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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小农民》


第1章 春水村

三年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而过,曾经的朋友,还记得这个名字吗?——徐大!让我们再创辉煌吧!收藏啊、鲜花啊、推荐啊,通通像手雷一样投过来吧!不废话了,新书……开启!

正文:

我住在春水镇春水村,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壮小伙,当初村中的几个小痞子到我九舅家闹事,九舅的妻子徐玉凤忙跑到我家找我,我二话没说,跟了过去。一人对几人,拳头对匕首,三下五除二,将他们打得满地找牙,羞愤而去。

至此,人人皆知,老徐家的小子是个打架的好手。那些小痞子见到我像老鼠见了猫,远远躲着,实在躲不过,就热情的跟我打招呼,称“徐哥”,我也不能做得太绝,点点头,给他们一个面子。

我姥姥家与我家同在一个村,只是一个在村东头,一个在村西头,有几百米远,我爸妈在一次地震中没了,我本应该也死了,可是我命大,习得的气功救了我,那时我已经是十多岁。

九舅是我同村人,七岁时就死了爹妈。我姥姥没儿子,于是认他当自己的亲生儿子,比亲生儿子还亲。他是个很孝顺的人,高中毕业就出去打工,那时在村里,高中毕业可了不得,是一个大秀才了,如果能考上大学,那可是光宗耀祖,可他却不考,要出去打工,把姥爷气得够呛,后来挣了些钱,带回来一个媳妇,长得俊俏极了,人又和气,在整个村里极有威望。

他又买了台拖拉机,那时,整个乡镇也找不到一台那东西,他用它帮别人搞运输,几年间,在村里就是数得着的富户了,盖了一间大瓦房,宽敞明亮,将姥姥姥爷接到他家去住。

玉凤也不干活,就在家里伺侯他两位老人,还有一个女儿,送在镇中心小学上学,长得跟玉凤一样,很美,我跟她叫姐,从小我就梦想娶姐做媳妇。

我家出事后,玉凤本想将我接过去,到她家去生活,我也有点心动,跟这么美的女人过日子可是幸福极了,可我舅却不答应,说是让我自己住,自己生活,我当时恨死他了。但随着书越读越多,对他的用心倒也能明白,当初他说什么天将降大任云云,听得我挺迷糊,现在也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了。

我现在自己过得很好,有两亩地,是九舅的,他家现在不用种地,用钱买粮吃,一头牛,五只羊,一间小土房,日子倒也过得很好。春天种玉米,秋天种小麦,那些粮足够我吃的了。再加上我在家的园子里种些各种各样的蔬菜,算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生活了。

我只读到三年级小学,父母死了,也没人给我交学费,只能辍学了。但我上学时的成绩总是第一,可能与我学的气功有关吧。回家后,我对读书的兴趣更大了,比上学时大多了,有那么一句话:只有失去了才知道它的宝贵!我对这句话挺能理解。

本来上学时,我不大喜欢读书的,只是照着老师的吩咐,上课专心,下课做作业,没怎么出力,也不像老师在给爹妈写信时说的那么刻苦,不知怎么,就总是考第一。可能真的是我聪明?我想,还是与我的气功有关。

说起我练的气功,那可是有些神秘色彩。那是一个冬天的下午,下着大雪,雪花有眼睛那么大,田野里白茫茫一片,让我想起小学课本里的一个词:银装素裹。积雪厚得能盖得住脚脖子了,这在我们村是很少见的。

我爸那时正给我舅家当长工呢,帮忙开车,开的是汽车。九舅家的拖拉机很多,不过汽车嘛就只有这一辆。一天早晨,他喝了两口老烧,有些兴冲冲的走了,去镇上送货。

我想他那么高兴,可能是与昨晚他俩人在房里那一阵子的折腾有关吧,反正老妈也是满面春风的。我的推理能力可是不凡的,我们班上的大牛就喜欢讲这些黄东西。只要一下课,就聚成一团,听他讲,我吸收能力强,一对照,就将他们俩昨晚干的事猜出个大概。

结果,他高兴得过了头,竟将汽车的防滑链忘了,昨晚上说是有些生锈,拿出来上上油。

看着越下越大的雪,我只好将能穿的东西都穿上,拿着那破链子,向镇上进发。其实小镇与我们村也隔得不太远,只有三十几里路。走起来,一般人要用将近一个多小时,但这是下雪天,路可没那么好走,我人小步子小,也快不起来,开始时,刚一发力,就是一个跟头,跌了两次,就不敢了,只能乖乖的走了。

雪越来越大,风也起来了,吹得雪花漫天飞舞,直往领口里钻,瞬时即化成水,顺着脖子往下流,那滋味,简直想把老天揪下来打几拳。而且迷眼,弄得你眼睛都睁不开,更不用说是欣赏雪景了,没那份闲心。

我眯着眼,沿路边起,后来发现路左边好走,于是将老妈吩咐的走右边置之一旁,就走左边,走着走着,都有点困了,忽然被什么给拌了一跤,在路上砸出一个大坑,脸上沾满了雪,就像吃芋头时先沾点白糖,我现在就像那沾了白糖的芋头。

我心里那个气呀,马上起身,想找罪魁祸首算账,就是块石头,我也要把它挪挪窝,回头一看,却并不是石头,是一个人。

走上前去,一个光头的老人倒在那里,被雪盖得很严实。我摸摸他的手,冰冷冰冷的,摸摸脸,也是那样。我想,是不是死了,唉,真可怜,这么老了,定是他儿子不孝顺,不养老,才让他冻死的。

忽然,我想起老师教的,去摸了摸他的心脏。哈哈,还动呢,看样子没死。我去镇里的决心动摇了,心里想,反正老爸那里没事,顶多今晚不回来,九舅在那里有间办公室,还是救人要紧,就不定能救回来这个可怜的老头呢。

于是,将衣服脱了两件给他披上,我跑动几步,热乎热乎身子,将他背了起来。还好他很瘦小,也不重,跟我家里的小狼差不多,小狼是我家里的那条大狼狗。

但是,走了不到一里地,我就开始吃力了,虽说开始不重,但时间一长,越来越重,后来就像我爸那么重,再后来,就像我爸的汽车那么重了。

第2章 欢喜大法

我跌倒,趴在那里呼哧呼哧大喘气,从嘴里冒出的热气能把雪给化了。那光头老头仍是那幅不死不活的样子,我又摸摸他的心脏,嗯,还活着,看来这个老头命还挺硬的,怎么办?

背我是背不动了,用什么办法把他弄回去呢?我蹲在那里想办法,手都快僵了,才想出来一个法子,现在想想,那时还挺笨的,亏别人还夸我聪明呢,去附近的山坡上弄来一堆树枝,用藤条绑起来,弄成一个雪橇,弄完后,我的手确实冻僵了,又是扒雪找树枝,又是绑雪橇,能不冻僵吗?挺后悔没把小狼带来,要不就不用我自己当狗来拉雪橇了。

这次好多了,甚至下坡时还能滑雪呢。终于在傍晚,我回到了家,老妈在家里做饭等我们回家吃呢,见我拖了个光头老头回来,一脸惊讶的问道:“子兴,你怎么弄个和尚回来?”

我这才知道我救的是一个和尚,不是没人养的老头,心中有些气愤,好像他骗了我一样,但很快又被好奇占据了心,原来和尚是这个样子,以前听别人说过和尚,却没见过,这下,明天,一定要好好显摆,羡慕死那个大牛。

老妈将烧好的热水加了些雪,把老头浸在水里,我有些奇怪,一问才知道,原来受冻的人不能用热水泡,只能用温水,至于为什么,她就不说了,说什么说了我也不懂之类的大话,我心想一定是她也不懂,也就释然,给人留个面子,这种小小的常识我还是明白的,即使她是我妈。

后来,光头老和尚醒了过来,只是说声多谢小施主,就没事人一样,我心里不大高兴,最起码要千恩万谢吧,我可是救了他一条老命呀。后来听老爸说,出家人对生死看得不那么重,我就更迷惑,难道他不是人?要不怎么能不看重生死呢,越觉得光头老和尚是个大大的怪人。

后来,老爸纠正我的称呼,说不能叫“光头老和尚”,因为和尚都是光头的,老妈把我们两人一起骂,又纠正一次我的称呼,说要叫大师,甚至连称呼时的动作都定了下来,要先立正,微垂眼,双手合什,先念一声“阿弥陀佛”,再称“大师”,逼着我把这个动作练了十多遍。

后来那老和尚大笑,说我这个动作很规范,可惜用错了地方,因为他不是和尚,他是西藏的喇嘛,至于藏密云云,我是没听明白,只知道,我被老妈折腾的够呛,最后她还弄错了。

老和尚住了两天,身体就好了,要在我家的柴房住一段日子。那老和尚果然是个怪人,两眼有时会放光,挺吓人的。直到有一天,我见到小狼被他抓住,最奇怪的是他的手竟没有碰到小狼,能隔着几寸,又见他一挥手,小狼被扔出很远,打个滚,爬了起来,没事。很神奇,于是,我下定决心,要跟他学学这招,如果学会了,那大牛可就不能再猖狂了,我要像扔小狼一般将他扔出去。

本以为要费些功夫呢,没想到,一说,他就痛快的答应了,让我挺失望的,还以为他要百般发难呢,这样太容易了点,没有刺激。

但跟他学起来,才知道自己上当了。太枯燥了,又得跟他学着念咒,说些不是中国人的话,又得跟他学结手印,这可是个难活,那些五花八门的手印,记住了可真不容易,我也挺佩服自己,那么聪明,竟能记住了。

临走时,我问了一个关健的问题,能不能娶媳妇?他哈哈大笑,道:“越多越好,用欢喜大法!”

我这才放心,担了好几天的心终于放到了肚子里。

由于他给我灌顶了,修练起来很有意思,有时候我整夜不睡觉,用一些特殊的姿势修练,第二天精神更旺,这些,老爸老妈都不知道,只知道我更聪明了。

我一直叫那功夫为气功,老喇嘛纠正也不听,这名字听着简单。

地震那天晚上,我仍是在修练,但我以为那是幻相,就没理会,却没想到,真是地震!结果老爸老妈和我都被埋在房子里,等被扒出来,他俩人已经去了,我因为修了气功,虽不吃不喝两天,仍没什么问题,但我成了孤儿。

从那时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以为他们没死,只是跟我开玩笑,过两天就会回来的。

每天夜里,我不练气功,不睡觉,只是睁着眼,盼着门被悄悄的打开,他俩鬼鬼祟祟进来,好第二天早晨吓我一跳,但是没有,只有风从田野里吹过来,吹得门呼呼响。

有时,听到他俩的屋里有什么响声,总是以为他们俩人又在干那事。偷偷走过去一看,什么也没有。空空的屋子,我怕他们躲起来了,看看被子,被子都没动过,我只能又一遍对自己说,他们真的走了,不再回来了。

那段日子,九舅让姥姥一家人别来看我,让我自己呆着,但我那时候还不会做饭,美丽的玉凤过来给我做饭。有时,九舅不在家时,她跑过来陪我,我只有窝在她芬芳柔软的怀里,才能睡得着。她柔柔的拍着我,给我唱歌,让我的手摸着她的雪白滑腻的,那是给我最大的安慰。

九舅对孩子的要求很严格,但我并不怕他,只能这么说,我除了怕天堂里的妈妈,谁也不怕。而九舅的要求是让我怕他,于是对我很严厉,我也丝毫不让,每次我们见面,都是冤家聚头,战争不断,还好有玉凤与姥姥在中间调和,至今也没什么大的战争,但局部战争是免不了的。

在与九舅的不断冲突中,我对自己越来越严格,因为我要超过他,免得他总是趾高气扬,目中无人。

我喜欢读书,但开始时没钱,只好去别人家借书,借课本。跟大牛借,他现在已经上五年级了,但他人比较笨,自从我将他打败以后,他就服了我了,下课后到我家,一是让我给他做作业,二是帮我干活,我们称“二人合作互助组”。

第3章 少壮期

自从那次打击后,我的功夫大有进步,两年来的修练,初有成效,眼睛和耳朵都有些异常。眼睛在黑夜能视物,耳朵隔着几十米远能听到针落地的声音,力气大增,能拔出一颗树,我也被自己吓了一跳,看来,自己也变得跟老喇嘛一样厉害了。

我一身的力气,种那两亩地是游刃有余,牛是从大牛家买的。他家养着十几头牛,等着杀掉卖牛肉。那次,我去他家,见一只瘦得只剩下骨头的大瘦牛,他爸只嘟囔杀这牛定要赔本,我忙说不如卖给我,他多半是怜悯,答应了,卖给我一百块钱。在我们家乡,一百块可不是个小数目,够一个成年人一个月挣的了,但对于那牛来说,确实是很便宜了,于是,我用我一年卖菜的钱买下了这头大瘦牛。

回来后,我对它宝贝的要命,让小狼看着它,小狼现在是我的好助手,跟我一个屋睡觉,我练功时,它就趴在我身边,我发觉他越来越厉害,越来越聪明,进步太明显了,后来总结,可能是因为我练功的关系。

于是,每天我都要运功来个全身按摩,一者锻炼我的功力,二者给它淬炼筋骨,效果很明显,它更聪明厉害了,跑起来跟一阵风似的,叫声震耳,全村都能听见。我家在村子的最东头,门前有一条河,河的对面就是一座大山,屋子的后头就是一块平坦的草原,没人耕种,屋子在那里有点孤立,有些突兀。好在,我用一些荆棘一些树枝围了一个篱笆,开垦出一小块地种菜。

村中的狗很多,几乎每家都有一条,小狼就是狗王了,别的狗见着它,尾巴一夹,老老实实的,如果小狼一叫,全村的狗都跟着叫,只听一片吠声,家家都不得安宁,为此,不少人都找上门来,要求将小狼捂上嘴巴,但小狼能听懂我的话,不再叫得那么大声。

我对大瘦牛也很好,精心喂养,平时也运功给他按摩,我练的密宗功夫果然神奇,不几天,大瘦牛精神焕发,双目精亮,毛发发光,好一条俊牛!而且它大有长进,竟学会了踢人。

一次,我将他放出去,让它自己到门前的河边喝水,村里有个光棍无赖,想牵走它,结果被它一个蹄子,把腿踢断了,那光棍当场惨叫,结果又被它踢了一下,两腿都断了,后来,九舅出面摆平了这事,这以后,它可出名了,村里人见着它,都躲得远远的,以防跟它的蹄子来一次亲密接触。

我在村里很安全,可能大半是因为这两个动物的关系。小狼不用说了,它一瞪眼,一般人就悚然,没人敢惹它,而且它很精明,别人给的东西它不吃,也不离开我的视线,抓个兔子,也就是三两步的距离,大瘦牛也是个厉害角色,后来我给大瘦牛起了个“大黄”的名字,叫起来很顺口。

我现在只有十五岁,但身形已经是大人了,可能又是那神奇的气功吧,虽遗憾自己相貌不出众,却很满意自己的健壮身材。腰板笔直,肩宽腰瘦,给人一种豹子般的感觉,这在那里可是很动人的。农村里,男人的力量是最重要的,至于长得好不好看,却在其次了,当然,太丑了也只能打光棍了。

我这样,在家乡可当真是美男子了。而且我的生活很悠闲,每天早晨,给大黄与五只羊打扫一下棚子,主要的是那五只羊,大黄方便时,会到菜地里固定的地方,五只羊就不行了,可能是我没给它们按摩的关系吧,再给自己做点饭吃,然后帮李老太爷家挑一担水,拿回几本书,这叫“挑水换书看”。

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但是自己买书看太贵,又不容易找着好书,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见到了李老太爷家的书,是一些繁体版的,借回一本看,发觉比看现在的书有意思多了,一本书下来,连蒙带猜,把繁体字认了个大概。

李老太爷是村中最大家族的家长,春水村有两大家族,李家与卫家,都是最早来这里的人,村中几乎所有人的姓都是其中之一,我家是后来迁移过来的,属于外来户,没有根,所以村中提起老徐家,就是我家了。

李老太爷据说还中过清朝的举人,学识渊博,而且养生有道,至今仍是结实得很。自从见过李老太爷后,被他深深折服。他一头白发,双目有神,精神奕奕,丝毫看不出竟是八十多岁的人,走起路来腰板挺直,很矫健。他的话在村里比村长都管用,人人都听他的,可谓德高望重。

还好,我妈是老李家的人,而且是他的嫡系,所以,我能见到他。最后,我与他说好,我每天过来给他挑水,可以拿一本书回家看。其实我也有点奇怪,想给他挑水的人多得很,只要他说一声,村长都得过来给他挑水,但他却让我给他挑,还是有偿的,可以借书给我看。他家的书只能用房子来计算,一房子一房子的,我的眼都快花了。

村子里的人常能看到这样一幅场景:一个小伙子躺在草地上,仰着头看书,一只大狗趴在他身边,锃亮的毛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偶尔呲呲嘴,露出森森的白牙。一头雄伟的大黄牛与五只小羊正懒洋洋的吃草,偶尔撒个欢儿,去拱拱他,被小伙子骂两句才摇着尾巴回来,继续吃草。

这个小伙子就是我,由于我的功夫大进,干那些农活小菜一碟,别人要用一天干,我只要两三个小时就可以,所以整天就是无所事事,悠哉悠哉的。

不过,现在我能感觉到村里女人们对我火辣辣的眼神,让我心颤。而且我的下面那个家伙越来越大,现在练功时,往往下面的硬不可动,心中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想弄出来,挺憋人的,也没人教我,后来跟大牛说起,他大笑,说我是思春了,该找女人了。

第4章 有没有搞错

我恍然。我想起了一个词:骚动!于是找一些这方面的书看,可惜那时村中没几个人会看书,没有书,也没有电视,晚上很无聊的,年轻的走家窜户,打牌打麻将,没有什么别的娱乐消遣,再有就是两口子在炕上运动了。还好,有大牛这个家伙,从学校给我借来了一些黄书看,我看得是血脉贲张,心向往之。

我想,我确实是需要女人了,现在,见着美丽的玉凤,见到她那鼓胀胀的,我的下面就硬,恨不能上去摸两下,咬两口,我倒羡慕起小时候的我了,那时,常摸着她的白白的入睡。

看见她那挺翘的屁股,也恨不得咬两口,我看女人的时候,不由自主的,眼睛就去瞄她们的与屁股,想控制眼睛很难。看来,是该找个媳妇了。

这天晚上,我练完功,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了,我们村里只有几家有电视,九舅家就有一台,是给姥姥姥爷看的,我当然买不起了,正好用这些时间练功,或者看看书,在我的眼睛里,白天与黑夜没什么区别,只是没有太阳而已。

忽然听到一丝异响,我运功一听,猛的一惊,是玉凤的声音,好像遇到了强盗,是被捂着嘴发出的唔唔声。小狼也听到了,耳朵竖了起来,发出了低沉的吼声。

我忙拉开门,跑了出去。

到我家必经的路上,有一片玉米地,是强盗出没的极佳场所,我想,玉凤一定在那里。

眨眼的工夫,我与小狼就到了,来到一片不停摇晃的玉米地,入目的情景让我怒气冲霄。一个小伙子,正将玉凤压在身下,不顾她的反抗,撕着她的衣服,她的嘴被什么东西塞住,只能用喉咙发出唔唔的声音。这时,她的褂子已经被撕开,随着她的反抗,晃悠晃悠,让我目眩。

我也不出声,悄悄来到那个家伙的身后,一个手刀,将他打昏。我想他一定觉得冤死了,这样不明不白的被人搅了好事,还不知道是谁干的。

我翻过他的身,嗯,是村里的一个小痞子,平时对我就不大服气,别的痞子见着我,老实恭敬,他呢,扬着头,不瞧我,我也不跟他计较,不过,今天他犯在我的手上,那只能怨他不长眼了。

我暗中运气,在他身上点了几处穴道,呵呵,自此,他的男人生涯也就结束了,只能是废人一个。听说他刚娶了一个漂亮的媳妇,这下他只能看,不能用,够他受罪了。

弄完了他,我才看看玉凤。

美丽的玉凤已经起来,正在拉紧衣服。但那衣服已经被撕坏了,再怎么拉,也掩不住她的身子,更让我心火上升,她见我两眼直勾勾盯着她,有些羞涩,忙又拉了拉褂子,但这样一来,露得更多。我上前将她的手拉开,仔细看看她,情不自禁的把手放上去,试试感觉变没变。

玉凤身子一颤,轻声道:“子兴……”我抬起头,月光下,玉凤光洁的脸上沾了一些草屑,却更加让我心动,好像是妩媚吧。

“玉凤,我难受!”我心中有股火气,想要将一切毁灭。

玉凤忙道:“怎么了?哪里难受?”

