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唱歌的墙 - xp1024.com
《会唱歌的墙》


正文 第01节 第一次去青岛

第一次去青岛之前,实际上我已经对青岛很熟悉。距今三十年前,正是人民公社的鼎盛时期。全村人分成了几个小队,集中在一起劳动,虽然穷,但的确很欢乐。其中一个女的,名字叫做方兰花的,其夫在青岛当兵,开小吉普的,据说是海军的陆战队,穿灰色的军装,很是神气。青岛离我们家不远,这个当兵的经常开着小吉普回来,把方兰花拉去住。方兰花回来,与我们一起干活时,就把她在青岛见到的好光景、吃到的好东西说给我们听。什么栈桥啦,鲁迅公园啦,海水浴场啦,动物园啦,水族馆啦……什么油焖大虾啦,红烧里脊啦,雪白的馒头随便吃啦……通过她眉飞色舞、绘声绘色的描述,尽管我没去过青岛,但已经对青岛的风景和饮食很熟悉了,闭上眼睛,那些风景仿佛就出现在我的眼前。方兰花除了说青岛的风景和饮食,还说青岛人的"流氓"。她说——起初是压低了嗓门,轻悄悄地:"那些青岛人,真是流氓成性……"然后就突然地抬高了嗓门,仿佛要让全世界都听到似的喊,"他们大白天就在前海崖上吧唧吧唧地亲啊……"这样的事情比风景和饮食更能引起我们这些小青年的兴趣,所以在方兰花的腚后总是追随着一帮子小青年,哼哼唧唧地央告着:"嫂子,嫂子,再说说那些事吧……再说说嘛……"她低头看看我们,说:"瞧瞧,都像磅一样了,还敢说给你们听?"

生产队里有一个早些年去青岛贩卖过虾酱和鹦鹉的人,姓张名生,左眼里有颗宝石花,歪脖子,有点历史问题,整日闷着不吭气。看方兰花昂扬,气不忿儿,终于憋不住,说:"方兰花,你天天吹青岛,但你是坐着你男人的小吉普去的,你坐过火车去青岛吗?你知道从高密坐火车去青岛要经过哪些车站吗?"方兰花直着眼答不上来。于是张生就得意地歪着脑袋,如数家珍地把从高密到青岛的站名一一地报了出来。他坐的肯定是慢车,因为站名达几十个之多。我现在只记得出了高密是姚哥庄,过了姚哥庄是芝兰庄,过了芝兰庄是胶西,过了胶西是胶县,过了胶县是兰村,然后是城阳、四方什么的,最后一站是老站。但在当时,我也像那张生一样,可以把从青岛到高密沿途经过的车站,一个磕巴都不打地背下来,而且也像张生那样,可以倒背如流。所以,在我真正去青岛之前,我已经在想象中多少次坐着火车,按照张生报告的站名,一站一站地到了青岛,然后按照方兰花描画出来的观光路线,把青岛的好山好水逛了无数遍,而且也梦想着吃了无数的山珍海味。梦想着坐火车、逛风景是美好的,但梦想着吃好东西是不美好的,是很难过的。嘴里全是口水,肚子咕噜噜地叫唤。梦想着看看那些风流人物在海边上恋爱也是不美好的。

等到1973年春节过后,我背着二十斤绿豆,二十斤花生米,二十斤年糕,送我大哥和他的儿子去青岛坐船上海时,感觉到不是去一个陌生的城市,而仿佛是踏上了回故乡之路。但一到青岛我就彻底地迷失了方向。从我舅舅家那两间坐落在广州路口、紧靠着一家木材厂的低矮破旧的小板房里钻出来上了一次厕所,竟然就找不到了回去的道路。我在那一堆堆的板材和一垛垛的原木之间转来转去,从中午一直转到黄昏,几次绝望地想哭,汗水把棉袄都溻透了。终于,我在木头垛后听到了大哥说话的声音,一转弯,发现舅舅的家门就在眼前。

等我回到了家乡,在劳动的间隙里,乡亲们问起我对青岛的印象时,我感慨万端地说:"青岛的木头真多啊,青岛人大都住在木头堆里。"

正文 第02节 从照相说起

这是我二十岁之前惟一的一次照相,时间大约在1962年春天,读者可以看到,照片上的我上穿破棉袄,下穿单裤,头顶上似乎还戴着一顶帽子。棉袄上的扣子缺了两个,胸前闪闪发光的,是积累了一冬天的鼻涕和油垢,尽管吃不到什么油水。裤腿一长一短,不是裤子的问题,是不能熟练地扎腰所致。照片上的我丑陋无比,这样的照片公开发表无疑是环境污染,所以我希望编辑最好毙了这篇文章,照片也就不必发表。照片上,我旁边那个看起来蛮精神的女孩,是我叔叔的女儿,比我早四个月出生。她已于十几年前离开人世,似乎也没有什么大病,肚子痛,用小车往医院推,走到半道上,脖子一歪就走了。照相的事,尽管过去了将近四十年,但当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那时我正读小学二年级,课间休息时,就听到有同学喊叫:照相的来了!大家就一窝蜂地蹿出教室,看到教室的山墙上挂着一块绘着风景的布,布前支起了一架照相机,机器上蒙着一块红表黑里的布。那个从县里下来的照相师傅,穿着一身蓝衣裳,下巴青白,眼睛乌黑,面孔严肃,抽着烟卷,站在机器旁,冷漠地等待着。先是那个教我们唱歌的年轻女老师手里攥着一卷白纸照了一张,然后是校长的老婆与校长的女儿合照了一张。照相时,师傅将脑袋钻到布罩里,从里边发出许多瓮声瓮气的神秘指令,然后他就高高地举起一只手,手里攥着一个红色的橡胶球儿,高呼一声:往这里看,别眨眼,笑一笑!好!橡胶球儿咕唧一声,照相完毕。真是神奇极了,真是好看极了!我们围绕着照相师傅,都看迷了。在无人照相的空间,与我们同样围着看热闹的老师们,相互撺掇着,张老师让李老师照,李老师让王老师照,都想照,看样子也是怕花钱。教算术的杜老师把教语文的周老师推到机器前,对照相师傅说:给我们这个老师照一张,他是我们学校的第一美男子!周老师捂着脸逃到一边,骂道:杜平你个杂种,你不是上庙,你是来糟蹋神仙!周老师脸上有一块巴掌大的黑痣,奇丑。杜平老师说:不要紧,照不上你的痣,不信你问问师傅。师傅笑笑,说:麻子照不上,但这痣……也许照不上,要不试一试?周老师说:不试不试!这时我堂姐走到照相师傅面前,从口袋里摸出三角钱,说:我要照相。围观的学生和老师都感到很惊讶。照相师傅问:小同学,你家大人知道吗?堂姐说:俺娘让我来照的。马上有人在旁边说:她父亲在供销社工作,每月一次发工资呢!于是大家都长出了一口气。那天我堂姐穿得很板正,读者朋友可以从照片上看出来。别忘了那是1961年,绝大多数农村孩子都穿不上一件囫囵衣裳,能穿得像我堂姐那样的,已经是凤凰毛了。

我堂姐昂着神气的小头,端端正正地站在照相机前,等待着照相师傅发号施令。这时,好像是有人从后边推了一把似的,我一个箭步蹿到照相机前,与堂姐站在一起。照相师傅的头从黑红布里钻出来,说:怎么了?怎么了?老师和同学们都呆呆地看着我,没人说话。我骄傲地对照相师傅说:我们是一家的!照相师傅大概不相信这样一个小怪物跟这样一个小姑娘会是一家的,就转回头去看老师。我的班主任老师说:没错,他们是一家的。我堂姐也没提出反对,这件事至今让我感动。照相师傅的头在黑红布里说:往前看,笑一笑,好!他的手捏了一下橡胶球儿,咕唧一声,好了!

过了好久,我把照相的事忘得干干净净时,一个晚上,我们全家围着一张桌子,吸溜吸溜地喝着菜汤,就听到大门外边有人在喊叫我的大号:管谟业!管谟业!家里人都看着我,他们听到有人喊我的大号,肯定都觉得怪怪的。我扔下饭碗跑出去,一看,原来是我的班主任老师。她将一个白纸包递给我,说:你们的照片出来了。我拿着照片跑回家,竟然忘了请老师到家里坐坐,也忘记了说声谢谢。就在饭桌上把纸包剥开,显出了三张照片和一张底版。照片在众人的手里传递着,我看到婶婶的嘴巴撇着,显然是很不满意。母亲叹息一声,说:看你这副邋遢样子,照得什么相?把你姐姐都带赖丑了。婶婶瞅了我一眼,扔下饭碗,回屋去了。

那时我们还没有分家,是村子里最大的家庭。全家十三口人,上有老下有小,最苦的就是母亲。爷爷奶奶有点偏心眼,喜欢我的婶婶,我母亲干活最多,但在二老那里却不吃香。我因为长得丑,饭量大,干活又不麻利,在爷爷奶奶眼里,更是连狗屎都不如的东西。我从小就感觉到爷爷和奶奶的目光像锥子一样扎我。尽管有时奶奶也虚伪地表白两句:你们都是我的手指头,咬咬哪个哪个痛!但我想我顶多算个骈指。今天反省起来,他们不喜欢我,固然有他们的原因,但主要的还是我自己不赚人喜。我又丑又懒又馋,还经常出去干点坏事,给家里带来不少麻烦,这样的坏孩子,怎么讨人喜?

我爷爷是个很保守的人,对人民公社心怀抵触。我父亲却非常积极,带头入社,吃苦耐劳,虽然是中农,比贫农还积极。父亲一积极,爷爷就生气。爷爷没在人民公社干一天活。他是村子里有名的庄稼汉,心灵手巧,力大无比,如果死心塌地地到社里去干活,必然会得到嘉奖,但他发誓不到社里去干活,干部上门来动员,软硬兼施,他软硬不吃,有点顽固不化的意思。他扬言人民公社是兔子尾巴长不了。吓得我父亲恨不得给他下跪,求他老人家不要乱说。中苏友好时,我爷爷说不是个正经好法,就像村子里那些酒肉朋友似的,好成个什么样子,就会坏成个什么样子。爷爷的这两个预言后来都应了验,我们不得不佩服他的先见之明。爷爷不到生产队干活,但他也不闲着。我们那里荒地很多,爷爷去开荒种地。他开出的荒地粮食亩产比生产队里的熟地都高。但这种事在当时是大逆不道的,人民公社没收了爷爷的地,还要拉他去游街,我叔叔在公社里找人说了情才免了这一难。不许开荒,爷爷就自己制造了一辆木轮小车,推着去割草。割草晒干,卖给马场,换回一些地瓜干,帮家里度过荒年。爷爷其实是个很有生活情趣的人,他会结网,会捕鸟,会拿鱼,还会耍枪打野兔。他心情好时,是个很好的老头,心情不好时,那张脸就像生铁铸的,谁见了谁怕。

奶奶不如爷爷耿直,但心眼也不坏。她对乡邻很好,就是对我母亲不好,对我当然也不好。奶奶有点欺软怕硬,我婶婶干活比较滑头,对她一点也不尊敬,她小心俯就;我母亲勤劳能干,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承包了几乎全部的家务活儿,却得不到她一个好脸色。

还是说说我母亲吧,她老人家去世已经五年,我好多次想写篇文章纪念她,但拿起笔来就感到千头万绪,不知该从哪里写起。母亲这辈子承受了太多的苦难,想起来就让我心中难过。母亲生于1922年,四岁时外祖母去世,她跟着一个姑姑长大成人。母亲的姑姑——我们的姑姥姥,是个铁金刚一样的小老太婆,非常的能干,非常的好强,虽是小脚,但走起路来风快,男人能干的活她都能干。母亲在她的姑姑的调教下,四岁时就开始裹脚,受的苦无法言说,但最终裹出了一双精巧的小脚,母亲还是很感谢她的姑姑。母亲十六岁时嫁到我家,从此就开始了漫漫的苦难历程。精神上受到的封建压迫就不必说了,许多深重的痛苦,因为觉悟不到,也就算不上痛苦。就说说母亲生过的病吧,嗨,从我有记忆力开始,就看到母亲被这样那样的疾病折磨着。先是"心口痛",每年春天都犯,犯了就痛好多天,去卫生所买两片止痛片吃上,不管用,想请医生来看但是没有钱,钱在祖母手里卡着,当然不会为一个不喜欢的儿媳妇花钱看病,只好干靠着,去寻一些不花钱的偏方来治。姐姐带着我到刚生过小孩子的人家去捡鸡蛋皮,捡回来用锅烘焦,再用蒜臼子捣碎,然后让母亲冲着喝。还有一个偏方是摊一个鸡蛋饼,里边包上四两生姜,一次吃下去。我记得母亲吃了那个生姜鸡蛋饼后,痛得在炕上打滚儿,汗水把衣裳和头发都湿透了。那时以为凡是肚子痛就是凉,生姜大热,能治,不知道母亲患的是严重的胃溃疡出血,吃上四两生姜,无疑是火上浇油。母亲心疼的是那个鸡蛋,那是她的姑姑偷偷地送来的,没让祖母和婶婶看到。到了夏天,就头痛,脸赤红,干活回来,忙完了饭,别人吃饭,她就跑到外边去呕吐,翻肠绞胃地吐,我和姐姐站在旁边,姐姐哭着给她捶背,我哭。秋天还要犯"心口痛",好不容易熬过去,到了冬天,哮喘又来了,说是得了痨病,痨病方,一大筐,不是鸡蛋就是香油,我们到哪里去弄?只能用一些成本不高的偏方治。用尿罐里的碱煮萝卜吃,用柳树枝烧水喝,怎么可能管用?还有妇女病,脱肛,据说治脱肛最好的方子是用猪的大肠装了大米炖着吃,吃不起,那时候我们连大米是什么样子都没见过。母亲自己发明了一个偏方,晚饭后,找一块半头砖,放到灶火里烧着,刷完了锅碗,干完了活,将热砖掏出来,垫到肛门下坐着,自己说很舒服。后来又生过一个碗口大的毒疮,在腰上,一直挺着干活,实在不行了才躺倒,疼痛难忍,咬紧牙关不呻吟,生怕让公婆妯娌听到心烦,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我跟姐姐在她身边哭,她叫着我的乳名,说:我不行了,你们姐弟怎么活呀?幸亏县里的医疗队下来巡诊,义务看病,不要钱。记得是个中午,来了一群医生,都穿着白大褂,脖子上挂着听诊器,还拿着刀子剪子什么的,说是给母亲动手术,不让我们进去看。听到母亲在屋里哭叫,肯定是痛得受不了了才哭叫。一会儿工夫,一个医生端出来一大盆脓血,一会儿又端出一盆。渐渐地好起来,能扶着墙下地了,又开始了干活,十几个人的饭一人操持。那时的饭,一半是糠菜,要先把野菜放到石头上捶烂,将绿水攥出来,再搀上糠和那点珍贵的红薯面儿。做这样的饭劳动量特大。我婶婶不愿在家做饭,愿意到生产队里去干活挣工分——那时生产队的活就是糊弄,轻松得很——她回家就像功臣一样等着吃饭,她多么聪明啊!母亲病好之后,腰上落下了一个很大的疤,天要下雨就发痒,比县里的气象预报还准。后来还被毛驴伤过脚,还得过带状疱疹……母亲晚年,我们的条件有了好转,但她的病日渐沉重,终于不治。母亲这辈子,没享过一天福,吃过的苦是现在的人难以想象的。晚上要生孩子了,中午还在打麦场上干活,刚生完孩子,半夜三更,天降暴雨,麦子还在场上,扯一条毛巾包住头,就到场里帮着抢场,动作稍微慢一点,还要受到呵斥。至于吃的,几十年来,大家都吃不饱,她更吃不饱,上有老,下有小,好吃的根本就进不了她的口。有时候咽到嘴里也得吐出来给我吃。我是她最小的儿子,相貌奇丑不说,还有一个特大的饭量,分给自己那份儿,几口吞下去,然后就看着别人的饭碗哭,馋急了还从堂姐的碗里抢着吃。我一抢,堂姐也哭,这就乱了套了。最后必是母亲给婶婶赔不是,并且把她碗里那点省给我吃了。母亲的痨病其实是饿出来的,饿,还得给生产队里推磨,推磨的驴都饿死了,只好把女人当驴。20世纪60年代,我们一家没一个饿死的,全仗着我那位在供销社工作的叔叔。我婶婶人不太好,但我叔叔很好。他送给我一杆博士牌钢笔,还给我买过鞋子。当我们的生活最困难的时候,叔叔从供销社里弄回来一麻袋棉籽饼,那玩意现在连猪都不吃,但在当时,连草根树皮都吃光了的时候,无疑是人间最美的食品,岂止是食品,简直就是救命的灵丹妙药。我们吃着棉籽饼度过了最艰难的岁月。这样的文章,没有什么意义,就此打住吧。

1999年6月13日

婶婶已经于2001年5月去世,这一代人实在是命运多舛,思之令人怆然。婶婶一辈子其实也没享到什么福,尤其是到了晚年,堂姐去世,撇下两个孤儿,实在是凄惶。然后又是小儿子胡闹腾,办什么旅游品加工厂,拉下一屁股债务,逼得她七十多岁的人还要给人家去打短工。想起她和村子里的老人们冒着严寒去给人家摘辣椒,每天只挣两元钱,我心中就酸溜溜的。如果不是遭遇这些事情,她活过八十岁是没有问题的。

为了偿还堂弟欠下的债务,为了堂姐撇下的两个孤儿,我们拿出来一些钱,为此,婶婶见到我们时那种恨不得把心扒出来给我们吃了的情形,让我心中实在难过。多年前的芥蒂,早已荡然无存。上边的文章,我写到的其实是当时农村的家庭状况,并无特别的褒贬之意。妯娌之间,打得头破血流者比比皆是,我母亲和婶婶的关系,还是好的。我母亲去世之后,三日圆坟,婶婶教我们弟兄三个每人左手抓着一把谷子,右手抓着一把高粱,围着母亲的新坟转圈走,左转三圈,右转三圈,一边转一边默念:

"一把高粱一把谷,打发先人去享福……"

如今,婶婶和母亲都去那边享福了吧!

2002年12月9日补记

正文 第03节 厨房里的看客

多年来我脑子里没有厨房的概念。当兵前在农村,做饭是母亲的事,与小孩子无关;即便是农村的大男人,几乎也没有下厨房做饭的,如果大男人下厨房做饭,会让人瞧不起。严格说起来农村也没有厨房,一进门就是堂屋,屋里垒着两个大灶,安着两口巨大的铁锅,完全可以把小孩子放进去洗澡。为什么要用这样的大锅?那是因为锅里不但要煮人吃的饭,还要煮猪吃的食,而且农村人的饭量比较城里人要大得多,食物又粗糙,锅小了是不行的。除了这两口大锅,堂屋里还要安一张桌子,安不起桌子就用砖头垒一个台子,台子的洞里放着碟子碗筷之类,台面上就是安放祖先牌位的地方,侮辱了这地方,就跟侮辱了祖先是一样的。我的邻居家女人和人打架,实在打不过,就跑到人家的堂屋里,爬上那个供奉祖先牌位的地方,脱下了裤子。她这一手非常厉害,村子里几乎没有不怕的。堂屋的一角,是堆放柴草的地方,我们管那里叫草旮旯,天气寒冷时,猪就钻到那里睡觉。在我当兵以前,母亲要往锅里贴饼子时,经常让我帮她烧火,烟熏火燎,灰土飞扬,农村的厨房可不是个好玩的地方。我不愿帮母亲烧火,但很愿看母亲收拾鱼。吃鱼的机会很少,一年也就是那么三两次。每逢母亲收拾鱼,我就蹲在旁边看,一边看,一边问,还忍不住伸手,母亲就训斥我:"腥乎乎的,动什么?"

当兵之后,连队里有大伙房,里边安的锅更大,不但小孩子可以进去洗澡,大人进去洗也没有问题。我很想当炊事员,因为炊事员进步比较快,立功受奖的机会多,可惜领导不让我当。星期天,我经常到伙房里去帮厨,体验大锅里炒菜的滋味。那把炒菜的锅铲差不多就是一把挖地的铁锹,打起仗来完全可以当做武器。用那样的大锅铲翻动着满锅的大白菜,那感觉真是妙极了。大锅里炒出来的菜,味道格外的好,无论多么高明的厨师也难做出军队里的大锅菜的味道。我吃了将近二十年这样的大锅菜,感觉着已经吃得很烦,但脱离军队几年之后,又有些怀念。

我四十岁的时候,终于有了自家的厨房。厨房是妻子的地盘,我轻易不进去,进去反而添乱。但只要是她收拾鱼的时候,无论多么忙,我也要进去看看。当然是她收拾海鱼时,收拾淡水鱼我是不看的,淡水鱼太腥,而且多半活着。海里的鱼能让我想起少年时期,想起许多的往事。青鱼来了时,应该是残冬初春时节,母亲说,看青鱼鲜不鲜,主要看它们的眼睛,如果它们的眼睛红得沁血,说明很新鲜,如果眼睛不红了,就说明不新鲜了。前面我说过,我们一年里吃不到几次鱼,我每次看母亲收拾鱼就听母亲给我讲关于鱼的知识。她说的也是她的童年记忆。那时好像鱼很多。四月里,新鲜带鱼上市,母亲说,你姥姥家门前那条大街上一片银白,全是鱼,那些带鱼又宽又厚,放到锅里一煎,地冒油。现在,这些带鱼,瘦得像高粱叶子,母亲忿忿不平地说,它们也配叫带鱼?还有什么大黄花鱼,小黄花鱼,偏口鱼,披毛鱼,那时的鱼真多啊,价钱也便宜,现在,鱼都到哪里去了呢?母亲说。

现在我到厨房里看妻子收拾鱼,其实是借这个类似的场景回忆童年,回忆母亲的回忆,这就如同打通了一条时间的隧道,我一下子就回到了母亲的童年时代甚至更早,那时候,高密东北乡的鱼市上,一片银光闪烁,那是新鲜的海鱼在闪光。

正文 第04节 吃事三篇

一 吃的耻辱

吃人家嘴短的意思很明白,仅仅有这点意思那简直不算意思,我的意思是说吃人一棵胡萝卜所蒙受的耻辱哪怕用一棵老山参也难清洗。

我像傻瓜一样混进首都北京后,恨不得见到动物就要点头哈腰表示友善,但北京动物的凶猛程度是地球上有名的,哪怕是一条浑身污垢的野狗,也比外省的狗要神气许多。那猖狂的吠声里毫不掩饰地透露出京狗的优越感,狗尚如此,何况人乎?话说那一年,在一家又脏又破的似乎是纯种老北京人开的冷面馆子里,苍蝇横飞,老板娘黏腻,一头眼角生眵的狗伏在所谓的柜台边上,很不友好地看着我,好像我不是来吃饭,而是来抢劫。我诚惶诚恐地把一块我舍不得吃的肉片扔给它,我虽然嘴没说话,但我的心在说:"狗啊,尊敬的狗,不要用这样的仇视的眼光看我,我知道北京是你们的北京,首都也是你们的首都,我知道你们十分讨厌外地人来北京混事,但这也是组织上让我们来的。给你块肉吃,借以表示我的敬意和歉意,希望您能宽容一点,我不过是暂时居留此地,随时都会回去。"狗恼怒地叫了一声,好像我扔到它面前的不是肉片而是一枚炸弹。老板娘怒气冲冲地说:"干什么?干什么?吃饱了撑得难受是不?丫挺的个傻×看你那操行……"我感到满腹冤枉,心中当然也有很多想法。我想,这些北京人为什么这样横?北京这个首善之地我们国家官话的发祥地的人骂起人来怎么这样歹毒呢?北京人尽管受过八国联军的祸害但为什么像八国联军一样不讲道理?我喂他们的狗吃肉是我表示友好啊。这时,从里屋走出来一个典型的北京汉子,那口与裤裆关系十分密切的语言说得如同爆豆一样,他说这条狗是从法国买来的,是纯粹的名种,起码价值十万元。这样的狗是不能随便喂的,这样的狗吃的都是配方饲料,维他命、蛋白质,都是有数的,多一点不行,少一点也不行,你乱给它吃肉,打乱了它的内分泌,该当何罪?!我想这还是条狗吗?封建帝王也没有这般讲究嘛。我感到肚子快要气破了。我看着那条狗,心想看你这个死相也配从法国进口?我们村子里那些在草垛旮旯里玩耍的野狗也比它俊秀三十倍。于是我斗胆说:"不要吓唬外乡人,别的我们没见过,狗我们还是见过的。你们这狗,不过是条土狗,身上还长了一块癞,因此是一条癞皮狗!"哎呀我的个亲娘,我这句话一出口,就像用烧红的炉钩子烫了老虎的屁股,只见那男人目露凶光逼上前来,那个女人拍打着丰厚的屁股大叫:"大头,大头,给这个小子放血!"

我很是害怕,按照宰杀牲畜的一般程序,放血之后应该是烧开水屠戮毛羽,然后是卸去头脚,开膛破肚,摘出下货,然后就挂起来,一刀刀零割了卖。也许是明天早晨,也许是明天中午,在酱肉的盘子里,在油炸的丸子里,在串肉的扦子上,就有了我的身体的一部分。想到此,脊梁骨一阵冰凉,哪里还有心吃什么冷面,慌忙站起来,贴着墙边,连声道着歉,一溜烟跑了。

回到宿舍,越想感到越窝囊,于是便有两行狗尿般的泪水从眼里流出来。怨谁?怨自己。谁让你去吃什么冷面呢?躲在屋子里泡一包方便面不是很好吗?为了不让卖方便面的北京服务小姐心烦,你可以一次买上五十袋,把罪攒起来一次受完。正想着呢,一个朋友进来,说你流什么泪呢?莫斯科不相信眼泪,北京更不相信眼泪。北京是缺水的城市,眼泪虽少,但也是自来水变的,因此你随便流泪就是觉悟不高的表现。我一想有理,咱外地人来到北京,事事都要小心着,要哭就回山东哭,在北京哭也可以,不喝北京的自来水你想哭就哭。

朋友把我请去吃饭,吃了一盘胡萝卜丝,吃了一盘粉丝,还吃了一盘像橡皮一样难以嚼烂的肉。吃完了,我心感动,心中暗想,吃人一碗,要报一盆,点滴之恩,应该涌泉相报。

隔了几天,一群朋友聚会,我为了一句什么话把这位曾经请我吃过一次饭的朋友得罪了。他咬牙切齿地说:"你的良心让狗吃了吗?前几天,我去香格里拉饭店买了美国加州的酱小牛肉,去长城饭店买来西班牙产的胡萝卜,去友谊商店用外汇券买了专供外国人的波罗的海鱼子酱,还有高级的奶油,吃得你小子满嘴流油,可是你一转眼就忘记了。那些小牛肉还没消化完吧?"

我感到浑身冰凉,这时悔之莫及。我恨不得把自己这张不争气的嘴巴用胶布封了。你当年吃煤块不也照样活吗?你去吃人家那点胡萝卜丝和粉丝干什么?实在馋了你自己去买一麻袋胡萝卜把自己吃成一只兔子也花不了多少钱,但你吃了人家的东西,就要听人家的,就要承受人家施加到你身上的侮辱。我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没有记性,像狗一样,记吃不记打。当时气得咬牙切齿地发恨,但过不了几天就忘了。又有一个朋友请我去吃饭,上了一只煤球炉子,炉子上放了一口锅,锅里放了十几只虾米,一堆白菜,还有一些什么肉。吃着吃着我的凶相又原形毕露了,那朋友就说:"看看莫言吧,吃的一上桌,又奋不顾身了!"

一句话把我的心彻底地凉透了,因为吃人家的东西所蒙受的耻辱一桩桩一件件涌上心头。我怎么这样下贱?我怎么这样没有出息?你实在想吃,一个人下个馆子不就行了吗?你想怎么吃就怎么吃!你想多么凶恶地吃就多么凶恶地吃。你吃光了肉把盘子也舔了也没人嘲笑你。你自己经常地忘记自己的身份,你忘了自己是一个乡巴佬,人家那些人从根本上就瞧不起你,压根儿就没把你当个人看。人家有时找你玩玩,那是无聊,那是天鹅向水鸭子表示亲近,如果水鸭子竟因此而想入非非,那水鸭子就惨了。想明白了道理后,我发誓宁愿饿死也不再吃人家的东西了,就像朱自清宁愿饿死也不吃美国面粉一样。我还发誓万不得已跟人家在一起吃饭时,一定要奋不顾身地抢先付账,我付账,那么即便我吃得多一点人家也就不会笑话我了吧?

又一次去吃烤鸭,吃到一半时我就把账结了。几个贵人都十分高雅地填饱了那些高贵的胃袋后,桌子上还剩下许多,这时,农民的卑贱心理又在我的心中发作了。多么可惜啊,这些大葱,这些大酱,这些洁白的薄饼,这些香酥的鸭片,都是好东西,浪费了不但可惜,还要遭到天谴的。于是我就吃。这时,有人说:"瞧瞧莫言吧,非把他那点钱吃回去不可。"我感到脸上火辣辣的,好像挨了一个响亮的耳光。人家还说:"你们说他的饭量怎么会这样大?他为什么能吃那样多?要是中国人都像他一样能吃,中国早就被他吃成水深火热的旧社会了。"

我这才悲哀地认识到,世界上的事情,其实早就安排好了。该着受侮辱的命,给你戴上顶皇冠也逃脱不了。

前年春节回家探亲时,我把这些年在北京受到的委屈,一桩桩一件件地说给母亲听。母亲说:"我就不信,人活一口气,再去吃宴席,行前先喝上两大碗稀饭,然后再吃上两个大馒头,上了宴会,还能做出那副饿死鬼相吗?"

回到北京后,遵循着母亲的教导,上了宴席,果然是不猴急了。吃得温良恭俭让,像英国皇室里的厨子那样。我等待着大家的表扬,可是一个人却说:"看看莫言那个假模假样的劲儿,好像他只用门牙吃饭就能吃成贾宝玉似的。"

众人大笑,食欲大增。有个人说:"人啊,还是本色一些好,林黛玉也要坐马桶的。"

"娘啊,简直是没有活路了啊……"

娘说:"儿啊,认命吧。命中该有什么,就得承受什么。"

我问:"娘啊,咱们一大家人,为什么就单单我为吃蒙受了很多耻辱?"

娘说:"儿啊,你这算什么?娘在1960年里,偷生产队的马料吃,被人抓住了吊起来打。当时想,放下来就一头撞死算了。可等到放下来,还不是爬着回了家。你大娘去西村讨饭,讨到麻风病的家里,看到人家过堂里方桌上有半碗吃剩的面条,你大娘看看无人,扑上去就用手挖着吃了。麻风病人吃剩的面条,脏不脏?你受这点委屈算得了什么?娘分明看到你一天比一天胖了起来,不享福,如何能胖起来?儿啊,你这是享福啊,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我仔细地思考着母亲的话,渐渐地心平气和了。是啊,所谓的自尊、面子,都是吃饱了之后的事情,对于一个饿得将死的人来说,一碗麻风病人吃剩的面条,是世间最宝贵的东西。当然也有宁愿饿死也不吃美国救济粮的朱自清先生,但人家是伟人,如我这种猪狗一样的东西,是万万不可用自尊、名誉这些狗屁玩意儿来为难自己。

二吃相凶恶

在我的脑袋最需要营养的时候,也正是大多数中国人饿得半死的时候。我常对朋友们说,如果不是饥饿,我绝对会比现在聪明,当然也未必。因为生出来就吃不饱,所以最早的记忆都与食物有关。那时候我家有十几口人,每逢开饭,我就要大哭一场。我叔叔的女儿比我大四个月,当时我们都是四五岁的光景,每顿饭奶奶就分给我和这位姐姐每人一片发霉的红薯干,而我总是认为奶奶偏心,将那片大些的给了姐姐。于是就把姐姐手中的那片抢过来,把自己那片扔过去。抢过来后又发现自己那片大,于是再抢回来。这样三抢两抢姐姐就哭了。婶婶的脸也就拉长了。我当然从一上饭桌时就眼泪哗哗地流。母亲无可奈何地叹息着。奶奶自然是站在姐姐的一面,数落着我的不是。婶婶说的话更加难听。母亲向婶婶和奶奶连声赔着不是,抱怨着我的肚子大,说千不该万不该不该生了这样一个大肚子的儿子。

吃完了那片红薯干,就只有野菜团子了。那些黑色的、扎嘴的东西,吃不下去,但又必须吃。于是就边吃边哭,和着泪水往下咽。我们这茬人,到底是依靠着什么营养长大的呢?我不知道。那时想,什么时候能够饱饱地吃上一顿红薯干子就心满意足了。

1960年春天,在人类历史上恐怕也是一个黑暗的春天。能吃的东西都吃光了,草根,树皮,房檐上的草。村子里几乎天天死人。都是饿死的。起初死了人还掩埋,亲人们还要哭哭啼啼地到村头的土地庙去"报庙",向土地爷爷注销死者的户口,后来就没人掩埋死者,更没人哭嚎着去"报庙"了。但还是有一些人强撑着将村子里的死尸拖到村子外边去,很多吃死人吃红了眼睛的疯狗就在那里等待着,死尸一放下,狗们就扑上去,将死者吞下去。过去我对戏文里将穷人使用的是皮毛棺材的话不太理解,现在就明白了何谓皮毛棺材。后来有些书写过那时人吃人的事情,我觉得只能是十分局部的现象。据说我们村的马四曾经从自己死去的老婆的腿上割肉烧吃,但没有确证,因为他自己也很快就死了。粮食啊,粮食,粮食都哪里去了?粮食都被什么人吃了呢?村子里的人老实无能,饿死也不敢出去闯荡,都在家里死熬着。后来听说南洼里那种白色的土能吃,就去挖来吃。吃了拉不下来,憋死了一些人,于是就不再吃土。那时候我已经上了学,冬天,学校里拉来了一车煤,亮晶晶的,是好煤。有一个生痨病的同学对我们说那煤很香,越嚼越香。于是我们都去拿来吃,果然是越嚼越香。一上课,老师在黑板上写字,我们在下面吃煤,一片咯嘣咯嘣的声响。老师问我们吃什么,大家齐说吃煤。老师说煤怎么能吃呢?我们张开乌黑的嘴巴说,老师,煤好吃,煤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香极了,老师吃块尝尝吧。老师是个女的,姓俞,也饿得不轻,脸色蜡黄,似乎连胡子都长出来了,饿成男人了。她狐疑地说,煤怎么能吃呢?煤怎么能吃?一个男生讨好地把一块亮晶晶的煤递给老师,说老师尝尝吧,如果不好吃,您可以吐出来。俞老师试探着咬了一小口,咯嘣咯嘣地嚼着,皱着眉头,似乎是在品尝滋味,然后大口地吃起来了。她惊喜地说:"啊,真的很好吃啊!"这事儿有点魔幻,我现在也觉得不像真事,但毫无疑问是真事。去年我探家时遇到了当年在学校当过门房的王大爷,说起了吃煤的事,王大爷说,这是千真万确的,怎么能假呢?你们的屎拍打拍打就是煤饼,放在炉子里呼呼地着呢。饿到极处时,国家发来了救济粮,豆饼,每人半斤。奶奶分给我杏核大小的一块,放在口里,嚼着,香甜无比,舍不得往下咽就没有了,仿佛在口腔里化掉了。我家西邻的孙家爷爷把分给他家的两斤豆饼在往家走的路上就吃完了,回到家后,就开始口渴,然后就喝凉水,豆饼在肚子里发开,把胃胀破,死了。十几年后痛定思痛,母亲说那时候的人,肠胃像纸一样薄,一点脂肪也没有。大人水肿,我们一般孩子都挺着一个水罐般的大肚子,肚皮都是透明的,青色的肠子在里边蠢蠢欲动。都特别地能吃,五六岁的孩子,一次能喝下去八碗野菜粥,那碗是粗瓷大碗,跟革命先烈赵一曼女士用过的那个差不多。

后来,生活渐渐地好转了,基本上实现了糠菜半年粮。我那位在供销社工作的叔叔走后门买了一麻袋棉籽饼,放在缸里。夜里起来撒尿,我也忘不了去摸一块,放在被窝里,蒙着头吃,香极了。

村子里的牲口都饿死了,在生产队饲养室里架起大锅煮。一群群野孩子嗅着味道跑来,围绕着锅台转。有一个名字叫运输的大孩子,领导着我们高唱歌曲:骂一声刘彪你好大的头,

你爹十五你娘十六,

一辈子没捞到饱饭吃,

唧唧喀嚓地啃了些牛羊骨头。

手持大棒的大队长把我们轰走,一转眼我们又嗅着气味来了。在大队长的心目中,我们大概比那些苍蝇还要讨厌。

趁着大队长去上茅房,我们像饿狼一样扑上去。我二哥抢了一只马蹄子,捧回家,像宝贝一样。点上火,燎去蹄上的毛,然后剁开,放在锅里煮。煮熟了就喝汤。那汤的味道实在是太精彩了,几十年后还让我难以忘却。

"文革"期间,依然吃不饱,我便到玉米田里去寻找生在秸秆上的菌瘤。掰下来,拿回家煮熟,撒上盐少许,用大蒜泥拌着吃,鲜美无比,在我的心中是人间第一美味。

后来听说,癞蛤蟆的肉味比羊肉的还要鲜美,母亲嫌脏,不许我们去捉。

生活越来越好,红薯干终于可以吃饱了。这时已经是"文革"的后期。有一年,年终结算,我家分了290多元钱,这在当时是个惊人的数字。我记得六婶把她女儿头打破了,因为她赶集时丢了一毛钱。分了那么多钱,村子里屠宰组卖便宜肉,父亲下决心割了五斤,也许更多一点,要犒劳我们。把肉切成大块,煮了,每人一碗,我一口气就把一大碗肥肉吃下去,还觉不够,母亲叹一口气,把她碗里的给了我。吃完了,嘴巴还是馋,但肚子受不了了。一股股的荤油伴着没嚼碎的肉片往上涌,喉咙像被小刀子割着,这就是吃肉的感觉了。

我的馋在村子里是有名的,只要家里有点好吃的,无论藏在什么地方,我总要变着法子偷点吃。有时吃着吃着就控制不住自己,索性将心一横,不顾后果,全部吃完,豁出去挨打挨骂。我的爷爷和奶奶住在婶婶家,要我送饭给他们吃。我总是利用送饭的机会,掀开饭盒偷点吃,为此母亲受了不少冤枉。这件事至今我还感到内疚。我为什么会那样馋呢?这恐怕不完全是因为饥饿,与我的品质有关。一个嘴馋的孩子,往往是意志薄弱、自制力很差的人,我就是。

20世纪70年代中期,去水利工地劳动,生产队用水利粮蒸大馒头,半斤面一个,我一次能吃四个,有的人能吃六个。

1976年,我当了兵,从此和饥饿道了别。从新兵连分到新单位,第一顿饭,端上来一笼雪白的小馒头,我一口气吃了八个。肚子里感到还有空隙,但不好意思吃了。炊事班长对司务长说:"坏了,来了大肚子汉了。"司务长说:"没有关系,吃上一个月就吃不动了。"果然,一个月后,还是那样的馒头,我一次只能吃两个了。而现在,一个就足够了。

尽管这些年不饿了,肚子里也有了油水,但一上宴席,总有些迫不及待,生怕捞不到吃够似的疯抢,也不管别人是怎样看我。吃完后也感到后悔。为什么我就不能慢悠悠地吃呢?为什么我就不能少吃一点呢?让人也觉得我的出身高贵,吃相文雅,因为在文明社会里,吃得多是没有教养的表现。好多人攻击我的食量大,吃起饭来奋不顾身啦,埋头苦干啦,我感到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便下决心下次吃饭时文雅一点,但下次那些有身份的人还是攻击我吃得多,吃得快,好像狼一样。我的自尊心更加受到了伤害。再一次吃饭时,我牢牢记着,少吃,慢吃,不要到别人的面前去夹东西吃,吃时嘴巴不要响,眼光不要恶,筷子要拿到最上端,夹菜时只夹一根菜梗或是一根豆芽,像小鸟一样,像蝴蝶一样,可人家还是攻击我吃得多吃得快,我可是气坏了。因为我努力地文雅吃相时,观察到了那些攻击我的小姐太太们吃起来就像河马一样,吃饱了后才开始文雅。于是怒火就在我的胸中燃烧,下一次吃那些不花钱的宴席,上来一盘子海参,我就端起盘子,拨一半到自己碗里,好一顿狼吞虎咽,他们说我吃相凶恶,我一怒之下,又把那半盘拨到自己碗里,挑战似的扒了下去。这次,他们却友善地笑了,说:莫言真是可爱啊。

我回想三十多年来吃的经历,感到自己跟一头猪、一条狗没有什么区别,一直哼哼着,转着圈子,找点可吃的东西,填这个无底洞。为了吃我浪费了太多的智慧,现在吃的问题解决了,脑筋也渐渐地不灵光了。

1992年6月

三忘不了吃

数年前曾写过两篇有关吃的小文章,一篇题名《吃相凶恶》,一篇题名《吃的耻辱》。原本是为应付约稿随笔涂鸦,没承想发表之后,竟被几个江南才子当着我的面劈头盖脸一阵夸奖,弄得我晕头转向、不辨真假,回来就发扬"小车不倒只管推"的精神,继续吃下去,准备一直吃倒胃口为止。我也清楚这等鸡零狗碎的破事不值得写,我也很想写点高雅的东西,我也很想让自己的文章透出一点贵族气息或是进步气息,但乌鸦怎能叫出凤凰的声音?秃鹰怎能走出仙鹤的舞步?那么,请正人君子原谅,请与我同志者笑读,咱这就开吃。

"吃"字拆开,就是"口"和"乞",这个字造得真是妙极了。我原以为"吃"是"契"的简化,查了《辞海》,才知"契"是"吃"的异体。口的乞求,口在乞求,一个"吃"字,馋的意思有了,饿的意思有了,下贱的意思也有了。想这造"吃"的人,必是个既穷又饿的,如果让林黛玉或是刘文彩造这个字,不会是现在这样子。因为他们一天到晚都腹胀得难受,应该是食物乞求他们的口:小姐呀,老爷呀,求求你们吃掉我们吧。由此可见,语言文字确实是有阶级性的,不仅仅是些抽象的符号。忽然记起,某人给某报写创刊某某周年的贺词时,竟把这张报纸称为"妳?摇",原来报纸也分公母,真是妙极了。

言归正传:话说"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的时候,我在单位听领导传达中央文件,文件的内容是一位中央首长的讲话,讲话的主要内容是国人的吃饭问题。首长说人人都有一个口,张口就是一个洞,十亿人民齐张口,想想是个多大的洞吧,大概比天安门广场还要大,你说可怕不可怕!我们领导借题发挥道:如果说这些口都是些樱桃小口,倒进去一茶盅米汤便能灌满,问题也还不算十分严重,可这些口偏偏以鲁智深、猪八戒式居多,三大海碗米汤灌进去只是个半饱,所以呀,我们领导说: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吃饱,还是饥饿,就成为一个问题。

现在还是不是一个问题?

将来会不会成为一个问题?

上边所写,东拉西扯,就算是一个"帽"吧,进入正文,还是要写我的"吃"史。频频谈我,令人生厌,生厌就生厌,我也没法办,你吃白面饼,我吃山药蛋。山药蛋真是一种雅俗共赏的美好食物,皇上爱吃百姓也爱吃,烧着好吃煮着也好吃,煎着好吃熬着也好吃,山药蛋哦,你的名字叫美丽!哦,山药蛋,多少谎言假借了你的名字,如果你就是土豆的话。话分两头,抛下这土豆咱暂且不说,还是说我: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活了四十二岁,换言之,已经吃了四十二年。尽管我好用工笔写文章,但要我把这四十二年里塞到肚子里的东西全部罗列出来,那我就去吃耗子药拉倒,因此我只能择其要者而记之。

孔夫子说"食色性也",应该是对成年人而言。对小孩子来说,"色"还不成为一个问题(西方人被弗罗伊德得早熟另当别论)。对我这样的人来说,二十岁以前,"色"也不是一个重要问题,因为从我有记忆力起,就一直饥肠辘辘。这样说很可能又要招致一些好汉们的痛骂,给我扣上一顶"给社会主义抹黑"的大帽子。但事实如此,饿肚子既不光荣也不美好,何必假造。但有没有炫耀"苦难"的意思呢?有,的确是有,这是我跟着你们学的。

我生于1955年,那是新中国的第一个黄金时代。据老人们说,那时还能吃饱肚皮。但好景不长,很快就大跃进了,一跃进就开始挨饿。我记得最早的一件事是跟着母亲去吃公共食堂。端着盆子提着罐,好几个村的人挤在一起排队,领一些米少菜多的稀粥,很少有干粮。我记得我家邻居的一个男孩把一罐稀粥掉在地上,罐碎粥流。男孩的母亲一边打着那男孩一边就哭了。男孩高喊着:娘哎,别打了,快喝粥吧!他忍着打趴在地上,伸出舌头,舔地上的粥吃。他说,娘,快喝,喝一点赚一点。他的母亲,听了他的话,跪在地上,学着儿子的样子,舔粥吃。在场的人,无不夸奖那男孩聪明,都预见到他的前途不可限量。果然是人眼似秤,那当年的男孩,现在已是我们村的首富。他靠养虫致富。养蝎子,养知了猴,养豆虫,高价卖给大饭店和公家的招待所。他看准了有钱的人和有权的人嘴巴越来越尖,口味越来越刁,他们拒绝大鱼和大肉,喜欢吃奇巧古怪,像可爱的小鸟。眼光就是金钱。他说下一步要训练贵人们吃棉铃虫。

公共食堂垮台后,最黑暗的日子降临了。那时不但没饭吃,连做饭吃的锅都没有了。好多人家用瓦罐煮野菜。我家还好,大炼钢铁期间我从废铁堆里捡了一个日本兵的破钢盔戴着玩,玩够了就扔到墙旮旯里。祖母就用钢盔当了锅。瓦罐不耐火,几天就炸;弄得灰飞烟灭,狼狈不堪。我家的钢盔系精钢铸造,传热快捷,坚硬无比,不怕磕碰,不怕火烧,真是一件好宝贝。祖母用它煮野菜,煮草根,煮树皮,煮了一盔又一盔,像喂小猪一样喂着我们兄弟姐妹,度过了可怕的饥馑之年。

很多文章把三年困难时期写得一团漆黑,毫无乐趣,这是不对的。起码对孩子来说还有一些欢乐。对饥饿的人来说,所有的欢乐都与食物相关。那时候,孩子们都是觅食的精灵,我们像传说中的神农一样,尝遍了百草百虫,为扩充人类的食谱作出了贡献。那时候的孩子,都挺着一个大肚子,小腿细如柴棒,脑袋大得出奇。我是其中的一员。我们成群结队,村里村外地觅食。我们的村子外是望不到边的洼地。洼地里有数不清的水汪子,有成片的荒草。那里既是我们的食库,又是我们的乐园。我们在那里挖草根挖野菜,边挖边吃,边吃边唱,部分像牛羊,部分像歌手。我们是那个时代的牛羊歌手。我难忘草地里那种周身发亮的油蚂蚱,炒熟后呈赤红色,撒上几粒盐,味道美极了,营养好极了。那年头蚂蚱真多,是天赐的美食。村里的大人小孩都提着葫芦头,在草地里捉蚂蚱。我是捉蚂蚱的冠军,一上午能捉一葫芦。我有一个诀窍:开始捉蚂蚱前,先用青草的汁液把手染绿,就是这么简单。油蚂蚱被捉精了,你一伸手它就蹦。我猜它们很可能能闻到人手上的味道,用草汁一涂,就把味道遮住了。它们的弹跳力那么好,一蹦就是几丈远。但我的用草汁染绿了的手伸出去它们不蹦。为了得到奶奶的奖赏,我的诀窍连爷爷也不告诉。奶奶那时就搞起了物质刺激,我捉得多,分给我吃的也就多。蚂蚱虽是好东西,但用来当饭吃也是不行的。现在我想起蚂蚱来还有点恶心。

吃过蚂蚱,不久就是夏天。夏天是食物最丰富的季节,是我们的好时光。60年代雨水特别多,庄稼大都涝死。洼地里处处积水,成了一片汪洋。各种鱼从天上掉下来似的,品种很多,有的鱼连百岁的老人都没见过。我捕到一条奇怪的鱼。它周身翠绿,翅尾鲜红,美丽无比。此鱼如养在现在的鱼缸里,必是上品,但吃起来味道腥臭,难以下咽。洼地里的鱼虽多,但饥饿的人比鱼还要多,那时又没有现在这么先进的捕鱼工具,所以后来要捕到几条鱼也就不容易了。捕不到鱼,也饿不死我们。我们从水面上捞浮萍,水底捞藻菜,熬成鲜汤喝。所以老人说,水边上饿不死人。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鱼虾不多照样有,又有螃蟹横行来。秋风凉,豆叶黄,蟹脚痒。成群结队的螃蟹沿河下行,爷爷说它们要到海里去产卵,我认为它们更像去开什么重要会议。螃蟹形态笨拙,但在水中运动起来,如风如影,神鬼莫测,要想擒它,绝非易事。要想捉螃蟹,必须夜里去。身披蓑衣,头戴斗笠,手提马灯,悄悄前行,最忌咋呼。我曾跟着六叔去捉过一次螃蟹,神秘新奇,趣味无穷。白天,六叔就看好了地形,用高粱秸在河沟里扎上一道栅栏,留上一个口子,在口子上支上一货口袋网。夜气浓重,细雨朦胧,身体缩在大蓑衣里,耳听着的声音,借着昏黄的灯光,看着螃蟹的大队沿着栅栏爬上来……这样的经历终生难忘。螃蟹好吃,但舍不得吃。将它们用细绳绑成一串,让它们吐出团团泡沫,噼哧噼哧地细响着。把它们提到集上去,三分钱一只卖给公社干部,换来钱买些霉高粱米、棉籽饼什么的,磨成粉,掺上野菜,能顶大事儿。过苦日子,决不能贪图嘴巴痛快,要有意识地给嘴巴设置障碍、制造痛苦。

秋天,草籽成熟。最好吃的草籽是水的种子。这东西很像谷子,带着壳磨碎,做成窝头蒸熟,吃到嘴里嚓嚓响,很是精彩。

秋天好吃的虫儿很多,除了形形色色的蚂蚱,还有蟋蟀。深秋的蟋蟀黑得发红,肚子里全是子儿,炒熟了吃,有一种奇异的香气。捉蟋蟀比捉蚂蚱难度大一些,这虫儿不但蹦得好,还会钻地洞。还有一种虫儿,现在我知道它们的名字叫金龟子,是蛴螬的幼虫,像杏核般大,全身黑亮,趋光,晚上往灯上扑,俗名"瞎眼撞"。这虫儿好聚群,停在枝条或是草棵上,一串一串的,像成熟的葡萄。晚上,我们摸着黑去撸"瞎眼撞",一晚上能撸一面口袋。此虫炒熟后,那滋味又与蟋蟀和蚂蚱大大的不同。还有豆虫,中秋节后下蛰。此物下蛰后,肚子里全是白色的脂油,一粒屎也没有,全是高蛋白。

进入冬天就惨了。春夏秋三季,我们还能捣弄点草木虫鱼吃吃,冬天草木凋零,冰冻三尺,地里有虫挖不出来,水里有鱼捞不上来。但人的智慧是无穷的,尤其是在吃的方面。大家很快便发现,上过水的洼地地面上有一层干结的青苔,像揭饼一样一张张揭下来,放在水里泡一泡,再放到锅里烘干,酥如锅巴。吃光了青苔,便剥树皮。剥来树皮,用斧头剁碎、砸烂,放在缸里泡,用棍子拼命搅,搅成糨糊状,煮一煮就喝。吃树皮的前半部分的工序和毕升造纸的过程差不多,但我们造出来的不是纸。从吃的角度来说,榆树皮是上品,柳树皮次之,槐树皮更次之。很快,村里村外的树都被剥成裸体,十分可怜的样子,在寒风中颤抖着。在这危急的关头,政府不知从哪里调拨来救济粮。所谓救济粮,根本不是粮,而是一些发霉的萝卜叶子一类的东西,挤压成件。现在拿那样的东西喂猪,猪也不会吃。但在当时确是货真价实的宝贝。分配时人人都红着眼,盯着秤杆,一星一点,秤高秤低,都十分计较。这种东西也不是常有的,总是在人们饿得即将停止呼吸时,才会发放一次,可见国家也是相当的困难。发放救济粮的钟声敲响时,连躺进棺材里的人也会蹦出来。这当然是夸张。那时候,人死得太多,哪里还有什么棺材。死了,好歹拖出去,让狗吃了拉倒。那是狗的黄金岁月,吃死人吃的,都疯了,见了活人也往上扑。有人可能要说:你们为什么不去打狗吃呀?狗肉营养丰富,味道鲜美。你问得好,你这念头,我们早就想到了,可我们腿肿得如水罐,走两步就喘息不迭,根本不是狗的对手。与其说去打狗,勿宁说去给狗加餐。如果有枪,勾一下扳机的力气还是有的。但在那种情况下,老百姓手里要有了枪,什么样的坏事干不出来呢?公社书记和公安人员手里倒是有枪,但他们有粮吃,不必去打狗吃。他们嫌吃死人的狗太脏,提着枪去打野兔、大雁、水鸭子什么的佐餐。

大概是1961年的春节吧,政府配给我们每人半斤豆饼,让我们过年。领取豆饼的场面真是欢欣鼓舞的场面。有的人,用衣襟兜着豆饼,一边往家走,一边往嘴里塞。我家邻居孙大爷,人没到家,就把发给他家的豆饼全都吃光了。他一到家就被老婆孩子给包围了,骂的骂,哭的哭,恨不得把他的肚皮豁开,把豆饼扒出来。可见爱在饥饿的人群里,要大打折扣。孙家大爷躺在地上,面如灰土,眼泪汪汪,一声不吭,任凭老婆孩子撕掳踢打。孙家大爷当天夜里就死了。他吃豆饼太多,口渴,喝了足有一桶水,活活给胀死了。那时我们的胃壁薄得如纸,轻轻一胀就破了。孙大爷死了,他的老婆孩子,没掉一滴眼泪。多少年后提起来,孙大奶奶还恨得牙根痒痒,骂老头子吃独食,连一点人味都没有,死不足惜。这次年关豆饼,胀死了我们村十七个人,教训很深刻。后来我在生产队饲养室里喂牛,偷食饲料豆饼时,总是十分节制,适可而止,生怕蹈了孙大爷的覆辙。

那几年里,母亲经常对我们兄弟讲述她的一个梦。她梦到自己在外祖父的坟墓外边见到了外祖父。外祖父说他并没有死去,他只是住在坟墓里而已。母亲问他吃什么,他说:吃棉衣和棉被里的棉絮。吃进去,拉出来;洗一洗,再吃进去;拉出来,再洗一洗……母亲狐疑地问我们:也许棉絮真的能吃?

