到王险城下了。

虽然大家早就知道真番军队应该阻挡不住黑鹰军前进的步伐,但却没有想到他们的行动这么快,也没有想到他们的胜利取得的如此酣畅。这种所向披靡的战斗简直就可以称得上是无敌了。

元十三为了谨慎起见,并没有轻易地把楼船靠岸,而是停驻在了大同江宽阔的江面中心。依照那些诸侯王公子们的跃跃欲试劲头,是要直接率领着全部四千多船上步卒上岸至王险城外扎营的。然而,淮南王刘安否决了他们的请求。

淮南王是个谨慎的人,同时更是一个有自己打算的人。几个诸侯王召集起来的这四千步卒,已经算得上是他们的全部家底儿了,出于信任,全部交给了他带出来,是要为大家找寻一条新出路的。而这次征伐真番,元召对他的说明,只不过提前带他们走一趟,好熟悉一下海上战争而已。

海上的战争,已经练习过了。楼船果然很强大,威力也无比犀利,这样的船队,淮南王深深地相信,在海上将没有对手。

不过现在既然已经逼近王险城,要进行最后的灭国之战。对自己手下这些步卒的使用,就要小心谨慎了。毕竟再次发生的战斗,有可能是短兵相接,自己的这些人可没有黑鹰军骑兵那么厉害,万一遇到强硬的对手,损兵折将就划不来了。

更何况,在他内心深处的想法中,平定真番国,说到底还是为了皇帝出力,自己没有必要身先士卒,还是等到元召统领的陆上汉军全部来到以后,再共同图谋,才是最为稳妥的办法。

当然这样的想法,是身边跟随的一帮亲信幕僚所提出来的,淮南王经过考虑以后,便点头同意了下来。诚然,等到元召来到以后再进攻,取胜要容易得多。

既然如此,达成统一意见后,所有楼船上的人现在的共同盼望,就是黑鹰军赶快到来的消息了。而刘姝郡主的盼望自然与他们不同,她只是单纯的想见到那个人而已。

当听到外面甲板上有人的欢呼声时,刘姝心中一动,她预感到可能又有新的消息传来了。急忙起身走出去,耳边已经把那边的吵嚷声听得清清楚楚。

“……小侯爷威武啊!黑鹰军简直太厉害了!……五千匈奴骑兵都被他们打败了……哈哈哈!”

“什么什么?匈奴铁骑?……那有没有把他们全部消灭掉啊?我最恨匈奴人了!”

“那还用说嘛!只要是败在小侯爷手上的敌人,从来就是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全军覆没!”

“真的啊?这么说……五千匈奴人都被杀光了?”

“兄弟,实话告诉你啊,听了别害怕。据传过来的可靠消息,那五千匈奴骑兵因为在路上残杀普通百姓,激怒了长乐侯,所以他们都被活埋了!……整整五千匈奴骑兵啊!这可真是痛快。哈哈哈!”

“啊!……厉害!真是没想到啊,平日里笑眯眯的小侯爷,竟然……竟然……!”

有人显然被惊吓到,听到这个消息后,结结巴巴的说了几次,也没有找出一个合适的词汇来形容。

那个嗓门最大在大声赞叹活埋匈奴骑兵这一行为的人,显然是元十三手下的人,他们对元召都有着盲目的崇拜,对他所做的一切事,无论是怎样,都只是敬服。这时候听到有人话语之中意思好像是在说元召心狠手辣,当时就有些不乐意。

“竟然什么啊!你们懂得什么?我家小侯爷这叫做怀菩萨心肠,行霹雳手段!那些匈奴人本来就该死,对待他们,就是要用这样的手段才能让他们害怕。哼!”

他们这些人是太维护元召的名声了,容不得别人有一点儿的不敬。其实那个原先说话这人倒是并没有别的意思,只不过有些吃惊而已。这时连忙也与大家一起随声附和起来。

“那个家伙就是有这样的魅力呢,值得大家对他崇拜,对他爱戴……呵呵!果然,他是无往不胜的,就算是匈奴人又怎么样?在他的马前,还不是照样不堪一击!只是可惜,他率领着千骑纵马杀敌的威风,自己却无缘得见……。”

想到千军万马之中,那个倾心之人冲马踏阵俾睨无敌的英武之态,有人呆立在船头,心已成痴。

同样的时刻,一夜未眠的卫王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景阳宫后殿,坐在软榻之上,感到深深的后悔和恐惧。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他很不明白,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错。自己在当初决定答应匈奴人的条件,共同对付汉朝以后,曾经与心腹臣子们详细的计算过汉朝的兵力和战备情况。只要匈奴人同时大举出兵,汉朝皇帝根本就没有力量抽调出兵力来应付真番军队,按照当时的推算,有五千匈奴骑兵助力,自己再出动五六万军队,汉朝的辽东沧海郡一地可一举拿下,那是轻而易举的事。

真番军队只要占领了那个地方,就等于又扩大了三分之一的地盘,处在汉匈两国之间,实力将会大大加强。在随后开始的汉朝和匈奴连绵不断的大战中,不管是汉朝还是匈奴,他们双方为了笼络卫王,肯定都会承认真番的实际占领的,这本来是一盘好棋。

然而,令卫王没有想到的是,汉朝皇帝竟然没有动用那些战略要地的一兵一卒,只派遣了这样一支据说是拼凑起来的杂牌儿军来对付真番国的挑衅。更加没有令他想到的是,这支所谓的杂牌军,竟然比精锐军还要强上十倍!不到十天的时间,自己的四万军队加上匈奴五千铁骑,已经全部葬送在他们手中。而且更离谱的是,打得己方几乎没有还手之力的,只不过是一只区区千人的骑兵队伍!

真番国的所有军队,满打满算加起来也不过十万余众,这还没有正式开打呢,就已经被消灭快一半儿了!接下来迫在眉睫要考虑的,已经不是怎样扩张自己的野心了,而是怎样保住自己的统治,和这座王险城!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而是马上就会兵临城下、将至壕边的现实局面。卫王右渠经过与群臣紧急商议后,已经连夜下令,剩余的所有兵马全部调集到王险城外围驻扎备战,把原先城外大营的两万御营兵马调回城内防守。命令这全部真番军队六万余众,都做好战斗准备,为保卫王城的安全,誓与汉军做最后的决战!

距离王险城五十里外,踏过千里江山后的战马停下来前进的马蹄,大汉将军旗下,黑鹰军,这支如同利剑磨砺出了无敌锋芒的劲旅,终于将要迎来此次征程的最后一战,人欢马乍、神采飞扬……!

正文 第三百二十九章 识时务 为俊杰

真番国的国都王险城,位于大同江中段的南岸,北面险峻的城墙相隔滔滔江水不过十余里的距离,这中间一段地势开阔,扼守由南岸登陆的隘口,却是驻军大营的好地方。

而城南和西面却是依山势而建,从西延绵而来的山脉与几十里外的云头山相连,山势陡峭多悬崖峭壁,可称为天然的屏障。

当初先王卫满率领兵马越过辽东境至此,就是看中了这里的有利地形,才选择把都城建在这儿的。所谓的“王者之气,险峻之城”就是王险城的生动写照了。

随着从景阳宫中发出的王牌令,附近的真番军队全部开始向王险城集结。原先驻扎在城外大营中的两万御营精锐换防入城,与一直在城内的近一万护卫军共同守卫王险城四面。而赶到的三万多地方军队,则驻扎在大同江边,严密防守汉军楼船动静。

一切都布置完毕,卫王听着三王子的汇报,心中稍稍安定下来。有了这六万多精锐部队的保护,他又重新恢复了一些信心。坚固的王城,储备丰富的物资,还有数倍于敌的精锐部下,远道而来的汉军想要攻破王险城,势必登天还难!

卫王已经派出了特使,奔赴草原王庭去求援了。他相信,五千匈奴骑兵被活埋的悲惨遭遇,一定会深深地激怒匈奴单于羿稚邪的。这位暴烈的君王,绝对不会忍受这种耻辱。只要他一怒之下派大军来支援,那就一切都好办了。

王险城这么坚固,自己的手头上又有六万多兵马,汉军就算是再厉害,要想在攻城战中取得胜利,哪有那么容易啊!只要能守住城池,和他们耗下去,让这支精锐的汉军变成劳师远征久而疲敝,到时候再与匈奴骑兵共灭之,以报先前的败兵之辱,这就是他们策划的最新对敌计策。

卫王把城外统兵的指挥权交给了自己最具才干的小儿子卫无忌。在这样危急的时刻,也只有自己的儿子最值得信任的了。城内军中带兵的几位将军,也都是卫王培养的心腹,他们的忠诚自然不容怀疑。有了这些信任之人的保护,卫右渠觉得万无一失。

只不过,世界上的事总是会有许多意想不到。在卫王君臣自以为固若金汤的防守中,其实有着很大的漏洞。一座坚不可摧的城池,除了坚固的城墙,忠诚的军队,犀利的武器之外,还有一样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人心所向和坚定意志。

很可惜,以暴力手段建立起真番国的卫王室,从来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在他们一贯相承的认知中,只要手中握有兵马刀甲,那就行了。如有不服,可屠灭之!

说起来也不奇怪,“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么高深的道理,岂是蛮夷之人所能理解的?所以有些败亡,早就已经注定,只不过崇尚暴力的统治者在死到临头之前,他们是看不到这些也想不到这些的。

就在这兵马集结、风声鹤唳的日子里,国相崔明贞病了,而且病得很重,据说得的是一种急性病,在短短两天的时间里病情每况愈下,已经到了不能下地走路的地步。

卫王派出一名宫廷史去崔府探望了一次,说是关心老臣倒不如说是例行公事,顺便看看真假。不要说现在形势危急下卫王无暇顾及这些,就是平常的时候,对于这位并没有什么太大作用的国相,他也根本就谈不上有什么关切之意。在这位王上的内心里,倒是恨不得国相大人和他的家族都赶快完蛋呢!也好在朝堂上少上很多顾忌。

不管怎么说,崔明贞毕竟是国之老臣,崔家又是百年大族,在朝中门生故旧颇多。既然王上都派人探望了,一些臣子们自然都不能落后,这几天便纷纷过府探病。在这风雨飘摇局势不明的情况下,谈论起来人心惶惶,自然不必细说。

在午后时分,又有几个探病者不约而同地来到崔府,他们像是一起约好的,又像是无意中碰到的,彼此见面后,却并没有什么惊奇之色,反而互相点头致意,一些事早已彼此默契心知肚明。

不久之后,在崔府后园深处的一间密室中,一场特殊的密议就这样开始了。如果此刻被卫王右渠看到在座众人的话,他一定会大吃一惊的。

在真番国的朝堂上,分别有几个大家族盘踞的势力,占据了很大的部分。这些家族的姓氏分别是崔、金、郑、玄、朴、韩。隶属于他们的朝廷官员,担任着其中的很多要职,可以说是举足轻重,绝对不能忽视。

今天在崔府的这间密室中,竟然聚集了其中四家的重要人物,除去与卫王室有着亲密关系的金家和郑家没有人在场之外,其余四家的家主都在。而且传说中重病不起的崔明贞竟赫然坐在最上面,这就让人感到有些不同寻常了。

崔明贞脸色有些苍白,他的确是生了一点病,但绝对没有在探望者眼前表现的那么重。那些都是不得已的伪装,是为了不惹起卫王的疑心而不得已的一种行为。其真正的目的,只不过就是为了今天与其余三家主事人的这场聚会而已。

崔、玄、朴、韩这四家在这片国土上,都算得上是年代久远的大家族了,彼此间关系紧密,他们都是家中人口繁多,根枝庞杂,为了家族和后代的着想,不得不冒着巨大的风险,来共同商讨一条稳妥的后路。

到了这样的时刻,将要去做的事,就不必拐弯儿没角藏着掖着的了。机会稍纵即逝,如果不尽快的抓住了,也许转眼间就是滔天大祸的到来。

虽然已经有过预感,心中也有过思想准备,但在此时此刻,听这位大家素来信服的国相大人说出他的打算,还是都沉默了下来,在紧张的权衡着其中的利弊,暂时没有人说话。

崔明贞却并不着急,大家都是聪明人,应该知道怎样才是最有利的选择。他在默默地等待着,等待着每一个人说出自己的态度。他手中其实还有一张底牌,不过现在还并不到揭晓的时刻。

果然,片刻之后,有人轻轻的咳嗽了一声,开始说话,或者说是做出最后的确定。

“崔相啊,你可是我们大家的领头人,这么多年来,也多亏了你的暗中扶持,大家才能够平平安安的安享富贵。这一点,我们平时虽然不说,心中却都明白的很,也感激的很。”

李家主说了这几句之后,那两人也纷纷的点头称是,这是事实。崔明贞微微点了点头,示意不必说这些无用之话,还有什么难以决断的,让他们尽管说出来。

“唉!只是这一次事关重大,可是关系着我们这几家的身家性命啊。如果稍有不慎,那就是几万人死无葬身之地的大祸……崔相,我们这样做,真的会稳妥吗?那些汉人就那么守信用?区区一个汉军将军,能代表他们皇帝的意志吗?”

见他们终于问到了最关心的话,崔明贞轻轻的叹了口气,这些问题,其实也困扰了他很多日子。自从第一次有汉人来与他暗中秘密接触开始,他就在心中反反复复的考虑犹豫,他所担心的事,与眼前这三人所担心的是一样的。那就是家族的安危与未来。

不过后来,随着知道的事越来越多,他的情绪渐渐安定下来,某种决心也一天比一天坚定。直到今天,汉军终于攻到了王险城下,再不尽快做出决定,就如同那汉人对他说的一样,一切都来不及了!城破之日,战火之中,祸福后果难料。

想到这里,崔明贞不再犹豫,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统一大家的思想,四家共同行动,组织起他们最大的力量,才能把这次的事完成到最好。

“三位兄弟,凭着我们这么多年的生死交情。我崔明贞是绝对不会领着大家跳火坑的,这一点,请你们先把心放到肚子里。我们将要做出的这个决定,是在当前局面下,最好的一个选择。实不相瞒,汉人的联络特使,就在崔府中,他所承诺的那些保证条件,都是这次的汉军将军亲口答应过的,绝对不会反悔。”

说到这里,他稍微停顿了一下,见三个人神态微动,知道他们已经都动了心,遂又接着说了下去。

“至于你们担心的汉朝皇帝态度,这个也无需多虑。因为这次来的汉朝将军,就可以代表皇帝的意志,对真番诸事全权做主。我已经全面地了解过,原来他就是汉朝皇帝面前的第一宠臣,令匈奴人也深深忌惮的那位长乐侯元召啊!”

他此言一出,那三个人也吃了一惊,心中同时暗道,怪不得汉军能够连战皆胜无人敢挡其锋芒,原来领兵将军就是当年在雁门关外刀斩左贤王、屠灭六千匈奴铁骑的那个人啊!与此人对敌,真番军队哪里还能有什么胜算呢?!

“原来如此!如果不是崔相明事理、知安危,加以提醒,我等几乎就要错过这最后的拯救家族机会了!”

“是啊,是啊!王险城危矣!卫王……看来也危险了。我等愿追随崔相所为,共举大事!”

“好,共举大事,绝不后悔……!”

见他们都态度坚决信誓旦旦,崔明贞大喜,此事成矣!他拍了拍手,示意大家静下来。然后走到里边的门边,伸手拉开门,从里面躬身请出一个人来。

“离人王子在此,可共商大事……!”

正文 第三百三十章 玄机藏 有妙策

春秋战国时代大贤孟子曾经说过的“……故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河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这段话,是适用于任何朝代统治的至理名言。只是很可惜,有太多的自诩“英明领袖”,对此视而不见,刚愎自用,终致灭亡。

卫王右渠当然算不上什么英明的帝王,他只是一个小国寡君尔。然而自以为是的性格,却比任何的君王都有过之而无不及。又生性残暴多疑,在他手下为臣,其实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职业。

这些年来,不仅死在他手上的臣民不可胜数,就是王室成员、王子王孙稍有忤逆,也是绝不宽恕轻饶的。这种刻薄寡恩,既是遗传自卫氏家族的基因,又是为了维护其统治需要而刻意为之的。因此,有许多人对他是既怕又恨,却又无可奈何。

大王子卫离人就是这其中的一个人。他的亲生母亲,在前些年因为一点琐事,被卫王失手杀死。从那时开始,仇恨的种子就在心底深深埋藏下来。

在卫离人隐忍宽厚的外表下,他早就觉察出卫王偏爱三王子无忌的心思,自己的地位早晚不保。暗中结交一些朝廷臣子这样的事,已经布局好几年了,即便不是为了王位 ,只是为了性命,如果时机到来,他也会拼力一搏的。

崔府中的密议,进行了很久。至于具体到底商议了些什么,外人自然不得而知。不过在分别告辞离去时,从几个人坚定的脚步上,已经可以看出他们的决心了。

不要小看了这几家的力量,大量的门生故旧族中子弟以及一些枝枝蔓蔓的勾连者,联合起来,已经足以做成很多大事了。

当他们都离去后,并肩而立在大厅门口的除了崔明贞、大王子卫离人之外,另有一人气宇轩昂负刀而立,原来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最先追随元召的赵远。

“请回去转告征东将军,一切都谨遵他的吩咐,只求事成之后汉军能够善待百姓,毋要乱杀无辜。”

赵远微微一笑,作为长乐塬上那支暗中力量的直接指挥者,他对这样的说辞自然知道该怎么回答。对于这些贵族们惯于行事的这一套,即以大义名分行私己之事,他早已经司空见惯了。

“敬请放心!大汉天子已授权我家小侯爷全权负责此次东征事宜。对真番国只追责首恶,余众尽皆抚慰。更何况你们本来就是大汉苗裔,当此盛世来临之际,重新归属汉朝,正当其时。至于富贵荣华家族繁盛……哈哈!到时候崔相、王子你们绝不会后悔今天选择的。”

崔明贞神情踊跃,而卫离人面色间有些淡淡的黯然,他终究是卫王室子孙,虽然今日做出此决定,是为了仇恨和性命着想,但不管怎么说也是一种背叛行为,心头的愧疚还是有的。

赵远这些年跟在元召身边,耳染目睹学习之下,早已不再是当初那个莽撞的青年。元召对他们这些人也以诚相待,是以都进步很快。他这次奉元召的命令,在大军出发之前,就已经率领着一些精干部众提前进入了真番国内,以刺探摸清真番朝堂上的各种关系之间的矛盾,便于见机行事。

对于赵远领导下的这支秘密力量,除去元召外,具体知道的人并不多。即便是主父偃、卫青他们,也只是隐约的知道小侯爷手中有这么一股力量的存在,但详细情况是怎样,他们从来不去打探。

主要骨干成员是由前流云帮高手组成的被元召命名为“玄机”的这股力量,可以说是除了黑鹰军以外,耗费了元召大量心血而培养起来的私人武装。他比任何人都明白,想要在一个君主至上的时代安全的活下去,只依靠忠心耿耿和朝堂上的显赫身份,是远远不够的。

看过几千年沧桑巨变的眼睛,对于皇帝和臣子之间的那些微妙关系,理解的比谁都透彻。有些事要想按照自己的想法来,没有大批可效死力的追随者是不行的。这与忠奸无关,只关乎理想的实现。

“玄机”是元召给自己磨炼的一把刀,这把刀的主人只能有一个。他会利用一切机会,给它淬火成型,也许永远没有真正用到它的那一天,但如果一旦启用,必定就是到了最危急的时刻,“玄机”出鞘,石破天惊!

征伐真番,就是一个磨炼的好机会。所以,元召给赵远的任务就是,潜伏在王险城,以征东大将军特使的身份行事,随时保持联络,按照军情进展听候指示。

早在两天之前,元召就已经通过了他们之间特殊的联系方式,了解到了王险城中当前的形式,所以他才暂时停止了前进的脚步。既然赵远说也许可以通过别的方式来解决王险城,那么何不一试呢?

在元召心中,每一个黑鹰军战士的生命都是宝贵的,每一个汉军士卒的生命也是宝贵的。虽然战争的伤亡是避免不了,但在有别的办法可想的时候,他总是要去试一试的。虽然这样也许不如纵情的战斗来的痛快,但还是那句话,战争的目的不是为了杀戮,而是为了降服。

两个时辰之后,在距离王险城仅仅五十里外扎营的黑鹰军中,元召就接到了赵远传递过来的最新消息。看完以后,他愉快的笑了起来。果然是一个好消息,看来自己从登陆开始就制定的,以最犀利的雷霆手段震慑敌人的计划,还是很成功的。王险城中的很多人果然是怕了,他的目的已经达到。既然如此,接下来的事就好办多了。

认真说起来,经过卫王这些年的经营,王险城还是很险峻的。如果进行强攻,虽然他也不是没有办法做到,但伤亡总是难免的。现在既然这坚固的堡垒,从内部已经出现了裂缝,对于善于抓住机会的元召来说,他当然不会放过。

至于那六万多大军,在他眼里,如同草芥尔!这不是元召自大,而是经过认真分析后的结果。几场仗打下来,真番军队到底是个什么情况,现在已经摸得一清二楚。在黑鹰军的眼中,简直就是不堪一击。一群绵羊就算是数量再多,也是一群绵羊罢了,遇到狮子老虎,只有逃命的份儿。

元召下令,黑鹰军和从后面紧跟着赶上来的四千汉军步卒,原地休息。他告诉将士们,先不必急着攻打王险城了,缓一缓,说不定就有奇迹出现。

本来听到前面有三万多真番军队在等着交战,公孙戎奴这些人一路上早就跃跃欲试了,不光是他们,就连荀羽率领的四千步卒都想要好好的打一仗呢!攻陷敌国王城这样的荣耀,那是谁也不想错过的。

然而,没有想到的是,大将军竟然下了这样的命令,这让大家心中不免有些焦急。都已经兵临城下了,还等什么呢?

“大将军不是说过兵贵神速吗?却为何又做出如此决定,实在是让末将等费解……。”

在大家伙儿的暗中撺掇下,公孙戎奴硬着头皮嘟囔着问了一句。自从见识过元召活埋五千匈奴骑兵的手段后,在从前的崇拜之外,所有人又平添了一份敬畏之意。

元召淡淡的笑了笑,却并没有多做解释,只是摆了摆手,让他们服从命令,该知道的时候自然会让他们知道。统领大军适当得保持高深莫测的神秘,也是一种为将的手段。哦,这一点,是从某位诸葛先生那儿学来的!

见元召如此胸有成竹的样子,将士们不敢再多问。反正跟着小侯爷总会打胜仗,就别去操那些心了,只需要等到他什么时候一声令下,大家伙上马杀敌就是了。

对于韩嫣、公孙戎奴、张次公这几个人的成长,元召很满意,他们都是将才,经过这一次战争的锤炼以后,每个人都已经可以独当一面,相信不久以后,在辽阔的北疆或者是西域战场上,他们一定会大放光彩的。

至于现在嘛,就先让他们在这儿呆着吧。真番军队已经胆怯了,他们绝对不敢来主动迎战的。既然如此,自己倒不必时刻待在军中了,大汉楼船现在已经停驻在大同江心,去走一趟,却也无妨。

斜阳之下,一匹马离开黑鹰军的营帐,径直向江边而去。远处的山坡上,在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的地方,几个不知道潜伏了多久的身影,看到马背上的元召渐渐地走远,他们互相打了个招呼,也悄无声息的随后离开了。

不久之后,这几个人出现在了云头山青瓦山庄之中。一座大厅中围坐着很多人,他们中间既有各地赶来的青瓦山庄弟子,也有许多来自中原九州隐门的高手,正在焦急地等待他们带回来的关于最大敌人的最新消息……。

同一时刻,正伏在楼船顶端静静看着异国天边晚霞在想心事的女子,忽然好似察觉到了什么,身子微微的有些发抖,却不敢回头去看,因为她怕那会是自己的错觉!

轻轻的脚步声终于还是走到了身边,带来了她曾经最熟悉的气息。心跳逐渐加快,慢慢地转过头时,泪水便再也忍不住,从眼角无声的滑落下来。虽只离别三五日,却似分隔几春秋!

“……哦,有这么冷吗?冻得鼻涕眼泪都出来了呀,不美了啊……。”

“……我、我要杀了你!……别跑!”

“啊啊啊!为什么拔剑?……救命啊……!”

正文 第三百三十一章 情意重 仇恨深

这些汉军楼船的船舱,与从前的那些船有很大的不同。剑湖船坞的建造者们,根据元召所画出来的图纸,又进行了一番合理的改造,里面显得更宽阔,也更加实用。

淮南王自从见到这种楼船以后,就深深的喜欢上了它们。还在淮南的时候,就经常坐在船上随军演练。这次横渡东海,乘风破浪,尤其是在见识到楼船装配上武器之后的威力后,他更是感觉,自己拥有这样的一支楼船水军,是多么让人感到豪迈的事。

舒适的船舱中,地板上铺着厚厚的绣毯,四周装饰豪华,这是淮南王自己的座船,当然要显得与众不同一些,才与他的身份相符。

一张宽阔的几案,两人对坐,有淡淡的酒香充满了这片空间。四周有几人相陪,正在听自家王爷和征东大将军谈论。

自永川口分别这几日之后,再度见到眼前的少年,众人目光中所包含的内容,已经与从前又大大的不同。就连淮南王心中也是涌起无限的感慨。

用文武双全、智计无双来形容这位小侯爷,现在已经没有人觉得过分,因为这是一种最公平的评价。以前大家听闻的都只是他的敢作敢为,虽然也是佩服,但终究只是个人武勇罢了。

然而这次不同,马踏敌国千里山河,连战皆胜,攻克数十座关城,真番国十余万人马无有敢掠其锋芒者。现在逼近王险城下,聚集备战的敌军竟然畏之如虎,没有一个将军赶来主动挑战的,都做消极防御之守势。这样的威风,在他们的所知所闻中,可与比肩者寥寥无几。

淮南王的感慨又与别人有些不同,他心中羡慕皇帝刘彻可真是有福气啊!竟然能够得到这样的人相助。自己为什么就没有早些遇到他呢?这真是一件让人遗憾的事。

不过,当他眼角的余光,看到自己女儿在不远处角落里,不时偷偷往这边瞧过来的目光时,心中又有些暗自欣喜。没想到,这小子与姝儿会有缘分,那就好办了,以后要得到他的助力,想必他绝对不会推辞的。

船舱中的气氛,很轻松。到了现在这个时候,顺利的平定真番国,任谁都有了必胜的信心。现在就看最后这一战怎么打了。不过,听元召刚才语气中的意思,他好像已经制定出了什么攻克王险城的办法似得。让大家的心中有些好奇的很。

“小侯爷,楼船的作用,恐怕对攻打王险城没有什么用武之地啊!大同江南岸离的城墙太远了,投石机的威力达不到。床弩好像还能起些作用,如果船上汉军登岸,真番大营的军队来江边作战的时候,倒是可以让他们尝些苦头。”

元十三挠了挠头,有些很不情愿的样子。他知道元召一定不会让他领着从长乐塬带出来的那些水上兄弟上岸作战的。真番国的水上军队早已经被消灭的一干二净,已经用不着他们再动手了。这岂不是说,接下来,他们就只能在楼船上看热闹了嘛!

果然,不出他所料,元召轻轻摇了摇头,说道:“楼船水军的作战任务到此为止。你们只要好好的看守好这些座船,不要让真番人有机可乘来趁机放火就行了。攻打王险城,是用不到你们上岸的。”

元十三耷拉下头来,低声咕哝了几句,终究不敢反驳元召的意见。这是小侯爷的一片好心,自然不能不知好歹。

\儿就要离开,并没有得到两人单独相处的机会,刘姝郡主心中不免有些失落。但大战当前,他身为主将,自己也无法可想,更不能随意任性。只得委委屈屈的跟在后面,元召见无人注意,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小的包裹递给她,然后一笑之间径直去了。

刘姝却先没有打开来看,仍旧是盯着他的背影,见他上岸之后马蹄踏踏逐渐走远,这才收回目光,微微叹了口气。连忙回到船舱中,打开那小包裹时,却见是一副分开五指的粗布棉絮手套,戴在手上,大小合适,甚是温暖。风华正茂的女郎紧紧的抱在胸口,心中甜蜜无限。

大同江南岸就是真番三万大军的军营,元召行走的路线,是绕过王险城西,从山岭之间小道穿行而过,到黑鹰军驻地,不过几十里的路程。

冬日里天黑的早,此时早已经是暮色四合时分。元召飞马转入山间时,道路崎岖,只能缓缓而行。他抬眼四望,远处山林莽莽苍苍,在这异国他乡的土地上,一人一骑显得格外渺小孤单。

蓦然,他神色一动,停驻了战马。前方十余丈外,许多潜伏在黑暗中的人影开始出现。灌木丛中、大石头后面、树冠之上、道路两旁,涌现出来的影子黑压压一片,点燃了火把后,这片空间的形势逐渐显现出来。

元召骑在马上,面无表情的看着,并不说话。他的身影,被火把拉的很长,在五六百人的包围中,像随时就要被淹没一般。

来的都是高手,从那些人的身形纵跃之间,可以看得很清楚。元召眯起眼睛,无数的刀光剑影在火把照耀下发出寒光。这些人中,有一大部分都身穿白衣,束发间系得一根白带子,这身装束,倒似是与他不久前交手过的玄刀神金永吉一模一样。

另外,夹杂在其中的是一些身穿汉人服色之辈,人人手执兵刃,面色不善,呈一个半圆形把他紧紧的包围了起来。

在最前面的几人显然是领头者,火把的光亮照耀下,看的明白,马上那少年正是他们共同的仇人元召!为了等现在的这个机会,他们已经跟踪筹划了好久了。现在终于等到他,都早已经下定了决心,不管付出任何代价,今天必须把他的性命留下来!

\遗念,不再理会凡尘中事,在云头山专心修炼武学。不过,师尊之仇不报,却怎能立在这世间!更何况,尔等大汉军队凭借弓马之利,在这片国土上肆意杀戮,我等身为玄刀神弟子,岂能袖手旁观不闻不问。今日便先诛杀你这首恶,以警示汉人!”

青瓦山庄的一众弟子也随声相和,群情激奋。看架势就是要一拥而上对其乱刀分尸的局面了。

“你们确定?真的能杀得了我吗?”一个嘲讽的语气打断了他们的话,显得很无所谓的样子。

正文 第三百三十二章 树欲静 风不止

自从阴差阳错来到这个时代,元召并不想与任何人作对。他想要的是平静的生活,与几个合得来的朋友谈天说地,共同分享一下小发明什么的,在大汉朝即将来到的盛世中,快快乐乐的生活。

想法都是美好的,现实却非其所愿。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自己会走上一条这样的道路,充满铁血与杀伐,权谋与争斗。其实连他自己都有好几次曾经怀疑过,这一切到底是不是自己想要的。

不过,既然开始了,就已经没有回头路可走,也后悔不得。现在他的身边已经有大批的追随和同行者,即便不为了自己着想,只为了他们这些人,也已经退却不得。

元召不想杀人,可是死在他手上的人已经很多,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死去的。想来在这些死去的人背后,一定会有大量的复仇者对自己咬牙切齿,恨之入骨。

包括今天面对着他的这六百多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的人,他还是不想杀人。这些人还算不上是那些穷凶极恶之徒,而且自己确实杀死过他们的师友或者同门,来复仇者理所应当,自己却胜之不武。

“你们都让开吧!我答应过玄刀神,不会难为青瓦山庄的弟子。今夜之事,便不与你们计较。而你们,应该就是九州隐门中人吧?我与你们之间也没有什么过不去的梁子,你们的敌人应该是大汉皇帝陛下。就此散去,我也权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面对着刀光剑影中的一众高手,元召连眉头都没有眨一下,他的语气很冷淡,对这些江湖人并没有什么好印象,之所以耐着性子说这些,只是因为他马鞍后的汉刀今晚不想溅血。

面前的这个少年很厉害,既然连玄刀神都死在他的手中,想来单打独斗的话,自己这边没有人会是他的对手。不过他们现在不是一个人,而是六百多人,六百多一心想要报仇的武学高手!

“元召!想不到你小小年纪,倒是好大的口气!你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实话告诉你吧,我们已经盯你很久了,这儿就是你的葬身之地,而明年今日,就是你的祭日了!哼!”

“师尊之仇,不可不报!今日必杀之……!”

“还我师弟和师妹的性命来!你这替汉朝皇帝为虎作伥的家伙,真是死有余辜!拿命来吧!”

“不要和他多说废话了!大家一起上,杀了他!”

吵吵嚷嚷的,没有人认为元召今晚能逃的脱,除掉此人,永消后患,就在此时。

九州隐门这次抽调了二百多人,都是其中身负异能的精干力量,在几个门中宿老的带领下,从辽东进入真番,追寻着元召的足迹,想要在这儿把他彻底的解决。能够一次性出动这么多高手,已经足以看出对元召此人的重视了。

这不能怨他们必杀之而后快。上次在未央宫中,那个布局了好几年才等到的绝好机会,那么多潜伏在未央宫中的势力,就是因为眼前的这个少年,横加出手干预,才落得个功亏一篑的下场,所有棋子几乎被一网打尽。

为了这件事,隐门中的长老们十分恼火,已经对分布在天下各地的隐门中人发布了必杀令,元召早已经被列为必死之人。

这次与青瓦山庄弟子联合,强强联手,势力更加庞大。见他死到临头了,还敢这么狂妄自大,早就有人已经忍耐不住。

一名挥舞着手中链子锤的大汉,大喝一声,如同霹雳。他正挡在元召的马前,脱手之间,如同人头大小的铁锤直奔元召马头而来,这人倒是个急性子,存了先把敌人马匹击毙的心思,让他无法凭借马力逃跑。

其余身边多人,见这大汉铁锤去势凶猛,隐隐带了风雷之音,三丈之内避无可避,不由得齐齐喝一声彩!

元召火光之中看的明白,他嘴角冷冷一笑,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一向是他秉承的原则,既然有人不知死活的动手了,那就别怪自己不客气。

渐渐围拢过来的青瓦山庄弟子和隐门中人蓦然就觉得眼前有精光闪过,一刀炫目光芒如同打了道闪电一般,随随便便就劈了出来。马上那人拔出的不过就是一把普普通通的汉刀,然而劈出的气势就像是要把马头之前的一切都粉碎!有许多修为较深的已经心中大惊,连忙极力向旁边跃开闪避。有许多反应迟缓的,虽然也意识到不妙,却已经来不及了。

很奇怪,这般刚猛无匹的刀势,人的耳朵里却并没有听到什么太剧烈的声音。然而,威力马上就会显现了,所有人看的清清楚楚。那把奔向元召的流星锤,递到离马头还有丈余远时,仿佛碰到了一堵无形的铁壁,锤头忽然以一个奇怪的角度反卷回去,不偏不倚,正打到它原先主人的头上。

这一下子却打了个万点桃花开!那大汉当场就死的不能再死了。而且这只是开始,随着锋芒到处,前面简直是摧枯拉朽,挡路的不管是人的身体、灌木、枯草、乱石、刀剑火把……乱七八糟的像是被旋风卷过,地上一条半尺宽清晰的裂痕蜿蜒向前而去,足有十余丈远!

如果是有那天在海边亲眼目睹过元召和玄刀神金永吉决战过程的人在此的话,那他们一定会吃惊的大声喊出来,这一刀就是那一天劈裂云崖那一刀的重演!

在所有人惊魂未定之时,一刀挥出后的元召马不停蹄,直向而前,踏过一片混乱,消失在林暗幽冥之间。

他现在无心杀人,平定真番大事要紧,哪有耐心和这些江湖人士纠缠。这一刀只为了开辟出道路,至于有所死伤,那只能怨这些人自己倒霉了。

听到马蹄声远去,慌乱的人群,重新点起火把聚集起来,点检伤亡查看究竟,却都不由得惊心不已。元召果然和传说中一样厉害,只凭这一刀的锋芒,他们这些人都自问,自己的修为绝对扛不住。

“这厮如此厉害!怪不得师尊他老人家……唉!”

“往日里,只听说,今天确是亲眼所见,果然……。”

“休要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他终究还是胆怯逃跑了,不敢与我们一战。否则,今日定然叫他难以活命!哼!”

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几个领头的人互相对视一眼,心头忧虑,没有想到忙活一场,终究还是没有留住他。他们不去理会那些鲁莽之辈的叫喊,一面指挥着为伤者敷药救治,一面低声商议几句。

“好不容易等到此良机……唉!真是可惜。刚才就该四面围攻的。等到他到了军中,就更难杀他了。”

“李兄不必难过,尊师的大仇我们一定会帮你报的。这次不行,还有下一次机会。我们九州隐门誓与青瓦山庄同仇敌忾,直到扑杀元召此寮为止。”

“多谢道兄援手!青瓦山庄上下感激不尽。只是机会难寻,下次又难寻其踪迹了。”

“哈哈哈!这一点倒不必多虑。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是个人,不管他有多么厉害,总会有弱点存在的。我就不信,元召就没有弱点被我们所利用。”

“对极对极,此话言之有理!对了,师兄,早在中原的时候,暗中监视元召行止的门中人就曾经发现过他与那淮南郡主有着不清不楚的关系!这一点,不知道能不能对我们有所帮助?”

这位隐门的高手无意中说出这句话来,却没想到引起了其他几个人的重视,他们互相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睛中看到了闪动的光芒。

“没错!这倒是一个可以利用的地方。那淮南郡主正巧这次也随军前来了,我们不妨好好的计议一下,看看能不能想办法把她抓到手中,以此作为要挟,说不定会有些意外收获啊!呵呵!”

其余几人立即鼓掌称善 。自古兵不厌诈,为报仇杀人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拿对方重视的人质做要挟,逼其就范,这也算不了什么。

相比起与元召对阵,去擒拿一个女子就容易得多了,尤其是在自己一方有这么多高手的情况下,那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即便探知她在汉军楼船上,那也难不住他们这些人。又经过一番商议后,最终,隐门中人和青瓦山庄弟子们制定了一个计划。决定挑选大批高手,就在今夜行动,去汉军楼船上把那女子捉来,然后带到青瓦山庄,在那里设下机关埋伏,引诱元召到来相救。只要他敢来,遍布于青瓦山庄的那些厉害机关,定叫他有来无回,死于非命。

计划很完美,想得也很周到。至于捉拿淮南郡主,他们很有把握。淮南之地,王府之中能够让人忌惮的武学高手只有两个人,那就是素称“剑神”的雷被和“一丈伏魔”韦陀。楼船之上,并没有发现雷被的踪迹,前一段时候传说他重新闭关修炼的传闻看来是真的了。那么就只剩了韦陀一个人而已 ,在己方众多高手的围攻下,不足为虑。

现在唯一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一切按计划安排妥当以后,元召,他到底会不会来呢?

正文 第三百三十三章 毕其功 于一役

一刀逼退劫杀者,打马回到黑鹰军驻地的元召,并没有把刚才的事放在心上。他现在需要重视的是,刚从王险城中传递回来的一条最新消息。

计划中的行动时机已经定下,就选在明天晚上的宫中宴会上。到时候四大家族和卫离人王子早就联络好的人,会在宫中突然发难,劫持卫王。同时,会打开王险城南大门,到时候举火为号,希望汉军能够及时接应。

元召卷起来那张写满字的布条,满意的笑了,一切都按照他的想法在进行着。如果行动顺利的话,后天早晨,汉军的大旗就将在王险城城头上飘扬了。

虽然其中的变数,不可不防。但元召在心中早已预定了胜利。事到如今,他将要考虑的不再是怎样去与守城军队作战,而是怎样在最短的时间内收服民心,迅速的把局势稳定下来,以便于为下一步把这三千里地山河划归到大汉疆域内,提前打好基础。

征讨胜利以后,把真番之地归于大汉,这是早在元召离开长安之前,就与皇帝陛下定下的国策。这块域外之地,与其等到后来带给中原无数麻烦,还不如现在就把它掌握在手中,按照自己的方法,好好的改造掌控起来。元召很有把握,把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民众,彻彻底底的改造成汉人,让他们从此以后成为大汉帝国的助力,而不再是累赘。

元召终于对全体汉军下达了备战的命令,这当中既包括黑鹰军,也包括荀羽率领的四千汉军步卒。所有人听到这个消息,自然尽皆振奋。这么顺利的就要攻陷敌国王城了,连同离开长安时候开始算起,现在也不过一个月的时间,这不能不算是一个奇迹。

将士们自然没有元召想的多,在他们的心里,只要能打胜仗就行了,朝堂上的那些事,不是他们需要去考虑的。这次征伐真番,只要再拿下王险城,那可就是灭国之功,封赏什么的自然是少不了的。最主要的是一种荣誉感,这么难得的大胜利,日后说起来,曾经参与其中,与有荣焉。

有赵远率领着“玄机”精锐人员在王险城内运筹,元召非常放心。即便是有什么别的变数,他相信他们也一定能够克服的。曾经经过自己亲手培养的这支精英队伍,如果连这一点儿都做不好,那他自己只能承认自己输。

不过,这样的情况是不会发生的。元召笑眯眯的看着夜色中王险城的方向,很期待那里即将进行的精彩大剧。

王险城内外的气氛还是很紧张的。一些乱七八糟的谣言在城里到处流传,那些普通的民众在这样的氛围中,也都已经明白了自己现在的处境。

汉军就要打来了!那支战无不胜的黑鹰军据说已经离城不到五十里了。未来的命运究竟会怎样,这些王城中的居民,心里都没有底。不过那些传言,还是很让人安心的。汉朝军队从来不会乱杀无辜的民众,他们的敌人,是作威作福顽固不化的卫王和他手下的贵族大臣们。

不光是普通民众,一些城中上层人士的心里也有很多慌恐,卫王的军队到底能不能打败即将到来的汉军呢?谁的心里也没有底。

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卫王在景阳宫中召集了一次盛大的宴会,为将到来的大战打气。被召集而来的人包括一些军中将军、朝廷大臣、还有一些王室贵族等。为了应对危机,卫王打算做出一定的牺牲,该封赏的封赏,该鼓励的鼓励,总而言之,为了消灭来侵犯的汉军,钱财官爵他已经都不在乎,只要能继续维护他的统治就行。

该来的人都来了,就连据说已经卧病的国相崔明贞也抱病前来,坐在自己的席位上,虽然脸色有些不太好,但也勉强支撑着。

卫王扫视了一遍坐好的人群,心中多少有些安稳下来。他今天之所以要这样做,却并不是他的本意,而是听从了身边幕僚们的建议,说是应该借这次机会,给臣民们一个鼓舞。他想了想,也有道理,所以才答应了下来。

被他倚为臂膀的将军金太中已经死了,座中的四五位将军统领着城外的全部兵马,而城中一万守军由玄朴将军率领,守卫南半城。两万御营兵马则交给了三王子卫无忌,戍守北半城,严防汉军楼船军队突袭。

酒宴之上,卫王进行了大批的封赏,来参加的这些重要人物,几乎人人都得到了赏赐,各种称颂之声不绝于耳,所有人都在大表忠心,一时间,倒是十分热闹。

日色渐晚,天已薄暮,掌上灯来的时候,卫王已经带了五六分酒意,说起当前的局势,却一句话也不提兵败之事,只是大肆吹嘘匈奴单于的允诺,派去的使者已经传信回来,马上就会有几万匈奴铁骑兵发辽东来解真番之困。区区汉军不用怕他们,只要能把王险城牢牢地守住,用不了几天,这些汉军就将死无葬身之地了。

许多不明真相的臣子贵族自然是大为兴奋,随声附和着卫王的腔调,谴责着汉军的可恶。当然也有许多人已经通过某些渠道知道那五千匈奴骑兵灭亡的消息,此时再听到卫王对匈奴人的依靠,心中就有些大不以为然。

崔明贞今晚滴酒未沾,旁人知道他生病,自然不便劝他。听着卫王和群臣们的高谈阔论,他与附近邻座的四五人暗中交换了一下眼神,心中有些略微的波动,既有希望又有淡淡的悲凉。

也许今夜过后,真番国就将不复存在了。自己这些人将要做的事,在后人眼中也不知道是义举还是叛逆。约定的时辰就快到了,成功与失败就在此一举,也不知道等卫王成为阶下囚之后,又是怎样的表情?

今晚却有着明亮的月光,虽然有些清冷,不过在这样的月光下进军、入城、杀人,应该也是一件很特别的事吧!起码在现在的韩嫣心中有着这样的激动。

黑鹰军与四千汉军步卒,都已经埋伏在离王险城南城门不足十里的丘陵起伏间,他们在静静地等待着某个时辰的到来。

“城内已经策动了内乱,就在今夜,举火为号后城门将会大开,毕其功于一役,也只在今夜!”

在临行之前,元召当众对他们讲过的这句话,每一个汉军将士都记在心里。怪不得大将军都兵临城下了还不慌不忙,并不急着攻城,原来早已经都安排好了啊!

远处的山林寂静,今夜无风,战斗前的等待是无聊的,元召倚在一棵树边,边想着事情,边用一把匕首把砍来的竹子作成竹笛,借此来消磨时间。真番平定后,汉军的楼船,就可以交给淮南王他们出海去闯荡一番了。自己已经画出了一副详尽的东海诸岛图,反正他们有大把的时间和精力,就让他们去探寻吧。

至于自己和属下汉军的行止,他也已经有了决定。在几天前,从长安远道而来的那位使臣,带来了皇帝的慰问和赏赐。同时也带走了元召给皇帝的一封奏章。

在这封奏章里,元召已经明确的表达了自己对真番归属的想法,那就是彻底的划归汉域。请皇帝和朝廷在最短的时间内制定出制度,划出所属郡县,派遣官员前来接收安抚民众。

今夜潜伏在此准备夺城的兵马有五千人,除去黑鹰军之外,荀羽那四千多汉军也已经都配备了战马。这些马匹,是来自上次的那支匈奴骑兵队伍,人被活埋了,战马当然不能浪费,这些可都是草原上的烈马,正好用来装备荀羽的步卒。

看着部下一色的高头大马,左将军荀羽就别提多兴奋了,加入黑鹰军的想法便更加强烈。此时他心中暗下决心,待会儿进城的时候一定要好好表现,绝不能逊色了黑鹰军将士半分。

当元召把竹笛的最后一个音孔掏完时,他手上的动作微微停了一下。片刻之后,有一个人影蓦然出现在了他的身边。看得出此人是极速奔来的,神情间带了焦急之色。元召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元侯,楼船上出了点儿状况,就在刚才,有大批来历不明的高手夜袭,把郡主掳走了!”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在淮南王刘安身边寸步不离的韦陀,见到元召后,客套话来不及说,直接就告诉了他这个消息。

元召心中一惊,他忽然有一种预感,这应该是那些找自己寻仇的人做的。

“怎会如此!那些人说过什么没有?”

“来的都是些高手,我为了保护王爷安全,与十几个人缠斗,分不得身,却没想到他们会把郡主捉走。临走时他们留下了话来,王爷命我立刻来找你,让你想办法救回郡主。”

韦陀边说着,边伸手递过来一块布条,只见上面写着一句话“想要救人,让元召亲自来青瓦山庄!”

自己的预感没有错,果然是那些人阴魂不散,自己有心放过他们一马,却没想到,他们竟然把主意打到了刘姝身上!

龙有逆鳞,触之则死!所有身边亲近之人的安危,就是元召的不能触碰之处。既然如此,他便不再容情。

“回去保护王爷吧。顺便告诉他,郡主自会安然无恙的归来!”

正文 第三百三十四章 千万人 吾往矣

《大汉帝国史?元公世家》:“……是月,王险城破,王卫右渠被擒,真番平定。此役,元公亲帅水陆汉军不足万人,历时月余,大小十余战,屠灭真番匈奴联军四万众,威慑全境。捷报传书长安,天子大悦,为之贺。遂准元公一切所奏,赐封真番归降有功者五人为国侯,嘉奖优厚。汉军将士封赏如故。以真番土地划为四郡,派出官吏治理,如汉朝体制……。”

史书的简短文字中,隐藏在这背后的,是无数的刀光剑影,铁血与权谋,更是铭刻了许多功勋卓著,勇敢与荣耀。

那夜,景阳宫中横生波澜,以崔、李、韩、玄四家为首的一批贵族们联合王子卫离人发动了政变,歌舞升平地陡变刀剑如梦场,王朝梦碎,禁宫流血。

与此同时发动的,是戍守王险城南门的玄姓主将遵照命令,打开了城门,燃起的冲天火光中,千骑劲发,早已等待多时的汉军如滚滚洪流涌入了这座敌国的王城。

在早已经探查遍了城内形势的“玄机”成员引领下,他们分头行动,荀羽率领人马开始分别占领四门,黑鹰军则不管其他,遵照早先元召离开时的命令,以最快的速度奔赴景阳宫驰援,捉住卫王和他的重臣们,才是此战的关键。

公孙戎奴、张次公、韩嫣这三个人并肩作战了这一路,早就配合的非常默契。进入景阳宫以后,遇到抵抗者,便立即用九臂连环弩射杀,绝不耽搁半点功夫,一心想要擒王的大功。

只是当他们在一片乱战中马踏宫门,来到大殿的时候,卫王早已成了俘虏。一群行动敏捷的人向他们交接了这个贵重的“礼物”后,便迅速的消失了。公孙戎奴等人并不多问,心中却都明白,这一定就是元召提前在王险城中的布局了。

汉军进城以后,并没有遇到太激烈的抵抗,小规模的战斗,当然是难免的,不过这些忠于王室的队伍怎么能是黑鹰军骑士们的对手呢,一轮弩箭射过去,死伤惨重,马上就作鸟兽散了。

卫王和他的臣子们、王室成员都做了阶下囚,唯一逃脱的只有三王子卫无忌,他在一帮平日里豢养的死士拼死保护下,终究还是逃了出去。只是当他回到御营兵马驻扎地,想要召集起人马奋力一战时,却吃惊地发现,原先的两万多兵马,也已经四分五裂,各自为战。

崔、韩、李、玄这四大家族联合起来的力量很强大,再加上早已对汉军的畏惧,使得大多数人很快就背叛了刻薄寡恩的卫王,只有到了这个时候,真番王才悲哀地发现,肯为自己尽忠的人寥寥无几。

城中的三万守军很快就被解决了,除了几千忠心于王室的人追随着三王子狼狈逃窜之外,剩下的全部缴械投降。而城外大同江南岸大营的三万多真番军队也没有费多大功夫,除去投降的之外,那些想逃跑的,则无一例外的被江上的汉军消灭了。

昨晚突然遭到袭击的楼船上的将士们都被激怒了。事后元十三差点懊悔的拔刀自裁。小侯爷临走之前特意叮嘱要防备敌人的突然偷袭,可还是防守的不够严密,让对手摸上船来,要不是哨塔上的巡卫即时发现,发出了警报,还不知道会造成怎样严重的后果呢!

大汉太子就在楼船上的秘密,虽然只有寥寥几个人知道,但一旦出事,那就是天大的事件,没有人可以担起这个责任。当时的形势是十分危险的,以元十三的眼光看来,对方来的绝对都是高手,即便将士们拼死抵抗,却几乎挡不住他们的锋芒,后来还是用九臂连环弩射死了对方几十人,才把他们逼退。

可是他们终究还是把淮南郡主掳走了。这是一个无法原谅的过失,元十三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脸再见到元召。同样恼怒欲狂的还有淮南王刘安,他听自己的心腹护卫韦陀说,在交手的时候已经认出那些人中有九州隐门中人,这一点,他确认无疑。

淮南王在从前的时候,为了某些需要,也曾经和隐门打过交道,算是有些渊源,却没想到今天他们竟然不顾从前的情分,把自己的爱女捉走了,这让他不禁杀心大起。就在这焦急的等待中,他已经暗暗下定了决心,无论元召去救人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此事过后,一定会把自己知道的关于九州隐门的一切,都详细的告诉元召,让他去把他们全部铲除!

正是在这样的气氛中,王险城内外的战斗开始了。看到远处熊熊燃烧的火光和千军万马呐喊的厮杀声,楼船上的人哪里还能忍耐得住?

所以,真番大营中那些不肯投降而想逃跑的人,算是自己倒霉,遇到这些憋了一肚子火的汉军将士,哪里还有他们的好果子吃。无一例外,下场只有一个字,死!

两个时辰之后,大局已定,汉军控制了整个王险城。然后公孙戎奴几人分头行动,开始警戒和清理各处重要地点残敌,这注定是一个不眠之夜。王险城中的所有民众,不管是贵族还是平民,都将在这一夜做出自己的选择。不过,不管他们怎样决定自己的命运,当明天朝阳升起的时候,都将会看到高高飘扬在城头和宫门前的大汉龙旗。

以几乎是兵不血刃的形式攻克王城,把大汉的旗帜插遍在这还未曾归于王化的土地上,此灭国之功也,当青史流传!这样的荣誉,自然是归属于征东大将军所有。不过,后人不知道的是,今夜的这最后一战,元召并没有亲自参加,他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四位部下,由他们去收割这颗已经熟透的“果实”,就足够了。

千乘万骑,屠灭敌国,擒王之功劳,扩土之荣耀……相比起这些,在这位后世穿越者眼里,他更重视的只是一个女子的安全!

那个曾经在长安雨夜中与他阴差阳错暗结情缘的女子,那个在这个世间把第一次缱绻温柔献给他的女子,那个曾经为他素手温酒红袖添香的女子……这一刻,在马背上披星戴月踏破山林的少年,他胸中的战意,是如此强烈!

即便前方等着的是龙潭虎穴又如何?即便是千百高手又如何?一袭黑袍卷过处,惊起飞鸟无数。只此一人、一马、一刀,虽千万人,吾往矣!

云头山青瓦山庄,此刻灯火通明,从山脚下直到半山腰,层层宅院中都有人影晃动。今夜,玄刀神门下弟子与中原来的隐门高手们将在这里等着一个人的到来。

虽然并不确定元召会不会来,但他们还是严阵以待。也许,在大战当前的紧急关头,他不会为了一个女子而来轻易冒险的,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但他们还是存了万一的心理,做好了各种准备,不管他什么时候来,也要叫他有来无回。

不过现在时辰还早,料想他即便得知了消息,也要经过详细了解情况,再经过权衡考虑,对军中安排布置,那也许是明天以后的事了。

一个时辰之前的突袭行动还是很冒险的。他们没有想到汉军的警惕性那么高,去突袭的百余人仗着都是一副好身手,刚刚趁着夜色的掩护登上楼船,就被发现了。一番打斗之下,虽然成功的抓住了那郡主,自己一方却也死伤了将近一半儿的人。汉军的连发弩箭太厉害了,即便是武林高手也抵挡不住,最后要不是以手中的人质相威胁,他们几乎大部分都走不脱。

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之后,终于把淮南郡主打晕后带了回来。把她单独关押在大厅后的一间屋子里,有十几个人看守着。剩下的除去在各处通道巡守的之外,便都聚集在这大厅当中,开始商议接下来要怎么样对付共同的仇人元召。

自从玄刀神死后,青瓦山庄变得有些混乱,有许多如同朴永烈一样的人已经下山离去了,回到自己的家乡,去融入普通人的生活。而留下来的,大多都是曾经无家可归的流浪者或者是被玄刀神收服的一些江湖客。失去了玄刀神的约束后,许多人原先被压抑着的暴戾本性得到了释放,这处原先静修的场所,现在已经变得有些乌烟瘴气,再也难以恢复往日的平静,这也正是许多只求武学之道的弟子失望而去的原因。

灯火通明的大厅中,几百人聚集在一起,有的在为伤者敷药,有的在饮酒交谈,有的在低头商议,有的则在情绪激动的咒骂,这些人自然是在今晚的行动中死去之人的朋友或者兄弟。而在当中密议的一群为首之人中,有一个锦衣绣服的胖子,脸上带着凶狠的神色,正挥舞着仅有的一只手臂在诉说某个人的罪恶。如果有东海之滨的人在此,当然会认得此人,正是那经常在齐国百姓头上作威作福的齐王世子刘玄。

原来,作为卫王贵宾的这位流亡世子,早已通过三王子卫无忌与青瓦山庄搭上了关系,暗中悬赏大批金银珠宝,要取元召的性命。此正是冤家路窄,狭路相逢……!

正文 第三百三十五章 千机杀 明月夜

世上之人,无论生前多么显赫荣耀,也无论名声多么盛大,死去之后,大约也就只剩了墓碑前的孤独和寂寞。

躺在黄土之下棺木中的人已经无法诉说,身在坟墓前执着守护的人,也已经无人诉说。棺木中黄土白骨之人是曾经的玄刀神金永吉,而墓前结一方草庐中的守墓人,就是他的大弟子朴友南了。

自从把师父归葬以后,朴友南就在这后山墓碑前搭建了这间草庐,刚开始的那段日子,同门师弟们还经常过来相伴,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来的人就越来越少,最后便只剩了他自己。

朴友南并没有感觉失望,自从亲身经历过那场海边云崖大战后,他又悟到了很多东西,那与武学修为的提升无关,只关乎自己的心境。云聚云散,月升日落,人世悲欢,冷暖炎凉,看淡了这些,才是生存于世间的真正态度。

今夜月亮真圆,朴友南又打坐在离墓碑相隔十余丈远的那块巨石上,心无旁念的修炼。几天前刚下过一场雪,没有化完的地方还有着片片的银白,空气清冽,云头山左近几十里之内,一如他从前跟师父在这儿练功时的样子。

朴友南这几天心中有着很大的不安。他虽然已经无心沾染尘世,但对于青瓦山庄,总是还有着很深的情意。那儿毕竟是师父手创的,如果就此毁了,心中实在是不安。但他也一时想不出什么稳妥的办法,毕竟都是同门师兄弟,不管他们做出什么荒唐事来,也不可能反目成仇去拔剑相向的。

不过,有些事还是传到了他的耳朵里。听说,同门们终于还是听信了从中原来的那些人的话,打算共同对付名叫元召的那个少年。朴友南对此忧心而无奈。他真心的希望,他们只是说说而已,不会去真正付诸行动的。

元召到底有多可怕,在青瓦山庄之内,没有人比他了解的更清楚。在师父的墓碑前,他曾经无数次的在脑海中回想那一天海边决战的情景,每回想一次,他的心惊就更加深一分。

不过,同门们总是不相信他所说的,他自然知道,他们的仇恨中是掺杂了许多其他的东西在内,比如三王子的鼓动,有某种势力的财帛诱惑,还有本身想一战成名等因素。这让素来不善言辞的这位青瓦山庄大弟子感到无能为力完成师父的临终嘱托。

把维持好青瓦山庄的未来这样的重担交给自己,本来就是强人所难的事。他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尽心竭力的守护好师父的坟墓而已。

不过,他还是希望青瓦山庄的所有人都不要去找元召的麻烦。此时此刻,他才明白,玄刀神在临死之前,恳求对手在平灭真番之后,能够放过青瓦山庄,是一个多么明智的人所做的最后请求条件。

今天晚上前山大厅中又不知道在闹腾些什么,这么晚了还乱糟糟的一片喧嚣声,但愿他们不会去做自己所担心的事吧!

想到这里,朴友南平静的心境被打破,他蓦然睁开眼睛时,明亮的月光中,视力所及的远方,云头山脚下密林范围内,有大群的宿鸟被惊起,飞上了夜空!他猛然站立起来,心中有巨大的恐惧感开始升起……!

那座宽敞的大厅后面,有几个封闭的小房间,外面虽然灯火通明,这里面却依然黑暗不见光亮。从昏迷中慢慢醒过来时,刘姝睁大了眼睛,惊恐的想要看清四周的情境。

回想起不久前发生的事,她现在还心有余悸。自与元召分别后,总是有些魂不守舍的,因此,今晚睡去得早。正朦胧之际,忽然就听到了外面的示警和打斗之声。

刘姝刚要起身拔剑出去查看,就有五六道黑影同时闯进了船舱,在第一时间对她发起了攻击。刘姝的剑法是“剑神”雷被所亲传,虽然说不上是登峰造极,却也是有很深的造诣,可是在这些人面前,却根本就不是对手。虽然仗着鱼肠剑的犀利杀伤了两人,但在十余招之后,终究还是失手被擒。

后来那些人以她为胁迫,离开了汉军的楼船,很快就消失在了江边的黑暗中。然后她就在路上被打昏,醒来之后,已经身在此处了。

试探着动了动身子,好在没有受伤,身上也完好无损,不由得心下稍定。手脚却被绑得结结实实的,想要挣脱是不可能的。静下心来细听时,不远处的声音十分嘈杂,应当是有很多人聚集在一起。门外也不时的有脚步声响动,听动静应该是有五六人左右,是看守她的几个高手。

刘姝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这些人把她带到这儿来想干什么。此刻,她感到的只是无助和惶恐。从很小的时候,黑暗就是她的恐惧,这是源自于失去母亲呵护后的不安全感,虽然父王一直把她视作掌上明珠,对她百依百顺,但这种怕黑的习惯却一直都不能改变。

父王一定会想办法来相救!这一点是不用怀疑的。但这不是在淮南,而是在大海另一边的遥远敌国,就算把汉军全部出动,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这块地方来……想到最坏的可能,她的心中又有些害怕起来。

“……元郎,如果你一直把我带在身边多好,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你能得到消息吗?会不会率领着黑鹰军来救我出去啊?想必大战当前,你分心不得。我、我原不该如此自私的……只要你能攻克王城,以尽全功就好。至于我……呜呜……。”

刘姝虽然素来心智过人,不输男儿,但她终究还是个女子,在这样无助的困境下,却如同一只羔羊进入了狼群,命运未知,心中又怎么会不恐惧和害怕呢!

低低地饮泣声中,外面看守的人耳目却甚是机敏,早已经听到了动静。有一人粗暴地拍了拍门,大声呵斥了几句,让她安静呆着,不要做无谓的挣扎。

“猛兄,这么凶干什么?人家毕竟是娇滴滴的郡主嘛,吓坏了怎么办?哈哈!”

“我管她是郡主公主呢!我的两个好兄弟今夜却都死在了汉军楼船上,那些汉军的武功不行,弩箭倒真是厉害,简直就躲不过去!唉……惹恼了我,先来个辣手摧花!哼!”

“哎,你还别说,这位淮南郡主还真是个绝世美人啊!绝对世间少有。我陆老六这么多年来头一次见到这么美的女子,令人垂涎。呵呵!你们说,等到杀死了那个名叫元召的家伙之后,我们会不会有机会尝尝鲜呢?嘿嘿……。”

“那还用说嘛!这些从汉朝来侵略真番的人,无论男女,都是该死的。只要元召能来,他就必死!诛杀元凶之后,头领们一定会同意让大家随便玩玩的。哈哈哈!”

“是极是极!到时候人人有份啊,不准争抢……!”

门外污言秽语乱七八糟的话,让黑暗中的刘姝更是紧紧地蜷起来身子,又冷又怕,瑟瑟发抖。

“原来他们是在此等候元郎前来的?捉了自己为人质,就是想引诱他来此……那,岂不是很危险?这么多高手聚集在这里呢!元郎……你……。”

想明白这一点的刘姝心中更乱,她不确定,自己到底是希望他来相救还是怕他来相救了!

任她在此愁肠百结,忧心若焚,期盼与甜蜜,等待与害怕。有些事该发生的终究还是会发生,恩仇与怨恨,唯有刀与血才能偿还,胸中快意与酣畅,也只有一决生死来的痛快彻底。

大厅之中的气氛正是热烈时候,正中间的一群人在围拢着欣赏一把宝剑。一人轻轻拔出鞘来时,凛冽的寒光闪动,冷浸刺骨,春秋名剑,果然是不同寻常。

“哇!原来这就是鱼肠剑啊?久闻世间流传其大名,今日一见,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是啊,鱼肠剑传说是几百年前的铸剑大师欧冶子所制,剑身短而狭,却是世间第一锋利之器。本来也只是一柄带在身边用来把玩的珍品,后来自从专诸刺王僚用此剑后,沾染上了那股长虹贯日的煞气,鱼肠剑便成为剑之凶者,无人敢于轻触其锋芒了。”

听到旁边有深知其来历的老者说起这些时,围观者眼中不禁都闪出艳羡和贪婪的光芒。但凡是练武之人,谁不喜欢宝刀宝剑呢!

“想不到淮南还真有宝物,这样的稀世名剑不藏之深阁,好好保管,竟然让一个女娃儿随随便便带在身上,真是暴殄天物啊!”

“这你却是猜错了。据传言,这把名贵的短剑,是那元召送给淮南郡主的定情之物。呵呵,想不到今日却为我们所得。等到那厮来时,正好可以拿来挫挫他的锐气……!”

“那小子倒是好福气……名剑美人,高官侯爵尽在掌中,哎呀!气死我了,今天非杀之不可!哇呀呀!”

一片羡慕嫉妒恨中,却根本就无人注意到,在高高的飞檐顶端,一轮明月之下,某个淡淡的身影已经不知道在那儿待了多久了。

微风吹拂起黑色披风的袍襟,挽在手中的新制竹笛还没有试过音,当此良夜,何妨一试!横过唇边,缓缓的韵律开始飘荡在这方空间。在他身后,从山脚一路行来经过的地方,死去的人横七竖八,血染云头山……!

正文 第三百三十六章 为红颜 倾城色

当悠扬的笛音开始响起的时候,在山间寂静的夜里听得格外清晰。许多人刚开始并未明白过来这意味着什么,反而有些从来没有听到过这种乐音的人感觉很悦耳,他们有些奇怪,什么时候云头山上有人会吹奏出这样的曲调来了。

那些粗豪武莽之辈当然更不管这些,依然在高谈阔论中。然而几个呼吸之后,那悠扬平缓的音调突然就变了,开始激昂裂云,渐渐充满了杀伐之声。

片刻的奇怪与惊愕之后,有些心智较深的人心中已经察觉到了不妥之处,他们停止了议论,开始寻找声音的来源,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在同伴的惊异中停下了说话,大厅中的嘈杂与喧嚣终于渐渐安静下来。

笛音穿过月光,也穿透了黑暗,传到被囚者的房间时,在角落里正一遍遍试图挣脱手上绳索的女子停止了徒劳的动作,她的身子在一刹那间变得僵硬,然后又蓦然放松了下来,黑夜中瞪大的眼睛里涌出了泪珠,嘴唇颤抖着喃喃自语,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要说些什么,在这一刻,悲喜交集,或许是最贴切的感觉。

这样熟悉的音律,在这世间,她知道只有一个人能吹奏的这么好听……他终于还是来了,舍弃了一切,只为了不负自己一个人。郎情如此,无论结果怎样,即便就此死去,也不枉了!

《沙场秋点兵》的曲调,其实并不适合于自己现在的心境,不过,元召还是随口吹奏了出来。他本来应该来一曲《侠客行》的,后来想了想,那样也显得有些太装逼了,会不会遭雷劈?虽然这大冬天的不会打雷,但还是算了吧。

然而,即便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样的大侠客,见到他今夜此后的所作所为,恐怕也会退避三舍,自愧不如的。

青瓦山庄的选址建设,都曾经煞费苦心。在云头山南坡的这片绝佳地带,树木葱茏,清泉流水,依照山势而建,从山脚一直到这半山坡,都是层层的统一式样的建筑。最兴盛时,三千弟子在此修炼,玄刀神之威名传播远近,无人敢擅自在这儿生事。

今夜也许它劫数已到,明日之后,这一片青山绿水将成为鬼蜮。在很多年后流传的许多传说中,每到午夜时分,远近都会看到这山上鬼火点点,听到冤魂号哭,没有人再敢到这片已成废墟的山庄中来……。

在原先的布置中,从山脚到此处共有十几处防守地点,百余名巡守者,他们会严密的监视着周围动静,一有风吹草动,便立即示警,或者是启动那些早已设置好的机关,杀敌毙命。

可是很奇怪,这百余名分守各处的高手,没有一个人能够传出警报,便无声无息地死去了。至于那些杀人机关,就更是成了无用之物。仿佛是有一阵风,带着足以毙命的气息,无声的掠过,有秩序的一一夺去了这些生命。

只是当鲜血如同暗夜花朵开放时,每个死去的人眼眸中都曾经闪过那道带走他们生命的残影,似乎只是幻觉,又显得那么真实,虚幻的像是看到了鬼魅,真实的疼痛到了极致……!

最后聚集了所有人的这座大厅外,是宽阔的庭院,这本来是山坡上一处平缓地带,后来便改造成了演武场,所有青瓦山庄的弟子们对这里无比熟悉,因为这里曾经是他们习练武艺流血流汗的地方。

时光清浅,月色如素,笛音清澈宽广,至高音起时,如破裂帛,开始变得让人心跳加快。大厅当中许多修为较深的人,心中已经大吃了一惊。一个念头同时涌上心头,他来了!元召……一定是他!

刀与剑开始出鞘,杀机弥漫,不用再多说什么,所有人也知道该怎么办了。这个击败过玄刀神的对手很强大,必须要打起精神来对付他才行。按照早就计划好的,青瓦山庄弟子和隐门中人分别分了开来,几十人为一组,一旦发现敌踪,便马上缠住他,其余人一拥而上群起而攻之,必杀之而后快。

可是悄悄移动着想要跃出大厅的人努力的睁大了眼睛,看着外面朦胧月光下的庭院,却怎么也看不到那人的影子。就在此时,好像是对方也察觉了这些人的行动,笛声忽然停止了,外面变得无声无息,重新归于寂静。

这样的寂静,却更加让人心中不安。那些山下安排好的人,竟然没有一个人在敌人来临时预警,这是一个不好的兆头,难道他们都被来人杀死了?没有人会相信这个结果,虽然他们心中已经有所怀疑。

不管怎样,大敌就在身边,只要他不跑,敢现身出来,就是一个必死的结局,这一点,却没有人怀疑。在他们的认知中,从几百武林高手的围攻中还能逃得性命的人,那已经不能再称之为人,那是妖孽!

正常来说,人变不成妖孽,妖孽也变不成人,但有的人比妖孽还妖孽,等与之为敌者认识到的时候,已经悔之晚矣!

片刻的功夫,身形矫健的许多人已经跳到了庭院当中,有的跃上房顶,有的跳上高墙,在四周寻找着可疑的踪迹,可是没有发现人的影子。只有月光下的刀剑微微碰撞声音,让人的心情格外紧张。四周的火把也都亮了起来,照的这片山坡亮如白昼 ,只要敌人出现,就难逃踪迹。

就是在这样紧张的气氛中,轻微的几声闷哼响起,便格外的引人注意,其中名叫夜无寻老者率领的二十余人离的声音来源处最近,他打个手势,众人迅速地从房顶跃下,来到后院,那处关押人质的房中黑沉沉的,没有动静。而原先守在门口看护的人,却都不见了踪影。

夜无寻心中微微一沉,持剑护住胸前,走近仔细去看时,只见在光亮之中,十几个人横七竖八的躺倒在门前,粘稠的鲜血流满了一地,身体犹在微微颤动,显然是刚死去不久。

这一惊非同小可,这些负责看守之人的身手已经极为不弱,竟然在瞬息之间就被杀身亡,从倒地的方向看,显然是连还手招架的时间都没有来得及,而且这不是一个人,而是十几位高手,这样的被秒杀速度,此刻来的对方究竟是人是鬼!

然而,当他还没有想明白这个问题的时候,远处闻声而动追出去的人丛中,已经有惨叫声开始响起。黑暗中游走的敌人,终于现出了身形。

“你们不是要杀我吗?现在我来了。那么谁先来?哦,不用着急……反正都逃不掉!”

顺手杀死了在他突然出现的地方站立着的两个持剑者,名叫元召的少年笑嘻嘻的把刀尖上的血甩去,扛在肩头,指了指对面的大批敌人,语气中显得有些无所谓。

刀,是普通的汉刀,少年,是普通的少年。然而在此时此刻,这一人一刀站在那里,便显得气势非凡。

在他身后不远处那棵高大树冠上,淮南郡主刘姝静静的呆在那里,身上裹着一袭刺绣红边黑披风,那里面还带着他的温度,虽身在高处,却一点儿都不觉得冷。

从她听到竹笛声响起,心中开始涌起巨大的希望,到他杀死所有看守的人,把她救了出来,然后把她带到这树冠的顶端,让她好好待着,不要乱动,就在这儿等着一切结束后带她离开,其间也不过就过了一刻钟的时间而已。

刘姝用痴痴的目光紧紧地盯住脚下的那个身影,那影子被火光无限拉长,此刻在她的眼中,显得是那么的高大伟岸,那是世间最安全的依赖!他为了自己,就这样单身而来,面对着几百之众,他就这样以不屑一顾的语气发出了挑战。

能遇到这样的英雄为伴,此生是何其幸运!刘姝忽然想到了在楚淮之地流传的那个故事,天下无敌的西楚霸王项羽,垓下被围四面楚歌,面对着汉军的千军万马,他没有一点儿畏惧退缩。最后的那场大战,他不再是为了江山社稷皇图霸业,而只是为了那个一舞倾城送君去,拔剑自刎壮行色的女子而战!

失去了绝代红颜的盖世英雄,他不再留恋这红尘。所以他无意渡过乌江东山再起,他选择了追随而去……。

“你要战,就去战吧!如君有任何不恻,我也必定追随你而去,绝不相负……!”

同样是芳华绝代的女子喃喃自语,她相信他虽然听不到,但一定能感受到,君为我,此一战,我必为君,倾尽此生红颜,不悔不负!

树下的元召自然听不到树上人的心意,因为他的耳中现在已经被杀声灌满。听到他那么嚣张的挑战,所有人都愤怒了!身为修武之人,是可忍,孰不可忍!?

不管是青瓦山庄的弟子还是来自中原的九州隐门中人,所有人的战意在这一刻达到了顶点。即便是没有从前的仇恨,只为了今晚,他们也要把眼前这个人乱刃分尸,方泄心头之恨!

此刻,明月在天,皓皓千里,王险城中的黑鹰军正在收拾残局。大同江上的楼船汉军,也已经帮着剿灭了全部敌人。大海另一边的汉家皇都长安城内,皇帝刘彻正在满怀兴奋地翻阅最新捷报。遥远的雁门关外,匈奴骑兵正在策划着明天发动更加猛烈的进攻……。

云头山青瓦山庄内,元召手中汉刀,面对着翻滚如潮的杀机汹涌,星月之下,劈出了第一刀!

正文 第三百三十七章 山河间 留传说

世界上,总是有很多命大的人,他们大难不死,他们侥幸而活,他们心中铭记下当时的真实,他们的余生常被噩梦惊醒,活的苟且卑微失魂落魄……!这些人叫做幸存者。

玄生就是一个这样的幸存者。他本来是青瓦山庄的一个年轻弟子,青瓦山庄在一夜之间覆灭的时候,他才刚刚十八岁。

许多年后,等他再度回忆起当年情形的时候,那一夜的经历,依然是一种难以磨灭的痛苦折磨。他记得,和他同时从尸山血海中逃出来的,还有七八个人。只是后来他们各自分散,再也没有听说过彼此的消息。他相信,不管那几个人身在何处,也不管活到了多大年纪,他们的痛苦和惊惧一定会伴随余生,和自己一模一样。

那时候,人间正是盛世岁月,大道边柳树下水井旁,凡是有人烟的地方,总是会有说书人或者是唱词的艺人,传颂着某个仁德誉满天下人物的传奇故事。

每当此时,轻轻抚摸着断臂之处的玄生在倾听之余,脸上便会浮现出奇怪的神色。这种感觉连他自己都说不明白,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情感。

自己曾经和那位圣德人物战斗过一场的经历,如果说出来,估计绝对不会有人相信。失去的右臂就是被那人刀锋斩断的,在那个杀戮之夜,他是幸运的,因为他脱口而出“饶命”时,那人掠过的眉角锋芒也许是看到了他脸上悲哀的祈求神色,也许是因为了他的年轻稚气,竟然就此放过了他,玄生得以存活。

斜阳晚照下,说书人的演绎告一段落,人们四散而归,已近暮年的玄生便也与许多普通的人一样,重新安稳于自己的生活。许多年前亲身经历过的那个风云激荡夜晚,他决定把这个秘密带到黄土之下,不再与世间任何人分享……。

如玄生这样的幸运或者是不幸运者,毕竟是少数,这些小人物的命运本来不值得书写,只不过他们那夜恰逢其会,正当其时尔。

世间练武之人,在没有遇到真正的高手之前,总是感觉自己已经练到了无敌的境界。打败过几次对手或者是杀过几次人,就一个个小觑天下英雄的了,以为这就是武者的骄傲。

不过,在云头山青瓦山庄的明月之夜,他们才真正的发现,自己的认知是多么的愚蠢,眼界又是多么的狭隘。因为,那个少年敌人的身手已经超出了他们所有人的认知范围。

辛辛苦苦习练武艺十年、二十年或者是三十年后,每个人的修为不同,高低各异,有的人还只是普通的武者,有的人已经出类拔萃,有的人已经隐隐达到宗师水平,这就是当前这群人的状态。

在他们的预计中,击败了玄刀神的元召就算是再厉害,那二十个人联手总能杀了他吧?要是还不行,那五十人呢?一百人呢?还就不信了!

可是只有当战斗真正的开始后,所有人才惊骇的发现,在今夜的胜负或者是生死面前,一切都不是按照人数来计算的,甚至不是按照武功强弱来计算的。

武功的高与低,修为的强与弱,在那个少年面前,好像都失去了意义,一切对手一视同仁,基本没有什么分别,都是擦身而过间就已经一刀毙命!

汉刀,是与黑鹰军将士们手中同样的制式,他们曾经一同冲锋陷阵驰骋千里。今夜,汉家将士平定了王城,将要征服这个国家。元召也要用这把汉刀杀尽所有不服者,以铁血手段震慑住这三千里土地上的武者。

玄刀招数以快而著称,所谓泼墨刀法,乱而有章,一片大喝当中,当头十几名青瓦山庄弟子连成一片刀山,滚地而来,封锁住元召周身退路,八面来刀,声势惊人!

却忽觉眼前一花,已经不见目标身影,惊呼声响起,众人急忙撤刀欲待另行结阵时,汉刀已幻作几十道锋芒,如同织就了一张刀锋的蛛网从半空飞斩而下!断肢残体、尸首分离、鲜血迸溅……汉刀刀势所及之处,无人幸免!

元召回旋转身落到地上,并不去看身后的惨状,随即身形如电,直接迎向另一群围杀过来的人丛,体内磅礴无极的气机早已汇聚臂间,汉刀猛然朝离当先之人脚步前三尺地方斩落!

这一面杀过来的正是夜无寻领着的几十名隐门高手,他们的打算是先把元召困住,然后车轮战耗不死他!却见元召在一丈之外就挥刀直斩,他不禁微微有些错愕,这么远的距离,他是要拿刀砍自己这些人?莫非他还能隔空杀人?这、这没毛病吧!

然而,下一刻煞风扑面!他马上意识到自己想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错的不能再错。元召杀人不用刀,以刀势足矣!

众人眼睁睁的看着那一刀斩在了地面上,然后一股强劲无匹的霸道之力如飓风卷落叶开始杀伤面前的一切!挡在这个方向的人都死的很惨,没有几个人来得及躲避,这股力量和刀锋并没有什么不同。在稍远些人眼中所见,就仿佛是那把刀突然暴长了十倍似得,摧毁了挡路的一切。

随着人群的死伤惨重,一条裂痕自脚下直接延伸到了大厅边缘,而且还不止,又攀缘上墙壁,整个的一面墙破了开来,轰然倒塌,然后是接二连三更大的响声,最后整座大厅全部塌却了下来……!

青瓦山庄和隐门聚集在此的人足有七八百多,庭院虽然宽广,但打斗刚开始,有许多人还并没有来得及出来。却万万没想到,后面的这些人竟然死的更快!

这座大厅,乃是平日里众弟子在此听讲修习之处,建造的十分宽阔高大,墙壁青石顶端檩木,辅以红泥青瓦,是一处十分坚固的建筑。没想到也经受不住元召这一刀的破坏力。

这一倒塌下来可不得了,里面还没有出来以及站在门口观战的四五百人全遭了殃。除了在门口的几个身手矫捷之辈拼命的躲闪出去,剩下的都淹没在了一片烟尘之中。现场在一刹那变得令人目瞪口呆。

那几个侥幸逃出来的人,惊魂未定的回头看着灾难现场,几乎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刚刚还在那边一起大声商议着诛杀元召的同门中人,就这么全部死了?!

其实如果让他们知道接下来自己的命运也是难逃一死,这几个人的心中也许就不会为刚才的同门们悲哀了。即便是这么大的动静,那边激烈的杀声中,也根本无人顾及这边发生的事,因为都已自顾不暇。

元召刚才的那一刀威势确实太厉害了,这已经不是一刀杀一人,而是一刀杀一路!触之者死,挡之者亡。当亲眼看到死去之人的惨状后,旁观者无不肝胆皆裂。

有些人像是被吓傻了,刀剑的攻击变得没有丝毫章法,只是乱砍乱杀护住自己的身边,防止被飘忽不定的那道身影所杀。而更多的人,则是失去了战斗的勇气,他们的心中开始升起无比恐惧的念头,只想赶快趁机离开这个地方,从此以后再也不要见到那个人。

然而,也许他们都没有逃跑的机会了。在来的路上就已经决定借此立威的元召,拿出了全部的修为,他要用尽身上的十分力量,杀光这里的所有人,给这块土地上的所有练武之人和中原九州隐门都立下一个规矩!