我道:“玉凤,帮帮我吧!”

说着,拉着她的手……我感觉玉凤的手缩了一下,想往回收,被我拉住。我用哀求的目光看着她,道:“玉凤,求你了,帮帮我!”

她的雪白的脸泛起红晕,如果不是我的眼力特异,绝看不清她的羞涩。

她轻轻叹了口气……

(此处删节,请找徐大,qq332054129)

……

我感觉一股电流从那里窜了出来,冲到我的脑袋里,不由轻吸了一口气。

“好些了吗?”玉凤轻轻的问。

“哦,哦,好多了,谢谢你玉凤,你真美!”

她闻言轻轻一笑,说不出的妩媚,我忍不住,猛的抱住了她,紧紧搂住她的身子,用嘴去亲她的脸。

她左右摇头,不让我得逞,我急了,用手把住她的头,狠狠的亲住她的嘴,软软的,滑滑的,腻腻的,感觉好极了,她不断挣动的身子软了下来,本来火热的嘴唇更热了,我总觉的有什么在身体里躁动……

现在抱住了柔软的身体,真想将她捅烂,忙空出一只手去脱她的裤子,裤腰带已经被那个废人弄断了,裤子一下就脱了……

她一声痛叫,轻声道:“错……了,弄错地方了!”

我这才知道弄错了……

……

(此处删节,请找徐大,qq332054129)

……

只见她的上身被我刺得乱摆,头不停的甩动,汗水将头发弄得湿漉漉的,随着头甩动,给她增添的些许狂野的。

当时,我脑袋中冒出一个词:花枝乱颤。深深惭愧,对这个词的意境以前太瞧不起,是不求甚解之举,现在是深有体会了,原来这个词形容的是如此美妙的情景!

……

(此处删节,请找徐大,qq332054129)

……

不知道经过了多长时间,最后我发泄出来时,她已经昏了过去,浑身被汗水洗了一遍,看样子是不能动弹了,我把她抱回家里,放到炕上,看着她红扑扑的脸,又起,还好不那么强烈,能控制住,我也知道她受不了再来一次,只好练起功夫来。

一运气,觉得一股阴凉的气息在丹田处驻存,心中一喜,看来,那老和尚果然没骗我,欢喜法真的有用,将这股纯阴之气炼化,修为果然精进不少,哈哈,这倒是一个练武的好方法呀。

趁着她还在睡,我忙带着小狼、大黄与小羊们下田了,还真不敢见到她,自从那次后,很长一段时间,我没见到美丽的玉凤,也不敢去她家。

偶尔在夜里,还会想起那如梦一般的经历,想起玉凤那柔软的身子。仅此而已,生活还是那样,我还是那样悠闲自得的过日子,大多数时间仍在读书,这些书让我变得有些野心了,但还只是朦朦胧胧。

第5章 绿帽子

在农村,对男女的关系看得并不那么神秘,但远没有城市中那么随便。如果一个男人被妻子给戴了绿帽子,那可是奇耻大辱,是无能,不是个男人。

村中有一户人家,丈夫无能,只能对自己老婆的偷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在家中碰到了老婆跟别的男人胡搞,仍笑的,也不发火,但我却见到他一个人在一个山坡中发疯般的击打着土地,双手鲜血直流,于是动人恻隐之心。也抱着一种实验的态度,走上前去,对着那个怒容满面的男子道:“卫三子,别这样,没用的!”

他转过头来,目露凶光,狠狠的道:“滚开,没你的事!”

其实从外表上看,他男人得不能再男人,人高马大,腰粗膀圆,体态魁梧,一条彪形大汉,可惜竟是个驴子,我也挺同情他的。

我对他的凶悍不以为意,笑道:“你不必伤心,如果你求我,说不定我能治好你的病!”

“你才有病呢,一边去!”他吼道。

“既然你不想治,我也不能勉强,那再见吧!”说完,我施施然的走了。

当天晚上,他来到了我家,眼睛红红的,一身酒气,脸也通红,看样子没什么酒量。

一进门,就抱着我的手,一通大哭,我知道,他心中确实有太多的委屈,也就任他哭。

小狼在旁看得有些不解,可能无法理解他为什么会哭吧。

过了一会儿,他才停了下来,有些不好意思的抹着眼泪,道:“你真能治好我的病吗?”

我点点头,道:“不敢说一定能治好,只能说,有这个可能!”

“好,我治,给我治吧!”他狠狠的说,一副豁出去了的神情。

我笑笑,道:“想让我给你治,得答应我几个条件。”

见他点头,我开始说道:“一是,你病好了,不能去勾搭别的女人,老老实实过日子。呵呵,如果成功了,你比别的男人强多了,一般的女人根本无法满足你,那时,你就可以好好惩罚你的媳妇了。这条你能答应吗?”

他笑呵呵的点头,可能在他来说,如果能满足自己的媳妇就很了不起了,根本没想过去勾搭别的女人吧。

我道:“你现在答应的很好,过后就知道这是多么难了,你的媳妇可够幸福了!第二是,不能对别人说是我给你治的,要保密,成吗?”

“成!没问题!”他大声答应。

“好了,就这两个条件吧,可别忘了,如果违反了,我可不客气,我能治好你,也能废了你!”

“行,我一定不忘,你就放心吧!”他一副跃跃欲试的神情。

“那好,你盘膝坐在炕上,等会儿不论多么难受也不能动弹,否则你就再也好不了了!”

卫三子老老实实盘腿坐到炕上,在农村,不会盘腿坐,那可是大笑话,但大数人是不标准的,形似而神非。当初那老和尚,哦,不,是老喇嘛,但我喜欢叫他老和尚,这样显得亲切,他当初教我趺坐,差点把我的嫩腿给弄断了,那个痛苦呀,没法说了。

但是我发觉,趺坐与盘膝坐对练功的影响差别极大,趺坐时,心神很容易就集中丹田,坐着也不容易走形,盘膝坐就不行了,身子很容易倾斜,心神也不易集中。

我趺坐于他身后,将内息在气脉中流转,最后集于掌心,掌抵他的双腰,气缓缓输入,将他的肾水加热,随之使其脐轮发热,这样,其精自多,阳自然壮,至于效果如何,我也没有经验,只是姑且一试而已。

像他这样的,心理的障碍是占主要的,只要将这点治好了,其病自然不治而愈。我在村中被传得很神的,人们大都不敢惹我,因为我有一身武功嘛,而且,在农村,武功更有神秘色彩,人们都把会武功当做成仙一般,好像有了武功就无所不能了。卫三子可能对我有信心吧,我也正好利用这一点,省得还要费心耍一回武功,让他建立信心。

其次,在中医上说,我这样确实能生精化气,对壮阳有效的。

我将气在他的肾内旋转加热,去烤化杂质,又运功将他下半身的气脉疏通一下,呵呵,这次,他的性能力必然大增!

他浑身被汗水弄湿,面色红润,显然我的疗法很见效,这一次,他可是因祸得福了,经过我的输气,定是延年益寿了。

我收功起身,拍了他一巴掌,笑道:“好了,三子,回家去搞你的媳妇吧,一定让她要死要活的!”

他起身,满脸兴奋地道:“哈哈,我现在觉得浑身是劲,果然不一样了,哈哈,我要报仇了!今晚上回家试试!”

我笑笑,道:“快回家去吧,一试就知道你是多么厉害了!”

他满嘴谢谢,忙兴冲冲的跑出去了。我想,今晚,他的媳妇可有罪受了,也是活该,对这样的荡妇,我一向深恶痛绝。

第二天,卫三子早早的就跑了过来,我刚坐完早课,收功调息,小狼去山上抓兔子了,大黄领着五只小羊去后河边喝水。他跑了过来,一来就抓住我的手,摇个不停,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我也有些高兴,倒不是为他高兴,是为自己的实验成功高兴,原来我是这么聪明的人呀,能举一反三,哈哈,够厉害!

卫三子朴实的大脸上焕发了青春,神采飞扬,竟也有些气魄,他摇着我的手道:“谢谢你,徐叔,我真的好了,哈哈,痛快,痛快,那婆娘今早上起不了床了,我弄了她整整一夜,天快亮了才完事,徐叔,你可真是神仙呀,我这病看了很多个医生都没什么用,你就这一弄,我竟变得这么厉害了!哈哈,痛快,痛快!”

我笑的看着他,道:“小事一桩罢了,没什么!你可得悠着点,别太劳累了,我想,你媳妇从今以后一定会对你百依百顺了,你小子以后的日子一定幸福死了!但别忘了我的那两个条件!”

第6章 得喊我“叔”

卫三子忙不迭的道:“不会忘,不会忘,我现在浑身是劲,舒服极了,徐叔,谢谢你了,今晚,一定到我家吃饭,让我媳妇去镇上买几个好菜,我一定要好好谢谢你!”

我答应,至于他为什么叫我叔,那可是农村中很普遍的现象,经常能见到老年人对年轻人叫叔,婶,舅等,这是辈分问题。我妈是李家的嫡系,辈分极大,在村里几乎不用跟别人叫什么,都是别人跟她叫什么姨,姨妈,姨奶奶,奶奶,什么都有,每次过年,到我家里拜年的络绎不绝,很多小伙子都得来磕头,我也在旁欣然接受,美滋滋的。

我们村在春水镇是最大的村,但经济跟别的村没什么不一样,商店有一个,但几乎没什么东西卖,买个醋、酱油还行,要买别的东西,都得等到每个月的一、四、七,也就是初一、十一、二十一、三十一,初四、十四等等,就是这样排,这几个日子,镇上有一个大型的集市,那时的东西很齐全。俗称“集”,去买东西,就叫“赶集”。

我是每个集都要赶的,我的菜都要到那里去卖,再用卖菜的钱买别的东西,或者是书,或者是别的。赶集也是年轻人的节日,大姑娘打扮得花枝招展,去集上展现自身的美丽,小伙子们则去那里看大姑娘,说不定就能看到一个中意的,回家去找父母,让人做媒,说不定就能成,很多夫妻就是这么成的。

赶集确实很热闹的,在农村娱乐极不发达的这里,赶集是最大的消遣,很多人都是不准备买东西的,只是来看个热闹。我在那里卖菜,当然要交地皮税的,中国的税源远流长,皇粮国税,不交不对,这是老百姓的心里话。地皮税也不太贵,两三块钱,我一上午能卖三十几块钱,每次赶集都是镇上税务所的人过来,拿着个小本本,开收据的,很威风。我们卖东西的见着他们只能乖乖的。

我人小,却一直独立生活,对生存之道颇精,这也是环境所逼。中国有句老话,叫“现官不如现管”,我见这几个税务所的人权势如此之大,就有巴结之心,其实这个税务所极小,只有三四人,毕竟这里没什么要收税的,除了赶集,他们只是坐在那里喝茶聊天而已。

有一天,我去了所长的家,趁他没在家,送给他老婆一条烟,烟中夹着五百块钱,在这里,五百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可称得上是巨款了,他们一年的工资恐怕也就只有这个数吧,在这里,钱是很实在的,一块钱能买几斤鱼,几斤肉,可能一家人一个月只能花个十块钱左右吧。

我这笔钱花得确实不冤,后来我认他当干爸,他也对我很照顾,一直没收我的税,再后来,我办工厂得到了他极大的帮助,所以说,该花钱的地方就要狠狠的花,绝不能小气。

很多年后,我已经是赫赫有名的大富翁时,他也是举足轻重的一方大官,他们一家跟我住在一块儿,喝酒时,他对我说,他当时被我给震住了。当时做生意的很少,对税务所的重要性都没认识到,根本没收过这么一大笔钱,虽说是少年鲁莽之举,却觉得我眼光独到,有气魄,虽有缺憾,就是手腕不够成熟,但总的来说,是个成大事的人,再加上听说过我的名字,所以开始帮助我。

说实话,我当时确实是狠下心拿出的那笔钱,毕竟我也不是太富裕,但一直认为对这些当官之人,一定先要付出,而且要舍得下本,才能得到更大的收获。

这条经验一直被我用到如今。

好了,言归正传,我答应了卫三子的邀请,把他赶走,把大黄招呼过来。这时是初秋,菜的种类很多,我弄了一筐青椒,一筐西红柿,用绳子窜起来,让大黄驮着,领着小狼,向镇里进发。

这条路我已走了无数遍了,印象最深刻的当然是那次风雪中捡了个老和尚,每次走这条路,就想起他,现在,那个老家伙没死吧?肯定死不了,再活个几十年也没什么问题吧?

但当时为什么那么半死不活的样子呢,他说是为了考验我,我当时虽是人小,却并不蠢,当然不会相信。

路两边全是槐树,初夏时,跟这里走,槐花的香气缭绕,很不错,这些树有很多年了,很高,两边的树在顶上互相接到了一起,将路罩住,我想起了小时候跟我妈的话,我问她,为什么要种这么多树在路边呢?

她说,是为了怕人走路时不小心走入路两边的田里,不让牲口进田里。那时老爸已经在给九舅家开汽车了,我就说,这对爸爸不好,如果他的刹车失灵,没有树的话就没什么事,顶多进了田里,将车塞住了,但有了树,那可危险了,准得撞树上。

她听了,脸色变了一下,狠狠的骂我,说我不想好事,净说些不吉利的话。

晚上她跟老爸一学这话,老爸哈哈大笑,在妈妈的骂声中夸我聪明,那时我就明白,不要跟女人说理,她们全是些不讲理的人。

后来,村口的路上有几棵树被人砍倒了,其实那是我晚上偷偷的砍的,为的是帮老爸一把,万一出事,他就可以跑出路,进田里,但可惜没砍多少,他就用不上了,他死在了那场莫明其妙的地震里。

至今想来,我的胆子确实挺大的,那树可算上是老古董了。据李老太爷说,他出生时就已经有了。如果他知道是我砍的那些树,一定要狠狠的罚我了。村里的人对它们是视若珍宝,牵马牵牛走过时,都要将牲口看得紧紧的,怕这些牲畜碰这些树。

他们说这是老天爷的恩赐,是给他们遮风避雨的,砍它们是要受报应的。我听了,有些森森然,难到真的有老天?我爸妈的死真的与我砍树有关?我偏不信那个邪,每次走这条路时,总是让大黄尽情地吃它们,看看老天有什么能耐!

第7章 玉米小偷

大黄好像能理解我似的,撒着欢的吃,有时还跳起来吃,将我的那些菜颠出来,我也不介意,由着它。所以说,这条路是它的幸福之路。

村里的人看到这番情景,是敢怒不敢言,一是怕我,二是怕大黄,三是怕小狼。

秋风微凉,吹得干枯的树叶唰唰作响,天地间很静,仿佛只有我跟它们在,今天的路上人很少,路旁有很多玉米地,一块绿一块绿的,有些泛黄,是到收获季节了,几乎地上都有人在收玉米。我们是慢悠悠的走,大黄挺着大脖子,勾着槐树的枝,可惜,已经到了初秋,没什么叶子吃了,养成的习惯让它勾着树枝解闷。小狼低眉顺眼的在我身边走。

我不着急,反正我的菜摊没人敢动,自从送了那次钱给税务所长,认了他当干爸,集市里卖菜最好的地方就一直是我的,没人敢占,早晚都是一样,想想以前,为了占到一个好的摊位,每逢赶集,都得天不亮爬起来,早早走,晚了就没有好地方了。现在,唉,一个地下,一个天上呀。

到了集上,也已经是日上三竿,今天的天气不错,很爽朗,但集上的人并不多,毕竟正是农忙时节,家家户户正忙着秋收。

集是设在一个十字路口,路中央是卖水果的,一条是卖衣服布匹类,一条是卖吃的,一条是卖菜的,颇有条理,可以看出税务所的人还不是太脓包。这当然是我那英明的干爸领导有方了。

穿过熙熙攘攘的集中心,向我的摊位走去。果然,我的摊位还是空在那里,两旁都排满了摊子,见我过去,都和我打招呼,我在这里也小有名气,大家跟我也比较熟,而且关健时候我能跟税务所的人说上话,帮帮他们,所以说人缘还是不错的。

其实这帮家伙有很多精明之人,是老油条,碰上这样的人,你可得小心了,还好我比较狡猾,对什么人用什么态度,对他们这些老油条就用横的。农村有句话,叫熊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像我这样,孤家寡人一个,身怀绝艺,谁也不敢来招惹。再加上我舅现在在整个镇里是跺跺脚都能颤三颤的人物,且是李家嫡系,势力很大,有这么硬的后台,没人想找死。

在村里,真正说得算的是书记,村长只是二把手,什么事还是书记说得算。

每次农忙时,我总要帮书记家干活,也算巴结吧,但我叫这是会做人。为人就要识时务,要懂得以小博大,你想想,你只是帮他家干点活,但你得到的可远远不止这些,这些都是些好机会。

赶了一上午的集,收益还不错,由于我的菜成色好,卖起来很快,而且我的菜比别人的都贵,与别人的不是一个档次,来买我的菜的都是些衣着讲究之人,而且大多是些关系户,她们买菜一般都到我这里来买。

这也是我的一点小聪明,要知道,在卖菜这一行里,最忌的就是你比别人便宜,这是挡别人的财路。所以,一般情况下,菜市里,菜的价格没什么两样,你比别人贵,可以,还欢迎,但如果你比别人便宜,可不行了,这可是行规。

我发现,现在的人已经有很多富了起来,这样他们便想显一显,炫一炫,那当然要吃的比别人好,穿得比别人好,用的比别人好了。这样,我就顺应时势,我的菜在菜市里是最贵的,但不敢说是最好的,可惜他们没这个胆量,怕贵了别人不买,体会不出买菜也是分三六九等的,便宜没好货,这条经济法则在老百姓心里是根深蒂固的。

我的手脚麻利,三下五除二的将菜卖个精光,数了数,又赚了三十九块,便向镇上唯一的一家书店走去。我一直想买一本书《红与黑》,是世界名著,讲一个农家男人个人奋斗,却最终失败的事,我对他佩服之余,却有些不以为然,看来他的手段不够高明,我想看它,就是想吸取他失败的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有书万事足,买了书,我就急不可耐的想读了。

于是,便骑在大黄身上,开始读我的书。至于它能不能驮我回家,那是不须考虑的,它可是头精明的牛,能绕着圈子,专找有草的地方走,还能走回家。小狼也跟着他,顺路抓抓兔子。

走着走着,我从书海中拔出头来,看看,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站起来,匆忙看一眼,已经回到了春水村的范围之内了,只是走的是山路,是来到了我家的北面,脚下都是春水村的地了,只需往前走,就到村里了,看来这个大黄走了不少的弯路。往前走走,到了村里著名的聚宝盆。

这其实是一个小形的盆地,田都是一梯一梯的,风吹不进来,这里比别的地方都暖和,因此庄稼熟得晚,长得沉实,这里的一亩地能抵得上别的地方的一亩三分,所以称这里是聚宝盆,玉米还是绿油油的,没到收的时候,我极力四顾,发现没有人。

咦,不对,半坡上的一块玉米地里,几株玉米在不停的摇晃。有人在!是不是有小偷?

我是艺高人胆大,也是沉浸在《红与黑》的世界中还没有完全出来,才会这么干蠢事,平时,这样的事,我是不会去管的,这是狗咬耗子,多管闲事。下了牛,拍拍它,让它在原地吃草,领着小狼走了下去。

小狼走在前头,很快来到了那块地,我低喝一声:“谁?!”小狼口中也发出唔唔的低吼。

没动静,刚才摇动的玉米秆也静止了下来。

我道:“再不出声我放狗咬了!谁?出来!”

其实我已经从外面看到了一抹衣角,确定是个女人。

簌簌声响起,随着玉米秆的晃动,从里面走出一个女人。通红的脸,却更显其动人,个子不高,很纤细,但身材极好,大大的n子,大大的p股,尤其是腰很细,走起路来,一扭一扭,p股像要跑出来一样,再加上楚楚动人的脸蛋,更让人上火。她是那天晚上在玉米地里想玉凤的小痞子的媳妇。我嘿嘿一笑,想起了那晚上的事,恶向胆边生。

第8章 痛惩美小偷

那个小痞子叫卫强,这个媳妇的娘家是春水村的邻村——李庄,他们俩就是在集市中相遇,一见钟情,经媒人一搓合,就成了。

婚后,日子过得也不错,可惜卫强不走正道,染上了赌博的恶习,所以,他们家很穷。卫强的媳妇漂亮是出了名的,很多人在打她的主意,可惜卫强是个狠角色,自从将一个老色鬼打断了一条腿以后,就没人敢起这个歪心了。因此,他对我很不服气,认为我并不是人们所传的那么厉害,别人不敢惹我,他偏要惹惹看,看我能把他怎么样,这点心态,我怎能不知。

但是,他既然惹上了我,那么我就让他后悔来到了这个世上!他现在已经不是个男人了,那么他的媳妇当然我有义务慰问一下了。想到这里,下面又硬了起来。我想起看过的一本黄书,是小日本的写的,讲的是如何驯服一个女子,将她变成自己的xìng奴,心里一直想有一个那里的女子,没想到天赐良机,机会来了!

