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行大隋 - xp1024.com
《歌行大隋》


第一章不靠谱的时空穿梭

公元三零二零年,某国科技园区内。一个年过花甲的老教授和一个年轻人殷勤的握着手,“常总,盼星星盼月亮总算把您盼来了,这些年还得感谢您对科学事业的支持。”

年轻人的眼睛自始至终都是平视,完全没有在意这个神情激动的老教授。他缓缓的抽出手,拿出一方白色的丝帕仔细的擦拭了一边,随手扔在地上,只剩下还在做着握手之姿的教授尴尬不已。

年轻人很是厌恶的看了一眼老教授,咱这双手平时都是温香暖玉的,今天被这个骚老头子平白占了便宜。

“唐教授,你了解的我的。钱,不是问题,我常某人就是钱多。可是你,千万不要让我失望,不然你休想从我这儿拿走一分钱的经费。”

唐教授弯头哈腰的道:“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本来就稀少的头发上竟然挂上了几滴汗珠,就像早起枯黄的杂草上挂着的露珠,颇有几分喜感。

年轻人跟着唐教授,穿过一道金属门,通过一条狭长的通道来到了一个宽敞无比的空间,一个带有现代科技感的飞行器出现在年轻人眼前。

唐教授殷勤的介绍着:“常总,这台飞行器是我们成型的时空穿梭器,保证可以实现您要求的时空旅行。”

年轻人打量着这台机器,从形状上像极了ufo,“这机械是和外星人合作的?”

唐教授双手互搓着,显得有几分局促感,“您知道的,我们地球在时空穿梭方面技术还不是很成熟,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年轻人狠狠的啐了一口吐沫:“真给地球人丢脸,我给的钱都喂猪啦?”

唐教授脸色很不好,虽然这个年代的科技可以使人完全处在健康状态,他的脸色还是显出了久违的猪肝色。但为了那数量庞大的研究资金,他还是忍下来了,信誓旦旦的道:“常总,以后我们会努力的。不过这台时空穿梭机的性能绝对可靠。”

年轻人的眼神终于看向了唐教授:“老唐,你知道的,我是一个商人,而且是一个纯洁的商人,我最讨厌不诚信的行为了。”

唐教授拿出了胸口碎大石的功夫拍着自己的胸脯,为数不多的几根灰白头发也跟着颤啊颤的,“常总您完全可以放心,这台设备我亲自试验过,绝对可靠。您要是不信的话,我现在就可以把您送到过去,十分钟后再把您接回现在的时间原点。”

年轻人年少多金,虽然对这个时空穿梭机有着十分的猎奇心理,但他还是克制住了,好奇害死猫啊。

“万一这个破机器出了故障怎么办?”

唐教授信誓旦旦的道:“绝对不会出问题!”

年轻人能成为全球数一数二的首富当然不会相信人的两片嘴,目光逼视着唐教授道:“我说的是万一!”

唐教授被年轻人看得发毛,深埋在眼窝里的眼珠迅速转动着,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年轻人颇为不耐烦的道:“既然这样,继续投资的事儿就算了!”说完便一个华丽的转身,向外走去。

第二步还没迈开,唐教授终于开口道:“常总,您慢走,我这里有一件最新的科技成果,可以保证您的生命安全。”

年轻人会心一笑,就知道这个老家伙有压箱底的货,我常歌行是谁啊?地球上最为成功的几个商人之一,即便你是铁公鸡也能让你生出蛋。

“小幺,把液态基因模块拿过来!”

不出三分钟唐教授口中的“小幺”便小心翼翼的捧着一个托盘来到他身边。

“这是我们最新的科技成果,也是迄今为止地球上唯一的一件成品,甚至也有可能是最后一件,因为这种奇特的液态物质实在是太难找了!”

“说重点!”年轻人一直秉持着效率二字,这个老家伙絮絮叨叨没完没了的说了这么一大段,完全是不着边际的废话。

小幺眉头明显一皱,常歌行这种土财主是他最讨厌的人了,没有一点儿科学观念,完全就是一个科技文盲,仗着自己就两儿钱就践踏科学,实在可恶。

唐教授摆摆手,示意小幺不要和常歌行起冲突,“这种液态物质是我们根据一种强大生物的基因物质合成的,这种生物在上古时期可是被称作神的存在,耗尽所有材料只得到了这么一点点。后来发现这种液态物质竟然是功能模块的完美载体,于是我们便试着植入纳米模块,足足植入了两亿三千五百八十一万九千三百二十一个模块,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说道这里唐教授激动的全身不由自主的颤抖着,眼神中完全是疯狂的神色,“这可是全人类所有科技的总和,甚至还包括了相当多一部分的外星文明。”

常歌行有些鄙视的看着唐教授,就这么点儿事儿值得浑身抽搐吗?自己面对账号里几百位数字都能淡定自若,老唐,你还是太年轻啊。他当然不会懂得作为一个科学家的骄傲,他也不必懂得,不管你怎么发明出来的,我会用就可以了。

“然后呢!”

唐教授取出悬浮在玻璃罩内的一团液态物质,常歌行看得真切,这团物质随着唐教授的抓取变幻着形状,却是凝而不散,在室内灯光下变幻着颜色,就像是一团被捏在一起的彩虹,显得美轮美奂。

“若是在时空穿梭过程中遇到意外,吃下它!模块中所包含的功能可以保证你的安全。”

唐教授说完,又补充道:“不过,您回来后一定将它还给我们,我们怀疑它还有其他未知的功能未被发掘出来。”

常歌行接过那团液态物质,拿在手上竟然一点儿触觉都没有。就像有一层隐形的隔膜,将它与周围的一切隔离开来。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人类科学技术的集合体如果还救不了自己,那么也只能认倒霉了。

唐教授打开穿梭机,示意常歌行进去。里面没有什么花哨的装饰,完全是一片金属质感。

小幺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唐教授担心自己这个徒弟说出什么气话,将眼前的这个财神爷气走,就一直摆手示意,不要多言。

穿梭机上一个又一个光点亮起,最后汇成一片,直至变得耀眼,最后强光一闪,便没了踪迹。

唐教授看了看时间,道:“准备一下,十分钟后回收穿梭机!”

小幺却是苦着一张脸,“老师,穿梭机上次维修,导航仪和定位仪还没有安装,我看那个土财主八成是回不来了!”

唐教授瞬间变成冰雕一般,长大嘴巴,就这么呆愣愣的站着。

“师傅,您没事吧!”

“你怎么不早说!”唐教授终于从震惊中醒转过来,大声道。

“刚才你不是一直不让我说嘛!”小幺小声辩解着。

“还好,希望纳米模块可以救这个财神爷一命,不然我们下一步研究就要全部泡汤了!”

“老师,还有一件事我没和你说,液体物质和人体融合实验九九个样本中有九十八个失败了!”

唐教授擦了一下脑门上的汗珠,“还有一个呢?”

小幺用手指了指天空,道:“刚刚飞走!”

此时的常歌行已经开始骂街了,穿梭机内报警声大作,一些仪器已经冒出了青烟,仪表的指针更是做着一百八十度的旋转运动。

“请舱内人员做好应急准备,时空穿梭定位失败,未发现可用虫洞,能量将耗尽,将强行破除时空壁垒。”

常歌行感觉一阵天翻地覆的旋转,便失去了知觉。

第二章走了马屎运的杨广

“宿主转换成功,生存率百分之一百!”

常歌行脑海中莫名其妙的出现这样一种金属声音,同时大量完全不属于自己的记忆疯狂的涌进脑海中,使得他头痛欲裂,本来已经快要醒转过来的他再次陷入了昏迷。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一股绵长的气味冲入了他的鼻腔,非麝非香,但却十分的醒脑,隐约中甚至感到有几分温热。

“难道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神仙人物,用灵丹妙药救了自己?”

常歌行挑起沉重的眼皮,眼前的一物逐渐的放大,黑黑的一坨,呈现出不规则的球状。

“尼玛,马粪,是哪匹马这么不长眼往你常总头上拉屎?”他挣扎的想要起来,一股剧痛瞬间将他淹没,本来已经和马粪拉开距离的鼻子再次做了一个亲密接触。

常歌行连死的心思都有了,想当初自己在地球上叱诧风云是多么的威风,如今怎么落到了亲吻马粪的下场。

一匹纯白色的高头大马似乎发现常歌行已经醒转过来,从不远处跑来,亲昵的用头蹭着他。本来这种动作算得上温柔了,可是常歌行却实在是消受不起。

“停停,你想害死我啊!”

骏马颇具人性,竟然停止了动作,四只蹄子在原地不断踱着,竟然十分的有节奏。风吹过鬃毛,它摇了摇马头,接着就是一阵长嘶。

常歌行勉强扭转脑袋发现自己似乎是在一个山谷之下,周围草木十分的茂盛,自己躺在里面若是不出声绝对不会有人发现。

“这是什么鬼地方啊,该死的老唐,等我回去一定要你好看!”常歌行嘴里咒骂着,满满都是对唐教授的怨念。

眩晕感再次传来,或许是马粪特殊疗效的原因,这次他没有晕倒。反倒“想起”了一些事情,自己竟然是杨广,那个昏庸无道的隋炀帝!

“等等,我怎么变成杨广了呢,这也太不靠谱了!”

常歌行休息了大半天,终于勉强坐起身来,发现离自己不远处有一处人形烧焦的形状,虽然在山风的吹拂下只剩了淡淡的痕迹,但确实可以辨认那就是一个人形。

再联想到之前脑海里那莫名其妙的金属提示声,难道是那团液态物质救了自己,还顺带把隋炀帝这个人渣给人道毁灭了?这也太狠了吧!

骏马吃着鲜美的嫩草,踩着节奏的步子,不时的发出一阵马嘶,好不自在。常歌行揉了揉空瘪的肚子,“你倒是不缺吃喝,我该怎么办,实在不行我就只能吃你了!”

骏马用惊恐的眼神看着常歌行,随后狂奔而去。“喂,你别走啊,我和你开玩笑的,马兄弟回来啊,马大哥,马大爷。。。。。。”常歌行看着渐行渐远的骏马,不禁心中有些后悔,真不该把它吓跑。在这个人迹罕至的身故,即便自己不被饿死,不被毒蛇猛兽咬死,也会寂寞死的。

“哒哒”的马蹄声传来,那匹马去而复返,最里面还咬着一把最为丰茂的鲜草。

骏马献媚似的把鲜草送到常歌行的嘴边,那意思很明显:你赶紧吃草吧,吃饱了就不用吃我了。

这下子该轮到常歌行用惊恐的眼神看着它了,这尼玛也太妖孽了吧!

“晋王殿下!”

“晋王殿下!”

“。。。。。。”

远处一阵嘈杂声传来,难道是找自己的?

骏马再次发出一阵嘶鸣,前肢立地,马头高高抬起,后退竟然如人类般向前走了几步。

“那里有动静,快去看看!”

“是晋王的马!”

“快找,晋王肯定就在附近!”

“今天若是晋王有个三长两短,你们就等着诛九族吧!”

“。。。。。。”

不大工夫,一队士兵终于来到了常歌行近前,为首的是一员大将。顶盔掼甲,腰间挎着一柄宝剑,剑眉英目,下巴颏一缕胡子显得英武异常。

来人见到常歌行,单膝跪倒:“臣李渊救驾来迟,还请晋王殿下见谅!”

常歌行愣了一会儿,“我问你啊,我叫什么名字?”

李渊被这突如其来的问题问得一愣,殿下不会是被摔糊涂了吧,但还是恭敬回答道:“陛下取守成还须宽广之意,给殿下起名为广!”

常歌行仰天长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怎么就成了杨广呢。老唐,你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常歌行摆摆手示意李渊站起身来,“国公不必多礼!”

回去的路上,常歌行总算知道什么叫做阵仗了。百余名士兵在前面开路,不管杂草、树木还是沟沟坎坎全都不是问题,就这样在这人迹罕至的低谷中开出了一个便道。

常歌行则被李渊安排在了轿子中,由八个力壮的士兵稳稳的抬着。他揉着自己的头,虽然可以“想起”一些事情,却不是很清晰。万恶的旧社会,这也太会享受了吧,不过我喜欢!

一出幽谷,常歌行立马感觉一股凛冽的气息扑面而来。掀开轿帘,只见一众黑压压的士兵默然站立,一杆杆的长枪在阳光下闪着寒光,甲胄鲜明。他们的表情冷漠而淡然,这是一群久经沙场的老兵,那浑身的血腥味在最浓烈的阳光下都无法化开。

这群如同雕塑般的士兵突然轰然跪倒,动作整齐划一,就像经过无数次练习一般。激起的尘土远远望去,如同一群野牛狂奔而过,直入云霄。

常歌行不怎么的,他觉得自己应该站起身来,而且必须站起身来。他惹着骨节传来的酸痛感,站直了身体,挺拔而刚劲,就像刚才这些士兵做的般。

这些士兵虽然没有亮出兵刃但任谁都能感觉到其中的杀气,常歌行远远望去,他们的数量应该在万人上下。“大家辛苦了!”

士兵们没有听到预料中的“平身”二字,而是一句问候,一句感谢。

他们将手中的兵器握得更紧了,胸口激烈的起伏着,像是里面有什么东西要喷薄而出般。不知谁带头喊了一句:“晋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这句话就像是一点火星,引燃了整个火药库,万余人口中呐喊着:“晋王千岁千岁千千岁!晋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声音震动了山谷,惊起了飞鸟,喝退了走兽。。。。。。

第三章不靠谱的老爹,不着调的大哥

李渊神色复杂的看着常歌行,这还是原来的杨广吗?怎么感觉有些奇怪呢?

万余人行进井然有序,完全看不到任何嘈杂的情况,甚至可以用肃穆来形容。刀未出鞘、箭未离弦,肃杀之气引而不发,只要一声令下他们可以把任何敌人撕成碎片。

只有土地上溅起的微尘和偶尔马的响鼻声才能证明这支队伍正在前进,而且是在急行军状态。他们此行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保护晋王殿下尽快回到六合县大本营。

常歌行闲来无聊,有一搭没一搭的和李渊聊着天,从他口中知道此次出兵是为了攻打陈叔宝,杨广也就是自己为兵马大元帅,杨素为兵马副元帅,高颍为元帅府长史,李渊为元帅府司马。

更有韩擒虎、贺若弼为大将,阵容可谓豪华之极。常歌行还了解到,自己的便宜老爹隋文帝似乎和历史上有些不太一样。

他已经开通了大运河,并且乘坐龙舟三次巡游江东,使百姓哀声载道,起义烟尘渐起,愁云惨淡之色慢慢笼罩着大隋帝国。

此次征伐陈叔宝也是隋文帝一力促成,平北周,灭后梁后隋文帝为了转移国内矛盾,发动了对隔江而治陈的统一战争。

大隋朝需要一场胜仗给全国上下打上一针兴奋剂,也警告暗中蠢蠢欲动的人量力而行,即便隋朝国力有损,也不是随便谁就能拿捏的。

常歌行扶额而叹,这个老爹实在是太够意思了,怎么把本来是我应该做的事情给做了呢?

乘坐百丈龙舟巡游江东,游玩江南,随行的各种船只数千艘,沿路州县还要提供各类物资。这简直就是超豪华自驾游,而且还是公费。不说三次,就是如此阵仗去上一次,也不枉自己来到隋朝一回。

老爹啊,你老人家实在是太不够意思了,怎么能抢自己儿子的买卖呢,虽然这个儿子是个冒牌货吧,那也不应该啊!

虽然出游奢华之极,但有一点却是值得称道的,随行伴游之人只有一个女的,就是自己便宜老妈,独孤氏。

在这方面,隋文帝绝对是男人的楷模,众多女性的梦中情人。作为一个皇帝,大隋朝的一把手,不说三宫六院,就连一个小三都没有,中华上下五千年绝对找不出第二个来。

作为一个资深的妻管严,隋文帝在女色方面绝对自律,看来自己便宜老妈的御夫技能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常歌行思考着自己的未来,时空穿梭机出了问题,自己一时半会儿肯定是回不去了,好在自己是一个王爷,标准的官二代兼富二代,想来即便在大隋王朝横着走,也不会有人说个不字。

安安心心做个太平王爷貌似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自己不争气的老爹把大好的江山搞的一团糟,一副快要破产的样子。要是大隋帝国倒闭了,自己这个王爷很可能就要加入丐帮了。

远在长安,自己的便宜大哥杨勇,对自己的态度貌似不是很好,根据自己模糊的记忆,这个杨勇暗中可是对自己下过几次黑手,自己也做过几次还击,兄弟俩有来有往玩的不亦乐乎。

论朝中实力,作为太子的杨勇占有明显的优势。一是因为杨勇占有大义;二是杨广的一些黑历史实在是不光彩,现在这锅只能由常歌行来背了。

常歌行坐在马车中,揉着自己疼痛的脑仁儿,安安心心做个太平王爷,娶上几房娇妻美妾,过着不要脸的酒色奢靡生活,这就是他“宏伟”的理想了。只是照现在的情况看,理想很丰满,但现实就剩下骨头了。

姑且不论时刻想把自己踩在脚下的大哥,这飘摇的江山万一有一天塌了,被砸死的人中肯定有自己。

常歌行下定决心,等捉了陈叔宝,回到长安。自己一定要和便宜老爹谈谈,想要做个好皇帝光顾着旅游是不好的,你倒是逍遥快活了,可你也得为子孙后代考虑考虑啊。

你把大隋帝国这点儿家业败光了,让我这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王爷去喝西北风啊。

还有那个小家子气的杨勇,不要光想着对付自己,也想想大隋朝如今的形式。****、西突环伺,契丹作怪,高丽也不安分,吐谷浑跃跃欲试。要是大隋朝玩完儿了,还争个屁啊!

常歌行从有限的记忆来分析,这个杨勇还真不是做皇帝的料。有朝一日他要是当了隋朝的皇帝,晋王爷的这个金饭碗恐怕要朝不保夕,自己温香暖玉的理想生活岂不是成了泡影?

是不是怂恿老爹、老妈再要个三胎?相信有自己的谆谆教导,小三儿一定会成为千古一帝的。什么秦皇汉武,什么刘邦、赵匡胤,什么成吉思汗统统都不是事儿。

马车一个急停,打断了常歌行的思绪,他掀开车帘,入目的是个穿着白色囚服的女子。眼角泪光尚未干涸,一双倔强的眼睛愤愤的看着他,一副柳叶眉英气异常,两片樱桃小嘴却透着无限的委屈。满头青丝随意披散着,在清风的吹拂下显得有几分杂乱,却多出了一种别样的美,再看那张些许苍白的小脸,很容易激起男儿的怜香之感。

常歌行还在诧异,李渊卸下头盔,双膝跪倒在地,朝着他行了三拜九叩之理后便以头触地不再起身。

“国公这是做什么啊,快快起身。”

“小女秀宁懵懂无知,险些伤了殿下性命,闯下滔天巨祸,还请殿下责罚!”

听闻“秀宁”二字,常歌行似乎想到了什么。都是那倒霉的杨广惹的祸,看人家小姑娘生的漂亮,便以狩猎为名将人家约了出去。

男女约会也要讲究个过程是不?最起码要甜言蜜语话话家常,给人家买点儿小礼物,请人家搓一顿。可杨广很个性,想要直接霸王硬上弓,最要命的是武功偏偏不如杨秀宁,被一记秀腿踹下了山崖。

真真是风流未成,直接做了鬼。

第四章奢华大帐

知晓了来龙去脉,常歌行赶紧下车,双手扶起李渊,亲手将头盔给他戴上。

李渊满脸惊色,他命人将李秀宁押到六合县城前,任由晋王处置。他想到过数种可能,押回长安、秋后问斩、直接杀头、受尽百般凌辱折磨,甚至自己都要受到牵连。可是观如今情况,完全没有按照套路来。

李渊刚想解释些什么,常歌行拍拍他的肩头,示意让他放心。

“秀宁这是做什么,不要和为兄开玩笑,快点儿起来,都长成大姑娘了,还这么调皮。”

李秀宁满头雾水,糊里糊涂的被常歌行扶起来,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刚才那股子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儿消失的无影无踪,表现出一个十四五岁女孩应有的怯懦。

知自己必死,才会无惧;凡有一线生机,怯惧便会蔓延。

“适才本王与秀宁狩猎,不想遇到那陈叔宝派来的行刺之人,秀宁只身犯险,本王才得以全身而退,如此有功之臣,谁人胆敢给本王的救命恩人穿囚服,还不跪下请罪!”

常歌行尽情的释放着自己的气场,大有虎躯一震,万人臣服之感。李渊三番五次的想要跪倒在地,都被常歌行半路搀扶起来。

“国公这是做什么,我都说了,秀宁有功无过!”

李渊苦着一张脸,下颌处的胡须轻微颤抖着。

“臣就是那给秀宁下牢狱的人!”

常歌行“哈哈”干笑几声缓解着尴尬,这个世界实在是奇妙,搬起左脚的石头,岂料砸了右脚,到头来双脚都疼。

“唐国公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当奖!”

女儿救驾有功,父亲不徇私情,这件事就在如此诡异的气氛中结束了。

常歌行心中却是将那杨广诅咒了千万遍,如此祖国的小花骨朵,竟然忍心糟蹋,真是禽兽。关键是,还得要你常爷我给你收拾烂摊子,死的太不负责任了。

。。。。。。

。。。。。。

六合县城,虽说是以“县”为名,但却是大隋帝国直面陈氏王朝的一处要塞,也是距离长江天堑最近的一处城池。

六合县城方圆数百里范围内都有大隋朝兵士巡逻,明岗暗哨不计其处,在距离县城二十里处更有一座大型兵营,韩擒虎所属的二十万大军便驻扎在此处。

晋王所属二十万人本部人马驻扎在城内,更有杨素所属二十万人从永安出兵,顺长江而下,不日便可与之汇合。

此次伐陈共计六十万兵马,虽主帅不同,但都受晋王节制。大隋帝国对于长江对面的陈叔宝志在必得,说起陈国,国力并非孱弱不堪,甚至在某些方面可以与隋朝角力。

好在陈国国主陈叔宝,生在南朝,沿袭了文弱艳丽的气习,故此好作诗赋,更宠幸宦官江总与孔范,升江总为仆射,用孔范作都官尚书。

更有龚、孔二贵嫔,玉、李二美人,张、薛二淑媛,袁昭仪、何婕妤、江修容等美人环伺。

每逢百官奏章,陈主将美人张丽华放于膝盖上,二人共同商议决断,好一幅奢靡春画。

常歌行不禁在心中臆想,自己便宜老爹是不是对陈主如此艳福,有些羡慕、嫉妒、恨呢,所以才非要兴师动众攻打陈国。

常歌行在一众兵士拥护下,走进六合县城,边走边想,越发觉得是这么回事。这次拿下陈主,要是把陈丽华献给便宜老爹,自己岂不是大功一件,到时候便宜老妈表情肯定精彩绝伦。

常歌行来到县城内一处营帐,与其说是营帐,倒不如说是一座迷你版的宫殿。

营帐前面数十盏巨大的灯笼分两旁摆放,在日渐西沉中散发着点点华贵的光芒。整座大帐镶满了金色琉璃,缀以朵朵祥云,在落日余晖下,闪着点点金光,与天边的一处火烧云交相辉映,不知哪个是天上哪个是地下,真的如同天上宫阙般。

整座大帐长宽各有数十丈,高达七八丈,自中央最高点逐步降低,边沿处也有三丈多高,整体看上去气势恢宏,奢华之极。

有军士打开门帘,躬身将常歌行迎了进去。一步迈进去,有一种柔柔的舒服感,比前世的地毯不知要好上多少倍。

想来定是一些珍惜走兽的皮毛组成了如此华美的地毯,更难得可贵的是这些皮毛的自然纹理在军帐的中央处组成了一只威武的饕餮,龙生九子,九子不同,用饕餮装点一个王爷的军帐,可见布置之人却是花了许多心思。

在燃燃红烛的映衬下,饕餮巨兽的纹理忽明忽暗,平添了不少生气,仿佛这只巨兽真的有了生命般。

整座大帐一分为二,五分之四的面积作为主帅议军事之用,剩下的部分被厚厚的幔帘遮住,想来别有洞天。

常歌行来到一处巨大的桌案前坐下,桌案四脚虽是木质,却闪烁着金属的光泽,一股淡淡的幽香沁人心脾。整个桌面却是一整块长达丈许的玉石雕琢而成,触之温润,犹如少女的肌肤。

巨大桌案的下手座,摆放着十几个稍微小一些的茶几,虽不如它来的华美,但任何一件拿出去都会是世人争抢的宝物。

茶几后面是一排兵器架,上面摆放着各种兵器,虽然没有半点儿血腥味,作为装饰的作用大些,但也是难得的上好兵刃,在红烛的柔光下闪烁着丝丝寒意,仿佛是一个跃跃而试的战士,想要在尸山血海中走上一番。

常歌行终于对自己后世的那一串数字不那么自信了,这仅仅是一个营帐,陈主的健康城又会是怎样的奢华,大隋朝的长安城又会是怎么样的繁华。在那权利的最高处,会是怎么样的一番光景,是高处不胜寒,还是美人在怀指点江山。

常歌行饮了一口军士奉上的香茗,清冽甘醇。他挥手让侍候的几人退去,门帘轻挑,整座大帐就剩下了常歌行一人。

他四仰八叉的躺在地毯上,一股若有若无的麝香萦绕鼻尖,这难道是麋鹿的皮毛?

第五章美女刺客熏出来

常歌行解下腰带,褪下笼罩在外面的华府,露出里面白色寝衣,浑身顿时轻松起来,这一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情,要说一点儿不累那是假的。

最后索性把脚下的靴子也脱了下来,随意的仍在了一边。

一股酸爽的味道就这样在大帐内逐渐蔓延开来,绕过桌案,绕过兵器架,绕过红烛。然后随着烛火的热气升腾,向着大帐的穹顶飘去。

常歌行并未觉得什么不妥,天生的汉脚,即便是糊里糊涂的成了杨广,这点还是一点没变,还是那熟悉的味道。

他双手抱头躺在地毯上,发现穹顶上竟然有着点点烛光,就像镶满夜空的繁星。摇曳、生姿,晦明间不断变化,显得静谧异常。

放松着身体,天为被、地为席,饮得平生半日醉,跨马上阵不留行。

常歌行忽然发现一道流星从苍穹之上滑下,正在考虑是不是要许个心愿,祝福那个老唐吃饭被噎死、喝水被呛死时。

流星逐渐变大,点点寒星已经清晰可见。一道火红的影子犹如天外飞仙般从天而降,裙摆飘飘、衣袖荡荡,比那最高明的宫廷舞者还要飘逸、洒脱。一抹丝巾遮住无限芳华,只有眉眼间一个菱形朱红印记在烛光下,诉说着媚惑。

正当常歌行在欣赏这一出举世无双的表演时,一柄散发着寒光的长剑已经架在了他柔嫩的脖子上。

“你的脚真臭!”一个清冷的声音响起。

“纯天然,保证品质,绝对没有任何添加剂!”

“贫嘴!你是杨广?”

“不,不,不。。。。。。我怎么能是杨广那个狗东西呢!”

“那你是谁?”

“我只是他的一个小厮,平时里就看他不惯,今天本想用臭脚熏熏他,不想打扰了姑娘的雅兴!”

红衣女子轻掩着口鼻,嫌弃的看着衣不蔽体的常歌行,“快点儿把鞋子穿上!”

常歌行立马从红衣女子的剑下轻轻走开,捡了鞋子穿上,室内空气的味道明显好转,如果刚才是红色预警状态,现在最起码称得上良好。

“把衣服也穿上!”

他不敢怠慢,那柄寒光四射的宝剑直指心窝,一个不好便是心碎的下场。

常歌行的衣服刚刚穿上一半,他突然发现红衣女子眼角处竟然流露出笑意。心生警觉,于此同时长剑犹如一条毒蛇般直刺心脏。

“你这是做什么,咱俩可是一伙的,我也看那个狗屁王爷不顺眼!”常歌行一个闪身,连滚带爬的躲过了一剑。

“你还挺有自知之明的嘛,只不过这句话说出来,我都觉得对不起狗!你不会说,这王孙贵族的华服不是你的吧。”女子的声音再次传来,里面多了几分揶揄。

火红的衣裙在烛光的映照下颜色越发的鲜艳,随着女子的走动如同燃起的烈火,烤的常歌行炙热难当。

常歌行戒备的看着红衣女子:“你别过来了啊,你再过来我就喊人了!”

女子丝巾下不知是什么表情,右手翻了一个剑花,道:“六合县城内巡逻士兵每三个时辰换一次岗,每次换岗从城门口走过来大约需要一刻钟的时间。不巧的是,他们刚刚换岗,若是你早上盏茶的时间或许还有人,现在嘛,哼!争取你能坚持一刻钟!”

常歌行四下看去,去武器架上拿武器肯定来不及,再说自己貌似也不会舞刀弄枪的。索性脱下靴子,一手一只就这么拎着,酸爽的气味混合着麝香还有烛油的味道,也别有一番滋味。

他张牙舞爪的挥动着两只靴子,一股股时强时弱的脚臭味向着红衣女子发动着化学武器攻击,“你别过来啊,就算我死了,也要弄你一身脏。”

红衣女子蹙着秀眉,清洁如她,哪里受过如此怠慢。这还是王爷吗?作为一个贵族的矜持呢作为一个皇子的教养呢?作为一个兵马大元帅的风度呢?这简直就是小孩子过家家的打法,就算街头混混互殴,也不会如此。

女子长剑归鞘,就这么看着常歌行在那耀武扬威。

常歌行看红衣女子收了剑,长长的舒了一口气,道:“我说姑奶奶,其实你收了剑的模样还是挺有女人味的,虽然蒙着面纱却有一种隐约的朦胧美。作为女人不要整天打打杀杀的,会嫁不出去的,如果你实在是嫁不出去,我还是挺乐于助人的!”

红衣女子紧蹙的眉头缓缓展开,恢复到柔和的线条,又逐渐变成了两道利刃,在摇曳的红烛下闪烁着无穷杀机。

“民间都说杨坚次子进谗言,蛊惑圣君下江东,开无妄之战,弄得民不聊生。今日一见果不其然,油嘴滑舌,卑鄙无耻,死有余辜!”

寒光闪烁,常歌行知道这个红衣魔女一旦下决心杀自己,绝对不是两双臭鞋就能阻挡的。

“慢!”

“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你说我卑鄙无耻,想来你一定光明磊落,我要和你光明正大的打一场,要是我输了,死而无怨!”

红衣女子眉眼间溢满了笑意,从刚才的情况看来这个晋王半点武功都不会,他竟然要和自己决斗,想要死的有些颜面吗?

女子越想就越觉得好笑,娇躯轻微颤抖着。她臻首微低,努力平复着情绪,心下构思着怎么杀死这个无道的晋王。是一剑封喉还是一剑贯胸?或者砍上他十七八道,让他在绝望中死去。

红衣女子右手轻轻抚胸,长长的呼出一口浊气,自己可是一个青春无敌美少女来着,怎么会有如此邪恶的想法呢,杀人不过头点地,还是给他一个痛快算了。自己一定是受了这个卑鄙家伙影响,一定是的,女子如此安慰着自己。

“我可以给你一个公平决战的机会,只要你胜过我,我就饶你一命!”女子仰着头,高傲的如同一只骄傲的孔雀。

可是等了半晌,红衣女子发现常歌行依旧站立当场,并没有去拿什么趁手的兵器。顺着他的眼光看去,发现这位晋王正在盯着自己的波涛之处流着哈喇子。

第六章史上最艰难的选择题

常歌行此刻心中颇为挣扎,到底是36d还是36e呢,看刚才的弧度应该达不到36e,可是考虑到这个时代的女子没有文胸,应该是36e才是。

到底是d还是e呢?常歌行面对这个这个史上最为艰难的选择题,感到很是头疼。关键是,这个唯一知道答案的人,貌似对自己还不是很友好。

常歌行弄错了一件事情,岂止是不友好,简直是想要他命的恨!

“登徒子,拿命来!”

红衣女子俏脸微红,不知是红烛的映衬还是羞怒。

长剑仗起,女子化为一道红影,带着摇曳的烛光和满头的青丝向着常歌行刺来。

他甩出两只靴子,这是他手中唯一的武器。靴子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寒光乍起,两只靴子在空中二分为四,更准确的来说是二分为八,就连里面的鞋垫也没能幸免。

四只一半的靴子“啪、啪、啪、啪”落在地毯上,并未发出太大的声响,只剩闷响。

而四片鞋垫却如落叶般在空中不急不慢的飘荡,展现着身姿,踏着舞步。

红衣女子知道不能再磨蹭了,一刻钟马上就到,到时候不但不能杀了这个小人,自己还会陷入无限的麻烦。二十万人的军营,即便是武功最高的独行侠也会陷入其中不得脱困,这就是军队,强调的从来不是个人的武力,而是整体的合力。自己可以轻易割破一个士兵的喉咙,但面对一个万人队时,只有被撕碎的份。

红影带着点点寒心向前极速掠去,数支红烛熄灭,冒着丝丝青烟。

在劲风的带动下,本来潇洒的鞋垫极速下落,就在红衣女子专注于常歌行脖子上那根搏动的动脉时,一片鞋垫恰好打在了她的美眸上。

接下来是诡异的安静,时间完全定格在这一瞬。红衣女子右手执剑,身形飘逸,脚尖轻点,犹如跳着死亡舞步的舞者,就连火红的衣裙都保持着御风而行的状态。

“啊!”一声女高音般的尖叫,将静谧的环境震的粉碎。他那肮脏的鞋垫竟然和自己玉洁冰清的脸颊做了一个亲密的接触,这是不可饶恕的罪过,他必须死,而且死的会很难看!

就在红衣女子想要提剑再刺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一个强壮的身躯箍住了双臂,动弹不得!耳根处传来的粗重呼吸声让她有一种羞耻感。

原来常歌行趁着红衣女子愣神的功夫溜到她的后面,就是一个熊抱,仗着有把子力气,将女子禁锢当场。

红衣女子当然不会乖乖就范,拼命挣扎着,她虽然是习武之人,走的却是轻巧路线,轻功、剑法在当今江湖中可以算得上顶尖儿。

但说到力气,虽然可比一般的壮年男子,却是比常歌行差上一些。

常歌行用尽全力紧紧抱着女子,随着她的不断挣扎,臂膀处的柔软感越加的清晰。

“e,绝对是e!”

此时,常歌行终于给出了最终的答案,伟人常教育我们实践出真知,诚不欺我!

温香暖玉在怀,幽幽处子香盈鼻。常歌行竟然有些陶醉了,手上的力度自然而然松懈了些许。

红衣女子腿脚用力向前一跃,终于挣脱了常歌行的熊抱,转身便是一剑。

常歌行看着犹在眼前抖动的剑尖,大声叫道:“救命啊,出人命了!”

红衣女子轻蔑一笑:“你喊啊,你叫啊,你喊破喉咙,叫破嗓门都不会有人理你的!”

就在这个时候,有士兵的脚步声传来,显然换完岗的士兵已经重新开始巡逻,一刻钟的时间到了。

常歌行向着女子投去一个歉意的眼光,不好意思,我的人来了。

“你只是一个侠客,不是刺客,更非死士。现在只要我咳嗽一声,外面立马会有人冲进来,然后整座军营就会沸腾起来,一个漂亮的女子落到一群五大三粗的老爷们手中,啧啧!接下来的事儿就不用我提醒姑娘了吧!”

他轻轻拨去指着自己咽喉的剑尖。

“相信姑娘也不愿意和我这样一个无道的王爷同归于尽吧,那样岂不是缀了姑娘的名头。”

红衣女子知道杀死晋王的最佳时刻已经失去,长剑归匣,寒光暗敛。足尖点地,一袭火红的衣裙扶摇直上,向着布满星光的穹顶飞去,人影越来越小,最后没了踪影。

想来穹盖上本来就有她留下的暗洞,作为行刺与撤退之用。

“记住,我叫张出尘,我还会来取你性命!”