长久以来,自身蕴藏的力量,由于穿越时空的缘故,现在到底达到了一个怎样的水平,连他自己都有些不确定起来。今天倒是一个好机会,可以趁机检验一下。在这里,他可以肆无忌惮的施展、杀戮、毁灭而无所顾忌,这样酣畅淋漓的机会并不多。

倒塌的废墟前一片狼藉,出手毫不容情的元召变得很可怕,他是人又似魔,几乎捕捉不到的淡淡身影拖着刀光的幻影在精确的收割着生命,没有人能看清楚他的身形,更无从说起去进攻。现在他的敌人们考虑的应该是怎样迅速的逃离,才能保得性命。

逃离这个占地十顷的庭院,在当前的血色与惨叫声中,这样的机会竟然变得很渺茫。身手最好、逃的最快的,死去的也便最快,那个杀神仿佛无处不在。跑出很远自以为已经逃脱的人,在下一刻就会被一把不知道从哪儿飞来的刀穿透身体,扑倒在地而亡,这样的事,无有例外。

青瓦山庄弟子们和隐门中人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这一场精心的谋划,为他们招来的会是这样的一个杀神!月色变得更加朦胧,星光也更加黯淡,仿佛这片天地间的一切,都涂抹上了血色,变得让人感觉这只是在做一场噩梦,想要快快的醒来,也许就可以摆脱无边的恐惧了。

美梦也许会使人梦想成真,噩梦却只会让人更加沉沦……直至沦落至地狱!一个个拼命抵抗的人,没有什么区别的被一刀而毙,死法各不同,结局都一样。

一个时辰之后,所有乱七八糟的喧嚣声音终于渐渐沉寂下来,燃起的火光在那片倒塌的废墟上已经熊熊燃烧的很旺,并逐渐向连接的建筑蔓延,大有把青瓦山庄彻底烧毁之势。

刚刚结束的战场上,除了未死去的人偶尔发出的痛苦声音之外,便只有一个人的影子安静的站立,片刻后,他把手中的那把汉刀插到了云头山上,直没至柄。转过身来时,看到在树上那个哭得梨花带雨的人,重新恢复了笑容。

千刀百斩,煞气散尽,他,依然是那个温和的少年!这一战,无关正义与邪恶,无关家国,他只是为了一个名叫刘姝的红颜……。

正文 第三百三十八章 轻策马 奏凯歌

东边的朝阳又开始升起的时候,王险城终于渐渐恢复了平静。经过了一夜的战火与骚乱,这座王城发生了巨变。

清晨的红日放射出万缕霞光,映射到飘扬在城头上的旗帜,有大着胆子偷偷出门的城中居民惊讶地看到,卫王的王旗早已经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几面威武的龙旗。

刺绣在旗帜上的云龙麟爪激扬,振势欲飞,被清晨的风吹得猎猎作响。这是大汉的旗帜!从长安而来,飘扬在这王城之上,代表着对这座城市和这个国家的征服。

大汉龙旗下的汉军健儿,全身铠甲、战盔,披挂得十分整齐。虽然几乎一夜未曾合眼,但每一个人脸上都神采飞扬,没有一丝的疲倦。这便是胜利者的风采,在这样的时刻,即便是几天几夜不睡觉,那又算得了什么呢!

经过连续的清剿,城内的顽固抵抗势力不是被消灭就是已经狼狈逃窜,各处重要地点、王宫、库府、武库等地方,也已经派重兵看守,严防不恻。

已经算是取得彻底胜利,这样的认知,现在就连每一个普通的汉军士卒都已经清清楚楚。以不到一万兵马而渡海平定一个国家,而自身仅仅付出几百人的伤亡,这样的战绩,认真说起来在历史上并不多见。

难怪每一个汉军将士的脸上都泛着光彩,以后不管到了什么时候说起来,曾经在元召指挥下平定辽东这样的荣誉,也足以在人前夸耀的了。

不过现在他们的高兴也只是为了战胜而高兴罢了,等到稍后些时候,在他们每一个人都分到超出他们想象的巨额犒赏时,那时候的感觉,恐怕会兴奋的要眩晕!

戍守景阳宫的自然是黑鹰军将士,他们昨夜已经对里里外外都进行了彻底的清理。被俘虏的卫王和他的后宫嫔妃们被特别看押了起来,连同几个重要的大臣,都被严密对待。等待他们的也许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远离故国,被押赴长安,献俘于未央宫阙前,等待大汉皇帝陛下裁决他们的命运。

这些将来的事,自然用不着黑鹰军将士们操心,他们现在的任务,就是牢牢的看护好他们,保证不出现一点儿意外。因此,遵照命令,宫内宫外的警卫,都做得非常严格。

王险城全城陷落,景阳宫已经被汉军接管,卫王成了阶下囚!这令人震撼的消息,如同长了翅膀一样,迅速传到了城中每一个人的耳朵中,在这一个清晨的时间里,已经尽人皆知,然后又飞出王险城,传播向四面八方。

卫氏统治这片土地长达百年之久,养兵自重,不施仁义,只知道横征暴敛,寡恩无德,从来没有收获到真正的民心。因此在一夜之间倒台后,城内民众虽然还没有出现奔走相庆的局面,但相互间窃窃私语时脸上流露出来的喜悦,却是掩饰不住的。

许多人悄悄走出家门,观望之后,见那些在四处街口警戒的汉朝军队,并不像是有多么凶神恶煞的样子,反而纪律严明,态度和蔼,心中都有些安定下来。

于是,大着胆子的民众成群结队开始来到景阳宫附近,想要一探究竟,看看所听说的事到底是不是真实的。那位高高在上的卫王现在怎么样了。

昨夜景阳宫中的战斗并不是很激烈,变故发生的太突然了,忠于卫王的护卫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而且军心民心早就不稳,一有风吹草动,皆成了惊弓之鸟,抵抗不久之后,就四散奔逃了。

但伤亡者溅落在地上的血迹,还是偶尔可以见到。此时,有汉军在用清水冲洗着宫门内外,把这些血迹都弄干净。王险城民众只在远远地看着,虽然没有人喝止,但那些寒光闪闪的弩箭和汉刀,提醒着他们所有人,这里暂时还是军事禁区,是不能靠得太近的,否则一个不小心丢了性命,上哪儿说理去!

就在这夹杂着各种情绪议论的气氛中,却见一群真番贵族打扮的人,毕恭毕敬地陪着几个盔甲在身的汉朝将军从里面走了出来。身为王城居民,这些贵族他们大多数都认识,基本上都是身兼朝廷大臣的角色,是几个大家族的重要成员。其中就包括国相崔大人、参政大夫李大人韩大人以及玄将军等人。

他们这些人,既然没有成为阶下囚,而且还和汉军将领的态度如此亲密,已经足以证实,传说中是他们勾结了汉军里应外合献出王城的流言看来是确凿无疑了。不过并没有人恨他们,反而有许多人向他们投去感激的目光。

这怨不得他们这些人如此无情无义,实在是他们对卫王无“恩”可报。所以才会把本应该是卖国贼的这种罪行,反而看成了是一种驱除暴戾,解救民众的行为。

令围观者感到有些奇怪的是,这些在他们眼中的大人物,在众多精锐汉军士卒的簇拥中,就那么站立在了景阳宫门口,像是在等待什么人的到来。

大家的猜测没有错,不久之后,有一匹马从宫门广场东侧渐渐地行了过来。见宫门口等候的人都朝那个地方看过去,所有人的目光便也追随着望去。

那正是太阳刚刚升起的方向,在一轮蓬勃朝阳的映衬下,光晕之中有些瞧不真切,只看到马背上坐了两个人的样子。随着马蹄声声靠近广场边缘,终于看清了来人的模样。

马上果然是有两个人。执鞭控马的是身着黑色披风的少年,模样长得有些普通。而另一人却是容华绝代的女郎,绰约风姿,红纱霓裳。两人一马,缓缓而行。

虽然不知道来的人身份,但这女郎的绝美容颜还是令许多人看的有些发呆,他们自动忽略了那普通的少年,眼光只是随着那道身影移动,心中暗自赞叹,这身穿汉装的女子怎生的如此之美!却不知道是从何而来?

在众人的猜测中,这匹马踏过大半个广场,越过汉军警戒线,径直来到了离宫门口还有十余丈远的地方。令那些围观民众惊奇的是,马上的人经过层层哨卡时,不仅没有人阻拦盘查,那些执行警戒任务的精锐黑鹰军骑士竟然脸上都露出激动的神色,行动敏捷的整理好盔甲装束,身子挺得笔直,以注目礼向马上之人崇敬致意!

这是什么情况?围观的几千民众心头同时涌起个疑问,难道来的女子身份很尊贵?这些令人望而生畏的汉军士卒竟然对她如此尊重。

不过他们都想错了,受到无比尊崇的人是他而不是她。那个被他们自动忽略的普通少年,才是这些黑鹰骑士们的偶像。

以崔明贞为首的所有投降贵族家中的主要人物,今天都在这里,他们要随着汉军将士们一起迎接他们的将军,那个虽然没有在昨夜亲自率领着大军进城,却依然注定是今天主角的人。

大浪淘沙,无情流逝!在这个家族兴衰荣辱的最关键时刻,哪一个人不需要眼明手快呢!他们这些贵族家中的消息来源自然极为灵通,黑白江湖各自都有暗中的渠道。昨夜无论是在城中各处发生的事,还是百里之外云头山上发生的巨变,在天色刚刚破晓的时候,就已经传到了每个家族主要人物的耳朵中。

震撼、惊惧、庆幸、忐忑难安、对未知命运的恐惧……各种情绪充斥在每个人的心头。他们已经不知道怎样形容那个从来有见过面的汉朝征东将军了。不过,在每个人的心中,元召已经是一个魔神般的存在,这是难以否认的事实。

带着这样的情绪,他们都站在这里,景阳宫正门,和那些骄傲的汉军将士们一起,等待着他们的大将军到来。

虽然早就听人说过,汉朝的尚书令、大司马、征东大将军、长乐侯元召很年轻,但此刻真正见到这个人本来面目,这些贵族们还是都大吃了一惊。如果不是看到黑鹰军将士们一起向那跳下马来的少年行礼,打死他们也不会相信,这个面相温和笑眯眯的少年,就是刚刚作下泼天功业的那个人!

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崔明贞一边暗自赞叹着,一边领着人跟随着躬身致意。走过来的元召对公孙戎奴四将满意的嘉奖了几句,然后早已伸手扶住了行礼的前国相大人,满脸笑容。

“崔相无需多礼!这次能够这么顺利地拿下王险城,免去刀兵之祸,减少无数黎民涂炭,你们众人出力甚多,功莫大焉!这一点,我早已记在心中,待到凯旋奏章抵达皇帝陛下眼前时,上面必定会有你们重重一笔的。呵呵!”

闻听此言,崔明贞等人大喜过望。他们不惜背负骂名做出这等背叛之事,所求的不就是这个吗!

“多谢多谢!微末之功,实在是不值得什么。即便没有我们这些人,以大将军的兵威,破城擒王,也不过是指日可待矣!”

彼此客套,气氛融洽。见元召的态度如此和蔼可亲,所有人都彻底放下心来。连忙如众星拱月一般,就要把他迎进景阳宫中去看看取得的胜利果实。元召却微笑着摆了摆手,制止了他们的热情。

“不用着急,且稍待片刻。我已经派人去江面楼船上恭迎大汉太子殿下,且等他来到后,亲自主持这平灭藩国的大局吧!呵呵!”

崔明贞等人心中更是震惊,原来此次东征,大汉太子也来了!作战时却没有听到一点儿风声,现在胜利的果实已经只待接手,元召却要把这个机会让给太子……此人不仅武功征伐无敌,人情政道竟然也如此娴熟练达!他日成就简直无法想象啊……。

正文 第三百三十九章 辽东雪 塞上风

王险城民众举行了盛大的仪式,欢迎大汉太子殿下入城。楼船停靠在南岸后,所有的汉军将士盔明甲亮气宇轩昂,护卫着太子刘琚正式踏上这片归降的土地。

从东宫跟随而来的一些属官和随从,意气风发地跟在太子的身后,心中的得意劲儿就别提了。这到手的功劳简直来得太容易了吧!这可是正儿八经的的灭国之功啊。

想当初从长安出发时,刚刚听到要随军远征辽东消息的他们,心中是有很多抵触的。辽东之地偏远苦寒,尽人皆知,在这大冷的天跑到那儿去,岂不是活受罪吗?哪里有安安稳稳地呆在长安来的舒服。再者说了,太子储君的地位早已经确定,哪里还用得着亲自去受这些苦来为自己加分儿呢?

只不过这件事是皇帝陛下亲自决定的,而太子本人和即将成为大汉皇后的卫夫人也极力赞同,就自然没有他们这些东宫属官说话的份。然而每个人心中的埋怨和腹诽还是有的。

然而等到今天来临的时候,所有的一切不满都烟消云散。离开长安以来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不要说受寒受苦了,就是连路都没用他们走几步。每天陪着太子在船上好吃好喝,除了感觉有些气闷之外,简直和在东宫的时候没有什么两样。

就是在这样的一次“出宫游玩儿”中,他们等来了平定真番国的大功劳。身为宫廷优选派在太子身边的人,都是些精明的家伙。每个人其实心里都很清楚,这样的功勋到底是属于谁的。但他们同时更加清楚,那位小侯爷把这些功勋转嫁到太子头上后,究竟对太子的地位稳固和未来意味着什么!

无论世人怎样认知和理解,年幼的大汉太子第一次随军远征就平定了敌国这样的事实,是无论如何也抹杀不了的。而只要有这一点就足够了。

和一大帮属官们的兴奋情绪比起来,太子刘琚则显得高兴中带了几分羞愧。因为自己什么也没干,就跟着看了一路热闹。他所在的楼船被保护在正当央,不会有一点儿危险。每当听到护卫们在兴奋的谈论元召取得的那一次又一次胜利时,他也会高兴的像个孩子。

对于这些杀伐征战,刘琚其实并不热心。之所以关心这些,是因为那个领兵在敌人国土上拼杀的将军,是他认识了八年多的朋友。

自从那年他和舅舅被元召所救,他就已经从心里把他当作了唯一的朋友。无论元召是那个梵雪楼中的流浪儿,还是今天的大司马大将军,这一点从来没有改变过。

而今,元召领着他的士卒凭着无双勇力征服了一个国家,就等着自己去接收,在进城的路上,他想起了父皇和母后曾经叮嘱过的话。

“元召是一个不世出的奇才。如果能得到他的真心辅助,皇儿的未来,将会比父皇的路更加宽广……至于能不能把握得住他,就要看你自己的本事喽!……。”

刘琚虽然年纪还小,但他自小聪慧,这些年又在名师指导下饱读经书,通晓世事,他自然能够明白父皇和母后对他嘱托过很多次的话中隐含的意思。不外乎就是帝王秘传的恩威并施御下之道也!

但刘琚从来没有想过对元召耍什么手段,他只想把他当做一个朋友,一个可以平等对待的朋友。利用任何手段来笼络这种关系,他觉得都是一种亵渎和贬低。此刻 ,远远地看着高大的城门边那个熟悉的身影,大汉太子脸上露出了真诚的笑容。

“大将军威武!辛苦了!所有我大汉将士也都辛苦了。”

几丈之外,刘琚还没等等候的人行礼,他早已主动的跳下马来,先提前大声的说出了自己的问候。这些为国征战浴血沙场的好男儿,当得起任何礼遇。

“大汉威武!皇帝陛下威武!太子千岁威武!万胜、万胜……!”

以大嗓门儿的公孙戎奴领头,几千名汉军将士整齐的大声呐喊,声音威武而雄壮。那些远处观看的真番民众不禁心中暗叹,有这等强军,而卫王还去招惹,真是自作孽而不可活呀!

元召呵呵笑着,给太子介绍过各位有功人员,刘琚态度和蔼,一一慰问嘉勉。他虽然年龄尚幼,但终究是大汉的储君,未来的帝王,谁也不敢轻视半分。得到他亲自勉励的人,都喜笑开颜,与有荣焉。

当下来到景阳宫中,大略听元召说起战争过程和俘获的卫王等人情况,刘琚便只是频频点头,做出一副认真倾听的样子。其实他的内心深处,早已恨不得大家赶快离去,他好痛痛快快的拉着元召,好好听他讲是怎么去把那位淮南的表姐救出来的。

也不怪他如此着急,相比起这些军国大事,其实这位十四岁的太子更在意的是元召心里有没有忘了自己的大姐儿素汐。

看着他心不在焉的样子,元召对他使个眼色,示意他要注意自己的威仪。这些真番投降的贵族臣子们现在的心理敏感,一点点儿轻微的举动,有可能就会引起他们的胡思乱想,在大汉的镇守官吏还没有派来之前,还是需要好好抚慰的。

所谓的等到太子接收,不过就是一个简单的仪式而已。只要他出面了,就已经达到目的。所有的繁琐事宜,自有属官们去完成。元召其实早就列好了一个章程,递过来给他看时,刘琚根本就无心细看,他对元召自然是绝对信任,他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好了,这也是临来之时父皇的吩咐。

大汉太子在那个章程上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和征东大将军的名字并列,这便算是他们两个人的决定。

一切准备妥当后,元召当众宣布,经太子殿下同意,准予当地民众的所请,把这三千里土地去掉真番国号,正式归入大汉所辖,不日将有皇帝陛下派出的官员来划分郡县,分别治理,各种规章制度、民生福祉与大汉子民一体无二。

以大汉天子名义开库府,赏赐远征将士。并 派出专人登记户口,按人头开始赈济灾贫民众米粟财物不等。反正这些都是卫王历年来搜刮的民脂民膏,正好拿来收买人心,安定局势。大汉朝现在不缺这点儿钱。

然后遴选有功人员,随太子赴长安未央宫觐见皇帝,听候封赏。卫王及其随属臣等一并押赴长安,宫阙罪裁。

类似的措施有条不紊,方方面面的安排下去,局势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稳定了下来,民心大安。短时间内治理这样一个小国,对于元召来说,完全搞得定,何况还有崔明贞等人在旁边尽心竭力的协助,不到几天的功夫,已经尽皆欢喜,街市如常。

不过还有一个特殊的人,需要特殊对待,那就是大王子卫离人了。他虽然走出了叛逆的一步,但因为特殊的身份,他心中的忐忑不安,比别人还要强烈的多。他不知道,等待着自己的未来命运是什么,因此与那些投降贵族们的期盼不同,这几天情绪有些低落。

好在他的担心并没有持续太久,在元召与他单独交谈过一次后,这位大王子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元召给了他一个最安心的承诺,归长安后,他会上奏皇帝,赐封卫离人为国侯。并答应他的个人请求,让他入长安学院修习汉学。

卫离人大喜,他为人好学,一向倾慕汉家文化,没想到竟然有这样的机会,自然是求之不得。连连拜谢,然后安心的回去做起身准备了。

“元哥儿,长安学院将来改成王子学院得了,已经有好几个藩国王子要去了啊,会有的热闹了。呵呵!”

刘琚终于得到和元召单独的机会,神情很是兴奋,说话也随便了起来。

元召也笑了,其实这也是他的一个小心思。以文化的力量去征服人心远比军事来的彻底,这是一个潜移默化循序渐进的过程,但成效显著。他想在这个时代实验一下。

“太子,这边大局已定,应该不会再起什么波澜。接下来,你要准备跟随凯旋的队伍回长安了。回去后,好好休息,顺便把我嘱托之事帮助办好,不要有所遗漏。”

刘琚听他如此说,心中一愣,不禁脱口问道:“怎么?元哥儿,你不和我们一起回长安去吗?”

“暂时不会回去的。我们将在此分别,淮南王和那些楼船军会去探寻东海诸岛,这是我早就答应过的事。我会分给左将军荀羽两千人马,让他保护你们回长安复皇命,献俘于阙下。至于我……呵呵,太子可知道北疆雁门关外现在局势如何了吗?”

“雁门关外?是匈奴人与汉朝的战争吗?前段时间不是说已经派出大军前去支援北疆将士了吗,难道舅舅他们作战有所不利……?”

刘琚并不太了解这些情况,他素喜文华,征伐之事离得他还有些遥远。元召微微叹了口气,脸色十分凝重。他抬头看了看阴郁的天空,温暖的宫殿之外,雪花又飘舞。

“昨日接到消息,雁门关外,开始下雪了……。”

正文 第三百四十章 白头将 烈焰行

“燕山雪花大如席”这样的句子,自然是后世某诗人的脑洞大开之作,夸张的有些过分。如果元召现在当面吟出这样的诗句来的话,估计会被老将李广当头一个爆栗。将士们在这小雪的天气里已经铁甲冷难着,还“大如席”?那岂不是所有东西都统统活埋掉!

也不怪李广如此恼火,匈奴人这次也不知道发了什么疯,自从展开冬季攻势以来,竟然纠缠不止、烽火难休。在从云中到渔阳的千里北疆防线上,一轮又一轮的在各处发起攻击,令人防不胜防。

仅仅半个多月的时间里,边关郡县损失惨重,匈奴骑兵来去如风的侵扰下,每日里总会接到屯镇民众伤亡的报告,这让身为右北平太守的李广既愤怒又忧心。

匈奴人都善于耐寒,他们常年在这样的气候下生活,早已经习惯了环境,冬季作战,对于匈奴骑兵来说,战力上与平常并没有什么太大不同。然而对于汉军来说,影响就大得多。

虽然朝廷已经紧急调集了好几批御寒衣物送到了前线,但在即将到来的严寒天气里,恐怕作用有限。那些用厚厚几层棉毡做成的棉衣,将士们穿在身上臃肿不堪,再披挂上盔甲,不要说与匈奴骑兵拼杀了,就是行动都有些困难,这一旦要发生了大战,又如何打得了胜仗呢!

“可恨这些匈奴人,这样的天气里,都不叫人安生!”

右北平将军府已经转移到了雁门关内,此刻的李广恨恨的用拳头捶了一下城头砖,低声咒骂了一句。只要匈奴人一天不罢兵退回草原深处,各处边关的守军就一天不得安宁。

李广与匈奴骑兵打了半辈子交道了,他比谁都了解,这些匈奴人和草原上的狼群没有什么两样,他们大军在后,虎视眈眈,而派出一群群的游骑四处寻找可以突破的机会,如果一旦有机可乘,那么马上就会大军集结,从突破口长驱直入,在大汉的千里沃野上肆虐。

因此,不管是怎么样的恶劣条件下,汉军的防守是一点都轻忽不得的。要是因为畏寒怕冷而疏忽大意,以致匈奴骑兵进入长城之内,后果严重。

西风漫卷黄沙枯草,秦时长城汉时雄关,那些巨大灰砖上的斑驳痕迹记载下无数次激烈的战斗场景,更有无数伟烈英雄事迹在此发生,供后人铭记传颂。

老将纵横沙场近四十载,如今已近暮年,却依然壮心不已。有很多曾经并肩作战过的军中同袍早已不在世间,看惯了生死的心也已经坚硬如铁,轻易不会再为了人间悲欢动容。

即便如此,却仍旧有夙愿未消。匈奴大患,家恨国仇,此生未曾如愿,却又怎么能甘愿卸甲归田呢!

看着远处又一处村落被点燃,浓烟和火光冲天,李广眉间的几片白雪抖落下来,一双大手紧紧地攥住肋间青戈宝剑,几次想把它拔出来纵马出城去做点什么,可是最后终于忍住了。

“如果再年轻二十岁,那该多好啊!就不用担这一身的干系,只管去刀头饮血、纵马厮杀!唉!元小子,想当初你送我这春秋名剑,赠我壮怀诗篇……恨之恨,老将白头,英雄迟暮矣!”

飞卷的雪花中,李广心中有无限悲凉,想当初他被文皇帝亲口赞誉为“李广才气,天下无双”!那是多么壮怀激烈的青春岁月啊!可是时光从不饶人,他一生命运多奇,虽然被公认为天下名将,连匈奴人都敬畏其锋芒,不敢直接与他对阵。然而蹉跎易老,功业难成,至今他也只不过是一个将军的身份而已,并没有什么显赫的爵位,封侯更是成为一种奢望。

他虽然不服老,可是毕竟已经不敢轻易的去冲阵冒险了,这不是他胆怯,而是身负边关主将之责,容不得他再率性而为。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不教胡马度阴山……。”

喃喃低语中,李广脸上浮现出苦涩的笑意。当初元召亲自书写了这一首诗送给他,表达对他一生功绩的尊崇之意。这些年来他一直引以为傲,视为毕生珍藏。

可是现在,看着那些不时出现在视野中,烧杀劫掠边民的匈奴骑兵,他感到有一种深深的惭愧和负疚感。其他将士脸上的神色也很悲愤,可是他们不敢轻易的出战,在这样的天气里,一旦中了敌人的埋伏,他们的生死是小事,边关有个闪失,可就万死莫赎了!

云层厚密,雪花飞舞,阴沉的天空下,看那处火起的地方,应该就是雁门关偏西方向几十里外的一处山屯了。这样的事每天都在上演,令驻守的汉军防不胜防。虽然也曾经组织过几次设伏和小规模的会战,但汉军还并没有取得什么令人夸耀的胜利。

虽然皇帝陛下的命令是要前线将军寻机决战,但这样的战机很难把握。就连素来骁勇善战的李广都很谨慎,别的将军就更不会在这样的天气里离城太远与匈奴骑兵作战了。

就是在这样愤怒而无奈的情绪中,忽然在西城的城墙外闪出了一抹飞红。那红色在这白雪飘舞的天地中是如此的亮眼,不管远近的人,在城墙上都看的清清楚楚。那抹飞红是一人一马,马是赤焰烈驹,人是红袍小将。在身后,紧接着出现的却是一队黑色战袍的骑兵,他们紧紧跟在那红袍小将后面,这一支大约百人的队伍,就这样离开城门,顶着苍茫飞雪疾驰向前奔去。

李广的目光盯着远去的背影,眉头微微皱了起来,他知道那是谁,只是不知道他又要出去胡闹什么。

“去问问守门官,没有将令,为什么擅自放人出去。真是胡闹!”

听到将军语气中的不悦,身边的偏将不敢怠慢,连忙飞马赶到西城,去询问缘由。城门校尉听到骁骑将军亲自询话,心中害怕,怕解释不清,急忙跟了来亲自回话。

“启禀将军,是霍校尉非要出城杀敌,小的们阻拦不住。所以、所以……请将军恕罪!”

守城校尉单膝跪倒在地上,脸上带着不后悔的神色,心甘情愿领受责罚。

“岂有此理!军中难道就能如此随便吗?你真以为我不会治你的罪吗?哼!”

“卑职愿意领罪。但霍校尉是要去诛杀那些作恶的匈奴人,更何况,他是长乐侯的弟子……卑职阻拦不得。”

这校尉也是战场上杀敌的好汉子,只是身负守城重责,不能擅自离开。见这一队来此传信的黑鹰军士卒自愿出去作战,他早就在心中为他们鼓舞振奋了,哪里还会去刻意的阻拦呢!

李广脸色缓和了下来,点了点手示意他起来。能够戍守在这边关而不退缩的,都是汉家的好儿郎,他从来不会去随便责罚谁的。刚才只不过是有点生气姓霍的那小子也太自大了,连声招呼也不打就擅自行动,要是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出点儿什么事,那他就无颜再见到元召了。

名叫霍去病的那个身体有些单薄的小将,李广知道他是元召的弟子,从前的时候在长乐塬上也有过几次印象,不过他见到的霍去病都是身着男装,所以他从来不知道元召最偏爱的这个弟子原来是女儿身 。

其实不仅是他,在这聚集到北疆的十几万大军当中,知道霍去病真正身份的人,除了她的亲舅舅车骑将军卫青之外,也不过只有两三个人而已,但他们自然不会把这个秘密乱说出去,以免让人知道军中有女子而多有不便,虽然她的年纪还小,那也不行。

不过,知道这个尚显年幼的霍校尉是元召弟子的人则有很多。自从当年送利安公主和亲,万马军前刀斩左贤王,在燕山峡谷一把火烧死了六千匈奴骑兵后,元召的名声在这北疆边关九镇那是十分响亮的。将士们连带着对他的这个弟子也是爱屋及乌,相处得十分亲切。

霍去病本来是随着卫青统领的黑鹰军驻守在云中一带。卫青自到前线以来,却并没有主动出击过一次,他只是在观察和等待、收集信息。他想要等待一个最合适的战机,让黑鹰军的第一次胜利取得最大的战果。

霍去病在黑鹰军中也有了一个正式的身份,那就是一名随军校尉,属于她指挥的有一个小队,一百名黑鹰军骑士。

踌躇满志地来到前线快半个月时间了,却还没有正式的与匈奴人开过战,她心中不免气闷的紧。卫青终于受不了她整天在耳朵边的纠缠,就派给了她一个差事,让她领着自己的那一小队人马,负责传递军情,在云中、雁门关、渔阳、上谷这些边关之间来回跑,把有用的信息及时带回来。这也是为了让她增长见识,增加经验,得到更好的磨练。

霍去病自然是满口答应,虽然还不是去冲阵杀敌,但总比整天待在关城内好吧,她这次上前线,可是满心想做几件大事出来,好等到师父从辽东回来后,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的。

杀敌的机会终究还是有的。比如今天,她正好跑到雁门关来,却遇到了三十里外匈奴人正在进行的暴行,哪里还能忍得?战斗,就从此开始……!

正文 第三百四十一章 剑赤火 名英雄

赞曰:

策马嘶鸣号角,重围伏阵干戈。

兵临烽火战连坡,血染江山画作。

一骑当千无敌,挽弓如月当歌。

英雄气概荡山河,欲把苍穹刺破!

一个人,无论是怎样的出身,也无论是伟大还是平庸,总会有一个自己的梦想,那是自己内心最想达到的彼岸。有的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机缘做到,而有的人,也许永远都不可能做到。

从很小的时候,小冰儿就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当她在街头被那些男孩子欺负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悄悄的萌芽。每一次鼻青脸肿的打架过后,某个信念,便在心中更加强烈一次。要变强,变得强大!只为了不再受任何人的欺负。

她从来没有觉得身为女孩子就不行,虽然世间的女英雄凤毛麟角,但她一直相信,自己就能行!

后来她便遇到了元召,这个注定会成为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是他把她的梦想无限扩大了。时至今日,十四岁的少女自己也不明白对师父到底是怀有一种怎样的情感。

独特的性格使她没有那些细腻的心思,不会去多想这些问题。只要按照师父所说的去做,就不会有什么错,这是她一贯的认知。小冰儿有时候会暗自窃喜,自己练武的天分极高非比寻常,这样的话是师父亲口所说的。她相信师父不会骗自己的,从他眼神中偶尔闪现的赞叹之色可以看出,对自己的进步是很满意的。这也是最令她骄傲的地方。

和她一起拜在师父门下的崔弘,据元召有一次笑着评论说,崔弘现在的功夫已经差不多可以达到世间武学宗师水平了,可是他在自己的面前,还不是一样的甘拜下风?自己才是师父最嫡传的弟子嘛!

自从元召准许她正式加入黑鹰军后,她便彻底换成了男装。那一身轻便的盔甲,是元召特意给她设计打造的,而且根据她的喜好,为她量身定做了一杆梨花枪。八楞精钢百炼枪头,一束红缨下是通体白梨花木杆,在马上一抖,碗口大的枪花煞是飒爽威风。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如获至宝。

到得了军中,小冰儿的名字就成了霍去病,如果算上她在内,黑鹰军中,将军以下便共有十名校尉了。除去跟随着元召远赴辽东的公孙戎奴和张次公之外,剩下的都来到了塞上前线。

当然,现在的霍去病是不能和那几个人比的。她现在只不过是相当于一个小队长的身份而已,统领着手下一百名骑兵,属于增长见识,随军磨练的角色。

不过,雄鹰终究会飞上碧空,岂会甘于地面的平淡!今日恰逢其会,在雁门关内听到敌情消息的霍去病第一时间就纵身跃上了马背,率领着她手下的一百骑士飞驰而出。卫青远在云中,管不到她。李广与师父元召的交情深厚,料想也不会难为自己。这可是个难得的杀敌好机会,又怎么能放过呢!

霍去病的罩甲披风与黑鹰军的黑色刺绣战袍不同,她是一袭猩红,色彩与胯下的龙马倒是相得益彰。虽然冷风与寒雪扑面,刺骨的冷,但心中战意升腾,这支黑鹰骑兵如一支利箭直奔烽烟起处而来……。

距离雁门关三四十里的固山屯,顾名思义是一处紧邻山脚的小村庄。不过今天以后,也许它就不会存在了。

半个时辰之前,一个千人的匈奴骑兵分队不知道怎么的找到了这里,然后这个宁静的小山村便陷入了地狱。

自从大半个月前踏出草原,兵临汉境以来,寻找突破口便成了匈奴人的主要任务。不过这次汉军的防守做得太严密了,几百里的这段长城防线上,聚集了对方赶来支援的大量军队,看样子汉朝皇帝这次是做好了战争准备。

这么多天过去了,还没有能够破关而入,这让负责在此进行主攻任务的耶律王十分恼火。本来制定的计划是铁骑突进,速战速决的,却没想到,汉军已经提前做好了准备。刚开始几次突袭的行动失败后,匈奴骑兵不得不暂缓了攻势,制定新的作战计划。

大军集结起来,蓄势待发。然后派出一支支人数不等的骑兵队伍出去,进行彻底的扫荡,先把所有边关附近的村镇集屯全部清理干净再说。之所以要这样做,这一来可以劫掠财物,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激怒或者诱使汉军出来作战,好达到围而歼之。

对于匈奴骑兵来说,纵马烧杀抢劫的事,干这些最拿手了。他们手中的弯刀,天生就是用来割头颅的,马蹄踏遍处,几乎就是不留活口。

这处小村屯的人口并不多,走马几个来回就杀了个干干净净,都是些贫苦山民,家里也没有什么值钱的财物,搜刮了一番后,所得油水甚少,粗鲁的匈奴骑兵免不了骂骂咧咧,心中不耐烦儿之下,早就放火把整个村子都点了起来。

烤的身上暖洋洋的匈奴人,把弯刀上的血迹擦干净,重新整理了队伍,在带队千夫长的带领下,准备去寻找下一处目标。在汉军不敢出来作战之前,做这些已经成了他们的一种乐趣。

这儿的山并不高,只是几座起伏的丘陵,匈奴骑兵离开刚刚烧毁的地方,浓烟仍在身后滚滚。前锋转过山脚,道边深处的落雪只堪堪没过马蹄,忽然有些异常的响声开始震动了枯枝间积雪,簌簌的落了下来。

匈奴千夫长心中一震,急忙抬头远望,只见翻过那半面山坡,有一队黑色的骑兵斜刺里奔着这边直扑而来!

“啊!是汉军!汉朝的军队过来了……赶快,准备迎战!”

千夫长大声叫喊着,一面引领着队伍冲向一片宽阔地带,一面仔细看着对方来的方向,却见对方虽然来势凶猛,但人数很少,也就是百八十人的样子,这让他又惊又喜。惊的是对方这么点人,就赶来主动招惹十倍与己的匈奴骑兵,这是要自己来送死吗?喜的是终于遇到了敢出雁门关来的汉军,虽然人数有点儿少,全部杀了也算不上什么大功劳,但总也算是聊胜于无,可不要让他们跑掉一个才是。

“不要让他们跑掉一个!今天一人砍十颗匈奴人头,看谁做不到啊!”

令匈奴千夫长没有想到的是,对方为首的红袍小将,也大声对她身后的部众说出了意思同样的话。

虽然共同相处的时日还不长,但年轻霍校尉的那股傲气早已经感染了手下的一百骑黑鹰军。更何况她是小侯爷元召的弟子,身先士卒冲在最前面,大家早已经战意飙升,齐齐大吼一声:“诺!杀敌!”

一百汉家男儿的声音是如此整齐响亮,连已经相隔了不到百丈远距离的匈奴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他们心中不禁升起一种惊诧和怪异的感觉,这是哪里来的汉军?气焰竟然如此嚣张,遇到十倍于己的敌人不但不慌忙逃窜,还敢主动过来邀战?这有些超出他们一贯以来对汉军的认知。

此时此刻的匈奴人当然不会想到,就是从这一次战斗开始,有一支真正的世间强军将要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成为他们的克星。不久之后,就会让他们闻风丧胆,品尝下世间最难吃的苦果。

既然自己要主动来送死,那当然不会客气!匈奴千夫长冷冷地笑着,在马上挥舞着弯刀,指挥着手下的骑兵们分散开,全部来到宽阔地带后,形成一个半包围之势,然后开始催马加速,想要争取一鼓作气,把来的这股汉军全部消灭。

然而匈奴人没有料到的是,黑鹰军的马速太快了!他们从半山坡往下俯冲,本来就是占尽了地理的优势,再加上平日里早就训练有素的打法,双方还离得老远,各自的胜利与失败好像就已经注定了。

一百骑兵并不用当头霍校尉的吩咐,冲马之际,早就把九臂连环弩挽在臂间,进入射程之后,随着一声呼哨,每个人的机弩一匣九支便全部发射了出去,这一下子就将近千支弩箭齐齐的平射进了匈奴骑兵的队伍里去了。

那位举刀冲杀的匈奴千夫长第一个就被射死了,一枚弩箭贯穿头颅,死的不能再死。死尸跌落马下 ,紧接着大批大批的人马开始倒下,一片混乱与惨叫声响起。

冲阵之前,必定先用九臂连环弩激射对方阵脚,这是每一个黑鹰军骑士早已经熟记在胸的套路了,已经耍得无比熟练。弩箭射出之后,马上开始换刀,在马上伏低身子,汉刀紧紧握在掌中,冲入混乱的匈奴骑兵队伍后,开始大肆砍杀。

匈奴骑兵一下子就被打蒙了。本来以为十对一的局面下,这不过是一场轻松的战斗,他们甚至懒得连弓箭都没有用。却被对方的犀利弩箭在第一时间就消灭了几百人,余下的许多人在惊怒之下,动作稍缓,早已被掠过身边的冰冷刀锋带走了性命。

名字叫做“冠军”的天山龙马,带着它的主人,在黑鹰军骑士们离匈奴骑兵还有十余丈远的时候,就已经突入了敌阵。猩红披风卷起飞雪,赤火宝剑绽放寒芒,只要挡在面前的敌人,无一合之敌者!

正文 第三百四十二章 千军斩 气如虹

骁骑将军李广终究还是放心不下,派部将冯德率领着两千雁门关步卒出城接应。只是当他们赶到烽烟起处时,只见离这处被烧毁的固山屯半里之外,山脚下那一处宽阔的地方,一场刚刚激烈战斗过的惨状,已经赫然在目。

遍地都是匈奴骑兵的尸体,不是箭伤就是刀伤,有的人马皆亡,一起倒伏在枯草间。有的主人死去,战马受了惊吓在四处游荡,倒是便宜了雁门守军,冯德一面命令部下收拢这些马匹,一面心中已是震惊异常。

“将、将军,这些匈奴人……难道都是被那个年轻校尉和他那一百名部下所杀的吗?”

手下士卒清理着战场,心中的吃惊比他们的将军更甚。真是令人难以置信啊!他们接到骁骑将军的派遣赶到这里,也只不过比黑鹰军小队晚了半个多时辰而已,他们这么快就结束战斗了?而且杀人杀的这么干净利落,找遍整个战场,竟然没有发现一具黑鹰军骑士的尸体,这岂不是就是说,他们在自身未损一人的情况下,彻底打败了十倍于己的敌人,而且还大部分消灭了他们!

“应该就是如此了!黑鹰军真是厉害啊……看这地上的踪迹,他们应该是战胜之后犹未罢休,径直向北去追击残敌了。这是要把与敌的匈奴人全部消灭掉才完事呢,果然是长乐侯的弟子,厉害!”

冯德也是边关老将了,这么厉害的汉军他确实是第一次见到。当年元召的厉害他曾经亲眼所见,没想到他的弟子也毫不逊色。当下一面在心中暗自赞叹,一面却又不禁暗暗担心,虽然说初生牛犊不怕虎令人钦佩,可是霍去病领着百骑之众就敢去往北追击,也是太莽撞了些。

“还是要赶快回去禀报骁骑将军知道吧……万一黑鹰军遭遇到大队的匈奴骑兵陷入埋伏,那就糟了。”

想到这里,冯德不敢再耽搁功夫,连忙率领部众带着缴获的战利品赶回雁门关,去向李广报告,暂且不提。

宜将剩勇追穷寇,风驰电掣,追亡逐北!见机不妙、仓皇逃窜的部分匈奴骑兵,逐渐的被追上一一杀死,等到最后一个早已吓破了胆的家伙被“冠军”超越马头,一道红芒砍下了他的脑袋后,这场追逐的游戏终于宣告结束。

此地已经距离雁门关大约七八十里路程,霍去病勒住了马头,龙马显得有些很不情愿,刚刚才要找到一点儿奔跑的乐趣,主人就要停止了?

霍去病轻轻的抚了抚它的脖子,示意稍安勿躁,等着后面远近不一的黑鹰军骑士们都赶了上来,清点人数后,见一个不缺,除了有几个受轻伤之外,没有损失一个人,不由得很是满意。

千余名匈奴骑兵没有一个人能够逃脱,全部死在了这一支黑鹰小队的手中。第一次出击就取得这样的战果,所有的人都很兴奋。

此处已经是杂草丛生的汉匈多发战事之地,一片荒芜的景象延伸至北方,朔风扑面,夹杂着雪花和扬沙打在脸颊上生疼。战斗结束后,铁甲冰寒,这时候每一个人才感到刺骨的寒冷袭来,开始渐渐冷冻胜利的喜悦。

“太冷了……算了,我们就此回去吧。本来还想趁此机会再往北去打探一番的,这天气却冷得让人受不了!”

裹在红色战袍下的身子缩了缩,被风吹裂的嘴唇,耳边手脚上的冻疮有些疼的厉害,经过这半天的追逐厮杀,有的结痂处又开裂了,这些她都咬牙忍受着,从来没有发出过一声抱怨。

霍去病这几年跟在元召身边,可以说是没有再受过一丝苦。在长乐塬上,元召烹制的那些美食,她总是第一个品尝者,其他好吃的东西,更是花样繁多,尝尽人间美味后,胃口早就被惯坏了。

可是自从元召东征,她随着舅舅卫青来到北疆军中,虽然得偿所愿披甲纵马随军,可是也渐渐地尝到了许多苦头。

女孩家总是生性怕冷的多,即便是她学得一身修为,也不曾例外。在这里,霍去病最怕的不是面对匈奴人的千军万马拼杀,而是寒冷和粗糙的饮食。

每当那些军中的饭食,摆在她面前的时候,简直就是难以下咽。可是不吃又不行,没有人会给她搞特殊,想要去求舅舅卫青改善一下伙食的念头,在她的脑中想过一次,只不过想到舅舅那张严肃的脸,她就自动打消了这种想法。

勉强狼吞虎咽下几口军中饭菜果腹,忍着委屈的泪珠,霍去病就会想到在长乐塬那大饭厅中,从元召手里神奇般的制作出的那些人间美味。只有在这样的时刻,她才有些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到这里来吃沙子?

沙子实在是太多了,即使在这落雪的天气里,卷起的风中也会有大量的沙砾。霍去病知道所有人都和她一样,手脚脸上这些部位早已经被冻伤过了,只是大家都忍受着而已。

在披风上擦了擦手背上那些裂痕中渗出的血渍,年轻骑兵校尉挥了挥手,回转目光想要带领大家原路返回,天气如此寒冷,还是回到营地歇息吧。

龙马冠军的耳朵忽然竖立了起来,前蹄刨动了几下地面,发出一声轻微的嘶鸣。霍去病心中一动,顺着风向传来的夹裹中,已经隐约可以嗅到危险的气息。

看到霍校尉用手势打出的警示,所有黑鹰军骑士们手中紧紧抓住了缰绳,一起朝危险将要出现的方向远望。

翻滚的烟尘之下,只见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有黑压压的匈奴骑兵队伍展开了三面合围。也许是因为下雪和风沙阻隔了视线,早些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察觉,现在忽然发现,对方已经进入了马力可以追及的范围之内。

黑鹰军战士们的脸色都有些严峻起来,他们虽然勇敢善战,但眼前的局面是极其不利的。这些匈奴骑兵显然是从附近大营出来,总共将近有万人之众,应该是得到了游骑哨的急报,所以才出动围剿出现的汉军的。

此时两军相隔有三箭之地,虽然看不清彼此面目,但双方的力量悬殊显而易见,这可不是刚刚那千骑匈奴骑兵,而是万余大队,想要以区区百人与之作战,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

霍去病从行军革囊中取出简单的“望远镜”,认真查看了一下对方的阵容,见这些彪悍的草原汉子神情凶恶,弯刀雪亮,立住阵脚后却暂时没有进攻,想必也是在向这边观望。

形势已经很危急,也许下一刻匈奴人就会万马奔腾杀将过来,以力相拼必死无疑。而在这个时候拨转马头回逃,在万骑追逐之下,也是很难逃脱的。几个为首的黑鹰军骑士互相对视一眼,都明白了彼此的决定。

“霍校尉,请自去吧!你的马快,匈奴人是追不上的。现在生死关头,切不可顾虑太多!这也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决定。”

其中一人说完后,其余众人也一起点头。如果说在现在的形势下,还有人能逃脱的话,那也只有依仗天山龙马之力的霍校尉一个人而已。

然而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只不过一起相处了半个多月时间的霍校尉摇了摇头, 脸上的神色很坚定。她收起了赤火剑,拍了拍冠军的马头。想起很早之前,元召就给她灌输过的一种信念,无论在怎样艰难危险的情况下,都绝不能轻言放弃,更不能乱了分寸。办法总是有的,就看能不能想得到。

只要是并肩作战过的同袍,更不能轻易的抛弃,一个战士,如果只顾了自己的安危逃跑,只要发生过一次这样的事,无论以后他再怎样勇敢,这种心理上的怯懦将永远无法消除。

“无需多言!现在我以黑鹰军校尉的身份命令,全停下马!在此处暂时歇息。”

淡淡的话语出口,包含的威严却不容置疑。黑鹰百骑都惊愕的抬起头来,怀疑自己的耳朵出现了毛病。但眼前所见,却无比真实。

沙丘半坡,荒草漫道,百战之地,戎机千变。年少的汉家将军就在虎视眈眈的万众虎狼当前,谈笑自若,束甲,下马,席地而坐……!

与此同时,驻守云中一带的车骑将军卫青也接到了霍去病以一百骑善自出兵深入北地的消息,他不禁大吃一惊。自己当初之所以不愿意带着她来北疆,就是怕她骄傲自大不知道天高地厚闹出什么难以收拾的事来,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果然一个没看住,她还是这样做了。

这样的轻率使气倒真是像极了她的师父元召,简直是一脉相承。可是,她怎么能有长乐侯那般的逆天运气和智谋呢!这要是中了匈奴人的埋伏,那可怎么办……?!

卫青眉头紧锁,看着外面的雪天,已经在暗自考虑要不要把黑鹰军大举出击的计划提前,可是想到因为寒冷而可能带来的诸多不利因素,他的心中又犹豫起来,一时委决不下。

而在离此向东几百里外,有三千精锐骑兵正挟大胜之余威,朝雁门关方向而来。他们身后跟随着的,则是浩浩荡荡的大批辎重车辆。在三员意气风发的飞骑将军簇拥下,为首一人,灭国归来,正是少年模样……!

正文 第三百四十三章 飞骑至 万马惊

塞北之地气候多变,一年当中,寒冷的天气倒占了大半。匈奴人世代生活在此,早已经都习以为常。即便在这样飘雪的天气里,也丝毫不妨碍他们出来作战。

匈奴单于羿稚邪这次挥兵南下,征集了十万大军,共有七八个部落的人参加。在草原之上,部落所在地方的不同,是根据各自势力强弱而划分的。人口众多实力强悍者,占有的便是水草丰美之地,而那些实力较弱的部落,则只能居住在较偏远一些的地方。

人间的不平等,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是必然存在的,素来弱肉强食的匈奴人又何能避免呢?习俗如此,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这就使得一些较小部落的匈奴人更加的强悍,他们只有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使自己的部落更好的生存。

因此,每一次大单于兴兵,这些部落参加的便最踊跃。财富、粮食、生存……所有这些,都需要依靠他们手中的弯刀来取得。

匈奴王庭中的王爷称号是有点多的,大单于在草原上总共赐封了八个大部落王,他们是势力最大几股势力。而另外有二十多个小王,分属于零零散散的一些小部落。可以说是王爷称号不值钱。但这些首领们本身的实力都是不容小觑的,既然能在狼群中称王,那便都有自己独特的本事。

离雁门关最近的一座匈奴大营,就是匈奴白羊王的地盘了。白羊王的势力在草原上既不算最强,也不算弱小,属于中等水平。这次侵袭汉境,他总共出动了一万多兵马,亲自统帅,隶属于耶律王麾下听令。

白羊王在这些部落王之间,算是个谨慎多谋之辈了,虽然他的那些智谋都很粗浅,但已经算得上是很不错了。所以他被部落中的人称为“智王”。

白羊王的万余匈奴骑兵,与其他的几个王爷部下相隔不远,就驻扎在雁门关以北不到百里的地方。在等待耶律王最新命令的这段日子里,每天都轮流派出麾下骑兵出去扫荡,便也成为了一种作战任务。

今天一大早,白羊王便派遣了手下的亲信千夫长带领着一队骑兵,出去例行巡视寻找战机。可是将近午时的时候,忽然接到探马游骑来报,说是出去的匈奴骑兵遇到了汉朝的军队,双方已经开始了大战。

刚刚听到消息的时候,白羊王心中很是欢喜,终于有仗打了。不管怎么说,这是自己部落的勇士发现的汉军,到时候取得的功劳,自然要记在自己头上。

白羊王早就分析过现在两军的形势,他知道汉朝军队轻易是不会出关来的,他们只会采取守势,牢牢的守好长城防线,让匈奴军队攻不进去,便是他们的胜利了。至于说主动出击这样的事,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生过。

麾下的草原勇士们是如何的勇敢,白羊王都很清楚。只要撞到他们手里的猎物,很少有能够逃脱的机会。也许就在接到消息的时候,那些汉军已经可怜的死去多时了吧?想到这里,白羊王重新端起烈酒痛饮。天气严寒,正需要此杯中物取暖。

可是不久之后,又听到的一个消息的时候,令他心中惊疑。说是自己的那个千人队,好像是打败了,有几个败逃的骑兵,正在向大营的方向逃来。

这怎么回事?当时白羊王就站了起来,那都是身经百战的勇士,汉军根本就不可能是对手。除非是雁门守军大举出动……想到这个可能,他心中一动,感觉到一个绝佳的机会来了。

如果真的是雁门关的守军大举出来,那可真是太好了,正好乘机歼灭之,说不定有机会找到突破口,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想到这儿,白羊王不再迟疑,他马上传令,立刻召集人马,留下少部分看守大营,其余的全部随他出击。

匈奴骑兵的作战速度非常快,这不仅是快在冲锋,就连仓促之间的集合出战也是非常敏捷的。只不过片刻功夫,一万人马集合完毕,随着白羊王涌出大营,在哨骑的引领下,直奔事发地而来。

万马奔腾,刚刚出来还没有二三十里路,就听到了游骑带来的最新消息,这会儿已经得到确定,自己派出的那一千骑兵,连同他们的千夫长在内,没有一个人幸免,全部战死。

白羊王心中惊怒交集,他既心痛麾下人马的伤亡,更加震惊对方的手段。那可是一千来去自如的精锐匈奴骑兵啊!竟然一个人都没有逃脱。雁门关的汉军,什么时候有这么厉害了?这不由得让他心中开始升起警惕。

等到前锋报告说已经发现了汉军的踪迹,就在前方不远处的一座小沙丘那儿,要不要马上发起攻击时,白羊王稍微思索,命令不可轻率。他便率领着手下的几个勇悍将军来到前军亲自观察详细。

果然,大约距离大军三箭之地外,有一小队身穿黑色披风的骑兵,就静静地停驻在那儿。在视野所及范围内,四周黄砂灌木,背后连绵的丘陵,情形看的一目了然。

那些汉军大约也早就发现了匈奴骑兵队伍的到来,但令人感到有些奇怪的是,他们并没有显出一点儿慌乱之处,大约百人的一个小队就那样在各自的马前坐了下来,似乎是在做暂时的休憩。

白羊王心头疑云大起,反常,太反常了!事出反常必有妖!他绝对不会相信世上有人会大胆到这样的地步,眼看着敌人放马就会冲杀过来,还竟然敢在那里旁若无人的休息?这附近一定有埋伏!

白羊王又立在马上仔细的查看了一遍周围的形势,黄沙夹杂着雪花扑面,看的并不是太清楚。这让他心头更有不好的预感,莫非雁门关的守将李广也是出于同样的目的,突然出动大军把自己的千人骑兵队伍消灭以后,又派出这些汉军来做诱饵,想引诱自己前去攻击他们,然后就会伏兵四起?他越想这个可能性越大。

“王爷,我们赶快出击吧!别让那些汉军跑了。”

麾下的几个将军,见白羊王半天没有动静,也不下令进军,终于有些忍耐不住了。

“跑?哼!在没有把我们引过去之前,他们是不会逃跑的。”

白羊王终于断定了自己的判断,他没好气地对这个请战的将军冷哼了一声。虽然他也很想替自己那些死去的部下报仇,去帅众冲杀,把汉军全部杀光,以泄气愤。

“……王爷,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他们……这其中还有什么别的蹊跷不成?”

“在草原上的时候,你们有谁见过面对着狼群的羚羊们不四散奔逃的?现在看看这些汉军,他们根本就没有一点儿害怕的样子,难道说是他们真的不怕死吗?绝对不是!你们眼中看到的汉军只不过是诱饵罢了,在他们附近的地方,一定早已经埋伏好了不下于我们几倍的兵力,就等着我们上钩了!相信本王的判断是没有错的,否则汉人绝对不会如此托大。”

白羊王的智谋素来还是被部下们所信服的,听他这么一分析,身边之人纷纷点头,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但也有几个桀骜不驯的家伙,心中是不太相信的。

“王爷,汉军有何可怕的!就算他们有埋伏,难道还能挡得住我们的万骑攻击吗?更何况,谁知道对面那些家伙是不是在装神弄鬼。既已至此,何妨一杀!”

大声抗言说话的,却是个年轻跋扈的匈奴将军。名叫猛白,也是个极其厉害的人物,因为一直以来极得白羊王赏识,视为左膀右臂,所以说话很是骄傲。

白羊王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四周部下们的神情,见与猛白有同样踊跃之色的大有人在。微微踌躇了一下,平时冲锋陷阵还要指望着这帮人呢,也不能太打击了他们的积极性。要不,过去试探一下也行。想到这儿,他微微点了点头。

“猛白,我有一令,你可敢行?”

“王爷但有所派,无敢不从!”

“好!本王命令你,马上带本部兵马前去那汉军聚集处一探究竟,如可战,当战!如不可战,速回!”

“末将得令!王爷放心,此去定当把眼中所见汉军全部杀尽,方不辱命!”

猛白得到这个差事非常得意。这可是一个万马军前扬威的好机会,区区一小撮汉军,怎么能是自己手下这帮虎狼之师的对手。马到之处,踏为肉泥尔!

猛白胯下坐骑是一匹草原纯种的白马,穿了一身在匈奴军中很少见的盔甲,显得十分英武。他此刻骑在马上,在万军之前来回奔驰大声吆喝着自己手下的骑兵们,整理出一千人的队形,就要准备出击。

就在这样的时刻,令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那沙丘处的汉军,竟然有人主动过来攻击了!

有一匹快如闪电的马,似乎只不过就是一眨眼的功夫,就出现在了距离匈奴大军不到十余丈外的地方。在所有人目瞪口呆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只见马上一员红袍小将,轻舒猿臂从马鞍上摘下流星箭,扳动机关,那白马将军早已应声而跌落马下,然后那红色闪电并不停留,长啸一声,疾驰而去!

流星箭者,元召师徒在长乐塬上闲来无事射鱼所制作的小玩意也!箭头锋利带有倒钩,有坚韧丝线数丈,今日竟建奇功。

刚刚还趾高气扬的白马将军猛白,被一路烟尘拖拽在马后,在万众睽睽之下,就这样被擒走了。匈奴骑兵无不大骇!

正文 第三百四十四章 银鞍照 霜雪明

在华夏几千年历史上,曾经涌现出许多世间名将。他们有的精才绝艳,有的智谋双全,有的勇力无双,有的忠贞报国……。细数起来,无数风流人物,多少世间传奇!

而对于身为后世穿越客的元召来说,他心中最钦佩的一个人,当数南北朝时期第一名将,白马陈庆之!

陈庆之这个名字,也许在许多人的眼中,不如一些耳熟能详的名将来的著名,但那绝对是一种认知上的错误。从客观上来说,是因为此人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乱世,也许很多方面限制了他施展出自己全部的才能。但即便如此,此人取得的成就,也已经足够震古烁今了。

陈庆之,南北朝时期南朝梁国将军,在他短暂的生命中,身经百战而从来没有打过一次败仗,是真正的常胜将军。在他指挥下的骑兵只有七千众,从来没有超过万人。可就是凭着这样一支精锐,在几年时间之内,连续四十七战下敌国三十二名城,而未尝一败!

银鞍白马陈庆之,七千白袍,长枪如林!在洛阳之战中,只一次冲锋,就把十几万敌国军队打了个落花流水,生擒敌酋,以尽全功。从此以后,威震天下,无人再敢掠其锋芒。在战场上,不管是怎样的优势兵力,只要远远地看到白袍出现,对手马上就会逃之夭夭,不敢与之相抗。身为将军能做到这个地步,已经是极为厉害的了。就算是在几千年华夏战争史上,也已经可以排到名将前十的地位了。

陈庆之,这个曾经被元召当做励志故事讲给弟子听的名字,他的所作所为,从此以后便被霍去病牢牢地记在了脑中。其实她并不知道的是,这位作为后来者的无敌将军,是曾经把她也作为过偶像的。这般顺序颠倒,如果历史有知,也会为之发笑的。

当时听到元召口气中的赞赏语气时,霍去病骄傲的心中是有些不服气的。在她想来,不就是纵马厮杀嘛,将来只要有一支精锐部队掌握在自己手中,自己一样可以做得到!

世间名将,有些是经过无数的战争厮杀、刻苦磨炼才能成就的。而有些则不同,他们是与生俱来的!天生将才,舍我其谁!这样的人虽然凤毛麟角,但每个时代都会出那么一两个。

乳名唤作小冰儿的霍去病便是这样的人。尤其是经过元召的参与后,她在名将之路上的光芒,注定会比原先的轨迹更加光彩夺目,与众不同!今天她所做的一切,只不过算是牛刀小试而已。

匈奴白羊王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对面的这一小队汉军骑兵当中,竟然会隐藏着这样的人物。他更加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突然出现的红袍小将会对整个草原的未来造成怎样巨大的灾难!如果他能预知未来的话,他今天会不惜一切代价,即使把手底下这一万骑兵全部拼上,即使拼了他自己的性命不要,也要把那个人杀死在这里。

可是他只是一个普通的部落王,他没有那种预知未来的本事,也没有那种为了王庭的大局而尽力拼杀的勇气。他之所以组织部落人马听从大单于的召唤来作战,也只是为了自己的部落得到更大的利益而已。因此,在未知的危险面前,他选择了退缩。

“传说中,有勇者可以于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难道说的就是这样的人吗?此汉将不可力敌啊!有如此人物领军在此,更加证实,这必定是设伏的汉军所设的诱饵无疑了!只是可惜了猛白将军的性命……此仇,他日必报!”

白羊王看了看面带惧色的部下们,做出了自己的最终结论。其余的人面面相觑,也同时点了点头。这不由得他们不心生退意啊,看来自家王爷的判断是对的。汉军早已经设好了一个陷阱,就等着自己这一方忍受不了他们的挑衅,落入他们的圈套呢。

“王爷,看来猛白将军已经性命难保了。那红袍小将可真是厉害,马儿也是神骏,神出鬼没的,根本就没看清楚他到底用了什么手段,就把人从马上拽下拖走了……现在想来,极为可怕啊!”

几个部将看着那匹马单骑只几个呼吸之间,就已经回到了原先汉军的地方。不由得心中既艳羡又有些忐忑不安,生怕自己会成为下一个目标。

白羊王微微叹了口气,军心已被摧折,即便是不怕对方的埋伏,今天想要出战,也有些难了。更何况还一点儿都不知道对方的虚实,他已经无心恋战。遂摆了摆手,示意部将们整顿人马,准备回转大营。

百里之外那座沙丘之上,一百名黑鹰军人人站直了身子,使劲瞪大眼睛,激动的心都快要飞出来了。他们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年轻带队校尉,一人一骑倏忽来去,在敌人万军之前擒将而回!所有的顾虑和担忧都抛到了脑后,现在他们的心中只剩了一种情绪,那就是热血和崇敬!

就在半刻钟之前,听到霍去病说出自己打算的所有人无不大吃了一惊,当时他们认为她是疯了。可是校尉依然坚持了她自己的主张。

“我本来的打算,是想学习我师父当年的空城计来迷惑对方,让他们疑心我们有伏兵相待。等他们不敢来进行攻击,退兵以后,我们就可以安全的从容离去了。可是现在看来,匈奴人已经开始起了疑心,恐怕事情不会有那么顺利。”

说到这里,她稍微的停顿了一下。按照她原来的性子,自然会我行我素的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可是既然身在军中,作为这一小队人马的校尉,她便要为所有人负责,让他们明白自己的作战意图,才能更好的共同进退。

见大家都在认真倾听,霍去病站起身来,一边扣紧了马的肚带,一边用手指了指对面开始调动的兵马。

“你们注意到没有?匈奴人已经开始在抽调兵马了,他们一定是想要过来一探虚实的。那个身骑白马着全身盔甲者,一定就是将要过来与我们作战的领兵将军。如果等到他们过来看明白了这边的情况,那我们原先的计策,就一定会被他们识破的。等到那个时候,匈奴万骑发动,我们将没有几个人会存活下来。与其如此,为什么不能先发制人呢?”

“霍校尉,可是这样太冒险了!……不过,既然你决定了,那我们便誓死跟随就是。要去杀敌便一起去!”

“对,一起去!要死大家便死在一起……!”

看着大家一副慷慨赴死的样子,霍去病不禁翻了个白眼儿,什么死不死的?谁想和你们一起死在这儿啊!我还要等着师父回来呢!

“一起行动,反而坏事。你们在这儿等着就是,我自有打算。且看我去捉那匈奴白马将回来,挫动其锐气,再做计较!”

话音留在原地,被飞舞的雪花铭记。龙马啸西风,来去慷慨中!惊叹和担心还没有说出口,红袍卷起扬沙,飞骑踏碎霜雪,一人一马早已经拖着敌将回来了!

黑鹰军中最重英雄气,这是他们的精神偶像元召从开始就感染给大家的一种力量。黑鹰军的主将卫青和所有的校尉们,都是当年曾经追随元召护送公主和亲到过雁门关外的人。无论是曹襄、赵破奴还是公孙戎奴、苏建等人,他们这些后来的当世名将,最初的勇者之心,无不是来源于那一次的北疆之行。

在这些军中将校的长期灌输之下,黑鹰军中的每一个人都已经秉承了这种信念。斩将夺旗、每战先登、慷慨冲阵、死不旋踵……所有这些带有英雄气概的行为,便是每一个士卒尊崇的对象。

今日霍校尉的所作所为,无论是其胆略还是勇敢,早已令部下们心悦诚服。在这一刻,即便有人早已冻得浑身有些僵硬,但胸中的热血升腾,即便为之去死,恐怕也没有人会皱一下眉头,这便是榜样和英雄的鼓舞力量!

“霍校尉威武!威武、威武……!”

龙马之上,那袭猩红披风下,旗开得胜的人嘴角泛起一抹骄傲的微笑。听到部下们的欢呼,她很开心,如同一个孩子达成了自己的心愿。这样的衷心欢呼和拥戴,这次只是百人,下一次,她希望是千人、万人……!

一百名黑鹰骑兵的佩服,是发自内心的。有这样的人做首领,他们往后想一直追随。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随后听到的话,直接就点燃了他们心中燃起的熊熊战意,万丈豪情!

“匈奴人不过如此!看到没有?斩其一将,他们心中就已经怕了。其阵脚已动,看来是想要退兵回营了。这正是天赐良机,此时不乘机追杀,更待何时!诸君,杀敌就在今日,敢随我一战么?”

雁门关以北百里的地方,这片被血与火浸染过无数次的土地上,有人说出了这样的话语。连老天仿佛也被震惊了一下,碎絮转为大片的雪花,开始飘落天地。

“我等,愿追随马后,万死不辞也!”

已经没有人顾得上去看一眼脚下那位被战马拖拽了一路倒霉死去的匈奴将军了,他们一起跃上马背,追随着早已领先在前的那道身影,百骑飞驰,发出了震天的怒吼。

“万胜!万胜!大汉万胜!杀……!”。

正文 第三百四十五章 红缨染 当纵横

《大汉帝国史?名将录?霍去病传》记载:“……汉匈相持,大战未发。寒月末,霍去病以随军校尉率队出击,遇匈奴白羊王部众万骑于雁门关外。去病先斩其白马护军将,后以百骑冲阵,大破之,遂马踏敌营,追亡百里,擒王而还。此破局之战,为河南战役第一功也……!”

在大汉帝国平灭匈奴的战争中,双方一共进行了三次大的战役。分别为河南战役、河西战役和漠北战役。

而这一次河南战役的开局,谁也未曾想到,就是有一队汉军百骑的自主行动而开始的。在冷兵器时代,领着一百骑兵去冲杀一万匈奴铁骑,这样的事如果不是昭昭青史铭刻无误,后人是绝对不会相信的。可它就在这雁门关外,漫天的飞沙扬雪中,真实无比的发生了!

在两军对阵的战场上,如果说兵器的犀利和力量的对比是决定胜负主要因素的话,那么还有一样东西也同样的至关重要,那就是信念和勇气。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样的道理,每一个领兵作战的将军都会知道。但军心锐气一旦挫动,就很难回身再战的道理却不是每一个人都明白的。这需要明察秋毫、审时度势。

其实认真说起来,现在不过刚刚十四岁的霍去病也还并没有这种敏锐察觉全局的能力,她所凭借的,是一往无前的气势和毫不退缩的勇敢。而对于眼前的形势来说,有这一点儿就足够了。

白羊王的部众们纷纷拨转了马头,开始往大营的方向回去。天气的寒冷加上心中的沮丧,就连几个部将千夫长都有些垂头丧气。无论那前面汉军有没有埋伏,他们都不想再战了,还是回到大营去好好的呆着饮酒取暖,等到耶律王统帅制定好了作战方略,再共同出击吧。

飞雪连天,枯砂荒草,朔风夹杂着雪花,打在他们裹紧皮裘甲胄的后背上,撤退的阵型显得有些杂乱。不过并没有人在意,匈奴人一贯就是这样没有什么章法,不管是冲杀还是撤退,积习难改。

雪下得有些密了起来,几片雪花落在了白羊王的脖子里,他不禁缩了缩肩头,低声咒骂了几句。正要打马而行时,忽然就听到了有呐喊声从身后传来。白羊王的第一反应还以为是汉人在后面为他们自己呐喊壮胆呢,可是随后听到的密集马蹄声,让他心头一跳,感觉到了不妙。

和这位部落王一样察觉到情况有变的匈奴人还有很多,只是当他们急忙回头想要准备迎敌时,却已经来不及了。

一声宛若龙吟的长啸彷佛就在耳边响起,那是狂奔之下的天山龙马发出的振奋之音。不知道怎么回事,听到这马中之王的嘶鸣,匈奴骑兵座下的许多战马一下子就炸了锅,乱踢乱蹦的想要挣脱开大队奔跑,整个的骑兵队伍开始乱了起来。

匈奴骑兵们心中惊骇万分,不明白自己这些一向驯服听话的战马是怎么了,骑兵连马都控制不住,还怎么和敌人打仗?有的匈奴人便随着马匹奔跑起来,有些则乱糟糟的挤成一团,一时间晕头转向。

然而,死神是不会给任何人时间的。在这生死关头,黑鹰军更是没有人会心慈手软。被热血和激情鼓舞起来的巨大杀敌勇气,在这一刻得到了最大的释放。

挤在一起乱糟糟的匈奴骑兵队伍,承受了九臂连环弩全部的杀伤力。黑鹰军连瞄准都不用瞄准,在驰马临近的途中,只管以最快的速度发射出去,然后装匣,再射击,再装匣……每一个人在与匈奴骑兵接战之前,都已经把随身所带的弩箭全部射光了。

对于混乱中的匈奴骑兵来说,这样的杀伤力是巨大的,而对他们所造成的威慑力,更是巨大。成千上百的匈奴人就在这如雨的弩箭攒射中死去了,悲惨的呼喊造成了一片惊惧,许多匈奴骑兵根本不敢去看后面究竟来了多少敌人,他们开始打马没命地逃窜。

白羊王早就在心腹护卫们的保护中当先走了,他的心中同样是惶惶惊惧,马也慌人也慌,已经无暇去看敌人情况了,既然失败已经难以避免,那还是先率众逃命吧,能逃回多少算多少,先回到大营安全了再说。

终于追上了最后面的人群,黑鹰军骑兵们抡起了手中的汉刀,开始收割生命。眼睁睁看着一百倍于己的敌人在眼前四散奔逃,任凭宰杀,这种感觉,简直就是让黑鹰骑士们都忘记了生死,只管杀吧!

汉刀、长枪、腕弩……所有的武器都用上了,一百黑鹰骑兵在那袭猩红披风的率领下,化身成了一只可怕的怪兽,在后面紧紧的驱赶着狼群,匈奴人只要跑的稍慢的,马上就会死于非命。就这样一直衔尾相接的追杀了下去……。

雪花飞卷着扑入怀中,朔风吹的披风猎猎作响,龙马不知道已经超越了多少马头,手中的那杆梨花枪,枪头也已经与那簇红缨一样被血染的殷红。十四岁的霍去病所向披靡跨越千军,她的眼睛紧紧地盯着跑在最前的那股人马,她已经记住了那个曾经立在匈奴王旗下的身影。

擒贼当擒王!元召教过的这个道理,她一直牢牢的记在心中,不管那个万骑主将是什么人,今天,她势必擒之!

眼看着前方大营已经到了,在几十骑簇拥下的白羊王长舒一口气,心中稍定。他此刻简直是羞怒万分,怎么也没有会想到,措手不及之间被打了个猝不及防,落到这么狼狈的下场,还不知道损失了多少人马呢,回营以后安定下来可要好好的清点一下,如果损失太多的话,下一步在部落间的生存就有些艰难了。

不怪白羊王想的多,在弱肉强食的草原上,这就是赤裸裸的现实。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保护自己的部落,早晚会被别人吞并的,这就是狼群的生存法则。

不过,事实证明,白羊王确实是想多了。因为,也许从此以后,这些事已经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了。遇到霍去病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克星,注定是他这一辈子最倒霉的事。

万骑出动以后,留守在大营中的人并不多,此时看到自家王爷狼狈的逃回来,他们心中惊骇莫名,早已经都跑了出来迎接。下一刻,他们看着败兵身后的场景,马上脸色都变了。

白羊王的一口气还没有喘上来呢,在手下们的惊恐大叫中回头看时,不禁魂飞天外。该死的汉军,竟然、竟然一直紧跟着追到大营来了!

继续跑吧!白羊王连马都没有下,径直穿营而过,一路怒吼咒骂着向北,继续逃亡之路。

白羊王的一万多骑兵到了现在这个时候,除了死去的那些,在这一路败逃中,四散而去的多,只有一少部分还紧紧跟着他。虽然偶尔也会有停下来的勇敢者试图阻挡住黑鹰军的追赶脚步,但无一例外都被秒杀了。

白羊王刚刚跑出大营范围,霍去病的马蹄已经踏进了前营,纵马之间刺死两名挡路的敌将,梨花枪在雪花中如同银蛇出洞,在所及范围内出现的敌人纷纷倒地毙命,都是一枪锁喉的招数。

龙马踏营而过并不作停留,即便是黑鹰骑士们还并没有能跟上来,她心中也无丝毫的惧意。已经能看到前面那些人马的背影了,她用膝盖轻轻顶了顶龙马冠军的肚腹,在它耳边轻轻的说了一句。

“加把劲儿哦!我们一起去捉前面那个穿锦貂裘的家伙吧。”

冠军仿佛听懂了她的话,昂首长嘶了一声,四蹄发力,疾若闪电,一跃数丈,直奔而前!

白羊王又听到那震慑人心的马嘶声,已成惊弓之鸟。连忙大声喝令赶快分派人手去拦住来将,千万不要让其追上来。

身边一员心腹偏将一咬牙,招手率领十几骑左右一分,然后迅速回转马头,各执手中弯刀一起砍向势若奔雷而来的那一人一马。

霍去病马势不停,手中梨花枪抖起几个硕大的枪花,带马而过之间,惨叫声响起时,死尸早已纷纷倒栽于马下。这杀人杀的太溜了!那几个侥幸躲过者,吓得刀都举不起来了,是真正的亡魂丧胆,打马就往远处逃跑了。

这些小喽啰,霍去病现在已经没有兴趣去追杀了,她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敌方主将白羊王。说是迟,那是快!天山龙马的爆发力,可以说是当世无双,眨眼之间,就已经追了个马头接马尾,梨花枪舞动如缤纷乱雪,保护在白羊王马旁边的那些匈奴勇士们死伤落马者众。在真正拿出十分本事的元召嫡传弟子面前,马上骑兵没有人能挡得住第二枪!

最后只剩下的十几骑,在又怒又怕之下大吼着一拥而上,企图合而杀之。霍去病单手执枪遮架弯刀,一手拔出赤火剑,回手砍处,衣甲平过,血如泉涌!此番激战,当真骇人心魄。

白羊王听着身后部下们的惨烈声音,心都要蹦出来了。忽觉身子一轻,已经飞离马鞍,重重跌落在雪地上,他痛苦的喊出声,却见硕大的马蹄踏在了头边,冰冷的雪溅在脸上,马上笑吟吟犹带稚气的人正在看着他。

“还要跑吗?”

正文 第三百四十六章 长风烈 贯西东

雁门关内,已经是一片临战的气氛。聚集在这座关城至右北平之间的七八万汉军,在最短的时间内被动员起来,严阵以待,随时准备出战。

自从匈奴入侵,汉匈对峙,已经将近大半个月的时间了。虽然时有零星的战斗,但两军大规模的战争一直还没有开始发生。事态的突然转变,是从这几天才开始的。

准确的说是三天之前,就在这场降雪刚刚开始的时候,从云中来到此处的随军校尉霍去病,领着她的一百名部下骑兵,贸然就出城去攻击匈奴骑兵队伍。不过在那个时候,所有人都没有料到,这次行动,会取得怎样的战果。

听到派出去接应的冯德将军回报,说是连黑鹰军的影子也没有看到,他们已经追逐着残敌,深入北边的敌军势力范围去了。飞将军李广当时心中就大吃了一惊。

李广与匈奴人打了半辈子仗了,当然知道他们是如何的凶悍善战。黑鹰军骑兵就算凭着一时的勇气打个小胜仗,可是他们也太大胆了,竟敢追着敌军往北去。现在匈奴人大军在后,虎视眈眈,骑兵随时都有可能出动合围,要是元召的这个亲传弟子和部下们真的出了什么事,作为忘年之交,他将无颜面对元召了。

想到这些,老将也顾不得其他了,马上安排好部将们守城,他整顿人马,披挂整齐,就要亲自率领一队精骑出关接应。

然而还没有等到动身呢,已经接二连三的收到了游骑兵的紧急回报。

“报!报将军得知,黑鹰军部遭遇匈奴万骑的包围,形势危急……!”

这是第一次。李广二话不说飞身上马,喝令出发。救人如救火,已经容不得半点儿耽搁了。或许赶去的及时,在半路上还能救回一些人来。

“报!报、报、报将军……黑鹰军对匈奴万骑冲阵了!”

什么?!听到这第二次回报,李广脑子嗡嗡作响。即便是他,青年时以英勇敢战闻名,在两军力量如此悬殊的情势下,他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来的。这简直就是取死之道啊!唉,别管怎么说,还是去看看吧,万一还有救援的希望呢!

可是还没有等到他的战马跨出雁门关北城门呢,又有一骑探马从远处疾驰而至,隔着老远就开始大声的吆喝,也不知道是兴奋还是激动,嗓子都喊的变声了。李广也上了些年纪,听力有点欠佳,一时没听出那家伙在风雪中鬼叫了些什么。怕听到什么不好的消息,心中正气恼着呢,没好气的随口问了旁边部将一句。

“他在喊什么?如此扰乱军心,该当军棍!”

却见身边的所有将士脸上都露出了不敢相信的神色,简直是如同大白天见鬼,惊喜交集。被他问到的部将一边紧紧地盯着那飞奔过来的骑兵探马,一边在嘴里喃喃的回答主将的问话。

“他、他说……他说是黑鹰军百骑破万骑,大败匈奴部队,追亡逐北杀敌无数,马踏敌营擒王归来……老天爷!我没有听错吧?!”

老将李广的手抖了一下,这样的事,不仅将士们不相信,他也不相信啊!这怎么可能?然而片刻之后,所有人的惊疑就变成了真实。

跳下马来的汉军骑哨,是一个小队的伍长,因为这一路奔驰的严寒和激动,他的身子都在微微的发抖,嘴角都冻得有些说不出话来。可是他根本就不在乎这些,相比起亲眼目睹到的那振奋人心的一幕,这些又算的了什么呢!

听完他的大略诉说,已经没有人再怀疑黑鹰军取得的巨大胜利。城上城下的汉军将士,同时发出了震天的欢呼。无论这样的功绩是谁取得的,只要是汉家男儿,都与有荣焉!

“霍去病有没有受伤?黑鹰军伤亡如何?”李广脸上也露出狂喜的表情,不过他还是不放心,又急忙追问了一句。

“黑鹰军看样子伤亡不大。那霍校尉亲自捉住了白羊王,现正率部归来,离此已经不过三十里了。”

李广的一颗心彻底放到了肚子里。命令打开城门,准备迎接勇士们的凯旋。暮雪苍茫中,已经隐约可见那些矫健的身影出现在远方,老将仰面朝天,任凭风雪袭面,发出由衷的慨叹。

“天佑我大汉!英才辈出,抗击匈奴,后继有人矣……!”

而就在这同一时刻,往北百里之外,终于得到消息的匈奴耶律王,统率着大队人马赶到了白羊王部众驻扎的大营地。

耶律王是赶来营救的。作为这一路军的统帅,他与左贤王一起分东西两路进攻汉境。左贤王所部的主攻方向是上谷、云中一带,而他所带领的匈奴骑兵六万众,则主攻雁门。

隶属于耶律王所部的,包括白羊王、楼凡王、土蕃王等好几个小部落的骑兵队伍,他们分散驻扎在这百里防线上,随时准备找机会对雁门关附近的目标发起攻击。

耶律王本来已经与左贤王经过联络,制定了最新的作战计划,就在几天之后,两路同时将会对汉朝的防线发起总攻,到时候十几万铁骑一起出动,打他们个猝不及防。

可是没想到今天得到急报,说驻扎在最前端的白羊王所部那边与汉军接战了,他不由得有些疑惑,按说白羊王没有来通报消息,他是不可能擅自发动大的会战的,所以说应该又是一些小打小闹。耶律王并没有太放在心上。

然而,只不过过了很短时间之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战况有些不妙,好像是白羊王打败了,正在往大营逃回去。

耶律王也是久经沙场了,作战经验十分丰富,他马上意识到,这一定是汉军突然大举出动了,所以,白羊王才会落败。一念及此,他马上传令,调集大营备战骑兵两万,立即出发,去支援白羊王作战。

耶律王不愧是大单于羿稚邪的左膀右臂,他对战机的把握不可谓不快捷,如果真的是雁门关守军出动与白羊王部作战,那么在自己所辖匈奴骑兵追击之下,他们一定逃不脱,正好可以全部消灭。

怀着这样的必胜信念,两万匈奴铁骑在耶律王和几员悍将率领下,风卷残云一般驰骋三十余里来到白羊王驻扎地。

还离着大营老远,耶律王心中就已经感觉到了不妙。一路上随时可以看到倒毙在枯草雪间的匈奴骑兵尸体,而且越临近大营,发现的战死者就越多。

等到停驻马蹄,呈现在耶律王眼前的匈奴大营已经是一片破败景象。所有的营帐乱七八糟,被马踏过的痕迹和厮杀后残留的场景随处可见,死去的草原战士到处都是。这里已经被彻底的损毁了。

等到好不容易找到几个重伤未死者,详细询问过情形后,耶律王,这位数次亲率匈奴铁骑侵袭汉境的沙场宿将也不由得深深倒吸了一口冷气。他看了看同样面面相觑的部下们,抬头看向苍茫的南边方向,心情禁不住有些沉重起来。

“区区百骑汉军,以一敌百、破军擒王……就能做到这样的地步?汉朝的军队,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厉害了?看来接下来的战斗一定要谨慎小心才是啊……!”

白羊王也算是耶律王的老朋友了,如今就这样被对方捉了去,生死难料。于是怀着巨大悲愤和沉重的耶律王传下将令,全军拔营向前五十里,来至与雁门关遥遥相望的地方。决战,就在当前!

而就在两军对阵,因为一场突发战事变得剑拔弩张,大战一触即发的时候,一支运送辎重的队伍,历尽风雪严寒的侵袭,从辽东终于来到了雁门关内。

右北平太守骁骑将军李广,在军务繁忙之际,不惜抽出半天功夫亲自接待了这支队伍的为首两人。他们便是聂壹和赵远。

卸去战甲的李广,认真的看完了由元召书写的信件,这一封薄书,几行文字,此时此刻在他掌心重若千钧。

“这些东西,真是太需要了!你们一路辛苦,元小子……有心了!”

到了元召现在的地位,能够仍旧如此称呼他的人并不多,李广当着聂壹赵远两人作此语,已经足见亲近。

面对这位抗击匈奴的国之名将,没有人敢托大,两人躬身逊谢,表示不敢当。他们从辽东千里来此,虽然顶风冒雪确实艰苦,但比起前方这些为国戍守不畏生死的大汉将士们,却又微不足道了。

聂壹家族世居于燕地,北地居民世代遭受匈奴人的侵害,对汉家将士感受又自不同。尤其是这次远赴辽东,亲眼所见黑鹰军的英勇无敌,作为大汉子民,能够亲身参与开疆扩土的国战,心中的荣誉感已经爆棚。

“征伐真番之战,征东将军打的真是太漂亮了!每次听到那边传来的消息,老夫都要痛饮一盏,为之遥遥祝贺,替你们高兴啊!哈哈!长乐侯还要多久才能料理完那边的事?”