我对满面通红的她道:“你是卫强的媳妇吧?”

她神情一定,点点头。可能是想到自己丈夫的威名,心中有些底气了。

我笑笑道:“这是你家的地吗?我记得可是二旺家的!”

她低下了头,没吱声,我走了进去,将一袋玉米提出来,道:“你是在偷玉米吧?”

她头低的更低了,低声道:“没有,我是先借他家一点儿,秋收了就还!”

我哈哈一笑:“你这话对三岁小孩说,他也不会相信,二旺家与你们素来不合,他会借给你?”我一脸鄙夷,讽刺道。

她不说话了。

我加重语气:“你这是偷!好好的一个人干嘛做小偷?如果让别人知道了,你可就难做人了!”

这话可能击中了她的要害,她抬起头来,瓜子脸,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眼睛泪汪汪的,像要哭出来,她一脸哀求,更使她看起来楚楚动人。

我看着她,冷冷的,不一会儿,她低声抽泣起来,“求你不要告诉别人,我再也不敢了,放过我一回吧!”

我见她已经差不多投降了,温声道:“要我放过你,也不是不可以,不过,我先要惩罚你,做了错事,就要接受惩罚,你愿意接受处罚吗?”

她这时已经六神无主,道:“只要你不说出去,我愿意!”

我运功于眼,深深望了她一眼,只见她一震,忙低下头,露出雪白的脖颈。

我想,一定是被我双目射出的精光吓到了。

“进去吧!”我命令道。

她乖乖的走了进去,要多乖有多乖,我的下面更硬了。

走到她刚才摘玉米的地方,那里还有一袋玉米,我笑道:“看来,你还准备多偷点呀!”我不无讽刺的道,想进一步摧垮她的自尊。这可是我从书上学来的心理战术。

她头又低了下来。

我道:“小时候,你做错事了,你爸爸一定要打你的屁股吧?今天你也是做错事了,我也要打你的屁股!”

她抬起头,俏脸羞红,满目哀求,还有一丝羞愤。

“嗯……,怎么?不行吗?”我冷下脸来,眼中精光暴闪,当然我看不见自己眼中精光暴闪,只是感觉而已。

她面色变幻不定,看样子心里正在苦苦斗争,再加一把火,我道:“你不愿意我也不强求,看样子你不诚心认错呀!”

她终于抵不住,慢慢的趴在那袋玉米上。那袋玉米有半人高,放平了,则有膝盖高,她趴在那里,正好将她的屁股支撑住,像一只狗一样。

我道:“将裤子脱下来!”

她没有动弹,是无声的抗议。我哼一声,冷冷道:“我的耐心可是有限的,我再说一遍,把裤子脱下来!”

她慢慢的解开腰带,缓缓脱下了裤子,圆翘雪白的p股露了出来……更是。我的心跳得厉害,下面硬得像要捅破裤裆。

裤子只脱到了膝盖处,我蹲下来,用手轻轻的摸着像两半苹果似的屁股,终于摸到了女人真正的p股了。那天晚上与玉凤干时,只顾得发泄那股,只知道捅捅捅,根本没有仔细看她的身体,今天,终于能仔细看看女人的身体了。

我看见她的脖子都红了,轻轻抽泣。

“不许哭,你做了这么丢脸的事还好意思哭!”说着,狠狠给了她屁股一巴掌。

她果然抑制自己的哭泣。

我很满意,道:“做错了事,只要接受惩罚,就不会有人再追究了!”我这是给她一丝希望,以增强她忍辱负重的能力。

“啪啪啪,啪啪啪——”我开始抽打她雪白圆翘的p股。

她也发出哦哦哦的呻吟声。刚开始好像是疼,到后来,她的呻吟声竟有一丝腻意。

“再敢不敢做这样的事了?说!”我边抽打着她,边问道。

“唔,不敢了,再也不敢了,饶了我吧!”她将头埋在胳膊下,低低的道。

我停了下来,但下面仍是硬硬的,有越来越硬的趋势。

我看着仍不停呻吟的她,却发现,她的裤子已经湿了……我掏了一把,送到她面前道:“这是什么?”她羞得别过头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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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衣服湿了一大片,也只能穿上去,我一件一件的给无力的她穿,过程自然又摸又咬的。她也没力气反抗。最后,我让她每星期一次,到我那里报告思想工作,这一招我是从书记那里学来的,村里有什么人犯了错误,必须都得向他定时汇报思想。

她又恢复了才见到我时害羞的样子,看得我又想捅她了,看看天色,只能做罢,让她坐在地里,休息一下,等天黑了再回家。逼着她答应我的要求后,我才走了出去。我想,每星期捅她一次,也不错了,太多了,会让人觉察的。等我尽兴出来,天色已经晚了,我干了一个下午了。

我想,小狼可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反正现在它嘴里正叼着一只兔子。

到了家里,先是到河边去打了两桶水,给自己洗了个澡,然后到床上练功,先把那股阴凉的气炼化了。

从禅定中醒来,天色已经放暗,太阳早已下山,秋天,太阳老爷子下班早。

我发觉自己的内气愈加精纯,好像女子的阴气对自己的补益极大,自己这几年苦修成果,虽觉得突飞猛进,却并不如这两次与女子来得快,看来,阴阳相合,乃是天之正道呀。

第9章 友妻惊诧

看了一会儿书,卫三子就跑了来,来请我去他家。我也痛快的跟他走。

他家住在村子的中心,沿着一条街就能走到,我们村的路还是很不错的,很好走,一条大街能从东头走到西头,这条街是李老太爷所属的街,被李家的人挖了下水道,所以不湿,别的街可就差点了,没有下水道,家家流出的废水都汇在街上,而且街是土的,所以泥泞难行,人们走起来,都得用跳跃式的,从这一块能下脚的地方跳到下一块能下脚的地方。

东西大街有三条,南北的街就多了,没细数,能有十几条吧,这几条街将村子分成了许多区域,至今沿用当初建国初期的分法,以生产队来称呼,一队,二队,三队,还有一种分法,以片来称,六七家是一个片,有片长……大家知道片警吧,这个片跟那个片差不多。例如我家,就属于三队,也属于七片。

这时已是上灯的时候,天变得蓝了,远处就看不见了,家家的烟囱上都开始冒烟,空气中带着浓浓的烟味。村中这时是最闹的时间,人们都回家,忙了一整天,孩子放学回来,女人做饭,男人们走出家门,到大街上与人说话闲聊。大街上不时传来女人唤孩子的声音,让他回家做作业或吃饭,男人追着自己的儿子满街跑。农村父母教育孩子的方式讲的是棒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孩子犯了错,父亲没骂两句就开打,皮一点的孩子就不吃眼前亏,走为上策。

这时,村里的狗叫得也特别起劲,我这时想起小狼还跟在我身后呢。看它懒洋洋的样子,好像对别的狗吠不屑一顾,我想,这时,它如果叫一声,整个村里的狗恐怕都要不吱声了,这种事以前发生过几回。

这个时候,是我最难受的时候,看着别人家都是热热闹闹的,而我呢,孤零零一个人,没人管,好像世上多我一个似的,如果出什么事,恐怕别人也不知道吧。

这时,我心中就会升起一股莫名的愤恨,好像对周围的一切都有股敌意,除了小狼、大黄和那五只小羊,只有它们才是我最好的亲人。这种莫名的敌视让我想方设法,想将所有人踩在脚下。

但过了这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自己非常自由,无人干涉,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光棍一条,什么也不怕,这种生活很美好。

所以说,我这个人是很矛盾的,一时这样一时那样,我自己都摸不透自己。

矮矮的泥房,有的没有外墙,只用荆棘围起一道墙,还能见到内屋的情景。

这就是街两旁家家户户的样子。

这里确实有些穷,人们除了种地没有什么别的收入,还好我们隔着镇里近,镇里的人就是城市人了,吃的是公粮,端的是公家的饭碗,他们舍得花钱,所以我们这些农村的可以从他们身上赚钱,从这点上说,我们还不是最困难的,比我们穷的地方多的是。

李老太爷常说:“知足常乐,比起以前,我们是生活在蜂蜜里呀。”

一路上,卫三子没什么话说,他这个人就是憨厚质朴,不会说话,就会一个劲的干活,在田里一个人抵得上两个人,他老婆张翠花家当初很穷,家中有三个孩子,都是女儿,根本养不活。

他当时已经是十一二岁了,跟我没有父母时大小差不多吧,可能是对张翠花有些意思,常到她家帮忙干活,最后自然如愿以偿了,没想到他却是个性无能,而张翠花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跟本村一个老光棍勾搭上了。我是气不过,才帮了卫三子一把。

很快,到了他家,他家虽不是很富裕,却也不愁吃穿。他很能干的,房子比周围邻居都要好,一个女人站在家门口,丰满的身子,圆圆的脸,不是很漂亮,却有股妩媚的味道,我倒觉得那个老光棍还有点本事,竟能把她勾引到床上,我现在已经不是什么也不懂的愣头青了,她这个样子,在床上,一定很有味道的。

看到我们,她招了招手。虽说相隔还远,我已经能够看清,她穿着花褂,围着围裙,鼓胀胀的胸部,随着招手抖动不已。屁股由于正面看不清,但我猜测,一定不会小。

卫三子冷不丁说道:“徐叔,到了!”

我正在看得入神,倒被他吓一跳,忙提神,点点头。

女人迎了上来,见着我就热情的道:“徐叔,你来了?!”

这句话在农村是一句问候语,有很多意思蕴含其中,就像碰面时问候“吃饭了”一样。

我点点头,对她虽无好感,但不能表现出来,喜怒不形于色,这也是我学得的小手段。

越是对一个人讨厌,越要对他客气,对他热情,以降低他对你的防范之心,便于自己去对付他。

在她热情招呼下,我进了她家里,屋里收拾的很干净,虽说有些简陋,但也算是不错的了。屋子不小,炕很大,差不多能睡四五个人,将屋子的面积都占去了,卫三子将我让到炕上,炕上已经摆上了桌子,我盘膝坐下,呵,炕还是热乎的,看样子是为我来而特意烧的炕。

小木桌子不大,这时张翠花已忙着上菜,卫三子开酒,是我们这里的特产,醉八仙,是高度酒,我其实没怎么喝过酒,不知道自己的酒量,当然也不怕它。

张翠花仍在炒菜,我们已经喝开了,村里的男人没有什么消遣,对酒也就喜爱,平时能对着一盘花生豆喝几盅,感觉也不错。别看卫三子平时不大说话,喝酒时话倒是很多,可能是觉着我与他很投机吧,总之,滔滔不绝,与平时判若两人。

我也放开酒量,结果,最后我喝醉了,在屋里还不觉得,待我出去方便了一下,被风一吹,竟昏沉沉的.我知道喝高了,但高兴,高了也就高了,随后,我能隐隐约约知道一些,卫三子也喝高了,将张翠花骂一顿,还打了她两巴掌,再往后,我就不记得了,失去知觉。

第10章 深夜捉……

我醒过来时,发觉自己躺在他家的炕上,抬头看看月亮,正在当空,看来是深夜。可能我的体质异于常人,所以酒醒的这么快,但为什么醉得也那么快呢?

卫三子发出震耳的鼾声,睡得很香甜,空气中仍散发着酒精的味道,我们三人都是和衣躺在炕上,卫三子睡在中间,我与张翠花睡在两边,还好炕很大,我们三个人睡上还很宽敞,我轻轻起来,想去外面方便一下。

拉开门,轻手轻脚的走了出去,见小狼正趴在门口,我有些惭愧,竟把它给忘了。在悠悠的黑夜里,小狼的眼睛闪着绿油油的光,不由得让人以为是一条狼,我自己也怀疑,小狼到底是不是狼。见我出来,它起身迎过来,尾巴拼命的摇动,看来亲热不已。

我也感到一丝温馨,低下身,抱着它,将头埋在它的长毛里。它很清洁,时不时到家门前的小河里洗澡,毛光滑洁净,在黯淡的夜里,偶尔折射出亮光。

我的心情不由伤感起来,想起了已经过世了几年的父母,想起了一些往事。

有一次晚饭过后,我们一家三人坐在院子里乘凉,我便让老妈讲故事听,她推脱不过,偏偏不具备讲故事的天赋。

半天,才想起一个故事,牛郎与织女的故事,我便开始讥笑,说她水平次,又讲了一通她不懂科学的话,将她气的不行,当场翻脸,将我大骂一顿,连带老爸也受牵连,罪名是助纣为虐。骂完了便勒令我们睡觉,不让我们悠闲的乘凉,她可真不讲理呀。

现在想想,老妈那蛮横不讲理的样子真的很亲切,如果她现在仍活着,见到我做的这些事,一定会大大的骂我一顿,接着再骂老爸一顿,因为我们“父子俩是一路货色”,这是她骂我们常用的一句话。想到这里,我又是温暖又是心酸,看看静谧的夜空,听着空气中传来的蛐蛐声,对老天那股恨意又浓厚起来。

我抱着小狼,坐到了地上,对父母的思念如潮水般涌了出来,心像被什么揪住了,慢慢缩紧,疼痛难忍,恨不能将眼前的一切摧毁,如果人死了真的能进入另一个世界,那该多好呀。

那样的话,我仍能见到刁蛮的母亲,傻傻的父亲了,他们在那里还是夫妻吧,老妈在那里还是不停的欺负老爸吧。见到我,他们能认出我是他们那个狡猾的儿子吗?他们知道我是多么想他们吗?

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我真的是太想他们了……正当我放纵自己的情绪,心中涌动着深深的悲伤时,忽然听到有一丝动静,一听,是屋里有人起来,可能是想出来吧,我忙起身躲到暗处,不想让自己现在的样子被别人看见。

门被打开,现出的是那有些妩媚的张翠花,一点也没有睡眼朦胧的样子,反倒精神抖擞,让我怀疑她是不是睡过觉的。

她轻手轻脚的带上门,又向屋内看了看,慢慢的出了院子,大大的屁股一扭一扭的,让我不由火气上升。

我看她行迹诡秘,想跟过去,但我并不着急,有小狼。除非她能除去自己的气味,否则就不可能摆脱我。

停了一小会儿,我跟小狼跟了过去。一直向西走,隔了几户人家,来到了一座破破的房子跟前,矮矮的院墙,有几处地方还塌了,从外面都能看到里面。里面是一间小泥房,窗户很小,用纸糊的,与卫三子家一比,天壤之别,这是一个老光棍的家,叫李光棍,真名已经没人去记。

他今年四十多岁了,半辈子打光棍,吃喝嫖赌,无一不沾,有点钱就挥霍干净,而且是个懒人,有地也不种,听说与村里的几个寡妇有染,我也听说过卫三子的媳妇与他有一腿,没想到是真的。

他家里连一条狗也没有,在这里,狗可是不可少之物,家家户户有围墙的很少,有了狗,就不会有早晨起来,发现自己家里什么都不见了的事发生。我小心的走到他屋前,这时屋里已经亮灯,映到窗户上两个人重叠的影子。

他家没用电灯,仍点油灯,倒是颇有古风,我凑到窗前,将手指醮口水,轻轻捅破窗纸,弄出一个小洞,从洞中一看,一片春光。

张翠花与一个中年男子都光着身子,那男子头发乱如蓬草,长相猥琐,很瘦的一张脸,上面几缕山羊胡子,正是李光棍!他站在地下,双肩扛着张翠花的白白的大腿,不停的……,张翠花像一只大白羊,仰躺在炕上,……,在有些发暗的油灯下,更显得白的耀眼。

她则闭着眼,双颊酡红,口中咿咿呀呀的呻吟,时不时发出两声“使劲,再使劲”,伴着他们撞击时发出的唧唧的声音,听得我硬了起来。

这个李光棍的东西倒不小,……,怪不得那些寡妇见着他跟屎克郎见着牛粪似的,原来是他的东西很好用。随着他……,张翠花的呻吟忽轻忽重,我又想起了一个词:如泣如诉。

我大怒,这个女人,真是天性淫荡,丈夫已经病愈了,竟然仍不能断下与别人野合的念头,真是替卫三子感到悲哀,有妻如此,真是人生一大悲剧!

我狠狠地咳嗽了一下,声音很大,两人定是听见了,李光棍忙去将灯吹灭,但丝毫无碍我,我看到他们慌慌张张的穿衣服,知道他们今晚也就到此为止了,就走了回去,躺到卫三子的炕上,等那个女人回来。

很快,她就回来了。黑暗中,我能看到她的眼睛水蒙蒙的,脸腮粉红,更显得妩媚。

她刚想上炕,我道:“你去哪儿了?”

她一愣,看到我仍躺在那里,口中有些慌乱,道:“我……我去方便一下,怎么,徐叔,你醒了?”

我冷冷一笑,道:“我在李光棍窗前咳嗽,你们听到了吧?”

第11章 大欢喜

听了这话,她面色苍白,知道东窗事发,有些颤抖,道:“徐……徐叔,你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我刚才出去一小会儿。”

我火了,起身,冲她就是一个耳光,啪的一声,很响,但我并不担心卫三子会醒过来,他已经被我灌了迷药,灌他的时候他嘴里还一个劲的说喝喝喝呢,现在就是打雷他也醒不了。

当初跟老和尚说,想学点穴之术,让老和尚取笑一番,说我是看武侠片看多了,世上哪有什么点穴之术。有穴位,但这些地方只是经脉中比较集中的地方,说能把人点死倒不假,可是想点昏,或点成不能动弹,却是不大现实。各人体质不同,能承受的力量自然不相同,然后是什么劲力的掌握等等,不知所云,我也不再听,只是知道点穴术他不会,至于到底有没有,值得考虑。

其实迷药就是安眠药,这东西在这里很少见,农村人没有失眠这个病,睡不着觉?那好,起来干活,累了就睡着了。农村人都是睡不饱的,还没大听说过谁睡不着觉呢。这瓶安眠药是我向干爸要的,他可是有失眠症。

打完一耳光,我低声道:“你这个女人,天生就是个淫妇,不被别人干就不舒服!”

说着,我将她按倒在炕上,让她趴着,骑到她身上。她不甘被欺,不停的挣扎,但在我面前,无异于一只蚂蚁在大象脚下挣扎。我死死的将她压住,使之无法动弹,一只手按住她的头,另一只手将她的腰带解开,……。她不停扭动的身子一僵,接着松了下来,就像泄了气的皮球,软了下来。

我将那只手穿过褂子伸进了她怀里,放在丰满坚挺的n子上,不停的揉捏,软中带硬,滑嫩爽快的感觉从手中传来,我更用力去揉她,想将她揉得粉碎。

……

……

心中快意莫名,人生得意如此,夫复何求!

窗外不时传来两声狗叫,树上的喜鹊飞起几只,可能被什么惊动,显得村里更加安静,我却在这里,在朋友的家里,在他炕上,在他身边,在强奸着他的老婆,我在想,我是不是有点坏呀。

她已经丧失了思考的能力,只是本能的……。她两眼朦胧,双腮绯红,一幅骚样,我见了,心中不由来气,本是想惩罚她,现在看来,并没有这种效果,于是狠狠的朝她……打去,“啪”的一声,很响!她“啊”的一声叫了出来,含着水的双眼嗔怪的瞅了我一眼,我又是一巴掌,打在了另一瓣……上,道:“你这个淫妇,今天我要好好治治你!”

可能见到我眼中的凶光,她不敢吱声。于是,雨点般的巴掌不停的打在她……上,一道道的红掌印现了出来,与她雪白的肤色相映,有种说不出的娇媚,她开始呼痛的声音也变了,由呼声变成了呻吟声,……更多了,好像这能让她有快感。……

……

我笑道:“你这里没被人弄过吧?”

她摇摇头,满脸羞红,有些难为情。

……

我笑道:“你会舒服的,别用力,放松下来,越用力会越疼。”她见我坚定的眼神,知道拧不过我只好屈服,转过头去,认命般配合我,将……松了下来。

……

我趁机逼供,道:“你这个骚货跟几个人操过?”

她呜呜呻吟,不做声,我狠狠打了她屁股一下,道:“快说!”

