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女人的爱情 - xp1024.com
《好女人的爱情》


正文 雅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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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斯和松加在海滩上有她们自己的一块地方,在一堆大圆木后头。她们挑中这里,不光是为了躲开偶尔的刺骨海风——她们要照料卡斯的宝宝——也是为了避开一群每天都到这片海滩来的女人。她们管这群女人叫“莫妮卡们”。

莫妮卡们每人都带着两三个或四个小孩。她们都听真正的那个莫妮卡指挥,后者头回遇上卡斯和松加,便主动穿过海滩,上前自我介绍。她邀请她们加入团队。

她俩合力拖拽着手提式婴儿床,乖乖跟她走了。还能怎么办呢?不过打那以后,她俩就设法躲在大圆木后面。

莫妮卡们的营地由许多沙滩伞、毛巾、尿布包、野餐篮、充气阀和充气鱼、玩具、护肤乳、备用衣、太阳帽、暖瓶里的咖啡、纸杯和纸盘,以及装着自制果汁冰棒的保温瓶构成。

她们要么是显然已经怀孕,要么可能怀孕了,因为她们的身材全都走了样。她们费力地走到水边,嚷嚷着自家孩子的名字,他们正在大圆木或充气鱼上骑上滑下的。

“你的帽子呢?你的球呢?你在上面玩得够久了,让桑迪玩玩。”

哪怕彼此交谈,她们也必须把声音抬得老高,才能盖过孩子们的喊叫。

“要是到武德沃兹去,你可以买到像牛肉馅儿一样便宜的碎牛腿肉。”

“我试过锌软膏,但是没用。”

“现在他腹股沟那儿发炎了。”

“你不能用发酵粉呢,得用苏打粉。”

这些女人不比卡斯和松加大多少。不过她们已经抵达一个令卡斯和松加畏惧的生命阶段。她们将整片海滩变成自己的舞台。她们的重负、她们成堆的孩子和母性的圈护、她们的权威,足以令明亮的海面、点缀着红枝野莓树的完美小海湾和高大岩石上弯弯曲曲冒出的松树丛黯然失色。卡斯尤其感到她们的威胁,因为她也当了妈妈。她给孩子喂奶时,经常读书或者抽烟,免得陷进纯动物式的泥淖。而且她喂奶,也是为了促进收缩子宫、恢复小腹平坦,而不仅仅是为了给宝宝——名叫诺埃勒——提供宝贵的母性抗体。

卡斯和松加也带着咖啡暖瓶和备用毛巾,后者用来给诺埃勒草草搭起一个避风所。她们有香烟和书。松加有一本霍华德·法斯特的书。她丈夫告诉她,如果非要读小说,就该读此人的。卡斯读的是凯瑟琳·曼斯菲尔德集,以及D.h.劳伦斯的短篇小说。松加养成了丢下自己的书,把随便哪本卡斯放下的书捡起来就看的习惯。她控制自己每次只看一篇短篇小说,回头再看霍华德·法斯特。

要是饿了,她们中的一个就会沿一道长长的木头阶梯爬上去。岩石上头,在松树和雪松下,沿着小海湾造了一圈小屋子。狮门大桥还没建成,温哥华居民仍旧过河来度假的时候,它们用作夏季避暑小屋。其中一些——比如卡斯和松加住的——仍然相当简陋,租金低廉;另一些,比如真正的莫妮卡住的那幢,条件已经大大改善。不过没人在里面长住。所有人都盘算着搬进正常的房子住。只有松加和她丈夫是例外,他们的想法似乎比其他人都要神秘。

一条弯月形泥土路从小屋中间穿过,两头与海滨大道相连。围绕出的半月形中满是高大的树木,树下蕨类植物和美莓灌木长得满满当当,当中有无数交叉小径。穿过它们,你可以抄近路去海滨大道边的商店。卡斯和松加常买外带薯条做午餐。通常这份跑腿差事都由卡斯揽下。能在树下走走,对她而言是难得的机会——平时她都得推着婴儿车。

诺埃勒出生前,她刚住过来,几乎每天都会穿林而过,从没怎么珍惜过这份自由。一天,她遇到了松加。此前不久,她俩都在温哥华公共图书馆工作,不过不在同一个部门,没搭过话。卡斯怀孕到第六个月,按要求辞了职,读者不乐意看到一个孕妇堵在眼前,而松加辞职是因为一桩丑闻。

或者,至少,是因为一则见了报的新闻。她丈夫科达尔是记者,任职于某份卡斯闻所未闻的杂志,去了一趟红色中国。报上指责他是左翼作家。松加的照片印在他旁边,介绍说她在图书馆工作。有人开始担心她会利用职务之便宣传共产主义著作,影响来图书馆的孩子们,把他们也变成共产党员。虽说没人能证明她这么做过——只是说有危险,再说加拿大人去中国也不犯法,不过,到头来人们发现科达尔和松加其实都是美国籍,这使他们的行为更加可疑,没准是蓄谋已久。

“我认识这女孩,”卡斯看到松加的照片,告诉丈夫肯特,“至少我能认出她来。她总是有点害羞的样子。这下她肯定给弄得很窘哦。”

“不,她才不会。”肯特说,“这类人喜欢觉得自己遭到迫害。他们活着就是为了这个。”

据报道,图书馆负责人指出,松加不可能有机会挑选图书或者影响年轻人——她大多数时候都在打图书目录。

“那个真好笑。”她俩认出彼此,在路上聊了半小时之后,松加告诉卡斯。好笑是因为,她根本不会打字。

她没遭解雇,不过还是辞职了。她觉得最好这么做,因为她和科达尔的未来计划有点变化。

卡斯好奇地揣测,变化之一会不会是要生孩子呢。在她看来,从学校毕业后,生活就像是一系列递进的考试,得一场一场考过去。先是结婚。你到了二十五岁还没成功,这场考试就算彻底不及格。(每回她用“肯特·梅伯里夫人”签名,心头都涌上宽慰和隐隐的快乐。)然后你得考虑生第一个孩子。过一年怀孕是个不错的想法。等上两年就有点过于保守了。三年还不怀孕,人们就要嘀咕了。再过一阵子,生第二个孩子又提上日程。之后的考试级别便不再泾渭分明,你何时抵达了你所朝向的什么目标,渐渐变得难以判断。

松加不是会跟你絮叨想要个孩子,为此已经努力了多久,又采取了哪些手段的那类朋友。她从不会如此讨论性事,或者月经,或者她身体的任何表现——尽管她没过多久就跟卡斯扯起一些通常认为更不可思议的话题。她气质优雅端庄——从前她梦想当芭蕾舞者,后来因为长得太高,不得不放弃。对此她始终耿耿于怀,直到遇到科达尔。后者评论道:“哦,又一个想变成垂死天鹅的小资女孩。”她面容开阔平静,肤色粉嫩——她从不化妆,科达尔反对化妆——浓密的金发盘成一个丰满的发髻。卡斯觉得她长得不错——既清纯又聪慧。

卡斯和松加坐在海滩上吃薯条,讨论看过的小说中的人物。为什么没有女人会喜欢斯坦利·博内尔?斯坦利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简直就是个大男孩,感情炽热、食欲旺盛、自鸣得意。而乔纳森·特劳德——唉,斯坦利的妻子琳达应该和乔纳森·特劳德结婚才对,乔纳森会在水中优雅地滑行,斯坦利只会乱拍水、喷鼻子。“你好啊,我天仙般的小桃花。”乔纳森会用丝绒般的男低音说。他擅长嘲讽,他敏感而疲惫。“人生短暂啊,人生短暂。”他感叹。斯坦利那个毛糙的世界便颜面无存地坍塌了。

有件事情令卡斯不安。她没法提,也没法去想。肯特是不是有点像斯坦利呢?

有天,她俩发生了一场争论。卡斯和松加就D.h.劳伦斯的一部小说展开了一场出乎意料、令人烦恼的争论。小说是《狐》。

小说结尾,一对情人——一个士兵和一个叫马奇的女人——坐在海边悬崖上,眺望大西洋,眺望他们在加拿大的未来家园。他们准备离开英国,开始新的生活。他们彼此相爱,但并非真正的快乐。尚未。

士兵知道他们不会真正的快乐,除非女人将生命前所未有的完全投诸于他。马奇则仍旧在挣扎,躲开他,试图独立于他,她因为竭力想保持女性的灵魂、女性思想的完整,正使他们俩都饱受折磨。她必须停止这种做法——她必须停止思考,停止欲求,让她的意识沉没,直到淹没在他的意志之下。就像在水面下拂动的水草。朝下看,朝下看呐——看水草是怎样在水中拂动的,它们生机勃勃,却从不会冲破水面。那就是她的女性天性应当寄寓于他的男性天性之中的方式。那样她就会快乐,他就会变得强大而满足。他们将会达成一种真正的联姻。

卡斯说,她觉得这简直可笑。

她解释起自己的观点。“他谈论的是性,对吗?”

“不仅仅是,”松加说,“是关于他们的整个生活。”

“不错,不过主要是性。性会引向怀孕。我指的是按照事情的正常进程的话。因此马奇会有一个孩子。她或许会有不止一个孩子。她必须照料他们。如果你的思想在海面以下拂动,你怎能做到这个呢?”

“你这是在抠字眼儿。”松加带点微微的优越感说道。

“你要么是有思想、有主见,要么就是没有,”卡斯解释,“比如说吧——孩子要去抓一片剃刀。你该怎么办?你难道只是说,哎呀,我想我还是在这里漂浮一会儿,等老公回家,让他拿主意吧,让他来决定孩子可不可以这样做,因为他的主意就是我们的主意?”

松加说:“你这是钻牛角尖嘛。”

她俩嗓门都变大了。卡斯听起来敏锐而带着轻蔑,松加严肃又固执。

“劳伦斯不想要孩子,”卡斯说,“他妒忌弗里达在先前的婚姻中生下的孩子。”

松加盯着膝盖中间的地面,让手中的沙子从指缝漏下。

“我觉得吧,那样会很美,”她说,“我觉得,如果一个女人能做到那个,那会很美。”

卡斯知道有什么事不对劲。她的论点出错了。她干吗变得这么激动不安呢?她为什么要突然跳到宝宝、跳到孩子这个话题呢?是因为她有个宝宝,而松加没有吗?她提到劳伦斯和弗里达,是不是她疑心科达尔和松加的关系也与此类似呢?

你抬出孩子、抬出不得不照料孩子的女人做论据,你就站在了高处,畅行无阻。但是,卡斯这样做,其实是在掩饰什么。她无法忍受关于水草和水面的部分,她觉得心头堵着一些语无伦次的抗议之情,为之窒息。她想的其实是她自己,而不是什么孩子。她自己就是劳伦斯责备的那种女人。她无法对此直言,否则会让松加怀疑起——或许会让卡斯自己也怀疑起——卡斯生命中的一种枯竭。

松加在另一场发人深省的谈话中说过:“我的幸福来自科达尔。”

我的幸福来自科达尔。

这宣言令卡斯震撼。她对于肯特绝不会这样说。她不希望这种事在自己身上发生。

不过她也不愿意松加认为她是一个错过了爱情的女人。一个不曾考虑过,也不曾被赋予过爱的屈服的可能性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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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记得科达尔和松加搬去的俄勒冈小镇的名字。或者说,是那年夏天结束时,松加搬去的那个小镇。她去照料科达尔的妈妈,科达尔则奔赴又一次采访出差,去了远东。去过中国之后,科达尔要返回美国似乎有点麻烦,也不知这麻烦是真的还是出自想象。他计划在第二次返回之后,和松加在加拿大碰头,或许把妈妈也接去。

这会儿,松加不大可能还住在镇上。科达尔的妈妈倒有可能还在。肯特觉得不值得特地跑一趟,但德波拉说,为何不呢?去找找也挺有意思。他们去邮局打听到具体方位。

肯特和德波拉穿过沙丘地,驱车出镇——德波拉开车,这次漫长悠闲的旅行中,大多数时候由她驾车。他们去看了肯特的女儿诺埃勒,她住在多伦多,以及他的第二任妻子帕特生的两个儿子——一个住在蒙特利尔,另一个在马里兰州。他们和肯特与帕特的一些老朋友共度了几天,这些人住在亚利桑那州一个高尚私人社区。他们还拜访了德波拉的父母——都和肯特差不多年纪——他们生活在圣巴巴拉市。眼下,他俩正往西岸地区驶去,准备回温哥华的家,不过每天都开得悠悠闲闲的,免得累到肯特。

沙丘长满野草。沙丘看起来像些小山,偶尔露出一段没有草皮覆盖的沙土山肩,让这片地方显得很好玩,像是孩子们搭起来的,只是大了几号。

路尽头坐落着他们打听到的房子。不可能搞错。房外挂了个招牌——太平洋舞蹈学校。下面有松加的名字,以及一块写着“出售中”的牌子。有个老太婆正在花园里修剪一丛灌木。

这么说科达尔他妈妈还健在。不过,肯特突然想起,科达尔的妈妈是个盲人。正因为此,科达尔的爸爸去世后,才非得有人过去陪她住。

要是她看不见,那她挥舞着大剪刀在干啥呢?

他犯了个通常的错误,忘了已经逝去了多少岁月——有好几十年啦。做妈妈的要是这会儿还在世,那该多老了。他忘了松加现在该有的年岁,也忘了他自己有多老。因为这就是松加本人。不过一开始,她也没认出他。她弯腰把剪刀插进地上,在牛仔裤上擦擦手。他看到她僵硬的动作,不由得自己关节也一阵酸痛。她的头发稀疏花白,在一路蜿蜒穿过沙丘而来的海风中轻轻拂动。她骨架上结实的肌肉已经所剩无几。她过去就胸部扁平,可腰没这样消瘦。她后背宽阔,面庞宽大,是个北欧类型的女孩。不过她的名字并非源自这一祖源——他记得她取名松加是因为她妈妈喜欢松雅·海尼的电影。她自己后来改了拼法,对妈妈的无聊浅薄嗤之以鼻。他们那会儿都爱找点理由谴责父母。

阳光刺眼,他没法看清她的脸。不过他能看到她脸上有两片发亮的银白色,很可能是切除过皮肤癌的地方。

“好呀,肯特,”她说,“多可笑啊。我还以为你是来买我房子的人呢。这位是诺埃勒吗?”

这么说,她也犯了个错误咯。

德波拉事实上比诺埃勒还小一岁。不过她毫无小妻子的娇态。肯特在第一次手术后认识了她。她是一位理疗师,没结过婚,而他是一个鳏夫。一个不相信时尚和嘲讽的女人,平静、淡定——头发在脑后梳成一条辫子。她教他练瑜伽和规定的各种训练,现在她还让他吃维生素和洋参。她举止得体,从不打探,几乎到了淡漠的程度。或许她这代女孩都觉得,每个人理所当然都有一段充满各种故人、无法说清的过去吧。

松加邀请他们进屋。德波拉说,她打算让他俩独自待会儿——她要去找一家健康食品商店(松加给她指了方向),去海滩散步。

肯特对这幢房子的第一印象是里面冷飕飕的,尽管这是夏季阳光灿烂的一天。不过西北太平洋沿岸的房子大都只是看起来暖和——一旦离开阳光,一股湿冷空气便立刻袭来。雾气和冬季的阴湿雨水想必早已长驱直入。这是一幢很大的木质平房,有长廊和不少天窗,摇摇欲坠却仍不失体面。在肯特依然生活着的温哥华西部曾有不少这样的房子,大多已经出售供拆迁改造用了。

两间很大的前厅打通了,空荡荡的,只放了一架立式钢琴。地板中央部分磨成灰色,四角残留着深色的打蜡地面。一面墙前装了一条扶手,对面墙上是一大面灰蒙蒙的镜子,他看到镜中两个瘦削的白发人走过。松加说她打算卖掉这地方——不错,他看到了出售牌——还说既然这地方特意打造成舞蹈教室,那就保留原样出售吧。

“别人可以拿它派点用场,”她说。她解释道,她们在1960年左右开办了这所学校,那是在她们得到科达尔的死讯后不久。科达尔的妈妈——德里亚——负责弹钢琴。她一直弹到差不多九十岁,直到变得神志不清。(“请原谅,”松加说,“但你没办法不变得实事求是。”)松加只得送她进看护所,每天过去喂她吃饭,尽管德里亚再也认不得她。她雇了别人来弹钢琴,但效果不好。她自己也日渐无法给学生们做示范,只能做点口述。因此她决定收手。

她过去曾经是那样一种端庄的女孩,有点拒人千里的,事实上并不怎么友好,至少他是这样觉得的。可现在她却像孤单太久的人一样迈着小碎步,说个不停。

“起初,我们干得不错,那会儿小姑娘们都迷恋芭蕾,后来这类东西变得过时了,你知道,太一本正经了。不过一直就没完全断过,接着到了80年代,年轻的家庭开始搬到这里,他们好像都很有钱。他们上哪儿挣的那么多钱?这里本来是有机会东山再起的,不过我力不从心啦。”

她说,或许自打婆婆去世之后,这股子劲头,或者是这种欲望,就消失了。

“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她说,“一直都是。”

厨房也是很大的一个房间,碗橱和厨具显得七零八落。地板铺着黑灰两色瓷砖——或者是黑白两色,只是白瓷砖被脏兮兮的擦地板水弄成灰色。他们穿过一条两边都是书架的走廊,书架一直升到天花板,塞满书和揉烂的杂志,可能还有报纸。一股易碎的旧纸头的味道。地板上铺着一层麻席,一直铺到一个侧走廊,在那里,他终于有机会坐下来。藤制的椅子和长靠背椅,货真价实的好东西,要不是已经摇摇欲坠,没准能卖上点价钱。竹窗帘也破旧不堪,有的卷起,有的放下一半,窗外长着一些过于茂盛的灌木,一直抵到窗口。肯特不大知道植物的名字,不过他认出那是些通常种植在沙地上的灌木。它们的树叶硬邦邦的,闪闪发亮——颜色浓绿,仿佛在油里浸过。

他们穿过厨房的时候,松加把水壶搁上去准备沏茶。这会儿,她陷进其中一张椅子,仿佛也因为能坐下来而欣慰。她举起关节鼓凸、脏兮兮的双手。

“我马上就洗干净,”她保证,“我没问你是不是想喝茶。我也可以做咖啡的,或者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这两样都不做,直接调一点杜松子酒。为啥不呢?我觉得这听起来不错啊。”

电话铃响了。一种扰人、响亮的老式铃声。听起来它似乎就来自外面的大厅,不过松加急急忙忙朝厨房赶去。

她讲了一会儿电话,停下来取下发出啸声的水壶。他听到她说“现在有客人”,暗自希望她没有推辞了哪个想来看房子的人。她那种紧张的口气让他觉得这不会只是一个交际电话,没准是跟钱有关。他设法不再偷听下去。

大厅里塞得满满当当的书报让他想起松加和科达尔在海滩上住过的小屋。事实上这整幅令人不适、无人料理的景象都让他想起这个。那间起居室,由一侧的石头壁炉取暖,尽管点着火——他唯一去过的那次——里面仍旧涌出陈灰、烧焦的橙子皮,还有一些垃圾。到处都是书和小册子。该放沙发的地方摆了一张小帆布床——你坐下时,如果脚搁在地上,背后就没有可倚靠的地方,要么就只能朝后退,靠到墙上,盘起腿。卡斯和松加就是这样坐的。她们完全置身于谈话之外。肯特坐在一张椅子里,他刚刚从那上面挪开一本封面沉闷的书,标题是《法兰西内战》。他们现在是这样称呼法国大革命的吗?他思忖。然后他看到作者的名字,卡尔·马克思。甚至在此之前,他已觉察出房间里的敌意和审判。就像你在一间摆满福音书,挂满骑驴耶稣、加利利海边的耶稣画像的房间里的感觉一样,一场不由分说的审判。不仅来自书报——也来自乌七八糟的壁炉、花纹磨损的小地毯和粗麻窗帘。肯特的衬衫和领带好像都不合时宜。他之所以怀疑这一点,是因为卡斯看它们的眼神。不过他既然如此穿戴了,总不好中途换掉。她穿了件他的旧衬衫,用一排安全别针扣着,下面套着牛仔裤。他想过穿成这样去吃晚饭有点不成体统,不过又暗自断定,或许那是她能穿进的唯一一套衣服了吧。

那是诺埃勒快出生时。

科达尔在做饭。一道咖喱菜,做出来居然非常美味。他们喝啤酒。科达尔三十多岁,比松加、卡斯和肯特都要大。高大、窄肩,前额秃得高高的,毛茸茸的络腮胡子。说话飞快、警觉,推心置腹。

在座的还有一对年长夫妇,女的胸部低垂,灰色头发盘在脖子后面,男的个矮胸挺,衣着相当邋遢,不过他的态度、干脆尖锐的声音和双手对指尖的习惯动作,都使他看起来风度翩翩。此外还有一个年轻人,红头发,泪汪汪的鼓眼睛,皮肤布满雀斑。他是个兼职学生,靠开卡车把报纸包抛给送报人为生。显然他刚干上这行当,年长男人认识他,拿他送的报纸开起玩笑。资产阶级的工具、精英阶层的话筒哟。

即使这是半开玩笑,肯特也不可能放过它。他觉得,与其再等下去,不如此刻就出手。他说他不觉得那份报纸有何不妥。

这对他们可谓正中下怀。年长男人已经探听到肯特是个药剂师,在连锁药店工作。年轻男人发问了:“你在管理层吗?”他说话的样子,似乎暗示这是个人尽皆知的笑话,不过肯特不肯配合。肯特回答说他希望在。

咖喱菜做毕。他们吃饭,又喝了更多啤酒,火重新点旺,春天的天空渐渐昏暗,布拉德内湾对岸的格雷角亮起灯火。肯特揽起了捍卫资本主义、朝鲜战争、核武器、约翰·福斯特·杜勒斯及罗森伯格夫妇的处决等等的责任——随便其余几个人抛来什么。他嘲笑着关于美国公司劝说非洲母亲买奶粉而不是给孩子喂母乳、加拿大皇家骑警对印第安人执法粗暴的指控,尤其反击着科达尔的电话可能已遭窃听的说法。他引用《时代》杂志,宣布那就是他的观点。

年轻男人拍着膝盖,脑袋左右摇晃,怀疑地嗤笑着。

“我没法相信这家伙。你们相信这家伙吗?我没法相信。”

科达尔不断发动争论,竭力按捺住恼怒之情,因为他自命为一个讲理的人。年长男人开始故作高深地转移话题,胸部低垂的女人则以一种恶毒的礼貌口吻,不时发出感叹。

“当局每次探出它可爱的脑袋时,你干吗都急于捍卫它呢?”

肯特不知道。他不知道是什么在督促他。他甚至没有认真把这些人当成对手。他们晃荡在真实生活的边缘,高谈阔论、自命不凡,就像所有狂热分子。他们没什么可靠性可言,如果把他们与肯特的同事相比的话。在肯特的工作中,错误会造成恶果,责任无所不在,你不会有时间到处胡说连锁药房是不是一种坏东西,或者陷入关于药品公司的瞎猜疑中。那是一个真实的世界,他每天都要走进它,肩上扛着他自己的未来,还有卡斯的未来。他接受这个事实,甚至为之骄傲,他才不打算向一屋子的无病呻吟者道歉。

“随你们怎么说吧,生活正变得越来越好,”他对他们宣布,“你们只要看看周围就知道了。”

他现在也不会不赞同年轻时的自己。他觉得他或许有点无礼,但没说错。不过他好奇屋子里的那股怒气,所有那些碾压而来的力量,它们后来怎样了?

松加挂上电话。她从厨房里喊他:“我决定不管什么茶了,直接弄点杜松子酒吧。”

她送来饮品,他问她科达尔去世多久了,答案是已有三十多年。他暗吸一口凉气,摇摇头。有那么久了?

“他因为某种热带传染病,很快就死啦,”松加说,“那是在雅加达。我还不知道他得病的事,他就给埋了。雅加达过去叫做巴达维亚,你知道吗?”

肯特回答:“有点印象。”

“我记得你们的房子,”她说,“起居室其实是个门廊,整个横跨房子的前半部分,和我们的一样。雨篷布做成百叶帘,绿棕条花纹。卡斯喜欢它们透进来的光线,她说像是丛林的颜色。你们管那房子叫伟大的小破屋。每次你们都这么叫它。伟大的小破屋。”

“它是造在混凝土加固的柱子上的,”肯特说,“那些柱子都快腐烂了。房子没倒下,真是个奇迹。”

“你和卡斯那会儿经常出门看房子,”松加回忆,“不上班的时候,你们会用童车推着诺埃勒,在各个居住点这里那里打转。所有新房子你们都去看过了。你知道当时的居住点都是啥德性。没有人行道,因为据说人们根本就不再步行了,树也都砍掉了,结果房子与房子紧挨着,透过彩色窗子彼此相对的。”

肯特说:“开头的时候,谁还买得起别的呢?”

“我晓得,我晓得。不过你会问,‘你喜欢哪一幢?’然后卡斯从来都不回答。最后你气疯啦,问她,到底她喜欢哪里的什么样的房子呢,她说,‘伟大的小破屋’。”

肯特不记得这茬。不过他相信确有此事。毕竟那是卡斯告诉松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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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尔和松加办了个告别聚会,之后科达尔出发去菲律宾或者印尼,或者随便哪个他打算去的地方,松加出发去俄勒冈跟他妈妈住。所有住在海边的人都得到邀请——这是唯一合适的做法,因为晚会要在室外举办。松加和科达尔搬到海边以前在一个公社之家住过,也请了那里的人,此外还有科达尔认识的几个记者,以及松加在图书馆的前同事们。

“所有人都请了。”卡斯说道。肯特愉快地问:“又有些左倾分子吗?”她回答说她不清楚,只知道所有人都请了。

真正的莫妮卡家里雇了长期保育员,所有孩子都送到她家,家长分摊费用。天快黑时,卡斯用童车把诺埃勒也送过去。她告诉保育员,她会在午夜前赶回,诺埃勒可能正好醒来要喂奶。她本可以把家里准备好的奶瓶带来,但她没这么做。她不确定晚会的情况,觉得没准她会愿意有个借口脱身。

她和松加从没讨论过在松加家吃的那顿晚饭,肯特舌战群儒的那次。那是松加第一次见到肯特,之后她仅仅评论道,他长得真帅。卡斯感觉对样貌的赞美只是一份敷衍了事的安慰奖。

那天晚上她背抵墙坐着,抱个垫子。她养成把垫子抵在宝宝踢她的位置的习惯。垫子褪了色,灰扑扑的,和松加家里所有东西一个样(她和科达尔租小屋时,顺带租下了全套家具)。上面的蓝花和叶子都褪成了银色。他们围攻肯特,而他甚至浑然不觉的时候,卡斯只顾盯着这些花纹。年轻男人跟他说话时,带着儿子对父亲的戏剧式愤怒,科达尔的口气疲惫而耐心,像是教师对学生。年长男人好像不安又兴奋,老女人一脸大义凛然的厌恶表情,好像她觉得肯特本人应当为广岛事件、为大门紧闭的工厂里烧死的亚洲女孩,为所有下流谎言和夸张虚伪负责。卡斯觉得肯特纯属自找苦吃。她看到他的衬衫和领带,就担心会出这类事,所以决定不穿体面的孕妇衬衫,而是换上牛仔裤。既来之则安之,她只好一心一意扭着垫子,研究它折射出的淡淡银光。

屋里所有人都自信满满。他们停下来歇口气,只是为了继续从一股无穷无尽的纯净的美德和信念之流中汲取力量。

或许只有松加除外。松加没说一个字。不过松加依附着科达尔。他就是她的信念。她站起来递给大家更多咖喱,她还在某次短暂的愤怒的沉默中插嘴。

“还有谁想加点椰子酱?”

“喔,松加,你是想扮演一个高明的女主人吗?”年长女人问,“就像维吉尼亚·伍尔夫小说里写的那种?”

这么说,维吉尼亚·伍尔夫是遭贬的。有那么多事卡斯都不明白。不过她至少知道宝宝存在着,她可不会说那是什么毫无意义之物。

尽管如此,她还是希望自己突然破水。任何能够让她开始分娩的事。要是她挣扎着,把他们面前的地板弄得全是水,他们总该停下吧。

事后,肯特似乎并没有因为这晚的争论烦心。至少,他相信自己是胜方。“他们全都是左翼分子,他们不得不那样说话,”他评价,“他们别无选择嘛。”

卡斯急于停止讨论政治,所以她改变了话题,告诉他年长夫妇曾与松加和科达尔同住在公社之家。那里还住过另一对夫妇,不过已经搬走。而且那里定期举行性伴侣交换。年长男人在外面有一个情妇,她有时也来参加交换。

肯特说:“你意思是,那些年轻男人会和那个老女人上床?她都要有五十岁了。”

卡斯说:“科达尔三十八岁了。”

“就算如此,”肯特说,“也够恶心的。”

不过,卡斯觉得这些约定的、义务的性交既恶心,又令人兴奋。顺从的、无可指责的将你自己四下传递,交给随便哪个在名单上出现的人——这简直像寺庙里的献身。欲望成为你的责任。想到这个,她感到一种深深的、淫荡的震颤。

松加却不曾为此震颤过。她没感受过性高潮。她回到科达尔身边,科达尔会问她有没有过,而她只能回答没有。他为此失望,她则因为他失望而失望。他对她解释,她过于排他,过于拘泥于性规则的想法了,她知道他是对的。

“我知道他觉得要是我足够爱他,我就会做得更好,”她说,“但我确实爱他啊,苦恼地爱着。”

尽管脑中涌出所有这些诱人的想法,但是卡斯相信她永远只会和肯特上床。性爱像是某种他俩自己发明的东西。与任何其他人尝试这事,都意味着电路逆转——她整个生活都将转而对她迎头痛击。然而,她却无法宣称自己苦恼地爱着肯特。

她沿海滩从莫妮卡家走向松加家,看到等待晚会开始的人们。他们三三两两站着,或者坐在大圆木上看日落的最后一抹余晖。他们喝啤酒。科达尔和另一个人在冲洗垃圾桶,打算用它调潘趣酒。图书馆的头儿堪波小姐独自坐在一根大圆木上。卡斯冲她快活地挥挥手,不过没走过去坐到她旁边。要是你这会儿跟谁这样凑到一块,可就再也脱不了身了。你俩就会这么孤零零到底。明智的做法是加入一个三四人的团队,哪怕他们的聊天——从远处看貌似很活跃——其实无聊透顶。不过朝堪波小姐挥手之后,她没法这么做。她得装作要去个什么地方。所以她继续走着,从肯特身边擦肩而过,他正跟莫妮卡的丈夫讨论要锯开一根海滩上的大圆木得花多少时间。她拾级而上,走进松加家,进到厨房。

松加在搅一大锅辣椒,来自公社之家的年长女人正往一个大盘子里摆切片裸麦面包和香肠奶酪。她穿的还是咖喱晚饭那天的衣服——一条肥大的裙子,一件单调却紧吸在身上的毛衣,衣服紧紧地吸住的身体上,一对乳房几乎耷拉到腰部。这想必与马克思主义有点关联,卡斯想——科达尔要松加不用胸罩、不穿丝袜、不涂口红。此外,这估计也与不受约束、没有妒忌的性有关,那种慷慨、凛然,并不因为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而止步的性欲。

一个图书馆的女孩也在,忙着切绿辣椒和西红柿。另有一个卡斯不认识的女人坐在厨房长凳上抽烟。

“可惜顾不上跟你计较咯,”图书馆的女孩跟卡斯说,“我们全都忙着呐。我们听说你生了个最可爱的宝宝,却不把她带来给我们瞧瞧。她这会儿在哪呢?”

卡斯回答:“我希望是在睡觉吧。”

女孩名叫洛莱恩,不过松加和卡斯回忆起她们在图书馆的日子,都管她叫黛比·雷诺斯。她活力四射。

“哎哟哟!”她惊叹道。

胸部低垂的女人沉思着,冲她和卡斯抛来厌恶的眼神。

卡斯打开一瓶啤酒递给松加,松加说:“哎,谢谢了,我一直忙着煮辣椒,都忘了喝点什么了。”她很紧张,因为烹饪技术不如科达尔。

“幸好你不是给自己喝,”图书馆的女孩对卡斯说,“喂奶的时候可不行。”

“我喂奶的时候一直狂饮啤酒来着,”凳子上的女人说,“我记得那是推荐的做法。反正你大部分都尿掉了。”

女人眼睛上画了黑色眼线,在眼角延伸出去,眼皮上涂了一种蓝紫色,一直涂到黑色的眉弓下面。她脸的其余部分非常苍白,或者是特地涂成这样,嘴唇是一种非常淡的粉红,几乎就是白色。卡斯从前见过这样的脸,不过只在杂志里。

“这位是爱美,”松加介绍,“爱美,这位是卡斯。很抱歉,忘了给你们介绍了。”

“松加,你干吗老是道歉。”年长女人说。

爱美抓起一块刚切好的奶酪吃掉。

爱美就是那个情妇的名字。年长女人的丈夫的情妇。卡斯突然间很想认识她、与她交朋友,就像她曾经很想与松加交朋友一样。

傍晚延伸为黑夜,海滩上三三两两的人群变得影影绰绰,似乎更倾向于流动到一处了。水边的女人们已经脱掉鞋子,穿长袜的继而把长袜也脱掉,用脚尖在水里点点。大多数人不再喝啤酒,改喝潘趣酒,而潘趣酒已经开始变味儿。原先它的主要成分是朗姆酒和菠萝汁,现在则加进了另外一些果汁、苏打水、伏特加和葡萄酒。

脱了鞋的人被鼓励着脱掉更多。有人没怎么脱衣服便冲进水里,再剥下衣服,丢回岸上让人接着。另一些人一开始就脱光了,互相鼓励说,反正天太黑了,啥也看不清。实际上你还是能够看到赤条条的身体在黑色海水中泼水、奔跑和跌倒。莫妮卡从家里取来一大堆毛巾,嚷嚷着,督促所有人一从水里出来就擦干身体,免得患上致命的感冒。

月亮从岩石上方的黑色树丛中冒出,看起来如此巨大、庄严而迫人,人们惊叹纷纷。那是什么哟?即便它在天空中爬得更高,缩减到略为正常的大小,人们还是时不时谈起它,交头接耳着“秋分时的满月”或者“你看到它刚冒出来的样子没有?”。

“真以为是个大气球呢。”

“无法想象它是什么。我从没想过月亮能那么大。”

卡斯下到水边,和那个男人聊着,他的妻子和情妇她刚才在松加的厨房里都见到了。他妻子这当儿在游泳,与尖叫泼水的人群保持了一点距离。男人说,在另一轮生命中,他曾是一位牧师。

“‘信仰之海也曾一度充盈,’”他幽默地引述道,“‘环绕大地之岸,恰似一道揉皱的明亮腰带’——那会儿我老婆完全是另一个女人。”

他叹口气,卡斯以为他是在回忆接下来的几句诗。

“‘可此刻我只听到,’”她背诵道,“‘它撤退时悲伤悠长的吼声,撤出广袤阴郁的天涯,退到海角荒寂的石滩。’”她戛然而止,因为再往下背“哦爱人,让我们彼此赤诚相待……”未免有点出格。

他妻子朝他们游来,水只到她膝盖的时候站起身。她的乳房朝两边晃荡,在她涉水行走时,往四周甩出一圈水珠。

她丈夫张开双臂,用同志般的欢迎语调喊道:“欧罗巴。”

“这么说你是宙斯咯。”卡斯鲁莽地评论。这时她突然很想有这样一个男人来吻她。一个她几乎不认识,也毫不在乎的男人。而他也确实吻了她,冰冷的舌头探进她嘴里扭来扭去。

“想象一下吧,一个根据母牛来命名的大陆。”他说。他妻子站在他们面前,在游泳运动之后心满意足地喘气。她凑得如此之近,卡斯生怕被她长长的深色乳头或者那团黑色阴毛掠到。

有人点了一堆篝火,下水的人都上岸了,裹着毯子或毛巾,或者蹲在大圆木后面,挣扎着套上衣服。

音乐也放起来了。住在莫妮卡隔壁的人拥有一个码头和一个船库。有人带了一台收录机过来,人们开始跳舞。在码头上跳,或者费力地在沙地上跳。有人甚至爬到大圆木顶上,跳上一两个舞步,再晃着身体跌下或跳下。重新穿好衣服或者从来就不曾脱掉衣服的女人们,坐立不安、不甘心待在原处的女人们——卡斯就是其中之一——沿水边散起步(没人再游泳了,游泳已经彻底过时,被忘却了),因为音乐,她们走路与平时不同。刻意地、开玩笑地扭动着,渐渐更加放肆,模仿电影里的美女。

堪波小姐仍坐在原处微笑。

科斯和松加称为黛比·雷诺斯的姑娘坐在沙地上,背抵一根大圆木,哭泣着。她对卡斯笑笑,解释道:“别以为我不开心。”

她丈夫从前是大学里的足球运动员,现在开了家修车铺。他去图书馆接老婆,总是一副足球运动员派头,对周遭世界表现出淡淡的厌恶。不过,现在他跪在她身边,摆弄她的头发。

“没事了,”他说,“这种气氛总会让她感动。对吗,亲爱的?”

“是的,没错。”她回答。

卡斯发现松加绕着篝火圈子,四下散发棉花糖。有些人设法把它们戳在棍子尖上烤了吃,另一些人把它们来回乱抛,继而掉在沙地上。

“黛比·雷诺斯在哭呢,”卡斯说,“不过没什么,她很开心。”

她们笑起来,彼此拥抱,把棉花糖袋子挤在身体中间。

“哦,我会想你的,”松加说,“哦,我会想念我们的友谊的。”

“是的,是的。”卡斯说。她俩各自抓起一枚冷冰冰的棉花糖吃起来,笑着,看着彼此,充盈着甜蜜而孤独的情绪。

“为的是纪念我,”卡斯说,“你是我最好的、最真心的朋友。”

“你也一样,”松加说,“最好的、最真心的朋友。科达尔说他今晚想和爱美睡。”

“别答应呀,”卡斯建议,“要是这让你不开心,就别答应。”

“唉,这不是答不答应的问题,”松加毅然道。她高喊起来,“谁还要辣椒?科达尔在那里盛辣椒了。辣椒?要辣椒吗?”

科达尔沿台阶把辣椒桶拎下来,搁在沙地上。

“注意这桶子,”他像父亲一样叮嘱道,“当心,它很烫。”

他蹲下来给大家盛辣椒,身上只裹条毛巾,毛巾松开了。爱美在他身边,负责一碗一碗递给大家。

卡斯合拢双手递到科达尔面前。

“请施舍吧,”她说,“我不配用碗。”

科达尔跳起来,丢开勺子,双手按在她脑袋上。

“保佑你,我的孩子,‘那在后的将要在前’”他吻了吻她低俯的脖子。

“哎呀!”爱美感叹,好像是她本人在接受或者赋予这个吻似的。

卡斯抬起头,看向科达尔身后。

“我也想涂那样的唇膏啊。”她说。

爱美说:“来吧。”她放下碗,轻轻揽过卡斯的腰,带她走上台阶。

“来吧,”她命令道,“咱们给你上全套的。”

在科达尔和松加的卧室后面的小浴室里,爱美摊开各种小罐子、管子和化妆笔。她没别的地方可用,只好把它们摊在马桶盖上。卡斯坐在浴缸边,脸几乎擦上爱美的肚子。爱美把一种液体在她脸上抹开,往她眼皮上涂了一点什么膏。给她刷粉。她对卡斯的眉毛又刷又修,在她的睫毛上刷了三层睫毛膏。给她画了唇线,涂了口红,抿干后又涂上一层。她捧起卡斯的脸,对光检查。

有人敲敲门,继而开始晃门。

“等等,”爱美嚷道。然后说,“你怎么回事?不能到圆木后头去方便吗?”

她不让卡斯照镜子,直到全部完工。

“别笑,”她提醒,“那会破坏效果。”

卡斯让嘴角耷拉下来,摆出忧郁的表情看着镜子。她的嘴唇像是肥厚的花瓣,百合花瓣。爱美拉开她,“我不是那个意思,”她说,“最好根本不要看你自己,反正别试着打量自个儿,你会很自然的。”

“把你那泡伟大的尿再憋会儿,我们就出来了!”她冲捶门者嚷道,不知是否还是刚才那人,还是换了一个。她把各种化妆品塞进袋子,藏到浴缸下。她召唤卡斯,“来吧,美人。”

在码头上,爱美和卡斯跳着舞,笑着,互相挑战。男人们试图插到她们中间,但有那么一会儿她们坚持没让他们得逞。然后她们放弃了,被分开了。她俩被阻隔开,分别被拉进某个舞伴的舞步中,做着闷闷不乐的鬼脸,像囚鸟拍打翅膀一样挥舞胳膊。

卡斯和一个她这晚根本不曾见过的男人跳舞。他看起来大约和科达尔一般年纪。他是个高个儿,腰部粗大松软,一头暗色卷发,眼睛周围泛青。

“我要跌倒啦,”卡斯说,“我头昏。我要跌到码头下啦。”

他回答:“我会抓住你的。”

“我头昏,但我没喝酒。”她解释。

他微微一笑,她想,喝醉的人都这么说来着。

“真的。”她强调,事实确实如此,她一瓶啤酒都没喝完,也没碰潘趣酒。

“除非它是从我的皮肤透进来的,”她说,“渗透作用。”

他没回答,只是把她拉近,又松开手,盯住她的眼睛瞧。

卡斯和肯特的性爱是急切、热烈的,同时也是节制的。他们不会互相引诱,只是几乎有意无意地陷入亲密的感觉,或者他们认为的亲密感觉中,止步于此。要是你一生只打算有这么一个伴侣,那就没必要把事情弄得很特别——已经水到渠成了嘛。他们会赤身相对,但从不会互相看进对方的眼睛,除了碰巧。

然而卡斯与她的无名舞伴一直就在做这个。他们前进后退绕圈滑步,彼此为对方卖力表现,互相看进对方的眼睛。他们的眼神表明,倘若拿它与他们只要愿意就大可展开的生猛扭结相比,这些表现其实只是浮云。

不过这只是个玩笑。他们一旦彼此触到,就忙不迭松开手。凑近时,他们会张开嘴,舌头挑逗地舔着嘴唇,旋即做冷淡状退开。

卡斯穿了一件短袖拉绒毛衣,很方便哺乳,它有一个低低的V领,胸前有纽扣。

他们下一次凑近的时候,舞伴仿佛要保护自己似的夹起胳膊,翻过手背,把赤裸的手腕和前臂压上她刺人的羊毛衣下的硬挺双乳。这使得他俩踉跄起来,舞步差点乱掉。不过还是继续跳了下去——卡斯脚步酥软,身体摇晃。

她听到有人喊她的名字。

梅伯里夫人。梅伯里夫人。

是保育员,她站在莫妮卡家的台阶上喊着。

“你的宝宝。你的宝宝醒了。你能过来喂她吗?”

卡斯煞住舞步。她踉踉跄跄穿过其他正在跳舞的人。走到暗处,她跳下码头,在沙地上跌跌撞撞。她知道舞伴就在身后,她听到他跟着跳下。她准备好向他献上嘴或者喉部。但是他抓住她的臀部,把她转过来,自个儿扑通跪下,透过她的棉布短裤吻着她的私处。然后这么高大的一个人居然轻巧地站起身,他俩同时掉头,各自跑开。卡斯匆忙跑进灯光中,沿台阶爬向莫妮卡家。她气喘吁吁,拉着扶手,把身体拖拽上去,像个老妇人似的。

保育员在厨房。

“噢,你丈夫,”她说,“你丈夫刚刚送来了奶瓶。我不知道是这样安排的,不然我就不用费事去喊你了。”

卡斯走进莫妮卡的起居室。只有来自大厅和厨房的照明,不过她能看出这是一间货真价实的起居室,不像她自己或者松加家用门廊改装的那种。房间里摆了一张丹麦式现代咖啡桌,一些装软垫的椅子,还有落地窗帘。

肯特坐在一张扶手椅里,正用奶瓶喂着诺埃勒。

“嗨。”他招呼道,尽管诺埃勒正急切地吮吸着,一点半睡半醒的迹象也没有,但他还是特地放轻声音。

“嗨。”卡斯说,在沙发上坐下。

“我突然想到,没准这样比较好,”他说,“免得你喝酒了。”

卡斯回答:“我没有。喝酒。”她抬起一只手试试乳房是否涨满,但是羊毛的揉动突然之间令她欲望萌生,没法再用力。

“好吧,现在可以了,要是你想的话。”肯特说。

她坐到沙发边缘,朝前俯身,一边很想问问他,他是从前门还是从后门小路过来的?也就是说,是沿大路来的,还是沿海滩走来?如果是沿海滩来的,他肯定看到他们跳舞来着。不过这会儿码头上有好多人在跳舞,所以他有可能不会注意到里面个别的舞者。

不过保育员却一下看到她了。他没准听到保育员在喊她,喊她的名字。他没准抬头顺着保育员喊的方向看去。

也就是说,要是他从海滩走来的话。如果他是从大路过来,穿过大厅而不是厨房进屋,就根本不会看到跳舞的人群。

“你听到她喊我了吗?”卡斯问,“是因为这个,你才回家取来奶瓶的吗?”

“我之前就想到这个了,”他说,“我估摸差不多到时间啦。”他举起瓶子,查看诺埃勒喝了多少。

“饿坏喽。”他评论道。

她说:“是啊。”

“所以现在你的机会来咯,要是你想喝个痛快的话。”

“你就是这么干的吗?喝个痛快?”

“我适当地喝了一点而已,”他说,“你要是愿意,就继续去玩吧。好好放松一下。”

她觉得他的慷慨大度里藏着悲哀和伪装。他想必看到她跳舞了。否则他应该问:“你怎么把脸弄成这样?”

“我还是等你一起回去吧。”她说。

他皱眉看看宝宝,歪了下奶瓶。

“差不多喝完了,”他说,“要是你想的话,那就这么着吧。”

“我去下洗手间。”卡斯说。在洗手间里,正如她想象中的莫妮卡家一样,摆了大量纸巾。她把水调得很热,打湿脸,擦洗,打湿脸,擦洗,把一团团黑黑紫紫的纸巾丢进抽水马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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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到第二杯,肯特评价着这些日子西温哥华房地产价格的不可思议,简直到了可耻的程度,松加突然插嘴:“你知道,我有个想法。”

“我们过去住的那种地方,”他说,“早就不是那么回事了。跟现在比,简直就是分文不花得来的。现如今,我都不知道你买它们要做什么。就为了买份地产,就为了买下来拆掉吗?”

她的想法是什么?关于房地产价格吗?

不,是关于科达尔。她不相信他死了。

“哦,我一开始信的,”她解释道,“我从没想过要怀疑。但是突然有一天我醒来,想到这不一定是真的。它根本不一定是真的。”

想想当时的情况吧,她说。一个医生给她写的信。从雅加达寄来。也就是说,写信给她的人自称是个医生。他说科达尔死了,说他因什么而死,他用的医学术语她记不得了。总之是一种传染病。但她凭什么相信这人真的是医生?或者,甚至吧,就算假定他可能是个医生,她凭什么相信他说的是真话?科达尔要认识个把医生并非难事。交个朋友嘛。科达尔有过各色狐朋狗友。

“或者甚至是花钱雇了他,”她说,“那也并非完全没可能。”

肯特说:“他为啥那么做呢?”

“做这种事的医生又不止他一个。或许他需要这点钱来维持给穷人看病的诊所,谁知道呢?或许他自己想要这钱。医生们又不是圣人。”

“不是,”肯特说,“我说的是科达尔。科达尔为啥那么做?再说他有钱吗?”

“没有。他自己一点钱都没有,但是——我不好说。反正这只是一个假设。钱嘛。而我在这里,你知道。我在这里照料他妈。他确实很在乎他妈。他知道我绝不会抛弃她。那样就万无一失了。”

“确实万无一失,”她说,“我非常喜欢德里亚。我不觉得她是个包袱。我没准更适合照料她而不是嫁给科达尔。你知道,挺怪的。德里亚也和我想的一样。关于科达尔。她也有同样的疑问。她从没跟我提过。我也从没跟她提过。我俩都担心这会让对方心碎。然后有一天,在她——不得不离开之前——不久,我正在给她读一个以香港为背景的悬疑故事,突然她说:‘没准那就是科达尔待的地方呢。香港。’”

“她说她希望这话不会让我不安。然后我告诉了她我一直以来的想法,她笑了。我俩都乐啦。你会以为,一个年迈的母亲,谈到儿子会逃走、把自己抛下,会悲痛万分吧?才没有。或许老人们其实不像那样。真正老的人们。他们不会再怎么悲痛了。他们肯定觉得不值得。”

“他知道我会照料她,尽管他可能不知道会维持多久,”她说,“我希望能给你看看那医生的信,可我把它丢掉了。太蠢啦,可我那会儿心慌意乱的。我都不知道怎样才能熬过余生。我没想到应当追问这事,找到他的证件,或者要求看看死亡证明什么的。我后来才想到所有这些,可手头已经没联系地址了。我没法给美国大使馆写信,因为他们是科达尔最不想打交道的人。而他又并非加拿大公民。或许他甚至用了化名。他可以伪造一个假身份。用假证件。他过去提过这类事。那正是他的一部分魅力所在,对我而言。”

“那类事有的可能只是虚张声势吧,”肯特说,“你不这么看吗?”

松加说:“我当然是这么看的。”

“没有什么保险吗?”