李广一句话都没有夸张,他是确实替元召高兴。连战皆胜势如破竹,一个月的时间平灭一国,这样的赫赫战功,他自叹不如。尤其是听到元召活埋五千匈奴骑兵的霹雳手段,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飞将军,以小侯爷的行事,早已经把真番一切安排得妥妥当当。现在他正身在军中,离此已不过两日路程矣!呵呵!”

正文 第三百四十七章 巾帼梦 梅花开

云中郡黑鹰军驻地,接到从雁门关传来的最新消息后,车骑将军卫青提着的一颗心总算是放了下来。霍去病安然无恙,平安归去,而且大获全胜,创造了一个战争的奇迹。

不过战报上的最后一句话,又让他有些忧心。霍去病回到雁门关之后,也许是在追敌激烈的战斗中侵染了风寒,有些发烧生病了。

不过他虽然心中挂念,却也无法可想。身为一军的主将,在当前紧张的形势下,还有许多更重要的事需要做。尤其是今天从雁门关随军而来的这批辎重,让他的精神一下子振奋起来。

“这些,都是李将军令我们来转交给黑鹰军的,请卫将军派人清点核对,以便回报。”

雁门关随军押送物资的校尉把手中的清单交给卫青,拱手施礼,态度十分恭敬。自从他们亲眼目睹那百骑黑鹰军创造的奇迹后,对这只黑色战袍的军队,便有了重新的认识。

卫青致谢过后,派帐前校尉苏建领人前去交接,各种事宜不必多说。目送着他们离去后,卫青转过身来,脸上浮现出笑容,对旁边的一人招手示意。

“赵兄,辛苦啦!多谢小侯爷的美意,这些保暖物资来得太及时了,有了它们,将士们就可以减少许多因严寒所致的伤亡了。这可比什么犀利的武器来的重要啊。”

赵远也笑了笑,点了点头。他与卫青是老相识了,彼此也不需要太多的客套。

“小侯爷在那边发现了这种棉絮,填充衣物十分保暖。平定真番大局之后,他便动用了全部的力量,先期赶制了这几万套棉衣送来北疆,后面的还需要分几批运来。保证在长城防线的十万汉军每个人都穿的暖暖的,免受风霜之苦,以最好的精神状态,打败进犯的匈奴人!呵呵,这可是小侯爷的原话。”

卫青心中泛起暖意,在这严寒的天气里,这样的支援,比什么都要珍贵。他心中已经有过一个模糊的作战计划,之所以没有发动进攻,除了时机还未成熟之外,将士们能不能抵御得住突袭途中的严寒天气,也是让他难以下定决心的重要因素之一。

这并不是他顾虑太多,而是对于汉军来说,客观存在很难克服的一个难题。落雪后的塞外,马上就会滴水成冰,到时候不要说克敌制胜,刀在手里恐怕都握不住。要是有将士因为寒冷而死,那就太得不偿失了。

正是怀着这样的重重顾虑,卫青就算是把那个综合各种情报而制定出的作战计划推演了一遍又一遍,还是没有能够彻底的下定决心。

现在好了,看着面前的几个校尉穿戴上全套的保暖衣物后那种兴奋劲儿,卫青决定稍后再好好的与他们研究下与匈奴人的作战,也许,大战马上就会开始了。

轻柔而保暖的麻布棉衣,填充的是厚厚的新棉絮,贴身穿在里面,外面再束上甲胄,一下子就暖和了许多。每个人都还有一套暖融融的耳罩、手套、护膝、棉靴之类,全部穿戴起来,曹襄、公孙敖这些人便在互相嘻嘻哈哈打闹着,气氛很是热闹。

黑鹰军来到云中之后,还并没有与匈奴人进行过一次像模像样的战斗呢,反而是最不起眼儿的校尉霍去病,领着她手下一百骑兵,自己跑出去打了个大胜仗!

刚刚听到这个消息的六七个黑鹰校尉们,心中的羡慕就不用说了。他们既为自己同袍取得的巨大胜利感到高兴,又都心痒难忍,出兵作战的心思已经急不可耐了。

卫青摆手制止了他们的躁动,大战早晚会发生的,不过一切都要从大局出发,要联合好雁门守军之后,制定好详细的作战计划,才能一战必胜。身为一军主将的谨慎,使他决不允许自己打一次无把握的仗。

“霍去病无大碍吧?赵兄,来的时候可曾见到?”

作战的问题,还需要稍后研究。卫青心中终究还是有些不放心第一次随军战斗的霍去病。这时身边都是自己人了,他也就不必顾虑别人说他过于担心。

赵远收敛了笑容,真实情况,有些严重。

“两天之前,我从雁门关出发的时候,曾经去看望过她一面。她身体没有受什么伤,就是发烧的厉害……据军中医者说,这就是伤寒之症,已经服了几次熬制的药物,只不过见效甚微。”

中军帐里的人,心情都变得很沉重。伤寒之症,可轻可重,全凭个人身体素质和造化了,轻者十天半月就可自己好转,而重者就有可能殒身丧命,也是十分常见的事。

“难道,会有危险吗?唉!她年纪太小了,从来没有吃过这些寒苦。如果因此……吾之过也!”

卫青声音低沉,虽然他的话没有说完,但大家都明白他的意思。确实,如果刚刚崭露头角的霍去病因为感染伤寒而有不测,那可真是太可惜了!

“卫将军不必如此伤感,对此类疾病虽然军中医者没有什么良方,但并不代表就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就在我动身来此时,崔弘兄弟已经骑了那天山龙马,飞奔去找小侯爷求救了。因此,大家请勿挂心。”

卫青霍然抬起头来,其他人也一起惊讶地围拢过来。性子急些的公孙敖已经一把抓住了赵远的胳膊,大声急忙发问。

“你说什么?你的意思是说……小侯爷已经从真番国回来了?他现在就在北疆?”

赵远肯定的点了点头,刚才只顾着别的事,最重要的事却还没有来得及说呢。

“真番国大局已定,全部归附汉域。小侯爷早就已经上奏天子,划郡为治。因此,等到朝廷派去的官员接手以后,他安排好一切事宜,便率领着三千骑兵护送着辎重队伍,从辽东沧海郡入境后,派我和崔弘、聂壹领人押送辎重来此军前。而他亲自领着骑兵队伍,将要穿越匈奴东部草原而来,因此,我的另一个使命,就是来对雁门李将军和卫将军通报此事的。”

听他说到这里,卫青的心中开始剧烈的跳了起来,他有一种预感,元召一定有了一个稳妥的作战计划。那会与自己的想法不谋而合吗?

“如此说来,他是想领着部下们从匈奴侧翼一路杀来了?”

卫青压下心中的激动,问出了大家都翘首以待的问题。

“具体小侯爷是怎样的作战意图,他还并没有明说。不过听他的意思,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他必然会派飞骑来通报的。这一点,卫将军到时候自然就会明白。”

卫青略一沉吟,心下了然。他深知元召素来行事都是最善于把握时机,一旦被他敏锐的觉察到最合适的战机,必然会以最快的速度出手,一击必中,这就是他独特的风格。

既然有东路这支精锐力量在策应,那这场仗就更好打了,说不定会取得意想不到的巨大战果,出于对元召的绝对信任,所有人都振奋起来。

“但愿小侯爷能够及时赶到,只要他出手救治,任何病症,都绝对手到病除!”

元召的医术,那还用怀疑吗!当初他是怎样开始被世人所知的?不就是以无双妙手为窦太后祛除眼疾之苦而得来。只不过这些年,医术通神的本事,被他那些别的光芒所遮盖住了,倒似乎是被世人遗忘了一般。

“看来,大战之前,自己很有必要去一趟雁门关了。除了亲自看一眼霍去病才放心以外,下一步对匈奴人开战,是到了该好好与元召、李广碰碰头的时候了……!”

两万黑鹰军的主将、车骑将军卫青终于下定了决心。

雁门关将军府中,单独辟出了一处院落,几天之前单骑擒王的英雄霍校尉,现在就在此处养病。院子里的雪已经有半尺多深,映得到处一片银白。有一株腊梅,就在院角静静地开着,雪中梅,梅中雪,娇艳的格外让人心疼。

聂壹负手立在房檐之下,不由得暗暗叹了口气。自从他来到雁门关后,霍去病就已经发烧的很厉害。全身滚烫,偶尔会剧烈的咳嗽,这是逐渐加重的病症。

这种有可能致命的伤寒,军中医者根本就治不了。聂壹动用了家族的力量,请到了附近百里内最好的医士,可是各种药物手段,依然没有见效。那些苦涩无比的草药,本来就难喝的紧,对于此时已经几天没有好好进食的霍去病来说,简直就是一种折磨。到得后来,她即便是已经昏昏沉沉,也咬紧牙关,一滴也不再喝了。

聂壹实在是束手无策了。他深深地知道元召对这个嫡传弟子是如何的钟爱,如果真的出现什么意外,他不知道元召会怎样的伤心。现在最大的期盼,就是崔弘赶快找到率军突进草原的元召,让他以最快的速度赶来,挽救这个年轻的生命。

昏昏沉沉躺在房间里的霍去病,现在已经不是那个绽放出无敌锋芒的英雄,几天时间就瘦了一圈的脸颊上有着不正常的红晕,平日里那双灵动的眼眸此刻却不想睁开。因为她刚刚做了一个梦,梦到师父就坐在她的身边。所以她怕睁开眼,这个梦就醒了……。

却正是:

风动暗香来,小萼琼枝绽粉腮。

点点寒英盈翠袖,情似初开,意似初开。

疏影覆苍苔,万里江山绾玉钗。

眼底光阴无限好,花落谁怀,心落谁怀。

正文 第三百四十八章 人如痴 心似海

世间好梦易醒,噩梦也难醒。每一个人都会做梦,并且在一生当中,会做许许多多的梦。有些梦境也许会成为真实,有些梦中的美好,则永远不可能实现。

发烧好几天神智已经有些迷糊的霍去病现在就做了一个梦。梦中那个头顶扎着两个朝天辫的丫头名叫小冰儿,她依然是那个在街头被几个大孩子欺负的女孩儿。

在那些记忆中,那个冷漠的母亲好像从来没有管过她的生死,只是生下来就完成了任务一般,任她自生自灭,也许倔强和坚韧的性格就是从那来的吧。那个冷冰冰的家中没有任何温暖,自从懂事起,她便整天往外跑。就算是在街头打架,也好过回去承受那些刻薄。

又黑又瘦的黄毛丫头,怎么能是几个身材壮实的半大小子对手,还有一个可恶的胖子,总是喜欢捉住她的胳膊,去採她头上本来就不多的头发。不过就算是被欺负的再狠,小冰儿也从来没有哭过,她用尽全身力气与对方扭打。

见到她竟敢反抗,那几个名叫大牛、二牛、狗蛋之类名字的家伙,便会更加一边嘲笑着,一边把她一次次的推倒在地,几只脚在她身上和脸上踩来踩去,不一会儿就会鼻青脸肿了。

被欺负狠了的小冰儿用尽全身力气猛地抱住了一个人的腿,恶狠狠地便张嘴咬了上去,这是她最后的武器,所以那牙齿咬得很深,死死的不松口。

忽然,天空就在这时候变了颜色,太阳不见了,乌黑的云层遮蔽了一切光芒,躺倒在地上的小冰儿看到刚刚和她打架的那几个家伙,面目开始变得狰狞,竟然变成了匈奴人的模样,而且在他们的身后,还出现了千军万马,奔腾汹涌着朝自己所在的地方踏过来。

大地仿佛都被震动的翻滚起来,小冰儿感觉到自己好像在往一个深渊里坠落,她可被吓坏了,惊吓的全身都被汗浸湿透了。可是她全身没有力气,躲也躲不开,喊也喊不出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即将到来的粉身碎骨,却无能为力。

那些狰狞的面孔犹如魔鬼一般扑过来,高头大马像一座座小山,巨大的压迫感,让她喘气都觉得有些困难。眼看得就要踏碎她小小的身体,却忽然有一双坚定有力的手猛然从天际伸了过来,把她牢牢的托在掌中,所有的一切从她脚底滚滚而过。然后随着一声霹雳般的巨响,都化为了幻象。

小冰儿忽地感觉到了什么,她知道是谁来救自己了,那一定是师父!虽然她还没有想明白,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才开始有了师父和巨大的依赖,但她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么认为的。

她拼尽了全身的力气,使劲抱着那手掌,大声的喊了出来:“师父……!”

可是那声音是如此弱小,在辽阔的苍穹下,无边无际的黑色云层中连一点儿响声都听不到。她急得整个身体都弓了起来,可是真的要哭出来了呢!

就在她急得要昏过去的时候,有一个声音似乎是从天边传来,又似乎就贴在她的耳朵边。那声音是如此熟悉,又是如此温暖。

“醒了就把眼睛睁开吧,睡得可真是,够久了呢!”

太阳终于刺破了云层,一束光芒打开了心灵的窗户。已经沉睡昏迷了八天时间的霍去病猛然睁开了眼睛,她想要从梦境中醒来,看到最真实的真实!

只是,当她第一眼看清楚了安静坐在身边守候的那个人时,很少哭过的倔强少女终于再也没有忍住,她哭了,而且是嚎啕大哭!

依然是一身黑鹰军校尉装束的少女哭起来用“梨花带雨”这个词显然是极不合适的,不过用“涕泪横流”又显得太埋汰了,那我们就马马虎虎,用“泪落如顷盆大雨”来形容好了,可以极其形象地展现这妞见到最亲切之人的委屈情绪了。

时隔一个半月之后,在这北疆的烽火前线,大病初愈的少女终于再次见到了她此生的领路之人。此刻,她不再是单骑冲阵力擒敌酋的黑鹰军校尉,也不再是那个令万骑丧胆的无敌英雄。在这个人面前,她只有一个身份,她是他的弟子和追随者。

时间大约是午后时分,落雪的天气里房间有些昏暗。到处已经经过彻底的通风,不再有那些残留的药渣气,当然,这是依照她的意愿去做的。这几天里,她尝尽了喝这些草药的苦头,如果可以的话,余生她绝对不想再去喝一口。

现在的房间里很安静,在当中的那张几案上,插在土瓶中的一束腊梅,在娇艳的开放,有淡淡的香气充满着四周,深吸一口,头脑很是清醒。她虽然一直是率直的性子,但在病后初愈的心情中,看到这新鲜的色彩,竟然心中感到异常欢喜。

“你的病刚刚好,身体还很虚弱。需要安静的环境和良好的心情,唱唱歌儿,看看花什么的,好好休息,争取快点儿好起来啊。哦,我先去给你弄点儿吃的。”

房间中的这些自然都是元召的布置,想起他那会儿出去前说的话,小冰儿悄悄的抿起嘴巴,无声地笑了。不过随即想起元召胳膊碰到门边呲牙咧嘴的样子,她的脸又慢慢地红了起来,缩了缩身子用被子包起头,在慢慢的想着此前发生的事。

自己的牙齿很锋利,咬起人来一定很疼,不过很可惜,这厉害的武器咬的不是梦中的敌人,而是元召。

睁开眼睛清醒过来的时候,自己竟然还抱着他的胳膊牙齿狠狠地咬在上面,这一幕,每当让她想起来,简直就想有条地缝钻进去算了。这简直是太可恶、太难为情了!

那两排深深的牙印,都渗出了血渍,可能会留下伤痕。可是他却怕惊吓到自己,就那样忍着,一动都没有动,直到她彻底地从噩梦中清醒过来……少女的眼中又慢慢地涌出了泪珠儿,这半天的功夫,她流过的泪,可能比她这十几年的总和都要多。

肚子里终于又咕噜咕噜的乱叫起来,好饿啊!师父既然赶来了,他一定会做可口的饭菜给自己吃吧?不知道会是什么好吃的呢……如果现在有一头牛也会吃得下啊!整整瘦了一圈儿的少女舔了舔嘴唇,心中无比期待。

被“病人”寄予无限期望的“厨师”,现在正在将军府后院里精挑细选着食材,他要做一顿可口的营养餐,给大病初愈的弟子好好的补补身子。

说起来,元召能够及时赶来,还是多亏了天山龙马的功劳。所谓病来如山倒,霍去病发烧那么严重,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如果不好好救治,伤寒的后果也许会很严重。这几年跟着元召也粗通一些药物之理的崔弘,马上就意识到了这其中的危险。

同门学艺六七年时间,崔弘与小冰儿的感情早已经形同兄妹,虽然她总是倚仗着师父的宠溺欺负自己,那也只是他们的日常打闹而已。此时间她病的如此严重,崔弘自然心急如焚,不由分说就跨上龙马冠军飞驰而去。

顶风冒雪,不畏严寒,马儿仿佛也精通人性,知道此行是去救自己主人性命,因此在一望无垠的大草原上,发力奔跑起来,神骏非常,一路踏雪凌霜越岭过河,终于在第二天下午时分,寻得了元召和三千精骑的踪迹。

听到崔弘焦急的说完她的症状,元召马上就判断出小冰儿这就是在战斗中受了风寒,导致邪侵入体,即后世俗称的“重感冒”。在医疗条件落后的这个时代,其致命性非常高,因此他不敢怠慢,马上对公孙戎奴三人交代了一下,命他们先暂停行动,做好警戒,原地待命。他自己则跨上龙马,直奔雁门关而来。

等到连夜赶到雁门关后,与李广见面简略叙述几句,一切来不及细说,便直接来到后院房间,见到了已经昏睡几天病势愈加沉重的霍去病。

看着躺在那里全身滚烫两颊赤红的这个弟子,元召暗暗的叹息了一声,史书所载去病“骄而不自省,轻战而不惜己身,以至于英年早逝”这样的评价,看来还是很中肯的。不知道爱惜自己身体,又如何能够保持生命的长久呢?以后还是必须要强迫她逐渐的改正啊!

虽然这么重的伤寒对于普通医官来说已经是束手无策了,但到元召手里,那还是有办法可以医治的。聂壹早已经按照元召的吩咐准备好了所需的一切,于是在长乐侯的神医圣手之下,当夜发烧症状就有所缓解,而到了这第二天午间,虚热消退清明渐生,霍去病终于慢慢的清醒了过来。

所有人对长乐侯高明医术的惊叹与佩服自然不必多说。元召细心的给这个立下大功的弟子烹制好了几样精致的食物,亲自看着她慢慢吃完,精神也渐渐好转,他终于放下心来。又从随身所带的行囊中取出特意给她带来的一套棉衣,吩咐她穿上保暖,身体还没有恢复之前千万不能再反复受寒,要不然就麻烦了。

终于吃了一顿可口饭菜后,身体已经初现婀娜的少女战士脱去了束身的紧衣,心中砰砰乱跳着换上温暖的棉絮战袄,心中一面胡思乱想着,一面偷偷抬头去看时,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元召早就不在了。心中不由的又失望又羞涩又怀恋……。

将军府议事厅中,注定是大汉帝国开启盛世时代的三个军魂人物李广、卫青、元召,坐在了一起。一场伟大的战役即将开始!

正文 第三百四十九章 平戎策 待君裁

长安未央宫含元殿,一场大朝会正在举行。城内城外虽然也已经落雪多日,天气寒冷,但这一次朝会上的人,来的很齐。

这是皇帝陛下的特别要求,只要是身在长安的朝廷官员,上到王公贵戚,下至各常侍、殿中郎,没有特殊原因者,一律于今日上朝听政。

接到这个消息后的文武百官,不敢怠慢。天子威权日重,现在的朝堂上谁也不敢懈怠半分。更何况此前从各个渠道得来的消息可知,这次朝会上决定的事情,将会很重要。因此,谁也不想错过。

最近轰传长安的平定真番国事宜,虽然还没有正式以朝廷通报的形式昭告天下,但早已经尽人皆知。对于稍早些时候皇帝并未经过与朝臣们的讨论,就急如星火地派出了一批官员奔赴辽东,去接管新扩的疆土,一众大臣虽然在暗中腹诽他的专权独断,但心中的振奋感还是相同的。

今天的朝会上,必然会涉及到这件事,是百官们早已经预料到的。毕竟这样的灭国之功,是值得大力宣扬的事,更是鼓舞天下臣民最好的机会。

与前几次平定东南越、西南蛮夷之地不同,这一次纯粹就是以赫赫兵威慑服敌国的。长久以来,以百战征伐而得天下的汉朝廷,无时无刻不想着重新恢复到“十万铁甲可纵横天下”的那种地步,可是这么多年来,逐渐安逸下来的国家很难再出现这种锋芒。

真正的精锐之师,并不需要几十万上百万那么多。兵贵精不在多这种道理,身为朝廷大臣,每个人心里都很明白。但有些事是无能为力的。精兵之道,不是那么容易可以做到,这需要大量的财力和精神力量的支撑。

经历过七国之乱后,尤其是最近这三四十年,分布天下的兵马已经发展的太多了。如果把监督诸侯的朝廷驻防军连同地方军队算在一起的话,应该七八十万之众还是有的。这么多的军队,带来庞大的军费开支,给国库造成了很大的负担,已经严重的影响到朝廷的收支平衡。

为此,在那几年里,负责管理国家库府的太中大夫郑当时没少愁眉苦脸,精打细算。但这些军队却是要必须存在的,一点儿都不敢减少。既要抵御外敌又要防备内贼,承担着内外压力的重担,丝毫马虎不得。

至于说到这些军队的战斗力,不免令人沮丧。除去驻守边关九镇防范匈奴人的北疆边军之外,也就是驻扎在细柳营的那支汉军还算是精兵。其余的,则不堪一提。

就算是北疆汉军, 在与匈奴人的战斗中,也很少有取得胜利的机会,能够不被打败就不错了。打退匈奴骑兵的进攻已经算是功劳,说到主动出击取得胜利,几乎是很少见的现象。

国力日渐强盛,而军队建设提不上去,被许多有识之士所深深忧虑。尤其是在匈奴人虎视眈眈,随时都有可能驰马南侵的情况下,这种转变便显得极为迫切。

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黑鹰军这两年的表现,给了皇帝和所有人一个希望。纵观这几年取得的几次军事胜利,其中都离不开黑鹰军参与的影子,其战斗力之高,已经可见一斑。因此,即便这支已经发展到两万多人的骑兵队伍一直没有纳入朝廷的监管体系,但朝堂上下所有人的目光,无不在时刻观察着他们的动向。

而元召这次亲自率领着一千名黑鹰军将士,就能在敌国三千里国土上纵横驰骋无人敢当,十万大军尽皆俯首!已经用实际行动表明,黑鹰军就是汉军的表率,是开疆扩土的中坚力量,是振奋国威的最大保障。

不用明说,这样的认识,从皇帝到臣子们心中都已经清清楚楚。因此,等容光焕发的皇帝陛下坐在高高的宝座上,命令殿前常侍捧着厚厚的文本,把尚书台那帮人连夜整理出来的平定真番详略一五一十详细读来的时候,大殿上下的人都听得很认真。

佩服、赞叹、惊叹、膜拜、嫉妒、羡慕……各种各样的情绪,浮现在很多人的脸上。曾几何时,那个只是一个流浪儿身份的人,谁也未曾料到,他竟然做到了今天的地步。

大汉丞相平津候公孙弘与御史大夫张汤之间的那个座位空着,自从元召领兵出征以后,就一直空在那儿。但几案一直被殿中侍从们擦的干干净净,一丝灰尘也没有。仿佛他一直就坐在那儿,从来没有离开。

这是一种被崇拜的力量,这样的力量,本来是应该像古代那些名垂千古的大贤们才拥有的,可是现在,在那个十六岁的少年身上,已经开始初步具备。

公孙弘压抑住心中的波澜,移开注视身边座位的目光,无声的叹了一口气。到了今天,他不服也要服了。自己已经垂垂老矣,而元召他的路才刚刚开始。他未来究竟会做到怎样的地步,恐怕自己是看不到那一天了,不过就目前的这些,已经足够令人惊叹!

殿前常侍那慷慨激昂的声音终于停止下来,整个平定真番的过程被叙述的很详细,就连一些细节都被那几个尚书台的文字高手写的细致入微,此时听在众人耳中,尤其动人心魄。

真是好手段啊!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迅速的征服一个国家,这本来就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可是在元召的手里,就是赢得这么容易!他的征服,可不是普通的以武力征服,而是连人心一起征服的。

没听到刚才的讲述中都说了吗,“……攻破王险城之后,长乐侯与太子迅速制定了相应的安抚政策。开库府,赈济贫者。发布告,安抚百业。只诛首恶,清除卫氏余孽,稳定归附士族之心……一切从宽相待,民众奔走庆祝。”

这就难怪皇帝陛下心情大悦了。以这么微小的代价,几乎没有动用朝廷的一铢钱,就平白无故的收获了那么大的一块土地。从此,辽东稳固无忧,民众称颂。而且连带着太子也得到了一大笔功绩,这样的好事儿上哪儿找去。

“恭喜陛下,贺喜陛下!威服怀远,扬兵威于域外,万民振奋,贺圣德于阶前。此真是我大汉之福,陛下之福也!臣等谨为陛下贺!万岁、万岁、万万岁!”

以丞相公孙弘为首,文武百官一起离座拜伏于九层金阶下,山呼万岁,心悦诚服。

皇帝刘彻冕旒冠下的眼中放射出异彩,心中的兴奋之意都挂在脸上了。听着大殿当中一片称颂,禁不住哈哈大笑,这正是他要想达到的效果也!

“诸卿家平身吧!在敌人猖獗的情况下,国家取得这样的大胜,是极不容易的。当然,这功绩不是属于朕一个人的,而是属于在座各位的,属于远征将士的,属于我大汉所有臣民的!散朝之后,可命有司昭告天下,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大汉将士刚刚取得了怎样的胜利。另外,太史令要把这次的有功者详细记录其事迹,铭之史册,以彰其功。”

底下的臣子们听到金口玉言做如此言说,心中已经都在暗自慨叹。在对外战争中取得这么大的功绩,无论如何,史书上都会留下浓墨重彩一笔的。而皇帝亲口吩咐,重量自然又不相同。

有司官员和太史令司马迁各自躬身领命毕。却听皇帝继续兴致勃勃的说了下去。

“开疆扩土,划郡为治,这自然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事。然而和这些比起来,朕最高兴的还是看到了我汉家将士的勇敢无畏。元卿有一句话说的好‘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远隔大海又怎么样?千山万水又怎么样?那卫王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曾经跳梁何其猖狂,一旦败亡束手就擒,千里押赴我大汉阙下,两日之后,就将随太子入长安,献俘于未央宫前了!哈哈哈!所以,朕希望你们每一个人都要记住这句话,哦,不仅是你们,凡是我大汉疆域内之臣民,每一个人都要记得,身为大汉子民,将会是无上的荣誉……!”

“臣等谨记!陛下威武!大汉威武……!”

含元殿上下君臣相得,一片称颂之声,气氛极其热烈。听到这令人激动人心的话,就连大殿外面冒着风雪严寒执勤的羽林军侍卫们,沸腾的热血也不觉得身上冷了。

宫阙献俘,可是历朝历代精彩的大戏,有关仪式的具体操作,皇帝自从接到元召大捷的奏报后,就已经在着手布置了。负责礼仪方面的官员,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可要忙坏了。因为就在这一年将要结束的时候,将会有两场大礼仪等着他们来布置安排。

为大汉皇后卫子夫准备的封后大典,方方面面极其繁琐,这个还没有准备好呢,没想到又接了个大活儿,宫阙献俘也是丝毫马虎不得的,这可是事关国家威严的大事,如果出了一点儿差错,罪无可恕矣!这些官员们,心中那是既兴奋激动又战战兢兢。

“陛下,东征将士既取得如此大的功劳,如何封赏,可有明示?”丞相公孙弘终于问出了大家都在暗自猜测的问题。别的人都好说,论功行赏就是了。唯有对元召的赏赐,谁也不会认为自己能猜得透皇帝的心思。

“呵呵,这个嘛……先不用着急。因为,不久之后,两功同赏也说不定的呢……!”

公孙弘和大臣们惊讶地抬起头来,一时间没有明白皇帝话中的意思,却见他眼中闪现出自信的光芒,宣布了另一个消息。

正文 第三百五十章 三军毕 将出塞

1 《江南》 乐府民歌 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

2 《敕勒歌》 北朝民歌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3 《咏鹅》 骆宾王(唐)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4 《风》 李峤(唐) 解落三秋叶,能开二月花。过江千尺浪,入竹万竿斜。

5 《咏柳》 贺知章(唐)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6 《凉州词》 王之涣(唐)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7 《登鹳雀楼》 王之涣(唐)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8 《春晓》 孟浩然(唐)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9 《凉州词》 王翰(唐)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10 《出塞》 王昌龄(唐)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11 《芙蓉楼送辛渐》 王昌龄(唐)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

12 《鹿柴》 王维(唐) 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返景(yǐng)入深林,复照青苔上。

13 《送元二使安西》 王维(唐)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14 《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王维(唐)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15 《静夜思》 李白(唐)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16 《古朗月行》(节选) 李白 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仙人垂两足,桂树何团团。白兔捣药成,问言与谁餐。

17 《望庐山瀑布》 李白 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18 《赠汪伦》 李白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19 《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李白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20 《早发白帝城》 李白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21 《望天门山》 李白 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

22 《别董大》 高适(唐)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23 《绝句》(其三) 杜甫(唐)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24 《春夜喜雨》 杜甫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25 《绝句》(其一) 杜甫 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

26 《江畔独步寻花》 杜甫 黄师塔前江水东,春光懒困倚微风。桃花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

27 《枫桥夜泊》 张继(唐) 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28 《游子吟》 孟郊(唐)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29 《江雪》 柳宗元(唐)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30 《渔歌子》 张志和(唐) 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guì)鱼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31 《塞下曲》 卢纶(唐) 月黑雁飞高,单于夜遁逃。欲将轻骑(jì)逐,大雪满弓刀。

32 《望洞庭》 刘禹锡(唐) 湖光秋月两相和,潭面无风镜未磨。遥望洞庭山水翠,白银盘里一青螺。

33 《浪淘沙》(其一) 刘禹锡(唐) 九曲黄河万里沙,浪淘风簸自天涯。如今直上银河去,同到牵牛织女家。

34 《赋得古原草送别》 白居易(唐)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35 《池上》 白居易(唐) 小娃撑小艇,偷采白莲回。不解藏踪迹,浮萍一道开。

36 《忆江南》 白居易(唐)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37 《小儿垂钓》 胡令能(唐) 蓬头稚子学垂纶,侧坐莓苔草映身。路人借问遥招手,怕得鱼惊不应人。

38 《悯农》(其一) 李绅(唐)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39 《悯农》(其二) 李绅(唐)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40 《寻隐者不遇》 贾岛(唐) 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41 《山行》 杜牧(唐) 远上寒山石径斜(xiá),白云生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42 《清明》 杜牧(唐)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43 《江南春》 杜牧(唐) 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44 《乐游原》 李商隐(唐) 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45 《蜂》 罗隐 不论平地与山尖,无限风光尽被占。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

46 《江上渔者》 范仲淹(北宋) 江上往来人,但爱鲈鱼美。君看一叶舟,出没风波里。

47 《元日》 王安石(北宋)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48 《泊船瓜洲》 王安石(北宋) 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49 《书湖阴先生壁》 王安石(北宋) 茅檐常扫净无苔,花木成畦手自栽。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闼(tà)送青来。

50 《六月二十七日望湖楼醉书》 苏轼(北宋) 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卷地风来忽吹散,望湖楼下水如天。

51 《饮湖上初晴后雨》 苏轼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52 惠崇《春江晓景》 苏轼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

53 《题西林壁》 苏轼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54 《夏日绝句》 李清照(宋)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55 《示儿》 陆游(南宋) 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56 《秋夜将晓出篱门迎凉有感》 陆游(南宋) 三万里河东入海,五千仞岳上摩天。遗民泪尽胡尘里,南望王师又一年。

57 《四时田园杂兴》(一) 范成大(南宋) 昼出耘田夜绩麻,村庄儿女各当家。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

58 《四时田园杂兴》(二) 范成大(南宋) 梅子金黄杏子肥,麦花雪白菜花稀。日长(cháng)篱落无人过,唯有蜻蜓蛱蝶飞。

59 《小池》 杨万里(南宋) 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小河才露(lù)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60 《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 杨万里(南宋) 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61 《春日》 朱熹(南宋) 胜日寻方泗水滨,无边光景一时新。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

62 《题临安邸》 林升(南宋) 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63 《游园不值》 叶绍翁(南宋) 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支红杏出墙来。

64 《乡村四月》 翁卷(juǎn)(南宋) 绿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乡村四月闲人少,才了(liǎo)蚕桑又插田。

65 《墨梅》 王冕(元) 我家洗砚池头树,朵朵花开淡墨痕。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

66 《石灰吟》 于谦(明) 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67 《竹石》 郑燮(清)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68 《所见》 袁枚(清) 牧童骑黄牛,歌声振林越。意欲捕鸣蝉,忽然闭口立。

69 《村居》 高鼎(清)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 语文第一册:

咏鹅

唐 骆宾王

鹅 鹅 鹅,

曲项像天歌。

白毛俘绿水,

红掌拨清波。

悯农

唐 李绅

锄禾日当午,

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

粒粒皆辛苦。

静夜思

唐 李白

床前明月光,

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

低头思故乡。

语文第二册:



唐 白居易

离离原上草,

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

春风吹又生。

春晓

唐 孟浩然

春眠不觉晓,

处处闻啼鸟。

夜来风雨声,

花落知多少。

古朗月行

唐 李白

小识不识月,

呼作白玉盘。

又疑瑶台镜,

飞在青云端。

登鹳雀楼

唐 王之涣

白日依山近,

黄河入海流。

欲穷千里目,

更上一层楼。

寻隐者不遇

唐 贾岛

松下问童子,

言师采药去。

只在此山中,

云深不知处。

语文第三册:

悯农(二)

唐 李绅

春种一粒粟,

秋收万颗子。

四海无闲田,

农夫犹饿死。

蚕妇

宋 张俞

昨日入城市,

归来泪满巾。

遍身罗绮者,

不是养蚕人。

夜宿山寺

唐 李白

危楼高百尺,

手可摘星辰。

不敢高声语,

恐惊天上人。

江雪

唐 柳宗元

千山鸟飞绝,

万径人踪灭。

孤舟蓑笠翁,

独钓寒江雪。

梅花

宋 王安石

墙角数枝梅,

凌寒独自开。

遥知不是雪,

唯有暗香来。

语文第四册:

小池

宋 杨万里

泉眼无声惜细流,

绿阴照水爱晴柔。

小荷才露尖尖角,

早有蜻蜓立上头。

咏柳

唐 贺知章

碧玉妆成一树高,

万条垂下绿丝绦。

不知绿叶谁裁出,

二月春风似剪刀。

村居

清 高鼎

草长莺飞二月天,

拂堤杨柳醉春烟。

儿童散学归来早,

忙趁东风放纸鸢。

语文第五册:

江畔独步寻花

唐 杜甫

黄四娘家花满蹊,

千朵万朵压枝低。

留连戏蝶时时舞,

自在娇鹰恰恰啼。

菊花

唐 元稹

秋丛绕舍似陶家,

遍绕蓠边日渐斜。

不是花中偏爱菊,

此花开尽更无花。

登飞来峰

宋 王安石

飞来山上千寻塔,

闻说鸡鸣见日升。

不畏浮云遮望眼,

自缘身在最高峰。

鹿柴

唐 王维

空山不见人,

但闻人语响。

返景入深林,

复照青苔上。

江上渔者

宋 范仲淹

江上往来人,

但爱鲈鱼美。

君看一叶舟,

出没风波里。

逢雪宿芙蓉山主人

唐 刘长卿

日暮苍山远,

天寒白屋贫。

柴门闻犬吠,

风雨夜归人。

元日

王安石

爆竹声中一岁除,

春风送暖入屠苏。

千门万户瞳瞳日,

总把新桃换旧符。

语文第六册:

四时田园杂兴

宋 范成大

昼出耘田夜绩麻,

村庄儿女各当家。

童孙未解供耕织,

也傍桑阴学种瓜。

小儿垂钓

唐 胡令

蓬头稚子学垂纶,

侧坐莓苔草映身。

路人借问遥招手,

怕得鱼惊不应人。

三衢道中

宋 曾几

梅子黄时日日睛,

小溪泛尽却山行。

绿阴不减来时路,

添得黄鹂四五声。

独坐敬亭山

唐 李白

众鸟高飞尽,

孤云独去闲。

相看两不厌,

只有敬亭山。

宿建德江

唐 孟浩然

移舟泊烟渚,

日暮客愁新。

野旷天低树,

江清月近人。

舟夜书所见

清 查慎行

月黑见渔灯,

孤光一点萤。

微微风簇浪,

散作满河星。

送元二使安西

唐 王维

渭城朝雨浥轻尘,

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进一杯酒,

西出阳关无故人。

语文第七册:

绝句

唐 杜甫

两个黄鹂鸣翠柳,

一行白鹭上青天。

窗含西岭千秋雪,

门泊东吴万里船。

早发白帝城

唐 李白

朝辞白帝彩云间,

千里江陵一日还。

两岸猿声啼不尽,

轻舟已过万重山。

滁州西涧

唐 韦应物

独怜幽草涧边生,

上有黄鹂深树鸣。

春潮带雨晚来急,

野渡无人舟自横。

望庐山瀑布

唐 李白

日照香炉生紫烟,

遥看瀑布挂前川。

飞流直下三千尺,

疑是银河落九天。

山行

唐 杜牧

远上寒山石径斜,

白云生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

霜叶红于二月花。

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唐 王维

独在异乡为异客,

每逢佳节倍思亲。

遥知兄弟登高处,

遍插茱萸少一人。

清平乐

宋 辛弃疾

茅檐低小,

溪上青青草。

醉里吴音相媚好,

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溪东,

中儿正织鸡笼。

最喜小儿无赖,

溪头卧剥莲蓬。

语文第八册:

惠崇春江晚景

宋 苏轼

竹外桃花三两枝,

春江水暖鸭先知。

蒌蒿满地芦芽短,

正是河豚欲上时。

江南春

唐 杜牧

千里莺啼绿映红,

水村山郭酒旗风。

南朝四百八十寺,

多少楼台烟雨中。

四时田园杂兴

宋 范成大

梅子金黄杏子肥,

麦花雪白菜花稀。

日长篱落无人过,

唯有蜻蜓蛱蝶飞。

如梦令

宋 李清照

常记溪亭日暮,

沉醉不知归路。

兴尽晚回舟,

误入藕花深处。

争渡,

争渡,

惊起一滩鸥鹭。

赠汪伦

唐 李白

李白乘舟将欲行,

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

不及汪伦送我情!

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唐 李白

故人西辞黄鹤楼,

烟花三月下扬州。

孤帆远影碧空尽,

唯见长江天际流。

回乡偶书

唐 贺知章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催。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

语文第九册:

望天门山

唐 李白

天门中断楚江开,

碧水东流至此回。

两岸青山相对出,

孤帆一片日边来。

题西林壁

宋 苏轼

横看成岭侧成峰,

远近高低各不同。

不识庐山真面目,

只缘身在此山中。

夜书所见

宋 叶绍翁

萧萧梧叶送寒声,

江上秋风动客情。

知有儿童挑促织,

夜深篱落一灯明。

枫桥夜泊

唐 张继

月落乌啼霜满天,

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

夜半钟声到客船。

别董大

唐 高适

千里黄云白日曛,

北风吹雁雪纷纷。

莫愁前路无知己,

天下谁人不识君。

暮江吟

唐 白居易

一道残阳铺水中,

半江瑟瑟半江红。

可怜九月初三夜,

露似珍珠月似弓。

终南忘余雪

唐 祖咏

终南阴岭秀,

积雪浮云端。

林表明霁色,

城中增暮寒

语文第十册:

忆江南

唐 白居易

江南好,

风景旧曾谙。

日出江花红胜火,

春来江水绿如蓝。

能不忆江南?

渔歌子

唐 张志和

西塞山前白鹭飞,

桃花流水鳜鱼肥。

青箬笠,

绿蓑衣,

斜风细雨不须归。

游园不值

宋 叶绍翁

应怜屐齿印苍苔,

小扣柴扉久不开。

春色满园关不住,

一枝红杏出墙来。

饮湖上初晴雨后

宋 苏轼

水光滟潋晴方好,

山色空朦雨亦奇。

欲把西湖比西子,

淡妆浓抹总相宜。

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

宋 杨万里

毕竟西湖六月中,

风光不与四时同。

接天莲叶无穷碧,

映日荷花别样红。

长相思

清 纳兰性德

山一程,

水一程,

身向榆关那畔行。

夜深千帐灯。

风一更,

雪一更,

聒碎乡心梦不成。

故园无此声。

西江月

夜行黄沙道中

宋 辛弃疾

明月别枝惊鹊,

清风半夜鸣蝉。

稻花香里说丰年,

听取蛙声一片。

七八个星天外,

两三点雨山前。

旧时茅店社林边,

路转溪桥忽见。

语文第十一册:

墨梅

元 王冕

我家洗砚池边树,

朵朵花开淡墨痕。

不要人夸颜色好,

只留清气满乾坤。

竹石

清 郑燮

咬定青山不放松,

立根原在破岩中。

千磨万击还坚劲,

任尔东西南北风。

石灰吟

明 于谦

千锤万凿出深山,

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身碎骨全不怕,

要留清白在人间。

泊船瓜洲

宋 王安石

京口瓜洲一水间,

钟山只隔数重山。

春风又绿江南岸,

明月何时照我还?

游子吟

唐 孟郊

慈母手中线,

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

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

报得三春晖。

菩萨蛮 书江西造口壁

宋 辛弃疾

郁孤台下清江水,

中间多少行人泪。

西北望长安,

可怜无数山。

青山遮不住,

毕竟东流去。

江晚正愁余,

山深闻鹧鸪。

语文第十二册:

卜算子咏梅

毛泽东 1961年12月

风雨送春归,

飞雪迎春到。

已是悬崖百丈冰,

犹有花枝俏。

俏也不争春,

只把春来报。

待到山花烂漫时,

她在丛中笑。

卜算子 咏梅

宋 陆游

驿外断桥边,

寂寞开无主。

已是黄昏独自愁,

更著风和雨。

无意苦争春,

一任群芳妒。

零落成泥碾作尘,

只有香如故。

菩萨蛮

大柏地

毛泽东 1933年夏

赤橙黄绿青蓝紫,

谁持彩练当空舞?

雨后复斜阳,

关山阵阵苍。

当年鏖战急,

弹洞前村壁。

装点此关山,

今朝更好看。

示儿

宋 陆游

死去元知万事空,

但悲不见九州同。

王师北定中原日,

家祭无忘告乃翁。

闻官军收河南河北

唐 杜甫

剑外忽传收蓟北,

初闻涕泪满衣裳。

却看妻子愁何在,

漫卷诗书喜欲狂。

白日放歌须纵酒,

青春作伴好还乡。

即从巴峡穿巫峡,

便下襄阳向洛阳。

长歌行

青青园中葵,

朝露待日晞。

阳春布德泽,

万物生光辉。

常恐秋节至,

焜黄华叶衰。

百川东到海,

何时复西归。

少壮不努力,

老大徒伤悲。

出塞

唐 王昌龄

秦时明月汉时关,

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

不教胡马度阴山。

七步诗

三国 曹植

煮豆持作羹,

漉豉以为汁,

萁在釜下然,

豆在釜中泣。

本自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正文 第三百五十一章 飞火令 墨云白

就在未央宫中的汉朝君臣踌躇满志筹划的时候,草原深处的世代宿敌匈奴王庭上,也正在进行着一场激烈的讨论。

十万铁骑南下半月有余,而没有取得任何值得炫耀的战果,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战略上的小失败。本来策划的是一场大规模的突袭之战,却没有想到弄成了现在的相持局面,这让大单于羿稚邪非常恼火。

本来这个季节是不适于出兵的,虽然匈奴人从来不怕寒冷,但如果突降风雪,还是会经受一定的考验。是部落王们的鼓动,让他最后下定了决心。同时,辽东境真番国对汉朝的侵袭,也使他对这次行动报以很大的信心。

在原先的构想中,以真番国的兵马为侧翼助攻,分散汉军兵力,为匈奴骑兵的集中突袭创造最佳的时机,这本来是一着妙棋。只是计划不如变化快,谁能想到风云突变,真番国的卫右渠这么快就灭亡了呢!

匈奴王庭接收消息的渠道,并不比汉廷慢。数天前,急如星火地快马从东部草原传递来最新的战报,也带来了出乎意料的消息,令单于羿稚邪和他的臣子们不禁大吃了一惊。

真番国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被汉朝的军队灭亡了,并且全境划入了汉朝疆域,成为了大汉的属地,军民全体投降,卫右渠成了俘虏。

最新收服的“小弟”就这样被人家解决,这股助力看来是指望不上了。尤其令羿稚邪单于震怒的是,从草原派驻真番国的五千匈奴骑兵一个不剩,被汉人全部活埋了!

惊怒之余,在听完全部作战细节后,对方的手段之残酷,即便是在这位曾经亲手射死过自己父汗的草原之王眼里,也泛起了寒芒。

论起杀人的手段,匈奴王也见识过很多种。手下骑兵们在战场上的死亡,本来算不了什么。可是这样眼睛也不眨的就把五千人埋到一个大坑里……这种手段,他确实是第一次遇到。

自己属下的匈奴勇士不应该是这种死法的!在烈酒的作用下,单于羿稚邪凶狠的瞪着发红的眼睛,看着四周围座的部落首领们,发出了愤怒的咆哮。

“那个名叫元召的汉人,你们倒底查清楚了没有?他到底是什么来路?我要的不是表面上能看到的那些,是这个人的底细!”

匈奴人聚会议事,每次必以烈酒相伴,这是一种习俗。好像没有酒,就发挥不出那些壮烈的豪气一般。包括部落王、匈奴将军、王庭长老在内的二三十名贵族们各自围座,闷头喝酒吃肉,却都没有说话。

大单于询问的不是他们,而是躬身站立在王案附近的人。那是一个长相很普通的人,五短身材,并不显得魁梧,唯一与众不同的地方是他的脑袋很大,大的有些与身体不成比例。

不过,没有人敢轻视这个只穿了一身破旧皮裘的中年汉子。即便是各家部落王,也从来不会去招惹他,因为只要靠近三尺,就会感觉到这个人身上那种非常危险的气息。那是一种猛兽的气味,是一种常年与野兽为伍才感染上的东西。

“回大单于,关于元召这个人,从很早的时候就已经纳入了飞火的视线,只不过从前并没有对他太过于重视,毕竟他的年纪还太小,应该形不成什么气候。我们真正的去收集他的情报,是从他那次杀了我们的左贤王开始的。”

其貌不扬的中年汉子说话的时候有些奇怪,他的声音非常沉闷,带了隐隐的金鸣之声,并且脸上没有丝毫的表情,只是一张嘴在那里一吐一合出声。

单于羿稚邪点了点头,平息下怒火,示意他继续说下去。飞火组织是匈奴王庭最大的王牌,也是一直以来王庭的守护者,对于他们,历代单于都有着绝对的信任。

莫哈,是这中年汉子的名字。莫哈、莫得、莫愚、莫罕,便是飞火内部的四大首领,他就是其中之一。而在他们之上,还有一个飞火的传承者存在,名叫墨云白,被草原上的人尊称为“大漠神”。只是这个人,神龙见首不见尾,除了大单于本人和寥寥几个重要人物知道他的真面目之外,草原上的人都是只知道他的传说而不知道人究竟长得什么样子。

“元召这几年声名鹊起,极得汉朝皇帝的信任。听说他现在在朝廷中的地位,好像已经仅次于他们的丞相。这个人的出身根本就无从考证,综合飞火勇士们从各处得来的消息可知,他就是凭空出现的,而且十分神奇。我有一次偶然听大漠神以奇怪的口气说起过,这样的人来历恐怕极不普通,不是我们可以猜测到的。”

听他竟然说的这么神秘,而且以飞火大首领墨云白的话引证,座中之人不免都有些惊诧。国师张中行停下来酒盏,皱了皱眉头,他素来不相信这些怪力乱神,对那位大漠神的话颇不以为然。

“恐怕他凭借的还是个人武勇吧?在世间确实有些天赋异禀之人,可以修习武艺把自身的能力提高到一个极高的水平。而他统领的那些骑兵,据我所知,都是武器十分犀利,这才是他们在真番能够接连取胜的原因。”

还没等到张中行说话呢,早已有人接过了话茬,那是王庭八大王之一的休屠王。他与浑邪王两股势力占据着草原的西部范围,实力非常强大。此时听他说出自己的见解,倒也有几分道理。

莫哈点了点头,算是对他观点的同意。见大单于并没有说什么,知道他还想听自己说的再详细些,于是又接着往下说了下去。

“元召的武功确实很高,从前的那些只是传闻,令人难以信服。不过这次在真番国发生的两次大战,皆是他一人所为,却是可以肯定的。这两次一次是与真番国的玄刀神金永吉在海边的决战,一次就是云头山青瓦山庄之战了。”

王庭中的这些人,平素大多只把关注点放在军事征伐上,这些个人武勇之类的事倒是不太关注。此时听到这位飞火统领说起来,倒是引起了兴趣,便都开始聚精会神地听着。

“这两次大战的结果,都是元召赢了。而且对手的下场都很惨。素称在真番国无敌的玄刀神死在了他的手里。我们的飞火勇士曾经去看过事后的现场,据说是海边的半边云崖都被一刀劈裂了……!”

“什么?谁、谁劈裂了悬崖?难道是用刀?用刀砍的?”

好几个人同时急声问道,他们像是听到了一个神话。这样的事在这些马上将军眼里,好像有些超出了他们的认知。要说起用刀砍人砍马还可以,有人能用刀把悬崖砍裂?这怎么可能!就连大单于都有些吃惊的瞪起了眼睛,看着自己的忠诚保护者。要不是知道莫哈从来不乱说话,他还真是怀疑他在胡言乱语呢!

“不是用刀砍,是用刀上所发出来的煞气劈裂了云崖!哦,虽然不理解,但是大家知道这一点就行了,因为,我也不理解,这是大漠神的解释。反正就是那玄刀神败在他的手里死去了。而云头山的青瓦山庄更悲惨,一场打斗过后,几百人被杀,一座山庄就此寂灭了。大单于,这就是除了早先给你的那些资料之外,我们飞火了解到的关于元召的最新情况了。”

简单的说完之后,莫哈脸上依然什么表情也没有,闭上了嘴巴,不再说话。

有片刻的安静,大家大眼儿瞪小眼儿的互相看了看,这算什么啊?汉朝出了个厉害人物,难道我们匈奴几十万铁骑会害怕吗?就算这些事都是真的,他元召一个人再厉害,能挡得住几百匈奴骑兵的冲锋呢?一百、二百、五百……简直是笑话!

惊愕过后,大多数人又恢复了满不在乎的神情,继续喝酒吃肉,且先听大单于怎么吩咐吧。

“大单于,在千军万马之前,个人的武勇不用考虑。还是想想怎样尽快的展开战略部署吧!不能再拖下去了,必须尽快的命令耶律王和左贤王展开进攻。既然真番国的助力已经不存在了,那我们还是依靠匈奴勇士的力量吧。依我看,不妨再派一路兵马,趁着汉朝军队与两王相持的这个空隙,另行绕东路突袭,从他们的守卫空虚之处破关而入,说不定就能把眼前局面打破,进而全线大总攻之下,胜算可期!”

张中行岔开了话头,在这大战当前的局面下,何必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呢!

不过,羿稚邪单于的想法与他有点不同,毕竟草原勇士的性命都是值得珍惜的,他不想因为面对一个异常强大的敌人,而造成匈奴战士们无谓的伤亡。

“国师之议当是良策。不过,在大举全局进攻之前,我想应该先想办法除掉……。”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呢,只听得急促的马蹄声从远处而来,停驻之后,在王帐外侍卫的引领下,一个风尘仆仆的匈奴游骑带来了最新的敌情消息。

“启禀大单于得知,从雁门关前传回来的急报说,白羊王部遭遇了汉军的突然袭击,全军溃败,他本人也被捉走了!而且,另有草原东部的金头王派人来求援,在那个方向出现了一队精锐的汉军骑兵,已经自东向西突进几百里,难以抵挡!请大单于定夺……!”

正文 第三百五十二章 仇敌恨 负兵刀

外面的风刮的呜呜作响,夹杂着雪花打在人的脸上生疼。金顶王帐内外熊熊火光燃烧着,虽然很暖和,但在每个人的心头都泛起冷意。

这会儿已经没有人再有心思喝酒,冷酒入肠更添寒,更何况面对着的,是已经处于暴怒边缘的单于可汗羿稚邪。听完来报消息之后的单于踢翻了面前的酒案,飞出的酒囊落在火堆里,溅起万点火星。

不怪他如此失态,只是因为听到的事大出意外。白羊王所部虽然只是一个中等部落,但那万余名精锐骑兵的战斗力是绝对不容小觑的。也正是因此,他们才会被当做先锋军派在最前面驻扎,而今就这么轻易的被打败了?而且据说是被一个百骑的汉军小队大败的!

十几个和白羊王地位相等的部落王面面相觑,作声不得。那白羊王素日里也是个倔强蛮横的家伙,轻易也是无人敢招惹的,麾下万骑更绝对不是吃素的。当日出征之前,还当着大家的面夸下海口,说要率部直取长安,却没想到短短几日的时间,竟然落到如此下场,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啊!

而第二个消息同样令人吃惊,有汉朝的军队竟然敢突进草原深处来了?虽然那只是匈奴草原东部的军事薄弱地区,但这也已经非同小可了。要知道自汉高祖刘邦被困白登山屈服以来,历尽七十余年,这样的事还从来没有发生过呢。

张中行站起身来,他本来是要想劝单于冷静一下的,可是看了看带着满脸怒色在负手来回疾走的羿稚邪一眼,他又把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转过身来,把那报信者唤到跟前,仔细的从头询问了一遍。

事到如今,已经可以看出,这次汉朝对匈奴入侵的态度有些反常,不再是一味的防守。而是展开了主动的进攻,这就需要再好好的审视一下两军当前的局面了。

在单于羿稚邪发怒的情况下,是没有人会自讨没趣的。大家虽然用眼神在交换着各自的态度,但一时间并没有人说话,噼噼啪啪的木柴燃烧声音中,气氛显得有些沉闷。张中行得到了自己想知道的东西,摆摆手,示意那来报信的游骑退出去歇息。

“大单于暂且息怒,这样的事,既然发生了,急怒是没有什么用处的。为何不反过来想一想,转变进攻策略,说不定对我们下一步的作战是有好处的。”

听到有人说话,沉默中的人都抬起头来。这个因为大漠风沙的侵袭而鬓角染白的汉人国师,还是值得所有匈奴人信任的。这是张中行长期以来用自己的智慧和谋略建立起来的威望。

“哼!又如何能令人不怒!难道我们匈奴骑兵已经软弱到如此地步了吗?真番国的事就不必说了。那耶律王和左贤王坐拥十万精骑,这么久都没有打开局面。白羊王兵败被擒。而替草原王庭守护东部的那几个王呢?连敌人的区区三千骑兵都挡不住,任由他们长驱几百里路而入……这些坏消息,本单于到现在才知道!这究竟是我们反应太慢,还是敌人的速度太快?国师,你来说,这究竟如何是好?难道需要本单于发布命令,尽起草原四十万大军吗!”

单于羿稚邪越说越来气,又一脚踢飞了挡在面前的胡床,把面对着的一个匈奴将军砸了个趔趄,这个平白遭受无妄之灾的家伙,呲牙咧嘴的从地上爬了起来,却不敢发出一点儿抗议之声。

张中行叹了口气,羿稚邪内心深处的暴戾本性,比前任的几位单于都要厉害的多,他是真不愿意辅佐这位主上,只不过他早已没有了退路,为了心中对汉朝的仇恨,也只能强自忍受着。

“大单于,其实自从几年前的马邑之围开始,我们对汉朝就应该有所警惕了。这位皇帝与他的父祖不同,他的野心可是大的很!这几年来,说不定他的目光就一直盯着草原的方向呢,整军备战,早就想与我们较量一番了。而我们还用固定的思维来对待汉朝,以为大军一出,他们就会惊惧不已,现在看来,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

单于羿稚邪停止了暴走,他虽然暴躁易怒,却也知道好歹,重新坐下来,开始听自己的国师讲道理。其余的人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现在基本可以断定,这几年汉朝人一定在草原上潜伏下了很多暗谍,这些潜伏者无时无刻不在密切注意着王庭的动向,往中原传递着有用的消息。非是如此,汉军又怎么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做好了一切战备,使我们的突袭大军劳而无功呢!所以,我们当前最迫切的任务应该是彻底清除掉这些来自汉朝的潜伏者和为他们传递消息的人。大单于,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这里面应该有匈奴叛逆者的影子,他们就是逃亡的那位王子余丹手下的人!”

听到张中行以如此肯定的语气说出这样的话,众人心中一惊,单于羿稚邪更是眼中精光闪动,这个问题他确实没有想到。此时略加联想,果然如此!尤其是听到余丹的名字,那正是他心头的一根刺,不禁脱口而出。

“国师所言极是!看来在王庭内外应该进行一次大清洗了。莫哈,此事就交给飞火去办吧!要清理的彻底一些。无论涉及到什么人,一律严惩不贷!”

那飞火统领莫哈答应了一声,所有人心头一凛,别看只不过这么轻描淡写的几句话,一场腥风血雨马上就会发生了。还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倒霉呢!

羿稚邪脸带杀气的吩咐了这一句后,却忽然又想起那会儿想说的一件事。他先示意张中行暂停一会儿,又盯着莫哈的脸一字一句地说道:“如果本单于要取那元召的性命,你们飞火能不能办得到?”

莫哈脸上依然什么表情也没有,好像早就料到大单于将要提出这样的要求。他点了点头,用肯定的语气回答了草原之王。

“在汉匈大战发生前,大漠神命令我和莫罕来到王庭听候单于可汗的差遣,无论是怎样艰难的事,我们都会去尽力做成的。至于说到杀个人,除了身处未央深宫的汉朝皇帝杀起来有些困难之外,好像还没有我们杀不了的!”

这本是极端自负傲慢的语气,可是在场的人却都不这样认为。在那些草原传说中,飞火是一个能够上天入地般的存在,他们中间的许多人都有着独特的本领。几百年来守护王庭,从来没有出过一点差错。只要他们出马,无论对方是怎样的强大,灭亡也只是顷刻间的事罢了。

“好!你们去吧!不管用什么办法,只要能够除掉此人,王庭将会铭刻你们的功勋的。此后自当予取予求,本单于绝无不允!”

长了一颗硕大脑袋的莫哈接受了匈奴单于的命令,自行去了。羿稚邪看着他的背影逐渐走远,心中安定下来,嘴角泛起冷冷的笑意。飞火传承者墨云白拥有巨大的能力,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即便是这四大首领也都是身负异能之辈,只要他们随便出动一人,就能搅动风云变色,小小元召,何足道哉!

外形古怪的莫哈,除了自身的修为之外,他的最大本事就是能通兽语,召唤驱使狼虫虎豹……!

“飞火出动,必获全功!在这件事上,大单于当无忧矣。只要元召一死,以他为主将的东路三千汉朝骑兵必做鸟兽散,皆死无葬身之地也!这把利剑用的正当其时,大单于高明!”

“哈哈!有我们的骑兵劲旅在前冲锋,飞火勇士护卫王庭,大单于又有什么好担心的呢?别说那些汉人本就懦弱,不是我们的对手,就算是偶尔打上几个胜仗,那又如何?难道就改变得了对草原屈服的命运吗?”

听着部落王贵族们的一片赞誉称颂之声,单于羿稚邪脸上重新浮现出得意的笑容。不错,这也正是他心中认为的。汉人中出现一两个厉害人物没什么大不了的,前些年,那飞将军李广不是也威风的紧吗?曾经有许多匈奴将军在他的手上吃过亏,可汉军即便有这样的猛将,不是还照样只会紧守关城,不敢把马蹄踏进草原半步吗!

“国师,你认为还需要增兵前去吗?”

“大单于,看这天气情况,大雪过后,塞外即将全面进入严寒。匈奴勇士们长久暴师在外终究不利,还是要速战速决为妙。因此,我的意见是派一旅偏师,绕过云中、雁门,从东线进攻,争取与两王一起,三线同时发动,在最短的时间内攻入汉境,取得最大的战果。对了,这一路兵马,不妨与莫哈统领的飞火勇士们共同行动,说不定正好可以顺手歼灭元召率领的那三千汉军呢!”

“好!就依国师之策。我看就屈射王你去吧!那边也正好有你们部落的势力范围,你发兵之后可与金头王等人汇合,共同把元召所带的东路汉军彻底消灭!可有信心?”

“大单于尽管放心!元召小儿吃了熊心咽了豹子胆,竟敢来草原上自寻死路,定教他有来无回,死无葬身之地也!”

正文 第三百五十三章 金鼓动 吹画角

元召并没有在雁门关太多停留。他与李广、卫青共同制定下作战计划之后,就马上连夜赶了回去。

世间英雄所见略同这样的事,并不只是无谓的传说。当在雁门关将军府中三人会面的时候,卫青说出的第一句话,就已经让元召暗中赞叹了。

“这次不打则已,打就要打个狠的,给匈奴人一次深刻的教训……难道我们大汉就没有秦朝蒙恬将军那样北驱匈奴八百里的勇气吗!”

卫青从来就是一个缄默寡言而坚毅有韧的人,不过却言出必行,言出必中,这是一个优良的品质,是作为大将军必备的素质。在史书中,也只有具备这样品质的人,才能够有耐力和勇气在与凶残狡诈的北方蛮族战斗中取得胜利。

在元召的认知中,他对两个相隔千年的人物都非常敬佩。他们皆是抵抗外辱的将军,驱逐鞑虏的英雄。这两个人一个是卫青,而另一个就是明朝的徐达。无论是个人品德还是用兵之道,他们身上有许多共同点,如果不是时空的阻隔,相信这两个人一定会成为世间最好的知己。

对于卫青的话,李广首先拍案赞同。这么多年来,他几次作为主将镇守北部边关,与匈奴人大大小小进行过不下百次的战斗,可是却从来没有酣畅淋漓地放手大胜过一次。这当然不是他的原因,而是各种客观因素造成的。

从壮岁旌旗拥万夫、箭射敌胆逞英雄,到现在暮年将至,老将白头。如果不能在卸甲之前去到草原之上痛痛快快的打一场仗,那么余生也会抱有无尽遗憾的。

元召也笑着拍了拍手,不过他先没有说出自己的想法,而是想听听卫青的计划。他知道这位第一次领兵出征的车骑将军,之所以轻骑从二百里外的云中赶来雁门关,一定是有了一个大体的作战计划,他这是来与自己商议一下,好作最后的决定。

果然,卫青没有说多余的废话,直接就对他们两人说出了自己已经反复推敲过多次的突袭战略,虽然某些作战细节还没有考虑的那么详细,但已经足够他们听得明白了。

计划是有些冒险的,但也是值得一试的。在保守的将帅之间也许绝对不能通过,但在这里,在李广、卫青、元召这三个人面前,却是没有不可能的事。

“元召,你以为如何?”

老将李广用手轻轻抚摸着自己的佩剑,他的剑与卫青的剑一样,都是元召所赠送的春秋名剑。只是如此名贵的宝剑,在鞘中已经呆得太久,那些锋芒也已经隐藏的太久了!

元召淡淡的笑了,也许真的已经到了该与匈奴人大战一场的时候了。因为自己的参与,这个时间点比历史上应该是提前了至少五至八年的时间。那么到底会取得怎样的战果呢?他有些兴奋地期待。

“那就战吧!我想,这一天我们的皇帝陛下已经等了太久了,我们的将士也已经等了太久了,我们的大汉臣民更是等得太久了。来一场振奋人心的胜利,正当其时!”

一切无需再多言,更无需太多的豪言壮语,三个人的手握在一起的时候,一场决定汉匈命运的决战,就此正式开始。

一经决定,元召当场马上亲自书写了军情急报,派红翎信使八百里加急星夜送往长安,报予皇帝陛下知道。虽然皇帝早就给予了前线将军以临机决断之权,但这次不是抵御匈奴叩关,而是主动地踏进草原进攻,战争性质是极为不同的。可以说这是一个标志,预示着大汉的军队从防御转入了进攻,开启了一个全新的局面。把这样重大的转变,提前报给皇帝知道,还是很有必要的。

对于这些事关朝政的事,李广和卫青当然考虑不到这么多,他们只是纯粹的将军,能打好胜仗就行了。元召则不同,既然亲身参与了这件事,就必须把方方面面的因素都考虑周全,越是在重大事件面前,就越需要谨慎,这也是他从踏进朝堂那天开始,就时刻提醒自己的事。

卫青的战略策划还是有些简单的,他制定的目标,是要把这次南侵的十万匈奴骑兵都消灭掉,给匈奴单于狠狠的一拳,让他知道厉害,至少段时间不敢再生起侵略汉境的心思。

具体的作战计划就是以雁门关的汉军为主力,主动出关作战,吸引全部匈奴大军的注意力。而以两万黑鹰军为奇兵,根据早就详细探查过的地形路线,从云中出发西行绕到匈奴大军的后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起进攻,与雁门关的汉军前后夹击,当可一举破之!

这个计划卫青早就想好了,这就是具有精锐骑兵的优势,可以灵活机动的用兵而不受限制,他之所以迟迟定不下决心来,除了考虑到不知雁门关汉军战斗力如何外,最大的制约因素就是天气寒冷骑兵难以长途跋涉的迂回。

不过自从元召从辽东运送来那些战略物资后,这个大难题就得到了解决。所以说那些保暖的棉衣之类来得太是时候了,因此,卫青才彻底下定了决心,亲自不辞辛苦跑到雁门关来商议军机。

而且现在看来,开战的胜利又有了更多几分把握,既然还有元召所带来的那三千骑兵从草原东部侧翼进攻,那么就变成了三路夹击,匈奴虽精兵十万也必败无疑!

大事议定之后的卫青在喝过一杯酒暖身子后 ,就要起身返回云中,霍去病既然病情已好转,他就放下心来。毕竟军情紧急,时间紧迫,不能多耽搁,回去还要好好布置准备出兵呢。

却见写完军情文书派人送走以后的元召转过身来,笑眯眯地朝他们两人摆了摆手,脸上带了一份得意之色。

“这次我们可是要好好大干一场了,都不能出差错啊。我已经在天子面前夸下了海口,如果到时候不能完成目标,那文书的末尾我可把你们两个的名字也签上了的,皇帝有把柄在手,要治罪的话,你们两个大个儿的可要先在前面顶着啊,呵呵!”

李广与卫青互相对视了一眼,也笑了起来。推演过后,汉军必胜,只要将士用命,就绝对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哈哈哈!不就是十万匈奴骑兵嘛,难道我们这样的策划下来,还不如霍去病那小子吗?那小子领着一百人就打败了匈奴万骑,如果这次我们胜的不能干净利落,那也太丢脸了吧!”

“是啊,小侯爷无需担心,虽然不敢保证把十万铁骑全部杀光,但来一场最大的胜利,还是有把握的。呵呵!”

看到他们两人这样信心十足,元召脸上的笑容却更是有些古怪。却见他从身上掏出了一副不知道什么时候画好的地形图来,放在了两个人的面前。在他们莫名其妙的神色中,用手指蘸着酒水在上面的某块位置重重的画了一个圆圈儿。

“在给皇帝陛下的急报上,我说的可不仅仅是取得此战的胜利和歼灭匈奴骑兵这么简单哦!我想要的是,把这块地方……整个的拿过来!”

仿佛是一声响雷震响在两个人的心头,卫青和李广的眼睛一下子就瞪大了。这、这……元召的胃口也太大了吧!

即便是卫青第一次领兵来到北疆,他也知道元召用手指划出的那块地方意味着什么,更不用说前前后后已经镇守边关几十年的李广了。那条从西部高原奔腾而下的黄河,贯穿中原大地,千里直入东海,曾经抚育了华夏文明的成长。它流经草原的这一段,更是孕育出了水草丰美的绝佳之地。

可是从黄河以南这半部草原,都一直被匈奴人牢牢地占据着,成为他们民族滋养的摇篮和侵略汉朝的跳板,至今已经百余年了。如果真的能把它夺回来,那对于作为一个将军来说将是无上的功勋和荣耀!

“……元哥儿,我们这一战,真的可以做到吗?”

即便是卫青,这个素来谨慎稳重的人,此刻心中的激动,也已经压抑不住。

“可以!我们必须要做到!只要有信心,就绝对能够成功。”

“好!那就干吧。壮哉!在有生之年,如果能让河套之南这片土地重新回到我大汉的怀抱,那即便这次战死沙场,老夫也无憾了!”

老将站起身来,慷慨激昂,虽苍髯白发,依然壮怀激烈。

三双手,重新紧握了一下,三杯酒饮罢,三个身影各自离去,开始各自的战斗行程。

霍去病非常想跟在元召身边去战斗,不过被元召严厉的制止了。并且以十分严肃的态度,命令她好好将养身体,在自己再次来到雁门关之前,不许再跨上马背一次。否则,就断绝师徒情分,绝不客气!

面对如此严厉的威胁,霍去病只能含着满腹委屈,勉勉强强的答应下来。看着那个身影离开院门逐渐走远,自己跑到屋里去嚎啕大哭了。如果她现在的样子,被部从的那些黑鹰骑士们看到,恐怕都会惊落一地下巴的吧!

正文 第三百五十四章 风去疾 识劲草

无论是雁门还是云中,汉朝的将士们在最短的时间内都得到了紧急动员,做好了临战前的最后准备,战争的号角即将吹响!

而与此同时,从匈奴王庭派出的援兵正在奔赴草原东线,同样是三路攻击的打算。随后,遵照大单于发布的命令,飞火勇士开始出动,按照平时掌握的蛛丝马迹,开始在草原上展开对汉朝细作的全面清查。

不得不说,国师张中行的判断还是十分准确的,这次大军出动的消息之所以被提前泄露,而使汉朝军队提前做好了防备,没有取得突袭的效果,归根结底,就是有大量的敌对势力潜伏在王庭内外,通风报信所造成的。

这其中既包括汉朝派来的细作,也有匈奴内部对单于羿稚邪不满的人。当初羿稚邪发动变乱,杀死他的父汗而篡夺单于之位,为了消灭那些反对者,进行了残酷的杀戮,在这一过程中,大批的草原民众包括一些贵族都悲惨的死去。而那些幸存者们,在选择屈服的同时,早已经把仇恨的种子埋在了心底,如果当机会来到的时候,他们自然会选择复仇。

流亡在外的余丹王子,才是当初老单于可汗指定的王位继承人,这一事实,王庭内外的人都知道。因此,通过这几年余丹那些追随者的积极渗透,在王庭的高层贵族们中间出现几个叛徒,也就不足为怪了。

这些人的叛逆行为,虽然一直都进行得很隐秘。但在这一次的彻底清查中,他们却都没能逃脱。因为这一次出手的是飞火,在这个神通广大的组织开展行动后,几乎没有什么黑暗角落能逃得过他们的眼睛。

本着宁可杀错,不能错过的原则,大批被有所怀疑的人都没能幸免于难。落入到飞火手中,基本上没有能够活下去的可能。一时间风声鹤啸人心惶惶,许许多多的匈奴人在这次行动中被清洗掉,从中原而来的潜伏者,更是遭受了灭顶之灾。

杀戮、屠灭、追捕、逃亡、血泪、壮烈……短短几天时间之内,这样的较量,在许多黑暗中进行着,鲜血染红了信念,生命祭奠了忠诚!

就住在离王庭不远的那个部落某贵族门下的奴仆中,有个姓夜的中年男人,已经在这户主人门下五六年时间了,平日里负责放马牧羊打理棚圈的一些杂活。

匈奴贵族畜养的奴隶们是不能有自己名字的,因此在五六十个奴隶当中,姓夜汉人的称呼便是夜老六。与那些名叫阿七阿八的人没有什么区别。

但在黑暗当中,夜老六却是有自己名字的,他的名字叫“夜猫”。这当然是一个代号,是他所统领的一个二十多人的小队对他的统一称呼。

在六年之前,夜猫还并不知道国家和民族的定义是什么,也不明确自己身上的一身功夫有什么用处。那时他还是中原第一大帮流云帮的一名堂主。

就在那年冬天,在大雪之后的长乐塬上,流云帮主郭解被废去武功,然后天子亲自下旨问斩诛灭三族,从此以后,他们这些人从昔日作威作福的江湖中人一下子变成了阶下囚,成为被某人“劳动改造”的对象。

那惶惶不安的最初几个月里,夜猫和所有从天下各郡县押解到长乐塬上的流云帮众一样,是戴罪之身。他不知道自己未来的命运是什么,也许不久之后终究免不了一死吧?势力如此庞大的流云帮在一夜之间就真正的风流云散,使他第一次认识到何为国家的力量。

不过夜猫后来很幸运,他和很多身手敏捷的帮众被主宰他们命运的那个人亲自挑选了出来,分别赋予了他们新的生命。

经过长达一年时间多的专门训练之后,连同夜猫在内的第一批二百多人加入了一支新成立的军队,那军队的名字叫黑鹰军。不过,他们不是正式作战的士卒,而是属于一个有些奇怪的部门。当时他们每一个人并没有真正了解自己将要接受的是怎样的使命,直到有一天长乐塬的那位侯爷对他们亲自说了一番话后,所有人才明白属于自己的身份是什么。

“…… 去做这件事,会有很大的危险,也许你们当中的许多人永远没有机会再回到中原,也许会付出自己的生命。如果决定了的,我会亲自负责你们的一切。只要你们不负大汉,我也绝不会负你们……!”

虽然过去了这几年,可是在派遣他们来草原的前夜,长乐侯当众讲完一番关于国家和民族的定义后,对他们最后说过的这几句话,夜猫依然记得很清楚。当时并没有人退出,他们全部义无反顾的上了路。

到今天为止,一同来草原的那二百人,夜猫并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也不知道他们还活着多少,那不是他需要去操心的事。他只是兢兢业业小心翼翼的按照秘密联络人的吩咐,搜集自己所能知道的全部重要信息,然后把它们传出草原,送到遥远的汉家国土上。

暗中行走的危险,自然充满了刀光剑影,有许多次差点就葬送了性命。他都凭着高超的身手和机敏渡过了劫难,把许多有用的信息成功的传递了出去。包括这一次的匈奴十万铁骑突袭,最开始的情报就是出自夜猫的手中。当然,消息是从自己的匈奴贵族老爷那儿得来的。

如果说最开始几年的时候夜猫心中还有些迷惘的话,那么现在他的心志已经非常坚定。尤其是听到过的几次关于黑鹰军威名的消息,竟然有一种叫做自豪的东西在他胸中嬴荡。因为,他也是属于黑鹰军的一员!

跟着夜猫在草原上牧马的有一个十多岁的孩子,主人唤作斩木,是匈奴人掳掠人口而来的孤儿,之所以是孤儿,那是因为他的父母亲人被匈奴骑兵的弯刀都杀光了。听完他的遭遇之后,夜猫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把自己暗藏的唯一一把短刀送给了他。斩木对夜猫很亲近,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把他当做了唯一的亲人。

夜猫没有亲人,在匈奴没有,在中原也没有,他有时候会想,如果有一天真的能够有命再回去中原的话,他一定会把斩木当做自己的儿子带回去的。

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么快,或者说是他没有想到催命的时刻来的这么快。当夜猫统领下的那二十多人在一夜之间失去联系或者失踪之后,他感觉到了惊恐和不妙。只是还没有来得及弄明白怎么回事儿呢,厄运就来临了。

寒夜清冷,雪落无声,出动的飞火勇士们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清除。这户匈奴贵族是老单于效忠者的秘密终于还是被发现了,暗中为流亡的余丹王子通风报信的事自然藏不住。而今晚领人负责行动的是飞火组织中的两位厉害人物,离火和七火。

一袭火红的天山野狐皮裘就是他们的醒目标记,只要看到这种装束的人出现,没有人不感到心惊胆战。并没有费多大功夫,在砍掉几颗人头之后,他们就得到了他们想知道的一切。

有汉朝的一条大鱼就潜伏在那座不起眼儿的帐篷里,离火和七火这次想捉个活的。他们悄悄的超四周打个手势,几十个轻捷如同火狐的影子迅速的形成了包围。月光照得雪地惨白,那些坐骑的马脖子下悬挂着的一颗颗汉朝细作头颅同样惨白而且死不瞑目。

帐篷整个被用套索拉倒的时候,里面却并没有人。雪地上一行淡淡的几乎看不出来的足印直直的去向了后方的灌木丛中,性情暴烈的七火飞身而起如同一头夜鹰扑向那边,几声兵刃相格的声响过后,两个人同时闷哼了一声,有一道背负了孩子的身影迅速的没入树丛消失了。

“嘢呵!没想到哇,这汉朝细作倒是个高手,绝对不能让他跑了!”

七火甩了甩受伤的手臂,用嘴尝了尝鲜血的滋味,呲了呲牙,露出野兽嗜血般的狰狞笑意。刚才他第一时间发现对方的踪迹,扑过去交手之际竟然发现对方与自己的功力不相上下,两人各自受伤,这让他又惊又喜,果然,这是一个重要人物无疑。

有马的嘶鸣声从那边响起,然后,马蹄声踏破雪夜草原的宁静,直向东南方向跑去。离火与七火对视一眼,冷笑着招呼众人上马,随后追了下去。在这茫茫草原之上,要想从飞火的手上逃跑,那是势必登天还难!

凭着自己的敏锐察觉和从来没有落下的一身功夫,终于逃得性命的夜猫辨别了方位,俯身在马背上拼命地向大汉所在的方向逃去。在他身前坐着的是那个孩子斩木。夜猫知道自己的身份已经被识破了,要想从飞火的手上逃的性命,也许是件很难的事。但只要有一份希望,他也要去拼命。这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斩木的性命!

从黑夜到黎明,几百里的草原之路上马匹在亡命奔跑,间或的战斗不时在进行着,追上来的飞火勇士已经有七八个死在了他的手上,而这位逃亡者也已经受了好几处重伤,只是他拼命的咬牙坚持着。夜猫的眼睛紧紧的盯着前方,看着那太阳升起的地方,好像那里就有他的希望。

马匹已经非常疲惫,眼看就快跑不动了,身后追兵的马蹄声越来越响已不到几丈距离,斩木惊恐的把身子缩在他的怀里,也许下一刻死亡就快来到了吧!

“夜猫叔,快看,有一队金甲金马的神兵从太阳里飞出来了啊……!”