“一个,只有一个……”声音带着哭腔。

“就跟李光棍一个家伙?”我一愣,道。

她点头,“嗷,不要停,我全说!”她对我停下来的举动反应很大。

……

……

可惜,没问出来什么东西,但我想,这次够她受的了,几天不能再做了,如果卫三子强迫她做,她一定要受罪了,呵呵,这正是我的本意,这种荡妇,就得好好治治。

待走出屋子,已是四更天了,正是天色最黑之际,空气中偶尔传来一两声狗叫,我想,现在恐怕不只是我在做那事吧,不少人家的两口子也在做吧。

我刚发泄完,浑身舒畅,感觉风轻云淡,天气如此之好,凉凉的空气将我围绕,隐隐的,与我脐轮内的阴凉之气相吸引,遥相呼应。

我心中一动,曾听那老和尚说过,我的功夫如果修练到一定的境界,能吞吐日月之精华,化为先天之元气,能增智慧延性命,说这是藏密的无上欢喜大法,因与我有缘法,且夙有慧根,才得以被传!

我急忙回家,坐到炕上运功,我知道这也许是个机会,能将自己的气功修练到另一个境界,现在,我突破一个层次越来越困难,没有原来一日千里的突飞猛进,而像泉眼里的水,虽不停积累,却一直保持一定的水位。

这种停滞不前,简直是一种极大的折磨,是对意志的考验,虽说不进步也没什么不好的,还身轻体健,反应超人,但我受父母的死的影响,并不满足于能强身健体,延年益寿了,而追求一种超人的力量,能扭转乾坤的力量,使自己的命运不受上天的摆布,这才是我这些年勤练不辍的动力。

第12章 神功小成

果然,我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体内的阴凉之气缓缓在脐轮处旋转,天上的月光像有了温度一般,凉凉的,从天门如一根针一般向脐轮处行进,加入了旋转的涡流中,旋转的气流逐渐凝实、厚重,转得越来越快,也越来越大,以内脐为圆心,向外扩大,最后形成一个气盘,将我罩住,凉气遍布全身,像要渗透到骨头里去,又好像在清洁我的身体,将一些东西卷了出去,身体好像透明起来。

我甚至能看到自己的内脏了,看到一股气流在身体里流转,感觉很神奇,我练这种功夫很容易出现幻觉,有时能看到一些莫名其妙的图像,我抱定见怪不怪的态度,才走到了今天这一步。这就是心魔,唯有破了心魔,自己的修为才能精进。

我内心努力把持住自己,不想不顾,只是将自己溶入这片阴凉中,享受着那股清爽,不知不觉,入定了。

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我感觉出自己与平时不大一样,到底是哪里不一定,却说不出来,是五官更灵敏了?是体质更优异了?还是内气更充足了?好像都是,又好像都不是,我大奇,看来,昨晚的入定有不少玄机呀,难道真的是吸收日月之精华?

我忙又坐了回炕上,用内视法看了看,嗯,内息的浓度增加,由淡淡的气变成了一股银白色的气,运行速度比原来增加两倍不止,内脏全都被这些白气包围着,仅此而已。

小狼从它的房间里跑了出来,它一直住在我父母原来的屋子,那里给它安了一个小房子。见到我,它猛的扑到我怀里,大舌头舔我的脸,我只能左右躲着,用手撑住它的头,不让它的舌头跟我的脸接触,但它非要舔到我的脸,于是我们两个闹开了,这个时候,是我最开心的时候,没有孤独,没有寂寞,心中充满了温情,这个时候,我才感受到了一丝温暖。

我恨我的九舅,尽管知道他这是为了我好,却仍恨他,从小没有人关怀,没有人陪伴。夜晚,只能一个人。孤独的时候,只能与小狼抱在一起,彼此偎依入睡,这种凄苦冰冷的日子他知道吗?他自以为一片好心,却不知道,小小的我是那么需要关怀与爱。

好在,我现在已经习惯了,反而觉得逍遥自在,无拘无束。想下地干活时就去干活,想偷懒时就偷懒,想练功时就练功,没有人干涉,没有人约束。今天,我想下地干活了,我的玉米已经熟了,该收了。

我有两亩地,是村里分的,父母死后,原来的地被收了回去,在是否给我地的问题上,还颇有一些讨论,一者说我太小,自己根本不能种,分了就荒了,浪费。

另一者说,只要是村里的人,就应该有地,自己不能种,可以让别人帮着种嘛,亲戚朋友帮着点,少分点也不难种。最后,是九舅一锤定音,分给我两亩地。我将自己家前后的地一开荒,足有四五亩。我分出两块,一块是玉米与小麦轮着种,另一块种花生,自己足够吃了。

地是与九舅家相邻的,也好有个照应。小时候,玉凤总是帮我干活,现在长大了,自己的力气增加了,就反过来,是我帮着舅母干活,九舅是不干这些活的,他忙着自己的公司呢。

我到院里的柴房,里面是一些农具,拿几条袋子,还有一把镰刀,顺便将玉米秆砍完,把牛车推出来,是大黄拉的车。车很大,在村里是最大的,反正大黄的力气大,拉个车是小菜一碟,就是耕一上午的地,仍是不喘一口粗气。它干什么都是游刃有余的样子,没见过累得不行的情形,可能是我给它气功按摩的功效吧。我对自己练的功夫越来越有信心了。

给它套上车,将干活用的家什扔到车上,带着那五只羊与小狼向田里进发。

我的田在门前的南山上。南山在门前河的对岸,山不高,也不陡,但那里的地不肥,没有北面那个聚宝盆的地好,好在地形好,方便,可以直接将马车、牛车进到地里,拉下山,聚宝盆那里太陡,没法用牲口拉,这难道就是事无完美?

这条路虽说坑坑洼洼的,却不难走,只要不走得太快,就无大碍。我坐在车上,车前是小狼,走在大黄的前面,五只小羊走在车后,不时啃两口路边的草,然后又手忙脚乱的跟上,这五只小羊有两只今年就能出奶了,那时,我就可以尽情的喝羊奶了,然后再给玉凤一些,羊奶是很有营养的,很多的书上都极力宣传这一点。

可能天色不早了,路上的人很少,路旁田里的人却很多,个个正忙着收玉米,偶尔抬头跟我打招呼。我热情的应着,主动跟别人招呼,这点是很重要的,庄稼人没什么心计,直爽,但很重面子,你如果给了他们面子,他们就会有用百倍的东西来回报你,如果你落了他的面子,那仇可就结定了,这会伺机报复,给你更大的难堪甚至破坏。

我虽在村里谁也不怕,却知道轻重,对老实人,我是敬重有加,但对那些小痞子,则是横眉冷目,再加上对他们具有威慑力,很容易就博得了“好小伙子”的名声。

在农村,名声有异乎寻常的重要,根正苗红,这种思想是根深蒂固。家里的孩子成亲,首先对方会打听这个人在村里的名声怎么样,就是所谓的“根”怎么样。如果有个好根,那就很容易了,但没有好根,对方就会慎重考虑了,“有其父必有其子”,这句话在农村是一个真理。

其实这朴素的思想里有着绝对的真理性,你想,每家的孩子很少能去上完小学,都是上两年,识点字了,能写出自己的名字与父母的名字,以免将来认错坟墓,也就行了。孩子的教育几乎全是父母的,言传身教的作用是最大的,孩子必然跟着父母学了。所以,这个“根”是极重要的,这个“根”的表现就是名声了。

一路招呼下,我来到了我的田里。

我的田是长方形的,看上去还不大熟,绿油油的,还没染黄,纵横排列的玉米秆被玉米棒子压得有些弯曲,微风轻拂,长缨微落,看看旁边的九舅家的地,玉米大半都黄了,正是当熟时,一个窈窕的身影正在发黄的玉米丛中瓣玉米,正是玉凤。

我不知自己该怎么办,是过去还是装作没看见?

犹豫了一下,下定决心,走了过去。

第13章 欲擒故纵

九舅家只有她一个人能下地干活,九舅是忙着做生意,表姐在镇里上学,姥姥与姥爷当然不能干活了。这一些地还真够她受的,还好,这两三年,我能帮着她干些,才使她的负担轻些。但我已经听到九舅的一些风言风语,说他在外面有女人,村里学了一个新词:“小蜜”,说他有小蜜。

所谓空穴来风,不能无依,肯定他干过什么事,才能传出如此绯闻,想想美丽的玉凤,不由气愤不平。

我向玉凤走过去,她正忙着掰玉米,没有觉察,我招呼一声,她才吓一跳般转过身来。见到是我,面色冷了下来,我叫了声“玉凤”,她也不答应,低下头,手脚麻利的掰玉米。下手挺狠,弄得玉米棒落得满地,有不好掰的,索性将玉米强行挣了下来,玉米秆被无情的折断。玉凤很娴淑,即使生气,也不会像别的女人那样泼辣的骂人,怎么说呢,嗯,就是很有修养,很有气质。

我知道她是在生气,她脾气很好,不轻易发怒,但一发起怒来,无人可挡,所以九舅隐隐有些怕玉凤。平时,见着我,她都是将我搂住,亲我几下,带着肉香的身子紧挨着我。

玉凤只有表姐一个孩子,在农村,这是很罕见的,没有男孩,就意味着断了香火,是大不孝,对不起列祖列宗,常有一家几个女儿,一个儿子的情况,计划生育的政策也无法断绝这种思想,拼着被罚得倾家荡产,也要生个儿子。好在九舅是读过几天书的,思想还有些开明,因玉凤身子弱,不能再生了,就这样了。

为此,玉凤总觉得自己对不起九舅,不能为老李家留条根,是为一大遗憾,就把我当成了自己的儿子一般,比对表姐还要宠我,总要偷偷摸摸的背着九舅帮我做饭,给我好东西吃。九舅不在家,就跑到我家,陪着我,搂着我睡觉,她就是我在那段凄苦的日子里唯一的热源,只有她,才能温暖我的心。

“玉凤,对不起,那天晚上,我实在是太冲动了,控制不了自己,才做出那种不如的事,我真的挺后悔的,您就原谅我吧!”我面色沉痛,亦步亦趋的在她旁边,边帮着她干活,边口中求饶。

她仍是黑着脸,不发一语,只是手更使劲地拧玉米棒,行过处,一片倒倒歪歪,如大黄进来走过一般。

看来她确实非常生气,平时我淘气,惹她生气,只要我装着可怜的样子,认个错,她也就消气了,但我这次做得的确太过份,真的把她惹怒了。

“玉凤——”我声音拖的很长,上前拉她的手,祭出撒娇大法,这一招百试百中,是必杀技,只可惜这次失效了。呵呵,想想也是,我都这么大了,这一招的威力大大削弱,如果别人看了,定会浑身起疙瘩。

“啪”,她将我的手打掉,仍是不理我。我终于明白,这次,她是真的很生气了。于是我不再跟她搭话,只是默默的跟在她身后,帮她干活。有时候,不能只用口来说,行动的效果远比用口说好上百倍。

就这样,我们彼此沉默,干着自己的活。我知道不能操之过急,只能让她慢慢消气。也就没那么急于说话,只是干活。这招叫欲速则不达,也叫欲擒故纵。

很沉闷的到了晌午,由于我下了力气,速度很快,已经将她家两亩地的玉米都收完了,玉米秆也被我用镰刀放倒,只等叫大黄拉回家了。

这时候,日头已经到了正中,很热。玉凤穿的褂子颜色是素洁的,而且很薄,在玉米地里是很闷人的,而且玉米秆的叶子总在你不想它在的地方存在,让人着恼。我呢,因为体质不同,虽说觉得有些闷热,却不至于出汗,但她就不行了,很快就出汗了,到现在,已经是汗流浃背,衣服都要湿透了,我既有些心疼,又有些心动。

汗水将她的褂子粘到了身上,现出她瘦弱而的身子,肩膀很窄,背脊成一道优美的弧线,看得我下面都硬了,这可能就是所谓的吧。

她的很大,的大小软硬我更是了如指掌,想到我曾摸过的,心中更是冲动。腰细细的,在这里很难见到这么细的腰,村里妇女的腰大都很粗,可能是在田里劳动的关系吧,没有像她这样细的。这样细的腰使她本来不大的屁股显得很大,一走动起来,扭着腰肢,屁股滚动,风情无限,这一切都让我心中的火腾腾的烧个不停。

可能是她看到我辣的眼神,脸有些发红,使她本来的脸上增加了一种妩媚妖艳。这还是我以前端庄娴淑的玉凤吗?怎么像个小姑娘似的,那种羞涩是妙龄女子特有的,动人而。我甚至能看到她脖子到的那抹羞红,真想扒开她的褂子,看看她的是不是也红了。

我将大黄带过来,小狼也跟着跑过来,见到玉凤,摇头摆尾的往她身上蹭。它对别人都是一副凶恶的样子,唯独对玉凤好的不得了,每次都是亲热的很,玉凤对它的灵性也很喜爱,每次九舅在家请客,剩下的饭菜都要拿过来,给它吃。小狼也很领情,别人的东西,它看都不看一眼,更别说吃了,对玉凤给的东西,它很放心,猛吃不已。

跟小狼亲热了一阵,玉凤的脸色有些轻了,由乌云密布转到了多云。在我的坚持下,她在旁歇着,我来装车。

两亩地的玉米,一车是根本不可能装得下的,只能装多少是多少,用玉米秆在车两旁挡着,往车上装玉米。

我本来不出汗,也不累,但是,这个时候,要装可怜的,千万不能装英雄。于是,我运功,逼着自己出汗,还装出一幅气喘吁吁的样子。

不愧是心疼我的女人,终于看不下去了,道:“子兴,歇会儿,又没人逼着你干!”虽说语气有些硬,但她总算是开口了。

第14章 畜生

我忙气喘吁吁的道:“玉凤,我……我不累,没事,再……再过一会儿就……好了。”说着,又急急的干起来,比刚才还卖力。

忽然看到玉凤的脸又红了起来,我有些莫名其妙,难道我说什么不该说的话了?

我的下面一直硬着,支起了帐篷,这可无法瞒得住人,她离我这么近,定是看得清清楚楚了。

我看到她的眼不时向我那里偷偷看一下,装作不在意的样子,这使我的下面更硬了。

很快,我将车装好了,开始回家。我们分坐在车的两边,她也不大说话,只是抚摸着大黄,弄得大黄拉车时眼睛都睁不开了,看得我有些嫉妒它了,我忽然觉得,如果就一直这样,她静静的呆在我的身边,那将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或许,这正是我心底一直驻存的念头。如果有一天,她与我在一起,在我的家里,像母亲或者像媳妇一样对我,就我们两个人,不再分开,她给我做饭,帮我洗澡,帮我暖被窝,睡觉时,我能摸着她的nǎi子,搂着她,香甜入睡,那将是怎样的美妙!

我正想入非非,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忙收起心神,竟发现有一辆马车从坡上奔来。这条路不宽,只能通过一辆车,无法并排走两辆车,只能依次走,用通俗的话说,它就是条单行道。那辆马车速度很快,等我发觉时,已经离我们不远了。

我发现车上没有人,定是一条受了惊的马,这样的马很可怕,它已经疯了,见人踢人,根本无法控制,只能跟在它身后,等它跑累了,再抓住,如果想强行抓住,很难!

这时候,我顾不得想别的,一把将玉凤拖过来,她已经吓得不能动弹,任由我将她搂住。我也顾不上享受她娇小幽香的身子,只是狠狠盯着那辆马车,口中招呼大黄向路边的田里走,还好,大黄很听话,很快走进了路边的田里。但是,有些事你避是避不了的,那马竟鬼迷心窍,朝我冲来,有深仇大恨一般,我能看到它发红的眼睛,露出疯狂的光芒。

我的一股蛮气冲上来,上午被玉凤冷脸相待的怨气发作了,恨恨的想:“好你个畜生,竟敢来惹你大爷,看我治不治的了你!”

又把玉凤放到车上,大声道:“抓住车,不要下来!”

我则下了车,对玉凤的招呼置之不理,私下暗暗运气,等那马车过来。转眼间,它到了我的跟前,狠狠瞪着眼,在它撞向我的一瞬间,我朝侧边闪了开去,随即在它侧腹上用力的打了一拳,但没躲过马车,被马车蹭了一下,跌倒在地。

只听一声尖叫:“子兴——,不要——”

是玉凤的声音。我从马车经过带起的尘土中看到她跌跌撞撞的跑下车,冲了过来,比刚才的惊马毫不逊色。

她冲过来,一把搂住我,急急问道:“子兴,撞哪儿了?痛不痛?”

她的话有些语无伦次,满面焦急,有些想哭的样子,我心中有股暖流升起,眼睛有些发涩,不自然的笑道:“玉凤,我没事,只是让马车蹭了一下。”

她见我说话好好的,猛的搂住我,将我的头抱在怀里,紧紧的,捂得我喘不过气来。我的头被她柔软的nǎi子包住,柔软芬芳,我能听到她的心跳得很快,砰砰的。

我终于喘不过气来了,忙挣扎了一下,她这才把我放开,我看到她的脸上布满了泪水,她将我放开,用拳头朝我的背狠狠的捶,边捶边道:“你这坏小子,就会逞能,就会逞能,再叫你逞能,再叫你逞能,你不知道这样是做死吗?说!再敢不敢了?”眼睛睁得大大的,面色苍白,嘴唇还有些哆嗦。

我知道她被我吓得不轻,虽被她打,心下更温暖,恍如回到了过去。

从小我就很淘气,没了父母,更是变本加厉,玉凤对我很好,但也很严厉,有时,我淘气了,她会骂我,也会打我,我知道她是为我好,也不反抗,她会边打我边流眼泪,好像是被我给气的,我心里倒过意不去。她打我时,我就用打是亲骂是爱来说服自己,我的心里不仅没气,反而感觉很快活,感到还有人管我,我不是没人理会的孩子。

今天,她又打了我,看样子她确实怕得不轻,这两年,她已经很少打我了,一者是我长大了,她能跟我说道理了,再者,我也没小时候那么淘气了。

她的眼泪又流下来了,这时候的她,骨子里透出一种我想抱在怀里小心呵护的东西,我恨不能将她永远抱在怀里不放开。于是,我紧紧抱住了她,道:“玉凤,我再也不敢了。”

她的激动心情有些平息,叹了口气,道:“唉,我这是上辈子欠了你的,让你这辈子来折磨我。”

我不言语,只是抱着她,感觉她娇小而丰腴的身子散发的香气,已经软下来的东西又硬了起来。我越抱越紧,想把她揉碎一样,她也没有挣扎,可能还没从刚才的惊吓中醒过来。

我忽然重心不稳,我们两人一起倒在了田里,她开始挣扎,我只好放开。

她忙乱的起身,仓促的整理着自己的衣服,面色红红的,道:“快起来,你看,那匹马怎么倒在那里?”

第15章 内气外发

我这才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两个人正蹲在发疯的马车旁,那匹马已经倒在地上,口角出血。

我知道这匹马已经完了,马是不能躺下的,一躺下,就意味着不正常,即使睡觉时它也是站着的,顶多在地上打两个滚。

我走上去,看着它,这时,它的眼睛已经没有了刚才那股疯狂的光芒,只是哀哀的望着它的主人,蹲在旁边的主人是卫世昌。他是一个老实人,在村里也是个令人尊敬的人,因为他的手很巧,什么都会做,种庄稼更是一把好手,在村里辈份很高。他对马的爱护是出了名的,这时,见到马那可怜的神情,真是伤心欲绝。他口中喃喃自语:“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

我看着他那张满是皱纹的脸,有些心软。

我问道:“大伯,这马怎么了?”

他转头,望向我,苦笑道:“也不知道怎么了,刚才想拉点玉米,它就忽然发狂了,现在就这样了,这到底是怎么了!”

我道:“是不是受惊了?或者吃了什么?”