度过60年代初期,往后的岁月还是苦,但比较起来就好多了。"文化大革命"期间,村里经常搞忆苦思甜运动,大家一忆苦,总是糊糊涂涂地忆到1960年。一忆到1960年,干部们就跳起来喊口号,一是要打倒苏修,二是要打倒刘邓,干部们说1960年的饥荒是刘邓串通了苏修卡中国人的脖子造成的。我们明知道这是胡说,但谁也不去装明白。

一直到了70年代中期,还是不能放开肚皮吃,但比较1960年那是好多了。我从小饭量大,嘴像无底洞,简直就是我们家的大灾星。我不但饭量大,而且品质不好。每次开饭,匆匆把自己那份吃完,就盯着别人的饭碗号啕大哭。母亲把自己那份省给我吃了,我还是哭。一边哭着,一边公然地抢夺我叔叔的女儿的那份食物。那时我们尚未分家,一家老小,有十三口之多。在这样的大家庭里,母亲是长媳,一直忍辱负重,日子本来就很难过,我的无赖,更使母亲处境艰难。夺我堂姐的食物吃,确是混账。我婶婶的脸色难看,说出的话像毒药一样,一句句都是冲着母亲来的。母亲只好骂我,向婶婶赔礼道歉。这是我一生中最坏的行为,至今我也不能原谅自己。长大后我曾向堂姐说起过此事,她淡然一笑,说不记得了。

母亲常常批评我,说我没有志气。我也曾多次暗下决心,要有志气,但只要一见了食物,就把一切的一切忘得干干净净。没有道德,没有良心,没有廉耻,真是连条狗也不如。街上有卖熟猪肉的,我伸手就去抓,被卖肉人一刀差点把手指砍断。村里干部托着一只香瓜,我上去摸了一把,被干部一脚踢倒,将瓜砸在头上,弄得满头瓜汁。那些年里,我的嘴巴把我自己搞得人见人厌,连一堆臭狗屎都不如。吃饱了时,我也想痛改前非,但一见好吃的,立刻便恢复原样。长大后从电视上看到鳄鱼一边吞食一边流泪的可恶样子,马上就联想到自己,我跟鳄鱼差不多,也是一边流泪一边吃。在家里如此,出去也如此。我去偷生产队里的马料吃,被保管员抓住,将脑袋按到沤料的缸里,差点呛死。我去偷拔人家的萝卜,被抓住,当着数百名民工的面,向毛主席的画像请罪。我去生产队的花生地里偷扒刚种下的花生吃,中了药毒,差点要了小命——花生米是用剧毒农药浸泡过的。至于偷瓜摸枣,更是常事。有时被捉住,有时捉不住。被捉住就挨顿揍,捉不住就如同打了一个大胜仗。有一次我去偷临村的西瓜,被看瓜人发现,那愣头青端起土炮就搂了火,扑通一声巨响,惊天动地,打倒了一片玉米,吓得我屁滚尿流。想跑,腿挪不动,被人家当场活捉,用土炮押送到学校去,成了轰动学校的新闻。与吃有关的恶心经历窝囊事,写成文那真叫罄竹难书。这几年在远离家乡的地方,偶尔也敢人模狗样一下,但一回到家乡,马上就像一条挨了痛打的狗,紧紧地夹起尾巴,生怕一翘尾巴引起乡亲们的反感,把我小时候那些丑事抖搂出来。

有人硬说我对军队没有感情,这是让我不能接受的。挂在嘴上的感情多半虚假,藏在心里的才有质量。我当兵之后才真正填饱了肚子,有了一些人的尊严,就冲着这一点,也不敢对军队没有感情。当兵临走前,村里的几个复员兵来给我传授他们在部队积累的宝贵经验。他们说:如果吃面条,第一碗捞半碗,连吹带搅和,凉得快,吃得也快。吃完这半碗,再去狠狠地盛来冒尖一碗,慢慢地吃。如果第一碗就盛得很满,等你吃完再去捞时,锅里就只剩下汤水了。如碰上吃米饭,万万不可咀嚼,只要一咀嚼,南方兵就发笑。我到了部队,才发现那些复员兵纯粹是在胡说八道。新兵连生活差一些,分到新单位,简直就是上了天堂。我们那单位,只有十几个人,却种了五十多亩地,每年种两季,一季小麦,一季玉米。小麦磨成精粉(我们只吃精粉),玉米用来喂猪。你就想想我们那单位的生活吧。战友的父亲来队吃了几天,感叹不已,道:什么是共产主义?这就是了。我从新兵连下到新单位,第一顿吃了八个馒头,自觉不好意思,更怕给领导造成不良印象,影响了进步,才意犹未尽地住了嘴。就这样也把炊事班长吓了一跳,跑去向管理员汇报情况,说管理员大事不好了!管理员说有什么大事不好了,难道是鬼子又进了村子吗?炊事班长说鬼子倒是没有进村,但是来了几个新兵,个个都是饭桶,吃得最少的那个,一顿饭还吃了八个馒头。管理员说我就怕他们不能吃,能吃的兵必能干,不能吃的也不能干,我们的粮食大大的有。明天就给我杀猪,给这几个小子油油肠子。第二天果然宰了一头大肥猪,切成拳头大的块儿,红烧了半锅。馒头是新蒸的,白得像雪花膏似的,猪肉炖得稀烂,入口就会融化。啥叫幸福?啥叫感激涕零?啥叫欣喜若狂?这就是了。这顿饭吃罢,我们几个新兵,走起路来都有些摇摇晃晃,吃猪肉吃醉了。我个人的感觉是肚腹沉重,宛若怀了一窝猪崽。这一顿真正叫过瘾。二十年来第一次,就此逝世也不冤枉。但后遗症很大,我整夜在球场上溜达,一股股的荤油像小蛇一样,沿着喉咙往上爬,嗓子眼像被小刀子割着似的。第二天还是大白馒头红烧肉,我们开始羞羞答答,挑拣瘦肉吃,吃起来也有些文质彬彬了。管理员骂道:原以为来了几条梁山好汉,却原来也是些松包软蛋。

又过了几十年,当我成了所谓的"作家"之后,在一些宴席上,又吃到了蚂蚱、蟋蟀、豆虫等昆虫,又吃到了当年吃坏了胃口的野草、野菜,满桌的鸡鸭鱼肉反而无人问津。村里的首富,竟是一个养虫的专业户。我想,怪不得哲人们说两极相通,原来饿极了和饱极了都要吃草木虫鱼,就像北极和南极都是冰天雪地一样。

1997年7月8日

正文 第05节 北京秋天下午的我

据说北京的秋天最像秋天,但秋天的北京对于我却只是一大堆凌乱的印象。因为我很少出门,出门也多半是在居家周围的邮局、集市活动,或寄书,或买菜,目的明确,直奔目标而去,完成了或得手了就匆匆还家,沿途躲避着凶猛的车辆和各样的行人,几乎从来没有仰起头来,像满怀哲思的屈原或悠闲自在的陶潜一样望一望头上的天。

据说秋季的北京的天是最蓝的,蓝得好似澄澈的海,如果天上有几朵白云,白云就像海上的白帆。如果再有一群白鸽在天上盘旋,鸽哨声声,欢快中蕴涵着几丝悲凉,天也就更像传说中的北京秋天的天了。但我在北京生活这些年里,几乎没有感受到上个世纪里那些文人笔下的北京的秋天里美好的天。那样的秋天是依附着低矮的房舍和开阔的眼界而存在的,那样的秋天是与蚂蚁般的车辆和高入云霄的摩天大厦为敌的,那样的天亲近寂寞和悠闲,那样的天被畸形的繁华和病态的喧嚣扼杀了。没有了那样的天,北京的秋天就仅仅是一个表现在日历牌上的季节,使生活在用空调制造出来的暧昧温度里、很少出门的人忘记了它。

从日历牌上我知道立秋的节气已过,但秋后还有一伏,气温依然是灼热逼人,家家的空调机还在轰鸣着,如果是中午上街,街上的水泥路面上,依然泛着耀眼的白光,多半是红色的车辆,咬着尾巴,缓慢地移动,像一团团移动的火炭,连缀成一条灼热的、扭曲的火龙,人在路边走,身上汗湿黏腻,不是愉快的事。在无事的情况下,我不会在这个时刻出门。我在这个时刻,多半是在床上午睡。我可以整夜的不睡觉,但中午不可以不睡觉。如果中午不睡觉,下午我就要头痛。在中午的梦里,我也许会梦到清华园里被朱自清描写过的荷塘。虽说荷花的盛季是夏天,但初秋的北京,从电视的画面上和报刊的文字里,我知道荷花照样开放得狂。等荷塘里满是高挑的莲蓬与苍黄的荷叶构成风景时,大概已是中秋佳节了。

我的午休时间很长,十二点上床,起床最早也要三点,有时甚至到了四点。等我迷迷瞪瞪地起来,用凉水洗了脸,下午的阳光已经把窗上的玻璃照耀得一片金黄了。起床之后,我首先是要泡上一杯浓茶,然后坐在书桌前。如果老婆不在眼前,就赶紧地点上一支烟,喝着浓茶抽着香烟,那感觉十分美妙,不可以对外人言也。

喝着茶抽着烟我开始翻书,乱翻书,因为我下午不写作。我从来也没养成认真读书的习惯,拿起一本书,有时候竟然从后边往前看,感到有趣,再从头往后看。从过了四十岁后,我再也没有耐心把一本书从头看到尾了,无论是多么精彩的书。这是一个很不好的习惯,我知道,但要改正也难了。看一会儿书,我就站起来,心中感到有些烦,也可以叫无聊,就在屋里转圈,像一头关在笼子里的懦弱的野兽。有时就打开了那台使用了十几年的日立牌电视机,21英寸的,当时是最好的,是用了我第一次出国的指标在出国人员免税店买的。日本货的质量,虽然近年来也频频出问题,但我家这台电视机的质量实在是好得有点惹人烦。十几年了,天天用,画面依然清晰,声音依然立体,使你没有理由把它扔了。电视里如果有戏曲节目,我就会兴奋得浑身哆嗦。和着戏曲音乐的节拍浑身哆嗦,是我锻炼身体的一种方法。我一手捻着一个羽毛球拍子使它们快速地旋转着身体也在屋子里旋转,和着音乐的节奏,心无杂念,忘乎所以,美妙的感受不可以对外人言也。

使我停止旋转的从来不是因为累而是因为电视机里的戏曲终了;戏曲终了,我心抑郁。解决郁闷的方法是拉开冰箱找食物吃。冰箱是东芝牌的,也是日本货,与电视机一样是用德国马克在出国人员免税店买的。前不久坏过一次,后来被我老婆敲了一棍子又好了。一般情况下我总能从冰箱里找到吃的,实在找不到了,我老婆就会动员我去离家不远的菜市场采买。我知道她其实是想把我撵出去活动活动。

在北京的秋天的下午,我偶尔去菜市场采买。以前,北京的四季,不但可以从天空的颜色和植物的生态上分辨出来,而且还可以从市场上的蔬菜和水果上分辨出来。中秋节前后,应时的水果是梨子、苹果、葡萄,也是各种甜瓜的季节,但现在的北京,由于交通的便捷和流通渠道的畅通,天南海北的水果一夜之间就可以跨洋越海地出现在市上。尤其是农业科技的进步,使季节对水果的生长失去了制约。比如从前,中秋节时西瓜已经很稀罕,而围着火炉吃西瓜更是一个梦想,但现在,即便是大雪飘飘的天气里,菜市场上,照样有西瓜卖。大冬天卖海南岛生产的西瓜不算稀奇,大冬天卖京郊农村塑料大棚里生产的西瓜也不算稀奇了。市上的水果蔬菜实在是丰富得让人眼花缭乱无所适从,东西多了,就没有好东西了。

如果是去菜市场回来,我就在门口的收发室把晚报拿回家。从订阅《北京晚报》开始,我有了一点北京人的感觉。《北京晚报》是一份发行数百万份的报纸,版面一扩再扩,广告也日渐增多。报纸的头版多半没有什么好看的,就像电视台的新闻联播的前十分钟一样。其他的版面上有一些有趣的东西,我看过马上就忘了。看完晚报,差不多就该吃晚饭了。吃完了晚饭的事情,不属于本文的范围,我只写从中午到晚饭前这段时间里我所干的事情。

有时候下午也有记者来家采访我,有时候下午我在家里要见一些人,有朋友,也有不熟悉的探访者。媒体采访是一件很烦人的事,但也不能不接受,于是就说一些千篇一律的废话。朋友来家,自然比接受采访愉快,我们喝着茶,抽着烟,说一些杂七拉八的话,有时候难免要议论同行,从前我口无遮拦,得罪了不少人,现在年纪大了,多了些狡猾和世故,一般情况下不臧否人物,能说好话就尽量地说好话,不愿说好话就保持沉默,或者今天天气哈哈哈……按说北京是个四季分明的地方,秋天有三个月。中秋应该是北京最好的季节,其实,中秋无论在哪里,都是最美好的季节。我小时候在山东老家,对中秋节就很感兴趣,因为中秋节除了天上有一轮圆月,地上还有月饼。苏东坡的千古名句"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就是在我的故乡做知州时写的,可见那时的月亮是何等的明亮。那时还没有吃月饼的习俗,如果有,苏东坡不会不写的。月饼之所以有馅,是因为当时在月饼里夹上了造反的信号,要造蒙古人的反。我少时听一个去内蒙古贩卖过牲口的人说,八月十五夜里,蒙古人要到草里去藏一夜。我总是感到那中秋节是北京人发明的一个节日,因为北京曾是元朝的大都。元大都的城墙遗迹,就在我曾经住过的小西天附近,那上边有很多树,如果在秋天的下午,站在元大都城墙上的树林子里,也许会更多地感受到一些北京秋天的美丽吧。也许我应该去一次,为了这篇文章。

现在,距离中秋节还有一个月,月饼大战就拉开了序幕。月饼花样繁多得令人无所适从,看起来都很精美,但味道一般。我知道我也像鲁迅先生笔下那个九斤老太一样,不能对现在的食物给予公正的评价。其实,现在的月饼使用的材料绝对比过去的材料高级,味道也应该好于以往,感到不好吃,不是月饼的问题。其实,最精美还不是月饼,而是包装月饼的盒子,那真是金碧辉煌,好似一座宫殿。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要用如此精美的盒子包装吃的东西。我每年都要为如何处理空月饼盒子发愁。人类真是自找麻烦的动物,科学越发展,人类面临的麻烦就越多。

北京的秋天最为著名的地方就是香山,而香山的名气多半是因为那每到深秋就红遍了山坡的树叶。长红叶的树木多半是枫树。我猜想,当年曹雪芹曾经爬上过香山观赏过红叶,纳兰性德也上去过,许多达官贵人、社会名流也上去过。周作人在那附近的庙里住过很长时间,写出的文章里秋气弥漫,还有一股子树叶的苦涩味道。我在北京生活了近二十年,始终没去过香山。但似乎对那个地方并不陌生,那漫山遍野的红叶在我的脑海里存在着。如果真去了,肯定失望。我知道看红叶的人比红叶还要多,美景必须静观,热闹处无美景。

现在是北京秋天的一个下午,我打破下午不写作的习惯,坐在书桌前,回忆着古人关于秋天的诗句来结束这篇文章:"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秋风忽洒西园泪,满目山阳笛里人","枫叶纷纷落叶多,洞庭秋水晚来波"……古人有"悲秋"之说,大概是因为秋天的景象里昭示着繁华将逝,秋天的气候又暗示着寒冷将至,所以诗中的秋天总是有那么几分无可奈何的凄凉感,但也有唱反调的。李白就说:"我觉秋兴逸,谁云秋兴悲";刘禹锡说:"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杜甫说:"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黄巢说:"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放百花杀";毛泽东说:"万木霜天红烂漫,天兵怒气冲霄汉"。但即便是反调文章,也没有把悲变为喜,只不过是把悲凉化为悲壮而已。

正文 第06节 讲话

接到入伍通知书后,村里一个复员兵便登门来教导我:"到了部队,第一件事就是给新兵连首长写一份决心书,这对你的分配至关重要。如果你写得好,新兵训练结束后,就有可能让你去当文书或是给首长去当警卫员,而这两个职务是天生的干部苗子。"他还传授给我很多宝贵经验,高级的有如何取得首长的好感,低级的有怎么样抢吃热汤面。

我遵循着他的教导,到新兵连的第二天,就写了一份决心书交给班长,让他帮我交给连首长。班长是个老兵,狐疑地看看我,问:"你家里有人当过兵吧?"我说没有。他摇摇头,好像不相信我的话。

我那份决心书开头就写要在党支部的英明领导下反击右倾翻案风,其实啥是右倾翻案风我一点也不知道。后来写入团申请书也是这样写。填入党志愿书就填上紧跟英明领袖华主席,坚持"两个凡是",这些东西现在还在我的档案袋里吧?但天地早就大变了模样。

也许真是那份决心书起了作用,团里举行大会欢迎新战友,要选一个新兵代表讲话,这事儿就光荣地落在了我的头上。我兴奋得一宿没睡着,大睁着两眼梦想自己的光明前途。大概是由文书而指导员,穿上了四个兜的军装,回家探亲挽着袖子,手腕子上套着手表,上海牌的,全钢防震,十九个钻。

讲话稿写好后,新兵连的指导员帮我改了一遍,让我下去念熟溜了,别上了台打结巴嗑子。这件事让一起入伍的老乡很忌妒,说什么的都有。我心里憋着劲儿,想来个一鸣惊人,来一个亲者快仇者痛。

欢迎大会那晚上,几百个新兵和团直的几百个老兵把团部礼堂坐满了,边角上还镶着一些家属和小孩子。因为会后还有文艺演出。

那是我第一次进入人间的礼堂,看着舞台上那猩红的天鹅绒大幕,还有那些华灯,心里激动得很严重。老兵和新兵拉着歌子,此起彼伏,声震屋顶。那情绪不是几句话能说清。我想当兵真好,当兵实在是太好了呀!看到那些精神焕发的小军官,我的心中充满了希望。

大幕终于拉开了。一个老军官上台讲了几句开幕词儿,就请曹副团长讲话。曹副团长上来坐下,对着包着红布的麦克风念讲稿。那稿子的内容跟我写的差不多。曹副团长讲完了,我们使劲鼓掌。下面指导员讲话。指导员也是坐在麦克风前念讲稿,稿子的内容跟我写的差不多。指导员讲完了,我们使劲鼓掌。指导员下去后,那个主持会议的老军官说:"下边请新兵代表讲话。"

在一片掌声里,我不知怎么样地上了台。我头晕,心跳,快要死了似的。谁见过这样的大场面了。但这是光荣,是前途,是四个兜的军装,是上海牌手表,全钢防震,十九个钻。

我一屁股坐在那把坐过曹副团长、坐过新兵连指导员的椅子上。那是一把红色人造革面的钢架折叠椅,我糊糊涂涂地就坐上了。我望了一眼台下那一片眼睛就低头念稿子。我感到嘴唇不好使唤,喉咙紧张,发出的声音都是颤抖的。念了几句,便放了胆,嘴唇活泼了,嗓子松弛了,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像春雷一样在礼堂里滚动。刚刚找到感觉,还没过瘾,稿子就念完了。我站起来,立正,给台下人敬礼。然后转身,立正,给台后那些坐成一排的首长敬礼。然后又转身,找到台阶,在众目睽暌下,回到座位上坐下。我刚落座,就被班长狠狠地踩了一脚。我听到班长压低声音,恶狠狠地说:"你这个混蛋,彻底完了!"

我当时就蒙了。文艺演出开始,团文艺宣传队那些女兵五花八门的脸我一概看不清了。

带着沉重的思想负担回到宿舍,我问:"班长,怎么回事?"

班长骂道:"混蛋,那凳子,你也配坐?那是首长坐的!你一个新兵蛋子,不站着讲话,竟敢像首长一样坐着讲,太不像话了!你稀稀了(新兵连流行语),等着明年回家吃地瓜去吧。"

我一夜未睡,满脑子胡思乱想,真是连自杀的心都有。

我请教班长,还有没有办法补救。

班长说:"印象太坏了,没什么戏了。"

我的眼泪刷的就流下来了。我一个老中农的儿子,费了千辛万苦才当上兵,原本想在部队好好干,提成军官,为父母争气,与地瓜离婚,谁知道这样简单就稀稀了。有苦不能言,心中车轮转,转了半天,转出了个主意。我给新兵连党支部写了一份沉痛的检查,检查我坐了不该坐的椅子的错误。检查写好后,我买了一包烟送给班长,求他把我的检查上交给连首长。班长不看烟,看着我,说:"要说起来,新兵嘛……行,我帮你递上去,咱就死马当成活马医吧!"

正文 第07节

高密东北乡东南边隅上那个小村,是我出生的地方。村子里几十户人家,几十栋土墙草顶的房屋稀疏地摆布在胶河的怀抱里。村庄虽小,村子里却有一条宽阔的黄土大道,道路的两边杂乱无章地生长着槐、柳、柏、楸,还有几棵每到金秋就满树黄叶、无人能叫出名字的怪树。路边的树有的是参天古木,有的却细如麻秆,显然是刚刚长出的幼苗。

沿着这条奇树镶边的黄土大道东行三里,便出了村庄。向东南方向似乎是无限地延伸着的原野扑面而来。景观的突变使人往往精神一振。黄土的大道已经留在身后,脚下的道路不知何时已经变成了黑色的土路,狭窄,弯曲,爬向东南,望不到尽头。人至此总是禁不住回头。回头时你看到了村子中央那完全中国化了的天主教堂上那高高的十字架上蹲着的乌鸦变成了一个模糊的黑点,融在夕阳的余晖或是清晨的乳白色炊烟里。也许你回头时正巧是钟声苍凉,从钟楼上溢出,感动着你的心。黄土大道上树影婆娑,如果是秋天,也许能看到落叶的奇观:没有一丝风,无数金黄的叶片纷纷落地,叶片相撞,索索有声,在街上穿行的鸡犬,仓皇逃窜,仿佛怕被打破头颅。

如果是夏天站在这里,无法不沿着黑土的弯路向东南行走。黑土在夏天总是黏滞的,你脱了鞋子赤脚向前,感觉会很美妙,踩着颤颤悠悠的路面,脚的纹路会清晰地印在那路面上。但你不必担心会陷下去。如果挖一块这样的黑泥,用力一攥,你就会明白了这泥土是多么的珍贵。我每次攥着这泥土,就想起了那些在商店里以很高的价格出售的那种供儿童们捏制小鸡小狗用的橡皮泥。它仿佛是用豆油调和着揉了九十九道的面团。祖先们早就用这里的黑泥,用木榔头敲打它几十遍,使它像黑色的脂油,然后制成陶器,砖瓦,都在出窑时呈现出釉彩,尽管不是釉。这样的陶器和砖瓦是宝贝,敲起来都能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继续往前走,假如是春天,草甸子里绿草如毡,星星点点、五颜六色的小小花朵,如同这毡上的美丽图案。空中鸟声婉转,天蓝得令人头晕目眩。文背红胸的那种貌似鹌鹑但不是鹌鹑的鸟儿在路上蹒跚行走,后边跟随着几只刚刚出壳的幼鸟。还不时地可以看到草黄色的野兔儿一耸一耸地从你的面前跳过去,追它几步,是有趣的游戏,但要想追上它却是妄想。门老头子养的那匹莽撞的瞎狗能追上野兔子,那要在冬天的原野上,最好是大雪遮盖了原野,让野兔子无法疾跑。

前面有一个池塘,所谓池塘,实际上就是原野上的洼地,至于如何成了洼地,洼地里的泥土去了什么地方,没人知道,大概也没有人想知道。草甸子里有无数的池塘,有大的,有小的。夏天时,池塘里积蓄着发黄的水。这些池塘无论大小,都以极圆的形状存在着,令人猜想不透,猜想不透的结果就是浮想联翩。前年夏天,我带一位朋友来看这些池塘。刚下了一场大雨,草叶子上的雨水把我们的裤子都打湿了。池水有些混浊,水底下一串串的气泡冒到水面上破裂,水中洋溢着一股腥甜的气味。有的池塘里生长着厚厚的浮萍,看不到水面。有的池塘里生长着睡莲,油亮的叶片紧贴着水面,中间高挑起一枝两枝的花苞或是花朵,带着十分人工的痕迹,但我知道它们绝对是自生自灭的,是野的不是家的。朦胧的月夜里,站在这样的池塘边,望着那些闪烁着奇光异彩的玉雕般的花朵,象征和暗示就油然而生了。四周寂静,月光如水,虫声唧唧,格外深刻。使人想起日本的俳句:"蝉声渗到岩石中。"声音是一种力呢还是一种物质?它既然能"渗透"到磁盘上,也必定能"渗透"到岩石里。原野里的声音渗透到我的脑海里,时时地想起来,响起来。

我站在池塘边倾听着唧唧虫鸣,美人的头发闪烁着迷人的光泽,美人的身上散发着蜂蜜的气味。突然,一阵湿漉漉的蛙鸣从不远处的一个池塘传来,月亮的光彩纷纷扬扬,青蛙的气味凉森森地粘在我们的皮肤上。仿佛高密东北乡的全体青蛙都集中在这个约有半亩大的池塘里了,看不到一点点水面,只能看到层层叠叠地在月亮中蠕动鸣叫的青蛙和青蛙们腮边那些白色的气囊。月亮和青蛙们混在一起,声音原本就是一体——自然是人的自然,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在天安门集会,青蛙在池塘里开会。

还是回到路上来吧,那条黄沙的大道早就被我们留在了身后,这条黑色的胶泥小路旁生了若干的枝杈,一条条小径像无数条大蛇盲目爬动时留下的痕迹,复杂地卧在原野上。你没有必要去选择,因为每一条小径都与其他的小径相连,因为每一条小路都通向奇异的风景。池塘是风景。青蛙的池塘。蛇的池塘。螃蟹的池塘。翠鸟的池塘。浮萍的池塘。睡莲的池塘。芦苇的池塘。水荭的池塘。冒泡的池塘和不冒泡的池塘。没有传说的池塘和有传说的池塘。

传说明朝的嘉靖年间,有一个给地主家放牛的孩子,正在池塘边的茅草中蹲着干一件事儿,听到有两个男人的声音在池塘边上响起。谈话的大意是:这个池塘是一穴风水宝地,半夜三更时会有一朵奇大的白莲花苞从池塘中升起。如果趁着这莲花开放时,把祖先的骨灰罐儿投进去,注定了后代儿孙会高中状元。这个放牛娃很灵,知道这是两个会看风水的南方蛮子。他心中琢磨:我给人家放牛,一个大字不识,一辈子不会有什么出息了,但如果我有中了状元的儿子,子贵父荣,也是一件大大的美事。尽管我现在还没有老婆,但老婆总是会有的。放牛娃回去把父母连同爷爷奶奶的尸骨起出来,烧化了,装在一个破罐子里,选一个月明之夜,蹲在池边茅草里,等待着。夜半三更时,果然有一个比牛头还要大的洁白的荷花苞儿从池塘正中冒了出来,紧接着就缓缓地开放,那些巨大的花瓣儿在月光的照耀下像什么只能由您自己去想象。等到花儿全部放开时,有磨盘那般大小,香气浓郁,把池塘边上的野草都熏蔫了。放牛娃头晕眼花地站起来,双手捧住那个祖先的骨灰罐子,瞄得亲切,投向那花心,自然是正中了。香气大放了一阵,接着就收敛了,那些花瓣儿也逐渐地收拢,缩成了初出水时的模样,缓缓地沉下水去。放牛娃在池边干完了这一切,仿佛在梦境中。月亮明晃晃地高挂在天中,池塘中水平如镜,万籁俱寂,远处传来野鹅的叫声,仿佛梦呓。此后放牛娃继续放他的牛,一切如初,他把这事儿也就淡忘了。一天,那两个南方蛮子又出现在池塘边,其中一位,跣足长叹:"晚了,被人家抢了先了。"放牛娃看到这两个人痛心疾首的样子,心中暗暗得意,装出无事人的样子,上前问讯:"二位先生,来这里干什么?怀里抱着什么东西?"那两个人低头看看怀中的骨灰罐子,抬头看看放牛娃,眼中射出十分锐利的光线。后来,这两个蛮子从南方带来了两个美女,非要送给放牛娃做老婆,所有的人都感到这事情不可思议,只有放牛娃心中明白。但送上门来的美女,不要白不要,于是就接受了,房子也是那两个蛮子帮助盖好。过了几年,两个女人都怀了孕。一天,趁放牛娃不在家,两个南方人把两个女人带走了。放牛娃回来后,发现女人不在了,招呼了乡亲,骑马去追,追上了,不让走,南方人也不相让,相持不下,最终由乡绅出面达成协议,两个女人,南方人带走一个,给放牛娃留下一个。过了半年,两个女人各生了一个儿子。长大后,都聪慧异常,读书如吃方便面,先生们如走马灯般地换。十几年中,都由童生而秀才,由秀才而举人,然后进京考进士。南方的那位,在北上的船头上,竖起了一面狂妄的大旗,旗上绣着:"头名状元董梅赞,就怕高密哥哥小蓝田。"进场后,都是下笔千言,满卷锦绣。考试官难分高下,只好用走马观榜、水底摸碑等方式来判定高低。董梅赞在水底摸碑时耍了一个心眼,将天下太平的"太"字一点用泥巴糊住,使他的同父异母哥哥摸成了天下大平,于是,董梅赞成了状元,而蓝田屈居榜眼……这个传说还有别样的版本,但故事的框架基本如此。

如果干脆舍弃了道路,不管脚下是草丛还是牛粪,不要怕踩坏那一窝窝鲜亮的鸟蛋和活生生的鸟雏,不要怕被刺猬扎了你娇嫩的脚踝,不要怕花朵染彩了你洁净的衣裳,不要怕酢浆草的气味熏出你的眼泪,我们就笔直地对着东南方向那座秀丽的、孤零零的小山走吧。几个小时后,站在墨水河高高的、长满了香草、开遍了百花的河堤上,我们已经把那个幸运的放牛娃和他的美丽的传说抛在了脑后,而另外一个或是几个在河堤上放羊的娃娃正在睁大了眼睛,好奇地看着你。他们中如果有一个独腿的、满面孤独神情的少年,你千万可别去招惹他啊,他是高密东北乡最著名的土匪许大巴掌一脉单传的重孙子。许大巴掌曾经与在胶东纵横了十六年的八路军司令许世友比试过枪法和武术。"咱俩都姓许,一笔难写两个许字。"这句很有江湖气的话不知道出自哪个许口。至今还在流传着他们在大草甸子里比武的故事,流传的过程也就是传奇的过程。那孤独的独腿少年站在河堤上,挥动着手中的鞭子,抽打着堤岸上的野草,一鞭横扫,高草纷披,开辟出一块天地。那少年的嘴唇薄得如刀刃一样,鼻子高挺,腮上几乎没有肉,双眼里几乎没有白色。几千年前蹲在渭河边上钓鱼的姜子牙,现在就蹲在墨水河边上,头顶着黑斗笠,身披着黑蓑衣,身后放一只黑色的鱼篓子,宛如一块黑石头。他的面前是平静的河水,野鸭子在水边浅草中觅食,高脚的鹭鸶站在野鸭们背后,尖嘴藏在背羽中。明晃晃一道闪电,喀啦啦一声霹雳,头上的黑云团团旋转,顷刻遮没了半边天,青灰色的大雨点子急匆匆地砸下来,使河面千疮百孔。一条犁铧大小的鲫鱼落在了姜子牙的鱼篓里。河里有些什么鱼?黑鱼、鲇鱼、鲤鱼、草鱼、鳝鱼,泥鳅不算鱼,只能喂鸭子,人不吃它。色彩艳丽的"紫瓜皮"也不算鱼,它活蹦乱跳,好像一块花玻璃。鳖是能成精做怪的灵物,尤其是五爪子鳖,无人敢惹。河里最多的是螃蟹,还有一种青色的草虾子。这条河与胶河一样是我们高密东北乡的母亲河。胶河在村子后边,墨水河在村子前面,两条河往东流淌四十里后,在咸水口子那里汇合在一起,然后注入渤海的万顷碧波之中。有河必有桥,桥是民国初年修的,至今已经摇摇欲坠。桥上曾经浸透了血迹。一个红衣少女坐在桥上,两条光滑的小腿垂到水面上。她的眼睛里唱着五百年前的歌谣。她的嘴巴紧紧地闭着。她是孙家这个阴鸷的家族中诸多美貌哑巴中的一个。她是一个彻底的沉默者,永远紧绷着长长的秀丽的嘴巴。那一年九个哑巴姐妹叠成了一个高高的宝塔,塔顶上是她们的夜明珠般的弟弟——一个伶牙俐齿的男孩子。他踩在姐姐们用身体垒起来的高度上,放声歌唱:"桃花儿红,莲花儿白,莲花儿白白如奶奶……"这歌声也照样地渗透在他的姐姐们的眼睛里。每当我注视着孙家姐妹们冷艳的凤眼,便亲切地听到了那白牙红唇的少年的歌唱。这歌唱渗透到他的姐姐们丰满的乳房里,变成青白的乳汁,哺育着面色苍白的青年。

发生在这座老弱的小石桥上的故事多如牛毛。世间的书大多是写在纸上的,也有刻在竹简上的,但有一部关于高密东北乡的大书是渗透在石头里的,是写在桥上的。

过了桥,又上堤,同样的芳草野花杂色烂漫的堤,站上去往南望,土地猛然间改变了颜色:河北是黑色的原野,河南是苍黄的土地。秋天,万亩高粱在河南成熟,像血像火又像豪情。采集高粱米的鸽子们的叫声竟然如女人的悲伤的抽泣。但现在已经是滴水成冰的寒冬,大地沉睡在白雪下,初升的太阳照耀,眼前便展开了万丈金琉璃。许多似曾相识的人在雪地上忙碌着,他们仿佛是从地下冒出来的。这就是高密东北乡的"雪集"了。"雪集"者,雪地上的集市也。雪地上的贸易和雪地上的庆典,是一个将千言万语压在心头,一出声就要遭祸殃的仪式。成千上万的东北乡人一入冬就盼望着第一场雪,雪遮盖了大地,人走出房屋,集中在墨水河南那片大约有三百亩的莫名其妙的高地上。据说这块高地几百年前曾经是老孙家的资产,现在成了村子里的公田。据说高密东北乡的领导人要把这片高地变成所谓的开发区,这愚蠢的念头遭到了村民的坚决抵制。圈地的木橛子被毁坏了几十次,乡长的院子里每天夜里都要落进去一汽车破砖碎瓦。

我多么留恋着跟随着爷爷第一次去赶"雪集"的情景啊。在那里,你只能用眼睛看,用手势比划,用全部的心思去体会,但你绝对不能开口说话。开口说话会带来什么后果?我们心照不宣。"雪集"上卖什么的都有,最多的是用蒲草编织成的草鞋和各种吃食。主宰着"雪集"的是食物的香气:油煎包的香气,炸油条的香气,烧猪肉的香气,烤野兔的香气……女人们都用肥大的袖口捂住嘴巴,看起来是为了防止寒风侵入,其实是要防止话语溢出。我们这里遵循着这古老的约定:不说话。这是人对自己的制约,也是人对自己的挑战。前苏联的著名小说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说不抽烟就不抽烟了,高密东北乡人民说不说话就不说话了。会抽烟不抽烟是痛苦,但会说话不说话却是乐趣。难得的是来这里的人都憋着不说话。当年我亲眼目睹着因为不说话使"雪集"上的各项交易以神奇的速度进行着。因为不说话,一切都变得简捷明了,可见人世上的话,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废话,都可以省略不说。闭住你的嘴巴,省出力量和时间来思想吧。不说话会让你捕捉到更多的信息。关于颜色,关于气味,关于形状。不说话使人处在一种相互理解的和谐气氛中,不说话使人避免了过分的亲昵也避免了争斗,不说话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拉上了一层透明的帷幕,由于有了这层帷幕,彼此反倒更深刻地记住了对方的容貌。不说话你能更多地听到美好的声音。不说话女人的嫣然一笑更加赏心悦目、心领神会。你愿意说话也可以,但只要你一开口,就会有无数的眼睛盯着你,使你感到无地自容。大家都能说话而不说,你为什么偏要说?人民的沉默据说是一个可怕的征兆,当人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着、詈骂着时,这个社会还有救;当人民都冷眼不语装了哑巴时,这个社会就到了尽头。据说有一个外乡人来到"雪集",纳闷地说:"你们这里的人都是哑巴吗?"他受到了什么样的惩罚?请你猜猜看。

不要在此流连,关于"雪集",我会在一部长篇小说里再次对你说起,非常的详细。下面,请你注意那条狗。那条瞎眼的狗,在雪地上追逐野兔。我在本文开篇时为这条狗下了一个定语:莽撞。其所以莽撞,是因为瞎眼;正因为盲目,所以就莽撞。其实它追逐着的,仅仅是野兔的气味和声音。但它最终总是能一口咬住野兔子。使我想起了德国作家聚斯金德的小说,那里边有一个怪人,通过对气味的了解,比所有的人都更加深刻地了解了这个世界。日本的盲音乐家宫城道雄写道:"失去了光之后,在我的面前却展现出无限复杂的音的世界,充分地弥补了我因为不能接触颜色造成的孤寂。"这位天才还听到了声音的颜色,他说音和色密不可分,有白色的声音,黑色的声音,红色的声音,黄色的声音,等等,也许还有一个天才,能听出声音的气味来。

就不去西南方向的沼泽地了吧?也不去东北方向的大河入海处了吧?那儿的沙滩上有着硕果累累的葡萄园。也不去逐个地游览高密东北乡版图上那些大小村镇了吧?那儿的历史上曾经有过的烧酒大锅、染布的作坊、孵小鸡的暖房、训老鹰的老人、纺线的老妇、熟皮子的工匠、谈鬼的书场等等等等都沉积在历史的岩层中,跑不了的。请看,那条莽撞的狗把野兔子咬住了,叼着,献给它的主人,高寿的门老头儿。他已经九十九岁。他的房屋坐落在高密东北乡最东南的边缘上,孤零零的。出了他的门,往前走两步,便是一道奇怪的墙壁,墙里是我们的家乡,墙外是别人的土地。

门老头儿身材高大,年轻时也许是个了不起的汉子。他的故事至今还在高密东北乡流传。我最亲近他捉鬼的故事。说他赶集回来,遇到一个鬼,是个女鬼,要他背着走。他就背着她走。到了村头时鬼要下来,他不理睬,一直将那个鬼背到了家中。他将那个女鬼背到家中,放下一看,原来是个……这个孤独的老人,曾经给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当过马夫。据说他还是共产党员。从我记事起,他就住在远离我们村子的地方。小时候我经常吃到他托人捎来的兔子肉或是野鸟的肉。他用一种红梗的野草煮野物,肉味于是鲜美无比,宛如动听的音乐,至今还缭绕在我的唇边耳畔。但别人找不到这种草。前几年,听村子里的老人说,门老头儿到处收集酒瓶子,问他收了干什么,他也不说。终于发现他在用废旧的酒瓶子垒一道把高密东北乡和外界分割开来的墙。但这道墙刚刚砌了二十米,老头儿就坐在墙根上,无疾而终了。

这道墙是由几十万只酒瓶子砌成,瓶口一律向着北。只要是刮起北风,几十万只酒瓶子就会发出声音各异的呼啸,这些声音汇合在一起,便成了亘古未有的音乐。在北风呼啸的夜晚,我们躺在被窝里,听着来自东南方向变幻莫测、五彩缤纷、五味杂陈的声音,眼睛里往往饱含着泪水,心中常怀着对祖先的崇拜,对大自然的敬畏,对未来的憧憬,对神的感谢。

你什么都可以忘记,但不要忘记这道墙发出的声音。因为它是大自然的声音,是鬼与神的合唱。

会唱歌的墙昨天倒了,千万只碎的玻璃瓶子,在雨水中闪烁清冷的光芒继续歌唱,但较之以前的高唱,现在已经是雨中的低吟了。值得庆幸的是,那高唱,那低吟,都渗透到了我们高密东北乡人的灵魂里,并且会世代流传着的。

正文 第08节 过去的年

退回去几十年,在我们乡下,是不把阳历年当年的。那时,在我们的心目中,只有春节才是年。这一是与物质生活的贫困有关——因为多一个节日就多一次奢侈的机会,当然更重要的还是观念问题。

春节是一个与农业生产关系密切的节日,春节一过,意味着严冬即将结束,春天即将来临。而春天的来临,也就是新的一轮农业生产的开始。农业生产基本上是大人的事,对小孩子来说,春节就是一个可以吃好饭、穿新衣、痛痛快快玩几天的节日,当然还有许多的热闹和神秘。

我小的时候特别盼望过年,往往是一过了腊月涯,就开始掰着指头数日子,好像春节是一个遥远的、很难到达的目的地。对于我们这种焦急的心态,大人们总是发出深沉的感叹,好像他们不但不喜欢过年,而且还惧怕过年。他们的态度令当时的我感到失望和困惑,现在我完全能够理解了。我想我的长辈们之所以对过年感慨良多,一是因为过年意味着一笔开支,而拮据的生活预算里往往没有这笔开支,二是飞速流逝的时间对他们构成的巨大压力。小孩子可以兴奋地说:过了年,我又长大了一岁;而老人们则叹息:嗨,又老了一岁。过年意味着小孩子正在向自己生命过程中的辉煌时期进步,而对于大人,则意味着正向衰朽的残年滑落。

熬到腊月初八,是盼年的第一站。这天的早晨要熬一锅粥,粥里要有八样粮食——其实只需七样,不可缺少的大枣算一样。据说在解放前的腊月初八凌晨,庙里或是慈善的大户都会在街上支起大锅施粥,叫花子和穷人们都可以免费喝。我曾经十分地向往着这种施粥的盛典,想想那些巨大无比的锅,支设在露天里,成麻袋的米豆倒进去,黏稠的粥在锅里翻滚着,鼓起无数的气泡,浓浓的香气弥漫在凌晨清冷的空气里。一群手捧着大碗的孩子们排着队焦急地等待着,他们的脸冻得通红,鼻尖上挂着清鼻涕。为了抵抗寒冷,他们不停地蹦跳着,喊叫着。我经常幻想着我就在等待着领粥的队伍里,虽然饥饿,虽然寒冷,但心中充满了欢乐。后来我在作品中,数次描写了我想象中的施粥场面,但写出来的远不如想象中的辉煌。

过了腊八再熬半月,就到了辞灶日。我们那里也把辞灶日叫做小年,过得比较认真。早饭和午饭还是平日里的糙食,晚饭就是一顿饺子。为了等待这顿饺子,我早饭和午饭吃得很少。那时候我的饭量大得实在是惊人,能吃多少个饺子就不说出来吓人了。辞灶是有仪式的,那就是在饺子出锅时,先盛出两碗供在灶台上,然后烧半刀黄表纸,把那张灶马也一起焚烧。焚烧完毕,将饺子汤淋一点在纸灰上,然后磕一个头,就算祭灶完毕。这是最简单的。比较富庶的人家,则要买来些关东糖供在灶前,其意大概是让即将上天汇报工作的灶王爷尝点甜头,在上帝面前多说好话。也有人说是用关东糖粘住灶王爷的嘴。这种说法不近情理,你粘住了他的嘴,坏话固然是不能说了,但好话不也说不了了嘛!