一道清冷之极的声音从空中传来,在常歌行耳畔不断回响。

常歌行仰望穹顶,双手做喇叭状,回应道:“随时欢迎!还有,你的身材真的不错,即便长得丑些,想来还是有人愿意娶你的!”

大帐外一队士兵整齐跪倒,身影在大帐的帷幔上随着帐外的灯光摇曳,“王爷有何吩咐!”想来是听到了常歌行的叫喊声,才来一问究竟的。

“没事儿,你们退去吧,本王我闲来无事练练歌喉罢了!”说完还咿咿呀呀的唱了两句,只是这音调、这声线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相信张出尘若是在此,宁可闻那臭鞋味,也不愿听这带着工业气息的噪音。

士兵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咱家王爷什么时候喜欢上唱戏了,难道是在准备谋第二份差事不成,大隋倒了,就直接改行去做戏子?富贵人家的心思还真是难以揣测。

常歌行看着被腰斩的靴子,看来得吩咐人重做一双了。还要做成那种加大,密封性好的,只求靴子一脱熏到千军万马。

他赤脚走在地毯上,丝毫没有冰凉的感觉,反而有一种温热感,双脚就像沐浴在温水般舒服。

大帐外嘈杂声渐起,“抓刺客,抓刺客,别让她跑了!”

常歌行心中纳闷,这个张出尘不会这么笨吧,刚被惊走,转眼间又被抓回远处,这未免也太有戏剧性了。这个时代虽然没有电脑、电视、手机、游戏机,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第七章我现在就要洞房

常歌行盘膝坐在桌案前,细细的品着茶,虽然前世他没有喝茶的习惯,但现在想着那过一时半刻就能再见的张出尘,不知怎么的就来了兴致。

嘈杂的声音越来越小,渐渐稀去,在二十万的大营中一旦显露踪迹,断然没有逃出去的理由。

果不其然,一名军士进帐来报,“晋王千岁,有一名刺客闯入我军营中,该如何处置?”

常歌行,轻抿了一口茶水,砸吧砸吧嘴,任苦涩的味道在舌尖流转,最后变成一股甘甜涌进喉咙,进入胃腹。

“带她上来!”

“是,晋王千岁!”

军士转身,自营帐外押进一人。常歌行却是皱起了眉头,只见这人浑身上下笼罩在黑色的袍子内,看不出身形,就连面貌都只能隐约可见。但可以肯定,这人定然不是张出尘。这个杨广这是造了多大的孽啊,不到一夜功夫竟然就有两位此刻拜访,常歌行心中肺腑着。

黑袍人走步间不急不慢,就连衣角都没有一丝的飘动,甚至就连步伐与手臂摆动的速度都是均匀之极,就像有人用尺子丈量了一般。

不像是被押解的罪犯,反倒像是来到了自己的地盘,自己就是这里的主人。

常歌行很不喜欢这种感觉,前世经商他从来都是掌握主动权,气势上也从来没有输过。他拿起半只靴子,狠狠的用鞋跟砸在了桌案上。

“啪!”

声震四座!

两名押解犯人的军士,不知晋王殿下为何突然发怒,难道自己等人捉拿之人是晋王的老相好?

军士不知所措的跪在地上,口呼:小人知罪,请晋王殿下责罚。

而那个黑衣人,步子与手臂的节奏仅仅稍微乱了一瞬,随即便恢复到最开始的儒雅、淡定,好像那声“惊堂”从来没有过一样!

“不知晋王千岁缘何动怒?”

一声温若三月春风,柔若清风摆柳的声音自黑衣人口中道出。与其说这话是从嘴里说出来的,倒不如说是从琴弦上弹奏出来的。字字入耳清晰,却又不卑不亢,带着一种悦人的节奏,挑弄着每一个人的神经。

女子不欲在其面前开口,因为不说话还可比较一二,一旦发音,高下立判;男子则恨不得闭上眼睛,静静的品味这声音,恐怕睁眼瞧见说话之人,破坏了心中完美之感。

“没事,刚在桌角有一只苍蝇!”

“咯咯。。。。。。”

女子抬起手臂,看样子是在掩唇轻笑,笑声富有节奏,像是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叮咚,敲击在每个人的心中,使得心神激荡。

“这苍蝇落得还真是地方,不会是晋王殿下豢养的宠物吧!”

“本王只对美人有兴趣,不知姑娘是否愿意入我床榻?”

“晋王殿下说笑了,小女子这次来是要送您一场富贵!”

常歌行坐直身子,又抿了一口茶水,殊不知杯中早已经空空如也。他继续砸吧砸吧嘴道:“我杨广贵为大隋朝晋王,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这还不够富贵吗?”

“杨坚在位你是王爷,杨勇继位后,您还是王爷吗?”

黑袍女子微微抬起头,一双充满智慧而又明亮的眸子直视着常歌行,在黑袍之下闪烁着光芒,似乎要看清他的每个细微,看透他的灵魂。

“恐怕到时候,晋王您的骨头都不知道还会剩下几根了。”

这一番话确实说到了常歌行的痛处,他只想做一个太平王爷,好好享受一下这难得的时空度假,这里的青山绿水、没有雾霾的空气、绿色的食品,当然还有千娇百媚的美人儿。

至于杨勇对自己不利,常歌行想过这个问题,但却从来没有担心过,玩阴谋诡计自己可是个中高手,不然前世也不会成为地球级别的超级富豪。

黑袍女子显然是会错了意,藏在黑袍之下的小手不自觉的握了握,只要杨广心存恐惧,自己的计划就成功了大半!

“晋王殿下本来就是人中之龙,只要时机一到定可脱凡入圣,成为真龙天子。”

“而眼下就有一个绝佳的机会!”

黑袍女子玉手清扬,黑袍大氅随即脱落。就像玉石矿中解出来的玉人,让人爱不释手。闻其声不忍直视,观其人眨眼都成了一种奢侈。

“只需晋王挥令六十万大军折返而去,打着勤王的旗号直逼长安,我陈国愿成为晋王殿下最坚实的后盾,大事可成,到时候宣华愿意伺候在枕前。”

“陈国公主陈宣华?”

“正是!”

常歌行将茶杯倒扣在桌案上,用手扣了一下脚趾,然后起身,挥退军士,就这么赤着脚来到了陈宣华面前。他一只手托起她的下巴,仔细打量着,这张魅惑众生的脸实在是无可挑剔。

陈宣华呼吸逐渐变得急促起来,胸前波涛虽然没有张出尘来的汹涌,但也起起伏伏蔚为可观。

“我现在就要洞房,此时,此刻,此地!”

常歌行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手指在她滑嫩的下巴上摸索着。

陈宣华之前的镇定终于完全被打破了,她后退一步,鬼使神差的说出了一句连她自己都莫名其妙的话:“请晋王殿下自重!”

“自重?哈哈!公主今天来不就是自荐枕席来了吗?”

陈宣华心中委屈到了极点,从小到大大家都惯着自己,顺着自己,何尝受到过如此委屈!

这次大隋六十万人马分两路进犯陈国,欲要直取健康。奈何自己的兄长,如今的陈王陈叔宝贪图美色,宠信无能之人,朝堂之上近乎无人可用。

可怜自己一个女儿家,无奈来到敌营,只为了给陈国争取一个喘息的机会。陈皇室给了自己一个绝美的皮囊,一副倾国倾城的肉身。没错,自己这次来就一出美人计,挑唆杨广杀上长安,这样大隋内乱,战事一起,陈国也就无忧了。

第八章我也给你一场富贵

“只要晋王殿下答应十年不犯我陈国,宣华就用这副芳华正茂的躯壳伺候殿下十年又有何妨!”

说着便解去腰间束带,露出贴身的衣物,一道雪白沟壑更是深不见底,让常歌行为之眩晕。

“慢!”

常歌行虽然也想着温香暖玉,美人在怀的生活,可是这美人儿明显眼中含泪,心中不愿。前世作为商人,虽然阴谋诡计用了不少,但最后都讲个买卖公平,坑蒙拐骗是成不了地球级富豪的。所以,今世,尤其这风花雪月之事,常歌行还是讲究个你情我愿的!

“常听人说,陈国宣华公主端庄得体,没想到也是一个豪放女子啊!当着男人面就宽衣解带,啧啧,世人误我,世人误我!”

却看陈宣华,眼中的泪水迅速蓄满,最后破堤而出,心理防线顷刻间土崩瓦解。一柄精巧的匕首从贴身衣物中取出,在烛光下闪着乌光,显然是喂了剧毒。

常歌行戒备的看着她,退后两步,捡起一半靴子,随着准备着“飞鞋”攻击。

陈宣华挑眼看向穹顶,泪眼模糊中一片星斗灿烂,不知自己死后会不会如老人们常说的那样,也变成天上的一颗星。如果是真的,她宁愿化为一颗流星,自陈国的上空划过,实现他们所有的愿望。

那柄匕首缓缓靠近玉颈,这本来就是她给她自己准备的。若是晋王用强,她宁死也要守住自己最后的颜面。只是没有想到,自己宽衣解带却被那肮脏的王爷拒绝,自己引以为豪的美丽,连同最后的尊严也寸寸破裂。

“今天你若死在这里,来日健康城破,我定诛陈皇室九族,让你们九泉之下团聚!”

那只差一毫便刺进皮肤的匕首,陡然停住!

“你到底想怎么样?”陈宣华歇斯底里的喊着,这个可恶的人,竟然连死的自由都要剥夺。

“我也给你一场富贵!”

常歌行重新坐回桌案前,将茶杯正过来,倒上茶水,牛饮一口,却发现茶水已经凉了。茶水在牙缝中循环几周后,又吐回到了茶杯中。看得陈宣华一个劲儿皱眉,这哪里是一个王爷做派,分明连乡野村夫都不如。

“你若可以劝说陈叔宝投降献国,我封你做我的王妃;你若杀了陈叔宝,我让你做陈国的王,女王,史无前例的女王!”

常歌行这句话几乎是喊出来,回声在空荡的大帐内回荡。女王,这是多么诱惑的字眼,女人也可以登上权利的巅峰,女人有了权利就可以摆脱所谓的命运,摆脱那些男人给女人定下的枷锁。女人也可以成王,成皇。。。。。。

“你。。。。。。做。。。。。。梦!”

这三个字陈宣华近乎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嘴唇更是被咬破了皮,或许只有这样她才能抵得住那种致命的诱惑。

看着满脸倔强的陈宣华,常歌行只是淡淡的笑了笑,“这一直是你做的梦吧!”,其实他还少说了一句,这一直是广大女性的梦。在这个时代,没有人会去关注女人的才华,人们更多关注的是女人的相貌、腰肢与妩媚,女人从来不可能直接接触权利,她们只能通过媚惑男人去间接的掌握权利。

就像陈国的陈丽华,她得陈王盛宠,在陈叔宝枕榻间与之一起批阅奏章,发布政令。这一切的基础都是陈叔宝宠幸她,如果一旦失宠,陈叔宝还是那个权利滔天的陈王,而陈丽华只能在冷宫渡过残年。

陈宣华整理好衣物,将黑袍重新罩在身上,只是面对常歌行灼灼的眼神时,总觉得自己是赤果果的,穿再多的衣服也没有用。

“晋王真是好口才,民间盛传晋王殿下只会阿谀圣主,看来坊间传闻真的是不可信。我是陈朝公主,生是陈国人,死是陈国鬼,你不用挑拨离间,我是不会中你的圈套的。”

常歌行做出一副惊讶的模样道:“果然女人生来就不讲道理,是你先要挑拨离间的好不?”

他舔了一下嘴唇,“其实这些都是小事情,我最关心的是,要是我把你这么一个沉鱼落雁的大美人,赏赐给了我的士兵们,你到底能坚持多长时间。想必大隋士兵之后肯定军心大振,带着陈国公主的体香踏破陈国的都城,肯定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儿!”

“你无耻!”

“对啊,我是无耻,其实坊间传闻有些还是可信的!”

常歌行笑吟吟的看着陈宣华,就像一个狡猾的商人,在看待价而沽的商品,而他本人却是对这件商品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他享受的只是买卖的过程。

他用手指敲击着桌案,说不上什么节奏,轻重缓急完全没有章法。“咚咚”的响声在静谧的大帐内显得十分刺耳。

每一声“咚”声都狠狠刺在她的心上,让她焦虑难安。身为一个公主,死亡并不可怕,享受王朝带来的荣华富贵,身家性命早已经和王朝的兴衰紧密的连接在一起。有的时候生不如死才是最最可怕的。

常歌行看着面如死灰的陈宣华,语气转而变得多了几分和煦,“其实这件事也很好解决,只要。。。。。。”

常歌行指着自己的左侧脸颊,接着道:“亲我一下,你我有了肌肤之亲,我自然不会让别的男人碰你!”

“你无耻!”

身为陈国公主自小接受皇家礼仪教育,可没有专门的老师教她怎么骂人,也不会有人敢骂她,甚至连一个敢当着她的面骂人的人都没有,污了公主的耳朵,可是大罪!

“无耻”二字已经是陈宣华能想到的最难听的字眼了,其中包含着对常歌行的所有罪行的控诉。

常歌行伸了一个懒腰,有些懒散的道:“快点儿做决定,要不等会儿打扰我军中士兵们休息就不好了!”

一滴泪珠顺着柔美的弧线滴落,打在了地毯上,摔成了数瓣,转而不见。

簌簌的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珍珠,再也控制不住,流进嘴角、流进玉颈。

陈宣华委委屈屈的走到常歌行面前,屈身跪下,如蜻蜓点水般在他的脸上轻吻一下,朱唇柔软且冰凉。

第九章谁偷了本王的鞋?

第二天一大早,常歌行有些无精打采的趴在桌案上,两只黑眼圈直追国宝大熊猫,穿越过来的第一晚他失眠了。或许是因为隋朝空气太过清新,血液含氧量太高,以至荷尔蒙急剧增加?或许是因为时差还没倒过来?或许是有些水土不服?或许是其他的一些原因。

幔帘挑动,一个宫装丽人自里面走出,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舞蹈的美感。这陈宣华若是放在后世,绝对是天后级的女神,颜值高、体态好、嗓门棒,再有自己这么一个金主,想不成功都难。

只是两只黑眼圈破坏了些许美感,看来佳人也是失眠。

“我有些后悔了!”常歌行开口道,“我简直对不起无耻这两个字!”

陈宣华神态复杂的看着眼前这个男子,自己是该恨他侵略自己的家国,还是要感谢他没有用强?

“你最好不要诱惑我,我会把持不住的,小心将你就地正法!”

她慌忙的别过头,转而看向燃烧了一夜的残烛。小声嘀咕了一句什么,声音虽然微不可查,但看那熟悉的口型,正是“无耻”二字。宣华公主实在找不出什么恰当的词汇来形容眼前的大隋晋王。

常歌行手扶前额,失眠的后遗症之一就是头疼,那种疼痛伴随着脉动,一阵阵的袭来。

忽然,一双温柔的小手带着些许冰凉,在他的太阳穴处按摩着。一股凉丝丝的感觉直入脑海,使得他昏沉沉的脑子清醒了些许。

“都告诉你了,不要诱惑我,小心我把你当早点吃了!”

嘴上这么说,却没有任何行动,眯着眼睛,十分享受着美女的按摩。

陈宣华一边给常歌行揉着太阳穴,一边低头瞧着隐隐露出袖口的那只小匕首,只要自己稍微一用力,就能将见血封喉的毒药送入晋王的体内,几个呼吸间,他便会化作一具冰冷的尸体。

她心里挣扎着,手上的力道变得不均匀起来。

“专心点!”

陈宣华最终轻叹了一口气,将匕首彻底隐去。她心中忽然有了一种很荒唐的想法,自己的大哥作为陈国国主,贪图美色,轻信小人,亡国只是早晚的事儿。若是亡在了这个无耻的男人手上,或许也是一个好的归宿。

“报,诸位将军参见王爷!”,帐外有军士禀报道。

常歌行睁开眼睛,一丝不易察觉的冷芒一闪即逝。昨晚我遇刺这帮家伙一个都没出现,大早起的却来扰人清梦,实在是可恶。

“请!”

陈宣华想要回到内间,却被他一把抓住,示意她继续。

自己一个陈国公主旁听大隋朝臣讨论如何攻打陈国,实在是有几分滑稽。青葱玉手继续在男人的太阳穴处按摩,不知想到了什么事情,本来些许苍白的脸蛋变得通红。

那满脸的胡子实在是有些扎人,她在心中羞怯的想着。今早陈宣华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何鬼使神差的给这个无耻的人按摩。就连自己的兄长,她都没有如此服侍过,就当报他的不辱之恩吧,她心中如此安慰着自己。

“臣韩擒虎拜见晋王千岁!”

“臣贺若弼拜见王爷千岁!”

“臣高颍拜见王爷千岁!”

“臣李渊拜见王爷千岁!”

常歌行赤着脚,一一将四位扶起,态度恭敬之极,没有办法,自己初来乍到,什么政治、时事、军事一窍不通,攻打陈国需要这四位,将来回到长安也需要这四位。

尤其李渊,在后世可是开国皇帝他老爹,智谋深不可测,若是他站在自己这边,那倒省了不少功夫。老子效忠自己,那三位小子还跑得了吗?

“四位将军这是做什么,又没有外人,你我就不用拘礼了!”

四人再次拱手,连称不敢,可那股子高兴劲儿,任谁都看得出。

韩擒虎,坊间传闻有徒手搏虎之力,堪称神勇,也是一个实诚人。看见常歌行光着脚,丝毫不尊皇家礼仪,不禁皱起了眉头。

“王爷殿下,您。。。。。。光着脚,不合规矩吧,这要让陛下知道了,恐会不悦啊!”

常歌行看了一眼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满脸的络腮胡子占据了三分之二的脸,一双牛眼炯炯有神,在胡子丛中散发着慑人的光芒,一张大嘴更是奇宽无比,直欲裂道耳根。

与之对战之人,见了这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未战就先胆怯三分。若是单论这战场上的实际用途,韩擒虎称得上“颜值爆表”。

常歌行叹了一口气道:“韩将军有所不知,本王向来脚气严重,听宫中太医说,经常让它放放风,有助于早日康复,只是有碍观瞻啊!也罢,穿就穿上吧!”

说完,常歌行摆出一副寻找靴子的模样,四下观望却是没有。

“宣华,快!帮本王找找靴子,以免污了四位将军的眼睛。”

陈宣华拿眼看了一眼藏在桌案下的四半靴子,小嘴嘟哝着,想起这个坏人如此欺负自己,真想把它们丢出去,看这个坏家伙怎么收场!

贺若弼瞪了一眼韩擒虎,这个鲁莽的家伙不是没事儿找事儿嘛。他是王爷,别说光脚,就算光着身子,我们做臣子的也要夸上一句:殿下,您的衣服真好看!让杨广穿鞋,你就不怕将来他给你穿小鞋?

李渊看着四处找鞋的常歌行,拱手道:“为了殿下的脚疾,您还是赤着脚吧!”高颍、贺若弼连声称是,只有韩擒虎还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

常歌行正抱一只花瓶向里面观望,然后无奈放下,“这里面也没有啊,本王的鞋子到底去了哪里?不会是被人偷了吧,那可是上好的小牛皮做的!”

贺若弼的脸色很精彩,就您的那双鞋,臭贯朝野,别人偷去有何用?就算在这涛涛长江中洗涤上数日,臭味恐怕也不会稍减分毫,偷了去不仅会影响家居空气质量,没准儿还会造成伤亡事故。

贺若弼不愧称得上老谋深算,板着脸,一副慷慨激昂的道:“殿下放心,稍后我就通令全军,就算把这六合县城翻个底朝天,也要帮殿下寻得鞋子。”

第十章送陈国公主回国(一)

李渊与高颍对贺若弼暗竖大拇指,不愧是老狐狸,这脸皮厚的可以!

韩擒虎一听有人偷了晋王千岁的鞋子,嘴角的胡子随着粗重的呼吸时起时伏,一副牛眼更是扩大了几分,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做吹胡子瞪眼。

“好大胆的贼子,竟然敢在军中行窃,看我这就去捉拿他,扒了他的皮,给晋王千岁做一双新鞋!”说着转身就要离去。

常歌行一听人皮鞋,就是一个激灵,赶忙道:“韩将军留步,做贼之人想来也是有什么难处,本王就不追究了。诸位将军还是讨论一下如今的战事吧!”

四位将军分席落座,陈宣华乖巧的为每个人倒上香茗,做起了一个侍女的工作。

茶水化成水线,入杯无生,没有一滴溅起,只看陈宣华这份倒茶的功夫,平时也是一个雅致之人。

茶水升腾起的蒸汽,雾气渺渺。贺若弼端起茶杯,用鼻子轻嗅一下,清香扑鼻。

“敢问晋王殿下,这位姑娘是。。。。。。”

常歌行前世喝惯了红酒、饮料,哪里有品茶的习惯。一口干了之后,嚼了几下茶叶,点点头道:“好茶,有嚼头!”

陈宣华本性恬静、风雅,本来平时对常歌行这般粗鲁的行径肯定会不喜。不过今天不知怎么的,她却笑了,笑得很开心,就像在大帐内燃起的绚烂烟火,与茶水的氤氲交互成趣,为这肃杀的战场平添了一分情趣。

“陈国公主,陈宣华!”

大帐内陡然间变得安静起来,针落可闻,甚至有几分寂寥恐怖。韩擒虎遒劲的胡须,如刀枪剑戟般彼此胶着,彼此摩擦,似乎要碰撞出火花般。

常歌行示意陈宣华为自己倒满茶水,宣华公主这才从刚才的冰封状态解冻,强自镇定的为常歌行倒上茶水,只是这次水线不再均匀,忽大忽小,如她现在的心情般,千百纠结。

她从来没有想到过,常歌行竟然会当着大隋众将的面,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因为隐瞒她的身份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从民间捡来的孤女、强抢来的良家女子、戏园子里的台柱、或是地主老财进献的美女。。。。。。只要晋王随口说出一个来由,相信不会有人深究,因为他是王爷千岁。

茶水撞击杯子发出“哗哗”的水流声,不时有水滴飞溅到常歌行的手上、脸上,他毫不在意,只是面带微笑的看着四位将军,看着他们脸上每一个细微的动作,每一次眨眼、每一次呼吸。

“哗哗”水声成了整个大帐唯一的声响,在这一刻被无限放大、再放大,最后犹如瀑布流水般冲击着每个人的神经。

李渊与贺若弼犹豫不决,他们不知道晋王殿下此举是何含义,敌国公主出现在大隋营帐又代表着什么,她和晋王殿下又有着什么样的关系?

高颍身为晋王府的太史,命运前程、身家性命已经与晋王府的未来绑在了一起,倘若有一天晋王府失火,他这条池中鱼必定成为死得不能再死鱼干。所以无论晋王殿下做什么他都是无条件支持的,他要做的就是出谋划策。

韩擒虎豁然起身,浑身甲胄厮磨作响,就像金戈铁马中的一支序曲。单膝跪倒,抱拳拱手道:“陈国公主,当斩。”

洪亮的声音直奔穹顶,震得茶水波纹微微,杀伐之气直逼面门,陈宣华更是娇躯巨震,险些跌倒。

常歌行端起的茶杯又轻轻放下,道:“本王从来都不是滥杀之人!”

“杀之祭旗,壮我军威,也是死得其所!”

常歌行又是一口干了一杯茶水,笑盈盈的道:“难道韩大将就不怕杀了一介女流之辈污了军旗,辱了军威!”常歌行虽然笑若灿花,但任谁都听的出其中的森寒之意。

“可她是陈国公主!”

“战场从来都是男人的地盘儿,你把一个弱女子卷进来,还算一个爷们儿吗?”

韩擒虎是一个真正的汉子,巧言激辩,阴谋诡计从来不是他擅长的。他低着斗大的头颅,汗珠滴滴落在地毯上,他平生杀人无数,可从来没有杀过一个妇孺。可是,敌国公主在妇孺之列吗?他想不明白。

常歌行也不想为难这个汉子,道:“本王已经决定,今日就送陈国公主回国,此事无需再议!”

。。。。。。

。。。。。。

长江岸边,四十万大军集结,在阳光下,众将士的铠甲闪着乌光,兵刃寒光湛湛,摄人心魂。大军分数数十个方阵,绵延数十里。他们如同雕塑般站立,没有一个人异动,也没有一个人出声,全场静默,肃杀之气却在这恐怖的静默中酝酿,只要出征的战鼓擂起,他们就会化作汪洋,淹没溪谷、平原,夷平高山与城池。

旌旗在烈风中鼓荡,犹如战士们的心脏,风起云涌,战意不止;涛涛长江水奔流不息,携带着无数怒火狂奔而去,将历史的鲜血、罪恶、功绩统统洗刷干净。

在这静动交织的画面里,一匹白马悠然的从队列的最后方走来,哒哒的马蹄清扬、舒缓。

马背上坐着两个人,一人浑身戎装,金色铠甲熠熠生辉;一人却是全身笼罩在宽大的黑袍之下,看不出身形。

常歌行骑在马上,一手持着缰绳,一手环抱着陈宣华。展眼望去,一股浩然之气夹杂着江水的湿气扑面而来,这是军人的铁血,这是军人的战意。

常歌行行至江边,四个兵士将一个长达三丈的喇叭口形状的东西架在他的面前。这个简易的扩音器是他让江边的渔民编制的,里面衬有金箔,只是这个喇叭形怎么看怎么像是一个没有底的超大型鱼篓,不知是常歌行当时没有描述清楚,还是渔民习惯手法的问题。

“将士们,你们知道我身边的这个女子是谁吗?”扩音器还是比较成功的,顺风而呼,常歌行的声音压过了滚滚长江、烈烈风吼,在军队的上空飘荡。

“她就是长江对面,陈国的公主!”

“我今天就要送她回国!”

“我英勇的战士们,你们有没有信心攻破健康城,将她再给本王捉回来做压寨夫人?”

第十一章送陈国公主回国(二)

“有!”

“有!”

“有。。。。。。”

战士们的嘶吼声像浪潮般逐渐扩大,从最初的千人、到万人、最后到四十万人齐呼,震得人耳嗡嗡作响。

常歌行身处声浪的最前端,他深切的感受着声浪一波又一波的拍打在他的身上。让他身上每一根毛发都在震动,每一块肌肉都在颤抖,最后全身血液都荡起微波,逐渐变成滔天巨浪,拍打着那颗激荡的心脏。

“三天之后,我大隋将士将渡过长江,直逼陈国都城建康。你们都是我大隋的英雄,你们知道怎么做吗?”

“战!”

“战!”

“战。。。。。。”

四十万人的战意直抵云端,震得片片孤云分崩离析,露出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阳光直射而下,一张张坚毅的脸棱角更加的分明,如刀削斧砍般。

陈宣华孤零零的站在一旁,宽大的外袍也遮盖不住她瘦削的身形,她便如一叶孤舟,在狂风巨浪之中挣扎,最后在绝望中沉入水底。

大隋将士气势如虹,而陈国呢?安定已经将战士们的战意打烂磨碎,江南的鱼米把他们的铁血已经丢进了秦淮河中。这一战,结果早已经明了。

常歌行欣慰的点点头,前世虽为商人,在金钱中打滚。但哪个男儿心中都有一个铁血梦,为国为民血战疆场,他也不例外。是男人就应该拼杀一番,让伤疤去记录一段不可磨灭的记忆。

“送陈国公主回国!”常歌行高呼着,这一声仿佛不是为了送别佳人,而是冲锋的指令。

“送陈国公主回国!”

“送陈国公主回国!”

“送陈国公主回国。。。。。。”

将士们高呼着,这是他们的信心,能放陈国人回去,我们就有把握将她在抓回来。

“宣华公主,走吧,我这就送你回国!”

陈宣华掀开黑袍,露出精致的小脸,在黑袍的衬托下,就像是一朵娇艳的花朵。她盯着常歌行的眼睛认真的道:“你真的很讨厌!”

说完头也不回地向着渡口走去,常歌行摇摇头,女人的心思真的很难猜透。自己好心好意的送她回国,完全是一番好意,这个女人怎么就一点儿不领情呢?就算不以身相许,好歹说声谢谢吧!

江风很冷,这里的冬天虽然不像北方冷的刺骨,但夹杂着潮气的阴寒透入骨髓,让人的心情都变得沉重起来。

常歌行跟在陈宣华的身后,她小小的身子在沙土上留下一串浅浅的脚印。他饶有兴趣的踩着佳人的脚印,亦步亦趋的跟着,浅且小的脚印变成了大而深的印记,回头看去就像陈宣华从来没有从那里走过一样。

渡口不是很大,显然是临时搭建起来的,木质的栏杆与踏板还能看出近日刀削斧凿的痕迹,一股股若有若无的木香,萦绕鼻间,踩在上面发出一阵阵的吱呀声。

一艘高十丈、宽五丈、长二十丈的巨大战船停靠在渡口不远处,细细数来,战船竟然有五层,在这个时代,足可以称得上巨舰。四面甲板还备有六架长达五丈的拍竿,拍竿是利用了杠杆原理的巨型长锤,靠下落能量砸击靠近的敌船,是战船上的战略性武器,也是最大的武器。一所小舟系在渡口的木桩上。战船太大无法完全靠岸,登船之人需乘坐小舟才能登上大船。

“公主看我大隋的五牙战船如何?”

“愚钝之辈,远远比不上我陈国金翅来的灵活!”

“我想两者对战,更像是大人与小孩角力!”

“哼,咱们江上做过一场,自见分晓。”

常歌行,有些羞怯的摸摸鼻子,一脸猥琐的道:“这个。。。。。。不好吧!几十万人看着呢,公主若实在。。。。。。想要,不如随我回营帐,在这江中实在是有些凉。公主可以放心,即便吃上几十斤野山参,我也会尽量满足公主您的。”

“无耻!下流!流氓!龌龊!”

不得不说,陈宣华与常歌行相处以来文化知识有了质的飞跃,不说别的,这骂人的话就比之前丰富了很多。不过公主可谓任重道远,常歌行身上的闪光点可以用罄竹难书来形容,不是这四个简单的词汇就可以概括的。

陈宣华气冲冲的上了小舟,军士解了绳子,双桨齐动,向着五牙战船划去。

就连一句简单的道别都没有,常歌行站在渡口,迎着江风看向江南。隐约间有人影绰绰,旌旗飘扬,相信战士们刚才的嘶吼声已经引起了对岸守军的足够重视。

这样很好,因为他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看着傲然独立在舟头的陈宣华,常歌行心中默念,下次见面,希望你还能这么骄傲。

而陈宣华,心中同样在默念,希望再也不要见到这个猥琐的王爷。因为相见,就意味着国破。

“公主殿下,战船上的一千坛美酒,就当作你我二人的订婚礼物了,千万不要让人偷喝了,不然我会很不高兴的。”

“回去注意饮食,现在的身量就刚刚好,变胖或是变瘦我也会不高兴的!”

“当然了,某些地方还是可以变胖的,公主您正值芳华,还有大把发挥的空间!”

“替我向未来的大舅哥问好,顺便让他把建康城的粮仓、金库整理好,统计成册。要是少了一粒粮食、一钱银子我还是会不高兴的!”

五牙战船缓缓离岸,面对常歌行的“殷勤”问候,宣华公主没有任何回应。

半晌过后,一个小小的身影出现在战船的顶层,扶栏而望。一袭黑袍随着江风缓缓飘落,在空中几番挣扎后落入江中,随江水而去。

“杨广,你混蛋!”

常歌行望着渐行渐远的战船,露出一丝微笑,国之重任不是她能够担得起的。与一个端庄秀丽的公主相比,他更喜欢一个无所顾忌的她。

贺若弼不知何时到了常歌行近前,“殿下若是喜欢,何不将她留下。”

常歌行望着在水雾中若隐若现的大船,还有那个依旧在船弦上眺望的女子,喃喃自语道:“我会把她接回来的!”

饶是贺若弼身经百战,永远也不会知道“留下来”与“接回来”的区别。战争从来重视结果,而有些事情过程更加重要。

第十二章天气预报系统激活

常歌行站在渡口上,有些愣神,更像是发呆。就在刚才一个声音直入脑海:天气预报系统激活成功。

他有些想要骂娘的冲动,老唐当初可是说那个什么液态基因模板融合了两亿三千五百八十一万九千三百二十一个模块,也就对应了两亿三千五百八十一万九千三百二十一个功能。

要是来一个时空穿梭、透视眼、时间静止什么的功能他都是可以接受的,没想到好不容易激活了一个功能,还是鸡肋的天气预报。提醒自己出门带伞?还是随时增减衣物?那个老唐真的太不靠谱了。

“殿下!殿下!殿下。。。。。。”

看着陷入沉思状的常歌行,贺若弼在一旁小心提醒着,您一个站在这里倒是没有什么关系,后面还有几十万大军跟着一起罚站呢。

常歌行猛然转醒,不快的看了一眼贺若弼。

“本王正值青春年少,风流倜傥的年纪,还没到耳聋的时候,你这么大声做什么,打扰了本王思考,你付得起责任吗?”

贺若弼惭愧的低头不语,心里寻思着,耳朵聋不聋和风流倜傥有关系吗?

“本王观风云变幻,明日江南有绵绵冬雨,稍晚些时候转雨夹雪,气温会降到零下,江面会结薄冰但不影响行船!”

贺若弼像是看怪物一般看着常歌行,心想这个王爷不会是发癔症了吧!在这个时代,准确的预测天气简直是天方夜谭的事情,除非那些神鬼莫测的大人物才能有此能耐。

常歌行看着贺若弼狐疑的表情,也不去管他,“贺将军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贺若弼拱手道:“禀殿下,今天晚上是除夕,明日便是新年!”

“通告全军,明日五更兵发江南,本王要在江南过新年;告诉杨素不必和我军汇合了,明日三更,直接从金陵登岸,兵锋直指建康城,让他多备些御寒衣物,明日会降温的!”

贺若弼有些迟疑的说道:“殿下,打仗可不是儿戏,我六十万大军虽然不少,但偌大个江南,兵力分散恐怕会有意外啊!”

“杨素军只是掩护,我军才是主力,明日我军便趁着蒙蒙细雨,抢渡长江,打陈叔宝一个措手不及!”

“可是殿下刚才还说要三日后攻陈的!”贺若弼觉得常歌行此次进攻计划实在是有些草率,打算尽量的拖延时间,寻得李渊、韩擒虎、高颍等人共同商议后再做打算。

可是晋王殿下显然不想给他这个机会。

“我说了吗?我什么时候说要三日后渡江的?贺将军你的耳力有问题了吧。我就说嘛,只有像我这样风流倜傥的人才会耳聪目明。”

贺若弼现在忽然觉得陈国公主骂常歌行的话一点儿都没错,他咬咬牙,说出了自己最担心之处,“此次渡江,我们所依仗的便是蒙蒙细雨,江上烟雨朦胧之机,末将斗胆问一句,殿下何以断定明天肯定会下冬雨!”

常歌行当然不会说什么模板、模块的,他还没做好当疯子的打算。

他直了直腰板,抬头望向天空,云卷云舒好不自在,“天机不可泄露,不过本王可以告诉你,本王师从袁天罡!”

“袁天罡”三个字一出口,贺若弼便张着嘴巴,再也合不上,一条透亮的水线自嘴角流下,他都浑然未知。袁天罡实在是太有震慑力了,据说此人天文地理、术数兵法无所不知、无所不精,腹中竟是安国定邦之策,是真正的神仙人物。更有传言,他本来就是天星下凡,上知五百年下知八百载。

常歌行将一方白色手帕递给贺若弼,语重心长的嘱咐道:“将军一定要注意形象,你可是军中的中流砥柱,要是把这些兵蛋子带坏了,我可饶不了你。你看他们看得多认真,你看那崇拜的小眼神,啧啧!大将军流哈拉子真的不多见呢!”

贺若弼匆忙接过手帕,胡乱的擦了一通,瞥眼看了一眼军队前列忍着偷笑的数人,心中默默记住几人相貌,免不了要单独找他们谈谈人生。

他单膝跪倒在地,道:“末将不知殿下乃是袁天师的高徒,请殿下赎罪!”

