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武大秦 - xp1024.com
《高武大秦》


1.蜀中民夫

秦王政十年初,(公元前237年,农历十月。)蜀郡。

农历十月已是入冬时节,纷纷扬扬的雪花,从燕赵之地,一路蔓延至秦岭,入目所及,尽是雪白。

但蜀郡毕竟有秦岭阻隔,北方的大雪很少能蔓延过来,这一年,同样如是。

不过,淅淅沥沥的小雨,却时刻未曾停歇,并夹杂着北方寒流形成的小片雪花,十分阴冷。

即便是这样的天气,道路上也并不缺少行人,他们多是一些劳役的民夫,在阴冷的雨中,这些不甚高却十分壮实的汉子,将拇指粗的绳索套在肩上,拖着数百上千斤重的青色条石缓缓前行。

修路,这是他们正在进行着,也将长时间进行的事情。

其根源,要追溯到司马错伐灭蜀国,秦国置数代蜀君皆叛,乃使李冰为蜀郡守时。

当时,李冰在位时,曾花数年之功建造都江堰。

建成,蜀郡便富为天下粮仓,自此之后,秦国每次对外作战,几乎都要从蜀郡调粮。

尽管水路畅通,但运粮仍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修路便成为每一代秦王,所关注的事情,已持续了长达数十年之久。

前几代之时,蜀郡几乎全靠人力,跋山涉水,将粮食从蜀郡各地,运往蜀中平原,再经由水路前往。

到地方,便是民夫所食,便要去掉十之二三。

而经过数十年的道路修缮,如今的蜀中,虽不至于一片坦途,却也足以容纳牛车,省下了许多的力气。

最主要的是,粮食能够运得更多,损耗也会更小。

“快点,入夜前要是修不完这条路,谁都别想吃饭。”携剑的行伍往来奔走,大声呼喝,手中的鞭子挥舞得啪啪作响,却并未有丝毫落下的意思。

正在修路的汉子们,有人大着胆子喊了几句。“张家二郎,汝却也不要吓吾等,就这条路,天黑之前,要是修不完,我把这青石吃了。”

“好,这可是汝说的。”尽管来到这个时代已有一月之久,张仲还是有些不太习惯这样的称呼。

之前大着胆子喊的壮硕汉子,将肩上的绳索紧了紧,一边向前一边喝道。“二三子,加把劲,不要让乃公吃石头啊!”

众人发出一阵大笑,不少人高声喊道。“都停停,乃公长这么大,还没见过有人吃石头呢。”

“今日,说不得便要见识一番。”

众人再次发出一阵哄笑。

但他们嘴上虽然这般说,手上的活计倒未曾有丝毫的停歇,甚至更用力了些。

张仲摇了摇头,却也不再催促,本就是乡里乡亲,他们其实也不曾偷懒,自己也不过是担心他们劳作得太晚,回不了家而已。

作为监工,张仲自然是不用干活的,他穿越过来,几乎也就只得到了这点好处。

原本刚穿越过来时,得知这里是秦朝,并得知自己姓张的时候,张仲也曾十分的亢奋,毕竟,在这个时代,有姓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于是,张仲赶紧找了找,看看自己有没有一个叫做张良的兄弟亲戚啥的。

然而,并没有。

他也不在韩国,而是在秦国,并且还在秦国腹地,蜀郡。

仲者,中也,是排行老二的意思。

由此可见,他家人取名之随意,和他前世的父母如出一辙。

并且,还有件更让他失望的事情,尽管他叫做张仲,家里排行老二,但家中却实实在在的,只有他一个成年男丁。

他大哥,他确实是有一个大哥,也不出所料的,叫做张伯。

但他这位大哥,他却连面都没见过,早在庄襄王时期,张仲弟弟的还在母亲腹中的时候,他大哥就和他的父亲,死在了对韩的作战当中。

嗯,家中,自然也就没有了老四了。

就只剩下他母亲和两个孩子。

如今,也只有他一个成年男子。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秦国的成年颇有意思,半个月前,本地亭长前来找他,让他继承爵位时,他才知道,在秦国成年不是按照年龄来算,而是按照身高(后文有解释)。

于是,这个只比弟弟大一岁,不过才十三岁的少年,便也成了年。

而爵位,便是当初他父亲在对韩国的作战当中,取下了数个首级,所得来的上造的爵位,听母亲说,当时他还兴冲冲的说,家里有了两倾良田,一处宅子,和两个仆人。

嗯,还有三头牛。

结果,良田赏赐下来了,仆人也有了,但人却在另一次服役当中,死在了韩国的战场上,连带着张仲那素未蒙面的大哥一起。

但终归是家人搏命换来的爵位,在秦国也有着不小的特权,最起码,在这种修路的事情上,前几年他还小,未曾加入,如今加入,却也并不需要干活,只需要监工就好。

真是万恶的特权阶级。

不过,真香。

并且,托秦国爵位赏赐的福,他家,在这杨树里,也算是小康之家了。

不过,也快要被他这个大胃王吃穷了就是了。

这一个月以来,他发现这具身体的胃口,何止是惊人,简直是饭桶。

但也不是全无好处,这具身体的力量,极大,具体有多大,张仲不太清楚,但就左右这些二三十岁的壮男子,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

甚至,三四个人拔河,都拉他不过。

要知道,这不知是不是中国古代的古代,这些人的力气可谓极其惊人,比如,这随便一个汉子,都能拖着数百上千斤的条石满地乱走。

更有甚者,甚至能将其举起。

比如张仲,他就可以,甚至很轻松。

要知道,包括张仲在内,这些人说好听点叫做服役,说不好听点,其实只是苦力而已。

也正因为如此,张仲这一个月来,小心翼翼,生怕惹到不该惹的人。

如果不是前身太浪,他甚至不会让人知道他有这一身力气。

但这样的想法,现在却有所改变,是因为本地亭长,据他所说,再过几日,张仲将这条路监工完毕,就可以去乡上,正式袭爵,领取秦国军中功法。

当时张仲就惊了,一度以为听错了。

但旁敲侧击的问过里中老人才知道,这件事,还就是真的。

一点都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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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老人说

老人说,自李冰为蜀郡守以后,蜀中便有了这军功得爵的路子,也因此,能获得那些富贵人家才有的功法。

张仲虽然奇怪自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就有了军功得爵,为何会直到李冰为蜀郡守以后,才开始在蜀中推行开来,但初来乍到,当时的他,却也没敢多问。

但最起码,他想要知道的,已经有了答案。

功法是真的,比真金白银还真,毕竟,这个时代的秦国,其公信力在华夏几千年历史上也是首屈一指的。

自然不可能在这种事情上,对有爵位的士卒进行欺骗。

就是不知道,这个秦国,是不是记忆中的,气吞天下,扫平六国的大秦。

但有李冰,有都江堰,还有,张仲摸了摸随身携带的小木板,那是中国最古老的身份证,验。

这些东西都有,并且,修都江堰才几十年,想来,应该问题不大。

得知了这些的张仲,对于自己的前路,也算是有了一个大致的规划,既然战功可以得爵位,享受特权,并且兵役无法反抗,那么,也只能随波逐流了。

凭借着这一身的力气,最起码,也要先得个不更吧!

毕竟,就连上造这样的爵位,都能享受到不小的特权,若是不更,不仅仅有了更多的财富,让自己吃饱,还可以不再服更役。

在与老人闲聊之际,张仲也得知了今年是秦王政十年,相国是吕不韦,如今的蜀郡守是常頞(è),也不知道是不是奔月那个。

然后,也就这样了,至于更多的,就没有了。

这也不算奇怪,你能指望这些长时间生活在乡下的人,能对国家大事,和各个身居高位的领导如数家珍?

那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就算在网络发达,信息传递迅速的现代,大部分人都知道国家一把手是谁,但要是你问他国家二把手是谁,或者国防部部长,各大军区司令员是谁?

保准抓瞎。

而之所以知道蜀郡守常頞的名字,还是因为他带领蜀中人修了五尺道,若非如此,他们恐怕都不记得蜀郡守的名字。

在了解了这些之后,张仲便开始做准备,他不再像前身那般,仗着勇力,每日游手好闲,他开始有系统的锻炼自身的力气。

武技这种东西他自然是不了解的,但找个长棍,练习一下长枪的突刺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他本以为,他会练到十八岁,结果,亭长来这边办事的时候,一量身高,他就莫名其妙的成年了。

但也算是好事,最起码,能提前领取功法。

想到这里,张仲抬头再次看了看正在做活的农人,他们正有节奏的喊着号子,拉动着那些在前世,牛马拉着都费力的石头。

张仲本以为,他们会这样做到天黑。

但他显然忘了一件事情,无论是哪个时代的农人,在做活时,总是会有一个习惯,那就是闲不住,总想说点啥。

比如,刚刚还说要吃石头的壮汉,不过停歇了一小会儿,就又开始找张仲搭话了。“张家二郎,不,吾等该称你里正才是。”

“当不得,当不得。”张仲赶紧打断他的话,这汉子他知道,嘴上就没个把门的,一会儿他就该吹到战功升爵,喊张仲广都县尉了。

让他接着说下去,那还了得?

“以仲哥儿你的勇力,里长岂非仓中取栗?”这是另一个汉子,他倒是没有那般嘴碎,但言语间也尽是夸赞。

听得这话,众人便来了劲头,他们原地站定,七嘴八舌的说道。“乃父当年便是杨树里里正,你也算子承父位了。”

“就是,就是。”

“况且,仲哥儿的神力,这杨树里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仲哥儿当里长,来年和隔壁乱石里争水,肯定能赢。”

“除了仲哥儿,吾等谁也不服。”

“既服我,还停下来?”张仲扬起鞭子,作势要打,众人便也不再讨论,笑着加快了速度。“赶紧做活,天快要黑了。”

待着所有人都去忙活了,张仲才仰起头,看了看天上的雨水,雨不大,但却十分密集,并夹杂着白色的雪花碎片,在空中微微反光。

蜀郡的冬天,真是不管哪个时代都一样,又潮又冷。

这种天气,还要服役,也是醉了。

摇了摇头,张仲随手将斗笠的绳子再系紧了点,说到这斗笠,却不是后世北方常见的,由棕丝所制的那种,而是由竹叶所制。

蜀中这地方盛产竹叶,叶子极长,以竹丝固定,两边编制起来,便是一顶上好的斗笠。

无论是遮阳还是避雨,都是极好用的,蜀中几乎家家户户都有,直到二十世纪,才因为太丑而被雨伞所取代,退出历史舞台。

张仲顺手捏了捏身上的衣服,这衣服厚实程度还可以,保暖效果嘛,也就一般。

毕竟,这个时代是没有棉花的,皮毛大裘之类的,也不是张仲这样的家境能穿得起的。

但永远不要小瞧劳动人民的智慧,这件衣服外面是粗麻织成的,破开的孔洞里,能够见到里面是一些砸得紧密的芦苇花,没错,就是南方水边常见的芦苇。

这样的衣服自然比不得皮裘棉衣,但这个世界的人身体强健,用来御寒倒也勉强够了,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不耐高温,怕火。

不过,作为衣物来说,怕火,似乎也不是什么太大的缺点。

将目光从衣服上移开,张仲看了看前方的路,未修的路已然不长了,大约再有十来天,就能完工。

届时,这一年的“更”便算是完成了。

接下来,就只需要服兵役了。

十来天,十来天之后,他就可以去乡上找游缴领取功法,届时,就能知道,这世界的所谓功法,到底是种什么样的存在了。

是强身健体,打人挂画。

还是截江断流,移山填海。

真真是,有点期待啊!

“仲哥儿,速来!”

一声大喊打断张仲的沉思,他猛然抬头,单手握住剑柄,一边向前走去,一边大声问道。“何事高呼?”

ps:关于棉花:(这个时代,在会稽郡靠近南越应该有木棉,但当时的四川应该是没有的,芦苇就有了,并且芦苇花我小时候还真做过衣服。)

关于更:(秦国称徭役为更,秦国爵位不更,就是指的可以免除更役,不过,就算到了不更,兵役还是要服的。)

3,群盗

叫人的是一个壮实的汉子,他脸上有着一块硕大的黑色胎记,使得整个脸显得很有些丑陋,作为黔首,取名自然没有太多的讲究,所以,他叫做丑夫。

而他的面前,还有着好几个人,皆身穿着黑色的甲胄,腰间配着青铜短剑。

为首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他身高大约一米六的样子,肩背宽阔,显得颇为雄壮。

丑夫此时,正站在他的面前,呐呐的听着他说些什么,手掌还不断的在身上擦着,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而其他的汉子,就连正眼都不敢瞧过去,只认认真真的做着活计。

“仲哥儿,这是乡上来的游缴大人。”丑夫见到张仲到来,像是看到了救星一般,赶紧跑过来,拉着张仲走到中年男人的面前。

随后,丑夫转身就走,连张仲的名字都忘了和游缴说。

游缴?

张仲微微一怔,说实话,来到秦国这一个月,这大概是他见到的最大的官员了。

十里一亭,亭设亭长,十亭一乡,乡中才会有游缴,相当于乡镇派出所的所长,对于普通村民来说,已经算是很大的官了。

并且,张仲现在也算是半个体制内的成员。

这游缴,便算得上是他的直属上级了。

既然是直属上级,张仲也不好多问,先是认真的行了一礼,方才准备开口自我介绍一下,但话还未曾说出口,便听得中年男子说道。“吾认得你,你唤做仲。”

“啊?”

“吾叫徵,与乃父曾是同袍。”

“庄王一年伐韩,他为吾什中行伍。”

名为徵的游缴第一句便告知了为何认识张仲,随后,他看着张仲,好一会儿,才笑着说道。“汝幼时,还曾为我所抱。”

张仲略有点尴尬,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似乎,无论哪个时代的长辈,在和后辈说话的时候,总是喜欢来一句。“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

“是仲之幸。”

“是吾之幸。”徵摆了摆手,打断了张仲的客气话,接着说道。“吾垂垂老矣,时之无多,汝尚幼,尚可搏功以耀祖先,抱汝,岂非吾之幸也。”

张仲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面前的游缴是在夸他和鼓励他,鼓励他上战场博取功劳,当然,也是在自谦。

作为上级官员,如这般说话,看来,确实是前身父亲的同袍了。

“长者尚壮,何出此言?”

“老矣,老矣。”徵摸了摸下巴上繁茂的胡须,笑着说道。“不如汝之远矣。”

“还未敢问,长者所来何事?”

“吾自白石亭办事途径此地,听闻汝勇力过人,且来看看。”

徵拍了拍张仲的肩膀,并大力捏了捏,显得很是满意。“汝之肩背,壮哉。”

张仲一时间不知道说啥,这长辈来了,你要是拉拉家常里短,我还可以接一下,你一顿夸,我该怎么回?

好在徵也没打算让他回,他沉默了一小会儿,似乎在衡量着什么,但最终还是说了下去。“汝尚非里正,本不当与你说起此事。”

“但以汝之勇力,里正不过仓中取栗也,便有一事,须得汝好生防备。”

“长者但说无妨。”

“县上行文,言有群盗出入,吾此来各亭,便是为了此事。”

“群盗?”秦国的群盗张仲是听里中老人讲过的,指的是五人以上,这种团伙作案的的盗贼。

因为量刑极重,所以,一般盗贼便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凑满五人之数的,而满了群盗罪名的,一般也不止五人了。

“嗯,有双手之数。”

双手之数,那就是十个人了?

十个人的话,以杨树里的成年男子来说,想要缉拿不太可能,但也不至于畏惧。

“杨树里尚无里正,此事便告知于汝,汝须得多加防备。”说完,徵又加了一句。“不过,汝也无须过于谨慎,县贼曹掾已派人前往缉拿,汝只需多加注意便是。”

“唯。”张仲躬身应是,随后抬头看了看天色,笑着说道。“天色已晚,长者不如在吾家休息一夜?”

徵也抬起头,看了看天,他看了好一会儿,似乎在仔细估摸着时间,随后才低下头笑道。“不必了,此时出发,尚能到滴水亭过夜。”

“杨树里岂非更好?”

“哈哈哈,要事在身,不得不行。”徵不再多说,将头上的斗笠扶了扶,随后向前行去,走得几步,他又回过头来。

“若有可疑人等出入,切勿妄动。”

“报于亭上,自有处置。”

“唯。”张仲躬身行礼。

顿了顿,徵又加了一句话。“汝尚幼,切勿逞匹夫之力?”

这是在关心我?

尽管,就算游缴不说,张仲也不可能只身犯险,但张仲还是正了正脸色,认真的回答到。“唯。”

“尽快来乡上拿汝的功法。”

“唯。”

看着游缴的背影,张仲才开始细想这件事情,徵是自白石亭过来的,那不是张仲所在的亭,而是隔壁的亭,他此去的滴水亭才是杨树里这边管理治安的亭所。

所以,这应该是广撒网。

可能连县里都不知道那些群盗跑到了哪里。

十里才有一亭,十亭才会有这么一乡,整个县算下来,这么多的里,杨树里应该没那么倒霉,能恰好遇到群盗。

所以说,这事情,其实跟他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就像在前世的时候,网上看到通缉令一样,了解一下,也就罢了。

待得一行人走远,丑夫才小心翼翼的走了过来,他先是看了看已经看不到背影的游缴一行人,然后长出了一口气,对着张仲问道。“仲哥儿,游缴此来何事啊?”

“一些小事。”和村里人说话,便不再有那么多的讲究,张仲也很是随意,并笑骂了一句。“汝又偷懒,干完活了?”

“瞧仲哥儿说的,这活,哪有干完的时候。”

嘿!

刚刚游缴来了跑得比兔子还快,这会儿还皮上了。

“速去做活,做完吾有事要与二三子说。”

“好嘞。”

张仲也只是催了催,倒也没有过多的去监督他们。

天,这不还没黑吗?

4,监工也不好做

随着时间渐渐流逝,天色也越来越昏暗,汉子们的劳作让既定的目标一点点被完成。

直到最后一块青石,被两个壮汉抬起,放得整齐之后,众人发出一声高呼。

其实活干到这样的程度,这段路,就已经算是完成大半了,剩下的,就只需要用夯土将石头之间的缝隙填上就行了。

本来,秦朝的路,多是用夯土修成的,但蜀郡多山石,大石横于路中是常见的事情,且左右不是山便是悬崖。

难以移动之下,左右都是要凿开山石的,便索性将其作为修路的材料了。

也是这个时代的人,力气十分庞大,方才能勉强做到。

若是换做张仲前世的秦朝,恐怕,只能望而兴叹,喊一声蜀道难,难于上青天了。

“二三子,且过来,吾有话要说。”看着路上铺满的青石,张仲也颇为高兴,毕竟每完成一段路,就代表着他离功法更近了一些。

在众人聚集的过程中,他伸出脚,大力踩了踩刚刚放上去的石头。

这石头放得十分平稳,因为底下有砸得紧密的夯土,便是以张仲的力道踩上去,也纹丝不动。

对此,张仲早有预料,也甚是满意。

监工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责任的,毕竟,如果路段修得不过关,不止修路的人要被处罚,监工的人也一样会受到惩处。

甚至,还要更重一些。

毕竟,这可不是后世的包工头,在秦朝,任何工程的监工都是国家安排的。

并且,有专门的律法来约束这些不做活,只监工的大小官员,那就是司空律。

每个人所做的活,工程期时间长短,每个民夫每日所食,这在秦律中,都是有明文规定的,不论是工期时间,还是建筑质量,如果不达标。

作为监工,至少也是个不察之罪。

将大部分的石板都踩过之后,修路的壮汉们,才堪堪站成两排。

他们其中有专门搬运的,有铺路的,打石的倒是没来,因为他们走得稍早一些。

自然是比不得阅兵,甚至,还比不上高中军训,但勉强还算是整齐。

就这,还是张仲昨天教过之后的效果。

见得张仲还在一脚一脚的踩石头,一个汉子便笑着说道。“仲哥儿,你放心吧,结实得很,便是当年修五尺道,也没有这般结实的路。”

有人便问道。“五尺道你去修过?”

那汉子脸上一僵,顿时就怒了。“我自然没修过,但我父修过。”

“乃父告诉你没此路结实的?”

“乃公就是知道。”

一群汉子哈哈大笑,却也不再起哄,有汉子大声对着张仲说道。“五尺道吾虽没去过,但这段路,决计不会差于五尺道。”

“仲哥儿实无必要看得这般仔细。”

张仲也跟着笑了起来,他一边继续踩着,一边笑着说道。“一年之内,有问题还需要二三子再修,岂能不细?”

没错,秦国是有建筑质量保修期的,这期限为一年,一年之内,若是有质量问题,是需要重新返工的,并且,这样的返工是不计算在更期之内的哦。

也就是,白做。

官方甚至连粮食补贴都不给。

若是一年之后,倒是可以算做更役了,也就跟修新路段差不多了。

但没有谁,愿意多出一些更役来服。

因为,若是有其他更役,你在这重新修路的更役基础上,还得继续服新的更役。

也就是说,和保修期唯一的区别就在于,多了点粮食补贴。

嗯,就是管饭。

并且,还不管饱。

就问你怕不怕?

民夫服更役,作为大秦官方,所提供的食物,其实,是需要在工地上开灶做饭的,但此地离杨树里极近,这些汉子便想要将粮食带回家去,在家里做饭吃。

说什么妻做饭比开灶的伙夫做的好吃,那都是瞎扯。

还不过就是因为孩子,能多省一口是一口,毕竟秦国的税收可不低,远比不上后世十税一的程度。

而县上的司空,乡上的三老,对此也是了解的,却并没有任何过问的意思,只是将粮食发了下来,告知张仲不要误了工期。

这也是自张仲来了秦朝,第一次从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的秦朝律法当中,感觉到了些许的人情味。

“二三子。”检查好了路段,张仲便走到了一群民夫的前面,他看着面前这些质朴的脸,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到。“近日里,多注意一下外乡人,有三人或以上并行者,须得告知于我。”

他没有说是群盗,因为他担心这些汉子会害怕。

倒不是害怕群盗,这些当过兵,上过战场,戍过边关的汉子,也是提得动刀,杀得了人的。

只是担心他们,放心不下家人,心有顾忌之下,更役失期。

秦国的失期,自然不像史记陈涉世家里那般“法皆斩”,但也绝对不好受就是了。

并且,如果失期,张仲本人,也是一个不察之罪。

“是有亡人?”

亡人,是指的秦国时,许多活不下去的黔首,选择了放弃身份逃亡,其中也包括一些犯了法,害怕受到惩处的,也有一些隶臣妾,受不了主家重活之类的。

甚至,还包括一些丢了验传,无法提供身份的。

他们,都被统称为亡人。

这是秦朝最常见的罪犯,远比私斗产生的罪犯还要多。

“是有。”亡人总归比群盗来得轻,不至于让这些汉子担惊受怕。

不过,话虽然这般说,但张仲自然也不可能,就这般让他们出来做活,万一,若是真有个万一,那群盗真的跑到了杨树里,他岂不是后悔终生?

“自明日起,每日做活的,减少两人,这两人留在里中,观察来往人员。”

“嗯,须得多注意生人。”

众人尽皆应是。

张仲看了看面前这群壮硕的汉子,想了想,点出了两个名字。“丑夫,大夯,你二人,明日留于里中。”

见得其他汉子担忧又带着希冀的眼神,张仲顿了顿,接着说道。“里中巡视,一日一换。”

5,里中皆服

冬天的夜,总是来得特别早,不过六点左右的时间,张仲便已经有些看不清回家的路了。

好在,小半个月的监工,让他对这条路还算得上熟悉,才不至于在黑暗中迷了路。

“汪汪汪。”隔着老远张仲便听到一声狗叫,随后,一条大黄狗蹭蹭蹭的跑了上来,围着张仲一阵乱跳。

一不小心,牙齿就把张仲的麻衣划出一个小洞。

张仲拍了拍狗头,将它从身上赶下去。

随后看了看身上的衣服。

得,这才几天,这件刚做不久的新衣,已经被这蠢狗咬破了第二个洞了。

不就是撸了它几次吗?

这蠢狗,就跟找到终身伴侣了似的。

无时无刻不想往身上扑。

“是仲儿回来了?”不等张仲到家,一个妇人的声音便已经响起,这声音张仲很熟悉,是他这具身体的娘亲。

张仲还是不太愿意喊一个陌生妇人母亲,便只得答道。“是的,是仲儿回来了。”

“好好好。”妇人张了张嘴,似乎还想要说点什么,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张仲看了看妇人有些黝黑的脸,犹豫了一下,还是准备询问。

但他话还未曾出口,就被一个猛然撞进怀里的身影打断了。

“兄长,今天有没有好吃的?”

张仲低头看了看怀中比他矮了一头的孩子,略有点无语,这是只比他只小一岁多点的弟弟。

嗯,只小一岁,看起来却像是小了三四岁以上。

“你兄长今日是去监工的,哪儿来的吃的?”四十几岁的妇人,将张仲怀里的小子拉开,并笑着说道。“饭食已经好了,回家吃饭吧。”

“好。”张仲点了点头,一边向前走去,一边想着刚刚妇人的欲言又止,他其实大致猜到了是因为什么,便问道。“家中,如今还有多少粮食?”

妇人犹豫了一下,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尚还够吃一月。”

张仲点了点头,这数量和他心中所想差不多。

十月份其实才刚收成不久,但家中的粮食却所剩不多了,之所以会这样,全是因为前身太能吃,年年欠别人家粮食。

直到今年,刚刚收成以后,将粮食一还。

哦豁!

没了。

略微想了想,张仲停下脚步,随后笑着说道。“夜间,我去趟山上,打点猎物,抽空去乡上换些粮食回来。”

妇人却不依,拉着张仲的手一边向前走,一边说道。“白日里,我已让小秀和她阿母去山上找了些野菜。”

“最近也无甚农活,明日里,我和你弟也上山去找,食物尚不用发愁。”

“对呀,仲哥儿,明日里,我和阿母多走走,肯定能找到更多的野菜。”说话的,是一个十一岁左右的小女孩。

她就是张仲母亲口中的小秀。

嗯,她是张仲家里两个仆人所生的孩子,她的父母都是被发配蜀中的罪犯刑徒,最终充作了军功地主家的仆人。

“无妨,我去去山上,也花不了多长时间。”

张母还是不愿意,拉着张仲的手,眼中全是担心。“山上有狼,花熊,你还小,如何去得?”

这时候的蜀中,还有着大片大片的原始森林,其中野狼,熊猫层出不穷,甚至,还有老虎。

张仲想了想,自付以他现在的力气,便是前世的东北虎,恐怕也不太畏惧,便笑着说道。“以孩儿的勇力,花熊,狼,何惧之有?”

“那也不可。”妇人的态度很坚决,哪怕张仲的勇力确实冠绝里中,在她面前,也不过是个孩子。

眼见妇人态度坚决,张仲也不在坚持,转而说起了一些家长里短。

一行人边说边走,很快,就到了门口,一个面容黝黑的中年正在做着竹篓,另一个身材瘦弱的妇人,正等在门口。

他两,正是小秀的父母,张仲家的仆人,濛和细。

“仲哥儿回来了?”

“饭食已经好了。”

叫细的妇人连忙接过张仲头上的斗笠,随后拉着小秀去了厨房。

濛黝黑的脸上也露出了些笑容,他抬起被斩去了小半的脚掌,一脚将竹块踩弯,随后熟练的将其穿进做好了小半的竹篓里。

屋前屋后,这汉子也听到了张仲之前的话,便开口道。

“仲哥儿何必冒险,明日里,我便将竹篓给细,做些小的陷阱,捉点山兔,泥猪也是可以的。”

“再不济,便去溪中捕鱼,总会有吃的。”

张仲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下来。

进门之前,他看了看濛脚上的老伤,这汉子当初也不知道犯的什么罪,才会被施以这样的肉刑。

但就张仲和他相处以来,却并没有发现这汉子,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进得屋内,入目所及的,是一盆燃烧得旺盛的篝火。

桐油太贵,杨树里的农人们都极少使用油灯,索性山中木材极多,多数时候便用篝火代替了。

跪坐在餐桌旁,张仲拿起他特质的海碗,开始刨动这碗里的羹,这东西是由稻米和栗米混合煮成的,其中还添加了不少的野菜。

嗯,还有一些没有捡干净的糠。

以至于整个碗中花花绿绿,一看,便十分难吃。

但张仲却吃得很是香甜。

近一个月的时间,他早就习惯了这个时代的食物,并且,吃得贼多。

农人家,自然也没有什么食不言的习惯,不过吃得几口,张母便开口问道。“今日里,那些壮男子,可有欺你年幼?”

张仲还未曾答话,他弟弟张季便开口了。“前日里,兄长以巨石投树,三百斤的巨石,十步之外,十发十中。”

他将碗放下,口中满是崇拜。“里中皆服矣。”

没错,那是张仲干的事情,他毕竟年幼,那些壮男子在他监工的时候,虽然不曾违背他的命令,却也很少拿他当回事。

前日,他便将其召集起来,指着十步之外的大树,拍了拍身边三百多斤重的大石,说道。“此树,吾以大石击之,必断。”

众皆不信,张仲乃于十步之外,以石击之,遂断。

众人多呐呐不敢言语,然尚有怏怏不服者,张仲乃以石复击于林,九次,皆断巨木于林中,众人乃服。

6,家有二子,出长

说实话,这算是张仲来到这个世界,装比最成功的一次了,此时,由张季说来,张仲也还颇有些开心和得意。

张母其实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她只是想让张仲讲出来,让她听听,然后她夸奖夸奖而已。

此时听完,她不由得满脸笑容,喜悦而自豪的说到。“吾儿勇力过人,他日必夸功于祖先。”

这既视感,怎么那么像。“吾儿王腾,有大帝之资!”

张仲摇了摇头,将自己脑海中奇怪的想法抛开,继续吃着东西,此时回想起来,他内心中还是觉得自己当时,有点冲动了。

不是立威不好,那种情况下,立威是必然的。

也不是立威的方式不对,军功至上的秦国,再没有什么比勇力和功劳,更值得夸赞的了。

只是,砸太多了。

足足十颗,实在太多了些,要是当时失手砸歪,那不就扯犊子了?

下次要是这样的事情,砸上五六颗就好了。

数量太多的话,效果不好不说,失手的几率还更大。

“也不全是孩儿的勇力,多是各位叔伯抬爱罢了。”

张仲这句话说得真心实意,他内心中也确实是这么认为的。

因为,要是换做现代,服不服不知道,但一定会让他再来十颗。

更有甚者,还会表示,你牛逼,但我就是不服。

有本事你打我,就怕你打我一拳,你会跪在地上求我不要死。

“与得他们什么事,以兄长之勇,日后上了战场,他们的性命,还须得兄长看顾,哪敢不服?”

张仲双目一瞪,直看得张季低下头去为止。

“以后,这样的话不可以再说。”

张季抬起头,面对着张仲的目光,最终还是应了一声是。

其实,他这话说得倒也不算错,张仲有爵位,有勇力,上战场至少也是一个什长。

里中壮男子确实需要看他脸色。

但话不能这么说,在村里沾亲带故,上了战场就是同袍,张仲就算再强一倍,也须得有乡党为他看护身后。

将最后两口饭食刨完,张仲站起身准备添饭,却被一个身影挡在了身前,是小秀。

“仲哥儿,给我吧!”

张仲摇了摇头,笑着说道。“你先去吃。”

小秀抢过张仲的饭碗,一边向前走去,一边说道。“我吃好了。”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真是万恶的封建社会。

不过,真香。

秦朝时的仆人,是不能和主人同桌的,一般主人吃稻米的话,仆人都是喝米汤。

但张仲家没有这样的事情,虽然他们三人一样不能同桌,但食物却是一样的,这也是张家总缺粮的原因之一。

当然,最大的原因还是张仲吃得太多。

这屋子里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全加起来,都不到他三分之一的饭量。

天生神力,果然是不好养的。

君不见后世的典韦都饿得追老虎了?

所以,打猎这种事情,必须提上日程了,张仲苦练了一段时间的箭术,也正是为了这件事情。

若不然,以前身的身体素质,举起巨石倒是十分轻松,但十步之外,十发十中这种事情,还是不要想了。

很快,其他人,包括张仲的弟弟张季,都已经吃完了,唯有张仲,还在吃。

张仲自然也很清楚,他们多半是没有吃饱的,但半个多月以来,无论怎么劝,他们都不曾再多吃一口。

军功地主,军功才是最重要的,以张仲的勇力,便已经算是全家人的希望了。

甚至,是全村人的希望。

不然,这些连自家吃饭都不一定够的农人,如何会舍得将粮食借给张家?

很快,张仲也快要吃完了。

在不远处站着的小秀,立刻走了过来,她一边麻利的收拾着桌上的东西,一边笑着说道。“仲哥儿,今日给你新换了稻草,你去试试,睡着怎么样。”

“有劳了。”张仲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中喝完最后一口的碗递了过去。

“没没有。”张仲一句普通的客气话,却让这个十一岁的小女子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她一边躬身行礼,一边将手在旧衣服上擦了擦,才伸手接过张仲手中的碗。

张仲也不再多说,免得吓到这个小女孩。

张季跟随着张仲的脚步,一边向前走,一边问道。“兄长,今天有没有什么好玩的事情?”

张仲摸了摸这矮了好长一截的弟弟的头顶,笑着说道。“没有呢。”

“没有啊!”张季有些失望,但很快又高兴起来。“他们都说兄长要做里正了。”

“到时候,我们就有吃的了吧!”

“嗯。”在家人面前张仲倒是没有谦虚,这里正其实在他心中也算是囊中之物。“会有吃的。”

不过,做了里正,就真的有吃的了吗?

恐怕不然。

据他这半个月的了解,秦国底层官员的俸禄可不高,虽然比后世明朝的俸禄要高上许多,但恐怕也不够吃。

至于贪腐,那就更不用说了,秦国对贪污受贿可是查得极严。

纵然不严,这一里之地,十几户人家,又能有多少东西给他?

更何况,他马上就要习武了,到时候所需的食物恐怕更多,除了这些粮食,或许,还需要肉食。

所以,一切还得靠自己,打猎恐怕是目前唯一的解决办法了。

“那太好了。”张季没有那么多心思,只憧憬着张仲成为里正的那天。

“等我成了里正,就央亭长给你一份传,带你去乡三老那里学字。”

秦国时期的人,出门是一件麻烦事,不仅仅要有身份证,验,还需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传,方能出行。

“学字做什么?”张季却不甚满意,他看了看张仲健硕的身躯,语气激昂的说道。

“我要随兄长习武。”

“家有二子,出长,若非战事紧急,你皆可以免去征招,习武做什么?”

说到这里,张仲却停了下来,秦王政在位之时,秦国对外的大小战争从未间断过,全民皆兵的时候也不在少数。

这一条商鞅定下的律令,在这个时期,这个大一统的时代。

几乎,形同虚设。

7,一刀99999

秦王政,始皇,祖龙,这些称呼的背后,所带来的,是无休无止的战争。

自他即位开始,秦国几乎无岁不战。

张仲自己有勇力,倒是还不太畏惧于战场,至少,保命的希望比别人要大,但他弟弟,就很难说了。

“习武自然是正途,但字你也需要好好的学。”

识字之后,便是真有大战,入军也可以作刀笔吏,这算是张仲为他家找的后路了。

“可是……”

“没什么可是。”

你识字以后,便是为兄在战场上真有所不测,家中的老人也不至于无人赡养。”

“兄长勇力过人,如何会有不测。”张季倒是比张仲还有信心,他梗着脖子说道。

“这一乡之地,有敢言胜兄长者?”

看着信心满满的张季,张仲内心中叹了口气。

还是眼界太小啊!

天下之大,英雄何其多,在这一乡之地称雄,又算得了什么?

且不论这世界的武力到底有多强。

光是凭借前世史记中,所记载的杀数十百人的项羽,现在的张仲也不见得就是其对手。

更何况,这是一个有功法的世界。

“你呀。”张仲拍了拍弟弟的脑袋,笑着说道。“兄长虽有几分勇力,但战场之上,刀剑无眼。”

“左右皆是敌人,为兄便强如猛虎,又能挡得住多少刀剑?”

“多些退路,总归是好的。”

听得张仲这般说,张季便从盲目的信心,变得有点怯怯,他想了想,略带担忧的说道。“那不如兄长学字去,在军中做刀笔吏,岂非更好?”

“哈哈。”看着面前一本正经的小子,张仲不由得笑出了声。“便是为兄愿意,恐怕乡上游缴,县中兵曹也不会答应。”

这是事实,秦朝底层士卒的升官是按照首级来算,但一旦成为了基层军官,便须得按照盈论来算。

即战场之上,所斩敌人首级,超过手下兵卒半数,且,高于死伤人数,便算作盈论。

主将乃以此升爵。

若是换做张仲为主官,手下有数人之力的猛士,却想着读书识字,去做刀笔小吏,做梦去吧。

物尽其用才是硬道理。

毕竟,乡游缴也不过屯长,手下有壮士能取数个人头,那也是笔不小的功劳,多砍几次,他怕不是就升爵了。

“这可如何是好?”秦人闻战而喜,蜀郡虽然达不到关中老秦人的地步,但经过李冰治蜀,蜀人对于战争这件事情,还是颇有动力的。

听了张仲的冷水,张季才开始从盲目的期待中醒来,开始正视战争这件残酷的事情,才想到战场之上不仅仅有军功得爵,还有埋骨他乡。

“倒也不用过于担心。”张仲有些怀疑自己用力过猛了,把这小子给吓到了。

“以兄长的勇力,活下来的机会,比别人大了太多。”

才怪。

战场之上,哪里是逞个人武力的地方,双方战阵交锋,刀枪如林,就是铁打的身子,又能受得了几颗钉?

除非,这个世界的武力,能达到玄幻世界那般,截江断流,一人成军的地步。

但若是那样的话。

普通士卒的生存率,岂不是更低了。

毕竟,一个人一刀就是99999个,几刀下来,全军覆没,打个毛线。

至于说什么高手有高手看顾。

扯淡,他再是被人看着,还能腾不出几次出手?

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被人看着?

就算是一天二十四小时,哪怕上厕所都有人看着,打架的时候,余波总能行吧。

扫到一下,就是99999点伤害,那多扫几次,不一样全军覆没?

“嗯嗯。”张季复又开心起来,笑着说道。“兄长的勇力,自然是”

他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到好的形容词,最后伸出手,做了个超级环抱的姿势。“像这么大的树那么大的。”

“哈哈哈哈”

张仲被他逗笑了,这孩子,倒是有趣得很。

“好了,你快些去睡觉,明日里,把我教你那些字念熟,来日,我为你拿到传,你便要去找三老识字了。”

那些字是前身学会的,也没有多少,不过几十个而已。

“唯。”

“唯什么唯,你才几岁?”张仲笑骂了一声,作势要打。

“哈哈哈哈。”张季抱着头一边笑着,一边跑了出去。

待得张季离开,张仲才伸手按了按床铺,这新铺的床还是颇有些柔软的,上面以麻布做了床单,不见得有多漂亮,但还算得上干净。

张仲脱去身上的麻衣,翻身上了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却有些睡不着觉。

来这边接近一个月,张仲的生物钟还是有些不太适应,这八点就睡觉,对于现代人来说,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年轻人,若是谁不熬夜到凌晨,简直是不可能的。

左右无事,张仲便开始整理自己记忆中的信息,他在未穿越之前,算是一个退伍老兵,虽然未曾上过战场,却也不是两年流水。

退役以后,他便回到家乡教了小学。

对于历史,他还算有那么些熟悉。

秦王政十年,如果没记错的话,明年,秦王就要发动灭赵之战了。

这场战争旷日持久,打了接近十年,投入了总计数十万的兵力,并且,秦国还先后经历了两场大败,死伤人数多达二十万人,以关中一地,恐怕承受不了这般庞大的征兵和损失。

也就是说,蜀地的军队,必将投入这场伐赵的战争,无可避免。

也许明年,也许后年,张仲多半就要到赵国战场上走一遭。

但前后死伤足有二十多万的秦军,张仲也不知道自己,能否幸免于难。

左思右想之下,张仲却突然想到一个问题,秦军当时的主将,应当是王翦吧!

没想到这秦国最出名的将领之一,却在赵国的战场上,吃了好大两个闷亏。

李牧,赵国强将啊!

必须要加紧工期了,明日里,会有两人留守里中,自己便不能再偷闲了,便与他们一同做活吧!

尽快完成工期,领取爵位所属的功法要紧。

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了,也不知道能不能练出个名堂。

8,闻鸡起武

“咯咯咯!”一声声高亢的鸡鸣声响起,张仲猛然惊醒,翻身便下了床,他穿上昨日里又被咬破了一个洞的麻衣,将草鞋套在脚上,便走了出去。

不过四点多钟,大门却已经打开了,濛已经坐在阶前编起了竹篓,而细正在摘着野菜。

“仲哥儿,又起这么早?”

“嗯,左右睡不着,便起来了。”张仲笑着应了一声,随后拿起了一根儿臂粗细的棍子,棍子长有丈余,乃是按照秦军制式的长矛尺寸做成的。

除了有些粗,几乎便是一根上好的矛杆。

这也并不稀奇,秦国全民皆兵,蜀郡也差不了太多,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制作一些兵器的配件。

他家的两个仆人,濛和细,便是制作矛杆的好手。

里中甚至还有户人家,能制造材士所用的强弓。

材士便是秦国弓箭手的称谓,秦国强弓劲弩冠绝天下,臂张弩,蹶张弩都是秦国的制式兵器,但最普遍的,还是弓。

将矛杆在手上掂量了几下,张仲便开始挥舞起来,他不懂得什么技法,但长矛这种东西,原本就不是为了技击而出现的,它是战场上的杀人兵器,作为步战,来回也就那么几个动作。

按照濛所说,习好这几个动作,功法若是练得不错的,便可称之为锐士。

但只练几个简单的动作,说实在话,是十分枯燥的。

但这毕竟是战场上,能保全性命,并夺得功劳的东西,哪怕十分枯燥,张仲练得也很是认真。

没有技巧,来回就那么几下没关系,小兵原本也不需要什么技巧,熟练即可。

毕竟,没有人会要求小兵在战场上,能挡住万人敌的猛将。

那不是小兵应该做的事情。

而张仲,纵然有爵位,但秦国的底层爵位可不少见,他入军能当个什长就不错了。

但这样的底层军官,其实,本质上,还是小兵。

挥舞了一阵,张仲渐入佳境,长棍所用的材料,张仲不太清楚,但就这矛杆,以张仲的力气使来,却也没有任何要崩断的倾向。

这就很是惊人了。

数千斤的力道,若是在前世,小碗粗细的树木也玩断了,但这杆子,却无甚损伤。

击打地面,甚至还能打出一个个大坑。

要知道门口地坝里的泥土,可是用夯夯实过的,纵然比不得秦国的道路,却也不是轻易能损坏的。

“你这娃子,就不知道轻点。”

张仲回头,只见张母已经走了出来,她端着一个竹制的簸箕,正看着地上的坑满脸怒气。“你这打出来的这大坑,一会儿濛还得修。”

张仲挠了挠头,侧头看了看那个正在编织竹篓的质朴汉子。

濛见得张仲看他,便放下竹篓,笑着说道。“不妨事,仲哥儿练武要紧。”

张仲将长矛杆收起,郑重其事的对着濛说道。“是仲之过。”

濛吓了一跳,赶紧站起身,手足无措的说道。“不妨事,不妨事,左右也就是一挑泥土的事情。”

张母也不再多说,只看了看张仲的手,有些心疼的说道。“练武用那么大力作甚,手疼不疼?”

我觉得地比较疼。

张仲心中吐了个槽,但受人关心的感觉还是好的,便笑着说道。“无甚损伤。”

“那就好。”张母也不再多说,转身回房去了。

将长棍放在墙边,张仲拿着戳箕便走向门前的泥地。

“仲哥儿,使不得,使不得。”濛一个箭步冲了过来,天知道他残了半只脚掌的腿,是怎么跑到这么快的。

伸手一把抢过张仲手中的戳箕,濛一边朝着泥地走过去,一边低声说道。“仲哥儿还要去监工,若是脏了衣服,那该如何是好?”

“那有劳了。”眼见濛态度十分坚决,张仲也就不再多说。

“不妨事,不妨事。”濛摇了摇头,笑着说道。

“仲哥儿还是去练武吧,这是要紧事。”

张仲看着他走入泥地,看着他将戳箕装满泥土,随后转身,朝着门口走去。

不是他不想帮忙提一下,而是这个质朴的汉子,铁定不会让张仲动手。

将挂在堂中的弓箭取下,这是张仲前身的父亲,昔年央里中的人家所制,比不得材士所用的长弓,拉力也算不得多强。

但简单练习箭术,却也足够了。

并且,由张仲使来,还射得颇准。

小心的将弓拉开,张仲拿起了没有箭镞的箭,青铜难得,本身质地也脆,若是射于石上磨损了箭尖,却损失不小。

又因为家家户户都会制作这箭杆,张仲便在上面绑上小石子。

射猎自然不可能,但练习箭术,却也不妨事。

此时天刚蒙蒙亮,视野并不甚佳,但箭术修行,首重视力,张仲来了这边以后,强忍着腥味,吃了不少煮熟的动物肝脏,便是想要让自己视力能好一些。

毕竟,动物肝,大多都具有明目和治疗夜盲症的效果。

自此之后,他便经常在这样的光线下,练习自己的夜间视力。

从十步之外,人畜不分,到现在的能分出大致轮廓,也算是有了不小的进步。

一箭接着一箭,十步之外的靶子,完全看不清楚,张仲不知道射脱靶了多少次,直到箭囊空了,他才向前走去,将其一根根捡起来。

好在挂靶的大树足够的大,枝丫也足够的繁茂,才能挡下如此多脱靶的箭。

纵然如此,当张仲拾取完毕时,也少了足足五根。

那五根已经不是脱不脱靶的问题了,而是已经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

但张仲内心中还是比较满意的。

这已经比第一次好了太多,那一次,足足少了二十多根。

提着箭囊,张仲再次站在十步之外,将弓小心拉满,他不得不小心,这弓是以前身父亲的力气所制,以张仲的力量,稍有不慎,就会将其拉断。

而他如今的家境,可没有钱财,让他去再打造一把长弓。

“吃饭了。”

练了不知道多长时间,随着小秀的一声喊,张仲放下了手中的弓,转向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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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帝国大事

与此同时,远在千里之外的咸阳,正发生着一件影响帝国命运的大事。

一辆镶金嵌玉的马车,正在千余人的拥护下,缓缓从咸阳宫中使出,在大雪地中,留下无数的车辙,脚印。

白须白发的老者掀开车帘,看向那居住了不知道多久的庞大城池,这城中,一草一木,一宫一室他都无比熟悉,这个国家的运作,每一条政令,他都曾经参与过。

但今天,他要离开这里,离开这个秦国最庞大的城池。

“多少年了?”

驾车的苍老御者并未回头,只轻声说道。“自随主人入咸阳以来,已二十年矣。”

“二十年了。”

“遇见异人,是在哪一年?”

老御者顿了顿,似乎在细想,好一会儿才再次开口。“昭襄王四十六年,距今已二十有五矣。”(秦昭襄王四十六年,公元前262年。)

“二十五年了。”老者喃喃自语,从赵国开始,从那次行商出发,以五百金结交那个公子开始,他就对这座城池,这个国家,进行了一次次的暗中操纵。

直到掌握这个国家的命脉,直到成为这个国家的真正主人。

千金的投资,终于换来了无数倍的回报。

任这虎狼之国的相邦,天下七国,尽数在他的脸色下颤抖。

召集天下贤才,著吕氏春秋。

他的人生,可谓圆满。

老者回过头,将帘子再次拉上,不再去看那个熟悉的城池,只从旁边的书架上拿下一卷竹简,那是他一生中最骄傲的事情。

远比任这虎狼之国的相邦还要骄傲。

“王上,相吕不韦已经前往封地。”

秦王政低下头,目光从高高的阁楼上,望向城外的大雪,望向那多达千人的队伍,再将目光环视,望向那万里的江山。

这是秦国十数代的先王的积累。

也曾为人所谋,也曾被六国所围,但终究,有了气吞天下的底蕴。

而这一切,现在,都被他握在了手中。

曾经在邯郸受人欺辱,曾经被父亲所抛下,险些被愤怒的赵人杀死的少年,如今,已握住了这大秦,这天下的缰绳。

吕不韦,曾经那个教他帝王心术,教他权谋机变,教他隐藏自己喜怒的人,终究,作茧自缚。(我知道那时候没有这个成语,但有作法自毙,不过用起来感觉不对。)

“寡人,送相邦。”

“恭送相邦。”气势磅礴的大喊,从吕不韦的车队后方传来,响彻云霄。

吕不韦掀开车帘,自车中走出,站在车门前。

白色的雪花,不过瞬间,就沾满了他华丽的袍服,随侍的从骑御者赶紧将伞打上,为他遮住。

“不必了。”吕不韦将御者的伞推开,任由雪花落在身上,他抬起头,看向天空中的雪白。

好一会儿,才开口道。“我记得,那年送异人回来,似乎也是这么大的雪。”

“不,比今年还要大。”

驾车的老者抖了抖手中的缰绳,让马车行得更慢一些,随后开口道。“那年的雪,是更大一些。”

吕不韦没有回答,他其实也不想有人回答,他转过身,看向那高高的宫墙。

从墙外到墙内,站满了黑甲的秦军士卒,刚刚的大喊,便是从他们口中发出,而这些秦人甲士,便是声闻天下的秦军中的精锐,卫尉军。

吕不韦的目光从众多甲士身上一点点移动,直到望到那高高的阁楼,那里,站着一个穿着黑龙袍服的年轻男子,隔得太远,他已看不清他的面容,但想来,应当如同他每次,在朝堂之上,那般沉静。

“赵政,是个好学生。”

老车夫不敢答话,只抖动着手中的缰绳,让马走得更稳一些。

随着车辆向前,城楼上的面容愈发的不清晰,但却渐渐的,和当初那个在他面前,学**王心术,学习治国方略,学习兵法剑技的孩子,融为一体。

鬓发花白的老者,站在一个少年的面前,少年脸上还满是愤怒,老者却并没有安慰,反而重重的训斥道。“王者,不可以有喜怒。”

少年仰着头,看着老者的脸,愤怒的说道。“纵有万金之物置于眼前,纵有杀生之祸行于尺寸。”

“亦不可。”

“喜则失威,怒则失智,王者,不为!”

殿室之内,烛火通明,一老一少相对跪坐,老者和颜悦色,少者亦无喜无怒。

“忠臣良将自然可贵,劲弩精卒固不可少,然,奸佞之臣,亦不可缺也。”

“寡人不懂。”

“夫君臣者,上下之位,君谋臣,臣亦谋君,此谓君臣之毒也,固内有奸佞,则毒输于臣,内无奸佞,则毒输于君。”

“法呢?”

“王,便是法。”

大日横空,咸阳内外,尽数被日头所照,少年手持长剑,一身汗水湿透华服。

“剑,一人之敌,王者威服天下,甲兵百万,何以学之?”

“剑,固一人敌,然十步之内,若无甲士,你可敢当之?”

“寡人十步之内,必有甲士。”

“若甲士,行此一人之事,奈何?”

案几陈列,竹简满屋,老者头上的鬓发,已尽数化作雪白,而昔日那个少年,已有了几分壮男子的味道。

“兵法,万人敌,为王者,不必多学,却不可不知。”

“不知兵,则将尉生患。”

大殿之上,甲士云集,闪耀着寒光的兵器,晃花了老者的眼睛,而昔日的少年,已成为昂藏男子,他脸色沉静,看不出丝毫喜怒。

“相邦年迈,寡人不忍相邦继续操劳,特许相邦回封地,以享富贵。”

“请相邦就封。”面生的卫尉向前一步,他右手按着剑柄,浑身气势勃发,宛如猛虎。

满殿甲士亦同时上前一步,脚步声如同雷霆,高声喊道。“请相邦就封。”

吕不韦仔细看着秦王的脸,他面上无喜无怒,看不出丝毫的情绪,如同卫尉手中已经拔出的长剑那般冰冷,亦如同那年授剑时,那天空中的烈烈大日。

“臣,谢大王。”

一切的一切,都记忆深刻,仿佛昨日。

但这大秦,却不再是吕氏的大秦,他换了一个新的,更年轻,也更有手段的主人。

秦王政。

良久,吕不韦才低下头,转回车中,随着车架缓缓前行,只剩下一声低叹在雪地中响起。

“此去,族矣。”

10,里中老人

张仲自然不知道帝国发生了什么样的大事,刚刚用过早饭的他,将挂在墙上的青铜短剑取下,套在腰间,再将那传自他父兄的甲胄穿在身上。

“甲却有些小了。”张母上下打量了一下,忧心忡忡的说道。“吾儿尚在长身子,以后却如何穿得?”

张仲拍了拍甲上的灰,笑着说道。“不妨事,他日,军中亦有。”

“别人着得双甲,吾儿也须得有。”

秦军制式甲胄是由军队发放的,但许多军功人家有余钱,便会多打造一幅。

张母来回踱步,好一会儿才眼睛一亮,继续说道。“家中无钱,但我与你父亲时,曾有些许嫁妆,制甲却也够了。”

张仲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自己可以打猎去换。

只笑着说道。“这甲胄,尚还穿得。”

张母没有再说,只帮张仲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褶皱。“且去吧!”

张仲点了点头,看了一眼家中的众人,随后笑着拍了拍张季的头。“你要好好学字。”

“是,兄长。”

“我出去了,汝要照顾好家。”说罢,张仲转过身走向屋外,走得几步,他再次转过身来,看着在阶上站着,正要送他出门的妇人。

想了想,张仲尽量让自己表情看起来轻松一些。“野菜……就不必去采了。”

“最近有亡人流窜,等过些时日再出门吧!”

“有亡人?”听得消息的濛愣了愣,杨树里地处不算偏远,离广都县也不过一日的功夫,所以,治安还算良好,几乎不会有流寇亡人。

骤然间听到这样的消息,濛很有些难以置信。

“对,我已让丑夫和大夯留于里中巡视。”

“事有异,便高呼他们。”秦朝的里,是比邻而居的,就算蜀中多丘陵,很多地方无法连在一起建房子,也隔得不甚远。

一声大吼,足够附近的人赶过来了。

“好,吾儿也须得小心。”

“放心。”

“濛,走吧!”

濛点了点头,收拾好东西,跟着张仲一起向前走去,身为隶臣,他也是要服役的。

不过,因为腿脚不便,他倒是不用去拖石头。

他是打石头的。

说起打石头这样的事情,秦国倒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国家,张仲第一次见到打石的工具时,还很有些惊讶,因为,这东西,是铁制的。

材质比他腰间配的短剑还要好。

也是看到这些他才知道,原来,在战国时,铁的冶炼技艺便已经成熟到了能大批量产出的地步。

但秦国的匠人却很有意思,他们未曾将铁用于军队,也不曾将它们铸成兵器,而是用来做了农具,不仅仅打石头用的纤,锤,甚至锄头,犁,都是为铁所铸。

而战场上所用的兵器,却大多都是青铜铸造的。

张仲不太懂是为什么,在他的想法中,对于全民好战的秦国来说,兵器才应该是第一位的,毕竟,兵刃锋利,才能杀更多的敌人。

但对于秦国的黔首来说,这也算是好事,毕竟青铜太脆,并不适合用来耕地。

“我帮你。”张仲看了看濛的背上,那是一个很大的背篓,里面是一些大锤,二锤之类的工具,数量种类不少,并且,这些工具都是实心。

其分量,就算以这个世界民夫的体质来说,也算不得轻了。

“不妨事,不妨事。”濛连忙摆手,并将背篓的背带拉得更紧了一些,以防被张仲拉过去。“背得动,背得动。”

张仲看了看头发已经花白的濛,最终还是没有多说。

这个时代的人,对于地位的认可,对于主仆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了,他也没有什么想要解救天下隶臣妾的想法,便也听之任之了。

当然,这也和他处于主人的层面有关,若是换位,可能就是另一种想法了。

路不长,很快,张仲就到了昨天修路的地方。

一群壮汉已经在等着了,见得张仲到来,一个汉子笑着说道。

“仲哥儿,今日,你可是来得早了些。”

张仲也笑了笑,随口说道。“已少了两人,工期吃紧,便不得不早。”

“今日里,汝等却不可再偷闲,须得加紧干活。”

话音刚落,就有人不服,大声说道。

“我等服役,可不曾有过偷懒。”

张仲侧头看了说话的人,偷没偷懒,你自己心里没有点数吗?

没数就算了,还敢说出这样的话来,从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既然人已经齐了,便开始吧!”

“早些做完,回得家中,便无须再顾忌于亡人了。”

“唯。”

一群人朝着道前走去,那里是濛做活的地方,也是打好的石头堆放的地方。

走得不远,张仲便看见了濛的身影,他身边是几个同样头发花白的老者。

这些都是里中会打石的匠人,同样在此服役。

秦国的更,服役的期限,有爵位的人,比如公士和上造,是从成年开始,直到到五十六岁。

若是没有爵位,那就须得服役到六十岁方才终止。

是的,特权无处不在。

而这些老者,恰恰都是没有爵位的。

有爵位的老者,此时多半还在里中吹牛呢!

简直无情。

见得张仲过来,几名老者连忙起身来,说道。“上造且放宽心,吾等未曾有丝毫偷闲。”

张仲连忙示意他们坐下,直到所有老者都坐下以后,张仲方才开口。

“当不得老丈如此称呼,吾此来,也不是为了监工汝等的。”

“当得,当得。”老者连忙说道,并顺便夸了一句。

“上造勇力过人,如何当不得。”

张仲也不再客气,主要是这样客气下去,这些老人不知道能和他吹多久。

其实,前几天,这些老人家都不带正眼看他的。

嗯,都是斜着眼睛看的。

自那日他将所有人召集起来,以巨石投树以后,这些里中老人,方才不敢再欺他年幼。

并对他的勇力十分佩服。

“吾此来,是与他们一同搬运石材的。”

此言一出,全场都沉默了下来,好一会儿,几个老人才开口问道。

“仲哥儿是说,要一起做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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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娇卖萌转圈圈。

11,逞强的人都死了

这是,没听清?

张仲心中已经有了点不详的预感,一般在说重大事情的时候,有人重复问的话,多半是有问题。

“当然。”

众人面面相觑,好一会儿,才轰然出声。

“这如何使得?”一名老者扬起手,大声咆哮,激动得连胡子都吹了起来。

“岂敢劳监工大架?”

几名壮男子也出声了。“没有这样的规矩。”

“若是亭长得知,吾等如何担待得起?”

众人七嘴八舌的讨论下,张仲才了解到,原来,在秦国,不发工资的活,也不是你想干就能干的。

如果你是监工,那你就只能负责监工,不能做活,做活是服役的民夫干的事情。

如果你在其他更高爵位的手下做活,你也不能越权去监督那些比你爵位低的人。

这就很扯淡了。

要是少了两个人完不成工期,自己岂不是要眼睁睁的看着失期?

滚犊子吧!

什么鬼司空律?

但张仲还完全不能说什么,因为,从这些老者的口中得知,他们之所以会了解这些,还是因为张仲这具身体的父亲,前任里正告诉他们的。

这就更尴尬了。

这大概就是坑儿子吧!

但张仲毕竟是大活人,岂能让尿憋死?

“二三子,且听我一言。”

众人停下讨论,看向正在双手虚按的张仲。

“法不可不依,然现已缺两人,失期,则众人皆罚。”

但张仲还没说出自己的办法,就有一壮汉出声了。

“左右最近也无农活可做,便让吾等妻子也来帮忙。”

“如此,甚好。”众人呼应,很快,就一致通过了这个提议。

张仲连手都没来得及放下来,就一脸懵逼的看着这些壮汉随意的,就把自己的老婆孩子给坑了,完全都不带问问家里妻,子意见的。

自然,也没有问问张仲的意见。

“吾去里中告知。”刚说着,那个壮汉就飞奔了出去,看那架势,就像有人在后面在追赶一般。

好一会儿,张仲才反应过来,这些汉子,怕不是早有预谋。

最近有群盗出没,当然,以他们的理解,是亡人逃窜,不过,对于他们来说,差别其实也不算太大。

无论是亡人,还是群盗,对于里中这些人家来说,无非就是a级通缉犯和b级通缉犯之间的差别。

都是可以对里中造成重大危害的。

能早一天做完更,他们便能早一天放下心。

因为功法的原因,张仲一直以为他很着急,却没有想到,对于这些一生都生活在这里的人来说,他们,远比张仲还要着急。

摇了摇头,张仲不再细想,无论里中这些人是不是早有预谋,就他而言,都算是好事。

想到这里,张仲看向面前的人群,里中的妇孺没有那么快赶过来,大家当然也不可能傻站着。

所以,张仲开始安排工作。

其实,也没什么好安排的,秦国的司空律,对每个人的服役期,期间所负责的活都是有规定的。

似这般修路的活,便是将大路段分成小路段,一人或两人一组,各做各的。

不但避免了相互之间,我多你少的争议,发生了问题,也容易找责任人。

很科学的分工合作是不是?

当初,亭长让张仲监工时,告知这些的时候,张仲也是被这些条例所惊讶到了。

几千年来被传为暴秦的时代,其实制度,远比后来的封建朝代制度还要更加先进和完善。

而路段的分割,早在之前就已经划分好了,道路两边的木桩,便是每一段路的分割线。

那是张仲亲自插下去的。

至于打石的匠人,他们便只需要打石,值得一提的是,秦朝的人普遍有强迫症。

他们打的每一块石头,都是以小路段的长短来做成的尺寸,大小几乎都是完全一致的。

看得张仲赏心悦目。

随着呼喝声响起,壮汉们和打石的匠人们,便开始了劳作。

无所事事的张仲,只好站在不远处的树木下练习击剑。

练得大约小半个时辰,熙熙攘攘的声音便开始从远处响起。

张仲回头望去。

什么也没看到……

蜀地多山石,别说还隔着老远,就算是一二十步开外,也不见得就能看得到。

但听声音,却人数不少。

张仲想了想,还是没有上去迎接,继续练起了击剑。

一刻钟左右,众多妇孺便到了张仲所在的地方。

张仲环目一看,嚯,人好多。

若非今天这件事,他还不知道里中原来有这么多人。

然后,张仲就看到了几个熟悉的身影,是他弟弟,和这身体的母亲,还有细和秀。

“仲儿,里中的人都来了,有什么要做的,就吩咐吧!”

一个十分健硕的老者越众而出,他正是里中为数不多的有爵者,也是里中爵位最高的,簪袅。

据说,是昭襄王时期,长平之战时得来的。

这是一名老行伍,真正“捐甲徒裼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的猛士。

也是张仲未袭爵之前,里中众人的牵头者。

张仲对这个世界的大部分了解,包括长矛的刺击之术,都是他教的。

若非他不欲为官,里正这种位置,连张仲死去的父亲都轮不到。

“不敢当叔公此言,这等事情,叔公可有教我?”

他也是张仲已故爷爷的弟弟。

听得张仲的话,老者稍微想了一下,便说道。“壮者拖石,妇人夯土,幼者清路。”

言毕,他指着几个和他年纪差不多大的老妇。“汝等几人,且衡些粮食过来。”

随后他又看向另外两名有公士爵的老者。“汝二人,挖土修灶。”

“唯。”众人皆应。

安排完事情之后,老者转过身,看着张仲,他拍了拍张仲的肩膀,笑着说道。“又长壮了。”

张仲尴尬一笑,他也不想,但这身体还处于高速发育的时候,几乎每天都在长。

“家中若是缺粮,便来找我。”

“多谢叔公,家中尚有余粮。”

老者瞪了张仲一眼。“汝家中何等样,吾岂能不知?”

“休要逞强。”

说完这句话,老者似乎想到了什么,他情绪有点低落,轻声说道。

“逞强的人呐,在战场上,都死了。”

张仲:???

12,长平旧事

“叔公此言何意?”

老者拍了拍脖子,笑着说道。“老了,总是想些有的没的。”

“不如叔公与我说说。”

老者诧异的望了张仲一眼,随后说道。“汝幼时,我曾与你讲过。”

还不等张仲回话,老者就来了兴头,他双眼明亮,一如张仲前世拜访的老兵。

“二十多年前,吾自蜀中出,随都尉彦前往王龁(he)将军帐下听令,进军伐韩。”

说到这里,老者停顿了一下,似乎在回忆着什么,张仲默默的看着,并没有出声。

好一会儿,老者才接着说道。“初至缑氏(今河南偃师市南),便听闻韩求和,欲献上党。”

“吾本以为此次伐韩,与以往并无不同,不过走上一遭,便回了。”

张仲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韩国上党郡守不愿降秦,将上党献与赵国,直接挑起了长平之战。

果然,老者接着说道。“那上党郡守,叫什么亭的,真真不为人子,他尽上党城池降赵。”

“待吾等至上党时,他已尽迁城中百姓,独留士卒悬赵旗以守。”

“王龁将军大怒,乃以蜀中善攀爬之士为先登,关中锐卒紧随其后,一鼓而下上党。”

“吾因此乃成公士。”

“后来呢?”讲故事的时候,是需要有人在旁边附和的,张仲深谙此道。

“后来,赵国廉……廉颇,进军长平,吾因善攀爬,乃探军于巨木之上。”

说道这里,老者发出一声长叹,脸上满是震撼之色。“那兵甲如都江之水,见其首不见其尾。”

“听军中老卒言,赵人甲兵,足四十万人。”

“竟……竟如此之多?”张仲自然知道赵军的兵力,但还是努力装出了一副惊骇欲绝的神情。

见得张仲这样的神情,老者不由得哈哈大笑,他捋了捋下巴上花白的胡须,兴致越发的高了。

“那可不,且赵人不同韩人,他们个个身强体壮,皆骑得烈马,开得强弓。”

“那后来呢?”左右也没什么事情可做,张仲戏精附体,一副求知欲甚强的好学宝宝样。

“后来~”

“后来我军顿兵于上党,赵人猛攻不止,双方斥候骑从往来厮杀。”

“每个昼夜,都有无数关中骑士,探军斥候的尸体被抬回来。”

说到这里,老者拍了拍自己的左肩,笑着说道。“我肩上的旧伤便是那时受的。”

“伤痕,是男人的功勋。”张仲脸色慨然,仿佛伤是他自己受的一样。

啪!

老者一巴掌呼在了张仲的头上。“孩儿家,说什么大话?”

张仲摸了摸被拍打的地方,脸上有点尴尬。

“眼将赵人凶猛,王龁将军,便连撤城外数营,欲归上党防守,吾等蜀中士卒也自城外欲随军进入上党。”

从进攻转为防守了吗?

廉颇这么强?

“赵军趁夜进攻,都尉彦领军迎敌,被赵军前锋连破数阵,死于乱军之中,也亏得吾有伤在身,未曾随都尉出战,方才免于一死。”

说到这里,老者的兴致降低了许多,他叹了口气,缓缓说到。“吾兄长,汝之公,便是那时死的。”(前文忘了说,四川人叫爷爷叫做“公”,这个称呼由来已久,不是我编的哦。)

“兄长本可以不死,他在探军时受了小伤,本可以不出战,入城防守。”

“但他自恃勇健,欲多得战功,乃随军而出。”

老者又叹了一口气,看着张仲的脸,正色说到。“日后,你若上了战场,切不可以逞强好胜。”

原来说的逞强就是这个?

张仲也正了脸色,对着老者恭敬一礼。

“唯。”

“到得吾入城之时,赵军前锋,便几至上党城下。”

廉颇不是一直防守的吗?

为什么就目前来看,在老者故事里,王龁几乎被廉颇压着打啊!

这却是和张仲了解的历史有了很大的不同,张仲也不由得来了兴趣。

他看了看老者的脸色,好奇的问到。

“赵人竟如此善战?”

“赵人,确实善战。”老者点了点头,给了赵军极高的评价。“比起韩人,便如猛虎与家犬。”

这么牛批?

那长平之战怎么打赢的?

“那后来呢?王龁将军败了吗?”

“没有。”老者摇了摇头,接着说了下去。“赵人攻势虽猛,但吾等秦人可不是韩国那些软蛋。”

“若说赵人是猛虎的话,吾等秦人便是猎人。”

张仲张了张口,还是没敢说,猎人单挑恐怕还真干不过猛虎。

主要是说出来,可能会挨打。

“赵人三鼓,皆未上得城墙尺寸。”

“及至天明,赵人于城下扎营,与我军上下相对。”

“期间不断有赵军赶来,城下旗织如林,营盘交错,达数十里。”

“王龁将军闭城不出,任由赵人在城下耀武扬威。”

说到这里,老者眼中回忆之色更重。

“当时军中皆言,王将军老矣,损了秦人脸面。”

“但军中激愤之言,将军不但不管,反而连撤城上守卒。”

“城上士卒私言,王将军于城下损兵三万,不是廉颇的对手,欲拔营撤离上党。”

“吾身负兄长之仇,不愿撤离,便带伤守城。”

“如此,有得一月,城上士卒已少近半,吾伤势才堪堪大好,赵人便再度进攻。”

“这次,赵人攻上了东城墙,杀都尉瑕于城楼之上。”

“赵人连响六鼓,我军亦不断驰援,东城楼上尸骨相叠,几无落脚之处。”

老者拉开衣袖,露出右臂上一条如蜈蚣般的伤疤。“吾臂上的伤,便是那时受的。”

“但赵人还是被打了下去,吾伏于城墩之上,左右皆是蜀中同袍的尸体。”

“还有那些说话听不甚懂的关中健儿。”

“活着的士卒皆怒,以为我等已成弃卒。”

“直到……”

老者叹了口气,方才接着说下去。“直到赵人全撤下去时,城中响起一声大吼,骑都尉漪领车骑出城追之,于百步之外斩赵前军大将于阵中。”

“王龁将军乃令全军尽出,破赵营盘,逐赵军数十里,得首四万余级。”

“吾亦因功得升上造。”

牛批!

等等,百步之外?

13,恃勇者,死于阵战

本来听老者讲长平之战时,张仲还很有些窃喜,至少从老者的讲述来看,是没有什么一刀99999的那种变态武力值。

但这百步之外,斩赵前将军于阵中是什么鬼?

但转念一想,那骑都尉怕不是用的强弓,毕竟,在张仲得记忆里,这个时代的战场上,只要弄死了,都可以算得上是阵斩。

“骑都尉,乃是用的什么兵器?”

老者想了想,肯定的说道。“大斧。”

“据说,重达一百八十斤。”

说到这里,老者突然笑了,笑得十分无良,他对着张仲问到。

“骑都尉之勇,比你如何?”

看你这话问得。

你就不怕我尴尬吗?

“都尉之勇,胜我十倍。”

这不是虚言,以张仲此时的力量来说,一百八十斤的大斧,他多半还真舞得动。

但若说百步之外,斩上将于阵中。

用斧头?

我可去你喵的吧!

那是人能干的事?

老者看了看谦虚的张仲,笑着说道。

“不止,似你这样的小兵,他若不顾体力,能杀上千。”

张仲:…………

掀桌!!!

你还是不是我长辈?

有这么说自己后辈的吗?

我还是个孩子。

看着张仲满脸的无语,老者笑得更无良了。“或许,还不止。”

“骑都尉,他的功法练到什么程度了?”

“这我却不知。”老者摇了摇头,思考了一会儿之后,才说到。

“听老卒言,军中数十万人,有这等勇力的,也不会超过五指。”

那还好,不是满地走的。

张仲估摸了一下,就算明年参加伐赵之战,恐怕他也不见得真的能遇得到。

心中稍安的张仲,随意看了看左右,里中的壮年,乃至于老弱,所有人都在忙着做活。

除了他两。

这种别人都在忙,自己却听故事……

似乎有点……

想了想,他对着老者说道。“后来呢?”

这样的感觉,很有点爽啊,还是超级加倍那种。

其实,主要还是,他做不了活,他做了全部都要受罚。

毫无办法。

“后来,赵人修墙于营外,那墙高数丈,且有赵人甲兵守之,吾等蜀卒连攀数次,不得入。”

“王龁将军,乃以骑都尉漪为前锋,吾等蜀中士卒紧随其后。”

说到这里,老者脸上满是叹服。“吾等攀爬尚不得入,骑都尉不过三斧便将其劈开了。”

能站人防守的墙,怎么也得有个一两米厚吧!

张仲下意识的捏了捏路边的夯土,十分坚硬。

这玩意儿,真的能用斧头劈开?

那骑都尉,还是人吗?

“吾等步卒趁势掩上,逐廉颇十余里,得首两万余级。”

张仲心中默默的算了一下,赵军此时的军队损失大约已经有了六万。

是的,这六万人全是死的,没有伤员。

头都被打飞了。

秦国也差不了多少,城下死了三万,城上防守,都尉都死了,那恐怕死了也不少,总共约四万人左右。

要是在后世其他朝代,恐怕都打得全军溃散了,但这边还在打。

还打的有来有往。

真是一个血腥而又残暴的时代。

“叔公因此升爵了?”

老者摇了摇头,可惜的说道。“未曾,吾与什中同袍并未抢到首级。”

张仲想了想画面,一群着甲的秦人,高呼着号子,满地去抢着一个个血糊糊的球体。

激灵灵的打了个寒颤,张仲觉得有点可怕。

“此败之后,赵人退至丹河岸,吾等追击之时,听人说,赵国求和,欲以上党余城为献。”

“王龁将军乃顿兵不前,与赵军彼此相对。”

虽然过程有点扯,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原来的路线吗?

这算是历史的修正,还是原本就该是这样的发展?

如果没记错的话,接下来就该是两军换帅了,然后赵括这个傻小子,被白起坑了一波大的。

“如此,有得几日,吾于巨木探军时,听见赵人发出一声大吼,那吼声聚集了数十万人,声震云霄,随后,军中旗帜改成了赵字。”

赵国换帅了,张仲心中默然,接下来就是长平大败了。

不对,你当时不是受伤了吗?

还探军于巨木之上?

“叔公不是有伤在身,何以探军?”

老者意味深长的笑了笑,双眼之中充满了他这个年纪应有的智慧。

“与赵交战不过数月,阵战之士死伤数万之众。”

“吾若是不探军于巨木之上,便要随军阵战了。”

“吾从不逞强。”

你说的好有道理。

我竟然无言以对。

“如此,又有几日。”

老者长长的吸了一口气,他的手有点颤抖,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情。

张仲连忙握住他的手,心中倒也理解,再是捐甲徒裎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的猛士,见得几十万人死在自己面前,恐怕都会留下心理阴影吧。

“那日,吾再于巨木探军,不过刚刚爬上去,就见赵军动了。”

“几十万人如流水一般自营中冲出,接天连地,不知其长短。”

“而那赵字帅旗,却在最前方,那赵国统帅,竟……竟行于众军之前。”

张仲听得有点懵,赵国的统帅,应该是赵括吧!

这个纸上谈兵的家伙,竟然身先士卒?

“后来呢?”

“后来……”老者看了看张仲,一字一顿的说道。“后来,骑都尉漪自恃勇武,领车骑冲阵,欲斩赵军统帅于阵前。”

那个拿大斧头的猛人?

结果呢?

不会真的把赵括干掉了吧,然后,然后不就没有白起什么事了?

要是这样的话,那就是神操作了。

但张仲显然忽略了老者话中的自恃两个字。

“不过一冲之间,骑都尉漪,便为赵帅所斩,死于阵中。”

张仲:???

猛将兄就这么挂了?

说到这里,老者双眼紧紧盯着张仲,说道。“你要记住。”

“战场之上,勇力不足恃也。”

张仲还有点没从这反转中回过神,只呐呐的说道。“唯。”

老者点了点头,伸出布满老茧的右手,拍了拍张仲宽厚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

“以力夸能者,死于乱军,恃勇而骄者,死于阵战。”

14,互肉而烹

“他日,你若在战场之上,不可以自恃勇武。”老者拍了拍身边的石头,接着说道。

“石坚,而铁更甚之。”

“仲儿明白了。”

好一会儿,老者的眼神才缓和下来,他接着讲了下去。“那赵人统帅,可谓勇绝。”

“吾在树上得见,他自斩骑都尉后,丝毫不停,连破关中军,蜀中军,河内军数阵。”

“杀都尉,足五指之数。”

张仲听得一愣一愣的。

要知道,都尉算是秦国的中高级军官了,一个都尉可以拥有千人的近卫,统帅至少一万人,五个都尉,那就是击破了足足五万人?

这赵括,生猛过头了吧!

这还是纸上谈兵本纸?

这分明就是勇冠三军的猛将啊!

老者深吸一口气,缓缓说到。“赵骑自树下而驰,吾在树上不敢稍动,直到身躯尽麻,日头西坠,吾才得见赵人后军。”

张仲点了点头表示理解,几十万人从树下跑过,只要有人抬个头,就完了。

这种情况下,是个人都会有心理阴影。

老者长出了一口气,叹到。“吾算是命大了。”

这何止是命大?

简直就是伏地魔史上的奇迹好吗?

“赵后军人数甚众,只过,便足足过了半个时辰。”

长蛇阵吗?

四十万人出,开长蛇阵,赵括怕不是要玩儿崩。

“随后,吾便见得大量军中锐士,他们自林中出,足两万人。”

锐士?

张仲听到这个里中人说起这个称呼,不是一次两次了。

但还是不明白到底代表着什么,便问道。“锐士?”

老者正了正脸色,骄傲的说道。“我大秦之锐士,乃天下第一强军,魏之武卒,齐之技击,赵之胡服,皆曾为我军所败。”

我问这个问题,不是让你给我说光辉史的啊!

我更想知道的是,他和其他称呼有啥区别。

“与普通锐卒,健儿有何区别?”

“军中未上过战场者,被称之为健儿,上过战场者,称之为锐卒。”

“有特殊才能者,称之为士,攀爬之士,善射之士,皆在此类。”

“而自军中选拔,以精锐组成的,便是锐士。”

“此类士卒,皆有十人不挡之勇。”

十人之勇?

项羽破釜沉舟,以四万攻秦军四十万那种?

“原来如此。”

老者停顿了一下,看着张仲健硕的身躯说道。“汝再长两年,经历小战,便可以得入了。”

张仲看了看自己比寻常人粗壮了一圈的手臂,心中倒是有点满意。

身体好,那也是本钱。

“再之后,林中响了鼓声,有五百主呼喝斥候,为大军前驱。”

“吾为军中斥候,本归骑都尉统辖,骑都尉既死,便不得不从。”

主将死了,需要服从其他部队的军官吗?

秦国的军事制度,倒是比后世许多朝代那些杂乱的军规科学多了。

“前进中,吾乃得知,赵军前锋已至我军营盘,王龁将军正帅大军与赵将鏖(ao)战。”

一路攻到秦军营地了吗?

赵括果然被坑了。

“锐士受命断其后路,吾等斥候加入其中,与其共战。”

“军中皆言,王龁将军,要毕其功于一役。”

张仲摸了摸下巴,心中觉得,秦国的小兵当真见识不少。

不过转念一想,这有可能是主将激励士气的一种方式。

张仲一边记下这些对自己可能有用的东西,一边出言附和。“王龁将军当真名将。”

老人点了点头,继续往下说到。

“吾等自山道出,攻赵人后军,杀都尉与阵中,乃断其归途。”

“赵人恐慌,引兵突围,被吾等拼死拦下。”

“但赵军足四十万众,其统帅更有冠绝三军之勇,且赵之胡服,更为天下车骑之先。”

“其骁勇,远超吾等斥候。”

“若其回援,锐士尚能挡之,吾等斥候,皆以为必死。”

“却不想传令兵告知,赵人攻营盘受阻,不得破,如今已尽数被围。”

“他们还带来一句话,言军中主将,乃是武安君。”

张仲早有预料,但脸上还是装出一脸惊讶的样子。“武安君?”

“嗯,武安君。”

“吾听过武安君的名头,却不曾见过,但关中锐士闻言,士气大振,再破赵卒。”

“乃将赵人后军围于山道之中。”

“入夜,吾因旧伤复发,握不得长枪,得居于营后修养。”

“闻得营外杀声震天,呼号嘶鸣之声不绝。”

“次日方知,赵军统帅分赵人为十部,趁夜突围,被武安君击退。”

满地开花?

一般这种情况,不是应该集中优势兵力吗?

还是说,赵括是在试探秦军弱点?

老者所讲,毕竟是一个士卒的目光,有些地方,张仲其实是听不太明白的。

所以,只能自他所说的话语,进行延伸,揣测这个时代的战场,到底是什么样的。

“午时,军中再选攀爬之士,吾得中,乃再为斥候,观赵军动向。”

“于树上得见关中车骑自赵中军入,破其中军大营。”

“赵人惶恐,首尾不能相顾,乃自战之。”

“至于申时,又闻赵左军为王龁将军所破,粮道被断。”

“诸斥候皆喜,言赵将必为武安君所擒,吾等将尽得赵人首级。”

老者停了一下,舔了舔干涩的嘴唇方才说到。

“日头西坠时,赵将再次率众突围,败我军车骑于中军,为王龁将军所阻,不得破,乃退。”

“赵人首尾再连,然粮道断绝,已成阱中困兽。”

“然赵将勇猛,引军冲杀,昼夜不停,十日之间,杀军中锐卒甚众。”

“以至于新兵畏死,不敢稍前。”

“此时,有传令兵言,赵人军粮已尽,武安君将于数日之内破之。”

“让吾等士卒,用命死战。”

“然数日又数日,赵军仍不得破。”

说到这里,老者停了下来,脸上带着些恐惧的神色。

好一会儿,他才平复下心情,声音沙哑的说道。

“吾于树上得见,赵人以吾等秦人,乃至于同袍尸首就烹,更有甚者,交相互肉,以此裹腹。”

ps:最难熬莫过于单机的时候,有什么问题尽管提,现在也不多,还好改。

对了,到了十一月,作者打算每天尽量双更,有人看的话,随便留个言,表示一下存在就好了。

15,秦国军制

张仲激灵灵打了个寒战,只觉得蜀中的天气,似乎更冷了些,他紧了紧身上的冬衣,看向面前的老人。

他神情仍有些不自然,带着些恐惧和恶心。

张仲能理解这样的感受,因为他也有点犯恶心。

以前看长平之战的故事时,那一句“士卒互相残杀以食”,张仲其实是不太信的,但自老者讲述以后,他才知道,这确实是真的。

并且,还远远不止那一句话那么简单。

互肉以烹,互相交换自己的肉,用来煮了吃。

这是何等的残忍,又是何等的坚毅?

张仲想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样的意志,才会让这些士兵,宁愿割肉互食,也要与秦交战?

换做后世,别说宋朝,就是唐朝的部队,恐怕也崩溃了吧!

这还仅仅只是张仲这个局外人的感受。

而对于参加过那场战役的老人来说,他的感受,他所受到的冲击,更远不止于此。

对于他来说,见到自己同袍的尸首,被人煮来吃掉,所留下的,是一辈子的恐惧,和无法丈量的心理阴影。

过了许久,老者才缓过劲来,他的脸色仍旧有些苍白,但身躯却已经不在颤抖。

他继续往下讲到。

“如此,又有得三四日,见得旌旗招展,车马连绵,有大军自河内来。”

“一问方知,昭王已尽征河内少壮男子以为援军。”

“足二十万人。”

张仲知道,这是秦昭王赏爵尽起河内之兵,上至60岁,下至十五岁,尽征之,这是秦国到目前为止,最大规模的一次征兵。

而这,也代表着秦赵两国,投入了上百万兵力的长平之战,即将进入尾声。

“吾等伤重之士,被人替换,随车骑将回营修养。”

“至营中,辕门,围墙,拒马,皆为赵军所破。”

“军中待命之卒,尽席地而坐。”

“较场之上,数名都尉尽赤上身,被军法官以军棍打得鲜血淋漓。”

“一问方知,今日晌午,赵将亲率车骑冲阵,八万锐卒竟不能挡,被其攻入大军营垒,险与武安君亲兵接战。”

“军法官乃因此大怒,行军法于较场。”

说到这里,老者笑了笑,拍着张仲的肩膀说到。“若说军中有免战免死之兵,则非将军亲兵莫属。”

“哦?”张仲不太了解秦时的兵制,毕竟,历史书上不写这个。“愿闻其详。”

“至昭王即位,改军制以来,五人为伍,设伍长,十人为什,设什长,五十人为屯,设屯长。”

“再往上,二屯为百,设有百将,五百设五百主,至此,可有亲兵,为五十人。”

“二五百主,设亲兵一百人,即至都尉,亲兵则千人之数,而武安君亲兵,更足万人。”

这可以算得上是是十分有价值的信息了,张仲默默记下,以备不时之需。

“亲兵护持主将左右,以保将之安危,无论是五百主,还是都尉,乃至于将军,其亲兵若尽死,便已是覆军杀将,全军尽没之时。”

也就是说,亲兵,几乎是最后才上战场的咯?

张仲眼珠转了转,暗暗记下了这点。

“原来如此。”

老者看了看张仲的身材,犹豫了一下,又接着说道。“若是如骑都尉漪那等勇将,亲兵却是死得最快的。”

“汝切不可以入。”

不是,你看我做什么?

还这么强调?

我连骑马都不会好吗?

但与老人争论是不明智的,尤其是对方还在为你考虑的时候,张仲也只得答道。

“唯。”

老人还是不太放心,再次强调到。“夫勇将,临敌者前,撤退者后,破阵斩将,冲军夺营。”

“此皆百死之责也。”

“将有破军溃围之勇,亲兵奈何?”

张仲想了想,确实是这么个道理,他能杀出去,小兵能吗?

“叔公良言,仲谨记于心。”

回答完了之后,张仲却猛然间想起一件事,如果主将被猛将阵战了咋办?

就像骑都尉被更猛的猛将干掉了那种。

想到就问,自己的叔公,也没必要客气。“若主将死,而亲兵存者?”

老者正了脸色,严肃的说道。“军法有言,主将死而亲兵存者,尽杀之。”

“汝要记住。”

“国辱,则死将,将辱,则死兵,此为兵之道也。”

张仲微微一愣,他倒是没有想到,这时候的秦国,都已经开始对小兵宣扬爱国思想了。

“唯。”

老者看着张仲的脸色,想了想,还是再次强调到。“若汝为亲兵,主将必死于汝之后,如此,汝家人尚有爵位赏赐。”

“若主将先死,则汝死,并削爵,家人亦不得安。”

这军法,够可以啊!

从根源处断绝了亲兵不用命死战的心。

张仲想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有想到漏洞,这种做法,几乎只要是有家庭的,便不可能不怕。

眼见老者双目愈发凌厉,张仲急忙掐断脑海中找bug的念头,正色答道。“唯。”

老人脸色缓和了下来,他看着张仲的脸,叹息一声说道。“吾秦国,没有覆军死将的传统,便是战败,主将与亲兵也少有死者。”

“听南郡之兵言,南面的楚国,若覆军,则将自刎于战场。”

“亲卫,尽自戮之。”

张仲:

不过念头一动,张仲就想起了某个身经大小七十余战,从未败北,而一旦败了,就乌江自刎的猛人。

张仲原以为,他是因为觉得对不起江东父老,方才自刎于乌江的。

没想到,还不仅仅如此。

听老者所言,这自刎,在楚国,貌似还是一种传统。

所以问题来了,那个猛人自刎的最大原因,是因为觉得对不起江东父老,还是因为面子?

抛开脑海中有的没的,张仲说道。“竟有如此?”

老者点了点头,接着说道。“兵战之事,岂有常胜不败之理,便是王龁将军”

说到这里,老者突然停下了,好一会儿,都不曾再开口。

张仲其实知道他想说什么,长平之战后,王龁再击赵国,为赵魏联军所败。

丧师辱国。

但让一个老兵去说自己老领导的败绩,也确实有些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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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心。

16,功败垂成

“不说这些,叔公且与我讲完长平之战罢。”

老者回过神来,点了点头。“善。”

“诸都尉皆于校(jiao)场领罚,吾等士卒于下围观,上有传令兵高声呼喝,言道,士不用命,将之过也。”

这就是打都尉的原因吗?

张仲咂了咂嘴,心中觉得,这秦国的军官,看来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随后将旗招展,武安君立于将台之上。”

“言道,汝等自随王龁将军破韩以来,已大战数月,人马俱疲,且赵人粮草皆断,仍久攻不下。”

“今营盘之败,非汝等不用命死战,此皆白起之过也。”

“言毕,乃取兜胄(头盔)以剑破之,曰,此吾之首级,今自断于此,以承此过。”

“亲卫皆哭嚎出声,欲以剑自死,吾等八万锐卒亦伏于地上,高呼,愿为将军死战,必破赵军。”

张仲愣了愣,这也可以?

这士气,也太好激发了吧?

难道不应该是杀敌军一人者,赏银十两,杀将军一人者,赏银千两这种吗?

但看着老人脸上的慨然,张仲还是把心中的槽点憋了回去。

“夜间,吾于营后修养,见得锐卒营内奔走。”

“辕门,拒马,围墙,皆连夜而起。”

“如此,不过三日,赵将再突大军营盘。”

“八万锐卒齐声高呼,将不惜其身,士不惜其命,乃挡赵军胡服于辕门之外。”

“赵将久攻不下,乃退。”

张仲微微吸了一口凉气,这士气不是一般的高昂啊!

以普通士卒,挡住有十人之勇的赵国胡服。

其中还有勇冠三军的猛将。

白起就砍了个头盔,效果这么好?

“夜间,吾居于营后,见得河内健儿十万,替换了军中锐卒,镇守大军营垒。”

“养伤的车骑亲卫言,武安君趁赵军攻营盘受挫,乃使骑将再领车骑,合锐卒袭其右军,已逐其右军数里。”

张仲:……

你来我往啊!

古时候打仗这么复杂的吗?

张仲想了想,以后,他要是有一天指挥军队作战的话。

这种数十万人的大场面,他估摸着自己的脑子,可能会不太够用。

难怪有句话说,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武安君着实厉害。”

老人笑了,笑得很和蔼,也笑得很是骄傲。

“自然,武安君乃天下名将,领兵三十余年,六国为其所攻者,无不破之。”

张仲看了看老人的脸,他脸上的骄傲溢于言表。

秦国战神,武安君白起,死了那么久了,还有人以曾被他统率过为荣。

这大概,算得上是将领最大的成就了。

“又过得数日,此间,大营无事。”

“吾也得闲去请军中法吏,写了一封家书。”

“刚回得营中,便见得有蜀中斥候同袍负伤而来,言道,河内健儿为赵将所破,损兵五万余。”

“左军因此而缺,赵将欲以此突围,被车骑将以死挡之,锐卒驰援,乃退。”

“然车骑将伤重,死于阵中,军中斥候亦为赵骑所逐,死伤甚众。”

张仲心中一惊,突然感觉,这赵括,似乎有点强!

断粮几十天,还能刚得住,还能领兵作战。

他的军队都不哗变的吗?

“赵人既破河内健儿,何不全领大军,一鼓作气,溃围而出?”

老者摇了摇头,说道。“吾非统兵之将,却是不知。”

“但想来,是怕全军溃围,为王龁将军及武安君所趁吧!”

张仲转念一想,觉得老人说的也是,兵败如山倒,赵人原本就只是凭借着一腔血勇方才鏖战不止。

如果溃围,见得生路,死战之心弱了,争先恐后的逃遁,恐怕就是一场流血漂橹的大败。

但这样下去,钝刀子割肉,大败不也是迟早的事?

看赵括这一顿操作,不像是看不懂这一点的人啊!

“武安君乃再调营中健儿五万,驰援左军。”

张仲心中一动,隐隐有了些想法,便对着老人问道。“赵军断粮多久了?”

“此时。”老人仔细想了想,方才说道。

“赵军已绝粮四十余日。”

一个多月,张仲想了想现代的战争,他记忆中,某个国家的部队,貌似曾因为三天没吃饱,就投降了。

是没吃饱,不是没吃的。

而赵军,已经四十多天没有粮食了,这个时代的人,韧性和忍耐力,当真举世罕见。

“次日,吾伤势稍好,起来活动,听得车骑轰鸣,战鼓炸响。”

“吾爬上军中旗帜以观,只见赵军车骑,竟已至于营外。”

果然如此吗?

兵形势流的最强打法,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

张仲心中一叹,可惜了,白起不是文丑。

赵括也不是关羽。

“河内健儿五万,结阵以迎,竟不能挡其分毫,不过顷刻,便为其所破。”

以新兵对胡服,这次必然是诱饵,赵括……不应该看不出来吧!

但白起一路丢诱饵,丢到现在,赵括就算看出来了,恐怕也不得不吃了。

“吾正欲下旗,与众伤卒持枪以迎,却为旗官所阻。”

“亦在此时,军中响了鼓声,赵军左右,皆有锐卒自山道出。”

果然,赵括又被包围了。

不同的是,这次,被包围的,是他的本部胡服。

“赵将却不管山道,只高呼出声,赵车骑亦高呼以应,人马不停,直冲武安君帅旗。”

斩将夺旗吗?

这恐怕是唯一的选择了。

也是唯一反败为胜的机会了。

张仲大概想明白了,赵括应该不是不知道,白起调走营内守军是为了埋伏他。

他也只是将计就计,想要以精锐车骑击破那群新兵蛋子,随后斩将夺旗。

届时,凭赵人之血勇,尚有反败为胜的机会。

只可惜,白起,怕是没那么好杀。

“吾等大惊,乃弃旗官之令,欲前往驰援。”

“却闻得一声炸响,赵将及其车骑,陷其车马于阱中。”

“赵将乃弃马以出,高呼决死。”

“众胡服亦然。”

“武安君亲卫持劲弩强弓以迎,一万亲卫,连射十轮,杀赵将于帅旗之下。”

抱歉,抱歉,码到现在。

没想到真的有人在等,对不起大大。

17,你想多了

故事讲到这里,长平之战就已经算得上是结束了,老人也长出了一口气,将左近的妇人唤过来,让其为自己打点水来。

张仲也趁着这时间,仔细思量了一下白起的策略。

诱敌,不断的诱敌。

从王龁攻击廉颇不下,两军换将开始,秦国就开始了第一场诱敌,那是以蜀中军,关中军,河内军数万组成的第一个诱饵。

其中还有那个拿大斧头的猛人兄。

赵括领兵全线进攻之后,将诱饵迅速击破,直突秦军大营。

当时的他应该很自信,自以为可以斩王龁于营中,毕其功于一役。

如果,他当时面对的,真的是王龁的话。

说不定,还真有可能让他得逞了。

可惜,他面对的是白起。

第二个诱饵,是中军车骑,截断赵人中军,只是为了掩饰王龁带兵破其粮道。

随后是河内援军,直到白起的帅旗。

一环套一环,恐怕从王龁攻赵左军,断其粮道开始。

白起就准备这么做了。

就张仲目前所了解的来看,其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很多的破绽让他想不明白,但这只是张仲的叔公,一个士兵所看到的,真实的战场应该远比这,更加多变。

白起的战术战略,也必然更加的严谨和缜密。

但就只是张仲所了解到的这些,就足以证明一件事,白起,料定了赵括,料定了其勇武绝人,料定了其必会破军斩将,以求速胜。

直到赵人袭营,白起才开始收网,他趁机调了锐卒去秦左军,袭击赵人右军。

但只是击退,想来当时的赵括,是防备了这一点的,并且,赵括将计就计,领军攻秦左军新兵,逼白起再调营内守军驰援。

再之后,率本部精锐骑兵直扑白起军营,欲破军杀将,他的每一步,都不是无脑蛮干,但却每一步都落在了白起的计划之中。

直到,功败垂成,身死于乱箭之下。

想到这里,张仲微微叹了口气,白起不愧为秦国战神。

他的强,不是类似于兵形势的破军斩将,以求速胜,也不是兵权谋的以强凌弱,或者,决胜于朝堂,更不是兵阴阳家的天时地利,埋伏掩杀。

他的强,是全能的,在于能依照敌方主将,制定对付其的战略战术,直到将其击败。

譬如击败楚国,以车骑纵横,击之以勇,击败廉颇,以决胜朝堂,用之反间,击败赵括,以地利人和,诱敌埋伏。

所以,赵括当真死得不冤,估摸着赵国当时的其他名将,包括乐毅,廉颇,田单之流,只要率军出阵,恐怕,也是一样兵败身死的下场。

喝完水的老人,打断了张仲的沉思,他吐了口唾沫,接着说道。“吾出得营中,闻得赵人俱哭,以哀歌相和,声震四野。”

说完之后,老人看了看张仲,说道。“吾随大军向前,赵人四十万,皆无战心,弃甲兵于地,尽降。”

张仲有些惊讶,他确实没想到,四十万赵军,却是自己投降的。

他原本以为,这四十万人,是经过白起招降才束手就擒的,毕竟,史书上可是有“挟诈而尽坑杀之”的说法。

毕竟,这些赵国士兵,可不同于普通的士卒。

他们是被包围,没有吃的,吃人肉都能坚持下来的强兵,其心志,其坚毅,可以说整个五千年的历史上也不多见。

但此时,不过赵括身死,就全部降了。

由此可见,赵括的威望,在这支部队中,何其的强,恐怕就是赵王也不见得比得上吧!

“可知为何?”

尽管张仲自己想明白了,但他看了看老者一脸你问我啊的表情,还是决定配合一下演出。“仲儿确实不知。”

“将乃三军之主,譬如国之都城,人之首脑,杀之,则心胆俱丧。”

这么简单吗?

不过,好像也很有道理的样子。

“是故,军中亲卫,便可免于接战,只需护持主将安危,且主将胜,亲卫盈论,无论首级多寡。”

张仲再次一愣,还有这种操作?

当真是有多大的风险,就有多大的收益,亲兵虽然有主将死,则全军皆杀的军令,但这收益,也和风险完全成了正比。

甚至,远远超过了风险。

毕竟,纵观整个秦国,战败死亡的将军,比历代暴毙的秦王也多不了几个。

“纵然兵败,只要护持主将归去,亦可免于削爵的处罚。”

张仲点了点头,他已经懒得惊讶了,秦国的法家确实不是吃闲饭的,他们的每一条规定,都弄得几乎毫无破绽。

但明明是这么先进的法律,后世为什么要弃而不用,尊从于儒家呢?

不等张仲想明白,老者就再次开口。“夜间,诸军自点死伤,蜀中军战死三万余,关中军战死四万余,河内军多新兵,战死足十余万人。”

张仲掐指一算,足足十七万多。

他自然不至于一个简单的加减乘除都需要掐手指,但有老人看着呢,他此时,尚还是个没读过书的十三岁孩童。“竟死有十七万人?”

老人的脸色有些难看,他勉强的点了点头,声音沙哑的说道。“加上重伤不治者,共计二十万八千余人。”

这就是史书上说的,死伤二十余万?

这是死伤吗?

这是全死了好吗?

不过,老人好像是把王龁攻廉颇的伤亡算在其中的,史书上也不知道算没算。

“然赵军拾其同袍尸首以食,军中诸士卒,得其首级不过五万余。”

张仲胸口微微一闷,有点酸水自口中泛出。

打了这么久,只剩下五万的首级,他们是吃了多少人?

“如此,则不得盈论,全军皆罚。”

“武安君于将台之上言,赵人勇锐,主将死而全军尽降,仍怏怏不服,言道,若将军廉颇在此,必不为秦人所破。”

“吾,欲尽坑而杀之。”

老人长长的叹了口气,眼中带着对于武安君的崇敬,也带着些难以回首的怅然。“武安君乃命军中士卒,驱赵军于坑中,尽杀之,共得首四十万级。”

“吾因此得成簪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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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看什么看?

原来,白起坑杀赵人降卒四十万,不仅仅是因为担心放回赵国,再与秦为敌,还有这么一个原因吗?

所以说,吃人是不对的。

“舅公,粮食衡来了?”张仲刚刚想到这里,就听到一个苍老的声音自身后响起,他回头望去,是其中一个爵位为公士的老人。

如果张仲没记错的话,他应该叫他表兄。

他的母亲是张仲母亲的堂姐,年龄相差了接近三十岁。

所以,张仲这个和他相差四十几岁的小孩子,便也成了他的同辈。

他孙砸还得喊张仲舅公。

就像他现在喊老人一样。

老人先是点了点头,随后看向不远处堆积在一起的粮食,想了想说道。“再去衡些粮食,算吾家的。”

“唯。”

张仲也跟着看了看左右,壮男子都在有条不紊的搬运石头,妇人们夯土也是夯得热火朝天。

而那两个和叔公差不多年纪的老妇人,正转身朝着里中走去,她们,要再去搬些粮食。

至于另外一个老人,也已经在泥土上将灶砌好了,此时,他正单手拎着一个足有两米方圆的大釜,往灶上放去。

是的,单手。

这是张仲在里中最常见的一幕,一些在前世需要几个人抬的东西,这些农夫,几乎都是单手就拎起来了。

简直可怕。

老人站起身,看了一眼那大釜,说道。“釜洗干净些,莫要留泥沙在里面。”

“羹煮烂些,多加点栗米和野菜,莫要清汤寡水。”

“唯。”

老人开始向前巡视,看向那些正在做活的民夫。

张仲也跟着老人移动,他没有组织古时候民夫的经验,跟着老人能学到很多东西。

比如。

“汝是晨间未吃饭吗?”

“要不要乃公让你午间也吃不了饭?”

被骂的汉子丝毫不敢反驳,连滚带爬的拖着石头走了。

“做活偷懒的,汝须得好好看管,不得留情。”老人转过身,看着张仲严肃的说道。“此时在里中他尚且偷懒,若是在军中,他的人头,便是震慑民夫的器具。”

张仲看了看远处正在拖石头的汉子,点了点头说道。“唯。”

“切记,慈不可以掌兵。”

“唯。”

“汝留得情面,须知,军中是不留情的。”

“出征在外,上至都尉裨将,下至普通士卒,统军将领,无不可以斩之。”

“汝此时帮他,便是害了他。”

“身死人手,便是汝之过也。”

“仲儿谨记。”

老人的脸色开始缓和起来,他拍了拍张仲的肩膀,轻声说道。“汝公,父兄皆早亡,汝是我看着长大的。”

“前些年,教你军中行进,教你长枪突刺,盾防剑击,汝皆不愿意学。”

说道这里,老人的声音却又大了起来,有了些怒意。“只每日里仗着勇力,在里中为非作歹。”

“若非叔公还有些家财,你早就把汝家的宅子都赔出去了。”

那都是前身干的,张仲默默的吐了个槽,但这个锅他还真的就没有办法不背。“是仲年少不知事。”

老人看着张仲,看了好一会儿,方才开怀大笑,仍旧宽阔有力的大手在张仲的肩膀上使劲拍了拍,笑着说道。“吾央昔日军中同袍以身高量汝成年,却是做对了。”

“汝比以前,却要懂事多了。”

我就说怎么莫名其妙就成年了。

原来是你干的?

果然,有些人表面上慈祥和蔼,背地里却不知道干了多少好事。“叔公对仲儿的好,仲儿铭记于心。”

老人摇了摇头,笑着说道。“我是你亲叔公,说这些作什么。”

随后,老人拉着张仲坐下。“你既然已经懂事,此时,却也为时不晚。”

“自明日里,我便教你军中阵列,盾剑攻防,箭术枪击。”

“有劳叔公了。”

“叔公不过小卒,所学不多,亦算不得精通,你天生膂力过人,将来必不止于簪袅,或能成大夫。”

老人叹了口气,语气中充斥着遗憾,还有些对自己无能的无奈。“可恨叔公本事太小,长平之战又太过于惜命,未能给你争个好前程。”

“仲儿自当不弱于人。”

“好好好。”老人连说数声好,方才再次开口。“待你领得功法,一应食物,叔公与你。”

“这如何使得?”张仲连忙站起身,就要推辞。

却被老人再次按下,张仲不敢强自挣脱,怕伤到老人家,也只好跟着坐下。

“汝叔婆早亡,吾膝下止有两女,皆远嫁。”

“原本,我是打算在死后,将爵位继承给你的父亲。”

“但他,却死在了韩国的战场上。”

张仲默然无语,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不该装出悲伤的样子。

“你既然已经继承了你父亲的爵位,那我,便打算在死后,将爵位与你弟弟,你却不要怨我。”

张仲急忙说道。“叔公身体健壮,说这些做什么?”

“人固有一死,吾如今身体健壮,但年岁来了,又能健壮多久?”

“况且,长平之战时,受伤太多,虽然命大熬了过来,但旧伤终有复发的一天。”

张仲默然无语,只好干涩的安慰道。“叔公当长命百岁。”

老人摇了摇头,继续接上了之前的话头。“吾爵位既打算与你弟弟,这些年攒下的家财,便与你习练功法,似军中爵高者那般辅以药物,叔公确实办不到。”

“但保你一日三餐,却也无妨。”

张仲正待开口,就被老者伸手打断。“你且听我说。”

“吾膝下无子,汝是想要这家财,为外婿所得?”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张仲也没有办法再多说,只好点了点头。“叔公大恩,仲儿何以报之?”

话刚出口,张仲就感觉要遭。

果然,老人双目一瞪,大喝道。“乃公是你亲叔公。”

“你报个屁,给我送终吗?”

这一声大喝何其响亮,以至于整个里中在干活的人,全都都听到了,也全部一脸懵逼的看了过来。

老人双目再次一瞪,宛如铜铃,须发皆张,发出一声咆哮。

“看什么看,午间不想吃饭了?”

19,秦国交通法

“吃饭了。”张仲表哥一声大喊,终于将张仲自批斗当中解救了出来。

不过只是之前的一句话说错,原本和蔼的老人就翻了脸,足足训了他半个时辰,若不是这声大喊,估计还得继续。

“以后你再说这种话,乃公就扒了你的皮。”

拔下来的,肯定是真皮。

张仲心中默默吐了个槽,随后伸手想要扶起老人。

老人将手一拍,一巴掌打在了张仲的手上。“不要你扶。”

张仲也不多说,直接拉住了老人的手臂,将其扶了起来。

老人随着张仲的胳膊站起身,口中却大声喝道。“轻点扶,你是想把乃公提起来吗?”

张仲心中叹了口气,一时间无言以对。

老小孩,老小孩,果然越老越像小孩子。

正待出声解释,张仲的表哥,那个五十几岁的男人,就端了一大碗羹走了过来。

“舅公,先吃东西。”

老人接过,吹了吹,然后大喝了一口,“温度不冷不烫,正好,汝有心了。”

“特意为舅公凉的。”

表哥一边说着,一边对着张仲眨了眨眼。

张仲也眨眼回了他一下。

“吾带且先带仲哥儿过去了。”

老人随意挥了挥手,说到。“去吧!”

表哥躬身应是,随后便不再多说,拉着张仲朝着釜旁走去。

刚刚到得釜边,张仲就看到了一个硕大的木盆,里面装满了颜色十分丰富的羹。

这是要端去给打石的匠人的吗?

张仲看了看盆子,随后不再多想,挑挑拣拣选了一个最大的海碗,刚拿起木勺,还没有开始舀,就被身边的表哥按住。

“等等。”他如此说道。

张仲:???

不是得罪了叔公,连饭都不让吃吧?

果然,表哥下一步做的事情,就是抢过了他的饭碗,并扔在了旁边的泥地上。

张仲倒吸一口凉气,嘶,恐怖如斯!

“这个才是你的。”表哥伸手指了指木盆。

张仲看了看表哥的手,再看了看木盆。

???

这么大个盆子……

你确定是喂我,不是在喂猪?

“这是给我的?”

“自然。”表哥点了点头,笑着说道。

“里中汉子吃得甚多,若不与你备足,稍后便没有了。”

“且先吃罢,若是不够,晚些我再与你重做。”

张仲端起木盆,席地而坐。“够了,多谢表哥。”

“客气作甚?”

张仲已经不再回答了,他的嘴巴已经靠在了一个硕大的勺子上了。

半个小时后,张仲在里中众人的围观下,在他们惊叹的目光中,喝完最后一口羹。

随后,他将空盆往釜边一放,拍了拍微微隆起的肚皮,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

好撑,终于吃了顿饱饭。

里中众人发出惊呼,叹道。“仲哥儿之腹,真盛饭之桶也!”

张仲脸色一黑,提起棍子就追了出去。

众人立马作鸟兽散,亦开始了下午的劳作。

张仲也不再追,只看了看那些开始做活的农人,他们很是卖力,连号子也喊得更响亮了。

与上午的一群病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以至于让张仲一度怀疑,他们早上根本就没吃饭,专门等着中午这一顿的。

“仲儿,过来。”

张仲看了看老人的表情,似乎不像是要打人的样子,才走了过去。

“做工,须得各司其职。”吃完饭的老人,气倒是平顺了很多,开始与张仲讲起了监工的事情。

“比如里中壮年,他们力气大,筋骨强健,可以让他们做搬运的劳作,而不用担心做得不好。”

“比如妇人,她们力气要弱一些,就可以让她们做夯土的活,也能够胜任。”

张仲看了看不远处正在路上追逐的弟弟,问道。“孩童呢?”

老人脸上一僵,以一副看杠精的眼神盯着张仲,一字一顿的说道。“军中,无有孩童。”

张仲突然来了点恶趣味,对着老人反问道。“我不就是?”

老人看杠精的眼神愈发明显。随后他低下头,左右看了看,像是在找什么东西。

张仲在作死的路上一去不回,问道。

“叔公在找什么?”

“找一根结实的棍子。”

张仲:……

“吾秦国的道路,规定是十五尺宽,你可知为何?”

张仲眨了眨眼,我哪儿知道去?

我还是个孩子。

“仲确实不知。”

老者站起身,走到路边,然后踏前几步,站在偏左的位置。“吾秦国的车宽六尺,大约是这个宽度。”

“两车并行。”老人再次向前走了几步,站在距离路边缘不远的地方。“便须得十二尺道,直到这里。”

张仲瞬间懂了,举一反三。“多余的路,是为了车辆避让吗?”

“不。”老人摇了摇头,给了张仲一个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答案。“是为了无车之人。”

人行道?

张仲愣了一下,仔细回忆自己看过的书,疑问更明确了。

难道这时候的人,在路边走路,不是退出路段让车的吗?

“如此,道路之宽,便须得十五尺。”

两车道加人行道?

张仲再次仔细看了看刚刚修好的石路,心中还是有些不能平静,谁能想到,这两千多年前的古国,所修的道路就已经这么人性化了?

但这还没完,老人接着说道。“且律令有言,车行于道中道右,人行于道左,汝以后若是驾车,须得多加注意,勿要被游缴罚了钱财。”

还有交通法。

张仲已经无力吐槽了。

秦国的法家是有多闲,才会在这个地广人稀的时代,在不过后世两三个行省大的秦国,搞这么多的法律出来?

他们的脑洞,不去写小说当真是可惜了。

“如果违反了呢?”

老者捋了一把胡须,笑了笑,说道。“罚没倒也算不得多,十分之一盾。”

十分之一吨?

这是个什么罚款?

是粮食吗?

老人仍然在笑,只是笑得有些无良,一脸都是,你小子还不赶快问我。

张仲立马就问了。

“约摸一石粮食,三十半两。”

哦?

张仲恍然大悟,随后倒吸一口凉气,一石粮食啊!

只是因为驾车上了人行道被逮住而已。

这个时代车和人这么少。

简直吃饱了撑的啊!

20,以剑刺之,深不盈寸

感觉到了法家的“凶残”之后,刚刚才得到问题答案的张仲,又紧接着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那道左行人呢?”

“罚十钱。”

好嘛,没有车的,交不起罚款,少点也可以理解。

不过,问题来了。

路人该怎么才能到对面去,难不成,秦国还特么有斑马线和天桥?

卧槽!!!

震惊。

为了让自己更震惊一点,张仲出声问道。

“行人若是要去道右,该如何穿过?”

“无车即过。”

张仲:???

意思就是说,如果没有车就可以随意横穿马路了?

也就是说,行人在遇到车辆时不避让,横穿马路就要罚款,如果没有车辆,就可以穿过。

那车呢?

等等,我要捋一捋。

“那车在无行人时,靠着道左行走又该如何?”

“车行道左,游缴观之,皆罚。”

只要被看见了,就要罚款。

好嘛。

懂了。

张仲稍微松了口气,这交通法,还是很原始的嘛!

还以为会有斑马线,天桥,地下通道啥的。

是自己想多了。

不过说来也是,要是秦国的交通就这么先进了,那么,后世两千年,岂不是原地踏步了?

不,要真是这样的话,那就不是原地踏步了,而是黄鼠狼下耗子,一代不如一代了。

生生从先进的制度活成了原始人。

见得张仲问完,老人又讲起了之前的话题,关于路段徭役的话题。

“十五尺宽,一里长的路,凿开山石,将土夯好,再铺上石头,这是远超关中路段的困难,所以,才会派出壮年十人,石匠五人,行一个月的工期。”

“若是在关中,一个月的工期,便须得做上五里的活。”

每人每天修八米左右的路?

张仲看了看那些用来夯土的巨大棍子,棍子是以石头做成的,下大上小,就像是一根根倒过来的狼牙棒。

只不过,没有狼牙罢了。

棍身粗细适中,以保证两只手都能握得住。

但这东西的分量,应该很是不轻。

因为,以里中妇人可以单手摇动果树的力量,竟然夯得很是辛苦。

用这么原始的工具,泥土一点一点砸紧密,这么宽,这么长。

这……确定是每个人都能做得完的?

张仲心中吐了个槽,但还是没有把这疑问说出来,毕竟他也没有夯过土,说不定有什么技巧呢?

“你以后要是在外面监工,工期和劳作就可以按照这样来定。”

“唯。”

老人讲的这些话,都是之前滴水亭亭长未曾讲到的,他当时只是告知了张仲怎么去管理,每人需要做多少活,发多少粮食。

石板要打造成什么形状,要铺成什么样子。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完全没有说。

所以,老人给他讲的这些,完全弥补了张仲目前知识的盲区。

不过,老人说到这里,张仲就又想到了一个问题,古时候的更,多数时候,应该都是用来修城墙和宫殿吧!

除了秦国,后世好像也没有哪个朝代像这样大规模修路。

只有秦国,这个可以称得上是基建狂魔的国家,才会在人口密集度这么低的情况下,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用心用力的去修这些东西。

“那城墙呢?”

老人接过张仲表哥递过来的水,牛饮了一口之后,方才说道。

“至于城墙,活却要更重一些,须得将土一点一点往上垒,一点一点砸得紧密。”

“成后,上下左右,以剑刺之,深不盈寸,方才可以。”

以剑刺之,深不盈寸,张仲侧头看了看自己的青铜剑。

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青铜剑,张仲几乎每天都随身携带,自然不是没试过。

事实上,半个多月以前,早在他刚来到这边的时候,他就已经试过这把青铜剑了。

这东西确实是青铜所铸,但问题在于,这东西的坚硬程度,远远超过了后世的青铜,以当时张仲的力气,却也觉得很是结实。

难以掰断。

要知道,张仲可是天生神力,力气之大远远超出了里中任何一个壮汉!

所以说,这么坚硬的剑,刺土,真的能被土挡住,且刺不进一寸吗?

老人见到张仲脸上的疑惑,便笑着指了指脚下。“你且试试脚下的夯土。”

铮的一声脆响中,青铜剑被张仲拔了出来,他看了看地面,再看了看老人,眼中全是跃跃欲试。

老人的眼中,也全是,你尽管大胆的试。

“路段之紧,以剑刺之,深不可以”

老人话还没说完,张仲的短剑就已经刺入了土中,深度足足没过了青铜剑一半。

老人:????

张仲也跟着愣了愣,随后,他将目光投向老人,问道。“深不可以多少?”

“个狗哔的。”老人骂了一声,随即转过身,向着前面一抓,扣住一个妇人并将她拉得转了个圈。“你怎么做的活?”

妇人一惊,整个人都慌了,她急急忙忙低下头去。

随后,就看见了张仲刺入了一半的青铜剑。

看着那把剑,她整个人先是一愣,随后更慌了,连滚带爬的跑去拖了个夯锤过来。

“妾身立刻重做。”

老人板着脸,严肃的说道。“若是再有下次,汝家做更的粮食便没有了。”

妇人急得冷汗都出来了,连声应是。

张仲将青铜剑从泥土中拔出,站在老人的身边,看着妇人三两步就走到他刚刚站立的地方。

明明是寒冷的冬天,汗水却不断顺着妇人的脸向下流淌,可见她此时的紧张。

但张仲却也不好说什么,只能静静地看着她受罚。

毕竟,这个时代偷懒,是连坐的,损伤集体利益,让自己轻松,不能不罚。

妇人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水,随即在手中吐了两口吐沫,再将夯锤抓在手中,用力提至膝盖。

再之后,她口中发出一声大喝,将手中的夯锤大力砸下。

只听得咚的一声闷响,妇人就被震得一个趔趄,险些摔倒在一旁。

张仲和老人探头看去。

那夯土,竟然纹丝未动,连个小坑都欠奉。

ps:最近总加班,熬夜到现在才码完。

对不起各位大大

21,以力服人

“汝……下去吧!”

“唯。”妇人看了看那个被张仲用剑刺出来的洞口,脸上还带着有些疑惑,疑惑到底还要不要补上。

但既然老人已经出声,惧怕于老人威严的她,却也不敢多问,只拖着夯锤向着张仲身后走去。

好一会儿,老人才开口说道。“仲儿,把剑给我。”

“唯。”

张仲将青铜剑递给老人,老人信手拔出,他先是用手指拂了拂那六十公分左右的剑刃。

随后,再仔细看了看剑尖和剑脊。

“这剑,你打磨得很好。”

那是我以前当兵的时候,磨军用匕首练出来的。

张仲默默的吐了个槽,要不是我过来,你就等着这剑被前身玩坏吧!

“是叔公以前教得好。”

老人点了点头,身躯半蹲,用手摸了摸地上的夯土,随后,将剑用力向下一刺。

噗的一声闷响,剑没尖而入。

老人仔细看了看泥土的位置,方才说道。“深两寸六分,善。”

“那我……”

张仲话还没说完就被老人打断,他瞪着双眼,没好气的说道。“你什么你,你将夯土捅穿了。”

张仲:……

“去那边。”

“唯。”

一老一少走到铺好石板的路段边缘坐下,老人将剑递还给张仲,并叮嘱道。“汝膂力过人,他日若是做为监工,以剑刺土,切不可以使用全力。”

“不然,路厚不过六寸,汝便像今日这般,穿之如同朽木。”

“届时,便无一人,做得完这更了。”

“那力道当如何把握?”张仲蛮力惊人,并且还没有发育完毕,说力量掌控,这时候,几乎是扯淡。

除了他弟弟,他甚至都没有拍过别人的肩膀。

就怕一个不留神,就拍伤了。

至于弟弟,那是因为只有两个人在,精神集中,才敢这么做的。

老人想了想,似乎也觉得这样太为难张仲了,就替他想了个办法。

“使三人刺之,入土最浅者罚之,最深者赏,必不敢不尽全力。”

老人的智慧当真不可小觑,张仲暗暗竖了个大拇指,随后问道。“若其中两人刺得同样深,或者,三人刺得同样深,又该怎么办?”

“力道,习惯,出手方式皆有不同,像这样的情况,是很少见的。”

“但也有啊!”

老人看了张仲一眼,那眼神,凌厉中带着鄙视,仿佛在看一个杠精。

但他终归还是解释道。“二人皆罚,或皆赏,三人不赏不罚。”

“仲,受教了。”张仲自然知道有这样的做法,不过,自从上次闹了笑话之后,他每次问问题就不再敢不求甚解了。

必须要弄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才行。

毕竟,这是一个以律法闻名的国家,法家那群人每天闲着没事,就想着多弄几条法律条文出来。

你不懂可以,但有人会让你懂。

代价,就不得而知了。

“我累了,扶我找地方歇会儿。”

张仲连忙起身,扶着老人去了一块平整的大青石上。

随后,张仲再找了些干草,给老人垫在身下。

忙完这些的张仲抬头看了看天,今天下午的天气还算好,难得的有了太阳。

左右无事,张仲就这般靠着青石,跟着自己的叔公一起晒太阳。

不小会儿,张仲的弟弟跑了过来,说道。“兄长,你教我的字,我记完了。”

“你再教我几个。”

张仲懵了一下,他脑海中的字,就那么几个。

还都是前身学下来的。

值得一提的是,前身这一身肌肉倒是强健,但学字,那可以说是一言难尽了。

十三年的生涯,总共就学了不到二十个字,你敢信?

如果在现代的话,像这样的孩子,可以叫脑残了吧!

至于说现代的字,那与秦国的字差别可就大了。

张仲无奈,只好看向旁边正在晒太阳的老人。

老人随手抓了一把干草,垫在脑后,满脸笑意的看着张仲。

“怎么,现在知道学得少了?”

“是仲那时不认真。”

“不认真?”张仲一说这句话老人就火了,他翻身爬起,四处看了看,找了根棍子。

“我费尽心力,捉了一头赤狐与你做了束脩。”

老人将手高高扬起。

张仲也不敢反抗,只能伸出双手挡住脸。

眼角的余光中,他似乎感觉到自己的光辉形象,在弟弟的眼中崩塌了。

“你学了五年,给我学了那么几个字回来?”

老人倒也没有真的打,他将木棍往地上一扔,随后颓然的坐在青石上。

“还把师长家的狗活活掐死,炖了吃了。”

张仲默然无语,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给前任背锅了,他都快习惯了。

早在之前,张仲想让他弟弟学字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件事,并且,还知道这事,远不像老人了解到的那么简单。

这也是他不敢说自己也去学字的主要原因之一。

“还打了监门家的孩子。”

不,三老家的孩子也打了,只是他们没好意思说。

各种各样类似的事情,在张仲脑海中可以说是层出不穷。

那前任,一身劣迹,说他为非作歹都算是夸他了。

“你现在看我,看我有什么用,我也不识字。”

但老人发完飙之后,却又开始想办法,他手指敲打着地面,说道。

“至于乡三老那里,且不说我还能不能再捉到一头赤狐。”

“如今,我就算再送一头赤狐过去,他也不见得肯收。”

多半是不会收的,张仲很清楚这一点,里中人都以为他只是打了他们的孩子。

其实,他连三老都差点打了,只不过没真的打而已。

就差那么一丢丢。

要不是他当时还是个孩子,而且他叔公赔礼也足够多的话,他可能穿越过来,都不知道在哪儿了。

原本,张仲是打算,等他自己练好箭术以后,去打只老虎或者豹子之类的猛兽来做束脩的。

不是说这些猛兽的皮毛,乡三老就一定会有多喜欢,而是,这代表着一个意思。

我十三岁就可以杀死这样的猛兽,你需要仔细考虑一下,要不要揭过这件事。

这叫做以力服人。

22,当头棒喝

其实,话说到这里,张仲觉得家里还是挺偏心的。

就前身而言,整个家庭,乃至于他叔公的家庭,几乎所有的资源,全部都砸在了他一个人的身上。

长年累月的偏心,已经让张仲的弟弟,养成了吃饭吃半饱,其他的全部让给哥哥的习惯。

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懂事得让人心疼。

但这样的投入,却没有能养成一个好的结果。

前身习武不认真,盾,剑,长枪,弓箭,没有哪怕一样拿得出手的。

至于学字……只能说,呵呵!

按照这样的路线长下去,多半也只能长成一颗歪脖子树。

就算张家的祖先保佑,祖坟冒红橙黄绿青蓝紫烟,也最多就能长成一个徒仗勇力的莽夫。

还不是骑都尉那种千人敌。

而是千人敌的斧下亡魂。

白瞎了一副好身板。

但现在,身体还是那个身体,但智商

好吧,多智近乎妖就算了,但最起码也在水平线啊!

不至于脑残。

“仲打算去山间捕猎,杀只猛兽作为束脩。”

张仲还是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那么崇拜自己的弟弟,还是要继续崇拜才对。

并且,老人年纪毕竟大了,要是因为这样的事情,吃不好,睡得也不安稳,那也是张仲的过错了。

“猛兽的皮毛。”老人仔细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

“猛兽的皮毛虽然难得,却也比赤狐贵重不到哪里去。”

“并且,想要猎杀的话,还十分危险。”

眼见老人没有听懂自己的意思,张仲便解释到。“猛兽皮毛虽然不算是太过于贵重的东西,但我才十三岁。”

“便能以勇力搏杀猛兽。”

“以乡三老的智慧,不会不明白我想说什么。”

老人愣了愣,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遍张仲。

仿佛第一次认识他一样。

良久,他才开怀大笑,直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他抓住张仲的手,紧紧握住。“吾家仲儿,能有这般见识,将来,何愁不能夸功于先祖?”