祭完了灶,就把那张从灶马上裁下来的灶马头儿贴到炕头上,所谓灶马头,其实就是一张农历的年历表,一般都是拙劣的木版印刷,印在最廉价的白纸上。最上边印着一个小方脸、生着三绺胡须的人,他的两边是两个圆脸的女人,一猜就知道是他的两个太太。当年我就感到灶王爷这个神祇的很多矛盾之处,其一就是他整年累月地趴在锅灶里受着烟熏火燎,肯定是个黑脸的汉子——乡下人说某人脸黑:看你像个灶王爷似的——但灶马头上的灶王爷脸很白。灶马头上都印着来年几龙治水的字样。一龙治水的年头主涝,多龙治水的年头主旱,"人多乱,龙多旱"这句俗语就是从这里来的,其原因与"三个和尚没水吃"是一样的。

过了辞灶日,春节就迫在眉睫了。但在孩子的感觉里,这段时间还是很漫长。终于熬到了年除夕,这天下午,女人们带着女孩子在家包饺子,男人们带着男孩子去给祖先上坟。而这上坟,其实就是去邀请祖先回家过年。上坟回来,家里的堂屋墙上,已经挂起了家堂轴子,轴子上画着一些冠冕堂皇的古人,还有几个像我们在忆苦戏里见到过的那些财主家的戴着瓜皮小帽的小崽子模样的孩子,正在那里放鞭炮。轴子上还用墨线起好了许多的格子,里边填写着祖宗的名讳。轴子前摆着香炉和蜡烛,还有几样供品。无非是几颗糖果,几页饼干。讲究的人家还做几个碗,碗底是白菜,白菜上面摆着几片油炸的焦黄的豆腐之类。不可缺少的是要供上一把斧头,取其谐音"福"字。这时候如果有人来借斧头,那是要遭极大的反感的。院子里已经撒满了干草,大门口放一根棍子,据说是拦门棍,拦住祖宗的骡马不要跑出去。

那时候不但没有电视,连电都没有,吃过晚饭后还是先睡觉。睡到三星正晌时被母亲悄悄地叫起来。起来穿上新衣,感觉到特别神秘,特别寒冷,牙齿嘚嘚地打着战。家堂轴子前的蜡烛已经点燃,火苗颤抖不止,照耀得轴子上的古人面孔闪闪发光,好像活了一样。院子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仿佛有许多的高头大马在黑暗中咀嚼谷草。——如此黑暗的夜再也见不到了,现在的夜不如过去黑了。这是真正的开始过年了。这时候绝对不许高声说话,即便是平日里脾气不好的家长,此时也是柔声细语。至于孩子,头天晚上母亲已经反复地叮嘱过了,过年时最好不说话,非得说时,也得斟酌词语,千万不能说出不吉利的话,因为过年的这一刻,关系到一家人来年的运道。做年夜饭不能拉风箱——呱嗒呱嗒的风箱声会破坏神秘感——因此要烧最好的草,棉花柴或者豆秸。我母亲说,年夜里烧花柴,出刀才,烧豆秸,出秀才。秀才嘛,是知识分子,有学问的人,但刀才是什么,母亲也解说不清。大概也是个很好的职业,譬如武将什么的,反正不会是屠户或者是刽子手。因为草好,灶膛里火光熊熊,把半个院子都照亮了。锅里的蒸汽从门里汹涌地扑出来。饺子下到锅里去了。白白胖胖的饺子下到锅里去了。每逢此时我就油然地想起那个并不贴切的谜语:从南来了一群鹅,扑棱扑棱下了河。饺子熟了,父亲端起盘子,盘子上盛了两碗饺子,往大门外走去。男孩子举着早就绑好了鞭炮的竿子紧紧地跟随着。父亲在大门外的空地上放下盘子,点燃了烧纸后,就跪下向四面八方磕头。男孩子把鞭炮点燃,高高地举起来。在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中,父亲完成了他的祭祀天地神灵的工作。回到屋子里,母亲、祖母们已经欢声笑语了。神秘的仪式已经结束,接下来就是活人们的庆典了。在吃饺子之前,晚辈们要给长辈磕头,而长辈们早已坐在炕上等待着了。我们在家堂轴子前一边磕头一边大声地报告着被磕者:给爷爷磕头,给奶奶磕头,给爹磕头,给娘磕头……长辈们在炕上响亮地说着:不用磕了,上炕吃饺子吧!晚辈们磕了头,长辈们照例要给一点磕头钱,一毛或是两毛,这已经让我们兴奋得想雀跃了。年夜里的饺子是包进了钱的,我家原来一直包清朝时的铜钱,但包了铜钱的饺子有一股浓烈的铜锈气,无法下咽,等于浪费了一个珍贵的饺子,后来就改用硬币了。现在想起来,那硬币也脏得厉害,但当时我们根本想不到这样奢侈的问题。我们盼望着能从饺子里吃出一个硬币,这是归自己所有的财产啊,至于吃到带钱饺子的吉利,孩子们并不在意。有一些孝顺儿媳白天包饺子时就在饺子皮上做了记号,夜里盛饺子时,就给公公婆婆的碗里盛上了带钱的,借以博得老人的欢喜。有一年我为了吃到带钱的饺子,一口气吃了三碗,钱没吃到,结果把胃撑坏了,差点要了小命。

过年时还有一件趣事不能不提,那就是装财神和接财神。往往是你一家人刚刚围桌吃饺子时,大门外就起了响亮的歌唱声:财神到,财神到,过新年,放鞭炮。快答复,快答复,你家年年盖瓦屋。快点拿,快点拿,金子银子往家爬……听到门外财神的歌唱声,母亲就盛上半碗饺子,让男孩送出去。扮财神的,都是叫花子。他们提着瓦罐,有的提着竹篮,站在寒风里,等待着人们的施舍。这是叫花子们的黄金时刻,无论多么吝啬的人家,这时候也不会舍不出那半碗饺子。那时候我很想扮一次财神,但家长不同意。我母亲说过一个叫花子扮财神的故事,说一个叫花子,大年夜里提着一个瓦罐去挨家讨要,讨了饺子就往瓦罐里放,感觉到已经要了很多,想回家将百家饺子热热自己也过个好年,待到回家一看,小瓦罐的底儿不知何时冻掉了,只有一个饺子冻在了瓦罐的边缘上。叫花子不由得长叹一声,感叹自己多舛命运实在是糟糕,连一瓦罐饺子都担不上。

现在,如果愿意,饺子可以天天吃,没有了吃的吸引,过年的兴趣就去了大半,人到中年,更感到时光的难留,每过一次年,就好像敲响了一次警钟。没有美食的诱惑、没有神秘的气氛、没有纯洁的童心,就没有过年的乐趣,但这年还是得过下去,为了孩子。我们所怀念的那种过年,现在的孩子不感兴趣,他们自有他们的欢乐的年。

时光实在是令人感到恐慌,日子像流水一样一天天滑了过去。

正文 第09节 故地重游

1999年9月15日上午9时,我从汽车里钻出来,迫不及待地蹿进了丁家大院。

丁家大院坐落在原黄县县城(现为龙口市黄城区)西北角,是一座在胶东半岛赫赫有名的豪宅,据说可与丁家的儿女亲家牟平县的大地主牟二黑子家的豪宅媲美。1976年2月16日下午,我背着背包,跟随着新兵队伍,晕头涨脑地进了这所大院。我记得一进大院就是一座高大的影壁,影壁上刻着"紫气东来"四个大字。我们数十个新兵站在影壁前听一个干部点名,然后分班,然后就由各班班长把新兵带回去,然后跟着班长进了一栋雕梁画栋的大房子。班长命令我们把背包放在稻草地铺上,我的军人生涯就这样开始了。

我蹿进丁家大院就发现那座刻着"紫气东来"的影壁不见了,替代那影壁的是一座新建的既像影壁又像牌坊的东西,这东西的正反两面都刻着字,通过阅读这些文字,我知道这里已经变成了龙口市的博物馆。很快就找到了二十三年零八个月前我安放铺盖的那个地方,稻草自然是没有了,我当年刻过字的那块水磨方砖也没有了。我问一个管理人员,这里的地面是不是换过,那人回答说,换过了,三十四团迫击炮营把炮拖到屋子里,把旧方砖都压破了。我想,如果不是炮营的弟兄们把豪宅当炮库,那块在我的枕头下压了二十天的方砖上刻的字很可能还在。那天上午我发烧,班长让我在家搞内务,我掀起枕头,扒开稻草,用一根生锈的铁钉子,在方砖上刻下了豪言壮语。

那时新兵训练时间只有一个月,而我只在新兵连训了二十天就分配到了一个干部战士加起来还不到二十人的小单位。在这个小单位里,我待了将近四年。

从丁家大院出来,驱车直奔那个我离开了二十年零一个月的地方。我们那个小单位在我走后不久就撤了,所以我可以说出它的名字而不存在泄密问题。它叫唐家泊,原属于黄县北马公社,现在属于哪里不知道。道路宽广,路边鲜花盛开。我记得二十年前从县城到唐家泊骑自行车需要一个上午,现在坐车只用了十几分钟。村子里的民居几乎都变成了红砖红瓦的新房,但村子的整体布局变化不大。我准确地指挥着司机将车开到了废弃的营房前,然后,跳下车,不顾同行者,就像一头耕了一天地急于回家饮水的牛,直奔我住过的那个房间。我看到房间里搭了一个铺,铺上躺着一个男人,身上盖着一床红花大被,一群苍蝇在房间里飞舞。那个男人被我吓了一跳,折起身来,问我是干什么的。我理直气壮地说二十年前我曾经在这里当过兵,这个房间是我住过的房间。那个男人的脸色马上就缓和了。接下来进了当年我在里边复习功课准备考军校的储藏室,里边住着一个女子和一个咿呀学语的小孩子,墙角上安着一个煤气灶。女人正在炒菜,油烟熏人。我看到,在被油烟熏黑的墙上,二十多年前我用刀子刻上的数学公式还清晰可辨。

从唐家泊出来,我们去了大名鼎鼎的南山集团,到了那里我才知道,这集团就是二十年前的前宋家村。当时这个村比唐家泊村还要穷,晚上,村子里的年轻人不远数十里到我们营房里来看电视。那时,我们这个小单位拥有一台闻名遐迩的14英寸黑白电视机,在毛泽东逝世后那些日子里,为了让人民群众看到毛主席的遗容,每天晚上,我们在球场上安上桌子,桌子上摞上椅子,椅子上搁上方凳,方凳上放上电视机,供乡亲们观看,真有点人山人海,万头攒动的意思。可现在,这里比城市还要城市,家家小楼、户户电话早已是司空见惯之事,进入他们的地场,满目青山碧水、绿树黄花,环境之幽雅不让欧美。他们拥有世界上最先进设施的康乐宫,建筑的样式很酷,据说里边什么好玩的都有。这些伙计还在山坡上建了一个高等级的高尔夫球场,世界上很多大款都来这里打球、度假。我们在那里大饱眼福时,正碰上英国驻华大使与他的随员在那里转圈,一个将黑头发染成了黄头发的南山小妞率领着他们,就像一个幼儿园阿姨带着一群小乖乖。南山的伙计们正在建造一座据说是亚洲最大的铜铸坐佛,佛后的山头上已经建起了许多仿古建筑,其中自然少不了庙宇。到下个世纪时,这里一定是香火鼎盛之地,仿古的建筑渐渐地也就成了真正的古迹。

二十年了,我刻在墙上的数学公式竟然还清晰可辨;二十年前,连做梦也想不到的许多东西今天成了现实。二十年前,我还是一个青年;现在我已经是一个双鬓斑白的中年人。再过二十年,如果我还健在,我知道我会变成一个头上无毛的老头,但社会会变成个什么样子,就像二十年前做梦也想不到今天的现实一样,今天做梦也想不到。如果非要让我想象二十年后或者说"展望"21世纪是个什么样子,那么就让我引用前苏联的作家阿斯塔菲耶夫的《鱼王》结尾作为这篇小文的结尾,不过要把其中的那些"这是"改成"那是":

这是诞生的时代,也是死亡的时代;

这是播种的时代,也是挖出播种物的时代;

这是杀伤的时代,也是医治的时代;

这是毁坏的时代,也是建设的时代;

这是哭泣的时代,也是欢笑的时代;

这是呻吟的时代,也是振奋的时代;

这是胡乱抛掷的时代,也是精心收集的时代;

这是拥抱的时代,也是回避拥抱的时代;

这是寻获的时代,也是丧失的时代;

这是珍藏的时代,也是挥霍的时代;这是撕毁的时代,也是缝合的时代;

这是沉默的时代,也是呼喊的时代;

这是爱的时代,也是恨的时代;

这是战争的时代,也是和平的时代。

正文 第10节 童年读书

我童年时的确迷恋读书。那时候既没有电影更没有电视,连收音机都没有。只有在每年的春节前后,村子里的人演一些《血海深仇》、《三世仇》之类的忆苦戏。在那样的文化环境下,看"闲书"便成为我的最大乐趣。我体能不佳,胆子又小,不愿跟村里的孩子去玩上树下井的游戏,偷空就看"闲书"。父亲反对我看"闲书",大概是怕我中了书里的流毒,变成个坏人;更怕我因看"闲书"耽误了割草放羊;我看"闲书"就只能像地下党搞秘密活动一样。后来,我的班主任家访时对我的父母说其实可以让我适当地看一些"闲书",形势才略有好转。但我看"闲书"的样子总是不如我背诵课文或是背着草筐、牵着牛羊的样子让我父母看着顺眼。人真是怪,越是不让他看的东西、越是不让他干的事情,他看起来、干起来越有瘾,所谓偷来的果子吃着香就是这道理吧。我偷看的第一本"闲书",是绘有许多精美插图的神魔小说,那是班里一个同学的传家宝,轻易不借给别人。我为他家拉了一上午磨才换来看这本书一下午的权利,而且必须在他家磨道里看并由他监督着,仿佛我把书拿出门就会去盗版一样。这本用汗水换来短暂阅读权的书留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那骑在老虎背上的申公豹、鼻孔里能射出白光的郑伦、能在地下行走的土行孙、眼里长手手里又长眼的杨任,等等等等,一辈子也忘不掉啊。所以前几年在电视上看了连续剧,替古人不平,如此名著,竟被糟蹋得不成模样。其实这种作品,是不能弄成影视的,非要弄,我想只能弄成动画片,像《大闹天宫》、《唐老鸭和米老鼠》那样。

后来又用各种方式,把周围几个村子里流传的几部经典如、、之类,全弄到手看了。那时我的记忆力真好,用飞一样的速度阅读一遍,书中的人名就能记全,主要情节便能复述,描写爱情的警句甚至能成段地背诵。现在完全不行了。后来又把"文革"前那十几部著名小说读遍了。记得从一个老师手里借到《青春之歌》时已是下午,明明知道如果不去割草羊就要饿肚子,但还是挡不住书的诱惑,一头钻到草垛后,一下午就把大厚本的《青春之歌》读完了。身上被蚂蚁、蚊虫咬出了一片片的疙瘩。从草垛后晕头涨脑地钻出来,已是红日西沉。我听到羊在圈里狂叫,饿的。我心里忐忑不安,等待着一顿痛骂或是痛打。但母亲看看我那副样子,宽容地叹息一声,没骂我也没打我,只是让我赶快出去弄点草喂羊。我飞快地蹿出家院,心情好得要命,那时我真感到了幸福。

我的二哥也是个书迷,他比我大五岁,借书的路子比我要广得多,常能借到我借不到的书。但这家伙不允许我看他借来的书。他看书时,我就像被磁铁吸引的铁屑一样,悄悄地溜到他的身后,先是远远地看,脖子伸得长长,像一只喝水的鹅,看着看着就不由自主地靠了前。他知道我溜到了他的身后,就故意地将书页翻得飞快,我一目十行地阅读才能勉强跟上趟。他很快就会烦,合上书,一掌把我推到一边去。但只要他打开书页,很快我就会凑上去。他怕我趁他不在时偷看,总是把书藏到一些稀奇古怪的地方,就像革命样板戏《红灯记》里的地下党员李玉和藏密电码一样。但我比日本宪兵队长鸠山高明得多,我总是能把我二哥费尽心机藏起来的书找到;找到后自然又是不顾一切,恨不得把书一口吞到肚子里去。有一次他借到一本《破晓记》,藏到猪圈的棚子里。我去找书时,头碰了马蜂窝,嗡的一声响,几十只马蜂蜇到脸上,奇痛难挨。但顾不上痛,抓紧时间阅读,读着读着眼睛就睁不开了。头肿得像柳斗,眼睛肿成了一条缝。我二哥一回来,看到我的模样,好像吓了一跳,但他还是先把书从我手里夺出来,拿到不知什么地方藏了,才回来管教我。他一巴掌差点把我扇到猪圈里,然后说:活该!我恼恨与疼痛交加,呜呜地哭起来。他想了一会儿,可能是怕母亲回来骂,便说:只要你说是自己上厕所时不小心碰了马蜂窝,我就让你把《破晓记》读完。我非常愉快地同意了。但到了第二天,我脑袋消了肿,去跟他要书时,他马上就不认账了。我发誓今后借了书也决不给他看,但只要我借回了他没读过的书,他就使用暴力抢去先看。有一次我从同学那里好不容易借到一本《三家巷》,回家后一头钻到堆满麦秸草的牛棚里,正看得入迷,他悄悄地摸进来,一把将书抢走,说:这书有毒,我先看看,帮你批判批判!他把我的《三家巷》揣进怀里跑走了。我好恼怒!但追又追不上他,追上了也打不过他,只能在牛棚里跳着脚骂他。几天后,他将《三家巷》扔给我,说:赶快还了去,这书流氓极了!我当然不会听他的。

我怀着甜蜜的忧伤读《三家巷》,为书里那些小儿女的纯真爱情而痴迷陶醉。旧广州的水汽市声扑面而来,在耳际鼻畔缭绕。一个个人物活灵活现,仿佛就在眼前。当我读到区桃在沙面游行被流弹打死时,趴在麦秸草上低声抽泣起来。我心中那个难过,那种悲痛,难以用语言形容。那时我大概九岁吧?六岁上学,念到三年级的时候。看完《三家巷》,好长一段时间里,我心里怅然若失,无心听课,眼前老是晃动着美丽少女区桃的影子,手不由己地在语文课本的空白处,写满了区桃。班里的干部发现了,当众羞辱我,骂我是大流氓,并且向班主任老师告发,老师批评我思想不健康,说我中了资产阶级思想的流毒。几十年后,我第一次到广州,串遍大街小巷想找区桃,可到头来连个胡杏都没碰到。我问广州的朋友,区桃哪里去了?朋友说:区桃们白天睡觉,夜里才出来活动。

读罢《三家巷》不久,我从一个很赏识我的老师那里借到了一本。晚上,母亲在灶前忙饭,一盏小油灯挂在门框上,被腾腾的烟雾缭绕着。我个头矮,只能站在门槛上就着如豆的灯光看书。我沉浸在书里,头发被灯火烧焦也不知道。保尔和冬妮娅,肮脏的烧锅炉小工与穿着水兵服的林务官的女儿的迷人的初恋,实在是让我梦绕魂牵,跟得了相思病差不多。多少年过去了,那些当年活现在我脑海里的情景还历历在目。保尔在水边钓鱼,冬妮娅坐在水边树杈上读书……哎,哎,咬钩了,咬钩了……鱼并没咬钩。冬妮娅为什么要逗这个衣衫褴缕、头发蓬乱、浑身煤灰的穷小子呢?冬妮娅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保尔发了怒,冬妮娅向保尔道歉。然后保尔继续钓鱼,冬妮娅继续读书。她读的什么书?是托尔斯泰的还是屠格涅夫的?她垂着光滑的小腿在树杈上读书,那条乌黑粗大的发辫,那双湛蓝清澈的眼睛……保尔这时还有心钓鱼吗?如果是我,肯定没心钓鱼了。从冬妮娅向保尔真诚道歉那一刻起,童年的小门关闭,青春的大门猛然敞开了,一个美丽的、令人遗憾的爱情故事开始了。我想,如果冬妮娅不向保尔道歉呢?如果冬妮娅摆出贵族小姐的架子痛骂穷小子呢?那就没有了。一个高贵的人并不意识到自己的高贵才是真正的高贵;一个高贵的人能因自己的过失向比自己低贱的人道歉是多么可贵。我与保尔一样,也是在冬妮娅道歉那一刻爱上了她。说爱还早了点,但起码是心中充满了对她的好感,阶级的壁垒在悄然地瓦解。接下来就是保尔和冬妮娅赛跑,因为恋爱忘了烧锅炉;劳动纪律总是与恋爱有矛盾,古今中外都一样。美丽的贵族小姐在前面跑,锅炉小工在后边追……最激动人心的时刻到了:冬妮娅青春焕发的身体有意无意地靠在保尔的胸膛上……看到这里,幸福的热泪从高密东北乡的傻小子眼里流了下来。接下来,保尔剪头发,买衬衣,到冬妮娅家做客……我是三十多年前读的这本书,之后再没翻过,但一切都在眼前,连一个细节都没忘记。我当兵后看过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但失望得很,电影中的冬妮娅根本不是我想象中的冬妮娅。保尔和冬妮娅最终还是分道扬镳,成了两股道上跑的车,各奔了前程。当年读到这里时,我心里那种滋味难以说清。我想如果我是保尔……但可惜我不是保尔……我不是保尔也忘不了临别前那无比温馨甜蜜的一夜……冬妮娅家那条凶猛的大狗,狗毛温暖,冬妮娅皮肤凉爽……冬妮娅的母亲多么慈爱啊,散发着牛奶和面包的香气……后来在筑路工地上相见,但昔日的恋人之间竖起了黑暗的墙,阶级和阶级斗争,多么可怕。但也不能说保尔不对,冬妮娅即使嫁给了保尔,也注定不会幸福,因为这两个人之间的差别实在是太大了。保尔后来又跟那个共青团干部丽达恋爱,这是革命时期的爱情,尽管也有感人之处,但比起与冬妮娅的初恋,缺少了那种缠绵悱恻的情调。最后,倒霉透顶的保尔与那个苍白的达雅结了婚。这桩婚事连一点点烂漫情调也没有。看到此处,保尔的形象在我童年的心目中就暗淡无光了。

读完,"文化大革命"就爆发,我童年读书的故事也就完结了。

正文 第11节 毛主席老那天

一小引

之所以选这样一件大事来写,是因为近年来看了不少跟伟大人物套近乎的文章。拉大旗做虎皮,不但有效,而且有趣,至于是否恬不知耻,何必去管。譬如邓小平去世后,我就看到了文坛上几个一辈子以整人为业、写了许多没有人味的文章的"革命"作家的自作多情的悼念文章。其中一篇文章的题目叫做《敬爱的邓政委救了我》,咋一看这题目,着实是唬人,还以为他跟邓小平有非同一般的关系,很像二野的师长旅长的口气,最次不济也是邓小平的炊事员、马夫什么的。但读了文章,才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这个人其实是被刘邓大军俘虏过来的国民党兵,撕下帽子上的青天白日徽章就算参加了革命,然后就一直在革命队伍里混事。别说他没见过邓政委,只怕连肖永银、皮定均等二野的中层干部都没见过。现在,那些真正的老革命都去世了,就由着俘虏兵们信口雌黄了。反正他们知道,那些真正的老革命不会从棺材里跳出来找他们算账。这篇文章的大意是:1978年,邓政委下了一个令,给全中国的右派摘掉了帽子,他是右派,也摘掉了帽子。其实,中国那批右派里,有铁骨铮铮的好汉,有天真的知识分子,但也有卑鄙的告密者、整人的急先锋、玩弄权术的小阴谋家、聪明反被聪明误了的小可怜虫。他们当中有的人如果当了权,只怕比"四人帮"还要厉害,把他们划成右派,的确是个误会。我的天,原来邓政委就是这样救了他。其实,给右派摘帽那会儿,邓政委还没掌大权呢,那会儿还是英明领袖华主席领导我们,要感谢也应该感谢华主席。我相信,这个人当年一定也写过感谢英明领袖华主席的文章。

二小引

油然想起,我在军队工作时,认识了中央警卫局的一个志愿兵,具体工作好像是在食堂做饭。他说跟我是老乡,我也就认了这个老乡。我这个小老乡有一个爱好,喜欢对人说中南海里的事,好像中南海是他家的责任田似的。这伙计还有一个习惯,喜欢直呼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字。譬如提到江泽民,我们总是习惯称做"江总书记"或是"江主席",我这小老乡却一口一个"泽民同志",还有"李鹏同志""瑞环同志"、"乔石同志"等等。我问他,你们这些在"海"里工作的同志,是不是能够经常见到"泽民同志"他们?他肯定地回答:当然了,经常见,泽民同志喜欢拉二胡,坐在葡萄架下拉,我们围在旁边听。李鹏同志经常到食堂来排队打馒头,我总是选个大的给他。

我不敢说我这小老乡是在造谣,因为现在的事情真假难辨。某部机关食堂里一个志愿兵就能替人办中南海的出入证,明码标价,货真价实。这是被揭露出来的事实,不是我的捏造。

三小引

前面两段小引说明,只要你厚颜无耻,只要你胆大如匪,那么,你就可以跟无论多么大的人物挂上钩,这就为我这篇文章找到了根据。原来我想,自己不过是个草民,谁当官我也是为民,毛主席死了与我有什么关系?现在我不这样想了。现在我想,毛主席的死与我大有关系。不但与我有关系,甚至与我家的牛有关系。毛主席不死,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就不大可能改变,阶级斗争不可能取消,如果有文学,也不会是现在这样子的文学,而那样子的文学我是不会写的,如果毛主席活到现在,我肯定不会当上所谓的"作家"。毛主席不死,人民公社决不会解散,人民公社不解散,社员家就不会自己养牛。所以说,如果毛主席活着,就不可能有我家那头牛。由此联想下去,那个写了《敬爱的邓政委救了我》的"革命"作家,其实您首先应该感谢的还是毛主席,如果他老人家真像我们千遍高呼万遍歌唱的那样"万寿无疆"了,您那顶右派帽子就安稳地戴到死吧。说句不好听的大实话,毛主席不死,邓政委被第三次打倒后,大概就很难再爬起来了。

四正文

1976年9月9日上午,我们警卫班的战士,有的坐在床上,有的坐在凳子上,在班长的主持下,讨论头天晚上看过的电影《决裂》。这部电影后来被说成是"四人帮"反党集团炮制的大毒草。这棵大毒草的故事梗概是说江西的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抵制邓小平刮起的"右倾翻案风"的事。葛优他爹葛存壮在影片里扮演了一个专讲"牛尾巴的功能"的老教授,演过《平原游击队》的郭振清在本片里演了大学的党委书记。这个党委书记领着一群文化考试不及格、凭着两手老茧子上了大学的学生跟走资派斗争。斗争的结果好像就是大家都不必在课堂上听教授讲俄罗斯的黑土地和牛尾巴的功能,然后大家在思想转变了的老教授的带领下,到村子里去给贫下中农阉小猪。好像还说到过有一个中农出身的学生受资本主义思想的影响,自己偷着去给人家阉小猪结果把猪给阉死了。这头小猪的死当然也要算在邓小平的账上。大家义愤填膺或者是伪装出义愤填膺的样子,狠批着邓小平妄图搞资本主义复辟,让我们贫下中农重吃二遍苦、重受二茬罪的滔天罪行。我们一个战友名叫刘甲台的,批着批着竟呜呜地哭起来了。班长问他哭什么,他说被邓小平气的。我们班长马上就号召全班向刘甲台学习,说批邓一定要带着强烈的阶级感情,否则批不出水平。

刘甲台的表演让我想起了当兵前在村子里参加忆苦大会、看忆苦戏、吃忆苦饭的事。我们村每次开忆苦大会,上台忆苦的总是方家二大娘。方家二大娘比刘甲台厉害,刘甲台讲到半截才哭,方家二大娘从台下往台上走时就用袄袖子捂着嘴号啕大哭,就像演员在后台就开始高腔叫板一样。方家二大娘是个很有政治头脑的忆苦专家。批刘少奇时她能把自己在地主家的磨房里养孩子的事跟刘少奇联系上,说这事全是刘少奇害的。批林彪时她又说是让林彪给害的。批邓她肯定又会说,都是邓小平给害的,让自己在地主家的磨房里生孩子。如今回头想想,那个地主是不折不扣的大善人。寒冬腊月,大雪飘飘,一个邋遢不堪、浑身虱子的叫花子倒在雪地上,要生孩子了,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贫下中农们也不讲阶级感情出来救她,这时,那个地主把她扶到自己家,安置在暖和和的磨房里,地下还铺上了一层金黄色的麦秆草,让她把孩子生在草上。生完了孩子,还给她喝了几碗热粥。不是大善人是什么?后来给全国的地富反坏摘了帽子,方家二大娘的口气马上就变了,她再也不骂地主心肠如毒蛇,让自己在磨房里生孩子,而是说那地主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闲话不说,书归正传。轮到我发言了,我也想学刘甲台,哭出一点眼泪,赢得班长的表扬。但心里没有悲和恨,挤鼻子弄眼,死活也哭不出来。其实,我特别希望能恢复高考,因为像我们这种中农子弟,永远不可能被贫下中农推荐上大学,哪怕你手背上都磨出了老茧。当时,所谓的贫下中农推荐上大学,纯属一句空话。每年就那么几个名额,还不够公社干部的子女们抢的,哪里轮得到村里人?但如果是凭考试分数,我也许还有希望。因为我的大哥就是在"文革"前考上了大学。尽管内心里对《决裂》有看法,但我还是装出一副深受了感动的样子,痛骂了资产阶级的教育路线,痛骂了邓小平妄图复辟资产阶级教育路线的狼子野心。痛骂之后就是歌颂,歌颂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成果,"文化大革命"有啥成果,其实我也不知道。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中国老百姓里,除了张志新、遇罗克等人,敢于舍命坚持真理,其余的绝大多数,都跟我一样,是一些人云亦云的糊涂虫。让批刘少奇咱就跟着批刘少奇,让批邓小平咱就跟着批邓小平。有时候心里有那么点别扭的感觉,也闹不清是怎么回事。但我想,即便我像张志新一样发现了真理,也未必有勇气挺身而出。手里掌握着真理,又不敢挺身而出,这种痛苦肯定比感冒严重。所以,从这个意义上,人生就"难得糊涂"了。想当年郑板桥创作这句座右铭时,大概就是这意思。说到这里,忍不住又想瞎扯几句:孔夫子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我理解这话,就是要敢于承认自己觉悟低,不要像有的人那样,林彪当副统帅时,祝他"永远健康"的调子喊得比谁都高,但等到林彪一出事,马上就换了一张脸,说:我早就看出来了,跟在毛主席身后,一脸的奸臣相。

我们正批着邓小平,业务科的一个参谋满脸神秘地走进来。我们单位人少,干部战士之间的关系很随便。这个参谋是高干子弟,据他自己说他的爹跟着国家领导人多次出国访问,还把一些模模糊糊的发了黄的照片给我们看。虽说是高干子弟,但他却出奇地吝啬,好占小便宜,夜里值班时,常从窗口钻进厨房偷鸡蛋,被我们警卫班擒获过多次。因此他在我们班里一点威信也没有。他一进来我们班长就往外轰他:滚滚滚,没看到我们在批邓?他不说话,过去拧开了班长床头柜上那台红灯牌收音机,顿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男播音员那沉重、缓慢的声音响彻全室:各位听众请注意,各位听众请注意,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将于今天下午两点播放重要新闻,请注意收听……

我们这些农村来的孩子,谁也没听过这样的广播。有什么事直接说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还要等到下午两点?我们班长毕竟是老兵,政治经验比我们丰富,他的脸顿时就严肃起来。他盯着那参谋的小瘦脸,低声问:会有什么事呢?会有什么事?参谋把班长拉到门外,低声嘀咕着,不知说了些什么。班长进屋后,看了我们一眼,好像要对我们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没说。我们都盯着他看,他说:散会吧,各人把东西收拾收拾,给家里写封信吧。班长说完这句话就走了,他跟我们的管理员是密友,两个人经常通宵达旦地研讨马列主义,我们看到他钻进了管理员的宿舍,知道他们俩又研究国家大事去了。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班长走了,刘甲台为了王,他说:要打仗了,肯定是要打大仗了,我估计是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了,弟兄们,准备着上战场吧!

刘甲台的话激得我热血沸腾,打仗好啊,我太盼着打仗了。因为家庭出身不是贫下中农,政治上不受信任,见人矮三分,自卑得很,上了战场,用勇敢、用鲜血洗刷耻辱,让他们看着,中农的儿子作战勇敢,不怕牺牲,牺牲了也给爹娘挣一块烈士牌子,让他们在村子里昂起头,挺起胸,再也不必见人点头哈腰。我甚至想象到了自己英勇牺牲的情景,像董存瑞炸碉堡,像黄继光堵枪眼……我被自己感动得眼睛潮湿了……

熬到下午两点,所有的干部战士都集中到食堂里。餐桌上摆着我们班长那台刚换了四节新电池的红灯牌收音机,一拧开开关,充足的电流冲得喇叭嗡嗡地响。电池是我到村里的供销社里去替班长买的,遵班长嘱开了发票。我把电池和发票交给班长时,班长悄悄地对我说:毛主席死了。

班长的话像棍子一样把我打蒙了。这怎么可能呢?毛主席怎么能死呢?谁都能死,毛主席也不能死啊!

两点还没到,收音机里就播放开了哀乐。这一年我们已经听了好几次哀乐,先是朱德死,接着是周恩来死,但他们死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也没提前预告,看来毛主席真死了。看战友们的神情,我知道其实大家都知道毛主席死了。那个参谋双手捧着一个玻璃杯子,小脸肃穆得像纪念碑似的。我们的首长拉着长脸,一支接一支地吸烟。哀乐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男播音员用沉痛的声音说:……

用省略号是因为我忘了广播词儿,去查当年的报纸又太麻烦,随便编几句又显得很不严肃,所以只好用了省略号。

当广播员说到毛主席因病医治无效不幸逝世时,那个参谋手中的玻璃杯子掉在了地上,跌得粉碎。然后他就去找笤帚、撮箕子把碎玻璃弄了出去。当时我就感到这个杯子碎得没有道理,现在想起来更觉得没道理。他是那样吝啬的人,提前就知道毛主席死了,双手攥着杯子,怎么会掉在地上呢?这分明是表演,而且是拙劣的表演,但我们的领导还是表扬了他,说他对毛主席阶级感情深。

毛主席死了,上级立即发来命令,让我们进入一级战备状态。原来我们只有枪,没有子弹,进入一级战备,马上就发了子弹。我们用半自动步枪的,每人发一百颗子弹;用冲锋枪的,发一百五十颗子弹。一下子发了这么多子弹,子弹袋子装得满满的,心里也感到沉甸甸的。上岗时,子弹上膛,一搂扳机就能放响。领导也背着手枪查岗,好像战争随时都可能爆发。我们单位人很少,营房跟老百姓的房子紧密相连,村子里的人几乎每天都到我们院子里来,有来借工具的,有来找水喝的,还有几个姑娘,跟我们的几个干部谈恋爱,进出我们营区,就像到自己家似的。进入一级战备,领导给我们警卫班下了令,老百姓一律不准进营区。我们执行命令,把老百姓堵在门外,一般的老百姓没有意见,但那几个姑娘有意见,有意见也不让进。紧张了两天,等毛主席的追悼会开过,大家就懈怠了。尽管上级还没撤销一级战备的命令,但领导把我们的子弹收了上去,说是怕出事。交了子弹,我们就更加懈怠了。我们单位在那几天里,匆匆忙忙地去买了一台14英寸的黑白电视机,尽管信号微弱,画面跳动、扭动,几乎没法看,但村子里的老百姓还是来了。他们围在大门口要进来,我们执行命令不放他们进来,他们就发牢骚:还还"军民团结如一人呢",还还"军民鱼水情"呢,忘了我们给你们抬担架送军粮那会儿了!这个村抗日时期是革命根据地,30年代入党的就有四十多人,省里、县里都有这村里的人当官,最大的一个在中央当部长,不好惹的。我们领导怕弄出矛盾来,就让我们把电视搬到院子里,然后开大门放人。我们一开大门,老百姓就像潮水一样涌了进来。

毛主席死了!这句话、这个事实,像巨雷一样惊得我们目瞪口呆,连我这样的草民百姓,都为国家的命运担忧,都认为中国的日子过不下去了。但后来的事情发展变化得有点天翻地覆的意思,毛主席死了,天并没有塌下来,老百姓也并没有因为他死了而活不下去,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活得不赖。现在,连老百姓也知道毛主席生前犯了许多错误,但许多人、起码是我,并没有感到当年把毛主席当成神是可笑的,许多人、起码是我,想起毛主席,还是肃然生出若干的敬意。毛主席之后,在中国,再也不会有谁能像他那样,以一个人的死去或是活着,影响千万人的命运。

正文 第12节 陪考一日

7月6日晚,带着书、衣服、药品、食物等诸多在这三天里有可能用得着的东西,搭出租车去赶考。我们很运气,女儿的考场排在本校,而且提前在校内培训中心定了一个有空调的房间,这样既是熟悉的环境,又免除了来回奔波之苦。信佛的妻子说:这是佛祖的保佑啊!我也说,是的,这是佛祖的保佑。坐在出租车上,看到车牌照上的号码尾数是575,心中暗喜,也许就能考575分,那样上个重点大学就没有问题了。车在路口等灯时,侧目一看旁边的车,车牌的尾数是268,心里顿时沉重起来。如果考268分那就糟透了。赶快看后边的车牌尾数,是629,心中大喜,但转念一想,女儿极不喜欢理科而学了理科,二模只模了540分,怎么可能考629?能考575就是天大的喜事了。

车过了三环路,看到一些学生和家长背包提篮地向几家为高考学生开了特价房间的大饭店拥去。虽说是特价,但每天还是要400元,而我们租的房间只要120元。在这样的时刻,钱是小事,关键的是这些大饭店距考场还有一段搭车不值的步行又嫌远的尴尬距离,而我们的房间距考场只有一百米!我心中蛮是感动,为了这好运气。

安顿好行李后,女儿马上伏案复习语文,说是"临阵磨枪,不快也光"。我劝她看看电视,或者到校园里转转,她不肯。一直复习到深夜十一点,在我的反复劝说下,才熄灯上床。上了床也睡不着,一会儿说忘了《墙头马上》是谁的作品,一会儿又问高尔基到底是俄国作家还是苏联作家。我索性装睡不搭她的话,心中暗暗盘算,要不要给她吃安定片。不给她吃怕折腾一夜不睡,给她吃又怕影响了脑子。终于听到她打起了轻微的鼾,不敢开灯看表,估计已是零点多了。

凌晨,窗外的杨树上,成群的麻雀齐声噪叫,然后便是喜鹊喳喳地大叫。我生怕鸟叫声把她吵醒,但她已经醒了。看看表,才四点多钟。这孩子平时特别贪睡,别说几声鸟叫,就是在她耳边放鞭炮也惊不醒,常常是她妈搬着她的脖子把她搬起来,一松手,她随即躺下又睡过去了,但现在几声鸟叫就把她惊醒了。拉开窗帘,看到外边天已大亮,麻雀不叫了,喜鹊还在叫。我心中欢喜,因为喜鹊叫是个好兆头。女儿洗了一把脸又开始复习,我知道劝也没用,干脆就不说什么了。离考试还有四个半小时,我很担心到上考场时她已经很疲倦了,心中十分着急。

早饭就在学校食堂里吃,这个平时胃口很好的孩子此时一点胃口也没有。饭后,劝她在校园里转转,刚转了几分钟,她说还有许多问题没有搞清楚,然后又匆匆上楼去复习。从七点开始,她就一趟趟地跑卫生间。我想起了我的奶奶。当年闹日本的时候,一听说日本鬼子来了,我奶奶就往厕所跑。解放后许多年了,我们恶作剧,大喊一声:鬼子来了!我奶奶马上就脸色苍白,把提着裤子往厕所跑去。唉,这高考竟然像日本鬼子一样可怕了。

终于熬到了八点二十分,学校里的大喇叭开始广播考生须知。我送女儿去考场,看到从培训中心到考场的路上拉起了一条红线,家长只许送到线外。女儿过了线,去向她学校的带队老师报到。

八点三十分,考生开始入场。我远远地看到穿着红裙子的女儿随着成群的考生涌进大楼,终于消失了。距离正式开考还有一段时间,但方才还熙熙攘攘的校园内已经安静了下来,杨树上的蝉鸣变得格外刺耳。一位穿着黄军裤的家长仰脸望望,说:北京啥时候有了这玩意儿?另一位戴眼镜的家长说:应该让学校把它们赶走。又有人说:没那么悬乎,考起来他们什么也听不到的。正说着蝉的事,看到一个手提着考试袋的小胖子大摇大摆地走了过来。人们几乎是一起看表,发现离开考还有不到十分钟了。几个带队的老师迎着那小胖子跑过来,好像是责怪他来得太晚了。但那小胖子抬腕看看表,依然是不慌不忙地、大摇大摆地向考场走。家长们都被这个小子从容不迫的气度所折服。有的说,这孩子,如果不是个最好的学生,就是一个最坏的学生。穿黄裤子的家长说,不管是好学生还是坏学生,他的心理素质绝对好,这样的孩子长大了可以当军队的指挥官。大家正议论着,就听到从学校大门外传来一阵低声的喧哗。于是都把身体探过红线,歪头往大门口望去,只见两个汉子架着一个身体瘦弱的男生,急急忙忙地跑了进来。那男生的腿就像没了骨头似的在地上拖拉着,脖子歪到一边,似乎支撑不了脑袋的重量。一个中年妇女——显然是母亲——紧跟在男孩的身后,手里拿着考试袋,还有毛巾药品之类的东西,一边小跑着,一边抬起胳膊擦着脸上的汗水与泪水。一群老师从考试大楼里跑出来,把男孩从那两个男人手里接应过去,那位母亲也被拦挡在考试大楼之外。红线外的我们,一个个都很感慨很同情的样子,有的叹气,有的低声咕哝着什么。我的觉悟不高,心中有对这个带病参加考试的男生的同情,但更多的是暗自庆幸,不管怎么说,我的女儿已经平平安安地坐在考场里,现在已经拿起笔来开始答题了吧。

考试正式地开始了,蝉声使校园里显得格外安静。我们这些住在培训中心的幸运家长,站在树阴里,看到那些聚集在大门外强烈阳光里的家长们,心中又是一番感慨。因为我们事先知道了培训中心对外营业的消息,因为我们花了每天120元钱,我们就可以站在树阴里看着那些站在烈日下的与我们身份一样的人,可见世界上的事情,绝对的公平是不存在的,譬如这高考,本身也存在着很多不公平,但它比当年的推荐工农兵大学生是公平的多了。对广大的老百姓的孩子来说,高考是最好的方式,任何不经过考试的方式,譬如保送,譬如推荐,譬如各种加分,都存在着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有的家长回房间里去了,但大多数的家长还站在那里说话,话题飘忽不定,一会儿说天气,说北京成了非洲了,成了印度了,一会儿又说当年的高考是如何的随便,不像现在的如临大敌。学校的保安过来干涉,让家长们不要在校园内说话,家长们很顺从地散开了。

将近十一点半时,家长们都把着红线,眼巴巴地望着考试大楼。大喇叭响起来,说时间到了,请考生们立即停止书写,把卷子整理好放在桌子上。女儿的年级主任跑过来,兴奋地对我说:莫先生,有一道18分的题与我们海淀区二模卷子上的题几乎一样!家长们也随着兴奋起来。一位不知是哪个学校的带队老师说:行了,明年海淀区的教参书又要大卖了。

学生们从大楼里拥出来。我发现了女儿,远远地看到她走得很昂扬,心中感到有了一点底。看清了她脸上的笑意,心中更加欣慰。迎住她,听她说:感觉好极了,一进考场就感到心中十分宁静,作文写得很好,题目是"天上一轮绿月亮"。

下午考化学,散场时,大多数孩子都是喜笑颜开,都说今年的化学题出得比较容易,女儿自觉考得也不错。第一天大获全胜,赶快打电话往家报告喜讯。晚饭后,女儿开始复习数学,直至十一点。临睡前,她突然说:爸爸,下午的化学考卷上,有一道题,说"原未溶解……"我审题时,以为卷子印错,在"原未"的"未"字上用铅笔写了一个"来"字,忘记擦去了。我说这有什么关系?她突然紧张起来,说监考老师说,不许在卷子上做任何记号,做了记号的就当作弊卷处理,得零分。我说你这算什么记号?如果这也算记号,那作文题目是不是也算记号?另外,即便算记号,你知道谁来判你的卷子?她听不进我的话,心情越来越坏,说,我完了,化学要得零分了。我说,我说了你不信,你可以打电话问问你的老师,听听她怎么说。她给老师打通了电话,一边诉说一边哭。老师也说没有事。但她还是不放心。无奈,我又给山东老家在中学当校长的大哥打电话,让他劝说。总算是不哭了,但心中还是放不下,说我们是在安慰她。我说:退一万步说,他们把我们的卷子当成了作弊卷,给了零分,我们一定要上诉,跟他们打官司。爸爸认识不少报社的人,可以借助媒体的力量,把官司打赢……

凌晨一点钟,女儿心事重重地睡着了。我躺在床上,暗暗地祷告着:佛祖保佑,让孩子一觉睡到八点,但愿她把化学卷子的事忘记,全身心地投入到明天的考试中去。明天上午考数学,下午物理,这两项都是她的弱项……

正文 第13节 卖白菜

1967年冬天,我十二岁那年,临近春节的一个早晨,母亲苦着脸,心事重重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时而揭开炕席的一角,掀动几下铺炕的麦草,时而拉开那张老桌子的抽屉,扒拉几下破布头烂线团。母亲叹息着,并不时把目光抬高,瞥一眼那三棵吊在墙上的白菜。最后,母亲的目光锁定在白菜上,端详着,终于下了决心似的,叫着我的乳名,说:

"社斗,去找个篓子来吧……""娘,"我悲伤地问,"您要把它们……"

"今天是大集。"母亲沉重地说。

"可是,您答应过的,这是我们留着过年的……"话没说完,我的眼泪就涌了出来。

母亲的眼睛湿漉漉的,但她没有哭,她有些恼怒地说:"这么大的汉子了,动不动就抹眼泪,像什么样子?!"

"我们种了一百零四棵白菜,卖了一百零一棵,只剩下这三棵了……说好了留着过年的,说好了留着过年包饺子的……"我哽咽着说。

母亲靠近我,掀起衣襟,擦去了我脸上的泪水。我把脸伏在母亲的胸前,委屈地抽噎着。我感到母亲用粗糙的大手抚摸着我的头,我嗅到了她衣襟上那股揉烂了的白菜叶子的气味。从夏到秋、从秋到冬,在一年的三个季节里,我和母亲把这一百零四棵白菜从娇嫩的芽苗,侍弄成饱满的大白菜,我们撒种、间苗、除草、捉虫、施肥、浇水、收获、晾晒……每一片叶子上都留下了我们的手印……但母亲却把它们一棵棵地卖掉了……我不由得大哭起来,一边哭着,还一边表示着对母亲的不满。母亲猛地把我从她胸前推开,声音昂扬起来,眼睛里闪烁着恼怒的光芒,说:"我还没死呢,哭什么?"然后她掀起衣襟,擦擦自己的眼睛,大声地说:"还不快去!"

看到母亲动了怒,我心中的委屈顿时消失,急忙跑到院子里,将那个结满了霜花的蜡条篓子拿进来,赌气地扔在母亲面前。母亲高了嗓门,声音凛冽地说:"你这是扔谁?!"

我感到一阵更大的委屈涌上心头,但我咬紧了嘴唇,没让哭声冲出喉咙。

透过矇眬的泪眼,我看到母亲把那棵最大的白菜从墙上钉着的木橛子上摘了下来。母亲又把那棵第二大的摘下来。最后,那棵最小的、形状圆圆像个和尚头的也脱离了木橛子,挤进了篓子里。我熟悉这棵白菜,就像熟悉自己的一根手指。因为它生长在最靠近路边那一行的拐角的位置上,小时被牛犊或是被孩子踩了一脚,所以它一直长得不旺,当别的白菜长到脸盆大时,它才有碗口大。发现了它的小和可怜,我们在浇水施肥时就对它格外照顾。我曾经背着母亲将一大把化肥撒在它的周围,但第二天它就打了蔫。母亲知道了真相后,赶紧地将它周围的土换了,才使它死里逃生。后来,它尽管还是小,但卷得十分饱满,收获时母亲拍打着它感慨地对我说:"你看看它,你看看它……"在那一瞬间,母亲的脸上洋溢着珍贵的欣喜表情,仿佛拍打着一个历经磨难终于长大成人的孩子。

集市在邻村,距离我们家有三里远。母亲让我帮她把白菜送去。我心中不快,嘟哝着,说:"我还要去上学呢。"母亲抬头看看太阳,说:"晚不了。"我还想啰嗦,看到母亲脸色不好,便闭了嘴,不情愿地背起那只盛了三棵白菜、上边盖了一张破羊皮的篓子,沿着河堤南边那条小路,向着集市,踽踽而行。寒风凛冽,有太阳,很弱,仿佛随时都要熄灭的样子。不时有赶集的人从我们身边超过去。我的手很快就冻麻了,以至于当篓子跌落在地时我竟然不知道。篓子落地时发出了清脆的响声,篓底有几根蜡条跌断了,那棵最小的白菜从篓子里跳出来,滚到路边结着白冰的水沟里。母亲在我头上打了一巴掌,骂道:"穷种啊!"然后她就颠着小脚,扎煞着两只胳膊,小心翼翼但又十分匆忙地下到沟底,将那棵白菜抱了上来。我看到那棵白菜的根折断了,但还没有断利索,有几绺筋皮联络着。我知道闯了大祸,站在篓边,哭着说:"我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母亲将那棵白菜放进篓子,原本是十分生气的样子,但也许是看到我哭得真诚,也许是看到了我黑黢黢的手背上那些已经溃烂的冻疮,母亲的脸色缓和了,没有打我也没有再骂我,只是用一种让我感到温暖的腔调说:"不中用,把饭吃到哪里去了?"然后母亲就蹲下身,将背篓的木棍搭上肩头,我在后边帮扶着,让她站直了身体。但母亲的身体是永远也不能再站直了,过度的劳动和艰难的生活早早地就压弯了她的腰。我跟随在母亲身后,听着她的喘息声,一步步向前挪。在临近集市时,我想帮母亲背一会儿,但母亲说:"算了吧,就要到了。"

终于挨到了集上。我们穿越了草鞋市。草鞋市两边站着几十个卖草鞋的人,每个人面前都摆着一堆草鞋。他们都用冷漠的目光看着我们。我们穿越了年货市,两边地上摆着写好的对联,还有五颜六色的过门钱。在年货市的边角上有两个卖鞭炮的,各自在吹嘘着自己的货,在看热闹的人们的撺掇下,戆起来,你一串我一串地赛着放,乒乒乓乓的爆炸声此起彼伏,空气里弥漫着硝烟气味,这气味让我们感到,年已经近在眼前了。我们穿越了粮食市,到达了菜市。市上只有十几个卖菜的,有几个卖青萝卜的,有几个卖红萝卜的,还有一个卖菠菜的,一个卖芹菜的,因为经常跟着母亲来卖白菜,这些人多半都认识。母亲将篓子放在那个卖青萝卜的高个子老头菜篓子旁边,直起腰与老头打招呼。听母亲说老头子是我的姥姥家那村里的人,同族同姓,母亲让我称呼他为七姥爷。七姥爷脸色赤红,头上戴一顶破旧的单帽,耳朵上挂着两个兔皮缝成的护耳,支棱着两圈白毛,看上去很是有趣。他将两只手交叉着插在袖筒里,看样子有点高傲。母亲让我走,去上学,我也想走,但我看到一个老太太朝着我们的白菜走了过来。风迎着她吹,使她的身体摇摆,仿佛那风略微大一些就会把她刮起来,让她像一片枯叶,飘到天上去。她也是像母亲一样的小脚,甚至比母亲的脚还要小。她用肥大的棉袄袖子捂着嘴巴,为了遮挡寒冷的风。她走到我们的篓子前,看起来是想站住,但风使她动摇不定。她将袄袖子从嘴巴上移开,显出了那张瘪瘪的嘴巴。我认识这个老太太,知道她是个孤寡老人,经常能在集市上看到她。她用细而沙哑的嗓音问白菜的价钱。母亲回答了她。她摇摇头,看样子是嫌贵。但是她没有走,而是蹲下,揭开那张破羊皮,翻动着我们的三棵白菜。她把那棵最小的白菜上那半截欲断未断的根拽了下来。然后她又逐棵地戳着我们的白菜,用弯曲的、枯柴一样的手指。她撇着嘴,说我们的白菜卷得不紧。母亲用忧伤的声音说:"大婶子啊,这样的白菜您还嫌卷得不紧,那您就到市上去看看吧,看看哪里还能找到卷得更紧的吧。"

我对这个老太太充满了恶感,你拽断了我们的白菜根也就罢了,可你不该昧着良心说我们的白菜卷得不紧。我忍不住冒出了一句话:"再紧就成了石头蛋子了!"

老太太抬起头,惊讶地看着我,问母亲:"这是谁?是你的儿子吗?"

"是老小,"母亲回答了老太太的问话,转回头批评我,"小小孩儿,说话没大没小的!"

老太太将她胳膊上挎着的柳条箢斗放在地上,腾出手,撕扯着那棵最小的白菜上那层已经干枯的菜帮子。我十分恼火,便刺她:"别撕了,你撕了让我们怎么卖?!"

"你这个小孩子,说话怎么就像吃了枪药一样呢?"老太太嘟哝着,但撕扯菜帮子的手却并不停止。

"大婶子,别撕了,放到这时候的白菜,老帮子脱了五六层,成了核了。"母亲劝说着她。

她终于还是将那层干菜帮子全部撕光,露出了鲜嫩的、洁白的菜帮。在清冽的寒风中,我们的白菜散发出甜丝丝的气味。这样的白菜,包成饺子,味道该有多么鲜美啊!老太太搬着白菜站起来,让母亲给她过称。母亲用秤钩子挂住白菜根,将白菜提起来。老太太把她的脸几乎贴到秤杆上,仔细地打量着上面的秤星。我看着那棵被剥成了核的白菜,眼前出现了它在生长的各个阶段的模样,心中感到阵阵忧伤。

终于核准了重量,老太太说:"俺可是不会算账。"

母亲因为偏头痛,算了一会儿也没算清,对我说:"社斗,你算。"

我找了一根草棒,用我刚刚学过的乘法,在地上划算着。

我报出了一个数字,母亲重复了我报出的数字。

"没算错吧?"老太太用不信任的目光盯着我说。

"你自己算就是了。"我说。

"这孩子,说话真是暴躁。"老太太低声嘟哝着,从腰里摸出一个肮脏的手绢,层层地揭开,露出一叠纸票,然后将手指伸进嘴里,沾了唾沫,一张张地数着。她终于将数好的钱交到母亲的手里。母亲也一张张地点数着。我看到七姥爷的尖锐的目光在我的脸上戳了一下,然后就移开了。一块破旧的报纸在我们面前停留了一下,然后打着滚走了。

等我放了学回家后,一进屋就看到母亲正坐在灶前发呆。那个蜡条篓子摆在她的身边,三棵白菜都在篓子里,那棵最小的因为被老太太剥去了干帮子,已经受了严重的冻伤。我的心猛地往下一沉,知道最坏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母亲抬起头,眼睛红红地看着我,过了许久,用一种让我终生难忘的声音说

"孩子,你怎么能这样呢?你怎么能多算人家一毛钱呢?"