蓦然,那瑟瑟发抖的孩子瞪大了眼睛惊叫起来,仿佛看到了一个奇迹。

正文 第三百五十五章 气凛凛 马萧萧

代号为夜猫的男子,当年能够做到流云帮堂主的位置,自然有他独到的本事。尤其是加上这几年在草原上磨练出的心智,论起单打独斗,他却也不惧怕任何人。&1t;/p>

不过,当彻底的卸去了伪装之后,一路拼杀下来,他才现,想要从飞火手中逃脱,是件很困难的事。对方那些人的身手,没有低于自己的,如果不是他舍却了性命拼着身体受伤,采用了以命搏命的方法才杀伤了几个,恐怕根本就逃不出王庭的范围。&1t;/p>

然而还是不可能活命的,连夜逃亡至此,离着大汉的边境还有二三百里路程,而索命者已经追到了马后,被杀死的结局,也许就在下一刻!这儿终究是敌国的草原,没有人会来救援。&1t;/p>

阴冷的笑声是那个与自己交过手的敌人出来的,夜猫知道他很厉害,只这个人,现在身受重伤的状态下他恐怕一招都挡不下,更何况,身后跟随的是同样厉害的一群人。&1t;/p>

耳边听到斩木的惊呼时,夜猫有些微微的愣神,不过还没等他明白过来这话是什么意思呢,正在奔跑的马匹忽然一声长嘶,已经被后面旋转飞来的钩镰刀斩断了右后腿,连人带马朝一边倒了下去。&1t;/p>

夜猫抱紧了斩木,重重的摔在地上,踏过来的强敌马蹄溅起残雪,脸上冰冷刺骨。他心中一痛,知道完了!头顶精光耀眼,明晃晃的弯刀瞬间笼罩了一片。&1t;/p>

死亡真正来临的时候,反而轻松,夜猫用最后的力气翻身挡住斩木,虽然明知无济于事,却也可让他晚死片刻。&1t;/p>

想象中的乱刀齐下没有来,有锐利的锋芒刺破空气从远处疾射而至,遇到人的身体如中败革,随着几声痛呼夹杂着惨叫,战马惊鸣慌乱,四处躲避。&1t;/p>

夜猫惊愕的睁开眼睛,现有两三具尸体从马上跌落在自己周围,他们每个人的胸口、咽喉等致命部位都深深的被弩箭穿透了。在看到这种弩箭的一瞬间,连他自己都没有觉,身体竟不由得激动颤抖起来。&1t;/p>

“……原来不是金甲的神兵啊……夜猫叔,是我看错了,他们是黑色的呢!”&1t;/p>

斩木那孩子的头上和脸上也满是鲜血,不过那不是他的伤,是夜猫身上流出来的。他的脸正对着那个方向,终于看清楚了先前匆匆一眼看到过的那支突然出现的队伍模样。&1t;/p>

辽阔的草原上当然不会出现从太阳里出来的军队,人间也不会有金甲金马的神兵,不过在这一刻,同样看到了霞光里那一片黑色层云的夜猫,却觉得即便是从天而降的金甲神兵,也不如这熟悉又陌生的一袭黑色飞鹰战袍来的让人安心!&1t;/p>

已经没有人再顾得上来杀这一大一小两个逃亡者了,猝然受到袭击的火狐身影即便是武功高强,可还是有几个人没有躲得过射自九臂连环弩的致命弩箭。&1t;/p>

就连身手最好的离火,百忙之中使劲拉起了马头,才躲过了射向自己头颅的那道冷锋,不过他的那匹战马就惨了,替它主人送了命。&1t;/p>

等到惊魂未定的慌乱队伍重新聚集起来,看到死去之人的惨状,惊惧之中夹杂着怒火,一起严阵以待的向来敌的方向望去。&1t;/p>

东方朝阳初升,在连绵起伏的一片沙丘中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闪现出一支骑兵队伍的影子,他们就停驻在半坡上,静静的朝这边看着,肃杀之气迎面而来。&1t;/p>

虽然还从来没有与黑鹰军直接打过交道,但只看了一眼对方的阵容,离火马上就意识到,这肯定就是那支已经开始被匈奴人忌惮的汉朝骑兵军队了。只是他们什么时候跑到这儿来了?行动竟然这么迅!&1t;/p>

刚才趁着他们的慌乱躲避,夜猫已经抓住这难得的机会,一手拄刀一手拉着斩木,勉强拖着伤口流血不止的身体,迅地向前面连滚带爬的逃开去。&1t;/p>

几个飞火勇士正要再打马追上去杀之,为的离火伸手制止并撤退了半程,因为对方最前面百骑手中的那种令人胆寒的弩箭,正冷森森的对准了这边,如果他们继续追杀,对方一定会马上射狙击的。这种平射而至根本就无法招架的弩箭太厉害了,不是凭人力可以阻挡的。&1t;/p>

他们远远地看到,汉军中有一小队十余骑打马而出,接应到了那逃跑的两人,然后好像略微询问了几句,就带着他们回到骑兵队伍前面。离火与七火互相对视了一眼,吃惊的皱起眉头,因为他们看到那死里逃生的汉朝细作,竟然拜倒在那队伍为的一匹马前,对那马上之人行的是跪拜大礼。&1t;/p>

两个人忽然想到一件事,不禁惊疑。两天前他们的大统领莫哈从王庭出随军赶往东部草原,说的是要来对付率领汉朝军队从东路进入草原的一个重要人物,难道就是此人?&1t;/p>

“对方是黑鹰军!那人是元召……?我们去擒住他吧!”&1t;/p>

七火回头瞅了一眼随着赶到的二十多名飞火部从,他有一个大胆的想法。&1t;/p>

“一定就是他了。莫统领临行前说过此人的厉害,他这次亲自前来,就是奉了大单于的命令,取元召性命的。应该是还没有碰面,却没想到我们竟然在此处误打误撞的遇上了。还是先赶快信号吧,如果莫统领在这附近的话,应该能够看到。”&1t;/p>

听到他这样说,早有一名飞火勇士从背上取下一个圆圆的牛皮筒,触动里面的机关,一缕赤色烟云直上云天有几十丈高,却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十分显眼,在这样的天气里,远近几十里之内应该都能看得见。&1t;/p>

这就是飞火在大漠草原上联络时专用的信号了。这是大漠神墨云白在游历西域各国的时候,从那里学得的一种神奇手段,经过他的巧手改造之后,便成为飞火各成员之间在紧急策应时所用的一种联系方式。&1t;/p>

“哈哈!只要莫统领他们在这附近,一定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的。至于现在嘛,七火兄弟,我们就不远不近的监视他们的行踪就好了,不必去以身犯险,汉人的弩箭十分厉害,免得兄弟们多所损伤。”&1t;/p>

七火虽然心中还是有些不情愿,但离火毕竟是这一队人的头领,飞火组织里最重要的是上下之间的服从,因此他的话还是要听的。不过他一直以来都对自己的手上功夫自视甚高,曾经得到过墨云白的亲自点拨,他内心深处是非常想过去挑战一下那名叫元召的家伙的,说不定对方就会接受自己的挑战,那么他有很大的把握斩杀或者生擒元召,那才叫一个痛快!&1t;/p>

也不怪他如此之大,七火具有很高的练武天赋,他具有草原狼一般的残忍性格,在飞火组织中,为年轻一辈中的翘楚,极得墨云白赏识,因此年轻骄傲的心中,有些不知天高地厚是在所难免的。&1t;/p>

“离火,你说对面的人看到我们出招援信号,会不会吓跑了啊?那样的话,我们追还是不追呢?”&1t;/p>

“跑与不跑,都没什么区别!他们既然敢胆大包天进入草原深处来,就要做好随时被歼灭的准备。据我所知,此处正是金头王与山边王共同的势力范围。他们两家虽然只是草原上的中等部落,但两家兵力合在一起,总共也有一万多兵马吧,怎么可能会允许有汉军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他们的地界上?”&1t;/p>

“莫非……这些汉军是钻了空子,跑到这儿来的?”&1t;/p>

“应该就是这样了!草原太辽阔了,他们这三两千人,又是骑兵,确实很难现他们的踪迹。没想到却被我们遇上了,却正是一个立功的好机会啊!哈哈!”&1t;/p>

“不错!只要我们紧紧的盯住他们,等到金头王与山边王的军队合围过来,再加上莫统领与屈射王的支援军到来,哼哼!茫茫草原上,看他们往哪里逃!汉军全军灭亡之时,擒获元召的功劳自然少不了我们的!”&1t;/p>

“离火领高明!一会儿我可要多杀几个汉人,为刚才死去的兄弟报仇……!”&1t;/p>

这些人在远远的一边持刀戒备一边得意盘算,却不知道对面这会儿是另一种情形。他们没想马上出手,黑鹰杀神却不会放过遇到的狼群。&1t;/p>

猎猎战旗下,三千劲骑勒马待战,最前面的那匹马上,名叫元召的少年将军跳下马来,亲手扶起了趴在地上泣不成声的中年男人。&1t;/p>

“你受苦了!且先治伤止血,其余的容后再说。”&1t;/p>

从夜猫颤抖的手中接过一枚铸有雄鹰形状的铁质小牌,那上面沾满了鲜血,还带着紧贴胸膛的体温。元召握在了手中,这样的信物,他当然认得。当年他亲自训练派遣的这二百潜伏者离开长乐塬的时候,是他亲手设计铸造后一个一个给他们的,别人根本就仿造不来。&1t;/p>

“……侯爷!匈奴王庭遵照单于的命令展开了大清查,这次我们的人损失惨重啊……后面那些追杀的人就是飞火成员,我亲眼看到他们的马脖子上挂满了汉人兄弟们的头颅……呜呜呜!”&1t;/p>

话未说完,想起这些年的辛苦和死去之人的惨状,夜猫已经是泣不成声。&1t;/p>

元召拍了拍他的肩头,命令后面的黑鹰骑士马上给他敷药止血。然后站起身来,一面用衣襟擦干净那铁牌上的血迹,一面看着那束在空中久久未曾散去的烟云,对身后早已跃跃欲试的人下达了命令。&1t;/p>

“匈奴人放的烟火不错……既然是凶手,那就让他们都去殉葬吧!”&1t;/p>

&1t;/p>

&1t;/p>

天才本站地址:.手机版阅读网址:m.

正文 第三百五十六章 战沙场 显英豪

赞曰:

平虏尤如驱虎狼,汉刀神弩飞寒芒。

陪君醉笑冲沙场,雪中留得侠骨香!

辽阔的草原是野兽出没的天地,不仅是狼群,虎豹豺狗之属也有许多。大队人马行动无碍,但如果是落单的行旅,自然就会成为它们的口中食物。

而苍狼自古以来就是北方蛮族的图腾圣物,没有特殊情况,匈奴人也不会去射杀它们,因此,狼群大肆繁衍,随处可见,即便是遇到大队的骑兵队伍,它们也并不会逃跑, 而是成群结队远远看着,等候着有机会饱餐一顿。

有时候的等待并不是没有价值,比如今天,在不久之后,就会有一顿可口的大餐留给它们了。仿佛对死亡和血腥有着天生的嗅觉,远处的沙丘之上,有大批的狼群开始聚集。

草原上的飞火勇士从来不怕野兽的侵袭,他们是天生的猎手,追踪和猎杀是拿手活儿,黑夜行走时,身上的煞气,就连狼群也要退避三舍。不过今天,情况好像有些例外。

就在没有丝毫防备的情况下,那些身披黑色披风的汉军骑兵,忽然开始包抄围杀过来。本来的预想可不是这样的!汉人应该趁着匈奴大军还没有杀到的机会,赶快纵马逃窜才对。可是他们就这样杀过来了,仿佛草原成了他们的地盘儿,要来驱赶忽然闯入的不速之客似的。

离火和七火率领着二十几个身披火狐披风的部从简直是出离的愤怒了,在草原之上,还没有人敢对飞火发动攻击!他们是草原百年的守护者,是大漠神墨云白的部众。就连历代大单于都要敬重三分,汉军怎敢如此!

飞火勇士是从来不会逃跑的,大漠孤烟之下,他们一起举起了手中的弯刀,列成一个半圆防御形,想要给当先冲杀过来的汉军百骑一个狠狠的教训,飞火勇士们的身手,岂是这些普通的骑兵士卒所能比的吗!

然而事实证明,他们想错了。个人武勇在别的军队面前也许可以有用,但他们今天遇到的是黑鹰军。

对面的这些家伙很强,从他们的敏捷动作上,元召第一眼就看出来了。因此他并不打算去无谓的牺牲任何一个黑鹰战士。他招手之间,派出了两个百人队,给他们的命令是,去把对面的敌人飞骑狙杀而不是去拼刀!

对于这样的小规模战斗,元召手下第一勇将公孙戎奴早已经不感兴趣。自告奋勇带队出战的是韩嫣,自从出得长安跟着元召一路冲杀到今天,这位贵族子孙早已经脱胎换骨,整个的人从里到外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马当先,弩箭挽在臂间,虽百骑冲锋,也气势如虹!

奔马如雷到三十丈外,对面敌人脸上的桀骜不逊已经看得清清楚楚,韩嫣在马上冷冷一笑,九臂连环弩狙杀之下,看你们拿什么抵挡!

离火见汉军的马越来越近,他提气在胸一个“ 杀”字还没有喊出口呢, 已经听到一阵机弩响声,眼前所见,一排弩箭当胸射来。

所有人大惊失色,连忙想要招架或者躲避,这些该死的汉人也太不讲规矩了吧!竟然连近身拼杀的勇气都没有,就只会射箭杀人,简直是太可恶了。

九臂连环弩可不是普通的弓箭所能比的,它的特点就是又快又准又狠,想要用刀招架,那只能是不自量力。任凭你身手再好, 在这般密集攒射之下,也只有丧命的份!元召那么厉害,当初在未央宫朱雀门外被伏击,都受伤差点送命,何况是他们呢。

“噗嗤、噗嗤”的声音开始响起,没有什么例外,只要被射中者,皆经受不住那巨大的冲击力,纷纷跌落马下。倒霉的,当场死去,幸运一点儿的,一时不死只在地上翻滚哀嚎。

百骑黑鹰军驰马发射完一匣弩箭,却并不停留,在十余丈外绕马而还。第二个百骑队紧跟着到来了,又一轮几百支攒射过后,转了个半弧形迅速扣好机弩再次持弩欲发的韩嫣发现,当场除了几匹受惊的马远远跑开外,那二十几名飞火勇士无一幸免,已经都躺在一片狼藉的雪地上了。

只不过走马之间,两轮弩箭射过去,干净利落,收工完活儿!现在可以说,黑鹰军中的每一个人,都把元召灌输的“以最快最便捷的方式消灭敌人”的理念执行的无比透彻。用弩箭就能解决的事,谁会去多费力气用刀啊!

二百骑黑鹰骑士放缓了马速,来到自己刚刚射获的猎物前,看着几个重伤后未死还在地上挣扎的匈奴人,每个人的脸上都没有什么表情。唯有他们的校尉韩嫣撇了撇嘴,有些不屑一顾的下达了命令。

“小侯爷说是些高手,这也太不堪一击了吧?呵呵!你们几个收拾现场,好好看住这些家伙哦,待我去报给小侯爷知道,看他还有什么想问的没有。”

韩嫣吩咐完毕,打马而回。黑鹰骑士们遵令,其中十几个下的马来,收回各处的弩箭,把那几个还活着的匈奴人拖到一边,有人持刀看守戒备着。

离火和七火都没有死,他们依仗着过人的身手躲过了好几支致命的弩箭,不过也受伤很重,躺在地上,被经过身边的黑鹰骑士无情的拔去身体上的弩箭,鲜血飙溅,几乎当场就疼死过去。不过,他们都紧咬牙关忍住了,彼此对视一眼心意相通,按捺下暴起一击的念头,即便要死,也要留到最后一刻,如果能拉着汉军中的将军一起,那就再好不过了!

离火艰难的大口喘了几口气,脸色苍白胸腹剧痛,头脑一阵阵的眩晕。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几刻钟,更不知道能不能坚持到匈奴大军的来到。汉军的弩箭非常歹毒,箭头是锋利的三棱形状,身体一旦被射中,就是一个开创性的伤口,弩箭被强行拔出后,立即就形成了一个血洞,在不停地往外汩汩流血,即便有人救治也很难愈合,更不用说在现在这种情况下,当是必死无疑。

朔风夹杂着雪粒子和沙粒子扑在脸上,耳边是部属们的悲惨声音,只有到了这个时候,离火才真正明白了曾经死在自己手上的那些被猎杀者是怎样的滋味。不禁心中悲凉,再次睁开眼睛时,他终于看清了这支汉军主将的模样。

正在用意味不明的神情端详他们的,不过就是一个普通的少年,看不出有什么锋芒毕露之处。在草原上的牧人部落中,这个年纪的少年十分常见。只不过相比较起来,那些已经可以在马上奔驰如飞弯弓射箭的匈奴少年,看上去比他要健壮的多。

“汉狗!你、你可是元召?如果你真的是……那今日也休得意,就算是杀了我们,很快你们这些人就会来陪葬的!”

怒目横眉大声喝问的是七火。他身上中了三只弩箭,另有一只从脸颊擦过去,半边脸已经血肉模糊,显得十分狰狞可怕。

听他出言不逊,在元召身边的韩嫣公孙戎奴诸人大怒,正要拔刀砍下他的脑袋来,元召伸手制止了他们,抬头望了望辽阔无边的草原,神色冷淡而残酷。

“你们没那个机会了!匈奴人……呵呵,匈奴骑兵弯弓纵横的时代就快要过去了。你们的未来,如果不投降顺服,就只有去死了……!”

他的话音并不高,说出口后,很快就被吹散在横过草原沙丘的风雪中,只不过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楚,这片大地也已经铭记了下来。这是一个从南部汉朝来的将军,第一次对匈奴这个庞大的马上帝国发出的挑战,就在与匈奴王庭相隔几百里地方。

“呸!真是大言不惭、狂妄无知!我们匈奴勇士岂是那么容易屈服的?元召,实话告诉你吧,你们马上就要完蛋了!三位匈奴王爷的大军正在赶来,你们是逃不脱的。就算你现在杀了我们,也自然会有更加厉害的人马上来取你性命的。哈哈哈!”

七火有些神经质的大声笑了起来。鲜血迷糊的脸上,一双狼一样的眼睛里却放射出骇人的光芒,在乘人不备的时候,火狐皮裘袖中的钩镰刀已经握在了手中,凝聚起全部力气,猛的脱手而出,一轮旋转的寒芒直向三尺之外的元召面门而来!

飞轮夺命刀!这是大漠神墨云白亲自传授的绝技,飞火组织中也只有寥寥数人得以练成。刀为半圆形三刃,离手之后旋转轮回杀人无形。七火苦练十年也只不过练成一刀,而传说中的墨云白,挥手之间,可十刀连环!

在被杀之前突袭元召,这是最后的一个机会!离火早就知道七火的意图,他紧张的屏住呼吸闪目去看时,却没有看到想象中的鲜血迸溅死于非命场面。

“雕虫小技……也敢拿出来显摆?哦,忘了和你说,省得你抱着巨大的期盼走的不安心呢。那个什么金头王的头颅不就在那边吗,好好看一眼再死啊!”

少年将军冷淡的话语中,七火拼命地用手捂住脖子上被自己的飞刀割出的巨大伤口,鲜血如泉涌,已经没有办法止住。他到死都想不明白,多年辛苦练成的旋刀绝技,怎么就会把自己杀死了呢!不过他在意识完全消散之前,还是看了一眼元召所指的方向,一颗草原王的头颅正圆睁着眼睛,死不瞑目!

七火倒下了,这位来自飞火的勇士,同样死不瞑目。在看清楚了全部过程的离火惊惧目光中,他听到刚刚用一根手指就反转了旋刀杀人的元召发布了最新作战命令。

“把匈奴人的烟火去那边再放一次……然后就可以等着鱼儿上钩了!歼灭那个……什么王?”

正文 第三百五十七章 生死事 殊难料

在元召嘴里的什么王,自然就是统帅八千匈奴骑兵前来草原东部支援的屈射王了。屈射王名贺兰屠,算得上是匈奴单于王庭的心腹之臣。

匈奴帝国在大单于王族之下,共有四个最尊贵的姓氏家族部落。他们分别是呼延氏、耶律氏、顼卜氏、贺兰氏。王庭最大的八个部落王大部分就是出自这四个家族之中,可以说是匈奴单于的左膀右臂了。

能够占有如此地位,屈射王所在的贺兰部族自然实力强悍,麾下骑兵都是骁勇善战,即便是在草原数十万勇士中,也称得上强兵了。

屈射王本身就是一员猛将,胯下马掌中一杆三尺长柄镔铁锤,双臂也有千斤的力气。沙场之上招数大开大阖,以勇猛难敌而著称。一般对手根本就扛不住他一锤之力,多年以来屡屡率部侵略草原四周邻国,为匈奴帝国的扩张壮大立下了汗马功劳,深得大单于倚重。

也正是因为他的厉害,所以这次大单于羿稚邪亲自点名派遣此人出征去平灭进入草原的那股汉军,顺便以本部策应耶律王,共击雁门关守军,应当是万无一失的事。

接到命令之后的屈射王贺兰屠欣然领命,整军而出,不过三日时间去东南三百里,来到山边王势力范围内,一边派人去与附近的金头王、山边王联系,一边停驻人马,暂时少歇。

贺兰屠意气风发,踌躇满志,身边一众军中都尉、当户陪同着,在临时铺就的毡席上围座,且烤得一只黄羊,吩咐随从搬过来烈酒,喝了御寒歇马。

“王爷,要不要给那边也送过几囊酒去御寒?”有心腹都尉凑到跟前来,低声的问了一句。

贺兰屠冷冷一笑,看了看不远处的那一簇火狐身影,他本来就根本不情愿带他们一起行动,只是大单于之令难违,才不得不让他们随军而行。一路上早就对那些冷傲的家伙有些不耐烦了,这会儿才不会去管他们的冷暖呢!

“不必!他们武功那么高,哪里还会在乎这点儿冷?这些家伙如此孤傲,我们何必去自讨没趣!哼!”

都尉连忙称是,随声附和着自家王爷咒骂了几句。草原上的部落王们对只忠于王庭和单于的飞火,都从来没有什么好印象。他们为了忠心,不仅对敌人凶残,对草原上的匈奴人有时候也是非常残酷的。

那边的人自然就是飞火统领莫哈带着的几十名飞火勇士了。他奉了大单于羿稚邪的命令来诛杀元召,虽然与屈射王的八千骑兵同行,却自重身份,并不与他们交流。此时下马在避风处休息,人人闭目养神,静默无言。

大约一个时辰之后,派去联络金头王和山边王的飞骑却还没有回来。草原辽阔,部落往往随时迁徙住所,一时间找不到也是有的,因此,屈射王并没有往别处去想。

草原气候多变,那边阳光普照这边也许就会飞雪飘零,刚刚还朔风扑面,这会儿又晴朗的看到很远。正在歇息的莫哈忽然就睁开了眼睛,站起身来望着遥遥远方空中,一束赤色烟云可看的清楚,聚而不散,正是飞火间的特殊联络信号。

“莫统领,这信号……会不会是有兄弟发现了汉军的踪迹?”

彪悍凶狠的脸上是兴奋的表情,有飞火勇士对战斗早已经急不可耐了。

“嗯,应该就是吧。”

莫哈点了点头,做了肯定的答复。不过,他随即眉头又微微皱了起来。

“如果真的是汉军在这儿出没的话,那么情况就有些不妙了。”

“此话怎讲?我们出发之前不是已经接到汉军进入草原的消息的吗?”

“早就给你们说过要动脑子啊!你们想想看,我们所在的地方是哪儿?这应该是山边王的地盘,再往前走,那就是金头王的势力范围了。汉军能在这儿出现,那说明了什么?说明元召率领的那支骑兵,已经突进到这儿来了!也就是说,那边的金头王很可能已经被打败了,弄不好连山边王都情况有些不妙啊!也只有发生了这样的事,屈射王派出去联络的那些游骑哨从一个都没有回来的。这么长时间都还联系不到驻扎在这块地方的匈奴人,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可笑那边的屈射王还在后知后觉的有心思饮酒!哼!”

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莫哈别看长得古怪,可是此人的心机非常深沉,要不然也不会做到飞火统领的位置上。平日里在外部人面前并没有什么话说,一副冷冷令人生畏的样子,可是当着内部飞火自己属下,却是好为人师,解说详细。

众人连连点头,恍然大悟,莫统领说得非常有道理!恐怕真实情况就是如此了。

“那我们要不要马上出发,赶过去接应?看那烟起处的距离,也就是七八十里的样子,打马即到,料想汉朝的军队也跑不太远。”

莫哈脸色有些奇怪的看了跃跃欲试的部下们一眼,感觉这帮有勇无谋的家伙,要走的路还很远。

“我们飞火勇士的命就那么不值钱吗?军事上的对抗和拼杀,什么时候轮到你们先上了!飞火接到的命令是铲除元召这个人,而不是他统领的军队。那些冲锋陷阵的事,自然要交给屈射王和他的八千精骑去干啦!正好也探探敌人的虚实,我们随后见机行事就好。”

果然是高见!众人虽然杀人是一把好手,却没有这些见识,免不了又是一阵称颂。于是,马上派人过去对屈射王通报消息,就说是已经在左近发现敌踪,应该就是汉军所在,请屈射王速速定夺。

贺兰屠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就站了起来,一口气把囊中剩余的酒喝干,大声喝令集合队伍立刻出发,不要让汉军逃跑了。对于飞火勇士他虽然从心底里不待见,但对于他们在探查情报这方面的本事,他还是很相信的。

不得不说,常年在马背上生活的民族,行动还是非常迅速的。片刻之间,匈奴骑兵们已经弯刀胯马,整装待发。屈射王并不用多说什么,掌中大铁锤所指的方向,就是将要去战斗的地方!千骑纷踏,疾如风火,飞卷残云一般,向着飞火勇士所指的方向而去了。

“走吧!我们跟在后面,到了该动手的时候,自然少不了你们杀人的机会!只希望元召那家伙不要轻易地死在乱军之中啊……哈哈!”

语气很轻松,显示了莫哈心中的真实想法。不要说是草原上的飞火勇士们了,就算是他,也是很不相信元召有传说中那么厉害的。世间流传的,往往会有许多虚妄之处,毕竟没有亲眼所见过,让这些素来都对自己的身手抱有极大信心的人,又怎么会能够真正的服气呢!

无论是在这草原还是天下,武学之道自然有人间巅峰的存在,而让他们这些桀骜不驯的人唯一心悦诚服的,只有大漠神墨云白一人而已。

而墨云白以下的飞火四大统领,各自有各自的独特本领,也已经是少有敌手的存在。莫哈在马上得意的盘算着怎么样能想个办法把元召擒拿住,上次听大漠神的口气好像对这个人很感兴趣,如果自己这次真能办到的话,说不定大漠神心情大悦之下,传授一点秘籍绝技,那就受用不尽了。

莫哈不认为元召有那么大的本事逃得脱,既然敢孤军进入草原作战,那也只能说明他太狂妄了。匈奴帝国可不是小小的真番国,想要凭借着个人之勇在草原上翻云覆雨,那只能是自取死路。

不过这样的想法,注定只是他个人的想法而已。不久之后,飞火统领莫哈就会发现,自己所认识到的世界,终究还是太有限了!世间事,绝不是一个想当然就能全部概括的。等他明白这一点时,悔之晚矣!

草原之上,并非只一望无垠的平阔,沙丘、山川与峡谷也有许多。尤其是在这东南一带区域内,受古燕山余脉的影响,有几处山峦阻隔,虽然不是很高,但在草原上来说,已经是有许多险峻之处了。

屈射王的大军行进了半个时辰之后,转过几座沙丘,前锋忽然停了下来,已经做好了冲杀准备的贺兰屠和他的中军将士们心中一愣,想象中的汉军并不见踪影,唯有前锋军的骑兵纵马驱散了聚集的狼群之后,出现了微微的骚动。一名匈奴大当户打马绕行观察后,已经急急忙忙的来到屈射王马前禀报。

“王爷,前面有刚刚战斗过的痕迹。汉军应该是刚走不久,现场留下了二十几具尸体。看装束好像是匈奴人……好像是、是飞火的成员!”

“什么叫好像?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难道匈奴自己人和汉人你们都分不清了吗?”

屈射王有些发怒,没好气地呵斥了一句。自己紧赶慢赶的还是慢了一步,要是让汉军逃跑了,确实让人气恼。

“不是属下们分不清啊,王爷!实在是那些尸体已经被狼群啃得不像样子了啊……!”

大当户的话还没有说完,从后面闻讯赶来的飞火统领已经带着他的人心急火燎的纵马而过。马背上的莫哈脸色铁青,心情沉重,眼中所见,前方雪地上那些火狐披风残破不堪,血迹斑斑……!

正文 第三百五十八章 猎狐岭 飞鹰袍

飞火很强大,在草原之上,是一个地位超然的存在。他们的威名,不仅匈奴人广为传说,就连西域各国都知道他们的厉害。有些时候,根本就不用匈奴铁骑的出动,只是几个飞火勇士去到那些邦国,就可以代表大单于本人的意志了。

这些年来,还从来没有什么人敢与他们公然对抗。在一些暗中较量时,就连汉朝最厉害的西凤卫也要退避三舍,只能以策略应对,不敢硬碰硬。至于说随便杀死飞火勇士这样的事,先不说别人有没有那个能力,即便是有,也要考虑有可能招致的严重报复后果,而不敢随便大开杀戒。

然而今天发生的事,打破了这个惯例。飞火勇士不仅被杀了,一次性被杀二十多个,而且都死的很惨,简直是惨不忍睹。

终于赶到近前的莫哈脸色变得很难看,他已经没有心情再给属下们当老师了。跳下马来仔细地查看了每一具尸体,说是尸体,其实有几具已经变成了嶙峋的白骨。这自然是刚刚被驱散的那些狼群的杰作。

血还是新鲜的,证明人刚死去不久,残缺的身体上依稀可见弩箭射穿过的痕迹,这种箭头的创痕不是寻常的弓箭所能造成的,应该就是那种传说中很厉害的九臂连环弩了。

自从当年在雁门关外,匈奴人第一次见识到这种弩箭的厉害后,他们曾经想过很多办法,想要弄到几张机弩,一睹其真容,看看能不能仿造出来。为了这件事,大单于许下了重金的赏格,然而,即便是派出了大批的细作去到长安,也一直没能如愿。

“大统领!这些兄弟死的也太惨了,竟然连个全尸都没有留下,连究竟是谁都认不出来……那些汉人实在是可恨!我们一定要给他们报仇雪恨啊!”

见莫哈统领站在那里半天没有说话,早已经怒火冲天的飞火勇士们纷纷围拢过来,指天划地叫嚷着报仇。

听到禀报完详细情况的屈射王贺兰屠,这时也赶了过来,他关心的倒不是这些人的死,而是汉军的战斗力和离开的方向。

“从我们看到信号飞马赶到这儿来,也不过半个时辰的时间,汉军一定跑不远,刚才我已经派出探哨去四周探寻了,马上就会有消息报回来的 。到时候把他们一举歼灭,为这些死去的飞火勇士们报仇就是了!”

“王爷!此战我们一定竭尽全力,帮助匈奴勇士们取得全胜!务必把汉军全部杀死,让他们无一人漏网。”

莫哈对屈射王拱了拱手,表达了自己的决心。一次性死去这么多人,对于飞火来说,可谓是少有的损失,虽然已经分辨不出这些死去的兄弟到底是谁,这笔血债是无论如何也要讨还的。

正在群情激奋的时候,有派出的匈奴游骑已经探查到一些消息,极速的回来禀报,说是有大量马匹踏过残雪的痕迹,直往东边猎狐岭方向逃回去了。

“哼!这一定就是那些汉军,在这儿杀人之后,自知必然会有大队草原骑兵来围剿,所以才仓皇逃窜了。我们绝不能放过他们!王爷,下令追击吧!”

听到手下都尉、当户们的请战,屈射王点头同意,略一沉吟,正在考虑如何分兵去堵截时,却听到几个飞火勇士的惊叫,顺着他们手指的方向抬头去看时,只见正东不远处又有一束烟云出现在半空中,与此前所见的一模一样,正是飞火的独家联络信号。

“大统领,这一定是有我们的人,锲而不舍沿路追踪下去,好告知我们汉军所在方位的!看来一定是有未死的飞火勇士拼却性命不要,也牢牢的盯住敌人不放,我们赶快去支援吧!”

不用手下们激愤的催促,莫哈也早已经明白了。在这样的时刻,当然犹豫不得。见屈射王的骑兵队伍已经开始沿着踪迹追了下去,他也不再多想,一挥手,所有的飞火勇士们也跨上了马背,跟在八千骑兵的后面直奔那个方向而去。

乌云又开始遮蔽天空,雪花扑面,战意升腾,纵马驰骋中的匈奴骑兵们摘下了背上的弓箭,汉军的弩箭虽然厉害,匈奴勇士们的长弓也不是吃素的。屈射王已经下了命令,发现汉军时,当先以万箭齐发,让汉人知道,匈奴人的骑射术才是这世间最独一无二的!

每当战场冲杀临阵对敌时,屈射王都会豪情勃发。在他现在的心中,已经根本就不在乎有没有金头王和山边王的兵马来到了,自己麾下的这八千精锐之师难道还消灭不了区区的三千汉军吗!看着已经离得越来越近的那束烟云,他摘下了马鞍后的大锤,屠灭这股汉军后,南入汉境,抢先在耶律王和左贤王之前攻破汉家的长城防线,就是他现在最大的目标。

确实,那束烟云信号之下,正是匈奴人想要寻找的汉军队伍,他们就在此处,名叫猎狐岭的险峻地。不过,与屈射王和莫哈统领猜想的有些不同,汉军不是逃跑到这儿来的,而是特意退回到了这处不久前刚刚经过的地方,在静静的等待着匈奴骑兵的到来。

早些时候被歼灭的那支飞火勇士小队伍中,只有一个人没有死,他被绑在马背上,带在军中。名叫离火的这个匈奴人此刻已经是万念俱灰,感觉还不如随着自己的那些兄弟们一起死去来得痛快。不过一想到离开那地方不久后就听到身后传来的惨叫和群狼争相撕咬咆哮的声音,他就又骨髓发冷,浑身颤抖了。

汉军没有把受伤的人全部杀死,不过离火并不觉得这是一种仁慈,而是一种更狠的恶毒。因为,附近那些闻到血腥后,早已经聚集起来的狼群,一待大队人马离开后,就会马上开始它们的大餐了。自己属下的那些飞火勇士们,无论是活着的还是死去的,都将死无全尸矣!

离火不知道汉军那会儿为什么没有杀自己,他只是远远地看到,已经上马将要离开的那少年将军,又回头对一名部下吩咐了一句什么,然后他就被从死伤一地的同袍中单独押上了马背。

虽然不知道汉家将军留着自己的性命还有什么用,但离火已经本能的感觉到不妙。因为他看的出来,这支精锐的汉军骑兵,他们将要开始的不像是要逃窜,而是在策划着怎么样开始下一场战斗。

这样的猜测,在不久之后得到了印证。汉军骑兵队伍在行进的途中,逐渐的分成了两路,在进入到这处陡峭的山谷地带时,他们行动迅速,按照指令以最快的速度布置好了一切。然后,离火亲眼看到,名叫元召的少年将军用很感兴趣的态度,发射出了缴获自飞火勇士手中的那束烟云信号。

离火怀着巨大的恐惧,迅速地查看了一遍周围的地形,不禁寒毛倒竖,肝胆皆裂!他虽然不是冲锋陷阵的将军,却也已经预感到,不久之后自己也许会亲眼见证一场惨烈的战争,不管闻讯赶来的是哪支匈奴骑兵,一旦踏入这个陷阱,下场恐怕都会不太妙!

而那边的那个十几岁的孩子斩木,显然就没有他这样的见识。这孩子跟随着夜猫被黑鹰军救得性命后,亲眼看到他们诛杀了那些厉害的匈奴人,心中已经是兴奋万分。然后一路来到此处,这时候终于有机会把自己的激动说给夜猫来听了。

“夜猫叔,他们的伤药还真是有效果呢!你身上那些伤口的血都止住了,现在疼的差些没有?”

夜猫有些艰难的动了动身子,看着已经在各险要处埋伏好的那些黑色身影,心中有万千感慨。

“我身上的伤没事!斩木,叔问你一句,将来想不想加入这支军队?”

“当然想了!我的亲人们都被匈奴人杀了,在那一天我就立下誓言,只要今生不死,一定亲自给他们报仇雪恨!”

“好!这才是一个有志气的好孩子。此战过后,如果我们能够顺利的回到长安,我一定尽最大的努力去求长乐侯,让他把你收留在长乐塬上。如果你有造化的话,能够留在他的身边,那就是你今生的福气了。”

名叫斩木的孤儿有些疑惑的抬头看了一眼夜猫所说的那位侯爷,见他正站在高处,把一根造型奇怪的小管子放在眼睛上,不知道在看什么。他比自己看上去也大不了几岁,个头儿不高,没有戴头盔,外面只披着一件黑色战袍。劲风吹过时,紧裹在身上更显得单薄消瘦。

“夜猫叔,那个小侯爷就是他们的将军吗?难道他很厉害?我看到大家都很听他话的样子。”

听到这样孩子气的话,夜猫无声的笑了。不过片刻之后他就收敛了笑容,以无比认真的态度盯着斩木的眼睛,说出了自己的认知。

“小侯爷到底厉害到什么程度,其实我也不知道。不过你只要记住一点就行了,凡是和他做对过的人,无论他们的势力有多么庞大,最后无一例外的都灭亡了。这个人刚刚征服了大海,平定了大海彼岸的一个国家。而今,他一个转身又来到了草原……我想,匈奴人的噩梦,将会从现在开始的!”

斩木有些吃惊的张大了嘴巴,不过还没有等他继续追根问底,夜猫已经连忙制止了他的说话,眼中露出兴奋的光芒,因为他已经看到,元召收回远望的目光,从高处走了下来,对所有蓄势待战的黑鹰军将士们做了一个只有他们才懂的手势。

敌已入彀,准备战斗吧,猎狐岭之战开始!

正文 第三百五十九章 伏兵起 烈火烧

《大汉帝国史?元公世家》:“……既定计,去雁门关,元公以三千骑自草原东部突进,与雁门、云中诸军遥相呼应。一路势如破竹,锐不可挡,先破金头王部万骑,斩杀王于军中,临部山边王闻之惊惧,不敢与之战,率众而逃亡。汉军自辽东入匈奴境,不过五日之间,败二王,进三百余里,士气大振。月末,风雪日,遇来援之屈射王八千铁骑,元公设伏于猎狐岭,以火攻大破之,王身死,军尽没。

夜,有匈奴异士至,驱虎狼之属袭元公,伤士卒,公怒,奋神威尽诛杀之。得知匈奴单于龙城所在,遂整军疾驱,欲往擒之也……!”

史书中所记载的杀灭屈射王之战,就是这次黑鹰军与匈奴骑兵的猎狐岭战斗了。这是一次经典的伏击战,黑鹰军利用此地独特的地形优势,以火攻与弩箭攒射的方式,把屈射王所部的八千骑兵全部消灭在了这儿,竟无一人逃脱。此战过后,附近五六家匈奴部落王闻风丧胆,尽皆不战而逃,此去一路阻碍甚少,这为元召带领着三千飞骑直袭龙城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猎狐岭,是古燕山山脉的余脉延伸至此而形成的,顾名思义是一处地形极为复杂的地方。在草原之上,类似这样的地方并不多见。几条纵深的山谷蜿蜒盘旋,高高的山陵两侧壁立,从中间经过的道路时而宽阔时而狭窄,除了狩猎者之外,一般人平时是不会从这儿经过的。不过此处的宁静,今天将会被打破,随后发生的那场战斗,已然注定把猎狐岭的名字深深的刻在史书上。

大地开始震动起来,那是万马奔腾的声音,匈奴骑兵队伍果然奔这边来了。斩木与夜猫待在一块巨大山石的后面,从这儿可以居高临下,看到远近山谷中的一切情形。这孩子感觉自己心跳的厉害,他既兴奋又害怕,头一次经历这样即将要发生剧烈战斗的场面,他不知道一会儿将要亲眼目睹什么,也许是胜利,也许是失败!

一只手伸过来,握住了他的一只胳膊,心中有些稍稍的安定。斩木抬起头去看时,只见身体同样有些微微发抖的夜猫虽然手上满是血迹未除,眼神中的光芒却愈发的明亮。

“别怕!更不要弄出动静……此战,黑鹰军必定全胜!”

出于心底对他的巨大信任,斩木重重的点了点头,用牙齿紧紧的咬住嘴唇,抵御着身体的寒冷和心中的害怕,他要认真地看着,看着那些可恶的匈奴人是如何灭亡的!

如果说世间人对黑鹰军的认知是从他们骑兵作战的厉害开始的,就此认为他们只是善于马上作战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在长乐塬上养精蓄锐的这几年里,除了训练骑射战术外,他们进行的最多的,就是不分任何气候条件下,去终南山那些山谷密林间一次次的模仿拉练对战了。

上马可冲锋陷阵,下马可迅速集结变换各种步战打法,是每一个黑鹰军士卒的基本训练。而今天,就是检验他们曾经流血流汗训练成果的时候了。

所有的战马都被集中在了山岭后面的隐蔽处,占据有利地形已经埋伏好的黑色战袍下的身影不畏严寒,他们手中的弩箭闪着夺命的寒芒,他们心中的热血却在翻涌滚烫!

没有人会对即将取得的胜利抱有丝毫怀疑,只要有元召在他们的身后坐镇,所有的黑鹰军将士便都满怀百倍的信心。他带领着他们从辽东杀到这儿来,已经诛杀了一位部落王,驱逐的另一位山边王如同丧家之犬,连部落的帐篷家当都没有来得及收拾,就领着人跑得无影无踪了,也不知道在这寒冷的天气里怎么活下去。

等待的时间显得格外漫长,黑色战袍上已经落了一层雪白,元召在一丛灌木边轻轻地抖了抖,拂落肩头的雪花。在这样的天气里,本来是不适合设伏作战的,之所以退回到这个经过的地点埋伏,只不过是他脑中的灵光一现。

这样的地形,正是打埋伏的好地方,已经得到情报说有一支匈奴骑兵奔东路而来寻战的元召觉得,可以在这个地方一战,因为,在黑鹰军中带得有一种从真番而来的东西,当可在这样的伏击战中助一臂之力!他有七分把握。

终于,第一个匈奴骑兵开始出现在视野中,然后是大队人马涌现。夹裹着一种铁血的气息,弯刀与弓箭闪着寒光的屈射王八千骑兵来到了山谷外。

屈射王贺兰屠是部落中的王者,几万人的生杀大权握在掌中。同时,他又是一员猛将,率领着麾下骑兵纵横来去侵袭四邻,难遇敌手,手下兵将们也以凶悍而闻名。

在中原汉人中流传的一句话叫做“手里有锤子,看什么都可以用来砸的”。这句话说得非常形象,只要自身的力量强大无敌,任何挡在面前的对手,都直接碾压过去就是了,根本就不需要那些什么策略。

屈射王现在的手里就有一把锤子,而且是一把大号的长柄镔铁锤。他虽然没有听过那句著名的话,但他一直就是这样做的。匈奴人崇拜的就是这样的力量,铁骑上的勇士冲锋起来,就绝不再回头,直到把对手赶尽杀绝,不死不休。

说起来,无论在草原王庭中,还是在匈奴骑兵军伍中,具有屈射王这样行事风格的人占了大多数。虽然也有几个匈奴将军和部落王受汉朝的影响,略通一点儿兵法韬略,但那毕竟是极少数,并且被左贤王、屈射王这些勇猛过人之辈嗤笑为夸夸其谈的家伙,而被人所瞧不起。

四蹄乱乍的草原烈马仿佛已经嗅到战场的气息,看到深谷中间雪地上那些杂乱而踏过的马蹄痕迹,屈射王连犹豫都没有犹豫,直接就纵马进入了山谷,前方大约半里距离外那道陡坡后,早些时候看到的那束烟云已经渐渐地飘散,但从风中偶尔传来的战马嘶鸣,可以判断出,汉军必然刚刚打这儿经过,就在前面不远处,也许转出那道陡坡,就可以纵马冲锋展开杀戮了!

在屈射王贺兰屠和他手下的这些骄兵悍将心里,从来没有想过也没有意识到,来去如风的匈奴骑兵会在草原上遭到伏击。他们不知道,在中原春秋战国时代的兵法战术中,这样的奇谋密计简直就是数不胜数,随便找出一个来,就是现成的例子可以套用。

元召不是兵法大家,他既没有那样的作战经验,也没有那样的军事天赋。不过他有着任何这个时代的将军都无法企及的优势,那就是阅尽几千年的所知所闻。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呵呵!对付这些一根筋的匈奴人,还需要太高深的计谋?看看,他们这不是已经进入我们的包围了吗!韩嫣,交给你的那个最光荣的任务,能不能完成?”

看着几千匈奴骑兵在片刻的功夫就已经大部分进入了山谷,略微放缓了速度正在纵列而过,元召对在身边已经焦急的不知道念叨了多少遍的韩嫣,以轻松的口气下达了命令。

韩嫣什么话都没有说,站起身来,神色激动的从背后摘下了长弓。看着匈奴人全部进入了埋伏圈,他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小侯爷设下的陷阱已经足够完美,而猎物也已经如约而至,接下来的收获如何,就看他和公孙戎奴、张次公三个人的表现了。

韩嫣虽然骨子里有柔媚的一面,他其实长得非常帅,可以说是个标准的美男子,要不然也不会得到皇帝刘彻的宠信,成为他的身边幸臣。

也许,每个人都有其两面性,刚烈与柔静可能并存在一身,勇敢与怯懦也可以在不同的时候有不同的体现。历经一路战火烽烟的洗礼,韩王信的这个长孙已经重新找回了先祖的勇烈。韩嫣善射,祖传的那张硬弓从不离身,他熟稔的搭弦认扣,挽弓如满月,部从手中的三支雕翎羽箭,即将有他射出,从而开启这场战斗的序幕!

也许是人迹罕至的缘故,进入山谷时,屈射王闻到了一股难闻的刺鼻气味,不过他并没有在意。大量的灌木和杂草丛生,枯藤老树随处可见,有些动物的尸体已经腐烂干枯,此处却正是风口,朔风随时卷起乱七八糟的一些东西,夹杂着飞舞的雪花打在人和马的身上。好在谷底的道路还算宽敞,四五匹马可并马而行,最多一刻钟的功夫,就可以穿谷而过了。

当最前面的屈射王和他的心腹骑从们已经可以看到山谷口外汉军旗帜的时候,他们心中大喜,加快了速度,就要冲出谷口,弓箭瞄准,弯刀举起,杀杀杀!

然而忽然的变故就在这时候发生了,匈奴骑兵队伍的中间位置,三支利箭从头顶的山梁上带着尖锐的呼啸射了下来,没有射人也没有射马,而是深深的射在了匈奴骑兵头顶的半坡灌木丛中。

三支箭的箭簇上,都带着燃烧的火苗,有一支在半途中因为风力的原因而熄灭了,另外两支箭却没有受到影响,那两点火苗依然闪烁。附近的匈奴骑兵不禁吃了一惊,有人偷袭!这是他们的第一反应,好在没有伤到人,汉军弓箭的准头也太差了吧!

不过,就在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在弓箭落处几百米范围内忽然就燃起了大火。而且好像以此为信号,在山谷的出口和入口处也同时有弓箭引燃了火势。一时间三处火起,浓烟滚滚中,从两侧山岭上忽然出现的汉军喊杀连天,万弩齐发!

“汉军……竟然有埋伏!而且,雪中的枯草树木怎么会燃烧起来了……!”这有些出乎意料的突然袭击,令屈射王大惊失色,不知所措。

正文 第三百六十章 遇英雄 当折腰

赞曰:

祝融飞下猎狐岭,汉家儿郎显英雄。

奇谋密计寻常事,诛灭匈奴第一功!

雪,自然是不会燃烧的。不过这薄薄的一层清雪,却难以阻挡大地的燃烧!

猎狐岭的几条山谷都是东西走向,从西北方向而来的凛冽朔风在此地形成了天然的风口。山谷中枯草杂木、动物尸体、粪便之类在寒冷的天气里十分干燥,本来就十分容易燃烧。只要火势一起,便极难控制。

而且,元召之所以最先想到用火攻,是因为在黑鹰军中带得有一种十分珍贵的引火之物,猛火油!

猛火油自然是元召为此物起的一个名字,这些东西来自真番国南部,当地人叫它们为黑油。如果要说起平定真番半岛后元召得到的最大惊喜和收获,既不是那三千里地的国土,也不是那些人口和财富,而是得到了几种珍贵物产和矿藏,其中就包括棉花和猛火油。

当时刚刚在王险城中的一处库府中发现封存的这些黑油时,汉军并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也不知道有什么用处,所以并没有太在意。只是当后来元召详细的问起真番军队大败汉军楼船将军的始末时,他有些疑惑不解,当时偷袭的真番军队是用什么手段把大同江上那些高大的楼船烧毁的呢?

已经被大汉天子加封为汉城候的崔明贞给出了答案,他把元召领到了库府中那些封存的黑陶瓷罐子面前,告诉他是因为卫王手中有一种十分容易燃烧的液体,是这两年刚刚在南部平原地方发现的,上次那些连夜偷袭的敢死之士就是用这些黑油烧毁了楼船。

元召揭开其中的一个陶瓷罐子,闻了闻其中的气味,他的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只是若无其事的吩咐看管的黑鹰军把这件库房单独隔离出来,不要让火源靠近,然后就封锁了消息。

其实,在无人知晓的表面之下,元召震惊的心中却是十分兴奋。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在这个时代,竟然已经有人发现了原油的存在,而且是在辽东半岛这片据说是地下资源十分匮乏的地方!难道现在的地形地貌与后来的世界有些不同?他有些疑惑,但更多的却是极大的喜悦。

现在的人世间,恐怕没有人会比他更加清楚,这种资源的发现,将会意味着什么!他决定把这个秘密暂时严密的封锁。这种具有重大军事和经济价值的资源,他要好好地利用起来。

元召招来了聂壹和赵远,把这件事交代给了最心腹的这两个人去办。命令他们立即安排大批得力人手,去南部平原接手那处发现黑油的地区,并划为禁区。以后来赴任的任何汉朝官员,不管是谁,如果没有大司马尚书令元召的手令,都无权进入这个地方。

听到他说的如此郑重,两个人知道此事事关重大,不敢怠慢,马上就安排了最精锐的力量亲自带领着去了。由他们去贯彻自己的意图,元召很放心。

而在带领三千骑兵出发之前,元召命令把库府中的那些现有的猛火油全部带走了。既然是要去征伐作战,不一定什么时候也许会用的到呢。每个黑鹰军骑士们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在马后革囊中装上几罐密封好的这玩意儿,不过既然是小侯爷的军令,所有人还是照办了。

而今天,他们终于明白了,这些从罐子中倒出来具有刺鼻气味的液体,到底有什么用处了!有了它们,即便是在这冬日的雪中,依然可以燃烧起整条山谷的熊熊烈焰。

黑鹰军在埋伏好之前,已经遵照元召的将令,把所有带着的猛火油都卸载了下来,分别全部倾倒在了入谷口、山谷中段和出谷口的灌木草丛中。

由公孙戎奴率领的一千黑鹰骑士穿谷而过,故意留下各种踪迹以吸引追来匈奴骑兵的注意力,而另外的两千黑鹰军就分别埋伏在入谷口和山谷中段位置的两侧高处,伺机而战。

当从韩嫣手中射出的弓箭,引燃了中间第一处起火点的时候,入口和出口处的张次公和公孙戎奴也分别用火箭射燃了被猛火油浸过的地段。三处地方的火起后,借着风势和油脂的威力,在瞬间的功夫就浓烟滚滚烈焰飞腾,并迅速的往整片山谷中蔓延开来。

这种火势之猛烈燃烧之迅速,不仅令山谷中的匈奴骑兵顿感大事不妙,就连开始准备展开攻击的汉军都大吃了一惊,微微愣了愣神儿的功夫,已经听到身边大声喝令放箭的命令,当下没有人再顾得上惊疑,九臂连环弩一匣九支,在第一轮就全部发射了出去。然后轮流攻击,冰冷无情的锋芒如同雨点一般顿时朝山谷中倾射了下去!

匈奴人其实并没有全部进入这条山谷,与屈射王的八千骑兵稍微拉开了一点距离跟在后面的莫哈,在离谷口还有几百米距离的时候,心中莫名涌起一种警兆。这是一种长期与野兽为伍而形成的对危险的敏锐感觉。

莫哈挥手止住了身后飞火随从们的前进,他仔细观察着前方山谷草木间的动静,惊觉有一种无形的杀气笼罩在其中,他正要令人飞马前去提醒屈射王呢,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随着弓弦响处,一道熊熊燃烧的火墙突然就升腾在了马前几百米之外,他们的马匹一下子就受了惊,纷纷嘶鸣着朝后退去,虽然有些慌乱,但也就此逃脱了性命。

莫哈和他的部从们跑出很远,才拼命的勒住了惊马,再次回过头时,他们惊骇万分的看到,所有的匈奴骑兵都已经被大火阻隔在了那道山谷中,再也看不到一个人的影子。耳边听到的,只有惨烈的马嘶鸣人惨叫,喊杀声震动天地!

“大、大统领!这是怎么回事……我们怎么办?要不要冲过去救……?”

莫哈虽然是一个心机深沉喜怒不形于色的人,但在这样的时刻,听到部下们惊慌失措的询问,他的心中也失去了主张。

“先不要轻举妄动!汉军在此设下了埋伏,屈射王的八千骑兵都陷在了里面,我们这几个人……能济的什么事?很明显,先前发射的信号,根本就不是我们飞火兄弟发出来的,而是汉军……!真是想不到啊,元召心机如此难测!屈射王危矣!”

莫哈脸色发白的喃喃自语了几句,然后带头率领着部下们向远处一处较高的山岭间急奔而去,在那里,也许能够看到这边战场的情况,虽然不能出手相救,但也可以看得清楚。

莫哈猜想的一点儿都没有错,屈射王注定今天会死在这儿了,猎狐岭,就是他和麾下八千骑兵的葬身之地!元召为他们选了这处坟场,将来族人后代祭奠的时候,这片山谷将会充满无数哭声、悔恨和片片纸钱。

而元召的名字,也将会随着这把火,再加上他先前在燕山寂灭六千匈奴骑兵的那一次,还有将来他火烧匈奴王庭圣地狼居胥山的第三把火,被匈奴人畏称为“圣火神将”而不敢呼名。赫赫神威与无上仁德一起,成为他在无数匈奴人心中的两个极端方面。

当然,现在被困在山谷中的屈射王是预料不到将来之事的,他的名字之所以在史书上被记载了下来,不过是为了衬托送他进入烈火地狱之人的伟大功绩而已。如果他在黄泉路上能知道这一点,不知道心中会作何感想,是哭是笑?还是悲是喜呢?

屈射王也算的上是个作战经验丰富的将军了,在火起的第一时间察觉到不妙后,他便选择了最正确的突围方法,率领着前面的先锋部队,以最快的速度向山谷的出口方向奔去,只要出了这道山谷,与堵住谷口的汉军拼死一战,也许还有活命的机会。

他的想法是很好的,不过有些可惜,前面堵住谷口的是公孙戎奴和一千黑鹰精骑。在距离百丈之外,一千黑鹰军分雁翅形排开,手中的九臂连环弩不停地进行着分批攒射,每当有侥幸不死的匈奴骑兵突破谷口的烈焰跑出来的时候,迎接他们的,也还是死亡!

屈射王即便是贵为匈奴王庭四大王之一,在生死关头来临的时候,也只是个普通人而已。他也会畏惧死亡而惊慌逃窜的,见根本就没有出路可逃,他被乱兵夹裹着退回来后,很快就在烟火中失去了踪影。

不过短短半个时辰的时间,山谷两头的出口都已被熊熊的烈焰吞没,再加上浓烟滚滚,受惊的战马乱跑乱窜,匈奴骑兵们都挤成了一团,头顶的弩箭在不停地往下射击,死伤者大片大片的坠落在地,随即被践踏而死。

火烧、烟呛、箭射再加上自相践踏,八千匈奴骑兵的境况十分悲惨,即便是有勇敢者用弓箭仰射还击,可是根本就无济于事,换来的只是更快的死亡而已。

在这样的有利条件下,以三千黑鹰军杀灭八千匈奴骑兵,其实算不上是什么太困难的事。困难的,只是如何顺利的把对手引到这设好的圈套里来。

所有的黑鹰军将士都明白这一战的关键所在。而元召,他们的主将,做到了这一点,而且轻描淡写,游刃有余!

烟火之中,每一个在毫不留情杀戮对手的黑鹰将士,抽空用眼角去偷偷瞟向那个身影时,心中只有一种感情在升腾。

为将如此,可称为神也!

正文 第三百六十一章 雪寂灭 人难逃

赞曰:

昨夜弓刀染血,今朝火树银花。

猎狐岭下惊绝色,八千敌虏皆伏杀。

三军更劲发!

草原千里策马,挥鞭此去天涯。

待到龙城擒王日,齐唱凯歌再还家。

江山映彩霞。

猎狐岭的大火整整烧了一天一夜,才渐渐的熄灭。整个的这一条山谷,连同两边的几面陡峭山坡,都被烧成了光秃秃的漆黑。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以后的许多岁月里,这儿都断绝了生机。鸟兽远离,寸草不生。

战斗其实在开始的半个时辰之后就已经结束了。按照命令停止弩箭的射击之后,许多黑鹰军将士有些呆滞的看着脚下的山谷,那儿早已经成了人间炼狱。

不要说是后来整编加入黑鹰军的那两千汉军了,就算是跟着元召亲手活埋过五千匈奴骑兵的一千黑鹰军,面对着此情此景,也禁不住感到有些不寒而栗了。

大火已经开始向两侧的高处蔓延上来,是到了该撤离的时候了。浓烟滚滚的山谷中,已经看不清楚下面的具体情况,虽然还有些惨叫与哀嚎不时地从其中透出来,但在这般的烈火焚烧下,已经绝对不可能再有生还者了。

“战争,就是这样残酷无情。不是他们杀死我们,就是我们杀死他们……要想结束这一切,唯一的办法,就是用最快最便捷的方式取得最彻底的胜利,以求早一天止息干戈。走吧!”

面对着黑鹰军将士们敬慕的目光,元召的脸上无悲无喜。他不是杀人如麻的屠夫,更不是嗜血的恶魔,一路走到今天,因他而死去的人已经成千上万。无论这些人该不该死,他们终究都这样死去了。但元召从来没有后悔过自己所做的一切,世间有大勇才有大仁,为了避免出现历史上汉朝与匈奴之间连绵三十多年大战而被拖垮的那种局面,他想要按照自己的方法来尝试一下。

黑鹰军撤离的速度很快,不久之后,三千人马就重新聚合起来,全部离开了这处惨烈的战场。猎狐岭的这场战斗,黑鹰军在未损伤一兵一卒的情况下,歼灭匈奴屈射王以下八千骑兵劲旅,取得了辉煌的胜利,在史书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可谓一次经典的伏击战。

小雪暂停,冬天的太阳又匆匆的露了露脸,士气大振的黑鹰军重新开始了他们的征程,而在远处高坡上眺望这边情形的飞火统领莫哈和他的属下们,则面面相觑,脸色惨白。

看到伏击的黑鹰军终于离去,莫哈制止了飞火勇士们要过去救人的请求,他沉重地摇了摇头,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

从他们这边望过去,大火已经爬到了山坡顶端,烈焰吞噬掉了一切 ,不要说是人,恐怕连石头都要融化了。

“……真是想不到啊!汉军竟然如此厉害。大、大统领,我们该怎么办?屈射王的人都死光了……。”

“大单于给我们的命令是杀掉元召,在这个任务没有完成之前,飞火是不能回到王庭的。这是我们飞火的使命。所以接下来无论是生是死,且勿轻言放弃!”

能够被飞火选中的人,不仅是勇士,而且更是死士!奋不顾身是他们的荣誉,死亡更是被视作一种必然的归宿。大单于可汗令下,无人退缩!

“谨遵号令,誓杀此贼!”所有人异口同声,抱拳听令。

莫哈满意的点了点头,有此决心,大事可成。黑鹰军虽然作战厉害,但自己有独特的手段,在这地形复杂的草原腹地,想要杀掉元召,也并不是没有机会。

飞火传承者墨云白以大漠神之名威震草原大漠、西域邦国,神龙见首不见尾,自然是神一般的存在。而护卫匈奴王庭的四大飞火统领,也是了不起的人物。各自身负异能,在高深的武学修为之外,又另外有一些超出常人认知的手段,令人惊畏。

莫哈又回头看了一眼那半山火,日色平西的霞光返照中,似乎连雪都在燃烧了起来。他无声地叹了口气,率领着手下人转身离去。死者死矣,生者,且待报仇!

黑鹰军在大队行军的时候,游骑探哨会放出去很远,有什么敌情都会及时得以联络回报,所以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做出反应,克敌制胜。

不过,草原部落间的传递消息速度好像也不慢,猎狐岭的大火还没有熄灭的时候,方圆百里之内的几个较小部落早已经得知了消息,他们开始了连夜往北迁徙逃亡。

没有办法啊!形势比人强。部落中的匈奴勇士们虽然不怕死,也想要组织起来与从东入侵南部草原的这股汉军一决死战,可是族中的长老们及时地站出来制止了他们的王爷。

金头王和山边王已经是这边草原势力最大的两位了,可是,连他们都抵挡不住汉军的锋芒,一死一逃,已经足以说明汉军战力的强悍。如果没有必胜的把握,轻易地迎战,万一失败的话,整个部落就都完蛋了,那将会是灭顶之灾。

有的部落王还是有些咽不下这口气,毕竟连打都没有打,就仓皇逃窜,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匈奴与汉朝的关系过去这么多年来,都是以强者的身份压着他们打的,什么时候轮到汉军明目张胆的欺负到家里来了?!

不过随后传回来的最新消息,彻底打消了他们的这种心思。从王庭赶来支援的屈射王部八千骑兵连同这位王爷在内,全军覆没,被汉军烧成了灰烬!

听到这个消息后,目瞪口呆者有之,惊骇莫名者有之,慌乱无主者有之……最后所有人都达成了共识,连夜跑吧!三个厉害的王都败在人家手上了,看来这东南半边草原,已经无人敢挡了!

于是在最短的时间之内,方圆百里的匈奴人都连夜收拾帐篷跑路了,他们本来就是马背上的民族,遇到危险的情况下,可以随时迁徙,虽然在这大冷的天,北去的路上叫苦连天饱受寒冷之苦,但总比把命丢了强吧?现在他们最大的盼望,就是大单于赶快发兵,再调派精兵强将来,把这些汉军全部消灭掉,也好重返家园。

不过,这些临时匆匆忙忙之间向北方躲避的匈奴部落也许从来没有想到过,在汉匈战争结束之前,他们已经不可能再回到这儿了 。等到他们可以回来的时候,草原上的战火已经熄灭,而他们的生活和命运也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当草原又一次被夜色笼罩的时候,天边一弯残月如钩,月色暗红,如血浸染。

在一处避风处扎下的黑鹰军大营中,元召静静的看完了几处探哨传回来的消息,他感到心中一阵轻松。

那日在离开雁门关时,与李广、卫青定下三路分兵合击的战略,自己为了牵制匈奴人的注意力,给他们两个人创造最佳的战机,所以才一路不停的突进,到今日为止,三千黑鹰骑兵来到了离雁门关与耶律王对峙的战场以东不到三百里的地方,这一方向的威胁基本已经扫除。可以说,如果雁门和云中方向的汉军也能按计划顺利进行的话,那么,与两王统帅的十万匈奴骑兵的决战之期当为时不远矣!

至于现在,既然自己的目标已经达到,黑鹰军在大战来临之前需要好好的休整一天,所以他选定了这个地方,一方面命令将士们安排好警戒后轮流休息,一方面在等待着后面辎重队伍的到来,以便补充给养,做好战备。

元召这三千黑鹰军的后勤保障,都是由燕地的北地郡守会同家在本地的聂家共同操办的,这是元召的特别要求。如果要论起对草原各方面的熟悉程度,没有人再比聂家更合适了。

这些年来,聂家迅速崛起,成为北方势力最大的豪门。在不久之前,因为协办军务得力,当家的聂壹更是被当今天子亲自加封为“忠义候”。聂家从此成为真正的富贵之家!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来的,聂家人自然是心知肚明,有贵人相助,那是可遇不可求的事。因此,接到朝廷诏令和元召亲自写来的书信后,聂家从上到下不敢怠慢,立即组织了最精干的力量,协助北地太守做好黑鹰军的一切后勤保障。

长乐侯从来不会亏待出力的人。这一点,聂家比谁都清楚。所以,这一次元召点名让他们参与这件事,与其说是让他们帮忙,不如说是又给了他们一个千载难逢的发展良机。如果此战真的能取得对匈奴的胜利,那么这背后包含的好处简直是太多了。

聂家的力量很强大,自黑鹰军进入草原作战以来,各方面的后勤供应都安排的妥妥当当,没有一点儿失误。小侯爷在前面打胜仗,后面掉链子还行?那简直是罪无可赦的事啊!

不过今天晚上应该就能到达宿营地的这批粮草辎重,在路上却出了大麻烦。就在离大营不足五里之外,运送队伍遇到了匈奴人。那些匈奴人数并不多,只不过三十多人,却非常厉害,押送粮草的两百北地汉军和聂家的精锐根本就不是对手,在死伤了几十人后,余下的全部被他们控制了起来。然后,他们却放回了其中的两人,让他们回到黑鹰军大营,给元召捎来了条件。

“想要救人,可在今夜孤身前来。今夜不来,过期不候!人杀光,粮烧绝!”

正文 第三百六十二章 飞骑走 肝胆照

飞火勇士虽然尽皆是高手,不过要领着这手头的三十多人去黑鹰军中杀元召,莫哈还没有自大到那种程度。

在大规模兵团作战的时候,兵法战术中有劫粮断绝敌人给养的方法,是一击毙命的极好手段。莫哈选择这么做,他倒不是为了这个目的,他想要的只是借此把元召引出来杀之,好完成此行的使命。

莫哈并不知道元召会不会来,也不知道自己的这个方法能不能奏效。不过他还是想试一试,如果是黑鹰军全部出动来救人,那么他自然会杀人烧粮之后迅速远遁。如果元召真的如约前来的话,那他有绝对的把握,让他逃不出自己设下的生死局!

这是一处高矮起伏不一的山丘,在后面的一座狭窄山洞里,关押着的就是汉人俘虏。本来这一路附近的匈奴人已经都逃亡的干净,所以紧随在黑鹰军后面押运随军辎重的这二百多人应该是安全的,只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潜伏在暗处瞅准时机的飞火统领袭击了他们。

山洞内很干燥,黑暗中看不清彼此的神情,每个人都被反绑着塞住了嘴巴,无法交流也无法行动。惊慌与恐惧弥漫在这狭窄的空间里,虽然冻得浑身哆嗦,但现在却顾不得这些,不久前刚刚被袭击的惊恐还没有安定下来,现在所有人心头所想的,就是到底还有没有机会从这些厉害的匈奴人手中逃生。

其中年轻的聂生今年不过二十多岁,他是聂壹的大儿子。作为聂家的公子,他之所以不畏风霜艰险主动接下这个任务,亲自带队赴草原为黑鹰军运送辎重,这既是遵从父亲的命令,又是他内心一直想要做的事。

聂生知道,聂家的这副重担,早晚会交到自己的肩上,所以他做事一直很认真,父亲聂壹对他也很满意。一直以来,聂生其实非常羡慕自己的小弟,因为那孩子被聂壹送到了长安,待在长乐侯元召身边可以时时得到教导,而他却没有这种机缘,不免遗憾。

受到家族和父亲的耳濡目染,那位小侯爷在聂生心中早已经是高山仰止般的存在,他无时无刻不想着有机会跟随身边,讨教一二,那一定受益非浅。因此,这次有这个机会,他自然不想错过。

在傍晚时分对他们突然发动袭击的这些匈奴人很凶残,他们杀人的手法干净利落,只要敢于反抗者,诛杀绝不容情。北地太守派出来的那二百名汉军一开始还要拼死抵抗,不过在眨眼间的功夫就被杀死三四十人之后,尽皆束手被擒。

既然在实力悬殊的情况下拼命也没有用处,那就保存实力,静观其变。这是从商多年的聂家行走江湖的经验,面对着敌人手中滴血的弯刀和虎视眈眈的表情,聂生马上命令聂家跟随的那些人手停止抵抗,以留得性命为第一要务。

聂生是个聪明人。他们遇袭的地点,离着黑鹰军暂时的营地也不过五六里的距离,而且对方的人并不多,这已经说明他们并不是正规的匈奴作战军队,也不是只为了杀掉自己这些人而来,一定是另有目的。

果然,他的猜测没有错。在停止抵抗被全部绑起来后,那些身穿飞狐披风的匈奴人并没有再胡乱杀人,而是把他们全部押送到这里来,塞进了这山洞里,便无人再理睬他们,都离开去自行其事。

在来的路上虽然匆忙之间没有看清楚,不过也大体知道这地方是一处山陵所在,到处杂草丛生,深可及膝。到得夜色降临,远近狼嚎虎啸不时可以听到,令人心惊胆颤,寒意陡生。

聂生并不怕死,但也不想不明不白的死在这儿。不过所有人都被绑得很结实,想要依靠自己逃脱根本就办不到。有几个身上受伤的不时发出痛苦的声音,虽然口都被堵着,但听在耳中,更显得难受。洞口有清冷的月光透进来,不时可以听到附近有脚步走动的声音,那自然是负责看守他们的匈奴人了。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聂生忽然听到外面有时断时续的说话声传来,他连忙凝神去听时,却不由得心下一惊,转而又有些隐隐的期待感生起来。

“……费了这么大的劲,到底能不能成啊?那个汉朝侯爷他会来吗……?”

“不管他来不来,我们都做好准备就是了。看守好洞里的这些家伙,大统领已经吩咐过了,一旦情况不妙,就马上放火,把他们烧死在这山洞里,让汉人也尝尝被火烧死的滋味儿!哼!”

“你们两个不必多说了。大统领既然说有把握,那就一定不会错的。只要那元召敢来,定叫他死无葬身之地!大统领的手段你们还不知道吗?听到虎狼的声音没有?那一定是他在召唤猛兽了……哼哼!元召就算是再厉害,能有什么用?”

“对极!对极!大统领的这种手段,那真是厉害!管他是谁,必死无疑……!”

听声音在外面看守的应该是三个人,那两个人听到这为首之人的话,竟然好像十分赞同的样子,呵呵轻笑了几声,便又走远了。

虽然有些话听不真切,但山洞里的人也大体明白了自己现在的处境。也就是说,他们已经被当做了诱饵和人质,对方并且已经把消息通知了黑鹰军中的元召,就看他敢不敢来救人了。而且听话外的意思,好像是在这附近已经安排下极为厉害的杀招,是专门儿用来对付元召的!

聂生和大多数人的心思一样,都有些复杂。他们既希望元召赶来相救,又希望他不要轻身冒险,最好是率领着三千黑鹰军来把这些匈奴人都杀掉才好。可是那样的话……大家用惊恐的目光看了看洞内和洞口堆积的那些枯草杂木粮草辎重。匈奴人一旦举火,这儿将在救兵来临之前被付之一炬,无人可以幸免于难!

黑沉沉的夜色中,星光与月光尽皆黯淡,远近的黑暗中布满杀机。飞火统领莫哈闭目在山丘半坡的树丛上,看着墨黑的苍穹,他在等待着,等待着宿命中的一战,成则扬威于草原大漠,败则身死名灭,化为尘埃!

这些年来,死在他手上的人已经不计其数。这里面既有汉人、西域人,也有匈奴人。为了一个古老的传承,保护着草原王庭的安全,只要是大单于的命令,飞火都会无条件的去执行。杀过的人,做过的事,他并不去想是善还是恶,这就是飞火的使命。

其实他有时候也偶尔会想过,除了杀人,自己还会干什么呢?想起这个时他会很迷茫,不仅是他,飞火勇士们,草原上的匈奴人,恐怕都会有些迷茫。活着的目标,难道就是只为了杀人和抢夺吗?

不过每当想到这里时,莫哈便都会强迫自己停止继续深思。自己的人生就是这样了,既然接受了飞火的使命,那就只为了杀人而杀人吧!何况,今天晚上他即将要杀死的,是已经对匈奴人做下极大罪恶的一个人呢!

有隐约的马蹄声忽然踏破了夜色的宁静,从远处的方向飞奔而来。莫哈精神一振,他猛的从树上跃身而起,没错了,是马蹄声,而且来的方向,正是黑鹰军驻扎大营处。

不用他发出命令,同时听到声音的三十多名分布在各处的火狐身影,已经全神贯注地做好了戒备。那个人终于来了,而且是一个人,因为,单调的马蹄声可以听的出来。

莫哈暗暗松了一口气,只要黑鹰军没有出动,来的此人不管有多么厉害,自己也有必胜的把握!因为他已经召唤来了虎狼猛兽,杀局布好。

马蹄声越来越近,径直进入了这片山陵的范围。借着暗淡的月光可以看到,几十丈之外,一匹战马的影子闪现出来,不过令所有人大吃一惊的是,马背上并没有人!

那匹战马在主人的催促下来到这里,忽然身上一轻,不知道背上的人去了哪里,同时嗅觉到有野兽嗜血之气从黑暗中传来,它不安的刨了几下蹄子,然后长声嘶鸣着斜刺里奔跑了出去。

几个在前方黑暗中潜伏着的飞火勇士,心中有些惊疑不定,不过看到战马朝自己的这个方向而来,他们还是闪身从树上跳了下来,用绳索套住了这匹惊马,持刀戒备着近前,想要看个仔细。

“怎么没有人?人呢?人跑到哪儿去了!”

“大统领,是匹空马!什么也没有啊。”

然而他们的话音还没有落地,只听到有人在山陵一侧的山洞那儿哈哈的笑了几声,然后带着讥讽的语气在说话。

“哦,原来都是匈奴人中的勇士啊,活着不好吗?为什么要自寻死路呢……。”

语声未歇,在此间片刻之前还没有一丝察觉的三个飞火勇士大吃一惊,只见一道淡淡的身影忽然就出现在了他们眼底,一晃而过,并不停留。平日里自诩高强的身手在来人面前竟然没有一点儿用处。

“……草原第一的飞火,也不过如此!只会做鸡鸣狗盗的勾当吗?”

当这一句话说完的时候,来人已经走到了洞口外,并不去看身后死不瞑目倒下去的那三个人。而是侧头往里面瞅了瞅,好像在如此暗的光线中也能看清楚里面的情形似得,然后轻轻的点了点头。

“别怕,大家……一会儿就可以回去了。”

虽是少年的语气,但在这寒冷的塞外冬夜里,却令人心中大定,如沐春风。

正文 第三百六十三章 长风吟 虎狼啸

聂生现在的心情无比激动,虽然还没办法看清楚来人的模样,但他在第一时间就知道,顺手扯断绑缚自己绳索的人就是元召了。元召当年随和亲队伍来北疆,曾经拜访过聂家一次,聂生也和他说过几句话,虽然事过境迁,但对他的声音却记得无比熟悉。

“如果没有受伤的话,去把大家都放开吧,在这里面好好等着。哦,很快的!”

一把刀插在地上,元召对他放开的第一个人低声吩咐了一句,然后转身闪出洞外,随手一挥,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办法,一蓬火焰在十余丈外的四周燃起,遇到干枯的草木之属火头大作,把这处地方百余丈的范围内都照亮了起来。

“想杀人吗?都出来吧!别费事了,大冷的天儿,赶时间呢……!”

聂生一面手脚快速的用刀割断身边之人的绳索,一面不停的回头看向洞口之外,外面燃起的火光照亮了这个狭窄的山洞,待得越来越多的人得脱自由后,洞口处已经是杀气弥漫。

只披了一件黑披风的那个身影,就静静地站立在那里,从这个方向看出去,显得有些弱小,并不高大。然而火光却把他的影子拖得很长,整个洞口和洞里的人,都被笼罩在这个背影中,也把一种沉甸甸的踏实感笼罩在每个人的心头,那是一种叫做信任和安全的东西。

元召黑色的眼眸中闪着凛冽的光芒,一把黑鹰军将士所用的汉刀握在手中,他看着某个方向的无边黑暗,似乎那里隐藏着无数的怪兽。

没有人说话,在铺天盖地的杀机中,有几个呼吸间的静默无声,然后一阵奇怪的低啸传来,缓慢而低沉的语调中带了金铁之声,似乎是一片肃杀的秋风卷过了落叶,又似乎是一阵无边的寒冷摧折了万物!

所有人听在耳中,身上都不由自主的泛起了寒芒,黄豆大小的鸡皮疙瘩都起了一身。这太瘆人了些,简直不像是人发出的声音啊!

然而, 这就是有人发出的声音,而且是要追魂夺命的声音。

洞中的人看不到外面的情形,只不过是心中有些惊疑罢了。元召的瞳孔缩了缩,把刀扛在了肩头。不远处,像是有一片星辰落在了大地的黑暗中,发出一点点妖异的光芒。

随着那低啸声开始变得急促,黑暗中的那些星星点点,竟然朝这边移动了过来。而且有血腥的气息和野兽的低声嚎叫隐隐袭来,飞火统领莫哈出手了!

飞火四大统领各自身负异能,而莫哈的本事就是能驱使猛兽。这是一种传承自古老草原的秘术,在千百年前,那些半人半巫的通神者,是可以与天地兽类沟通的。而这种秘术一直通过某种渠道秘密流传,只有生来就具有这种根源的人,才能学习传承。

莫哈正是这样的人。这种异能流传到今天,虽然已经渐渐式微,不再具有那些大能的神通。不过只用来驱使野兽,为人所用,还是可以办到的。

莫哈在明知道元召具有非凡身手的情况下,还敢如此有恃无恐的想要杀他。之所以有这样的把握,就是凭借了这种本事。他很自信,只要元召落入了这个圈套,他就休想全身而退。

生活在草原大漠的北方蛮族,以苍狼为他们的图腾,千年以来,相伴相生,狼群在此繁衍生息,随处可见。而且更有虎豹之属,也会时常出没。

见元召终于现身,而且是单人独骑前来,在不远处树上的莫哈深吸一口气,肚腹鼓胀起来,一翕一张之间,嘴里发出奇怪的音节,并且渐渐地连成一种难听的低啸。他本来就脑袋奇大,此时的这副形象,倒是像极了一只气鼓鼓的蛤蟆。

不过没有人敢小看此时的飞火统领,那些熟知他这种本事的属下们,带了兴奋的神色,在聚精会神地看着,他们想要看看来自汉朝的强大敌人,在虎狼猛兽面前,是如何的惊慌失措、亡命逃窜!

山洞里的所有人这时候都已经解脱了束缚,他们这时候也发现了外面的异常。从狭窄的洞口望出去,就在这片火光之外的黑暗中,无数闪着幽幽荧光的眼睛渐渐逼近了这边。

“那是什么……?难道是……!”

几个经常在草原和北疆地界行走的聂家人惊恐地睁大了眼睛,他们当然已经猜测到了是怎么回事,不过却没有勇气一口说出来。

“是狼群!有大批的狼来到了这里……它们是来攻击我们的!”

聂生脸色苍白的说出了事实,一颗心顿时沉入了谷底。他虽然对元召有着极大的信心,但那是在正常的情况下。却没有想到,现在的对手不仅是那些厉害的匈奴人,还有这些成群结队而来的野兽。在这样的境况下,不要说元召能把他们都救出去,就算是他自己想顺利脱身,恐怕都很难办到了。

聂生紧紧握住元召留下的刀,这是他们这群人中唯一的兵刃。要不要率领着大家冲出去,他稍微的犹豫,马上就下定了决心,大声喝令所有人赶快找趁手的家伙,不管是木枝还是石块,冲出去帮着小侯爷逃亡,即便是生死由命,也总好过赤手空拳在这里坐以待毙。

不过就在他们刚要慌乱的时候,仿佛是察觉到了身后的动静,十余丈外一人一刀而立的那个身影朝后面挥了挥手,淡淡的只说了一句话。

“都好好待在洞里,没有我的吩咐之前,任何人不要轻举妄动!”

话语虽轻,却包含着不容置疑的力量。人群安静下来,不管是那些北地汉军还是聂家的人,他们有些吃惊的发现,在说完这句话以后的元召变得有些不同。

有一种无形的气势蓦然就充满了几十丈范围内的这片空间。说不清那是什么感觉,凌厉、浩大、无可匹敌、似乎有一座沉重的山峰屹立在那儿,想要把所有的危险气息遮挡的严严密密。

人还是那个弱小的人,刀还是那把普通的刀,然而这一人一刀一口气,就有了冲天的气势!

对面树丛中的莫哈和飞火勇士们此时却顾不上观察这些,他们只是牢牢地盯着那些黑暗中的动静,突然莫哈统领口中发出的声调一变,短而急促的两个音节刺破夜空,令人心头大跳。

从左侧的山谷中,随着风声草动,一声震彻山岗的嗷呜过后,两只体型如同小牛犊子一般大的斑斓猛虎现出了身形!

草原上很少见到虎的身影,不过在这些沙丘山岗中间,却是有它们的存在。平日里猎捕野兔、黄羊、麋鹿等为食,比别处的更加凶猛。

按照常理来说,凡是野兽都会惧怕火光,看到洞口外燃烧着的那些火应该逃避的远远的才是,然而有些奇怪,这两只虎不仅不害怕,反而竖起尾巴,来到不足几丈远的地方,咆哮嘶吼着前爪伏地,作势欲扑!

元召脸色不变,暗暗凝神戒备,心中也不禁暗自吃惊,草原上果然有奇人异士,居然有这样驱驰虎狼的手段,倒是不可小觑。

火光之中,一人两虎对峙片刻。莫哈脸上浮现出残忍的神色,声变尖利,如裂破帛!两只猛虎像是听到了指令,咆哮一声,如同凭空打个霹雳,粗壮的后退发力,身子一跃数丈穿过火堆,前爪如蒲扇,张着血盆大口一左一右分别向元召扑来。

自从两只猛虎现身,聂生和这边的所有人都看得清清楚楚,心都快跳到嗓子眼儿了。匈奴人竟然以这种手段来杀人,却又如何是好!

却见火光照耀之下,看着这两只扑过来的百兽之王,元召略微矮了矮身子,他本就身材单薄,在两只庞然大物的映衬下,更显得弱小。虎口虎爪的攻击范围之内,简直就是避无可避。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这个矮小的身影既没有向一边躲避,也没有纵身跳跃,他就那样凝神静气的立在当地,众人齐齐惊呼声中,左边的那只虎当先,前爪眼看就要拍到他的头顶,只听得一声大喝,元召右手伸出,一把攥住虎的一条前腿,就着纵越过来的那股劲力,半转身形,躲过右边另一只虎的扑咬,然后单臂用力,奋起神威,竟然把这支老虎在半空中抡了起来!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任谁也不会相信这一幕的。北方草原夜空下,光影明灭的火堆旁,一个少年单手执刀,另只手擒虎,抡过头顶一圈之后,硬生生的拽断了老虎的尾巴,又重重的摔在了面前的土地上,在那虎啸狰狞中,他疾趋一步,屈膝半跪,手中汉刀带着穿透大地的气势狠狠的插进了肚腹朝天的老虎体内,然后顺势一豁,开膛破肚,屠虎如杀鸡!

无论是匈奴的飞火勇士们还是山洞里的汉人,看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尽皆目驰神摇大惊失色!然而,这还不算完,另一只虎一扑不成落地之后,早又后臀一甩,虎尾竖起如同铁鞭直扫元召前胸,这正是著名的“虎剪尾”!

据说老虎的三个招数就是扑、咬、扫,虎剪尾如果打中身体,那也够受的!在旁观者惊呼声不绝中,却见一刀屠虎之后的元召膝盖借大地之力,就以刚才的那个半跪姿势凭空而起一丈多高,大鹏展翅!虎尾从脚下扫过时,掌中汉刀第二次翻转寒芒,就在空中劈斩而下。

刀劈骨,血迸溅,虎头落!以人之臂力一刀断虎骨斩虎头,威猛如斯,此千古未闻之事也!

正文 第三百六十四章 刀锋过 尽挽破

在历史传说中,春秋战国时代的虎贲之士,双臂一晃有千钧之力,能赤手上山屠熊搏虎,下海斩杀蛟龙。

可是传说毕竟是传说,并没有人亲眼所见。虎是百兽之王,对人类来说,更是最凶猛可怕的动物。乳虎啸谷,百兽震惶!更何况是两只成年的猛虎呢。

一般猎得虎者,都是在远距离内用弓箭射杀的。如果在近身之内猝然相遇,那是非常凶险的一件事。嗅得虎之气息,普通的战马十丈之内必定股栗,闻虎啸,则瘫软在地,这就是虎威所在,遇者辟易!