他没心思跟我说话,只是摇了摇头,盯着那躺着的马,眼泪都快流下来了。唉,他这样历经风霜的人很难流眼泪的,我心下有些歉疚,不应该伤了这匹马,如果知道它是卫大伯的马,我是无论如何不会去打它的。我对卫大伯心里一直感激,他平时没少帮我,记得我刚失去父母时,有个光棍在路上欺负我,他看不过眼,将那个光棍骂了一顿。这一点一滴,我都记在心里。

我走到马旁,蹲下来,用手摸摸它被我打一拳的地方,却已经陷了下去,那是肋骨的地方,很可能是我将它的肋骨打断了,它疼得不敢动弹。

我这些年一直练气功,对拳脚虽不熟悉,内功却已经不浅,已经能够内气外发,运足功力,能凌空打物,可将半米远处的石头击的粉碎,为卫三子治病只是试验,已经有些经验,现在看到卫大伯这么伤心,当然要把死马当活马医了。

我运气于掌,去探测它的伤,还好,真的是断了两根肋骨,扎入肚子里,我用内气吸住那两根肋骨,轻轻的,一点一点的将它们归位,另一只手给它输气,使它感觉热热的,感觉不到疼。我费了好大的劲,因为不敢太快,要一丝一丝的移动,这样很费力的,要不停的输出内气,良久才弄好。

周围的人这时已经很多了,都过来看看,对卫大伯进行口头安慰,或者发表一番议论,他们已经注意到了我的动作,看着我闭着眼,双手按在马肚子上,面色逐渐变得苍白,有些好奇。我睁开眼时,已经是满头大汗,面色也不太好看,刚想说话,那马却已经开始动弹了,甩了甩头蹬蹬腿,竟站了起来。

周围的人都惊奇的叫起来,要知道马如果躺下了,就意味着它将要死了。因为我们这没有药,也没有兽医,病马只能等死。这农村,马可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成员,失去了它,所有的农活几乎都要停滞。

卫大伯惊喜欲狂,刚才难过忍住的泪水这时终于落了下来。

那马好像也知道自己是死里逃生,亲热的用嘴拱卫大伯。卫大伯欢喜的跟个孩子似的。周围的人只是不停的惊叹,感到很惊奇,围着卫大伯打听怎么回事,我忙提醒道:“大伯,不能让马动作太大,它的肋骨断了,我刚才给接上了,回家用木头把它架住,要好生调养几天。”

卫大伯笑得眼睛都眯了,只会连声道:“好,好,好。”

我感觉筋疲力竭,浑身像要散架了一般,知道是运功过度,需要马上运功恢复,忙摆脱人群,上了大黄的车,向山下行去。

玉凤也跟了上来,坐到了车旁。

我的欲火早不知跑到哪去了,精神疲倦,恨不能马上躺在炕上睡一觉。

我的精神越来越不济,最后,竟有些想昏迷,好在我用意志克服这股睡意。顾不得别人,下了车,找了个玉米地,趺坐运功。

后来,成为我秘密妻子之一的玉凤说,只见我摇摇摆摆的找个玉米地,像如来佛祖一样坐下,然后两手不停的做着不同的手型,很奇怪,也很好看,看着我闭目坐着,竟用几分庄严肃穆,令她不敢动弹。

我其实是在运功,这是动功。我习得的气功,有两种,一种是静功,一种是动功。静功是静止的功法,是结个手印,趺坐禅定。动功并不是运功中行的功,也是趺坐,但不禅定,讲求的是动中求静,要不停的结手印,通过手印这种奇异的形式,来吸收天地间的能量,化为己用,手印就像契合天地间某种能量的形式,可以迅速的将能量吸收入体内。

当然动功很难,要求你必须将数百上千种手印熟烂于胸,能随心所欲、毫无滞碍的使出,哪怕有一点犹豫,也是不成,甚至很危险。

好在我这几年心无杂念,一心苦练,方能勉强使用这种功法。

果然玄妙,我感觉自天门一股炽热的气流进入,注入了脐轮,随着不同的结印,从不同的轮脉流入,归于脐轮,浑身暖洋洋的,气息已经充满了全身。我收功起身,感觉精神抖擞,更胜从前,睁眼看,却见玉凤正睁着秀气的眼定定的看着我,让我极不习惯,道:“玉凤?”

她醒过神来,脸红了一下,忙道:“嗯,你好了?”

我道:“没事了,刚才只是有点累,现在休息一下就好了。”

“那,那好吧,走吧。”她一幅欲言又止的样子,我知道她是好奇,但拉不下脸来问。也想憋憋她,就装作没看到,上车回家。

我坐在车上,却觉得自己的精神有些过于亢奋,看着她纤细的身体,下面硬得不行。也没在意,可能是自己的欲念抬头吧。

第16章 白白嫩嫩

我这才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两个人正蹲在发疯的马车旁,那匹马已经倒在地上,口角出血。

我知道这匹马已经完了,马是不能躺下的,一躺下,就意味着不正常,即使睡觉时它也是站着的,顶多在地上打两个滚。

我走上去,看着它,这时,它的眼睛已经没有了刚才那股疯狂的光芒,只是哀哀的望着它的主人,蹲在旁边的主人是卫世昌。他是一个老实人,在村里也是个令人尊敬的人,因为他的手很巧,什么都会做,种庄稼更是一把好手,在村里辈份很高。他对马的爱护是出了名的,这时,见到马那可怜的神情,真是伤心欲绝。他口中喃喃自语:“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

我看着他那张满是皱纹的脸,有些心软。

我问道:“大伯,这马怎么了?”

他转头,望向我,苦笑道:“也不知道怎么了,刚才想拉点玉米,它就忽然发狂了,现在就这样了,这到底是怎么了!”

我道:“是不是受惊了?或者吃了什么?”

他没心思跟我说话,只是摇了摇头,盯着那躺着的马,眼泪都快流下来了。唉,他这样历经风霜的人很难流眼泪的,我心下有些歉疚,不应该伤了这匹马,如果知道它是卫大伯的马,我是无论如何不会去打它的。我对卫大伯心里一直感激,他平时没少帮我,记得我刚失去父母时,有个光棍在路上欺负我,他看不过眼,将那个光棍骂了一顿。这一点一滴,我都记在心里。

我走到马旁,蹲下来,用手摸摸它被我打一拳的地方,却已经陷了下去,那是肋骨的地方,很可能是我将它的肋骨打断了,它疼得不敢动弹。

我这些年一直练气功,对拳脚虽不熟悉,内功却已经不浅,已经能够内气外发,运足功力,能凌空打物,可将半米远处的石头击的粉碎,为卫三子治病只是试验,已经有些经验,现在看到卫大伯这么伤心,当然要把死马当活马医了。

我运气于掌,去探测它的伤,还好,真的是断了两根肋骨,扎入肚子里,我用内气吸住那两根肋骨,轻轻的,一点一点的将它们归位,另一只手给它输气,使它感觉热热的,感觉不到疼。我费了好大的劲,因为不敢太快,要一丝一丝的移动,这样很费力的,要不停的输出内气,良久才弄好。

周围的人这时已经很多了,都过来看看,对卫大伯进行口头安慰,或者发表一番议论,他们已经注意到了我的动作,看着我闭着眼,双手按在马肚子上,面色逐渐变得苍白,有些好奇。我睁开眼时,已经是满头大汗,面色也不太好看,刚想说话,那马却已经开始动弹了,甩了甩头蹬蹬腿,竟站了起来。

周围的人都惊奇的叫起来,要知道马如果躺下了,就意味着它将要死了。因为我们这没有药,也没有兽医,病马只能等死。这农村,马可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成员,失去了它,所有的农活几乎都要停滞。

卫大伯惊喜欲狂,刚才难过忍住的泪水这时终于落了下来。

那马好像也知道自己是死里逃生,亲热的用嘴拱卫大伯。卫大伯欢喜的跟个孩子似的。周围的人只是不停的惊叹,感到很惊奇,围着卫大伯打听怎么回事,我忙提醒道:“大伯,不能让马动作太大,它的肋骨断了,我刚才给接上了,回家用木头把它架住,要好生调养几天。”

卫大伯笑得眼睛都眯了,只会连声道:“好,好,好。”

我感觉筋疲力竭,浑身像要散架了一般,知道是运功过度,需要马上运功恢复,忙摆脱人群,上了大黄的车,向山下行去。

玉凤也跟了上来,坐到了车旁。

我的欲火早不知跑到哪去了,精神疲倦,恨不能马上躺在炕上睡一觉。

我的精神越来越不济,最后,竟有些想昏迷,好在我用意志克服这股睡意。顾不得别人,下了车,找了个玉米地,趺坐运功。

后来,成为我秘密妻子之一的玉凤说,只见我摇摇摆摆的找个玉米地,像如来佛祖一样坐下,然后两手不停的做着不同的手型,很奇怪,也很好看,看着我闭目坐着,竟用几分庄严肃穆,令她不敢动弹。

我其实是在运功,这是动功。我习得的气功,有两种,一种是静功,一种是动功。静功是静止的功法,是结个手印,趺坐禅定。动功并不是运功中行的功,也是趺坐,但不禅定,讲求的是动中求静,要不停的结手印,通过手印这种奇异的形式,来吸收天地间的能量,化为己用,手印就像契合天地间某种能量的形式,可以迅速的将能量吸收入体内。

当然动功很难,要求你必须将数百上千种手印熟烂于胸,能随心所欲、毫无滞碍的使出,哪怕有一点犹豫,也是不成,甚至很危险。

好在我这几年心无杂念,一心苦练,方能勉强使用这种功法。

果然玄妙,我感觉自天门一股炽热的气流进入,注入了脐轮,随着不同的结印,从不同的轮脉流入,归于脐轮,浑身暖洋洋的,气息已经充满了全身。我收功起身,感觉精神抖擞,更胜从前,睁眼看,却见玉凤正睁着秀气的眼定定的看着我,让我极不习惯,道:“玉凤?”

她醒过神来,脸红了一下,忙道:“嗯,你好了?”

我道:“没事了,刚才只是有点累,现在休息一下就好了。”

“那,那好吧,走吧。”她一幅欲言又止的样子,我知道她是好奇,但拉不下脸来问。也想憋憋她,就装作没看到,上车回家。

我坐在车上,却觉得自己的精神有些过于亢奋,看着她纤细的身体,下面硬得不行。也没在意,可能是自己的欲念抬头吧。

第17章 亢奋

来到了九舅家。

九舅现在是村里最富之人,房子也是最好的,青石瓦房,气派的门楼,大铁门,给人一种压迫感,这几年,我没事不想来他家,一者是不想见到九舅,再者,觉得他家的门槛太高,有些盛气凌人的味道。

将车停在门前,开始卸车,他家的院子很大,放这些玉米很充裕。这时候,从院里出来两个老人,有些发胖,精神很好,这正是我的姥姥姥爷,村里别的老人都是精瘦,他们呢,却有些发胖,可谓是九舅孝顺的功劳,他二老在人前也是抬头挺胸,腰板挺直,自豪啊!

我对他们没什么特别的好感,因为我在最需要他们的时候,却没见到他们的人。

他们倒是很热情,见到我,高兴的跟什么似的,拉着我问长问短,还往我怀里装东西,糖,水果,他们怀里拿着这些东西,是给村里的孩子们的,这可是稀罕物,家家户户勉强能吃饱,哪有钱给这些孩子们买零食吃,再说了,就是想买也买到,只能在赶集时买。

我虽说跟他们不太亲,也被他们的热情感染,笑着对他们。再说我妈跟姥姥长得极像,不看姥姥的面子也要给老妈面子。

过了一会儿,才开始干活。他们老两口出去,说是到河边柳树下乘凉聊天,中午就不回来吃饭了。

卸完车,进了九舅家。

他家很敞亮,一连三间房子,中间是客厅,还有一套沙发,是个稀奇之物,在村里是独一无二的,坐上去软软的,极舒服。东间是九舅和玉凤住的,西间是姥爷俩住。大大的炕,一套组合家具,整洁而富丽。

我当然是赖在她家吃午饭了,玉凤的手艺可是极棒的,做的饭百吃不厌,况且我还是别有用心呢。

于是我坐在客厅看电视,这东西我也很少见,小时候常来看,越大越不过来了,有两三年没看电视了吧。里面播放的是电视剧《三国演义》,正是煮酒论英雄一出。

但我看着看着,感觉身体越来越热,下面硬得厉害,又没见到玉凤,这很不正常。我顾不得看电视,坐下来凝神一察,心中一片冰冷,我的功夫出毛病了。

我今天将内息透支,如果能用静功,定能使自己的修为更进一层。如果用动功,也没什么,见效快。可是,我错就错在竟然在正午时分运功,这时,天地之间的能量是最最亢阳的。如果在平时,也没什么,可以迅速同化它们,而我却选择在内息透支的情况下,来吸收这股亢阳能量,体内没有内息来同化它们,就有了我现在这样的情况——阳火烧身。

一阵比一阵强烈的热气将我围绕,我忙跑到玉凤的炕上,趺坐运功。可惜,心境纷乱,无法完全禅定,而动功又是饮鸩止渴。

热,热,我热得要不行了,忙跑出来,到院子里水井旁,用盆从水缸舀出一盆水浇到了自己的头上。一瞬间的冰凉让我清醒不少,但那股热气又来了,竟不受我的控制,乱窜起来。我心灰意懒,知道自己是到了练功人最怕的一步——走火入魔。只能不停的浇水,一会儿,一缸水已经被我用完了,却有越来越热的趋势。

这时,玉凤围着围裙,从房里走出来,一脸担心,抓住我拿着盆子的手道:“子兴,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我却发觉,她握着我的地方,热气竟减轻不少,心下恍然,自己竟然笨成这样,没想到这个方法,女子的阴气现在无异于灵丹妙药,阴阳相合,定能应刃而解!

我忙放开盆子,抓住玉凤的有些粗糙但不失柔软的小手,道:“玉凤,救我!”

她可能被我的样子吓着了,面色又开始发白,有些着急的道:“子兴,又怎么了,你怎么总是吓我,把玉凤吓死了,你就省心了!快说,怎么了,到底怎么回事?”

我抓着她的手,她可能没觉察吧,但对我来说,比浇水管用多了。对她说了我现在的情况,最后道:“玉凤,只有你能救得了我。”

她的脸表情复杂,不停变换着脸色,让我的心不停的打鼓。最后,她一副绝然的表情,有种大无畏的味道,道:“好吧,但这次是为了救你,不能有下次了,你能答应吗?”

我马上说:“没有下一次!”其实我是玩了个小诡计,类似于“寒号鸟明天就垒窝”的把戏。明天永远是明天,或者也能变出第二个说法,没有下一次,有下两次,下三次,下无数次呀。我想我真坏!

她先将门锁上,默默的进了屋。我身上现在已干了,可见身体是何种温度,忙跟着她走进了屋子。

第18章 肆意放纵

她坐在炕上,炕很大,能睡四五个人,炕头有一个立柜,被子放在里面。她在那里,低着头,不说话,也不看我,我们两人就这样默默坐着。屋里弥漫着一股让我心跳的气息。

“玉凤?”

“嗯。”

“玉凤?”

“嗯。”

“玉凤——”

“玉凤——”

“玉凤!!!”

“嗯,什么?”

在玉凤的两个字中,我不停的变换着说话的语气,来表达我的渴望,最后我有些等不及了,但又不敢太过分,只能软语相求。

“我有些热,可能要发作了,快点开始吧!”我红着脸求道。

她庄秀的脸刹时变得通红,如一块白布上染两块红色,出现从没有的娇艳。

我看她没吱声,明白她仍然拉不下脸,毕竟辈份上算是我的舅妈。于是,我走过去,紧挨着她的身子坐下,伸出胳膊搂住了她。身子软软的,凉凉的,我能透过衣服感受到她身上的阴凉之气,就像夏天时浸在河水中,舒服极了,心里那股燥动的热被压了下去,但从丹田处却升起另一种火,让我开始激动。

我将她搂在怀里,使劲的搂着,顺势倒在炕上,将她压在身下,真想将她揉碎,溶入我身上。玉凤没有反抗,温顺的任我搂着,胳膊抱着我的腰。我仍不满足,我想彻底占有她,就用大嘴去亲她的小嘴,她却左躲右闪,不让我亲,口中轻声的说不行。

这更激起了我的占有欲,我用腿缠住她……,用胳膊搂住她的上半身,只有头能动弹,我去亲,她只能摇头来躲,这样也很难捉到她,只能用手来夹住她的脸,强行亲了下去。

略微有些干的嘴唇,充满芬芳的舌头,让我心动,我狠狠的亲着她,要把她嘴里的水全吸进来,把她的舌头吸进来,我要跟她连成一体。

不知多长时间,我竟有些累的感觉,张嘴吸了一口气,开始脱她的衣服。这个时候,她已经软了下来,好像没了骨头一般,可是她的褂子扣子很多,难脱得很,我气得一把给撕了,露出她的衬衣,是一件白丝背心,把她的皮肤相衬得更加白。

我一撸,将背心脱下……,与我小时候摸的时候一样,我急不可耐的扑了上去,一手一个,玩起了两个……,我从小就想摸这两只……,那时想,如果一直摸着这两个……睡觉,那该多好呀!现在我终于能再摸了,爱不释手,心满意足。

我使劲的揉捏着她们,玉凤的喉咙里发出一声声抽气声,像冬天冷的时候发出的声音,间或有唔唔声,声音腻的让我心里痒痒的。她两颊酡红,没有平时的端庄美丽,多了一股妩媚,她柔软的身子像蛇一样扭动,两条腿使劲地绞着,很难受的样子,我压在她身上,几乎要被颠了下来。

我轻声的叫:“玉凤,玉凤。”

她被我叫的更显羞涩,却不答应,我心中流溢着一种心满意足的畅快,恨不能放声大笑,我叫的更欢了,她恨恨的骂道:“你个小坏蛋,别再叫了!”配上她现在酡红的脸,说不出的娇艳。

我冲动起来,感觉下面受不了了,急忙去解她的腰带,农村里人们的腰带都是一缕布条,打个结,很容易解开,只要抓住活头,一拉就开了。她很配合的抬屁股让我将她的裤子脱了下来,连带裤衩一快儿。……

……

……

她的腿很直,很白,就像两根莲藕,白白嫩嫩,真想咬上两口,不胖不瘦,很健美,用起力来甚至能看到里面的筋骨,屁股挺翘,腿伸直时还有两个小窝,没想到玉凤的体形这么好。我忙脱下自己的裤子,……,玉凤一看到它,忙转过头去,脸红得跟烧起来似的,我急急用……,却没想遇到了一双手,我急叫道:“玉凤!!!”

玉凤羞涩的将手拿开,眼睛闭上,浑身都羞得通红。

我如蒙大赦,抱起那两条白嫩嫩的放在腰间,朝向……。

“哦——”我们两人同时从喉咙里发出声音。

……

……

……

“哦,好热——”玉凤呻吟一声,使劲摇着头,头发披散,有几缕遮在她脸上,更显得动人,有一股野劲。

……

……

……

没两下,玉凤就不行了,发出一声尖叫,全没有平时温柔的样子,身子,不停抖动、紧缩,像小孩的小手一样握紧,……却有一股凉气顺势而上,流进我的脐轮。

我大喜,忙改换姿势,将她抱起,然后盘膝坐下,让她坐到上面,搂着我,她已经没有了骨头,任我摆布,眼睛还迷迷朦朦的,……。

“唔,不——”她想跳起来,却被我死死按住,“不——”她死命捶打我的后背,想让我放手,……,“不——!”她叫声更尖,身子后仰,头向后,向前挺,口大张,想喊却喊不出声来,停了几秒钟,身子软了下来,……。

我强忍住自己的火,不敢再放纵,否则她会受不了,阴气损失太多,极伤身的。虽说自己还没痛快,却已经达到目的,没想到玉凤这么不经弄,上次没这样呀,难道是因为我太过亢阳的原故?

我将玉凤放下,看着身下湿的一大片,忙从炕头柜里拿出两床被,给她铺一床,盖一床,虽说现在是中午,但已经是秋天,热气中带着凉,不小心防范,极可能受凉,况且她现在正是最虚弱的时候。

我光着身子下地,找了块毛巾,上炕掀开被,给她擦了全身的汗,尤其是……,她的脸也红得不行,冷起脸来。我却已经不怕她,仍是肆无忌惮,她也没办法,这样湿了又干,干了又湿,还好她没了力气,擦好后,我再用被子包住她,打开窗,透透气。

我躺在她身旁,将她搂在怀里,这时她已经对我没办法了,只好乖乖的任我摆布,她盖着被,只露出头,我将她额前的乱发理了理,亲了亲她的额头,然后将手插入她的头发里,抚摸着她的头发。静静的,没有说话。这是我从书上学来的,完事后,女人需要安抚,需要关怀,这是很重要的,这能让女人感觉到对方的爱。

第19章 新来的美丽老师

果然,玉凤安静下来,睡着了。睡得像一个小姑娘,带着甜甜的笑,我真想永远跟她在一起,能这样搂着她。九舅在外面肯定有了女人,对玉凤也不会太好了,想到这里,我既有一丝高兴,又有一丝愤怒。胡思乱想了一阵,才想起要练功。

我跑到姥姥屋里,在炕上趺坐,来炼化玉凤的阴气。还不错,体内的阳气已被泄得差不多,再加上阴气的加入,更是不济,不知不觉中,两股气渐渐融合,化成一股精纯的气息,在三脉四轮中流转,轰轰然如雷鸣。

睁开眼时,面前是姥姥姥爷跟玉凤。看到他们的神情一愕,好像看到我醒了很吃惊一般。

姥爷说话了:“子兴,你的眼睛很吓人,这么亮!”