"娘,"我哭着说,"我……"

"你今天让娘丢了脸……"母亲说着,两行眼泪就挂在了腮上。

这是我看到坚强的母亲第一次流泪,至今想起,心中依然沉痛。

正文 第14节 洗热水澡

当兵之前,我在农村生活了二十年,从没洗过一次热水澡。那时候我们洗澡是到河里去。我家的房后有一条胶河,每到盛夏季节,河中水势滔滔,坐在炕上便能看到河中的流水。回忆中那时候的夏天比现在热得多,吃罢午饭,总是满身大汗。什么也顾不上,扔下饭碗便飞快地跑上河堤,一头扎到河里去,扎猛子打扑通,这行为本是游泳,但我们从来把这说成是洗澡。在河里泡上一晌午头,等到大人们午睡起来,我们便爬上岸,或是去上学,或是去放牛羊。每年的夏天,河里总要淹死几个孩子,但并不能阻止我们下河洗澡。大人也懒得来管。我们都是好水性,没人教练,完全是无师自通,游泳的姿势也是五花八门。那时候,每到夏天,十岁以下的男孩子,身上都是一丝不挂,连鞋子也不穿。我们身上沾满了泥巴,晒得像一条条黑巴鱼。有一些胆大的女孩子也有每天中午跟着男孩子下河的,但她们总是要穿着衣服,拖泥带水,很不利索。

我们洗澡的时间大概从五一节开始,洗到十月国庆节为止。个别的特别恋水的孩子,到了下霜的深秋季节,还动不动就往河里跳。我们那时自然不知冬泳什么的,只是感到不下水身上刺痒。河里结了冰,我们就没法子洗澡了。然后就干巴一个冬季,任凭身上的灰垢积累得比铜钱还要厚。那时候我们并不知道城里人在冬季还能洗热水澡。

我第一次洗热水澡是应征入伍后到县城里去换穿军装的时候。那时我已二十岁。那个冬季里我们县共征收了九百名士兵,在县城集合,发放了军装后,像赶鸭子似的被赶到两个澡堂子里去。送行的家人们在澡堂子外边等着拿我们换下来的衣服。那时县城里总共有两个澡堂子。一个是公共澡堂,一个是橡胶厂澡堂。公共澡堂也叫人民浴池,是供县城人民洗澡用的,据说里边有一个很大的水池子,而且还是石板铺地。橡胶厂澡堂是供橡胶厂工人洗澡用的,规模很小,设施也差。我不幸被分到橡胶厂的澡堂里去。那个澡堂其实就是在平地上挖了一个坑,周遭抹上一层水泥。水泥坑中倒上几十桶热水。墙角上临时生了几个火炉子。澡堂里的墙上、地上到处都抹着一层又黑又黏的脏东西,估计是从橡胶工人身上洗下来的。屋子里散发着一股刺鼻的臭气,比农村里所有的气味都难闻。很多人捂着鼻子跑出来说不洗了不洗了!但带队的武装部干部说,你们已经是兵了,军令如山倒,让你们洗就得洗,不洗就是违抗军令。于是大家只好手忙脚乱地脱衣。三百个青年,光溜溜的,发一声喊,冲进澡堂里去,像下饺子一样跳到池中。水池立刻就满了人,好似肉的丛林。池中的水猛地溢了出来,在地上涌流,流到外间去,浸湿了我们脱下来的衣服。这次所谓洗澡,不过是用热水沾了沾身体罢了。力气小的挤不进去,连身体也没沾湿。但是从此之后,我知道了人在严寒的冬天,可以在室内用热水洗澡这件事。

当兵后,部队住在偏远的农村,周围连条可以洗澡的河都没有。我们整天摸爬滚打,还要养猪种菜,脏得像泥猴子似的,身上散发着臭气。但部队就是部队,待遇胜过农民。每逢重大节日,部队领导就提前派人到县城里去联系澡堂子。联系好了,就用大卡车拉着我们去。这一天部队把整个澡堂包下来了,老百姓不准入内。我们可以尽兴地洗。我们所在的那个县是革命的老根据地,对子弟兵有很深的感情。澡堂工作人员对我们特别客气,免费供应茶水,还免费供应肥皂,把我们感动得很厉害。那个很胖大的澡堂领导对我们说:好好洗,同志们,来一次不容易。有什么意见随时提出来,我们随时改正。我们的带队领导说:同志们,好好洗,认真洗,洗不好对不起人民群众对子弟兵的一片心意。我们在澡堂子里一般要耗六个小时,上午九点进去,下午三点出来。我们在老兵的带领下,先到水温不太高的大池子里泡,泡透了,爬上来,两个人一对,互相搓身上的灰。直搓得满身通红,好像褪去了一层皮,也的确是褪去了一层皮。搓完了灰,再下水去泡着。泡一会儿,再上来搓灰。这一次是细搓,连脚丫缝隙里都要搓到。搓完了,老兵同志站在池子沿上,说:不怕烫的、会享福的跟我到小池子里泡着去。我们就跟着老兵到小池子里去。小池子里的水起码有六十度,水清见底,冒着袅袅的蒸汽。一个新兵伸手试了试,哇地叫了一声。老兵轻蔑地看了他一眼,说:大惊小怪干什么?然后,好像给我们表演似的,他屏住气息,双手按着池子的边沿,闭着眼,将身体慢慢地顺到池子里。他人下了池子,几分钟后还是无声无息,好像牺牲了似的,我们胡思乱想着但是不敢吭气。过了许久,水池中那个老兵才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足有三米长。我们在一个忠厚老兵的教导下,排着队蹲在池边,用手往身上撩热水,让皮肤逐渐适应。然后,慢慢地把脚后跟往水里放。一点一点地放,牙缝里咝咝地往里吸着气。渐渐地把整个脚放下去了。老兵说,不管烫得有多痛,只要放下去的部分,就不能提上来。我们遵循着他的教导,咬紧牙关,一点点地往下放腿,终于放到了大腿根部。这时你感到,好像有一万根针在扎着你的腿,你的眼前冒着金火花,两个耳朵眼里嗡嗡地响。你一定要咬住牙关,千万不能动摇,一动摇什么都完了。你感到热汗就像小虫子一样从你的毛孔里爬出来。然后,在老兵的鼓励下,你一闭眼,一咬牙,抱着死也不怕的决心,猛地将整个身体浸到热水中。这时候你会百感交集,多数人会像火箭一样蹿出水面。老兵说,意志坚定不坚定,全看这一霎间。你一往外蹿,等于前功尽弃,这辈子也没福洗真正的热水澡了。这时你无论如何也要狠下心,咬住牙,你就想:我宁愿烫死在池子里也不出来了。这时你可能感到有万支钢针在给你针灸,你的心脏跳动得比麻雀心脏还要快,你的血液像开水一样在你的血管子里循环,你汗如雨下,你血里的脏东西全部顺着汗水流出来了。过了这个阶段,你感到你的身体不知道哪里去了,你基本上不是你了。你能感觉到的只有你的脑袋,你能支配的器官只有你的眼皮,如果眼皮算个器官的话。连眼皮也懒得睁开。你这时尽可以闭上眼睛,把头枕在池子沿上睡一觉吧。即便是这样死了,你也挺幸福是不是?在这样的热水中像神仙一样泡上个把小时,然后调动昏昏沉沉的意识,自己对自己说:行了,伙计,该上去了,再不上去就泡化了。你努力找到自己的身体,用双手把住池子的边沿,慢慢地往上抽身体,你想快也快不了。你终于爬上来了。你低头看到,你的身体红得像一只煮熟的大龙虾,散发着一股新鲜的气味。澡堂中本来温度很高,但是你却感到凉风习习,好像进了神仙洞府。你看到一根条凳,赶快躺下来。如果找不到条凳,你就随便找个地方躺下吧。你感到浑身上下,有一股说痛不是痛,说麻不是麻的古怪滋味,这滋味说不上是幸福还是痛苦,反正会让你终生难忘。躺在凉森森的条凳上,你感到天旋地转,浑身轻飘飘的,有点腾云驾雾的意思。躺上半小时,你爬起来,再到热水池中去浸泡十分钟,然后就到莲蓬头那儿,把身体冲一冲,其实冲不冲都无所谓,在那个时代里,我们没有那么多卫生观念。洗这样一次澡,几乎有点像脱胎换骨,我们神清气爽,自觉美丽无比。

过了十几年,我到北京上学、工作,虽然是身在首都,但要洗一次澡还是不容易。譬如在军艺上学期间,每周澡堂开一次。因为要讲究卫生,取消了水池子,全部改成了淋浴。总共十几个莲蓬头,全院数百个男子,只能是有人洗,有人在一边等。暖气烧得又不热,把人冻得像猴似的。好不容易洗完了澡,再冒着寒风、踩着满地的煤灰走回宿舍,连一点美好的感觉也找不到了。从那时我就想:将来如果有了钱或是有了权,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自己家里修一个澡堂子,澡堂子里有一大一小两个水池子,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热水,大池子里的水比较热,小池子里的水特别热。据说我党的许多领导人喜欢坐在马桶上办公,我如果成了什么领导人,一定要泡在澡堂子里办公,办公桌就浮在水面上。开会也在澡堂里开,大家一边互相搓着背,一边讨论,那样肯定能够比较坦诚相见,许多衣冠楚楚时解决不了的问题也就容易解决了。有好几次我接受记者采访,他们问我最大的理想是什么,我说就是将来在家修个澡堂子,天天能洗热水澡。

又过了将近十年,我的家中安装了燃气热水器,基本上解决了天天能洗热水澡的问题,但这离我的理想还相差甚远。在热水器下洗完澡,总是感到浮皮潦草,一点都不深刻,没有那种脱胎换骨的感觉。我理想的、我向往的、我怀念的还是县城里那种有热水池和超热水池的大澡堂子,如果要修一个私有的这样规模的大澡堂并能日日维持热水不断,我的钱还远远不够,我的权更是远远不够。我这样的人这辈子是当不上什么官了,所以指望着利用职权来为自己修一个大澡堂子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只有寄希望于我能写出一部畅销书,卖了几千万本,收入了亿万元的版税,那时,我的大澡堂子就可以兴建了。到时候欢迎各位到我家来洗澡,咱们一边洗澡一边谈论文学问题,那该是多么幸福的生活啊!

正文 第15节 说说福克纳老头

今年是福克纳诞辰一百周年,我想我应该写几句话来纪念他。

十几年前,我买了一本,认识了这个叼着烟斗的美国老头。

我首先读了该书译者李文俊先生长达两万字的前言。读完了前言,我感到读不读《喧哗和骚动》已经无所谓了。李先生在前言里说,福克纳不断地写他家乡那块邮票般大小的地方,终于创造出一块自己的天地。我立刻感到受了巨大的鼓舞,跳起来,在房子里转圈,跃跃欲试,恨不得立即也去创造一块属于我自己的新天地。

为了尊重福克纳,我还是翻开了他的书,读到第四页的最末两行:"我已经一点也不觉得铁门冷了,不过我还能闻到耀眼的冷的气味。"看到这里,我把书合上了,好像福克纳老头拍着我的肩膀说:行了,小伙子,不用再读了!

我立即明白了我应该高举起"高密东北乡"这面大旗,把那里的土地、河流、树木、庄稼、花鸟虫鱼、痴男浪女、地痞流氓、刁民泼妇、英雄好汉……统统写进我的小说,创建一个文学的共和国。当然我就是这个共和国开国的皇帝,这里的一切都由我来主宰。创建这样的文学共和国当然是用笔,用语言,用超人的智慧,当然还要靠运气。好运气甚至比天才更重要。

福克纳让他小说中的人物闻到了"耀眼的冷的气味",冷不但有了气味而且还耀眼,一种对世界的奇妙感觉方式诞生了。然而仔细一想,又感到世界原本如此,我在多年前,在那些路上结满了白冰的早晨,不是也闻到过耀眼的冰的气味吗?未读福克纳之前,我已经写出了,其中有一个小男孩,能听到头发落地的声音。我正为这种打破常规的描写而忐忑不安时,仿佛听到福克纳鼓励我:小伙子,就这样干。把旧世界打个落花流水,让鲜红的太阳照遍全球!

从此后,我忙于"建国"的工作,把福克纳暂时冷落了。但我与这个美国老头建立了一种相当亲密的私人关系。我经常在夜深人静时想起他。我还用见到他的书就买这种方式来表示我对他的敬意。

每隔上一段时间,我就翻翻福克纳的书。他在书里写了些什么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至今我也没把他老人家的哪一本书从头到尾读完过。我看他的书时,就像跟我们村子里的一个老大爷聊天一样,东一句西一句,天南地北,漫无边际。但我总是能从与他的交流中得到教益。

当我一度被眼前那些走红的小说闹得眼花缭乱时,福克纳对我说:伙计,要永远定出比你的能力更高的目标,不要只是为想超越你的同时代人或是前人而伤脑筋,要尽力超越你自己。

当我看到别人的成功发财心中酸溜溜时,福克纳对我说:伙计,好的作家从来也不去申请什么创作基金之类的东西,他忙于写作,无暇顾及。如果他不是一流作家,那他就说:没有时间或经济自由,以此来自欺欺人。其实,好的艺术可以来自小偷、私酒贩子、或者马夫。仅是发现他们能够承受多少艰辛和贫困,就实在令人惧怕。我告诉你,什么也不能毁灭好的作家,惟一能够毁灭好的作家的事情就是死亡。好的作家没有时间去为成功和发财操心。

与福克纳老头相交日久,我也发现了他一些可爱的小毛病。譬如说话没准,喜欢吹牛。明明没当上空军,却到处说自己开着飞机上天打过空战,脑袋里还留下一块弹片。而且他还公开宣称,从不为自己说过的话负责,譬如他曾经说过的一个作家为了创作,可以去抢劫自己的母亲。他跟海明威的关系也像两个小男孩似的,打起来很热闹,但没有什么质量。尽管如此,我还是越来越喜欢他。也许是因为他有这些缺点我才能历久不衰地喜欢他。

前几年,我曾去北京大学参加了一个福克纳国际讨论会,结识了来自福克纳故乡大学的两位教授。他们回国后寄给我一本有关福克纳生活的画册,其中有一幅福克纳穿着破胶鞋、披着破外套、蓬乱着头发,手拄着铁锹、站在一个牛栏前的照片。我多次注视着这幅照片,感到自己与福克纳息息相通。

正文 第16节 俄罗斯散记

一草原

1993年7月,我在边城满洲里采访时,曾化名王家宝,跟随一个旅游团,进入俄罗斯境内待了二十四小时。

我对俄罗斯的城市不感兴趣,更不想进去采购什么东西;跟随旅游团进入俄境的主要目的就是想看一看俄罗斯的草原。我们这边也有草原,但这边的草原与我想象中的草原大不一样。我想象中的草原应是辽阔无边的,应该是草浪追逐、牛羊隐没其间的,应该有无数的鲜花点缀在青草丛中,应该是上有百鸟鸣啭、下有清清的河流蜿蜒的。可是我看到的草原颜色枯黄,草棵低矮,还有一块块的"斑秃",好像瘌痢头似的。没有风吹草低,牛羊却很多,一群连着一群。贫瘠的草原瘦弱的草,它们如何能吃饱呢?也没有我想象中的五色的、大的比拳头还大、小的比米粒还小、点缀在绿草间、伸展到天边去的花朵。有河流,但河里多半没有水,有点水也是浑浊如泥汤。有鸟,但数量很少,它们显然很寂寞,有的在路边独步,有的在天上悲鸣。尤其糟糕的是一条宽阔的柏油马路把本来就不甚辽阔的草原劈成了两半,路边上竟然也有一些插着酒旗的店,有的店前,散乱地扔着三五颗血肉模糊的羊头,招引得苍蝇嗡嗡飞舞。到哪里去寻找我梦中的草原呢?满洲里的朋友说:到那边去看看吧,那边的草原也许能让你满意。

越过国境线,汽车沿着颠颠簸簸的土路,直插进俄罗斯。我看到土路两边牧草没膝,野花烂漫;一望无际的草原上,看不到一只牲畜,更看不到一个人。夜里好像刚下过雨,路面上的坑坑洼洼里,积存着淡黄色的雨水;路边的沟里,积水深深,无色而透明。而我们那边,夜里并没有下雨,干旱的草原上几乎要飞扬尘土。只隔着一条国境线,无论天还是地,竟有如此大的差别,这让我感到惊讶。我问同车的满洲里朋友:这是怎么回事呢?朋友道:我们那边的草原载畜量过多,远远超过了"负荷";我们的草原是疲惫的草原。而这边的草原载畜量过小,草都长疯了。我问:我们为什么不把载畜量弄得小一点呢?朋友道:难道这个问题还需要我来回答吗?是的,这个问题的确不需要回答了。

车越往里深入,人烟似乎越稀少。野草狂妄地长到了路上;路的轮廓越来越模糊。草原茫茫,望不到尽头;天底下只有我们的汽车在笨拙地爬行。不时有肥胖的野兔和老鼠横穿道路,它们的态度很从容,一点也不显惊恐。在我们头上,那些鸟儿,在灿烂的阳光里,有的盘旋、有的上蹿、有的降落,都热烈地鸣叫着,好像刚下课的小学生。远处有线条浑圆的山岭,与草原一色,这说明山岭上也生长着茂盛的青草。横躺的山脉像丰腴的女人,突兀的山包像伟大的苹果。俄罗斯草原沉重缓慢的呼吸我已经感觉到了,托尔斯泰、屠格涅夫、契诃夫、果戈理、肖洛霍夫等俄罗斯伟大作家的身影也依稀可辨了。因为我读过他们的书,曾被他们书中描写过的草原感动,所以我的心中有一种特殊的感觉。尽管他们笔下的草原未必是我脚下的草原,但我宁愿这草原是那草原。是的,这草原就应该是他们的草原,而他们的草原就是全人类的草原。

时近正午,车停。我们弯着腰下了车,男女分开,到路的两边去,为俄罗斯的草原施肥。然后伸着懒腰,呼吸着让人醺醺欲醉的空气,心情舒畅,感慨万千。眼睛贪婪地往近处看;往远处看;低头看草;抬头望天;真好,大自然;真遗憾,这里不是祖国;这里不是家乡。遥想到荒凉的月球、火星、金星、木星……茫茫宇宙中,有这样一个小小的地球,绿的像宝石,上边有这样美丽的局部,作为一个人,我,原本也是一堆互不相干的元素,金、银、铜、铁、锡……极其偶然地组合成一个能呼吸、能思想的生命,真是幸运,无怪乎人们感叹:活着真好,生命可贵;草是奇迹,木是奇迹,花是奇迹,鸟是奇迹,我是奇迹中的奇迹。如此一想,遗憾不成遗憾,感慨不算感慨,如果大家都如是我想,国将不国,民将不民,君将不君,臣将不臣,那样的日子与马克思想象的共产主义相差不会太远……旅游团的领队喊:喂!上车了!

但司机却发动不起来汽车了。他将鸭舌帽砸在车座上,骂骂咧咧地跳下车。咄!他说,跑累了,不想动了?那也不能在这里歇呀!司机掀开车盖板,探进头去,不知捣鼓什么。大家等了几分钟,都不着急。又等了几分钟,有人着急,开始嘟哝。领队下去,趴在司机身边,问一些外行话,表示关切;司机也不甚搭理。半个小时过去,人们焦虑起来,嗡嗡地议论,有些话很难听。司机满脸是汗,腮上抹两道油污,瞪着大眼,脾气大发:这是怎么个说话法?谁愿意它坏?老爷车,早该退休,老干部似的,赖着不退;也不是它不想退,是我们局长不让它退,我们局长谷糠里榨油,你们有能耐的回去抽他去,跟我说啥也没用。又有人说难听的,司机道:愿等就等,不愿等就自己走!说完还用拳头猛砸了一下车盖板,咚!吓了众人一大跳。四顾草原茫茫,前不见俄人,后不见同胞;这是真正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况且还在别人的国土上。人们考虑到这个现实,都乖乖地闭了嘴,心急如焚,却装出悠闲的模样,等着。有人吹起无聊的口哨;有人把头往后一仰,闭上眼;有人递给司机一支烟,讨好地说:师傅,慢慢修,我们等着,不着急。有人下了车。我在下车的行列中。

起初我们还不敢走远,生怕被那牢骚满腹的司机给甩掉。但到了下午三点,车还没修好。领队跟司机大吵了一架,气得小脸煞白。司机也怒容满面,扣上车盖板,踹一脚轮胎,骂一句脏话,坐到草地上抽起烟来。我大着胆子上前问:师傅,啥时能走?他瞪着眼说:你问我,我问谁去?

于是我就放心大胆地到草原深处漫游去了。我的裤子被柔软的草叶磨擦得作响,我的手指不时地抓一抓那些紫色的拳大的花朵。它们传达到我手上的感觉是那样的肉感:软软的,柔柔的,凉凉的……令我这个思想不健康的人浮想联翩。我想到了娜塔莎,想到了婀克西妮娅……想到了那个令人难忘的割草的夜晚,葛里高利和婀克西妮娅割草的夜晚。我隐约感觉到,今夜可能要在这草原上过夜了。因为天高气爽,阳光便格外强烈。地上的湿气袅袅上升。湿气中混合着青草的气味,花朵的气味,泥土的气味,还有文学的气味。下午的草原像一个巨大的蒸笼,幸亏有一缕缕的清风从远山那边吹来,才使人不至于太难过。风过之处,草梢便美妙无比地起伏着,花朵便风情万种地颤动着,让人的心莫名其妙地伤感着,甜蜜的惆怅,淡淡的忧伤,说不清是幸福还是痛苦。就这样站定了,很久不动,眼睛望着远处,但其实什么也没看见,眼睛在心里,看着俄罗斯这个伟大民族的悲凉而不悲伤、狂放但不疯狂的性格。

傍晚时分,巨大的红日落在了柔软的草梢上,草原上的景色宛若印象派的油画,色彩凝重得化不开。小鸟们纷纷降落到草棵间,苍鹰的身影像黑色的闪电,掠着草梢滑过。此时的草原,温暖中略带点寒意。这本来是能让人身心舒畅的好氛围,但由于汽车抛锚,将人们困在这荒无人烟的草原上,前途茫茫,吉凶未卜,再好的氛围,也难被注意。几个人包围着旅游团领队,让他想办法。领队摇头苦笑,看着司机。司机说:甭看我,看我也没用。这破车,得了"心肌梗塞",别说我修不好,上帝也修不好。你们都瞪着我干啥?想合伙吃了我?难道我不愿早早地开到红石市?灌上一瓶啤酒,往铺了雪白床单的床上一躺,那是个啥滋味?我的朋友打断他的话:伙计,你少说废话吧,总要想个法子。司机道:我说了,最好的法子就是耐心等待,等着过路的车,把我们拖回去。朋友说:总不能让我们在草原上过夜吧?司机说:在草原上过夜怎么啦?多浪漫呀!一个老姑娘模样的女人问:师傅,有狼吗?司机道:放心吧,有狼也不要紧,草原上野兔子成群,狼都撑的蹿稀,你就是把自己送到它们嘴边去,它们也懒得张口。人们咧咧嘴,哭笑不得。那老姑娘一走,司机低声道:就您那肉,狼能咬动吗?我的朋友对我说:伙计,委屈你了。我说:挺好,的确很好,能在俄罗斯的草原上过夜,这机会千载难逢。朋友道:但愿你说的是真话。

太阳落下去了,月亮随即放出了光辉。起初这光辉还有些混浊,很快便清澈起来;银光闪闪,如水银泻地。草梢肃然不动,安静了一刻,四周便响彻了虫鸣。夜的草原并没有休息,而是更蓬勃地表现着生命的运动。有浪漫情怀的人捡来一些枯草,点起一堆篝火。在明月的逼视下,火苗显得软弱,像没有热度的、褪色的红绸。成群的飞虫往火里扑,烧得翅羽啪啪响。但篝火很快便熄灭了,只余下一堆暗红的灰烬。草原上潮气浓重,干草难弄,人们其实没有心思,浪漫情怀不能持久。草原一望无际,只要有车来,几十里外就能看到。大家四处看看,只见月水流动,只有草色朦胧,没有车影,这时候了,不可能再有车来。人们绝望了,嘟哝着,咒骂着,钻进车,睡去,或是迷糊着,熬这漫漫长夜。

我拉着朋友,往草原深处走去。我们分拨开茂草,简直就是分拨开月光。我感到身在月光水里游。我伸出手去,抓一把,撩一下,分明感到月光的阻力,恍然听到月光水的泼剌之声。就这样走啊走,起先是清清楚楚,继而是昏昏沉沉,沉浸在幸福的麻木状态中。但我的朋友受不了了。他说:哥们儿,别走了,再走就到了莫斯科了。我不理他,继续前行。我知道他会厌烦,这种月下的草原漫步,腿被露水打湿,脸被蚊虫叮咬,同伴是粗鲁的男人,不是多情的少女,他理应厌烦。一切都是重复的,同样的草在磨擦我们,同样的虫鸣在喧闹我们,同样的月光在照耀我们,但我的兴趣就在这重复之中,我的幸福也在这重复之中。

我们终于在一个突起的山包上停住了。转着圈子往四处看,看到了极远处有一簇闪烁的灯火。朋友说:那就是红石市了,可望不可即。我说:老兄,老兄,我已经十分满足,感谢那司机,那破车。朋友道:我认识一个作家,为了证明自己与常人的区别,别人说臭的,他一定要说香;别人说香的,他一定要说臭。我说那就是我。他哈哈大笑。山包上比较干燥,我们坐下来,抽了一支烟,然后躺下。小虫子钻进我的裤腿,我不理睬它们。我仰望着星空,从没见过的如此灿烂的星空。在漫野的虫鸣声造出的特殊的寂静里,我倾听着星斗的声音。星斗灼灼,摇摇欲坠。流星如火,划破天穹。中国的老人们对自己的后代说:地上死一个人,天上坠一颗星。俄罗斯的老人对自己的后代说:天上坠一颗星,地上死一个人。我们头顶着同一个星空。我们仰望星空时,国界便模糊不清了。但我们到底不能永远仰着头,更多的时候我们必须低下头。我们低下头时,便面对着严酷的现实。中国的国土上人满为患,而俄罗斯的国土上人烟稀少。我们的草原载畜量过大,草原已经疲惫不堪;我们的森林在逐年萎缩;我们的耕地面积在逐年减少……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市场繁荣、物价稳定;俄罗斯呢?你有如此辽阔的草原,你有汪洋大海般的森林,你有浩瀚的土地……可你怎么会这样穷?俄罗斯的人民要想小康实际上并不困难。社会主义在前苏联的试验是比较彻底地失败了。俄罗斯的经济现在还处在休克后的短暂昏迷中。但俄罗斯的自然条件实在是太优越了,国土如此辽阔,资源如此丰富,人口如此稀少,俄罗斯人要想富起来比起我们中国人的致富肯定要容易许多。当时我就想到:他们不会永远穷下去的。我们想用俄罗斯的暂时贫穷来证明资本主义不如社会主义是很幼稚的;同理,如果几年后俄罗斯人民富裕起来,我们也不会把这当成资本主义胜过社会主义的证明。无论什么社会制度下的人民,都是勤劳勇敢、最富有创造力的群体。只要稍稍放松扼着他们脖子的手,让他们能够呼吸;只要稍稍延长他们手铐脚镣间的链条,让他们能够劳动;他们便能创造出璀璨的文化和巨大的财富。否则,过去的世界就不可理喻;现在的世界也无法解释。

第二天上午,一辆满洲里市的旅游车在我们车后停下来。人们拥上去,好像见到了久别重逢的亲人。这车上的司机与我们车的司机很熟,他问他:伙计,怎么啦?他回答:伙计,别提了,一言难尽!有绳子吗?拖上我们。他说:这怎能拖得动?我来看看,哪里坏了。他上了他的车,三扳两踹,轰的一声,发动机嗡嗡地运转起来。这不是好好的吗?你他妈的捣什么乱?他说。我们的司机纳闷地自言自语:见鬼,见鬼,活见了鬼!我们车上的旅客顿时疯了,难听的话语像雨点一样砸在司机的头上。他咧了咧嘴,满面通红,终于低下了傲慢的头。

因为我们办的是"二日游"集体护照,所以,只好调头祖国。

二边城

第二年夏天,我二到满洲里,依然化名王家宝,跟随着一个旅游团,进入俄罗斯境内。还是那种二日游,还是去那离中国最近的红石市。这一次开车的是一个动作干练、走路像跳舞、说话像唱歌、名叫老龙的女司机。她看起来有二十岁出头年纪,皮肤很白,眉毛很黑,嘴唇很红,眼睛很大,略微翘起的唇上生着一层很浓的茸毛,如果不客气,说是胡子也可以。依然是那位朋友陪我去。他跟那个老龙很熟,当着全车人的面他们公然调情。老龙嘴巴锋利,妙语连珠,使我们的车里充满了欢声笑语。我们上午七点出发,中午一点便到了红石市。

汽车停在一个小旅馆前边,旅游团的领队上楼去办理住宿手续,我们便坐在楼前的石头上等候。旅馆前面的草地上坐着两个俄罗斯姑娘,一个留着长长的金发,另一个剃着小平头,头发的颜色是那种所谓的亚麻色。她们看着我们,面带着友好的笑容,不说话,静静地抽烟。我也掏出烟来,递给朋友一支,自己点了一支。女司机瞟了我一眼,凭感觉我知道她也会吸烟,赶忙递给她。她摇摇头,说:"改邪归正了。"朋友道:"装什么呀,抽吧,王家宝老师也不是外人。"她说:"不是王家宝老师的问题,是我老公的问题,他嫌我嘴里有烟味,最近一个时期,拒绝与我接吻。"朋友道:"老龙,大事不好了!"老龙道:"怎么啦?"朋友道:"根据我的经验,一个男人,绝不会因为女人嘴里有烟味而不跟她接吻,这是他即将叛变的预兆!"老龙道:"叛去吧,我巴不得呢!"我说:"连男人叛变都不怕,难道还怕一支香烟吗?"她说:"王家宝说得对,我们就照王家宝说得办!"她接过香烟,我的朋友帮她点上。她很老练地抽了一口,憋了一会儿,才把两道白烟,从鼻孔里喷出来。

领队办好了手续,招呼我们进了楼。房间大小不一,很不规范,但有一点相同,那就是最充分地利用了空间,把能安床的地方全都安上了床。房间尽管狭窄,但我还是感到很满意,因为那床单是雪白的,被套是雪白的,枕头巨大、雪白、而且蓬松,它们全都散发着一股好闻的肥皂气味。尤其是那枕头,立即就让我联想起娜塔莎、安娜·卡列尼娜等人。她们的床头上一定也放着这样的枕头,枕头里塞着鹅毛。我们安顿下来,洗了一把脸,刚要躺到床上享受一下,领队就要我们集合去吃饭。我们的肚子这时才感到有一点饿了,便呼啦啦地跟着领队下了楼。

走出去大约有三里地,才到了一家饭馆。有人嫌远,发起牢骚来,领队说:"全城也就十几家饭馆,这是最近的了。临行时我就告诉过你们,要你们最好带足干粮,你们不信,责任就不在我了。"

我们进了那家饭馆,很大的铺面里,竟然只有我们一拨客人。一个红脸膛的男人懒洋洋地走过来,很不友好地扫了我们一眼,然后咕咕噜噜地跟领队不知说了些什么。女司机懂一点俄语,她对我们说,这家伙嫌我们来人太多,不愿意接待。我感到很纳闷,哪有开饭店嫌客人多的道理呢?这也许是个国营饭店吧?女司机道:他懒,俄罗斯人都懒。我对女司机的解释不以为然。那红脸男人摔给领队一份菜单。领队对我们说:没有什么好点的,只有红菜汤、泥肠、黑面包。大家说:就是这了,让他快点。领队笑道:每人一份,一千卢布。想快是不太可能的,希望大家耐心等待。于是我们就坐等。等了足有一个小时,厨房里连一点动静也没有,那个红脸汉子连面也不露。我们望着窗外,看到宽广的马路上,车辆很少,只有一些青年人骑着摩托车呼啸而过。有的旅客等烦了,让领队去催。领队苦笑着说:催也没用。但她还是起身到厨房里去了。一转眼领队就出来了,对我们说:鬼影都没有一个。于是众人都愤愤不平地走进厨房。果然没有人,只见苍蝇飞舞的案板上放着几个西红柿,墙角上还有一堆洋葱头。女司机抄起菜刀,剁得案板啪啪响。她大喊着:"瓦西里,瓦西里,你滚到哪里去了?!"那个红脸汉子从一扇小门里应声而出,身后跟着一个胖大的女人。女司机挥舞着菜刀,用半生不熟的俄语咆哮着。那男人的目光随着老龙同志的刀刃转动,嘴里咕噜着,好像是在解释。我们问领队:他说什么?领队苦笑道:"他说把我们要吃饭这事给忘了。"

我们只好出去坐等。我问老龙怎么知道那男子名叫瓦西里,她说:"我叫他瓦西里了吗?"过了大概半小时,红菜汤上来了。每人一钵子,颜色不红不黑,温度不凉不热,滋味不咸不淡,胡乱喝了两勺,便推到一边去。又等了半小时,主食终于上来了。每人一根灰白的肠子,两片灰色的面包。肠子是腥的,面包是黏的。爱吃不吃。我感到十分失望。我原以为能在俄罗斯吃到煮得烫手的土豆、烤得酥焦的面包、焖得稀烂的小牛肉之类美食,没想到竟然吃了些这个。读了那么多苏联和俄国小说,屡屡被书中描写的那些美食吸引得馋涎欲滴,希望太大,失望便愈深。我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印象好坏,多半是建立在该地的食物的好坏上,俄罗斯吃得太差,我对它的印象也就糟透了。

吃完这顿窝心饭走到大街上,已是半下午的光景。领队说可以自由活动了。我们便三五成群地散开了。我和我的朋友跟那个女司机在一起活动。女司机原本是要回去睡觉的,她说她已经把这个小城市的边边角角都转遍了。我的朋友说:"老龙,王家宝老师是远道来的客人,你不陪一陪简直不像话、简直不够意思。"女司机看看我,说:"我看王老师是个老实人,就陪一陪他吧,如果是你一个人,我决不敢冒这个险。"朋友道:"你以为自己还是个黄花大闺女?你也不睁开眼睛看看,满大街都是美貌的俄罗斯少女,我要调戏也去调戏她们。"女司机道:"就你那痨病鬼的身板,还敢跟俄罗斯老娘们叫板?那才是站着进去,爬着出来呢!"大街上确实有不少俄罗斯姑娘,她们穿着时髦,体态优美,目光流盼生辉,开口一笑,都露出雪白的牙齿。我问女司机:"老龙,这些姑娘在家里吃什么东西呢?是不是也跟我们方才在饭店里吃的一样?"女司机说:"王老师,您这个问题可把我给问住了。我也不知道她们在家里吃什么东西,要不要上去问问?"我说:"那样不好,人家会说我们中国人不讲文明礼貌。"

我们溜溜达达地来到了市中心的广场。就这个小城而言,这个广场可真够大的。广场上一半铺了八角水泥块,另外的地方却生着茂盛的野草,好像还没来得及整理似的。广场正中放着一辆坦克。坦克后边竖着一块纪念碑。女司机说,俄罗斯的每个城市都在广场上放着一辆坦克,可能是进行传统教育吧。广场上有几个小男孩在踢足球,还有一些小女孩在唱歌。有一个相貌十分美好的少妇推着一辆很豪华的婴儿车在悠闲地漫步。少妇的衣裙飘飘,一看就是上等的料子。那个小家伙躺在车里,嘴里叼着一个乳胶奶头。我说,这个少妇,如果不是本市权贵的儿媳妇,就是大款的小蜜。朋友说:"这你就不懂了,俄罗斯女人刚生完孩子都是这个样子。"女司机说:"你们俩打个赌吧。"朋友说:"赌什么?"我说:"你说赌什么咱就赌什么!"朋友说:"那就赌一条红中华吧,回去买。"我说好。女司机真的走上前去,用结结巴巴的俄语,与那少妇搭上了腔。她们说的什么,我们一点也不知道。女司机说:"王家宝老师您赢了。这个女子,名叫塔莉娅,是红石市长的女儿。"

正对着广场是一幢很有气派的大楼,楼的颜色灰秃秃的,这个城市的所有建筑都是灰秃秃的。女司机说:"这是他们的大会堂。"我们走到楼前,看到大门前的廊柱上贴着海报。女司机看了看,说:"好像晚上有演出。"我问演什么,女司机说:"好像是歌剧。"我说,我们买票吧,在这里看一场歌剧,很有纪念意义,不枉来了一趟俄罗斯。女司机说:"我也拿不准是不是歌剧。"我说管它是什么呢,先买了票再说。于是女司机就上前去买了三张票。然后我们继续闲逛,逛到时间,走进剧场,看到粗糙的舞台上挂上了一块不大的银幕,才知道,演出的根本不是什么歌剧,而是一场电影。我说电影也好,能在俄罗斯看场电影将来回国也可以吹一吹。没想到观众还挺多,男男女女,以年轻人居多,都叠着脖子搂着腰。灯光暗下,电影开演。片名一出,我们不禁笑起来。原来放映的是中国影片《地道战》。我想不明白俄罗斯的一个小城里为什么会放这种影片。我的朋友说,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五十周年,中国的抗日战争,也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一个组成部分。

这天夜里,躺在舒服的床上,本想睡一个好觉,但刚刚矇眬入睡,就听到窗外响起了歌声。睁开眼,看到一缕明亮的月光从麻布的窗帘缝隙里射进来。仔细一听,唱歌的是几个男子,歌词听不懂,但曲调很熟悉,是《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喀秋莎》之类。唱完一曲,又接上一曲。我走到窗口,拉开窗帘,看到窗外月光皎洁,银辉遍地,树影婆娑。几个小伙子,背靠树干,对着一扇窗户放歌。那窗口自然不是我们的窗口,是女司机她们住的房间的窗口。我问朋友,难道我们这个团里有跟俄罗斯青年谈恋爱的女人吗?朋友说,在这个世界上,什么事情都是可能的。我问,你猜是哪个姑娘吸引了俄国青年来唱小夜曲呢?不会是老龙吧?朋友说,也许正是老龙。老龙开旅游车跑这条线有好几年了,勾上几个俄国小青年完全有可能。我说,老龙不是结婚了吗?朋友说,你不是从大都市来的?结婚算什么?结婚也不妨碍恋爱嘛。我们正闲扯着呢,就看到那扇窗户猛地推开了。一个女子,探出半截身体,突然放开了歌喉。我惊喜地说:老龙,果然是老龙!老龙的嗓音浑厚柔软,好像上等的呢绒。女声男声重叠在一起,浑然一体,没有缝隙,和谐而圆满,深深地感动了我的心。一曲完毕,老龙关上窗户,再也没露头。那几个小青年又唱了几曲,就摇摇摆摆地走了。突然的安静降临,好像刚才发生的一切是个梦境。月光如水,夜色优美。正是睡觉的好时辰,但我一点也没了睡意。

第二天上午,我们跟随众人,先去参观市政府大楼。我们去时,人家还没上班。我们在外边转圈,看到那大楼的墙砌得歪歪扭扭,很多砖头还砌成了直缝。这在中国是绝对不允许的,连乡村的建筑队也干不出这样的糙活,可这就是市政府大楼。大楼的门更是粗糙,木头没上油漆,铁件生着红锈。木板之间的缝隙能插进去一根手指。我心中暗想,俄罗斯的飞船是怎样造出来的又是怎样飞上天的呢?

参观罢政府大楼,我们去商店采购。商店里除了笨重的工具还可以看看,别的无甚可看。我们又去逛自由市场。自由市场上的货物大多数是中国货,也无甚可买。于是我们就蹲在墙角抽烟。这时,一个衣衫不整的老头走上来,用一口虽然怪腔怪调,但是很流畅的汉语跟我们谈生意。朋友问他有什么货,他说:"什么都有,你们要什么?"朋友道:"你说吧,有什么货。"他就给我们报货名:"钢材要吗?"不要。"木材要吗?"不要。"化肥要吗?"不要。"铀235要吗?"我吃了一惊,问:"你说啥?"他说:"铀235呀!"难道就是那种能造原子弹的铀235?"对,就是造原子弹的铀235,核原料。"朋友问:"你有多少?"他说:"不多,也就是一吨。"朋友说:"我们想要,但是运不回去。"他说:"如果你们真要,运输问题我负责。"我说:"铀235我们就不要了,不过,如果您有原子弹,我们想买一个。"他兴奋地说:"真的吗?我可以帮你们搞到,不过,你们得先付百分之三十的定金。"一直不开口的女司机说:"走吧你,别在这里蒙人了!"他摇摇头,说:"你们没有诚意,没有诚意……"他很失望地走了。

我们没吃午饭,就上车往祖国方向急驶,沿途上看到俄罗斯草原还像去年那样郁郁葱葱,有几只肚子上生着大白花的奶牛在草地上悠闲地吃草,一个提着挤奶桶的俄罗斯少女向奶牛走去。我的心中平平淡淡,既没有满足也没有失望。一切都与我想象得不一样,一切都与我想象得一样。

正文 第17节 读鲁迅杂感

大约七八岁的时候,就开始读鲁迅了。这绝不是也绝不敢自夸早慧,也绝不是绝不敢想借此冲淡一下那些"德高望重"的革命作家涂抹在我脸上的反革命油彩,那时的读鲁迅的书,实在是因为脚上生了一个毒疮无法下地行走只能困顿在炕头上,而炕头上恰好有一本我的正在念中学的大哥扔在那里的鲁迅作品选集。当时我的兴趣是阅读连环画,而这选集,除了封面上有作者一个坚硬的侧面头像之外,别无一点图画,连装饰的花边条纹都没有。墙上倒是颠倒贴着一些绘有图画的报纸,但早已看得烂熟了,于是在万般无奈之下,坐在炕上,透过后窗,望着河里汹涌的秋水,听着寂寞的浪涛声和更加寂寞的秋风扫落叶的瑟瑟声,我翻开了鲁迅的书,平生第一次。

不认识的字很多,但似乎也并不妨碍把故事的大概看明白,真正不明白的是那些故事里包含的意思。第一篇就是著名的,现在回忆起那时的感受,模糊的一种恐惧感使我添了许多少年不应该有的绝望。恰好那个时代正是老百姓最饿肚子的时候,连树的皮都被剥光,关于人食人的传闻也有,初次听到有些惊心动魄,听过几次之后,就麻木不仁了。

印象最深至今难忘的传闻是说西村的庄姓哑巴——手上生着骈指,面貌既蠢且凶——将人肉掺在狗肉里卖。他是以屠狗卖肉为生的,因为是哑人,才得以享有这"资本主义"的自由。据说几个人在吃他的狗肉冻时,突然吃出了一个完整的脚指甲,青白光滑宛如一片巨大的鱼鳞。那些食了肉的人呕而且吐了,并且立即报告给有关部门知道。据说哑巴随即就被抓了,用麻绳子五花大绑着,绑得很紧,绳子直煞进肉里去。

这些恰是我读鲁迅不久前的传闻,印象还深刻在脑子里,所以,读罢,那些传闻,立即便栩栩如生,并且自然地成了连环的图画,在脑海里一一展开。其实,那些食了肉的人,在没发现脚指甲前,并没尝出什么异味,甚至都还赞颂着狗肉的鲜美,只是在吃出了指甲后,才呕而且吐了。据说哑巴的原料是丰富的,挂狗头卖人肉。狗多半是离家出走的——家里连人的嚼谷都没有,狗又不愿意陪着人吃草根咽树皮——离家出走后又多以人尸为主食。吃死人的狗大都双眼通红,见了活人也要颈毛耸立、白牙龇出、发出狼般咆哮的。所以,即便是单吃狗肉也是在间接地吃人。哑巴之所以要在狗肉里掺假,很简单的原因就是猎获一匹吃死人吃红了眼的疯狗很费力气甚至还要冒一些生命的危险。狗一旦离家出走,往往就是觉悟的标志,而狗的觉悟直接就是野性的恢复,直接就是一场狗国的寻根运动,而狗国的根轻轻地一寻就进了狼群,于是那些丧家的吃人肉吃红了眼、野而且疯的狗实际上就是狼的亲兄弟,甚至比狼还要可怕。因为它们毕竟被人豢养过,深知人的弱点而又有着被人愚弄利用过的千代冤仇,这样的狗在受到人的袭击时咬起人来决不会牙软。这一切旨在说明,尽管遍野可见野狗,但哑巴依靠着原始的棍棒、绳索和弓箭要猎到一条疯狗也并不容易,但他要从路边的横倒和荒野的饿殍身上剔一些精肉则要比较简便许多。于是就像传说中的熏挂火腿几只猪腿里必有一条狗腿一样,哑巴出卖的一盆狗肉冻里,就可能添加了相当数量的人肉。——写出这样的文字必然地又会让那些恨我入骨的正人君子们恶心、愤怒,让他们仰天长叹:"试看今日之中国,究竟是谁家之天下?"又会让他们联合起来印刷小报广为散发并往他们认为能够收拾我的部门邮寄而且逼着人家或者求着人家表态,让他们在已经由他们赏赐给我的那些写着"文化汉奸"、"民族败类"、"流氓"、"蛀虫"字样的大摞帽子上再加上一顶写着我暂时猜不出什么字样的帽子,让他们对我的旧仇上再添上一些新恨——但终究恶习难改,写着写着就写出了真话。尽管我也想到过,这样写下去,那些毒辣的先生们为了捍卫"文学的阶级性"也许就会虾腰从靴筒里拔出一柄锋利的匕首从背后捅了我——如果捅了我真能纯洁了文坛真能使他们认为"不知今日之天下,究竟是谁家之天下"的天下光复了成为了他们的天下,那我甘愿成为他们的牺牲。也正如他们的一员偏将所说,"这样的文字放在反右那会儿,早就划成了右派",是的,真要复辟了那时代,现今的文坛上,恐怕是布满了右派。如果再彻底一点,重新来一次"文化大革命",按他们的革命标准,现今的中国人,只怕大半没有了活路。遗憾和滑稽的是,那些用"文化大革命"和"反右"的方式对付我的人,竟然也有几个自称是"反右"和"文革"的受害者,这问题我感到百思不得其解,重读鲁迅的后才恍然大悟。

我还是要说要写,因为文坛毕竟不是某人的家庙,而某省也不是某人的后院,时代也早已不是他们虽然在其中吃了苦头(据说)但实际上心神往之的"文革"和"反右"时代。至于我的文章让那些大人先生们舒服不舒服我就不管了。他们结帮拉伙,联络成一个小集团污蔑我,暗害我,很令我不舒服,但他们能因为我不舒服而停止对我的迫害吗?我看过这些先生控诉"反右"和"文革"的文章,甚至曾经产生过对他们的同情。但经历了他们对付我的方式,我感到满腹狐疑。他们置人于死地的凶狠和周纳罗织别人罪名的手段分明是重演着一种故伎,好像是不幸被埋没的才能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表现了出来,而且是那样的淋漓尽致。如果真是为了把被不知什么人抢去的江山夺回来而拔剑跃起,这会让我为他们喝一声彩,但事实上,在漂亮的画皮下遮掩着的,往往是一些哑巴掺进狗肉里的东西,甚至连这东西也不如。

后来的事实证明哑巴挂狗头卖人肉的传闻终究是传闻。他并没有被有关部门用麻绳五花大绑了去。我的脚好之后在河堤上逢到过他,依然是蠢而且凶的样子,依然是挑着两只瓦盆卖他的狗肉,依然有许多人买他的狗肉下酒,似乎也不怕从那肉冻里吃出一片脚指甲,传闻也就消逝。但不久哑巴却让他自己手上的骈指消失了,有说是去医院切掉了的,有说是他自己用菜刀剁去的。传闻又起,说他的骈指就掉进了狗肉汤里,与狗肉冻在了一起。一联想又是恶心,但也没让他的生意倒闭,吃狗肉的人照吃不误,似乎也不怕把那根骈指吃出来。后来生活渐渐地好起来,饿死人的事情几乎没有了,野狗日渐少而家狗渐渐多,但卖狗肉的依然是哑巴一人。即便"文革"中横扫了一切,哑巴的狗肉买卖也照做不误。人人都知道卖狗肉收入丰厚,远远胜过在大寨田里战天斗地,但也只能眼热而已。哑巴卖狗肉,既是历史,又像是特权。他是残疾人,出身赤贫,根红苗正,即便不劳动,生产队里也得分给他粮草。他杀狗卖肉,自食其力,既为有钱的人民提供了蛋白质,又为生产队减轻了负担,正是三全其美的好事。其实,即使是在"文革"那种万民噤口、万人谨行的时期,无论在民间还是在庙堂,还是有人可以口无遮拦、行无拘谨,这些人是傻子、光棍或者是装疯卖傻扮光棍。譬如"文革"初期,人们见面打招呼时不是像过去那样问答,"吃了吗?——吃了",而是将一些口号断成两截,问者喊上半截,答者喊下半截。譬如问者喊:"毛主席——",答者就要喊:"万岁!"一个革命的女红卫兵遇到我们村的傻子,大声喊叫:"毛主席——",傻子恼怒地回答:"操你妈!"女红卫兵揪住傻子不放,村子里的革委会主任说:"他是个傻子!"于是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在"文革"中的一个大雪纷飞之夜,曾替一拨聚集在一起搞革命工作的人们去哑巴家里买过狗肉。天冷得很,雪白得很,路难走得很,有一只孤独的狗在遥远的地方里哀鸣着。我的心中涌起了很多怕,涌起了怕被吃掉的恐惧——这又是在玩深沉了。

就像一棵树——哪怕是一棵歪脖子树——只要不刨了它的根它就要长大——哪怕是弯弯曲曲的——一样,我这个很败的类也渐渐由少年而青年。那岁月正是鲁迅被当成敲门砖头砸得一道道山门震天价响的时候。那时的书,除了"毛选"之外,还大量地流行着白皮的、薄薄的鲁迅著作的小册子,价钱是一毛多钱一本。我买了十几本。这十几本小册子标志着我读鲁的第二个阶段。这时候识字多了些,理解能力强了些,读出来的意思自然也多了些。于是就知道了选进小学语文课本的《少年闰土》原是《故乡》的一部分,而且还知道被选进中学课本的《社戏》删去了对京戏的一些大不敬的议论。可见被断章取义连鲁迅也要承受的,我的拙作被那些刀斧手们切割成一块块地悬挂起来招蝇生蛆就没有什么理由值得愤愤不平了。

这一阶段的读鲁迅是幸福的、妙趣横生的,除了如《故乡》、《社戏》等篇那一唱三叹、委婉曲折的文字令我陶醉之外,更感到惊讶的是里那些又黑又冷的幽默。尤其是那篇,其瑰奇的风格和丰沛的意象,令我浮想联翩,终生受益。截止到今日,记不得读过多少遍,但每次重读都有新鲜感。可见好的作品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志就是耐得重读。你明明知道一切,甚至可以背诵,但你还是能在阅读时得到快乐和启迪。一个作家,一辈子能写出一篇这样的作品其实就够了。

读鲁迅的第三阶段,其时我已经从军艺文学系毕业,头上已经戴上了"作家"的桂冠,因为一篇《欢乐》,受到了猛烈的抨击,心中有些苦闷且有些廉价的委屈,正好又得了一套精装的《鲁迅全集》,便用了几个月的时间通读了一遍。当然这所谓的"通读"依然是不彻底的,如他校点的古籍、翻译的作品,粗粗浏览而已,原因嘛,一是看不太懂,二是嫌不好看。这一次读鲁,小有一个果,就是摹仿着他的笔法,写了一篇《猫事荟萃》。写时认为是杂文,却被编辑当成小说发表了。现在回头读读,只是在文章的腔调上有几分像,骨头里的东西,那是永远也学不到的。鲁迅当然是个天才,但也是时代的产物。他如果活到共产党得了天下后,大概也没有好果子吃。