然而今夜此地,有一个人,注定会打破这种认知。从两只猛虎现身发起攻击,到惊叫声起,血溅当地,一切都发生在迅雷不及掩耳之间,远处黑暗中那种尖锐的催促之音还没有停歇下来,两只老虎已经尽皆身死。一只被开膛破腹,另一只被一刀斩断,身首异处!

如此的屠虎手段,简直是闻所未闻。这可是两只真正的百兽之王,不是什么阿猫阿狗。更何况就算是杀鸡杀猪杀狗,恐怕也没有这么干净利落吧!

元召一刀剁下老虎头之后,身子落在地上,顺便一脚把硕大的虎头踢出老远,正滚到洞口处,那虎的一张血盆大口犹未曾闭上,显得十分狰狞可怕,聂生等人看得明白,不禁倒吸一口冷气。

此情此景,亲眼目睹,如果不是还处在危险之中,众人几乎就要五体投地,顶礼膜拜了!火光大盛之中,素来敬仰的那道身影,更是显得高大伟岸,不可企及。

不仅他们震撼莫名,就连那些飞火勇士也是目瞪口呆,有好几个几乎忘了对方是今夜要诛杀的对象,大声的喝彩差点儿脱口而出,到了嘴边才猛然醒悟过来,又硬生生的忍住了。

“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一只没有尾巴,一只没有头啦,真奇怪、真奇怪……!”

莫哈满脸惊愕之色,他收住了催促的声音,看着空地上的那个少年,只见他气定神闲的一边把刀上的血在死去的老虎皮毛上擦干净,一边嘴里哼着一首奇怪的小调,在这样的气氛中,显得有些诡异。

果然是名不虚传,厉害!这样的人物,如果不趁着这个难得的机会除去,将来必定成为匈奴人的心腹大患。

虽然两只老虎死了,后面还有更厉害的杀招!想到这儿,莫哈不再犹豫,他重新凝气于丹田,自胸腹提升,裂喉而出,一声苍凉的狼嚎之音,远远的传了出去。

在草原的传说中,远古的苍狼就是这片大地的守护神。它护佑着北方的蛮族,使他们繁衍生息一代一代的传承。草原狼群与匈奴人之间便有了某种神秘的联系。古老的巫师可以通过秘术沟通彼此,互相帮助。

身为这种秘术传承者的莫哈,他今天就要施展全身的修为来召唤狼群,把元召连同他身后的那些汉人啃的骨头都不剩!

莫哈的瞳孔蓦然变成了猩红如血,他的脑袋好像又大了几分。他仰天长啸,凄厉的嚎音直冲云霄。此为“苍狼啸月”!仿佛是听到了进攻的命令,长草与灌木中那些星星点点如同萤火之光的狼眼睛,开始聚集到一起,此起彼伏的狼嚎声音应和过后,赶到的近百头狼向着火光中的那个少年咆哮着扑了过来。

刚刚杀了两只虎,这又来了一群狼!这些凶残的家伙,嘴里发出令人胆寒的声音,围成了一个大半圈,盯着它们将要发起攻击的目标。后面所有人的心又重新提了起来,都紧紧地握住了手中寻得的木枝和石块,他们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是元召提刀杀条血路而走,还是等着与大家一起完蛋?

山丘一侧的大石后,崔弘紧张的拔出了无缺重剑,他眼睛一眨不眨的紧盯着下面的情形,只要元召一旦出现危险,他就会马上跳下去帮忙的。

崔弘是跟着元召一起来的,同行的还有一人,就是早些时候被俘虏的匈奴人离火。接到消息之后,元召赶着来救人,为了把情况了解的更详细一些,就命令崔弘把离火从关押处提了出来,在路上盘问了几句。

亲眼目睹过猎狐岭的大火后,离火现在的情绪有些崩溃。不过听到元召的询问,猜测到有可能是莫哈统领带人赶到了之后,他的心中又重新升起一缕希望。因此倒是知无不言,回答了元召提出的几个问题。

此时此刻,他虽然被绳索绑缚着,但心中却十分兴奋,看了看身边拿剑那人脸上的凝重神色,他不由得暗暗称快。哼!大统领出手,哪儿是那么容易对付的。那可是凶残的狼群,它们饥饿上来,连部落都敢去侵袭,元召就算有屠虎的手段,面对着群狼,看他怎么应付!

几只巨大的头狼跃跃欲试,虽然面前有火光闪烁,但在那长声厉嚎的催促下,它们并不感到害怕。莫哈口中发出的声调又一变,当先的五六只狼猛然就扑了过来。

草原狼的体型庞大,它们有着锋利的爪牙,每一头狼的血液中都有着凶残的本性,只要它们开始了捕杀猎物,那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直到把对方撕咬成碎片儿才结束。

洞口前的那小片空地范围并不大,燃起的火把周围的杂草灌木烧成了一些灰烬,面对着扑过来的狼群,元召挽刀于臂间,面无表情,眼神冰冷,在他的身体前后忽然就有一股风意在旋转起来。

白天刚刚下过一场小雪,暗淡的月光照得远近惨白,而这边火光的掩映之下,聚集的灰色狼群,过火处的灰白草木,此起彼伏的狼嚎,显的变幻诡异。今夜本来没有风,可是这阵风就平地而起,随着刀光流转,加速了旋转。

以自身的修为激发身边一切的气势,形成一股凌厉无比的杀气!这样的事,普通人并不能了解。不过,此时也容不得别人多想,因为,元召出手了!

一刀挥出,宛如一道光弧,在他的面前几乎就形成了一道刀的幕墙。五六只扑过来的狼就在这眨眼之间血肉横飞,四肢、狼头四分五裂,死于非命!

元召一刀既出,长啸一声,后力继生,脚下不停,如同插花穿柳,那把刀舞成了一团幻影旋风,直接就杀入了后面的大批狼群。所到之处,凡所遇者骨碎肉烂,一切活物皆亡!

离火都快把眼珠子瞪出来了,不知道怎样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就算是把他放开,估计这会儿也不敢逃跑。想要在如此身手的一个人手中逃亡,那只能是自取死路。他有些艰难的咽了口唾沫,神色复杂的看了一眼身边的看守者,这据说是元召的弟子,那把剑应该也很厉害吧!

师父自然是无敌的!在任何时候不管面对怎样惊险的场面,他都游刃有余。崔弘放下心来,用崇敬的目光盯着下面的那个背影,偶尔撇过身边俘虏时,不禁暗自冷笑,匈奴人,遇到师父出手,活该你们倒霉啊!

狼是凶残的,又是愚蠢的。如果有几只狼捕捉到猎物的时候,它们自然会一拥而上的撕咬争抢,但遇到比它们更可怕的对手时候,大部分好像就只会咆哮着转圈儿威胁,只有偶尔的三五只跳出来,却无一例外被那个拿着刀的人秒杀掉。

莫哈看着那个不停游走屠杀的幻影,他口中发出的低嚎一阵紧似一阵,双眼赤红的可怕,嘴角竟隐隐地有血丝渗出来。召唤猛兽的秘术最是耗费精力,他运用了十成的气力,才坚持到这么长时间。见竟然仍旧杀不死元召,却不肯就此半途而废,继续运足平生的修为催促着狼群的进攻。

那三十几名飞火勇士紧张的握住弯刀,虽然是大冷的天,火狐皮裘下的衣服都被冷汗浸透了都没有发觉。他们绝对没有想到元召这个人竟然如此厉害,屠虎杀狼易如反掌,如果莫哈统领的手段也对他没有什么作用的话,那么他们不知道今夜还会发生什么事。

不过将要发生的事,并不需要等太久,他们就会知道结果了。当死到临头的那一刻,也许有许多人会后悔,刚才为什么不趁机逃跑呢!然而那已经来不及啦。

不过也就是半刻钟的功夫,几十头狼的尸体已经横七竖八的躺倒在地,虽然是野兽,但狼的本性之中却也有着几分灵慧,尽管那种催促的声音越来越急躁,但大多数狼都不敢再轻易地扑出来,呲牙咆哮着躲避着那个凶狠的人,把火星和灰烬踏的到处都是。

元召又挥刀杀死了几头狼之后,目光如电,回头看向那声音传来的方向,蓦然一声丰沛浩荡的长啸出自他的口中,刺破山岭夜色,闻者无不心旌摇动。随之有痛苦的大叫之声传来,黑暗中有人鲜血狂喷,一头就从树上倒栽了下来。

就连狼群也被他的啸声所惊吓,失去了那催促的声音后,它们好像终于得到解脱一般,乱哄哄的夹着尾巴就此四散奔逃了。

见莫哈统领忽然从树上喷血掉了下去,飞火勇士们连忙都跳下相救。然而就在此时,刀光一闪而炫目,有淡淡的声音响起在他们的耳边,夺命人来!

“就是你们这些人想杀我吗?呵呵,我来了哦……!”

正文 第三百六十五章 卷千骑 披星火

恐怕连离火自己也没有想到,他最终还能活着离开黑鹰军大营,他也是此役唯一活着回去的匈奴人。当他又回头看了一眼刚刚出来的地方,确定是真的放自己走后,便没命的打马而逃了。

这三天以来的经历,简直就是一场噩梦。如果可以重新选择的话,他宁愿去遥远的西北大漠吃沙子,也不愿意在这儿碰到那个可怕的魔神,元召!

离火被黑鹰军俘虏以后,其实并没有吃什么苦头。相反,元召和他进行简单的交谈时,态度非常和蔼,只不过是问了问草原上现在的生活状况,还略微的提了几句匈奴王庭的情况,然后就命人放他走了。

然而,惟其如此,离火才更觉着元召可怕。如果只从表面上看,他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这个微笑着让他离去的少年,会是昨夜那个屠灭虎狼如杀鸡宰狗的人。

可那是他亲眼所见,他的眼睛从头至尾看的真真切切,那种震撼的场面给他浑身带来的战栗感,整整过了一夜,还没有消除。尤其是最后他看到的那一幕,让他的内心彻底崩溃了。

如果说大漠神墨云白在几千飞火勇士们心中具有神圣地位的话,那么执行具体事务的四大统领莫哈、莫罕、莫德、莫都,也都是具有令人仰视般的存在。这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的地位,另一方面是来自于他们个人的修为本领。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人,昨夜被元召的丰沛之气势破功以后,率领着三十余名飞火勇士想要进行最后殊死一战,但是很可惜,这些平日里在草原上已经是一等一高手的人,在真正激发出自身修为的元召面前,连招架之力都没有,更不用说还手了。

一直以来,元召对于有可能会对部下们造成威胁的敌人,从来不会手下留情。因此,战斗或者说是屠杀进行的很快,在大石之后的离火只不过眨了几个眼儿的功夫,这些飞火中最精锐的勇士已经以不同的方式死去了。

如果不是身边还有崔弘这个大活人在看着他,离火几乎要怀疑自己不是在人间。身穿黑色披风的身影,行如鬼魅,快的简直就捕捉不到他的行动轨迹。只看到刀光的闪动和人影的跌倒,惊慌与惨叫,挣扎与徒劳……!

在离火的认知中,莫哈统领的武功修为怎么说也比飞火的属下们高出十倍二十倍的吧,然而在元召面前,即便是高出百倍好像也是一样的下场。唯一的区别,是莫哈比所有人都死在了最后。

“……元召……你、你这次杀死这么多飞火勇士,大漠神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莫哈的嘴里血如泉涌,在临死之前,眼神中透出怨毒,他牢牢的盯着元召,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什么大漠神、小漠神的……乱七八糟的外号真多!哦,好了,现在安全了,你们都可以出来了。走吧,回去把受伤的人好好处理一下。”

元召一边以不屑一顾的口气嘟囔着,顺便扫视了一遍四周,见无漏网之鱼逃脱,遂对崔弘所在的方向打了个呼哨,一支带哨的响箭冲天而起,发出了信号。然后他转身一边向洞口走来,一边招呼里面的人出来跟他走。

已经不需要再多说什么了,今晚发生的一切,必将成为这些人一辈子都忘不了的记忆。惊恐与害怕过去之后,重新涌上心头的是无比的激动和振奋,未曾想自己竟然有机会亲自看到长乐侯出手!而且是如此的惊心动魄。回去之后,可有的说了!

一行人收拾好一切,小心翼翼的绕过那遍地的动物尸体和敌人的尸体。跟在那个身影的背后,走出不远,已经有特特的马蹄声响起,那自然是收到崔弘发出的信号后,赶来接应的黑鹰军骑兵。

聂生终于又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燃烧的火还没有熄灭,那处杀戮之地阴暗交错,好像变得到处有冤魂和鬼影重重在晃动。他禁不住不寒而栗,浑身打了个哆嗦,紧走了几步,跟在元召身后,再也不敢回头……。

对于想要阻挡麾下前进马蹄的敌人,不管他是谁,自当除之。杀人的目的,不是为了呈一时之快,更不是为了嗜血而杀。只是,他们不得不死!

元召站在高处,看着名叫离火的那个飞火勇士渐渐地跑远,他的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一些想要知道的事,在看似不经意的询问话语中,早已经了然于胸。崔弘率领的几个黑鹰骑士在暗中跟随着离火,会随时传递回消息。现在可以动员起全部三千黑鹰军,来一场长途奔袭了!

“为、为什么不杀我?真的会放我回去吗?”

“你现在就可以走啦!黑鹰军从不乱杀无辜。哦,我们是爱好和平的人士嘛,呵呵!只要你把我的话原原本本的说给单于听就行了。”

“虽然你不杀我,我应该表示感激。但我还是要说,大单于是绝对不可能答应你那条件的!”

“无所谓呀,你只要把话带到就行,随便他答不答应,就不用你操心了。”

“……好吧!”

想起离火听完自己的话离去前的惊疑表情,元召笑的更得意了。他当然知道,匈奴单于听到自己所提的条件后,会有如何的愤怒,匈奴王庭中的人又是如何的认为那是痴心妄想。不过,那正是他要达到的目的。

把河套地区以南的全部地方,无条件的退还给汉朝,所有的匈奴人退回到河套以北,并以此为汉匈两国新的界限,从此以后,匈奴人不得有一人一骑越界南来!这就是元召让离火带给匈奴单于羿稚邪可汗的条件。

这也难怪身为阶下囚的离火会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儿看元召了。如果不是畏惧他的厉害,几乎当场就要出言嘲讽了。离火不知道元召到底有什么底气说出这样的话来。在他想来,这个人大概就是自恃武艺高强,狂妄到无边无沿了吧!

“侯爷啊,那个匈奴人会不会带话去对他们的单于说啊?他不会自己逃跑了不敢回去吧?”韩嫣本着不耻下问的原则,在这一路上心中有任何疑问都会随时讨教的。

“不用担心,他一定会一路狂奔回匈奴王庭所在地的。因为他是飞火嘛,是匈奴单于最忠诚的勇士。这个人之所以忍着不死,恐怕最终的目的还是想要有机会回去报信的。呵呵!所以我们就给他这个机会嘛。”

元召一边往下走,一边随口说着。几个校尉互相大眼儿瞪小眼儿的瞅了瞅,不禁挠了挠头,心中实在是有些不明白小侯爷为什么明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还要让那匈奴人带话回去。

“小侯爷,那我们接下来怎么办?这附近的匈奴人都跑光了……是否直趋雁门关夹击耶律王呢?”

公孙戎奴骑在马上意气风发,自从兵出长安,可称得上是攻无不取,战无不胜,他作为黑鹰军麾下首将,屡屡受到元召的表扬,区区匈奴人现在根本就不再放在眼中。

却见元召回头看了他们几人一眼,脸上浮现出神秘的笑意。他停下脚步,望了望去西南的方向,此去三百里,当是匈奴攻击雁门的最前线,在那里,老将李广应该早已经整军出击了吧。而再往西三百里,就是大汉云中郡,今日此时,在那里储势待发的两万黑鹰军将士想必在主将卫青的带领下,也已经开始了他们迂回突袭的征程。草原的猎猎风尘中,已经可以嗅到烈火雄心的气息!

“哦,本来的打算是那样的。不过现在嘛……我又改变了主意。有一个新的游戏,公孙、张次公、还有韩嫣,你们敢不敢陪着我一起去玩儿呢?”

被他点到名字的三将同时眼前一亮,元召脸上的这种表情他们太熟悉了。这是他将又有一个大动作的前兆。

“末将等愿追随小侯爷,无论是刀山火海,绝不皱一下眉头!”几乎是异口同声,无丝毫的迟疑。

元召哈哈大笑,披襟当风,胸中豪迈之气顿生。他从一开始就刻意在黑鹰军中培养一种一往无前的锐气,无论是一万人还是一千人,也无论对手是怎样的强大,将要面对的是怎样的艰难,都闻战则喜,绝不退缩。如今看来,他们没有辜负自己的期望。有此铁骑三千追随,纵横草原,虽面对匈奴雄兵十万,又何足惧哉!

不久之后,全体黑鹰军将士披挂整齐,列队在大营门口,将旗之下,元召纵马而至,他全身披挂,神色慷慨激昂。

“匈奴人侵略汉朝已久,骄纵残暴,至今七十余年,是到了让他们知道厉害的时候了。日前我已与雁门、云中诸军定下计划,三路同时进击草原敌虏,此战目标为,消灭十万来犯之敌,夺取黄河河套之地!为了阻断匈奴后方的援军,以避免给雁门关汉军步卒增加压力,也为了保证此战的绝对胜利,我决定亲自带领你们,驱此西北五百八十里,突袭匈奴龙城之王庭所在地。诸君,可敢一战否?”

虽然此前就有过对这次进入草原作战的许多猜测,在将士们心中早已有着隐隐的兴奋。但此刻元召亲口说出来,还是一下子就点燃了所有人的热血……!

正文 第三百六十六章 龙城风 关山月

在辽阔的大草原上,匈奴单于的王庭行止,有南北两处地方,相隔千里。南边的这处就是位于河套地区以北几十里附近的龙城,而北边的那处就是匈奴人的圣地,狼居胥山了。

在匈奴人习惯地称呼中,河套地区草原被称为冬季牧场,狼居胥山草原被称为夏季牧场。单于王庭经常会因为军事行动或者气候的变化而在这两处地方停驻。

自古以来,黄河九害唯利一套。匈奴正是因为占据了河套作为他们的冬季牧场,才有了休养生息的机会从而壮大实力。每年春季匈奴人离开河套向东沿着长城一路劫掠汉人,直到上谷转道向北前往夏季牧场,也就是狼居胥山下的草原,到了秋季原路返回,在河套过冬,多少年来,已经成为了一种固定的习性。

杀戮的血腥伴随着战争的烽烟,铁蹄踏遍这条路线。因为河套地区水草肥沃的便利条件,匈奴人不仅把这里当作养育大批战马的基地,更把这里当做兵马聚集铁蹄南下的跳板。

河套地区对于汉匈两国关系的巨大作用,不仅匈奴人看得非常重要,汉朝的许多有识之士也早就认识到夺回这片地区的必要性。只不过一直以来,并没有那种能力,去通过战争手段把它夺回来。

后来汉朝终于夺回河套,成为大汉与匈奴战争的一个胜负转折点,是付出了巨大代价的。在原先的时空中,元召曾经看过这方面的史料,那上面记载的很清楚,为了使卫青统帅的骑兵部队长途迂回突袭河套附近,当今天子以军机密令雁门关守将李广死死顶住匈奴主力的进攻,以便吸引中路匈奴人的火力。而不惜放弃上谷、右北平一线,引诱匈奴东部主力长驱直入,使匈奴后方空虚,为卫青的突袭创造绝佳的条件。

在汉朝夺回河套地区的这次战役中,共付出了将近十万军民的生命代价,给北部边境造成了无可估量的损失,可谓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赫赫的历史功绩下,掩盖着的是无数人的血泪生命、流离失所、生灵涂炭……!元召想到这些的时候,心中总是郁郁。今天自己既然适逢其会,当然不会允许这样的悲剧再次重演。他要用最小的代价,来取得最大的战果!

派去通报自己方面军行动的飞骑早已经分别奔赴李广和卫青军中,元召让他们尽管放心大胆的按照原先的计划出兵就好。匈奴单于派出的东路军,也就是屈射王的八千骑兵早已经灰飞烟灭,而且整个东南部草原的几个部落王也早已经死的死,逃的逃,上谷郡一线的威胁早已经不复存在。更何况这边还有轻车将军公孙贺领兵把守,应该是万无一失的。

耶律王和左贤王统帅的虽然总共号称十万铁骑,但以六万雁门守军步步为营的正面迎敌,而以卫青率领的两万黑鹰军骑兵攻陷河套后再从后路包抄,必然可以破之!更何况,到时候还有自己手下的这三千黑鹰军为机动力量,这次想要破军夺地,应该是稳操胜券的局面,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对手下三将和盘托出自己想要达到的目标后,这三千黑色铁骑就化身成了一支闪着寒芒的利箭。“西北望,射天狼”!澎湃的激情加上胜利的信心,使他们一往无前,开始了一段辉煌的征程。铁蹄踏碎草地,干戈惊起飞鸿,当此去,一日一夜六百里,奇袭龙城!

天上浮云苍狗,掠过大地,遮蔽无数征尘。同一时刻,雁门关守军留下五千守城,其余六万全体出动,分别抵挡住了匈奴左贤王和耶律王的兵锋。两军对垒,最前锋相隔不过三里距离,大战一触即发!

而由此再往西几百里外,两万黑鹰军铁骑如同黑色的洪流掠过草原,沿着早已勘探好的行军路线,昼夜兼程,直驱他们的目标,黄河流经草原的那片水草丰美之地。

近百年以来,汉家的战士们终于第一次深入匈奴草原腹地。两万人的黑鹰军骑兵队伍,恰似一只终于冲出牢笼的雄鹰,它展翅飞上了高空,将要去捕捉自己的猎物。

“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向前、向前!就在前方,那里将是他们真正建功立业、扬名四海的战场!

而此刻的大单于羿稚邪和此次跟随南来的王庭贵族们,并不知道就在不久之后,他们将要面临一场怎样的狼狈局面。

大单于最先接到的,是雁门守军出动的战报。当了解完详细情况后,最开始的时候他稍微愣了一下,然后就哈哈大笑起来。

“汉朝的皇帝,终于忍不住了!雁门关守军的出战,必定是来自这位皇帝的旨意。哈哈!自从几年前的马邑之围开始,我就早已经料到,这位汉朝天子不同于他的父祖,他的野心大的很呐!”

手下的贵族重臣们都在,听完情况汇报之后,虽然心中对汉朝天子的认知各不相同,但在此时此刻,自然没有人出来说些涨他人威风的话,一片声的只是赞扬和恭维。

“大单于高见!汉朝皇帝如此不自量力,竟然敢遥控指挥汉军出战,这是自取灭亡之道啊!正好可以趁机消灭,破关而入,直趋长安!”

“早知道这次可以真正的干一仗,我等早就请大单于令,领兵前去了,真是可惜啊,可惜!”

“以步卒迎战匈奴骑兵……确实是取死之道!希望这次可以把那李广捉住,永绝后患。可与匈奴对战者,唯有此飞将军一人而已!”

“呵呵!区区一个李广,又能济的什么事?倒是那元召……怎么去对付他的人还没有消息传回来呢?”

“哼!元召小儿,更是不足挂齿!难道屈射王的八千铁骑是吃素的吗?何况有飞火勇士出动,任他插翅难飞!”

底下乱糟糟的,酒肉狼藉之间,众人在大声议论着,总之,信心很足,干劲儿奇大!

羿稚邪单于笑容满面,在他的心中,并没有把此次与汉朝的作战看得太重要。在匈奴骑兵与汉军的历次作战中,不论规模如何,还没有怎么输过呢。胜利是肯定的,就看取得战果的大小了。

大声喧哗的王帐之中,唯有一人有些微微的皱起眉头。已经穿了多年的貂皮大氅,感觉怎么也不如青衫布衣来的舒服。只是可惜,他再也换不回汉家衣冠了。

雁门关的守军竟然主动出战?这是一个很反常的现象。而且是六万守军全体出动,这样的规模,在从前从来没有发生过。“事出反常必有妖”啊!

只是……张中行看了看单于羿稚邪的得意神情,又环顾了一下四周的气氛,他把涌到嘴边的疑虑,又重新咽了回去。羿稚邪单于是一个情绪反复无常的人,而且最重面子,有些话,还是单独私下和他说为妙。

想到这里,被王庭尊称为国师的张中行,也微微的笑了笑,随着众人恭维了几句大单于的威武。单于羿稚邪神情大悦,彷佛下一刻就会听到前方攻破雁门关大举进入汉境消息似得,举起满满的酒盏,与众人一饮而尽。

就在这样的气氛中,有急促的马蹄声由远而近,来到王庭大帐之外,只听得有焦急的声音简略的叙述了几句,然后有把守的匈奴护卫带着飞骑而来报信的匈奴游骑兵疾步走了进来。

“报、报大单于得知!大事不好啦……接到从草原东部传来的消息,那支汉人的骑兵队伍长驱直入,根本就挡不住!金头王战死,山边王逃逸,更有多个部落王已经不战而逃,带领着部族人口往北边儿去了……!”

大帐中的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喧嚣杂乱的声音一下子都静了下来。众人大眼儿瞪小眼儿的互相瞅了瞅,又一起把目光转向了大单于可汗。怎么会这样?汉人的骑兵什么时候这么厉害了啊!

“你说什么?消息确实吗?如有虚言,定斩不饶!”羿稚邪单于的脸色也变了下来,这有些太出乎意料了。雁门方向刚要取得大的进展,却没想到从草原东部进入的这支汉军竟然如此厉害!

“千真万确!那几个部落王的地域内确实已经空无一人,他们都不战而逃了!而且……而且……有还未得到证实的消息说……说……。”

说到这里,这位最先赶回来报信的匈奴游骑心中有稍稍的犹豫,他偷眼看了看单于的脸色,不知道该不该把那个令人吃惊的消息告诉他。

单于羿稚邪用杀人的眼光瞪了他一眼,这游骑身上打了个哆嗦,连忙低下头去,心中砰砰乱跳地说道:“大单于,屈射王率领的八千骑兵,据说已经全军覆没了!”

什么?!这一下子,所有听到的人都吃惊不小。屈射王贺兰屠是谁?那是匈奴王庭的四大王之一,是单于可汗最信任的得力之人。不管是他本人,还是麾下的部族勇士,都是草原上一等一的强悍兵将。怎么可能全军覆没?都被杀死啦!

然而他们的惊疑并没有维持太久,随着马蹄声又至,最确切的军情急报来到了。终于得到了证实,屈射王贺兰屠本人及其八千铁骑中了元召的埋伏,在猎狐岭被一把火烧的尸骨无存、灰飞烟灭了!而且,就连大统领莫哈和随军行动的飞火勇士们也都死了个精光。只剩下了来报信的这一人,就是那失魂落魄半死不活的离火,把所有看到听到的说完。

正文 第三百六十七章 雁门关 将士血

与汉朝或者是西域等其余国家的军事制度不同,匈奴王庭中平时并没有多少常备的军事力量。战时集兵,平日里各归部族,是匈奴人的常态。

男子青壮皆骑射,他们不仅要肩负着出征掠夺资源的任务,更要以自己的勇力保护好部族财产、女人与孩子的安全,跨上战马可以随军出战,归来之后就要牧羊打猎维系生活。这样的生存状态,注定他们不会有健全完整的军事体系,在真正开始强大起来的汉军面前,必然会吃尽苦头。

一直以来,利用骑兵部队的优势对汉朝的边境发动突然袭击,是匈奴人的专利。多少年来形成的习惯,使他们把这当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汉军中的骑兵力量,根本就对草原形不成什么威胁。他们的马匹不仅稀少珍贵,而且大多都是些普通的劣马,脚程短,耐力差,怎么能跟奔驰纵横的纯种草原马相比呢?

就是在这样的认知中,素来以此为傲的大单于听到元召统领的一支汉军骑兵在草原上连克致胜,如入无人之境,他心中的怒意可想而知。

“岂有此理!真是可恨……竟敢杀我王庭重臣!我要再调集大军,去把元召碎尸万段,为我八千匈奴勇士报仇,方解心头之恨。”

单于羿稚邪怒气冲冲的发了一顿脾气后,咬牙切齿的就要再发兵马去寻元召决战。接二连三听到的不好消息,使他心底的暴戾情绪开始发作,这个时候如果谁不赶眼色撞到刀口上,下场一定会很倒霉的。

王帐内的五六个部落王加上一众王庭贵戚互相看了看,一时间没有人说话。张中行暗自叹了口气,大单于气恼之下,忘了眼下的局面了。

这次南征,征集起来的十万匈奴骑兵,除了耶律王和左贤王的人马之外,就是这在座的五六个部落王的部众了。他们占据着龙城以南的这片草原地界,把族中的青壮精锐都派了出来,跟随着两王南下汉境,是要想得到极大好处的。

屈射王贺兰屠带走那八千骑兵后,龙城附近现在已经并没有多少兵马了。想要再次征集,那需要时间。在草原北部的那些部落不用考虑,距离太远。而势力最大的浑邪王和休屠王部,都在草原西部,也一时半会儿过不来。离得最近的,也就是右贤王部了,不过也在龙城以北三百里外,如果传令过去,兵马集结后最快的速度也要四五天以后才能赶过来,到那个时候,元召的三千骑兵早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听完张中行的小声提醒,羿稚邪的脸色变了好几变,实际情况果然如此,手头现在无兵可派。可他无论如何也咽不下这口恶气,经过略微商议后,他马上命令派飞骑以最快的速度分别出发,一是赶往雁门关前线,催促两王马上进攻,速战速决。尤其是如果在战场上发现元召所部的踪影,无论如何要把他们全部杀光,提头来见!

第二道命令是送去给右贤王的,让他迅速集合两万人马赶到龙城,如果前方匈奴骑兵大败汉军的话,这两万人马就一起杀去汉地扩大战果。如果雁门关还是僵持不下,那他们就留在这里,护卫龙城的安全。

出自国师张中行的这个考虑还是很周全的,只不过这需要时间。右贤王的两万人马如果按时赶到的话,最快是在三五天以后,到那个时候,雁门关一线的汉匈较量应该已经分出了胜负,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当是恰逢其时。

只不过世界上的有些事,往往会出乎意料之外。胜负之机,根本就用不了三五天,也许在一夜的功夫就已经决定了。兴盛与衰落的转折点,有许多时候,就只是在一念之间!

其实不用单于羿稚邪的催促,就在王庭的命令刚刚发出的时候,耶律王的大军已经与汉军开战了。

而左贤王部见云中郡一线防守十分严密,暂时找不到战机突破,在与耶律王部互通消息后,改变了战略,决定两路夹击,先共同消灭出动的雁门关守军再说。如此一来,雁门关外李广面临的形势就十分严峻了。

两军开战的第一天,汉军的损失就十分严重。虽然已经做了万全的准备,但一战之下伤亡者就达到了近千人。

令匈奴人感到吃惊的是,汉军这次竟然动用了几万夫役,挖设各种壕沟鹿角战略障碍,采用的是步步推进的方法,牢牢的把匈奴骑兵挡在长达百里的战线上。

这样的战法对于阻挡骑兵队伍,还是很有效果的,汉军只是坚守,匈奴骑兵几次欲求突破,都是无功而返。双方箭雨如蝗,不仅汉军伤亡众多,匈奴骑兵也有许多中箭者。第一天的作战就成了僵局。

汉军为什么不坚守雁门关而主动向北推进来这儿与匈奴骑兵对峙呢?这样的反常不仅令匈奴人感到惊疑,汉军将士中的大多数人在没有明确主将的战略意图前,也是疑惑不解的。

只不过军令如山,没有人敢去询问老将李广。出于对飞将军素来的威服,所有汉军将士都谨守将军令,用刀与箭、鲜血与忠诚,捍卫着大汉边境,使匈奴骑兵始终无法突破一步。

担任主攻的是耶律王的嫡系骑兵,本来以为好不容易遇到汉军敢出城作战,可以一鼓作气纵马杀戮,然而几次冲锋之后,才发现在箭如雨落的情况下,很难成功的冲破汉军设置的层层障碍,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第一天的进攻,草草收场。

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呐喊与厮杀渐渐的隐退,暂时的安静重新回到这片肃杀的战场。不远处的匈奴人燃起了一团一团的篝火。激烈的战斗过后,铁甲生寒,血迹未干,李广在部将们的簇拥下,巡视了几圈儿之后,按剑而立,看着夜空下绵延不绝的匈奴营帐,心情激荡,面色肃穆。

如果是放在从前,在这样的情况下,以步对骑,那是自寻死路。无论是谁下达这样的命令,他宁愿抗令不遵,也不会去牺牲无辜将士的生命的。但这次不同,如果真的能达成元召所定下的目标,即便是他亲自上阵,战死在雁门关前,那也在所不惜!

消灭这十万匈奴铁骑,夺取河套地区!李广必胜的信心现在比任何时候都坚定,就在半个时辰之前,大战刚刚停歇的时候,他接到了元召派人飞马送来的战报,告诉了他自己刚刚取得的胜利和已经连夜去奇袭龙城的计划。

“生子当如此也!真是后生可畏。”

这是当时李广听完之后脱口而出的第一声赞叹。

以三千黑鹰军就敢横扫东部草原,驱狼屠虎,杀灭名王,翻云覆雨间略施小计,八千匈奴劲旅灰飞烟灭鼓掌之间!诸王破胆,纷走逃避……这样的胆气手段,李广虽素来自负,却也是甘拜下风,心悦诚服。

雁门关以东既然高枕无忧,而且卫青、元召两路骑兵已经各自去突袭敌后重要目标,自己统帅着雁门守军只不过是要想办法把两王的十万匈奴骑兵拖在这儿,又有什么理由做不到呢!

元召跟他约定的时间是三天。雁门关汉军只要能把匈奴主力拖住这三天的时间,那大事必成!到时候黑鹰军完成突袭任务后,必定火速回援,杀灭两王,覆军十万,稳操胜券矣!

如果别人对李广做出这样的保证,他是绝对不会把雁门关守军拖出来冒这样大风险的,但元召不同,他既然这么说,李广便无条件的绝对相信。这就是英雄相惜、肝胆相照的力量!

三天时间啊!明日开始,匈奴人的进攻一定更加猛烈,能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就看将士们的勇敢和坚持了。是时候给他们鼓鼓劲儿了,让麾下所有人都知道,雁门关前这一战的牺牲,将会换得多么巨大的价值!

白头老将挥了挥手,部将和校尉们都聚到了身边,火光之中,看到飞将军脸上露出激动的神情,他们都有些奇怪,不知道老将接下来要说些什么。

“我、你、还有你,还有他们……今天参加这次战争的所有汉家儿郎,无论此战过后你们是活着还是死去,我想,后代的子孙都会记住我们名字的……大汉最优秀的将军,已经孤军深入河套草原和匈奴人的龙城……所以我们的任务就是,在这三天的时间里,把我们面前的所有匈奴人,都牢牢的拖在这儿……不惜任何代价!”

慷慨激昂与壮怀激烈,无惧无畏与赤胆忠心,勇敢与信念,死亡与永生!轻于鸿毛的承诺,不如重于泰山的坚持,自私自利的苟活,不如沙场壮烈的喋血!

没有人喊出什么浩大的口号,也没有人表达什么话语,唯有眼神中的明亮,握在手中的刀剑,最清晰地表明了他们的坚定态度。身为男儿,浴血沙场,为国而战,死得其所尔!

面对将士们的坚定目光,已经六十岁的李广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多年军中同袍,彼此心照,无需多言。他抬头望向苍茫的北方,好像听到杀声起。在此时此刻,想必那些黑鹰军健儿们,正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正文 第三百六十八章 马蹄烈 真如铁

草原之上气候多变,相隔几百里,也许就是不同的天气,更是不同的情景。在草原与汉境的结界处,正寒风刺骨烽火连天。而在草原深处的这片地方,却仍旧是暖阳高照平静祥和。

黄河之水自西部高原而来,流到这里后,形成了一个大大的之字形,以丰沛的水量滋润了这片草原。匈奴人自六十多年前大肆扩张以来,这个水草丰美的地方,便成了他们的纵深腹地。

沿着蜿蜒曲折的河岸,一座座匈奴部落的帐篷,聚集在这方圆百里之地。已经枯黄的干草,随风起伏,大量的马匹牛羊牧养在这里。而由于气候温暖,虽是深冬,河水并不上冻,有的地方汹涌,有的地方平缓,在此处拐了一个大弯后,又浩浩荡荡地向东南方向流去。

时间是将近午时,名叫求砂的匈奴少年和许多人一样,正在草原上放牧着牛羊。他今年刚刚十七岁,他和他的部落本来生活在遥远的西北戈壁地带,由于在几年前拥立大单于羿稚邪有功,他们这几个部落的王爷们被单于可汗信任,准许他们迁徙到这边来,也算是一种恩赐了。

草原上的男子生来就是战士,自从懂事时候起,就开始跨上马背,练习射箭,长大后就会成为一个合格的骑兵,开始进行他们为了生存而东征西讨的生活。

附近几个部族中的男子这次都大部分随军出征了,只有一少部分留了下来,负责保护这片地区的安全和他们的财产、妇孺、老人。

求砂的马上功夫其实也已经非常熟练,他很想要随军去征战,但这次没有得到机会。那些能征惯战的精锐骑兵就足够了,他这样年纪的,还需要再等两年。

留守的日子,除了狩猎便是放牧,有些单调而无聊。每当想起部族中的战士说起过的那些骑兵冲锋的情形,这匈奴少年的心中便涌起一种激动,他也很想去尝尝那种杀戮和鲜血的滋味。

匈奴人血液中的狼性,是与生俱来的。在他们的认知中,弱肉强食是天然法则,强者就应该得到一切,弱者就活该被欺凌。虽然不敢说全部人都是这样想,但大部分却是认同的。起码现在的求砂心中就是这样想的。

太阳晒在身上很暖和,他躺在一处高坡的南边,懒洋洋的看着远处的牛羊,在漫无目的的想着一些事情。天空中有云彩飘过,牛羊的叫声此起彼伏,十几里外的那些部族帐篷进出的人影依稀可见。远近都显得很平静,也许该到了回去吃午饭的时间了吧?匈奴少年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草屑,就想去招呼起牛羊,赶着回家。

忽然,顺着风吹来的方向,他好像听到了隐约的呼喊。不禁心中一愣,抬头朝着喊声传来的方向看去时,却见到有两三匹战马奔驰如飞,在平阔的草原上,正向这边跑来。

求砂的眼神很好,还隔着很远的距离,他就认出来了,马上的几个人非常熟悉,正是留守部族的匈奴骑兵们。却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慌张地从远处跑来,这是发生了什么事呢?

那几个匈奴骑兵打马如飞,神情之间带了惊慌之色,几乎是没命地向部落方向逃跑。从附近经过时,其中的一个人好像是发现了站在半坡上张望的少年,朝他大声喊了一句,然后根本就来不及停住,继续大声叫喊着跑了过去。

求砂并没有听清楚他朝自己喊的是什么,有些疑惑地转了转脑袋。不过随后听到他们跑远些叫喊的内容,他大吃了一惊。

“……汉军入侵!准备迎敌……汉军入侵!快啊!他们马上就到啦……!”

如果不是听的明白清楚,他几乎就要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这怎么可能?汉军?汉军怎么能跑到这儿来!

求砂虽然还没有上过战场,也没有与汉军打过交道。但他听部族中的匈奴骑兵无数次的描绘过战争的情形,汉朝的士兵很软弱,从来就不是匈奴勇士的对手。更何况他们缺少马匹,根本就跑不了这么远的路。

怀着半信半疑的态度,求砂拉过了自己的马匹爬了上去,转过那半面草坡来到西面方向,抬头向远方望去。

晴朗的天空下,忽然就起了风,吹的一些枯草杂木到处乱飞。好像是从遥远的天边而来,在他视力所及的地方,有一片黑色的云层坠落了地面,就那样席卷着一切,越来越近,显出了身形!

求砂的脸在一霎间就变得没有了血色。他虽然年少经历的事情少,但这样万马奔腾的场面是不会看错的。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是赶快逃跑,还是赶紧找地方躲藏起来?时间已经容不得他再犹豫,因为那片黑色云层来的速度非常,就在这片刻的功夫,耳边已经可以听到马蹄踏碎草地响起的轰鸣。

匈奴少年很果断的翻身下马,已经顾不得再去理会他的牛羊。以最快的速度跑到了高坡的顶端,隐身在了一片长草中间,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那个方向的动静,心跳的像要从嗓子眼儿里蹦出来似得。他接下来看到的全部情形,必将成为余生的噩梦!

铁蹄终于踏破了草原的宁静,像是滚滚的闷雷从远处翻滚而来,不到半刻钟的功夫,大汉铁骑就从这片草坡的北端奔涌而过。现在已经可以看得清楚那些玄甲黑袍骑兵的模样,他们全身都包裹在甲胄中,在马背上伏低了身子,一袭黑色战袍高高地飘扬在身后,刀光闪亮,以一种粉碎面前一切的气势,径直向着匈奴人的部落帐篷聚集地扑去。

提前得到示警以后的匈奴营地,终于开始慌乱起来。有几百名留守的匈奴骑兵爬上马背,奋不顾身地迎了出来,企图以自己的力量暂时阻挡住来袭敌人的马蹄,为部族中人的逃亡争取一点儿宝贵的时间。

然而,他们的抵抗,注定是螳臂挡车粉身碎骨的下场!经过长途奔袭来到此处的黑鹰军,夹裹着无可抵挡的锐气,将会成为这里所有人命运的主宰者!

被皇帝委派到黑鹰军中的行军司马赵食其,也和所有的将士一样,全副武装披挂整齐,他纵马驰骋在中军,和车骑将军卫青只隔了几个马头的距离。

赵食其虽然也算得上是一个武将出身,但认真说起来,在以前的岁月里,亲自上战场冲阵的机会很少。今天能够亲身参与这场意义非凡的突袭之战,他心中的振奋情绪可想而知。

赵食其是一个聪明人,在皇帝把他派遣到黑鹰军中之前,曾经对他面授过机宜。从那寥寥的几句话中,他已经体会到皇帝的用心,更深刻的明白在皇帝心中,对这支已经崭露锋芒的骑兵寄予怎样的厚望。

自己能够到这样的军中任职,即将面临的有可能是天大的机遇,也可能是莫测的深渊,是福是祸,全靠自己把握。

他进得军中虽然时日未久,却已经凭着丰富的阅历对这支骑兵了解甚深。用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就是,虎狼之师!

在云中郡养精蓄锐等待战机的这些日子里,黑鹰军将士们的求战心切就如同欲要挣脱枷锁的猛虎一般,时时刻刻都在等待着破笼而出嗜血的那一天。尤其是在卫青从雁门关回来之后,这种气氛,更是在全军达到了顶点。

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当着军中七名领兵校尉和部分黑鹰军骨干的面,卫青没有丝毫遗漏的详细讲述了他们黑鹰军同袍们的作战细节和取得的重大胜利。

元召亲自带领的公孙戎奴和张次公那两人就不用说了,听到他们一路追随小侯爷取得的那些骄人战绩,以曹襄为首的这七名校尉羡慕嫉妒的眼珠子都红了。而且,随后卫青轻描淡写说出来的事,更是让他们简直就快坐不住,恨不得马上就挥刀上马,与匈奴骑兵分个高低上下!

也怨不得他们是这样的情绪。先不说跟着元召的那俩家伙得到这个突进草原的机会,有多么幸运。就连霍去病那小子几天不见,也立下了那么大的功劳!以区区百骑破万骑,耀武扬威杀敌擒王!

黑鹰军主将卫青以下,共计十二名校尉,随军出征十人。他们分别是曹襄、苏建、赵破奴、公孙敖、周霸、关喜、韩悦、公孙戎奴、张次公、霍去病。现在就连最末尾的小霍都立下大功了,而自己这些人还寸功未立,更未曾杀却一个匈奴人,这让他们这些七尺男儿情何以堪?!

因此,在随后听到卫青终于发出全军出动的命令后,所有人心中的战意瞬间就飙升到了极点。终于可以出战了!而且,是去打一场从来未打过的仗,迂回八百里突袭匈奴腹地!

于是,在雁门关守军把两王的匈奴军队全部吸引过去之后,两万黑鹰军战士就这样雄心万丈的出发了。元召耗尽心血培养出来的优良战马和给所有人都配备的防寒保暖棉衣装备,在这一刻,终于派上了最大的用场。经过两天两夜顶风冒寒的行程,他们终于来到了这里,匈奴人的冬季牧场,黄河河套地区。

卫青放下面甲,拔出了元召当初亲手赠送的那把名剑墨染,隐忍匣中这么久,今天终于要释放出自己的光芒!前方,匈奴人的大本营重地,这片未曾设防的平原,已经对黑鹰军将士的铁蹄敞开了怀抱,现在,就等着他们去征服了……!

正文 第三百六十九章 诛敌寇 传大捷

十万铁骑南下后,在河套牧场留守的匈奴骑兵,能战之士总共加起来也不到几百人,面对着汹涌而来的黑鹰军铁骑,他们脸色变得惨白。但却没有人后退,因为后面就是他们的家族和财产。

曾几何时,这样的局面在汉朝的土地上屡屡上演。无数人的生命和家园毁在匈奴骑兵的马蹄下,而今,他们也终于要品尝到相同的苦果。

自从进入草原之后,黑鹰军中的每一个人都已经接到了命令,在作战目标达成之前,凡是阻挡马蹄前行的敌人,一律摧毁之!

开始发起冲锋的黑鹰军看到了匈奴营地前匆忙出战的骑兵后,担任前锋的曹襄在冰冷的面甲之下冷冷的笑了。胜利的果实马上就要到手,这个时候终于可以酣畅淋漓的战斗了。

没有什么意外的奇迹,更不会有草原之神来进行护佑。死亡来得如此彻底,在这两万真正的铁甲骑兵面前,匈奴人根本就无力抵挡。几乎是平趟而过摧枯拉朽,黑鹰军连素来进行先行打击的九臂连环弩都没有用,直接万骑纵踏,汉刀锋芒之下,没有人能够存活。

匈奴人即便是进行了拼死的抵抗,也只能是死的更快。宝剑经过长时间磨砺之后的锋芒,乍一出鞘,可谓光华夺目当者披靡!黑鹰军跨上战马放下面甲后,就化身成这样的利剑。匈奴人仅有的武装力量很快就被消灭干净,然后卫青下令分兵,七个校尉分别带队在黄河以南的这片平阔草原上,开始进行拉网式的无情大驱逐。

不得不说,匈奴人是幸运的,黑鹰将士不是残暴的匈奴骑兵。只要肯听从命令,迅速撤离的,都得以保全了性命。但想要顽强抵抗者,黑鹰军自然也是冷酷无情的对待,任凭你是再厉害的身手,刀锋与弩箭之下,鲜血绽放在草原上,生命消逝在枯草间……!

面对更强者,俯首顺从,这是人类的本性,这一点,不分匈奴人、汉人还是西域人。那些明知必死还要去抵抗的必定是极少数,在危及到生命安全的情况下,选择活命才是最主要的方式。

于是,在手持刀弩的黑鹰军虎视眈眈威逼下,清除命令得到了迅速执行。所有匈奴人被勒令只准携带随身物品,从黄河浅滩处北渡,然后不准回头,一直北去。

成群结队的匈奴人老幼妇孺参差不齐,被赶出帐篷,在来回奔驰的马上汉军厉声催促中,怀着悲愤的心情,踏上屈辱的行程,不要说牛羊马匹等部族财产了,就连栖身的帐篷,都没有得到允许收拾。每个人都可以说是被孤身驱赶上路,在这严寒天气里,有多少人能够活着走到下一处部落聚集地,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只不过,这些事并不在卫青和黑鹰军的考虑范围之内。战争本来就是铁血而残酷的,相比较起匈奴骑兵每次入侵汉地后肆无忌惮的杀戮,黑鹰军这样做,已经称得上是王者之师了。

黑鹰军骑士们面色冷峻,刀如寒冰,对于“勿使匈奴一人留在河套草原”这样的将令,执行的细致而彻底。沿着黄河纵深百里的这片地区,在不到半天的时间内,已经被全部清理了一遍。成千上万的匈奴人被驱逐,只留下遍地的牛羊和一片片空荡荡的帐篷。当然也有许多想要抵抗的,但那只是小规模的战斗,很快就得到了解决。正感觉还没有施展开身手的黑鹰军巴不得有这样的机会,所以负隅顽抗的匈奴人,下场都凄惨无比。

在暂时的中军停驻地,得到各领军校尉派人送来的通报后,卫青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头一直紧绷的弦儿放松了下来。胜利来的如此容易,确实有些出乎意料。

本来在他的预想中,就算在这几百里的突袭路上没有遇到匈奴骑兵的阻拦,到达这儿后,应该还有一场激烈的战斗的。河套草原,作为匈奴人的冬季牧场,如此重要的地方,必定有重兵防卫才对。然而,未曾想到的是,匈奴人竟然如此松懈,只留了几百骑兵在此防守,两万大军突至,手到擒来,一举成功!

卫青严肃的脸上露出笑容,随军司马、各部将亲兵侍从等也都人人喜动颜色。天大的奇功已经完成了一半儿,河套草原眼看握在汉家战士掌中,心中的激动不言而喻。现在就看下一步的行止了,究竟能不能以竟全功,随后的行动至关重要。

“卫将军,大军行动如此迅速,不仅作战勇敢,收拾局面也这么干净利落,大功将成,足见将军平日的训练有素。赵某佩服!”

随军司马赵食其心悦诚服,他虽然比卫青大了十多岁,又是当今天子所钦派,但此刻脸上神色恭敬,拱手先行道贺。

卫青是个严谨细致的人,经过在建章宫中的岁月洗礼和这两年军中的熏陶,他早已经不是那个单纯的骑奴出身侍卫了。一些事故人情也早已看的透彻。他对皇帝陛下派来的这位随军司马一直非常客气,有什么事都会提前与他通气,绝对不会自专。

“此次黑鹰军能顺利到达这里,全凭天子信任和所有将士们的勇敢。这当中自然也包含了赵司马的一份功劳,卫某不敢独自居功。”

赵食其心中大喜,平日里看卫青有些严肃木讷,没想到关键时候他竟然如此会做人情。其实自己到底起了什么作用心中自然有数,不过就是跟着长途跋涉了这一趟而已。但如果在这其中分得一份儿功劳,以他对皇帝行事的认知,回到长安之后,封候有望矣!

“卫将军不必自谦!此战过后,将军必将扬名天下。赵某愿追随于黑鹰军尾翼,拾缺补漏,使所有将士们的功劳,班师回朝之后,在朝廷上得到丰厚的回报。”

两人对视一笑,各自默契,其中包含的意思互相已经了然于心。赵食其这是投桃报李,已经暗中表示他必定会在对皇帝的报告中好好美言的。卫青自己虽然现在并不重视这些所谓功劳,但麾下跟随的将士们取得的战绩,自然不容抹杀,这方面的事宜正好交给赵食其来操办,倒是放心的很。

“那么,卫将军,此地既然已经被我们控制。大军下一步如何行动……可已经有了详细的计划?”

赵食其又问了一句,这也正是部将们想知道的。已经摘到手中的桃子,绝对不能再容有失,所以大家心中想的都是,刚刚占领的河套草原,必须要有重兵把守,防止匈奴骑兵大举再来夺取。

其实不用他问,自从大局已定,卫青心中一直都在紧张的反复考虑,想要制定一个最保险的万全之策。现在看来,唯一的办法只有分兵了。

两万黑鹰军,在这辽阔的草原上,还是有些太少了。如果兵分两路,一万驻扎在这里,牢牢防守,等待朝廷的后续支援。另外一万火速回援雁门关守军,那么,兵力就有些太单薄了。

雁门方向,是必须要回去支援的,这是当初卫青、李广、元召三个人在雁门关制定作战计划的时候,早就商议好的事情。而且,黑鹰军的速度必须要快,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突袭成功,然后回军雁门,与李广前后夹击,大破耶律王和左贤王的十万匈奴骑兵。

卫青深深地知道,李广此时必然承受着极大的压力。以主动出击为诱饵,吸引十万匈奴骑兵的进攻,这本身就是一种极为冒险的行动。如果一旦支撑不住,匈奴人突破雁门关防线,大举进入长城之内的话,那后果不堪设想。不仅会严重危及大汉国境内的安全,而且,黑鹰军长途奔袭夺过来的河套草原,在此孤军深入时间过长的话,也是极其危险的一件事情。

所以,现在制胜的关键点,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两王的十万骑兵彻底消灭掉,那样一来,从这儿到汉家的雁门关将不再有匈奴人的军事力量存在。汉军的支援也将会畅通无阻的到来,这半边草原,就算是彻底的占据了!

“一旦分兵作战,力量薄弱的情况下,两边的胜算都不算大啊!到底下不下这个决心呢……?”

时间紧迫,不容耽搁,卫青紧张地思索掂量着,他有些微微的踌躇不决。

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送到了他的马前。来送信的是三个人,当先马上背负重剑英姿勃发者非是别人,正是崔弘。卫青第一眼看到是他,心中就有些惊喜振奋开始升腾,他有一种预感,他们带来的,一定是关于元召的最新好消息。

果然,没有出乎他的意料。崔弘随后说出的话,让卫青和在场的所有人在震惊之余都大喜过望。大军南下破敌,再无后顾之忧矣!

“卫将军,小侯爷让我来告诉你,两万黑鹰军攻取河套草原之后,不必在此停留,可全军南下雁门关,速去破敌!由他率领的三千黑鹰军在黄河以北的龙城震慑,在雁门关取得全部大胜之前,自会挡住北面来犯的所有匈奴军队,请卫将军尽可放心。”

放心!绝对放心!有元召在此,卫青放一百二十个心。不仅是他,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的所有黑鹰将士都在心中大大的赞叹了一声。

“小侯爷真是什么都想到了!料敌先机,用兵如神!……而且,他们那三千人竟然已经抢在头里袭取了龙城?这、这也太厉害了吧!”

正文 第三百七十章 惊单于 英雄色

赞曰:

山河辽阔,草原碧落、万里澄澈。

玄甲雕鞍驰射,孤鸿掠影,勒石铭刻。

草木焉能瘦马,怅英雄豪杰!

放眼看、千岭衔霞,暮落胡天似啼血。

梅花误作黄昏雪,倩谁知、傲骨超奇绝。

凋零不肯争艳,犹不怕,朔风凌冽。

袖底烟云,半壶烈酒寄托明月。

且任我、纵横叱咤,捷报传宫阙!

当草原上的朝阳又一次升起来的时候,燃烧了大半夜的战火,终于渐渐的熄灭。元召立马在龙城最高处,听着麾下将士们的欢呼声,他的脸上露出平淡的神色。他此刻所想的,不是胜利的喜悦而是即将迎来的更大挑战。这次虽然突袭龙城成功,取得了巨大的收获,但并没有捉到匈奴单于羿稚邪,接下来黑鹰军将要迎接的,必然是匈奴人疯狂的反扑,如果不做好万全的应战准备,恐怕很难抵挡得住。

龙城其实不是一座城,起码不是汉人眼中的那种雄城,如果确实要称呼它为城的话,那只能说是一座帐篷连成的城池。

虽然也有几处零星的建筑,但那只是用来供单于可汗和贵族们祭天所用的,连绵不绝的,还是匈奴人用来所居住的帐篷,高大宽敞成百上千,成为一处重要的匈奴人聚集居住地。不过现在眼前所见,这些帐篷已经被焚毁了一大半,夜来大火过后,只留袅袅青烟,飘荡在空气中。

这把火自然是黑鹰军放的。自从元召在几次战斗中利用火攻取得意想不到的战果后,这种作战方式已经被黑鹰军将士们熟练掌握。匈奴人居住的帐篷,却正是火攻的好目标,用这样的简便方法首先发动进攻,可以达到极大的威慑效果。

黑鹰军是在昨夜二更天时分开始突袭龙城的。他们其实在傍晚时分就已经到达了距离龙城不足五十里的地方,只不过他们隐蔽了行踪,养精蓄锐暂时休整,探查好了最佳的攻击路线后,一直等到入夜才开始行动。

按理来说,龙城这么重要的地方,现在又有大单于在此坐镇,应该是戒备森严,重兵把守才对。想要突袭到近前还不被发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然而元召偏偏就做到了,这其中有两个方面的原因,才让他如此顺利。

首先就是,龙城现在正是一个短暂的兵力空虚时期。附近部落的匈奴骑兵们都随着两王南下攻击雁门去了,而王庭中仅余的屈射王贺兰屠部也在前几天派了出去,一时半会儿还没有来得及重新部署兵力。龙城中的所有人更是绝对没有料想到,会有汉军的骑兵能摸到这儿来。

再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黑鹰军的行动十分果决迅速。在这一天一夜六百里的行程中,大队人马的两侧和前方百里范围之内,元召都派出了军中最为精锐的力量,组成了十几只小分队,如同一把把锋利的尖刀,收割着沿途所遇到的一切匈奴游骑的生命,借助于九臂连环弩的威力,基本上没有能够逃脱者。这就使得黑鹰军的行动路线一直处于保密状态,没有一点儿消息可以泄露而提前传到龙城这里来。

这就是“兵贵神速”的最好体现了。即便是有匈奴人的漏网之鱼想要来报信,也已经来不及了。所以说,直到黑鹰军的马蹄踏碎草原之夜的宁静,响起在龙城附近的时候,大多数被惊醒的匈奴人还处于懵懂的状态,根本就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情况。

就是在这样慌乱的气氛中,黑夜的方向有光亮闪起,随后千羽齐发,几千支带着火苗的箭进行了第一轮发射。这些黑鹰军射出的箭枝上,都带着被油脂浸透过的棉布,无论是射在帐篷上还是落在帐篷间的干枯草地上,很快就燃起了一处处的大火,并且借着风势,越烧越旺不可收拾。

随着大单于羿稚邪南来的大批王庭贵族们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今夜在龙城这个地方,会遇到突然的袭击。在这个时间点上,有些人已经入睡,而有些人却还在聚会饮酒商谈事情,猝不及防之间忽然惊觉到处燃起了大火,而且黑暗中已经传来响亮的马蹄奔驰和杀伐之音,不禁大惊失色下开始急呼逃避。

当大乱开始的时候,在最中央的金顶大帐之中,匈奴大单于羿稚邪也还并没有歇息,议事结束之后,几个部落王和一众贵臣都纷纷散去,他知道国师张中行必然还有话要说,因此把他留了下来,想要好好的盘算一下明日之后的汉匈战事。

刚说了还没有几句话呢,就见到四周火光冲天,从王帐所在的西南方向马踏如雷,似乎有千军万马正奔着这边杀了过来。单于羿稚邪的脸色登时就变了。

他虽然身为草原帝国的王者,身份尊贵,在做王子的时候,那也是纵横沙场的骁将,作战经验丰富。不用多想,第一反应就是有骑兵夜袭!

果然,马上就证实了他的推测。有防守外围的匈奴将军急忙来报,有大批的骑兵部队杀过来了,虽然黑暗中看不清楚,但听声音必定是汉朝的军队无疑。外面负责警戒的千百匈奴士卒根本就低挡不住,请大单于赶快躲避,以防不测。

羿稚邪单于闻听惊怒交集,他刚要喝令聚集人马准备拼死迎战,张中行已经一把拉住了他,然后厉声大喝赶快保护王上先走!王庭的大批侍从和一部分留守身边的飞火勇士们一起涌了进来,不由分说,连盔甲都来不及披挂,簇拥了匈奴单于跨上马匹穿城而过,直奔北方去了。

不得不说,国师张中行的当机立断非常及时,如果再稍微耽搁半刻钟的时间的话,羿稚邪单于就很有可能成为黑鹰军的俘虏了。这绝对不是妄加推测,因为在这次夜间突袭龙城的行动中,除了单于本人和国师张中行等很少的一部分心腹贵臣们随着逃脱了之外,其余的诸王贵族不是被杀死就是当了俘虏,几乎是没有多少人能够幸免于难。

龙城周围不到一千可以作战的匈奴骑兵力量,怎么会是三千虎狼之师的对手呢!更何况对方是带着百倍的胜利信心,夹裹着一路的风尘,如同一支利箭狠狠的射来,兵临城下,不堪一击!

拼死抵抗的匈奴骑兵,如同飘零的败叶一般纷纷坠落在地,然后被马踏如泥,生命的消失在这一刻轻如鸿毛。火光之中,黑鹰军几个校尉按照各自的分工,从不同的方向突破外围的粗木栅栏,带领着自己手下的黑鹰骑士们进入了匈奴王庭在南部草原的所在地,展开了无情的杀戮。

在冲锋之前,所有的黑鹰将士都接到了元召以汉朝大司马名义发布的将令。

“兵进龙城!此战,旨在立威慑敌,故军法无忌,杀伐在己!速胜。”

在大汉军中,这样的命令,从来没有一个领兵将军敢发出来。军法无忌啊……!也就是说元召已经准许他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去作战,只要以最快的速度取胜,对敌人不管用什么手段、杀什么人、杀多少人、是不是有违反大汉军规的地方,他都替大家扛了!

在这样的一道命令下,黑鹰军三千骑兵,从公孙戎奴、张次公、韩嫣以下,直到每一个冲锋的士卒 ,便都化身成了一只只的猛虎,人人奋勇当先。烈焰雄心与汉匈世仇,刀头染血杀戮无算!今夜的这场惨烈屠杀,必将成为匈奴人心中永远的一次可怕回忆。

元召之所以这样做,自然是有其目的的。从打算与匈奴人交锋开始,他就定下来一个基本准则,并把它作为汉匈交战的目标,那就是要“更快,更准,更狠”!

他不希望这场战争成为一场举国参与的国战,更不希望它拖上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大汉帝国经过辛苦发展逐渐将要迎来的盛世,绝对不能因为这样的一场战争而停止前进的步伐或者毁掉。所以他从在真番国活埋那五千匈奴骑兵开始,就是要用这种残酷的手段来深深的震慑匈奴人的内心,让他们感到害怕感到颤抖,直到彻底的屈服!

在野兽的世界里,狼是一种坚韧而残暴的动物,它们好像从来没有被猎人驯服过,所谓“狼子野心、狼性难改”也。但元召想要驯服这只草原上的苍狼,让它乖乖的成为大汉帝国的看门狗……就从这次的龙城之役开始吧!

大单于羿稚邪逃亡了大半夜,在天亮以后好不容易摆脱了身后的追兵,进入了右贤王的势力范围。忠诚而勇敢的飞火勇士和王庭侍从们有许多在这一路逃亡中舍弃了自己的生命,为大单于争取到宝贵的时间,这才保住了他和身边一小部分近臣的性命。

当得到消息的右贤王匆忙组织起部落内几万大军,终于接应到单于羿稚邪后,在重兵保护下已经安全了的草原之王,环顾了一眼狼狈不堪随着他逃出来的不到百余人,素来心肠刚硬的他也不禁悲痛莫名。他转身摘下了自己的金刀,双手高高举过头顶,对恭候听令的右贤王咬牙切齿一字一句的发布了命令。

“今日龙城之辱,誓难罢休!右贤王,我以草原大单于可汗的名义赐予你此金刀,令你在今日天黑之前调集附近所有人马,兵发龙城,诛杀元召,报仇雪恨……!”

正文 第三百七十一章 长安动 风云生

世间事本来难料,就在李广、卫青、元召三方面与匈奴人的作战即将面临最紧要关头的时候,长安城中却正在发生着一些意想不到的事。

汉匈大战在雁门关外终于全面爆发的消息,连同此前的几次战报,在不到两天的时间里,接二连三的由急如星火的八百里飞骑驿马传到长安,朝廷内外的气氛,一下子就紧张起来。

如果说不久之前的兵马调动,已经使汉朝民众预感到战争即将到来的话,那么现在到了真正大规模发生的时候,各种紧张不安、人心惶惶的情绪,还是不能避免的。

匈奴骑兵的残暴,长安和北方的民众记忆深刻。纵兵千里,铁蹄蹂躏山河,兵锋最盛时直到长安近郊!这样惨痛的教训,在大汉朝开国近八十年以来,发生了不止一次。

匈奴骑兵是可怕的,是很难以战胜的,更是防不胜防的。这样的认知,至少存在于汉朝三代人的记忆中。几位先朝皇帝一直采用的防御姿态,更是加深了朝廷内外对于匈奴人的恐惧感。他们最大的期盼,就是汉朝的将士只要把匈奴骑兵挡在长城之外就好,至于说要去主动地展开进攻,甚至想战胜匈奴帝国,这样的事,不要说是臣民们不敢去想,恐怕就连皇帝本人,也没有这个信心吧。

然而这几天传到长安来的消息,打破了一直以来的这种认知。面对着十万铁骑压境的局面,长城之外,汉军在与匈奴人的交手中,连战皆胜,已经铺开了架势,要与匈奴骑兵进行一场从未有过的大战了!

当这样一连串的消息在皇帝陛下的亲自授意下,开始传遍长安城内外的时候,到处都开始沸腾起来。无论在什么时候,战争总是最激动人心的,尤其是当大汉朝发展到今天,天下繁荣昌盛的局面已经开始显现,身为大汉子民想要安居乐业的心情更加迫切,在这样的气氛下,真的是需要一场对北方宿敌的胜利,来安定人心,促进臣民的团结一致,使良好的局面得到更好的发展。

无论是街头闹市还是茶楼酒肆,也不管是什么身份的人,这两天聚集起来议论的,无一例外,都是北疆与匈奴的战事。再加上就在昨天,大汉征伐辽东的军队凯旋而归,从长安得胜门而入,押送着此次的各种缴获,穿越半个长安城,最后献俘于未央宫前。听到消息出来观看的长安民众万人空巷,热闹非凡。

当皇帝陛下亲自走出未央宫,在赫赫宫阙之前迎接这支队伍的时候,所有人才知道,原来这次东征,大汉太子刘琚竟然就在军中同行,而且不畏艰险,随军渡海而战,一直到取得最后的胜利。

这样的事,不管人们心中是不是知道这是皇帝的特意安排,还是为太子赢得极大的名声和荣誉。毕竟亲临苦寒的辽东前线,对于自小生长在深宫的太子来说,已经算得上是极大的考验。而且还取得了如此重大的胜利,太子在其中的功劳当然不可抹去。

可怜的真番王卫右渠一旦成为阶下囚,连一个跟随的亲近之臣都没有,可算得上是众叛亲离了。有大臣当众宣读了皇帝圣旨,也就此决定了这位曾经王者的命运。在由尚书台起草的这份旨意中,历数卫右渠狼子野心勾结匈奴人,无故侵略汉境,屠杀军民等罪行,犯下十恶不赦之罪,特此明正典刑诛之,以为后来者之戒。

“明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

这句话,第一次在煌煌圣旨中出现,从此作为一句鼓舞人心的口号,为每一个身属大汉子民的人所熟知,同时,也成为了外邦藩国悖逆不臣者的噩梦!

长安街市高谈阔论者,随处都可见到聚集。在这短短的五六年时间里,从平定东南越、西南夷,一直到收归海外这三千里真番国土,汉朝取得的对外胜利,可谓是一个接着一个,开疆扩土扬我军威,越来越让人心中振奋,身为这个国家子民的荣誉感,不禁油然而生。

今天的明月楼,就似乎显得格外热闹。原来,今日却是季家老爷子季心的九十华诞。季氏双雄,季布季心,季布早亡,季心却活得更加长寿。如此盛大的日子,自然是贺客盈门,熙熙攘攘,络绎不绝。

明月楼的掌门人季英满面红光,在恭迎着每一个来到的客人。季家底蕴深厚,黑白两道儿交往颇多,来往的人中既有江湖豪侠,又不乏高官贵戚公侯王爵,因此,绝对怠慢不得。

每年季心老爷子的生辰,都会有许多人来道贺,今年自然也不例外。明月楼外的整条街道上,马车都排的满满当当的。楼上三层都座无虚席,可见季家人脉之广。

明月楼这几年越发的繁盛,天下各地郡县都已经有了它的身影,形成了一个连锁经营,只凭着这酒楼的一项业务,用日进万金也不足以来形容了。不过在短短的几年时间之内,季家的资产就超越了从前这么多年积累的几十倍还多。季英作为季家的掌门人,真可谓是富可倾城财大气粗了。

季英深深的知道,季家之所以有今天的局面,不过就是因为有幸结识了一个人而已。每当想到这里,他便无比的庆幸自己当初的明智选择,也更加感谢季心老爷子的及时提醒。家族的荣辱兴衰,有时候真的只是在一念之间而已。

季心老爷子的九十华诞,那个人不能来参加,让季家上上下下都不免感到有些遗憾。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国家大事面前,私人的事即便是再重要,两者比较那也算不得什么。

季英看得出来,老爷子对此还是有些失落的。不过当他把最新战报传来的消息告诉季心时,这位曾经担任过河东太守亲自抵御过匈奴骑兵的国之宿将,浑浊的眼神中透出了明亮的光芒。

多少汉家儿郎曾经浴血在北疆,那些葬身沙场的将士中,就有他们季家的子弟。老将已经风烛残年,每当回想起那些惨烈的战斗,对匈奴人的仇恨,无时无刻不在梦中回荡。本来以为会抱憾而终,再也看不到汉家战士对匈奴人开战的那一天了。却未曾想,在此时此刻听到这样令人振奋的消息,老将虽老,白雪盈头,亦可为之拍案而起,大呼痛快!

“元召此子,当日我一见他就知道必是国之栋梁材,今果然如此!哈哈哈!看来老朽年纪虽老,眼光却未朽也!”

说出这句话时的季心,身穿百花蜀锦团袍,敬完一杯水酒后,坐回寿星席上,听到席间有人在谈论北疆战事,他早已忍不住,不顾自己的身份,也大声赞叹起来。

此时正午时分,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上下酒楼百余桌宾客,热闹非凡。季英为了这些身份不同的人各自方便,吩咐手下人很细心的安排在了不同的楼层。这倒不是季家对待来客分三六九等,而是纯粹为了大家都方便而已。

按理说以季心的身份和高寿年龄,本来是不用在这儿全程相陪的,他只需要来露露面,接受一下大家的祝贺,自去清修静养,由季英在此就好,自然也无人见怪。不过今天有些例外,季心老爷子心中高兴,他想要好好的听听大家议论的消息,所以就兴致很高的留在了这里。

在这第二层酒楼上共摆设了九张席面,能够有资格坐在这里的,身份自然都非同小可,皆是大有来历的人物。在朝堂上为官的就不用说了,就连王侯也颇有几位在座。

这样的庆贺聚会,本来就是互相交流谈论的好机会。何况现在接连轰动长安的几件大事,更是值得大谈特谈。听完季心老爷子的感慨,附近听到的人纷纷点头附和,更有几个素来对元召钦佩的,开始慷慨激昂地讲述他离开长安后平定真番、挥师草原的那些作战细节,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儿听来的,反正是说的有鼻子有眼儿神乎其神的,第一次听说的人有的目瞪口呆,有的津津有味儿,更有的神色激动彷佛身临其境,就连季心也是眉飞色舞,连连叫好!

而在这座中,离季心主位不远处微笑倾听的一位温婉夫人,听着那少年做出的这些功绩,脸上充满了宠溺的笑意。她回头望了望站立在身后的女儿,心中宽慰无限。

亭亭玉立的少女这几年越发出落的美丽动人。在长安城中,梵雪楼苏家大小姐的美貌,只要见过的人都过目不忘。苏灵芝的美,在于纯净无瑕,就如同一块温柔美玉,让人心生怜惜而不忍冒犯。

苏红云今天带了女儿前来祝贺,本来是想送上贺礼后祝福季心老爷子几句就回去的。却没想到季心越老越重情义,在叙谈中说起当年兄长季布承受大侠朱家的救命之恩,一直未曾相报之事,不免唏嘘。

身为朱家的后人,苏红云虽然与过去的流云帮已经割断关系多年,但此时回想起旧事,也添了许多感慨。又听季老爷子念叨起元召那小子又不在,酒席上不免无趣,她本来也是飒爽的性格,就答应留了下来,且待酒宴完毕后再回去也不迟。

梵雪楼与明月楼这几年来因为元召的关系,在生意上增加了许多相互往来间的合作,即便不为了旧日的渊源,这层关系也是很重要的。因此,无论是季英还是季家上下,都对苏红云母女非常尊敬。

就在这样的气氛中,苏红云对灵芝微微示意,然后微笑着对季心说了一句:“难得老爷子如此高兴,小女灵芝愿吹奏笛音一曲,以代表梵雪楼祝贺今日寿诞之喜。”

苏红云自是好意,却未曾料想,由此又惹出一段大麻烦来……。

正文 第三百七十二章 玉笛挽 人倾城

大汉从高祖皇帝至今,像季家这样以开国功臣身份传承到现在,而且仍旧有着巨大影响力的,不说是硕果仅存,却也已经并不是很多了。

大多数的开国元勋们,在这些年来的历次权利争斗中,都被无情的淘汰和清洗掉了。因此,有季心仍然健在的季家,便成为了长安城中举足轻重的贵族人家。更何况,季氏双雄曾经作为江湖道上的扛鼎人物,与黑道上的江湖游侠辈都有着很深的渊源。仅凭这一点,也值得好好的结交了。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自然也有英雄相惜、肝胆相照的豪杰,但在更多的时候,以相互间利益为主的成分,还是占了大多数。这一点,不仅阅尽沧桑的季心看的透彻,就连季英也心知肚明一清二楚。

就如同今天的这场宴会,别看来的近百桌宴席七八百人之众,但这其中真正能在季家有艰险时肯帮忙的,恐怕是少之又少。大多数的交往关系,只不过是因为利益牵扯罢了。

不过既然都肯来登门拜寿,自然也是有些交情在内的,礼数上也尽可过得去。在这边坐着的,基本上都是些来头极大的人物,为了助兴,免不了会有一些小小的节目,以增加喜庆的气氛。

要说席间身份最贵者,当然要数江都王刘非了。这位王爷虽然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但自小养成的纨绔脾性至今未改,斗鸡走狗、游猎玩耍,最喜欢参加的就是各类宴会。在江都那一亩三分地上,弄得鸡飞狗跳天怒人怨,治下之民却都是敢怒不敢言。

江都王之所以这么飞扬跋扈,除了自身的品性之外,就是因为倚仗了他是和当今天子一起长大的兄弟,而且因为他自小失去母亲,受王太后抚养,视若亲生,所以才恃宠而骄,无所顾忌。

江都王这次跑到长安来,已经快两个月时间了,不过他却惹了一肚子气。因为上次在朱雀门外惹到了元召,被元召狠狠的教训了一顿之后,他和十几名王室子弟都被关进了司隶校尉府衙内。刘非左肋断了两根肋骨,被关了半个月,直到王太后向皇帝亲自求情,才被放了出来。至今伤处还没有好利索。

至于和他一起的那十几个王室子弟,都还在那里面关着呢,看这架势,在元召没有回到长安之前,是没有人会放他们出来的。

平白无故的吃这么一个苦头,江都王心中的怨恨可想而知。反正身上的伤也还没有好,正好以此为借口,他这个冬天就赖在长安不回去了。至于他心中到底想要干些什么,就没有人知道了。皇帝对自己的这个哥哥也很头疼,刘非这几年的斑斑劣迹,他并不是一点儿也不知道。只是在没有触及底线之前,皇帝是不会把他怎么样的,毕竟王太后很宠溺他,而且还有从前的情分在哪里,总不能太绝情的。

江都王既然在长安游荡,也算是无所事事。今日听闻明月楼寿宴,便也来凑个热闹。他倒也不算是无缘无故的冒昧而来,想当初年少还未曾封王时,在长安城中与季家子弟倒也是多有来往,在季心面前执的是晚辈后生之礼。

江都王却不是一个人来的,除了护卫亲随之外,另有一人结伴。此人名叫李延年,乃是未央宫中新近受宠的李夫人之弟。原来,刘非在王太后面前侍奉时,一个偶然的机会,得以与其相识,各怀心思之下,竟然一见如故,这段时间就一直在长安相伴冶游。

在未央宫中,皇帝嫔妃美人众多,帷幕之间的争斗一直纷扰不休,为此闹出了不少人间悲剧。但这是无法避免的,谁让那三千粉黛只围着一个人转呢。更何况,这其中又牵扯着巨大的权利和利益关系。要是能有片刻的安生,那才是值得奇怪的事。

在当今天子的所有后宫美人中,王太后现在最满意的人就是居住在玉漱宫的李夫人,而最讨厌的人,恐怕就是即将成为大汉新皇后的卫子夫了。

就在这样的情绪支配下,出于外人不可知的某种心思,王太后开始笼络李夫人,在宫中的一些大小事情上,处处都抬举玉漱宫。这样的行为,落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眼里,便产生了许多联想,进而导致在未央宫内外,开始有一些风波在悄悄地酝酿。

李夫人名婉玉,在进宫之前,家中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自从她得宠之后,可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不仅整个家族都跟着受益,而且她的哥哥李璇玑和弟弟李延年也彻底的改变了命运。

李家兄弟一文一武,弟弟李延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尤其擅长韵律。而哥哥李璇玑就喜欢舞刀弄棒,纵马骑射。所以在李婉玉入宫得幸之后不久,李璇玑就进入北军大营做了一名将军。而李延年就跟随入未央宫,在漱玉宫内作侍卫。

就在不久之前,因为他精通韵律,得到了素来喜好音乐狗马之属的皇帝陛下赏识,经常跟随身边侍从,也可谓是新近窜红的人物了。

李夫人是一个很有心机的女子,她虽然受宠,但自知根基尚浅,还需要好好地巩固势力,以图将来有所作为。因此,对于自家兄弟与朝廷内外重要人物的交往,是持鼓励和纵容态度的。

对于明月楼的季家,李延年虽然未曾打过交道,但对于其流传甚广的名声,却是早就如雷贯耳。因此,今天跟着江都王刘非来到这里,他的心中还是存着几分敬意的。

李延年对自己的韵律之道素来自负,就在刚才,受了江都王的鼓动,他即席抚琴弹奏一曲,作为对季家老爷子的敬贺之意,其清远幽深之律,赢得了满堂喝彩之声。不仅旁听的众位宾客们齐声赞叹,就连季心也是微笑点头频频示意,他心中自然是十分得意。

在李延年之后,又有几位宾客表演了舞剑、投壶等几个小节目,虽然众人依然是嬉笑着喝彩,但在李延年看来,这些却都是难登大雅之堂的东西,嘴角不禁闪过微微的鄙夷不屑。

就在这时候,他忽然眼前一亮,不禁睁大了眼睛,只见有一个身穿翠绿罗裙的少女走了出来,那少女生的异常纯净,皮肤白腻无瑕,弯眉如月,令人一见之下就再难忘怀。这世间竟有如此好看的女子?李延年神情有些微微的呆滞,他感觉自己好像发现了一个新世界。

其实宴席上的好多人早就发现了苏红云和她身后的灵芝,只是无人冒昧的询问罢了。季家背景复杂,难以猜测其身份,不过既然是能坐在季老爷子身边不远处的人,料想必定是关系深厚,不一定是什么近枝亲戚也说不定。

等到苏红云自己说出“梵雪楼”三个字,许多人脸上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长安城内早就传说梵雪楼有一位美貌无比的千金小姐,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啊!

季心见苏灵芝在众人面前落落大方,脸上带着嫣然的笑意,一点儿也不显小家子气,不禁开怀大笑,连忙双手虚抬示意她不必多礼。梵雪楼近年来生意兴隆,名声鼎盛,朱家有后人如此,却也是令人宽慰的事。

听到身边人的议论之声,再看看季心对那苏家母女的态度,江都王刘非脸上神色变幻不定,不过他并没有说什么。他虽然这次来到长安的时间并不长,但因为对元召的怨恨,他早已经利用自己的关系,把元召身边亲近之人的底细调查的很清楚。

梵雪楼与元召的渊源,几乎是世人皆知,这点儿很容易就可以打听的道。刘非不是没有打过去报复梵雪楼的主意,但他后来经过更深的了解,才知道一直以来,梵雪楼都是受宫廷西凤卫重点保护的对象,这不禁让他暗暗吃了一惊。所以他才没有敢轻举妄动。

不过今天嘛……当江都王发现身边李延年那看着灵芝有些呆滞的目光时,他的心头忽然冒起来一个念头,他觉察到一个很好的借刀杀人机会,就这样摆在了眼前!

明月楼上,名叫灵芝的女子并没有觉察到什么不妥,敛手为礼后,她笑盈盈的对苏夫人身后站立着的两人招了招手。这段时间一直跟在她身边做事的李陵和陆浚两个人心领神会,连忙取出随身带着的玉笛跑过来递给灵芝姐。两个小跟班儿却都是一样的年纪,元召出征之后,这两个小弟子无所事事,便每日跑到梵雪楼,黏在苏灵芝身边,做这做那的,倒是十分勤快。

灵芝素手如葱白,纤纤玉指轻按,樱唇如胭脂点血,横挽翠玉短笛,清音飞声,委婉动听,犹如天籁。吹奏的却正是一曲《明月千里寄相思》。

这是元召第一次教给她的那首曲子。刚才她听到众人议论北疆战事,听得传颂的关于他的那些英雄事迹,离别两月有余,心中的情愫郁积渐深,因此,随口吹奏的正是心底所思所想。

这般清丽的曲调,明月楼上的众人大多都是头一次听闻,片刻之后,楼上楼下的喧闹渐渐安静下来。李延年更是吃惊的站了起来,他的心头开始剧烈的跳动,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如此倾城绝代的女子,此生当必得之!

灵芝在认真地吹奏着玉笛,曲调中寄托的情思,飞上长安城的高空,直去北疆几千里,只企盼着那人能够听到。不过有些可惜,元召现在并没有空闲想这些儿女情长,因为,就在这同一时刻,龙城正北烟尘滚滚,三万匈奴骑兵正凶神恶煞的扑来,一场恶战,再所难免!