“大善,大善。”

“吾张家有虎子如此,老夫,便是死了也值。”

张季虽然听不懂张仲在说什么,但这并不妨碍他一脸崇拜的看着哥哥。

毕竟在他的记忆中,老人,是很少夸人的。

许久,老人才平静下来,他脸上有了一个老兵的坚毅。

也有了几分当初捐甲徒裼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的豪勇。

“如此,叔公便随你走上一遭。”

“猎那山中猛兽。”

“不必劳叔公如此,仲一人足矣。”这时候的原始丛林,张仲自然是没去过的,但前世在部队,也进行过山区的越野和野外生存。

只要将箭术练好,应该还是可以走一趟的。

老人板着脸,冷声喝道。“老夫在战场上杀过足十人,你是觉得我年纪大了,便老而无用了?”

“仲不敢。”

张仲心中确实有这样的想法,毕竟岁月不饶人,哪怕老人在长平之战时再是勇敢无畏,此时,也不一定比得过一个青壮男子。

上山若是真的有个万一,岂不是黑发人送花白发人?

“不敢……”老人双眼微眯,他从这句话中听出了不一样的意思。

“就这么定了,明日起你随我习武,什么时候我觉得你可以了,我们就出发。”

“唯。”倔强的老人是最难说通的,张仲此时也打消不了他的想法,便也只能先答应下来,后面再想其他办法。

但张仲心中还没有一个章程,劝解老人这种事情,他并不擅长。

毕竟,他当初不是政委这种专门做思想工作的军官。

只是一个普通的野战军士官而已,还是没杀过人那种。

张仲念头一转,就又想到了过上大约一年,就要发生的伐赵之战。

在去战场之前,他恐怕需要先见见血才是。

不然,若是见到死人时的反应太大,在战场上可不是一件好事。

会丢命的。

便先从捕猎开始吧!

多少杀猪屠狗之辈,上了战场勇不可挡,想来,杀动物也是一件磨炼意志的好办法。

心中注意打定,张仲也松了一口气,他正想和老人拉几句家常打发时间,却发现老人双眼微眯,正直直的盯着他。

“叔公有何事要说?”

“汝不服?”人老成精,老人活过了长平之战,这几十年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自然看出了张仲心中的不以为然。

“没有。”

“汝也不必欺我。”老人一手摸着张季的头,一边淡淡的问道。“便是万军之将我也见过,你什么心思,在我眼中,便如盆中之鱼,鳃鳞毕现。”

张仲心中第一时间闪过的不是被拆穿的尴尬,而是有这个成语吗?

“仲未曾多想。”

“便算你未曾多想。”老人也不深究,一副“这些都不重要”的样子。

只轻声问道。“汝去过山野吗?”

“未曾去过。”

老人的声音大了些,有了点厉喝的味道。“汝知山中猛兽习性吗?”

张仲愣了好久,才发现自己想得还是太简单了,只好干涩的答道。“不曾得知。”

老人的声音更大了些。“汝知道,比猛兽更可怕的,是什么吗?”

“不知。”

“这群山,周围如此多的里,皆以山为食,靠其中野兽皮毛以富钱财。”老人的声音再次低了些,平平淡淡,像是在讲一个无关于自己的故事。

“汝知道,山中有多少陷阱吗?”

“每年有多少猎人踩到旁人的陷阱而受伤吗?”

张仲再次沉默,良久才开口。“仲不知。”

“汝知道毒虫叮咬,当如何擦拭吗?”

张仲开始反思自己,从刚来时的谨慎,到现在的毫不细想,是因为什么。

勇力。

所有人都说他勇力过人,这也确实是事实,练过功法的,甚至练过十几年的中年人,都不如他天生的力气,甚至还差得很远。

十几天的吹捧,就养成了他现在这般膨胀。

前身如此,确实是有原因的。

张仲深深一拜。“仲不知。”

老人双眼怒瞪,须发皆张,发出一声大吼,宛如咆哮于长坂坡的猛人。“汝什么都不知道。”

“也敢逞能?”

23,队形不坏

蜀郡冬天的太阳温度不高,却极其困人,训完张仲不多久,老人就躺在青石上睡着了。

连带着张仲的弟弟张季,也一起睡着了。

无所事事的张仲,便看着里中众人做活,他见得妇人们提起夯锤,在砸下的时候,总是会轻轻放开,随后再抓住。

而脚下也缓缓挪动,将地面的泥土一点一点的夯得紧密,在夯完自己的路程之后,会再提些土,倒在之前的路上,张仲注意到,在她们将土放下的时候,会在土上洒上一层细密的沙。

张仲知道,这是因为昨天刚刚下过雨,泥土太湿润,为了避免泥土粘在石锤上,才这般做的。

随后,她们提起夯锤,再继续之前的工作。

将它们再砸一次。

这一看,就是许久。

直到妇人们在夯土上,铺上一层黏土,再以水打湿。

而壮汉们,将一块块石头板拖过来时,张仲才发现,原来,土已经夯完了。

“嘿哟,嘿哟。”一阵阵吆喝声从汉子们口中发出,他们两两一组,抬着一块块大小一致的石板,开始往黏土上放去。

这是蜀中人的习性,几千年未变,他们在抬东西的时候,总是喜欢喊号子,哪怕那东西很轻,一个人都能搬得动,只要是抬,就会喊。

别说,听久了,连坐在旁边的张仲也想喊上两声。

可以说是极其洗脑了。

眼见今天的活就要做完了,张仲便抬起头,向着天上看去,此时,天边的斜阳才堪堪落下,带着一朵朵大红色的云彩,极其漂亮。

张仲看了很久,他也确实很久没有看到这么美的夕阳了。

前世是因为雾霾太严重,除了小时候见过,几乎都再难一见,就连某个曾经全是山林水泽的城市,都变成了雾都。

而此世,是因为,在冬天,这样的天气,在蜀郡太过于罕见了。

“仲哥儿,别看了。”脸丑的壮汉拍了拍张仲的肩膀,随后抬起头也跟着望向天空,嘴里嘟囔了一句。“火云有什么好看的,今年秋天,你能看到想吐。”

张仲瞪了他一眼,你在地广人稀,原始森林无数的时代,又怎么会理解我心中的痛。

这样的天气,在前世的蜀郡,要是不刷个朋友圈,简直对不起老天爷好吗?

丑夫看见张仲的眼神,有点怂了,急忙解释道。“我是说,今年秋天,你可以天天看,看到恶心。”

你还不如不解释。“粗人。”

丑夫愣了愣,随后伸出胳膊,和张仲对比了一下,笑得像个八百斤的孩子。“仲哥儿如此壮实,何以夸我?”

张仲:

好嘛,看火烧云的心情都没有了。

“石铺好了?”

丑夫连忙点头,说道。“铺好了,他们看着你在看火云不敢打扰,就我来了。”

“你就敢?”

丑夫将手在身上擦了擦,尬笑道。“我只是想告诉仲哥儿,火云秋天要多些。”

你走,给我有多远爬多远。

“二三子,且退开,吾来试试。”

众人退开,张仲依次将石头踩了踩,点了点头,对着满怀期待的众人说道。“都站齐了。”

一声厉喝之下,众人立马动了动,好歹占成了一条水平线。

从右往左,高矮分明,看起来,好歹还像那么回事了。

张仲点了点头,在他们仿佛要糖吃的目光中说道。“今天做的活,做得合乎规矩,且回家去吧!”

众人发出一声欢呼,各找各的妻和孩子,三三两两成群的向着里中走去。

“队形不坏。”老人的声音在张仲身后响起,张仲回过头,见得老人正抱着他的弟弟张季。

张仲连忙伸手接过,与老人一起向前。

“是”正想说是老人教得好,但脑海中却找不到他教过的记忆,便只得说道。“是觉得这样好看些。”

“确实好看些,但军中却不可如此。”

“为何?”张仲估摸着是老带新,但他前世未曾经历过战争,更不知道古代战场上到底需不需要这么做。

老人没有卖关子,直接解释到。“老卒在前,遇见敌人,才不至于慌张,新卒在后,稍有适应,战斗之中,才不至于溃败。”

是了,冷兵器的时代,胆气和经验,很多时候,要比力量和体格更加重要。

一路向前,期间遇到了张仲的母亲,这个极其溺爱长子的妇女,只看了看张仲,就紧紧跟在老人的身后,一阵家长里短之后,方才极小声的问道。“二爹可不可以借些粮食。”

她声音很小,似乎是担心张仲听到。

但张仲的耳朵却远比她想象的灵敏,在一两米左右的地方,听得清清楚楚。

老人看了看张仲,知道是什么原因,笑着说道。“说什么借,来搬就是。”

“使不得,使不得。”妇人连忙摇头,坚定的说道。“二爹有多少余粮,衡好之后,且记下来,棠一定会还。”

“还什么还?”老人这次声音大了些,也不再避讳张仲了。“我还有多少年好过?”

“半截身体入土,说不得哪天就一睡不起。”

“二爹的身体”

“莫要与我说这些。”

老人摆了摆手,直接打断了棠的话。

随后,他十分生气的说道。“与你们说过多少次,来搬来搬,却偏偏要去借别人家的粮食。”

见得棠沉默不言,老人叹了口气,声音低了下去,语重心长的说道。“我一个老人,连两个仆人又能吃多少?”

“家中狸奴又不做事。”

“全被老鼠给吃了。”

“可惜不可惜?”

棠被训斥得呐呐不能言语,只低着头。

好一会儿,听得老人不再训了,才小声又倔强的说道。“那也要还。”

老人双眼一蹬,火气又上来了,张仲连忙开口,说道。“那就依叔公之言。”

他不敢说谢字,怕这老人又炸了。

听得张仲的话,老人的气好歹是消了些,说道。“这才像句话。”

“我也不要你们来搬了。”

“晚上,我让人给你们搬过来,你们家的仆人也过来帮忙罢。”

“唯。”

“一天到晚,没一个让人省心的。”

24,你再捏,就憋死了

回到家中,小秀已经将羹做好了,家中几人将饭食吃完,张仲才对着张母问道。“家中余粮,其实远没有一月吧。”

棠看着张仲,觉得面前的儿子变化似乎很有些大,但谁家老人不望子成龙,张仲变得更懂事,她心中也很是欢喜。

但开心之后,她的情绪又很快的低落下去,她张了张嘴,最终还是告诉了张仲真实的数量。

“止有三日。”

张仲倒吸一口凉气,三天的粮食说成是一个月,就是曹孟德,与袁绍在官渡交战的时候,也不敢这么吹吧!

难怪最近羹里的颜色越来越多,都有成为七彩虹的趋势了。

也难怪她会去找张仲的叔公借粮食,要知道越是这种亲人,越是知道对方不需要你还的。

你往往越开不了口。

不见后世多少欠了网贷几万,十几万的,在缺钱的时候,宁愿选择以贷养贷,也不会找父母要钱。

当然,有些人是例外的。

不过,张仲的母亲显然不是这样的例外。

以张仲前身的记忆中,对母亲的固有印象来看,要不是全里的人都去做活,外面还有“亡人”,让她不得上山采菜。

她也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恐怕今天还不会让张仲知道。

“叔公家既然还有余粮,便先找他借一些吧,我会去还的!”想了想,张仲又接着说道。“弟弟,每日间也让他吃饱一些。”

“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张仲看着抬起头的张季,摸了摸他的小脑瓜,笑着说道。“日后,你还需要与我一起习武呢。”

张母张了张嘴,还想要说些什么,却被张仲打断,他笑着说道。

“我现在已经成年了,家中唯一的壮男子,这些事情,便让我来做主吧!”

张母怔了怔,随后也跟着笑了,笑得和下午的老人如出一辙,同样的惊讶,同样的欣喜。

“好。”她如是说道。

正在小秀刚刚收完碗的时候,一个声音自外面响起。

“张家主母,出来接一下粮食。”

张仲才刚刚站起身,张母就风风火火的冲出去,连带着濛和细,以及张季都是如此。

张仲摇了摇头,也跟着走出去。

入目见到的,是一个脸上刻着字的健壮老人,正是里中打石的一员,此时的他,肩上扛着五个巨型麻袋,几乎把他整个上身全部盖住。

以至于他有些放不下来。

濛一边接过,一边笑着说道。“黥蝇,你少搬些,不要闪了腰。”

黥蝇一边将麻袋往下放,一边笑着说道。“那倒不会,这么点东西罢了,只是,遮住了眼睛,有些看不清地方。”

很快,濛将麻袋接了下来,一个一个的放在台阶上垒好。

张仲也跟着走过去,看了看地上的麻袋,他不太清楚一个麻袋有多重,但这四五个麻袋之大,估摸着至少有六七百斤的粮食。

也就是六石左右的样子。

放下之后,黥蝇和濛将麻袋一个个的搬进屋里,搬完,黥蝇先是对着濛说道。(之所以这么麻烦,是因为门不够高。)

“濛,你且与我一同过去。”

“好。”

听得濛的答复后,黥蝇转头看向张仲,笑着问道。“仲哥儿,你要不要一起过去?”

“当然要去。”张仲去却不是去搬东西的,而是因为,老人借了这么多粮食给他家。

虽然说了不用还,但要是不专程去一趟道谢,那就不是为人处世的道理了。

亲情归亲情,人情归人情。

此时的天,已经完全黑了,只有那么一点点的月光。

但众人完全没有打火把的意思,蜀中的桐油太贵,重新烧根木头也没什么必要。

因为,张仲叔公家与张仲家的距离并不算远,只有一大片竹林,和一个十多米高的小悬崖。

“小心些走,这条路刚刚被我踩塌了一块。”

“好。”濛应了一声,随后叮嘱道。“你在最前方,也须得小心才是。”

“这条路就是我修的,我岂会”

黥蝇话还没说完,就哎哟了一声,身躯一栽就向着悬崖下滚去。

张仲夜盲不甚严重,眼疾手快的他,一把将其抓住,然后提了上来。

“多谢仲哥儿。”黥蝇惊魂未定,身躯还有点微微颤抖。

十来米,虽然算不得多高,而黥蝇的筋骨强健,身体素质比前世的壮年还要好上一倍不止。

所以,这悬崖的高度,多半是跌不死他的,但他这么大年纪了,若真是跌下去了,也足够喝一壶了。

众人倒是也没有笑他的,毕竟蜀中这地方,山路艰险,顺着坡滚下去的事情常有发生,身为蜀中人,要是从小到大,没跌过几个大坡的话,都不好意思出去见人。

世人都说蜀中人,勇敢矫健,尤善攀爬,山道乱石之中,如履平地,城墙云梯之上,如蹬低阶。

那都是这么摔出来的。

好一会儿,黥蝇才缓过劲来,他指了指地上黑乎乎的一坨,说道。“就是这里,刚刚被我踩塌了一块。”

敢情你说的踩踏了,还要重新踩一遍才知道位置?

张仲此时一肚子的槽点,完全不知道从何吐起。

众人再次向前,黥蝇也不说话了,只默默的走在头前带路。

很快,就到了张仲叔公的家门口,一条大黄狗蹭蹭蹭的就跑了过来,正是昨天晚上把张仲衣服咬了个洞的罪魁祸首。

看见张仲的黄狗整个都亢奋了,它纵身一跃,张仲眼疾手快的抓住了它的狗头。

并握住了它的狗嘴。

“呜呜呜!”黄狗一阵胡乱扭动,但它的力气相差张仲不知道多远,完全挣脱不能。

就这样被张仲抓着狗头狗嘴,四肢悬空。

“汝再捏一会儿。”老人站在阶上,看着提着狗的张仲,没好气的说道。“它就要憋死了。”

张仲将狗放下,黄狗蹭蹭蹭的跑开了,最后,站在老人的身边。

张仲看着老人,一时间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想了想,最后还是说了一句废话。

“叔公还没睡?”

“我在等你过来。”

“有东西要与你。”

25,敌万人和敌一国

老人看了一眼黥蝇和张母他们,想了想,说到。“你且与棠她们去粮仓吧!”

黥蝇躬了躬身,应道。“唯。”

老人看着他们朝着粮仓走去,才转过身看向张仲。

“你把这犬掐死了,改日,就不好打猎了。”老人一边说着,一边朝着屋内走去,走到门口,他转身看向张仲,训斥了一句。

“你这孺子,还不过来?”

张仲蹭蹭蹭的跑了过去,黄狗也跟着蹭蹭蹭的跳,将尾巴都甩成了风扇。

老人一巴掌拍在大黄狗的头上,笑骂了一声。“你这犬奴,我才是你的主人。”

进得屋内,张仲看着老人在柜子里翻翻找找,拿出了一个麻布裹好的布包。

那布包极大,整体呈长方形,像是一个被包起来的窗门。

老人伸出左手,抚摸着布包,似乎在怀念着什么,好一会儿,他才将其递给张仲。“这东西与你。”

“这是?”张仲有些疑惑。

“你且打开看看。”

张仲依言将包裹打开,一层层的麻布之下,是就着油灯浮现的青铜的色泽,张仲猛然间明白了什么。

他抬起头看向面前的老人,眼中全是惊愕。

“怎么,不喜欢?”

张仲连忙摇头,说道。“这太贵重了。”

老人摇了摇头,他那白须虬结的脸上,带着些怀念,也带着些感慨。“当年王龁将军再伐赵国,我去买了它,花了足足一千五,却不成想,你三公打猎,死在了老虎口中。”

“家中兄弟三人,便只剩下我了,那时,你父亲与你两个姑姑尚幼。”老人脸上有了些感伤,为不能效力于王将军麾下感到遗憾,也为自己兄弟的死,感到悲伤。

“我便不得不留在家中,以免妇人幼弱,为人所欺。”

他长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这一留,就是足足二十多年。”

张仲默然,这种事情,没有他开口劝说的份,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劝说。

“拿着吧。”

“这东西我也用不上了,我这年纪,已然上不得战场。”老人叹了口气,努力平息了一下心情,尽可能的,对着张仲露出一个笑容。“你比我强,与你,才能物尽其用。”

说完之后,老人有板着脸,强硬的说道。“我留着它,难道是要与我一起入土吗?”

张仲看着老人,有一种看着迟暮的英雄的感伤,他想起了那年秋天,在军区大院,一个老人,拉着他的手,强笑着说道。“很好啊,你们比我们当时好太多了。”

“这国家有你们,比有我们更好。”

直到老人双手已握不紧张仲的手,才缓缓呢喃到。“但你一定不要忘了呀,不要忘了,这国家,有我和我战友的一份。”

两个相隔数千年的身影,渐渐重合在一起,同样的苍老,同样的满怀期望。

张仲表情肃然,对着老人躬身一礼。“定不负叔公之望。”

“好好好。”老人老怀大慰,笑得十分开心。“你且打开看看,这可不是寻常的盾。”

张仲依言打开,将包裹上的麻布一点点揭开,露出了这张盾牌的真容。

盾面为方首,弧肩,曲腰,平底,正面有一纵脊,中部隆起,整体长度,足有六十公分,宽度也有四十公分。

更重要的是。

它不是普通由木板包裹青铜或者铁皮而制成的轻盾,而是通体由青铜所铸,并掺杂了许多其他金属而制成的重盾。

无论防御力,还是攻击力,它都要比轻盾强了太多。

至于重量,对于张仲来说,这没有任何意义,以他的力量,可以毫不费力的将它提在手中。

轻轻挥舞了两下,张仲感觉到盾牌正中那一条尖锐的凸起,恐怕就是为他这种猛士所设计的,以他的力量,敌人若是被这盾牌正面撞击到的话。

整个人的胸骨,恐怕都要全塌下去。

好一会儿,张仲才将盾牌翻了个面,细细打量着盾面上的花纹,许久,他才将其放下。

“入得眼否?”老人直到张仲放下之后,才开口问道。

“十分喜欢。”

“汝好武事,吾心甚慰。”老人摸了摸自己花白的胡须,接着说道。“以你之勇力,他日,功法若是修炼得当,或可为军中二五百主。”

“但你要记住。”

“不可为车骑。”

“仲谨记。”张仲知道,这是长平之战中,秦赵两国的车骑,给了老人太过于惨烈的印象,。

不过几次秦军车骑冲阵,便死了一个千人敌的骑都尉,和一个官职更胜于骑都尉的骑将,车骑的死伤,更不知道有多少。

最起码,车骑都尉和车骑将的亲兵,是死绝了。

至于赵国,那简直可以不说了。

“汝须知。”老人还是担心张仲仗着勇力,行那陷阵冲锋之事,便强调道。“人力有穷,纵强如骑都尉,也不过千人之敌。”

“便是那赵将,其悍勇暴烈更远胜骑都尉,可称得上是万人之敌。”

“然骑都尉死于阵战,赵将死于乱箭之下,何也?”

张仲认真的行了一礼。“叔公何以教我?”

“汝须知,将乃兵之首脑,兵乃将之手足。”老人抓住张仲的手,将其握成拳头。“以拳击人,人伤而手无损也,以头击人,头伤而人无损也。”

张仲认真记下,对着老人说道。“叔公之言,仲铭记于心。”

“千人之勇,万人之勇,终究不过匹夫,使万人围之,以强弓劲孥而射之,便如那赵将,身死人手,为天下笑。”

叔公你怕是不知道,过不了几十年,就有一个猛人,将匹夫之勇发挥到了极致。

不断以少胜多,几乎横推了整个大秦帝国。

张仲动了动嘴唇,最终还是说不出口,只能依照老人的意思回答到。“仲自当以他为前车,以鉴自身。”

老者笑了笑,看着张仲的眼睛里满是期望。“汝猎得猛兽之后,可让三老再教你一次,他日,或能于军中学习兵法韬略,似王龁将军,武安君那般,将数十万人。”

“届时,便可敌一国。”

“唯。”

26,奴婢的进阶之路

鸡鸣时分,张仲再次醒来,他伸出左手,一把抓住床沿,翻身便爬了起来,并顺手将麻布包裹柳絮的被子铺上。

熟练的穿上衣服和甲胄,张仲先是将剑挂在腰间,随后才看向他新得的兵器。

盾。

将盾握在手中,一种极其踏实的感觉油然而生。

张仲伸手抚摸了一下这面盾牌,有种在抚摸一种传承的感觉。

好一会儿,他才转身向着屋外走去。

在阶上的濛看见张仲,不由得笑着打趣了一句。“今日第一次鸡鸣已过,仲哥儿可是起晚了?”

“非是如此。”张仲也笑了笑,拍了拍手中的盾牌。“只是新得此盾,多看了一会儿。”

“这盾。”濛昨晚上也曾见过,不过当时他扛着粮食未曾细看,此时,却走上前来,伸手敲了敲,笑着说道。“以青铜为主体,合之以锡,掺之以铁,是一面上好的盾牌。”

他复直起身子,细细打量了一下盾牌的花纹和成色。“更兼主人保养得当,宛如新盾。”

张仲将盾放在门口,拿起长长的矛杆,随口问了一句。“濛,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濛先是愣了愣,随后才勉强笑道。“自然是做罪人的。”

张仲:“”

我和你说个锤子。

“仲哥儿别听他的。”细的声音从房间里传来,夹杂着搓衣服的声音。“他以前是军中工匠,修缮兵器的那种。”

“因上官犯罪未能举报,因此连坐。”

细的声音更大了点,将濛的底子掀得一干二净。“路上逃跑回家,被乡上的游缴拿了,斩去了半只脚。”

张仲默然,这女人拆起自己男人的台,可以说是毫不含糊了。

“还害了小秀。”

濛颓然坐下,随后低下头,呐呐的说道。“我不是逃跑。”

“是,你不是逃跑,我也信你。”细声音低了些,但还是有些怨气。“我知你,但旁人知你吗?”

濛不再出声,只静静的编制着竹篓。

张仲也听得不是滋味,他和濛的相处,虽然不过短短十几日,但结合前身的记忆来看,这个中年人,还当真不是那种会逃跑的人。

并且,逃跑直接逃回家,那不是找死吗?

张仲看了看濛的脸,也不像是脑子有问题的人啊!

这事情,恐怕,是有人整他吧。

濛一手捏着竹块,抖着手往里穿,却始终穿不进去。“他们来捉我的时候,我让你告发我的。”

细沉默下去,好一会儿,才低声开口。

那声音极小,要不是张仲耳力不错,恐怕都听不清楚。“谁让我嫁与你呢,也罢了。”

随后她又强硬的大声道。“我是想告你,但不是没来得及吗?”

“好在,仲哥儿家中以亲人待我与小秀。”

“不然,你看我打不打死你。”

张仲摇了摇头,嘴硬心软又是何必呢?

不过,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啊!

这个时代,这个时代的人,无论是秦国的甲兵,还是秦国的仆人,都有一个极难回忆的过往。

统一,只是阵痛,不统一,这样的疼痛,会持续无穷久。

“不用想那么多。”张仲笑着打了个圆场,说道。“或许日后,我能成为军中官员,为你们削去奴籍呢。”

“不必劳仲哥儿如此。”哪怕这事情连八字的影子都没有,细的声音仍然很是动容,但她还是坚定的说道。“主母活命之恩,为奴一辈子也是应当的。”

张仲走到地坝里,一边握住矛杆摆好刺击的姿势,一边随口问道。“可以与我说说吗?”

细在屋内洗着衣服,就着洗衣的声音开始讲述,语气中没有什么怨气,有的只是感恩。

“那年选隶臣妾,多少人都被选走了,唯有我与他还有小秀,因为他昔日逃跑过,被斩去了半个脚,许多人嫌弃他残疾,但更多人,却担心他会再次逃跑。”

“便没有人愿意要我们,哪怕选两个奴婢,还送一个。”

这句话让张仲听得一怔,这么形容自己女儿的,怕也是少见得很了。

用后世的一句话来说,那就是。“亲妈呀!”

“按照律法,没有军功家选中的隶臣妾,会贬为城旦(终身的),夜筑城墙,日防关卡,老,死皆于城墙之上。”

“主母选了我们,此乃活命之恩也。”

原来是这样,没有被选中的隶臣妾,还会被拉去修城墙,防守关卡,直到死为止。

张仲觉得自己又涨了知识!

一边练习枪术一边和两个仆人的聊天当中,张仲了解到,就算是被选为了隶臣妾,对于他们来说,也不过只是免去了城旦日夜做活的苦,事实上,还是没有太大的保障。

因为,在秦国,无论是兵役还是更役,优先选的,也都是这些隶臣妾,还有,赘婿和商人。

这些都是秦国的高危身份,稍有不对,就会被拉去填沟壑,充当敢死队之类的。

不过,也不是没救。

对于隶臣妾来说,如果在战场上,拿到了一个敌人甲士的人头,就可以被赦免,再多拿一个人头,就可以作为公士,此后,便与正常军功贵族没有什么不同了。

并且,他所积累的人头,还可以用来换家人被赦免。

听到这里,张仲心中一动,想到章邯,难怪那一个半路出家的名将,带着几十万的刑徒,差点车翻了整个六国。

受过惩治,体会过刑罚的艰难,才会更想要为家人,为自己,求一个好的前程。

是故舍生忘死。

这是无产阶级最大的优势。

因为他们,除了一条命,就没有什么,再可以失去和争取的了。

但即便如此,这又谈何容易。

临战先登,诱敌交锋,又有多少人能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并求得赦免?

而濛,还要更惨一些,他因为脚掌断去了半个,每次去战场都是充当拉货的劳役,活没少做,打没少挨,却连一个敌人都没看到过。

时间就这样在一段段聊天当中度过,直到张仲练完矛,才发现,这天,还是没有一点光亮。

“今天起雾了?”

濛也站起身,看了看外面,好一会儿才说道。“那下午,当是个晴天。”

27,长矛也不简单

“矛,是军中最常见的兵器,也是军中,最好用的兵器之一。”灰白色的浓雾中,汉子们呼喝的号子声下,张仲挥舞着长矛杆。

而老人,就在旁边一点点与张仲讲述长矛在军中的用处,和长矛与长矛之间的区别。

“军中长矛分数种,最长者,为战车冲阵之矛,需锐卒两人共持,足五步。”

“锐卒于上,矛可探出车马,杀敌于外。”

足五步,张仲暗暗衡量了一下,大约七米左右的样子,(秦时一步是双小步,大约一米四的样子。)七米长的矛,简直不可以想象。

“但这,不是常用的兵器,冲阵折断之后,便需得弃之。”老人拍了拍张仲的肩膀,示意他身躯向下俯一点,随后接着说道。“是故,战车上,还有一种长兵器。”

“戈。”

说到这里,老人顿了顿,随后他一拍脑袋,说道。“汝日后又不做车骑,我与你说这些做什么?”

张仲:

你对车骑是有多大的怨念?

但张仲也不好反驳,只按照老人教授的刺击方式,一遍遍练习着,直到老人想好措辞,开始了新的讲述。

“而步卒的矛,大致分为三种,丈八,丈六,丈四,材质上并无太大的区别,唯一相差的,就是长短。”

张仲听到这里,便有些疑惑了,按道理来说,像这种制式的长兵器,应该是越统一才越好,就像现代战争的子弹一样,越统一,越好补给,不应该分得如此多才对。

“可知为何?”

张仲摇了摇头,他确实不知道,并且,还不敢以后世的眼光来评判,毕竟,秦军无岁不战,打得六国苦不堪言,自然是有其道理的。“仲不知。”

老人也没有责备什么,只是对着张仲举了个例子。

“车骑冲阵,步卒持长矛以待,同等数量,可能挡之?”

张仲没有见过秦国的战车,也没有见过那传说中需要两个健壮军士共持的长矛,确实不敢评论。

但他,可以猜啊!

以老人此时的问题,和他现在的脸色来看。“不能挡。”

“然也。”老人点了点头,接着说道。“车矛长三丈,而步矛远逊,军士体魄数量,亦没有差别,如此,冲阵便不能挡之。”

张仲想了想,还是问了一个问题。“矛后尚有矛,如何冲?”

老人笑了笑,似乎觉得张仲这个问题,问得很有意思。“你以为车骑的矛,只能杀一个人吗?”

“你以为,车骑之上的从骑,持戈是为了看吗?”

昂!

被问懵了的张仲,只好默默的继续着突刺的动作。

“戈便是从骑挑开车骑前方兵器的,它有小耳,可勾可拦,可挡可按,亦可杀。”

原来从骑的责任是做这个的。

“如此,不得数倍之众,不可陷车骑于阵外。”

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步兵的兵器被挡开了,那确实是一场灾难。

但和这长矛的长度,有什么关系呢?

张仲尽管心中疑惑,也只是憋着,因为他知道,老人接下来一定会告诉他。

果然,老人并没有让张仲久等,很快,就把原因告诉了他。“是故,军中方有此三矛,三矛相斜,丈四于前,丈六为中,丈八为后,三者前后不一,而矛尖平齐,可挡车骑于战阵之外。”

斜着站?

短的站在前面,中等长度的站在中间,最长的,站在后面?

仔细一想,张仲发现,还真如老人描述的那样,三排的矛尖,几乎都在同一条水平线上。

更有意思的是,第一排和第三排之间的距离,差不多有接近一米五,加上长矛的长度,车骑那七米左右的长矛,除去在车上的部分,最多,也就只能捅穿步卒两人,第三人根本够不着。

这叫什么来着,长度换空间?

以同样的数量,做出更重叠的阵型,使得敌人面对的长矛更多,防御的范围更广阔?

并且,还防备了敌人超长的车骑矛,连续穿插数人的情况发生?

还有这种先进的战术?

卧槽!

机智啊!

古时候的战争智慧,当真是不可小觑。

尤其是秦国这个以战争为立国之本的虎狼。“原来如此!”

“仲受教了。”

老人再次伸手拉了一下,将张仲的矛角度往上调整了一点。“正是如此,昔年与赵长平交战,两军数量无绝对差距,我等才能屡挫其车骑锋芒。”

张仲一遍遍刺击,老人在旁边不断指点,每一个动作,都务求其做得标准。

虽然身体当中住着一个成年人的灵魂,但张仲现在的样子,毕竟还是一个孩子,老人似乎有些担心他不耐烦,在又一次指点之后,便说道。

“习武可以犯错,但战阵之上,是不可以犯错的,错了,便是死。”

张仲点了点头,将长矛照着老人刚刚教导的位置刺出,分毫不差。

老人暗暗点头,并纠正了张仲脚下的步伐。“命只有一次,你勿要怪叔公太严。”

平时多流汗,战死少流血,当初差点进侦察连的他自然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他也将每一个要点都仔细记下,不过说到这里,值得一提的是,长矛这种直来直去的武器,其实,并不像它看起来那么简单。

从握住的姿势,重心,刺击的角度,方位,都是有很细致的要求的。

不然,更费力不说,还容易失去重心,为敌人所趁。

并且,在防备车骑的时候,长矛末端,立于地上,与自身的身体之间的距离,和持握的位置,如何立得更稳,如何能最大的杀伤敌人,都有很大的讲究。

一句话来说,那就是,并不简单。

“仲知道,叔公无需担心。”

老人点了点头,脸上严肃的表情有一刹那的变化,但很快,又变得严肃。“除了赵国劲骑,其余诸国,车骑皆不为我等秦人之右。”

“是以步战为多,而长矛为大军之前驱。”

“诸国亦莫不如此。”

“习其技法,便为此时所用。”

ps:紧赶慢赶,终于抢在十二点前写完了这一章,谢谢投资的大大们,签约我不敢保证,但三十天的3000字,肯定能拿到手哒。

28,望针如指

张仲点了点头,随后突然看到自己腰间的青铜剑,便不由得开口问道。“那剑呢?”

老人身躯一动,跨到了张仲身前大约一米的样子,问道。“若敌在此,你持长矛,如何破?”

我会一拳打死他。

然后用长矛继续捅人。

但这时候,张仲要是这么皮一下,肯定人没打死,自己被老人打了。

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强忍着后世小哥哥的习惯性皮,张仲认真的询问道。“距离太近,长矛便失去了破敌的作用?”

老人未曾回答,而是转过身,招呼了一声张仲的表哥。“汝,去与仲儿打点水来。”

“唯。”

做完这件事之后,老人才回过头,对着张仲说道。“正是如此,便需得与长矛之士,配上短兵盾牌,以此近战。”

“剑,盾,便为两军交错,短兵相接之时所用。”

张仲瞠目结舌,他此时才知道,原来,古时候的兵种不是像三国群英那样子,剑,盾,长矛,弓箭分开的,而是每一个士卒都需要装备的。

以此,用于适应不同的战争情况。

心中一动,张仲猛然想到,这不就和现代的士兵一样吗?

步枪,手枪,防弹衣,头盔,军用匕首,手雷,等等。

几乎单兵作战所需要用到的,都会携带。

张仲越是了解秦军的战术和装备,就越是觉得后面两千多年的那些封建王朝,关于战争发展这块儿,大概是白瞎了。

黄鼠狼下耗子,一代不如一代,就是说的这个。

君不见后世的鞭子君,在面对坚船利炮的时候,还在用长枪和弓箭?

最尴尬,最坑爹的是,他们的弓箭,还特么没有两千多年前的秦朝弓弩射程远,你说气人不气人。

技能点,全部都点歪了,直接点到生活技能上去了。

“想什么呢?”老人皱了皱眉,一脚踢在张仲的腿弯,差点将他踢跪下。“练矛要认真。”

张仲回过神,不再多想,开始全心全意的,将心神投入到这个两千多年前的长兵器上。

但对于现代人来说,哪怕对于张仲这个耐心毅力都不错的军人来说,练矛也仍然是一件十分枯燥的事情。

尤其是在张仲掌握了要领,几乎能做到分毫不差之后,便更是枯燥了。

尽管张仲练得一如既往的认真,但老人毕竟是过来人,他很清楚在练习武器时,会遇到的那些问题。

“士卒所需要练习的武器,其动作来回就只有这几个,叔公没什么本事,便也只学了这些。”

一如既往先自谦开始,随后,老人开始给张仲打气。

“但听军中五百主曾言,便是到了都尉,使得戟,枪之类变化良多的兵器,其技巧,也是自这些动作当中变化而来。”

“彼若起地之柱,入之不深,则塌其房梁。”

张仲微微一愣,万丈高楼平地起的道理,他自然不是不明白,他只是没想到,这句话还可以说得这么文艺。“仲明白,叔公放心。”

老人点了点头,不再多说,改变之后的张仲给了他很好的感受,因此,他也远比以前要信任得多。

只找了块青石,静静的看着张仲练习,偶尔才会出言提点几句。

这一练,便过了许久,直到午饭做好,张仲在里中人如看饭桶的目光下吃完饭,并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之后。

那遍布山间的浓雾,才开始缓缓消散,太阳,也从浓雾的尽头一点点冒出头来,将整个工地从灰色染成了白色。

老人抬起头,看着天上光芒并不算太耀眼的太阳,好一会儿,才低下头说道。“取弓来,此时,正是练习射术之时。”

“唯。”张仲依言取来猎弓。

“此处离我十步。”老人指了指不远处的一颗柏树,说道。“来,射给我看看。”

“唯。”

张仲调整呼吸,平心静神,随着崩的一声响,箭矢穿叶而过,正中树上一个小洞。

“不错。”老人点了点头,又指了指另一颗树。“此处,距我二十步。”

“你且射那树上枝丫。”

张仲看了看那颗光溜溜,唯有一根枝丫的树,虽然有些无语它是怎么长的。

但还是认真的点了点头,说道。“唯。”

箭出弦响,破风之声下,树枝应声而断。

老人脸上开始有了点笑意,随后伸出手指向另一棵树,正准备开口,却被张仲接过。

“三十步那颗,对吗?”

老人摇了摇头,说道。“是五十步那颗。”

张仲:

“那树上,有一枚黄叶,曾被牛咬去了一半,你就射它吧!”

???

这么远,你是怎么看到它被牛咬去了一半的?

“眼力,是弓手最重要的东西,有些人天生便能看到很远的地方,这是天赋,你若是看不到那片叶子,就证明你没有这个天赋。”

“没有天赋的话”

“我找到了。”张仲着实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那片随风摇摆得十分妖娆的叶子,在整个树上的叶子中,它算不得十分显眼,尤其是只知道一个大致范围的情况下。

但一旦找到,张仲就发现,这大冬天的,这货只剩下半片,还在随风摇摆,确实还挺显眼的。

“叔公,若是没有天赋,是不是就不适合练箭了?”

现代的射击,几乎只要不是瞎了,都可以。

毕竟,还有隐形眼镜这种神器。

但在这两千多年前的秦国,就不一定了。

“你如何会有这样的想法?”老人奇怪的问了一声,他也没有等张仲的回答,就对着他解释到。“眼力,是可以练习的,天赋上佳,自然更好,若是天赋不甚好,却也算不得什么。”

伸手在怀里摸了摸,老人摸出一个布包,随手甩给张仲,说道。“夜晚和早上,天色不太好的时候,从大到小,一根一根去看。”

“什么时候,看到其孔如同手指,什么时候就成了。”

张仲伸手接过,打开一看,是一包大小不一的针,针孔最大的足足有两个牙签大小。

但这个大的不重要。

将最小的一根针拿在手中,张仲仔细看了看那个头发丝大小的孔洞。

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29,弓与弩

张仲在前世曾经听过一个典故,说是一个练箭的射手,长年累月的看针孔,以此练习眼力,直到,将用来缝衣服的针,其针孔看到了鸡蛋大小。

自此之后,其射术突飞猛进,百步之外射风中柳叶,十发十中。

张仲小时候,还觉得很十分牛批,但他长大以后,入了军队,练习枪法的时候,才知道,这玩意儿,完全就特么是瞎扯的。

你就算天天对着针看,还能把眼睛看成显微镜不成?

这是当时的班长说的,张仲觉得没毛病。

但此时,再由张仲的叔公,这个参加过长平之战,见识过这个世界最残酷战争的老人说来,张仲便又有些怀疑了。

毕竟,时代不同啊!

这个世界,可是有那种一百步外,也就是接近三百米,一斧头砍死将军的猛人,比三国无双开外挂还要猛的那种。

老人拍了拍张仲的肩膀,指着远处的数木说。“之后再看吧,先射那片叶子与我看看。”

“唯。”

将弓小心翼翼的拉满,张仲依照着最近练习弓术时,和前世枪法对比所得出来的经验,判断着箭支落下的位置,但这十分的艰难,因为有风。

箭支不同于子弹,子弹在这样的距离下,根本就无需考虑风向的问题,因为根本吹不动。

但箭支不同,它受到风力因素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计算了很久之后,张仲不但得不出结果,甚至,还有些头疼。

不过,不要慌。

他还有最后的一项绝招。

那就是,随缘。

崩,弓弦的脆响声中,箭支以极快的速度飞射出去,正中树干。

距离那片黄叶,相差不过五寸。

老人看了看,随口问道。“你知道你错在哪儿吗?”

张仲其实他知道自己错在哪儿,风向的变化,和箭支的落向,他都判断错了。

尽管相距不过五寸,但那不过是歪打正着。

仗着这副身躯年幼,张仲戏精附体,将一个孩子不服输的样子模仿得形神具备,他悻悻的说道。“仲不知。”

“我看你刚刚一直在判断着箭支的落点,这是很好的。”老人先是夸了张仲一句,随后才接着说道。“但你不该以弓身去判断箭支所落下的位置。”

“弓,不同于弩,弩有辅射,且射击力度更大,所以才会更精准。”老人示意张仲将弓横起来。“弩机有槽,箭自弩机中出,自然偏移不大。”

“但这只是近距离,若远,辅射便毫无用处。”

“为何?”张仲有些纳闷,弩本就是比弓更先进的武器,它射程更远,精度更高,到了后世,甚至还有诸葛连弩这种变态连发的。

现在有人说弩的瞄准毫无意义,张仲如何不惊?

“因为”老人先是看了张仲一眼,随后指了指不远处正在煮饭的表哥。

“似他这等长年铸造材士强弓,且上过战场做过材士的人,也不能判断臂张弩在两百五十步后的落处,更何况那些闭门造弩的百工。”

原来如此,但这和弓箭的射击,有什么关系吗?

等等,两百五十步?

臂张弩可以射四百多米远?

“臂张弩可以射这么远吗?”

老人点了点头,说道。“两百五十步内,可击穿青铜甲胄,三百五十步内,可击穿双层皮甲,四百五十步内,尚可击穿单层皮甲,至五百五十步方止。”

“若仰射,还会更远。”

张仲仔细算了一下,这臂张弩的最高射程,居然达到了惊人的七百多,接近八百米。

这还是弩?

用手拉的臂张弩?

见得张仲脸上的惊讶,老人摸了摸脸上打理得十分整齐的虬须,笑着说道。“蹶张弩还要更远。”

“且军中还有专供锐士所用的腰张弩,和专供骑士所用的踏张弩,其射程,都要比臂张弩来得更远。”

“那为何还要用弓?”这确实是张仲心中的问题,弩比弓射程远,威力也更大,射得也更准确,如果没记错的话,弩还有连发的。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秦人步卒所装备的,主要还是弓这种武器?

老人饶有兴致的问道。“你是觉得弓无用?”

“并没有。”张仲自然不会觉得弓箭无用,只是想了解这个时代,对于战争武器的看法。

“战阵之上,死于弓下的敌人,远超弩数倍。”

“为何?”

老人笑了笑,重复起了之前的话,为张仲加深记忆。“你要知道,弓与弩不同之处有很多,但最大的一点,在于弩可以把握位置,哪怕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农人,也能很轻易的命中百步内的杨树。”

“便是身经百战的甲士,一个不慎,也可能死于农人之手。”

“但它,太慢了。”

果然是因为射速,也就是说,这个时代,连发的弩车,或者类似于诸葛连弩那种兵器,还没有发明出来。(自以为)

这倒是一个好消息,不然万弩连发之下,本事练得再好,都是肉身借箭。

“而弓不同,它需要射手自己的技艺过人,才能有过人的杀伤。”

“弓更轻便,力道也因人而异,省去了许多繁琐填装之后,得来的,便是射速。”老人将弓再次板正,说道。“你能拉多快,它就能射出多少。”

“是故,在真正神射的材士手上,弓杀人的数量,便要远胜于弩。”

张仲点了点头,接回了之前的话题,对着老人问到。“叔公观我此前之箭,错在何处?”

老人拍了拍张仲的手,说道。“你的手很稳,你从拉弓满月,到射出箭支,都未曾有过丝毫的颤抖。”

“这是一般人所做不到的。”

张仲微微有点脸红,这是他前世就练过的课程,枪口挂板砖,魔鬼一样的做法,好多年好吗?

如今再次训练,自然进步远超常人。

“但它的落处不单单受风向的变化影响。”老人伸手指了指张仲的心脏。“还有这里。”

“我观你,从心中以为必中,到有所顾忌,至于最后,已然毫无把握。”

“这就是你,最大的错处。”

30,试力

作为一个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老人的眼光可以说是极其准确了,他将张仲射击时的心理变化,全部都讲述了出来,分毫不差。

“叔公可有教我?”

老人嘿嘿一笑,给了满怀期望老人能教点什么的张仲沉重的一击。

“使弓,须得练,这是没人能教得了的,风向的变化无穷无尽,我便是将自己知道的,全部与你说了,你又如何能全部都记得住。”

“便是记得住,你在射击之时,又能否想得起?”

张仲默然,这确实是个很大的问题,但该怎么解决呢?

除了练习,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战场百变,你犹豫,便会身死。”

“对于你而言,哪怕之后上得战场时,也不过只是个新兵健儿。”

“风向对于你来说,不应该有所顾忌,箭支的落点有个大致的判断,就足够了,你身为甲士,所需要做的,就是弓之拉满,箭之必出。”

随后,老人再次笑了,他拍了拍张仲的手,示意他不必太过于计较精准。“战场之上,人如都江之水,便是射偏了,也能蒙到个手脚。”

“眼力,百步穿杨,都是长年累月才能练出来的。”

“你目前最需要练的,是拉弓射出的速度。”老人得意的笑了笑,接着说道。“你要比别人挽弓更快,射的箭支更多,你才能在战场上,得到更多的人头。”

抢人头吗?

瞎蒙?

不过,这是战场之上,大规模作战才能用得上的吧!

若是小规模三五人的冲突战,又该如何?

“那要是在战场之外,或者说,十人巷战呢?”

老人目光一亮,很满意张仲的举一反三。“你能想到这点,我很欣慰。”

“但即便在战场之外,也是一样的道理。”

老人脸色正了正,严肃的说道。“只要你拉弓更快,哪怕你射得不准,只要你对着他,他便不敢先射你。”

拔枪吗?

我对着他,他还没拔出来,肯定不敢先打我啊!

哪怕我是人体描边大师。

但他又不知道。

可是,真的是这样的吗?

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的样子。

“就算是你想要射得更准,你拉得更快,也能练习得更多。”

时间就在这样的练习下,一点点流逝,张仲在不断拉弓射出的过程中,思考着老人之前所说的话,虽然道理是这个道理,但他总感觉哪里不对,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从战场的角度来讲,秦国甲士,武器良多,弓也确实不是最主要的兵器,剑和盾才是。

这样看来,会有这样训练方法,似乎也无可厚非。

但张仲还是觉得不对。

猛然间,他想到了一个可能,一个会发生这样教导的可能。“叔公,你是不是不太擅长弓箭?”

然后胡吹大气。

老人脸色一黑,一脚踹在了张仲的屁股上,大声吼道。“拿来。”

张仲有些尴尬的将弓箭递给老人。

挽弓,拉满,箭出,一气呵成,张仲定睛一看,已然正中黄叶。

卧槽!!!

果然,你二大爷还是你二大爷。

“可服气?”

“服。”张仲点了点头,七十步外射穿摆动的树叶,张仲前世的时候,奥运会冠军,恐怕也不过如此。

这确实没有办法不服气,他毕竟不是工地上出来的。

“我观你,此弓用得并不顺手,是否力道差了些?”

张仲点了点头,诚实的回答到。“是差了些,无法尽用全力。”

“这是你父亲的弓。”老人将弓递还给张仲,想了想说道。“他的力气比起你来,差得太远了,他用得顺手,你却是用不顺手。”

“无妨。”张仲不想老人再破费,笑着说道。“练习箭术却也足够了。”

老人摇了摇头,一边左右踱步,一边说道。“非也,军中神射,习练弓术,从小到大,须得换上十数张长弓,方有百丈射杀敌将之能。”

“弓不配力,你便使不出全力,日后找到好弓,习惯使然,风向变化,远近估测,必有差异。”

“在战场之上,这可是要命的事情。”

张仲不得不承认,老人说得确实十分有道理,完全不是危言耸听。

毕竟,弓不同于后世的枪械,枪械更类似于弩,哪怕你力量再强,个体差异再大,都不影响,毕竟,枪械和弩的威力是恒定的。

而弓不同,他更需要的是射手自己的本能。

“即便未发生战事,你也须得重新适应,白费数年之功。”

老人转过头,看向正在做饭的张仲表哥,喊了一声。“丘,汝过来一趟。”

丘连忙停下手中的活,与一起做饭的人交代了一声,便走到了张仲和老人的面前。

“舅公何事叫我?”

“赶明日开始,你便与仲儿重做一张弓。”

丘点了点头,随后细细打量张仲的身高,并上手捏了捏张仲的肌肉。“仲哥儿,你可知自己力量如何?”

张仲摇了摇头,这世界又没有测力的机器,他确实不知道自己的力量有多大。

“那边有一块山石,仲哥儿可能一试?”

张仲回头看去,丑夫和另外两个壮汉,正在合力推动一块巨石。

那巨石十分不规则,不适合用来做石板,并挡住了里中人要修的路段。

“那块?”

“不错,仲哥儿可能推动它?”

“我试试。”

丘点了点头,跟着张仲一起走了过去。

张仲走到巨石前,拍了拍正在推石头的丑夫,说到。“丑夫,你们且退开,我来试一试。”

丑夫愣了愣,随后将目光投向老人,见老人点了点头,他才退开,并提醒张仲。

“仲哥儿要小心些,此石甚重。”

“合三人之力,亦搬它不动。”

张仲没有回答,只是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随后,他开始查看这石头的形状,寻找能抓牢的地方。

尽管表哥的意思是让他推动,但他在查看这块石头的时候,心中却猛然浮现了一个想法。

那想法来得十分突然,却让他心中蠢蠢欲动。

我似乎,可以把它……

举起来!!!

31,违法

张仲将双腿移了移,摆出一个蹲下的姿势,随后,他将双手放在巨石两侧,牢牢的抓住了巨石不规则的凹陷,深呼吸一口气,张仲双臂正准备用力,却听见一声喊。

“二三子,看仲哥儿神力呀。”

丑夫的破锣也似的声音,活像是临死时的猪叫,惊得张仲整个人一顿,险些岔了气。

“我把你这个天杀的混球。”老人抬腿就是一脚,将丑夫踹到在地,随后伸手一抓,捏住其脖颈,单臂较力,将其整个提起,并扔进了路边的草丛里。

随后,老人转过身看向刚刚赶过来的里中众人,他怒目圆睁,豹子也似的头颅须发皆张。“尔等欲左右观看。”

“可以。”

老人缓缓踱步,目光将周遭的众人环视了一遍,他眼神凶狠而暴戾,宛如食人的猛虎。“倘若,有人敢发声惊扰到仲哥儿。”

“便想想,一家老小,够不够老夫一人杀的。”

威胁,红果果的威胁。

但在场的众人却连反驳都不敢,连退数步,让出了好大一个圈。

更有大人,紧紧的捂住了自家孩子的嘴巴,生怕小孩不懂事,出了声。

在这一大群心惊胆战的人群中,张仲一眼就看见了捂住自己弟弟嘴巴的棠,顿时一阵无语。

别人也就算了,你捂张季的嘴算是怎么回事?

还有小秀,这个小女孩儿,此时只剩下一双眼睛露在外面,濛的大手,几乎盖住了她整个脸。

“仲哥儿,开始吧。”丘提醒了一下张仲,随后退开,走到了老人的身边。

“好。”张仲将手放开,舒展了一下筋骨,然后附下身,再次抓住了巨石两边的凹陷,做出了一个环抱的姿势。

他深呼吸一口气,吐气开声,双臂较力之下,两条原本就十分粗壮的胳膊,整个粗了一圈,粗布所制的衣衫,也跟着发出了一阵线缝崩裂的脆响。

而张仲裸露在外的手背上,血管青筋也一根一根的隆起,宛如行走于江河的龙蛇。

随着里中人的眼睛越睁越大,巨石开始一点一点的离开了地面。

巨石到得腰际时,张仲双脚猛然用力,在地面的泥土上踩出了两个深深的脚印。

在众人惊叹的目光中,他整个人站了起来。

那三人共推尚且推之不动的大石,已经,被他抱在了怀中。

老人嘴巴微张,双眼闪烁着惊喜又担心的光芒,他连忙摆了摆手,让张仲将石头放下去。

张仲尚有余力点了点头,心中对于自己的力量,也有了个大致的估算。

这还不算是他的极限,他应该确确实实,能将这块石头举起来,但这石头,实在是太过于不规则了些,不太好使力,也只得作罢。

一步一步向前,张仲走到了路边,随后将才将其放下,并给了它一脚,将其踹了个翻滚。

“嘶!!!”

里中众人,这才倒吸一口凉气,随后开始惊叹。“有三人之力。”

有人摇了摇头,高声说道。“我观仲哥儿尚有余力,恐怕不止三人之力。”

亦有人对着做过材士的丘问道。“丘,军中将尉有此神力否?”

丘摇了摇头,说道。“未曾见过将尉举石。”

在众人你一句我一句的惊叹声中,张仲缓了口气,随后,将目光投老人和表哥。

老人对着张仲微微点头,给了一个赞许的眼神,随后,他也将目光投向了丘,缓缓说道。“汝以为如何。”

丘沉吟了一下,仔细想了想,才说道。“力,六千斤不止。”

“这弓,不好做。”

眼见老人和表哥都沉默了下来,张仲也有些不好意思了,便开口说道。“不然,我就用我父亲的弓罢。”

丘摇了摇头,没有回答张仲,而是对着老人说道。“我家中,尚有一根祖传的好筋,乃是百人敌的异兽身上取下。”

“但弓臂,却着实不好找。”

老人转过身,看向那些还在交头接耳的吃瓜群众,喝道。“还不走,不用做活了?”

众人瞬间散开,很快,就只剩下张仲三人。

不等老人开口,见得老人驱散人群的丘就低声说道。“前些时日,县兵曹派人送来的那根蛮牛筋,极粗,可取下一半,与仲哥儿做一把好弓。”

“不过,却比不上祖传的那根。”说到这里,丘拍了拍张仲的肩膀,捏了一下张仲健硕的肌肉。“但仲哥儿年纪尚小,恐怕过不两年,就用不得了。”

张仲呆了一下,听这意思,表哥是要中饱私囊?

秦国律法那么严格,这种事,风险太大了吧!

“这如何使得?”张仲急忙开口,他有些担心被查出来之后,害了表哥一家。“法甚严,表兄切勿如此。”

毕竟,家里三个仆人,不过仅仅只是不举报,就被罚为了奴隶,这种中饱私囊的事情,一旦查出,恐怕比不举报严重多了。

丘听出了张仲语气中的担心,不由得有了些笑意。“无妨,我的技艺,你恐怕还不知道。”

“你须得谨慎些。”老人似乎毫不意外,只叮嘱了一句。

“舅公放心便是,我祖传的技艺,以普通牛筋佐之,没人分得出真假,县上的百工也不行。”

“况且。”丘转过头,看了一眼张仲,说道。“县兵曹的力道我清楚得很,以蛮牛筋腱合最好的木材,力道太强,他也使不得。”

“你须得走好程序才是。”

“丘知晓,我会托邮人传行文回去,言道制弓出了差错,毁了一半。”丘轻笑了一声,对着老人说道。“罚的那一甲,还得舅公多担待些,家中不太富裕,承受不起。”

老人捋了捋胡须,笑骂了一句。“我这点家财,你也要惦记。”

丘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实在是交不起罚款。”

“舅公莫不是想让我脸上刺字?”

张仲看得出来,他的表哥,丘脸上的笑容很是牵强,对于长期生活在秦国的他们来说,违法,恐怕是一件极其不愿意做的事情。

但他们做了,为了他,为了给他做上一把好弓,无论是祖传的筋腱,还是违法的事情,他们都打算去做。

且毫不犹豫。

恩重如此,当如何报?

32,悄悄告诉你一件事

“仲哥儿也不必多想。”

“一根上好的蛮牛筋,也不过三甲的价格。”丘拍了拍张仲的手,示意他不要想得太多。“我交了一甲的罚,便已经算是与五百主买的了。”

真的这么简单吗?

恐怕不一定。

便是在后世,法律这种东西,也一向都是,我给你的,才是你的,你挪用的,那就是犯法。

更何况秦国的法律,其严苛程度,还要远远胜过后世。

张仲对于这一点,心知肚明。

但他还不过是一个十三岁的孩童,哪怕现在做了监工,他的意见,也影响不了两位老人的决定。

他只能再重复一遍,希望他们能三思,也给自己一个安心。“法甚严,如此做,当真不会影响到表兄?”

丘笑了笑,笑容中不再有勉强的成分,相反,还颇为欣慰。“当真。”

“若真是大罪,表兄也不至于去做。”

他想了想,开始给张仲进行科普,以免他内心有什么负担。

“工律有言,因工匠失误,造成材料损毁,不能达到规定的目标,工匠便有失察之罪,补上损毁材料,可以免去材料的处罚,但失期,则罚一甲。”

“若是未曾失期,便可以免于处罚,只需要与县中司空行文交代便是。”

也就是说,只要你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他是不管你期间有没有损坏材料,或者别的什么事情?

这么来说的话,秦律,倒是也算得上很人性化了。

“而此次材料颇为贵重,哪怕是能以其他的办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丘将他和老人的处理原因,详细给张仲解释了一遍。

“但终归是补不上原本的材料,也须得罚上一甲。”

“但也仅止于此了。”

原来如此。

张仲暗暗点头,心中也有些感叹。

这秦国的律令,当真是难得的全面。

“其实,以县贼曹的眼力,他是看不出来的。”丘自傲的笑了笑,接着说道。“但以防万一,便须得如此做,方可保万无一失。”

说到这里,丘已然将为什么这么做,律法上会如何处罚,都给张仲讲了。

张仲也不再多说什么,只将这事情默默的记在心里,日后,总需要报答才是。

毕竟,就算是亲戚,也不是每个亲戚,都能做到这样的程度。

别人不说,自己不能不记。

“好了,习练弓术吧。”老人看了看日头,推了张仲一把。“再不练,太阳就要下山了。”

“唯。”

应了一声之后,张仲便开始再次习练弓术。

值得一提的是,弓术便不再像是习练长矛那般无聊了,它有着无数的调剂品。

比如,我要射中这片叶子,我要射中那片叶子,我要射中树上的松鼠洞,等等等等。

时间,便在这种情况下转瞬即过。

直到,今天的工期再次完成。

张仲看了看这条已经修了十几天的路,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里中所有人一起做,所达成的效果,是斐然的。

从路首到路尾,整个路段,在此时,几乎已经完成了百分之八十。

以这样的速度下去,最迟不过四日,就能彻底完成这条路段了。

若是里中人勤快些,张仲可能在第四日的时候,还能抽空去趟乡上袭爵。

日常的检查石头和训练站姿之后,张仲和母亲,弟弟,仆人汇合在一起,朝着家中走去。

路上,弟弟张季十分兴奋,扬着手一阵胡乱的挥舞。“兄长搬石头的时候,我看见叔公都惊呆了。”

“哦?”张仲看了看兴奋的弟弟,突然有了些恶趣味。“你觉得很厉害?”

“那么大,那么大的石头。”张季做了个超级环抱的姿势,激动得小脸通红。

“当然厉害。”

“我悄悄告诉你一件事。”张仲将头低下,装出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说到。“你可不要告诉旁人。”

张季愣了愣,然后变得更兴奋了,他将小脑袋点成了啄食的小鸡。

“兄长放心,季定不会外传。”

张仲将嘴靠近张季的耳朵,说道。“其实,那块石头,是空心的。”

张季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张嘴欲叫,却又像是想到了什么,活生生憋了回去,小声的问道。“中空的?”

“对。”

“看起来重得很,实际很轻。”

张季满脸纠结,小脸都皱巴了起来,好一会儿才想到了问题的关键。“那丑夫他们为何搬不动?”

嘿!

小家伙挺聪明啊!

这么快就想到了漏洞。

“那是因为石头陷在了泥地里,他们才搬不动。”

张季脸上的纠结更明显了,他抓了一把头发,将整个头都弄得乱糟糟的,好一会儿才小心的说道。“兄长,我们今晚上要不要把石头推远些?”

“哦?”张仲强忍着内心的笑意,问道。“为何?”

“那样,就不会被里中人发现了。”

这小家伙,还真是,爱护兄长得紧啊!

到了这里,张仲却再也编不下去了,哄骗一个把哥哥敬若神明的弟弟,负罪感,可以说是十分严重了。

他站住了脚步,转过身正对着张季。

张季吓了一跳,随后立马站住,说道。“我们现在去吗?”

“可是,里中人也不知道走光了没有。”

看着面前矮了一个头的弟弟,张仲沉默了一会儿,才认真的行了个道歉的礼节。“是兄长不对,骗了你。”

“兄兄长何须如此,季”张季涨红了脸,憋了好久才憋出一句话。

“季愿意让兄长骗。”

一直静静看着的张母欣慰的笑了笑,随后说道。“仲,你以后须不再这般做了。”

张仲认真的点了点头,严肃的说道。“仲不会了。”

张母点了点头,说起了另外一件事情。“你的衣服,晚上让细给你缝缝。”

“不然芦花漏光了,明日会冷。”

张仲微微一怔,随后看向自己肩上的麻布冬衣,张母要是不说的话,他几乎都忘了他衣服被崩开的事情。

里中人注意到的,都是他力气有多大,能搬动多大的石头。

而面前这个妇人,注意的,却是他的衣服怀了,明天可能会冷。

33,王欲兴师?

弓的制造,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尤其是一把上等的好弓,那就更是麻烦了。

哪怕定好了规程,材料也齐备,同样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够做好的。

尤其是,这把弓的使用者,还是张仲这种,具有着非人力量的,猛人。

那做起来,就更是难了。

所以,自之前商谈好之后,丘已有两日未曾来过工地,只全心全意的去做那两把好弓去了。

这也是因为,在秦国,无论是做什么,工期都是有规定的,他不能误了五百主的弓,却也想早点给张仲做好。

便不得有丝毫闲暇了。

内心感激长辈们所作所为的张仲,也未曾因为新弓未到而偷懒,便就着之前的猎弓继续习练射速。

哪怕条件有限,张仲这两日间的习练,也仍旧有了不小的进步。

他射箭的速度,比起之前要快了许多。

当然,这也是因为他原本,射得很慢的缘故。

值得一提的是,经过全里动员,工程的进度加快了许多,如今,只需得再有两三日的功夫,就能将今年的更役彻底完成。

要是里中众人稍微勤快些的话,张仲甚至,有可能在第四日抽出时间,去一趟乡里袭爵。

这日下午,张仲正对着五十步外的大树练着射击,突然有一个苍老且浑厚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礁兄,你在教仲哥儿射术?”

张仲将手中的箭失射出去,方才回过头,与叔公一同看向来人。

来人不止一个,而是三个,其中为首的,是一个头戴赤色带子男人,他身躯魁梧,穿着秦人制式的皮甲,腰间悬挂着短弓,箭囊,和青铜剑。

还有一面,与张仲放在道旁的盾牌一模一样的青铜重盾。

可以说是全副武装了。

到他走近时,张仲才注意到他头发微微有些泛白,但远不及张仲叔公那般严重。

张仲看着眼熟,想了一下才想起,他就是这滴水亭的亭长,也是那个拿尺子一量,就把一个十三岁的孩童生生写成了成年的好(keng)人(huo)。

嗯,他还有一个身份,张仲叔公长平之战时的同袍。

也直到此时,张仲才知道,自己的二叔公名字叫做礁,之所以会这样,那全是因为以他叔公的地位,里中没有任何一个人,敢直呼他的全名。

就算是另一个有爵位的公士,也只敢喊他张簪袅,而不敢称呼全名。

不过,张礁,瞧瞧人家这名字,再看看自己的张仲,他顿时感觉到了来自列祖列宗的深深恶意。

这张家,他估摸着,从建立开始,到现在,怕是不止一个张仲了。

很有可能,有很多很多个。

毕竟,这名字翻译过来,那就是张二啊!

比张三好一点,也好不到哪儿去。

“炭,汝怎么过来了?”老人也不再督促张仲了,给了一个眼神,示意他跟着自己一起,过去接到来的亭长。

“有些小事,过来与你说说。”炭说完之后,看了一眼张仲,顺手拍了拍张仲的肩膀,发出一声惊叹。“不过十数日不见,仲哥儿又壮了些呀。”

张仲:

我能怎么办?

我也很绝望啊!

这么长下去,以后怕不是要变成四方的,到时候,威猛是威猛了,但魅力什么的,完全就无缘了好吗?

再配上一副络腮胡子,那就是活脱脱的猛张飞啊!

这还算好,要是挺个大肚子的话,画风说不得就变成真三的许褚了。

张仲心中的吐槽一大堆,但脸上还不得不露出笑容。“谢长者夸奖。”

“非是夸奖。”炭捋了一把下巴上茂密的胡须,笑着说道。“实在是事实如此,若是仲哥儿,再长上一副茂密的胡须”

张仲:!!!

聊不下去了。

告辞!!!

炭再次捋了一下自己的大胡子,自得的说道。“便当得起美男子的称呼了。”

我听到了什么?

有人长得跟银背大猩猩样,还留一脸大胡子,居然还敢恬不知耻的说自己是美男子。

你怕不是对美男子这个词语,有什么误解。

不对,难道说,在秦国,女人们的审美观是这样的?

画风何其清奇呀!

“借长者吉言。”张仲眼角余光上下打量了一下炭,身材雄壮,可称得上是虎背熊腰了,但美在哪里,确实没发现。

“别夸他了,他以前什么样,你也知道。”老人打断了炭的话,伸手想要拍拍张仲的头,却发现够不到,便拍了拍张仲的肩膀。“那都是里中之人夸的。”

“骄则损。”

炭认真的点了点头,严肃的说道。“是我想的不周到。”

随后,他回过头来,对着张仲说道。“仲哥儿这身板儿,长得跟野猪似的。

老人:

张仲:

牙根痒痒,好想打人。

张仲还没有付之行动,旁边的老人就动手了,他一脚踢在炭的腿上,将他踢了个半跪,随后抬手一抓,擒住其胳膊,腰间用力,膝盖顺势一顶,一掀,就将他按倒在地。

“你是最近太闲了,想松松筋骨?”老人的咆哮声,响彻了整个工地。

张仲一惊,看向那两个亭卒,却发现他们早就偏过头了,并且,还在闲聊着些什么。

想了想,张仲也偏过头,装作没有看见两个老小孩的样子。

但被按倒在地的亭长却发出了哈哈大笑,好一会儿,才止住,他说道。“距离军中如此,过去多少年了?”

老人松开他,沉默了一小会儿,才说道。“二十多年了。”

炭翻身爬起,拍了拍身上的泥土,他也不去看左右,他知道那些里中农人,不敢回头看他。“是二十三年了。”

老人眼睛微微眯起,就这样看着炭,看了好一会儿,方才开口问道。“王欲兴师?”

炭微微一愣,随后摇了摇头,笑着说道。“没有这回事,你也知道,冬天寒冷,不是行军的时节。”

“那你”

“我接到了一封行文,要出一趟门,这一去,不一定就回得来了。”

“所以,找你叙叙旧罢了。”

ps:公司聚餐,紧赶慢赶,赶了两章,给大大们道歉。

34,杀官的群盗

“是何事,让参加过两次伐赵的你,如此胆怯?”

“非是胆怯,实在是身体不由人呐,年纪大了,早已不复当年之勇。”炭揉了揉肩膀,指着左胸口说道。“你可还记得?”

“当年车骑将孟咸身死,我为赵骑所逐,重伤回营。”

“自然记得。”老人沉默了一下,方才说道。“你带回来的,可是河内健儿五万人身死的消息。”

“这却如何能忘?”

一阵长久的沉默之后,炭才打破了沉默,出声到。“这些日子,我的胸口又在隐隐作痛,恐伤势已然反复。”

“那一戈,毕竟险些伤到了我的心脏。”

说到这里,炭竟然笑了,并笑得十分畅快。“也是那赵人长久未食,力道不佳,才让我逃过这一劫。”

“活得一命。”

“如今,却也不亏了。”

老人也跟着笑了,战场上,这样的伤势还能活下来,确实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你还割了他的头。”

“是啊,我还割了他的头颅。”炭眼神一亮,连带着腰背都挺直了些,似乎又恢复了当年的豪气,但很快,他气势又弱了下去。“我左臂,已然使不得力了。”

“如此严重。”

炭点了点头,不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而说起了此来的原因。“前两日夜间,乡上游缴来到亭中,言道,县内有群盗出入,足十人。”

“十人,群盗?”老人低低念叨了一声,随后看向张仲。

张仲正准备解释,就被老人的大手拍在了肩膀上,他点了点头,夸奖张仲。“汝做得很好。”

咦???

你这就明白了?

真的不需要我再解释一下吗?

炭看了看张仲,再看了看老人,似乎明白了什么,饶有兴趣的说道。“游缴说,他来里中时,未曾见到你,便与仲哥儿交代了。”

“仲哥儿是如何说的?”

“他言道最近有亡人出没,有三人以上于里中经过的外人,须得告知于他。”

老人脸上有了些笑容,显得颇为开心。“并使壮男子两人,留于里中。”

炭很明显有些惊讶,他上下打量了一遍张仲,似乎没想到这个每日里只知道打人杀狗的年轻人,会处理得颇为得当。

“临敌而不乱,言之于弱,以固军心,并防敌于外。”

“此用兵之道也。”

不过刚说完,炭还没来得及捋一把胡子,就看到张仲和老人都直勾勾的看着他。

他想了想,才说道。“仲哥儿倒是”

“倒是,还不算笨。”

张仲看他,是因为他发现面前的亭长,很是知道些兵法的道理,因此,很有些钦佩。

但此时,经过他刚刚的一句话,原本在张仲眼中还有些高大的形象就轰然倒塌了,取而代之的,是半个逗比。

你要么就夸,要么就憋说话。

“你此去,与此事有关?”老人毫不意外他会这么说,但对于逗比这种生物来说,你要是反驳他,那话题,可能就回不到正轨了。

所以,你只需要不理他,并给他一个原本的话题就好了。

“然也。”说起正事,炭就要正经多了,他点了点头,接着说了下去。“今日上午,邮人加急从县上,带回了一封行文。”

“言道,贼曹掾所派出追击之人,已经找到了他们留下的痕迹,似向我们这边来了。”

“那又如何?”老人双目一瞪,毫不惧怕的说道。“赵人甲士我尚且杀得,群盗便杀不得?”

“一群乌合之众,若在繁茂林中,你我二人便可将之杀尽。”

“并非如此简单。”炭摇了摇头,接着说道。“你可知道,他们犯的是什么罪吗?”

“什么罪?”

“杀官。”

老人眼睛更睁大了几分,脸上有些不可置信。“竟有人胆敢杀官?”

“不怕车裂吗?”

“还不是一般的杀,乡三老,游缴,和四名求盗,尽杀了。”

老人倒吸一口凉气,张仲也跟着倒吸了一口凉气。

乡三老,游缴,和四名求盗,也就是说,乡政府,连带乡派出所,几乎被整个端了。

放在后世,那绝对是一场可以全国通缉的超级大案。

甚至,还会出动军队协助捉拿。

就像当年在雾都,追捕周某那般。

“那游缴,虽未曾参加过长平大战,却也是前些年伐韩时,活下来的锐卒。”

“论林中作战,单人破敌,百步射击,自然不如我等斥候,但阵战之能,却不差太多。”

炭长出了一口气,似乎要将心中的郁闷全部吐出来,好一会儿才继续下去。“但他,和四名求盗,皆被贼人所杀。”

“兵器铠甲呢?”

“被贼人盗走了。”炭说到这里,却揉了揉眉心,似乎很有些头疼。“他们还打开了乡中游缴武备,尽取之。”

杀警,还抢了乡派出所的枪械库。

卧槽!

要是在前世,军队出动妥妥的了。

但在秦国,看他们的样子,这算是一件大事,但还远远达不到震惊的程度。

甚至,连多畏惧都算不上。

“是以,他们不是手无寸兵的普通群盗,而是一群,弓,剑,盾齐备的甲士。”

老人看着炭,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县上让你配合捉拿?”

“然也。”

“我将于山路要道布防,以拦群盗。”炭苦笑了一声,随后闷声说道。“以我现在的身体。”

他指了指身后的两个亭卒。“带着这两个不济事的新卒,若真不幸遇到的话,恐怕,就要回不来了。”

老人默然,他知道了这个同袍来这里的心思,他是来寻求帮助的。

滴水亭所辖的十个里当中,上过战场,杀过甲士的人不少,但真正能在小队作战当中,杀得死甲士的人,却不多。

而他,算是杀得最多的人之一了。

而另一个之一,就是面前这个逗比。

老人侧头看了一眼张仲,作为半个里正,像这样的情况,县上是一定会征招他的。

而他自己却不一样,他有爵位,不是全国性征战,以他的年龄,都是可以免于征招的。

而同袍也知道这一点,询问他,只是为了让他自己做决定。

“仲儿,你去与我寻碗水来。”

35,九年义务不敌腰间盘突出

张仲察觉到了不对,他仔细看了看老人的表情,好一会儿才说道。“叔公。”

“让仲去吧!”

老人微微一愣,似是没想到张仲能猜到他支开他的用意,但很快,他就反应过来。“十三岁的黄口孺子,你连鸡……”

“我杀过鸡。”

“你……”

“我还杀过狗。”

“用手。”张仲将手扬起,捏了捏拳头。“生生掐死的。”

老人胸膛剧烈起伏,大声吼道。“你杀过人吗?”

“没杀过,但仲不是杀不死。”

老人喘着粗气,好一会儿才平息下来,他不再训斥,而是和颜悦色的和张仲说道。“里中众人皆在劳作,须得有人监工。”

他指了指大冬天仍然在不断擦汗的民夫们,和那些不断将夯锤提起的妇人。“若是误了修路的事情,县司空怪罪下来,全里皆要受罚。”

老人语重心长的说到。“因你一人之故,而使全里获罪,这是丈夫所为吗?”

张仲也侧头看了看,里中无论男女,都在紧张有序的工作,他们是不应该受罚,但可以让其他人监工啊。

比如身为公士的丘,和身为里监门的另一个老人。

便是没有他两,以张礁的威望,随便安排个人,里中众人,恐怕也没有敢不认真的。“不是,但是……”

“没什么但是,就这么定了。”

老人拍了拍张仲的肩膀,帮他把甲胄穿的整齐些。“你须得在家中好好练习武艺,待我回来考较。”

张仲本能的就想说一声唯。

但唯个屁啊!

既然好好说不顶用,那么

就讲大道理吧!

我九年义务教育,还上了大学,难不成还说不过我这不识字的叔公。

“我大秦以军功立爵。”张仲正了脸色,第一次对着老人这般认真而且严肃。“可有战事?”

老人微微眯起了双眼,缓缓说道。“自然有。”

“多吗?”

老人的眼睛眯得越发的小了,他似乎明白了张仲想要说什么,但还是没有说假话。“大战十数年间必有一次,小战无岁不有。”

“然也。”张仲嘴角有了点笑容,随后抛出一个决定性的问题。“我已然成年,如遇战事,军中可否征招?”

老人嘴角一勾,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你才十三岁,尚未成年。”

张仲胸口一闷,像是被一把大锤狠狠擂了一下,好悬没缓过气来。

他想过老人会辩驳他,但他没想到的是,老人这么大年纪了,居然睁着眼睛说瞎话。

张仲心中,已然有了九年义务教育不敌腰间盘突出的预感,但还是强硬的反驳到。“我已然成年,乃是亭长亲手所量。”

张礁双目睁开,须发飞扬间,表情带着些老人所不应该具有的桀骜。“我现在就可以让你成不了年。”

“我”

好嘛,这是遇到不讲道理的了。

眼见两人似乎要杠上了,炭咳嗽了一声,插嘴说了一句公道话。“户籍行文已经交上去了,现在,恐怕已经到了户曹的案上。”

他认真的说道。“已然,是改不了了。”

老人脸上一僵,似乎没想到自己的同袍会在这时候拆台,正想强硬的怼回去,却听他接着说了一句。“不过,我可以不让仲哥儿去。”

老人的脸色这才缓和下来,给了张仲一个“你还嫩”的眼神。

这次,轮到张仲的脸黑了。

一群权限狗。

好气呀!

张仲也不再和老人争论到底成没成年的问题,而是诚恳的说道。“便算我现在并未成年,但战场,仲迟早要去。”

说到这里,张仲停顿了一下,随后,抛出了自己的杀手锏。“叔公如此,岂非是欲我,连血都未曾见过。”

“就去那百死之地?”

老人的脸色有些动容,但还是想要说些什么。

张仲打断了他的话,接着说道。“若是战阵之上,仲见血而怯,岂非身死人手?”

老人终于沉默了下来,他侧头看了看旁边的同袍炭,只见得他点了点头,说道。“仲哥儿言之有理。”

“见见血也好。”

老人的语气松动了些,但还是有些犹豫。“可此去,危险太大。”

炭淡定的笑了笑,接过话头,笑着说道。“我私以为不然。”

“若是十人甲士,仲哥儿尚有畏惧,万人之战,当如何?”

这话说得好。

张仲暗暗为这句话点了个赞,正准备开口表示赞同,却被下一句话惊了个踉跄。

“夫野猪者,固然强猛,也须得滚得泥泞,才有虎豹咬之不动的甲胄。”

“仲哥儿譬如野猪,而此战当如泥泞。”

张仲:

你才是野猪,会不会夸人?

老鹰也好,虎豹也好,哪怕是黑熊,甚至是熊猫我也认啊!

说什么野猪?

但无论怎么说,这件事算是成了,老人也不再反对张仲跟着一起去,相反,他开始积极的布置善后的事情。

“二三子,且先不要做了,过来一趟。”

里中众人抛下正在拖动的石头,和正在捶打的夯锤,很快就聚集在了一起。

他们先是看了看亭长,然后才望向张礁,眼中有疑惑,有茫然,却没有出口询问。

“陶,你且过来。”

正在不远处晒太阳的公士站起身,三两步走了过来,他看了看亭长,眼中同样有些疑惑。“簪袅有何吩咐?”

“汝,这几日负责监工,不可徇私。”

陶看了一眼张仲,嘴微张,却还是没有问为什么,只是答道。“唯。”

张礁环顾了一下里中的众人,接着说道。“我与仲哥儿要随亭长去擒拿在逃亡人,尔等须得好生做活。”

众人皆高声应是。

随后,老人将目光投向张仲的母亲。“棠。”

“你选两个妇人出来,与你一起,负责做羹。”

“唯。”

“继续做活去吧!”

将离开之后的事情安排完毕,老人看着里中众人尽数走开,方才拉着张仲走到路边,对着跟过来的炭询问到。

“说罢,此事到底是什么情况?”

炭仔细思考了一下,才缓缓对着两人,说出了整件事情的始末。

36,抢亲引发的血案

“事情发生在半个月前。”炭席地而坐,与张仲和张仲叔公坐成了整齐的一排,这也是秦国普遍具有的强迫症。

“在余山乡,有人举报,言道有人想要强娶其里中女子,并打了人。”

“这本是一件私斗的小事,按律不过罚城旦一年,甚至都不用剃去头发之类的肉刑。”炭摇了摇头,接着说道。“若是有钱,还能以钱财替代。”

“毕竟,那女子未曾受到侮辱,也并未被强行娶走。”

张仲细细的听着,并记住了亭长所说的律法,私斗,罚款,或者罚为城旦,做一年的活。

“但当地亭长,带亭卒前去捉拿时,却发现了大事。”

“那贼人,来自一个叫做花蛮里的地方。”炭侧头看了一下身后的亭卒,喊了一声。“去,与我等打些水来。”

“唯。”

亭卒走后,炭才接着说道。“那里不是普通的里,而是自垦田地的蛮人。”

“自垦田地,蛮人?”张仲纳闷的问了一句,自垦田地他倒是懂得,但蛮人,这种古代的种族,他一直都不太明白是啥。

炭点了点头,随后与张仲说起了自实田的由来。“自垦田地,指的是一些犯罪之人,在赎回自由身后,成为黔首,自行开垦的田地。”

“这样的事情,在我们蜀郡是很寻常的事情。”炭指了指正在远处做活,黥了面的黥蝇,说道。“毕竟,蜀郡,向来都是流放罪犯刑徒的地方。”

“至于蛮人,就是那些不识教化,不通语言,以部落而居之人,野人则指逃往山中的亡人。”

张仲了然的点了点头,这么一说就清楚多了。

不过,发现的大事,难道是这叫做花蛮里的地方,田地开垦得太多了?

或许是起了话头,炭接着说起了另一件事情,关于关中律法的事情。“在关中律法中的“徙千里”就是指的流放到我们蜀郡。”

说到这里,炭嘿嘿一笑,有点嘲讽的说道。“对于关中人来说,这可是仅仅次于车裂和黥面的重刑。”

张仲有些疑惑,他前世,和这一世,都在蜀郡,一直感觉这地方,山多水多美女多,没啥不好。“为何?”

炭这次却没有开口,他接过亭卒递过来的水,大喝了一口。

而张仲的叔公,却接过了话头。“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蜀地这地方,大部分都远不如关中平坦。”

“况且。”老人指了指那一望无际的大小山丘,和其中茂密的原始森林,说道。“你看这大山,这其中,也并不是荒无人烟的。”

“其上,有着无数的野人和蛮族。”

“他们,吃野兽不剥毛皮,更有甚者,以吃人为俗。”

“对于关中人而言,这里山道艰难,日夜与野兽为伍,更有吃人的蛮族,这难道不是应该恐惧的事情吗?”

老人这么一说,张仲顿时觉得,流放到这里,恐怕还真是一件让人恐惧的事情。

“而长年流放刑徒,使得蜀郡良家子与罪犯刑徒杂居,便是许多良家子,上数三代,也曾是罪犯刑徒。”

“譬如。”老人指了指自己。“我们张家。”

也就是说自己家,在这杨树里,也曾是自垦田地的刑徒罪犯咯?

难怪叔公和自己一家,都对仆人挺好,是因为自己以前也曾是隶臣妾的缘故吗?

老人拍了拍张仲的手,说到。“你祖辈,拼了性命,才摆脱奴籍,这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事情。”

感叹完之后,老人有继续给张仲讲起了蛮族的事情。“这些蛮人,不识教化,常袭击行人,是故,蜀地捉拿他们,以之为奴,这也是蜀地隶臣妾的主要来源。”

炭喝足了水,长吐了一口气,接过话头。“但他们当中,有些人被历代蜀郡守所教化,加入了秦国,被编入了国中的户籍,便成为了在籍的黔首。”

“时间久远一些的蛮人,如今,甚至都有了爵位。”

“但这只是少数,而大部分这样的蛮人,所呆的地方,往往十分偏远,在无人之地,自垦田地。”

“虽然,也归属于当地的县乡所管辖,并接受律法的绳治。”

“但他们,与普通秦人毕竟不同,相对于律法和当地官员,他们更愿意听从于族中长者的命令,也就是原本蛮族的首领,或其子嗣。”

“而这次,当地亭长发现的大事,就是这个叫做花蛮的族群,他们,还保留着抓外族通婚的习俗。”

抓?

开局一根棍子,老婆全靠敲吗?

后世的单身狗,看到了不知道得有多羡慕?

张仲的思维日常散发,但眼见炭又要开口,就将其抛在脑后,安静而认真的听他讲述。

“当地亭长还算尽职,以查户籍之名,探得里中,竟有十余女子,皆是抓来的。”

“其中多数是山中的其他蛮人,她们不属于黔首,便算不得犯罪。”

不在法律保护中的人吗?

也对,秦国自己都抓蛮人做奴隶,这些已经成为秦国子民的蛮人,抓点其他蛮人,确实算不得什么事。

“但其中,有一人,却是乡上的失踪女子。”炭叹了口气,接着说了下去。“亭长当时便写了行文发回乡中。”

“之后便有了游缴带人前往捉拿的事情。”

再之后,所发生的事情,张仲便知道了,那是一件举县震惊的大事。

那群不识教化的蛮人,竟围攻了过去捉拿的游缴和求盗,将他们全杀了。

随后,老弱尽入山中,壮年前往乡里,欲打开武备,携兵器逃归山中,在抢武备的过程中,被三老带民夫前去阻拦,于是,便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乡三老。

之后,他们在归山途中,被聚集起来的各个亭长带人围剿,壮年死伤近半,只剩十余人,亦偏移了原本的路线。

听完整件事情的始末。

张仲内心也是感叹,这群蛮人当真是无法无天!

也因此,张仲便知道了,为什么游缴上次来的时候,让他不要逞匹夫之勇。

因为,这些群盗,乃是杀过大秦甲士的。

还不止一两个。

37,出发

第二日鸡鸣时分,张仲穿好甲胄,将剑,盾,弓,箭囊都带在身上,正准备走出卧室,却听见一阵敲门声响起,他将门打开,看见张母正站在门外。

张仲犹豫了一会儿,才问道。“阿母,有什么事吗?”

棠摇了摇头,随后上前一步,将张仲系好的甲胄带子解开,重新系了一遍,口中说道。“甲胄不要系得太紧,会不好使剑。”

棠将甲胄系好,并为张仲戴好兜胄,嘴唇张了张,欲言又止,却又最终什么也没说。

张仲心中微微叹了口气,他自然明白妇人担心的是什么,便笑着说道。“叔公和游缴都是杀过赵人甲士的老卒,有他们在,仲儿不会有事的。”

棠强笑着点了点头,转身向着门外走去。

张仲亦跟着走出门,迎面便撞上了跳动着过来的张季。“兄长,我有事要与你说。”

眼见他神神秘秘的,张仲便低下头问道。“什么事?”

张季将头靠近张仲的耳朵,小声说道。“兄长,听说杀群盗会有钱财奖励,你要多杀些,给你自己买件好的甲胄。”

杀悬赏的人自然会有赏金,张仲笑了笑,好奇的问道。“你是听谁说的?”

“濛啊!”张季丝毫没有隐瞒,将自己所知道的说了出来。“杀群盗一人,可获金十四,十个群盗,那就是百四十金了。”

张季还小,根本想不到这件事情的危险性,只觉得以自己哥哥的武力,这次不过是手到擒来,便十分憧憬的说道。

“到时候,还可以把房子修修,给兄长娶个好淑女。”

张季后面的话,张仲完全没有在意,他此时所想的,全是那一百四十金。

他知道杀贼有钱,但事实上,他是真的没想到,群盗的头颅,在秦国居然会这么值钱。

要知道,据张仲所了解,秦国的一金,几乎相当于近六百钱,而一石粗粮,也不过三四十钱,也就是说,一个群盗的首级,几乎就相当于二百一十石粗粮了。

简单来说,一个人头的赏钱,就够张仲好好吃上一年了,哪怕他这个大胃王,每天吃一百斤粗粮,那也够吃两百多天了。

当然,这是换成粗粮,若是换上好的稻谷,便只有百石左右了。

但即便如此,这悬赏的金额,在任何一个朝代,也算得上是极高了!

不对,这小子什么时候会算数的?

“你会算数了?”

“濛教我的,他识的字比兄长还多哩?”

这是句废话,张仲内心深知,只要是个人,但凡识点字,都比他要多。

“原来如此。”张仲随口回答了一句,然后侧头看了看不远处正在墙边找着什么的濛,他知道这个男人有些难言的过去,也是个很有主见的人,便也没有问他以前为何不教。

想来,不过是因为张仲那时,太过于没有前途吧!“那你先随濛学字,我这便要出去了。”

“兄长要快些回来。”

“嗯。”张仲点了点头,正准备出门,就被濛拉住了。

他伸手递过来一根矛杆,正是张仲一直在练习的那根。“这矛杆,比县乡武库中的要好。”

“仲哥儿带上,换上矛头,便是一柄上好的长矛了。”

张仲捏了捏熟悉的木棍,将濛仔细打量了一遍,随后,才笑着说道。“张季,就拜托你了。”

“濛识字不多,亦不是有意欺瞒”

“无妨。”张仲拍了拍他的手,示意他不用多说,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选择,因为什么,就不用过多的去探究了。

“仲儿,带上这个。”张母也走了出来,她手中提着一个硕大的布包,看外形,怕不是有数十斤重。

“这是什么?”

“这是阿母昨日夜里为你做的干米。”张季舔了舔嘴唇,似乎还在回味着什么。“可好吃了。”

干米,锅巴吗?

还是别的什么?

看了看那个硕大的布包,如果真的是锅巴的话,这么多的锅巴,要花多长时间才能做出来?

“此去,亭中会发放粮食,阿母何必如此辛苦?”

“吾儿饭量大,须得多吃些。”

张仲不再多说,伸手将那一大包的锅巴接过,看向在人群中欲言又止的小秀。“秀儿也有东西要与我?”

小秀低下头,摊开手掌,里面有一只煮熟的麻雀。

“我我昨日里捉了一只雀,煮熟了,仲仲哥儿要不要带上?”

张仲:

这么小,顶什么事?

“好,多谢秀儿。”

“不不用。”小秀连忙摆手,怯怯的躲到了细的身后。

张仲最后看了一眼阶上的众人,然后转身,向着屋后走去。

身后传来张母的嘱咐。“你要小心着些。”

“仲,知道了。”

到得屋后,张仲一眼就看见了他的叔公,他此时头戴兜胄,身着皮甲,腰间挂着青铜剑和弓箭,手里还提着一面木质的轻盾。

与一旁的亭长,和一个亭卒站在一起,很有些张仲前世在网上看到的兵马俑的味道。

张仲看了一眼,好奇的问道。“另一位亭卒的兵甲呢?”

炭笑了笑说道。“他的兵器铠甲与你叔公了,他此时带着也没什么用。”

原来如此。

张仲看了看穿着棉衣,像是出来做苦力的亭卒,内心为他默哀了一下。

“你身后这一大包,是什么东西?”张礁拍了拍张仲的背后,很有些纳闷。

“我阿母做的干米。”

张礁点了点头,深以为然的说道。“是要带些,不然与你送粮食都得专门派人。”

张仲有些脸红,强行转移了话题。“我们现在出发?”

“然也。”炭转过身,顺着刚刚修好不久的山路向前走去,一边走一边说道。“我们到广都县,有两条山道。”

“大道此时各亭正在修路,民夫甚众,他们当不敢去。”

“所以,我们去小路。”

张仲点了点头,顺便问了一句。“有矛尖吗?”

“有的,白石亭和双桥亭的人,应该会比我们先到,他们会带去亭中的武备兵器,在山上等我们。”

“除了强弩,都有。”

38,白石亭长

这是一座小山,孤零零的立在大山旁边,四周是一些开垦过的田地,和一望无垠的森林草木,山脚下,还有一条通往大山上的小路。

而张仲几人,此时就坐在小山顶上,旁边不远处,还有五个全副武装的甲士。

他们,是白石亭过来的亭长和亭卒。

而这里,也正是三亭协作的布防区域。

“仲哥儿还得多走走才是。”炭一边喝水,一边对坐在身侧不远的张仲说道。

“不然,去得军中,堕了我蜀中军爬山涉水,如履平地的名头。”

张仲此时正在用青铜箭头小心的捅破脚上的水泡,听得炭所说的话,深以为然,便诚恳的回答到。“亭长教训得是。”

“是个屁。”张礁却大声的拆了台。“当年王龁将军攻上党时,以我等蜀中军为前驱,先登城墙。”

“正是此人,站在云梯上,双腿都还在发抖。”

炭脸上有点尴尬,但还是强行辩驳到。

“那是因为云梯太高了,在晃。”

“不是抖。”

“你爬树就不高了?难道就不晃了?”

不理两个相互拆台的老人,张仲认真的检查了一下脚上,三个水泡已然全部挑破,很疼,但还算能忍住。

主要是这东西,要是不挑破的话,会疼更久。

挑破了,当时或许更疼,但之后,却会好上很多。

松了一口气的张仲,想起了自己这一路的艰辛。

自滴水亭出发,张仲经历了足足半个多时辰的山路,走了大约二十多里,才到了这里。

至于其中的过程,那简直不可描述,完全就是一场噩梦。

即便是张仲两世都身为蜀中人,也未曾走过这么艰难的路,足足付出了三个硕大水泡的代价,才走到了这里。

终其原因,是因为这时候的山道未开,大小丛林密布,许多地方根本没有路,须得自己用脚踩出路来。

其间,更有刺猬,荆棘,碎石,断木之类,层出不穷,走起来何止是一言难尽。

尤其是,在你还穿着草鞋的时候。

那滋味,简直酸爽。

从怀里摸出张礁给的药,张仲小心涂抹在伤口的位置,再将包裹上的麻布撕下一小块,给两只脚上的伤口都包上。

做完这些的张仲,缓缓将脚放在草鞋上,还未曾放好,就听得噌的一声。

一把类似于匕首的兵器,插在了张仲的脚前,距离他的脚尖,只有一寸不到。

张仲身躯本能的一抖,随后才听见炭带着笑的声音。“仲哥儿,这是你要的矛头。”

你这么投,就不怕插到我的脚上吗?

“你过去。”张礁的声音,也在张仲身后响起。“再过去一点。”

随后便是炭的声音。“你要做什么?”

“我想朝你投一把剑。”

“不不不,我有剑了……”

“且放宽心,准得很。”

张仲回过头,只见他叔公张礁正手持青铜长剑,跟着炭的移动而移动。

果然,天道好轮回。

微微一笑,张仲拔出面前的矛头,将其平放在手上仔细打量了一下。

整个矛头全长大约一尺,矛刃比起青铜剑来说并不算锋利,但顶端却十分尖锐。

两边各有一根凸起,类似于脊梁。

使得整个长矛头,呈扁平的十字形。

只一看,便知道这东西不是用来劈砍的,而是用来突刺的兵器。

矛刃往下,是一个类似于漏斗的空洞。

这是用来穿入长矛柄的。

没有螺纹,更像是后世的圆撬柄,只是要更厚一点。

张仲将其套入长柄,使劲扭了扭,随后再将长矛竖起,在地上用力杵了杵。

此时,整个长矛头便算是安装完成了,并且,轻易取之不下。

可以说,是极其方便好用了。

装好长矛的张仲也没什么事做,索性便拿起长矛忍着脚上的疼痛,开始习练长矛的突刺,以加深自己的身体记忆。

毕竟,练武这种东西,最忌讳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仲哥儿这长矛倒是练得不错。”炭摸了摸下巴,随口对着张礁问道。

“你从小教的?”

张礁摇了摇头。“认真习练,不过一月的样子。”

“嘶!”炭倒吸一口凉气,由衷的夸赞到。“着实厉害。”

时间,就在张仲忍着疼痛,习练长矛当中缓缓度过。

直到,双桥亭的亭长和亭卒到来。

“我来时。”双桥亭的亭长,刚上来就说了一句让所有人都严肃起来的话。“接到了邮人带来的行文。”

张礁和炭,还有白石亭的亭长都走了过去,出声问道。“行文上怎么说?”

“贼人。”双桥亭亭长指了指旁边的大山。“已被贼曹掾的追兵和各地亭长,驱赶入这大山之中了。”

“他们极有可能从我等这里突破,穿过山林,直入牙门山(峨眉)。”

张仲也跟着侧头看了看旁边的大山,说是大山,其实,也不过四五百米的高度,但占地却很有些辽阔。

更兼其上的树木,多是四季常青的种类,所以,即便是立了冬的时节,整座大山,看起来也是郁郁葱葱,十分繁茂。

这样的山中,怕是不好捉人吧?

你确定是驱赶,而不是一个不注意,别人逃进去了?

但白石亭亭长听完,却是笑了。“若真是如此,那就最好不过了。”

“其头颅,必成我等家中余财。”

白石亭众人皆大笑附和,全然未曾将那些群盗,当成多大的事。

双桥亭的亭长眉头皱了皱,似乎很有些反感,但并未多说什么。

“这白石亭亭长,唤做茂,大你六岁,袭的是其父的爵位,也是个未曾上过战场的孺子。”

张仲侧头,出声的是身边的叔公。

他此时正看着张仲,脸色显得分外严肃。

“他无长辈教导,不知兵凶战危,小瞧这生死之事,来日必吃大亏。”

“你切不要和他学。”

这是担心我被同龄人影响,产生了骄躁之心吗?

张仲正要回话,耳间却听得那白石亭亭长,已然在和亭卒讨论,拿了赏钱要买什么了。

心中一阵无语,这家伙的心,不是一般的大呀!

转念间,张仲又想到前身,若是没有自己的穿越,他会不会也混成这幅鬼样子?

不,以前身那副德行,19岁的时候,要是真的长成这幅鬼样子,那已经算是歪脖子树长直了。

“仲,谨记。”

39,算了,私斗犯法

布防,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三个里加起来,总共有十五人,不算少,但在这近百米高,几亩地大小的山丘上,也实在算不得多。

并且,还要分成三波,轮流值守。

那人数就更少了。

好在,这个山丘上有个不小的山洞,可以住人。

不然,还须得像其他布防的地方一样,自己修建住处。

“我白石亭的人,背着兵器辛苦跋涉过来,路远道艰,今夜,我们不当值。”

白石亭长的声音十分洪亮,引得张仲一阵侧目,他不由得对身边的叔公问了一句。

“他们此来,背了什么?”

“十多根长矛,几把长戟和青铜剑。”

那还挺多的,是不应该当值。

张礁看出了张仲的想法,问道。“是不是觉得东西很多?”

张仲有些疑惑老人的问题,但还是诚实的回答道。“是。”

“白石亭,离这里只有四里路。”

张仲:……

“那我双桥亭还背了釜,盾,甲胄,和弓箭过来呢。”

双桥亭的亭长是个中年人,声音比白石亭亭长还要大,将他的声音整个压了下去。

“本来,运送釜,盾,甲胄乃是白石亭的活,他多半是嫌累,向游缴揽了运送兵器的活,还抛开了弓箭,游缴与他死去的父亲乃是同袍,便答应了。”

难怪双桥亭的亭长这么看不惯他。

“今夜我们滴水亭值守。”炭的声音响起,平平淡淡,没有丝毫的波动。

“甚好。”

“亭长和张公年纪大了,这如何使得?”

两个不同的声音,显现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张仲不由得对双桥亭的亭长心生好感。

“还是我双桥亭先值守吧,滴水亭最远,来往辛苦,炭公和张公且好好休息一夜罢。”

张仲就这般看着,心中再次觉得这双桥亭亭长,确实是个值得深交的人。

“不必如此,我等还没有老到走不动路。”

随后发生的事情,张仲便没有细听了,左右不过是一番推辞谦让的话语。

直到张礁再次出声。“仲儿,与我一同过去。”

“唯。”

当张仲走过去时,双桥亭的人已经开始挖土,准备修灶。

而炭,正站在石头上等着他们。

“今夜,我们值守。”

张仲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

“那当如何布防?”

炭指了指不远处大山上,那被茅草和灌木所遮挡的小路。“此地,下山只有这一条路。”

“乃是樵夫和猎人踩出来的。”

随后,他又指了指左边的悬崖,那悬崖足有五十多米高,几乎笔直。

“绕过这悬崖有个斜坡,虽然颇为危险,却也可以下山。”

“此两处,均需要布防。”

张仲看了一眼炭指的两个地方,随后,将目光投向笔直的悬崖,他突然想到了一个可能。

“若贼人自崖上悬绳以下,如何是好?”

炭和张礁对视了一眼,随后皆是一笑。

“这便是我接下来要说的。”

炭将手指再次指向小路。“我带一名亭卒,守小路。”

“你叔公带一人守斜坡。”

“而你。”炭拍了拍张仲的肩膀,指向那笔直的悬崖。“便站在小山之上,观察有无人等悬绳以下。”

“夜间甚黑,如何看得到?”

炭却没有给张仲直接的回答,而是到反问了一句。“你看不到,他们就看得到?”

张仲这才发现自己进去了思维的误区,自己在山上尚且看不见东西,贼人如何摸黑去山上悬绳?

“更何况,两边悬崖之下,我们都会在其下点燃篝火。”

“可保万无一失。”

炭毕竟是老行伍,做起事来滴水不漏。

张仲想了好一会儿,也没发现有什么明显的漏洞,毕竟,这个时代交通工具缺乏,也不担心贼寇从天上飞了。

正准备应下的时候,张仲猛然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他要守山上?

很明显,是一个危险性最小的地方啊!

所以说,他们还是把他当成了小孩子,这次带他出来,也确实,只是想让他见见血。

字面意义上的见。

“请恕仲难以从命。”

他来这里,是想见血,但却是真正直面危险的那种见血。

而不是做一个旁观者。

更何况,两位老人年岁都大了,还有旧伤在身,夜间露水又重。

“叔公有百步穿杨之能,叔公在山上当比仲更适合。”

一阵以九年义务教育,对腰间盘突出的辩论之后,张仲还是抢到了防守斜坡的差事。

得到想要的结果之后,张仲心满意足的从张礁的黑脸下走向山洞。

之所以到山洞去,是因为运送粮食和一些宿营物品的隶臣妾到了。

他们,将为防守的亭卒们,带来以柳絮灌成的冬被和厚厚的冬衣。

还有大堆大堆的枯草。

在往前走的过程中,张仲也从炭那里,了解到了一件事。

之所以有隶臣妾,还需要让甲士自己搬运兵器,是因为秦国对于兵器甲胄的管制。

这管制说严格也严格,说不严格,那也确实不严格。

只要有了爵位,除了弩之外的兵器甲胄,你都可以买到。

但没有爵位的黔首,隶臣妾,商人,赘婿之类的,除了猎弓,其他的兵器,除非战争的时候,否则你连摸都别想摸到。

可以说是,十分的特权化了。

张仲刚走到靠近山洞的位置,就看见六个隶臣妾正在茂的训斥下,搬动着枯草和被子,为白石亭众人在山洞中铺床。

而另外四名隶臣妾,则在和双桥亭的人搬运粮食。

张仲伸手抓起剩下的两袋粮食,走进山洞,将其放在叠好的粮食一起。

随后开始自己铺床。

张礁和炭进得山洞,也未曾开口,一样开始自行铺床。

许是因为别人与自己做的不同,茂便开口说道。“这些隶奴,连铺床都做不好,还要我来指使。”

但双桥亭和滴水亭的众人,却没有一个人搭理他。

只有他白石亭的亭卒,对着他的话一阵附和。

茂自讨了个没趣,眼见得有隶臣妾的动作慢点,便一脚踹在了对方的身上。

“还不快点,耽误了乃公睡觉,乃公扒了你的皮。”

张仲看了他一眼,随后转过头去。

算了,私斗犯法。

眼不见为净。

40,守夜

蜀郡的冬天总是黑得十分的早,才不过五六点钟的样子,一层一层薄雾也似的黑,就开始在山间流转,将树木,丛林,杂草,山石,一点点遮盖起来。

眼见天色将大黑,张仲便放下了手中一直在习练着的长矛,转身回了山洞。

“仲哥儿。”炭招呼了他一声,指了指地上堆放着的冬衣。“山间夜冷,多穿两件。”

“唯。”张仲点头应是,他先是拿起隶臣妾运送过来的加厚冬衣,将其换上之后,再取了一件双桥里带过来的甲胄,将其穿在冬衣之外。

随后,他方才转身出了山洞,提起放在山石旁边的长矛和盾牌。

“万事小心。”张礁拍了拍张仲的肩膀,并将他头上的兜胄扶正。“切记,有任何不妥,便出声大呼。”

“勿要逞匹夫之勇。”

“叔公放心。”

张仲转身向着山下走去,跟在他身边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亭卒,正是早上将装备给了张仲叔公的那个。

“仲哥儿。”

“嗯?”张仲疑惑的看向身边的男子,他身形颇为高大,但却不像寻常蜀中人那般健壮,显得有些干瘦。

“你说今夜”男子犹豫了一下,才小心翼翼的说道。“群盗,会来吗?”

张仲一阵无语,这才第一天守夜呢,群盗才刚刚赶进山中不久,他除非是飞的,不然哪儿有那么快?

“今夜,应当不会来。”

男子长出了一口气,脸上的表情变得轻松了许多。“那就好,那就好。”

张仲站定了身子,就这样盯着他看,直看得他有些尴尬,才缓缓说道。“但凡事皆有万一,须得谨慎些才是。”

“仲哥儿放心。”男子拍了拍胸口,咚咚的响声中,颇有些豪气干云的样子。

他语气激昂,神情郑重的说道。“有我在,定不让群盗踏出山中半步。”

张仲鄙视的看了他一眼,心中暗道“你刚刚要是不那么怂,我说不定就信了。”

不过,带着这么个队友守夜,恐怕有点艰难啊!

难怪当时炭对叔公说,要是他带着这两个亭卒,遇到群盗,就死定了。

这种未战先怯的队友,确实不能对他抱太大的希望。

张仲也只能指望他,不要拖后腿才好!

到得山下,张仲正准备说话,身边的男子就抢先说道。

“仲哥儿,你在这里看着。”

“我去抱柴。”男子虽然有些怂,但还是很有自知知明的。

他知道自己不是防守的主力,便主动揽过了需要做的杂活。“去悬崖下,和斜坡上点燃篝火的事,就交给我吧!”

不等张仲回答,他便将长矛递到了张仲的手中,随后转身向着悬崖下,隶臣妾砍下的木柴跑去。

好嘛,是个辅助。

怂是怂了点,但也不是一无是处。

很快,山下的篝火便点燃了,张仲站在山脚,仔细看了看山上。

悬崖陡峭,足有百米高下,他此时所站的位置,完全看不清全貌。

“仲哥儿,火点好了,我们现在做什么?”

中年亭卒对张仲很是恭敬,并不因为张仲年纪小,就看不起他。

当然,如果没有在杨树里举石头的事情的话,就不一定了。

“布防吧,白天选好的位置。”

“唯。”

张仲与亭卒分散开,独自走到一块大石后面坐下。

这大石,不过三尺左右,张仲坐下,刚好可以露出半个头颅,看到小部分斜坡和大半悬崖。

这也是张仲叔公,白天为他选好的防守地点。

毕竟,这只是防备群盗,不是军中守营盘,不需要全程站着。

就算是军中守营盘,那也有暗哨呢。

至于,将头露在外面,却也不是什么太大的事情,秦国的兜胄,防御范围是很全面的,几乎只露出了小半个脸。

要是这样,都还有人能在夜间,从百米多高的山上射箭,隔着几百米的距离,正中张仲面门的话。

那他也认了。

毕竟,有这本事,当什么群盗,去军中当材士,混个爵位那还不是轻轻松松。

更何况,他还有盾,青铜重盾。

在左手上,随时可以举起来防御。

很快,天便完全大黑了,唯有斜坡和悬崖下的篝火燃烧得很是旺盛。

也成为了这夜里,唯一的光源。

张仲以前站过岗,似这等无人说话,聚精会神看着山道的事情,对于他来说,并不算什么。

至少,在这里还可以动。

不像前世,连蟑螂爬到鼻子上,都不能去赶。

“仲哥儿。”

但身边不远处的亭卒却忍不住了,他站起身,走出了自己所在的位置,并向着张仲所在的大石走了过来。

张仲心中暗叹了一声,还是自己年纪太小,虽然勇力让对方钦佩,但在威严上,还是欠缺了太多。

要是他叔公在这里,这家伙决计不敢这样说都不说一声,就直接走动。

毕竟,像他这种行为,可以说是十分危险的,若真在战场上,这就是暴露其他暗哨同袍的位置。

送双杀啊!

眼见中年亭卒越走越近,张仲也只得站起身,他爵位虽然比亭卒高,但毕竟不是直属的上下级,也不好说他,只得问道。

“有何事?”

“太累了,我私想着,咱两是不是换着睡会儿。”

得,偷懒偷得光明正大。

毫不掩饰。

这也是种本事了。

“你去睡吧,有事我会叫醒你。”

本就是普通亭卒,也不能苛求太多,更何况,熬夜对于秦国的人来说,也实在是艰难得很。

毕竟,不是全民修仙的时代。

“仲哥儿,不如你先睡。”男子有些犹豫,但还是坚定的说道。“我一个人上半夜也能行的。”

张仲怀疑的看了他一眼,他并不打算把自己的生命安全交给这个胆小的汉子。

以他的胆量,群盗不出来还好。

要是真的有个万一,群盗从山中出来了,以这货现在的表现,能不能反应过来,都是个很大的问题。

“你去睡吧,下半夜我会叫你的。”

男子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那有劳仲哥儿了。”

“无妨。”

41,夜半鸡鸣

丑时(一点到三点),张仲看了看不远处的亭卒,他已倒在石头上,睡得十分香甜,只是睡姿,一言难尽。

之前放好的长矛,盾牌,青铜剑,都被他蹬开,凌乱的散落在地上,宛如垃圾。

摇了摇头,张仲站起身,放下长矛,提着盾牌,朝着山下的篝火走去。

将新抱的柴禾添在篝火当中,张仲抬头看了一眼大山的斜坡,那斜坡漆黑如墨,仿佛一只巨兽于夜间伸出的舌头。

这样占地广阔的山脉,凭借各乡的亭卒求盗,真的防守得住吗?

并且,张仲回头看一眼睡得宛如死猪的中年男子。

这些亭卒,多半是些没上过战场,且没有经过严格训练的黔首,真的挡得住那些杀官的群盗吗?

蛮人。

会不会是不是头顶上插着几根鸡毛,脸上画着各式各样符号的黑壮汉子?

想了点有的没的之后,张仲转过身,朝着大石走去,并抬头看了一眼小山之上,那里有一块庞大的石头,石头前,是一堆燃烧得旺盛的篝火。

而篝火后面,则坐着一个熟悉的身影,他于篝火前一动不动,宛如雕像。

嗯,这是占据制高点的狙击手,他的叔公。

有他在,应该能防守住吧!

毕竟,赵国甲士,他都杀了不下十个。

回到大石旁边,张仲将长矛再次握在手中。

随后,将目光投向山坡和悬崖。

这样的事情,在今夜,他还要做很久,一直到天亮方止。

时间,便在这样的情况下,一点一点度过,期间没有任何特别的事情发生。

直到,一声尖锐的鸡鸣声响起,惊动了张仲,也惊醒了正在睡觉的亭卒,他翻身爬起,扶正了头上的兜胄,抓起长矛,惊声问道。“怎么了,怎么了?”

张仲摇了摇头,将目光上移,看向斜坡上方。“是雉鸡的叫声。”

亭卒这才松了一口气,他擦了下额头上惊出来的冷汗,有些尴尬的说道。

“吓了我一跳。”

你这胆量,怎么当民警?

以后,又怎么在战场上杀敌?

要是以后的乡党同袍,都是这幅鬼样子的话……

emmmm

张仲内心中的槽点多得无法形容,但脸上却不动分毫,只将目光投向那大山之中。

他不觉得野鸡夜鸣是什么正常的事情,毕竟,之前换的木柴,还没有燃尽,此时,最多不过堪堪寅时(凌晨三点),这不是野鸡该起来的时候。

除非,有其他的动物惊动了它。

或者,有别的什么东西,比如,人。

“你在这里呆着,有发现就高呼。”张仲将盾牌握在手上,单手持着长矛,向着山坡走去。“我去看看。”

亭卒一把拉住了张仲,有些胆怯的说道。“仲哥儿,情况不明,不可,不可冒进啊!”

“不若,射上几箭试试?”

这似乎,是一个很有建设性的意见,但是……

张仲仿佛看智障一样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话。

他们此次来这边布防,是没有强弩的,秦国对强弩的管制十分严格,亭的武备中,根本就没有弩这种武器,无论是臂张弩还是脚张弩。

别说亭,就是乡上的武备也没有。

所以,他们现在所持的,是秦国的制式弓箭,比猎弓强出不少,但张仲试过,有效射程至多也不过三百多米。

俯射能强些,但也不会超过五百米。

而这里,到悬崖上方,已经远远超出了这制式弓箭平射的有效射程。

更何况,这特么还是仰射,几乎四十多度的角,到悬崖上方。

这家伙,怕是还没睡醒吧!

许是醒过来了,亭卒自己也发现了不对,他放开了拉住张仲的手,呐呐的说道。

“不若,我去叫其他人起来,再一起去?”

张仲摇了摇头,一边向前走去,一边说道。“可能只是野兽惊动了它,我去看看悬崖和斜坡,是否有人悬下来就行。”

“不会上去。”

夜间的山道极黑,哪怕张仲之前已经走熟,也不得不小心翼翼。

更兼他此时,还不知道是不是群盗趁夜逃了下来,便更是谨慎。

一步一步小心上前,张仲接近了悬崖的转折。

越过转折,就是另一面的山坡,张仲紧了紧手中的长矛,感觉山间无时无刻不在响起的风声似乎都弱了。

他知道这是自己太紧张的缘故,便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吐出。

平息心跳之后,张仲向前连走数步。

方一转过悬崖,还没有走上斜坡,张仲就发现了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

两颗硕大的,极其明亮的灯泡。

秦国自然不会有灯泡,所以,这是一双眼睛。

一双在篝火照耀下,宛如两个灯泡一般的卡姿兰大眼睛。

张仲将左脚前跨,身躯微微低俯,随后,左手前移,用盾牌挡住自己的半个头和前胸。

再将长矛平放,矛尖正对这看不清全貌的野兽。

这是他下意识的动作,也是他这些时日的训练结果。

整个秦国所有士卒,防御的标准姿势。

野兽没有动,就这般在黑夜中静静的注视着张仲。

张仲也不敢有太大的动作,生怕惊了这只处于黑暗中的掠食者。

一人一兽,就这般以篝火为中心,相互对视。

不知过去了多久,那两团灯泡也似的光源,突然向前移动了些许。

张仲心中一惊,精神愈加紧绷。

他右手握着长矛微微向后,做好了刺击的准备。

随着光源的不断靠近,张仲开始看到一团黑色的轮廓。

圆形的头,修长的身躯,目测,其首到后腿,至少有两米长。

张仲心中念头急转。

圆头,猫科动物?

这地方,这体型,难道是华南虎?

黑影走了几步就不再向前,它似乎,对火光颇为畏惧。

随后,它开始缓缓退去。

直到,消失在黑夜中。

但张仲还是不敢有太大的动作,他虽然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猫科猛兽,但他,也曾是个家里有猫的人。

对于猫来说,如果害怕就不会去试探。

只要试探了,那就代表着,它将这种东西列为了它可以对付的目标。

那就必然,还会有下一次试探。

并且,不会太久。

42,盾前窥豹

无声移动,是所有猫科动物的基本技能,小至奶猫,大至老虎,就没有不会的。

嗯,胖虎除外。

也正因为如此,张仲站在原地许久,都感知不到那只两米多的巨大猫科动物,到底走了没有。

他只能不断的转动,以长矛进行驱赶,并在心中安慰自己,自己穿着甲胄,还是双层,只要不被它咬到脖子,应该就不会死。

并且,以自己的力气,给它一盾,管它是华南虎还是东北虎,恐怕都吃不住。

“仲哥儿。”一个声音远远传来,是那个留守在原地的中年亭卒。

刚刚听到声音的刹那,张仲心中就浮现出了一个想法。

要遭!

许是张仲太久没有回去,亭卒喊完之后,又担心的问了一句。“要不要我喊人?”

而张仲,却根本不敢回话,因为此时,他听到了风声。

在他的头顶。

电光火石之间,以长矛的长度,根本无法回援。

张仲果断丢弃长矛,左手向上,用盾牌挡住自己的头颅,随后右手去拔腰间的青铜剑。

只听得一声皮肉撞击金属的闷响,张仲左手猛然一抖,随后,脚底一沉。

整个草鞋底,都陷进了泥土之中。

一阵指甲划过盾牌的声音中,张仲合身一推。

他不得不这么做,以猫科动物的前肢力量,和指甲的锋利程度,他若是不将其推开,等到野兽爪子划过盾牌之后。

指甲进入的,就将是他的小腹。

重物落地的声音中,刚刚拔出的青铜长剑,便携带着张仲六千余斤的力道猛然劈出。

铛的一声脆响,石头与青铜剑交击的反震力道,让张仲的右手整个一麻,这势在必得的一剑,却出人意料的落空了。

与此同时,青铜剑撞击盾牌的声音开始响起,伴随着的,是中年亭卒的大呼。

他听到了张仲青铜剑击中石头的声音,此时的他,已经在求援了。

而张仲却根本顾不得这点,他将手中的长剑向前横扫,想要驱赶这根本无法看见的猛兽。

但却毫无效果。

他面前的黑暗中,没有哪怕一丁点动静。

仿佛,那只猛兽,已经被他吓跑了。

张仲知道这根本不可能,从前世网上得来的资料来看。

夜半猎食的猫科猛兽,尤其是老虎,正是它最凶猛的时候,这时的它,是可以忍受一定程度的伤势的,除非在确定已经列入食谱的生物,能对它造成致命威胁,才会放弃。

否则,杀无赦。

山上已经开始响起了呼喊,另一边的山路,炭也带着亭卒,正在朝着张仲这边奔跑。

但远水解不了近渴,他们的来援需要时间,张仲只得一边挥剑,一边向着篝火走去。

这是目前唯一的办法,毕竟,从之前的反应来看,这只猫科动物,是怕火的。

走得几步,张仲猛然转身,将盾牌朝前一推。

砰的一声闷响中,张仲长剑直刺,却再次刺了个空。

那只猫科动物,又跑了。

但好在,张仲距离火堆已经不远。

他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了火堆前,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黑暗,对于灵长类物种来说,实在是太过于不友好。

尤其是,当你在和猫科动物搏斗的时候。

不过现在好了,有光。

只要有光,张仲就不再害怕这只野兽。

因为,从之前的两次交手来看,这只野兽的力量,并不如他,甚至,还差出了不少。

只是因为它的敏捷极高,更兼有夜视。

才让张仲险些吃了大亏。

心中安定下来的张仲,开始寻找那只猫科动物的踪迹。

他环目而视,一点点扫过火堆四周的黑暗,终于看到了那团黑影。

它此时,正在远远的围着火堆游走,似乎想要绕到张仲的背后。

眼见这猫科动物,似乎并没有发现自己已经看到它了。

张仲脸上便不动声色,就连眼睛也不朝对方所在的位置去看,只缓缓移动着脚步,装出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但他眼角的余光,却一直都在估算对方的行进速度。

一,张仲默数了一声,左手紧了紧手中的盾牌。

二,张仲额头开始渗出细密的汗珠,他也不去擦拭,只默默的数出了最后的一个数字。

三。

张仲猛然转身,左手同时将盾牌举起,随后一剑捅出。

盾牌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随后,利刃刺入肉体的声音也随之响起。

“吼!”野兽的痛呼,几乎响彻了整个山崖。

也直到这时,借着火光的张仲,才从盾牌的边缘,看清了所面对的猫科动物,到底是什么。

它有着一颗大而圆的头颅,细密的软毛上,生着一个个黑色的斑点。

这竟然不是一只老虎,而是一只,金钱豹。

身长足足两米有余的庞大金钱豹。

此时,它的左前肢,已经被张仲的青铜剑完全捅穿。

趁它病,要它命。

张仲脑海中极速闪过这个念头。

脚下连踏,张仲尽量跟上花豹的后退速度,不让它脱离自己的青铜剑。

而左手,则将盾牌向前猛然一砸。

盾牌带起的剧烈风声中,花豹发出一声嘶吼,随后翻身一滚。

长剑划过肉体的声音再次响起,张仲手中一轻。

那花豹,竟然以整个前腿几乎彻底废掉的代价,脱离了张仲的长剑。

随后,它头也不回的朝着山上跑去。

张仲也跟着追了出去。

但很快,他停了下来,两条腿终归跑不过四条腿。

就算此时,它只有三条腿,张仲也一样跑不过。

只得眼睁睁望着它,一瘸一拐的沿着乱石,草木向上爬动。

张仲甩了甩长剑,大量血珠顺着长剑洒下,鲜红色的血液在篝火前的地面上,形成一点一点的红斑。

将长剑插在地上,张仲取下了腰间的长弓,将之拉满。

打算做最后的努力。

“吼!!!”一声绝望的嘶吼声响起,张仲愣了愣,看了看自己手中还没射出的箭支,有些懵逼。

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将弦一松。

弓弦的崩响声中,箭支划出一个漂亮的直线,正中花豹……

身侧的巨石。

发出了铛的一声脆响。

43,张擒豹

箭支的脆响,如同一记耳光,啪啪的打在了张仲的脸上。

生疼。

二十多步,不到三十步的距离,一只高一米多,长两米多的庞然大物,他居然射偏了,敢信?

将青铜剑拔出,张仲看了一眼前后腿都受了严重伤势,还在努力向前爬动的花豹。

脑海中突然闪过了一个想法。

不知道秦国,有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

有个屁呀?

是豹子的皮毛不值钱,还是豹子的肉不好吃?

在这个地广人稀,野兽横行的时代,法家那群人就算是闲得蛋都碎了,怕是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情来吧?

左手将重盾再次提上,张仲朝着这只险些杀了他的花豹走去,他要去杀了它。

“仲儿,猛兽伤重,必起搏命之心。”张礁的声音自张仲身后传来,带着剧烈的喘息。“且用矛。”

张仲转过身,看见老人正一手持着长弓,一手握着长矛,站在不远处。

他的衣衫和须发上都沾满着露水,并且,还在拉风箱似的剧烈喘息,显得十分狼狈。

但在张仲眼里,这个老人,却着实帅气得紧,老帅老帅的。

离得最远的是他,来得最快的是他,射中花豹后腿的,也是他。

只能说一句,不愧是军中老卒,着实厉害。

“好。”张仲还剑入鞘,伸手接住老人扔过来的长矛。

豹兄,我来送你最后一程了。

随着张仲一步一步靠近,花豹开始露出它长长的犬齿,并发出低沉而嘶哑的咆哮。

“叫什么叫?”

张仲将长矛一转,用长矛的柄向下一敲,正中花豹的头顶。

“嗷~”花豹漂亮的卡姿兰大眼睛,被这一棍子生生敲出血来,发出了一声尖锐的痛呼。

脚下不停,花豹继续拖着伤腿移动,速度竟然还不慢。

张仲想了想,还是决定给它一个痛快。

他将盾牌丢在一边,双手握紧长矛,打算给它致命的一敲。

“吼!”眼见张仲弃掉盾牌,花豹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翻身一跃,竟然朝着张仲猛扑了过来。

张仲心中一惊,身形暴退,随着指甲划过皮甲的声音响起,张仲抬腿就是一脚,将这足有几百斤重的猛兽踹出十几米远。

肉体撞击悬崖的声音中,花豹口鼻溢血,浑身抖动,发出低低的哀鸣声。

眼见,就要不活了。

张仲这才低下头,看向胸前的皮甲。

那里,有五条长长的抓痕,一滴滴血液正在沿着抓痕渗出,这秦军制式的甲胄,足足两层,竟然都没有完全挡住那花豹的爪子。

大意了。

为了不破坏皮毛,干了一件蠢事。

“死了?”张礁走上前来,看了一眼悬崖边上的花豹,随口问了一句。

“嗯,死了。”

老人点了点头,将长弓挂回腰间,朝着花豹的尸体走去,张仲注意到,他的脸色很是难看。

“叔公还好吗?”

“无妨,只是之前跑得急了些。”张礁摇了摇头,站定在花豹的身边,想了想,对着张仲说道。“你且过来。”

张仲走到张礁的身边,却见得老人将花豹后腿的箭支拔了出来,放进了他随身的箭囊,并伸手在张仲的箭囊当中摸了一支。

噗的一声,将其插在了花豹原本的伤口上。

???

这一顿操作,将张仲弄得有些迷糊,他正准备开口询问,却被跑来的炭的声音打断。“仲哥儿,发生了何事?”

张仲回过头,见得炭全服武装,已然到了篝火的旁边,而他带着的亭卒,却落了他不下百米。

这身体素质,差距有点大啊!“有一只豹袭击了我,已经被我杀死了。”

炭急速上前,走到张仲和张礁的身边,他低头看了看身长两米有余的花豹尸体,倒吸了一口冷气,惊叹的说道。“这花豹,可算得上是半只异兽了。”

不等张仲开口问异兽是什么,他就再次说道,语气中带着十分的佩服。“仲哥儿当真勇武过人,如此,已称得上张擒豹了。”

张擒豹???