“别傻了。”

“要是有保险的话,他们会找出真相的。”

“不错,可是没有保险,”松加说,“所以,那就是我打算去做的事。”

她说她从来不曾跟婆婆说过这个想法。等她只剩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她要去找他。她打算去找到科达尔,或者找出真相。

“我想,你会觉得这是种疯狂的幻想吧?”她问。

疯了,肯特带着不快的惊讶之情沉思着。他这趟旅途拜访的每一处,都会有一个令他极其失望的时刻。他会意识到他谈话的对象,这个他颇费周章找到的人,并不打算让他如愿以偿。他到亚利桑那州去看望的老友操心着生活中的种种危险,尽管明明住在一个保护周全的社区里一幢昂贵的房子中。他老友的老伴,七十多岁的人了,却一心向他展示她本人和其他几个老太太穿戴成克朗岱克舞厅女郎模样参加音乐剧表演的照片。他成年的孩子们都囿于各自的生活。这些对他而言都属正常,并不意外。令他意外的是他们的生活,他的儿子们和女儿所过的生活,似乎都陷入僵局,一切按部就班。就算有变数——要么是他预见的,要么是人家告诉他的——诺埃勒快要离开第二任丈夫了——也都令人兴味索然。他没跟德波拉提一个字——甚至自己也没多想——但事实如此。现在轮到松加。他并非特别喜欢、在某种程度上还有点害怕,但始终视其为一个神秘人物、对之尊敬有加的松加——松加也成了一个饶舌老妇,而且不知哪根神经搭错了。

而他来看她,本有个目的来着,现在这番关于科达尔的胡扯与他的本意差了十万八千里。

“说实话,”他说,“听起来不像个理智的决定哟,实话实说。”

“瞎折腾。”松加愉快地说。

“毕竟,有可能他早死了。”

“对头。”

“而且他也可能早就不知到哪儿去,在哪儿过起日子了。我是说,如果你的想法是正确的话。”

“对头。”

“所以唯一的希望在于,要是他真的那时候就死了,而你的想法是错的,那你还能有个结果,但那样一来,你也不会比现在有更多进展。”

“哦,我想我会的。”

“你还不如就待在这儿,写几封信问问。”

松加说,她不这么认为。她说你没法从官方渠道打听这类事。

“你得到街头去打听才成。”

雅加达的街头——她打算在那里开始。像雅加达这样的地方,人们不会沉默寡言。人们在大街上度日,各种事情无所不知。店老板会知道,也总会有什么人认识个什么人,如此类推。她会亲自去打听,然后她来了的消息会四下传出。科达尔那样的人不会被轻易忘掉。即使是陈年旧事,难免还有点痕迹。总会传来这种那种消息。有些可能要花点代价得来,未必全都可信。然而。

肯特有点想问她上哪里弄钱。她从父母那里继承了什么吗?他依稀记得,他们在她结婚时就断绝了关系。或许她以为能把这幢房子卖个好价钱。这个希望不大,不过也不是没可能。

即使如此,她也会两个月不到就把钱花个一干二净。她来了的消息会四下传播出去,没错。

“那些城市今非昔比啦。”是他唯一的回答。

“我不是说打算忽略正常渠道,”她说,“我会去向我能找到的所有人打听。大使馆、殡葬记录、病历,如果有这类东西的话。事实上我写了不少信了。但你收到的尽是些推脱和扯皮。你得去面对面找到他们。你得去。自己去。到处打听,让人家都怕了你,找出他们的软肋,必要时给他们塞点好处。我可没有幻想这会是件容易事。”

“比如,我想到那里可能会热得可怕。它听起来根本不像个好待的地方——雅加达。到处是沼泽和低洼地。我并不蠢啊。我会采取所有预防措施,比如打预防针什么的。我会带上我的维生素,雅加达既然是由荷兰人开发的,杜松子酒肯定不缺。荷属东印度嘛。它不是一座很古老的城市,你知道。我想它建于1600年代。等等。我有各种——我给你看看——我有——”

她放下空了好一阵的杯子,飞快站起身,猛走两步,在破剑麻地毯上绊了一下,朝前跌去。不过她抓住门框,设法稳住身体。“得把这些旧垫子都扔了。”她嘟囔着,急急忙忙跑进房间。

他听到一阵用力拉开发涩的抽屉的声音,然后是一大堆文件掉下的声音,整个过程她一直唠叨着,语调听起来信誓旦旦的,几近疯狂,好像生怕你会转移注意力的人在跟你说话。他听不清她的话,或者说,他根本没有试着去分辨她在说什么。他趁这个机会,吞下一片药丸——过去半小时以来他一直在盘算这事。这是一片小药丸,不需要用水吞服——他的杯子也早空了——他本可以轻易地把它悄悄塞进嘴,不让松加注意。不过因为害臊或者迷信,他没这样做。他不介意德波拉对他的病况了如指掌,也不可能阻止孩子们了解它,但他似乎觉得,在他的同辈人面前必须隐藏起这个。

药丸吃得正是时候。一股眩晕、难受发热、浑身要瘫软的感觉一路爬上身体,化为汗珠,从他的太阳穴处排出。有那么几分钟,他感觉热流不断增加,不过,通过调整呼吸和活动四肢,他终于把它按捺下去。这时,松加抱着一叠文件出现——地图和复印件,想必是从图书馆的书里复印下来的。她一屁股坐下,一些文件滑下地,散落在剑麻地毯上。

“看,这就是他们叫做巴达维亚的地方,”她说,“布局相当规整。非常荷兰化。那儿有个郊区叫‘维特雷登’。意思是‘心满意足’。要是我真发现他生活在那里,那不是很搞笑吗?这是古老的葡萄牙教堂。建于17世纪晚期。当然这是个伊斯兰国家。他们拥有东南亚最大的清真寺。库克船长曾在那里停留过,修过船,他对船坞赞叹不已。不过认为沼泽里的水沟发出恶臭。它们没准现在还是这样。科达尔从来就不是个壮汉,不过他照料自己可比你以为的要仔细得多。他不会到有毒的沼泽里乱逛,也不会从街头小贩手上买饮料。现在,当然了,要是他在那里的话,我想他应该已经完全适应了吧。我也不知道他会变成怎样。我想,他已经完全和当地人一样了,或者正由他的棕色皮肤的小女人侍候着过得舒舒服服的。在水池边吃水果。或者他没准会四处募捐,资助穷人。”

事实上,肯特确实记得,海滩晚会上,科达尔浑身上下只裹了条勉强蔽体的毛巾走到他身边,问他这个药剂师是否了解热带疾病。

不过那算不得异常。任何要去那种地方的人都可能这么问。

“你说得像是印度嘛。”他对松加说。

现在他感觉安稳了,小药丸让他重新把握住体内的运程,遏制了仿佛是骨髓在挤压的感觉。

“你知道吗,有个原因让我觉得他没死,”松加说,“我没梦见过他。死人我会梦见的。我一直都梦见我婆婆。”

“我可不做梦。”肯特说。

“所有人都做梦的,”松加说,“你只是不记得了。”

他摇摇头。

卡斯没死。她住在安大略省。在哈里伯顿区,离多伦多不远。

“你妈知道我在这里吗?”他问过诺埃勒。她回答:“嗯,我想是的吧。知道。”

不过他没上门拜访。德波拉问他是否要绕过去看看,他决定:“我们别改变路线了。不值得。”

卡斯独自住在一个小湖边。和她同居了很长时间,并一起造了那幢房子的男人已经死了。不过诺埃勒说,她有朋友,过得不错。

松加在之前的谈话中提到卡斯,他有一种温暖又危险的感觉:这两个女人仍保持联系。接着,他觉得要冒风险了,搞不好会听到什么他不想知道的事,不过同时他也怀抱一种愚蠢的希望,想着松加或许会告诉卡斯,他现在看起来有多棒(他对此挺自信,因为体重一直比较稳定,在西南部又晒出了健康的棕色皮肤),他的婚姻又是多么美满。诺埃勒或许传递过此类信息,不过这话由松加来说,想必比诺埃勒的更有分量。他等着松加再次提到卡斯。

然而,松加没朝这个方向走。相反,说的全是科达尔,以及那些蠢念头,以及雅加达。

这会儿,分神的东西来自外界——不再来自他体内,而是在窗外,风变猛了,先是一直在搅动着灌木丛,渐渐变成大力摇撼。这些可不是枝条细长、随风摆动的灌木。它们枝干坚硬,叶子沉甸甸的,每棵灌木都是连根撼动着。阳光在油汪汪的绿叶上翻滚。太阳还在,风没刮来云层,因此这并非大雨的预兆。

“再喝一杯?”松加问,“不怎么能喝杜松子酒了吗?”

不是啊。是吃了药丸之后,不能喝了。

一切都来得急匆匆的。要不然就是慢吞吞得让人绝望。驱车赶路时,他总是熬啊熬的,就盼着德波拉能赶紧开到下一个镇子。然后又如何呢?什么也不会发生。不过,每过一阵,会有那么一瞬间,所有事物似乎都显得意味深长。撼动的灌木,刺眼的阳光。一切都在电光火石之间涌现,偏偏让你无暇凝神细想。你正打算寻思出个结论,突然就一片眼花缭乱,好像在坐过山车一样。所以你糊里糊涂就信了那个错误的想法——肯定是错的啦。相信什么某个死掉的人可能还活着,活在雅加达。

可当你明知某人还活着,当你大可以直接开车到她门前时,你却放过机会。

让他打消念头的是哪种可能呢?是发现她像个陌生人,令他无法相信曾娶过她,还是发现她从来就不曾陌生,只是匪夷所思地远离了?

“他们走啦,”他说,“他俩。”

松加任膝盖上的文件滑落到地上,混进其余的纸片。

“科达尔和卡斯。”他说。

“这几乎每天都会发生哟,”她说,“每年到这时候,几乎天天如此,这种下午迟点时候刮起的大风。”

说话时,她脸上的浅色斑点反射着光线,好像用镜子打出的信号。

“你妻子走了很长时间啦,”她说,“真怪,不过我对年轻人已经无所谓了。就算他们从世界上消失,也不会有啥差别。”

“正相反,”肯特说,“你不如说是我们吧。我们才是这样。”

因为药丸的缘故,他的思绪变得绵长而轻盈,像水汽一样蒸腾飘忽。他茫茫然思忖着一个念头:就待在这里,听松加讲述雅加达的事,任大风掀起沙丘上的沙子吧。

不必上路,不必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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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当年曾畅销一时,后改编为同名好莱坞电影,大获成功。</a>

正文 库特斯岛

小新娘。那时我二十岁,5英尺7英寸高,体重在135磅到140磅之间,然而有些人——切斯的老板娘,他办公室里年长的女秘书,我们楼上的格里夫人,都管我叫小新娘。有时还叫:我们的小新娘。切斯和我常拿这个打趣,不过他对外的反应是摆出一副爱怜的模样。我呢,微笑着做个鬼脸——羞涩地、默认地。

我们住温哥华的一间地下室。这房子并不像我一开始以为的属于格里夫妇,而是属于格里夫人的儿子雷伊。他有时过来修东西。他总打地下室的门进来,就像我和切斯一样。他瘦瘦的,胸部窄小,大概三十多岁吧,扛只工具箱,戴顶工人帽。他的背似乎永远驼着,或许是因为大多数时候都猫腰修水管、接电线或者做木工活儿的缘故。他脸色苍白,咳嗽得厉害。每声咳嗽都是一份谨慎的提醒,表明他是地下室里一个必要的侵入者。他不会为了待在这里而道歉,不过也不曾像主人一样在屋里随意走动。我和他仅有的几次交谈,都是因为他敲门告诉我水要关一会儿,或者电要停一阵子。每个月的租金我都是现金付给格里夫人的。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悉数转交他,还是截留一部分补充家用。不然,她和格里先生所有的收入——她这么告诉我的——就只有格里先生的养老金了。她没养老金。我还根本不够老呢,她说。

格里夫人总是从楼梯上往下喊话,问雷伊怎样了,要不要喝杯茶。他总是回答他很好,没时间喝。她说,他干活太辛苦啦,就像她自己一样。她试图向他“推销”一些她多做的甜点,蜜饯啊饼干啊姜饼啊——这些她也总是试图塞给我。他会说不要,他刚吃过饭,或者他在家里吃得太饱了。我也总是推辞,不过等她劝到第七第八次,我只好屈服。面对她的劝说和失望,再拒绝下去就尴尬了。我真羡慕雷伊,他总能坚持说不要。他甚至都不会说:“不要了,妈妈。”他就是不要。

然后她试图找些话题来聊聊。

“有什么新鲜有趣的事儿吗?”

没什么。不知道。雷伊从不显得粗鲁或急躁,不过也从不对她让步。他的身体啊,还行吧。他的感冒啊,还行吧。康尼斯夫人和艾瑞娜也总是还行吧。

他住在康尼斯夫人家,它位于温哥华东部某处。就像在这里一样,他在康尼斯夫人家也总有不少活儿要干——所以他在这里一干完活就得走人。他也帮着照料康尼斯夫人坐轮椅的女儿艾瑞娜。艾瑞娜有脑瘫病。“可怜的东西。”在听雷伊说艾瑞娜还行吧之后,格里夫人总会感慨一句。她从不当面责备他为这不幸的女孩耗费时间:到斯坦利公园散步啦,傍晚跑出去买冰激凌啦。(她知道这些,因为她经常同康尼斯夫人通电话。)不过她对我抱怨过:“我没法不去想象她淌了一脸冰激凌的模样。没法不去想。人们肯定都瞪着他们瞧呢。”

她说,她推轮椅带格里先生出门,人们都瞪着他们瞧(格里先生中风了),可那是另一回事,他一旦出门,就不会乱动,也不会发出什么声音,而且她总把他收拾得体体面面。而艾瑞娜会晃来晃去,发出咯咯咯咯的怪响。这个可怜的东西没法控制自己呀。

康尼斯夫人或许打着什么小算盘呢,格里夫人说。等她不在了,谁来照料这个瘸女孩?

“应该有条法律规定,健康的人不能和这种人结婚,可惜至今为止都没有。”

格里夫人请我上去喝咖啡,我从来没啥兴趣。我忙着自个儿在地下室里过小日子。有时她敲门,我会装作不在。不过那样一来,一听到她打开楼梯顶上的门,我就得赶紧关灯、闩门,还得一动不动待着,听她用指甲叩门,颤巍巍地喊我的名字。然后,我还必须至少一个小时都保持安静,忍着不冲马桶。要是我说没时间,有事要忙,她总会笑着反问:“什么事呀?”

“我在写信。”我说。

“写个没完,”她说,“你一定想家了。”

她的眉毛是粉色的——她红粉色头发的一种变体。我想那头发不可能是天然的吧,但她怎么能把眉毛也染了呢?她的脸瘦瘦的,抹胭脂,表情轻快,牙齿又大又亮。她对于友谊、对于陪伴真是胃口十足,根本不管你如何拒绝。切斯在火车站接到我,带我来公寓的第一天早上,她就端着一碟糕点,带着狼外婆的微笑敲开我们的门。我旅行帽都没顾得上摘,切斯正扯着我的腰带呢——就给她硬生生打断了那事。糕点又干又硬,覆了层浅粉色糖霜,庆祝我的新婚。切斯答话很简短。他必须在半小时内回去上班。等到终于把她甩掉,他已经没时间继续才起了个头的事了。他只好一个接一个地吃糕点,抱怨味道像锯末。

“你老公真严肃,”她对我说,“我忍不住要笑哦,每次看到他来来去去,他总是这样严肃地瞪我一眼。我真想告诉他放轻松点,他又不是肩头上压着整个世界嘛。”

有时,我不得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本,或者撂下正在写的段落,跟她上楼。我们坐在她的厨房桌子边。桌上铺块蕾丝桌布,摆一面八角形镜子,里面映着一只搪瓷天鹅。我们用瓷杯喝咖啡,用相配的小盘子吃点心(又是那些糕点,再不然就是黏乎乎的葡萄干挞或油乎乎的烤饼),用小巧的绣花餐巾碰碰嘴唇,擦掉糕饼屑。我正好面对瓷器柜坐,柜里摆满各种各样的高级杯子、糖和奶油套罐、盐瓶和胡椒瓶,花瓶、茅顶屋形状的茶壶和百合状烛台,全都太漂亮,或者太精巧,不适合日常用。每月一次,格里夫人会拾掇瓷器柜,清洗干净每样东西。她是这么跟我说的。她跟我说着与我的未来、与她断定我会拥有的房子相关的各种事,她说得越多,我越觉得四肢像被铅块压着,沉甸甸的,也就越要在上午才过半的时候打上一个又一个哈欠,想爬开、藏起来、打个盹。不过表面上,我宣称对一切充满仰慕。瓷器柜里的玩意儿,格里夫人的治家规则,每天早上她换的成套服装,紫红和珊瑚色图案的衬衫和毛衣,配套的人造丝巾。

“永远先把衣服穿戴好,就好像你要出门一样,做好头发,化好妆,”她不止一次看到我还穿着睡衣,“然后,如果你要洗东西或烤东西,再围一条围裙就可以了。这能让你振作。”

而且永远要在手头备一些烤好的糕点,以防不速之客。(据我所知,她从来就没什么客人,除了我以外,而我根本不能说是什么不速之客。)而且绝不要用大口杯盛咖啡待客。

这些都并非直截了当表明的。而是以“我总是……”或者“我总喜欢……”或者“我觉得这样比较好呢……”这样的语气暗示的。

“哪怕住在荒野的时候,我也总喜欢……”我一心想打哈欠或尖叫,不过突然惊醒了。她在哪里的荒野住过?什么时候呢?

“哦,在海边啦,”她解释道,“从前,我也是个新娘来着。我在那里住了好几年呢。在联合湾。不过不算太蛮荒。叫作库特斯岛。”

我问她那是在哪里,她回答:“哦,很远啦。”

“那一定挺好玩的。”我说。

“呵呵,好玩,”她说,“如果你觉得熊好玩的话。如果你觉得美洲狮好玩的话。要我说,我宁愿多来点文明呢。”

厨房与起居室之间隔着橡木滑门。滑门总是拉开一点,坐在桌子一头的格里夫人可以时刻看到格里先生,后者待在窗前的躺椅上。她总称他“我坐轮椅的老公”,不过其实只有在她带他出门散步时,他才坐轮椅。他们没有电视——那时电视仍是种新奇玩意儿。格里先生就那么坐着,看着大街,街对面的锡蒂斯兰诺公园,公园后面的巴拉德海湾。去洗手间的时候,他会一手拄拐杖,另一只手扶着椅子背或撑着墙,自己挪过去。一旦进去,他一待就是很长时间,不过不用帮忙。格里夫人说,有时事后她得进去清理一下。

我通常能够看到的格里先生,仅限于一条从鲜绿色躺椅上伸出的裤腿。我在的时候,他有一两次跌跌撞撞地去了洗手间。一个高大的男人——大大的脑袋,宽肩膀,大骨架。

我没看他的脸。我受不了因为中风或者疾病而瘫痪的人,看了直揪心。我不敢看的并不是无力的肢体或者厄运导致的其他生理缺陷——而是他们的眼睛。

我相信他也没看我,尽管格里夫人高声告诉他,我从楼下上来做客。他发出一种咕哝声,很有可能那就是他所能表示的欢迎,或者不屑。

我们的公寓有两间半。是带家具出租的,按照此类地方的规矩,只是马马虎虎地提供了一点设施,用的都是本来要扔掉的东西。我记得起居室地板铺了长方形和正方形油毡边角料——颜色和图案千奇百怪,硬凑到一起,用金属线缀连,像一床碎布拼花被。厨房里的投币式煤气炉也一样,里面塞满硬币。我们的床位于厨房外的一个凹室——它严丝合缝地嵌进凹室,只能从床尾爬着上床。切斯在书上看到,土耳其后宫女郎都是这样爬上苏丹的御榻,先亲吻他的脚,然后爬上前去,膜拜他身体的其余部位。于是我们有时也这么玩。

床脚有道帘子成天拉着,隔开凹室和厨房。是一幅旧床单做的,布料滑不溜秋,缀着流苏,一面是黄卡其色,带酒红色花朵和绿色叶子,朝床一面则是酒红和绿色条纹图案,卡其色的花朵和叶子像鬼影浮现其上。这帘子是我对公寓印象最深的一件东西了。这不奇怪。从激烈的性爱到其后的余味袅袅,这片布始终在我眼前晃动,提醒我婚姻生活的好处——为此我承受了始料未及的做个小新娘的羞辱,还遭到一个瓷器柜的威胁。

切斯家和我家一样,认为婚前性关系可恶且不可饶恕,对婚后的性生活则只字不提,假装不存在。在我们的时代,这种观念即将寿终正寝,不过我们当时还不知道。切斯的妈妈有次在切斯的手提箱里翻出避孕套,便跟他爸爸抱头痛哭。(切斯解释说,是他的大学军训营发的——这个是真话;他早就忘掉它们了——这个是撒谎。)因此,能拥有一块我们自己的地盘,一张我们自己的床,可以自由自在的,真是太棒了。为了欲望,我们做了这笔交易,不过我们从没想过老一辈人——父母们,叔叔姑妈们——也会做这种交易。他们欲求的似乎仅仅是房子、财产、电动割草机、电冰箱和围墙。此外,当然啦,还有生娃娃——对女人而言。所有那些,我们都感觉我们可以选择要,也可以选择不要。我们从不觉得它们是由不得我们选择的东西,比如年老或者天气那样。

一旦实打实地思忖起这事,我就越发觉得如此。没什么不是我们自己选择的结果。怀孕也一样。我们冒险尝试这事,只是想看看我们是不是真成年了,是不是它真的会发生。

我在帘子后头做的另一件事是阅读。从隔了几个街区的锡蒂斯兰诺图书馆借来的书。每次从书本让我陷入的不能自拔的惊奇境界中,从囫囵吞枣导致的眩晕中抬起头,我总是看到那块条纹布。书里的人物、情节,甚至气候都同布上古怪的花朵发生了联系,在酒红色之流或者阴郁的绿色中飘荡。我读着那些沉重的书,它们的标题仿佛魔咒,都是我早已熟悉的——我甚至试图读《约婚夫妇》——间歇着还读奥尔德斯·赫胥黎和亨利·格林的小说,以及《到灯塔去》、和《心之死》。我不分先后,一本接一本囫囵咽下,和我小时候一个读法,对每一本都沉醉其中。我还没脱离阅读欲望狼奔豕突、贪婪到几乎痛苦的那个阶段呢。

不过,比起儿时,情况多少复杂了一点——除了当读者,我现在似乎还想当个作者。我买来一本练习簿,尝试创作——确实写了,每张纸都是开始时雄心勃勃,旋即才思枯竭,最后我不得不把它扯下,像惩罚一样揉成团,丢进垃圾筐。这样周而复始,直到练习簿只剩封面和封底。然后我又买一本,再次开始。重复着循环——激动和绝望、激动和绝望。简直就像每周都悄悄怀孕,旋即流产一样。

不过,不完全是悄悄的。切斯知道我大量阅读,试着写作。他丝毫没有劝阻我。他觉得这是件合情合理的事,我大有可能学会。写作需要练习,但总归可以掌握,就像打桥牌打网球。我才不会为了这种混为一谈的信心谢谢他呢。它实在只是让我的灾难显得更为可笑。

切斯在一家食品批发行工作。他曾经想当历史教师,但他爸劝他,教书养不起老婆,过不了日子。他爸帮他弄到这个工作,提醒他一旦进了这行当,就别指望再得到什么帮忙。切斯并没指望那个。我们婚后头一个冬天,他每天起早贪黑地上班。他干得很卖力,从不多想这份工作能否满足他可能有过的任何兴趣,或者是否具有他曾经推崇过的任何意义。意义当然是没有的了,仅仅只是为了让我俩过上有割草机和电冰箱的生活——这种我们相信我俩都不感兴趣的生活而已。我要是仔细想想,真该对他的逆来顺受惊叹不已。他这种愉快的,你甚至可以说是勇敢的逆来顺受。

不过当时,我觉得,这是男人该做的。

我出门给自己找活儿干。要是雨不太大,我会去药店买份报纸,一边喝咖啡,一边读报上的广告。然后哪怕还下着小雨,我都会坚持步行去招聘女服务员、女售货员或者女工的地方——任何不需要打字技能或者工作经验的地方。要是雨太大,我就搭公共汽车。切斯说,我应当总是坐车去,不要为了省钱而走路。他说,我省钱的时候,别的女孩没准已经抢先弄到那份工作了。

其实那正是我暗暗希望的。对于这种结果,我从来不曾真正失望。有时,我会在到达目的地后,在人行道上站一会儿,看看有大镜子和浅色地毯的女装店,看看从招聘档案员的办公室里蹦蹦跳跳跑下楼吃午饭的女孩子们。我甚至都不会进门,因为我知道我的头发、指甲,还有穿旧的平底鞋,都会让我毫无机会。我对工厂也没什么信心——我能听到大楼里开动的机器的噪音,它们灌着软饮料,或者包装着圣诞饰品,我看得到谷仓一般的天花板上挂下的光秃秃的灯泡。我的指甲和平底鞋在这种地方倒不成问题,可我的笨拙和蠢相准会招来斥骂和嚷嚷(透过机器噪音,我能听到吼叫训斥的声音)。我会遭羞辱、被开除。我觉得自己甚至连学会操作收款机都做不到。我对一位饭店经理直言了这一点,他本来好像真的想雇我了。“你觉得你能学会它吗?”他问。我回答说不能。他好像从没听人这么说过。我想我不可能学会什么,至少不可能很快地、在公开场合学会。我会手足无措。我唯一能够轻易掌握的,只有诸如三十年战争的曲折过程这类玩意儿。

当然了,事实是,我不必这么做。切斯养着我,我们维持着基本的生活水准。我不必逼自己走进外面的世界,因为他已经这么做了。男人没选择。

我想,或许我可以对付图书馆的工作,因此也去那里打听,虽说他们没登广告。一个女人把我的名字登上一份名单。她对我很礼貌,但并不热情。之后,我去了各家书店,专挑看起来没配备收款机的那种。越没人气、越杂乱越好。店主们都坐在桌边抽烟或打盹,二手书店里常常还有一股子猫味儿。

“我们冬天一般不怎么忙。”他们回答。一个女人建议我到春天再来看看。“尽管我们那时候通常也不怎么忙。”

温哥华的冬天不同于我所知道的任何冬天。没有雪,连类似冷风的东西也没有。中午时分,在市中心,我可以闻到像是焦糖的味道——我觉得必定是电车轮胎发出的。我沿黑斯廷斯大街步行,这里不会有别的女人在走路——这儿也只有酒鬼、流浪汉、可怜的老人、懒洋洋的中国人。没人对我说粗话。我走过仓库,走过杂草地,四下空无一人。或者我穿过锡蒂斯兰诺,这里有高高的木头房子,塞满像我们一样住得挤挤挨挨的人们,再走到洁净的邓巴区,这里有涂灰泥的平顶屋和修剪过的树木。再穿过克里斯戴尔,这里树木更美丽,草坪上种着桦树。都铎风格的横梁,乔治风格的对称建筑,《白雪公主》童话的布景,配着模仿的草屋顶。或者那是真正的草屋顶亦未可知。

在所有这些有人居住的地方,大概下午四点就亮灯了,然后街灯也亮了,电车里的灯也亮了。每每,云层会在西边海面上裂开,映出落日的红光——我迂回着往家走着,穿公园而过,公园里,潮湿的空气中,冬天的灌木叶发着淡淡的玫红色光辉。购物的人都回家了,工作的人正考虑着往家赶,成天待在家里的人则出门来散会儿步,以便让回家显得更诱人。我看到推着儿童车,带着哭哭啼啼的娃娃的女人们,却从没想过我自己很快也会踏入同样的命运。我看到牵狗的老人,以及其他老人,他们慢慢走着,或者坐轮椅,由老伴或护理员推着。我看到推着格里先生的格里夫人。她穿件淡紫色羊毛斗篷,戴着同样质地的贝雷帽(我现在知道,她大多数衣服都是自己做的),打了厚厚的玫瑰色胭脂。格里先生低低地戴顶帽子,脖子围着厚方巾。她问候我,声音尖厉,盛气凌人,他呢,对我视而不见。他好像并不喜欢这种散步。不过坐轮椅的人差不多都是一脸沮丧相。有的还一脸受辱的表情,或者一脸夹生相呢。

“哎呀,我们前两天在公园看到你的时候,”格里夫人问,“你找完工作正要回家吧,对不?”

“不是。”我撒谎道。本能让我任何事都对她撒谎。

“哦,好啊。因为我正想说呢,你知道,要是你出门找工作的话,真得稍微收拾一下自己才成。嗯,你知道的。”

是的,我回答。

“我没法理解这年头有的女人出门时的样子。我绝不会穿平跟鞋,不化妆就出门,哪怕只是去杂货店。更不用说是去请人给我工作了。”

她知道我在撒谎。她知道我在地下室大气也不敢出,不回答她的敲门。要是她搜索我们的垃圾,找到并读过了揉得乱糟糟、上面平摊着我的“冗长灾难”的纸团,我也不奇怪。她为啥不肯放过我?她别无选择。我是老天安排给她的——或许我的怪僻,我的蠢相,都与格里先生的瘫痪处于同一级别,无法纠正,所以只能被容忍吧。

一天,我在地下室的主屋里洗东西,她沿台阶走下来。她允许我每周二用她的甩干式洗衣机和洗衣盆。

“现在有啥工作机会了吗?”她问,我突然一时冲动,告诉她图书馆说或许将来会有个工作给我。我想我可以假装在那里工作——我可以每天都过去,坐在一张长条桌边,阅读,或者甚至试着写作,就像我过去偶尔尝试的那样。当然了,一旦格里夫人走进图书馆,事情就会真相大白,不过她不可能推着格里先生走那么远的上坡路。或者,一旦她跟切斯聊到我的工作——不过我想这也不可能发生。她说她有时候都害怕跟他打招呼,因为他总是怒冲冲的。

“嗯,没准同时……”她说。“我刚刚想到,没准同时你会愿意做份小工作,下午陪格里先生坐坐。”

她说,她得到了一份工作,在圣保罗医院的礼品店,每周帮忙三到四个下午。“这工作没薪水,不然我就会让你去争取它了,”她解释,“这只是一份志愿工作。不过医生说,走出这房子对我有益。‘你会累坏自己的。’他说。我并不需要那钱,既然雷伊对我们照顾得这么周到,这只是一份小小的志愿工作,我想——”她看看漂洗盆,看到切斯的衬衫和我的花朵睡袍,还有我们淡蓝色床单一起泡在一盆清水里。

“哎呀,亲爱的,”她说,“你没把白色和彩色一起洗吧?”

“都是浅色,”我解释道,“不会串色的。”

“浅色也还是颜色呀。”她说。“你或许会觉得衬衫那样已经很白了,可它们本来应该更白才对。”

我说我下回会记住的。

“我想说的是你照料你男人的方式。”她说,局促地笑了笑。

“切斯不介意。”我说,我没意识到,这个回答在未来数年中会变得越来越不正确,也不曾料到,所有这些现在看起来都是偶尔为之、几乎像游戏似的位于我真实生活的边缘位置的活儿,将会转移到生活的前沿,占据中心地位。

我接受了这份工作,在下午陪格里先生坐着。绿色躺椅边的一张小桌上,摊着一块手巾——用来接泼洒出来的东西——上面摆着他的药瓶和药水,还有一只小钟,让他知道时间。另一侧的桌子上都是读物。晨报、昨晚的报纸,《生活》、《Look》和《麦克林》杂志,那时它们都是些软塌塌的大开本。桌子底下的架子上放了一沓剪贴本——小孩在学校用的厚牛皮纸做的毛边本。里面戳出些印着新闻和照片的纸片。它们是格里先生收集多年的剪贴本,一直到他中风、不能剪贴时才停下。房间里有个书架,装的也都是杂志和剪贴本,还有半书架高中课本,可能是雷伊的。

“我总是给他读报,”格里夫人说,“他还没失去看报的能力,不过他没法双手举起报纸,眼睛也不行了。”

因此,我给格里先生读报,而格里夫人撑着花雨伞,迈着轻巧的步子走向公共汽车站。我读体育版和城市新闻版,还有世界新闻,以及所有关于谋杀、抢劫和坏天气的新闻。我读了读者来信,以及写给一位医生的信,这人负责提供医疗建议,还有写给安·兰德斯的信,以及她的回信。看起来体育新闻和安·兰德斯专栏让他最感兴趣。我有时会读错个把运动员的名字,或者弄混了术语,读出一些不知所云的东西,他就会不满地嘟囔,提醒我重新读一遍。我读体育版时,他总坐得笔直,竖着耳朵,皱着眉头。不过,我读到安·兰德斯时,他的脸就放松了,会发出一些声音,我觉得是在表示高兴——一种咕噜声,以及深深的吸鼻子声。这些信涉及特别女性化或者鸡毛蒜皮的话题时,他尤其会发出这种声音(一个女人写信说,她弟媳总假装蛋糕是自己烤的,哪怕端上桌时,垫在下面的蛋糕店垫纸都没收起来),或者当其中提到——用当时谨慎委婉的说法——性的时候。

读到在联合国里俄国说了什么,美国又说了什么之类冗长无聊的社论时,他的眼皮开始耷拉下来——或者,不如说他比较好的那只眼睛的眼皮几乎全部耷拉下来,而那只坏一点的、黯淡的眼睛上的眼皮则耷拉得比较慢——他胸部的起伏会更加明显,我会停下片刻,看看他是不是睡着了。这么一来,他会发出另一种声音——一种粗鲁、责备的声音。等我习惯他,他也习惯我之后,这种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像谴责了,而是更像一种安慰。不只是在安慰我:他并没有睡着;也是在安慰我:他这会儿还没死哪。

他会在我眼睁睁看着他时死去,这想法起初真让我害怕。他怎能不死呢,其实他看起来已经半死不活了。他的坏眼睛就像一颗沉在水底的石头,同侧的嘴角咧开着,露出一口烂糟糟的牙齿(那时大多数老人都是一口坏牙),潮湿的牙釉质当中,黑糊糊的填料闪闪发亮。他活着,还活在这个世界上,这在我看来真像是个错误,随时都有可能被抹掉。不过,正如我说过的,后来我习惯了他。他身体壮硕,有一颗大大的高贵的脑袋,宽阔起伏的胸部,无力的右手耷拉在穿长裤的腿边,在我读报时,不容我视而不见。他真像是一个遗迹,一位来自蛮荒时代的远古武士。血斧埃里克。克努特国王。

朕的力量迅速衰退,海王对手下感慨。

再也无法像征服者一样巡航大海。

那就是在说他啊。他那几近废弃的失事船只般的躯体,在他慢吞吞地挪往洗手间时一路碾压家具,撞击墙面。他的气味并不难闻,但也没消减到只剩肥皂和痱子粉的婴儿般的洁净味道——而是一种残留了烟草味(尽管他已戒烟)的厚衣服的味道,还有一种层层包裹住的皮肤的味道,我想象那皮肤如厚厚的皮革一般,高贵地淌着汗水,散发动物的热量。事实上,还有一种微弱却挥之不去的尿味,要是来自一个女人的身体,那准会让我厌恶,但在他身上却不仅可以原谅,而且不知怎的,仿佛还表明着一种古时的特权。我在他之后走进洗手间,总感觉那里就像是某个生了疥疮却依然强大的动物的巢穴。

切斯说我照料格里先生是在浪费时间。天气放晴了,白天时间变得更长。商店陈列出新货,从冬天的麻木中恢复了生机。所有地方都更乐意招聘人了。所以,我这会儿应当出门,认真地找一份工作才对。格里夫人一小时只付我四十分钱。

“可我向她保证过。”我说。

一天,切斯说他看到她走下公共汽车。他是透过办公室窗子看到她的。那可不是在圣保罗医院附近。

我说:“她或许是中途出来放松一下吧。”

切斯说:“天哪。我以前从没在光天化日下看见过她。”

我提议用轮椅推格里先生出去走走,因为天气已经转好。可他发出一些声音,拒绝了这个想法,那些声音让我确信,被轮椅推着——或者说,被某个像我这样,显然是受雇干这份工作的人推着,到大庭广众中去,令他讨厌。

为了跟他提议这事,我中断了读报,等我试着继续读下去时,他做个手势,发出另一种声音,表示他厌倦听报纸了。我放下报纸。他冲身边桌下架子上的剪贴本挥挥他的好手。他又发出一些声音。我只能把它们描述为一些哼哼声、喷气声、咳嗽声、吠叫声、嘟囔声。不过,现在它们对我而言已经像话语一样意义明确。它们听起来确实像在说话。我觉得它们不仅是些专横的表示和要求(“不要”,“扶我起来”,“给我看几点了”,“我要喝水”),而且还表达了一些更复杂的意思:“天哪,那只狗怎么还在叫?”或者“够热的啊”(这是在我读了一阵报上的言论或社论之后)。

现在我听到的是:“我们来瞧瞧,这里面有没有啥比报纸有趣点的东西。”

我从架子上挪下剪贴本,捧着它们坐在他脚边的地板上。它们的封面上用大大的黑色蜡笔字写着最近几年的年份。我翻了翻1952年的,看到乔治四世葬礼的报道剪贴。剪下的报纸上方用蜡笔写着:“阿尔伯特·弗雷德里克·乔治。1885年出生,1952年去世。”以及三位佩戴葬礼面纱的女王的照片。

下一张是关于阿拉斯加公路的报道。

“真是一份有趣的记录。”我说。“你希望我帮你剪贴一本新的吗?你可以选择想要我剪下来贴的东西,然后我来弄。”

他发出些声音,意思是“太麻烦了”,或者“现在操这份心干吗”,或者甚至“真是个蠢念头”。他把乔治四世扫到一边,想看看其他本子上写的年份。都不是他想要的。他冲架子挥挥手。于是我又挪出一沓剪贴本。我明白他想找的是某一年的本子,所以我逐本举起,给他看封面。有时我不顾他的反对,还翻开来看看里面的内容。我看到了一篇关于温哥华岛上的美洲狮的文章,一份关于高空秋千表演者出意外的报道,一篇关于一个孩子遇到雪崩生还的报道。我们跳过了我们经历过的战争年代,跳过30年代,跳过我出生的那年,又往前跳了差不多有十年,才到了他想要的年份。他发出指示。看这本。1923年。

我从第一页读起。

“一月大雪掩埋了村庄,位于……”

不是。快点。往后翻吧。

我朝后飞快地翻着页面。

慢点。别太快,放慢点。

于是我一张张地翻,什么也没读,直到我们找到他想要的那一页。

到了。读这个。

没照片,也没标题。蜡笔字写着:“《温哥华太阳报》,1923年4月17日。”

“库特斯岛,”我读道,“是这个吗?”

读呀。快呀。

库特斯岛。星期天清晨,或者星期六深夜时分,该岛南端居民安森·詹姆斯·怀尔德的住宅被大火烧毁。该处远离其他住房和居住区,大火没有引起任何岛民注意。有报道称,星期天早上,一艘驶向荒凉湾的渔船曾看到火光,船员误以为有人在烧灌木。当时树林非常潮湿,灌木丛着火不会造成危险,因此他们没有予以进一步关注。

怀尔德先生是怀尔德果园的主人,在岛上居住了大约十五年。此人性格孤独,之前一直待在部队,但为人颇友善。已婚,有一子。当出生于大西洋沿岸省份。

大火将房屋烧成废墟,房柱倒塌。怀尔德先生的尸体在烧焦的废墟中被发现,几乎无法辨认。

废墟中另发现一个烧黑的铁罐,可能装过煤油。

事发时怀尔德先生的妻子不在家,上星期三,她上了一艘从丈夫的果园装载苹果驶往科莫克斯的船。原计划当天返回,因为船发动机故障,耽搁三天四夜才回到家中。星期天早上,她与提供搭便船的朋友一道返回,发现这一悲剧事故。

人们很担心怀尔德的幼子,房屋着火时他不在家。对其的搜索迅速展开,周日傍晚,在离家近一英里的树林里找到了孩子。他又湿又冷,已在矮树丛中蹲了数小时,不过毫发无损。他离家时似乎带了些食物,因为被发现时,身上尚有几片面包。

将在科特尼展开调查,寻找毁掉怀尔德宅邸并夺走怀尔德生命的起火原因。

“你认识这些人吗?”我问。

翻下一页。

1923年8月4日。温哥华岛科特尼就今年4月在库特斯岛夺走安森·詹姆斯·怀尔德生命的大火原因展开调查,调查发现,怀疑是死者本人、别人或团体纵火的说法无法确证。火灾现场发现的空煤油罐不足为证。根据库特斯岛曼森斯卸货口的商店店主佩西·坎普尔先生的证词,怀尔德先生曾定期购买并使用煤油。

死者七岁的儿子无法提供任何关于火灾的证词。他在失事数小时后,由搜索队在离家不远处的树林里发现。对于人们的提问,他回答说父亲给了他一些面包和苹果,吩咐他步行到曼森斯卸货口去,但他中途迷了路。不过,数星期之后,他宣称已不记得此事,也不知自己为何迷路,这条路他之前曾多次走过。维多利亚的安东尼·黑尔维尔医生证明,他检查过这个男孩,相信他有可能一看到大火便逃跑了,并且还有时间带上一些食品,不过现在他已经悉数忘记。医生指出,也有可能男孩的说法是正确的,只是对于它的记忆几天之后遭到抑制。医生表示,没必要对男孩展开进一步质询,因为他在这件事上可能已无法区分事实和想象。

事发时怀尔德夫人不在家,她搭乘联合湾的詹姆斯·汤普森·格里的一艘船,去了温哥华岛。

怀尔德先生的去世被裁定为一场不幸事故,引起事故的大火起因不明。

好了,合上剪贴本吧。

把它收起来。把它们都收起来。

不对。不对。不是那样。按顺序收。按照年份。这还差不多。要保持原样。

她回来没?看看窗外。

好的。不过她可能很快就要回来了。

说说你吧。你有何感想?

我不在乎。我才不会在乎你怎么想。

你想过人们的生活可能会像那样,又会像那样结束吗?哼,会的。

我没对切斯提这事,尽管我通常会把一天中我认为他会觉得有趣或好玩的事都告诉他。他现在好像回避关于格里夫妇的任何话题。他对他们一言以蔽之:“怪物。”

公园里所有脏兮兮的小树都开花了。一种浅粉色的花,看起来像人工染色的爆米花。

而我开始了一份真正的工作。

一个星期六下午,锡蒂斯兰诺图书馆打来电话,让我去干上几个小时。于是我坐到了借书台的另一侧,在人们借的书上盖到期的日期戳。这些人中有的我认识,以前和我一样都是借书人。现在我代表图书馆,冲他们微笑。我说:“两星期后见。”

一些人会笑着回答:“呵呵,不会那么久。”他们和我一样都是书迷。

我发现这份工作我应付得来。不用收款机——要收罚款的话,你只需要从一个抽屉里摸出零钱。我已经熟悉书架上大多数书的位置。把卡片归档的时候,我知道字母表的顺序。

我得到了更多小时的工作时间。很快,这发展成一份临时的全职工作。之后,正式工作人员中的一位流产了,要离开两个月,两个月后她又怀孕了,医生建议她不要再上班。我便跻身正式工作人员之列,一直干到我自己的第一次怀孕也过了半程为止。我和那些早已面熟的女人成了同事。玛维斯和谢莉,卡尔森夫人和约斯特夫人。她们全都记得我跑到图书馆,一连几小时到处磨蹭的模样——按照她们的说法。真希望她们不曾这么注意我。真希望自己不曾来得这么频繁。

进入我的岗位,在借书台的这一面迎接人们,在前来求助的人面前显出一副能干、轻快、友好的模样儿,这是一种多么纯粹的快乐啊:被他们视为一位熟悉业务、在世上有一个明确定位的人。抛开我的躲藏、游荡和梦幻,变成一个在图书馆工作的女孩。

当然啦,现在我读书的时间少了,有时我坐在桌边工作,会把一本书在手里捏一会儿——我会捏着一本书,作为一个对象,而不是一个我不得不立即吸干的容器——我会有瞬间的恐慌,就像在梦中你突然发现自己位于一幢错误的大楼,或者忘了考试时间,心里知道这预示着某种不为人知的大灾或者某个终身大错将要来临。

不过恐慌转瞬即逝。

与我共事的女人们记得看到我在图书馆写东西。

我说,我是在写信。

“你在练习簿上写信?”

“是啊,”我回答,“它比较便宜嘛。”

最后一本笔记本变得冷冰冰的,藏在抽屉里,塞在乱糟糟的袜子和内衣下。它变得冷冰冰的,看到它,我心烦又羞愧。想扔掉,又下不了手。

格里夫人没有恭喜我得到这份工作。

“你没告诉我你还在找呀。”她说。

我解释道,我一直就在图书馆挂着名字,而且并没有瞒着她。

“那是在你开始为我工作之前呀,”她说,“现在格里先生怎么办呢?”

“很抱歉。”我说。

“那对他没啥好处,不是吗?”

她挑起粉红色眉毛,跟我说话的口气,与我听到她在电话上对送错货的屠夫或杂货商用的高傲口气如出一辙。

“我该怎么办呢?”她说。“你给我来了个突然袭击,不是吗?希望你以后对别人能更守点信用吧。”

当然啦,这些都是胡扯。我从没允诺过能待多久。不过,尽管谈不上什么真正的内疚,我还是有点不安。我没允诺过她什么,不过我不回答她的敲门,竭力悄悄溜进溜出大门,猫腰溜过她的厨房窗口的那些时刻算什么呢?在她给我端来那些——说实话吧——实实在在的东西的时候,我却报之以淡漠而甜腻的虚伪友谊,那又算什么呢?

“其实这样也好,真的,”她说,“我不想让任何靠不住的人照料格里先生。其实啊,我对你照顾他的方式谈不上很满意,我告诉你吧。”

很快她就找到另一个看护——一个矮小细瘦的女人,黑头发包着发网。我从没听到她开口。不过我能听到格里夫人对她说话。楼梯顶上的门特意开着,就为了让声音传到我耳中。

“她甚至从不帮他洗茶杯。半数时间她甚至从不帮他沏茶。我真不知道她有啥用处。就晓得坐着读报。”

现在我出门时,厨房窗子总会推开,她的声音一路冲到我头顶,尽管表面上她是在和格里先生说话。

“她走咯。出门咯。她现在甚至都不愿冲我们挥挥手了。我们在没人要她的时候给了她一份工作,可她现在手都不愿挥一下。哎哟,连个手都懒得挥一挥哟。”

我没挥手。我不得不走过格里先生坐着的窗口,但是我觉得,这会儿我如果挥手,或者哪怕只是看他一眼,都会让他备感羞辱。或者惹他发怒。任何举动都会像是在嘲弄他们。

走出半个街区,我就把他俩都抛到脑后。清晨光线总是那么明朗,我走路时心情愉快,不慌不忙。这种时候,我不再为之前的生活自怨自艾。在凹室帘子后头一待就是几个小时,在厨房桌边一坐就是几个钟头,徒劳无功地涂满一张又一张纸,还有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地陪着一个老头在一间闷热的房间里耗时间。粗糙的小地毯,长毛绒沙发,他的衣服、躯体和那些干巴巴的剪贴本的气味,我不得不勉力应付的无穷无尽的报纸新闻。他保存着并让我读给他听的恐怖故事。(那会儿我丝毫没意识到,它要是放到书里,一准可以归到我素来倍加推崇的人类悲剧的范畴。)对所有这些的回忆,有点像想起儿时的病假,那时我心甘情愿地深陷于舒服的法兰绒被褥中,闻着它们的樟脑丸味儿,深陷于我的疲乏无力,还有从我楼上的窗户看到的迷迷糊糊、难以分辨的树影中。这种经历你只会自然而然地抛到脑后,不会怎么为之懊恼。看起来,似乎是我自身的一个部分——病恹恹的部分?——正被抛到脑后。你或许以为,婚姻可以促成这种变化,但是它没有,至少暂时没见效。我的旧自我一直在休眠和沉思着——它固执、缺乏女性意识、古怪地回避世界。而现在,我迈开步子,接受了正被转变为一个妻子和一个雇员的好运。只要费点心思,我就能变得好看、能干。不再古怪啦。我可以过关啦。

格里夫人拎着一个枕套跑到我门口。她露了露牙齿,做出一个不抱希望的、敌意的微笑,问我这会不会是我的。我毫不犹豫地说不是。我所有的两个枕套都在我们的床上呢。

她像殉难者一样宣布:“哦,它肯定不是我的。”

我说:“你怎么知道?”

慢慢地、恶毒地,她的微笑变得信心十足:“这不是我会摆到格里先生床上的那种布料。也不可能摆到我床上。”

为什么不呢?

“因为——它——不够——高级。”

我不得不回屋,从凹室床上的枕头上扒下两只枕套,拿给她看,这才发现它们不是一对,尽管我一直没注意。一只是用“高级”布料做的——是她的——她手中的一只才是我的。

“要是换成别人而不是你的话,”她说,“我才不会相信你没注意到呢。”

切斯打听到另一套公寓。一套真正的公寓,而不是什么“单室套”——它有一个像样的洗手间和两间卧室。原是他的一个同事朋友和老婆住的,他们买了幢房子,打算搬走。公寓位于第一大道和麦唐纳大街交会处的一幢大楼里。我仍旧可以步行上班,他也可以继续搭原先的公共汽车上班。现在靠着两份收入,我们住得起它。他的朋友夫妇打算把一些家具廉价出售。它们不合适搬进他们的新家,可在我们看来,它们够体面,够高级了。我们在这套三楼的亮堂房子里踱来踱去,对奶油色墙壁、橡木地面、宽绰的厨房碗橱和铺瓷砖的浴室啧啧惊叹。它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阳台,正对着枝叶繁茂的麦唐纳公园。我们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再度陷入对彼此的热恋,陷入对我们的新地位,对我们从地下室升级进入的成人生活的热恋,现在看来,地下室只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临时站台罢了。未来许多年中,它在我们聊天时,都将是个打趣的话题,被形容成一场耐力测试。我们迈出的每一步——租赁的房子,我们拥有的第一幢房子,我们拥有的第二幢房子,第一幢在另一个城市买下的房子——都会带给我们这种欢欣的进步感,让我们变得更加亲密。这样一直到最后一幢房子,走进这幢最最辉煌、前所未有的房子时,我倒有了一种隐隐的灾难感,一种若有若无想要逃离的感觉。

我们通知雷伊要搬走,却没告诉格里夫人。因此她的敌意发展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事实上,她差点就气疯了。

“哼,她还以为自己有多聪明。她其实连两个房间都收拾不干净。她扫地的时候只知道把灰扫到角落。”

我买下我的第一把扫帚时,忘了买簸箕,因此有阵子我确实是这么干的。但是,除非她趁我不在,用她自己的钥匙进了我们的房间,否则她不可能知道这个。她显然这么干过。

“她鬼头鬼脑的,你知道。我第一眼看到她,就知道她是个鬼头鬼脑的家伙。还是个撒谎精。她头脑有问题。她坐在那里,说她在写信,其实就是在一遍遍写同样的东西——根本不是什么信,就是同样的东西翻来覆去地写。她头脑有问题哟。”

现在我知道了,她想必把我丢进垃圾筐的纸团又打开检查过。我经常试图用同样的词语开始叙述同一个故事。正如她说的,一遍遍地重复。

天气相当暖和了,我上班不再穿外套,而是把一件暖和的毛衣塞进裙子腰带,把皮带扣到最紧的一档。

她打开前门,冲着我的脚后跟嚷嚷。

“贱人。瞧那个贱人,像那样挺着胸脯,晃着屁股!你以为自己是玛丽莲·梦露吗?”

还有“我们的房子里不需要你。滚吧,越快越好!”

她给雷伊打电话,控诉我试图偷她床上的亚麻枕套。指责我在街头到处传播她的私事。她特地敞着门,为确保我能听到,还故意扯着嗓子对电话吼叫,不过这其实毫无必要,我们用的是同一根电话线,如果想偷听,我随时都可以听个一清二楚。不过我从没这么做过——我的本能是赶紧堵住耳朵——不过,一天晚上切斯正好在家,他抓起电话:

“别理她,雷伊,她就是个疯婆子。我知道她是你妈,但我不得不告诉你,她是个疯子。”

我问他雷伊怎么回答,是不是听了这话生气了。

“他只是回答:‘好的,没问题。’”

格里夫人挂掉电话,直接冲楼梯下面吼了起来。“我来告诉你们谁才是疯子。我来告诉你们谁才是个疯狂的撒谎精,到处散播我和我丈夫的谣言……”

切斯说:“我们不想听你说话。别惹我老婆。”后来他问我:“她说她和她丈夫是怎么回事?”

我说:“我不知道啊。”

“她就是受不了你,”他说,“因为你年轻漂亮,而她是个老巫婆。”

“忘掉这些吧。”他劝道,编了个勉强的笑话逗我开心。

“老女人们到底要干啥?”

我们搭出租车去新公寓,行李只有几只手提箱。我们在人行道上背对房子等车。我以为会听到一些最后的嘶叫,不过四下寂静无声。

“要是她拿杆枪,从背后干掉我怎么办?”我问。

“别和她一般见识。”切斯说。

“要是格里先生在的话,我倒是愿意冲他挥挥手。”

“最好别。”

我甚至没有最后看一眼那房子,我也没再走过那条街,再也没去过阿布特斯街那个面对公园和大海的街区。它的模样我都忘了,不过有几件东西倒是记忆犹新——凹室的帘子、瓷器柜、格里先生的绿躺椅——记得一清二楚。

我们逐渐认识了一些年轻夫妇,他们和我们一样,起初在别人的房子里租住廉价的一隅。我们听到关于老鼠、蟑螂、可怕的马桶、疯狂的女房东的故事。我们也会讲讲我们那个疯狂的女房东。妄想狂。

别的时候,我都不会想起格里夫人。

不过我有时会梦见格里先生。在梦中,我与他相识,似乎早在他认识她之前。他灵活强壮,但并不年轻,模样也不比我在前厅给他读报时好多少。他好像是可以说话的,不过他的发言仍仅限于我已经学会解读的那种噪音——生硬专横,只是不耐烦的几声哼哼,虽说对动作做着重要注解。而动作本身狂野无比,因为这些都是色欲之梦。身为一个年轻妻子,以及随后毫无耽搁地变成一个年轻母亲——忙碌、忠诚,几乎总是心满意足——的时候,我都时不时做梦,梦中的这种进攻、这种回应、这些可能性,在现实生活中根本无迹可寻。这些梦毫无浪漫可言。也没有丝毫体面。我们的床——格里先生和我的——总是砾石沙滩、粗糙的甲板或者戳人的一捆捆油腻绳索。梦里有一种你或许可以称为丑陋的情趣。他辛辣的气味,他凝冻般的眼睛,他猎狗一样的牙齿。我会从这些粗野的梦中惊醒,心头一片空白,连一丝惊讶和羞耻都没有,旋即又睡着,早上带着一种我习惯要否认的记忆醒来。年复一年,而且想必在他死后很久,格里先生都在我的夜间生活中如此运转。直到我把他利用殆尽,我估摸着就像我们把死者利用殆尽一样。不过,其实这事从来都不该这么理解——并不是说,我是个掌控者,我把他带到这里。这事是双方面的,似乎也是他把我带到了这里,这些不光是我的经历,也是他的经历。

而船和甲板和海滩上的砾石,戳向天空或蜷缩地俯向水面的树木,四周岛屿错杂的剪影,灰暗却分明的群山,似乎都具有一种天然的混乱,比我能梦到或想出的任何东西都要丰富和自然。它就像那种地方:你在,或者不在,它都自成一体,遗世而独立。

不过,掉在那位丈夫尸体上的焦黑房梁,我倒从不曾看到。那是很久前的事啦,如今周围早已换上一片郁郁葱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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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唯余收割者

他们玩的游戏,与从前索菲还是小女孩的时候,和伊芙在漫长无聊的驱车旅行中玩的如出一辙。只不过那时是抓间谍——现在变成抓外星人。索菲的孩子们,菲利普和黛西,坐在后座。黛西三岁不到,啥都搞不明白。七岁的菲利普充任指挥员。他负责挑选要追踪的车辆,里面坐的都是刚刚抵达的太空旅行者,正赶往秘密总部,也就是进攻地球的外星人的老巢。他们接收别的车里样子可疑的人、站在邮箱边的某个人,甚至田里开拖拉机的人发出的信号,获得方向指示。许多外星人已经抵达地球,已被转变——这是菲利普发明的说法——任何人都有可能是。加油站服务员、推婴儿车的女人、躺在婴儿车里的婴儿。都可能在发信号。

通常,伊芙和索菲会在繁忙的公路上玩这个游戏,路上车很多,不会有人注意她们。(不过有一次她们太投入了,跟着开上了一条郊区小道。)今天在伊芙行驶的乡间小路上就没这么容易了。为解决这一点,她解释道,他们或许应当一会儿追踪一辆车,一会儿换成另一辆,因为有些车只是障眼物,根本不是开往秘密总部,而是用来误导你的。

“不对,不是那样,”菲利普抗议,“他们是这么干的,他们会从一辆车里把人吸出来吐进另一辆,防止有人追踪。他们可以先是在一个人的身体里,然后嗖地穿过空气钻进另一辆车里的另一个身体里。他们一直在钻进不同的人里,所以大家根本不知道身体里到底是谁。”

“真的啊?”伊芙问,“那我们怎么知道要追哪一辆呢?”