我恍然,定是我刚刚收功,有些内气外溢,发之于外,自是眼睛精光暴闪。

玉凤道:“爸,他会气功呢!”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我感觉玉凤的语调中有几丝异样,好像是媳妇在说丈夫一般。要是以前,她一定会说,“子兴会气功。”而不会用那个“他”字,我心下暗喜。

姥爷听了,歪着脖子,仔细的看我,笑道:“呵呵,咱外孙还是个会气功的高人呢,没看出来!”

姥姥听了,很不乐意,道:“你这个死老头子,没看到刚才子兴睁眼时那个吓人劲?!你能吗?你也亮个给我看看?真是个老顽固!”姥爷马上闭上嘴了。

所谓有其母必有其女,看来老妈对老爸这么厉害不能怨她,遗传嘛,她做不得主。

等吃完饭从九舅家出来,小狼与大黄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大黄在啃九舅家门口的树,小狼坐在门口正中央,虎视眈眈的看着来往的人,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一般。

我回到家,洗了个凉水澡,神清气爽,然后躺到炕上看书,那本《红与黑》还没看完,名著就是名著,不服不行,比起一般的小说,就是耐读。平时读书,如果是小说,一天能读好几本,我读书的速度奇快,可能得益于自己的精神能高度集中,思维的速度快于常人吧。

一本书我会连续读上三遍,有些书第一遍很重要,它给你一些启发或灵感,类似于跟人见面的第一印相,是直接的,震撼式的东西。有些书后两遍很重要,你得到是更多是自己发掘出的东西,有很多惊喜,也有很多恍然,精华之处,大多在这两遍之中,在这两遍中,你已经能保持一颗平静的心,不像第一遍时心情被书影响。呵呵,一点小经验,但后来,我发现,我的这习惯简直奥妙无穷,是我成功的一大秘诀。

《红与黑》的结局我已经知道,所以倒不急于看了,细嚼慢咽的,也是种享受。

现在天还有些热,不用盖被子,就将被铺在身下软扑扑的,躺在上面,虽说比九舅家的沙发差点,也很美了。窗是朝南的,打开来,徐徐清风吹来,我湿湿的头发能感觉出风吹在发间的轻柔,真是爽呀。

我悠闲的看书,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有人敲门。是小狼的叫声惊醒了我,我出去开门,门前站着三人。一男两女,男的身材魁梧,浓眉大眼,很有威势,正是我的死党大牛。

这小子现在进了高中,可是了不得了,村里历史上就没出几个高中生,大都在自己的小学没毕业就回家帮忙干活了,一句话,就是学校就是帮忙看孩子的。

村里人没有上到高中,大多是怨不得孩子的,根源在大人身上,他们还没有充分认识到上学的重要,这种漫不经心的态度直接影响到孩子,他们的成绩自然不会好,成绩不好,自然要回家种地,这样一个循环,导致这样一个现象。

大牛呢,只能说是走狗屎运,父母觉悟比较高,知道上学的重要,而且他父亲李保全是个屠夫,家里颇有些钱,不需要他下田种地,再者有我指点于他,终于考上初中、高中。

所以说,他要感谢国家感谢党,感谢父母感谢我,这小子见着我也是老老实实,徐哥徐哥叫个不停,我听得都有些肉麻。

我一愣神,他一声“徐哥”已经叫出口了。我笑道:“大牛,哦,李富贵,怎么回来了?”我见在两位女子面前,当然要给他留点面子,不能直呼小名,不过,他的大名也不怎么好听。

我没管他兴奋的脸,向两个女子看去,一个大一个小,穿着连衣裙,都是美女。那个小的皮肤微黑,杏眼桃腮,很有精神,一看就知是个小辣椒。另一个大点的美女皮肤白皙,不是很漂亮,但很清秀,长长的脖子,显得很优雅,很有气质,最令我注意的是她的眼睛与我的老妈很像,都是那么充满灵性,令我着迷。

两人都很紧张,面色有些发白,可能是被小狼给吓着了。

大牛忙道:“徐哥,这位是我们村学校要分来的老师,宋思雅宋老师,这位是我的同学张晶。刚放假,忙回来看你了。”

我把小狼叫住,让他们进屋。我见到两个女子东张西望,显得很好奇,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也不知道我这个简陋的地方有什么好看的。

进了我的屋子,也没有凳子,只好坐到炕上,好在我的炕足够大,坐定,我笑道:“小子,现在你可是风光了。该叫你李秀才了!”

大牛道:“呵呵,我就是再厉害,在徐哥面前还是个笨蛋。”

我心里有些受用,但表面上还是谦虚,道:“别这么说,我可受不起,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你小子现在跟以前可不一样了,你也别在我面前装好,说说,在学校怎么样?”

那个张晶在一旁道:“他呀,可是很厉害的,在我们班总是第一的。”

我心中有些惊讶,没想到这小子变得这么厉害,那时候他还跟一个地瓜一般的笨。

大牛道:“没什么了,我现在这样都是当初跟徐哥学得好,受益终生呀。”

我们聊着他们上学时的趣事,聊着他见过的有钱人是如何如何,城市里是如何如何,让我心潮澎湃,心底那颗不甘平凡的心彻底激活了。虽说我内心里汹涌澎湃,表面仍装平静,这也是一种功夫。静下心来,却见宋思雅的眼睛盯着我的书柜,对我们的谈话却不大理会,我心知她是喜欢读书之人。

第20章 汇报下工作

我问大牛,为什么村里会分来教师,才知道村里原来的教师又受不了跑了。

我们村里的教师,大约每两年就要换一个,都是受不了这里的贫寒,也受不了孩子们对学习的漠视,跑回去了,能坚持上两年的就不错了。现在的教师是个男青年,文质彬彬,很有学问的样子,可惜仍不够坚强,逃之夭夭了。

我看着坐在面前的秀雅女子,心中不禁问,她是不是也要跑掉呢?

看着大牛与张晶的神情,不难猜出这小子在早恋,也许在城市中看得很重,但对大牛的父母来说,要想明白这个问题的正面与负面效果,有些难为他们了。我想,他们肯定是乐呵呵的,心里还挺自豪自己的儿子不一般,这么早就能找到个好媳妇。

宋思雅拿起我放在炕头的《红与黑》,看了起来。

大牛道:“思雅姐,你如果喜欢书的话,那可享福了,徐哥的书可不少。”

宋思雅抬起头,笑道:“没想到徐哥竟有如此多的藏书,不知能不能借给我看?”她笑的样子竟有冰雪融化的感觉,笑容中好像能放出光芒,很动人。

我淡淡笑道:“当然,难得有喜欢我这些书的人。”其实我心中不大愿意,在别的东西上我不吝啬,但对于书,我是不借给别人的,可是我却无法拒绝她。

可能是她的笑容有股动人的光彩,也可能是她长得像我的老妈吧。

最后,大牛才说出真正的来意,是因为宋思雅,她初来这里,又是个女子,村里的小痞子们定要欺负她,所以想让我帮忙罩着她。

我恍然。以前,是有几个年轻女教师受村里小痞子的骚扰,告了几次状,没用,村里那几个德高望重的长者都镇不住他们,最后就跑了。村里人虽说不平,一者不大重视读书,再者也不大敢出头,惹不起这帮混混。他们很难缠,手段很多,往家里扔石头,倒屎尿,给草垛点火,给牛喂巴豆,刨庄稼,等等,这些招用其一就够人受的。

我点头答应,叫大牛传话,就说宋思雅是我亲戚。我想,这帮痞子开眼的就不会招惹她。

到了傍晚他们才走,临走时,我送给宋思雅一个竹笛。这是我亲手做的,专门为唤小狼用的,声音很高,不必太用力,就能发出刺耳的厉声,小狼从极远的地方都能听到,在学校吹小狼在这里一定能听到的。

我的心中却无法平静下来,看看大牛,看看自己,觉得再不能这样平庸的过下去了,应该做点事。

我看过不少经济方面的书,但却无法应用于现实,我想了很久,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从种菜做起。

种菜确实赚钱,但为什么很多人种菜,却没人富起来呢,只有一个答案:规模不够。

人们大多只是种一亩两亩,能赚点钱,也就知足,不敢去种得太多,这其中的奥妙可大了。

某个伟人有句话叫“解放思想”,古语也有句话叫“人有多大胆,就有多少财”,一语道破其中玄妙。

一亩地赚一百元,那十亩就赚一千元,这是个很容易的思维,但人们都不是这种思维方式,他们的思维是,一亩地最多赔十元,但十亩可就是赔一百元了。

所以他们不敢干大的,只要赚点小钱,够花的就行了。用行话说就是“风险”,人们不敢担太大的风险,毕竟关乎全家老少的生计。

这个答案是我苦苦思索而来,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村里这么多人,只有九舅一家富了起来,其它人都是勉强吃饱,难道是因为九舅上过学?还是有什么别的原因?

最后,我看了一本叫《思考与致富》的书,深受启发,想到了这个答案。

于是,我下了决心,要把种菜的规模扩大,反正我是光棍一条,不怕没钱,顶多赔个精光,况且我还有一身功夫,不致于饿着。

吃了饭,先看会书,不能马上练功,饭后忌练功,得等上半个多小时才行。

刚想练功时,门又响了,我有些奇怪,因为晚上一般没人过来。过去开门,却是卫强的媳妇。她面色通红,身体微微颤抖,眼睛不敢看我,低着头站在那,很不自在的模样。这时天已经黑了,很静,我能听到风吹过田野,穿过枯草的啸声,偶尔几声牛叫,增添几分生气。她站在门口,身后是河与山,竟有股说不出的美。

我大喜,没想到这女人如此听话,真的来“汇报工作”。但一想,卫强已经成了废人,定是不能行房了,有可能是这个女人寂寞难耐,偷跑出来的。

让她进屋,她一直是低着头,红着脸,走路很小心,很让人怜爱。我跟在她身后,她的头发有些湿,她身上散发出一股香皂的味道,看来她来之前是洗了澡的,俏脸通红有大半是因为洗澡的原因,她裤子很紧,将p股紧紧箍住,能看到那浑圆的外形与p股沟的样子,随着走动,不停滚动,我不由得有些兴奋。

进了屋,我一句话没说,立刻把从后面她按到炕上,她腿站在地上,上身倒在炕上,俯身趴着,撅着屁股,我趴到她的身上,……抵着她的屁股,能感觉到她屁股的厚实弹性,手已经钻到了衣服里不停摸索,最后停在她……上,捏着……玩弄,笑道:“怎么,来汇报工作?”

第21章 娇媚动人

她没有说话,只是轻闭着眼睛,一副任人宰割的模样,我嘻嘻一笑,手上加力,使劲捏着她……,软中带硬,温暖滑腻,很舒服,摸着它们从心中透出一种舒爽,随着我的捏弄,……,我有些不大喜欢,这样没有软着的时候好玩,就用手指使劲弹了两下,竟让她发出两声嗷嗷的叫声,分不清是痛苦还是快乐,面色更红,微微出汗了。

我放开她,起身,冷冷的对她说道:“把衣服脱了!”

不知为什么,对着她,我总有一股暴虐的冲动,喜欢让她难堪,让她屈辱,看她既想反抗又难耐激情的挣扎。

她起身,眼睛看着我,那眼睛像要滴出水来似的,水汪汪的,极,好像胆子有些大了,敢这么直直的看着我。

她的衣服脱得很慢,一件一件的,穿得还不少。终于还是……,我让她站好,要两腿大张,胳膊平伸,成“大”字型站,这是个很过分的要求,恐怕两口子之间也不能提出这样的要求,在我冷冷的目光逼视下,她轻咬着嘴唇,面色绯红的照做了。

我虽有些冲动,但并不着急,要慢慢的玩她。她的身材很好,……,像粉团一样,雪白,翘立,腰也不粗,跟玉凤有得一比,……股很大,形状很美,滚圆,结实,充满了肉感,像熟透的桃子,真想去咬上一口。……,让我心血沸腾。

我站在她的面前,用手从她的头摸起,嘴唇,脖子,……,肚脐,小腹,……,或轻或重,恣意无忌,无处不到,……另一只手插到她嘴里,用手指去抚弄她的唇与舌头。她口中唔唔响,……股扭动,受不了我的手指在她……,像躲避又像逢迎,样子很骚。

我抽出……手指,狠狠朝她扭动的大白……股打了一巴掌,道:“别动!”

她马上停止了扭动,好像有些清醒了,看她游离的眼神,惭愧的表情,定是怨自己刚才太放纵了。

我变本加厉,用嘴去咬她雪白的……,香皂的香味掩盖不了她的肉香,我狠狠的吮着她的……,想看看能不能吸出……来,虽说没有孩子不会出……,我仍要实践一番,可不能听什么就是什么。

她喉咙里又发出哦哦的呻吟声,像身体里有千百只虫子在爬一般,很腻,让我听得也痒痒的。

……,没弄两下,她就尖叫一声软了下来。我当然不会放过她,使劲在她大……股上打了两巴掌,叫道:“站好!”

她勉强站着,还是摇摇晃晃的,好像随时要倒下一样。我道:“既然你站不住,那跪下吧,给我脱下裤子。”

她求之不得,立刻跪了下来,用无力的手来解我的腰带。她的皮肤很白,胳膊很健美,可能是劳动的原因,两只胳膊抬起时,将……挤住,很美。我的……又硬了几分,……。

她仰着头,看着我,等着我的吩咐。

我笑道:“用嘴含着它!”……。

她面露难色,嗫嚅道:“不行,不行,太脏了。”

我面色冷了下来,道:“你不听话?难道在家没给你的汉子含过?”

她快哭出来了,轻声道:“没有,从来没有。”

我有些欣喜,道:“那就该学学,快!含着它,不要用牙齿,用舌头卷住,弄疼了我可饶不了你!”

她一脸厌恶的靠近它,闭着眼,……她终于禁不住我的……刺,一声长长的尖叫,声嘶力竭,瘫了下来,趴到了炕上。

我也不去勉强她,……问道:“你来这里你男人知道吗?”

她勉强笑了笑,道:“他被一群狐朋狗友唤去了,说是见见新来的教师。”

我一愣,猛的一惊,暗道一声不好,忙问道:“他们什么时候走的?”

她惊奇的看着我,两腮桃红,娇艳动人,我却没有了心思,急切的再问了一遍。

她道:“可能有一会了吧,我来的时候他们正在喝酒,现在差不多了吧。”

我轻舒一口气,叫道:“小狼!”

小狼撞开门,跑了进来,把她吓了一跳。我的心放下大半,宋思雅没有吹过竹笛,说明还没什么事,但也不能排除来不及吹的可能。

我快速的穿上衣服,不理躺着的她,带着小狼冲了出去。

第22章 血脉贲张

我疯了般向村西头的学校冲去,心中不由暗骂,干嘛把学校建在那么远的地方。随着我运功,脚下越来越快,竟如奔马一般,眼前的景物一闪即过,弄得我的眼快花了,但心下着急,恨不能插上两对翅膀,瞬间即到。还好这条街比较直,没有那么多拐弯,让我能放开速度跑。

学校是建在村西头的半山坡上,但相隔村民不远,因为那里也有几户人家,所以不能说是偏僻,但清静是必然的,当初也是抱着这个原则选在那里建校。一个大院,里面一排房子,很简单,还有一个看门的老头,可惜这老头耳聋眼花,人走到他面前他也不知道,纯粹是个摆设。

当我发疯般冲到学校里的时候,却没看到我料想到的一幕,反而是很笑人的情景,五个人在抱着一个人,那个人在挣扎,却是卫强。我跟小狼隐起身子,站在暗处,看看他们要做什么。

卫强口中不停的喊着:“放开,放开,让我进去,没什么好怕的,老子不怕他!”一边用力,想甩开那五个小青年的束缚。

“强子,听哥哥的,那人我们惹不起,真的是惹不起,这次一定要听哥的,强子!强子!”一个显得比较沉稳的小伙子一边抱着卫强的胳膊一边劝道。这个人是李明理,没什么恶迹,看起来很老练。

卫强反到来了劲头,大嚷道:“谁说我惹不起他,我就要惹惹,看他能拿我怎么样!”

“啪!”卫强的脸上挨了一耳光,是李明理打的。

他铁青着脸,狠狠瞪着愣在那里的卫强,冷冷道:“你怎么就听不进去人话呢?你以为我在害你呀,你知道那个人有多厉害吗?那次卫驴子十几个人去打他九舅,被他眨眼的工夫全放倒了,我是亲眼所见。就凭你想去惹他?不是我小瞧你,你呀,差得远了!我们这几个绑在一块儿,也不够他一巴掌的。你知道那个女的口中的竹笛是干什么用的吗?你什么也不知道,纯粹是个傻冒!在找死!”

说着说着,火气上来,一阵大骂。

旁边一个小伙子好奇的问道:“明理,你知道那是干什么用的吗?”另四人也好奇的看着他,卫强停止挣扎,把耳朵竖了起来。

李明理扫了他们一眼,道:“你们知道他的那条狗的厉害吧?”

其余人忙点头,小狼在村里凶名昭著。

李明理道:“那个竹笛就是唤它用的,以前我见过,他一吹那竹笛,那条狗就不知从什么地方跑了出来。你们想想,他给了那女人竹笛,定是为了应付现在的情况的,如果她一吹,哼哼,我们的乐子就大了!”

其余的人脸色变了一下,定是想到了小狼的凶狠。

一个小伙子拍拍卫强的肩膀道:“强子,别逞能了,光是那条狗就够我们受的了,你不是没见过,它比狼还要凶!”

卫强软了下来,想必也明白了他与我的差距。实力比人强,光凭勇气没用的,这点,他们都清清楚楚。

“走吧!”李明理叹口气道。

几个人垂头丧气的走出了学校的大院,而那个看门的老头子却看到了他们,上来问他们,结果被他们不耐烦的骂了几句。

我在暗处,看着他们走了出去,没有现身,现在这样,我已经很满意,并不想正面与他们冲突,有了威慑作用就行了,办事就需要把握好火候,过犹不及。至于卫强,我自然会找机会收拾他,这小子如此狂妄,上次吃了我的暗亏仍不觉醒,是自寻死路。

倒是这个李明理,头脑冷静,知道进退,是个人才。我忽然有了收揽他的念头,而这时又有一个念头窜入了我的脑袋:将村里的痞子们组织起来,成立一个团体。这个想法在我脑中越来越清晰,心中激情渐起,有不可遏止之势。

村里的痞子们平时不大做事,喜欢闹事,但没什么大恶,只是有些偷鸡摸狗,吃喝嫖赌之事,再就是打架,不是跟邻村的痞子们打架,就是打村里的人,反正是横行霸道。村里的人也是敢怒不敢言,拿这些人没办法,如果有什么事得罪了他们,最多就是托托关系,看跟哪个小痞子能攀上点关系,再出动一些有威望的老人给帮忙说合,如果没什么大事,也就过去了。

呵呵,我们村子里,可以说任何人跟其他人都有亲戚关系,你去找,总是能找到的,所以,这些年,也没什么大事,实在不行,只要装熊,任他们打骂,也就过去了。

但我寻思,这些人都是些小伙子,是血气方刚的时候,有着充沛的精力,只要找到一个好的渠道,可以化废为宝,而且,他们还很好控制。想到这里,我更没有理由反对自己刚才的想法了。

脚边的小狼有些不耐烦了,唔唔了两声,我醒过神来,抛开心思,向那个亮着灯的屋子走去,这定是宋思雅的屋子了。

我敲敲门,里面传来她的声音,道:“谁?!”声音有些颤抖,我想,她可能被吓着了。

我柔声道:“宋老师,是我,徐子兴!”

门开了,宋思雅面色苍白的出现在我的面前。手中仍拿着我给她的竹笛,握得死死的,手太用力,都没有了血色。

我对她笑了笑,柔声道:“没事了,吓着了吧?都怨我,照顾不周,不会再有这样的事了!”