去年,因为一部和"十万元大奖",使我遭到了空前猛烈的袭击。如果我胆小,早就被那些好汉们吓死了。我知道他们搞得根本不是什么文学批评,所以也就没法子进行反批评。我知道他们一个个手眼通天,其中还有那些具有丰富的"斗争经验"一辈子以整人为业的老前辈给他们出谋划策并充当他们的坚强后盾,我一个小小的写作者哪里会是他们的对手?但我读了鲁迅后感到胆量倍增。鲁迅褒扬的痛打落水狗的精神我没有资格学习,但我有资格学习落水狗的精神。我已经被你们打落水了,但可惜你们没把我打死,我就爬了上来。我的毛里全是水和泥,趁此机会就抖擞几下,借以纪念发表一周年。

正是:俺本落水一狂犬,遍体鳞伤爬上岸。抖抖尾巴耸耸毛,污泥浊水一大片。各位英雄快来打,打下水去也舒坦。不打俺就走狗去,写小文章赚大钱。

正文 第18节 北海道的人

2004年12月26日,在旅日作家毛丹青和北海道首府札幌市驻北京经济交流室室长高田英基先生的精心策划下,我随中国作家、记者采风团一行,踏上了神往已久的北海道土地。旅途十二天,行程三千里。其间见过无数奇景,吃过许多美食。体验过"露天风吕"之类的独特感受,见识过"库里奥乃"之类的神奇生物。这些,都在辑录于本书中的同行记者们的美文和照片中得到了展示,自知笔拙,不敢重复。但关系此书体例,必须有我一篇文章。只好就诸位先生女士没写到的,敷衍成文,滥竽充数。窃以为世间旅游观光圣地,吸引游客的,除了美景美食之外,还有美人。这里的美人,并不仅指美丽的女人,也并不仅指人的美好外貌,能够久远地慰藉旅人之心的,还是当地人民表现出来的淳朴、善良、敬业等诸多美德。

整理思绪,犹如翻看数码相机里储存的照片。最先浮现出来的,是札幌市大通公园的石川啄木。这是个死去的诗人,与我合影的,是他的青铜塑像。因为他的俳句"秋天的夜晚,街上洋溢着烤玉米的香气",我感到他与我心心相印。那宁静幽暗的秋夜,那街角的烤玉米的炉子,那明亮的灯光,那缭绕的烟雾,那清香的气味,那孤独的夜行人和寂寞的烤玉米的人,都凝固在简单的诗句里,在想象中,马上就可以还原,就像那神奇的绿球藻,哪怕干燥一百年,泡到水中,即可复活。因为诗歌,他事实上获得了永生。

然后是大苍山滑雪场的那个芳名小浅星子的女大学生,身穿着红色的滑雪服,涂了睫毛油的长睫毛上结着白色的霜花,红彤彤的脸,宛如雪中的红梅,洋溢着健康向上的精神。我与她谈话,摄影机在后边拍摄,记者们绕着圈拍照。她有些羞涩,真是个好姑娘。她说自己是北海道大学二年级的学生,专业是物理,来这里滑雪,不为功名,是因为兴趣,是希望冒险,是为了锻炼自己的勇气。我们在山下和山上都看到了她凌空飞下的矫健身影。我问她,在凌空飞跃的瞬间,有没有像鹰一样展翅翱翔的感觉,她笑而不答,笑容纯真而稚拙。

接着出现的,是笑容可掬的绿球藻茶屋的老板娘高田郁子,一个羸弱的中年女子。她的茶屋,场面狭窄,一圈桌子,包围着工作台。房顶因多年的烟熏火燎,像涂了釉彩一样漆黑发亮。这样小的地方竟然挤下了我们十八个食客。围着她,看着她操作,等着她把美食分给我们吃。她既是老板娘,又是主厨,又是招待。当时的场景让我想起了一个母亲和他的围桌而坐的孩子,也想起了一个鸟巢,巢中有抻着脖子的小鸟,等待着母鸟前来喂食。这联想与我们的身份和年龄都不相符,似乎有些矫情,但这联想,直至今日,依然让我感动。日本女人的勤劳和谦恭,日本买卖人对客人那种发自内心的热情和感激,都让我难以忘怀。那天晚上,我们品尝了许多可以拍案叫绝的美味,美味终会遗忘,但老板娘那张笼罩在烟雾中的疲惫的笑脸,会让我们铭记终生。

日高地区肯塔基牧场的养马人石田勇先生,此时仿佛站在了我的面前。高大魁梧的身体,能够驯服烈马的人那种特有的豪迈神情。寒风凛冽,雪原茫茫,纯种英国马在马场上奔驰。这是一个懂马语的人,也是一个雄心勃勃的企业家。他在北京通州区,也有一个马场,并且计划在中国的西北地区,再建几个马场。他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大陆地区,也将会有许多场所,需要像天鹅一样优雅的骏马。在他的温暖如春的海边别墅里,我们喝着滚烫的咖啡,与他谈马。他对世界上的各种名马如数家珍,对中国各地的马场了如指掌。这是一个真正懂马的人,爱马的人,连他的许多表情,都跟马相似。他为我们提供了一份马的食谱:燕麦、苜蓿、葵花子、蜂蜜、大蒜、大酱……吃得真好啊,这些幸福的马。从他家出来,我们登上了牧场的望台,看到几个骑手,正在为几匹刚刚运动过的马淋浴。在他家房后,太平洋的灰色浪花冲击着礁石,发出懒洋洋的轰鸣。

与养马人接踵而至的,是阿寒町草笛牧场的养牛人佐久间贯一。他穿着高防滑胶鞋,单薄的工作服,紫红的脸膛和脖子,粗大的手指,开裂的皮肤,身上散发着饲草与牛粪混合的气味。我们穿着厚重的衣服,还感到瑟瑟发抖,但他神情坦然,似乎感觉不到寒冷。他带着我们,看了奶牛,看了饲料场,看了挤奶车间与牛奶储藏罐。这是一个质朴的人,让我联想到家乡的那些大哥大叔。这是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他为人民提供牛奶。据说,因为政府提倡孩子喝牛奶,三十年来,日本的儿童平均身高提高了两厘米。其实,这个人的年龄未必有我大;其实,如果我不是当兵离开故乡并干上文学创作这一行,也许就是我故乡的一个养牛专业户。人民群众更需要能向他们提供牛奶的人,至于小说家,多一个少一个都无关紧要。养牛人佐久间贯一和他的牛,唤起了我对土地对牛的深厚感情。其实,我骨子里还是一个农民。

在冒着咝咝作响、散发着浓烈气味的灼热气体的硫磺山下,有一对卖硫磺蛋的老夫妇。风口里,燃着一堆篝火,支起一个小小的帐篷。穿着破旧肮脏的衣服,满手满脸的灰土,在那里,平静地等待着游客,来购买他们放在硫磺蒸气孔边烤熟的鸡蛋。艰苦的环境,沉重孤寂的工作,微薄的利润,他们干了几十年。这一对相依为命的老夫妇,已经构成了硫磺山风景的一部分。许多人买他们的蛋,未必是真想吃,倒像是履行一个仪式。这样的人,是真正的下层百姓。生活艰辛,但他们脸上没有多少凄苦之色,而是一种乐天知命的平静。这平静,使我深深感动。如果每个人,都想出人头地,都想轰轰烈烈,都不想做平凡的工作,那这个世界,也就不得安宁了。

比卖硫磺蛋的老夫妇更老的人,是当别町的老猎户、八十八岁的侉田清治先生。他已经缠绵病床多日,听说我要来访,特意坐了起来。其实他不是为我坐了起来,而是为我那位在北海道过了十三年野人生活的非凡老乡刘连仁坐了起来。据他的家人说,他的记忆力已经严重衰退,但提起四十多年前发现并参加救助刘连仁的事情,他黯淡的目光突然放出了光彩,记忆被激活,含混的口齿,也变得清晰起来。这是一个相貌平常的小个子男人,如果不是偶然发现刘连仁栖身的山洞,中国人大概很难知道他的名字。但现在,他的名字和刘连仁的名字紧紧地捆绑在一起,在我的故乡,他差不多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战争就像巨浪拨弄两粒沙子一样,让这两个互不相干的人,碰撞在一起,成为传奇。当别町为刘连仁建立了纪念碑和雕塑,并成立了一个宣讲刘连仁事迹委员会,许多热心人,在义务地干着这些工作。纪念碑和雕塑都用黑色的石头制成,虽不高大,但在皑皑白雪的映衬下,显得庄严而沉重。车要出发时,老人的脸贴在窗玻璃上看着我们。我下车过去,隔着玻璃喊:撒腰纳拉,撒腰纳拉……话是这么说,但我知道,我再也看不到这个老人了。

只要一上车,札幌市观光文化局的职员引地志保小姐,就要不厌其烦地对我们讲话,讲行程安排,讲饮食起居,讲地方掌故。有几次,因为过分疲劳,我们对她的讲解,感到了厌烦。我甚至说她是"话痨",但很快我就后悔了。引地小姐全程陪同我们十二天,事事操心,每天早起晚睡,十分辛苦。我们去滑雪场那天,她竟然早起上山,为我们踏雪探路。一个小女子,如此地敬业,如此地能吃苦,真是可敬可佩。登别晚宴,引地小姐任务即将完成,终于放松了,多喝了一杯啤酒,小脸通红,欢声笑语,方现出女儿本色。

纷至沓来的人物,还有用潇洒吓退严寒的札幌市观光文化局课长荒井功先生、系长浅村晋彦先生,还有为我们开车的两个师傅,还有美沙小姐,还有神情很像狸猫、能歌善舞的东海林早穗理小姐,还有当年救助过刘连仁的木屋路喜一郎先生,还有为刘连仁生还纪念碑题写碑文的泉亭俊彦町长和当别町的乡亲们,还有许许多多为我们服务过的北海道的人们,他们的笑脸,他们的热情,与北海道的自然风光融为一体,存入我们的脑海。我们与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萍水相逢,今生多半难得再见,但他们留给我们的印象和我们对他们的感激,将会伴随我们一生。

正文 第19节 马蹄

文论:我以为各种文体均如铁笼,笼着一群群称为"作家"或者"诗人"的呆鸟。大家都在笼子里飞,比着看谁飞得花哨,偶有不慎冲撞了笼子的,还要遭到笑骂呢。有一天,一只九头鸟用力撞了一下笼子,把笼内的空间扩大了,大家就在扩大了的笼子里飞。又有一天,一群九头鸟把笼子冲破了,但它们依然无法飞入蓝天,不过是飞进了一个更大的笼子而已。四言诗、五言诗、七言诗、自由诗、唐传奇、宋话本、元杂剧、明小说。新的文体形成,非朝夕之功,一旦形成,总要稳定很长的时期,总要有它的规范——笼子。九头鸟们不断地冲撞着它扩展着它,但在未冲破笼子之前,总要在笼子里飞。这里边也许有马克思的辩证法吧。

我们这些独头鸟,能在被九头大师们冲撞得宽阔的散文的笼子里扑弄几下瘦翅膀子就足矣。

从新开辟的旅游胜地索溪峪山下的"不吹牛皮"饭馆出来,正是正午。山间白气升腾,石路上黄光灼目,不知太阳在哪里。只觉得裸露的肌肤如被针尖刺着,汗水黏黏滞滞地不敢出来,周身似乎涂上了一层黏稠的胶水。往年与家兄见面时,其总是大言湖南之热,吾口虽诺诺,心中其实不以为然。因为从天气预报中知道,长沙的温度比起北京也高不了多少,有时甚至还不如北京高,而我在北京多年,并没有感到北京的夏天有什么难熬的。现在自然是知道了。初到长沙那天中午就知道了。我见到长沙街头的摊贩,一个个无精打采,面如醉蟹,行人都垂头疾走,不及顾盼。搭乘长沙至常德的长途汽车,车过湘江大桥时,见江水混浊如开锅的绿豆汤,几十只白船黑舟死在水上。江面上泛起黏稠的灰黄色光线,全无当年读毛主席诗词名篇《沁园春·长沙》时那种清澈见游鱼、飒飒闻树响、轻清出世傲天下小的感觉。也许是季节不同的关系吧。那边,著名的橘子洲宛如一个耐热不过而剥去绮罗遍身沾汗躺在江上的女人,但愿寒秋来到时,她会用火红的锦绣把自己装扮起来,我应该找一个秋天到湖南的机会。

"不吹牛皮"饭馆的老板娘在二两一碗的面条里,加上了足有一两辣椒,唏嘘不止,如咽烈火。出了饭馆,还是觉得五内如炉,流出的汗水似乎都是暗红色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发烧。新辟之地,道路崎岖,我们要到十里之外地方去乘车,幸好这十里路从一条山峪里穿过,据说山峪里风光秀丽,似天堂景色。喊一声走,大家便一起开步。进峪数百步后,回头望那"不吹牛皮"饭馆,见廊檐下那块火红的大布幔像张牛皮一样地挂着,想起饭馆内壁上挂着的那些"妙手回春"、"华陀在世"之类的锦旗,心中惶然。

过了湖南的三条江,走了湖南的三座城,爬了湖南五架山,在落满了黄尘的长途汽车上,见道路两边山峦起伏,树木蓊郁,大自然犹如一匹正在沉睡的猛兽。我觉得湖南尤其是湘西的大自然是有着自己的性格的。这种性格就像染了人血的远古的陶器一样凝重朴拙,荒蛮辉煌。想起多年前,诸多三湘风流子弟,从这里走出去,进入了世界大舞台,在那里叱咤风云,呼风唤雨,翻天覆地,双脚一抖地球都要哆嗦,那股子牛劲儿,真是令人神往。

走进了十里画廊,微微有了些风,汗毛见了凉风,根根直立起来。听说这个画廊里有条小河,但久走不到。路的右边有一条河沟,沟里晒着一片片大大小小的鹅卵石。卵石上生着一层白色的碱花,很像在卤水里浸泡过的巨大的鸡蛋。我想,这天河沟也许就是河了。我看到左边的峭壁上有一些泪珠般的细流在滴答。同行者有伸出舌头去接水喝的,我亦仿效。水微咸,浸透了大山的悲哀。初从山上窄不容脚的小路上下来走这平坦的道路,双脚受宠若惊,下意识地高抬低放,从别人的走相上看到了自己,不由齐笑起来。疲乏加上炎热,笑得艰难。然而山峪里的风景的确是美不胜收,一座座山峰突兀壁立,奇形怪状,不可以语言描画。同行中有善比喻者,指东指西,命此山为苍狗,命彼山为美人,我凝视之,觉得都似是而非。其实山就是山,命名多半只有符号的意义,硬要按名循实,并且要敷衍出几个大同小异的故事,几同对大自然的亵渎。

渐走渐深,树木从两侧的山壁上罩下来,郁郁葱葱中,我只认识松树,余皆不识名目,实在是孤陋寡闻。我恍然感到,在诸多的树木中挺立着的松树可怜地望着我,而那些我叫不出名字的树木,则仿佛在闭目养神,对我表示着极大的蔑视。我被这蔑视压得弓腰驼背,气喘吁吁。树上时时响起蝉鸣——我拿不准这是不是蝉鸣,旁边一个身背画夹的小个子姑娘也许是个本地人,她说是蝉鸣——蝉鸣声犹如北方池塘里蛤蟆的叫声,圆润潮湿,富有弹性,就算是蝉鸣吧,那这蝉鸣里也有沉郁傲慢的性格。沉郁傲慢的湖南山水树木孕育出来的蝉也叫得格路,我想这种鸣叫起来像蛤蟆的蝉是能够吃掉螳螂而决不会被螳螂所吃掉的。我又想,这里的蝉如此格路,难道这里的螳螂就会甘于平凡混同于外地的螳螂吗?这里的螳螂也许能够一刀斩断妄图吃它的黄雀的脑袋,问题是这里的黄雀难道就会是一般的黄雀吗?真不敢想象,如果没有这样的仿佛用人血涂抹过的、古陶般的大自然的性格,会有绚丽的楚文化。湖南作家韩少功在《文学的根》里试图寻找绚丽的楚文化的流向,他听一个诗人说楚文化流到湘西去了。我想,假如湘西不是如此闭塞,假如湘西高楼林立,道路纵横,农民家家有轿车,有钢琴,文化大普及,生活大提高,楚文化还能在此潴留吗?如此一想,竟有些可怕,原来保留传统文化是要以闭塞落后为前提的啊。各种古老的习俗传统,流传日久,尤其是赖以产生的政治经济条件、地理风貌发生变化之后,大都失去了原来的庄严和辉煌,变成了一个空壳,正如五月里赛龙舟,戴着电子表的船工们,所体会到的究竟是什么呢?假如此说成立,那就坏了,湘西毕竟不可能长此闭塞落后,如有朝一日先进开化之后,绚丽的楚文化不是又断流了吗?幸好,我也认为楚文化是一个内涵既深且广的概念,它的一部分确实潴留在了湘西的某些"深潭"里,表现为一些古老的风俗习惯,一些图腾崇拜;另一部分如屈原的作品,则早已汇进了汉文化的滔滔大河滋养了不知道多少代中国人,甚至变得像遗传基因一样想躲都躲不掉呢!

这时,听到后边一片的马蹄声响,急忙回头看时,见有七八匹马遭人骑着,五颜六色走进来了。众人跳到路边,一时忘了热,惊讶地看着这个马队。马有黑,有黄,有一匹枣红,无白。突然想起"白马非马"说,哲学教科书上说公孙龙子是个诡辩者,"白马非马"说也不值钱。我却于这些教科书背后,见公孙龙子两眼望着苍天,傲岸而坐,天坠大石于面前,目不眨动。"白马非马"就是"白马非马",管他犯了什么逻辑错误,仅仅这个很出格的命题,不就伟大的可以了吗?几十年来,我们习惯用一种简化了的辩证法来解释世界,得出的结论貌似公允,实则含有很多的诡辩因素,文学上的公式化、简单化,恐怕与此不无关系吧。我认为一个作家就应该有种"白马非马"的精神,敢于立论就好,先休去管是否公允,韩少功说楚文化流到湘西去了,那就让它流去好了。他自有他的藏在字面后边的道理,别人难以尽解,自然随笔议论几句当做一种思维训练也未尝不可。谁要对作家的立论执行形式逻辑的批判,谁就有点呆板——其实尽可以将想法藏在心中——各想各的"拳经"。

我想着自己的"拳经",双眼却直盯着那几骑看。马儿越走越大,俱是口吐白沫,身上汗水晶亮,马蹄铁敲击着卵石,短短促促地响。马似走得轻捷,骨子里却是忧郁和不平,它们麻木、呆板,已经失去了马身自由,骑马非马也。庄子马蹄篇曰:"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吃草饮水,跷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台、路寝,无所用之。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络之,连之以羁,编之以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饰之患,而后有鞭策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马本来逍遥于天地之间,饥食芳草,渴饮甘泉,风餐露宿,自得其乐,在无拘无束中,方为真马,方不失马之本性,方有龙腾虎跃之气,徐悲鸿笔下的马少有缰绳嚼铁,想必也是因此吧。可是人在马嘴里塞进铁链,马背上压上鞍鞯,怒之加以鞭笞,爱之饲以香豆,恩威并重,软硬兼施,马虽然膘肥体壮,何如当初之骨销形立也。人太残忍了,人太过于霸道于地球了。我心中忽然充满了对马上骑手们的仇恨。但是,我马上又开始否定自己。弱肉强食,是大自然的规律,在某种条件下,人类也不例外。常听见说:"在万恶的旧社会……过着非人的生活……"人一旦受制于人就是"非人","骑马非马"也应该成立吧。在逻辑上似乎无大错。将马比人,也许是错误类比,可是我们不是天天都在进行着这种类比吗?孔夫子闻子路身被千创而死,便吩咐人将厨房里的肉酱倒掉(批林批孔时说他虚伪)。近来的文学作品中,不也有好多小动物被作家们擒来寄托伟大的人道精神吗?

说嘴容易实行起来难。我恨骑马者大概是因为我无马可骑。孔夫子倒了肉酱我觉得可惜。可怜小生灵的作家们有几个食素呢?说与做背道而驰,正是人类的习性。

马队们走到了我们面前,一是因为问路,二是因为临近河水,英雄们纷纷滚鞍下马。他们都是光头黑脸,袒露着胸膛或是穿着汗渍斑斑的背心。脚上有穿着麻底草鞋的,有穿着高黑色马靴的。他们衣服的后边,都有一块圆月般大小的白布,布上墨写着一个拳大的"勇"字或是"兵"字。有两个身背弓箭,有两个腰挎钢刀。马背着鞍桥,鞍下吊着长竿子红缨枪,或是铁柄大砍刀,及一些行李杂物。口音与湘人迥异,不知是哪路草莽。

牵枣红马的小伙子像是一个小头目,身体修长,眉清目秀。枣红马遍体缨络,颈下挂着一串铜铃,发出叮咚之声。他左手拉着马,右手按着刀鞘,狼行虎步般地来到我的面前。我惶然不知所措。却见那小伙子嫣然一笑,露出一口结实的微黄的牙齿,问我:"同志,去招待所是走这条路吗?"我慌忙答对。一牵黑马、脸上有疤的小伙子说:"大文,还有烟没有啊?借支过过瘾。""什么借?光借不还。"枣红马小伙子说着,但还是从兜里摸出了两支烟,自己叼上一支,递给讨烟者一支。蓝色的烟雾从他们的鼻子嘴巴里喷出来。马在他们身边,打着焦躁的响鼻,用力弹着蹄子,尾巴抽打着飞蠓,马头向着河水那边歪过去。河水像翡翠一样绿,突然从大山的缝隙里流出来,泛出冰凉的惬意。枣红马小伙子说:"弟兄们,不要急着给战马饮水,走一会儿,等落了汗再饮他们。"小伙子让我吸烟,我说不会。他看到了我面前的校徽,就此搭上了腔,聊得很是投机。大家一起往山外走,正走在十里画廊里。因为有了河水,风景才真正地有了灵气。大家都跟着马队走,闲聊中,才知道潇湘电影制片厂正在此地要拍摄一部大戏,《天国恩仇记》,他们是从河南雇来的群众演员,扮演着曾国藩的湘军,刚刚在西海与"太平军"大战了一场,"湘军"无一伤亡,倒有一员"太平军"的大将硬在马上摆英雄姿态不慎落马,摔折了一只胳膊。大家齐笑。话到深处,小伙子说,他们报酬微薄,从河南跑到湖南,骑着自家拉车耕田的马,马蹿得拉稀,人颠得骨离,要是为了挣钱,鬼才来呢,为着热闹,为着开心,权当骑马旅游吧。他说,一跨上战马,披挂起来,就感到天不怕地也不怕,一股子英雄气在胸中沸腾,见到了那些坐"地鳖子"的大官们心中也没有怯意。在家乡时,乡长吆喝一声腿肚子都打哆嗦。现在想想,怕他个鸟?人的身份,就像这身披挂一样,光屁股进了澡堂,再大的官也威风不起来。你信不信?你不信,反正我信。他说我是当过兵的,内务条令规定,在澡堂里,士兵可以不给首长敬礼。我们一个班长是个马屁精,在澡堂里见到连长,啪的一个立正,敬礼,连长大怒,一脚就把我们班长踹到水池子里了。他还说,他扮演的是"湘军"的一个小头目,老是挨打,剧情这样规定的,没有办法。要是演"太平军"才过瘾,发一声喊:孩儿们,上啊!一窝蜂地就上去了,攻城略地,杀富济贫,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痛快啊!

他和伙伴们在河边饮马,河水凉得马唇上卷。饮毕,他飞身上马,昂首挺胸,铠甲鲜明,嘴里发出拟古之声,拱手与我等告别,发一声喊,双腿一夹,枣红马就撒欢儿跑。山路上石棱突出,缝隙纵横,马跑得歪歪斜斜,很是拘谨。但瘸马胜过健驴,我们只能步他们的后尘了。

马队跑出去约有一箭之地,就见那匹打头的枣红马跌翻在地,马上的骑手一头栽进了路边的灌木丛中。众骑手纷纷下马,枣红马上的骑手也从灌木中钻出来,狼狈不堪,像个败兵。我们匆匆赶过去,见骑手们有蹲着的,有站着的,围着那匹枣红马看,脸色都很沉重。枣红马上的骑手双手捧着一只马蹄,嘴巴半张,面色如土。那匹马还想挣扎着站起来,但它已经站不起来了。它的一条后腿在石缝里扭断了,鲜血像喷泉一样从它的断腿处一股股地涌出来。我忽然想起,1976年我在黄县当兵时,跟我们班长去罗山煤矿拉煤,也是一匹枣红马,是拉长套的,很年轻的一匹骒马,怀着驹子,长相健美。在横穿一条废弃的铁路时,不慎把一只后蹄伸进架空的铁轨,齐齐地断了。但那匹枣红马始终站着,那条断腿像拐棍一样点着地面。当时,我们班长手捧着马蹄,放声大哭。这只马蹄的印象在我的脑海里盘旋了几十年,我想在合适的时候,我要把它写成一部小说,题目就叫《马蹄》。

正文 第20节 狗文三篇

一 狗的悼文

人与狗的关系由来日久。当人在洞穴里点着火堆御寒取暖、恐吓野兽时,狗也许还是围着火堆嚎叫着、伺机吃人的野牲口吧?等人进化到了半坡遗址所标志着的文明程度,狗就被驯化成了伏在火堆前、对围着火堆的野牲口狂吠的家牲口——由人的敌类变成了人的帮手了。仔细想起来,这不知道是狗的进化还是狗的退化?是狗的喜剧还是狗的悲剧?反正这种大概在山林里也没像虎豹熊狮那般威风过的野兽从此就堕落了呢还是文明了呢?——总归是也与人类一起,远离了山林,渐渐步入了庙堂。

古往今来,关于狗的故事,层出不穷,难以胜数。救主的狗、帮闲的狗、复仇的狗、看家护院的狗、帮助猎人驱赶野兽的狗、与它们的表兄弟——狼——搏斗的狗,还有野性复发重归了山林的狗,还有经过了多少次、多少代的选优提纯、弄得基本不像狗的哈巴狗、狮子狗、腊皮狗、蝴蝶狗、蜜蜂狗、贵妃狗、西施狗……这些成了小姐太太们宠物的狗身价高贵、名目繁多,贵到数十万元一只,多到可以编一本比砖头还要厚的狗学大辞典。这些狗东西有时的确很可爱,在我吃饱了的时候。我并不反对养狗,有时甚至还能夸几句那狗——为了讨狗主人的喜欢——这小宝贝,多么可爱呀!——但要让我自己养这样一条宠物狗,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据说那些名狗们的膳食是由名厨料理的,某些世界名流的狗有专门的佣人侍候,还有奶妈——挑奶妈的标准比大地主刘文彩选奶妈还严格,刘文彩也不过是选那些年轻无病、奶水旺盛的即可,这些狗的奶妈们除了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面目清秀,气质高雅——这是一个名叫苟三枪的朋友告诉我的,不知真假,但这些狗东西难侍候之极确是真的。我们领导的太太养了一匹蝴蝶狗,每周都要让公务员给它洗三次热水澡,用进口洗发香波,洗完了要用电吹风吹干,然后还要撒上几十滴法国香水。这条狗的待遇真让我羡慕,它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啊!大如首都北京,能用进口香波每周洗上三次热水澡的人也不会超过一半,洗完了还能撒上几十滴巴黎香水的就更少,可见中国都市狗的生活水准大大超过了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准,什么时候老百姓能过上都市狗的日子,那么中国就进入"大康"社会了,不是"中康",更不是"小康"。这些话听起来好像有些阴阳怪气,似乎我在讥讽什么,其实绝无讥讽之意,实话好说实话难听罢了。

就像人分三六九等一样,狗也分成了诸多层次。前边说的高级宠物狗,自然是一等第一,第二等的大概要数公安边防们驯养的警犬了。这些狗外貌威武雄壮,看起来让人胆寒,实际上也是非常厉害。我曾采访过一个警犬训导员,知道了警犬的血统十分讲究,一头纯种名犬的价格能把人吓一个跟头。价格昂贵,训练更不易,从前有人说国民党的空军飞行员是用黄金堆起来的,我们的警犬则是用人民币堆起来的。类似警犬立了军功、牺牲后隆重召开追悼大会的事在前苏联的文学作品中经常见到,中国大概也有这种事吧?

当年我看《林海雪原》,看到李勇奇的表弟姜青山那匹名叫"赛虎"的猛犬竟能轻松地制服了两个荷枪实弹的土匪,我以为这是小说家的夸张,是为了衬托那位具有丰富山林经验、高超滑雪技能、枪法如神、行迹如侠客的姜青山的,现实生活中,一条狗,如何能制服两个人?何况还是两个荷枪实弹的土匪。后来又看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那条名叫巴克的狗更是厉害,能在片刻之间咬死一群持枪的人,这就更难让我相信了。我认为地球上不存在这样的狗,巴克只能是个神话中的狗,与杨戬的哮天犬一样。

但现在我已经相信了作家们的描写,狗,的确是比人厉害。为什么我的关于狗的认识发生了变化?因为:前天,我被我家那条饿得瘦骨伶仃的狗狠狠地咬了几口。隔着棉裤、毛裤、衬裤、两件毛衣,它的利齿,竟然使我的身上三处出血,一处青紫。假如是夏天,我想我已经丧命于狗牙之下,即使不死,肠子也要流出来了。狗实在是太可怕了。狗真要发了疯,人很难抵挡。这是我平生第一次遭狗咬,如同上了一堂深刻的阶级教育课似的触及灵魂,于是就写这篇狗牙交错的文章。

听说我让狗咬了,父亲从乡下赶来看我。我说:"一条小瘦狗,想不到这么厉害!"我父亲说:"这条狗算不上厉害,日本鬼子那些狗才叫厉害呢!都是些纯种的大狼狗,牙是白的,眼是绿的,黑耳朵竖着,红舌头伸着,吃人肉吃得全身流油,个头巨大,像小牛犊似的,叫起来‘哐哐哐’的……为什么中国出了那么多的汉奸和顺民?一半是让日本鬼子打的,一半是让大狼狗吓的!"我的天哪,原来如此!

农村人也养狗,"文革"期间口粮不足,农民家徒四壁,没什么可偷——关键还是口粮太少,所以,养狗的极少。——"文革"期间"忆苦思甜",还把养狗少当作新社会比旧社会好的一个标志——这几年,口粮多了,家财也多了,于是养狗的也多了。这几年农村盗贼如毛,没有条狗还真不行。现在农村的狗我想很可能是历史上最多的时候,养这些狗决不是为欣赏,而是为了防盗贼。但由于都是些劣种的土杂狗,胆小而且弱智,小偷来了,它们也就是瞎汪汪几声而已,所以尽管养着狗,也防不了盗贼。何况现在的小偷们都是高智商,精通狗学,研究出了十几种对付狗的办法,据说最有效的一种是烧好一个萝卜,扔给狗,狗以为来了羊肉包子,张口一咬,便把牙烫掉,失去了呐喊与搏斗的能力,于是小偷就可以堂皇入室了。即使不扔热萝卜,扔一块肥肉进去,堵住了狗嘴,它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成了小偷们的同谋。不过小偷们一般不舍得扔肥肉,要扔就扔热萝卜。农村狗一般都吃不太饱,熬得很苦,容易被收买也是情理中的事,都市的狗,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见了香酥鸡都不抬头,想收买它们就比较困难。

五年前,我妻子与女儿进县城居住,为了安全,也是为了添点动静热闹,我从朋友家要了一条刚出生不久的小狗,它的妈妈是条杂种狼犬,仅存一点狼的形象而已,决不是与狼交配而生。我把这小东西抱回来时,它可爱极了,一身茸茸毛,走路还跌跌撞撞的。它脑门子很高,看起来很有智慧。我女儿喜欢得不得了,竟然省出奶粉来喂它。我回了北京后,女儿来信说小狗渐渐长大,越来越不可爱了。它性情凶猛且口味高贵,把我妻子饲养的小油鸡吃掉不少,为了小鸡们的安全,只好在它的脖子上拴上了铁链,从此它就失去了自由。这条狗也是条苦命的狗,如果它不是被我抱走而是让一个干部或是农民企业家抱走,它保证可以长得像小牛一样大,但它不幸到了我家,刚开始还吃了几顿饱饭,后来就再也没吃饱过。它瘦得肋条根根突出,个头没长够就蹲住了。我们也没顾上给它盖个窝,一年四季,风霜雨雪,就让它露着天在墙根上蹲着。有几次整日暴雨,它在雨中疯狂地转着圈,追着自己的尾巴咬,眼珠子通红。我疑心这家伙疯了。后来转不动了,叫不动了,就缩成一团,浑身水淋淋的,像个老叫花子一样哼哼着,见到了我们,就发出哭一样的叫声,眼泪汪汪的,真是可怜极了。但肯定是不能把它放进屋子的:它满身泥水,腥气熏人,还有一身的跳蚤。我和妻子冒着雨给它搭了一个小棚子,但它竟然不懂得躲进去避雨。那个夜晚,在它的呻吟声里,我睡得很不安宁。它的生命力实在是顽强,太阳一出,抖搂掉身上的水,立刻又活蹦乱跳了。它的责任心强得有点可怕,在雨中,那般苦熬,但只要街上有点动静,它马上就忘记了自己的痛苦,拖着铁链子跳起来,狂叫不止,向主人示警。

它在我家吃了很多苦,我心中很是歉疚。翻盖房子时,特意为它盖了一间小屋,从此,它遭受风吹雨打的生活结束了。它更加尽职地为我们看护着家院,街上过车,它跳叫;街上过小学生,它也跳叫;邻居夫妻打架,它也跳叫;如果有人敲响了我家的门环,它一蹦能有三尺高;如果有人打开我家的门走进院子,它就忘了脖子上拴着铁链,发疯似的冲向前去,在半空中被铁链顿得连翻几个跟头跌下来;爬起来它继续往前冲,屡跌屡起,直到客人进了屋子它才停下来,吭吭地咳嗽,吐白沫,让铁链子勒的。

所有来过我家的人,都惊叹这条瘦狗的凶恶,都说从来没见过这般歇斯底里的狗,都说这条狗幸亏瘦弱,如果用肥肉喂胖了,那就不可想象有多么厉害了。我父亲却说:"肥鹰不拿兔子,胖狗不看家。"所有来我家的人都贴着墙根,胆战心惊地溜走,我每次都大声咋呼着迎送客人,生怕它挣脱了锁链。它先后挣断过三条铁链子,为了找一根不被它挣断的铁链,我和妻子在集上转了好多圈,终于在卖废铁的地方发现了一条,是起重机滑轮上使用的,就像《红灯记》里的李玉和赴刑场时戴的脚镣那样粗,有三米多长,十几斤重。我如获至宝,出价要买。那卖废铁的主儿听说我买了做狗链子时问:"天老爷爷,你们家养了条什么狗?"我当然没有必要告诉他我们家养了条什么狗。回家后我与妻子一起把这条粗大的铁链子给它换上,它低着头,好像很不习惯。但很快它就习惯了,它拖着沉重的铁链,一如既往地对着客人冲击着,铁链子在水泥地面上哗啦啦地响着,有点英勇悲壮的意思,令人浮想联翩。它耸着脖子上的毛,龇着雪白的牙,对来客满怀深仇,表现出一种特别能战斗、特别渴望战斗的精神。我和妻子每隔几天就去检查一次拴它的链子和捆它的脖圈,生怕它获得了自由身,误伤了人民群众。记得三年前它还没完全长大时,就挣开链子,把一个来给我送稿子的县委宣传部的小伙子咬伤了。那个小伙子与我说着话往外走,猛然间从星光下它蹿了过来,基本上赛过一道闪电,眨眼间就在那个小伙子脚脖子上咬了一口。那小伙子蹭地一下子就蹿上了我家的高达三米的平房,等我妻子拴好了狗,搬来梯子,他才惊魂未定地爬下来。他说:"天哪,我是怎么上的房?"以后这个小伙子来给我送稿子,都是站在我家院墙外边,把稿子扔进来,大喊:"我不进去了,莫老师!"现在它长大了,虽然瘦但战斗精神极强,如果挣脱了锁链,后果不堪设想。尤其是我女儿经常带她的同学来家做作业看小人书,那些小女孩,一个个都是家里的宝贝疙瘩,万一被恶犬咬了,那乱子可就闹大,赔上医疗费和无数的道歉事小,伤了人家的孩子怎么也弥补不了。所以我远在北京,心里总是不踏实,每次写信或是打电话,都不敢忘记叮嘱:千万拴紧我们的狗!

据女儿说,有好几次链子开了,她和爷爷躲在屋子里不敢出来,一直等到她妈妈回来。说也怪,这条狗几乎对谁都龇牙,惟有对我妻子,却是异常地顺驯,一见她就摇尾俯身,恭敬得不得了,宛如太监见了皇后。她骂它,打它,踢它,它不龇牙,不瞪眼,老实得简直媚了。她开大门的声音它都能辨别出来,绝对不会错。我父亲说它不是听声,而是嗅味;我在一本书上也看到:狗的鼻子比人的鼻子灵光几十万倍。我虽然每年在家只有几个月,但它还是认识我的。有时我大着胆子给它喂食,它还对我摇摇尾巴表示感谢。有时甚至扑上来搂搂我的腿。但我的心里还是怯,绝不敢太靠近它,因为我知道这条狗跟我有距离。但我绝对没想到它竟会咬我,而且是那样的毫不留情。

那天,我送一个前来查电表的电工出门,它突然挣脱了脖圈,把那条沉重的锁链弯弯曲曲地抛弃在地上。我女儿惊呼:"爸爸,狗!"狗已经蹿了过来,它的身体几乎紧贴着地面,见惯了它戴着锁链的形象,乍一见了没戴锁链的它,竟感到有一些陌生,好像不是我家的狗,而是一个别的野兽。运动员戴着沙袋训练,一旦解了沙袋,便如离弦之箭;我家的狗一直戴着铁链生活,一旦解脱了铁链,那速度比离弦箭还要快。我挺身而出,把电工挡在身后,并举起一只手,对着它挥舞着,嘴里大喊:"狗!"狗一口就咬住了我的左腿。我庆幸自己穿着棉裤,棉裤里还套着毛裤,它咬了我,也不一定咬得透。我认为它咬我一口就该罢休,没想到它竟然连续作战,松开我的左腿,又咬了我的右腿,然后耸身一跳,在我的肚皮上又咬了一口。这时候我才知道这家伙的可怕,这时候我才明白宣传部那个小伙子为什么能跳上三米高的房顶。伤口剧烈地疼痛起来,我一挥手,正好挥进它的嘴里,它顺便又给了我一口。幸好离门不远,我挣脱了它,与电工和我女儿跑进屋子,紧紧地插上门,吓得三魂丢了两魂半。解开衣服一看,三处出血,一处青紫。腹部伤得最重,原因是毛衣不如棉裤厚。如果我只穿着单衣……如果咬着电工……我想,真是不幸中之大幸!

这时,大门还没有关,万一它跑到大街上去见人就咬怎么办?这条狗,自从进了我家的大门,还从来没有出去过,它可以听到邻居家狗的叫声,但从来没有见过面,它能认识自己的同类吗?

妻子终于下班回来了,狗撒着欢儿迎接她,并且十分顺从地让她把铁链子重新拴到脖子上。

下午,我去县防疫站购买了狂犬疫苗,到门诊部打了一针,医生说要连续打五针,戒酒、茶一个月。

只因为一时冲动,咬了主人,它的末日就要来临了。

我让妻子去打听一下,有没有人愿意要这条狗。妻子回来说,人家都说:连自己的主人都咬,谁敢要?但她厂里几个馋鬼愿意打死它吃肉。

我的心立刻就软了。我想起了这条狗无比的忠诚,对我妻子。我想起这条狗在社会治安不好的情况下,给我妻子和女儿带来的安全感。我女儿在学校里听到了一些吓人的消息,夜里睡不着觉,我妻子就安慰她:"不怕,我们有狗。"它咬我,可能是一时糊涂吧?我决定还是留着它,给它脖子上再加一个脖圈,挣脱一个,还有一个。但那两个打狗的人已经来了。我妻子想了想,坚定地说:"不要了!"

那是两个身穿黑皮夹克的中年人,每人提着一条麻绳子。一进院,狗就疯了似的对他们冲刺、叫嚣。我生怕他们当场动手,他们说不。他们让我妻子把那两条绳子拴到狗脖子上,由他们拉到厂里去再打。

我女儿很难过,坐在桌前,打开了收音机。我把声音调大,怕狗垂死的声音刺激她。她坐在桌前,在低沉的箫声里,捂着脸哭了。

奇怪的是它竟一声不吭地被我妻子拉出了大门,那两个男人跟在后边。这是它第一次出门,出去了,就永远回不来了。

我心里也感到很难过,劝着女儿,说人家把狗牵去,放在食堂里养着,天天吃大鱼大肉,它是去享福了。她还是哭,我心里烦起来,就说:是爸爸要紧还是狗要紧?!

她躺到床上,用被子蒙着头,不吃饭,我咋呼她,她不服。

我妻子悄悄地跟我说,狗出门时,双膝跪着,望着她,那眼神真让人不好受。

第二天,她回来说,那两个人拖它走,它死活不走,于是就在街上把它打死了。我问它反抗了没有,我妻子说没有,一点也没有。

我许愿为女儿再去要一条善良的、漂亮的狗,但我的确很犹豫。人养狗,总要看到它的末日,即便它咬了你,打死它时你也要为它难过,这就是感情吧!

现在,它早已变成了肥田的东西,构成它的物质重新回归了大自然,而且,由这些物质,重新组合成一条狗的机会再也不会有了,但它的短暂的一生,与我的家庭的一段历史纠葛在一起。它咬我那几口,会变成我的女儿对她的孩子讲述的一件趣事吧?也许。

二 狗的冤枉

其实何止是狗有冤枉呢,大凡是被人驯化了的动物,都有诉不尽的冤枉,其中尤以狗的冤枉为最。譬如牛,为人拉犁耕田,为人吃草泌奶,提供皮肉骨骼,连粪便都要为人肥田或是取暖,冤得很,但人对牛的无私奉献和任劳任怨是赞赏的,并将牛的品格作为一种美德,用来褒扬那些勤勤恳恳、吃苦耐劳、不声不响的人。我初当兵那时,在部队里最容易入党、最有希望提干、最被领导喜欢的人,就是那些文化水平不高、但特能种菜抡大锤、特能起猪圈扫厕所的"老黄牛","革命的老黄牛"。有不革命的老黄牛吗?谁知道!而如果你是高中毕业生,嘴巴能说,笔头能写,即使你干起活来比那些"老黄牛"还要拼命,也不会得到多少好评。年终总结时,一顶"骄傲自满、缺乏实干精神"的帽子还是要戴到你的头上。对此我有亲身的经历、深刻的体会、满腹的牢骚。多少年来,我们的队伍里究竟提拔了多少"老黄牛"当军官,谁也没有统计过,但数量肯定很大。一旦那些"老黄牛"被提拔成小军官,多半"牛"性顿失,腐化堕落得比资产阶级还要快一些。他们的行为很有些为当"牛"的历史捞本儿似的。经过几十年的淘汰,这些"牛"们多半解甲归了田,但也有一些爬到了一定高度,靠着囫囵吞枣学来的那几百个汉字,靠着几十句部队"政治思想工作者"们挂在嘴上的空洞术语,统治着他管辖的部门。这些由"牛"变成的老虎,张口就是"觉悟"、"党性"、"组织原则"、"作风纪律"、"关怀培养",其实他自己也弄不明白这些话的真正含义,鹦鹉学舌,瞎叫而已。其实他满脑袋瓜子都是中那个带着老婆给巡抚大人煮馄饨的小官儿的思维,他对下属颐指气使,对同级脸上带笑脚下使绊子,对上司呢?那就是一匹活生生的哈巴狗了——瞧,冤案出来了!

人们喜欢用牛誉人,却用狗来骂人。难道狗对人类的贡献比牛小吗?不,一点也不小。据一个动物学专家说,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野兽,这也就是说,狗为人卖命的历史比牛马等牲畜都要早。在过去的千千万万年里,有多少狗帮助主人追捕到了多少野兽?多少狗把被主人击伤但还没死利索的多少飞禽走兽咬死叼到主人面前、换取一个鸟头或是一根兽骨?多少狗为主人放牧了多少牛羊?多少次把多少离群的牛羊撵回到主人的畜群里?多少狗为了保护主人的多少鹅棚鸭舍与多少前来偷食的恶狼刁狐进行了多少次生死搏斗?多少忠心耿耿的狗倒在狼的利齿下,为了主人的利益牺牲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多少狗多少次为了主人身负重伤、皮开肉绽、骨折筋断、血迹斑斑、痛得眼睛冒绿火儿嘴里直哼哼、主人无药医它它只能伸出舌头一下下地舔舐自己的伤口、主人还说断不了的狗腿、狗舌上有参、狗唾液能消炎为不给狗疗伤开脱自己?有多少次有多少狗为多少人通风报信于危难之中挽救了多少人的生命?有多少狗伴随着人开拓了多少新大陆?有多少狗拉着多少雪橇奔驰在冰天雪地的南极北极,夜里睡在雪窝里,每天只吃一条鱼?有多少狗多少次凭着灵敏的鼻子为多少主人侦破了多少杀人血案?有多少狗多少次凭着利齿、利爪和全身灵活强健的肌肉制止了犯罪、惩治了邪恶、伸张了正义?有多少狗一生忠心耿耿为主人看家护院保卫了主人的财产安全、安定了弱小者的心、壮了孤儿寡母的胆?有多少狗用自己可爱的、可笑的、稀奇古怪的相貌和体形安慰了多少青春少女、孤独老人、大亨巨贾、高官显要们寂寞或是空虚的心灵?有多少狗用自己丰满的皮毛温暖了多少流浪汉子的身体、伴他们度过多少个漫漫长夜?有多少狗将自己的尸体贡献出来、充填了多少不法之徒或是善良平民的肚腹?有多少狗肉的分子变成了多少人的多少细胞?有多少狗的皮毛变成了华美的皮帽子戴在了多少人的头上为他们抵御了多少次风雪?有多少张狗皮被做成了狗皮褥子垫在了多少人的床上?有多少根狗骨头被人熬成了胶又有多少根狗骨头被不法商人当成了虎骨卖给了人浸泡了多少瓶酒浆?……呵,狗啊!你对人的奉献一点也不比牛少,更不比马少,但几乎一句赞美之词也落不到你的头上。人们在骂人时,张口就是:狗!走狗!哈巴狗!狗东西!狗崽子!狗娘养的!狗日的!……猫对人的贡献远不如狗,猫讨好主人的本领决不比狗差甚至还过之,但谁又肯骂人为猫养的?——这种不公平的现象是什么时候、如何形成的?谁能谁又愿意告诉我呢?

狗想:人,你们这些可怕的狗东西,你们实在是太难侍候了。我们凶了你们要打死我们;我们善了你们嫌我们没用还是要打死我们。你们天天叹息做人之难,但你们是否知道做狗更不易?上帝创造万物之初,狗和人都浑身长毛拖着一根尾巴,凭什么该你们统治我们而不该我们统治你们?我们不反抗是因为我们斗不过你们,你们发明了弓箭、猎枪和名目繁多的武器,我们只能俯首称臣。我们中的彻底的觉悟者,就是你们认为的"疯狗",其实它们很正常,它们为了恢复我们狗类的远古的光荣不惜咬人然后杀身成仁是我们狗中的烈士。它们之所以见人便咬,是它们已经认识到人类是我们的敌人。你们每打死一条"疯狗",在我们的狗心里就有一座巍峨的丰碑竖立起来。人啊,你们不要得意得太早了!当然,我们不否认,狗中确有道德败坏的败类,譬如其中一个就违犯造物的原则,公然地与它的女主人交媾,此例见于山东淄川人蒲松龄所著。但归根结底还是它的女主人引诱了它……外边又有什么声响?是不是小偷在撬主人的门户?是不是刺猬在咬主人的甜瓜?汪汪汪汪,虽然我在胡思乱想,但决不能忘记做狗的本分,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如果不深入狗的心灵,我做梦也想不到狗会有这样深的痛苦和这样痛苦的思想,它们什么都明白,但它们轻易不吐露心声。它们什么都知道,但它们揣着明白装糊涂。那一连串的汪汪汪里,包含着太多的矛盾,并不是简单的为主报警。

话往回收一收:还是鲁迅深刻,还是鲁迅更辩证些。他虽然也骂人为"丧家的资产阶级的乏走狗",并且高举着"痛打落水狗"的旗帜,但他老先生又说他受伤之后,一声不吭,躲进荆榛丛中,舔舐自己的伤口。动物中大概只有狗才会舔舐疗伤,由此可见,先生对狗并不一概论之,他对狗的两面性或是对两种狗是区别对待的,前者是他憎恨的,后者是他效仿的。所以,我想,呼人为狗,在早,也许既无褒意也无贬意,到了后来,这种称谓才发生了变化,成了骂人的专用名词。

但导师教导我们,所谓的纯粹只是相对而言,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狗也无完狗。称人为狗,一般情况下是恶意,但父母称自己的孩子为"小狗"、为"狗儿"时,不但无恶意,而是爱到溺的表现了。据说也有妻子呼丈夫为"狗狗"——张贤亮的中,马缨花称章永麟为"狗狗"——这是肉麻狎昵的称呼,是情深意笃的表现,这种情况一般应该发生在母性强大的女人身上,而事实证明,铁打的汉子,最需要的,也许正是这种扮演着母亲与情人的女人。我为一个名导写楚汉战争的剧本时,曾在气拔高山力盖世的项羽身上发现了这种情结,他之所以和虞姬难分难舍,极有可能他是一个大顽童而虞姬是一个母亲情人型的女人。

绝对会一切如故,狗还是狗人还是人,狗还是要被人奴役着,狗还是要变成某些坏人的符号,文章改变不了千年的习惯,何况还是这等狗屁文章。

我把你抱来,我把你养大,你咬我三口,我找人把你打死,我家的功大于过的狗啊,我用这两篇文章,覆着你的困惑不解的双眼,你安息吧!

三 狗的趣谈

今年明明是鸡年,可我偏偏和狗干上了,连写数篇狗文,好像在欢度狗年。幸好时光如过隙白马,眨眼间狗年就在不远处向我们狂吠了。鸡年头上我被自家的狗咬伤,注射狂犬疫苗已过百日,除了身上留下几个紫红的疤痕,下雨阴天发痒外,别无什么感觉。据说狂犬病毒有潜伏期,百日过后尚无异常,看来发病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了,如果得狂犬病而死,倒也不失为一种别致的死法,可以让朋友们多一些话题。

咬我的狼狗被处理之后,我便请求父亲给我女儿找条小狗。父亲对他这个最小的孙女的要求向来是有求必应,所以办得格外认真。老人号令一发,亲戚朋友立即分头去办,很快就落实了几户。这几户人家都有母狗怀着孕,说一等下了崽,让我们先挑。我大姐为了给我女儿要小狗,甚至不惜登了与她家关系不睦的人家的大门——那家的狗曾经咬了我大姐的小女儿——那家的女主人听说是我的女儿要小狗,答应得十分干脆,说没问题,一旦下了崽,一定留个最好的。

就在这当儿,我女儿自己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条小狗。这是个灰灰绒绒的小家伙,十分可爱。我女儿说是条小公狗,但我发现它蹲着撒尿,而在我的印象里,小公狗都是三条腿站着、一条腿跷着撒尿的。我女儿硬说是条小公狗,那就小公狗吧,只要她喜欢,母狗说成公狗又有何妨。

这条小狗一进家门,气氛顿时活泼了。女儿带着它在院子里跑来跑去,欢声笑语不绝。每天上学去,她都要跟小狗握"手"道别;放学回来,第一件事就是跟小狗握"手"寒暄。看到这些,我心里感到很欣慰。我在童年时饱受苦难,当时也没感到特别苦,回忆起来也是淡然如水,但我生怕女儿受苦,只要她高兴,我就欢喜。这世界将来是个什么样子谁也说不准,女儿这代人会不会像我们这代人一样遭受磨难?将来的事管不了,眼前的事能管就多管点。狗给孩子们带来欢乐,狗就万岁。写到这里,我对都市狗的不满也就锐减了。人家用香波给狗洗澡、用香水给狗洒毛,是人家有钱,是狗的福气,与我有什么关系?