正文 第三百七十三章 朔风侵 兵锋行

草原上势力最大的八位匈奴王爷中,以左贤王、右贤王、休屠王、浑邪王四部兵力最强盛。后两位统领西部草原范围内诸部落,左贤王威慑漠北,而右贤王部就在整个草原的中部地带。

龙城被元召长途袭取之后,匈奴单于在亲信随从们的保护下仓皇出逃,一口气跑到右贤王部的驻扎处,在万丈怒火中立即就下达了命令,要求右贤王马上出兵,趁着黑鹰军孤军深入的机会,去把他们一举歼灭,报仇雪恨,永绝后患。

右贤王大略听完情况之后,也是在心中大吃了一惊。竟然有汉朝的军队到达了这儿?这岂不是说,汉朝已经具备了长途奔袭作战的骑兵!这对于草原的所有人来说,可是一个极大的威胁啊。

当下不敢怠慢,连忙调兵遣将开始召集人马,一面准备出征事宜,一面又忙着安置陆续从龙城逃亡过来的匈奴残兵败将。大单于羿稚邪稍微歇息了一阵后,毕竟胸中怒气难平,又亲自赶到右贤王兵马聚集处坐镇。

苍凉的牛角号在草原的冬日里响起,听到这紧急集合的声音,匈奴人闻风而动,纷纷放下手头上的事,背弓提刀跨上马背,从四面八方赶来。

不到两个时辰的时间,三万大军就已经集合完毕,都是精壮的草原汉子,武器犀利,神情彪悍,整装待发,可见匈奴骑兵作战效率之高。

见单于羿稚邪一直阴沉的脸色终于缓和下来,右贤王心中暗自得意。要说起草原上诸部骑兵战力之强,又有谁能比的上自己手下的这班儿郎呢!此去一战成功,也好让大单于和整个草原从此刮目相看。

草原汹涌,战马嘶鸣,看着几万铁骑在自己的面前举起雪亮的弯刀大声呼喝,以示对单于可汗的效忠。单于羿稚邪勒马站在高处,正要慷慨激昂的说几句什么呢,却忽然见从草原南面的方向浩浩荡荡的来了无数的“难民”。

在匈奴骑兵惊疑的目光中,拖家带口扶老携幼的匈奴人,嚎啕大哭的拜伏在大单于马前,向他叙述了自己的遭遇。

大草原的冬季牧场,水草丰美的河套地区,竟然也落到汉军手里去了?!乍听到这个消息,所有人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然而看着眼前这些逃亡而来的悲惨匈奴人,他们不得不接受这样的现实。单于脸色铁青,也没有心思再说什么多余的话了,他恶狠狠地挥了挥手,都去战斗吧!即便是战至一人一骑、流尽最后一滴血,也要把河套草原从汉军手里给我夺回来!

三万骑兵在右贤王的亲自统领下,就这样怀着巨大的愤怒上路了。汉人简直太欺负人了,也太狂妄了!竟敢趁虚而入来偷袭。丢失河套和龙城,这简直就是整个草原的耻辱,是每一个匈奴勇士都不能忍受的!这笔账,唯有以血来偿。

万马奔腾南下,刀如山林,气冲斗牛,席卷一地杀气而来。以这样的速度,明日天亮,必可赶到龙城至黄河一带,与汉军决一死战。现在右贤王唯一担心的就是,汉军不要逃窜的太快啊!

匈奴大军要来了,汉军会逃吗?元召把这个问题,当着全部三千黑鹰军将士的面问了出来,然后他静静地等待着他们的回答。

“破匈奴,震慑敌胆,只在今日。大汉万胜!黑鹰军万胜!小侯爷万胜!万胜!万胜……!”

从公孙戎奴等三名黑鹰校尉以下怒吼咆哮,没有一个人选择退缩,也没有一个人皱一下眉头。一路来的胜利,早已经在每一个人的心头培养起巨大的荣誉感,他们渴望胜利的骄傲压倒了一切。虽面对十倍的敌人,那又如何呢?唯有一战而已!

历经风雪寒霜的侵袭,元召的面容变得有些黝黑粗糙了。自出长安以来,东征西进,两三个月的征战,使他心中有些怀念在长乐塬上的平静日子了。也许,该回去了吧?河南战役,当速战速决!

似乎是心有所感,元召探手入怀,取出随身携带的玉笛。这是梵雪楼的少女特意请高手匠人制作的,一模一样的两支。在他离开长安的时候,她亲手放在他的怀中,深藏着她的情意和嘱托。上好的玉质触手细腻生暖,似乎还带着当初那双柔夷的温度。

深入草原上的黑鹰军游骑,已经带回来了匈奴骑兵大举出动的消息,是该好好的打一仗了。从此以后让这些匈奴人知道,汉军的胜利,并不仅仅是只会偷袭,面对面的交锋,他们也不是对手!

北方的天空下,战马踏起的征尘在空中形成了大片的黑云。半日之后,敌军将至。在这段时间里,按照元召的吩咐,黑鹰军将士们开始了大战前的准备。三千黑鹰骑士们即将在这儿组成钢铁长城,让所有想经过的匈奴骑兵粉身碎骨。

元召立马沙丘,风动黑色披襟,猎猎作响。看着眼前即将染血的沙场,苍茫辽阔。他横笛于胸前,激昂的曲调带了苍凉之意,穿透塞上之风。平沙落雁,兵锋将发!

龙城之南,黄河岸边,把新征服的河套草原远远的抛在了身后,卫青统帅两万得胜之师正马不停蹄的南下雁门关。如一把淬锋的钢刀,他们即将在十万匈奴骑兵的背后发起致命的突袭……!

而此刻的雁门关前,激战正酣。万马冲阵,箭如飞蝗,拼死抵抗,血流成河……。

老将军李广亲自披挂上阵,神箭重现当年锋芒,死在他箭下的匈奴人马无数。大批的汉家儿郎也在匈奴骑兵飞奔齐射中死去,盾牌与铠甲上箭矢如芒刺,呐喊厮杀之声惊天动地。匈奴人一次次的冲锋被挡住,英勇的战士倒下后永不醒来。生命逝去,忠烈永生……!

遥远北疆的大战,胜负暂时还未见分晓。长安城内的繁华,却正是热闹。明月楼上一曲笛音既罢,名叫灵芝的少女嫣然一笑,重新施了一礼后退回苏红云身后。

满座片刻的安静,然后有轻微的赞叹声音响起。许多人都是第一次听到笛子的吹奏曲音,一时间觉得如此好听。

“好!灵芝这孩子才貌双全,贤侄女啊,你有福了。呵呵!”

季心脸带笑意,首先赞了一个好字,然后看着苏红云,却是真心替她高兴。

这些年打理梵雪楼,苏红云人情世故早已历练熟稔,听到季心夸奖,她连忙欠身逊谢几句,仪态大方得体。

在座宾客中有很多人虽然是第一次见到梵雪楼的女主人,但对梵雪楼背后的深厚背景,大多或多或少的都知道一些,因此,对苏红云也是报以善意微笑的居多。

江都王刘非暗自撇了撇嘴冷笑一声,一个商贾之家的女流之辈,也能上得了这么大的台面,还有这么些人捧场,长安风气真是莫名其妙!他用手拍了拍身边人的肩膀,话中有话的问了一句。

“李兄弟,韵律之道,本王是外行,听不出什么好坏来。你却是此中行家高手,说说看,刚才那妞吹的这是什么曲子?也值得众人齐声夸赞?”

听到江都王的话,好半天才慢慢回过神儿来的李延年笑了。他的相貌酷似其姐李婉玉,可谓是丰神俊朗一表人才。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延年自叹弗如啊。更何况,此女子虽年纪尚幼,却已经出落的倾城国色,姿容无双,几年之后必定是绝世美人也!呵呵。”

看着李延年脸上的情痴模样,江都王刘非的笑意更浓,他凑近了李延年的耳边,低声笑语道:“那么,李兄弟想不想得到这个女子呢?呵呵!”

世间事往往就是如此,贪念起在一瞬间,如果只是渴慕艳羡,也只是留下美好的念想罢了。而一旦有人从中挑拨,事情就有可能会引向未知的方向。

李延年正是自诩风流的年纪,近来又春风得意,得到皇帝陛下的恩宠,在他心中,本来就是觉得世间事无有不可致者。他刚才第一眼看到身穿绿罗裙的灵芝,就惊为天人。这时又听到江都王在耳边的低语,瞬间就打动了他的心思,再看向灵芝时,只觉得如果真能使她长侍身边,便是付出任何代价都是值得的。

“王爷深知我心也!只是却不知道对方是什么身份?有没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呢?”

原来李延年来到长安后,除了在宫中侍奉,很少出外,所以他的消息有些闭塞,并不知道长安城内的风云。心中虽然决心已下,却还是随口问了一句。

江都王眼角掠过一丝阴霾,那里面饱含了仇恨和快意。不过,他把这一切都掩饰了起来,故作轻松地哈哈一笑。

“刚才那妇人不是自己说了嘛,不过是小小的商贾之家而已。想来家中是有些财富,不过要和你们李家的身份比起来,那自然是天差地别的啊。有这样的好事,她们岂不是一步登天,又怎么会有什么不方便的呢!”

“王爷说的果然在理!只是这样的事如果当面冒然提出来……那个……呵呵,总是不太好的吧?”

江都王刘非见李延年那副神情踊跃而又脸皮薄的样子,暗自鄙夷。他却做出一副慷慨站起身来,以目示意自己会帮忙的。李延年大喜过望,轻轻地搓了搓手,恨不得马上就把灵芝抱回家去。

“老爷子,今天借你的宝地,本王想玉成一桩好事,也算是为您老的寿辰增添一点儿喜庆气氛,不知道如何呢?”

季心和宴席上的人都微微一愣,停住酒杯,不知道这江都王想说什么,不过他还是微笑着点了点头。刘非心中得意,转过身来时,神色轻佻,遥遥的指了指相隔五六丈外的婷婷玉立身影。

“李家公子看上了这位会吹笛子的小妞儿,所以呢,本王成人之美,愿意亲自做媒,成就这段姻缘。哈哈哈!”

一语既出,风云乍起,有人脸上登时变色!

正文 第三百七十四章 刀藏笑 袖底花

世上人,自有多情所在。往往在不经意之间,惊鸿一瞥发现至美,然后为之痴狂,不能自拔。这原本也算不得什么坏事。

李延年这几年在宫中内外行走,见过的美貌女子也有不少。但他素来自负才华,眼界清高,那些胭脂俗粉,能入心者却无有一人。

未曾想,今日在明月楼头,一见灵芝就怦然心动,为她清丽容颜所折服。及至听到她用玉笛吹奏出的委婉悠扬之音,更是大有知音之感。如此善于韵律打动人心的女子,可遇不可求。

因此,在听到江都王刘非的提议后,李延年自然是欣喜难耐,对这位新近结识的王爷好感度直线上升。又听他说肯帮忙玉成,李延年觉得,江都王就是自己最好的知己了!

他心中并不认为在这儿当面提出此事有什么不妥,且不说对方只不过是商贾之家的身份,也不说江都王亲自说合,只凭着李家新近崛起的声望和自己的才华,世间任何女子当皆可手到擒来。

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情,李延年满怀信心的安稳而坐,嘴角带着自信的笑意,眼睛似有似无的瞥向那名叫灵芝的少女方向,想着带回家后怎生的好好调教,到时候一定把她培养成为色艺无双的绝代佳人。

然而,他预想的情形没有出现,在江都王刘非说出那句话后,明显感觉到宴席间的气氛瞬间安静下来。有许多人的脸上显出奇怪的表情。就连明月楼的主人季英和季家老爷子季心,在稍微的错愕之后,脸色也变得有些阴沉。

苏红云没有想到会有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此冒昧,她并不认识对面这什么江都王什么李公子的是谁,但也知道他们的身份一定很不简单。虽然心中羞恼,却没有失了礼数,站起身来,神色淡淡的说到:“今日至此,只为祝寿。王爷所言,多谢美意。不过小女年幼,尚不及此,请王爷休怪。”

身后的灵芝虽然素来落落大方,但此刻听到有人当面以那么轻佻的口气对自己说话,脸色早已变得通红。低下头时,忽然察觉李陵和陆浚似有异动,连忙伸手拉住他们的衣角,轻轻摇了摇头,示意不要轻举妄动。

苏红云话一出口,江都王脸色一僵,收敛了笑意。他没有去管别人,只是盯着苏红云冷冷一笑,语气也开始变得冷淡。

“难道本王说的还不够清楚吗?是这位李公子看上了你家的这妞儿,这是她的福气,一般人还求之不得呢!哦,忘了和你说了,看到没有,就是我身边这位风度翩翩一表人才的李公子了。他可是最受当今天子宠爱的漱玉宫李夫人的亲弟弟,圣上面前的大红人!怎么?这个身份难道还配不上你们吗?哼!”

风度翩翩的李公子也配合的笑了笑,做出一副优雅的姿态。这个来头果然有些吓人,先前众人并不知道,这时再看过来的目光里,就有了许多不同寻常。季英朝着季心看了一眼,见老爷子依然不动声色,他不禁暗暗皱起了眉头,心中有些不安,一个跋扈王爷再加上一个受宠的外戚……他预感到今天的事可能会有些麻烦了。

“王爷见谅,这不是身份配不配的问题。我已经说过了,小女年幼,还不到谈论这些的时候。因此……。”

苏红云的话还没有说完,早有几个跟随在江都王和李延年身边的帮闲跳将出来,开始阴阳怪气儿的说话。

“你这妇人,也太不识抬举了吧!我们王爷的面子也不给?”

“你们那梵雪楼还想在长安城内开下去吗?这么点小事就推三阻四的……哼哼!”

这几个长安纨绔子弟也是些平日里斗鸡走狗之辈,他们哪里晓得其中的厉害。为了得江都王和李延年的欢心,自然是极尽讨好附和之能事。

眼见三两句话的功夫,江都王这边的人开始露出咄咄逼人的态度,季心看了季英一眼,季英会意,连忙就要走上前找借口岔开这个话题,然后再慢慢的劝解,以防矛盾激化。然而还没等他开口呢,明月楼上早已惹恼了两位“小霸王”!

李陵和陆浚一样大的年纪,他们又是在差不多时间拜在元召门下的,两个人在长乐塬上共同习武,倒是情投意合,很合得来。

他们两个人来历不同,李陵乃是飞将军李广的孙子,亲自托付给元召,让他代为调教。陆浚身世悲惨,自从那年老父和姐姐身死,元召替他覆灭长安勋贵报仇雪恨后,便把他收留在了身边。

李陵天赋极高,陆浚在于刻苦,因此,虽然只有短短的两三年时间,却都已经练成了一身不俗的身手。虽然年纪尚小,但寻常武者三五个根本就不是对手。

在长乐塬上,除了师父元召之外,他们两个人最惧怕的就是师姐小冰儿,而最亲近的就是经常过来这边的苏灵芝了。

灵芝姐身上具有柔美的亲和力,使得这两个小家伙最喜欢跟在她身边做事,对待灵芝,自然如同自己的亲姐姐一般看待。今日却忽然听到有人如此羞辱她和苏夫人,他们两个人哪里还能忍耐的住!

“小浚,如果人好好的说话,有野狗扑上来咬怎么办?”

“李陵,师父早就教过的啊,难道你忘啦?人有人言,兽有兽语。人是不能与狗讲道理的,对待它们,只有拳脚棍棒!”

“我当然没忘啊!是怕你忘了。既然如此,那我们还等什么?有人敢在我们面前欺负灵芝姐啊!她可是我们未来的小师母……师父要是回来知道了,那我们岂不是无颜以对!”

话未说完,两个人心意相通,早已同时出手,只听得“哎呀”、“哎呀”两声惨叫,却是刚才最嚣张的两个家伙捂着脸倒了下去,随后是碗盏落在地上跌碎的声音。这两个长安纨绔子弟也是倒霉,被打了个满脸开花,鲜血直流,门牙都被打掉了。

这一下满座皆惊,这说动手就动手啊!季英停住了脚步,有些苦恼的挠了挠头。而季心则不同,他反而饶有兴致的露出笑容,朝这边看了过来。

“是谁?谁扔的东西!赶快站出来。吃了熊心咽了豹子胆了这是……找死啊!”

几个同伴连忙扶起那被打伤的两个人,看到他们脸上破相,皮开肉绽,打的不轻。不由得大怒,不等江都王吩咐,早已经怒喝着围了过来。

李陵和陆浚早已经一左一右把苏夫人和灵芝护在了身后,两个人身量虽矮,但气势却不同。赤手空拳就敢出来应战。

苏红云暗自叹了口气,早知道会惹出麻烦,刚才就应该早早的带着灵芝离去的。现在倒好,还需要这两个孩子的保护,对方身份特殊,万一事情闹大了,却是有些不好收拾。而灵芝心中感受又不相同,听到李陵和陆浚早就把她和元召当做了一对,想来长乐塬上的所有人也是如此。她一时间感到既害羞又有些莫名的喜悦。

“就是你们这两个小兔崽子刚才扔东西打人的?小小年纪,胆子倒是不小啊!王爷和李公子在此,赶快过来磕头认错,要不然打的你们爹妈都认不出来!”

听到对方的恐吓,李陵、陆浚互相对视一眼,不屑一顾的哈哈大笑。元召门下弟子无论年纪大小,这种面对敌人的傲慢却是一脉相承的。

“什么亡爷死爷李公子李狗子的……我呸!小爷我们不伺候!也不去好好打听打听,梵雪楼是什么所在。你们刚才所有口出不逊之词的人,赶快过来磕头认错,这件事我们就权当没有发生过。等师父回来,也不会告诉他。否则,有你们的好果子吃!”

两个人胸脯抬的挺高,指手画脚神态嚣张,这句话出口,差点儿没把以江都王为首的几个人气个半仰。真是小儿无知,不知道天高地厚啊!

李延年满脸黑线,一家小小茶楼,也敢这么大的口气说话?真是岂有此理!话说自从他显贵以来,还没有经受过这种待遇呢。更何况还当着心仪女子的面,这口气哪里咽得下去!

看到他脸上隐隐升起的怒气,江都王自以为得计,对他使了个眼色,表示自己会把这件事处理好。一切不用他操心,一定挣回这口气来。李延年点了点头,表示心中明白。

“两只狂妄的小狗儿乱哮!你们几个,过去好好教训教训他们,让他们知道厉害。哦,顺便儿把那女子带过来,本王想做成的事,还没有人能够阻挡得住呢!”

江都王显出了跋扈的本性,随手招呼在身后侍从的护卫们,五六个人答应了一声,就要上前动手。却忽见得有人上前两步,肃然喝止。

“住手!今天来到明月楼的都是我季家的贵客,但如果有人不守规矩,想闹事的话……也要问问季家同不同意!哼!”

一人站到苏夫人几人面前,冷然面对着扑过来的王府护卫们,不怒自威。只有在这个时候,人们才会想到,这个有些略微发福的中年男人,是季家的传人,在黑白两道都具有极大影响力的人物。

季英的态度,这是明显的要偏袒梵雪楼了啊!这下不管是江都王还是李延年都心中大怒,今天如果在这儿丢了面子,那可就真是贻笑大方了,在长安城内就再也抬不起头来。他们正要不顾后果的发作,却忽然听到外面有人高喊了一声。

“太子驾到!来为季家老爷子贺寿……。”

正文 第三百七十五章 当年少 在天涯

李陵和陆浚其实非常想跟对面的人打一架。初生牛犊不怕虎,他们才不管什么王爷贵人呢。不要说背后还有元召的支持,就只为了替灵芝姐出口气,也要揍那几个出言不逊的家伙一顿。不过,他们终究没能如愿。

季英当然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在明月楼。苏夫人和苏灵芝在元召心中是什么样的地位,别人也许不清楚,但对于手眼通天的季家了说,早已经了解的一清二楚。

据说元召最开始出现,就是被苏夫人带回长安来的。梵雪楼,可以说就是他的家。当初就因为流云帮的人劫持了苏灵芝,而招致了这个天下第一大帮在一夜之间土崩瓦解。知道这其中底细的人,从来不敢去无故招惹梵雪楼。

今天苏夫人、灵芝和两个孩子来明月楼做客,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季家都不能让她们受到一点儿怠慢。所以,即便明知道由此可能会得罪江都王一边的势力,但季英还是义无反顾地站在了她们的前面。

河东季氏,轻生死笑傲王侯,从季布一脉相承,想当年季氏兄弟侠烈无双,就连汉高祖刘邦都差点死在季布刀下,何况得罪一个江都王呢!这个世界都是凭实力说话的,就算过后被迁怒,也要好好掂量掂量季家的分量。

人的性格有时候往往会决定事情的走向。如果这件事到此为止,也许就不会引起后面的巨大波澜,更不会改变许多微妙的关系。但世间没有如果,该发生的终究还发生,有些人的命运也许早就注定,逃避不了。

江都王刘非从来就是一个我行我素的人,更是一个心胸狭窄牢记仇恨的人。所以,对季家的表态,他马上就想翻脸。然而,大汉太子刘琚的到来,暂时延缓了矛盾的激发。

虽然刘琚这位太子在某些汉室宗亲眼中仍旧有被轻视的成分,但在没有利害关系的人看来,他流传于未央宫外的名声还是很不错的。自小聪慧勤奋好学,尤其是这一次又随军东征,为了国家的利益而不畏风险,平定抚远,亲自献俘归来,更是为他加分儿不少。

太子者,一国之储君。刘琚虽然年轻, 并不知闻朝廷大事,但他的身份在那儿摆着,自然不容得轻视。宾客众人俱肃立,季英领着季家的昆仲子弟下明月楼迎接。

不一会儿功夫,在几十名东宫侍卫的簇拥下,身穿紫色貂裘的刘琚走了进来。他的个头儿并不高,在诸人目光的注视下,态度和蔼,随着季英的引领,一路登上楼梯来至二楼,鹤发童颜的季心早已经亲自在楼梯口笑眯眯的迎候。

经过这一次漂洋过海远征的经历,刘琚明显成熟了许多。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只知道读圣贤书的少年了。一个人成长的过程中,总有几次最重要的蜕变。而刘琚的蜕变,就发生在东征途中他亲眼所见的刀兵激烈、荣辱兴衰、雄心与壮志,残酷与荣耀……。

当从寒冷的辽东回到建章宫,重新偎依在卫夫人身边,向她夸耀般的讲起自己这两个月的经历,所知、所见、所闻、所感。看到这位即将母仪天下的女子眼中的惊喜和欣慰时,他心中的某些信念,便更加的坚定起来。

如果未来的路,注定要当一位君王的话。那刘琚希望做一个仁德的君王。如同他最仰慕的汉文皇帝那样,能够始终秉承善政,在身后留下一个“仁”字的评价,那他就自觉无愧于许多人对自己的厚望了。

“其实想做一个既轻松又赢得好名声的皇帝,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只要不折腾就行了!你啊,赶上了好时候,这些劳心劳力的事,我们伟大的皇帝陛下这一生自然都会料理好的。只要好好的按照你心里所想的去做,按步就班的等到时机成熟,一个太平帝王的位子,早已经在等着你了……。”

“元哥儿,我怕到时候做不好……。”

“怕什么?好好想想你现在拥有的基础,再想想即将得到的臂助……呵呵,去翻翻史书,比较一下,还有比你条件更好的太子吗?”

“……那么,元哥儿,你会一直站在我身边吗?”

“放心。不管是为了什么,我既然选择了支持你,就绝对不会改变的……!”

想起在海上的那些日子,他和元召闲聊时说过的那些话,刘琚心中感到无比的安稳。 回来之后他果然好好的想了想自己的基础,心中更安稳了。

明月楼上,太子刘琚向季心恭贺之后奉上贺礼,自然是极其丰厚,尤其是一双从辽东带回来的玉璧更是名贵。季心大喜,他倒不是因为贪恋礼物,而是难得太子有这份尊老之心,令人欣慰。

互相寒暄礼毕,季心恭请太子入席饮杯水酒。刘琚应允,却先不落座,而是迈步走到一边,满脸早已经带了欢欣之色,躬身施礼。

“苏姨,灵芝姐,一向安好!自辽东回来这几天,我实在是太忙了,因此还没有来得及去梵雪楼探望,不想竟然在这儿遇到,真是令人高兴。呵呵!”

原来,刘琚一上得楼来,早就看到她们的身影,只是对季家礼数不可失,所以急忙道贺之后,这才赶过来搭话。

去辽东来回两月多,风寒霜雪终究还是侵染了少年的脸面,刘琚皮肤变得有些粗糙。苏红云怜惜的用手摸了摸,嘴边涌起笑意,随口夸赞了他几句此行的功绩。不管是元召、刘琚,还是小冰儿、马小奇、余丹等这几个孩子,都曾经在梵雪楼度过漫长的几年时光,虽然现在他们都各自有了自己的事要做,但当初的那份情意,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忘却的。

看到太子在和那苏家母女有说有笑态度亲密,任谁都看得出来他们的关系一定非比寻常,许多人心中不禁有些惊疑。原来梵雪楼背景如此深厚,不仅仅只是长乐侯元召的关系啊,竟然与建章宫也这么亲厚,这就怪不得她们的买卖做的那么大了!

其实众人的猜测并没有错。梵雪楼现在规模遍布天下郡县,茶叶销路直至海南塞北、西域各国,这其中的利润,有一半是输入未央宫内府的。而宫中库府的掌管者,非是别人,就是建章宫的卫子夫了。所以苏红云与卫子夫有着亲密关系也就不足为怪了。

这其中的渊源只不过有极少数人知晓,外人自然不得而知。季家作为梵雪楼的长期合作伙伴,算是多少知道一点内幕,而江都王刘非偶尔来长安,他哪儿能够知道啊!至于新进宫中不久的李延年,就更摸不清头脑了。

江都王刘非的脸色阴沉的能拧出水来,要多难看有多难看。真是岂有此理!论辈分,自己可是他的皇叔,虽然没有见过几次面,也从小不待见他,可刘非不相信他会不认识自己,这么大身份的个皇叔在这儿杵着呢,竟然敢不先过来拜见,而是去与那苏家母女扯三扯四的!刘琚这小子也太不懂礼数了吧?

与他同样表情的是李延年。本来以为自己看中个女子,想要带回去收在房中,在贵人之家,这不算多大的事。却未曾想先是对方不识抬举,指使两个熊孩子出来搞事情,一言不合打伤了人还不说,态度还很嚣张。刚要派人教训教训他们吧,太子刘琚却又不早不晚的在这个时候来了。又有明月楼季家的回护,看来今天是难以如愿了啊!

李延年冷冷的瞅着,太子竟然称呼那明艳少女为灵芝姐,看来这背后的关系很不简单。他在漱玉宫听自己的姐姐李夫人暗中说起过一些事情,对于未央宫中的宫闱内幕略有了解,历年来的各种宫心术听起来触目惊心,要想在未央宫站稳脚跟,并且再有更好的未来,不运用一些手段是不行的。

李婉玉得到过王太后的许多暗示,这不免让她心中产生许多奢望。陈皇后失势以后,她早已经暗暗把建章宫卫子夫视为最大的威胁。不管是为了固宠还是野望,都注定了她们不可能和平相处的。李婉玉的这种心思,他的亲兄弟李延年和李璇玑自然了解的一清二楚。所以,李延年对于太子刘琚,心存敌意满满。

“李兄弟,看到没有啊,这太子竟然交接宫外长安市上的商贾之人,也不知道心中意欲何为!哦,没有想到,你看中的这女子竟然认识太子。本王刚才好像还听旁边的人说起,元召那厮好像与她关系不简单啊,怪不得她们故作姿态,连这么一表人才的李兄弟你也看不上眼呢。唉,都怪本王无能啊,这点忙都没能帮上你。”

江都王刘非这番看似无意实则有心的话落入李延年耳中,恰似火上浇油,他不由得心中怒意陡生,连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

“元召又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凭借着讨好窦太后而起家封候的吗?投机取巧之辈有何能为?假以时日,必把他踩在脚下!”

在妒火中烧之下,他的声音很大,附近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大家看过来时,都有些莫名其妙的神色。大汉太子刘琚收起笑容,冷冷的说了一句。

“元哥儿……长乐侯的功劳,难道还有人不知道?哦,还没来得及说,宫中刚刚接到八百里急报,北疆大捷!黑鹰军夺取了匈奴人在黄河边的河套草原。而元召独领三千骑奇袭龙城,差点儿连匈奴单于都成擒呢!这……算不算得是投机取巧呢?”

他的话音刚落,明月楼内外、远近街市早有许多听到消息的人开始奔走相告,万民俯首,长安沸腾!

正文 第三百七十六章 千机变 无敌杀

赞曰:

射月追霞,都付与、草原深处。

且看那、北疆雄阔,长城威武。

敌虏铩羽黄河畔,汉军于此败匈奴。

直教人、豪情壮志生,凌云负。

千骑发,势如虎。刀兵烈,扩疆土。

宜将乘勇去,旌旗拥万夫。

一腔热血染战袍,所向披靡随风舞。

战龙城,锦绣话史书,传千古!

汉匈大战在雁门关外爆发之后,从北疆至长安的快马飞骑相望于道,就一直没有停过,以便随时把最新的军情急报传递回朝廷。

最新的一封战报,来自两个时辰之前,太子刘琚在临出宫前听闻了这个消息。这次八百里红翎信使送来的,其实有两封。一件来自雁门关,一件来自草原。

雁门关激战正酣,杀场惨烈,形势危急。在匈奴骑兵发狂般的进攻下,汉军将士死伤无数。就连飞将军李广也被流矢所伤,裹疮而战。可以说能够坚持这好几天时间而未使得匈奴人马蹄前进一步,雁门关汉军是全凭着一种信念在坚持。那就是,他们多把匈奴骑兵拖住一会儿,胜利的战果就会越大。

他们血肉与生命的付出是绝对值得的,因为雁门关将士的付出,胜利的捷报终于传来!这就是几乎在同一时间送达未央宫内的另一个消息了。

黑鹰军两路大捷!取河套,袭龙城,深入草原,势如破竹……!

这份战报一到尚书台执守处,待的看清楚内容,几位侍中、郎中简直就像是打了鸡血一般,兴奋的手舞足蹈,别的什么杂务都顾不得了,先放到一边,马上过长秋门,来到皇帝刘彻正在批阅奏章的宣室阁,禀报此事。

听到这样重大的消息,皇帝陛下的表现也好不到哪儿去,当时就从座位上蹦起来了,带翻了御案,乱七八糟的东西撒了一地也不管了,激动的接过已经拆封的红翎急报,双手微微颤抖着一目十行看完之后,不由得心中大喜过望。

八十年恩怨,无数汉家将士的血仇,大汉历代公主和亲的屈辱,几位先皇帝和天下臣民的忍辱负重励精图治……今日终于在汉匈战争中扳回一局,取得了胜利。这样的结果,虽然是皇帝一直的期盼,但当他真正实现的时候,却仍旧不敢相信。

刚刚要出宫的太子,就是在这个时候听闻这个消息的,他心中的振奋可想而知。带着这样巨大的喜悦来到明月楼,本来是想要给季心拜寿之后就马上赶回去,好了解更详细情况的。却没有想到,竟然有人敢当众以轻蔑的语气说元召的坏话,他心中怒极,立即出言驳斥。等到说完抬头去看时,才发现那边的一群人中,江都王刘非这个皇叔赫然在内。

别的人包括李延年,刘琚并不认识。但江都王他还是熟悉的,毕竟在宫中见过几次,此时既然看到了,再不打招呼就说不过去了。不过,面对太子的主动寒暄,江都王并不买账,他依然神色冷淡,点了点头,就算还礼了。

江都王这就是故意的,毕竟是私下的场合,不是在朝廷和国家大典上,就算是不给他这个太子面子,他也不敢有什么不满。即便是传到皇帝耳朵里,料想他也不会为了这点儿小事而怎么样。

不过刘琚现在并没有心思和这位心怀不轨的皇叔计较什么,听到外面传来的欢呼之声时,他和其他所有人一样,心中高兴。舅舅卫青和元召取得这样的大胜,让他把一切都抛在了脑后。长安民众也终于都知道了北疆大捷的消息,各种庆贺的活动开始了。

已经九十岁的季心,犹如回到了年轻的时候,进酒三杯,与座上宾客互相道贺,哈哈大笑。人虽老矣,雄心犹在,虽然已经不能上马杀敌,但一片拳拳赤诚报国之意,已然涕泪纵横,不能自已,坐中客多感怀泣下。

江都王刘非与李延年对视一眼,暗自怀恨。在这样的气氛中,自然不适宜再继续刚才的争执,不过他们并不甘心,耳边听着席间人在热烈的议论赞颂黑鹰军将士和元召的功绩,再看到太子刘琚和那苏家母女在那边兴高采烈,江都王眼中寒光一闪,一缕杀机在心中浮现……。

欢腾的情绪,不仅仅是在明月楼中,也不仅仅是在长安城内。对匈奴作战,取得这样重大的胜利,对于皇帝和朝廷来说,自然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事。所以在短短的时间之内,北疆大捷的消息,就如同长了翅膀一样,到处传播,从长安三县向外扩散,直至天下各郡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欢呼雀跃的庆贺。

这样对匈奴国战的胜利,意义非同小可,它不是普通的一场战争胜利那么简单,这是一种国家力量的体现,是一种凝聚人心的最好手段。它标志着大汉朝经过八十年的发展,聚集起来的强盛国力,终于可以与北方宿敌一战,而且是完全可以取得胜利,战而诛之!这样的认知,又怎么能不使朝廷上下欢欣鼓舞,从皇帝到臣民不共同庆贺呢?

长安城中的欢乐气氛,在北方几千里外的龙城自然是体会不到的。所有在这里的黑鹰军将士,现在根本就无暇多想,因为一场严峻的挑战,已经来到了眼前。

在平阔的草原上,匈奴骑兵的推进速度非常快,更何况,气势汹汹而来的这三万骑兵,带着满腔的复仇怒火。万马奔腾,形如怒涛,夹裹着令人难以抵挡的气势,似乎要粉碎前面的一切。

几十里外的沙丘上,元召放下了手中的“望远镜”,他的嘴角泛起淡淡的笑意。回头看了看在身边的将士,即将面临的,终究是与匈奴人开战以来真正意义上的面对面战斗,而且是兵力悬殊。所以,从公孙戎奴、张次公、韩嫣这三名黑鹰军校尉以下,所有人的表情都很严肃。

“怎么样,怕不怕?有没有信心打赢这一仗?呵呵!”

“没问题!有什么好怕的。只要跟在小侯爷后面,我公孙戎奴上刀山下油锅都不会眨一下眉头的!”

马鞍旁斜挂金钉狼牙槊的猛将神情豪迈,嗓门很大,震得人耳朵嗡嗡响。“摧锋破敌,每战先登”这样的评语,可是绝对不能辜负的,无论是在辽东的三千里地山河,还是在这草原之上,他,公孙戎奴,从来都是紧跟着元召的刀锋所向。

“匈奴人也就是那么回事儿!死在我们手上的还少吗?呵呵!这次我可要多杀几个,把公孙比下去!”

张次公也毫不逊色。他手中的三尺长柄大砍刀,也已经攒下了不小的功劳。小侯爷早已经对他保证过,回到长安论功行赏,封侯不在话下。

“攻破龙城,大败单于。我辈男儿杀至此处,已经不输于祖辈们的战绩了。即便来日战死沙场,也已经无憾了!匈奴大军来时,唯死战而已!”

素来以美男子自居的韩嫣,经过风尘与杀戮的洗礼,眼角眉梢增添了许多峥嵘气质,他早已经重新找回了先祖的余烈,面对强大的对手,绝不会再轻易怯懦。

“不许你们随便说一个死字啊!黑鹰军中的每一个人生命都是宝贵的,我们出来战斗,不是为了送死,而是为了更好的活着。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所有身边的朋友,也要好好的活着回去!虽然这一路的拼杀,有的军中同袍不幸以身殉国,血染杀场……他们没有办法再活着回去中原,回到长安。但我们这些还活着的人,就绝不能再轻言牺牲!”

元召眼神明亮,脸色真诚,他的话音并不高,却异常的坚定。黑鹰军将士们早已经全身披挂整齐,弩箭齐备,刀光雪亮。见主将眼光扫过时,胸膛挺得老高。此刻虽然没有呐喊的豪言壮语,但这种肃穆的静峙,却如同山岳难以撼动。

“匈奴骑兵半个时辰后即至,传我号令,全军准备吧……!”

龙城正北,朔风骤起,摧折草木,横扫千里!随着汉尚书令大司马长乐侯元召的一声令下,黑鹰军将士们开始了临战前的最后准备。三万右贤王部的匈奴骑兵,今天也许注定会成为这次河南战役的牺牲品。因为,他们面对的汉军主将是元召!

此战过后,在匈奴草原上,将会再没有一个匈奴将军敢直面这个人的锋芒,他的名字,将成为许多匈奴人的噩梦,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闻风丧胆畏之如虎。

以三千黑鹰军对三万匈奴骑兵,这样的局面,胜负似乎一眼就可以预知。在匈奴人的主场草原上,黑鹰军想要胜利,甚至想要全身而退,按常理推断,都是很难做到的事。但世间偏偏就有例外,令人出乎意料、叹为观止。所以才会有以少胜多的经典战例,所以才会有流传史册的百战传奇,所以才会有顶礼膜拜的绝世名将,所以才会有彪炳千秋的赫赫功勋……!

龙城北的平阔草原,远近除了几座祭天建筑外,一览无余,正是匈奴骑兵最善于纵马冲杀的地方,就在这片几十里的战线上,元召已经为匈奴骑兵设好了一个必死之局。

正文 第三百七十七章 决生死 飞戎甲

神州大地上,纵观千年史书,经典战役数不胜数。一场战争的胜利,有的时候来自于将帅的临机决断,抓住瞬息即逝的战机而取得。而大多数时候,则来自于周密的策划,在战斗开始之前,已经把胜负之机握在了手中。

元召是人不是神,在草原深处,孤军深入的情况下,他之所以凭着三千黑鹰军就敢横断龙城,狙击匈奴骑兵,是因为经过推演和布置后,自信有着极大胜算的。

就在元召袭取龙城后这短短两三天的时间里,后续的运送辎重已经到达。这是借助了燕北聂家的庞大运输力量。河南战役,这么重要的一次汉匈决战,没有后备支持怎么能行呢。

不论是征伐辽东还是兵进草原,聂家都动员了全部所能影响的力量,给予了黑鹰军最大的臂助。此事与利益无关,与功名无关,这是聂壹对元召的肝胆相照。当然,元召也绝对不会让聂家和他们的追随者吃亏。

黑鹰军一路的逐杀,使得草原东南部这一带已经暂时不见匈奴人的踪影,他们都远避黄河以北,这就为后面运送辎重的队伍提供了最好的条件。从内地通过运河船队转运到燕地的各种物资,由聂家的马车队伍随后紧跟黑鹰军将士行军路线,送至此处。

站在元召身后的聂家大少爷聂生心情异常激动。他预感到今天有可能会亲眼目睹一场大场面了。如果由自己亲自押送来的作战物资在这场大战中发挥作用的话,那就太值得夸耀了。

马车队伍里的那些东西他并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聂生虽然满心好奇,却不会去问。不仅是他,所有人都严守聂壹定下的规矩,对于事关黑鹰军中机密之事,不许探究一字。不过,这并不妨碍聂生和许多人一样,对黑鹰军必胜怀有极大的信心。

聂生自告奋勇的帮助黑鹰军骑士们布置好了战场之后,就遵照将军令带领着大家躲到了后面龙城之内安全的地方去了。他们满怀激动的等待着,屏息凝气目不转睛,风雷激荡的铁血时刻即将到来!

接受了匈奴单于羿稚邪亲手赐予金刀的右贤王,也就意味着领受了必胜的使命,而且他必须胜利!胜则金刀加身,荣耀无极,败则无退身之地,当以此刀自裁谢罪!

右贤王从来没有考虑过败兵的后果,那不是他应该考虑的问题。三万铁骑在手,当纵横草原无敌,区区汉朝来的孤军一旅,岂堪一击!

在许多未曾与匈奴人真正交过手的汉朝将军眼中,也许他们认为,这些野蛮的家伙只会横冲直撞的冲锋掠阵,凭借着马力和勇力取胜。如果这样想,那就是大错特错了!匈奴人这么多年来能够叱诧风云横扫周边诸国,自然有值得令人敬畏的作战手段。

狼群之所以能够称霸草原,坚忍残暴只是它们的一个方面,而另一个方面,就是狡诈多疑。而这些也恰恰如同匈奴人的性格。

右贤王从跨上马背开始,就陆陆续续地派出大批的精悍游骑去收集消息,在行军途中,根据传回来的信息进行作战前的评估。所有探听收集来的情报都表明,汉军突袭攻占龙城之后,并没有立即撤离,反而大摇大摆的驻扎在那里,看这架势,是要把黄河两岸这方圆几百里的地方都据为己有啊!

这样的消息,让右贤王放心的同时又不禁暗自冷笑。这些汉人真是愚蠢啊!真的以为取得了一两次偷袭的胜利,就能攻占草原上的地方啦?这也太自不量力了吧!

汉朝最前端的雁门关防线,距离河套地区也有几百里的路程,这大片的草原,为匈奴人占据已久。就算是汉军能够凭借着兵锋之利暂时占领,难道他们能够长久的占据吗?除非他们有能力把黄河以南至雁门关的这片草原全部占领,以绝对优势的兵力驻扎防守,也许可以办到。

但是,汉朝现在有那个能力吗?那得需要多少军队来填……五万?十万?三十万?这边可是一望无际的平坦草原,没有坚固长城的防守优势,想要挡住匈奴骑兵的马蹄,那简直是痴心妄想!如果汉朝的皇帝真的有这种想法,在右贤王看来,这是自寻死路。匈奴人倒正好可以把汉朝派过来的军队彻底消灭,让他们片甲难归。

这绝对不是右贤王自己的一厢情愿,而是长久以来的现实。百年前的赵之李牧、秦之蒙恬都曾经把匈奴人打的大败而逃追亡逐北,可是最终又怎么样呢?他们就算是取得了胜利,也要无可奈何的重新退回到燕山之南,筑长城防守。草原依旧是匈奴人的天下。

一马平川无险可守,没有办法阻挡匈奴骑兵的不断侵袭,这就是匈奴人的主场优势,中原人抗击敌虏的悲哀。

所以,统领本部三万骑兵南下的右贤王意气风发,以不可阻挡的锐气来到了龙城以北,想要一鼓作气消灭掉这股不知死活的汉朝军队。身陷死地而不自知,活该他们倒霉!

已经不用听探马游骑的最新汇报了,右贤王和他手下的几个万夫长远远的已经能够看见汉军的旗帜,它们飘扬在前方的天空下,一支不过千人的黑色披风玄甲骑兵,在安静的勒马而立,身后就是已经成为半个废墟的龙城。

在双方相隔几箭之地外的地方,右贤王停住了战马,以便恢复马力。匈奴骑兵在进行暂时的休整之后,就会发起全面的冲锋,把对面的这股汉军全部消灭之后,他们会马不停蹄渡过黄河浅滩,重新夺回河套草原。

右贤王和他手下的勇士们不知道这些汉军有什么理由这么大胆,在明知必死的局面下,还硬撑着伫立在那儿。难道他们真的以为打了几张胜仗,就是天兵天将所向无敌了?!既然如此,就让他们尝尝无路可逃、彻底覆灭的滋味吧。

右贤王的人马从来没有和黑鹰军交过手,但他却了解过他们的作战手段。听说他们倚仗的取胜利器是一种叫做九臂连环弩的弩箭,犀利无比。右贤王为此还特意命令部众做了防护,战马都配备了牛皮厚甲,马鞍旁挂了大小两面盾牌,如果对方一旦放弩箭,这些措施可以有效的保护骑兵和马匹,就算拼着受一些伤亡,那也是可以承受的。

九臂连环弩的射程和威力虽然比匈奴骑兵的长弓要厉害,但这些善射的匈奴勇士们也不是吃素的。右贤王和手下将官们仔细的研究过,只要顶住了黑鹰军最开始的几轮弩箭攒射,进入弓箭射程之后,匈奴骑兵万箭齐发的情况下,以寡敌众的黑鹰军能够经受得住几轮打击呢?

而且,右贤王手下有好几名骑射超绝勇士,他们在草原上有一个威风的名字,叫做“射雕手”。弯弓劲弩,飞马射雕,称为草原英雄。他们的任务就是在冲锋作战中专门猎杀敌方将军校官的,屡建奇功,令人胆寒。此时围绕在右贤王战马左右,正跃跃欲试。

右贤王拔出了那把金刀,斜指向前方的苍穹,那刀柄上镶嵌的红蓝宝石在阳光下发射出耀眼的光芒,随着身边护卫们的威武大喊,万千马背上的勇士同时举起了手中的弯刀,齐声呐喊如果雷鸣滚过草尖。下一刻,万骑劲发,奔涌而去!

龙城那几座仅有的土垒高台建筑上,是相对安全的地方。名叫聂生的聂家大少爷和身边人都静静的伏在那里,这是他们第一次真正见识到匈奴铁骑的冲锋,彼此都从对方脸上看到了惊惧之色。这种气势,普通人不要说是正面对阵冲杀了,就算是逃跑恐怕都没有勇气。

然而当他们把目光转向正前方严阵以待的那千余人马时,不知道为了什么,心中忽然又安定下来。那一片黑色,肃穆而安宁,如同一面巨大的盾牌,遮挡住迎面而来的风暴杀气,只要有他们在,后面的人便无所惧怕。

看到滚滚而来的烟尘,听得马蹄声如同爆豆,胯下的战马似乎已经觉察到即将迎来的激烈交锋,鬃尾乱乍在不安的躁动,然而它的主人一动也没有动。旁边的人也都没有动,他们的目光只是紧紧的盯着敌人来的方向,计算着彼此拉进的距离。韩嫣在元召身后,手中的刀柄已经被汗浸透了,说不上是紧张还是兴奋。他相信大家的心情都和他一样,面对着匈奴最强劲的骑兵冲击,没有什么分别。

三千黑鹰军分成了三部分,公孙戎奴和张次公分别带领一军去了两边侧翼埋伏,剩下的有元召亲自领着挡在龙城正面,挡在奔马形成的怒潮涌来的方向。

马踏如雷中,冲锋在最前面的匈奴万夫长已经能够隐隐看到汉军的人马大体位置了,和上万的骑兵队伍比起来,对面的人马显的太少了,少的有些可怜,匈奴骑兵万马冲过后,有可能踩踏的他们连渣都不会剩啊!

不过为了安全起见,避免受到汉军九臂连环弩的杀伤,这位作战经验丰富的万夫长还是命令手下所有人都举起了大盾牌,以防万一。

有些出乎意料,最前面的几千匹马都已经冲过了弩箭的射程,汉军却毫无动静。战机稍纵即逝,来不及多想,许多匈奴骑兵开始腾出手来想要摸弓箭。而更有那几个身手矫捷的射雕手在飞驰的马背上已经找好了射杀的目标,弯弓、搭箭、瞄准……!

正文 第三百七十八章 命如蚁 箭如麻

匈奴人的马很快,匈奴人的箭很准,只要再有几个呼吸间的距离,他们就可以进入手中弓箭的有效射程。到时候万箭齐发,在箭雨的覆盖下,黑鹰军就算是铜头铁臂,也管教他们伤亡无数。

想法是好的,现实是无情的。匈奴人绝对料想不到,他们弓箭的射程,有人早就经过了精密的计算,并且给他们划定了一个界限。任凭皆是神箭手,也没有机会以箭杀人了!

奔驰在万夫长左侧的魁梧大汉就是有名的草原射雕手,目力奇佳,箭无虚射。他手中弓箭瞄准的目标,是在汉军将旗下马上的人。虽然还看不清对方是什么模样,但想来一定是名将官无疑了。他准备再行进两个马身的时候就放箭,这个距离对他来说,猎杀目标万无一失。

忽然,高速奔跑中的战马左蹄下一个趔趄,差点儿摔倒,幸亏这匹草原马十分神骏,勉强支撑住了,然而另一条腿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连人带马就这样一头栽倒了。在这样的速度中,猝不及防的从马上掉下来,下场会好的了吗?

这位匈奴射雕手倒在地上后,身体被马压住了半边,弓箭抛出老远,动弹不得,只感到大腿剧痛,想来是已经断了。他强忍着疼痛正要想办法起来时,却听到左右人喊马嘶乱成一片,原来不仅是他,冲在最前面的许多人马,都遭到了同样的下场。

匈奴骑兵大惊失色,成百上千的马匹似乎是中了魔咒一般,就这样成片的倒了下去,连带着他们的主人,翻滚在这无边的长草间。有些倒霉的匈奴人就这样撞断了脖子死去了,而更多的是腿臂受伤,脚在马镫上来不及脱开,就这样被马匹压住,在拼命地挣扎。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后面的大队人马根本就来不及刹住,更多的战马冲过来,踩踏而过倒在地上的人或者马,造成了大批的伤亡。有些人一时爬不起来,就那样眼睁睁的看着硕大的马蹄直踩过来,从身体上践踏而过,留下一地哀嚎。

最先统领一个万人队的那位匈奴骑兵万夫长,被战马踏过后,一时间还未死去,不顾大口喷血,用尽全身力气从枯草间爬到自己的马跟前,仔细去看时,只见马蹄掌间有一簇长长铁刺状物深深扎了进去,他恍然大悟,心中悲凉愤怒,不禁仰天大叫一声“恶毒的汉人啊……”!然后气绝身亡。

其实,他并没有看到事情的全部。在黑鹰军面前的这片区域内,除了遍布于长草间的无数铁蒺藜之外,还有许多用细细锯牙铁丝做成的绊马索,横七竖八到处都是,在杂草灌木的掩映下根本就发觉不了。匈奴骑兵的战马一旦进入,不是被铁蒺藜扎伤就是被绊倒,很难有幸免者。

看到冲锋的骑兵队伍前仆后继人仰马翻,后面的匈奴人终于察觉到了不妙,没有发现汉军动手,怎么就这样了啊!右贤王虽然一时想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也知道一定是对方的手段。连忙大声喝令,小心有埋伏!

听到后军的大喊,反应迟钝的匈奴骑兵依然在前冲,反应过来的已经在开始努力控马,想要停住或者转向。但在这万马奔腾的情况下,想要在很短的时间内做到这些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前军就此陷入混乱中。

右贤王怎么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前锋停滞,后军冲不过去,马速慢了下来,他正要下令整顿后军转向右冲,忽然听到一支响箭直上半空,心中一惊,抬头远望时,异变突生,黑鹰军的攻击开始了!

黑鹰军两边分开,随着韩嫣一箭射出,两排床子弩闪出了狰狞的面容。这正是安装在东征楼船上的那一种床弩,今日随军来到这里,将要大展威风。虽然只有六架,但每架九支粗如儿臂的长矛状弩箭激射出去后,带起的风声似乎连空气都被刺破!

这种弩箭的最大作用,不在于大规模的杀伤敌人,而在于威力无比的震慑。这第一轮五十多根巨型箭弩带着死亡的压迫感射进万马军中,除了几枝落空之外,凡是被射中者,都死的凄惨无比。有的匈奴骑兵被贯穿身体带飞了出去一段距离,有的则连人带马被钉在当地,有的把半边身子都射没了……!

匈奴人什么时候见识过威力这么大的武器啊!看到身边之人死去的惨状,尽皆心中大骇,带马拼命的躲避逃窜,唯恐下一轮死亡就到自己的头上。

不过,黑鹰军并没有打算继续发射床弩,操作这种东西太费时费力,在当前这种情况下有些来不及,所以在给了匈奴人一个下马威之后,他们马上变换了打击方式,令匈奴人一直警惕的九臂连环弩终于上场了。

几乎是紧跟而至,千弩齐发,在略高于匈奴人马头的位置上,一排排的弩箭当胸射来!经过刚才的慌乱,那些防御的盾牌早已失去了作用,在根本来不及抵挡的情况下,被弩箭射中的匈奴骑兵大片大片的从马上掉了下来。

三万骑兵,在不到一刻钟的时间里,就有将近一半在黑鹰军迎头暴风骤雨的打击中陷入了混乱,伤亡惨叫,互相践踏,不要说再继续向前冲锋了,于这个巨大的陷阱中能够摆脱死亡的命运,已经算是命大的了。

也不知道在这方圆几十里的的长草间汉军到底撒下了多少铁蒺藜,也不知道设下了多少绊马索,匈奴骑兵惊慌失措的左突右冲,在弩箭的打击下试图冲到安全的地方,然而无济于事,天罗地网,死亡遍地!

已经不用听万夫长将军们的飞马来报了,右贤王早已经看清了形势,黑鹰军以自身为诱饵,设下了一个陷阱,自己没有多加考虑,以至于给前军造成了巨大的伤亡。他气急败坏的传下了紧急将令,命令各部各自为战,避开正前方,向两边迂回包抄过去,把那股可恶的汉军万马践踏,碎尸万段!

就在后军部下们在万夫长、千夫长们喝令下重新调转马头,想要分别行动的时候,就在他们的后方两翼不远处,早已经埋伏多时的两支黑鹰军骑兵现出了身形,黑色的身影摧动战马,如两把利刃分左右袭来,马踏如飞,箭似流蝗,开始了三面夹击!

在外围的匈奴骑兵承受着不断的伤亡,一面用盾牌遮挡,一面抽空开弓还击,然而距离太远,九臂连环弩可以射到他们,普通弓箭却根本就达不到黑鹰军的射程。匈奴将军大怒,催促喝令着赶快提起马速,冲出去,靠近了去与黑鹰军面对面厮杀,毕竟再怎么说,在人数上力量对比悬殊,虽然伤亡惨重,还是胜算在握的。

不知道什么原因,那两支从后方出现的黑鹰军骑兵并不接近匈奴骑兵的队伍,他们纵马飞驰不断发射弩箭杀人,却总是游离在一段距离之外,来回的驰骋。除了前军在慌乱的继续逃窜,后面的匈奴骑兵开始举起弯刀向两边的黑鹰军杀去。

黑鹰军似乎非常熟练于这种战法,左右两军来回穿插之间异常灵活,见匈奴骑兵逼近,他们又向稍远些的地方遁去,当然,弩箭的攒射却未曾停止,匈奴骑兵的死亡仍在继续。

经受了巨大伤亡的匈奴骑兵,怀着满腔悲愤想要一鼓作气追上汉军拼个你死我活,他们拼命打马,眼中喷火,狂舞弯刀,战马飞腾而起时,掠过长草苍茫,却忽然发出了痛苦的悲声嘶鸣。

就在千百骑驰骋而至的地方,风吹草动,显露杀机!只见有许多用锯齿狼牙状铁丝纠缠而成的障碍物,在地面绵延不绝,挡住了去路。匈奴人的战马收势不及,直接就闯了进去。战马的四蹄或者腿部被缠绕住之后,那些铁刺狼牙深深的扎了进去,而且越挣扎越难摆脱。

右贤王大惊失色,如果说黑鹰军刚开始的正面狙击还并不值得太重视的话,那现在的三面包围夹击,就足以威胁到全军的安全了。

如果到现在还不明白是黑鹰军预先设下了埋伏,想要以蛇吞象,彻底消灭三万匈奴骑兵的话,那右贤王和他的部将们就太愚蠢了!

形势就这样突然发生了逆转,生死存亡只在顷刻间。黑鹰军在龙城以北匈奴人主攻的方向,以这样出乎意料的方式,为他们划下了一片死亡区域,而三万趾高气昂的匈奴骑兵在他们王爷的带领下毫无防备的一头扎了进来!

事到如今,双方唯有拼死一战!短暂的时间里,匈奴骑兵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成千上万的草原勇士在对方三面密集的弩箭攒射下丧生,余者惊魂丧胆各自为战,已经难以组织有效的进攻了。

蓦然,震动人心的战鼓响了起来,元召身后的雄壮勇士赤膊抡起鼓锤,遵照将军令,在猎猎北风中擂起总攻的信号!

黑鹰军将士从三个方面就此发动攻击,胜负之机,就在此时!右贤王麾下的匈奴骑兵,如同一只被缚牢笼的困兽,开始了徒劳的挣扎……!

正文 第三百七十九章 旌旗卷 映朝霞

《大汉帝国史?元公世家》记载:“……元公破龙城,走单于,以兵拒右贤王部,遮断黄河北岸,以便雁门关大战。平旦,匈奴兵至,激战至午后,大破之。右贤王部死伤殆尽,王大恚恨,自刎于乱军中,残部亡北。汉军声威大振,单于恐,去西北休屠王部,避其锋芒。元公以兵少,龙城难据守,遂退回黄河之南,守河套。后两日,雁门关大捷,十万匈奴骑兵尽没,两王一死一逃。河南战役胜,大局遂定,战后,河套草原至雁门三百里土地,重归汉土。汉匈攻守转折,自此始……。”

史书简略的叙述,自然难以让后人尽知其中的精彩,那些埋没于历史烟尘中的刀光剑影、壮怀激烈,那些金戈铁马、热血情怀,只有亲历者才能深刻铭记,口口相传于子孙后代,留下不朽的传奇。

匈奴右贤王死后,在打扫战场时,黑鹰军缴获了匈奴单于的那把金刀,元召把它赠予了聂生,以表彰聂家在这次战争中做出的巨大贡献。这把刀,元召戏谑的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做“落草”。聂生虽然不明白其中有什么大道理,但还是毕恭毕敬的请回家去,找高手匠人把这两个字刻在了刀柄上,供后世子孙瞻仰。

来自于长乐塬冶炼作坊那些一圈一圈的狼牙铁丝网,还有铁蒺藜,被黑鹰军将士们都看做了宝贝。原来这些东西在草原上能发挥那么巨大的作用!即便再勇猛的匈奴千军万马,在它们面前也难以行进,堪称在平地对付匈奴骑兵冲锋的利器啊。这次龙城之战的胜利,它们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千黑鹰军对三万匈奴精锐骑兵,付出了极小的代价,取得了最大的战果,把南下支援之敌大部消灭,余者击退。为雁门关外汉军与十万匈奴骑兵的最后决战提供了安全的后盾。可以说居功甚伟,为河南战役全胜的关键。

就在右贤王身死军灭、匈奴单于北遁重新聚集人马,意图再次南顾的同时,雁门关大战也接近了尾声。

雁门以北近百里的战场上,到处都是大战刚刚结束后的惨烈。这是汉朝这些年来与匈奴人展开的一场最激烈战斗,无论是规模还是激烈程度,都超过了从前的任何一次。

耶律王和左贤王统领的骑兵,都是匈奴人中的勇士,彪勇强悍,战斗力非常强。雁门关守军在苦苦支撑下,伤亡惨重,几乎已经快顶不住了。如果不是黑鹰军争分夺秒以最快的速度赶到,说不定就被疯狂的匈奴骑兵攻破防线长驱直入了。

雁门汉军之所以能够坚持这么久,除了受老将李广的激励死战不退外,还多亏了身体并未痊愈的霍去病在最危急的时候,领着手下的骑兵几次突袭出击,斩杀了好几名冲锋的匈奴千夫长,这才稍微挫动了敌人进击的锐气,汉军得以喘息。

可以说,卫青的两万黑鹰军来的正是时候。他们的马蹄连停都没有停,夹裹着冲天杀气直接就分左右两军杀进了敌军大营。

围攻雁门的匈奴骑兵并没有接到来自北面的消息,因此,对于身后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可以说是一无所知。眼看汉军就要坚守不住,他们正信心大增,在两位王爷和将军们的鼓动下,做着攻破雁门直趋长安的美梦。

突袭发生在匈奴前军正与汉军激烈交锋的时候,留守大营轮番休息的耶律王部骑兵,在一点防备都没有的情况下,遭受到了致命打击。

火烧连营本来就是黑鹰军突袭的拿手好戏,匈奴人厚厚的毛毡帐篷,正是火攻的好目标。冬天的长草异常干枯,却是引火的好材料,再加上第一批火箭射击,当黑鹰军马蹄还没有踏进敌营的时候,借着风势,早已经烟火大作,惊慌叫喊声一片。

两万训练有素的黑鹰军,在主将卫青和以曹襄为首的七名领兵校尉分头带领下,开始了灵活机动的作战。穿插、突进、分割、包围、歼灭……!

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才能真正看出百炼强军和莽勇之师的区别所在。匈奴骑兵的强大,是在万马冲阵的情况下难以抵挡,等到了现在陷入慌乱被动挨打的时候,也只剩了任人宰割的命运。

两万勇猛的黑鹰军战士,虽然刚刚取得了攻取河套草原的伟大胜利,但他们心中并不满足。那样的胜利来得太容易了些,许多将士的刀锋还并没有染上匈奴人的鲜血,这几天的经历,也只不过是来回的长途奔驰,虽然这些都是为了最终决战的需要,但心中总是不免怏怏不快。

现在,终于可以放手大杀了!雄鹰终于扑向了狼群。成千上万的匈奴人在眼前奔跑逃亡,或者是奋勇抵抗。长刀所向,弩箭寒芒!生命的华丽在此刻绽放,死亡与鲜血开始遍地流淌……。

两万人的黑色骑兵部队,化身成了死神驾驭的巨轮,滚动着碾过长草、碾过营帐、碾过面前的一切。在这样的实力对比中,匈奴人即便是再勇猛无畏,也会怕死的。熊熊的火光和呐喊声中,受惊吓的马匹四散奔逃,来不及披挂上马的匈奴骑兵如同被驱赶的猎物一般,撒腿没命地向前方阵地逃窜。那儿还有左贤王的几万军队正在与汉军交战,逃到那里去,也许还有活命的机会。

生死关头的慌乱中,统领数万军队的王爷也和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不过,耶律王比较倒霉。他在百余名部族护卫们的保护下,匆匆忙忙爬上马背,刚要突营而走的时候,一彪黑鹰军正巧杀到了跟前,为首一将,猿臂阔背手持大刀,正是公孙敖。

公孙敖是头一次上汉匈战场,不过他的运气也算是逆天了。他虽然不知道眼前这位在众貂锦之士保护下想要逃跑的人是谁,但看这份架势一定是匈奴军中的重要人物。那哪儿能让他跑了啊!当然是先留下再说。

公孙敖的骁勇,在后来的黑鹰军中名将排名,和公孙戎奴不相上下,世称“公孙双杰”,俱是当世的名将。此时他只不过是一名校尉身份,正是渴望建功立业的时候。当下大喝一声,抡刀就剁。

一场混战,匈奴骑兵护卫们虽然拼了死命,想要保护着耶律王突围出去,但最终还是没能如愿。这些匈奴勇士,在黑鹰军的弩箭与冲杀下凋零殆尽,耶律王见逃跑无望,挥刀自尽,然后被赶到跟前的公孙敖一刀两断,割下脑袋悬于马下。

等到听得最后几个匈奴护卫临死之前大声悲呼“王爷”的时候,公孙敖和他手下兵士才知道刚刚稀里糊涂杀了一位匈奴王,巨大的惊喜过后,他们兴奋地用刀举起这颗头颅,一边大声喊着“敌酋授首!”,一边更加勇猛地向前冲杀而去。

本来还有些在抵抗的匈奴骑兵看到连耶律王都被人家杀了,那还在这儿拼什么命啊?赶快跑吧,逃命要紧!兵败如山倒,一窝蜂的连骑兵带步众就跑到了左贤王作战之处。

左贤王刚刚接到消息,说是后营大乱,有汉军突袭,看着那火光大起,他心中大惊,还没有来得及分派人马去支援呢,只见有无数的匈奴败兵狼狈逃窜了过来。后面不远的烟火处,随着喊杀声震天,身披黑色战袍的汉家骑兵已经弩箭开道,漫坡遍野的杀了过来。匈奴人腹背受敌,尽皆失色。

同一时刻,提前得到细作密谍传过来消息的雁门关守军阵地上,响起了雷鸣般的战鼓。看到援军终于到来,飞将军李广汇合了所有能够调集的弓箭手,羽箭如同雨点一般开始大规模的向匈奴骑兵的方向射来。

早就挑选出来的万众敢战之士,一手执盾牌,一手挽单刀,他们冲出了坚守多日的阵地,在羽箭的掩护下,组成方阵开始向前方突进。当头遥遥领先者,一员红袍小将,梨花枪、赤火剑、龙马冠军!身后百骑相随,耀武扬威,如同尖锐的箭头,直刺前方!

霍去病本来完全可以安心的在雁门关内休养,直到这场战役的结束。作为首战开局的胜利者,百骑破万,生擒白羊王,她的功劳已经足够大。

然而,她还是率领着手下的一百骑兵来了,来到了战斗的最前线。因为在这里,她可以听到北面草原上传来的最新消息。虽然从心里她绝对放心师父元召的安全,但她还是要第一个听到他胜利的消息,稍迟一点儿也不行!

连日来的战斗,使她还有些虚弱的身体很疲惫。然而在此时此刻,透过前方千万匈奴骑兵,远些的地方,终于看到那些熟悉的黑色战袍和迎风招展的黑鹰旗帜从烟火中突然出现的时候,她的眼中绽现明亮的光芒。

龙马四蹄奔腾若飞,手中的梨花枪迎着风,硕大的红缨舒展开来,周身寒芒四射。她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要一鼓作气杀透眼前的千军万马,向北,向北,再向北……她要去河套草原,去黄河岸边,见到他!

雁门关北八十里,汉匈大战,一日一夜烽火连天彻夜不息,第二天破晓,匈奴十万骑兵彻底失败,死者枕籍无数。耶律王授首,左贤王仅以身免。汉军雁门大捷……!

于是,就在河套和龙城的胜利消息刚刚到达长安的时候,最新的大捷急报,又随着飞骑星夜出发了。

正文 第三百八十章 倾城立 有佳人

冬至无雪也无妨,温酒梨棠玉生香。

梅花不知芳华短,相思更比情丝长。

海阔天空人归后,青鸟飞鱼应成双。

为君绾却云鬓改,今日画个胭脂妆。

雁门关正烽火连城,大汉帝都长安,依然繁华平静。不过,这只是表面的现象,在一些不为人所知的地方,惊涛骇浪正在悄悄地酝酿和发生。

长安很多天没有下雪了,无论是巍巍宫阙还是民间巷陌,都不免显得寂寞。冬至到来的时候,终于开始热闹起来,许多庆祝祭祀活动在长安城内外举行着。

冬至庆祝,由来已久。在遥远的西周王朝,名叫姬旦的贤者带着他的弟弟姬奭来到洛水边,经过祭祀、占卜与“相宅”,用“土圭测景”之法测得“天下之中”,并在这片“土中”之地开始兴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级中心城市——洛邑。

而用“土圭测景”之法,姬旦、姬奭同时测量发现了一年中“日影”最长的一天,于是,孔子的偶像、伟大的政治家周公、召公兼伟大的科学家姬旦、姬奭,便把这一天定为后来延续千年的中国二十四节气之首——冬至!并把这一天作为新王朝新年的开始。

所以,冬至虽然开始进入“数九”严寒,却是阳气始生,蕴涵希望的开始,是最早定下的节气,是古时候二十四节气的第一节。

千年已过,传至大汉王朝,虽然已经没有那么隆重,但相对来说,还是一个很重要的日子。无论是宫内宫外,庆祝活动一大早就开始进行。当一些热闹的声音,越过高高的宫墙传进来的时候,名叫素汐的女子正在对镜理云鬓,细细描红妆。

建章宫后院的小楼旁,几株腊梅开的正好,只是可惜没有白雪的映衬,似乎连娇艳的色彩也消减了几分。

素汐公主轻轻把垂下的一缕青丝掠过发髻,镜子里的那张容颜,豆蔻年华,美得不可方物。心中自觉喜悦却又有着微微的落寞,纵然芳华绝代,喜欢的那人却远征天涯,已经许久没有见到了。

深宫九重,难得自由。从前的时候,还可以找得借口跟随太子刘琚偶尔出宫一次,不过,自从今年以来,皇帝对太子的学习要求日益严格,已经很少能够自由自在出宫去游玩,尤其是他这次随军出征辽东归来,取得巨大声誉的同时,也便开始承担更多的责任。不仅皇帝和东宫的那些属官、教授们看的紧,就连卫夫人也每天都叮嘱几遍,要他认真修身学习,做一个合格的储君。

在这样的情况下,素汐公主想要出宫一次自然成了奢望。她现在期盼的是,今天冬至日,如果灵芝能随着苏夫人进宫来看她就太好了 。

每年的几个重要节日,她们都是会来建章宫做客的,冬至自然也不例外。卫夫人在宫中的交好并不多,素汐除了与弟、妹两人相伴外,这几年就只有灵芝这个好姐妹了。

对于灵芝,素汐的心中其实很复杂。她早已经过了豆蔻初开的年纪,儿女情长也逐渐的了解。元召与灵芝是怎样的感情,她心中清清楚楚。随着那些无忧无虑的岁月逐渐远去,她们终究都渐渐长大,一些烦恼和忧愁在心中暗暗滋生。

元哥儿喜欢的人应该是灵芝吧?自己本就不该对他动心的!但如果要为此而埋藏心中的情愫,素汐自问她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自从那年匈奴和亲,他在千军万马之中把她救回来后,她芳心所系,别无所属!

每当想到这些,素汐便有些烦躁,又有些不安。这样的情绪无法找人诉说,妹妹云汐还小,母亲卫夫人羞于开口 ,只有弟弟刘琚多少知道点她的心思,但也无法倾诉。好在未来还远,岁月悠长,彼此相见的机会还有很多,一切总会有办法的吧!

虽然知道这不过是自己的自我安慰,素汐还是会心安理得的想象着会有一个圆满的未来。如此慢慢梳理心情,消磨时光,不过等到午后时分的时候,灵芝和苏夫人并没有来建章宫,这不免让她感到有些奇怪。派宫中侍女去前面打听了好几次,却没有什么消息。

卫夫人也并不在建章宫,想来是去操持宫中的祭祀活动了。现在她虽然还没有正式正位中宫,但这几年许多事本来就在她手上,当下更是责无旁贷。

无风无雪,宫阙安静。有隐约的丝竹之音从远处传来,听声音是来自隔了两处宫殿的漱玉宫方向。素汐公主知道那是宫中最受宠的李夫人居处。她心中有些默然,想必这个时候父皇又在那边了吧?后宫中的大小事务这几年都有自己母亲打理,不免分散了对皇帝的照顾。父皇来建章宫的次数也有些疏懒了些。倒是那李夫人正是艳丽无双的年纪,听说色艺双绝,得到皇帝的独宠,也就不足为奇了。

素汐公主猜想的一点都没有错,皇帝刘彻此刻正在漱玉宫李婉玉处。他早朝罢后,一上午时间进行完各种宗庙祭祀参拜活动,精神疲乏,身体懈怠,遂来至漱玉宫略微放松休憩。

见到皇帝陛下来到,李夫人自然是笑语嫣然殷切接待,亲自去准备了各色精致的菜品,清酒温热,婉转相陪。原来她不仅才艺在身,还做的一手好厨艺,深得皇帝欢心。

李婉玉生的美艳无比,此时年纪正是女子最好的年华,她的出身也只是平民小富之家,一朝被选进未央宫来,集皇帝万千宠爱于一身,可谓是飞上枝头变凤凰。因此,她心中有些别样的心思,也并没有什么意外。

皇帝刘彻舒服的半躺在美人榻上,笑眯眯的品尝着那双玉手为他夹过来的美味,心中惬意满足。在这儿,他可以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放松。眼前美人给他的是全方位服务,可以满足他的任何要求,妖娆风情销魂蚀骨,这是他在别的宫中嫔妃那里体会不到的感觉。

李婉玉媚骨风流明眸善睐,见皇帝微微摆了摆手,知道他不要再吃了,遂吩咐宫女重新收拾干净几案,端上各色奇珍异果、清茶飘香,她净手熏香,半跪半伏在皇帝身后软榻上,轻轻替他松骨解乏,笑语轻聊。

铺设了锦绣绒毯的堂前,早有丝竹管弦响起来。皇帝好华服美食狗马声色,这在朝廷内外不是什么秘密,宫中各处自然也会投其所好,以讨欢心。这样的事,身为君主帝王,无论贤德还是愚蠢,都难以避免。

李婉玉既然精于此道,漱玉宫中的奏乐班子水平自然也是极高的。各种乐器奏响时,今日演绎的却是新谱曲的一曲新词。

几名宫妆女子翩翩而舞,舞在当庭。只见一身白色纱衣的男子,独据一案,手挥五弦琴,神态潇洒,口中朗声吟唱起来。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连续吟唱数遍,曲音相随,响彻漱玉宫内外,甚是悦耳动听。皇帝刘彻的头倚在李夫人一弯玉臂间,斜眼瞥了身后玉人一眼,轻轻抚摸她柔软的手掌,颌首微笑。

“这曲词说的可是卿么?呵呵!李延年这家伙倒是毫不谦虚,自己写词赞颂亲姐。”

话语中虽含了戏谑的成分,但其中的亲信之意却是显而易见。

却没有想到,李婉玉神色微动,嘴角轻轻扬起,眼神若无其事的与正在弹琴高歌的李延年对视了一下,然后话语中带了一丝娇嗔。

“陛下,快休得如此说了。妾身那里有那么好呢!更何况,人家这词中挂念的,却是另有其人哦……。”

她这柔媚之态落在皇帝刘彻眼中,他这位好色的大汉天子心中却甚是受用。不由得哈哈大笑了几声,一边握住了她的手臂,感受着那柔夷,一边嘴里却流露出不相信的语气。

“朕却是不相信,这世间除了婉卿,哪里还会有如此绝代佳人嘛!”

“陛下,臣妾绝对没有相骗,此事千真万确。这首曲子的由来,臣妾却是略知一二。前日延年出宫时候,在长安市上无意之间遇到一位绝色佳人,他一见之下为之倾心。回来之后辗转反侧,夜不能寐,所以才有感而发,谱写这首词曲,今日在陛下面前这是第一次弹奏呢。”

听到她说的详细,再看抚琴的李延年那副专注深情的模样,皇帝心中不由得信了几分。不过他并没当做多大一回事,这样的事在他看来,不仅不唐突,反而可以当做一桩风流雅事来看待。当然他之所以这样想,还是因为李家姐弟正受宠幸的缘故罢了。

李婉玉察言观色,见皇帝脸上神情怡然,她便在耳边悄悄地说道:“延年自小与臣妾相依为命,至今也已经年岁渐长,却并没有遇到一个情投意合之人。难得他有倾心的女子……陛下,臣妾有一个不情之请,想要陛下成全。”

皇帝哈哈大笑着点了点头,他当然知道自己宠爱的美人想要说什么,这确实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不要说李延年长得一表人才在宫中伺候周到,眼看前途无量,就只凭了李婉玉的隆恩专宠深得圣心,不管李家看中的是谁家的女子,想要收到身边也都没有问题。

李延年听到姐姐替自己求得皇帝亲口应允,他不禁大喜过望,连忙俯身拜谢。既然有皇帝背书,如此一来,就算是为此惹下天大的祸事,他也不怕了……!

正文 第三百八十一章 暗獠牙 冷森森

皇帝作为天下至尊,拥有无上的权力,俯瞰苍生,可以掌握万千黎民的生死。但在很多时候,却连身边人的小伎俩也看不透。

如果皇帝刘彻预先知道就因为他轻率的点头,而导致了后面一连串的事件发生,那么想必他无论如何也不会这么做的。不过很可惜,近来一连串的胜利消息,让他的心又有些自大轻浮,一些宿命中的恩怨也就不可避免了。

李家姐弟都是有心机的人。自从在明月楼见到灵芝之后,李延年便下定决心势在必得。而之所以在姐姐面前提起此事,是因为有些事已经发生了。他为了不会引起什么太严重的后果,才提前在这儿打个埋伏。

李延年白衣缓带潇洒的仪表下,其实在身体上有着好几块青紫的伤痕,这些都是昨日在明月楼的冲突中留下来的。不过相比较起这些瘀伤的疼痛,让他更难以忍受的是求而不得的嫉恨和屈辱。

当时在明月楼上,因为太子刘琚的到来和季家的干预,暂时压下了正要开始的冲突。不过这件事并没有完,各怀目的的江都王刘非和李延年彼此暗中嘀咕了几声,然后就决定了一些事情的走向。

日色平西,酒宴散场,道贺的人群逐渐离去。太子回宫前,又特意过来对苏红云和灵芝提到卫夫人的挂念,希望她们这几天有空的时候进宫叙谈,苏红云自然是笑着答应。冬至到来的时候本来就是想要去的,正好可以大家盘算一下今年的利润,这也是每年的惯例。

与季家老爷子拜别以后,由季英送了出来,远远的看她们马车离去后,这才回去送别别的宾客。梵雪楼与明月楼之间虽然相隔了半个长安城,但料想也不会有什么事发生,因此倒没有多想。

然而,转过几条街之后,正在行驶的马车突然停了下来,有人在前面拦住了去路。

苏红云在马车之内,正在想着一些账目,灵芝则有些打盹,忽然感觉到马车停住,听到前面驾车的马七“噫”了一声,似乎有些吃惊。

“怎么了?七哥,发生了什么事?”苏红云一面掀起车帘,一面随口问了一句。

名叫马七的汉子是最早保护着苏家母女逃亡到长安来的人之一,这些年在梵雪楼,大家早已经和亲人差不多。他也已经四十多岁的年纪,本来早就用不到他驾车了,不过终究是闲不住,今天夫人和灵芝出门的时候,他正巧遇上,就自告奋勇做了车夫。

“没什么大事,夫人放心就是。小陵、小浚你们两个小心些!”

马七握紧了马车的缰绳,他没有跟着上明月楼,并不知道此前发生的事,这会儿看到前面的那些人堵住了去路,并且不怀好意地向这边看着,还以为是些长安纨绔子弟喝醉了酒在此闹事。

李陵和陆浚一人骑了一匹马,跟在马车左右,听到前面动静,急忙过来看时,却认出挡路的那些人中,领头的几个正是此前在明月楼上出言不逊的人。

“七叔,这些都是坏人!刚才的时候欺负灵芝姐了……没想到他们还不完事!哼!”

马七一听大怒,灵芝可是他们几个从小看着长大的,比自己的孩子都要亲,竟然有人敢欺负她!

“夫人,在车里坐好了,我们先冲过去。待回到梵雪楼安全之后,再慢慢的找这些兔崽子算账!”

苏红云眉头皱了皱,她没有想到对方还不依不饶了,本来只不过是一场小小的口角之争,竟然在此堵住回家的道路,听说那里面有什么王爷,贵人的,看样子有四五十人之多,难道他们敢如此大胆,在长安市上当街挟持抢人不成?!

长安帝都,天子脚下,普通人当然没这么大的胆子,但对面的不是普通人,他们是皇亲贵戚,倚仗着巨大的权势,又有什么不敢做的呢!

江都王刘非得意洋洋骑在马上,身边的一帮长安纨绔,也大多是王侯子弟。在明月楼上,当着太子的面不便于当场来硬的,在这儿谁还管得着?

对方只不过一辆马车,一个驾车的汉子,两个骑马的十几岁孩子。江都王早就打定主意,趁这个机会把梵雪楼的这对母女捉回去,小的送给李延年,把他们李家也拖到这泥潭里来。大的不妨细细拷问,他就不信了,这梵雪楼在短短几年内形成遍布天下的规模,这其中会没有什么猫腻?

不管用什么办法,只要这苏夫人肯开口,揭发出其中一些不可告人的内幕和目的,到时候他握在手中,就是一把巨大的杀器。不要说是用来对付仇人元召了,就是他们背后的建章宫和太子……哼哼!也很有可能会被牵涉其中。

如果因为这件事在宫中掀起波澜,双方角力之下,漱玉宫的李夫人和漪澜殿的王太后联手,取得对建章宫的胜利的话,那么他江都王刘非就算是立下了大功一件。如果真的能如此,那就太好了!

正是怀着这样的目的,利用了李延年看中灵芝的机会,江都王义无反顾的做出了决定。他带领着纠集起来的一批人,从明月楼直接就赶到了这里,挡住了去路,就要抓人。

“李兄弟,看到没有?对付这些不识抬举的人,就要用这样的办法。此事不用你管,等会儿捉到人后,直接把你看中的那女子领回家去就行,到时候就随便你调教了。哈哈哈!”

李延年虽然心中隐隐觉得此事有些不妥,但是一想到灵芝那清丽的容颜,他就顾不得什么了,连忙点头致谢。江都王猖狂的大笑,然后一使眼色,他带着的二十几个王府护卫就向前扑去。

眼见对方一言不发就气势汹汹的扑过来,来者不善。李陵和陆浚不用多想,也知道现在该怎么办了。话说他们年纪虽小,胆量可不小。管他对方来的是谁呢,既然送上门来有架打,那还用客气吗!开打就是了。

两个人互相对视一眼,伸手拔出了身后的剑。他们在长乐塬上虽然练习的是诸般兵器,但受了小冰儿和崔弘这两位师兄师姐的影响,却都喜欢出门带剑。他们这几个弟子在剑术上下的功夫也最深,因为有一个暗中不能说出口的念头在鼓舞着他们,那就是师父元召手中的那一套春秋九剑除了赠送出去的六把之外,还剩了三把在那剑架上摆着呢。每个人心中都希望有一天能够有资格得到其中的一把,也就不枉了每天都偷偷去瞧上那么几眼的渴望了。

能够跟随着江都王千里迢迢来到长安的护卫,自然都是经过精挑细选的高手。换个说法就是江都王的死士。在他们眼里,江都王的命令大于天,即便是杀人放火,也要坚定的去执行。这时候奉命向前抓人,见那两个毛孩子竟然敢拔剑抵抗,简直是不自量力!