她呆了呆,忽然“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完全没有了平时的秀雅,猛的扑到了我的怀中。

我身体一僵,被她的举动弄得没了反应。说实话,确实没有思想准备,也没想到她会这样。

随后心中了然,她一个弱女子,在黑夜里,被几个流氓围住,心里充满了绝望,而那个救命的竹笛,并不知道是否有效,但那是一丝绝望中的希望,她定然是心里充满矛盾,怕自己吹响了竹笛,却没什么反应,那么,一切将是悲惨的。所以她才将竹笛抓得那么紧,手都快出血了。

我抱着她温软的身子,心中却充满了温馨,没有那种欲望,这很罕见,我也有些奇怪。

我只想这样抱着她,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血脉贲张

第23章 完美女人

她哭了一阵,就停了下来,仍在我怀中,不出声,我也不出声,我感觉出了空气中的尴尬,抱在她腰肢的手松了下来。那里软软的,细细的,抱着很舒服。

她推开我,满面红云,有些不知所措,转过身去,坐到了她床上。我也有些讪讪,将门带上,打量她的屋子。

屋里很整洁,也很简单,没有炕,是张木床,这也是为了照顾教师,很多人不习惯睡炕,城市人睡的都是床。这玩意儿还是稀罕之物,是村里著名的巧匠卫世昌照着电视上做的,还挺像那么回事。一张桌子放在屋子当中,上面放了些书与两摞作业本,还有一个柜子,再就没有了,确实很简单。

她低着头,坐在床边,手里仍拿着那个竹笛,在慢慢的摆弄着。

我打量完屋子,开口说话,道:“宋老师,他们没怎么样吧?”

她抬起头,恢复了平静,眼神仍有些羞意,微微躲闪着我的眼睛,道:“没有,他们没进来,听到我说你的名字就没敢进来。”

我舒了口气,道:“还好还好,都怪我,有些大意,没想到这帮家伙这么大胆,回去一定要教训教训他们,放心,以后不会有这样的事了!”

她轻轻一笑,道:“没想到你这么厉害,他们听说了你的名字,竟然不敢进来。”

我微微有些得意,脸上却不动声色,道:“也没什么,只是我比他们能打架而已,别的,我可能还不如他们。”

她已经放松了下来,面色自然,在灯光下有种说不出的动人,她笑道:“早就听大牛说起你,他对你是崇拜得不得了,好像没有你办不成的事儿,听说我要来这里教学,就要我去见见你,说是让你罩着我,也只有你能帮我。我开始还不大相信,现在才知道你果然不凡呀!”

我心下有些了然,她能跟大牛叫大牛,而不叫李富贵,足以说明他们的关系不是一般的亲戚,很可能是近亲。

我一边拿起本书翻着,一边笑道:“别听大牛瞎吹,这个小子就喜欢吹牛,我一个穷小子,能有什么能耐,只不过力气大点而已。”

她不答,只是盯着我瞧,抿着嘴笑,眼中也含着笑。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我忙道:“真的,你别这样瞧我呀,我可是脸皮薄得很呐。”

这话把她逗得咯咯笑了起来。

我们之间的谈话轻松了下来,好像两个相交多年的老朋友一般,而且我还有种碰到高手的感觉。我跟别人说话,来几句幽默,他们会没什么反应,或者听不出来,弄得我很无趣,只能常常感叹“高手是寂寞的”,但碰到了她,我们能彼此幽默,很有默契,感觉是同一层次上的人,跟她说话极畅快。

我们说了很晚的话,才回到了自己的家,心中仍有些意犹未尽,很兴奋,我对自己说,我想找的女人终于出现了。

于是,我们恋爱了!

我的生活不再是悠然闲散,有了一种勃勃的生机,我恨不能每时每刻都在她身边,可是她很害羞,不让我出现在她的学生们面前,我只好在学校放学后才去找她。

现在,我自己不做饭了,都是到她那里去蹭饭。她的手艺说实话,不怎样,但她很聪明,见我对她的手艺不满意,就努力学习,现在的手艺已经可与玉凤媲美了,我这才满意。不知怎么回事,我总是忍不住将她与玉凤比比,在我心中,玉凤就是一个完美的媳妇。

她是城市里的女孩,但我在她身上却找不到城市女孩的娇气与奢侈,她就是第二个玉凤,美丽、聪明、善良、端庄,会是个好媳妇。

沉浸在爱情中时,我想发财的野心更大了,我总在想找一种能赚钱的行当,最后还是想到了种菜,我现在的收入大都来自于卖菜,也很赚钱,但它满足不了我的胃口,我冥思苦想了两天,就放下。这也是一种思考方法,我称其为“等待灵感法”,很有效果的。

最后,我想出一个方法:大棚种菜。

现在,大棚种菜已经很普遍,但当时还没听说过这么回事。一年四季,能吃的菜很多,但在冬天,只有一种菜:大白菜。其余的菜都歇季,见不到的。

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其余的菜不长,是温度吗?这个问题我在很早就想知道,也做过实验,发现温度是最主要的一方面,还有光照,湿度等等,我在盆子里种了几株西红柿,结果很满意,确实是温度的关系,于是有了这个想法,如果能这样大面积的种,那可是赚大发了。

后来我跟思雅探讨,她提出了用大棚的方法。为此还专门回了趟家,查了些资料,帮我买了些东西。

于是,我正式开始建大棚了。

大棚看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需要的钱也很多,我只是在家的后面建了个小小的棚子就花了一千多元,我这半年的积蓄就用出去了。但做买卖就是这样,没有赔钱的危险,又怎能赚钱?我这次只是实验性质的弄了一个小棚子,如果做好了,自然要扩大规模。

棚子是卫世昌大伯帮我做的,我刚开始就想到了他。他的手巧是出了名的,只要有一个想法,跟他说明白,他就能帮着做出来,他对我建大棚持怀疑的态度,但仍是尽心尽力,因为上次帮他治好了马,他一直心存感激,这次正好能还个人情。

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我的大棚建好了,在里面生了四个炉子,其实用两个就差不多,但我做事向来小心,都留着一个万一,如果一个炉子坏了,或者天气不好,炉子不旺,怎么办?当然需要多生几个炉子了。思雅为我这一举动赞叹不已,称我潜力无穷。

眨眼间,冬天已到了,大棚果然是不错,我种了黄瓜与西红柿,还有一些芸豆,由于我很小心温度的控制,中间没什么波折,运气不错吧,收成很好,卖得更好。由于冬季除了大白菜没有别的菜,我的菜一摆上集市,立即被抢购一空。虽说很贵,但在镇上有钱人还是不少的,都被白菜逼疯了,见着我的黄瓜与西红柿,就像老鼠见了大米,当然不会在乎那点钱了。

第24章 特有的肉香

由于有了大棚,我整天都呆在那里,很忙,也没心思去干别的了,再说有了宋思雅,对别的女人也没那么多兴趣了,但对玉凤却仍想个不停。在晚上,我常会想起她那美丽的身子,想到她怎样在我身下喘息,怎样要死要活的摆动,但她却一直在避着我,令我很失落,我知道我对她做的那些让她很难接受,却抑制不住自己的欲望,就是想把她按在身下,狠狠的爱她。

对宋思雅我一直没有动手动脚,严守着男女的界限,可能是我的欲望已从别的渠道发泄出去了,对她反而不那么热烈的想得到她的身子。每天只要看到她,跟她说一阵子话,就心满意足了。

正当我为赚钱的事忙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却听到一个消息:姥姥姥爷去世了。

这个消息恍如晴天霹雳,震得我发蒙,我怎么也不相信那么结实的老两口竟突然之间去了,随后我才知道,他们二老竟是死于九舅之手。

他们是被烧死的,那天晚上九舅回家,姥爷姥姥很开心,因为九舅很长时间没有回来了,说是公司忙的很,玉凤也做了好菜,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在临睡前九舅给两位老人烧上炕,把炉子弄得很旺,因为那天很冷,他怕两位老人冷,没想到炕烧得太旺了,在他们睡着时竟将炕烧着,两位老人也被烧死了。据推断,先是煤气中毒,然后才是炕烧着了,否则两人能跑出来。

可想而知,我的九舅是怎样的心情。他的孝顺在村里是数一数二的,对父母极尽关心体贴,却没想到自己的好心却害死了父母。

我与九舅披麻带孝,跪在门前,迎接来吊唁的人,全村的人几乎全来了,一者二老人辈分极尊,二者九舅的在村里的地位很高。

我心想姥姥姥爷这样去了也未尝不是好事。他们生前享受,极为得意,死法也安祥,没有痛苦,不必感受死亡的恐惧,如果他们再活几年,就要开始得病,受病痛的折磨,即使九舅再有钱,也无法可施,而且每天在想着自己快死了,有这么一句话:“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死前的恐惧”。这样说来,他们也是有福的了。

我与九舅还有两个亲戚坐车到火葬场,将两位老人火化,回来的路上,我看着九舅,心有些发闷。他是平头,鲁迅式的头发,根根笔直,风吹过,就如同吹过田野一般,发出啸声,鬓角已经花白,虽是染了发,仍有些露了出来,几天没刮胡子,显得很沧桑,也很憔悴,他紧紧的抱着骨灰盒,生怕别人抢去一般,让我心酸。

我又想起了当初老爸老妈的死,我也是这么抱着骨灰盒,别人谁也不准碰,一直抱到坟前,将帮忙的人推开,自己一个人将他们埋了,手被铁锹磨得血肉淋漓,仍不知道痛,旁边的人都忍不住落泪,我却没有眼泪,我只是在想,我不能在这么多人面前流眼泪,免得老妈在骨灰盒里看着骂我。现在想来,当时我的表现就深入人心,他们就觉得我这个人不是一般人,是个异种,这种传奇色彩一直伴我终身。

不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二老刚过头七,九舅又有一个大动作,要跟玉凤离婚!

如果说,上次在姥姥姥爷的葬礼上我对他的感觉好点了话,那么现在我比以前更恨他了。这是个不知好歹的人,我想跟他划清界限!玉凤那么完美的女人,他竟不要,跟镇里的小蜜勾搭。

以前我也不大在乎,男人嘛,有钱了,自然会花心一些,但他竟然玩真的,让我挺不理解的,也觉得他的功夫不到家,定是让人给套住了,俗语云:糟糠之妻不可弃。玉凤哪点不配他,也许是因为没给她生个男孩?唔,大有可能!我一推理,就明白了个大概。

虽说九舅有文化,可重男轻女的思想也是很重的,总觉得自己没有儿子继承香火,对不住祖宗,也对不住自己这么大的家业。一定是他那个小蜜跟他有了,还是个儿子,他才走出这一步,要不然,不会将这么好的一个媳妇休了的。

很长时间没有见到玉凤了,真有点想她,正好借这个机会,见见她。

门是虚掩着的,我推开,走了进去。

她正在看电视,我想她的胆子也不小,天已经黑了,她竟敢开着门,很可能是失魂落魄,忘了关了,她家的狗死了,很长时间了,她因为伤心狗的死,不大想再养狗了,由此可见她是如何的善良。

很明显她受到的打击不小,眼睛盯着电视,却一副出神的样子,心不在焉。

神情有些呆滞,平时那种顾盼间柔情庄重的神采没有了,我看着心中绞痛。

轻轻叫了声,她抬起头来,无意识的看着我,过了一会儿,才反映过来,神情恢复了平静,问道:“你怎么来了?”

我笑了笑,道:“来看看你,玉凤,听说我九舅他跟你离婚?”

她神色一黯,凄凉的笑了笑:“是啊,人呐,钱多了真的不是什么好事,他这几年变得那么厉害,尤其是你姥姥的死,使他变得更多了,你见着他时也劝劝他!”

我苦笑两下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俩见面,没什么好话,但他要离婚却是太过分了。”

她摇摇头,苦笑道:“这事也不能太怪他,是我无能,没有给他生个男孩,当年没有跟我离婚我已经很感激了。”

我无语,这样的女人也真是少有,我内心里未尝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这是农村人无法超越的,从小这种思想就被灌输了,没得选择。就如同“处女情结”,尽管你知道它不应该再存在,却不能马上从心里清除出去。

我上前去,握住她的手,摇了摇道:“不管你们离不离婚,你都是我的好玉凤,他不要你了我要你,我要养着你!”

她轻轻挣了挣,看我坚决不放,就不再坚持,轻声叹了口气道:“我已经跟他离婚了!”

我一怔,有些意外,在我想来,他们俩一定会有一段时间来达成目的,最起码,玉凤得有一段时间来慢慢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却不想,刚传出风声,他们却已经离婚了。

“为什么?”

“既然已经想离婚了,再在一起也就没什么意思,再说他那边的女人已经有了,是个男孩,很快要出生了,他的心早飞了,我何苦为难他!”

我心中这个气呀,果然不出所料,是对方用孩子将九舅留住,而且抓住了他的弱点,心计不少,善良的玉凤如何能够斗得过她。

我又问了问他们的协议,九舅是将房子留给了玉凤,表姐跟着九舅,然后又给了玉凤一些钱。现在看来,玉凤除了一座房子,是一无所有了。我有些不解,问她为什么把女儿给他。随后一想即明白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她为了女儿的未来,只能忍痛割爱,这份爱心,可谓伟大。

跟我说了几句话,她的神情有些恢复,明显的精神好了起来。

我坐在沙发上,在她的旁边,紧挨着她,能闻到她身上的肉香,这股香味与思雅的香味不同,是成熟的妇人特有的肉香,最能使人情欲徒增。

第25章 蠢蠢想动

我时不时用胳膊去碰她的身子,眼睛当然要望着电视,要假装被电视的节目吸引,不经意碰到她的样子。她的胳膊软软的,并不像我一般坚硬,而是柔软而有弹性,碰着很舒服,可能是把所在的注意力全放在了胳膊的触觉上,才分外敏感,以前跟她干那事时并没感觉到这些。

我的下面已经硬了起来,支起了一座帐篷,我想如果她稍微注意一些,一定能发现,但她好像也没注意,一边跟我说着话,一边看着电视,并不看我。

时间就在一点一点的过去,我舍不得走,玉凤也不撵我走,我们俩坐在那里看电视,颇有些温馨的味道,忽然我的肚子响了起来,才想起没有吃晚饭。

玉凤扑哧一笑,转过身来,我的胳膊就碰到了一团软肉,……,我忙后仰了一下,这只是下意识的动作,等做完了,反而有些后悔,自己干嘛这么胆小?

玉凤的脸腾的红了,艳若桃李,我深感这个词的精妙传神,看着她满是红晕的脸,恨不能咬上两口,吃到肚子里去。

她白了我一眼,道:“是不是还没吃饭?”

我仍沉浸在她的娇艳里,只是傻傻的点点头。

她伸出食指狠狠的点了我一下,嗔道:“你呀,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学会照顾自己?等着,我给你煎个鸡蛋。”

我只会点头了,只觉得……涨得受不了。

她起身,眼睛无意的一扫,看到了我支的帐篷,脸腾的又红了,急急向厨房走去,慌慌张张,竟忘了放下手中的遥控器。

我盯着她扭动的腰肢与大大的p股,恨不能马上把她按到炕上操她。

厨房是在东边的厢房里,我看了会儿电视,恰好那电视剧播完了,想换个台,却不会,我只知道遥控器怎样换台,这个电视也没有按扭,不懂怎样换台,也怕不小心给弄坏了,找遥控器时,才想起被玉凤带走了,于是去厨房找。

我刚进到厨房,就看到玉凤的背影,她正在用煤气灶给我煎鸡蛋,这个煤气灶可是她家独有,别人可能见都没见过,据说是城市里的人用的。

可是她的样子有点别扭,我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呵呵,这也就是我,平常人是看不出来的,我凝神一看,发觉她的两腿紧紧并着,像在夹着什么东西,裤子被她夹住,现出她的p股沟,让我心血沸腾,而她一只胳膊在翻动着锅里的鸡蛋,另一只胳膊曲了起来,不知在干什么。

我悄悄的走近一看,更是惊人,原来是在揉自己的……,隔着衣服,狠狠挤压着那……,我能想象出她衣服下的样子,这个样子的玉凤让我有些吃惊,在我印象里,玉凤是保守庄重,美丽温柔的完美女人,却没想到今天看到了这样的玉凤,这让我更加兴奋,忍不住上前搂住了她。

玉凤一惊,身子一僵,炒勺“当”的一声掉到了锅里,转头看是谁,我叫了声:“玉凤——”

玉凤这才有些放心,身体软了下来,拍拍道:“子兴呀,我还以为是谁呢,把我吓死了!”说着还不停的拍着自己的,……,太了,我将抱着她腰的手伸了过去,……

玉凤挣扎起来,轻声道:“子兴,别这样,我们不能这样,我是你舅妈!”

我将她挣动的胳膊圈住,使她不能动弹,大声说:“玉凤,你不是我舅妈,你跟九舅已经离婚了,而且九舅只是我姥姥的养子!再说,我喜欢你,我要你做我的媳妇!”

玉凤无法挣扎,不停的摇着头,道:“不行,不行,我是你……子兴,别这样!”

我已经听不进去她说什么了,只知道我要干,我要操了这个女人。我将她的一提,让她两腿悬空,接着两手搂着她的大p股,向前推,向下按。

她只好将胳膊支在锅台上,不让自己倒过来,我于是不顾她不停扭动的身体,将她的裤腰带挣开,很轻松的将她的裤子脱了下来,她双腿踢动,却被脱到脚跟的裤子绊住了,动弹不了。

……她还在不停扭动,青筋微露,更是。……,我飞快的将自己的裤子脱下来……

却见她身子颤动,抽泣起来。

我忙将她扳过来,看着她红红的眼睛,有些心疼道:“玉凤,对不起,我忍不住。我从小就有个梦想,就是娶玉凤当媳妇,你美丽,善良,九舅不要你,我要你!我要一辈子养着你!”

她可能看到我诚恳的样子,有些被打动了,停止了抽泣,道:“我都是个老太婆了。”

“不,玉凤你一点也不老,永远是那么美丽!”我忙道。

她的脸有些红,低下了头,……

……

早晨醒来,发现自己睡在玉凤的炕上,才想起昨夜的缠绵,下面不由又蠢蠢欲动,被窝里没有了玉凤,但仍有一股味道,是昨夜留下的。太阳已经出来了,冬天的太阳也怕冷,很晚才出来,很早就下山休息。今天阳光很好,照到炕上,显出窗框的影子,窗上的冰花已经融化,上了一层雾气。狗叫声,鸡鸣声,声声入耳,显得屋里更加安静,只听到炉子里呼呼的燃烧声。

火炉生在炕边,炉筒通向炕洞,这样的生炉子法很方便,既不会因为炉筒不严而冒烟,又不必烧炕,炕自然是热着的,这个方法也是我发明的,我就有些不明白,这样简单的方法为什么别人就想不到呢,只能说他们根本就不去想,这才是他们穷的本源。

炉子呼呼的响,很旺,都烧红了,我有点担心会不会把炉子烧化了,我的被子盖得很严实,很明显是玉凤给我盖的,我有个习惯,睡觉总是喜欢踢被,往往醒过来时,被子是盖在地上的,而且我的身体也不怕冷,不会因此感冒,也就没改过来这个毛病。

玉凤一定是早早起来,将炉子弄得旺旺的,然后出去做饭了,想想她给我掖好了被,就像我小时候临睡前一样,她总是先将我的被掖好,弄得不透一点风,坐在炕边,等我睡着了,才自己回家。想到这里,就好像有一股暖暖的水注入心里,舒服得想大声呼喊,再想想玉凤以后是我一个人的了,她只会一心一意的照顾我一人,我就幸福的想马上死去。

第26章 美妙无比

“玉凤——”我大喊一声,仍缩在被窝里,这么暖和的被窝,这么好的阳光,真是不想起来呀,就这么躺着,呵呵,真是美好啊。

“嗳——”从屋外传来玉凤柔和的声音,只是听声音,就知道玉凤是个美人,她的声音比收音机里的播音员都好听。

她推开门走了进来,穿着一个小棉袄,是紫罗兰的颜色,与她白皙的皮肤相衬,显得人更白,更美,围着一个围裙,手上还沾着面,进来后忙把门关上,怕风吹进来,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难堪,她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般,白洁的脸上透着一丝红色,好像从里面渗到皮肤上一样,就像晶莹剔透的樱桃一般,是种晶莹的红,我看着真想上去亲亲。

她来到炕前,按住我不让我起来,把我掀开的被重新掖好,温柔的说:“你先躺一会儿,我在做你最喜欢的煎饼,好了给你端过来,坐在炕上吃就行。”

我呆呆的看着她,有些不能适应她的反应。她看我呆头呆脑的样子,扑哧一声笑了,我感觉就像一朵花儿忽然盛开,那种陡然爆发的美非常憾人,真是太美了!

她笑道:“你这个小坏蛋,别这么看着我,我也想开了,反而我是个没人要的老女人,下半辈子也就这么凑合着过吧,你不嫌我老,我当然高兴,你这些年没人照顾,也挺苦,唉,家里没个女人,就不像一个家了,等到你有了媳妇,我就把你交给她,也算是我唯一能做的了。”

我深深被玉凤感动了,猛的起身,搂住了她,猛亲她白洁的脸。

她脸红通通的,说道:“好了,好了,别冻着,快躺下!”