常歌行说自己是袁天罡的徒弟,贺若弼没有丝毫怀疑就信了。不信因为他轻信,也不是因为说这话的人是一位王爷,而是因为袁天罡的威慑力实在是太大了,大到没有人敢去冒充。

之前也有大胆之人冒充袁天罡的徒弟、家人,在外面招摇撞骗,最后的结局可以用悲惨来形容,死状犹如天谴。

常歌行扶起贺若弼,谦虚道:“家师行事低调,若不是军情重大,本王也不愿意提及此事!”

贺若弼全身盔甲在身,再加上他本人也是魁梧之辈,扶起之时还是废了一番力气,他真的很想对这个老将军说一句话:将军,您真的该减肥了!

贺若弼再次跪倒:“请殿下降罪!”

常歌行无奈,只能再次弯腰把他扶了起来,“家师仁厚,不会怪罪贺将军的。”

贺若弼还未完全站直的身体再次跪倒:“谢袁天师!”

常歌行心中火气渐起,你老跪什么啊,本王的腰力可是要献给天下美女的,耗损在你这个年过不惑的老头子身上,这算是什么啊!

贺若弼跪在地上,片刻之后不见常歌行来扶,也不闻任何言语。抬眼看去,晋王已经走远,只留下一句话在他的耳畔回响。

“这江上美景,跪着欣赏更有一番滋味,贺将军就慢慢品味吧,本王先回大帐了!”

贺若弼看着江中还未完全凋谢的芦花、起落的水鸟与匆匆的流水,欲哭无泪。

常歌行对于自己可以说服贺若弼还是很满意的,至于袁天罡这个便宜师傅,他说什么都是不愿见到的。

袁天罡此人不仅在当世,就算是后世也是一个传奇的所在。他所著的《推背图》,对唐以及之后的历史推演之准,一度被列为禁书。

只是自己既然来了这个时代,还会有唐朝吗?袁天罡会预见自己的到来吗?这一切现在还是未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今晚的长江水会沾染上一抹猩红。

屠刀与血肉将在今晚绽放最激情的碰撞,来年草木丰茂之处,便是英魂逝去之所。

第十三章夜渡

熊熊篝火在江边燃烧,驱散着湿寒,倒映在江水里的火光如水藻般随着水流摇曳。不远处的渡口,忽明忽暗,显得更加的孤寂。

白天大隋军队站立之处已经遍布营帐,营帐内灯火通明,好一番热闹的景象。

整个大营范围内,还要几十个这样的篝火堆,零星分布在各处。远远望去火光冲天,就连天边的云彩都被烧成了火红色。

靠近就会发现,整个大营并不像表面那样热闹,反而有几分寂寥的感觉。整座大营就有几十个年老的军士,照看着篝火,不是添上几根粗大的树枝,噼里啪啦的灼烧声成了这片大营中唯一的声响。

更让人觉得诡异的是,大营中间部位,火光最盛的地方,竟然有百十个厨子,在做着各式各样的烧烤,只是却没有一位食客!

烤全羊遍体生金,滋滋冒着油花,各种调料撒布均匀,在炭火上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偶然有油水滴落,便会在红彤彤的木炭上开出一朵灿烂的火花。

烤猪排外焦里嫩,猪骨内的骨髓渗透到猪肉内,虽是炭火烧烤,但肉质绝对不缺乏水分,反而有种娇艳欲滴的感觉,诱人将它囫囵吞下。

烤江鱼,外面缠裹着长江最为新鲜的水草,里面则是最为肥美的刀鱼。水草的水分完好的保护了刀鱼不直接受火焰的烧灼,水草的清香和刀鱼的鲜美柔和在一起,那股香甜之气,让人欲罢不能。

。。。

各式各样的烧烤菜式,在这里都能找得到影子,在角落处还有数十坛上好的酒在篝火之上温热着,一股股酒香随着热气向上蒸腾。不饮坛中酒,只是闻着这酒香,便有了几分醉意。

各种烧烤的香味掺杂着烧酒的酒香,伴随着江风,向着江南掠去。今晚的江风注定不凡。

天空逐渐飘散起蒙蒙细雨,但这一切都没有影响到大营分毫。年老的军士依旧不急不慢的添着柴火,雨滴还未接触到火焰,便化作蒸汽随风而去。

厨师依旧在有条不紊的烹制着美食,一股股的香气乘风而去。

。。。。。。

。。。。。。

在距离这座大营五十里处,一片黑暗中几十艘五牙战船整齐的停靠在码头上,一队队士兵身披黑甲,黑压压的在岸边等待着上船,竟然比这无月的夜晚还有黯淡几分。

五牙战船随着江波起伏,整个五层船上没有一丝亮光。就这样静默的漂浮在江水上,随着微波起起伏伏,远远望去就像来自幽冥的大舟。

每一艘战船可以运输士兵八百人,数十艘大船齐发,每一次可以运输四五万人。四十万人最少需要十来次才能运输完毕,这样的一个时间足以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若是陈国人半渡而击,后果不堪设想。

常歌行走在队伍的最前面,要是依着高颍的意思,本来是要他随着最后一批队伍渡江的。可是拗不过他,只好同意他随着第一批队伍出发,但把他的船只安排到了船队的队尾,一旦情况有变,立即转舵回航。

他全身笼罩在一袭黑袍之下,蒙蒙细雨打在上面,虽然没有湿透,却也是潮湿异常。

整个军队陷入一片诡异的安静中,江风吹皱水面的声音清晰可闻。待几十艘大船装满士兵后,三声不明显的敲击声响起,五牙战船悄无声息的离开渡口。

剩余的士兵则继续在烟雨中蛰伏,仿佛他们本来就是这冬雨的一部分。好在在常歌行的要求下,每人都携带了蓑衣,不然在这阴雨中再壮的汉子也会生病。

常歌行站在楼船的最顶层,就如陈宣华之前离开时的那样。烟雨朦胧之下,江水与雾气连接在一起,竟然给了人一种航行在云端的错觉。

远远眺望,南岸完全被烟雨遮盖,看不到尽头。若不请了常年行船的老渔夫作为向导,恐怕船队从北岸航行到南岸,数十里的误差肯定会有的。

一杆大旗在常歌行的身旁烈烈作响,也是整个船队唯一的一杆军旗。他就这么站着,他要让军士们知道,大隋晋王与他们同往,与他们同在。

船队过了江中,朦胧江面上隐约间有两三个火光撩动,就像夜空中闪现的萤火虫。大隋军士立即绷紧了神经,拍杆上的巨锤悄无声息的升起,只要有机会就能将小舟砸成碎片。

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这样的天气,来船肯定不会是渔船。

隐隐火光逐渐变得明显,金翅,是陈国的金翅战船。

与五牙战船相比,它称作艇更加贴切些,每艘战船只可以容纳二十人,士兵间互相合作,有持巨盾负责掩护的,有持弓箭负责远程射击的,有手持兵器负责登船作战的。

要说起金翅战船上的大杀器,非攻城弩不可,每艘金翅上配备攻城弩一架,弩箭比长矛还要大上三分。若是普通小舟,一箭之下就能贯穿。

已被大隋所灭的齐国、周国都有过一统南北的打算,奈何陈叔宝的先辈还算勤政,加之金翅战船之威,都没有成功。此次大隋建造五牙战船,就有克制陈国金翅的意思。

五牙战船实在是太大了,根本就不是几只工程弩箭就能奈何的。

耳边风声突起,一只弩箭奔常歌行前胸而来。老子果然是风流倜傥,帅气的光华四射,这朦胧烟雨也掩盖不住身上的光环。

不等常歌行多想,一面巨盾出现在他的面前。“当!”一声金属交击的声音彻底打破了寂静的夜。

分作五层的五牙战船,每层的船舷处都有数百弓箭手拉弓立定,一声令下,铺天盖地的箭雨打破朦胧烟雨,如黄蜂般向着金翅齐射。

小小的船体上插满了箭矢,就像浮在水面上的刺猬。一个同样插满箭矢的巨盾轻微颤抖着,做着最后的挣扎,他已经没有了逃跑的可能,几艘五牙战船已经从不同方向将他包围。

一艘五牙战船快速靠近金翅,五丈长的拍杆高悬在它的正上方,只需一声令下,就能将陈国引以为傲的战船拍得稀碎。

第十四章老王八蛋的儿子

就在双方僵持的过程中,几声落水声后,金翅忽然化为滚滚火球,火焰迅速上窜到几丈高,周围数十艘五牙战船在火光的映照下显露无疑。

在整片黑寂的江面上,这一点火光成了最明亮的明星,连带着方圆数十丈的水面都成了红彤彤的颜色,远远望去就像一块剔透的红色宝石。

巨大的拍杆果断落下,锤头将金翅砸成无数飞溅的木块,零散的火星在江面上继续燃烧。

“弓箭手,灭火!”

一声令下,密密麻麻的箭雨从空而降,将火星全部覆盖。箭矢带着巨大的惯性,将碎木块狠狠撞进水里。

几轮箭雨后,火焰全部扑灭。江面上只剩下渺渺青烟随着江风摇曳,一股烟气味充斥着每个人的鼻孔。

江面重新归于黑暗,陷入了短暂的静默中。整个船队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就像一截完全没有动力的枯木,随着江水波动。

江雨又细密了一些,透过重重雨帘与江上的水汽,零星的亮光在远处不断的闪现,起初是一盏孤灯。随后是两只、三只、四只。。。。。。

最后亮光连成了一片,在水波的映衬下时隐时现。

五牙战船中的一只,升起了九只红色灯笼,在烟雨朦胧中,闪现着妖异的光芒。

常歌行知道,那艘战船上的正是贺若弼,这红色灯笼就是之前约定的信号。

五牙战船相继燃起了篝火,与那些星星点点的亮光遥遥对峙。

常歌行所在的战船上也被篝火照的通明,这才发现一个五大三粗的兵士手持着巨盾瘫坐在甲板上,大口喘着粗气,虎口有鲜血不断渗出。

他知道正是这个兵士用一己之力,挡住了射向自己的攻城弩。看着金属巨盾上那个恐怖的洼陷,要是自己被这个弩箭射中,恐怕就要落一个出师未捷身先死的下场。

“壮士,你还好吧!”

兵士的眼神有些空洞,想来攻城弩巨大的力道使他也受了不小的震荡,轻微脑震荡肯定是有的!他紧握巨盾的手指微微动了一下,眼神逐渐恢复了光彩。

想着刚才似乎有人在和自己说话,硕大的头颅一阵摇动,抬头看去正好对上了常歌行询问的眼神。他慌忙爬起身,跪倒在地。

“小的拜见晋王千岁!”

本来竖起的巨盾,失去了把持,在战船轻微的摇动下,带着呼呼风啸向着常歌行的方向拍来。看着那面如同门板般的巨盾马上就要和自己来一个零距离接触,他情急之下向后跃了一步。

“咔吧!”

一声巨响后,坚实的甲板竟然被砸的木屑飞溅,整艘大船都是一阵的猛烈摇动。黑袍被巨大的风力撕扯了几道细小的口子,露出了里面的蟒袍。

看着就在脚尖处的巨盾,常歌行小心翼翼的抽出脚,手心早已经满是冷汗。这要是自己反应慢半拍,或是巨盾再大上尺许,自己的脚丫子就得和鸭子论亲戚了。

“你这个鲁莽小子,这是要谋杀本王吗?”

兵士伸手将巨盾“呼啦”一声重新竖起,就那么低头跪在地上,嘴里嘟囔着:“你要怪就怪李渊那个老匹夫吧!”

看着甲板上留下的门板状凹痕,估计这巨盾至少也得有千八百斤重,能持此巨盾者必定是天生神力之辈。

“你和李老匹夫。。。。。。不,李将军是什么关系,辱我大隋唐国公,你可知罪!”

兵士握着巨盾的手紧了紧,巨盾在甲板上猛地砸了一下,顿时又是“咔吧”一声,整个战船一阵摇动。

“我就是李渊那个老王八蛋的第四子,李元霸!”

常歌行整理头发的手定格在空中,李元霸之名在后世可是响当当的,隋唐第一勇。只是如今看来似乎智商欠佳,老王八蛋儿子的真是身份值得思量啊!

“我常听人说元霸之勇,擅使一对擂鼓翁金锤,有一夫当关,万夫莫敌之勇,怎么如今却当起了盾兵?”

李元霸豁然起身,浑身甲胄发出磨牙的响声,他双眼放光的看着常歌行,一双虎目隐隐含泪,竟然有了几分脉脉含情的感觉。常歌行被他看得浑身发毛,这隋唐第一猛不会有什么不良嗜好吧。

李元霸把巨盾扔在一旁,又是“嘎巴”一声,甲板上又多出几条碎纹。他一把握住常歌行的手,哽咽道:“知我者,殿下也!”

常歌行急忙甩开他的大手,李元霸也不介意,一屁股坐在甲板上,讲起了他在李家的血泪史。

李元霸从小神力盖世,一般的刀枪剑戟根本不趁手,他便从长安城内最知名的铁匠铺里打造了一对巨锤,舞在手里与小磨盘相差无几,每一个重达五百斤,一对就是千斤之重。

武器有了,李元霸年轻气盛,便想骑马出去逍遥一番。国公府内溜达一番后,他相中了李渊的坐骑,青云驹。说起这青云驹也是天下数得上的名马,有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之能。

李元霸偷偷上马,举着双锤,好不自在。在驰骋了一番后,这李渊的爱马口吐白沫,四蹄一蹬竟然被活活的累死了。

李渊一气之下,把李元霸的双锤重新丢进了火炉,打制成了一面重达千斤的巨大金属盾牌,让他天天拿在手里,不管吃饭、睡觉、甚至上厕所都不能丢掉。美其名曰:锻炼身体。

李元霸对李渊有如此之深的怨念,还是可以理解的。不过今天就是因为这面巨盾,才救了常歌行的一条性命,说起来他还要谢谢李渊才是。

常歌行拍了拍李元霸的肩膀,语重心长的道:“元霸啊,你以后就跟着本王干吧!本王保证给你打造一对合手的巨锤,另外还给你找一匹天下无双的战马!”

李元霸颇为意动,但还是显得有些犹豫,两条粗犷的眉毛几欲纠缠在一起。常歌行知道自己还得加一把火,这隋唐第一猛说什么都不能放过。

“元霸啊,你想想,你要是为我晋王府效力了,你那个唐国公的老爹还敢动不动就让你背个门板到处走吗?”

李元霸弯腰拎起巨盾,单膝跪倒,道:“我李元霸愿意为晋王殿下效劳。”

“哈哈!好好!你就先做我的亲兵吧,以后封侯拜相少不了你的。”

李元霸嘿嘿笑着,持着巨盾站在常歌行身边,做起了一个亲兵应该做的事情。

第十五章战!战!战!(一)

朦胧的星火在距五牙战船百丈之处停下,这是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即便是攻城弩,自这么远的距离攻击,等到达目标后也成了强弩之末。

贺若弼在指挥船上负手而立,细密的冬雨打在他的头盔、铠甲上,汇成涓涓细流,顺着手臂,腿脚流下。

就连睫毛、胡须上都布满了细密的水珠,随着他的呼吸轻微颤抖着,像极了早上黏在草木上的露水。

呼出的白色雾气不断的壮大着水珠,待将钢针一般胡须压弯,就会有一滴硕大的水滴在火光的映衬滴落,在甲板上摔得四分五裂。

今天的情况是他早有预料的,当然也是他最不愿意面对的场面。这次渡江的关键之处就在于一个“偷”字,如今被陈国人抓了一个正着,“偷”字就得变成一个“强”字,强渡长江,占领江南的一处渡口,引后续部队登岸。

星火还在不断增加,汇成了一片银河,横亘在江面,呈一个半月状隐隐挡住大隋船队的去路。

粗略估计金翅的数量不会少于二百艘,从数量上是五牙战船的四倍以上。

贺若弼终于有了动作,也是自金翅出现后唯一的一个动作,他缓缓举起右手,向着金翅船队的方向做刀状劈下。

侍立在旁边的亲兵看到将军这个动作后,心领神会的跑下去,将九只灯笼三高六低的重新摆放。

“咚!咚!咚!战!”

“咚!咚!咚!战!”

“咚!咚!咚!战!”

。。。。。。

战鼓与战士们的喊杀声响成一片,五牙战船分为两队排列,就像两只庞大的燃烧着烈炎的战矛直指陈国水军。

李元霸抢过鼓手的鼓槌,过瘾般的狠狠敲着,没几下战鼓就破了一个大洞。

常歌行无奈的遥遥头,这个第一猛简直就是一个破坏王啊。

李元霸索性将巨盾靠在船弦上,用鼓槌用力的敲着,就这样一阵别样的金属音色在江面上回荡着。

五十余艘五牙战船齐动,平静的江面分开两条巨大的水痕,久久不能愈合。

常歌行的黑色长袍向后飘扬,破开重重迷雾,向着前方的银河处撞去,像是要将九天星斗撞下来一般。

金翅战队显然不想被动应战,从闪烁着荧光的星斗瞬间变成闪着幽光的群狼。

它们成雁翅状向着五牙战队迎去,金翅船小,但贵在数量众多,它们就是要以群狼战术,将庞大的五牙战船分食。

贺若弼指挥船上的灯笼再变,两只长矛稍微调节方向,直指每个雁翅的正中部位,一击之下就要将雁翅之形沉底击垮。

大隋的长矛与陈国的铁羽终于碰撞在一起,金翅小舟一触即溃,二百多艘战船分为五十余个战斗小队,分别与五牙战船缠斗在一起。

每艘五牙战船都面对着至少五艘金翅的袭扰,陈国水军仗着攻城弩射程远、威力大的特点,每发出一支燃着火油的弩箭便远远遁走,离开大隋弓箭手的攻击范围,几只金翅轮流进行。

燃着火焰的攻城弩箭如流星般划过漆黑如墨的夜与绵绵雨幕,带着刺破空气的呼啸声向着五牙战船的船楼飞掠。

一旦击中,便会燃起一团火焰,在木质战船上迅速蔓延。大隋士兵就近取江中水,扑灭着火焰。金翅不时发出冷箭,大隋士兵已经出现不少伤亡。

五牙战船也用火箭还击,无数箭只如绚烂的烟火,拖着火光,在天空划过一个优美的弧度,形成一座美轮美奂的光桥。

在江水的映衬下,形成一个完美的闭合光环,就像天上的圆月坠落人间。

只是这种攻击大多是徒劳,金翅仗着船体小、移动灵活之便,远远的躲开箭雨。

它们就像一群凶恶的狼,狡猾而富有耐心。使得五牙战船的队形完全被打乱,两只烈焰战矛分崩离析,陷入各自为战的被动局面。

这场发生在古时候冷兵器时代的水战,虽然没有炮火的轰鸣声,战机的咆哮声与导弹激射的热烈场面,反倒是多了几分凄婉的美丽。

江风徐徐、战船摇曳、火光燃燃,有战鼓打着节拍,有兵士大声喝唱,只是这一切都出现在了错误的场合与错误的时间。对于战争,最美妙的景色莫过于无边的鲜血与遍地的哀嚎。

常歌行皱着眉头看着这一切,贺若弼指挥船上的灯笼已经被强弩射下,相比江南,大隋的士兵还是少了些水战经验。

“战船上可有灯笼?”

“报晋王殿下,为了传讯方便,每艘船上都备有灯笼!”

“每艘战船上有多少火油?”

“一千斤左右!”

“传讯所有五牙战船,暂时不要管金翅的袭扰,将所有火油倒入江中!”

传讯兵有些迟疑的道:“可是,贺将军那里。。。。。。”

常歌行抖动了一下黑色长袍,露出里面象征着王爷身份的蟒袍,冷笑道:“我是兵马大元帅,调动军队还需向贺若弼请示不成?”

传讯兵磕头如捣蒜,连称不敢,虽然江上阴寒之气很盛,但他的汗水已经把衣服全部打湿,就在刚才瞬间,他感到了死亡的气息。

恐怕自己“不”字刚出口,就会被那个拿着门板的家伙,拍成肉饼,成为江鱼腹中的美食。

“元霸,将帅旗挂在最显眼的地方,让全军将士都看到,就算去江中喂鱼,本王也会随他们一起!”

“好嘞!”

李元霸答应一声,一手拿着门板,一手拿着帅旗向着船楼的最高处跑去。平时他可没少受贺若弼、韩擒虎这些老将的教诲,今天难得看到贺若弼吃瘪,哪有不高兴的道理。

九只火红的灯笼,映衬着随江风舒展着身姿的帅旗,本来陷入混乱的大隋将士,看到那熟悉的大旗与红彤彤的灯笼,顿时有了主心骨,虽然不知道主帅的意图,但他们还是照做了,一桶桶火油倒入江中。

在江面形成了一片闪着光彩的油膜,将陈国与大隋的船队全部囊括在里面。

贺若弼皱着眉头看着残破的灯笼,再看向常歌行战船上的帅旗与重新挂起的灯笼后,眉头拧成了一个大疙瘩,似乎想要将心中的怅惘与担心全部从脑海中拧出来一般。

眼下想要成功渡江,唯一的出路就是将这只金翅战船全部歼灭。按照他本来的设想,既然已经暴露,那就鏖战到底,相信大隋军队凭着自己船大、人多,最后肯定能获得这次遭遇战的胜利。

只是现在被这个晋王殿下横插一竿子,不知最后结果会如何。

第十六章战!战!战!(二)

随着火油的不断倒入,油膜的厚度也在不断增加,它们就像一个巨大的柔性冰盖,随着江水不断流动。

相信不出一刻钟,这些油膜就会被江流带到别处!

“快!命令所有战船不惜一切代价直奔长江南岸,将金翅全部压在身后。注意!所有箭矢不能用火油,全力齐射,必须压制金翅!”

火红的灯笼在夜雨多了几分朦胧,但所有大隋战士都看得真切。

五牙战船不再和金翅纠缠,被攻城弩射中也不做理会。所有战船自东向西排列,一齐向着南岸进发。

远远望去,就像一堵威势绝伦的火墙,烧着了这森寒的夜,引燃了滚烫的血。

一波波箭雨轮番落下,始终将金翅战船压制在箭矢的最大射程处。只有不时漂浮起了死鱼和一缕缕若有若无的血迹,时刻提醒着每个人的神经,在数万发箭雨之下,不要说船上之人,就算潜入水下也是在劫难逃!

二百余艘金翅战船,排列成进攻的队形,不远不近的赘在五牙战船的身后。它们就是一群恶狼,一旦大隋战士的弓箭消耗干净,它们就会疯狂的扑上去,将这支庞大的船队嚼碎磨烂。

可是他们会有这个机会吗?

常歌行的嘴角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双手凭栏看着这一切。手指触碰到栏杆,有一光滑的感觉。

他猛地抓住栏杆,冰凉的感觉从手心渗入心底。一滴滴融化的冰水,从手掌处滴落,滴落到江水中,溅起的涟漪一圈圈的荡起、放大,和其他波纹撞击在一起,逐渐消失的无影无踪。

“元霸,天气阴寒,给陈国人烤烤火吧!”

李元霸狞笑着取出一张精钢打造的强弓,开此弓者,非天生神力不可。一支比普通箭矢长上三分的弓箭搭在弓弦上,此弓箭末端没有箭头,而是一团冉冉烧着的火油。

强弓逐渐的变形,“铮!”的一声,如划破天际的惊雷。

箭矢拖着长长光华的尾巴,穿过重重烟雨与箭幕,落在了一只金翅旁边。

陈国军士本来已经举起的巨盾又放下,那个持盾之人,啐了一口吐沫。脸上紧张之色化为嘲讽,他的嘴型逐渐扩大,这是大笑的起始动作。

只是这个动作还未完成,就变成了惊恐的尖叫。

箭矢落入油膜,一圈圈的火焰瞬时燃烧起来。星星之火已成燎原之势,最近的金翅转眼就被烈火包围,战船上的火油亦被引燃,一团巨大的火花在江面上绽放。

以这只金翅为中心,江面上荡漾的水波被火海取代,金翅发现情况不妙,立即四散逃去,只是这片浮油区比他们想象的要大得多,这个时候他们已经错过了逃跑的最佳时间。

一个又一个巨大火花在江面绽放,四散而去的火舌引燃周边大片的区域。这就是一个无法停止的连锁反应,直至整片浮油区全部化为火海。

二百余艘金翅全部被无情的火海吞噬,常歌行面无表情的看着这一切,就像在欣赏初夏争奇斗艳的花朵,只是这里的每次绽放,就代表着数十生命的消逝。

残忍吗?

他摇摇头,这就是战争,这就是历史的必然。中华大地迟早都会一统,只是如今主导这一切的是大隋帝国而已。

若是给陈国几十年的喘息时间,待他们明主出现,大隋帝国没准儿就会沦为被统一的一方。

油烟味、焦臭味、惨呼声、救命声、爆燃起的火花与顺着浮油还在蔓延的火舌,这里的一切一切都充斥着大隋将士的感官。

他们早已经见惯了鲜血,却从来没有见识过如此的惨象。一振伴着金属色的独特鼓声,令周围的空气为之震动,让他们起了本能的反应。

他们将手中的长矛握得更紧,他们从箭壶中抽出箭矢,随时准备给敌人致命一击。

五牙战船将整片火海区域控制起来,发现逃脱的金翅战船,便用巨大的拍杆,将其拍得粉身碎骨。不时有箭矢闪着寒光从火焰上掠过,结束那些犹在痛苦的生命。

如今的杀戮倒像是一种别样的慈悲,与其让他们在灼烧与窒息中死去,血洒寒江是他们最佳的归宿。

常歌行的脸被燃烧的火海照的通红,他甚至可以感觉到火焰的灼热,与燃烧皮肤时的刺痛。

同船上的士兵用一种别样的眼光看着他,里面有尊敬、有敬仰、有恭敬。。。。。。但最多的却是畏惧。

在古代的普遍认知中,只有罪大恶极之辈才会被处以火刑,他们的灵魂将彻底的毁灭,不再有转世轮回的机会。也许士兵们并不畏惧死亡,但他们害怕被活活烧死,化为一捧灰烬沉入江底。死亡的过程与死后的结果都不是他们愿意接受的。

这就是这个时代的局限性,也许贺若弼并不是没有想到这个办法,只是懒得去实施罢了。

就连其他战船上的兵士都会不经意的看一眼那个似乎在火焰中燃烧的身影,然后带着几分惊恐的瞥过头。

大隋晋王,杨广。今夜之后肯定会被人广为传颂,是大隋的英雄还是杀人魔王,他并不在意。因为,只有尽快的结束战斗才是对两国军人与百姓最大的慈悲,这是他的信条。

大面积的火焰已经熄灭,只有孤零零游荡在江面上的金翅残舟周身还冒着渺渺青烟与丝丝火焰。

此战之后江水似乎浑浊了许多,火光照射在上面依旧是漆黑一片,反射不出一丝光亮。平静的如一潭死水,就连飘下的细雨,也留不下一丝涟漪。

此次水战以大隋五牙战船完胜告终,陈国金翅全军覆没。五十余艘五牙战船静静漂浮在江面上,兵士们忙着对受伤的船只进行修复。

江面上渐渐飘起了雪花,天地间一片肃穆。失去动力的残缺金翅,被染成白色,零零落落的漂浮着,如同荒野中的孤坟野冢。而在风雪中依旧矗立的五牙战船,反倒成了唯一的凭吊者。

第十七章短暂休整

江上的渺渺青烟与烟雾混在一起,让这夜色显得愈发阴沉。没有燃尽的火油呈带状分布在江面上,犹如一滩未干的泪痕。

常歌行所在的战船缓缓靠近指挥船,有兵士在两船之间搭上木板,以他的体重踩上去虽然有些颤抖,但还是可以走过。

李元霸举着门板一步踏上木板,这块还算结实的木板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了一个弓形,还不时发出一阵“咔咔”声。

他悻悻地缩回右脚,想要放下巨盾,可又舍不得。在整个军队中还真没有什么趁手的武器,只有这个门板在分量上勉强合格。

他索性将巨盾放倒,巨大的冲击力使得两艘战船都是一沉。巨盾代替了原来木板的位置,他踏步而上,还颇为自得的在上面跳了两跳。

“平时李老匹夫总是说大哥、二哥有勇有谋,其实我李元霸也是不错的,只是藏得比较深而已,只有像殿下这般人物才能慧眼识珠,哇咔咔,我果然是个天才!”

常歌行看着自娱自乐的李元霸,无奈的摇摇头,果然是傻人快乐多。有这样的一个近侍在身边,相信自己的生活不会寂寞了。

贺若弼此刻正端坐在甲板上,出神的看着篝火中煮着的一壶茶,竟然完全没有注意到常歌行等人的到来。

茶壶中冒出的蒸汽与火焰完全融合在一起,这种水与火的交融,在漫天雪花中闪着奇异的颜色,竟然有种祥和的感觉。

“贺将军好雅兴!”

贺若弼起身,拱手道:“晋王殿下好手段!”

“本王论行军打仗哪里比得上贺将军,充其量是些小孩子过家家的伎俩罢了,比不上贺将军来的壮阔!”

“小孩子过家家就能让陈国战船全军覆没,看来今后不能小看小孩子了!”贺若弼端起一杯酒,猛地洒在篝火上,火势冲天而起,隐隐有超过这五层楼船之势。

一股酒气,随着热气向着常歌行袭来。他猛地吸了一口,竟然有了一丝醉意,烈酒,绝对是烈酒!

他看了一眼犹在篝火中灼烧的茶壶,没有红泥暖炉的惬意,倒也符合这战场的气氛。

“我记得有位伟人说过,凡是都得从娃娃抓起,小孩子从来都不能小看的!”

贺若弼捻着下巴颏的几缕胡子,本来凝重的脸色在火光的映衬下露出了一丝玩味的笑容。

“从娃娃抓起?有意思!”

“我观贺将军以酒煮茶也很有意思!”

贺若弼大笑起来,“殿下有兴趣和老夫小饮几杯否?”

“正有此意!”

就这样,一老一少像模像样的坐下,轻濯杯中茶水。只是一个只顾牛饮,把茶水完全当作解渴;一个则每饮下一口总是伴随着“滋溜”一声,似乎在品味着茶水中那微不可查的酒气。

总的来说就是,两个完全不懂煮茶与品茶的人在这里装着高雅。

贺若弼感叹常歌行喝的豪爽,喝茶都能喝成这样的水平,想来饮酒也是一把好手;

常歌行感叹贺若弼品的仔细,你看看人家,不愧是土生土长的古代人,品起茶来可以说是声情并茂,不像咱这样的偷渡人士,品茶与喝冰红茶并没有什么区别;

李元霸的双眼中则闪现着求知的欲望,你看看人家王爷与贺将军,身处战场还能淡定品茶,不愧有高人的风采。想起李渊经常教诲自己凡事要多动脑筋,不由得看得更加仔细。

就连常歌行一杯茶吞咽几次,贺若弼“滋溜”的声调与长短,都暗暗铭记于心。小爷我这次回长安,就要和李老匹夫好好品上一次茶,到时候看他还怎么说自己只会匹夫之勇。

若是常歌行知道李元霸已经被自己代入了歧途,不知是默哀呢?还是在他和李渊论茶前,给他买上些纸钱。

常歌行又是一杯茶水下肚,摸了摸微涨的肚子。茶水是个好东西——解渴!就是喝多了容易涨肚。

看着犹在仔细品味的贺若弼,也不知道他到底喝出了什么酒的味道,是女儿红、银雕,还是绍兴老酒?

“那个。。。。。。贺将军,咱们茶也品完了,士兵们也休息好了,是不是该继续渡江了?”

贺若弼从陶醉的表情中转醒,“只是这江中之战,陈国应该早已经知晓,相信江南渡口已经有重兵把控,我军强行登岸不是明智之举啊!”

常歌行闻言,有些犹豫道:“这样啊,那我们就返回江北,让韩擒虎在江南自谋生路吧!”

“你是说,韩将军已经渡江接应我们去了?”

“也谈不上接应,他那五百重甲兵应该损失过半了吧!没准儿我们还得去救他!”

贺若弼霍的站起,肩头的积雪簌簌落下,与天空飘洒的雪花交缠在一起,落在甲板上!

“传令全军,继续渡江!要快!”

得到短暂休息的大隋将士重新焕发出生机,五牙战船井然有序的相继出发,直指江南!

贺若弼把剩下的茶水学着常歌行的模样一饮而尽,里面有茶香、酒味还有雪花的冰霜之感。

最终耐不住心中的好奇,问道:“不知殿下如何让韩将军神不知鬼不觉的渡过长江的,对面一直有陈国大军驻守,您就不怕韩将军被生生围死吗?”

常歌行手举空杯,饶有兴趣的一片又一片的接着雪花,杯子中尚存茶水的余热。雪花进入杯中,变化为一滴毫无杂质的水,从杯壁上划过一道水线进入杯底。

原来,送陈宣华回国当日,常歌行便趁着对岸驻军被大隋将士惊扰的机会,让韩擒虎带领五百重甲步兵从采石场登岸,之后便暗自潜伏起来。

若是五牙战船能瞒天过海渡过长江,他们便是从背后刺入陈军的匕首;若是五牙战船像今天这样暴露目标,韩擒虎将面临最为残酷的战斗,他们要正面抵挡住陈军的进攻,为大隋将士登岸争取时间。

这个看似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以五百,对五万,也只有韩擒虎这样的猛人可以做到。

第十八章烤肉熏得陈人醉(一)

长江南岸,一队士兵身着铠甲,手持战矛,笔直的站在江边,注视着江水与北岸的一切。

隔着重重迷雾,江北的景色与风光无法得见,只是隐隐有火光燃着,将云雾都染成了红色。

偶尔有江风拂过士兵的鼻孔,他们可以肯定这阵风来自江北。甚至可以猜出,这阵风在某只烤羊或是烧酒上辗转几番,才不舍得来到了江南。

因为这阵风夹杂着烤肉的香味,和淡淡的酒气。

虽然经过漫天的烟雾稀释了无数倍,还是可以分辨的出,烤肉用了孜然和胡椒,烧酒是来自北方最正宗的烈酒。

陈国守军可以想象得到,北岸隋军正在欢度除夕。他们载歌载舞,将战争的紧张与愁苦放进篝火中燃尽,释放出最为热烈的温度。

嘴里大嚼着烤肉与江鱼,不管酒量大小,都能放肆的痛饮一番。越是这么想,陈军就越觉得不平衡。

同样是军人,凭什么你们就能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我们就得在这漫漫长夜中睡着冰凉的帐篷、在凄婉的江边站岗。

“凭什么隋人就能吃肉喝酒,我们就得站在江边喝西北风?”士兵甲道。

“可不是嘛,明明营帐中有数百坛好酒,就是不让咱们动上分毫!”士兵乙道。

“还不是咱们那位宣华公主下的令!”士兵丙道。

“宣华公主?没准儿几天就成隋朝王爷的王妃了,谁知道她夜里去那隋营做什么去了?”士兵甲压低声音,十分八卦的道。

士兵乙身体微倾,本来已经有了些许睡意的眼睛,立即冒出求知的光芒,“兄弟,这是怎么回事?快说说!”

士兵甲颇为得意的道:“你们就不奇怪,宣华公主去了敌营,为何还能毫发无损的回来?”

说道这里,他故意顿了顿,将声音又压低了几分,“我告诉你们,咱们营帐中的酒就是大隋晋王给咱们宣华公主的定亲酒,看样子这场仗是打不起来了!”

士兵丙嘴角勾勒出一丝坏笑:“那我们就不应该问公主那晚去隋营做了什么,而是要问大隋晋王那晚做了什么!”

几个陈国士兵爆出一阵压抑的狂笑,肩头不停的抖动着,远远看去就像抽风一般,那极度压抑的声音比癞蛤蟆叫还要难听几分。

“我怎么感觉北岸的火光离得咱们近了些!”士兵甲揉揉眼睛,有些不确定的道。

“我说你是不是看花眼了!”士兵丙道。

“不是江北的火光,是江面。。。。。。着火了!”士兵乙说完,和其余两人对视一眼,三人的目光从最初的茫然,化作惊疑,最后定格在恐惧上。

“隋人来了!”