不行,赶明儿我就上山去打只老虎。

改外号叫张擒虎。

三人随意聊了几句,双桥亭的人才走到花豹的尸体旁边,他们看着两米多长的花豹,也是发出阵阵惊叹。

双桥亭的亭长,更是由衷的夸赞道。“仲哥儿之勇武,军中锐士恐怕也有不如。”

一个亭卒也附和到。“这当有十人不挡之勇啊。”

“有仲哥儿在,群盗何族惧之?”

一声声的夸赞,让张仲很有些不好意思。

但同样,也有些自得,心中暗道,尽管夸吧,让我在一声声靓仔当中迷失自我吧!

直到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起。“大晚上的,一只野兽,你就把我们全叫起来了?”

那是白石亭的亭长,他此时正指着求援的中年亭卒,大声的骂到。“不知死的隶臣,打扰了乃公睡觉,若是汝在我手下,我”

“便是在汝手下,你却要如何?”炭的声音极大,宛如一只发怒的猛虎,他越众而出,大声说道。“军法言,夜起三军,过时不到,衣甲不整者,斩。”

炭拔出长剑,向前猛踏数步,直走到了他的身前。“汝信不信,我就算此时杀了你,汝的头颅,也只是我的战功。”

白石亭的亭长茂,被吓了一大跳,他连退数步,远远的离开了炭的身前,呐呐的说道。“一只野兽也要尽起?”

“以盾为号,听者尽出,这是贼曹掾的命令。”炭怒目圆睁,须发皆张,对着茂吼道。“你的盾呢?”

“我我”茂结巴了一阵,硬着头皮说道。“没带。”

“衣甲不整,你说我杀不杀得你?”

茂脸色巨变,却辩驳不得,只能俯身认错。“是茂之过,炭公恕罪。”

炭的脸色微微缓和了一点,但还是掷地有声的说道。“再有下次,我便杀了你。”

茂也不敢狂妄了,只低声应是。“唯。”

张仲听得一愣一愣的,便小声对着身边的老人问到。“叔公,亭长说的是真的?”

“假的。”老人脸色不变,淡定的说道。“诈他的。”

张仲:

44,终于有肉吃了

“这东西,浑身是宝。”

次日中午,张仲刚醒,还来不及看自己身上,处理过的伤势好没好,就被张礁拉了过来,站在他的身边,看他炮制那只死去的花豹。

他剥开花豹的皮,指了指其腿上的筋。

“它的筋,可以用来合成弓臂,使得弓弹性更佳,力道更强。”

合成弓臂,这东西难道不是用来做弦的吗?

难道我又被电视剧骗了?

也对,以前见过的军用弩,弦也不是用动物筋来做的。

管他是不是被骗了,这种太过于常识的问题,张仲也不打算去问了。

他毕竟不是百工,这不是他所应该关心的问题。

“若是早几日杀死它,我们就可以省下来一甲了。”

张仲点了点头,接过话头,问道。“若现在以此筋补给县兵曹,也不行吗?”

“行文,你表兄已经递上去了,便不能改了。”

“原来如此。”

“不过,豹筋比牛筋要贵上许多,等制好以后,卖与县上大夫,说不得还能赚上不少。”

“至少贵出一盾。”炭也起来了,他正端着一碗刚刚煮好的羹,一边喝着一边揉着眼睛。

好一会儿,他才接着说道。

“那么大的花豹,可不好对付,仲哥儿昨日是如何杀死的?”

张仲正准备开口说是自己叔公射中了它的后腿,却被老人抢先了一步。

“没看到伤吗?”

“是一脚踹死的。”

随后,老人又说。“你昨日也来得太慢了些,我去时,仲儿连发两箭,都要把那豹子射死了。”

“你还没到。”

张仲张了张口,最终什么也没说。

他已经明白了老人昨天换箭的意思了,老人是想让别人以为,那只花豹是他独立杀死的。

“我已经很快了,没看茂那小子都什么时候到的?”

随后,就是一阵相互拆台。

张仲插不上话,就准备过去吃饭,刚走几步,就看到了昨天一起防守的亭卒。

他端着一个硕大的盆子,朝着张仲走来。

“仲哥儿,你的羹。”

“多谢。”

“该道谢的人是我。”中年亭卒将羹递到张仲手上,感激的说到。“若是上半夜是我巡视。”

“说不定已死在那花豹的口中了。”

这确实是事实,张仲听力比一般人要强,也直到那花豹快要到头顶才反应过来。

若是换成身边这个亭卒,多半是跪了。

不过,还有一个更大的可能。

“若是你,你就不会去看了。”炭在不远处笑骂了一声,随后对张仲说。

“仲哥儿若有闲暇,不如与我学些字。”

这是个好主意,张仲早就想这么说了,但一直不好意思开口。

此刻,由炭主动提出来,他没有丝毫的犹豫,顺着杆子就往上爬。

“那就有劳亭长了。”

“说这些作甚。”炭笑的十分和蔼。

“我与你叔公乃是生死的交情。”

“若非我每日不得闲暇,当初他也不会找三老了。”

吃饱喝足,又是一个美妙的下午,张仲取出兵器,开始继续练武。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相比起聊天打屁,练武倒还更有意思些。

这一练,便是大半个下午。

直到天不太明亮时,张仲才放下兵器,找炭学字。

学字的时候,张仲将秦国的字与后世的字,一个一个的对应,认起来倒是很快,但试着书写时,却出现了问题。

因为,秦国此时的字还是大篆(zhuan),笔画极其复杂,十分难写。

往往前面写出来,后面就忘了一两笔。

但尽管如此,也让炭十分惊讶了。

“仲哥儿学字如此之快,当时乡三老,为何不愿教你?”

张仲脸色尴尬,一笔带过。“我打了三老家的孩子。”

“哈哈哈,三老也太过于小气了,孩子间的打闹算得什么事?”

如果你孩子,被一拳打掉了五颗牙齿,还被掐死了一条老狗,并且自己还差点被打了,你估计也不教了。

这一学,又是两个时辰。

直到老人在火上,将花豹的肉都烤好了,张仲才停下来。

伸手接过老人递来的青铜剑,张仲看了一会儿上面略有些焦的肉。

内心中,可以说是感慨万分了。

他来到秦国足足一个多月,除了一只小麻雀,这是第二次吃肉。

多可怜。

前世哪怕猪肉再贵,也不至于一个多月吃两次啊!

将肉吹了吹,张仲一口咬下。

有点柴,还没有调料,腥味很重。

更重要的是,没有辣椒,失去了烧烤的灵魂。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肉。

真香。

“这即将成为异兽的花豹,肉可是大补,仲儿,你要多吃些。”张仲手上的还没吃完,老人就又递了一块。

张仲嘴中嚼动着,含糊的问道。“异兽是什么?”

“异兽这东西。”炭用长剑割下一块腿肉,见得张仲发问,想了想说道。“说来话就长了。”

“但简单来说,就是体型超乎寻常的兽类,常见的,有蛮牛,鬃猪,虎猫。”

“花豹,倒是少见。”

“主要是寻常见到。”老人也接过话头,夸赞的说道。“一般猎人也捉之不得。”

果然,这就是一个变异的世界,连动物都变异了。

之前想的,去打只老虎换个外号的事情,大概是要重新考虑一下了。

绝不是因为怂,主要是要做好准备。

毕竟,花豹都能长到两米多长,并且听他们的语气,还有更大的。

那么,老虎这种东西,怕不是可以长到四五米。

“似这等花豹,其实,还不算难以对付。”

“军中锐士,持弩,可轻易杀之。”

你给我一把弩,我也能杀。

张仲想起了自己射偏的哪一箭,若是有弩的话,恐怕那一箭,当时就能要了这花豹的命,他也不会受伤。

炭也跟着说道。“他如今体型已超出寻常,若等得一两年,长得更大些,便难以杀死了。”

“那时,便可称得上是十人不挡的异兽了。”

十人不挡。

再往上,是不是百人,千人?

跟老人口中的猛将划分很类似啊!

这就是这世界对于力量等级的划分吗?

当真是简单粗暴到无法形容。

45,秦律

第三日,晚上十点左右,张仲停下了写字,站起身,准备给炭道谢。

却被炭一把拉住,他指了指地面,示意张仲坐下。“今夜,我教你到丑时末。”

“你熬不熬得住?”

张仲双目一亮,熬夜什么的,对于他来说,完全不是事。

如果不是因为炭要睡觉的话,他能每天学到天亮。

毕竟,学习使人快乐。

学习使人废寝忘食。

“熬得住。”

炭点了点头,开始在地上写一些张仲还没有学过的字。

“亭长今夜为何睡得如此之晚?”

炭手下不停,一个个篆字开始在地上呈现,他头也不抬的说道。“今夜,是茂那个小子守夜。”

“我放心不下,便与双桥亭亭长两人,分别值守。”

“以免那个什么都不会的孺子,误了大事。”

原来是这样。

“仲哥儿若是到了丑时,还熬得住的话,可以找双桥亭的亭长石木。”

“他到时候应该已经起来了,你可以让他教你。”

还有这种好事,那必须熬得住啊!

修仙使人青春永驻。

修仙使人长生不老。

学字的途中,炭时不时就会望向山下的篝火,以免真的发生什么意外。

而张仲就轻松多了,他只需要好好认字写字就行,若是真的有意外,身边的炭会叫他。

学习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张仲这边还没有什么感觉。

那边,双桥亭的亭长石木,就已经醒了。

张仲其实很佩服他们的生物钟,说几点醒就能几点醒,也不知道身体机能是怎么判断的。

石木整理好甲胄,走到火堆旁边坐下,他先看了一会儿张仲写的字。

再看了看炭写的字,方才笑着开口。

“盗律都写到这里了?”

是的,炭教张仲写的字,都是从盗律里面抄下来的。

让他在学字的时候,能顺便背下来整篇盗律。

可以说是用心良苦了。

“那是因为仲哥儿学得快。”

“是学得快。”对于炭这句话,石木十分赞同,他知道张仲初学时的水平,也知道他才学了两天。

这样的学习速度,比起他当初学字时,要快了太多太多了。

“比我当初,快了数倍还不止。”

“哈…”炭大笑了半声,突然想起别人都睡了,又憋了回去。“那接下来,就由你来教吧!”

听得此话,石木微微一怔,随后诧异的问道。“仲哥儿不睡觉吗?”

张仲立刻表示自己还可以学,并且精神状态良好。

“年轻真好。”石木感叹了一声,随后开始将盗律接着写下去。

张仲看了看石木的字,写得不算好看,但却算得上周正。

至少,不会让人认不出来。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的是,秦国的识字率,就封建王朝来说,简直到了恐怖的程度。

几乎只要是作为官吏的,都识字。

里长除外,因为不算官吏,并且,没有俸禄。

而这些官吏,还会教导其他人识字。

不过,不是无偿的。

这大概也是秦国,唯一一个可以光明正大收受礼物的方法。

以尊敬师长的名义。

这一学就到了凌晨五点,张仲仍旧神采奕奕,兴致极高。

但石木,却有些撑不住了。

他昨夜在山间防备,足足熬了一晚上,今夜又熬,着实是有些困了。

“亭长不若去睡,这里我来看着。”

正好多对比一下秦国的篆字,和后世的简体字之间的区别。

这大概也算是考古了。

石木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只是看了外面一眼,随后,低下头继续写着盗律。

“盗律快要写完了。”

“明天,你可以让炭教你一些不太常见的字。”

“并多记记这两天学的。”

“唯。”

石木放下木枝,拿起羊皮水袋洗了把脸。

洗完之后的石木,精神了许多。“为官不可不知法,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

“是故,盗律为秦法根本。”

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这是盗律开篇的第一句话。

不像后世把盗贼两个字放在一起,在秦国,贼是贼,盗是盗。

两者的律法,也是分开的。

区别在于,贼主要是指那些杀人,放火,危害社会治安的恐怖分子。

比如这次要抓的那些蛮人,其实就属于贼,罪名是贼杀官。

不过,为了不引起乡民的恐慌,类似的情况,亭长们一般说的都是群盗。

而盗,则是指的小偷,和强行闯人家中,盗窃东西的人。

眼见得石木很是正式,似乎要说些什么,张仲便停下了书写,认真听着。

“我且考考你。”

“亭长请说。”

“人有桃,甚美,路人馋之,摘五,主见,何罪?”

有人因为别人家的桃子长得好,就摘了几个,被主人发现,报于亭上,该怎么处罚?

“不盈五人,不盈六百六十到二百廿钱,黔为城旦。”

不像后世的小偷小摸,被逮住只是行政拘留,甚至,只是批评教育。

在秦国,小偷的罪名就要严重得多了。

单独偷窃,一钱以上,不足220钱,就要被罚去修城墙。

刚刚学到这里得时候,张仲就想问一句周某。

敢不敢来秦国偷个电瓶车?

当然,这是个笑话,秦国没有周某,也没有电瓶车。

石木点了点头,接着问道。“有商一人,被盗,言失钱两千,捉,得钱八百,查,商端诈,问,盗何罪?商何罪?”

有一个商人,被偷了钱,说自己丢了两千,捉到贼人,搜得账款八百,经过查实,是商人故意说了假话,问商人什么罪名,盗贼什么罪名。

“商端为,罚两甲,盗黥劓以为城旦。”

秦国的法律极其细致,对于告发人产生的诬告,是有一个故意与非故意的考量的。

这条答问当中,商人是故意加钱的,所以,会被罚款,如果不是故意,比如只说被盗了千钱,与基本事实大致符合,也不是故意加钱,就是无罪。

这就是“暴秦”的法律,严苛而又尽量保证公平性。

“有”石木回头看了一眼山下,正准备继续问张仲,却猛然间再次回头。

随后,他整个人一怔,对张仲说道。“你看那里,是不是个人?”

46,夜袭

青铜剑敲击盾牌的声音响起,这声音来自于石木,他并没有等张仲回答,便直接敲响了盾牌。

张仲急忙起身,将盾牌,长矛抓在手中,越过火堆,朝着山下跑去。

与此同时,不远处的山洞中,也冲出了两道身影,那是合甲而睡的炭,和张仲的叔公。

紧接着,石木也停了敲击,收起盾牌,与在山上守备的茂,一起向着山下布防的位置跑去。

山道难行,夜间的山道更难行。

但张仲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身体素质都超过常人。

平衡性十分良好的他,在这走过不少次的路上,倒是也不虞会摔下去。

一阵奔跑之后,到得山下时,前夜,张仲所在的石头边,正躺着一个亭卒,睡得甚香。

张仲看他时,他还在咂嘴。

情况紧急,张仲也不去管他,继续向着火堆跑去,他此时,已经看到了那个人影。

那是防守的另一个亭卒,正躺在火堆附近的地上,生死不知。

“仲儿停下。”

张礁的大喊从身后传来,张仲连忙停下脚步,等着身后的老人和几位亭长的到来。

“举盾,上去看看。”炭将手中的盾牌举起,一马当先朝着火堆走去。

张仲将老人挡在身后,用青铜盾护住他的头胸,紧紧跟随着炭的脚步。

到得火堆,张仲才发现,那名亭卒,面向火堆那一面,有一个不太宽的伤口,捅破了皮甲,血液流了一地。

炭脸色极其难看,他蹲下身,将手中的盾牌放下。“帮我戒备四周,我来看看。”

张仲身躯半蹲,依言用盾牌挡住炭的上半身。

炭先是伸手探了探亭卒的呼吸,并用手指拉开了他的眼睑,随后沉闷的说道。

“已经死了。”

“看伤口,应该是匕首一类的武器,自前胸透入心脏。”张礁摸了摸亭卒的伤口,并顺手在死亡亭卒的嘴角擦了一下。

“有水的痕迹,他曾被人捂住了嘴。”

“剑未出鞘,有控制的可能,行凶者当有两人以上。”

“应当正是我们要找的,杀官的贼寇。”

一直看着地面的石木也插了一句。“地上有脚印,其中一个行凶者,身高当不盈七尺。”

“另一个,是身高八尺余的高大汉子。”

三个老行伍,你一句我一句,说出了许多的线索。

以至于,让张仲听得一愣一愣的。

他不禁内心惊叹,秦国的刑侦学,已经发展到这种地步了吗?

连普通的亭长都能看出这么多东西?

这还没完。

张礁看了一眼山道不远处的一块大石,眼神深邃的说道。“这火堆,燃的不对位置,贼人当是躲在这里袭击的他。”

“当真该死。”炭转头看了一眼茂,声音低沉而沙哑,饱含着强烈的怒意,但终归还是忍住了。

“眼睛未变,身体尚温,贼人定然未曾走远。”

“两人一队,找!”

“你。”炭伸手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亭卒,喝道。“去矮山烧坡。”

“唯。”

众人各自取了火堆中的木头,四散开来,唯有那个睡觉的年轻亭卒,浑身发抖,连木柴都拿不起来。

张仲看了他一眼,知道他是因为什么而害怕,他犯罪了。

并且,是足以处死的大罪。

张仲也不可怜他,这人算是罪有应得,两人值守,同袍死了,他还不知道原因,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一手拿着盾牌,一手持着长矛,张仲跟随着手拿燃烧木头的中年亭卒,开始沿着山坡向下寻找。

不断向前的途中,张仲能看到身前的中年亭卒身体在微微颤抖。

“不用怕,有我在。”

“仲哥儿有生擒虎豹之勇,有仲哥儿在这儿,我自然不怕。”

中年亭卒应了一声,随后声音颤抖的说道。“就是,止不住。”

我懂。

张仲没有打趣他,这时候也不是打趣的时候,他只就着火光看向四周的草木。

蜀地冬天的草木极多,且极长,很容易躲人。

搜索起来,便须得极其仔细才行。

好在手中的长矛足够的长,只需要对着草木一阵乱捅,就可以防备对方躲在草木中暗算自己。

中年亭卒因为手中没有持兵器的缘故,很没有安全感,不过才走几步,他便又有些担心的问道。“贼人会不会分散逃了。”

“有可能,但我们也在分开追踪。”

其实,张仲心中知道,这些贼人多半是不太可能分开跑的。

固然,分开逃跑的成功率更大,但蜀地民风彪悍,且各亭各里,如今都有不少的壮年,一两个贼人散开,对于他们来说。

那简直是天上掉钱的好事。

还一掉就是二十八金。

而十个人就不同了,他们既然已经脱离了包围圈,只需要集中十人的力量,一路的民夫肯定不敢阻挡,只需要不停的逃。

很快,就能越过这些大小山脉,进入牙门山。

到时候天高地远,谁也奈何不得他们。

但张仲却不能这么说,前面的亭卒胆小如鼠,若是得知了自己一旦找到贼人,必然就是十个的话,恐怕,连火把都不敢打了。

一路前行,张仲和中年亭卒都没有选择固定的路线,而是不断的乱走,将附近的草木都搜索一遍,连树上也未曾放过。

但找了足足一刻钟,却毫无所获。

中年亭卒将木头倒过来,让火焰燃烧得更大一点。

做完这件事后,他小声询问张仲。“仲哥儿,贼人莫不是逃远了。”

张仲摇了摇头,没有回话。

他心中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石木几乎每写几个字,就会回头望上一眼。

从他当时发现异常,到所有人跑下去,最多不过一刻钟。

听起来似乎很长,但要知道的是,蜀郡冬天的夜,几乎是没有什么光的。

以蜀道的难度。

在不熟悉的情况下,不一步一步摸着走的话,不撞进田里,不磕在石头上,那简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贼人没有走远,也没有在附近,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了。

那就是那些贼人,还在山上,根本就没有下来。

张仲抬头看向高高的大山,越发坚定了自己内心中突然萌生出的想法。

因为,此时已经六点多了。

却没有响起野鸡的叫声。

47,冒进

佐证这件事的,还不仅仅之前张仲所发现的。

更因为他这一路走来,并没有看到任何脚印。

对手的心思,此刻已昭然若揭。

以袭击亭卒,来做为幌子,让防守的士卒以为他们已经跑了,分散开寻找,到得相距颇远的时候,再一举冲出来。

或者,更等到所有人都以为他们逃走了,再冲出来。

此时,这些贼人,在张仲眼里,已经不是想象中什么都不懂的民夫。

他们当中,极可能有参加过战役的老兵。

想到这里,张仲突然想到自己的叔公,以及炭,石木两位亭长,他们岂不危险?

“等等。”张仲轻喝了一声,却吓了身边的亭卒一大跳,他抖抖索索的转过身,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仲仲哥儿,怎么了?”

张仲抬头,看向那远比防守地点还要高的悬崖,这几乎两百米的高大悬崖,就算是结绳,也悬挂不下来。

这里,不值得搜了。

“回去。”

“唯。”亭卒转过身,再次走在前方,许是因为要去的地方人多点,他倒是没那么抖了。

很快,张仲再次回到山坡下方,还没有到火堆,就听见一个极小的声音在喊他。

“仲哥儿,过来。”

张仲微微一愣,不等他反应过来,那个声音就接着说道。“咸,汝拿着火把往远处走,之后挂在树上再回来。”

咸微微一怔,随后转身向着另一个方向寻去。

直到这时,张仲这才听出,这个压低了的声音,他的主人是谁。

滴水亭亭长,炭。

张仲沿着声音所在的位置,慢慢摸索过去。

没多久,他就走到了炭所在的位置,借着天空中才开始微微泛起的光亮,张仲看见了这里所聚集的人。

炭,张仲的叔公张礁,石木,加上张仲自己。

总共四个人。

张仲大约猜到了他们在这里做什么了,但还是询问了一句,确定一下。“你们不是?”

“刚刚查找之时,路上无贼人脚印,草丛无践踏痕迹。”

“贼人多半未出,便是出,也未曾尽走。”

果然,他们也发现了这一点,秦国的官吏,当真可以说是抓捕犯人的行家里手了。

“那我们?”

“等。”

等了一会儿,几人没等来贼人,反倒是茂带着三个亭卒回来了。

“叫他不叫?”炭随口问了一句,然后四人面面相觑,有些拿不定注意。

但很快,就不用拿主意了,因为茂已经走到了火堆旁边,蹲在地上,看着已死去的亭卒。

而侧对着张仲他们的脸上,脸色极其的难看。

至于那个曾经睡觉的亭卒,此刻脸上全是红肿,似乎被其他人打了一顿。

私斗,要是这会儿出去,应该可以把他们全抓起来了。

刚刚学完盗律的张仲,有点条件反射,就像是小时候学完勾股定理的时候,看见个三角形就想算一算。

此时,他也同样是这样,就想找个犯法的,抓一抓。

“如此,也好。”石木突然开口,他的神情在黑暗中看不清楚,但声音却很淡然。

“若全走了,贼人说不定还不信。”

“也是。”炭附和了一句,彻底打消了叫茂过来的心思。“叫他过来反而误事。”

炭话音刚落,就听见铮的一声脆响,是箭支和青铜盾交击的声音。

随后响起的,是茂愤怒的暴喝。“早知道你们这群贼人没有下山,纳命来。”

不过刚刚喊完,茂就一马当先,带着三名持火把的亭卒,向着山坡之上冲去,很有些冲阵猛士的味道。

炭愣了好一会儿,才发出一声气急的怒骂。“竖子。”

“尽坏我大事。”

尽管怒骂出声,炭还是不得不冲出去,见死不救是犯法的,更何况是同袍,那就更加严重了。

所以,哪怕再看不惯,四人也不得不跟上去。

途中,张礁轻声对着张仲说。“茂不得不如此,他伍中已死一人,若不得贼首,他全伍皆要受罚。”

“但他不等同袍,如此冒进,却是军中大忌。”

张仲点了点头,将盾牌紧紧持住,朝着山坡奔跑。

“山中树多,矛不好用,先弃之。”

四人皆丢下长矛,拔出长剑,速度再次加快。

但他们才不过跑到半山腰,茂就带着两个亭卒向下跑回来了,他们神情惊慌,面如土色,连盾牌都丢了,只亡命也似的跑着。

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巨大的轰鸣声。

张仲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被一只手抓住,拖了个翻转。

“有滚木!!!”炭发出一声大吼,随即转身,拉着张仲就往山侧的悬崖跑去。

临走之前,他对着正在奔跑的茂三人吼道。“丢掉火把。”

话音刚落,就是一阵箭支破空的呼啸。

两个亭卒发出痛呼,栽倒在地,顺着山坡向下滚去。

茂手中没有火把,目标不太明显,只肩上挨了一箭。

他虽然智商不高,但军事素质还算过硬,没有丝毫停留,连滚带爬的跑到悬崖壁,随后才捂着肩膀,缓缓蹲下身子。

而张仲这边,还未曾跑到悬崖,身边的炭就发出一声痛呼,

张仲心中一惊,以为炭也中了箭。

“不要管我,我旧伤发了。”

怎么可能不管?

长剑来不及插回鞘中,张仲便往嘴边一送,用牙齿咬住,单手一揽,将炭整个夹在腋下,朝着悬崖继续跑去。

“仲哥儿,你还年轻”

张仲嘴中咬着剑,不好回话,只不停迈动着脚步,向前奔跑。

“炭,汝休得啰嗦。”

老人的声音在左近响起,他的奔跑速度向来很快,比起张仲这个年轻人也不差太多。

就在即将抵达悬崖边上的时候,一根巨大的木头,朝着张仲撞了过来。

张仲将牙齿咬得崩崩作响,深呼吸一口气之后,奋力一脚。

巨木发出一声闷响,张仲从脚尖到脚掌,整个一疼。

随后,巨木便转了方向,朝着另一边悬崖滚去。

再跑了十余步,张仲终于到了悬崖,他将炭放下,看了看身边,老人和石木都在,才缓缓松了口气。

“年轻怎么了?”张仲将长剑再次握在手中,对捂着左胸的炭说道。

“吾虽幼,却也不舍同袍。”

48,triple kill

一根根巨大的木头,从张仲身边滚过,他靠着石壁一动不动,除非实在避不开,才站出去给它一脚。

滚木不多,只有七根,很快便过完了。

紧随滚木之后的,是十来个在微光中只有大致轮廓的黑影。

光线不强,张仲看不清他们的模样,但却能看出他们的体型,颇为壮硕。

看了一眼山下被射翻,又被滚木击中,倒伏在地上,生死不知的两个亭卒,还有中了一箭,被滚木擦了一下,正在低声哀嚎的茂。

张仲心中,恨不得把这个坑爹的货活活掐死。

本来设伏等贼寇下来,再一举击破。

好好的布局,全都被这个坑货给毁掉了。

若不是他贪功冒进,自己和叔公等人,根本不会上来。

也就不会被滚木将自己四人,与山下的亭卒们分开。

并且,之前那一场滚木,要不是张仲神力惊人,估计他的叔公和两位亭长,都得死在滚木之下。

就算不死,像这货这样擦伤一下,之后再以三对十,那也是稳输的局。

哪怕是现在,张仲几人完好无损,仗也一样难打。

不仅仅因为人数上的差距,还因为,那些贼人携带有长矛和戈戟之类的长兵器。

而张仲他们,用的却是六十多公分的青铜剑。

“挽弓。”随着老人一声令下,张仲将青铜剑插在地上,拉开了长弓。

“我之过也。”炭努力将弓拉开,左胸的伤势疼得他额头都在冒冷汗,但还是坚持说完。“不当弃矛。”

“不弃,就死在滚木之下了。”张仲松开右手,弓弦的脆响声中,箭支正中敌人胸腹。

其余三人的箭支也差不多,他们都是老行伍,二十多步的距离,哪怕只有一个轮廓,也不会射偏。

然而,敌人却只倒下了一个。

其他三名中箭之人,就在张仲懵逼的眼神中,胸口插着箭支,继续向着山坡下方跑来。

“举盾。”炭没有惊讶,立刻就下了另一个命令。

四人半蹲在地上,以盾牌遮住自身大半,然而一声脆响之后,竟只有一箭射中了他们的盾牌。

这命中率,不高啊!

张仲起身,此时,双方都已经来不及再射第二轮了,因为他们和贼人之间,相隔已不足十五步。

这种情况下,无论差距有多大,都只有一个办法了。

狭路相逢,勇者为胜。

炭也和张仲是一样的想法,他右手将长剑高高扬起,发出一声大吼。“岂曰无衣。”

张仲,张礁,石木,尽皆出声。“与子同袍。”

受伤颇重的茂,也发出了一声同样的高呼,随后拖着伤体朝着贼寇迎了上去。

双方迅速接近,到得还有五六步的时候,张仲才勉强看清这群蛮人的装束。

他们,穿着秦军制式的盔甲,手中持着长矛戈戟。

并将盾牌绑在了胸口,这也是之前为什么中箭不倒的原因。

除了额头上抹着鲜血,和盾牌比较怪异之外,他们看起来和普通秦卒没有任何区别。

但此时,却不是观察那么多的时候,贼人已经离张仲不足五步了。

与张仲正面相对的,乃是一个持戟的贼人。

这时候的戟,还不是后世的青龙戟和方天画戟一类的兵器。

而是,纯粹的以戈和矛合在一起的,最原始的戟。

“铛。”一声青铜的脆响,张仲原本还有些忐忑的心,瞬间安定了下来。

原来这贼人的力气,竟然如此弱小。

别说比之前杀死的花豹,就连里中的丑夫,他也比不过。

张仲将盾一侧,让戟刃顺着盾牌面划过,随后欺身上前。

那贼人心中一慌,连忙将长戟后拖,戟上长长的戈刃,正对张仲的后背。

与此同时,一柄长矛,直突张仲前胸。

这贼人,近身了不弃长戟拔剑吗?

呵,愚蠢。

张仲低低的骂了一声,左手抬起,将戟杆往腋下一夹,青铜长剑同时猛力一挥,正中刺过来的长矛。

脚下不停,张仲向前连踏数步,持戟的贼人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手中的戟杆撞得失去平衡。

随后,在他惊恐绝望的目光中,张仲的大脚向下一跺。

这一脚,张仲用了全力。

他的力量到底有多大,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以至于轻盾发出了一声不堪重负的脆响,青铜盾面被整个崩碎,木头炸开的碎片中,一阵噼里啪啦的骨骼断裂声随之响起。

那贼人的胸腔,竟然被他整个踩炸了,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死在了冰冷的泥地上。

原来杀人这么简单?

不容细想,一柄长戈就直突张仲头颅,之前被击开的长矛也同时刺了回来。

与此同时,还有另外两把长戟也照着张仲当头砸下。

这些贼人,几乎出了一半人来对付他一个。

情况危急,以盾牌的防御面已然防御不住,张仲索性将盾牌整个向前一扔。

砰的一声炸响,持戈的贼人被这近百斤的盾牌整个砸飞。

左手握住刺来的矛柄,张仲推着他不断前进,直到两柄长戟的戟杆砸在了他的肩上。

近身了,三位,受死吧!

左手用力一拽,持矛的贼人受不住张仲的巨力,长矛被整个夺了过来。

他脸上一慌,转身就要逃跑。

张仲将长剑往地上一插,右手握住矛柄,身躯一转,长矛便好似棍子一般横扫出去,正中贼人腰间。

这一棍何其之重,以至于木质的矛杆竟然承受不住,崩成两截。

而那贼人,更是整个腰部都被张仲完全打碎。

将手中断掉的矛杆扔开,张仲拔出地上的长剑,正要上去给两个持戟的贼人一人一剑。

却感觉腰间一疼,自己却先中了一剑。

他低下头,面前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身高不过五尺左右的样子。

还有这么小的贼人?

战场之上容不得犹豫,张仲也不细想,抬腿就是一脚,却被那小孩躲过。

早有预料的张仲,左手一抓,便抓住了其肩膀。

随手往下一按,只听砰的一声,小孩整个被按翻在地,一动不动。

肩上的长戟随之一松,张仲抬起头,将长剑紧握,正准备继续迎战。

却发现那两个持戟的贼人,竟然并没有拔剑,而是头也不回,大呼小叫的向着山下跑了。

49,锤,棍,不可力敌

贼人总共不过十来个,张仲杀了三个,弄晕了一个,吓走了两个,眼前便彻底空了。

而此时,腰间短剑造成的伤势才开始生疼。

低头看了一眼,那短剑捅穿了两层皮甲。

所幸小孩力气并不算太大,张仲的筋骨亦十分强健,并未伤得太深。

但还是很疼。

至于那两个跑掉的贼人,他是不打算去追的。

不仅仅因为他腰上有伤,还因为,山下有着六个亭卒。

张仲咬了咬牙,忍着疼痛将沾满血沫的盾牌提起。

不过刚刚拿在手中,就听见一声大呼。

“仲儿,小心。”

张仲来不及细想,将手中盾牌一举。

宛如寺庙撞钟般的声音,震得张仲耳朵嗡嗡做响。

而左手上传来的巨力,也让张仲连退数步,险些摔到在地。

嘶!

好大的力气。

张仲稳住身形,看向之前所在的位置,那里,有着一柄青铜所铸的兵器,外形十分怪异。

就像是,一个多边形球体,上面穿了一根棍子。

这外形张仲并不陌生,这是长柄大锤。

他之所以觉得奇怪,只是因为……

秦国有这种兵器?

且不管有没有,刚刚那一击,很明显就是这个大锤造成的。

张仲念头一转,心中浮现了一个想法。

“这种重兵器,好像比剑更适合我。”

微微动了动左手,将盾牌调整了一下位置,张仲感觉到小臂有些生疼,应该是被砸伤了。

但他并不在意,他现在在意的,是那个对手。

这是他第一次遇到,能在力量上和他一较高下的对手。

那是一个极其魁梧的壮汉,他身高足足八尺有余,双臂横生的肌肉将冬衣完全撑起,宛如以前张仲见过的斯巴达雕像,穿上衣服的版本。

不过,此时,他似乎也并不好受。

因为,他的右手正在滴血,那是刚刚被大锤上的反作用力震开时,虎口崩裂所造成的伤势。

壮汉看了看自己的右手,再看了看张仲稚嫩的脸。

“好力道,后生,你多大年纪?”

张仲没有回答,握紧了右手的长剑,向着前方猛冲过去。

想拖延时间恢复体力?

门都没有。

壮汉也不再问,右手握住锤柄,向后一拽,同时,身躯向前踏出半步。

右手一抡,伴随着腰部的扭动,那不知多重的大锤便向着张仲当头砸下。

壮汉这一砸,将张仲整个人惊得冷汗都下来了。

似这等重兵器,在砸下时候的力道,要远远超出使用者本身的力道。

尤其是,这壮汉无论是挥锤的时机,还是落锤的距离,都把握得极其准确。

正是张仲冲过来,逃避不开,而又正在锤头之下的时候。

“单手挡不住。”

张仲脑海中浮现出这个念头的同时,右手已然弃了长剑,举起盾牌。

比之前还要响亮的金属交击声中,张仲整个脚底都陷进了泥土。

而左手小臂,更仿佛针扎也似的疼。

但好歹,是挡下来了。

而在砸下的同时,壮汉就放开了锤柄,以避开反震的力道。

随后,他再次接住锤柄,双手同握,身躯一转,大锤便横击向张仲的腰间。

强忍着腰间伤口的疼痛,张仲再次将盾牌下移,挡向这横击的一锤。

这一击的力道比之前下砸的要轻,但仍旧极其凶猛。

以至于张仲连退了十余步,方才止住脚步。

这期间壮汉亦如影随形,拖着大锤跟着张仲移动。

在他跟随张仲奔跑的同时,他右手不断在锤柄上调整位置,到张仲停下时,他已然再次握住了大锤柄的末端。

还来?

张仲看见这个姿势,整个人都不好了。

好在,这次张仲并没有前冲,身躯在没有冲力的推动下,张仲可以很容易的变向。

“待他砸到地上,抢了他的锤,或者,直接用盾牌砸死他。”

心中念头急转,张仲已经做好了放手一搏的准备。

然而,壮汉却再次出了张仲的预料。

在距离张仲还有两三步的时候,他身躯一转,将后背对准张仲的同时,右手划出了一个大大的半圆。

震耳欲聋的响声中,张仲再次立足不稳,撞在了身后的悬崖壁上。

胸口一闷,铁锈的味道从喉咙蔓延到嘴里。

张仲将血对准壮汉,猛力吐出。

壮汉丝毫不管,只微微眯起双眼,以免血液进入眼睛。

“后生,你勇武过人,我不敢留你,送你一程吧。”

说完这句话,壮汉改单手为双手,再次抓起大锤,就要趁张仲受伤,要了他的命。

崩的一声弦响,壮汉身躯一歪,大锤砰的一声砸在了石头上。

碎石划过张仲的皮甲,割出一条条白色的印记。

“是我,送你一程,”张仲双目圆瞪,以盾牌凸起处为尖,对着壮汉合身一撞。

壮汉肩上中箭,只来得及将锤的长柄横过来。

铛的一声脆响声中,他被张仲撞得倒飞了出去。

远远的摔在了山坡之上。

把口中剩余的血液吐出,张仲将盾牌从已经快要不能用力的左手,换到了右手。

脚步不停,他提着盾牌直冲刚刚爬起来的壮汉。

右手用力,猛然一砸。

壮汉将锤柄再横,挡住了盾牌,却被张仲一脚踹中了腹部。

嘴角溢血,身形暴退的途中,他将锤举过头顶,由上至下一砸。

铛的一声,正中抬起的盾面。

张仲发出一声闷哼,鲜血再次涌入了口中。

而壮汉受此冲击力的影响,虎口也再次崩开,沾满粘腻鲜血的锤柄,自他手中飞出,远远的落在地上。

宜将剩勇追穷寇。

张仲将喉咙口涌出来的血液尽数咽下,再次朝前追去。

那壮汉手中失了武器,却也不慌,只将脚在地上一铲,随后一踢。

泥沙碎石扑面,张仲不敢闭眼,亦担心冲过去时,盾牌挡住视线,被其攻了下盘。

只得将身躯微微下蹲,以盾牌挡住胸腹头颅。

叮叮当当的碎石响声中,张仲刚刚露出一点视线,就看见一只四十四码的大脚。

皮肉交击金属的闷响中,张仲再次后退。

眼角余光中,他看见壮汉翻倒在地,随后连滚带爬的起了身,抓起之前被张仲按倒的孩子,转身就朝着山下跑去。

50,抢功

都这时候了,你还想跑?

张仲疾步向前,连追数步,借着身体向前的冲力,他将手中的青铜重盾奋力向前一扔,十步之外,正中壮汉后背。

壮汉只来得及将左手上的孩子抱在怀中,便被砸得连翻了好几个滚,直到撞到石头,才勉强爬起来。

刚刚起身,他便噗的一声喷出好一大口鲜血,将怀中的孩子染了一身,嘴唇张了张,血沫不断涌出,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吾箭术不佳,但十步之外,以重物而投,百发百中。”

张仲先前再走得几步,伸手在地上捡起一把长剑,随后一步步朝着壮汉走去,他面无表情,丝毫不以此自傲。“汝,该死了。”

“是该死了。”壮汉此时才缓过气,他嘴中仍在不断的溢血,但还是伸手小心翼翼的抹了抹小孩身上的鲜血,却发现越抹越多,只得放弃。

“吾自以隶臣之身,入军以来,杀韩人甲士,足二十六人。”

“乃换得全族共免奴籍。”

可惜了,好一个甲士。

张仲内心感叹了一下,但面上却丝毫不为所动,敌人之间的惺惺相惜,不是一个正常智商的人应该做的。

那是高智商的人,才有的资格。

“今因小人之故,亡命于此,得遇汝这等豪勇之士。”壮汉开始无声大笑,脸上的表情不知是悲是喜,最终,他发出一声长叹。“天命!”

张仲仍在缓缓向前,丝毫不因为对方的话而有所动容,也不因为对方重伤而冒进,只握紧了右手中的长剑,步步为营,不打算给他任何翻盘的机会。

“咳咳!”壮汉再次吐出一大口鲜血,他用手捂住嘴,血液却顺着手指的缝隙一点点滴下,落在怀中孩子的脸上。

将怀中的孩子放在身后,他转过身,拔出腰间的长剑。“后生,送吾一程吧!”

“可。”

“阿爹!!!”孩子的叫声惊动了正要奋力一搏的壮汉,他低下头,看着刚刚醒来,爬到面前的孩子。

好一会儿,他才开口对张仲说道。“他未杀过人,身高不足六尺五寸,年纪不过十一。”

“吾只求你,不要杀他,以律法处置可否?”

“他刺了我一剑。”

“汝亦将死于吾手。”

壮汉点了点头,蹲下身,看向面前的孩子。“你会怪阿爹吗?”

小孩摇了摇头,脸上全是泪水。“阿爹,你在吐血。”

“可否答应阿爹最后一件事?”

“以后看不见了,不要害怕。”壮汉轻声说着,将长剑剑刃横过,正对准孩子的眼睛,他深吸了一口气,便要一剑割下。

张仲内心中一叹,还是不忍心,便抬起长剑挡住了这割下的一剑。“他的罪,将由县狱审之。”

“是死是活,律法自有结果。”

壮汉微微一怔,随后将手中长剑一丢,站起身郑重的对着张仲抱拳一礼。“花蛮白荼拜谢。”

“不要杀我阿爹。”小孩跪在地上,将头磕得砰砰作响,不过几下的功夫,就将额头撞出血来。“不要杀我阿爹,我可以做你仆人。”

“以后,不要想着报仇,战场上立功得爵,若是你母亲被捉了,你可换她回来。”壮汉看着小孩,眼中有不舍,有心痛,有后悔,最终,却只伸出了右手,一掌击打在了他的后颈。

小孩闷哼了一声,随即晕倒过去。

张仲闭了一下眼睛,随后再次睁开,将剑对准壮汉左胸,一剑穿心。

与此同时,自山下,一支利箭射来,正中壮汉脖颈,青铜箭头穿过壮汉喉结,差点碰到张仲的皮甲。

“嗬嗬~”壮汉跪倒在地,发出两声漏风的痛呼,随后头颅一歪,死在了张仲的面前。

谁干的?

张仲将目光投向山下,只见得有接近二十名甲士从山道下方往上,为首的两个甲士,腰间还挂着三颗人头。

这些人,没见过,是之前烧坡喊来的援军吗?

张仲不认识他们,也不好上去打招呼,只静静的看着他们一步步向着战场走来。

为首的甲士,看了看站在尸体前的张仲,眼睛微微眯起,而旁边另一个矮壮甲士却开口了。“那亭卒,吾等救汝一命,还不将贼人头颅速速割来。”

割来?

这是,抢人头?

都说秦国为了首级,同袍都可以刀剑相向,难道,今天被我遇见了?

张仲心中有些不妙,对方人数众多,要是动手,他可能刚不过。

正在思虑对策间,那为首的甲士似乎下定了决心,他语气和蔼,仿佛受人尊敬的长者。“汝下去候着吧,此地自有吾等处置。”

你处置,便是割掉贼人的头颅,抢我的功劳吗?

虽然心中告诫自己不要冲动,但张仲还是有些忍不住,不由得眼神微凝,一字一顿的说道。“这贼人,乃是吾亲手所杀。”

矮壮甲士与身边为首的甲士对视一眼,再次开口。“汝是何人?”

“杨树里上造,张仲。”

得到张仲的回答,矮壮甲士急行几步,几乎要冲到张仲的面前,他指着张仲的脸,大声呵斥,宛如张仲犯了十恶不赦的罪名。“汝既是上造,当知战场冒功的罪责。”

一步之内,我杀你不需要第二剑。

“汝既知罪责,也敢冒功?”张仲双目圆瞪,毫不示弱,硬怼了回去。“不怕军法处置吗?”

矮壮男子看了一眼穿过壮汉的长剑,再看张仲稚嫩的脸,突然换了语气,语重心长的说道。“战场冒功,这可是杀头的罪过。”

“吾等念汝年少,不与汝计较,且退下吧!”

站在不远处的其他甲士,亦出声附和。“亭长高义,孺子,你不要得寸进尺。”

“不然,狱掾处走一遭,丢了爵位是小事,恐折了性命呐!”

“正是,吾等远道而来,不因道途艰难而慢行,不因身体疲乏而不战,汝尚抢吾等首功,于心何忍?”

“于情于理,此皆不为人子所为,吾等念汝年幼,不知是非,饶汝一次,汝岂能以怨报德?”

张仲直接被气笑了,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在颠倒是非黑白,还说得理直气壮。

51,骑虎难下

“正是如此。”矮壮汉子拍了拍张仲的肩膀,面有得色,但语气却不受影响,十分诚恳的说道。“汝尚幼,有大好前程,不要自误啊!”

说罢,他伸手拔出长剑,就要去割壮汉的头颅。

铛的一声脆响,张仲想也不想的挡住他的长剑,质问道。“汝欲何为?”

矮壮汉子顿时一改之前的和蔼,他双目圆瞪,面带愤怒,圆圆的头颅凶相毕露,宛如被张仲杀死的那头豹子。“汝既不识好意,便休怪吾等将汝拿下了。”

“届时,在县狱掾处,却不似吾等这般好说话了。”

张仲心中不忿,但还不得不仔细考虑,他们如此多的证人,并如此有恃无恐,恐怕有后台在身,多半是不好相与。

为了一个首级,陷入官司,划得来吗?

秦国的律法虽然完整,但毕竟时代所限,有其局限之处。

毕竟,就算在二十一世纪,国外许多国家摄像头密布,各种高科技破案方式层出不穷,仍旧有冤假错案,有罪之人逍遥法外者不知凡几。

而此时的秦国,全凭人力破案,以最古老的证人证物判断,又岂能绝对公平公正。

要是律法执行不公,自己死了,也确实是划不来。

张仲正在思虑对策,心中甚至有些犹豫,要不要放弃这个人头,执行这个时代最常见的办法,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却听见了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起。

“仲哥儿有生擒虎豹之勇,岂要汝等来救?”

张仲定睛看去,却是那个胆小的中年亭卒,他身躯依旧在习惯性的微微颤抖,但脸上却无丝毫惧色,义愤填膺的说道。

“那青铜剑已穿胸而过,有没有箭支射其脖颈,都是必死,汝等是眼瞎了吗?”

其他张仲认识的亭卒,亦同时出声附和。“就是,仲哥儿勇力过人,前日里便于夜间生擒虎豹,汝等算得什么,还能救他?”

“挡得住仲哥儿一剑吗?”

“吾看,他们就是想要抢仲哥儿的功劳,才这样做的。”

众人七嘴八舌,开始对着矮壮汉子进行声讨。

“汝等。”矮壮男子没想到这些原本是隶臣妾和黔首的亭卒,竟然敢反驳于他,一时间,脸色变得十分难看。

他回过头,将所有亭卒都扫视了一遍。“是要与他一同入狱吗?”

亭卒们一时怯了,不敢再出声,唯有中年亭卒,他的身躯抖得更厉害了,但还是强自说道。“吾不过小卒,亦知廉耻,而汝身为亭长,竟如此不要面皮。”

张仲暗暗叫了一声好,并紧盯着面前的矮壮汉子,以防他恼怒之下,动手打人。

但张仲显然低估了秦律不能私斗的威慑力,矮状汉子即便脸色十分难看,却并没有动手的意思,只威胁着说道。“既如此,便报于狱掾,汝等得了腰斩之刑,却不要怪我。”

“那就狱掾处走一遭。”张礁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极其强烈的怒意。“汝等既欺吾家仲儿年幼,那就狱掾处再行分辨。”

“正是。”炭和石木两人相互搀扶,一瘸一拐的走来。“大秦的军律,正是为了治汝等这些。”

“贪功冒领之人。”

矮壮汉子眼睛眯了眯,目光将三人上下扫视了一遍,他本以为这三人,当已经尽数死在了壮汉的手中,但此时看来,竟然未曾死去。

亏那壮汉还曾是军中锐士,不想,竟如此无用?

如今,却有些不妙了。

但他念头转动之间,还是强硬的说道。“汝等执意至此?”

“执意至此又如何?”张礁毫不示弱,环于脸侧的须发,将他整个头颅衬托得如同老虎。“汝等敢欺少年,便正当如此。”

为首的甲士突然走了出来,他伸手拉了一把矮壮汉子,哈哈笑着圆场。“既是张公后辈,这颗人头,许是吾等误会了,便让与他吧。”

见得张礁同意去狱掾那里进行审理,而对面那为首的汉子,却怂了。

张仲念头一转,便明白了过来,原来,那两个亭长不是有后台,而是欺负他年幼,不懂,在用律法拿捏他。

以此,来夺取壮汉首级的功劳。

“哼。”矮壮汉子尤自低哼了一声,方才说道。“既然如此,便让与汝,也算是提携后辈了。”

呵!刚刚欺负我的时候,理直气壮,此时想算了就算了?

当我是什么?

面团吗?

“不劳两位亭长如此。”张仲踏前一步,直面这高大的甲士。“是非如何,狱掾自有分辨。”

矮壮汉子脸色一变,双目圆瞪,凶恶的面容几乎要碰到张仲的面前。“汝休要得寸进尺。”

“得寸进尺?”炭和石木相互搀扶着上前,他们脸上没有丝毫的惧色,淡淡的说道。“原本,就正当如此。”

“敢无视律法,便要做好受刑的准备。”

矮壮汉子这次不敢强行辩驳了,他额头见汗,伸手就要去拔壮汉脖子上的箭支,却被张仲一把抓住手腕。

他五指用力,直将皮甲捏得变形,矮壮汉子高声痛呼方才住手。

“不知亭长意欲何为?”张仲嘴角微翘,给了他一个微笑,语气平淡的说道。“便用力过了些。”

“亭长没受伤吧?”

矮壮亭长脸上的肌肉抽动了一下,眼中略有惧意。

他将左手握住右手伤处,明明疼得额头冒汗,脸上还不得不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无,无妨。”

“想破坏证物?”张礁将弓拉满,环顾了一遍在场的所有人。“按律,罪犯当场破坏证物者,即时杀之,无罪。”

炭和石木也将腰间的剑拔出,并靠在一起。“再有敢犯者,便葬身于此吧!”

原本布防剩下的亭卒,也紧跟着走到了张仲的身后,或将青铜剑拔出,或将戈矛横起,正对高矮两位亭长。

而他们的亭卒,却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

“这”此前以律法压人,却没想到现在作茧自缚,高矮两个亭长,相对而视,皆面有悔色。

然而此时,他们已然骑虎难下。

52,县贼曹

广都县是故蜀国都城,远比普通的小县要大了太多,更兼靠近成都平原,所以,他拥有着普通人数稀少的郡城的人口,足足四万余户。

是故,广都县的军政体系,便要比普通小县来得更加的复杂。

除了县令,县丞,县尉,这三个最高官员之外,县尉其下,还有着贼曹掾,兵曹掾,和数名百将。

县令其下,亦有户曹,仓曹,功曹,司空曹,金布曹,田曹,畜曹及百工。

县丞下,也有狱曹及令曹。

不过,仍旧是县级单位,所以,其上的所有称呼,都需要加上一个县。

这一天傍晚时分,广都县迎来了一队不同寻常的客人,他们前后皆有着十余名甲士开道,而中间还有数名甲士驾着牛车,车上运着兵器甲胄和尸体首级。

尽管广都县算是大型县城,城中甚至还有常备的甲士守卫,但带着人头和尸体的甲士却并不多见,以至于道路两边,许多衣着整齐的民众都进行了围观。

“这些首级,和那具尸体,就是这次杀官案的贼人吗?”毕竟是城市户口,他们对于县中发生的事情消息还是十分灵通的。

更有人大着胆子喊道。“那车上的甲士,这些人头都是你们砍的吗?”

不等车上的人回话,就有人怼了他。“是你砍的,杀人不敢去,问这么多作甚?”

围观的人发出一阵哄笑,随后,有人再次开口对着旁边的人说。

“听说那为首的贼人曾是吾秦国锐士,也不知道因何会杀官。”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听说是他族人干的事情,在里中围攻了前去捉拿的游缴。”

“以至于杀了人,他添为里长,必然连坐,便一不做二不休,欲抢夺武备亡入山林。”

张仲一边走,一边听着,发现这些城里人知道的事情,甚至比他这个捉拿贼寇的还要多。

不过想想也不算太奇怪,这个时代原本就缺少各种娱乐,更兼秦国的律法还对于喝酒,声乐,等等娱乐方式,进行了一系列严格的限制。

所以,秦国人的娱乐方式,便单调得令人发指。

除了每日间练武,做活,剩下的,就只有聊天打屁了,消息传递会这么快也不足为奇。

而这些限制娱乐的律法,带来的直接好处就是,秦国人耕作勤劳,粮草远较山东六国更多,更兼日夜习武,所以,尚武之风盛行,尤其崇拜强者。

便是贼寇的勇力,也会有秦人交口称赞,而不怕引起其他人的不满。

“锐士,整个广都也不多见,这贼人,可惜了。”

众人一阵附和。“如此勇力,是可惜了。”

他们对于强者的崇拜是发自内心的,哪怕对方是个贼,也惋惜于对方没走上正途。

张仲一边听着这些城里人崇拜的说着贼首的勇力,一边想着要是自己的功劳下来了,这些人该如何评论自己呢?

说实话,挺期待。

“县城感觉如何?”坐在牛车上的炭,拍了拍张仲的肩膀,他在缉捕那个壮汉时,手和腿都受了不轻的伤,到现在都不能走动。

与他一样情况的,还有石木。

而最惨的,莫过于茂了,他不但挨了一箭,被滚木砸了,还被贼首打成了重伤。

现在还起不来。

最倒霉的是,因为他贪功冒进,以至于四名亭卒身死,哪怕他自己斩首了贼人一名,可以免死,但不得盈论,削爵是肯定的了。

值得一提的是,牛车上守卫证物的甲士,却不是炭和石木,他们只是因为走不动,坐在牛车上而已,守卫的人,是乡上的游缴和求盗。

这是为了保证证物的安全,不会被动手脚。

张仲看了看连街的平房,和偶尔有两层的楼房,与后世对比了一下,违心的说道。“很是繁华。”

“那是自然。”炭没有看出来张仲的表情变化,十分同意的说道。“一般小城,广都能顶他三五个。”

“何止小城。”石木也加了一句,虽然他们不是城里人,但也有着对自己地域的归属感和骄傲。“普通郡城也不过如此的。”

一路说着,张仲等人继续向前,他们此来,所要去的地方,乃是贼曹。

也正是贼曹掾所在的地方。

尽管案件的审讯一般都是归属于狱曹的狱掾所管辖,但这毕竟是贼曹掾手下发生的事情,是故,需要先到贼曹,再视情况而定。

就职能而言,与兵曹负责训练和作战不同,贼曹主要负责的,是贼盗缉拿,维护城中及县内治安。

也因此,他们有着一部分与狱曹相近的权力。

毕竟,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在县狱曹(县人民法院)来审理。

县贼曹(县公安局)亦能进行。

是以,贼曹便有着专门的审讯室,和临时的羁押场所。

更有狱曹佐吏旁听,进行定罪和复议。

一路前行,张仲等人,很快就到了目的地,贼曹。

贼曹所在之地,是一个不小的宅院,这里有着常年值守的甲士,他们大多都是服兵役的少壮男子,亦有些爵位不高的老卒。

张礁来过广都县城,还不止一次,他看着前方占地不小的宅院,对着张仲说道。“这里便是县贼曹了。”

张仲点了点头,自前日里,他与那两个亭长结怨之后,他坚决要求让对方来县中审理,不仅仅因为他咽不下那口气,还因为,他想真正的看一回,秦国律法的处置流程。

是不是像后世那么严格,细致。

说白了,身为一个即将进入体制内的人,他就是想要看看秦国律法的执行力,和官员的风气,为以后自己如何做官,有一个详细的参考。

也想看看,这秦国,到底和后世传闻中的暴秦,有多大的区别。

在与门口守门的甲士交涉之后,其中一名甲士看了看张仲和张礁,再看了看正中间守护着牛车的游缴,还有最后的被告。

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随后开口问道。“汝等,是冒功案的自告和被告?”

“正是。”

53,法为天下之绳索

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甲士没有丝毫的为难和拖延,只对着张仲说了一声稍待,随后,便转身前往院内禀报去了。

而厅内,贼曹掾刚刚放下手中的竹简,他桌上还有着几卷相同的竹简,这些,都是昨天邮人骑马送过来的,关于冒功案件的始末,事无巨细,皆由游缴记下。

并且,其中两卷,还是自告和被告自己写的,对于自己所作所为的自行记录。

换句话说,就是原告的起诉原因,和被告的自行辩驳。

他这一天,已经将它们看了不止一遍了,事情的首尾经过,已然牢记于心。

“焕君,汝怎么看?”

年轻的狱佐焕将竹简再翻了一遍,略带嘲讽的说道。“利动人心,军爵律有言,杀魏武卒及胡服技击之士,为同职首级五颗。”(秦国没有这个律法,因为是高武,这些精兵更难对付,所以,我魔改的。)

“此足以升爵之功,有此事不足为奇。”

中年贼曹摇了摇头,笑着对焕说道。“吾不是问汝此事,而是以汝之见”

“何人说的是真话?”

焕定定的看着贼曹掾,足足看了好一会儿,方才缓缓开口。“是非对错,自有律法断定。”

“未正式审理之前,主官不得带有任何自身的判断。”他将竹简放在桌上,另外拿出一根空白竹简,一边刻着一边说道。

“法为天下之绳索,不可以有私。”

贼曹掾略有无语,但也算理解,这广都县中,狱曹中的官吏,只要是法家出来的,有一个算一个,全是这副生人不近的样子。

但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能秉公办案,不徇私情。

“贼掾。”有士卒在外低声叫了一声,得到贼曹掾的回答之后,方才开口说道。“告冒功之案的自告张仲,及为其所告之人,亭长尚,亭长葵,众多人证皆已至于门外。”

秦律规定,官员做事,当天的事情便不可以隔夜,所以,哪怕现在已经是傍晚,即将休息的时候。

贼曹还是认真对着甲士说道。“带他们去曹舍及曹狱,吾稍后会询问供词。”

“唯。”

士卒退下,朝着前门走去。

贼曹掾看了一眼旁边的狱佐焕,笑着说道。“焕君,该走了。”

焕将面前的竹简整理好,取了其中两卷空白的,递了一卷给贼曹掾之后,方才站起身,对着贼曹掾说道。“贼掾先请。”

贼曹掾打了个哈哈,这年轻人,永远是这样,把规矩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弄得自己在自己的地盘上,也觉得怪不自在。

但还不能说他,毕竟按照规矩办事,谁也说不得闲话。“那就同去。”

“唯。”

这边,张仲被禀报完的甲士,引路带到了一处小院,那小院十分幽静,地上更是有着不少落叶,在蜀郡的寒风中纷纷扬扬。

看起来,颇有些鬼片里,百年老鬼出没其中的感觉。

见到张仲盯着地上的落叶,带路的甲士笑着说道。“每日晨间皆有隶臣妾打扫,只是今日,汝来得晚了些,便又集满了。”

“无妨。”张仲应了一声,随后开口对着甲士问道。“吾等现在是要去往何处?”

“汝身边的两位亭长应当知道。”甲士先是笑着打趣了一句,随后才解释到。“便是这里。”

“这是曹舍,主要用于滞留县城办事的各乡亭长居住的。”

原来如此,也就是说,这就是后世机关单位,所提供的临时住所?

不等张仲感叹秦国制度的健全,前方的亭卒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加了一句。“对了,要给钱的。”

“啊???”张仲整个人一愣,被这个突如其来的转折晃断了方向盘。

张礁等人似乎知道,脸上没有丝毫意外的神情,但他们也并没有插嘴打断亭卒的话,甚至,还很开心的抱着手,看着张仲吃瘪。

“秦律有言,官员因出行,无论公私,一应花费,都需要自行承担。”

说完这句话之后,亭卒想了想,又接着加了一句。“无职在身的甲士也是一样。”

张仲懵逼了好一会儿,才从公职人员住机关单位的宿舍,还要花钱的事情当中缓过来,但很快,他就接受了这个事实。

反正他是即将领赏钱的人,公职宿舍再贵,总不会比外面的客舍更贵吧!

很快,甲士引着他们进入了曹舍,对他们交代道。“且稍候一段时间,贼掾会前来询问汝等。”

说完他正了脸色,一改之前带路时的随和,有些严肃的说道。“汝等皆有爵位在身,更有两位亭长在此,这件事,本不需要吾来交代。”

“但吾还是须得提醒汝等一句。”

他目光扫过张礁,炭几名长者,最后停留在张仲身上,十分严肃且诚恳的说道。

“汝等切记,案情经过,汝等只需要据实以报即可,万万不可以说谎。”

“若被查出,便是胜了冒功案,也有不实之罪。”

张仲早在前两天,就已经记下了盗律,对于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但他还是很感激于甲士的好意。

便认真行了一礼,说道。“多谢提醒。”

甲士连忙伸手,想要拉住张仲,却力不及人,被带得腰一弯,险些和张仲碰了头。

他放开手,赶紧避开。“吾连斗食小吏都不算,实在当不得勇士此礼。”

张仲一阵纳闷,冒功案还未曾审理,按道理来说,这甲士不应该如此说话才对。“何出此言?”

甲士看了看门外,见天色还未黑,也没有人前来,便略带崇拜的说道。“县中皆传,汝膂力过人,有生擒虎豹之勇。”

随后,他看了看张仲健壮的臂膀,想起刚刚所承受的大力,发出一声感叹。“今日一见,果然。”

难怪对自己这么友好,原来是这么回事。

那些隶臣妾对于自己杀豹子的事情,居然传得这么快吗?

这才几日?

都传到广都县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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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贼曹掾

虽然住的是曹舍,环境也还算得上干净整洁,冬被火炉应有尽有,但实际上住下来,与前世被警察行政拘留的人,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无论是吃饭还是上厕所,都是有甲士随行的。

而据那个与张仲蛮聊得来的甲士所解释,这是为了避免诬告的案犯反悔逃遁。

因而如此。

也是因为在贼曹,所以还轻松一些,要是在狱曹,地方狭小不说,还不能随意走动。

就连上厕所,都只能就着房间里的桶自行解决。

了解到这些的张仲,一度浮现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

商鞅这个人,怕不是后世法学院的人穿越过来的吧!

不然,就凭一个人的脑力,怎么可能想到那么多的法律,即便是经过数代人改良,但最初的律法制定,没有太多经验的前提下,那得要多高的智商,才能做到这一点?

这注定是一个无解的问题,张仲也不去多想。

所幸,秦国的夜晚,对于黔首甲士来说,吃完饭,上完厕所,也就没有什么别的事情要做了。

这一个多月以来,在家中,张仲也是如此,所以,也没有任何的不适应,权当是花钱住了一回好的。

毕竟,这曹舍,比他自己家中的卧室,还要更好。

因为之前的甲士提前说了,贼曹要前来询问,张仲也不好睡去,便摸出怀中的针,准备继续练习眼力,这些时日在山中防备盗贼,倒是未曾练习过。

刚刚看了一会儿,就感觉眼睛有些发酸,他知道是他熬夜太久了。

正打算再看一会儿就收起来,却听见门口有一个粗厚而威严的声音响起。

“与汝针之人,难道未曾与汝说过,观针之时,须得以功法配合吗?”

张仲回头,却见一个中年人,他头戴着三板长冠,身穿玄黑色袍服,面容威严,一看就是个大人物的样子。

张仲也知道,他确实也是个大人物,他头上的长冠,代表着他是一名公大夫,这是二十级爵位当中的第七级,一般在战场之上,都是统帅五百人的五百主。

这已经算是军中的中级官员了。

几乎相当于后世的团长,毕竟纵观整个秦国,带甲之士也不过几十万罢了,远没有后世几百万的常备兵力那么夸张。

张仲心中猜测,他应当就是贼曹的贼曹掾,但担心自己认错,所以便称呼了他的爵位。“拜见公大夫。”

“不必行此大礼。”公大夫挥了挥手示意张仲直起身子,随后说道。“吾乃贼曹掾李炀,此来是要问你一些事情。”

“贼掾请问,仲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李炀看了张仲一眼,有些讶异于这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却也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向着身后招了招手,对跟着他的狱佐说道。

“焕,你来问吧。”

直到焕走出来,张仲才发现,原来,贼曹掾健壮的身躯背后,居然还有个人。

那是一个年轻人,他身材瘦弱,远不如寻常壮男子健硕,但一身皂衣浆洗得十分干净,头发指甲亦是整整齐齐,不见半点皮屑污垢。

这些细心打理过的外在,使得他整个人看起来,显得十分的干练。

“这是一个有洁癖的人。”张仲脑海中浮现出这个想法的同时,就将指甲缝里还沾着血痂的双手背到了背后。

见得张仲的动作,狱佐眼光柔和了些,但很快,又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样子。

他一手拿着竹简,一手拿着刀笔。“吾问,汝答,不可有欺,此皆为廷上之供也。”

我说的每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吗?

“唯。”

“汝说,那贼人是为汝所杀?”

“正是。”

焕点了点头,随手记下,并接着说道。“如何杀的,从实道来。”

“吾先是持盾剑与其接战”张仲将与壮汉交战的事情,事无巨细的全部说了出来,直到说到以盾牌于十步之外砸中壮汉后背,将其重伤才被狱佐伸手示意。

张仲停下来,等着对方询问。

焕在竹简上划了几笔,随后问道。“汝说,汝是以青铜盾,击中其后背,方才重伤于他?”

“正是。”

“青铜盾,其重几何?”

张仲虽然纳闷他问这个做什么,但还是诚实的说道。“足百斤。”

“十步之外?”

“十步之外。”

焕再次记下,随后示意张仲继续说下去。

张仲略过男子求他放过小孩的事情,说自己以剑刺壮汉心脏之后,一支利箭在山下来,正中壮汉喉咙。

“当时,贼首是否死了?”

张仲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剑穿心脏,尚未尽死。”

“亭长尚,亭长葵两位被告,到来之时,贼首是否死了?”

“他们尚在山道,贼首已然气绝。”

“何以断定?”

张仲被这个问题问得懵了一下,想了想,还是说道。“嘴无微声,四肢无抽搐。”

“他们到来之时,可有看到青铜剑穿胸而过?”

张仲想起矮壮汉子低头看的那一眼,肯定的回答到。“见到了。”

“汝说他们曾威胁于汝?”

“是。”在狱佐的示意下,张仲将对方到来争功的细节尽数描述了一遍。

“何人可以证明此言?”

“敢报于狱佐,那二十一人中,有六人乃是滴水亭及双桥亭亭卒,他们都可以证明吾所言属实。”

“汝之所言,吾已尽知。”

想了想,狱佐还是加了一句。“早些歇息吧!”

“唯。”

看着狱佐推门出去,张仲还有点疑惑。

这就完了?

而那个身为公大夫的贼曹掾却并没有急着出去。

他仔细打量了一番张仲稚嫩的脸,突然开口问道。“汝年十三?”

“是。”

“可有修炼?”

“未曾。”

贼曹点了点头,正想说话,却被门外焕的声音打断。

“案情完结之前,主官不得与自告之人过多接触。”

张仲明显看到贼曹掾脸上的郁闷,但他很快就恢复了原本威严的样子。

“吾家就在出门道左第一间,近得很,急什么?”

说罢,便转身走了出去。

独留张仲看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

55,反诬

第二日,当张仲被带往正堂之时,想象中的两边一边一排士卒,携刀带剑,手持长戟斧斤的情景并不存在,路上也没有高高挂起的玄黑旗帜。

到了正堂之后,许是档次不够,他也没有见到大秦帝国中那些巨大的屏风。

只有左中右三张桌子,以主客之位摆着。

似乎,这个正堂的主要功能并不是用来审案的,而是用来待客的。

如此不正经的审问大厅,让张仲略有些无语。

他将屋子整个打量了一遍,发现唯一像是审案的地方的,大概就是墙上的那两行篆字了。

那两行篆字不大,也不怎么好看,但内容却很有意思。

法者,天下之程式,不可不严。

吏者,生民之悬命,不可不公。

大概类似于后世“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真言。

想了想昨天见到的那个冰山男,那一丝不苟记录案情的样子,张仲估摸着,要是秦国的法吏都是这个样子的话,恐怕,还真有可能做到这一点。

毕竟,一个不更的爵位,敢怼公大夫,那必须要有点真本事才行的。

因为贼曹掾还未曾到来的缘故,整个大厅显得很有些冷清,只有六名甲士,分别守在门口,殿内,及堂上的桌前。

而案件的当事人,张仲与尚他们两波人,则相对而立。

由于两方都是老行伍的缘故,对于流程都十分熟悉,所以,也没有在大堂之内相互攻讦的事情发生。

只是彼此对视,比谁的眼睛更大一些。

瞪了大约一刻钟的样子,贼曹掾李炀和狱佐焕才走了进来。

同行的,还有一个身穿皂衣的老者。

他捧着几卷竹简,亦步亦趋的跟在贼曹身后。

三人分主次之位坐下,随后便开始了审讯。

首先开口的,是坐于正中的贼曹掾,因为没有惊堂木的缘故,他以手指敲桌子的方式,示意堂下之人,集中注意力。

“汝等之事,吾已尽知。”

“被告者鲤门亭长尚,黔山亭长葵,对于自告所说抢功一事,可有异议?”

“有。”矮壮汉子踏前一步,对着上首的贼曹掾说道。“敢告于贼掾,吾等并未抢功。”

张仲内心呵呵一笑,这是因为觉得没有办法了,所以打算一条路走到黑了吗?

“贼寇可是自告亲手所杀?”

听得贼曹掾的问题,张仲才发现,原来秦国的审案方式,还是这种例行询问吗?

很原始啊!

那就看我如何与你据理力争吧!

十几年的教育生涯,让张仲有十分的自信,可以将这两个抢功的亭长怼出屎来。

但矮壮汉子的下一句话,却让张仲整个人一怔。

“贼首确为自告亲手所杀,非吾等所为。”

“然抢首功之事,实在是吾等射箭之时,未曾观察清楚,以为贼人为吾等所杀,吾等上前查看之时,被自告误会,误以为吾等抢功,夺其贼人首级。”

愣了好一会儿,张仲突然想明白了他们是为什么,会选择这么说。

因为秦国的法律,是分故意犯罪和非故意犯罪的,两者的量刑具有着很大的区别。

而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进行讲述,将原本的故意抢功,说成自己并不知情,以至于产生误会。

就秦律而言,判罚会轻上许多,甚至,有可能无罪。

坐在上首的李炀点了点头,他不像张仲这般意外,事实上,在游缴分开询问事实,使原告被告自写文书发来,他所收到的,便是这样的情况。

“汝上前时,是否得见贼人胸口长剑?”

尚犹豫了一下,说道。“见得。”

李炀点了点头,示意旁边老人记下,随后询问张仲。“自告对此,有何话说?”

张仲看了一眼老人和炭,他们没有什么意外的样子,似乎早有预料。

微微一想,张仲也释然了,毕竟都是体制内的人,对于秦律都是熟读过的,有这种操作不足为奇。

但他们这样的做法,却打乱了张仲原本的计划,一应物证,在此时都失去了作用。

毕竟物证只能证明死者是张仲杀死的,而关于这一点,两位被告,此时已经毫不犹豫的承认了。

但张仲还有人证。“吾有证人可以作证。”

贼曹掾转头看向旁边,那里站着老人和炭两位亭长,以及六位亭卒。

“汝等有何话说?”

中年亭卒上前一步,他身躯几乎抖得如同筛糠一样,但说话倒是不影响。“吾与同袍于山下截杀贼寇,见得三人下山,与之对战,不胜。”

坐在旁边记录的老者突然开口,打断了中年亭卒的话。“汝只需要说见到抢功之时所见即可。”

“唯。”

中年亭卒被打断之后,身躯已经抖成了发动机。“吾亲眼所见,亭长尚以律法要挟,喝仲哥儿让出首级。”

老者手执刀笔不断记录,并问道。“如何说的?”

中年亭卒大致讲述了一遍,随后接着说道。“吾更亲眼所见,其拔剑欲强割贼人头颅,以为首功。”

“是否已讲述完毕?”

“未,未曾。”中年亭卒缓了缓,再次说道。“他还要仗势拿下仲哥儿。”

“吾气不过,便与其争执,其更胁吓吾等,要将吾与同袍尽数下狱。”

贼曹掾看了一眼正在案几前跪坐旁听的焕,略有点无奈的开口,问被告亭长尚和葵。“证人所言,是否属实?”

“不实。”尚应了一声,随后对着贼曹掾说道。“此证人本就与张仲熟识,更兼他身躯颤抖不停,必是为人收买,方才胆怯至此。”

说罢,他回头看着张仲,在贼曹掾看不见的一边脸上,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

“吾本不过误会,然上造张仲却不依不饶,言道,三名贼人他举手可杀,吾等此来,抢了他的首功。”

“吾与其争执,他却不顾律法私斗之罪,动手擒拿于我。”随后,他拉开袖子,露出被张仲捏得红肿的右臂。

“此人仗着勇力过人,先是动手打伤同袍,随后更反诬吾等。”

言毕,他上前一步,对着跪坐在上首的贼曹掾高声喊道。“鲤门亭长,尚,告上造张仲,私斗伤人。”

“更反诬同袍,请贼掾明查。”

56,“陪审团”的复议

随着尚将袖子拉开,露出手上被抓出的红肿,到他反告张仲私斗伤人,原本还有点漫不经心的贼曹掾李炀,一瞬间就来了精神,他手掌一拍案几,大声喝道。

“亭长尚。”

尚上前一步,躬身说道。“在。”

“上造张仲与汝私斗,汝可有还手?”

“未曾。”

“如何动手的?”

“抓住吾之手腕,以大力握之。”

“可有推?”

“未曾。”尚回答得滴水不漏,将张仲抓住他手腕的事情,活活说成了张仲打他。

李炀侧过头,看向坐在左侧的老者。“汝,去看看他的伤势。”

“唯。”

老者站起身,将尚手上的伤势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并以手指轻按,随后,方才对着李炀说道。“此伤,正是大力抓握所致。”

尚嘴角的笑意几乎快要掩饰不住,并向张仲投来了一个挑衅的眼神。

张仲心中一梗,有点被恶心到了的感觉,索性将目光投向上方的贼曹掾,眼不见为净。

刚抬起头,便与贼曹掾李炀的目光交汇,他此时亦正在看向堂下的张仲。

他目光极其凌厉,但张仲却分明看到他嘴角勾出的笑意。“汝有何话说?”

张仲已经被这一次次问答弄得身心俱疲。

他是真的没想到,秦国的审案,都是这样一问一答。

这是要一直持续到案件结束吗?

这能审问出个什么结果?

但不管秦国审问的章程如何,哪怕流程在繁复,哪怕张仲看到贼曹掾嘴角的笑意,怀疑他与尚存在着什么py交易,他也都不能不回答。

“此乃亭长尚,欲破坏证物,吾情急之下抓住了其手腕。”

不过,我倒是真的没想到,我那一抓给他手腕抓肿了。

“何人可以证明?”

“亭长炭,亭长石木,众亭卒皆可证实。”张礁因为是张仲的叔公,是三代以内的亲属,是不允许作证的。

他只能在大堂旁听。

再次询问之后,事情又陷入了僵局,双方本身极其证人各执一词,相持不下。

张仲也在此时,感觉到了秦律最人性化,也是目前最坑他的一点。

那就是秦国,对于犯罪的人员,在未确定其罪责之前,多数时候,都是不允许用刑的,而讲究举证。

这一点,原本出发点是好的,但在这个没有监控录像的年代,就直接导致了张仲的困局。

因为,对于体制内的秦人来说,这就是一个可以轻易抓住的漏洞。

只要自己知道律法的程序,那就可以仗着这一点,将原本的案件,以伪证的方式,将其翻案。

反正没有确定自己的罪名,作为有爵者,自己及证人,也不可能被屈打成招。

就在张仲想不到对策的时候,那个一直以来,冷漠得一匹的狱佐焕开口了。“亭长尚,抢功一案,是否非你所为?”

亭长尚脸色一变,带着些屈辱和不忿,像是受到了天大的冤枉。“确非吾等所为,狱佐明察。”

狱佐目光一定,认真的问道。“汝,也未曾毁坏证据?”

“确未毁坏。”

焕的话语一转,突然又问起了私斗案的事情。“上造张仲伸手抓汝时,汝可曾动手?”

“未曾。”

焕话语不停,接着问道。“汝二人相隔几何?”

“半步。”

焕说话越来越快。“可有以手推拉张仲?”

“未曾。”

“汝可曾伸手拔死者颈上箭支?”

“未曾。”

“汝二人是否相对而站?”

“是。”

“汝可曾拔剑?”

“未曾。”

“汝双手置于何处?”

尚微微一愣,正要细想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但紧接着那瘦弱的狱佐,发出了一声不同于身材的大喝。“说。”

一连串的问题,让尚无法认真去想之前到底回答了哪些,只一个激灵脱口而出。

“身侧。”

狱佐卷动着手中竹简,一改之前的急促,缓缓问道。“上造张仲动手打汝,汝说未曾推之。”

尚脸上的肌肉抽动了一下,感觉到了不妙,但还是回答到。“是。”

“他与汝相隔半步,动手何以不推你,而伸手抓汝手腕?”

张仲听得微微一愣,这问题,有点意思啊!

相隔半步,作为两人言语不和,正常人动手都是先推才对,何至于会动手拉人。

“吾不知他为何?”

“吾知。”

尚整个一愣,还不等他说话,狱佐接着说道。“因你不实。”

尚连忙辩驳道。“贼掾亦在,尚岂敢不实?”

焕将手中竹简放下,扫视了一遍原告被告身后的一大群证人,突然在人群中随手一指,指了一个鲤门亭的亭卒。

“汝上前一步。”

那亭卒脸色被指,吓了一跳,颤抖着走上前。

焕示意他站好,随后声音缓和了些,问题一转,轻声问道。“汝等昨日供词中,上造张仲未曾弯腰?”

“是。”

“退下吧!”

亭卒躬身应是,随后回到了人群中。

尚的脸色,也在听到这句话的一瞬间,就变得很是难看,他已经猜到了狱佐焕,问这些问题的用意了。

狱佐也不管他,只将目光看向离尚不远的张仲。“上造张仲。”

张仲也猜到了狱佐的用意,急忙上前,应了一声。“在。”

“汝身高多少?”

张仲心中一定,眼中已然有了笑意,高兴的回答到。

“七尺二寸。”

“亭长尚?”

尚的脸色已经完全变了,尽管他已经发现了自己,刚刚回答问题的漏洞,但此时,却也已经轮不到他再次辩驳了。

“在。”

“汝身高多少。”

宛如吃了一大泡狗屎的脸色下,尚硬着头皮回答到。

“六尺五寸。”

焕点了点头,伸手指向堂前,未曾站人的空处。

“汝二人相对而立,相隔半步。”

“且试试,汝不伸手,他亦不弯腰,能否抓到汝的伤处。”

57,秦国连坐法

站在接近一米的位置,以一米七五的身高,不弯腰去抓一个将手放在身侧的,一米六不到的人的手腕。

张仲又不是长臂猿。

自然是做不到的。

说起来,在亭长尚反诬张仲打他的时候,张仲自己都未曾想到这一点,但狱佐想到了,他和贼曹掾分别问的问题,一步步将尚的诬告,查了个明明白白。

这就很厉害了。

张仲估摸着,他们昨夜研究双方供词的时候,多半就已经发现了漏洞。

所以,才有了今日这一幕。

狱佐焕再次开口。“证人证言中,上造张仲并未弯腰,汝有何话说?”

“他们看错了。”看着身后一大群人,尚嘴角动了动,最终还是说不出口。

他将目光投向与他交好的亭长葵,他也是亭长,有他在,其他亭卒当不会翻供。

现如今,他也只能指望如此,还能以此抢功反诬张仲诬告。

让这个小子,与自己一样,受到律法的惩处。

“无话可说。”

听到这里,张仲还是觉得,这个时代的人,还不算足够的无耻,要是换了后世那些罪犯的话,他一定咬牙说是法官问的问题太快,以至于自己说错了。

自己的手是放在身前的。

甚至,还会说张仲说话咄咄逼人,自己为了防止会忍不住打他,将手抱在胸口的。

狱佐焕站起身,对着坐在上首的贼曹掾行了一礼,缓缓说道。“上造张仲伤人一案,狱佐复议完毕。”

贼曹掾点了点头,抬手示意其坐下,方才看向下方的尚,和其身后的众多证人。

“既张仲未曾弯腰,尚未曾伸手,私斗伤人便无从谈起,此事究竟为何”

“亭卒矛。”李炀一拍案几,发出一声大喝,声震屋脊。

是字面意思上的声震屋脊。

就连站在大堂下的张仲,都被惊得身躯一抖。

随后,他眼睁睁的看着贼曹掾面前的案几一动,那只保养不错的手,整个陷了进去。

房梁上的灰,也在这一刻唰唰落下,沾了堂前的原告被告和证人们一头。

“汝知上官犯法而不告,有连坐之责,并为其做伪,言语不实,数罪并罚,当有髡(kun),黥面,斩趾为城旦。”

茅本就被这一声大喝吓呆了,听到罪名不由得心胆俱丧。

他啪的一声跪在地上,磕头如同捣蒜,声泪俱下的说道。

“是亭长让吾做的。”

他此言一出,尚身后的众人,连带亭长葵在内,齐刷刷的跪了一地,皆言此事是尚主使,他们是被其所蛊惑,方才铸成大错。

案件到了这时候,其实,已经算是审问完毕了。

实话实说之下,便与张仲等人所言,没有太大的出入。

接下来,就开始了宣判,由贼曹掾和狱佐相互讨论之后,开始宣读判决书。

“亭长尚,抢夺头颅,以冒首功,按律,当枭首,并意图毁坏证据,当劓,戍边,并诬上造张仲私斗伤人,私斗反坐,当罚二甲,威逼下属,以为不诚,当罚髡,黥为城旦,为吏,执法而犯之。”

张仲看着上首的贼曹掾一条一条的念着罪状,念了好一会儿,才将其念完,然后给了一个最终的处罚结果。

“数罪并罚,判亭长尚,夺爵四级,免髡,免黥,罚二甲,劓为城旦,戍边,弃市。”

秦国的判刑让张仲再次见到了爵位的巨大用处,即便是犯了死刑,该抵的罪名还是可以照样可以抵的。

要不是尚的爵位太低,只是个不更的话,张仲估摸着,恐怕死罪也能抵消掉成无期徒刑之类的。

接下来,就是针对作伪证的其他人了。

亭长葵是从犯,他虽然没有尚那么叼的去当面威胁张仲,并毁坏证据,但众人一致指认,他也曾抢功,

并且在后来,尚在游缴及乡上求盗监视下,以指甲和树叶写字传递时,他也曾帮了忙。

最后,他因为骗赏盗功,和威逼下属,为官不直,被判了夺爵,罚为隶臣,劓,赎黥为城旦,并戍边。

说起戍边这个罪名,他看似对于好战的秦人很友好,实则不然。

秦人之所以好战,是因为战场上立下功勋,能得到各种各样的赏赐,让自己和家人过得更好。

而不是天天守在城墙上,日夜不休。

那不是好战,那是受罪。

并且,如果一直在城墙上,自己杀的甲士,得的封赏,装逼给谁看?

更何况,葵还不仅仅是戍边,他还有个城旦的罪名,城旦本就是白天需要做城墙上的苦活,夜里还要去外面站岗,日夜不停。

加上戍边之后,不但远离故土,估计连觉都睡不了。

并且,以秦人对于冒功的人的态度,监工多半是不会好好对他。

十有八九是活不了多久了。

除非能砍一些甲士的首级,才有可能幸免于难。

而其他亭卒,因为是被威逼的,倒是要轻了许多。

十多号人,全部因为作伪证,和上官犯法不举报的连坐罪被处罚,但因为当堂反悔,有一定的免罪,最终都被贬为隶臣妾,并黥为城旦十年。

但好歹,还有个出来的机会。

而且,城旦一般也只是就近安排,他们多半只是在广都县服刑,倒是比起两个主从犯要好的太多了。

然后,就是关于案犯,贼首的儿子,那个张仲最终选择放过的小家伙。

他因为身高不足六尺五寸,年岁也不满十六,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可以免于从贼的处罚。

听到这里,张仲才知道,秦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选身高,其次年龄,两者都达不到,才没有刑事责任。

但因为其父亲是贼首。

受到连坐,被罚为隶臣,并且,因为捅了张仲一剑,还被判了个“贼伤官”,削减罪名以后,罚为了官奴。

最后,也是最倒霉的,是那个没来的亭长,他因为自己摔伤,没办法带亭卒前来支援。

便将亭卒交给了尚和葵他们。

结果,因为亭卒犯法,被连坐。

罚了个削爵一级,并处两甲的罚款。

可谓是人在家中坐,罪从天上来。

58,律法程序

宣读判决完毕之后,贼曹掾将手中所拿,汇聚了左右狱佐和狱验(验尸官和伤情鉴定师)的意见,最终所做出的判决书放下,对堂下受到处罚的众人问道。

“汝等,可有要乞鞠(ju)者?”

乞鞠,便是秦国时候的上诉审程序,作为犯人,如果对于县贼曹的判决表示不服,觉得有失公正,那你就可以当场乞鞠。

然后,就可以申请到县狱曹,由狱曹再审,再做出判决,如果还是不服,可以继续乞鞠,申请到郡狱曹。

一级一级上诉,直到咸阳的最高人民法院,廷尉。

但与后世上诉所不同的是,在秦国,你每上诉一级,如果败诉,维持原判的话,就会被加重一次处罚。

直到乞鞠到廷尉时,如果仍然败诉,可能原本的城旦,都能给你加成车裂。

毕竟这个时代的人,所有的一切全凭借人力来记载运输,如果乞鞠没有处罚,犯罪之人存在侥幸心理,不断乞鞠,不知道会给国家带来多大的负担。

不说别的,光往来犯人所在之地,查验其档案,就足以将邮人累死。

而在场的众人,大多都是知道律法详细程序的,即便是那些亭卒,不清楚这乞鞠流程的详细情况。

但耳濡目染之下,也能知道个大概。

于是,除了两个因为罪责过重,瘫坐在地上,生无可恋的亭长之外,其余众人皆低声应到。“吾等认罚,不敢乞鞠。”

贼曹掾点了点头,随后将手中的判决书,和记录案件审问经过的竹简,递给侍卫左右的甲士,让其拿给原被告分别传阅。

张仲这才知道,审判完了之后,也不是就这样完了,还有一些很繁琐的过程。

其中之一,就是存档。

秦国对于案件存档的要求,是在原被告双方都看完,并且无异议之后。

再由场上主官,现在的贼曹掾,将这两卷竹简,以及最开始的案情勘察,两方在夜间的证词,这一系列的竹简,尽数用绳子捆好。

然后,将其打上死结,再用一根削薄的软竹片绕了一圈,以青铜钉将竹片钉在一起。

再用墨浸染在钉子和竹子的连接处。

做完这些之后,贼曹掾才将这一捆竹简递给狱佐。

而这一切,都必须要在原告被告双方的眼皮子底下完成。

不然,作为审问的主官,就会因为程序不对,而受到处罚。

再之后,狱佐会将其带到广都县狱曹,由专人进行查验,期间不可以经过第三个人的手。

这不仅仅是为了保证秦国审案的公平性,更是为了保证在被告乞鞠的时候,有最开始的资料和证据可以查。

如果不这么做的话,法官在审判完之后,将判决书和众多关于案件的资料一改,任由你告上十次八次,你也胜不了诉。

对比了一下后世其他封建王朝,张仲发现,其区别是很大的,后世冤假错案一大堆。

主要原因,便是因为审案判决程序不规范,有太多空子可以钻。

尤其是官员的权利,没有得到监督。

而秦国。

肯定也有冤假错案,但对比起后世那些各种颠倒黑白的朝代。

“可以说是贼特么先进了。”

张仲心中吐槽了一句,随后开始想,要是秦国的律法,能一直持续发展下去,后世会是什么样子。

在前世,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因为这个以累世之力,一统天下的强大帝国,最终二世而亡。

成就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句古老的鸡汤。

和“楚虽三户,亡秦必楚。”这句大楚贵族放出来的狠话。

并为后世无数学者所嘲笑。

诸如“阿房宫赋”“过秦论”这一类脍炙人口,非议前朝的文章,层出不穷。

更在这个强大帝国的头上,扣上了一个永远也抹不掉的标签,“暴秦”。

但在这一世。

张仲突然想看看。

当然,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人,他也同样觉得,这律法条文之下,太过于血腥。

动辄肉刑,带来的必然是一辈子的耻辱,所有人都接受还好,如果不愿意接受的人多了,律法就将是压垮大秦马车的最后一根稻草。

“或许,有一天,可以稍微改动一下。”

张仲这么想,并不是因为同情尚和葵,按照当时的情况发展,如果不是有他叔公,和炭,石木两位亭长在,他多半是要被抢功的。

并且,以尚的狡猾和狠毒,他不同意,甚至可能会真的将他拿下,然后做成铁证。

死了,那也是白死。

他们罪有应得,其余亭卒为帮凶,黥面是有些重,但也算不得冤枉。

而那个啥也没干,还被罚了二甲,削了爵位一级的亭长,却让张仲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汝去带些甲士。”李炀侧头看了一眼旁边的甲士,随后说道。“押送刑徒随焕君前往狱曹。”

“唯。”

随后,就轮到无罪释放书了。

这是有县贼曹开具的,相当于后世警察局开的释放证明。

这也是秦国的一大特色,当地法官会根据审判的结果,给你一个类似于秦国身份证的木牌,上面记载着你被告的罪名,当怎么处罚,如何判决,最终无罪。

这也是秦国宣扬法律的主要途径之一。

并且,张仲作为原告,胜诉之后,还有另一个木牌,那是胜诉的证明。

上面也记载着他所告的罪名,以问答的形式,简短的记录了下来,并且,还将告成功的罪名,进行了简短的讲解。

以及为什么会这样判决,最终得出的刑罚,等等,应有尽有。

写满了整个木牌。

看到木牌上的记载,张仲一时间只想说一声,卧槽!

说实话,在这一刻,他只觉得,秦国,在此时,就律法而言,恐怕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国家。

没有之一。

罚完之后,便是赏功,这次,贼曹掾脸上有了笑意。

他看着张仲,目光中很有些赞赏。“夫甲士战于外,有功必赏。”

“功之赏,不可不勤,不可不快,不可不公。”

“上造张仲,上前听赏。”

59,军功升爵制度

“上造张仲,力战群贼,杀从贼三人,得首三级。”

“并杀贼首,前国中锐士一人,军爵律有言,杀魏武卒及赵胡服,齐技击之士,为同职首级五颗。”

张仲到这时候,才知道秦国还有这样一条律法。

“难怪尚他们会为了一颗首级,不惜铤而走险。”张仲想通了尚和葵的出发点,五颗同职的首级,那可是一笔大功劳。

更何况,当时拿到那笔大功劳的,还是一个十三岁,乳臭未干的孩子,不抢不是秦国人呐。

“前国中锐士,亦在此类,乃得首五级,共计首功八级。”

“拜其爵为簪袅。”说道这里,李炀对着张仲笑了笑,递给他一个牌子。“收好,爵位和爵位的赏赐,三日之内就会下达到里中。”

那牌子与之前律法的证明十分类似,张仲伸手接过,上面写的,是他于秦王政十年,十月二十,战群贼有功,斩首八级,拜爵为簪袅。

不过?

为什么才簪袅?

张仲愣愣的望着牌子上的簪袅,一时间觉得自己的积极性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但他转念一想,又想他的叔公,战场上杀了韩赵甲士足足十人,也才不过簪袅呢。

而且,秦国律法严明,军爵律更是重中之重,必然不会有错,因此,肯定是自己前世的了解有误。

李炀此刻心情很好,任谁手下的麻烦被解决了,也会有他这样的好心情。

于是,看到脸上纠结的张仲,他便笑问了一句。“汝有何疑惑,可从实道来。”

张仲侧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叔公和两位亭长,发现他们正眼观鼻鼻观心,毫无反应。

心中无语了一下,张仲还是开口问道。“小子对军爵律有所不明,望大人解惑。”

“且问。”

张仲被这问题问得一怔,想问的太多,却又不知道从何开口。

但贼曹掾李炀却格外的和蔼,他对着呆愣的张仲说道。“既然你不知道从何问起,那吾便从头讲起。”

“自商君变法以来,定下首功,黔首斩首甲士一级,可得公士。”

张仲点了点头表示明白,这一点在后世都传疯了,说秦国是个好时代,斩首二十级就可以得彻侯,成为人上之人。

但接下来,贼曹掾的话,就打破了张仲内心中不切实际的幻想。

“而公士,在战场之上可添为伍长,盈论便须得斩首三级。”李炀站起身,看了眼桌子上的手印,脸上微微一抽,随后继续说道。“无论是否为伍长,公士升爵上造,都须得斩首三级。”

“而上造,添为什长,须得斩首五级。”李炀走过案几,拍了拍张仲的肩膀。“比如汝此时,才可升为簪袅。”

“及至簪袅,仍为什长,便仍须得斩首五级,方可成为不更。”

“不更为屯长,斩首二十级,可为大夫。”

“大夫亦为屯长,斩首二十级,可为官大夫。”

“官大夫为百将,斩首三十三级,且自身死亡人数低于三十三,方可为公大夫。”说道这里,李炀指了指自己头上的三板长冠。“公大夫为五百主,须得斩首一百五,方可升为公乘。”

“公乘为二五百主,须得斩首三百,方可升为五大夫,五大夫为将,添为都尉,及至于都尉,野战斩首两千,方可升爵。”

哦!!!

张仲恍然大悟,原来升爵的制度是与官职有关的,并且,不论是否做了官,你一样要按照官爵的盈论来升级。

之前叔公讲的,还是太模糊了。

不过想想也正常,他当初毕竟只是一个小兵,还是不识字那种。

不过,到了后面的爵位,岂不是天文数字?

难怪白起杀了那么多人,才把爵位升到顶级。

看着张仲的表情,李炀点了点头,拍了拍张仲健硕的肩膀。“汝听懂了吗?”

“多谢贼掾解惑。”

李炀不再多说,转身回到案几,对着张仲的叔公说道。“张礁。”

“在。”老人精神一震,走上前去,躬身行礼。

李炀亦同时一礼,脸上带着尊敬的说道。“老丈不必多礼,后生不敢受之。”

张礁脸色变了变,十分动容,最终直起身,点了点头。

李炀此时方才坐下,他翻开竹简,对着张礁说道。“簪袅张礁,伐上党之战杀韩人甲士三人,升为公士,长平攻赵之战,杀赵人甲士七人,升为簪袅。”

这是张礁以前的战绩,李炀将其念了出来,并说出了这次讨贼的赏赐。“军爵律有言,老卒年过五十六,此为免役之年,斩杀甲士,当以倍论之。”

“簪袅张礁,伐贼有功,斩首两级,倍论四级,升爵不更。”

张礁脸色激动,胡子都吹起来了,连着上前几步,双手接过木牌,贼曹掾亦双手递上。

随后就轮到了炭,这个因为左胸旧伤复发,打了一波酱油的亭长。

“不更炭,伐上党之战斩首两级,拜爵公士,伐赵长平,斩首四级,升爵上造,累首两级,伐赵二战,败,不盈,伐韩之战,斩首十级,升爵不更,累首两级,二年伐韩,斩首九级,不升,累首十一级。”

一如之前,先是念了他此前的战功,不过炭的年纪,比张仲的叔公要小不少,贼曹掾便没有起身。

“今讨伐贼寇,伍中勇士,得首十级,共首二十一,升爵大夫。”

炭虽然早有预料,但还是乐坏了,他双手将其接过,看着那木牌上的字,就差上嘴去亲了。

随后就是亭长石木,他比较倒霉,他伍中只有他一个人上山,两个人头还被茂得了一个,没有升爵位,只是累积了。

好在他伍中亭卒也没有死去的,不然还要受罚。

爵位赏赐完毕之后,张仲傻愣愣的看着上首的李炀。

李炀左右看了一下,才开口问道。“汝有何疑问?”

“杀贼有赏钱吗?”张仲想了想还是决定问一下,毕竟,他还欠着公家的住宿费,和饭钱。

不还是不可能的。

在秦国,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除非你想做城旦。

60,武库被劫的武器卖回武库?

“没有。”贼曹掾直接打破了张仲的幻想,并接着说道。“群盗抓而有赏,群贼杀而有功。”

言下之意就是,杀群盗才有赏钱,杀群贼得的是首级。

很明显,首级更重要,但是

张仲缺钱啊!

贼曹掾能从一介黔首做到五百主,眼光见识自然不必多说,他一眼就看穿了张仲的小心思。

“汝想要钱?”

张仲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毕竟他现在的外貌太具有欺骗性了,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想要什么那都是正常的。

李炀不怀好意的笑了笑,说道。“汝要是想要钱,吾可以将汝的首功换为百金。”

算了算了,要不了那么多。

首级是多么难得的东西,这么换了可惜了,毕竟,会有赏田和宅子。

好嘛,那就只能戏精上身了。“首级仲也要,只是仲,住曹舍没钱交。”

于是,哄堂大笑。

连站在堂上的甲士都没忍住。

“我们是受过专业训练的,轻易不会笑,除非忍不住。”张仲心中给甲士加了个戏,但无所谓,他才十三岁。

不懂不是很正常吗?

我全都要不也是很正常吗?

“无需担心。”李炀拿起一卷竹简,突然问了张仲一句。“可识字否?”

“识得。”

“且过来。”

张仲急忙上前,站在李炀的左手边,看向他面前的竹简。

上面赫然写着,上造张仲,杀甲士并贼首四人,缴获铠甲四副,青铜剑四把,轻盾三具,弓四把,长矛两根,长戟两根,箭支一百九十三,破车锤一柄。

连兵器甲胄的损坏情况都有记载,十分详尽。

“贼律有言,定贼而杀之者功,取。”

意思是,秦国定了罪的贼,你杀掉他有首级的功劳,并且,他的随身物品都归你。

但张仲整个人还是有点懵,这不是贼人从公家武库中抢的吗?

这特么也能算缴获?

这和贼人抢了银行,你杀死贼人,银行丢失的钱就算你的有什么区别?

银行不告你告得天翻地覆。

但在秦国,这还真就是正常操作。

李炀给了张仲一个切实的回答。“这便是汝的赏钱。”

“这不是乡上武库的?”

李炀身子侧了点,换了一个十分休闲的姿势,并反问了一句。“乡上武库的兵器甲胄被贼人所得,汝斩杀贼人,将其带回,难道便不算缴获了吗?”

哈?

贼曹掾说得好有道理,张仲一时间无言以对。

“当然,在县上,卖给武库,这些东西值不得什么钱。”

“止十分之一。”

成本价呀?

奸商。

“私之犯法。”

并且,还不可以卖给私人,但即便如此,张仲最终也得了两千多钱,黄澄澄的一大捧。

而这,也让张仲,再次感受到了秦国律法的变态。

它将有功必赏,有过必罚这八个字,贯彻到了极点。

哪怕公家的东西被抢了,你追回来,虽然不可以卖,但他却会出钱收购,不过,价格有点低就是了。

但这已经很让张仲感叹了。

领完赏钱之后,张仲几人告别了贼曹掾,回到了曹舍,这次,没有人再监视他们了。

他们可以自由活动,并且,因为出来剿贼寇,他们没带验传的,也被贼曹这边的文吏,补上了贼曹出具的证明。

嗯,大概相当于临时身份证。

一路走去,大家都在说些有的没的,比如张仲的叔公,张礁,就说起了之前堂上的案子。

“吾曾想到他会以无端之言,以误会逃避抢功的罪责。”

“嗯。”在张礁旁边的炭,漫不经心的点了点头。

他现在是大夫了,爵位还没下来,他就想先找贼曹要个单板长冠,想要过过瘾,但是被驳斥了。

此时正不断摸着头顶,大概是在想到时候要怎么戴,说话也有些不在状态。

还是没啥功劳的石木,心态十分的良好,他加入了讨论,笑着说道。“如此,双方皆无罪,其实也不算什么。”

“但我着实没有想到,他竟敢诬告仲哥儿打他。”

“当真十分诡诈。”

张礁后怕的说了一句。“若非狱佐厉害,说不得就让他得逞了。”

众人一阵附和,都有些后怕。

一阵闲聊,到了曹舍,张仲将赏钱放下,炭就过来喊他了。“仲哥儿,与我同去吃饭。”

拉着张仲走的途中,他还顺便拉上张礁石木等人。“吾乃大夫爵,曹舍这边也可以提供肉食了。”

张仲笑着看他装逼。

不管如何,有肉吃那就是好事。

然鹅,并没有。

大夫爵位还没下来,花钱也不能有,这是公职食堂的规定,和军中的规矩一毛一样。

不过,炭此时兴奋得很,哪里管这些,转身就拉着众人出去了,他们打算去外面吃。

“我的钱还在曹舍。”张仲只来得及喊了一声,就被炭拉着走了出去。

“贼曹之地,哪个毛贼敢动手?”

“不怕被剁了爪子?”

说罢,众人鱼贯而出,朝着街上走去。

来时不过匆匆,此时,没什么事情,张仲索性就一边走,一边东看西看,感受一下秦国时蜀郡的风土人情。

但在外人看来,却活像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不过看了一小会儿,就有一个巡街的甲士走了过来,他完全不管其他的人,直直的走到了张仲的面前,对着穿着便装冬衣的张仲说道。

“上造,出示汝的验传。”

张仲愣了愣,看了看左右,几位为老不尊的长辈,正抱着胸看他的笑话。

几位亭卒也是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

张仲一边摸向怀中,找自己的临时身份证,一边好奇的对着甲士问道。“为何独独找我?”

“大街之上,走走停停,东张西望,不似好人。”

甲士说话不是一般的直,也不是一般的有道理,让张仲一时间无言以对。

将临时身份证递给甲士之后,甲士看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看向张仲稚嫩的脸,眼中全是不可置信。

“汝,就是那个年方十三,便有生擒虎豹之勇,杀前锐士于林中的张仲?”

看着甲士认真而又敬佩的脸,张仲特别想说一句。

没有老虎,那只豹子,也不是生擒。

61,市场监督管理局

冬日间,没什么农活好做,更兼年关刚过,大多数人都团了个圆,是故,街上出来散步的人数不胜数。

也正因为如此,甲士不过惊讶的一声喊,附近一大群人就围了过来,这些人活像动物园看老虎的眼神,让张仲很有些不适应。

随后他们议论纷纷,从张仲的臂膀健壮程度,到张仲腰背形状,一直到张仲是不是处男。

讨论得张仲想打人。

突然,有一个商贾打扮的胖男子出声问道。“诸位壮士,可是要就飨?”

飨是官话,一般也只是城里才说,张仲第一次听到,不由得一愣。

“正是要就飨,汝家有肉乎?”

“管够。”商贾拍了拍胸脯,肥肉的抖动隔着衣服都能看到。

还没走到食肆门口,张仲一眼就看到了一个大牌子,上面挂着许多的小牌子,每个牌子上还写着小字。

张仲定睛看去,上面写的是,大碗鹿肉,一百八十钱,大碗兔肉,二十钱,大碗猪肉等等等等。

这特么?

是菜单?

简直了

不过,为什么要挂在大门外面?

秦国的商家都学会搞促销了吗?

炭看到张仲眼中的疑惑,笑着对这个第一次进城的孩子解释道。“这是菜的种类。”

张仲自然知道,他奇怪的是,为什么会这么挂着。“挂在这里是为何?”

“金布律有言,商贾所售之物,必须明码标价,如果不标,我们就可以扭送他去金布曹,处罚他。”

“并且,商贾所售之物,有坏,而隐瞒的话,也可以扭送他去金布曹处罚。”

市场规范到这种程度吗?

金布曹?

不要告诉我,金布曹,是秦国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或者说,工商局。

听到处罚两个字,前面带路的商贾一惊,转头问道。“处罚,什么处罚?”

“没有汝的事,吾等在讲金布律。”

商贾拍了拍胸口,随着胸前肥肉一阵抖动间,他高声说道。“吾家食肆远近闻名,明码实价,绝无缺斤少两。”

“诸位壮士放心便是。”

商贾带他们进去之后,张仲心中对其所说的远近闻名,便有点信了。

因为整个大厅,几乎坐满了人,大多数都是在吃一些栗做的羹,和一些肉臛(粗粮肉粥),一些商贾打扮的,则吃着一些肉糜(大米肉粥)。

唯有两名带着单板长冠的吏,跪坐在堂右较空处,面前摆着几个大碗,似乎是肉。

“几位壮士,吃些什么?”

张仲看向身边的炭,请客的是他,自己钱都没带。

没有发言权。

“一大碗鹿肉,三大碗牛肉,来一盆干米,不够再言。”

这个时代,还不像后世那般吃牛犯罪,终其原因,是因为这时候的蜀中山林,野牛太多的缘故。

那些纵横蜀中山林的猎人,便时有捕获。

所以,也算是正常肉食。

几人围着长案跪坐,张仲小心的撩了撩冬衣,遮住只蒙了一块厚布的某处。

很快,食物就上来了,一个足有人腰身粗细的大碗,里面装满了一个个带着小骨的大肉块。

这特么是大碗?

这是大盆吧!

张仲已经不知道自己今天震惊了多少次了。

他曾经想过自己进城是个什么样子,自觉以后世的见识,不会有什么惊讶。

但他没想到的是,秦国的市场,居然会牛掰到这种程度。

市场规范不说,还有监督市场的金布曹,更扯的是,这样的大碗,明码标价才一百八十钱。

还是鹿肉。

这些商人都不赚钱的吗?

想到这里,张仲不由得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但转念间又想到这是秦国,在这个法家当政的国家,对于他大胆的想法,可能会有一套完整的金布律。

算了,算了,不差那点钱。

商贾刚刚将肉放在桌子上,旁边另一个商贾打扮的人,就惊叹了一声。

“嚯!你这一大碗好多,都冒尖儿了。”

商贾似乎与其十分熟悉,将手在身上一擦,高声说道。

“十三岁就能生擒虎豹,有十人之勇的壮士,如何多不得?”

“嚯,原来如此,当多,壮勇之士,当多吃些。”

张仲再次体会到了勇名,在这个时代带来的好处。

虽然目前只是多了几块肉。

堂上众人议论纷纷,几乎都是夸张仲勇武过人的。

这让张仲很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做为现代人,有几个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这么称赞过的?

不过,秦国禁酒,所以,倒是没有人举着杯子上来说,“好壮士,我敬你一杯。”

等众人议论声停歇一点之后。

那坐在右边的,两个官吏打扮的大夫中,亦有人出声赞到。

“年少壮勇,此为国之福。”

张仲连忙起身答谢,却被大夫制止,蓄着山羊胡的他,捋了一把下巴上花白的胡须。

“且坐下,无有公事,便为同县。”

这也让张仲感觉到了秦国官吏不近人情下的另一面,挺和蔼。

众人就着干米开始吃肉,鹿肉好吃,但处理不到位,膻味还是比较重的。

不过,却也不算不能下口。

尤其是张仲,经过在这个时代吃不饱的折磨之后,味觉已经完全变了。

“真香。”

众人这一吃,就吃了接近一个小时,期间食肆的老板,那个胖胖的商贾,还免费赠送了两大碗肉汤。

临走之际,张仲接到了商贾递过来的木板,仔细看了看,消费的情况,就飨的人数,花费的金额都有记载。

除了材质不同,与后世餐厅的小票没有太大的区别。

翻来覆去的看了许久,张仲才想到一个问题。

既然这个时候,就已经有这些规范市场的律令和规矩,后世为什么会等到改革开放,与西方文化交融才再次兴起呢?

是因为儒家太过于近人情,而忽略了规矩本身吗?

不管是不是因为这样的的原因,张仲都不想去多探究,他此时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因为,天就要黑了,而贼曹掾的家,就在贼曹出来左边第一间。

ps:一个非常不好的消息,也算早有预料吧。

嗯,申请签约被拒了,作品未达到签约标准。

后续会正常更新,不用担心,撑不住了会发单章说的。

仲哥儿的功法也快到手了,就酱紫。

62,夜访贼曹

张仲不太确定当时贼曹掾大声喊的那句话,是不是在提醒他,但熟识的朋友之间的交谈,按道理是不应该有这样一句的。

所以,他决定去试试。

去见这样的大人物自然不能不带礼物,但带什么礼物却是个问题。

思来想去,张仲估摸着自己身上的家当,只有那张花豹皮毛贼曹掾能看得上眼。

刚出门,转角就遇到了石木,他看了看张仲手中大大的包裹,不由得问了一句。

“仲哥儿往哪里去?”

“好奇花豹皮毛的价格,想去问问。”

石木看了一眼黑下来的天空,眼中有些怀疑,但转念想到张仲也不能以一般的小孩看待,有勇力,也颇有自己的主见,便为其估了个价。

“约莫八千到一万钱,低了便是商贾欺你。”

张仲点了点头,转身自曹舍走向正门。

到了大门口,他看了看左右,右边是一个小宅,比他自己家也大不了多少。

而左手第一间,则是一个占地极大的宅子,一眼望不清全貌。

如此大的宅子,想来,应当不会有错了。

毕竟是公大夫,整个县城也不多见的。

围着宅子走了一小会儿,张仲远远就看见了一扇大门,他犹豫了一下,最终没有选择从大门进去。

秦律严明,若是被人看到自己送礼须不太好。

更何况,他记得,在古代,开正门好像是一件十分讲究的事情,以他的身份,恐怕还够不上资格。

多走了几步,看见一个紧闭的小门,张仲伸手敲了敲。

好一会儿,才有一个老者将门打开,一边开门还在一边嘟囔道。“这大晚上的,是送柴吗?”

“非是送柴。”张仲一边打量着老人,一边开口说明来意。“敢告于老丈。”

张仲在打量老人的同时,老人也在打量着他。

“吾此来是为求见贼曹……”

砰!大门于瞬间关上,险些撞到张仲的鼻子。

“求见贼曹掾走正门去,小小年纪,便多学些律令。”

声音渐渐小了,但张仲耳力过人,还是听清了最后的话语。“若不是看你年岁不大,我就扭你去贼曹了。”

走后门还走错了?

呆站在门口好一会儿,张仲才转过身,走向正门。

不管怎么说,贼曹掾既然说了那些,还是试一试才好。

就算是自己想多了,以一张花豹皮毛结交上官也没有坏处。

虽然八千多钱是笔巨款,很有点心疼就是了。

到了正门,张仲再次敲了敲门,这次开门的是一个甲士。

好巧不巧的,正是当初带张仲去曹舍的那一个。

甲士看见张仲似乎并不意外,一边将大门打开,一边熟络的说道。“仲哥儿这么晚才来?”

听到这句话,张仲心中一定。

这证明甲士是知道他要前来拜访的,也就是说,贼曹掾曾与其交代过。

“城中繁华,便多逛了会儿。”

“难得来一趟,是须得多逛逛。”

甲士点了点头,取了门口的灯,随后转身朝着宅内走去。“仲哥儿随我来吧。”

因为是夜间,宅院内的环境装饰都看不太清楚,张仲便也没有什么好打量的。

只安静的跟着甲士不断前行。

很快,到了一个亮着灯的房间,甲士在门口停住,指了指屋内。“这是简屋,贼掾就在里面。”

简屋?

书房吗?

张仲点了点头表示知道。

随后,甲士敲响了木门,里面的贼曹掾没有询问,只淡淡的说了一声。“进来吧!”

深吸了一口气,张仲推门进去,顿时一呆。

他本以为贼曹掾会是背对着他,或者正在拿着竹简细看之类,高深莫测的样子。

但,并没有。

入目所及,贼曹掾正跪坐在案几旁边,手边还放着些食物,随着张仲推门,他抬起头一边嚼动着嘴中的食物,一边饶有兴趣的看着推门而入的张仲。

“坐。”

“深夜造访,叨扰贼掾了。”张仲犹豫了半秒,将包裹放在桌旁,随后跪坐在了贼曹掾旁边。

“这是豹皮。”不等张仲打开,李炀就猜到了其中是什么。

“正是豹皮。”张仲急忙将其打开,露出其中金黄色的一片。

“制好了吗?”

“尚未制好。”毛皮的制作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他们当初在山上也没有条件,只是简单的处理了一下。

一时无话。

送礼当然不能等别人开口,张仲顿了顿主动说道。

“这是赠与贼掾的,若不是贼掾秉公执法,仲说不得,便有牢狱之灾了。”

李炀摸了摸下巴上短密的胡须,语气平和的说道。

“你我有案情往来,此时赠与,却是陷我于不法。”

声音尽管平淡,但就内容而言,却着实有些重了。

因为在秦国,官员受贿是极大的罪名,有革职,削爵,黥面,戍边等罪责,严重的甚至会被判处死刑。

张仲急忙起身,躬身行礼道。“贼掾切莫误会,这是仲代叔公所赠。”

“他与贼掾无有案情往来,此为寻常赠与。”

看着张仲脸上的认真,李炀突然笑了。

“汝就不怕,吾是携职而挟,故意如此?”

张仲正色答到。“贼掾执法甚公,岂会如此?”

“此叔公自愿赠与。”

李炀点了点头,指着花豹的皮毛说道。

“异兽血气雄浑,花豹更是其中翘楚,于体弱多病者大有好处。”

“吾子早产,体弱身亏,以此做裘,确实作用不小。”

“既如此,我便收下了。”

张仲再次行礼。“贼掾有用便好,如此,仲便先告退了。”

“急什么?”

不急不行,我就一张豹子皮,没有多的,要是不够,我上哪儿找去?

再说,我吃饱了的,也不用留下来吃饭。

“贼掾有事,尽管吩咐就是。”

李炀摸着胡子看着张仲,看了好一会儿,突然笑了。“吾岂能白收你的?”

“你未曾练过功法?”

这是自见到贼曹掾以来,他第二次问这个问题。

“未曾。”

沉吟了一小会儿,李炀突然站起身,向着简架后走去。

“既如此,我便以一物与你交换。”

“必然,不会亏待于你。”

ps:一分钟后还有一章

63,力,疾,技,衡

一阵装模作样的推辞之后,张仲强忍住内心的窃喜,等着贼曹掾的到来。

心中想着,他到底会拿什么功法过来呢?

等待期间,现代人的思维日常发散。

天上地下唯我独尊功?

还是天长地久不老长春功?

不对不对,以秦国取名的简略,和法家的务实。

应该会是(练武·力道)这一类的吧!

没有让张仲胡思乱想多久,李炀就再次走了进来。

他再次坐下,并随手放下了一个精致的木盒。

那木盒上有着各种浮雕,一看就给人一种很值钱的感觉。

“汝也坐下吧!”

“唯。”

张仲应了一声,目光却紧盯面前放着的精致木盒。

说起来,他此时也确实是很有些兴奋,来到这个有些变异的秦国一个多月,他终于见到了变异的源头。

功法本功。

正要伸手去拿,却被贼曹掾按住。

“汝可知功法何用?”

张仲想也不想的回了一个万金油的答案。“强身健体?”

贼曹掾细细品味了一下这四个字,方才说道。“这么说,倒也没错。”

“不过,既然汝未曾修炼,吾便与汝说说。”

“夫锐士,习武艺,外练体魄,至于极致,内修骨骼,此时,可举大石五千斤。”

“为十人不当之勇。”

五千斤的大石,张仲想了想自己当初在里中举的那一块。

自己已经有十人之勇了吗?

转念间,他又想到了那个力量不及他,却差点以破车锤将他生生砸死的壮汉。

应该还不到,技巧,经验,都还差得很远。

如果都放下武器,以拳头肉搏的话,以前世的格斗经验,多半是可以把十人敌车翻的。

“听说汝天生神力?”

“其力几何?”

张仲想了想之前表兄的评价,如实答到。

“六千斤往上。”

李炀倒吸一口凉气,不可置信的问道。

“汝今年十三岁?”

“去岁刚满十二,如今虚岁。”

张仲给了他肯定的回答。

随后,李炀发出一声惊叹。“吾从未见过力道如此大的孩子。”

张仲狡辩了一句。“吾已经成年了。”

贼曹掾没有理会他的狡辩,而是将张仲面前的木盒拿了起来。“如此,这功法却不适合你。”

诶~

我觉得挺适合。

张仲也不敢上手去抢,只仗着年龄小,眼巴巴的看着那个盒子。

李炀哑然失笑,将盒子打开,里面是一卷竹简。

上面写着几个篆字,秦锐士·外练。

“此功法虽是军中所领,但须得大夫爵,或入了锐士之卒,方能得之。”

张仲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但双眼还是半点不离竹简。

锐士,大秦精锐,就功法而言,想必也是最好的。

李炀想了想,解释了一句。“此功法为吾军功所换,本欲与吾家孩儿,但他尚小,暂难以用上。”

“本欲以此兑汝之豹皮,却也不算欺你。”

锐士修炼的功法,用屁股想也知道不是那么好得的。“贼掾言重了,仲从未如此想过。”

“不过,它着实不适合你。”

张仲也不敢反抗,只能继续装出一副小孩模样,眼巴巴的看着。

“要不,给仲看一眼?”

“听说过魏武卒吗?”李炀没有理会他的卖萌,转而说起了另一个话题。

“听过,但不知详细。”

李炀将竹简放回木盒,再将其合上,做完之后方才开口说道。

“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层纯铁之甲,操五十石之弩,三十石之弓,负矢两百,置纯铁之戈,携重铁之盾,腰佩长剑,赢十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

张仲听得震惊,就这负重,怕不是有好几百斤了吧?

半天能走百里,在后世,吹牛都不敢这么吹。

也只有三国演义里面那句“力能负五百斤,而日行八百里。”可以比拟了。

但这是小兵,魏武卒巅峰时期,是以万计算的。

“此力极之军。”

力气最大的军队吗?

为了符合人设,张仲还是问了一声,以免李炀尴尬。“力极?”

李炀点了点头,开始给张仲科普。“天下功法数不胜数,但其种类,大致分为四种。”

“力,疾,技,衡。”

“愿闻其详。”

李炀顺手捏了一下张仲肩膀上的骨骼和肌肉,发出一声赞叹之后,方才继续解释。

“魏之武卒,以力称雄,步战而天下莫有挡者。”

“军中选拔,便是汝这等力强之士。”

个个都是大力士吗?

也对,重步兵,力气不大怕是干不动。

“但,武卒练好功法,滋养骨骼,也少有强过七千者。”

张仲这才知道自己的力气,到底有多吓人。

难怪当初表兄和老人,都是一副如看人形野兽的样子。

“赵之胡服,擅疾而人马相合,可舍车而秃马疾行,平原之地,一日之内,能至七百里。”

一日之内,七百里?

张仲倒吸一口凉气,这几乎代表着一天就能从重庆跑到成都,当然,巴蜀是山区,却不再此类。

但直线距离,就差不多是这样了。

“军中选拔,便主选擅骑,矫健之士。”

以速度称雄吗?

轻骑兵,应当如此才对。

“齐之技击,以技为能,身躯柔韧,左而右之,上而下之,纵横市野,以称豪侠。”

这是说齐技击之士,柔韧性好,打架奇招迭出吗?

“齐王乃召豪侠,成技击之士。”

说前两个,李炀脸上还比较郑重,说到齐技击,脸上嘲讽更多于赞赏。

张仲便附和着问了一句,以满足对方的讲述欲。“很强吗?”

“强?呵,一群游侠,也配于吾国中锐士齐名。”

好嘛,看来是几支军队当中最菜的了。

“吾秦之锐士,其上均衡,虽无长处,却不挑天赋,是故,人数众多,更兼士有死战之心,于是,屡败其上。”

说完这些,李炀转身,从书架上拿下来一卷竹简,拍了拍上面的灰尘。

“此功法,为我杀敌所得,以笔复抄,当适合于你。”

张仲心中有了预感,大致猜到了这是什么。

于是双手接过。

随后定睛一看,果然……

魏武卒·外练。

63,商君书

“锻体练力,力极则无不能及,今起以此成军,号武卒,当横行天下。”——吴起

这是张仲打开外练法的开篇第一句,来源于兵家二圣之一的吴起。

“吴起,是个厉害人物。”李炀一手拿着食物慢慢咀嚼,一边随口说道。“昔年,此人以五万魏武卒,击破惠王军五十万人。”

“几乎灭了吾秦国。”

张仲知道这场战役,也知道吴起因此把秦国打怕了,几十年不敢攻魏。

“此人与武安君孰强孰弱?”张仲念头一动,问出了一个千古难题。

这确实是个千古难题,便是作为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李炀,也显得很难判断,他犹豫了良久,说到。“若此时二人皆在,且分处秦魏两国。”

仔细思量了好一会儿,李炀才再次开口。“各帅武卒锐士,胜负难料。”

“若各尽举国之力,武安君必胜。”

张仲心中存疑,这毕竟是秦国,李炀所说不一定就是这个时代的完全看法,但这本来也与他无关,只是闲聊而已,正准备问问功法的疑惑,却听见李炀再次开口。

“兵之道,胜负不止决于军,决于将,更决于国。”

许是因为得了豹皮的缘故,李炀兴致颇高,与张仲讲到。“若士之战,锐士比之武卒,确有少许差距,双方兵法谋略亦无绝对高下,武安君也不敢轻言必胜。”

“倘若决胜于国力,就此时而言,魏不如秦之远矣,以铢称镒,便是吴起复生,又能如何?”

张仲第一次听到有人把人多欺负人少说的这么文艺,且理直气壮。

但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原本就是如此,春秋无义战,遑论战国?

“受教了。”

“譬如长平之战,其中详细之处,汝叔公乃长平遗卒,当比吾更清楚。”李炀一边吃着东西,一边为张仲加深以铢称镒这个兵法思想的印象。

“吾便不讲了。”

“但昔年赵国之败,却不止败于将,更败于政,败于国。”

张仲来了兴趣,将竹简放在冬衣怀中,兴致颇高的说道。“愿闻其详。”

“兵起而程敌,政不若者,勿与战;食不若者,勿与久;敌众勿为客。”李炀先是讲了兵法,随后,才对着张仲说起了自己对于长平之战的看法。

“赵之政不若秦,而收上党,贪利之战,此一败,其食不若秦,廉颇布防而久持,此二败,赵之众亦不若秦,括使军而强击,此败三也。”

“武安君尽得此三者,莫说赵括,便是孙武,吴起在世,亦不能胜也。”

这是张仲来到秦国,第一次听人讲解兵法,可以说是深入浅出,极其好理解了,他暗暗将其记在心中,并对着这个友好到极点的贼曹掾问道。“敢问于贼掾,此出自何处?”

“商君之书。”

商君书,张仲暗暗记下,本想问问贼曹掾可不可以借给他看看,但转念想到,书在这个时代,应该是很难得的东西,便不好开口。

李炀看出了张仲的心思,激励了他一句。“此为商君书之战法,他日汝若为官大夫,成百将之时,吾可借汝一观。”

“多谢贼掾。”张仲内心松了一口气,并后悔自己以前为啥不把孙子兵法,商君书,吴子兵法,尉缭子这些看个遍。

如果以前都看了的话,现在,不论去哪个国家,都能混个将军当当,就算不能,混个军事参谋,不也是美滋滋?

“凡战法必本于政胜,政胜,则其民不争,不争则无以私意,以上为意;故王者之政,使民怯于邑斗,而勇于寇战;民习以力攻难,故轻死。”

“此则为吾等之责也。”

张仲想了好一会儿,才理解了李炀所说的意思,正了脸色答道。“绳民之以法,使其怯于私斗,而勇于公战,若仲为吏,必以此谨行。”

“很好。”李炀拍了拍张仲的肩膀,笑着说道。“那汝,不要忘了今日之言。”

“仲定不敢忘。”

李炀沉吟了一会儿,突然再次开口。“若吾未曾记错,汝家累世为秦而战?”

问这话是什么意思?

查祖上根基吗?