前几天在一个会上碰到了一个东北的作家,他说他一年多来在俄罗斯"挂职",大开了眼界。他讲了一大堆俄罗斯趣事给我们听,其中讲到了俄罗斯的狗。他说俄罗斯的狗品种繁多,有的狗怎么看也是只羊,但它的确是条狗。他说有很多来往于北京与莫斯科之间的狗倒爷,倒狗发了大财;不但发了财而且成了狗专家,对狗的一切都了如指掌。他还说他在莫斯科时养过一条狗,名叫"拳击手",这条狗的模样就像一张人脸让拳击手迎面捣了一拳,什么模样,你自己去想象吧!他说俄罗斯的倒狗女们不但技巧非凡,而且对狗充满了感情。俄罗斯女人乳大,乳沟里能藏几条小狗。那些小狗都戴着呢绒小帽,像小孩子一样吃奶,当然不是吃俄罗斯女人的奶。俄罗斯女人们在腰里插一圈奶瓶,利用体温使奶瓶里的奶保持温度。在莫斯科——北京的国际列车上,俄罗斯倒狗女们从腰里摸出一只奶瓶,插在头戴呢绒小帽、藏在乳沟里的像小娃娃一样的小狗嘴里,小狗们就愉快地咂起奶来。这生动活泼的情景宛若在眼前,令我心里无限温馨。世界如此美好,俄罗斯女人真是可爱。我想到了里的婀克西妮娅——只有乳沟里能藏狗的女人中才能产生婀克西妮娅,也只有婀克西妮娅的后裔们才能在乳沟里藏狗啊!

正文 第21节狗、鸟、马

十年前,我曾随一个作家代表团去过联邦德国。现在回想起来,在联邦德国那些美丽的城市里,随处可见被衣冠楚楚的男人或是女人牵拉着行进的狗。从德国的北头走到南头,我还没看到过一只无主的狗。德国的狗花样实在是多极了。有蠢笨如牛的,有玲珑如兔的,有长发飘飘如美女的,有皱脸裂唇如恶鬼的。几乎所有的狗的脖子上都拴着一根链条。偶尔也能见到一条摘除了链条的狗,但脖子上还拴着皮圈。那根链条就在狗身后的主人的手里提着,随时都可以挂上去的。即便是那些摘除了链条的狗,也像个好孩子似的乖乖的跟在主人脚后,主人走快它走快,主人走慢它走慢,无链条也好像有链条,看着都让人感动。

在慕尼黑,我看到一匹似狗非狗的大动物,摇摇晃晃地跟在一个美丽的金发女郎背后。那女子袒胸露背,昂首前进,那怪物在她后边,威风凛凛,狼行虎步。我心里很是恐惧,因为打死我我也想不到世界上竟会有这样的动物。它是老虎和绵羊交配生出来的杂种吧?它看到我看它,也冷冷地歪头瞅了我一眼,掩藏在绿色长毛里的那眼睛凶光逼人。它的比我的拳头还要大的爪子吧嗒吧嗒地敲着地面,尾巴拖在身后,好像一把大扫帚。这东西如果出现在深山老林里,一定是位令百兽觳觫的大王,但它跟在一个女人的背后,脖子上还挂着一根链条,它也只能是条狗。

在高速公路旁边的一家小饭店里,我看到一对盛装的中年男女,像侍候小宝宝似的,用一个银盘子,给一条顶多只有两斤重的小老狗喂奶。这条狗娇喘微微,令我想起中国的古典美人。它用红红的小舌头,舔了一点牛奶,然后就摇摇头。那女人咕噜了一句外语,我虽然听不懂,但我能猜到她的意思。无非是说:宝贝,你不喝了吗?你喝这点怎么能行呢?那小老狗继续摇头。男人就从瓶子里拿出一根金黄色的香肠,递到小老狗的嘴里。我们有时吃到的香肠并不香,但是这男子拿来喂狗的香肠真是香气扑鼻。小狗闻了闻那肠,不吃。我心中感到很愤怒。十年前我们的思想还不跟现在一样,我们的生活也不能跟现在相比。我这样说的目的就是要承认那香肠的香气勾起了我的食欲。十年前我还没有勇气承认,十年后我可以坦率地承认。其实,一切就是个所谓名分,上帝生长万物,并没有标出哪是狗食哪是人食。那根德国小老狗不喜吃的香肠品质优良,它勾起我的食欲完全正常。如果是现在,我就跟那个德国男人要一根吃。他给不给我是他的问题。他把那根小老狗不吃的香肠用纸包了包,扔到垃圾桶里。我心里感到很痛惜。那男人用一根雪白的手帕给他的狗擦了擦小嘴巴,然后,才和他的女人坐下吃饭。

还有一次,我们坐在面包车里,在公路上奔走。一辆辆的豪华轿车,从我们车旁一越而过,一越而过,一越而过。我突然看到,在一辆刚刚超越了我们的奔驰轿车的后座上,蹲着一条笑嘻嘻的小狮子狗。这家伙,还对着我们的车叫唤,好像在笑话我们的车太慢了。我心里很气,恨不得把它揪下来踢一脚。但是它很快就随着奔驰绝尘而去。我忽然想到:这条狗如果头晕,会不会呕吐呢?如果呕吐不是把那辆豪华轿车给弄脏了吗?

又有一次,记不清是在哪座城市里了,在一座教堂的边上,躺着一个生着火红色连鬓胡须的流浪汉。他老人家身前身后依偎着五条狗,好像他的五个孩子。这五条狗一条比一条漂亮,身上不脏,毛也很顺溜,不像吃不饱的样子。而狗的主人,则是面黄肌瘦。在他和它们的面前,放着一个盘子,里边有几个硬币。每逢有人从他和它们面前走过,老流浪汉就说几句话,声音很低沉。老头说完话,那五条狗也跟着叫几声,声音也很低沉。他和它们表现出一种特别深沉、特别谦逊的态度。

我问我们的翻译:他们说什么?

翻译说:老头说可怜可怜这五条无家可归的狗吧。

我问:狗呢,狗说什么?

翻译笑着说:我不懂狗语。

我说:你不懂我懂,狗必定是说,可怜可怜这个无家可归的人吧!

这是真正的相依为命,也是真正的互相关心、互相爱护。我们尽管很穷,但还是掏出几个硬币扔到他和它们面前的盘子里。他对我们说了一句话我敢肯定是谢谢,狗对我们一齐汪汪汪,表达的也是感谢之意。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中国的狗是不是能听得懂德国狗的叫声?

在德国看了那么多奇形怪状的狗,于是就想到了家乡那些狗和家乡人讲过的关于狗的故事。我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在外边无论见到了什么事,总喜欢和家乡的同类事情作比较,一比较就难免说一些不该说的话,为此得罪了许多人。今后尽量地改正吧。我们故乡的狗很少有脖子上戴链条的,因此,虽然我的故乡的狗捞不到牛奶喝也捞不到香肠吃,但它们比德国的狗自由。香肠虽好吃,自由价更高。它们白天漫游于田野,夜晚卧伏于草垛边,愿意为主人看家就叫几声,不愿看家就出去撒野。事实上也比德国狗愉快。

70年代中期,我在生产大队养猪场里当了一段警卫,每天夜里都要跟前来偷猪食的狗作斗争。我抱着一杆土枪,埋伏在土墙后。在银色的月光下,看到它们跷腿蹑脚地来了。狗眼绿莹莹的,好像鬼火一样。看看近了,就搂火。震天动地一声响,狗惨叫着跑了。不是我枪法不好,是我不敢打死它们。都是村里人家的狗,打死了不好交待。这就叫打狗也要看主人。

村里文化活动很少,碰上打"对狗"就像过年一样。往往是看到两个狗在一起转起圈子来了,我们就开始兴奋。一旦它们交配成功,我们就手持棍棒或是砖头瓦块,一拥而上,就像当年到海滩上去抓跳伞逃生的敌特一样。有一个谜语:"四个耳朵朝天,八条腿着地,中间一根转轴,两头喘气。"就是说"对狗"的。它们连结在一起,互相牵扯,行动不便,被我们打得叫苦连天。不但我们这些讨狗厌的孩子打,大人也参加这罪恶的活动。但在当时,我们也并不认为这样做不狗道。因为乡下传说,"对狗"不打不开,一天不开母狗死;两天不开公狗死。有这样的传说垫底,我们打"对狗",就是积德行善了。后来我进城之后,才明白乡下的传说是胡说。

现在回想起来,德国的狗都不喜欢叫,即便是叫也是低声叫,好像怕惊动了别人似的。我们到德国,也算是外国人了,但那些德国狗理也不理我们。我记得我们一行十几个人到汉堡郊外一个德国姑娘家去做客,她家那条大个狼犬对其他的人一概不理,懒洋洋地连头都不抬,唯独对我狂吠。有一个人说我:连狗都知道你不是好人。我却为此得意了好久。我得意的理由是:除了我之外,那天同去的其他人,连狗都懒得理他们了。前几年,一个德国作家到我们村里去,村子里的狗一传十、十传百,全都来了,集中在我家外边的打谷场上,齐声大叫。那德国作家吓得脸色发黄,我对他说:别怕,它们是在欢迎你呢!

可能是出于偏爱,我还是觉得我们家乡的狗好。德国狗太傲慢,我们家乡的狗多么热情。德国狗是德国人的玩物,我们家乡的狗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家乡的狗能跑能跳,狂呼乱叫,很不含蓄,没有德国狗那么好的修养,但也没有德国狗那么阴沉。当然我们家乡的狗也会向主人摇着尾巴献媚,但狗向人献媚总比人向狗献媚好。当然我们家乡的狗也不是真正的狗,真正的狗其实就是狼。

德国的狗百分之五十没有尾巴,问一问,说是动手术割了去了。我问同行:你们知道为什么要把狗尾巴割了去吗?他们有的说不知道,有的说是为了美观。我说:你们说得都不对。我们家乡有一句歇后语,叫做"没尾巴狗跳墙——利索",切掉狗尾巴,就是为了让它们跳墙。

德国有一条河,名叫莱因河。当年我学习马克思的著作,就知道德国有这样一条河。这条河水在我们眼里看起来已经很清澈,但是有一些德国人还跟政府吵架,说是他们把河水污染了。就像世界上所有的大河一样,莱因河两边也有许多城。有一座城叫波恩,当时还是联邦德国的首都。城里有许多人,还有许多鸟,而且鸟不怕人。

我在河边坐着看河水,一只肥胖的野鸭子摇摇摆摆地走过来。它用漆黑的小眼睛看着我,还对我嘎嘎地叫。紧接着又有几只野鸭子走过来,都好奇地看着我。我一伸手,就摸到了它们的羽毛。当时我真想抓几只拿回去烧着吃,但又怕被人家抓住丢了中国人的脸。我曾经写过一篇小说,讲一个穷汉子打野鸭子的故事。他埋伏在一丛高粱秸里,看到夕阳西下,看到一群群的野鸭子落到面前的水汪子里。他想多打几只野鸭,就不停地往枪里填药。最后的结果当然很不好,他贪心太大,装药太多,结果炸了枪膛,野鸭子没打着,反把自己给炸死了。

最近几年,中国人的环保意识也在加强,国家也颁布了保护动物的法律。但偷猎珍稀动物的事情还是不断发生。有射杀天鹅的,还有杀死大熊猫包饺子的。看起来光有法律还不行。老百姓的肚子里如果没有油水,什么法律也拦不住那些大胆的馋鬼。吃饱了才能讲文明,吃饱了才能学文化。我就不相信,当德国人穷得连饭都吃不饱时,他们还顾得上去保护动物。能保护天鹅,也顾不上保护野鸭子。

当然也不能把一切问题都归结到吃饱吃不饱上。我在狼牙山下当兵时,部队生活很好,顿顿有油水。但机关里有一位干事,每天都提着一杆气枪去打鸟。黄鹂、杜鹃、喜鹊、乌鸦、啄木鸟……他见到什么就打什么。这人枪法很准,几乎是弹无虚发。每天都有几十只鸟死在他的手下。那时我才知道啄木鸟有好几个品种。啄木鸟死后,那舌头是吐出来的,就像吊死鬼一样。啄木鸟的舌头像一根肉锥,尖上还带着一个钩儿。他打死那么多鸟,随手就扔在窗台上,他不吃,让蚂蚁吃。为此我还劝过他,但他根本不理我。我偷偷地告了他一状,结果把他得罪了。

人其实是最复杂的动物。人是最善良的,也是最残忍的。人是最窝囊的,也是最霸道的。也许有一天,人要从地球霸主的位置上退下来。不过那时候,我的肉体可能转化成了别的物质。我也许变成了一束鲜花,也许变成了一堆狗屎。但我还是希望能变成一只鸟,变成一只在莱因河边漫步的野鸭子也行。

想不到波恩城里也有麻雀,它们的模样跟中国麻雀没有什么区别。在一家咖啡馆的招牌上,有一个堂皇的麻雀巢,很低,抬手就可摸到。据说招牌上的字母拼起来就是贝多芬,麻雀就在贝多芬的头上生儿育女,拉屎撒尿。

麻雀在中国可是遭过大难的,一声令下,枪打、网罗、敲锣打鼓吓唬,差不多灭了它们的种。一个庞大的国家、好几亿人口,联合起来对付一种小鸟,这行为既荒诞又好玩,在人类历史上都是空前绝后。我看过一个资料,写几个科学家联合起来给毛泽东写信营救麻雀的事,才知道这灭麻雀的事不简单。没有50年代的"除四害"灭麻雀,大概也就不会有60年代的"破四旧"搞"文化大革命",很可能也就没有需要"粉碎"的"四人帮"。要把四个人"粉碎"了,尽管是坏人,想来也可怕。我还看过一个挺有名的作家写的一篇童话小说,写一个麻雀之家,两个老麻雀,两个小麻雀,在灭绝麻雀运动中的悲惨遭遇。两个小麻雀,一个被弹弓打死了,一个飞不动掉下来被活捉了。男老麻雀撞到高压线上碰死了,剩下女老麻雀,好不容易逃回自家的窝。夜里,它躲在窝里哭,一道强光射进来,它被一个小孩子给活活捏死了。那作家写了这小说配合运动,但他并不了解这场运动的真正意义。

马在德国跟狗在德国一样,早已由生产资料变成了玩物。马的辉煌时代在德国已经结束——其实在中国也快要结束了。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人类的文明史里搀杂了许多的马粪和狗屎。马曾经是人类多么重要的帮手,但现在一点也不重要了。我当时想起了,想起了肖洛霍夫对马的精彩描写。他写到婀克西妮娅临死前骑的那匹马有一个坏习惯:喜欢低头啃骑马人的膝盖。这匹马多么有性格呀。现在我又想起了《马语者》这本畅销书,一看就是个不懂马的人写的。我曾应该书责编之邀,写过一篇促销文章,里边只有一句话是满意的:其实,人类从来不敢正视马的湛蓝的眼睛。

我在德国只见过一次马,那是在斯图加特郊外一个牧场里。马的主人是个红脸膛的大汉,浑身散发着令我感到亲切的马粪气味。据说他极善马术,曾在大型的赛马会上获得过金牌。大汉有一位娇小的妻子,穿着牛仔裤,很干练,不用说也是个马上的健女。他还有一个在城里读幼儿园的儿子,还有一个像布娃娃那般大的精致女儿,还有一个忙前忙后的老母亲。这是一个幸福的家庭。

我们进了主人的马厩,看到了几匹胖得油光满臀的高头大马。还有一匹让我感到大吃一惊的小马。它比一只绵羊大不了多少,但它不是马驹。我们的翻译说这是袖珍马,长不大的。这是马吗?我真难过。这是什么人培育出来的马种呀!

主人派人进城把他的儿子接回来了,为了给我们表演马术。小男孩换上了全套的马术服,从厩里牵出了那匹袖珍小马,熟练地给它备好鞍鞯。那个刚会行走的小女孩去揪小马的尾巴,怪吓人,但她的父母不管不问。男孩把马牵到训马场上,女孩追着马哭。她的母亲把她扔到马背上,她就笑了。

说说这个女孩吧。她穿着一条带背襻的红色皮短裤,一双红色的小皮鞋,一件红格子的半袖衬衫。金色的头发梳成两条小辫子。她的皮肤细腻得像奶油一样。她的眼睛蓝得像湖水一样。她的嘴唇红得像樱桃一样。她精致得不像个真孩子。

男孩骑着小马在场上跑起来。起初跑得不快,越跑越快。它的小蹄子飞快地翻动着,让我联想到大银行里那些快速点钞的女职员的手指。跑着跑着,那小马在那小孩的驾驭下,冲向障碍,嗖地就飞过去了。小马的肚皮擦着了栏杆。我们鼓掌。又过去了,我们鼓掌。

在德国,我有个感觉:真的就像假的,假的反似真的。譬如说市场上的水果,色彩之艳丽、表皮之光洁、都过了分,使人疑心是塑料或是蜡做成的。有些假物,譬如说桌上摆的假花,你忍不住要去嗅它的香味。德国的马也像假马,太干净、太光滑了,没有一点马的野气。

我又想起了故乡的马,在冰封大地之后,去原野上啃麦苗子。一轮巨大的红日初升,田野里姹紫嫣红,麦苗子上挂着粉红色的霜花。我家那匹红马满身亮汗,大口啃麦苗,轻松摇尾巴,马眼明亮,宛如蓝色水晶。我冻得双耳通红,站在大河堤上,高声呼唤我家的马:马来——咴咴咴……遥远的我家的马昂起头,晃动着红色的鬃毛,飞一般奔过来。在它的带动下,几十匹马一起狂奔,像几十匹舒卷的绸缎,像一条波浪翻卷的彩色河流。

正文 第22节 望星空

去年,轰轰烈烈的"彗木相撞"过后,我颇有感触,便摹仿着某些著名散文家的笔调,写了一篇题为《望星空》的随笔,塞给家乡的一家内部发行的刊物。但是就感到言犹未尽,今日翻出来,将原文润色后,再续上一条尾巴,吐尽我心中的随感吧。原文如下:

不久前,一串彗星的碎片(每片都有数公里之巨),撞击了木星。在那颗神秘的星球上,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大事件。如果那里有什么生物,那它们的命运将会十分悲惨。在彗木相撞的那些日子里,全世界亿万双眼睛盯着天上这颗与地球息息相关的星球。据说西方国家的电视台一天二十四小时滚动着播出有关彗木相撞的消息,是绝对的新闻热点。但在我国,媒体保持着足够的冷静,以近乎麻木的口吻向国人转述着国外的科学工具获得的资料。好像彗木相撞是在某个大洋深处的小岛上发生的一次小小的自然灾害一样。

在那些日子里,我一直在想,假如有一天,同样的命运落在了地球上,人类该怎么办?过去,杞人忧天是讽刺某些人的,现在,是否应该学习那些忧天倾的杞人,有那么点忧天的意思呢?彗星的碎片既然可以"亲吻"木星,谁又敢担保它不会"亲吻"地球呢?这样的"亲吻"是真正的天崩地裂,不是闹着玩的。

有一位名叫王红旗的人,写了一本文采飞扬的奇书《神秘的星宿文化和游戏》,在彗木相撞的那些日子里,这本书陪伴着我,给了我很多的教益。王红旗认为:在不太久远的古代,小行星的碎片或者彗星的碎片,确曾光顾过地球,并造成了几乎毁灭人类的巨大灾难。王认为我国古代那几个著名的神话传说如女娲补天、后羿射日、嫦娥奔月、夸父追日等,都与那时代的一次巨大的天文事件有关。

那是一颗足够大的天外星体与地球相撞的事件,当该星体进入地球的大气层后,剧烈的摩擦使它发出了灼目的光芒,发出了难以形容的巨响,并且极有可能分裂成了多块碎片(十日并出),然后是风云突变、石破天惊、地动山摇、山呼海啸、天地变色——这些巨大的字眼就是事实的写照,后来变成了大形容词。这次事件,极大地震惊了处在混沌状态中的远古人类,使他们抬起了仰望星空的眼睛。这次天文事件开启了他们的心智,历史的意识由此产生,哲学也由此及彼地产生了。

《淮南子·天文训》曰:"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撞不周山,天柱折,地微缺,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不周山正是这次撞击事件造成的巨大陨石坑。据王的解释,"不周",是不完全的圆形。可能是那个天体带有一个棱角吧?这次事件的可怕后果就是"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敏锐地指出,这是中国古代关于地球自转轴倾角的最早知识,当然也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关于地球自转轴倾角的知识。王认为如非亲身经历,绝难编造出来。忧郁地球自转轴倾角的变化,以及撞击过后的巨量尘埃("黄帝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蚩尤做大雾弥漫三月"),不排除破碎的高温天体落入大海后引起的海啸("扶桑之东,有一石,方圆四万里,海水注之,莫不焦尽")、陨石落地引起的森林大火等,远古人类的生存环境发生了突然的巨变,相当一部分人在事件过程中和事件过后的洪水、火灾、恶劣的环境中死去,活下来的人,都是与大自然顽强斗争后的胜利者。所以,远古神话传说,既是那场巨大灾难的记录,也是我们的远古祖先为了生存与大自然顽强斗争并最终取得了胜利的记录。

我想,所谓的盘古、女娲、后羿、嫦娥、夸父、精卫,应该是我们的远古祖先的英雄群体的名字或者是他们心造的英雄。盘古开天地是祖先们的集体行为,女娲炼石补天、后羿举弓射日、夸父持杖逐日、精卫衔石填海亦当如是解。嫦娥奔月则被王红旗理解为对月亮(亦或是那发光的天体碎片)的献祭。这使我联想其英国作家劳伦斯的著名小说《骑马出走的女人》,印第安人用女人祭奠月亮的行为应该是远古巫术的延续吧?当然,这些美妙的传说肯定是产生于那次大事件后的若干年,发生在新的自然环境形成若干年、人类重新安居乐业后。那场大灾难是通过一代代的传说甚至是形成了一种潜意识遗传给将历史事件神话化了的后代的,一直到文字产生,才被记录到里。想想这本奇妙无穷的天书的创作者和流传者也是一桩令人心驰神往的事情。

世界上所有民族的古老神话传说都惊人地相似,都有开天辟地、十日并出、洪水滔天之类的内容,这恐怕很难说是偶然的。地球毕竟很小,那次天文事件所产生的后果,并不仅仅影响到女娲们、后羿们、嫦娥们,那时候人类是否就形成了体征鲜明区别的种族也未可知,人类是不是由一种猿进化来的也很难说。我想"远古神话传说"是一个复杂的概念,神话和传说本不是一回事。尽管传说久远了就具有了神话的色彩,这也不完全是祖先们对科学知识了解不够所造成的现象。传说本身就是个添油加醋的过程,如果再有文人一加工,那更要乱套,非搞得光芒四射不可。就连司马迁也是如此。根据考古发现,汉朝人的身材普遍比今人矮小,可那项羽在司马迁笔下,已经是巨无霸了。神话应该是比较近代的产物,是理想的产物,现实的折射,如牛郎织女之类。而传说,即便是被传神了的,也总是有一个真实的事件为内核。所以,看起来神乎其神的女娲补天、嫦娥奔月、羿射九日等远古传说,反倒具有了历史的价值,而牛郎织女、仙女下凡之类,则一般地只有文学的和伦理学的价值。

彗木相撞的情景(已经观测到的)与、《淮南子》等古籍中所记载的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如: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光亮、突破了木星深厚的大气层矗立数千公里的巨大烟柱等。木星尽管比地球大一千三百多倍,但这次撞击,也令它哆嗦了良久(油然想起"石油工人一声吼,地球也要抖三抖"的豪言壮语,心中泛起难言的凄凉)。据王红旗说,近年来在地球上发现了几个巨大的陨石坑(烟波浩渺的太湖也有陨石坑之嫌)。由上述推想,地球确是遭受过类似彗木相撞的浩劫的,这说明,地球并不是安全的,所以,杞人忧天是有道理的,新的杞人忧天的时代,应该开始了。

那场远古浩劫,也许可以算作人类的一个转折点,而彗木相撞,该不该算作一个新的转折点呢?这是真正的"上天示警"。我想人类应该认识到:地球本以很小,国与国的疆界、社会制度的差异、阶级之间的争斗,与彗木相撞比较起来,简直是荒唐可笑了。假如有一天哪一颗一直在流浪的小行星之类的天体亲近了地球,即便它撞在了纽约,上海也不会舒服。人类实在是应该大度一点。多一点豁达大度,少一点鸡肠小肚;多一点襟怀坦白,少一点阴谋诡计;多一点堂堂正正,少一点蝇营狗苟。我想,当年美国宇航员站在月球上时,他代表的并不仅仅是"美帝"。假如有一天,中国人改变了一颗对着北京撞来的小行星的轨道,让它与地球擦肩而过,我们所拯救的也不仅仅是北京的市民和中国的首都。由此推想,我们这些平民百姓也应该想开一些,最名贵的钻石也是石头,在沙漠里,它的价值还不如一块西瓜皮。至于争权夺利、投机倒把、打小报告修理朋友、为了头上的乌纱帽媚上欺下、卖友求荣等等,就更加没有意思了。

当然一切还会照旧。彗木相撞的观测和研究使我感到人类的伟大也使我感叹人类的不可救药。即便明天就会有天外来客撞击地球,日本的大米也不会白送给朝鲜,美国的边境也不会对全世界开放。一般的百姓会好一点,但顶多也就像《编辑部的故事》里的那些人,多吃一碗盒饭——还是先顾自己的肚子,死到了临头还是难改自私的天性。至于各个国家的元首们会干些什么就很难想象了。据我的一个很有些见识的朋友分析,说一旦地球面临着灭顶之灾,各国的元首,就会坐上火箭飞上月球去找嫦娥玩耍。我知道他这是戏言。几十个总统,呆在一个荒凉的月球上干什么?尽管早就为他们储备了足够的水和氧气以及美味食品,但没有足够的子民供他们领导,他们很快就会感到没有意思。所以我想,当地球面临危机时,这些大人物不会往月球上飞,他们要做的大概是这样两件事:一是严密地封锁消息,不让老百姓知道,二是发射飞弹之类的东西拦截撞向地球的天体。

写到此处,突然想起了离我的老家不远的潍坊市寒亭区双杨镇华潼村的村民栾来宗和他的孙子栾巨庆。栾氏祖孙是有名的"星痴",穷毕生精力研究太阳系五大行星运动轨迹和地球气象、地壳运动的关系,并写出了《行星与长期天气预报》、《星体运动与长期天气、地震预报》两部专著,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果。两个朴素的农民,并没受过学校教育,吃着地瓜干子喝着凉水,能有如此高远的目光和辽阔的胸襟,并且在神秘莫测的天文学领域仅仅靠着悟性和肉眼的观测就获得了丰厚的知识,的确令锦衣玉食者汗颜。在爷爷栾来宗的时代,潍坊出过很多举人和进士,其中获得了高官厚禄者也不少,但从对人类的贡献和人的价值的角度看,他们加起来也比不上一个乡巴佬栾来宗。他们的眼睛望着金银财宝和官帽上闪烁的顶子,栾来宗的眼睛却在仰望着灿烂的星空。

1994年8月28日于高密

写此稿的时间距今也不过一年多点,但彗木相撞这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早已经被我忘到了脑后。一年来我该吃就吃该睡就睡,绝对没有因为写过这样一篇貌似深刻的文章而影响了自己的食欲和睡眠。该怎么着还是怎么着,并没有因此而超脱点。由此可见,文章大都是一时的冲动产物,作家如我者,也虚伪得很够意思了。人尚如此,地球呢?就像10世纪的科学物理学奠基人伽利略受到宗教裁判所审判时所庄严地宣布的那样:"它仍然在转动!"可惜的是,当宗教裁判所在广场上架起火堆,面对着熊熊烈火,伽利略动摇了。他怕被烧死,屈服了,说地球不转了。尽管他心中明白,它依然在转动。这种软弱和动摇是人之常情,并没有什么耻辱。布鲁诺宁折不弯,结果被活活烧死在罗马的圣彼得广场上,这样的好汉子是人中的翘楚。前几年罗马教廷宣布给布鲁诺平反。神学终于向科学投降了,只是这投降来得太迟。还是科学,还是真理,是人世间最为宝贵的,是人类的共同的财富,是任何的恶势力也扼杀不了的。

1969年7月20日22时56分(美国东部时间),美国宇航员阿姆斯壮步入了历史。他从登月舱的最低一级伸出了穿着靴子的左足,在月球上踏上了人类的第一个脚印。接着他说了一句永垂不朽的话:"这是个人的一小步,是人类的一大步。"

地球上的亿万人,从电视上看到了阿姆斯壮迈出这难忘的一步,从广播里听到了他这句难忘的话,观众和听众之多,在人类的历史上也是空前的。但是,这些人群里,不包括中国人。那个时候,绝大多数的中国人和我一样,不知道地球上还有电视机这种东西,知道有收音机,但也很少见到。我们能够见到的是那个挂在村子中央木杆上的高音喇叭,听着它每天三次对着我们哇哇乱叫。开头总是放出被捧为时代的最强音的《东方红》的旋律,结束时总是放出《国际歌》的旋律,不算是最强音,也算是次强音吧。"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来个毛泽东……他是人民的大救星……"请注意,也是天文现象啊,一个人代表着一颗星,里常有这样的描述,风雏先生在千里之外的落凤坡前战死,卧龙先生在荆州就看到代表着他的那颗星陨落了:"只见正西上一星,其大如斗从天坠下,流光四射。"诸葛亮不但能够看到别人的星,还能看到自己的星。他在五丈原被司马懿的固守战术搞得心烦意乱,无计可施,夜间出帐,仰观天象,说:三星台中,客星倍明,主星幽隐,相辅列曜,其光昏暗,天象如此,吾命可知。"姜维劝他禳星,他只好死马当成活马医,布坛作法,可惜被魏延冲破,终究天命难违。他的对手司马懿也是观星高手——这位大元帅白天不出来夜晚出来望星空——"忽一夜仰观天象,大喜,谓夏侯霸曰:‘吾见将星失位,孔明必然有病,不久即死。’"诸葛亮越算越神,临死前让杨仪将自己的遗体放在龛里坐定,嘴里塞进去七粒米——陕西的小米——脚下置明灯一盏,这样竟然能使他的将星不从天上落下来。嘱咐妥当了,"是夜孔明令人扶出,仰观北斗,遥指一星曰:‘此吾之将星也。’众视之,见其色昏暗,摇摇欲坠。孔明以剑指之,口中念咒,咒毕,急回帐中,不省人事。"装神弄鬼,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却说司马懿夜观天象,见一大星,赤色,光芒有角,自东北方流向西南方,坠入蜀营中,三投再起,隐隐有声。懿惊喜曰:"孔明死矣!"在中国古代的文学中,类似的关于星斗和人的关系的传说比比皆是,说是完全的迷信未必公允,这是人类仰起头来观望星空这一具有革命意义的行为的副产品。凝目仰望灿烂星空,科学的历史才真正开始。

把毛泽东比作太阳和星斗,感情上可以理解,但如果深究,就有了讽刺意味。据说毛泽东的老乡和亲密战友彭德怀就对《东方红》中把毛比作太阳和救星提出过异议——他后来的倒霉不可避免。如果真的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立场,那么,美国宇航员在月球上行走的时候,正是唯心主义和封建迷信在中国的横行的时候。我们村子里那个大喇叭里,每天都在打着不知什么人的响亮耳光:开头唱《东方红》,捧出了一个人民的大救星;结尾唱《国际歌》,又说"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这样的喇叭,绝对不敢播送美国人登上了月球的消息,我们是几十年后才知道了这消息的。后来我知道,在那个时代,北京城里就有了电视台和电视机,尽管数量很少。我胆大妄为地想象着:毛泽东和他的那些战友们,围坐在电视机前,观看着美国人登月的情景……他们的脸上会出现什么样子的表情呢?他们的心中又在想些什么呢?那时候,数亿的老百姓在饿着肚子搞"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刘少奇在开封监狱里奄奄待毙,数百万解放军集结在中苏边境,准备和"新沙皇"开仗。

两位美国宇航员在月球荒凉的表面上,为一块牌子揭幕,那牌子上写着:

公元一九六九年七月

地球人类初次在此登陆月球

我们代表全人类和平而来

后来还有人批评上面的月球留言是美国人的虚伪,但我想为此牌揭幕的阿姆斯壮和艾德宁是顾不上虚伪的,因为那纷纷攘攘、载不动千愁万恨的、悲欢离合的地球,正在他们头上宁静的天空中高悬着,宛如一个身披蓝裙、风情万种的美人。

1965年,毛泽东主席重上井冈山时,写下了"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的豪言壮语。上九天揽月,这世间最美的事情,被美国人抢了先,还剩下的事情就是下五洋捉鳖了。想想这个伟人心中的滋味吧。他在50年代就写下了"问讯吴刚何所有,吴刚捧出桂花酒"、"寂寞嫦娥舒广袖,万里长空且为忠魂舞"的美丽诗句,他对月亮可谓情有独钟。美国宇航员即将升空前,幽默的通讯员在电话里告诉他们:"有一个古老的传说,说是有一个美丽的中国姑娘已经在月亮里住了四千年,你们不妨去找她玩玩。此外,月亮里还有一只中国大兔子,应该不难看到,因为它的前腿抬起,站在一株桂树下面。""好吧,"阿姆斯壮回答,"我们一定要找到那位兔子姑娘。"

想想毛主席心中的滋味吧。

很快,用小白球牵线搭桥,中美建交,饶有趣味的是,尼克松送给毛主席的礼物竟然是从月亮上取来的泥土和岩石。

我已经在妄议故人和伟人的道路上越滑越远,赶快打住,以免写出更加大逆不道的昏话。但有一个伟人出现在我们的眼前:他全身瘫痪,只有几根手指还能动弹。他用这几根手指,操纵着电瓶车在剑桥大学的校园里缓缓行走,看到他的人,无不肃然起敬,他就是被全世界尊为继爱因斯坦之后20世纪最伟大的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教授。霍金的研究对象是宇宙中最神秘的现象——黑洞。黑洞也是星体,是最亮的星。最亮的星是看不见的。因为这种星的引力之大连光线都逃脱不出来。我看过霍金的名著,这是一本很少有人能够看懂的、但是却十分畅销的书。我也看不懂,看懂了谁还去搞文学呢。霍金的学生当·佩奇写道:"有一年,霍金一家带我去威尔斯郡威耶珂附近的乡间别墅,这个房子在山顶上,有一段铺好的道路通到房子里。他开始上坡并超过我不少,然后他就拐入到房子,但是这刚好在斜坡上。我注意到他的轮椅慢慢地向后倾倒下来。我刚想上前去扶他,但是没有来得及,他就向后翻滚到灌木丛里去了。看到这位研究引力的大师,被地球的微弱引力所征服,是令人震惊的一幕。"目睹此景,谁能不震惊呢?霍金的往后倾倒,说明了无论多么伟大的头脑也摆脱不了客观规律的制约。所有的人都应该向科学和真理投降(连罗马教廷都投降了,连霍金教授都往后倾倒了),因为科学和真理是忠实于客观规律的。

现在想起来,因为彗木相撞就鼓吹大家忧天是不对的,人既是大自然的奴隶也是大自然的主人。"宇宙间最不可理解的事情,就是宇宙是可以理解的。"(爱因斯坦语录)大自然想了解自己,它把这个光荣的任务交给了人。科学和技术,才是通向共产主义的唯一的金桥。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人竖立在月球上的纪念碑是一块共产主义的基石,它使地球缩小了。他开阔了人类的视野,它使人类又一次抬起头仰望星空,它唤起了人作为人的光荣感觉。我自信没有背离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连垄断资本都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嘛。

1989年10月18日,美国亚特兰蒂斯号宇宙飞船发射了价值十五亿美元的伽利略号探测器,按预定轨迹,它将于1995年底飞抵木星,让我们再一次仰望星空,看看太阳卫星中这颗"大哥大"的美丽面貌,看看它的众说纷纭的大红斑,看看被彗星的碎片砸出来的周山或者是不周山,看看那些至今还不被我们所了解的神奇景象。人类在探测宇宙中的每一个成果,都应该是全人类的骄傲。我们能够成为一个人,真是无比的荣耀。我们渺小得可怜,但我们也伟大得可以。千千万万年之后,当人类的子孙分布到许多星球上之后,他们会不会迷惘地问:"据说我们来自地球,但地球在哪里呢?"

于是,我们就成了与女娲、盘古、后羿、夸父比肩的英雄。

1995年8月

正文 第23节 美丽的自杀

你是我的姑姑的女儿,我比你大几岁,咱俩是表兄表妹呢。虽然我只见过你两次面,但我这辈子也忘记不了你了,表妹。本来为了证明这报告的真实性,我应该写出你的籍贯和姓名,但我不忍心让熟识你的人见到你的名字难过,不忍心让你的蒙受了痛苦的亲人们知道有一个人又把你拉出来示众。可是……请允许我把你的乳名报告了吧,表妹,你的乳名叫"美丽"。实事求是地说,你算不上美丽,你的最引人注目的特征是你的健康,你的健康的像焦麦颜色的脸,你的健康的因为黑眼球过大而显得悲婉沉静的眼睛和你的健康成熟饱满的身体。

今年的七月初四,大栏镇逢集,我到集上去卖鸡蛋。我过了一条河,河里流淌着浅浅的无色的透明的水。我横穿了一条马路,路上摆着热气腾腾的驴粪球儿。几只麻雀在啄食着驴粪中残留的粮食粒儿。我跳过了一条路沟,就进了集市。几十个卖鸡蛋的老太婆小媳妇,有的站着,有的蹲着。有十几个可能来得早,抢得了好地盘,坐在了供销社从南方贩运来的一大堆青皮溜溜的竹竿上。你也在其中。在你们之间穿行着几个男女,随便地问着价钱,甚至蹲下去捏起一个鸡蛋晃晃,恍恍惚惚的,都不像真正的买主。在路沟边上,蹲着几个鸡蛋贩子,他们抽着烟,在熬你们,靠你们,等着你们不耐烦了就把鸡蛋低价卖给他们。你和那些立着的蹲着的坐着的女人们,眼巴巴地盯着那几个问价的人。我来了。我穿着军装,戴着部队刚发的像雄鸡的冠子一样威风的大檐帽子,提着一个大篮子。我知道自己生着一张虽然狰狞但是还算白皙的脸,走进了褐色的人群一定会引起大家的注意。你当时一定注意到了我。在你们的眼里,我一定是一个不懂行情、生怕买不到鸡蛋的笨蛋。我心中毛虚虚地问价,还装模作样地拿起鸡蛋对着太阳照照。报载:透明的就是好蛋,混浊的就是坏蛋。我无疑是抬高了七月初四大栏集鸡蛋市上的价格,鸡蛋贩子一定恨得我要命。我买了三百个鸡蛋。一个老太太说:看看,到底还是大军哥有钱!我脸上烧烧的,心中十分得意,得意便慷慨,便潇洒,于是在付账时连那三分五分的零头都不要了。这样的举动,更赢得了一片赞语和很多的关注的目光。我很快就买够了鸡蛋,提起沉重的篮子,要走,这时,表妹,你提着一个柳条篮子,走到了我的面前。

柳条篮子里铺着一层金色的细沙,沙上插着十个红皮鸡蛋,鸡蛋上有一层浅浅的白霜,还有两枚鸡蛋上沾着黑红的血迹和几根细弱的纤毛。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头蛋",黑血表示着生产的艰难和痛苦。

你说:"大哥,俺这里还有一把蛋,您也买了吧。"

我说:"买够了,买够了。"

你说:"您还多这十个蛋?块把钱,您买了吧。"

我从这时起注意到了你,看到了你生动的额头,沉思的眼睛,倔强的鼻子,疲乏的嘴唇,忧伤的下巴……我心中涌起一阵温暖的悲凉感,犹如惶惑的美丽潮水卷着贝壳冲刷着遗憾的荒凉滩头。我对你充满好感,渴望着与你交谈,我在爱慕健康异性的心理背景下与你扯淡。我故意地说你的蛋小,还说你的蛋是隔年的老蛋,是沾着血污的脏蛋。你似乎一点都不生气,你当时肯定也明白我的话毫无意义,我是在没话找话说。你说大哥您可是看错了眼,你从你买那些蛋里挑出一个和俺的蛋比比,看看可有一个蛋比俺的蛋新鲜?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嘛,您看看俺蛋上的白霜,看看蛋上的血,一只母鸡一辈子只有一只"头蛋","头蛋"能治病呢。你买的蛋里真有坏蛋呢。

你从我的篮子里挑出一个蛋给我看。这个蛋明亮光滑、仿佛是用砂纸打磨了后又涂上了一层油。你说:

"你摇摇看。"

我接过蛋,摇摇,里边传出"咣当"之声。我惶惑地看着你,你悄声说:

"这是孵小鸡孵下来的坏蛋。"

我很生气,回头去找那个把这样的鸡蛋卖给我、还说这是一种鸡蛋的新品种、看起来十分忠厚的、令人无法不信任的高个子老人,但是他已经走了。

你教给我很多关于鸡蛋的学问,我很感动。我宽慰自己,虽然买了坏蛋,但是增加了知识,今后买蛋就不会上当,这就是坏事变成了好事。

我用最高的价钱买了你的蛋。我把钱递到你黑红的手里。我看到你的掌纹深刻有力,手上结满了淡黄的老茧。当我的手触到你的手时,我有一种惶恐不安的感觉。我感到我们之间似乎有些特殊的关系。

我问:"你是哪个村的?"

你答:"谭家村。"

我问:"你们村谭秀丽在家干什么?"

你答:"教书呢。"

我问:"她结婚了吗?"

你说:"孩子都上小学了。"

我说:"我和她是小学同学,十几年没见面了。"

你问:"你姓管吧?"

我问:"你怎么知道?"

你说:"我猜出来了,你的模样挺像俺娘娘(伯母)。"

我说:"啊,你是……"

你低声叫我:"表哥。"

我说:"你是那个叫美玲的吧?"

你说:"那是俺二姐,我叫美丽。"

我说:"不好意思,说了很多不该说的话……"

你把我方才给你的钱往我的篮子里一扔,问:"表嫂生了个什么小孩?"

然后你提着篮子跑了。我望着你的背影,怅然若失。

过了三天,七月初七,一个美好而伤感的节日,天上的牛郎会织女,人间的百姓用白面红糖烙成各式各样的"花儿",有"猫"有"虎",有"鸡"有"鱼"。母亲咳着喘着烙了不少"花儿",侄子和侄女围着锅台转,一家人喜气洋洋,但我却高兴不起来,总觉得心中有点事情放不下。

七月初八,早饭是昨天吃剩的"花儿"在锅里一蒸,都花纹模糊,不成模样。我匆匆吃了一只"虎",打算到谷子地里帮父亲喷洒农药,据说钻心虫十分猖獗,谷子都一片片枯死了。

正收拾着药具,忽听到一个男人高亢的哭声。哭进院子的是一个憔悴的小老头,大约有五十岁吧,脚上穿着一双过时的黑色塑料凉鞋,哭声很响,但眼睛里却无泪水。我认出了他是姑姑的小叔子,人称神枪手的谭老四。据说他用土枪打死过两千多只野兔子,还有一些狐狸、野鸭什么的。谭老四一见我父亲,即刻就软软地瘫倒在地,叫一声:

"大哥啊……这日子没法子过了哇……啊嗬啊嗬啊嗬嗬……"

父亲一向急公好义,乡里闻名,一见此状,扔掉喷雾器,把谭老四双手扶起,问:

"怎么啦?老四?"

老四哭着对我们说:"大哥啊,大侄子啊,美丽这个糊涂虫,喝了毒药了啊……"

……那天我目送着你跑上河堤,你的健康的身体在灿烂的阳光里跳跃着,活像一头灵巧的小鹿。你把钱扔进我的篮子时,我看到你的耳朵都红了。啊表妹,你是一个健康纯洁的少女,你一声表哥,感我肺腑。即便表哥已垂死,你这一声呼唤,也会让我起死回生。可是你却往这曾经发出了美妙声音的地方灌进了毒药。表妹啊,你好糊涂。

你的爹正在我家院子里,当着我和我爹和许多听到他的哭声赶来看热闹的人的面,大声地骂着你:"美丽啊,你这个小畜生,你这一疤棍子,把你爹给擂倒了啊……"

表妹,你利用了人类独有的锐利武器,把你的打死过两千只野兔的爹像一只老野兔一样打倒了。他在你面前,从此再也直不起腰杆子了。他从此想到你就会颤抖不止。他正在向我的爹诉说着你自杀的前后过程,他的脑海里也许正在闪烁着你童年形影。你在三岁前有一个白白胖胖的圆圆脸,不知为什么你越长越黑,脸盘也越来越长。你爹牢记着你"抓周"的事,我的姑姑也参加了你的"抓周"仪式。你的胖出了褶子的手脖子上拴着一串叮当作响的小银器,你的胸前的雪白的小兜肚上绣着两只叼着绿树枝的黄鸽子,堂屋里一张平放的饭桌上摆着书、笔、秤杆、算盘……大家都眼睁睁地看着你,你的三年之后才去世的曾祖母也看着你。她的老牙掉光又长出了新牙,她也想看看,你这个老谭家的第四代女孩子长大后要从事什么职业。大家都看到你伸出了手背上有肉窝窝的小手,毫不犹豫地抓住了你的当过志愿军炊事员的大伯父从战场上捡来的大钢笔。全家一片欢腾,都为你的锦绣的吉祥预兆欢呼。你曾祖母把那口崭新的新牙都笑了出来。你上完了小学,没考上中学,你没有当乡长或是当书记的三姑六舅,你下地当了农民。你像所有的农村女孩子一样,战战兢兢地跨进了青春的大门。你十六岁那年去赶集,不小心丢了一元三角钱,你爹在你的左腮上打了一个响亮的耳光。你哭了,但是不恨。你心甘情愿地承受了这一巴掌,你知道这一元三角钱对一个农民家庭的意义。挨打之后,你的心中反而感到轻松了不少,如果你的爹不打你,才会让你久久地难过。1976年的夏天,你曾经对你的女伴说过你丢了钱往家走时的感觉,你说当时只要有一个男人能给你一元三角钱,你就豁出去了。你在那样的屈辱面前,在一元三角钱和一耳光之间的漫长道路上都没有想到要自杀。你爹打过你,你哭了一会儿,吃了一个冷地瓜两根咸萝卜条儿,拿起一柄三股钢叉到南洼里掘茅草去了。而现在,表妹,到底是为了什么,你竟然喝下了毒药……

"大哥,这个讨债的鬼,她存心要我的老命啊……一把屎一把尿的把她养到二十岁,容易吗?不容易啊,可是她,就为了屁大的一点事,就下了狠心……"你的爹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地对着我和我的父亲哭诉着,"昨天晌午,也是我多事,她娘还住在医院里,还是那年结扎时留下的病根,至今还没好。吃饭时她还有说有笑的,还说起她表哥买她的鸡蛋的事儿,说他表哥念书多了,成了呆子,花了高价,买了一些坏蛋。吃过饭,来了一个讨饭的老头,挎着一篮子‘花儿’,什么花样的都有。这些年连讨饭的也提高了水平。那个讨饭的老头说,‘大兄弟,我实在是挎不动了,把这些干粮做个价卖给你吧,一毛钱一斤。’雪白的干粮一毛钱一斤,多便宜啊,我说,行吧,找个称过过吧。她当时就横鼻子竖眼地说,‘不要!’我问她,这样便宜,为什么不要呢?她说:‘脏,太脏了,没准里边还有大麻风家的干粮呢。’我说,烧得你不轻啊,才吃了几天饱饭?1960年那时,草根树皮都没得吃,大麻风家的干粮你也大口吃!然后我就做主把那一篮子干粮买下了。就为了这样一件小事,她就喝了毒药啊……"

"老四,别难过了,"我父亲卷起一支烟递给你的父亲,说,"这不是你的错,你命里没有这样一个闺女,该当如此……"

"大哥,我悔死了,"你父亲揪扯着他乱草般的头发,说,"我鬼迷了心窍了,为什么要买那篮子干粮?我为什么要贪那点小便宜?既然闺女不愿意,我为什么还要买?""老四,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再提,提也无益,"我父亲说,"再说了,人活百岁也是死,该怎么死都是命中注定的,该死在井里绝对死不在湾里。死了的就死了,活着的人还要往前奔。闺女在哪里?"

"在乡医院里,"你爹说,"大哥,不好意思开口,我是来借钱的,她娘还住在医院里,医院不让赊账,她这一死,又给我折腾了一腚饥荒啊……"

表妹,我陪着我的爹和你的爹来到乡医院,看到了平放在床板上的你。你的脸色青紫,眼皮深红,两缕凝固了的黑色光线从你的未合拢的睫毛间射出来,犹如利箭射进了我的心。你还穿着那天卖鸡蛋时穿过的那套衣裳,断过襻儿的白色塑料凉鞋还穿在你的脚上。乌黑的脚趾上,你的指甲像珍珠一样放出虹彩。你躺在木床上,舒展大方,两枚已经僵硬了的乳房把你的衬衣撑起,透明凄凉沮丧,无可奈何,像两只眼睛直视着我,向我诉说着你的秘密,人生的秘密,在人生的坎坷道路上,有一个正当妙龄的黄花姑娘走累了,走厌了,她不走了。在你的面前,表妹,我蓦然意识到,生死之间原来只隔着一层薄薄的纸,原来以为明确的、不可逾越的界限,其实非常模糊低矮,一闪念间就跨越了。在死者面前,生者都变得渺小晦暗,你的青紫的脸上,闪烁着庄严的、睥睨万物的光辉。表妹,你通俗易懂地向我解说了人的伟大和卑微,人的坚强和软弱,这些对立的概念,又是怎样完美和谐地存在于一个生命个体之中,互相牵制着,互相制约着。

表妹,你起来,你站起来,我有话问你。你为什么要这样?难道你不留恋瑰丽的充满了欢乐和痛苦的、喧嚣与骚动着的人世吗?难道你不留恋你的亲人、你的朋友、你的情人、你的仇敌、你倾心的电影明星吗?你难道不想看看这空旷无边的原野上夏则郁郁葱葱秋则一片金黄的庄稼和农夫们被阳光染成土黄色的肌肤了吗?你不为永远听不到牛犊思念母亲的凄凉的鸣叫、绕梁燕子的缠绵啁啾、盘旋蓝天的风筝的呼啸、猫头鹰在暗夜里发出的喜悦的叫声和产妇阵痛时甜蜜的呻吟而感到后悔吗?当你的爹用那支古老的长苗子猎枪把一只飞奔中的野兔打得离地三尺又跌落下来时,当野兔的嘴巴流出的鲜血将洁白的雪地染红了时,当一对情人在澄澈的月明之夜躲进散发着苦香的草堆里依偎在一起相互抚爱并且发出小野兽一样的叫声时,当少先队员在冰河上滑冰不幸掉进冰窟窿里又被人救起时,当除夕之夜突然出现了一颗巨大的彗星将银河横断千万人为此惶惶不安时,当这一切都出现过之后又更加美丽地再现时,啊表妹,你已经看不到了听不到了,你不为此感到遗憾吗?