“隋人来了!”

“隋人来了。。。。。。”

他们丢下手中的兵器,连滚带爬的狂奔到不远的大营处。

陈国守军将领徐子健,此时正在帅帐中紧蹙着眉头。令他发愁的不是什么军国大事,也不是几房小妾不睦着等私事,更非家中旺财挑食这等小事。

而是一坛酒,就是小小一坛酒让这位大将军愁肠百结。

这酒是军中副将江怀仁刚刚给他送过来的,说起这个江怀仁只有一个优点,就是他有个好哥哥,江总,乃是当今陈王最宠信的臣子之一。

江怀仁背着自己将宣华公主寄放在军中的酒水分发给军士,说是隋军正在对岸饮酒作乐,我犒劳一下军士有何不可!更是给自己送来一坛,说的好听点儿是孝敬长官,说的不好听点儿就是通知。

你们不让在军中饮酒,我偏偏这么做了,你们能把我怎么样?

说实话,徐子健真的不敢把江怀仁怎么样。当今陈王只顾饮酒作乐、被窝里欢愉,根本不理朝政。大权就落在了几个宠臣手中,而江总就是其中气焰最盛的一个。

若是今日自己按照军法处置了他的兄弟,改日没准自己的小妾就会被调查出来阴谋造反。谁让自己的小妾众多,足有十一个之多呢,足以组成一支胭脂分队,刺杀君王;

或是自己家的旺财想不开,扒着两只狗爪上吊自杀。

总之,若是得罪了江总,那是很不好、十分的不好,到时候自己家肯定会鸡犬不宁,甚至鸡犬不留。

就在这个时候,在江边站岗的三个士兵连滚再爬的闯进营帐。

“报将军,隋。。。。。。隋军来了!”

徐子健霍的站起身,由于用力过猛,面前的桌案一个晃动,放在上面的酒坛掉在地上。

“啪!”

酒香四溢!

三个士兵被这突如其来的破碎声吓得一哆嗦,险些栽倒在地。

徐子健却是没有注意到这些,跨出几步,一把抓住士兵甲的脖领,一双虎目隐隐有火光流转,几欲将这个士兵烧成一堆残渣。

“说,到底怎么回事?”

士兵甲犹如一只被扼住喉咙的小鸡,一边急促的喘着粗气,一边断续道:“江面上有。。。。。。有大火。。。。。。烧起,隋军来了!”

徐子健将士兵甲丢到地上,气冲冲的冲到营帐外。他知道江上有陈国最为精锐的金翅战队不断巡弋,隋人断不可能悄无声息的渡江。即便缠斗起来,金翅战船不惧任何挑战。

若是那三个士兵谎报军情,徐子健在心中暗暗发誓,一定将他们切成十七八段,丢到江中喂王八!

可是眼前的情景让他心惊,长江中一块方圆数十里的水域火光冲天,就连氤氲的迷雾与零星小雪都被这冲天的火势冲淡不少。

虽然隔着重重水波,也能感觉到烈焰的灼热。

最让他大惊失色的是,被熊熊火焰照亮的高大战船。单从体积上就能肯定这些战船不是陈国的金翅,那么这些战船肯定是隋朝的战船。

江上闹出这么大的动静,金翅战队没有理由不知道的,可是为何看不到一只呢?

他将目光转向熊熊烈火,一个令他晕厥的答案逐渐浮现,虽然不愿意相信,但铁一般的事实,容不得他怀疑。

金翅战队完了,化作冬日里最为灿烂的火焰,可是他的心却是冰冷到了极点。

第十九章烤肉熏得陈人醉(二)

“起来,都起来,敌袭!”

徐子健在大营内叫喊着,只是回答他的只有篝火燃烧的噼啪声。

他抽出佩剑,喘着粗气,即便穿着重重的铠甲,也能明显看出胸口的起伏,片状的鳞甲如鱼鳞般张启闭合,发出细微的摩擦声,让人的神经越发的焦躁难安。

他疯狂的劈砍着一个又一个帐篷,阴冷的江风入内,使得微醺的陈国士兵一个激灵。

可是,即便这样,能晃晃悠悠勉强站起来的只有千人左右。

“去江边打水,把他们都给我浇醒!”

冬日的江水,由于今夜降温,在江边流水不激烈的地方已有薄冰浮现。一桶桶的冰水将犹在酣睡的士兵一个个浇醒,虽然睁开了眼睛,但四肢无力,勉强提起武器,再难有什么战斗力可言。

“医官,医官在哪里?”徐子健须发皆张,已经处于爆发的边缘,口鼻呼出的白色雾气,几欲将这漫天的烟雨点燃。

一个身穿布衣,下巴颏有着几根白胡子的老者,一路小跑过来。虽然是跑的姿势,但他腿脚似乎并不是很利索,速度跟一般士兵急走没有什么区别。

徐子健语气里透着不耐烦,“到底怎么回事?”

老者捋着其中一根胡子,眯缝着眼睛,用一贯的医者语调道:“据老夫望闻问切,这些军士应该是喝了不少的酒水,导致昏睡不起,只是就其症状,并不仅是因为酒水的问题。。。。。。”

徐子健“铛!”的一声,宝剑出鞘一尺有余,“说重点!”

医者本来还在摇头晃脑,长篇大论的说着自己的诊断结果,忽地被一道寒光闪花了眼睛。

那声宝剑出鞘的声音更是让他一惊,一根通体银白的胡子被他连根拔起,顾不得心疼,双腿一软便跪在徐子健脚下。

“报。。。。。。报将军,这。。。。。。酒水有问题,在下还不清楚到底掺了什么东西,但可以肯定是类似蒙汗药或是软筋散之类的东西。”

徐子健将宝剑拔出剑鞘,双目几欲出血,浑身杀气森然。医者全身如筛糠,恐怕一个不好就身首异处。那根银白胡须不知何时飘然而去,落在浅雪中,竟比白雪还要雪亮几分。

看来这位军医平时保养的不错,可是千年人参、万年首乌也抵不上利剑一劈。他的额头抵在冰凉的雪地上,心中祈祷这位杀神千万不要迁怒自己。

向诸天神佛许下宏愿,若是今天自己侥幸生还,以后开药肯定不再以次充好、不再缺斤短两、不再乘机占大姑娘小媳妇的便宜。。。。。。

幸好,脚步声渐渐远去,他想站起身来,却是全身无力,比那些喝了药酒的士兵还不如,一骨碌摔在了雪地上。

徐子健手持宝剑,迈着大步向着江怀仁的营帐而去。只在雪地上留下两排浅浅的脚印和一条细痕,那是宝剑留下的切痕。偶有小雪落在剑柄上,然后顺着剑身滑落,不留一丝痕迹。

江怀仁的营帐前围了数十个士兵,看着酣然而睡的江怀仁不知所措。别的士兵一桶冷水下去完事儿,但这个江怀仁却是不一般。

徐子健分开众人,飞起一脚,一桶水倒扣在江怀仁的头上。使得他一个激灵,“谁,谁敢在。。。。。。你江爷头上动土,活得。。。。。。不耐烦了吧?”他虽然没有完全清醒,却也感觉到了全身的清爽,大着舌头,气焰不是一般的嚣张。

数十位军士看着江怀仁要发飙,不禁后退了几步,恐怕被波及到。

徐子健皱着眉头看了他们一眼,“你们出去吧!”

军士们如蒙大赦,做鸟兽散,转眼间只剩下横眉冷对的徐子健与浑浑噩噩犹在破口大骂的江怀仁。

徐子健一脚踏在江怀仁的胸口上,暗自用力。江怀仁立即变得呼吸急促,脸色也变得苍白起来。

徐子健又加大了几分力道,大脑缺氧使得江怀仁短暂清醒过来,他看着徐子健如同魔鬼般的双瞳,不知怎么的竟然有了几分阴森的感觉。

“徐将军,你这是做什么,咱们有话好好说!”

“江爷?呵呵!你醒了,很好!我这一生杀人无数,可剑下从来没有过糊涂鬼,我不想为你破例,因为——你不配!”

徐子健说着这一番话,脸上竟然有了一丝柔和的微笑,就像两位好友在闲聊一般。可看在江怀仁眼中却是一种莫名的恐怖。

“你就安心去吧,我会在江总那里给你请功的。怀仁将军在隋军攻来之际,身先士卒,不幸战死,实为我军楷模!”

“你不能这样,我。。。。。。”

剩下的话,他永远没有机会说出口,因为他的喉咙已经被一条血线割断。他痛苦的用双手捂着脖子,只是他的手不是什么灵丹妙药,更非仙人玉指,潺潺的鲜血从指缝间不断流落,生机也逐渐流逝。

本来圆瞪的双目生机不再,徐子健平静的合上他的眼睛,转身向外走去。

陈国军队经过休整,五万人总算凑齐,只是战力实在堪忧,这样的军队根本不足以打败来犯的隋军。

“向朝廷求援的信马出发了吗?”徐子健问道。

“报将军,信马已经出发!”

“好!诸位将军,隋军大举来犯,相信朝廷不久便会派出援兵接应我等。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死守长江渡口,不能让隋军踏上岸边半步!”

场下一片安静,就连军旗都有几分无精打采的样子,再烈的风也无法唤起它飘扬的决心。

一位看起来稍微瘦小的将领出列,报拳道:“将军,隋军来势汹汹,我军寡不敌众,又遇奸诈小人算计,士气又如此的低迷,恐怕不宜正面迎战啊!不如放隋军登岸,待他们士气稍缓后再与他们决战!”

徐子健暗怒,在如此地利下都没有十足把握战胜隋军,狂且等到他们上岸,安营扎寨,修养生息后?

“动摇军心者,斩!”

“曹将军也是为大局着想,还请徐将军饶命!”

“说情者,斩!”

“将军,现在正值用人之际,不宜阵前战将啊!”

“有异议者,斩!”

“谁人敢动,我要请示王命!”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不从将命者,斩!”

第二十章血战江南(一)

几颗偌大的头颅随意的被扔在江边,和破砖烂瓦并无区别。几缕晃眼的红色血流在江水中蔓延,就像来在地狱的魔爪,伸向迷蒙的江中。

徐子健的杀伐措施起到了明显的效果,整个军队陷入了一种肃然中。即便腿还有些发软的士兵,也勉力用兵器撑住身体,唯恐一个不注意,便成了刀下亡魂。

徐子健撇头看了一眼地上的数具无头尸,表情上没有任何变化,哪怕眨眼的频率都没有丝毫误差,只是眼神中的寒意更甚了几分,比这江南冬日里的阴风,还要森寒几分。

“还有异议吗?”

徐子健的话,顺着江风传到每一个军士的耳中,虽然穿着御寒的冬衣,却是给了人一种寒彻骨的感觉。

徐子健一动不动的站在军前,身后十几个行刑人同样肃立。本来还在滴血的大刀,现在已经有了凝固的迹象,但依旧掩盖不住寒冷的刀芒。

“很好!你们都是我大陈的好男儿,你们身后就是我陈国百姓,里面有你们的父母妻儿,你们的兄弟姐妹,你们的师长,你们的朋友,还有你们的君王!如今隋军来袭,作为军人,我们应该怎么做,告诉我!”

没有想象中的群情激愤,只有无边的静默。

这并不是军纪的体现,徐子健也不需要这样的军纪,有的时候军威更加的重要!

徐子健眼中的神光暗淡了一下,就像远去的飞星,越来越迷茫。

“全军列战江边,拒隋军于江前,前队退,后对杀之,全队退,弓箭手杀之,若有苟活者军法杀之,杀!杀!杀!”

徐子健最后三个杀字,用尽了全身的力量,杀意冲天,就连漫天的飘雪似乎都淡薄了几分。

最后一个杀字出口,他更是将宝剑抽出,举剑向天,如宣誓般,沉声道:“今日若隋军登岸,必踏过吾尸!”

陈军集体向着长江渡口行进,没有队列可言,更说不上士气。全军上下散发着一股死气,不是他们报了死志,更像是简单的赴死,身体的绵软感还未消退,他们此去也许只是为寒江增添一抹猩红。

行尸走肉般的陈军突然间停止了行进,徐子健打马向前。眼前是白皑皑一片铠甲,之所以说是铠甲,是因为这几百人全身上下均被厚重的铠甲包裹,完全看不出是何人,

包括脚部、膝盖、肘部、腕部、头部全部覆盖在铠甲下,就连眼睛处,也只是在头盔上开了一条缝隙,箭矢难入。人手一柄巨斧,斧柄约有一人高,斧刃更是出奇的宽大,像极了锋利的弯刀,只是重量要重的多。

这队人马好巧不巧的扼住了陈军进入渡口的道路,徐子健心知来者不善,陈国并没有此兵种。

“敢问诸英雄,为何拦我去路?”

铠甲士兵无人答话,就像是一群没有生命的雕塑。

徐子健示意,一队士兵拿着长矛战战兢兢的上前,试探这队人到底是何意。

陈国士兵一步、一步向前,近了、更近了,长矛距最前排的铠甲士兵仅有尺余。

就在陈兵蓄力欲刺的瞬间,铠甲兵身上的积雪忽然簌簌飘落,露出了黑色的铠甲,闪着乌光。他们就像一群被惊醒的死神,巨斧陡然翻转、举起、下劈,一系类动作一气呵成。

陈国士兵头盔“哗啦”一声自中间开裂,掉落在地。一条血线在眉眼间出现,迅速向下蔓延,如崩坍的山坡般瘫倒在地,雪白的雪地上绽放出一朵猩红的血花。

一切发生的太快,快到让人反应不及,巨斧虽然有二百余斤,但这并不影响其锋利。待到陈国士兵的眼睛将这一切消化,一声声呕吐传来,其中不乏经历过战争的老兵。

作为士兵,见惯了生死,但眼前的这些死尸实在是太惨了些。被巨斧自上而下贯体而过,剩下的哪还会有完整的尸体,只剩下一滩烂肉而已。

徐子健脸色并不好看,被自己用杀戮振奋起来的少许士气,如今被人同样用杀戮破的点滴不剩,颇有些以毒攻毒的感觉。

“杀我军士,何必做缩头乌龟,敢报上大名吗?”

铠甲兵依旧无声,五百人组成了一堵钢铁堡垒,将陈军拒在渡口之外。

徐子健却是暗自焦急,眼看江上火海渐熄,若是隋军自渡口登岸成功,自己等人的阻拦便彻底失去了意义。

击溃这支铁甲军最简便的方法就是擒贼擒王,奈何盔甲在身,实在难以辨识。对方将领又不作答,完全无法确定领头之人。

他命令军队扇形散开,自己五万人马就是用牙咬,也要将这五百余人咬死。

一轮箭雨倾泻而下,便真的如雨点打在盔甲上一般,就是撞击的声音大了些罢了。箭矢与黑色铠甲一触即分,甚至连一点痕迹都没能在铠甲上留下。

五百人与五万人撞击在一起,多的是骨断筋裂与惨呼声,兵器的碰撞声都没有多少。不管是长矛还是大刀,在巨斧之威下根本走不了一个回合,或是被砍断、或是被劈飞,持武器之人更是惨不忍睹。

被斧刃伤到要害的是幸运的,最起码死的痛快。那些被斧背伤到,而又未死者,无不骨断哀嚎。战场上哪里还有时间救治伤者,这些人只能在无尽的痛苦中,等待死亡的降临。更有忍受不了痛苦,自知必死无疑者,索性挥刀自杀。

巨斧带来的震慑力是巨大的,巨斧抡起,凡是杀伤范围内,残肢断臂无可计数。斧刃上的血水尚未滴落,便剖开了新的身体。铠甲兵皆是永力非凡之人,巨斧虽然沉重,但绝不影响其灵活。

血色巨斧飞舞间就像挥毫泼墨的癫狂书生,以兵器为笔,以苍生热血为墨,书写无边杀戮。

只在片刻,铠甲兵身前便堆积起了数百具尸体,血液汇成红色的溪流,融化白雪,继续蜿蜒。

远远看去竟然有热气升腾,这是身体的温度,这是血液的温度。在这江南的冬天里,身体注定要僵硬,血液注定要凝固。

铠甲兵甚至队形都未变,陈国士兵再不敢向前,只在巨斧攻击范围外瑟缩。

第二十一章江南血战(二)

徐子健将手中的宝剑紧了紧,仿佛这样才能让他更加安心一点儿。五百人,只有区区五百人,竟然阻住了五万人的脚步,为何我大陈就没有如此英雄人物。

他看着瑟缩不前的士兵,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转而眼中闪过疯狂的神色,雪地上渐渐凝结的鲜血使他逐渐变得冷静,也更加冷血。

“弓箭手,畏缩不前者杀!”

位于最后方的弓箭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阵的犹豫。身为军人早已经做好了浴血的准备,但谁也没想到竟然会沾染自己人的血。就在刚才,那些兄弟还在和自己等人说笑、饮酒。

“尔等,想要违抗军令吗?就不怕诛九族吗?”

弓箭手眼中充满泪水,任视线变得模糊,将雪花与鲜血调和成悲戚的美丽。弓弦拉弯,箭矢飞射而去,在最前列的陈兵自背后被自己人的弓箭射杀,付尸当场。

很显然,战场上这一抹鲜血比尸山血海更来得震撼。陈兵已经没有退路可言,退缩可能会使死亡来的更加早一些。

“被自己人射杀是叛徒的下场,全家受累;慷慨赴死才是士兵最好的选择,国主会善待你们家人的!”

徐子健循循善诱的声音传来,不似在鼓舞士气,而是如同一个魔鬼般,在引诱人走向死亡。死吧,统统去死,如今只有死路一条!生路,哼!没有生路可言!他要用最血腥的方式唤醒还在罗裙下享乐的君王!

“啊!”

一声大吼在陈军中响起,一个士兵状若疯魔般向着铠甲兵冲去。就那么朝着斧刃冲去,没有任何闪避的姿势、没有任何攻击的动作、没有求生的欲望。

他,只求一死!

只有他在巨斧下化作一滩烂泥,他的父母才能得以保全,他的姐妹才能避免受辱。至于妻儿,乱世中谁人敢将女儿嫁给一个炮灰!

如他所愿,巨斧干净利落的将他拦腰斩断,临时前的目光竟然是一丝解脱与欣慰。

陈军中又是数声大吼,既然死亡已是注定。那么,死亡就不再恐怖!

一朵接着一朵的血花在白雪中绽放,喷溅着、泼洒着、亦张扬着!

五百铠甲兵面对这群悍不畏死的士兵终于感觉到了压力,他们的铠甲已经变成了血衣,一层又一层的血液涂布在上面,使关节处的动作竟然有了一种停滞感。

厚重的斧刃在砍断了无数快骨头后,不再如之前那般锋利,有的甚至卷了刃。只能靠着巨锤的重量与惯性锤杀陈兵,这也增加了铠甲兵的体力消耗。

汗水在密不透风的铠甲中不断蒸腾,早已打湿了布衣。外面是阴冷的江风,里面却是最让人难受的三伏天。

铠甲兵身披百余斤重甲,手持二百斤余巨斧,当真是勇不可挡。但陈国士兵步步喋血,如同赴死的飞蛾般,誓要将火焰熄灭,即便是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五百铠甲兵起初是站在雪地中等候敌兵。

随后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溪。

到如今,他们却是站在了一座人为制造的山坡上,并且这座山坡的高度还在不断的增加,这是一座尸骨山,潺潺血水如山泉般流下。

阴森与寒冷再也无法禁锢他们的脚步,他们将大片的雪地融化,整片战场成了一方血池。

后续的陈兵踏着伙伴们的鲜血,登上他们的尸身,向着铠甲兵悍不畏死的冲锋。地上的血水溅到他们的脸上、身上,都浑然未觉。

终于,有铠甲兵杀人杀的疲惫了,脱力了,他们被蜂拥而至的陈兵扑倒在地。卸去一片片厚重的铠甲,陈兵甚至忘记了武器的存在,他们用指甲抓挠着铠甲兵的皮肤,用牙齿撕裂铠甲兵的肌肉,更有甚者咬破铠甲兵的喉咙直接饮血。

起初,或许他们视铠甲兵为魔鬼。

如今,他们变成了真正的恶鬼,原始的欲望与杀戮被无限的放大,一时间竟然占据了优势。

铠甲兵在损失了一百多人后,逐渐彼此靠拢。就像湍流江水中的一块顽石,任大风大浪、任惊涛骇浪就是不动分毫。就算百丈瀑布,到此也得驻足。

此时陈国五万士兵已经损失了万余人,而这一数字还在不断扩大。

徐子健本来死寂的目光中燃起了希望的火花,如此这般,这场战争的胜负还真的未可知。

只是长江中逐渐逼近渡口的一条火龙将他所有希望化为泡影。隋朝水师来了,呵呵,这场战争就要画上句号了!

。。。。。。

。。。。。。

为首的五牙战船上,一个翩翩公子立在船头,此季节虽是江风袭人,依旧潇洒的扇着扇子,一副骚包模样。只是身后的一副门板实在是有些煞风景。

他将扇子收在手中,负手看着江边。一群士兵正在高高的尸骨堆上厮杀着,江南少有山峦,这样的山坡显得十分扎眼。

贺若弼也注意到了长江南岸的情况,虽然距离太远,听不到士兵的喊杀声,闻不到冲天的血腥,但只是这惨烈的画面,就能震撼人的神经。

“快!快!加速航行!小兔崽们谁要是敢偷懒,今晚老子拿你们下酒!”

常歌行回头看向贺若弼,很是和善的提醒道:“贺将军,注意形象,咱虽然是军人,也要注意礼貌用语,也要讲究五讲四美,不要整天老子、老子的,多不文明啊!”

贺若弼点头称是,心下却是在琢磨,这个“五讲四美”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到底出自哪个典故,貌似诸子百家都没有此说法。

只是这个问题的答案根本就不在书本上,他若想知道这四个字的来由,恐怕只有一个办法可解——活得足够长!

常歌行看着江边厮杀正激烈的两军,看着翻飞的尸体与巨斧,不禁有感而发。

“尼玛,这个韩擒虎太猛了!”

贺若弼若无其事的抬起头数着天上的星星,可是,即便头颅仰得再高,也掩饰不住脸上的几缕黑线:“老子”是不文明,可这“尼玛”又算怎么回事?

贺若弼琢磨片刻,终于明白了一件事:不在于这张嘴说的是什么,而在于这张嘴长在谁身上!

第二十二章江南血战(三)

五牙战船靠岸后,士兵们并未急于登岸,而是让弓箭手万箭齐发,陈军与铠甲兵皆在射击范围内。

蜂拥而至的箭矢散发着点点寒光,在夜空中划过一道道优美的弧线,竟是比漫天的雪花还要密集几分。

箭矢打落在铠甲兵上,发出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除了有些清脆悦耳外,再无其他反应。

而那些陈兵就没有这么幸运了,箭矢穿透薄薄的铠甲,割裂布衣,射入身体,切割着肌肉与血管,转眼间便有大片陈兵倒在地上哀嚎,有被直接射中要害者更是直接毙命。

隋朝大部队的到来彻底打破了了战场的平衡,铠甲兵见到自己等人的援军已到,士气大振,本来已经疲乏到极点的身体竟然焕发出无限生机。

巨斧带着呼呼风声在空中咆哮,收割着一条又一条生命,一时间把进攻的陈军杀的退败,他们就如旷世魔神般站立在高高的尸骨堆上,成为陈兵不可逾越的鸿沟。

在箭雨与铠甲兵之间形成了一条真空带,陈军被箭雨所阻,再也无法前进半步。身处箭雨中,转眼间便是万箭穿心,死的不能再死。

雪地上插满了密密麻麻的箭矢,有的尾羽还在轻颤,发出嗡嗡的响声。这些箭矢的尾羽不知是用什么鸟类的羽毛制成的,通体红色,没有一根杂毛。

有白雪为衬,有鲜血灌溉,尾羽在这江风中轻轻摇曳,竟然像极了盛开的火红花朵,在这片战场上静静的燃烧着。

徐子健眉头深锁的看着这一切,五万大军,已经损失过半;剩下的受伤者又是过半,真正完好者已经不足万人,这其中还包括两千弓箭手。

“将军,我们撤吧,待我军休养生息,军土重来也是可能的啊!”

徐子健身边的一位副将劝说道,他不怕死,从参军那一天他就做好了战死的准备,可如今主将的打法,分明就是送死!

徐子健望着满地红色的尾羽,嘴角慢慢的浮现出一丝笑意,或许这真的很想儿时玩闹的花丛吧,还有那个青梅竹马的她!当年年轻气盛觅封侯,远离家乡建伟业,一别就是二十载,或许她已经儿孙满堂了吧!

而他,就在今天,终于要画上一个句号。过往功过最终是一片沃土罢了,他右手耍着剑花,这是他年少时经常做的动作。

只是从军后他就再也没有如此戏耍过了,总觉得这些太花哨,是讨佳人一笑的玩意罢了,不如一劈一砍来的实在。

在这纷飞的剑花中,副将眼睛陡然放大,不可思议的用右手摸了一下喉咙,那是黏黏的、温温的感觉,最后他直挺挺的倒在地上,死不瞑目。

“陈国军士们,都站起来!随我一战!”徐子健脸色化为刚毅,怒吼道。

陈军那些受伤之人有些拄着兵器勉力站起来,向着阵列靠拢,这是军人的宿命,他们无从选择;有些则躺在地上,哀嚎着、呻吟着、怒骂着,这些人的斗志已经彻底被击溃,他们已不再是一个军人,而是一群苟延残喘之辈罢了。可是徐子健会给他们继续残喘的机会吗?战场上,除了喊杀声,其他的一切声音都是多余的!

“行刑队,未起身者杀!”

刚在还在满地打滚的陈兵,一个个都挣扎着站起身,可是已经晚了,军命不可违!

数十个行刑队员在满地尸骸中游走,让那些还在痛苦的生命,沉底得到解脱。他们的刀很锋利,他们的刀法很精湛,他们砍杀的部位很准确。

喉咙处的一抹猩红让他们死的并不痛苦,只在数息间就能让他们的生命流逝干净。

最后一个军士在不甘中被割破喉咙,那个行刑队员的手终于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他不是没有杀过自己人,那些都是违反军纪、罪大恶极之辈,而如今,他是在屠杀,了结一群没有任何战斗力的伤兵。

他缓缓的举起滴血的大刀,横在自己脖子上,缓缓的割破,一缕鲜红染红了他的脖颈、铠甲、衣襟,同样与那数十条人命的血液混在了一起。

他笑了,因为喉咙被割破的原因,笑声实在是难听之极也搞笑至极,就像被掐住脖子的鸭子,在呱呱乱叫。可是现场没有一个人发笑,也没有一个人认为这是一件可笑的事情。

他缓缓倒下,大刀自他的咽喉处弹出,一滴晶莹剔透的血滴脱离刀身,向着远处弹射而去,落雨涛涛江水中转眼不见。

其他行刑队员,皆是虎目含泪。他们正纠结于愧疚无法释怀,现在他们看到了答案。数十具尸体,缓缓倒下,表情定格在释怀。

徐子健情绪仿佛没有任何波动,命令道:“全军后退三里,列阵,准备迎战!”

陈军后退,与铠甲兵、隋军战船遥遥相对,他们已经脱离了弓箭的射程。战船上的弓箭手,再也奈何他们不得。

常歌行有些凝重的看着这一切,手中的折扇毫无节奏的敲打着船舷。本想以雷霆之势将陈军惊走,待大部队集结完毕再做打算。不想陈国这支队伍似乎要死磕到底。

“尼玛,老子还怕了不成!贺将军,让将士上岸,我倒要去会会这帮硬骨头!”

长江渡口本来就是陈国水军停船之用,算不上豪华,但也足够三艘五牙战船同时停靠。

看着陆续上岸的隋军,常歌行也没闲着,他让李元霸将他那只巨型鱼篓取来,一边搭在船弦上,一边由李元霸扛着。

李元霸似乎只对沉重的玩意儿感兴趣,这只鱼篓虽然巨大,但还是轻上了许多。

“殿下,这鱼篓不会是坏了吧。再说,像我这般英勇神武,打渔实在是屈才,不如让我下船,奏他丫的!”

常歌行脸上一股春风拂过,将折扇打开,在前胸轻摇着,典型一个翩翩佳公子模样。

“元霸啊!英勇神武形容你不合适吧!”

李元霸用蒲扇般的手掌挠着头,心里寻思,难道我已经超过了英勇神武的范围,这个词语形容我已经显得有些苍白了?知我者殿下也!

一边想着,李元霸痴傻般的“呵呵”大笑起来!

“想明白了?”

“报殿下,想明白了,我感觉做人还是低调一点儿比较好,英勇神武就挺好的,我就不换了!”

第二十三章江南血战(四)

常歌行脸色转为腊月寒冬,阴测测的笑着:“你还很知足嘛!”

“俺娘说了,知足者常乐!”

常歌行一个扇面便打在了李元霸硕大的头颅上,“我让你知足!我让你知足!我让你知足。。。。。。”

打了数下之后,常歌行停下手,心疼的看着扇子,这可是贺若弼孝敬给自己的。虽说自己不懂什么书法,可据贺若弼说,这扇子可是出自名家之手,价值连城。

常歌行心下怀疑,这个李元霸不会是练过铁头功吧,扇骨都快打散了,可这家伙愣是一点儿事都没有。

李元霸摇晃了一下大脑袋,殷切的问道:“殿下,您的扇子没事儿吧,之前李渊那老匹夫每次用扇子打完我,都得换一个新的。”

常歌行满头黑线,终于知道李渊为啥经常用几文钱一把的地摊货了,名家之作遇上这块铁疙瘩也得变成一团废纸。

他将扇子藏在怀里,这可是自己穿越过来后收到的第一件贿赂,可是有极大的纪念价值的。索性不再搭理李元霸,径直来到巨型喇叭口处。

“陈国的朋友们,陈国的战友们,大隋欢迎你们加入,美食、美酒已经备好,就差你们了!”

“对面是徐将军吧,本王非常的赏识你,只要你投靠本王,本王一定保证你的富贵荣华!”

“今天江风太冷,实在不宜开战,不如我们把酒言欢可好!”

“陈国的朋友们,你们可感觉到本王火热的心,隋国将给你家的温暖!”

“陈国的战友们,你们不必有什么心理负担,这天下迟早是大隋的!”

。。。。。。

常歌行喊了一段时间,感觉口感舌燥,可是陈军那里没有一丝反应。

“元霸,本王给出这么优厚的条件,这么声情并茂的演说,他们怎么就不动心呢,本王自己都快感动哭了!”

李元霸一边揉着嗡嗡作响的耳朵一边小声嘀咕着,“假惺惺的,傻子才会信你呢!”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试试!”

“我说,假惺惺的,傻子才会信你呢!”

李元霸倒是一个实诚人,这一句话用了十足的气力喊出来的,虽然他离着喇叭口还有一段距离,但传播出去的声音却是比常歌行之前的演说还要大上三分。

常歌行呆愣愣的站在甲板上,大隋将士纷纷朝着他投以钦佩的目光,在他们看来,李元霸之所以喊话,肯定是受了晋王殿下的指示。

咱们王爷也是一个老实人啊,就算是骗人也不用大模大样的喊出来吧。如果常歌行知道有人这么评价他,相信他会很欣慰的。

前一世,人们最长用“奸猾”二字形容他,正所谓无奸不商、无商不奸,倒也贴切;穿越过来后,出自陈宣华之口的“无耻”二字似乎成了人生的最大污点。总之,两世为人,都和“老实”二字绝缘!

徐子健起初听到常歌行招降之言,虽然未动心,但内心里还是很欣慰的。敌国的承认,比本国君王的认可更能体现出一个将领的价值。

可是最后那一句大吼,将他赴死前的那么一点欣慰感彻底打破。隋朝晋王殿下,你实在是欺人太甚,这分明就是有意折辱!

隋朝将士在岸边集结完毕,常歌行一边碎碎念,一边走下船,“真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李元霸真是很好的诠释了这一句话!李元霸,你给我等着,待这场战争结束,我一定如你所愿,将你变成猪头!”

在军队最前列的是列队整齐的铠甲兵,他们就这么傲然的站着。即便军队调动时,他们都没有任何的反应,就像一群被封印的上古魔神。

浓重的血腥味伴着江风,扰动着每个士兵的嗅觉,离得稍微近些的,几乎有一种被熏得晕厥的感觉。

常歌行径直朝着他们走来,离得老远就大声道:“韩将军辛苦了,众位将士辛苦了,你们都是我大隋的英雄!”

为首的一位铠甲兵轰然跪倒,“韩擒虎,拜见晋王殿下!”

跟在他身后的一众铠甲兵也纷纷单膝跪倒,身穿重甲本就不合适跪拜,可见他们都是孔武有力之人,一般人就算能穿得上重甲,也做不出如此跪倒的姿势,不然很可能就会一跪再也起不来。

地面上传来一阵猛烈的震动,覆盖在地面上的雪花也跟着一阵抖动,众位士兵的心脏也跟着颤抖,这些都是真正的猛士,值得每一个士兵尊重。

“众位将军不必多礼,随我到帅帐之中,本王要好好的犒劳我大隋的功臣!”

“谢晋王千岁!”

士兵们仰慕加之羡慕的目送铠甲兵进入帅帐,他们也许会有美酒、美食,甚至会有美女伴舞,但士兵们心中却生不起丝毫的嫉妒与不满,因为这些是他们应得的。

帅帐中这些铠甲兵只是摘下了头盔,并未卸去身上其他部位的铠甲,因为里面还有热气蒸腾。若是着急脱下,一冷一热之下很容易得马上风,有甚者,会因此殒命。

常歌行依依为将士们倒满酒,在火炉的映衬下,一张张坚毅的脸庞略显疲惫,但战意十足。

酒水清冽,杯杯斟满,上好酒水拉扯着一道道明亮的水线,坠入杯中,未有一滴散落。常歌行倒得很认真、很认真,这些勇士值得他认真对待,他们是当之无愧的英雄。

时间过得很慢,酒水落杯,只发出轻微的声音,不是哗哗坠落,而是潺潺而流。可是没有任何一个人觉得酒倒得慢,这是一个荣耀的时刻,他们愿意慢慢享受。只此一刻,值得他们吹嘘一生。

“我大隋的勇士,本王敬你们!”

常歌行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诸位将士纷纷起身,含着热泪将杯中酒饮尽。喝过此酒,余者再无味道。

“韩将军,伤亡如何?”

韩擒虎倒满一杯酒,一饮而尽,沉声道:“我五百重甲步兵,阵亡二百三十九人,杀敌万余人!”说完,虎目含泪。

常歌行一手持杯,一手拿着酒壶。倒满一杯,饮尽。接着又倒满一杯,散在地上。

“此酒,我敬牺牲的将士!”

“凡阵亡者,父母我晋王府赡养,妻女我晋王府负责温饱,孩童我晋王府负责养育,大隋将士万岁!”

他之所以说是晋王府负责善后,倒不是借机收拢人心,只是在他残缺不全的记忆中,大隋并无此种抚恤条例,减免几年赋税已经是天大的恩德了。

第二十四章江南血战(五)

铠甲兵包括韩擒虎在内再次跪倒在地,而且是双膝跪倒,以头抵地。有些士兵甚至行了三拜九叩的大礼,更有双手合十,把常歌行当作神佛般供奉。

“众位兄弟,请起!”

但是众位铠甲兵没有一人起身,仍然安静的跪在地上,虔诚,而非出于礼节。

常歌行苦笑了一声,这二百多个人,连甲带人最起码也得有四五百斤重,自己要是一个一个全部都扶起来,非得丢掉半条命不可。

“你们要是不起来,可就军法从事了!而且还要通令全军,让他们看看之前的英雄,现在却成了违反军纪之人。”

这句话果然有效,对于军人,荣耀与军命重于泰山。

。。。。。。

。。。。。。

常歌行起身走出大帐,将空间留给了铠甲兵,有自己这个王爷在,他们反倒束手束脚,难得尽兴。

一阵凉风迎面而来,江南的冬天虽然在气温上比北方要高得多,但空气中掺杂着的水汽,却有一种阴冷刺骨的感觉。

他紧了紧身上的披风,踏着雪地前行,有雪花挂在睫毛上,转瞬融化成水滴,流进眼中。他揉了揉眼睛,手指上竟然有大片的晶莹。

“老师果然不欺汝,雪花化成水,体积果然会变大!”