“车牌上的编码,”菲利普解释,“它会根据他们在车里发出的电场改变。这样他们在太空中的追踪器就能跟着他们。诀窍很简单,可我不能告诉你。”

“嗯,那就别说。”伊芙说。“我估计没几个人知道。”

菲利普说:“我是安大略省目前唯一一个知道的。”

他勒着安全带,尽可能朝前坐,时不时聚精会神地叩着牙齿,发出轻轻的嘘声提醒她。

“嗯嗯,注意那里,”他说,“我想你得调头了。对,对。我想这样应该就对了。”

他们一直跟着一辆白色马自达,现在显然换成了一辆福特牌绿色旧敞篷卡车。伊芙问:“你确定吗?”

“确定。”

“你感觉到他们从空气中被吸过去了吗?”

“他们是同时被转变的。”菲利普说。“我是说过‘吸过去’,但那只是为了容易听懂啦。”

伊芙本打算最后发现总部位于出售冰激凌的乡间商店,或者在操场上。可以解释说,所有外星人都到那里集合,变成了小孩们,而且受到冰激凌、滑梯和秋千诱惑,暂时失去力量。所以不必担心他们会诱拐你——或者钻进你的身体——除非你选择了错误的冰激凌口味,或者在特定的秋千上晃了错误的次数。(最好保留一点危险的可能,不然菲利普会觉得受辱,变得大失所望呢。)不过,现在菲利普如此彻底地夺走主动权,所以结局变得悬而未决。敞篷卡车从铺了路面的乡村马路拐上一条碎石小路。这是一辆没顶盖的旧卡车,车身锈迹斑斑——它不会开多远。大有可能是打算开回某个农场上的家。在到达目的地之前,他们也许不会再遇上别的汽车来改变方向了。

“你确信是这一辆吗?”伊芙建议。“里面只有一个人,你知道。我觉得他们从来不会独自旅行。”

“还有狗呢。”菲利普说。

卡车的露天车斗里有一只狗,正在车斗两侧来回奔跑,仿佛到处都有状况要它对付。

“狗也算一个。”菲利普说。

早上,索菲出发去多伦多机场接伊安,菲利普负责在儿童室陪黛西。自打来到这幢陌生房子,黛西表现一直很好——除了假期的每天晚上都会尿床——不过,今天妈妈还是头一回走开,把她留在家里。索菲请菲利普帮忙分散她的注意力,他居然热情万丈地接受了(因为新变化而兴高采烈?)。他模仿怒吼的马达声,射击地板那头的玩具汽车,掩盖住索菲启动租来的真正的汽车出门的声音。然后他对伊芙吼道:“那个大啥走了没有?”

伊芙正在厨房清理吃剩的早餐,做着自我调整。她走进起居室。昨晚她和索菲看的电影录像带就放在这个房间。

《廊桥遗梦》。

“‘大啥’是什么?”黛西问。

儿童室和起居室相连。这是一幢局促的小房子,装修廉价,用于夏季出租。伊芙原本打算租一幢湖边小屋度假——这可是大概五年以来,索菲和菲利普头一回来看她,黛西更是第一次到这里。她选了这片休伦湖岸,是因为她父母过去带着还是孩子的她和哥哥来过。怎料今非昔比——从前的小屋全都变成了实实在在的郊外别墅,出租屋无处可觅。这幢与湖岸多岩石、没人去的北端还隔了半英里之远的房子,已经是她能租到的最好的一幢了。它位于一片玉米地正中央。她像当年爸爸告诉她一样告诉孩子们说,晚上你们能听到玉米在长个子呢。

每天,索菲从晾衣绳上取下手洗的黛西的床单,都得抖掉爬在上面的玉米地甲虫。

“它的意思是‘大便’。”菲利普带着狡黠的挑战神情对伊芙说。

伊芙停在门口。昨晚她和索菲看着梅内尔·斯特里普在大雨中坐在丈夫的卡车里,攥着门把手,依依不舍地哽咽着,目送情人开车离去。完了她俩一对眼,发现都是泪流满面,不由又摇着头,哈哈大笑。

“它还有‘大妈妈’的意思啦,”菲利普用安抚的语调宣布,“有时候爹地就是这样喊她的。”

“好吧,”伊芙回答,“如果你想问的是这个,那答案是‘是的’。”

她好奇他是否认为伊安是他真正的父亲。她从没问索菲他们是怎么跟他说的。她自己当然不会讲。他真正的父亲是个爱尔兰男孩,本来要当教士,却改了主意,跑到北美漫游,想看看接下来做什么好。伊芙以为他是索菲的一个普通朋友,索菲似乎也这么认为,到头来却引诱了他。(“他那么害羞,我从没想到真能得手。”她解释。)伊芙直到看到菲利普,才算真正回忆起那男孩的模样。接着,她发现菲利普完全就是他一丝不差的翻版——那个眼睛明亮、文绉绉、敏感、轻蔑、吹毛求疵、会脸红、胆小、好论理的年轻爱尔兰人。有点像塞缪尔·贝克特,她评论道,连皱纹都像。当然了,婴儿逐渐长大,皱纹消失了。

索菲那时是考古专业的学生。她上课时,伊芙照料菲利普。伊芙是女演员——现在仍是,如果能揽到活儿的话。不过即使早些年,她也并非一直有活干,有时她白天要去排演,便把菲利普带在身边。有两年时间,她们生活在一起——伊芙和索菲及菲利普——住在伊芙在多伦多的公寓里。是伊芙用婴儿车推着菲利普——后来改成小推车——沿着奎恩、大学、斯巴蒂娜和奥辛顿之间的所有街道散步,途中,她有时会发现一幢完美无瑕却无人在意的小房子在出售,它位于某条她闻所未闻的小路边,路是死路,只有两个街区长,浓荫遍地。她会让索菲去看看它。她们会和房地产商打交道,讨论抵押贷款,哪些翻修必须花钱,哪些她们可以自己完成。兴奋着、浮想联翩着,直到房子被别人买下,直到伊芙再次陷入每隔一阵子才发作、却总是苛刻无比的大省钱,或者直到什么人说服她们,说这些可爱的偏僻小路对女人和孩子并不合适,远不如她们一直住的明亮、丑陋、粗野、喧闹的大街来得一半安全。

和爱尔兰男孩相比,伊芙对伊安更没在意过。他是一个朋友;他从没单独来过这套公寓。然后他就到加利福尼亚工作了——是个城市规划师——随后索菲开始打出惊人的电话账单,伊芙不得不跟她提了这事,此后,公寓里的气氛与从前大相径庭。(是否伊芙不该提账单的事呢?)很快,计划了一次访问,索菲带着菲利普去,伊芙留在本地剧院进行夏季演出。

不久就从加利福尼亚传来消息。索菲和伊安打算结婚了。

“试着同居一段时间,不是更明智些吗?”伊芙从寄宿屋打电话劝道。索菲回答:“哦,不。他挺怪的。他不信那个。”

“可我没法请假去参加婚礼呀,”伊芙说,“我们要一直演到9月中旬。”

“没关系,”索菲说,“那不会是一场婚礼一样的婚礼啦。”

于是一直到今年夏天,伊芙才有机会再见到她。起初,她们双方钱都不够。伊芙有活儿干时不便离开,没活儿时又总是穷得付不起额外开销。很快索菲也上班了——在一家诊所担任接待员。某次,伊芙都打算预定航班了,索菲突然打来电话,伊安的爸爸去世了,他飞到英国参加葬礼,然后会把老妈带回来。

“我们只有一间房间。”她解释道。

“省省吧,”伊芙说,“两个亲家母哪能待在一个屋顶下,况且只有一间房间。”

“或许等她走了再说?”索菲建议。

然而婆婆一住就住到黛西出生,一直到他们搬进新房,住了整整八个月。到那时,伊安已经开始写书,家里来客会妨碍他。就算没客人也已经够烦人了。渐渐地,伊芙觉得不请自去已不再合适。索菲寄来黛西、花园和房子所有房间的照片。

然后她宣布他们,她、菲利普和黛西可以在今年夏天回安大略。他们会和伊芙一起过三周,伊安独自待在加利福尼亚工作。三周过完,他会加入他们,一起从多伦多飞到英格兰,和他妈住上一个月。

“我要到湖边租一幢小屋。”伊芙说。“哎呀,那该多开心啊。”

“不错,”索菲回答,“都过去这么久了,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结果确实如此。开心得中规中矩,伊芙想。索菲看来没有因为黛西尿床而烦恼或吃惊。菲利普头两天一直显得克制、冷淡,伊芙宣称他还是婴儿时就认识他,他无动于衷,对于他们匆忙穿过岸边树林走向沙滩时落到身上的蚊子,他也视若无睹。他想让人带他到多伦多看科技中心。不过之后他就安下心来,开始在湖里游泳,也不抱怨水冷;而且一头扎进各种孤独的“工程”中——比如把他拖回家的一只死海龟的肉煮沸扯下,好留下它的壳子。海龟胃里有一只尚未消化的小龙虾,壳子裂成了碎片,他都没陷入沮丧。

同时,伊芙和索菲养成了一种愉快闲散的生活节奏,早上做家务,下午在沙滩度过,晚餐喝葡萄酒,夜里看电影。她们迷上了半开玩笑地为这幢房子做安排。可以对它做点什么?首先撕掉起居室模仿仿木镶板的壁纸。揭掉愚蠢的、有金色鸢尾花图案的油毡地毯,上面的花朵已经被漏进房里的沙子和肮脏的擦地板水弄成棕色。索菲想得走火入魔,果真把水槽前烂掉的地毯揭开一角,发现下面是松木地板,那肯定可以打磨一番。她们讨论着租一台磨砂机的费用(当然了,前提是这房子属于她们),以及她们可以为门和木头家具、窗上的百叶选择什么颜色的油漆,可以用开放式架子取代厨房邋遢的三合板柜子嘛。再弄个烧煤气的壁炉?

那么谁来住呢?伊芙嘛。冬天拿这幢房子做俱乐部用的雪地车爱好者们已经着手造一幢他们自己的房子了,这屋子的主人要是能一整年都把它租出去,一定再乐意不过。鉴于房子的状况,他也有可能非常廉价地卖掉它。伊芙明年冬天要是得到她希望的工作,不妨把这里当成一个退隐之地。要是没得到,那为何不转租掉公寓,住到这里?这样,她可以利用房租的差价,而且从10月份起可以领养老金了,加上她为一种减肥药拍广告仍可以收到的报酬。她住得起。

“我们要是夏天来住,可以帮着付点租金。”索菲提出。

菲利普听到她们的话。他说:“每年夏天?”

“你现在不是喜欢上这湖了吗,”索菲说,“也喜欢上了这地方。”

“还有蚊子,你知道它们不是每年都这么多的,”伊芙说,“通常它们只是在夏初比较多。在6月份,你们那会儿还没来呢。春天到处都是水汪汪的沼泽,蚊子就在里面繁殖,之后,沼泽干掉了,它们就没法继续繁殖了。不过今年夏初雨下得太多啦,沼泽没干,所以蚊子有了第二次机会,繁殖出了新一代。”

她已经注意到,他看重的是各种知识,只乐意听它们,而不是她的意见和怀旧。

索菲对于怀旧同样没啥兴趣。无论何时,一提到她和伊芙共同度过的当年——哪怕是菲利普出生后的几个月,伊芙认为那是她一生中最快乐、最艰难,也是最有意义和最和谐的一段时光——索菲都会变得严肃、缄默,一脸按捺着不予评论的表情。她们讨论菲利普的学校时,伊芙发现,如果提到再早一点的时光,比如索菲的童年,那更是一个绝对的雷区。索菲认为那学校太严格了,伊安却觉得它很正常。

“与黑鸟的差别多大啊!”伊芙感叹。索菲立即几乎充满敌意地接口:“哼,黑鸟。真是场闹剧。想想你居然为它付钱了呢。你付钱了呀。”

黑鸟是一所不分年级的非传统学校,索菲曾在那里上学(其名源自《黎明破晓》)。它的费用超出了伊芙的能力,但她觉得对于一个妈妈是女演员,爸爸不知所踪的孩子,最好还是设法送去上它。索菲九岁还是十岁的时候,因为学生们的家长意见不合,学校关门大吉。

“我学了希腊神话,却没人教我希腊在哪里。”索菲说。“我都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我们不得不在艺术课上制作反核武器标志。”

伊芙说:“哎哟,不会吧,说真的。”

“是真的。而且他们实际上逼迫我们——他们逼着我们——谈论性。简直就是语言骚扰啊。你居然为这付钱。”

“我不知道它糟成这样。”

“算了吧,”索菲说,“我活下来了。”

“这是最重要的,”索菲虚弱地接腔,“活下来。”

索菲的爸爸来自喀拉拉邦,位于印度南部。在从温哥华开往多伦多的火车上,伊芙与他邂逅,共度了整段行程。他是一位年轻医生,在加拿大拿奖学金。他有老婆,还有个女儿,在印度的家里。

火车旅行持续了三天。在卡尔加里停了半小时。伊芙和医生在那里到处找药店买避孕套。没找到。后来火车开到温尼伯停了整整一个小时,已经来不及了。事实上——伊芙讲述他们的故事时宣布——火车刚开进卡尔加里市地界,没准就来不及了。

他坐的是硬座——奖学金少得可怜。不过伊芙却大手大脚,弄了个卧铺包间。正是这一奢侈之举——一个突发奇想的决定——正是这个卧铺包间的便利和隐私带来了索菲,带来了她伊芙生命中最伟大的变化,伊芙这么总结道。是因为这个,以及在卡尔加里站没法买到避孕套的事实,而不是因为金钱或爱情。

在多伦多,她与喀拉拉邦的情人挥手告别,就像告别任何一个在火车上认识的人,因为有个男人来接她,当时他才是她生活中的认真目标和主要麻烦。过去的整整三天时光都在火车的摇摆和晃动中度过——情人们自身的努力绝非行动的唯一动力,或许正因为此,那行动显得无辜而难以抗拒。他们的感情和交谈想必也受到不小的影响。伊芙记忆中的它们甜蜜、大度,而绝非严肃或绝望。鉴于卧铺包间里的空间和结构,你没办法严肃。

她告诉索菲他的基督教名字:托马斯,根据圣人的名字而起。在遇见他之前,伊芙从未听说过印度南部的古基督徒。索菲十几岁时,有一阵子对喀拉拉邦兴趣十足。她从图书馆借书回家研究,特意穿纱丽去参加晚会。她说长大后要去那里找爸爸。她知道他的名字,以及他的特殊专业——血液疾病学——所以很有可能成功。伊芙向她强调印度的人口规模,指出他或许根本没留在那里。她难以说出口的,是索菲这个人的存在,对她爸爸的人生而言,必定是纯属意外、不可理喻。幸运的是,索菲后来打消了这个想法。那些戏剧性的、异国风味的服装渐渐变得过于寻常,于是索菲放弃了纱丽。最后,她唯一提到爸爸的时候,是怀上菲利普那阵,开玩笑说自己保持了孩子他爸来去无踪的家族传统。

现在可不会再开这类玩笑了。如今索菲变得端庄、贤惠、优雅、安静。有那么一会儿——他们穿过树林走向沙滩,为了让大家更快走出蚊子的领地,索菲弯腰抱起黛西——伊芙惊讶于女儿这种全新的、最近才表现出来的美。一个体态丰满、娴静古典的美人,促成这种美的并非刻意和虚荣,而是忘我和责任。她现在看起来更像个印度人了,奶油咖啡的皮肤颜色被加利福尼亚的阳光晒得比原来更深,眼睛下方有着两片抹不去的温和疲惫的淡紫色阴影。

不过她依旧是个出色的游泳者。游泳是她喜欢过的唯一运动,她游得也一如既往的好,径直游向湖中心。第一天下水时她感叹道:“太棒了,我感觉真自由。”她没说是因为伊芙帮忙照看孩子,她才会有这种感觉,不过伊芙知道这尽在不言中。“很高兴你这么觉得。”她说——尽管事实上她感到害怕。有许多次她想着,快调头回来吧,但索菲却一直游着,无视这种急切的心灵呼唤。她黑色的脑袋变成一个圆点,然后是一个斑点,再然后是在平稳的波浪中上下漂浮的一点幻影。伊芙所担心、所不敢多想的,并非她会体力不支,而是她会失去调头回来的愿望。仿佛这个新的索菲,这个成熟的、如此心系生活的女人,实际上比伊芙过去所认识的那个女孩,那个热衷于冒险、爱情和戏剧的年轻的索菲,对于生活更加无动于衷。

“我们得把录像带还到店里了,”伊芙对菲利普说,“或许我们该在去沙滩前还。”

菲利普说:“我讨厌沙滩啦。”

伊芙不想争论。索菲出门了,所有计划都变了,他们要走了,他们所有人都要在这一天迟点时候离开,因此她也讨厌起沙滩。对这房子也讨厌起来——她眼中只有这房间明天会变成的样子。蜡笔、玩具汽车、黛西玩简易拼图游戏的大卡片,所有东西都会被收起,席卷一空。她已经能背下来的故事书也要消失。窗外不再有床单晾着。还有十八天,她一个人,在这个地方。

“我们今天到别处去怎样?”她提议。

菲利普说:“到哪里?”

“走着看吧。”

伊芙昨天去了趟村里,带回大量食物。给索菲的新鲜的虾——如今村里的商店几乎就是家出色的超市,应有尽有——咖啡、酒、不含茴香籽的黑麦面包,因为菲利普讨厌茴香,一个熟透的瓜、他们全都喜欢吃的车厘子,尽管得盯着黛西,防止她被果核呛到,一桶摩卡巧克力冰激凌,以及他们再过一周所需的所有食品。

索菲在清理孩子们的午餐桌。“哎哟,”她哀叹道,“唉,我们拿这些吃的怎么办才好?”

伊安刚打来电话,她解释道。伊安来电话说,他明天就飞到多伦多了。他书写得比预料的快,他改了计划。他不打算坐等三个礼拜过去,而是明天就来,带上索菲和孩子们,出发进行一次小旅行。他想去魁北克市。他从没去过那里,觉得孩子们也该去看看加拿大的法语区。

“他寂寞啦。”菲利普评论道。

索菲乐了。她说:“不错,他想我们了。”

十二天,伊芙想。三个星期中的十二天过去了。这房子她当时不得不一租就是一个月。她让朋友戴夫住进了她的公寓。他也是个没找到活儿的演员,正处于不知是真是假的严重经济危机中,总用不同的舞台腔调接电话。她喜欢戴夫,但她不能回去和他一起住那公寓。

索菲说,他们打算开着租来的车到魁北克,然后直接开到多伦多机场,车可以在那里还掉。伊芙是否同行,这个她提都没提。租来的车里是没位子给她了。不过,她不能开自己的车去吗?菲利普或许可以坐她的车,跟她作伴。或者索菲。伊安可以开车带着孩子们,既然他那么想他们,这样也可以让索菲喘口气嘛。伊芙和索菲可以一起开车,就像她们过去在夏天常做的那样,那会儿,她们经常一起开车去某个从未去过、伊芙在那里找到份活儿的小镇。

不过那未免太荒唐了。伊芙的车已有九年高龄,不可能应付长途旅行。何况伊安想念的是索菲——你可以通过她扭开的燥热的脸判断出这个。此外,他并没有请伊芙同去。

“好吧,那太棒啦,”伊芙说,“他书写得这么顺利。”

“确实。”索菲说。说到伊安的书,她总是持一种谨慎的淡漠态度,伊芙问她书是关于什么的,她仅仅回答:“城市规划。”或许这就是身为学者妻子应有的姿态吧——伊芙对此一无所知。

“反正,你正好也有点时间给自己,”索菲说,“我们折腾你好久了。你正好可以看看是不是真喜欢在乡间有幢房子,一个退隐之地。”

伊芙不得不找点新话题,任何别的话题,免得脱口问出索菲来年夏天是否还打算来的蠢问题。

“我有个朋友,他真的到了一个退隐之地呢,”她说,“他是个佛教徒。不,或许是个印度教徒。不过并不是个真正的印度人。”(听她提到印度人,索菲意味深长地微笑了,表明这又是一个话题禁区。)“总之,如果你在这个退隐之地,三个月都不能说话。周围总有别人,但你不能跟他们说话。他说,经常发生的事情之一,也是他们被提醒的一件事,就是你会爱上这些你从来不与之说话的人中的某个。你会感觉尽管不说话,却和他们用某种方式在沟通着。当然了,只是一种精神恋爱,你什么也不能做。他们对那类事看得很紧。反正他是那样说的。”

索菲说:“是吗?等最后被允许说话,会怎样呢?”

“会大失所望。通常,你以为在和你沟通的那个人其实根本没与你沟通。或许他们觉得他们那样是在与别人沟通,他们以为……”

索菲宽慰地笑了。她说:“就这么了了。”她很欣慰这样一来不会有什么失望,也不会有受伤的情感。

没准他们吵了架,伊芙思忖。这次来访或许只是一个策略。也许索菲是带着孩子们出走了,向他示威。到娘家过上一段,给他点厉害瞧瞧。策划没有他的未来假期,以便证明给自己看。只是一个分散注意力的尝试罢了。

灼人的问题在于,是谁打的电话?

“你干吗不把孩子们留在这里?”她说。“你可以自己开车去机场,再开回来带上他们。这样你还可以有点自己的时间,也可以有点时间和伊安单独处处。带他们去机场会烦死人的。”

索菲说:“听上去真诱人。”

她果然照着做了。

现在,伊芙有点疑惑,是否正是她亲手促成了这个小小的变化,就为了有机会套套菲利普的话呢。

(你爹地从加利福尼亚打电话过来,是不是让人大吃一惊啊?

他没打电话。我妈打给他的。

是吗?哦,我真不知道呢。她说什么了吗?

她说:“我受不了这里了,我感觉烦透了。我们想点办法,让我离开这里吧。”)

伊芙把声音放低,一种实事求是的语气,表示现在游戏该结束了。她说:“菲利普,菲利普,听着。我觉得我们得打住了。那卡车是个农夫的,它要拐弯了,我们不能再跟下去啦。”

“才不是呢。”菲利普说。

“不,我们不可以再跟下去了。他们会奇怪我们想干啥。没准他们会很生气的。”

“我们可以打电话召唤我们的直升飞机来射死他们。”

“别傻了。你知道这不过是个游戏。”

“他们会射死他们的。”

“我想他们才没什么武器呢,”伊芙换了种策略,“他们还没开发出什么消灭外星人的武器。”

菲利普说:“你错啦。”他形容起某种火箭,不过她无心听下去。

当她还是个孩子,同父母和哥哥一起住在村里时,伊芙有时会和妈妈一起在乡间坐车旅行。她们没车——那是在战时,他们家是搭火车来的。旅馆老板娘是伊芙妈妈的朋友,她开车到乡间买玉米、覆盆子、西红柿时,会邀请她们同去。有时她们会停下来喝茶,看看某个野心勃勃的农场女人在自家前院出售的旧碟子和家具。伊芙的爸爸总是留在家里,和别的男人到沙滩下跳棋。那里有一个巨大的水泥方台,上面画了个跳棋棋盘,方台顶上有屋顶,不过四周没围墙。哪怕下着雨,也总有人用夸张的动作,用长杆子推动巨大的跳棋子。伊芙的哥哥要么看他们下棋,要么独自去游泳——他比伊芙大一点。现在,这些已经悉数消失——水泥台子不见了,也许它上面建了什么别的房子。走廊通向沙滩的旅馆不见了,装饰着拼出村庄名字的花坛的火车站也消失了。铁轨也一样。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仿古风格的购物中心,里面有那家让人心满意足的新超市,还有酒铺和出售休闲服装与乡村工艺品的小店。

伊芙年纪还小、脑袋上还戴着一个大蝴蝶结的时候,很喜欢这些乡间出游。她啃着小小的果酱挞和蛋糕,蛋糕上堆着鲜血一样淌下来的酒浸樱桃,糖霜壳子脆脆的,下面的蛋糕软绵绵。她不可以碰那些碟子、蕾丝缎子做的针垫,或者看起来黄扑扑的旧娃娃,女人们的聊天从她脑海中掠过,留下转瞬即逝、略带沮丧的印象,就像无法躲避的乌云一样。不过她喜欢坐在汽车后座上,想象自己正骑在马背上,或者坐在皇家马车里。后来,她拒绝去了。她开始讨厌和妈妈一起游荡,讨厌被定义为她妈妈的女儿。我的女儿,伊芙。那声音在她听来,是一种多么做作的屈尊俯就,一种多么错误的占有感啊。(她之后好多年都会用这种腔调,或者它的某种变体,作为她的一些最粗俗、最生硬的表演的主打腔调。)她也讨厌妈妈精心打扮的习惯,在乡村戴着大帽子和手套,还穿有瘤子似的花朵凸纹的连衣裙。而同时,那双牛津鞋——磨旧了,正合适她妈长鸡眼的脚——却“粗胖”破旧,真叫人难为情。

“你最恨你妈什么?”伊芙刚刚摆脱家庭后,最初几年中,常和朋友们玩这个游戏。

“紧身胸衣。”一个女孩会说。然后另一个指出:“湿漉漉的围裙。”

发网。胖胳膊。引用《圣经》的话。唱《丹尼男孩》。

伊芙总是说:“她的鸡眼。”

她已把这个游戏忘个一干二净,最近才想起来。如今想到它,感觉就像咬到一枚痛牙。

他们前方的卡车慢下来,没打信号灯就拐进一条长长的、两侧有树木的小巷。伊芙宣布:“我不能继续跟下去了,菲利普。”便朝前直开下去。不过,经过小巷口,她注意到那两根门柱。它们很不寻常,形状有点像尖塔,装饰着雪白的鹅卵石和彩色碎玻璃片。两根门柱都歪歪扭扭,几乎隐身在秋麒麟和野胡萝卜当中,看起来一点也不像门柱,倒像是被遗忘的某出粗俗小歌剧的道具。一看到它们,伊芙就想起了别的什么东西——一面嵌着图案的洁白院墙。都是些生硬、异想天开、孩子气的图案。带尖塔的教堂,有塔楼的城堡,有歪斜的黄色方窗的方形房子。三角形圣诞树和热带色彩、几乎有树一半大的小鸟儿,一匹腿儿细细、眼睛火红的肥马,缎带一般的卷曲的蓝色河流,月亮和一些歪歪倒倒的星星,肥胖的向日葵在许多房顶上点头。所有这些都是由嵌进水泥或灰泥中的彩色玻璃片组成的。她看到过这东西,而且不是在什么公共场所。是在乡下,她和妈妈在一起的时候。她隐隐记得妈妈站在墙前——和一个老农民说话。当然,他或许和妈妈一般年纪,只是在伊芙看来是个老头。

妈妈和旅馆老板娘会开车去看奇奇怪怪的东西。她们不光看古董。她们去看过一簇修剪成熊形状的灌木丛,还有一个种满矮苹果树的果园。

伊芙不记得这些门柱,不过她觉得它们不可能属于任何别的地方。她倒回车,扭头开进树木成荫的狭窄车道。全都是沉甸甸的老苏格兰松树,没准危机四伏——你可以看到耷拉着的枯枝,还有一些树枝要么被吹落,要么自己掉下,落在车道两侧的草地和杂草丛上。汽车在车辙上颠簸,黛西似乎喜欢这种运动。她发出附和的声音。轰隆、轰隆、轰隆。

这一天的事情中,黛西可能会记住这个——大概也就这个了。交织成拱顶的树枝,突如其来的阴暗,汽车的颠簸。或许还有擦窗而过的惨白色野胡萝卜花。还有她身边的菲利普——高深莫测的严肃激动表情,孩子气的嗓门不自然地压低而发出的低沉声音。还有对于伊芙的模糊得多的印象——长满雀斑、阳光晒得发皱的光胳膊,用黑色箍发带拢向脑后的一头灰金色的、毛茸茸的鬈发。或许还有她的气味。不再是香烟味,也不是大肆广告的乳液和化妆品的味道,伊芙曾为它们耗费巨资。那么是苍老的皮肤味?大蒜味?酒味?漱口液的味道?等黛西能想起这些,或许伊芙都已经死了。黛西和菲利普或许会彼此疏远。伊芙和她自己的哥哥不相往来已有三年。自打他在电话里说,“你要是没资本干出什么名堂的话,就不该去当女演员”之后,就断了联系。

前方不像会有房子,不过透过树枝的缝隙,可以看到竖着一个谷仓框架,四壁全无,只剩光秃秃的柱子,屋顶倒是在的,朝一侧歪倒,像顶怪帽子。似乎还有一些零落的器械、旧汽车或者旧卡车散布在谷仓四周开着花的杂草海洋里。伊芙没什么雅兴打量它们——她忙着在颠簸的车道上控制住汽车。前方的绿卡车已经不见——开走多远了呢?接着,她看到小巷拐弯了。它果然拐了个弯,他们开出松树浓荫,突然进入朗朗日光中。依然是海水泡沫般的野胡萝卜花,依然是四处散落的大块废铜烂铁。一侧有一道高高的野灌木篱笆,后头终于出现了房子。一幢大房子,黄灰色砖的两层楼,上加一层木阁楼,窗子上填着肮脏的泡沫塑料。楼下有扇窗户里面贴着铝箔,发出反光。

她走错地方啦。她不记得这幢房子。这里没什么修剪过的草地环绕着的围墙。只有杂草丛中胡乱长着几棵小树。

卡车就停在前方。她看到卡车前有一片清空的平地,铺着砾石,她可以开到那里调头。不过卡车堵在路上。她只好也停下。她不知道卡车里的人是不是故意这么停的,好逼着她解释自己的来由。这会儿,他悠闲地下了卡车。他没看她,放开了狗,这东西正前后乱跑,愤怒地狂吠着。下了地,它继续吠叫,不过一直待在男人身边。男人戴了顶帽子,脸藏在阴影里,伊芙看不到他的表情。他站在卡车边,看着他们,迟疑着没走过来。

伊芙解开安全带。

“别出去,”菲利普说,“待在车里。调个头。快开走吧。”

“做不到啊。”伊芙说。“没关系。那狗就会乱叫,不会咬我的。”

“别出去。”

她根本不该让游戏玩得失了控。像菲利普这么大的孩子很容易玩过头。“这不是在游戏里了。”她说。“他不过是个男人。”

“我知道,”菲利普说,“但是别出去。”

“住嘴。”伊芙说,她钻出车,关上车门。

“嗨,”她招呼道,“很抱歉,我弄错了。把这里当成另一个地方啦。”

男人咕哝了句类似“嗨”的声音。

“其实我在找的是另一个地方。”伊芙说。“我还是小孩时去过一次。有一堵墙,上面全是用碎玻璃做的图画。我想是一堵水泥墙,刷得雪白雪白的。我看到巷口两根门柱,还以为它肯定就在这里呢。你一定以为我们是在跟踪你吧。这事听起来也太离谱了。”

她听到车门开了。菲利普钻出来,身后拖着黛西。伊芙以为他是想靠她近点,便伸出胳膊迎接他。可他甩开黛西,绕过伊芙,和男人说起话来。他忘了刚才发出的警告,显得比伊芙还要镇定。

“你的狗乖吗?”他挑战似的问。

“它不会咬你的,”男人说,“只要我在,它就没事。它汪汪乱叫,是因为它还是只小狗崽儿呀。还只是只小狗崽儿。”

他个子很矮,还没伊芙高。他穿牛仔裤和一件彩色编织物做的敞开式马甲,或许产自秘鲁或者危地马拉。光秃、黝黑、肌肉发达的胸前挂着金链子和奖牌坠子,闪闪发光。说话时,他仰起头,伊芙看出他的脸比他的体态要老得多。前排牙齿已经掉了几颗。

“我们这就告辞吧。”她说。“菲利普,我正在告诉这个人我们沿这条路开来,是在找我还是小姑娘时到过的一个地方,那里有一堵墙,嵌着彩色玻璃做的图案。不过我搞错啦,这不是那个地方。”

“它叫什么?”菲利普说。

“特里西。”男人回答。狗听到自己的名字,跳起来撞他的胳膊。他把它拍下去。“我不晓得有啥图画。我不住这。哈罗德,他才是晓得这种事的人。”

“没关系了。”伊芙说,抱起黛西。“你能不能把卡车朝前挪一点,那样我就能调头了。”

“我不晓得啥图画。你瞧,要是它们是在这房子的前半截儿,我就看不到,都是因为哈罗德,他把这房子的前半截儿堵住了。”

“不是的,它们是在室外。”伊芙说。“不过没关系了,都是多年前的事了。”

“对对对,”男人好像渐渐有了谈话的兴趣。“你进去吧,让哈罗德跟你说说这个。你认识哈罗德?他是这里的主人。这地儿是玛丽的,可是哈罗德把她弄进养老院啰,所以现在这里是他的啦。这不怪他。她是得进那里啦。”他从卡车里拖出两箱啤酒。“我刚才进了趟城,哈罗德打发我进城。去吧。进去吧。哈罗德会很高兴看到你的。”

“来吧,特里西。”菲利普严厉地训斥道。

狗围着他们又叫又跳。黛西又害怕又兴奋地尖叫起来,身不由己地,他们全都朝房子走去,伊芙抱着黛西,菲利普和特里西在她边上的一些泥土疙瘩上乱跑,过去曾是台阶吧。男人紧跟在他们身后,身上散发出啤酒味,他想必在卡车里喝酒来着。

“开门吧,进去,”他说,“自己穿过去吧。你不介意这里有点乱吧?玛丽在养老院呢,没人像过去那样打扫这里了。”

他们不得不穿过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破烂——估计得用许多年才能积成这么大一堆。底层是一些桌椅、沙发,或许还有一两个炉子,其上堆满旧床单报纸窗帘枯死的盆栽植物木料屑子空瓶子破灯窗帘杆,有些地方一直堆到天花板,几乎完全挡住外面的光线。作为弥补,靠里侧的门边点着一盏亮得灼人的灯。

男人放下啤酒,打开那扇门,喊着哈罗德的名字。他们这会儿走进的房间究竟算是什么,还真不好说——有一些厨房柜子,柜门在铰链上摇摇欲坠,架子上摆了几个罐子,此外又有两张小帆布床,床上铺着光秃秃的床垫,摞着皱巴巴的毯子。家具或者挂着的被子把窗户挡得严严实实,以至于你根本搞不清哪里有窗,屋里充满类似旧货店、堵塞的水槽或马桶的气味,还有烹饪、油脂、香烟、人的汗水、狗的气味和塞满的垃圾箱的味道。

男人的喊叫声无人应答。伊芙转过身——门廊挤挤挨挨的,不过这里倒有可以转身的空间——说:“我想我们不该……”——但是特里西拦住了她,男人绕过她,敲起另一扇门。

“他在这里哟。”他说——仍旧扯着嗓门,尽管门已经开了。“哈罗德在这里哟。”特里西朝前冲去,只听另一个男人的声音说:“见鬼。把这狗弄出去。”

“这位女士想看一些画画。”矮个子男人宣布。特里西痛苦地哀号起来——有人踢了它一脚。伊芙别无选择,只得走进房间。

这是一间餐厅。摆着沉重的旧餐桌和结实的椅子。三个男人正坐着玩牌。第四个男人站起来踢了那狗。屋里温度大约有90度。

“关上门,有穿堂风。”桌边的一个男人说。

矮个男人把特里西从桌子下拽出来,丢进外面的房间,在伊芙和孩子们身后砰地关上门。

“老天爷啊,真见鬼。”站起来的男人说。他胸前和胳膊上都是密密麻麻的刺青,弄得皮肤好像是青紫色的。他晃晃脚,好像受了伤。没准他踢特里西的时候,也踢到了桌子腿。

背对门坐着个年轻人,肩膀又瘦又窄,脖子细长。至少伊芙觉得他可能挺年轻的,因为他头发染成一缕一缕的金色,戴着金耳环。他没转身。他对面的男人和伊芙一般年纪,剃光头,留一把整洁的灰胡子,长了双充血的蓝眼睛。他看看伊芙,丝毫友好的意思也没有,不过似乎有点明白或者理解的意味,在这方面,他和刺青男人可不像,后者看她的眼神,就好像她是一道他决定不予理睬的幻影似的。

桌子那头,在主人或者父亲坐的位子上,坐着下令关门的男人,他既没抬头,对来人也好像毫不在意。他是一个大块头男人,肥胖、苍白,一头汗津津的棕色鬈发,根据伊芙的判断,他几乎全身赤裸。刺青男人和金发男人都穿牛仔裤,灰胡子男人穿了牛仔裤和一件格子衬衫,扣子一直扣到脖子,系了个蝴蝶结。桌子上摆着杯子和酒瓶。坐主人位子的男人——他想必就是哈罗德——和灰胡子男人正在喝威士忌。另外两人喝啤酒。

“我告诉她没准房子前半截儿有画画,可她没法进去,你把那里关上了。”矮个男人说。

哈罗德说:“你把嘴闭上。”

伊芙说:“我真的很抱歉。”看来别无选择,她只好滔滔不绝地解释起来,从头讲起,扯到还是小女孩时如何住在村里的旅馆里,如何和妈妈一起旅行,墙上的图案,她今天如何想到它们,两根门柱,她显然的错误,她的歉意。她径直对灰胡子说着,因为他看起来是唯一愿意听或者能听懂的人。她的胳膊和肩膀被黛西的体重压得发疼,也因为全身的紧张而僵痛着。不过,她浮想联翩的是,将来如何跟人形容这事——她打算说,这就像发现自己突然深陷品特的一出戏中。或者就像她在噩梦中面对一群冷漠、死寂、充满敌意的观众。

等她再也想不出什么打趣或者抱歉的话,灰胡子开口了。他说:“我不晓得。你得问哈罗德。嗨,嗨,哈罗德。你知道什么碎玻璃拼出的图案这码子事吗?”

“告诉她她乘车到处看图案的时候我还没出生呢。”哈罗德头也不抬道。

“你真不走运啊,女士。”灰胡子说。

刺青男人吹声口哨。“嗨,你,”他对菲利普说,“嗨,小子。你会弹钢琴吗?”

哈罗德的椅子后头有一架钢琴。没有琴凳或凳子——哈罗德本人占据了钢琴和桌子之间的大部分空间——琴上堆满不相干的东西,比如盘子和外套,正如在这房子里的所有地方一样。

“不,”伊芙飞快地回答,“他不会。”

“我问的是他。”刺青男人说。“你会弹曲子吗?”

灰胡子男人说:“别逗他。”

“只是问问他会不会弹曲子,有啥关系。”

“别逗他。”

“你们看,我没法开走车子,除非有人挪一下卡车。”伊芙说。

她想,这屋里有股子精液的味道。

菲利普没说话,紧贴着她。

“要是你能挪一下——”她边说边扭过头,以为矮个男人就在身后。但其实他不在,她不由愣住,他根本不在屋里,他什么时候不知不觉地溜走了。万一他把门反锁上了怎么办?

她抓住门把手,它转动了,门开得有点费劲,另一头有什么东西摩擦着它。矮个男人就蹲在那里,竖着耳朵。

伊芙没理他,径直走出去,穿过厨房,菲利普变成世界上最乖的小男孩,一路小跑着紧跟在她身边。他们沿门廊中的狭窄走道穿过垃圾堆。终于走到户外后,她深吸一口气,此前好长一段时间都只能憋着气。

“你应当沿这路开下去,到哈罗德表姐家去问问。”矮个男人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他们有个不错的窝儿。他们弄了幢新房子,她把那里收拾得很漂亮。他们会给你看图案,看任何你想看的东西。他们会欢迎你。他们会让你坐下,请你吃东西,他们不让任何人空着肚子走开。”

他不可能一直蹲在门后,因为他已经挪开了卡车。或者是别的什么人挪开了它。卡车无影无踪,估计是开到某个看不到的车棚或停车点去了。

伊芙没搭理他。她给黛西系上安全带。菲利普不用提醒,自己扣好带子。特里西从不知什么地方冒出来,闷闷不乐地绕车跑,嗅着轮胎。

伊芙钻进汽车,关上车门,汗湿的手按上钥匙。汽车发动了,她朝前开进砾石地——空地四周都是浓密的灌木丛,她估计都是些浆果灌木,还有老丁香树,以及不少杂草。灌木丛有几处被一堆堆旧轮胎、瓶子和锡罐压扁了。很难想象这幢房子还能丢出什么东西,既然所有垃圾都存在屋子里,不过,显然他们还是丢了。伊芙给车掉头,注意到灌木压扁的地方冒出一堵墙的残迹,上面带着一点白灰。

她觉得看到墙上嵌着一些玻璃碎片,闪闪发亮。

她没有放慢速度去看它们。她希望菲利普没注意到它们——否则他会要停车的。她把车头对着小巷,驶过通往房子的泥土台阶。矮个男人站在那里,一双胳膊直挥,特里西晃着尾巴,从受惊导致的短暂驯顺中清醒过来,发出告别的吠叫,沿小巷追了他们一阵。它只是装装样子而已,要是真想的话,它准能追上他们。碾上车辙的时候,伊芙不得不放慢速度。

她开得那么慢,以至于一个人从汽车副驾驶座一侧高高的杂草丛中跳出,轻易地打开车门——伊芙没想起来锁——跳进车里。

是坐在桌边的金发男人,他的脸伊芙一直不曾看到。

“别害怕。别害怕啊大家。我只是想着是不是能搭你们一次便车,行不行啊?”

原来这不是男人或男孩,而是一个女孩。一个穿上了一件脏兮兮汗衫的女孩。

伊芙说:“没问题。”她设法让车开在车辙里。

“我在那房子里不好问你,”女孩解释,“我溜进浴室,从窗子爬出来,跑到这里。他们没准还不知道我走了呢。他们都醉啦。”她从对她来说太大的汗衫上揪起一把闻了闻。“臭死了,”她说,“我随手抓了这件哈罗德的,在浴室里。真难闻。”

伊芙开出车辙以及黑暗的小巷,回到正常的大路。“天哪,我真高兴走出那里了,”女孩说,“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那儿干啥。我都不知道怎么去的那里,那是在晚上。那可不是我待的地方。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是啊,他们看起来喝得够多的了。”伊芙说。

“嗯,不错。很抱歉我可能吓到你了。”

“没事。”

“要是我没跳进车里,我想你不会为我停车的。对不?”

“说不准。”伊芙回答。“我想要是我意识到你是个女孩的话,会的。我之前没能仔细看看你。”

“是啊,我现在看起来不大像了。我现在模样糟透了。我不是说我不喜欢参加聚会。我喜欢聚会。不过有这样的聚会,也有那样的聚会,明白我的意思吗?”

她在椅子里转过身,死盯着伊芙,迫使伊芙不得不把视线从路上挪开一会儿,好回视她。她看出女孩比听起来醉得更厉害。深棕色的眼睛呆滞无神,却瞪得大大的,努力睁圆,像通常醉汉的眼睛一样哀怨飘忽,流露出一心想蒙混过关的绝望神情。她的皮肤有的地方起疙瘩,有的地方灰扑扑的,整张脸都因为狂饮而发皱。她天生的发色是深色的——一缕缕金色头发在发根处刺眼地、醒目地呈现为黑色。要是你能无视她现在皱巴巴的脸,可以说她长得相当漂亮,你不由会奇怪她怎么会跟哈罗德那帮人混到一起。她的生活方式和现在的流行趋势想必让她从正常体重失去了15或者20磅——不过她个头不高,其实一点不像男孩子。她的正常体态本该是个让人挺想抱抱的胖姑娘,一个可爱的丰满丫头。

“何波把你们带进那里,真是发疯。”她说。“他脑袋有点不正常,这个何波。”

伊芙说:“我看出来了。”

“我也不知道他在那里干啥,我想他是为哈罗德干活。我想哈罗德也没让他干啥好事吧。”

伊芙从不认为自己会让女人产生什么性趣。这个脏兮兮、皱巴巴的女孩看起来也吸引不了什么人。不过,或许女孩不这么想——她想必早已习惯让人迷恋。总之,她把手摸上伊芙赤裸的大腿,往她的热裤裤腿里伸进一点点。她尽管醉醺醺,却摸得挺老道。要是一来就张开手指、抓揉肌肤,那就太过了。她用的是一种老练的、本能的摸索手法,不过没有任何真诚强烈的欲望,既无冲动也不亲切,以至于伊芙觉得那手大可以摸个空,直接抚爱汽车垫子算了。

“我没事。”女孩说,声音像手一样,竭力想把她和伊芙引进新一层的亲密感。“你知道我的意思吧?你明白我的,对不?”

“当然咯。”伊芙简短地答道。手挪开了,它那份疲惫娼妓的礼貌周全已经履行完毕。不过它没失败——至少没有彻底失败。尽管做得虚张声势又三心二意,它还是成功地撩拨起了几根老迈的神经。

而它居然起了效这个事实令伊芙一阵不适。它将一道阴霾,从此刻回溯起,笼罩住她这辈子或喧闹冲动或严肃认真,总体而言不知悔改的苟合史。不是说真的突然爆发出一阵羞耻感或罪恶感——就是一片脏乎乎的阴霾而已。难不成她这会儿突然渴望起一段纯洁一点的往昔,一份洁白一点的履历了?那该是多大的笑话。

不过大有可能她是依旧,而且一如既往地,渴望着爱情。

她说:“你想去哪里?”

女孩猛地后退,转脸看着前方的大路。她问:“你去哪儿?你住这附近吗?”引诱的含混语调消失了,就像性事完毕之后,换上了一种挺刻薄、自以为是的口气。

“有趟公共汽车穿过村子,”伊芙说,“在加油站停。我看到过站牌。”

“嗯,不过有个问题,”女孩说,“我没钱啦。你看,我急急忙忙从那里溜出来,没时间拿钱。要是没钱的话,我上公共汽车有啥用呢?”

现在必须假装不知道这是个威胁。告诉她,要是没钱,可以设法搭便车。她的牛仔裤里不大可能装了杆枪吧。她只是假装有罢了。

不过刀呢?

女孩第一次转过身,看向后座。

“孩子们,你们在那里还好吧?”她说。

没有回答。

“真乖呀。”她说。“他们见到陌生人害羞吗?”

伊芙居然想到性,真蠢,其实现实,其实危险,都在别处。

伊芙的钱包搁在汽车地面上,在女孩脚前。她不知道里面有多少钱。六七十美元吧。不会再多。要是她提议帮她买票,女孩准会说出一个很贵的目的地。蒙特利尔。或者至少是多伦多。要是她说,“把里面的钱都拿走好了,”女孩会认为这意味着屈服。她会看出伊芙的恐惧,没准会提出更进一步的要求。最糟的话,她会做出什么?偷走汽车?要是她把伊芙和孩子们留在路边,警察很快会找到她。要是她杀死他们,弃尸树丛,她或许可以逃得远些。或者她可以在他们还可以利用的时候,把他们带在身边,用刀子抵着伊芙的体侧,或者某个孩子的喉咙。

这类事发生过。不过不像在电视或电影里那么频繁就是了。偶有发生。

伊芙拐上镇公路,路上车来车往。为什么这让她稍许安心?这里的安全感纯属虚幻啊。她完全可能在一天最繁忙的车流中开车,一路把自己和孩子们送向死亡。

女孩说:“这路通哪?”

“通到大路上。”

“那就开到那里。”

“我正往那开着呢。”伊芙说。

“大路是到哪里的?”

“朝北到欧文桑德或者到托伯莫里,那里有船坐。或者朝南到——我也不知道了。不过它和另一条公路交叉,可以通到萨尼亚。或者伦敦。或者底特律或者多伦多,要是一直开下去的话。”

接下来沉默无言,一直开到大路上。伊芙拐上大路后说:“到啰。”

“你往哪里开?”

“我朝北开。”伊芙说。

“那你住在那里了?”

“我要到村里去。我得停下来加油。”

“你有油,”女孩指出,“有半箱多呢。”

太蠢了,伊芙该说要去买食品才对。

女孩在她身边发出一声长长的、下定决心的呻吟,或许是表示无可奈何。

“你知道,”她说,“你知道的,我要是想搭别人的车,最好还是这里就下车吧。我到别处也不见得比这里好搭车。”

伊芙把车停到砾石路边。宽慰感渐渐转变为类似羞耻感。或许女孩真没带钱就溜出来了,身上空无分文。醉醺醺的、废柴一根、两手空空,像这样站在路边是啥滋味?

“你说你们要去哪里?”

“朝北。”伊芙又说了一遍。

“你说到萨尼亚是哪个方向?”

“朝南。过马路,那面的车是朝南开的。小心别撞着。”

“没事。”女孩回答。听起来已经心不在焉。她已经盘算起新的机会。她半钻出车子,说声“再会”,又对后座说,“再见啦,要听话哦。”

“等等。”伊芙说。她俯身摸到钱包,掏出一张二十元钞票。她走出汽车,绕到女孩面前。“拿着,”她说,“这会管点用。”

“是啊。谢了。”女孩把钞票塞进口袋,眼睛瞟着路面。

“听着,”伊芙说,“要是你走不了的话,我告诉你我家在哪里。就在村子往北两英里的地方,村子呢,从这里往北走半英里就到。朝北。这个方向。我家人现在都在,不过他们今天晚上就走了,要是你介意这个的话。门口信箱上的名字是福特。那不是我的名字,我也不知道为啥上面是那个名字。房子在田地中间,是个独栋楼。前门一侧有扇普通的窗子,另一侧有扇怪模怪样的小窗子。浴室就在窗后头。”

“哦。”女孩说。

“我只是在想,要是你没搭到车……”

“好啦,”女孩说,“知道了。”

他们重新上路,菲利普说:“呃。她闻起来像堆吐出来的玩意儿。”

再开远一点,他说:“她都不知道应该看太阳的位置来判断方向。她是个笨蛋,不是吗?”

“我猜是的。”伊芙回答。

“呃。我从没见过这么蠢的人。”

穿过村子时,他问可不可以停下来买冰激凌蛋筒。伊芙说不行。

“大家都停车去买冰激凌,很难找到停车的地方啊。”她说。“家里有好多冰激凌。”

“你不该说‘家里’,”菲利普指出,“那只是我们临时待的地方。你应该说‘那房子里’。”

公路东面的田里,一捆捆巨大的干草齐齐对着太阳,它们捆得结结实实,看起来像盾牌、铜锣或者阿兹特克人的金属面具。驶过它们之后,出现一片长着泛白而柔软的金色尾巴或者羽毛的田野。

“那叫大麦,那种长尾巴的金色植物。”她告诉菲利普。

他说:“我知道。”

“那种尾巴有时候也叫胡须呢,”她背诵起来,“‘但是收割者啊,大清早就不得闲,在长胡须的大麦田……’”

黛西说:“‘玳瑁’是什么?”