我依着她,躺下来,她又一遍掖严实我的被,坐在我身边,我能闻到她身上的香气,今天她好像洒了香水,不是那股肉香,是紫罗兰香水味,这种气味我只是镇里有钱女人的身上闻过,村里的女人只是会抹些雪花膏,味道与香水味当然是天差地远了,我抓着她的手,搂在被窝里,说道:“玉凤,你一点儿也不老,还是那么美,我要跟你过你一辈子!”

玉凤笑了笑,拍拍我,道:“你们男人呀,都是有了媳妇忘了娘,将来你有了媳妇,就会嫌玉凤碍事了——”

我忙道:“玉凤你放心,将来我们就住在一起,谁敢不要你我就不要她!”

玉凤忽然有些促狭的一笑,道:“哦,是吗?那如果村里那个女教师不要我,你会不会不要她呀?”

我一滞,心下叫道果然厉害,还是知道我与宋思雅的事,但我知道这个时候千万不能犹豫,忙道:“就是她也不行,她如果不要你,我也不要她!”

说实话,我心里也是这么想的,对宋思雅的爱,与对玉凤的爱不同。对宋思雅,我是喜欢,她漂亮、聪明、有气质,很像玉凤年轻的时候,我是爱她,但对玉凤,我的感情却很复杂,我不知道是种什么感情,只知道我从骨子里爱她,抱着她,我就拥有了一切。如果在两者中间选一个,我会毫不犹豫的选玉凤。

玉凤很高兴,虽然她极力掩饰,仍能感觉她从骨子里流露出来的喜悦。她笑了笑,道:“你这张嘴呀,能把死人说活了,好了,我当然不会让你为难,如果她不要我,我就一个人住,你可以随时来找我,也不算是扔下我不管呀!”

我知道她这是答应做我的地下夫人,不由大喜,她的大度让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跟她在一起,决不分开。

将手伸出被窝,将她拉倒,亲吻她湿软的小嘴。她的唇非常柔软,有些干,有些热,我放在嘴里咬了几口,身下就硬得不得了,然后将她的舌头吸出来。

她根本不会亲嘴,只知道吸,我把她的舌头吸进自己的口中,用自己的舌头去搅缠,她慢慢也会用舌头打架了,我再把她的舌头顶回去,把舌头伸进她的嘴里,舔遍她的小口,把唾液吐到她嘴里,她咕咚一声咽了下去,她的嘴好像有一股香气,很诱人。

我们就这样亲着,一声声诱人的哼声从她鼻子里传出,使我的血液沸腾。我的手想伸进她的棉袄里摸她的……,但她围着围裙,手进不去,很让我恼火,我们亲嘴亲了很长一段时间,她把我推开,大口大口的吸着气,光洁的脸红通通的。

我呵呵笑,她白了我一眼,打掉我仍不懈努力,想揭她围裙的手,道:“我先把饭做好,老老实实躺一会儿,啊。”语气里有一股宠爱。

我只好依依不舍的躺下,她给我掖好被,走了出去。

我躺在被窝里,如置身梦境,没想到玉凤这么就跟了我,我可能是天下最幸福的人了。

那宋思雅该如何对待呢?我的心里有些惘然,说我对她没有感情那是骗人,如果她不介意我跟玉凤,那就最圆满了,可是那是不大可能的,她是城市人,更是增加了不可能性。实在不行,只能放弃她,在村里找个姑娘做媳妇,但真让我那么办,我也没那么狠心,唉,难呐,不管了,走一步算一步吧,相信她早晚会接受玉凤的。

想到这里,我放开心事,眼睛对着太阳,想看看太阳里面有什么东西,但阳光很亮,照得我有些慵懒,就想再睡一觉,卷了卷被子,开始睡觉。

正当我迷迷糊糊,渐入佳境,快睡着时被人摇了摇,睁开眼,见玉凤正盯着我,眼睛里面仿佛贮藏着一泓清泉,清亮动人,手里拿着一个大木盘子,见我睁开眼,笑道:“快起来穿衣服,煎饼凉了就不好吃了。”

我不情愿的起身,穿上衣服,又坐到了被窝里。她将盘子递上来,从厨房拿来一盘热腾腾的菜与煎饼,加上两碗稀饭。玉凤的做饭手艺是没得说了,我最爱吃她做的煎饼,火候掌握得极好,正好被油煎的发黄,香喷喷,咬在嘴里,又软又香,还不油腻,简直是一绝了。

饭都拿上来了,她将围裙拿下,上了炕,坐到我对面,把腿伸到我被窝里,我们俩一块儿吃饭,真有两口子的模样。我陶醉在这种两口子过日子的美妙气氛中,心中的幸福如汹涌澎湃,不可遏止。

第27章 敢欺负我?

昨天晚上还没来得及吃饭呢,现在才感觉饿得不行了,狼吞虎咽起来,玉凤吃饭则很秀气,不紧不慢,感觉很美,不觉盯着她看,她不看我,开始还装作不知道我在看她,后来白洁的脸慢慢升起两朵红云,终于吃不消,白了我一眼,嗔道:“看什么看,我脸上还有花吗?”

我这地感到有些不好意思,忙低头吃饭。

三下五除二的吃饱了饭,她也吃饱了,她吃饭一向不多,下去拾掇碗筷,我拍拍鼓起来的肚子,打了个饱嗝,幸福死我了,以前这些事可都是要自己干的,没人做饭,没人洗碗,更别说这么舒心的侍候了,原来娶个媳妇也不错呀,能帮自己洗衣做饭,刷锅洗碗,能侍侯自己,挺美的。

我下了炕,将被叠起来,去看电视。她在厨房没出来,估计是在洗碗吧。正在我看电视入神时,传来敲门声,很急,咚咚咚,也很响。

玉凤从厨房出来,仍围着围裙,边走边用围裙擦着手,“来了来了。”她喊了一声,示意不用再敲门了。

门开,从外面探进一个头,然后身子也挤了进来,是卫强。

玉凤一看是他,脸色冷了下来,问道:“你有什么事吗?”

卫强转身将门关上,笑嘻嘻道:“婶子,没事我就不能来玩玩?”

“我家没什么能玩的,到底有什么事?”玉凤仍是一副冷冰冰的脸。

卫强脸色也变了,阴沉下来,嘿嘿笑了两声道:“你别给我脸色看,今时不比往日,现在没人能保你了,很长时间没有男人了吧,小侄我给你解解闷儿!”

玉凤被他的话给气得不行,没想到他竟这样无礼,平时村里人都很敬重她,从没人对她说过这么无礼的话,让她很难接受。

她气得话都话不出来,指着他,嘶声道:“滚出去!”

卫强冷笑一声,道:“哼哼,你说滚就滚?我偏不滚,我还赖在这里了,你能把我怎么样?”说着,还想用手摸玉凤的脸,被玉凤躲了过去。

我把一切都看在了眼里,心里愤怒,大喝一声:“住手!”冲了出去。

卫强忙把手缩了回去,有些做贼心虚的慌张,向这边看来,看到我走出来,面色一变。

玉凤忙走过来,我把她让在身后,对卫强冷冷一笑,讽刺道:“强子,你长能耐了啊?大白天上一个女人家里来欺负人,真是出息呀!你一而再,再而三的跟我作对,以为我怕你吗?”

卫强面色有些苍白,目光却仍狠狠的,道:“小徐,我可从没冒犯你!”

他的话明显是有些气弱,但我今天是不会放过他的,只有怪他倒霉了。而且这小子竟称呼我小徐,倒也是胆大,他们这帮痞子大都跟我叫徐哥,有的辈分比我小,可能还要跟我叫大伯呢。

我冷笑一声:“上次学校那天晚上,我看在你收手的份上,没跟你计较,本想你有所收敛,不曾想你竟敢动我舅妈的头上来了,看来你的胆子是越来越大呀!”

他面色反而平静了下来,道:“现在她根本不是你舅妈了,你九舅跟她离婚了!”

“哦,就是因为这样,你才敢欺上门来是吧,我告诉你小子,不管他们离没离婚,玉凤还是我舅妈!你小子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今天你是来得去不得!”

我冷冷的说,说完,上前,一把抓住了他的前襟,往门上扔去。

他根本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哐”的一声,撞到门上,弹了下来,倒在地上开始不停的抽动,不停的呻吟。嘴里开始不干不净地骂了起来。

我把门打开,没等他爬起来,一脚把他踹飞,从门里飞到门外。其实他是触了我的逆鳞,想想从没人在我面前如此嚣张,他竟两次三番的找我的碴,不是找死吗!

玉凤拉住我,力气竟然很大,真想不到她弱小的身体能发出如此的力量。我转过头看她,她满面哀求,道:“子兴,别打了,别打出人命来,要偿命的!”

我的怒气微微消了消,放松下来,笑道:“没事,我心里有数,今天不教训教训这个小子,往后定还有别人上门惹事!”

她想想,也有道理,一个女人在村里是活不下去的,一些小痞子最爱欺负那些没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女人,于是放开了手。

卫强这时从地上咳嗽着慢慢爬了起来,站立不稳,身体摇晃,随时要倒下来的样子。但我的心没有一丝怜悯,只有不屑。

他吼道:“有种你就把我打死,今天你打不死我,你就是个王八!”

我知道他这是想惊动别人,人多了,我自然不敢把他真的打个好歹,顶多是皮外伤罢了,可今天他的算盘可算错了,我正想杀鸡儆猴呢。

我也不着急,只是看着他,一脸鄙视。

渐渐有人过来看热闹,越聚越多。本来村里有人打架都有别人劝架,但可惜这个小子坏事做得太多,人们看着解气得很,巴不得我将他打死,所以都站在那里看热闹。我走了过去,照着他的脸就是一巴掌,他根本来不及躲闪,即使他心里暗暗戒备,眼睛死死盯着我也没用。

我下手很重,一个血红的巴掌印出现在他脸上。他口中开始出血,吐出几颗带着血的牙,他摸着脸,狠毒的望着我。我冷冷一笑,道:“你喊呀,看你那副熊样,也就能欺负个女人,碰到个男的你就像个龟孙子似的,像你这样的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卫世昌大伯从人群中挤了出来,走过来拉住了我,问道:“子兴,怎么了,怎么跟他打上了?”

我松下脸色,道:“这个王八蛋竟然来欺负我舅妈,你说他是不是该打?”

农村有句话叫“好男不跟女斗”,即使是两家打架,也是男人对男人,女人对女人,如果只是女人出手,打架也就是小打小闹,顶多是老娘们对骂,老爷们在旁看着。根本没有男人对女人动手,那样会被人瞧不起,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但男人打自己的媳妇则被认为很平常,这也是令人奇怪的地方。

第28章 要你好看!

卫世昌听了,松开手,不说话了,只是摇头叹了口气。其实他与卫强有一些亲戚关系,而且与我很熟,才出来劝一劝,但事已至此,也没什么办法劝了,只好放手不管了。

那边卫强见有人拉架,开始叫嚣,大嚷:“有种你把老子打死,打不死我,你就是我生的!”话很难听,我大怒,走上前去,一把抓住了他打过来的手,用力一握, “喀嚓”一声脆响,接着一声尖厉的惨叫:“啊——”,他倒在了地上,不停打滚抽搐,一手捂着自己的右手,不停的惨叫,身上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全被滚上了土,跟一个泥人似的。

周围看热闹的人已经围成了一圈,听到这样凄厉的惨叫,都面色大变,汗毛耸立,不忍目睹。

我大声道:“卫强,你还是个人吗?前次,藏小说校宋老师刚来,你就半夜去耍流氓;今天,我舅妈刚离婚,你就上门欺负人,你还是个男人吗?像你这种人渣,不配活着!”

“嗡——”周围的人又开锅了,议论纷纷,他做的事确实太缺德。

这时,从人群中走出三人,正是那天晚上同去藏小说校的三人。他们走到卫强身边,把他架起来,卫强身体打着摆子,满头大汗,脸色刷白,嘴唇被咬碎了,血淋淋的,口中仍不停的惨叫,裤子都尿了,碎骨之痛,他没晕过去就很坚强了。

这时的他,目光涣散,面色发黄,满头大汗,早已没有了那股狠劲,也顾不上瞪我,只是看着那只右手,不停的呻吟。

“慢着!”我喝了一声,将正在往外走的他们叫住。

他们停了下来,转过身。

我不屑的看着他们,冷笑一声,道:“你们还挺讲义气呀,是不是要共进退啊?”

又是李明理站了出来,躬了一道:“徐哥,对不起,这小子鬼迷心窍,得罪了徐哥,弄成这样也是怨不得别人,再不去看医生就怕出什么事,徐哥也教训他了,你看是不是先放过他这一回?”

我盯着他,眼神逐渐加力,越来越凌厉,看得他手脚无措,不敢直视我,才点点头,和声道:“你这几句话还算人话,今天本来不想教训他,没想到他竟不识抬举,惹我发火,看在你的面子上,今天就饶过他一回,如果下次再犯在我手上,我可要废了他!”

说着,我单掌朝旁边的柳树一拍,“喀嚓”,柳树半腰截断。

“啊!”

“哇!”

“呀!”

各种惊叹不绝于耳,周围的人都被我这一掌吓住了,试想,随便一掌就能将胳膊粗的树打断,如果打在人身上,那还了得?!

我将玉凤扶进去,大门一关,谁也不理。

进了家,玉凤的脸红红的,像小姑娘一般,我有些惊讶,问道:“玉凤,你的脸怎么那么红呢?”

她白了我一眼,却透着一股娇媚,我发觉她越来越年轻了,一举一动都让人着迷,难道是我的功劳?我不禁偷偷乐。再一想,我练的功夫欢喜**确实对男女养颜有奇效,虽然没有那么神奇,但能延迟衰老是肯定的,只不过是没那么神乎其神,青春永驻是不大现实的。

我一把把她拉入怀中,抱住她,下巴抵在她头上,香水的味道很好闻,软软的身子,抱在怀里就像拥有了天地,她也很柔顺,紧紧搂着我,很紧很紧。

这个家只有我们两个人了,我可以无所顾忌,为所欲为,这里的一切都是我的,包括怀里的这个人,我觉得老天也许是公平的吧,把我童年应该享受的东西拿走,在这个时候还回来。

“喂!”她轻声招呼一声。

我懒懒的应了一声“嗯?”仍沉浸在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意境里。

她轻柔的说话:“你刚才的样子挺吓人的,那么凶,我想,全村的人都被你吓坏了吧,我才发觉,你是个真正的男人了,你能撑起一个家,我躲在你怀里,就什么也不怕了!你真的很有英雄气概,我想是女人都会被你迷住吧。”

柔柔的声音像一阵轻风吹进我的心里,我沉醉不已,听到她的称赞,心里极为高兴,有什么事比听到自己的女人夸奖自己更美妙的呢?

第29章 动手动脚

事后,卫强的右手残废了。 为您更新想想就会知道,骨头都被我捏碎了,怎么能不废,心下也有些内疚,我这样等于把他的整个家给毁了,他右手不能干活,田里的活怎么办?光靠他媳妇一个人根本不可能,而且他媳妇那么小,重活根本做不了,这样等于他这一辈子就完了。

我想了想,决定去他家一次,赔个礼,虽说理亏在他,但我这么重的手,也不大应该。

晚上,我拿了五百块钱,提了两瓶好酒,向卫强家走去。

他家养着条大狗,听到我敲门,汪汪大叫个不停,是他媳妇李玉姿开的门,看到是我,脸红了一下,就冷了下来,看来是怀恨在心。

我并不在意,进到屋里,开始时,他俩口子没给我好脸色看,我把钱拿出来放到他们家炕上。五百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那时,一块钱能买两斤精肉,一家四口,五百块钱能很充裕的过一年,我看他家现在很困难,形势比人强,看着那五百块钱,他挣扎很久,眼睛死死盯着那一打十元的钱,手不由自主的伸过去……既然拿了钱,那么这件事就算完了。www.3 61wx.c om为您更新

我舒了口气,最后,我邀请李玉姿到我的菜棚里帮忙,一天给她一块钱,这可是高工资了。

农村没有什么副业,一年到头就是种地。农闲时,男人没事干,女人好的能弄到花边来织。织花边就像织毛衣一样,只不过是用白线,用一根带钩的针,除此之外就没什么挣钱的活儿,织花边最快的人一天能赚五毛钱就高兴得不得了,而且不可能每天都有花边给你织的,这个东西很抢手。

有人家盖房子,瓦匠里最好的能工巧匠,一天也才挣一块钱,没有听说过女人能一天赚到一块钱的,卫强自然高兴,这样下来,他自己在家里坐着,也是衣食无忧了。

我面上笑呵呵,心下却冷笑,这样一来,他这个人更废了,男人没有支撑一个家的能力,也就失去了男人的尊严,被媳妇养着,更是丢人,是吃软饭的,他会被别人瞧不起,最后被媳妇瞧不起,一辈子窝囊死吧!

我这一硬一软的手段,把那帮小痞子们镇住了,我敢把卫强废了,让他们心惊,我大手笔拿出一笔钱给卫强,让他们心服,这一硬一软,尽显毒辣与正大,处理的滴水不漏,事后我那位税务所长干爸不停的夸我高,实在是高。361文學網为您更新

这件事的影响显而易见,村里的人对我都变得客气异常,眼神中透出一股惊惧,好像面对的是一个吃人的怪物,我也不大介意,这些人,可有可无罢了。小痞子们徐哥徐哥叫得更恭敬,更欢实了。

过了几天,李明理找我,答谢我能照顾卫强一家,也有跟我攀近乎的意思,我正好有心拉拢他们,正是一拍即合,相见恨晚,酒到正酣,他们拍得砰砰响,大声说有什么事说一声,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我也并不着急,收服这帮痞子们的时机不成熟,得等到我赚些钱时才能动手,而且现在也用不到他们。

于是,李玉姿开始在我的大棚里工作,我把玉凤也叫去,省得她在家闲着没事干,也是为了避免别人说闲话,孤男寡女,确实不宜。我反而是个闲人,只是赶集时才去卖菜而已。

我的菜棚不大,只有五十米长十米宽,里面有黄瓜、辣椒、西红柿、芸豆,还有些葱、姜、蒜、香菜,种类倒不少。

黄瓜种得最多,镇上的人对黄瓜很喜欢,尤其是有钱的人,需求量很大。听她们说,这个东西吃着很好,还能美容,所以我种得很多,有一大半的大棚种的是它,搭着架子,长得也很喜人,赚了不少钱。棚子里的炉子前后各一个,中间两个,把大棚分了两个小区,黄瓜架子林立,好像一个森林一般,在这头,望不到那头。

李玉姿与玉凤的工作很简单,就是给地除除草,浇浇水,再就是看好炉子,平时烧两个就可以了,可以说她们的工作非常舒服。

大棚里很暖和,进去必须得脱下外衣,以免出去后冷热急剧变化引起感冒,李玉姿是在外面穿着一件大棉袄,很厚很厚,进到大棚里脱下来,只穿一件水红色的毛衣,毛衣紧紧箍在她身上,将的突现出来,走起路来还一颤一颤的,我看着心里痒的要命。

玉凤在外面穿一件呢子大衣,进来后总穿一件黑羊毛衫,更是动人,我发觉她们这样的穿着比夏天毫不逊色,别有一番风情。

过来两天后,玉凤觉得在这里太清闲,把家里的电视搬了过来,两人没事时就看看电视,不亦乐乎,过得很舒服。我呢,也很悠闲,整天都在看书,在想怎样才能把大棚弄得更好,怎样才能更赚钱。

现在小狼也被她们带坏了,整天趴在玉凤脚下跟着看电视,跟个怪物似的,玉凤也被它弄得很好奇,被小狼看电视时专注的模样笑坏了。

其实她们也并不是整天看电视,一般是看电视剧,到时间了,放下手里的活儿,坐下来看,没到时间就关上电视,整理菜地,我有时看书看累了,就到大棚里,跟她们说说话,看看电视,或者摸摸亲亲她们,吃点豆腐,也挺不错的。

这几天,我很少去找宋思雅,可能是精神都放在了玉凤的身上,晚上都是在她家睡觉,有人给我暖被窝,确实不错。再让我回去过原来一个人的生活,可能还有些不习惯呢。这几天晚上对玉凤用了欢喜**,但她一个人根本就招架不住,往往才用了一式扦乳式,她就丢盔弃甲了,弄得我很郁闷,不痛快。

我在大棚里对李玉姿动手动脚被她看在眼里,在被窝里逼供,我招了,结果她竟没恼,只说是让我小心点,别让人看到了,惹来闲言闲语。我再次被她的大度感动,尽心尽力的把她送上,美得她晕了过去。玉凤很浅,还很敏感,根本经不起我捣弄两三下,我虽然觉得很满足,但生理上却并不满足,每次都要把她弄完后自己练功,降降自己的火气。

第四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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