“殿下,这就是战争,习惯就好!”贺若弼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常歌行身边。

常歌行抬头仰望漫天的雪花,任雪花落在脸上、鼻子、嘴唇、耳朵上。不一会儿。便有一层细密的水滴,均匀的布在脸上,顿觉清醒了许多。

他没有继续贺若弼的话题,转身问道:“李渊将军也快到了吧!”

“李将军随最后一批将士渡江,高将军会早些过来。”

常歌行点点头,抬眼看向两军阵前,隋军与陈军隔空对峙,双方都没有先动。

隋军是在等待将令,随时给陈军致命一击;陈军也在等待,他们在等待隋军的进攻,若是隋军不进攻他们就会一直等下去,或许,会有援军到来吧,只要他们还有一人活着,隋军就没有完全占领江南渡口,这场战斗他们就还没有输。

“贺将军,眼前你打算如何?”

贺若弼眼神中有一团火焰在燃烧,虽然江风阵阵,还是能让人感觉到它的灼热。

“战!”

虽然只有一个字,却是杀意凛然,杀气骇人,他这是要拿陈人的血染军旗,立军威。

远处的天空尽头,已经开始泛白,虽然江上雾气蒙蒙、白雪飘飘,但丝丝光亮已经越过地平线,开始审视这片大地。

“天快亮了,让那些陈国人最后再看一遍日出吧!”

常歌行转身离去,向着江边走去。远处有火光点点,在漆黑的水面上显得格外刺眼,那是无牙战船在运输士兵。长江天堑,陈叔宝赖以生存的防线,随着朝阳的升起便会土崩瓦解,大隋六十万大军将直入陈国腹地。

温柔乡,英雄冢。陈国主,你就尽情的享受美人恩惠吧,因为这样的日子不会多了。

陈宣华,我们马上就要见面了,想必场面一定很精彩。

终于,朝阳摆脱地平线的束缚,将江面照的清澈。远处更是波光粼粼,刺得常歌行的瞳孔畏缩。

江雾还未彻底消散;飘雪渐歇,却还未停;远处高大的战船看得真切了一些,成了朝阳下一处风景,此时的它,与战争无关。

朝阳,我看到了。想必你们也看到了吧,那么该是结束的时候了。

常歌行来到阵前,手里拎着鼓槌,相互碰撞着,试着手感。前世他还算得上一个音乐爱好者,更喜欢一些战斗的曲目,之前总是想象战场的浩大,战争的惨烈,尽量使自己的鼓曲壮阔。

如今面对真正的战场,他却是无从敲起,感觉任何曲目,都显得苍白,因为没有任何的艺术会比鲜血更震撼人心。

“将士们,本王给你们擂鼓助威,杀!”

一曲《将军令》在战场上响起,鼓点儿由缓慢变得急促,由平缓变得激烈,由小臂轻挥变得大臂重锤。

大隋将士踏着鼓点如洪水般冲向陈军,他们要一举将陈军从这片大地上洗刷干净。就像长江水冲走岸边上的泥垢。

徐子健看着洪水般冲来的隋军,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仿佛就在看一群无关自己的路人。

他向四周扫视了一眼,全军将士已经看不出任何生的气息。此战未战,已先败;此战未死,已先亡。

徐子健向着建康城的方向扑通跪倒,额头重重的磕在地上。

“妻子,为夫去了;儿女,为父去了;君王,为臣去了!”老泪纵横。

余下的将士也纷纷跪倒,痛哭一片,整个陈军一片愁云惨淡。

“杀!”

徐子健提起长剑率先冲了出去,其余陈国将士捡起武器,挂着尚未干的泪水,哽咽着随主将一起冲了出去。

两股军队终于碰撞在了一起,《将军令》的鼓点中多了兵器交击声、战士的喊杀声、呻吟声、骨骼碎裂声,俨然形成了一曲无比凄美的交响曲。

隋军士气正盛,如下山的猛虎,猛砍猛杀;陈军经历过了一场战争,身体疲乏,但心存死志,面对刺来的战矛,不闪不避。你给我戳一个窟窿,我卸你一条胳膊。身死之前,也要拉着一个垫背的。

战场陷入了胶着状态,贺若弼皱眉看着这一切,本想很容易获胜的战争,如今却打成了这样,甚至有几分惨烈。

大隋将士都是最优秀的士兵,陈人不惧死,他们同样不惧。以命换命、以伤换伤成了最常见的打法。

两个人同时挥起大刀,同时砍下,都是朝着对方的要害。这个时候只要有一人选择了格挡、选择了退缩,两人都会活命。可是,双方都选择了一个狠字,隋军将士自左向右砍中陈军将士的脖颈,陈军将士自右向左同样砍中隋军的脖颈。

两颗人头同时落地,砸在雪地上,留下两个醒目的血印子。即便身死,两人犹自睁目对视。

第二十五章梦中激情

太阳的光芒散在雪亮的大刀上,阵阵寒光让人心悸。小雪初霁,一道绚丽的虹桥出现在长江之上,逐渐消失在江雾的尽头,仿佛此去可以登上仙界般。

战场上同样美到了极致,片片鲜血慷慨的随意挥毫,喷涂成一片山、一片水、一片漫无边际的荒漠。

战场逐渐变得安静,就连呻吟声都在逐渐消失,整章交响曲又只剩下了常歌行的敲鼓声。

遍地尸体横七竖八的躺着,鲜血在这晨光下只会干的快些。他们或仰或趴,还都保持着生前战斗的姿势。

隋军虽然取得了战争的胜利,但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万余人将永远的埋骨于此,魂归故里。陈军则全军覆没,没有一个俘虏,也没有一个生还。

陈将徐子健在隋军有意防水下,活到了最后,但他不接受投降,横剑自刎,所示保全了一个军人最后的尊严。

常歌行最后一个节奏落下,鼓面豁然裂开,让最后一个音符充满了破败感。

“打扫战场,将阵亡将士登记造册,把他们的尸身运回江北,丰碑记刻英雄之名,供万世祭拜!”

贺若弼恭敬的拱手道:“遵王爷令!”

“对了,将陈军的尸身也安葬吧,人死万事消,就不要让他们暴尸荒野了。”

贺若弼稍微犹豫了一下,但是点头道:“遵命!”

“元霸,将这面鼓修好!”

说完,转身向着大帐走去,只剩下李元霸呆愣愣的看着破鼓。

常歌行迈步进入大帐,一股酒气迎面扑来,险些将他掀了一个跟头。他摇头苦笑,这帮军士还真是能喝啊。

看着一个个就地酣眠的军士,他小心翼翼的走到桌案前,自斟自饮起来。前世,常歌行绝对是酒中仙,做生意往往少不了应酬,早中晚三顿酒是经常的事,但从来就没有醉过,为此他还得了一个常胜将军的绰号。

古代的酒不比前世,经过了蒸酿,入口有种香甜的感觉,根本与辛辣无缘。按理来说,这样的酒即使饮上一坛也会好无大碍,只是今天不知怎么的,仅仅喝了少半壶,便有一种眩晕感。无力感从脚趾头逐渐蔓延到小腿、大腿、腹部。。。。。。

整个身体都觉得酥麻一片,眼前更是如同布满了千重雾霾,即便放在长江中洗涤千日,也不见得清晰。

朦胧中,一袭红云带着香风翩翩而来。常歌行贪婪的吸了一口香气,顿觉满口生香。

“呵呵,好香啊!”

迷糊中,自己被人放倒在了地上,肩膀、背部、腿部,甚至包括臀部都有人在不断捶打。这让他恍惚回到了后世中的洗浴中心,洗完澡,找个美女技师按摩、踩背,好不舒爽。

“劲儿再大点儿,没吃饭吗?给大爷伺候爽了,加倍给你小费!”

果然,背上的力道大了几分,甚至有了阵阵的麻痹感,逐渐的从背部扩散到四肢百骸。

“爽啊!真是太爽了!绝对是一级,不特级技术的水准!”

不知太爽的缘故,还是爽大发了的缘故,常歌行竟然幸福的坠入了一个美梦中。一个红衣女子,歌舞曼妙,眼波流转,浑身散发着媚惑的柔光,让常歌行目不转睛。

红衣渐落,玉臂温香。美丽的弧线自脖颈向下延伸,到挺拔处、到细腰间、到笔直的玉腿、晶莹的脚趾尖儿。

暖玉入怀,美不胜言。

怀抱佳人,恨不得百般垂怜。常歌行缓缓的睁开眼,想要瞧一瞧佳人模样,是天仙下凡间,还是美玉朱颜自养成!

朦胧中,佳人吐气如兰。他眼皮慢慢挑起,突然,猛地睁大!一个黑漆漆的大脸正对着自己,腮帮子上青虚虚的胡子密密麻麻。瞧着这黑脸大汉,似乎脸色微红,很是害羞的样子。

他惊得想要起身,却发现二人四肢交缠在一起,呈八爪鱼形状纠结着。

“晋王殿下,您若是有那龙阳之癖,在下。。。。。。在下就从了!”

那黑脸大汉,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看得常歌行一愣,龙阳之癖?尼玛,老子是直得不能再直得直男!

“救命啊!有人非礼啊!”常歌行破口大呼道。

本来微醺的众位铠甲兵,被这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吼,惊醒过来!

韩擒虎摇晃着大脑袋,一把抓起巨斧,怒气冲冲的道:“谁?是谁敢非礼晋王殿下,本将军非把他大卸八十块不可!”

常歌行犹在挣扎,只是这黑脸大汉沉重的很,本来倾尽全力的挣扎,却成了弱弱的欲拒还休!

韩擒虎恨铁不成钢的叹息道:“三儿啊,你怎么能这样对待晋王殿下呢?晋王殿下可是我们的恩人啊!”

那个叫做三儿的黑脸大汉,羞愧的低下头,“若是昨日酒醉,我对晋王做了那种糊涂事,我情愿一死,还殿下一个清白!还请韩大哥照顾我老母,还有我那没着落的媳妇!”

常歌行一拳打在黑脸大汉的脑袋上,“还你个头啊!还不快放开本王!”

常歌行挣扎起身,顿时觉得腰酸背痛。用手按压后腰,传来一阵疼痛,抬手看向胳膊,青一块紫一块,整个胳膊肿大了三分之一。刚才的梦是真的?这个技师下手也真够黑的。

“晋王殿下,您。。。。。。您的脸。。。。。。”韩擒虎犹豫不言,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模样。

“我的脸怎么样了?”常歌行来到铜镜处,铜镜虽然不如后世的镜子来的真切,但经过工匠的打磨,却也光可鉴物。

只见右脸写着:下流,左脸写着:无耻,脑门上写着:卑鄙。字迹娟秀,颇有一番风范。

“韩将军,很好笑么?下一次我肯定拿你这张大脸练毛笔字!”

韩擒虎摸了摸黑脸,“报殿下,末将这张脸终日里风吹日晒,实在粗糙的很,怕损了您的毛笔!”

“粗糙啊!粗糙好啊,本王近日正想学习刻字,绝对不会辜负韩将军这张天生丽质的材料!”

余下士兵实在憋不住了,纷纷笑出声来,尤其那个叫做三儿的黑脸汉子,更是起到了领笑的作用。

“哼啊!”

常歌行使了一个嗓子。

“其实我感觉,大家伙的脸皮都够厚,白白长在脸上实在浪费,不如让本王创作一番,绝对会升值!”

在场之人,鸦雀无声,偷偷退出大帐,升不升值他们不知道,毁容是肯定的了!

第二十六章蛤蟆功

转眼间大帐空无一人,唯剩常歌行一人浑身酸痛,独自徘徊。看着之前他和三儿两人相拥而眠,而压下去的浅窝,浑身一阵的酥麻,鸡皮疙瘩抖落了一地。

他走上去使劲儿的踩着,反复的踩着,直到把那个浅窝践踏的不成样子,才气呼呼的坐在了桌案前。

“哎呦,真尼玛疼!”

常歌行屁股还没还没坐稳,就尖叫着跳了起来,他揉着肿大了一圈的屁股,暗自咬牙,这是得罪了哪路神仙,这样捉弄自己。

想着之前如梦如幻的那个红影、那阵香气、还有那激情如火的按摩,这是多么的真切,肯定不只是幻觉这么简单,

他拿起桌案上的酒壶,在耳边摇了摇,没有水声。明明之前只喝了半壶,那么剩下的半壶,哪里去了?这里面绝对有猫腻。

既然无法坐下,揉着还在疼痛的太阳穴,只好正经八百的趴在地上,多亏那位特级技师手下留情,没有摧残自己的前半面,不然自己就得吊着睡觉了。

“晋王殿下,战场已经打扫完毕,您这是。。。。。。”

贺若弼进入大帐,看着自家王爷如此怪异的趴在地上,满眼的不可思议,这晋王殿下这是什么癖好。

“贺将军,我这是在锻炼身体呢,这可是我师父传我的修炼之法,非本门弟子不传的秘术,经常坚持不但龙精虎猛,还有延年益寿的功效呢。”

贺若弼有些惊疑的道:“真的,有这么神奇?”

“那是当然了,我晋王什么时候说过谎话啊!”

“晋王殿下一诺千金,怎么会说谎话呢!”

“我看将军你还是不信,今天我就将这门修行之法传给你,,你自己感受一下就好!”

贺若弼连连摆手,晋王殿下的师傅可是大名鼎鼎的袁天罡老神仙,要是让他老人家知道自己偷学他的不传之迷,自己不是花样作死嘛。

“殿下使不得啊,今天能得见袁天师秘法,已经是三生有幸,哪里还敢有什么觊觎!”

常歌行趴在地上,侧着头,眼睛眺看着贺若弼,“贺将军,你想多了,我只是传你简单的修炼方法,对于内中隐秘我可不敢背着师尊传给你!”

“真的?”

“当然是真的!”

“殿下,我该怎么做?”

“贺将军,来!趴在我旁边,对就这样!双腿放松,微微岔开,双手举过头顶,脑门紧贴地面!贺将军,我发现你实在是太有天分了,怪不得能当大将军!”

贺若弼整个人以“一”字型贴着地面,不一会便感觉腰疼、胳膊酸,这也是实在难为他了。

“殿下,老夫这个姿势还算可以吧!”

常歌行看着贺若弼一本正经的样子,不禁暗中发笑,可又不能笑出声来,不然这个谎话可就不攻自破了。腰腹间的肌肉轻颤着,扯动了之前的旧伤,浑身各处无不疼痛,典型的笑出内伤。

“贺将军果然天赋异禀,本王自愧不如。现在我就传授你呼吸之法,注意了这可是重点之中的重点。慢慢深呼吸,以膝盖为中心,身体缓慢抬高。然后一口气呼出,恢复到之前的姿势。如此反复就可以了。”

在常歌行的谆谆教导下,贺若弼有模有样的做着,身体起起伏伏,呼吸伴随着动作呼进呼出。如此反复进行了十数次,贺若弼脑门上汗水隐现。

“殿下,我发现你这个修炼方法实在奇妙的很,老夫感觉神清气爽啊!不知这套功夫叫什么名字,老夫要将这套修炼方法一代一代传下去!”

常歌行目瞪口呆的听着这一切,感叹自己果然天资聪颖。片刻之间便开创了流传万代的绝世功法。

“这套功法叫做蛤蟆功!”

“蛤蟆功?袁天师果然学究天人,如此神功,竟然起了个如此通俗的名字。”

常歌行无语了,彻底的无语了。袁天罡的光环简直是无敌了,就算是一坨屎,这要跟大名鼎鼎的袁天师沾上边,也比玫瑰花要香上十分。

他以练功要一心一意为由,不再和贺若弼谈论有关蛤蟆功的任何事情,自己则趴在地上小憩了片刻。美其名曰:自己已经练到了至高境界,必须如此,魂游天外,领悟真义。

等到常歌行一觉醒来,贺若弼已经不见了踪影,相信是处理军中事物去了。他小心翼翼的站起身,休息了一会儿,浑身疼痛之感更是剧烈。

他一瘸一拐的走出帐外,战场已经打扫完毕,将士们的尸体已经收拾妥当,陈军的尸体也进行了掩埋,不至于暴尸荒野。

常歌行冒出一个念头,要是袁天罡这个时候站出来,对陈叔宝说:这个天下迟早是大隋的,你就不要反抗了。将娇妻美妾献上,或许还能饶你一条性命。陈叔宝会不会献国投降呢?

唯有雪地上的殷红血液,还在时刻提醒着在场的所有人,这里发生了一场大战,数万人喋血,数万人受伤,数万人致残。或许一场雪会将这里掩埋;或许一场春雨将这里彻底洗净;或许来年的野草将这无边血色化为一抹新绿。

但,所有经历过这一场战争的人,都将铭记这里,直到时间的尽头。

“李渊拜见晋王殿下!”

常歌行双手虚托,“国公不必多礼,不知国公何时来的江南?”

李渊拱手道:“我与小女也是刚到,没有赶上那一场大战,实在是遗憾!”

“国公不必遗憾,我军已经全部渡过长江,明日便能长驱直入,直捣建康城。”

李渊长长叹了一口气,脸上一片愁云。

“国公这是怎么了?”

“殿下有所不知,宇文丞相传来消息,我军后续粮草遭到匪类打劫,恐怕无法及时运到了!”

“宇文丞相?宇文化及?”

常歌行连问出两个问号,使得李渊一头雾水。晋王殿下只是离开长安数月,不至于连这个权倾朝野的臣相大人都给忘了吧。

“正是宇文化及!”

“我军粮草重新运到需要多长时间?”

“从洛阳粮仓调运粮草,最快也得月余!”

第二十七章李渊杀女

常歌行远眺远方,似乎能看到远在天边的建康城般。

“这宇文丞相和劫匪真的很有默契啊,偏偏在我渡江成功后,粮草便供应不上了,要不是看在宇文化及对父皇忠心耿耿,天地可鉴的份上,我还真怀疑他是陈国请来的救兵呢!”

李渊站在旁边,干笑道:“是啊,宇文丞相乃我朝开国功臣,真的是忠心的很!”

“父亲,你就不脸红吗?”

一个俏生生的声音传来,悦耳之极,空谷回声自有声,余音绕梁音不绝。

李秀宁今天一袭戎装,柔美中带着些许阳刚之气,显得英姿飒爽。她只顾和李渊说着话,完全没有在意他这个晋王的存在,看来此前调戏之事,让她怨念尤深。

李渊无奈的看着这个李家唯一的女儿,从小娇惯异常,便养成如今无法无天的性子。

“为父既没有发烧也没有感冒,脸红什么?”

“哼,母亲从小就教导我们,撒谎是会脸红的。你经常不是说,宇文化及那个老贼早就有不臣之心嘛。。。。。。”

没等李秀宁继续说下去,李渊便一巴掌打了过去。

“啪!”的一声。

在李秀宁粉嫩的脸蛋上留下了一个红肿的巴掌印,她瘫坐在地上,小手捂着红肿的脸,嘤嘤地哭了起来。大滴的泪水如开了闸的洪水,不断的淌落。两条泪水挂在脸颊,在阳光下,一片晶莹。

“放肆,休得胡言乱语!”

李渊双膝跪倒在地,以头触地,沉声道:“小女一时糊涂,还望殿下见谅!”

朝堂错综复杂,远不是对与错、忠与奸就能分得清的。眼前这位殿下,素有远志,隐隐与太子杨勇成对峙状态。

而宇文化及对两位皇子的态度晦涩不明,若是晋王用李秀宁之言向宇文化及表示善意,恐怖不止李秀宁,就连整个李家都会大难当头。毕竟,生在显贵,自己一言一行,往往代表着整个家族的某些倾向。

常歌行“哈哈!”大笑起来,一把将李渊扶起,“国公对我大隋的忠心日月可表,何错之有!本王生在帝王家,这身荣华都是大隋给的,谁要对大隋不利,就是与本王为敌!”

他及时表明态度,让李渊纠结的心舒服不少。常歌行看着仍然抽噎不止的李秀宁,也觉得这个丫头可怜,便向前将他搀扶起来。

李秀宁只顾黯然伤神,起初并没有注意扶自己起来之人是谁,待看到是常歌行后。本能般的一记秀拳打在了他的脸上,常歌行立即觉得日月倒转、黑白颠倒,星星月亮全都出来了!

“逆子,今天留你不得!”

李渊抽出佩剑,便要向李秀宁秀颈横劈而去,眼看佳人就要香消玉殒。

常歌行自问自己不是什么怜香惜玉之人,但谁让那个倒霉的杨广之前非要调戏人家,结果佳人满腔的怨念全都散向了自己。不管怎么说,常歌行总感觉自己稍微有那么一点儿理亏。

情急之下,常歌行一个猛虎扑食,将李秀宁压倒在身下,带着少许汗味的气息,熏得佳人满脸嫣红,小兔乱撞!

险而又险的避过剑芒,常歌行翻身将李秀宁横抱而起,稳稳的放在地上,护在身后,看着还想出剑的李渊,胸中怒气升腾。

“李老匹夫,你个没人性的,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要杀啊!”

“有辱天家,该杀!”

“李老匹夫,本王都没说什么呢,你是不是有点儿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啊!”

“老夫教训不孝女儿,还望殿下不要干预!”

“我就喜欢美女的秀拳,我看秀宁不仅无过,还有功,当赏!”

“就算殿下能护得了这不孝女一时,能护得了她一世吗,留此祸害在世,我李家迟早要毁在她手里。”

看着杀气腾腾的李渊,常歌行心中可以理解他为什么这么做。一来,当着皇子的面儿,诽谤朝廷的一把手,本来就是取死之道;二来,殴打皇子,更是对皇家不敬,经有心人发酵没准儿就会演变成对皇帝陛下心存芥蒂,灭门之祸就在眼前。

所谓一了百了,李秀宁身死,便不会留下什么把柄,祸根不再。都说虎毒不食子,这李渊也是一个枭雄人物。在封建社会权势斗争中,牺牲一个女儿,换得全家平安,以后的雄图霸业,没准儿会被人们赞为智谋过人。但常歌行对此却是感到不齿,父女亲情说舍就舍,未免太过可怕!

李秀宁看着发狂的李渊,浑身都在颤抖,这还是那个宠着自己、惯着自己的父亲吗?自己做错了什么,改还不行吗?

她一只手上前,远远看去好像拽着常歌行的胳膊,寻求庇护般。看着挡在自己前面的身躯,就连阴寒的江风都小了不少,明媚的阳光滤去刺眼的光线,只剩柔和。

她满脸复杂,那只僵在空中的手,踌躇不前。

终于,一缕寒光收进袖口。双手放于胸前,低头瞧着,不知思索着什么。她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退后半步,和常歌行拉开距离,就像两个世界的人。

常歌行调整了一下面部的肌肉,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李将军,你要是还不住手,我可就喊人了!”

李渊紧了紧手中的宝剑,嗤笑道:“就算殿下在这军中是兵马大元帅,可号令几十万大军,老夫倒要看看何人敢管我李家的家事!”

“我可要喊了,你不要后悔哦!”

“绝不后悔!”

“李元霸,有人要杀你三姐啦!还不出来管管!”

这一句话,常歌行运用了典型的美声唱法,声音雄厚无比,在军营中穿梭。绕过军帐,绕过军旗,绕过巡逻的将士。

“咚!咚!咚。。。。。。”

大地传来沉闷的响声,就像谁在以大地为鼓,在不断敲打般。

“谁敢杀我三姐,老子把他拍成肉饼,给晋王殿下下酒!”

常歌行看着皮肤显得有些缺水,皱皱巴巴的李渊,一阵的恶心。这个李渊绝对与小鲜肉无关,相信肉质不甚鲜美。元霸啊,你的好意本王真的无福消受啊!

第二十八章侍女秀宁(一)

常歌行右手比划着手枪的形状,食指指向李渊,做出一个开枪的动作,然后在嘴边轻吹了一下。那意思很明显,你老子要杀你三姐,你们老李家的事情,你看着办吧!

“李将军,元霸是你李家人,可以管你李家的家事了吧!”

李渊盯着李元霸,阴森森的道:“你看老夫这身皮肉,做馅饼如何啊!”

“卖不出去!”

“你。。。。。。”

李渊双目圆瞪,比平时扩大了三分之一有余。

李元霸平日里最怕这个父亲,敢怒而不敢言,看着李渊已经在爆发的边缘了,立马改口:“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你!很好!翅膀硬了是不,老夫今天就让你们姐弟俩一起上路。”

李渊举剑便砍,李元霸显然没有做好英年早逝的准备,举盾便挡。巨盾上只留下一个浅浅的痕迹,离砍破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宝剑整个剑身剧烈颤抖,嗡嗡作响,像极了蜜蜂翅膀高速震动时发出的声音。

李渊手臂发麻,宝剑差点离手而去,“好你个逆子,敢还手了,长本事了啊!”

李元霸躲在巨盾后面,露出半边脸,看着气喘吁吁的李渊,“父亲大人,气大伤身,您千万不要死在这里啊,不然我还得落下一个弑父的罪名,那岂不是冤枉的很!”

“好小子,几日不见,学会油嘴滑舌了,你怎么不学点儿好!”

李元霸委屈之极的瞥了一眼常歌行,嘟囔道:“我都是以晋王殿下为榜样的!”

常歌行本来抱着看好戏的态度作壁上观,就差准备瓜子、花生仁了,听到李元霸提到自己,心中暗骂:“有个猪队友,果然到哪里都不会寂寞!”

“李将军,元霸是我的贴身侍卫,偶尔沾染些本王的王霸之气也是在所难免的,你就不要为难他了!”

李渊瞪着李元霸,“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我怎么都不知道?”

李元霸举着大盾,不知何时已经躲到了常歌行的身后,连同李秀宁一起,被巨盾遮的严严实实。

常歌行讪讪的道:“就是前几日的事情!”

“也罢,王爷千岁的侍卫,老夫不敢为难。但李秀宁,老夫却是饶不得!”

常歌行扭头笑眯眯的道:“元霸啊,有人要杀你三姐怎么办?”

李元霸早已不复做馅饼的豪情壮志,“哼,先破了我这盾牌再说!”

“李将军,说实话这秀宁你也是杀不得的,她可是本王的贴身侍女。从在本王这里的地位来讲,她最起码与元霸同级,你要杀她,就先解决掉李元霸这臭小子吧,反正本王早就看他不顺眼了!”

李元霸发出一阵哀嚎:“王爷,你可不能见色忘义啊!你难道忘了你我二人于船头结下的海誓山盟了吗?”

“哎呦!”

不等常歌行动手,李元霸在巨盾后面发出一声悲呼,却是李秀宁一记秀拳打在了李元霸硕大的头颅上。

“秀宁成了晋王殿下的贴身侍女?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常歌行,抬头看着天空,一副沉思的模样,嘴唇咬得发紫,眉头皱得整张脸都有些变形的趋势。

就在李渊心中不忍王爷千岁如此耗费心神的时候,常歌行双眼亮起了智慧的光芒。

“就在刚在!”

“这。。。。。。”

李渊哑口无言,呆立当场。要不人家能当王爷呢,这说瞎话的本事。。。。。。还有这脸皮。。。。。。总之,质量都是杠杠的。

“我才不是他的侍女呢,父亲大人,你要杀就杀吧!”

就在常歌行觉得这件事完美的画上句号的时候,李秀宁从巨盾后面挺身而出,摆出一副宁死不屈的模样。

李元霸偷偷拽了拽李秀宁的衣袖,“三姐,我是贴身侍卫,你是贴身侍女,咱俩贴身到一块儿去了,其实也挺好的!”

“你懂什么?”李秀宁秀拳紧握,一副作势要打得模样。李元霸缩着头,一副准备好挨打的样子,竟是连躲都不躲。显然在李元霸的心中,这个三姐比李渊那个父亲要重要的多。

李渊看着倔强的女儿,不经意间叹了口气,“秀宁,晋王殿下说你是贴身侍女,你就是贴身侍女,此事不必再议!”

说完,李渊转身离去,虽然阳光很是明媚,但背影竟有几分萧索。

常歌行看了姐弟二人一眼,“走吧,我的贴身侍卫,还有我的贴身侍女!”

一路上姐弟二人不时耳语,虽然常歌行伸长耳朵还是没有听出个所以然。

进入营帐,常歌行大马金刀的坐在桌案前,看着神色有异的姐弟二人,尤其是李元霸,之前崇拜的眼神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那种防贼的神情。

这个小丫头初来乍到,就破坏内部团结,看本王怎么收拾你。

“本王口渴了,我的贴身侍女!”

常歌行将茶杯倒扣过来,敲打着桌案。说话间,“贴身”二字几乎是咬牙切齿从牙缝中挤出来的。

李元霸黑着一张脸上前,将李秀宁娇小的身子挡在身后,戒备的看着常歌行。

“元霸啊!老鹰捉小鸡这个游戏玩过没有啊!”

“不曾玩过!”

“等有机会本王教授与你,你最适合做老母鸡了!”

“王爷,我是男的!”

常歌行以手抚额,长叹一声:“我说的压根就不是性别问题好不!我说的是你这种行为,我又不会吃了你姐,快让开!”

“我不让!”

“让开!”

“不让!”

“我口渴!”

“不让!”

“我饿了!”

“不让!”

“本王要出去散步!”

“不让!”

。。。。。。

常歌行突然觉得,历史上这个所谓的隋唐第一猛,肯定是误传。应该是隋唐第一执拗,隋唐第一死脑筋才对。

常歌行前世舌战商场从来就没输过,今天他发现自己彻底的输了,而且对方自始至终只说了两个同样的字。内容之单调,词汇之贫乏,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元霸,其实本王是一个正直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只是世人对本王多有误解而已,相信如元霸这般,天下第一聪颖之人,早就看透了本王的本质才对!”

第二十九章侍女秀宁(二)

李元霸摇晃着大脑袋,得意之情溢于言表,只是随即收敛。

“我也知道自己智勇双全,只是世人对我多有误解而已。但是这天下第一聪颖之人,我实在是不敢当。”

常歌行听到这里,点点头,还算这小子有点儿自知之明,他若是天下第一聪颖之人,那么整个地球有九成九的人都会成为天才。

“我只能算是天下第二聪颖之人!”

常歌行本来正在用茶杯敲打着一支前世的曲子,正在陶醉中,忽闻李元霸之言。顿时节奏大乱,一个音节更是重了三分,一条裂缝出现在茶杯上,自杯底蔓延之杯口,这个茶杯算是彻底的作废了。

“元霸,本王果然没看错你,你果然谦虚得很!那么天下第一聪颖之人是谁?”常歌行强忍着嘴角的抽动,微笑着问道。

李元霸终于闪身,李秀宁的身形露了出来。

“我三姐就是天下第一聪颖之人!”

“秀宁姑娘不仅沉鱼落雁,而且聪颖非常,竟然自称天下第一,本王实在是佩服的很!有这么个秀外慧中的女子做贴身侍女,本王三生有幸!”

“登徒子!”

李秀宁俏目生寒,可爱的鼻子轻轻皱着,满脸的不屑。

“秀宁,你过来,我要和你好好谈谈,本王英俊潇洒,貌比潘安,怎么在你眼中就这么不堪呢?”

李元霸蹭的一下,速度堪比瞬移,重新挡在了李秀宁身前。

“李元霸!我和你姐在谈论人生大事,你捣什么乱,让开!”

“不让!”

“你。。。。。。气死本王了!”

“说不让就不让,我姐说了,晋王你觊觎她的美色,让我防着你点儿!”

李秀宁在李元霸身后已经挥起了小拳头,俏脸憋得通红。看着还在眼前摇晃的硕大头颅,赫然变成了沙包形象,自己这个四弟妄称自己是什么天下第二聪颖之人,简直就是一个天下第一的笑话。

“哦!”

常歌行拉长声音,用手托着下巴,嘴里“啧啧”作响,满脸的询问之色。

“哈哈哈,元霸,你在给本王讲笑话吗?就你那个三姐,要身材没身材,从上到下可跑快马;要脸蛋没脸蛋,扔进人堆儿里压根找不着;要风情没风情,性子比你还要爷们;说贤惠,更是不着边际,谁要是娶了她,那简直实在自杀。元霸,军帐之中要严肃,此等搞笑之事以后休要再提!”

“杨广,你欺人太甚!”

李秀宁何时受过如此侮辱,竟然怀疑自己的颜值。

自己虽然说不上闭月羞花,但也有倾城之姿。身体虽然还显青涩,但已经开始发育,散发着少女的青春气息;一副脸蛋虽然说不上媚惑众生,但也俏丽动人。

“秀宁大小姐,您终于愿意出来了。不过,我还是劝你,还是躲起来算了,长成这个模样,出来吓人可就是不好了!”

李秀宁气急,前胸急剧起伏着。

常歌行换了一个姿势,侧着头,就像在品鉴一个艺术品。

“现在看来,还是有些规模的!”

李秀宁终于爆发了,一脚踢在李元霸身上,“你三姐被人欺负,你还不去替三姐我报仇!”

李元霸揉着屁股,这一招李秀宁已经在自己身上实验了十几年,如今总算神功大成,炉火纯青,可以在任意位置,准确攻击到臀部!

“三姐,他可是晋王殿下!”

“晋王又怎么了?照打不误!”

“我不敢,我还不想夭折!”

“你个没出息的,白让你三姐我这么疼你了!”

李元霸揉了揉犹自作痛的屁股,是啊,您这些年可真没少疼我,现在还肿着呢。

常歌行看着不断挑唆李元霸的李秀宁,道:“我的贴身侍女,别忘了,我代表的可是天家,天子之家。你要是伤了我,恐怕你们国公府连一棵草都剩不下!”

李秀宁知道常歌行说的是事实,君君臣臣是无法逾越的鸿沟,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即使没有什么原因。

“元霸出去吧,本王还有事情要做!”

李元霸转身要走,李秀宁也跟在身后。

“贴身侍卫可以走,贴身侍女就留在帐内!”

看着犹豫不决的李元霸,常歌行无奈的道:“你就放心吧,我对你这个三姐完全不感兴趣,凶巴巴的,老虎遇到她都要退避三百里。”

常歌行拿起地图,铺在桌案上。隋军成功渡过长江,本想长驱直入,直捣建康。可如今粮草不能充足供应,反倒把隋军陷入了两难境地。

若是冒进,粮道被阻,隋军很可能面临着忍饥挨饿的境遇,不战自溃。

若是沿江驻守,粮草还可徐徐自江北运输过来,虽然不充裕,但也不至于无粮可食。只是若是陈叔宝勤王之师赶到,将隋军包围,隋军就会面临无险可守,无路可退的被动局面。

退回江北,常歌行还未做过如此打算,将士们的血不能白流。

“晋王殿下在看地图啊。”

李秀宁不知何时来到了自己旁边,柔声呼唤道。佳人温言轻语,常歌行真的有了那么一丝红袖添香的幻觉。可是幻想总归是幻想,马上就化为泡影。

“您能看得懂吗?”

常歌行感觉自己被鄙视了,而且还是被一个黄毛丫头鄙视了。前世自己虽然不是什么博士、博士后,但好歹是科班出身,这如同草纸般的简化地图还是很容易辨识的。

“天下第一才女有何指教?”

“都快要兵败如山倒了,得意什么?”

“我军气势正盛,哪里会兵败,秀宁不要白天里说梦话了!”

“粮草不足,隋军两难。战场瞬息万变,胜败只在一瞬!”

“秀宁懂得兵法?”

“谈不上懂,只是和大哥、二哥他们学习过一二,若不是身为女儿身。。。。。。”

常歌行饶有兴趣的等待下文,可是李秀宁却是住了口,闭口不言。这个李秀宁在隋唐历史上也是一位女中豪杰,为大唐的建立立下过不世功勋,在唐朝建立后,更是被封为太平公主,文韬武略不输于男儿。

若她不是女儿身,李世民登上帝位恐怕要横生太多枝节。只是,自己恰逢来到了这个乱世,一切的一切都将改变。

第三十章秀宁献计

常歌行虽然有着远超这个时代的知识,却也不敢小瞧古人的智慧。正所谓时势造英雄,英雄顺时势。天生的人杰,不管放到哪个时代,都会创造出一片天地。

他将地图递给李秀宁,道:“秀宁你看看这地图,可有什么解决办法?”