菲利普说:“是大麦啦。”

“‘只有收割者啊,大清早就不得闲。’”伊芙背诵道。她竭力回想着。“‘唯余收割者啊,大清早就不得闲……’”“唯余”听起来最地道了。唯余收割者。

索菲和伊安在路边摊买了玉米。用来做晚饭。计划变了——他们明早才走。他们买了一瓶杜松子酒、一些汤力水和柠檬。伊安负责调饮料,伊芙和索菲坐着剥玉米。伊芙说:“二十四根玉米,太疯狂了。”

“等着瞧吧,”索菲说,“伊安爱吃玉米。”

伊安躬身给伊芙端上饮料,她尝了一口,评价道:“实在太美妙了。”

伊安同她记得或者想象的不大一样了。他并非矮个儿、刻板、干巴巴的。相反是个瘦瘦的金发男人,中等个头,动作敏捷,和蔼可亲。索菲显得没原先自信,说话做事都变得小心翼翼的。不过好像开心多了。

伊芙讲了她的故事。她从沙滩上的棋盘、消失的旅馆、在乡间的巡游开始。讲了妈妈的城里太太派头的套装,她的连衣裙和配套的凉鞋,不过没提年轻时代的伊芙对这些的厌恶。然后讲了她去看过的东西——种矮树的果园、摆满旧娃娃的架子、彩色玻璃拼的图案。

“它们有点夏加尔风格呢。”伊芙说。

伊安说:“不错。我们这些城市规划师也知道夏加尔的嘛。”

伊芙说:“抱歉。”两人都笑了。

接着讲到门柱,突如其来的记忆,阴暗的小巷和破烂的谷仓,生锈的机器,混乱不堪的房子。

“主人正在和朋友们玩牌。”伊芙说。“他对那个一无所知。要么是不知道,要么是没在意。可是天哪,我上次到那里差不多是六十年前的事了——想想看。”

索菲说:“哎哟,妈妈。真是的。”她看到伊安和伊芙相处融洽,很是宽慰,不由得容光焕发。

“你确定没搞错地方吗?”她说。

“没准搞错了,”伊芙回答,“没准吧。”

她不打算提在灌木丛中看到的半截墙。何必提它呢,况且还有那么多她觉得最好别提的事。首先是她让菲利普玩的让他兴奋过头的游戏。然后是几乎一切和哈罗德及其同伴有关的事。还有关于跳进汽车的女孩的所有事情,每一件。

有这样一类人,他们无论去哪里,都显得那么体面乐观,似乎能把他们所到各处的气氛都净化一新,对这些人说话,你得字斟句酌,免得显得格格不入。伊芙觉得,伊安就是这种人,尽管他这会儿表现得挺包容。索菲则是一副因为遇到他而对命运感激不尽的样子。从前,都是老人们才需要你如此小心翼翼地对待,可如今似乎你对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也得这样,像伊芙这种人只得竭力掩饰自己两头都不搭的窘境。她这一生一准会被他们视为一场丢人的狼奔豕突,一个巨大的错误。

她可以说那房子难闻极了,主人和他的朋友们看起来烂醉邋遢,但是不能提哈罗德赤身裸体,绝不能提她感到害怕。绝不能提她害怕什么。

菲利普负责收集玉米壳,抱出去丢到田边。偶尔黛西也会抓起一小把,拿出去往房子四周乱丢。菲利普没有对伊芙的叙述做什么补充,似乎也没注意听。不过故事讲完,伊安(他希望把这则地方趣闻与专业研究结合起来)问伊芙对于村子和乡村生活的古老模式被打破有何感想,对于所谓农业综合企业的扩张有何见解,菲利普倒是从趴在大人脚边爬来爬去的玩耍中抬起头来。他盯了伊芙一眼。漠然的一眼,同谋者装聋作哑的一个瞬间,一个不露痕迹的微笑,稍纵即逝,你都没来得及读懂。

它是什么意思呢?只是意味着,他已经开始私底下的收藏和保密工作,自行决定哪些事该记下,以及如何记下,以及,在他未知的未来,将对他产生何种意义。

要是女孩来找她,他们全都会在。那么伊芙的谨言慎行将毫无意义。

女孩不会来了。她在公路边站上不到十分钟,就会遇到更诱人的提议。或许更危险,但会更有趣,好处或许也更大。

女孩不会来啦。除非找到个和她一般年纪、无家可归、狼心狗肺的废物。(我知道有个地方咱们可以住住,只要打发掉那个老太婆。)

不是今晚,而是在明晚,伊芙将要躺在这幢变空的房子里,薄木板墙像层纸壳似的包围住她,她会希望自己变得轻飘飘的,啥也不用操心,脑袋里空荡荡,只灌满高大、深邃的玉米林的沙沙声,它们没准已经不再长高,不过依旧会在天黑后发出生机勃勃的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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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孩子们留下

三十年前,一家人在温哥华岛东岸度假。一对年轻夫妻带着两个小女儿,还有一对老夫妇,是丈夫的父母。

多完美的天气啊。每天早上,每天早上都像这样,第一道纯净的阳光从高高的枝桠间射入,灼干乔治亚海峡的静寂海面上的雾气。潮水退去,剩下一大片潮乎乎却易于行走的沙滩,就像尚未完全凝固的水泥地。实际上,潮水比前一日又近了些;每天早上,沙滩虽说仍很宽绰,其实已经缩小了。对于海潮的变化,别人都不大在意,做爷爷的倒是兴趣盎然。

比起这片海滩,年轻妈妈鲍玲更喜欢住宅区后头的小路,它蜿蜒北上一英里左右,通往流进大海的小河岸边。

若非海潮,你真有可能忘掉这是大海。越过水面,可以看到大陆群山,它们组成北美洲的西部壁垒。现在,透过雾气,山丘和山峰清晰可见,鲍玲沿小路推着女儿的婴儿车,也时不时能透过树枝瞥到它们,爷爷对这些山脉很感兴趣。他儿子布莱恩,也就是鲍玲的丈夫,也一样。爷儿俩不断试图弄清哪儿是哪儿。这些山峰中,哪些是真正的大陆山脉,哪些又是海岸前方诸岛上的惊人高峰呢?它们排列得错综复杂,白天光线变幻不定,更是让它们中的一些显得忽远忽近,实在难以分辨。

不过,住宅区和海滩之间,有一张压在玻璃板下的地图。你可以站在那里,看看地图,抬头看看前方,再看看地图,直到把各处都搞清楚。做爷爷的和布莱恩每天都做这事,时不时争论着——尽管地图就在眼前,你会以为不该有什么可争论的了。布莱恩倾向于认为地图不精确。不过他爸根本听不得对于这个地方的任何方面的任何批评,这里可是他挑选的度假地。这份地图,就像这里的食宿和天气,都是完美无瑕的。

布莱恩妈妈不爱看地图。她说看了头昏。男人们笑话她,认为她的脑袋本来就是昏的。她丈夫相信这是因为她是个女人。布莱恩相信这是因为她是他妈。她操心的永远只是谁饿着渴着了,孩子们有没有戴好太阳帽、涂好防晒油。卡特琳胳膊上看起来不像蚊子咬的疙瘩到底是啥?她让丈夫戴了一顶软塌塌的棉布帽,觉得布莱恩也该戴一顶——她提醒他,他还是孩子时,有年夏天他们去奥卡诺根湖,他晒太阳中暑得多严重啊。有时,布莱恩会对她说:“好了,住嘴吧,妈妈。”语调挺亲昵的,但他爸就会质问他,莫非他觉得如今可以跟他妈这样说话啦?

“她不会生气的。”布莱恩说。

“你怎么知道?”他爸说。

“够啦,看在圣彼得的分上。”妈妈说。

每天早上,鲍玲一醒来,就从布莱恩长长的、睡意矇眬地摸索着的胳膊和腿当中爬开,悄悄溜下床。唤醒她的是儿童室里的声音:宝宝玛拉——十六个月大,已接近婴儿阶段的尾声——发出了第一阵尖声哭泣和喃喃声,小床旋即咯吱咯吱响起,她抓着床扶手,设法站了起来。鲍玲抱她出来,她继续轻柔低哑地嘟囔着——快要五岁的卡特琳睡在旁边的小床上,身子扭动着,还没醒来——玛拉被抱进厨房,放在地板上换尿布,嘟囔声还在继续。然后,她被放进婴儿车,拿到一块饼干和一瓶苹果汁,鲍玲穿上太阳裙和凉鞋,上洗手间,梳头——全都尽可能做得安静迅速。她们出门,走过别的小屋,走向一条崎岖不平、没铺路面的小路,它几乎仍处于清晨森然的阴影笼罩下,像是在一条枞树和雪松树枝构成的隧道里。

爷爷也是个早起者,他站在他的小屋门廊上看到她们,鲍玲也看到他。不过互相挥一挥手就够了。他和鲍玲从来不怎么交谈。(尽管有时,在布莱恩没完没了地做滑稽表演,或者在奶奶充满歉意却顽固不已地瞎操心的时候,他俩会感到一种默契。他们心领神会地不看彼此,免得眼中流露出鄙夷之情,伤到别人。)

假期中,鲍玲设法挤出独处的时间——照顾玛拉时,她几乎相当于在独处。清早的散步、早上迟些时候她洗晾尿布的一个小时。下午,她原本可以利用玛拉睡觉的时候再挤出个把小时。不过布莱恩在海滩上搭了一个休息处,每天都把婴儿护栏带过去,这样玛拉可以在那里睡觉,鲍玲就不必特地回去了。他说,要是她总溜开,他爸妈会不高兴。不过他也同意她需要时间来复习台词,接下来的9月,等他们回到维多利亚市,她就要在戏里说这些台词了。

鲍玲不是女演员。这是一次业余表演,而她甚至连业余演员都算不上。她并不曾去参加角色选拔,尽管碰巧读过这出戏。让·阿努伊的《欧律狄刻》。不过,那会儿鲍玲其实什么都读。

她在6月参加一次烤肉聚会的时候,被一个男人邀请去演这戏。参加烤肉会的大多是教师和教师的配偶——它在布莱恩所在的高中的校长家举办。教法语的是个寡妇——她把成年的儿子也带来了,他在这里和她一起过夏天,夜间在一家市中心旅馆当接待员。她对每个人都宣布,他在华盛顿州西部的一所大学谋到一份教职工作,秋天就去。

他名字叫杰弗里·图穆。“拼写中没有b。”他说,好像这个陈腐的玩笑让他很受伤。这不是他妈的姓,她做过两次寡妇,他是她第一任丈夫的儿子。至于工作,他解释道:“它可不一定能干长,只是一份一年期的合同罢了。”

他要教什么呢?

“戏——剧。”他说,嘲讽地拖长音调。

他对眼下的工作也大加嘲讽。

“那真是个堕落的地方。”他说。“没准你听说了——去年冬天,一个妓女在那里被杀了。平时总有不少废物来登记入住,在里面猛嗑药,或者一命呜呼。”

大家都不大清楚该如何应对这种谈话,纷纷从他身边溜开。除了鲍玲。

“我想着上演一出戏,”他说,“你愿意加入吗?”他问她是不是听说过一出叫做《欧律狄刻》的戏。

鲍玲说:“你说的是阿努伊的那出?”他结结实实地被镇住了。他立刻说,他不知道它能不能演出来。“我只是在想,看看能否在这片诺埃勒·科沃德的土地上做点不同的事出来,一准挺好玩。”

鲍玲不记得在维多利亚市上演过诺埃勒·科沃德的戏,不过她猜想或许演过很多出吧。她介绍道:“我们去年冬天在大学里看过《马尔菲公爵夫人》。小剧院上演过《回荡的铃声》,不过我们没去看。”

“嗯,不错啊。”他说,脸红了。她本以为他比她大,至少像布莱恩的年纪(他三十岁,人们总说他看起来没那么成熟),不过一旦他用这种随意的、轻蔑的方式跟她说话,不看她的眼睛,她就怀疑他其实比他想表现的要年轻。现在看到那红脸,她更肯定了。

结果,他比她还小一岁。二十五岁。

她说,她演不了《欧律狄刻》。她不会演戏。不过,布莱恩听到他们的谈话,立刻说她必须试试。

“她就是需要有人推一把,”布莱恩对杰弗里说,“她就像头小骡子,很难让她起步。不对,说真的,她是过于低调了。我一直在提醒她这一点。她非常聪明。实际上比我聪明多啦。”

听到这话,杰弗里终于看了看鲍玲的眼睛——粗鲁地、探究地——轮到她脸红了。

因为她的模样,他立刻决定由她来演他的欧律狄刻。不过不是因为她长得美。“我绝不会让一个美女演这角色,”他说,“我好像从没用过任何美女演任何角色。那太过了。会让人分神。”

那么他说的她的模样到底指什么呢?是因为她的头发,它们又长又黑,相当浓密(与流行格格不入),以及她苍白的皮肤(“今年夏天别晒太阳了”),此外主要还是因为她的眉毛。

“我从来就没喜欢过它们。”鲍玲说,不过这不是真话。她的眉毛平平的,又浓又粗,在她脸上非常醒目。像头发一样,它们也不合时尚。不过,要是她真不喜欢它们,为什么不去拔掉呢?

杰弗里好像没听到她的话。“它们让你的表情看起来闷闷不乐,很引人注目。”他说。“此外你的下巴也有点过大,挺有希腊风味。要是我拍的是电影,能给你个特写,那就更好了。一般都会让一个看起来飘飘欲仙的女孩演欧律狄刻,我不想要飘飘欲仙的那种。”

鲍玲沿小路推着玛拉时,果真在背台词。最后有段独白让她有点为难。她一路跌跌撞撞地推着婴儿车,背诵着:“‘你真可怕,你知道。你像天使们一样可怕。你以为所有人都朝前走,像你一样勇敢阳光——哦,请别看我,亲爱的。不要看我——或许我不是你希望的样子,可我就在这里呀,我是温暖的,我是善良的,我爱你。我会给你所有我能给的快乐。不要看我。不要看。让我活下去吧。’”

她漏了一些东西,应该是:“‘或许我不是你希望的样子,可你能感觉到我就在这里呀,对吗?我是温暖的,我是善良的……’”

她跟杰弗里说过,她觉得这出戏很美。

他说:“真的吗?”他并没有因为她的评论高兴或吃惊——他似乎觉得早在预料之中,根本无需多言。他绝不会这样去描述一出戏。他更愿意把它形容成一个必须越过的障碍。此外也是一份可以向方方面面的敌人抛出的挑战。抛向那堆学术小人——按照他的说法——他们上演了《马尔菲公爵夫人》。抛向那群社会蠢蛋——按照他的叫法——他们盘踞着小剧院。他自命为外来者,倾尽全力压向这些人,在他们蔑视和反对的齿缝中上演他的戏——他管这叫他的戏。起初,鲍玲觉得这些肯定都出自他的想象,大有可能人家根本都不知道他。接着,发生了一些说巧不巧的事。上演这戏的教堂大厅突然要翻修,用不成了。印刷海报的价格意外上涨了。她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开始认同他的观点。要是你经常和他打交道,那你几乎没别的选择——争论是危险的,而且徒劳无益。

“这些狗娘养的。”杰弗里咬牙道,不过也颇为自得。“我并不感到意外。”

排演地点在费斯佳大街一幢老房子楼上。一周中还会有别的零零碎碎的排演,不过星期天下午是所有人聚齐的唯一时间。退休码头导航员扮演亨利先生,每次排演必到,对所有其他人的台词都非常熟悉,到了令人发窘的程度。不过发型师——她之前只熟悉吉尔伯特和苏利文,现在却要演欧律狄刻的母亲——其他时候都不能长时间离开店面。演她的情人的公共汽车司机也要每天上班,演俄耳甫斯的侍者(他们中唯一一个有志成为专业演员的人)也一样。鲍玲时不时得仰仗不可靠的高中生兼职的保育员们——夏季刚开始的六个星期,布莱恩忙着教暑期班。杰弗里本人每天晚上八点都得赶到旅馆上班。不过,星期天下午他们全都会到。别人都在西提斯湖里游泳,或者挤在碧根山公园里,在树下散步、喂鸭子,或者开车远离市区,去太平洋的海滩,杰弗里和他的班子却在费斯佳大街那间灰扑扑、天花板高高的房间里辛劳。窗子上部都是半圆形,就像在一些朴素庄严的教堂里一样,因为天热,它们用能找到的随便什么顶开着——一度位于楼下的帽店的20世纪20年代账本,或者一片片做画框剩下的木料,画框属于某位艺术家,他的油画现在抵着一面墙摞着,显然已被遗弃。玻璃脏兮兮的,不过窗外的人行道上、铺砾石的空荡荡停车场上,涂灰泥的低矮房屋上,阳光跳跃着,一派星期天特有的明媚气象。市中心大街几乎空无一人。没几家店开门,只除了偶尔一家挖墙而开的咖啡小馆,或者某家遍布苍蝇斑点的食品便利店。

休息时,总是鲍玲出去买软饮料和咖啡。她对戏剧本身及其进程发言最少——尽管她是唯一一个之前读过剧本的人——因为只有她没表演经验。她自告奋勇去买饮料,看来再合适不过。她喜欢在空荡荡街道上的短途行走——她感觉自己仿佛变成了个城里人,超然、孤独,活在一个重大而光辉的梦境中。有时她会想到家里的布莱恩,他在花园干活,还要照料孩子们。或者也可能他会带她们去达拉斯路——她记起他答应过这个——到池塘划船。那种生活与排演厅相比,顿显贫瘠乏味——数小时的努力、全神贯注、尖锐的交锋,汗水和紧张。即便咖啡的味道,它那烧灼的苦味,以及几乎所有人都选择它,而不是冰箱里取出的更提神、或许也更有益健康的饮料的事实似乎也让她满意。她喜欢商店橱窗的模样。这不是码头附近的光鲜大街,而是一条排列着修鞋修车铺,打折亚麻和织品店的街道,橱窗里摆满老掉牙的衣服和家具,即使是新货,看起来也像二手的。一些橱窗里衬着像旧玻璃纸一样又薄又皱的金色塑料布,免得商品被晒坏。这些商店其实只有这一天无人打理,但看起来仿佛凝固在时光中,就像岩洞壁画或沙漠下的遗迹。

她说她得离开去休两星期假的时候,杰弗里好像被雷轰了一般,好像他从没想过她生活中也会有假期这种东西。接着他变得严厉、略带挖苦,仿佛这无非是他早有预感的又一次打击。鲍玲解释道,她只会错过一个星期天——也就是两个星期当中的那个——她和布莱恩星期一开车去岛的东面,星期天早上返回。她允诺及时赶回来参加排演。私底下她纳罕自己如何能做到这个——打包、出发,这些总要花掉比你以为的更长的时间。她不知是否可以搭早上的班车,自己先回来。这个可能有点过分。所以她也没提。

她没法问他,他在乎的是否仅仅只是那戏,形成那团阴云的是否仅仅只是她从一场排演中的缺席。表面上是如此。排演时,他和她说话的口气公事公办,毫无破绽。要说有什么特别的,那或许就是他对她,对她的表演,都没像对别人那么高要求。这在所有人看来都是合情合理的。她是唯一一个当场拍板的演员,就因为她的模样——别人都是看到他在市里的咖啡馆和书店贴的广告,来参加面试被挑中的。从她那里,他似乎想要的是一种固执或者笨拙,与对别人的要求迥然不同。也许,这是因为在戏的后半部分她是演的死人吧。

然而她觉得他们心知肚明,别的演员们,他们全都知道在发生什么,尽管杰弗里摆出那种随意、粗鲁、毫无礼貌可言的姿态。他们知道,等他们全都三三两两告辞回家,他会穿过房间,闩上楼梯口的门。(一开始鲍玲假装和其他人一道离开,甚至钻进汽车,绕大楼开一圈,不过,后来这种把戏显得几乎像是侮辱了,不仅对她自己和杰弗里,对其他人也一样,她知道他们绝不会背叛她,因为他们全都被这出戏暂时却强大的魔咒罩住了。)

杰弗里穿过房间,闩上门。每一回,都像是个突发奇想,一个鬼使神差的决定。在它执行完毕之前,她不会看他。门闩推到位的声音,金属撞击金属发出的不祥或敲定命运的响声,让她感觉到一种局部的投降休克。不过她总是一动不动,她会等他回到身边,他的脸上,整个下午的疲惫突然之间无迹可寻,实事求是的、惯常的失望表情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满脸的神采飞扬、精力四射,这每次都让她大吃一惊。

“好吧。给我们讲讲你这出戏是关于什么的吧。”布莱恩的爸爸说。“是在舞台上脱衣服的那类戏吗?”

“好了,不要逗她了。”布莱恩妈妈说。

布莱恩和鲍玲安顿孩子们上床后,走到布莱恩父母住的小屋,享受晚间小酌。落日位于他们身后,在温哥华岛的森林后方,不过他们前方的群山一清二楚,在天空中剪影明晰,散发出粉红色光辉。几处高高的内陆山峰仍顶着粉色的夏季积雪。

“没人脱衣服啦,爸爸。”布莱恩用他雷鸣般的教学腔说。“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他们根本就没穿衣服。这是最新的流行做法。他们接下来要上演一部全裸的《哈姆雷特》,一部全裸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天啊,那幕露台戏里,罗密欧要沿墙上的格子爬上去,被蔷薇丛勾住……”

“哎呀,布莱恩。”妈妈说。

“俄耳甫斯和欧律狄刻的故事讲的是欧律狄刻死了,”鲍玲说,“俄耳甫斯下到冥界,想把她找回来。他的愿望实现了,但他必须保证不看她。不能回头看她。她走在他身后……”

“走了十二步,”布莱恩说,“只能这么多。”

“这是个希腊故事,不过被放在了现代,”鲍玲说,“至少这出戏是这样做的。多少有点现代吧。俄耳甫斯是一个音乐家,和父亲一道旅行——他们都是音乐家——欧律狄刻是一个女演员。事情发生在法国。”

“翻译的?”布莱恩爸爸问。

“不是,”布莱恩说,“不过别担心,不是法语的。是用特兰西瓦尼亚语写的。”

“简直什么都没法听明白,”布莱恩妈妈忧心忡忡地笑道,“太难了,有布莱恩在这里捣乱。”

“是英语的。”鲍玲说。

“你是演那个——叫什么名字来着?”

她说:“我是欧律狄刻。”

“他会把你弄回去的,对吗?”

“不,”她说,“他回头看我了,我只好还是死了。”

“唉,不幸的结局。”布莱恩妈妈说。

“你就这么诱人吗?”布莱恩爸爸怀疑地问,“他就不能忍住不回头看吗?”

“不是那样的。”鲍玲说。不过这时,她感觉在某个方面,公公似乎又得逞了。他达到了目的,这也是在与她的所有交谈中,他一直以来似乎就热衷的事:步步紧逼,让她不情愿却仍旧温顺地做出某个解释,然后钻进这解释,他再用一个看似无心的小动作,将它一举击溃。很长时间以来,他一直给她造着这种危险,今晚他已算收敛了。

但是布莱恩对此毫无觉察。布莱恩还在盘算着如何帮她。

“鲍玲确实很诱人嘛。”布莱恩说。

“是啊,没错。”妈妈说。

“或许吧,要是她去找发型师弄弄的话。”爸爸说。不过鲍玲的长发长期以来一直遭他非议,已经成为家里的保留笑话。因此甚至鲍玲也笑了。她说:“我可去不起,除非我们把阳台的屋顶先修好咯。”布莱恩笑得前仰后合,很高兴她能把这一切当成一个玩笑来接受。他一直就是这么建议她的。

“只是为了骗他回头嘛,”他说,“这是对付他的唯一办法了。”

“不错,呵呵,要是你们能给自己弄幢体面房子就好了。”爸爸说。不过这像鲍玲的头发一样,也是一句大家习惯了的挖苦话,没人会在意。布莱恩和鲍玲在维多利亚市买了一幢漂亮但亟需修理的房子,但它所在的大街上的老房子纷纷被改造成各种用途荒唐的公寓楼。这幢房子,这条街,街边横七竖八的老加里橡树,以及房子下面居然没挖地下室的事实,都让布莱恩爸爸觉得非常恐怖。对父亲的议论布莱恩通常会欣然表示赞同,甚至干脆把事情说得更过分。要是爸爸指着隔壁布满黑色消防梯的房子,问里面住的都是什么邻居,布莱恩就会回答:“都是穷鬼啊,爸爸。吸毒的人哟。”爸爸问到房子如何取暖,他答道:“用煤炉呀。如今几乎找不到这样的东西了,煤卖得可真便宜。当然了,它脏得很,还有怪味儿。”

因此,爸爸现在提到体面房子,没准是作为一种和解的信号吧。或者不妨这么理解之。

布莱恩是独子。是个数学老师。他爸是个土木工程师,也是一家承包公司的合股人。也许他曾经希望儿子当个工程师,或许还能进入这家公司,不过他从没提过这事。鲍玲问过布莱恩,他是否觉得,对他们的房子、她的头发和她读的书的抱怨,会不会是对这个更大意义上的失望的一种掩饰呢,布莱恩回答:“不会的。在我们家,我们总是对任何想抱怨的事都抱怨个不停。我们可不是有心机的人啊,太太。”

鲍玲却仍旧疑虑重重,尤其是听到他妈说,如今教师应当是世界上最值得尊敬的人,而他们连该得的一半都没得到,她简直无法想象布莱恩是如何日复一日承受这一切的时候。然后他爸每每接茬,“就是嘛,”或者会说,“反正我肯定不愿做这个,我告诉你吧。他们给我多少钱我都不干。”

“别担心,爸爸,”布莱恩会说,“他们给不起你多少钱。”

布莱恩在日常生活中,是个比杰弗里更富戏剧性的人。为了管理学生,他用上大量玩笑和滑稽动作,鲍玲相信他是在延续在父母面前一直扮演的形象。他会装哑巴,在学生假装羞辱他时会倒抽一口凉气,他会以牙还牙地反驳。他是个善良的无赖——一个花招迭出的快乐的难以摧毁的无赖。

“你的男孩儿在我们这里成就不小啊,”校长对鲍玲说,“他不仅幸存下来——虽说这个已经很不容易了——而且还成就不小啊。”

你的男孩儿。

布莱恩管学生们叫笨蛋。用的是一种亲切的、无可奈何的语调。他宣布他爸是非利士人的国王,是个纯洁、天然的野蛮人。他妈则是一块品质不错却已磨损的洗碗布。不过,不管他如何唾弃这些人,他离开他们时间长了就受不了。他带学生去宿营旅行,也没法想象哪个夏天可以没有这种举家休假。他每年都极其担心鲍玲会拒绝同行。或者就算答应一起去,她也会不开心,会因为他爸说的什么话而感到受辱,会抱怨她不得不花好多时间陪他妈,会因为他们没办法独处而闷闷不乐。担心她或许会决定整天待在他们自己的小屋里,读书,假装中暑。

在之前的假期里,所有这些都发生过。不过今年她随和多了。他告诉她,他注意到了这个,为此感激不尽。

“我知道你这样做不容易。”他说。“我就不同啦。他们是我父母,我习惯了不把他们当一回事。”

鲍玲来自一个把什么都太当一回事、以至于父母离异的家庭。她妈去世了。她与爸爸和两个比她大很多的姐姐保持着一种疏远而不失友好的关系。她解释说,他们之间没什么共同点。她知道布莱恩无法理解这种理由。她看得出,今年事情进展得如此顺利,让他大感宽慰。以前她以为他是因为懒惰或者怯懦,才没有打破这种安排,现在她意识到事情没这么简单。他需要他妻子和他的父母和他的孩子们像这样彼此维系,他需要鲍玲在他的生活中与他父母发生关联,也需要他父母在某种程度上认可她——尽管来自他爸的认可总是不甘不愿、勉勉强强,来自他妈的认可又过于浓郁,过于轻易,没什么分量。他还希望鲍玲能够、也希望孩子们能够,与他自己的童年发生关联——他希望这些假日能与他童年时代的假日连接起来,与那些好天气或坏天气、汽车故障或驾驶记录、划船惊魂、蜜蜂蜇伤,无休无止的棋盘游戏,以及所有他对妈妈抱怨说听得快要厌烦死的事情连接起来。他希望这个夏天拍点照片,添进他妈的相册,作为所有那些他一听人提到就忍不住要呻吟的照片的延续。

他们唯一能彼此交谈的时候是夜半时分,在床上。他们那种时候确实会交谈,比在家里聊得多,平时布莱恩总是那么疲倦,经常倒头就睡。而在白天,与他交谈是很难的,因为他玩笑开个不停。她看得出,玩笑就在他眼睛里闪烁着。(他的发色肤色跟她的很像——深色头发、白皮肤、灰眼睛,不过她的眼睛比较朦胧,他的却很明亮,像清水下的石块,晶莹清澈。)她看得出,笑话就在他嘴角牵扯着,他会在你的字里行间搜寻,等着抓住一个可以说双关语的机会,或者一句可以编韵文的句子——任何能够搅乱谈话,让它显得荒诞不经的机会。他那高大、松松垮垮拼凑而成,仍像青少年一样皮包骨头的身体抽搐着,为喜剧效果做着准备。在嫁给他之前,鲍玲有个叫格雷西的朋友,是个乖戾的女孩,对男人不屑一顾。布莱恩觉得这姑娘缺乏精神劲儿,需要激励,因此跟她说话时,比通常更加卖力逗笑。格雷西对鲍玲说:“你怎么能忍受这种没完没了的卖弄的?”

“真正的布莱恩不是这样的,”鲍玲说,“我们独处时他不像这样。”然而,回头看来,她真疑惑这话里有几分是真。她这样说,是否只是为了捍卫自己的选择,正如你决定结婚时会做的呢?

因此,在黑暗中交谈,受益于这个事实:她不用看见他的脸。而他也知道她看不见。

但是,即便窗子敞开,对着陌生的黑暗和夜晚的寂静,他仍有点调侃的味道。他说到杰弗里,必称他为导演大人,以便让这出戏,或者它是一出法国戏这个事实显得有点可笑。没准他针对的是杰弗里本人,以及杰弗里对这戏一本正经的态度吧。

鲍玲并不介意。能提到杰弗里的名字,对她而言是莫大的快乐和安慰。

大多数时候她都不提他,她围着这种幸福绕圈子。相反,她描述了所有其他人。发型师和码头导航员,侍者和宣称演过广播剧的老头。后者扮演的是俄耳甫斯的父亲,他让杰弗里最头疼了,因为他对于表演极其固执己见。

中年剧院经理人杜拉先生由一个二十四岁的导游扮演。马提亚斯,欧律狄刻的前男友,一个大约与她同岁的人,由一位鞋店经理出演,此人已经结婚,做了孩子爸。

布莱恩想知道导演大人为何不让这两个演员对调。

“他就是这么个风格,”鲍玲说,“他在我们身上看到的,都是只有他才能看到的东西。”

比如吧,她举例,侍者是个笨拙的俄耳甫斯。

“他才十九岁,那么害羞,杰弗里只好一直盯着他。他告诉他不要演得像在跟自己的祖母做爱。他不得不教他每一步怎么做。把你的胳膊在她身上抱得久一点,拍拍她这里。我真不知道这样有什么用——我只好相信杰弗里,相信他自有主张。”

“‘拍拍她这里’?”布莱恩说,“没准我该过去,盯着点这些排演。”

引用杰弗里的话的时候,鲍玲感觉子宫,或者胃的底部一阵虚弱,一股奇特的震颤朝上传递,直击声带。她不得不发出一声仿佛是在模仿杰弗里的低吼来掩饰颤抖(尽管杰弗里从不会发出任何戏剧性的低吼、训斥或责骂)。

“不过,他这么纯洁,倒也挺合适的,”她急促地说道,“不是那么好色。而是笨笨的。”她说起戏里的俄耳甫斯,而不是那个侍者。俄耳甫斯对爱情,或者对现实的态度都有问题。俄耳甫斯没法忍受任何不完美的东西。他想要一种超乎日常生活的爱情。他想要一个完美的欧律狄刻。

“欧律狄刻却更现实。她与马提亚斯和杜拉先生都调情。她在她母亲和她母亲的情人身边周旋。她知道人是怎么回事。不过她爱俄耳甫斯。在某种意义上,她爱他比他爱她要多。她爱他更多,因为她不是他这种笨蛋。她像个正常人一样爱他。”

“但是她和其他几个都睡过。”布莱恩说。

“嗯,和杜拉先生是她不得已而为之,她没法脱身。她不想这样,不过没准过了一阵子,她也享受其中,因为到了一定程度,她也没办法强迫自己不去享受嘛。”

因此错在俄耳甫斯,鲍玲毅然决然道。他是故意盯着欧律狄刻的,就为了杀死她,摆脱她,因为她不完美了。因为他的缘故,她才第二次死去。

布莱恩仰天躺着,大睁着眼睛(她根据他说话的声音判断出这一点)说:“但他不是也死了吗?”

“是的,他自己选择的。”

“那么他们又团圆咯?”

“是的,就像罗密欧和朱丽叶。俄耳甫斯最终与欧律狄刻重聚了。那是亨利先生的台词。是这戏的最后一句。也就是结局。”鲍玲翻身侧卧,把脸颊贴到布莱恩的肩膀上——不是为了挑逗,只是为了强调她下面要说的话:“从一个方面说,这是一出优美的戏。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讲,它蠢透了。它其实和罗密欧与朱丽叶不是一回事,因为并不是运气不好或者环境所迫。它是故意的。以便他们不必继续生活、结婚、生小孩、买幢二手房,修它,然后……”

“然后搞搞婚外恋,”布莱恩说,“毕竟,他们是法国人嘛。”

然后他说:“就像我父母。”

鲍玲乐了。“他们搞婚外恋吗?我能想象哦。”

“说真的,”布莱恩说,“我说的是他们的生活。”

“理论上我觉得杀死自己,免得变成父母的样子是有道理的,”布莱恩说,“不过我不信有谁真会这么干。”

“人人都有选择啊,”鲍玲梦呓般道,“她母亲和他父亲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卑鄙的,但是俄耳甫斯和欧律狄刻不必非要像他们啊。他们没被腐蚀。她和那些男人睡觉,并不足以说明她被腐蚀了。她那时还没陷入爱情。她还没遇到俄耳甫斯嘛。有段台词是他告诉她说,她所做过的所有事,都将永远依附在她身上,这话真讨厌啊。她对他撒的谎。那些男人。这些都要永远依附在她身上。然后,当然了,亨利先生也煽风点火来着。他告诉俄耳甫斯,他总有一天也会变得一样恶劣,不定哪天,他就会挽着欧律狄刻走在街上,活像个一心想把老狗甩掉的男人。”

布莱恩笑了,让她吃了一惊。

“不,”她说,“这话太蠢了。那不是必然的。那根本就不是必然的。”

他们继续分析着,愉快地争论着,这对他们并非寻常,却也不完全陌生。他们以前这么做过,在他们的婚姻生活中每隔很长一段时间总会这么来一回——半个晚上都用来讨论上帝啊、对死亡的恐惧啊、孩子们应当如何教育、金钱是否重要。最后他们会承认太累了,无法思考了,便像战友一般各自躺倒,沉沉睡去。

终于下雨了。布莱恩和父母打算开车去坎贝尔河买食品和杜松子酒,还要把布莱恩爸爸的车送到修车厂,检查从纳耐莫开过来时出的一个毛病。是个小故障,不过布莱恩的父亲想趁新车保修没到期,尽快修好。布莱恩不得不开自己的车同去,以免爸爸的车要留在修车厂。鲍玲说,她得留在家里,玛拉要睡午觉。

她说服卡特琳也睡下——允许她带着音乐盒上床,只要玩的声音很小就行。随后,鲍玲把剧本摊在厨房桌上,啜着咖啡,把一段戏过了一遍:俄耳甫斯说,他终于无法忍受了,像这样生活在两张皮肤、两个封套里,让他们的血液和呼吸都封锁在各自的孤独之中,欧律狄刻吩咐他住嘴。

别说话。别思考。只要放你的手去漫游,让它寻找自己的快乐吧。

你的手就是我的幸福,欧律狄刻说。接受这个吧。接受你的幸福吧。

当然了,他回答说他做不到。

卡特琳频频喊她,问几点了。她调高音乐盒的声音。鲍玲急忙赶到卧室门口嘘她,让她小声点,不要吵醒玛拉。

“要是你再这么玩它,我就要没收了,知道了吗?”

不过玛拉已经在婴儿床里发出动静,接下来几分钟,传来卡特琳轻柔、鼓励的说话声,显然是为了让妹妹彻底醒来。音乐声也迅速被调高又调低。玛拉开始摇晃小床的栏杆,爬起来,把奶瓶丢到地上,发出细声细气的哭泣,除非妈妈赶来,否则哭声会变得越来越凄惨。

“我没吵醒她啦,”卡特琳说,“她自己醒的。雨停啦。我们能去海滩吗?”

她说得对。雨停了。鲍玲给玛拉换了尿布,吩咐卡特琳换上游泳衣,找出她的小沙桶。她自己也换上游泳衣,外面套上热裤,免得还在海滩上时家人就回来。(“爸爸不喜欢有的女人穿着泳装就直接走出小屋,”布莱恩妈妈叮嘱过她,“我猜想我和他真是旧时代的人啦。”)她抓起剧本想随身带着,又放下了。她害怕自己会埋头其中太长时间,以至于疏于看护孩子。

她脑中涌现的想法,关于杰弗里的,其实根本算不得真正的想法——更像她体内涌现的各种反应。她坐在海滩上时(竭力待在一丛灌木勉强的阴影中,以便遵照杰弗里的叮嘱,保住她的苍白肤色),她拧干尿布的时候,或者她和布莱恩去看他父母的时候,这都会发生。玩棋盘游戏的时候,玩字谜游戏的时候,打牌的时候也是。她会若无其事地聊天、倾听、干活儿、照管孩子们,同时关于她的秘密生活的回忆像一场大爆炸一样震动着她。旋即一股暖流涌出,她的空虚被宽慰填满。可这不会持久,愉悦会渐渐漏光,她会感觉像个发了横财又突然失手,相信好运再也不可能回头的吝啬鬼一样。思念牢牢纠缠住她,逼着她计算起天数。有时她甚至会将一天划分为各个小段,以便更精确地计算时间的流逝。

她想编个什么理由,到坎贝尔河去,找个电话亭,给他打电话。小屋没电话——唯一一部公共电话安在门房大厅。但她没有杰弗里干活的旅馆的电话号码。此外,她晚上不可能开溜到坎贝尔河。她担心如果白天打电话到他家,他妈妈,那个法语老师,会接电话。他说过他妈夏天很少出门。只有一次,她坐轮渡到温哥华去了一天。杰弗里曾给鲍玲打电话让她过去。那会儿布莱恩在上课,卡特琳在参加游戏小组。

鲍玲说:“不行。我要照管玛拉呀。”

杰弗里说:“谁?哦对不起。”然后是“你不能带她一起来吗?”

她说不能。

“为什么不能?你不能带点什么来让她自己玩吗?”

不行,鲍玲说。“我做不到,”她说,“真的做不到。”推着宝宝展开一场罪恶的远行,她觉得太过危险了。进入一幢洗涤剂不曾搁到高高的架子上,各种药丸和咳嗽药水、香烟和纽扣都没有收好的房子,即便没中毒或噎到,玛拉也会储藏起一枚定时炸弹——对于在一幢奇怪的房子里遭到的奇怪的冷落、一扇紧闭的门、门那头传来的声响的回忆。

“我真想要你,”杰弗里说,“真想要你在我床上。”

她又一次虚弱地说:“不行。”

他的话不断回荡在她心里。真想要你在我床上。他的声音里有种半开玩笑的急切,不过也有一种毅然决然,一种当真的感觉,仿佛“在我床上”这个说法意味深长,所谓的床指向的是一种更为宏大、并非仅仅涉及物质的维度。

她的拒绝——它标志着她已经深陷于任何人都会认定属于她的真正生活——是否是一个巨大的错误呢?

海滩几乎空无一人——人们已经接受了今天是个雨天。沙子又湿又重,卡特琳没法搭城堡、挖灌溉系统了——反正这些工程她也只会同爸爸一起实施,她觉察得出他对它们的兴趣是真心的,鲍玲则不然。卡特琳在海浪边缘孤独地徘徊了一阵。她或许想念别的孩子们,那些不知名的临时朋友们,以及偶尔会遇上的砸石子、踢水花的敌人们,那些尖叫啊、拍水啊,还有哈哈大笑。一个比她大一点点、显然完全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男孩正站在离海滩远一点的齐膝深水里。要是这两个孩子能一起玩,那就最好了。这样就可以恢复所有的海滩乐趣了。鲍玲没法判断,卡特琳朝水里跑去,掀起一点水花,是不是要去找他,或者他这会儿注视着她的表情是充满好奇还是不屑一顾。

玛拉却不需要朋友,至少现在不用。她蹒跚着朝海水走去,感觉它舔着她的脚,又改变想法停下,到处看着,找到了鲍玲。“宝,宝。”她认出了她,快乐地叫着。“宝”是“鲍玲”的简称,她不说“妈妈”或“妈咪”。这么一扭头,她失去平衡——跌坐在半是沙子半是水的地方,不由发出一声惊呼,惊呼又发展成一声宣告,随后,她做了一点坚决的、笨拙的努力,设法双手撑起身子,摇摇晃晃地、胜利地站起来。她已经会走路半年了,但在沙地上走仍有点困难。现在她朝着鲍玲走回来,用自己的语言自然而然、随心所欲地发着评论。

“沙子,”鲍玲说,一边抓起一小团,“看。玛拉。沙子。”

玛拉纠正了她,给它换个叫法——听起来有点像“呜呜”。她的弹力短裤里塞着厚尿布,又穿着毛圈布海滩装,屁股显得大大的,这个,加上她丰满的脸颊和肩膀,还有不可一世的斜睨表情,使她看起来颇像个自负的主妇。

鲍玲注意到有人喊她的名字。已经喊了两三次,是个陌生的声音,所以她没在意。她站起身挥手。是在门厅小卖部工作的女人。她俯身在阳台上喊:“基丁夫人?基丁夫人?电话,基丁夫人。”

鲍玲一把抱起玛拉,招呼着卡特琳。她和小男孩已经开始彼此注意——他们从水里捞石头,朝远处的水面丢去。一开始她没听到鲍玲叫,或者假装没听到。

“小卖部,”鲍玲喊道,“卡特琳,小卖部。”等确定卡特琳会跟上来——是“小卖部”这个词促成的,它指的是门厅里的小商店,出售冰激凌、糖果、香烟和汽水——她就小跑着穿过沙滩,爬上通到沙滩和沙龙白珠树灌木丛上方的木头台阶,半路她停下脚步,把宝宝换到另一侧胯部,嘟囔着:“玛拉,你怎么这么重啊。”卡特琳沿路用棍子敲打着栏杆。

“我可以吃一个脆皮巧克力冰棒吗?妈妈?可以吗?”

“等下再说。”

“请问我可以吃一个脆皮巧克力冰棒吗?”

“再说吧。”

公用电话位于大厅另一头的告示牌边,对着餐厅门。因为下雨的缘故,餐厅里正进行着一场宾果游戏。

“希望他还没挂哦。”小卖部的女人嚷道。她现在坐在柜台后面,看不到她人。

鲍玲抱着玛拉,抓起悬在空中的话筒,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喂?”她以为会听到布莱恩告诉她要在坎贝尔河耽误一阵,或者问她要从药店里带什么回来。要买的只有一样——炉甘石洗剂——所以他没写下来。

“鲍玲,”杰弗里说,“是我。”

玛拉在鲍玲体侧踢腾扭动,急着想下地。卡特琳沿大厅走进小卖部,一路留下湿漉漉的沙子脚印。鲍玲说:“稍等,稍等下。”她让玛拉滑下地,急忙跑去关上通往台阶的门。她不记得告诉过杰弗里这个地方的名字,尽管告诉过他大致方位。她听到小卖部里的女人语调尖厉地对卡特琳发话,像对待没有父母带着的孩子一样。

“你怎么不记得用水龙头冲冲脚啊?”

“我在这里。”杰弗里说。“没有你,我过不好。我根本过不下去。”

玛拉朝餐厅走去,好像里面传出的男人的声音“在N下面……”是一份对她的直接邀请似的。

“这里,哪里?”鲍玲问。

她读着电话边告示牌上钉着的通知。

禁止十四岁以下无成人陪护儿童登船或划独木舟。

钓鱼比赛。

圣巴托罗缪教堂糕点和手工艺品出售会。

你的生命全在你的掌心。手相和扑克牌占卜。保证灵验。请打克莱尔的电话。

“在一家汽车旅馆。在坎贝尔河。”

鲍玲睁眼之前就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她毫无意外之感。她睡着了,但睡得不够沉,不至于把什么都忘掉。

之前,她带着孩子们,在旅馆停车场等到了布莱恩,向他要车钥匙。她当着他父母的面告诉他,她要到坎贝尔河再买点东西。他问,什么东西?身上有钱吗?

“就是点小东西嘛。”她说,好让他以为是她要去买卫生巾或者避孕药等等不便明说的东西。“钱带了。”

“好吧,不过你得去加点油了。”他提醒道。后来她不得不给他打电话。杰弗里说她必须这样。

“因为他不会相信我的。他会以为我绑架你了之类。他不会信的。”

但是那天所有事情中最怪的一件,是布莱恩似乎确实立刻就信了。他站在她不久前站过的地方,在门厅的公共走廊里——宾果游戏结束了,但是人们依然从那里路过,她在电话里能听到他们,吃完晚饭后从餐厅走出的人们——他说:“哦。哦。哦。好吧。”用的是一种本该需要极力控制、却因为听天由命或早有预感而毫不费力的语调。

好像他老早,老早就知道她会出什么事。

“好的,”他说,“那汽车怎么办?”

他说了点别的事,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然后挂断了,她从位于坎贝尔河的加油站旁的电话亭走出来。

“真够快的啊,”杰弗里说,“比你想象的要简单吧。”

鲍玲说:“我不知道。”

“他或许早就有感觉了。人是会感觉到的。”

她摇摇头,示意他别再说,于是他说:“对不起。”他们沿大街走着,彼此没触碰,也没说话。

他们不得不出门去找电话亭,汽车旅馆里没电话。这会儿,鲍玲在清晨悠闲地打量四周——她进了这房间以来第一次真正感到悠闲自在——发觉屋里实在乏善可陈。破梳妆桌、没床头板的床,一把没扶手的硬椅子,窗上挂的是一面威尼斯式百叶窗,断了一片百叶,还有一幅橘色塑料窗帘,可能是想充当纱帘吧,它无须缝边,只用在底下一剪。一台噪杂的空调——杰弗里晚上关了它,挂了保险链的门开着,因为窗子锁死了。现在门又关着。想必他夜里起床去关的。

这就是她所有的一切了。她与布莱恩正或睡或醒地躺在里面的那套小屋的关系已经断绝,她与那幢可谓表达了她与布莱恩的生活,表达了他们所希望的生活方式的房子的关系也断绝了。她不再有什么家具了。她把自己与所有那些又大又重的财物割裂开了,比如洗衣机啊烘干机啊橡木桌子啊重新抛光的衣柜啊按照维米尔的一幅油画仿造的大吊灯啊。也同样与那些尤其属于她的东西割裂开了——她长期收集的压制玻璃大酒杯,还有显然不是正品,但很美丽的祈祷毯。尤其是这些东西。甚至她的书,她有可能也已失去了。甚至她的衣服。她穿着踏上坎贝尔河之旅的裙子、罩衫和凉鞋大有可能还算属于她的一切。她不会回去索取任何东西。如果布莱恩与她联系,问怎么处理它们,她会告诉他随便——都丢进垃圾箱,倒到垃圾堆上,要是他愿意的话。(事实上她知道他很可能会打个包,结果果然,他一丝不苟地不仅仅把她的冬季大衣和靴子,还把诸如她只在婚礼上用过一次的束腰之类全都寄来,最上面压着祈祷毯,作为他的慷慨之举的最后一份声明,不管这种慷慨是本性使然,还是刻意为之。)

她相信她再也不会在乎住什么房间,穿什么衣服。她不会再去借助这种手段来说明她是谁,是什么样的人。哪怕为了让她自己对此有所认识也不会。她所做的就已足够,它将说明一切。

她做的,将是她听说过或读到过的那种事。是安娜·卡列尼娜做过的,也是包法利夫人想做的。布莱恩学校里的一个老师和校秘书也做过。他同她跑掉啦。那就是它的叫法。同某人跑掉。同某人开溜。它被说得很轻蔑、很幽默,甚至带着妒忌说出。它比通奸更进一步。做这事的人几乎肯定已有私情,长期通奸,终于变得足够绝望或者勇敢,走出了这一步。每隔很长一段时间,总有一对人冒出来宣称他们的爱情未曾完满,并且在技术上而言纯洁无瑕,不过这种人——要是真有人信的话——不光会被视作态度严肃、品格高尚,而且会被当作几乎无可救药的偏执狂,跟一心跑到危机四伏的穷乡僻壤去工作的那类家伙差不多。

其他人,通奸者们,则被视为不负责、不成熟、自私,或者甚至残忍。不过也是幸运的。幸运是因为,他们在停着的汽车里,或高高的草地中,或彼此被玷污的婚床上,或者更多是像这样的汽车旅馆里享有的性爱必定很精彩。否则他们根本不可能不顾一切渴求彼此的陪伴,也做不到坚信他们共享的未来必定远远好过昔日的生活,坚信二者有着天壤之别。

天壤之别。这就是鲍玲现在必须相信的——相信在生活中,或者婚姻中,或者人与人的结合中,会有这种明显的分别。相信有些人与别人不同,别无选择、命中注定要有所行动。当然一年前她也会说这话。人们都会说这种话,似乎他们相信这种事,相信自己必然属于第一类人——与众不同的那种,即便任何人都看得出其实他们并不是,即便任何人都看得出其实他们并不明白自己在说什么。比如鲍玲就不可能明白自己在说什么。

房里太热了。杰弗里的身体太热了。即便睡着了,它似乎也放射出坚信和争辩的热量。他的身体比布莱恩粗壮。腰更粗一点。骨架上肉更多一点,不过摸起来并不松弛。总体而言没那么帅——她知道大多数人都会这么评论,而且并非吹毛求疵。布莱恩在床上不会发出什么味道。杰弗里的皮肤呢,每次和她在一起,都散发出一种挥之不去的隐隐的油腻味儿或坚果味儿。他昨晚没洗澡——不过她也没洗。没来得及。他有可能带牙刷了吗?她没带。可她不知道自己会留下来呀。

和杰弗里相会时,她脑海中仍盘算着得炮制一个巨大的谎言,才能在回家时应付过去。所以她——他们——必须抓紧时间。杰弗里告诉她,他决定他们必须一道生活,她得跟他去华盛顿州,他们得放弃那戏了,因为他们在维多利亚市没法待下去,她只是迷蒙地看着他,就像突遇地震一样。她话涌到嘴边,打算告诉他所有不可能的理由,她兀自以为随时可以开口,其实她的生活从那一刻起就飘了起来。回去只能是一具行尸走肉。

她只说了一句:“你确定?”

他说:“是的,”他真诚地保证,“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那不像他会说的话。旋即她意识到他是在引用——或许带点嘲讽——戏里的台词。那是在车站餐厅刚认识没一会儿,俄耳甫斯对欧律狄刻说的。

她的生活于是朝前方倒去。她正在变成跑掉的人之一。一个令人震惊地、不可理喻地放弃一切的女人。为了爱情嘛,旁观者会挖苦地说。意思就是为了性。要不是为了性爱,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吧。

然而,其实有什么差别呢?与你听说的不同,这种事其实没什么差别可言。皮肤、动作、触摸、反应。鲍玲并非身体难以给出反应的女人。布莱恩就得到过它。或许任何人都可以得到,只要他不是太可笑,或者道德败坏就成。

但是,其实根本不同啊。和布莱恩——尤其是和布莱恩,她对他曾经投以一种自私的良好愿望,她和他曾经在婚姻的共谋中生活过——是绝不可能出现这种魂飞天外,这种无可抗拒的飘飘欲仙,这种她无须努力争取,只用安心承受,就像承受呼吸或者死亡一样的情感的。她相信,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有可能:这皮肤得长在杰弗里身上,这动作得由杰弗里做出,压在她身上的重量里得有杰弗里的心,还有他的习惯、他的思想、他的特性,他的野心和孤独(据她所知,这个可能主要源自他的年轻)。

她只知道这些。还有很多她一无所知。她对于他喜欢吃什么,喜欢听什么音乐,或者他妈在他生命中扮演的角色(毫无疑问会是一个神秘但重要的角色,就像布莱恩的父母一样)都茫茫然。她相当确信的只有一件事——他不管喜欢什么、讨厌什么,都绝对爱憎分明。

她从杰弗里手中,从发着刺鼻漂白水味的罩单下滑开,溜到堆着床罩的地板上,迅速用那块烂糟糟、绿不绿黄不黄的雪尼尔布裹住身体。她不想他睁开眼,看到她的后背,看到她下垂的臀部。他以前看过她的裸体,但多少都是在一种更加包容的时刻。

她漱了口,用大约两片薄薄的巧克力大小、硬得像石头的肥皂洗了澡。两腿中间那地儿使用过度,变得肿胀发臭。排尿有点困难,而且似乎有些便秘。昨夜,他们出去买来汉堡,但她无法下咽。或许她得重新学习去做所有这些事,重新恢复它们在她的生活中的天然位置。这会儿,她似乎尚无余力关注它们。

她钱包里有点钱。她必须出去买牙刷、牙膏、除体臭剂、洗发香波。还有阴道胶冻剂。昨夜他们头两次用了避孕套,第三次什么也没用。

她没戴手表,杰弗里也没有。屋里当然也没钟。她觉得天还早——已经很热了,但根据光线判断,时候尚早。商店可能还没开门,不过总有个别地方她能买到咖啡吧。

杰弗里翻了个身。想必被她弄醒了,旋即又睡着。

他们将要有一间卧室。一间厨房,一个地址。他会去上班。她会去自助洗衣店。没准她也会去工作。卖东西、当女招待、教学生。她懂法语和拉丁语——美国高中教法语和拉丁语吗?不是美国人,也可以找到工作吗?杰弗里就不是嘛。

她没带钥匙。回来时要想进门,就必须叫醒他了。没有写便条的笔,纸也没有。

天色还早。汽车旅馆位于小镇北端的公路边,挨着大桥。还没有车子出现。她在棉白杨树下没精打采地走了很久,才有一辆不知什么车轰隆轰隆开上大桥——尽管昨晚桥上的交通一直到夜深时分还频频晃动他们的床。

有什么东西过来了。一辆卡车。不过不光是卡车哟——有一个庞大的、凄惨的事实扑面而来。它并非来自别处——它一直就潜伏着,自打她醒来就开始残忍地轻推她,或者甚至整个夜里都不曾放过她。

卡特琳和玛拉。

昨晚在电话里,在用一种如此淡漠、平静,几乎是欣然的声调说话之后——仿佛他因为自己不曾流露出震惊,没有反对也没有哀求而自豪着——布莱恩突然炸开了。他带着轻蔑和狂怒,不再在乎是否被人听见,质问道:“好哇——那小孩怎么说?”