张仲念头一转,就想到了现代,一般这样的问题,在现代,都是考公务员才勉强会遇到,所以

“吾家累世为秦卒,公随王龁将军战上党,后受赵将夜袭,死于上党城下;吾父兄亦为秦卒,庄王二年伐韩,身死于韩人之手。”

说到这里,张仲将脸上戏精上身的悲伤换成了慷慨。“今,吾亦当为秦卒,为秦而战。”

没想到十三岁的孩子会这般能演的李炀,果然上了当,他顿了顿,认真而又严肃的说道。“汝且习好律法,他日来城中考较,若过,吾任汝为亭长。”

张仲脸色略有兴奋,在秦国,亭长虽然只是最基础的官职,但也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

有爵位还不行,还要识字,还要熟读律法。最后,还是军中老卒优先,若不是,则需要有官吏举荐。

之前在食肆吃饭的时候,炭说起此事,还曾说,等张仲学好律法之后,他将作为举荐人,推举张仲为吏。

此时,有了贼曹掾的话,便几乎板上钉钉了。

“贼掾之恩,仲定当铭记于心。”

李炀笑了笑,不置可否,只看了看天色。“吾与汝一样东西,须得收好。”

张仲连忙起身,先行礼再开口说道。“已蒙贼曹大恩,不敢再收。”

李炀摇了摇头,转身去了简架,好一会儿才转过身来,将一块木板递给张仲。“这东西,不收却不合律法。”

张仲双手接过,又是一张“小票”,上面写着秦王政十年,十月二十,贼曹掾李炀以战场所得魏武卒功法,换取张仲异兽皮毛一卷。

“看好了?”

“看,看好了。”这东西,居然也要开小票的吗?

这也,太变态了点吧!

“看好了,那汝”

“当与吾一人一半。”

言毕,李炀抬手而动,在张仲眼前一划,木块一声脆响,应声而折。

化作整齐的两半。

张仲张着嘴楞楞的看着李炀的右手。

一时间……

竟说不出话来。

64,初练功法

回到曹舍的卧室,张仲还是有些回不过神来,其实这一路,他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回来的。

因为,他之前看到了超人,用手一划,他尚且感觉不到抖动,木块就被削成了两半,没错,用手削的。

之前看见李炀在桌子上拍了一个手印时,张仲都还算不上多震惊,毕竟,以他的力气,虽然做不到拍出一个手印而桌子其他地方完好无损,但将桌子整个拍碎,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然而此时,张仲眼中开始有了火焰。

作为现代人,尤其是士兵,谁不想拥有超越常人的力量?

并手如刀,这几乎是武侠世界才有的能力。

并且,还不是普通的杂鱼。

最起码,也是成名高手。

这就是来源于功法的力量吗?

张仲拿出身上的竹简,将其缓缓打开,以一种朝圣的姿态,去面对他得到的第一卷功法。

正准备观看,门外就有人敲响了门。

“谁?”

“我。”

我是谁?

我怎么知道我是谁?

张仲脑海中浮现出这个段子的同时,就站起身将门打开,因为敲门的,是他叔公。

“叔公还未睡?”

“未曾。”张礁走进房间,随后将门关上,轻声问道。“汝持豹皮,不是去问价的吧?”

“嗯。”张仲没有问他怎么知道的,无非就是石木告知,便将事情实话实说。“与贼曹掾交换了。”

“甚好。”张礁点了点头,随后,转身就走,毫不拖泥带水。

“叔公不问为何?”

“不用。”张礁摆了摆手,一边开门走出去,一边说道。“吾只担心汝为人所诓骗,但既是与贼掾,那便是汝自己的事情了。”

张仲怔怔的看着关上的门,突然有些感动。

像张礁这样的做法,大约算是一个长辈,给小孩子最大的尊重和信任了吧!

深呼吸一口气,张仲转过身再次看向翻开的竹简。

略过功法开篇那句豪言壮语,张仲开始细看这卷源自于吴起的外练功法。

其上洋洋洒洒千余字,除了几个不太像的图画之外,尽数都是呼吸法。

有练习眼力时配合所用的,也有练习耳力所用的,亦有针对身躯反应的。

但最多的,还是力量。

而那些图画,也全都是配合力量的呼吸法所用,锻炼身体各处的。

手,臂,腰,腿,肩,背,无所不包。

纯粹而野性的力量。

看完之后的张仲,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叹,该说魏武卒果然不愧为力极之军吗?

这功法,从头到尾丝毫不带偏题的。

这是要把魏国人,全部都练成肌肉壮汉吗?

张仲伸手握了一下自己健壮的臂膀,正好,反正自己天生就是一个肌肉猛男。

没错,纯天生的,前身十多年都没有系统的锻炼过,身上的肌肉仍旧强健得令人发指。

让现代那些天天撸铁的汉子知道了,还不得说一声,卧槽无情?

抛开脑海中的念头,张仲拿出以前在军队训练时的认真程度,看向展开的功法。

他先是按照那些四不像的动作动了几下,随后就感觉这些动作极其别扭,不像是正常人能做出来的。

更像是面团才能做出来的。

不应该啊!

横竖正反,细看了许久,张仲才发现一件事情。

或许,是由于竹简太窄的缘故,那单独两格的图画,原来是横着的。

第一个动作类似于弓步,还带上了一个挽弓的姿势。

低下还有一行极小的篆字,似乎是李炀观看时候的注解。“挽弓以虚,力起而持。”

这是说做出挽弓姿势以后,以最大的力量去保持它吗?

张仲保持着姿势,一点点按照呼吸法开始呼吸,一股冰冷的气流沿着嘴中而入,再用胸腔憋出的气将其卷回,再两相结合,涌入气管,然后

张仲就岔气了。

“咳咳咳!”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中,张仲再也保持不住挽弓的姿势,整个脸被咳得通红。

这真的是功法?

若不是亲眼见到贼曹掾用手削开木板,张仲恐怕就要怀疑自己拿到假货了。

时间,就在张仲一次次练习呼吸法当中度过,也因此,整个房间的咳嗽声,一声高过一声。

但随着时间流逝,渐渐的,咳嗽声越来越少,到最后,几乎再不曾响起。

而张仲,也感觉自己渐入佳境,长期保持的姿势开始又麻又痒,极其难受。

张仲知道,这是书上所说的,气锻。

也是这部锻体功法当中,唯一不用借助外力的一步。

虽然功法上没有坚持得越久越牛批的说法,但张仲还是咬着牙不断的坚持着。

就像当初他在部队练习举枪一样。

因为他记得,班长说过的一句话。

人,如果每次放松一点,最后便将一事无成。

这一练,便到了晚上十二点。

而张仲,也终于熬不住了。

他衣服也懒得脱,翻身一倒,直接躺在了床上。

长时间的练习,不仅仅让他精神上十分疲惫,就连身体,也同样熬不住。

保持拉满弓的姿势,并浑身用力,数个小时。

饶是他力气过人,耐力超乎寻常也累成了一条死狗。

但好在,这个姿势的呼吸法算是入门了。

至少,不会被呛到了。

想着功法的事情,张仲沉沉睡去。

当他再次醒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看了看天色,张仲确定了这是他起得最晚的一次。

便是之前连续熬夜,也是鸡鸣时分就起床了,而这次,张仲足足睡到了辰时。

翻身爬起,将睡得褶皱的衣服抹了抹,却发现完全抹不平。

好嘛,以后不敢合衣而睡了。

“仲儿,起来了?”门外张礁的声音响起,似乎已经等了有一段时间了。

“叔公稍待,仲马上出来。”

出了门,张仲发现不仅仅是他叔公在,石木,炭,众多亭卒都在门外。

张礁拍了拍张仲的肩膀,看了眼天上堪堪起来的太阳。“走吧,该回去了。”

“好。”

众人开始收拾牛车,并将昨天买的东西清点了一遍,以免有所遗漏。

不过刚刚清点完毕,上了车,还未曾走出曹舍,就听见外面有人高喊了一声。“道左有人要弃市了。”

65,弃市

弃市,是秦国最古老的死刑之一,其严重程度,介于车裂和枭首之间。

这项刑罚的执行方式,是先砍去头颅,然后将尸体挂起来,在市场上展示,长达数日,因此,这项刑罚才叫做弃市。

而这项刑罚存在的主要意义和作用,也不在于对犯人执行死刑,而在于,对民众的震慑。

所以,秦国每次执行这种死刑时,都会使小卒于城中呼喊,让城内的民众进行围观。

以此,来震慑不法,也展现秦国律法的威严。

然而这件事,对于张仲几人来说,心中的感受,还不仅仅如此。

因为,在此时,还是弃市的罪名,那死者就只有一个人,那个抢功的鲤门亭长,尚。

他的案子,已经被狱曹复查完毕,开始执行了。

从当庭宣判,到现在执行死刑,撑死了也就一天一夜的功夫。

这也让张仲,再一次见识到了秦国律法执行的效率,远比后世许多公司的各种申请,要来得快了太多。

几人相互对视了一眼,皆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复杂。

良久,炭才开口对着张仲问了一句。

“仲哥儿,要不要去看看?”

“去吧。”自己亲手送进刑场的第一个人,张仲还是想去看看他最终的结局,也想对自己进行一个警醒。

这不是后世,这里是动辄肉刑和死刑的秦国。

法,不可犯。

牛车行进的速度并不快,但好在市场距离贼曹,也并不算远。

不过一刻钟的功夫,张仲等人就远远望到了行刑的地方。

那是整个集市的标志性建筑,也是每天集市开始时的信号,市旗。

只是此时,尚还未到升旗的时候,所以只有一根孤零零的柏木杆子。

道路左右,聊天的人很多,几乎都是在议论即将开始的行刑。

坐在车上的炭也开口说道。“再有一刻钟,市旗就该升起了,那时便是行刑的时候了。”

“不过今天升起的,当不是市旗。”

“为何?”张仲昨天见过市旗,是一块大大的麻布,上面写着一个市字,简单明了,没有什么太多的花哨。

“今日升起的,应该是城中备军的军旗。”张礁开口打消了张仲的疑惑,并解释到。“这也是祭旗,以人头祭旗,出征则无往不利。”

张仲知道这个时代的人都颇为迷信,他家中阿母,在过年时,还要祭奠各种各样的神灵,哪怕家中都快要断炊了,也不曾有丝毫犹豫。

但张仲确实没想到,到处都充满着“法制社会”标准的秦国,还会有这种官方进行的封建迷信。

张礁指了指旗杆不远处,手持着黑色旗帜的壮硕旗士,对张仲继续讲到。“是以,所有不法而死者,都将于军旗下斩杀。”

“以此,祭神灵,利出征。”

“原来如此。”车继续向前,张仲干脆站起身,立足于牛车之上,看向那高高竖起的旗杆,以及旗杆下方。

旗杆下,是一个被绑着的矮壮汉子。

正是当初在山道上,以律法威胁张仲,并想要以剑强行斩去花蛮白荼头颅的尚。

此时,他身穿单薄的麻衣,头顶的布帽已经被取掉,只剩下一头杂乱的长发,宛如一只弃犬。

牛车仍在前行,尽管许多人都在围观,但道路上,却意外的空荡。

秦国的交通法,在此时,展现出了它应有的用处。

随着车越走越近,张仲开始看清了尚身上绑着的绳子,看清了他被头发遮住小半的脸,和脸上的表情。

他并没有如张仲想象的那样,在低声哭泣或高声怒骂。

相反,他很平静。

平静得不像是将死之人。

或者说,正像是将死之人。

随着黑色的军旗缓缓升起,旁边的法吏,开始拿着竹简宣读尚的罪状,冷酷而严厉的声音下,张仲终于与抬头的尚,四目相对。

尚愣了愣,随后笑出了声。“汝,是来看吾的头颅吗?”

“是。”张仲并没有骗他,将死之人,也不应该被骗。“汝当是吾,绳之以法的第一个有爵者。”

“其实,吾也想看。”尚停顿了一会儿,随后看向旁边甲士腰间的长剑,那长剑他很熟悉,十多年的军旅生涯,他曾握住这剑无数次。“吾曾在战场上砍下过许多头颅。”

“也不知道,吾自己的头颅,有没有那般浑圆。”

不论对错,就军功而言,张仲在他面前,确实是个弟弟。

“当会浑圆许多。”

罪状停了,日头升了很高,尚眯了眯眼,以避开略有些刺眼的阳光。

“吾的头颅,是该浑圆许多。”

甲士将长剑拔出,对着尚言到。“枭首以弃,暴尸三日,汝可有话要说?”

“吾自当死。”尚摇了摇头,眼神悠远,似乎看到了些什么,他那双宛如豹子的眼中终于有了泪水。“只可惜了,吾的妻,子,不想,她们会做了隶臣。”

说到这里,尚终于发出了人生中最后的一声怒吼。“吾等既然知错,汝何以赶尽杀绝?”

“一颗贼人头颅,数十人为隶臣,十余家残破,张仲,汝要好好记着……”

“此,皆汝之所为”

剑高高扬起,反射的光芒和鲜艳的血红,花了张仲的眼睛。

一颗圆滚滚,豹子也似的头颅,掉落在地上,一路滚到张仲的牛车下,双眼圆睁,死不瞑目。

但那句话,还停留在张仲的脑海中。

自己,做错了吗?

“呸!”一大摊口水吐在了那颗豹子般的头颅上。

“抢孺子的功劳,便当知有此下场。”

“此时想到妻,子,抢功之时何不曾想到?”

就连在市场上工作的金布曹小吏,也忍不住插了一句。“执法而犯之,当真吾辈之耻,还敢狡辩。”

观看的人七嘴八舌,将其死死的钉在了耻辱柱上。

“战场之上,不是同袍,便是敌人。”

张仲微微一愣,转过头却看见老人担忧的眼神。

已经戴上了板冠的炭,也跟着接了一句。“因利而不顾同袍之义者,便当死于律法之下。”

高台上宣读完罪状的法吏,突然出了声。

他说。

“若因犯罪者众而不罚,必有人众而犯之。”

66,黔水乡

十月二十二日,清晨,张仲与张礁等人,架着牛车,抵达了黔水乡上,这是滴水亭和双桥亭所在的乡。

也是游缴徵,所管辖的地方。

此时,这个张仲父亲昔年的同袍,正乐呵呵的看着他,待张仲过来,伸手拍了拍张仲的肩膀,笑着说道。“仲哥儿已是簪袅了,了不起。”

徵将他们几人送到贼曹就回去了,并不太清楚之后发生的事情,但县上的行文,关于众人的赏赐,却自邮人处收到了。

是以,他知道了张仲升级的爵位。

“长者勿要打趣。”张仲看着未戴兜胄的徵,留意了一下对方头顶的板冠,他这时才知道这个一直很和蔼的长者,是一个大夫。

挠了挠头,张仲装出一副腼腆的样子。“运气罢了。”

徵摇着头,转身向着乡内走去,一边走一边说。“这可不是运气,杀十人敌的猛士,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张仲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去说,就他而言,杀死那个贼首确实是运气使然,毕竟,以花蛮白荼的厮杀经验,双方纯粹以兵器互搏的话,张仲能否战而胜之,还真的不好说。

只是后来,他急着逃遁,以背对着张仲,被盾牌砸了一下狠的。

才死在了那个荒无人烟的山坡上。

左右没有什么外人,徵也直言不讳。“当初接到县上行文的时候,吾最担心就是对方跑到了乡上来。”

“说实话,吾这把老骨头,可经不得十人敌的贼人两下。”

“仲哥儿勇武,乡上之幸事啊!”

一阵夸奖谦让之后,徵转而说起了张仲等人关心的事情。“城中发来的行文已经收到,汝等可以自实田地,届时报于乡上,三老会使人查看。”

“再报于县上田曹。”

张仲这才知道,爵位所得的田地,不是由县上进行分配,而是自己去开垦荒地。

不过,在与徵的交谈中,张仲也了解到,秦国对于自己实田的有爵者也有优待,不仅会减少新田地的赋税,还会使乡上闲置的隶臣妾帮忙开垦。

而主家,只需要管饭就行,不需要出工资,甚至,都不需要管饱。

一路前行,徵并未待上多久,只告诉他们,不要超过自己爵位所规定的田地数量,不要开垦那些生长着巨大树木的大山,就近选择荒坡之类的就行。

不然,被乡三老查到,会有处罚。

如果一切无误,县上的田曹会将乡上报上去的田地,做成档案,再发放行文回来,之后,那些开垦的田地,就真正属于他们了。

还有宅院也是一样,会有隶臣妾帮忙修建,不过,与田地不同的是,宅院的修建,是要出工钱的。

目送着徵走远,张仲想了想,转头对着老人说道。“仲欲拜访乡三老,叔公可要一同去?”

“那就一起。”不止张仲的叔公,就连炭和石木也表示同去,其他亭卒自然也没有什么意见,一行人架着牛车,浩浩荡荡的前往市场。

之所以前往市场,是因为乡这样的行政单位,是没有单独的金布曹的,所以,金布,仓,田等等斗食小吏,都在“乡政府”。

是以,这办公的乡舍,便离市场很近,也方便管理。

牛车沿着乡上刚修好的石板路向前行驶,很快,就步入了市场。

乡上的市,不像广都县城那样每天都会开,而是与其他乡互相联合,分别开放,一般三日一开,比如你开三六九,我开一四七,他开二五八之类的。

基本上,可以保证黔首们每天都会有市场能去买卖,也保证了乡市不会因为开市人数太少,而影响交易。

这是一种十分先进的做法,到了二十一世纪,蜀郡的乡下,都还在沿用这一规则。

而今天,正是乡上开市的时候,是以,市场的人数极多,几乎达到了人挨人,人挤人的程度。

张仲侧头看了一眼正扶着头顶板冠的炭,终于明白了昨天下午,他为何非要坚持在路边的客舍休息一夜,而不是连夜打着火把赶回来。

这和过年回家,宝马奥迪“不小心”开到稻田里,有异曲同工之妙。

果然,有人眼尖,一眼就看见了炭头顶的板冠。“这乡中又出了一位大夫哩。”

“嚯,炭公也是大夫了啊!”

“那得有多少田地?”

众人议论纷纷,羡慕的话语,让炭脸上的嘚瑟几乎就要溢于言表。

“汝等看,张公也是不更了。”秦国爵位不同,他的装束也大不一样,主要是头顶,士是以布包头,不同颜色的布,发髻的方向不同,都可以分辨其爵位。

是故,围观的众人,很快就发现了张礁头顶的变化,同样发出了一声惊叹。

老人倒是没有像炭那么嘚瑟,不过嘴角的笑容还是表示了他的受用。

众人感叹完了之后,开始看向身材高大,在牛车上鹤立鸡群的张仲。“还是仲哥儿厉害,吾等乡上,可是也出了生擒虎豹的猛士了。”

乡镇不比城里,这里荒山遍布,有大能力的人,一般不会愿意呆在这种穷乡僻壤。

毕竟,是成都的城市不够平,还是成都不够繁华?

就算去不得成都,广都县不也是一个好的选择?

是故,在这样的小乡,出了张仲这样一个猛士,对于这些乡里乡亲来说,甚至比多了一个大夫更有谈资。

“汝牛批,汝去和仲哥儿打打看。”

“看他能不能把汝打出s来?”

这些话,恐怕要成为黔水乡许多人,很长一段时间的口头禅。

牛车沿着市场的道路不断向前,哪怕道路并未被阻挡,周围售卖的民夫仍旧将自己的摊位向后挪了挪,生怕挡住了张仲的车。

在阵阵夸奖声,张仲弛过了市场,到了一个占地十数亩的宅子门口,宅子年久失修,看起来颇为破旧。

这不是乡三老的家,而是乡舍,三老也是大夫,他的家,比这乡舍还要大上一倍。

而以前教过张仲学字的三老,此时正等在门口,他脸色有些黑,似乎极不高兴。

67,汝欠贼掾一个大人情

对于乡三老的不高兴,张仲表示理解,任谁自己的孩子被人打过,打人那孩子还差点打了自己,现在得了爵位和勇名,第一时间就来找自己。

这要么就是想携私报复,要不就是耀武扬威给自己难堪。

能高兴得起来才有鬼了。

尤其是三老,在看到自己的孩子躲在了木柱后面,不敢出来之后,脸色更黑了。

“仲此来,是为此前赔礼的。”张仲自车上取下一匹叠好的布,这是绢,算是最常见的丝绸,虽然贵,但蜀郡本就是锦的产地之一,倒也还不至于买不起。

“此前多劳三老费心,且多有得罪,还请收下。”

三老脸色变了变,随后上上下下的将张仲细细打量了一遍,眼中全是“这小子又要搞什么幺蛾子”的眼神。

“不敢。”三老退了一步,将柱子后面的孩子拉了出来。“汝在吾处学字之时,并未有所得罪,请回吧!”

张仲看了一眼乡三老家畏畏缩缩的孩子,心中叹了一口气,这前身,都特么干的什么事?

看把人孩子给吓得。

“仲是诚心如此,昔年幼,不懂事。”张仲行了一礼,没有任何不满,毕竟,出来混,有错就要认。

当初因为想吃肉,把人家狗给吃了,被发现了还打掉了狗主人五颗牙齿。

这真的是一辈子的黑历史。

就算没有这些,以三老的年龄和爵位,也受得起张仲这一礼了。

更何况,以后需要乡三老帮衬的地方还多,不说他弟弟学字需要别人帮忙,就说他家现在,就要自实田地了,要是三老搞点幺蛾子出来,那也是件不大不小的烦心事。

他还要学好武艺,以备之后的伐赵,没那么多时间去耗。

能揭过自然揭过最好。

并且,如今炭得了大夫爵,十之八九会升官,也没时间教他,他自己说不得也需要找三老学。

“昔日之事,过去便过去了。”三老的脸色缓和了些,随后转身进了屋,很快,他提着一袋钱走了出来。“汝就要自实田地了,此时送吾以绢,不妥。”

“被法吏看到,你我都要治罪。”

“钱汝收好,便当是吾托汝自城中带回的。”

“前事,便休要再提了。”

“吾此来,是想让三老教吾与弟识字。”张仲摇了摇头,将绢递给旁边怂得一匹的孩子。“这便是束脩。”

三老家孩子原本已接住绢布,听得这话吓了一跳,将绢一扔,丢到张仲的手上,连退数步方止。

张仲:

这是被吓出心理阴影了吗?

三老神情恢复如常,他看了一眼张仲,也诚恳的说道。

“汝也看到吾家孩儿了,他惧汝如虎豹熊罴,束脩之事,却不必再提。”

一阵推脱之后,还是炭上前来,说了几句好话,三老才勉强收下,不过只教张仲的弟弟,至于张仲,却不敢教。

用三老的话说就是,张仲如此勇士,他学识浅薄,不敢教导。

事实上,无非就是张仲前科在身,怕他再打了自己的孩子。

但张仲仍然很高兴,最起码,他弟弟张季的学业,算是有了着落。

不至于让他以后,在修炼功法之余,还要抽空教张季学字。

可以说,这一匹布,大有好处了。

走得远了,炭突然开口说道。“仲哥儿方才当再说项说项。”

“吾已成大夫,他日许是要去余山乡任游缴。”

“是没办法再教仲哥儿了。”

余山乡游缴死了,而炭现在是大夫爵位,亭长也不适合,升任余山乡游缴是应有之事,张仲早有预料,也没有意外。

“吾跑远些,找石木亭长便是。”

石木拍了拍胸口,健硕的胸膛交击手掌,发出咚咚咚的响声。“仲哥儿尽管来就是。”

张礁静静的看着张仲在几个大人之间说笑,心中很是满意,对于膝下无子的他来说。

张仲便是他对于自己未尽的事业,唯一的寄托了。

并且,远比他要优秀得多。

一群人说说笑笑,很快就出了乡,朝着滴水亭去了。

而张礁也在这样的摇晃中,沉沉睡去。

“叔公?”

张仲的叫声打破了张礁的沉睡,他抬起头来,却发现牛车已经到了滴水亭了。

因为牛车是乡上的,稍后还得还回去,所以炭只能送到这里了。

“石木呢?”老人看了看左右,还有些没回过神。

“前面路口转道回双桥去了。”

张礁这才点了点头,他揉了揉眉心,叹了一声。“老了,熬了几天就容易睡着。”

“叔公是应该多休息。”张仲表示理解,并将牛车上买的东西全部提了下来。

张礁连忙伸手来拿,张仲制止了他。

其实买的东西普遍不重,但很大一堆,一个人拿颇有些不好走路,不过张仲还有一把长矛,是他自己的。

以长矛挑上,就他的力气而言,这些东西便轻如无物了。

“前日夜间,你咳嗽声不断,可是已经在修炼功法了?”张礁在曹舍时住在张仲的旁边,隔壁房有什么动静,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却直到现在才开口问。

“是,以豹皮在贼曹掾处换了武卒外练。”

“武卒外练法?”张礁先是倒吸了一口凉气,随后才道。

“汝欠贼曹掾好大一个人情!”

一路前行中,张仲才从张礁的口中了解到,锐士的外练法,虽然到了大夫爵位,或者入了锐士军中就可以领取,但要是想要家人练习,就需要以军功去换。

足足十颗首级。

按照盗贼的头颅来算,一颗赏钱十四金,那就是一百四十金,折合铜钱就是,好多好多钱。

滴水亭距离杨树里不算太远,不过几里路罢了,更兼路大半都已经修好,所以两人走得很快。

不过小半个时辰,张仲就看见了十多颗高大的杨树。

那是杨树里的标志,附近的其他里,没有这么高大的杨树。

“叔公,兄长?”

张仲正要继续向前,却听见一声喊自远处响起。

他抬起头,却看见不远处的山坡上,站着一个人,身边还跟着一条大黄狗。

不是他那十一岁的弟弟张季又是谁?

68,回家

十一岁的张季,因为长期少吃,身材比同龄的那个贼寇还要瘦弱一些,站在张仲健壮到非人的体型旁边,就宛如银背大猩猩身旁,站了只金丝猴。

拒绝了他要求提东西的想法,张仲随口问道。“不在家中好好学字。”

“跑这么远作甚?”

听得张仲略带斥责的话语,张季连忙解释到。“今日的字学好了,有些担心兄长,便出来看看兄长有没有回来。”

“本不想走这么远的,是里中路修好了,与乱石里的路连在了一起,好走了许多。”

“我才走到这里来的。”

“下次不要走太远。”张仲想到了他杀死的那些花蛮,即使摆脱了奴籍,野蛮的习性也并未改变,仍旧是不识教化的蛮族性子。

而蜀郡,这样的半蛮半民可不在少数。

于是,张仲对着弟弟叮嘱了一句。“你一个孩子,尽量不要单独出行。”

“是。”张季从小被张仲欺负到大,听到张仲的话,也不敢分辩,立马就认了错。

“季下次不敢了。”

看着弟弟怯怯的样子,张仲突然又感觉自己说话似乎太重了些,正想着怎么补救,就听见张礁开口说道。

“也不是孩子了。”

“之后与你兄长一起习武吧!”

张季一惊,随后满脸的惊喜,他看了看张仲,再看了看张礁,欢快的答到。“好,季一定认真习武。”

走了几步,张季又回过头,看着张仲欲言又止。

“怎么了?”张仲随口问了一声。

张季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小声的问了一句。“里中有人去了乡上,说兄长犯了法。”

“兄长没事吧?”

“没事。”张仲暗暗揣测到底是谁这么嘴碎,丑夫,恐怕就是这个货了。“是有人诬告于我。”

张季松了一口气,复又开心起来,他毕竟还是个孩子,担心的时候,是真的担心,可以跑老远,等在山上,看兄长有没有回来。

开心的时候也是真的开心,兴头一起,就宛如一只麻雀。

“里中皆说,兄长生擒了一只老虎那么大的豹子,是真的吗?”

老虎那么大的豹子是什么鬼,还有,为啥全是谣言,能不能实话实说?

“不是生擒。”

张季脸上有点失望,随后有兴冲冲的问道。“那兄长杀死了它吗?”

张仲看了身边的老人一眼,见得老人微微摇头的张仲,只得说道。“自然杀死了它。”

“兄长真厉害。”

“豹子皮在哪儿呢。”

“季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豹子呢?”

“卖了。”眼看张季问题似乎没完没了,张仲将肩上担着的兔毛冬衣递给他,免得到家之后,张母责骂他什么都不提。

“回去再说。”

“好。”

但小孩子终归是小孩子,走了没多远,看见里中其他的孩子时,张季又开口了。

“兄长回去与季讲讲你杀豹的事情呗。”

“里中的同龄都想听。”

合着你哥哥杀了豹子,就是给你吹牛用的?“回去之后,讲给你听。”

张季还想说些什么,张仲却不再理他,因为里中的乡亲老人,都开始和张礁还有张仲打招呼了。

比起以前张仲用石头砸树之后的畏惧,此时的他们,更多了几分崇敬。

年轻人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偶像,而年长者也会客气的邀请他们进屋坐坐,喝点水什么的。

张仲不想落个目中无人的名声,便少不得一个个回应,只是他来这边不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如何称呼,一阵客套之后,弄得身心俱疲。

好在张仲的家就在杨树里的中间,不用从里头走到里尾,不过打了十几次招呼,婉拒了那些客气的邀请,便到了自家屋后。

张仲的家宅是标准的上造住所,就杨树里来说的话,可以算是很大了,足足有十五亩。

更兼蜀中的农村地势不平坦,所以,不是以城中一进一出的院子来修建的,而是以排房的形式修建,便显得更大了。

屋后是一个不大的房间,那是猪圈,只是里面没有猪,而屋门口则是一个大大的地坝。

因为蜀中多雨水,蛇虫,地基便修得很高,突出的屋檐,遮住的是一个两步宽的阶基,与地坝以台阶相连接。

这是张仲此世死去的父亲,在得到爵位之后,花钱所修建的,尽管里面家徒四壁,穷得叮当响,但外面看来,却也是里中的显赫人家。

望见前方那一大片的房屋,张仲心中的喜悦也更多了些,这一次出去虽然不到十天,但事情却很多,让他很有些疲惫,也更想回到这里。

哪怕,这不是他真正的家,但在这秦国,这却是他唯一能感觉到自在和温暖的地方。

一边向前走,张仲一边想着,等之后,做了亭长,要花些钱置办一下家具这些了,哪怕自己不经常回来住,也得让家人过得舒坦些。

正想着,张季就跑到了屋门口,对着屋内喊了一声。“母亲,兄长回来了。”

很快,张母和三个仆人都急匆匆的走了出来,张母先是与张礁打了招呼,邀请他进屋就坐,随后才让濛过来接张仲手上的东西。

一行人鱼贯而入,到了屋内。

一阵交谈之后,张仲取下自己腰间的青铜剑,递给张季。“这剑是给你的。”

张季将其接过,伸手拔出,剑光晃花了他的眼睛,他愣愣的看着。“这剑,得多少钱啊!”

“不要钱,是我此次杀贼的缴获。”张仲缴获的兵器铠甲甚多,他留下了两幅甲胄,其中一幅是那壮汉的,他自己穿上了。

另外一幅,则是给他弟弟准备的。

还包括一把青铜剑,和一把长弓,一面完好的轻盾。

这些都是那场战斗之后,他缴获的物品中,成色比较好的。

至于其余的,都被他换成了一面新的重盾,和两千的铜钱,

说起来,要不是东西太多,也不能卖给私人,他甚至打算全部挑回来,一件都不卖给县上武库。

毕竟,这可是比某腾还坑的。

该死的。

十分之一的成本价。

69,一家老小

“高祖父。”

“祖母。”

“表公。”

小孩子奶声奶气的声音,将家中的长辈挨个挨个喊了个遍,喊完了之后,穿着旧麻衣的小姑娘才长长的吐了口气,脸上很有些如释重负的萌样。

张仲伸手将其抱起,顺手从身上摸出一把肉干,塞在了她的手上。

这是之前张仲在城中市场上买的,以煮熟的肉食,晒干再撕成丝状的一种小吃,本来买了十来斤,但一路上张仲吃得有点多,就只剩下一小包了。

至于这个小家伙,她是张仲表哥的小孙女,才五岁。

嗯,严格说来,比起张仲只小了七岁。

就是这么一个萌萌的小姑凉,却要喊他表公,但这还不算让张仲郁闷的,让他郁闷的,马上就要来了。

果然,一个十六岁,眉目清秀的少女走了进来,她先是看了看堂上的张礁和棠,打完招呼之后,才对着张仲促狭的笑了笑,随后躬身一礼。

“表公出去多日,无恙否?”

张仲:

少女叫做梨,是张仲怀里小姑凉的姐姐,因为她生下来的时候,张仲的表哥正在吃梨,所以,就有了这么一个随意,但还算好听的名字。

但别看她现在文文静静,一副淑女的样子,曾经,她也是张仲幼年时为数不多的好伙伴。

上山捕鸟,下水捉鱼,无所不精。

并且,她很聪明,比张仲前身那个智障,要聪明了许多。

就张仲前身的记忆,以前学字的时候,她经常在外旁听,学的字,比张仲多了几十倍不止,虽然也不过一百多个吧,但比张仲之前的屈指可数,那可以说是天壤之别了。

若非前些时日,她与张仲的表姐被乡上三老的夫人组织织布去了,张仲说不得就要找自己的孙女学字了。

“无事。”张仲想了想,决定还以颜色,来了一句后世最打击后辈,也最难回答的问题。“孙女可有找到良人呐?”

梨白了他一眼,一边走向张礁,一边说道。“可不劳表公关心,嫁人这种事情,梨自有打算呢。”

说到嫁人,在秦国,可没有后世儒学盛行时那句,“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说法,识字的女性在秦国是十分受欢迎的。

就张仲记忆中,自从他这外孙女满了六尺二寸以后,上门说媒的伐柯(媒人)几乎踏破了门槛。

一年数茬,从未间断。

值得一提的是,在秦国,女子结婚同样是首选身高,身高高于六尺二寸者,就可以嫁人了,这也是法定的结婚标准。

其次,才是年龄,年龄的下限是十五岁,上限是三十岁,低于或者超过,都要受罚。

宽容,但仍旧有无所不在的律法所限制。

不过,据张仲道听途说的了解,秦国的的婚姻法,还有更有趣的一点。

如果男方或者女方长得太丑,或者自身太差劲,没有媒人愿意说媒的话,超过三十也是可以免于处罚的。

算是给了单身狗一条活路。

不过,更有趣的还在后面,如果女性在年满三十的时候,遇到了生平第一次说媒,或者,生平最后一次说媒。

那么,哪怕要嫁的是个瞎子,你也不得不嫁。

不然,犯法。

不至于死,但会让你交不起罚款。

至于那些被说过媒,而最后一次说媒的对象已娶的情况,就会有一种更恐怖的催婚方式。

官配。

没错,国家发老公,不管你喜欢不喜欢,反正发了,你不要也得要。

相比起来,后世七大姑八大姨的催婚方式,简直是佛系了。

一家人全部到齐之后,细便提着以井盐腌好并风干的豹肉去了厨房。

之后,张母得了空,拉着张仲上下看了一会儿,才问道。“此次出去,可有受伤?”

“未曾受伤。”张仲摇了摇头,他腰间的伤势不重,这几天几乎都快要好了。

便没有必要再说出来让老人家担心。

棠长出了一口气,转过头望向正在微眯着眼,享受梨捏肩的老人。“仲父,仲儿可有受伤?”

张礁一愣,抬起头看了张仲一眼,才说道。

“仲儿强健,没有大碍。”

在张母严厉的眼神下,在梨满含笑意的眼神中,张仲有点不情愿的掀开了腰间的冬衣,那里,有一条两指宽的细小疤痕。

正是被小孩子捅的那一剑。

棠伸手触摸了一下伤口,心疼的问道。“疼不疼?”

张仲看着张母眼中的心疼,不知道该如何安慰的他,念头一转,想起了一个段子。

“阿母若是再不看的话,这伤口,就要愈合了。”

众人皆笑,就连张母,也没有那般难过了。

“没事就好。”

等众人笑完,张母这才想起昨天得到的消息,有些惊惧的说道。“昨日里中人说,你在捕贼时,杀了八个人。”

“是杀了八个。”张仲不好解释自己杀了个锐士,并且,如锐士这种,恐怕会让张母更惊惧。“孩儿因此升爵了。”

“还杀了只豹子?”

“是。”

“别人都说吾儿有摧山力士之能,我却担心得觉都睡不着。”她伸手摸了摸张仲腰间的伤口,用手比了一下,眼泪瞬间落了下来。

“要是那贼人力气再大些,岂不是就捅进了腹中?”

“是个小孩子。”张仲没有别的办法,只装出一副豪勇的样子。“若与孩儿一般高的话,他岂能近我三步?”

不料,棠却哭得更伤心了。“汝父亲当年也曾这么说过。”

张仲:

“祖母。”梨走了过来,她一边伸手给张母捏肩,一边在她耳旁劝说,好听的话层出不穷,让张仲一度觉得她才是穿越者,还是外交专业的。

不多时,棠就好转过来,眼中的惊惧也化为了自豪,她看了看左右,突然来了兴致。“把这段时日的事情,与阿母说说。”

母亲有了表现欲望,张仲也没有办法,只好将事情从头到尾,全部讲述了一遍,听得众人阵阵惊叹。

直到一个清脆的正太音,自屋外响起,才打断了众人的高昂的兴致。

那声音说。“堂兄当真厉害,杀这么多,当得了许多赏钱吧?”

70,儿臂蚕

随着这声音响起,整个屋子里的人,全都沉默了下来,就连兴致尤其高昂的张季,都闭上了嘴。

张仲有点不明所以,他转头望向门外,却见到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拉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走了进来,刚刚的声音就出自这孩子之口。

在他身后,还跟着一个胖胖的男人,也不知道是是因为远道而来太累,还是因为太胖的缘故,男人在这大冬天,竟然满头大汗。

“堂姐?”张仲脑海中浮现出这个称呼的同时,就明白了为什么家里众人会沉默了。

这个女人,在张仲的印象中,有着蜀中女子特有的泼辣,在场众人有一个算一个,除了张仲这些后辈,没有那个大人没吃过她的亏。

但在场的人之所以沉默,却不仅仅是因为这点,还因为,张礁,对他这个女儿十分不满。

因为她,作为一个有爵者的女儿,嫁给了一个地位低下的商贾,而那商贾,竟然还拒绝了张礁让其为赘婿的提议。

老人之所以不太愿意提及自己的两个女儿,主要的原因,就是这一点。

想到这里,张仲回过头,看向在正堂上端坐的张礁,只见张礁脸色黑如锅底。“汝来做什么?看我这把老骨头死了没有?”

在秦国,不孝是重罪,张仲的堂姐哪怕昔日再是泼辣,也不敢对着张礁顶嘴。

她收敛了性子,恭恭敬敬的在张礁面前磕了个响头,随后才道。“良人行商赚了些钱,听闻父亲升了爵位,便买了些礼物过来。”

“哼!”张礁冷哼了一声,随后怒斥道。

“不劳你费心,我的爵位家产,就算我死了,你和那商贾也得不到分毫。”

此时此刻,在这么多人面前,其中还有张仲堂姐的孩子,说出这样的话,就连站在旁边的张仲,都觉得有些过了。

而跪在地上的堂姐,自然感触更深,她脸色很是难看,双眼中的光亮也黯淡了下来,好一会儿,才强笑着说道。

“父亲的爵位财产,女儿不敢贪图,父亲勿要气恼才是。”

“此来,只是因为听说父亲在托人求购上等蚕丝,良人行商刚好遇见,便特地买了一卷回来。”

站在不远处的胖胖的男人,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走了过来,他自怀中摸了摸,好一会儿才摸出一个盒子,将其打开,里面是一团丝线。

恭敬的将其放在桌上之后,胖胖的男人拉起了张仲的堂姐,转身朝着屋外走去。

走到门口,张仲堂姐突然回过头,对着堂上的张礁轻声说道。“良人前些时日,行商去了郡城,这蚕丝便是郡城所获。”

她咬了咬嘴唇,犹豫了良久,再次开口说道。“因此,听关中商贾言到,王上有意再起纳粮为爵。”

“我与良人欲捐粮千石,以成公士。”

“届时,便不是无爵的商贾了。”

“父亲”

“大可不必再因此气恼。”

张仲完全没有注意堂姐之后的话,他心中想到的只是纳粮为爵这件事情。

纵观整个秦国存在的历史,纳粮为爵的时候不再少数,但在此时,却代表着一个信号。

秦王,应该是在准备伐赵的粮草了。

想想也是,就此时而言,郑国渠似乎还没修成,关中也并没有之后的千里沃土,大战开启在即,在蜀郡大举征粮,也是应有之事。

“时间不多了啊。”张仲心中的紧迫感更甚,恨不得现在就去练习功法。

但他还有件事情需要做,老人的性子,张仲这些时日已经摸得门清,他就是一个嘴硬心软,放不下面子,又听不得软话的人。

更何况,以秦国的律法而言,当初张仲堂姐执意嫁给商贾时,他也没有以律法告其不孝作为惩罚。

那么,这些年,无非就是磨不开当初放下的狠话罢了。

“堂姐请留步。”

张仲堂姐再次转过身,看了一眼不曾说话的张礁,她眼中闪过一丝惊喜,却并没有多说什么,而是对着张仲赞了一句。

“仲儿又壮实了许多。”

“劳堂姐挂念了,今日家中正好都齐了,不如一起吃顿饭。”

“好。”

老人就静静的看着,不同意也不反对,良久,才开口说道。

“吃完饭,就回去吧,金留下,之后与季一起习武学文吧!”

张仲的表姐夫,那个胖胖的男人,唰的一声就跪倒在地,他也不敢称张礁为父,只叩首以谢。

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商贾在秦国虽然有钱,但无论是教育,还是社会地位,以及一应福利,都远远低于有爵者,甚至,低于无爵位的黔首。

只比隶臣妾稍高。

就拿教育来说,若是张礁不开口,以他们的能力,就算再有钱,也难以找到人教他们识字。

一家人再次开始了交谈,张母眉飞色舞的与堂姐讲起了张仲力搏花豹,单杀八贼的事迹。

而张仲的大孙女梨,却笑吟吟的走了过来,对着张仲说了一句。“你知道高祖父为何原谅大婆吗?”

张仲微微一愣,难道不是因为想原谅?

或者,堂姐夫即将有爵位了,不再是地位低下的商贾了?

“是因为什么?”

“是因为你呀。”

“我?”

“看见那卷蚕丝了吗?”

张仲转头看向那卷蚕丝,除了比他买的绢颜色稍稍深些,丝略微粗点,其他也看不出什么特别。“看见了。”

梨眼中的笑意愈发浓厚。“你知道那卷蚕丝是什么吗?”

张仲内心的疑惑越发浓重,他再次看了一眼那卷蚕丝,还是不太明白其中有什么门道。“是什么?”

“儿臂蚕所吐,蜀郡弓弦最上等的材料之一。”

儿臂蚕?

儿臂我懂,蚕我也养过,但加在一起,是什么鬼?

又是一种异兽吗?

或者说,异蚕?“儿臂蚕?”

张仲此时求知的表情,似乎让梨很是受用,她嘴唇轻启,缓缓吐出了一句文言文。

“广都县志:蜀中牙门,内有巨桑,其大如榕,有蚕,粗如儿臂,丝坚韧异常,以此做弦,力承万斤。”

71,田地啊田地,你是农民的根

第二日一大早,张仲是被鸡鸣声叫醒的,起来之后,他飞快穿好衣服,转身出门,随后看见了阶基上,正在编制竹筛的濛。

“鸡鸣几遍了?”

“刚刚才叫。”

张仲松了一口气,人这种生物,你必须要把握好每一次起床的时间,你才能养成良好的生物钟,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一旦放松了对于自己的要求,你就会越来越松懈。

这在秦国,在这个高武的世界,可谓是致命的。

张仲拿起放在门口的长矛,想了想对着濛说道。“日后,若是鸡鸣一遍,吾未曾起来,一定叫我。”

濛看着认真的张仲,脸上很有些动容,活了大半辈子的他,自然明白这样的做法,需要多大的毅力,于是,也认真的回答到。

“仲哥儿之言,濛谨记于心。”

一个上午的习武之后,张家迎来了一群“客人”。

那是一群穿着粗布麻衣,在寒风中冻得有点发抖的中年男女。

他们,正是为张家开垦荒地的隶臣妾,张仲才不过回来一日,乡上就派下来了。

不等张仲问话,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就走到了张仲的面前,他深深的弯下腰背,恭敬的说道。“敢问主家,我等要去何处垦地?”

张仲将其扶起,并喊了不远处的濛。“且招待他们一下,与些热汤,我去叫阿母。”

正说着,张母就已经走出来了,她提着一摞厚厚的草垫,对着为首那名中年人说道。“先拿去坐,吃完羹之后,再去垦地。”

中年男人愣愣的接过,他身为隶臣已有十多年了,却从未见过还没有做活,就先喊吃饭的。

“不敢不敢,不敢劳主家如此。”

张仲侧身看向中年人身后,十多名隶臣妾皆面有菜色,更有甚者,听到有吃的,还不自觉的舔了舔嘴角。

但明明是饥肠辘辘,却都在强笑着拒绝。

“吾等先做活吧。”

“无有劳作,岂敢受主家之食?”

真是民风淳朴啊。

张仲还不及感叹,就见张母再次进屋,又提了一叠草垫出来。“谁说我让二三子不做活就吃了?”

将这一叠草垫塞在了中年男人的手上,张母指了指地坝的一角,那里,有着三头壮实的老牛。“帮我抱些草来,喂这三头牛奴。”

中年男人看了看三头健壮的老牛,随后再看了一眼另一边的草树,两者之间,只相隔了一个地坝,往多了算,也到不了五十步。(四川以稻草叠成的树,用来喂牛和铺床。)“这”

“去吧!”张仲明白了张母的意思,对着中年隶臣笑了笑,接过话头。“吾家三头牛很能吃,一个人抱可能不够,你们都去。”

众人对视了一眼,皆能看到对方眼中的喜悦,对于他们这些官奴来说,垦地时遇到一个好的主家,那可以说是天大的运气了。

毕竟,就他们而言,最年轻的,做隶臣妾也有数年了,见过各种各样的主家,有在饭食里面夹杂细小石头的,有以糠代替栗米的,有十人共吃一小桶,连水饱都混不上的。

更有直接带清水过来的。

各种各样的都有,只有更坑,没有最坑。

毕竟,官府只管提供饭食没有,才不管对方提供的是什么。

“吾等。”中年男人嘴唇张了张,好一会儿才说道。“定将三头牛喂饱。”

十人一起,到了草树底下,他们也明白,这次的主家只是想找个借口,让他们先吃点东西,自然也不可能真的一人抱一大捆,将草树给扒了。

所以,就有了一个奇景,一群人,一人捏着一小把稻草,走到三头牛的面前,依次丢在牛槽之中。

张仲看他们做完,指了指地上放着的草垫。“二三子且先坐,我进去看看饭食好了没有。”

“有劳主家了。”

当张仲转完厨房,再次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是一愣。

只见三头栓在树上的牛,此时正享受的趴在地上,而一群隶臣妾,正在梳毛的梳毛,提水的提水,将三头老牛打整得干干净净。

就连地上的各种脏污,也清理得一丝不剩。

许是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老牛看了张仲一眼,嘴中嚼动着,发出了一声含糊不清的叫声。“昂~”

开垦的荒地位于张仲家正前方的一处小山丘,那里没有什么大树,主要是因为离家近,挡住了阳光,被张母伐了。

剩下的,不过是一些杂草,连接着张仲家仅有的两倾田地。

一路向前走去的时候,张季拉着张仲兴冲冲的说道。“兄长,家中是多了一倾地了吗?”

“是啊。”张仲摸了摸弟弟的头顶,一边向前走一边说道。“以后还会更多。”

“真的吗?”

“真的。”

张仲在心中默默的加了一句,等伐赵之战,我活下来,就会更多。

“主家,这里泥土颇为不错。”中年男人用锄头锄了锄地面,笑着说道。“种旱谷最适合不过了。”

张仲回过神来,客气的对着他说了一句。“那有劳二三子了。”

“应尽之责。”中年男人客气了一句之后,举起锄头,重重的挖在了地面上。“必将其打理好。”

“主家放心便是。”

张仲也不再多说,只走到一旁的空地上,一边练习武艺,偶尔看看隶臣妾们做活。

他们围着山坡,用铁质的镰刀将山坡低下一部分的草割掉,形成了一个大大的,围着小山丘的圆圈。

仅仅做这些,就耗费了十数人一整个下午的时间。

直到夜色渐浓,张仲停止习武已久,他们才堪堪做完。

中年隶臣将一个火把递到张母的手中,笑着说道。“主家,点火焚坡吧!”

“有草木灰在,来年当能丰收。”

张母看了看张仲,打算将火把递给他,见得张仲摇头,才放弃了这个想法。

她将火把放在堆积的草上,火光渐渐亮起,最终化作熊熊燃烧的火焰,在这金黄色宛如希望的光芒中,张仲看见了张母脸上的兴奋和隐隐的泪光。

田地啊田地,你是农民的根。

72,物锻

十一月初。

刚刚过完小雪,山间的常青树,黄色的杂草和泥地上,都能见到井盐也似的,一粒一粒、一片一片的霜花,就着晨间的太阳,这些小东西,一闪一闪宛如夜空之中的繁星。

而随着太阳渐起,这些小小的繁星,也一点一点的,化作了一滴一滴的露珠,那些被霜打的树叶,绿色的野菜,野草,也因此缓缓抬起了头。

向着高高在上的太阳,直起了自己的腰身。

而叽叽喳喳的声音中,早起的麻雀,也在树枝上,开始了新一天的寻食。

冬天的食物不好找,没有虫子让它们吃,所以,它们需要从树上,跳入那些夏季不太爱去的杂草丛,以寻找那些在冬天掉落下来的草籽,这是它们冬日里仅有的食物。

但草丛中,可不止它们,还有着,更多,也更危险的生物。

比如,猫。

一只正在认真寻找着草籽的麻雀,可能并未想到,它早已被另一只生物所盯上。

麻雀再次一个小跳,还未曾落地,就见黑影遮盖太空中的太阳,一只梅花状的爪子,按住了它的尾巴。

麻雀撕心裂肺的叫着,身躯不断扑腾,想要脱离这猎食者的魔爪。

但却,毫无作用。

就在麻雀想要放弃挣扎的时候。

咚!

随着一声巨响,大地突然一震,抓住麻雀的灰色野猫身躯一抖,只听得扑棱棱的声音响起,到手的麻雀

飞了!!!

野猫抬起头,目露凶光的看向山下,它想要给这个不知道是什么的生物,一个小小的教训。

但随着咚咚咚的声音越来越响,地面振动的幅度也越来越大,野猫凶狠的眼神渐渐的怯了,它缓缓退后,随后一个纵身,蹭蹭蹭的爬上了高高的松树顶。

视野的开阔,让它看见了那不知名的生物。

那是一块极其庞大的椭圆形的石头,本该静立不动的它,此时,正从山下缓缓走来。

它每走一步,都会在山道上,发出咚的一声巨响,宛如曾经野猫见过的蛮象。

随着大石渐渐靠近,野猫金黄色的瞳孔剧烈收缩了一下,其中映照出了一个人形的轮廓。

就在大石下方。

野猫一个转身,没入了金黄色遍布的草丛。

它需要换一个领地。

尽管野猫走远,但咚咚咚的巨响仍旧未曾停歇,在愈发强烈的阳光下,巨石下方的身影也越来越清晰。

那是一个赤裸着上身的健壮男子,他双臂粗如柏木,上面肌肉虬结,宛如老树根须。

随着他的前进,一滴滴汗水,顺着他的额头,滴落在道旁的草叶上,将晶莹剔透的露珠,染成灰白色。

而那些惊动了整片小山的巨响,便来源于他的脚下,他每走一步,都在湿滑的地面上,踩出了一个不小的坑洞,也带来了一声声巨响。

“叽叽。”

张仲抬起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树梢,那里有着一只小小麻雀,正在对着他叽叽喳喳的叫着。

“这麻雀胆子倒不小。”张仲心中闪过这个想法之后,顺便望了一眼即将走完的山道,随后,他再次埋下头,继续着之前的动作。

自那日防火烧坡之后,他便一日不停的修炼功法,二十日不到的时间,已然将气锻法的动作修炼到了极高的程度。

而他的力气,也由之前的六千斤往上,到了如今,肩扛大石,过万斤的力道。

今日,便是他第一次修炼物锻,足足找了一早上,才勉强找到合适的石头,直到此时,才真正将其扛了上来。

“力起于地,发于踵,传于腿,宰于腰,行于臂,以此练力,拳出,如破车之锤,铁甲不当。”

这是武卒外练法当中的开篇,也是其中的精髓,张仲每走一步,都会以武卒练法调动全身大部分的肌肉,以此来锻炼自身的力气。

配合着特殊的呼吸法门,他感觉每走一步,自身的力量似乎都有所增长。

“这具身体,真的是人类吗?”张仲越是修炼,越是感觉到了这具身体的变态程度,自身因为身体发育自然增加的力道,加上修炼得来的力道,让他越来越觉得不真实。

有种自己已经变异的错觉。

但张仲只要一想到,这样的天赋,都是用前身脑子换来的,却又觉得,并不那么变态了。

毕竟,脑子可是个好东西。

随着最后一步走下,天上的太阳再无阻挡,照耀在了张仲的脸上,他将大石放在地上,长长的吐了一口气,那气竟宛如后世的电子烟,浓厚悠长,更如一支哨箭,自张仲口中出,直穿三米开外。

这正是张仲气锻有成的迹象,来源于武卒外练的呼吸法。

“嘿,大上午的,表公裸身如此,也不怕遭人耻笑?”

张仲回过头,不但没有接过梨手上的衣服,反而还做了个秀肌肉的姿势。

说实话,气锻第三个动作要求赤裸上身的时候,看见天天过来送饭的梨,还让他很有点不好意思,躲在草丛中和她捉了好久的迷藏。

但自从后来,发现这丫头,说话居然比他还野,他就习惯了。

伸手接过对方递过来的饭,张仲也懒得穿衣服,直接坐在了地上的石头上开始吃东西。

“我可是女子。”梨以一个十分不文雅的姿势,一屁股坐在了张仲的旁边。“表公如此,真的好吗?”

张仲一边吃一边含糊的说道。“我就是太把你当女子了,才被你戏弄了这么多年。”

听到这话,梨突然转过头,脸上开始有了蜀郡女子特有的娇蛮。“汝害我不能学字也就算了,还说我戏弄你?”

张仲懒得和她争论,只以事实捅了一刀。“说得好像狗肉你没吃一样。”

“不还是你杀的?”

再一刀。“你吃了。”

“你打了人。”

一刀接一刀。“你吃了狗。”

对于张仲无赖的回答,梨最终放弃了争辩,她身躯微微一倒,靠在了石头旁边的树上,怀念的说道。“不过,那狗肉挺好吃的。”

“嗯。”

张仲大大的喝了一口米羹,随后舔了舔嘴角,发出一声感叹。

“甚香。”

73,好大的口气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梨将散落在脸侧的头发以手指划到耳后,轻柔的声音如同山间的微风。“再过几日,我就不来送饭了。”

卧槽!

这是什么鬼好消息,分明就是坏消息好吗?

这丫头走了,谁给我送饭?

“那可真是个好消息。”

“表公。”梨直起身,拍了拍张仲的肩膀,并揉了揉自己的耳朵。“你刚刚说什么?”

“我没听清。”

不是你自己说这是好消息的吗?

呵!

女人。

“为什么?”张仲不打算和她争辩,这丫头鬼灵精怪的,和她辩论这些,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更何况,世间女人都一样,无论地方和朝代。

男人,是永远争辩不过的,纵观华夏几千年历史,为啥后面各个朝代,要限制女人以各种规矩,什么三从四德,什么七出之条之类的,层出不穷,几乎可以编出一本“女子家庭法”。

为什么?

无非就是因为男人争不过,又觉得烦,就仗着自己掌握的社会地位和知识舆论。

想从源头上限制这种事情发生。

有效吗?

有效。

但最终的结局嘛。

男xie女bu平sheng等zheng。

“是因为表公家的田地,就要开垦完毕了,之后,就不用我再来送饭了。”见张仲没啥反应,梨低下头,也懒得逗他了,淡淡的说道。“这才是我要告诉你的好消息。”

那么大一个山坡,这么快就搞定了?

不过也是,后世的人,可没有这么大的力气,一个个跟手动推土机似得。

而这,也确实是一个好消息,家里土地多了,来年收成才会多,再加上张仲之后顺利的话,还会有些俸禄,日子当会过得越来越好。

最起码,他弟弟张季,不用像以前那样把胃分成两半,饱一半饿一半了。

但话不是这么说,送饭这种事情,但凡有一点可能,谁不想让好看的女生送,干瘦的弟弟还是算了吧!“我觉得你可以继续送。”

“张季可没有你那么细心。”

“我才懒得送。”说完这句话,梨突然有点感伤,好一会儿她才开口说道。“我父亲,前些日子见了一个上造,是他以前军中的伍长。”

“哦?”张仲心中估摸着,是不是伐赵之战,要提前征兵训练了。“有说什么事吗?”

“他家有个小男子,与我同岁。”

感情是说亲的,虚惊一场,虚惊一场。

“你见过?”

“见过。”梨揉了揉麻衣的衣角,长长的叹了口气,面上很有些惆怅。“小兔崽子一个。”

你不也是个小黄毛丫头?

张仲一口槽憋在嘴里,想说还说不出来。

“哪里惹恼你了,与表公说说。”张仲刨完桶里最后一口羹,站起身,拍了拍旁边的万斤大石。“表公这身力气,教训教训一个小男子,还不是轻而易举。”

“就算他父亲,也不过举手之劳。”

梨抬起头,给了他一个看智障的眼神,并严肃的说了一句。“私斗犯法,身为里正者,加之,罚二甲,并削爵一级。”

张仲:

还能不能让人好好装一下?

“那你且说说,如何看不上他的?”

梨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那小男子,与我同岁,身高尚不及我。”

“如何挣得军功?”

“他父亲不是有爵吗?”张仲伸手扶住大石的下方,另一只手抓向大石的上方,随口问了一句。“等他父亲死了,他也是有爵者了。”

“不过才上造而已呀。”

听得梨这句话,张仲好悬没抓稳,这丫头,眼光还挺高。

“孙女有志气,上造确实委屈你了。”

张仲这句话并不是安慰,而是事实,梨长得标志,虽然算不上什么绝色美女,但也在水准之上,至少算得上清秀。

身材嘛,都已经不像是十六岁该有的样子了。

更兼识得字,还有一手好射术,说实在话,张仲当真也不觉得一个上造的儿子能配得上她。“你父亲的意思呢?”

“他让我自己做主。”

不得不提的是,在秦国,或者说在整个战国,都是提倡自由恋爱的,虽然阶级之间还是有一定程度的门当户对,但要说多讲究也不至于。

至少一般情况下,父母,是不会针对婚事过多插手的。

所以,哪怕是公大夫这种爵位,娶了一个黔首,也是极其正常的事情。

但反过来,却是很少。

就像张仲的堂姐,嫁给一个商贾,就属于这种情况,但也只是他老爸有很大的意见,就社会舆论而言,却并不算什么值得一谈的事情。

更没有后世什么“有辱门楣”这种说法。

“孙女若是信得过表公的话。”张仲想了想,也觉得自己孙女的婚姻大事,实在是马虎不得。“不妨再等几年。”

“哦?”梨眼睛一亮,但转瞬,她似乎想到了什么,略有点担心的说道。“但再等几年,梨就老了。”

“老什么老?”张仲站起身,拍了拍健壮的胸肌,手掌交击胸膛,发出如同擂鼓的闷响。“再过几年,表公少说也是个大夫,到时候给你找个好的良人。”

“至少,也得大夫爵,才配得上吾家孙女。”

梨手上一紧,麻衣发出噗的一声,被拉开了一条细缝,她看了张仲一眼,淡淡的说道。“大夫爵梨不敢奢望,将来,梨的良人,只需要像亭长他们那样,有个不更爵位就行了。”

“免去更役的劳苦,也不至于像里中那些老人一样,受那许多苦伤。”

“那倒是好找。”张仲将大石再次抓住,随着梨一声惊呼,他将大石再次举起,扛在肩上。

“但我还是觉得委屈了你。”

“等等吧!”张仲抬起前腿,向前迈了一步,在咚的一声巨响中,他接着说道。“说不定,再过几年,我就成都尉了呢。”

“到时候,给你找个将军,也不是什么难事。”

“你是刚吃了蛙吗?”

“大冬天的,哪儿来的蛙?”

“没吃蛙,何以人不大,好大的话。”

“”

“下午,我去石木亭长那里学字,你去不去?”

“去。”

74,学法

双桥亭位于山水之间,其左右有两条数步宽的溪流,其上架有两座石桥,故名双桥。

这一日,亭卒简早早就出了门,去里中捉一个偷羊的亡人,几经追赶之后,直到傍晚时分才回到双桥亭舍。

刚到,他就听见里面传来的阵阵答问。

他扯了扯被绑住的小偷,对站在门口淘米的同袍问道。“仲哥儿还未回家去?”

同袍头也不抬,一边洗米一边说。“没呢,今日间恐怕要留宿了。”

“原来如此。”

淘完米的亭卒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接着说道。“听说仲哥儿贼律已快要学完了。”

“过几日恐怕不会再来了。”

“把你这偷羊的货,还不快点走。”简再次拉了拉绳子上绑着的偷羊亡人,这家伙看见白米连路都不走了,只眼巴巴的望着,一副恨不得上去喝淘米水的样子。

“那倒是可惜,仲哥儿武艺过人,我等蒙其指点,精进可不少。”

“是啊,这些时日,仲哥儿可帮了我等许多。”

将偷羊的亡人绑进亭舍旁边的小屋之后,简再次走了出来,看着一大桶的白米啧啧有声。“难怪你今日淘米,是款待仲哥儿的?”

“那倒不是,这是仲哥儿孙女下午送过来的。”

说到这里,拿着米准备上釜的亭卒笑了笑,对着简说道。“你我今日,也能混上个饱。”

而室内。

“有屠一人甲,杀狗于室,弃脏外,归,人乙持肉,欲走,甲怒,追之,乙持狗以搏,甲持刀杀乙,狗重五十,屠者甲何罪?”

有一个屠夫,在家里杀狗,去外面丢内脏回来,看到有人提着他的狗,正准备跑,于是追了上去,乙看见跑不掉,反身和甲搏斗,被愤怒的甲持刀杀死了,而那条狗重五十斤,该判什么罪?

在秦国,一条五十斤狗的肉,大概价钱在220钱到660钱内,这样的偷窃,会被黥面,罚为城旦。

这样的罪是不致死的,按照常理,屠夫杀了他,会被判一个“杀刑人”也就是杀犯罪者的罪名。

但是这件事情的关键,不在于偷,也不在于杀人。

而是在于“室”,和“持狗以搏。”

所以……

最简单粗暴的秦国律法来了。

“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

意思是说,无缘无故进入别人的房间家宅,上人家的车和船,拉扯别人准备做一些不法的事情,当时,就地格杀他,是没有罪过的。

这就是秦国对于入室,或者进车挟持之类的罪犯的法律,简单,且粗暴得吓人。

这一条,不属于盗律,而属于贼律,也就是说,像这样进入别人家中,拉扯别人收高利贷什么的,都是与杀人犯等同的罪过。

当场杀死他,可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而之前问题上所说的乙,最开始只是偷窃,这时候如果甲直接杀了他,是有罪的,杀刑人,不会死罪,但至少会罚为城旦。

但乙在被主人发现的时候,还反身搏斗,还拿着狗,偷窃就转变成了抢劫,这就属于贼律当中的“牵引人欲犯法者”,其时格杀之,无罪。

也就是说,在秦国,如果一个人入室盗窃了,主人来抓你,你可以跑,但绝对不能动手,动手的话,打死你,就白死了。

“然也。”石木点了点头,将手上的竹简放下,欣慰的对着张仲说道。“十数日间,你已将捕律,贼律学完。”

石木起身,自身后的简架上拿下几卷竹简,递给张仲。“杂律,囚律,徭律的内容不多,吾最近恐怕也将有事要忙,汝便自己学了。”

“唯。”但既然问到这条法律,张仲便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要是有人劫持别人拖回自己家中,杀掉,岂不是逍遥法外了?

“但仲有一事不明。”

“但说无妨。”

“牵人于室,杀之,反诬其入宅舍而杀,如何?”

石木嘴角轻轻勾起,随后开始大笑,他眼中满是赞叹,像是老师看到自己最优秀的学生。“汝能想到这点。”

“很好。”

“我且问你。”石木再次坐下,对着张仲反问道。“百步之内,有不法之事,见而不救者,何论?”

在秦国,见义是必须勇为的,如果有人在道路上劫持黔首,百步之内见死不救的,都要受罚。“当罚二甲。”

“里中设里正,里典,里监门,里中有外人出入,监门不问,有人呼救,里众见而不救者,何论?”

张仲有些明白了这些问题是什么意思。

秦国的里设有里正,里典,里监门,里监门有看见外人上去盘问的职责。

而里中有人呼救,听到了而不去查看,看到了不救助的,都要受罚,但秦国并非什么都不考虑就直接处罚,如果,你不在家,没有听到呼救,是可以不受罚的。

但像是里正,里典,里监门这些里中的官员,无论在不在,都要受罚。

这关系到秦国对于里中官员的要求,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留三者其一在里中。

如果留守的人听到了,去救助了,不管成功与否,都不受罚,如果听到了却不去救,三人都要受罚。“若不在,不罚,里正,里典,里监门,不论在不在,当罚二甲。”

二甲不是个小数目,秦法严苛,一般也不会有里中的小吏敢于去违反,所以,劫持人回家,当真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若非住于里中”

“不居里中,不编入户,为何?”

张仲瞬间反应了过来,在秦国,没有居住在里中的人,是没有户籍的,这样的人。“此为亡人。”

“亡人之告,如何?”

“非公室告,不受。”就是不属于本国的子民,不在律法的保护之内。

“亡人家见黔首死,如何?”

张仲恍然大悟,直到此时他才知道,原来这条律法,还有着这么多的门道,律法,果然每一条都不是单独的,它们是相互连成一片,相辅相成的。

看见张仲脸上的恍然,石木含笑问道。“汝,可明白了?”

“仲明白了。”

75,箭出即中

秦国的律令,可不是如现代一般,由国家发放下来的。

而是由各个县的法家官吏,从咸阳一点点抄下来,再带回来的,低下的官员,上至县狱曹极其佐吏,下至亭长里正,但凡有律法竹简的,也都是从县法官那里,以律法原件,一个字一个字抄下来的。

并且,抄完之后,还会有专人进行核对,如果有错漏,还需要重新抄,假设官员没有检查出来,被人带了回去,出现了冤假错案。

抄写律法的官员,及检查律法的官员,都是死罪,要被处以弃市的刑罚。

是故,张仲与石木虽然交好,也不可能贪了人家辛辛苦苦抄的竹简。

毕竟,律法这般多,石木肯定也不能全背下来,他一旦拿走,要是石木再次抄写出现了错漏,就是害长者身死的罪过。

是以,他便干脆在双桥亭留宿,准备于夜间自行抄录这些竹简。

但以毛笔在竹简上书写,是件十分麻烦的事情,尤其是张仲这时力量暴涨,更是恼火。

连续写错了几根竹块之后,他一边以刀削去错字,一边看着这些竹简陷入了沉思。

这要抄到什么时候去?

明天天亮能不能搞定都是个问题。

转身出了门,张仲迎面就看见了正在和人吹牛的亭卒,简。

他身上甲胄都还没有脱,仍旧是去捉盗贼时全副武装的样子。

“借弓一用。”

简愣了愣,随后双手将长弓递上,待张仲拿好之后,他一边解开腰间挂着的箭囊,一边好奇的问到。“仲哥儿是要教我射术吗?”

“这天黑了,我看不大清啊!”

看了一眼这个学习欲望甚强的小伙子,张仲老气横秋的说道。“弓术须得练,风向的变化,箭支的落点,距离的远近,这些都太过于繁复,唯有手熟方能生巧。”

“是故,没人能教得了,我也不行。”

简一如当初的张仲,被这一番话瞬间说懵逼了,愣愣的问道。“那仲哥儿是要?”

“射只雉鸡。”

“天黑至此,雉鸡恐怕不好”简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崩的一声弦响,惊得他整个人一抖。

“中了。”张仲将弓随手丢还给简,人已经如同风一般冲了出去。

独留满脸不可思议的简,如同当初的他一样,站在风中凌乱。

“仲哥儿射术,竟然厉害如此?”

当张仲提着雉鸡回来时,简正眉飞色舞的对着另外几个亭卒,和出来的求盗讲解着张仲射杀雉鸡的速度。

听得众人一愣一愣的。

张仲内心为自己这个无形的装暗暗点了个赞,随后,将雉鸡尾巴上的长毛取了下来,再顺手将其递给了简。“煮了,晚上一起吃。”

简被打断了吹嘘,脸上还残留着意犹未尽的神情。

神思略有些不属的他,伸手将雉鸡接过之后,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唯。”

不再理他,张仲转回房屋,将已经开始凝固的墨再次研好,顺手将雉鸡尾羽上的血迹抹掉,以这原生态的鸡毛沾上墨便开始了抄写。

用惯了现代硬笔的他,使用鸡毛杆写起来,果然顺手了许多。

唯一的缺点就是,空心的鸡毛管吸不进太多的墨,时断时续。

但比起之前的毛笔,却好用了许多。

“毛笔字以后再慢慢练习吧,先解一时之需才是。”张仲心中想着,便沉下了心,一个字一个字的抄写着律法。

无论是囚律还是徭律,字数都不算多,只有二三十枚竹简,条文也十分简洁,每一卷往多了数也不会超过千字,杂律要多些,也不过千把字。

比起后世律法条文,可以说是十分的少了。

但内容却并不简单,每一句都可以分解出很多的意思,好在张仲生活这一段时间,勉强能明白秦国的古文内容,倒也不至于看着这些字两眼抓瞎。

不过,仍旧需要细想,才能完全想清楚其中的意思。

并且,他还不能不想。

毕竟,律法不同于儒家的学说,不可以不求甚解。

就这样一边抄写一边细想,直到天完全黑下来,张仲将油灯挑高了两次,也不过才勉强抄完两卷律令,第三卷才刚刚翻开。

内容最多的杂律,让张仲有些头大,本就抄写得有点疲惫的他,干脆伸了个懒腰。

刚回过头,就看见石木正站在旁边看他抄写。

张仲一惊,脱口而出。“亭长何时入的?”

“刚刚才到。”说完之后,石木指了指张仲手上的雉鸡尾羽,犹豫了一会儿,方才委婉的说道。“你这方法,倒是取巧得很。”

不等张仲说话,他便接着说道。“不过,日后为吏,却不可如此,笔,须得多练练。”

“行文书写不规范,是要受罚的。”

这也会被罚?

这也没有袁爷爷啊!

法家为何还会这么闲?

张仲一时无语,但石木毕竟是好意,他也只得恭敬的回答到。“仲今日功法小有所成,力气增长过大,毛笔实在是写不得。”

软笔最重操控,石木自然也是明白的,便也不再多说这一点,他看了看屋外,小声的为张仲出了个注意。

“汝,若为亭长之时,力量仍旧不能完全掌控,以毛笔书写太过于伤神的话,便找个识字的,来做求盗,以为代笔。”

“当可解一时之忧。”

好办法,张仲心中为其点了个赞。“亭长高见,仲谨记。”

石木摇着头笑了笑,随后转身走出了门,他抬头看了一眼已经完全黑了的天,对着屋内的张仲喊了一声。“出来吃饭吧。”

“今日夜间,汝便睡在客舍。”

不等张仲回答,石木又回过头,促狭的笑了笑。“记得,要给钱。”

张仲一时无语,他觉得这个事情,恐怕会成为他很久的黑历史,被众人记一辈子。

但不懂怎么了,那时自己又没有学过律法。

不过张仲也并没有反怼,而是憨笑了一声问起了另一个问题。“下午,亭长说最近有事要忙?”

“是否有用得上仲的地方?”

“但有所言,必竭尽全力。”

石木笑着摇了摇头,满不在乎的说道。“无甚大事,不过是捕蛮罢了。”

“捕蛮?”

石木似乎不想多说,只是随口答了一句。“汝为亭长之时,就知道了。”

76,还真有这种狗血的桥段?

“你甲胄上的剑伤,我已经修补好了。”张母一边为张仲系好甲胄的带子,一边轻声说道。“出门在外,夜间不可卸甲。”

张仲看了看胸口,秦国的皮甲不是一整块,而是一片一片加厚的皮缝在一起的,张母所说的修补,便是将那原本被他用长剑捅了个对穿的位置,以新的厚皮换掉。

除了颜色新旧程度不太一样之外,几乎完全一致。

果然,家中还是有女人才行,换做张仲自己,完全是抓瞎的。“多谢阿母。”

棠摇了摇头,只盯着张仲的脸,看了好一会儿,突然眼睛一红,她转过头,再次叮嘱道。

“去县上须得小心,路上要是遇到蛮人劫道,就高呼。”

张仲捂了捂脸,以自己的体格武力,遇到蛮人劫道,确定不是蛮人该高呼求援吗?

果然,还不等张仲反驳,张季立马就插了嘴,打断了自己母亲的话。“兄长可是能生擒虎豹,单杀八名贼寇的壮士。”

“蛮人有什么值得惧怕的?”

好嘛,这生擒,看来是改不掉的了。

“那也须得小心。”张母犹豫了好一会儿,最终似乎下定了决心,她转过身,朝着门外走去。

“阿母何去?”

“去找仲父,让他陪你去。”

得,儿行千里母担忧,这句话当真不假,哪怕张仲勇力过人,更兼全副武装,棠也仍旧放心不下。

要去找张仲叔公陪他去县上。

一把拉住棠的手,张仲认真且严肃的说道。“儿已成年,此次亦是去县上考核亭长,来日当缉拿贼寇。”

“如此庇护于叔公羽翼之下,岂非幼雀?”

“吾常听闻,夫鹰隼之属,幼时,其母必先折其羽翼,抛之以悬崖,置之死地而后生,方有翱翔天际,纵横云间之能。”

“母亲是欲孩儿为幼雀,还是为那翱翔天际,纵横云间之鹰隼?”

棠张了张嘴,一句幼雀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她咬着牙,眼中含泪,却一时间无言以对。

“说得好。”

赞赏的高呼声惊动了在场的众人,也惊动了张仲。

他回过头,只见全副武装的张礁和他的表兄,正满脸赞赏的看着他。

见得张仲回头,张礁哈哈笑着解下了腰间的长剑,将其掷于地上,慷慨的说道。“仲儿既有如此志气,吾等岂能成为那投之以食的老雀?”

“且去吧!”

“唯。”

“兄长。”张仲走出不远,张季突然跑了上来,他将一颗犬牙放在张仲的手上。“这是兄长赠与弟的黑犬牙齿,弟因此岁岁平安。”

“兄长带上,必然平安归来。”

这颗狗牙

张仲想到了前身杀死的那条黑狗,这不过只是前身一时无聊带在身上,忘了扔,回家正准备丢弃,却看见了张季。

于是哄了他罢了。

没想到,这小家伙,竟然视如珍宝。

不过,从今天起,这颗狗牙,也确实当是珍宝。

张仲小心的将其收好,放在贴胸的地方,随后,才对着一脸期待的弟弟说道。“兄长定当随身携带。”

“表公。”

张仲心中一叹,还让不让人走了?

不过出个县而已呀,后世八九岁的孩子,都可以开车跑出几百公里,怎么到自己这里,就这么麻烦?

“梨有何事?”

梨摇了摇头,走到了张仲身边,将一卷竹简放在了张仲的手里,轻声说道。“孙女昨日问过石木亭长他当初的答问。”

“并将其答问全数记了下来。”说到这里梨嫣然一笑,垫着脚帮张仲整理了一下头冠。“表公带上,或能有所助益。”

这是小抄?

我一个后世十几年教育的人,需要小抄这种东西吗?

不过,这丫头,应该抄了很久吧!

“好。”

傍晚时分,张仲抵达了一间客舍,那是一个叫做榕树亭的亭所所属的客舍。

与石木那边长年不住人的渣渣客舍不同的是,这里因为地处多路交汇的地方,生意十分良好。

也因此,外面的修缮,要比双桥亭好上许多。

粉墙朱门,就连上面榕树亭的大篆,都要比双桥亭来得好看。

张仲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向着亭舍走了过去,倒不是他不想继续前进,而是在秦国,夜路也不是想走就走的。

除非有什么急事,并且有当地主官的行文,否则,夜行人被路过的任何一地亭长或者里正这些看到,都会找人抓起来,然后见官。

哪怕没有行偷盗之事,也会有不轻的处罚。

因为,会有一个灵魂拷问。“汝既不偷盗,何以夜间出行?”

这基本上,从源头限制了夜间杀人放火的事情发生。

才不过刚刚推开门,张仲就听见一个粗豪的声音响起。“还不快将门关上,冻死乃公了。”

张仲定睛一看,只见大堂中的火堆旁边,有着两个八尺左右的壮实汉子,他们两,将火堆旁最好的位置占了,并且,还摆出一个斜躺的姿势。

而堂上其他的人,几乎都靠在另一面,显得十分拥挤。

“还不关上,要乃公亲自动手?”

下马威吗?

张仲眼睛微微一眯,他知道这两个壮汉的用意,无非就是想先声夺人,让张仲像其他人一样,挤在一起,不敢去抢他们的位置。

因为,他两也是有爵者,一个上造,一个公士。

尽管分属不同的地方,相互并没有统辖关系,但低爵位敢对着高爵位怒斥。

“是欺我年幼吗?”

张仲想明白了对方的做法原由,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关门,并不是因为这两个吼得恶形恶状的壮汉。

而是因为,那群靠着火堆,还冻得瑟瑟发抖的黔首。

“什么都不懂,还要乃公教,小男子,真是麻烦。”壮汉假意嘀咕了两句,但声音却大得很,生怕张仲听不见。

“汝等说,是也不是?”

围在火堆旁的众人连忙点头。

张仲一言不发,直直的朝着火堆走去,只是,在他朝着火堆走过去的途中,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想法。

“原来,不止是电视上,现实中,也还真有这种狗血的桥段吗?”

77,所谓传闻。

张仲本以为要和两个壮汉做过一场,最起码,也要掰个手腕见个高低啥的。

却没想到他才刚刚走进去,还没到两个壮汉的身前,就听见一声大喝。“停下。”

张仲侧过头,看见一个正在将手上的羹碗往桌上放的中年人。

他穿着秦军制式的铠甲,腰间还佩戴着一把青铜长剑,修炼了功法的张仲眼力长进不少,一眼就看见了他腰间有一个小小的木牌,上面写着“舍人”。

“这舍人换了?”张仲心中惊疑不定,之前他与石木等人曾来过这里住宿,就是石木想要“将奔驰开进稻田”那次。

在他记忆中,这里的舍人,分明就是个老者。

还曾把他好一顿夸,是以,印象尤其深刻。

那舍人走过来之后,先是单手按着剑柄,瞪了一眼两个斜躺在地上的壮汉,直到对方直起身子,才转过身看向张仲。

“簪袅,请出示汝的验,传。”

“稍待。”在张仲寻找包裹的时候,中年舍人眼神凌厉的看着他,大有一言不合就拔剑相向的意思。

对于秦国官吏在执行任务时,看谁都像罪犯的眼光,张仲表示,已经习惯了。

很快,张仲找到了验传,将其递给了中年舍人。“之前吾与长辈曾来过这里,舍人是一个长者,如今换了?”

舍人并没有立即回话,而是认真的看着张仲的脸和表情,见得他脸上没有任何心慌的痕迹,才退后一步,保持了一个既能拔剑攻击张仲,又不至于让他跑掉的距离。

“那是乃父。”

看到对方的动作,张仲瞬间生出了一个想法。“这中年人,当是个老行伍!”

生出这个想法的同时,张仲手上的盾也下意识的动了动,正对着低下头看向手中验传的舍人。

这是一个可以挡住对方长剑,并且能主动砸到对方的位置。

出门在外,防人之心不可无。

更何况,熟悉的地方,遇到了不熟悉的人,更要防备。

才看张仲验传一眼的舍人,脸上先是一惊,然后就是难以置信。

他抬起头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张仲,好一会儿,才再次低下头去。

正在大堂烤火的众人,见状不由得窃窃私语。“这人不会有诈吧。”

“他识得老舍人啊!”

“老舍人在这里做了数十年,只要经过的,谁不知道?”

“更何况,不一定就真的见过,许是别人说的也不一定。”

“傍晚行进,身带剑盾,还配着弓,确实不像是寻常行人。”

“我看他头上装束,是个簪袅哩,配兵器不奇怪吧。”

“不一定,最近蛮人出没,说不得此人只是故意如此,以便佩戴兵器。”

听得这话,众人大惊,往里缩了缩,竟占了两个壮汉不少位置。

但两个壮汉却不像之前反应那般大,因为,就连他们也被说得有点信了。

伸手抓过放在不远处的剑盾,两人对视了一眼,皆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兴奋。

那是一种看到天降钱财的兴奋。

将剑盾拿好,两个壮汉站起身,凝神以待。

准备等舍人盘问出问题时,就拔剑帮忙。

旁人的小动作张仲没有理会,不说他的验传是真的,就算他的验传是假的,以大厅中这两个壮汉加上这个舍人和一群黔首,也拦他不住。

好一会儿,舍人才抬起头,他又一次打量了张仲一遍,神色间仍旧有些不敢置信。

“吾且问你几个问题,汝需立即回答,不得有丝毫拖延。”

“唯。”

“哪里人?”

“黔水乡,杨树里。”

“里正姓名。”

“正是吾,张仲。”

“亭长?”

“炭。”

“游缴?”

“徵。”

“三老?”

“旱。”

……

一大堆问题之后,舍人猛然发出一声低喝。“亭长是谁?”

“炭。”

见张仲前后回答皆是无误,舍人才放下了按住剑柄的手,将柏木验传递给张仲。

“职责所在,多有得罪。”

“理应如此。”

“不可闹事。”说完这句话后,舍人想了想,又加了一句。

“汝勇力过人,动手则易伤人性命,届时,便不是私斗的罪名了。”

我这还没怎么样呢!

你就怕我打死人了,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呢?

“汝等,不要惹他。”舍人对着正在烤火的众人,尤其是两个壮汉,叮嘱了一句。

“这是县上传闻,有生擒虎豹之勇的张擒豹。”

张擒豹?

众人面面相觑,都能看到对方眼中的惊讶。

毕竟,这段时间,他们不止一次听说过这个少年人的名字,其生擒虎豹和单杀锐士的事迹,几乎都已经在县上被传疯了。

以至于各个乡亭也知道有个十二三岁的少年人,尚未修炼功法,就有杀虎灭贼之勇。

于是,又是一阵窃窃私语。“不是说张擒豹身长过丈,有倒拖九猪之力吗?”

他们自以为说话很小声,张仲听不到,却没想到全部被张仲听在了耳中。

传闻毕竟是传闻,有所失实也是正常的,但身长过丈就算了,倒拖九猪是什么鬼?

这还没完。“还说头如猛虎,身若蛮牛。”

“有深山逐豹之疾,百步投石之能。”

一阵让张仲觉得在形容超人的夸奖之后,突然有人说了一句。“怎地跟我等一般,看起来寻常得很?”

能不寻常吗?

我再牛批,我也是个孩子。

张仲也不想去争辩,和他弟弟说过无数次的不是生擒,到现在都还没改过来,这些黔首,他能拿他们怎么办?

刚刚坐下,那群烤火的黔首当中,有一个女子犹豫了良久,见张仲面相似乎不太像不好说话的人,才大着胆子问道。

“县上的传闻,都是真的吗?”

张仲对站在不远处的舍人要了一盆热羹之后,才看向这个才十六七岁,还有些跳脱的少女。“如果说身长近丈,那确实不是真的。”

“吾跑得也没有豹快,百步投石,能不能中,也得看天意。”

众人有些失望,但还是问道。“那头如猛虎,身如蛮牛呢?”

“二三子以为,像吗?”

78,找茬

“吾就说传闻不可当真。”自从得知张仲姓名之后,一直没有说话的两个壮汉突然开口。

当中的上造脸色从苍白变成了常色,他终于从张仲的勇名阴影中脱离了出来,并为自己找到了解释,强行挽回刚刚被吓到,而失去的面子。

“一个小男子,怕不是借着长辈之力,才搏出了这样的威名。”

“正是。”另一个公士脸色也缓了过来,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张仲。“汝说,是也不是?”

是你大爷!

这些年轻人,真的是,没事找事?

我就开个门,你也能找茬,我烤个火,你还是能找茬。

左右也没什么事做,再加上之前进屋时,被人莫名其妙怼了一顿,张仲索性眉头一扬,摆出了一副特别欠揍的表情。

“是与不是,汝二人还敢一试乎?”

壮汉果然跟他们外形一样,丝毫受不得激,听得张仲此言,皆提着剑盾长身而起。

“有何不敢?”

铮的一声剑鸣,随后是长剑划过地面的声音,在这刺耳声音中响起的,是舍人毫无感情的律法条文。“律令有言,私斗者,罚两甲,动兵器,按贼伤人论。”

壮汉秒怂,扔掉剑盾,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他看了看左右的黔首,见得他们正在指指点点。

顿时。

越想越气。

猛然,上造壮汉一拍地面,大吼一声。

“汝,可敢与我角力?”

“角力”是中国历史上最原始的摔跤,可以追溯到三皇五帝时期,那时的华夏人,就已经有了角力的传统。

而此时的蜀郡,还远不是后世的文化中心之一,也远没有后世的蜀人那般,彬彬有礼。

在刑徒,蛮人遍布的此时,这种较技在蜀郡尤其盛行。

几乎是个蜀人,都会来两手。

张仲所在的杨树里和隔壁乱石里每年争水时,选的,就正是这种方法。

而这,也算是打了秦国私斗律法的擦边球。

张仲看了看两个壮汉,心中觉得,他们大概率是失了智。

别看他们体格过人,但要是角力的话,恐怕还真不够此时的他一只手摔的。

于是,张仲摇了摇头,顺手还拍了拍身上的灰。

“太麻烦了。”

见张仲不敢应战,壮汉有样学样,同样摆出了一个欠打的姿势,他斜着眼,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

“汝,可是不敢?”

真是幼稚的激将法,要是在后世的蜀郡,保证会有人回一句。“你管我敢不敢,有本事你打我啊!”

此时,要是来这么一句的话,肯定能把壮汉气死。

“既然角力,岂能没有彩头。”张仲学着以前小说里看到的套路,想着正要做亭长,要不要干脆套路两个小弟

做做求盗也好啊!

实在不行,凭他们的体格,做个亭卒,不也是绰绰有余?

“汝等角力可以。”一声轻喝再次响起,伴随着一个放在张仲面前的大盆。

“赌斗犯法。”

张仲一窒,后面的话也说不出来了,噎在喉咙吐不出来又咽不下去,十分难受。

算了,忍一时风平浪静。

失去了兴致的张仲,抱起舍人送过来的大盆,用勺子舀了一口里面的羹,尝了尝,温度正好。

但那挑事的上造却不愿意了,他居高临下的看着张仲,硕大的鼻孔当中,几根鼻毛以十分嚣张的姿势指着张仲的脸。“汝若是不敢,便大喊一声,张擒豹不如槐树里的葵。”

“这事就算过了。”

这年轻人,得寸进尺啊。

张仲终于知道韩信为啥会受胯下之辱了,打打不得,骂还骂不过,不理他还得寸进尺。

但张仲可不是韩信。

他随手拉过一根做柴用的圆木,那圆木长两米左右,粗的一头约有儿臂粗细,更有一些疙瘩,极其好握。

而细的一头,不过一指半粗细。

张仲将粗的一头递给壮汉,自己握住细的一头。“汝二人并持,与我共决力气。”

“可否?”

“钩强?”

拔河这种运动,其实早在春秋时期就已经盛行于世,不过这时候还不叫拔河,叫做钩强,或者牵钩。

荆楚一带的民间更是十分流行,还有专门的“施钩之戏”。

“正是钩强。”

两人对视了一眼,皆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惊异,似乎没想到张仲一人,敢与他二人同钩。

鉴于张仲的勇名,他们此时略有点冷静下来了。

但认怂是不可能认怂的,众目睽睽之下,这辈子都不可能认怂的。

反正有律法在,张仲也不敢打他们,于是二人有恃无恐。

在看了看木棍之后,他们再次对视一眼,同时抓住了粗的一头,并将疙瘩紧紧捏住。

盛名之下,他们本就没有什么太大的把握,就权当不知自己占了便宜。

“抓好了?”

“抓”两个壮汉一个踉跄,险些撞进了火堆里。

而张仲还保持着坐着的姿势,连动都没动。

“可服?”

“不服。”上造脸色通红,也不知道是急的还是气的。

不过,以张仲看来,多半是臊的。

“那便再来。”张仲再次将木头递给他们,眼看着他们双手握紧,脚一前一后,并紧紧靠住。

姿势不错,张仲暗暗赞了一声。

可惜,并没有什么卵用。

想当初在杨树里,丑夫和大夯也是这么做的,结果嘛,不说也罢。

壮汉两人不等张仲说话,便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想要拉张仲一个措手不及。

但脸色涨红之间,他们力气使尽,连话都说不出来,张仲仍旧是坐在地上的姿势,连身躯摇动都欠奉。

“准备好了吗?”

眼见壮汉两人根本不敢答话,张仲微微一笑,右手猛然使力。

只听噗的一声,随后就是案几被撞翻的哐当乱响。

张仲看了看木头,粗的一端还残留着血迹,似乎是摩擦两个壮汉虎口所染上的。

“可服了”

两个壮汉愣愣的爬起,摊着手看向自己掌中,原本遍布老茧的手,已经鲜血淋漓。

两人再次对视,皆看到了对方眼中的骇然。

上造葵嘴唇蠕动了几下,最终低下头。

“吾兄弟二人……”

“服了。”

79,雇佣

“服了还不赶紧过来。”

“把砸坏的案几赔了。”

葵兄弟二人愣了愣,随后转过头,看向身后,只见那中年舍人正单手持剑,另一只手提着一张开裂的案几,大有你敢说半个不字,我就砍死你的架势。

葵面色一苦,结结巴巴的说道。“吾兄弟二人出来没带太多钱,能不能宽限几日?”

舍人却不为所动,只淡淡的回了一句。

“汝等挑衅于人之时,可曾想过宽限旁人几日?”

葵不敢再争辩,他一边打开随身携带的囊,一边苦着脸问了一句。“多少钱?”

“不贵,百钱。”

“百钱还不贵?”葵低声嘟囔了一句,却也不敢反抗,只在囊里掏了掏,摸出一大把半两,仔细数了数,又放回去几个新的。

“百钱,可要点一下?”

“自然要点。”舍人接过葵手中的钱,将其清点完毕之后,装进了大厅中放着的箱子里。

随后,他就开始了对葵兄弟二人的说教。“私斗犯法,便是角力,钩强也要少做。”

“汝等有大把力气,不去杀敌,在国内逞什么威风?”

“须知,今日在县乡逞能,得罪于人,他日上得战场,无有同袍相助,岂不是死于非命?”

葵二人连连点头,损了钱财之后的他们,很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何况,汝二人已年入双十,竟与小男子钩强,丧脸乎?”

“而竟不能胜。”关键是还没赢,舍人看着二人的脸,很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损钱财近百,日后可敢再犯?”

葵脸色更苦,连称不敢。

舍人这才缓和了脸色,从腰包里拿了些钱出来。“亭舍的钱,不可欠也,欠则有罪。”

“便算是欠我的吧。”

“这如何使得?”

“行了,烤烤火,该睡了。”舍人也不多和他们客套,将钱递给两兄弟,转身朝着张仲走了过来。

不会我也要被罚款吧!

张仲心中一惊,随后摸了摸腰间的牛皮缝制的囊,那是张仲母亲亲手缝的,里面装了近千钱。

还好,我有钱,罚个一百两百的,也不影响生活。

“汝年幼,吾便厚颜叫汝一声仲哥儿。”

“长者随意便是。”

“此二人,为我母辈之子,自以为有几分勇力,便时常惹事,今日,有劳了。”

这是说我让他们知道了人外有人吗?

那倒是我吃亏了咯?

“无妨。”

舍人点了点头,指了指大厅里面的一个小房间。“汝作为簪袅,夜间就寝之时,可睡于此间。”

“多谢。”

舍人没有接受张仲的客气,而是很正经的回了一句。“汝拼性命换来的爵位,此为汝应得的。”

舍人走后,一群人再次坐下,所有人看张仲的眼神都大不一样了。

哪怕张仲没有头如猛虎,身如蛮牛的霸气,也让他们不敢再窃窃私语。

许久,还是那个跳脱的少女胆子比较大,她看着张仲的手臂,笑着问道。“你是怎么练的呀,何以如此大的力气?”

“天生的。”张仲羹还没喝完,自然也懒得理她。

这又不是梨,梨的话,倒是还可以养养眼。

这女孩,嗯,一言难尽。

但蜀郡人聊天向来都是,只要有一个人开口,并且没有出问题,那么,其他人也会跟着开口。

两个壮汉犹豫了良久,也轻声对着张仲说了一句。“之前簪袅在门外时,吾等非是挑衅”

葵想了好久,猛然眼睛一亮。“吾等乃是想要以此告知舍人,有人进入。”

他弟弟连连点头,并对着一群围着火堆,做黔首打扮的人问道。“汝等以为如何?”

众人愣了愣,随后连声附和。“正是,正是。”

“就是如此。”

我信了你的邪!

张仲懒得理会这两个逗比,继续刨动着碗里的羹。

众人也有意避开张仲和葵两兄弟之间的事情,从家长里短开始聊,一直聊到了国家大事。

突然,有一个商贾打扮的人,伸出手示意大家安静。

他这样出乎意料的动作,导致张仲也略有些好奇的看向这个与寻常商贾大不一样的瘦子。

“吾前些时日,行商过了趟金牛道,从其他商人处得到了一个消息。”

“什么消息?”

商人刚要说出口,脸上的得意却突然又变了,变得十分的伤感,他动了动嘴唇,似乎很难以启齿。

但最终,还是低声说道。“相邦,请辞了。”

夜间还要出行的,在这个年代,不是为生活所迫的隶臣妾,就是商人,有人脸色跟着一变,似乎明白了什么,紧张的问了一句。“是哪个相邦啊?”

秦国的相邦并非只能委任一人,历代委任多人的情况不少,此时,正是如此。

先前说话的商人看着同伴紧张的脸色,再次叹了一口气,轻声说道。“吕相。”

“什么,吕相请辞了?”

众人皆面色震惊,十分难以置信,又一个商贾不由得问了一句。“为何?”

“吕相年迈,受不得国事操劳,回封地去了。”

众人皆叹,好一会儿才感慨到。“吕相为国事操劳多年,是该就封以享富贵了。”

“可惜吾等商贾,才免了几年兵役之苦,又要上战场了。”

“如今何人任相邦啊?”

“仍是昌平君。”

昌平君?

张仲脑海中一动,似乎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与这个名字息息相关,却又想不起来。

“张簪袅。”一个商人轻轻敲了一下张仲面前的地面,见得张仲抬起头来,他才与左右的人对视了一眼,缓缓说道。“张簪袅是前往广都县罢?”

张仲被其打断,原本有点眉目的想法顿时失去了踪迹,他也不恼,想不起来就不想了。

“正是。”

“吾等此去亦是广都,不如结伴而行如何?”

“不了。”张仲看了看这些人的身材体格,与他们同行,必然会拖累他自己的前进速度。

“吾等可以出钱。”

我又不缺钱。

张仲一拍地面,长身而起。“多少钱?”

众人对视了一眼,伸出五根手指,想了想,又加上三根。“八百。”

谁嫌多呢?

’“好。”

80,同行

第二日清晨,张仲早早收拾好了行囊,眼见着天色稍有光亮,便出了客舍的门。

刚走出去,迎面就撞见了起来入厕的舍人。

两人皆是一愣,随后舍人惊异的问道。“仲哥儿何以起得如此之早?”

“吾向来鸡鸣便起。”

“果真不愧为县中豪勇男儿。”舍人赞了一声,脸上有了些敬重的神情。“当真,能常人所不能也。”

“长者过奖了。”

张仲随口答应了一声,便准备告辞,他要趁着时间还早,早些赶到县上,尽量争取能在今天把事情办完,明天就回去,或者赴任。

舍人走了两步,突然回过头提醒了一句。“县上最近有蛮人出没。”

“仲哥儿,须得多加小心才是。”

这是张仲在亭舍第二次听见有人这么说,不由得追问了一句。“蛮人何来?”

“还不是捕蛮闹的?”

似乎有所顾忌,舍人随口解释了一句之后,就不再多说,而是对着张仲嘱咐到。“三五个蛮人多半也奈何不得你。”

“不过,蛮人善隐于丛林,遇茂密树林,须得小心行事。”

张仲转过身,郑重的行了一礼。“多谢长者!”

“无妨。”舍人回了一礼,随后转身走向后院。

张仲目送他走远,随后转身出门。

刚要就着天上微微的光亮再次踏上了去往县上的路时,张仲才想起昨天,还答应了那群商人同行。

八百钱而已,自己也不是太缺,要不,就不要了?

不妥,以秦国法家闲得蛋疼的情况来看,说不定,这也是犯法的。

张仲只好再次进屋,将四仰八叉睡在地上的商人一个个叫醒。

刚刚起来的商人还有些搞不清状况,直愣愣的盯着地面,好一会儿才迷糊的问了一句。“天亮了?”

“还没。”张仲指了指门外,随口说道。“吾向来此时出门,汝等若是受不得,便不用同行了。”

反正钱还没给,我也没收小票,应该可以违约的吧!

“这如何使得。”

商人翻身爬起,拍了拍自己的脸,努力让自己清醒一些。“吾等既然邀请簪袅同行,簪袅也答应下来”

张仲眼睛微微一眯,心中有些后悔昨夜见钱眼开,答应得太快了,以至于要被人用契约拿捏自己了。

正准备说话,却听见商人接着说道。

“吾等又如何会因为起不来而失约?”

“簪袅稍待。”商人一边大声喊着其他的同伴,一边将醒过来的同伴拉起,做完这些之后,他才转过身对着张仲,拍胸口保证到。

“不出一刻钟,吾等必然准备妥当。”

“一定不会误了簪袅行程。”

哈?

是我雇佣你们,还是你们雇佣我?

好一会儿,张仲才从这不一样的主从关系中回过神来,也第一次感觉到了无爵的商人,在有爵者面前,是多么的卑微。

哪怕他们每人的身家可能都超过张仲无数倍,但在张仲面前,却一点也抬不起头来。

“以前大胆的想法,看来是要放弃了。”

挣那么多钱,去对着别人低声下气,除非他智商有问题,才会在秦国这么做。

不多时,商人将从榕树亭租来的牛车和自己原本的牛车装满,对着张仲喊了一声。“簪袅,且坐车上去。”

张仲看了看满满的一车货物,奇怪的问了一句。“汝等呢?”

“吾等走路就好。”

得!

这才是真正的,打工的比老板还吊!

一路前行,张仲才了解到昨晚带来吕不韦请辞消息的,是一个皮商,这次他是去各个靠近大山的乡中收购皮毛的。

之后,带回城中,让自己雇佣的隶臣妾加工,做成大裘售卖。

同行的其他商贾,都是在亭舍正好遇到的,刚好也认识,索性就一起同行了,他们二人,一个是药商,另一个是售卖奇物的异商。

至于其他的黔首,都是为他们做佣的隶臣妾。

而他们三人,也都算得上是广都的富有之家了,是在县城颇有名声的大商人。

至于持剑盾的葵两兄弟,也正是他们在榕树亭这边找人帮忙雇佣的,毕竟隶臣妾不得携带刀剑,遇到贼人济不得什么事。

至于工资,比张仲差得远了,一人才两百钱。

但这在秦国并不算少了,一个隶臣妾,辛辛苦苦做一天的活,也不过才十钱的工钱。

而这两百钱,仅仅只是要求同行而已。

当然,这和保护,其实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因为,在秦国,百步之内见死不救,违法。

但这有一个好处,在于不用拼死,事不可为,是可以放弃他们逃走的。

见义勇为法,毕竟不是同生共死法。

一路上,商人们不断闲聊,说的多是些商贾之间的事情,比如谁谁谁哪次出行,卖了什么货物,获利多少。

或者谁谁谁,出行时,不与壮士同行,死在了蛮人手上。

诸如此类。

但聊得最多的,还是怎么赚钱,收买了些什么东西,该怎么加工,该怎么定价合适。

张仲听得有趣,却也没有什么想要教他们现代商业的想法,萍水相逢,他也没那么好心。

不过,从交谈当中,张仲也了解到秦国的商人,当真算得上老实。

这个皮毛商人,不远百里山路收购来的皮毛,一百钱的羊皮,由隶臣妾花数天时间制作成皮裘,居然只卖两百五十钱。

以羊毛填充麻布,做成的冬衣,更少,只卖百二十钱。

张仲粗略算了算,这特么两大车皮毛,算上一些贵重皮毛在内,大概获利也不会超过一万五,还要除去人工费,路费,税费,还要冒着生命危险。

这何止是良心商人,简直是亏本大甩卖了好吗?

要是放在后世,这些以羊皮和狼皮为主的皮毛,所做成的衣服,其价格

唔,狼是保护动物,不了解。

一路前行,张仲从最开始的津津有味,逐渐听得昏昏欲睡。

直到一声惊呼在远处响起,他才猛然睁开双眼。

随手将青铜盾抓起,张仲翻身下车,拔出腰间的长剑,看向远处。

以他过人的目力

81,蛮人

张仲极目而视,只看到了青山绿水,树木葱翠,延绵不绝的车道,和层层叠叠的丘陵,其他的,毛都没看见一根。

“我兄弟二人。”葵与弟弟对视一眼,将腰间长剑拔出,左手将盾牌置于胸前。“上前查看一番。”

“此处便有劳簪袅照看了。”

“好。”张仲知道这兄弟二人是贪图擒贼的赏钱,但他并不介意这一点,不止因为他并不是太缺钱。

还因为,在情况不明时候,有人探路,对于他来说,是件再好不过的事情。

眼看着兄弟两人朝前冲去之后,张仲才对着身边的商人说道。

“车不要停,继续向前。”

商人没有犹豫,点头应是,随后呼喝着隶臣妾赶动牛车,朝着声音所在之处行去。

但有意思的是,这个瘦瘦的,一看就病恹恹的商贾,在此时,也不知哪儿来的力气,竟然在呼喝着隶臣妾赶动牛车的同时,将两卷贵重皮毛拉下了车。

人一般大的包裹,他竟然背在了背上,还走得挺快。

张仲一阵无语。

这是为了事情不对,方便逃跑吗?

再说,要真遇见了蛮人,你背着这么大一包,跑得过,我把剑吃了。

商人的事情,张仲也不好理会,只在前进的途中,将手中的长剑插回腰间,再次翻身上了牛车。

在以盾牌挡住自己身侧之后,张仲才低下头,看向自己腰间的长弓。

这弓,是秦军的制式长弓,有十石的拉力。

百步之内,可穿青铜甲胄。

也是张仲身上唯一的远程兵器。

“驾快点。”张仲低声呼喝了一声,吓得前方驾车的隶臣身躯一抖。

事实上,牛车这种车辆,它的行进速度本来算不得多快,但此时,张仲之所以呼喝,是因为,这车,更慢了。

因为驾车的隶臣正在发抖。

尤其是在张仲训斥了之后,他的驾车速度更慢了。

“别滴滴,越滴越慢吗?”张仲内心中叹了一口气,也不敢再训斥了。

只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在其猛然一惊回头之时,张仲指了指自己,亮出了手中的弓箭。“有我在。”

隶臣看着张仲稚嫩的脸,想起了昨夜张仲的勇力,和县上关于这个少年的传闻,终于安心了些。

他重重的点了点头,对着张仲说道。“隶臣不畏死,簪袅放心。”

“嗯,汝驾车,我自然放心。”

我能放心才怪。

别说这个驾车的隶臣,就连前方探路的两个壮汉,张仲也同样放不下心。

不然,他也不会放弃更加顺手的剑盾,而选择了远程杀敌的弓箭。

“两位壮士,救救我父亲。”

行得不远,张仲再次听见了呼喊,这次更清楚,能清晰的听到对方呼喊的内容。

翻身而下,张仲将盾牌挂在腰间的绳索上,随手一拉,打了个活结。“我先赶过去,汝等自寻躲藏之地。”

商人们没有兵器在身,听见这声呼救原本还有些犹豫,但在听得张仲的话后,立马放下心来,应了一声。

“唯。”

张仲一手持弓,一手自腰间的箭囊当中摸出箭支,脚下也丝毫不停,飞奔向声音传来的地方。

还未到,张仲远远就看见了一个穿着麻布长裙的女子,她正在朝着葵两兄弟狂奔过去,身后还跟着好几个面色狰狞,呼喊着不知意义口号的壮汉。

他们穿着晒干的狼皮,头上的长发不是如秦人一般扎成发髻,而是编成了一根根鞭子,其中一根鞭子上,还插着雉鸡尾羽,随着他们的跑动,尾羽也跟着一抖一抖

配合着他们衣服后面,那一根根未曾斩下的狼尾

竟然显得意外的,搞笑!!!

“六个吗?”

这就是蛮人?

和自己所想象的,大不一样啊!

张仲心中泛出这样想法的同时,手上却丝毫不停,弯弓搭箭,一气呵成。

随着崩的一声弦响,冲得最快的蛮人连痛呼都未来得及发出,整个人就如同被重锤击打,倒飞出去老远。

这一箭,直接穿透了他的胸腔。

眼见是不活了。

张仲再次挽弓,这次却未曾射中,被蛮人躲了过去。

“还是射术不佳啊,被人看出了射的位置。”张仲暗暗叹了一口气,随后将长弓往腰间一插,拔出长剑,抓起盾牌。

那就肉搏吧!

只要不是所有蛮人,都如同花蛮白荼那么勇悍,就万无一失。

“我兄弟对付两人。”葵持盾前冲间,对着张仲喊了一声。“簪袅可缠住三个,我兄弟二人解决蛮人之后,前来助你。”

助我?

你们怕是不知道杨树里张擒豹的勇武。“管好你们自己吧!”

葵脸上有些不忿,但此时已经来不及答话了,因为他们冲的比张仲靠前,此时,已与两名蛮人短兵相接。

而另外三个蛮人,见得张仲是个少年,对视一眼之后,发出一声大吼,不约而同的,选择了这个“软柿子”。

砰!!!

兵器击打盾牌的声音中,最先攻击到张仲的蛮人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惊呼,就立足不稳,身躯后仰。

但惊呼声还未曾彻底喊出口,就被张仲一剑从腹中而入,自脊背而出,捅了个对穿。

那蛮人也当真勇悍,双目怒瞪之间,丢掉手中的兵器,双手死死抓住张仲青铜剑上的剑格,哪怕双手被剑锷割得鲜血淋漓,也丝毫没有放手的意思。

在这将死之际,那蛮人竟然抓得异常的紧,以至于张仲抬手一拔,竟然只能将其连人带剑整个抬起。

张仲眼睛微微一眯。

想要?

给你就是。

手上一松,张仲抬腿就是一脚,正中剑柄。

噗的一声闷响,长剑自蛮人背后穿出,正中冲过来的另一个蛮人,那躺枪的蛮人腰间被穿出了一个血淋淋的洞口,还未曾尽死,躺在地上不断的哀嚎。

只剩下最后一个蛮人愣愣的盯着地上的同伴,但刚刚冲得太快的他,已经停不下来了。

眼见离张仲越来越近,蛮人双眼圆瞪,发出一声不明意义的喊叫之后,将长剑高高举起。

尽管对方与自己实力相差颇大,张仲的左手仍旧将盾牌微微移动,凝神以待。

铛的一声脆响,长剑被远远扔了出去,那蛮人双膝一软,啪的一声跪在了张仲的面前。

头颅抢地之间,眼泪鼻涕流了一脸。

张仲:

82,斗智斗勇

“自己绑。”张仲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随手将腰间携带的,用来捆绑盾牌和杂物的绳索取下,丢在了跪地蛮人的面前。

做完这件事之后的张仲,才看向还未结束战斗的兄弟二人。

他们所面对的蛮人,很明显要比张仲之后所杀的那个蛮人,要壮实一些,与张仲一剑捅穿的那个有得一比。

嗯,身后的尾巴也要更粗一些。

“呀呀~”张仲低下头,只见那蛮人将双手绑在一起,跪地移动中,还在对着他发出讨好的奇怪声音。

“倒是听话。”

不过,菜鸡互啄也该结束了。

张仲单手持着盾牌,也懒得去捡地上的长剑了,大踏步向前走去,准备结束掉四人无意义的对决。

腿上一紧,张仲低头,看向那被绑的蛮人,只见他露出了一个奇怪的笑容。

“崩。”

无比熟悉的声音传入张仲耳中的同时,他猛然明白了那笑容的意思,心中一惊,身躯向侧方一倒的同时,他抬起了手中的盾牌。

与此同时,箭镞击中盾牌的声音响起。

张仲猛然一蹬,将那抱腿的蛮人踹出数步之远,胸前一痛,已然中了一箭。

但张仲来不及看自己的伤势如何,因为箭声丝毫未曾停歇。

在地上连续几个狼狈的滚爬之后,张仲躲在了石头后面。

检查了一下胸口伤势的他,长长的吐了一口气,箭支确实贯穿了皮甲,但只伤到了皮,入肉不到一寸。

这种射速,应该是半拉。

并且,就算半拉,这力度也差得过头了,应该不是秦军制式的长弓,只是自制的猎弓。

想清楚了这点之后,张仲才在石头后面,透过盾牌缓缓冒出头。

刚刚探出头,又是一声弦响,张仲将盾牌一动,脆响当中,他看清了箭支的来源。

那是一颗大榕树,约摸有两三百年的树龄,因为长得奇形怪状,所以,就算生长在路边,也未曾有人闲得蛋疼去砍伐它。

而那射手,此时正躲在上面。

对方射击的准度很高,五十步,对射的话,以自己的技术,恐怕难以取胜。

但这种程度的箭支,刚刚应该不是意外,是正常水准,也就是说,对方只能伤到自己的皮肉。

以目前练魏武卒锻体所得来的体魄,对方就算蓄力拉满,也很难穿透自己的骨骼。

可以一搏。

不过,张仲尽管自信,也不至于贸贸然的冲出去。

他右手将长弓竖起,以足踩住弓臂,随手拉住弓弦,左手猛然一动,盾牌向左移动的同时,右手猛然一松。

长弓随之发出一声清脆的弦响。

随着弦响声和箭镞击打盾牌声响起,张仲纵身而出,朝着榕树狂奔而去。

受到张仲弦鸣声的影响,那树上的射手果然有些反应不过来,或者说,进行了战术性躲避,当张仲离大榕树还有三十几步时,他才再次射出一支箭支。

张仲此时的功法进度,还远远没有达到听声辨位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他只能随缘,换句话说,就是蛇皮走位。

盾牌挡住头胸,张仲右足猛然一蹬,强行向左挪移了一步。

砰的一声响,张仲原本站立之处,直直的插着一支竹杆的箭支。

“真是,感谢你射得这么准啊。”张仲内心喜不自胜,但脚下不停,不过一个呼吸之间,又向前跑了近十步。

那树上的射手,在这样的情况下明显有些慌了,他再次半弓而出,射下一箭。

这次,张仲直直向前狂奔,并没有丝毫躲避的动作。

而箭支却射在了左边。

“呵,蛮人。”张仲发出一声嗤笑,随后,他于奔跑中抬头,望向高高的榕树,望向那榕树上正准备转移的蛮人。

他身材瘦弱,但身手却极其敏捷,于榕树之上移动,如同猿猴。

“想跑?”张仲嘴角轻轻一勾,眼神于瞬间变得明亮,宛如夜空中定位北极的星辰。

蛮人再次纵越,跳到了另一根粗壮的枝丫之上。

许是觉得距离够了,他拉开手中的长弓,再次搭上箭支,要给这个冒进的少年,一个永生不忘的教训。

但张仲只是不屑的笑了笑,将盾牌换到右手,身躯微微弓起。

与此同时,他口中发出一声呼喝,宛如猛虎训斥羊群,惊得林间飞鸟乱突。

“下来!!!”

重达百余斤的青铜盾带着剧烈呼啸的风声,向着榕树猛然上击,随之而来的,是一声宛如雷鸣般的脆响。

那榕树合抱粗细的分支,竟然被盾牌生生击断。

随着一声痛呼,蛮人掉落在地,他长弓已失,面色惶恐,身躯不断向后挣扎,看张仲的眼神,就如同见到了蜀中无处不在的鬼神。

张仲缓步而行,走到对方身前,单手一抓,握住了他的脸,就这般将其提在手中。

转身向后拖行之间,张仲缓缓说道。“射术,汝确实超过我。”

“但二十步内,吾重物而击,无有不中。”

抓住蛮人,将其提在自己的面前,张仲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道。“汝该感谢我,没有对准你的腰间才是。”

蛮人并没有听懂张仲的装比,只是用双手不断掰动着张仲的手指,口中发出一声声不明意义的叫声。

张仲自讨了个没趣,也懒得再吹嘘了,只拖着他朝着还未结束战斗的葵走了过去。

两个蛮人原本是没有注意到同伴们情况的,但那一声巨响惊动了他们,也因此发现了七个人,如今只剩下了他们两。

随着张仲越走越近,两个蛮人转身就跑,连手上的兵器都不要了。

张仲甚至注意到,有一个蛮人踩到了投降蛮人丢下的长剑,在地上留下一个个血色脚印的同时,竟然连速度都没减。

求生欲望很强啊!

但葵兄弟二人哪里会让这些人形金钱包跑掉,奋起直追,连续数剑,将二人剁翻在路上。

将四个活着的蛮人扔在一起,葵看了看张仲的脸色,犹豫了半晌,才说了一句。

“我去叫人,将他们绑起来。”

“去吧!”

起点抽风,81章已经修改

81章内容错误,请重新刷新一下。

早上看的应该没有影响。

83,没救三连

当商人们走过来的时候,张仲正在地上查看着一个中年黔首的伤势,这是那个呼救的女子的父亲。

他被蛮人从正面砍了一剑,那伤势几乎剖开了他大半个胸腔,血肉模糊,内脏隐隐约约,十分惨烈。

“没救了,等死吧!”张仲只看了一眼,心中就浮现出扁鹊,华佗,张仲景的三连绝句。

但看着身边梨花带雨的姑娘,他犹豫了良久,却终究是说不出口。

无奈之下,他也只得转头看向不远处,那正跟着牛车走过来的药商。

这年头,在各地贩卖药物,没有点医术肯定是不行的,张仲昨天听他们聊天的时候,得知这商人不但会医术,甚至,还颇为高明。

“过来看看这黔首,还有没有救。”

药商点了点头,走过来蹲在中年黔首的身前。

他先是看了对方的伤势,随后检查其眼睑,脉搏,心跳,做完这一切之后,他才面色沉重的摇了摇头,甩出了一句之前张仲想说却没说的话。“没救了。”

“准备后事吧!”

张仲:

那强忍着泪水的女子,听闻此言,再也忍不住,脸上的泪水一滴一滴汇聚成线,最终流满了整个脸庞。

张仲看得心中略有不忍,只好回过头去,不再看她。

转而问起了正在绑着几个蛮人的葵。“这几个蛮人,当如何处置?”

“送往县上,有赏钱拿。”

将蛮人绑好之后,葵直起身,看了张仲良久,才弯下半个身子,行了一个大礼。“不知簪袅勇武,此前多有得罪。”

“还请簪袅不记,恕葵之过。”

这汉子,居然这么正经的道歉?

听到葵的话,张仲脑海中突然想到了“打球有点动作”的视频,心情不由得好了些,他眼珠一转,淡淡的说道。“年轻人嘛,有点脾气正常的。”

葵:???

看着葵欲言又止,止言又欲的表情,张仲顿时觉得这家伙,好像也没有那么讨厌。

正要再说点什么的张仲,突然被一声悲恸的哭喊声打断。

“父亲!!!”

女子带着哭腔的呐喊,将张仲稍微缓过来的心情破坏殆尽。

他转过头,再次看向女子,却见对方张着嘴,眼泪簌簌流下,嘴唇蠕动,却完全发不出任何声音。

大悲无声。

张仲心中微微一叹,却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安慰。

一众人不再说话,只静静的看着女子。

良久,女子终于痛哭出声。

沉默良久的众人,这时才有人说了一句。“冬日湿冷,葬了吧!”

皮商转过身,走到牛车前,犹豫了良久,取下了一卷羊皮,刚转过身的他,看了看地上躺着的中年黔首,咬了咬牙,又取了一卷。

“地处偏远,难寻陶器,便以羊皮陪葬吧!”

“吾去伐树。”葵将手中盾牌放下,提着剑走向了路边。

张仲看了一眼不远处绑在一起的蛮人。“使这几个蛮人挖地吧!”

葵的弟弟点了点头,几步走到了蛮人的身前,他就着盾牌啪啪的拍打在几个蛮人的身上。

直打得他们头破血流。

“把你们这些作乱的蛮人,滚去挖地。”

蛮人被打也不敢稍动,只呐呐的喊了两声,比了一下手掌,之后用不太熟悉的话语,结结巴巴的说道。“无……无有锄。”

“没有锄头,你们不知道用手刨吗?”

在葵弟弟的咆哮声中,几个被绑的蛮人连滚带爬,从地上找了几个石块,一点点的挖起了泥土。

半个时辰之后,张仲一行人站在了一个新垒出来的土堆前,静静的看着女子在前方叩头。

“仲哥儿,现在走吗?”

张仲转身看了葵一眼,随后指了指坟前的女子,他没遇到过这种事情,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便问了一句。“她如何安置?”

皮商接过了话头。“问问是哪里人,顺路就带上吧!”

萍水相逢,救了女子一命,还搭上了他两卷羊皮,商人自觉自己,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了。“不顺路,就让她去榕树亭吧!”

张仲点了点头,这样的安排还算妥当。

尽管他内心中觉得对方确实可怜,却也没有再多说什么,毕竟,这次出行是一个整体,不是他一个人。

更何况,他也确实没有更好的安置方法。

“汝家住哪里?”

女子愣愣的抬起头,看向张仲稚嫩的脸,和他头上代表簪袅的发髻。

好一会儿,才用沙哑的声音说道。“母亲不在了,我与父亲出来找地方帮佣。”

“结果结果”女子眼泪再次流了下来,她以手掩面,啜泣着说道。“如今,如今”

“已经没有家了。”

没有家了,是亡人吗?“汝是亡人?”

女子吓了一跳,她脸色苍白,牙齿轻咬嘴唇,似乎很有些紧张,但还是努力的摇着头。“不是,不是亡人。”

她伸出手,在单薄上衣中摸了摸,似乎要找什么东西。

张仲脸色一僵,侧过头去。

“这是我的验传。”

张仲伸手接过递来的验传,说实在话,这还是他第一次查看别人的验传,不由得来了些兴致,细细的将其看了一遍。

女子叫做苔,青苔的苔,家住在一个叫做亡隐里的地方,张仲没有听说过这个地方,但既然是黔首,有着正常的身份,便不算是没有家。

“汝家中应有田地才是,如何不回?”

女子仍旧有些紧张,她搓动着衣角,不敢正视张仲的眼神。

只怯怯的说道。“父亲去岁犯了法,被里正收了。”

秦国有这样的律法?

里正,怎么会有收地的执法权的?

“仲哥儿,上车吧!”

皮毛商人打断了张仲的沉思,他抬头看了一眼天色。“时候不早了,再耽误,就到不得广都县城了。”

“好。”

商人目送着张仲向车上走去,犹豫了良久,才缓缓对着女子说了一句。“汝既然无家可归,不如去吾的皮肆,为我做佣吧!”

“缝制皮毛裘衣。”

“每日”皮商犹豫了几秒,咬了咬牙。“每日十五”

“不,十二钱。”

“好。”

84,论功行赏

夕阳西下,夜色将起之时,张仲终于到达了此行的终点,广都县城。

在城门口,张仲照例听到了他在秦国出门时,最常听见的一句话。“簪袅,请出示汝的验传。”

查验过验传之后,张仲进了广都城,这城池,他曾来过一次,但这次与上次不同的是,他这次,是孤身一人来的。

并且,没有官司在身,自由自在。

接过了商贾手上的钱袋,张仲扶起道谢的女子,就准备告别众人,先去市场上买点礼物,随后交了蛮人的人头和俘虏,就去拜访一下贼曹掾。

毕竟,礼尚往来,才有交情。

正准备走时,张仲突然一拍脑袋,皮毛商人,药材商人这里都有,自己干嘛要舍近求远。

而且,经过路上力战蛮人的交情,怎么,也能优惠些。

于是,张仲伸手拍了拍准备回皮肆的皮毛商人肩膀,在对方回过身来时,问到。“汝可有贵重一些的皮毛?”

“仲哥儿要何种样的?”商人眼睛一亮,随后又反应过来,面前的人,是经历了生死的交情,便收起了市侩的表情,正色到。“定以成本价与你。”

“异兽皮毛有没有?”

商人脸色一僵,露出一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仲哥儿说笑了,异兽哪有这般好猎?”

“棕熊皮毛倒是有一卷。”

“多少钱?”

“五千。”

张仲微微吸了一口凉气,倒也没有觉得对方卖贵了,事实上,这个价格,就算不是成本价,也差不多了。

商人察言观色,知道这个价格对于张仲来说可能太高了,便笑着说道。“仲哥儿若是需要,拿去便是。”

“钱,日后宽裕了再给,也是无妨。”

眼见张仲不回话,商人顿了顿,接着说道。“若是仲哥儿不急着要,吾便使人为仲哥儿做成熊裘。”

“御寒乃是上佳之品。”

张仲仍旧没有回答,只是在心中算了算,自己身上的一千钱,加上擒杀贼人的这些赏钱,应该是足够买了,并且,不出意外的话,还会有所盈余。

“可否等等,吾去去便回。”

商人扫了一眼被张仲挂在腰间的头颅,和拖着的两个蛮人,心中了然。“自无不可。”

眼见张仲要走,牵着蛮人的葵不由得上前一步,急切的说道。“仲哥儿,不如同去?”

张仲略有些意外,但也没有拒绝。“好。”

到了贼曹,接待张仲的,是一个面生的甲士,张仲不认识他,但他却似乎认识张仲,很是熟络的招呼了一声。“仲哥儿,许久不见?”

张仲尽管不认识他,但也不好在其同袍面前伤了对方面子,也跟着笑了。“许久不见,近来可好?”

“甚好,甚好。”甲士脸上的笑容更真诚了些,随后看了一眼张仲背后的蛮人。“仲哥儿此来何为?”

“路上捕杀了几个蛮人,前来交首级降蛮。”

甲士击节赞叹,随后将大门拉开,让张仲走了进去。“仲哥儿且稍待,吾去叫狱佐出来。”

“有劳了。”

“不妨事。”

不多时,张仲就在大厅见到了当初在庭上问得尚哑口无言的焕,他仍旧是那副冷冰冰,被人欠了数万钱的表情。

哪怕见到张仲捕捉的蛮人,也没有露出丝毫的喜意。

他雷厉风行,只是吹了吹案几上落下的灰尘,就开始了审讯。“蛮七人,路劫黔首,得斗笠一个,半两三枚,并杀人。”

“可有异议?”

蛮人能大致听懂秦言,却说不太好,只小心翼翼的答道。“未杀人。”

“杀人者谁?”

众多蛮人同时指向一个首级。“他。”

焕也懒得去计较他们所说的是真是假,活着的蛮人,对于秦国来说,还要更有用一些。“杀人者既死,汝等非里中黔首,无有连坐,不论。”

“然他邦亡人成群,以劫道路,盗律有言,他邦亡人罪,为隶臣,五人盗,赃一钱以上,斩左趾,又黥以为城旦。”

“两罪并罚,判汝等四人罚为隶臣,斩趾黥为城旦,可服?”

听得自己不用死,几个蛮人看了张仲一眼,露出一个劫后余生的表情,随后点头如同捣蒜。

“无有不服。”

审判完蛮人之后,焕才看向张仲,开始了论功行赏。“盗律有言,五人以上为群盗,七人,足数。”

“盗律又言,群盗者,捕之赏金十四,又言,盗杀人为贼,贼律,贼杀人,记首,军爵律,汝为簪袅,得首一级,不满十,记之。”

“夫七人,死者三,除首一级,其余无有甲胄盾牌之属,不记首功,盗律又言,秦群盗,捕之赏金十四,外邦群盗减之,赏四金,死活毋论。”

“故赏金十六,得首一级,簪袅张仲,可有异议?”