"孩子,你糊涂啊,爹更糊涂……"

"老四,人死如灯灭,哭也不管用了……"

表妹,请你回答我,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悟到了农药不但可以杀死害虫而且还可以杀死人自己,什么时候帮助人类生存的文明的结晶开始异化成为消灭人类的野蛮手段?你什么时候知道了人可以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你怎么忘记了我们家乡妇孺皆知的伟大格言:好死不如赖活着!你知不知道由于你的提前退席将使假如是温暖的世界失去一分温暖假如是寒冷的世界更多几分寒冷呢?你知不知道你健康的身体可以孕育一个也许能成为伟大领袖的胚胎,你纯洁的乳汁可以哺乳一个也许能成为天才人物的婴孩?就像电影里说的一样:在你这条金光闪闪的丝线上,本来可以编织出绵延不尽的绸缎,你却一刀把这根丝线斩断了。

你到底有什么委屈,你那点委屈算得了什么?你父亲讲的不是挺对吗?几年前你不是还终年不得温饱吗?吃饱了喝足了你还不知足,你还要什么呢?

是哪个无耻的男子像侮辱S村的郭××一样侮辱过你吗?郭××遭受侮辱,悲愤交加,在村头一棵树上,用一条麻绳子,勒断了自己的咽喉。她二十五岁,比你早去了十个月。

你是因为婚姻上的不如意,像那个为了给自己的瘸腿哥哥换媳妇被迫嫁给了一个歪头汉子的C村的陈×一样吗?陈×为了反抗这无耻的婚姻,扎进了一口闲置的机井,在井里倒置了半个月才被发现,弄上来时,眼珠子都控了出来。她生前美丽无比,死后人不敢看。她二十七岁,先你八个月告别人世。

你是因为厌烦了毫无新意的车轮般旋转的生活和牛马般的艰苦劳动而服毒的吗?D村的吴姓孪生姐妹看到电影上的优美生活,痛感命运不公,天下不平,每人喝了一瓶"滴杀死",相抱着,像她们在母腹里一样,到天国去找上帝论理去了。她们的年龄加起来三十四岁,死于去年元旦。

你是因为受了几句忆苦思甜的教育而死吗?你是因为吃饱喝足了而被福气烧死的吗?你是因为那可怕的自尊心受到伤害而死的吗?你是因为精神生活的贫困而死的吗?你是因为爱但是难得到爱而死的吗?……啊,表妹,你多么聪明啊,你用了两秒钟就把自己与这个世界的关系推卸得干干净净,你使十几个人为你瞠目结舌,你飞扬着彩蝶一样的衣袂加入了那些先你而去的仙女们的行列,你们使活着的人在你们的生满野草的坟茔前、在对你们的鲜活面容的回忆里,发出永无休止的叹息。

你像先哲一样睨着我,不愿意听我的胡言乱语。表妹,我在想,在这个星球上,每天都有人在结束自己的生命,不论是在我们的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下还是在腐朽的资本主义制度下。人应该研究自己。人应该关心和研究自杀问题。人应该尽量消除造成的自杀的客观条件,矫正灵魂深处的偏差。活的更好一点,活的更像人一点。毫无疑问,自杀曾经使一些人英名盖世,自杀也使一些人遗臭万年。光荣的自杀,勇敢的自杀,怯懦的自杀,有意义的自杀,毫无价值的自杀……希望能有人来研究自杀,希望能有人来研究近年来农村姑娘的自杀,不但到贫困的地区去调查,也要到富裕起来的地区去调查。救活一个姑娘,比炸掉一个暗堡更加功德无量。表妹,我不知道应该如何来评价你这次最后的行动。一个平凡的人死了,让所有平凡的人都难过。你在乙丑年七月初七夜半时分,喝了250CC剧毒有机磷农药,十分钟后药力发作。你爹听到你临倒前长叹了一声。送到医院时,你已经停止了呼吸。医生给你打了几针,但除了让化学物质更快地腐蚀你的肌体,除了给你爹增添一点债务,已无任何意义。你生于1963年3月5日,作为一个人,你在这个星球上,生活了二十二年多五个月。

为了防止苍蝇往你的脸上吐唾沫,我拉过了一条肮脏的白床单把你的脸和你的身体遮盖起来。就像一层发黑的雪,遮没了朦胧的丘陵和山峰。

正文 第24节 虚伪的教育

不久前,由北京的几家报刊牵头,发起了一场对现行语文教育的声讨。说"声讨"似乎激烈了点,那就改成"讨论"吧。这场讨论,激起了很大的反响。很多可以说是义愤填膺的文章纷纷见诸报端,而且,据说这些文章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

我是一个没有受过完整的学校教育的人。"文化大革命"时,因为家庭出身中农,也由于我敢于跟那些当了红卫兵头子的老师对抗,所以,小学还没毕业就被赶出了校门。后来到了部队,发表了一些文学作品后,才考进一所部队艺术院校学习。我没有进过一天中学课堂,对现在的中学语文教育,基本上不了解。我有一个正在读中学的女儿,她经常来问我一些语文方面的问题。她可能以为当了作家的父亲解答几个中学语文方面的问题不成问题,但面对着她的问题,我从来没给过她一个肯定的回答。我总是含含糊糊地谈谈我的看法,然后要她去问老师并且一定要以老师的说法为准。我的不自信是因为我没按部就班地念中学,骨子里深藏着自卑。但读了那些受过完整教育、甚至正在教语文的人写的文章,才知道他们的境遇与我差不多,心里多多少少地得了一点安慰。

认真地读了那些讨论文章,又粗粗地翻看了女儿的语文课本,我感到,我们现在的语文教育,从教材的选定到教学的目的,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当完整、自满自足的体系,要彻底改变是不可能的。有的文章,对我们几十年基本不变的教材提出批评,其实,教材仅仅是教育目的的产物,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教育目的,就有什么样的教材。"文化大革命"前,我们的教育目的是要培养"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文化大革命"后,随着政治形式的变化和发展,换了一些提法,但骨子里还是老一套。而教育目的,不是几个编审教材的书生能够决定的。我看到了那个编教材的人吞吞吐吐地发言,知道他们有难言之隐。正因为国家的教育目的带有如此强烈的政治色彩,所以,也就只能编出这样的教材。就是这样的教材,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还给彻底地否定了,因为它还不够"红",还不够"无产阶级",那就只学《毛主席语录》。我在小学学习五年,有两年就是把一本大开本的《毛主席语录》当了语文教材。"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又把"文化大革命"前的教材当成了好东西,几乎全盘恢复。其实,"文化大革命"并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建国以来共产党所犯错误长期积累后的必然爆发。共产党"文革"前所犯的错误,在我们的语文教材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文革"后,共产党在不断地纠正"文革"前的错误,但我们的语文教材却没有跟着变化。于是也就出现了被许多人猛烈抨击的现象:在不提阶级斗争多少年后,我们的语文教材中还有那么多"革命"文章。文学界早就对统治了中国散文界几十年的那种类型化散文提出了强烈的批评,这些虚假成性的文章早就没人要读,但我们的教材还把它们当成光辉的范文,硬逼着老师升虚火,强抒"无产阶级"之情,硬逼着90年代的学生,去摹仿他们那种假大空的文体。也许,这些文章的作者,在写这些文章时,抒发的确是他们当时的真实感情,但这些人现在活着的也不写这样的文章了,他们批评起共产党的错误来,比我们这些所谓的"有问题"的作家还要刻薄,他们自己也未必承认,那些被选进了教材,教育了几代中国人的文章,就是他们最好的文章。他们未必不对当年自己在"左"的思想指导下的创作进行反思。他们现在的创作也是充满了"人情味"、充满了"不健康的情调"的呀!这些最"革命"的作家早已变成了美丽的蝴蝶满世界飞翔着传播爱心,但我们还在强逼着孩子们学习他们那些咬牙切齿的文章。

长期以来,在我们国家里,"人道主义""人性",都被打上了"资产阶级"或是"小资产阶级"的标签,进一步发展就是谈情色变,经常被引用的就是鲁迅那句话,"贾府的焦大不会爱上林妹妹",其实鲁迅也不是焦大,他也不敢肯定地说焦大不会爱上林妹妹。共产党进城以后,多少"焦大"改造了家庭,娶了成千上万的"林妹妹"做老婆。但人们不敢面对现实,尤其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鲁迅先生通过阿Q揭示了部分"国民性",鲁迅先生还用他那些匕首般的杂文,揭示了中国人的虚伪。这是更为普遍的"国民性"。因为虚伪,我们口是心非;因为虚伪,我们亦人亦鬼;因为虚伪,我们明明爱美人,却把美人说成是洪水猛兽。更为可怕的是,长期的虚伪,形成了习惯,使我们把虚伪当成了诚实。我们明明满口谎言,却并不因为说谎而产生一点羞赧之心。这就来了,明明我的儿女公费留学后全都不回来了,我还是理直气壮地批评那些不回来的留学生;明明我的儿女在国外过着好日子,我却义正辞严地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腐朽性。明明我们知道教材里许多文章是假话空话,连文章的作者自己也不相信,但我们还是逼着孩子们当成真理来学习。明明我们每个人都有那种"病态"的"资产阶级"感情,但我们却硬要消灭学生头脑中的这种感情。我们教材中的有些文章作者明明是表达了自己的"资产阶级"感情,我们却硬要给人家进行"无产阶级"的解释。

问题还是回到我们的教育目的上来吧,我们的语文教育最终要达到的目的,并不是要学生能够用独具特色的语言来抒发自己的思想感情(允许摹仿着教材上的光辉样板抒发"无产阶级"感情);我们要培养的是思想"健康"的接班人,并不需要感情细腻的"小资产阶级";我们恨不得让后代都像一个模子里做出来的乖孩子,决不希望培养出在思想上敢于标新立异的"异类"。国家鼓励人们在自然科学领域标新立异、发明创造,但似乎并不鼓励人们在意识形态领域里标新立异,更不希望你发明创造。尽管国家有宗教政策,允许人们不相信马克思主义而相信基督教、伊斯兰教或是佛教,但在我们的学校里则决不允许有任何非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存在。由此决定了我们的教材必然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由此决定了我们要通过语文教育达到政治教育的目的。于是,语文就变成了政治的工具。于是,我们的孩子们的作文,也就必然的成为鹦鹉学舌,千篇一律,抒发着同样的"感情",编造着同样的故事。我读过我女儿的从小学到高中的应试作文,几乎看不出什么变化。倒是她遵照她的中学老师的嘱咐写得那些对她的考试毫无用处的随笔和日记,才多少显示出了一些文学的才华与作为一个青春少女的真实感情。可见孩子们也知道,写给党和国家看的文章,必须说假话,抒假情,否则你就别想上大学。如果我们的这种教育方法真能把我们的后代培养成除了相信马克思主义之外什么都不相信的"红色接班人",那就这样搞下去吧!但事实恰恰相反,孩子们在上学期间就看出了教育的虚伪,就被训练出了不说"人话"的本领,更不必说离开学校进入复杂的社会之后。

仔细一想,我们的孩子用两种笔调写文章的现象,在某种意义上是继承了传统。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那些学子们,用一种笔调写应试的八股文,用另一种笔调填词赋诗写小说。做八股文是正业,关系到个人前程;填词赋诗写小说是副业,是野狐禅。中鲁编修家的小姐,发现自己的新婚夫婿只会写诗根本不会写八股文,气得当场昏厥,可见不会写八股文连漂亮的小姐也不爱。那时的文人,在文学方面有所成就的,大概有两种情况:一是屡试不第,绝了科举的望,于是就通过文学的方式来抒发心中的愤懑,譬如蒲松龄。二是科场得意后,但官场上不得意,被贬到天涯海角,但饭还能吃饱,闲来无事,就写诗填词,发泄感情,打发岁月,如苏轼等人。当然流芳百世的是他们的诗词小说,而不是让他们金榜题了名的八股文章。当然,考中了举人进士的人成千上万,但大都在历史的长河中湮灭了名字,蒲松龄的名字却永垂不朽。我们的孩子,一旦考上大学之后,大概再也不会用那种笔调写那种应试文章,就像用一块砖头敲门,门敲开了,砖头肯定要扔掉。90年代的语文教育,实在不应该为了帮学生雕琢一块砖头费这样大的力气。这就让人想起了高考。

即便有朝一日高考与中考进行了革命性的改革,语文教材也编订得让人满意,我们的孩子是不是就必然地提高了文学素养、并由此进而提高了人的素质了呢?我想也未必。这未必的原因就是虽然我们有了好的教材、有了好的考试方法,但我们未必有那么多好的、起码是合格的语文老师。好的老师,能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让学生学到许多课本上没有的东西。好的老师哪里来?当然主要是通过师范学校的培养。城市的情况我不甚了解,仅就我所接触的农村而言,其实真正优秀的学生是不报师范的。即便是师范毕业的优秀学生,也并不一定去当老师。必须承认在我们的社会中,最上等的职业还是当官,当官的工资尽管不比教师高,但人们都知道,大多数当官的并不靠工资吃饭。他们合法地享受着最好的东西,他们即便不贪污不受贿也可以活得比老百姓好得多。无论什么人下了岗,当官的也不会下岗。常常听说某地拖欠教师的工资,可从来没听说过什么地方拖欠了书记或是县长的工资。一个中学教师被任命为哪怕是穷乡的乡长,都要摆酒宴庆贺;但如果让一个乡长去当中学教师,他很可能要上吊。当然,真正优秀的人也未必当得上官。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就很难保证教师队伍的质量。有了好的教材,没有好的老师,恐怕也无济于事。所以,我想我们的语文教育改革,实际上牵扯到方方面面。什么时候当官的都想当教师了,别说语文教育中存在的这点问题,再大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我认为,语文水平的提高,大量阅读非常重要。在目前教育经费普遍不足的情况下,让学校拿出大量的钱来购买图书很不现实,我们为什么不能像"文革"前那样,把语文教材分成《汉语》和《文学》两本教材呢?我幼时失学在家,反复阅读家兄用过的《文学》课本,感到受益很大。我最初的文学兴趣和文学素养,就是那几本《文学》课本培养起来的。另外,我觉得,我们没必要让中学生掌握那么多语法和逻辑之类的知识,这些知识完全可以放到大学中文系里学。我感到,一个人如果不能在青少年时期获得一种对语言的感觉,只怕一辈子都很难写出漂亮的文章。至于语法逻辑之类,八十岁也可以学得会,而且很可能因为有了多年的使用语言的实践,学起来会事半功倍。让孩子们像拌黄瓜菜一样去学那些枯燥的逻辑、语法,毫无疑问是一桩苦差事,我们完全可以把语文课教学搞得妙趣盎然。实际上,绝大多数的人,一辈子也用不到自己的母语的语法,一个基本上不懂语法的人,完全可以正确的使用母语说话和写作。既然我们提倡学以致用,何必花那么多的时间去学那些对大多数人无用的东西呢?如果我们的中学语文教育能进行这样的改革,我们的大学中文系就多了一条存在的理由。大学中文系培养的就是精通汉语语法和逻辑的专门家,他们研究汉语的发展与历史,他们毕业后可以教中国人学汉语,也可以教外国人学汉语。那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一篇文章,小学生在学,中学生也学,大学生也在学。我想,如果把语文比喻成一台钢琴,那么,的确需要一些人学设计、学修理,而绝大多数的人,只要学会演奏就行了。肖邦未必能修理钢琴,沈从文未必能写出一本语法方面的书,而写了很多语法书的吕叔湘,好像也没能写出一部很好的小说。

正文 第25节 超越故乡

一、题解

当小说家妄图把他的创作实践"升华"成指导创作实践的理论时,当小说家妄图从自己的小说里抽象出关于小说的理论时,往往就陷入了尴尬的两难境地。当然并不排除个别的小说家能写出确实深奥的理论文章——一般地说、理论越深奥离真理越远——但对大多数小说家而言,小说的理论就是小说的陷阱。在人生的天平上,你要么是砝码,要么是需要衡量的物质;在冶铁的作坊里,你要么是铁砧,要么是铁锤。这两个斩钉截铁的比喻其实并不严密。蝙蝠见到老鼠时说:我是你们的同类。蝙蝠见到燕子时说:我也是飞鸟。但蝙蝠终究被生物学家归到兽类里,它终究不是鸟。但蝙蝠终究能够像鸟一样在夕阳里、甚至在暗夜里飞翔,并因为名字的关系,被中国人视为吉祥的象征。在不得已的时候,它还是把自己说成是鸟——这就是我这样的小说家对理论的态度。

二、小说理论的尴尬

毫无疑问,小说的理论是小说之后的产物,在没有小说理论之前,小说已经洋洋蔚为大观。最早的小说理论,应该是金圣叹、毛宗岗父子夹杂在小说字里行间那些断断续续的批语。根据我个人的阅读经验,这些批评文字与原小说中铺陈炫技、牵强附会的诗词一样,都是阅读的障碍,我是从不读这些文字的。但金圣叹们批评得津津有味,后代的小说理论家们也从这些文字里发现了最早的小说理论与小说美学。由此可见,小说理论开始时与小说家毫无关系,也与绝大多数读者没有关系。批评小说的金圣叹们首先是读书入迷的读者,心得太多,忍不住批批点点,这行为起始纯属自娱,但印到书上,性质就转变为娱人,就具有了指导读者阅读欣赏的功能,倘若这读者中有一个受他的启发,捉笔写起小说来,那么这些批评文字便具有了指导创作的功能。所以,小说的理论产生于阅读,小说理论的实践是创作。最纯粹的小说理论只具备指导阅读和指导创作这两个功能。但现代的或者是后现代的小说批评,早已变成了批评家们炫耀技巧、玩弄词藻的跑马场,与小说批评的本来意义剥离日久,横行霸道的新潮小说批评早已摆脱了对小说的依存关系并日渐把小说变成批评的附庸,这种依存关系的颠倒,使小说理论与小说创作变成了几乎互不相干的事情,小说已变成新潮批评家进行技巧表演时所需要的道具,这种小说批评的强烈的自我表演欲望和小说创作渴望被表演的欲望,就使得部分小说家变成了跪在小说批评家面前的齐眉举案的贤妻,渴望被批评,渴望被强奸。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这种自成了体统的时髦小说批评终究会因其过分阳春白雪而走向自己的反面;而返璞归真的小说批评会因其比小说更朴素的率直与坦白永远生存下去。新潮小说理论操作方式是:把简单的变成复杂的、把明白的变成晦涩的、在没有象征的地方搞出象征、在没有魔幻的地方弄出魔幻,把一个原本平庸的小说家抬举到高深莫测的程度。朴素的小说理论操作方式是:把貌似复杂实则简单的还原成简单的,把故意晦涩的剥离成明白的,剔除人为的象征,揭开魔术师的盒子。我倾向朴素的小说批评,因为朴素的小说批评是既对读者负责又对小说负责同时也对批评者自己负责,尽管面对着这样的批评和进行这样的自我批评是与追求浮华绮靡的世风相悖的。

三、小说究竟是什么

巴尔扎克认为小说是一个民族的秘史,米兰·昆德拉认为小说是人类精神的最高综合,普鲁斯特认为小说是寻找逝去时间的工具——他的确也用这工具寻找到了逝去的时间,并把它物化在文字的海洋里,物化在"玛德莱娜"小糕点里,物化在繁华绮丽、层层叠叠地对往昔生活回忆的描写中。我也曾经多次狂妄地给小说下过定义:1984年,我曾说小说是小说家猖狂想象的记录;1985年,我曾说小说是梦境与真实的结合;1986年,我曾说小说是一曲忧悒的、埋葬童年的挽歌;1987年,我曾说小说是人类情绪的容器;1988年我曾说小说是人类寻找失落的精神家园的古老的雄心;1989年我曾说小说是小说家精神生活的生理性切片;1990年我曾说小说是一团火滚来滚去,是一股水涌来涌去,是一只遍体辉煌的大鸟飞来飞去……玄而又玄,众妙之门,有多少个小说家就有多少种关于小说的定义,这些定义往往都带着强烈的感情色彩,都具有模糊性因而也就具有涵盖性,都是相当形而上的,难以认真对待也不必要认真对待。高明的小说家喜欢跟读者开玩笑,尤其愿意对着喜欢把简单问题复杂化的评论家恶作剧。当评论家对着一个古怪的词语或一个莫名其妙的细节抓耳挠腮时,小说家正站在他身后偷笑,乔伊斯在偷笑,福克纳在偷笑,马尔克斯也在偷笑。

我无意做一篇深奥的论文,杀了我我也写不出一篇深奥的文章。我没有理论素养,脑子里没有理论术语,而理论术语就像屠夫手里的钢刀,没有它是办不成事的。我的文章主要是为着文学爱好者的,我的文章遵循着实用主义的原则,对村里的文学青年也许有点用,对城里的所有人都没有一点用。

剥掉成千上万小说家和小说批评家们给小说披上的神秘的外衣,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小说,就变成了几个很简单的要素:语言、故事、结构。语言由语法和字词构成,故事由人物的活动和人物的关系构成,结构则基本上是一种技术。无论多么高明的作家,无论多么伟大的小说,也是由这些要素构成,调动着这些要素操作,所谓的作家的风格,也主要通过这三个要素——最主要的是通过语言和故事的要素表现出来,不但表现出作家的作品风格,而且表现出作家的个性特征。

为什么我用这样的语言叙述这样的故事?因为我的写作是寻找失去的故乡,因为我的童年生活的地方就是我的故乡。作家的故乡并不仅仅是指父母之邦,而是指童年乃至青年时代生活过的地方。马尔克斯说作家过了三十岁就像一只老了的鹦鹉,再也学不会语言,大概也是指的作家与故乡的关系。作家不是学出来的,写作的才能如同一颗冬眠在心灵里的种子,只要有了合适的外部条件就能开花结果,学习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寻找这颗种子的过程,没有的东西是永远也找不到的,所以,文学院里培养的更多是一些懂得如何写作但永远也不会写作的人。人人都有故乡,但为什么不能人人都成作家?这个问题应该由上帝来回答。

上帝给了你能够领略人类感情变迁的心灵,故乡赋予你故事、赋予你语言,剩下的便是你自己的事情了,谁也帮不上你的忙。

我终于逼近了问题的核心:小说家与故乡的关系,更准确地说是:小说家创造的小说与小说家的故乡的关系。

四、故乡的制约

十八年前,当我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在高密东北乡贫瘠的土地上辛勤劳作时,我对那块土地充满了刻骨的仇恨。它耗干了祖先们的血汗,也正在消耗着我的生命。我们面朝黄土背朝天,比牛马付出的还要多,得到的却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凄凉生活。夏天我们在酷热中煎熬,冬天我们在寒风中颤栗。一切都看厌了,岁月在麻木中流逝着,那些低矮、破旧的草屋,那条干涸的河流,那些土木偶像般的乡亲,那些凶狠奸诈的村干部,那些愚笨骄横的干部子弟……当时我曾幻想着,假如有一天,我能幸运地逃离这块土地,我决不会再回来。所以,当我爬上1976年2月16日装运新兵的卡车时,当那些与我同车的小伙子流着眼泪与送行者告别时,我连头也没回。我感到我如一只飞出了牢笼的鸟。我觉得那儿已经没有任何值得我留恋的东西了。我希望汽车开得越快、开得越远越好,最好能开到海角天涯。当汽车停在一个离高密东北乡只有二百华里的军营,带兵的人说到了目的地时,我感到深深的失望。多么遗憾这是一次不过瘾的逃离,故乡如一个巨大的阴影,依然笼罩着我。但两年后,当我重新踏上故乡的土地时,我的心情竟是那样的激动。当我看到满身尘土、满头麦芒、眼睛红肿的母亲艰难地挪动着小脚从打麦场上迎着我走来时,一股滚热的液体哽住了我的喉咙,我的眼睛里饱含着泪水——这情景后来被写进我的小说里——为什么眼睛里饱含着泪水,因为我爱你爱得深沉——那时候,我就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故乡对一个人的制约。对于生你养你、埋葬着你祖先灵骨的那块土地,你可以爱它,也可以恨它,但你无法摆脱它。因此,"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因此,"我欲渡河河无梁,愿化黄鹄还故乡。还故乡,入故里,徘徊故乡,苦身不已。繁舞寄声无不泰,徘徊桑梓游天外"。功成名就了要回故乡,"富贵不还故乡,犹如衣锦夜行",穷愁潦倒了要回故乡,"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乡",垂垂将老了要归故乡,"狐死归首丘,故乡安可忘"……遍翻文学史,上下五千年,英雄豪杰、浪子骚客如过江之鲫络绎不绝,留下的和没留下的诗篇里,故乡始终是一个主题,一个忧伤而甜蜜的情结,一个命定的归宿,一个渴望中的、或现实中的最后的表演舞台。刘邦是作为成功者进行了一次不成功的表演——被他的老乡亲揭了市井流氓的老底,项羽作为一个失败者,无颜见江东父老,宁死也不肯过江东了。实际上,这种儿女情长的思乡情结在某种程度上是毁了项羽帝王基业的重要原因。英雄豪杰难以切断故乡这根脐带,何论凡夫俗子?四面楚歌,逃光了江东子弟,是故乡情结作怪也。英雄豪杰的故乡情融铸成历史,文人墨客的故乡情吟诵成诗篇。千秋万代,此劫难逃。

1978年,在枯燥的军营生活中,我拿起了创作的笔,本来想写一篇以海岛为背景的军营小说,但涌到我脑海里的,却都是故乡的情景。故乡的土地、故乡的河流、故乡的植物,包括大豆,包括棉花,包括高粱,红的白的黄的,一片一片的,海市蜃楼般的,从我面前的层层海浪里涌现出来。故乡的方言土语,从喧哗的海洋深处传来,在我耳边缭绕。当时我努力抵制着故乡的声色犬马对我的诱惑,去写海洋、山峦、军营,虽然也发表了几篇这样的小说,但一看就是假货,因为我所描写的东西与我没有丝毫感情上的联系,我既不爱它们,也不恨它们。在以后的几年里,我一直采取着这种极端错误地抵制故乡的态度。为了让小说道德高尚,我给主人公的手里塞一本《列宁选集》,为了让小说有贵族气息,我让主人公日弹钢琴三百曲……胡编乱造,附庸风雅。吃一片洋面包,便学着放洋屁;撮一顿涮羊肉,便改行做回民。就像渔民的女儿是蒲扇脚、牧民的儿子是镰柄腿一样,我这个二十岁才离了高密东北乡的土包子,无论如何乔装打扮,也成不了文雅公子,我的小说无论装点上什么样的花环,也只能是地瓜小说。其实,就在我做着远离故乡的努力的同时,我却在一步步地、不自觉地向故乡靠拢。到了1984年秋天,在一篇题为的小说里,我第一次战战兢兢地打起了"高密东北乡"的旗号,从此便开始了啸聚山林、打家劫舍的文学生涯,"原本想趁火打劫,谁知道弄假成真"。我成了文学的"高密东北乡"的开天辟地的皇帝,发号施令,颐指气使,要谁死谁就死,要谁活谁就活,饱尝了君临天下的乐趣。什么钢琴啦、面包啦、原子弹啦、臭狗屎啦、摩登女郎、地痞流氓、皇亲国戚、假洋鬼子、真传教士……统统都塞到高粱地里去了。就像一位作家说的那样:"莫言的小说都是从高密东北乡这条破麻袋里摸出来的",他的本意是讥讽,我却把这讥讽当成了对我的最高的嘉奖,这条破麻袋,可真是好宝贝,狠狠一摸,摸出部长篇,轻轻一摸,摸出部中篇,伸进一个指头,拈出几个短篇——之所以说这些话,因为我认为文学是吹牛的事业但不是拍马的事业,骂一位小说家是吹牛大王,就等于拍了他一个响亮的马屁。

从此之后,我感觉到那种可以称为"灵感"的激情在我胸中奔涌,经常是在创作一篇小说的过程中,又构思出了新的小说。这时我强烈地感觉到,二十年农村生活中,所有的黑暗和苦难,都是上帝对我的恩赐。虽然我身居闹市,但我的精神已回到故乡,我的灵魂寄托在对故乡的回忆里,失去的时间突然又以充满声色的画面的形式,出现在我的面前。这时,我才感到自己比较地理解了普鲁斯特和他的。放眼世界文学史,大凡有独特风格的作家,都有自己的一个文学共和国。威廉·福克纳有他的"约克纳帕塌法县",加西亚·马尔克斯有他的"马孔多"小镇,鲁迅有他的"鲁镇",沈从文有他的"边城"。而这些的文学的共和国,无一不是在它们的君主的真正的故乡的基础上创建起来的。还有许许多多的作家,虽然没把他们的作品限定在一个特定的文学地理名称内,但里边的许多描写,依然是以他们的故乡和故乡生活为蓝本的。戴·赫·劳伦斯的几乎所有小说里都弥漫着诺丁汉郡伊斯特伍德煤矿区的煤粉和水汽;肖洛霍夫的里的顿河就是那条哺育了哥萨克的草原也哺育了他的顿河,所以他才能吟唱出"哎呀,静静的顿河,你是我们的父亲"!那样悲怆苍凉的歌谣。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五、故乡是"血地"

在本文的第三节中我曾特别强调过:作家的故乡并不仅仅是指父母之邦,而是指作家在那里度过了童年乃至青年时期的地方。这地方有母亲生你时流出的血,这地方埋葬着你的祖先,这地方是你的"血地"。几年前我在接受一个记者的采访时,曾就"知青作家"写农村题材的问题发表过一些不合时宜的言论,我大概的意思是,知青作家下到农村时,一般都是青年了,思维方式已经定型,所以他们尽管目睹了农村的愚昧落后,亲历了农村的物质贫困和劳动艰辛,但却无法理解农民的思维方式。这些话当即遭到反驳,反驳者并举出了郑义、李锐、史铁生等写农村题材的"知青作家"为例来批驳我的观点。毫无疑问,上述三位都是我所敬重的出类拔萃的作家,他们的作品里有一部分是杰出的农村题材小说,但那毕竟是知青写的农村,总透露着一种隐隐约约的旁观者态度。这些小说缺少一种很难说清的东西(这丝毫不影响小说的艺术价值),其原因就是这地方没有作家的童年,没有与你血肉相连的情感。所以"知青作家"一般都能两手操作,一手写农村,一手写都市,而写都市的篇章中往往有感情饱满的传世之作,如史铁生的著名散文。史氏的《我的遥远的清平湾》虽也是出色作品,但较之,则明显逊色。里有宗教,有上帝,更重要的是:有母亲,有童年。这里似乎有一个悖论:主要是写作家因病回城的生活的,并不是写他的童年。我的解释是:史氏的"血地"是北京,他自称插队前跟随着父母搬了好几次家,始终围绕着地坛,而且是越搬越近——他是呼吸着地坛里的繁花佳木排放出的新鲜氧气长大的孩子。他的地坛是他的"血地"的一部分。——我一向不敢分析同代人的作品,铁生兄佛心似海,当能谅我。

有过许多关于童年经验与作家创作关系的论述,李贽提出"童心"说,他认为:"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有了"最初一念之本心",就能看到一个真实的世界。如康·巴乌斯托夫斯基说:"对生活,对我们周围一切的诗意的理解,是童年时代给我们的最伟大的馈赠。如果一个人在悠长而严肃的岁月中,没有失去这个馈赠,那就是诗人和作家。"()最著名的当数海明威的名言:"不幸的童年是作家的摇篮。"当然也有童年幸福的作家,但即便是幸福的童年经验,也是作家的最宝贵的财富。从生理学的角度讲,童年是弱小的,需要救助的;从心理学的角度讲,童年是梦幻的、恐惧的、渴望爱抚的;从认识论的角度讲,童年是幼稚的、天真、片面的。这个时期的一切感觉是最肤浅的也是最深刻的,这个时期的一切经验更具有艺术的色彩而缺乏实用的色彩,这个时期的记忆是刻在骨头上的而成年后的记忆是留在皮毛上的。而不幸福的童年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一颗被扭曲的心灵,畸形的感觉、病态的个性,导致无数的千奇百怪的梦境和对自然、社会、人生的骇世惊俗的看法,这就是李贽的"童心"说和海明威"摇篮"说的本意吧。问题的根本是:这一切都是发生在故乡,我所界定的故乡概念,其重要内涵就是童年的经验。如果承认作家对童年经验的依赖,也就等于承认了作家对故乡的依赖。

有几位评论家曾以我为例,分析过童年视角与我的创作的关系,其中写的沾边的,是上海作家程德培的《被记忆缠绕的世界》,副题是"莫言创作中的童年视角",程说:"这是一个联系着遥远过去的精灵的游荡,一个由无数感觉相互交织与撞击而形成的精神的回旋,一个被记忆缠绕的世界。""作者经常用一种现时的顺境来映现过去的农村生活,而在这种‘心灵化’的叠影中,作者又复活了自己孩提时代的痛苦与欢乐。"程还直接引用了我的小说《大风》中的一段话:"童年时代就像沙丘消逝在这条灰白的镶着野草的河堤上,爷爷用他的手臂推着我的肉体,用他的歌声推着我的灵魂,一直向前走。"程说:"莫言的作品经常写到饥饿和水灾,这绝非偶然。对人的记忆来说,这无疑是童年生活所留下的阴影,而一旦这种记忆中的阴影要顽强地在作品中表现出来的时候,它又成了作品本身不可或缺的色调与背景。"程说:"在缺乏抚爱与物质的贫困面前,童年时代的黄金辉光便开始黯然失色。于是,在现实生活中消失的光泽,便在想象的天地中化为感觉与幻觉的精灵。微光既是对黑暗的心灵抗争,亦是一种补充,童年失去的东西越多,抗争与补充的欲望就越强烈。"——再引用下去便有剽窃之嫌,但季红真说:"一个在乡土社会度过了少年时代的作家,是很难不以乡土社会作为审视世界的基本视角的。童年的经验,常常是一个作家重要的创作冲动,特别是在他的创作之始。莫言的小说首次引起普遍的关注,显然是一批以其童年的乡土社会经验为题材的作品。乡土社会的基本视角与有限制的童年视角相重叠代表他这一时期的叙述个性,并且在他的文本序列中,表征出恋乡与怨乡的双重心理情结。"

评论家像火把一样照亮了我的童年,使许多往事出现在眼前,我不得不又一次引用流氓皇帝朱元璋对他的谋士刘基说的话:原本是趁火打劫,谁知道弄假成真!

1955年春天,我出生在高密东北乡一个偏僻落后的小村里。我出生的房子又矮又破,四处漏风,上面漏雨,墙壁和房笆被多年的炊烟熏得漆黑。根据村里古老的习俗,产妇分娩时,身下要垫上从大街上扫来的浮土,新生儿一出母腹,就落在这土上。没人对我解释过这习俗的意义,但我猜想到这是"万物土中生"这一古老信念的具体实践。我当然也是首先落在了那堆由父亲从大街上扫来的被千人万人踩践过、混杂着牛羊粪便和野草种子的浮土上。这也许是我终于成了一个乡土作家而没有成为一个城市作家的根本原因吧。我的家庭成员很多,有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叔叔、婶婶、哥哥、姐姐,后来我婶婶又生了几个比我小的男孩。我们的家庭是当时村里人口最多的家庭。大人们都忙着干活,没人管我,我悄悄地长大了。我小时候能在一窝蚂蚁旁边蹲整整一天,看着那些小东西忙忙碌碌地进进出出,脑子里转动着许多稀奇古怪的念头。我记住的最早的一件事,是掉进盛夏的茅坑里,灌了一肚子粪水。我大哥把我从坑里救上来,抱到河里去洗干净了。那条河是耀眼的,河水是滚烫的,许多赤裸着身体的黑大汉在河里洗澡、抓鱼。正如程德培猜测的一样,童年留给我的印象最深刻的事就是洪水和饥饿。那条河里每年夏、秋总是洪水滔滔,浪涛澎湃,水声喧哗,从河中升起。坐在我家炕头上,就能看到河中的高过屋脊的洪水。大人们都在河堤上守护着,老太婆烧香磕头祈祷着,传说中的鳖精在河中兴风作浪。每到夜晚,到处都是响亮的蛙鸣,那时的高密东北乡确实是水族们的乐园,青蛙能使一个巨大的池塘改变颜色。满街都是蠢蠢爬动的癞蛤蟆,有的蛤蟆大如马蹄,令人望之生畏。那时的气候是酷热的,那时的孩子整个夏天都不穿衣服。我上小学一年级时就是光着屁股赤着脚,一丝不挂地去的,最早教我们的是操外县口音的纪老师,是个大姑娘,一进教室看到一群光腚猴子,吓得转身逃走。那时的冬天是奇冷的,夜晚是真正的伸手不见五指。田野里一片片绿色的鬼火闪闪烁烁,常常有一些巨大的、莫名其妙的火球在暗夜中滚来滚去。那时死人特别多,每年春天都有几十个人被饿死。那时我们都是大肚子,肚皮上满是青筋,肚皮薄得透明,肠子蠢蠢欲动……这一切,都如眼前的情景,历历在目。所以当我第一次读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之后,便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同时也惋惜不已,这些奇情异景,只能用别的方式写出,而不能用魔幻的方式表现了。由于我相貌奇丑、喜欢尿床、嘴馋手懒,在家庭中是最不讨人喜欢的一员,再加上生活贫困、政治压迫使长辈们心情不好,所以我的童年是黑暗的,恐怖、饥饿伴随我成长。这样的童年也许是我成为作家的一个重要原因吧。这样的童年必然地建立了一种与故乡血肉相连的关系,故乡的山川河流、动物植物都被童年的感情浸淫过,都带上了浓厚的感情色彩,许多后来的朋友都忘记了,但故乡的一切都忘不了。高粱叶子在风中飘扬,成群的蚂蚱在草地上飞翔,牛脖上的味道经常进入我的梦,夜雾弥漫中,突然响起了狐狸的鸣叫,梧桐树下,竟然蛰伏着一只像磨盘那么大的癞蛤蟆,比斗笠还大的黑蝙蝠在村头的破庙里鬼鬼祟祟地滑翔着……总之,截止到目前为止的我的作品里,都充溢着我童年时的感觉,而我的文学的生涯,则是从我光着屁股走进学校的那一刻开始。

六、故乡就是经历

英年早逝的美国作家托马斯·沃尔夫坚决地说:"一切严肃的作品说到底必然都是自传性质的,而且一个人如果想要创造出任何一件具有真实价值的东西,他便必须使用他自己生活中的素材和经历。"(托马斯·沃尔夫讲演录《一部小说的故事》)他的话虽然过分绝对化,但确有他的道理。任何一个作家——真正的作家——都必然地要利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编织故事,而情感的经历比身体的经历更为重要。作家在利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时,总是想把自己隐藏起来,总是要将那经历改头换面,但明眼的批评家也总是能揪住狐狸的尾巴。

托马斯·沃尔夫在他的杰作《天使望故乡》里几乎是原封不动地搬用了他故乡的材料,以致小说发表后,激起了乡亲们的愤怒,使他几年不敢回故乡。托马斯·沃尔夫是一个极端的例子。诸如因使用了某些亲历材料而引起官司的,也屡见不鲜。如巴尔加斯·略萨的《胡利娅姨妈与作家》就因过分"忠于"事实而引起胡利娅的愤怒,自己也写了一本《作家与胡利娅姨妈》来澄清事实。

所谓"经历",大致是指一个人在某段时间内、在某个环境里干了一件什么事,并与某些人发生了这样那样的、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一般来说,作家很少原封不动地使用这些经历,除非这经历本身就已经比较完整。

在这个问题上,故乡与写作的关系并不特别重要,因为有许多作家在逃离故乡后,也许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事。但对我个人而言,离开故乡后的经历平淡无奇,所以,就特别看重故乡的经历。

我的小说中,直接利用了故乡经历的,是短篇小说和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

"文革"期间,我十二岁那年秋天,在一个桥梁工地上当小工,起初砸石子,后来给铁匠拉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铁匠们和石匠们躺在桥洞里休息,因为腹中饥饿难挨,我溜到生产队的萝卜地里,拔了一个红萝卜,正要吃时,被一个贫下中农抓住。他揍了我一顿,拖着我往桥梁工地上。我赖着不走,他就十分机智地把我脚上那双半新的鞋子剥走,送到工地领导那。挨到天黑,因为怕丢了鞋子回家挨揍,只好去找领导要。领导是个猿猴模样的人,他集合起队伍,让我向毛主席请。队伍聚在桥洞前,二百多人站着,黑压压一。太阳正在落山,半边天都烧红了,像梦境一。领导把毛主席像挂起来,让我请。

我哭着,跪在毛主席像前结结巴巴地说:"毛主席……我偷了一个红萝卜……犯了罪……罪该万死……"

民工们都低着头,不说。

张领导说:"认识还比较深刻,饶了你。"

张领导把鞋子还了。

我忐忑不安地往家。回家后就挨了一场毒。出现在中的这段文字,几乎是当时情景的再现:

哥哥把他扔到院子里,对准他的屁股用力踢了一脚,喊道:"起来,你专门给家里闯祸!他躺在地上不肯动,哥哥很有力地连续踢着他的屁股,说:‘滚起来,你作了孽还有功啦是不?’"

他奇迹般站起来(在小说中,他此时已被村支部书记打了半死),一步步倒退到墙角上去,站定后,惊恐地看着瘦长的哥。

哥哥愤怒地对母亲说:"砸死他算了,留着也是个祸。本来今年我还有希望去当个兵,这下全完。"

他悲哀地看着母。母亲从来没有打过。母亲流着眼泪走过。他委屈地叫了一声。

……母亲戴着铁顶针的手狠狠地抽到他的耳门子上,他干嚎了一声……母亲从草垛上抽出一根干棉花柴,对着他没鼻子没眼地抽。

父亲一步步走上。夕阳照着父亲愁苦的面孔……父亲左手拎着他的脖子,右手拎着一只鞋子……父亲的厚底老鞋第一下打在他的脑袋上,把他的脖子几乎钉进腔子里。那只老鞋更多地是落到他的背上,急一阵,慢一阵,鞋底越来越薄,一片片泥土飞散着……

抄写着这些文字,我的心脏一阵阵不舒服,看过的人也许还记得,那个名叫小虎的孩子,最终是被自己的亲人活活打死的,而真实的情况是:当父亲用蘸了盐水的绳子打我时,爷爷赶来解救了。爷爷当时忿忿地说:"不就是拔了个鸟操的萝卜嘛!还用得着这样打?!"爷爷与我小说中的土匪毫无关系,他是个勤劳的农民,对人民公社一直有看法,他留恋二十亩地一头牛的小农生。他一直扬言:人民公社是兔子尾巴长不。想不到如今果真应验。父亲是好父亲,母亲是好母亲,促使他们痛打我的原因一是因为我在毛泽东像前当众请罪伤了他们的自尊心,二是因为我家出身中农,必须老老实实,才能苟且偷。我的实则是一篇声讨极左路线的檄文,在不正常的社会中,是没有爱的,环境使人残酷无。

当然,并非只有挨过毒打才能写出小说,但如果没有这段故乡经历,我决写不出《枯河。同样,也写不出我的成名之作《透明的红萝卜。

写在之。此文以纯粹的"童年视角"为批评家所称道,为我带来了声誉,但这一切,均于无意中完成,写作时根本没想到什么视角,只想到我在铁匠炉边度过的六十个日日夜。文中那些神奇的意象、古怪的感觉,盖源于我那段奇特经。畸形的心灵必然会使生活变形,所以在文中,红萝卜是透明的,火车是匍匐的怪兽,头发丝儿落地訇然有声,姑娘的围巾是燃烧的火苗……

将自己的故乡经历融会到小说中去的例子,可谓俯拾皆是:水上勉的《雪孩儿》、《雁寺》,福克纳的《熊》、川端康成的,劳伦斯的《母亲与情人》……这些作品里,都清晰地浮现着作家的影。

一个作家难以逃脱自己的经历,而最难逃脱的是故乡经。有时候,即便是非故乡的经历,也被移植到故乡经历。

七、故乡的风景

风景描写——环境描写——地理环境、自然植被、人文风俗、饮食起居等等诸如此类的描写,是近代小说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即便是继承中国传统小说写法的"山药蛋"鼻祖赵树理的小说,也还是有一定比例的风景描。当你构思了一个故事,最方便的写法是把这故事发生的环境放在你的故。孙犁在荷花淀里,老舍在小羊圈胡同里,沈从文在凤凰城里,马尔克斯在马孔多,乔伊斯在都柏林,我当然是在高密东北。

现代小说的所谓气氛,实则是由主观性的、感觉化的风景——环境描写制造出来。巴尔扎克式的照相式的繁琐描写已被当代的小说家所抛。在当代小说家笔下,大自然是有灵魂的,一切都是通灵的,而这万物通灵的感受主要是依赖着童年的故乡培育发展起来。用最通俗的说法是:写你熟悉的东。

我不可能把我的人物放到甘蔗林里去,我只能把我的人物放到高粱地。因为我很多次地经历过高粱从播种到收获的全过程,我闭着眼睛就能想到高粱是怎样一天天长成。我不但知道高粱的味道,甚至知道高粱的思。马尔克斯是世界级大作家,但他写不了高粱地,他只能写他的香蕉林,因为高粱地是我高密东北乡文学王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里反抗任何侵入者,就像当年反抗日本侵略者一。同样,我也绝对不敢去写拉丁美洲的热带雨林,那不是我的故。回到了故乡我如鱼得水,离开了故乡我举步艰。

我在里写了故乡的河流,在里写了故乡的桥洞和黄麻地,在《欢乐》里写了故乡的学校和池塘,在里写了故乡的棉田和棉花加工厂,在中写了故乡的草甸子和芦苇地,在中写了故乡的卫生院和打麦场,在《金发婴儿》中写了故乡的道路和小酒店,在《老枪》中写了故乡的梨园和洼地,在中写了故乡的白狗和桥头,在《天堂蒜苔之歌》中写了故乡的大蒜和槐林,尽管这个故事是取材于震惊全国的"苍山蒜苔事件",但我却把它搬到了高密东北乡,因为我脑子里必须有一个完整的村庄,才可能得心应手地调度我的人。

故乡的风景之所以富有灵性、魅力无穷,主要的原因是故乡的风景里有童。我在中写一个大桥洞,写得那么高大、神奇,但当我陪着几个摄影师重返故乡去拍摄这个桥洞时,不但摄影师们感到失望,连我自己也感到惊。毫无疑问眼前的桥洞还是当年的那个桥洞,但留在我脑海里的高大宏伟、甚至带着几分庄严的感觉不知跑到哪里去。眼前的桥洞又矮又小,伸手即可触摸洞。桥洞还是那个桥洞,但我已不是当年的。这也进一步证明了我在中的确运用了童年视。文中的景物都是故乡的童年印象,是变形的、童话化了的,小说的浓厚的童话色彩赖此产。

八、故乡的人物

1988年春天的一个上午,我正在高密东北乡的一间仓库里写作时,一个衣衫褴缕的老人走进了我的房。他叫王文义,按辈分我该叫他。我慌忙起身让座、敬。他抽着烟、不高兴地问:"听说你把我写到书里去了?"我急忙解释,说那是一时的糊涂,现在已经改了,云。老人抽了一支烟,便走。我独坐桌前、沉思良。我的确把这个王文义写进了小说《红高粱》,当然有所改。王文义当过八路,在一次战斗中,耳朵受了伤,他扔掉大枪,捂着头跑回来,大声哭叫着:"连长,连长,我的头没有了……"连长踢了他一脚,骂道:"混蛋,没有头还能说话!你的枪呢?"王文义说:"扔到壕沟里。"连长骂了几句,又冒着弹雨冲上去,把那枝大枪摸回。这件事在故乡是当笑话讲的,王文义也供认不。别人嘲笑他胆小时,他总是。

我写《红高粱》时,自然地想到了王文义,想到了他的模样、声音、表情,他所经历的那场战斗,也仿佛在我眼。我原想换一个名字,叫王三王四什么的,但一换名字,那些有声有色的画面便不见。可见在某种情况下,名字并不仅仅是个符号,而是一个生命的组成部。

我从来没感到过素材的匮乏,只要一想到家乡,那些乡亲们便奔涌前来,他们个个精彩,形貌各异,妙趣横生,每个人都有一串故事,每个人都是现成的典型人。我写了几百万字的小说,只写了故乡的边边角角,许多非常文学的人,正站在那儿等待着。故乡之所以会成为我创作的不竭的源泉,是因为随着我年龄、阅历的增长,会不断地重塑故乡的人物、环境。这就意味着一个作家可以在他一生的全部创作中不断地吸收他的童年经验的永不枯竭的资。

九、故乡的传说

其实,我想,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听着故事长大的,并且都会变成讲述故事的。作家与一般的故事讲述者的区别是把故事写成文。往往越是贫穷落后的地方故事越。这些故事一类是妖魔鬼。一类是奇人奇。对于作家来说,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是故乡最丰厚的馈。故乡的传说和故事,应该属于文化的范畴,这种非典籍文化,正是民族的独特气质和秉赋的摇篮,也是作家个性形成的重要因。马尔克斯如果不是从外祖母嘴里听了那么多的传说,绝对写不出他的惊世之作《百年孤独。之所以被卡洛斯·富恩特斯誉为"拉丁美洲的圣经",其主要原因是"传说是架通历史与文学的桥梁。

我的故乡离蒲松龄的故乡三百里,我们那儿妖魔鬼怪的故事也特别发。许多故事与《聊斋》中的故事大同小。我不知道是人们先看了《聊斋》后讲故事,还是先有了这些故事而后有《聊斋。我宁愿先有了鬼怪妖狐而后有《聊斋。我想当年蒲留仙在他的家门口大树下摆着茶水请过往行人讲故事时,我的某一位老乡亲曾饮过他的茶水,并为他提供了故事素。

我的小说中直写鬼怪的不多,《草鞋窨子》里写了一些,《生蹼的祖先》中写了一。但我必须承认少时听过的鬼怪故事对我产生的深刻影响,它培养了我对大自然的敬畏,它影响了我感受世界的方。童年的我是被恐怖感紧紧攫住。我独自一人站在一片高粱地边上时,听到风把高粱叶子吹得飒飒作响,往往周身发冷,头皮发奓,那些挥舞着叶片的高粱,宛若一群张牙舞爪的生灵,对着我扑过来,于是我便怪叫着逃跑。一条河流,一棵老树,一座坟墓,都能使我感到恐惧,至于究竟怕什么,我自己也解释不清。但我惧怕的只是故乡的自然景物,别的地方的自然景观无论多么雄伟壮大,也引不起我的敬。