抵着鲍玲的听筒颤抖起来。

她说:“我们商量一下……”但他似乎充耳不闻。

“孩子们,”他说,用同样颤抖、仇恨的声音。将“小孩”这个词换成了“孩子们”,就像用一块厚板对她猛地一击——一种沉重、正式、正当的威胁。

“孩子们留下。”布莱恩说。“鲍玲,你听到我的话没有?”

“不要。”鲍玲说。“是的,我听到了,但是……”

“就这样。你听着。记住。孩子们留下。”

这是他唯一的办法。好让她看清自己在做什么,在终结什么,并且要是她不知回头,那就这么惩罚她。没人会谴责他。她可以哄骗,可以讨价还价,也肯定可以委曲求全,但这话像一颗冰冷滚圆的石头卡在她喉咙口,像一颗炮弹。它会一直卡在那里,除非她完全改变主意——孩子们留下。

他们的汽车——她和布莱恩的——仍停在汽车旅馆的停车场上。今天布莱恩会让他爸或他妈开车送他来开走它。她口袋里装着钥匙。车有备用钥匙——他肯定会带上。她打开车门,把她的钥匙丢在驾驶座上,从门里扭上锁,关上。

现在她无法回头了。她无法钻进汽车,开回去,承认自己发了疯。要是她那样做,他会原谅她,但永远不会忘掉这事,她也不会。不过他们会过下去,就像大家一样。

她走出停车场,沿人行道走进镇子。

玛拉压在她胯部的重量,就在昨天。卡特琳踩在地板上的脚印。

宝、宝。

要回到她们身边,她并不需要钥匙,并不需要那车。她可以在公路上请求搭车。屈服、屈服,千方百计回到她们身边,她怎么会做不到?

像一具行尸走肉。

一个流体一般的选择,对奇幻未来的选择,被倾倒上地面,瞬间凝固了。呀,它已凝结成形,不容变更。

这是一种锐痛。它会变成慢性病。慢性意味着它将挥之不去,不过不一定会频频发作。也意味着你不会因它而死。你没法摆脱它,但也不至于送命。你不会每分钟都感觉到它,但不可能一连好多天都免遭它打搅。你会学会一些伎俩去掩盖或驱逐这种痛,避免彻底毁掉你当初不惜承受它来换取的东西。这不是他的错。他仍是一个无辜者,或者一个野蛮人,他并不知道世上有这样一种经久不衰的痛。告诉你自己,你不管怎样都会失去她们。她们会长大呀。对一个母亲而言,这种私下的、有点荒唐的孤寂是迟早的事。她们会忘记现在,会以这种那种方式断开与你的关系。再不然她们会一直缠着你,直到你发愁不知如何打发她们,就像布莱恩那样。

不过仍旧,是那样的痛啊。忍下去,习惯它,直到它成为一段令她悲哀的过去,而不是任何可能的现实。

她的孩子们都长大了。她们并不恨她——因为她的离开,或者不回来——她们也不原谅她。或许她们反正不会原谅她的,不过本可以因为别的原因。

卡特琳对于度假小屋里的夏天隐隐有一点回忆,玛拉什么都不记得了。一天,卡特琳跟鲍玲提到它,称之为“奶奶爷爷住过的那地方”。

“你跑掉时我们待在那个地方,”她说,“只是我们后来才知道你是和俄耳甫斯跑掉了。”

鲍玲说:“那不是俄耳甫斯。”

“不是俄耳甫斯?爹地一直这样说的呀。他总是说:‘然后你妈跟那个俄耳甫斯跑掉了。’”

“他是在开玩笑啦。”鲍玲说。

“我一直以为是俄耳甫斯。那么另有他人咯。”

“是另一个跟这戏有关的人。我和他过了一阵。”

“不是俄耳甫斯咯?”

“不。才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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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富得流油

1974年夏季的一个傍晚,飞机快要停稳了,卡琳弯下腰,从背包里摸出几样东西。一顶黑色贝雷帽,她顺手戴起,让它斜斜地扣在一只眼睛上,一管红色唇膏,她用窗子当镜子涂在嘴上——多伦多的天已经黑了——还有一只长长的香烟嘴,她举着它,准备伺机衔在齿缝中。贝雷帽和香烟嘴都是从她继母穿去参加化装舞会的《花街神女》套装中偷来的,唇膏是她自己买的。

她知道她不大可能扮出成熟妖女的模样。不过她也不想还像去年夏末登上飞机的十岁丫头。

挤在人流中,即便她把香烟嘴叼在嘴上,阴郁地斜睨四周,也没人多看她一眼。所有人都急匆匆、慌里慌张、兴高采烈或者迷迷糊糊的。大多数人看起来仿佛也穿着戏服。穿浅色袍子,戴绣花小帽的黑人绝尘而过,老太太们弓腰坐在箱子上,脑袋上蒙着披肩。全身都是珠子和碎布的那是嬉皮士。她发觉自己有那么一会儿被夹在一群严峻的男人当中,他们戴黑帽,脸颊上钉的小圆环直晃。

接机的人该在外面等才对,可他们都设法穿过自动门进来了。在行李传送带对面的人群中,卡琳看到她妈罗斯玛丽,不过妈妈还没看到她。罗斯玛丽穿件深蓝色长裙,上面有金色和橙色的月亮图案,头发新染过,乌黑乌黑,堆在头顶,像个摇摇欲坠的鸟巢。她的模样比卡琳记得的要老,而且可怜兮兮的。卡琳的眼光掠过她——在找德里克。德里克在人群中应该很显眼,因为他身材高大,前额闪闪发亮,一头浅色波浪长发一直披到肩膀。而且他眼睛明亮坚定,嘴唇带着嘲讽,身子总是笔挺。不像罗斯玛丽,她这会儿正茫然无措地扭来扭去,伸长脖子四处打量。

德里克没站在罗斯玛丽身后,也不在周围。除非他去洗手间了,不然就是没来。

卡琳取下烟嘴,把贝雷帽推到脑后。德里克不在,这玩笑就没劲了。跟罗斯玛丽开这种玩笑只会让她犯迷糊——罗斯玛丽看起来已经够迷糊、够凄凉的了。

“你涂口红了嘛。”罗斯玛丽说,泪汪汪的,表情困惑。她用翅膀似的衣袖,还有一身可可奶油味儿拢住卡琳。“别告诉我你爸爸允许你涂口红了。”

“我想吓你一跳嘛。”卡琳说。“德里克在哪里?”

“没来。”罗斯玛丽说。

卡琳看到行李传送带上出现了自己的手提箱。她往人群中一钻,挤出一条路,过去一把抓过它。罗斯玛丽想帮忙拎,卡琳连说:“不用,不用。”她们挤到出口处,穿过接机的人群,这些人因为不够强悍或者缺乏耐心,不曾挤到里面。她们没说话,直到出了门,进入炙热的夜晚空气。朝停车场走去的时候,卡琳问:“怎么了——你俩又遇上你们的那种风暴了吗?”

“风暴”是罗斯玛丽和德里克描述他们的冲突的一个词儿,这些冲突都被归咎于合作修改德里克的书时遇上的重重困难。

罗斯玛丽心如止水道:“我们不见面了。我们散伙咯。”

“真的?”卡琳问。“你的意思是,你们分手了?”

“要是像我们这种人还有分手这一说的话。”罗斯玛丽回答。

巨大弧形的立交桥上,车灯流仍在所有道路上不断涌进涌出城市,桥下也是一样。罗斯玛丽的车没装空调——不是用不起,而是因为她不相信这玩意儿——所以车窗必须摇下,任交通的噪音像一条河流,伴着气流直灌进来。罗斯玛丽讨厌在多伦多开车。她每周一次进城见出版商老板时,总是坐公共汽车,其他时候常让德里克开车送她。她们开下机场高速,沿401公路一直朝东,罗斯玛丽紧张兮兮、全神贯注地开了大约八十英里,拐上通到她住所附近的次级公路。卡琳一直沉默着。

“这么说德里克走了?”卡琳说道,又问:“他是去旅行吗?”

“据我所知不是,”罗斯玛丽说,“不过当时我也不知道。”

“安呢?她还在?”

“可能吧,”罗斯玛丽说,“她从不挪窝儿的嘛。”

“他把他的东西全拿走了吗?”

德里克搬进罗斯玛丽的拖车里的,可不光是处理他成堆的手稿所需的东西。书,当然了——除了参考书,还有工作间歇他在罗斯玛丽的床上躺躺时要读的书和杂志。要听的唱片。要穿的衣服,他万一徒步进丛林时要穿的靴子。对付胃病或头痛的药,甚至还有他建瞭望台用的工具和木料。浴室里摆了他的剃须用具,还有他的牙刷和敏感牙龈专用牙膏。厨房桌上是他的咖啡研磨机。(他自家厨房桌上摆的是安买的一台更新、更别致的咖啡机。)

“一扫空啦。”罗斯玛丽说。她把车停在仍没关门的甜甜圈小店的停车场,小店位于公路穿过的第一个镇子的边缘。

“喝点救命的咖啡吧。”她说。

通常,他们停在这里的时候,卡琳和德里克都留在车里。他不喝这种咖啡。“你妈就好这种地方,因为糟糕的童年的缘故。”他说。他不是指罗斯玛丽被带到过这类地方,而是指她过去被禁止进入这些地方,就像她被禁止吃任何油炸或者高糖食品,只允许吃一种蔬菜和稀粥做成的健康饮食一样。不是因为她父母没钱——他们很有钱——而是因为他们是超前于时代的健康饮食狂。德里克与罗斯玛丽认识的时间不算长——与,比如说吧,卡琳的爸爸特德相比的话——但他比特德更喜欢谈及她早年的生活,还不时透露点细节,比如每周固定的灌肠仪式等等,这些罗斯玛丽自己可不愿多提。

上学的时候,与特德和格蕾丝同住的时候,卡琳是万万不可能被带到这种充满可怕的焦糖、油腻、香烟和烂咖啡味儿的地方的。不过罗斯玛丽的眼睛快乐地扫视着各种填了奶油(“奶油”是用法语拼的)和果酱馅、有奶油糖和巧克力糖霜的面包圈,油炸煎饼和小饼,以及软糖、带馅羊角面包和怪物饼干。除了或许是怕发胖,她看不出还有什么理由否定这些食物,而且她无法相信这样的食品居然不是人见人爱。

柜台前——根据指示牌,你坐在这里最好不要超过二十分钟——坐了两个巨肥的女人,顶着巨大拳曲的发型,她们当中坐着一个瘦瘦的男人,看着像小男孩,实则满面皱纹,他快速说着,似乎在给她们讲笑话。两个女人晃着脑袋笑着,罗斯玛丽挑拣杏仁羊角面包时,他冲卡琳猥亵阴险地眨眨眼。这让她想起自己还涂着口红。“难以抗拒吧,嗯?”他对罗斯玛丽说,她笑了,觉得这是一种乡下人的友善。

“从来就做不到啊。”她回答。“你确定吗?”她问卡琳。“什么都不要?”

“小姑娘也怕发胖吗?”满脸皱纹的男人问。

镇子再往北,就没什么车了。空气凉爽了点,感觉湿漉漉的。有些地方青蛙的声音那么大,几乎盖过汽车的噪音。两车道的公路绕过一个个黑糊糊的常青藤灌木台子,以及色泽比较柔和的一小片一小片点缀着刺柏丛的空地,那都是快要退化为灌木林的废弃农场。车子一拐,车灯照上第一堆岩石,有的石头发出粉色和灰色的光芒,另一些是干血般的红色。很快,这样的石头堆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地出现,有几处,石头不是乱糟糟堆在一起,而是仿佛被刻意摆成了厚薄不一的许多层,呈灰色或绿白色。卡琳记得它们是石灰石。石灰石基岩与前寒武纪地盾的岩石在这一带轮番出现。告诉她这些的是德里克。德里克说过,他真希望自己是个地质学者,他热爱岩石。不过他不乐意为矿产公司挣钱。再说历史也让他着迷——这真是一种奇怪的组合。历史是针对宅人的,地质学是针对户外人士的,他解释道,脸上一本正经的,让她意识到他是在拿他自己开玩笑。

卡琳此刻希望摆脱的——她但愿能够随着午夜的气流直接流泻到窗外的——是想吐的感觉和优越感。因为杏仁羊角面包、罗斯玛丽正几乎偷偷摸摸地一口一口呷个没完的烂咖啡、柜台边的男人,甚至还有罗斯玛丽嬉皮士风格的装嫩裙子和乱糟糟的大团头发。此外她也希望能驱走对德里克的想念,这种内心空荡荡、越来越绝望的感觉。她大声说:“我真高兴,我真高兴他走了。”

罗斯玛丽说:“你确定?”

“你会快乐得多嘛。”卡琳说。

“不错,”罗斯玛丽说,“我正在找回自尊。你知道,除非你正在寻回自己的自尊,否则你是不可能知道曾经怎样地失去它,又是多么想念它的。我想,你我准能过个真正不错的夏天。我们甚至可以做一些短途旅行呢。我不介意开车去一些不那么可怕的地方。我们还可以到德里克带你去过的丛林徒步旅行。我乐意做那个。”

卡琳说:“好呀。”尽管她根本不确定,在没有德里克的情况下,她们不会迷路。她并非真的在考虑徒步旅行的问题,而是回忆着去年夏天的一幕。罗斯玛丽躺在床上,裹着被子,抽泣着,把被角和枕头尖儿塞进嘴里,悲痛愤怒地咬着,德里克坐在他们的工作桌边,读一页手稿。“你能做点什么让你妈妈安静下来吗?”他问。

卡琳说:“她想要的是你。”

“她像这样的时候,我没法应付哟。”德里克说。他放下看完的纸,拿起另一页。换页时他看着卡琳,一脸耐心到头的怪相。他看起来疲惫不堪、苍老而憔悴。他说:“我受不了啦。很抱歉。”

卡琳只得走进卧室,拍着罗斯玛丽的背,罗斯玛丽也说她很抱歉。

“德里克在做什么?”她问。

“坐在厨房里。”卡琳说。她不想说“在看稿子”。

“他说什么了吗?”

“他说我应该进来劝劝你。”

“哎哟,卡琳,我真丢人呀。”

是什么引起这场争吵?罗斯玛丽平静下来,梳洗之后,总是解释道,是因为工作,他们对工作的分歧。“那你为什么不停止帮他写书呢?”卡琳说,“你有那么多自己的事要做。”罗斯玛丽负责编辑手稿——她与德里克因此相识。不是说他把著作交到她的出版商老板手里——他还没进展到那一步——而是因为她认识他的一个朋友,那人说:“我认识一个女人,她没准能帮你。”很快罗斯玛丽就搬到乡间,搬进离他住所不远的拖车,好住得离他近些,方便干这份工作。起初她还保留着多伦多的公寓,后来干脆放弃了它,因为在车里住得越来越长。她还有别的工作,但不多,她设法将每周一天在多伦多的工作时间安排得满满当当,早上六点出发过去,晚上十一点之后才回来。

“这书是讲什么的?”特德问过卡琳。

卡琳说:“是关于探险者拉·萨勒和印第安人的。”

“这个人是个历史学者吗?他在大学教书吗?”

卡琳不清楚。德里克干过不少工作——他当过摄影师。他在一个矿区干过勘测员。不过说到教书,她印象里教的是高中吧。安称他的工作为“体制外的”。

特德本人在大学教书。是个经济学者。

当然,她不曾对特德或格蕾丝提及罗斯玛丽的悲伤,它显然由对这著作的异议导致。罗斯玛丽做了自我批评。她解释说,是因为压力的缘故。有时她说是因为更年期的缘故。卡琳听到她对德里克说:“原谅我。”德里克回答:“没什么要原谅的。”一种平静的满意腔调。

罗斯玛丽扭头出了房间。他们没听到她再度开始抽泣的声音,不过他们一直等着。德里克深深看进卡琳的双眼——他做出一副苦恼、困惑的滑稽表情。

我这回又干什么啦?

“她非常敏感。”卡琳说。她声音里满是羞耻。是因为罗斯玛丽的表现吗?或者是因为德里克似乎允许她——卡琳——共享某种远远凌驾于此刻之上的满足感和轻蔑感。也因为她情不自禁感到受宠若惊。

有时她会干脆出门。她会沿街走去看看安,安看到她来总是很开心。她从不问卡琳为什么,不过要是卡琳说,“他们愚蠢地干架了”,或者——之后,等他们找到那个专用词之后——“他们又遇上他们那种‘风暴’了”,安从不显得吃惊或不乐。“德里克非常挑剔的”,她会说,或者“好吧,希望他们能处理好”。不过要是卡琳想进一步,提到“罗斯玛丽在哭”,安就会说,“我觉得有些事最好还是不要谈论,你说呢?”

不过,有的事她还是愿意听的,尽管有时带着一种含蓄的微笑表情。安是一个甜美、圆润的女人,浅灰色头发松松地耷拉在肩头,蓄着刘海。她说话时常眨眼,而且不怎么看人的眼睛(罗斯玛丽说这是神经质的表现)。此外,她的嘴唇——安的嘴唇——那么薄,她微笑时,它们几乎都看不到了。她微笑时总抿着嘴,好像藏着什么秘密。

“你知道罗斯玛丽是怎么遇见特德的吗?”卡琳说。“是在雨中的公共汽车站,她正在涂口红。”然后她不得不倒回去,解释说罗斯玛丽之所以要在公共汽车站涂口红,是因为她父母不知道她在用这个——口红是他们的宗教禁止的,就像电影、高跟鞋、跳舞、糖、咖啡、酒精和香烟一样,是不言自明的禁品。罗斯玛丽当时上大一,不愿显得与众不同。特德是个助教。

“不过他们已经知道彼此是谁了。”卡琳说,她解释道,他们住同一条街。特德住在富人区最大的一幢房子的门房里,他爸是司机兼花匠,他妈是管家,罗斯玛丽住在街对面普通富裕人家的房子里(尽管她父母在家里过的根本谈不上是普通富裕人家的生活,他们不玩牌,从不参加晚会或外出旅行,而且不知为啥总是用冰盒而不用冰箱,直到制冰公司停止营业为止)。

特德有辆一百美元买的车,出于对罗斯玛丽的同情,他在雨中让她搭了车。

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卡琳记得爸妈讲它时的样子,他们笑着,驾轻就熟地彼此插嘴。特德总会提到车的价格、牌子和年份(斯蒂贝克,1947年),罗斯玛丽会强调副驾驶位的门打不开,特德不得不钻出来让她从驾驶座爬进去。然后他会说发展到带她去看她的第一场电影之神速——就在当天下午——电影名叫《热情如火》,之后他带着满脸唇膏印子走进光天化日之中,因为不管别的女孩们都是怎么处理口红的,用纸吸干也罢,用粉扑在上面或者用别的办法也罢,罗斯玛丽都一无所知。“她非常火热啊。”他总这么评价道。

然后他们结婚了。去的是一个新教牧师家。牧师的儿子是特德的朋友。双方父母都不知道他们打算结婚。仪式一举行完,罗斯玛丽就来了例假,特德作为一个已婚男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出门去买卫生巾。

“你妈知道你告诉我这些吗,卡琳?”

“她不会介意的。后来,她妈发现这事之后,病倒在床,她觉得他们居然结婚了,这事太可怕了。要是她爸妈早知她要嫁给个异教徒,他们准会把她关进多伦多的教会学校。”

“异教徒?”安说。“真的吗?多遗憾啊。”

或许她的意思是,经历了这么多坎坷,婚姻还是没能延续,真遗憾。

卡琳在座位里扭动着。脑袋撞在罗斯玛丽的肩膀上。

“妨碍你吗?”她问。

“没有。”罗斯玛丽说。

卡琳说:“我不会真睡着。拐进山谷的时候,我可得醒着。”

罗斯玛丽开始唱歌。

“醒来吧,醒来吧,宝贝儿克里……”

她用一种缓慢低沉的声音唱,摹仿着唱片上的彼得·西格,卡琳记得的下一件事就是车停了。她们已经开上通往拖车的短短的、起伏不平的小路,停在拖车外的树下。拖车门上的灯亮着。然而德里克不在里面。德里克的东西全都不见了。卡琳不想动弹。她愉快地耍着小性子,扭着身子抗议着,如果在场的人不止罗斯玛丽的话,她是万万不会这么干的。

“出来,出来嘛,”罗斯玛丽命令道,“马上就让你躺到床上,来吧,”她一边拖她,一边笑道,“你以为我背得动你吗?”她把卡琳拖出车,推着她踉踉跄跄走向门口,一边招呼道,“看看那些星星,瞧那些星星呀。它们真美啊。”卡琳嘟囔着,始终耷拉着脑袋。

“上床,上床。”罗斯玛丽说。她们进了门。淡淡的德里克味道——大麻、咖啡豆、木料。以及封闭的拖车里地毯和烹饪的味道。卡琳没脱衣服就一头栽倒在她的窄床上,罗斯玛丽把她去年的睡衣丢给她。“换衣服,不然你醒来时会不舒服,”她吩咐道,“我们早上再整理你的箱子。”

卡琳做出了似乎是这辈子最艰难的一次努力,设法坐起来,扯掉外套,套上睡衣。罗斯玛丽忙着打开四周的窗子。卡琳最后记得听到的是“那口红——那口红是怎么回事?”她最后感觉到的是一片抹布像老妈会做的那样并不温柔地擦到她脸上。她对那味道啐了一口,沉醉于这种孩子气的行为和身子底下凉丝丝的床铺,以及对于睡眠的渴求。

那是星期六晚上。星期六晚上和星期天凌晨之间。到了星期一上午,卡琳问:“我出门去看看安行吗?”罗斯玛丽说:“好啊,去吧。”

她们星期天早上迟迟才起床,一整天都待在拖车里。罗斯玛丽因为下雨而沮丧。“昨晚有星星的,我们回家时有星星来着。”她说。“你来过夏天的第一天就下雨了。”卡琳不得不告诉她没关系,她反正懒洋洋的,不想出门。罗斯玛丽给她做了牛奶咖啡,切了个西瓜,瓜还不太熟(安肯定会注意到,但罗斯玛丽就不会)。下午四点,她们用咸肉、华夫饼、草莓和淡奶油代用品做了一顿大餐。雨已停了,太阳在六点左右下山,可她们还穿着睡衣。这一天算是糟蹋了。“至少我们没看电视,”罗斯玛丽说,“为了这个也值得庆祝庆祝。”

“在此之前而已啦。”卡琳说着扭开了电视。

她们坐在一堆堆罗斯玛丽从橱子里翻出来的旧杂志中。她搬进拖车来住时,它们就在里面,她说她终于要扔掉它们了——先得整理一番,确定有没什么值得保留。整理工作进展不快,因为她总会找到一些段落,大声读出来。卡琳一开始有点厌烦,不过不知不觉还是被拽进旧时光中,研究起里面古怪的广告和难看的发型。

她注意到叠得整整齐齐盖在电话上的毯子。她说:“你不知道怎么把电话切断吗?”

罗斯玛丽说:“我不是真想切断它。我想听到它响起来,但是不用去接它。我希望能做到无视它。我只是不想它太响罢了。”

一整天它都没响。

星期一,毯子仍旧压在电话上,杂志塞回橱子,罗斯玛丽还是没法下决心丢掉它们。天空阴沉沉的,但没下雨。她们仍旧起得很迟,因为昨晚看电影一直看到凌晨两点。

罗斯玛丽在厨房桌上摊开一些打了字的纸页。不是德里克的手稿——那一大捆已经消失了。“德里克的书真的有意思吗?”卡琳问。

她以前从没想到跟罗斯玛丽讨论这个。那捆手稿就像一大团乱糟糟的铁丝网,永远堆在桌子上,德里克和罗斯玛丽始终在试图理清它。

“嗯,他不停地修改,”罗斯玛丽说,“有意思是有意思的,但很乱。一开始他的兴趣集中在拉·萨勒身上,后来又讨论起了庞蒂亚克,他想加进去的东西太多了,他从来就没满意过。”

“这么说你很高兴能甩掉它咯。”卡琳说。

“非常高兴。那就是一团没完没了的麻烦哟。”

“不过,你不想念德里克吗?”

“友谊已经耗光咯。”罗斯玛丽心不在焉地说,埋头在一张纸上勾画着。

“那安呢?”

“那份友谊嘛,我想也被耗光了吧。事实上我一直在想,”她放下笔说,“我一直在想着离开这里。不过我觉得还是等你来了再说。我不想你一回来,发现一切都挪了地儿。不过,之所以来这里,是为了德里克的书嘛。嗯,是为了德里克,你知道的。”

卡琳说:“德里克和安。”

“德里克和安,不错。现在这个理由已经不存在了。”

就是在这当儿,卡琳问道:“我出门去看看安行吗?”罗斯玛丽回答:“好啊,去吧。我们不用急着做决定,你知道。我只是这么寻思着而已。”

卡琳沿砾石路往上爬着,思忖着这里与从前有什么不同。云层不算,因为在她对这座山谷的记忆中从来没有过它们。突然她明白了。在田野觅食的牛群不见了,因为这个,草长高了,刺柏灌木丛蔓延开来,挡住了小溪。

山谷长而狭窄,远远的尽头坐落着安和德里克的白房子。山谷底部是一片牧场,去年这时它平坦整洁,清澈的小溪蜿蜒淌过。(安把这地方租给一个养安格斯黑奶牛的男人。)山谷两侧长满树丛的山脊陡峭地升起,在房子后头远远地聚拢。罗斯玛丽租的拖车原先是安的父母用的,他们在冬天山谷积雪时搬到车里。他们想住得离当时位于镇公路拐角处的商店近一点。现在那里已经空空如也,只剩个水泥平台,上面有两个洞眼,从前是用来放油罐的,此外还有一辆窗上蒙了旗帜的旧巴士,里面住了几个嬉皮士。有时他们会坐在平台上,罗斯玛丽开车经过,他们会庄严地、一本正经地冲她挥手。

德里克说,他们在灌木丛里种大麻。不过他从不找他们买,觉得他们不够可靠。

罗斯玛丽拒绝和德里克一起吸大麻。

“我在你身边过得太混乱了,”她说,“我觉得这样不好。”

“自在一点吧,”德里克说,“这会管点用。”

安也不吸。她说她觉得那样会很蠢。她从不吸烟。她甚至连如何把烟吸进去都不会。

她们不知道德里克曾让卡琳试过一次。她也不知道如何把烟吸进去,他只好教她。她用力过猛,吸得太深,差点吐出来。他们在谷仓里吸,这里收藏着德里克从山脊上收集的所有岩石样本。德里克为了让她平静,告诉她盯着岩石标本看。

“看着它们,”他说,“看进它们。看那些颜色。别太用劲了。只要静静地看着它们就行。”

不过最后让她平静下来的是一只硬纸盒上的字。谷仓里搁了一堆硬纸盒,两年前,安和德里克从多伦多搬回来时,安用它们来装东西来着。一只盒子一侧压出一艘玩具战舰的形状,印着“无畏舰”三个大字。这个词的前半部分——“无畏”(DREAD)——是用红色字体印的。几个字母闪闪发亮,好像是用霓虹灯管拼成,卡琳不由自主觉得它们肯定不止是字面意思。她必须拆分它们,琢磨出里面的意思。

“你笑什么?”德里克问。她告诉他自己在做的事。各种字母组合奇迹般跳跃而出。

阅读(Read)。红色(Red)。死亡(Dead)。勇气(Dare)。时代(Era)。耳朵(Ear)。是(Are)。加(Add)。蝰蛇(Adder)。“蝰蛇(Adder)”是最好的一组,它用上了所有字母。

“真妙啊,”德里克说,“真妙啊卡琳。‘无畏的红色蝰蛇’。”

他根本无须提醒她一个字也不要跟她妈或安提。那天晚上,罗斯玛丽吻她的时候,闻了闻她的头发,笑了,感叹道:“天哪,到处都是这味儿,德里克真是个铁杆老烟鬼。”

那是罗斯玛丽比较开心的时候之一。之前她们在德里克和安家封闭的阳光走廊上用晚餐。安吩咐道:“来吧,卡琳,来帮我把慕斯蛋糕从模子里弄出来。”卡琳跟她走了,不过又溜回来——借口要取薄荷酱。

罗斯玛丽和德里克正隔着桌子,朝前俯身,互相调戏,做着接吻的表情。他们从不知道她来过。

或许就在同一个晚上,她们返回来时,罗斯玛丽指着后门外摆的两把椅子笑了。两把深红色旧钢管椅子,装有软垫。它们面对西方,朝向夕阳的最后一点余晖。

“那些老椅子,”安说,“我知道它们样子挺古怪的。是我父母留下的。”

“它们其实根本没有看起来那么舒服。”德里克说。

“不对,不对,”罗斯玛丽说,“它们很美,它们就是你俩啊。我爱它们。它们就像德里克和安。德里克和安。德里克和安在一天的劳作之后欣赏落日。”

“要是他们能透过豌豆藤看到落日的话。”德里克说。

下一回卡琳去帮安摘蔬菜,发现两把椅子不见了。她没问安它们的下落。

安的厨房位于房子底部,部分在地下。你得走下四级楼梯。卡琳这么做了,把脸贴在纱门上。厨房高高的窗外长满灌木,里面很阴暗——卡琳每次去灯都开着。不过现在灯没开,开始她以为里面空无一人。接着,她看到有个人坐在桌边,是安,不过她脑袋的形状和以前不一样了。她背对着门。

她剪了头发。剪得短短的,显得像所有灰头发的老太太那样毛茸茸的。此外她在忙着什么——她的胳膊肘在动。她在昏暗的光线中工作,但卡琳看不出是在做什么。

她尝试起一个把戏:盯住安的后脑勺,想引她转过头来。没有奏效。她试着用手指轻轻刮纱门。最后她发出一点声音。

“呜呜……呜呜……”

安非常勉强地站起,转过身,卡琳突然有点不靠谱地疑心起来,觉得安没准早就知道有人来了——或许其实看到了卡琳过来,所以摆出这种戒备的姿势。

“是我,是我啊。你迷失的孩子来啦。”卡琳说。

“哎哟,可不是嘛。”安说着,拔下插销。她没有拥抱欢迎卡琳——不过她和德里克也从不这样。

她发胖了——或者是剪短的头发让她显得胖——脸上有些红斑,好像被虫子咬过。她的眼睛好像肿胀着。

“你眼睛受伤了吗?”卡琳问。“是因为这个,你才摸黑干活吗?”

安说:“哦,我都没注意。我没注意灯没开,我在擦银器,总觉得能看见呢。”她仿佛努力振作了一点,假装卡琳还是个小得多的孩子似的跟她说起话来。“擦银器是个烦人的活儿呢,我肯定是擦得迷迷糊糊的了。你能来帮我,真是太好了。”

为了随机应变,卡琳扮演起了这个小得多的孩子。她在桌边一把椅子上摊手摊脚地坐下,大大咧咧地问道:“我说啊——老德里克在哪儿呢?”她思忖着,安这种古怪举止或许说明,德里克又出发去进行翻过山脊的远征了,而且还没回来,把安和罗斯玛丽都抛下了。或者他病了。或者又抑郁了。安有一次说过:“我们一旦出城,德里克抑郁的次数就比原先少了一半还不止呢。”卡琳纳罕着“抑郁”是否是正确的说法。她觉得德里克老是吹毛求疵,有时容易厌烦。那就是抑郁吗?

“我相信他就在附近吧。”安说。

“他和罗斯玛丽吵翻了,你知道吗?”

“哦是的,卡琳,我知道。”

“你对此难过吗?”

安说:“这是一种擦银器的新法子。你看我示范哦。你只要拿起一把叉子、汤匙或别的什么,浸到这个盆子里的液体里,在里面放一阵子,取出来浸到漂洗的水里,再擦干。看到没?它闪闪发亮,效果和我以前又擦又磨是一样的。我觉得是一样的。感觉就和那样一样亮呢。我再去弄点干净的漂洗水来。”

卡琳把一把叉子浸到液体里。她说:“昨天我和罗斯玛丽一整天都随心所欲的。我们连睡衣都没换掉。我们做了华夫饼,读那些旧杂志。旧《女士之家杂志》。”

“那些是我妈的。”安有点生硬地说。

“她多可爱,”卡琳说,“她总是忙忙碌碌。她用旁氏护肤品。”

安笑了——真令人宽慰——说道:“我记得。”

“这场婚姻可以挽救吗?”卡琳用一种低沉的、不祥的声音说。旋即换成哄骗和哀泣的声调:

“问题在于,我丈夫实在太苛刻了,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比如说吧,他吃掉了我们所有的孩子。并不是因为我没有给他做可口的饭菜,也不是因为我做了。我整天围着滚烫的炉子转,给他做了一份可口的晚餐,可他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扯下宝宝的一条腿儿……”

“住嘴,”安刹住微笑,“住嘴吧,卡琳。”

“可我真的就想问问,”卡琳收敛了点,却固执地说完,“这场婚姻可以挽救吗?”

去年整整一年,每当想到自己最想去的地方,卡琳想的总是这间厨房。一间大大的房间,即便灯都开着,角落里还是一团昏暗。绿色的树叶像那样刮擦着窗子。这儿所有的东西严格说来都不该出现在厨房里。脚踏缝纫机和填塞得太结实的巨大扶手椅,扶手上深紫色的盖布退成古怪的灰绿色。一幅巨大的瀑布油画,还是老早以前,安的妈妈刚做新娘,还有闲暇时画的,后来她再也没有过这样的闲暇了。

(“这对我们所有人而言都堪称幸运。”德里克评论道。)

院子里传来汽车引擎声,卡琳想,会是罗斯玛丽吗?莫非罗斯玛丽才是那个因为被单独留下而陷入抑郁的人?莫非她跟着卡琳来了,想找人陪?

等听到通往厨房的台阶上传来靴子声,她知道这是德里克了。

她喊了出来:“哎呀,真是意外。看看谁来了!”

德里克走进房间说:“你好啊卡琳。”一丝欢迎的意思都没有。他在桌上放下两个包。安客气地问:“你买到合适的胶卷了吗?”

“是的。”德里克回答。“这堆破烂是怎么回事?”

“是清理银器用的,”安说,又仿佛道歉似的对卡琳说,“他刚进城买胶卷来着。好给他的岩石拍照片。”

卡琳把头低低地伏到她正在擦干的餐刀上。要是她哭出声来,那准是世界上最倒霉的事了(换了去年夏天,这种事怎么说也不可能发生嘛)。安问了点别的东西——食品——德里克已经买了,卡琳奋力抬起眼睛,死盯着炉子前部。这种炉子已经停产,安告诉过她。一种木柴和电力结合的炉子,烤炉门上印了一艘帆船的图案。船上有“克莱伯炉子”字样。

这个,她也记得。

“我觉得卡琳可以给你做帮手,”安说,“她可以帮你摆岩石。”

一段短暂的沉默,没准他俩正交换目光。然后德里克说:“好吧,卡琳。来帮我拍照片。”

许多岩石都随便地放在谷仓地上——还没整理或贴标签。其余石头都在架子上一个一个单独摆放,前面摆着打印出来的卡片,注明各自的名称。有一阵子,德里克沉默着,挪动这些石头,摆弄照相机,试图找出最好的角度和正确的光线。开始拍照之后,他对卡琳发出一些简短的命令,让她挪动岩石,或者倾斜它们,再从地板上拾起其他石头,不带标签就拍照。她觉得他其实根本不需要——或者根本不想要——她的帮忙。有好几次他吸口气,好像打算说这话了——或者打算告诉她什么重大而令人不快的事——不过到头来说出的只是“朝右去一点”,或者“帮我翻到另一面”。

去年整个夏天,卡琳都在孩子气地纠缠,或者严肃地请求德里克带她去探险,最后他终于答应了。他把这事尽可能弄得困难重重,像一场测试似的。他们全身喷满驱蚊剂,还是无法完全挡住扑向他们的虫子,它们爬进他们的头发,设法钻进他们的衬衫领子和袖口里。他们不得不跋涉过沼泽,靴印一踩出,旋即被水淹没,他们还要爬上覆满浆果藤、野玫瑰灌木和坚硬、绊脚的藤蔓的陡峭河岸。翻过光溜溜、斜斜地高耸出地面的光秃岩石。他们脖子上挂着铃铛,以便分开时能听出彼此的位置,也是为了万一有熊的话,它们会听到声音,不会靠近。

他们遇到一堆巨大的熊粪,散发着新鲜光泽,里面还有个消化了一半的苹果核。

德里克告诉过她,这片地方到处都是矿。他说,几乎所有已知的矿产这里都有,只是通常储量不大,没有开采效益。他去过所有那些荒废的、几乎被遗忘的矿井,敲下他的样本,或者直接就从地上拾起它们。“我第一次带他回家,他立马就消失在山脊上,找到了一个矿,”安说,“我那会儿就知道他或许会娶我。”

那些矿井让人失望,当然卡琳绝不会实话实说。她原本以为能遇到个把阿里巴巴的山洞,璀璨的岩石在黑暗中隐隐发亮。实际上德里克给她展示的是一条狭窄的入口,几乎就是岩石中的一道天然裂缝,在这个荒谬的位置上,一棵杨树扎下根,歪歪扭扭地长大了,几乎挡住入口。另一个入口,也就是德里克口中最好走的一个,无非是一座小山边的一个洞,腐烂的柱子倾倒在地面,零丁几根仍旧支撑着部分顶棚,有几处残留着砖块,挡住泥土和碎岩石。德里克指出昔日矿车轨道的隐隐留痕。四下散落着一些云母,卡琳收集了几片。它们总算挺好看,挺像真正的珠宝。一片片光滑的、看似黑色的玻璃,举到光线中,就变成银色。

德里克说,她应该只搜集一片,而且悄悄收着,不要给别人看。“保守秘密,”他说,“我不想跟人说起这个地方。”

卡琳说:“你要我向上帝发誓吗?”

他说:“记在心上就行。”然后问她是不是想看看城堡。

又一个失望,而且还是个笑话。他带她去看的是一幢水泥建筑的废墟,说这里也许曾是矿石仓库。他指给她看一些高大树木间的缝隙,如今长满小树苗,过去矿车轨道曾从中穿过。笑话在于,一些嬉皮士两年前在这里迷了路,走出来之后宣称看到了一座城堡。德里克憎恨别人犯这种错误:对眼前的真相,或者对于足以根据正确的信息推断出来的事实视而不见。

卡琳在摇摇欲坠的围墙顶上走了一通,他没提醒她注意脚下,也没有留心保护她不跌断脖子。

归途遇上暴风雨,他们只得躲在一片浓密的雪松树丛中。卡琳没法保持安静——她说不清自己是受惊了还是兴奋过度。是因为兴奋吧,她断定,她在雨中上蹿下跳,绕圈子跑,挥舞着胳膊,对着甚至透过他们这个避难所都能看到的雪亮闪电尖叫。德里克命令她安静,让她坐下,每次闪电之后数到十五,判断雷声是否准时响起。

不过她觉得他是开心的。他并不认为她受惊了。

确实,有这么一些人,你会万分渴望讨得他们欢心。德里克就是其中之一。要是你没能取悦这种人,他们就会在脑海中给你归个类,永远蔑视你。对于闪电的恐惧,看到熊粪时的害怕,或者将那堆废墟视为城堡的愿望——甚至在分辨云母、黄铁矿、石英、银和长石的不同特性上的无能——这些中的任何一条都足以让德里克对她失望。正如他以不同的方式对罗斯玛丽和安表示了失望一样。在这里,与卡琳待在一起的时候,他做回了比较严肃的自己,对每样东西都致以严肃的关注。因为他是和她待在一起,而不是和她俩中的任何一个。

“注意到今天这里有点阴沉忧郁的气氛没有?”德里克问。

卡琳双手滑过一块石英,它看起来像一片内部有支蜡烛的冰块。她问:“是因为罗斯玛丽吗?”

“不,”德里克说,“说正经的。安的这片地儿有人出价要买。一个斯托克来的奸商告诉她,有家日本公司想买下这里。他们想开采云母。用来做陶瓷的汽车发动机缸体。她正在考虑这事。她要是愿意,就可以卖掉它。这里是她的。”

卡琳说:“她为什么想这样?想卖掉它?”

“钱嘛,”德里克说,“从钱的角度来想想吧。”

“罗斯玛丽付给她的租金不够用吗?”

“那能用多久?今年牧场没租出去,土地太湿了。房子需要钱维修,不然就要塌了。我忙了四年写一本书,却还没写完。我们现在入不敷出。你知道那个房地产商对她说了什么吗?他说:‘这儿可以变成又一个萨德伯里。’他可不是在开玩笑。”

卡琳听不出这为什么有可能是在开玩笑。她对萨德伯里一无所知。“要是我有钱,我就可以买下它,”她说,“你们就可以像现在一样继续过下去。”

“你总有一天会有钱的。”德里克实事求是地说。“不过到那时就来不及咯。”他把相机收回套子里。“好好跟着你妈吧,”他说,“她富得流油噢。”

卡琳脸庞一阵发烫。她感觉到这话带来的震撼。她以前从未听过这种说法。富得流油。仿佛充满憎恨。

他说:“好了——进镇看看他们什么时候能洗出这些。”他没问她是否想跟着去,她反正几乎也没办法回答他。她眼里悲惨地充满泪水。她被他的话震住了,大脑一片空白。

她必须去浴室,她朝房子走去。

厨房里飘出一阵香味——文火慢炖的肉汤味儿。

唯一一个洗手间在楼上。卡琳听到安在上面,在她的房间里走动。她没招呼安,也没朝房间里看。不过她下楼时,安叫住她。

她在脸上敷了粉,略微遮挡住红斑。

床上、地上堆了不少衣服。

“我正试着收拾东西呢。”安说。“这儿有些衣服,我都忘了有过它们。我得下决心丢掉一些。”

这意味着她正认真考虑搬走。走之前扔掉各种东西。罗斯玛丽准备搬走时,她趁着卡琳还在学校,收拾好了箱子。卡琳从来不曾看到她挑挑选选装箱子的过程。她只看到箱子里的东西后来又被取出,先是在多伦多的公寓里,后来是在拖车里。一个垫子,一对烛台,一个大浅盘——很眼熟,但是放哪里都不搭调。对卡琳而言,最好她什么都没带来才好。

“看到那只手提箱没,”安说,“衣柜顶上那个?你能不能站到椅子上,把它歪到边上,让我取下它?我试过自己拿,但是头昏哪。只要把它歪到边上就行,我就能接住它了。”

卡琳爬上去,把箱子推出,让它摇摇晃晃地歪在衣柜边上,安接住它。她把它砰的一声放在床上,气喘吁吁地对卡琳表示感谢。

“我有钥匙,在这儿。”她说。

锁很紧,扣子很难弄开。卡琳帮着使劲。箱盖打开,朝后落下,一股樟脑球味儿从一堆乱糟糟的布料上冒出。这个卡琳很熟悉,罗斯玛丽喜欢光顾的二手货商店就是这味儿。

“这些是你妈妈的旧东西吗?”她问。

“卡琳!里面是我的婚纱啊,”安带着笑道,“这只是裹婚纱的旧床单啦。”她掀开灰不溜秋的罩布,拎出一捆蕾丝和塔夫绸玩意儿。卡琳在床上给它清出一片地方。安小心翼翼地把它打开。塔夫绸像树叶一样沙沙响。

“还有我的面纱呢。”安说,拎起一片搭在塔夫绸上的薄纱。“哎哟,我真该更小心保管它才是。”

裙子上有一道长长细细的裂口,像是剃刀割出的。

“我该把它挂起来的,”安说,“我该把它装进洗衣店给的那种袋子里的。塔夫绸很脆。这道裂缝就是在折叠的地方破的。这个我是知道的呀。绝对,绝对不能折叠塔夫绸。”

她试着把衣料片分开,鼓励地轻轻嘘着气,把衣料一点点拎起,最后终于抖开整件衣服,让它变成一件裙子。面纱掉在地上。卡琳拾起它。

“像网啊。”她评论。她开口,是为了把德里克的声音驱出脑海。

“是薄纱,”安说,“薄——纱。蕾丝和薄纱。我真该死,没好好保管它。它能保存成现在这样,已经是奇迹了。居然没坏,根本就是个奇迹。”

“薄纱,”卡琳说,“我从没听说过什么薄纱。好像也从没听说过什么塔夫绸。”

“从前,”安说,“人们大量用着它们呢。”

“你有穿着它们的照片吗?你有你的婚礼照片吗?”

“妈妈和爸爸有一张,可我记不得它到哪去了。德里克不是喜欢婚礼拍照的那种人。他甚至连婚礼也不想要。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办成那事的。我是在斯托克的教堂结的婚,想想看吧。我有三个女朋友来参加,多萝西·史密斯、穆瑞尔·里夫顿和唐·查勒瑞。多萝西演奏风琴,唐做我的伴娘,穆瑞尔负责唱歌。”

卡琳说:“伴娘穿什么颜色?”

“苹果绿。一件缀满雪纺绸的蕾丝裙子。哦不对,是反过来。缀满蕾丝的雪纺裙子。”安一边检查裙子的接缝,一边有点狐疑地说。

“唱歌的那个人唱的是什么?”

“穆瑞尔吗?《哦,完美的爱》。‘哦,完美的爱,超越所有人间之爱……’——不过这其实是一首赞美诗。它其实讲的是一种神圣的爱。不知道是谁选了它。”

卡琳摸着塔夫绸。手感干巴巴、凉丝丝的。

“穿上试试。”她建议道。

“我吗?”安说。“这可是给腰围二十四英寸的人做的呀。德里克去镇上了吗?带着胶卷去的?”

她没顾得上听卡琳说是的。她想必听到汽车引擎声了。

“他觉得必须做一份图片记录。”她说。“我不知道干吗那么着急。然后他要把它们全装起来,贴上标签。他好像再也见不到它们似的。他是不是让你感觉这地方被卖掉了?”

“还没吧。”卡琳说。

“没有。还早呢。我也不想这样,除非迫不得已。除非走投无路,不然我不会这么做的。尽管我觉得我迟早会没得选。有时候事情由不得你呀。不必非得把它说成个悲剧,或者什么个人的惩罚吧。”

“我可以试试它吗?”卡琳问。

安打量了她一阵道:“我们得小心点。”

卡琳蹬掉鞋子,脱掉短裤,扯下衬衫。安把裙子套上她的脑袋,把她暂时封进一团白云。蕾丝衣袖得非常小心地拉下,直到末尾部分耷拉在卡琳的手背位置。它们把她的手背衬成棕色,尽管她还没把皮肤晒褐呢。腰部的扣子和扣眼得一路扣下去,脖子后面还有更多钩子和扣眼。她们得把一片蕾丝紧紧卡到卡琳的喉咙上。她在裙子下光着身子,只穿内裤,皮肤被蕾丝擦得发痒。蕾丝这里那里刺在身上的感觉,比她穿过的任何东西都要灼人。它刺着她的乳头,让她一阵退缩,幸运的是衣服的这个部位比较宽松,迎合着安从前的胸部。卡琳的胸仍旧几乎扁平,只是有时乳头会肿胀、敏感,好似要爆裂。

得把塔夫绸从她两腿之间拉出,拉成一个钟形裙摆。蕾丝在裙子上一环一环耷拉下来。

“你比我以为的要高呢。”安说。“拎起来一点,你就可以走动了。”

她从梳妆台上拿起发梳,梳卡琳的头发,让它披在蕾丝裹住的肩头。

“栗色头发,”她说,“我记得在书里,女孩们总被描述为长了一头栗色头发。你知道,她们真的会用栗子壳染它呢。我母亲记得女孩子们煮栗子壳,做成一种染料,涂在头发上。当然了,要是你手上沾到了这颜色,那就彻底露馅了。要洗掉它可不容易。”

“别动,”她说,把纱巾拂过卡琳光滑的头发,站在她面前用发针固定。“配套的发饰根本找不到了,”她说,“我肯定用它做别的事了,或者给别人在她们的婚礼上用了。我记不得啦。反正现如今,它看起来肯定够傻的。那是一个苏格兰玛丽女王的皇冠。”

她四处看看,从梳妆台上的花瓶里挑拣了一些绢花——一枝苹果花。这个新想法意味着她不得不把发针取下,重新摆弄起来,把苹果枝掰弯,做成头饰。枝条很硬,不过最后她还是设法把它弄弯、别好,直到心满意足。她让到一边,轻轻把卡琳推到镜子前。

卡琳说:“哎哟哟。我结婚时可以穿这个吗?”

她其实没这想法。她根本没想过结婚。她这样说只是为了让安开心,告慰安的这番努力,同时也是为了掩饰她看进镜子时的一阵发窘。

“到那时肯定会流行别的样子了,”安说,“现在这个也已经过时啦。”

卡琳视线离开镜子,又看了回去,这次有心理准备了。她看到了一个圣女。发亮的头发、苍白的花朵,垂落的蕾丝在她脸颊上留下淡淡的影子,像故事书里一样虔诚,一种娴静贞洁,以至于带着点命定气息、也带着点傻气的美。她做个鬼脸,好打破这张脸模子,可没奏效——仿佛新娘,也就是诞生在镜子里的女孩,才是掌控全局的人。

“真想知道要是德里克看到你这副样子会说什么,”安说,“真想知道他是不是根本想不起这是我的婚纱呢。”她的眼皮害羞窘迫地眨动着。她凑近些,摘下花朵和发针。卡琳闻到她胳膊下的肥皂味,她手指上的大蒜味。

“他会说,这算是什么蠢衣服啊?”安摘下面纱的时候,卡琳学着德里克高高在上的口气说。

她们听到汽车开进山谷的声音。“说着人就到了嘛。”安说。突然她急急忙忙想解开那些钩子和扣眼,手指笨拙颤抖。她试图把衣服从卡琳头上拉下,但什么东西钩住了。

“见鬼。”安说。

“你去吧,”卡琳闷在衣服里说,“你快去吧,我来弄。我知道怎么脱了。”

她重新露出头的时候,看到安的脸好像是悲伤地扭曲着。

“我只是拿德里克开个玩笑嘛。”她说。

不过,没准安的表情只是出于对衣服的心疼和担心吧。

“你说什么?”安说。“哦,别提了。没事的。”

卡琳静静地站在台阶上,听着厨房里的说话声。安刚才抢在她前头跑进去。

德里克说:“会好吃吗?你在煮的东西?”

“希望吧,”安说,“是炖小牛肘。”

德里克的声音变了。他不再焦躁。他急于表现友好。安的声音则是宽慰的,上气不接下气,力图跟上他的新情绪。

“够给来人吃吗?”他问。

“什么人?”