张仲熟读盗律和贼律,此次前来领赏,自己也是算过的,便点了点头。“无有异议。”

焕提起笔,在木板上写写画画,很快,将一个木牌递给身边的甲士让他拿给张仲,随后将另一个木牌递给另一位甲士。“带去贼库。”

“唯。”

之后,就是葵两兄弟的赏赐,他们捕获了两个蛮人,得了八金的赏钱,将两兄弟乐呵得跟二傻子一样。

做完这些,焕也没有与张仲客套,就送他们出了门。

在与门口的甲士客气了几句之后,张仲正准备走,却听见葵突然出了声。

这个健壮的汉子,微微犹豫了几秒,竟然对着张仲行了一个大礼。“吾兄弟二人,将在城中做力夫,一月方归。”

“若仲哥儿得了亭长的差事,不嫌弃的话,吾二人可考核亭卒,为仲哥儿前驱。”

这是被我的勇力所折服了吗?

两个健壮且认识,并且还有爵位的汉子,自然要比新上任招些不熟悉的人更靠谱,于是,张仲也正了脸色,给了两人一个承诺。

“如此,一言为定。”

葵兄弟二人也同样正了脸色,他们再次深深一礼。

言道。“如此,事成之日,仲哥儿但有所遣。”

“上牙门下都江,吾兄弟二人,必不敢辞。”

85,变故

近万钱,当时拿在手上的时候,可谓是好大一包,黄澄澄的一大堆,晃得张仲眼花。

但这些铜钱其实并不重,拢共也不过八十公斤。

更兼张仲还与商人交易了一波,买了一卷熊皮和一卷鹿皮,剩下的就更少了。

将钱照例放在了曹舍之后,张仲提着刚买的皮毛就出了门,这熊皮张仲认真看过,成色极好,全身上下没有任何破洞。

似乎,是被药死的。

走了一段路,张仲到了贼曹掾的门前,迎面就撞见正要关门的甲士,那甲士正是以前和张仲挺聊得来那个,他见到张仲不由得很是惊奇。

“诶,是仲哥儿?”

“正是我。”张仲笑了笑,随手将为他准备的鹿皮递上,并与对方打了个招呼。“今夜又是你值守?”

“添为亲卫,不得不如此啊。”甲士同样笑着应了一声,随后拉开了门。

空出双手的他,习惯性的将毛皮接过之后,低头一观,才猛然一惊,连忙将鹿皮向张仲手中递来。“仲哥儿,这可使不得。”

张仲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不知道律法的张仲了,他将双手负于背后,轻轻退了一步。

“这是我自己亲手射猎的,专程带过来,你我无有职位交集,更无公务之便,私人赠与,有何不可?”

一阵推辞之后,甲士终究还是收下了张仲赠与的鹿皮,问道。“仲哥儿此来,是为了见贼掾的?”

“正是,律法,仲已熟记,来县上考核前,拜访一下贼掾,以报当日之恩情。”

听到这里,甲士猛然一惊,他停下了向内走的脚步,转过身来问了一句。“仲哥儿此来,是为考核亭长?”

“怎么了?”

“仲哥儿于一月之间,习得数部律法,着实厉害。”甲士先是夸赞了一句,随后装作不经意般看了看屋外,小声说道。“不过,时间不当。”

“愿闻其详。”张仲内心中有了些不详的预感,暗自揣测着,会不会是亭长职位没有空缺了。

不至于呀,当初贼掾说他熟读律法,他就许自己一个亭长职位。

既然这么说了,职位应当是有空缺的才对,不应该会有什么变化呀。

甲士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提了一个建议。“仲哥儿若是信得过我,不妨等上几月,再来县上。”

“届时,当如仓中取栗,绝无变故。”

张仲仔细想了想对方的提议,其实,就他自己而言,什么时候做亭长都是无所谓的,但关键在于,灭赵的第一场战争,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就在明年了。

他如果到时候不想作为一个小兵,直接上战场的话,此时,就需要把握住每一个机会,不断向上爬,最好,能在伐赵之战时,做上一个百将或者五百主。

才能在战场上,有那么一丢丢的自主选择权。

也能有更高的活命机会。

才真的有可能在有生之年,改变一下华夏历史上,几千年的怪圈。

“仲,恐怕等不到那个时候。”

甲士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将张仲拉进了门,关上大门之后,他低声说道。“仲哥儿既然有所考虑,吾也不瞒你。”

“此次考核,亭长之位,确实有空缺,还不止一个,足有三个亭尚缺亭长。”

三个亭长的位置,那不应该像这样才对。

“然”

“但说无妨。”

“吾这般与仲哥儿讲,学室出来的法家弟子,几乎已定下了一个名额,仲哥儿想必,也没有信心能在律法答问上,胜过法家的弟子罢。”

当然没有信心,别说张仲前世是个军人,于律法这块根本不对口,就算是后世的法官,在这个时代,也不敢说自己能胜过天天研究秦法的法家弟子。

“还有两个呢?”

“另外两个。”甲士来回踱了两步,似乎不知道从何说起,他组织了一下语言,方才开口。“其实,只能算一个。”

“为何?”

“地处偏远,且唉,一言难尽。”

张仲心中更慌了,三个位置秒变一个,听甲士的意思,似乎还有其他的问题。

这就很尴尬了啊!

“那唯一的一个,尚有其他问题?”

甲士点了点头。“仲哥儿当知,凡官吏者,无爵不得授,有爵,有人举荐者优承父爵者,军中老卒优举荐者。”

这应该是吏律,张仲还没学,其实并不太清楚。“嗯,还请解惑。”

甲士犹豫了一秒,还是与张仲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县兵曹掾,有两个远房的表亲,于战场之上退下来了。”

“既是锐卒,又有兵曹掾的关系在,恐怕”

“若我击败二人,必为兵曹所恶?”张仲开始正视这个问题,兵曹掾虽然不是一县之长,但也是县上除了三巨头之外,最顶尖那一撮。

得罪了他,确实不是什么好选择。

更何况,伐赵之战,他必然入军,若是刚好在其麾下,岂不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这事情,倒是有些难办了。

“那倒不会,兵曹掾没有那般小气,只是远房的表亲,举荐选拔已经不错了,何至于事事亲力亲为。”

“更何况,也不过多等些时日罢了。”

“但即便是仲哥儿击败其中两人,他们剩下之人,也必得两亭其中之一,然县狱曹与贼曹,虽然能秉公而处,却也不得不考虑同僚关系。”

“仲哥儿就算律法出众,武艺尽败三人,恐怕,也只能任那偏远亭长,难成功绩呀。”

“是故,不若缓缓。”

也就是说,就算自己将其全部击败了,剩下的那一个,也会抢走好的位置。

张仲认真想了想,倒是也没有什么不满,有人的地方,就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公平公正。

并且,这其实,已经算是很正常的事情了,甚至算不上徇私,毕竟,选拔还是按照流程来的。

只是分配的位置,这种没有明文规定的地方,卖了贼曹掾一个面子而已。

同在县上为官,抬头不见低头见,本该如此,换了张仲自己,恐怕也会这么做。

思考完毕的张仲,对着甲士行了一礼,在对方不断摆手中,坚定而严肃的说道。

“仲,愿意参加考核。”

86,律辩

甲士不再多说,只对着张仲鼓励了几句,随后,便带着张仲前往了贼曹所在的地方,仍旧是那个简屋。

张仲看着那熟悉的简屋,心中萌生了一个想法。“这应该是知道我要来。”

不过,也不奇怪,自己之前还去了一趟贼曹领赏,以贼曹掾李炀在县上的权势,贼曹还是他自己的地盘,不知道才不正常。

敲了敲门,在一声进来之中,张仲推开了简屋的大门。

这次,李炀倒是没有在吃东西,而是正拿着一卷竹简认真观看,只不过姿势并不雅观,完全没有书上说的那种高深莫测。

但张仲却知道,这个看起来并不如何惊人的贼掾,其武力,不可小觑。

“来了?”李炀换了个姿势,还是同样的不雅观,但看着就很舒服。

“深夜求见,惊扰贼掾兴致了。”

李炀放下手中的竹简,随意的摇了摇头,并将姿势换成了正经的跪坐。“坐。”

“唯。”张仲没有推辞,走到了案几的另一边跪坐下来,随后将目光投向正对着他的贼曹掾。

然而案几不高,张仲这一眼,却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那卷竹简。

随即,他微微一愣,因为,他看到了一句很有意思的内容。

问:以刑去刑,无刑可乎?

曰:可。

这是一句答问,大致意思是说,以刑罚来惩处罪犯,使人畏惧刑罚而不敢犯法,真的能达到所有人都不犯罪,从而不用刑的目的吗?

回答,可以。

有着后世经验的张仲知道,在后世无论是那个国家,法律轻重程度差别再大,都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而这句不知来源的问答中,却回答的可以。

这大概就是法家的理想化了吧,但比起儒家的道德治人,天下大同,似乎还更有操作性和建设性。

“贼掾,仲可否一观?”

李炀眼珠微微一转,似乎想到了什么有意思的事情,他嘴角含笑。“可。”

得到了对方的同意,张仲便光明正大的将竹简拿到了身前,将其放好。

这卷竹简应该是新抄的,因为,上面墨水的痕迹还很新。

张仲略过刚刚看过的那句,接着问答向下看,其后也是问答,但内容却极其惊人,以至于张仲这一看,整个人不由得浑身一震。

问:魏地新略,民心不服,私斗成风,捕之不尽,何解?

曰:吾曾闻,轻罪重刑,则民畏之如虎,轻罪轻刑,则民视之如蛇,重罪轻刑,则民观之如兔,今魏地私斗成风,轻罪轻罚不能止,当改私斗之刑为斩趾,可止此风。

问:轻罪重刑,重罪何论?

曰:重罪愈重。

问:私斗斩趾,盗罪何论?

曰:盗罪一钱及二百二以下,劓为城旦,盗二百二以上及六百六以下,去手,六百六以上以上者,枭首。

问:盗罪枭首,群盗何论?贼伤杀何论?

曰:群盗赃一钱以上二百二以下,去手,二百二以上六百六以下,枭首,六百六以上者,弃市,贼杀伤,车裂。

张仲倒吸一口凉气,这么干,怕不是整个魏地,到处都是没有鼻子的刑徒了。

并且,如果以重刑而治,恐怕不但得不到想要的结果,还会直接逼反。

张仲接着往下看,就看到了关于这一点的回答。

廷尉曰:不然,盗取六百六者枭首,其为人所见,必惧而杀之,杀之则为盗杀人,盗杀人为贼,贼杀人,已触车裂,则无所畏惧,必犯吏。

是故,轻罪重罚,则有轻罪逆而触重,魏地新略,民之不服,必怒而反。

此有违以刑去刑之则,非法之本意,且不为国,故驳。

问:言之有理,则魏地如何?

刚刚看到这里,贼曹掾却将竹简整个合上了。

张仲:???

这简直和看小说看得正开心的时候,突然断章一毛一样,以至于张仲,眼巴巴的望着他。

李炀不为所动,只对着张仲问了一句。“依汝所见,当如何?”

你是怎么知道我看到这儿的?

张仲一阵懵逼之后,开始了思考,魏地新略,私斗成风,以前罚两甲及城旦的罪名不能制止,为什么?

是因为人心不服,他们不想成为秦民,想要以此来抗拒秦国的统治。

并且,最大的问题,在于捕之不尽。

想明白了这一点之后,张仲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反问了贼曹掾一句。“魏之政比秦如何?”

“差之远矣。”

张仲心中略微有数了,便想到了在后世,常规的处理方法。“新略之地,必与魏国接壤,是故,必有大军驻防。”

“然。”

果然如此,那就好办了,当年极西之地,就曾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不若以军管之,私斗者,不罚钱财,服之以城旦,既加固城防,亦能减私斗之数量。”

贼曹掾眼睛一亮,嘴角已经有了些笑意。“说下去。”

“如此,可稍解,再行之以法,广而告之,使知刑罚而惧之,数年,始知秦政,可全解。”

贼掾没有理会张仲的春秋笔法,而是拍了拍他的肩膀,并翻开竹简,示意他继续看下去。

张仲低下头,只见上面赫然写着。“以军捕之,服以城旦。”

“使豪侠土主,商贾之类钱财甚丰者,不敢捐钱以斗。”

“更减其青壮,少私斗之源。”

“于黔首,宣之以法,大索为恶杀人之贼,弃之于市,以此立威,黔首于捕有功者赏,以此立信,法,信,威皆明,可解。”

牛批!!!

张仲长长的吐了一口气,一时间叹为观止。

这方法,和他所想的办法大致略同,却更加详细,考虑到了很多张仲所没考虑到的地方。

并且,张仲之所以想到,是因为他,有后世的处理同类事情的经验在。

而秦国这卷竹简上的内容来源,却是彼此讨论,最终想出来的办法。

由此可见,古人的智慧,当真不可小觑。

“此出自何处?”感叹完之后,张仲突然想知道这东西的来处,其中既然出现了廷尉,想必是秦国首都讨论出来的吧!

“廷尉,王十年,律辩。”

87,隐山亭

经过李炀之后对于律辩的解释,张仲才知道,原来,在秦国,律辩不仅仅是一种传统,也是法规。

自商鞅变法以来,法家学说在秦国扎根之后,秦国学室培养出来的法家弟子,都会在学成之后,下放到各个地方为官,主要担任亭长,游缴之类的基层法官。

在任期内,经过一些大小案件的处理,就会对于民情,案情这些,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也能以此,将自己所学融会贯通,之后,他们会将自己遇到的问题,解决的方案,留在亭上,给之后赴任的退伍军人一些指导。

因为实践,自身的能力有所提高,能够胜任更高官职时,考核通过的,会回县上担任狱佐,再之后,有功者,考核达标的,会升任为法官,乃至于狱掾。

遇到战争,还会随军,充当军法官。

战争结束,会依照当地情况而定,但大多数会留在当地,对新攻略下的地方进行管理,一般会再次升迁。

亭,乡,县,郡,一直到都城咸阳的廷尉,这就是法家官吏的一条龙式升迁道路。

并且,在任期之间,对于律法有任何疑惑,都需要记下来。

然后,先按照原本的律法来进行处理。

之后,还有疑问的,就将问题交给前往咸阳答问的同僚,代为询问,或者,自己亲自前往咸阳廷尉答辩,众法官相互探讨之后,再决定要不要有所改正。

不需要改正的,会给出驳回原因。

需要改正的,会宣布新法,然后由前往咸阳的法官带回。

小问题,如果没有任何更改的话,只会将驳回原因发往提出问题的县上,并由法官或者廷尉提出解决方案。

而重大的问题,无论驳回与否,都会记载在律辩之上,发往各县。

比如之前提出的,魏地私斗成风,便是如此。

而秦国的律法,也正是这样一点点完善起来的。

“知道我为什么给你说这些吗?”

张仲点了点头表示明白,随后接过话头,言到。“法吏为天下之根本。”

“仲此次考核,五兵之技,必败。”

李炀愣了愣,随后将张仲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随后叹了一声。“孺子聪慧,更兼勇力过人,他日,可为将哉。”

“然”说完之后的李炀,也不等张仲回话,就接着说道。“不必如此,尽全力就好。”

张仲笑了笑,随后自夸了一句。“那参加考核之人,恐怕没人胜得了我了。”

李炀也笑了,他伸手拍了拍张仲的肩膀,并捏了捏他肩上的骨骼。“如此轻慢,可不是智者所为?”

虽然知道李炀说的是玩笑话,但张仲还是被说得有点不好意思了。

但这种情况下,他也不敢说话,怕真的给李炀留下一个傲慢的印象,只能笑着挠了挠头,装出一副孩子的模样。

李炀也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问起了张仲的功法进度。“如今,其力几何?”

“万斤以上。”

李炀顿时一惊,脱口而出。“一月之间,汝竟然修成骨骼?”

“没有,刚刚气锻完成。”

李炀倒吸一口凉气。“如此,便有万斤巨力?”

貌似,又做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张仲也不敢再往下说了,只安静的站着,等着李炀的下文。

长出了一口气之后,李炀才再次开口。“物锻最慢,成效也不大,之后药锻,增长不错,但太过于耗钱,汝酌情处理。”

“唯。”

得知了张仲力量的李炀,叹到。“若如此,他三人确实不能胜你。”

这是实话,以张仲现在的力量,正面作战,就算是厮杀经验丰富的十人敌,也不会是他的对手。

就拿当初差点打死他的花蛮白荼来说,放在现在,就算他拿着破车锤,张仲也可以在数招之内,就他杀死。

而十人敌,数十人敌,普遍都有大夫爵位以上,像他这般还是簪袅的,当真不多。

来回踱了几步,李炀似乎在考虑着什么事情,下意识的又加了一句。“便是各地游缴,其中勇壮者,能胜你的,也是厮杀作战的经验,纯以力量而言,连我,也不如你。”

张仲心中一动,以李炀的职位,爵位,和他当初展示出来的武力,他应该,是个百人敌。

就连他的力量也不如自己的话,是不是代表着自己,能和百人敌刚一波了?

不行不行,就那一个手刀,自己的甲胄恐怕都扛不住。

“仲不过有些许勇力,当不得贼掾如此夸赞。”

“汝哪里都好,就是不知从何学得儒家那些脾性。”说到这里,李炀突然对着张仲略带训诫的说了一句。“吾等兵将,谦和自有,过谦不可。”

“须知,兵无勇不能胜敌,将无勇,不能制军。”

张仲心中一动,难怪各个朝代的将军,都落不得什么好下场,须知勇武的近义词就是恃勇而骄啊!

这一点需要谨记于心。

“仲受教。”

李炀点了点头,响鼓当然不用重锤。“汝包中乃是何物?”

直到李炀主动问起,张仲才想起自己这次来的主要原因是送礼的。

他一边将皮毛打开,一边解释到。“路遇一张上好皮毛,特意给贼掾带来。”

“有心了。”李炀说完之后,就准备转身取钱。

张仲连忙拉住他,随后对着贼掾说道。“考核乃是狱掾所掌,升迁任免乃是吏曹所为。”

“吾于贼掾并无公务相交,私人之礼,何以不受?”

李炀微微一怔,随后哈哈大笑。“倒是忘了,你也是学过杂律的人了。”

此间事了,张仲也不便多留,便笑着与李炀告辞。

临到门口,李炀终于下定了决心,突然开口。“此次三亭,除了汝所在的滴水亭为法吏所处之外,另外的两个亭,分别是鲤门亭和隐山亭。”

张仲不太明白他想说什么,但就与李炀认识以来,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有其用意。“愿闻其详。”

“我想告知于你的是,无论胜与不胜。”

“你都要选择隐山亭。”

“这不仅仅是你的选择,也是县上狱曹,贼曹的选择。”

原来是这件事。

张仲心中了然,对着李炀恭敬行了一礼。

“仲,必成隐山亭长。”

刚刚接到通知,明天上架

听说上架要写感言,但我看着三位数的收藏有点心累。

感言就不说了,谢谢大家的支持,还是会尽量保持每天两更。

感谢一直支持我的书友们,你们是我能写下去的唯一动力。

加油!

自我鼓励一下。

昂,这本书有很多不足,大家记得提出来,作者姬会尽量改正。

88,年轻法吏

考核,是秦国最喜欢做的事情,而这也是华夏历史上,最早进行的官方考核,也是直到清朝灭亡,这许多朝代中,将考核分得最细的时代。

在秦国,他的官吏任职考核不像后世那般,尽数以策对,或者八股文决定。

而是按照职位的不同,来分别考核。

比如金布曹的官吏,在任职之前,会考核金布律,并进行市场间大小事情,各种违法状况处置的答问。

而吏曹,会考核吏律和军爵律,也会以各种常见或者不常见的事情来答问。

如张仲所属的贼曹,考核的范围就要更广一些,需要考核盗,贼,捕,杂,囚,徭,具这七门律法。

能过关,才能成为亭长。

当然,因为是基层官吏的考核,所以,其难度并不算太高。

最惨的,大概是狱曹,需要考核所有律法。

并且,秦国的考核,也不是真的就完全死板,他也是允许错题的,容错率为百分之十。

一百分,你能得九十分就算是合格,之后升职其他职位时,还会再次进行考核,不仅仅你任期之间的功劳,还会针对律法,进行再一次考核。

层层递进,难度越来越高。

但这,只是吏,到了官的层次,区别就很大了。

但具体有多大,张仲不太清楚,因为李炀没说。

亭长的考核,是在狱曹进行的,当张仲到了这好奇已久的狱曹门口时,才发现,相比于贼曹,这里更像是他在电视上见到的秦国建筑。

这里有着高高扬起的旗帜,有着两排健硕的持戟甲士,有着大大的厅堂,远远的,还能看见厅内,那些雕刻着一行行篆字的屏风。

“为秦之吏,当从今日始。”

张仲深呼吸一口气,就准备大踏步走进院内。

哪知他才刚刚走到大门外,还未曾踏进前院,就遇到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是一米八几的魁梧壮汉,就体型而言,张仲所见,唯有花蛮白荼可以与他一较高下。

其余众人,皆不及。

见得张仲走到门前,那壮汉停止了与同伴的讲话,几个踏步走到张仲的身前,挡住了张仲的去路,只在旁边留下了一个侧身而过的位置。

壮汉先是将张仲上下打量了一遍之后,才缓缓开口。

“来人可是张擒豹。”

“不是。”张仲看对方似乎来者不善,也不想多招惹什么是非,反正好的亭他也不打算抢,也抢不到。

虽然自己的武力是超过了他们,但是秦国不允许私斗,要是和人吵架吵不赢,明明打得过却不能打,那不是更气了?

没必要让自己不开心。

再说,张擒豹是我吗?

原本就不是。

壮汉一窒,有种一拳打到空气的抑郁,随后他反应过来,对着张仲行了一礼。“原来是法家弟子当面,吾认错人了,还请恕罪。”

张仲眼珠一转,这才是认错人了好吧。

念头转动间,张仲突然起了些恶趣味,反正自己是个孩子,就算偶尔发发童心,惹惹事,那也是正常的事情。“无妨。”

壮汉二人退开,再次站回了原本的位置,张仲也因此进了前院。

进了前院张仲才发现,原来,考核的人还不止他和壮汉三个,另外,还有着三个年轻人和一个中年,一个老者。

这和后世考公务员非常相似,只是没有那么多人罢了,不过,秦国的门槛也高啊,最少也需要簪袅的爵位!

正想找个地方坐会儿的张仲,却被门口传来的声音所惊动。

“汝等拦我去路,意欲何为?”

张仲回头,只见一个大约十六岁左右的少年,被之前拦他的两个壮汉挡住了去路。

“久闻君乃县上豪勇,有生擒虎豹之能,吾兄弟二人无此能耐,特来结识一番。”话没毛病,但以壮汉的身高,加上其压迫性的体格,和略带嘲讽的话语,便让这场面显得十分无礼。

“让不让?”

壮汉身侧的另一个汉子,左右看了看,疑惑的问了一句。“路这般宽,吾二人又未曾挡汝的道,何出此言?”

张仲看了看少年身侧,跟他之前一样,只留下了一个侧身而过的位置。

“杂律有言,无故挡人去路,辱人私斗者,与私斗同罪。”

“吾等可不是无故,吾等特来结识,更未挡汝道路,何错之有?”

“倒是足下,不顾同袍县邻之义,这般轻慢,才是有错吧!”

听得壮汉倒打一耙,少年脸色神情丝毫不变,冷冰冰的说道。“吾不想结识。”

壮汉还打算说点什么,却听见少年再次说道。“巷道宅街,拦人车马,距人一步之内,堵截行人,拒而不让者,与路盗同罪。”

“汝距我一步之内。”少年发出一声大喝。“还不让开?”

随着这一声断喝响起,壮汉心中一惊,下意识的退了一小步,青年大踏步走了进去,只剩下一个声音缓缓响起。“你距我步半。”

“我无车马,无罪。”

壮汉脸色一阵青一阵红,宛如川剧的变脸,煞是好看。

张仲在旁边做吃瓜群众,看得那是一个津津有味。

但心中却有些感叹,以这年轻法吏对律法的熟悉程度,莫说自己不争,就算真的去争,恐怕也比不过他。

不过,就他这瘦弱得麻杆也似的身材。

嗯,我要打十个。

刚想到这里,就见到少年直直的朝着他走了过来。

“汝是故意的?”

他怎么知道的?

听见少年这句话的张仲,不由得跟刚刚的壮汉一样,心中一惊,随后绝口否认。“不是。”

少年怀疑的看了他一眼,也不过多追究,只是抱拳一礼。“我叫索招。”

张仲这次不敢皮了,也跟着抱拳一礼。“张仲。”

“我知道。”少年看了一眼远处有些咬牙切齿的壮汉,笑着说道。“我见过你。”

原来是认识我,难怪直直的找到了。

“昨日你来贼曹领赏时,我刚好在贼曹。”

原来如此。

“刚刚之事,乃是”

少年摆了摆手,笑着说道。“无妨,军中退下之人,杀人多了,总须得有人予些教训。”

“方能按律行法,而不挟私。”

89,汝的功劳到了

高武大秦绳之以法89,汝的功劳到了张仲与索招并未交谈太久,就见得一群人走了进来,张仲认识的李炀和焕,都在其中。

另外,还有一名四十五往上的老者和两名壮年,他们之中,除了焕,其余至少都是双板长冠的官大夫,其中为首者,那位老人,更是一名公乘。

公乘乃是秦国爵位的第八级,在广都县,算是名副其实的高爵了,就算在军中,那也是统率千人的二五百主。

见到此人的张仲,不由得微微吸了一口凉气。

这仅仅只是亭长的考核而已,真是,好大的阵仗。

紧跟着一行人的,是一队甲士,他们每人手中提着一个案几,走进堂中后,将其放在了厅内。

并摆上毛笔,和空白的竹简。

众人依次就坐,并将竹简打开。

随后,张仲看着空白的竹简,有点懵逼,题呢?

但他也不敢说话,也不敢开口问,只好静静的坐着,等待着上面的人开口。

但没人说话。

场面一时安静得落针可闻。

直到一声青铜长剑击打盾牌的脆响,那些站在堂上如同雕塑的大夫们,才开始就坐。

随后,张仲就见到两个甲士,将一卷硕大的木牍,于大堂的屏风上拉开,那木牍上写满了一个个大纂,尽是问题。

原来,是这样考核的?

也对,竹简写起来这么麻烦,这样倒是省事了许多。

“律法答问自此始,午时为限,间侧头观望左右者,逐。”

焕冷冰冰的声音,将这场考核,正式拉开了帷幕。

一个时辰的时间虽然充裕,但张仲也不敢浪费丝毫,只将目光投向第一题。

“人路见梨,渴,食之,主见,捉,何论?”

张仲一阵无语,这亭长考核的题,果真一如炭所说那般简单,甚至,还远远比不上当初在双桥亭,石木问他的那个屠者的问题。

很快,张仲就歪歪扭扭的答了十余个。

他内心中好奇别人的状况,却又不敢左右张望,因为他每次抬头,都能看见焕在盯着他,就像他当初在亭上盯着贼一样。

“可能只是错觉。”

张仲想起了以前读书时候,看监考老师的感觉,那是一种无论你坐在哪儿,他都像是在盯着你的眼光。

压下心中的好奇,张仲渐渐沉下心,专注于答问。

很快,他就答到了最后两道,看着上面的问,张仲微微一怔。

因为这问题,比之前难度高了不少,而且,颇有点意思。

“人五,游,见雉,杀而食,方知其为人所养,见主,主让,五人愧,乃自缚于亭上,何论?”

这个问题,涉及到秦国好几种律法的规定,其一,盗律,群盗罪,其二,不端为,其三,庭外和解,其四,自首。

张仲念头转动间,就动笔写下。“不端为,主让,自缚,倍偿之,不论。”

一般来说,最后一题,往往是最难的,张仲深呼吸了一口气,才看向最后一题。

“市有商甲,携钱八百,归,路遇盗乙夺钱,商甲持棍逐之,追盗入其屋,盗持刀以迎,刺甲,甲臂伤,亡。”

“捕,得钱八百,审乙,言商强闯其室,以棍击之,伤之无罪,问,商甲何论,盗乙何论。”

这难度,比之前那些,也大了太多了吧!

张仲一时无语,开始仔细衡量这个案件该怎么量刑。

盗窃八百钱,量刑应该是黥劓以为城旦。

但他伤了人,而他之所以伤人,是因为商人持棍追他入室。

而商人犯的罪,无非就是私斗,和强闯他人室内。

这盗乙,早不反抗,晚不反抗,被追了还不丢钱,最后的辩驳表示,他很明显就是故意的,想要在室内杀伤人搏个无罪。

不过,只伤到了臂膀,倒是乙的运气,不然,说不得要枭首了。

想到这里,张仲开始动笔,写下结论。“盗乙端为,贼伤人罪,处斩趾为城旦,盗钱六百六以上,盗罪,两罪并罚,处斩趾,黥,劓以为城旦。”

“商甲,有故入人室内,无罪。”

写完之后,张仲扭了扭脖子,站起身,将答问交了上去。

刚出门,就看见了已经站在门口的索招。

一如读书时候考试完,总想和学霸对对题目的心情,张仲顺口就问了一句。“最后一题,汝如何答的?”

“盗乙端为,贼伤人,盗罪,窃法,有杀人之心,枭首,家人连坐。”

“商持棍入人室内,有故,无罪。”

索招后面一句张仲完全没有听清,因为他已经被前一句惊到了。

在这一瞬间,他脑海中只浮现出一个想法。

完犊子了。

我怎么没想到端为,还要加上钻律法空子意欲杀人这条罪名?

也是,不然不会加上后面那一句了。

直到出门去兵曹掾比试五兵,张仲都还有些浑浑噩噩。

“汝没答对?”索招看了看张仲的脸色,笑着说道。“放心就是,其他人多数也答不对。”

张仲看了看跟着走出来,脸上仍旧是思索神情的壮汉,心情顿时好了许多。“那倒也是。”

走得几步,张仲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按律,充黔首地以为公,有哪些罪名?”

索招看了张仲一眼,似乎有些疑惑他应该知道,为什么还问,但嘴上还是诚实的回答到。“罚为隶臣,族诛,或大罪家人连坐,无有能耕者。”

“皆会充为公田。”

“若全家皆罚为城旦,有年限,则刑满,还之。”

与自己了解的差不多啊,张仲想了想那个叫苔的女子,接着问了一句。“若是黔首身份未失,亦不为城旦,可有收田之律?”

“不为商贾,赘婿?”

商贾确实不是,哪里去找浑身上下只有三枚半两钱和一顶斗笠的商人?

但赘婿却不知道了。“却不知为不为赘婿。”

索招似乎猜测到了什么,想了想,详细的解释到。“非商贾赘婿,非隶臣者,为黔首,黔首有田,无罪不得削。”

“里正可削否?”

“不可,非狱曹判定,亭长亦不得削。”

原来如此,看来,有桩不小的案子啊!

“案情何出?”

“亡隐里。”

索招却不再追问,只意味深长的说了一句。“汝的功劳到了。”

99,树之以威(第三更)

但秦国律法的审问流程,是审问者,不能带有自身的主观意向,亦不能不给罪犯辩驳的机会。

哪怕你内心中已经确定了他的罪行,也是一样。

“汝,有何话说?”

里正冷汗刷刷的往下流,呐呐了两声,强行辩驳到。“此荒地确实是他家的,但亦是他所要的,并非”

“吾要的。”柴勃然大怒,大步上前,斥到。“汝当我无智乎?”

张仲眉头一皱,对着柴喝了一声。“非吾之所问,不得多言。”

随后转过身,看向身后的葵。“讯时喧哗,笞之。”

葵上前一步,将竹简放在怀中,随后,将腰间的长剑解下,合着鞘一起拿在手上,给柴使了个眼色,示意他接受处罚。“律法无情,俯身吧。”

远处的老妇闻言,不由得向前一步,她双手紧紧的拽住衣袖,十分紧张。

民众亦开始窃窃私语,说的无非就是些官官相护,哪里能告得过之类的话。

那里正见得张仲此行,耳中听得民众所言,亦心中一定,抬起头偷偷看了他一眼。

张仲却并不理会这些,既然要树立威严,那就不能有任何错漏,全都要按照秦国的律法流程走,毫不徇私才行。

要有“我现在不是一个人,我是一个莫得感情的律法机器。”这种心态,才能让民众信服。

才能在这缺少亭长好几个月的刑徒之地,重新树立起律法的威严和公信力。

更何况,这是他办的第一个案子,不能留下丝毫的污点。

柴看着张仲,愣了好一会儿,才俯下身趴在地上。

葵也没有留手,一剑一剑的拍打在他的身上,发出一声声闷响。

张仲看了一会儿,内心中觉得这叫柴的民夫,也确实是条汉子。

因为,他连一声都没吭,就受完了刑。

“汝,接着说。”

“斗隐里的田地,都是自行挑选,并非是吾分配的。”

“此乃柴自行挑选,亭长明察。”

张仲点了点头,案件的前因后果都弄清楚了,接下来,就该轮到双方自行询问了,他看向刚刚受了笞刑的柴。“汝有何问?”

柴再次盯着张仲的脸看了一会儿,似乎在确定他是否能够秉公执法。

张仲亦直视于他,未有丝毫躲闪。

“汝说为我挑选,肥田亦分数份,那我且问你。”

“吾家的肥田何在?”

里正看了看左右,突然急中生智。“是汝自行与旁人交换的,与我何干?”

“吾没有交换。”

“事实如此,汝说没有就没有?”

张仲出言询问。“交换者谁?”

里正对着人群使了个眼色,很快,就有一个男人越众而出。

“乃是吾。”

男人与葵的年纪差不多,右眼上方有着一道长长的伤疤,十分丑陋。

他缓步走到张仲的身前,行礼之后,再次强调到。“是吾与他交换的。”

张仲心中嘲讽,但脸上却当做没有看到里正使的那个眼色。

秋后的蚂蚱,跳吧。

现在跳得有多凶,一会儿被烤了就有多香。

柴看了看张仲,见得他点头之后,才说道。“吾未曾与他交换。”

然后,双方各执一词,相锯不下。

张仲抬起手,示意安静,直到场上的声音,包括民众们的议论声都停下来之后,他才再次开口。“汝说与其交换,契何在?”

刀疤男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张仲会真的问起证物,一时间有些懵了。

“吾问汝。”张仲一字一顿,随后大喝一声。“契何在?”

男子身躯一抖。“无有,无有契。”

易物不契,这是金布律的范畴,基本属于亭长的律法盲区,但好在,张仲当初在城里买东西,听自己叔公他们讲起过。

“易物不契,有罪,罚一甲,汝当想好。”

刀疤男子大惊,一甲就是几乎就要一千钱左右,他哪里有钱缴纳,回头看了一眼里正,只见里正正在朝他使眼色。

心中一定,他正色说道。“认罚。”

以为这样就可以蒙混过关了吗?

张仲看了一眼欲言又止的柴,没有理他,而是问起了里正。“汝说分配与他好田,而后双方交换,虽无契卷,但交易成立,是否?”

里正点了点头,他既然已经说了,自然要一条路走到黑。“是。”

“既然如此,且将登记的竹简寻来,让吾一观。”张仲图穷匕见,露出一口白牙,对着里正笑道。“让吾看看,汝登记之田地,到底是与谁的?”

里正愣了愣,随后额头上再次泛出冷汗,他念头飞速转动,再次急中生智。“是在登记前,他们找我交换的。”

好,姑且算你如此。

“那分牛之事,所记载之竹简,且拿出来。”

秦国关于分牛,分地,养牛,这些民生的东西,都是需要记录在册的,就算里正不识字,也要请乡上田吏来帮忙书写,不得有任何遗漏。

就是为了治这些为祸里中的村霸。

里正汗如雨下,呐呐的说道。“昨日方才分牛,未曾记载。”

呵,蚂蚱还在跳。

秦国明文规定,大小的事情,官吏遇到了就不可以拖延,当天的事情,当天就要做,不可以隔夜。

“当日之事,当日记载,汝如此拖延,此吏之失也。”

“二三子,可有不服其言者,皆可举之。”

眼见得风向变化,民众们不再像之前那般高高挂起,有些蠢蠢欲动了。

见此,张仲便加了一句。“知情不报,犯罪不举者,有连坐之责。”

“吾可以作证,他确实分牛分地有失。”是里监门,他给了里正致命的一刀。

于是,墙倒众人推。

很快,就将此事检举成了铁案。

“见民倨傲,不安其平朝,居官善取,受令不偻,安家屋而忘官府,此为吏之失,葵,将他拿下。”

葵二话不说,冲上去按倒了里正老人,掏出腰间的绳子,将其绑了起来。

像里长这种小吏,一般都是推举产生的。“里中不可一日无长,二三子,可选出里正,先代行里正之责,待吾报与乡上,再任为里正。”

然后,洋洋得意的里监门,一脸懵逼看着黔首们推举了里典。

100,服之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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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视同仁,不以份贵jiàn)而论罪行与否,秉公办案,不徇私人面,吾能做到。”

“然”张仲扫视了一遍低下的黔首,严肃的低喝了一声。“安分守己,不行犯法之事。”

“汝等”

“能做到吗?”

众人似乎没有经过这种灵魂拷问,不由得有些愣神,以至于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突然,柴高声应了一句。“能,有亭长在,吾绝不犯法。”

张仲看了他一眼,心中赞叹,这真的是一个好辅助。

第一个亭卒,非你莫属了。

“吾且问汝等,能做到吗?”

众人高呼以应。“必不行犯法之事。”

树立了律法的威严,和本人的秉公办案的形象之后,斗隐里的民众们,看张仲的眼光就有些不一样了。

就像是看见了青天大老爷一样。

但这,还不够。

上任亭长被处罚的案件中,那个不知名的里,全里的人,都做了伪证。

由此可见,之后要是与其发生了瓜葛,或者说,自己要查清之前亭长所犯的案子,就必须要有一整个里的人,来做为自己的后盾。

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就算他真的被诬陷,也能够有人为自己作证,不至于重蹈前任亭长的覆辙。

要是到时候查案完毕,对方不甘连坐之责,拼死一搏,与自己进行械斗的话,也不至于像当初的余山乡游缴那般,被人杀死在里中。

更何况,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伐赵之战越来越近,以秦国的官吏制度而言。

如果自己升爵为不更,入军为屯长,手下的士兵,就将从所属的亭上征发。

死气沉沉的士兵,是想让自己陪他们一起死吗?

所以,还需要一把火,点燃这些黔首们的斗志。

让他们,能真心实意的,为自己效力。

成为自己扫清这罪犯刑徒遍布的隐山亭时,手中的一把宝刀。

也能以此,做为自己在伐赵之战中的助力。

而要想做到这一点。

首要的,自然,就是给晋之阶。

“自李郡守入蜀以来,四十余年矣。”

“蜀中军功得爵者甚众。”张仲顿了顿,环目扫视了一遍下方人群。“其中受黥面之刑者,数不胜数。”

“然,他们可行于市,可出于城,不必掩面以躲,亦不受人之责,何也?”

“他们有爵位。”

“吏之不疑。”

张仲点了点头。“正是如此,爵从何来?”

“杀人。”

“杀贼。”

“战场之上,斩首立功。”

“然吾等不过刑徒?”随着这句话说完,刚刚还有了些希望的众人,又再次沉默了。

“汝等,以受刑之为耻乎?”

众人面面相觑,有些年轻人摸了摸自己脸上留下的大篆,更是有了怒意。

“亭长莫不是在羞辱我等?”

听见有人怒而反问,张仲非但没有觉得这是对自己权威的挑战,甚至,还很是满意。

因为,他心中想到的是。“这些人,还有得救。”

“何谈羞辱?”

既然有了问题,那就好办,立个榜样就是了。

“汝等可知,刑徒罪犯之中,亦有天下名将。”

众人十分惊讶,有年轻人追问了一句。

“亭长此言当真?”

“自然。”

“昔年,孙膑入魏,膑足致伤,黥刑使废,足不能行地,颜不能见人,如此刑之,比汝等如何?”

“膑足?”

“比吾等惨多了呀。”

由于都是残缺之,众人很能代入这个角色,更有人出言说道。“吾要是受了膑足之刑,便该了却此残缺之了。”

张仲暗自点头,人心可用。

声音拔高,张仲以慷慨激昂的语调,对着石下的众人说道。

“然其以残蔽之体,黥面之颜,入齐为将,杀庞涓,虏公子申,破魏武卒十万之众,使齐,威凌诸侯。”

“因此,乃成天下名将。”

众人议论纷纷,很有些动容。

张仲趁打铁,丝毫不停。“汝等四肢完好,躯健壮,膑足之人尚且不弃,汝等,何弃乎?”

众人终于被激起了斗志,出声问到。

“吾等既无勇力,亦无才能,不求为将,只求得爵,亭长何以教我?”

问得好,不怕你有问题,就怕你来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直接跑偏了。

而要想让众人聚集在自己边,以自己马首是瞻,还有什么,是比强大的力量更可靠的吗?

“此前已说过,吾叫张仲。”

“汝等当中,或有听过吾之声名者,但更多的,没有。”

张仲顿了顿,想到之后要说的话,脸皮有点泛红,好在有兜胄遮盖,看不大出来。

“吾曾于夜间,生擒异兽花豹,长近一丈。”

低下哗然一声,开始了讨论,大多都是不相信的。

也有些年轻男子,眼睛发亮,似乎有了什么想法。

见效果有了,张仲也不顾害臊,一鼓作气。

他声音高亢,带着强烈的自信和骄傲。

“吾,亦曾拘捕杀官之贼,于众敌之中,杀前军中锐士,十人之勇。”

“亦曾与吾边的求盗,力搏七蛮,尽擒之。”

“如此勇力?”

“当真?”

低下的青壮已经开始有人发问,但张仲没有回答,接着说道。“前些时,亭长考核,吾亦于三招之间,败有勇锐之名的百将秋蛮赫,于校场之上。”

“其人,亦是十人之敌。”

“亭长有何差遣,但说无妨。”

“吾等不过隐官,哪有用得上的地方,不行犯法之事,便也是了。”

“应当如此。”

“亭长年幼,当真有这般勇力?”

众人话锋偏转,渐渐从激动转为怀疑。

张仲伸出右手,向下缓缓一按。

随着张仲的动作,场上的窃窃私语也渐渐停了下来,场面再次恢复了安静。

张仲翻而下,指了指之前站立的石头。“此石其重几何?”

柴突然出声。“此吾与里中壮年试过,足九千斤往上。”

张仲点了点头。“吾年不过十三,已是簪袅,成得不更,汝等,皆将为我屯中行伍。”

他一手托住之前所站立的石头底部,缓缓出声。“使诸君皆为将,吾不能也,然立功得爵。”

随着话音落下,张仲双臂肌坟起,整个粗大了一圈。

巨石随之而起。“他战场之上,吾必亲冒矢石,与诸君共斩甲士。”

庞大的巨石,终于被张仲,高高的举过了头顶。

随着光投下,一人一石,其影之庞大,宛如神灵。

柴双目圆瞪,嘴唇动了动,想说点什么,但喉咙却像是失去了声音一般,什么也说不出来。

过了好一会儿,他猛然跪伏于地。“愿为亭长前驱,必无背也。”

被惊动的众人终于回过神来,尽皆跪伏于地,高声喊到。

“吾等,愿为亭长前驱,必无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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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开始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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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长所言之事,吾确实听说过,但不甚清楚。”

“哦?”张仲眼睛一亮,急忙问到。“那便将你知道的,都说出来。”

自前在斗隐里服众之后,他便在斗隐里招收了十个亭卒。

尽是高七尺五寸以上,魁梧健壮的汉子。

更招收一个用来做饭和打扫卫生的亭老,以及一个“山间疾走,能逐狡兔。”的敏捷之士,做为邮人。

加上葵两兄弟做为求盗,整个隐山亭的亭部人员,便算是齐了。

在使邮人前往县上,去重启隐山亭的通讯,以及帮张仲做一件别的事之后。

张仲让葵兄弟二人,带着亭卒,去乡上领取了武备,直到今,张仲才问起了关于前任的案件。

而此时出言的,正是张仲最先内定的亭卒,称号“神助攻”的柴。

只见他眼神放空,细想了一阵之后,方才缓缓开口。“我没记错的话,事,应该是发生在徙隐里。”

“这徙隐里的底细,我却不太清楚,只听得一些传闻,说这里中,乃是关中迁徙过来的囚徒。”

“说是犯了大案,具体什么案子,也没有人知道。”

“去年九月,吾于山中打柴,听闻亭长因罪被免,行于亭上问亭卒方知,乃是为官不直,被去了爵位。”

“作证的,正是徙隐里的黔首。”

随着柴娓娓道来,张仲才大致知道了事的前因后果,事并不算复杂,不过是些放高利贷的事。

这事,几乎整个斗隐里的人,都有所耳闻。

但也仅仅只是有所耳闻,真正见过的人,一个都没有。

这是因为斗隐里青壮甚多,妇孺较少,大多数都是些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状态,很少有需要借钱的地方。

便不怎么与其往来。

更兼斗隐里的民众,大多都是私斗犯法的,徙隐里的人,许是觉得做过了,会太麻烦,也不主动找他们放贷。

是故,相安无事。

接触更多的,是亡隐里和盗隐里这些比较缺钱,还拖家带口的黔首们。

徙隐里使人借钱给这些黔首,再收取高额的利息,待到黔首还不上时,再使其子女为强质。

具体如何实施,怎么做的,柴却并不清楚。

整个斗隐里,也没有人清楚。

待得柴出去之后,张仲才开始翻开属于徙隐里的卷宗,翻看良久,才从最早发来的行文当中,找到了这些人的来源。

这是两封加盖了官印的行文,分别出于廷尉和蜀郡守。

“王九年六月,迁关中囚徒于蜀,罪,反者连坐,判,徙千里,共四千八百户。”

之后是蜀郡守的行文。

“关中徙徒,各县乡尽分,隐山亭,徙二百三十户。”

反者连坐,谋反?

是谁的案子?

秦王政九年,莫非是那个史上有名的男成大器?

谋反都敢帮的人,恐怕不好对付啊!

张仲缓缓放下手中的卷宗,开始查阅一些有关于徙隐里的其他事,却并没有发现什么线索。

因为,前任亭长的记载当中,这些因为谋反被连坐的人,在隐山亭甚是老实,连偷盗都没有过。

几乎极少接触。

反倒是张仲在寻找这些人卷宗的时候,找到了一卷令他十分意外的竹简。

同样出自于廷尉,并加盖了蜀郡守印章的……

捕蛮令。

“王元年七月,始修关中渠,缺劳役甚,蜀中蛮族,伤杀行人,捕之,迁关中以为渠。”

缓缓将手中的捕蛮令放下,张仲知道了石木所说的有事要办,和那个舍人所说的捕蛮,是什么了。

也知道了为什么那些蛮人杀了黔首,全部扔在死人上,而焕却不追究的原因。

缺少壮劳力而已。

关中修渠,郑国渠吗?

不过,这并不要紧,紧要的事是,知道了被放高利贷的里的来源,张仲就有了一个新的办法。

“葵,盐。”

葵两兄弟很快就到了张仲的面前,对着他询问了一句。“亭长何事?”

“汝二人分别带人,去亡隐里和盗隐里,取他们的户籍卷宗带回来,就说”

“就说亭长新任,需要查阅户籍,明亭上黔首数量。”

葵那写行文之后,在吃饭时,听张仲讲起,便知道了张仲所发现的案子。

是故,此时的他,犹豫了一下,对着张仲询问到。“亭长不去?”

张仲想到了之前里监门那句近乎于提示的话,眼睛微微眯起。“不去。”

“唯。”

去就打草惊蛇了。

“等等。”

“分五队,每队两人,将贼隐和军隐以及坐隐,将其户籍竹简全部取来。”

要查就一起查,不然,岂不是给徙隐里以自己怀疑他们的信号?

“至于徙隐里,我亲自带人去。”

“唯。”

葵带人走后,张仲没有立即出发,而是开始细想,自己该怎么去做,能得到些什么。

就目前所得到的线索中,按照柴所说,木应当是亡隐里或者盗隐里的黔首,只要查阅到了他的户籍,就什么都好说了。

无论是从李炀那里将人调回来,还是以其他的方式,都算是有了突破口。

就能重启这自己上任遇到的第一桩旧案。

前任亭长因此免职,自己若是能为其翻案,必然能得到一个能吏的名声,对之后的升迁,会有很大的帮助。

入军之后,也能给上官一个能做事,能独当一面的形象。

可谓好处极多。

而这,也正是他想要查清这案子的主要原因。

毕竟他是成人,没有利益的事,只要不会有处罚,自然是能查则查,没必要抓住不放。

但这件事,对他有利,并且还不小。

那就应该去做,并且,不能轻易放过。

“柴。”

柴走了进来,上已经穿好了甲胄,带好了兵器。

并且在腰间挂了一条长长的,用来捕获罪犯的绳索。

“亭长。”

张仲看了他一眼,这些私斗过来的壮汉,对于兵器甲胄,似乎有种特别的好。

“出发吧!”

“随我去一趟徙隐里。”

“唯。”

然而,张仲并不知道,他这一查,会牵出怎样一宗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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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关中刑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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徙隐里位于隐山亭的西北方,与斗隐里分处于隐山亭的两端。

这里不像斗隐里那样依山傍水,而是在一片丘陵之上。

因为地形复杂,房屋皆是在丘陵山坡自寻平地,所以,彼此之间相去颇远。

更兼其民众足有两百三十户,分散开来之后,占地面积,便比斗隐里,大了数倍不止。

张仲一路走去,看见了不少正在活动的黔首,他们不像斗隐里那般或是舂米,或是耕地,而是在,习武。

不仅大人如此,连小孩,彼此之间的玩闹,也是胯骑竹马,手持棍棒,相互交击。

更有甚者,张仲还看见了几匹真正的马,和两名骑在马上,正在放马的骑士。

他没有学过相马,是故,看不出这些马匹的好坏,但想来,从关中千里迢迢带到蜀郡,应当是不错的。

“关中民风好武,擅攻战骑。”跟在张仲旁边的里监门,见得张仲的疑惑,不由得轻声解释到。

“吾等便因连坐成为囚徒,这数十年来养成的习惯,却也已经改不过来了。”

张仲闻言回过头来,看了一眼边的里监门,这是一个比他高了一个头的汉子,足有八尺五寸,体型极其魁梧雄壮。

“关中男儿。”张仲面色不变,就像是没有发现他在说假话一般。“果然壮勇。”

才怪,就黔首拥有的那几十亩薄地。

耕之时,不好好打理田地,却在习武,是怕来年饿不死吗?

除非有别的收入来源。

但初来乍到的张仲,并不打算深究,也不想在线索还没有查找完毕之前,与对方发生任何冲突。

是以,他不但没有反驳,反而还对着里监门恭维了一句。

“蜀中黔首,不如也。”

边的柴嘴唇动了动,似乎很有些不服气,但他至少还记得自己的份,没有开口争辩。

里监门谦让了两声,随后指了指远处,那稍算得上平坦的地段。

“吾等出关中之时,曾杀过些许恶盗,购了些良马,皆是肩高六尺五寸以上者。”

“吾观亭长尚无坐骑,不如,去场上选上一匹?”

张仲纵然再是不懂马,也知道肩高六尺五寸是个什么概念。

毕竟,秦国成年的高标准也不过就是六尺五寸,也就是一米五。

这马肩高与成人相等,价格必然极贵。

“律法无,不敢消受。”

“亭长不过例行巡视,吾等也未曾行犯法之事,并无公务往来,如何受不得。”

“私人赠与,乃人之常。”

张仲眼睛眯了眯,念头转动之间,便有些怀疑对方是在敲打他。

告诉他,律法他们也懂,甚至比自己这个亭长还要熟悉。

见得张仲表有异,里监门点到为止,说出了一个提议。“亭长若还是不放心,吾等可立下契木,写以钱财购买。”

“不过,亭长无须与我等钱财就是。”

这种话,当着自己两个下属,和好几个里中民众说出来,真的好吗?

你要不是想故意试探我,或者说故意想抓我一个把柄,那才是有鬼了。

“不必了,吾不擅骑马。”

为了避免自己被人以受贿的罪名要挟,张仲拒绝了这个提议。

但里监门仍旧没有放弃,他指了指正在马背上挽弓的骑士。“多练练,也就好了,关中男儿擅骑者,皆是从小所练。”

说到这里,他略微加重了语气。“方有纵横驰骋,百步狐之能。”

“亭长如今年纪,正正适合,不学,岂不可惜。”

纵横驰骋,百步狐,张仲将这句话默默记在心里。

从来到这里开始,许是因为心中有事的缘故,他总感觉,面前这里监门,似乎一直都在有意无意的,警告他。

并且,说好去见里正,如今却走到了马场,还与自己闲扯起来,张仲越发怀疑这里有问题。

“里正何在?”

“快到了。”

如果不是因为这句话,在这一刻钟内,你就说了三次的话,说不得我就信了。

“吾不过方才就任,亭上公务繁忙,不可久留。”

“带路吧!”

里监门脸上的笑意淡了点,随后,他指了指位于小山顶上的房屋,意有所指的说到。“徙隐亭地处偏远,山路难行,常有野兽出没,伤杀里中黔首,亭长,要当心些才是。”

“无妨。”张仲看了一眼里监门,也意有所指的回答了一句。“蜀中男儿,最擅山间疾走,林中狩猎。”

眼见对方脸色有些僵,张仲垂下目光,望了一眼里监门的手掌,自顾自的说道。

“若论阵战骑,关中男儿或许强勇,但论林中作战,山地行军,关中锐卒,不如蜀之远矣。”

“汝老于阵战,当深有体会罢。”

里监门微微一怔,随后点了点头,深以为然般的接过话头。“确实如此。”

“蜀中豪杰之士极多,每与攻城,必为先锋,攀爬争先,却众登城,关中锐卒确不及也。”

话锋一转,他轻声致歉。“况且,亭长年不过十三,便有十人不当之勇,却是吾,多虑了。”

张仲左手紧了紧,盾牌柄冰冷坚硬的触感,让他心中一定。

“不过些许薄名,不值一提。”

“倒是监门,才是真正的猛士。”

里监门连称不敢。

随后,双方再次前行,这次的里监门倒是没有再多说,速度也快了许多。

但当张仲爬上小山之后,却发现了另外一件事。

他看到了为数不少的黔首,男女老少皆有,他们穿单薄短衣,正躬在田地之中忙活,像是在耕。

“这些,不是关中人吧?”

尽管是疑问句,但张仲的语气却十分肯定。

里监门顺着张仲的目光向下望去,只看了一眼就转过头,毫不在意的说到。“亭长当真眼力过人,这些确实不是关中人。”

“这是附近里中的黔首,受吾等雇佣,特前来耕。”

张仲深深的望了一眼这些黔首,与关中人不太一样的短粗双腿,和其上的单薄衣裳。

随后回过头,恍然大悟般的说道。

“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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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前公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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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正的房屋位于山顶之上,旁边有一片生长在山坡之上的竹林,看起来颇为雅致。

但面积并不大,与寻常黔首一样,只有一宅。

张仲到得门口,那白发苍苍的里正老人,就迎了上来,遍布褶皱的脸,宛如盛放的菊花。

“亭长远道而来,吾本应亲往迎接,然年岁太大,确实走不得远路。”

“还望亭长不要见怪才是。”

我信你个鬼。

天天住在山顶上的人,说自己走不得远路,真当自己是小孩子?

但张仲仔细打量了对方之后,却又觉得,他说的可能是真话。

尽管对方的材,健壮魁梧,比之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也不遑多让。

但脸色却很不好,像是大病未愈,极其苍白,没有丝毫血色。

“仲是晚辈,岂能劳长者迎接。”

双方客气了几句之后,老人便将张仲迎了进去。

堪堪进门,张仲就看见了一个头冠,头冠似乎经常被人把玩,上面一尘不染。

三板长冠,公大夫?

张仲深深的看了一眼前老者的背影,有些怀疑他这是故意留在这里的?

从里监门手上的老茧,到里正老人的头冠。

无不在表示着,这些囚徒,曾是关中的军人。

并且,以其驯养的马匹来看,很有可能还是关中最有名的部队之一。

关中骑。

之前里监门曾说,他们来蜀中的路上,曾缉捕过群盗,马匹便是那时所购买。

如此的话,放高利贷的金钱来源,里中做伪证的控制力都有了。

但动机何在?

一整个里全部违法,若说是没有足够的利益驱使的话,张仲是不信的。

以秦法的缜密严苛程度,没有足够的,能让里中人都均分的利益,便都是自己的属下,又岂能放心?

要知道,在秦国,父母妻子相互举报犯法,以避免连坐罪责的例子,可从来都不少见。

是以此时,他心中又出现了一个新的疑问,只是对那些没什么钱的黔首放高利贷,真的能维持利益均分这样子?

“亭长,请。”里正老人在待客的几旁停了下来,示意张仲先坐。

张仲没有客气,跪坐了下来。

“父亲,谁来了?”

少女宛如铃铛般的清脆声音,让张仲不由得抬起头看了一眼。

那是一个十**岁的妙龄女子,穿粗布长裙,正站在卧房门口。

张仲一看之下,发现那女子生了一张瓜子脸,更兼细眉凤眼,琼鼻粉唇,显得十分秀丽。

“这是新任的亭长,快去煮碗茶来。”

“嗯。”

“不必劳长者如此,仲腹中有异,喝不得茶。”

随口拒绝了一句,目送对方走远的张仲,心中却有了些其他的想法。

因为,自背影和其脚步来看,那女子材窈窕,脚步轻盈,似乎是练过武的。

这并不奇怪,秦人好武,以军功得爵的家庭,无论男女,几乎都会那么几手。

就像张仲的孙女梨,她就有一手七八十步,风中柳叶的好术。

寻常男儿也是不及。

但张仲之所以觉得奇怪,是因为心中突然浮现出的一个想法。

“这女子,恐怕有十人之勇。”

但随即,张仲又摇了摇头,甩开了这个想法。

十人敌而已,二十步左右,杀她不过一盾牌的功夫。

“这是吾之幼女,佐弋萱。”说到这里,老人突然意味深长的笑了。“今年十八。”

张仲堪堪回过神,有些没听清楚老人的关中口音,便随意应了一声。“果真淑女。”

老人眯了眯眼,捋了一把长长的胡子。

“亭长年少有为,不知可有婚配啊。”

张仲:???

我特么才十三,你就问我这个?

“若无婚配,亭长亦不嫌吾幼女刑徒份,不如成此执柯如何?”

张仲正要回话,却猛然看见一样东西,他心中一惊,随后不动声色的说道。

“仲不过十三,尚年幼,谈此事早矣。”

随后他话锋一转,将彼此间的闲聊,拉回正题。

“吾此来,是为借阅里中户籍,以明黔首数量。”

“还请里正与仲带回。”

原本张仲还想看看这个里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但现在,老人似乎有做媒的倾向,还有刚刚的所见,他便不打算久留了。

“借阅户籍。”老人沉吟了一下,方才开口。“是亭上有了案子?”

“没有。”张仲笑了笑,装作一时兴起的样子。“不过初任亭长,抄阅户籍,以备不时之需。”

“亭长当真干吏。”

“便是关中,深受律法之地,也少有抄阅户籍的亭长。”

老人夸奖了一句,随后起进屋,取出一卷竹简。“这便是吾等关中囚徒的户籍。”

“共计二百三十九户,无论老幼,尽记之。”

张仲翻了一下,确定这卷竹简真的是户籍之后,才站起准备告辞。

“茶好了,亭长不妨喝些再走呀。”

随着佐戈萱走近,张仲躯一崩,左手间的盾牌也捏得更紧了些。

佐戈萱似乎没有发现张仲的小动作,只将茶放在几上,随后捏了捏耳垂笑着出声。

“不然,岂不是亏了萱的一番心意。”

低头看了一眼碗中的茶水,却不是后世传说中,那种加了沫之类奇怪东西的茶。

而是普通的茶叶泡水而成。

尽管心中好奇秦国的茶,到底是什么滋味。

但张仲害怕对方加料,是以不敢尝试。

“有劳里正招待,但仲属实体不适,更兼亭上事务繁忙,不可久留……”

“这便告辞了!”

三人目送张仲持着竹简离开,良久,佐戈萱才开口说道。

“这少年亭长,似乎心中有事,防备甚重,却不知为何。”

里监门摊开手掌,看了看自己掌中长年握兵器形成的老茧。

“见微知著,不能以少年看待。”

随后,他将手指握在一起,拳头紧握之间,双臂的肌开始虬结,但很快,他就放松下来,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其勇力,恐怕更在我之上。”

老人亦揉了揉眉心,显得有些头疼,随后,他将案上的长冠抓起,轻轻的抚摸了一阵。

“都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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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郑国反间,李斯谏逐(不订不影响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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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为了大致还原历史场景,本章基本都是文言文……

请谨慎订阅!

谨慎!!

谨慎!!!

前方高能!!!!

就在张仲为调查案子而头疼之时,远在千里之外的咸阳,年轻的秦王,正高据王座之上,看着其下的水工郑国。

“始,臣为间,然渠成,变秦之利也。”

秦王不置此言可否,只平静而冷漠的说道。“按律如何?”

“间者,杀之。”

郑国躯一抖,跪伏在地,辩解到。

“此渠,不过为韩延数岁之命,却为秦建万世之功。”

良久的沉默之后,郑国心中的希望渐渐消失,直到化作绝望。

“水工郑国,修关中渠有功,赐爵左更,为少府丞。”

郑国猛然抬头,却只见到熊熊燃烧的火焰。

在那火焰中,由处韩国的秦间所书的竹简,缓缓化作灰烬。

与此同时,由郎卫递来的,是早已写好的任命文书。

郑国透过火焰,仰望秦王的面容,火焰之中,秦王年轻的脸,宛如天空中的大。

威严而炽烈,极盛而无伤。

郑国随即想到了渠中,那个特殊的转折,和当初年迈将死的韩王,心中的坚定化作了犹豫,最终再次化作坚定。“渠必成。”

“使关中千里为沃野,无凶年。”

“不成,则国以祭之。”

郑国退下之后,嬴政缓缓取出另一卷竹简,随后,发出一声嗤笑。“以溪流之浅,而度大海之深……”

“韩安,少智也。”

中车府令闻言,上前应到。“此,岂非秦之幸也?”

嬴政并未回答,只将竹简随手递给中车府令。“使人彻查关中渠,勿明。”

“唯。”

待得中车府令安排人手完毕,嬴政方才以手指轻扣王座。“逐客书如何?”

“前已下。”

“可有谏者?”

“有。”

“呈上来。”

缓缓放下手中的竹简,嬴政轻声将其上的内容念出,带着思索,亦带着惊叹。

“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

“地无四方,民无异国,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

“五帝三王,当真无敌?”

刚硬的声音在大中缓缓响起,似在问谁,又似乎谁也没问。

“此何人所书?”

卫尉桓齮踏前一步,躬应到。

“此为吕不韦之门客,李斯所书。”

“李斯。”

良久的沉默之后,声音再次响起。“让他来见寡人。”

“唯。”

“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

“吕不韦……”声音渐渐低了下去,最后发出一声感叹。“倒是招得好门客。”

当李斯入之时,年轻的秦王,正高高坐在王座之上,左右皆是卫尉军中的勇武之士。

垂下的珠帘遮住了嬴政的面容,让李斯看不出他的喜怒。

“十二。”李斯在垂头拜下之前,数清了珠帘的数目,他心中一定,躬下拜。

“大王见臣,是已有决断乎?”

秦王高高在上,声音平静,没有丝毫波动。

“郑国为韩人之间,以修渠之言,行疲秦之策,耗民伤财,使关中黔首,不堪其苦,而存韩之社稷。”

“吕不韦为卫人,乱秦法度,兴商逐利,使黔首不争军爵,而图货贝,此毁秦之根基,乱秦之政要。”

“此二人皆非秦人,而秦以国士待之,然,深负寡人之望,何也?”

李斯闻言发出一声轻笑,随后躬大礼。“大王此言差矣。”

“郑国固为间,然关中渠成,则为千里沃野,再无凶年。”

“此李冰治蜀之功。”

“秦以区区数年之疲敝,而再得一蜀,必成灭六国之根基。”

“韩不过延寿数载,秦得万世之功业,如此之间,当愁不多也。”

嬴政早有预料,闻言,并无惊喜,只随意招呼左右。“赐坐。”

“臣,谢大王。”李斯跪坐于几前,拱手再道。“吕不韦,固兴商逐利,却使秦财多者众。”

“商人无爵,其钱无所彰也,每临攻战,赐爵纳粮,必云起而捐之,秦不出分毫,而得粮数十万石,以征六国。”

“此等之商,当愁其少也。”

良久的沉默之后,那冰冷而刚硬的声音再次响起。“赐酒。”

李斯起,再次下拜。“谢大王。”

秦王嬴政的声音亦随之再次响起,仍旧平淡,却有了些兴趣。“然秦幅员万里,带甲百万,良士贤才,譬如宫室之瓦,不可计数。”

“而六国宾客,所忠者少,所间者众。”

“何以舍近而求远,不如逐之。”

“臣以为不然。”李斯再次下拜,抬头直视秦王,却发现那张年轻的脸上,并不能看出任何绪。

“宾客尽逐,所用之士,则皆出于秦,秦固幅员万里,带甲百万,良士之众,如宫室之瓦,难以数记。”

“然,世之良才,譬如昆山之玉,尘之不掩,求其不为人所见,不可得也。”

“求其不为人所赏,亦不可得也。”

“臣尝闻,幼犬受食,乃大,捉杀不挣。”

“此类良才,譬如幼犬。”

“如此,虽所得者多,必有其先得者也,所忠者众,必有其先忠者也。”

李斯再次下拜,语气极尽诚恳。“昔年,昭王得范睢,废穰侯,逐华阳,乃强公室。”

“杜私门,绝朋党,方成秦帝业之根基。”

“今王上绝四方之来路,譬如死水不流,求不腐,何其难也?”

“是以六国所间者有之,却如活水之源,可使不腐。”

“故王上不论其才,尽逐之,岂非弃先人之功业,成前世之过失?”

“然六国宾客,所能者寡,所庸者多。”

嬴政手指轻扣桌面,年轻的脸上已然有了一丝丝动容,却接着问道。

“不用,则必有怨言,用,则于国无益。”

“何解?”

李斯心中大定,起再拜,回到。“臣尝闻,志在四方者,不怯其远,功在千秋者,不惧其谤。”

“勇力过人者,能察其强,才能出众者,能明其言。”

“是故,志者自趋,能者自明,勇者自察,此三者,不趋,不明,不察,则非志,非能,非勇,失之,何足虑也?”

嬴政眼底有了笑意,但脸上的表却依然如故。“汝,何以教寡人。”

李斯眼睛一亮,脸上的喜色几乎就要按捺不住。

好一会儿,他才强行压下心中的波动。

“臣闻古之君王,求千里马而不可得,遇重病而死之马,乃千金购骨,一岁之中,而得千里马三也。”

再次下拜。李斯深深弯下了腰,并保持住了这个动作。

“李斯无有征战之能,治国,亦不过只是尚可,愿为大王之马骨,以购千里良驹。”

“然……”秦王站起,宽大的黑龙袍服,掩盖不了他拔的形。

“寡人,无需马骨。”

“千里马,寡人亦有。”

李斯闻言心中一沉,想起了那个夏天,在仓中看见的老鼠,和在厕中见到的老鼠。

良久的沉默之后,李斯不在心中幽幽一叹。“终归还是要回到厕中吗?”

“于寡人而言。”秦王终于再次出声,他走下了台阶,居高临下的俯视着面前的李斯。

“汝,便是寡人的千里良驹。”

李斯猛然抬头。

看见的,却是一双锐利仿佛鹰隼的眼睛。

“臣,必为大王车前之马。”

“虽斧钺加,无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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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亭上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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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戈翼。”

这是那里正老人的名字吗?

张仲沿着记录户籍的竹简一字一句向下看去。“原咸阳城东市里人,关中骑将,百人之长。”

“王九年四月,受骑都尉佐戈竭之令,领骑从攻蕲年宫,事败,佐戈竭死,佐戈氏三族连坐,废公大夫爵,赎死,受断脉之刑,迁蜀。”

“王九年六月,更其户籍,为广都县隐山亭徙隐里人。”

张仲倒吸一口凉气,攻击蕲年宫?

这是反贼本贼啊!

本以为只是一个从反的小虾米,谁知道抓出一条大龙。

不过,这样的罪名都不死的吗?

还有,断脉之刑是什么?

张仲看完对方的户籍,心中的疑惑不但没有少,反而更加的多了。

继续往下看,那个十人敌的女子佐戈萱,没有正面强攻蕲年宫,只是被处以家人连坐的罪责。

其余的,诸如里监门广,以及一众里中黔首的罪名,皆是从反连坐,削爵赎死。

整个里两百多户人,被处罚的,赎去死罪的,最少也是个不更的爵位。

张仲刚刚看完,葵兄弟二人和亭卒们就陆续回来了,他们几乎都是手中捧着竹简,后还跟着当地里正。

在与各里正客气一番,告知他们并不是有案件发生,只是自己想要备份户籍之后,里正们才放下心回去。

随后,张仲开始查阅亡,盗两里的卷宗,但查阅完毕之后,叫木的倒是有几个,但却并没有发现那个告案的黔首的户籍。

因为,在秦国,若是有人告案,被反坐,户籍上会有所记载。

而这些叫木的黔首,一个都不是。

线索,似乎又断了。

张仲揉了揉眉心,有些头疼。

作为一个军人,让他激励士气,使得黔首敢于作战,他或许是一把好手,但办这种陈年旧案,却不是他所擅长的。

刚刚放下手中的竹简,葵就走了进来,他看了一眼桌上的户籍,示意张仲将其卷起来,随后,方才出声。“亭长,有人来了。”

当张仲出门之后,才发现来的人,是一对年轻男女,大约十五岁左右的样子,男的材中等,高大约七尺,女的材比较小,刚刚六尺二寸。

“汝等,有何事?”

男子看了一眼边的女子,眼中全是狗粮的味道。“吾二人,是来记婚的。”

记婚?

张仲一怔,随后望向边的葵,倒不是他不明白记婚的意思,这不过就是秦国办理结婚证的称呼,他奇怪的只是,亭长还要管这个?

葵上前一步,靠在张仲的耳边,轻声说道。“归亭长管的,若是在乡上,便归乡上的小吏来管,但蜀郡各乡亭,因为地处偏远,山路难行,是以,不必前往乡上。”

“由亭长登记上报即可。”

地处偏远,山路难行,就由亭长来做了吗?

秦国基层的官员真不好当,要是在后世,谁管你难行不难行?“进来吧!”

“汝二人稍待。”

二人随着张仲走入简屋,先是轻轻望了一眼房间,随后才说道。“唯。”

张仲在简架上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登记结婚的竹简,上面还很贴心的写了登记的流程。

“汝二人的验,可带了?”

“带了。”

将两人的验看完之后,张仲将其放在几上。“伐柯和家契有吗?”

这是说媒人的介绍信,和家人的同意书,秦国的婚姻在进行合法登记前,需要审查这些东西。

不过,也不是非要不可。

若是结婚双方,非要强行登记结婚,只要成年了,也可以。

“有。”

张仲刚刚将木牌接过,那个女子犹豫了一下,突然轻声说道。“亭长,亭长可以给我们念念吗?”

张仲:?

看见张仲盯着她,女子很有些害怕,轻轻的移动了一步,躲在男子的后,低声说道。“念念伐柯上的字,吾二人识不得。”

“想想听一听。”

原来如此,结婚是大事,想听听祝福语也无可厚非。

张仲笑了笑,心中因为找不到线索的郁闷少去了很多,将木牌拿在手上,他嘴唇轻启,缓缓念到。

“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我觏之子,笾豆有践。”

随着张仲念出,二人相互对视之间,让张仲很是吃了一口狗粮。

谁说相亲没有真,这不就是?

接下来就是查阅双方的户籍,看双方是不是三代以内的近亲,不是,则婚姻成立,是,则以通罪论处。

再之后,就是科普律法,张仲将杂律拿起,对着二人说道。“汝二人既然记婚,律法便须得尽知。”

两人点了点头,从怀中拿出一卷竹简,递给张仲。“有劳亭长了。”

张仲一边与其讲解结婚的律法,一边在竹简上写下律法条例,主要内容是,“夫暴其妻,缘由不论,髡为城旦,除不论。”

也就是说,丈夫不管基于何种原因,不能家暴妻子,不然剃去头发罚为城旦,通的,不在这类。

其次,双方要想离婚的话,需要两家人先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之后,再找亭长登记,不可以一时兴起,未经过父母调解就离婚。

并且,秦国是律法明文规定一夫一妻制的,丈夫若是在外有了别的女人,被妻子发现,可以报官,将游行示众,并黥为城旦。

女子也是一样。

由于秦国连年征战,国内男少而女多,所以,也是可以纳妾的,但必须经过原配夫人的同意,妻子不同意而强行纳妾的,有罪。

还有就是最重要的一条,出自王九年九月的新律令。“止佚,男女絜诚。夫为寄猳,杀之无罪,夫死再嫁,子不得母,倍死不贞。”

也就是说,男人与别的女人通,就像是跑到别人猪圈里的公猪,被妻子或者别人的丈夫当场抓住,可以不报官,直接打死夫**,无罪。

女方,也是一样。

这与之前的一条不一样,那一条是外养,这一条是捉,考虑到了人在愤怒之下,所做出的不理智的决定。

最后一条,“夫死再嫁,子不得母,”则是针对女子的。

丈夫死后,女子仍然可以再嫁,但不可以抛弃子女,让子女失去母亲,一旦抛弃,则是死罪。

律法写完之后,张仲顿时感觉,自己从后世来到秦国,心中大胆的想法,又少了一个。

“可曾听明白?”

二人将自己不太明白的地方再细问了一遍之后,才点了点头。“听明白了。”

“拿去吧!”

将竹简和“结婚证”递给二人之后,张仲正准备起,却看见二人站在原地,并没有离开,而是言又止。

“汝二人,还有何事?”

“吾夫妻二人,有案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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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擅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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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杀子?”

张仲与旁听的葵对视一眼,皆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惊讶。

这年头,偷盗者常见,就算是杀人的也不少,但杀自己亲生子女的,却着实少见。

毕竟,虎毒还不食子呢!

“吾也不知道此事算不算案,若不算,还请亭长不要治桥与妻反坐。”

桥对于律法一知半解,根本不知道如果不算案,就不会有责任。

更不知道就算告错了,只要不是故意做的,都不会有处罚。

张仲也不去纠正,因为他需要自行判断是不是故意。

所以,他不置可否,只回了一句。“且先说吧!”

“那是五以前的事了,当时,吾与妻刚刚成婚。”桥双眼放空,仔细回忆了一下,才缓缓开口。“因为成婚分家,便有许多东西需要置办,吾便从军隐里出发,前往坐隐里找木匠做些家具。”

“因为,因为……”桥看了旁边站着的妻一眼,因为了两声,却说不出口。

急得葵一拍木几。“因为何事,还不快说?”

桥躯一抖,被这个壮硕凶恶的汉子吓了一跳,急忙说道。“因为夜间劳累,着实疲乏,便打算找地方稍事歇息。”

“夜间劳累?”张仲眼睛一眯,正要询问对方晚上做什么去了,却突然看见桥那妻的脸,刷的一下,红了个通透。

张仲:……

所以说……

你说的劳累,就是混合双打吗?

行吧!

“之后呢?”

“因为担心熟睡之下,上钱财为人所盗,吾便寻了一颗大榕树,躺在主干上睡觉。”

张仲点了点头,并没有感到惊奇,因为,这是蜀中人的常规cāo)作。

就连二十一世纪,农村也有不少人喜欢这样做,

“木干坚硬,不甚舒服,吾睡了一两个时辰,就醒了过来,正要下树,却看见里中的监门,梁,正在树下挖土。”

“吾本想招呼于他,却看见他旁边有一个卷好的草席。”

“心中惊奇,便多看了一阵。”

“哪成想,里面,竟然装着一个人。”

桥说,他当时害怕极了,也不敢出声,就躲在树上,看着里监门将卷在草席里那人埋在了土中。

他看得心惊胆战,直到梁走后,也不敢下来,直到傍晚妻来寻他,才从树上下来,并告知了妻自己的所见。

妻让他报官,但他不知道去乡上的路,并且因为亭长没有了,出门也需要里正和监门开的证明。

所以无法出行。

并且,害怕被里监门发现,他也不敢告诉别人。

一直等到张仲就任之后,让亭卒来里中巡视,他们才知道有了新的亭长。

也才敢借着记婚出来,并向张仲举报此事。

张仲想了一下这个案的疑点,询问了一句。“汝看清所埋之人的面目了吗?”

桥摇了摇头,说自己没看见。

葵也跟着出了声。“那汝,何以知道,他杀的是自己的孩子?”

“是,是我发现的。”之前因为害羞而躲在男子后的女子,束,终于走了出来。

她脸上还有些羞红,但还是鼓起勇气说道。“良人近皆忙于耕,我因为体弱,做不得重活,便在里中舂米,因为心中有事,就多留意了些。”

“发现监门家的孩子,已有多未见,我不敢问,但听旁人言,是出远门了,时间刚好对上。”

“所以,我与良人便怀疑,他是杀了自己的孩子。”

“竟然杀子,如何下得去手的。”葵已有家室,生了一个女儿,听他弟弟每每打趣,那叫一个心疼得不得了。

是以,根本无法理解,做为父母,是怎么下得去手杀自己子女的。“若事属实,让我逮到,定先抽他一顿。”

“打个半死。”

束急忙辩解。“我与良人句句属实,绝无欺瞒。”

张仲点了点头,起着甲,并示意葵去招呼亭卒。“汝等之言,吾已尽知。”

“这便出发吧!”

事有轻重缓急,相比于高利贷,这样杀人的案子,绝对算得上大案要案了。

哪怕,对方杀的,是自己的孩子。

那也是比罚款二甲,更高上许多的黥为城旦。

“亭长。”张仲刚穿好甲胄,带好兵器出门,外面的亭卒就已经整顿好了队形。

张仲看了一眼这些亭卒,他们听说是去捉拿杀人的人,不但没有丝毫的害怕,反而跃跃试。

这跟张仲那举石有关,自从他力举万斤以后,这些亭卒,对他可谓是敬若神明。

莫说是捉拿犯人,就算张仲此时带他们去战场,只要张仲一声令下,他们恐怕也能带头冲锋。

出发之前,张仲想了想,对着葵的弟弟盐说道。“汝带几个人守在亭上,若是有人报案,或者有别的事,便先记下来,等我回来处理。”

“唯。”

军隐里离隐山亭所颇有些远,还要翻过一座不大不小的山丘,而那榕树就在山丘之上。

是以,众人花了大半个时辰的时间,才抵达了案发现场。

“就是这里。”桥指了指榕树下方的一小块空地。

随后,他抬起头,指了指大树的一截主干。“我当时,就躺在那里。”

张仲顺着桥的手指向上看了一眼,发现那个位置,从树下确实难以发觉。

“这里的土……”葵和柴都是老于农活的,只不过伸手戳了戳,就确定了地方没错。

“属实被人翻动过。”

张仲点了点头,退后一步,指着泥土。“来两个人,挖开它。”

随着锄头不断挥动,一张黄色的草席渐渐露了出来。

两名亭卒回头与张仲对视了一眼,得到他的肯定之后,方才再次挥动了锄头。

“轻些,不要毁了尸体。”

“唯。”

当最后一点土被亭卒用手捧开,张仲才走上前去。

他看着金黄色的草席,深吸了一口气,随后,将其一点点揭开。

入目所见的,是一个年轻男子的脸,有些发肿,但还勉强能看出长相。

张仲正要开口,问后的桥,却猛然听见一声惊呼。

他侧过头,只见桥和他的妻束,皆捂着嘴,脸上全是惊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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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贼杀小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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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什么,这不是里监门家的孩子?”

随着桥和束再次开口,葵不由得大吃一惊。

他家中亲人有爵者甚多,也是懂得些律法的,所以,十分清楚这个案子,此时已经变化成什么样子了。

因为,擅杀子,虽然在后世质恶劣,但在秦法当中,却属于家长执刑过重,不算什么大案。

与偷盗二百二十钱以上的罪名差不多。

但这具尸体,不是里监门家的儿子,那罪过就大了。

“颈上有伤。”张仲翻开尸体,将其检查了一遍,死者年纪约摸十三四岁左右,脖颈上有一道伤口,长三寸左右,割断了大动脉。“是致命伤,割断了大动脉,应当是死于失血过多。”

并且,坑底和草席上,只有极少的凝固鲜血,应该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这与桥所说基本吻合。

“坑中及草席上,也没有凝固的鲜血,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这些现代化的名词让葵听得愣了愣,他手拿着刀笔和竹简,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亭长,那我该怎么写封诊?”

“颈伤,长三寸一分,断主脉,坑席,皆无血迹,非死地。”

“那我们现在怎么做?”

“捉住他,不要让他跑了。”

留下两个人将死者背回亭上,张仲带着众人再次出发。

之前过来,走得虽然不算慢,但毕竟是已经发生的事,自然也算不得多快。

但这次是前往捉人,是以,张仲很是见识了一把蜀中健儿爬坡上坎的速度。

他力道虽然远超这些民夫出的亭卒,但行军,在此时,居然是最慢的。

要不是他后还有一个束,恐怕都没脸见人了。

不过,就算这样,也还是没脸见人就是了。

因为,束的良人,那个十五岁的桥,都在张仲的前。

难怪每临攻战,蜀人皆为先登,就这攀爬速度,在战场之上,不去爬云梯,当真是浪费人才。

还有,这些坑货,真的是一点也不尊重领导。

要是在后世,你敢这么做?

我就敢给你一双三十四码的鞋子。

翻过山坡,到了平地,张仲修炼功法的成效立马就显现了出来,他几个健步,就追上了头前的葵。

“诶,亭长追上来了?”葵看见与自己平齐的张仲不由得大吃一惊。

好嘛,这货果然是故意的。

张仲随手就是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肩上,直拍得葵龇牙咧嘴,揉了半天的肩膀。

他讪笑一声。“这不是案紧急嘛。”

张仲懒得理会这个坑货,因为,军隐里就快到了。

军隐里虽然离隐山亭远些,但其地段,恐怕是诸多的里中,最好的了。

它处于一片被丘陵包裹在正中心的平地之上,旁边还有一条小河,就地势而言,极其类似于一个,被缩小了无数倍的成都平原。

当张仲到达这里的时候,一眼就看见最外面的一个,有着庭院和石砌围墙的院落。

而屋门口,还蹲坐着一个中年男人,他手捧着陶碗,正在吃饭。

束和桥指了指他。“那就是里监门。”

“装作无事,与他交谈时,直接擒……”

张仲话还没说完,那里监门似乎就察觉到了什么,他抬起头,只一眼,就看见张仲和其后的亭卒。

里监门先是一愣,随后将碗一扔,一个健步就翻越了围墙。

“抓住他。”张仲见得他如此动作,也顾不得多说,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飞奔而去。

冲到围墙时,张仲也懒得减缓速度,只将手中盾牌一举,挡在头顶,往前一撞。

只听轰的一声,那石质的围墙不过瞬息,就崩开一个大大的缺口。

“亭长为什么不直接跳过去?”

葵和亭卒们紧随其后,一个纵越,跳过了乱石围墙。

葵差点被乱石绊倒,闻言没好气的说到。“你问我,我问谁去?”

连续撞穿两道围墙之后,张仲看见了一个正在屋后筛米的妇人,那妇人一见他整个人不由得一惊,随后发出一声尖叫。

张仲懒得管她,一边向前追去,一边对着后喊了一声。“捉其家室,贼人我亲自去追。”

军隐里地势平坦的好处自然很多,但坏处,在此时,也显现出来了。

那里监门虽然隔着老远就开始逃跑,并且奔跑之时,也尽了全力。

但与张仲之间的距离,不但没有拉远,反而越来越近。

眼见距离合适,张仲将手中盾牌一扔,百余斤的青铜盾带着强烈的呼啸,正中里监门前方的合抱大树。

大树砰的一声砸倒在里监门的前,挡住了其去路,随之响起的,是张仲的声音。

“汝,若是再跑,吾便治你逃捕之罪,下一盾,就当砸在你的……”

话还没说完,那里监门伸手抓起盾牌,一个纵,就跃过了大树。

张仲:

虽然被里监门这一cāo)作弄得十分无语,但张仲心中却是不急,以他的速度,这里监门在进入河道之前,必然会被他捉住。

在彼此之间还有十步不到时,里监门许是觉得逃不掉了,转过,手持盾牌,朝着张仲直撞过来。

呵~

在我面前用盾。

是谁让你如此膨胀的,河豚吗?

张仲懒得与他过招,抬腿就是一脚,正中盾面。

这一脚何其之重,以至于里监门,如同被重型汽车撞击一般,连人带盾,倒飞出去十数米,方才摔倒在地。

他还想反抗,怎奈双手骨折,一时间,挣扎了一番,却连爬都爬不起来。

张仲伸手捡起盾牌,右手拽住里监门的发髻,如拖死狗一样,将其拖回了军隐里。

一路上,碎石泥土将其衣服磨破,皮肤与地面摩擦,划出道道血痕。

里监门的哀嚎痛呼之声不绝于耳。

众亭卒将其家人绑好,围成一个半圆袖手旁观,没有任何一个人觉得不妥。

因为,在秦国,幼不是美德,而是律法。

仅仅只是教唆未成年人犯法,就是“磔”这样分裂体的死刑。

贼杀未成年人,更是车裂。

拖到了地方,张仲将其扔在地上。“绑了。”

“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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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疑点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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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长,这是为何啊?”

军隐里的里正刚刚走过来,才不过刚刚开口问了一句,就被葵一个箭步上去,按倒在地,随后绑了起来。

里正一脸惊恐,大叫到。“吾未曾行犯法之事,亭长这是为何?”

“犯法与否,我说了不算。”张仲看着葵将其绑了起来,随后指挥亭卒去捉拿里典。

“里吏相保,汝自求多福吧!”

里正挣扎着跪坐起来,满脸慌张的问道。“那敢问亭长,里监门到底犯了何事啊?”

“敢教汝知晓”

有亭卒张口就要说话,却被张仲一句话斥了回去。“勿妄言。”

很快,里典也被亭卒捉拿了,同样的惊慌,同样的不知所措。

军隐里的民众们,则在里外的空地上围成一大圈。

他们看见自家里中的官吏被一网打尽,不由得窃窃私语。

但张仲不动声色细听其聊天,却都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迷茫。

将正在围观的人群扫视了一遍,张仲心中还是有些怀疑,会不会有别的知者,但想了想,还是算了。

不至于为了一个案子,把全里的人都抓了。

那不是法吏,那是酷吏。

“亭长。”正要转时,一位老人突然颤颤巍巍的走了上来,他躬正要给张仲行礼,却被张仲拉住。

“老丈不用多礼,不过里监门犯了点事,里吏相保,与汝等无关。”

“好,好~”老人这才放下心回去,里中人也在亭卒的驱赶下,各自散开。

随着里中人走远,张仲才看向梁家的房门,他需要进去寻找可能存在的凶器。

尽管他心中觉得,对方应该不会有那么傻,把凶器放在房间。

但事要做就做完,说不得,就会有什么发现呢?

然而,张仲不过方一进门,就猛然一怔,因为,他看见了一个木架。

木架上悬挂着两把镰刀,左侧靠着一把长柄的伐木斧,最上方,却横放着一把……刀。

那刀呈牛耳状,薄刃,尖向上微微弯起,这外形张仲十分熟悉。

正是他以前,用来剖乡三老家黑狗的同款。

以黔首所能得到的这些常用武器来看,牛耳尖刀,大概是最有可能造成那道伤势的武器。

但,为何会来得如此简单?

放在最顶端,是怕我看不见吗?

张仲从来不把任何人当做智障,当初的抢功案,在人证物证俱全的况下,他也差点被人翻了案。

更何况,这几天前发生的,没有杀人目击者,没有脚印,找不到第一杀人现场的案子。

搜寻完毕之后,张仲再次深深的看了一眼那个木架,随后转过。“带回去。”

来时走得飞快,回去时,却提不起速度。

因为后拖着犯人的缘故,加上里正,里典,以及里监门的家属,足足有五人之数。

是故,直到天黑时分,张仲等人才回到亭上。

将除了里监门外的其余人等,包括里监门的老母,一个六十几岁的老妇人,全都关进临时监狱之后。

张仲也顾不得喝碗汤暖暖子,就将里监门扔进了简屋,开始了审讯。

因为桥和束是举报人,不是自告人,所以,审讯流程,便不需要双方当场对峙。

而是由官吏出面,自行审讯。

不过刚进屋,那里监门就大喊冤枉,说自己没有犯罪。

“冤枉?”

“冤枉你跑什么?”先张仲进去的葵一拍桌子,摊开硕大的巴掌就要上去抽他,却被张仲伸手拦住。

“叫什么?”

“梁。”

秦国例行询问,倒是不需要问别,而家住哪里张仲也知道。

所以,他在军隐里的户籍上找了找,找到了这个名字,随后,他双眼微眯。

因为户籍上赫然写着。“梁,广都县大柏里人,不更,屯长,庄王二年与韩战,使屯中士卒,杀韩黔首三,以冒首功。”

“举,得,削爵四级,判黥面为鬼薪。”

指挥士卒杀平民冒功的事,他都做得出来。

杀一个小男子,似乎也没有什么做不出来的。

但越是这样,张仲心中就越是怀疑。

为屯长,有不更的爵位,还有杀良冒功的胆子,无论如何,他也不可能这般简单的,就逃跑了。

并且,还将有可能是凶器的牛耳尖刀放在门口。

“五前,十一月十四,未时,汝在何处?”

梁脸上还有着凝固的鲜血,上露出来的皮肤也伤痕遍布,他轻声呻吟了一阵之后,才有气无力的说道。

“在亡隐里。”

葵双目一瞪,大声呵斥到。“汝不好好待在军隐里中,去亡隐里作甚?”

“吾妻家的弟弟成婚,吾去参加婚礼,喝了些酒,便多坐了些时候。”

“到什么时候?”

“申时。”

张仲点了点头,让葵将自己和他所问的问题记下。

“期间你可有中途出去?”

“未曾。”

说完,梁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向前膝行了两步,到了张仲的木几前方。

“亭长,我没杀人啊,冤枉啊!”

张仲双眼微微眯起,面无表的说道。

“我何曾说过,抓你是因为杀人?”

梁微微一怔,随后垂下头,不再说话。

再之后,任凭张仲如何问话,梁都不发一言,一副沉默是金的样子。

葵将张仲之前询问的话语记下,再次用大手一拍桌面,对着不发一言的梁吼了一声。

“汝再不说话,吾便要用刑了。”

听得此言,梁吓了一跳,连忙向后倒爬,想要避开站起的葵。

爬动中,他体不稳,啪的一声栽倒在地,手臂撞到泥土,顿时发出一声惨叫。

好一会儿,他才再次直起子,脸上全是冷汗。

被疼出来的。

张仲静静的看着,等他恢复过来,才问了最后一句。“那小男子的死地何在?”

梁仍旧不发一言,就像是摔哑了一般。

“不打你一顿,你就不知道你犯下的是什么案子。”葵勃然大怒,起就要去拿木板。

张仲伸手抓住这个满脸暴躁,就算在他手上都还张牙舞爪的求盗,轻声说道。“勿刑。”

“我非打死他不可。”葵还在咆哮,吓得梁连连后退,但他仍旧紧闭着口,一句话都不愿意说。

眼见对方确实不愿意开口,张仲也不再多问,只将葵的弟弟盐叫了进来,吩咐到。

“等你兄长将封诊和爰书写好,明里,就由你亲自带上。”张仲沉吟了一下,才接着说下去。“再带几个亭卒,将尸体和众疑犯一起,送往县上,交给狱曹处置。”

“唯。”

“将他押下去,单独关起来。”

“唯。”

“明到了山下道上,雇个牛车。”

“唯。”

深深的看了一眼沉默不语的梁,张仲转出门,葵也收起了脸上凶恶的表,跟着张仲走了出来。“亭长,不审了?”

“不审了。”

其实,倒也不是张仲不想再继续审下去,而是因为,作为亭长,他的权限就只有这么大。

例行审讯也只是为了避免对方,在去县上的路途中,想到别的借口而已。

不过,这一点,目前是没有任何成效了。

至于刑讯,那不过只是葵吓唬对方的。

真正想要实施,除非有了完整的证据,还要对方在人证物证皆备的况下,多次说谎才行。

而现在,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哪怕他嫌疑再大,那也只是嫌疑,还不是被定罪的犯人,是以,“刑不上无罪之人。”

而多次说谎之后,所施加的刑罚,也不是因为要他招供,而是因为另一个罪名。

“非所宜言罪”当中的言不直。”

这就是这个号称“暴秦”的国家,对于嫌疑人,人权利的保护,也是记载在律法当中的。

不按律执行的话,为官五失等着你。

而这,正是为了避免下层官吏,滥用职权,形成冤假错案。

但这只是其中一部分的原因,更大的原因是,自从梁主动说起杀人案之后。

张仲心中那怀疑的感觉,更加的重了。

不多时,关好梁的盐走了过来,对张仲询问到。“亭长,其他人还要审吗?”

张仲点了点头。“你亲自去,审讯其他的犯人,主要是梁的家属。”

“务必查出他儿子的下落。”

“唯。”盐躬行礼,转去了临时监狱。

“葵。”

“亭长。”

张仲看了一眼被盐带走,去监狱帮忙提审的亭卒,轻声说道。“与我写一封行文,交给你弟弟,不要让别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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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神秘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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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就委屈汝二人在亭舍歇息了。”

桥和其妻束连连摇头,行礼应到。“亭长无须客气,吾夫妻二人,就是睡地上也无妨的。”

“正是要睡地上。”葵闻得此言,兴冲冲的上来插了一句。“亭舍没。”

桥:……

束:……

“休要听他胡言。”张仲将葵赶开,示意亭卒们去把自己的搬过去。

事实上,这会儿的亭舍还真的没,连亭卒们的都才做好一半,两人一张挤着睡,哪儿有多余的去放在亭舍。

更何况,这鬼地方,哪里有行人会来住亭舍?

“不必,不必。”桥连忙摆手,与其妻束对视一眼。“吾夫妻二人睡草垛就好。”

张仲也不与他们谦让,直接就拍板做了决定,毕竟,在红色旗帜插满大地之后,无论哪里的警察叔叔,都不会有让报案人睡地面的做法。

“那亭长?”

“我睡地上就好。”

夫妻二人还想再说,张仲却岔开了话题。“汝二人,做为举证之人,此次将随求盗盐一起去县上。”

桥和束笑了笑。“应有之事。”

“然”张仲看了一眼房外,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伸手不见五指。“必然会耽误汝二人垦荒。”

桥和束沉默了下来,他两刚刚分家,桥的父母,倒是给了桥一些不用开垦的薄田,但更多的,需要自行去开垦。

这一次去县上,对他们二人的影响确实很大。

张仲笑着拍了拍桥的肩膀。“汝等,是我为亭长以来,记婚的第一对夫妻,且送汝二人一件礼物。”

桥虽然不知道张仲送的是什么,但还是很快的反应过来,急忙说道。“使不得。”

张仲却不与他们客气,只取出一个契卷,用刀笔在上面歪歪扭扭的刻了一小会儿,随后将其中的左半边递给他们。“等汝二人回来,可以持此契卷,找亭上领些粗粮。”

一阵谦让之后,桥拒绝不了张仲的力道,被其将契卷不由分说的塞进了怀中。

待得桥二人回了亭舍,葵才走了上来,他先是看了一眼亭舍关上的门,随后才若有所思的低声问道。“亭长是担心他们二人说了假话?”

张仲摇了摇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转而说起了另一件事。“邮人还没回来?”

“还没。”

正说着,苍老的亭父走出了房门,并对着张仲喊了一声。“亭长,饭食好了。”

“好。”张仲应了一声,并吩咐亭父到。“给桥他们二人送些过去。”

“狱中的犯人们,也与些粗粮,不要让他们饿死了。”

“唯。”

“食物定量,汝自己把握。”

亭父笑了笑,脸上全是傲然。“亭长放心吧,吾未曾私斗之前,可做了近十年的亭父,这些事,绝对妥当。”

深夜,张仲突然被一声鸡鸣唤醒,他起打开窗子,看了看天色,随后将剑挂在上,小心的推开房门,走了出去。

以剑拄地,张仲一步步绕过亭舍门前的小山坡,山坡走完之后,张仲眼前一亮。

是字面意义上的眼前一亮,因为,他看见了其后的火把。

火焰的光芒下,屹立站着两个人,一个材瘦小,穿着粗布麻衣,另一个材魁梧,带着一个硕大的斗笠。

张仲见到二人,并没有任何惊讶,而是笑着对其中一人说道。“辛苦你来回奔波了。”

材瘦小的邮人连连摆手,脸上全是兴奋。“亭长将如此重要的事,交给步疾去办,步疾已十分荣幸,何谈劳苦?”

这叫步疾的人,正是张仲前几天派出去做事的邮人。

直到今天,他才回到隐山亭。

不等张仲开口,邮人就自怀中摸了摸,摸出一卷竹简,将其递给张仲。“除了亭长交代的事之外,这次去县上,在回乡时,步疾还收到了一封新的行文。”

“本应由乡上的邮人亲自送来,但他见我之后,便死活不愿意来了,是故,我便将其带了回来。”

张仲接过行文,也没有细看,只对着邮人旁边的健硕汉子行了一礼。“有劳君亲自来一趟。”

“无妨。”那壮硕汉子连忙回礼,并笑着回应到。“事繁杂,竹简说不清楚。”

“理应来一趟才是。”

张仲正准备询问,却见壮硕汉子指了指他手上的竹简。“吾等的事,稍后再说也不迟。”

“亭长不妨先看看县上来的行文,或有重要之事。”

“好。”

随着壮硕汉子走到远处回避,张仲才手持竹简开始打量,竹简是用绳子将其绑好的,绳子捆绑处还以薄竹片钉上,并且加上了封签。

显得十分慎重。

张仲看了一眼之后,并没有立即将其打开,而是抬头看了一眼一只手打着火把,另一只手却死死捂着眼睛的步疾。“汝捂着眼睛做什么?”

步疾尴尬的笑了笑,但手却并未放下。“乡上邮人说,在亭长观看行文时,需要回避。”

“直到亭长宣布才可以知道。”

“不然,犯法。”

“步疾家贫,是以,不敢去看。”

这些,是行书律的规定吗?

当真是细致,张仲心中想着,随后将手中竹简缓缓打开,第一眼,他就看见了竹简上盖着的两个公章,一个来源于广都县令。

另一个,赫然来自于蜀郡丞。

这竹简,竟然还加盖了蜀郡丞的公章?

张仲心中一惊,随后将其整个拉开。

随着字迹映入眼帘,张仲才发现,上面的内容不是普通的行文的形式,而是一个类似于上书和同意的文体。

“王十年十月中,牙门蛮王沙摩邪请附,言,蛮人修关中,渠成,内附为民。”

低下是单独的一行,上面只有短短的一个字。“准。”

再之后,才是蜀郡守的批注。“各县,乡,亭,暂止捕蛮。”

这竹简的内容并不多,但信息量颇大。

张仲早已不是当初那个什么都不懂的穿越者了,在蜀地生活这段时间,他深知蜀地秦人,和蛮人之间的仇恨有多深。

那几乎就是见秦就杀,见蛮就捕。

如此深仇大恨之下……

居然请求内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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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质子以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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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劳足下深夜前来,仲之过也。”

“不敢不敢。”带着斗笠的魁梧男子一边摘下自己头上的斗笠,一边笑着说道。“吾当感谢亭长才是。”

不等张仲再次回话,摘下斗笠的他,便深深对着张仲行了一礼。“黔首铮,见过亭长。”

客气了一阵之后,张仲直入正题。“吾此次邀足下前来,是为了重断足下蒙冤之案。”

“足下何以教我?”

铮正是隐山亭的前任亭长,那个因为借贷强质案,而被刁民诬陷,受到削爵处罚的亭长。

张仲在破案进入困局时,想到了他,便让邮人去县上递交了行文,请求贼掾李炀帮忙调他过来。

原本张仲是打算让葵去的,但那邮人步疾,家中只有一老母尚在,打人也是因为别人欺负了自己母亲的缘故。

算得上是这刑徒遍布的隐山亭中,难得的清白人家。

尤其是,其人对张仲崇拜异常,几乎到了脑残粉的程度。

更兼山间疾走,速度远胜常人。

张仲索便让他去了。

“教不敢当,铮只能将自己所知,尽数告知于亭长。”

“愿闻其详。”

铮以手指轻扣几面,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这案子,我怀疑,不止我遇到的那么简单。”

“哦?”铮的第一句话就挑起了张仲的兴趣。“此言何意?”

“亭长见过佐戈氏了吗?”

张仲想起了那个面色苍白的老人,和他家那个十人敌的女子。“见过了。”

“此里中钱财如何?”

就凭那几匹马,那也是价值不菲了,更何况,他们应该还有别的收入来源。“钱财甚丰。”

“正是。”讲到旧事,铮明显有些感伤,但他很快平复了绪。“质子不过罚两甲,以徙隐里之钱财,何至于诬我至此?”

“足下的意思是?”

“因我在查证之时,起了疑心。”铮躯动了动,略微换了换姿势。“我怀疑,他们所质之子,已然并不在徙隐里。”

“而是”

“被掠卖了。”

秦国是不止人口贩卖的,毕竟,这是一个郡县制与奴隶制并存的国家。

各个乡,县的市场上,都有专门的奴隶市场,甚至乡县官舍,还有官营的奴隶买卖场所。

那些奴隶头上挂着草绳,明码标价,甚至还不如半头牛的价格。

是的,你只需要花不到一头牛的价钱,就可以买到两个年轻的,不限别的奴隶。

但张仲还是大吃了一惊,因为以上,只限于奴隶,黔首的子嗣却不再其内。

“买卖黔首之子?”

“正是。”铮给了张仲肯定的答复,并加了一句。“应当还不止一两个。”

“那些黔首,为何不报?”

铮长叹了一口气,随后缓缓说出了原因。“与人为质者,罚两甲,擅弃子以售者,与擅杀子同罪。”

“他们,不是不想告,而是不敢告。”

张仲明白了铮的意思,就算只是罚两甲,以这些黔首的家境,也交不起罚款,必然会被罚为城旦。

而这些体会过城旦辛苦的隐官,对于服刑这件事,自然不会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

更何况,他们还是两罪并罚。

剁去手脚指头都是轻的。

而做为始作俑者的佐戈氏,恐怕就是枭首或者车裂的死罪。

双方一拍即合,于是,狠狠坑了面前的前亭长一把。

“原来如此。”但对于铮的话,张仲也没有尽信,说不定,他只是因为怨恨故意将对方所为说得重了,所以,他又抛出了一个新的问题。

“那足下,当初为何不告?”

“不敢而已。”铮面有愧色,但还是接着说了下去。“我没有充足的证据去证明,必然为对方所反。”

“吾已被削爵,再反坐,便要黥面为城旦了。”

所以,你自己不敢,就在竹简里插了两根竹片来坑我?

眼见张仲眼神有了变化,铮似乎明白了什么,他急忙解释到。

“吾并非故意为之,只是当初在查证此案时,突然有徙隐里的人前来认罪,言到借贷强制乃是他所为。”

铮摇了摇头,将自己当时的况详细的讲述出来。“吾怕惊动了掠卖之人,使得其有所准备,是以,不敢再细纠,只得匆匆结案。”

“留待之后再细查。”

“之后呢?”

“嗨”铮面上全是技不如人的怅然,和自执法失败的抑郁。“哪知即便如此,也被佐戈氏察觉。”

“以自首之人为刀,于堂上翻供,治了我一个不直之罪。”

以秦律的严整,他们是如何做的,才让这个积年老吏,载了大跟头?

“如何翻供的?”

“我自黔首及放贷之人手上得到的契据有假。”

“吾一时不察。”铮面色黯然,但更多的,是对于自无能的气愤。“被其以原契据为物证,全里之人尽皆作伪,是以,不能辩驳。”

“乃累得报案之人,诬告反坐。”

铮再次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脸上全是愧疚和后悔,他低声说道。“此,吾之过也。”

原来如此。

有了这亭长在,只需要找出当时的举报人,木,这件案子,就可以重新审理了。

“木是何处之人?”

“亡隐里人。”

张仲将户籍卷宗拿出,连问了几个名字,却都对不上。

“户籍非官吏不得查看,吾如今是黔首,便将所记,尽数告知于亭长,亭长再找找看。”

这是最好不过的办法。“善。”

“木,亡隐里人,有女苔……”

“且住。”一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张仲立刻就打断了铮的话。“他还有个女儿,叫苔?”

铮愣了一下,随后微微抬头,仔细回想。“吾当没记错。”

“他曾言,希望其女,如石上之苔,生而葱葱,四季不败。”

难怪查不到其户籍,秦国的户籍记录,是本着生者记,死者削的原则,死人在当地户籍上,就很难查到了。

“他已经死了。”

这却让铮很是震惊,他猛然起,急切的问道。“如何死的?”

“就在不久前,路遇蛮人劫道。”

“吾亲眼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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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疑点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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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等可以证实梁当在亡隐里饮酒,申时才归?”

梁的妻弟与其妻,和三名宾客对视了一眼,方才开口。“可以证实。”

“中途未曾出去?”

几人再次对视一眼,你一句我一句的说道。“确实如此。”

“吾等在一起吃酒,难得相聚,便多聊了些时候。”

“他酒兴发了,还打翻了碗,闹腾了一阵。”

“确实未见出去。”

“汝等,汝等说谎。”桥急的脸都红了,拉着张仲的衣袖,对着张仲急切的说道。“亭长,吾之言句句属实,那吾所见,正是梁。”

“绝然不会有错。”

葵闻得此言,上前一步,对着几名被询问的宾客大喝一声。“汝等当知作伪的下场。”

“杀人的案子,汝等是想被斩去脚趾,戍边吗?”

众人一抖,好一会儿,才有人勉强的说道。“吾曾见他出去了一趟,许是去了溷轩。”

“吾也见了。”

“但很快就回来了。”

梁的妻弟也跟着说了一句。“乃是与吾同去的。”

张仲静静的看着他们话语反复,心中怀疑的感觉更多了,但此时,他还有别的事要做,查证其言语漏洞的事,就交给狱橼去做吧!

“将他们看好,不得使其相互勾连。”

“唯。”

随后,张仲侧头,望向隐山亭左近的小路,那里,有着一个人,正跟随着亭卒,亦步亦趋的向着亭舍走来。

是亡隐里的里正。

他因为老了,脚步缓慢,是以现在才到。

而从他出现开始,附近也开始有了其他人,跟随着亭卒的脚步而来,皆是各里的里正或者监门。

“这小男子”亡隐里里正走到尸体旁边,一边看,一边对着张仲摇头。“当不是吾亡隐里之人。”

“汝此言当真?”葵材高大,嗓门也好,喊这一声,吓得里正一个哆嗦。

他急忙上前两步,对着葵露出一个哭也似的难看笑容。“确不是亡隐里之人。”

“言不直,可是犯法的。”

眼见葵还是不信,他顿了顿,小心翼翼的说道。“要不,老再看看?”

张仲摇了摇头,示意对方退下,随后让人带坐隐里的里正过来。

很快,除了军隐里之外,坐,斗,盗,贼这几个里的所有里正,都观察完毕,皆说不是自己里中的小男子。

转过,张仲看向他上次见过面的,徙隐里的里监门。“广,该你了。”

广点了点头,上前一步,细看了一小会儿,方才缓缓开口。“不是徙隐里之人,甚至,都不是关中人。”

“哦?”张仲微眯双眼,七尺来高的躯,在广宛如小巨人的形覆盖下,气势却毫不逊色,他沉声说道。“何以见得。”

“关中少男子粗犷,不及蜀中男儿秀美。”广就像没看见张仲的眼神一般,淡淡的答道。“更何况,关中徙来二百三十九户,吾没有一人不认识。”

两人对视许久,直到张仲上的气势越来越盛,广才缓缓低下头去。“亭长若是不信,可携带户籍,前往里中点名,若有错漏,请斩吾头。”

“退下吧!”

广脸色一变,手上一僵,随后躬行礼。“唯。”

一个不是隐山亭的小男子,何以会出现在隐山亭中?

张仲看着众多里正离开的影,心中的疑惑越来越浓重。

要知道隐山亭这地方,所处的位置,可谓是极其偏远了,离得最近的亭,爬山涉水,都需要一两个时辰才能到达。

一个小孩,哪儿来的胆量敢行走在野兽出没的山中?

不怕死吗?

并且,里监门及其家人,也拒不交代他家的小男子去了哪里。

张仲心生预感,或许,这个案件的突破口,就在里监门的孩子上

不过,当务之急,是将这些疑犯和证人送往县上才是。

“盐,此去事关重大,汝须得小心行事。”

盐正了脸色,躬行礼。“亭长放心便是。”

张仲点了点头,伸手拍了拍盐的肩膀。

在靠近他的肩膀的同时,将怀中的一物递到盐的手中。“与行文一起交,务必不要丢了,不然”

“亭长放心。”盐也不细看,直接将其揣进了怀中,并将甲胄的带子捆得死紧。“盐就算死了,东西也不会为旁人所得。”

我只是叫你不要弄丢了。

你这是说的哪里话,还有什么东西比生命更重要吗?

“不必如此,若真事有不测,丢了就是。”

盐躯一顿,满脸的纠结,一副想吐槽又吐不出来的样子。

“怎么了?”

“亭长说不然?”

“不然,就会颇有些麻烦。”

盐:

想了想,张仲又叮嘱了一句。“路上注意不要让他们互相串供,多留意其举止。”

“唯。”

盐这次出发,足足点了五个亭卒,使田典和里正以木架抬起小男子的尸体之后,他便对着张仲告别了。

“一路小心。”

“吾虽无亭长的勇力,但公士爵也是战场搏命来的。”盐轻笑了一声,随后拍了拍口。

“亭长且放宽心就是。”

目送盐带着众人越走越远,张仲心中的不安感越来越重,他总觉得,这个小男子的杀人案,与铮被陷害的案子,有着联系,但却找不到联系点。

“步疾。”

隔着老远的步疾,几个踏步就走到了张仲的前。“亭长。”

“有劳你去一趟乡上,持我的行文,借阅一下亡盗徙三里的户籍。”

“步疾,必为亭长取来。”

“快去快回。”张仲将木板写好,递给步疾的同时,严肃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吾有急用,务必尽快。”

“亭长放心,便是犬奴,都不会比我跑得快。”

带着葵回了简屋,铮带着斗笠正坐在简屋的角落,他见得张仲进门,起问道。“亭长可有发现?”

“吾得先办小男子死的案子。”

“理应如此。”

眼见张仲不再说话,铮沉默了一会儿,提了一个建议。“不过,亭长或许可以,在军隐里中调查一番。”

“或能于黔首处有所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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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因功使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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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二十,申时初,广都县。

马不停蹄赶路的盐,擦了擦脸上的尘土,抬起头看向那高大的城门。

“求盗,我们到了。”

“嗯。”盐点了点头,转过看向躺在牛车上的尸体,以及坐在车上歇息的夫妻,还有跟在车后的一众疑犯,证人。

“二三子且先送他们去狱曹,我去买点东西。”

柴上前一步,轻声说道。“不如,我等在此等你?”

盐看了看牛车旁边的一众人等,犹豫了一小会儿,笑着说道。“好,就在此地等我回来。”

“柴,看好他们,不得使其相互勾连。”

“唯。”

不多时,盐提着一卷布匹走了回来,对着后的疑犯们喊道。“汝等将入狱曹,若其言不实,须得不像亭长那般好说话了。”

军隐里里正连忙上前,高声说道。“吾冤枉啊。”

“梁杀小男子的事,吾一无所知,冤枉啊!”

随着他出声,里典也跟着喊了出来,他声泪俱下。“吾不过管些田亩收成,近里垦荒甚多,吾早间出门,夜间才回,哪有时间知道里监门的事啊!”

“求盗明察啊!”

盐不为所动,使亭卒拉车,自己紧随其后,朝着广都县狱曹走去。

“汝等,这是?”

“吾是隐山亭求盗,盐,”盐自怀中摸了摸,将爰书和封诊取出,递给面前的甲士。“特来请狱橼断案。”

“稍待。”甲士正色接过,转入门。

不过一盏茶的功夫,甲士就回来了,他对着众人做了个请的手势。“汝等之事,狱橼已知,这便入内吧!”

“唯。”

第二清晨,天刚刚亮起,盐就从上醒来,他先是想了想昨晚回答的问题,之后才穿上甲胄出门,不过刚刚走出去,他就看见一名甲士。

“狱橼让我来叫你,准备开审了。”

“有劳足下带路。”

“无妨。”

入得厅堂,狱橼已高据堂上,两边的行伍亦甲胄齐整,配合玄黑色的主色调,让整个厅堂显得十分威严。

“汝等之案,吾已尽知。”狱橼正要继续说下去,却见一名甲士直入堂中。

“何事?”

甲士行礼之后,走到他的前,对他耳语了几句。

狱橼点了点头,说道。“请。”

不一会儿,贼曹橼李炀就带着狱佐焕走了进来,他先是对着处于上方的狱橼行了一礼,才笑着说道。“吾来旁听一番,还望狱橼不要怪罪。”

“贼橼与吾职责近似,旁听是应有之理。”

客气完这一句,狱橼也不多说,将双目一瞪,看向堂下的梁。“黔首桥,言汝埋小男子,可有话说。”

这次,桥不像在亭上那般沉默,他猛然跪下,大声喊道。“冤枉啊!”

“吾并未埋过小男子。”

“那,吾于午时前往妻弟家中参加婚礼,难得有酒可以饮,便多喝了些。”秦国止群饮,但有大喜事却不再此类。“是以,有些醉了,就留在妻弟家中,申时方归。”

“吾中途从未出去,又哪来的时间去埋小男子?”

“何人可证?”

“吾妻弟及宾客皆可。”

狱橼转头看向站在旁边的宾客,眼神凌厉。“他说的可是真的?”

“是真的。”

“吾等亲眼所见。”

“一直在里中,直到申时,未曾出去过。”

“吾等里中黔首,皆可以为证。”

狱橼点了点头,让边的小吏将其记下,随后再次抬起头,看向跪在堂下的梁。“那,见到隐山亭长,汝何以逃跑?”

“只因”梁犹豫了一小会儿,才低声回答到。“只因心中惧怕。”

狱橼双目一凝,大喝一声。“汝若是未曾犯法,何以如此惧怕?”

“还不从实道来?”

梁低着头,缓缓讲述起那遇到的事。“我那,申时回家,因酒醉,实在走不得路,倒在了草中。”

“不一会儿,听见外面有人声,观望之下,乃是有人路盗,吾躯乏力,便躲在道旁,未曾帮忙。”

“按律,为小吏,见遇盗而不帮忙,罚两甲,吾家中贫苦,交不出两甲,便要被罚去做城旦,直到交清罚款为止。”

“吾不想再受城旦之刑,便想做亡人。”

“亡人之罪更甚,汝舍轻而取重,何也?”

梁认命般的说道。“城旦太苦,亡人只要不被缉拿,就不会有罪。”

“路盗几人?”

“醉眼昏花,未曾看清,听声音至少三人。”

“距汝多远?”

“大约十步。”

“可看清面目?”

“未曾看清。”

待得小吏记载完毕,狱橼再次开口。“汝在亭上何以不说?”

“吾说了。”梁膝行两步,急切的说道。“但是,隐山亭长他,他”

“他使求盗对我动用刑罚,让我招供杀人之罪。”

“我不认此罪,他便使人笞我伤处。”梁抬起手,露出臂膀上有些发炎的伤势。“更不与我用药,不与吃食。”

“说,说”

狱橼双眼缓缓合上一些,淡淡的问道。“说什么?”

“说我不认罪,便要饿死我。”

狱橼面无表,语气也并无波动。“何人可证?”

“吾于房中叫喊甚是惨烈,里正等人,应当有所耳闻。”

“吾等”随着狱橼目光投过来,里典犹豫了一下,还是咬着牙说道。“吾确实听见惨叫,但并未见过亭长和求盗对他施刑。”

“许是他自己碰到伤处,或者,故意如此也不一定。”

里正却猛然上前一步,大声喊道。“吾耳力较好,确听见求盗说要用刑,随后他便惨叫出声。”

“还听见求盗葵,说要打死他。”

梁的母亲,那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也跟着出了声。“吾儿那夜间叫得甚是凄惨,那求盗面相凶恶,一看就不是好吏。”

“吾儿向来守法,怎可能行那杀人之事,还被屈打,那亭长恐怕是想要破案,见得吾儿害怕,便想以此结杀人之案,既破了案,又得了功劳。”

“就连这举报人,怕是,怕是”

“怕是什么?”

“怕是也为亭长以钱财所请,来作伪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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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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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长,这边点清楚了,并未错漏。”

“这边也是。”

张仲沉吟了一下,随后挥了挥手。“退下吧!”

“唯。”

带着斗笠,站在张仲边的铮愣了愣,轻声说道。“不该如此啊!”

“当初我查借贷案时,曾查到里中有少男子失踪,何以”

张仲伸手将户籍展开,这是由步疾从乡上拿来的户籍,他曾与自己亭上所得到的户籍对照过,并未有任何区别。

但铮却说,于里中点名,或能查出是否有人减少。

是以,才有了张仲大清早来到亡隐里,进行点名这件事。

将手中的户籍合上,张仲看向亡隐里点过名的众人,这些人都是以张仲的办法,点一个站到旁边一个,决计不会有人作假应声。

但户籍上的名单却没有任何问题。

至少,人数上是对的。

“亭长,还有何事吗?”亡隐里的里正老人,颤颤巍巍的对着张仲问道。“若是无事,里中黔首还要垦荒地,耽搁不得呀”

“垦荒?”

张仲眉头一扬,心中豁然开朗,他发出一声长笑。“来人。”

众亭卒站成一排,高声应是。“在。”

“将里中少男子,尽数集在一起。”张仲嘴角勾了勾,看着面前被他笑得不知所措的里正。

随后大手一挥,对着众亭卒吩咐到。

“使其里中少男子互聊,吾”

“要听听”

“这其中,有没有关中人。”

“狱橼明察啊!”

广都县,狱曹。

梁的母亲,和其妻子的高喊还在继续,狱橼点了点头,不置可否,转过头看向举报人桥。“汝可有话说。”

“他说谎!”

桥急的满脸通红,对着高高在上的狱橼说道。“那,我于树上亲眼得见,他在树下挖土掩埋小男子。”

“以何物所挖?”

“锄头。”

“哈哈哈!”等到狱橼问完,梁发出一声大笑,跪地向前挪了挪。“因近垦荒,吾家中并无锄头,皆在里正处,由其亲自保管。”

“吾并未出借锄头与里监门。”

“许是”桥年纪太轻,哪经过这样的诬陷,被里监门的大笑笑得有些害怕,怯怯的说道。“许是他自亡隐里借的。”

“那更不可能。”亡隐里的里监门妻弟,猛然出列,对着狱橼说道。“吾等里中壮男子,最近受邀前往徙隐里为其垦地。”

“道远难行,锄头,犁尽数都放在了徙隐里中。”

“里中黔首,皆可以为证。”

盐站在堂上,眼见众人似要翻供,不由得上前一步,对着上方的狱橼说道。“吾有话说。”

“从实道来。”

盐看了一眼跪在地上的梁,心中有些后悔当时没有跟着亭长追出去,一箭死这个逃跑的家伙。“吾等自监门家中,发现了一口牛耳尖刀,其上有血迹残留。”

“或是凶器。”

“呈上来。”

很快,甲士带着刀走了上来,将其递给狱橼。

“此刀,可是你的。”

梁点了点头,爽快的承认到。“这刀确是我所有,宰杀犬奴所用。”

狱橼侧头,看向一旁旁听的狱验。“封诊结果如何?”

“小男子颈上之伤,长三寸一分,深处一寸,浅处七分,断其血脉,的确是以牛耳尖刀所杀。”

“其刀上血迹如何?”

“其上血迹,为人血。”

狱橼点了点头,看向堂下的梁。“汝有何话说?”

“哈哈哈。”梁再次大笑出声,脸上全是嘲讽,似乎是上的绳索太紧,他轻轻挣了挣。“此刀上之血迹,确实是人血。”

“但不是那小男子的。”

“是何人的?”

“是我的。”

他再次挣扎了一下,躯向下俯了俯,开口说道。“吾肩背上有伤,乃是我妻以刀所伤。”

“伤我之刀,正是此刀。”

“解其衣。”

甲士上前,解开梁的绳索,并拉下他肩上的衣服,随后,对着上方的狱橼躬抱拳。“梁背上确有伤势。”

狱验走下堂来,伸手拨弄了一下伤势之后,抓住刚刚结上的痂,用力一撕。

梁发出一声痛呼,趴到在地,不断呻吟。

狱验不为所动,使甲士将其按住,也不顾其鲜血淋漓,只以手拨开伤口,检验了一番。“深处三分,浅处两分。”

“长两寸八分。”

“是牛耳尖刀所为。”

随后他看了一眼站着的梁妻子,估摸了一下其高。“汝如何伤的?”

“是”梁正要开口,却被甲士用力一按。“非是问汝。”

“妄言,受笞。”

梁的妻子做了个劈砍的动作,随后低声说道。“那,良人喝了酒,与我争吵,之后,便要转拿棍,急之下,我便”

“便不顾后果,扔了一刀。”

“何以不洗?”

“我我想让其记住教训。”

狱橼再使旁边佐吏记下,正准备开口询问之时,突然,桥的妻子束,在桥惊讶的眼神中跪倒在地。“民妇,民妇有话说。”

狱橼微微眯了眯眼,以手指敲了敲案面,缓缓出声。“有何话说?”

“民妇”束转头看向自己的丈夫,眼中猛然蓄满了泪水,好一会儿,她才认命般的开口。“民妇告丈夫桥,收受亭长之贿。”

“作此杀人案之伪证。”

桥大惊失色,满脸的不可置信。“你你”

说出这些话之后,束也豁出去了,她抬起头,看向狱橼。“那,吾丈夫报案,说见民掩尸,影熟悉,却不知其人。”

“亭长带着吾等去军隐里查询,却见得梁惊惧逃跑。”

“亭长捉之。”束不再看桥,只擦了擦脸上的泪痕,接着说了下去。“当夜间,亭长与吾等二人商议,言道,他不过初上任,便遇死案,以此结之。”

“更与了吾丈夫一张契卷,言道,我夫妻二人归来时,可去亭上,领些粮食,以为酬劳。”

“吾夫妻二人,荒地尚未开垦完毕,得此粮食,心中贪图,便答应了下来。”

“桥,汝有何话说?”

桥愣了好久,最后面如死灰,他垂下头。“吾吾”

“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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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契卷

“将这些少男子带上。”

在听对方说完话之后,并没有发现关中人的张仲,不但没有失望,反而心中一定。

“再去盗隐里。”

“唯。”

里正大惊失色,急忙上前一步,拉住张仲的手。“亭长,亭长”

“里中未行犯法之事,如此,不合法啊!”

“那吾”张仲拉开里正的手,看向面面相觑的少男子。“便与你讲讲律令。”

“凡亭上有命案,亭长有征调里民搜捕之能,如今”

“本亭长,便要征调汝里中少年,尽搜捕之事。”

“这这”里正一时语塞,面色苍白,却不知如何是好。

但紧接着,他楞了楞,然后惊呼出声。“亭长何以使人动手缚之?”

不绑起来,是让他们在自己发现问题的时候,动手杀官吗?

既然绑起来了,张仲也懒得再和他瞎比比。“吾怀疑,他们不是汝里中的少男子。”

“他们父母皆在。”里正再次急行几步,慌张的说道。“此时正于徙隐里垦地,亭长让我如何交代呀。”

“汝可是要拦我执法?”

“不敢,不敢”

“还不退下?”

里正呐呐退开,张仲看了他一眼,随后转头望向身边的求盗,葵。“你亲自去一趟斗隐里,尽征里中壮男子,发放亭上兵器。”

“到盗隐里来见我。”

“唯。”

“亭长。”

张仲侧头,看向身边的步疾,只见他面色纠结,一副有话说,又不知从何说起的样子。

“但说无妨。”

“吾小时候,还不是蜀郡人,而是巴郡人。”

哦,重庆人?