不过等到他们冲上来的时候,却有些意外的发现,这两个人比剑高不了多少的家伙,竟然非常难缠,看似是拿剑乱戳乱砍,实则非常有章法,专伤人的要害部位,大意之下连着五六人已受伤倒地。

江都王刘非在后面大喝一声:“速战速决!把这两个小子给我乱刀分尸,不相干的人也都杀了,只留下马车里的人带走!”

身边的长安纨绔们每人也都带的有贴身护卫,见江都王发怒,也都派过去帮忙,这些大汉们都拔出了随身带的刀,神情凶狠刀光霍霍,就对李陵和陆浚下了死手。

李陵和陆浚虽然功夫底子好,剑法也精奇,但终究年纪太小了,寻常一人打四五个还行,这么二三十人围攻之下,不禁手忙脚乱,连人带马连连后退,一时间险象环生。见形势不妙,两个人心意相通,一面拼命连砍了几剑,逼退攻到面前的几人,一面朝后面大声喊道:“七叔!我们掩护,快驾车先走啊!”

其实根本不用他们提醒,马七虽然武功平平,但早些年保护苏夫人到处流亡的生活,使他对危险有着异常的敏感,见这些人的架势,知道今天难以善了,他一面抽出马车上的刀来衔在口中,身子牢牢地堵住车厢,一面双手控紧缰绳,寻找着可以突破的时机。

李陵在前,依仗着大宛良马的神骏,接连逼退好几波进攻后,见对方人群散开,成包围之势,想起师父平日里的教导,他剑交左手,右臂暗藏的小弩对准前方,连发几支短弩,几个人应声而倒。陆浚见状也不示弱,弩箭连发,然后两人挥剑开路。马七不敢怠慢,在马背上狠狠的抽了一鞭子,马车紧紧的跟在后面,冲了过去。

江都王刘非和一大帮的人没想到对方竟然这么凶猛,在如此实力悬殊的情况下,还敢硬拼硬闯,一时间反应不及,稍微躲避的功夫,两马一车直接就踏了过去 ,身手好的躲得快,一边大骂一边跳跃开去。身手稍慢些的又被马车和马撞倒了好几个,包括李延年在内的五六长安纨绔狼狈不堪翻滚在地,想必身上都受了伤。

江都王大怒,见那马车眨眼之间出去十余丈远,他一伸手把弓箭从雕鞍旁摘了下来。这家伙据说有扛鼎之力,也是身手不凡。拉弓搭箭瞄准那马车的方向,二话不说就是连续三箭!

铁箭既出,追魂夺命,波澜骤起,许多事就此再也无法挽回……!

正文 第三百八十二章 残阳血 似海深

马七本名并不可考,他与钱六、赵远、宋九、侯五几个人,在许多年前,结为兄弟,为了保护苏家母女浪迹天涯,一路逃亡到长安,最后在梵雪楼落脚,后来终于度过危机,过上了安稳的生活。

“仗义每多屠狗辈”,其实严格说起来,马七算不上是什么江湖中人,他的身手平平,从前在流云帮中,也不过是车夫的角色。但其忠心义胆,却不比任何人逊色。

这些年来 ,无论是他们几兄弟,还是苏夫人、灵芝,都已经和一家人没有什么区别。共同经历过颠沛流离的生死岁月,人间真情便显得格外珍贵。

当危险来临的时候,马七及时地发觉了拦路之人的来者不善,他紧紧的控住马缰绳,绷紧了身子站在马车上,凭着娴熟的驾车技巧,闯过了前面的人丛。

在一片慌乱的躲避和威吓中,马车跑出十余丈远的时候,有一种本能对危险的预感,促使他回头看了一眼,正看到有一簇寒芒从后方射来。不禁心中大惊,紧急关头来不及细想,用尽全身力气跳上车顶,右手掠过衔在口中的单刀,握住刀柄探身用力一挥,把一只射向车厢内的雕翎羽箭打落在地。

马七心中暗自后怕,幸亏自己回头看到了,要不然这只箭如果透帘而入射到车厢内,不管是伤到苏夫人还是灵芝,那自己就万死莫赎了。

马车的速度很快,他并不敢多有耽搁,一转身形就要跳下车顶重新去控住缰绳,然而就在此时,忽觉背心剧痛,如遭重击,随后一个趔趄,差点儿从车上摔下去。

马七咬住了牙关,一声不吭的就势跳到原位,用刀柄在马背上狠狠的又击打了一下,双手死死的挽住缰绳,随后朝前面开路的两人大吼了一声。

“莫回梵雪楼,左向!去长乐侯府!”

他终究是年纪长见的事情多,见到对方竟然敢如此嚣张,在长安市中公然劫人,可见一定是些背景深厚的家伙。虽然暂时闯过危险,他们必然不会就此善罢甘休。梵雪楼离得太远些,保不准途中还会发生什么意外,倒不如去到最近的长乐侯府中暂避,再做计较。

李陵和陆浚一听有道理,正走到街口,连忙打马转入另一条大街,回头看时,果然见后面那些家伙又紧追不舍的跟了上来。见前面长街尽头就是长乐侯府了,他们两人左右一分让过马车,又持剑断后。

在车厢里的苏红云和灵芝总归是女流之辈,遇到这样的情形,心中的害怕终究是避免不了的。好在她们早些年经历过无数次这样的事情,苏夫人把女儿搂在怀中,一面安慰她不要害怕,一面不停地问外面的情形。

“七哥,怎么样了?那些人还在追吗?”

“夫、夫人不用怕,前面……前面就是小侯爷府邸了。我们马上就到,只要进到那里面,看他们哪个有胆子敢来惹事!”

听到他这样说,苏红云心中稍稍安定,元召虽然不在长安,但长乐侯府是窦太后当年亲自所赐,料想那些人虽然有势力,他们也不敢随便上这里来怎么样。在精神紧张之下,她倒一时没有顾得上发觉马七口气中的异常。

江都王刘非现在心中很生气,他大声地责骂着手下的护卫们,这么点儿小事儿都办不好。一面看到李延年满身的污垢,有些痛苦的捂着左胸位置,在几个人的搀扶下爬起来,显然是被刚才的马车撞伤了。而其他的那些长安子弟也伤得不轻,一个个呲牙咧嘴的。

本来计划的好好的一件事,既交好了李家姐弟,又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却没想到弄得乱七八糟。他岂肯善罢甘休。

江都王刘非并非一点儿也不知道元召和梵雪楼的关系,想到当初在朱雀门外那混蛋打自己时的凶狠手段,他便又恨又怒。想到这一点时,刘非咬了咬牙,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趁着元召远在北疆和匈奴人作战,还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必须要把现在这个机会抓住了。因此,苏家母女他势在必得!

简单的安慰了李延年之后,见只不过是一些皮外伤,应该没有什么大碍,遂放下心来。大声命令所有人跟上,今天非要好好的教训教训梵雪楼这些不识抬举的人不可!

这些长安纨绔们,并不知道自己即将卷进去的是怎样的一场惊涛骇浪。他们最不怕的就是闹事了,何况现在还吃了亏,更是不能罢休。类似这样争风吃醋、争抢女人的戏码,他们已经参加过许多次。这次,以为也是和从前一样而已。当下一群人大声吵闹着,跟在后面乱哄哄的追来。

长安城外,此时夕阳西斜,即将没入那山峦起伏处,最后的晚霞却是殷红的异常灿烂,像是泼洒了半天鲜血染红的一般。马车终于赶到侯府门前高高台阶下的时候,赶车的汉子最后回头看了一眼斜阳晚照,用尽力气勒住马匹,平稳地停下了马车。

那冬日的残阳落下去后,长安的夜色马上就要来临了。自己的儿子马小奇现在在干什么呢?吃过晚饭后,想必那胖胖的小子正在和几个叔伯一起,在整理着今天的账目吧……其实不必去担心这些的,有苏夫人,有灵芝,有元召,有所有梵雪楼的人照顾,他的余生一定过得会很好的吧!几年之后,会娶妻生子繁衍后代,延续马家的香火……只是可惜,自己看不到了!背部的伤痛蔓延开来,歇歇也好……。

陆浚张弩在后面警戒,李陵跃下马来,跳上台阶去敲开了府门,大声吆喝着要人帮忙。一面又赶过来,接苏夫人和灵芝下车进府。府中管家元一听到消息后,早就领人赶了出来,未及听清明白,先把她们护在当中,一面大声喝令手下兄弟们拔刀戒备。

一阵稍微慌乱过后,府门大开处,元一及元家护卫们早已刀光闪烁,看向长街那边渐渐逼近过来的一群人。从元一到元十八,除了元十三出海远征外,尽皆在此。他们虽然还没有弄明白具体发生了什么事,但既然威胁到了苏灵芝的安全,他们自然责无旁贷全力保护。

苏灵芝跟着躲在人群后面,忽然发觉马七叔叔没有跟着来,她急忙探出头来,欲待呼喊时,却仿佛被突然吓到了一般,一把抓住了母亲的手,面色变得煞白。

“七叔!母亲,七叔他……他怎么了?”

灵芝的声音颤抖着,话未说完,已经带了哭音。虽然她很少见过死亡,但一种无形的惊怕就这样浮上心头。

苏红云及众人随着她的手指看过去时,蓦然一惊,只见台阶下的马车上,马七依然保持着手握马缰的姿势,就那样静静地半倚在车厢边缘,眼睛还没有阖上,在往这边看着,身体却已经一动不动了。跟在最后面的陆浚连忙退后几步,跑到跟前去看,然后转过头来想要说什么,却终究低下了头,没有说出来。

灵芝见到苏红云的目光中满含悲伤,泪珠滚滚而下,她知道自己担心的事已经真实发生了。不顾有危险,她挣脱了母亲的手,又从台阶上跑了下来,奔到那马车跟前,抱住马七的手臂时,体温已去,气息皆无矣!

灵芝松开颤抖的手,她又伤心又害怕。自从懂事的时候起,总共差不多六七年时光都在颠沛流离的逃亡中度过。是马七他们兄弟几个替她们遮风挡雨,躲过无数的刀光暗剑,虽然没有血缘的情分,却已经是胜似亲人。如今骤然这么悲惨的死去,想起往日的事情,又想起可怜的小胖子马小奇,巨大的悲伤涌上心头,她不禁放声大哭起来。

长乐侯府中的人早已经来到大街上,挡在马车之后,盯着那些追过来的人,已在十几丈之外。元一伸手把马七从马车边抱了下来,众人这才看清,他身后的棉袍已经全被鲜血染红了,一支尺余长的铁箭深深地插在他背心的位置,却正是致命的要害。

沿着马车来的方向,一路淋漓的血迹延伸向远方,看来这汉子是中箭之后,强撑着一口气奔驰过两条街的距离后,直到这府门口,看着救兵出来,才放心死去的。

苏红云强忍着悲伤,伸手替马七阖上眼睛,然后扶起哭泣的灵芝,一边替她擦着眼泪一边安慰着她。元一及众人对死去的汉子肃然起敬,他一边吩咐人先把灵芝和苏夫人保护进府,连同马七的遗体抬回府中去好好安置,一边回过头来,沉下了脸色。

“都看到了吧?死人了!就在我们的侯府门口。梵雪楼和小侯爷是什么关系,就不用我多说了吧?而今竟然被人欺负到这种地步!小侯爷虽然不在长安,难道我们这些人就是吃干饭的吗?看看,看看,人家都打过来了啊,我们还等什么?抄家伙干啊!”

元家十八护卫,都是从长乐宫出身,当初是奉了窦太后的懿旨,派到元召身边来保护他的。这些年在侯府中却只是享福,并没有什么出大力的地方用到他们,本来就自觉惭愧。

养兵千日,用在一刻,了却恩怨唯有刀光见血,当就在此时!

推荐阅读:天蚕土豆大神新书《元尊》、猫腻大神新作《》

正文 第三百八十三章 长安夜 乱风云

大汉高祖皇帝刘邦开国,因为吸取了秦朝苛政暴法而使天下大乱的教训,为了养民生息,迅速恢复社会局面,听取丞相萧何等人的建议,采用了一套较为宽松的法律模式,来治理天下。

汉朝法典最初的几条总略非常简单,那就是高祖皇帝定鼎关中以后所提出来的“杀人者死,盗及伤害抵罪。”而后来的文、景二帝治政也务求宽缓,数次减免刑法,遂得人口增长,天下繁荣。

这样的做法,认真说起来,是有利也有弊。其最大的弊端,就是因为刑罚的减轻,而使臣民对朝廷律法的敬畏之心减弱,个人骄矜之心日盛,从而勇于私斗,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不少的危害。

当今天子继位以来,他早就认识到了这样的弊端,并且也开展了几次对江湖豪侠之类帮派人物的重点打击,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在整个社会层面上,却并没有得到全面的改善。遗传自春秋侠烈的私斗现象,还是时有发生,虽然规模不大,但也很让人头疼。

现行的律法,对因为某些原因而引起的这种私下的争斗,还并没有明确的条文制止,这就使得许多人有恃无恐,倚仗着自身的势力或者武力,去为所欲为行凶作恶。

就如同江都王刘非这样,敢公然在长安街市上劫人行凶,一方面除了他自身飞扬跋扈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一旦事情闹大,他们完全可以把这样的事归结为私下里因为争风吃醋而引起的个人恩怨,到时候就算是闹到朝廷上,恐怕也不会有什么结果。

更何况,江都王还怀揣着一些另外的目的,所以他才这么不肯善罢甘休,一直追到了长乐侯府门前。在他想来,即便是苏家母女躲避到了这里,元召不在的长乐侯府,难道还有能力能庇护的了她们吗?

不过他有些想错了,即便元召不在,长乐侯府的力量也不容小觑。令江都王和一帮长安子弟没有想到的是,长乐侯府的护卫们会这么生猛,他们连对方的身份问都没问,就直接杀了过来。

双方在街上一场混战,侯府护卫人数虽少,却个个勇猛,尤其是后来从府中气势汹汹冲出来的两个小妞,两个人长得一模一样,双人双剑,模样生得无比俊俏,下手却异常狠辣,几乎是招招见血。不到片刻的功夫,江都王一方就顶不住了,好汉不吃眼前亏,见势不妙,众人一起狼狈而逃。

元一见好就收,见他们跑远了,招呼兄弟们勿要追赶。对这些人的身份,他心中有数,刚才开打的时候已经叮嘱过不要杀人,所以他们都手下留了情。当下收拾东西回府,去苏夫人那里了解详细情况。

江都王刘非心中的窝囊劲儿就别提了,领着一大帮子人,跑过两条街口,才停了下来。回头看看,见没有人追来,不由得怒气冲冲喝止众人的脚步。检查了一下,却是有许多人身上都带了伤,虽然不是太严重,也是血迹斑斑,十分狼狈。

没想到长乐侯府中竟然藏龙卧虎啊!只凭着自己手下的这些人马难以成事。这些长安纨绔子弟们更是跟着虚张声势还行,要真刀真枪的较量起来,也起不了什么大的作用。

江都王想了想,心中暗暗有了计较。这件事既然已经开了头,就绝不能半途而废。看来是到了应该请一些帮手的时候了。想到这儿,见暮色降临,他遂不动声色的遣散了众人,让他们各自回家去处理伤口。只留下几个心腹亲近的,与李延年一起回到自己在长安的王府,暗中商议对策。

长安,这座辉煌的王朝帝都,入夜以后,万家灯火次第亮起,汇成了人间的星河。就在这繁华盛景之下,有许多人间的悲欢离合开启了上演的序幕。

长乐侯府门前大街上的打斗,发生的时间很短,又是在薄暮时分,因此还并没有传扬开去,也并没有多少人知道。元召虽然已经是震动朝野的人物,但他现在并不在长安,无论是怀着何种目的对他关注的人,此刻的目光,也只都逡巡在遥远的北疆,他不在的侯府,便不再是被人瞩目的焦点。

长乐侯府中的人,其实也并没有把刚刚发生的打斗太当做一回事,不过是一次长安纨绔的好勇斗狠罢了。这笔账,他们已经记了下来,等到小侯爷回来,参与这件事的人,自然会得到该有的惩罚。

现在让大家感到难过的是,灵芝的悲伤。苏夫人虽然也是伤心,但她终究经历的事情多,却不似这单纯的少女一般,悲伤的无法自抑。自从傍晚到现在,灵芝连饭都没有吃,眼泪总是止不住。陪伴着她的泠霜泠雪姐妹想尽办法劝解她,却终究是难以释怀。

这样的情绪也感染到了所有人,大家虽然对那死去的汉子了解不多,但都从心底存了一份钦佩。在关键时刻能够舍身护主的人,足以当得起“忠义”二字了。

当元一接过那支从马七身上拔出的箭,仔细看时,见这支加重分量的铁箭上铸刻着“江都”二字,联想到苏夫人的诉说,他的态度有些沉默。其余的人对视一眼,也感觉心中沉甸甸的。

他们这些宫中出身的人,多少了解一些宫闱间争斗的秘密,对于几位跋扈王爷的所作所为,也都有过耳闻。而他们跟随元召日久,自家的这位小侯爷是怎样的护短性子,更是无比清楚。如果小侯爷回来后,矛盾僵化起来,到时候弄得不可收场,却也很是令人担心。

大家研究议论了片刻,决定先不去管这些还未发生的事。当前的任务是,先保护好苏夫人和灵芝的安全,静观其变,如果就此风平浪静,就不用多事,一切等到元召回来之后再处理。如果再出什么事端,那么他们当然不会袖手旁观,即便舍却性命不要,也要让她们毫发无损。

梵雪楼当然先暂时不能回去,长乐侯府中自有苏红云和灵芝的住处。她们从前也会偶尔在这边住下,此时由泠家姐妹替她们收拾好一切,陪伴劝解着。

等到夜色更深的时候,元一安排好了府中的警戒。出了这样的事,心中总是有些莫名的不安。为了以防万一,这几天还是要好好的警惕一些才好。

前半夜值守的人是元十八和元九。两人巡视几圈之后,跃上后院的房顶,在这里可以看到整个府邸的大半部分。时近三更,夜来风寒,元九从怀中掏出一壶酒递给十八,这位侯府中最年轻的护卫昂头站起身来喝下一大口御寒,一口酒入喉还没有咽下,在楼脚灯笼的光影中,几个夜行人的影子忽然就掠过了眼角。

元十八大惊,酒壶随手扔出,条件反射一般的已经探手把刀拔了出来。元九虽然还没有看到异常,但两人心意相通,他马上就意识到有情况发生了。在拔刀的同时,他口中发出示警的厉声呼哨,提醒府中的人,有敌来袭了!

就在这片刻的功夫,只见从那边院墙一带,一波一波的黑影开始大批出现,刀光剑影,杀气腾腾,经过周密的策划后,受人指使的夜行者几百人,就这样涌入了长乐侯府中。然后火光突然升腾,杀声骤起,动荡不安的黑夜开始了……!

长安乱生,暂未停歇,而此刻的草原,烽火早已熄灭。当又一个夜晚来临的时候,这一片显得有些宁静。元召领着黑鹰军大败右贤王的军队后,放了一把火彻底的烧毁了龙城,然后率领着全部人马退回黄河以南,据守河套草原,等待着后续汉军支援力量的到来。

元召心中很清楚当前汉匈之间的形势,如果胃口太大的话,以现在汉军的力量,还根本就吃不下。这一次,河南战役胜利后,只要把河套草原这块地方重新夺回手中,就已经完成了制定的作战目标。匈奴人的力量绝对不容小觑,想要凭借一次或者两次战争的胜利就把他们消灭或者让他们彻底屈服,那是不切实际的想法。

雁门关的大捷,元召已经接到了战报。取得的胜利战果,让他很是欣慰。雁门守军虽然付出了极大的牺牲,但十万匈奴骑兵基本被消灭殆尽,这已经算得上是一场汉匈战争以来最大的胜利了。

此战之后,从自己脚下的这片河套草原一直到雁门关,这方圆三百多里的土地,再没有匈奴人的存在。雁门、云中、上谷各军已经抽调了大批的军事力量,开始往这边聚集,最迟明天午后就可以赶到了。把战线推进到这里,以黄河为界,汉朝与匈奴暂时对峙,这就是在以后几年里即将形成的最新局面。

明月在天,草原辽阔,黄河的滚滚流水从不远处奔涌向东方。到处燃起熊熊的篝火,大胜之后的黑鹰军终于得到轻松的休息。

率领着手下百骑追击残敌一直到得此处的霍去病,和所有的将士一样兴奋。他们都在等待和期待着,因为,师父元召说了,他要做一些好吃的东西,来犒劳大家呢。

正文 第三百八十四章 青云志 明月心

赞曰:

银鞍铠甲,金戈铁马,荡风云、雄霸天下。

剑影刀光,回头看、流星飒沓!

英姿发、乾坤叱咤。

烟波万里,卸去披挂,自然是、青衣潇洒。

笑傲江湖,有几人、闻声不怕?

望长安、九洲华夏。

元召现在的心情其实很不错。战争大局基本已定,匈奴人想要在这个季节里再组织人马大规模的反扑,短时间内是不可能办到的事。

自己在战前定下的目标,顺利完成的有些超出想象。其实,这当然不是说匈奴人忽然势弱了,而是汉军将士们的战力变强了。在这次大战中,无论是雁门关汉军还是黑鹰骑兵,他们都发挥出了最好的战斗水平,勇于对敌不辞辛劳,精神可嘉。

自出长安,征战两月有余马不停歇,今日终得卸甲。元召和所有将士们一样,倍感轻松。既然如此,好好的犒劳一番,还是很有必要的。

虽然冬夜寒冷,但在营帐周围燃起的熊熊篝火,烤的人身上都很暖和。除了巡逻警戒的同袍之外,大家都在忙碌着,胜利后的喜悦挂在脸上,兴奋之意出自心底。

公孙戎奴领着一帮人,把早些时候去四处打来的猎物野味洗剥干净,然后架在火堆上来回翻烤,不一会儿的功夫便香气四溢,令人垂涎。

聂生从存放物资的帐篷里钻出来,有幸能够参加黑鹰军大胜之后的庆祝,他的心情无比激动。一边指挥着手下的人搬运着刚刚运到的几车美酒,一边兴高采烈的启去泥封,酒香开始蔓延在周围的空气中,黑坛红绸的酒坛堆垒,平添许多喜庆的气氛。

张次公领着人去巡哨了,韩嫣则与元召的几个弟子一起,在旁边给他打下手。手上染的敌人的血迹洗干净,放下杀人刀之后,重新做这些细碎琐事的韩王信子孙,感到心中无比安宁。

韩嫣并不知道自己在浴血的杀场上发生了怎样的蜕变。那些雄心与勇敢现在已经暂时抛下,他正饶有兴趣的认真跟着元召学习奶油的做法。

名叫朴永烈的少年依然显得有些沉默,跟随着黑鹰军从辽东一路来到这里,他手中的那把玄刀杀死的匈奴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这少年真是有股狠劲儿,他骑在马上冲杀时的勇猛,就连第一猛将公孙戎奴也夸赞有加。

对于元召,朴永烈心中已经说不清是什么情绪。他对自己说过,允诺过的话从来不会反悔,既然答应了玄刀神金永吉临死前的请求,他不介意把他收在门下。虽然知道早晚会叫他一声师父,但相比较起与师兄崔弘的亲近,真番少年对元召还是畏惧多过其他。

真番……其实已经不存在了。那三千里地山河,当他最后离开的时候,已经划归到了大汉的治下。四郡之地,皆归汉土。听说就连王险城都改了称谓,叫做“汉城”了。

不过,相比较起这些已经无所谓的事,现在让他感到有些烦恼的是,一个突然不知道从哪儿蹦出来的比他个头儿还要矮的家伙,说他才是师父元召的大弟子,要自己以后要乖乖听话些。

看着那穿了黑鹰军校尉服色的人一脸稚嫩的神色,朴永烈不禁撇了撇嘴,心中一股不平之气。除了元召,他只服崔弘,什么时候轮到这身材单薄长得像个女孩子的家伙来做自己老大了?哼!

不过,他心中的不满没有说出口。看了看一边崔弘脸上意味不明的笑,朴永烈心中有一个念头升起,投入元召门下后,自己绝不能示弱,如果有机会还是要显露一下本事,免得被人轻视。

仿佛是看透了他的心事,崔弘走过时用手掌拍了拍他的肩头,哈哈笑了几声,却什么都没有说。小冰儿有些调皮,最喜欢捉弄人,让新来的在她手上吃些苦头也好,可以搓挫心性。不过话说回来,她要做老大,也完全有这个资格嘛。自己和她同时入门,现在已经对她有些望尘莫及之感了。

以百骑大破匈奴万骑,并且在万军之中亲手擒王!这样的事……就连师父都亲口赞叹不已,自己又何能望其项背呢。

被崔弘在心中暗自艳羡的人,此刻正在草地上欢快的跑来跑去。卸去盔甲跳下战马后,无敌的将军又变成了师父身边的小冰儿,此刻,她无比开心。

草原上,篝火旁,明月在天,黄河水流经不远。小冰儿很忙,她一边听着元召的吩咐,一边在一头大奶牛身边挤着牛奶,抽空还要东张西望,看别人在准备的那些东西,还要抽空抬头看看月亮,眼中的笑意满满的,仿佛就要溢出来似的。

没错,她就是在挤牛奶。轻挽梨花枪横破过万军的一双手,此刻在左右交替着努力把牛奶从奶牛的乳中挤出来,然后盛满一个个小木桶里。

奶牛自然是来自匈奴人的牧场。占领河套草原,不仅是据有了这片战略要地,而且还收获了丰厚的缴获。匈奴人被驱赶后,所有东西都被留下来,数十处规模大小不一的牧场中,蓄养着无数马匹牛羊,多的甚至在短时间内根本就点不清数量,它们都成了汉军的战利品。

可以说,这是一批巨大的收获。有了这些草原良马,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足够装备几万骑兵队伍了。而那些牛羊,则有更大的用处,元召准备要好好的利用起来。未来,这里将会建成繁华的塞上雄城,他有这个信心也有这个能力。

至于现在,大批的奶牛,倒是可以暂时利用利用,为立下大功的黑鹰军将士们改善一下伙食,也算是物尽其用不错的选择嘛。

文景二帝为了保护农耕需要,在大汉律法中规定,严禁私自杀大型牲畜,当然这主要指的是牛马之类。宰杀几头牛下锅只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在中原缺乏耕牛的情况下,自然是人神共愤的事,但在这儿,却是谁也管不着。

十几口大锅中,大块的牛肉上下翻滚着,火舌舔着锅沿,烧的噼里啪啦作响。已经有七八成熟,香气四溢。今晚的伙食太丰盛了,所有将士们都嘻嘻哈哈的,等待着大快朵颐时刻的到来。听说小侯爷在那边还准备了另外的美味,虽然还不知道是什么,但“元侯出手,必是精品”这样的认知早已深入人心,真是值得期待啊!

对于生长在中原的人来说,鲜牛奶当然是一种奢侈至极的东西。那是宫廷之中或者是王侯之家才能够品尝到的美味。至于用牛奶做成的奶制品,普通人不要说吃,恐怕连听说都没有听说过。

所以,当元召轻轻挽起袖子,在进行一系列的操作时,围在身边的一干人等都瞪大了眼睛,屏息静气地看着,彷佛在见证一场奇迹的发生。

元召神态轻松,做这些事的时候才是他心情最舒畅的时候。在这样的时刻,无关乎谋划算计,也不用刻意的去证明什么。酒、肉与精美的食物,成为人与人之间交流的最好纽带。

看着挤在小木桶中那些乳香四溢的牛奶,元召抿了抿嘴唇,暗自嗤笑匈奴人守着些好东西白白浪费了,这可是真正的无污染的原生牛奶啊,匈奴人就只会用来做奶油茶,又腥又涩又难喝,一点都不知道变通。看来他们之所以被称为蛮夷之族,不是没有道理的嘛。

上好的鲜牛奶放在木桶中静置,在这样的天气里,大约一个多时辰后,就可以见到在表面上有一层乳花簇起尺许,如同一层形状不规则的薄薄脆皮,这就是未经加工过的稀奶油了。

据元召所知的利用奶油加工出来的美食,不下一百种做法,今天就利用手头的材料,小试身手,让这些跟随自己东征西讨的黑鹰勇士们尝尝鲜吧。

既然有这么多的奶油资源,那就不用吝啬了,敞亮着用就是!如果让这些黑鹰军将士们知道,他们即将吃到口中的用小侯爷刚刚发明的奶油所制作出来的美味,在不久之后,会卖到一个令人目瞪口呆的价格,他们是不是会非常的回味今夜吃到口中的东西呢?

把收集起来的鲜奶油,加上适量的酒,便是糖蒸酥奶酪。加上一点儿酸,凝结成块后,就是乳饼。拌入一些豆粉,过滤掉其中的水分,冷却下来以后,就是白莹莹的奶油豆腐……十几种众人连见都没见过的美味,就这样慢慢的出现在眼前。

元召最后又做了一种饮品,把新鲜奶油中掺入茉莉花茶,倒入杯盏之中,只见玉液珠胶,雪腴霜腻,吹气如兰,沁人肺腑,自是天然而成无上妙品,不要说喝了,只要放在鼻端深深的闻上一口,就知道比草原上的那些奶茶好喝上一万倍!

看着呈现在眼前的这些色香味儿俱全的东西,从公孙戎奴以下这些拿惯了刀剑的厮杀汉们,搓了搓大手,有些不敢去触碰这么细致物。小侯爷做出来的这些东西,恐怕皇宫御宴上都吃不到的吧?

在无数双眼睛崇敬的目光中,青衣黑发的长乐侯元召拍了拍手,大功告成。他转过身来,笑眯眯的看着大家。

“好了!现在可以尝尝……本侯爷的手艺了。呵呵!

(本章完)

本站重要通知:请使用本站的免费APP,无广告、破防盗版、更新快,会员同步书架,请关注 () 下载免费阅读器!!

正文 第三百八十五章 河上诫 曾听闻

草原上黑鹰军驻地的庆祝,算得上是一种狂欢了。胜利后的喜悦,得到了彻底的释放。酒肉美食管够!这些英勇的战士,当得起任何待遇。

元召做出来的那些奶油美食,早就被一扫而空。数量虽然不多,但基本都人人品尝到了一些。平生第一次吃到奶油制品的许多人,差点儿连自己的舌头都吃下去。

元召随手把制作的过程和注意的方法写了下来,交给了聂生。这样的小生意就扔给聂家去做吧,下一步即将要建设在河套草原上的几座城市中,聂家力量将成为主要的经济主宰者。这也是元召对他们巨大付出做出的回报。

聂生眼中亮起光芒,他如获至宝一般把元召递过来的东西揣入怀中贴身收藏。然后意犹未尽的吃光了手上拿着的一块奶酪,心情激动。他知道自己的表现已经得到了元召的认可,父亲聂壹的一片苦心没有白费。聂家的重担从此以后将逐渐压上他的肩头,追随着眼前这个人的脚步,走向更辉煌的未来。

明日之后,汉军大军来到镇守此地,自己也许就应该踏上回长安的路程了吧。离开这么久,对有些人很是牵挂。当悠扬的笛声在草原的夜色中响起来的时候,元召心中有着淡淡的想念。

此时夜近更深,他吹奏的笛音中带着婉转的曲调,身边人有些明白,小侯爷想家了。

蓦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飘来另一种曲音,那声音有些奇怪,带着悲凉的语调,让人听了很不习惯。显然,是有人听到了元召所吹奏的玉笛,想要以此相和。

元召放下手来,横笛挽于臂间,侧耳倾听的片刻,他的脸上浮现出淡淡的笑意。然后挥了挥手,制止了已经站起身来抽刀张弩想要去查看究竟的崔弘等人。

“有客人来了,此人没有恶意,你们不用理会,去好好吃你们的就行,我自会料理。”

众人听他如此说,便不再理会。虽然暗中仍旧怀了警惕,但小侯爷既然有把握,就绝对不会有什么意外发生。只有小冰儿却不放心,抱了赤火宝剑,跑到元召身后的位置待着,准备一旦来人对师父有恶意,她才不管三七二十一,拔剑先砍杀了再说。

元召不去管她,只是盘膝而坐,面前一张临时用木板搭就的几案上,随手揭去泥封,打开了一坛酒。眼前人影闪过,有人从黑暗中穿越出来,坐到了他的对面。

小冰儿微微吃了一惊,手中握住的赤火剑紧了紧。她天赋异禀修为进步神速,到得今天,不要说马上杀伐冲锋陷阵果绝无敌,就算是单打独斗刀剑相交,除了师父元召之外,恐怕也已经很少能遇到对手了。可是她凭直觉就可以知道,来的这个人武功修为很高,自己恐怕难于相抵。

元召却连头都没有抬,一手托起酒坛倾满了一碗,屈指一弹,那盛了一斤酒的细陶大碗打了一个旋就滑向了对面,酒水纹丝不动连一滴都没有溅出来。

那人眼疾手快,伸出左掌轻轻一挡,然后三个手指就势把酒碗端了起来,一仰脖子点滴不剩,烈酒入喉,然后哈哈大笑起来,声音洪亮,显得十分豪爽。

“元侯敬酒,却之不恭,这头一碗却必须要喝了!哈哈哈!”

元召不动声色,他用手指弹了弹酒坛边缘,发出清脆的响声,然后露出孩子般的笑。

“这酒从中原千里迢迢运来,却是不容易的。不过既然来的是客,想喝几碗便喝几碗就是。那么,你能饮几何?”

“一碗不够,一坛才好!元侯可舍得吗?”

“随便喽,只要你能一口喝得下!”

“好!美酒当前,需痛饮,点滴难舍!”

只见来人一伸手,接过元召手中的酒坛,高举过头顶,如长鲸吸水径直入喉,片刻的功夫,把一坛酒喝的干干净净,竟然一口气都没有转换,果然是一口喝下的!

围观的众人见此人单身至此,竟然如此豪爽,虽然知道他是敌非友,却不由都心中升起几分佩服。唯有小冰儿冷冷的哼了一声,目光中敌意满满。竟敢在师父和自己的面前如此装逼,一会儿非让他吃点苦头不可!

酒坛重新放到案上时,元召终于抬起头来,淡淡的看了来人一眼。

“既然喜欢喝敬酒……呵呵!那就好办了。说吧,暗夜来此,有何贵干?”

只见那人长得十分高大,长手长脚络腮鬓的胡须,一身草原人寻常的翻毛皮氅,却没有携带兵器,只在手中握了一根短短的雕孔粗竹,是为羌笛。他的脸上挂着笑容,上下仔细的打量了元召一番,发出轻轻的赞叹。

“既蒙以好酒相待,我当不必隐瞒。本人莫罕,这次来,是奉大漠神的命令,好好看看元侯的。呵呵!”

名叫莫罕的人坦坦荡荡就说出了自己的来意。元召也笑了起来,重新接过崔弘递过来的一坛酒,放到面前。

“那么,有何所见又有何所得呢?”

“果然是慧灵之根,天下集大气运者也!”

莫罕说这句话时神色很郑重,像是真的能从元召脸上看出什么秘密似的。

元召心中一愣,但他并不动声色,反而哈哈大笑了起来。用手指着对方,语气中带了调侃的意味。

“世间都说西域胡商能忽悠,是经商做买卖的好手,却没想到你一个匈奴人,竟然也善于此道。好了,就不要来这些虚头巴脑了,既然喝了我的酒,就好好的把来意说明白吧。”

没想到这家伙看似是草莽中藏着锋芒,却竟然是个自来熟的性子。他先不回答元召的问题,反而用眼睛四处贪婪的看了一遍,闻到那食物的香气时,使劲地咽了几口唾沫,脸上露出意犹未尽的神色,搓了搓手,嘿嘿笑着欲言又止。

元召对小冰儿使了个眼色,她知道师父要让自己干什么,怀着老大的不情愿,把那些吃的东西都搬了一些过来,放到案子上。却按剑站在旁边,瞪眼瞅着那家伙,看他怎么吃的下去。

莫罕大喜,见元召打了个手势让他坐下,他都已经等不及了。先伸手抓了一大块牛肉,狼吞虎咽几口吃完,看到元召又推了一坛酒过来,他毫不客气,咕咚咚灌了几口,然后又伸手去吃别的东西。他吃的速度极快,又肚量奇大,不一会儿的功夫,竟然把所有的东西都一扫而光,吃的什么都没有剩下。直到把坛中酒的最后一滴倒入口中,才终于心满意足地擦了擦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看模样甚是舒服。

众人有些目瞪口呆,被他的吃相吓住。这也太能吃了吧!那可是一大盆子牛肉,几盘烧烤的野味……还有两大坛酒啊!这人不会是个饿死鬼托生又几年没吃饱过吧?哦,这当然是小冰儿的恶毒想法。

“真是人间美味呀!好久没有这么痛快的吃过了……呵呵!今日来此,本不欲现身惊动元侯的,不过刚才被笛音所动,一时手痒才相和了几声,虽然自惭不如,却也是同道中人。”

元召点了点头,却并没有说什么,他知道此人一定还有话要说。果然不出他所料,莫罕神色一整,变换了语气。

“我们飞火勇士身为草原王庭的守护者,受大单于可汗召唤,奉命来此,想要元侯立即带领人马,退出草原,恢复汉匈两国原来界限。如此,当可以暂熄兵戈,求得安宁。如何?”

闻听此言,在旁边侧耳倾听多时的公孙戎奴等人脸上现出怒色,就要拔刀而起。元召眼神淡淡的扫过,众人连忙又坐正了身子,不敢乱动了。

“你大半夜的跑这么远的路来,就是只为了说这个吗?”

“这是传达的大单于王令。当然,大漠神也让我来好好看看你,在以后的某个合适时候,他会亲自来会你的。”

“如果你吃饱喝足了,就可以回去复命了!嗯,就对你们的单于说,黄河,是汉家的,以后如果来饮马,是要交钱的了。”

“……什么、什么意思?”

元召端起一碗酒,站起身来,走过熊熊燃烧的篝火旁,穿过草地,来到不远处黄河岸边。水流汹涌,洗却征尘,大汉的猎猎雄风终于吹到了这里,黑鹰军将士们追随着他们主将的身影,都转过头来。

“从今天起,这条黄河在草原上流经的地方,就是汉匈两国的界限。匈奴人再有无故踏过一步者,杀无赦!至于未来,如果匈奴心有不甘,那汉军马蹄与弩箭所至之处,天山、阴山、祁连山……将没有界限!到时候诛灭无噍类时,勿谓言之不预也!”

话音不高,回荡在黄河两岸,却已经被这片土地所深深地铭记。自蒙恬、李牧驱逐北胡以来,这是中原来的将军又一次在这儿立下的誓言。而这一次,将会与从前的截然不同。

说完之后,元召把手中的一碗酒泼洒而出,无数的酒花落入黄河奔腾水中,流向东方,转入中原,终归入海。天高地厚,黄土为鉴!

飞火四大统领为首的莫罕微微叹了一口气,对元召拱了拱手,转身重新隐入黑暗中。有一句话,远远地传来。

“无论未来怎样生死为敌,今夜酒,多谢了……!”

元召面无表情的看着黑夜里的一群人迅疾远去。忽听有厉声鹰隼鸣叫声音从南而来,他倏然抬头,目光穿透夜空,锐利如电!

推荐阅读:天蚕土豆大神新书《元尊》、猫腻大神新作《》

正文 第三百八十六章 变又生 朱雀门

第三次北疆大捷的消息终于传到长安。雁门关外,汉军大胜,全歼十万匈奴骑兵,包括河套草原在内的三百里土地,已经全部在掌握之中!

当背着红翎战报的几名骑士风驰电掣一般直入北城门,又一路声嘶力竭地喊着跑过朱雀大街时,整个长安城全部沸腾了起来。大胜!这是名副其实的大胜!这样的胜利,在与北胡作战的历史上,不要说本朝从来没有过,就算是上溯到三代圣王之下,也是从来没有过的赫赫战功。

皇帝陛下昨日摆车驾去祭告祖庙了,午后时分才能够回来。这样的重大消息却是不能耽搁,自然需要把具体情况整理之后,派人去飞马传报。

类似于这些紧急事务的处理,从前是丞相的职责,不过现在,在第一时间知闻的,是位于未央宫朱雀门内侧的尚书台。一切需要紧急呈交御览的事情,无论大小,一律有尚书台执守的侍中或者是尚书郎们分类、斟酌、决断以后,再做决定事情的紧急程度。

今天留守尚书台的侍中,不是别人,正是严助。严助也可谓是青云得志了,他今年还不到三十岁,就处在如此重要的位置上,深受皇帝倚重,一切事物都处理得游刃有余,自觉志得意满,有些时候便倨傲了起来。

想当初,他与终军、司马相如都是因为平叛之功而以布衣平步封候,成为一桩哄传天下的美谈,更是成为许多平民士子的偶像。在三个人之中,相比较起来说的话,严助所在的地位,比司马相如中大夫和终军司隶校尉的头衔还要重要一些。天子近臣嘛,终归未来的路更宽广的多。

严助是个有治政抱负或者说是有野心的人,随着他眼界的宽广,心中的某些东西也在慢慢的滋生膨胀,并逐渐壮大起来。其实世间事本就如此,身在朝廷这个大舞台上,不进则退,这也怨不得他。

皇帝陛下不在宫中,其他同僚大多随驾而行,执守尚书台的严助感觉到很是轻松。早上来到以后,见没有什么大事需要处理,遂吩咐属下泡了一杯清茶,美滋滋地坐了下来,正要伸手翻阅一下案上堆垒的竹简。就在这时,长安府衙送来了急报。

严助随手接过翻开看时,不禁大吃一惊,茶也顾不得喝了,一目十行的看完,一颗心逐渐的沉了下去,一种可怕的感觉蓦然涌上心头,他想起刚才在来的路上某位宫中总管遇上打招呼时随口说的一句话,原来,是为了这件事啊!

“……严侍中自己留守,甚是辛苦啊,抽空可以偷偷懒嘛!一些大事当然刻不容缓需要报于陛下知道,像一些长安城中寻常发生的小事,比如失个火什么的……哈哈!就不需要占用宝贵时间费心了……。”

当时两人只不过寒暄了几句话的功夫,严助还只当是那总管开玩笑呢,他还笑容满面地打趣了几句……却没想到,人家是认真的啊!未央宫中的总管有十几位,其中有几个是绝对不能得罪的。其中就包括这个名叫怀恩的总管,因为,他是漪澜殿大总管,王太后身边的大红人!

“……长乐侯府大火,一夜未熄,经过全力扑救,终于扑灭。侯府已被烧毁,多成瓦砾,人员死伤情况不明。具体事宜,长安府衙正在全力查明中……。”

因平灭东越叛乱大功而被皇帝赐爵关内侯的严助,又低头看了一遍,感觉头疼的厉害。他的眼中仿佛闪现出了熊熊的火光还有那其中的挣扎惨叫,以及暗夜里的阴谋。他知道从现在开始,自己已经陷入一个艰难的选择中,生死荣辱,也许就在一念之间……!

与他同样感觉头疼的是长安令姚尚。天还没亮,他就被巡夜的府衙中人跑回来紧急叫醒,说是出大事了,长乐侯府那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火光冲天,云猛总捕头已经带人紧急赶过去了,让长安令大人赶快过去瞧瞧。

姚尚一轱辘爬起来,连衣服都没有穿好就往外跑,手下人已经准备好了马车,他爬到上面一边整理衣裳,一边连声催促加快速度赶过去!

很早以前,在长安府衙中,姚尚就以“智囊”而著称。在汲黯大人手下出谋划策,解决了许多难题。后来他接替汲黯就任长安令,对长安城内外事物更是处理的得心应手,延续了这座大汉皇都的平安稳定,可称得上是一位“循吏”了。

在紧急赶来的路上,姚尚一边听着手下人的情况汇报,一边迅速思考着,他本能的就预感到,这次的情况一定很不简单。元召出征在外,家里竟然发生了这种情况,侯府起了火?如果是意外还好说,如果真的有什么别的事牵扯其中,那恐怕又会是一场轩然大波,甚至是腥风血雨也说不定啊!想到元召从前的胆大包天、所作所为,姚尚感觉到不寒而栗。

也许正应了那句话,“好的不灵,坏的灵”。姚尚一路上祈祷这是一场意外,可是情况就偏偏如他预感的一样糟糕。当他来到长乐侯府前门大街上,看到那已经蔓延开来的大火,听脸色阴沉的云猛走过来简单说了几句后,他的心就沉到了海底。

云猛身为多年的长安府衙总捕头,消息来源自然广泛。不用费太多的事,就已经了解清楚了事情的大概。几年之前,这位铁血汉子就早已经与元召结为至交。此刻他心中的怒火也如同眼前的冲天大火一样燃烧,只是职责所在,有些愤怒的话并不能明着说出来。

“……伤亡情况如何?”姚尚的声音有些嘶哑。

“不知道,现在还没法弄清楚。事情发生的太突然,火又太大了……。”

“来龙去脉……?”

“大略可以清楚了,虽然还不知道行凶人的具体身份。”

“我会马上具本上奏皇帝所在。你……。”

“我明白,不用大人多说。有些事,也许应该让他提前知道……。”

“嗯,我们……也只能帮这么多了。”

两个人将近二十年的搭档,一个眼神之间,自然就明白彼此话中的意思。所谓肝胆相照,所谓情大于法,在很多时候,就是这样默契于心。

同一时刻,明月楼中,听到消息的季英一刀把面前的几案剁成了两半!他又悔又恨。早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他昨天就应该利用季家的影响力在酒楼上把事情摆平的。现在追悔莫及。

如果苏红云和灵芝有什么三长两短,不要说以后再也无法面对元召,就算是在江湖上季家的名声就彻底完了。要知道当年,苏灵芝的祖父大侠朱家对季布可是有救命之恩,如今就在季家的眼皮子底下,连朱家留下的遗孤都不能保护好,那还有什么脸面活在世间呢!

季英一声令下,聚集起了全部人手,命令全部出动去寻找苏家母女和长乐侯府中人的下落,无论查到或者听到什么,只要有关于这方面的消息,全部收集起来。既然事情是在明月楼引起来的,季家,就必须要有一个交代!

长安城中还有很多在第一时间知道消息的人,震惊、悲伤、焦急、担心、幸灾乐祸、推波助澜……各种各样的情绪开始酝酿,怀揣各种目的不同势力也都在暗中展开了自己的行动。

当雁门关大捷的最新消息,就在这个关头传进长安的时候,尚书台执守的严助,也终于做出了自己的选择。他立即派出了飞骑去城外皇帝驻跸处报告这个重大喜讯!而那个失火的消息,则被他悄悄地压了下来。反正皇帝陛下下午就会回来了,到那个时候再告诉他也不迟。在国家大事面前,这小小的个人恩怨先往后推一下,应该也算不了什么太大的事吧……。

半天的时间,也许什么也做不了,也许可以做很多事!而对于许多人来说,在背后势力的推动下,便开始了他们疯狂的行动。并且因为他们的疯狂,把这件事推向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自以为交好了宫中贵人的严助侍中心安理得出去后,名叫丘子赣的尚书台书吏进来借收拾东西的机会,展开那长安府衙急报迅速看了一眼,然后又不动声色的原样放好,转身退了出去。

片刻之后,已经升任为未央宫御膳房大总管的庆松便得到了消息。这位庆松总管正是借助了元召和梵雪楼的关系,才一路坐到了这个宫中油水最丰厚的位置上的。他心中暗自吃惊的同时,略一思索,直奔建章宫而来。

不过,今天卫夫人却并不在宫中。作为即将成为大汉皇后的卫子夫与太子刘琚一起,随驾出宫了。

这么事关重大的消息,尚书台竟然有人敢压下不立即报皇帝陛下处,这背后的阴谋,即便庆松只是一个太监出身,他也察觉到了。正彷徨无计之际,忽然见一抹翠绿身影从长廊尽头经过,正是利安长公主素汐。他连忙小跑过去,心急火燎的来不及行礼,把听说的事情经过紧急告知,让她速想办法!

素汐公主听闻消息大惊失色!她怎么也不会想到会平白无故发生这样的事,怪不得这几天灵芝和苏夫人一直没有来建章宫呢……这可如何是好!

热书推荐:猫腻大神新作《》、忘语大神新书《》、陈风笑新书《》、尝谕大神新书《》

正文 第三百八十七章 昨日仇 今朝恨

素汐公主虽然年纪不大,但这些年在宫中,懂得的人情险恶自然会比普通女子多些。何况卫夫人为了这几个孩子的安全成长,也没少在无人时悄悄教导。她虽然一时间还想不透这背后会有如何的玄机,但她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此事必须马上让父皇知道。

素汐一面在心里暗暗祈祷保佑,希望灵芝和苏夫人千万不要有事。一面轻手轻脚的从侧门出来,穿过长长的宫中甬道,再转过几道宫殿后,来到宫中羽林军将军值守处。李敢正在这里,现在也唯有求助于他了。

雁门关大捷的消息已经迅速传扬开来,守卫未央宫的羽林军将士们也在纷纷议论着,脸上都挂着兴奋的神色。他们虽然没有机会上前线,但这样的胜利,凡是身为大汉军人,都与有荣焉。尤其是身在雁门关的飞将军李广曾经作为未央宫卫尉统领羽林军多年,深得大家的爱戴,这次参与战事立下如此大功,自然是值得祝贺。

于是,这会儿的李敢,便代替自己的父亲接收到无数来自同袍的真诚道贺。他的心情同样激动,一面还礼,一面叮嘱大家,皇帝陛下不在宫中,也不可懈怠,要好好的巡守警戒。

就在这样的空当中,他见到了紧急跑过来求助的素汐公主。温婉大方待人随和的这位利安长公主,很少有这样惊慌失态的时候。当她面对李敢这位皇宫忠诚的守卫者,说出事情的原委时,李敢果然也变了脸色。

不要说宫中有人对这件事的处理方法有些不同寻常,就算是只凭了李家和长乐侯府的关系,他也绝对不能袖手旁观。

李敢当机立断,他安慰素汐不要担心,先回去建章宫等候消息。然后安排好部下们严加把守各处,谨防有什么异常。他飞身上马,直奔城外皇家园陵而去。

素汐满心焦急的看着李敢出宫远去,她往回走着,心中则是慌恐不安。她不知道这件事是怎样发生的,也不知道会有怎样的结果。现在唯有盼着父皇赶快接到消息,去迅速的查清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的府邸烧了就被烧了吧,那里面的人……可千万不要有事啊!

长乐侯府昨夜大火几乎被烧成了平地,雁门关大捷。这两个消息,几乎是同时在长安城中传扬开来。许多刚刚知道的人,惊得目瞪口呆。各种各样的情绪开始蔓延,风云骤起,八方雷动!

当苏灵芝在一间安静的房间里终于醒来的时候,她感觉到头疼的厉害。稍微睁开眼睛,适应了一下四周的情况。天气有些阴沉,虽然是白天,房间里却依然有些暗沉沉的。

片刻之后,记忆慢慢恢复,许多惊心动魄的画面浮现在脑中,她想起了昨天到现在发生的所有事。

虽然感觉到浑身一点儿力气都没有,她还是挣扎着想要爬起来,不过刚刚直起上半身,却又一下子软倒了下去。旁边守护的人连忙站起来,见她醒了,似乎是终于松了口气,声音中带了欣喜。

“灵芝,你、你终于醒过来了!太好了,可要吓死我们了。”

疲惫中掺杂喜悦,名叫泠雪的女子伸手扶住她的身子时,还是穿的昨日的衣衫,显然是一直在旁边守护着她的。

灵芝又倔犟地挣扎着坐起来,心中的担心,让她充满了力气。见泠雪云缎裙衫上的血迹隐约可见,灵芝抓住了她的手。

“雪姐姐,你受伤了吗?怎么样……要不要紧?”

“我没事的!只是没来得及换衣服而已。灵芝,不要担心。”泠雪神色中掩饰了很多东西,脸上做出一副轻松的表情。

“可是,我昏过去之前,明明看到有好几把刀向我们砍过来的啊!……啊!霜姐姐呢?她……?”

身为妹妹的泠雪一直以来都是个乐天派,开心活泼,素来是大大咧咧的性格。她借转身的机会努力的把脸上悲伤隐去,倒了一碗水端过来,递给灵芝。

“啊,你说姐姐啊?她受了点伤。在旁边的房间里,好些的时候就会过来看你的。灵芝,先喝点水,然后再躺下休息下吧。”

“那……我们现在是在哪里?还有……我娘亲呢?”

苏灵芝脸色白的似雪上霜,嘴唇有些颤抖,她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终于问出了隐藏的担心。

泠雪的手停止了动作,有些不知所措。她是一个单纯的姑娘,还没有学会怎样去善意的欺骗。反应过来想要再去敷衍时,聪明的灵芝已经察觉了端倪。她手中的水碗掉到了地上,紧紧抓住泠雪,话未出口,泪已成双!

“苏姨挡了一刀,伤的很重。她……她还没有醒过来。呜呜呜……。”

厮杀大半夜,终于在城门刚开时冲出长安,拼了命的逃到长乐塬来。一路经历,如一场噩梦。姐姐和苏夫人都受了重伤,元一和那些叔伯们……想到这些时,泠雪抱住身子瘫软的少女,也跟着哭了出来。

在外面廊间方寸之地,负手而立的青袍老书生,两鬓染霜,听到了少女无助的悲泣,微微叹了口气。天上已经开始飘起了雪花,看那边云层厚密,一场大雪即将降临。在此紧要关头,元召远征北疆千里之外,自己自当义不容辞,竭尽全力,让脚下的这块长乐侯封疆之地 ,万无一失。

“主父先生,现在我们怎么办?”

来到身边的汉子左腿一瘸一拐的,面目狰狞,已经不复往日里侯府大管家的模样。一夜之间,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侯府被毁,兄弟死伤!元一怎么也想不明白,对方为什么会突然之间下如此狠手。

主父偃拍了拍他的肩头,对这些元府护卫很是敬佩。要不是他们舍了死命,保护着苏夫人和灵芝拼杀到这里来,想必在长安城中,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呢。即便如此,也已经是损失惨重,元家十八护卫,尽皆带伤,其中五人的生命永远的留在了从长安到长乐塬的这段路上。

“留在此处,全力戒备,静观其变!此事没那么简单,在小侯爷没有回来之前,什么事也不要去做。皇帝陛下的态度,想必很快就会见分晓……给小侯爷的消息已经发出去了吗?”

“嗯!已经发了。千里的路程,如果没有意外,晚间就会传到小侯爷的手上了。”

接话的人坐在庭院中一颗光秃秃的树下,面色阴沉,用手中的匕首在慢慢的雕刻着一个小木人,眉眼已经渐渐显露出来。这种手艺还是四哥马七亲手教给他的,而今大变突生,阴阳两隔,他也只能用这种方式来怀念他了。

赵远是梵雪楼几兄弟中年纪最小的一个,他没有想到,自己跟着元召去了一趟辽东,把他交代给自己的事完成以后,昨夜刚刚回来,就遇到了这样的局面。

赵远很想领着他手底下的那帮人现在就冲出去,把潜伏在长乐塬附近伺机发动的所有敌人全部杀光。可是理智告诉他,那样只会是去送死。对方不仅人多势众,而且皆是身怀绝技的高手,不知道是些什么来路。连元一他们都不是对手,可知对方的厉害。

现在暂时的平静,是多亏了驻守在长乐塬上的那些留守黑鹰军出动了。他们接到主父偃在第一时间的紧急求援后,五千骑兵马上全员出击,封锁了进出长乐塬的所有出入口。

当然,能够顺利的接应到从长安来的逃亡者,有另一股强大力量的援手,更是功不可没。而且正是因为他们的出手,才及时的清除了已经侵入长乐塬来的一部分追击者,在干净利落的杀戮面前,震慑了余者,令他们暂时退却了。

秀鱼和原长乐宫中的那十几位守护者,窦太后离世后被元召请旨奉迎到长乐塬养老。在此危难之际,这些已经封刀多年的老家伙,重新挺身而出,时光的风尘虽然锈迹了宝刀,但雄心不老,肝胆相照,杯酒之义,也可当之赴死!

夜袭长乐侯府的,有几百人之众。他们的来历很复杂,但强烈的杀戮气息扑面而来,一看就都不简单。看到这么强大的阵容,即便是通过某些渠道来召集帮手的江都王刘非都有些吃惊,他没想到长安城附近竟然还会有这样的可怕力量,好在,他们背后的主使者都是恨元召入骨的人,这次和自己想要对付的是相同敌人。这让他信心大增!

事实正如他所料,在这么多江湖高手的大举进攻下,长乐侯府难以抵挡。只不过,府中的那些家伙也真够警觉和厉害的,一番激烈的拼杀下,虽然杀死了府中若干人,但都是些不相干之辈,那苏家母女一直被他们牢牢保护着。后来大火四处烧起,他们护着马车夺路而逃,竟然跑到长乐塬上来了。

江都王见已经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经过与几方势力商议之后,决定利用皇帝不在长安未央宫的这段时间,把事情彻底的解决掉!长乐塬,长乐侯元召的这块封地上,据说有着许多秘密,何不以此为突破口,直击其命脉呢!

长乐侯府私藏兵甲、勾结匪类、居心莫测……用这样的借口,大罪栽赃,应该足够了吧?!

江都王暗自得意,长乐塬就是安全之地吗?哼哼!想的美啊!勒马回头远望,密云与雪花起处,北军大营的援军,到了!

正文 第三百八十八章 飞雪迹 刀痕轻

留守在长乐塬,未曾去北疆战场的五千黑鹰军统兵校尉有两位,李望和张括。虽然这次征伐辽东和出兵北疆他们都没有能够去,不过两个人并不埋怨。小侯爷早就说过,大汉朝强国盛世即将来到,开疆扩土、西征北伐的机会,有的是!

从别人口中说出这样的话,也许还要怀疑,但既然是元召这样说了,那未来的局面,一定就是这样的。元召从不妄言妄语无的放矢,这是经过无数事实证明了的。

出征的同袍连续取得的胜利,他们都听说了,无论身在何处,这样的荣誉是属于全体黑鹰军将士们的,所以,这段日子他们的心情同样振奋。

金戈铁马,沙场争雄!总有一天,他们也会去经历的。所以为了将来的光荣和荣耀,刻苦的训练一直没有停止过。这样的日子,直到今天被打断。

雪花轻舞飞扬,落了一层白。远近山川河流,层林尽染,马上骑士们黑色战袍上也有了白雪的痕迹。在不远处偶尔会传来有人打斗或惨叫的声音,那是守护这片长乐塬的人与突袭进来的高手间的过招。飞雪飘零时,正是刀剑杀人地!

“李哥,将来……你会后悔吗?”

战马轻轻的嘶鸣声中,名叫张括的黑鹰军校尉侧过头,问了与他并马而立的人一句。他比李望小三岁,两人搭档,张括以勇,李望以稳健有谋而称。

话虽然问的没头没脑,但李望自然知道这其中包含的意思。他迎着张括的目光,嘴角泛起微笑,战盔下的脸上神色很坚定。

“男儿行事,本就无需顾虑太多。但求无负义气,无愧于心就好!”

听到他这么说,同时感受到身后黑鹰军兄弟们的凛然之气,心中略微有些动摇的张括收起了刚才的犹豫。没错!男子汉大丈夫,何必瞻前顾后,今日,管他与谁为敌,当尽力!

李望、张括也是长安子弟出身,与曹襄、韩嫣等俱是勋贵后人,在某些突然发生的事情上,他们的嗅觉自然比寻常人灵敏。在对面四处聚集而来的那些满怀敌意的人当中,他们早已经发现有许多曾经熟悉的面孔出没。

每一家勋贵豪门,如同枝繁叶茂的大树,树虽然倒了,但在深层下牵扯的藤蔓纠缠,外人根本就理不清。当年元召覆灭大批勋贵后,无数依附者风流云散,时刻窥探,曾经的深仇大恨,一旦有机会报复,他们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这是一股强大的力量,因为纠集他们而来的人是江都王刘非。那位王爷已经派人自报过了身份,并且以严厉的口气命令黑鹰军不要多管闲事。这次是他以亲王的身份,来捉拿从长安逃出来的谋逆嫌犯的,有敢无故阻拦者,当以同犯论处!

对于这样的威胁,李望和张括都装作没有听懂。长乐塬上有重要的各种设施,黑鹰军奉命在此驻守,没有皇帝陛下的亲自命令,谁也无权进来搜查,更不要说来抓人了!这就是他们的回答。

不管

(本章未完,请翻页)

是为了报答元召,还是为了维护黑鹰军的威严,想要在他们的马前进入长乐塬为所欲为,做一些不可告人的事,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即便他是当朝最跋扈的王爷也不行!

那些蹑影潜行进来的江湖高手,自然会有人对付他们,五千黑鹰军在两位校尉的命令下,进行了严密的分工防守,江都王刘非带来的人想要大举进入,却被对方手中闪着寒光的弩箭逼退了。

不过,刘非并不气馁,因为他有更厉害的杀招在后面!在未央宫中力量的策应下,已经秘密地调动了北军大营的部分兵马。而且更有人利用自己的职权,为他们争取了半天的时间。江都王看到东北方向涌过来的大部队汉军时,他的脸上冷厉而残酷。

北军大营,作为拱卫长安城的外部力量,素来是一些勋臣武将的势力范围,骄纵成性不说,里面盘根错节关系复杂,虽然主将都是有未央宫亲自任命,但军中的少壮中坚力量,却大多都是将门后代,往往有不法之事发生,却难与治罪。

北军大营的汉军已经多年没有经历过真正的战场厮杀了,战斗力未知如何,但他们的装备确实不错,全是重甲长刀,第一眼看上去很是威风。

江都王刘非见这一彪几千人马气势汹汹而来,暗中喝令手下这些江湖客们分散两边,等到为首两将过来见礼之后,他用马鞭遥指着前面黑鹰军封锁的道路,示意他们不必多说,直接冲进去行事。

按照大汉制度,想要调动北军大营和细柳营这两处军事重地的汉军,没有皇帝的虎符是绝对做不到的。但什么事都有例外,有未央宫中的重要人物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带了王太后的亲书懿旨,来到北军大营,称长安生变,有匪类作乱,危及皇宫安全,如今天子不在宫中,为了以防万一,需调动一旅之师,协助护卫九门外城。

这样不同寻常的命令,令北军大营主将大吃一惊。不过还没等他说什么呢,帐前早有两位偏将军上前请命,主动要求带兵前去。这位主将也是个聪明人,看了看宫中来传旨的那位大总管脸上的神色,又想了想请命两人的身份,他心中已经明白了些什么。

既然是紧急从权,又只是在长安城外协助防卫,更有王太后亲笔书写的懿旨在此,也不是什么不可以的事。于是,两将整军而出,兵发北军大营,方向却不是长安,而是直奔城西南长乐塬!

这两位将军可不是等闲之辈。面色阴鸷年纪稍微大上两岁的那个,不是别人,正是已经死去的前丞相田玢的长子田少重。而另一个就是宫中最近正是得宠的漱玉宫李夫人之兄李璇玑了。

原来,当年田玢死后,田家迅速没落下去。昔日权倾一时的这个大家族,没有一两年的功夫,就不再被人们所记起。虽然还有王太后的关系在那里,但世间事就是这样,失去了巨大权力的田家,已经不再被人们所需要。

武安侯田玢的两个儿子,失去巡武卫将军职位

(本章未完,请翻页)

的长子田少重继承了他的爵位,后来还是借助了王太后的关系,进入北军大营做了一个偏将。而小儿子田少齐,就比较悲惨了,可能是他在田家如日中天的时候太过于嚣张,惹下的仇恨太多,在一次喝酒归来的路上,被人在黑暗中一刀毙命,死的糊里糊涂,至今都没查到是谁干的。

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这样的事本是寻常,不过,父亲和兄弟相继死去后,这深仇大恨,田少重却都记在了一个人的身上。那便是当初在朝堂上力挺窦婴,致使田玢落败的元召!正是因为此人的参与,才使田家从天上掉到地下,落到了今天的地步。这笔账,他无时无刻不记在心中。

因此,今天有这样的机会,田少重又怎么能不奋勇向前,力求通过突袭长乐塬封地而有所收获,给元召以致命一击呢!至于另一位将军李璇玑,就更不用多说了,他早已经接到自己的亲弟弟李延年派人传递的信息,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不管是为了弟弟李延年还是妹子李婉玉,他更是会全力以赴,利用自己的能力来做成这件事。

长乐塬上,两军对垒,忽现杀机!让江都王刘非和田、李二人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已经用措辞严厉的口气,传达了王太后的懿旨,命令挡住去路的黑鹰军马上散去,回到他们的驻扎地,不得轻举妄动阻碍行事。然而,对方根本就无动于衷。不仅没有丝毫的退意,反而以更加嚣张的态度,说除非有当今天子亲自下旨,他们才会允许其他军队进入这块禁地,除此之外,其他命令概不遵从!

江都王大怒,对方领头的,只不过是两个小小的校尉,竟敢公然抗命!他大声喝令李璇玑和田少重,带领手下人马冲进去,看他们哪个敢阻拦!

面对着北军重甲长刀的步步紧逼,李望和张括打了个手势,所有黑鹰军战士一起放下了面甲,汉刀出鞘,无人退却一步。既然决定了的事,管他什么后果呢!何况无皇帝钦令,本来就是乱命。

双方剑拔弩张,眼看就要见血。忽然有紧急的马蹄声从长安来的方向响起,几百名白羽红袍的轻甲骑士如飞而至,当头一将军大喝一声“天子令下!任何人无故不得进入长乐塬半步,违令者,斩!”

所有人都心中一惊,表情各异,回头看时,正是羽林将军李敢率领着大汉羽林军赶到了。

李敢来的正是时候,他的身后除了护卫在皇帝身边的亲信羽林军侍卫之外,还有一位四五十多岁的宫中太监。他却不是旁人,乃是现在的“西凤卫”统领凤彦之!

“西凤卫”大统领的威风可不是吹出来的。随他而来的统一服饰装扮的二十几人,奉了皇帝刘彻的紧急派遣,从高庙陵园御驾身边直接来到的这里。他目光俾睨的扫视了一下四周,从江都王脸上掠过时,神色冰冷,一点儿多余的表示都没有。

“天子剑在此,所有汉军将士有敢参与私斗者,杀无赦!”

(本章完)

正文 第三百八十九章 何为先 孰当重

汉朝几位先帝的陵墓,离长安城并不太远。除了文皇帝霸陵在东郊渭河南岸的杜东塬之外,其余的都安葬在渭河北岸的咸阳塬上。

汉文帝刘恒一生崇尚简朴,时时刻刻以百姓福祉为念。大去之日特意留下遗诏,身后事不用按照皇家制度另外建陵寝,以山为陵、棺可容身即可。这位伟大帝王被后世尊崇为仁德之君,是名副其实的。

当然,身后之事任何人都不能自己完全做主。他的子孙臣民也不可能让帝王陵寝如此寒酸。虽然最终有违其遗愿,依山而建的霸陵还是雄伟壮阔,但帝国的威严和皇家的脸面却正是体现在这些方面,正是马虎不得。

死者长已矣!无论怎样的身后名声都已经不再知道。百年易过,草木成灰,贤德的帝王长眠在地下,无论听不听的到,他们的继承者,还是会按时来祭告,告诉这些先祖们一些圣德或者是荣耀。

作为冬至节后的一部分,祭告陵庙本来就是一项重大的内容,更何况,最近以来大汉朝取得的一系列赫赫功绩,更是需要来向祖宗们好好的告诉一番了。

一系列繁琐的仪式完成后,皇帝刘彻志得意满,他从小怀有大志,立下誓愿,既然身为帝王,继承列祖列宗传下来的这万里河山,自然要好好的施展一番。高祖皇帝的功业算得了什么?秦始皇帝的功业又算得了什么?当必超越之!开创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局面,方不负这九洲之主的尊荣。

从汉高祖的长陵来到汉文皇帝的霸陵,他站在高处,俯瞰关中平原,落雪苍茫平阔千里,胸中豪气顿生之际,长安飞骑奔至,首先送来了雁门关大捷的消息。

皇帝仰天大笑,随扈之臣皆山呼万岁,踊跃祝贺。胜利来得如此酣畅淋漓,一雪当年马邑之围的失败耻辱,更是为高祖皇帝白登山之围报了一箭之仇。大汉帝国的雄风霸业从此开始,脚下的祖先们也当欣慰了。

不过,在驻跸之处的庆贺还没有开始的时候,羽林将军李敢单骑赶来了。他带来的消息,让气氛一下子静止了下来。身边亲近侍从偷偷看向皇帝陛下的脸色时,都感到一场风暴也许就要来了。

紧急赶来报告消息的李敢并不知道太多背后情况,即便如此,皇帝刘彻也已经从这些简单的信息中察觉到了许多不同寻常之处。挥手之间,风云突变。很快,派出去的“西凤卫”侍卫们就搜集带回来了他想要知道的各种信息。

刚刚听到雁门关大胜的喜悦被沉重的乌云所遮盖,无论是皇帝本人,还是身旁的亲信臣子如东方朔等人,都立即敏锐地意识到,如果不把这件事处理好了,也许后果会很严重。

皇帝刘彻揉了揉额头,扫了一眼表情各异的几个臣子。元召那家伙是怎样的性子,通过他从前的所作所为,大家已经都深深地了解。而今他在前方亲自领兵浴血奋战,败强敌,开疆土,自己的家,却被人放火烧了……?此事如何收场,恐怕他回来后难以善罢甘休!

不过现在最需要处理的,是赶快制止这件事的继续发酵,别的一切容后再说。于是,皇帝当机立断,命令李敢马上率领随驾的一部分羽林军,以最快的速度马不停蹄去长乐塬,防止发生更严重的冲突。

没有天子的命令,竟然连北军大营的人马都出动了?这件事的性质已经很严重了。在身侧的东方朔近前一步,低低的说了一句。

“陛下,北军大营的人素来桀骜不驯,李敢将军就算是及时赶到,恐怕他们也……。”

这句话正戳到皇帝刘彻心头的那根刺上。北军大营,正如同一个顽固的堡垒一样,倚仗着盘根错节的势力,结成了一个个利益集团。营中的某些将军,就连皇帝亲自派去的主将都阴奉阳违,拉帮结派,已经换了好几位主将了,可都是困手困脚打不开局面,无法彻底做到如臂指使。皇帝早就有心思要加以彻底的整顿,只是因为种种的阻力,而没有能够实现。今天倒是一个好机会!想到这里,他不再犹豫,对东方朔点了点头,然后向暗中招了招手。

“老凤,你跟着走一趟!带上此剑,知道该怎么办吧?”

“遵陛下旨意,老奴明白!一定不负使命。”

名叫凤彦之的西凤卫大统领躬身接过了天子剑,铁掌如钩,握中的此剑虽然轻飘飘的,但一旦出鞘,当震怒雷霆,重若千钧!

“真是岂有此理!朕不过出宫两日,就发生这样的事。如果不是李敢来报,朕还被蒙在鼓里呢!这是想要干什么?哼!也太不把朕放在眼里了……你们做得好大事!”

皇帝声音低沉,带了愤恨 。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左右都知道他说的是什么。

东方朔偷眼看了看他的脸色,叹了口气,心中有着深深的担忧。具有大智慧者,察言观色,细致入微,能见人所不能见,查人所不能查。皇帝没有立即表态对罪魁祸首之人怎样处置,就已经说明很多东西了。

江都王刘非,当今第一跋扈王爷,从小与皇帝一起长大的兄弟。李延年,后宫最受宠的美人李婉玉亲弟弟,同时还是侍奉皇帝身边的宠幸之人。更何况,这后面还有王太后的影子在内……面对现实,在怒意之外,皇帝陛下的心里恐怕在第一时间就倾向于和稀泥了吧?

果然不出他所料,李敢与凤彦之走后,经过稍微沉默,皇帝稍稍舒展了眉头,似乎是已经拿定了主意。他命令侍卫去分头传召,让随驾而来的十几位重臣马上前来议事。

冬至节祭告高庙这样的重大活动,朝中重要大臣无特殊原因,一般都是要伴驾随行的。本来一系列的仪式都已经进行完毕,待到午后下半晌就可以返回长安了,忽然听到皇帝陛下又紧急召唤,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要这么急。难道是雁门关大捷的事?那也完全可以等到回去之后在朝堂上再计议嘛。因此,心中各怀猜测,来到皇帝处。

“诸卿,雁门关大捷,我汉家将士大败匈奴,这件事,你们都知道了吧?”

众臣心头一松,果然是因为这件事。虽然皇帝有些急躁,但也可以理解,毕竟是前所未有的大胜利,值得提前祝贺。早些知道皇帝意图的东方朔等人则心中暗赞皇帝手段高明,不动声色以雁门关大捷为契机开始布局。

不过还没有等到他们一起赞颂贺词呢,皇帝刘彻又已经先开口了。

“好了,别的话先暂时不用多说。现在朕有几个决定,需要诸卿马上去办。”

众臣咽下到嘴边的话,抬头静听皇帝陛下旨意,不明白有什么吩咐需要这么迫不及待。这时帘幕微动,太子刘琚走了进来,他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正在后面和卫夫人说笑呢,皇帝派人把他也叫了过来。未及行礼,刘彻摆了摆手,让他站那儿听着。这位太子自然是一头雾水,规规矩矩的站在了旁边。

“朕已经决定,对于这次参与北疆匈奴作战的将士都予以重赏。丞相,你们要尽快拿出一个章程来,在朕的得胜将士班师之前,这件事一定要做稳妥。记住,是重赏!就不要仿照前朝的那些旧例了,要破格些。明白没有?”

丞相公孙弘点头允诺,表示明白。他与几位同僚对视一眼,都在心中暗自艳羡。听皇帝话中的意思,这次是要顶格赏赐啊,如果参照东越、西南夷等前几次平叛的封赏规格,那么这次军中可能会有一大批有功者得以封候进爵了。血染簪缨,马上封候,果然是令人又羡慕又赞叹的事!

“另外……无论是平灭真番,还是大胜匈奴,有一人居功甚伟啊!唉,如果不是高祖皇帝给后世立下了白马之盟,非刘氏不得封王……朕却是有些为难呢!丞相,御史大夫,你们说说,对此该如何封赏呢?呵呵!”

什么什么?没有听错吧!皇帝想要打算以王位酬功?虽然话中意思有了转折,但只要有过这个念头,那就是了不得的大事了!他虽然没有说出名字,但在场的所有人,当然都知道这说的是谁。

“陛下,长乐侯元召虽然这次功劳卓著,但他本身已经是万户侯的封爵,不宜再加以爵位之赏了。何况,他年纪尚幼,拔得太高,恐怕非福啊!望陛下明鉴。”

丞相公孙弘眼珠转了转,心中一动,没有立即说话。御史大夫张汤却早已经忍不住了。听到元召又立下如此盖世功勋,他心中的羡慕嫉妒恨几乎把眼珠子都充血红,就差脱口而出咒元召早早短寿夭折了!

太子刘琚听到这里总算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原来是雁门关彻底大败匈奴人了啊!元哥儿,你太厉害了!他心情激奋眉飞色舞,看着张汤那副嫉妒的样子,不由得嘴边露出讥笑。不过,皇帝随后说出的话,却又让他大吃了一惊。

“张汤啊,这件事就不必多说了。既然无法封王,朕就再赏他一个侯爷吧!双候之荣,当为特例。那个……元召的侯府昨夜失火被烧了,朕要给他另建新的府邸,这件事就交给你去督办吧。另外,太子,朕命令你与丞相马上启程,去雁门犒赏三军,顺便看着那小子,把朕的意思说给他听……。”

正文 第三百九十章 长安路 风雪中

当皇帝的车驾终于回到未央宫的时候,西凤卫大统领风彦之交回了那把天子剑。他和李敢不负所托,赶到长乐塬之后,以自身的威慑力和皇命的威严,成功的制止了黑鹰军和北营大军之间的一场流血事件。

皇帝刘彻听完详细经过,松了一口气。还好自己及时得到通报,才没有把事情弄得不可收拾。认真说起来,这其中还是多亏了长公主素汐的功劳。他特别让回建章宫的卫夫人带去了自己对这个女儿的嘉奖。

皇帝已经下定了决心,涉及到这次事件的某些人,一定要有区别的进行处罚。也许他没有认识到正是他当时的一句随口承诺,才助长了这件事的发生。也许他已经意识到,却假装遗忘了。无论怎么说 ,在皇帝的眼中看来,这件事虽然让他有些恼火,但也是一个机会。

北军大营的指挥权,必须要彻底收到自己手上。他派出了司隶校尉终军和老将程不识,在大批羽林军的保护下,奉旨进驻北军大营,授权他们可以对将军以下的所有人查纠奸邪不法事,就此展开一场大整顿行动。

至于长乐塬上的那支黑鹰军,通过这件事,也让皇帝的心中暗自起了警惕。通过这次汉匈之间的较量,黑鹰军的强大已经勿庸置疑。那么一支厉害的力量,驻扎在长乐塬私人封地内,终归不是长久之计。他心中已经有了某个想法,但现在自然不是时候,这个问题,皇帝准备等元召回来的时候,交到他手中让他去自觉处理。

对于元召,他感觉是有些亏欠的。毕竟他东征西讨,取得了这么大的胜利,而家里却出了事,无论怎么说都是说不过去的。

到了现在,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他早已清清楚楚,自然知道这其中的源起和主谋。江都王刘非被皇帝召到宫中,当着王太后的面,狠狠的教训了一顿,大骂着让他赶紧滚蛋!这两天赶快回江都去,以后没有召见不许再踏进长安城半步。

江都王被骂了个狗血淋头,却不敢有丝毫的埋怨。虽然知道皇帝这已经是在袒护他了,但他心中并不领情。在王太后为他辩解和求情声中,这家伙反而梗起了脖子,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陛下,这儿既然没有外人,那我就不论那些虚礼了。想当初从小到大,我和你可都是在太后膝下长大的,这份情意怎么样,就不用多说了吧?想那元召小儿,不过是一个来历不明的野小子,蒙皇帝陛下恩典,一步步走到今天的地位。即便他今天当了什么狗屁的大将军,那又怎么样?认真说起来,他也只不过是我们皇室刘家豢养的一条狗罢了。身为臣子的,即便是他受些委屈,也要自己咽下去!不是有句话叫做,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嘛。更何况,那小子嚣张的很,前次一言不合就用刀伤了我,到现在还留下一个老大的疤呢,陛下!这口气我怎么会咽的下去?哼!”

“住嘴!你咽不下也要给朕咽下去!你知道什么?元召的所知所学,对朕的江山社稷至关重要,他身上的本事,远远超出我们的认知。哼!在国家大事上,岂能以私情论厚薄!你们知不知道?为了替你们摆平这件事,朕已经作了多少的苦心安排?”

说到这里,皇帝来回走了几步,恨恨地看着满脸不在乎的江都王,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随后又看了一眼脸上阴晴不定的王太后。

“朕为了压下这件事,已经命令将作监抓紧时间在装饰一座豪华府第,以作为新的长乐侯府,争取在北征大军回到长安之前完工。同时,朕在重重赏赐所有将士的同时,还打算再赐封元召一个侯爵,到时候他就是拥有两个万户侯爵位的人了,可以说是本朝所未曾有过……朕所做的这一切是为了什么?不过是为了弥补你们所犯下的过错而已。哼!”

皇帝冷冷的哼了一声,坐到一旁,长长的喘匀了一口气。他所说的这些都已经在抓紧进行着,为的就是在元召回来之前尽快把一切做好,那小子是个聪明人,他自然会明白这些事是对他的一种弥补,应该可以平息他心中的怒火了吧!

其实,在皇帝的心中,还有另一个小心思没有对任何人提起。元召的长乐侯爵位和那座府邸,都是已经故去的窦太后所给予他的。那座侯府烧毁了也好,正好可以斩断旧日的许多恩泽。自己再给他一座新的更好的府第,赐予他一个新的侯爵称号,这也是一种象征。

江都王刘非听说皇帝还要再给元召这么多好处,心中又嫉妒又怨恨,他还想要再说什么,却被王太后使劲瞪了一眼,示意他不许再多说。

“皇帝啊,这件事也不要怨非儿了,他起先也是为了给李夫人的兄弟争口气,这才弄出了后面的这些事。那……元召回来之后,不会再有什么麻烦了吧?”

既然皇帝什么都知道了,那些什么在长乐侯府发现图谋不轨之类的栽赃借口就不必再提了。王太后毕竟是妇人心性,那一次在椒房殿中发生叛乱的时候,她可是曾经亲眼见识过元召身手的狠辣,此人年纪虽小,却杀人不眨眼,至今想起来还心有余悸。恐怕将来他会对江都王不利,所以就不放心的追问了一句。

“唉!母后,你也真是的!早就跟你说过,在宫中安心享福就好,一些事不要再去费心掺和!可是……哼!”

他们母子不和,在宫中早已不是什么秘密。王太后虽然被他一句话噎得脸色苍白,但却无法反驳。这次确实是她逾权了。只得低下头,想起这个皇帝儿子越来越对自己的凉薄,免不得掉下泪来。

皇帝听到抽泣,心头有些烦躁。不过终究还是存了一丝母子之情,他站起身来,又狠狠地瞪了江都王刘非一眼,一边往外走一边说了一句。

“事已至此,别无他法,唯有以恩意羁绊之了。朕已经派太子和丞相代表朕先去军中犒军,然后和元召一起返回……好在,死伤的都是些府中下人,希望会就此化解吧!”

王太后虽然对皇帝儿子的冷淡态度很是伤心,但听到他这么说,也终于放下心来。是啊,长乐侯府不过是死了几个下人而已,而皇帝已经许诺了丰厚的回报,给予了他巨大的荣耀。只要元召全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就只说侯府普通的失了火,那么他得到手中的东西,可以说是本朝开国以来,身为臣子者,将已经是最大的殊荣了。

无论是在皇帝、太后还是江都王,甚至是朝廷上很多已经知道内幕的大臣们心中,虽然没有人会明着说,但想法也许会都一致。不过是死了几个普通的下人而已,就得到皇帝陛下这样丰厚的回报,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是太值得了!