“只有罗斯玛丽。我希望够吃啊,因为我已经邀请她了。”

“罗斯玛丽和卡琳。”安平静地说。“菜是够的,但是酒没有啦。”

“这里,”德里克说,“我买了一些。”

德里克对安嘟哝或者耳语了一阵。他想必站得离她很近,凑在她的头发上或者贴在她耳朵边。他好像同时是在调戏、恳求、安慰、允诺回报。卡琳真害怕其中有什么词会突然蹦出来——会让她听明白,到死也忘不掉——所以她砰砰地跑下台阶,闯进厨房,嚷道:“谁是这个罗斯玛丽呀?我听到的是‘罗斯玛丽’吗?”

“别这样偷偷溜进来呀,丫头,”德里克说,“你得发出点声音,让我们知道你来了。”

“我听到的是‘罗斯玛丽’吗?”

“是你妈的名字,”他说,“我向你保证,是你妈的名字。”

所有紧绷的不快都已烟消云散。他现在情绪高昂,跃跃欲试,就像他去年夏天有些时候那样。

安看了看酒,“这酒真不错,德里克,用来配菜再合适不过。我们来瞧瞧。卡琳,你可以来帮忙。我们把走廊上那张长条桌铺起来。我们要用蓝碟子和好银器——运气真不错,我们刚清洗了银器,不是吗?我们来摆两套蜡烛。高高的黄色蜡烛放中间,卡琳,然后小小的白蜡烛在周围围一圈。”

“就像一朵雏菊。”卡琳说。

“不错,”安说,“摆个庆祝晚宴。庆祝你回来过暑假。”

“那我做什么?”德里克说。

“我想想。哦——你可以出去帮我摘点做色拉的菜嘛。一点莴笋,一点酸模草,你觉得小溪里会有点水芹吗?”

“有的,”德里克说,“我看到的。”

“那也摘点来吧。”

德里克一只手在她的肩头轻轻一揽。他说:“遵命!”

他们差不多准备妥当了,德里克放了一张唱片。这是他带到罗斯玛丽那里的唱片之一,想必又拿了回来。它名叫《鲁特琴古典咏叹调和舞曲》,封面上画着一群异常纤细的古典女士,全都穿高腰裙,耳朵上耷拉着两绺小小的鬈发,围成一圈跳舞。德里克经常应着这音乐跳起一种庄严、滑稽的舞蹈,卡琳和罗斯玛丽都会加入他。卡琳懂得配合他的舞步,罗斯玛丽却不会。罗斯玛丽用力过猛,试图模仿那些只能是本能地跳出的舞步,总是慢半拍。

这会儿,卡琳绕着厨房桌子跳起来,安在桌旁撕色拉菜叶,德里克在开酒。“《鲁特琴古典咏叹调和舞曲》,”她投入地唱着,“我妈妈要来吃晚饭。我妈妈要来吃晚饭。”

“我相信卡琳的妈妈要来吃晚饭。”德里克说。他举起手,“安静,安静。我听到的是她的汽车引擎声吧?”

“哦,天哪,我至少应该洗洗脸。”安说。她丢下绿色蔬菜,匆忙跑进大厅,爬上楼梯。

德里克停掉唱片。他把唱针挪到开头处。重新放起唱片后,他出门去迎接罗斯玛丽——他很少这么做。卡琳本来也打算跑出去的。但是看到德里克这么做了,她改了主意。相反她跟着安上楼,半路上停下来。楼梯平台处有扇小窗,那里从来没人停下来或者朝外看过。窗上有一层纱网,所以外面不大容易看进来。

她动作够快,正好来得及看到德里克走过草坪,穿过篱笆缺口。大大的、急切的、偷偷摸摸的步子。他可以及时赶到,弯下腰打开车门,用夸张的动作拉开,迎接罗斯玛丽出来。卡琳从没见他这么做过,不过她知道他正打算这么干。

安还在浴室里——卡琳听到淋浴的声音。还有几分钟时间,她可以不受干扰,继续观察。

她听到车门关上的声音。但她没听到他们的说话声。她听不到,音乐正在房里轰鸣。他们还没从篱笆缺口冒出来。没有。还没有。仍旧还没有。

罗斯玛丽离开特德后,回来了一次。不是回家——她可没法回家了。特德把卡琳送到罗斯玛丽下榻的饭店。她俩在饭店吃午饭。卡琳喝了一杯“秀兰·邓波尔”,吃了一份土豆条。罗斯玛丽说她打算去多伦多,她在一个出版商手下找到份工作。卡琳不知道出版商是什么意思。

他们出现了。身体紧贴着,一道穿过篱笆缺口,本该一个一个钻进来才对。罗斯玛丽穿着灯笼裤,是用薄薄、柔软的紫红色棉布做的。双腿在里面若隐若现。她上身穿了件厚一点的棉布衣服,满是刺绣和小小的、缝上去的亮片。她似乎很关心高高堆起的发型——她的手扬起来,做了个讨人喜欢的神经质的动作,拂下更多的碎发和鬈发,它们飘荡着,拍打着她的脸颊。(和《鲁特琴古典咏叹调和舞曲》封面上的女士们耳朵上飘动的鬈发有点相似。)她的手指甲涂成和裤子配套的颜色。

德里克的手并没有放在罗斯玛丽身上的任何一处,但是看起来他随时准备着。

“嗯。可是你会住在那里吗?”餐厅里,卡琳问道。

身材高大的德里克俯身凑近罗斯玛丽那头狂乱美丽的头发,好像那是个他一心打算休憩其中的鸟巢。他全神贯注。不管有没有碰她,不管是不是在和她说话。他想把她拉向自己,为此全力以赴。但其实他自己正被拉过去,忍不住要取悦她。卡琳想到的是当女人说着“不要,我还不想睡嘛,不嘛,我还没睡着嘛”的时候那种可爱的撒娇感觉。

此时的罗斯玛丽有点无所适从,但又觉得她暂时无须劳神。瞧啊,瞧瞧她在那个玫瑰色系的“笼子”里打转的样子。她那个黏黏糖似的“笼子”。瞧瞧罗斯玛丽叽叽喳喳、让人迷醉的模样。

富得流油,他说过的。

安从浴室走出,灰头发变成了湿漉漉的深色,从额头往后抹去,因为沐浴的缘故,显得容光焕发。

“卡琳,你在这儿做什么?”

“观察。”

“观察什么?”

“一对小鸳鸯嘛。”

“够啦,卡琳。”安说,一边往楼下走。

同时,从前门(特殊情况下才使用)和门廊传来欢乐的嚷嚷,“这美妙的味道是什么哟?”(罗斯玛丽的声音)“不过是安在炖的一点老骨头罢了。”(德里克的声音)

“哎呀,那个——真是太美了!”罗斯玛丽惊叹道,好像一团好交际的旋风刮到起居室里。她指的是安在起居室门边的奶油罐里插的一把绿叶:禾草和早开的橙色百合花。

“就是安薅来的一把老野草罢了。”德里克回答。而安说:“嗯,我觉得它们挺好看的。”罗斯玛丽再次惊叹:“太美了。”

午饭后,罗斯玛丽说想给卡琳买份礼物。不是生日礼物,也不是圣诞礼物——就是一份迷人的礼物。

她们去了一家百货商店。每次卡琳放慢脚步打量什么,罗斯玛丽马上热情洋溢,打算买下。她差点买下一件带毛领子和毛皮袖口的天鹅绒外套,一匹风格古朴的彩绘木马,一只差不多有真象四分之一大的粉色毛绒大象。为了终止这场痛苦的逛街,卡琳抓了个廉价装饰品——一个踮脚站在镜子上的芭蕾舞者。不会旋转,也没配音乐盒——实在没什么可以支持这个选择。你或许以为,罗斯玛丽会懂的。她本该明白这个选择的含义——讨好卡琳没用,想补偿她是不可能的,想得到她的宽恕也毫无希望。可她没看出来。或者她故意装糊涂。她说:“对啊,我喜欢那个。她多优雅啊。放在你的梳妆台上一定很好看。哎呀,真不错。”

卡琳把芭蕾舞者塞进抽屉。格蕾丝发现了它,卡琳推说是一个学校里的朋友送的,她没法告诉朋友她不喜欢,免得伤人家感情。

格蕾丝那会儿还不大了解小孩子,否则准会对这种说法起疑。

“我能理解,”她说,“我把它送到医院的拍卖会吧——她永远不会知道的。再说这样的玩意儿肯定生产了有几百个了。”

楼下传来冰块的咔哒声,德里克正把它们丢进酒里。安说:“卡琳就在附近,我相信她马上就会跳出来了。”

卡琳轻手轻脚地爬完剩下的楼梯,走进安的房间。床上堆满衣服,婚纱重新包上床单,放在衣服堆上。她脱下短裤、衬衫和鞋子,开始了穿婚纱的绝望的、困难重重的努力。她不是把它套到头上,而是自己扭着身子钻进去,挤进沙沙响的裙子和蕾丝胸衣。她把胳膊伸进袖子,小心不让指甲钩到蕾丝。她的指甲大都很短,构不成威胁,不过她还是很注意。她把手背上方的蕾丝尖儿拉出来。扣上腰部的扣子。最难的是脖子后面的扣子。她弯下头,拱起肩膀,试图让手更容易够到它们。即便如此,她还是遇到了一场灾难——一只胳膊下方的蕾丝撕裂了一点点。她吓了一跳,甚至停了下来。不过,她已经走得太远,没法放弃了,于是她顺顺当当扣好其余的扣子。等她脱掉这衣服,她可以把裂口缝好。或者她可以撒谎,说穿上前就看到有裂口了。反正安未必会注意。

现在是面纱。她必须非常小心地对付面纱。万一撕坏,肯定很明显。她把面纱完全抖开,试着像安一样用苹果花枝固定。但她没办法正确地掰弯树枝,也没法用滑溜溜的别针别住它。她觉得不如用根缎带或者腰带把这玩意儿绑到脑袋上。她到安的柜子里找了找。里面挂着男士领带架,有一些男人的领带。德里克的领带,尽管她从没见他用过。

她从架子上扯下一根条纹领带,绕在额头上,在脑后系个结,把面纱牢牢绑住。她在镜子前做这个,完事后发现自己弄成了个吉卜赛人的模样,有一种夸张的喜剧效果。接着一个念头袭来,她费了大劲,把所有扣子重新解开,从安的床上抓起衣服,揉成团塞在胸前。她往按照安的胸部缝制,如今瘪下去的蕾丝里塞了又塞。就这么干,能逗他们笑才好呢。弄好后,她没法扣上所有扣子,不过还是扣了足够多的扣子,固定住衣服垫起的小丑似的胸部。她把颈带上的扣子也扣好。她忙出了一身汗。

安不用口红或眼影,不过在梳妆台上,出乎意料地有一罐发硬的胭脂。卡琳往里面吐点口水,在脸颊上涂出红色圆块。

前门通向楼梯底部的大厅,而大厅里,有一扇边门通向阳光走廊,另一扇门(在同一侧)通向起居室。你也可以通过走廊尽头的一扇门,从阳光走廊直接走进起居室。这房子的规划非常奇怪,或者干脆就没任何规划可言,安说过。各种东西都是人们突发奇想,随心所欲地添进来的。长而狭窄的玻璃走廊吸收不到什么阳光,因为它位于房子东面,再说又被一片白杨树苗挡住了,后者是自己冒出来的,像所有白杨树一样飞快地长高了。安小时候,走廊的主要用处是储藏苹果,但她和姐姐很喜欢这条三扇门构成的循环路线。不过,现在她还是喜欢这道走廊,夏天总在这里开晚饭。如果把桌子拉出来,椅子和内墙之间就几乎没有空隙容人走过。不过,要是你让人们面对窗户,坐在桌子同一侧和两端——今天晚上就是这么安排的——那么就有空间容一个瘦点的人走过,卡琳当然没问题。

卡琳光脚走下楼。起居室里的人都看不到她。她选择不从通常的门走进起居室,而是先进走廊,走过餐桌,然后出乎意料地从走廊里出现在他们眼前,或者猛地跳进去。

走廊已经变得昏暗。安点燃了两支高高的黄色蜡烛,不过还没点燃围着它们的一圈白色小蜡烛。黄色蜡烛有一股柠檬香味,或许她指望靠这个驱散走廊里的闷热空气。此外她还打开了靠桌子一头的窗子。哪怕最闷热的晚上,你也总能感到阵阵微风从白杨树丛吹来。

卡琳两手提着裙子,走过桌子。为了走路,她不得不把裙子提高一点。此外她也不想塔夫绸发出声音。她打算进门时唱《新娘来啦》。

微风袭来,风力有点大,牵动了面纱。不过它牢牢地绑在她头上,所以她一点也不担心会掉下。

她转身打算走进起居室,整张面纱却飘起来,拂过蜡烛火苗。房里的人还没来得及看清她,就看到了追逐在她身后的火焰。她自己也只来得及闻到蕾丝烧着的味道——用作晚餐的大骨头汤的香味儿中突然混进一股古怪的毒气味儿。旋即是一阵莫名的热度和尖叫声,黑暗瞬间袭来。

罗斯玛丽第一个冲向她,抓起块垫子拍打她的脑袋。安扑向门廊的花瓶,把水、百合、绿叶和所有别的东西一股脑儿泼向她滚烫的面纱和头发。德里克从地板上掀起毯子,把椅子、桌子和饮料一下全部掀翻,紧紧裹住卡琳,扑灭最后一点火苗。一点点蕾丝的余烬粘在她湿透的头发上,罗斯玛丽为了挑出它们,烫伤了手指。

她肩膀、后背和脖子一侧的皮肤上留下了烧伤的疤痕。德里克的领带把面纱绑得离她的脸蛋有点远,比较靠后,使她避免了最明显的破相。不过,等她的头发再度变长,她把它朝前梳,还是无法完全掩盖住脖子上的疤痕的。

她做了一系列植皮手术,最后终于显得正常了一点。上大学的时候,她已经可以穿泳衣了。

在贝尔维尔医院第一次睁开眼睛,她看到了各种各样的雏菊。白色雏菊,黄色、粉色和紫色雏菊,甚至窗台上也有。

“它们可爱吗?”安说。“他们不断地寄来。寄得越来越多,先到的那批还新鲜着呢,至少还没到要丢掉的程度。每次他们在旅途中停下,就会再寄一些来。他们这会儿应当已经到达布雷顿角了。”

卡琳问:“你卖掉农场了吗?”

罗斯玛丽说:“卡琳。”

卡琳闭上眼睛,又试着睁开。

“你以为是安在这里吗?”罗斯玛丽问。“安和德里克出发去旅行了。我正跟你说这事呢。安确实在卖农场,或者正打算这么做。你这会儿还惦记这事,真滑稽。”

“他们在度蜜月。”卡琳说。这是个诡计——想让安变回来,如果这真是她的话——想让她责备地说:“哎哟,卡琳。”

“准是婚纱让你想到了这个。”罗斯玛丽说。“实际上,他们是出发去看看接下来想住在哪里。”

这么说真是罗斯玛丽咯。而安在旅行。安和德里克在旅行。

“那只能算是二度蜜月啦。”罗斯玛丽说。“你从没听说过谁去过第三个蜜月的吧,对吗?或者第十八个蜜月?”

很好,所有人各就各位了。卡琳觉得,她或许就是促成这一切的人呢——通过某种要命的努力。她知道她应该满意才对。她确实心满意足。不过在某个方面,这似乎根本无关紧要了。就好像安和德里克,或许甚至还有罗斯玛丽,都与她隔了一道篱笆,它太浓密、太难爬了,无法翻越。

“不过我在这里了,”罗斯玛丽说,“我一直都在。只是他们不让我碰你。”

她最后这话说的,好像这事让人心碎似的。

她每过一阵,仍会提起这事。

“我记得最清楚的就是我没法碰你,一直在想你是否能理解。”

卡琳说是的。她理解。她没费心去解释的是,那会儿她觉得罗斯玛丽的悲伤傻透了。就好像她是在抱怨没能越过一个大陆来触摸她。因为那就是卡琳觉得自己变成的东西——某种巨大、发光、结结实实的物质,某些地方痛苦地鼓成山脊,另一些地方平铺开去,化为漫长、迟钝的距离。罗斯玛丽远远地位于它的边缘,卡琳只要愿意,随时可以将她削减为一颗喧嚣的小黑点。而她自己——卡琳——则能够既像这样拓展开来,又能萎缩进她的领土中央,彻底凝缩,好似一枚珠子或者一只瓢虫。

当然,她走出了这种感觉,她做回了卡琳。所有人都觉得她除了皮肤之外,一切还是老样子。没人知道她已经变了,没人知道她已经多么自然地掌握了保持距离、彬彬有礼,学会了老练地自我保护。没人知道她有时会涌出的平静、胜利的感觉——因为意识到自己已经如此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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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变化之前

亲爱的R,我和老爸看了肯尼迪和尼克松的电视辩论。打你上次来过后,他就买了台电视。小屏幕,兔子耳朵。它放在餐厅柜子前,因此现在万一真有人想要用好银器或亚麻桌布,就不大方便拿它们了。为什么放在餐厅这个连一张真正舒服的椅子都没有的地方呢?因为他们已经有好长时间不记得还有间起居室啦。或者是因为巴里夫人想在晚饭时看电视。

记得这间餐厅吗?除了电视,一切都还是老样子。厚窗帘,卡其底色上印着酒红色树叶,后面还有一层纱帘。加拉赫特爵士牵着马的画像,以及一张格伦科的风景画,内容是红鹿而不是大屠杀。旧档案柜是多年前从老爸的诊室搬来的,一直找不到地方放,至今仍旧胡乱撂在这里,甚至没推到靠墙。我妈闲置不用的缝纫机(他唯一一次提到她,是在说“你妈的缝纫机”的时候)上摆着的还是原来的植物,或者看起来好像还是,种在陶罐或锡皮罐里,半死不活的。

也就是说,我到家啦。没人问我要待多久之类的问题。我把书、论文和衣服统统塞进迷你车,一天之内就从渥太华开回来。我在电话上告诉老爸我那论文已经完事了(事实上我是放弃不写了,但是懒得跟他解释),我需要歇一歇。

“歇一歇?”他说,好像对此闻所未闻,“好吧,只要不是神经歇菜就行。”

我说,什么?

“神经歇菜嘛。”他呵呵一笑,仿佛在警告似的。他至今仍用这个来指代急性焦虑症、严重的焦虑抑郁,以及神经崩溃。他没准还建议他的病人们打起精神头儿。

真不公平。他没准会用一些镇静剂和几句干巴巴的鼓励打发走他们。他受得了别人的毛病,却受不了我的。

我到家时没什么盛大的欢迎仪式,不过也没造成什么恐慌。他绕着迷你车转了一圈,对于眼前所见嘟囔了一阵,捣了捣轮胎。

“不可思议啊,你居然开了过来。”他说。

我想过吻他的——与其说是一阵情感的流露,不如说是种有勇无谋的壮举吧,是一种“如今我就是这么做事的”的宣言。但是,一踏上砾石路面,我就知道我做不到。B夫人站在车道和厨房之间。所以我走过去,取而代之地搂住她,摩挲着那头古怪的黑发,它剪成中国风格的齐耳短发,围绕着她的小皱脸。我能闻到她陈旧的羊毛衫味道,围裙上的漂白粉味儿,还能感觉到她像牙签一样戳出来的老骨头。她几乎还不到我的锁骨高。

我慌里慌张,没话找话:“今天天气不错啊,真是我最美丽的一次开车旅行了。”天气确实不错,旅途确实很美。树叶尚未转黄,只是边缘微微变成锈色,麦秸地一片金灿灿。那么,为什么风景带来的美好感觉,在老爸面前,在他的地盘里,烟消云散了呢(别忘了这也是在巴里夫人面前,在她的地盘里)?为什么我提及这事——或者说我用一种真诚而非敷衍的态度对它的提及——与我对B夫人的拥抱几乎像是半斤八两的同一码子事呢?一个像是一种唐突之举,另一个貌似一阵言不由衷的废话。

辩论结束后,老爸站起身,关掉电视。他什么广告都不看,除非B夫人在旁边为它们辩解,说她想看看那个长了门牙的可爱宝宝,或者那些追着那啥的小鸡(她不会说“鸵鸟”,或者是记不得怎么说了吧)。这样一来,她想看什么都会被允许,哪怕是跳舞的玉米片,他会评价道:“好吧,它倒不失其聪明之处。”我觉得这是对我的一种警告。

他对肯尼迪和尼克松是怎么想的?

“哼,无非就是两个美国佬罢了。”

我试图再推动一点谈话。

“你的意思是什么呢?”

要是你请他深入他觉得没必要谈论的话题,或者证明某个无须多言的论点,他一准会把上嘴唇那么一撇,露出一对沾着烟草渍的大门牙。

“无非就是两个美国佬罢了。”他说,仿佛这话我第一次没听进去似的。

就这么,我们坐着,没有交谈,不过也并非沉默着,因为,你或许记得吧,他呼吸起来山响。气流仿佛一路从石头嶙峋的小巷拖过,挤进一重重咯吱作响的大门,发展为一种吱吱咯咯的声音,好像他胸膛里一架奇怪的机器有许多塑料管,喷出彩色泡泡。你最好假装毫不在意,这一点我想我很快就会习惯。不过,它在屋里占据了大部分空间。他本人也一样——不管怎样,单凭高高鼓起的、结实的大肚皮,大长腿,还有他的表情,他就足以做到这个了。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呢?就仿佛他掌握了一份清单,上面列着他记得的,以及知道他迟早会遭到的各种冒犯,他正竭力让你明白,他有把握耐心十足地扛住所有你知道自己做错的事,以及你甚至都还没料到会做错的事。我想,很多做父亲和做爷爷的都力图拥有此种表情——哪怕与他不同,在自己的家以外毫无权威可言的人也是如此——不过,要说有什么人能把这种表情做得精确无比、永不出错,可就非他莫属了。

R,我在这里有好多事要忙,没时间——按他们的说法——去闲逛了。候诊室的墙面,因为被一代又一代病人用椅背抵着,已经磨损不堪。桌上的《读者文摘》都成了碎片。病历塞在检查台下的硬纸盒里,废纸篓——柳编的——顶端全都破破烂烂的,好像老鼠啃过一般。家里也好不到哪去。楼下的洗面池里布满棕色头发似的裂缝,马桶里有一片令人难堪的锈斑。嗯,你想必看到过那个。我知道这挺蠢的,不过我觉得最闹心的还要数优惠券和广告单了。它们塞在抽屉里,压在茶碟下,或者到处乱放,上面的优惠或折扣都已经过期几周、几个月甚至几年了。

不是说他们已经破罐子破摔,或者没做过任何努力。不过事情没那么简单。他们不再要B夫人洗衣服,而是送出去洗。这个很明智,但是老爸总记不得哪天衣服可以送回来,总是嚷着白大褂是不是够穿,家里也总是乱得不可开交,无处可寻。B夫人一心以为洗衣店是骗人的,会故意拖时间,好把名字牌扯下,缝到质量差的衣服上。因此她总和送衣服来的人吵架,指责他故意最后一个送这家——没准真是的。

然后,屋檐需要清洗,负责这事的是B夫人的侄子,但他闪了腰,换成他儿子来。可他儿子有好多活儿要干,就一直拖着,等等,等等。

老爸用这个侄儿的名字来称呼侄儿的儿子。他对所有人都这么干。他用前一任,或者甚至再前一任老板的名字来称呼镇上的店主和商人们。这可不全是因为记忆力不行。其实是一种傲慢之举。觉得自己无须费心记这类事。无须关注变化。或者关注某个个人。

我问他想在候诊室墙上刷什么颜色。浅绿色,我建议,或者浅黄色?他说,谁来刷?

“我。”

“我从不知道你还是个油漆匠嘛。”

“我在住过的房子里自己刷过油漆。”

“谁知道呢,我又没看到。你刷油漆的时候,打算让我的病人到哪里去呢?”

“我在星期天刷。”

“他们有人听说这种事会不高兴的。”

“开玩笑吗?在现如今这年代?”

“这年代或许和你以为的不大一样。至少在这里。”

然后我说,我可以晚上干,他说第二天很多人闻了那味道会想吐。到头来,我唯一被允许做的就是扔掉那些《读者文摘》,换上一些《麦考林杂志》、《城堡女主人》、《时代周刊》和《星期六晚报》。然后他告诉我有人抱怨了。人们想在《读者文摘》里翻找记得的老笑话。此外有些人不喜欢现代作者。比如皮埃尔·伯顿。

“太糟了。”我说,声音不可思议地颤抖着。

然后我对付起了餐厅的档案柜。我猜想里面塞的大概都是早就死掉的人的病历,要是把它们清空,我就可以把硬纸盒里的病历挪过来,把柜子移回诊室,摆到它该摆的地方。

B夫人看到我在干啥,一个字也没跟我说,径直跑去叫来老爸。

他说:“谁说你可以在这里到处胡来?我可没说过。”

R,上次你来这里,B夫人回家过圣诞节了。(她有一个好像半辈子都在得肺气肿的丈夫,没孩子,不过有一大堆侄儿侄女和各种亲戚。)我想你从没见过她。不过她见过你。她昨天对我说:“你要订婚的那个什么什么先生在哪儿哪?”她当然注意到了我没戴戒指。

“我想在多伦多吧。”我说。

“去年圣诞,我在侄女家里,我们看到你和他在水塔边走过,我侄女说:‘真不晓得这两人要去哪儿?’”这是她的原话,我已经习惯了,只是在写下来的时候又觉得怪。我猜她的意思是我们打算去找个地方干那事吧,不过那会儿冰冻三尺,你还记得吗,我们只是一心想远离那房子罢了。哦不。我们之所以出门,是为了方便继续吵架,因为再也按捺不住啦。

B夫人为老爸工作,差不多是从我离家上学那会儿开始的。在那之前,我们请过一些年轻女士帮忙,我挺喜欢她们,可她们纷纷辞职去结婚,或者去战时工厂工作了。我九岁还是十岁的时候,去过一些同学家,回来问老爸:“为什么我们家的女用人要跟我们一起吃饭?别人家的女用人都不跟他们一起吃。”

老爸说:“你得管巴里夫人叫巴里夫人。要是你不想跟她一起吃饭,自己走开到柴房吃好了。”

然后我开始缠着她,设法逗她说话。经常她不愿开口。不过,一旦她说了点什么,我肯定如获至宝。我在学校里好好模仿了她一阵。

(我)你的头发真黑啊,巴里夫人。

(B夫人)俺家所有人都有黑头发哩。全都有黑头发,可从来不变灰哩。它是打俺娘家传下来的。他们躺到棺材里都是一头黑发哩。俺外公咽气后,他们把他在公墓里摆了一个冬天,因为地面冻住咧。来春他们打算把他埋下地儿了,俺们有人说:“俺们来瞅瞅他一冬天变啥样了吧。”于是俺们让人把棺盖弄开,他躺在里面,啥都没变,脸没变黑,也没凹下去啥的,他的头发还是黑漆漆的。黑漆漆的哟。

我甚至会模仿她的干笑——一种轻笑或呵呵笑,它不是为了表示有什么好笑的事,只是用作语气词。

我遇到你那会儿,已厌倦这种模仿了。

在B夫人跟我讲过这些关于她的头发的事之后,有一天,我看到她从楼上的浴室跑出来。她急急忙忙去接电话,那个我是不允许接的。她头发外裹着毛巾,一缕深色液体从她脸的一侧淌下。一种深紫色液体,我以为她在流血呢。

就好像她身体里流淌的是一种古怪、阴暗、充满邪恶的血液,就像她的本性有时候显露的那样。

“你的脑袋流血啦。”我说。她答道:“哎哟,别挡道。”便跌跌撞撞地跑去接电话了。我走进浴室,看到脸盆里一道一道的紫色水流,架子上摆着染发剂。这事我俩一个字都不曾再提,她继续吹嘘她娘家人如何在棺材里也是一头黑发,将来她也准是如此。

那些年里,老爸有一种跟我打招呼的古怪方式。他会走进我待着的房间,好像没看到我似的,自顾自朗诵道:

有时他会用一种舞台上的共鸣腔跟我说话。

“你好啊小姑娘。想吃一颗糖果吗?”

我就得用一种假装小女娃娃的声音回答:“哦是的,先生。”

“哇哦,”古怪地拖长“啊”这个音,“哇哦,你不——啊——能吃。”

还有:

“所罗门·格伦迪,出生在星期一……”他会用一根手指点点我,让我接下去。

“变基督徒在星期二……”

“结婚在星期三……”

“病倒在星期四……”

“病重在星期五……”

“死在了星期六……”

“埋在了星期日……”

然后两人一起打雷一般吼道:“那就是所罗门·格伦迪的下场!”

这些片段从来没有开场白,结束后也没有任何评论。开玩笑地,我一度管他叫所罗门·格伦迪。到了第四还是第五次的时候,他说:“够了。那不是我的名字。我可是你父亲。”

打那之后,我们好像就不再背诵什么歌谣了。

我第一次在校园遇到你,咱俩都是独自一人的时候,你好像记得我,却不知道是不是该打招呼。你刚教过我们班,我们的老师病了,你来顶他的课,你不得不讲关于“逻辑实证主义”的课题。你开玩笑说,从神学院找个人来讲这个,实在很可笑呢。

你好像迟疑着不知该不该说“你好”,因此我开口了:“法国的前任国王是个秃子。”

那是你给我们举的例子,想说明一种因为其主语并不存在而毫无意义的陈述。但是你做出了一个实实在在吃惊而困窘的表情,旋即用一种职业微笑掩盖住它。你那会儿是怎么看我的呢?

一个自作聪明的家伙。

R,我的小腹仍有点臃肿。上面没留下什么斑纹,不过我还是可以把肚皮捏起一把来。此外我一切正常,体重已恢复到平时,或者还要再轻一点。不过,我觉得我好像老些了。我想,我看起来比二十四岁要老。头发仍旧是长的,发型过时,实际上乱七八糟的。这是否是对你的一种纪念呢,因为你从不喜欢我剪短它?我也不知道。

总之,我开始在镇上长时间散步,作为锻炼。从前,我夏天经常溜出门,随心所欲地乱逛。那会儿我不知道有什么规矩要遵守,对人们的阶层也一无所知。或许是因为从没在镇上上学的缘故吧,也有可能是因为我们住的位于长巷尽头的这幢房子,远远位于镇子之外。没有正确的归属感吧。那会儿,我会沿马道走到马厩,那里的人要么是马主人,要么是雇来的驯马师,除我之外,其他小孩都是男孩子。我谁都不认识,但是他们全都知道我。换言之,他们都不得不带着我一起玩,因为老爸的缘故。我们得到允许,可以喂马饲料,跟在马后面拾马粪。这好像充满冒险色彩呢。我戴着老爸的旧棒球帽,穿条松松垮垮的短裤。我们会爬到屋顶上,他们互相格斗,尽力把彼此推下去,但从来不敢冒犯我。大人们会时不时叫我们滚蛋。他们会问我:“你父亲知道你来这里吗?”然后,男孩子们会开始互相调笑,被逗弄的那个会发出作呕的声音,我知道那是个跟我有关的玩笑。所以我不再去了。我放弃了做一个金色西部女郎的想法。我改成走到码头,看看湖里的船,不过,我想我还没大胆到梦想人家接受我做一个下级水手吧。此外我也没装模作样,想让他们以为我不只是个普通女孩。有一个男人俯身冲我嚷道:

“嗨。你那里长毛没有?”

我差点脱口而出“请问你说啥”了。比起感到害怕或受辱,我更多的是觉得不可思议。一个成熟的、有正经工作的男人,居然会对我两腿中间那片痒乎乎的新生毛毛感兴趣。居然会不厌其烦特地来对此表示厌恶,正如他那腔调显然表明的。

如今马厩已经拆除。通往码头的道路也没原先陡峭了。新装了一架谷物输送机。新的郊区也出现了,和所有地方的郊区一模一样,这也正是大家喜欢它们的原因。现在没人步行了。所有人都开车。郊区是没有人行道的,老街边的人行道则已荒废,因为霜冻而裂开、歪斜,被泥土和草皮盖住。我们家门口的小巷里,原先位于松树下的长长的泥土小路,已被层层松针、杂乱的小树苗和野覆盆子藤覆盖了。过去数十年,人们都是沿这条小路走来看病的。他们会沿公路边人行道上岔出的一条专门的小径走出镇子(这种岔出的专门的小径一共就两条,另一条通往公墓),踏上位于小巷一侧、夹在两排松树中的小路走来。因为自打上世纪末起,就有一位医生住在这里。

形形色色闹哄哄、邋里邋遢的病人们,小孩子和妈妈们,还有老人们,整个下午络绎不绝,夜里还有更安静些的病人独自前来。我经常坐在一棵被一大堆丁香灌木包围的梨树下偷看他们,年轻女孩都喜欢偷看嘛。现在,整堆丁香灌木已经消失、清除一空了,以便B夫人侄子的儿子用电动除草机。我经常偷看当时为了出门看病而精心打扮的夫人们。我记得战争结束后的时装。长长的大摆裙、腰封和带垫肩的上衣,有时还配白色短手套,因为那会儿不光去教堂要戴手套,夏天也戴。帽子也同样并非仅限于教堂。框着脸蛋的彩色草帽。点缀着浅色轻柔荷叶边的裙子,肩头是披肩一样的花边,缎带似的腰带系在腰上。披肩一样的花边会在风中扬起,女士们就会举起一只戴着钩线手套的手,把它从脸上拂开。这个姿势对我而言,仿佛象征着难以企及的女性魅力。那么一小块举到完美的丝绒般嘴唇边的网纱。或许,我有这种感受,是因为我没妈妈吧。不过,我可不知道谁能有像她们那样的妈妈。我蹲在灌木丛中,啃着带斑点的黄色梨子,仰慕着。

我们有个老师教我们读诸如《帕特里克·斯宾斯》和《两只乌鸦》之类的古老歌谣。学校里还兴起了一阵编写歌谣的风潮。

歌谣确实会用韵脚牵着你的鼻子走,让你顾不上琢磨它的意思。于是乎,我嘴里嚼着烂乎乎的梨子,现编起来。

马蜂蜇得我受不了的时候,我就回到房子里。巴里夫人总待在厨房里,抽香烟,听收音机,等老爸喊她。她会待到最后一个病人离开,把这地方清理完才走。要是诊室里传来一声痛苦的喊叫,她就会发出她那种惨叫一般的笑声说:“就叫吧你。”我才不会费心向她描述我看到的女人们的衣服或模样呢,因为我知道她不会因为什么人长得美或穿得好就仰慕她。就像她也不会因为有谁懂得什么没用的知识,比如某门外语,而仰慕那人一样。她仰慕的是玩牌高手,还有织毛衣高手——这说明了一切。她觉得很多人都没用。老爸也这么说。他用不着。我真不禁想问,那么如果说谁确实有用的话,能用来干什么呢?不过,我知道他俩都不会回答我。相反他们会吩咐我别这么刨根问底。

要是我打算把这些信都寄给你,我该往哪儿寄呢?一想到往信封上写你的地址,我就浑身一阵虚弱。想着你在同样的地方继续着同样的生活,只是没了我,这太痛苦了。但是,想着你不在那里,到别处去了,而我不知道是哪里,更痛苦。

亲爱的R,亲爱的罗宾,我居然会不知道这事,你怎么看的?真相一直就摆在我眼前呀。要是我在这里的学校上学,那我肯定早就知道了。要是我有朋友的话。某个高中的女同学,大点的女孩中的一个,一准早就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了。

就算没有,我在假期还是有好多时间的。要是我不曾只关注自己,在镇上乱逛,忙着编歌谣,我或许自个儿也能琢磨出来。现在一回想,我明白了,晚上来的病人,那些女士们,有些是搭火车来的。她们和她们的美丽装束让我想到了夜间火车。深夜还有另一趟火车路过,她们想必就是搭它回去的了。当然了,也大有可能是一辆汽车把她们送到巷子口。

告诉我的说法是——我想,是B夫人说的吧,而不是他——她们是来找老爸打维他命针的。我知道这个,因为每次听到哪个女人发出呻吟,我就会想,好了,现在她在打针呢,我还会有点狐疑,想着这些女人如此老练、稳重,怎的对针头却那么害怕。

即使现在,这还是让我花了好几个星期才想明白。这段时间足以让我渐渐熟悉这幢房子里的生活方式,终于不再梦想举起油漆刷,也不会再擅自去整理抽屉或丢掉旧杂货的发票了,除非先问过B夫人(不过问她也是白问)。也终于不再试图劝他们接受什么,哪怕只是现磨咖啡了。(他们宁愿喝速溶咖啡,因为它的味道始终如一。)

老爸把一张支票放在我的碟子边。就在今天,星期天的午餐时分。巴里夫人星期天是不来的。老爸从教堂回来后,我们吃了一顿冷午餐,饭是我做的,内容是切片肉、面包、西红柿、泡菜和奶酪。他从不要求我跟他去教堂——没准生怕我会趁机发表一通他根本不屑于听的言论吧。

支票面额五千美元。

“这是给你的,”他说,“这样你可以有点底子。你可以存银行,也可以自己决定投资点什么。去看看利率是多少吧。我搞不清了。当然了,你还会得到这幢房子。就像俗话说的,等到了时候。”

一笔贿赂吗?我想着。可以用来开始一个小生意,或者开展一次旅行的钱?可以用作首付,买一幢属于我自己的房子,或者用来回到大学,再获得一些被他称为“无法兑现的”学分。

用来打发我的五千美元。

我谢了他,或多或少是为了继续交谈的缘故,我问他是怎么处理自己的钱的。他说那不值一提。

“如果你需要建议的话,去问比利·辛德好了。”然后他想起来比利·辛德不再干会计了。他已经退休。

“那里换了个新人,叫的是个古怪的名字,”他说,“有点像伊普西兰蒂,但又不是伊普西兰蒂。”

“伊普西兰蒂是密歇根的一个市。”我说。

“是密歇根的一个市不错,但它成为密歇根的一个市之前是一个人的名字。”老爸说。好像是个早在1800年代抗击土耳其人的希腊军领袖。

我说:“哦。在拜伦的战争中。”

“拜伦的战争?”老爸说,“你为什么这么叫它?拜伦没打什么仗。他是得伤寒死的。然后等他一死,就变成了大英雄,是为希腊人而死的,等等等等都来了。”他辩论似的说道,好像我该为此错误,为这场关于拜伦的胡说八道负责。不过他很快平静下来,给我讲起了,或者说是为他自己回忆起了抗击奥斯曼帝国的过程。他提到了“高门”政府,我真想问,我从来就没搞明白过,是否真有一个什么门,还是说它指的是君士坦丁堡,或者苏丹的宫廷?不过最好还是别插嘴。当他开始这种滔滔不绝时,就意味着在一场未曾公开的暗战中的一种和解,或者是一段缓和期。我面对窗子坐着,透过纱帘,可以看到一簇簇棕黄色树叶沐浴在充沛温暖的阳光中(根据今晚的风声来判断,估计今后好一阵子都不会再有这种天气了),我不禁想起孩提时代,每次我设法用一个问题或者纯粹出于偶然,让他陷入这种唠叨的时候,所感到的宽慰和秘密的快乐。

比如说地震吧。它们会在火山山脊处爆发,但是最大的地震之一就发生在大陆中央,在1811年密苏里州的新马德里(注意哦,念做“新马德——里”)。这个就是他告诉我的。地裂。地表看不出痕迹的颤动。石灰石中出现的大洞,地表之下的水流,如果时间足够,足以碎裂成砾石的大山。

还有数字。我有次问他数字的事,他说,哼哼,它们叫做阿拉伯数字,不是吗?傻瓜都知道。但是希腊人本来可以设计出一个更好的体系来着,他滔滔不绝起来,希腊人本来可以做到这个的,只可惜他们没有零的概念。

零的概念。我把这存储到记忆中,就像把一个包裹收藏到架子上,准备将来哪天再打开。

B夫人也在的话,要让他说这些东西,就想都别想喽。

别管闲事,他会说,吃你的饭吧。

就好像我问他任何问题都别有用心似的,我想也确实如此吧。我不是煞费苦心,想控制谈话的方向吗?此外,撇下B夫人是不礼貌的。所以,她对于是什么造成了地震或者数字的历史这类话题的态度(一种不仅漠然,而且不屑一顾的态度)才是值得尊重、最有决定权的。

这样,我们又回到了B夫人。时间是现在,说说B夫人吧。

昨晚我大约十点才回来。我去参加一个历史学会的会议了,或者说,至少是为组织这个学会而开的会议吧。出席者一共五人,其中两个拄着拐杖。我打开厨房门,看到B夫人的身影嵌在后厅的门廊里——后厅位于诊室与洗手间和房子的前半部分之间。她手上捧了一个盖住的盆,往洗手间走,她完全可以继续走她的,在我进门时路过厨房。那样我可能都不会注意到她。可她中途停下了,站在那里,身子半转向我。她把脸沮丧地一皱。

哎哟哟,给逮个正着喽。

然后她疾步朝洗手间走去。

这是故意的。这种吃惊、沮丧、匆忙的走开。甚至她朝前举着盆子,让我不得不注意它的姿势。全是有意为之。

我能听到老爸的声音在诊室里隆隆作响,在与一个病人交谈。就算没听到这个,我也能看到诊室的灯亮着,看到病人的车停在门外。如今没人步行了。

我脱掉外套,上了楼。我所在意的只是不能让B夫人得逞。不要提问,不要得出任何震惊的结论。不要去问你盆里是什么呢,B夫人?哟,你和我爹地在搞啥呢?(不过我可从没管他叫过什么爹地。)我立刻忙着在尚未启封的一只书箱里乱翻起来。我在找有安娜·詹姆森文章的期刊。我答应把它们送给会上除我之外另一个不到七十岁的人。他是个摄影师,对加拿大的历史有点研究。他本想当历史老师,但口吃妨碍了他。这些都是他告诉我的,我们站在人行道上聊了半个小时,却始终没有迈出决定性的一步去喝杯咖啡。互道晚安时,他告诉我本想请我喝咖啡来着,但他不得不回家接老婆的班,照料得了疝气的宝宝。

我找啊找的,倒把整箱书都翻了出来。感觉像是在昔日的废墟中搜寻。我翻来找去的,直到病人离开,老爸把B夫人送回家,上楼用了洗手间,终于上床为止。我这里读一段,那儿看一段的,弄到疲惫不堪,几乎躺在地板上就睡着了。

然后,今天午饭时,老爸最后总结道:“管他什么土耳其人呢!都是古代历史罢了。”

我只好开口了:“我想我知道这里是怎么回事了。”

他抬起脑袋,还喷了一下鼻子。他确实这么干了,像匹老马似的。

“你知道了,是吗?你以为你知道了什么?”

我说:“我不是在指责你。我并没有反对啊。”

“是吗?”

“我赞成堕胎。”我说,“我相信它应当是合法的。”

“这个词你在这个家里不许再提了。”老爸说。

“为什么?”

“因为这个家里可以说什么由我说了算。”

“你不明白我的意思嘛。”

“我明白你嘴巴太大。你是个大嘴巴,脑瓜又不够使。教育太多,常识太少。”

我仍旧不死心。我说:“应当让人们知道。”

“是吗?知道和闲扯可不是一回事。你给我牢牢记着。”

我们这一天其余时间都没说话。我为晚饭做了通常的烤肉,我们默默吃着。我觉得这对他来说一点也不难。到目前为止,我也这么觉得,因为一切都显得那么愚蠢、那么过分,而且我在生闷气,不过我不会永远保持这种心情,我迟早会道歉。(你对此想必并不意外吧。)看起来真是我离开的时候啦。

昨晚那个年轻人告诉我,他觉得放松的时候,就不会口吃。比如和你说话的时候,他说。或许在某种程度上,我可以让他爱上我呢。我可以为了解闷而这么干嘛。我在这里能过的就是这种日子。

亲爱的R。我还没走。迷你车的车况不合适干这事。我送它去大修了。此外天气也变了,转而刮起一种秋天的大风,它搅动湖水,拍击湖岸。它——这风——让巴里夫人在她自家前门台阶上侧身摔倒,胳膊肘摔得粉碎。摔坏的是左胳膊。她表示可以用右胳膊干活,但老爸告诉她,这是严重的粉碎性骨折,他建议她休息一个月。他问我是否介意推迟出发。这是他的原话——“推迟出发”。他没问我打算去哪里,他只知道那辆车的情况。

我自己也不知道打算去哪里。

我说好啊,要是有用我就留下。因此,我们彼此相敬如宾。实际上这样挺愉快的。我在家里试着按照B夫人的方式做事。我不再想着整理房间,也不再讨论要修理什么。(屋檐已经修好——B夫人的亲戚果真上门了,我又吃惊又感激。)我像B夫人一样,把两本沉甸甸的医学教科书搁在条凳上,抵住烤箱门。我用她的方式煮肉和蔬菜,想都没想过往家里买一个鳄梨、一罐朝鲜蓟花心或者一个大蒜头,尽管我看到超市里所有这些都有的买。我用咖啡罐里的粉末冲咖啡。自己也试着喝,想看看能否习惯,结果当然能喽。我每天结束时都清扫诊室,还照管洗衣事宜。洗衣店的伙计喜欢我,因为我从不指责他什么。

我被允许接电话,不过,如果是一个女人找我父亲,而且不主动讲述病情,我就应当记下她的号码,告诉她医生会给她回电。我照做了,但是有时对方干脆挂断了。我告诉老爸,他说:“她很有可能会再打来。”

这样的病人不多——他称之为特殊病人。我不确定——差不多一个月一个吧。大多数时间他治疗的都是喉咙痛啊、肠子扭结啊,耳朵发炎啊等等毛病。心跳过速、肾结石、消化不良。

R,今晚他来敲我的门。门没关紧,不过他还是敲了。我在看书。他问我——当然不是用的请求语调,不过我得说那是一种合理的尊敬语调——是否愿意到诊室帮把手。

B夫人走后的第一个特殊病人。

我问他需要我做什么。

“只要别让她乱动就行,”他说,“她还年轻,不习惯这个。好好洗一洗手,用楼下洗手间里瓶装的肥皂洗。”

病人平躺在检查台上,腰部以下盖着一床毯子。她上半身穿戴齐整,穿一件深蓝色对襟羊毛衫和一件白外套,领子上缀着花边。衣服松松地裹着她尖锐的锁骨和几乎平坦的胸部。她的头发是黑色的,紧紧朝后梳去,编成辫子别在头顶。这个严谨拘束的发型突出了她细长的脖子,强调了她匀称骨感的白脸,以至于从远处看,她没准会被当做一个四十五岁的女人。凑近看,你会发现她非常年轻,或许也就二十岁。她的褶子裙挂在门后。下面露出白色内裤边儿,这个她小心地挂在裙子后头。

她抖个不停,虽然诊室里并不冷。

“现在呢,马德莱娜,”老爸说,“我们首先得把你的膝盖抬起来。”

我好奇他是否认识她。或者他只是随口问了下,便用起了这女人报的随便什么名字?

“放松,”他说,“放松。放松。”他调整好扣带,把她的脚套进去。她赤裸的双腿好像从没见过太阳。她穿着平底鞋。

她的膝盖在这个新位置抖得厉害,都撞到了一起。

“你得设法稳住点才行,”老爸说,“你知道,现在,除非你也表现好一点,不然我没法做我的工作呀。你想盖床毯子吗?”

他对我说:“去拿床毯子给她。在那边架子的底层。”

我把毯子盖到马德莱娜的上半身。她没看我。她的牙齿直打颤。嘴唇紧闭。

“现在呢,朝这里滑下来一点点。”老爸吩咐道,然后对我说:“抓住她的膝盖。分开。轻轻按住她。”

我把手伸到女孩的膝盖上,尽可能轻地把它们分开。老爸的呼吸把匆忙而含糊的评论声填满整个房间。我不得不相当用力地抵住马德莱娜的膝盖,免得它们再猛地合拢。

“老太婆哪去了?”她问。

我说:“她在家呢。她摔了一跤。现在我替她。”

这么说她以前来过。

“她挺狠的。”她说。

她的声音实事求是,几乎是一种低声咆哮,迥异于我从她身体的畏缩想象出的神经质的声音。

“希望我没那么狠啊。”我说。

她没回答。老爸拿起一根有点像毛线针的细竿子。

“现在,最难的一关到啦。”他说。他像是在谈天一样,比我所知的任何时候都要温和。“你越紧张,这就越难。所以还是——放松。好了。放松。好姑娘。好姑娘。”

我试图说点什么,好让她放松或分散注意力。我可以看出老爸在做什么了。在他身边铺白布的桌子上,分散地摆着一系列竿子,全都同样长度,口径由细到粗。这些就是他要用上的,一个接一个地,用来打开、拉伸宫颈。从我的位置,视线被女孩膝盖上盖的单子挡住,没法看到这些器具实际的、深入的运动。但我可以感觉到它们,因为她的身体被一阵阵痛苦之浪所袭,它甚至压过了惊恐的痉挛,实际上反倒让她安静些了。

你从哪来?你在哪里上学?你有工作吗?(我注意到了结婚戒指,不过有可能她们全都戴着这个。)你喜欢你的工作吗?你有兄弟姐妹吗?

她干吗会愿意回答任何一个问题呢,哪怕她并不痛苦?

她从齿缝倒抽着冷气,眼睛直瞪着天花板。

“我明白,”我说,“我明白的。”

“已经到了,”我父亲说,“你是个好女孩。安静的好女孩。不会太久了。”

我说:“我打算粉刷这间房间,但是一直没机会。要是你来粉刷,你会选什么颜色?”

“哎哟,”马德莱娜说,“哎哟。”突然受惊地吐出一口气。“哎哟。哎哟。”

“黄色,”我说,“我想用浅黄色。或者用浅绿色?”

这时我们已经用到了最粗的针,马德莱娜把脑袋朝后仰到平平的枕头上,绷紧长脖子,张大嘴巴,嘴唇咧开着,露出了牙齿。

“想想你最喜欢的电影。你最喜欢哪部电影?”

一个护士对我问过这个,就在我抵达难以想象的无休无止的疼痛高峰,相信不可能有解脱,绝无希望的时候。这世上怎么可能还有电影呢?现在我对马德莱娜也问了同样的话,马德莱娜的眼睛冷漠无神地扫过我,就像看着一堆毫无用处的废物。

我冒险从她的一只膝盖上松开手,碰碰她的手。我吃惊地发现,她飞快地、猛力地攥住它,揉着我的手指。总归有点用处了。

“来点那啥……”她从齿缝中吸气道,“嘶啊……哎哟。”

“好了,”老爸说,“我们快好了。”

诗。

来点什么诗好呢?《奇可瑞多可瑞多克》?

我脑海中浮现出你经常背诵的那首,《流浪者安格斯之歌》。

“‘我走进一片榛树林,只为心中燃着一团火……’”

我不记得接下来是什么了。大脑一片空白。接着,我偏偏想起最后一段。

想象一下吧,我在老爸面前背诗。

她是怎么想的,我无从知道。她闭上了眼睛。

我以为我会害怕死亡,因为我妈就是这样死的,难产。但是,一旦我抵达了那个高峰,我就发现,其实死与生,就像最喜欢什么电影一样,都是些无关紧要的概念。我撑到了极限,觉得绝无可能撼动仿佛是枚巨蛋,或者一颗失火行星的那东西,它根本不像个婴儿。它卡住了,我也一样,卡在一段永无止境的时空中——我根本没可能挣脱,所有反抗都被击溃。

“现在,我要你帮忙了,”老爸说,“我要你帮把手。取盆来。”

我捧起看到巴里夫人捧过的盆。我举着它,等他用一种有点像精巧的厨房刀具似的东西刮女孩的子宫。(我不是说真是厨房刀具,不过我觉得它看起来挺家常的。)

因为又红又肿,哪怕消瘦的年轻女孩的下体也可能变得肥大多肉。生产之后,产妇病房里,女人们随意地,甚至示威般地躺着,毫不掩饰她们灼痛的切口或撕裂,她们缝了黑线的伤口、受损的膜瓣和臃肿松弛的腰腿。真够壮观的。

现在子宫里扑通扑通地涌出酒色凝结物和血水,里面包含了胎儿。就像麦片盒子里的小玩具,或者爆米花里的小奖品。一个小小的塑料娃娃,像一片指甲般微不足道。我没试着去找它。我抬着头,避开温热血液的味道。

“洗手间,”老爸吩咐,“用那个盖上。”他指的是放在弄脏的竿子边上的一片折叠布。我不想问出:“冲下马桶吗?”所以就姑且这么理解了。我端着盆子走过大厅,走到楼下的抽水马桶,倒下这些东西,冲了两遍马桶,洗干净盆子,带了回来。老爸已经给女孩收拾好了,在交代事项。他擅长这个——做得很麻利。不过他的脸看起来沉重无比,仿佛疲惫得随时会从骨架上挂下。我突然意识到,他是希望我从头到尾都在这里的,免得他万一瘫倒。B夫人,至少在过去,都是在厨房等着,最后才进去。也许现在她也自始至终陪在他身边了。

要是他瘫倒了,我真不知道自己会做什么。

他拍拍马德莱娜的腿,告诉她应当平躺。

“躺几分钟再起来,”他说,“你有车来接吗?”