李秀宁颇为意外,这是一个男尊女卑的时代,他之前与李建成、李世民二人学习兵法,也只是旁听罢了,并不曾将地图拿在手里仔细琢磨。

常歌行看着李秀宁犹豫不决的样子,阴阳怪气的大笑了几声。

“秀宁天不怕,地不怕。就连我这个王爷都敢打,难道还怕了这张兽皮不成?”

李秀宁红唇轻咬,盯着常歌行看了一会儿,好像要将他的意图彻底看明白般。常歌行敢打赌,自从自己莫名其妙成了杨广后,她正眼看自己时间的总和,绝对没有刚才的多。

就在常歌行要将地图收起来的时候,李秀宁一把将地图抢了过去,幸亏兽皮结实,不怕弄烂。

地图入手,李秀宁整个人的气质陡然一变。这张地图仿佛成了她身上的一件装饰品般,与耳环、手镯、项链无异,完美的和她本人结合在一起,毫无违和感,使她有了一种飒爽英姿之感。

比那胭脂气,更多了一种莫名的诱人气质。正如伟人说的,中华儿女多才俊,不爱红妆爱武装。

葱葱玉手捧卷书,睫毛频频浅梨涡。常歌行看得竟然有些呆了,前世他见过的美女实在是不少,在那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就是宅在家里,也能瞧遍天下美女,环肥燕瘦各有各有的美。

可这李秀宁,绝对是前世那些经济公司包装不出来的。画人画皮难画骨,这李秀宁此时此刻就是美到了骨子里。

常歌行正看得认真,忽然觉得眼前一黑,却是李秀宁气呼呼的将地图扔在了他的头上。

他尴尬的笑了两声:“呵呵,刚才本王想问题想得有些出神,幸得秀宁提醒,差点儿走火入魔。”

想问题想得出神,也用不着两只牛眼直勾勾的盯着自己吧!李秀宁心中虽然气愤,却也知道,这个王爷油嘴滑舌,和他吵架,简直就是浪费口水。

“如今我军进不得、退不得。索性不如临江建成,一来拱卫江南,二来等待粮草。待万事俱备,再行伐陈!那宇文化及的粮草,殿下还是好生掂量一下吧!”

常歌行闻言,顿觉眼前一亮,思路瞬间全开。犹如武者打通了任督二脉,豁然开朗。

如果常歌行没记错的话,历史上的杨广便是被宇文化及所杀。这老贼早已存了不臣之心,当然不会让隋军顺顺利利统一了江南。只有天下这滩水彻底混了,乱世渐起,他才有机会登基为皇。

所以,这粮草,肯定不会那么快就能凑齐的。临江建城,这样的想法可不是一般人能想得出来的,手笔实在太大。常歌行却是想到了更多,如今隋军驻扎之地临近长江入海口处。在此建城,修筑港口码头,建造船厂,不仅可以加强对长江流域的控制,而且出海也是方便。作为后世穿越而来的人,他深知制海权的关键。

“李元霸!进来!”

话音刚落,李元霸便闯了进来。原来这家伙担心自己三姐吃亏,就一直躲在大帐外偷听。

“殿下有何吩咐!”

“传诸位将军来军帐议事!马上,十万火急!”

李元霸看了一眼李秀宁,看到自己家三姐并没有什么异常,便放心通报去了。

李秀宁诧异的看了一眼常歌行,“王爷这是采纳了臣女的建议?”

“本王向来从谏如流,秀宁说得对,我当然就采用!”

李秀宁此刻百般滋味齐上心头,她并没有指望常歌行采纳自己的建议,只是想要羞辱一下这个高高在上的王爷罢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采用了自己的想法,这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男人啊!

李元霸办事的效率还算高,过了片刻,李渊、贺若弼、高颍、韩擒虎,还有其他一众将军全部到齐落座。李秀宁侍立在一旁,算是给足了常歌行的面子。

“诸位将军,眼下我军粮草供应不及时,进退两难,可有解救之法?”

本来还有些吵闹的大帐,瞬间变得安静起来。众人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沉默不语。

“李将军,可有妙计!”

“禀殿下,末将这几日也在思量这个问题,不如我们先行攻下几座城池,用作屯兵之用,待粮草齐备,再图之!”

韩擒虎撇了撇大嘴,道:“老夫是一个粗人,可也知道,若是我军驻军城内,一旦被围,粮草、水源一旦断绝,我军到时候打人不成反被打啊!”

李渊也知道自己这个办法的弊处,可这也是眼前所能想到的权宜之计。

“韩将军,老夫的办法固然不可取,你可有良策?”

韩擒虎只管喝酒,却是没有理会李渊。让他想办法,还不如杀了他呢!

常歌行把目光转向贺若弼,这位全军有名的智者,此刻正举着杯酒细细品味着。只是杯中酒触及嘴唇,却是没有下去分毫,不知心中想着什么。

“贺将军!你可有良策!”

贺若弼恍然转醒,这才将酒水饮尽,抿了抿嘴唇,道:“临江驻兵,退无可退,守无可守,本就是兵家大忌。最为稳妥的方法就是退回江北,徐徐图之!”

不等众将发话,常歌行立马道:“不可!我数万将士的鲜血不能白流!”

他看了一眼侍立在旁边的李秀宁,笑道:“本王这里倒有一计,临江建城,修筑码头,据城而守。让杨素战船与我兵和一处,水陆相互呼应,城池作为据守,战船则可作为扰敌之用!则可化被动为主动!各位以为如何?”

贺若弼沉吟片刻,“建城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啊!”

“我们可先修筑城墙,拒敌于城外,内部设施可慢慢修建!”

“即便这样最少也需要三个月!”

“山人自有妙计,一个月足以!”

第三十一章特别助理

古代建城还没有现代化的设施,基本上靠肩挑人推,常歌行此时心中却是有了数种办法,大大的提高劳动效率,缩短建城时间。

贺若弼思索片刻,“若是这样,这个办法倒也可行,晋王殿下果然足智多谋!”

常歌行看了一眼侍立在旁边的李秀宁,右手食指在眼前晃了晃,“这条妙计可不是我想出来的,这乃是——我的助理想出来的!”

“助理?敢问晋王殿下,这个助理是个什么职位?”

贺若弼虽说通读古今,但却当真没有听说过这个名词。

常歌行痛苦的揉了揉脑袋,和这个时代的人说话真是好生困难,但想想也是释然,毕竟存在着数千年的代沟。不,简直是鸿沟!

“助理就是。。。。。。智囊的意思!”

常歌行豁然站起,围着李秀宁左三圈右三圈的看了一个真切,然后在她右手边站定,清了清嗓子。

“这就是本王的特别助理,兼贴身侍女,李秀宁小姐,大家欢迎!”

常歌行特意将特别二字加重了几分语气,试图在说明这个特别助理真的很特别。

众位将士有意无意的瞥了李渊几眼,还是李将军舍得血本啊,将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黄花大闺女送给晋王殿下做了“特别”助理,难道李将军认为得天下者会是晋王?

常歌行没有理会众人的想法,接着道:“秀宁作为本王的特别助理,可以替本王处理军中大小事物,她的话就是本王的话,她的意见就是本王的意见,若有不从者军法处置!”

常歌行这一番话如一记记重锤敲打在众人心中,这个特别助理的权利大得实在是出人意料,这简直就是把兵马大元帅的权利十之八九的交到了这个小小的女子手中。

李渊从恍惚中惊醒,慌忙跪倒在地,“晋王殿下万万不可,几十万大军岂可由一介小女子制衡!”

“李将军这句话说的可就不对了,秀宁只是代传本王的意思罢了。再说了,本王是那么懒得人嘛,本王日理万机,整日操劳,你们一个个的谁看到了?本王只是想找一个跑腿的助理罢了,李将军,难道本王错了吗?”

李渊急忙伏在地上,口中连称不敢!其余诸人,看到李渊碰了一个钉子,知道王爷心意已定,再难改变,也就无人再提反对意见。

常歌行很满意的点点头,李秀宁则秀眉轻皱,不知道这个登徒子王爷又在耍什么花招。如果她知道,常歌行之所以这么做,只是为了将这个兵马大元帅的活儿分包出去,好落得一个清闲,会怎么想!

众将散去,常歌行拿出纸张,在桌案上摊铺平整,琢磨着前世的科学知识,怎么才能应用到建城当中去。

这个时代正处在封建社会,以农耕为主,其他的一些机关器物全都被认为机巧之物,登不上大雅之堂,这也大大阻碍了工业的萌芽。

只是这毛笔写些书法或是画些水墨还可以,绘制这些线条可就不那么好使了。常歌行索性将毛笔折断,用笔杆沾着墨汁在纸张上写写画画。

李秀宁看得稀奇不已,这个晋王该不是得了羊癫疯吧!有毛笔不用,非要折了,还有这握笔的姿势也好生怪异。

她哪里知道,常歌行那个时代,是一个科技大爆发的年代,别说毛笔字,人们就连动手写字的机会都少。人们可以用科学仪器将自己的思想记录下来,阅读的人可以随意挑选自己需要的信息,直接输入大脑即可,在这个时代,文字可以说完全没有了意义。

一个时辰后,常歌行的桌案旁已经堆满了被揉成团的废纸。李秀宁被常歌行笔下的图案所吸引,两只玉足已经被纸团覆盖,竟也浑然不知。

常歌行伸了一个懒腰,觉得手指似是触摸到了某件精美暖玉,柔滑无比。接着就是一阵钻心的疼痛,所谓十指连心,古人诚不欺我。

将手指放在嘴边吹嘘一阵,发现手指肚上有一枚清晰的贝齿印儿,凹陷处更有鲜血渗出。

抬眼看去却见李秀宁气呼呼的看着自己,“你属狗的啊,怎么咬人!不会有狂犬病吧,这个时代哪里有疫苗啊,完啦,这下死定了。。。。。。”

李秀宁虽然听不懂常歌行在胡说些什么,联系到晋王殿下的一贯人品,也能猜想得出,肯定不是什么好话!

“登徒子,活该!”

常歌行看着满脸寒霜的俏脸,再想起之前绝佳的手感,恍然间懂了什么!突然觉得手指一点儿也不疼了,那冒出的丝丝血迹也如开出的鲜艳花朵煞是好看。

看着痴痴傻傻的常歌行,李秀宁竟然生出了几分自豪之感,本小姐的魅力还是很有杀伤力的。

“傻子,傻子,哎!醒醒!”

常歌行被人扰醒,手指瞬时恢复了痛觉,他一口将手指含进嘴中,狠劲的嘬了一口,然后将带着血丝的吐沫吐在地上。这是最简单的消毒方法了,科学证明口水中含有各种酶,可以起到一定的杀菌作用。

李秀宁看着他将手指送入了口中,俏脸从霜冻,转为炎夏,烫的吓人。这个登徒子,到现在还在占自己的便宜,别忘了,他那指头可是刚刚才和自己的牙齿做了一番“深入”的交流呢。

常歌行看着阴晴不定的李秀宁显然是误会了什么,就原谅他这一次的纯洁吧!

“我在自己家里吐痰怎么了,我告诉你,就算你找一百个带红袖章的老太太我都不怕!”

李秀宁忽而有些怜悯的看着常歌行,这个晋王怎么说话越来越奇怪了,难道自己真的把什么狂犬病传给了他?呸!呸!呸!我在想什么呢?

常歌行把一叠纸递给李秀宁,“这是建这座城的所有图纸和相关的生产工艺,照此做用不了一个月就能将城池建起来。其中运用了简易版的塔吊、杠杆、定滑轮、动滑轮、钢筋水泥等诸多高科技,你先拿去看看,有什么不懂的尽管问我!”

李秀宁捧着这一叠图纸,感觉沉甸甸的。常歌行绘制过程中,她一直在旁边观瞧,若不是过于认真,弯下了腰,也不会让那登徒子占了便宜。

匆匆一瞥就知道这套图纸十分不简单,简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若是真能达到预期目的,简直不可想象,那时候整个天下都会震动吧,他就这么信任自己吗?

第三十二章破案了

就在李秀宁转身欲走的时候,常歌行忽然想到了什么。

“你喜欢穿红衣吗?”

这么个无头无尾的问话,使得李秀宁娇躯一震。

“殿下这是什么意思,秀宁不明白!”

常歌行自顾自的继续道:“秀宁的体香很是特别呢,相信一般香料很难掩盖。”

李秀宁恢复了以往的冰冷。

“莫名其妙!”

说完便快步离去,长长的裙摆飘舞成了一个美丽的弧度,随着莲步匆匆,起起伏伏。透过帐顶射下来的阳光,化为一道七彩的虹,随佳人远去。

常歌行抬脚上前走了几步,纸团发出“嗤嗤”的响声,被碾压成了薄薄的纸片。

“我可是大名鼎鼎的侦探,知道柯南不?那是我徒弟,真相只有一个,纸包不住火的!”

李秀宁脚步又加快了几分,“纸包不住火”她还是听得真切的。

虽然已经算得上健步如飞了,但背影依旧优雅,只是化作一条匹练的裙摆,证实着这个美丽的女子正在超速行驶中。

常歌行看着满地的纸团,一阵苦笑,这个贴身侍女兼特别助理真是太不负责了,自己跑得倒快,却让主子在这儿收拾残局。

却说李秀宁回到自己帐篷后,立马摆出了晋王特别助理的架势,让一队士兵守在帐外,任何人不得入内,甚至下达了擅闯者格杀勿论的命令,让士兵们一阵咋舌。这个王爷特别助理,比那个和蔼可亲的晋王殿下可是狠辣得太多。

李秀宁将桌案收拾整齐,本来上面经常摆放着的茶壶、茶杯、砚台更是退居二线,被随意的放在了地上。

她小心翼翼展开图纸,看着如山路十八弯般的线条,嘴角竟然勾勒出一丝好看的弧度,仿佛在看一副名家的山水画般,沉浸在这山山水水中,不能自拔。

她从桌底拿出一卷薄薄的兽皮,这是她从二哥李世民那里要来的生日礼物。她本来有很多的选择,比如江南的绫罗,塞北的狐裘,扬州的胭脂。。。。。。但她最后只要了这样一卷可以用来制作地图的兽皮。

她将兽皮缓缓展开,点上一盏烛火,拿出一只铁笔在上面缓缓烧灼,待铁笔上有热气升腾。她便手执铁笔,以烟火为墨在上面临摹着常歌行的图纸,只是图案小巧的多、也精致的多。

兽皮经过铁笔的灼烫,留下一个个难以磨灭的痕迹,这样的图纸即便风吹雨打也不会有任何的折损。这个方法是她自己想出来的,她也曾决定非重要文件绝对不会用到此法,因为实在是太耗费功夫。

一点点青烟不断自兽皮上冒出,顺着烛火向上升腾,然后在大帐内弥漫开来。一股异样的气味逐渐充斥了整个大帐,而李秀宁对这一切不理不睬,只是专心绘制着图纸,像极了认真刺绣的绣娘。可是,李秀宁却是真真的不会女红,一点儿也不会。

时间一点点过去,月亮映衬在江水中,有好奇的鱼儿冲破水中月,化作一片璀璨的光华,随着点点波纹摇曳,过了很长时间才恢复原样。

李秀宁终于放下铁笔,长长的呼了一口气,本来清秀的脸蛋,多了许多烟尘。她小心翼翼的将兽皮卷收藏在怀里,与贴身衣物紧紧挨在一起。

站起身,在铜镜前华丽的旋转了数圈,并未发现什么异常,这才放心的蹲下身子,将图纸一片一片的放在烛火上,一一燃尽,待全部化为灰烬,才揉着有些疲惫的眼睛回到了床上。

就在她临摹这份图纸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还是小瞧了它的重要性。不说其他,就单是水泥制作工艺这一项,若是真正的投入生产,应用到城池的建造中,就能给这个世界带来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躺在床上,两只玉手按着兽皮卷的位置,久久不能平静。不知是眼花还是幻觉,营帐的顶部变成了满天星斗,点点星光拂过她的睫毛、她的琼鼻、她的脸颊、她的柔唇、她的玉颈。。。。。。

整片星斗被看不见的丝线连接在一起,形成一副星图,仔细看来却是那可恶之人的面孔。李秀宁忽地一挥手,满天星斗纷纷洒落,化作散落的灯花,落在床下湮灭。

李秀宁翻转身子,侧卧而眠,一只秀拳打在卧榻边上,“真是可恶,不见面还来打扰人家。”

常歌行这几日倒是过得自在,在营帐中喝喝小酒、品品香茗,和众位将军论道,顺便调戏调戏美女,快活的不得了。

让常歌行惊奇的事儿是,自己这几日虽然言语轻佻,有意挑逗李秀宁,她却是充耳不闻,把所有精力全都集中在了那些图纸之中,让常歌行实在不爽。

要是这李秀宁放在后世,绝对是学霸一级的人物,虽然这些知识与当代隔着上千年,经过自己详实的解释,她倒是明白了十之七八。

最让常歌行发愁的事儿是资金问题,凭着军中银两,勉强可以建起城墙。但里面的码头、船厂、房屋、街道等等基础建设却是后继无力。

向自己便宜老爹要,想都不要想,即便杨坚同意拨付银两,也会经过宇文化及之手,才会运往江南。粮草都会莫名其妙的被打劫,更何况白花花的银子。

常歌行食指敲打着桌案,解决此事看来还要靠自己。

天上的星辰还未退却,东方刚刚发白,最勤快的鸟儿还在枝头的巢穴中瑟瑟发抖,张不开双翼。

一匹白马却是偷偷摸摸的出了隋军大营,白马似乎有几分灵性,仿佛感知了主人的心意,竟也有几分猥琐的模样。一双马眼偷瞄着巡逻的隋军,但凡有隋军经过,它都是一副潇洒模样,马蹄哒哒,不疾不徐。

只要隋军一转头,它便散开花,尥着蹶子狂奔。

过了隋军最后一道岗哨,白马更是腾云驾雾般一瞬几十里,颠得马上之人咒骂不已。

“你个该死的小白,你这是报复,小白多好的名字啊,美女的最爱!”

白马听完,如同挨了几十皮鞭,高抬马腿重落地,骑行之人的屁股做着打桩运动。

第三十三章棍打李渊

“晋王殿下失踪啦!”

“晋王殿下离家出走啦!”

“晋王殿下被贼人捉走啦!”

。。。。。。

阳光透过薄云,照射在大地上,使得地面上的温度陡然升高,远远望去,一片水汽蒸腾,使远处的风景亦被扭曲。

晋王大帐内众将齐聚,李秀宁站在常歌行的桌案旁,平静的看着众位将官。

常歌行确实是出走了,只留下一纸简单的书信,适才李秀宁已经将书信向众位将官读过。

大致意思是:建城需要银两,本王去建康城拉赞助去了,你们要好好听秀宁的话。如果有人不服,秀宁你就叫人打他们屁股,直到听话为止。如果遇上你父亲这般的老顽固,我床榻之下有上好的金疮药,只要不出人命可尽量施为。陈叔宝肯定不会想到,我居然敢到他们家门口去玩,本王实在是太聪明了,哈哈哈!

李秀宁一板一眼读完信件,就连最后几声嚣张的大笑,都读得一丝不苟,让人听完反倒有几分喜感。

只是众人却没有一个人觉得好笑,陷入了长久了沉默之中。韩擒虎、贺若弼、高颍三人暗中对李渊竖大拇指。那意思是,有个漂亮女儿就是牛逼,这么快就把几十万大军哄到手了!

李渊的黑脸已经有些发红了,事实很明显,李秀宁已经成了晋王殿下心腹中的心腹,要不然也不会将如此大的权利交给她。女的年轻漂亮,男的充满荷尔蒙,傻子都能想明白其中的勾当。

李秀宁心中充满了紧张与不安,但她从来没有想到过退缩,这是一个机会,一个她向诸天神佛祈求了无数遍的机会,她要牢牢的抓住,即便头破血流、遍体鳞伤!

一个美丽的如风景,绰约而立;一群凶猛如山岳,压顶而来。大帐内的气氛很奇怪,一道风景,装饰了整片穷山恶水!

韩擒虎站起身,却是有些尴尬。行跪拜之礼,这个小姑娘显然还不够格,就连她老爹李渊都不行;行那抱拳之礼,显得有几分别扭;行女子之礼,他这个大老粗却是说什么也做不出来。

最后,韩擒虎只能拿捏着并不存在的胡子,化解尴尬。

“秀宁姑娘。。。。。。”

还没说完便被李秀宁打断,“叫我晋王助理!”她虽然知道大隋官职中并无助理这类的称呼,但好歹也是王爷亲口封的官职,拿来当噱头还是不错的,

“晋王助理姑娘,老夫感觉当务之急就是到建康城将晋王殿下迎回来,主持大局!”

“不可!这样反而会陷晋王于危险的境地!”

李秀宁一口回绝了韩擒虎的提议,常歌行只身前往建康城,只要不闹出太大的风波,便不会有什么危险。若是隋军兴师动众,让陈国闻到了什么风声,那常歌行可就真的有性命之忧了。

“你个逆女,还不磕头请罪,在此胡言乱语,简直把我李家的脸丢尽了!”李渊终于按捺不住,豁然起身,兴师问罪道。

李秀宁看着这个平日里高高在上的父亲,嘴角扯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从小到大,她就没有享受过父亲的疼爱,“高高在上”或许是她仅能想出来的,用来形容父亲的所有词汇。

父亲将所有精力都花在了大哥李建成与二哥李世民身上,把光大门楣的希望寄托于他俩。李元霸因为生性鲁钝,也不是很受李渊宠爱,姐弟俩同病相怜,所以从小便很是亲近。

“李元霸!”

“助理姐姐,元霸在!”

李秀宁将常歌行留下的字条双手捧在胸前,“遵王爷令!元霸,将咱们父亲大人请出帐外,重大二十军棍!”

李渊瞳孔微缩,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个平日里任打任骂的女儿,竟然要拿自己树立威信。

“你。。。。。。你个不孝女,老夫今天就要清理门户!”说着便要拔出宝剑。

“父亲大人,您这是要忤逆王家千岁的意思吗?我现在是晋王助理,有权处理全军上下事物!”

“好!我的好女儿啊!不愧是我李家人,有种!有本事你今年就收了老夫性命!”

说罢,李渊解下长剑,狠狠扔在李秀宁身前,头也不回走出大帐,领罚去了!

“元霸,你去执行!”

李元霸怔怔的站在原地,他平日里虽然很不满这个父亲,但也只敢痛快痛快嘴皮子,但棍打生父之事,他还是不敢的。

“父亲。。。。。。右股有旧伤,你且注意些!”

李元霸饶是性子鲁钝些,此刻也知道姐姐的意思,大踏步向帐外走去!

军棍与皮肉相交的声音传入营帐,使大帐内气氛更是怪异。乖乖,女儿下令,儿子执行,共打老父亲,可以算得上大隋的头条新闻了。

众人虽然八卦之心泛滥,但表面上却是一副心悦诚服的样子,恭敬的很。

这个小姑奶奶拿着鸡毛当令箭,就连亲生父亲都敢下手,更何况别人,还是不要触其锋芒为好。

二十军棍,棍棍到肉。李元霸虽然尽量避其右股,但这力道却是一点儿没有作假,谁让咱是实诚人呢!

李渊倒也是一条汉子,紧咬牙关硬是没有喊出来。

“咳咳,小兔崽子,老子可是你亲爹,你就不能轻点儿吗?”

李元霸高高举起军棍,看着已经肿大的左臀,很是利索的重重落下。

“啪!”

“嘶!”

“父亲大人你不是经常教导孩儿嘛,老实做人,踏实做事。能使十分力,就不使七分。”

“啪!”

“嘶!”

“父亲大人,感觉到平日里您教导的力量了吗?很给力吧!”

“小兔崽子,老夫饶不了你!”

“啪!”

“嘶!”

“父亲大人,您还好吧!姐姐那里有上好的金疮药!”

“啪!”

“嘶!”

“父亲大人,我可是很孝顺的!”

。。。。。。

“父亲大人,我该打多少下来着?”

“二十,二十!你个小兔崽子,你打了多少下?”

李元霸“咣当”一声将棍子让在地上,伸出十根手指比划着。

“父亲大人,您知道的,我平日里算数就不怎么好,您先歇一会儿,待孩儿好好算算!”

“你个小兔崽子,每次都少算。。。。。。”

第三十四章碰瓷?你太不专业!(一)

这个时代,虽然说生产力还很低下,人民的生活还不富裕,距离奔小康还有着千年的时间要走。可是,这里的环境没得说,森林覆盖率、生物种类的多样性,可以说是杠杠的!

一匹白马不疾不徐的走在官道上,所谓的官道,据常歌行的理解相当于后世的国道。没有后世双向八车道来得气派、来得宽敞平整,仅仅能供两辆马车同时通过。路面也仅是粗略的平整过,绝对没有经过水泥、沥青压光磨平。

马蹄踏在路面上,有烟尘渐起,幸亏白马只是悠然而行,不然定然烟尘飞溅,坏了这里的雅致。

官道两侧是密密麻麻生长着的树木,不是很整齐,错落分开。少了许多人工雕琢的痕迹,一看就是原生态的植物,常歌行怀疑这条官道就是从某个原始森林中穿行而过的。

阳光透过高大的树木,斑驳的亮斑散落在官道上,同时也散落在这一人一马上。白马本来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在这明暗交替的映衬下,倒显得颜色不是那么纯正了。

这些小缺陷完全没有影响一人一马的心情,白马摇晃着头颅,折动着耳朵,时不时嘶鸣一声,骇得在树木深处休憩的鸟儿乱飞一通,在空着盘旋许久,对这头奇怪的生物叽叽喳喳的表示抗议后,落入草木深处再次不见了踪影。

马蹄高高抬起,轻轻落下,像极了跳天鹅之舞的舞者,尘土溅不过马蹄,白色兽毛一丝不染。如果白马是一个人的话,他肯定有严重的洁癖。

常歌行右手拎着一坛酒,向着口中猛灌了几大口,清冽的酒水顺着嘴角流到同样雪白的衣服上,感受着胸前的冰凉,觉得这酒的味道更纯了几分。

他用左手衣袖擦了一下嘴巴,清风自长袍拂过,白衣飘飘,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滋味。林间的清风经过无数重树木过滤,来的并不是很凶猛,反而觉得这风丝丝缕缕,如万千丝绦拂面,让人舒爽不已,浑身酒气竟是去了大半。

常歌行满腔慷慨、胸中激荡,竟有诗兴大发之感。

“哈哈哈!”

常歌行大笑几声,真有李太白之遗风。也不对,诗仙李白这个时候貌似还没有出生,应该说真有李太白之未来风才对!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你为什么骑上小白马。。。。。。”

音调异常失调的歌声在林间飘荡,本来正在享受阳光的鸟儿们,张开翅膀逃窜般的向着森林更深处急掠而去。在歌声嘹亮处,可以看出那些鸟儿的翅膀明显一顿,身体极速跌落下去,然后挣扎着拍打着翅膀。做鸟被摔死,可是要遗臭整个飞禽界的。

常歌行又是几大口酒灌进去,“爽!真他娘的爽!”

白马翻着白眼看着在自己背上得意不已的常歌行,显然很是不爽。

一路上走走游游,喝喝唱唱。在最后几滴酒水滴进喉咙后,整坛酒空空如也。

“哈!哈!哈!”

常歌行又是一阵放肆的大笑,还是这个年代好啊!骑马喝酒,又没有交警抓酒驾,实在是快哉,快哉!

常歌行右手一挥,酒坛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然后笨重的砸在地上,发出一声脆响,碎片四溅。

“哎呦!”

一声夸张的惨呼在身后响起。

“你!停下!砸人了知道不!”

常歌行回转马头,发现一个头缠白布的矮矬胖子正躺在地上哀嚎。

“哎呀,疼死我了,可要了我的亲命了,你得赔钱。我的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伤残补偿费哦!我聪明的脑瓜哦,恐怕也毁在你手里喽!”

矮矬胖子哭得可谓惊天动地,可就是眼泪未落下一滴,一双小眼睛滴溜乱转,观察着常歌行的表情。

常歌行目瞪口呆,终于在这个时代发现自己熟悉的东西了。原来碰瓷儿这门技法也是源远流长,多亏了后世那些继承者们,不然让这门老手艺失传,岂不是可惜!

常歌行以一个资深反碰瓷儿专家的身份,对这个家伙进行了综合评估:演技浮夸、包装不到位。满分制的话,最多给他四十分,三十九点五分还是看在他的长相上。

要知道,在后世作为顶级富豪的常歌行,遇到的碰瓷儿没有一百八,也有九十九了!

“快起来吧!地上凉!”

常歌行索性不去理他,继续向前。可白马的蹄子还没落下,前面就冲出两男一女,皆是山民打扮,其中一个中年汉子还背着一捆柴火,似乎刚从林中大柴出来般!

村妇用女高音的水准,带着哭腔跌,跌坐在白马前。双手抢地,痛苦不已。

“我苦命的夫啊,你怎么就这么去了呢,留下我孤单一人该怎么活啊,没有百八十两银子,我怎么安身立命哦!”

常歌行转头看向矮矬胖子,发现他已经卧倒在地,抽搐不已。

常歌行摇摇头:演技太浮夸,差评!

两位男子也在旁边帮腔:“我的大哥呦!你可不能这么走了啊,你还有八十岁的老母需要照顾哦!”

“我的姐夫哦,你死了我姐该怎么办呦!还有你那未出生的孩儿哦!”

。。。。。。

常歌行扒着马鞍,从白马一侧滑下,他虽然知道自己这个下马姿势有损自己的英明形象,但飞身下马这招实在是功力不足。

“你们也太没有职业操守了吧!喂,躺在地上的那位,你头上的白布一点儿血迹也没有,还好意思出来混!”

妇人倒也机敏,呼天抢地道:“我当家的受的是内伤哦,肯定伤了脑子呦!”

常歌行认同的点点头,“脑子肯定伤了,而且是陈年旧伤,不会是在娘胎里被挤着了吧!”

两位在旁边帮腔的汉子,面部肌肉扭曲着,似喜似悲,痛苦并快乐,总之表情丰富得很。

“那两位仁兄就很投入嘛!”

两位汉子别过脸,斜望着天空,恐怕只有苍天知道那是怎么一种不得已与不合时宜的笑容吧!

第三十五章碰瓷儿?你太不专业!(二)

常歌行走到妇人旁边:“大嫂,你说我伤了你的夫,可有郎中鉴伤的证明?”

妇人眼中一片疑惑,干这行还要郎中开证明?

常歌行叹了一口气,以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语气道:“没鉴伤证明则名不证!”

“大嫂,大哥已在地上抽搐了片刻。为何动作幅度一点儿都没有变化?还有嘴里,并没有白沫吐出,与症状不符啊!”

妇人眼中变成茫然,恍然觉得,自己的业务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但这个妇人显然不是一个轻与的主儿,一把抱住常歌行的大腿,鼻涕眼泪的就是一阵的擦抹。

“你个没良心的家伙,你可不能跑了啊!杀人偿命,不偿命也要赔偿损失啊!”

“你想要多少?”常歌行一本正经的问道。

妇人一看,有门儿!难道这个公子哥儿认栽了不成!她上下打量着常歌行的穿衣打扮,再看看那匹神骏不凡的白马。暗自估量着常歌行的身价,这布料手感丝滑,一看就不是凡品,还有那匹马,虽然不知是什么品种,但比李财主家的那匹所谓的宝马要好上不知多少倍!

这果真是一头肥羊!

“一百两!少一钱银子都不行!”

妇人开出了价码,一百两银子虽然没有动辄几十万两银子来得震撼,但足以让一家三口吃喝用度数年,在普通人家已经是一个天文数字的存在。

“哎呦喂!”

常歌行大叫一声,妇人一惊之下松开了他的大腿。

常歌行泫然欲泣的看着自己的衣服,用手不断摩挲着,就像在爱抚情人的面庞。

“我的全国限量款衣服啊!你怎么就被这个恶妇给侮辱了呢,我砸锅卖铁买了你,就为了去建康城结识那些贵门小姐,做个富贵的倒插门女婿,这下全泡汤了!”

常歌行一番深情陈诉,让妇人一阵的错愕,仿佛自己真的做错了什么事情般。就连好不容易挤出来的几滴泪水,在风中彻底风干都浑然不知。

常歌行一边痛哭流涕,一边哆哆嗦嗦的从怀里取出一张纸条。

“这是衣铺的字据,上面白纸黑字的写着,这件衣服一共花了我一百五十两,你得赔,少一钱银子都不行!”

官道上的清风停止了流动,林间的鸟儿将脑袋藏进羽翅,不鸣不叫。世界仿佛都静止了一般,妇人与那矮挫胖子吃惊的张着嘴,瞪着眼,仿佛遇见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时间因为白马的一个响鼻重新恢复流动,矮矬胖子麻利的从地上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如同一个肉球般向着常歌行滚来。

常歌行看着他那个派头,心中寻思,难道这伙人碰瓷儿不成,要改成打劫了?这也太没有职业操守了吧!

矮矬胖子走到常歌行身旁,“噗通!”一声跪倒。

“我等混口饭吃,谁想遇到了我辈高人,实在惭愧!还请看在同行的份上,饶过我们吧!”

矮矬胖子双目含情的看着常歌行,一滴眼泪不断在眼眶中打转,旋而不断。

常歌行打了一个哆嗦,被这小眼神看得浑身发麻!尼玛,人才啊!演技提升很快嘛!不拿小金人实在是白瞎这人才了。

“哎!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能有什么发展,我还是去那繁华的建康城去发展我伟大的事业去了!”

说完,拽着马鞍费劲的爬上马背,摆了一个帅帅的姿势。在碰瓷儿四人组仰慕的眼神中翩翩而去。

矮矬胖子哽咽的道:“我终于看到了我们这份职业的前途,前辈就是我们今后的目标,以后努力提高,争取早日进驻大城市!”

四人眼中闪出坚定的神色!

第三十六章哈士奇?

常歌行骑着白马一走便是七日,建康城却连个影子都没看到。按照正常速度,本来已经可以到达目的地了,只是他这一路上走的实在是太过随意了些。骑着白马,一路游走,倒也有着几分自驾游的模样。

从隋营出来的匆忙,随身携带的干粮与肉干已经消耗殆尽,看着干瘪的袋子,肚子也不争气的咕咕叫起来,林间竟然有莫名的鸟儿回应,想来是将常歌行的“腹语”当成了同类。

“小白啊小白!你可以漫山遍野的找草吃,还可以嚼几朵野花当零食!你说我怎么办呢,总不能让我堂堂的高级动物和你这畜生一块去啃草吧!”

常歌行一手提着马耳,一边将身子稍稍俯下,对着白马耳语,就像两个老友在说悄悄话般!

白马摇摇马头,挣开常歌行的手,发出一声抗议似的嘶鸣!这匹白马自常歌行穿越到这个时代,就一直跟随着他,平时更是上好的草料伺候着,有专人给它洗澡、按摩,虽然与普通的战马同在一个马棚里,却实实在在享受着五星级的服务。

白马不知是不是因为常歌行在穿越时空的时候,对它产生了什么奇特的影响,产生了某种未知的变异,总之它的智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变得很人性化。

常歌行取下挂在马背上的水囊,没有吃的,就暂且喝个水饱也是很好的。

水囊由最开始的三十度角逐渐变为四十五度、六十度,最后水嘴垂直向下。常歌行保持着仰天长啸的姿势许久,脖子都有几分酸痛,才仅仅有一滴水珠滴进了干涩的喉咙。不知是不是饿的低血糖了,他仿佛听见了滴水流入沙漠的“滋啦”声,一股白色水汽自鼻子、眼睛、耳朵、嘴冒出,身体却是没有受到半分补充,疲累之感更甚!