火锅好吃。

张仲思维发散了一下,随后回过神来。

“尽管说便是。”

步疾转头看向众多少男子,轻轻叹了口气。“当时,各里中,总有人卖儿卖女,亭长可知为何?”

“为何?”

“不卖,一家皆死,卖,则一人或死,但全家皆活。”

这就是卖儿女的原因吗?

不过,这与执法无关。

步疾所说,尽管可怜,但却与“我娶不到老婆,我就去拐一个”是一样的道理。

违法就是违法,没有任何理由。

“对了。”张仲正准备走,却又突然转过头,看向里正。“有劳里正,去通知一声里典,监门,随我走一趟。”

“吾等吾等”

“怎么?”张仲嘴角轻轻勾起,伸出手按住里正的肩膀。

“里正是不愿意,还是说”

“不敢?”

“契卷何在?”

束脸上泪痕犹在,她再次抬起头,看向自己的良人,那个这些时日里对她极好,从未有过重话的男子。

但往日间笑容灿烂的脸,此时,却面色灰白,宛如将死。

她沉默了良久,低声说道。“在我良人身上。”

“左右,取来。”

“唯。”

甲士拉起桥的冬衣,桥满脸死寂,就这样跪坐在地,没有丝毫挣扎,任由甲士取出了放在怀中的契卷。

甲士似乎有些同情,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才起身将契卷递给了在堂上的狱橼。

狱橼看了一眼之后,对着束问了一句。“汝所言属实?”

“句句属实。”

贼曹掾转过头,看向面如死灰的桥,微微犹豫了一下,还是询问到。“契卷,可是隐山亭长与你的?”

一阵沉默。

直到甲士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他才反应过来,猛然向前爬动两步,急声道。“是隐山亭长所赠,但”

“吾只问你,是与不是?”

“是。”

贼曹掾不再看他,而是将目光再次投向束。“契卷虽是隐山亭长所赠,但其上内容,可不能证实,此为隐山亭长,贿汝丈夫之拒。”

束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亭长他不愿落人口实,写的乃是证误垦荒,送粮于人,持卷可于隐山亭得粮十石。”

“你,你不是不识字吗?”桥猛然抬头,看向刚刚新婚的妻,他声音沙哑,宛如铁刀摩擦石头。“如何,如何会识得契卷?”

束眼神更黯淡了些,声音也随之变得极低。“我若不识得契卷,不是平白与你一起违法?”

随后,她再次抬起头,向着狱橼陈情。“良人受钱作伪,我担心事败连坐,又不敢当场驳了隐山亭长,是以,到了此时,方敢辩解。”

狱橼不置可否,只淡淡的说了一句。

“这隐山亭长,做事倒是颇为周全。”

束眼睛一亮,跟着狱橼的话接了下去。“亭长既然要以此结案,当然不敢落人口实,但我不敢为从犯,是以,请狱橼明察。”

坐在右侧贼掾下方的狱佐,焕,突然站起身来,对着狱橼行礼之后,才开口说道。

“吾可否问证人一些问题。”

“可。”

焕转过木案,走到束的身前。“汝说,亭长与你此卷,是为了贿汝良人?”

“正是。”

焕接着问出了下一个问题。“汝当时,是见他亲手所写,还是有人代为转交?”

“是见亭长亲手所写。”

“此,汝亲眼所见?”

“亲眼所见。”

“中途,可有经过他人之手?”

“未曾。”

“也就是说,这枚契卷,未曾有丝毫作伪?”

束心中略有不安,但仔细想了想之后,还是肯定的回到到。“是,未曾有分毫作伪。”

焕转过身,看向上方的狱橼。“狱佐问完了。”

狱橼轻轻点了点头,随后看向坐在右侧的李炀。“贼掾,要不要看看此卷?”

“吾便不看了。”李炀看了一眼下方,正在思索自己回答的束,笑着说道。“不过,隐山亭长,昨日间,使人带来另一半契卷。”

“吾知道,还请贼掾与我一观。”

李炀站起身来,自怀中取出另一半契卷,递给身边的甲士。“此,应有之事。”

两枚契卷合在一起,狱橼面无表情的脸难得的笑了笑,随后,对着低下的束询问到。“汝可知另一契卷上,写的是什么?”

束心中的不安越来越浓重,但还是摇了摇头。“不知。”

“不知,就对了。”

“左右。”狱橼脸色一正,大喝一声。“将这作伪证的束,拉下去,严刑拷问。”

114,抽丝剥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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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长,查出来了。”

张仲站在巷道中,看了一眼面如死灰的里正,淡淡的问道。“说。”

“里中并无关中人,但里中,总共缺少小男子小女子,足四十一人。”

“四十一人!!!”张仲心中一惊,他想到了里中会缺少小男子,但没想到,会缺少这么多。

这可是一桩大案呐。

张仲沉默着,看向面前同样沉默的众多黔首,他们的脸上皆刺着字,更有甚者,连鼻子都没有。

从左到右,张仲将这些黔首的脸,仔细打量了一遍。

这些或凶恶,或老实,或狡猾的脸上,此时,表大多一样。

惊慌,不安,恐惧,紧张。

绪的过度的复杂,让他们脸上刺的字,都开始充血。

再将目光向下,张仲看向每个人上所穿的,那破旧又单薄的芦苇冬衣。

穷,是原罪啊!

这样的黔首,借贷当是应有之事,因为,根本活不下去。

犯案刑徒,虽说是恢复了自由,但他们所在的地方并不肥沃,口赋,税款,吃穿用度,都要花钱。

但最关键的还是,他们,特别能生。

这不是个例,在秦国,就张仲所见,像他家那样,只有三个孩子的,已经很少了,像他叔公家那样,只有两个孩子的,更是少之又少。

普遍都是四个以上。

这都是因为没有安全措施的缘故。

意外怀孕已经很惨了,但还有更惨的。

秦律明文规定,生下的孩子,只要不是先天残疾,或者长得稀奇古怪,都不可以杀死或者丢弃。

杀死婴儿的,与擅杀子同罪。

所以,家家户户的孩子都很多,小的时候,要养,养大了,还要娶妻,娶妻之后,还要分家。

缺钱的地方数不胜数。

“一颗贼人头颅,数十人为隶臣,十余家残破……”

张仲想起了那天,市场上,那颗圆滚滚的头颅。

想起了那些被罚为隶臣的亭卒。

那是他第一次见识秦国律法的威严。

而这次,事还要大,两个里,接近三百户人,没有一个人,能置事外。

如此,这一桩案子,还要继续追查下去吗?

……

“民妇无罪民妇无罪啊!”

广都县,束的挣扎辩解还在继续。

“无罪。”狱橼的脸,再次恢复了面无表的样子,他将两枚契卷递给甲士。“拿去给她看看。”

束看向契卷,只一眼,脸色瞬间变得灰白。

那契卷,左卷确实如她所说,但右卷上,却赫然写着。“案疑甚,举者有异,恐反,若反,以此为证。”

“汝可有话说?”

“民妇民妇”束嘴唇动了动,一时想不出理由。

正在堂下的梁,见状不由得脸色一变,高声喊道。“许是那亭长,故意如此。”

“狱堂之上,言语教唆,与互供同罪,重笞。”

但束终归还是听到了梁的言语教唆,她瞬间反应过来,急忙辩解。“民妇,民妇未曾见过亭长另一半契卷,恐是他怕我家良人受贿之后,不敢证实,故意如此。”

正在受刑的梁,听得此言不由得心中一定。

但紧接着,一根木棍带着风声,啪的一声就打在了他的腰部。

在一声声痛呼中,狱佐焕,再次站起来,对着狱橼行礼开口。“吾可否再问案犯梁一些问题。”

狱掾点了点头。“庭上复议,应有之理。”

焕转过,稍微站了一会儿之后,才对着堂下受完刑的梁询问到。“汝言求盗葵,对汝施刑?”

“是。”

“以何物所施?”

“以木板笞我伤处。”

“亭长是否在侧?”

“是。”

“可有出言阻止?”

“未曾。”

“可有一同施刑?”

梁犹豫了一下,好一会儿才缓缓开口。“没有,只是求盗。”

“汝说,隐山亭长,以刑罚治你杀人之罪。”

“你熬住了刑,但他还是定了你的罪,对吗?”

“是。”

“亲口所说?”

梁沉默了瞬间,想了想自己此前的供词,咬了咬牙,愤恨的说道。“亲口所说。”

“汝家贫?”

“是。”

“可点得院灯?”

梁愣了愣,似乎没想到焕会问这个问题,他犹豫了一下,才缓缓说道。“点不得。”

“但点了火堆。”

“汝当时醉酒?”

“是,我那醉酒,清晨才醒。”

“如何回的家?”

“天黑,摸索着回的。”想了想昨夜的回答,梁心中有些不放心,又加了一句。“当时见盗,被吓了一跳,酒醒了些许。”

焕没有理会他的亡羊补牢,而是继续问到。“当时,汝妻扔你一刀,距离几步?”

“七步左右。”

“汝昨夜曾说看见了?”

“是,吾回头时,亲眼所见,距我约七步半。”

焕转过,看向梁的妻。“汝急之下,劈了梁一刀,相隔多远?”

梁的妻愣了一下,还是说道。“七步。”

“劈完之后呢?”

妇人愣了愣,犹豫着说道。“我吓坏了,跑回了房中。”

“昨夜你说,汝夫在院门口?”

“是。”

“堂门距大门几步?”

“三步。”

“汝距堂门四步?”

“是。”

“昨夜间,你说家中点了火堆?”

“是。”

“火堆在正堂靠里?”

“是。”

焕面色不变,看向还有些不知道问这些什么意思的梁。“汝醉酒,以昨夜里正里典所说,汝家宅院,大堂宽十五步,加院三步,靠里的火堆最低距你十步以上。”

“天还未尽黑,汝尚看不清贼人,汝醉酒,背对着她,何以知道她相隔七步?”

“我”

焕不等他回话,接着问道。“且,汝妻以刀扔之,出堂门,过院,至你肩背,当与你正对。”

“火光尽挡,汝,是何以看清的?”

“我”梁怔了怔,突然急声道。“我是事后听我妻所说。”

转过,他再看向梁的妻。“如上,背光之下,汝是何以看清他持棍的?”

“我”妇人结巴了一阵,随后双眼猛然一亮。“我据家中陈设断定的。”

“姑且算你如此。”焕点了点头,接着又问出了一个抠细节的问题。“汝说,汝距堂门四步。”

“据里典所说,汝家房门在正堂之侧。”

“也就是说,你跑动之时,是跑向侧后方,是以……”

“你转时,他当能看清。”

“你确实距离他七步半?”

“这……”妇人心中感觉不妙,但又不得不答。“是。”

“这也是你与他说的?”

妇人脸上有些冷汗,但还是嘴硬的答话到。“是。”

焕转过,对着上方的狱曹抱拳行礼。“狱佐焕,复议完毕。”

“很好。”

“言不直,通供,言语教唆。”

狱掾将手再次往桌上一拍。“左右,上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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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法责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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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多户,加上背后放贷的徙隐里,足足五百多户人。

几乎两千人左右。

这何止是大案,简直可以震惊整个秦国。

破家灭门的亭长,自己当真要做?

但很快,他又坚定了下来,嘴上轻声念出。“若因犯法者众而不罚,必有人众而犯之。”

这个口子,不能开。

不止自己不能,这个国家也不能,开则失去了律法的威严。

必然带来更严重的后果。

沉默了一会儿,张仲才再次开口。“将他们,全抓了。”

“谁敢?”盗隐里的里监门,一个材魁梧的汉子,此时,正手握着一把长长的鱼叉,他脸上全是绝望下带来的凶恶。“敢往前一步,我就刺死你。”

随着他这句话说出来,里中的壮男子,包括那些老弱妇孺,都伸手抓向旁边房屋门口用来烧火做饭的木柴。

更有甚者,还入了屋内,去寻找兵器。

看着下面人等的反应,张仲内心毫无波动,甚至,还有些想笑。“汝等,杀官造反吗?”

“是你bi)我们的。”里监门脸上的绝望更加浓重,他知道他自己的罪行,也知道被抓进去之后,会怎么处理,是以,已经豁出去了。

张仲没有理他,而是看向那些受到其鼓动,而手持棍棒的黔首。“汝等当中,有的不过只是知不报。”

“这只是小罪,不过做上些许时候的城旦,便也好了。”

有人相互对望,似有所动。

张仲趁打铁,一句不听,开启了嘴炮模式。“也有与人强质者,不过罚两甲,便是交不起罚,换为城旦,但亦不过一两年而已。”

“但杀官,就是枭首的罪行。”

“你说得轻松。”里典也躲在人群中以言语鼓动,其他人亦蠢蠢动。“若是为了城旦,我等就累死在城墙上了。”

“杀官而反!”葵猛然向前,大喝一声。“是枭首的罪。”

汝等,想死吗?”

“亡入山中,与蛮人为伍。”里监门大喝一声,随后持着鱼叉向前猛冲。“也比做城旦强。”

“杀!!!”

然而,他冲得最快,回去得也最快。

张仲不过只是轻轻摇了摇头,一个小小助跑后,抬腿就是一脚,正中里监门的膛。

只听得一阵噼里啪啦的骨骼断裂声,这一脚,直将其整个膛都踹炸了,随着其倒飞回去,无数残碎骨骼带着血沫块,糊了边的青壮们一脸。

这些不过小偷小摸犯罪的青壮,哪经得住这阵仗,顿时就是一惊,随后停下脚步,面面相觑。

张仲后的求盗,亭卒,本来已尽皆拔剑,就要冲杀上去,但此时,却面色难看,想吐吐不出来。

张仲却丝毫不为所动,自从他在山间和花蛮白荼那一战中,踩碎了一个甲士的膛之后。

他就知道,以后,他踩炸别人口的时候,还多着呢。

“汝等,此时悔悟,吾便不治汝等犯官之罪。”

有人似乎心有犹豫,但还不等他放下武器,人群中就有人再次出声。“破家灭门的亭长,不顾吾等死活的狱橼。”

“汝等还信吗?”

人群再次汹涌。

“他们就五个人。”

“杀了他们。”里正的声音再次在人群中响起,随着前面两个壮汉率先动手,其他人亦双目一红,再次冲杀上来。

张仲叹了一口气,不再做思想工作,只一手将盾举起,另一只手随手抓住一个汉子的胳膊,将之一挥。

只听得一阵骨骼破碎的声音,随后,是一声凄厉的惨叫。

数名青壮,被张仲以做的武器砸倒在地。

而那来被张仲抓住的汉子,更是在地上大声哀嚎。

他的脊椎,被反作用力生生砸断了。

并且,还在张仲手上,留下了一根被扯下来的胳膊。

随手将手中断掉的胳膊扔掉。

张仲将盾放在前,合一撞。

又是一阵噼里啪啦的骨骼脆响,和无数的惨叫声。

头顶一痛,有一根棍子敲在了他的头上,力道并不甚大。

张仲双目一瞪,那持棍的小男子,发出一声惊惧的叫声,将棍子一丢,砰的一声跪倒在地。

张仲也不管他,就要继续向前。

却听得铛的一声,他低头一看,口是一把伐木用的斧头,那斧头正中青铜甲胄。

若是我不穿青铜甲的话?

“亭长,攻击官员之人,即时杀之,无罪啊!”

……

一声声凄厉的哀嚎在庭外响起,桥似乎想到了什么,死灰般的脸突然有了些颜色。

他膝行两步,对着狱掾慌忙说道。“狱掾……”

“桥或知吾妻因何作伪。”

“哦?”狱掾倒是没想到这个男子还能有别的线索,不由得探了探。“从实说来。”

“求狱掾先暂停刑罚,束……”桥咬了咬牙,还是忍不下心,求到。“束子弱,受不住刑……”

狱掾沉默了一下,转过头对着边的甲士说道。“让对束行刑的人,轻些。”

“唯。”

桥听见狱掾的话,脸色平静了些,他仔细想了想,才从头开始讲起。

“那时,我与束刚刚执柯,还未曾成婚,他父母曾言,要为她兄长说一门亲事。”

“家中贫苦,希望我家能帮衬着些。”

“家中二老东凑西凑,得了千钱,皆与了她家。”

“但数前,她父母又来找她,说家中无钱,打算借贷。”

“借贷?”狱掾打断了桥。并询问了一句。“是去的乡舍?”

桥摇了摇头。“听妻回来与我商量,说是找关中人借的。”

“就是去岁,自关中迁过来的那些人。”

“他们,在隐山亭,做借贷事宜已有不断时,亭上黔首皆有耳闻。”

“关中人。”狱掾沉默了一下,侧头看向旁边的另一名狱佐。

对视之间,都能看到对方眼中的惊讶。

“她父母,与关中人强质了?”

桥摇了摇头。“双方强质与否,我并不清楚。”

“但我妻,平里十分胆小,见虫鼠都十分害怕。”

他停顿了一下,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若非因父母之故,必不敢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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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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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仲侧头,才发现步疾与几名亭卒已经冲了上来。

他们并排在一起,拦住了过道的同时,也为张仲挡下了攻来的木棍。

见得亭卒到来,张仲亦不再留手,将斧头往前一拽,趁持斧男子形不稳之际,一把握住了他的脖颈。

“饶命…饶命。”被抓住之后,男子终于冷静了下来,他伸手掰动张仲手指的同时,口中开始不断求饶。

别人都是拿木棍,你为什么要拿斧头?

张仲摇了摇头,手上一紧,咔嚓一声,捏断了他的脖子。

汉子荷荷了两声,双手一垂,死了个通透。

张仲也难得丢弃尸体,随手将其当做盾牌,往前一推。

随后他将盾牌换到右手,或挡或拍,拳脚亦不停歇。

很快,就将直面他的黔首,尽数击倒在地。

巷道并不甚宽,后面的黔首,见到前面的惨状,顿时一窒。

眼见人群有停歇下来的趋势,里正再次在人群中进行怂恿。“动手已经是死罪,谁也跑不掉。”

似乎是怕张仲辩解,他没有多说,紧接着喊到。

“他力竭了。”

“杀了他。”

“我等数百人,杀了他。”

不等人群再次冲杀上来,张仲便将手中盾牌往路边一扔,随着呼啸的风声,位于旁边房屋门口的大树应声而倒。

砰!

褪尽了树叶,合抱粗细的大树倒在地上,砸翻了旁边的围墙,将人群与亭卒们,完全分割开来。

“吾张仲。”张仲不等人群跃过大树,便拔出腰间长剑,一剑斩断了大树的树梢。

随后,他伸出两只大手,抱住了粗糙的树干,将其奋力一舞。“数十人敌。”

人群四散开来的同时,响起了房屋被击毁的声音。

“尔等,再有上前一步者,死!!!”

红了眼睛的黔首们,终于冷静了下来。

他们急忙后退,眼神中带着惊惧和惶恐。

退得远了些,他们才再次望向那怀抱大树,将其当做兵器的甲士。

“若非汝等,罪不至死。”张仲将大树立起,一只手抱住,缓缓开口。“刚刚,砸的,就不是屋子,而是人群。”

眼见没人再敢开口,张仲平息了一下过快的心跳,接着说了下去。“吾本可,以袭官之罪,尽杀尔等。”

“然则不杀,是因为汝等受人挑唆,本并无太多过错。”

“汝等忘了当初吗?”

“是谁破家灭门,将汝等尽数罚为刑徒?”

“城旦的苦,二三子还受得不够吗?”

里正的声音仍旧在不断响起,声嘶力竭,极尽紧张惶恐之势。

但道中黔首,却再无一人胆敢冲上来。

不过,他们也没有散去,手中的兵器也依旧紧握。

就这般站在道上,面面相觑。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张仲心中大定,随后,他推开了步疾拉他的手,将长剑还鞘,单手放在剑柄之上,一步步走向人群。

随着他的走动,人群开始缓缓退步,直面张仲的壮男子,更是吞了吞唾沫,将手中的兵器不断握紧。

很快,张仲走到了他的面前。

男子量颇高,足有七尺六七寸的样子,比张仲还要高出半个头。

但此时,四目相对之下,男子看张仲的眼神,却仿佛见到了食人猛兽一样。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脸上的汗水越来越多,握在手中的木棍也开始打滑。

张仲双目一瞪,大喝一声。“还不让开?”

哐!

木棍掉在地上,男子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脚脚软了。”

当束再次被拖入庭上时,她以前纤细的五指,已然破裂,并渗出了大量的鲜血,上,和嘴角,亦全是受责之后留下的血迹。

桥眼眶一红,挪动了一下躯,就要迎上去问问。

但很快,他又停住了,只蠕动了几下嘴唇,但最终,却什么也没说。

狱橼将一切看在眼里,心中微微叹了口气,但面上表不变,只淡淡的问道。“可有想要说的?”

束缓缓抬头,她平里,那张明媚姣好的脸,此时苍白异常,更遍布泪痕无数。

这让不远处的桥,再也忍不住眼眶中的泪水,他哽咽着,说出了刚刚未曾说出口的话。

“束,你就招了吧!”

束以肘拄地,好一会儿才直起子,她tiǎn)了tiǎn)唇,一股铁锈的味道渗入口腔。“民妇,民妇”

狱橼本当等她说完,再决定要不要再次施刑,但此时,他看着堂下的夫妻,却心中一软,不由得加了一句。

“汝作伪之事,已经断下,若不想再次受刑,开口之前,定要想好。”

桥眼中心痛和焦急更浓,他急忙膝行几步,到了束的前。

犹豫了好一会儿,他最终伸出手,轻轻的放在了她的肩上,在束回过头时,桥嘴唇颤抖,挤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我方才问过啦。”

“我若是不追究你诬告的过错,作伪证不过髡为城旦,交两甲的罚款,是可以赎去的。”

“我去找父母帮忙,再去乡舍找三老借贷一些,当能凑齐。”

“后”桥擦了擦脸上的泪水,再次笑了笑。“后,我便不呆在家中了,去县上做力夫,听甲士说,能有十五钱一天。”

“一年半载,也就还上了。”

束怔怔的看着自己的良人,愣愣的听着他的讲述,好一会儿,才伸出手摸向那张熟悉的脸。“你怪我吗?”

桥摇了摇头,同时伸手握住了那只纤细的手腕。“不怪你。”

束扑入了桥的怀中,开始嚎啕大哭。

“狱橼。”有甲士动了动,小声的叫了一下审案的狱橼,似乎想要做些什么。

“让他们夫妇”狱掾沉默了一下,挥了挥手。“抱一会儿吧!”

“唯。”甲士退后,站回了原位,和狱橼,狱佐,以及两旁站立的众多甲士一样,只目不转睛的盯着,防止突发变故,但再未曾出声。

良久,束才从桥的肩上直起子,她转过,不断向前膝行,声音带着哭腔,对着堂上的狱橼喊到。“民妇,民妇”

“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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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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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脚,也软了吗?”

跪在地上的老人躯颤抖,好一会儿才勉强出声。“是是是软了。”

张仲就这般看着老者,直看得他脸色苍白,汗水湿透发髻。

这人,正是盗隐里的里正,于人群中不断蛊惑的罪魁祸首。

想到这老人此前所做的事,张仲也懒得再说话,只一手抓住他头上的发髻,转一拽。

如同拖死狗一样,将这百余斤的老人拖拽着,朝亭卒走了过去。

巷道间的人群,那些手持着木棍壮年,却丝毫不敢动弹,只以目光注视着张仲,看着他将自己的里正拖拽着,走出人群。

“亭长,你们没事吧。”刚刚走到亭卒的边,张仲还没有将里正放下,就听见一声大喊。

是葵破锣也似的大嗓门。

随着亭卒们如释重负的低语,同时安下的,还有张仲的心。

尽管他被围堵之时,奋力鏖战,并摆出了一副,视这数百黔首如无物的样子。

但其实,他只是“看似稳如老狗。”内心之中,慌得一批。

没错,他是可以用“贼杀官”的罪名,将这些黔首一个不剩,全杀了。

并且,不会受到丝毫的惩罚。

但这虽然是合乎律法的,也是执法者理论上应该做的。

却仅仅只是理论,在秦国,并没有人真的愿意这么去做,就连高高在上的大秦帝国之主……

秦王嬴政,也是一样。

他在去岁被人围攻蕲年宫,那是造反,袭杀帝国之主的罪名,若真要细纠,从者尽杀其三族也不为过。

就像后世明太祖,杀蓝玉一样,牵连一万五千余人,尽数人头落地,于律法而言,这也不算违反。

但他没有,他只是将围攻的从属士卒,判了个从反的罪名,罚了个“徙千里”的刑,将之丢到蜀郡偏远之地,眼不见心不烦而已。

是以,秦国确实是没有法不责众这种说法,但对于只是从犯的人,却又并不以重罪论。

帝国之主尚且如此。

张仲一介亭长,于理不可。

更何况,这些人同样有家有室,都是有血有的秦人,非战场之上,张仲又如何狠得下心,将这数百人尽数杀死?

“说灭你全家,就不会留下一只壁虎。”

这样的事,张仲是真心做不到。

红旗下成长起来的,只要不是有反社会心态的,恐怕,也没有人能做得到。

葵的声音响起不久,百余青壮就手持兵器从丘陵处奔跑出来。

他们的兵器不甚齐整,有持着秦军制式兵器的,也有带着伐木斧头的。

更有甚者,手上拿着的,竟然是菜刀。

因为长时间的奔跑,他们脸上全是汗水,浸透了发髻和胡须。

更因为穿着的差异,看起来,就像是一群乌合之众。

但他们的脸色,却极其严肃,慨然。

宛如即将步入战场的士兵。

很快,百余人就走到了张仲的前。

他们躬下拜,并大声呼喊,声震云霄。

“愿为亭长前驱,诛杀暴民。”

随着呼喝声起,盗隐里一百多户人家,无论男女老幼,皆丢下了手中的兵器。

他们匍匐在地,跪成了一大片。

“吾等,乞饶……”

“那是十之前了。”束强忍着手上的疼痛,紧紧抓住跟过来的桥,一点也舍不得放开。“我父母来找我要钱。”

“说兄长想要执柯成婚,须得,须得有间的好的房子。”

“问我家中,有没有余钱。”

束侧头看了一眼边的良人,将另一只手也放在了他的手中。“我与良人商量,良人将买家具的钱与了我。”

“然后,自己去伐木,打算请人做工。”

“这样……”束看了一眼边的桥,眼眶又是一红。“这样,就能少花很多钱,只是家具不好看罢了。”

听到这里,桥亦低声说道。“不好看也没什么要紧,不妨事的,不妨事的。”

这本无关于案,但高据上方的狱橼,和左右旁听的贼掾和狱佐,皆并没有出声打断,甚至,还听得很是认真。

“就在七天前,良人伐木完毕,准备去请人来做些家具。”束声音很轻,似乎在回忆,声音中,却带着些担忧。“但却直到傍晚都未曾归来。”

“我放心不下,怕他遇到危险,便出去寻他。”

“我呼喊了一阵,他便惶恐的从树上跳了下来。”

“我也因此,知道了梁的事。”

随着事进入正题,堂上的狱橼不由得正了脸色,左右的狱佐,也将手中的笔紧紧握住,时刻打算做下记录。

“我与良人商议之后,就打算报官。”

“但亭上,当时并无亭长,乡上的路我们也不熟悉,出门也需要监门的证实。”

“是故,难以成行。”

狱掾手指扣了扣桌面,似乎心有所动,但他只是以笔在竹简上写了几笔,并没有出言打断。

“而我,那也发现了梁家中的小男子不见了。”

“是以,有些怀疑,其是擅杀子嗣。”

说到这里,束却停了下来,堂上的官吏们也不催促,只静静的等着。

良久,束才再次开口。

“但第二,良人出去垦地,我却遇到了梁,他带着我的父母一起来的。”

说完这句话的束,tiǎn)了tiǎn)干涩的嘴唇,脸上的神略有些惊慌,但还是接着说了下去。

“他的手中,还携带着借贷的契卷,说有要事,要找我商议。”

“我与他并无交集,除了当我良人所见之事。”

束的呼吸变得急促,声音中带着浓浓的恐惧。

一旁的桥,也伸出手拍了拍她的背部。

“我心下惶恐,又怕被其发现端倪,且父母在远处看着我们,是以,不敢拒绝。”

“他告诉我,他手中的契卷,是我父母找他借的钱。”

“足足三千。”

束将手再次握紧了些,似乎边的人,可以让她安心。

“他还告诉我。”

“他埋葬小男子的事,是故意让我家良人看见的。”

“我良人在树上睡觉,他于树下等待。”

“直到……”

“挖坑将其吵醒。”

今天差点赶不及,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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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伪证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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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长当真是勇武绝人,那么大,那么大的树……”步疾比了一个超级环抱的姿势,口中啧啧有声。“嘿呀!!!”

“你们是不知道,当时,盗隐里几百号人,全都吓傻了。”

步疾站在人群前方,手上连比带划,激动的说道。“亭长就吼了一声,敢有上前一步者,死。”

“几百号人呐。”

“没有一个人刚上前一步。”

众人皆惊呼出声,言语中很是抱怨自己不在现场,没有见识到张仲的威风。

就连张仲的求盗,葵,也是一样。

得,真养了一群脑残粉了。

不过也好。

“把他们绑起来。”

“唯。”

随着张仲令下,斗隐里百多青壮散开,开始动手,将盗隐里的人尽数绑起来。

几百号人,没有一个人动手反抗,全部低垂着头,老老实实的让斗隐里的青壮将他们绑好,并以一根绳子连接起来。

“不要抓我父亲,不要抓我父亲。”

“我求求你们了。”

“不要抓他…”

有孩童的哭声在不远处响起,张仲没有抬头,只将手中捆里正的绳子,拉得更紧了些。

其实,类似这样的哭声,在这不到半个时辰,已经响起了很多次。

大到十三四岁,即将成年的少男少女。

小到两三岁,牙牙学语的孩童。

无不如此。

张仲的心,也从一开始的不忍,变成了现在的麻木。

他很清楚,只要他还在在秦国,只要他还没有脱下这一甲胄,这样的事,永远都不会断。

更不会少。

此时,不过只是捉拿,再往后,就须得杀人。

杀掉老人的儿子,女子的丈夫,孩子的父亲,再用他的首级,染红自己头上的冠带。

律法无,战争无。

张仲改变不了世界,就只能改变自己。

让他自己,去适应这个时代。

葵呼喝青壮们将绑住的人群聚集起来,随后过来请示张仲。“亭长。”

“说。”

“我们现在怎么办?”

现在,张仲脑海中念头一动,浮现出一个想法。

那想法带着沈某人与众不同的声线,在他脑海中响起。“摊牌了。”

摇了摇头,将脑海中奇怪的声音甩开,张仲将里正提起,朝着旁边还剩下唯一一间的房屋走去。

“当然是,先问问这个盗隐里的里正。”

“到底…”

“哪儿来的胆子杀官造反?”

……

不是受人买通。

而是一开始,就有预谋的诬陷?

狱掾与贼掾对视一眼,皆看到了对方眼中的震惊。

这样的案子,他们为官生涯中,并不是没有见过,但他们奇怪的是,为何要针对隐山亭。

上一任亭长,因为为官不直,被处罚,就已经让县上有所疑虑。

但也只是疑虑,而这次的亭长,不过刚刚上任,就以杀人案来诬陷。

这是生怕张仲不死吗?

但何至于此?

束还在继续讲述。“我心中恐惧,本以为他要杀我灭口。”

“但没想到,他竟然让我奉劝良人,去告他。”

“并且,他还告知于我,新的隐山亭长,已经上任了。”

砰!

两名甲士走了进来,仿佛扔破布一般,在堂上丢下了一个人。

正是之前还以言语教唆束作伪证的梁。

束看了一眼对方上受刑的痕迹,躯不自觉一抖,急忙说道。“但他却以契卷威胁于我。”

“言到,我若不从,便要将我父母拉去受城旦的刑。”

梁直起子,大声喊到。“这是假话,我从未威胁过她。”

“非问而言,咆哮律堂,笞之。”

甲士面无表的将其按倒在地,手持木板,狠狠打下。

随着一声声哀嚎,束的声音再次响起。“更言到,我良人若是不告,他便要使人杀了我们,以此灭口。”

桥这才知道自己妻子作伪证,差点将他送进监狱的始末,不由得恨恨的望了一眼里监门。

“我十分恐惧,跪在地上求他不要如此。”

“但没想到,他话锋一转,给了我一个解决的办法。”

狱掾再次将目光投向堂下的束,轻声问道。“是何办法?”

“他说,让我不要告知良人。”梁受笞说不话来,只以眼神狠狠的盯着束,那眼神十分凶恶,仿佛要将她吃掉一般。

束被他看得有些害怕,略微停顿了一下,才小心翼翼的说道。“狱橼可否将梁带下去,民妇,有些害怕。”

“可。”

“束,你全家,皆不得好死”梁脸上全是绝望之下带来的狠厉,他声音极轻,仿佛来自恶鬼的呢喃。“不得好死!!!”

说完之后,他突然哈哈大笑。“查吧,查吧!”

“本来,不过只是死隐山亭长一个而已。”

“你们若要查,那就查吧,哈哈哈哈~”

“只要你们敢查,有一个算一个,没人能活下来,皆不得好死!!!”

狱橼没有将这话当做胡言乱语,而是将手往案上一拍,大声喝到。“汝,从实道来,可少受些重刑。”

梁却并不回答,只是在口中不断喊着,不得好死,皆不得好死。

喊了一小会儿,却不再喊了。

坐在几旁的狱验脸色一变,走下堂去,伸手拉开他的眼睑,仔细观察了一阵之后,突然叹了一口气。

“不用审他了,这案犯,已经疯了。

“如何疯的?”

狱验一边掰开梁的嘴巴,一边回答到。“稍待些时候,我查验一番。”

“东西拿来。”

侍立在狱掾边的甲士,转走向屏风背后。

很快,就抱着一个箱子走到了狱验的边。

一刻钟后,狱验将手中的工具放进箱子,摇了摇头。“查不出来。”

“但据我揣测,恐是服用过异毒,具体什么毒还不知道,但功效……”

狱验再次检查了一下,仍旧毫无所得。

“平无事,受刑过重,血液运行过快,则疯。”

说完之后,狱验犹豫了一下,又接着说道。“也有可能,是他承刑不过,因此,疯了。”

束脸上恐惧之色更浓,手上一紧,将桥的手捏的更重了些。

看着束表的变化,狱掾心中一惊,急忙出声。

“汝也受过此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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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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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脸色苍白,目光不断在梁的上打量,越看越恐惧。

几乎就说不出话来。

桥将她的双手紧握,轻声说道。“有狱验在,当会有办法的。”

“是,那间他曾与我一株草药。看着我将其吞下。”

狱验急忙探出手,抓住束的手腕,探寻一阵之后。“没有异常。”

“许是此毒稀有,我确实查不出来。”

狱掾心中有些后怕,若是当时,他未曾同这对夫妻。

此时,堂上便疯了两人了。

站在角落的盐也是心中一惊,他想起了之前在亭上,这里监门一句话不说,却又摆出一副害怕受刑的样子。

恐怕当时,就想让自己的兄长施刑,让他发疯,将这个诬陷的案子,做成真正的死案。

如果狱曹没有发现疑点,张仲和隐山亭的求盗葵,以及他自己,都要落罪。

并且,还不会轻。

若是狱掾审问出案件的疑点,怀疑束做伪证,那也没关系。

因为,他必然会施刑。

皆是,再疯一个。

只要梁的妻乞鞠,满堂上下,诸位官员,一个都脱不了干系。

很明显,狱掾也想到了这一点,他对着边的甲士耳语了几句。

之后,才再次转过,正对着束。“继续说下去。”

束平息了一下自己的绪,才接着开口。“等到良人告他时,我便在狱曹翻供。”

“治隐山亭长为官不直,屈打成招之罪。”

“诬告可是犯法的事。”狱掾想了想,问出了一个疑点。“汝识得字,当有所了解才是。”

“起初,我也是这般回答他的。”

束仔细回想了一下,将当时发生的事详细描述了出来。

“他却笑着告诉我,说我良人不过只是作伪证。”

“隐山亭长或许死罪难逃,他却至多就罚两甲,届时,他可以借钱与我,让我赎他出来。”

“万无一失。”

“所以”狱橼知晓了作伪的始末,心中其他的疑惑虽然多,却也只是点了点头。

“你答应了。”

“是,我答应了。”

“他可曾说过,为何要诬陷隐山亭长?”

束摇了摇头。“未曾说过。”

狱掾想到了张仲曾想到的问题。“他家少男子,去了哪里,汝知道吗?”

“梁是监门,他家人要出去,没有人能知道去了哪里。”

……

“不要打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扑倒在了里正的上,用小的躯,挡住葵挥下的木板。

她抬起头,满脸的泪水,对着葵低声哀求。

“求盗,求你不要打了。”

“你再打,我公就死了。”

葵手上一僵,侧看向跪坐在木几前方,正在泡茶的张仲。“亭长”

“拉开她。”

“唯。”

“来人。”葵高喊一声,随着两名青壮走进来,他低声喝到。“拉开她。”

“不要,不要”小女孩一阵挣扎,双手死死抱住里正的胳膊。“不要打了”

亭卒们有些不忍心,就这样僵着手,看向张仲。

“你若拒不交代。”张仲端起手中的茶碗喝了一口,随后,才侧头看向受到笞刑,满鲜血的里正。“汝家年幼孩童,便要被罚为隶臣了。”

“于我而言,案子到此时,已是大功一件。”张仲站起,将手中的茶饮了一口,淡淡的说道。“后续能不能查清楚,并无太多影响。”

“但她不同。”张仲将陶碗放下,蹲下,看向被抓住双手的小女孩。“汝家幼女,年不过八岁,无人教导,识不得字。”

“为女孩,没有勇力,得不到首级。”

“这辈子,也别想摆脱奴籍了。”

“你若从实交代,我便以自报官论,她当可摆脱此罪。”

里正仍旧不说话,只低声呻吟。

张仲也不理会他,只将小女孩的脸用手捏住,细细打量了一番。

“小孩子生得标志,与人为奴,恐怕委屈不小。”

“汝便这般忍心?”

里正仍旧不说话,似乎这样的事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

“这女孩的父母呢?”张仲转过头,看向边的葵。

葵犹豫了一下,低下头靠近张仲的耳朵,轻声说道。“她父亲兄长,皆被亭长杀了。”

张仲:

算了,算了,难得想演个反派,还演不好,我还有什么用?

砰,一声巨响,张仲回头,看见柴这个大高个正捂着额头蹲在地上。

“怎么了?”

“撞到头了。”

“”

“汝这般急着跑过来,可是亡隐里里正,有什么交代?”

“是,他说少男少女,确实被掠卖了。”

张仲看了一眼还在呻吟的盗隐里里正。

“卖去了哪里?”

“不知道。”

张仲一把拉起还在捂着头的柴,将其带出门,小声问道。“那些黔首呢,有什么话说?”

“都与他们描述过小男子的长相,却没有一个人认识。”

说完以后,柴犹豫了一下,再次开口。“不过”

“不过什么?”

“有人交代,说质押的小男子小女子,都是关中人骑马亲自来带走的。”

关中人。

买卖人口的利润到底有多大,才会让这些不缺钱的人,做出这样的事?

不等张仲问话,柴便再次说出了一个消息。

“还有……”

“还有什么?”

“他们说以前,山中时有外来人。”

“其中,很有些被关中人捕捉的,可能也被掠卖了。”

“以至于最近一月,再难见到。”

张仲想起之前在徙隐里的见闻,偌大的里,他被里监门带着走了近半,但却并没有见到过太多的少男少女。“知道带去哪里了吗?”

“不知道,他们从未去过徙隐里做活,说,或许亡隐里的青壮知道。”

“他们常去做活。”

“亡隐里。”张仲想了想,询问到。“亡隐里带来那些少男子知道吗?”

“知道一些,说可能,可能与蛮人有关。”

“找二十人,将他们带往斗隐里,让黔首看管。”

“其余人等,随我前往徙隐里。”张仲直起,抓起放在几上的盾牌。“去见识见识,这些背后主使的关中人”

“到底,有什么能耐。”

“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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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一张大网

“等等。”张仲伸手,拦住了正准备去安排人手的柴。

“亭长,怎么了?”

“你亲自带人,就留在此地看顾。”张仲环顾了一遍被捆绑起来的黔首。“若有人前来,不论做什么,全捉了。”

“亭长是担心有人来查探消息?”

“不仅仅如此,我还担心。”张仲虽然没有学过兵法,但闪电战,自然要保证隐秘性。“带着这些人走,会被其他里中的黔首见到,向徙隐里通风报信。”

“亡隐里呢?”

“我自有安排。”

“唯。”

行进的路上,张仲让铮带人去了亡隐里,自己和葵带着剩下的青壮朝着徙隐里走去。

路途中无甚大事,张仲便想起了当初在山下,那个为他指路的老人,和在老人之前,不敢带路的其他黔首。

他们如避蛇蝎的样子,如今也有了解释。

并且,那个死去的少男子的来源,也有了别的线索。

他可能是附近其他亭误入这里的人。

至于为何被杀,却要看县上狱掾,能不能审问出来。

可惜,当初梁那般怕刑讯,若非证据不足,且律法有所规定,定要让他好好吃些苦头。

就像之前已经断定杀官罪的盗隐里里正一样,敲他个浑身是血。

张仲心中有些可惜,但很快就不再去想梁,而是想起了此前黔首们的招供。

掠卖和蛮人有关。

是将这些少男女,卖给了蛮人吗?

张仲顿时想起了他在路上,所干掉的那几个。

这些蛮人穷得叮当响,连三枚半两,一顶斗笠都要抢劫。

还是七个人平分。

都穷成了这幅鬼样子了。

真的有钱买这些少男少女吗?

等等……

蛮人,蛮人……到底哪里不对?

猛然,张仲想起了那一条条,在奔跑当中左摇右晃的尾巴。

那是山狼皮毛。

“葵。”张仲停下脚步,侧身询问身边的求盗。“山狼皮毛价值几何?”

葵微微一怔,随后反应过来。“若是打理得好,可值千钱。”

“若像上次所捕蛮人那般的成色,只值五百不到。”

差不多了,当初张仲得到的赏金太多,以至于有所忽略。

此时算起来,却差不多这个数,

蛮人路劫行人,知道推卸责任,苔,木,铮,山狼皮毛……

想到这里,张仲心中突然一动,随后豁然开朗。

那些蛮人,恐怕不是纯粹的路盗。

而是为了,杀人灭口。

毕竟,以他们身上所穿的山狼皮毛,每一卷,哪怕打理很差,也可值数百钱。

不至于为了一个,浑身上下只有三枚半两的穷比,铤而走险。

并且,在张仲未曾发现铮留下的竹片之前,苔的父亲,木,恐怕是唯一一个,有可能再告他们,将案件重启的人。

并且,他去的路,是县上。

如此一来……

木遇路盗而死,铮被构陷,借贷强质,掠卖少男少女。

这四个看似不同的案件,此时已经联系在了一起。

每一件案子之中的线索,都彼此交织,环环相扣。

最终,形成了一张大网。

张仲心中暗道侥幸,若非他先一步发现了铮留下来的竹片,并且,玩了一出声东击西的骚操作。

打了徙隐里一个措手不及的话。

此时,恐怕难以查出这些东西。

但小男子被杀案,又该有什么蹊跷?

在将四个案子联系在一起之后,张仲并不觉得,小男子被杀案,会是一个单独的案件。

此时没有联系起来,应该只是自己,没有找到将其联系在一起的线索而已。

至于线索何在?

张仲心中也有了一个新的想法。

不过,当务之急,是那几个被拉去做苦力的蛮人。

以之前捕蛮令来看,这些蛮人的最终目的地,恐怕是位于关中的郑国渠。

再过几日,就难以追回了。

“步疾。”

“亭长有何吩咐?”

张仲拔出长剑,就地取材,削了一块木板,并以小刀刻上了字。“劳你再去一趟广都县城,务必将此物,亲手交给贼掾。”

步疾这才松开了捂住的眼睛,接过木板,以细麻绳绑好,郑重的说道。“步疾定亲手交给贼掾。”

“若有失,请斩吾头。”

张仲:……

我看起来那么凶残吗?

“不必如此,且去吧!”

……

“这毒,我生平未见,恐治不好。”

狱验看着面前夫妻,瞬间变得毫无血色的脸,沉默了几秒之后,再次开口。“却也不用太过于担心,只要不受到重刑拷打,应该也不会有事。”

“只是……”

桥咬了咬牙,伸手捂住束的耳朵。“狱验但说无妨。”

“只是今后,汝二人,恐生不得孩子。”

“不然,她怕是会疼疯过去。”

桥沉默了许久,才缓缓松开捂住束的手,见她脸上疑惑,便笑着说道。“狱验说,虽治不好,不受拷打,也不会有事。”

“只是毒已深,怕以后带给孩子。”

“我们就不要生了。”

束楞楞的看着他,好一会儿才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那家中父母怎么办?”

“我还有弟,没事的。”

眼见二人说完,狱掾才将手中的鞠拿起。“虽有缘由,但律法无情,束,且听好,吾要读鞠了。”

束看了一眼身边的桥,突然以手臂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展颜一笑。

“束已做好准备,请狱掾读鞠。”

“军隐里黔首束,与人做伪,构陷隐山亭长,念其为人所使,且有悔过之心,罚赎髡为城旦舂。”

桥仔细听完之后,才上前询问。“吾可以替代吗?”

“不可。”

“那……那可不可以等等,我去借钱来赎?”

狱掾看着堂下的桥,好一会儿才笑着摇了摇头。

他侧过身,看向左右的狱验,狱佐,及贼掾李炀。“诸位,不如我等凑些?”

李炀轻笑,点了点头。“自然可以。”

其他人亦笑着应是。

唯独年轻的狱佐焕,愣了好一会儿,才将自己的前辈,那个堂上的老狱掾仔细打量了一遍。

良久,他才开口。“可。”

在桥千恩万谢的磕头中,焕怔怔出神,猛然间,他似乎想到了什么。

突然说道。

“要记得还。”

121,关中骑卒

“这不是我家失踪的小男子。”一个体态丰盈的妇人,仔细打量了一下死者,才拍了拍胸口。“还好还好,吓死我了。”

“看完了还不退下。”甲士的目光在不断抖动的地方多看了两眼,随后低喝一声。“挡在这里,是想受罚吗?”

妇人赶紧让开。

“这这也不是我家的小男子。”

甲士看了一眼已经全部退下的黔首,转身进了大堂。“狱橼,县上于贼曹有报失踪男子者,共三人,已尽数查看完毕。”

“皆不是。”

“各乡亭,可有来人?”昨日夜间审问证词完毕,狱橼便与贼掾商议,清查了各乡亭的失踪人口。

并使邮人发行文,调其父母过来验尸。

“道路偏远难行,暂未有人到来。”

蜀郡啊,狱橼在心中叹了口气,要是在他以前任职的关中,一个晚上再加半个白天,百多里也走完了。“梁的妻,可有交代其子去了哪里?”

“未曾,受刑不过,晕了。”

狱橼想了想,目光扫动间,看见了那几个畏畏缩缩,站在角落的男子。

正是梁的妻弟和亡隐里前来作证的黔首。

狱橼略一转念,想起了去岁的案子,那些作证的人,正是来自于亡隐里,和关中人所在的徙隐里。

尽管心中有了其他的想法,但狱橼的面上却不动声色,先与甲士耳语了几句,才淡淡的开口。

“将这几个作伪证的黔首,拉下去,重刑拷打。”

“吾等皆是被梁所逼,方才作伪啊!”

几个男子一股脑跪在地上,不断磕头求饶。“非是本意!”

“请狱橼明察。”

甲士站住身,转身望向狱橼。

“此前有言不实,多次说谎,拉下去,先以重刑拷之,再问。”

甲士不再犹豫,带着同袍将几名作伪证的黔首架着,向着堂外走去。

随着哀嚎痛呼之声响起,狱验沉吟了一下,想到了狱橼的用意,轻声说道。“那毒药恐怕难寻,这几人无关紧要,当未受此毒。”

狱橼并未答话,只轻轻的揉了揉眉心,显得有些头疼的样子,随后,他看向不远处的贼曹掾。“炀君不妨使些人,去隐山亭一趟。”

“案犯曾多次言到,里中黔首皆可为证。”狱橼将手中的竹简再次看了一会儿。“吾怀疑此案牵涉甚广,恐要将亡隐里全抓了。”

“隐山亭长,手下无人,恐制不住他们。”

“昨日夜间,我便使彭百将带人去了。”李炀伸手捋了一把胡子,笑着说道。“如今,恐怕已经到了山上。”

“贼掾做事,当真细致。”

“过奖过奖,狱橼才是广都支柱啊。”

一顿商业互吹之后,两人哈哈大笑。

直看得焕脸色尴尬,出言打断。“亡隐里的女子,苔,所说的供词中,有言其父曾察觉里中少男少女为人掠卖。”

“或能以这几人,进行审问。”

“正欲如此。”

这边,张仲才刚刚赶到徙隐里附近的丘陵,就于一片低坡之上,听见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这地方,马?

“竖矛。”不等张仲喊出声,在山路上走得较快的葵,就已经先一步做出了决定。

“持盾。”

“挽弓。”

张仲连忙从后方奔跑到人群前方,只见得一队披甲携弓的骑士,和两具木制的战车,正高据山坡顶端,与斗隐里的青壮相互对峙。

骑士并不多,只有二十人不到,但却个个魁梧雄壮。

其气势,更是远远超过了这上百青壮。

他们哪儿来的甲胄,弓箭,和铜戈?

张仲微微眯眼,目光在磨得铮亮的铜戈上停留了一会儿。“汝等,披甲执兵,欲再次造反吗?”

眼见骑士沉默以对,张仲再次开口。“大王仁慈,去岁未曾治汝等死罪,汝等不感恩戴德,反而再犯律法。”

“作乱之后,受国之恩,不心生悔意,还要犯下其他的罪责吗?”

“此言有理。”位于最前方的骑士开口了,张仲这才发现,他是自己很熟悉的里监门,广。

“然”广此时正骑在一匹健硕的黑马身上,兜胄遮住了他的面容,让张仲看不清他的脸色。“亭长若不留活路,那吾等,也只能奋死一搏。”

话是这么说,但你车骑都来了,人却在这里和我放嘴炮?“汝等既不动手,必是有话想说。”

“但说无妨。”

广沉吟了一下,开口说道。“人多耳众,亭长可否近前一叙。”

张仲踏前一步,在对方惊讶的眼神中,坚定的说道。“不可。”

我脑子瓦特了,才会单独一人,去直面十人骑士,和两具战车。

“亭长勇力过人,县上皆知。”广脸色一变,激将到。“不想身为数十人敌”

声音一变,他发出一声嗤笑。“竟如此胆小吗?”

真是低劣又毫无感觉的激将法,张仲内心中毫无波动,甚至还笑出了声。“汝若是下马,近前来,吾便与汝一谈。”

广自然不敢,他犹豫了一会儿,才再次开口。“此案,就这般结了,徙隐里里正佐戈翼,及我,监门广。”

另一个骑士驱马向前一步。“及我,里典兴。”

剩下的八名骑士,亦同时驱马上前。

“及我等,关中骑卒。”

车骑上的甲士也低声吼道。“及我等,关中车骑。”

广再次开口,带着些不甘,但更多的,是来自于战场厮杀带来的血气,彷如威胁。“皆可与亭长捉拿,以结此案。”

张仲看了一眼身边将他视如神灵,面对关中车骑也无所畏惧的青壮,心中一定,冷冷的回应到。“我若说不呢?”

“那便”广深呼吸一口气,目光变得坚定。“只能做过一场了。”

虽然知道在这样的地形上,可能怼不过,但张仲却毫不认怂。“汝等敢做,我便敢接。”

广没有如张仲预料那般继续嘴炮,反而驱马退后一步,将手中长戈一扬,大吼一声。“关中骑卒。”

“在。”

“关中车骑!”

“在。”

“随我。”他将长戈缓缓压下,直指张仲。

“冲阵!!!”

122,百人之敌

“且慢!!!”一个苍老的声音在远处响起。

那声音磅礴厚重,仿佛咆哮山林的老虎,惊飞了林间的鸟儿。

正准备冲锋的骑卒停了下来,张仲也将手中从亭卒处拿来,准备投出的轻盾松了松。

虽然他仍旧面无表情,一副视车骑如无物的样子。

但心中却很有些侥幸。

他着实没想到这些关中人,刚刚还在放嘴炮,一言不合,说打就要打。

但海口已经夸下,哪怕黄连再是难吃,也得咽下去。

毕竟,团战可以输。

气势不能弱。

我不动手,谁知道我是人体描边大师?

才怪,若不是对方没有给他反应的时间,那句且慢就是他出声来喊了。

随着哒哒的马蹄声响起。

不过顷刻,一匹健马便奔跑了过来,停在了骑卒们的旁边。

其上的骑士,正是徙隐里里正,前公大夫,佐戈翼。

“百将。”

啪!

一个结实的巴掌,扇在了广的脸上,直打得他的兜胄一歪,险些飞了出去。

这一巴掌何其之重,以至于让站在远处的张仲,都感觉脸上有些生疼。

“我让汝等,与亭长详谈。”老人胸口剧烈起伏,猛然咳了数声,之后,才直起身接着吼到。“汝等是想要全里尽族吗?”

广没有反抗,甚至都没有去摸脸上的指印,只平静的将兜胄戴回原位,他缓缓开口,声音冷漠,不带丝毫情绪。

“百将,你已经老了。”

佐戈翼没有理会他,只侧身看向其他的关中骑兵。“你们,也这么觉得吗?”

没有人开口。

“亭长不愿意接受我等之好意。”好一会儿,里典兴才出了声,替广说出缘由。

“不如杀了他,就此亡入山林。”

佐戈翼没有答话,而是转头看向张仲,和颜悦色的说道。“亭长。”

“可否与老夫单独一叙?”

张仲看了一眼严阵以待的关中骑士,仿佛看智障一样的看了他一眼。

佐戈翼摇了摇头,脸上的笑容仿佛慈祥和蔼的长者。“自然不是这里。”

他翻身下马,将腰间的长剑解下,挂在马上,指了指不远处的山石。“那里如何?”

张仲犹豫了一秒,将自己腰间的长剑也解了下来。“可。”

“等等”

张仲一怔。“还有何事?”

佐戈翼看了一眼张仲手上一轻一重两张盾牌。“亭长,将盾留下。”

张仲目光一凝,将手中的盾牌紧了紧,仔细感受了一下其冰冷而坚硬的触感。

“不过是两张盾,公大夫也害怕?”

“正是害怕。”佐戈翼不但没有受激,反而还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亭长二十步左右,持盾以投。”

“广都甲士,无有能出你之右者,佐戈翼年老体衰,可不敢以身试盾。”

梁的妻弟淘,被甲士架着,从堂外拖入了堂内。

随着砰的一声闷响,浑身是伤的他,匍匐在地,一边呻吟,一边求饶。“不要用刑了,淘愿意招供。”

“从实说来。”

“去岁,六月末的样子。”

“关中人给里中一户人家借了钱。”

“约摸三千钱的样子。”

“那时的关中人,还很好说话,并没有什么为难。”

淘缓了口气,接着说下去。

“并笑着告诉我等,他们在关中乃是车骑,平日里只习马术车战,不善种地,让吾等平日里多去做些活,县上十二三钱,他给十钱一天,少的算利,剩下的,抵借贷便是。”

“所以,你们全里都开始争相借钱?”狱掾很清楚这些黔首会怎么做。

因为他们有案底,官家的,和一些县城大商人的钱很少能借下来。

有人愿意借,并且说得十分好听,岂有不争先恐后的道理?

“对,全里的人,都开始找他们借钱,多的四五千,少的一两千。”

“几乎都借了,唯有木,他说……”

“说什么?”

匍匐在地的淘苦笑了一声,语气中带着强烈的后悔。“他说关中人在捕鸟。”

“捕鸟?”

“投之以食,缚之以网……”

“可惜,等我们察觉时,已经挣不开了。”

“七月末,他们告诉我等,子女也可以前往做工,以抵借贷。”

“之后,与了我等新的契卷,说是抵消了一部分债,当换新的。”

“我等并无防备,便接下了。”

“哪知他们竟然扣押了里中黔首子嗣,并告诉我等,这些孩子,都将做为质子。”

“我等不愿,他便言到,新换的契卷,乃是质子的证明。”

狱掾再次开口,问出了其中不解之处。“里中当有识字者,何以被欺?”

“里中识字者,皆被关中人买通了。”

“那汝等为何不告?”

淘以未受刑的手肘撑住地面,缓缓跪了起来。“告了,木看不过眼,找了亭长铮,查证此事。”

“我等当时,皆曾与亭长言过此事。”

这个案件狱掾十分清楚,也知道最终的结果。“为何当庭而反?”

“那日,亭长自乡上回来,告诉我们,借贷强质,双方皆罚二甲。”

淘以受刑的右手,拉了拉自己的薄衣,自嘲一笑。“我等穷困如此,自然交不起。”

“乃与亭长求情,亭长说,只能在县上由狱掾决断。”

“也就是那天正午,关中人的里正,佐戈翼带着十几名关中人来到了里中。”

“言到,若是告发他,每人皆罚两甲,交不起,则要做城旦偿还。”

“不若做伪证,将隐山亭长构陷下去,便不再有人知道了。”

“汝等同意了?”

淘摇了摇头,苦笑一声。“我等心疼子嗣,岂能同意?”

“之后呢?”

“我等与其争执,最终发展成械斗。”

“但没想到……”淘眼神一变,显得很有些惊惧。“那白发苍苍的佐戈翼,竟独自一人,赤膊而战。”

“于一刻钟内,击倒里中青壮四十余人。”

“并告诉我等,他在关中时,曾是陷阵骑将。”

“百人之敌。”

“我等恐惧,不敢上前,他乃以掌,劈屋前柏木,一击而断。”

“并言到,若是其全里受罚,他便带人,攻入亡隐里,男女老幼”

”尽屠之!”

123,

“亭长少年豪杰,老夫敬佩久矣。”走到乱石旁,老人先是对着张仲恭维了一句,才继续开口。“然此事,已牵连千余人,加上徙隐里两百余户。”

“就足足有近两千人。”

“亭长于心何忍?”

当初做这种事情的时候,不曾想过,如今求情?

有什么用呢。

“汝当初受罚,迁蜀中四千余户,当知律法,不因人众,而废之。”

“是。”佐戈翼点了点头。“法不废众。”

“然此事,皆由亭长一人负责。”

“吾欲携关中骑卒三十人,投案自缚。”

“将此案结下,定不失亭长功绩,亦不会使亭长留下酷吏之名,岂非再好不过?”

张仲仔细思量了一下对方的建议,最终还是摇了摇头,不是他非要将这一两千人全部捉拿归案。

而是人多眼杂,不如此,必有后患。

至于捉拿之后,怎么判,是轻是重,自然有法吏决定。“这些话,汝留着与狱橼说罢!”

“亭长查案至此,当知徙隐里钱财甚丰。”

这是打算贿赂我吗?

张仲侧头,看向山石下方,那里,正是徙隐里所在。“自然知道。”

“吾可与亭长钱财二十万,以结此案?”

张仲正在查看其里中的炊烟,推测其中有多少人,闻言不由得一惊。“多少?”

佐戈翼摸了摸下巴上的胡须。“二十万。”

“亭长天赋出众,往后需要花钱的地方甚多,有此钱财,成就百人之敌,不在话下。”

二十万,确实是很大一笔钱,说不心动是假的。

但张仲只要一想到秦律当中关于贪污的处罚,就熄了这样的心思。

钱可以慢慢挣,但命只有一条。

以他们构陷铮的情况来看,他们对于律法可谓十分熟悉。

到时候反咬一口,张仲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汝还是留着吧,车裂之刑不好受,多些陪葬也是好的。”

这句话让佐戈翼脸色巨变,他双目一凝,一字一顿的说道。“亭长当真要覆巢破卵,不留幼鸟?”

“法不容情。”

“法不容情……”佐戈翼愣了良久,才叹了一口气。“也罢……”

“是我真的老了。”

说完这句话后,老人腰背突然一直,目光亦随之变得凌厉。

与之相对的张仲,手臂亦同时一僵,他臂上的肌肉开始虬结。

“里正,意欲何为?”

“吾年事虽高,然尚有余勇。”佐戈翼将棉衣啪的一声撕开,露出一身比壮年也不逊色的肌肉。

他将冬衣扔下,握起了拳头。“关中车骑百将,佐戈翼。”

“未敢请教,亭长当真…”

“有生擒虎豹之勇?”

张仲倒是没有卸甲裸衣,只活动了一下胳膊。“公大夫欲一试乎?”

“正有此意。”

……

“去岁九月中,我等构陷亭长铮事成,木因此连坐,罚二甲。”

狱掾翻了翻甲士取来的竹简。“他交了二甲,以免去此罪。”

“那是关中人借他的。”淘身上的疼痛轻了些,直起了腰背。“关中人担心他为城旦时,向郡上乞鞠。”

“是以。”淘张了张嘴,有些难以启齿,但还是讲述了出来。

“让我等,以其女子苔年幼为由,唆使其借贷。”

“他借了。”虽然是问话,但狱掾的语气却很肯定。

“是,借了。”

“其女未曾强质。”

“是。”淘点头,表示确实如此。“因木死活不肯,关中人乃未质其女,而强质其地。”

“黔首之地。”听到这里,狱掾有了些怒意。“非罪不得夺。”

“汝等当真敢做!”

“我等也不想。”淘大喊出声,语气中带着些绝望,如同困兽的怒吼。

“但已然强制,并伪证诬陷,关中车骑在背,刀斧加身,安敢不做?”

堂上审问的狱掾,狱佐都沉默了下来,好一会儿才继续问话。“掠卖之事,是从何时开始的?”

“今年十月末,关中人告知我等,钱财不用再还,并可以加赠一千,足五千钱。”

“借贷不足者,补之…”

“子女,便由他们带走了。”

焕脸色一变,直起身来,不可置信的问道。“汝等子女,被人掠卖,安敢不告?”

淘眼中的绝望更浓,语气中充斥着不甘与愤恨,对于堂上官员,和自己的愤恨。“告又能怎样?”

“亭长没有了,去乡上的路我等虽然知道,但监门不与证明,如何出行?”

“木倒是敢。”淘声音低了些,眼中也很有些敬佩,但更多的是可惜。

“我在夜间看到,他带着苔连夜翻墙出发。”

“可是结果呢?”淘的声音再次加大,他脸上也不再畏惧,对着堂上,仿佛质问。

“关中人告诉我们,他死了。”

“被蛮人杀死的。”

“蛮人路盗,且被捉拿结案,除了户曹消籍,问都不会有人问。”

“我……还敢告吗?”

淘的质问,让堂上的一众官吏全部沉默了下来。

良久……

“此案由我审理,确有失职。”焕将自己头顶的冠取下,对着狱掾行礼。“请治我之罪。”

狱掾犹豫了瞬间,在竹简上一边书写,一边宣判。

“为官不察,未错审,罚两甲,狱佐之职当报县令,削为暂代。”

焕没有任何异议,躬身应到。“唯。”

淘脸色变了变,很有些动容和难以置信。

但最终,他的脸色又黯淡了下去。“我等惧怕关中人的勇力,更兼里正监门皆与其勾连。”

“便不再反抗。”

“更有人说,家中子嗣甚多,能卖一个,养活全家,也算……值得。”

掠卖的事情,到此时,已经算是真相大白了。

但更多的疑惑,也同时在狱掾的心中产生。

卖去了何处?

为什么卖,五千钱,于县上买卖隶臣都足够了。

并且,还是壮年,何至于掠卖小男子?

“狱掾。”

有甲士快步走进了堂中,对着在上的狱掾轻声说道。

“隐山亭邮人步疾,快马赶来,说有急事要报。”

狱掾与左右狱佐对视一眼,似乎想到了什么,他急切的说道。

“快……”

“让他进来。”

124,鏖战

“冲阵,冲阵!”

随着关中骑士的高声呐喊,战车开始轰鸣,马蹄声,亦随之响起。

葵紧握着手中的长矛,额头上的汗水开始一滴一滴滑落下来。

但他丝毫不敢去擦,只沉默着望向那高高扬起的尘土。

直到,将手往下一压,与对面的骑士同时呐喊。“放箭。”

弓弦的崩响不绝于耳,身边青壮的痛呼让葵手心的汗更多了,几乎,就要握不紧手中的长矛。

但他仍旧沉默,直到车骑临近……

而山石之上,张仲与佐戈翼的战斗,也进行得如火如荼。

佐戈翼,这个年龄不低于五十岁的老人,自从裸衣开始,便再不废话。

率先对张仲发起了抢攻。

他的拳头毫无章法,但却简单有效,每一击不是心脏就是咽喉。

一时间,竟然以搏命的姿态,逼得张仲连连后退。

随着进攻,佐戈翼气势愈盛,他双目怒瞪,发出一声大喝。

“亭长勇力过人,何不与老夫,快战一场?”

随着喝声起,佐戈翼左拳微收,右拳猛出,直击张仲头部。

与动作相对的,是他下巴上茂密的白色胡须,因身躯的前进,而四散开来,使得整个头颅大了一圈不止,极其摄人心魄。

张仲并不答话,他向来就认为,能动手,就绝对不要多比比,反派的尸体都叠成山了,难道还不够教训?

战阵之上,无论说得再多,到最后,不过也就是八个字。

“既决高下,亦分生死。”

深呼吸一口气,张仲抬手格开佐戈翼攻向他头颅的右拳。

同时,趁其临近,屈膝一撞。

佐戈翼反应极快,单手下压的同时,握拳凸中指,直击张仲膝盖上方的穴位。

欲以点破面。

电光火石之间,张仲已来不及换姿势,索性奋起余力,与其硬碰。

随着冷冰冰的奇怪感觉进入腿部,张仲整条腿一麻,发出一声闷哼的同时,佐戈翼的左手亦挡不住巨力,被膝撞带动,撞击在了他的小腹。

强勇的老人,亦同时发出一声闷哼。

张仲的力道之大,本就超出常人太多,更兼此时用了全力。

是以,佐戈翼整个人,便如同受到蛮牛撞击一般,连续退出去六七步不止。

双方分开的瞬间,张仲也明白过来。

他,被套路了。

关中车骑,听起来好听,然而,他们终归只是从关中驱逐过来的败犬。

车不过两乘,骑士不过十人。

以张仲投盾的技巧,只要盾牌足够,手底下的青壮也能挡得住第一波冲锋。

那他一个人,就能将这不满编的骑军,杀个精光。

包括那个魁梧异常的十人敌,广。

但此时不容张仲细想,他脚下一动,就要快步追去,继续抢攻。

然却感觉膝上筋腱一痛,右腿一软,险些栽倒在地。

而不远处的佐戈翼也不好受,他嘴角溢血,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

缓过来的他,也不过多废话,右足一点,身躯如同利箭一般,直冲张仲。

狭路相逢勇者胜。

张仲双目怒瞪,强忍住腿上的疼痛,几乎同时,对着佐戈翼猛冲而上。

随着两具身体汇聚在一起,张仲抬腿就是一个正踢,被佐戈翼侧身躲开的同时,探手一抓,正中其肩膀。

“过来!”单臂较力,张仲发出一声怒喝,就要将其抓起,掷往地面

山下,车骑的冲锋还在继续,骑士们在矛阵之前,就拐了弯分为两队,自左右急行,欲穿插斗隐里青壮的两翼。

而车骑却毫不停歇,其上持戈的甲士荡开前方的长矛,发出一声大吼。“关中车骑,冲阵!”

眼见车骑将入,于前方直面的亭卒,脸色巨变,身躯颤抖,几乎有了转身逃跑的倾向。

“一人逃,全伍受罚。”

“不逃,杀贼得爵。”葵发出一声厉喝的同时,将手中长矛向前猛刺,正中车右甲士的盾牌。

四马战车的强大力量,冲击得葵连连后退。

与此同时,左侧的亭卒亦发出一声怒吼,将长矛刺向驾车的骑士

山上,佐戈翼肘击张仲臂弯,受力前倾的同时,顺势踏出左脚,形成弓步。

一个势大力沉的冲拳,直攻张仲小腹。

张仲嘴角微勾,右手一把捏住其手腕,将其猛然一拽。

在佐戈翼脸色剧变的同时,张仲腰背一弯,发出一声轻喝,以当初花蛮白荼锤击盾面的姿势,将其猛然一挥……

长矛被长戈挑开,健马急行,于一声巨响中,撞向前方亭卒的盾牌。

噗,利器如肉的声音中,一支长矛贯马而入,自前胸直入内脏,之后,才发出一声不堪重负的脆响,崩成两截。

几乎同时,战马撞上了盾牌

佐戈翼右手挣了挣,却脱不开张仲的巨力,被拉得身躯腾空而起。

但他却丝毫不慌,被张仲挥舞的同时,发出一声大笑,于空中并手成掌,猛劈张仲头颅。

这么远?

劈空气吗?

念头刚起,张仲心中就猛然一惊,于电光火石之间,想起了当初李炀削木板的那一幕

执盾的亭卒被战马撞得立足不稳,倒在地上的瞬间,还来不及发出声音,就被马蹄踩进了胸腔。

战车,入阵了……

“盾牌,盾牌,顶上。”葵手持张仲的青铜盾合身冲上。“身后是你们的兄弟手足,顶上去。”

青铜盾高高飞起……

葵左臂扭曲,被亭卒冒死抢了下来。

然而,随着他的退下,本就不甚严整的队形。

被冲开了。

青壮们本就缺少兵器,前方防守的甲士被冲破,不由得发出一声声惊惧的大呼

几乎同时,在山上的张仲右手一松,随着强大的离心力,佐戈翼如同风筝一般飞了出去。

他脸上的笑容一僵,随后变得极其难看。“汝母之”

后面的话,张却没有听清,因为他面前发出了一声巨响,一道长长的白色光痕,自空中而下,于地面上,划出了一条不深不浅的沟壑。

到张仲身前方止。

张仲愣了一秒,随后反应过来,这就是气吗?

佐戈翼。

原来,是百人之敌。

125,援军

张仲不再管飞出去的佐戈翼,只转过身,双腿用力,向着青壮们的阵中狂奔。

若只是赤手单挑,他自然不惧,奈何人家开了挂。

手中无剑,却胜似有剑。

再不找兵器盾牌的话,那就是傻子。

“拦住他。”佐戈翼的大喝声在张仲身后响起,并带着急促的脚步声。

“他追来了。”张仲心中念头急转,浮现出这个想法的同时,身躯一个左移,躲开了正前方骑士射来的箭支。

“屯长?”有骑士持戈,就要向山上迎去,却被兴伸手拦住。

“此人勇武。”兴挥了挥手,将长弓往腰间一插,单手持着长戈,调转马头。“你当不是对手。”

“我亲自去会会他。”

随着话音落下,他将长矛微微抬起,身躯微弓,策马朝着张仲直冲过去。

“矛是刺向我的左胸。”张仲于一个瞬间,就判断出对方长矛的落点。

但右边,是正在朝他疾行而来的战马。

两害取其轻。

深呼吸一口气,张仲瞬间在脑海中做出了决定。“向右。”

马匹临身之际,张仲右腿前屈,双手向前平推,正中马胸,战马的强劲力道,让他掌间一痛。

紧接着,他身躯被马匹强行推动,脚下一沉,在身后的左足,于地面之上,划出了一条深深的沟壑。

但随着张仲双足用力,在地上踩出凹陷的同时,健马的冲击之势猛然一停。

张仲牙关紧咬,改平推姿势为环抱,并以双手十指,扣住了马匹左右侧的健壮肌肉。

双臂较力之间,他浑身肌肉坟起,崩开了冬衣,将青铜甲胄的带子,拉成了直线。

随着战马停下,高据马匹之上的兴,整个一怔,随后慌忙将手中长矛丢弃,伸手就要去拔腰间的长剑。

但还不等他将长剑拔出,张仲就睁大双目,口中发出一声暴吼。

那吼声之大,直震得兴的耳膜,嗡嗡作响。

兴心下一慌,还不等他完全从吼声之下反应过来,就发现自己坐在马上的身躯,猛然一歪。

随之而起的,是马匹恐惧到了极点的哀鸣。

在张仲坟起的肌肉下,在里典兴翻身下马时,惊恐的眼神中。

肩高六尺五寸的健马……

砰的一声,被掀翻在地。

泥土飞扬之间,张仲双手扣住马首,左脚同时后移,划出一个半圆。

腰背力道使出,他右足同时一动。

身躯一转之间,竟然,以这重达近两千斤的健马为武器,横扫追来的佐戈翼。

山下。

车骑已经彻底冲开了挡在前方的亭卒,一路撞至了青壮的后方,将整个阵型,从中剖开,一分为二。

葵此前握在手中的长矛已断,被丢弃在地上。

左臂上剧烈的疼痛,让他脸色苍白,冷汗阵阵。

但他却顾不得查看,只单手持剑,高声指挥。“合围,合围。”

“我们人多,刺死他们。”

一支利箭发出破风的尖啸,直射葵的左胸。

“求盗小心。”一具健壮的身体猛然冲开了葵,将其撞到在地。

只听一声痛呼,葵眼睁睁的看着那支利箭,自亭卒胸前入,贯穿皮甲,直透后背。

“阵型已乱。”骑在黑马之上的广,将长戈一扬。

“收弓,杀!”

骑卒自左右分别而入,于惨叫哀嚎之中,将阵型再破。

一时间,车骑轰鸣,战马嘶吼,怒骂哀嚎之声,兵器交击之响,连成一片。

而山上。

健马粗壮结实的后腿还在不停挣动,但却完全不能反抗张仲的神力,只能发出一声声徒劳的哀鸣。

在剧烈的加速中,战马带着强猛的风声,宛如天神挥下的重锤,直击佐戈翼。

佐戈翼疾步追击之下,何曾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怒吼,竖掌再劈,正中这匹优良战马的脊梁。

宛如利器入肉的响声中,健马的脊椎应声而断。

但反作用力却不因气劲破肉而消失,佐戈翼击中健马的右手上,传来一股完全非人的力量,迫使他,不得不双手同上,以阻止这如同海啸般狂暴的力量。

但仍旧挡不住。

他脸色一白,身躯不断退后的同时,口中吐出一大口鲜血。

鲜血出口,原本勇力更胜壮年的老者,亦于这瞬息之间,由强猛变得萎靡。

张仲虽然不知道他,为何承受力还不如十人敌的秋蛮赫,但战场之上,容不得他细想,也容不得他留情。

生死之间,仁义道德,胜之不武,都见鬼去吧!

趁他病要他命,才是正理。

只有活下来的战士,才是战士,死去的,那是烈士。

双手再次用力,他身躯一个急转,将此前马匹挥舞的弧线,生生甩出了一个整圆。

从背后攻来的兴,完全没想到张仲的力气,竟然没有丝毫衰竭,他只来得及将长剑一竖,想要进行最后的格挡。

然而,并无丝毫用处,他连人带剑被撞出十步开外。

一时间,竟然连爬都爬不起来。

张仲也不去管他,只双手不松,脚下连踏,拖着这近两千斤的健马,直追佐戈翼。

随着暴吼声再起,健马被张仲的神力高高扬起,对着佐戈翼当头砸下。

而此时,山下的战场,已然接近尾声。

隐山亭的亭卒,死的死,伤的伤,剩下的青壮,多数连武器都没有。

被关中人冲阵吓破胆的他们,开始四散逃窜。

众多关中骑士,亦丢下长戈,拔出腰间的长剑,开始了追杀。

“我有负亭长之望。”葵叹了口气,随后举起长剑,对着不远处再次分割阵型的战车,迎了上去。

“求盗?”跟随在旁边的青壮,伸手想要拉住他。

“今日,有死而已,何足惧哉!”

“说得好。”一声赞叹从丘陵后传来,随后响起的,是轻重不一的脚步声。

葵前冲之势一停,随后回过头,看向身后的丘陵。

只见,那山间,开始出现了一队队披甲执矛的甲士。

他们装备齐全,盾牌在前,长矛居中,后方,则是三排依次蹲站,手持强弩的材士。

材士?

这些人?

是县上来的援军?

126,死战可乎?

马匹重重落下,泥土四溅之中,发出一声闷雷也似的炸响,与此同时,噼里啪啦的骨骼断裂声不绝于耳。

迸溅而出的鲜红血液,于瞬间,染红了张仲的甲胄。

战马的头颅轻轻抬了抬,发出了马生当中,最后一声嘶鸣。

而张仲的目标,佐戈翼,此时则站立在张仲三步之外。

他微微弓着身,口中不断发出一声声,宛如拉风箱般的急促呼吸。

“他肺上有伤?”张仲听出伤势的同时,双手再次用力,将马一抖,进身再砸。

佐戈翼伤势复发之下,动作明显比之前慢了许多。

以至于,这本极容易躲开的一击,竟将他砸了正着。

健壮不逊壮年的身躯向后抛飞,撞在了山石之上,再砰的一声,趴在了地上。

张仲正欲再追,却听见了一声弦响。

在青铜甲胄的脆鸣声中,张仲肩上微微一痛。

“入肉不深。”张仲动了一下右臂,发现并没有什么影响。

既然如此,那就轮到我了。

单手扣住马首,张仲一个急转,直面正在弯弓的兴,在其惊骇的眼神中,右手向前猛然一挥。

在他倾尽全力之下,这近两千斤重的战马,带着如同山崩的呼啸,直砸十五步开外的十人敌,兴。

兴措手不及,被战马撞得抛飞而起。

张仲亦同时发足狂奔,在其刚刚落地时,就站在了他的身前。

“我……”兴刚张开嘴,不过说出一个字,就被狂涌而出的鲜血打断。

他不再说话,紧闭嘴唇,颤抖着右手,缓慢却坚定的,将手中握着的箭支刺向张仲的小腿。

一只四十二码的大脚,正正的踩在了他的胸膛之上。

直将他整个胸腔,都踩得塌陷下去。

血喷涌得更加狂猛,冲开了兴紧闭的双唇。

箭支在张仲腿边停住,健硕的臂膀动了动,最终失去了力气。

砰的一声,砸在泥土之中。

收回右足,张仲自其腰间拔出长剑,一手抓住其兜胄,长剑划动之下,割掉了他的头颅。

随手将失去脖子之后,再系不稳的兜胄扔掉,张仲抓住其发髻,往腰间钩索上一挂。

单手持剑,迎向刚刚起身的佐戈翼。

倒不是他不想直接用马将佐戈翼砸死,实在是挥舞几千斤重的东西,太过于耗力。

若是久砸不中,身躯脱力,说不定还会被反杀。

“兴也是修成骨骼的十人敌,便是在关中骑卒之中,也算得上壮勇。”

佐戈翼缓步走来,他身上的血管一根根鼓起,在皮肤上形成一张鲜红的大网。

“却不想,竟挡不住亭长两合。”

他停下脚步,看着缓缓朝他走去的张仲,发出一声长叹。“亭长神力,当真吾生平仅见。”

张仲面色不变,丝毫不因为对方的夸奖而喜悦,只平静的说道。“过奖了。”

脚步不停,腰间的头颅抖动之中,一滴滴鲜血洒在地上,留下一个个细小的红色斑点。

佐戈翼看着那鲜血,看着那头颅,愣了好一会儿,才惊觉张仲,已经靠近到他十步之内。

他双目一凝,握紧拳头再次迎上去的同时,口中发出一声不甘的轻喝。“若非老夫身受断脉之刑,岂能为你一小儿所欺?”

张仲一剑直刺,在佐戈翼躲开时,顺手一个斜划。

上挑,下劈,张仲双足亦同时欺上,并以踢踹。

一时间,逼得佐戈翼手忙脚乱。

“战场之上,只有生死,何来若非?”

佐戈翼微微一怔,被张仲趁机一剑劈中右臂。

并给了一记猛踹。

“你说得对,战场之上,只有生死。”他再次翻身爬起,身体愈发虚弱。“吾枉活五十有三,竟不如你一个小男子看得通透。”

他呼吸中的异响声越来越大,身上红色的血管也越来越粗壮。

张仲心中惊疑,不由得停下了脚步,严阵以待。

见张仲站定,佐戈翼亦同时低下头,他看了好几秒。

才伸手轻轻一按,宛如玻璃试管炸碎,迸出的鲜血,于瞬间染红了他大片皮肤。

“吾筋脉尽断,已然用不得气了。”

“车裂。”他声音渐渐低了下去,近乎呢喃。“实在是最难看不过的死法。”

“张亭长。”

“送我一程吧!”

“吾乃贼曹百将,彭非。”之前出声叫好的百将越众而出,看向战场当中停下来的车骑。“汝等放下武器,跪地乞降,或可免于一死。”

“否则,尽杀之,家人连坐。”

百余名士卒亦出声高呼。“尽杀之。”

广没有说话,只将长戈斜放在地上,伸手抹去戈刃上的鲜血,脑海中却缓缓浮现了去岁在咸阳城的景象。

“汝等可知这是何地?”彼时,昌平君广袖楚服,威严喝问。“这里是蕲年宫。”

“汝等欲造反吗?”

骑都尉佐戈竭骑着战马,屹立在大军最前方,与昌平君正对。“我等所接之调令,便是进攻蕲年宫。”

然而,一场血战,名震天下的卫尉军,关中车骑,竟然败给了咸阳城中,那些自军中退下的民夫。

伏尸千余,卫尉竭、内史肆、骑都尉佐戈竭、中大夫令齐,这些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尽数被枭首示众。

八千余人,被民夫所俘虏,由卫尉郎官,车骑之士,成为阶下之囚。

廷尉冷冰冰的宣判,言犹在耳。

“造反从贼,念有缘由,定罪赎死,徙千里,入蜀地,家人连坐。”

“我等无罪。”广轻声念出,随后声音渐渐高了些,让身边的骑卒听得清清楚楚。

“我等受令而动,虎符是真的,令文是真的。”

“如何不出兵,如何不攻?”

他疑惑出声,像是心中有疑惑不能解,又像是在对谁质问。“如此,何罪之有?”

眼见山下无人答话,彭非正待再喊,却被广的大吼声打断。

“关中骑。”

“在。”

“今身处绝地,亡亦死,降亦死。”广发出一阵狂笑,宛如受创严重,欲奋死一搏的野兽。“敢死……”

“死战可乎?”

众骑士亦放声大笑,曰:“可。”

“诸君,且随我。”在弩弦的崩响声中,车骑轰鸣而出,广抬起长戈,直指丘陵上方的百将。

“冲阵!”

127,战毕

战马奔腾,车骑的木轮滚滚而动,扬起地上的沙尘。

骑士们的高声怒吼,让直面的甲士有些紧张。

“不要怕。”一直大手搭在了他的肩上。

甲士回头,出声的,正是贼曹百将,程非。

“丘陵,非骑战之地。”

“吾等蜀中士卒,在这样的地形上,无人能敌。”

甲士重重的点了点头。

“此战。”程非将长剑一扬,重重挥下。“必承蜀中山战之名,不堕。”

百人怒吼。“不堕。”

一张张弩弓被材士拉满,对准了仰攻上来的骑士。

在崩响中,这一支支无羽的箭失带着尖锐的呼啸,飞速射下。

而另一座山上。

佐戈翼的身躯,再次倒在了地上,他身上那些宛如网格般的血管,在这重重一击之下,几乎全数崩开。

泉涌的鲜血,于瞬息之间,就将他整个身躯染成了鲜红。

与此同时,张仲一个箭步奔到其身前,将手中的长剑一转,用力刺向佐戈翼的心脏。

本能的抓住长剑,满手鲜血的老人,张了张嘴,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但还不等他说出话来,另一只手就同时抵住了剑柄,双手用力之下,一声闷响,长剑透胸而入,直至没柄。

佐戈翼双目圆瞪,身躯本能的抽搐了几下,再不动弹。

但张仲还是有些不放心,他以左手抓住佐戈翼的头颅,另一只手,握住其肩膀,双手较力之下。

随着颈椎的脆响,他将佐戈翼的脖子扭成了一百八十度。

伸手将其圆睁的双眼合上之后,张仲这才真正松了口气。

略微恢复了一下体力,他再次俯身,自尸体上拔出长剑,将老人的头颅割下,挂在腰上。

之后,方才转身,看向山下的战场。

两乘战车,有一乘已经倒伏在了路边。

而另一乘,仍在飞速奔跑,直冲阵前。

但上面的骑士,却仅仅只剩下一人,持盾挽弓的车左,以及持矛以战的车右,都已经死去,只剩下驾车的御者。

可他脸上却毫无惧色,高呼狂笑着向前冲去,直到被一支长矛所贯穿。

关中骑士在车骑的掩护下,十分艰难的冲到了阵前。

但迎接他们的,是一支支尖锐的铜矛。

还有一面面青铜重盾。

广大呼弛战,击翻了前方的重盾,想要像之前与青壮作战一般,撕开这整个阵型。

但骑兵仰攻的冲击力本就弱小,并且,他面对的,还是远比青壮更精锐许多的甲士。

最终却陷在了阵中,脱身不得。

“战斗结束了。”张仲沉默了一会儿,才转身看向斗隐里的青壮,这一看,他登时一惊。

原本六七十人的青壮,此时还完好站立在山间的,竟然不到十人。

“亭长。”看见张仲跑下山坡,葵抱着右臂迎了上来,随后单膝跪地。“是葵之过,丧兵死士。”

“伤亡如何?”张仲知道,这根本怪不了葵,本就甲胄兵器不齐整的民夫,甚至,还有些根本没有兵器。

如何能挡得住久经战阵的关中骑兵。

更何况,张仲当时还被支开了。

“死者十七,重伤轻伤达五十余人。”

真是可怕的战损。“让他们聚集起来,我稍后有事要讲。”

“唯。”

张仲再次侧头观望山顶,战场毫不出乎他的意料。

以十余骑兵,两乘战车,仰攻山顶,还是兵器甲胄齐全,配置合理,训练有素的百人锐卒。

哪怕是关中骑,也不可能有任何胜算。

广身中数箭,腰间还被一把长矛贯穿,身体的大量失血,让他脸色变得异常苍白,原本健壮挺拔的身躯也佝偻下去。

即便受伤如此之重,但广还未死,他不断溢血的嘴,勾出了一个凶恶异常的笑容。

“吾之头颅,值首功五级。”

他再次大笑着站起身,环顾了一遍地上关中骑士和蜀中士卒的尸体。“谁来取之?”

围在他身边的甲士面面相觑,一时间竟有些被他,和他身边甲士的尸体所震慑,不敢上前。

“合围。”程非的声音缓缓响起,安下了甲士略有些恐惧的心。

广再次狂笑,以剑直指程非。“有胆与我共决一死吗?”

程非理都不理他,只淡淡的挥了挥手。“以矛刺之,杀了他。”

长矛在前,持盾甲士紧护其身侧,于瞬间合围,利器入肉的声音不断响起。

广奋起余力,劈倒了两名甲士,最终头颅一歪,挂在了长矛之上。

程非越众而出,走到广的身边,一手抓住他的头发,另一只手,以长剑一划。

割下了他的头颅。

至此,关中车骑近二十人,尽死。

“亭长~”斗隐里的青壮聚集在一起,他们看了一眼张仲腰间的两个头颅,顿时低下头去,一副无颜见到张仲的样子。

“汝等,何以如此?”

有青壮鼓起勇气,对着张仲说道。“关中车骑冲阵之时,曾言其百将,乃是百人敌,亭长必死于其手。”

原来如此,打击士气吗?

“百人敌”

张仲本想装一把,说一声“何足道哉”,但瞬间想到了这里,还有着外人,传到李炀耳朵里就不好听了。“被我亲手所杀。”

“此战,必以盈论,吾当以其二人头颅论功,以赏诸君。”

众多青壮面面相觑,良久才有人开口。“亭长不必如此,我等不济事,挡不住车骑,如何敢贪功。”

“若无汝等拼死拦下车骑,吾必死于乱军之中。”

“葵。”

“在。”

“此前可有不惧车骑,敢于硬战者?”

“有。”葵大声应道,并点出了数名青壮。“此皆敢死之士。”

张仲将腰间兴的头颅取下。“此十人敌,足首功五级,赏诸位勇士。”

“可有不惧车骑,鏖战而死者?”

“有。”葵的声音有些哽咽,亲手抱着一名亭卒走了上来。

并指出了数名死去的亭卒。

“二三子中,可有认识其子嗣者?”

几名受伤黔首越众而出。

张仲将佐戈翼的头颅取下,高高举起。

“此车骑百将,百人之敌,吾取其首功十级,以赏诸位死士。”

“成其公士之爵。”

“诸君,可告知其子嗣,自继之。”

128,此物,大善

“亭长,不必费功夫了。”满身鲜血的中年拉住了张仲的手,强勾出一个笑容。“吾本刑满之身,氓隶之人,能有今日这般事迹。”

“能以此身,为家人争个公士爵位。”

他指了指身上的伤势,语气中还带着留恋和不甘,但更多的,却是高兴。

“值了。”

感叹完毕之后,他开始絮絮叨叨,说起了自己的家庭。“吾妻呀,是个好女子,这些年苦了她了。”

“汝家孩儿呢?”张仲正在给他处理伤势,闻言答了一句,以转移其注意力。

“吾家的孩儿啊。”说起自己的儿子,汉子整个脸都变得红润起来,激动的说道。“他脸上没有刺字,以后有了公士的爵位,就没人看不起他了。”

这都哪儿跟哪儿?

张仲听得一阵无语,不由得打断到。“你还没死呢。”

想了想,觉得哪里不太对的张仲,又接着加了一句。“也不会死。”

中年男人脸上的笑容一僵,他低头看了看被马匹撞到的位置,变得沉默下来,好一会儿他才再次开口。“亭长也不必瞒我,我的伤我自己知道。”

“若是在县上,还有得救,在这里”

“没救了。”

围在附近的其他青壮也沉默了下来,静静的看着这个受伤最重的汉子,感性一些的,眼眶都开始红了。

张仲淡淡的说了一句。“那就送往县上便是。”

“亭长。”包扎好臂伤的葵,伸出右手轻轻拉了拉他,并对他小声解释。

“以他的伤势,哪怕包扎好,背着他,一路颠簸着过去,也救不得了。”

“所以呢?”

“所以”葵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接着说道。“只能看着他死。”

所以说,为什么要背?

“对,就是这样。”张仲将两根横着的竹子轻轻挪动了一下,将其与竖着的长竹放置为一个井字。“以麻绳将其绑好。”

看着一脸懵逼的青壮,张仲拉起了麻绳,将其围绕着两根大的竹竿,缠绕成一个宽松的网格状,并打上死结。“如此,抬上他。”

“诶,亭长怎么想到的?”两个青壮试着抬了抬伤员,发出一声惊叹。“抖不到他!”

“这是如何做到的?”

“亭长何许人也。”躺在担架上的伤员,比抬他的两个青壮还要激动,他以“垂死病中惊坐起”的姿态,大声喊道。“亭长当是蜀郡百年才能生的神人。”

“将来,必定是要做将军的。”

“你以为和你小子一样?”

“不想死了?”张仲看了一眼,笑着对伤员问了一句。

汉子满脸喜悦,躺在竹担架上非但不觉得尴尬,反而差点给张仲来一句真香。“当然,当然不想死,我和我妻才生了一个孩子,还想多生一个呢。”

众人一阵哈哈大笑当中,青壮抬起伤员,开始向着山下走去。

他们的速度很快,不多时,就消失在张仲的眼中。

但简易担架的制作却并没有停止,因为,还有不少的伤员需要用到担架。

他们都需要被送往县上,由县上的医官进行诊治。

张仲不是没想过,以自己后世半吊子的急救知识,来对他们进行施救。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时代的中医,对于战争所受的外伤,并不是没有任何研究的。

相反,就张仲听这些亭卒聊天说到救治的事情,从中得知,他们不但有研究,甚至还达到了一种非常高明的程度。

至少,以酒水麻醉,以细小薄刃进行小范围外科手术是能做到的。

这简直颠覆了张仲的认知。

也因此,他放弃了以自己半吊子医疗知识救助的想法,而是做了竹担架,让青壮将伤员送往县上。

趁着青壮们忙着做担架,张仲开始对战死的人员进行登记。

这是必须要做的,因为他们,是捉贼而死的,所以,哪怕是黔首,也能得到秦国贼曹的奖励。

虽然不至于有一赔暴富那么夸张,但对于黔首家庭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亭长以己之功,而赏士卒。”

嗯,这话什么意思?

难道不可以吗?

张仲对军爵律不太熟悉,有点害怕夸下的海口实现不了。

是以,闻声之后,便不由得转头,看向正朝山下走来的百将,程非。

程非下了山之后,才接着夸赞到。“当真难得。”

这说话的气,给你喘得~

不过,既然对方助攻,挑起话头,那自己不激励一下这些青壮,岂不是浪费?

“手无兵器,以一腔血勇,而阻关中悍勇车骑,皆勇士也。”

张仲语调慷慨激昂,毫不掩饰自己话语中,对他们的赞赏。“他日披甲执戈,当为军中精锐。”

“岂能不赏?”

这些因为犯罪而被黥面的汉子,向来都是受人歧视,何曾经听到过这样的夸奖?

一时间不由得脸色通红,如同饮了烈酒。

“此言不假。”程非是个聪明人,他很清楚张仲在做什么,也乐得卖个人情。

“以车骑之强,若换位而处,无有甲兵,军中精锐也不能做得更好。”

“着实当赏。”

张仲看着愈发激动的青壮们,心中大感士气可用,是以,加了一句。“今日,我分功与汝等,他日,汝等当为我之前驱,与我建功。”

几十青壮,除了伤重在担架上不能活动的,其他人,全都抱拳高声以应。“他日,必为亭长前驱,上牙门下都江,绝不敢辞!”

很好,这十五颗人头值了。

程非摸了摸下巴上的胡子,正准备和张仲商业互吹几句,却突然看见了竹制的担架,不由得一愣。“这是何物?”

“我叫他担架。”张仲将其中一个担架拉起,伸手压了压。“蜀中山地难行,以竹为架,颠簸之时,便不容易加重伤势。”

“此物,大善。”程百将对于竹担架,表现出了张仲意想不到的重视。“当报县百工,不,当报与县丞,于县上推广才是。”

“如此,伤残士卒,当不会因为背负,而忍受伤处磕碰了。”

“此,当真大善。”

129

“程百将。”

“多谢来援,感激不尽。”

张仲这句话说得真心实意,若非他做为援军前来,以被杀散的青壮们,多半拖不住剩下的车骑。

而一旦车骑腾出手来,配合佐戈翼一起围攻,张仲恐怕很难抵挡。

说不定,会丧命于此。

“应有之事,张亭长不必如此。”

程非笑着客气了一句,随后便告知了张仲他的来由。“昨晚,贼掾得知此案后,心忧黔首聚众犯官,担心会伤了亭长。”

“便使我连夜带人出发。”

“此来,正是为了助你一臂之力。”

原来是这样,难怪来得这么快。

“如今关中骑卒,已然尽数伏诛。”他侧头看了一眼远处的炊烟,伸手指了指麾下已经接近里中的士卒。“当前往里中,将其黔首捉拿才是。”

“理应如此。”

然而,当张仲与程非到了徙隐里,听甲士们汇报之后。

两人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

因为,这徙隐里两百多户人,连带着在里中做活的亡隐里农人,全都失去了踪影。

以至于整个徙隐里,在此时,空dàng)dàng)宛如**。

“屋内陈设大多齐全。”

张仲轻轻推开面前的木门,迎面就见到一块风干之后的兽,以及放在墙边,还没舂的稻谷。“连食物都没有带。”

“嗯。”程非也蹲在地上,看了看被撞翻的木桶,他伸手摸了摸地面,水迹已经半干。“走得很是匆忙。”

“并且,已经走了不短时间了。”

转过大堂,这房间的侧面,是卧室,其中有些还未洗的衣服,张仲和程非懒得去扒拉,便让亭卒动手查验了一番。

不出意外的一无所获。

再往后,是房屋的厨房,张仲走近石头泥土堆积而成的灶,先是看了看上面烧干的釜,随后附,捏了捏灶上的灰,疑惑的问了一句。“这灰,竟然尚温?”

但紧接着,张仲就看到了周围掉下的,被烧成木炭的柴禾。“应当是提前放置进去的。”

以此看来,这些关中人,是做了两手准备。

之前不太清楚的地方,张仲此时也明白了过来。

佐戈翼等人,之所以先求饶,求饶不成,就要一决生死,拖延时间是主要,但想要了解此案,恐怕也不假。“关中骑是来断后的。”

“恐怕在车骑直面于我时,里中人,就已经开始走了。”

程非点了点头,向后方招了招手,一个屯长装束的甲士走了上来。“百将。”

“汝带本屯士卒,跟随地上的脚印去追。”程非带着张仲和屯长走出门,抬头看向那茫茫群山,和其中郁郁葱葱的树木。“若其痕迹入山,便不要再追了。”

屯长躬应是。

“还有。”程非的话语并没有结束,他微微沉思之后,接着叮嘱了一句。“若是遇见蛮人,尽量不要起冲突。”

“最近他们正与郡守商议内附事宜,不要给郡上添麻烦。”

“唯。”

待屯长走后,程非带着张仲找地方坐下,一边闲聊,一边等追击的人回来,也等搜索的士卒发现别的线索。

不多时,就有甲士走上前来,想要对着程非耳语。

程非却并没有配合,而是看了一眼张仲,对着甲士挥了挥手。“直接说吧。”

“我等发现了一间房屋,像是专门用来关押所用。”

“并且,其中还有血迹。”

当张仲和程非到达甲士所说的地点时,已有三名甲士守卫在屋门口,见得程非,他们躬行礼。“百将,就在里面。”

信手一推,张仲推开了这看起来,像是寻常屋舍的房门。

不过刚刚进去,他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张仲已经不再是未见过血的新兵,他很快就凭借自己的经验判断出。

这不是新鲜的血腥味,而是很久之前留下的,因为,其中甚至有了些腐臭的味道。

与程非对视一眼之后,二人疾步走了进去,入目第一眼,就看见了房中那一团团的血迹。

程非自边甲士手中,接过一卷空白竹简,开始对于现场进行记录。

张仲则围着血液的位置,开始一点点查探。

看过之后,他觉得,这些血液,不像是普通死者能留下的。

更像是有人被别人谋杀,又在地上拖着行走,走一步歇一步所留下的痕迹。

或者说,杀死了一群人,挨个抬出去,所留下的痕迹。

张仲内心隐隐觉得,后者的可能,或许还要更大一些。

“这里。”一阵查探之后,张仲在靠里的凝固血迹前站定,缓缓蹲下,将手探入干掉的血迹中,轻轻一拉。

一枚指甲被他从凝固的血迹中取了出来。“有人的指甲。”

程非将其接过,仔细看了一阵之后,肯定的说道。“这是以夹,生生拔出来的。”

“还是在人清醒之时,未曾捆绑,只按住手脚所拔。”

张仲:

你说起这个,为什么这么熟悉?

搜查一阵之后,几人找到了指甲三枚,之后,便再没有什么别的发现。

出门之后,张仲辨别了一下方向,朝着一个山顶走去。“我们去佐戈翼的房中看看。”

“或能有所发现。”

“佐戈翼?”

张仲指了指自己腰间的头颅。“就是这关中车骑的百将。”

“好。”

二人皆是十人敌,脚步迅捷,没有花太长时间,就到达了佐戈翼的家,位于山顶竹林旁边的房屋。

上次,张仲也正是在这里,发现了那些亡隐里的黔首。

并对于这些做活的黔首产生了怀疑。

“我来吧!”一名甲士持盾上前,将门一脚踹开,并以盾挡住躯,好一会儿才放下,退到程非的后方。

首先映入二人眼帘的,仍旧是那象征着公大夫爵位的三板长冠。

“这佐戈翼,以前还是公大夫?”程非也看到了,并发出了与张仲以前一样的疑问。

“是。”张仲应了一声之后,缓步走向前方,将放置在墙附近的案几推开。

随后,握住一点白色长毛向外一拽。

随着叮叮当当的声音乱响,灰尘扑面而起,好一会儿才散开。

程非也因此看清了张仲手中所持之物。

那赫然

是一张白狼皮。

130,事毕

“什么?”

“已经尽数被捉拿了?”

张仲再次给出了肯定的答复。“已经全数被捉拿。”

搜索完佐戈翼的房屋,除了那张,张仲上次就在佐戈翼家中发现的白狼皮毛,和一些小疑点之外,几乎再无所获。

而前往追击的人。

也不出张仲程非二人的所料,五十多号人,追了小半个时辰,一直追到了视线远处的大山之下,一无所获。

而回转的路上,程非问起了张仲亡盗两里的事情,说自己可以带人前去捉拿。

哪曾想,竟然在张仲这里得知,那几百人已经全数被捉拿了,不由得发出了一声惊呼。

是以,就有了此前的对话。

震惊过后,程非又想起了那数十青壮,顿时心中了然。

但他情商颇高,脸上丝毫不动声色,仍旧是一副钦佩的样子。“以青壮不到百人,而捉黔首数百。”

“张亭长果然勇壮,不负擒豹之名。”

张仲还没来得及答话,身后跟着的,伤势较轻的青壮,就叫出了声。“和我等青壮无关。”

“那几百人,可都是亭长孤身一人,亲自将他们捉拿的。”

这话一出,不仅仅程百将,就连左近令行禁止,沉默异常的贼曹甲士,都好奇出了声。“怎么可能?”

“一人捉数百人,就连千人敌,都未曾有过。”

青壮抱着双手,十分享受左右的震惊,好一会儿,才在张仲的眼神示意下,停住了话头,不情不愿的往前走去。

但身边的甲士却不干了。

“你倒是说啊。”

“说说到底是怎么捉拿的。”

更有甲士侧头看了看张仲,口中质疑到。“别是假的吧!”

青壮早已将张仲视为自己的偶像,哪里愿意张仲受人如此诋毁,顿时勃然大怒。

“汝等不知,可不许乱说。”

“不乱说可以。”

“但你须得从实道来才行啊,不然我等如何相信?”

“吾家亭长,神力无双。”青壮走了几步,拍了拍道旁双人合抱的大树,开始了眉飞色舞的讲解。

“彼时”

“那大树,嘿呀,那么一砸。”

“房子都塌了。”他连比带划,听得百来名甲士一愣一愣的。

也使得张仲,一度十分尴尬。

因为那树,真没那么粗。

但不管有没有那么粗,青壮这番话的效果,却非同一般的好,整个贼曹的百人阵,看张仲的眼神,都由钦佩变成了敬仰。

就连那两个一直以来,不太爱说话的屯长,都走过来与张仲认真见礼。

“他日战场之上,愿与张君共战。”

“望张君不弃。”

伸手不打笑脸人,张仲也客气的说道。“与诸君共战,亦是仲之愿也。”

商业互吹了一阵之后,众人再次出发,因为未曾携带刑徒,还有马匹可驼负尸体,一行人便走得十分快速,并未花太多时间,就到了亡隐里。

趁着士卒前去与柴交接俘虏,程非突然拉了拉张仲,示意他跟着自己走。

张仲有点不明所以,却也没有多问,只静静的跟着。

“军中新剑,用来如何?”

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腰间挂着的长剑,张仲略有点尴尬。“尚未用过。”

程非犹豫了一下,轻声说道。“大王纳粮为爵的制已然发下,广都日前已行,商贾之辈,应者甚众。”

“商贾无战场搏命之胆魄,亦无杀贼于道的勇力。”张仲很清楚他们是怎么想的,因为他姑父也是商贾。“以粮补之,也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我不是说这个。”

“我是说。”程非踱了两步,咬了咬牙,接着说了下去。“每逢纳粮,必有大战。”

“恐怕大王,将要对外用兵,发举国之卒。”

“就在这一两年内。”

“是以,剑这种武器,亭长,须得多练练才是。”

张仲自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事,但还是很佩服这些老行伍的警觉,更何况,对方主动示好,他不可能不接。“多谢百将提点,仲定当勤学苦练。”

两人闲聊之下,渐渐远离了交接的甲士和屯长。

张仲猜到对方可能有私事要说,便停住之前的话头,主动问起。“百将还有别的事?”

“但说无妨。”

“此次,贼掾与了我一张调令。”程非伸手入怀,拿出一小卷竹简,递给张仲。“如今看来,是用不上了。”

强征自己为亲卫吗?

张仲心中一暖,伸手接过,并开口感谢到。“有劳百将专程为此跑一趟,仲之过也。”

“同为贼掾做事,何必分得这般清楚。”

程非笑着摇了摇头,并拍了拍张仲的肩膀。“贼掾恐怕也想不到,你能以一己之力,生擒数百。”

“此皆律法威严,仲不敢居功。”

“不然!”程非摇了摇头,打断了他的谦虚,直接了当的说道。“不论你如何想,广都县,当尽传擒豹之名矣。”

张仲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不过。”好在程非也并没有要等他回话的意思,他难得的收起笑容,正了脸色。“贼掾有一句话让我叮嘱你。”

“请讲。”

“此案,必查,无论坐罪多少。”

在张仲点头应是的时候,他轻声说出了最后四个字。“法不可废。”

再之后,便是一阵对于县城和张仲事迹的闲聊,直到有甲士上前来报,说俘虏已然交接完毕。

程非示意其退下之后,方才站起身,看向面前的张仲。“如此,吾便要带人回去复命了。”

“亭长是与我一起回县上,还是?”

“一起回吧。”张仲看了一眼天色,天边的红云已经开始弥漫,离太阳下山也差不多快了。

“不过,当不是今日。”

程非也跟着抬头,看向天边泛起的晚霞,有些犹豫。

“山中野兽甚多,夜路难行。”张仲先是陈其厉害,在其仔细思考时,才说出了另一句。“百将连夜奔波到现在,与麾下士卒,连饭都未曾吃一口,不如吃些东西?”

“然后在这里中歇息一夜,明日一早,再同去县上。”

程非仔细思考了一番,觉得有理,最终点了点头。

“好。”

131,军队的威严

秦王政十年,十一月末。

冬至将到,广都县内,凌冽的寒风一日胜过一日。

不比霜雪的清冷,这些寒风无孔不入,宛如刮骨钢刀。

在这样的天气下,平日间四处撒欢的橘黄色的老狗,都蜷缩成一团,躲在草垛中,只露出半条微微弯起的尾巴。

随着枯黄的树叶被寒风卷起,那半条尾巴上坚硬的长毛竖了竖,咻的一声,也缩进了草垛中。

然而,就是这样连狗都不愿意出来的大冷天,广都县内,却一反常态的热闹。

市场上,市旗不过才刚刚升起,集市中就已经站满了人。

这些人也不买东西,彼此间也不怎么闲聊。

而那些做生意的小贩,在摆上货物,挂好价牌之后,也不去吆喝,只将目光朝着城中的官道望去。

在市场上颇为少见的,高两层以上的楼阁,更是连走廊都被站满了。

而与集市上人山人海相对的,是城中宽达三十几尺,能容纳四车并行的大道。

其上,空无一人。

直到,沉闷而整齐的脚步声响起。

一队队携弩带剑的材士,自官道尽头缓缓走来。

“来了,来了。”有黔首高呼,声音中带着得意。“看到为首那个材士了吗?”

众人聚集的时候,总是不缺少迎合别人讲述欲的。“看到了,怎么了?”

“十人敌,十人敌知道吗?”

“嚯,果然魁梧勇健。”

“我儿子。”

“嘶~”旁边站着的人看了一眼这嘚瑟的中年人,倒吸了一口凉气,正待说话,却听见那人接着说道。

“就在他旁边。”

“……”

在众人的议论之中,材士们脚步不停,一路穿过城中大道,直上高高的城墙。

很快,他们就在屯长什长的指挥下,在城墙上找好了位置,半坐于地。

但与往常不同的是,他们的弩机,却并非是对着城外,而是指向了城内。

以至于有些不明就里的民众,略有些慌张的对着旁人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张擒豹听说过吧?”

“听说过。”

“他破获了一桩大案,牵连了足足上千人的大案。”

“上千人……”破音一般的高声之后,是一阵阵倒吸凉气的声音。

“嘶~他也真敢抓?”

“当真勇武非凡。”

“那可不是。”讲述的人眉飞色舞,连比带划。“县中的长吏们,担心案犯于城中夺刃挣绳,伤杀黔首。”

他伸出五个手指,在问话人眼前晃了晃。“是以,县兵曹,出了五个屯,足足两百多人呐,用以看管这些刑徒。”

“你是如何知道的?”

知道内幕的中年人捋了捋胡子,嘚瑟的指向城墙上。“我儿子就是材士啊。”

“啊?”

“看见那个为首的屯长了吗?”

“看到了。”

“十人敌,十人敌的猛士。”

行人震惊之下,一时呐呐不能言语,好一会儿,正准备开口夸赞,就被人打断。

“他儿子就是十人敌旁边,还在擦汗水的那一个。”

中年人:……

材士尽数登上城墙之后,大道上跟着走来的,是披甲持盾,身负长剑的甲士,他们足足有两百人,个个身体强壮,威势非凡。

但这些甲士却未曾登城,而是五步一人,在道路两边排开。

这一站,便是日上三竿。

直到左近观望的人群,都已经失去了耐心,开始各自闲逛,或购买东西,或大声吆喝之后。

才有马蹄踩踏石板的清脆声音响起。

“上弦。”随着这响声和吼声,广都城楼上,那些纹丝不动的材士,终于动了。

他们双手用力,于咯吱咯吱的弩机崩响中,将强弩上弦。

尖锐的青铜箭镞,于阳光下,反射出刺眼的光芒,直指城下大道。

市场上的黔首们,再次聚集,并屏住呼吸,翘首以待。

直到几匹健马,和两具装满尸体的战车踏入了城门。

“百将程非。”程非驱马向前的同时,以负在身后的右手,示意张仲跟上。

但张仲此时,正在跟佐戈翼那匹,关键时刻掉链子的高头大马较劲,根本驱不动。

无奈之下,他干脆翻身下马,抱拳行礼。“隐山亭长,张仲。”

“已将案犯,共计六百四十三人,尽数带到。”

城门处站立的百将踏前一步,伸手自怀中拿出一卷竹简,啪的一声,将其抖开。“案犯人数众多,狱曹收之不下。”

“县尉有令,由我等接手,押往军营。”

张仲和程非看了看竹简上的内容,并核实了一下,其上县尉的官印。

“百将程非,亭长张仲,遵县尉令。”

将竹简卷好,百将看了看张仲和程非发红的眼睛,停顿了一下,声音从公事公办的冷漠变得柔和。

“诸位劳苦,可自回曹舍,或军营就飨,稍事歇息。”

“这里,有我等。”

“有劳了。”

张仲巴不得如此,昨夜他和程非说是在里中歇息。

实际上,那些黔首眼看要见官审判,心中恐惧之下,哀嚎痛哭之声不绝于耳。

以至于一整个晚上,张仲,程非,以及贼曹的上百名甲士。

有一个算一个,没有一个人睡着了的。

并且,今天早上,天蒙蒙亮,张仲留下人看守亭舍和三个里之后,就出了发。

路上,这些案犯也没有让他们省心,一路上搞出了不知道多少的幺蛾子。

是以,张仲此时,说是身心俱疲也不为过。

“诸位才是劳苦。”百将客气了一句之后,对着城墙上的材士们,发出一声大吼。

“材士。”

“在。”

“县尉有令,诸案犯,有驻足不敢前者,杀!”

“有奔走冲撞行人者,杀!”

他环顾了一遍这些案犯,直看得对方面如土色,才吼出最后一句。

“有异动,欲脱绳而逃者,杀!”

城墙之上的材士,将强弩端好,高声应到。“遵县尉令,必杀之。”

然后,张仲就看见那群在路上,又是哭嚎,又是求情。

又是拉肚子,又是脚崴了,还头疼欲裂,走不得路的黔首。

一个个老老实实,安安静静,排成了长队。

走得,飞快!

132,定罪之辩

“别看我。”满脸虬髯的县尉百里豹,毫不在意左近县丞的眼光,随口回了一句。“看我就是军中有敢聚众持兵,以犯上官者,尽杀之!”

县丞双眼一瞪,险些骂出了声。

六百多人,那可不是六百多头猪。

说杀就杀吗?

就不该让这军中呆惯了的混人过来。

将目光收回,他看向自己的得力助手,狱掾休。

休沉默了瞬间,艰难开口。“人证物证俱全,案犯对于自身之罪亦供认不讳,按律……。”

“按律,这数百人,主犯里正,当以使民犯法,教民杀官等罪,处以车裂。”

“其余人等,亦当尽数论罪,最差也是个城旦。”

刚走进来坐在上首的县令,敲了敲身前的木几,打断了他的模糊说法,问起了详细判断。“质子以售者,何论?”

狱掾与县丞对视一眼,拱了拱手,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当以擅杀子论。”

“借贷强质,擅杀子,诬陷前隐山亭长铮,数罪并罚,当斩趾为城旦。”

“不然。”焕起身拱了拱手,对着县令说道。“子不孝,父母杀之,无罪。”

“擅杀子之罪,不过是不经律法而擅自惩处,非杀子之罪。

说完擅杀子的罪名缘由后,他也不去看县丞有点黑的脸。

直接了当,且简明扼要的说道。“但子无不孝,而父母售之。”

“此已失父母之德,当不再为父母,以掠卖人论。”

“汝可知。”县丞的声音有点颤抖,是气的。“掠卖人,乃是死罪,当处以磔刑。”

“这可是关乎数十条人命。”

焕面瘫一样的冷脸上,没有丝毫的动容,只平静的说下去。“法不却人众,刑不下王孙。”

“此商君之所以强国也。”

“此大秦之所以溃六国之政也。”

县丞脸上有些抑郁,关键是他一时还找不到理由怼回去。

就更抑郁了。

县令若有所思,但仍旧不置可否,只侧头看向满脸虬髯,几乎与他平级的县尉。

犹豫了好一会儿,他还是决定征求一下对方的意见。“县尉以为如何?”

“这有什么好论的?”百里豹摸了摸下巴上如同钢针一般的胡须。“持械以犯上官,欲杀之逃亡,在我看来。”

“除去年不足十五,身高不盈六尺五寸者,尽杀之!”

六百几十号人,你是怎么说出口的?

县令不知道在他来之前,就已经有过这么一出了。

但他心中,此时有了和之前县丞一般无二的想法。

“就不该让他来。”

不动声色的侧开头,县令望向贼曹掾李炀。“贼掾以为如何?”

“下吏认为。”李炀看了一眼身边共事已久的同僚,给了他一个激励的眼神。“焕君所言极是。”

“当以掠卖人论。”

一众狱佐及各曹长吏问完之后,赞同焕所言者有之,但大多数,都是赞同县丞的说法。

毕竟,这讨论的,不是普通的事情,而是数十条人命。

哪怕是法官,也没有多少人能狠得下心,将这数十人全部判处磔刑。

县丞也于此时开口了,他再次为那数十人辩驳,以争取其活命的机会。“黔首之所以质子,不过受人构陷,乃是不端为。”

“然其收受钱财,出售子嗣。”焕丝毫不因为对方是县丞就有所让步,据理力争。“乃是事实。”

“且端为。”

县丞一按木几,声音加高了好几度,大声喝到。“受人胁迫,非本意。”

“不告官,并加以诬陷。”焕的声音同样拔高,丝毫没有给县丞面子。“不知悔改,欲杀官而反。”

“此也是不端为?”

“受人蛊惑,难道不是有缘由的吗?”

“这有什么好争的。”眼见二人争得面红脖子粗,就像要打架一样,县尉百里豹打了一句圆场。“依我看,全”

“你住口!”县丞和焕同时回身,将其后半句全部怼了回去。

县尉倒是没有恼怒,他知道这些法吏的性子,只要是自己所坚持的,就算是死也要争一回,何况驳他的面子。

正要说点什么的他,却听见坐在上首的县令再次开口。“全杀不妥。”

“去岁,反贼围攻蕲年宫,徙蜀郡四千八百余户。”

“大王尚且不杀,吾等杀之,岂非质疑廷尉,质疑大王,质疑律法?”

百里豹愣了愣,随后点了点头,痛快的承认了错误。“是我思虑不周,确实不妥。”

“如今何为?”

“虽是受人蛊惑。”焕接着之前的话题说了下去。“然,其售子,非不端为,非不为钱,亭长就任,也非无官可告。”

“然其并无自首之请,且不思悔改,欲杀官以亡,此亦是端为。”

“是故,其掠卖之事,乃是事实,不可否也。”

县丞深呼吸一口气,环顾了一遍跪坐几前的同僚,开始晓之以情。“这些黔首,虽曾有罪,但有悔过之心,于亭上更从未犯事。”

“是关中骑卒,以钱诱之,以力慑之,方有此事。”

“如今,关中骑卒尽没,罪首已死。”

“何不留他们一条活路?”

“执法,本不可以有私。”焕想起了之前,在堂上的那对夫妻,一时间略有犹豫,但很快,他又坚定了下来。“如此人售子之案,前所未有。”

“若不治刑以重。”他深呼吸了一口气,说出了自己坚持定重罪的最大原因。“必有人,因其罪轻而效之。”

“长此以往,必售子成风,有朝一日,国无兵源,县无壮丁,岂非大患。”

焕说出这句话后,在座的诸多官吏一时皆沉默了下来。

“若尽处磔刑。”但县丞还在坚持,他晓之以理,动之以责。“这样一桩大案,一旦发上去,必举国震惊。”

“在座诸位,普法不善,为吏不察的罪过,谁能逃掉?”

多数人都在细想这句话。

唯有县尉,摸了摸自己脸上的大胡子,咂了咂嘴,一副与我无关的样子。

焕轻轻摇了摇头,说出了自己最后的坚持。“便是落罪,也是我等罪有应得。”

“切不能开此售子之端。”

“说得好。”县令打断了场上的沉默,并自怀中拿出了一卷竹简。“此中缘由,吾了解之后,便一时犹豫,不能决断。”

“于十日之前,便发行文于郡上。”

县丞心中一惊有所预料,但还是报着最后的希望问了一句。“郡上如何说?”

县令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只将一卷竹简递给了县丞。

他伸手接过,快速将其打开。

只见上面写着:父母弃子以售,以此得利,轻罪则助长此风,必成大患。

不论缘由,以掠卖人论。

县丞双手颤抖,好一会儿才发出一声低叹。

“数十人呐~”

133,气境

“你要是再不听话。”张仲捏了捏拳头,话语中很有些咬牙切齿的味道。“我就把你炖了吃了。”

然而,回应他的,是一声不屑的响鼻。

“在驯马?”正要继续说话的张仲,被一声轻喝打断。

他转过身,一眼就看见了马上那个熟悉的身影,正是他的举荐人,贼曹掾李炀。

张仲连忙躬身下拜。“贼掾。”

“不必多礼。”李炀下马扶起张仲,随后看了一眼肩高六尺七寸左右,身躯纯黑,唯有尾巴与鬃毛是灰色的健马。

“这是你缴获的战马?”

“正是。”这匹马是前些日子,张仲得自佐戈翼的坐骑。

也是那些骑士,自关中带来的,最好的马。

而此时,距离他那日押解数百人来到广都县城,已经过去了十余日了。

因为狱曹贼曹需要核对数百人的户籍,还要审问他们的供词,有许多事情都需要张仲的配合,他便一直住在曹舍。

当然,他也没有闲着,没事就牵着马到县城之外的空地上,练习骑术。

但效果嘛,也就那样。

之所以进展不大,主要还是这匹健壮的战马并不配合,时不时就撅蹄子不干,以至于张仲骑上一阵还得停下来哄哄它。

他倒是想过像后世千古女王一样,用暴力去折服它,但自从他来广都之后的第二日,去市场上问了价格之后才知道。

这匹马,竟然价值五万钱。

近百金。

要知道,这可是收购价。

所以,张仲就理所当然的舍不得了。

更别说,他还并不知道那样的驯法,到底有没有效果。

“好马。”李炀将战马扫视了一遍之后,先是夸赞了一句,随后摇了摇头。“你这样的驯法不对。”

“贼掾何以教我?”

李炀拍了拍张仲的肩膀,意有所指的说道。“驯马譬如治军,一味示之以恩,士卒则习以为常,必轻慢主将。”

“须得以威佐之,以力服之,以利诱之。”李炀牵着马转过身,张仲亦牵马紧随其后,只听得他接着说道。“此三者皆备。”

“治军则无往不利。”

“驯马亦然。”

“多谢贼掾提点。”张仲点了点头,心中终于下定决心。

他转过身,一个环抱,将那匹健马的脖子,抱在了怀中,战马惊慌失措之下,就想要抬起前蹄给张仲一记狠的。

但还不等战马抬起前蹄,张仲就将双腿一蹲,发出一声低吼。

双臂较力之下,砰的一声,战马四肢一软,被按得跪伏在泥地当中。

一声声惊惧的嘶叫之中,它四蹄不断挣动,想要站起来。

但这只是徒劳,因为它,根本反抗不了张仲的神力。

随着时间流逝,其惊惧的嘶叫,慢慢变成了恐惧的哀声。

李炀一手牵着自己的马匹,静静的站在旁边看着张仲,眼中很有些赞赏。

许久之后,直到战马发出了绝望的嚎叫,声音都开始嘶哑,张仲才缓缓松开了它的脖子。

瞬间站起了身,战马恐惧后退之间,两条后腿站立不稳,砰的一声,摔在了地上。

随后再次站起,想要远离张仲。

张仲轻轻一拉,战马顿住。

翻身上马之后,他才感觉到这匹先前高傲冷漠,完全不将他放在眼里的战马。

此时,整个身躯都在颤抖,肌肉更是僵硬得连动弹一下都不敢。

“如今,便要诱之以利。”

李炀伸手递过来一把草,张仲信手接过,喂到战马的嘴边。

战马愣了愣,瞬间转过头。

张仲也懒得再像以前那样哄了,只将草往其嘴中一塞。

战马咬着草,整个懵了一下,嚼也不是,不嚼也不是,一时间愣在了那里。

“就是这样,之后你再骑乘,必不敢不从。”

“多谢贼掾教导。”

“随我走吧!”李炀看了一眼还在发抖的战马,再看了看自己的马,翻身上去的同时,轻声说道。“县令县尉县丞,皆要见你。”

张仲驱马跟上李炀,好奇的说道。“贼橼忙完了?”

“忙完了。”李炀放慢了马匹的脚步,等着还不熟练的张仲跟上。“我听甲士说,这段时日,你找过我。”

“是。”这段时日,张仲确实是去拜访过李炀,还不止一次,但每次,都被甲士告知,其还在贼曹处理公务。

“可是有事要问我?”

“是。”张仲与李炀的关系,早已不像初见时那么生分了,是以,他也没有多犹豫,就将自己心中的疑惑问了出来。

“那日,我与佐戈翼交战之时。”

“他曾使出气,长足一步半,破泥土如贯朽木。”

“气劲离体,一步半?”

“正是。”

“关中车骑,果然盛名无虚。”李炀抬起右手,轻轻一动,张仲便看见白色的光芒一闪而逝。“一步半外,我是能做到的。”

“但此人是受过断脉之刑的,若全盛时期,恐怕连我也不是他的对手。”

张仲正等这句话。“断脉之刑,是什么?”

“于我等修炼功法到气境之人而言。”李炀停顿了一瞬间,方才缓缓说道。“断脉之刑,可谓比死罪也不差。”

不等张仲再次出声询问,他就自顾自的讲了下去。“截断身体血脉,以及或明或暗的筋脉,一旦用气,筋脉受阻,必血崩而死。”

原来如此,难怪佐戈翼最后甚至都不再反抗,是因为必死的原因吗?

“贼橼可否为仲讲一讲气境?”

“自无不可。”

“锻体魄,壮气血,养筋骨,这是外锻。”

李炀侧头看了张仲一眼,笑着说下去。“气血壮大之后,筋骨亦壮,本身体魄雄健之人,便可力举五千斤或以上,为十人敌。”

“譬如此时的你。”

“我尚未养锻完体魄。”

李炀:

“此三步皆成之时。”许是习惯了,李炀也懒得多说,而是接着之前的话继续讲下去。“便要开始内锻,以呼吸法,药物,滋养五脏六腑,有所成就之后,体内会产生劲气。”

他抬起右臂,短短瞬间,就有白色的气覆盖在了他的手掌之上。“气的产生,由双臂始,此时可劲气外放,杀人一步之外,更可附于兵器,截兵断甲,是为百人敌。”

原来附在兵器上才是常规用法吗?