“他应该一直在外面等我,”她虚弱而忿恨地说,“他应当哪儿也不去的。”

老爸脱下工作服,走到候诊室窗口看看。

“说得不错,”他说,“就在那儿哪。”他发出一声含义不明的咕哝,问:“洗衣篮在哪里?”大概想起它已经放回他刚才工作的那间通亮的诊室,于是又走回来,丢下工作服,对我说道:“要是你能整理这里,我将不胜感激。”整理意味着消毒、做扫尾工作。

我说可以。

“很好,”他说,“我现在得说再见了。等你休息好了,我女儿会送你出去的。”听到他说“我女儿”而不是我的名字,我有点吃惊。当然我听他这么说过。比如在不得不介绍我的时候。不过还是很意外。

马德莱娜一等他走出门,就把双腿甩下台子。她踉跄了一下,我过去扶她。她说:“不用,不用,只是从桌子上下来太快了。我把裙子放哪了?我可不想这副模样到处走动。”

我从门后取来她的裙子和内裤,她不需要帮助,自己穿上,只是抖个不停。

我说:“你应当休息一会儿。你丈夫会等你的。”

“我丈夫在凯诺拉的林子里干活呢,”她说,“我下周去那里。他弄到个地方,我可以住下。”

“哟,我把外套丢哪儿啦。”她说。

我最喜欢的电影——你知道的,护士问我的时候,我本该想起来的——是《野草莓》。我记得那家破旧的小电影院,我们经常在里面看那些瑞典、日本、印度和意大利电影,我记得它最近从“闹腾系列”电影与马丁和刘易斯的片子又改回来了,不过我记不得放的是哪一部了。你是给未来的牧师们上哲学课的人,所以你最喜欢的电影应当是《第七封印》才对,不过,真是那样吗?我想是部日本电影才对吧,只是我不记得它是讲什么的了。反正我们过去经常从家走到剧院,足足两英里呢,我们一路展开热烈的讨论,聊着人类的爱情和自私,上帝和信仰和绝望。回到我的出租屋,我们不得不住嘴。我们得蹑手蹑脚走上楼梯,进到我的房间。

哎呀呀,你进房间时,总会惊奇欣慰地这么感叹。

上个圣诞节,我带你回这里时,本该无比忐忑的,要不是我们已经深深地陷入争吵的话。带你见老爸时,我本该小心翼翼、唯恐不能保护你才对。

“罗宾?这算是男人的名字吗?”

你说,不错啊,这正是你的名字。

他假装从没听说过这种事。

不过事实上你们相处非常融洽。你们就7世纪不同教派僧侣之间的一场巨大分裂展开讨论,不是吗?僧侣们争斗的主题是他们是否该剃光头。

一根鬈毛头的瘦竹竿,这是他对你的叫法。从他口中说出来,简直就是赞扬了。

我在电话上告诉他,我们到头来不打算结婚了,他说:“哟吓。你难道以为你还能再找到一个吗?”要是我表示抗议,他准会无辜地表明那只是个笑话。它确实是个笑话。我没有再找,不过或许只是因为做此努力的最佳时机尚未到来罢了。

巴里夫人回来了。她离开才不到三周,本该休一个月的。不过,她不得不缩短一天的工作时间。她要花好长时间才能穿好衣服、收拾好她自己的家,所以她很少能在上午十点前赶到(由她侄儿或侄儿的老婆送来)。

“你父亲看起来气色真不好啊。”她一见面就这么跟我说。我想她是对的。

“或许他应当休息一阵。”我说。

“来找他的人太多啦。”她说。

迷你车已经出了修车厂,钱存进了我的银行账户。我该出发啦。但是,我操心起一些愚蠢的念头。我想,要是再有个特殊病人怎么办?B夫人怎么帮他呢?她左手还不能用力,也不可能只用右手端盆子呀。

R,现在是今天啦。今天刚下过第一场大雪。下了一夜,早上,天空清澈湛蓝。没有风,光线亮得惊人。我清早出门散步,踱到松树下。雪穿过松枝直落下来,像圣诞树上的装饰品似的,也有点像钻石一样闪闪发亮呢。公路铲过了,我们的小巷也一样,这样老爸可以开车去医院。或者,我也可以随时开车走人喽。

进进出出城镇的汽车驶过,与平时的早上一样。

进门之前,我突然想看看迷你车能否启动,结果能。在副驾驶座上,我看到一个包裹。是一盒两磅重的巧克力,药店有售的那种。我想不出它怎么会在这里——我想,有没有可能是历史学会的年轻人送的礼物呢。这是个蠢念头。不过还能有谁呢?

我在后门外跺跺脚,抖掉靴子上的雪,提醒自己得放把扫帚在门外。厨房里已经充溢着今天的强烈光线。

我想我知道老爸会说什么。

“出门去思索自然啦?”

他坐在桌边,戴着帽子,穿着大衣。通常这时他应当已经去医院看病人了。

他说:“他们路上铲雪了没?小巷呢?”

我说两个地方都铲干净了。其实他要是朝窗外看看,就会知道小巷已经铲过。我把水壶搁到火上,问他出门前要不要再喝杯咖啡。

“好啊,”他说,“只要路铲过,我可以出门就成啊。”

“今天这鬼天气。”

“你又不用自己铲雪,有啥好抱怨。”

我冲了两杯速溶咖啡摆在桌上,面对窗子和涌入的光线坐下。他坐在桌子另一头,调整了椅子位置,让光线照在背上。我没法看清他的表情,不过他的呼吸像平时一样陪伴着我。

我跟老爸讲起我的事。我其实根本没打算这么做。我本想说我要走来着。结果一张口,话就自己涌出来了,我只能又吃惊又欣慰地听着它们,就像你喝醉时听自己说话一样。

“你从不知道我有过一个孩子,”我说,“7月17号生的。在渥太华。我一直在想,一切真是个嘲讽啊。”

我告诉他孩子立刻就被人收养,我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我事先要求不要知道的。而且要求不要给我看。

“我待在乔西那里,”我说,“记得我说过的朋友乔西吧。她去英国了,但是那会儿她一个人住她爸妈的房子。她爸妈被派到南非去了。真凑巧。”

我告诉他孩子的父亲是谁。我说了是你,免得他好奇。我还告诉他,既然咱俩已经订婚了,而且是正式订婚,所以我以为我们接下来只需要履行结婚手续就行。

可你不这么想。你说我们得去找个医生。一个能给我堕胎的医生。

他没提醒我在这个家里我不可以说这个词。

我告诉他,你说我们不能就这样结婚,因为任何会数数的人都会知道我在婚前就怀孕了。我们不能结婚,除非我已经完全没有怀孕的迹象。

否则你会丢掉神学院的饭碗。

他们会打发你到一个委员会面前,他们会判决你在道德上不配干这一行。会判决你在道德上不配教育年轻牧师。你会被判决为本性恶劣。就算假设没这样,你没丢工作,只是遭到谴责,或者就算连谴责也没有,那你也永远不可能升职。你的档案中将有一个污点。甚至哪怕没人对你说什么,人们也会对你有看法,你会受不了。新生会从老生那里听说你的事,关于你的笑话会到处流传。你的同事们会趁机鄙视你。或者会表示理解,那也同样糟糕。你会变成一个悄悄地,或者并非悄悄地遭鄙视的人,变成一个失败者。

怎么会呢,我说。

哦,会的。千万不要低估人类灵魂的卑劣。对我也一样,这意味着毁灭。无所不知的夫人们,老教授的夫人们。她们会让我永生难忘。即便她们对我客气——尤其是她们对我客气的时候。

但是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到别处去啊,我说。到某个没人知道这事的地方去。

人们会知道的。总有人会设法传得人尽皆知。

此外,这也意味着你不得不从底层重新开始。你得从一份更低的薪水,一份可怜的薪水开始,那样一来,我们如何养得起一个婴儿呢?

我被上述论点惊住了,它们与我爱的那个人的思维好像截然不同。我们读过的书,我们看过的电影,我们讨论过的话题——我问是否它们对你都毫无意义。你说不是,可这是生活啊。我问,是否你就是无法忍受别人的嘲笑,是否面对一堆教授夫人就会屈服。

你说,不是这样,根本不是的。

我扔掉钻戒,它滚到一辆停着的汽车底下。展开这番争论的时候,我们正走在我的出租屋附近的街上。那是冬天,和现在一样。是在1月或2月吧。但是战争此后仍旧继续。你吩咐我去向一个朋友打听,这个朋友有个据说堕过胎的朋友。我屈服了。我说我会照做。你甚至都不敢冒险亲自去打听。可我撒谎了。我说医生已经搬走。然后我又承认撒谎。我没法做到,我说。

可是,是因为孩子的缘故吗?绝不是。只因为我相信我是对的,在这些争论中。

我感觉有点不屑啊。看到你爬到停着的车下面摸索的样子,你的大衣裹着臀部,下摆摊开在地上那样子,让我感觉不屑。你在雪地上爬着,寻找戒指,找到了又变得那么欣慰。你准备搂住我,笑话我,你觉得我也会感到欣慰,我们会当场和解。可我对你说,你这辈子一件像样的事都干不了。

伪君子,我说。哭哭啼啼的家伙。哲学教师。

这并非最后结局。因为我们确实和解了。只不过不曾彼此原谅。我们也没采取什么措施。后来就太迟了,我们发现为了坚持自己的立场,大家已经付出太多,所以各走各的路了,真是个解脱。是的,当时我确定这对我俩都是解脱,也是一种胜利。

“所以,那不是很讽刺吗?”我告诉老爸,“你想想?”

我听到巴里夫人在门外跺脚,所以匆匆忙忙说完。老爸自始至终僵硬地坐着,我想是因为窘迫,或者是因为深深的厌恶吧。

巴里夫人打开门说:“真该放把扫帚在门外……”旋即惊叫:“你怎么光坐着?你怎么啦?你看不出这人死了吗?”

他没死。实际上他的呼吸声像平时一样噪杂,或者甚至更噪杂。她看到的是他中风了,我要不是因为在讲我的事的时候,一直没看他,否则即便背着光也早该看出这个。他眼睛看不见了,全身瘫痪。他微微朝前倾斜,桌子抵在他结实的圆肚子上。我们试着把他从椅子上拖起,却只能摇动他的身子,让他的头庄严地、不情愿地耷拉下来俯在桌上。他脑袋上依然戴着帽子。咖啡杯就在他茫然的双眼前两英寸远,仍旧几乎半满。

我说我们没法对付他。他太重了。我跑向电话,打给医院,让其余医生中开车过来一个人。镇上还没救护车。B夫人没注意我的话,只顾拉扯老爸的衣服,解开纽扣,扯下大衣,一边忙活一边又是咕哝又是抽泣的。我冲到小巷,敞开大门。又跑回来,拿把扫帚放到门外。我冲进屋,抓住B夫人的胳膊说“你不能……”或者诸如此类的什么话,她像怒猫一样瞪我一眼。

一个医生赶来。我和他一道,终于设法把老爸拖进汽车,塞到后座。我进车坐在他旁边,抓住他免得他朝前倒。他的呼吸声前所未有地专横,好像在责备我们所做的一切。不过事实是,你现在可以抓住他,把他拖来拖去,任意摆弄他的身体,这实在太古怪啦。

B夫人一看到医生出现,立刻后退,安静下来。她甚至没跟我们出门,目送我们把老爸塞进汽车。

这天下午他去世了。时间是大约五点。我被告知从各方面来说他走得都非常顺利。

巴里夫人进门那会儿,我还有很多别的话想说。我正打算问老爸,如果法律变了怎么办?我打算告诉他,法律可能很快就会更改。或许不会,但也有可能会。那么他就要失业啦。或者至少失去一部分生意。那对他而言区别大吗?

我能指望他如何回答?

说到生意嘛,这关你啥事儿。

或者,我还是能挣钱的嘛。

不,我会说。我不是指的钱。我指的是那种风险。那种秘密。那种力量。

改变法律,改变一个人所做的,就改变了一个人的本质?

或者,他是不是会为自己寻找什么别的风险,别的麻烦事儿,别的什么秘密的、被质疑的行为来行善呢?

此外,要是法律变了,其他事也会变化。我想到了你,要是你不用因为娶个怀孕女人而蒙羞,那会怎样?会变得没什么可羞耻的。往后看几年,仅仅几年而已,那就将是件值得庆祝之事了。有孕在身的新娘会戴着花环,被领向祭坛,哪怕在神学院的小教堂里也是如此。

不过,要真是这样了,大有可能又会有些别的事让人羞耻或畏惧,又会有些别的错误需要避免吧。

那我又怎样呢?我是否要永远谋求一种高傲的姿态?一种在道德方面的乐趣,一种优越感,一种立场正确的感觉,能让我因为我的损失而沾沾自喜?

改变人。我们都说希望能做到这个。

改变法律,改变人。可我们又不想所有事情——不要从头到尾都是——都听凭外界指使。我们不想我们的本质,我们的一切,都被那样调制出来。

我说的这个“我们”,到底指谁呢?

R,老爸的律师说:“这太不寻常了。”我意识到对他而言,这已算是相当强烈、相当到位的表述了。

老爸的账户里有足够的钱支付他的葬礼。正如人们说的,足够用来埋他了。(律师除外——这不是他说话的风格。)不过此外所剩无几。他的储存箱里没股票证券。也没投资记录。空空如也。没有给医院的,或者他的教会的,或者给高中设立奖学金的遗赠。最令人吃惊的是,没钱留给巴里夫人。房子及里面的东西都给了我。而这就是全部。此外我还有那五千美元。

律师挺困惑的,而且很痛苦,这种状况让他忧心忡忡。或许他担心我会怀疑他捣鬼。会试图抹黑他的名誉。他希望知道我的(老爸的)房子里有没有保险箱,或者有什么可以存放一大笔现金的秘密地方。我说没有。他试图提醒我——小心翼翼、七弯八绕地,害得我一开始根本没听明白——老爸或许有什么理由需要隐瞒他的收入。因此,一大笔现金藏在某处并非没有可能。

我告诉他我对钱不是特别在意。

这叫什么话呢?他几乎不愿直视我的眼睛。

“或许你可以回家,好好找一找,”他建议,“不要忽略那些明显的地方。有可能是一个饼干桶。或者床下的一个盒子。人们会挑一些稀奇古怪的地方呢。甚至是那些最理智聪明的人也不例外。”

“或者一个枕套里。”我走到门口的时候他补充道。

电话里有个女人说想找医生。

“很抱歉,他去世了。”

“斯特拉齐医生。我没有弄错人吧?”

“不错,但是很抱歉,他去世了。”

“有没有哪个——他有没有可能有个副手,我跟他说也行啊?这里还有别人吗?”

“没有。没有副手。”

“你能给我别的什么我可以打的电话吗?有没有别的什么医生可以……”

“没有。我没有什么电话可以提供。我不认识任何人。”

“你一定知道这是为了什么事。这很重要。情况非常特别……”

“很抱歉。”

“这不是钱的问题。”

“不行。”

“请想想看还有谁吧。要是你想到什么人,可以给我打个电话吗?我把号码留给你。”

“这样不好吧。”

“我无所谓。我相信你。反正这也不是为了我自己。我知道所有人都会这样说,但我真的不是为自己。我是为了我女儿,她现在问题很麻烦啊。她精神糟透了。”

“我很遗憾。”

“要是你知道我是怎样才千方百计弄到你这个电话的,你肯定会想法帮我的。”

“抱歉。”

“求求你了。”

“很抱歉。”

他的最后一个特殊病人就是马德莱娜了。我在葬礼上看到了她。她没去凯诺拉。再不然就是已经回来。我一开始没认出她,她戴一顶黑色宽檐帽,插着一支与帽檐平行的羽毛。想必是借来的帽子——她不大习惯那根老是耷拉到眼前的羽毛。她在教堂大厅的答谢会上,排队上来跟我说话。我对她说了千篇一律的答谢语。

“非常感谢您能光临。”

然后我意识到她对我说了一句多么奇怪的话。

“我猜你一准喜欢吃甜的。”

“或许他没收钱呢,”我对律师说,“或许他有时不收钱。有人会做善事嘛。”

律师现在已经熟悉我的风格了。他说:“没准吧。”

“或者确实是用做善事了,”我说,“他没准做了某件没留下记录的善事。”

律师看着我的眼睛好一会儿。

“做善事。”他说。

“嗯。我还没撬开地窖的地板呢。”我说。他对这个轻浮的玩笑怯生生地报之一笑。

巴里夫人不辞而别。她再也没出现。葬礼在教堂举行,答谢会在教堂大厅举办,所以也没什么要她帮忙的。她没参加葬礼。她家人也一个没来。来的人太多,以至于我都没注意到这个,直到有人对我说:“我没看到巴里家的人嘛,你呢?”

过了几天,我给她打电话,她说:“我没去教堂,因为我得了重感冒。”

我说,我不是为这个打电话的。我说我反正能应付过来,但不知道她有什么打算。

“哦,我想我没必要再回那里了。”

我说她可以来拿点什么,做个纪念。这时我已经知道了钱的事情,我想跟她说我觉得很遗憾。但不知如何开口。

她说:“我落下了点东西。我能出门时会去拿的。”

第二天早上她来了。她要拿走的是拖把、提桶、刷子和洗衣篮。真不敢相信她一心惦记的就是这些。要说她拿走它们是为了做纪念,这更让人难以置信,不过没准真是的。它们是她用了好几年的东西——她在这房子里度过的所有这么多年,除了睡觉,她在这里度过的时间比在她自己家里长多了。

“再拿点什么吧?”我问,“做个纪念?”

她在厨房里四处打量,抿着下嘴唇。她本可以挤出个微笑来回答我的嘛。

“我想这里没什么我能用上的了。”她说。

我已经给她准备好一张支票。只需填上数字。我还没决定五千美元里,应当分给她多少。一千?我一直这么打算来着。现在想想真叫我惭愧。我想我最好增加一倍。

我掏出先前藏在抽屉里的支票。我找了支笔。我写上四千美元。

“这个给你,”我说,“为了所有这些,谢谢!”

她取过支票,瞟了一眼就塞进口袋。我想或许她没看清上面的数字。然后我看到了那涨红的脸,窘迫的红潮,领了人情的尴尬。

她设法用好胳膊搂住所有要带走的东西。我给她开门。我真想听她再说点什么,以至于我差点就先说了:抱歉就这么点钱。

不过,我只是说:“你胳膊还没好吗?”

“再也好不了喽。”她说。她扭开头,好像害怕我又会亲她。她说:“好吧,非常感谢,再见。”

我目送她费力地走到汽车边。我原以为是她侄儿的老婆开车送她来的。

但这不是她侄儿的老婆通常开的车。我一时间觉得,不管胳膊好没好,她或许已经找到了个新雇主。一个新的、有钱的雇主。没准就因为这个,她才表现得慌里慌张,窘迫又粗鲁吧。

不过,钻出车来帮她拿东西的,到底还是那个侄儿的老婆。我挥挥手,可她只顾摆弄拖把和提桶。

“好棒的车啊。”我喊道,我想这个赞美两个女人应该都会喜欢吧。我不知道是什么牌子,不过它崭新发亮,又大又好看。是一种闪银的淡紫色。

侄儿的老婆喊道:“嗯哪。”巴里夫人认可地缩着脑袋。

我穿着家居服,冷得打颤,但是出于负疚和困惑,我一直站着挥手,目送车开出视线。

此后我没心思干任何事。我给自己煮了咖啡,坐在厨房里。我把马德莱娜的巧克力从抽屉里取出,尝了两块,不过我再爱吃甜食,也没到能接受人工染色的橙色黄色夹心馅儿的程度。我真希望对她说了谢谢。我想我现在做不到了——我甚至都不知道她的名字呀。

我决定出门滑雪。我们的房子后面有一些砾石大坑,我想我跟你说过的。我换上木头做的旧滑雪板,从前的冬天,后门的小路没铲干净,老爸又不得不穿过田野去接生或割盲肠的时候,就是穿它们去的。板子只用几条交叉的皮带绑在脚上。

我朝屋后滑去,到砾石坑边,斜坡已经年复一年长满了草,现在又覆上一层雪。这里有狗脚印、鸟脚印、跳跃的野鼠踩出的淡淡圈子印,却没有人类的痕迹。我上来下去,上来下去地,一开始挑的比较保险的斜线,后来滑起了更陡峭的坡子。我时不时摔倒,不过在新鲜厚实的雪地上一点儿也不疼,就在一次这么跌下去再爬起的当儿,我突然醍醐灌顶。

我知道钱到哪里去了。

没准做善事了。

好棒的车啊。

再加上那五千美元里的四千。

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开心起来啦。

我感觉像是看到钱被丢下大桥,或者抛向空中。钱、希望、情书——所有这类东西都可以抛向空中,落下时已经似是而非,变得轻飘飘,毫无牵绊。

我没法想象老爸居然会屈服于勒索这种事。尤其是面对那些并不可信、并不聪明的人。尤其是在全镇似乎都站在他这一边,或者至少是选择保持沉默的时候。

不过,我可以想象的是一种古怪的壮举。没准是为了堵人的嘴,或者就为了表示他不在乎——他早料到他死后律师的震惊,以及我会比以往更竭力想要搞懂他。

不,我觉得他不会盘算这种事。我觉得我可做不到这么深入地揣摩他。我不相信自己能做到。

我一直畏惧着不敢想的是,这有可能是一个爱的举动呢。

那么,真是为了爱喽。绝不要以为这没可能。

我爬出砾石坑,一到地面上,风就扑面袭来。风刮起雪花,覆盖住狗脚印和野鼠精致的环形脚印,以及那条小径,它没准是老爸的滑雪板碾过的最后一样东西。

亲爱的R,罗宾——我最后该对你说什么好呢?

再见吧,祝你好运。

随信寄上爱意。

(要是人们真能那样做——把他们的爱寄走,以便摆脱它,会怎样呢?他们会寄些什么呢?一盒有着火鸡蛋黄颜色夹心的巧克力。一个眼眶挖空的泥娃娃。一堆不再散发芳香,而是快要腐烂的玫瑰。一个血迹斑斑、没人想打开来看的报纸包。)

多保重吧。

记住——现任法国国王是个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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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我妈的的梦

夜里——或者说她睡着的那阵子——下了场大雪。

我妈透过一扇大大的拱形窗(通常装在公馆或者老式公共建筑上的那种)朝外望。她看到下方的草地、灌木丛、树篱、花园、大树,全都披着积雪,高高低低、起伏不定,丝毫不曾被风刮平或吹乱。雪地不像在阳光下那么刺眼,而是呈现出在破晓之前的清澈天空下的白色。万籁俱寂。挺像《哦,伯利恒小镇》里描述的情景,只不过天上没星星。

但是,有什么地方不大对劲啊。这幕场景有点古怪。所有树木,所有灌木和植物,都满满当当地长着夏季的绿叶。树下,零零星星没被雪覆盖的地方,露出鲜翠欲滴的草地。大雪是在盛夏的当儿,一夜之间落下的。季节更迭得真是不可思议,出乎意料啊。此外,所有人都消失不见——尽管她想不起来“所有人”都指的是谁——我妈孤身一人待在高大宽敞的房子里,四周围绕着中规中矩的树木和花园。

她想,不管发生了什么,很快就会有人解释给她听的吧。然而,没人来。电话没响。花园大门的门闩没被拉起。她听不到任何车辆声,甚至不知道马路——或者小路——在哪个方向,也许她是在乡下亦未可知。屋里空气沉寂憋闷,她得出去。

她走出门,便想起来了。她想起来,大雪落下之前,她不知在哪儿丢下了一个娃娃。是在下雪之前很久的事了。这个记忆,这种确定无疑的感觉,令她突然陷入恐惧。好像她突然从梦中惊醒。于是她从梦中之梦里惊醒了,惊觉自己的责任和失误。她丢下了自己的娃娃,彻夜把他抛在脑后。把他丢在什么地方就不管了,好像丢下个玩腻的洋娃娃似的。或许她不是昨晚干的这事,而是一个星期,或者一个月以前干的。她把自己的娃娃丢下了有一整个季节,或者许多个季节了。她的注意力被别的事给吸引了。她甚至可能去旅行了,离开了,刚刚才返回,却忘了为什么回来。

她跑到树篱和长着宽阔叶片的树木下找着。她想象着娃娃缩成一团。他可能已经死啦,缩成一团,遍体发黑,脑袋像枚坚果,小小的萎缩的脸上,不是一种难受的表情,而是一种失去亲人的痛苦,一种古老、平静的悲伤。这脸上并没有什么对她——他的妈妈的谴责,只有平静、无助的表情,带着这种表情,他等待救援或者厄运的到来。

我妈心头涌上一阵悲痛,这是因为娃娃在等待,而她竟不知道;她,他唯一的希望,竟然把他全盘忘了啊。那么柔弱幼小,连扭头避开大雪都不会的一个娃娃哟。她悲痛得无法呼吸。她心里从此再也不会有空间给别的念想了。除了想着自己居然干出这种事,再也不会有余地装别的想法了。

因此,发现娃娃正睡在他的小床上,是何等宽慰呀。娃娃正趴着睡呢,脑袋扭到一边,皮肤又白又细,好像雪花一样,脑袋上的软发红通通的,就像曙光的颜色。和她一样的红发,长在娃娃的脑袋上,娃娃平平安安、好端端的。她得到宽恕啦,真是松了口气。

大雪、枝繁叶茂的花园和陌生的房子,全都消失。仅剩的白色东西就是小床上的毯子。这是一床薄薄的白色婴儿羊毛毯,已经从娃娃背上扯下了一半。在暑热,货真价实的夏天的暑热中,娃娃身上只裹着一片尿布,穿一条防止尿湿床单的塑料短裤。印着蝴蝶图案。

我妈,这会儿仍旧以为下了大雪,想着通常下大雪时肯定很冷,便拉过毯子,盖住娃娃赤裸的背部和肩膀,盖住长着红色软发的小脑袋。

这事发生的时候,在真实世界里是凌晨时分。世界处于1945年的7月。换了任何一个别的早上,娃娃到了这时辰,都会要求一天中的第一次喂食了,不过今天娃娃却仍旧睡着。做妈的尽管人站着,眼睛睁着,思维却仍旧沉浸在深深的睡眠中,并没觉得有什么奇怪。娃娃和妈妈都被一场漫长的战争拖得疲惫不堪,不过做妈的甚至连这一点也记不起了。思维有点迟钝,一种最最执着的平静占据了她和娃娃的脑袋。这个妈妈——我妈——根本没注意天色正迅速放亮。她没反应过来,就在她站着的这当儿,太阳正在升起。昨天,或者午夜时发生过什么,她都毫无记忆了,所以显得十分平静。她把毯子拉到娃娃的脑袋上,盖住他柔和的、心满意足的、熟睡的侧脸。她轻轻走回自个儿的房间,倒在床上,立刻又人事不省。

发生着这事的房子,与梦中的房子毫无相像之处。这是一幢一层半的白色木房,拥挤归拥挤,却不失体面。门廊通到距离人行道几英尺处,餐厅有扇飘窗,俯瞰一个树篱环绕的小院。房子位于小镇的一条后街,这个小镇——对外人来说——与休伦湖附近一度人口稠密的农业地区方圆10到15英里之内的许多小镇看起来毫无二致。我爸和他的姐姐们就在这幢房子里长大,我妈到来时,他的姐姐们和他妈还住在里面——同时到来的还有在我妈体内长得很大、已经会乱动的我——这是我爸在欧战的最后几周中送了命之后的事。

我妈——吉尔——在光线明亮的下午的迟些时候,站在餐厅桌边。房子里挤满人,都是在教堂葬礼结束后被请回这里的。他们喝茶或咖啡,设法用手指捏住切得很小的三明治,或者香蕉面包片、坚果面包和重油蛋糕。表皮易碎的蛋奶糊挞或葡萄干挞得用甜品叉戳起,用小陶碟托着吃,小陶碟上画着紫罗兰,还是吉尔的婆婆做新娘时亲手画的。可是吉尔却直接用手抓起各种食物。挞皮的粉屑窸窸窣窣,一颗葡萄干掉下来,揉进她穿的绿天鹅绒衣服。这天气穿这衣服未免太热了,而且它也不是什么孕妇装,本是一件在公开演奏小提琴的独奏会上穿的宽松袍子。因为我的缘故,袍子前缘被高高撑起。不过,这是她手头唯一一件足够大、足够高级,可以用于丈夫葬礼的衣服。

何至于吃成这样呢?人们不由得纷纷侧目。“在吃两人的份儿呢。”艾尔莎对她的一群客人解释道,免得他们对弟媳指指戳戳或保持沉默,让她没面子。

吉尔一整天都觉得反胃,不过在教堂里,正想着风琴真难听的当儿,她突然发觉,一眨眼工夫,她已经饿得像头狼。整首《哦,勇敢的心》期间,她一直在幻想一份肥美、淌着肉汁和融化的蛋黄酱的汉堡,眼下她正努力探索坚果、葡萄干和红糖的混合物,甜得牙齿发疼的椰子糖霜,或者尝试用令人宽慰的满口满口的香蕉面包或一团团挞皮来取而代之是否可行。当然啦,没有任何替代物能管用,不过她没停。即便真实的饥饿已经解决,她想象中的饥饿仍在催促,甚至变成一种几近恐慌的焦躁,迫使她往嘴里填着已经不知滋味的食物。她无法形容这种焦躁,只能说它或许是由毛刺和憋闷的感觉造成的。窗外的刺檗树篱在阳光中显得浓密、多刺,天鹅绒袍子在她潮湿的腋窝处紧贴身上,一绺绺鬈发——和挞里的葡萄干一个颜色——在姑子艾尔莎的额头上跳动,甚至还有画在盘子上、酷似可以揭起的疮痂的紫罗兰,所有这些,尽管她知道都再寻常不过,却分外让她感觉厌恶压抑。它们似乎传达着某种她不曾料想过的新生活的信息。

为什么说不曾料想过?她知道我的存在已有一段时间了,也早知道乔治·科克汉姆或许会送命。毕竟,他参加的是空军嘛。(今天下午的科克汉姆祖宅里,她四周的人都在说——尽管不是对她,他的遗孀,也不是对他的姐姐们——他就是那种你早知道会被杀死的人。他们指的是,他英俊潇洒、生机勃勃,是他家的骄傲,被寄予全部希望。)她明知道这些,却依旧过着寻常的生活,在阴冷的冬天早晨拖着小提琴搭街车去音乐学院,她在学院一间昏暗的小屋里一连几个小时练琴,屋里能听到外面的声音,却只有她孤身一人,只有散热器的噪声陪伴,她手上的皮肤先是冻得发红,又被室内干燥的热气烤得发干。她依旧住在一间租来的屋子里,窗子漏风,夏天飞进苍蝇,冬天漏进一窗台雪。她梦想着——不犯恶心的时候——香肠、肉饼和一片片深色巧克力。在音乐学院,人们煞费苦心地对她的身孕视而不见,仿佛它只是个肿瘤。毕竟,它很长时间都没有明显迹象,大骨盆的高个儿女孩初次怀孕都不大显。即使我在她肚子里翻筋斗,她仍旧做了公开演奏。她发胖了,模样威严,又长又浓密的红发披在肩头,脸庞丰满发亮,表情严峻专注,在她迄今为止最重要的演奏会上拉独奏。门德尔松小提琴协奏曲。

她也稍微关注了一下外界——她知道战争要结束了。她觉得等我出生后不久,乔治就会回来。她知道那时她就不能继续住在小屋里——她将不得不和他一起住在某处。她知道我也会在那里,不过她把我的出生理解为某种终止而非开始。它将终止对她肚子一侧永远酸痛的那个地方的踢打,终止她起立时,血液涌上私处带来的剧痛(仿佛她那里贴了一副灼人的膏药似的)。她的乳头不会再肿大、发黑而粗糙,每天早上她起床时,也不用再往青筋暴突的双腿上裹绷带。她可以不必每半个小时左右就要小解,她的脚会消肿,穿回正常尺码的鞋子。她以为一旦我出生,就不会再给她添这么多麻烦了。

等她知道乔治回不来了,她想过让我和她一起在小屋里生活一阵子。她找来一本讲照料婴儿的书。她买来我可能需要的一些基本物品。楼里有个老太太可以在她练琴时帮忙照料我。她可以领到战争遗孀的津贴,再过六个月,她就可以从音乐学院毕业。

不过艾尔莎坐火车过来,接走了她。艾尔莎说:“我们不能让你孤身一人陷在这里。所有人都奇怪乔治出国打仗的时候,你怎么没过来。现在是你过来的时候了。”

“我家人都是疯子,”乔治告诉过吉尔,“艾尔娜是个神经质的废物,艾尔莎该去当个军士长才对。而我妈老昏头了。”

他还说过:“艾尔莎传到了脑袋瓜子,不过我爸去世的时候,她只好弃学到邮局上班。我呢是传到了好相貌,可怜的老艾尔娜啥都没捞到,只有糟糕的皮肤和糟糕的神经。”

吉尔第一次遇到他的姐姐们,是她们到多伦多给乔治送行的时候。两星期前她们没来参加婚礼。那会儿除了乔治、吉尔、牧师和牧师妻子,以及一个临时请来做见证的邻居,再没别人。我也在,已经藏在吉尔的肚子里,不过我并不是这场婚礼的原因,当时没人知道我的存在。事后,乔治坚持到一个自助照相亭,和吉尔拍了几张表情僵硬的结婚照。他总是兴高采烈的。“足够打发她们了。”他看着照片宣布。吉尔有点好奇,他所谓的打发,有什么特指的对象吗,比如艾尔莎?或者那些漂亮女孩儿们,那些可爱、活泼的女孩儿们,她们追他,给他写伤感的情书,给他织菱形花纹的袜子。他一有机会就穿上这些袜子,礼物也照收不误,还在酒吧大声朗读情书取乐。

吉尔婚礼前没吃早饭,婚礼过程中,她心心念念的是煎饼和咸肉。

两个姐姐的相貌比她想象的还要平凡。不过乔治倒真是传到了好相貌。他的栗色头发有丝绸般的波纹,眼睛发出一种实实在在的快乐神采,还长了一张令人羡慕的五官分明的脸庞。他唯一的缺陷是个头不太高。刚好能和吉尔平视。也正好合适做个空军飞行员。

“他们不要高个子做飞行员,”他说,“我靠这个把他们比下去了。那些瘦竹竿似的杂种们。好多电影明星都是矮个子。他们拍吻戏时都要垫个箱子。”

(看电影时,乔治真是不得安生。他会对吻戏喝倒彩。现实生活中,他也不怎么喜欢接吻。我们直奔主题吧,他会说。)

姐姐们也是矮个子。她们的名字源自苏格兰地名,是他们爸妈还没破产时去度蜜月的地方。艾尔莎比乔治大十二岁,艾尔娜大他九岁。在联合火车站的人群中,她们模样矮胖,一脸困惑。她俩都戴着新帽子,身穿新衣,好像她们才是新近结婚的人。她俩都很不安,因为艾尔娜刚刚把高级手套落在了火车上。艾尔娜的皮肤这会儿尽管没什么疙瘩,没准长粉刺的日子已经过去,但肤况确实很糟。粉红色香粉下面的皮肤带着旧日的疤痕,坑坑洼洼,色调暗沉。头发从帽子下滑出,形成没精打采的发绺,眼睛泪汪汪的,要么是因为艾尔莎的斥骂,要么是因为弟弟要出发上战场了。艾尔莎的头发则是一绺一绺硬邦邦的电烫卷子,上面压着顶帽子。她精明的淡色眼睛上戴着金边眼镜,长了个粉红色圆脸蛋,下巴上方有酒窝。她和艾尔娜都曲线可观——胸部高挺、细腰翘臀——不过对艾尔娜而言,这身材像是她误选了的什么东西似的,她竭力拱着肩膀,抱着胳膊,力图掩饰。艾尔莎则让自己的曲线显得刚毅而非诱惑,仿佛一尊硬邦邦的陶土雕像。她俩和乔治一样,都是栗色头发,却没他的光泽。看起来,她俩也没遗传到他的幽默感。

“好啦,我要走了,”乔治说,“我要去帕斯尚尔的战场上英勇牺牲啦。”艾尔娜回答:“哦,别说这个。不要这样说话。”艾尔莎撇了撇覆盆子色的嘴唇。

“我看到失物招领的牌子了,”她说,“可我不知道它是指你在车站上丢掉的东西呢,还是他们在车里捡到的东西?帕斯尚尔是一战的事了。”

“是吗?你确定?我赶不上了吗?”乔治捶胸哀叹。

几个月后,他在爱尔兰海上方一次训练飞行中失事身亡。

艾尔莎自始至终保持微笑。她说:“不错,我当然觉得很自豪。确实如此。不过我不是唯一一个失去亲人的人嘛。他做了他必须做的事。”有人觉得她这种轻快的态度挺古怪的。另有些人评论道:“可怜的艾尔莎。”含辛茹苦地培养乔治,省吃俭用送他上法学院,可他却根本不把她当回事——他报名参军,就这么出发去送了命。他都不能多等点时候。

姐姐们牺牲了上学的机会。甚至放弃了整牙——连这个都贡献出来了。艾尔娜倒是去上了护校,可事后看来,整牙对她没准更有好处。到头来,她和艾尔莎只换来了一个英雄。所有人都承认这个——一个英雄。在场的年轻人认为家里出个英雄是件大事。他们以为这一刻的荣耀会延续下去,永远陪伴在艾尔莎和艾尔娜左右。《哦,勇敢的心》会永远回荡在她们周围。年纪大一点、还记得上一场战争的人,却明白她们只换来了个纪念碑上的名字。因为做遗孀的,这个正死命往脸上碾压食物的女孩,要拿走抚恤金了。

艾尔莎有点亢奋,部分是因为她已经连着两夜没合眼,忙于打扫卫生。并不是说这房子此前不够干净体面。可她仍旧觉得有必要把所有碟子、罐子和装饰品都清洗一番,擦亮每张画框上的玻璃,把冰箱拖出来擦洗后面,彻底冲洗地下室台阶,往垃圾桶里倒进漂白剂。餐厅桌子上方唯一的一盏灯也必须拆下,每个部分都要浸在肥皂水里漂洗、擦干,重新组装。因为要在邮局上班,艾尔莎晚饭后才有空做这些。她已经是邮局局长,完全可以给自己放一天假,但身为艾尔莎,她是断然不会这么做的。

现在,她涂胭脂的脸颊热烘烘的,身子在带花边领子的深蓝绉绸裙里扭来扭去。她没法安静下来。她添满装食品的盘子,四下传递,发现人们的茶水可能凉了,便赶紧去沏一壶新茶。她关心客人们舒适与否,问候他们的风湿病或其他小毛小病,谈及自己的不幸时她始终微笑着,一遍遍重复说她这种损失大家都会遭遇,说这么多人都分享着共同的命运,她绝不该怨天尤人,说乔治不会乐意朋友们为他悲伤,只会希望大家因为共同终结了战争而庆幸。说这一切的时候,她用的都是人们在邮局里听惯的愉快的责备语调,声音高亢、不容分说。所以人们不由得惶惶惑惑的,担心自己说了什么错话,就像在邮局里他们不由自主地觉得他们的潦草字迹给人添了麻烦,或者包裹包得太松了一样。

艾尔莎晓得自己声音太响,笑得太多,给明明表示不再要茶的客人还添了茶。在厨房里温茶壶时,她说:“我也不知道我这是怎么了。就是停不下来。”

她这话是跟她后院对门的邻居尚茨医生说的。

“很快就会过去的,”他回答,“你想要一针镇静剂吗?”

餐厅门开了,他的声音随之一变。“镇静剂”说出口时已经换上公事公办的腔调。

艾尔莎的声音也变了,从柔弱无助变成果敢坚定。她说:“哦,不用了,多谢。我自个儿会想办法的。”

艾尔娜的工作就是照看她们的母亲,确保她没把茶泼出来——她如果这么做,不是因为笨拙,而是因为健忘——还要保证一旦她开始抽噎哭泣,就赶紧带她离开。不过,事实上科克汉姆夫人的仪态大多数时候都挺优雅的,比艾尔莎更让人自在。每过一会儿,她就清醒过来一刻钟左右——或者貌似如此——她会坚强地、痛切地表明,她将怎样永远怀念儿子,不过很庆幸依然拥有女儿们:艾尔莎是这样能干可靠,一直以来简直就是个奇迹,艾尔娜则有善良的灵魂。她甚至不忘提到她的新媳妇,不过她毫不避讳地谈论着大多数同龄女士在有男性在场的社交场所都不会提及的事情,多少还是流露出了不正常的苗头。她盯着吉尔和我说:“再说,我们都快要有个安慰了呢。”

旋即,她在房间之间或者客人当中走来走去的当儿,突然啥都忘了,她在自己家里环顾四周,问:“我们为什么在这里?这么多人——我们在庆祝什么呢?”她忽然想到这一切都与乔治有关,又问:“是乔治的婚礼吗?”失去对当前的记忆时,她也失去了一些温柔的体贴。“这总不会是你的婚礼吧,是吗?”她问艾尔娜。“不会吧。我想不是。你从来就没有过男朋友,对吗?”她声音里涌出一种让我们面对事实吧,自己不争气不能怨别人的意思。她看到吉尔,突然笑了。

“那不会是新娘吧,是吗?哦,哦,现在我们可算明白了。”

不过,事实就像之前被忘却一样,突然又回到她的脑海。

“有什么消息吗?”她嚷道,“有什么乔治的消息吗?”艾尔莎担心的抽泣开始了。

“要是她开始失去控制,就把她弄走。”艾尔莎吩咐过。

艾尔娜可没办法把母亲弄走——她这辈子从来就无法对任何人表现出什么权威——不过尚茨医生的妻子挽住了老太太的胳膊。

“乔治死了吗?”科克汉姆夫人惊恐地问。尚茨夫人回答:“是的,他死了。不过你知道,他妻子怀着宝宝呢。”

科克汉姆夫人依靠着她,佝偻着身子,轻声问:“可以把我的茶杯递给我吗?”

我妈在那幢房子里,不管转向哪里,都会看见我爸的照片。他照的最后一张,也是他的遗照,是他的制服照,餐厅飘窗台上搁着一台关闭的缝纫机,照片就摆在缝纫机的绣花盖布上。艾尔娜在照片周围摆上鲜花,不过艾尔莎把花拿开了。她说,不然他看起来太像个天主教圣人了。楼梯上方挂的是他六岁时站在齐膝童车里,在人行道上拍的照片。吉尔睡觉的房里还挂了一张他站在自行车边的照片,背着他的《自由通讯》报纸背包。科克汉姆夫人房里有一张他八年级参加歌剧演出的化装照,脑袋上戴了顶金色硬纸皇冠。他不会唱歌,没法演主角,不过笃定会被挑中担任最重要的背景角色,国王。

摆在餐具柜上的手工涂色艺术照是他三岁照的,上面是个面目不清的金发小男孩,拖着布片做的洋娃娃的一条腿。艾尔莎考虑过取下这张照片,因为它有点催人泪下,不过到头来还是把它留在原处,免得墙纸上出现一个白印。没人对它发表什么评论,除了尚茨夫人之外,她顿了顿,重复了前阵子说过的话,不过并没眼泪汪汪的,而是带点愉快的欣赏。

“啊——克里斯托弗·罗宾。”

人们都习惯不把尚茨夫人的话当一回事。

所有照片中,乔治都是一副精神抖擞的模样儿。除了戴军官帽或戴王冠的照片之外,他眉毛上方总耷拉着一绺阳光一般的金发。即使比婴儿大不了多少,他就好像已经知道自己将会成为一个活泼、精明、迷人的家伙。那种从不让人觉得寂寞,总会逗得大家哈哈大笑的家伙。他偶尔拿他自己开涮,不过通常都是开别人的玩笑。吉尔看着他,总会想起他能豪饮而从不显醉相,热衷于让别的喝醉的人对他坦白他们的恐惧、装蒜、坚贞或者不忠,然后把这些都编成笑话或嘲弄的绰号,让受害者们有苦说不得。他有成群的追随者和朋友,他们紧跟着他,要么是出于畏惧,要么仅仅是因为——正如人们对他一贯的评价——他会活跃气氛。不管走到哪里,他都是一屋子的中心,周围的空气会因他而变得活泼,充满刺激和欢愉。

吉尔该如何理解这么一个情人呢?她遇到他的时候才十九岁,之前从来没人追过她。她搞不明白她哪里吸引了他,她能看出别人也都挺困惑的。她对大多数同龄人来说是一个谜,不过只是个无聊的谜。一个将生命倾注到学习小提琴里、没有任何其他兴趣的女孩。

那并非事实。她会蜷缩在简陋的被子里,想象有一个情人。不过他可绝不会是乔治那样光芒四射的出风头者。她想象的是某个温暖的、大熊似的家伙,或者一个比她大十岁、已成传奇、拥有狂野力量的音乐家。她对爱的概念是歌剧式的,尽管那不是她最欣赏的乐种。可是,乔治做爱时会开玩笑;他完事后会在她房间里四处蹦跶;他会发出粗鲁的、幼儿般的声音。他轻柔的表现并没给她带来多少她自己动手所能获得的愉悦,不过她并不能说自己感到了失望。

毋宁说,她是对于进展之神速感到眩晕。并且,当她的思想跟上身体和社会的现状时,她还期待着能够快乐——感激和快乐。乔治的关注,以及她的婚姻——这些都像是她的生命的一种灿烂延伸。明亮的房间涌现出来,充溢着令人目眩的辉煌光芒。旋即,爆炸或者风暴,或者说并非完全出乎意料的灾难打击降临,整个延伸部分突然消失。被炸得粉碎、踪影全无,她重新回到最初拥有的空间和选择。当然,她失去了什么,但失去的并非她确实掌握了的东西,至多只是某种假想的未来规划罢了。

现在,她吃够了。双腿因为站得太久而酸痛。尚茨夫人站在她身边说:“你见过乔治在这里的朋友们吗?”

她指的是大厅门廊处窝成一团的年轻人们。两个漂亮女孩,一个仍穿着海军制服的年轻人,还有其他人。看着他们,吉尔清醒地寻思着,没哪个人是真正悲伤的。艾尔莎或许是,但艾尔莎有她自己的原因。没人真正因为乔治死了而悲伤。甚至那个在教堂里哭泣,看起来还没哭够的女孩也是一样。现在,那个女孩可以记起来她爱过乔治,而他也爱过她了——不管真相如何——再也不必担心他会做什么或说什么来证明并非如此。他们所有人也不必在一群围着乔治的人大笑起来的时候,好奇他们在笑谁,或者乔治到底告诉他们什么了。没人再需要时刻小心,生怕被他丢下,或者费心琢磨如何才能继续被他眷顾了。

她没想过,如果没死的话,乔治可能会变样儿,因为她也没考虑过自己有可能会变成另一种人。

她回答道:“还没呢。”显然缺乏热情,引得尚茨夫人又说:“我知道。认识新的人不是件容易事儿。尤其是在——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宁可去躺下来了。”

吉尔几乎可以确信,她其实想说的是“宁可去喝一杯”。不过这里没酒,只有茶和咖啡。吉尔反正几乎从不喝酒。不过,她可以根据呼吸分辨出别人有没有喝,她觉得从尚茨夫人身上就闻到了酒味。

“你为啥不去呢?”尚茨夫人说,“这些事太累人了。我会跟艾尔莎解释的。现在快去吧。”

尚茨夫人个头矮小,一头细细的灰发,双眼明亮,尖脸布满皱纹。每年冬天,她都独自到佛罗里达过一个月。她很有钱。她和丈夫在科克汉姆家后头建了一座宅邸,一幢狭长低矮的房子,白得刺眼,拐角呈弧形,到处贴着玻璃砖。尚茨医生比她小了要有二十到二十五岁——是个强壮、生机勃勃、模样温和的人,额头又高又光滑,一头金色鬈发。他们没孩子。据说她上一次婚姻中生过几个,不过都不来看她。事实上,据说尚茨医生是她儿子的朋友,上大学时被带到她家,然后他爱上了朋友的母亲,她爱上了儿子的朋友,接着是离婚,现在他们结婚了,过着奢侈的放逐生活,对往事只字不提。

吉尔确实闻到威士忌的味道。尚茨夫人每回参加——按照她的说法——在这方面没啥盼头的聚会,都会随身带个小酒壶。她不会喝得跌跌撞撞,或者唠里唠叨,或者爱生是非,或者到处乱拥抱人。或许,其实她始终保持着微醺,却从未真正喝醉。她习惯让酒精合理地、宽慰地渗入体内,这样她的脑细胞始终既不会湿透,也不至于干涸。唯一泄露秘密的是气味(这个不怎么喝酒的小镇上,许多人都认为它来自她不得不服的一种药,或者甚至她用来按摩胸部的某种软膏)。只有这个,以及或许还有她特殊的、似乎总是一字一顿的说话方式。她会说一些此地土生土长的女人不会启齿的事。她会说她自个儿。她说,时不时地,她会被误认为她丈夫的妈。她说大多数人发现犯了这个错之后,都会变得晕头转向,万分尴尬。不过,有些女人——比如女招待——会狠狠盯尚茨夫人一眼,好像在质问:把他浪费给你做啥?

而尚茨夫人会对他们说:“我晓得。这不公平。可人生就是不公平嘛,你最好还是习惯它。”

这天下午,她找不到任何地方好好呷上几口。厨房,甚至后面狭小的储藏室都随时会有女人来来去去。她只得上楼去洗手间,但又不能频频如此。吉尔离开后没多久,下午迟些时候,她又去洗手间,发现门锁着。她考虑了一下要不要溜进一间卧室,正思忖哪间是空的,哪间吉尔正睡在里面。这时她听到吉尔的声音从洗手间传出:“马上就好。”或者类似的什么话。内容相当平常,只是声调听起来紧张而惊恐。

尚茨夫人抓住遇到突发事故的好借口,站在大厅里就飞快呷了一口。

“吉尔,你没事吧?能让我进来吗?”