“这样下去可不行,我堂堂的穿越者,大隋的晋王殿下,若是这样饥渴而死,岂不是会让人笑掉大牙!”

他开始瞄向旁边漫无边际的森林,有森林就会有飞禽走兽,有飞禽走兽就有数不尽的山珍,山珍就自然可以填饱肚子。

常歌行无限臆想着,喉咙经过口水的浇灌竟然不觉得干涩了,都说曹操望梅止渴,如今晋王殿下吞口水止饿,果然是一代枭雄的作风!

林间并没有什么道路可言,高大的树木遮挡了阳光;一些矮小的灌木在若有若无的斑驳投影中茂盛的生长;最下面的是草本植物,最多的是成片的野草,偶尔有野花镶嵌其中,娇艳不已。

一进入森林之中,顿感一阵潮湿的气息袭来,深吸一口气尽是草木清香,怪不得古往今来总有名士隐身在名山大川,真的是不是神仙生死神仙。

野草过腰,枯荣都在此,只有根系蔓布在广袤的大地上。一脚才上去,软绵绵的,竟然有着几分弹性。

常歌行拔出腰间的宝剑,如庄稼人割麦子般挥动着。这柄剑虽不是太阿、鱼肠般的传世名剑,但也是当世铸剑大师的得意之作,据说剑身之中更是加入了星外陨铁,吹毛断发不在话下。

他是不太相信什么星外陨铁可以铸就绝世宝剑的说法,在他想来无非就是在剑身中掺杂了某些稀有金属,大大加大了剑的刚性与韧性。古人既无法知道稀有金属的种类,也无法知晓稀有金属的用途。经过无数次试验,半是运气,半是经验之下铸就了为数不多的几把名剑。

他试验过,此剑吹毛断发有些夸张,但切金断铁却是易如反掌。拿如此宝剑去干农夫的活儿,实在不是什么侠士的作风,好在常歌行也不是什么侠士。

一路劈砍,剑刃上已经被各种野草染成了墨绿色,一滴滴草汁顺着血槽滴落。本来雪白的衣服也是一片片青绿,绿色汁液,由深到浅,层次颇为分明。

常歌行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口中喘着粗气,平时缺乏锻炼的弊端现在显现出来了,腰酸背痛腿抽筋,体力跟不上。

回头看那白马,却是小心翼翼的坠在常歌行身后,一副唯恐草汁污染了它皮毛的样子。后世有大名鼎鼎的“铲屎官”,自己这算什么?辛辛苦苦为一头马打工,难道叫“砍草官”?

“小白,去!吃光它们!”

常歌行剑尖儿前指,一副指挥千军万马冲锋的派头,可作为当事人,不!应该叫当事马的小白,却是用看白痴的眼光看了他一眼。

叫你马爷吃如此粗糙的食物,简直是痴心妄想,智商欠费!

竟然被一匹马给鄙视了,常歌行如何能受得了。伸手便要去拉白马的缰绳,白马却是向后退了一步,让他拉了一个空。

“小白!你要造反是不!回去罚你半个月的口粮!”

之前白马不听话,他便以此威胁,每次它都会乖乖就范,可今天却出现了意外。话还没落音,白马向后又退了一步,眼中警惕之色十足!

常歌行忽然觉得有东西在咬自己的脚脖子,力度不是很大,稍微能察觉到痛感而已。

低头看去却是一只毛茸茸的小狗,小狗也正翻着白眼看着他,虽然小表情是一副凶巴巴的样子,但由于它实在是太小了,反而显得有几分搞笑。

看着这毛色、这眉眼,倒是与传说中的“二哈”有些相似,但哈士奇绝对不是本土狗的品种,难道这个小家伙也是穿越来的不成?

他一把将小狗抱起,小家伙虽然只是刚过满月的样子,一身毛发却有着几分扎手的感觉,扎挣的力气也比普通的小狗大上几分。它蹬着四肢爪子,奶声奶气的“嗷!嗷!”叫着。

“你是不是肚子饿了?其实我肚子也饿了!”

常歌行捏着小狗的脊背与后腿,小家伙虽然个头小些,但浑身的肉还是挺结实的。

“我现在有一个办法可以让咱们俩都感觉不到饿,那就是——我吃了你!”

只是常歌行没有注意到,在他身后的白马,又向后退了两步,一副我不认识你的表情,眼神中充满了深重的同情,还有那么一丝丝幸灾乐祸!

第三十七章狼质(一)

小狗似乎完全没有被常歌行凶恶的眼神与阴森的声线吓到,四条小腿挣扎的更欢实了,“嗷!嗷!”叫声没有恐惧与哀求之感,更像是兴奋。一边叫着,嘴里还有哈喇子不断溢出,弄了常歌行一手。

他把小狗扔在地上,一脚踩住它的尾巴,惹得它一阵的哀嚎。双手在野草上随便擦了两下,虽然没有完全擦干净,但好歹聊胜于无。

“小狗狗,你就别叫了,就算叫破喉咙也不会有狗来救你的,你就乖乖让我吃吧!”

常歌行擎着长剑,跃跃欲试的将剑身在小狗的皮毛上擦了两下,一缕缕毛发瞬间散落在地上。小狗似乎对于常歌行破坏它发型的行为很是不满意,滋着牙,露出白森森的乳牙,示威似的低吼着!

“小家伙不要生气,不然肾上腺增多会影响你的口味的!”

他正想着如何将这只小狗变成一道美食的时候,突然听到小狗的低吼声似乎响亮了很多,也粗重了很多。该不会这条烤乳狗真的喊破喉咙了吧!

常歌行抬眼看去,不可思议的揉了揉双眼,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自己真的饿昏头了?

这狗怎么忽然变大了这么多?

而且。。。。。。

还不止一条?

常歌行突然意识到不对劲儿,小狗依然在自己的脚下,只是不再哀嚎,而是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巴巴地看着自己,哈喇子再次流了下来,在林间微光的衬托下,那双眼睛出现一条绿色,这条绿色如疯涨的藤蔓,快速的充斥了小狗的整个眼球,幽光森然!

常歌行想到自己曾经在哪里见到过这么一双类似的眼睛,对!是前世的野生动物园,那是一双狼的眼睛。

他终于知道这条“小狗”为什么看到自己会流哈喇子了,感情它把自己当成了猎物!

常歌行感到一丝自嘲,自己将它作为食物,而它也将自己当作食物,这本来就是一个弱肉强食,你死我活的时代。

小狼撒娇般的向着头狼叫了两声,如婴儿呓语,在向父母炫耀自己捕捉到了这么一个大的猎物。

群狼低伏着身子,以极其压迫的节奏,从草丛处闪现,然后慢慢的向着他逼近。速度虽然不快,但气势却很是沉稳,虽然离着还有三丈距离,常歌行就闻到了一股令人几欲晕厥的口臭与冰冷的杀意,这种强烈的冲击让人精神崩溃!

这就是狼的策略,让对手自乱阵脚,便可以最少的牺牲换取最大的胜利。

“小。。。。。。小白,救。。。。。。救驾!”

常歌行现在能想到的只有那匹白马,如果它能闯进狼群,自己以一个帅的不像话的姿势翻身上马,脱离狼群还是很有可能的!

只是,白马已经消失在了原地,常歌行只看到马尾在草丛中一闪即逝,然后便没了踪迹!

“好你个小白,临阵脱逃,下次再没吃的,我就吃烤全马!”

常歌行顾不得咒骂,因为狼群又逼近了一丈有余。它们滋着牙,发出一阵阵低吼,虽然声音不是很大,却让人的耳膜不断鼓荡,很是难受。

“露什么牙啊,牙都泛黄了,肯定不讲究卫生,你看什么看,说得就是你!”

常歌行一手拎着小狼,一手持着宝剑,指着最靠前的一匹狼挑衅着。他耍了一个剑花,剑刃所过,野草纷纷拦腰而断,他要让这些狼知道,自己可是一个大大的高手,也不是好惹的!

“我说小狼啊,大家都是误会一场,你让你这些叔叔阿姨,哥哥姐姐们放我一马可好?我保证等会儿肯定将那匹该死的白马给你吃个够,它可比我好吃多了,我平时不怎么注意饮食卫生的,吃了我就等于慢性自杀!”

常歌行一边哆哆嗦嗦摆着高手风范的姿势,一边在小狼耳边好言相求。显然,小狼并不买他的账,一口洁白的牙齿朝他龇了龇,似乎在说,我可是一个讲究卫生的好宝宝,我吃你,你不会介意吧!

“我说小狼爷!是我有眼不识真狼,错把你当成了哈士奇,谁让你长的这么萌呢!你就放过我一马,出去后一定给你著书立传,让你狼名万世!”

不知道小狼是不是在听他讲话,或者是虽然听了,却是没有掌握这门语言,总之哈喇子又下来了,看来常歌行的肉体对他十分有吸引力。

常歌行眼看狼群就在眼前,索性拼死一搏。将长剑横在小狼的脖子上,用力之下小狼更是发出一阵的哀嚎!

“你们不要过来,否则我就要撕票了!撕票你们懂不,就是死了、嗝屁了、翘辫子了!”

前世的常歌行行走世界各地,往返各大星系,地球的主流语言会得七七八八,外星的通用语也知道的一一二二。他如今只想懂那么一两句狼语。

狼群虽然不知道眼前这个生物发出那么多奇怪的声音是什么意思,但架在小狼脖子上的宝剑他们却是看得真切。

“嗷!嗷!”距离常歌行最近的狼仰天长啸,使本来就有些阴暗的森林,显得更加阴森了。

一条黑影自草丛上掠过,如一道黑色闪电般落在之前常歌行开辟的道路上,这是一条全身黑色的狼,比一般的狼要大上三分。黑色皮毛没有一丝杂色,闪烁着淡淡的金属光泽,竟然有着几分科技感。

它没有像其他狼般俯身作攻击状,而是如一个王者,昂首而立!看着常歌行,看着小狼,看着它的臣民。

常歌行注意到它的眼眸中虽然也是那种化不开的绿色,却没有野兽的疯狂,反而给人一种智慧感,这是真正的狼王!

狼群见到自己的王者,纷纷趴在地上呜呜的叫着,表示慑服,就连那匹头狼都不例外!

“你是森林狼王,我是大隋晋王,咱俩都是王,相见便是缘分,我放开小狼,咱俩从此各奔东西,老死不相往来如何?”

狼王眯缝着眼睛看着喋喋不休的常歌行,迈开潇洒的步子向前走了几步,在距常歌行一丈处停下,颇为责备的看着小狼。

常歌行心里发怵:尼玛,这狼该不会成精了吧,我说的话它能听得懂?

第三十八章狼质(二)

狼王发出一声狼啸,声音不是多么洪亮,却透着无与伦比的威严。那些趴在地上瑟瑟发抖的狼,小心翼翼的抬起肚皮,四肢弯曲着慢慢向后移动,就连眼睛都不敢抬起半分,一条威风的尾巴耷拉到地,若不是地面被厚厚的草皮覆盖,肯定会划出一道深深的沟壑。

狼群很快让出一条路,狼王满意的又是一声狼啸,似乎在表扬自己的臣子,做的不错!

常歌行一看有门儿,他挟持着小狼慢慢的向后退去眼看就要出了狼群控制的范围。狼王向前急跃几步,如一阵黑旋风般堵住了他的去路,眼神不善的盯着他,颇为不耐烦的左右踱着步。

意思很明显,我让我的狼撤了,你也要放了小狼,不然大家鱼死网破!

“我放了小狼,你们一拥而上怎么办?我可没有那么傻!”

常歌行也不管狼王能不能听懂,另外还加上了丰富的肢体动作,双管齐下,这头不一般的狼总能领会其中的精髓吧!

狼王犹豫一会儿,让开道路,让常歌行通过。

常歌行顺着来时的路,挟持着小狼,警戒着看着四周,竟是比来时还要慢上几分。狼群并没有跟来,只有狼王不远不近的赘在后面,时而藏身野草中让他捉摸不定,时而露出身形让他一观,距离大约保持在六七丈的距离。

官道隐约可见,常歌行觉得危机终于可以解除了。官道上的行路人虽然远没有达到熙熙攘攘的程度,但三三两两还是有的,林间野兽在白天很少会袭击路人,若是在晚间就另说了。

狼王再次从野草间闪身而出,而这次距离常歌行仅仅有两丈远。它第一次露出锋利的牙齿,发出一阵阵威胁似的低吼。

在往前就是人类地盘了,再不能让这个可恶的人类前进半分,不然事态就超出自己的掌握,这就是狼王的想法。

常歌行作为商场老手,知道现在这个位置正处在两者的利益均衡点上。若向前,对自己当然有利,但对狼王却是无益,自己若是打破了这个平衡,难保狼王不会玉石俱焚。

他慢慢的放下小狼,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狼王,若是这头狼有什么异动,自己一定把小狼做成烤乳狼。

还好,狼王自始至终都没有发动攻击,一口衔起小狼,跳入旁边的草丛不见了踪影。

常歌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拄着宝剑,半蹲在地上,一股股疲惫感像是无休止的海浪向着他迎面扑来。饥饿与紧张后的松弛感,让他几欲想要随着浪涛漂流而去,四肢百骸沉底融化进柔波中。

但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难保不会有什么洪水猛兽从周围的树丛、野草中窜出来,将自己给米西了。

他咬咬牙,拖着疲惫的步子,将宝剑扛在肩上,向着官道走去。一阵风掠过旁边的草丛发出哗哗的声音,起初常歌行并没有注意,但听这声音,风竟然是朝着他的方向来的,可是他的发丝却是没有一丝扰动。

“不好!”

一个念头闪现,他本能的将宝剑横在胸前,与此同时一道黑影朝着他的面门扑来。一张血盆大口在他眼中不断放大,甚至可以看到森白牙齿间拉出的晶莹丝线。

竟然被一只畜生给耍了,很显然,黑狼将小狼安置好后,回来报复自己了。

“丁!”的一声,狼王的牙齿咬在了宝剑上,可是再好的牙口也是不能奈钢铁何的。

常歌行借着狼王在空中无法发力的瞬间,双臂前推,剑身微弯,将狼王弹了出去,他自己也“噔!噔!噔!”后退了三步,体力不支的情况下,最后还是仰面跌倒。

不等常歌行稳定身形,狼王携带着无数风声再次袭来,这次直奔脖颈,想要一击功成!

常歌行翻身欲起,可是狼王已经来到了他身后,脖子处的皮肤甚至可以感觉到狼王呼出的热气,根根汗毛皆倒竖起来。

生死一刹那间,常歌行想到了很多,想到了前世的罪魁祸首老唐,想到了逃之夭夭的小白,还想到了梦中的那抹风情。。。。。。

一阵破空的尖啸声从耳边划过,距离之近,使他有一种错觉,耳轮上的绒毛已经死伤一片!

就要扑倒近前的狼王,左侧脸颊出现一道血痕,箭矢力道受阻,带着飞溅的狼血射入旁边的树林深处不见了踪迹。几个呼吸后,在几十丈外,一片飞鸟惊起,飞向了树林更深处!

就在狼王攻势受阻的瞬间,常歌行抓住难得的机会,翻身而起,重新持着宝剑,护在胸前,和狼王对峙!

鲜血顺着狼王光滑柔顺的皮毛流下,同时还向着四周渗透着。有嫣红的血液滴入眼中,使得幽光内敛的狼眼变得通红不已,杀机四射。

狼王彻底的怒了,如果说之前还是绅士的猎杀。那么,现在就是暴怒之下的虐杀,它已经对眼前这个生物的味道不感兴趣了,它要的就是简单粗暴的将他撕碎、磨烂!

常歌行直面狼王,双脚却是暗暗往后退着,离官道越近,自己生存下来的机会也就越大。

这个时候,一个白影突然出现在他与狼王之间,将他严严实实的护在身后,却是那匹白马,跑回来了!并且,嘴里还叼着一个不知从哪里弄来的钱袋。

这个小白不会是真的小白吧!它竟然想用钱收买狼王!这是脑子里哪根筋抽风了?

狼王见到小白后却是满眼的戒备,身子深深的往下伏着,四肢在不断蓄力,似乎在准备着搏杀,或是逃跑!

一阵杂乱声从身后传来,同时还有人的吆喝声。

“逮住那匹恶马!”

“它偷了我的钱包!”

“小心点儿,那里有狼!”

“怕什么,我们这么多人还害怕一条落了单的狼!”

。。。。。。

一群人,大约有十四五个,转眼间就来到常歌行面前,他们都怒目看着白马,如有什么深仇大恨般!

白马摇晃着脑袋,甩着马尾,打了一声响鼻,将钱袋扔在了常歌行脚下。他虽然体力消耗巨大,但大脑的运行却是没有受到影响,隐隐感到,自己被坑了!

第三十九章小白,小偷?

众人将目光转向常歌行。

“原来这匹贼马有主人啊!”

“肯定是他指使的!”

“竟敢如此戏耍我兄弟等人!”

“把他抓起来报官!”

。。。。。。

常歌行看着不断咒骂的众人,出奇的没有一丝愤怒或是生气,相反有些欣喜,不管怎么样,现在人类与恶狼的数量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貌似自己是获救了!

“兄弟们,你们不要吵,钱我会加倍还给你们的,现在关键是那匹狼!”

“什么狼不狼的,落单的狼比家狗还不如,瞧我先收拾了它,然后再回来收拾你!”

一个胖乎乎的汉子,挺着西瓜篮球般的肚子,扛着一柄宽刃大刀,走上前去,就要做那屠狼之人。

常歌行看着那短粗的胖腿,和浑身乱颤的肥肉,摇摇头,就当这位的八块腹肌与肱二头肌隐藏的比较深吧!

转而一想,他去也对,如狼王这般狼群中的王者,想来对食物还是很挑剔的,这么一滩肥肉,它肯定会顾忌身材,惹着不会下口的。狂且,这胖子还有一个最大的优点,肩膀之上直接就是脑袋,脖子几乎不可见,咽喉处的要害深陷在肥肉中,狼王即便下嘴,顶多咬一口肥油!

“二胖,回来,这匹狼不一般,你不要命了吗?”

一道声音隔空而至,清晰、干脆、洪亮,如果大隋有普通话考核的话,此人定是播音员的水平。

常歌行回头看去,一个背负强弓的精壮汉子快步走来。之前他还奇怪,这群人皆手持大刀,并无使用弓箭之人,刚才的那支箭矢又是何人发出的,现在一切明了,来人不止是一个弓箭手,而且还是一个神射手!

二胖转回身,“老大,不就是一匹孤狼嘛,我之前杀过,比屠狗还要简单几分。”

他口中虽然在辩解,但还是退了回来,可见此弓箭手在人群中有着绝对的权威。

“普通的狼,见到我们这么多人早就逃之夭夭了,绝对没有如此大的耐心,看它的毛色、体形,极有可能是一只少见的狼王!”

“狼王!”

二胖惊呼出口,一身肥肉也跟着颤抖,阵阵肉波汇集在脸上,形成一副骇然的神色。狼王最可怕之处不在于爪牙锋利、体格强健,而是狡诈!或者说是智慧!

持弓之人来到近前,却没有继续向前走,而是取下强弓,搭上箭矢,缓缓拉开!众人自己知道自己的老大要放大招了,顿时鸦雀无声!

强弓被拉开时的“铮铮”声不断传来,随着强弓变形的弧度越来越大,声音也越来越尖锐,让人毫不怀疑其中蕴含的力道!

箭尖儿散发着点点寒芒,与狼王的嗜血的目光隔空对撞,让空气几欲凝固!

强弓终于被彻底拉开,如满月当空。精壮的汉子如雕像般站立,箭矢更如定格了一般,纹丝不动。常歌行在心中不得不写了一个大大的“服”。

通过长时间的体力锻炼,或许能拉开此强弓者还是有些人的,但能做到静若处子,就不只是力气大就能做到了,这里考验着一个弓箭手身体各方面的协调能力。

就拿李元霸来说,天生神力,或许让他拉开此弓,甚至拉断此弓都是易如反掌的事情,但要做到引而不发,给他十年时间也不一定做得到。

“嗖!”

利箭脱离弓弦,带着破空声直奔狼王面门而去。箭虽离弓,弦音未绝,虽然不是什么绕梁三日的曲子,却让人神经紧绷!

狼王四肢早已蓄满了力量,就在空气发出波动的一瞬,它瞬间跳离原地,避开一箭,却没有进攻!它看了众人一眼,尤其是那个持弓的精壮汉子,又是一跃,钻进草丛不见了踪影。

众人还想追上去,却被精壮汉子拦了下来。

“狼王狡诈,深入丛林我们不是它的对手!以后这条路的镖,我不会接了!”

“为什么啊!老大!”二胖追问道。

“今天我伤了狼王,它已经记住了我的气味,再走此路,恐怕要生许多波折!”

“都怪你!还有这贼马!今天我胖子绝饶不了你!”

二胖圆滚滚的身子就要朝着常歌行撞来,常歌行作势要躲,倒不是怕伤着,就是担心这胖子在自己衣服上留下一个油点子。那得多不好洗啊!

“二胖,休得无礼!”

精壮汉子话一出口,二胖便如泄了气的皮球,蔫儿在了当场。

常歌行拱手道:“多谢这位壮士搭救,不然我今日就要命丧狼口了。”

说着将白马叼来的钱袋递给他,并从怀里掏出一张百两银票,一并奉上!

精壮汉子接过钱袋,却没有去碰那张银票。

“权当答谢,壮士不必介怀!”

“公子不是要加倍给钱吗?”

常歌行以为这汉子是嫌钱少,想想也对!冒着生命危险救了自己,并且连今后吃饭的门路都给弄丢了,一百两银子确实有些少!

“男子汉说话算话,这钱袋中有多少钱,我都加倍奉还!”

精壮汉子莞尔一笑,是实话,这笑容真的不是那么好看,他那一群兄弟更是有种看到铁树开花的感觉,原来老大还会笑!这么多时日下来,还以为老大面部肌肉老化呢。

他解开钱袋,拎着底儿抖落了一阵,只有一枚铜钱打着旋儿掉落,他稳稳的抓在手里,然后摊开手掌。

“只有一枚铜钱,真可惜!早知道就塞进几万两银票了!”

常歌行此时哪里还看不出门道,这精壮汉子分明不想贪图他的银子。

“哈!哈!哈!不凑巧,今天出来的匆忙,没带零钱!来日再相会,我请大哥喝酒,不醉不归!”

“哈!哈!哈!正合我意!我今天就认下你这个兄弟!”

两人同时哈哈大笑,大有相见恨晚之感。既然两人已经称兄道弟,常歌行便问出了心中疑惑!

“大哥,你不会就为了这一文钱,追赶了小白一路吧!”

精壮汉子嘴角露出一丝苦笑,“你这白马也是一匹神驹!”

白马听到有人夸自己,得意的一长嘶,仿佛在向自己的主人邀功一般。

看得精壮汉子更是一阵惊异!

第四十章所谓歌行

原来,小白跑到官道上,遇到精壮汉子一伙人。起初他们也没在意小白,以为是哪家跑出来的马驹。谁想到小白一口咬掉精壮汉子的钱包,撒腿就跑。

众人追赶一阵,可是两条腿哪里跑得过四条腿。索性钱包里也没什么钱,就都停下了脚步。

小白看到没人追来,反身回去,将钱包放在地上,一阵得瑟,又是尥蹶子、又是嘶鸣,又是打滚的,一副长长的马脸上写满了嘲弄。

人是有着高级动物的尊严的,岂会受得了一个畜生的嘲讽,便拎着武器,追赶上来。小白和众人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他们慢它就慢,他们快它就快,让他们既追不上又更不丢。

就这样来到了常歌行与狼王对峙的现场,精瘦汉子更是一箭救了他的性命。

常歌行摸了摸白马的头,道:“这都是我平时管教有方啊!”

白马一个响鼻,喷了常歌行满脸的口水,显然并不认同他的话。本马天生丽质,自学成才好不!

精瘦汉子在一旁看得哈哈大笑,这一人一马倒是有趣。

“相逢便是有缘,还没请教兄弟大名!”

常歌行拱拱手道:“小弟姓常,名歌行!”

这还是常歌行来到这个时代后,第一次在人前提起前世的名字。原因有二:一是这个精瘦汉子救得自己性命,脾气又和自己相投,不禁产生亲近之感:二是杨林这个名字名气实在是大,若是树大招风,还可以,顶多掉些落叶完事儿,若是招来闪电,那完全有可能丢掉性命!

“常歌行?好生奇特的名字,难道常兄弟你歌喉了得?”

常歌行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我老家有个习俗,取名字的时候缺啥补啥,我小时候唱歌有那么一点儿跑调,就是那么一点点儿!”

一边说着,常歌行还用小拇指比划着,似乎除了那么一点点儿不足外,他还是很有唱歌天赋的。但实际上,他除了那么一点点儿不足后,唱歌只能对口型!

“所以我的父母大人,就给我起了这个名字。歌行,就是唱歌很行的意思!”

说起父母,常歌行本来臭屁的表情,变得有些黯然,自己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时代,不知道自己的父母会不会满世界的贴寻人启事,相信自己留在前世的那些财富足可以使双亲安享晚年。

精壮汉子看到常歌行表情黯然,还以为他因为跑调的事儿在伤心。

“常兄弟,男子汉唱歌跑调有什么,绕梁三日都是那些文弱书生干的事儿。堂堂大丈夫应该用最锋利的刀,骑最快的马,喝最烈的酒,杀当杀之人,救当救之人,纵横江湖,岂不快哉!”

“还有,泡最漂亮的妞!”

常歌行此话一出口,周围的汉子顿时哈哈大笑起来。虽说是因女人而笑,但毫无猥琐,反而有种坦荡荡的气概。江山与美女,毕竟是每个男人都争相竞逐的东西!

“好,常兄弟果然也是性情中人,我胖子还以为你是那只会摇着扇子,说些酸腐文章的臭书生呢!”

“本人牙口向来不好,真要再说些酸掉牙的文章,恐怕头发未白,牙先失啊!”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看常歌行的眼光也和善了许多。

常歌行冲着精壮汉子抱拳道:“还没请教大哥尊姓大名!”

“王伯当!”

三个字如金玉作响,环佩叮当,传入常歌行耳中。原因无他,完全因为这三个字来头实在太大,大名鼎鼎的“勇三郎”,隋唐第一神射手,居然就是眼前这个不起眼的精壮汉子!

“久仰大名,大哥之名如雷贯耳,小弟我仰慕已久!”

王伯当却是把常歌行一番肺腑之言当成了恭维之词,他虽然在江湖薄有名声,但距如雷贯耳还差的十万八千里,最起码现在的他是当不起这四个字的。

“常兄弟就不要取笑你大哥我了,走,喝酒去!”

常歌行摸了摸早已经前胸贴后背的肚子,“那个,大哥,咱们能不能先吃点儿东西啊!”

众人一阵大笑!

常歌行随王伯当来到他们的落脚之地,几人将一张兽皮草草的铺在路边,摆上了些肉干、干粮,虽和精美无关,但都是难得的果腹之物。

常歌行抓起一块干肉,很不客气的撕咬起来。干肉不知道在外面风干了多长时间,里面水分所剩无几,肉质纠结在一起,一口下去仅仅留下一排牙印,然后便再难继续。

他咬着肉干,虽然无法下肚,却也没有松口,宛如一只护食的小狗。没办法,只要经历过真正饥饿的人,才会知道食物的可贵。

他翻起眼皮,却发现王伯当正在用一把精致的匕首把肉干切成小块,放在了身前的托盘上,其他人也不例外。

常歌行讪讪的吐出嘴里的肉块,只有上下两排牙印犹自诉说着刚才的尴尬。他虽然没有匕首,可是有大宝剑啊!

将宝剑斜插在地上,干肉从剑刃处划过,便化为薄如蝉翼的肉片飘落在托盘上。捻起一片,放入嘴中,干肉片在唾液的作用下迅速化开,一股浓重的肉香迅速霸占了所有味蕾,咀嚼数下轻轻咽下,满齿留香!

这剑真的是难得的一件宝物啊,想来用来刨肉片也是一件神器,我的火锅,我来了!前世的科技虽然可以合成各种味道的食物,但火锅却一直是常歌行的最爱!

“好剑!”

王伯当双眼精光四射,虽然极力内敛,却也遮不住滚滚的灼热。

“大哥若是喜欢,我便将这把剑赠予大哥!”

在常歌行心中,这把剑虽然是难得的利器,但作用仅在切些干肉或是切些肉片,挂在腰间仅仅是与玉佩一般的装饰品罢了!

王伯当虽然颇为意动,但最后还是黯然的摇了摇头。

“我自小练习弓箭,至今已有二十余年,平生之愿,莫过于大漠射双雕。此剑虽是难得至宝,但非我所能,为兄谢过了!你要保管好此剑,莫要轻易示人,要知道怀璧其罪啊!”

第四十一章又中奖了!

常歌行毫不在意的继续切着肉片,“谁要想要拿去便是!”

王伯当露出一丝苦笑,这个新交的小兄弟性情倒是别致的很,别人若珍宝的神兵利器,他却当成了大白菜,说送人就送人,说扔就扔。

他从身后拿出两坛酒水,随手递给常歌行一坛。

常歌行干嚼了几片干肉,正觉得口渴。拍去坛口封泥,一股甜糯的酒香在林间清风中荡漾开来,虽然没有十里闻香那么夸张,但方圆几十丈内都可闻到淡淡的酒香。

酒气掠过不知名的野花,掺和着花香,勾勒出不一样的味道,让人心驰神往,熏醉了采蜜的蜂、舞蹈的蝶、歌唱的鸟,平白给这寂寞旅途增添了许多生趣!

常歌行单手举起酒坛,“咕咚!咕咚!”灌了几口,胃中干肉遇到绵软的酒水,迅速膨化,腹中很快就有了充实感,不像之前那么饥肠辘辘。

“好酒!”

常歌行放下酒坛,虽然此酒度数不是很高,充其量只有十度左右,但好在味道极佳!

“常兄弟切莫着急,要是喝醉了,在这荒郊野外可不好办!”

“大哥放心,小弟我的酒量江湖人称千杯不醉,万杯不倒。酒是粮***越喝越年轻!来,大哥,喝!”

王伯当与常歌行二人酒坛互撞,随即仰起脖子,一道白练垂如口中,流入腹中,一股热气渐渐在体内升腾起来,暖洋洋的,好不舒服!

两人同时将酒坛放下,相视而笑。

“今天能遇常兄弟,实在是人生幸事!终于能痛饮一番,不像我这帮弟兄,一提喝酒,跟老鼠遇见猫似的!”

不远处的二胖,看到王伯当目光转向自己,忙不迭的去检查镖车,打理马匹去了。起初听到喝酒,众兄弟还会手舞足蹈一阵,可是谁知老大是真的把人往死里灌啊。

三十余兄弟,七八个不省人事,七八个呕吐不止,七八个疯癫若狂,还有七八个更是需要数天的中药调理。即便如此,王伯当还嚷嚷着不过瘾。

从此,众人对于喝酒畏如蛇蝎,有王伯当在,比什么禁酒令都好使!

二胖已经开始为常歌行默哀了,队伍里之前也有几个自称千杯、万杯的,可是在自己老大面前全部成了提不起酒杯。

二人酒坛再次相撞,激荡之下,有酒滴飞溅而出,晶莹如珠!

常歌行放下酒坛,吧嗒吧嗒嘴巴,白酒的辛辣感完全没有,反倒有着丝丝的甜味。这叫酒?不如说是酒精饮料!

二人酒逢知己,相谈甚欢,一坛酒很快就见了底。常歌行正想着豪情一掷,又将酒坛轻轻放下,像是想到了什么趣事,脸颊上浮现出一丝笑意!

“兄弟莫非饮多了?”

这种情况他见得多了,起初是淡淡的笑,后来是癫狂的笑,再后来痛哭流涕,情绪完全不受控制,这都是酒后失常的表现。

“大哥不必担心,我只是想起了,路上的一件趣事儿!”

然后便将自己因为一个酒坛被碰瓷儿的事情说了一遍。

“我行走江湖,扔的酒坛多了,也没有遇到过如此可乐之人!”

说完便将空空如也的酒坛“啪!”的一声扔到路上,一声脆响,划破了沉寂许久的空气,然后放肆的大笑起来,“快哉!快哉!”

常歌行一想,自己堂堂的穿越者。臭名昭著,呸!呸!名满天下的晋王爷,怎么可能一招被碰瓷儿,十年不敢扔酒坛。想着,右手用力,酒坛便在空中划过一道完美的抛物线,酒坛升到最高点,继而向下,做着加速度运动。

酒坛在空中不断旋转,自坛口流入的空气时快时慢,竟然发出一阵阵呼哨声!

就在这个时候,大地传来“哒哒”的马蹄声,节奏如狂风暴雨般,击打着大地。远远看去,一支马队裹挟着滚滚烟尘,匆匆而来。隔着黄色烟尘,看不出来人有多少,看不出马匹的颜色,更看不清马背之上是男是女、是老是少。

在这个时代,路边的草丛、密林深处肯定不会隐藏着什么测速仪。若是换成前世,一定被直接吊销驾驶证,原因无他,这支马队超速是肯定的了。

马匹头颅前伸,鼻孔热气喷吐,像是一台满负荷运行的蒸汽机。四肢肌肉遒劲,随着阵阵马蹄,急剧的舒展、收缩着,干净利落,没有一丝绵软感。在马蹄抬起的瞬间,偶尔可以看到马蹄铁反射的寒芒,马蹄铁已经被磨损大半,显然这一行人已经赶路多时。

整个马匹都被黄色沙尘包裹,远远看去,真的如踏沙而行般。

或许是因为马匹激起的黄沙,骑行之人,似乎并没有注意到在路边饮宴的常歌行、王伯当一行人,更没有注意——已经呈下落之势的酒坛!

“啪!”

酒坛破碎的声音传来,只是这声音有些特殊,没有落地的那种清脆感,难道这酒坛也有高仿?不管怎么样,还是让常歌行一阵舒爽。王伯当却是目瞪口呆,“常兄弟,你又中奖了。。。。。。”

王伯当话还没讲完,就听到马匹的悲鸣声,小白更是将头扭向别处,超速需谨慎,抛物有危险!

常歌行回头看去,正见到马失前蹄的一幕,那马头上还有点点嫣红,甚是扎眼!

骑行之人,反应倒也机敏。就在马匹倒下的瞬间,她双腿用力,由骑行姿势瞬间变为站在马背之上,脚尖儿接力,向上飞起三丈有余,从而避免了摔一个狗吃屎的下场。

她的身形突破重重烟沙,以一个天外飞仙的姿势出现在众人眼前。

“尼玛!又是一个会飞的!”常歌行心中暗暗想着,他来到这个时代,第一次见识到轻功是那身着红衣的张出尘,此人却是第二个!

若是这些人动不动都会飞檐走壁的,那哥们儿的穿越生涯儿,岂不是要多上许多挑战?

来人头戴一袭斗笠,斗笠上垂着黑色面纱。此面纱倒是与一般江南女子的有所不同,前面有银线绣成的纵横格状,将面容遮挡的严严实实,多了几分华贵之感;后面却是一直垂到裙摆,将整件白衣完全笼罩,朦胧黑纱中,白衣隐隐作显,神秘之感尤甚!

第四十二章马赛克

那匹倒霉的马此刻正在地上挣扎,头上一个大包分外明显,有种进化为独角兽的潜质。小白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在人家面前一阵的显摆。像我这般英武非凡的骏马,都不敢跑这么快,让你得瑟,步子太大,扯了吧!

令人惊疑的是,那匹马在小白面前,竟然显出恭敬的神色,就像见到失散多年的老大,终于找到组织般。常歌行心中愤愤不平,该不会是自己身上的王霸之气全部被这该死的小白给吸收了吧,自己怎么就碰不到王霸之气一开,小弟、美女乖乖送上门的好事情呢!