皇家钦赐府邸,加封双万户侯爵!这样的机会,简直是千载难逢。忠心的护卫们虽然为主人死去,但挣来这样的殊荣,想必他们在九泉之下也不会后悔的吧?主人也一定不会亏待了他们的后人,这样的事……也算是两全其美了。这是许许多多人在赞叹的同时,心中的真实想法。

但,世间有人从来不会这样计算人的生命!人生天地间,任何人都没有权力要求另一个人为自己去死,任何人也没有权力心安理得的享用别人的生命和鲜血得来的荣华富贵!血债血偿,以命换命!了却恩怨者,唯有此路一条也!

黑暗与白昼轮换交替,白雪苍茫铺满大地。很多动物都进入了冬眠,飞行的鸟儿也许会迷失方向,远涉千里的雄鹰却从来不会找不到目标。

黄河岸边,猎猎汉军旗之下,依然是青衣束发的元召,看着蹲在自己左臂间的那只海东青一口一口的琢食完那一大块生肉,然后轻轻的用手替它捋了捋羽毛,振臂之间打了个呼哨,这只雄鹰已经腾空而起,翅膀扇起的风拂落了肩头的雪花,矫健的身姿直上半空,传来一声清脆的鸣叫,然后打了一个回旋,直奔返程的方向而去。

雪花飞舞中,站在他身后的三个人,表情都很凝重。这样的雄鹰,是在长乐塬上元召亲自豢养的,总共也不过十几只。用它们来传递紧急消息的秘密,也只不过有寥寥几人知道。而这次,留守长乐塬的人从千里之外飞鹰传信,显然是发生了极为重要而且紧急的事。

“师父……发生了什么事?”

见元召盯着鹰远去的方向在沉默,最先急躁的是小冰儿。她与崔弘对视一眼,又看了看舅舅卫青,见他们都没有说话,她终于忍耐不住相问。

元召收回了远望目光,转过头来时,心中已经做出了决定。

“长安有事发生了……我需要马上赶回去处理一下!不过此事只要你们三个人知道就好。今夜出发,大约一日两夜即可返回。在此期间,军中不要让人知道我的行踪。”

三人闻听,大吃一惊!究竟是发生了什么重要的事,才让元召做出这样的决定!此处离长安远隔千里,来去之间,他又怎么会赶得及呢?

正文 第三百九十一章 春秋义 热血行

江都王刘非并没有把皇帝和太后的话看得太重。这些年,他为非作歹的事还少了吗?就算是闯下过再大的祸,最后还不是不了了之。

他心中其实比谁都清楚,作为高祖皇帝同宗同脉的子孙,只要在天下大政上与未央宫保持一致,不要触犯皇帝陛下的威严,那么就算在其他事上犯下什么过错,也算不了什么大事。

帝国的法律,那都是用来规范天下百姓的,岂能加诸于皇室帝胄后裔身上?君者为君,臣者为臣,这是一道永远无法逾越的界限。

江都王并没有马上按照皇帝的话“滚”出长安回江都,因为他还有许多没有完成的事要做。

这次临时起意发动的夜袭长乐侯府事件,让他突然发现了拥有另一种力量的重要性,那就是由江湖高手游侠辈组成的暗中力量。利用这些人,可以去达成许多光明正大不能达成的目标,完成许多利用正常手段难以做成的事。江都王觉得自己手中正是缺少这样的一股力量,有必要去好好的招揽一番了。

这次虽然因为皇帝在最后关头的出手,没有达成最终目标,也没有完成宫中某些目光的殷勤期盼,这固然有些遗憾,但把元召的长乐侯府烧了,也算是出了一口恶气。

至于皇帝怎样把这件事摆平,江都王才不去操心呢。反正做都做了,元召到时候回来又能怎么样?他要是敢在皇帝已经摆明态度的前提下,还敢打上门来闹事,那才是自寻死路呢!就算他本事再大,这大汉天下也将没有他容身之地。

正是怀着这样的态度,受到皇帝严厉训斥之后的江都王刘非,不仅没有加以收敛,反而暗中联络起这次助力的几股势力,告诉他们,在自己离开长安之前,将会在城中王府召集一次庆祝活动,要与大家好好结识一下。

虽然知道这些人中,也许来历都很复杂,但他并不介意。江都王虽然喜欢的是舞刀弄棒,但他从小在宫中的时候,也曾跟着读过几天书。要说起他最崇拜的人,那就是战国四公子了。

战国四公子者,赵之平原,楚之春申,齐之孟尝,魏之信陵也!他们皆以养士千百而著称于世。在江都王的内心深处,既然这辈子当皇帝都没有指望了,那么做战国四公子这样的人物,也许才能发挥自己最大的权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野望,这一点不分聪明愚蠢,也不分智慧高低。江都王既然有这样的想法,当然就要往这个方面去做。眼皮子底下就有几百名这样厉害的“士”,为什么不想办法收归到自己掌中呢?

长乐侯府的火早已经熄灭,那一片瓦砾堆上还有青烟渺渺,各怀目的的人从此路过时,投向这座曾经的巍峨府第眼光中的含义虽然不同,但大约也都心中明白,这场轰动长安的大火,也许熄灭了也就熄灭了,不会再有什么意外发生。

皇帝陛下钦赐的新府邸听说更加巍峨高大,就在朱雀大街最繁华的尽头。等到那位北征的小侯爷不久后凯旋归来的时候,他将会踏进那座新府邸的大门,去迎接更加辉煌的荣耀!至于这片已成瓦砾的旧地,也许将成为他过往的一个暂时落脚点,而不会再往这里看上一眼的吧。

听说当时火起的时候,虽然府中的护卫们拼尽了全力掩护人们撤退,但还是有许多人没有跑出来,他们有的是被不明身份的人杀死的,有的则是为了拼命的想抢救出府中主人所喜爱的一些东西……最后,他们都葬身在了火海之中。

当然,这些事有很多只是坊间传说,并没有人出来证实,也已经没有办法证实。死去的人已经死去了,魂魄也许还留恋在这片废墟的上空,也许已经随着青烟消散。活着的人,则心怀着悲愤和痛苦,也许还有失落和绝望,不知道了却血海深仇的日子,还值不值得等待……?

长安雪,入夜不歇,飘飘洒洒,无尽无休!玉树琼枝,巍巍宫阙,豪门府邸,都成琉璃世界。几家歌舞升平,几家繁华盛宴,又有多少自觉志得意满!更有多少暗夜悲歌!

大火过后的瓦砾堆温度还很高,雪花落在这一片后就马上消融了,并不能形成积雪。半边围墙之下,侯府高高的青石台阶仍然完好无损,清冷的雪光中,几点火烛的光亮隐约,有人引火点燃了祭祀之物,火光照亮了一个面相普通的青年汉子脸,随后有低低的话语声开始响起。

“……爹爹啊,今天就是你六十寿辰了,本来说好了要给你好好庆祝的。王叔、张伯他们也早就想要和你好好喝几杯……为什么就等不了这两三天呢?……这壶酒,那次小侯爷赏赐后,你就一直没舍得喝,儿子给你带来了,你和王叔他们在那边就都喝了吧……!”

青郊外所酿的酒,这一壶正是极品。名叫小五的汉子慢慢倾倒在雪地上,酒香马上就在四周的空气中飘散开去,甚是浓烈。

“爹爹,儿子也想给你报仇!可是我找不到大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听人说,这次的事是我们惹不起的王爷们干的。唉!想必等小侯爷回来,也会很为难吧?更何况,儿子也已经听说了,当今天子已经金口玉言对小侯爷封爵赐府……爹爹啊,你和王叔、张伯这二三十人的仇,恐怕已经无人会替我们申冤讨回公道了!”

雪夜冷冽,远近少人行,这处最近的是非之地更是无人经过,含冤带恨的诉说声中,四周静寂无声,似乎真的有路过的游魂在驻足细听。过了好一会儿,小五平息下心中的情绪。

“现在说这些恐怕也没有什么用了。什么盛世不盛世的,在这个世道上,就是这样的不公平!你们到了那边,也算是得到了解脱吧……哦,爹爹,这是你那晚拼死抢救出来的那块还没有完工的佩玉,你说小侯爷很喜欢这块从南国而来的玉,打磨制作了这么久,等他回来就可以交给他了……儿子自从逃出来后,这几天一直带在身边。不过现在想来,就算小侯爷回来,也不一定会再见到他了,他的新府邸中也许已经有了更高明的玉匠师傅……所以,这块玉还是让它回到原来呆的地方去吧!”

一块晶莹闪着温润光泽的玉佩托在他的掌中,虽然还没有加以装饰,但看得出这是一块上好的美玉。小五和他的父亲,都是长乐侯府中的玉匠,算得上是手工艺者。他们本来是南越人,后来来到长安,一个机缘巧合之下被收入到长乐侯府中。这几年来,他们和府中的所有人一样,都非常喜欢待人随和一点没有主人架子的那位小侯爷。

那夜大火起时,他的父亲老五本来可以逃脱的,但他惦记着替长乐侯快要做好的这块玉佩,又跑回去拿时,却遇到了追杀的人。他自知逃脱无望,用尽全部力气把这块玉扔给了已经在侯府护卫们保护中逃出府门的小五,并大声地喊了一句,让他一定要交给小侯爷元召,然后就被人用刀砍死在当地了。随后大火吞噬了那里,没有人再有机会逃出来。

想起当时情形,小五心中有无限悲凉,今夜他在此祭奠完之后,已经打算好离开长安这块伤心地,去四处另谋生路,再也不会来了。

埋骨在眼前这废墟下的父亲,想必会理解自己的苦衷吧?小五趴在地上磕了几个头之后,站起身来,一扬手臂,掌中的那块美玉落向那片黑暗中,尘归尘,土归土,自己不会带走这里的任何东西。

不知道从哪里伸出来的一只手,牢牢的把那块玉接在了掌中。随后有一道淡淡的身影出现在面前,他不知道从何而来,穿越风雪严寒,好像是刚刚赶到,又好像是一直就在这儿,从来没有离开。

脚下微弱的火光,还没有熄灭,长安城的雪花依然在不紧不慢的凋零。黑色的披风下,有人满面征尘,雪染鬓发,千里单骑踏雪而归,只为一腔孤愤,两肩担当!

那只挥刀所向曾令山河变色的手,慢慢地摊开,掌中的这块美玉,他记得很清楚,当时看到的第一眼,就很喜欢它的玉质无瑕。他把它托付给了府中的玉匠老五,让他不要着急,慢慢的用心雕刻,做一块最好的玉佩,他想送给名叫苏灵芝的阿姐,作为她的十八岁生辰礼物。

他曾经以为,大把的光阴还有的是,很多美好可以如这无瑕美玉一般在时光里慢慢的雕琢,直到成为最美的存在。可是现在,他知道自己想错了。这不是他曾经的那个世界,这里没有风花雪月,没有岁月静好。这里只有壮烈悲歌,春秋侠义,刀剑与热血!

“玉,做的很好!我收下了……。”

只不过简短的几个字,名叫小五的汉子已经如遭雷击,有些不敢相信的使劲揉着眼睛,终于渐渐的看清了那人的面容,偌大的汉子跪伏在地,泪如雨下!

正文 第三百九十二章 夜归人 孤鸿影

时间回溯到稍早些时,长乐塬上,身心疲惫的泠雪,感觉自己就快要坚持不住了。从小到大,她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苦。当然这种苦,并不只是身体上的累,还有心底的难受。姐姐泠霜受伤行动不便,苏夫人至今昏迷还没醒来,灵芝悲伤过度,昏昏沉沉水米不进。照顾这几个人的任务,便大部分都落在了她的肩头。

泠雪与姐姐泠霜这一对双胞胎姐妹,虽然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亲,但她们并没有受到过什么委屈。作为西凤卫护卫的遗孤,因为生的伶俐可爱,被窦太后亲自抚养在身边长大,受到老总管秀鱼和其他人的照顾,可以说在宫中岁月,她们虽然只是侍女的身份,却也与公主无异了。

即便是后来到了长乐侯府中,她们更是生活的惬意。跟着元召这位小主子,感觉他对待她们就与自己的姐姐没有什么区别,根本就没有什么身份上的疏离感。这样的日子,无论是生来素雅的姐姐泠霜还是活泼好动的妹妹泠雪,都感到快乐满足。

她们也不是没有想过未来。当初窦太后把她们派来伺候元召的时候,就已经对她们说的很清楚,以后就是元召身边的人了,无论他会怎样安置她们,都要听从他的意思,不得违背。

她们现在其实也不过刚刚二十多岁出头的样子,正是刚开始进入最好的年华。不过在这个时代,如果这个年纪还没有嫁人,那已经有些丢人了。

两人在私下里的时候,一些羞人的话,当然也悄悄地议论过。对于自己的这位小主子,在她们心目中,自然是盖世无双的英雄,泠霜还矜持一些,泠雪则不然,每当说起来时,眉飞色舞,一副满脸倾慕的样子,任谁都看得出来。

不过她们有自知之明,一些痴心的想法,当然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果能保持现在的状态,让她们一直能在他身边待下去,即便是没有什么名份的服侍他一生,也就满足了。然而风云突变,一夜之间,什么都改变了。平静的生活被打破,她们付出无数心血精心装扮起来已经当作自己家的那处府邸,就那样毁于一旦。

当她们和府中护卫们一起挥刀冲出血路,回头看到熊熊燃起的大火把她们曾经居住的后院小楼彻底吞没的时候,泠家姐妹心头滴血,悲伤无以鸣说!

后来的经历,便如同噩梦。大批的强敌一路追杀,为了掩护苏夫人、灵芝以及她们大家的安全撤离,元家十八护卫中武功最高的几个相继在奋勇抵抗的路上死去。长安城至长乐塬这不过七八十里的路程,洒满了他们的一腔热血。

虽然来到长乐塬上后,大家都得到了很好的安置和照顾,但苏夫人她们终究是女子,会有些不便之处,因此,除了换药和检查伤口是由医官来做之外,日常的护理,便落在了唯一没有受伤的泠雪身上。

姐姐泠霜早已经看到了妹妹眼中的疲惫,她虽然在后背中了一刀,也算是伤的很严重。但稍微感觉好些后,便挣扎着起来,帮着妹妹泠雪给昏迷的苏夫人擦洗身子,护理伤口,以避免伤处更严重起来。

泠霜本来可以不受伤的。她的身手也已经不同寻常,尤其是这几年受元召的指点,进步神速。双刀在手,少有人能拦得住。

不过当时在奔驰的马车离长乐塬还剩三四里路程的时候,大批的追击者忽然就杀到了。泠霜与泠雪在左右马上护住马车上的苏夫人和灵芝,四把刀舞动起来,风雨难透。然而,强中更有强中手,在又一波十几名高手的围攻下,终于被他们突破了空隙,三四把利刃划破了车厢,直刺进去。

在千钧一发之际,泠霜扑下马背,连人带刀翻滚而过,挡住了从她这一侧突袭的敌人,然而,她也终究身受重伤,要不是她双刀紧急封住斜刺里砍过来的那把刀,就被砍为两段了。饶是如此,背上被划过的伤口还是很深。

相比起她,苏红云就没有这么幸运了。生死时刻,耳边听到灵芝的惊叫时,她并没有躲闪,反而抱住了灵芝,用自己的身体遮挡住了刺向女儿的刀锋。半截钢刀深深地插进了她肋骨之间,鲜血流满马车的车厢……。

不管是长乐塬上懂医术的人,还是黑鹰军中的医官,都已经被主父偃先生请来看过了。然而,他们都束手无策。这么深的刀口,已经是致命伤。而且更严重的是,苏夫人失血过多,任凭你有再高的医术,也已经是无力回天!

知道这个消息的人都很悲伤。无论怎样的想要去隐瞒,灵芝终究还是知道了真实的情况,再有不到一个月就满十八岁的美丽女子,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哭喊哀伤过后,再加上什么东西都不吃不喝,身体迅速衰弱下去。

无论别人怎样的劝说,她都只是有些呆滞的守在苏红云的身旁,一步也不离去。她不知道自己失去母亲之后,还有没有勇气再活下去。美丽温婉的少女,不过几天的功夫,就面容憔悴的没有了一丝活力。

出了这么大的事,梵雪楼的所有人早已经都撤出了长安,来到长乐塬上。只不过他们除了愤怒与伤心,也无能为力。

当风雪漫过长乐塬上的草木,渭河上的所有船只也停止了航程。又一个白天结束,薄暮渐渐来临的时候,苏灵芝看着泠雪给苏红云用温热的水清洗了伤口附近,然后又去外间准备换敷的药物。她便趴伏在娘亲的身边,呆呆的想一些事情,泪眼迷离中,神智渐渐的模糊。

其实她知道,娘亲的生命可能已经无法挽回了,做这些也只不过是徒劳罢了。这些药物,都是元召在的时候,亲手按照配方弄好的疗伤药,为的就是怕万一有人受伤,好用得上。现在既然连他的药都没有什么效果,那还有什么希望呢?

耳边听着苏夫人胸膛中微弱的气息,灵芝的眼泪便在不住的流淌着,她这几天流的泪,已经比十八年来的总和都要多。巨大的恐惧和悲伤,占据了她的心灵,她伸出双手,紧紧地抱住苏红云有些微凉的一只手,暗自下定了决心,等到不再能听到她呼吸的时候,也就是自己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

外面庭院中传来的一些说话声音,时远时近,有时清楚,有时又有些听不太真。不过她并没有心思去细听。在外面守候的那些叔伯们,想必他们心中的悲伤,并不比自己少多少,所以她拼命的压住了自己的哭泣,尽量不发出声来,好让他们不会因此更加难受。虽然知道这也不过是徒劳罢了,但她还是这样做了。苏灵芝本就是这样的女子,即便自己的生命已经不以为重,也希望这些爱护她的人好过一点儿吧!

这是一处在长乐塬的某个地方特殊保护起来的院子。几间木质结构的房屋,很是宽敞明亮。火炉中的木柴噼噼啪啪发出燃烧的响声,外面飘雪,里面温暖如春。

然而就算是外面再冷,也抵不过心中的冷!钱六这几年在梵雪楼做大掌柜,身体已经明显发福。然而此刻,他手中抡着一把大斧头,虎虎生风的在不停地劈开一块块的圆木,满院子的木头,不知道已经劈了多久,头上热汗淋漓,手上鲜血流淌。

“六哥……先歇歇吧!这样,大家看了心中更难受!”

说话的是宋九,他从身后摸过一块布巾,正要走过去递给钱六,身边已经有人一声不吭的接过来走了过去。他看着那从小到大大家都叫他“小胖子”的身影,暗自叹了口气。七哥已经死了,马小奇变成了孤儿。苏夫人更是凶多吉少,他们几个心中都不好受。

一向话最多的侯五却一句话都没有,他只是蹲在一边,不停的喝酒,眼睛发红,脸色狰狞。

而这几年一直跟着元召做事的赵远,则坐在那边的一个大树桩上,仍旧用那把小刀在神情专注的一点一点的刻着木人的眉眼,那认真的模样,仿佛是只要把这个木人刻好,死去的人和时光就能复活一般。

钱六终于停下了手中的斧头,不过他并没有用布巾去擦手上震裂伤口中流出来的血,而是看着走到面前的马小奇,眼中满含悲伤,欲言又止。

就在这时,半空中有一声清脆的叫声传来,那是飞翔的雄鹰发出来的声音。蓦然,那边的赵远一下子跳起身来,极速的向外面跑去,而他们几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有些愕然的扭头看时。随着海东青从半空中扑下,有马蹄踏雪的声音停住了。呆若木鸡的马小奇看到了和自己一同成长多年的玩伴跳下马,目光温和的看过来,一如他们当年的模样。听到自己父亲死讯后一直坚强忍耐的小胖子,泪雨滂沱,终于崩溃。

神智有些昏沉的灵芝,听到外面院子里的声音,忽然都静止了下来。是那样的安静,好像连雪花落地都已经能够听见。随后,她听到有门推开的声音,然后,正在外间忙碌的泠雪好像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停止了动作,发出“啊”的一声惊叫。

灵芝抬起头,她突然看到已经昏迷多日的苏红云眼睛略微睁了开来,嘴里喃喃地说出一句话。

“……是、是元哥儿回来了吗?……终于还能最后见他一面……灵芝,我就放心了……。”

龙马越山河,飒沓不留痕。千里独行客,风雪夜归人!

(本章完)

本站重要通知:请使用本站的免费APP,无广告、破防盗版、更新快,会员同步书架,请关注 () 下载免费阅读器!!

正文 第三百九十三章 玄机命 掌中生

赞曰:

烟锁楼台,雾失来路,霜染青丝千万缕。

袖底山河尽白头,人间多少朝与暮。

星眸流转,归期不误,雪中空留马蹄处。

剑气斗破长安城,为卿写下英雄赋!

院子里的雪下得很细密,远近已经掌上了灯,显得有些昏黄,又十分的温暖。在外面房间里的人并不多,梵雪楼钱六几兄弟、泠家姐妹还有匆匆赶过来的主父偃。

在这段时间里,所有人都很安静,几乎是屏息静气,唯恐发出一点儿轻微的响动。隔了一道垂帘,他们能隐约的看到里面的一些情形。此刻无论是谁,心中涌起的都是深深的震惊和敬佩。

人生成长,学习接触外面的世界,每个人的智识和经历不同,他们所能知道的世间东西,自然也参差不齐。但总的说来,大多数事还是有着共同的认知,在人力所能及的地方,能够得到普遍的理解。

但今夜刚刚经历的一幕,对于在场的这几个人来说,就有些匪夷所思,大大超出他们的认知范围了。

元召突然无声无息的回来了。一人,一马,一鹰,从千里之外的草原战场上,翻越千山万水,就这样披着一身风雪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面对着他们的目瞪口呆,元召没有解释什么,他只是点了点头,示意不必多问,时间紧迫,现在无暇细说。然后他就转身进到了房间里。

从钱六到马小奇他们,目不转睛的看着那个身影,直到他走过去,所有人才意识到,原来真的是元哥儿回来了!

不管是震惊疑惑,还是心头狂喜,没有人能具体说清楚现在的心情。也许唯有赵远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不过让他吃惊的是,这也太快了吧!?他放出海东青传信,这也不过才一天的功夫,相隔千里之遥,小侯爷是怎么回来的呢?难道他和那只雄鹰一样,是飞回来的啊!

人自然不会飞,元召就算是再厉害,他也没有长雄鹰的翅膀。不过,这世间有一匹马可以做到。

日行千里,夜行八百,朝游北海,暮至苍梧!天山龙马的传说,绝不仅仅是传说那么简单。元召从接到飞鹰传信,在片刻之间判断出事情的严重,然后跨上小冰儿的龙马冠军,一刻不停的在海东青的指引下沿最直接的路线而来,回到长乐塬,却正是时候。那匹纯正的汗血宝马虽然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奔驰,却依然神骏非常,此时它正在津津有味儿的吃着几个人手忙脚乱给它搬过来的精草料黑豆之类的东西,不时的打一下响鼻,通体透汗,殷红如血。

长久以来,苏灵芝在元召面前都是如同一个姐姐的模样。她本来就比他大两岁,当初在长安城外,是她牵着他的手,和娘亲一起把这个曾经衣衫褴褛的流浪儿领回家的。

可是今夜,当她听到苏红云醒来后的话,猛然回头看到从外面房间走进来的那个无比熟悉身影时,苏灵芝失却了所有的仪态,她感觉到胸膛被一股巨大的东西所填满,站起身来想要扑过去的时候,虚弱的身体却不听使唤,脚下一软向地上摔去,剧烈的情绪激动中,她感觉到一双坚定有力的手抱住了自己,心头放松下,像是某根苦苦支撑的弦突然断裂了,她又昏迷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好像是很漫长,又好像是短短的一刻钟。等灵芝重新慢慢醒来的时候,睁开眼睛,她发现自己躺在温暖的被子下,而隔了两三步远的地方,娘亲依然在那儿安静的躺着,元召坐在身边,微微有些昏黄的光亮里,有一根细细的不知道用什么做成的小管子,连接在娘亲和他挽起衣袖的手臂之间,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

他满面风霜,一身征尘,想来不知道受了多少苦累才赶回家来……想到这些时,她伤心又心疼。在微微的发呆中,灵芝眯起了眼睛,再看得仔细些时,这才发现,映着灯光,那透明的小管子中,有鲜红的血正在从元召的那边流淌到苏红云的身体里。

灵芝想要爬起来走过去,可是她的身体一点力气都没有,唯有侧头静静地看着,任凭满脸的泪水肆意的流淌。在过往的日子里,她曾经听元召说起过许多救命的药方和救人的法门,这种方法好像在脑中隐约记得,叫做“输血救命”。

他用刀割开了自己的手臂,把自己身上的血输到娘亲的身上……看着苏夫人那苍白的脸色中好像渐渐泛起了几丝血色,呼吸有了渐渐的平稳,眼珠微微动了几下,好像有要再次醒来的迹象。灵芝张了张嘴,想要和元召说话,可是她喉间哽咽,泪水模糊双眼,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听到灵芝的动静,元召回过头来对她笑了笑,示意她好好躺着,不要乱动。他盘膝而坐,利用刚才这大半个时辰的功夫,调匀气息,略微休息了一阵,气机流转全身,感觉一路奔波的疲乏缓解了不少。

苏夫人的刀伤处虽然很重,但幸亏他们用自己早就配好的伤药进行了及时的救治,伤情控制住了,没有发炎,这是不幸中的万幸。危及她生命的原因,是失血过多引起的。给她补充一些新鲜的血液,应该会渐渐的恢复。至于输血的东西,和别的一些医药用品一样,在长乐塬上,他早就有过提前的储备。

这还是多亏了当年元十三他们的船队去南越诸岛收集珍稀物种时,带回了他指名要的树胶,后来经过一番摸索制作,终于制出了几种简单的橡胶制品,其中就包括这种橡胶软管,今日却是派上了大用场。

见输出的血量差不多了,元召把特制的针头拔下来,给苏夫人进行了消毒包扎。又认真的检查了下她的伤口,见应该暂时没有性命之忧,假以时日将会慢慢恢复,这才放下心来。

不管是苏红云还是灵芝,他早已经把她们当成了最亲近的家人。不要说是用区区的一些血来救命,就是舍却半条性命不要,他也会毫不犹豫出手的。

元召收拾完毕,走到灵芝身边,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肩头,俯身抱住她的半边身子,在她耳边轻柔叮嘱一句。

“不必担心,已经没有大碍。自己好好吃饭,有力气才能照顾人哦!”

灵芝的眼泪不争气的怎么止都止不住,她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只是把头紧紧地贴在他的胸口,如同一个小女孩儿终于找到了依靠,想要这一刻永远的停留。

元召轻轻叹了口气,把她重新放好,让她好好躺着休息赶快好起来。然后对所有人打了个招呼示意,一边起身向外走去。经过小胖子马小奇身边时,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只轻轻的说了一句。

“好好等着!七叔的仇,我这就去报!”

马小奇擦干了泪水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用力的挺了挺身子。元哥儿是他在世界上最信服的人,他就是说去用刀把天捅一个窟窿,他都相信会做的到。

“小侯爷,此去意欲何为?”

一直站立在门边的主父偃,看着那个坚定的背影径直而去,义无反顾,渐渐有杀气透出。他面色凝重,眉头紧皱的追问了一句。

元召并没有停下脚步,有些事必须要去做,有些人必须要去杀,他的时间很紧迫,容不得半点耽搁。

“无他,杀人尔!”

“可是,你知道吗?皇帝的意思……。”

“天子意旨,却还未到军中,我当然不知道了!”

“那你今夜杀人,皇帝和王太后会罢休吗?”

“我都说了,我不知道啦!皇帝命当和事佬的什么丞相、太子去到军中后,我遵旨照办就是啊。”

“可是你今夜去杀他?……太子他们已经启程去雁门关了!”

“等他们赶到的时候,我自然会在军中。明白了吗?主父先生!”

“……哦哦!原来如此。小侯爷,既如此,主父偃唯有一句话叮嘱了。事若不可为,当留待日后!君子报仇,十年未晚!”

“呵呵,我元召从来信奉的是今天的仇绝不放到明天。先生放心就好!今夜就是最好的机会。”

主父偃躬身而拜,无论是智是勇,自己对眼前此子都是心悦诚服,敬服有加。他既然一切都已谋划妥当,就一定不会留下什么后患的。

钱六、赵远、宋九、侯五、马小奇、泠家姐妹,也都一起心情激动的看着那个身影远去。今夜的事,只有他们这些人曾经见证。等到明日清晨,风云激荡,轰动长安的时候。除他们之外,谁也不会知道,有人曾从草原而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不久之后,当长安城夜色渐深的时候,在已经成为废墟的府邸前,前来祭拜死去之人的小五,终于见到了此处原先的主人。

元召把那块玉揣入怀中,拉起跪拜于地的汉子,伸手打开了从明月楼上带来的那坛酒,倾洒于地。想要知道的信息,他已经通过几处渠道了解的清楚,不必再费心思去想太多。接下来将要去做的,唯有一件事而已。

“诸位英灵不远,且饮此酒稍待,我元召,去矣……!”

(本章完)

本站重要通知:请使用本站的免费APP,无广告、破防盗版、更新快,会员同步书架,请关注 () 下载免费阅读器!!

正文 第三百九十四章 灯杀照 霜雪明

同一时刻,坐落于东城大街上的江都王府中,一场夜宴正进行到热闹的时候。 不管是为了笼络人心,还是为了庆贺出口怨气,江都王刘非为了召集这些人,还是煞费苦心的。

来的人很多,王府那座装饰辉煌的大宴会厅,都坐得满满的,足有二三百人之众。这些人当然都曾经参加过突袭长乐侯府的行动,但不是全部,他们都是江湖游侠中的有名人物或者是曾经那些没落的勋贵将门后世子孙。当然还有一些来历隐秘的人掺杂其中,他们怀着不同的目的,来到江都王府,但却都有着一个共同的复仇目标。

江都王刘非贵为当朝最得意的亲王,他的封地虽然在江都,这座长安城内的王府平时极少回来住,但这并不能稍减它的奢华。

因为夜晚的关系,整座王府并不能一窥全貌,但来的众人只在这宴会大厅眼中所见,其金碧辉煌,陈设之华丽,就已经足以让人叹为观止了。

这等富贵场面,不要说是令那些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的江湖豪客们口中咋舌不已,就算是一些勋贵后人门客,也是大开眼界。酒席宴上,纷纷在心中暗自盘算,以后要怎样找机会投靠到这位王爷的门下,荣华富贵还不是小菜一碟儿。

面对着众人热切的目光,江都王刘非哈哈大笑,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归附与他的人只要肯出力,听从指挥,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几杯酒落肚,在大家恭贺江都王的声音当中,百余名精干的王府护卫按照王爷的意思,把成箱成箱的金银珠宝抬了上来,打开来时,金光耀眼,富贵逼人。

所谓“财帛动人心”,又道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些道理,江都王比谁都明白。有钱任性,简单粗暴,收买人心就是这么容易!把这些玩意儿扔出来,比什么都好使。从很多人贪婪的目光里,他知道这一招很奏效,并且屡试不爽。

听到王爷说人人有份儿,都有重赏,更是让酒席间的气氛达到了高潮。在酒意的推动下,大声表忠心者有之,感激零涕者有之,恨不得立马提刀去替王爷卖命者有之,大声赞颂王爷仁德洪福齐天者有之……一时间,阿谀奉承之词如涌,马屁高帽满天飞。

江都王刘非还就是吃这一套。在他简单粗暴的性格中,拿我的钱去给我办事儿,就是这么痛快!他并不是不知道这些人中什么样的背景也有,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能替他杀人办事儿,就可以了嘛。至于说破费些钱财,那就更不叫事了。

江都之地,有铜山铁矿,朝廷发行天下的钱币,有将近一半儿的份额是出产自江都。用通俗易懂的说法就是,这位王爷手里有铸币权,没事儿随便造钱玩儿!这样的主儿,会在乎钱财吗?

拥有铸币之权,这可是一个了不得的权力。在汉朝的历史上,能够据有这个权力的人,也不过寥寥几人而已。那都是得到皇帝极度宠信者,才能为此。

比如汉文帝时的宠臣邓通,因为个性温和谨慎,又善于了解他的心思,因此很得文帝的欢心。给他无数的赏赐,家中累计亿万钱。

不过后来有一次,文帝叫一个善于看相的术士给邓通面相的时候,那人竟然直言不讳地说,皇帝的这位幸臣以后将会饿死在街头!汉文帝一听就龙颜不悦,虽然说这看相的被天下人称为“神算”,可他就还不信这个邪了。天下之大,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帝想要谁终身富贵,那他想不富贵都难啊!

于是,汉文帝下令,把蜀郡的大小铜山都赏赐给邓通,授予他铸币之权,掌管天下大半钱币来源。哼哼!朕赏给他一座金山,难道还能饿着他?

这样的权利可太让人眼红了。如此一来,邓家的财富,就算是王侯也不能与之相比,可以说是富贵俾睨天下。不过,谁能想到,祸福相依,吉凶难料!

汉文皇帝也是个短命的,他驾崩之后,邓通就倒了血霉了。早就对这头“大金猪”垂涎不已的太子继位之后,二话不说马上就剥夺了邓家的全部财产,邓通潦倒街头,果然就冻饿而死了。

这位前朝宠臣的遭遇,江都王自然也听说过。不过在他心里,自问那邓通岂能和自己相比。就算是后来因为拥有铜山盐池之利而被未央宫所猜忌,最终造反的吴王刘濞之类也不能和自己比较。因为,他是和当今天子一起长大的兄弟,他从来没有谋反之心,就算是胡作非为跋扈一些,也绝对不会有什么大的干系。

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思,他才不惜想以重金收买大批的归附者,想要仿效战国四公子故事,成为大汉朝新的“贵公子”!

既然是各怀心思,又一拍即合,江都王府夜宴上的气氛自然是极其热烈。在众人推杯换盏之间,赞颂王爷仁德的同时,江都王也放下了架子,亲自频频敬酒,一副礼贤下士的模样。尤其是对几位江湖豪客的领头人物,大加赞扬,许下承诺,如果以后肯为本王效力,会如何如何厚待云云。

围在江都王身边附近的,都是几位重要人物。其中短须虬髯的雄壮大汉,名叫朱雄,暗中身份就是长安城左近三县江湖道的瓢把子。这一方的江湖人物,都听从他的调遣。其实他还有一个身份并不为人所知,那就是他是九州隐门安插在长安城内的一枚重要棋子。

长安城历年来发生的大事件中,背后都有隐门力量的影子在内。而朱雄就是统领全局的关键人物。包括上次未央宫发生的叛乱,在外接应传递消息者,就是出自朱雄的策划安排。

虽然九州隐门早已经被未央宫和朝廷列为重点铲除的对象,明里暗里发生过许多次的较量和搏杀,但直到如今,并不能够把他们彻底摧毁。这其中一个原因是他们广布天下力量的强大,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隐门与朝野间的许多人有着丝丝缕缕无法斩断的关系。这样的渊源甚至可以追溯到他们的祖辈,可谓盘根错节很是复杂。即便是宫中西凤卫对上他们,也是头疼的很。

当然,今夜王府在座者,并没有人知道这位朱雄的这层隐秘身份,众人所知者,也只不过是此人为统领江湖道的大豪而已。

既然想要收归这些力量为己用,江都王刘非对这样的人物便格外重视,因此,杯盏之间对他很是热情,赏赐也格外的丰厚。朱雄自身修为既高,眼界又广阔,对这些珠宝金银自然看的不是那么重要。他结交江都王,却是奉隐门长老们的命令,存了另外的心思。

江都王存心接纳,见朱雄身后站着一人,却是十八九岁年纪,生的英姿勃发,面目甚是英武。早些时候已经听朱雄说过,这是他的儿子,名叫朱安世,却是一个年轻一辈中的英雄人物,已经凭着自己的能力在道上创出了不小的名声。他遂回头对身边的侍卫吩咐了一句,那侍卫出去后不久,再回来时,手中已经捧了一个锦盒。

“朱大侠,本王早就久慕你的名声,这次你又协同令郎率领着手下人出了大力。普通的财物难以酬劳,这些软甲还是不错的,就赏与令郎吧!呵呵!”

朱雄闻听,连忙站起来致谢,双手接过来打开看时 ,果然是一件做工精细的金丝宝甲,可避刀剑弓弩,当是无价之宝。这样的厚赏,果然是很贵重了。

“王爷,这太贵重了!朱某……。”

他刚要推却,江都王早已经摆了摆手,示意他不必客气,唤过那朱安世,让他当场穿上,看看怎么样。练武之人尤其是经常刀剑厮杀之辈,对这样的宝物自然是极其喜爱,关键时候说不定可以救命啊!朱安世穿上之后,父子两人再次拜谢江都王的重赏,态度热切。

其余的人非常羡慕,齐声道贺,然后满座再次举杯痛饮,人人心中充满期盼,这位王爷果然是出手大方,以后抓住了机会做好他交代的事,自己也会得到这样的赏赐也说不定呢!

名叫朱安世的男子绝对没有料想到,正是因为他穿了这件宝甲,在马上就要发生的雷霆巨变中保住了一条性命,成为今夜整个江都王府唯一活着的人。并且从此以后,改变了他余生的命运……是福是祸,现在却无法说清。

“真是有些可惜!没有能够借这次机会,把元召那厮拖下水……王爷!那家伙最多再有半个月就回来了,在此之前,还能不能再想个办法对付他?”

说话的人就坐在江都王身边,看关系应该很是亲近。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卸去甲胄之后的北军大营偏将军田少重。他和江都王刘非都是王太后的亲近晚辈,关系自然不同一般。

“少重贤弟,皇帝陛下已经明确了态度,暂时不宜轻举妄动啊……。”

江都王对他使了个眼色,示意稍后再说这些。然后举起杯来,大声劝众人再饮胜一杯!一时间笑语喧哗,气氛热烈。

宴会厅大殿之外,落雪飘洒庭院,一盏盏的宫灯把到处照的亮如白昼,时候已经到了入更天,守卫严密的远近,却没有人注意到,一道身影倾立在大殿最高处的檐顶,黑色披风包裹下,春秋名剑“干将”在他掌中终于出鞘。

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地之间,杀机勃发!

热书推荐:猫腻大神新作《》、忘语大神新书《》、陈风笑新书《》、尝谕大神新书《》

正文 第三百九十五章 血凝花 满倾城

也许,在世间所有的男儿梦想中,都曾经有过这样一种豪情:一诺千金重,五岳倒为轻。铁肩担道义,酣畅为英雄。遇有不平事,拔剑豪气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为文者,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继往圣之绝学,开万世之太平;为武者,当侠肝、义胆、铁骨凌云霄,除尽人间不公,护佑天地苍生。

而能够真正做到这些的人物,在浩若烟云的千年时空里,如同最耀眼的星辰,虽然稀缺,但总有那么几颗,散发出独特的光芒,为世人顶礼膜拜,瞻仰向往。

元召其实并不想做这样的人物。天意捉弄,时光逆转,让他来到这个千年前的世界。从一无所有两眼迷茫,到今天有了朋友、家人、志同道合者和为之想去做的事。许多人的恩情他都记在心底,这些人间情义自当以百倍还之。

只不过有一些也许已经永远无法偿还。元召从来都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人,既然在人间已经偿还不了的,那么他们去了阴间,他也绝不会让他们怀恨含怨。

江都王府的最高处,站在这里可以看到这座王府的全貌。雕栏玉砌,明灯次第,各处殿宇楼台绵绵相连。如果这样的一座王府,在今夜就此消失的话,会不会有些可惜呢?

王侯贵戚富贵荣华与平民百姓寻常巷陌本来就不该有区别的!天地为洪炉,万物为刍狗,本就是公平的事。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就是这样天经地义!

耽搁的时间已经够久了,生死的界限,就在掌中这把干将剑上。这把曾经沾染过无数烈血的名剑,今夜将要再次用它的锋芒,绽放无数血花的盛开!

“听说那长乐侯元召曾经令王爷受伤?这次我们烧了他的狗窝,下次只要王爷一声令下,我们兄弟必定取他的狗命……!”

欢闹的气氛中,终于有人喝大了,开始豪言壮语。酒意翻涌之下,大声附和者众。

“我等兄弟纵横关中,哪个不俯首听命!量那小儿有多大的能为?哼哼!是他没撞到我们手里啊……。”

“王爷尽管放心!就是你不说,等他回来,我们也会去让他好看的!”

“就是这个话儿!到时候也算我们几个一份儿啊……为王爷效命,义不容辞!”

“哈哈哈!做这样的事怎么少得了某家?唉!可惜还要等上十天二十天的那家伙才能回来。如果他现在长安,某家现在就提刀去砍了他!”

乱七八糟说什么的都有。江都王刘非兴致更加高涨,眼前仿佛已经看到了元召被打上门的江湖高手们乱刀分尸的情景,他大声喝令,赶快再去搬酒,今夜本王要与各家英雄们不醉不休!

不过随后让他心中感觉不快的是,不仅宴会厅大殿之外伺候着的那些人没有回应,就连急忙跑出去催促的几名身边护卫也好一会儿没有回来。江都王也已经喝了不少酒了,正在兴头儿之上,怎么容得了手下人如此怠慢!脸上变色,大喝一声。

“人呢?耳朵聋了眼睛瞎了还是都死了!岂有此理,赶快上酒啊!”

听到王爷发怒,喧闹的声音暂时减轻了几分,有些人知道是怎么回事,隔得远些的,却并不知道。不过看到又有几个王府护卫急匆匆的向门外走去搬酒时,许多人的目光还是追随着看了一眼。本来只不过是不以为意的事,然而这随意的目光扫过门口时马上就停住了,他们张大了嘴巴,心中都吃了一惊。

异常的气氛是会传染的,很快,所有人都发现好像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事发生了,于是,如同大风刮过人丛,带走了所有的喧哗,从门口到大殿内部的距离内,终于逐渐安静下来。

“哦,刘非,看这边来!你的那些人啊,他们的耳朵没有聋眼睛也没有瞎,不过确实都成了死人呢。”

说话之人的语气中带了轻松的调侃,直接叫的是江都王的大名,似乎他们是非常熟悉亲密的朋友一般,可以互相开玩笑。

有些人,一时之间并没有反应过来,还以为来的这个人是江都王的什么亲近之人呢。然而,有许多曾经见过或者听说过这个人的在座者,已经都震惊的站了起来。大殿中响起各种稀里哗啦的声音,那是被带翻的几案和打碎的杯盏。

只见大殿的门被缓缓的推开,夹杂着风雪,一股凛冽的寒气中带了杀气扑面而来,令所有人不寒而栗。亮如白昼的灯光下,正当中站立一人,星眸如电,束发墨染,黑色披风上落了一层薄薄的白雪,横挽一泓长剑若冰,站在那里,仿佛有一种无形的气机笼罩了那周围。周身上下有令人不敢逼视的锐气,身前身后有震慑百步的威风!

“元、元召!你、你怎么会出现在这儿的?这绝不可能……这怎么会!你……来人,快来人!”

江都王刘非早已经从主席位的几案后蹦了起来,见鬼一般的瞪大了惊骇的眼睛,他用手指着门口的方向,话音有些颤抖的大声喊护卫们赶快过来。

听到江都王喊出这样的话来,无论是认识还是不认识、知道还是不知道的人,这下子都明白来的人是谁了。

统领大军纵横草原的长乐侯元召,大家刚刚还在用极度藐视的语气谈论的那个人,突然就出现在了所有人的面前。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目光扫过每一个人。在他脚下,横七竖八的王府护卫们躺满了一地,鲜血与尸体蔓延开去,直到台阶之下,庭院深处。

人的名,树的影!无论是先前怎样豪言壮语的说要杀他,然而当这个人真正地出现在眼前的时候,曾经亲眼目睹过或者是听说过他从前所作所为的人,便都感受到了一种深深的胆寒。

在座的这几百人中,有些只是江湖上的游侠豪客,有些是已经覆灭了的那些勋贵家中子弟或者是豢养过的门客,还有些暗中身份为九州隐门中的人。无论是谁,都直接或者间接与元召有着刻骨的仇恨,他们都有故旧朋友或者是家人死在他的手上。元召是怎样的厉害,只要是真正了解过他所为的人,都有着深深的诫惧。

这座用做宴会厅的大殿,整个木质结构,十几根一抱多粗的立柱撑起了殿顶,里面容纳了几百人,却还是显得很宽阔。侍立在殿角周围等处的王府护卫们听到自家王爷的召唤,早已经知道大事不好,纷纷拔出随身携带的刀剑,围拢了过来,先把江都王严严实实的保护在了当中。

田少重、朱雄等人也早已经站了起来。他们虽然一时想不明白元召怎么会突然出现的,但他既然来了,今夜的局面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看来是要有一场血战了。

相比起其他人,此刻的田少重心中没有害怕,只有仇恨。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此刻他脸色狰狞,两眼血红,元召来的正好!如果在今天这个局面下,还不能把他杀死的话,那想要为父亲和弟弟报仇的愿望,也许就永远再也无法实现了。

朱雄身为九州隐门在长安的布局者,他当然更了解元召的一切,虽然没有直接与他交过手,但心中一点儿都不敢轻视。其他的人各怀心思,但都在片刻之后就下定了决心,既然与此人有不共戴天之仇,那就在今夜此地做个了断吧!

“今夜人不少嘛!想必去我家放火杀人,你们都人人有份儿了?既然如此,在上路之前还没吃饱喝足的,就赶快吃完这最后一顿吧。不过要稍快一点啊,我赶时间呢!”

元召把剑上血在脚下的一具尸体上擦了擦,眼睛平视前方,脸上无悲无喜,迈步走进了大殿,转身把两扇沉重的殿门关了起来。隔绝了外面的风雪,隔绝了外面的世界,也隔绝了生与死之间的界限。

听到他这么嚣张的说话,同样年轻气盛的朱安世回手就把刀拔了出来,他刚要第一个冲上去开打,却被身边的朱雄一把拉住了。他正要说什么,却见自己的父亲脸色凝重地对他摇了摇头,在他耳边轻轻的低声说了一句。

“一会儿你要见机行事!如果形势危急……当以保住性命为第一要务,我们朱家不能绝后啊!切记!切记!”

朱安世心中吃惊,他从来没有见过父亲朱雄有这样凝重的神情。他还就不信了,几百江湖高手在此,难道那元召不是来自投死路的?他还能逆天不成!

江湖上刀口舔血的汉子,自然都有自己的尊严和气血,虽然知道对方名声的厉害,但这样轻蔑的语气,哪里还能忍得住!厉声断喝中,刀光剑影闪动,离得门口最近的十几个人同时围攻了过来。

元召一步一步的往前走着,手中的干将剑既长且宽,迎着砍过来的刀剑,他连头都没有转,眼睛依然盯着最前方王之所在,他之所以马踏千里不停歇来到长安,就是为了赶在皇帝意旨传到他手中之前,取这王者之头尔!

至于其余的这些帮凶,曾经既已为恶,剑底难容,除恶务尽,今夜当雪地染红,尽数诛杀……。

热书推荐:猫腻大神新作《》、忘语大神新书《》、陈风笑新书《》、尝谕大神新书《》

正文 第三百九十六章 红莲火 烈焰升

长安夜雪,城内少人行,在这样的天气里,就连巡夜的兵卒也大多都躲在哨卡中减少了出来的次数。寻常巷陌人家,更是大多关门闭户,早早地安歇了。

就在这个夜里,没有人会想到,在东城大街那座巍峨的江都王府邸里,正在发生着一场惊心动魄的拼杀,或者说是叫杀戮。

名叫朱安世的十九岁青年,到得此时,终于明白了此前时候父亲朱雄对他说那几句话的真正意思。耳边听着一声声的惨叫,他脸色苍白的咬紧了嘴唇,试了好几次,都没有勇气拔刀跳出去抵挡住元召的脚步。

如果只在关汉两地的江湖道上来说的话,朱安世也算得上是少年成名了。受到父亲朱雄和他手下那些高手们的悉心调教,学习了一身惊人艺业,再加上他本身坚韧的性格,自从几年前刚一出道,就力抗群雄,创下了一个少年英雄的称号。这几年在无数次好勇斗狠中,伤在他刀底下的江湖客,已经有几十人之众,就算是素称的高手,也已经被他杀死了好几个。

背后的势力再加上自身的实力,少年锋芒勇不可挡自然正是轻狂的时候。曾经以为天下英雄也不过如此。就算是遇到过比他强的,他也从来没有服气过,少年的未来有大把的时光,只要勤学苦练,没有什么人不可以超越的。

然而,直到今天遇到元召,看到了他轻描淡写的出手,他才知道什么是深深的绝望,眼前这个人,恐怕以自己的修为就算是再练上一百年,也不会是他的对手吧?

其实从元召出现到现在,也不过过了一刻钟的时间而已。然而和朱安世一样具有同样绝望心情的,并不是他自己一个人。

以前只听说过元召对敌手段狠辣厉害,出手毫不留情。毕竟大多数人没有亲眼所见过,也没有与他交过手。道听途说来的消息,又怎么会让这些江湖汉子从心里真正的相信呢。不过现在,心中的猜疑终于得到了证实,原来那些传说都是骗人的!

这个人根本就不是手段狠辣,也不是出手不留情,而是在对待敌人的时候,他根本就没有了人类感情,他已经不是人,也不再把对方当人!

飘雪的寒冬腊月里,自然不会有雷鸣。可是在现在这座江都王府的宴会大厅里,所有人却都听到了霹雳之音。

干将剑,这把沉重的春秋名剑,自它从烈焰中经过千锤百炼诞生的那天起,就是一把绝世凶器。它被赋予了血的祭炼和复仇的传说,几百年来,杀王斩将尽诛宵小,养浩然之气无极。

世间神兵,皆有灵!刀有魄,剑有魂,愚者持之形同朽木,贤者持之可作长虹贯日刑天舞!

除去赠送给别人之外,春秋九大名剑在元召手中余者有三:紫钗、碧水、干将。此刻这把干将剑在他手中,剑魂被他胸中的孤愤所激发,争鸣作响,光芒大作!

干将发硎,曾斩王者之头,曾破万钧之重,辗转流传世间,藏锋芒与匣中。今日在这新的主人手中,当它再次绽放出耀眼光芒的时候,非是为了争权,也不是为了争霸,所为者,不过是为了维护人间正义,为死去的孤魂讨回公道而已!世间有十步杀一人者,可称之为大侠客!那么一步杀十人者呢?

最先扑过来的十几人刀剑齐下时,元召落下了抬起的脚步。后面的很多人,都什么也没有察觉,只有寥寥武功修为极高的数人好像隐约看到,有一道闪电的光芒在眨眼之间划破凝滞的空气,然后一切如常。

正当有人惊疑不定,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的时候。却被随后出现的一幕,惊得目瞪口呆!

元召擦身而过,继续抬起脚步向前走,那把长剑仍然保持着刚才的姿势挽在臂间。在他身后,开始有血花迸溅,然后是残肢断体、折损的刀剑、人临死之前的最后一声哀嚎……。

十几个江湖高手连同他们手中的兵器,就这样成了乱七八糟的一堆破烂,散落委顿一地,从身体上流出的血,迅速的淌满了地板。

没有人看清楚发生了什么,然而他们就这样真真切切的死去了,就在所有人的眼皮子底下,而且死得惨不忍睹。如果说这是鬼神之力,还有人相信,如果说这是刚才被元召所杀死的,已经是超出了所有人的认知!

然而,已经容不得他们多想了。元召一剑既出,气机流转绝不停手,他今天就要用最厉害的手段,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束这场复仇的杀戮,眼前之人,无需分辨,当排头杀去,一个不留!

手中长剑似乎喷射出了数丈无形的剑芒,他挥手之间,斩向了左边一排离席而起扑杀过来的人,然后并不去看对方死伤情况,脚下不停,手腕翻转,剑气纵横,连续几记杀招横扫,气势如虎入羊群,苍龙搏海。

没有人会理解眼前看到的一切,杀人像砍庄稼一样,随着剑光划过,成片的倒下去,随手一划拉就是一排……武功的高与低,招数的精奇,已经没有什么意义。片刻的荒谬感觉过后,后面反应过来的人才终于明白,他们即将迎来的,是怎样的一个魔神!

在巨大的恐惧袭来的时候,人的心理往往会升起不顾一切的惊慌失措和歇斯底里,拼命的勇气也就由此而来。不再需要听江都王爷大叫大喊的指挥了,为了能够保住自己的性命,他们也要拼命了!

朱雄能够被九州隐门的长老们所重视,把长安城附近的潜伏力量全都交给他管理,已经已经足以说明他的能力。他生性做事谨慎,在此之前已经尽可能的高估元召的本领了,可是等到对方一出手,他发现自己还是远远的低估了他!

到了现在,朱雄和所有人都已经明白,元召出其不意的突然出现,他就是来报仇索命的。当此生死存亡之际,在人数和武功高低都没有什么意义的强敌面前,也许,唯有拼尽全部修为才能有机会活命了,最起码要能够活儿子的命。

朱雄一掌把朱安世推到后面,独门兵器“连钩钺”已经握在手中,他在这上面浸淫二十多年的功夫,招数出神入化,令人防不胜防。他眼睛牢牢的盯着元召的身影,准备瞅准一个最合适的时机,给他致命的一击必杀技。

江都王刘非这时候也顾不得保持王爷的威严与仪态了。他在王府护卫层层的保护之中,脸色已经变得煞白,在生死面前,身份的高低与贵贱并没有什么不同。他看着元召就那样一步步地向自己走来,随意地挥剑,离着他两边几丈距离之内的人无有幸免。侥幸未死者没命地往后退缩的,都向这大殿的最末端涌来。

剑在手中的元召,就如同化身成了传说中六目八臂的魔神一般,所过之处,尸横遍地,血流成河。那件黑色的披风上,也不知道已经染了多少鲜血,黑色中透出更加妖艳的色彩,每往前走一步,踏足之处,就会留下一个清晰的血印,如同步步盛开的红莲花,一路而来!

没有一个人能够阻的了他脚步稍微的凝滞,十个人一起上,三十个人一起上,五十个人一拥而上……光影闪动的大批人丛中,刀剑横飞,人体翻滚,断臂与残肢,几案与破碎的杯盘,剑气激荡起的风雷,倾倒的青铜丹鹤油灯引燃了垂挂的幕帘,有火光开始燃烧,随之引燃了金丝楠木的立柱,各处的雕梁画柱也开始燃烧起来。

江都王府的殿宇建筑所用的都是名贵木材,在加上到处都装饰以蜀锦刺绣岭南绸缎珠帘,皆是易燃之物。一旦起火,火势很快就开始蔓延,并且越烧越旺,上好木材着火之后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并且散发着浓郁的香气,很是好闻。

不过,现在恐怕没有一个人有心情去关注这些。如果有,他们想的也应该是,没有料到报应来的这么快!

没有人能够逃出去,不要说殿门已经紧紧关闭,那边都已经燃起了大火,封锁了出口。就是想绕过一步一步逼近过来的元召,都是不可能办到的事。想要逃跑的人都已经死啦,而且死的最快。拼命抵抗的人也死了,退缩到这大殿后方的百余名还活着的人,徒劳地一遍遍挥舞着手中的兵器,想要阻止死神的逼近,然而这只是徒劳。元召这是要把人一个不剩的全部杀死啊!认清这个事实的江都王,这位自诩身负扛鼎之力的人,感觉到的只剩深深的恐惧。

十步之外,就在元召半转身形一剑把一个疯狂冲过来的大汉劈成两半的时候,一把奇形怪状的兵器挂着风声旋转着斩向了脑后。瞅准这最后的机会,朱雄终于出手了!

“连钩钺”内暗藏机关,分为子母刃。不仅母钺厉害无比,难以招架,旋转而生的劲力激发后,却另藏致命的杀招。

果然,元召听到有兵器偷袭,他回剑挡了一下,那旋转的母钺锋刃刚刚碰到剑刃,却毫无征兆的一分为三,直奔元召面门而来!

朱雄在后面看的明白,他不禁心中大喜,在方寸之间杀招陡生,他不相信这世间有人凭着血肉之躯能够逃生!

然而他的笑容刚刚出现在脸上,还没有看明白怎么回事呢,自己的杀人绝技子母钺就倏然飞转了回来,全部深深的斩进了他的身体里。

朱雄简直就是死不瞑目!在他的意识就要消失之前,他听到了身边儿子的哭喊,还有一声龙吟长啸,目光看到的最后一眼,是那个名叫元召的绝世武者腾空而起的身影,剑气化作了满天的流星光华,铺天盖地的斩了下来。

什么王爷贵人游侠豪客……都去死吧!

(本章完)

本站重要通知:请使用本站的免费APP,无广告、破防盗版、更新快,会员同步书架,请关注 () 下载免费阅读器!!

正文 第三百九十七章 矜豪纵 真英雄

江都王府的大火,终于不可收拾,从入更时分开始烧起,一夜都未曾熄灭。幸亏这座豪华府第的占地面积十分广阔,楼台亭阁之间,往往相隔着大片的空地庭院,因此并没有全部烧完。但这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王府之中的很多下人、杂役、马夫之类的人物都跑了出来,得以逃生。然而王府管家、护卫们和他们的主人,也就是那位当朝最跋扈的王爷江都王刘非,没有一个能够生还,全部葬身在了火海。

清晨还没等天亮,雪亦未曾停歇,这个震惊长安的消息,就已经如同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整座皇城。所有听到这个消息的人,心头涌起的第一个念头都是,长安城的人们最近恐怕是不知道怎么招惹了火神祝融,前几天南城长乐侯府的大火刚刚熄灭,今儿东城江都王府的大火又燃烧了个熊熊!

大批巡武卫的兵马和长安府衙的人封锁了这条街,组织起人手在积极的扑救余火,防止蔓延到别处。所有参与救火者,都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王府中居住在别处的那些人并没有多少伤亡,他们大多都逃了出来。唯有当中的那座辉煌大殿,燃烧的最彻底,整个的烧成了一片废墟。而且据说,江都王刘非和他的亲信们以及他昨夜宴请的几百名宾客,都在里面,一个也没有逃出来。

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有一个人逃了出来。那个名叫朱安世的男子,被剑锋波及,本来应该和身边人一样死于非命的,然而他身上所穿的金丝宝甲救了他一命。当那个魔神杀光所有人,然后在熊熊烈火中从容而去之后,他忍着浑身的伤痛拼命的从火中爬了出来。然后和许多逃命的人一起,四散奔逃在长安的雪夜中。

无边的恐惧和滔天的仇恨,从此以后占据了这个人的余生。朱安世,用血在心头写下了誓言,在往后的日子里,他将要用自己的生命和全部力量,去杀死元召,以血偿命。这将成为他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纷乱的人群在府衙中人的带领和指挥下,奋不顾身的扑火救灾。好在地上的雪已经足够厚,有效地阻止了火势的蔓延。除了江都王府外,并没有波及到无辜的人家。

出了这样的事,身为长安令大人的姚尚自然是不能置身事外的。此刻他站立在清晨的飘雪中,看着眼前的情形,从他肃穆的脸色上,没有人能明白他现在的心情。

府衙中人和长安百姓,对于这位姚大人的评价是很高的。勤政爱民,执法公平,是一位难得的好官。虽然他和前任汲黯两人一严一宽,执政方式颇为不同,但他们两个人都深得百姓爱戴,被并称为汲、姚二公。

不过现在,不管是府衙中人,还是普通的寻常百姓,看着这位屹立在雪地里亲自指挥灭火的长安令大人,心中都泛起深深的担忧。真是流年不利仕途多劫啊!接连的两场大火都发生在他的任内,上一次的好像皇帝还没有来得及降罪,这一次,恐怕是在劫难逃啦。江都王身份是如何贵重,天下臣民皆知。如今这样不明不白的被烧死在自己的王府中,天子必定龙颜大怒,还不知道多少人会倒霉呢。而长安令姚尚大人,便是首当其冲的第一位。

面对着无数人投过来的担忧目光,已经两鬓略显灰白的长安令,见终于控制住了火势,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暂时放下心来。有人走到身旁,两人心照不宣的对视了一眼。

“情况怎么样?里面进去查看过了没有?”

“大体都看过了。别的地方只是被火势所及,伤亡的人并不多。当中最开始起火的大殿,烧的太厉害了,现在还无法知道里面的情形。”

稍微的沉默后,身为长安府衙总捕头的云猛抬起头来,神色复杂的看了看眼前这位名为主官实际上和自己是挚交的老友,有些话不知如何开口。姚尚似乎是知道他在想什么,淡淡的笑了笑,示意他放宽心,不要为自己的将来担忧。

“他是怎么做到的呢?这样的神通……真是令人意想不到啊!”

低低的声音只有他们两个人才能听得到,像是在自言自语的赞叹,又似是在询问。听到他的低语,云猛的眼中闪过一抹奇异的光彩,扫视了一下四周,见离得人都有些远,他的脸上露出神秘的笑意。

“大人不必怀疑,这一定是他回来过了。世间也唯有他才能做的如此干脆利落。我已经找人探听过了,昨夜在那座大殿中,曾经发生了激烈的打斗,然后就燃起了大火。那些曾经参与围攻小侯爷府邸的人,可都在那里面参加江都王的宴请呢……没有人能够活着出来!这样的复仇方式,可真是、可真是……呵呵!”

男儿快意,了却恩仇,正该如此!想起刚开始知道这件事时的震惊和佩服,云猛说到最后,就连他也找不出一个词来形容了。

“能够具有如此春秋义气,无惧无畏,已经称得上是史所罕见的传奇人物了。此生我们能够与之结识一场,却也是不枉了!呵呵!”

姚尚肃穆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微笑。情与法,平等与公正,正义的伸张,浩然之气不可侵犯。在有些时候,不管处在任何位置的执政者,都应该心中有杆秤。

“只不过这样一来,天子盛怒,大人的将来恐怕……。”

“无妨!人生在世,所为但凭初心,得失之际,又何足萦怀呢!”

所谓肝胆相照,意气相投,有很多时候,不用说太多,简短的几句话已经默契于心,无需多言。

云猛和大多数人猜想的一点儿都没有错,未央宫中的皇帝刘彻在用早膳的时候,终于知道了来自江都王府的消息。龙颜震怒,大发雷霆。

也不怪他如此发怒,这简直是太骇人听闻了。就在长安城内,天子脚下大汉皇都,堂堂的当朝亲王,被烧死在自己的府中!这样的事,不要说在大汉朝开国以来是第一次,就是在历朝历代,也没有听说过。他昨夜留宿在漱玉宫,李婉玉早已经听说了皇帝对几天前那件事的处理意见,她却是一个极有心机的女子,不管是她和王太后曾经暗中授意,还是李家兄弟的直接参与,终归是牵扯其中很深。

想要在宫中一步步实现自己心中的野望,离开皇帝的宠幸是绝对不行的。好在皇帝的意思中并没有迁怒于她的表现,不过她为了更好的讨他的欢心,以免在心中留下什么芥蒂,还是在床榻之上曲意奉承,极尽缠绵之事。

李婉玉非常清楚自己对皇帝最大的吸引力在哪里。年轻丰润的身体,柔弱无骨的娇媚之态,帷幕之间大胆主动的婉转承欢……所有的这一切,都会让这位好色的帝王销魂蚀骨欲罢不能。

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驰。从古至今,这是一个绝对不容置疑的真理。李婉玉虽然年轻,但却深深的明白这个道理。在她心中,利用自己最美的年华,在宫中取得最大的利益,就是她的最大目标。而现在,她感到最急迫的是,必须要有自己的一个皇子。然后才能谈未来的一切。

既然有着“固宠”和“造人”这两种目的,那么这位后宫美人的某些行为就可以理解了。正是抱着这样不可言说的心思,只要皇帝每次来漱玉宫,罗裙暗解,玉液轻尝,梅花三弄,春风数度……便成了寻常事尔。

一夜鱼龙舞罢,早晨梳洗已毕,皇帝陛下正在美滋滋的一边享用美人亲手烹制的御膳,一边回味昨夜的销魂滋味呢,却忽然听到江都王人与府倶灭的消息,当时就把面前的几案掀翻了。伺候的美人吓得花容失色,也顾不得安慰了,急匆匆地就起身直奔前殿去了。

这次尚书台的严助侍中倒没有耽搁事,接到长安府报上来的紧急急报,惊得面无人色,一边在心中胡思乱想,一边亲自来报给皇帝知道详细。

西凤卫的大统领凤彦之,已经奉命和羽林将军李敢一起保护着太子刘琚、丞相公孙弘奔赴北疆去犒赏三军了。因此,皇帝第一时间接到西凤卫的紧急消息后,了解的并不详细。此时当面听严助报告一遍,他才知道,原来并不是失火这么简单,还发生了聚会饮宴,打斗与杀戮。

皇帝刘彻紧锁眉头,心中疑惑不定。还没等他再开口询问呢,忽然听到外面一阵大乱,自己母后王太后的声音已经大哭着从外面传来。

“皇帝!你这次可要给非儿做主啊!这不是别人,一定就是元召干的!你赶快去派人抓他回来……即便是把他碎尸万段,也不足以偿还非儿的性命……呜呜呜,我的非儿,你死的好惨啊!”

殿中侍从之人,无不噤若寒蝉,心中惴惴不安。严助更是感觉自己的腿都有些软了,他本来就是聪明机敏之辈,一下子就明白了很多事。发生了这样震惊朝野的事,自己竟然鬼迷心窍的稀里糊涂就掺合了进去,在这次的滔天波浪中,能不能保住性命,可就难说的紧了!

(本章完)

本站重要通知:请使用本站的免费APP,无广告、破防盗版、更新快,会员同步书架,请关注 () 下载免费阅读器!!

正文 第三百九十八章 匿行迹 藏迷踪

对于世界上的很多事,女人的直觉往往准确的出奇。她们不需要判断,不需要证据,甚至不需要去推想这件事是否合理,就会认定真正的问题症结所在。

王太后在漪澜殿中,虽然看似无为,只是一个深居宫中的老太太,但她自有自己的消息来源,宫廷内外发生的事,瞒不过她的耳朵。更何况最近这几天,江都王刘非在长安兴风作浪,惹下事端,她当然就会更加关心他的行踪,唯恐这个从小被他宠溺的王爷会有什么意外的闪失。

真是担心什么就来什么,一大早就听到了宫外传来的噩耗,江都王府失火,王爷在自己家里被烧死了!王太后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差点没晕过去,悲痛之余的第一反应就是,那个手段狠辣的元召出手报复了!

等到听完详细,更是让她伤心欲绝,这一把火不仅烧死了江都王刘非和他府中的许多人,就连当晚去府中赴宴的自己亲侄儿田少重也陷在当中,没有能够逃出来。

无论是刘非还是田少重,这可都是王太后依靠的臂膀。皇帝与太后母子不和,感情越来越淡薄。也正是有了他们这些子侄辈时时来进宫看望她,才缓解了她在宫中晚年岁月的凄凉。就算是不为了权力的需要,只作为一种亲情的寄托,皇太后也不能忍受失去他们的巨大悲痛 。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这太符合元召的做事风格了!一定是他做的无疑。事已至此,王太后什么也不管了,跌跌撞撞的就往皇帝所在而来,宫禁之中庭院积雪,差点儿把这老太太摔倒,匆匆忙忙跟着的一大帮嬷嬷侍女惊慌失措,却无人敢劝。来到这里,还隔着大老远呢,王太后已经大放悲声,要皇帝去捉拿凶手,报仇雪恨。

自己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儿呢,王太后就哭闹着来了,而且一口咬定是元召下的手,皇帝刘彻恼怒的心中既无奈又烦躁。不由得暗恨宫中人多事,早早的去报与她知道干什么啊!

“母后,这么冷的天,外面又下着雪,你怎么亲自过来了?要是身体健康因此受损,儿臣怎么担当得起啊。来人,还不快把太后扶回去歇息,好好伺候着!”

皇帝一面说着,一面对左右示意,让他们先把王太后护送回去。事情既然发生了,就绝不能只凭着情绪来处理,这件事关系重大,一个处理不好,有可能会引起意想不到的朝野动荡,这是他作为天子绝不愿意看到的事。

然而现在的王太后,哪里还会去顾虑这些。当初自己的亲弟弟武安侯田玢,就是因为皇帝维护不力,在与元召、窦婴一伙儿的斗争中败下阵来,最后落得个家败人亡。她已经在心中存了无尽的怨恨。而现在,唯一成器的一个侄儿田少重又死了,可以说她的娘家就从此彻底败落了,再也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了。更何况,还又搭上了一个江都王呢!

“皇帝!就在昨夜,最疼我这个孤单老婆子的两个孩子都死了!死在了他们仇人的手里。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经常来进宫陪我说话解闷儿,也没有人亲手从遥远的江都送来可口的当地美食了!……你让我回去歇息?我能歇息的下吗!现在我一闭上眼睛,就仿佛能看到那两个孩子满身血污的跪在面前,求我给他们捉到凶手,报仇雪恨啊……皇帝!”

“母后,发生这样的事,儿臣当然也很震惊。现在不是正打算派人好好的调查吗!你且不要急躁,保护好身体要紧,不管发生了什么事,不是还有儿臣在吗?何必说那些有的没的话呢!”

皇帝怎么会听不出王太后语气中的怨意和怀恨呢,可是他并不认为自己从前的做法有什么不对。在为了江山社稷的重大利益面前,任何东西都值得舍弃和交换,田家为此做出的牺牲,他认为,完全是值得的。自己母后一直心中不满,不过是妇人之见罢了。

“调查?还调查什么!皇帝,凶手就是元召!王府怎么会无缘无故失火的呢?又怎么会单单烧死了非儿和他宴请的宾客们,一个人都没有逃出来……!皇帝,快派出宫中羽林军去长乐塬上捉拿于他吧!别让他逃跑了。我要他给我的非儿和侄儿抵命!”

王太后已经被愤怒冲昏头脑,满脸涨得通红,声音也尖利了起来。皇帝感觉被她吵的心浮气躁,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说了。

“母后啊,凶手怎么可能会是元召呢!他现在可是在千里之外的北疆草原上,冰雪茫茫,山河阻隔,他还能长了翅膀飞回来杀人放火不成?再者说了,长乐侯府失火的消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他都不可能会知道,又岂能做出此事?母后,此事绝不可能是他做的。天灾或是人祸,还是等派去的人详细调查清楚再说吧。”

“除了他还有谁?还有谁有这么大的本事!我的非儿可是力能扛鼎的勇士,府中护卫也都是精挑细选的精锐之士……除了元召,天下人谁还能进的江都王府做出这么大的业障来!皇帝……!”

听到她这么一口咬定就是元召去杀人放火灭了江都王府,皇帝刘彻终于忍耐不住了,他大声打断了王太后的话,不让她再继续说下去。

“母后!不要再说了!此事朕一定会弄个明白的。江都王不仅是在母后身边长大的皇儿,也是和朕一起长大的兄弟。朕岂会让他如此不明不白的死去?请母后先回后宫,暂且宽心静养,毋要太多悲伤,听候消息吧。你们这些人,赶快把太后送回去,小心伺候着,要是出了一点儿差错,朕定斩不饶!”

听到大殿上的人恢复了皇帝的威严,殿里殿外伺候的人不敢怠慢,连忙过来,簇拥着王太后自回后面去了。

殿内终于清静下来,然后是令人难以忍受的沉默,皇帝刘彻不知道在想什么,坐在那里脸上的表情令人难以琢磨。下面的人战战兢兢不敢弄出一点儿动静,在这个节骨眼上,没有人敢不长眼,如果一不小心惹来杀身之祸,那就悔之晚矣了!

“凤九,你去!亲自安排人,用八百里加急驿马以最快的速度赶到雁门关。找到早些赶去的太子和丞相还有彦之他们,看看长乐侯元召在那边干什么。然后立即派人回报!记住,朕要得到最真实的消息。”

在殿角暗影中的一人低声答应了一句,然后转身离去了。西凤卫藏龙卧虎,凤彦之奉命保护太子北行之后,就换成了别人随时在皇帝身边听令。

“朕就不相信了,世间有人会有这样的神通手段,会未卜先知、跨越千里杀人?元召,朕希望没有看错你……你要做我大汉的忠臣良将,而不要去做怀有异心的叛逆之人啊!”

皇帝在喃喃自语着,他的心中虽然也曾有过怀疑,尤其是在又详细看过西凤卫打探来的情报,江都王府在起火之前,在那座封闭的大殿里,确实是发生过激烈的打斗和杀戮。这样的手段,与世间传说中元召曾经做出过的那几件事极其相似。不过后来,经过仔细的推敲之后,他又否决了自己的判断。

这样的事说出来也没人会相信的。除非……元召早就已经偷偷的回到了长安。可是这也解释不通,他为什么要提前回来?难道能掐会算早就会知道长乐侯府会出事?这就更不可能了!

翻来覆去推算了好几遍,王太后说的元召杀人都是绝对不能成立的。所以,皇帝刘彻一面下令长安府衙会同巡武卫去查清事情的始末,一面派出八百里飞骑去北疆前线,亲自证实一下元召的行踪。

江都王死了,当然要有一大批倒霉的人跟着遭殃。不过,皇帝并没有立即公布处罚措施。即便是最首当其冲的长安令和巡武卫将军,他也只是先做出了严厉的训斥,责令他们戴罪立功,关闭九门,展开全城大搜捕,先把这件事搞清楚据实上奏后再说。至于到时候要杀要剐,取决于皇帝等到的一个从北疆来的消息……。

未央宫中各处都已经听到这个令人震惊的事,反应自然各不相同。与漱玉宫和漪澜殿这两处悲痛、郁闷的气氛不同,建章宫中此时则是另一番情形。

素汐公主一大早就听到了两个对于她来说极其重要的信息。她此时的心情既激动高兴,又无比的振奋。卫夫人告诉她,苏红云和灵芝她们的下落已经派人打听到了,她们现在都在长乐塬上,很安全。素汐焦急担忧了好几天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而随后听到的另一个消息,让她的心一下子就惊呆了,砰砰跳着几乎就要飞出来。如果不是她强行掩饰住了脸上的神色,自己的娘亲一定会看出端倪的。

这一定就是他干的,昨夜他肯定回来过长安!素汐公主连想都不用想,在心中立即就无比肯定的确认了这件事。

“不管未来怎样!也不管以什么身份,将来某天,我一定要让他也成为我的英雄!”

大汉长公主,和苏灵芝同年而生只相差了六个月的素汐,紧紧地握住了一双拳头,给自己定下了余生的誓言。

热书推荐:猫腻大神新作《》、忘语大神新书《》、陈风笑新书《》、尝谕大神新书《》

正文 第三百九十九章 负军机 卸甲戎

发生在长安的这些事,早已经启程北去的太子刘琚一行人自然是一无所知。在大队羽林军的护卫下,浩浩荡荡的犒赏三军队伍,行不了二三日,已经进入了北国燕地。

如果没有另外那个使命的话,奉皇帝旨意亲赴前线封赏得胜之师,却是一趟最好的差事。既轻松又荣耀,还不会有什么风险,虽然在路上会受点跋涉风霜之苦,但相比起去亲眼见证一场国战的胜利,这些又算不了什么了。

长安已经远远的抛在了身后,身负的使命,却要时刻牢记,不能忘了。临行之际,皇帝亲自叮嘱的话语,这一路上要不时回想一下,慢慢的斟酌,到时候在什么情况下用什么样的语气去劝解长乐侯元召,以化解他胸中的怒气,使这次风波得到一个圆满的解决。这便是太子刘琚和丞相公孙弘所要完成的最主要任务。

丞相公孙弘久经世事,虽然知道这趟差事并不轻松,但从他脸上什么都看不出来。一路上神色自若谈笑风生,不时的给太子讲解一下沿途所经地方的一些人文传说历史典故。他本来就是博学的鸿儒出身,底蕴深厚学识渊博,这一番讲解下来,不仅太子听的津津有味儿,就连随行担任护卫任务的李敢和凤彦之,都得益非浅,深表佩服。

皇帝的命令很是急迫,他们在路上自然不敢耽搁停留,因此行程很快,当望见右北平那高大的城楼时,他们就踏入了北疆边关的范围。

骁骑将军右北平太守李广以盛大的仪式,迎接了他们的到来。这一队人马的分量可以说很重了,除了丞相公孙弘之外,刘琚毕竟是大汉太子国之储君,李广担任未央宫卫尉多年,一些规矩知道的很清楚,当然不能马虎。

李广是雁门关大战结束之后刚刚回到右北平来,在这次的大战中,由他统领的北疆汉军成功的阻挡住了十万匈奴骑兵前进的马蹄,并且把他们牢牢的拖在了雁门关前,给取得此次战役的最后胜利,创造了极为重要的战机和局面,可以说是居功甚伟。

在取得胜利的同时,汉军付出的伤亡也是巨大的。雁门关威胁解除以后,在收敛安葬牺牲将士的同时,大批的伤员被运送到右北平来,进行悉心的照顾和救治。

李广素来是爱兵如子的将军,雁门既然已无战事,因此他也跟着回到右北平,亲自监督伤员的救治,尽量以最大的努力挽救回一些重伤者的生命。

对于皇帝派出如此大的阵容来北疆前线犒军,李广心中还是感到有些惊讶的。毕竟历来战争胜利后,盛大的封赏总是要等到班师凯旋回到长安的时候才会举行的,这一次倒是有些例外。不过他随即想到,这次空前的胜利,是在大汉对匈奴战争中取得的最重大战果,未央宫中的皇帝陛下一定是欣喜若狂,也就释然了。

在将士们的迎接下,进入右北平高大城门的太子,有些新奇的看了看这座著名的雄城,这片烽火连绵百战之地,果然连吹过来的风中都带着铁血的气息,令人胸中自然而然的就生起一股金戈铁马之气。

看着这些大胜之后脸上带着豪迈的将士,想象着他们烈血拼杀时的风采,他心中暗自叹了口气。现在他最想见到的人是元召,可是最怕见到的人,也是元召。

元召是一个怎样重情重义的人,刘琚自从八年之前与他认识开始,就了解得非常清楚。而今他东征西讨立下盖世功勋,为大汉朝开疆扩土,可是,家里却出事了!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刘琚都感到很惭愧。

父皇让自己亲自跟着以丞相为首的这支队伍而来,即便是临行之前不嘱咐那些话,刘琚也知道如此做的意义何在。不过就是想要以往日的情意羁绊之,让元哥儿不要听到这件事之后发飙嘛!

虽然身为晚辈,不能对江都王说什么,但刘琚心里也是非常愤懑的,如果自己有权力,一定废除他的王爷称号,然后交给元哥儿好好的处置。可是,自己现在无能为力,而且父皇和太后还要袒护与他,企图以丰厚的赏赐和素日的情谊来平息这件事……刘琚并没有信心完成这个任务,他也不知道元召听到消息后会不会就此罢手,不再追究。

如果从皇家的角度来考虑,他当然希望这件事能够平和的解决,最好就如同父皇所希望的那样,元召为了大局着想,能够放宽心怀,接受所有的封赏,不再追究此事。那么这样就两大欢喜,天下太平。

可是从个人的情感和对义气的崇尚来说,太子刘琚又不希望元召会默默地忍下这口气。一直以来,元哥儿都是自己和素汐还有许多人心目中真正的英雄。如果他在这件事上选择了妥协,也许,在很多崇敬他的人心底深处,会留下遗憾和失落吧……这其中就包括他,大汉太子刘琚。

可是如果他那样做的话,一定会再度引起一场大的波澜的,这是肯定的事。江都王刘非的骄横跋扈,天下人都知道。他是绝对不会去低头认错的,而且自己父皇的态度毕竟是偏袒于皇家的,这既关乎颜面也关乎利益。很难会真正的保持公平正义来裁断这件事,元哥儿到时候一定会吃亏的。

太子心中自然是左右为难。丞相公孙弘似乎是早就知道他所处的尴尬,因此在不动声色之间,先对李广悄悄的询问了一遍元召所部现在的情况。听他问起这些,老将立刻显得眉飞色舞,大声的赞叹着,把元召怎样奇袭龙城盘踞河套草原的经过又好好的夸了一遍。

李广作为此战的亲历者,从他口中说出来又与从战报上了解的自然不同。听到精彩处,不光是李敢、凤彦之和那些羽林军将士们击掌而赞,就连丞相公孙弘这样的久经世事之人也不禁连连点头,为元召和黑鹰军将士的勇敢佩服不已。

说到得意处,飞将军领着众人来到那处大沙盘边,用手指点着上面的地形口若悬河,把当时各军作战的情形细说。却没有过多的形容他亲自统领的雁门关外战况,主要诉说的是元召和卫青两军行动的英勇。

不过,他虽然不过多提及自己的功劳,但不管是丞相公孙弘还是西凤卫大统领凤彦之都心中有数。这位飞将军在军中威望甚高,要不是凭着他不畏生死亲自统兵阻击匈奴大军正面,恐怕元、卫二人奔袭匈奴后方的大胜也不会来的如此酣畅淋漓吧!

军中无父子,难得叙私情。李敢已经将近一年没有见到过李广了。大战之后,老将鬓边白发更多了几分,略显苍老的面容上挂满了风霜之色。身上所受的伤虽然不重,但也是新旧伤痕俨然。李敢鼻子有些微微的发酸,眼眶红了起来。却被老父横眉瞪了一眼,吓得他马上停直了身子,不敢再稍做姿态。

“李将军辛苦了。河南战役大胜,匈奴人远遁,北疆前线当又可以有几年时间的安宁了。不久之后,想必当今天子必有恩旨,将军就可以回到长安了,去接受自己应得的功勋,然后好好将养一下身体啦。呵呵!”

李广纵横北疆二十年,被称为当世名将。与匈奴人交锋不下百次,在此之前一直是匈奴最为重视的汉将军。只要北疆前线一吃紧,他必定会被派遣而来支撑大局。不过从现在开始,在许多人的心中也许已经预感到,这位飞将军的时代?



免责:该文章采集于网络,相关权利归相关人所有!!!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更多文章: 1024社区 xp102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