吉尔四肢着地,试图擦掉洗手间地上的一摊浊水。她读过破水的介绍——还有宫缩、见红、过渡阶段、胎盘——可是温热的液体汩汩涌出,依然令她惊慌失措。她不得不用卫生纸擦,因为艾尔莎把平时用的毛巾都收起来了,换成一片片光滑的刺绣亚麻布,所谓的客用毛巾。

她抓着浴缸边,设法爬起。她拉开门闩,就在这时,第一次阵痛袭来。她没经过什么隐隐的疼痛,或者任何生产前兆或者正常的第一产程,直接就是一阵不折不扣的剧痛,然后猛烈撕裂的分娩就开始了。

“放松,”尚茨夫人劝道,一边尽可能支撑住她,“告诉我你的房间在哪里,我们先让你躺下来。”

她们还没挪到床边,吉尔的手指便紧攥住尚茨夫人瘦削的胳膊,掐得它又青又紫。

“哇,这个真快,”尚茨夫人感叹道,“这个头胎宝宝可真不一般!我去找我丈夫来。”

这样,我出生在这幢房子里,如果吉尔的计算可靠的话,那我早产了十天。艾尔莎几乎来不及把客人疏散走,房子里就响彻了吉尔的叫声,她不可思议的惨叫,以及随后不知羞耻的大声呻吟。

当时,即使一位母亲意外在家分娩,事后也通常要把她和孩子一起送到医院。不过,那会儿镇上正流行某种夏季流感,医院挤满重症患者,尚茨医生决定,我和吉尔还是待在家里为好。毕竟,艾尔娜学过护士训练的部分课程,可以利用为期两周的休假来照料我们。

吉尔对于家庭生活可谓知之甚少。她在孤儿院长大。从六岁到十六岁,她都睡在宿舍里。灯会在设定的时间开关,锅炉在规定日期之前绝不开动。他们在铺油布的长条桌上吃饭、做功课,街对面有家工厂。乔治很喜欢它的噪音。这会让女孩变得坚强,他评价道。会让她变得自主、坚强而孤独。会让她变成个没什么无聊的浪漫幻想的人。不过,这地方没他或许想象的那样冷酷无情,这里的主管们也并不吝啬。吉尔十二岁时,和几个孩子被带去听音乐会,就是那时,她决定要学小提琴。她在孤儿院里已经摸索过一阵钢琴。有人对这事有点兴趣,给她送来一把二手的、非常二流的小提琴,让她去上了几课,这最终让她得到了音乐学院的奖学金。然后举办了一场给资助者和董事们的独奏会,这可是个要穿最高级的衣服,有果子酒、演讲和蛋糕的活动。吉尔不得不自己也讲了一小段话,表达感激之情,不过,事实是,她觉得这一切并不意外。她深信,她和小提琴自然而然、命中注定彼此相连,即便没有人为的帮助,也必然要走到一起。

她在宿舍里不乏朋友,不过她们早早进了工厂和办事处工作,她也就忘了她们。在孤儿们上的高中,有个老师特地找她谈话,频频用着“正常的”和“全面的”之类的字眼。老师似乎认为,音乐是吉尔用来逃避或取代什么的一种东西。比如兄弟姐妹、朋友和约会。她建议吉尔多花点精力做别的,不要只关注这一件事。放松点,打打排球,如果一心喜欢音乐,也可以参加学校的乐队嘛。

吉尔从此回避这位老师,不惜爬楼梯或绕过大楼,免得又要跟她说话。此外,一旦哪页纸上有“全面的”或“受欢迎的”这类字样跃入眼眶,她便不再读下去。

在音乐学院就轻松多了。她遇到的都是和她一样不全面、一根筋的家伙。她发展了一些相当若有若无、充满竞争的友谊。她的一个朋友有个哥哥在空军,是乔治·科克汉姆开涮的人中的一个,也是他的粉丝。一次周日家庭晚餐中,吉尔是客人,他和乔治恰好进门。他们打算去某处大醉一场,途中临时回趟家。就这么着,乔治遇上了吉尔。我爸遇上了我妈。

家里必须随时有人照看科克汉姆夫人。因此,艾尔娜选择在糕点店上夜班。她负责蛋糕裱花——甚至能裱最精致的婚礼蛋糕——早上五点,她可以把烤箱烤出的第一轮面包带回家。尽管她平时双手总抖个不停,连给人端茶都做不到,但是独自一个人干活时,她的手却变得坚定、灵巧、稳定,甚至充满灵感。

一天早上,艾尔莎去上班后——这发生在吉尔来到这个家,而我尚未出生的短暂时期中——吉尔从艾尔娜的卧室门口经过,艾尔娜拉住她,示意她噤声。仿佛有个什么秘密。不过,现在这房子里,你需要向谁保密呢?总不会是科克汉姆夫人吧。

艾尔娜费劲地拉开她书桌的一个抽屉,它好像卡得很紧。“真见鬼,”她吃吃地轻笑着,“真见鬼。你瞧哟。”

抽屉里塞满婴儿服——跟吉尔在多伦多一家出售二手货和处理品的商店里买来的朴素的基本款衬衫睡袍之类可完全不是一回事,都是些针织软帽、毛衣和毛线靴、羊毛尿裤、手工缝制的小袍子。它们囊括了各种粉绒绒的颜色或颜色组合——而不仅仅是粉红或粉蓝——都有钩针锁边,绣着小小的花朵、小鸟和小羊羔。这种东西吉尔几乎闻所未闻。要是她在婴儿用品柜台彻底搜寻,或者仔细打量过婴儿车里面,她就应该知道这些玩意儿,可她没有。

“当然了,我不知道你都准备了些什么,”艾尔娜说,“你或许已经买了好多东西,或者你也许不喜欢手工制作的衣服,我也不知道——”她不断咯咯笑着,既像是说话时的一种语气词,又仿佛表达着话语中没能明说的道歉之情。她所说的每件事,她的每个表情和姿势,都磕磕巴巴的,仿佛被浓稠的蜂蜜或者黏答答的鼻涕一样的道歉之情所堵塞,吉尔完全不知道如何应对。

“真不错啊。”她机械地回答。

“哦,不,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想要这些。我都根本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它们。”

“很可爱。”

“并不全都是我做的。有一些是我买的。我去了教堂的集市和医院的辅助会,也就是他们的杂货市场。我只是觉着,这些挺好看的。但是如果你不喜欢,或者没准你不需要它们,我随时可以把它们捐到教堂去。”

“我真需要它们,”吉尔回答,“我一件像这样的衣服都还没有呢。”

“你真的没有吗?我做的那些都不咋的,不过或许教堂里的女士们,或者辅助会的女士们做的那些,没准你会觉得它们还能用用。”

这就是乔治说艾尔娜是个神经质的废物的意思吗?(根据艾尔莎的说法,她在护校精神崩溃了,是因为她脸皮太薄,老师对她又未免过于严苛。)你会觉得,她千方百计寻求着安慰,可无论你再怎么安慰她,好像都不够,或者无法让她领会。吉尔感觉,艾尔娜的话语、咯咯的笑声、吸气声和黏答答的表情(毫无疑问她的双手也同样是黏答答的)就像些虫子似的爬在她身上——在吉尔身上——试图钻进她的皮肤。

不过,对此她逐渐习惯了。或者也可能是艾尔娜设法有所收敛。早上,大门在艾尔莎身后关上,她和艾尔娜都会感到一阵轻松——就好像老师走出了教室一样。她们会不紧不慢地再喝一杯咖啡,科克汉姆夫人负责洗碟子。她做这项家务很慢很慢——四处寻找每个餐具该放入的抽屉或架子——有时会放错。不过她还会雷打不动地履行一些仪式,比如把咖啡渣倒到厨房门口的灌木丛上。

“她相信咖啡有助于它们生长,”艾尔娜低声解释,“尽管她是倒在树叶上,而不是地面上。每天我们都得接上水管把它们冲干净。”

吉尔觉得艾尔娜听起来挺像孤儿院里最容易被挑去领养的女孩。他们总是挑中吉尔之外的孩子领养。不过,一旦你能让艾尔娜克服她挥之不去的道歉或者磕磕巴巴的卑微自责(“当然了,我是店里他们最不会来询问意见的人了”,“当然了,艾尔莎不会听我的”,“当然了,乔治从不掩饰他有多么瞧不起我”),她就会说起一些相当有趣的事情。她告诉吉尔那件关于那幢曾属于她们的祖父,现在变成医院中心部分的房子的事,她讲了让她们的爸爸丢掉工作的黑幕交易,讲了糕点房里两个已婚人士之间正发生的风流韵事。她还讲到关于尚茨夫妇从前的生活的传闻,甚至说了艾尔莎对尚茨医生青眼有加。艾尔娜精神崩溃后接受的电疗似乎在她的判断力上击出一个大洞,而透过这个洞发出的声音——一旦清除掉那些掩人耳目的垃圾——可是尖刻狡猾的。

吉尔倒是颇合适把时间耗在闲扯上——她的手指肿胀得不行,没法拉小提琴了。

然后我出生了,一切都改变了,对艾尔娜而言尤其如此。

吉尔不得不在床上躺了一个星期,即使能够起床,也只能像个僵硬的老妇人一样挪动,每次勉力屈身坐到椅子上时都得小心吸气。她浑身疼痛,腹部和胸部裹得像个木乃伊——当时流行这么做。她奶水很多,从裹巾中渗出,淌到毯子上。艾尔娜解开裹巾,试图把奶头塞进我嘴里。可我不肯接受。我拒绝吮住我妈的奶头。我像遭到可怕的谋杀一样惨叫。巨大僵硬的奶头简直就像一头拱嘴怪兽向我脸上戳来。艾尔娜抱着我,喂我一点温开水,我这才安静下来。可我体重不断下降。我不可能靠喝水活着。于是艾尔娜调制了一种奶粉,把我抱开,免得我在吉尔的胳膊中总扭着身子哭号个不停。艾尔娜摇晃着我,安慰我,用橡皮奶头碰碰我的脸,这个我倒好像愿意接受。我贪婪地喝下奶粉,没吐出来。艾尔娜的怀抱和她手中的橡皮奶头变成了我愿意接受的家园。吉尔的胸部不得不捆绑得更紧,她不得不停止喝水(记住,这可是在炎炎夏日),忍受痛苦,直到断奶。

“小猴儿啊小猴儿,”艾尔娜轻轻哼着,“你这个小猴儿,连妈妈那么好的奶水你都不喝。”

我很快就长胖了,也变结实了。我的哭声更响亮了。一旦除了艾尔娜之外的人试图抱我,我就会哭得山响。我拒绝艾尔莎,也拒绝尚茨医生冷静温暖的双手,不过,当然了,最让人奇怪的还要数我对吉尔的排斥了。

吉尔能起床后,艾尔娜让她坐在自己通常坐着喂我的椅子上,把她的衣服披在吉尔肩头,把奶瓶塞到吉尔手上。

没用,我不肯上当。我扭着脸躲开奶瓶,蹬直双腿,肚子拱得像个球。我不接受替代品。我号哭着。死不屈服。

我发出的仍旧是新生婴儿弱兮兮的哭声,不过在这房子里听起来相当烦人,艾尔娜是唯一一个能止住这声音的人。只要除了艾尔娜之外的人碰我或者跟我说话,我都会大哭。我被放下睡觉的时候,如果不是由艾尔娜哄我,我就会哭到声嘶力竭,昏睡过去十分钟,醒来继续大哭。对我而言没有什么乖与不乖的时候,只有艾尔娜哄我和艾尔娜不哄我的时候,后面这些时候的意思就是——唉,越来越严重啦——别人,尤其是吉尔哄我的时候。

这样一来,艾尔娜的两周假期用掉之后,她怎么能回去工作呢?不可能呀。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答案。糕点房只好再找别人。艾尔娜从这家里最无足轻重的人变成了最重要的人;她挺身而出,拦在此地的居民与频频的不配合和难解的抱怨之间。她不得不随时起床,好让家里维持一点安宁。尚茨医生不由担心起她。甚至艾尔莎也开始关心了。

“艾尔娜,不要累坏身体哟。”

然而,一种美妙的变化已经发生。艾尔娜仍旧很苍白,但是皮肤焕发出光彩了,仿佛她终于熬过了青春期。她能够直视所有人的眼睛了。她的声音里也不再有颤抖、咯咯傻笑,或者那些畏缩的恭维了,她的嗓门变得像艾尔莎一样有底气,而且更加欢快。(再也没有比她因为我对吉尔的态度而责备我时更欢快的声调了。)

“艾尔娜这会子正飘飘欲仙呢——她真是喜欢那娃娃。”艾尔莎对别人解释。不过,事实上艾尔娜的表现过于欢快了,好像不仅仅是喜欢那么简单。为了压下我的嗓门,她肆无忌惮地发出更大的动静。她会用几乎震垮楼梯的声音声嘶力竭地吼道:“我来啦,来啦!别急哟!”她会走来走去的,把我随意搭在她肩头,一只手按住我,另一只手忙着完成某项用来喂养我的活计。她统治厨房,霸占了炉子用作消毒器,桌子用来调奶粉,水槽用来洗婴儿用品。要是把什么东西放错地儿,或者失手泼洒了什么,她会开心地咒骂,甚至当着艾尔莎的面也不避讳。

她知道,当我发出第一声要开始哭号的信号时,她是唯一一个不会退缩,不会因为遥遥的灭顶威胁而畏惧的人。相反,这时候她心跳加速,因为她拥有的权力,以及感激之情,而欢欣鼓舞。

拆掉缠裹带,看到恢复平坦的腹部之后,吉尔打量双手。肿胀似已完全退去。她下楼从壁橱里取出小提琴盒,揭开盖子。她打算试奏几个音阶。

那是一个星期天下午。艾尔娜躺下打盹了,一只耳朵竖着,随时准备捕捉我的哭声。科克汉姆夫人也躺下了。艾尔莎在厨房涂指甲。吉尔开始拉琴。

我爸和他的家人对音乐没啥兴趣。他们不大懂这个。他们相信,他们对于某种音乐类型的不耐,或者甚至说敌意(这即便从他们说“古典”一词时的语气里都能听出),源自他们简单坚毅的个性、人格的健全,以及一种决不上当的意志。仿佛音乐的本质无非是些简单的旋律,却被用来糊弄人,所有人对此都心知肚明,只是有些人——过于造作,不够单纯诚实——坚决不肯承认这个事实罢了。正是出于这种造作和没骨气的妥协,才冒出了交响乐团啊、歌剧啊、芭蕾啊,所有那些让人昏昏欲睡的音乐会。

镇上大多数人都持这种观点。不过,吉尔不曾在这里长大,所以不了解这种想法之根深蒂固,也不知道人们对它深信不疑的程度。我爸从来没怎么炫耀过这个,也不曾宣扬过它的美德,毕竟他不是推崇美德的人。吉尔是个音乐家,这个他挺中意的——不是因为音乐,而是因为它让她显得是他的一个特殊选择,就像她的着装、她的生活方式以及她乱糟糟的发型一样。选择了她,他得以对人们表明他对他们的看法。对曾经希望钓到他的女孩们表明。对艾尔莎表明。

吉尔关上起居室带门帘的玻璃门,非常轻柔地拉起琴。或许一丝声音都不曾漏出。或者,即便艾尔莎在厨房里听到什么,她也大有可能认为声音来自门外,比如邻居家的收音机。

现在,吉尔开始拉音阶了。确实,她的手指不再肿胀,可它们感觉真僵硬。她的整个身体都很僵硬,站姿不怎么自然,她感觉乐器疑虑重重地卡在她身上。不过没关系,她要拉音阶了。她相信自己以前有过这种感觉,在患了感冒后,或者她过度练习,非常疲倦的时候,甚至有时无缘无故也会这样。

我醒了,一声不满的呜咽都没发出。没有警告、没有蓄积的过程。直接就是一声惨叫,旋即号哭声瀑布一般对着整幢房子倾泻而下,超过了我之前发出过的任何响声。这是新一轮实实在在的愤怒之洪的迸裂,因为悲痛而用巨石滚滚的波涛对世界的惩罚,从刑讯室的窗口一泻千里的痛苦之谷。

艾尔娜跳将起来,头一回对我发出的声音感到紧张,她嚷嚷着:“怎么啦?怎么啦?”

艾尔莎狼奔豕突地关窗,一边高喊:“是小提琴,是小提琴。”她撞开起居室的门。

“吉尔。吉尔。这太可怕了。太可怕啦。你没听到你娃子在叫吗?”

她不得不猛拽起居室窗上的纱窗,把它拉下来。她本来披着件和服式睡衣涂指甲,现在一个骑自行车路过的男孩朝窗里看来,正好瞥见她敞开的睡衣里的衬裙。

“上帝啊。”她呻吟道。她几乎从来没有惊慌失措到这个程度。“拜托把那玩意儿拿开吧。”

吉尔放下小提琴。

艾尔莎跑到大厅,抬头对艾尔娜吼道:

“今天是星期天哪。你就不能让娃娃停下吗?”

吉尔默默地、慢慢地踱到厨房,科克汉姆夫人脚上光穿着袜子,靠着台子站着。

“艾尔莎这是怎么啦?”她问,“艾尔娜做了啥哟?”

吉尔走出房子,在后门台阶坐下。她看着尚茨家的白房子,它的后墙晒在阳光里,非常刺眼。周遭都是别人家同样炽热的后院和围墙。围墙里的人们互相熟识,知道彼此的名字、模样和历史。朝东走出三个街区,或者朝西五个街区,朝南六个街区或朝北十个街区,你便会撞上蹿得高高的夏季作物之墙,篱笆围着的干草、小麦和玉米地。乡间的繁盛。到处都是拔尖儿的庄稼、谷仓和乱奔大嚼的牲畜们发出的浓烈味道,让人喘不过气。远看去,树林像阴凉的、宁静幽暗的水塘一样诱人,其实里面甲虫繁生。

我该怎么形容音乐对吉尔的意义呢?就别扯什么图景、视野和对话了吧。不如说,这是她不得不严苛地、大胆地着手对付的一个难题,她已将它视为人生的责任。因此,想象一下吧,她用来对付这个难题的工具被拿走了。难题依然存在,依然难以对付,别人仍在面对它,可它却从她手中被拿开了。对她而言,只剩后院的台阶、刺眼的白墙和我的哭喊声。我的哭喊像把刀子,从她的生命中割去所有没用的东西。对我而言没用的。

“进来呀,”艾尔莎从纱门里招呼道,“进来吧。我不该对你大吼大叫。进来吧,人家会看见的。”

到了傍晚,整个事件已经可以被轻描淡写地打发了。“你们想必听到今儿的猫号声啦。”艾尔莎对尚茨夫妇说。他们邀请她在艾尔娜安顿我入睡时到他们家露台上坐坐。

“显然娃娃不怎么喜欢小提琴。没遗传妈妈啊。”

甚至尚茨夫人也笑了。

“这可不是与生俱来的哟。”

吉尔听到他们的话。至少她听到笑声,猜出了它的意思。她躺在床上读《断桥记》,是从书架上拿的,她不知道应当先得到艾尔莎的允许。每过一小会儿,她就会走神,听到尚茨家院子里的欢声笑语,然后是隔壁艾尔娜哄孩子的声音,她出了一身冷汗。在童话中,她一准早就变成一个年轻的女巨人,虎虎有力,从床上一跃而起,在房子里横冲直撞,砸碎家具,拧断了所有人的脖子。

我差不多六周大的时候,艾尔莎和艾尔娜要陪母亲去圭尔夫市的表亲家,她们每年照例要去住一晚。艾尔娜想把我带上。但是艾尔莎拉上尚茨医生,一起劝说她打消这个念头,因为夏天带这么小一个婴儿进行这种旅行可不合适。于是,艾尔娜打算留在家里。

“我不可能一个人边开车边照料妈妈呀。”艾尔莎抗议。

她提出,艾尔娜对我有点过度在乎了,而且照料自己的孩子一天半时间,对吉尔来说也不算过分。

“对吗,吉尔?”

吉尔表示同意。

艾尔娜假装她不是因为想留下来照料我。她说,大热天她会晕车。

“你又不用开车,你只用坐着,”艾尔莎说,“而我呢?我可不是为了自己开心。我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希望我们去呀。”

艾尔娜得坐在后座,她说这会让她的晕车更严重。艾尔莎指出,要是让她们妈妈坐后座,那更不合适。科克汉姆夫人表示自己无所谓。艾尔莎却不同意。艾尔莎发动汽车时,艾尔娜摇下车窗。她盯着楼上的窗子看,早上给我洗过澡、喂过奶之后,她把我放在那间屋子里睡觉来着。艾尔莎冲站在门口的吉尔挥挥手。

“再见啦,小妈妈。”她欢快地、带点挑衅地嚷道,这不知怎的让吉尔想起乔治。能够离开这房子,离开房子里这个不安分的新威胁,似乎让艾尔莎兴奋起来。没准把艾尔娜摆回她正常的老位置,也让艾尔莎感觉不错——这下安心啦。

她们大约早上十点离开,接下来要度过的这一天,将成为吉尔有生以来最漫长、最糟糕的一天。即便是我出生、她噩梦般的分娩的那天都无法与今天相提并论。车子大概还没开到下一个镇子,我就痛苦地醒来,仿佛我能感觉到艾尔娜从我身边被支开了。艾尔娜刚刚才喂过我,所以吉尔觉得我不可能又饿了。不过她发现我尿尿了,尽管她在书上看过,婴儿不需要每次尿尿都换尿布,而且他们通常并不是因为这个才哭,但她还是决定给我换掉。她以前做过这事,不过从没顺利地做好过,事实上,大多数时候艾尔娜总会在她忙完之前就接过手,帮我换好。我勉力给她添乱——我挥舞着胳膊和腿,拱起背,尽可能扭过身体,当然还不断号哭着。吉尔手抖个不停,几乎没法把别针穿过布片。她假装平静,试图跟我说话,学着艾尔娜跟宝宝说话和哄宝宝的那一套,毫无用处,这类笨拙的骗术反而令我更愤怒了。她别好我的尿布,打算抱起我,让我伏在她的胸部和肩膀上,可我全身绷紧,仿佛她的身体遍布炙热的针头。她坐下来,摇晃我。她又站起来,上下抛动我。她给我唱一首甜蜜的摇篮曲,唱得声音颤抖,充满绝望和愤怒,以及某种足可以称为厌恶的情绪。

我们彼此都是对方的恶魔。吉尔和我。

最后,她把我放下,动作更加刻意地轻手轻脚,我也安静了,看来是因为能离开她而倍感欣慰。她踮着脚尖走出房间。没多久,我再度爆发。

就这么继续着。我并非没完没了地哭泣。我会歇上两到五分钟,或者十到二十分钟。等她用奶瓶给我喂奶,我喝了,一边喝一边浑身僵硬地躺在她怀里,威胁地抽泣着。一旦灌下半瓶牛奶,我就重新发起进攻。在号哭的间隙中,我几乎心不在焉地终于喝光了奶瓶。我松懈下来睡着了,她便把我放下。她悄悄爬下楼梯,站在大厅里,好像盘算着往哪儿走是安全的。她因为这一天的磨难和炎热汗流浃背。在这段宝贵而脆弱的寂静中,她朝厨房走去,斗胆把咖啡壶放到炉子上。

咖啡还没煮好,我就在她头顶上爆发出一声杀猪般的号叫。

她意识到她忘了件事。她忘了在我喝完奶后给我拍嗝。她毅然朝楼上走来,抱起我,拍打按摩我愤怒的背部,很快我就打出嗝来,却不曾停止号哭,她绝望了,把我放下。

婴儿的哭声中,究竟是什么让它变得如此强悍,足以将你体内体外赖以生存的秩序悉数摧垮?就像一场风暴——持续不断、惊天撼地,然而在某种意义上却又纯净无邪。它与其说在哀求,毋宁说在谴责——它源自一种难以对付的愤怒,一种与生俱来的怒火,它毫无爱或怜悯,随时准备碾碎你的大脑。

吉尔能做的只有到处乱走。在起居室地毯上来回踱步,绕着餐厅桌子一圈圈打转,出门走到厨房,那里的钟告诉她时间过得是多么、多么缓慢。她连安安生生喝口咖啡的机会都没有。她饿的时候,甚至没办法停下来做个三明治,只得抓把麦片直接送进嘴里,麦片渣掉了一路。吃、喝,或者甚至做任何寻常的事情,都像在一艘暴风雨中的小船上,或者在一幢横梁被飓风吹弯的屋子里一样危险。你不可能分心,只有全神贯注于暴风雨,否则它就将撕裂你最后的防御。为了不失去理智,你试图集中注意力盯着周围能让你平静的某样东西,然而狂风的号叫——我的号叫——足以盘踞住哪怕一个软垫、地毯上的一朵花纹,或者窗玻璃中的一个小涡儿。我让人无处可逃。

房子门窗紧闭,像个箱子似的。艾尔莎的羞耻感可能有点传染给吉尔,也有可能吉尔自己产生了一丝羞耻之心。一个哄不好自己宝宝的妈妈——还有什么比这更丢人的呢?她把门窗紧紧关着。她没打开可移动落地电扇,因为事实上她忘了还有这玩意儿。她再也不考虑任何实际的慰藉可能了。她不曾想到,这个周末是今年夏天最热的几天之一,而或许这就是我的问题所在。一个有经验,或者有点本能的妈妈,都肯定会给我扇扇风,而不是一心认定我是个恶魔。她会意识到这灼人的暑热,而不是一味沉沦在绝望中。

下午某个时候,吉尔做了一个愚蠢的,或者说绝望的决定。她不是走出门,离开我。她困在我铸就的监狱里,想着要创造一个属于她自己的空间,一种从内部的脱逃。她取出小提琴,自从试拉音阶的那天起,她就没碰过它,那次行动被艾尔莎和艾尔娜编成了一则家族笑话。她的演奏不可能把我吵醒,因为我已经醒得不能再醒了,而它还能让我比现在愤怒多少呢?

在某种程度上,她给了我以尊严。不再有伪造的安慰,也不再有装模作样的摇篮曲或者操心我肚子痛,不再来哄玩具娃娃的那一套了。相反,她要演奏门德尔松的小提琴协奏曲,她在演奏会上拉过这首曲子,毕业前还必须再演奏一次,以得到毕业证书。

她选的是门德尔松——而不是她更热爱的贝多芬小提琴协奏曲——因为她相信门德尔松会让她拿更高分。她觉得她更能拿得准它——而且确实做到了。她相信她可以尽情炫技,震住考官们,不会有任何演砸的顾虑。她决定不让这成为一首令她终身烦恼的曲子。这不会是一样需要她永远不得不为之挣扎,力图证明自己能掌握的事物。

她只需要顺手演奏出它。

她调好琴,试了几段音阶,试图把我从她耳朵里驱逐出去。她知道她很生硬,不过这回她已有准备。她希望拉着拉着就能好起来。

她拉起曲子,她继续拉着,她拉了又拉,她从头一直拉到尾。拉得糟透了。简直是种折磨。她继续拉着,相信这会变的,她会让它改变,但是没有。所有音都不在调子上,她拉得就像杰克·本尼的模仿表演一样拙劣。小提琴仿佛受了蛊,它憎恨她。她所尝试的每个音,它都回馈以固执的歪曲。没有比这更糟的了——比她看进镜子,发现好端端的脸凹陷下去,变得嘴歪眼斜的还要糟糕。她被捉弄了,感觉难以置信,不断看看别处再看回来,看看别处再看回来,一遍遍重复,想证明其实并非如此。她就这样继续拉着琴,试图摆脱这种捉弄。但没成功。如果说有什么变化,那就是她越拉越糟了。汗水从脸上、胳膊上和身体两侧淌下,她的手使不上劲——拉得如此糟糕,简直没底线可言。

完了。她彻底完啦。这首她几个月前就掌握,之后不断完善,一直练到没有任何高度,甚至没有任何难点可言的曲子,已经彻底击垮了她。它让她意识到自己被掏空、被摧毁了。一夜之间被洗劫一空。

她没放弃。她干了件最傻的事。在绝望中,她又试了一把。她要试一试贝多芬。当然没用了,越来越糟啦,她体内仿佛在号叫,在翻腾着。她把琴弓和琴放在起居室沙发上,又抓起它们,塞到沙发底下,设法不让自己看到它们,因为她能想象自己在一场病态的大发作中,把它们在椅背上砸个稀巴烂。

整个期间,我都没停下。面对如此的竞争,我自然不会善罢甘休。

吉尔一头栽倒在硬邦邦的天蓝色锦缎沙发上睡着了,这里平时没人会躺,甚至坐都不会坐,除非有客人。她不知过了多久才醒来,滚烫的脸压在锦缎上,脸上压出布面的花纹,她淌了点口水,弄湿了天蓝色锦缎。我的哭闹声仍旧,或者再度忽高忽低地响着,像一下下敲击的头痛。她的头也确实痛着。她站起来,一路费力地穿过——至少她感觉是这样——滚热的空气,走到艾尔莎放222药片的碗橱前。闷热的空气让她想到下水道。又怎能不如此呢?她睡着的时候,我尿湿了尿布,捂出的味道已经慢慢弥散在整幢房子里。

吃222药片。再热一瓶奶。上楼。她没把我从婴儿床里抱起,直接就给我换了尿布。毯子和尿布都弄得一团糟。222药片尚未生效,她一弯腰,头痛便加剧。把弄脏的东西收拾走,把我清洗干净,别上一块干净尿布,把脏尿布和毯子拿到浴室准备洗涤。把它们丢进消毒桶,里面已经满了,因为今天的婴儿用品都还没洗呢。然后把奶瓶给我。我再次安静了些,开始喝奶。我居然还有力气做这事,真是个奇迹,不过我确实还有。喂奶比通常时间晚了一个小时还要多,我除了怨恨的力量之外,又加上了饥饿——也可以说,或许饥肠辘辘让我忘掉了一点怨恨吧。我喝着奶,喝光一整瓶,精疲力竭地睡倒,这回是真熟睡了。

吉尔的头痛缓解了一点。她迷迷糊糊地洗着我的尿布、衬衣、袍子和毯子。刷洗、漂洗,甚至还煮沸尿布,防止我得尿布疹。她徒手把它们拧干,挂在屋内,因为第二天是星期天,要是星期天屋外还晾着东西,艾尔莎回来看到会不高兴。反正,吉尔也宁愿不出门,尤其是在夜色渐深,人们都坐在屋外乘凉的时候。她害怕被邻居看到——即使只是被友好的尚茨夫妇问好——因为他们想必都听到今天的折腾了。

今天实在过得太慢了。拖得长长的阳光和拉长的影子花了很长时间才消失,可观的高温过了好久才出现一点点动荡,敞开了几道甜美的凉爽缝隙。然后,眨眼间,星星一簇簇涌现,树木像云团一样膨胀开来,泻下满地宁静。不过这没持续多久,也绝非吉尔所能消受。午夜不到,一声尖细的哭声传来——你不能说它是试探的,但至少是尖细的、试验般的,仿佛尽管白天做了那么多练习,我还是有点忘了这项本领似的。或者,也像是我确实在考虑是否值得这么干。之后是片刻的安静,一种假惺惺的放松或放弃。然后,彻底、愤怒、永不宽恕的新一轮开始了。这当儿,吉尔正好继续煮起咖啡,打算对付残余的头痛。她还一心以为这下可以坐在桌边喝它来着。

她只好关掉炉子。

约莫到了喂今天最后一瓶奶的时候。如果之前的喂奶没推迟的话,我现在应当可以喂了。没准已经可以喂了?热奶的时候,吉尔决定再服两片222药片。随后她想,那或许没啥效果;她需要点更猛的东西。在浴室柜子里,她只找到了胃药、泻药、浴足粉,都是对她毫无用处的处方药。不过,她知道艾尔莎服用一种强劲的药对付痛经,她走进艾尔莎的房间,翻起抽屉,找出一瓶镇痛药,它符合逻辑地躺在一堆卫生巾上面。这些也是处方药,不过上面的标签清楚地说明了它们的用途。她取出两片药,回到厨房,发现锅子里炖着奶瓶的水已经煮沸,牛奶热过头了。

她把奶瓶放在水龙头下冲凉——我的哭喊声朝下向她袭来,好像觅食的喧闹鸟群掠过汩汩河流——她看看搁在台子上的药片,思忖道,就这么干吧。她拿起一柄刀,从一枚药片上刮下一点屑子,揭下瓶子的奶嘴,用刀刃托着药粉,撒进——就那么一抹白色粉末——牛奶中。她自己吞下了那一又八分之七,或者一又十二分之十一,或者甚至是一又十六分之十五的药片,把奶瓶端上楼。她抬起我立即绷得硬邦邦的身体,把奶嘴塞进我谴责的嘴里。奶对我来说仍有点烫,起初我把它朝她喷去。过了一阵,我决定这奶可以喝了,便一口气把整瓶喝下了肚。

艾尔娜惨叫着。吉尔醒来时,满屋子刺眼的阳光和艾尔娜的惨叫声。

原先的计划是,艾尔莎、艾尔娜和她们的妈妈在圭尔夫市亲戚家待到下午迟些再走,免得在一天最热的时候开车。但是,早餐刚吃完,艾尔娜就坐立不安。她想回家照料孩子,她说她担心得整夜都没睡着。当着亲戚的面和她争论未免太丢人,因此艾尔莎让步了,她们快中午时就回到家,开门发现屋里一片死寂。

艾尔莎说:“哟。这里莫非一直就是这么股子味道,只是我们以前习惯了,没在意?”

艾尔娜掠过她身边,冲上楼梯。

现在她惨叫着。

死啦。死啦。谋杀犯。

她对药片的事一无所知。那她怎么会喊出“谋杀犯”这个词呢?是因为毯子。她看到毯子一直拉到我脑袋上。窒息。而不是下毒。她毫不迟疑,半秒钟都没停顿,就从“死了”直接过渡到“谋杀犯”。瞬间完成这个飞跃。她把我从婴儿床上一把搂起,顾不上扯掉致命的毯子,便把毯子裹住的包袱紧贴在胸前,惨叫着从房里冲出,冲进吉尔的房间。

吉尔正挣扎着爬起,睡了十二或十三个小时之后,她昏昏沉沉的。

“你杀死我的宝宝啦。”艾尔娜冲她嘶叫。

吉尔没纠正她——她没指出,是我的。艾尔娜谴责地把我举起来给吉尔看,没等到吉尔真正看清,她又猛地把我收回。艾尔娜呻吟着,折着身子,仿佛肚子上挨了一枪似的。她仍旧紧搂着我,踉跄冲下楼梯,一头撞上正往楼上赶的艾尔莎。差点把她撞飞。艾尔莎抓住扶手稳住身子,艾尔娜却视若无睹。她似乎正竭力把我这个包裹填进她身体中央一个新出现的可怕伤口中。她渐渐明白过来,发出痛楚的呻吟,断续地迸出个把字眼儿。

宝宝。我亲爱的。亲亲。哎哟。哎哟。快去叫。给闷死了呀。毯子。宝宝。警察哟。

吉尔睡觉时没盖毯子,也没换睡衣。她身上穿的仍是昨天的短裤和挂脖装,搞不清自己是睡了一夜呢,还是仅仅只打了个盹。她搞不清身在何处,今夕何夕。艾尔娜说什么来着?她仿佛在一大桶热乎乎的羊毛中摸索着往外爬,与其说听到,不如说是看到艾尔娜在哭喊,感觉就像她闭上眼,看到眼皮上的灼热血管闪动的红光似的。她沉浸在奢侈的迷糊劲儿中不愿醒来,不过突然间她意识到她反应过来了。她知道这事和我有关。

不过吉尔觉得艾尔娜弄错了。艾尔娜进入的是错误的那段梦境。那部分已经过去了呀。

宝宝没事呢。吉尔照管好宝宝了。她出门找到宝宝,给他盖好毯子。一切正常嘛。

楼下大厅里,艾尔娜努了把力,喊出几句连贯的话。“她把毯子一直拉到娃娃头上。她闷死了娃娃哟。”

艾尔莎抓住扶手支撑着身体,朝楼下挪去。

“放下,”她吩咐,“放下娃娃。”

艾尔娜搂紧我,呻吟着。又把我朝艾尔莎一举,嚷道:“瞧吧。瞧吧。”

艾尔莎把脸扭到一边。“我不看,”她呻吟道,“我不要看呀。”艾尔娜凑过去,把我直戳向艾尔莎的脸——我仍旧严严实实地裹着毯子,不过艾尔莎不知道这个,艾尔娜则是没注意,或者没顾得上注意。

现在轮到艾尔莎尖叫了。她逃到餐厅桌子的另一头,尖叫着:“放下,放下娃娃。我不要看死人呀。”

科克汉姆夫人从厨房里走来说:“姑娘们。哎呀,姑娘们。你们俩怎么了?我不允许这样的,你们知道。”

“看哪。”艾尔娜顿时忘记了艾尔莎,一心绕过桌子,把我递给她妈妈看。

艾尔莎走到大厅电话边,对接线员报出尚茨医生的号码。

“哟,一个宝宝。”科克汉姆夫人掀开毯子说。

“她把娃娃闷死啦。”艾尔娜说。

“哎哟,不会吧。”科克汉姆夫人说。

艾尔莎正在电话上和尚茨医生通话,用颤抖的声音请他马上过来。她转过身,瞪着艾尔娜,咽了几下口水,勉力平静下来,命令道:“现在,你给我安静。”

艾尔娜发出一声抗议的尖叫,跑开了,穿过大厅冲进起居室。她仍旧紧搂着我。

吉尔走到楼梯顶上。艾尔莎看到了她。

她说:“下来,到这儿来。”

她也不知道等她把吉尔弄下来之后,该对她做什么或说什么。看起来她好像想扇吉尔耳光。“现在弄得歇斯底里的没啥好处。”她说。

吉尔的挂脖装扯歪了,一个乳房差点就全晃出来。

“把你自己收拾一下,”艾尔莎吩咐,“你穿这些衣服睡觉的吗?看起来像喝醉了一样。”

吉尔自己感觉仍旧走在梦中的闪亮雪地上。只是梦境被这些疯狂的人侵入了。

艾尔莎现在可以想一想接下来的对策了。不管发生了什么,扯到谋杀都是毫无道理的。婴儿睡觉时经常毫无缘由地猝死。她听说过这种事。没必要把警察找来。不用验尸——只要举办一个悲伤、安静的小葬礼就够了。这方面的障碍来自艾尔娜。尚茨医生可以给艾尔娜打一针,让她睡觉。不过他不可能接下来每天都给她打一针。

解决办法是把艾尔娜弄进莫里斯维尔。这是家针对疯子的医院,过去叫做疯人院,将来或许会改叫精神病医院,然后再改成精神健康中心。不过,大多数人都根据附近的村名,管它叫莫里斯维尔。

他们常说,快要去莫里斯维尔喽。他们送她去了莫里斯维尔。你再这么下去,到头来准会进莫里斯维尔哟。

艾尔娜在里面待过,大可以再进去一回。尚茨医生可以把她弄进去,让她待在里面,直到判定她可以出来为止。因为宝宝的死受刺激了。妄想症。一旦这样裁定,她就不再构成威胁。没人会注意她说什么。可以说她精神崩溃了。貌似事实就是如此——瞧她那副乱嚷嚷、到处乱窜的德行,离歇斯底里也不远了。这病也许永远好不了。不过也难讲。现如今有着各种各样的治疗手段。有药物可以让她平静,如果需要抹掉一些记忆的话,还有电击疗法,万一有必要,还有一种对始终不清醒、沉浸于痛苦的人做的手术。他们在莫里斯维尔做不了这个——得把你送进城。

为了做到所有这些——它们电光火石般在她脑海中掠过——艾尔莎不得不指望尚茨医生。他得体贴得不乱好奇,而且得愿意从她的角度看问题才成。不过,对于一个知道她都经历过什么的人来说,这不应该太难吧。她为了这个家的体面而付出的一切,以及她不得不承受的各种打击,从她爸可怜的事业、她妈犯糊涂的脑子,到艾尔娜在护校的精神崩溃,以及乔治的参战和丧命。遭遇了这一切,难道艾尔莎还应该再承受一次公开羞辱吗——报上的报道,一场审判,没准还有一位坐牢的弟媳?

尚茨医生不会这么想的。不仅仅是因为他作为一个友好的邻居所做的观察自能让他认同这些决定。不仅仅是因为他能体会不得不毫无体面地过活的人迟早会尝到的世态炎凉。

他正从后门冲进来,一路呼唤着艾尔莎的名字,穿过厨房跑来,他决意帮助艾尔莎的原因在他的声音里显露无疑。

站在楼梯底的吉尔说:“宝宝没事。”

艾尔莎命令道:“你给我安静,等我叫你开口再开口。”

科克汉姆夫人站在厨房和大厅之间的走道里,结结实实地堵住尚茨医生。

“噢,很高兴见到你,”她说,“艾尔莎和艾尔娜两人在闹别扭呢。艾尔娜在门口找到一个宝宝,她说宝宝死啦。”

尚茨医生把科克汉姆夫人拎起来挪到一边。他又喊了一声:“艾尔莎?”并伸出胳膊,不过到头来只是紧紧抓住艾尔莎的肩膀。

艾尔娜两手空空,从起居室走出来。

吉尔问:“你把宝宝放哪儿了?”

“藏起来了。”艾尔娜傲慢地回答,冲她皱了皱脸——极度受惊的人假装凶狠地做的鬼脸。

“尚茨医生来给你打针了,”艾尔莎说,“要记在你账上的哦。”

接着出现了荒唐的一幕,艾尔娜慌不择路,一头扑向前门——被艾尔莎跳过去挡住——又转身冲向楼梯,尚茨医生正好抓住她,把她按倒在地,扭住她的胳膊哄道:“好啦,好啦,好啦,艾尔娜。别紧张。你很快就会好的。”艾尔娜喊叫着,呜咽着,屈服了。她的叫声,她的四处冲撞,她的挣扎,看起来都像在演戏。就好像——尽管她差不多已经神志不清了——她发觉几乎毫无可能抗拒艾尔莎和尚茨医生,所以只能借助这种拙劣表演来意思一下似的。它很明白地表明——没准这正是她的目的——她根本没打算违抗他们,而是根本就崩溃了。崩溃得如此狼狈,如此烦人,以至于艾尔莎冲她吼道:“你真该为自己感到羞耻!”

尚茨医生一边调整针头,一边哄道:“这才是个好姑娘呢,艾尔娜。没事了。”

他扭头吩咐艾尔莎:“照料你妈妈一下吧。让她坐下。”

科克汉姆夫人正用手指抹眼泪。“我没事,亲爱的,”她对艾尔莎保证,“我只想你们姑娘们不要打架。你应该告诉我艾尔娜生宝宝了。你应该让她养着宝宝才好。”

尚茨夫人在夏季睡衣外披了件和服,穿过厨房门走进来。

“大家都还好吗?”她高声问。

她看到厨房台子上放着把餐刀,觉得还是把它收进抽屉比较妥当。人们出乱子时,最糟糕的莫过于一把随时可以抓到的刀了。

在这一切发生的当儿,吉尔觉得听到一声微弱的哭声。她笨拙地翻过楼梯扶手,绕过艾尔娜和尚茨医生——艾尔娜冲上楼梯的时候,她正打算重新上楼,已经爬到楼梯一半了——下到地板上。她穿过对开门走进起居室,起初没找到我。不过微弱的哭声又飘了出来,她循声走到沙发边,朝底下看去。

我就在那儿,给塞在小提琴旁边。

从大厅跑到起居室的短暂路程中,吉尔想起了一切,她突然喘不过气,嘴里塞满恐惧,旋即一股狂喜又让她恢复了生机,就像在梦里一样,她找到了一个活生生的娃娃,而不是一具干瘪、脑袋似果核的尸骸。她抱起我。我不再浑身僵硬,乱踢腿,也没拱起身体。我仍旧因为牛奶里的镇定剂昏昏沉沉的,因为它,我昏睡了一整个晚上和大半个白天,剂量再大点的话——或许不用大多少——没准真能要了我的小命。

根本不关毯子什么事。任何人只要仔细看看那毯子,就会发现它那么薄,织得松松垮垮的,哪能阻止我呼吸到足够的空气哟。透过它呼吸,就像透过渔网呼吸一样容易。

精疲力竭可能是原因之一吧。号哭了一整天,如此狂怒的自我表达,没准把我累垮了。这个,再加上我的奶瓶里的白色粉末,让我一头扎进一场深沉稳定的睡眠,呼吸变得非常轻柔,以至于艾尔娜都没能看出来。你或许会想,她应当注意到我身体并不是冰凉的呀,你还会奇怪,所有那些呻吟、号哭和乱跑乱撞,早该把我吵醒的呀。我也不明白为啥没有。我猜想,她没注意到我的状况,是因为她的恐慌,以及她见到我之前就已经陷入的心理状态吧,不过我不清楚为什么我没有早点发出哭声。没准我其实哭了,但在混乱中没人听到。也可能艾尔娜确实听到了,看了看我,就把我塞进沙发底下,因为事情已经闹得不可收场。

然后吉尔听到了。吉尔是听到我的人。

艾尔娜被抬到这张沙发上。艾尔莎把她的鞋子脱了,免得弄脏锦缎,尚茨夫人上楼拿了一床薄被盖在她身上。

“我晓得她不冷,”她解释道,“不过我觉得她醒来时要是身上有床被子,会感觉好点。”

当然了,此前,所有人凑在一起,对我还活着这事惊叹了一阵。艾尔莎自责没有马上就发现这一点。她不愿承认她不敢看死娃娃。

“艾尔娜的神经病肯定传染给我了,”她说,“我真是早该看出来的呀。”

她看着吉尔,好像打算吩咐她去找件外套穿在挂脖衣外面。旋即她想起自己曾对她粗鲁地吼叫,现在看来那是毫无道理的,所以她什么也没说。她甚至没试着告诉她妈艾尔娜并没生娃娃。不过她低声对尚茨夫人抱怨道:“好啦,这一准能引出本世纪最大的谣言了。”

“真高兴没发生什么可怕的事,”科克汉姆夫人说,“我差点以为艾尔娜把娃娃弄死了。艾尔莎,你可千万不能责备你妹妹哟。”

“不会的,妈妈,”艾尔莎说,“我们到厨房坐坐吧。”

厨房里有瓶冲好的奶,按理我今天早上早些时候就该要求喝它了。吉尔给它加热,自始至终把我抱在她的臂弯里。

她一进厨房,就搜寻起那把刀,惊奇地发现它不见了。不过,她看到台面上那丁点粉末——或者至少以为她能看到。她用闲着的那只手抹了一下台面,这才拧开水龙头,接水热奶。

尚茨夫人忙着煮咖啡。快好的时候,她把消毒器放到炉子上,洗了昨天的奶瓶。她得体、麻利地忙活着,设法掩盖住一个事实:这整场崩溃和混乱的情感中,有什么东西令她不安。

“我猜想艾尔娜确实对宝宝有点着魔啊,”她评价道,“这种事迟早会发生。”

说到最后几个字,她从炉边转身对着丈夫和艾尔莎,恰好撞上尚茨医生正把艾尔莎捂着脑袋的两只手拉下来。他抽回自己的手,抽得过于迅速、过于心虚了。若非如此,他没准还比较像是在做出正常的安慰。就像医生应该做的那样。

“你知道吗,艾尔莎,我觉得你妈也该躺下,”尚茨夫人沉思着,若无其事地说,“我想我得去安慰安慰她。如果她能睡着,这一切都会从她脑海里被忘掉。要是我们运气够好的话,也会从艾尔娜的脑袋里消失呢。”

科克汉姆夫人几乎刚进厨房又踱了出去。尚茨夫人发现她在起居室里守着艾尔娜,摆弄被子,确保她盖得好好的。科克汉姆夫人不想躺下。她想要人家给她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她知道自己的理解不大靠谱。她也想人们像过去那样和她说话,而不是用现在这种格外温和、充满怜悯的口气。不过,出于习惯的礼貌,以及因为明白她在这家里的权力已经不值一提,她还是由着尚茨夫人领她上楼了。

吉尔正在读调制宝宝奶粉的说明。它印在玉米糖浆罐头的侧面。她听到上楼的脚步声,想到有件事最好趁着来得及赶紧去做。她把我抱到起居室,放在一把椅子上。

“好喽,”她轻声吩咐,“你好好待着哦。”

她跪下来,探出胳膊,轻轻把小提琴从它的藏身之处拖出。她找到它的盖子和盒子,把它收好。我一直乖乖的——我还不大会翻身呢——而且一声都没哭。

尚茨医生和艾尔莎单独留在厨房里。他们并没抓住这个机会拥抱,只是互相凝视。彼此心意相通,既没有承诺,也没有绝望。

艾尔娜承认她没摸我的脉搏。此外她从没说过我是冰凉的。她说我摸上去僵硬僵硬的。然后她又说不是僵硬,而是沉甸甸的。那样沉甸甸的,她说,以至于她立刻觉得我不可能还活着。就是那么一团,一种死去的重量。

我觉得这有点道理。我不相信我是死了,或者死里逃生,不过我确实相信我当时魂飞天外,或许能回来,也有可能就回不来了。我觉得结果是悬而未决的,意志起了很大作用。我的意思是,就看我是想朝这头走,还是往那头去了。

而艾尔娜的爱(那当然是我有生以来接收到的最全心全意的爱了)并没有决定我的命运。她的哭喊和把我紧搂进她的身体都没起作用,并没能最终说服我。因为我要的不是艾尔娜。(我难道已经知道——我莫非真的知道到头来对我起最大作用的并不是艾尔娜吗?)我要的是吉尔。我不得不索要吉尔,索要我能从她那里得到的东西,即使那看起来并不怎么让人满意。

对我而言,似乎只有在那时,我才变成了女性。我知道这事在我出生之前很久就注定了,所有其他人在我生命刚开始时就对它一清二楚,可我相信只有在我决定醒来,在我放弃与妈妈的抗争(想必是场不逼得她全面投降就不会罢休的抗争)的那一刻,以及我事实上选择了生存而非胜利(所谓胜利也就是死去)的那一刻,我才拥有了我的女性身份。

在某种意义上,吉尔也因此获得了她的女性身份。她清醒了,感天谢地地,想都不敢想她刚刚逃脱的是什么样的命运,她开始爱我了,因为如果不爱的话,就意味着灭顶之灾啊。

尚茨医生有点狐疑,不过并没深究。他问吉尔我昨天表现如何。紧张吗?她回答是的,非常紧张。他说,早产儿,哪怕只是略微早产的婴儿,都很容易受惊,你必须对他们非常小心。他建议总是让我仰天睡。

艾尔娜并没有被迫接受电疗。尚茨医生给她开了些药丸。他说,她是因为照料我累垮了。在糕点房接替她工作的女人想要辞职——她不喜欢上夜班。艾尔娜便回去上班了。

我六七岁时,夏天去看姑妈们,印象最深的就数这个了。在午夜这个奇特的、通常禁止出门的时辰被带到糕点房,看着艾尔娜戴上白帽、围起白围裙,观察她揉捏大团的白色面团,它会胀大、发泡,好像是活的一样。然后她切出糕点,把边角料给我吃,遇到特殊的日子,还要雕结婚蛋糕呢。巨大的厨房是多么明亮洁白呀,每扇窗外都满是夜色。我会从碗里刮结婚蛋糕的糖霜吃——融化、蜜甜、令人难以抵御的糖霜。

艾尔莎觉得我不该这么迟还不睡,也不该吃这么多甜东西。不过她没采取任何措施。她只是表示,她不知道我妈会怎么说——仿佛吉尔才是管事的人,而不是她。艾尔莎确实讲究一些我家里从来没有的规矩——挂起那件外套,晾干杯子前要先冲冲它,不然里面会有斑点——不过我从没发现她像吉尔记得的那样严厉苛刻。

打那时起,对于吉尔的音乐再也没有什么轻蔑的评论了。毕竟,她用它养活了我们。她到底没被门德尔松打败。她得到了毕业证书。她从音乐学院毕了业。她剪短头发,瘦了身。她设法在多伦多的高地公园附近租了套复式公寓,雇了个女人部分时间照料我,因为她有战争遗孀的抚恤金嘛。她在一家广播乐团找到工作。她将来会因为整个工作生涯都作为音乐家被聘用,从来不必沦落到去教学而自豪。她说,她知道她不是什么伟大的小提琴家,她没有惊人的天赋或命运,不过至少她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靠此谋生。嫁给我的继父,带着我跟他搬到埃德蒙顿(他是一位地质学者)之后,她继续在当地交响乐团演奏。我的两个同母异父妹妹出生之前的一星期,她都仍在上班。她很幸运,她说——她丈夫从没表示过反对。

艾尔娜后来有两次大的发病,比较严重的一次是在我大约十二岁的时候。她被送进莫里斯维尔治疗了几个星期。我相信在那儿人们给她注射了胰岛素——回来后她变得肥胖、饶舌。她不在家时,我回去看过,吉尔也一道去了,带着我出生没多久的大妹妹。我从妈妈和艾尔莎的交谈中得知,如果艾尔娜在家,最好不要带宝宝过来。那没准会“刺激她”。我不知道害她进了莫里斯维尔的事故是不是也和一个宝宝有关。

那次拜访时,我感觉备受冷落。吉尔和艾尔莎都学会了抽烟,她们一直坐到夜深,在厨房桌边喝咖啡、抽香烟,等待婴儿一点钟喂奶的时候到来。(我妈亲自给这个婴儿哺乳——我很欣慰地得知我没接受过这种亲密的、带着体温的食物。)我记得因为睡不着,气呼呼地走下楼,唧唧歪歪乱说着,试图插入她们的交谈。我明白她们在谈论一些不想让我听到的事。她们不可理喻地成了好朋友。

我伸手想抓一支烟,我妈妈说:“走吧,别碰这些。我们在说话呢。”艾尔莎吩咐我到冰箱里拿点东西喝,可乐或者淡姜水。我遵命了,不过没拿着上楼,而是走到门外。

我坐在后门台阶上,可是两个女人的声音立刻变得低低的,她们轻柔的惋惜或者安慰的话语我一个字也听不清。所以我在后院徘徊起来,走到从纱门透出、映在地上的灯光找不到的地方。

长条形、拐角铺玻璃砖的白房子现在已经易主。尚茨夫妇搬走了,常年住在佛罗里达。他们给我的姑妈们寄来橙子,艾尔莎说,吃了这些橙子,你就再也看不上加拿大卖的橙子了。新来的人挖了个游泳池,主要由两个美丽的十几岁的女儿——在街上遇到我的时候,她们对我视若无睹——还有她们的男朋友们使用。我姑妈们的院子和他们的院子之间,已经长出一些相当高的灌木,不过我仍能看到他们在游泳池周围跑着,互相把对方推搡进池,惊声尖叫着,发出巨大的拍水声。我讨厌他们可笑的举止,因为我对生活的态度是严肃的,对于浪漫我有着一种远为崇高和细腻得多的看法。不过我仍希望博得他们的关注。我真想他们哪个能看到我的白色睡衣在黑暗中移动,真希望他们为此惊声尖叫,以为撞上了一个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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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中的小主人公。</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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