不过以佐戈翼受刑严重的身体,就算有兵器,自己带上几块盾牌,也能无伤杀了他。

“及至修遍全身,劲气能于所有经脉皆自由出入时,疾步而走,一刻钟内,可追健马。”

修遍全身,张仲想起了佐戈翼那一声网状的血管,他当是修遍了全身的。

“到得这样的程度。”

“十步左右,持剑杀人,只不过等闲事耳。”

“原来如此。”

134,判决

到了城中,张仲才知道,李炀所说的,县上黄金三人组要找他,是因为什么事。

因为,那被数百名甲士像赶鸭子一样,赶着向前走的黔首。

“这是?”

李炀难得的叹了口气。“这些案犯的罪定下来了,即将宣判,你也需要去旁听。”

一路跟着押送的甲士向前,张仲才发现这次的宣判,并没有在狱曹进行,而是选择了在市场上进行。

随着呼喊黔首来看的甲士归来,左右围观的黔首也越来越多。

他们站在市场旗台的周边,看着那接近五百人的甲士,和跪了满满一地的囚徒,震惊异常。

“这么多人,这么快就审讯完了?”

“都说是读鞫,还能有假不成?”

“县上长吏做事的勤快,汝等又不是不知道。”

“你以为像你,吃个饭都能吃半个时辰?”

随着黔首们聚集起来,站在高台上的县令,县尉,县丞,以及狱曹主管,令吏,狱佐,尽数入座。

他们并没有让黔首多等,很快就进入了正题。

首先开口的,是县令,他看着场上的黔首,看着他身边的下属,缓缓出声。“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也。”

“吾等身为法吏,当执法以公,按律惩治,不可违背律令,以己私意。”

众法吏躬身应是,随后入座,开始对这些黔首进行最后的定罪。

“盗隐里里正,身为里中之长,不思为国普法,教导里民,反而贪利而诈,与贼人共欺黔首。”狱橼休越说脸越黑,声音不由得加大了几分。“更明知贼人略卖,仍唆使里民出售子嗣。”

“事败之际,还出言蛊惑里中青壮,欲杀亭长,亡入山林,何论?”

厅堂之上,负责记录的令吏抬起头,看向左近的狱佐,焕。

焕站起身,将昨夜熬夜写好的罪名拿了出来,并进行了宣判。“为官有污,脏六百六十钱以上,诱民犯法,罪略卖人,教民杀官,罪反。”

“数罪并罚,处没其家,本人车裂,家人知而不告者,车裂,不知者,罚为隶臣妾,并徙关中,为渠旦。”

“嘶!”围观的众人发出一声惊呼,随后开始窃窃私语。

而在左近的张仲,只见得那个曾被他打得挺惨的里正,整个瘫软了下去,他的嘴唇不断抖动,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与他同样的,还有他的妻,那个年纪五十左右的老妇。

“这才刚刚开始,就两个车裂了。”张仲心中一动,觉得这次,恐怕闹大了。

随后是盗隐里里典,他犯的罪相对要轻一点,没有教民杀官,也没有诱导犯罪。

但有协从杀官,本人同样混了个比车裂好不到哪里去的枭首,家人连坐,知情者枭首,不知情者,罚为隶臣妾,徙关中修渠。

至于之前被张仲一脚踹死的里监门,他被送到县上的尸体,也要被找出来,补上车裂的刑,家人知情者车裂,不知情者同上。

眼见不过一刻钟的功夫,就车裂了好几个,有些惊惧的黔首们,也安静了下来,不敢再窃窃私语。

又车裂了三个,张仲看了看手持竹简的焕,心中略微有些颤抖。

“亡隐里里正,欺瞒黔首,贪利而诈,诱民犯法,更组织黔首,构陷亭长,何论?”

焕的声音,仍旧与往常一样,冰冷且毫无波澜。“为官不直,且为官有污,脏六百六十钱以上,诱民略卖,诱民诈伪,车裂,没其家,家人知而不告者同罪,不知者,罚为隶臣妾,修关中渠。”

这还没完,焕接着宣判了关于这些案犯家中,那些少男少女的处罚。

“年不足十五,男不足六尺五寸,女不足六尺二寸者,每年复量,至成年,完为城旦舂。”

与亡隐里里正罪行差不多的,还有亡隐里的里监门,里典,他们没有盗隐里里典那么好的运气,被证实皆参与了收受贿赂,以及诱导略卖。

一律车裂。

这张仲愣愣的看着,他着实没想到,会车裂这么多人。

“带下去。”休挥了挥手,示意左右的甲士,将他们押下去,随后开口。“腊祭将至,不宜杀人,三日后,再于市场上,执此刑罚。”

甲士退下去之后,被押解上来的,是五十余名中年男女,甲士将他们按跪在地上,等待狱橼的宣判。

看着那跪了一地的囚徒,张仲开始猜测其罪名是什么。

附近围观的黔首,也缓过劲来,低声讨论,猜测其处罚。

“这是擅杀子吗?”有稍微懂得些律令的黔首,轻声与旁人交流。“但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多半会活下来吧!”

“应当如此,毕竟,杀自己的儿子,才不过黥为成旦。”

有黔首摸了摸自己的胡子,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略卖这种事情,应该不会比杀子更加严重吧。”

张仲心中其实也是这么想的,但他想错了。

只见高据主桌的县丞站起了身,对下大声宣判。“子无不孝,父母售之,以此得利,此失父母之德,不为父母,不以擅杀子论。”

“此罪,不论缘由,皆以略卖人论。”

“有被略卖者,其父母尽磔。”

随着县丞这句话落下,整个广都县都像是沸水泼进了油锅一般,砰的一声炸开了。

“全是死刑?”

“六十多人呐。”

黔首们面面相觑,一时间尽是怀疑,不敢置信。

等到黔首声音渐渐平息下来,县丞才使人拉开了那些瘫软的黔首,走到台前,对着人山人海般的黔首说道。

“子不可弃,夫死,弃子而嫁者,枭首。”

“妻死,弃子以娶者,同上。”

他深呼吸一口气,说出了这次之所以选择在市场宣判的原因。“弃子以售者,以略卖人论。”

“磔之。”

“诸位,当谨记于心,切不可因小利而犯重刑。”

他双目一瞪,没有了先前在县舍讨论时的犹豫,相反,态度十分坚决。“否则,律法决不容情。”

“哪怕人数众多,哪怕杀得都江尽赤,吾等法吏。”

“亦不悔也。”

135,腊祭

看着甲士将数百人朝着军营驱赶过去,张仲仍旧站在原地,有点没回过神。

“觉得太重了?”

“啊?”

“是。”见到是李炀,张仲便爽快的承认了,并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诸位里吏罪大恶极,死不足惜。”

“售卖孩童的黔首。”张仲想到了后面的朝代,售卖孩子的事情,在往后几乎成为常事,不严不足以震慑。“也算是罪有应得。”

“但那些一时冲动,围攻于我,尚未来得及动手,就被震慑,束手就擒的青壮。”

“判了去手为隶臣,并修关中渠,是不是太重了些。”

“不然。”李炀摇了摇头,随后翻身上马,带着张仲朝着县兵曹走去的同时,轻声说道。“一年之间,县上杀吏之事便发生了两次,不重,不足以震慑县中。”

说完之后,李炀还告诉张仲另一件事情。“若以县尉而言,他是想要全部杀死的。”

“全杀死?”张仲倒吸一口凉气,小声询问。“为何啊?”

李炀摇了摇头,意有所指的对着张仲说了一句。“为将者,当能见微知著,你且想想看。”

“这话?”是说还有别的缘由吗?

张仲仔细想了想,盲猜了一个蛮人。“蛮人有异?”

“不错。”伸手摸了摸下巴上的胡子,李炀脸上有了些笑容。“县尉想要以这数百人的头颅,来震慑整个蜀郡,也震慑那些,即将内附的蛮人。”

“原来如此。”

“不仅仅如此。”李炀摇了摇头,挥手让左右的亲卫将民众驱开之后,方才接着说了下去。“以我猜测,如今郡守与蛮王的商谈,应当是进入了僵局。”

“若蛮人有变,首当其冲的,便是广都县。”

“是以,县尉方才这般急躁。”

张仲懵逼的听着,心中隐隐觉得李炀或许是在教他政治,或者说为官之道。“因何不杀?”

“郡上回话说,售子者,以略卖人论。”

张仲明白了事情的大致始末,但心中疑惑,不由得追问下去。“郡上如此,蛮人应当未有异动才是。”

“正好相反。”李炀直接否定了张仲的猜测,并给出了自己的看法。“这件事,正是证实了蛮人有所异动。”

“还请贼橼教我。”

李炀带着张仲继续向前,并远远的与撞见的兵曹掾打了声招呼。

做完这些之后,他再次轻声对着张仲解释。“若是寻常时候,这样杀数十人的案子,郡守必不愿有责,使人告于咸阳。”

“如今直接定下,必是急需此事来严明律法,震慑全郡。”

原来事情这么复杂?

不过,李炀,这个名字,在历史上出现过吗?

不像是普通五百主啊!

张仲心中念头急转,但面上却不变,只装作受益匪浅的样子。“谢贼橼提点。”

“无妨。”

“稍后在狱曹,论功行赏之后,你须得多待片刻,还有事要与你说。”

“什么事?”

“赏功结束之后。”李炀这次却卖了关子,直到走到县兵曹都未曾告诉他。“你自然就知道了。”

在兵曹外等到通知,跟随甲士走入庭内的张仲。

还没来得及看清李炀在做什么,就被一只大手拍得身躯一歪。

好重的力道。

张仲心中一惊,但知道堂上都是县内长吏的他,也不敢反抗,只仍由那宽厚的大手,放在肩上,并使劲捏动着自己的骨骼。

“筋骨强健,好壮士。”随着这句话,肩上沉重的压力稍稍一松,张仲随即抬头,只看到一张被大胡子布满,见牙不见嘴的毛脸。

“县尉。”心中一惊,张仲连忙下拜,但身体在肩上大手抓握之下,仿佛被灌了铅一般,纹丝不动。

“你叫张擒豹?”

县尉声音极其冷漠,眼神也带着强烈的侵略性,只一瞬间,就将张仲看得出了冷汗。

他念头急转之下,瞬间想到了原因。“这家伙,怕是和李炀有过节。”

想到这一点的张仲,小心翼翼的说道。“这是县上人的笑谈,当不得县尉如此称呼。”

“那就好。”县尉松开了放在张仲肩上的手,转过身,淡淡的说道。“我,叫百里豹。”

百里豹?

擒豹?



这又不是我的错。“是仲之过,县尉勿”

话还没说完,张仲就看见他乐呵呵的对着李炀笑骂。“你小子,倒是找得一个好壮士,就是有些胆小。”

这是在,逗我玩儿?

闲得蛋疼啊?

不等张仲想完,就听见一声大喝,正是来自于那个满脸胡子,见牙不见嘴的县尉。“簪袅张仲,上前受赏。”

“唯。”

位于上首的县尉,这次没有再不正经,只淡淡的念出了张仲的功劳,并加以赏赐。

除了张仲自身的爵位升为不更,并记了更多的首级之外,张仲手下的青壮,也按照他所想,有不少得了公士爵位。

而死去的人,也有十人按照张仲的想法,成为了公士。

并且,以战死论,子嗣承爵,不削。

可惜佐戈翼的头颅,并没有像张仲所想的那样,值五十颗,而是只值了二十五。

理由是无爵黔首,断脉之人。

值得一提的是,张仲的求盗葵,也因功升为了簪袅,并且,还难得的被县尉问了一句。“可愿为吏。”

但葵却坚定的拒绝了,他表示这次的事情都是张仲的功劳,他自己不过只有些许苦劳而已。

得爵已是厚赏,为吏恐怕不能胜任。

等到所有人都赏赐完毕并退下以后,张仲等了许久,却并没有等到李炀叫他。

他小心翼翼的抬起头,却看见县尉百里豹和贼掾李炀,正在翻看着什么。

一副已经把他忘了的样子。

但张仲也不敢问。

只能等两人查阅完毕。

好在,两人并没有让他等得太久,随着竹简合上的声音响起。

县尉再次开口。

“不更张仲。”

“在。”

“腊祭将至,县上征勇武强悍之士,狩猎山中,以祭神灵。”

“汝勇力过人,且有功于县,准祭。”

招勇武强悍之士,狩猎山中?

这么郑重的捕猎?

136,县上奇物

“腊祭,需要准备些什么?”

傍晚,刚吃完晚饭的张仲,一边用麻布擦拭着长剑,一边向着正在给他自己手臂上药的葵,进行询问。

“应当只需要武器吧!”但这个土生土长的广都秦人,却对于这些并不太了解,只自行猜测到。“我没参加过,但毕竟是狩猎,弓箭是一定要的。”

“至于其他的。”

“明日清晨,我再去市场上买一条上好犬奴,以亭长的勇力,携犬上山。”

“必能猎猛兽于林中,显三军以壮勇之名。”

这话说的,我都不好意思了。

“甚好。”

张仲点了点头,将长剑还鞘,拿出弓箭开始检查弓弦。“与我讲一讲腊祭如何?”

“唯。”葵挠了挠头,组织了一下语言之后,才从头讲起。“亭长当知,律令有言,春二月起,不准捉鸟捕兽,直到七月才再次开放。”

这条律令,张仲自然是有所耳闻的,它来自于田律。

其中不止这一条,上面还说,自二月起,不准砍伐山林,用以建屋;不准修筑堤坝,阻挡水源;不准捕捞鱼虾,毒杀水生物;直到七月之后,开放山林水泊,才可以进行伐木狩猎。

这正是秦国时期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还比较原始,但却是中国最早,将保护生态环境纳入律令条文的。

“因此,一年中的狩猎时间并不多,而冬天,则又是其中最好的时节。”

“更能以此,来祭祀先祖和神灵。”

“这便是腊祭。”

原来如此。

念头一动,张仲瞬间想到,这恐怕就是后世腊八节的前身。

不过为啥后世少了捕猎这个节目?“你之前也是上造,还是杀甲士所得,勇力也算过人,为何不参加?”

“亭长说笑了。”葵略有点尴尬,他挠了挠头,小声说道。“非十人敌不可。”

“我虽然也算强健,但还没到十人敌的勇力,自然也参加不了县祭。”

“只能自己去小山上捕猎,获取一些野兽,祭祀家中先祖,和蜀地神灵罢了。”

县祭?

又听到一个新名词的张仲,不由追问到。“县祭与普通腊祭有何区别?”

“区别大了。”

“县上的祭,所去的乃是牙门山,所获取的野兽,也不是寻常野兔、山狼之属。”

“而是野牛,野猪这类的大型兽类,或者,花豹老虎这类的猛兽。”

说到这里,葵突然想起了张仲之前杀死的,在县上疯传的异兽花豹,不由得眼睛一亮。

“如亭长之前所杀的异兽花豹,若是此时获得,便是猎物中的上等,说不得能占个头筹。”

“异兽花豹很难猎取?”

“何止是难。”

“且不说十人敌非持弩,很难击杀它们。”

“就说这些凶猛异兽,其山间奔跑纵越之能,便是以百人敌的勇武,也追之不及。”

“遑论十人之敌。”

也对,普通人当中的翘楚,尚且跑不过普通豹子的半速。

变异了的人,追不上变异了的豹子,倒也是合情合理。

“每年有异兽被猎取吗?”

“有,多数是蛮牛,鬃猪都少,花豹之类的强猛异兽便更少了。”

“最厉害的,当数王六年,有人自牙门山中,生擒了一只百人敌的花熊。”

葵口中赞叹有声。“我当时正在军中服役,于人群中亲眼得见。”

“那黑白相间的身板,壮得跟蛮象似的。”

花熊,熊猫?

你确定是生擒,不是诱拐?

毕竟这萌货,最大的特征就是,有奶就是饲养员。

孩子可以不要,竹子必须管够。

将长弓收起,张仲随即脱下自己身上的青铜甲胄。

在仔细检查了一遍上面重新缝上的线之后,他将其挂在了曹舍的甲胄架上。

“与我讲一讲往年的腊祭吧!”

“我没参加过,所知道的,其实也不算太多。”

“只知道,每年县上,都会征招十人敌以上的勇士,前往牙门山,进行狩猎,捕杀猛兽,做为牺牲。”

“并获取其内的珍惜物资。”

“军中只收取祭祀所用的野兽,至于这些得自山中得来的珍惜物件,则会出钱购买,或者由士卒,自行换取其他士卒以前出售的所得。”

“若不与军中,可以留为己用,但不可以自行出售。”

“哦?”

这样的规则,张仲心下觉得十分熟悉。

是了,这不就是玄幻世界,最常见的宗门试炼吗?

不过,这倒是很有意思了,张仲瞬间来了兴趣,追问到。“都有些什么?”

“这”葵整个懵了一下,好一会儿才无语的说道。“数不胜数。”

“常见一些的,有儿臂蚕丝,铜梨木,花熊白竹,蛮牛筋。”葵顿了顿,接着加了一句。“这些,都是制弓的上好材料。”

儿臂蚕丝,原来这东西的来源,便是来自于腊祭狩猎吗?

不对,不是说不可以出售吗?

“我家中得了一卷儿臂蚕丝,买的。”

葵并不意外,并给了张仲一个解释。“黔首自行狩猎所得,不在其内。”

原来如此。

“难得一些的,还有百年以上的药材,和一些更稀有的材料,比如银线蚕丝,铁梨木,花熊金竹这些。”

花熊金竹,金色的竹子吗?

一听就很高端的样子。

“亭长。”不等张仲再次询问,葵的弟弟,张仲的另一名求盗盐,就推开了房门。

“有个小女子在外,说要找你。”

小女子,找我?

带着强烈的疑惑,张仲跟着盐走出曹舍的区域,直到贼曹大门。

入目所及,是一个头戴狗皮帽子,身穿短衣,并以长裤的窈窕身影。

她右手环抱着一个方形的包裹。

那包裹极长,足有六尺左右,差不太多,就能比得上她整个人的身高了。

这身材,这高度,莫非?

不等张仲出声,那窈窕的身影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转过头来。

四目相对之下,她明媚的脸上,于瞬间泛起了甜甜的笑,只眉眼一弯之间。

朱唇轻启,雪白的牙齿露出了浅浅一点。

张仲身体一颤,差点被一声娇气的喊酥了骨头。

那声音说:“表公,你可让我一通好找哦。”

137,金色传说

当包裹被打开的一瞬间,张仲脑海中就浮现出一个想法。

神装!

金色传说!

“这弓的弓臂是铜梨木所制。”梨敲了敲弓臂,在彷如金属般的清脆响声中,对张仲轻声讲解。“是以通体铜色。”

“本来我父亲和公,打算为你染成玄黑色,但需要不短时间。”

“我想着,表公多半会参加腊祭。”

“染完之后,却耽误了,是以,便专程为表公送了过来。”

张仲却没有太注意梨的话,只一边随口道谢,一边打量这把看着就很上档次的长弓。

铜梨木,没想到刚刚还在说,这会儿就得到了。

伸手抚摸了一下弓弦,儿臂蚕丝带来的冰冷触感,让张仲有了些拉弓的冲动。

还不等他付诸实际,就见到一只带着些细茧的小手,在他眼前晃了晃。“你知道这把弓是怎么来的吗?”

“怎么来的?”

“是我走了百多里山路,去到隐山亭,又从隐山亭一路走到县上送来的。”

梨的声音有些气恼,还带着点委屈。“表公眼中只有弓,连正眼都不看孙女的吗?”

这都哪儿跟哪儿?

我难不成还在以“滑稽”看你?

不过,这句话也确实让张仲感觉到了自己的不妥,一个女孩子爬山涉水,走了百多里山路,找到自己,只为送一把弓。

“走。”

“干嘛?”

“表公带你去开房。”

“开房?”

“给你找个住处的意思。”

“哦~”

第二日,辰时初。

作为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之一,腊祭,在秦国,是分外隆重的。

哪怕离腊祭还有两天时间,整个广都县城的人,都已经开始忙着准备腊祭当天的牺牲了。

有勇力的人,自然携弓带剑前往附近的大山小山进行狩猎。

没有勇力的,则花钱财从别人手中购买。

至于,没有勇力也没钱的人,也不会不舍得去买只家禽。

“表公,现在出发吗?”租来的马车上,梨探出小巧的头,清晨的寒风,冻得她的脸略微有点泛红。

悄悄看了一眼骑在战马之上的张仲,她脸上的红润更浓了些。“我去军营外为你助威不好吧!”

“要是表公没有夺得头筹,岂不是丢脸得很?”

张仲身穿由赵人胡服改良而来的紧身小袖,合裆长裤,头戴一顶狗皮帽子,上面还插了两根稚鸡尾羽。

“怎么会?”回答之际,他伸手摸了摸头上的羽毛,很有些不舒服。

但没办法,这是此次狩猎的统一着装,用当时送衣服过来的甲士的话说,那就是山林纵猎,胡服方便。

祭祀之时,再换常服。

“有盾在手上,便是老虎我也猎得。”

张仲放下手,顺势抬头看了看才刚刚亮起的天,随口自夸了一句之后,驱马沿着市场边的大道走过。

道路的两旁,不同于平常此时的冷清,已经是人山人海,多数都在和人交谈砍价。

不时还有人热情的与他打声招呼,一时间,竟让他有种明星出行的感觉。

“嘁~”梨鄙视的看了他一眼,随后做出了一副嘲笑的样子。“别人猎兽用弓,你用盾。”

“丢人不丢?”

说完之后,她接着怼了一句。“早知道我就不送过来了。”

“让你用盾狩猎去。”

这丫头,哪儿都好,就是嘴上不饶人。

“有弓自然更好。”张仲心中恶趣味一起,顿时来了兴致。“以此弓的力道,只要老虎没发现我,我一箭就能射死它。”

梨果然上当,好奇的问道。“如果发现了呢?”

“杀死它,它不就发现不了我了?”

梨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张仲也不等她多想,对着前方喊了一声。“葵,这里。”

左臂伤还未好,以右手抱着一只大狗,正在东张西望的葵,闻言抬起头,三步并作两步,跑到了张仲的身边。

他将手上的狗子放下,长出了一口气。“这犬奴,可是整个市场上最好的了。”

“我去的时候,它可是将圈里三只犬奴尽数咬翻了。”

你确定这不是得了狂犬病?

张仲心中默默吐了个槽,随即翻身下马,一手抓住狗子命运的后颈,一边打量其外形。

这一看之下,张仲顿时对葵的话信了几分。

因为,这条狗,不是一般的狗,它是猎犬,川东猎犬。

纯的。

并且,还是其中极其少见的大型川东猎犬。

“好犬奴。”张仲发出一声赞叹,心中也确实这么觉得,他小时候曾经养过这种狗的混血,山中逐兔撵鸡,绝对是一把好手。

“亭长小心些,这犬奴凶得很。”

“无妨。”张仲养过川东猎犬,自然知道这种狗的攻击性有多强。

但不知为何,这只狗却不同于张仲以前所养的那般凶狠,它只是在张仲的手上一阵嗅动之后。

就将牙齿收回,紧闭嘴唇,尾巴不停摇动。

一副十分乖巧的样子。

张仲将其放下,他还围着转了几个圈。

对比了一下旁边,到现在还扭扭捏捏,欲拒还迎的战马,张仲心情瞬间大好。

“葵,买块肉来,大块滴。”

但张仲没有等来“一块够吗”这种回答。

而是等来了犁,宛如怼智障的话。“你现在把它喂饱,是怕带它上山,老虎不够吃吗?”

“还是饿着的犬奴打猎更好。”葵也出了声,虽然意思差不多,但委婉了许多。“不然它跑不动。”

闲聊一阵之后,张仲看见一队甲士从左近奔跑过去,足有五十人左右。

“亭长,我们快些走。”

葵向前奔跑的同时,对着身后的张仲解释到。“前往牙门山的甲士,恐怕要集结了。”

“好。”

很快,张仲到达了城门外的空地,原本很少人来的空地上,在此时,已经聚集了大量的甲士。

粗略一观,竟然不下千人。

而空地的最前方,则是一大片的马匹,普遍都只有一米三四的肩高,以至于张仲走过去时,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军中集结,姗姗来迟。”不等张仲与相熟的程非打声招呼,就听见一声训斥。“军律有言。”

“夜起三军,点时不到,衣甲不整者,斩之。”

138,反常的秋蛮赫

随着话音落下,张仲心中一惊,他猛然侧过头,看向声音的来处,只见到一个略有些熟悉的身影。

他骑在蜀郡特产的西南马上,正在向着张仲疾驰。

随着距离快速拉近,张仲看见了他的脸。

那脸上带着抓住张仲把柄的快意,和一丝不知为何的急切。

正是当初被他一盾牌,砸成重伤的秋蛮赫。

马蹄声仍在急促响起,宛如擂鼓。

在包括程非在内的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之前,秋蛮赫就到了张仲的左近。

于微光中,张仲看见他抬起了右手。

那右手上,竟然是一把早已拔出的长剑。

秋蛮赫放声大笑,将手中长剑高高扬起,借着马匹的极速,直斩张仲脖颈。“今日,我便杀了你,以正军法。”

电光火石之间,张仲探手拔剑,脑海中同时浮现出一个想法。

不是说击鼓之后,才会点到吗?

鼓呢?

从附近走过来,没有任何鼓声,况且,之前那五十人都还没到,我怎么会来迟?

这人是疯了吗?

“秋蛮赫,你疯了吗?”程非的暴吼声响起,带着马蹄的闷响,和强弩上弦的咯吱声。

而随着他的出声,更多的声音同时响起。

“蛮人,放肆!”

“尚未击鼓,汝欲何为?”

“纵然来迟,军法官未至,汝敢擅自动手?”

“军中弑杀同袍,乃是死罪。”

“秋蛮赫,汝不要命了?”

但这些声音张仲只听了一个隐约,因为,他的长剑还没拔出来,秋蛮赫的剑,已经距离他脖颈不足三尺。

一股凉意从脊椎骨泛起,瞬间遍布张仲全身,他努力将腰背往下倒,并顺势想要拔出长剑。

然而,他高估了自己的马术。

随着战马的嘶鸣,他身躯一空,砰的一声砸在了泥土上。

秋蛮赫得势不饶人,回转马头,急冲张仲的同时,俯身将长剑劈向张仲的胸腹。

欲要将他一击毙命。

眼见长剑和马蹄越来越近,张仲右手猛然用力,随着铮的一声脆响。

长剑,终于拔出来了。

“不能翻滚,不然会被他攻击背部。”张仲深呼吸一口气,瞬间做出决定。“挡剑。”

将长剑向前一挥的同时,他伸出左手,接向踏下的马蹄。

青铜长剑相互交击的脆响中,随之而来的,是一声宛如直升机螺旋桨的呼啸,和一声手雷爆炸般的轰鸣。

然后,是一阵血雨,淋了张仲一身。

伸手抹去脸上的鲜血,视线变得清晰的他,却发现眼前空无一物。

随着咚咚咚的战鼓声响起,张仲翻身而起,定睛之下,只见得十步开外,正躺着一个不断翻滚哀嚎的人,正是刚刚还要杀他的秋蛮赫?

而他那匹来自西南的战马,整个脑袋和脖子都飞了,只剩下了下半截躺在地上,形成血肉模糊的一坨。

张仲的目光继续后移,看见了造成这样战果的兵器。

一个硕大的铜制车轮。

“县尉。”身后传来的声音让张仲回过神。

他急忙转身,躬身拜谢。

百里豹那张毛脸异常严肃,他只对着张仲随意摆了摆手,便走向正在翻滚的秋蛮赫。

“起来。”

秋蛮赫勉强爬起,他原本健壮的右手,已经弯曲出一个不正常的角度,而身上,也带着无数的擦伤。

百里豹站定,比秋蛮赫稍矮的身躯却仿佛一座大山一般,压得他抬不起头。

秋蛮赫脸上冷汗不断,身躯越来越弯,几乎就要跪伏下去,但他还是咬着牙争辩了一句。

“军中集结,此人姗姗来迟,吾执行军法,县尉何以伤我。”

“伤就伤了,你有异议?”

秋蛮赫身躯愈发佝偻,脸上的冷汗连珠一般落下,以最怂的表情,说出了最刚的话。“有。”

“军法无情,我便是杀了他,又何罪之有?”

“军法官。”

“在。”熟悉的声音响起,张仲定睛一看,居然是他十分熟悉的狱佐,焕。

“与他讲一讲,我为何伤他。”

“唯。”焕点了点头,正对着秋蛮赫,随着冰冷的声音响起,张仲也知道了当初他叔公为何说炭是在诈茂。

“击鼓聚兵,点到呼应,呼名不应者,罚一甲,过时不到者,夺爵,衣甲不整,失其兵器者,斩之。”

“此为军法。”

“汝可听明白?”

秋蛮赫愣了愣,随后点了点头。“听明白了。”

“听明白了就好。”焕话锋一转,随着面色变得阴沉,他发出一声大喝。“然,汝动改律法,以公律而报私怨,更欲擅杀同袍,何论?”

秋蛮赫砰的一声跪倒在地,口中开始喊冤。“吾并不知此律法。”

“况且,况且”

“况且此人确实姗姗来迟,吾所记之军法,便是杀其领功,非有意如此,并无罪过啊!”

这是早有准备啊。

张仲眼睛微微一眯,心中开始盘算,要如何把这个家伙干掉。

不然,不知道以后还有多少麻烦。

不等他想到办法,焕就问出了他心中想问的问题。“确实并非有意?”

“确实。”

“为何其他人说出律令时,汝不停手?”

“这”秋蛮赫犹豫了一下,好一会儿才说出口。“张仲勇武,我不敢放下兵器。”

焕眼睛微微一眯。“所以,你便要杀了他?”

秋蛮赫急忙辩解。“我只是不敢让他拔出长剑。”

“当真如此?”

“确实如此。”

“既然知道军法不该如此杀人。”焕眼睛一瞪,发出一声灵魂拷问。“那汝在张仲坠马之后,何以不转身退开,而是继续追杀?”

“这”

“说。”

秋蛮赫脸上的冷汗再次滑下,他低着头想了好久,才再次开口。“我与他有仇,怕他因此杀我。”

“我判你擅动律法,军中欲杀同袍之罪,可服?”

秋蛮赫脸色猛然一变,他抬起头,须发皆张,大吼一声。“不服。”

“不服乞鞫便是。”焕淡淡的回答了一句,随后转过身,朝着县尉走去。“请县尉使人,将其拿下。”

张仲闻言,脚步向前一迈,对着县尉躬身行礼。

“愿为县尉前驱,捉此恶贼。”

139,属邦

广都县距牙门山四百余里,官道延伸最远,也就到了一百五十里的偏远乡上,再之后,就需要骑马走小路。

难行一些的地方,甚至还需要牵马步行。

中之时。

张仲牵着马走上一大片乱石坡,他回头望了望,后的步兵早已被甩得不知踪影。

除了一些坐着马车跟来的家属,和骑马来的猎人,富商之外,便再没有别的人影了。

事实上,虽说是腊祭,并且在出发之时,也按照军队的军法行事,但其实,军队也不止这些想要跟着猛士前往山中寻找奇珍的黔首。

左右也不过是贪些小便宜。

更何况,找到的东西,最终也会落到军功家的手中,何乐而不为?

“表公。”

离百人骑队十步开外的梨,在东张西望了一阵之后,远远对着张仲问到。“丈人山距广都县不过百余里,何以舍近求远?”

张仲看了一眼左近牵马的甲士,这百余人,皆是十人之敌。

“大约,是为了和牙门蛮人炫耀武力吧!”

不然何以会组织强勇之士,并以千余士卒压阵,驱驰数百里,去山中狩猎。

“张亭长所言极是。”左近的程非听得张仲的话,接过了话头,并卖了个关子。“然亭长可知,其中还有缘由。”

“哦?”张仲也来了兴致,追问到。“有何缘由。”

程非清了清喉咙,从头开始讲起。“牙门山蛮,由来已久,蜀国未灭之前,便一直为其心腹大患。”

“自司马错将军伐灭蜀国之后,这些蛮人,便成秦之患,他们猎杀行人,抢夺粮食,所过之地,秦人绝迹。”

“若放任如此,则蜀郡难安。”

张仲点了点头,配合了一下对方的讲述。“蛮人不识教化,当以力服之才是。”

“然。”

“自李郡守治蜀之后,使蜀中秦人修筑都江堰,内富黔首,外练强兵。”程非抬起手,指了指远处那隐约可见轮廓的大山。“于昭王三十七年腊祭之时,乃尽起三军,入此山中,猎杀蛮人,以祭军旗。”

“彼时,牙门山百里之地,尽是猎场。”

原来以前的腊祭,是用人头的吗?

“三年之间,所祭蛮人头颅,足有数千。”

“蛮人因此恐惧,不再留于山外,复迁入林,足足数年,不敢踏出大小山林半步。”

原来,李冰还有这样的功绩在?

不过,好像也不奇怪,与他修建都江堰的千古之功相比,平定蛮族,完全算是不值得一提的小事。

“李郡守果然厉害。”

“还不止如此。”程非摇了摇头,表示张仲将李冰想得太简单了。

“自蛮人惧服之后,李郡守乃以此为惯例,每年腊祭,皆舍近求远,以牙门山为狩猎之场,用以震慑蛮人。”

跑这么远,也确实是有道理的。

张仲了然,随后,他对着程非抱了抱拳,感谢到。“多谢百将解惑。”

“无妨。”程非一如既往的友好,他摆了摆手,接着说道。“李郡守更出收蛮之策,蛮人内附,带有家小者,可为隶臣妾,服更役两年,授其田地,为臣邦民。”

程非所说的臣邦民,张仲是知道的,这主要属于“属邦律”,但户籍律法,也有很大一部分涉及。

它所指的,正是秦国时期的少数民族,他们的地位与黔首相等,比商人,赘婿这些要高,但在政治上,却很难成为长吏。

但也只是很难,不是没有机会。

除了对少数民族有略微政治上的歧视之外,就黔首的其他的权利而言,秦国都没有加以任何限制,甚至还给了优待。

不仅仅在律法上享受相等的权利和义务,更在犯罪时,有酌的减轻。

并且,也并不止国内秦人与臣邦民通婚,只是其所生子女,却有很大的限制,父亲为臣邦民,其子女必为夏子,隐瞒不报的,有罪。

“自此之后,每年都有蛮人携带家小,逃离山中,入秦为臣邦,这便是大部分蜀郡蛮人里落的由来。”

“当然,也有很多,是捕蛮令下,被捉来的。”

拖家带口,跑来做更役,也要得到秦民的份?

张仲想起了后世的某个国家,但秦国对于外来者的律法,可比他们轻松多了。

“正因为蛮人年年减少,才有了蛮王请求内附的事。”

是了。

这样的政策,对于蛮王来说,那简直是钝刀子割。

与其一点点流血而死,还不如内附,为自己争取一个好的地位和职位。

“是以,前些年,都是提前十余出发,于山中狩猎七八方回,而今年却只有三,狩猎一左右,便要回去了。”

“明白了。”

“只是少了军功的来源。”程非的语气有些复杂,但很快就想开了,笑着说道。“不过也并非没有好处。”

“至少,以后牙门山中的奇物,吾等可以从蛮人手中换取,不用亲自去狩猎了。”

“免去了与野兽搏斗的凶险,倒也不差。”

旁边正走着的甲士,也跟着插了一句。“正是如此,毕竟,牙门山中,异兽可不算少。”

一阵闲聊之后,程非向侧方走了两步,靠近到张仲的边,低声说道。“前些子,因你之言,追回了上次路盗的蛮人。”

“有何发现吗?”

“没有。”程非摇了摇头,但随后又想起了什么,点了点头。“倒也不是全无发现。”

“那追回的蛮人中,会说秦言之人,在狱中一夜,疯了。”

疯了?

张仲瞬间想到了梁,他也是同样的疯了。“毒药?”

“狱验不太确定,但有很大的可能,是因为毒药。”

“没有受刑?”

“没有。”程非的表很是复杂,似钦佩,似气愤的说了一句。“他是自己挖出眼睛,掰断手指疼疯的。”

这是个狠人呐。

“线索因此断了?”

“断了。”

一路前行,一路闲聊,直到傍晚时分,张仲等人终于到了牙门山下。

看到牙门山的第一眼,张仲心中就猛然一惊。

脑海中只浮现出一个想法。

“峨眉山,有这么高吗?”

140,联合军演

冬至已过,数九寒冬便已经开始,蜀中的天气自然也一天冷过一天,而随着夜幕的降临,湿气也开始加重。

以至于天气愈发阴冷。

“表公,冷不冷?”

“冷倒是不冷。”靠在石头上的张仲,揉了揉背上的衣服,这衣服穿起来方便,但毕竟是冬衣,其中是有夹杂着布碎和皮毛边角的。

保暖倒是还好,就是很有些硌人。“就是这衣服有点硌人。”

“我有带皮毛哦~”梨轻笑一声,翻开随身携带的硕大包裹,自其中取出一件羊毛大裘。

她伸手将其抖开,眉眼中全是笑意。“表公若是能说几句好听的,孙女就将它给你。”

呵~

不过一张皮裘而已。

我是那种人吗?

“孙女当真是越长越美了。”

梨面上一喜,雀跃的开心几乎要溢出来,她伸出右手,将大裘递出。“呐~”

呵,女人。

于梨聊天打趣间,天色也越来越黑。

给梨建好一个小茅屋之后,张仲也躺在石头上,和着皮裘沉沉睡去。

直到一觉睡醒,月上中天,上千步卒才缓缓出现,走了好几百里山路的他们,也顾不得休息,就开始安营扎寨。

对此十分感兴趣的张仲,也忍着精神上的困意,翻身从石头上跳下,跟着军中巡夜的李炀一起观看。

与李炀四处走动的同时,张仲也注意到了军队,对于各种建设的重视程度的不同。

他们所扎的营盘,最先修建起来的,不是营帐,而是简易的围墙和深浅不一陷阱。

随后,才是拒马和弩楼。

“想知道这是为什么?”

这还用问吗,当然想啊。“是。”

“安营扎寨,当以御敌为先,军帐可以不要,但拒马,弩楼,围墙,缺一不可。”

张仲心中恍然,便点了点头,顺便看了看左右的地势。“那地势如何选择?”

李炀正等着张仲这句话,闻言不由得笑了笑。“凡驻军,若有高则舍下,有阳则舍阴,居高而阳实,则军无百疾。”

张仲仔细想了想其中的内容,觉得很有道理,面朝太阳处于高地,士卒确实极少会有生病的情况发生。

中国古代的兵法,在这时候,也确实是整个世界的巅峰。“仲受教。”

“繁木不可以居,茂草不可以停,居草木之稀,则无火攻之患。”

“不居大水之畔,则不惧水攻,溪流不远,筑井则不缺水源,其上皆备,纵敌数倍于我,亦能御之。”

张仲心中默念了一阵,将其记下之后,才对着李炀抱拳行礼。“谢贼橼提点。”

“无妨。”李炀十分满意张仲的好学,兴致也因此变得极高,他指了指正在忙活的工匠。“至于扎寨,若携带的东西足够的话,则可以分工而行。”

“如拒马,弩楼,皆需粗木,便可以使木匠集聚,按所需分人,各为其工。”

“士卒则以泥土建陷阱,围墙,建好,则木好,营盘将成。”

分工合作,同时进行。

这样的做法,在二十一世纪也仍在沿用,是以,张仲很容易便记了下来。

因为只打算住三天,所以军营倒也没有按照战时的标准来建。

因此,不过短短一个时辰,简易的军营轮廓就扎了起来。

又一个时辰过去,士卒们才建起了给各级军官所住的营帐。

那是以喂养军中牛马的稻草,和蜀地随处可见的竹子做的顶,底下只有几根连接在一起的木架。

最后,用麻布将木架三面一蒙,以麻绳拉了一个帘子,完事。

就这般简单到无法形容的军营,还不是谁都有的。

至少,张仲这个并无军中职位的亭长是没有的。

无奈之下,他只能裹着梨送来的羊皮,躺在大石头上,打算对付掉一夜。

但他刚睡下没多久,就被吵闹声惊醒。

翻身爬起之后,他才发现,牙门山附近,亮起了满山遍野的火把。

“哪儿来这么多人?”

身边的士卒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将手中长矛竖起,赶往拒马。“不知,恐是蛮人来犯。”

听得此话,张仲翻身上了大石,几个攀爬之后,站在了一个小山丘的顶端。

随着时间的流逝,山中的火把越来越近,张仲也渐渐看清了来人的装束和面容。

正是一群身穿山狼皮的蛮人。

很快,李炀就排众而出,对着蛮人问道。“汝等深夜前来,所为何事?”

“吾乃牙门蛮二五百主牙蛮飞,奉蛮王沙摩邪之令,求见广都县尉。”

“说。”那蛮人二五百主还没反应过来,就见到一张见牙不见嘴的毛脸,距他不足一步。

心下一惊,他不由得后退了一步,并探手抓住腰间的长剑。

“怕什么,我又不会杀你。”

牙蛮飞脸色不变,再次后退了一步之后,才松开手上的剑柄。“县尉数百人敌,不敢不慎。”

“说罢。”

牙蛮飞伸手自怀中掏出一枚竹简,扔了过去。“蛮王沙摩邪有令,牙门蛮中勇士,愿入牙门山,与秦人甲士共猎。”

百里豹伸手将竹简打开,好一会儿才将其扔了回去。“既然是郡守的意思。”

“我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百里豹顿了顿,意有所指的说道。“就怕牙门蛮人不够勇壮,让我失望。”

牙蛮飞闻言,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哈哈大笑。“吾等蛮人,健壮悍勇之士犹如山中林木。”

“常居山内,狩猎岂非欺负尔等。”

百里豹静静的看着他,一点也没有打断他的意思。

“蛮王口令,言广都秦人若应战,便让汝等先入林中一个时辰。”

牙蛮飞脸上的笑容变得嘲讽,带着浓浓的挑衅。“如此,县尉可不要输了才好。”

“蛮人鼠辈,安敢如此?”

“信不信吾等现在攻破汝等之阵,杀汝于车裂之下?”

百里豹抬起手,制止了底下士卒的议论。

“吾等秦人,无论猎人首级,还是猎杀猛兽,都不会输给任何人。”

他话音一顿,看着牙蛮飞渐渐变黑的脸,一字一顿的说道。

“何须汝等来让?”

141,进山狩猎

这时代的牙门山,还不像后世那般经过道教和佛教的改造,没有直通山顶的石阶,也没有雕梁画栋的大殿。

有的,只是无穷无尽的树木。

那些在后世蜀中并不常见的巨树,让整片山脉显得格外庞大。

就张仲所见,就比印象中的峨眉,大了几圈不止。

“诸位皆是广都强勇之士。”县尉站在队伍最前方,目光扫过站在军营内的百余名十人敌。

“然牙门蛮人,却说汝等山间纵越,持弓狩猎,皆不如他们。”

众人面色一变,蠢蠢欲动,但还是顾忌军令,没有出声。

“本将告诉那些蛮子,吾等蜀郡勇士,猎人头颅尚且不输,何况鸟兽哉!”

百里豹拔出腰间长剑,掷于地上。“此剑,为本将立下之赏。”

“此次狩猎,猎兽最强者得之。”

“尔等,堕我之名乎?”

“必得此剑,不堕都尉之名。”

随着高呼声起,众人鱼贯而出,与刚刚走出小山的蛮人两相照面。

一阵互相听不太懂的嘲讽之后,围猎正式开始了。

“山中野兽凶猛,表公要小心行事。”

张仲回过头,只见梨站在一块大石头上,一边挥手一边高喊。“万事小心,孙女还等着你回来,给你叫好呢。”

心中一暖,张仲脸上有了些笑容。“等着吧!”

“一定让你叫好。”

蜀地山路难行,围猎自然不像关中平原那般骑马狩猎,而是

徒步。

但这就让张仲面临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那就是牙门山的丛林,太过于茂密了些。

哪怕现在处于冬季,其间绿色的植物和黄色的茅草也足有一人多高。

更兼各种各样的参天树木,将天上的阳光遮盖得严严实实。

以至于张仲的视线,从来没有超过五米。

视线不能望远的情况下,他一路走来,连一只野兽都没有看到。

但并不是没有,草丛的动静和枝叶的晃动,都在表示着,只是张仲没看到它们而已。

“需要走得更远一些才行。”

食草动物的警觉性太高了,并且,胆子也太小,稍有风吹草动,就会逃离。

在这样的环境下,张仲猎一只兔子,绝对不会比杀死当初那只花豹更简单。

但食肉动物不同,它们胆子更大,遇到其他生物的第一反应也不是逃跑,而是纳入菜单。

对于张仲而言,这样的野兽,其实还要更好面对,也更好狩猎。

不是每一只花豹,都是变异的花豹。

做出决定之后,张仲不停向前的同时,也以手中的长剑斩断小树,或者在大树上留下标记,以便能找到回来的路。

偶尔看到有人影超越他,他便换上一个方向,绝不与对方同路。

倒也不是他不想超过去,而是,走山路,他确实爬不了别人那么快。

左右牙门山极其庞大,一两百人在里面,完全可以各找一个地盘,没必要吃别人的冷饭。

大约小半个时辰之后,转向多次的张仲,看到了一个脚印。

那脚印上,脚掌的痕迹宽而短,前方的五个脚趾印,则深而尖锐。

这种脚印张仲曾经见过,是熊。

心中估摸了一下,他觉得这脚印的来源,大概率是亚洲黑熊,而不是蜀郡特有的萌物。

毕竟,熊猫的指甲,怕是没有这么尖锐。

探手摸了摸,泥土上还略有点水迹。

然而,摸完之后,张仲才想起,这并不能判断这是不是今天留下的新鲜脚印。

只不过犹豫了一瞬间,张仲就做出了决定。

管他是不是,追!

只要我跑得足够快,哪怕这是前天留下的脚印,我也能追到新鲜的。

做出决定之后,他开始继续向前奔跑。

倒也不是他和这只不知大小的熊杠上了。

只是如今县上,已经将他吹成了天上少有地上全无的少年豪杰,如果不猎只大型猛兽回去,脸上须得不好看。

毕竟,偶像包袱这种事情,只有成为偶像之后,你才知道他能让你做出些什么。

纵观华夏几千年历史,因为别人的看法,而死于偶像包袱下的,可从来都不少见。

更何况只是装一装,做做人前显圣这种事。

一路追着脚印奔跑之际,张仲也不忘以长剑斩断树枝留下痕迹。

又是半个时辰,他终于停了下来。

因为,眼前的脚印,和草丛被排开的痕迹,断了。

处于前方的,是一片乱石,在张仲的左边,则是一颗数人合抱的大树,右边是一大片竹林。

伸手将最后一个脚印中,被踩入地面的竹叶捡起。

那竹叶前段呈枯黄色,但叶根处却呈青绿色。

“大概率就在这附近了。”

熊的战斗力虽然极强,但是警觉性却比老虎豹子之类差了太多。

并且,它的敏捷和搏杀技巧,也和老虎豹子不是一个档次。

对这些颇为了解的张仲,也懒得偷偷摸摸,只将手中的盾牌握紧,打算找个高地。

“这货在树上?”随着咔擦一声脆响,张仲心中一动,猛然抬头。

只见到了一个白色的大屁股,朝着他直直的砸了下来。

这腰围,这颜色?

我追错了?

想完这些的张仲倒退一步,淡定的看着那黑白相间的大胖子落在地上。

还弹动了两下。

一个翻滚,胖子灵活的爬了起来,它伸出前爪揉了揉屁股,连头都没有回,就走向了另一颗竹子。

完全没有发现它身边,还存在着其他的生物。

张仲:

鉴定完毕,是纯血。

伸出左手,张仲一把抓住了它的脖子后的软肉,将其提了起来。

随手一扔,胖子离地一米多高,飞出了足有十来米远,然后砰的一声砸在地上。

这一砸可不轻,以至于胖子连翻了好几个滚,才再次站了起来。

它瞪着宛如小点的眼睛东张西望一阵之后,才发现自己视力不好。

转而动了动耳朵和鼻子,随后四足狂奔,朝着张仲跑了过来。

张仲轻轻呼了一口气,将长剑收进鞘中,身躯半蹲,做好了徒手战斗的准备。

然而,一盏茶的时间后。

张仲看着坐在地上,以背对着他,并露出脖子,还不断转头示意的熊猫。

第一次。

感觉到了疲惫。

142,搏虎

这货,是玩上瘾了?

也就是我把你当国宝,不然,你被我拖出山卖了,你恐怕都还在卖萌。

信手抓住黑白色的后颈,在胖子兴奋的叫声中。

张仲将其用力一抛,正正扔在了大树中央的三叉枝丫上……

嗯,背朝下,面朝上。

日上三竿。

距离竹林足有两三公里左右的乱石堆上,张仲正在打量着刚刚跑过的路。

只见柏木繁茂,松针葱翠,杂草灌木纵横林间,麻雀画眉高居其上。

端的是一番好景色。

但张仲却无意欣赏美景,只擦了擦额头上渗出的些许汗水。

并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呼~

终于甩开了那个死胖子。

要是那货动手的话,杀了也就杀了,但那家伙一副求抚摸,求收留的萌样,还真不好动手。

不过,终归还是甩掉了。

平复好心跳的张仲,开始打量自己所处的环境。

这是一片布满大小石头的平地,具体是后世改造过的哪里,张仲却不太清楚。

但地形空旷,用来休息再好不过。

但在休息之前,还有一件事情要做。

张仲分辨了一下方向,开始在地上画穿越竹林的路线图。

之所以画图,是因为他之前甩开那只熊猫的时候,奔跑得太快,没来得及做记号。

并且,那片竹林,说什么他也不打算再回去了。

只能绕道这种事情,才能找回原来的路这样子。

但还不等他将路线画好,就听见了身后传来的狂猛动静,那是有大型生物正在狂奔所导致的树枝断裂声。

那只死胖子,是不打算放过我了?

张仲心下一惊,就准备继续跑,但跑了两步之后,又惊觉不对。

我跑什么?

打它一顿不就好了?

想通这一点之后的张仲,随意的转过身,准备给追来的胖子一次狠的。

让它长长记性,不要天天作死。

然而,这一看之下,他不由得目光一凝。

因为,他看见的,并不是黑白相间的胖子。

而是一只浑身漆黑如墨,身躯庞大如同北极熊的

黑熊。

这么大的亚洲黑熊?

这是变异了?

眼见对方冲得凶猛,没做好准备的张仲也来不及多想,将手中青铜盾猛然一掷。

百余斤的重盾带着尖锐的鸣啸声,正中黑熊的左前肢。

只听得一声清脆的骨骼断裂声,黑熊立足不稳,栽倒在地的同时,口中发出凄惨的哀嚎。

将腰间的长弓取下,张仲正准备趁它还未爬起,一箭结果了它。

却听见一声威胁的低吼声响起。

来自不远处的林中。

还有帮手?

张仲紧了紧手上的长弓,搭箭对准声音来处的同时,双眼亦死死的观察着林中的动静。

直到,一只体型足有三米以上的黄毛老虎,缓缓走出了树林。

张仲冷汗瞬间就下来了。

失去了盾牌的他,凭借着半生不熟的射术,可没有足够的信心面对这庞大的猎食者。

遇见老虎该怎么办?

张仲念头急转。

不能背对着它,是第一位的。

其次,绝对不能怂,要表现得异常凶残,还要发出比它还大的吼声。

因为猛兽在捕猎时,都是凭借吼声,确定未见过的猎物的强弱。

所以,只要你声音比老虎更大,你就能吓退它。

才怪。

你除非带上一个喇叭,不然你永远刚不过老虎的吼声,更何况,这还是一只变异的老虎。

没有天敌的它,只会认为你在挑衅。

“吼~”低沉的声音再次响起,倒在地上的黑熊翻身爬起,也顾不得脚上的伤势,三只脚努力的向前奔跑。

“这只黑熊是它的猎物?”

张仲犹豫了一下,缓缓退开。

“吼!!!”一声暴吼声,响彻了整个山林,惊得鸟儿四散,走兽狂奔。

那巨大黑熊,也跑得更快了。

但张仲却没有再退,因为那只黄色的身影。

已经,以超越了猎豹的速度,朝着他扑上来了。

手中弓弦一响,这通体金黄,力度高达万斤的超级强弓,射出了它的第一支箭。

老虎身躯一伏,在长箭划过背部的瞬间,纵越而起。

张仲抽身急退的同时,伸手拔剑。

重物落地的声音中,同时出现的,是一只巨大的爪子。

尖锐如同匕首一般的指甲,在阳光下微微反光,于弹指之间,自上而下,直掏张仲胸腹。

情急之下,张仲来不及再拔剑,只能并双手持弓,将其一横。

随后向上一推,正中虎爪。

宛如卡车撞击的力量,自长弓始,沿着张仲持弓的双手,直冲腿部。

力道冲击之下,张仲立足不稳,连连后退。

受到反作用力和张仲推力的影响,老虎亦人立而起,后续的连环爪击,顿时一窒。

但它丝毫不惊,就着人立而起的后腿,向前连跨数步,直扑再次握住剑柄的张仲。

一人一虎直面的同时,巨大的右前爪,带着尖锐的风声直拍张仲的头颅。

右爪探出不过眨眼,老虎的左前爪亦跟随而出。

而右前臂上的健壮肌肉也同时蠕动,随时准备收回前爪再次攻击。

这,正是猫科动物的必杀技之一。

连环爪击。

修炼过功法之后的张仲,反应非常迅速,他以左手中的长弓竖击老虎的右前爪。

同时右腿后移,腰背带动身躯猛然一侧。

利爪划开布匹的声音中,红色的碎布片及毛皮边角漫天飞舞。

咚的一声巨响,老虎前爪落地,借力一蹬,就准备再次扑上。

将动未动之时,一只拳头砰的一声砸在了它的鼻子上,直砸得它头颅低垂,鼻血横流。

一时间,宛如幼时捕猎吃到了苦胆,腥味、臭味、血味、苦味尽数袭来。

还未缓过劲来,一只大脚借力踩出,正中伤处。

直踩得那老虎眼眶一红,胡须尽赤。

也像小时候吃了苦胆,还是连续两个。

老虎双眼紧闭,泪水弥漫之间,以前爪乱拍,同时抽身后退。

张仲借力一蹬,在老虎抽身时,纵越而起。

单手再次一拔,随着清脆的剑鸣声起,他将左手长弓丢下,双手同时握住剑柄。

以剑为刀,借着身躯下坠的冲力。

对着老虎当头一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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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杀虎

长剑染血,不过稍有窒碍,就顺利划下,将张仲面前,那半人高的石头,平整的分成两半。

一滴滴鲜血由额头滑向眼角,与泪水混在一起,化作深浅不一的液体。

而它变得红白相间的额头上,正有了一条细长的剑痕,将整个王字分成两半。

长剑摩擦石头的声音中,正在后退的老虎耳朵动了动,后腿一蹦,抬起前爪再次攻上。

张仲早有预料,松开左手,长剑猛然一抬,噗的一声从前爪刺入。

“吼!!!”

正准备沿着前爪直捅老虎胸腹的张仲,只感觉剑上一沉,随后就被一声响彻山林的虎啸惊了瞬间。

铛!

长剑的剑尖被老虎的前爪按在地上,不等张仲抽出,一根长鞭也似的尾巴,啪的一声,正中他的右手。

这一尾巴力道极大,张仲手腕吃痛的瞬间,长剑一个不稳,竟然被老虎的另一只前爪将长剑按在了地上。

这老虎,成精了吧?

来不及细想,血盆大口,已经到了眼前。

这老虎的听力当真恐怖。

张仲抬手一拳,正中鼻梁。

宛如开了染坊,黄色,红色,白色,纹路黑色,尽数聚在一起。

身躯一翻,张仲躲开再次袭来的另一只前爪。

右手一动,它抓住了和猫科动物基本不是同种生物的尾巴。

老虎发出一声轻轻的咆哮,尾巴用力一抖,却纹丝不动。

不等它再次扑上,张仲就迈开大步,向前飞速冲去,随着他大吼出声,单臂较力之间,浑身肌肉开始虬结。

老虎四肢在地上划出长长的沟壑,但身躯却完全控制不住,不断被拖拽着强行后移。

它眼睛猛然睁开,金黄色的眼珠瞳孔竖立,随着腰身一转,后腿一蹬,低吼声起。

三米多长的老虎,以咬尾巴的动作,只扑张仲后背。

但张仲却仿佛背上长了眼睛一般,将尾巴一松,转身一拳,正中老虎鼻梁。

这一拳好重,直打得老虎嗷嗷直叫。

刚刚睁开的眼睛再次闭上,眼泪也紧跟着溢出眼眶。

身躯一靠,沿着老虎的前爪缝隙,直撞其胸腹。

老虎侧翻在地,随后于弹指一瞬间翻身爬起。

张仲左踏一步,随着老虎耳朵抖动,头颅左偏之时,身躯一转,一个肘击,正正打在侧头的老虎鼻子上。

“嗷~”

又是一声惨叫,老虎这次也不还手了,一个转身就想逃跑。

“该结束了。”

张仲伸手再次拽住尾巴,深呼吸一口气,抬起右腿,一脚蹬在老虎的后腿上,随着其吃痛抬腿的瞬间。

他双手同握,右脚向下猛然一踏,腰身一转之间,将老虎整个抡了起来。

砰的一声,砸在了旁边一人合抱的大树上。

大树发出咔擦一声脆响,被张仲从一米处直接砸断。

异兽老虎的体格雄壮程度,远远超过了当初的花豹,即便这般强大的力道砸动,它却连毛皮都没有破损。

甚至,还有力气反抗。

不过,随着张仲一脚踹在其两条后腿之间,这最后的反抗也消失了。

林间的怒吼声不断响起,但四肢离地的老虎,却再也无法反抗了,并且,也完全脱离不了张仲的掌控。

只不断的被抡起,随后砸下。

直到一声声怒吼变得尖锐,最后,化作了哀嚎。

到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

张仲手上一松,将老虎丢在地上,之前威严雄壮的猛兽,此时已经有出气,没进气了。

身躯一软,张仲也顾不得脏,整个躺在了地上。

这一战所花的时间不长,但其间凶险,着实不为外人所知。

数次经历生死的张仲,此时,只感觉身心俱疲。

他看了看胸口被虎爪划出的伤势,那伤势足有一寸多深,流出的鲜血,将整个冬衣上身染红大半。

看了看老虎长达七寸左右的指甲,张仲心中庆幸,幸好只是被指尖擦到了。

不然,说不得就死在了这江湖有名的黑虎掏心下了。

强忍着疲惫,张仲将身上的冬衣撕开,血液已经开始凝固,但伤口血肉翻卷,很是吓人。

摸出怀中的药物自自己抹上之后,张仲索性撕开冬衣,赤着上身。

以衣服上的麻布,为自己做了一个简单的包扎。

随后,将怀中准备的物件,打成一个包裹。

做完这些之后。

他捡起长剑,找了一颗大树,爬到高处。

随后,沉沉睡去。

“呜呜~”直到一声声低沉哀伤的嚎叫在耳边响起,张仲才从昏沉的睡眠中醒来。

刚醒,他就感觉整个视线一变,世界仿佛都成了黑白。

直到一只粉红色的大舌头,对着他的脸一卷,才缓缓恢复彩色。

张仲翻身爬起,抹干净脸上的口水,一时间连打死老虎的好心情,都已经没有了。

一人一熊猫对视了良久,最终还是张仲低下了头,缓缓的叹了口气。

算了。

华南虎都打死了,还怕什么养熊猫?

就当满足一下自己前世,想养牢底坐穿兽的想法吧!

伸手提起老虎,张仲将长弓捡起,只见原本打磨得十分光滑的铜梨木,已经有了不少的划痕。

心中一郁,张仲顿时有了一种“刚买的手机,当天就掉进了厕所”的痛。

好一会儿,他才将长弓挂在腰间,随后将盾牌捡起,也不管身边的熊猫听不听得懂。“走。”

“我们去杀熊。”

“嗷嗷!”熊猫尽管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但还是很热情的给了一声回应。

并撅着大屁股一晃一晃的向前跑去。

得,真养了只宠物。

不过,还不赖。

毕竟,除了胖点,战斗力弱点,这货再怎么,也算是只异兽。

嗯,十人敌。

一路沿着血迹向前,张仲追了大概半个多时辰,才追到那只大黑熊。

他仍在一瘸一拐的向前爬动,哪怕动作已经很慢了,但仍然锲而不舍。

十分的有毅力。

看了好一会儿的张仲,叹了口气,将手中盾牌掂量了一下,再次开始了急奔。

手中盾牌一挥,张仲正要将其一盾砸死,却猛然想到这货的毛皮,恐怕值一两万钱,不由得手上一停。

但他的长弓还没摸出来,就看见身边的胖子,嗷嗷叫着冲向了大黑熊。

其英勇无畏的样子,可谓丝毫没有丢熊。

张仲:

143,蛮王之子

带着急促的风声,胖子一路狂奔。

于响动中,黑熊猛然回头,与胖子四目相对。

黑白色的萌货整个一愣,先是打量了一下黑熊壮硕的身躯,随后头一歪,装作不经意的样子,看了一眼身后。

眼见张仲没有跟上,它身体人性化的一抖。

但箭在弦上,已然不得不发。

是以,它脚下不停,悍勇的冲到黑熊的身边。

在其人立而起时,跑了过去。

这一冲,直接就冲进了另一片小竹林,随后,它抬起前爪……

啪的一声。

敲晕了一只竹鼠。

并叼着它慢悠悠的往回走。

黑熊被这一顿操作弄得有点懵逼,站在原地追也不是,不追也不是。

果然,这种自己能把自己玩成濒危物种的货,帅,就不会超过三秒。

完全不该对这样的生物,抱有任何期待才是。

不过,它该做的,终归还是做到了。

张仲深呼吸一口气,轻轻动了动右手,感觉了一下伤势。

不轻,但还有些战斗力。

至少,拉弓是没有太大问题。

弓弦越崩越紧,带动着金色的弓臂,迅速形成椭圆。

在清脆的弦响中,一支利箭从黑熊左脸颊射入,直贯颅脑。

黑熊身躯缓缓转了转,看到了持弓的张仲,也看到了地上躺着的老虎。

随着鲜血渗满熊脸,泥土四溅,枝叶飞舞之下。

黑熊重达重达近两千斤的身体,砰的一声,砸在了地上。

张仲顾不得去看,只捂着右胸,身躯半蹲。

第一次感觉到,弓箭力道要是太强了,也不全是好事。

至少,在身受重伤的情况下,特别不好用。

因为,他右胸的伤势,又崩开了。

坐在地上,张仲将被鲜血染红的简易绷带拆开,再次上了些药。

在这期间,那只知道卖萌的胖子,和胆小的猎犬一起,冲到了死去的黑熊身边。

一顿又抓又挠之后,才宛如得胜的将军一样,拖着那重达两千斤的尸体,走到张仲身边邀功。

张仲没有理会它们智障一样的操作,只是看着那力气不小的熊猫怔怔出神。

因为,他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一刻钟后,两只猛兽一左一右,被张仲绑在了熊猫身躯的两侧。

“走,回去了。”

三只十人敌的猛兽,两死一生擒,哪怕再大的偶像包袱,应该也足够了。

至于牙门山中的各种奇物。

别说这个时代没有图文教程,就算有,不是土生土长的张仲,在这漫山遍野的植物当中,也完全分辩不出来。

所以,算了。

与其浪费时间,不如等到两只猛兽祭祀完毕之后,将剩下的皮毛拿去卖了。

得到的几万钱,也足够他买上不少东西了。

“汪汪汪!”随着猎犬的声音再次响起,刚刚绑好尸体的张仲立马起身,将身边的盾牌举起,做出了防御的姿态。

没等多久,就有两名蛮人走出了山林。

站在左边的,是一个偏矮的中年男人。

而右边,则是一个青年蛮人。

那青年约摸二十一二岁,比张仲稍高一些,有七尺七八寸的样子。

他赤着上身,双脚未穿鞋履,只在腰间围着一圈白狼皮毛。

青年蛮人的身高虽然只是一般,但张仲仍然十分警惕。

因为,他的身躯极其健壮,裸露在外的肌肉轮廓,比之广也不差多少。

就气势外形来看。

不出意外的话,这应当是十人敌当中的强者,多半,不会差于被合围还能连杀数名甲士的广。

想完这些的张仲,目光在其腰间围绕的白狼皮毛上停留了一瞬,才看向其臂膀上,所围着的一圈猛兽牙齿。

“这蛮人,地位恐怕也不低。”

从其外形判断出这些的张仲,伸手握住了腰间的剑柄。

“秦人?”

随着一声口音极重的疑问,身着白狼皮的青年停住了脚步,他看了一眼两具猛兽的尸体之后,才再次开口。

“真勇士也。”

“过奖了。”

蛮人即将内附,一旦内附,以后说不定就是同袍。

既然对方没有找茬,张仲自然也不会不给好脸色。“两兽相争,得利而已。”

“你有伤?”

张仲眼睛眯了眯,有些怀疑的看了对方一眼,正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担心对方见兽起意的张仲,淡淡的回了一句。

“小伤而已。”

青年却摇了摇头。“不像。”

不等张仲回话,那蛮人突然将手伸向腰间。

那里,有一把长剑。

随着剑鸣声起,张仲率先拔剑在手,随着绷带染红,他将长剑平举,直指青年蛮人。“止步。”

“此药……”

青年手握一个小羊皮包,看着直指自己的长剑,一时有些愣神。

好一会儿,他才挥手阻止了要上前保护的中年人,接着说了下去。

“此药,乃十年生之白剑,治剑伤戈创,猛兽撕咬,有奇效。”

误会?

张仲将手中长剑放低,没有去接青年手中的药,只是表示了自己的歉意。

“长者常言,牙门之族,勇武者甚众,吾有伤在身,是以,失礼了。”

“无妨。”青年蛮人面色如常的将手中布包放回腰间的白狼皮内。

然后,他向后倒退两步,指了指张仲胸口的伤势。“白剑长约三寸,状如长剑,十分好认。”

“十年生虽不太好找,但也不算难得,君可以自行寻找。”

青年蛮人的一番做法,让张仲觉得很有些惊讶。

他脸色缓和了些,将手中长剑还鞘,并就着盾牌行了一礼。“多谢。”

“不必。”青年蛮人对礼节似乎还有些不熟悉,手忙脚乱的回礼之后,才笑着说道。

“我阿爹常说。”

“内附之后,与秦人甲士,便是同袍。”

这句话可以说是很有道理了,张仲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说得极是。”

青年蛮人脸上的喜悦更多了些。

“是以,军中互助,乃应有之理,足下不必太放在心上。”

这蛮人,倒是不太像蛮人。

更像是一个受到过良好教育的公子哥。

念头一动,张仲便不由得对他和他的父亲,产生了一些兴趣。

“未敢问,足下阿爹是?”

“牙门蛮王,沙摩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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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结交

蛮王,沙摩邪?

也就是说,这年轻蛮人,是蛮王子嗣?

这身份,可以说是张仲见到的年轻人当中最高的了。

要知道,就张仲的了解。

蜀郡的蛮族,并不只在牙门山范围,而是以牙门山数百平方公里的山脉为中心,辐射了后世的眉山市大部,以及周边不少县乡。

这其间的大小山林,皆是蛮人的地盘。

以蛮王直属的牙门蛮族为主体,从属的大型蛮族聚落,有沙溪蛮,白蛮,山蛮,小型的,诸如秋蛮,花蛮更是数不胜数。

在秦国未灭蜀国之前,这些蛮族便曾是蜀国的心腹大患。

自然,秦国不同于蜀国,无论战力还是政治,都超越了其太多。

两任郡守数十年的平蛮,蛮人的地盘和数量都有了大量的减少。

但即便如此,据接壤的广都县在去岁的不完全统计,山林中出没的蛮人,仍旧有十余万之众。

而沙摩邪,则是这些大小蛮族公认的蛮王,为这十余万蛮人的领袖。

更兼蛮人勇悍,全民皆兵。

若尽数聚集,控弦带兵之士,不下三万。

就其身份地位而言,即便比不上蜀郡守,也相去不远。

是以,眼前的年轻蛮人,非但算得上公子哥,还是两千石长吏家的公子哥。

“原来是牙门王子当面。”对方可以自称自己为蛮人,但张仲却不好这么说,他身躯微微动了动,表示了自己的歉意。“张仲多有得罪。”

“无妨。”听到张仲名字的年轻蛮人来了兴致。“汝叫张仲?”

“正是,王子有何疑惑?”

“非有疑惑。”年轻蛮人脸上的兴致愈发的高了。

“而是足下在广都的勇武之名,便是我等蛮人也有所耳闻。”

但很快,他的目光扫到了张仲胸口的绷带。

略带些可惜的望了一眼后,他才自我介绍了一句。“我叫沙摩虬,年二十一岁。”

“蛮王长子。”

一阵你好我好的客套之后,沙摩虬还是没有忍住,说出了自己心中的想法。

“足下勇锐,待伤好之后,可否与虬角力一番?”

看着对方眼中浓烈的斗志,年岁差不太多的张仲也来了兴趣。“自无不可。”

“只是……”对方态度和人品看起来十分不错,张仲也起了些相交的心思,便诚恳的加了一句。

“只是仲天生神力,若角力未免不太合适。”

连李炀都曾坦言自己纯粹的力量不如张仲,他不觉得眼前的年轻王子,会比李炀更强。

毕竟年岁摆在这里,充其量,也就和广差不多,顶多,就相当于受过断脉之刑的佐戈翼。

这还是往高了估计。

要知道,这次围猎,双方派出的勇锐之士,可都只是十人敌,百人敌极其以上者,都在压阵呢。

“王子乃是锻骨极致,正在修炼内脏,成就百人之敌也就只在左近,汝一少年,何以如此大话?”

随着林中一声不服的低喝,一大群手拉绳子的蛮人走出了树林,为首者,是一名脖带狼牙配饰的中年。

刚刚的话,正是出自他的口中。

“勿妄言。”沙摩虬止住了身后还想要说些什么的中年人,就着张仲的话接了下去。

“敢问足下神力几何?”

张仲沉吟了一瞬,说了一个比较保守的数字。“万一千斤。”

“嘶~”众蛮人倒吸一口凉气。

就连之前出言呵斥的中年人,也不例外,甚至,他还震惊的追问了一句。“怎么可能?”

眼见对方人数越来越多,张仲似有意似无意的敲打了一句。“若非如此,何以称得上神力?”

“有道理。”

“角力是有不妥。”得知张仲力量的沙摩虬倒是没有逞强,转而提出了另一个建议。“届时,你我较技如何?”

“甚好。”

“足下伤势不轻,恐非半月不能好。”沙摩虬点出了张仲的外强中干,但却并没有如张仲所想那般,有任何不妥的动作。

只是简单的提议到。“半月之后,沙摩虬亲往拜访如何?”

“何劳王子亲自前来,仲半月之后,在校场恭候大驾。”

约定时日之后,张仲这才从树林的动静中,看到了他们拉着的,是什么东西。

那是一头蛮象,四肢类合抱巨木,身躯宛如小丘的庞大亚洲象。

“此乃王子亲手所猎…”中年人正想炫耀两句,猛然看到熊猫身上拖着的两只猛兽,话语顿时一窒。“这是你猎的?”

“正是。”

中年人一时无语,好一会儿,才上前一步,对着沙摩虬低声说道。“王子,蛮象庞大,若不早些出发,恐怕天黑之前赶不到山下营地了。”

“此物,足下带上。”

临走之际,沙摩虬再次摸出了那个小布包,准备将其递给张仲。

“多谢王子好意。”张仲先是致谢,随后才委婉拒绝。“但仲身上不过小伤,实在是用不上。”

沙摩虬却摇了摇头,随手将布包放在了石头上。“用与不用,是足下的事,赠与不赠,却是虬的事。”

“人之结交,岂非如此?”

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也很有水平,让张仲心中觉得很舒坦。

心中不由得暗暗想到,这沙摩虬,确实不愧为蛮王长子。

有王者之风。

恐怕,自己真的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多谢。”

“些许药物而已,不值得什么钱。”沙摩虬摆了摆手,接着便告辞了。“下山的路不太好走,蛮象庞大,吾须得早些出行。”

“山下再见。”

张仲点了点头,回应了一句。“山下再见。”

眼见沙摩虬等人走远,他才缓缓蹲下身,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右胸的疼痛,让他额头上冷汗阵阵。

那只死去的老虎,给他带来的伤势,着实是他目前受过的最重的伤,没有之一。

而之前,因为不确定沙摩虬的来意,死命强撑,此时,伤势似乎有了加重的趋势。

好一会儿,张仲才缓过劲来,他再次将简易绷带取下,看着那几道再次渗出鲜血的抓痕,和面前的小小布包。

一时间,有些犹豫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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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发现

人之将死,饮鸩止渴!

正所谓两害取其轻,上药或许有异,不上药,说不定失血过多撑不到山下。

是以,张仲并没有犹豫太久,就打开了小小布包,准备相信一次那个萍水相逢的蛮王之子。

“呜呜呜!”猎犬摇着尾巴冲了过来,他嗅了嗅布包中的药粉,就准备上嘴去舔。

“一边去,这可不是给你吃的。”张仲一把按住狗子的头颅,随后在其挣扎扭动之中,念头一动。

“你是知道这东西在哪儿?”

狗子自然听不懂,但仔细嗅了嗅之后,却转过身,向着来时的山林走了两步。

随后回头,示意张仲跟上。

这是之前来的路上嗅到了?

嘿,还真是一条好狗。

白剑。

能找到当然最好,这确实是治疗外伤的上好药材,若不是怕药粉中加了料,张仲恐怕早就使用了。

“胖子,趴下。”

翻身上了熊猫的阔背,随着急促的拖行声响起。

拉着两头猛兽尸体,还驮着一个人的熊猫,四条短腿迈动之间,竟然跑出了比狗子还要快的速度。

看着两边不断倒退的树木,张仲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萌货,在山地的速度,着实有些惊人啊!

难怪当初蚩尤用它来做坐骑,不得不说,山地作战,这东西恐怕比马匹还要来得好用。

然而,萌货就是萌货。

没走多久,胖子就停了下来,伸出前爪,啪的一声掰断了一颗竹子。

肥大的屁股一坐,就将张仲扔在地上不走了。

抬腿踢了踢胖子的屁股,肥肉乱颤之下,胖子的两只前爪却纹丝不动。

送进嘴里的竹子,连竹叶都没有乱。

好嘛,我算是知道蚩尤为什么没打过黄帝了。

用这东西做坐骑,走到竹林旁边,你恐怕还要拖着它走。

如果对方在逃跑的路上扔点竹子,说不得这货能把你带到敌人营地里去。

不过,就此时而言,也不是全无用处。

至少,这萌货为张仲节省了不少体力。

“呜呜!”狗子还在前方低声呼唤,张仲只好以完好的左手将胖子的耳朵揪住,拖着它向前走。

胖子也不反抗,只是四脚朝天,抱着竹子一通狂啃。

未走多远,张仲就在狗子身边,看到了几根竖立宛如缩小版长剑的草。

正是白剑,还是十年生的。

可以呀,狗子!

“回去喂老虎肉给你吃。”张仲拍了拍猎犬的头顶,在其舔自己手掌时,轻声说道。

“够你吹一辈子了。”

条件不允许,张仲自然不能将其磨成药粉,只能摘下其叶子放入口中嚼烂,随后敷在伤口上。

一阵剧烈的疼痛从胸前传来,让张仲浑身一颤。

额头上冷汗渗出,左手也猛然绷紧,将地面抓出一条条深深的指印。

良久,他身躯才放松下来。

侧头看了一眼伤口,着实是不太雅观,烂乎乎的一坨。

但效果却很好。

不过这一刻钟左右的功夫,原本还在轻微渗血的伤口,就止住了血。

冬衣已经彻底没了,张仲只好撕开裤腿将伤口绑住。

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已经开始有了西坠的趋势。

“该回去了。”

张仲左手撑地,正要起身,却看见狗子在地上不断刨动着什么。

这是拉了吗?

正要捂住鼻子的他,却猛然看到了一团黑色的线条。

这种形状,这种长度。

是头发?

山下。

梨坐在石头上,轻轻甩着两条长腿。

每每有人从山林中出来,她就抬起头,满怀希望的望去,但每每失望而归。

“亭长勇武过人,当不会有事。”

梨揉了揉有些疲乏的眼睛,抬起头,看向天上已经开始西坠的太阳。

好一会儿,她才轻轻开口。“我可不担心他,我只担心山上的野兽,不要被他杀光了才是。”

葵一时无语,正待说点什么,却看见树林中一阵抖动。

里面巡视的士兵也同时发出惊呼。“好大一头鬃猪。”

“异兽啊!”

“这可是今天第一头。”

“果然强勇异常。”

梨漂亮的大眼睛整个一亮,猛然站起身,自大石上一跃而下,向着树林小跑过去。

葵也同样带着喜悦,跟着走上前去。

今天的围猎,到现在为止,出来的十人敌中,这是第一个带回异兽尸体的。

对于张仲极有信心的他,觉得这很有可能就是自家的亭长。

“程百将果然勇武过人。”

程百将?

葵微微一怔,看向前方那道曼妙的身影。

只见她原本欢快的步伐猛然一窒,随后停在了原地。

“当不得夸赞,不过刚好遇到而已。”

随着应答声起,葵看到了来人。

正是当初和葵有一面之缘的程非,而他手上拖着的,正是一头庞大的野猪。

那野猪鬃毛异常旺盛,宛如胡乱生长的灌木。

而身躯更是庞大如同耕牛,两根长长的獠牙高高竖起,比之寻常象牙也不遑多让。

有早已猎得豹猫出来的百将打趣到。

“自今日起,百将便可有程杀猪的美名了。”

程杀猪?

程非脸上一黑,没好气的还口。“汝岂非是牛捉猫?”

“哈哈哈!”围观众人哄堂大笑。

随后,程非看见了葵。“张亭长还未回来?”

“未曾。”葵恭敬的行礼之后,才对着程非询问了一句。“百将未曾见过我家亭长?”

“不曾见过。”

“不过,以张亭长之勇武,当不会有事,安心等待即可。”

“嗯。”

“嚯。”惊呼声再起,随后就是一片安静,许久都未曾有人出声。

“发生了何事?”

林外众人面面相觑,却不知所以。

直到树林排开,一头小山也似的蛮象尸体,被一群蛮人拖了出来。

“这……”葵动了动嘴唇,好一会儿才开口。“这么大的蛮象?”

“这当是第一了吧?”

众多军中健儿皆沉默下来,无论如何,蛮人得到这么庞大的蛮象不是什么好事。

不等几人反应过来,就有一名身披虎皮大裘的年轻男子直直走了过来。

程非跨左一步,挡在了葵的身前。“王子有何贵干?”

“汝识得我?”

“程非添为贼曹百将,自然识得。”

沙摩虬点了点头,也不多客套,只留下一句话,随即转身。

“张仲在大竹林附近,身负重伤。”

“王子如何知晓?”

“吾亲眼所见。”

“你说什么?”窈窕的身影拦住了沙摩虬,急声追问。“他怎么了?”

沙摩虬将梨上下打量了一遍,脸上生冷的表情稍有变化。“他面色苍白,发髻见汗,胸前缠伤之布,有血迹渗出,伤势应当不轻。”

梨身躯一颤,面色于瞬间变得苍白。

沙摩虬略有不忍,不由得加了一句。

“我与了他药物,若他信得过我,当无大碍。”

146,任务(大章)

“这是……活埋?”

随着泥土被扒开,土包之下的圆形头颅渐渐露出了他的真容。

那是一个年轻男子,观其样貌,约摸十三四岁的年纪。

花一样的年华,却在土中度过了余生。

张仲站起身,将腰间长剑拔出,正准备刨开泥土,将其整个挖出来,却猛然在正对的大树上,看到了几条长长的痕迹。

那痕迹窄而深,以至于树皮翻卷,其下白色的树体亦被剖开数寸。

这五根长长的划痕,让张仲心中一动。

“胖子?”

熊猫抬了抬头,只愣了一瞬间,就继续低下头啃竹子,一副与我无瓜的样子。

无奈之下,张仲只好亲自走过去,拉起了旁边躺着的老虎尸体。

将其解下绳索,拖行到树旁,随后高举前爪,与树上的痕迹进行对比。

他的判断没有错,这痕迹,正是这只老虎的挂爪。

这是大型猛兽圈地盘的标准动作,也代表着这里,这片树林,正是这只猛兽的地盘。

活埋的小男子,老虎,腊祭,围猎。

这其中应该有着某种联系。

但联系点在哪里?

抬头看了看天色,还有些时间才会天黑,要是胖子下山途中不掉链子的话,将小男子挖出之后,应该也足够在天彻底黑下去之前赶回营地。

挖!

随着尸体整个被张仲挖出来,他才发现,这男子的死亡原因,并不是活埋。

而是……割喉。

以利刃断去大动脉,失血过多而死。

仔细探寻了坑洞中的血迹,张仲确定了这里,是第一案发现场。

也就是说,这小男子,在死之前,就被埋进了土里。

而这致命的伤势,也让张仲觉得十分眼熟,只一瞬间,他就判断出了凶器。

牛耳尖刀!

莫非?

这小男子的死,和掠卖有关?

“汪汪汪!”猎犬的示警声再次响起,随之而来的,是其他的犬吠声,和一声高呼。

“张亭长,是你吗?”

这声音?

“程百将?”

“总算是找到你了。”随着大量的脚步声,程非壮硕的身影出现在张仲的视线中。

“表公。”梨的声音伴随着轻盈的脚步声,也在夕阳下响起。

她的声音不同于以往的淡然,带着些少见的柔弱和强烈的担忧。“表公伤势如何?”

“此前已经敷了白剑,好多了。”张仲应答之后,对于她出现在这里虽然有些疑惑,却也没有多问,只是示意其稍微远离。“你先在旁边等我一会儿。”

“我与程百将有要事商议。”

梨没有多说,只是温顺的退到一边。“好。”

程非疑惑上前,距离张仲还有十余步的时候,便已经发现了地上的尸体。“这是?”

“我无意中发现的。”

“一刀割断颈脉,失血而死?”程非一眼就判断出死者的伤势。“这伤?”

“当与未结之案有关。”张仲点出了程非后面想说的话。

“事关重大,我等即刻携尸下山,去见五百主。”

张仲摇了摇头,指了指正在地上乱嗅的一群狗子。“恐怕,不止这一具。”

程非一惊,面色勃然而变。“你的意思是?”

“此前,我便是因为猎犬抛地而察觉的。”

张仲摸了摸身边狗子的头。“现在,这些犬奴,似乎又嗅到了什么。”

程非怔怔的看着几条猎犬,心中一阵发冷,好一会儿才做出决定。“张亭长有伤在身,且先行下山,此处,我亲自来挖。”

“便是掘地三尺。”他面带愤怒的挥了挥手。“也必将其尽数挖出。”

“好。”

到张仲做好准备,骑着熊猫下山之时,程非已安排好了人手,他只留下了二十余人,其余的人,都跟着张仲一起下山。

张仲自然不需要这么多人保护,而是

此处是蛮人的地盘,以程非的话来说就是,目前还不知道是否与牙门蛮人有关,百人上山,若是回去得太少,恐怕会被其察觉。

不可不慎。

张仲对此深以为然。

到得山下,迎接张仲的,是前所未有的欢迎,一大群士卒,竟然不顾他身上有伤,想要将他举起抛动。

若非张仲神力惊人,恐怕伤口就要再次裂开了。

“亭长勇力当真十人敌当中的头等。”一名屯长竖起大拇指,满脸兴奋的说道。“我等可从未见过有人连猎三只异兽的。”

“运气,运气,刚好遇到而已。”

“瞧亭长这话说的,要是旁人遇到,那可就不是运气了,而是灾祸。”

“说得极是,旁人可不能战胜这等猛兽。”

“还是两只。”

“亭长当真豪勇,若非如此,此次狩猎,恐怕就要被蛮人抢了风头。”

县尉百里豹的亲卫亦跟着出声。“若如此,则失了县尉颜面,我等百死难赎其罪。”

“那蛮王之子,也着实厉害,单人独战,竟杀了一头蛮象。”

“他可大了张亭长数岁。”有人听得这话,十分不服。“依我看来,他差亭长远了。”

先前说话之人,不服的辩驳到。“我可没说他比亭长强,只是其人勇武,却也当得一赞。”

众人这才点头称是。

一阵让张仲脸红的夸赞之后,张仲才从这一句句话中,理清楚了事情的始末。

蛮象的事情,他自然早就知道,而他猎了三只异兽的事情,蛮人也早就知道了。

是以,这些蛮人,并没有因为蛮象而对秦人甲士进行嘲讽。

但问题在于,这些秦人不知道啊!

憋了一肚子气的他们,直到此时才发泄出来。

“张亭长,且随我来。”

张仲定睛一看,才发现叫他的,是贼橼的亲卫,那个他曾送过鹿皮的甲士,拓。

“贼掾要见我?”

拓含笑点了点头。“正是。”

很快,张仲就跟随着拓,在营帐中见到了贼掾李炀。

他仍旧是一副坐没坐相的模样,见得张仲进来,先是问了问张仲的伤势,得知其以十年生的白剑敷了伤势之后。

才指了指桌上摆着的食物,笑着打趣。“早听闻汝之腹,宛如盛饭之桶。”

在张仲尴尬的表情下,他才收了打趣。“且吃吧,管够。”

食物不少,足有一大盆米饭,和一小盆炖肉,还有一盆酱,以及几碗菜汤。

而这么丰盛的食物,并不是李炀专门为他加餐,这只是公大夫爵,在军中食物的标准配置。

“贼掾吃过了吗?”

“吃过了。”李炀指了指旁边的一副空碗。“军中公大夫爵,每日间有精米五斗,肉三升,酱两升半,菜汤数碗。”

李炀指着桌上的一大堆食物,笑着说道。“这等配给,我从未吃满过。”

也是,不是谁都像自己一样,小小腹部,宛如盛饭之桶。

五六十斤的精米,三四斤肉,还有几大碗菜汤,一般情况下,哪怕是百人敌,也还真就吃不完。

张仲端起大盆,抄起勺子,一边吃一边听李炀闲扯。“左右吃不完也是带下去给士卒,不如与你吃。”

紧接着,李炀又加了一句。“定要吃完。”

“不然,罚款当由你自行承担,我可不会帮你交。”

“唯,仲一定吃完。”对于这件事,张仲曾在与亭老闲聊的时候听他提起过。

说来,秦国军队的食物配给,可谓是十分有意思了。

它不是全军一起分发的,而是从将尉开始分发,然后是中下级军官,依照其爵位高低层层截留之后,才到下层的普通士卒。

当然,为了保证军中进食的速度,配给并不是等将尉吃完才端下去给其他人,而是由将尉自己定下配给之内的食物。

可以少,但不可以多出自己的配给。

至于配给之内所剩下的食物,也不会被存下来,更不会转换为钱财给你发工资。

而是一天归一天,没吃完就没有了。

但即便如此,一般也没有什么将官会留下自己吃不完的食物。

因为,秦国的传食律规定,索要了自己吃不完的食物,一旦没吃完,是要被罚款的。

而以这时候法家的尿性,那就是无论你地位如何,哪怕你是统率十余万人的将军,只要你还在军中,军法官就一定会找你的麻烦。

但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你若是想要以配给之内的食物,来犒赏自己的亲卫下属什么的,他们不会追究,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毕竟,这是你自己的食物配给,只要不浪费,就什么都好说。

但浪费,那就是你的错了,无论什么理由,罚两甲。

足够军中再买几倍的食物了。

吃完之后,张仲说起了正事。“贼掾,我在山林中,发现了一具尸体”

从遇到沙摩虬开始,到张仲寻找到白剑,无意间发现尸体,尽数讲述完毕之后,李炀的眉头,从开始的平淡,逐渐皱成了川字。

“如此说来,此事当与牙门蛮族无关。”

李炀揉了揉太阳穴,接着往下说到。“你此次在山间重伤,乃是蛮王之子沙摩虬所告知,若真与他有关,当不至于画蛇添足才是。”

“不过,你是在他走后,无意间发现的?”

“正是。”

“听你此前讲述,其人有意结交于你,并定下了较技之约?”

“确有此事。”

李炀思索了一阵之后,伸出右手,对着张仲说到。“将药物给我,我找狱验查证一番。”

“唯。”

接过药物之后,李炀以右手中指,轻轻叩了叩几面,沉思了不短时间,才再次开口。“蛮王内附,所携十余万众,此事关系重大,不可不慎。”

“但若真与其有关,律法无情,不因外邦而有私,亦不可不惩。”

张仲能理解他的纠结,这种事情,稍不注意,说不定会引起两方之间的战争。

即便不会,也很有可能破坏蜀郡准备了半年左右的谈判。

好一会儿,李炀的眉头才再次松开。“也无妨,即便真是牙门蛮人所为,也不过一战而已。”

“秦人,从不惧战。”

这时候,必然要给上官表示一下忠心才是,张仲起身行礼。“若如此,必斩蛮人百将,为贼掾建功。”

李炀哑然失笑,脸上的忧虑轻了许多。“事情还未到如此地步。”

他起身来回踱了两步。“沙摩虬性子颇傲,前番去往郡上,亦不过结交一二人。”

“他既有此心思,这段时日,你便留在县上,结交于他。”

“那隐山亭当如何?”

李炀摇了摇头,很有些无语的说道。“你此次近乎将亭上黔首抓了小半。”

“如此大案之下,还有谁敢犯事?”

张仲低下头,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回答才好。

“法不因人众而不罚。”李炀察觉到刚刚的话有所歧义,便解释了一句。“此事做得没错,不必放在心上。”

“仲知晓。”

“是以,亭上不足为虑。”李炀做出了最终的决定。“使求盗回亭代管即可。”

“你便呆在县上,与其结交,但切不可使其察觉。”

“能做到吗?”

“能。”

147,回城

第二日下午,凌晨便开始行军的张仲,一手拉着缰绳,一边俯身在马上揉了揉因为长时间骑马,而有些酸痛的大腿。

随后,方才抬头看向远处高高耸立的丈人山。

那是青城山秦时的叫法,也是广都县城最大最明显的标志。

“终于要到了。”

低头看了看跟得直喘气的狗子,和不远处躺在牛车上,正在惬意吃着竹子的熊猫。

当真是同兽不同命,阶级压制无处不在啊!

“回去之后,且先休息一番吧,明日,便要准备腊祭了。”

贼橼李炀的脸上,仍然有些化不开的忧愁,这是昨晚与张仲谈论之后,所留下的后遗症。

“蛮人也会参加?”

“不。”李炀指了指跟随着秦军大部队的蛮人,张仲亦回头看去。

只见那些蛮人多数未着甲胄,只身穿兽皮,露出半个健壮的胸膛,他们赤足而行,竟跟得上马匹慢跑。

数人一排,在官道上连绵不绝,足有千余人。

“他们会留在城外,安营扎寨。”

“参加腊祭的,只是沙摩虬而已。”

张仲转动了一下目光,望向蛮人队伍最前方,那个赤足行走的年轻男子。“只他一个人吗?”

“对。”李炀回过头,驱动马匹,让其走得快一些。“他将代表蛮王,祭祀蜀地神灵。”

“以此,展示其抛弃蛮族神灵,成为秦人的决心。”

抛弃信仰,在这个时代,确实算得上最大的诚意之一了。

“郡守处谈妥了?”

“我却不知,但应当还没有。”李炀笑了笑,以长鞭指向广都城。“若是已经谈妥,此次他来的就不是广都县城,而是郡城了。”

你们这些大人物,做点事情真的是复杂。“原来如此。”

“不谈这些。”李炀岔开了话题,只见他嘴角一勾,露出了一个促狭的笑。“明日腊祭之后,当有好事等着你。”

张仲被他笑得有些懵,猜测着说道。“是县上有什么奖励?”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李炀脸上笑意不减,卖了个关子。“定让你惊喜就是。”

张仲挠了挠头,想起了百里豹作为奖品的长剑,突然来了些期待。

县尉这么大方,县令和县丞应该也不会小气吧!

时间就在他和李炀的聊天中度过,直到广都县的城门,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两日不见,广都县比张仲离开之前又热闹了几分。

城中黔首几乎尽出,或在大街上采买,或彼此兴致高昂的交谈。

或者,站在道旁,为狩猎回来的甲士喝彩。

他们大多数都穿着新衣,即便少有的穿着旧衣的,也十分干净整洁。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带着对于这一年的满意,和对下一个春天种植的期盼。

一路前行,张仲时不时与面熟打招呼的黔首回礼。

在这样热闹异常的景象下,他却注意到,家家户户的门口,都摆着一两捆晒干的小竹子,这东西,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华夏人,他自然很熟悉。

这就是中国最古老的爆竹,也正是爆竹这个词语的来源。

穿过靠近市场的长街,大街上人流瞬间减少,壮年人普遍不多了,多是一些正在筛糠舂米的妇人,和穿着“膺”满地乱跑的小孩。

他们手中拿着最古老的饴糖,彼此索要,并欢呼雀跃。

更有富家少男少女,手拿着长长的丝线,将一个个以绢布蒙成的布鸢,在天空中放飞,引得无数小孩子目不转睛的看着。

彼此放飞布鸢期间,两人或是深情对视,或是娇羞一笑,其表情神态,颇像张仲后世见到的那些,在旋转木马上狂撒狗粮的情侣。

尽管单身狗受到了伤害,但张仲还是很开心。

因为,这才是节日的感觉啊!

在后世,传统节日早已不像以前那般隆重,清明的祭祖,中秋的祭月,腊八节的祭神,都只是走个流程。

甚至,每天996的年轻人,连流程都走不了。

因为没时间,起床都起不来,如何去做那些繁琐的祭奠。

相反,压力太大的他们,更推崇西方传来的,没有任何回报先祖,回报天地意图,只是纯粹信仰的节日。

比如,万圣节,圣诞节。

并非年轻人不爱国,不尊重传统文化,只是太累的他们,想自由的发泄一天。

给自己一个面具,让自己真正的放松下来。

但这样的狂欢,从来就不是过节。

这般胡思乱想中,张仲突然对明天的祭祀,有了些期待。

他想听一听这个时代的祭文,想看看这个时代对于腊祭的隆重。

真正体会一下这个年代,汉文化的昌盛。

“表公?”梨的声音在左近响起,打断了张仲的思索。

“怎么了?”张仲侧头,看向身处马车的梨,只见她正目不转睛的,盯着天上高高飞起的风筝。

其表情神态,与路边那群小孩子别无二致。

这是

“想要?”

张仲秒懂她的意思。

梨咬了咬下唇,犹豫了半晌,轻声问了一句。“贵吗?”

张仲哑然失笑,哪怕平时再是看起来成熟,终归也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小女孩。“贵自然是贵的。”

以丝绸蒙的风筝,在这个时代,能便宜到哪儿去?

但对于捉拿过许多盗贼,得了不知道多少赏钱的张仲来说,却也着实贵不到哪儿去。“但表公我,不差钱。”

转身正对着跟着的葵,张仲挥了挥手。“葵,去买三个回来。”

葵愣了愣,抬起头看向天上的风筝,看了好一会儿才尴尬的说道。“我这一大把年纪了,就不要了吧!”

看你这话说的,谁还不能有个童心?

“我何曾说是给你的。”

“这三只布鸢,都是梨的,放一个看两个,哈哈哈!”

梨整个一怔,随后娇嗔着说道。“梨哪用这样?”

“要放,就放个开心。”

“那也不用那么多呀。”声音渐行渐远,从惊喜变得轻柔。“一个就好了。”

另一个低低的声音随之响起。

“那就带回去,以后再玩。”

“好。”

148,祭祀

秦国的岁末是十月,也有节日,但那只叫做除旧岁和迎新岁,也就是岁末岁首,这时候,并不叫做春节。

是以,除夕仍旧是后世的除夕,立春之时的节日也叫做迎春,只是秦国向来信奉法家,一切以实用为前提。

节日,自然也不例外。

在这个土地普遍贫瘠,粮食作物普遍产量不高的时代,即便是冬季,黔首们也要忙着垦荒,而到了正月下旬,原本垦荒的黔首们,便要开始正式春耕。

从第一锄挖下,直到一个四口之家,以人力牛力将数十上百亩地尽数耕完。

要花费很长的时间。

是以,没有那么多的节日让他们去浪费时间。

并且,秦国的律法,毕竟是以全民备战为根本目的的。

所以,他的赋税可比后世的其他朝代都要高。

只是对官吏的惩治足够严格,才导致黔首看起来还活的更好一点。

但这是以牺牲附加消费为前提的。

比如,酒。

节日不禁饮酒,开放得越多,就越容易出乱子。

所以,聪明的秦国法家,就用腊祭将这几个节日全部汇聚了起来。

从祭祀神灵,祖先,以一年来的收成,对去岁许下的愿望进行还愿,到燃放爆竹庆贺春季的到来,祈求来年的丰收,都在这一天。

这也是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比岁首的节日还要隆重。

而这样的盛况之下,受到邀请参加腊祭的张仲,却裸着双足,精赤上身,跟在人群中蹑手蹑脚。

他不得不如此,因为他的下身,穿着的乃是最古老的兽皮裙装,内里则穿着条闭裆短裤。

不停挪动之间,张仲左顾右盼,只觉得脸上一阵阵的发烫。

趁着别人不注意,他偷偷看了一眼胯下。

那里,凉飕飕的有点透风。

因为,这短裤它不是紧身的。

你稍不注意,会不会甩出什么来都不一定。

这幅装容,要是在后世,都够得上有伤风化罪了。

然而,在此时却是祭祀所用。

敢信?

“张亭长,我们须得快些,腊祭要开始了。”

左右穿也穿了,死就死吧!

张仲以一副上刑场的姿态,慷慨道。

“好。”

其实,他和身边同样装束的众人,都不是参与祭奠的主要角色,主要角色是县上那些穿着玄黑礼服的各位长吏,和一些身居要职的佐吏。

以及,那个张仲颇为熟悉的蛮王之子,沙摩虬。

他们,才是这场祭祀真正的祭拜者。

而张仲和身边同样装束的十人敌,都只是为祭祀表演节目的,至于什么节目?

跳舞。

手执干戚,在巫祝的指引下,模仿远古部落时代,各族之中的勇士,跳“兵舞”。

用以祭祀八神之首,农业始祖,神农氏。

所谓八神,也被称之为八腊,为首者就是先啬神农,其次为司啬后稷,他们同为农业之神,是祭祀最隆重的两位神明,也是秦国地位最高的神明之一。

所以,秦国掌管农业的官员,也叫做啬夫。

然后是农,也就是农夫自己的祖先,再然后是邮表啜,他是掌管茅棚、地头、和井的神灵。

再之后,则是猫虎神,他们司掌除害,也就是捕鼠和猎杀野猪,以保证庄稼不会被这些动物吃掉和破坏。

除此之外,还有坊,他是堤坝之神,水庸,则掌管一方降水,也是城隍的前身。

最末尾的,则是听人讲述时,让张仲大吃一惊,完全没想到的神明。

昆虫,民夫们将向他祈福,祈求来年害虫减少,保证收成。

一路前行,张仲很快就与同行的十人敌,抵达了广场之上,排列整齐之后,看向高高站在台上的各位长吏。

随着士卒们将牛、猪等动物的头,和栗、稻、麦等农作物摆在祭台上。

作为主祭官的巫祝才上前一步,清了清嗓子,以一种悠扬而缥缈的声调念出祭文。

“择吉日兮良辰,穆将报兮地皇。”

“上岁和兮风雨调,五谷丰兮牲畜足。”

值得一提的是,据张仲的了解,秦国时的神农氏,还不是炎帝,而是三皇之一的地皇。

“得皇助兮无灾,受皇赐兮地肥。”

而皇的称号,也不是指的后世的皇,而是神灵的尊位。

“民安乐兮无饿殍,国康泰兮无穷户。”

“神授取兮当还,神赏收兮回报。”

“五音齐兮钟鼓清,舒缓节兮和安歌,”

巫祝的声音开始变得厚重,并逐渐高亢,他开始赞美放在台上的祭品。

“黄金案兮玉镇,盍芬芳兮溢香。”

“白银盘兮盛肥畜,琼玉碗兮陈栗谷。”

念完这句,巫师眼光一凝,看向下方站立的百余名十人敌。

张仲被他看得略有点紧张,手中握着的干戚不由得紧了紧。

高亢的声音再度拔高,宛如疯魔。

“干戚铸兮何利,勇士招兮何强。”

“着兽皮兮执神兵,舞乐伴兮示上帝。”

随着这句话起,张仲与身边的十人敌尽数踏前一步,他们手执干戚,于几乎变得尖锐的祭词中开始舞动。

秦国尚武,对于娱乐的舞蹈却并不擅长,事实上他们所谓的兵舞,应该叫做兵武更合适。

干戚相交,张仲挪步与眼前的甲士相错而过。

而后回身一劈,于青铜脆响中再对一记。

祭祀高亢而尖锐的声音还在响起,伴随着歌舞,直达天穹。

“神戎悦兮降福,赏子民兮洪恩。”

“夏无干兮水不积,秋无风兮兽不行。”

“人无病兮康健,畜无瘟兮肥壮。”

“建功业兮身平安,家财足兮无灾劫。”

祭文没有张仲想象的那么长,远远没有达到屈原离骚的那种程度。

而巫祝,也一如秦国官员的办事效率那般,简单,直接,并且,效率。

念完之后不过一刻钟,他就直接挥了挥手,将张仲等人从台上赶下去了。

连敷衍都不带敷衍的。

刚刚下来,张仲一眼就看见了正手持皮毛大裘,等在路边的梨。

张仲看着对方脸上促狭的笑意,顿时有些不想过去。

“还不快过来?”

梨张了张口,对张仲做了一阵口型。

而那口型,分明就是。

“你有东西露出来了。”

119,掠卖去向

秦国对于神明祭祀的礼节,并没有张仲想象的那么繁琐。

除了祭文和祭祀的祭品之外,就没有了。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三农之外,作为从神的其他五位神明中。

司掌捕杀的神明“虎猫神”,以及司掌虫害的神明“昆虫”,都是以神尸的方式出现的。

也就是,尸体!

张仲还因为捕杀了虎神凡身而登台,引得围观众人一阵欢呼。

也正因为上台,他第一次见到了异兽级的猫。

金猫!

虽然他不知道这豹子也似的猫,到底怎么捕鼠,但这并不妨碍他参加腊祭之后的狂欢。

欢庆自然有宴席,宴席是在县舍举行的。

足足数十案,且非不更以上爵位者不能入席。

从上午到下午,数个时辰的祭祀,让这些爵高者无不饥肠辘辘。

分坐其次之后,居堂上首位的县令就站起身。“腊祭已毕,有劳诸位辛苦,且满饮此杯。”

众人尽皆躬身,应到。“县令劳苦,吾等不敢居功。”

将青铜酒樽一扬,张仲一饮而尽。

这是他第一次喝到秦国的酒。

味道偏淡,不像后世白酒那般浓烈,但却别有一番风味。

县令放下酒樽,双手张开,广袖如同黑色的乌云。“诸位,请入席。”

“唯。”

“张亭长。”刚吃不两口的张仲抬头,看见了沙摩虬偏硬朗的五官。

“王子。”张仲起身举杯。“当仲前往敬酒才是。”

“不必客气。”两只青铜酒樽互碰之后,沙摩虬一饮而尽。

“亭长勿忘当日之约便是。”

“自然。”

说完约定之后,沙摩虬促狭一笑,意有所指的说了一句。

“张君可见过我蛮人女子?”

“未曾见过。”

沙摩虬来了兴致,环顾左右之后,小声说道。“我蛮人女子,虽不如蜀地秦人秀美。”

“然其悍勇矫健不下男儿,其中勇力过人者,三五甲士也近不得身。”

“却别有一番滋味。”

看着对方脸上男人都懂的笑容,张仲突然明白了过来,这货是想给自己说媒。“此言或许无理。”

“敢问王子是否有个女弟?”

沙摩虬微微一怔,脱口而出。“张君何以知道?”

果然,不过我才十三岁啊。“仲尚年幼,还未考虑此事。”

沙摩虬摇了摇头,将两人手中青铜酒樽再次满上,并将自己的酒樽一饮而尽。“我等蛮人不识教化,向来无礼。”

听得此话,张仲立马便要打断,却被沙摩虬制止,他脸上笑意更浓。

“却不介意是年纪大小,是妻是妾。”

“亭长不妨考虑考虑。”

不等张仲回绝,沙摩虬再次为张仲满上一杯。“三杯既毕,沙摩虬还需回桌,便先告辞了。”

“王子请便。”

沙摩虬走后,张仲一边吃一边细想,以其王子的身份,为何会这般折节下交?

蛮王之子,其妹为蛮王之女,不因如此才对。

毕竟,人之往来,或有意气相投,志向相近,但一开始,更多的只是因为有利可图。

利,在哪儿呢?

想不通,想不通就不想。

这一场宴会,足足从下午吃到了天黑,期间各种敬酒从未间断。

便是张仲饭量过人,也吃喝得有些撑了。

散席出门时,广都县已经燃起了篝火,各家各户也都烧起了爆竹。

于噼里啪啦的响声中,一个秀丽的身影猛然出现。

“表公。”梨不知道是从哪儿钻出来的,脸色通红,似乎才刚刚奔跑过。

“吃好了?”

“吃好很久了。”梨犹豫了一下,拉着张仲往曹舍走去。“表公今日上山捕虎,劳苦异常,早些歇息吧!”

“难得腊祭,不用逛逛?”张仲环顾了一眼四周,略带好奇的问道。

“听说还有夜市,给你买些物件如何?”

梨摇了摇头,脚下继续向前。“太吵了,没什么好逛的,我也没有物件要买呀。”

“这样?”张仲确实不太喜欢吵闹,正准备答应,就被另一只手拉住。

“张亭长,你让我一通好找。”是程非。

“百将何来?”

“亭长喝多了?”

“县上的赏赐会在城外发放,蛮人的军营也在左近,亭长做为狩猎之首,须得过去一趟才是。”

梨脸色一僵,随后笑着说道。“那我也去。”

“好。”

再次到了城外,张仲才发现,牙门蛮人的军营,已经不再像之前那般杂乱无章。

取而代之的,是看起来颇为整齐的营盘。

这营盘与秦人军营大致类似,很明显是照着扎的。

但随着距离的拉近,张仲看见了其中布置并不合理,但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的防御体系。

细节,蛮人营盘的细节出入很大。

总体来说就是,没学好。

“描虎如猫。”走在前面的程非四下打量了一遍之后,颇为不屑的说了一句。“县尉若是领兵,可一鼓破之。”

张仲看着庞大的营盘,和其中往来奔走的蛮人,突然想到了那个对秦国文化颇为了解,并且,丝毫不以自己身为蛮人而耻的王子。

他似乎有些懂了,他的利来自何处。

“蛮人营盘若是坚不可摧。”他犹豫着,吐出了自己心中的想法。

“此时,我等岂不是寝食难安?”

程非不愧为十人敌,肌肉比脑子健壮了不少。

他完全没有深究张仲话中的意义,而是直接了当的回了一句。“也对。”

“对了。”张仲看了看左近,除了梨之外,并无外人,便低声询问。“之前百将带人于林中,有何发现?”

“若是旁人问我,我便不说了。”程非犹豫了瞬间,还是低声说出了实情。“我等使犬奴寻其林中,挖土数个时辰,掘地足有里许。”

“结果呢?”

“死者足有百人往上,皆失踪少男女。”

百人?

张仲激灵灵打了个寒战。“如此之多?”

“多?”程非脸皮略有颤抖,但声音却颇为平静。“不多。”

“昔年我等随县尉征伐做乱巴人流寇,他们活埋当地秦人蛮人祭祀邪神,足有三百余人。”

“有这等事?”

“这还不算什么。”程非脸色深沉,很有些过来人的样子。

“二十多年前,武安君伐赵,活埋赵人甲士,足四十万人。”

“那是敌对战场,不一样吧?”

“我等与蛮人,和秦赵有何分别?”

“蛮人内附。”

“昔年六国中,未曾有请附者吗?”李炀的到来打断了两人的对话,他做出解释的同时,也终止了这场讨论。

“百人敌的耳力,汝等竟毫不防备,却是想被治“非所宜言罪”吗?”

“贼掾。”

“此事县上已然知晓,并会报于郡上,汝等勿要再说。”

“唯。”

“篝火之会要开始了,走吧!”

“唯。”

150,可配张君否?

篝火狂欢一直以来都是蛮人的习俗,但蜀郡蛮人本就众多,与秦人两相融合之下,有些习俗便互通了。

更兼此时蛮人请附,于城外扎营。

索性,便一起举行了这场狂欢。

活动开始之前,是双方领导的会面,张仲离得远,不太清楚聊了些什么,只知道会面完毕之后,有蛮人勇士鱼贯而出,于军营外的空地上点燃篝火。

双方的士卒中,也有极大一部分放下武器,跟着走进了场中。

随着篝火越燃越多,整个城外近乎亮如白昼。

县令、县尉、县丞这广都县的三大巨头,以及沙摩虬、蛮人的二五百主牙蛮飞,就在万众瞩目下,走上了提前垒好的高台。

倒是没有什么歌功颂德,他们只是给围观的民众解释了一下此次围猎的情况,以及一些秦蛮世代友好之类的鬼话。

随后,就来到了张仲期待已久的环节。

赏赐。

百里豹身为县尉,是广都县最高军事长官,也是整个广都所有秦人中的最强者。

腊祭围猎,他亦是三军统帅,因此,名次由他判定。

“腊祭围猎,使锐士入林中,与牙门勇士共逐猛兽,此县之大事。”

“律令有言,凡人众而行事,必有上下高低,上者赏之,下者罚之。”

“民之生养,牧牛放马;军中角力,强弱之别;战场搏杀,首功多寡;莫不如是。”

做为职业军人的百里豹,语言组织能力并不太强,才不过拽了几句文,就有点卡壳了。

他顿了顿,也不再多说,只直接了当的说道。

“故择军中狩猎前三以为上,军中后三人以为下,行赏罚之事。”

“于军阵之前,明众而示之。”百里豹的双眼扫过千余秦人士卒,也扫过了营盘中的蛮人。

凝固的气氛中,他冷冷的吐出几个字。

“有不服者。”

看着百里豹无甚表情的满脸,张仲心中默默加了一句。“斩!”

“自行向军法官乞鞠便是。”

这也可以乞鞠?

律法当真无处不在。

“隐山亭长,不更张仲。”

耳听呼名,张仲不及多想,高声回应。

“在。”

“登台。”

“唯。”

穿过军中人群,张仲于十数步之外,无数围观的女子中,看到了进不来军营的梨,她正激动得小脸通红,跟着兴致高昂的人群欢呼。

那口型和众人的声音相合,分明就是。

“张擒虎。”

战阵之中,千军万马云集,一员骁将身着玄黑甲胄,骑着健马疾驰敌阵。

于一片杀声中发出雷鸣般的暴吼!

吾乃广都张擒虎,谁敢与我一战?

画面感很强啊!

摇了摇头,张仲甩开脑海中突如其来的想法。

但内心中,他倒是觉得还不错的样子。

上台之后,百里豹睁着豹子也似的眼睛,将张仲上下打量了一遍。

微微点头示意之后,他高声说道。“不更张仲,山间狩猎,得异兽猛虎一头,异兽黑熊一头,并生擒异兽花熊,为众士之首,上上。”

“当赏!”

围观人群山崩一般的高呼中,百里豹将腰间长剑摸了摸,随后取下,持在手中。

“此剑乃牙门山铜母所铸,有陆断牛马,水截鹄雁之能。”张仲眼力过人,透过了县尉的大胡子,看到了他有点肉痛的脸。“遇敌即斩,盾甲不当。”

张仲默不作声,只弯下腰,平举双手。

百里豹嘴角抽了抽,将剑缓缓朝着张仲手上放去。“今赐汝,有愧乎?”

“受县尉赏,无愧!”

这不是张仲想说的,而是程非告诉他的,也是每年受赏的固定台词。

手上微微一沉,张仲轻轻拉了拉。

纹丝不动。

他缓缓抬起头,看见了百里豹面无表情的脸。

“既无愧,当受此赏。”

冰冷而坚硬的触感入手,张仲直起身,将长剑紧握,再次躬身一拜。“谢县尉。”

县令也走上前来,他虽是文官,早年也是上过战场的。

这是秦国军功制最大的体现,几乎所有官员,都曾战场杀敌。

也因此,他对于张仲颇为赞赏。“既是勇士,岂能无甲?”

他拍了拍手,有甲士捧着一副玄黑色的重甲走上前来。

那甲士双臂紧绷,额头见汗,似乎手中分量不轻。

“此甲虽非铜母,却是重铁合之,寻常剑戟难伤分毫。”

“谢县令赏。”

县令的甲胄比不得百里豹的长剑贵重,倒是没有什么舍不得,直接就到了张仲的手上。

甲胄入手之后,张仲才发现,其分量着实不轻。

本以为到了此时,赏赐就结束了。

却没想到,蛮人的二五百主牙蛮飞也走上前来。

他手捧一个不太精致的箱子,正色说道。“我等蛮人,最敬勇士。”

“张君强勇,此物当为君之臂助。”

言毕,他将木箱揭开,其内是一株干枯的药材,形如萝卜。

这形状,人参?

正在张仲暗自揣测的时候,居于左近的李炀突然开口。

“二五百主好大的手笔。”

见张仲侧头,李炀微微颔首,他知道张仲不认得这件物品,一边缓解沉默之下的尴尬,一边为张仲解释。

“这老参,有百年否?”

“足百五十年。”

解释之后的牙蛮飞,意有所指的回了一句。“此物用以药锻最为适合,乃王子亲手挑选。”

随后,他看向有些震惊的张仲。“张君对此物,可还满意?”

张仲看了一眼李炀,见其微不可察的点了点头,才将其接过。“自然满意,谢二五百主赐,亦谢王子。”

牙蛮飞摇了摇头。“吾既然在此,他日为同袍之时便已不远,何以言谢?”

客气了两句之后,张仲在围观黔首的欢呼中走下高台。

于明亮的火光中,他微微转头,看见了刚刚上台的沙摩虬。

只见他似有意,似无意的点了点头。

张仲略一抱拳,在其真正点头时才走向篝火。

张仲到篝火不久,台上的赏赐就结束了。

第二第三的赏赐虽然不菲,却也不过是些百人敌的武器甲胄,不足以让他动容。

更远远比不上他所接受的剑、甲、药材。

但他看了看身边乐呵得跟两百斤宝宝一样的的程非,还是上前恭贺了一句。“百将果然强勇。”

一阵商业互吹之后,张仲再次看向台上。

此时站在张仲之前位置的,是两个蛮人和一名秦人,皆垂头丧气。

他们就是居于末尾的,没猎到大型猛兽的十人敌。

皆罚两甲。

三人下去之后,百里豹的声音再次响起。

“篝火之会,女子未有婚配者,身足六尺二寸以上,入。”

还不等张仲想清楚这句话的意义,只见眼前一花,一个面容偏英气,皮肤类小麦色的女子就走到了他的面前。

她微微屈身,行了个不太标准的礼。

随后,在张仲异样的眼神中,她拉了拉身上的衣服,并扭了扭身子。

“不太适应?”张仲秒懂。

“有点。”女子随手将长裙拉起,挽成一团,并打了个死结。

随着裙子撩起,一双笔直结实的长腿整个暴露在火光之下,一时,竟很有些花眼。

张仲连忙抬头,如看神人的眼神中,却发现面前的女子,其表情竟然丝毫未变。

“足下?”

英气女子不再行女性专属的礼节,转而如男人一般抱拳。“我,沙摩珏。”

张仲亦同样抱拳。“张仲。”

“我知道。”沙摩珏上下打量了一遍张仲,在他宽阔的肩背上略微停留,随后满意的点了点头。“沙摩虬乃我长兄。”

同样的姓,之前沙摩虬还说自己有个妹妹,要是没有关系才有鬼。“我知道。”

“吾兄长曾言张君勇力过人。”

“当不得……”

沙摩珏摆了摆手,直接打断。“我兄长说是,就必然不会错。”

不等张仲再次回话,她就问出了一句情理之中,却在张仲意料之外的话。

“沙摩珏岁十五,十人之敌,可配张君否?”

151,初度之亲

这是在示爱?

张仲不经意般的侧头看了看左右,男男女女皆在寻找着中意之人,更有甚者,已经出双入对。

比如,左近那个叫程杀猪的百将。

此时他正兴奋的带着一名女子,去看他所猎杀的鬃猪。

所以说,这就是贼掾说的好事吗?

这场篝火盛会,竟然是一场大型相亲节目,由县上举办的那种?

“仲尚年幼。”

“无妨。”沙摩珏小手一挥,眉宇间很有些男儿般的豪气。“我也年幼。”

“岂不正好。”

你这让我怎么回?

就是因为你年幼啊?

要是在他来之前的时代,娶十五岁的未成年人,三年起步吧?

仔细看了看沙摩珏的脸,眉毛细而直,唇略薄,但总体来说,是个美人胚子。

嗯,三年血赚那种。

哪怕律法允许,但张仲还是比较喜欢熟女。“多谢王女抬爱,仲受之不起。”

“那就这么定了。”

什么定了?

是我拒绝得不够清楚吗?

“我……”

“若只是受不起。”沙摩珏打断了张仲的话,满不在乎的说到。“那就等我父亲举族入秦,以我族三万带兵之士,必为将。”

“届时,使张君为二五百主,甚至都尉,就不会受不起了。”

你这脑回路,有点不同寻常啊!

等等,二五百主,都尉?

这是有意还是无意?

张仲目光一凝,仔细分辩着沙摩珏脸上的表情。

但入目所及,回应他的是略带疑惑,和感觉自己脸上有脏东西的表情。

应当是无意,一个十五岁的小女生,不应该有如此高的演技。

“未敢问,这场上豪杰不下三百,皆十人之敌,以王女之尊,何以择仲。”

沙摩珏没有正面回答,而是指了指不远处,那被一群蛮人和秦人女子包围的沙摩虬。“兄长曾问我,择夫如何?”

明知道问下去肯定要陷进坑里,但张仲此时却不得不回。“王女何答?”

沙摩珏将食指入口,一声尖锐的口哨声随之响起。

“吼!!!”

张仲身躯一紧,右手本能按在剑上,转身朝着兽吼声传来之处看去。

这声音他很熟悉,也正因为熟悉,才更加紧张。

这,是虎啸!

“哪儿来的老虎?”

“竟敢闯入军营,好大的虎胆!”

“这体型,快成异兽了?”

张仲耳力过人,于众多嘈杂声中,听到了弓弩上弦,长剑出鞘之声。

“甲士迎上去。”

“材士,射杀了它。”

沙摩珏身为十人敌,其耳力虽不如张仲天赋异禀,却也相去不远。

她脸色猛然一变,身躯一动,就要冲将出去。

“勿要惊慌,此乃我族中虎奴,从不伤人。”

牙蛮飞的声音如同闷雷,不过瞬息之间,就传遍了整个营地。

随后,便是沙摩虬的暴喝。“滚回去。”

张仲直愣愣的看着停下脚步的沙摩珏,心中已经有了些揣测。

而对于这个蛮人女子的悍勇,他也有了新的认识。

“如你所闻。”沙摩珏脸上略有紧张,说话的语速也快了许多。“我养了一头虎奴。”

“它唤做九月。”

九月?

好奇怪的名字。“倒是个好名字。”

沙摩珏看着远处的人群散去,看见牙蛮飞和沙摩虬朝着场上走回,脸上的紧张平息下去。

取而代之的,是高昂的兴致。“你也觉得?”

“九月是我的生日。”

当真是好敷衍的名字。“当真意义非凡。”

“当时,我曾回于兄长。”沙摩珏声音拔高了些。“十人敌中,若有人能徒手生擒九月者,可为吾之良人。”

徒手生擒异兽老虎,可为王女之夫?

张仲心中一动,脑海中再次闪过一个念头,隐约间似乎发现了整件事情的脉络。

“山间围猎。”沙摩珏轻笑,伸手指向另一个方向,那里还有另外一只老虎,正在被县上屠者剥皮。

一大群人站成一个圈,强势围观。

“此虎为异兽,生长于林中,山间搏杀,其强猛凶悍,九月不及多矣。”

“然兄长曾观其伤势。”沙摩珏再次看向张仲,眼神中带着些敬重。“言其所受之伤,皆为徒手相搏所留。”

“而其已死,君尚存之,此等勇武岂非吾之良人?”

这话说得理直气壮,让张仲一时之间竟然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不过,这时代嫁人的标准这么草率吗?

“这般简单?”

“还不够?”沙摩珏双眼圆睁,比张仲还要惊讶。

张仲:……

不过,如此说来,沙摩虬和自己之间,结交说亲的事情,并不是因为自己与沙摩虬交好才有的。

而是因为面前这丫头对于良人的要求,自己刚好满足了,沙摩虬才结交的自己?

这算什么?

大舅子的示好?

可惜蛮人的事情麻烦太多,不得不撇清关系。

“理由自然是够了的~”不等张仲开口,一阵银铃般的轻笑响起。

传来的话语略带着些甜糯的尾音。“不过嘛~”

这声音?

张仲有些怀疑,但又不敢确定,只得回过头去,看向身后。

却见梨身着素色长裙,迈着细碎的小步款款走来。“张君可是已经有良人了呢。”

这丫头,声音怎么这样了?

还有,我什么时候有良人的?

但梨毕竟是熟到可以说骚话的人,并且还一起长大,自己不知道,不一定她不知道。

于情于理,张仲都不可能拆她的台。

只在沙摩珏的眼神下,跟着点了点头。

“谁?”沙摩珏眼神变得锐利,与梨眼神交汇之下,张仲莫名闻到一股焦味。

“正是我。”于沙摩珏十人敌的气势下,梨脸色丝毫不变。

只脚步轻移,迈着细碎的小步,走到了张仲的面前。

“我与张君。”她一手挽住张仲的左臂,一边笑着出声。“是初度(周岁)之亲呢~”

沙摩珏脸色一阵变幻,有愤怒,有羞辱,但最终归于平淡。

她象征性的抱了抱拳。“既如此,珏告辞!”

张仲堪堪抱拳,还未曾行礼,就见到了其纤瘦的背影,她竟然完全没有等待张仲的回礼。

“这蛮人女子,好生无礼。”

无礼?

张仲倒是不觉得,以沙摩珏的身份,这已经算是教养良好了。

不过这一次,恐怕把他们兄妹两得罪死了。

“你我,当真是初度之亲?”周岁时候的定亲,张仲还真没有记忆。

一时间,有些半信半疑。

若真有此约定,和梨之间的关系,倒是须得好生思量了。

“当然。”在这肯定的回答中,张仲身躯猛然一紧。

梨眼波流转,眉眼轻弯间,露出一个明媚的笑。

“当然不是呀。”

不等张仲从懵逼中反应过来,梨就以一副鄙视的表情看着他。

“我把你当长辈,你竟然想娶我?”

152,行刑

车裂,是最古老的刑罚之一,它所存在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战车最早存在的时代,也是后世五马分尸的前身。

这刑罚的执行方式,是以战车拉扯受刑者的四肢头颅,直到将其从身躯中彻底分离开来。

其间所受之痛苦,可谓惨绝人寰。

因此,即便秦国律法量刑极重,但能到车裂这种档次的受刑者,也极其少见。

非罪大恶极者,不能得此刑罚。

“广都县多久没有过车裂了?”清晨,张仲刚刚停下习武,走出曹舍的大门,就听见了周围赶往城外的民夫的声音。

“不知,好像上次举国用兵,伐赵之后,便再没有见过了。”一名胡须斑白的老者捋着胡子努力回忆,最终摇了摇头。“我秦国律令严明,此次车裂之刑,想来也是刑徒自取。”

他语重心长的告诫众人。“汝等当以此为前车,不可覆辙才是。”

众人皆心有戚戚,点头称是。

随着众人离去,张仲也沿着台阶走下,准备出城门,去围观这场广都数十年未见的大刑。

“张亭长?”刚刚转过巷道,迎面就撞见了身穿广袖秦服的沙摩虬。

“王子。”张仲正要行礼,却见沙摩虬摆了摆手。

“我,蛮人也。”沙摩虬指了指自己,笑着说道。“礼节向来不合规矩,你若行礼,我却回不好。”

“何况你我年岁相近,不如直唤我名,我还自在些。”

“沙摩兄也是去观看行刑?”