奇人奇事是故乡传统的重要内。我曾在一篇文章中写过:历史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堆传奇故事,越是久远的历史,距离真相越远,距离文学愈。所以司马迁的《史记》根本不能当做历史来。历史上的人物、事件在民间口头流传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传奇化的过。每一个传说者,为了感染他的听众,都在不自觉地添油加醋,再到后来,麻雀变成了凤凰,野兔变成了麒。历史是人写的,英雄是人造。人对现实不满时便怀念过去;人对自己不满时便崇拜祖。我的小说《红高粱家族》大概也就是这类东。事实上,我们的祖先跟我们差不多,那些昔日的荣耀和辉煌大多是我们的理。然而这把往昔理想化、把古人传奇化的传说,恰是小说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创作源。它是关于故乡的、也是关于祖先的,于是便与作家产生了水乳交融的关系,于是作家在利用故乡传说的同时,也被故乡传说利用。故乡传说是作家创作的素材,作家则是故乡传说的造。

十、超越故乡

还是那个托马斯·沃尔夫说过:"我已经发现,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是离开它;寻找到故乡的办法,是到自己心中去找它、到自己的头脑中、自己的记忆中、自己的精神中以及到一个异乡去找。"(托马斯·沃尔夫讲演录《一部小说的故事》)他的话引起我强烈的共鸣——当我置身于故乡时,眼前的一切都是烂熟的风景,丝毫没能显示出它们内在的价值,它们的与众不同,但当我远离故乡后,当我拿起文学创作之笔后,我便感受到一种无家可归的痛苦,一种无法抑制的对精神故乡的渴求便产生。你总得把自己的灵魂安置在一个地方,所以故乡便成为一种寄托,便成为一个置身都市的乡土作家的最后的避难。肖洛霍夫和福克纳更彻底——他们干脆搬回到故乡去居住了——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也会回到高密东北乡去,遗憾的是那里的一切都已面目全非,现实中的故乡与我回忆中的故乡、与我用想像力丰富了许多的故乡已经不是一回。作家的故乡更多的是一个回忆往昔的梦境,它是以历史上的某些真实生活为根据的,但平添了无数的花草,作家正像无数的传说者一样,为了吸引读者,不断地为他梦中的故乡添枝加叶——这种将故乡梦幻化、将故乡情感化的企图里,便萌动了超越故乡的希望和超越故乡的可能。

高举着乡土文学的旗帜的作家,大致可以分为这样两种类型:一种是终生厮守于此,忠诚地为故乡唱着赞歌,作家的道德价值标准也就是故乡的道德价值标准,他们除了记录,不再做别的工作,这样的作家也许能成为具有地方色彩的作家,但这地方色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风。所谓的文学风格,并不仅仅是指搬用方言土语、描写地方景物,而是指一种熔铸着作家独特思维方式、独特思想观点的独特风貌,从语言到故事、从人物到结构,都是独特的、区别于他人。而要形成这样的风格,作家的确需要远离故乡,获得多样的感受,方能在参照中发现故乡的独特,先进的或是落后的;方能发现在诸多的独特性中所包含着的普遍性,而这特殊的普遍,正是文学冲出地区、走向世界的通行。这也就是托·斯·艾略特在他的著名论文《美国文学和美国语言》中所指出的:"任何一位在民族文学发展过程中能够代表一个时代的作家都应具备这两种特性——突发地表现出来的地方色彩和作品的自在的普遍意义……假如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外国人对某位作家的倾慕始终不变,这就足以证明这位作家善于在自己写作的书里,把地区性的东西和普遍性的东西结合在一。"沈从文、马尔克斯、鲁迅等人,正是这一类远离故乡之后,把故乡作为精神支柱,赞美着它、批判着它,丰富着它、发展着它,最终将特殊中的普遍凸现出来,获得了走向世界的通行证的作。

托马斯·沃尔夫在他短暂一生的后期,意识到自己有必要从自我中跳出来,从狭隘的故乡观念中跳出来,去尽量地理解广大的世界,用更崭新的思想去洞察生活,把更丰富的生活写进自己的作品,可惜他还没来得及认真去做就去世。

苏联文艺评论家t。。巴里耶夫斯基曾经精辟地比较过海明威、奥尔丁顿等作家与福克纳的区别:"福克纳这时走的却是另一条。他在当前的时代中寻求某种联系过去时代的东西,一种连绵不断的人类价值的纽带;并且发现这种纽带源出于他的故乡密西西比河一小块土。在这儿他发现了一个宇宙,一种斩不断的和不会令人失望的纽。于是他以解开这条纽带而了其余。这就是海明威、奥尔丁顿和其他作家们成为把当代问题的波浪从自己的周围迅速传播出去的世界闻名作家的原因,而福克纳——无可争辩地是个民族的、或甚至是个区域性的艺术家——它慢慢地、艰苦地向异化的世界显示他与这个世界的密切关系,显示人性基础的重要性,从而使自己成为一个全球性的作。"(外国文学研究资料丛刊《福克纳评论集》)

托马斯·沃尔夫所觉悟到的正是福克纳实践着。沃尔夫记录了他的真实的故乡,而福克纳却在他真实故乡的基础上创造了一个比他的真实故乡更丰富、博大的文学故。福克纳营造他的文学故乡时使用了全世界的材料,其中最重要的材料当然是他的思想——他的时空观、道德观,是他的文学宫殿的两根支。这些东西,也许是他在学习飞行的学校里获得的,也许是他在旅馆里的澡盆里悟到。

福克纳是我们的——起码是我的——光辉的榜样,他为我们提供了成功的经验,但也为我们设置了陷。你不可能超越福克纳达到的高度,你只能在他的山峰旁另外建造一座山。福克纳也是马尔克斯的精神导师,马尔克斯学了福克纳的方法,建起了自己的故乡,但支撑他的宫殿的支柱是孤。我们不可能另外去发现一种别的方法,唯一可做的是——学习马尔克斯——发现自己的精神支。故乡的经历、故乡的风景、故乡的传说,是任何一个作家都难以逃脱的梦境,但要将这梦境变成小说,必须赋予这梦境以思想,这思想水平的高低,决定了你将达到的高度,这里没有进步、落后之分,只有肤浅和深刻的区。对故乡的超越首先是思想的超越,或者说是哲学的超越,这束哲学的灵光,不知将照耀到哪颗幸运的头颅上,我与我的同行们在一样努力地祈祷着、企盼着成为幸运的头。

正文 第26节 漫长的文学梦

最早发现我有一点文学才能的,是一个姓张的高个子老。那是我在村中小学读三年级的时。因为自理生活的能力很差,又加上学时年龄较小,母亲给我缝的还是开裆。为此,常遭到同学的嘲。有一个名叫郭兰花的女生,特别愿意看男生往我裤裆里塞东。她自己不好意思动手,就鼓励那些男生折腾。男生折腾我时她笑得点头哈腰,脸红得像鸡冠子似。后来,这个那时大概刚从乡村师范毕业、年轻力壮、衣冠洁净、身上散发着好闻的肥皂气味的高个子张老师来了,他严厉地制止了往我裤子里塞东西的流氓行。他教我们语文,是我们的班主。他的脸上有很多粉刺,眼睛很大,脖子很长,很。他一瞪眼,我就想小。有一次他在课堂上训我,我不知不觉中竟尿在教室。他很生气,骂道:"你这熊孩子,怎么能随地小便呢?"我哭着说:"老师,我不是故意的……"有一次,他让我到讲台上去念一篇大概是写井冈山上毛竹的课文,念到生气蓬勃的竹笋冲破重重压力钻出地面时,课堂上响起笑。先是女生哧哧的低笑,然后是男生放肆的大。那个当时就十七岁的、隔年就嫁给我一个堂哥成了我嫂子的赵玉英笑得据说连裤子都尿。张老师起先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训斥大家:"你们笑什么?!"待他低头看了看我,便咧咧嘴,说:"别念了,下去吧!"我说:"老师,我还没念完。"因为我念课文是全班第一流利,难得有次露脸的机会,实在是舍不得下。张老师一把就将我推下去。我堂嫂赵玉英后来还经常取笑我,她摹仿着我的腔调说:春风滋润了空气,太阳晒暖了大地,尖尖的竹笋便钻出了地面……

张老师到我家去做家访,建议母亲给我缝上裤。我母亲不太情愿地接受了他的建。缝上裤裆后,因为经常把腰带结成死疙瘩,出了不少笑。后来,大哥把一条牙环坏了的洋腰带送我,结果出丑更。一是六一儿童节在全校大会上背诵课文时掉了裤子,引得众人大哗;二是我到办公室去给张老师送作业,那个与张老师坐对面的姓尚的女老师非要我跟她打乒乓球,我说不打,她非要打,张老师也要我打,我只好打,一打,裤子就掉。那时我穿的是笨裤子,一掉就到了脚脖。尚老师笑得前仰后合,说张老师你这个爱徒原来是个小流氓……

在我短暂的学校生活中,腰带和裤裆始终是个恼人的问。大概是上四年级的时候,我写了一篇关于五一劳动节学校开运动会的作文,张老师大为赞。后来我又写了许多作文,都被老师拿到课堂上念,有的还抄到学校的黑板报上,有一篇还被附近的中学拿去当作范文学。有了这样的成绩,我的腰带和裤裆问题也就变成了一个可爱的问。

后来我当了兵,提了干,探家时偶翻箱子,翻出了四年级时的作文簿,那上边有张老师用红笔写下的大段批语,很是感。因为"文化大革命",我与张老师闹翻了。我被开除回家,碰到张老师就低头躲过,心里冷若冰。重读那些批语,心中很是感慨,不由得恨"文化大革命"断送了我的锦绣前。那本作文簿被我的侄子擦了屁股,如果保留下来,没准还能被将来的什么馆收购了去。

辍学当了放牛娃后,经常忆起写作文的辉。村里有一个被遣家劳改的"右派",他是山东师范学院中文系的毕业生,当过中学语文教。我们是一个生产队,经常在一起劳。他给我灌输了许多关于作家和小说的知。什么神童作家初中的作文就被选进了高中教材啦,什么作家下乡自带高级水啦,什么作家读高中时就攒了稿费三万元啦,什么有一个大麻子作家坐在火车上见到他的情人在铁道边上行走,就奋不顾身地跳下去,结果把腿摔断了……他帮我编织着作家。我问他:"叔,只要能写出一本书,是不是就不用放牛了?"他说:"岂止是不用放牛!"然后他就给我讲了丁玲的一本书主义,讲了那些名作家一天三顿吃饺子的。大概从那时起,我就梦想着当一个作家。别的不说,那一天三顿吃饺子,实在是太诱人。

1973年,我跟着村里人去昌邑县挖胶莱。冰天雪地,三个县的几十万民工集合在一起,人山人海,红旗猎猎,指挥部的高音喇叭一遍遍播放着湖南民歌《浏阳河》,那情那景真让我感到心潮澎。夜里,躺在地窖子里,就想写小。挖完河回家,脸上蜕去一层皮,自觉有点脱胎换骨的意。跟母亲要了五毛钱,去供销社买了一瓶墨水,一个笔记本,趴在炕上,就开始。书名就叫《胶莱河畔。第一行字是黑体,引用毛泽东的话:水利是农业的命。第一章的回目也紧跟着有了:元宵节支部开大会,老地主阴谋断马。故事是这样的:元宵节那天早晨,民兵连长赵红卫吃了两个地瓜,喝了两碗红黏粥,匆匆忙忙去大队部开会,研究挖胶莱河的问。他站在毛主席像前,默默地念叨着:毛主席呀毛主席,您是我们贫下中农心中最红最红的红太阳……念完了一想,其实红太阳并不热烈,正午时刻的白太阳那才叫厉害。正胡思乱想着,开会的人到。老支书宣布开会,首先学毛主席语录,然后传达公社革委会关于挖河的决。妇女队长铁姑娘高红英请战,老支书不答应,高红英要去找公社革委会马主。高红英与赵红卫是恋爱对象,两家老人想让他们结婚,他们说:为了挖好胶莱河,再把婚期推三。这一边在开会,那一边阴暗的角落里,一个老地主磨刀霍霍,想把生产队里那匹枣红马的后腿砍断,破坏挖胶莱河,破坏备战备荒为人民……这部小说写了不到一章就扔下了,原因也记不清。如果说我的小说处女作,这篇应该。

后来当了兵,吃饱了穿暖了,作家梦就愈做愈猖。1978年,我在黄县站岗时,写了一篇《妈妈的故事。写一个地主的女儿(妈妈)爱上了八路军的武工队长,离家出走,最后带着队伍杀回来,打死了自己当汉奸的爹,但"文革"中"妈妈"却因为家庭出身地主被斗争而。这篇小说寄给《解放军文艺》,当我天天盼着稿费来了买手表时,稿子却被退了回。后来又写了一个话剧,写与"四人帮"斗争的。又寄给《解放军文艺。当我盼望着稿费来了买块手表时,稿子又被退了回。但这次文艺社的编辑用钢笔给我写了退稿信,那潇洒的字体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摇头摆。信的大意是:刊物版面有限,像这样的大型话剧,最好能寄给出版社或是剧。信的落款处还盖上了一个鲜红的公。我把这封信给教导员看了,他拍着我的肩膀说:"行啊,小伙子,折腾得解放军文艺社都不敢发表了!"我至今也不知道他是讽刺我还是夸奖。

后来我调到保定,为了解决提干问题,当了政治教。因基础太差,只好天天死背教科。文学的事就暂时放下。一年后,我把那几本教材背熟溜了,上课不用拿讲稿了,文学梦便死灰复。我写了许多,专找那些地区级的小刊物投。终于,1981年秋天,我的小说《春夜雨霏霏》在保定市的《莲池》发表。

正文 第27节 我为什么要写《红高粱家族》

《红高粱家族》是我创作的九部长篇中的一部,但它绝对是我的最有影响力的作品,因为迄今为止,很多人在提到莫言的时候,往往代之以"《红高粱家族》的作者。这部小说的第一部《红高粱》完成于1984年的冬天,当时我还在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学。最初的灵感产生带有一些偶然。那是在一次文学创作讨论会上,一些老作家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有二十八年都是在战争中度过。老一辈作家亲身经历过战争,拥有很多的素材,但他们已经没有精力创作了,因为他们最好的青春年华耽搁在"文革"当中;而年轻一代有精力却没有亲身体验,那么他们该怎样通过文学来更好地反映战争反映历史呢?

当时我就站起来说:"我们可以通过别的方式来弥补这个缺。没有听过放枪放炮但我听过放鞭炮;没有见过杀人但我见过杀猪甚至亲手杀过鸡;没有亲手跟鬼子拼过刺刀但我在电影上见。因为小说家的创作不是要复制历史,那是历史学家的任。小说家写战争——人类历史进程中这一愚昧现象,他所要表现的是战争对人的灵魂扭曲或者人性在战争中的变。从这个意义上讲,即便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也可以写战。"

我发言以后,当场就有人嗤之以。事后更有人说我狂妄无知,说我是"小和尚打伞无法(发)无天",说我是碟子里扎猛子不知道深。在我的创作生涯中,有好几次我都把自己逼到悬崖。为了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我必须马上动笔,写一部战争小。但在落笔之前,很是费了一番斟。我发现"文革"前大量的小说实际上都是写战争的,但当时的小说追求的是再现战争过。一部小说,常常是从战前动员开始写到战役的胜利,作者注重的是战争过程,而且衡量小说成功与否的标准通常是是否逼真地再现了战争的过。新一代的作家如果再这样写绝对写不过经历过战争的老作家,即便写得与老作家同样好也没有意。我认为,战争无非是作家写作时借用的一个环境,利用这个环境来表现人在特定条件下感情所发生的变。譬如前苏联的著名电影《第四十一》,写了一个苦大仇深的红军女战士,在亲手击毙了四十个白匪军之后,担任了一次押送俘虏的任。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部队被打散,她与一个英俊漂亮、很有艺术修养的白匪军官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天长日久,两个人产生了感情,开始同居,各自都把自己的阶级身份忘记。突然有一天,来了一条白匪的大船,那个白匪军官向着大船扑去,红军女战士的阶级性也突然苏醒了,操起步枪,将白匪军官、也是她的情人,打死在海滩。这样的事情在生活中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作家营造了这样一个环境,把人物放进去进行试。这就是所谓的"人类灵魂实验室。这样的观念、这样的写法今天看来比较合乎文学创作规律,但在80年代初期,在经历了长期左的思想禁锢后,还是被很多人质疑和不能接受。

有了这样一个出发点,我开始着手构思,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家。我小时候,气候也和现在不同,经常下雨,每到夏秋,洪水泛滥,种矮秆庄稼会淹死,只能种高粱,因为高粱的秆很。那时人口稀少,土地宽广,每到秋天,一出村庄就是一眼望不到边缘的高粱。在"我爷爷"和"我奶奶"那个时代,雨水更大,人口更少,高粱更多,许多高粱秆冬天也不收割,为绿林好汉们提供了屏。于是我决定把高粱地作为舞台,把抗日的故事和爱情的故事放到这里上。后来很多评论家认为,在我的小说里,红高粱已经不仅仅是一种植物,而是具有了某种象征意义,象征了民族精。确定了这个框架后,我只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就完成了这部在新时期文坛产生过影响的作品的初。

《红高粱》源自一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我所住的村庄的邻。先是游击队在胶莱河桥头上打了一场伏击战,消灭了日本鬼子一个小队,烧毁了一辆军车,这在当时可是了不起的胜。过了几天,日本鬼子大队人马回来报复,游击队早就逃得没有踪影,鬼子就把那个村庄的老百姓杀了一百多口,村子里的房屋全部烧。

《红高粱》塑造了"我奶奶"这个丰满鲜活的女性形象,并造就了电影《红高粱》中的扮演者巩。但我在现实中并不了解女性,我描写的是自己想象中的女。在30年代农村的现实生活中,像我小说里所描写的女性可能很少,"我奶奶"也是个幻想中的人。我小说中的女性与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女性是有区别的,虽然她们吃苦耐劳的品格是一致的,但那种浪漫精神是独特。

我一向认为,好的作家必须具有独创性,好的小说当然也要有独创。《红高粱》这部作品之所以引起轰动,其原因就在于它有那么一点独创。将近二十年过去后,我对《红高粱》仍然比较满意的地方是小说的叙述视角,过去的小说里有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而《红高粱》一开头就是"我奶奶"、"我爷爷",既是第一人称视角又是全知的视。写到"我"的时候是第一人称,一写到"我奶奶",就站到了"我奶奶"的角度,她的内心世界可以很直接地表达出来,叙述起来非常方。这就比简单的第一人称视角要丰富得多开阔得多,这在当时也许是一个创。

有人认为我创作《红高粱家族》系列作品受到了马尔克斯的影响,这是想当然的猜。因为马尔克斯的作品的汉译本1985年春天我才看到,而《红高粱》完成于1984年的冬天,我在写到《红高粱家族》的第三部《狗道》时读到了这部了不起的。不过,我感到很遗憾——为什么早没有想到用这样的方式来创作呢?假如在动笔之前看到了马尔克斯的作品,估计《红高粱家族》很可能是另外的样。我认为,像我这种年纪的作家毫无疑问都受到了西方文学的影响,因为在80年代以前中国是封闭的,西方文学发生了哪些变化,有哪些作家出现,出现了哪些了不起的作品我们是不知道。改革开放以后大量的西方文学被翻译进来,我们有一个两三年的疯狂阅读时期,这种影响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从而不知不觉地就把某个作家的创作方式转移到自己的作品中来。

为什么这样一部写历史写战争的小说引起了这么大的反响,我认为这部作品恰好表达了当时中国人一种共同的心态,在长时期的个人自由受到压抑之后,《红高粱》张扬了个性解放的精神——敢说、敢想、敢。但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创作的社会意义,也没有想到老百姓会需要这样一种东。如果现在写一篇《红高粱》,哪怕你写得再"野"几倍,也不会有什么反。现在的读者,还有什么没有读过?所以,就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一样,每部作品也都有自己的命。

正文 第28节 文学与牛

荣获了《小说月报》奖,十分高兴,但听说要写"得奖感言",又十分犯。真是得奖不易感言更不易;不易也要写,为了这个我盼望许久的。

记得当年汪曾祺先生到我们班上来讲课,开首就在黑板上写上了六个大字"卑之无甚高论",这句话出自何典我忘了,汪先生当时是说过的,但话的意思还明。谈到文学,连汪先生这样的大家都说没有高论,如我这般蠢货,只怕连低论也不敢。不敢有也得有,因为我的得了奖,因为我很看重这个。

俗话说吃水不忘打井人,得了奖不能忘了我放过的和我追过的那些。一谈牛,就难免谈到所谓的"童年记忆",一谈到"童年记忆"就难免遭人耻笑,但无论多么聪明的人,只要一耻笑我,就跟对牛弹琴差不多,因为他们的话都是文学理论,而文学理论我根本就听不懂,不是装糊涂,的确是不懂,有好几次我想冒充一下阳春白雪,不懂装懂一下,结果弄巧成拙,让人摸到了我的底细,就像让贵州的小老虎摸到了驴子的底细一。

我童年时期,正逢"文革",大人垂头丧气,小孩子欢天喜。我们那时的一个最大的娱乐项目就是吃过晚饭后到旷野里去追。当然是月亮天最。大人们点着马灯在大队部里闹革命,四类分子趁着月光给生产队里干活,我们趁着月光在田野里追。那时候,就像我在里写的那样,牛是大家畜,是生产资料,偷杀一头牛是要判刑的,但生产队里根本没有饲草,革命时期,明年的生产谁还去想?就把那些牛从饲养室里轰出去,让它们去打野食,能活的就活,活不下去就死,死了就上报公社,公社下来验尸后,证明是自然死亡,然后,就剥皮卖肉,全村皆。当然最欢的还是那些正在掌权的红卫兵头头,这些杂种,比正在挨着批斗的支部书记、大队长还要坏,死牛身上最好的肉都让他们吃。现在想想,这也是应该的,当官如果没有好处,谁还去当?我们一帮孩子,吃罢晚饭,等到月光上来,就跑到田野里,追赶那些瘦得皮包骨头的。"文革"期间,地里不但不长庄稼,连草也长得很少,牛在光秃秃的田野里,吃不饱,学会了挖草根啃树皮,还学会了用蹄子敲开冰河饮。我们在月光照耀下开始追牛,起初我们不如牛跑得快,但渐渐地牛就不如我们跑得快。我们每人扯住一条牛尾巴,身体后仰着,让牛带着跑,举头望着明月,犹如腾云驾雾,有点飘飘如仙的感。那些老弱病残的牛,很快就被我们给折腾死了,剩下的那些牛,基本上成了野牛,见了人就双眼发红,鼻孔张开,脑袋低垂,摆出一副拼命的架。对这样的牛,我们不敢再追。后来又出了一个谣言,说是有几个刚死了的人的坟墓让这些野牛给扒开了,尸体自然也让这些野兽给吃。牛野到吃死人的程度,离吃活人也就不远。因此我们的追牛运动就结束。这个时期,中国基本上没有文。

"文革"结束后不久,人民公社就散了伙,先是联产计酬,紧接着就是分田单干,家家户户都养起牛来,牛的身价猛地贵了起。人民公社时期说起来很重要实际上根本不当东西的牛,重新成了农民的命根。这个时期,正是中国的新时期文学的黄金时。

90年代以来,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农民对种地失去了热情,年轻力壮的人,大都跑出去打工挣钱,村子里的土地,多被大户承包,再加上小型农业机械的普及,林果的增加和粮田的减少,牛作为主要的生产资料逐渐成为历。现在农民养牛的目的,基本上是养肥了卖肉,社会的商品化,改变了牛的历史地位,农民与牛的感情也发生了重大的变。过去,人们常常诅咒那些杀牛的人,说他们死后不得好报,现在,杀牛跟杀猪一样,成了司空见惯之。这个时期,我们的文学也失去了它的神圣和尊严,文学创作,也正在变成一种商品生。

我马马虎虎地感到,几十年来,牛的遭遇与文学的遭遇很是相似,农民的养牛史,活像一部当代文学。我估计会有很多人反对我的"研究成果",太下里巴人了嘛!我也想阳春白雪,但学不会,只能是什么人说什么。

最后,我想说,搞文学的同志们,不要悲观,更不要绝望,科学无论如何发达,农民无论怎样变化,为了耕田而被饲养的牛还是会存在的,因此纯粹的文学还是会存在。我想《小说月报》之所以奖励我,并不是因为我的这篇小说写得有多么好,他们奖励的是我这种为了耕田才养牛的精。

正文 第29节 国外演讲与名牌内裤

中国作家在国外的所谓演讲,其实多半是自欺欺人。一是外国人对中国文学根本就没有那么大的兴趣,能来三五十人听讲(其中多半还是自己的同胞),已经很不错,有时候来上三五人,你如果还想拿出事先写好的讲稿读一遍,那离精神病也就不远。最好的办法就是赶快进饭馆,喝着吃着,该说点什么就说点什。二是中国作家中,就我所熟悉的范围内,给他一个题目立即就能出口成章、言之成理的很少,多半是满嘴拌蒜,把那些说了多少遍的陈词滥调再重复一遍而。真正的演讲,绝对不能捧着稿子念,应该像列宁那样,把双手解放出来,把头抬起来,用眼睛和脸上丰富的表情和大庭里的广众进行交。要挥手,叉腰,身体往前探出去,然后再仰起来,要不时地在台上走动,要仿佛是表演,但又没有半点的表演痕迹;要让你的语言像水一样流出来,像火焰一样喷出来,而不是像牙膏一样挤出。不能有病句,不能嗦,更不能为了哗众取宠而胡言乱。要让你语言的内在逻辑力量像万能的触角把听众牢牢地钳住,又不陷入空洞的三段论陷。但世界上只有一个列宁,他生了一个硕大的脑袋,脑浆也比常人重几十。他有钢铁般的意志,有惊人的记忆力,有丰富的学识和天然的逻辑,他往台子上一站,听众(也是观众)立即就被催眠。列宁,请想想他那模样吧,那是真正的奇人异相,是真正的天。想学他?怎么可能?公鸡想学老鹰,尽管也能勉强地飞起来,翅膀单薄,屁股下沉,那个狼狈劲儿,还不如说是挣。我辈在国外的所谓演讲,就像公鸡学飞,飞起来也是一景,但实在是惨不忍。通过这事我想到,许多事情是学不会也不能学。风流不能学,"是大才子自风流";不是风流种子学风流,那是自取灭。贵族姿态不能学,袁世凯的二公子袁克定在败家之后,家中只余一个老家人侍候,每天早晨还是要胸挂洁白的餐巾,正襟危坐,左手执叉,右手执刀,切割着桌子上的窝头和咸菜,往嘴里。暴发户爱镶金牙,土包子好炫名。一个作家外边穿了一条名牌裤子,里边穿了一条名牌裤衩,生怕人家看不到,心中难过,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将一块白布缝在屁股上,上边写着:内穿名牌裤衩一条,价值三百余。使用金叉银杯,吃真正的西餐,桌子上摆着鲜花,但还是不像,还是一副小人得志的嘴。仅有几个钱,距离贵族还很遥。要慢慢来,熬过三代之后,到了孙子辈上,贵族气大概就有一点。那个往屁股上缝帖子的老兄实在是笨,你把名牌裤衩穿在名牌裤子外边不就行了吗?内衣外穿,真正的时髦,领导服装新潮。要不就把裤腰截短,前露肚脐,后露腚沟,显出名牌裤衩的蕾丝花边——我不知道什么叫蕾丝花边,从许多新潮作家的书里看到,凡名牌必有蕾丝花。

早年在农村,我一个叔叔当生产队的队长,早晨要早起敲钟,派活,晚上要给那么多社员定工分,鸡一口鸭一口,爹一份娘一份,少有差池,立马就吵翻了天,但我的叔叔一言九鼎,无论多么难缠的角色都能摆平,真是不容易,真是不得了,把我佩服得不行,当时我就立志:做事要做这样的事,做人要做这样的。但当我把我的志向向他表白后,他用不屑的目光打量着我说:就你?三脚踢不出一个屁来还想当队长?知道不?当官首先要有好口才!反过来说就是"好口才带着三分官。我叔叔一下子就把我的自信心给瓦解。后来,为了有朝一日能当个官,我也曾站在树林子里练习演讲,姿态难看,声音难听,连树都羞惭得浑身发抖,叶子哗啦啦。

我叔叔是土天才,经常在夏夜的打麦场上对着社员发表演。天南海北,驴头扯到马腚上,但听起来趣味盎然,不亚于单口相。一边说还一边把光脊梁拍得啪啪响,估计是拍蚊。他的口才为什么那样好?他肚子里怎么会有那样多要说的话?他怎么能把话说得滔滔不绝好像话是从他的嘴里流出来的而不是用脑子想出来的?

因为叔叔的榜样,我从小就对口才好的人十分敬。我觉得能够滔滔不绝地发表演讲的人都是大人物或者是未来的大人。当年在农村无书可读,偶然得到了一本共产国际领导人季米特洛夫在德国法西斯的法庭上为自己也是为共产国际所作的陈述和辩护,那犀利的语言锋芒,排山倒海般的语言气势,令我热血澎湃,心驰神往,他的演讲甚至影响了我的小说语。里夸奖英才时经常使用"辨才无碍"这个词,譬如诸葛亮、譬如秦宓,譬如张松,无一不是雄辩。"道非道,非常道;名非名,非常名","白马非马。到了近代,如果想当官、尤其是想当大官,不把嘴皮子练好是不行的——也有例外,几十年前,在大陆的南部边境,发生过一次战争,我看过一个送敢死队上前线的录像,敢死队员们穿着迷彩服,全副武装,个个神色肃穆,远处的小山上枪声不断,硝烟滚滚,这时候,一个军政委,走到队伍前,左手拿着一张稿纸,右手端着一杯酒,念着慷慨激昂的。我心里想,一个政委,靠耍嘴皮子吃饭的人,在这样的关头,三分钟的讲话,还要念稿,如此之笨,不知道他是怎样混到了这样高的位置上——但话又说回来,好口才是天生的,不是练出来。当年我躲在小树林里背诵着季米特洛夫的词儿练习演说,对着树时,好像也能眉飞色舞抑扬顿挫,但一到了人前,就喉咙发紧,额头冒汗,无所措手足,事先想好的词儿忘得干干净净,脑子里一片空。让一个口才好的人佩服另一个口才好的人不太容易,但像我这样一个笨嘴拙舌而又满心想练好口才当大官的人,见到"辨才无碍"的人没法不佩。可惜在作家队伍里很少见到这样的人,这样的人哪里去了呢?有人说是当官去。可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官的口才也实在是一般般,他们讲的话都是一个调调,毫无幽默感,更没有个人的语言风。说话流畅不是我心目中的好口才,更不是演说。真正的演说,每次都是创造,每次都不重复,每次都能说出自己的话,而不是背诵别人的话或是把别人的话改头换。只能这样说:真正的演说家是天才,而天才不可多得,据说五百年才出一。让我们等候着大演说家的诞生,也许等得到,多半是等不。

还是回到国外演说这个话题上来,用自己宽容自己的态。既然受邀出去,总是要说点什。既然没有即席演讲的才能,事先写好稿子,出去照着念念,也是可以原谅的,总比装哑巴好。有人说作家出去代表国家说话,那是瞎扯,那是不知道天高地厚,当然有人要这样想也不是不可。十几年前,我的一个朋友,刚加入了省作家协会,心中兴奋,坐在火车上,将作协会员证摆在小桌子上,夏天,开着窗,一阵风来,把那东西刮出去。他急了,想跳窗,被大家拉。我的朋友,哇哇地哭起。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引得众人前来观看,还以为钱包刮出去了。后来有人说:别哭了,回去补一个不就行了。我的朋友说,回去当然可以补一个,但这次人家怎么知道我是一个作家呢?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太太撇着嘴说:年轻人,别哭。当年托尔斯泰把作协会员证丢了,就在胸前写上"我是作家"四个大字,你也可以照此办。我明显听出来老太太的讥讽之意,从此出门再也不带作协会员证。这个老太太给我上了一课,让我明白了许多道。所以我知道了,有的作家出国可能代表祖国,但我只代表我自己,有时候连自己也代表不。因为我的话需要翻译给听众,翻译能否把我的话翻译得符合我的本意,只有天知。既然是在国外说话,适度地自我吹嘘一点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国外的作家都有这嗜。所以我的这些"演讲"里有些话,大家也不必当。话是那样说的,但自己能吃几碗米饭还是知道。一个写小说的,按说不应该写除了小说之外的其他文字,但迫于人情世故,我也不能免。将"演讲"、"对谈"之类文字结集出版,是不但庸俗而且肉麻的事情,比内裤外穿好不到哪里。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个在屁股上贴布条炫耀名牌内裤的作家虽然不是我,但也可以算是。

正文 第30节 向格拉斯大叔致意

向格拉斯大叔致意——文学的漫谈·摇·摇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文学开始焕发出勃勃生。当时,文学是社会的热点,作家的工作也受到了大众的瞩。一个年轻人,只要能写出一篇有点新意或者是触及了社会敏感问题的短篇小说,马上就会成为新闻人物,并由此获得受到人们普遍尊敬的作家称。这个时期,也是外国文学对中国作家产生了巨大影响的时。截止到目前为止,我想还没有一个80年代后成名的中国作家敢肯定地说他的创作没有受到外国文学的影。之所以发生这样的现象,是因为在此之前,中国作家长期生活在一个封闭禁锢的社会里,对西方世界的作家们取得的重大成就缺乏了。进入80年代后,改革开放政策使国门打开,大量的西方作家的优秀作品被翻译成了中文,在西方世界早已轰动多年的许多重要著作,在中国再次引起轰动,强烈地震撼着作家们的心。在那几年里,中国作家们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勤奋地创作着,不自觉地摹仿着,使中国的小说开始摆脱了"文学为政治服务"这样的咒语般的口号,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心灵的和创作的自。

在西方作家的作品涌入中国之后不久,中国作家的最新作品也开始受到了西方汉学界的关。与此同时,很多走红的作家也开始频繁地走出国门,开始了与西方的交。但这时的西方汉学界看待中国作家和作品的眼光,还没有完全地摆脱政治的视。他们总是想从中国作家身上和中国作家的作品中发现中国的政治生活,而且总是能够有所发。这个时期被介绍到西方世界的大多数作品,都带着明显的为政治的或者反政治的痕。而这个时期频繁地获得出国机会的作家,也大都是体制内的宠。他们一重身份是作家,一重身份是文化官。这些人出国后,对西方充满了戒意甚至是敌意,很少能用纯然的文学的立场,与西方的作家和普通的文学读者进行交。这个时期被翻译成外文的中国作家的作品的真正读者,大多局限在汉学界和大学等研究机构的圈子里,并没有被普通读者注。

进入90年代后,这种尴尬的境况有了改。首先是许多有眼光的汉学家,开始摆脱了意识形态的束缚,用比较纯粹的文学眼光来搜索中国新时期文学里的佳作,汉学家与作家的合作也逐渐地消除了官方的中介,演变成为了民间的、友谊的、文学的行。这种改变,使纯粹文学意义上的中国当代优秀文学作品被翻译到西方,与此同时,被翻译成外文的中国作品,也开始从大学或研究机构的小圈子里走出来,进入了西方的图书市场,不再依靠非文学的因素、而是依靠着作品的文学性和艺术性,被西方读者选。

我的作品,在上个世纪的80年代末即引起了西方汉学界的注意,但我的书在西方成为商品,却是90年代初期的。我平生第一次出国是1987年,出访的国家是德。当时,柏林墙还冷漠地耸立着将美丽的柏林一分为二,前苏联的士兵还像雕塑一样站立在德国的一座雄伟的建筑物大门前,让我的心灵受到沉重的压抑和震。那次中国派出了一个十几人的作家代表团,团长和副团长都是中国作协的领导。邀请我们访德的是一个德国的老太太,代表团的名单是邀请方和中国作协妥协的产物,也就是说,像我这样的非主流作家,是不可能获得出国访问的机会的,但因为这次邀请的民间性质,中国作协不得不做出让。因为在中国作家协会这个系统里,直到现在,出国还被看成是一种待遇或是奖赏,只有他们喜欢的作家,才可能被派遣出。

那次在德国,有关文学的活动其实很少,大多数的时间是在观光旅。德国很有几个令我心仪的作家:譬如君特·格拉斯、譬如西格弗里德·伦茨,但我知道我是不可能见到这些作家。一是西方的作家对中国作家不会感兴趣,二是我们的确也没有写出像、《德语课》这样的伟大作品,从而获得与他们对话的资。尽管我没有见到这两位伟大作家,但到达了他们生活过和生活着的地方,置身于他们小说中所描写过的环境,一种亲切的感觉还是油然而。格拉斯和伦茨,他们对我的吸引力比德国这个国家对我的吸引力还要巨大,如果能见到他们,我想这会成为我的隆重的节。

进入90年代之后,出国已经不再是文坛贵族的专利,作品被翻译成外文,也不再是一件稀罕的事。偶尔也能听到某个中国作家的作品的外文译本在国外获得了这样那样奖项的消息,但中国作家在海外的影响与外国作家在中国的影响比较起来,还是微乎其。

90年代末,我频繁出国,去促销自己的书,去参加文学的会议,尽管中国文学在世界文学中的地位还不能与西方的文学抗衡,但情况较之80年代我去西德时,显然有了好。譬如我的《红高粱家族》的意大利文本,仅精装本就卖了万余册,法文版的出版三个月就卖了八千册,这样的数目尽管与畅销书不能同日而语,但一部中国作家的小说,在意大利和法国这样人口不多的国家,能有这样的销量,已经是很令人满意。即便在拥有十三亿人口的中国,很多小说也只能卖出几千。

去年我的小说的法文版在法国得了一个文学奖(LAURE·BAtAILLON),我去领奖时通过翻译与参加这次评奖的一个评委沃洛丁进行了简单的交。他本身也是法国的一个很优秀的作。他说这次评奖进入了最终决赛的三部作品都是中国作家的,一部是高行健的,一部是李锐的《旧址》,为高行健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旧址》也是被很多汉学家赞扬过的作品,但评委们最终却选择了我的《酒国。沃洛丁说,他们认为,是一个具有创新精神的文本,尽管它注定了不会畅销,但它毫无疑问地是一部含意深长的、具有象征意味的。这样的评价通过一个法国作家的口说出来,真让我感到比得了这个奖还要高。因为我的这部在中国出版后,没有引起任何的反响,不但一般的读者不知道我写了这样一部书,连大多数的评论家也不知道我写了这样一部。

时至今日,80年代那种用非文学的眼光来观察中国文学并决定翻译出版的现象依然存在,我认为这是正常的,而且是永远也不可能消除。就像中国的出版社为了利润在不断地制造畅销书一样,西方的出版社也希望能出版给他们带来丰厚利润的。但毕竟是有很多的翻译家和出版社正在默默地工作着,不是为了利润,而是为了向西方的读者介绍真正优秀的中国文学作。在新的世纪里,随着中国作家创作自由度的逐步加大,随着作家创作个性的充分展示,必将有更多的佳作出现,假以时日,中国作家在世界上的地位也将逐步提高,中国文学在世界文学中的重要性也将与日俱。我作为一个中国作家,中国是我的最佳创作环。我对我自己的创作充满信心,因为我知道,我用卑下的心态把自己与诸多的作家区别了开。中国向来就有"文以载道"的传统,许多作家往往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社会地位,错以为自己真是什么"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教育人民、为人民代言的重任,这就使他们不自觉地成为了精神的贵族,不自觉地用一种居高临下的眼光来看待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广大人民,用这样的眼光观察到的生活必然是虚假的生活,用这样的态度写出来的作品必然地是虚伪的、缺少生命力的作。这样的态度,已经被很多作家所抛。也有部分作家,心态狂傲,目中无人,自以为老子天下第一,看不见、看见了也不愿意承认别人取得的成就,这样的态度,事实上也大大地伤害了他们的写。我相信,中国有不少像我这样的作家,我们弯着腰,像辛勤的农夫一样在文学的田地里耕耘着,我们在积极地劳动着的同时,又虔诚地祈望上帝赐给我们好运气,因此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伟大的作品必将诞生,中国作家与西方作家平等交流、中国文学被全世界的读者所阅读并喜爱的日子已经为时不远。

(本文是为德国《明镜周刊》而作,2001年9月)

正文 第31节 纪三岛由纪夫猜想

我猜想三岛其实是一个内心非常软弱的。他的刚毅的面孔、粗重的眉毛、冷峻的目光其实是他的假。他软弱性格的形成与他的童年生活有着直接的关。那么强大、那么跋扈的祖母的爱病态了这个敏感男孩的心。但如果没有这样一个古怪的祖母,很可能也没有怪异美丽、如同腐尸上开出的黑红的花朵的三岛文学,当然也就没有文坛鬼才三岛由纪夫。三岛虽然口口声声地说到死,口口声声说他渴望鲜血、渴望杀人,并到底还是以痛苦而艰难的方式自杀,但我猜想其实他是一个很怕死的。他把自己的生命看得很重,他夸大病情逃避兵役就是他怕死的一个例。

我猜想三岛是一个在性问题上屡遭挫折的人,他对女人的爱恋到达了一种痴迷的程。而且是见一个爱一个。他绝对不是一个性倒错者,更不会去迷恋什么淘粪工人汗湿的下。我猜想他对男人身体有强烈的反感,他绝对不具备同性恋的倾。我感到三岛有很多关于他自己的话是骗人的,就像大多数作家的自述是骗人的一。我并没有读三岛多少文章,但如果三岛痴迷男人的话题是他初涉文坛、三十岁前所说,如果他在四十岁之后再没说过这样的话,那我几乎可以肯定地说,所谓对男人的爱恋云云,其实是三岛标新立异、希望借此引起人们注意的邀宠行。我猜想当时的日本,没有一个作家是同性恋者、或者是没有一个作家敢于自己承认是同性恋者吧?三岛这样一闹,该有多大的魅力啊,由此会让多少读者对他的文学感兴趣。他心中最雄伟的男人身体就是他自己的身。他爱恋的也是自己的身体,并幻想着用自己这样的身体去征服他喜欢的女。他有点虐待狂的意思对待女。三岛一生中很多特立独行,其实都是为了他的文学服务。问题的悲剧在于,评论家和传记作家总是过分地相信了作家的话,其实作家的话是羼了很多假话。搀假最多的当然是作家的自传性的文。作家的真面貌,应该从他的小说里发。三岛由纪夫其实就是中的沟口,当然也不完全是沟。

我猜想三岛的软弱性格在接触女人时得到了最充分的表。他有着超于常人的敏感,超于常人的多。他是一个病态的多情少年,虽然长相平平,但他的灵魂高贵而娇嫩,仿佛还是蝉蜕的幼蝉,承受不了任何伤。《春雪》中的贵族少年春显既是三岛的理想楷模也是三岛青春期心理体验的形象化表。我猜想三岛在学习院走读时,在公共汽车上与那个少女贴邻而坐、膝盖相碰的情景,三岛因为激动一定浑身发冷,牙齿打。这很难说是爱情,那个少女也不一定是美貌。对三岛这样禀赋异常的人来说,爱情只能是一种病理反。我猜想在这个时期三岛是没有性能力的,他不可能与他追求的女性完成性行为,他是病态性的精神恋。对这样的少年来说,能让他真正成为男儿的,也许是一个浪荡的丑妇,而不是一个美丽的少。我猜想正由于三岛在青少年时期对女人的无能,他才把"男人汗湿的下体"祭出来,一是为了自慰,二是为了标。三岛的"同性精神恋",基本上可以理解为一种文学的行。类似三岛的青少年不多,但卓越的艺术家大概都有类似的心路历。我猜想三岛在结婚之前,已经与成熟的女人有过了成功的性经验,他的所谓的"同性精神恋"自然也就痊愈。结婚是三岛人生的也是他的文学道路的重大转折,他与妻子的正常生活治愈了他在男女关系上的自卑,然后他就堂堂皇皇地开始描写正常的健康的男女之爱,有为。

我猜想三岛自己也不愿说清楚里的金阁到底象征着什么,我认为简直可以当成三岛的情感自。沟口的卑怯的心理活动应该是三岛结婚前反复体验过。我认为如果硬说金阁是一个象征,那么我猜想金阁其实是一个出身高贵、可望而不可即的女人的象。三岛是没有能力和这样的女人完成性爱的,就像许多文弱的少年没有能力和他心仪已久、一朝突然横陈在他的面前的美女完成性爱一。美是残酷的,震慑着谦卑的灵。我猜想三岛婚前一定有这样的经历,当那美人怅恨不已地披衣而去时,那无能少年的痛苦会像大海一样深。他更加痴恋那美人,并一遍又一遍地幻想着与那美人痛苦淋漓地造爱的情景,就像沟口一遍又一遍地幻想着金阁在烈火中熊熊燃烧的情景一。金阁在烈火中的颤抖和哔剥爆响,就是三岛心中的女人在情欲高潮中的抽搐和呻。所以当中村光夫问三岛:"我以为不要写第十章烧金阁会不会更好啊?"三岛回答说:"但是中断性交对身体是有害的啊!"我想这其实不是三岛开的玩笑,而是他发自内心的。正如中村光夫所说:"三岛设计烧金阁这种表现,很可能是他在此之前对人生所感到的最官能性的发情的一种形。"三岛是将"金阁作为他的情欲的对象来描写的。痴情少年在没得到美人之前,会想到以死来换得一饷欢爱,但一旦如愿以偿后,死去的念头便烟消云散。所以沟口火烧金阁之后,就把为自杀准备的小刀扔到谷底,然后点燃了一支香烟,一边抽一边想:"还是活下去。"是的,朝思暮想的美人也不过如此,还是活下去。

我猜想三岛写完后,好评如潮,名声大振,家有美妻娇女,物质和精神都得到了满足,他已经落入了平庸生活的圈。他的一切都已经完成了,他已经是一个功成名就、家庭圆满的完。他的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自卑通过完美的、符合道德标准的家庭生活和那把烧掉了金阁的熊熊烈火得到了疗治,他再也不必通过编造"迷恋挑粪工人的下体"的谎言来自欺和欺人。但三岛是决不甘心堕入平庸的,他对文学的追求是无止境的,就像男人对美女的追求是无止境的一。当一个文学家完成了他的代表作,形成了自己的所谓的"风格"之后,要想突破何其困难,没有风格的作家可以变换题材源源不断地写出新作,有风格的作家,大概只能试图依靠一种观念上的巨变,来变换自己的作品面。因此也可以说,当一个作家高呼着口号,以发表这样那样的宣言来代替创作的时候,正是这个作家的创作力已经衰退或是创作发生了危机的表。作家如果果然萌发了一个全新的观念,那他的创作前途将是辉煌。但要一个已经写出了自己的代表作的作家脱胎换骨谈何容易,包括三岛这样的奇才,也只能祭起武士道的旧旗,加以改造后,来和自己作斗。他深刻地认识到了功成名就的危机,他不择手段地想从泥潭中挣扎出来,但这样做付出的代价是十分沉重。这沉重的代价之一就是三岛从此丧失了纯真文学的宝贵品格,变成了一个具有浓厚政治色彩的文学。代价之二就是他的强烈的理念部分地扼杀了他的文学的想像。但此时的三岛已经别无选。与三岛同样面临困境的作家没有比三岛选择的更好的。写完之后的漫长岁月里,三岛在日本文坛上还是热点人物,他时而当导演,时而当演员,时而做编剧,时而发表政论,时而组织社团,可谓全面出击,空前活跃,这些活动表现了三岛的多方面的才能,也维持了三岛的赫赫名。但三岛骨子里是个小说家,他真正钟情的、真正看重的还是小。我猜想三岛在那些纷繁的岁月里,始终处在痛苦和矛盾之。他所极力宣扬的"新武士道"精神,并不一定是他真正信仰的东西,那不过是他移植来的一棵老树,是他自救的、漂浮在汪洋大海上的一根朽。三岛清醒地知道,他固然已经名满天下,但还没有一部堪称经典的巨著,来奠定他的大作家的地。他的一切引起人们的非议的行为,其实都是在为他的大长篇作的思想上的和材料上的准。他其实把他的《丰饶之海》看得远比天皇重。当他写完了这部长篇之后,他也必须死。他已经骑在了老虎的背上,如果不死就会落下笑。

我猜想三岛是一个十分看重名利的人,他远没有中国旧文人那种超脱的淡泊的心境(绝大多数中国旧文人的淡泊心境也是无可奈何的产物。他也是一个很在意评论家说好说坏的。写完《春雪》、《奔马》后,他心中忐忑不安,直到得到了川端康成的激赏,心中的一块石头才落了。写完《晓寺》后,评论家保持着沉默,他便愤愤不平地对国外的知音发牢。由此可见,三岛是一个很不自信的作家,评论家的吹捧会让他得意忘形,评论家的贬低又会使他灰心丧气,甚至恼。三岛并不完全相信自己的文学才。他的自信心还不如中国当代的许多文学少年,当然那些文学少年的狂言壮语也许是夜行少年为了抵抗恐惧而发出的号叫——壮胆而已——底气却很虚。我猜想三岛并不总是文思如潮,下笔千言,他也有写不出来的时。写不出来,他就带着一群年轻人到国民自卫队里去接受军事训。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文学,因为小说,并不是因为他对天皇有多么的忠。三岛努力地想把自己扮演成一个威武的、有着远大政治理想和崇高信仰的角色,实则是想借此来吸引浅薄的评论家和好起哄的民众的目光,骨子里是想用这样的非文学的手段,为他的最后一部长篇做广。他最后的剖腹自杀更是做了一个巨大的广告,一个极其成功、代价昂贵的大广。从他的头颅落地那一刻起,一道血光就把他的全部的文学和他的整个的人生照亮。从此三岛和三岛的文学就永垂不朽。三岛的亲近政治是他的文学手段,是他的戏,但演戏久了,感情难免投入,最后就有点弄假成真的意思。其实,如果是真的要效忠天皇,何必要等到写完《丰饶之海》再去剖腹?国家和天皇不是比一部小说要重要得多吗?但三岛的过人之处就是他把这戏演到了极致,使你无法不相。大多数祭起口号或是旗帜的作家在目的实现之后,马上就会转。所以三岛毕竟是了不起。

我猜想三岛临终前是很犹豫。从根本上说,他并不想。他很爱这个世界,但口号喊得太响亮了,不死就无法向世人交。所以三岛是个老实人,是个很有良心的人,其实,你不剖腹谁又能管得着你?

我猜想三岛一生中最大的遗憾是不能看到他死后的情景,他一定千百次地想象着他剖腹后举世轰动的情景,想象着死后他的文学受到世界文坛关注的情。他也许常常会被这些情景感动得热泪盈眶,但热泪盈罢,遗憾更加沉。这是无法子两全的事,要想实现这些目的,必须死,但死了后就无法看到这些情。于是他在死前把一切都安排得很妥当,为妻子留下遗言,将腕上的名表赠送给追随自己的同党,如果这样为了天皇义无反顾地去献身,大概也没有闲心去思考并办理这些鸡毛蒜皮的琐事。

三岛一生,写了那么多作品,干了那么多事情,最后又以那样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一生,好像非常复杂,但其实很简。三岛是为了文学生,为了文学。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文。他的政治活动骨子里是文学的和为了文学。研究三岛必须从文学出发,用文学的观点和文学的方法,任何非文学的方法都会曲解三。三岛是个具有七情六欲的人,但那最后的一刀却使他成了。

三岛本来没有什么难解的地方,但也是那最后的一刀使他成了一个巨大的谜。但几十年后,我们还要开会来研究他,谜底也就解开。他要的就是这个效。

作为一个作家,三岛是杰出的,杰出的作家并非三岛一人,但敢于往自己的肚子上捅刀子的作家就只有三岛一人。

这样的灵魂是不能安息。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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