“正是,同行如何?”

“好。”

城门距离曹舍不算太远,张仲二人习武有成,不过一刻钟功夫,就到了城门。

期间二人很默契的没有提起昨天的事。

“这么多人?”刚刚到城门,张仲便是一惊。

只见寻常时候,人数不算太多的城门,此时已经聚集了无数准备出城围观的黔首。

而护城河之外,那能容纳五车并行的大道上,更是是人山人海。

粗略一看,竟不下万余。

作为爵位不低的不更,张仲是有资格上城墙的,而沙摩虬身为友邦王子,更是有专人前来带领。

是以,二人沿着高高的台阶,步上了城墙。

这是张仲第一次上广都的城墙,他没有去过长城,不知道古时候城墙的高度如何。

但就他走来,这城墙恐怕不下十丈,也就是二十米以上。

“这城墙,倒是坚硬异常。”沙摩虬轻轻捏了捏墙上的夯土,赞叹到。“十人敌持破车之锤,恐怕也难伤两寸。”

“而此墙厚足一丈,当真雄城。”

领路的百将是位长者,听得此言,不由笑到。“那是王子未曾见过函谷关。”

“那才是天下雄关。”

“哦,愿闻其详。”

难得了解到蜀郡之外的情形,张仲也不由得有些好奇。

“函谷关以铁石为基,合以浆土,高二十余丈,城门更是千年铁木,坚不可摧。”

二十余丈,这么高?

沙摩虬不像张仲这样没见过世面,只瞬间,就问出了一个问题。“若千人之敌,以罡气攻之,如何?”

“深不足尺。”百将来了兴头,一边回想,一边说起了往事。

“庄王三年,我随蒙骜(ao)将军攻魏,连战皆胜,取魏高都、汲。”

“魏国震恐,乃求援各国,合魏楚赵韩燕五国之兵,以公子无忌为将。”

“于魏地,我等接战不利,乃退于河外驻营。”

听到这里,张仲突然明白了他所说的是哪场战争。

这是六国第四次合纵,河外之战。

说到这里,百将脸上还有些庆幸的神色。“那公子无忌亲冒矢石,剑断河渠,戈截城墙,一战而溃我大军十余万。”

剑断河渠,戈截城墙?

信陵君果然大佬!

“蒙将军乃引兵回关布防,于函谷关拒联军数十万,使之不得寸进。”

“期间,公子无忌曾卸甲裸衣,亲持长戈,强攻城楼。”

“其人勇武,数千人不可敌也。”

“然而连攻数次,不得登墙半步……”

时间就在这般的回忆讲述下,一点点度过。

直到一声锣响,惊醒了吹兴正浓的百将,也惊醒了张仲与沙摩虬。

“车裂之刑,耳闻久矣。”百将告辞之后,沙摩虬看着渐渐拉近的旗帜,突然对着张仲笑到。“不知比我蛮族人糜之刑如何?”

“人糜?”

“剁人为糜,使众分而食之。”

张仲眨了眨眼,腹中突然有些滚动。

“放心便是。”沙摩虬脸上有些整人的笑意,随后出声解释。“自我父为蛮王以来,废此刑十有七年矣。”

也就是说,真的有过?

够恶心的。

“恐怕比不过。”不等沙摩虬回话,张仲指了指底下。“要开始了。”

城下,来自军中的五百主发出一声大喝。“军旗何在?”

两名健壮的力士搬动着硕大的木柱,将其矗立在地面。

随着风起,玄黑色的旗帜开始猎猎作响。

而城楼上,身着常服的张仲,则和好奇的沙摩虬一起,目不转睛的盯着城下。

入目所及,只见哭喊哀嚎之声不绝。

那日,被宣判死刑的数十人,一个不漏的被一根长长的绳索连成了一串。

由甲士驱赶,缓缓步入了城下空地。

随着几十号人被士卒按住,强行跪倒在地之后。

狱佐焕,也在狱掾的示意下,走到了刑徒前方。

他要再次宣读罪状。

焕冷冰冰的声音,盖不住那不断响起的求饶,和绝望的哭嚎、怒骂。

但他丝毫不为所动,直到轰鸣声起,士卒们驾着战车走上前来。

“以上之人,受车裂之刑,以明律令。”

最后的宣判完毕之后,一条条绳索被甲士套在了刑徒的四肢和头颅上。

“售子是黔首自己要售的,若非如此,我等如何蛊惑?”有人还在涕泪横流的争辩,但迎接他的,却是一根套在头上的绳索。

“不得好死,不得好死!”

“破家灭门,张仲,彼当无后,彼当无后。”

绳索开始勒紧,刚刚还在咒骂的男子,头颅极速充血,再讲不出话来。

随着战车轰鸣,他的四肢头颅,渐渐承受不住拉扯的巨力。

最终,

与喷薄而出的鲜血一起,发出一声闷响。

124,遇刺

售子之案,被判车裂者不多,只有十数人。

但蜀中的军队,从来就不以车骑见长。

因为西南马矮小,山地攀爬固然出众,但受体型所限,能拉得动战车作战的极少。

即便是加上当初缴获的关中简易战车在内,也不过十乘而已。

哪怕这次行刑还征调了公家用的车驾,也不过堪堪凑齐了二十乘。

如此,要行刑完毕,便要来回数趟。

于战马来回奔跑中,下方怒骂诅咒之声从未断绝。

张仲从生子无后,到死于战场,乃至于十八辈祖宗,都被挨个问候了一遍。

“这些人,真是毫无悔过之心。”怒骂之声中,夹杂着许多让沙摩虬听不懂的低俗语言,但即便如此,他脸色也有些难看。“张兄不怒?”

张仲倒是并未发怒,人之将死,让他们逞逞口舌之利也是应当。

更何况,那些看热闹的黔首,已经帮他反驳了。

是以,他摇了摇头,说出了自己对于这个时代最深的感悟。“只有败者才会怒骂不平。”

“强者,千夫所指,也能一骑当千。”

“一骑当千。”沙摩虬重复了一遍,脸上很有些动容。“此语,当真豪勇异常。”

“会有那么一天的。”

车裂之后,便是磔刑,此罪皆是出售子嗣的父母,人数众多,足有数十人。

这还是因为有部分逃走了,不然还会更多。

但即便如此,这一场杀戮,也杀得地面赤红,围观人群面如土色。

沙摩虬沉默良久,长出一口气说道。

“来年,当有大胜。”

“胜从何来?”张仲强忍内心中的不适,目不转睛的看着城下。

看着那先被枭首,再分裂四肢的黔首,以及之前那些被马蹄来回奔跑,而踩成肉酱的残肢。

他需要适应,适应以后可能见到的,更加惨烈的修罗场。

沙摩虬倒是十分适应这血腥场面,他原本因骂声微变的脸色恢复如常,信手指向那高高扬起的旗帜。

“以人祭旗,自当战无不胜。”

“战无不胜?”张仲看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他笑着开口。“便无人祭旗,秦人也战无不胜。”

“然也。”沙摩虬没有拆台,而是顺势接了下去。“秦吞灭巴蜀数十年,难安蜀地,如今并我牙门蛮族,巴地蛮人必望风而降,届时,秦不费拾柴之力,而得雄兵十万,使巴蜀再无掣肘。”

他回过头,双眼直视张仲。“十万蛮人入关中服役,一年之内,关中渠必成。”

“皆时,提百万之众,以蜀郡关中之粮食之,再顾山东六国,滚滚大势,如何不胜?”

“沙摩兄当真见识非凡。”张仲没有问他如何知道山东六国,蛮人人数虽少,却也算是一个国度,并且,与秦人作战已久。

什么都不知道才不正常。

他比较好奇的是,既然知道六国与秦之间的关系,如何还会选择内附?

坐山观虎斗,猥琐发育才是一个敌对势力的正常操作好吧!

面对张仲的夸奖,沙摩虬却摇了摇头,意有所指的说到。“此皆大人所言,非我之智也。”

大人?

沙摩邪?

猛然间,张仲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

这念头将此前的许多事都连成了一串。

吕不韦被驱逐,秦王政正式掌权。

此时的秦国,此时的秦王,正是需要大力臂助之时。

蛮王率众内附,解决了巴蜀内部忧患和关中民夫缺口的同时,也满足秦王政对外用兵的欲望。

这样的时间点,恰恰是为蛮族搏求富贵的最佳时机。

不对,蛮王是年初选择内附的。

而吕不韦也差不多那个时候被罢免的。

消息不应该有这么快。

去岁……

去岁,嫪毐(laoai)做乱,秦王尽起咸阳黔首,赐爵以战。

难道是因为这件事?

那么,关中人……

但不论是因为嫪毐还是因为吕不韦,能从这些事情中见微知著,揣测出年轻秦王的能力,并选择内附的人。

都可以算得上十分有远见了。

有这等见识的人,不至于会为了人口交易或者献祭来影响自己和族人的前程。

不对,他为何要告诉我?

除非,我只是他的传声筒。

而能让沙摩虬做出这样的应对,那他多半已经清楚了那些,并未向外宣扬的隐秘。

他若直接开口,必然会被县上长吏所怀疑,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

而自己,在他需要一个人当传声筒时奉命结交,可谓一拍即合。

“王子过谦了。”张仲心中念头急转,脸上却不动分毫。“还未敢问,王子会在广都停留多久?”

“少则一月,多则半年。”沙摩虬脸上的忧虑一闪而逝,再次化作了此前的平淡。

他一边向着来时的路做出一个请的手势,一边笑着说道。“你我校技之约,虬定不失信,张兄放心便是。”

“如此最好不过,仲定要见识一番王子的勇力。”

“必不让张兄失望。”

一边闲聊,二人一边沿着城墙向来路行去,期间商业互吹从未断绝。

让张仲有了一种后世看校领导见其他学校过来的领导时的样子。

说话间,二人转过城楼。

“张兄。”沙摩虬停下脚步,望向那栋两层高的食肆。“时辰尚早,不如一起就飨如何?”

这才刚刚看完尸骨烂肉,你就打算去吃饭,吃得下去吗?

但不说还好,一说起来,张仲就感觉自己也有些饿了。

好像还真吃得下去。

“让仲一尽地主之谊。”

“地主之谊?”沙摩虬念叨了一遍才反应过来。“那我便不客气了。”

“何须……”张仲话还未曾说出口,耳中就听得一声炸响。

他猛然侧头,于日光下,被一道擦过梁柱的流光惊了眼球。

因为擦过梁柱的缘故,流光稍有减速,也因此,张仲看清了它到底是什么。

那是一支利箭,一支远比他平时所使用的,要庞大许多的利箭。

“小心。”话音出口之际,他的手已经先脑一步,抓向那道流光。

而与此同时,另一只手也伸向了同一个方向。

是沙摩虬。

154,陪葬

血。

鲜艳而赤红的血液汇聚成细流,在夯得紧密的泥土上,划出一条条蜿蜒的痕迹。

血流的起始点,沙摩虬正仰躺在地,他原本健硕的左胸,被一支无羽箭深深刺入。

怔怔的看着躺倒在地的王子,张仲下意识紧了紧右手,只感觉手心温热湿润,黏腻异常。

他愣了好几秒,才发出一声高喊。“有刺客。”

随着这声高喊,整个广都县都被惊动,城墙上的无数甲士,城墙下维护秩序的贼曹士卒,乃至于那些高高在上的五百主、二五百主,都尽数行动了起来。

不过顷刻间,他们就完成了对城下民众的管制,和对于案发现场的保护。

并组织了大量的士卒前往城内,开始搜寻刺客。

张仲也因此,被此前带他上来的百将使人围住。“事关重大,张亭长见谅。”

“无妨。”作为案发现场的第一目击者,张仲自己也是有嫌疑的,了解这些的他,自然不会因此而抗拒。

砰!

巨响声起,城墙随之一抖,似乎有一个庞然大物登了上来。

“何人遇刺?”

张仲侧头,只见到一张熟悉的毛脸,情况紧急,他也顾不得客气,伸手指向躺倒在地的王子。“沙摩虬。”

百里豹的脸色没有丝毫变化,似乎早有预料。

他大踏步向前,伸手一探鼻息,紧接着将手下移,抚在伤口附近。

足足数秒,他才缓缓松开。

“汝在此地稍待,李炀会带人前来诊治。”

“唯。”

行礼抬头的瞬间,张仲只见百里豹宛如一只大鸟,飞跃城跺,直入下方民宿。

随后响起的是一声炸响。

张仲急步向前,趴在城跺上向下望去,只见城下的地面上,那原本平整的石板,如同被重锤击打,留下了一个不小的坑洞。

物理轻功吗?

这县尉,有点虎啊!

回头的最后一眼,张仲看见一群力士,正在关闭城门。

而更多的士卒,则如同猎犬一般,四下寻找那以弩袭击沙摩虬的刺客。

转过身,张仲自怀中取出上次残余的白剑,入口嚼烂敷在沙摩虬的伤患处。“沙摩兄,我等着你一骑当千的那天。”

没有得到回应的张仲站起身,看向来时的城墙。

那里,有脚步声。

“遇刺的是沙摩虬?”

李炀带着狱验走上了城楼,他的身后则是张仲见过几面的狱验。

“正是。”见得来人是李炀,张仲终于松了一口气。

狱验三步并作两步,快速走到沙摩虬的身前,开始为其检查伤势。

“贼掾不去捉拿刺客?”

李炀摇头。“县尉之勇武远胜于我,多我一个无甚作用。”

“但断案,却是我分内之事。”

说完这些,他转头看向围住张仲的百将。“此处是汝之防区,有何话说?”

“贼掾。”城墙上的百将躬身一礼,随后解释到。“遇刺之时,我受命带领材士以防有人逃脱和做乱。”

“城上,确未留意。”

李炀深吸了一口气,挥手说道。“自去军法官处领罚吧!”

“唯。”

百将带人退下之后,李炀才再次看向张仲。“你有发现刺客吗?”

回头看了一眼沙摩虬,张仲摇了摇头。“未曾见到。”

“不过。”他伸手指了指城楼的梁柱,那里有一个不大不小的缺口。“箭支是从这个方向射来的。”

李炀走向梁柱,伸手摸了摸柱子上的痕迹,随后望向下方的民居。

那里,县尉百里豹正带着人不断搜查。

“此箭…”不远处的狱验,探手捏住沙摩虬身上的箭杆,检查了一番粗细形状。“由其杆来看,当出自五十石之强弩。”

试了试箭杆的硬度,他摇了摇头。“吾老弱,却削它不动,倒是要烦请贼掾出手了。”

“分内之事。”剑光一闪,箭杆自伤口往上一寸而断。

“可否?”

“可。”

张仲目不转睛的看着,将李炀如何拔剑,出手的角度尽数记在心中。

随后,他整个一愣,因为狱验已经开始取箭了。

“这般取出,不会失血吗?”

“不会。”狱验已经将沙摩虬身上所穿的虎皮和狼皮自箭失上取下,并将创口割开。

“他被人用劲气,截住了血脉流动。”

话音刚落,箭支就被他拔了出来。

对伤口进行了简单的处理之后,狱验在阳光下将箭失的箭镞细细打量。“如此强弩,军中非百人敌不可持也。”

“百人敌?”李炀略一沉吟,紧接着开口问道。“沙摩虬伤势如何?”

“我已进行处理,但是生是死,还未有定数。”

“不过,箭支似乎受人阻拦,至多只有五六千斤的力道,沙摩虬身躯之强健近乎于百人敌,活下来的可能很大。”

眼见狱验和李炀看向自己,张仲犹豫了一下,随后摊开右手,只见他手心有着一条长长的伤痕,宽而深,宛如沟壑。

“我接住了,但力道太大,未尽全功。”

李炀点了点头,再次看向梁柱。“这百人敌,应当不常用弩。”

狱验放下手中的箭失,接下了李炀要说的话。

“正是如此,不然沙摩虬必死。”

“不,他死了。”见得二人惊讶的目光,张仲踏步上前,再次重复到。“我说,他死了。”

李炀愣了两秒,突然笑了。

他与狱验对视一眼之后,伸手拍了拍张仲的肩膀。

随后连踏数步,对着蛮人军营发出一声震彻云霄的大喝。“王子并无大碍,诸位不必忧心。”

很快,牙蛮飞的声音响起。“让王子出来一见。”

“王子肩上有伤,须得静养一些时日。”

“让王子前来答话?”

“王子疼痛难忍,已经昏迷过去。”

这番话可谓漏洞百出,但张仲却突然明白了。

这与他所说,王子已死,有异曲同工之妙。

果然,牙蛮飞并不相信。

“日落之时,我等要见到王子。”他宏大宛如奔雷的声音中,带着强烈的怒意。“王子若死。”

蛮人的脚步声滚滚而动,如同山体崩裂时的乱石。“则我等蛮人,将尽杀城外黔首。”

“为其陪葬!”

155,秦蛮交锋

“王子未死,但行动困难,不便相见。”李炀脸色冷了下来,他再次重复这句话,并加了一句。“言尽于此,二五百主若是不信。”

“秦人大好头颅在此,不妨来取。”

他扫视了一眼城下蠢蠢欲动的黔首,和满脸怒容,却又不得不忍住的甲士。“就怕汝这千余人,猎不得吾等这项上人头。”

“哈哈哈,贼掾此言有理。”程非一抹满脸的胡子,迈步上前,挡在黔首们的正前方。“二五百主大可进军。”

“秦人,从不惧战。”

随着这句话落下,数百维持秩序的贼曹士卒,皆拔出了腰间的长剑。“秦人,从不惧战。”

围观的黔首们,也从先前的惊慌失措中镇定下来。

大量青壮男子上前,七嘴八舌的话语,最终汇成一句话。“秦人,从不惧战。”

一时间,城下剑拔弩张,大有一触即发之势。

张仲听在耳中,不由得有些担心的对狱验说道。“牙蛮飞,不会真的?”

“他不敢。”狱验仍旧在检测沙摩虬的身体,闻言头也不抬的说到。“广都武库,常备数万兵甲。”

“分发黔首,合军中服役者,能得甲士两万不止。”

“便是蛮人举族而动,也不惧他。”

“天黑之前,我要见到王子。”牙蛮飞沉默了一阵,还是固执己见。“不然……”

“你若再敢上前一步,我现在就杀了你。”

声音由远及近,最后一个字,竟然在城下响起。

这声音。

张仲连忙向前,伏在城跺之上向下望去,只见得刚刚还在城内的百里豹,此时已经站在了集结的士兵正前方。

而直面他的牙蛮飞,脸色却是一阵青红不定。

他唇角动了动,似乎想要反驳。

但终归还是忍了下来,而脚下也再未曾向前一步。

随着他的停下,千余蛮人士卒,也跟着停下了脚步。

“叫沙摩邪来吧!”百里豹略仰着头,有种视牙蛮飞如无物的狂妄。

“进攻广都,你还不够格。”

牙蛮飞的脸色愈加难看,有心不管不顾领军冲杀,但浑身上下如同针刺的危险感,却又让他犹豫不决。

三军阵前,秦蛮交锋,让他如何认怂?

一时间,竟有些骑虎难下。

“我去吧!”就在他准备不管不顾,强行突破对方气势时,一个清脆的声音如同铃铛的声音响起。

打破了场上的沉默,也解开了牙蛮飞的困局。

牙蛮飞长出了一口气,但一想到内容,刚刚放下的心又猛然提起。

不等他出言反驳,一只黄毛老虎便在几个纵越中过了人群。

而这只猛兽的背上,正是张仲有过一面之缘的沙摩珏。

这次的她,和昨夜见面时的区别很大,她没有身着秦人广袖,而是穿着一身皮毛短打,一双修长而笔直的腿,就跨坐在老虎的两侧。

年岁不过十五的小女孩,在百里豹的气势下却丝毫不惧,竟然比牙蛮飞的表现还要好的多。

很快,老虎在百里豹身前站定,其上的沙摩珏微微抱拳之后,便将头微微抬起,直视这广都最高军事长官。

“既然兄长行动困难,不能出城,便让珏入城一见。”

“如何?”

“不可。”百里豹尚未答话,牙蛮飞就抢先一步拦住了她。“王子生死不知,王女岂能只身犯险?”

“若是有个闪失,我如何与王上交代?”

“刺客正受人围捕,无暇他顾。”沙摩珏摆了摆手,止住了牙蛮飞的话。“何况,广都勇士众多,岂会让珏伤了汗毛?”

她目光一凝,眼神锋利宛如百里豹腰间的长剑。“你以为呢?”

声音渐冷,一字一顿。“百里豹。”

“放肆!”底下甲士的厉喝声,以及长剑出鞘之声,便是张仲在城楼之上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尽管情况似乎稍有不慎就会发生一场大战,但张仲却不由得对当初篝火旁边,那个有点跳脱的少女高看了一眼。

不管她当时如何跳脱,对婚姻大事如何的儿戏,但此时,确实是有王女之风,未堕其父兄的威名。

张仲刚想到这里,就被一只手拍在了肩上。“帮我把他背下去。”

“到哪儿?”说话的是狱验,他将手在张仲肩上蹭了蹭,擦干净血液之后,指向城下的贼曹。

“去贼曹,不然沙摩珏来了,恐怕瞒她不住。”

“唯。”

“那日,贼掾与我一份药材,说是汝自沙摩虬手中所得?”张仲力气过人,为了不让沙摩虬伤势加重,乃是以双手将其抱着。

不过即便这样,他也显得十分轻松,闻言不由得追问到。“药材如何?”

“十年生白剑,磨得十分细致,在蛮族中,恐怕也只有他这等身份才能有如此精细的药材。”

“上好药材?”

“上好药材。”

张仲心中一动,正要开口问起另一个问题,却又想起了程非的交代,略有沉吟,换了灵一种问法。“当日吾在林中所见尸体,伤势如何?”

狱验似有所觉,但却没有多问,平淡的解释到。“如你所见,牛耳尖刀,放血致死。”

“坑中有血,乃是身死之地。”

“时间?”

“距汝发现,不过数个时辰。”

数个时辰?

也就是说,是在那天夜里,当时牙蛮飞带人从林中穿行而来,足有千人。

而城下,百里豹摆了摆手,止住了身后赶来的亲卫。“只要你不自杀,没人能动你一根汗毛。”

“来人,带她去城内。”说罢,百里豹转身就走,民众也开始缓缓向着城内退去。

牙蛮飞眼见秦人黔首准备入城,不由得高喊一声。“且慢。”

“你拦不住。”百里豹头也不回,平淡的语气中带着蔑视。“想动武,让沙摩邪来!”

“使人将此事告知我父王。”沙摩珏驱动着老虎,紧跟着向城内走去的百里豹。“若兄长当真死于此地,蛮人也不惧一战。”

这话当然不是向着牙蛮飞说的,而是向着百里豹说的。

只可惜。

那道健壮魁梧的身影,却毫不在意,只这顷刻间,便已经步入了城门。

156,利?

沙摩珏不过刚刚入城,就有甲士引路,将其带到了贼曹。

尽管她脸色镇定,未曾有丝毫慌张,但内心中却并不如面上那般平静。

兄长遇刺,生死不知。

她自己亦在情势所迫之下,不得不只身犯险。

进入秦人守备森严的城池。

她想过会有这么一天,但原本,她是打算在和谈完毕之后,在秦人的客气下入城。

而不是这样剑拔弩张的情况下。

并且,除了那只大猫之外,她没有任何能护卫自身安全的随从。

“王女,请!”

略微扫视了一遍眼前不同于蛮族的建筑物之后,她轻轻拍了拍大猫的头颅。“九月,进去吧!”

巨大的猫科猛兽,在她的命令下却十分温顺,迈动着前爪,一个纵越进入了贼曹的大门。

刚进去,就有一名头戴板冠的甲士站在了她的面前。

她识得这板冠,自他父亲改蛮族军制以来,曾对她与兄长讲过。

没记错的话,是公大夫。

“吾乃贼掾百将愈。”头发花白的长者象征性抱了抱拳。“王女在广都期间,将由我及麾下材士,护卫你的周全。”

沙摩珏回头看了一眼缓缓关上的大门,心中不由得微微一紧。

以至于她不得不将眼睛眯起,以掩饰自己的情绪。

好一会儿,她才平静的说到。“不准进出,也是足下护卫的一部分?”

“自然,还请王女见谅。”

“见谅?”感受到沙摩珏情绪的再次波动,老虎张开大口,发出一声凶恶的低吼。

而贼掾士卒也将手中强弩抬起,大有一言不合就将这只猛兽射杀的意思。

略微安抚了一下九月之后,沙摩珏才说出了之后的话。“若不见谅又如何?”

“王女说笑了。”口中虽然这般说,但百将眼中却并无丝毫笑意。

他手按剑柄,一字一顿的说道。“这不是在与王女商议。”

良久的沉默之后,沙摩珏才深吸了一口气。“带我去见兄长吧!”

“狱验及城中医师正在诊治,等王子伤势稍好,自然会让王女一见。”

他伸手指了指身后的屋子。“现在,还请王女入内等候。”

沙摩珏咬了咬牙,但最终还是忍住了。

“好。”

“此虎乃猛兽。”愈指了指沙摩珏胯下的坐骑。“不可入内。”

“九月,趴在门口。”沙摩珏再也忍不住,翻身下虎,怒气冲冲的进了房间。

随着门响,只在原地留下一句冰冷的话语。“若有人想进来,咬死他。”

这才像是沙摩珏的脾气,不过为何要这般为难她?

除非……

曹舍,一间打开窗户的房间内,张仲将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随后,他侧头看向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李炀。

“贼掾怀疑沙摩珏?”

“十五岁的女子,杀其兄长的可能性不大,但人之关系譬如蜘蛛之网,谁又能说得清呢?”

这是说,背后的人吗?

也对,到了一定程度,事情不一定在决策者的把握之下。

你不想做,有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会逼着你做。

就像李世民,弑兄杀弟,逼父退位,要说他真的想这么做,那也未必。“利?”

“不错。”这句问话,似乎勾起了李炀的谈性,他话锋一转,说起了一段往事。“王六年,五国曾合纵攻秦。”

“当时,六国甲士不下五十万众,过关而入,距咸阳不足百里。”

“你可知,文信侯是如何以强征之众,而退六国之兵的?”

文信侯,吕不韦吗?

张仲将其对号入座,并接了一句。“愿闻其详。”

“文信侯将兵,与常人大不一样。”李炀陷入了回忆,好一会儿才笑着开口。“也是立功心切,文信侯巡营时,我曾以兵法引他注意。”

“虽未曾为文信侯所用,却也得他提点兵法,言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六国合纵而攻秦,皆有其利。”

“得利而趋,疾如猛虎,失利而散,溃如败犬,是故,甲兵虽众,却可不战而胜。”

张仲虽然懂了,但不想太过于夸张,表现出一副似懂非懂的样子。

尽管如此,李炀也十分满意,并以此时的事情为例子。

“沙摩虬遇刺身死,虽是大事,却不能伤蛮族筋骨,当为小利。”

“凡趋利而战者,必以小利而掩大利,小利既然与他,当有所动。”

“此乃利战。”

利战,自政胜,兵胜之后,张仲再次了解到了一个兵法流派。

利胜。

不过,作为这个计划的发起人之一,他虽然他想得没有李炀深远,但查漏补缺还是没问题的。“假如行刺之人不是蛮人,又当如何?”

“秦人擅弩,而蛮人擅弓,行刺之人以强弩而射,两百步内尚不能避开梁柱。”

“若是军中百人之敌,当不至于此。”

张仲点头,不是他没有疑问了,而是再说下去好像有点杠。

“当然,军中百人敌皆会查证。”李炀何等见识,那能不知道张仲欲言又止中隐藏的想法?

是以,多解释了一句。“以防贼人故意如此。”

既然该想到的都想到了,张仲也不再多说。“贼掾所虑,当真面面俱到。”

“不过,若我是贼人,且与沙摩珏无关,在无法逃走之时。”

眼看着逃不走,那就会来一场震惊全县的刺杀。

比如,旁边那间房。

里面还有一个上好的目标。

李炀笑了笑,满意的拍了拍张仲的肩膀,将后面的话接了下去。“会铤而走险,回来一趟,杀沙摩珏。”

送他们兄妹团聚,才能确保秦蛮冲突万无一失。“正是。”

“我若在此,他必不敢来,是以,我会离去。”

“你有伤在身,能挡否?”

张仲略微动了动双手,右胸的伤势仍旧严重,但左臂却并无太大影响。

更何况,这里还有百余名手持强弩的材士。“若只是百人敌,有盾在手,就算不敌,我也能拖住片刻。”

“片刻足矣。”

“仲必竭尽全力。”

见得张仲的郑重,李炀却摇了摇头。

“不必如此。”

“若是你挡他不住,大可放他进去。”他伸手指了指门口趴着的大猫。

“那只老虎,还能挡一阵子。”

157,这刺客,不对劲。

李炀走后,坐在房门口的张仲,开始检查自己的战斗力。

县令赏赐的甲胄已经穿上,县尉给的长剑也挂在腰间。

但右胸以及右手上的伤势还未曾痊愈,剑技的话,大概是不能指望了。

腰间强弓虽然力道出众,但需双手而持,即便不顾伤势,顶多也只有一箭之力。

还射不准。

唯有盾牌,才是自己的杀手锏。

无论对方有多强,只要没有达到百里豹那样的速度,他就有绝对的自信,在二十步左右的距离击中他。

而携带万斤巨力的盾牌,就算是百人敌恐怕也不会好受。

还有,一只十人敌的熊猫。

以猛兽体格的强壮,即便不能敌,做个肉盾也是能够胜任的,就像当初张仲打死的那只老虎。

寻常百人敌要是让他抓住,以神力砸上几下,早就死得不能再死了。

但那老虎,足足叫了两三刻钟,才真正死去。

“吱吱。”刚刚想到这里,一只粉红色的舌头便舔上了张仲的左手,在张仲回头的瞬间,它摸了摸自己的大肚腩。

这还没干活,就饿了?

还想着借助这只萌兽的耳力和勇力,现在看来,是指望不上了。

招人带熊猫去寻找食物之后,张仲站起身,想了想将长弓取下,放进了房间。

蛮人擅射,若是一个不慎,被其夺弓而逃,恐怕会造成大麻烦。

左右自己也开不了弓,放在房间里更保险一些。

准备妥当之后,张仲靠在梁柱之上,紧闭双眼,开始细听周遭的动静。

除了贼曹附近遍布的百余材士的呼吸,以及偶尔路过的巡逻甲士的脚步声外,他未曾听到任何可疑的动静。

直到,一声暴喝响彻全城,张仲的双眼才猛然睁开。

来了。

进入城中的黔首越来越多,此时的声东击西,是他最后的机会。

“停下!”

“贼曹重地,擅闯者杀!”

门口甲士的呼喝声响起,伴随着狂猛的蹄声。

张仲刚刚回头,便看见两匹浑身是血的健马冲进了院落。

而健马身后拉着的,是一辆燃烧着熊熊火焰的马车。

难怪这马匹这么慌张,连身上的伤势都不顾。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行刺的贼人,他在哪儿?

不过,吸引注意力的东西来了,他应该也不远了。

念头急转中,张仲环目四顾,开始寻找敌人的踪迹。

而埋伏在左右房间的材士们,他们的百将愈,应该和张仲是同样的想法。

所以,除了在门口守卫的几名甲士急忙上前拦截之外,并没有任何人对着那两匹受惊的健马出手。

哪怕,它们已经冲进了贼曹,正在朝着沙摩珏所住的房间冲去。

“吼!”人可以克制,但猛兽不行。

随着这震耳欲聋的咆哮声响起,沙摩珏所喂养的九月,已然带着呼啸的狂风,合身扑上。

猛虎的战斗力本就强悍,更何况,这还是一只即将成为异兽的猛虎。

不过一扑一咬,一抓一掏之间,血液便如同泉涌,将地面染成了鲜红。

而两匹健马恐惧的嘶叫,也变成了将死的哀鸣。

张仲深深看了一眼九月,脑海中念头急转。

以老虎守卫门口,自然有其好处,但坏处就在于,它暴露了沙摩珏的位置,让贼人根本不需要任何的判断,便能直接找准目标。

如果我是贼人的话,行动必在此时。

刚刚想到这里,一道黑色的身影便从车内一跃而出,趁着九月刚刚袭杀马匹,还来不及反应之时,直冲曹舍。

那贼人,竟然躲在着火的车内。

他不怕被烧死吗?

惊讶一闪而逝,因为来不及多想。

他所冲向的目标,正是王女沙摩珏的房间。

而且,已经没有老虎守卫了。

“放箭!”这一刹那的变动,让愈措手不及。

紧张的大吼伴随着强弩的箭失,将门口的猛虎以及马车,全部纳入了攻击范围。

不过瞬息之间,毫无防备的九月便身中数箭,它发出一声暴怒的吼叫,并开始攻击院内的甲士。

这百将,真是猪一样的队友!

张仲心中暗骂,但反应却丝毫不慢,跨步而出的同时,左手盾牌已经先一步砸了出去。

宛如房梁倒塌的动静中,贼人身形一顿,随后猛然一侧。

正对张仲的方向,露出了一块玄黑色的盾牌。

这人,居然还带了盾牌?

盾牌与盾牌相互交击,发出一声炸响。

贼人脚下不稳,连退数步,砰的一声撞在了曹舍门口的梁柱上。

随后他身形一侧,随着巨大原木的闷响声,几根无羽的箭失,紧紧的钉在了他先前所靠的位置。

“我双腿经脉已通,汝等大可以赌一赌,是你们射中我,还是被我躲开,射中房内的沙摩珏?”

宛如钢铁磨动石块的沙哑声音响起,带着些嘲讽和自负,但其内容,却让贼曹的材士,有些投鼠忌器。

“看来,地方没错。”蒙着面的贼人发出一声轻笑,随后,他将目光投向正在发疯的老虎。“哈哈哈,沙摩珏当真是养了一头好虎。”

对于自己的盾牌被挡住,张仲并不意外,没人见过的底牌,才叫底牌,见过的那叫明牌!

对方可以见招拆招。

若是贼人丝毫不防备他的投盾,他恐怕还有些担心。

如今,不过各凭本事罢了。

“以足下之勇力,军中可为五百主。”张仲一向信奉能动手,就绝对不要多逼逼,但此时,却不得不以嘴炮拖延时间。

因为那个小女孩,死不得。

“财富美人一念可得,何以行此必死之事?”

对于张仲拖延时间的话,贼人却似乎并不在意,他看了看张仲年轻的面容,略有讶异,随后平静的说道。“黄口孺子,安知其中利害?”

眼见对方配合,张仲心中一喜,顺口接了下去。“愿闻其详。”

本不过是随口一说,想要勾起对方身为反派的嘚瑟,但让张仲十分意外的是,那贼人竟然真的接了下去。“若一人之死,而全蜀郡三军之战功,当死否?”

当死吗?

当死。

秦国的军人是没有选择权的,即便作为弃子,也不得不死。

“蜀郡地处偏远,小战不至于劳师远征,而每临大战,涉足千里却众登城,死伤甚众。”

“是故爵位难得,而伤死易也。”

随着贼人再次开口,其中内容让张仲顿时一惊。

“蛮王若降,皆郡县守丞之功,将尉甲士之功何来?”

“更允其为黔首,此绝蜀人之战功也。”

“再以十万之众,入关筑渠,渠成,蜀郡更败,如此,不出十年,关中黔首乘车骑马,而蜀中黔首衣食无着。”

这意思?

难道……

有人要养寇自重?

如果这人说的是真话,这件事情包括之前的案子,恐怕麻烦大了。

“此与汝之刺杀有何关系?”

愈不过刚刚开口,张仲就知道要遭。

这分明就是给对方送助攻啊!

果然,那人发出一声长笑。“蛮王沙摩邪,生得二子一女,若其皆死,必怒而反之。”

“率众攻城,广都难下,必有一番大战。”

“其胜,则举国震怒,蜀中甲士便有用武之地。”

“若败,遁入山林,则数十年不得安。”

“秦蛮征战首级无数,届时,去发髻而着板冠,弃私车而架公乘……”

“岂不快哉?”

158,遇敌即斩,盾甲不当

“一派胡言。”张仲没有犹豫,立刻怼了回去。

但也仅仅只有他怼了回去,其他人,似乎已经有点信了。

这贼人说这些话,或许只是为了乱军中士卒的战心,但就秦国的国情而言,却还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很有几分道理。

“胡言?”贼人不以为意,信手指了指张仲的头上的兜胄。“汝兜胄之下的冠带,可有一点不是鲜血铸就的?”

这句话说出来,怼了张仲一个措手不及,一时间竟然不知从何反驳。

“蛮人为民无耕种之能,论战无尺寸之功。”贼人语调更加激昂,带着浓浓的愤怒和.....蛊惑。“十余年来,为吾等擒获,不过做庸耕之事,尽筑城修渠之力。”

“此为隶臣。”

“然无能无功之辈,携众而入,竟因此得爵,高居吾等甲士之上,添为上官。”

“汝等,甘居隶臣之下吗?”

整个贼曹霎时安静下来,再无任何声音,唯有这句话缓缓回荡。

不能让他再说下去了,整个贼曹的材士似乎都已经没有了战心,若是再说下去,或许不至于倒戈,但绝对不可能尽全力保护,若是沙摩珏死了,以上的一切皆有可能发生。

对于军功狂人来说,这确实是值得期待的。

但对于县上黔首,以及那些在丘陵定居的乡:亭:里,决计不是一件好事情。

“蛮人若战,县中黔首如何?”张仲只能就着这一个方面,去挑起士卒们的战意。“广都有城,而乡亭之辈何也?”

“吾等添为甲士,受爵得田,岂能弃黔首于不顾?”

“何况,吾等家人皆......”不等他说完,只听得砰的一声,那贼人竟然撞开了沙摩珏的房门,一跃而入,而左右埋伏的材士,被其言语所惊,竟然完全没反应过来。

中计了。

张仲来不及多想,抓住身边躲避老虎的甲士,并一脚将九月踹出老远,抢过盾牌就冲了上去。

方一进屋,迎面而来的,便是一把长剑,张仲将盾牌举起,随着一声脆响,他腰间一痛,已是中了一脚。

这一脚力道不甚强,但其中含着百人敌的气劲,宛如浪潮。

一时间竟踹得张仲气血不畅,浑身乏力。

手上一软的瞬间,张仲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想法。“完了,要死在这里。”

然而,本该乘胜追击的贼人,却停了下来,张仲抽身急退的同时,也发现了他为何愣神。

因为,他反手的一剑,劈开了两步之外的木床,将其上的人形被子一起,断成两截。

但本应该是睡在床上的沙摩珏,却不见了。

“整个贼曹,材士甲士不下二百之数。”张仲左手微微下放,做好再次砸盾的准备。“纵然汝是百人之敌,也不可能于重围之下寻得沙摩珏。”

“束手就擒吧!”

“就擒?”

“吾自从军以来,历大小三十余战,杀人无数。”黑布蒙面,张仲看不清他的神情,但想来是极骄傲的。

至少,他的笑声,有不下于当初广冲阵时的豪迈。“今身陷绝地,固死,然岂能不战哉?”

战死,本就是军人的荣耀,张仲不再劝降,他将身躯微伏,做好迎接困兽之斗的准备。“请。”

贼人看着张仲有些细细胡须的脸,目光在其右手上的绷带上停留了一下,随后开口赞了一声。“汝可称得上少年豪杰。”

“可惜....”长剑破空,于盾牌高举之时,轻轻一转,带着浓烈的白光直劈而下。“你不懂百人敌。”

不等张仲想清楚这句话的意思,只觉得手中盾牌一轻,竟然被劈开了一半。

两剑,他两剑劈在了同一个位置?

气劲,他的气劲竟然可以劈开盾牌?

电光火石之间,张仲想清楚了他移动长剑的用意,但此时,已然来不及退了。

前冲,方有一线生机。

张仲将盾牌一斜,以劈开的尖锐部分直刺贼人,他若是执意劈下此剑,受盾牌阻挡之后的力道不一定能劈开张仲重铁所铸的肩甲,但他自己,一定会受不轻的伤势。

长剑一如张仲所料,落在了左肩之上,但却并无丝毫力道。

因为,那贼人将长剑一侧,向后退步的同时,手腕轻动,顺势一划。

他的目标从来就不是张仲的左肩,而是他的脖子。

那里,只有兜胄的护颈。

生死之间,张仲也发了狠,他将脖子猛然一缩,以较厚的兜胄挡向长剑,左手的盾牌向下一压,随后一抛。

如此抛出的盾牌,自然谈不上有多大的威力,但他却不得不如此,因为那百人敌的速度,超出了他许多。

他的前冲,还比不得对方急退。

如此的话,就算划过的长剑,击不穿他的兜胄,对方也能拉开距离补上一个直刺,致他于死地。

金属相互摩擦的刺耳声音中,同时响起的,是盾牌与盾牌的交击,和一声失望的叹息。“重铁......”

“可惜了。”

崩!

清脆的弦响,随之而起的,是一声声尖锐的呼啸。

它们自张仲两侧而来,以贼人为尖,形成了一个三角。

是贼曹的材士,他们终于追上来了。

“蹶张弩。”愈的大吼声与材士的应和声连成一片。“射杀了他。”

以脚拉弩的咯吱声中,贼人脸色猛然一变,随后踏前一步,欲以张仲为盾,让材士投鼠忌器。

他不得不如此,因为蹶张弩乃是秦国军队中的重刑弩,其射程威力,要远远超过了普通材士所持的臂张弩。

与十人敌所持的三十石强弩持平,甚至略有超出。

也在这时,张仲双眼猛然一亮。

锵,随着右手虎口以及肩上伤势的再次崩开,张仲腰间长剑出鞘,横扫贼人。

贼人的反应很快,盾牌侧向张仲长剑的同时,右手猛然回收,随后剑尖向上,直刺而出。

目标正是张仲没有甲胄防护的脸。

然而长剑尚未到达张仲的脸庞,一颗头颅便冲天而起。

是贼人。

他的盾牌被张仲破开,而携带万斤巨力的长剑并未力竭,顺势斩下了他的头颅。

一如县尉百里豹所言。

此剑,遇敌即斩,盾甲不当。

159,扑朔迷离

“这……死了?”

当然死了,头都打没了。“是死了。”

“这可是百人敌。”愈愣愣的看着贼人的头颅,好一会儿才再次出声。“张亭长当真勇武。”

“百将过奖了。”张仲抱拳应了一声,随后朝着贼人的头颅走去,他要掀开对方脸上的黑布。“不过逞兵器之利罢了。”

“甲兵虽强,却也要看谁来用。”

“吾从军多年,见过太多承爵之人,身着双甲而死于徒夫之手。”

“若非百将使材士助之,仲也死了。”

“亭长勇锐,便无我等相助,亦当杀此贼人。”愈仍旧在说着好话,并跟着张仲向贼人头颅走去。

“百将有事,但说无妨。”

许是没想到张仲这般轻易的,就看穿了他的心思,以至于这个年近半百的百将,很有些尴尬。

他犹豫了好一会儿,才低声说道。“此前吾为贼人蛊惑.....”

“百将何出此言。”不等他说完,张仲就打断了他的话,因为他知道他想说什么,也正好还他一个人情。

“百将此前之言有差。”在愈微怔的眼神下,张仲诚恳的说道。“若不是百将来援,地上躺着的,必然是仲。”

这是实话,那贼人武力超过他,厮杀经验超过他,就连速度也超过他,要不是被蹶张弩所迫,张仲绝无机会反杀。

更大的可能,或者说必然,会死在对方的手上。

这是救命的恩情。

相比之下,受人蛊惑来援不及,倒还是小事了。

“亭长高义。”

“百将救命之恩才是真的。”

愈仔细看了看张仲兜胄外的五官,确定他真的未曾放在心上之后,才松了一口气。

“战场同袍,本该如此,亭长无需放在心上。”

几句交谈,张仲便走到了那颗血淋淋的头颅前方,他手上一动,掀开了贼人脸上蒙着的黑布。

随着黑布被揭开,同时响起的,是愈有些惊讶的低呼。

一颗头颅自然不能让这老兵如此惊讶,真正让他惊讶的,是那贼人的脸。

那张胡须甚少的脸,上面全是纵横交错的伤疤,将整个面容毁得一干二净。

莫说容貌,就连年岁也分辨不得。

见到这张脸的一瞬间,张仲就想起了对方之前说话时,那宛如钢铁摩擦石块的声音。

也因此,他明白了对方到底经历了什么。

“毁容吞炭。”愈的想法和张仲不谋而合,事实上,这本就是行必死之事时的基本操作。

在战国这个刺客横行的年代,更是常有耳闻。

不过,真正见到还是第一次。

“当是如此。”

“不知此人为谁尽忠,竟有如此胆魄。”愈感叹了一声,随后俯身细细检查他脸上的伤口,以判断其毁容的时间。

然而,一无所获。

“看看他的身上,是否有胎记。”

张仲回头,是一个魁梧健硕的身影,和一张熟悉的毛脸。

正是百里豹。

“唯。”

有士卒领命前去检验尸身,而百里豹则走到了张仲的身边,看向那张面目全非的脸,还有一旁断成两截的盾牌。“汝杀的?”

“是。”

百里豹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斜了一眼张仲腰间的长剑。“此剑如何?”

“破盾裂甲,如劈朽木。”

“李炀曾说,汝智勇皆过常人,吾信了,方才赐此剑于汝。”

“当不要辱没了它。”

百里豹不说,张仲还当真不知道有这回事。

不过,此时想来却也没错,不过狩猎赐剑,何以用如此贵重的长剑?

一把装饰用的,象征意义大过实际意义的剑,还要更合适才对。“必不负县尉之赐。”

“十三岁,斩首而成大夫.....”百里豹再次看了一眼贼人的头颅,话语中有些犹豫。“蜀郡还未有此例......”

“有志不在年高。”

百里豹微微一怔,随后讶异的看了张仲一眼。“此言有理。”

“禀县尉,贼人身上并无胎记,但多处有伤,恐以伤势盖之。”

百里豹并不意外,点了点头之后,便向门外走去。“将尸首交给狱验。”

“唯。”

走到门口,他似乎想起了什么,突然停下脚步,意有所指的说道。“蛮人不平,蜀郡不安。”

“征战,不仅仅有军功,还有战死。”

百里豹来得快,去得也快,但临走时的一句话,却把愈吓得面如土色。

直到李炀到了贼曹,他才勉强缓过劲来。

一番例行询问之后,张仲跟着李炀走到了一旁,眼见左右只有李炀的亲兵,他便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贼人入室之后,一剑断床,却未曾发现沙摩珏。”

“若非如此,以其勇力,恐怕当真得逞了。”

“这间房内有一暗门,在屏风之后。”

李炀没有解释贼曹的房间内为何会有暗门,张仲也没有多问。“难怪。”

“你伤势如何?”

“不甚严重。”

“我曾让你放他进去,为何不做?”

“不知贼掾早有定计,不敢放他入内。”

“沙摩珏不能死。”

一阵沉默的前行,李炀突然屏退左右,在张仲惊讶的目光中,伸手自怀中摸出一卷竹简。“且看看罢。”

“这.....”竹简上的字数不多,但其内容却颇为惊人,正是之前贼人蛊惑院内甲士时所说的话,而这,居然被制成了竹简。“之前贼人也曾这般蛊惑我等。”

“本该如此。”李炀没有意外,并对张仲解释起了竹简的来源。“此竹简,乃是我与县尉自民房所得。”

“民房?”

“对。”说到这里,李炀的面色略显沉重。“不过盏茶的搜寻,便发现了不止一卷。”

“莫非真如贼人所说.....”张仲伸出左手向上指了指。“郡上....”

“慎言。”

“唯。”

又是一阵沉默,好一会儿张仲才听到李炀再次开口。

“郡上的可能不大。”被内劲强行压低的声音,若非张仲耳力过人,恐怕都听不见。

李炀的小心让张仲有些紧张,他也不敢答话,只定定的看着李炀,等他的后续。

“夫用兵之道,虚则实之,实则虚之。”

“越是明显的目标,越不是对方的目的。”

160,施恩图报

越是明显的目标,越不是对方的目的。

张仲心中沉思着这句话,但从未经历这样勾心斗角的他,却着实是想不明白。

并且,他也不像李炀一般,有内劲压低声音,心中纵然有事,此时也不好说出来。

只得远远看了一眼那只被他一脚差点踹晕过去,然后被贼曹士卒生擒的老虎九月。“这老虎如何处置?”

“放它出去。”

“此虎身上有伤,恐会袭杀行人。”

“正是要它身上有伤。”李炀极小的声音传入了张仲的耳中,随后他看了一眼老虎身上所携带的箭矢,装作不甚在意的说到。“道上已然戒严,使甲士逐之,便伤不到人。”

这是要让人以为沙摩珏也死了吗?

不过,这样难道不会将蛮王直接逼反吗?

若是蛮王不管不顾,直接不听解释率众攻城又如何?

或者说,下令使蛮人袭击秦人地方,伤杀黔首以为报复,又该如何?

“贼掾若有闲暇,不妨与仲就飨如何?”

李炀微微一怔,随后明白过来。“可,然汝伤势不轻。”

“且先随我去见狱验。”

“唯。”

狱验此时也在贼曹,并且离的很近。

事实上,李炀与他谈话时二人所走的路,便是朝着狱验医治沙摩虬所处的位置走去的。

张仲亲自将其背过去,心中自然了如指掌。

当守卫的甲士拉开房门,张仲第一眼看见的,正是之前在房内失踪的女子,沙摩珏。

此时的她,正担忧的跪坐在床头,紧张的看着狱验为沙摩虬处理伤口。

就连门被人所打开,也未曾有丝毫要回头的意思。

不仅仅她如此,同样跪坐在床边的狱验,以及在沙摩珏旁边站着,看起来像是监视的健壮百将也同样如此。

“伤势的处理,恐怕到了紧要时候。”

张仲念头转动间,便想到了这样场景的缘由,他轻轻将门合上,却不敢关死,担心响动惊扰了他们。

随后与李炀一起站在室内,不再上前。

左右不过只是旧伤复发而已,多等一些时间也是无妨。

约摸一刻钟之后,狱验疲惫的声音才缓缓响起。“贼掾来了。”

“嗯。”李炀点了点头,带着张仲走了上去,并开口询问。“沙摩虬伤势如何?”

“无有大碍,最迟明日当能醒来。”

李炀松了一口气,尽管早知沙摩虬不太可能死在这样的伤势下,但得知这一点之后,才能完全放下心。“我此来,还有一事须得劳烦与你。”

“贼掾但说无妨。”

见得李炀挥手,张仲连忙上前两步,躬身行礼。“是仲,伤势复发了。”

在张仲解开甲胄之后,狱验仔细探寻一番伤势,不由得微微吸了一口凉气。“何故如此?”

“强行出手,尽了全力。”

狱验是聪明人,不过转瞬就想到了缘由。“是那贼人?”

“正是。”张仲点了点头。“此人极其勇武,仲止左手不能敌,故此。”

张仲伤势虽然看起来严重,但不过只是外伤,未曾伤到内附,狱验不过一盏茶左右的时间就处理完毕。

他将新焕的麻布系好之后,叮嘱张仲。“虽是外伤,汝亦筋骨强健,但已反复数次。”

“切记这十余日中,不可再逞强动手,否则成了老伤,则悔之不及。”

见得狱验的郑重,张仲不由得追问了一句。“会影响以后的修炼?”

“那倒不至于。”狱验摇了摇头,出言解释。“汝物锻将成,皮肉对于之后的修炼影响不大。”

“但再反复,伤势一老,届时若于战场之上,与人生死互搏......”

“伤势复发之下,恐失性命。”

“仲当谨记。”

“少男子啊......”狱验看着张仲的脸,低声念叨了两声,突然对着身边的百将说了一句。“有劳足下寻根绳索来。”

片刻之后,张仲看着自己被绑在甲胄上的右手有些无语。

狱验探了探绳索与冬衣之间的空隙,并伸手捏了捏冬衣的厚度,确定其不会影响血液运行之后,才满意的点头。“汝膂力过人,此绳索当困不住你。”

“是故,若有身死之虞,不妨挣开。”

居然还考虑到了这一点,张仲颇为感动,躬身应到。“多谢狱验。”

“无妨。“

“然汝谨记,一旦使力挣开,伤势再次复发,便很难再痊愈。”

“唯。”

一旁的沙摩珏静静的看着狱验处理完之后,才站起身走到张仲的身前。

想到之前拒绝对方的场景,张仲不由得有些尴尬,正准备装作行礼来掩饰时,却不想沙摩珏竟然先一步行了礼。

仍是那不太标准的样子,但却很是郑重。

张仲行动不便,又不好接触对方,只能左手虚抬。“王女缘何如此?”

沙摩珏认真行完礼之后,才抬起头。“这是珏应该做的,也是牙门蛮族应该做的。”

不等张仲回话,她就说出了缘由。“珏素有耳闻,秦军强弩五十石者,三百步内,可破铜盾而杀着甲之士。”

“若非君接此一箭,兄长必死。”

原来是因为这个,但沙摩虬......

张仲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没有多说。“举手之劳而已,王女不必放在心上。”

“并非如此。”沙摩珏虽然脾气颇大,但人却算得上是爱憎分明,她摇了摇头,正色说道。“君乃秦人而救我兄长,非是本分。”

“此救命之恩。”

说罢,沙摩珏再次躬身。“日后但有所用,珏必不敢辞。”

“牙门蛮族,必不敢辞!”

张仲本想拒绝,但听得此言不由心中一动,整个蛮族的人情,这可真的是好大的一个人情了。

但直接应下来,是不是太施恩图报了些?

“真是当了那啥还要立牌坊......”暗暗骂了自己一句,张仲干脆躬身回礼。“如此,仲谢过。”

不想沙摩珏听闻之后,反倒眼前一亮。“君真大丈夫也。”

张仲微微侧头,却见李炀正捋着胡须,脸上颇为满意。

而狱验以及那不知姓名的百将,也是同样带着些欣赏般的神情。

这......

先秦的人,看事情的角度,当真不同寻常。

161,智商不够蛮力凑

“饮得酒吗?”

酒?

看着面前兴致极高的长官,张仲一时间,竟有些不知道如何做答。

因为张仲的沉默,李炀也是微微一怔,随后想到了缘由。“三人以上才算群饮,有罪。”

“二人对饮,却是无妨。”

“仲有伤在身,怕是要有背贼橼好意了。”

李炀没有多劝,叫过门外的亲卫,让其送酒过来之后,才轻声询问。“汝有事,但说无妨。”

张仲看了看门外,那里站着数名披甲执剑的精锐甲士,正是李炀的亲卫。

而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则是李炀的府邸。

之前在狱验处医治伤势完毕,李炀知他有话要说,便干脆带着他回府中就食了。

然而兹事体大,经过之前刺客入城行刺,并清楚的知道各个目标的位置之后,张仲也不敢以为整个广都都是铁板一块。

哪怕此时是李炀的府邸,他也很有些犹豫。

李炀也没有开口,只静静的等着。

直到亲卫将酒送上来转身出去之后,张仲才想到了万无一失的主意。

他伸出左手,在多余的酒樽中倒满,并将手指沾湿,一笔一划的在桌上开始写字。

虽然张仲左手投盾也是极准,但他本身却并不是纯粹的左撇子,所以写得每一笔都写很是缓慢。

而李炀也没有催促,只静静的等待,并注意着他的每一个字。

张仲也沉住气毫不急躁,只一点一点,将想说的事情写了出来。

随着一个个纂字跃然桌上,李炀双目瞬间睁大。“当真?”

“当真。”

整个室内再不曾有人开口,唯有李炀手指轻叩桌面的笃笃声缓缓响起。

那声音的节奏十分稳定,但听在张仲耳中,却能明显的感觉到其力道的不均衡。

他的心,远不像他表情的那般平静。

良久,李炀低声叹到。“倒是小看了他。”

张仲将桌子上的酒水擦干净,也颇有些感触。“此人智勇双全,是个厉害人物。”

“如此,我便即刻去找县尉。”

“此前的布置,恐怕还需要些变动。”

张仲点了点头,恭敬的说到。“这是大事,贼橼自去即可,不用担心于仲。”

李炀点了点头,指了指桌上的饭菜。“你食量甚大,若有不足之处便呼唤亲卫,我视你如子侄,却不必与我客气。”

“唯。”

李炀走到门口时,突然转过身。“你那孙女,我会差人请过来。”

“你伤势颇重,居于外我不甚放心,便住于我宅中。”

“待伤势大好之后,再回亭上。”

“唯。”

“若要出门,记得让甲士随行。”

“唯。”

李炀交代几句之后,转身便出了房门,却是连饭菜也不吃了。

而吃饭的途中,张仲也暗自揣摩事情的始终,此前灵机一动时想起的事情,此时也真正的有了眉目。

却是来自于今天那只老虎。

以沙摩珏的身份,她所定的征婚要求,蛮人当中的适龄青壮多半会尽力去完成。

被张仲杀死那只猛虎,刚好就是一只十人敌的异兽。

并且,它的领地离山下的距离并不算特别远,十分好找。

而沙摩虬当初猎杀蛮象时的队伍中,还有不少少年蛮人,恐怕正是怀有杀虎的心思。

不然,如何会离得那般近?

所以,若非他先一步在外面猎杀了寻食的老虎,事情的发展当是有蛮人勇士猎杀掉它。

而埋于土中的尸首并不算深,以异兽老虎的强横,一番大战之下,多半会有人发现。

无论是谁,恐怕都会一探究竟。

而秦人蛮人共猎,若有秦人刚好见得蛮人挖尸,岂不会怀疑他们正在埋葬?

更其死亡时间,与当夜牙蛮飞来山下的时间接近。

如此,便是黄泥滚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以秦国的律法之严明,秦人之性子,莫说是蛮人,便是山东六国做出此等事,恐怕也会有一场大战。

但袭杀蛮王一子一女,又是为何?

是挑起战争没错,但仅仅只是一计不成,再生一计吗?

不对,广都未曾封城,百人敌或许好入,但五十石的强弩从何而来?

就算有内应,恐怕也需要时间准备。

李炀曾说,越是明显的目标,越不是对方的目的。

那就应该跳出来看全局,蛮人不内附,蜀郡不安,对谁更有利?

一边吃一边细想,张仲越想越是迷糊,因为有利者太多了。

不仅仅如那贼人所说,秦人中好战者利益不小,还有那些从未见过,但有所听闻的巴郡蛮人。

他们若是不想内附,难保不会将牙门蛮人拉下水。

还有,那蛮王的另一个子嗣。

鹰派,巴蛮,蛮王次子。

想了许久,张仲又在桌子上写下了一个字。

楚。

没错,山东六国也不会想要蜀郡安稳,甚至比前两种人还要急切。

而离得最近的就是楚国。

但楚国的话,当如何与关中骑士联系?

相反,要是秦人中的鹰派的话,就很好解释了。

无论联系关中骑士,还是以钱财资助他们,甚至杀百人嫁祸蛮人,乃至于行刺沙摩虬派出的百人敌刺客。

以及,让刺客混入城中,提供武器的内应,都有足够的人脉和手段去做到这一切。

还有,留下的竹简,不管有多少人信,其都会在蛮人心中扎上一根刺。

也会在秦人的心中扎上一根刺。

即便现在不反,此后寻找机会,逼反的可能性也不小。

官场啊官场,可真是够烧脑的。

一个小小的县城就能有这么大的局,以后要是成为郡上官员,乃至于进入秦国朝堂......

还有即将到来的滚滚大势。

以及之后始皇死而地分,李斯,赵高,萧何,陈平,张良,范增......

又如何玩得过他们?

自己大概是唯一在智商上自愧不如的穿越者了吧?

看了看李炀倒满却没动的酒樽,张仲拿起来一饮而尽。

喉咙的炙热感,让他稍微好受了一些。

好在这不是普通的秦国,这里有着非人一般的力量,如果自己达到叔公故事里的赵括的武力程度。

一万亲卫连射十轮,才能射杀的那种。

就算是有再大的阴谋,恐怕也能以蛮力破之。

162,蛮王往事

“实话告诉我,是不是想和那蛮人王女执柯?”

“何出此言?”张仲强行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将目光投向面前的梨,以避免伤势处的疼痛。

“那你那么拼命干什么?”

“你可是说了,狱验诊断,要是你再不顾伤势出手,这右手可能就废了。”

“嘶~你轻点。”张仲整个右臂的肌肉都在颤抖,疼的。“不然不用出手,现在就废了。”

“呵.....”梨嗤笑一声,但手上却轻了些。“那也是活该。”

“我可是长辈。”

“长辈怎么了?”梨将药物收起,鄙视的怼了一句。“长辈也得听我的。”

蹬鼻子上脸啊!

很快,梨放好了药物,又走了回来,她一边给张仲的右手绑上绳子,一边抬起头,看向张仲的脸。

眼见张仲疼得龇牙咧嘴,又有些不忍心了。“我,我下次轻点。”

呵,女人....

“好。”

原本敷药不用这般勤快的,只是李炀下午差人送回来一瓶药粉,说是在县尉处得来的,乃是许多百年药材配合而成。

对于外伤十分有效,所以张仲便重新换过。

等梨帮张仲穿好衣服之后,他看了看天色,突然想去看看城外蛮人的动静。“药换好了。”

“不如出去走走?”

梨是不太愿意的,哪怕张仲说让十余名贼橼亲卫跟随出去,她也不是很放心。

可惜最终还是拗不过张仲,被他拉着走出了房门。

戒备蛮人时的城墙,自然不是谁都可以上的,但是张仲有李炀赐予的行文,却也没什么问题了。

登上城墙,他第一眼看见的,就是蛮人的大营。

张仲眼力过人,能看见其间攒动的人头,也能看见那无数的走兽皮毛。

那些蛮人,他们不再像之前那般无所事事,而是正在修建营垒。

以秦人扎营的方式。

至于城外原本驻扎着防备蛮人的秦军士卒,已经放弃了那简易的营盘,回到了城内。

此时,大多数都在城墙上布防。

“这阵仗,看起来可不像是在闹着玩儿啊!”

若是真有一战,要不要不顾伤势再混些战功?

或许,能更进一步,成为官大夫。

“张亭长?”张仲闻言侧身望去,却是关系还不错的程非。

“百将在此布防?”

“亭长说笑了。”程非笑了笑,指了指城墙上的甲士。“布防是兵曹的事情,贼曹的士卒还不能胜任。”

“那百将?”

“执军法于此。”

原来是军中纠察队。

不过也正常,贼曹的士卒与兵曹不一样,他们毕竟身处执法部门,耳濡目染之下,或多或少都知道些律法知识,做执法队正好合适。

“蛮人可有动静?”

“有快马出去。”程非左手撑在城垛上,伸出右手,一指蛮人大旗。“但这旗还未换,今夜当不会动手。”

“何以见得?”

“蛮人行战,必先祭旗,猛虎旗。”

“不过。”解释一句之后,程非有些鄙视的说道。“不是我小瞧于他,此时蛮人不过千余,便是野战,城内士卒也能杀他个精光。”

“岂有攻城之胆量?”

也是,千余人攻打有上万精锐士卒且战意熊熊的大城,双方顶尖将领还处于劣势,就是隋唐演义都不敢这么写。

“听说亭长斩了百人敌?”

“侥幸而已。”

“嘶~当真斩了?”程非倒吸一口凉气,他环顾左右之后,小声说道。“那岂不是要恭喜亭长成为大夫了?”

就算贼人并未着甲,也不是全副武装,但至少也值得上二十五颗人头,以张仲之前累积下来的首功,大夫爵几乎是妥妥的。

但张仲想起百里豹的话,还是有些不太确定。“恐怕只能是借百将吉言了。”

“若是在他国,或许还有不测。”程非看出了张仲的不自信,但他却比张仲有信心得多。“然我秦国,律法严明,军官猛将,必发于行伍之间。”

“有功必赏,绝无差错。”

张仲顺着应和了几声,随后问道。“我记得百将是本地人?”

“程家三代世居于此。”

“可否与仲讲讲蛮王沙摩邪?”

“沙摩邪...”程非沉默了一下,随后点了点头。“此人我亦知之甚少,多是听上官长者所言。”

“愿闻其详。”

“若从头讲起,便要说起昭王四十七年的伐赵之战。”

“时昭王,尽起国内甲士以伐赵,蜀郡因此空虚,蛮王沙摩罴乃率众而出,欲举广都。”

“强攻数月,广都不下,乃引军劫于黔首,四十八年,为郡尉回军所破,死于乱箭之下。”

“至此,沙摩邪为蛮王,乃引本部蛮人退守,归还黔首及财物,并以牙门奇珍为献,以此息战。”

昭王四十八年,也就是说成为蛮王二十几年了?

不对,沙摩虬身为长子,年龄都不超过二十岁,这蛮王?“牙门蛮王,当时年岁几何?”

“这我却不知,但不会超过十六。”

不会超过十六,也就是说,还有可能更小?

他是怎么服众的?

并且,十六岁就能做出这种以大代价议和,然后休养生息事。“小小年纪,便有如此决断,不简单呐?”

“何止是不简单。”程非接过话头,语气很有些感慨。“昭王四十九年初,郡尉领军反攻,其毫不接战,弃土数百里直入牙门,并再献奇珍以为和。”

“我等秦人。”程非长叹一口气。“皆以为其不足为惧。”

“更昭王再征赵国,乃不再伐蛮。”

好一手示敌以弱。“后来呢?”

程非没有多想,接了下去。“郡守发教化之令,引蛮人来投,数年之间,广都增籍三千余户。”

绝户计啊!

蜀郡守怕不是看穿了?

一个一个,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此绝蛮人之根基,蛮王不怒?”

“非但不怒。”程非看着底下的大旗,眼神有些悠远。“反而约束各部蛮族,禁其伤杀秦人黔首,数年不犯。”

“我等皆以为其是无胆之辈,然.......”

程非突然沉默,并侧头看了看周围,显得很有些犹豫。

眼见程非如此小心,张仲知道接下来的话,恐怕要涉及到隐秘了,便压低声音说道。“若是涉及隐秘,便不用说了。”

“以免为百将带来麻烦。”

程非沉默了好一会儿,方才摇了摇头。“也不是甚隐秘,王元年,始修关中渠,下捕蛮之令。”

“郡尉乃发兵两万征牙门山,以捕蛮族。”

肯定没打过,不然牙门蛮族就不会存在了。“结果呢?”

“为其所溃,重伤而归。”

“县尉重伤?”

“不错,险些身死。”程非面色沉重的点了点头,随即附于张仲耳边。“据说,乃是沙摩邪亲手所伤。”

亲手所伤,重伤濒死?

被人击溃了还可以接受,但说到重伤,这可是武力超乎寻常的秦国,身为郡尉其武力值绝不可能低,至少不会在百里豹之下。

何况,还在军阵之中。

除非,蛮王沙摩邪.....“千人敌?”

“沙摩邪是不是千人敌,没人说起过。”程非话语中虽然是不太确定的样子,但语气却并不带有疑惑。“但郡尉却是数百人敌。”

“且依我看来,即便当时不是,这些年过去,恐怕也是了。”

难怪当初沙摩虬在城上讨论城墙的事情时,会问出“千人敌以罡气攻之,如何?”这样的话。

原来,他父亲,蛮王沙摩邪。

正是千人之敌。

与叔公故事中,宛如传说一样的,百步之外,一斧头能劈死大将的骑都尉相等。

不过,如此一来的话,事情似乎更一步指向了那个高高在上的大人物。

无论是时机,动机,利益,私仇,全都有了。

这也确实不是自己能追查下去的了,难怪李炀让自己安心修养,不要多操心。

确实是为了自己好啊!“仲伤势未愈,便要回去修养了。”

“身体要紧,自当如此。”

“叨扰了。”

163,蛮王援军

知道事情不再是自己能插手之后,张仲便开始回到李炀府中养伤。

而县尉百里豹赐下的药也确实是好药,不过一日一夜的功夫,伤口便开始结痂,即便轻轻用力,也不再渗血。

虽然还没有大好,但对于张仲来说,这已经很满意了。

唯一可惜的是,他的习武,从狩猎回来到现在,已经断了有一周左右了。

尽管他还是每天都保持着鸡鸣起床的习惯,但他还是明显感觉到了自己的退步。

并不是说自己的力量下滑什么的,事实上,他因为还在长身体,力量仍旧在稳步上升。

只是心态,今天早起的时候,他居然有了赖床的想法。

而自己给自己的理由是。“反正起床也不能习武,不如多睡一会儿。”

这是从未有过的。

从他来到这个时代,知道以后要经历的战争,便一刻没有放松过。

但不过几天的养伤,之前养成的良好习惯,就已经有了功亏一篑的趋势。

“还是得想办法练武,或许,左手投盾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在想什么?”梨端着一盆水走了进来,在为张仲擦脸之后询问到。“好些了吗?”

“好些了。”

“我刚刚来时,听贼掾亲卫说,蛮王增兵了。”

增兵了?

张仲双目猛然一亮,蛮王增兵,就代表着李炀的障眼法有了效果。

至少,蛮王是上当了。“可知增兵多少?”

“他们虽然闲聊,但也很小心,看见我时便不再交谈了,却未曾得知。”

城墙不好去,虽然不太可能打起来,但万一呢?

要是真打起来了,自己伤势未愈,陷入战场太过于危险。

看来,是时候去见见沙摩虬了,他应该已经醒了。“走吧,出去一趟。”

“不准去城墙。”

“好。”

“不准动武。”

“好。”

得到张仲的承诺之后,梨便不再阻拦。“去哪儿?”

“贼曹。”

当张仲到达贼曹的时候,昨日间防备森严的守卫已经全部撤走,又恢复到之前只有大猫小猫两三只的样子。

但张仲却明白,贼曹的守卫力量,恐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

因为一个人,一个站在不远处,一刻钟内能逐健马的人。

县尉,百里豹。

看见他的第一时间,张仲上前见礼。“县尉。”

百里豹拍了拍张仲的肩膀,五指轻轻拿捏之后,点了点头。“伤势恢复得不错。”

作为县尉,如此关心自己,确实让张仲颇为感动。“此皆县尉赐药之功。”

秦国人不喜欢过于谦虚,也不怎么喜欢客套,他们更崇尚直来直往,功赏过罚。

即便这样大好的收买人心的机会,百里豹也并不愿意去揽功。“非赐,实是有功而赏,不必放在心上。”

但张仲还是记在了心里。“谢县尉赏。”

百里豹点了点头,转而说起了张仲最关心的事情。“汝的功绩我已经如实发往郡上,不日,大夫的爵位和板冠就会赐下来。”

“县尉提拔之恩,仲必不敢忘。”

“不必。”百里豹侧头看了一眼远处,似乎想到了什么,他意有所指的说道。“他日战场之上,多杀些甲士,便足够了。”

“唯。”

“有事便自去吧!”

“仲告退。”

带着梨朝着沙摩虬养伤地走去的途中,张仲回过头看了看百里豹所在之地,依稀能看到一个人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按理说,蛮王增兵,身为县尉的他,应该在城上督军才是,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怎么了?”

“没事,走吧!”

很快,张仲就到了沙摩虬的养伤地点,门口已经没有了甲士守卫,只有一名隶臣正在远处清扫地面。

张仲犹豫了瞬间,正要开口,却听见梨说。“我陪你来,只是不放心你。”

“我现在要出去买布了,正好这段时间给大人做件衣裳。”

“带钱了吗?”

“带了。”

走到门口,张仲还未曾推门,就听见一个声音响起。“是张兄?”

“是。”张仲推开门,大步入内,他先是看了一眼站在床边如同雕塑的护卫,随后才开口问了一句废话。“沙摩兄醒了?”

“早间就醒了。”沙摩虬躺在床上,声音很有些虚弱。“可惜,还下不得地,却不能与张兄见礼了。”

“无妨,沙摩兄伤势如何?”

“已无甚大碍。”

一通不得不问的废话之后,两人相对,一时无话。

良久,张仲才开口。“汝家大人,增兵了。”

“我知道。”沙摩虬没有意外,并说出了准确的增兵数量。“几乎举族而动,增兵两万有余。”

“各部蛮族恐怕也接到了号令,五日之内,兵力当能增加到五万。”

五万,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即便是动不动就发生举国大战的秦国,出兵五万的战争,也不算常见了。“事已至此,你......还不出去吗?”

沙摩虬摇了摇头,指了指不远处的几。“坐。”

“好。”

张仲坐下之后,沙摩虬看了一眼身边的中年甲士,才缓缓开口。“县尉和贼掾也曾来过,他们和我的想法一样。”

“还不到时候。”

看了甲士一眼,并提起了李炀和百里豹,张仲秒懂他的意思。

甲士值得信任,想问什么,随便问。“那你打算如何做?”

“等。”

“等时机成熟?”

“对。”

“我不问你想要做什么。”又是一阵沉默之后,张仲余光瞟了一眼床头的护卫,确定是秦人之后才缓缓开口。“我只问那日,你是临时起意,还是早有预料?”

沙摩虬明白了张仲的意思,坦诚说道。“我不知会有人行刺,自然是临时起意。”

清澈的眼神不似作假,张仲心中一松,话语也不再如之前那般带着质问。“沙摩兄平日皆有随从,为何那日却独自一人?”

“那日不过想找张兄一观行刑,带了人却不太妥当。”

这也能考虑到,做朋友细节做到这个程度,实在是不错了。“沙摩兄思虑细致,多谢。”

沙摩虬虚弱的笑了笑。“也正因为独自一人,才被人找到机会行刺,不是吗?”

这话说得没错,那日在城楼上的人若是蛮族,必然不顾性命以身为盾,刺杀多半得不到任何成效。

并且,沙摩虬也决然不会有按照自己想法处理的机会。“确实如此。”

“珏说那刺客为你所杀?”

“是。”

“要说来。”沙摩虬话锋一转,突然说起了自己的妹妹。“珏这段时日的处理还算妥当。”

张仲想了想,点了点头,沙默珏这段时间做的确实不错,让他高看。“只身入营,避免战端,有勇有谋,不愧为王女。”

沙摩虬眼中的笑意越发明显。“张兄当真如此觉得?”

对方眼中那促狭的笑意,让张仲心中有了不详的预感。“当真。”

果然,沙摩虬下一句便是。“不如成此执柯?”

“仲年幼,还未考虑。”

“无妨。”沙摩虬似乎并不在意张仲的拒绝,继续说道。“可以多等几年,女子二十而嫁,岂非正好?”

你是有多不待见你妹妹?

不对。

张仲心中一动,沙摩虬年纪虽然不算大,但却绝对是个聪明人,而他明知道这件事情的不可能,却还是说了第二遍。

这不正常。

除非,他是想送客。

想明白在这一点的张仲,也不等沙摩虬回话,直接站起了身。“沙摩兄伤势未愈,仲便不打扰了。”

沙摩虬一如张仲所料,并没有留客,只是认真的说道。“救命之恩,虬必谨记于心。”

张仲仔细想了想,还是说出了对沙摩珏没说出的话。“救命之恩确实谈不上,即便那日我不出手,你也不会死。”

“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件事。”

张仲不再往下说,只抱了抱拳。“沙摩兄,我等着你一骑当千的那天。”

“若与张兄并肩而战,才是荣幸。”

“告辞!”

164,以秦人祭旗

出门不远,张仲就看见了百无聊赖正蹲在地上数树叶的梨。

对于她并没有去买东西这件事情,张仲并不惊讶,因为蛮王援兵到达之后,城中已然戒严,哪里还能去买布。

而她此前所说,不过只是一句托词,以避免张仲尴尬而已,他亦对此心知肚明。

“走吧!”

梨眼神一亮,迎了上来。“事做完了?”

“做完了。”

梨咬着唇犹豫了好一会儿,才轻声问到。“最近不会再出门了吧?”

感受到自己孙女的担心,张仲笑了笑。“应该不会了。”

“那就好。”梨瞬间喜上眉梢,雀跃的说道。“那就回去养伤吧!”

“你伤势不好,我始终不放心。”

“好。”张仲回头看了一眼沙摩虬的房间。“回去养伤。”

前行的途中,梨突然想到了什么,略有些担心的问道。“蛮人能破城吗?”

张仲定定的看了她一眼,只见她眼中的担忧几乎要溢出来。“不能。”

“我也觉得。”梨长出了一口气。“就算蛮人再多,也破不了城。”

“当然。”

“等等....”梨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停住脚步,脸色变得煞白。“杨树里离牙门山那般近,会不会?”

其实,这也是张仲一直支持蛮人内附的主要原因之一。

“不会。”

不过,张仲还是给了肯定的答复。“自杨树里入牙门,山丘连绵,其间悬崖峭壁无数,且山道狭窄不能容二人,更猛兽遍布,伤杀行人乃是常事。”

“若是一二十人,或可冒险。”

“多了,走不了。”

“也是。”梨仔细想了想,刚提起的心又放了回去。“真要从这般路上来,恐怕摔死的都不会少。”

“正是如此。”尽管说的信心满满,但张仲内心还是有些忧虑,因为他和梨所说的话其实只说了一半。

自牙门山直接去杨树里自然不好走,但经过官道,再从官道转过去,却是一片坦途。

因为,都修了路。

这也是他今天去询问沙摩虬还不出去的主要原因。

梨没想到这一点,倒是颇有点开心。“况且,有官道直通广都,也不至于舍易求难。”

“对。”不过,坦途是坦途,但也不算近,大军行进,挡路的或许会顺手解决,行数十里去灭一个小小的里,应该不至于。

“唯一要担心的,是牙门到广都途中那两个乡。”

....

与此同时,城外的蛮族大营迎来了一支新的援军。

那是由上万人组成的队伍,军容算不得整齐,但个个彪悍异常,为首者,是一个身材健硕如牛且体毛旺盛的蛮人。

他手持一根混铜长棍,铜铃也似的眼睛顾盼生威。

“牙蛮兄。”刚一入营,那蛮人便翻身从与他身材不成比例的马匹上一跃而下,将混铜长棍在地上一插,单手抚胸。“我来迟了。”

牙蛮飞静静的看着,看着那毛发旺盛的蛮人,却并没有上前答话。

因为,他叫的不是他。

“哈哈哈,山蛮兄。”牙蛮飞身侧,一个皮肤类古铜色的壮年迎了上去,伸出拳头在对方胸口锤击了几下。“你确实来迟了。”

“路上有事,稍有耽误。”山蛮首领面带愧色,再次郑重的行了一礼。“只盼不要误了大事。”

“蛮王还未号令进军,此时倒也正好。”牙蛮岐拉着山蛮异向军中走去,对左右蛮族将官和小部族首领笑道。“这便是山蛮第一勇士,山蛮异。”

“有力破数百之勇。”

“山蛮兄一到,我等可谓高枕无忧了。”

“是极是极。”

“那百里豹勇名在外,十分不好对付,有了山蛮兄,却也不惧他逞威了。”

“说的哪里话。”山蛮异面色一变,故作不悦。“牙蛮兄是我族柱石,用兵如神,百里豹虽有勇名,与我也不过伯仲之间,匹夫而已。”

“岂能是牙蛮兄的对手?”

众人一愣,随后出言附和。“正是,两位将军在此,百里豹何足惧哉?”

“都是为我王效力。”一阵意有所指的互夸之后,牙蛮岐转过身,指向那高高的广都城。“破城以祭王子王女,才是正事。”

“我此来,亦取了数百秦人首级。”山蛮异挥了挥手,左右有蛮族士卒拉车上前,其上尽是人头。“不足祭王子,用以祭旗却也够了。”

看着装满大车,男女老幼皆有的人头,牙蛮岐眼睛微微一眯,随后放声大笑。“山蛮兄果真不愧勇武之名。”

“吾等两万大军自牙门来此,一路不曾有尺寸之功,山蛮兄不过同路行军,却尽杀数百秦人,我王得知,必然心中大悦。”

山蛮异似乎并未听懂其中含义,带着一脸自豪的笑意。“来时我见一乡秦人正在撤离,使人追击,方有此胜。”

眼见众多将官及首领皆未附和夸赞,他不由得有些诧异。“可是有何不妥?”

“并无不妥。”见其尴尬,牙蛮岐立时出声。“此乃我族首胜,当禀明王上以赏此功。”

闻言,山蛮异更是惊讶。“王上还未至?”

“未曾。”牙蛮岐挥了挥手,示意左右蛮人士卒退下,方才小声说道。“王上二子一女,如今已去其二,秦人必是想绝王上之后。”

“少主年幼不能远行,亦担心为人所刺,是以,王上不得不陪伴左右。”

“应当如此。”山蛮异面色沉重的点了点头,随即暴怒出声。“早说秦人不可信,王上却要举族而投,如今岂非见识了其狼子野心。”

“山蛮兄.....”牙蛮岐面色一变,冷声说道。“慎言。”

山蛮异愣了愣,随后俯身告罪。“非是我要议王上是非,而是秦人.....唉!”

左右蛮族将官首领亦心有所动,却并无人出声附和。

牙蛮岐看着面前俯身的雄壮身躯,突然笑了。“左右不过是战上一场罢了。”

“正是如此。”山蛮异雄壮的身躯再次挺直。“且以这数百秦人首级祭奠猛虎,必破广都。”

牙蛮岐捏了捏冰冷的剑柄。“山蛮兄既有此豪勇.....”

“便为先锋罢。”

165,上兵伐谋

山蛮异略有惊讶,随即面色一正,俯身下拜。“先锋之责,山蛮异当仁不让。”

“甚好。”牙蛮岐松开了按住的剑柄,笑着扶起了他。“那今夜便祭旗出征,望山蛮兄能却众先登,为王破城。”

左右蛮人首领亦出声附和。“山蛮兄,可不要负了王上之望才是。”

“山蛮兄勇武过人,必能破城而入。”

“尽杀秦人以祭王子,就在今日。”

“数百秦人不是山蛮兄一合之敌,城上这五千秦卒想来也不过栏中鸡犬,引颈受死之辈。”

众人声起,将山蛮异捧得如同神将,但身为当事人的他却大惊失色。“今夜?”

“可是有何不妥?”

“非是不妥。”山蛮异的目光在牙蛮岐握住剑柄的手上停留了一瞬间,咬了咬牙。“只是吾麾下儿郎远道而来,人困马乏,还需稍事歇息才是。”

“非也。”牙蛮岐摇了摇头,声音平淡,如同陈述事实。“山蛮兄虽远道而来,然破阵杀敌兵锋正盛,正当一鼓作气才是。”

“不然.....”牙蛮岐目光轻扫,在车上头颅停留一瞬。“岂非浪费了这场大胜。”

“正是如此。”左右蛮族再次出声附和。“若是祭旗不出,岂非亏了虎神之佑?”

“我等必尽压阵之责,山蛮兄不必担忧。”

“祭旗不出,殊为不利。”

“山蛮兄,请吧!”

山蛮异环顾四周,心中不妙的预感越来越浓,但众人如同逼宫,让他骑虎难下。

“山蛮异不过一介匹夫。”他面色一正,抱拳而起,再未有丝毫的犹豫。“承蒙诸君看得起,吾这便去点齐麾下儿郎。”

“攻破广都,就在今日。”

言罢,翻身上马,就要去点齐兵马,行攻城之事。

哪知马匹经过日间不停行走,身躯乏力,竟然承受不住他的体重,发出一声嘶鸣,栽倒在地。

而山蛮异大惊之下,伸手一按,想要在地上借力而起,却未曾注意到自身的重心。

只听得咔擦一声,那只能力提百余斤铜棍鏖战的右手,竟然生生折了五指。

这一阵惊变,让在场众多蛮人将领都未曾反应过来。

直到山蛮异痛呼声起,才有人望了牙蛮岐一眼,将其扶起。

“山蛮兄可还好?”

山蛮异满头冷汗,却强撑着说道。“只是小伤,无甚大碍。”

“定不误攻城之责。”

“岂能如此?”将山蛮异一通表演看在眼中的牙蛮岐面色一变,显得十分担忧。“百里豹强勇,山蛮兄带伤上阵,若是有个万一,却叫岐如何与王上交代?”

“诸君且自行休息吧。”

“攻城之事,容后再议。”

.

城外蛮人大营发生的事情,张仲自然并不知道。

此时的他,正在陪李炀吃饭。

尽管蛮人大营在不断增兵,但身为贼橼的李炀,却意外的闲。

甚至还有兴趣给张仲解答武学上的疑难。

见这段时间总是愁眉苦脸的李炀兴致高昂,张仲大约猜到了他是因为什么。“贼掾的事情忙完了?”

“虽还未完。”李炀放下手中的竹简,那是张仲的魏武卒外锻。“却不远矣。”

张仲有心想问具体情况,却又不好开口,毕竟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亭长,要不是伤势在身,恐怕都要回去赴任了。

这样的关乎于整个县存亡的大事,确实不是他所应该知道的。

但年龄毕竟是一个优势。

所以李炀一如既往的,饶有兴致的问了他。“有何疑惑,但说无妨。”

“城外蛮人增兵,听沙摩虬所言,当不会低于五万。”张仲看了看李炀的脸色,见其并无意外才接着说了下去。“若是尽数攻城,以广都一县之力或能自保,但城外毕竟不能防守,无忧否?”

李炀摇了摇头,手指轻敲案几。“夫兵法之道,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张仲:emmm

“愿闻其详。”

张仲的呆愣,让李炀哑然失笑,但很快他就解释到。“蛮王内附,是为伐交,破秦蛮联盟,是为伐谋,增兵而至,是为伐兵,全军而上,先登破城,才为攻城。”

“此五者,有上下高低之分,兵势强弱之别。”

“是故,凡兵战之事,有交不伐而伐兵者,不智,有谋不伐而伐交者,不智,有兵不伐而攻城者,不智。”

张仲听得一愣一愣的,心中只有一个想法。“老李,你这不像是个五百主的样子啊!”

“还请贼掾解惑。”

“秦不比前蜀,法度严明,民以攻战为荣,私斗为耻,良将强兵更胜周武。”

“自王即位,更内修水利,外伐不臣,有气吞天下之心。”

秦始皇的野心还未完全展开,但国中的有识之士,似乎就已经从政策当中看出了端倪。

比如正在张仲眼前的李炀。

说完秦国方面,李炀又开始以蛮王的角度为张仲分析。“蛮王若能伐谋,使大国去其强,则必不伐交,更不会送子为质,是以,行刺之事必不出于蛮王。”

这似乎是一句废话,但张仲却明白了李炀的意思。“所以,他屯兵而至,其用意只是展现武力,本质上仍旧是伐交?”

“然也。”

“同理,我等若能伐谋,分裂蛮族,使其自相混战,再出上将尽取其族为隶臣,则不必以重赏收蛮族为用。”

张仲恍然大悟。“所以,蛮王应该知道此事不是我等所为?”

“然。”

似乎很有道理。

但是.....这么自信吗?

蛮王沙摩邪如今得到的消息,可是死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正常人都不会忍得住吧。“若蛮王不胜其忿,一怒而起,如之奈何?”

李炀哈哈大笑,很满意于张仲的独立思考,但还是说出了缘由。“凡攻城之道,器械为上,大军五万,具云梯冲车,一月不成。”

“将若不胜其忿,当使士卒蚁附,而蛮人此时何为?“

“蛮人在修建营地......”张仲说到这里,突然双目一亮,理解了李炀的意思。“他们在待命。”

“贼掾是说.....”

“然也。”

166,其次伐交

日出日落又是一天。

张仲白日间又上了一次城墙,蛮人还是没有修建攻城器械,他们仍旧在扎营,似乎要扎到天荒地老。

城上的秦人也乐得如此,甚至还饶有兴致的评价了一番对方的营地。

“有些样子了。”

“要是将拒马再摆放得密集些,陷阱再多一些,就算得上不错了。”

当时的张仲也跟着看了好一阵子,认为那几个百将的说法还算中肯。

因为蛮人的营盘,是真的很有几分样子了,看得出来,他们这几天扎得很认真。

想完白天的事情,张仲看了看天边的夕阳,又想起了昨夜。

李炀的一席话,让他所得甚多,也让他跳出了棋子的身份,纵观了一次棋局。

尽管李炀当时并没有完全明说,但他心中却也已经有了更多的想法。

正如那一场关于兵法的教导,蛮王伐交,就不必伐兵。

同理,他伐交至此,也不至于自己破坏联盟,因为那没有任何的好处。

所以,除了广都秦人和蛮人之外,还有第三方在这个局内插手,将这原本清澈的水完全搅浑。

目前来看,最有可能的,就是蜀郡尉。

他曾经被沙摩邪击败,险些身死,心中有怨是正常的。

并且,秦人对于功劳和首级的追求远超其他国家,于公他也有可能这么做,因为这代表着一个利益集团。

至于广都的安危,说句不好听的话,对于他来说,并无太大的关系。

即便城池失了,战死殉国的,也只是百里豹,他甚至还能收复失地,再立一功。

但这并不是一定的,因为,很有可能是有人栽赃。

就算不是栽赃,这个局,很有可能还有第四方在插手。

张仲可不会忘记,这个庞大的局,其最初始的展现,是当初那个萍水相逢的叫做苔的女子。

她的父亲,正是死在蛮人的手上的,而其目的,是为了灭口。

此时看来,当初的灭口事件,是因为那幕后的黑手,不想让计划太早展露出来。

可惜活下来的蛮人,已经自杀了,得不到别的消息,不然也不至于这么被动。

至于说伐交。

蛮族的性子,从沙摩珏的表现就可见一斑,那是一种信奉力量而不在意权谋的态度。

作为蛮王的沙摩邪,虽然看起来并不一样,但蛮族不是他一个人的蛮族,到了这样的地步,他该怎么破局?

算了,不想了。

反正自己也做不了主,还是尽快养好伤才是正事,蛮人若战就混些战功,不战就等着升官。

左右没有什么坏处。

想罢,张仲便转过身,回房休息。

但他没想到的是,他才刚刚就寝不久,就听见城内呼声大作,极尽慌乱惶恐之势,更有无数的脚步声在街道上响起。

那些脚步声沉稳有力,不像是普通的黔首,更像是....甲士。

难道,蛮族攻城了?

被自己想法惊到的张仲,不由得翻身而起。

出得门外,却见整个贼曹的府邸,都被李炀的亲卫戒严了。

他们个个手持兵器,甲胄齐全,严阵以待。

张仲一眼就看见了不远处那个与自己熟识的甲士,如果没记错,他似乎是亲卫的什长。

在张仲看见他的时候,他也看见了张仲。“亭长起了?”

“发生了什么事?”

“这.......”甲士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咬了咬牙,告诉了张仲一个宛如晴天霹雳的消息。“县尉遇刺了。”

“什么,县尉遇刺了?”

在张仲震惊的眼神中,甲士点了点头,接着说了下去。“就在刚刚,县尉巡查城楼,有早已归附的蛮人百将趁其不备,持剑行刺。”

“有恙否?”

“据军中传来的消息.....”甲士脸上带着些焦虑,但更多的是愤怒和担忧。“伤势不轻。”

早已归附的蛮人百将,像当初的秋蛮赫一样?

到底是谁这么大手笔,这是要把秦蛮两族,刺杀个遍啊!

但是为什么要这么做?

逼双方动手吗?

这些唯恐天下不乱的阴谋家,不打仗不好吗?

“刺客呢?”

甲士左右环视,仿佛门内门外的阴影中,还存在着别的刺客一样。“被县尉亲卫围攻,见不能逃,自尽了。”

也就是说没有留下线索咯?

“亭长伤势未愈。”甲士看了看张仲未曾披衣的上身,那里有着一圈圈麻布。“尽量不要出来走动,若是遇刺,我等便只能以死谢罪了。”

亲卫的责任便是保护主将,于城中便是保护家眷,张仲虽然还算不上家眷,但此时呆在贼掾府邸,若是遇刺,亲卫绝对要被治以重罪。

是以,他很理解对方的担忧,抱拳一礼。“仲这便回去,足下也要小心行事。”

“有劳亭长挂念,请。”

回到房内,张仲再无睡意,心中担忧之下,他不由得拿出了长剑,轻轻擦拭。

兵器冰冷而坚硬的触感,让他心中的焦虑慢慢缓解,再次恢复了平静,也因此,他察觉想到了不对。

百里豹乃是数百人敌,据与贼掾交谈中流露出的信息来看,这个境界的强者,是将气劲修遍了全身的。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一刻钟内,能逐健马的强者。

秦国的马匹,品种之间大小差距甚大,但能冠以健马名头的,自然不是西南这种矮小的马匹,而是如同张仲的坐骑,那匹来自关中的高头大马。

更因为这个世界的特殊,这马比起后世还要快得多,据张仲衡量,其加速到巅峰时的极限速度,绝对不会慢于后世的猎豹。

只是这样的急速奔跑并不能持久,至多也不过一刻钟左右,就撑不住了。

而那句一刻钟内,能逐健马,说得也正是这样的极限速度。

三十多米每秒的速度,百里豹的身体反应也绝对要比常人快得多,不然不能驾驭这样的极限速度。

普通十人敌要行刺他,就如同常人持匕首,近身偷袭猎豹一样。

并且,蛮人还未攻城,百将这样的职位想来是不可能拔出剑等着的,所以,还要加上一个拔剑的动作。

那就绝对不可能这般轻易的得手。

故布迷障。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这么做了,但意义何在?

不等张仲继续往下想,开着的大门口就出现了一个人影。

“还未曾睡?”

“贼掾。”听着李炀平静的声音,张仲还有点不安的心终于彻底平静下来,如果百里豹真的重伤,李炀应该不会这么快回来才是。

既然想通了,张仲索性直接了当。“县尉没有受伤吧。”

李炀微微一怔,随后笑着点了点头。“不错。”

他随手将门关上,走到案几旁边坐下。“行刺之人,你也认识。”

“谁?”

“秋蛮赫。”

“他不是......”这是一个张仲万万没想到的名字,他当初将秋蛮赫擒下,他的罪可是死罪,如何能够出狱?

“县尉放他出来的。”

张仲整个一懵,脱口而出。“是县尉让他行刺的?”

“不错。”

卧槽!自导自演啊。“他如何愿意?”

“以战死论,家人得爵。”

原来如此,对于一个有爵位的死刑犯来说,这恐怕是最大的诱惑了。“但县尉为何如此?”

李炀略微停顿了一下,在张仲双目圆睁中,讲出了一个更加骇人听闻的消息。“因为今日傍晚.....”

“蛮王入城了。”

167,其次伐兵(谜团真相)

“孤身前来。”张仲内心中的震惊还未曾缓过来,李炀就再次抛出了一个重磅消息。“我亲自出城去接的。”

“当真好胆色。”

即便未曾见到其本人,张仲也仍旧很佩服。

因为广都加上退役在家耕种的士卒,可是有着近万的兵力,即便沙摩邪身为千人敌,也有被围杀的风险。

并且,这种可能绝对不小。

“是好胆色。”李炀点了点头,言语中也对其颇为钦佩。“做局的人,决然想不到,他会只身入城。”

这才是真正的豪雄,所以....“他料到子女皆还活着?”

“没有。”李炀笑了笑,给出了另一个答案。“他只料到沙摩珏还活着。”

“那他见到他们了。”

李炀很满意张仲的举一反三。“对,见到了。”

呼~张仲长出了一口气,如此看来,今晚上都是些好消息啊!

“那这场战争,看来是打不起来了。”

“恰恰相反。”李炀摇了摇头,给出了不同的答案。“这场兵战,非打不可。”

“为何?”

“因为今日黎明。”张仲还未曾从之前的消息中完全平静下来,又被一个重磅炸弹炸懵了。“蛮王也遇刺了。”

张仲:.......

这世界到底怎么了?

“蛮王沙摩邪,乃是千人敌。”反应过来的张仲,瞬间提出了疑问。“何人能刺得了他?”

李炀顺手将桌上摆着的饴糖拿了一块丢进嘴里。“所以,刺杀之人也是千人敌。”

这......千人敌不要钱吗?

不过如此来看,行刺的人应该不是郡尉了,当初与蛮王交战的他还不是千人敌,即便现在是了,他恐怕也不会亲自动手。

更何况,他也不可能那么轻易的进入蛮人的地盘吧。

好容易才从这句话中缓过劲来,张仲顿时感觉这事情更加复杂了。“那行刺之人呢?”

“死了吗?”

“当然没有。”

这是一个让张仲颇为惊讶的答案,他曾自沙摩虬兄妹口中,得知了牙门蛮族本部的兵力,应该有至少三万人。

此时城下增兵两万,牙门蛮族的驻地应该还有接近一万的兵力,配合一个千人敌,竟然没有杀死行刺之人。

但很快,他就有答案了。

“蛮王曾说,此人罡气不稳,乃是新近突破,他尽全力应该可以搏杀掉他,甚至可以让他逃都逃不掉。”

“因何不杀?”

“因为那人只是试探,目的是他的幼子。”

这是要让蛮王彻底绝后啊!“成功了吗?”

“没有。”

李炀敲了敲案几,很有些感慨,也很有些佩服。“不过,蛮王说自己对行刺之人的身份,已经有所猜测,是以干脆顺其意装作毒性日深,携子疯逃。”

“毒?”这又是什么情况?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

“这毒你也知道。”

看着李炀停下话头,张仲不由得念头急转,不过瞬间,他就想到了咸与他说的,当初在堂上疯掉的梁。“疯毒?”

“不错。”李炀将整个局为张仲联系了起来。“所以,蛮王的子女遇刺,其目的,并不仅仅只是为了挑动双方的战争。”

“更因为.....”

张仲受到其提点,也明白了一切,便接过话头。“让其不能承受丧子之痛,失去神智而发疯。”

“然也。”

眼见李炀不再说话,似乎等待他自己考虑,张仲便以手指轻扣桌面,开始细想。

蛮王神智尽失,其子女皆死,受益人最大的,绝对不是郡尉,也绝对不会是蜀郡。

对于蜀郡来说,留下一个沙摩珏,让其一个女子得到即位名义却又不能服众才是最好的选择。

虽然这样做,很可能让其有本部牙门蛮族支持,但底下众多大小蛮族必然不服,这般貌合神离一盘散沙才是对蜀郡最有利的。

因为这样,沙摩珏绝对不会甘于蛮族分裂,必定会拉一方打一方,自削实力,并且因为年纪和实力的问题,短时间内不可能再次一统。

而所有即位者都死去,蛮王疯掉,只需要蛮族中再出一个有足够威望的强者,就可以很轻松的再次整合蛮族。

这并不符合蜀郡的利益,所以.....“行刺之人是蛮族?”

李炀脸上全是逸散开来的笑意,那是一种老师看到自己得意的学生的表情。“不错。”

“所以这场兵战,非打不可。”

张仲点头,并接了下去。“因为蛮王将军队全部调动到了广都城下,他要整合蛮族,必然亲自前来。”

“然也。”

话说到这里。

一切就都联系起来了,那一场百余人的活埋,只是为了让蛮人,还必须是沙摩邪的本部蛮人发现并挖掘尸体,引起路过秦人的猜忌,并发生冲突。

并且,沙摩虬之所以出现在那附近不远,恐怕也是对方故意为之,为的就是引沙摩虬入局,还有谁比沙摩虬亲手挖尸更有说服力?

只要有冲突,就会有流血,就会有人红了眼,对方也必然有办法保证死人。

之后,秦人不胜其忿,刺杀沙摩虬也就是合情合理了。

再之后,蛮王幼子遇刺,蛮王发疯,一切都成了定局。

只是他没有料到的是,那只老虎外出觅食,被自己给杀了,就没有人找到老虎窝了,也更没有人挖到那些尸体。

至于被分布开来,准备搞事情的蛮人,张仲想起了沙摩虬当初猎杀蛮象之后,那一大群帮忙拖动尸体的蛮人。

怕不是在引动沙摩虬之后,被征调了。

至于为何没有备用手段引动沙摩虬去挖尸,就需要等以后有机会和他讨论一番了。

并且,在秦人少男子的事情上,他一样估错了人心。

身为秦人的佐戈翼并不是太想杀秦人,从他愿意束手就擒以性命抗罪就能看得出来。

也因此,他做事不密,让木成了漏网之鱼。

也让那幕后的黑手,不得不派出蛮人前往灭口。

以乡镇的情况来看,当时虽然正逢亭长考核,但参加考核的,几乎都是簪袅,至多也就不更,几乎不可能有十人敌。

七名蛮人,当中还有一名神射手,这样的阵容,已经近乎万无一失。

可他更想不到的是。

刚刚好,遇到了自己前往县上考核,将近七名蛮人尽数击溃了。

同样,因为不想沾染秦人的鲜血,佐戈翼在前任亭长铮的事件上,也留下了首尾,露出了破绽。

以至于被自己抽丝剥茧,不得不拼死一搏,也因此让毒药先行在众人面前露出了痕迹。

而作为质子的沙摩虬,在广都期间自然也对此有所耳闻,便一切都败了痕迹,只好孤注一掷,行刺杀之事。

想要凭借毒药还未解,先射杀了沙摩虬和沙摩珏,让蛮王发疯。

如此,就一切都还有翻盘的机会。

“想清楚事情的始末了?”

张仲点了点头,并将自己代入对方的角度细想了一下,想到这已经孤注一掷的计划的必备条件。“要保证能彻底掌控这支军队,他还需要内应。”

“这内应还必须有足够帮助他掌控蛮族的兵力,或许就是其本部蛮族。”

李炀给张仲倒了一杯水,并顺手递了一块糖,以示鼓励。“不错。”

“所以蛮王需要等,等蛮族兵力尽数聚集,才能看出其是哪一族的首领。”

“贼掾为何要告诉我这些?”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168,其下攻城

深夜,张仲坐在案几旁边,以左手持笔,正在一卷空白的竹简上,一点一点的做着笔记。

笔记的来源,则是这段时间李炀为他讲述分析的兵法。

作为一个家境普通,没有兵书战策查阅,以前也没看过这种类型书籍的穿越者,要适应这个时代,他不得不如此。

“上兵伐谋......”

歪歪扭扭的写下这四个字之后,张仲转念就想到了李炀那句“使大国去其强。”

也就是说,上兵伐谋中的伐谋,并不是指的计谋,而是指从根本上瓦解敌人,摧敌首脑。

敌方的国君,军队的主帅,一切的根本战争意图,都包括在这个“谋”中。

而此次,有人想要破掉秦蛮联盟,便是从根本上瓦解蜀郡的大好局面,是为上兵。

对于蛮族来说,有人因为不愿内附,并贪图蛮王之位而自愿入局。

他所布下的一切对他有利的手段,也都只是为使蛮王这成名已久的千人敌,去其强。

然后,取而代之。

这是蛮人的利益。

至于早先的策略事败之后,蛮人补救仍旧事败,所导致的一计不成又生一计,那场蛊惑人心的语调和竹简,则应该不是出自蛮人之手。

因为蛮人,对于秦国的文化绝不可能渗透得这么深。

所以,插手的那一方,要么是郡尉。

要么,就必然是国外的间谍。

有句话说得很好,自己可能不了解自己,但你的敌人一定很了解你。

基于这样的原因,张仲更倾向于后者。

秦国官职体系十分复杂且森严,郡守郡尉一如县令县尉,是一地的政治和军事长官,他们相互倚靠,但也相互制衡。

没有郡尉的帮助,郡守震慑不了地方,但没有郡守的帮助,郡尉则调动不了大军。

这是基于秦国的虎符制,无论是郡尉还是县尉,他们虽然是军事长官,但都没有直接调兵的权利,需要守令的配合,各取出一半的虎符才能调动。

而郡守和县令也是同样,另一半虎符在尉手上,两相结合之后,才能以尉,也只能以尉去调动防军。

也仅仅只是防军,全郡调兵还需要请到秦王的命令授权。

这就是秦国的根本国策,郡县制。

这一系列复杂的操作,想要调动百人敌行刺,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百人敌,在郡上也至少是个五百主,那刺客还不是普通的百人敌,虽然还未曾修遍全身,但辗转腾挪,皆不是普通百人敌能比得上的。

这样的人物,在郡上肯定也是有数的,死了绝对能查到。

而那人恰恰不是蛮人。

既不是蛮人,也不是秦人的话,就很清楚了。

“楚!”张仲在竹简上写下一个小字,但很快就抹掉了,写上了两个新的字。

赵!

韩!

相比于楚国,秦国对于赵国和韩国来说,才是真正的敌人,死敌。

因为,楚国太过于强大,不容易被吞灭。

秦国自昭王开始,一直以来都将重心主要放在了这两个国家之中。

如果真是如此的话,这大概算是自己第一次经历国与国之间的交锋吧!

若不是各种阴差阳错,这场谋算,多半就是成功的,有蛮族拖后腿,蜀郡出的兵力绝不可能多。

这能为下次举国大战,减轻不少的压力。

相比之下,死去一个百人敌,倒也算不得什么了。

至于伐交,蛮王为张仲展示了一场完美的伐交,不因个人喜怒,只选择最对的,能获取最大的利益的决定。

而百里豹的行刺.......

张仲停下笔,犹豫了良久,才反手写下了一句“示其清”。

幕后蛮人自己没有下令刺杀,这场戏可能瞒不过他们,但却能向不知情的牙门蛮族嫡系兵马,传递出一个信息。

“刺杀的人不是秦人。”这就是他想要说的。

仔细想了想,张仲又想到了一点。

刺客虽然死了,但幕后蛮人不一定知道。

如此一来,或许还可以给做局的蛮人一个错觉,那就是两位王子真的死了,刺客行刺百里豹为他们创造了机会。

或许,还能借此激起城内士卒的同仇敌忾之心。

当真是一招秒棋,可谓一石三鸟。

想到这里,张仲不由得长出了一口气。“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左手写字殊为不易,张仲还要一边写一边添加上自己的感触,直忙到了凌晨,才停下了笔。

至于之后的伐兵,攻城。

他打算等这场战争结束之后再写下来。

正如李炀话中的意思,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自己将来要想作为将领,这些兵法是必须要了解,并融汇贯通的。

没有什么外挂,那就认真学习。

....

卯时(5点到7点),城外。

牙蛮岐军帐。

一名浑身湿淋淋,宛如从水中捞出来的蛮族汉子,正跪在牙蛮岐的面前,他神情慌张,宛如遇到了天崩。

高据主位的牙蛮岐心中有些不详的预感,但语气却十分平静。“快马前来,持令入帐,有何要事?”

蛮人看了看左右,皆是被马蹄声惊醒,闻讯而来的蛮族将领。

他犹豫良久,才缓缓开口。“王...王上有令,须得....须得与牙蛮将军一人分说。”

牙蛮岐定定的看着他,看了良久,才对左右站立的,包括山蛮异在内的蛮族将领说到。“诸君,请。”

山蛮异看了看跪在地上的蛮人,再看了看高据主位的牙蛮岐,随后抱了抱拳。

“既然王上不欲我等从蛮得知,必有其故,山蛮异这便告退。”

牙蛮岐深深的看了他一眼,随后才看向那些眼神有变的大小蛮族首领。“诸君皆军中柱石,若是命令自无不可。”

“然我与王上乃是妻兄,有些私话,自然也不便告知于诸位。”

他伸了伸手,指向营帐大门,对丝毫没有告退意思的山蛮异说道。“请吧!”

但帐内蛮族还未走出营门,踢踢踏踏的马蹄声便急促响起,从营门口开始一路不停,直冲帅帐。

牙蛮岐被蹄声惊动,也不等下首蛮人说出详情,起身出帐。

刚刚走出,他就看见一名骑士手持一根硕大的獠牙,那是自异兽老虎身上拔下来的,并刻有一些防伪的纹路。

牙蛮岐回头一看,那跪在地上的蛮人亦是一脸迷惑。

电光火石之间,牙蛮岐念头急转,他反手取下腰间长弓,发出一声大喝。

“持假令擅闯大营,受死!”

他反应已经足够快,但还有人比他更快。

那是一只大手,啪的一声按在了他的长弓之上,将其压下。“天色昏暗,难辨真假,若是杀错,岂非误了王上大事?”

牙蛮岐肌肉坟起,但弓却纹丝不动,他双目猛然睁大,脸上须发皆张,宛如暴怒的狮子。“山蛮异,你敢抗拒将命?”

“将军言重了。”山蛮异话语平静,面色如常。“只是担心杀错而已。”

“不如等其靠近,再行分辨不迟。”

牙蛮岐心中的不详预感愈加浓重,但见身侧一道流光闪动,一支利箭直射骑士。

“安敢!”山蛮异如同豹子一般窜出,伸手一抓,却只摸到个尾羽。

眼见箭矢就要射中骑士,那骑士却似乎早有预料,身躯一侧,直接躲过,并发出一声高喊。“少主遇刺身死。”

“王上有令,请牙蛮将军速速攻城。”

169,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

崩!

清脆的弦响声中。

一支利箭宛如流光般穿过了骑士的胸膛,将其从马上射下,直接钉在了冰冷的泥地上。

这支箭,正来源于被山蛮异放开的牙蛮岐。

然而为时已晚,那命令整个营帐的人都已经听见了。

“抢令,这件事情有问题,必须要先声夺人。”牙蛮岐念头转动之下,身躯猛然一动。

他浑身经脉已经大半贯通,速度宛如奔马,极其迅捷。

但还是有人比他更快。

“令是真的。”刚刚冲出去接箭的山蛮异,此时已经到了死去骑士的身边,他捧起那颗硕大的猛虎獠牙,满脸都是杀错人的懊恼。“牙蛮将军,你可是杀错了呀!”

“山蛮异....”

不等牙蛮岐多说,他便先发制人,一手提起骑士,一手将獠牙传视左右其他大小蛮族首领。“这令,汝等也看看。”

被他将獠牙递上的小蛮族首领连连摆手,几乎都要哭出来。“识不得,识不得。”

但他部族小,不敢冒头,更多的人却沉思一阵之后,认真点了点头。“令确实是真的。”

“虽然令是真的,但或许......”

“此人盗令.....”牙蛮岐自别人的提醒中反应过来,但话还未说完,又被一声惊讶的大喝彻底打断。

不出意外,还是山蛮异。

“甚好。”这毛发旺盛宛如熊一般的汉子,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牙蛮岐定睛一看,只见他单手高高举着一张兽皮。

“他身上有王上手书,还加盖了印玺。”

.......

城内。

张仲鸡鸣起床,刚刚以左手练完投盾,正准备休息休息然后吃早饭,就听见轰隆隆的鼓声。

那鼓声极其狂猛且急促,宛如暴雨。

随之而起的,是更多的鼓声,它们连城一片,几乎响彻了整个城池。

心中略微一惊,张仲急忙转身入室,不过刚刚披好甲胄,将长剑长弓挂上,就看见门口站了一个人,正是李炀。

“跟我来。”李炀也不多说,拉着他便走。

张仲也不多问,顺手提上盾牌,跟着便出了大门。

前行途中,不断有士卒向前奔跑,大多都是披坚执锐的甲士,也有部分是驾着战车的车骑。

张仲在车骑上停留了几眼。

守城吗,要车骑做什么?

不多时,二人就沿着城内的石阶上了城墙。

眼见李炀停下脚步,张仲终于找到机会开口。“贼掾。”

李炀摆了摆手,直接打断了张仲的后续,并伸手指向城下蛮人的大营。“且看蛮人之旗。”

城墙距离蛮族的军营颇远,张仲定睛细看,好一会儿,才以过人的目力在渐起的光亮中发现了一面旗帜。

那旗帜整体呈现猩红色,其上有着一只以生丝绣出的白色猛虎,做仰天咆哮状。

而一名健壮宛如巨熊的蛮人力士,正以环抱的姿势,将其高高举起。

这外形,是猛虎旗?

张仲想起程非的话,心中一惊,不由得脱口而出。“蛮人祭旗了?”

李炀并不惊讶,或者说他早就知道了。“确切的说,是蛮人要攻城了。”

“怎会如此?”张仲想到昨晚和李炀探讨时自己的想法,那幕后主使要掌控蛮族兵力,他此时难道不应该稳住局势夺权吗?

要收服数万蛮人,其中还有原牙门蛮族的嫡系军队,甚至还有可能是蛮王死忠的大小部落。

一晚上的时间哪里能够?

又不是什么虎躯一震,二震,三震,天下臣服的挂比。

“这便是我要告诉你的。”李炀昨夜听过张仲的想法,他之所以却没有打断他,也没有对其所判断出来的结论提出任何建议和看法。

就是准备在今天,让他真正的看看。

看看这战场,这权谋,这个时代的用兵之道。“还有什么夺权,比让牙门蛮族两万大军,尽数葬身此地更好呢?

牙门蛮族,两万大军尽数葬身此地。

这幕后的蛮人当真可怕,但.....面前这一早就知道会出现这样情况的李炀,才更可怕吧!

“你要记住。”在张仲惊讶异常的眼神中,他缓缓吐出四个带着血腥味的字。“慈不掌兵。”

张仲身躯微微一抖,看向李炀的眼神,由刚刚的赞叹化作了尊敬。

这,是一名将军。

无论他现在是什么职位,以后都绝不会差。

“所以,这次进攻的大军。”好一会儿,张仲才压下心中的惊讶,没话找话般的询问。“是蛮王沙摩邪的本部?”

“不错。”李炀点了点头。“正是牙门蛮族的本部大军。”

“他们没有攻城器械,这般早早祭旗。”

张仲趴在女墙上,看向城下打了太久酱油,闲得只能扎营盘的蛮族大军。“这般高的城墙,难不成他们打算蚁附?”

“自然是蚁附。”李炀给出了肯定的答案,但却驳回了张仲的第一句话。“至于攻城器械,当然有。”

李炀信手一指,张仲顺着望了过去,只见靠近城池不远的山坡上,有着无数的蛮族士兵正在伐木。

一颗颗高达三四十米的树木被斧斤砍倒,并削去枝丫。

而更多的蛮人,则是在砍伐那些蜀地随处可见,却又十分粗壮坚韧的楠竹,那些楠竹高的竟不下于大树,而粗壮程度也不差于柏木。

他们难道要用这些东西攻城?

“这是要做成梯子吗?”

怎么可能?

这要死多少人,才能攻上来,蛮人应该没有这么傻吧!

张仲心中的疑惑李炀并没有解答,他只是拍了拍张仲的肩膀,缓解了一下他有些紧张的情绪。“稍后便知。”

时间一点点流逝。

城中的鼓声还在不断的响起,不时有士卒到了城墙之上,但更多的士卒却在城门口被聚集了起来。

张仲定睛看去,皆是身体强壮,甲胄齐全之士。

他们在空地上整齐排列,宛如后世电脑图片上的兵马俑。

秦人的效率十分的高,所以集结很快,不过一鼓响完,下方便集齐了差不多三千人。

而三个千人阵的正前方,则是几名身披重甲的将校。

他们手持长戈,骑在蜀中不多见的高大马匹上。

而身后,则是十余辆四马拉动的战车。

这些将校张仲大多不识得,但为首者,却不陌生,正是广都县尉,百里豹。

但张仲的目光,却不在这号称广都最强的百里豹身上。

因为他在那几名将校中发现了不同。

那是一个兜胄将脸部包裹得严严实实,倒拖着一柄大钺,强壮宛如棕熊的汉子。

他的身高可谓十分惊人,粗略估算,便有一丈。

但更惊人的是,他骑在一匹西南特产的矮小马上,因为马匹肩高不够,双脚几乎就要垂到地面,显得十分滑稽。

而那西南马似乎也很是不凡,驮着这般宛如巨人的汉子,和一柄一看就十分沉重的大钺,竟然没有丝毫费力的样子,甚至,张仲还觉得游刃有余。

“城内军营有这么健壮的勇士吗?”张仲仔细想了想当初的亭长考核,似乎没有在军营中见到这个人。

如果不是军中的勇士,那么.....

张仲心中一动,已经有了点眉目,但很快他就将其抛在了脑后。

因为他此次前来,不是为了探究这些的,而是为了学习。

很快,城下蛮人的鼓声也响了,那是攻城的鼓声。

一响沉过一响,一浪高过一浪。

蛮人

攻城了。

170,杀士卒三分之一

随着进攻的鼓声响起,身处战场之上的张仲,血液开始加速,有一种想要发泄的欲望。

战场,永远是男人的浪漫,他会让怯弱者变得勇敢,也会有勇敢者变得懦弱。

张仲很明显就是那种变得更加勇敢的,因为他原本就是一名军人,在后世那种更注重意志培养和心理素质的训练下,以野战为目的培养出来的职业军人。

“在举国大战之前,见识一下真正的战场。”李炀看出了张仲的躁动,也很满意他的反应和心理状态。“是很难得的机会。”

“多谢贼掾给仲机会,临城而观。”

“你我之间,不必如此客气。”

“好好看着罢。”

“唯。”

张仲不再多言,再次将目光投向下方砍伐的蛮人,他们竟然没有将竹木做成梯子。

而是直接扛着便出了阵。

这......不可能吧!

直接爬吗?

“每一场兵战,无论是秦还是六国,乃至于蛮族,冲城登先者,皆是囚徒隶臣,这没有不同。”

李炀再次开口,他指着下方足足三千以上的蛮人。“区别只在于对刑徒登城的律法。”

“在秦,这类人虽皆为刑徒,或是外族俘虏,是有该死之罪,然兵战之时敢死冲阵登城而回者,免其罪而赏之,不战而退者,斩。”

“家人并坐。”

即便李炀不说,张仲也很清楚,这些人就是试探广都城池防御力,和消耗他们物资体力的先登敢死之士。

俗称,炮灰。

至于律法,当初张仲的叔公,在上党城下时,便是这样的炮灰中的一员,因功得爵,才进入了正式的军队中,之后才有了现在的身份和地位。

张仲对于自家的发家史,可谓清楚得不能再清楚。

城下,蛮人们四人一组,其中两人口中含着青铜剑,肩上扛着树木或者数根捆绑的楠竹,而身边则跟着一名持盾的甲士。

他们缓步出阵,身后足有近两万的前军,也开始缓缓推进。

而后面的中军则纹丝不动,只将帅旗高高悬起,给前方的士卒以信心。

“蛮人进攻,颇有章法啊!”

李炀没有答话,只是将右手缓缓举起,随着他的动作,城上开始响起咯吱咯吱的强弩上弦声。

蛮人缓步而行,到距离城池六百步左右时,步伐开始明显加快。

随着距离再次拉近,到了靠近弩箭射程的五百步时,他们猛然提速,赤着的双足开始狂奔。

“攻城时,入得射程便要急速前冲。”李炀仍旧没有挥手,甚至还在给张仲讲解。

张仲点了点头,表示理解。“这样能不容易被射中。”

“不,只是因为,跑得快不一定能活下来,但不跑,必死。”

说完,李炀右手重重一挥。

弓弦的崩响声连成一片,箭矢宛如骤雨,密集而下。

正在奔跑的蛮人中,持盾的蛮人猛然举起盾牌,并再次加速。

身边扛竹木的蛮人,同样将身躯躲在特质的巨大盾牌之下狂奔,但仍旧有不少人被射中,栽倒在地。

“攻城先登,不能倒地,在这样的战场上,倒地就意味着死亡。”

张仲点了点头,因为他看见有许多明明没有死去的蛮人,被身后的同袍踩着冲了过去。

也有秦人贪图首级,直接瞄准了这些失去了行动力的蛮人。

弓弦崩响,箭矢仍旧在不停发射,毫无间断。

秦人的弩阵,从来就不止一发。

“五什一屯,轮换射击,可以保持体力,也能使箭矢不间断。”李炀仍在看着城下,但语气却十分平静,似乎底下的修罗场与他毫无关系。

“若是对方进攻猛烈,不能挡,便以二什一组。”

很明显,对于城上接近两千左右的弩手来说,三千多前后不一的蛮人,还达不到进攻猛烈的程度。

所以,他们需要保持体力。

因为他们真正需要面对的,是那紧随其后,已经渐渐远离中军靠近城池,足有两万人的前军的凶猛进攻。

而这两万人的前军,在炮灰的掩护下,进入秦军的射程已经过了百步,前方的盾阵甚至已经经过秦军几次洗礼。

李炀信手一指城墙下方那正在不断靠近的盾阵,对着张仲低声喝到。“看着他们。”

张仲闻言,目不转睛的盯着下方的盾阵,他盯了并不久,就见到盾阵开始裂开,其下是一张张拉满的弓。

不等张仲出声,身边李炀冷静的声音便已经响起。“五,举盾。”

张仲侧头一看,举盾的正是刚刚射击完毕才退下来,还未曾装填箭矢的甲士。

这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能耐,我能学得来吗?

并且,第一次直面战争,张仲也发现了秦国军队编制的效率,五百设五百主,其下设屯,每屯为五十人,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这十数为代号。

其下设什,以一二三四五为代号,如李炀之前的大喝,则是指的其统率之下的,所有编号为五的什。

这便是秦国中层军官在指挥时下令的方式,十分的方便快捷,效率极高。

而上了五百人则称左右,千人以上,一般则由都尉指挥,而都尉则又由裨将或者主将直接指挥。

整个兵制,可以说是十分的先进了。

“放。”一声沉闷的吼声在城下响起,随之而来的,是无数的箭矢。

“一三四,伏。”

叮叮当当的声音连成一片,许多射在了盾牌上,但更多的,射在了城墙上。

张仲亦不及细想,急忙举起大盾,将靠近自己和李炀的流矢尽数挡下。

“三四齐射,一二替之。”

箭矢变得愈发狂猛,比起之前更胜一倍,更多的蛮人倒在了地上,再也没有爬起来。

“三四退,一二伏,进。”

“五,举盾。”李炀再次发出一声大喝。

刚刚收回盾牌,退后一步让同袍射击的甲士闻言,再次上前一步,将手中盾牌抬起。

张仲眼睁睁看着那些箭矢,刚刚好被盾牌挡在了弩手身外,不由得一阵呆愣。

要是秦国的五百主,都是这种素质的话,何愁六国不灭。

尽管城上的弩阵愈发凶猛,但前冲的蛮人,仍旧有漏网之鱼,他们或是同袍已死,单独拖拽着巨木,或是丢去了盾牌,单持长剑。

但终归,还是靠近了城墙之下。

也因此,张仲很是见识到了什么叫做“蜀中擅攀爬之士,借木登城,如履平地。”

只见那些躲过齐射的蛮人汉子,再次两人一组,扶起为数不多的巨木,或者一根根粗壮的楠竹,再次加速,直冲城墙。

到得城墙之时,前面的士卒将竹木一扬,便靠在了城墙之上。

其后的蛮人口中含着青铜剑,一个助跑,便像是猿猴一般顺着巨木、竹竿向城上爬来。

张仲手持盾牌,从侧面小心看去,只见地上满是蛮人的尸体,初略估计,这三千余名炮灰前锋,至少折损了三分之一。

目光再转,他看向正在攀爬的蛮人,赫然发现,他只是观望底下战场这短短时间,这些蛮人也才不过几个跃动,竟然已经过了竹木的四分之一。

“三四,弃弩投木,一二轮换射击,五举盾。”

李炀的命令仍旧在有条不紊的下达,平静得像是一个没有丝毫感情的战争机器。

收到命令的两千士卒中,所有的三四编号的什皆放下了手中的弩箭,伸手抱起早已放在女墙下的防御物资。

那是一根根被切断的,以水泡了许久用以加重的圆木。

这也是这个时代最常见的城防兵器,重达数十斤,砸着便死,磕着便伤。

随着呼喝声起,湿木被城上的士卒直接顺着竹木丢了下去,将正在向上爬动的蛮人砸得头破血流。

一声声绝望的惨叫中,城墙上滚下了一具具健硕的身躯,血液横流之间,泥土被一片片染成红色。

张仲心中的躁动越发浓重,有种想要找人厮杀的冲动。

而他身边的李炀,仍然在定定的看着蛮人前军,看着他们逐步向前推进。

随着沉闷的脚步声,那黑压压的一片,宛如阴云。

四百步时,有浑厚豪迈的歌声开始响起,并渐渐连成一片,并以刀盾相和,声震云霄。

歌声中,蛮人的脚步开始急促,越来越急促,宛如雪崩。

经过这段时间与蛮人的相处,张仲自这歌声中,略微听懂了两句。

那声音在唱着。

“祭生牲兮告虎神,携刀兵兮破敌寇。”

“生当战兮死何惧,魂不散兮佑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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