虽然坐骑情况不明,但空中那人却不见慌张,空中腾挪,悠然向着常歌行飘来,一袭黑纱在身后翻滚,透过丝丝缕缕的阳光,状若黑雾,宛若魔怪。

一柄细刃软剑,自腰间拔出,在空中甩开一个弧度,如长鞭抽打了几下,便认准了方向,软剑与来人成一条直线,自空中袭向常歌行,颇有人剑合一的架势。

所有动作一气呵成,甚至可以说有一种舞蹈的韵律,完全就是没有借助绳索的特技表演。但常歌行却不敢怀疑它的杀伤力,剑尖处点点寒星与已经渗入剑体的丝丝暗红,无不在诉说着,这是一件杀人无数的凶器!

常歌行拔起斜插在土里的宝剑,顾不得擦拭剑刃上的丝丝肉末,举剑横劈,虽说完全没有什么章法可言,却也是深思熟虑的一剑。来人一剑直刺而入,眼下挡无可挡,只能借着宝剑之利,将软剑挑离,方可活命!

“叮!”

一声脆响从空中传来,来人看到攻势受阻,一个转身,持剑落在地上,与常歌行遥遥对峙。

王伯当此时也拿了弓箭,满月拉远,蓄力待发。其余众人也拿了武器,护卫在自己老大和常歌行身边。

黄色烟尘慢慢散去,里面的人马终于可以瞧得清楚。总共还有八人,黑色劲装显得干净利落,黑纱蒙面只有一双眼睛可以看得真切。身上看不出带了什么武器,但想来也如眼前之人一样,都是可以随身隐藏的猥琐兵刃。

“嗨!你们好啊!大白天穿一身夜行衣果然好雅兴,我就不打扰各位了,你们走好,不送!”

八位黑衣人看向眼前之人,显然她才是首领。她却呆呆的看着自己的软剑,在离剑尖三指处,有一个不明显的豁口,分明是刚才兵器相交时留下的。虽然无妨日后使用,却总觉得异常难看!

她是一个喜好完美的人,只要完美无缺才可以配得上她傲然的身份,虽然那已经在一场大战后化为飞灰,但那种融进血脉,刻进骨子里的尊贵,是改变不了的。

“咯!咯!咯!”

没有想象中的怒喝或是直接动手,却传来一阵令人酥到骨髓里的娇笑,随着笑声,披散在身上的轻柔黑纱一阵的摇曳。虽然看不清此女的面貌与身姿,但这欲拒还休的风情,却让每一个人食指大动。

恨不得拨开缭绕的黑色雾气,看个真切。究竟是山峦似锦,还是眼若秋波。

“小弟弟,你好剑哦!把姐姐这件贴身之物都给弄坏了呢!你说,你怎么赔人家嘛!”

女子一边说着,就要移莲步,就要让常歌行看看她那柄贴身软剑的豁口之处。

“不要动,休怪我箭下无情!”

王伯当适时的发出警告!

女子却是置若罔闻,脚尖儿如蜻蜓点水般一踏地面,身子便如一只蝴蝶般向着常歌行飞去,虽然细长软剑在手,却看不出杀气。若不是那双眼睛中时隐时现的诡异光芒,还真的会以为这是临幸凡间的仙女。

“嗖”王伯当箭矢发出,他可不敢那常歌行的性命开玩笑。女子秀气的小耳朵微动,右手随意挥动,便要打下箭矢!

“叮!”

她显然低估了箭矢的威力,隋唐神射手的大名可不是虚名,而是浴血无数才闯下的威名。

箭矢巨大的惯性将软剑弹开,固执的沿着自己的轨迹前行。女子双眼微瞪,匆忙之下瞥过头,躲过了咽喉致命之处,箭矢擦着耳垂飞过,几根青丝缓缓落下,坠入黄土,如高贵的仙女堕入了无边凡尘,让人生出不忍之感。

黑色轻纱前后各出现一个拇指粗细的窟窿,管中窥豹般,一抹淡淡的唇色如浮光掠影闪过,似笑非笑,有着俏皮,有着媚惑。

女子躲过一箭,身形未变,继续朝着常歌行掠去。王伯当众兄弟想要上前阻挡女子,却被一个惊艳的弧度逼退,如若不退,几人的手腕肯定是废掉了!

女子优雅的落在常歌行身边,颇有些娇嗔。

“姐姐只是想让弟弟怜惜而已,你看你把姐姐的宝贝都伤成了什么样!”

常歌行看到软剑之上的那个豁口,讪讪发笑,老子的大宝剑岂是你能承受的了的。

“我这剑,顶多是切切肉片、削削苹果的餐刀,姐姐,你才是真剑!”

也不知黑衣女子有没有听出常歌行的话外之音,依旧花枝乱颤,娇笑着。

“弟弟这柄剑当真是难得的神兵利器,可否借姐姐一观!”

也不待常歌行答应,一只白嫩嫩的玉手已经伸在身前,美目含笑。常歌行可不敢认为自己拒绝也会安然无恙,那柄软剑可就在女子背后跃跃欲试呢。

常歌行拿着半个剑柄将宝剑递给女子,一种柔缓的感觉,自指尖流入心底,这真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妖精啊!

女子单手持剑,仔细端详一阵,舞了几个剑花,欣喜之感溢满双眼,却没有一丝贪婪。

“此剑正气凛然,好像不太适合小弟弟你哦!咯!咯!咯!”

常歌行接过宝剑,笑嘻嘻的道:“姐姐教训的是。姐姐宛若天人,为何要将一副娇容打上马赛克呢?”他一边说着,一边回忆着前世某国影视大剧,以及那马赛克下的风光。看向眼前这位黑衣女子,心中有了几分恶趣味的感觉。

“马赛克是何意?”

常歌行已经逐渐习惯了这个纯洁的时代,也正在慢慢习惯着教化这个时代。

“马赛克是我老家对面纱的别称,通常马赛克之下都是一些重点部位,比如——姐姐这张倾国倾城的脸!”

第四十三章白马医马

“弟弟这张嘴可真甜呢,要不是姐姐着急赶路,真想多和弟弟说说话呢!”

黑衣女子虽然声柔、体轻,但绝对不是一个易推倒的主儿,一般男人遇上她,非得油尽灯枯不可。常歌行总能从她身上感觉到那么一丝丝的危险,就像一朵美丽的食人花,远观还好,拍照留念也无不可,但若采摘,性命堪忧啊!

“姐姐您要是忙,就赶紧上路,我就不耽搁你了,咱们有缘再见!”

“可是姐姐的马,被你那酒坛子伤了筋骨,难以成行。不如将那匹白马赠予姐姐如何?”

小白可是自己穿越到这个时代的见证人,岂能说送人就送人。

“小白,去看看你那位马兄弟死了没有?”

小白围着那受伤的马儿转了几圈,不断打着响鼻,一双马眼中颇有审视的味道。看到受伤的马儿不为所动,它伸出一只蹄子,在它毛茸茸的脑袋上揉了揉,那受伤的马儿一副享受的模样,像是在享受极大的尊崇!

小白的马嘴稍微咧了一下,如果仔细观察那弧度,却是像极了常歌行平日里的笑容,最为重要的是,这是使坏的前奏!

只是这一抹本来属于人类的笑容,出现在一张长长的马脸上,总是透着几分诡异,若是在那街灯昏暗处,肯定会把胆小之人吓得直奔西方极乐。

小白小心的抬起蹄子,看着依旧一副享受模样的马儿,贼兮兮的看了一眼壮大了几分的“独角”,然后狠狠的一蹄子踩上去!

“嘶!”

一声高八度的马嘶,婉转千回,直入云霄,经久不绝。

那本来受伤的马儿,尥着蹶子在原地蹦来跳去,很想用前蹄子安抚一下自己红肿的额头,奈何大自然的进化,早已抹杀了它这一功能。

“姐姐,你看,你的马儿好像比之前更加活泼了呢!”

黑衣女子深深的看了一眼正在向常歌行卖乖的白马,掩嘴偷笑。

“这白马和弟弟一样激灵呢,姐姐我是越看越喜欢了!”

“一头带毛的畜生有什么喜欢的,姐姐要喜欢也要喜欢我这样的偏偏佳公子才对。”

“嘻嘻!这白马可不像你这般油嘴滑舌。”

白马在常歌行耳边就是一阵长嘶,震得他耳鸣不已。而白马则得意的看了一眼黑衣女子,好像再说:本马的口才也是了得的!

黑衣女子来到手上的马儿旁边,一只柔滑的小手轻抚那红肿的额头,马儿本来还有些焦虑,很快平复下来,只是看着小白的眼神多了几分畏惧。任什么生物先是被酒坛砸,后是被马蹄子踢,都不会好受吧!

她双足轻点,稳稳的落在马背上,“小弟弟,我们很快就会再相见的!”

看着绝尘而去的马队,常歌行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越是鲜艳的蘑菇,毒性越是强,而刚才那个女人,却是一颗比夏日盛开的万朵奇葩还要美上十分的毒菇!

“常兄弟好艳福,刚才那个女人虽然看不清容貌,看身形、听声音、观一举一动,肯定是个难得的美人儿!我怎么就没有如此的福分呢!”

“大哥,这样的福分是会出人命的!”

“哈!哈!哈!兄弟知晓便好,刚才那群黑衣人绝非善类,那个女子更是其中翘楚,我开始还担心常兄弟血气方刚着了她的道儿,既然兄弟能够看清事实,为兄也就放心了!”

“大哥放心,虽然好美之心,人人有之。但我绝对不是那种贪花好色,见了女人挪不动步之人!”

常歌行当然不是贪花好色之人,万花丛中过,半片不沾身,才是他追求的潇洒;他当然也不是见了女人挪不动步之人,只有在花园里徘徊的够久,走的路途够长,才能知道这园子里最美丽的花朵在哪里。

“好兄弟,我果然没看错人,好男儿本应志在四方,岂能被这情情爱爱羁绊了脚步。你我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后会有期!”

王伯当倒也是一个痛快之人,给常歌行留下些干粮、干肉和一些酒水后便跨上高头大马,随车队而去,再无他言。少了许多别离情,少了许多衷肠话,少了许多不舍与牵挂。

虽然此官道并无分支,但常歌行是要进建康城,而王伯当一行人却是自建康城出来,两者虽在同一条官道上,方向却是截然相反。

常歌行跨上白马,回头看了一眼渐行渐远的王伯当一行人,终于拨转马头,向着建康城而去,一路酒香飘散,这个时代的酒虽没有前世来的浓烈,但他发现,自己慢慢的喜欢上了这种味道,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入乡随俗吧。

。。。。。。

。。。。。。

“公主,为何不杀了那小贼,取了宝剑!”

黑衣女子掩盖在轻纱下的眸子,陡然间缩了缩,然后在几缕浅光中化开,成为两汪溢满笑意的清泉。

“宝剑?呵!呵!即便是传说的轩辕又如何,也只是区区一柄锋利了些的名剑罢了,一步杀十人,血流百步已是极限。你可注意那柄宝剑上的刻字?”

“属下。。。。。。并未留意!还请公主明示!”

“杨英!”

“杨英是谁?没听说过啊!”

黑衣女子本来脸部柔和的线条变得冷冽,“无知,当今大隋天子有二子,一则为太子杨勇,二则为晋王杨广!”

“和这杨英又有什么关系?”

“杨广的乳名便叫做英!”

“那个年轻人是杨广?”

黑衣女子又恢复到之前的柔媚,柔唇上更是有春波婉转,闪着丝丝光华,点点妩媚。

“没错,就是大隋的晋王殿下杨广,就是刚破陈国大军的隋军兵马大元帅杨广!”

“公主为何不杀了他,报我灭国之仇!”

“报仇?报了仇又怎样?你我还不是要颠沛流离,如无根之浮萍寄人篱下!”

“公主要作何打算?”

“复国!”

八个黑衣人飞身下马,半跪在地上,齐声道:“愿为公主驱使,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黑衣女子右手虚托,仿佛这一动作练习了无数遍一般,就如吃饭喝水那样寻常。

“你们的忠心回得到回报,你们的后代万世都将与我皇家血脉共享荣华!”

“谢公主!”

第四十四章建康城收费点

已是午时,建康城内有袅袅炊烟升起,应是正在招呼客人的饭馆或是普通人家正在准备吃食。这个时代,没有家用电器、没有天然气、甚至连煤炭都还没有被使用。生火做饭大多用的是劈柴,当然也没有环保部门追究砍柴人盗伐森林资源。

那场冬雪过后,天气逐渐变得暖和,江南的冬天本来就是一个极为害羞的姑娘,刚刚看到衣裙的一角,便再难寻迹。

炊烟在午日的阳光下,轮廓显得异常的清晰,就如一棵不断发展壮大的树苗,在青天白日间肆意的舒展着。

炊烟不断向上升腾,逐渐汇聚在一起,在地上仰望,似乎与天边的云彩连接,仿佛这袅袅炊烟才是云朵的源头。

炊烟虽然直入云海,但其中的味道却留在了人间。相信顺着其中一股最为令人神往的气味,就能找到城内最美味的饭馆。

建康城外,也有炊烟,却显得有几分狼狈。烧饭的柴火不是什么上好的劈柴,甚至连劈柴都算不上。所谓劈柴,大多都是老树的枝桠或是小树的树干经过干燥制成,经久耐烧,不起浓烟。

但这里用的柴火却是些掉落的枯枝与依稀范青的枯草,火苗没起多少,浓烟倒是与那狼烟相媲美。

浓烟之上架着形形色色的“锅”,有缺了一边的陶瓦罐,倾斜的夹在石块上;有弧度稍微大些,勉强可以存水的瓦当;也有不知从哪里捡来的破旧头盔。。。。。。

总得来说,都可以当做“锅”用,却没有真正的锅。

锅内大多都是融化了些的雪水,有几片烂菜或是草根、树皮的算得上菜品丰富了。

站在城墙上的士兵,捂着口鼻皱着眉头,满眼厌恶的看着下面。这些该死的难民,不知从何地跑来这建康城下,交不起进城费也就算了,还赖着不走了;赖着不走也就算了,每天还要烟熏火燎一番,熏得你兵爷我站岗放哨都没心情了,晚上少不了去那霓裳阁逍遥一番,去去身上的晦气。

一匹白马穿行在衣裳褴褛的人群中,煞是扎眼,想来应该是哪家的贵公子出游回来,要进城。

可是再瞧马背上之人,衣服的颜色与马匹倒也相衬,都是白色,只是上面多了些青绿的斑斑点点与土黄之色,衣领处更有未干的酒渍还散发着微微的酒气,简直邋遢的不能再邋遢了。

干净利落的白马与肮脏不堪的骑者组成了一对很是奇葩的组合,吸引了更多人的注意。也给这些终日愁眉苦脸的落难之人找了些许乐趣,常歌行一人一骑很明显就是落了难的公子哥,生逢乱世,什么都有可能发生,自己等人渴了还有热乎乎的雪水饮饮嗓子,饿了还可以找些草根、树皮磨磨牙,没准儿别人,就如眼前这位,还不如自己呢!

这些人在打量常歌行的时候,同样,常歌行也在打量着他们。这些人大多扶老携幼、拉家带口,陈国这些年粮食收成并不好,加之赋税徭役严重,如今更是兵祸四起,便有了如此多的逃荒之人。

逃荒去哪里?大城市当然是首选,而建康城就成了被描述为遍地黄金,要饭都能三餐无忧的所在。

可是,当他们千里迢迢来到自己国家的都城的时候,才发现,他们连进城门要饭的资本都没有。进城是要收人头费的,带着随身包裹进城更是要收所谓的占地费。

这些天有人卖儿卖女凑够了进城的人头费,也不知道日子过得怎么样。那些挑选孩子的富户人家,如挑牲口般看着牙口、长相、体型,总来来说女孩儿会比男孩儿贵上几文钱,但绝对没有一头牲口的三分之一,这就是乱世,人命如草芥。

城门口处有三三两两排队进城的人,多是些小地方的富户,避难于此,在他们想来那穷凶极恶的隋人,再怎么也不会打破建康城吧!

城门官拿着一个算盘,拨拨打打,就是脑袋上多长了一根头发,都是要收费的。想不交,可以!拔下来!

离近了些,常歌行看到城门口贴了一张类似大字报的东西,上面明码标价的写着:

成年男子:三十文。

成年女子:四十文。

男孩儿:五十文。

女孩儿:六十文。

马匹:九十文。

他翻身下马,在马背上拍了一下。古代人的智慧真的不能小视啊!都知道设立收费点儿减少入城人流量了。不是我不让你进,进城有进城的规矩,城里的空气很贵,城里的泥土也很贵。所以,没钱那就对不起了!

“小白,你的身价可是爷的三倍啊!是不是小爷我以后不能拍你的马背了,而是要改为拍你的马屁啊!”

说来也奇怪,拍马屁这个词语本来说的是牲口,但却是用在人身上的。常歌行敢保证,谁要敢真的拍小白的屁股,绝对会被小白的降人十八蹄,踢的连亲妈都认不出他。

小白一声长嘶,算是回应。却也惊动了正在认真算着收成的城官,城官一看到白马,一双小眼睛竟然闪出色咪咪的光芒。没办法,上头有交代,大战在即,命他收集马匹。

马匹的入城费抬得这么高也是这个原因,交不起马头费,好说!人进去,马留下,官府还会给个几十文钱算是补偿。

正所谓阎王易过,小鬼难缠。常歌行不欲和这等城门小吏纠缠,从怀里掏出一小块碎银子,足够进城之数。

城门官眯缝着一双鼠目,右手拖着算盘,左手捋着颚下的一小撮胡子,加上尖嘴猴腮的模样,简直就是一成精的大老鼠。瞥眼看了一眼常歌行手中的银两,用鼻音发出一个字正腔圆的轻哼。

“不够!这么点儿钱怎么够!”

“这些碎银子一百二十文钱还是有的。”

“一百二十文?谁告诉你一人一马是一百二十文了?”

常歌行嘴角流露出一丝和蔼可亲的微笑,弧度的大小,嘴角的角度都掌握得一丝不苟,堪称完美。

第四十五章白马非马

小白长长的马嘴也似模似样的模仿着,主人的邪恶之笑怎么能做到如此完美呢?想我马中的精英,所有王子梦寐以求的坐骑,怎么就学不会呢?

“依大人之见,应该多少!”

“贱人三十文,马匹九十贯!”

“可这告示上可不是这么些的!”

“哼!告示?我说的话就是告示!”

城门官料想常歌行肯定拿不出这么多钱,看这穿衣打扮定是哪里来的落魄户。这匹白马要是孝敬给自己的顶头上司必是大功一件。想那隋军万一攻进城,四条腿比两条腿跑得要快不是。

常歌行向后退了退,城门官干巴巴的脸皮上显出阴险,想走?留下马匹再说!

“父老乡亲们!老少爷们!兄弟姐妹们!城门官大人说了,进城免费!”

免费二字,那些饿得耳鸣不已的人群还是听得很清楚的。黑压压的人群瞬间就把城门围了个水泄不通。

那只成精的老鼠如今却是真的成了过街的硕鼠。

“那黄口小儿休得胡言,本官什么时候说过进城免费了,速速退去,不然国法难容!”

常歌行站在人群最前边,摆了摆手,示意人群安静下来。

“我且问你,这是什么?”

常歌行指着小白道。

城门官用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看着常歌行,这小子不会在和自己装疯卖傻吧,陈国律法中可没有精神病可以免罪这一条。

“当然是马了!”

“错,这不是马,这是白马。大人说马匹进城需要九贯钱,可没说白马需要收费啊!”

“白马不是马吗?”

“水银是银吗?”

“不。。。。。。是!”

“蜗牛是牛吗?”

“不是!”

“新娘是娘吗?”

“不。。。。。。是!”

“瀑布是布吗?”

城门官脑门上已经有汗冒出来了,他不断用衣袖擦拭着,衣袖已经被打湿了一半,可是汗水还是止不住,真让人怀疑这样下去,他会不会脱水而死。

“不。。。。。。是”

“白马是马吗?”

“不是”

城门官话说出口,想收回却已经来不及,算盘“啪啦!”一声掉在地上,几十颗算珠从轴上脱离开了,散落在地上,滚落的到处都是。

他浑身肌肉不断颤抖,就连声线都不能很好的拿捏,用着一种古怪的腔调道:“你。。。。。。你。。。。。。竟敢。。。。。。诓骗。。。。。。于我!”却是用了他老家的方言,这种方言自从他离家后已经有二十余年没有说了,他都快以为自己忘记了,没想到在此关头却是说了出来,而且说的字正腔圆,还是原来那个味道。

“大家都听到了吧,白马非马,这可是他亲口说的。我再问你,贱人是人吗?”

城门官看了一眼重重围住的众人,他很想说,贱人是人,而且就是你们这种人。但他实在不敢了,眼前这个年轻人实在诡异的很,不知道还会闹出什么幺蛾子。

“贱人怎么会是人,贱人就是贱人!”

常歌行欣慰的点点头,大有一种孺子可教的感觉,用老师赞扬学生的目光看着城门官。

“好!说的好!贱人怎么会是人呢,刚才大人说了,贱人入城收费三十文,那么普通人进城就不收费喽!”

常歌行踱步进入人群,看着面黄肌瘦的小孩儿、垂垂要死的老人,还有仍在挣扎汉子与满脸绝望的女人。

“你、我、他都是爹娘生的,都是堂堂正正的人,我们当然可以免费通过这道城门对不对!”

众难民们难得看到了一丝曙光,本来已经陷入死寂的他们当然不会放过这唯一的机会。但是他们平日里受到了太多欺压,受到了太多不公平待遇,他们也试图反抗过,但换来的只是更为严重的迫害。他们神经已经变得麻木了。

现场陷入了长久的寂寞,城门官的鼠目中闪出喜色,这群刁民!算你们识相!

常歌行蹲下身子,一个小女孩儿正瑟缩着身子,嘴里不断嚼着什么。他想要掰开她皮包骨的干枯小手,小女孩儿看似弱不经风,可手上的劲儿却是不小。

常歌行摸了摸她有些枯黄的头发,尽量用一种和蔼可亲的口吻道:“小妹妹,让我看看你手中攥的是什么可好?”

虽然常歌行以为自己算得上春风和煦,但在小女孩儿眼中却是有几分狼外婆的感觉,凡是抢她手中吃食的人,都不是好人,这就是在这个特殊时期,这个孩子简单的是非观。

“呜!呜!呜!”

小女孩儿双眼中迅速溢满了泪水,夺眶而出,顺着眼角、鼻子、嘴巴,然后流进脖颈里。如决堤的泪水带走了小脸上的灰尘与烟灰,两道泪痕之下,露出两行白皙的皮肤。

常歌行心中无奈,你还是太小啊,要是再过上十几年,你就能读懂我的英俊潇洒、气宇轩昂、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了。虽然心中如此安慰自己,但还是在为自己连一个小屁孩儿都搞不定,感到有些失落,难道穿越后,自己的魅力值都下降了吗?

却看白马处,几个半大的孩子正围着它玩得不亦乐乎。该死的小白,自己的魅力值肯定也被它吸收了!

一个男子分开众人,一把抱起小女孩儿,粗糙的大手在小女孩儿脏兮兮的小脸上仔仔细细的擦了一遍,眼泪擦干了,可那两道白皙也被和着泪水的尘土掩埋。

“小女不懂事,惊扰道公子了!”

“无妨,阁下可愿将令千金手中之物给我一观?”

男子将一团黑黑的东西取了来,递给常歌行。入手,似乎还有些温热,却是被小女孩儿攥的太久,沾染上的体温。

常歌行一点一点将手中之物舒展开,却是一根煮熟了的草根。他单手拖着这颗草根,展示给众人看。

小女孩则有些可怜兮兮的看着草根,这是她的,有了这个草根,她或许就能多熬上些日子。或许能等到那些官老爷们大发慈悲施舍些稀粥,或许。。。。。。只是让死亡来的稍微晚一些罢了。

第四十六章倒霉的城门官

“这些孩子可都是国家的花朵,未来的栋梁,他们如清晨的太阳冉冉升起。可是,你们都做了什么,给鲜艳的花朵吃这些没有营养的东西,这是在犯罪,你们这是在犯罪知道吗?眼前就有一条光明的大道,城门已经为你们打开,大家还在等什么?”

“进城!我们要进城!”

怀抱小女孩儿的汉子率先喊了出来,他知道,正如常歌行所说,照这样下去,自己的女儿是挺不了多少时日的,为了女儿,他愿意冒险一试。

有了带头的,就有了相应的。

“进城!”

“进城!”

“我们要进城!”

。。。。。。

呐喊声此起彼伏,骇的城门官脸如死灰,他用手死命的捂着头上那顶薄薄的乌纱,似乎只有这样才会安心些。他想要逃回城内,向自己的上官禀报此事。

“反了,这群刁民要造反了。。。。。。”

怎奈跑的匆忙,一脚踩在了他整日把玩的算珠上。每一粒算珠都是他精挑细选的,又花了不少时日打磨,直到有了金玉的光泽才攒在一起,做成了算盘。

他在捐这城门官之前,本是一个小商人,倾尽家财才当上了陈国的公务员,虽然是最底层的,也足已让他光宗耀祖。虽然捧上了铁饭碗,他那一手好算盘却也有了用武之地,凡是城门花销、收cd经过他那算盘盘算过。

所以他这一个狗吃屎也摔得极为豪华,堪称狗吃屎的加强版。乌纱帽被摔得变了形,却没有掉落的危险,它更加牢固的箍在城门官的脑袋上,沿着帽子有一圈血迹隐现,看来乌纱帽这回是真的牢固了。

常歌行不禁想起前世玄幻小说中滴血认主这回事,乌纱帽该不会也发生认这城门官为主的事儿吧,到时候人帽一体,帽在人在,帽亡人亡!

城门官从嘴里吐出几颗断掉的牙齿,就连腭下的山羊胡也少了大半,他用手摸了摸头,发现乌纱还在,咧嘴竟然笑了起来。只是配上满脸血迹,显得有几分狰狞。说他三分像人,七分像鬼,也不为过。

他挣扎着想要起来,只是胸腹部传来的剧痛,让他的几次努力都白费了。作为五讲四美的小白,最是助人为乐。它屁颠屁颠的跑到城门官前,前前后后转了数圈,像是在找什么重要位置。

终于,它锁定了城门官戴着乌纱的头部,马尾调换了几次位置,终于正好垂在那副鼠脸上。

“快。。。。。。把。。。。。。你肮脏的尾巴拿。。。。。。拿开,小心。。。。。。小心本官。。。。。。扒了你的皮!”

城门官由于断了数颗牙齿,说话间四处露风、八面露雨,十个字九个不在音节上,剩下一个也随着牙齿间的风声跑了。

小白突然马尾直竖,一副马脸上显出吃力表情,一坨坨冒着热气之物正中城门官的脸部,那含糊不清的咒骂也变成了沉闷之声。小白扭转马脸很是得意的看了一眼自己的杰作,然后呈半蹲状在城门官的衣服上擦了擦,这才将竖起的马尾放下,轻摇着,走开了。

常歌行很是同情的看着被马屎淹没的城门官,自己穿越过来第一天便享受到了如此待遇,那种温热感、湿滑感,真的是终身受用不尽啊!

作为一个接受过前世现代化教育的人,常歌行是知道的,他这么带着一帮难民进城,肯定会被安上一个谋反的大罪,救人不成,反而会害了这些人的性命。

“来,大家找些褥单、被罩,我有大用!”

难民对常歌行极为信服,不多时便找来了几床被褥,拆下褥单、被罩,放于常歌行面前。

常歌行之所以要被单褥罩,是因为这些难民除了这生活常用的什物外,也拿不出什么像样的东西。

看着摆在面前的所谓的被单褥罩,他将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这些难民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困苦千倍、万倍,这哪里是什么家用之物,比一般的抹布还不如。

一个窟窿连着一个窟窿,大窟窿套着小窟窿,小窟窿套着小小窟窿,简直就是一张张天然的渔网。上面的污渍与泥垢倒是增加了不少强度,常歌行怀疑,这些渔网状物品洗上一洗是不是就会立即的瓦解,捞上来后彻底变成一团谁也解不开的乱麻。

他挑选了几张还算完好、颜色比较浅的床单。在尚未燃尽的火堆里挑选出几块被碳化的枯枝,待火星散去。在床单上写起了大字,说起写这样的横幅,他虽然没有亲自写过,但好歹也见过猪跑。

常歌行先是浅浅的写上一遍,然后又涂抹了数遍,直到上面的字迹足够醒目才罢休。

“谢城门官大人放我等进城。”

总共十一个大字,每一个都有一尺大小,保证离得老远就能看得清。

常歌行狠了狠心,在自己右手食指上狠狠的咬了一口,虽然疼得他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却没有一丝鲜血流出来。

“前世电视剧上都是骗人的,牙齿咬破手指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做到?这样的镜头上演的时候应该标注上:特技镜头,请勿模仿!还是。。。。。。因为小爷我天赋异禀,皮肤比别人稍微厚了那么一丁点儿!”

常歌行无奈之下,抽出半截剑身,食指在锋利的剑刃上轻轻划过,便有一条细长的血线出现在手指上,看上去就像画笔画上去的一般,笔直、均匀,长短、粗细都堪称完美。

过了一个呼吸,疼痛的感觉才传至大脑,血液也终于涌出伤口,滴滴落在横幅上。

常歌行高高举起尚在滴血的手指,“让我们以血盟誓,共进退,某生路!”

怀抱小女孩儿的汉子首先咬破了自己的手指,一枚鲜红的手印落在横幅上,透过薄薄的布匹,染红了下面一捧黄土,使得本来无光泽的泥土,有了花儿的羞红。

难民们纷纷咬破手指,在横幅上留下点点嫣红,如寒冬里开放的腊梅,使得本来尚有些微凉的天气,顿时有了几分红火气息。

第四十七章进城

常歌行心里那个气啊,人家凭着一副好牙口就能咬破手指,自己却要用到那柄世间少有的神兵,难道自己的皮肤真的比一般人要厚吗?

常歌行走到城门官面前,他依旧如一只死老鼠般躺在地上,若不是嘴里的轻哼声,还真的如死了一般。

“我这就带着这些难民去给你请功,这有可能是你这一辈唯一干的一件好事了,我也不用你报答,我只想借你一件东西!”

常歌行也不等城门官答应,一把抓起他的手,宝剑在他的手掌上留下一条醒目的血痕,一阵如杀猪的声音响彻城门口,一个鲜血淋漓的手掌印出现在横幅最为醒目的位置。

横幅被高高的挑起,上面的点点嫣红,与密密麻麻的破洞格外引人注意。阳光透过窟窿,透射而下,像极了璀璨的星斗。这横幅便是一片天,这溢满窟窿的光华就是一挂银河。

“谢城门官大人放我等进城!”

“谢城门官大人放我等进城!”

“谢城门官大人放我等进城!”

。。。。。。

。。。。。。

在常歌行的带领下,难民们高喊口号,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城门。

建康城的城门很大、很重、也很坚固,需要数人共同推动才能开启或是关闭。或许它真的如这些逃难的人们所期望的那样,可以挡得住战火的洗礼。

建康城的城墙不知修筑于什么年代,砌筑的岩石表面已经有了些许风化的痕迹,岩石之间的缝隙隐有苔藓出现,使得坚固如铁的城墙有了一种难言的腐朽味道。或许,这座巨城也要到了重新修葺的时候了吧。因为不管是它,还是它里面的主人,都已经习惯了安稳,甚至陶醉于这种宁静,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宁静。

今天它迎来一群客人,一群不一样的客人。他们要为这个城门最为穷凶极恶的城门小吏请功,而且是大张旗鼓的请功,那条几乎被鲜血染透的横幅更是显示了他们无与伦比的决心。

“谢城门官大人放我等进城!”

“城门官大人是好人!”

“城门官大人是大大的清官!”

。。。。。。

。。。。。。

那挣扎着刚站起身的城门官再次跌倒,嘴里喃喃道:“坏了,坏了,这么多难民得多少银子啊,本官这么多年的积蓄完了,全完了。。。。。”话还没说完,便白眼一翻昏死过去。

常歌行既然已经带他们顺利进城,便没有了再呆下去的理由,至于以后在这建康城里他们过得怎么样,就要看他们的造化了,自己也是凡人一枚,顶多算是一个多进化了几千年的凡人,管不了这么多人的命运。

他遥遥的看着兴高采烈的难民,悄悄的退走,常歌行可还没有忘记自己来这陈国第一大城的目的,拉赞助。

常歌行负手走在前面,小白则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不用什么缰绳,也不用什么口令,一人一马已经养成了长久的默契。

马蹄踏在青石板上,发出“哒哒”的声音,甚是清脆悦耳。青石板上还有些湿润,不知是未干的朝露,还是地气上翻的潮气。踩上去总有些湿滑的感觉,却也将这本来粗糙的条石染上了一层柔柔的光晕。

街道之上多有头戴薄纱、手执纸伞相伴而行的女子,婉转而笑,颇有江南柔媚。反倒是男子,尤其是年轻男子,颇为少见,这让常歌行很是奇怪。

“哎呦!对不起,对不起!”

正在欣赏这建康城风光的常歌行,猛地被一行色匆匆之人撞了一下。他还没来得及反应,那人已经埋头而去,只留下一个稍微佝偻的背影。

“这建康城内,人口素质还蛮高的嘛。被人撞了一下,居然没被碰瓷儿,不像在那荒郊,随便扔一个酒坛,就能砸出一个碰瓷儿团伙儿。”

常歌行看着桥下的流水,鸣唱的鸟儿,被阳光照射得半透明的绿叶,心情大好。吃了一路的干粮、干肉,腹中虽然不至于饥饿,但那风干之物口感却不是那么好。现在看到干巴巴的肉干,不用下口,他都有一种饱胀之感,甚至胃酸与胆汁都会翻腾不已。

常歌行转来转去,选了一家最大的酒楼,迈步而今。有跑堂的热情迎来:“客官,您是要吃饭吗?”

常歌行在一处临街的桌子前坐定,将宝剑放在餐桌上。这个时代服务行业还有很大提升的空间啊,我来这酒楼不是来吃饭的,难道还会是来洗澡的不成?这跑堂的如此一问,除了浪费些口水,再无其他用途。

“把你们的招牌菜全都上来,再来一坛好酒,小爷我要大吃大喝一顿。”

跑堂的一看来了大客户,手脚愈发的麻利,眼睛也明亮了许多。

“好嘞!客官稍等,酒菜马上就到!”

跑堂的一路小跑,转眼间便不见了踪影,想来是到后厨下菜去了。

常歌行百无聊赖的轻敲着桌子,一边看着街上的人群。街上叫卖的、叫买的此起彼伏,与这枝头的鸟儿、河间的流水、拂过树叶的清风,共同组成了一副生机盎然乐章,似乎完全没有受到长江一战的影响。

江边的伏尸、燃烧的战船与随江水远去的江水,似乎离这里也很远,隔着一天一地的距离。

常歌行很是贪婪的享受这一切,没有人喜欢杀伐,除非只有不断的杀伐,才能使自己活的更久。

“客官!您要的酒菜来了,菜都是我们的招牌菜,酒也是经年的陈酿,您慢用。需要什么尽管召唤小的,小的随时伺候着。”

常歌行拜拜手,让这聒噪不已的服务员退去,开始享用来到这建康城的第一餐。

他拍开酒坛,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面而来,拎起酒坛便狠狠的灌了几大口,干瘪了数日的肠道再次得到酒水的灌溉,顿时一阵舒畅。

只是其他食客,却是如看怪物般看着常歌行,满脸的不屑。有钱怎么样,点了这么多菜又怎么样,还不是粗人一个,哪里比得上我们江南文士,个个饱读诗书,品茶饮酒都要讲究一个风雅。

第四十八章老子曰:有多远,滚多远!

当然,常歌行心中也在无限的鄙视着他们,不要以为会些陈词滥调,能把扇子摇的风雅无限就是文人。前世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大学、博士、博士后连读下来的都不敢称自己为文人,充其量就是一高级知识分子。

常歌行觉得,能被称为文人的,无不有着旷世才华,对这个世界有着独到的见解。他们做的不仅仅是继承先人的知识遗产,最重要的创造,在历史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这个时代似乎只要和文人沾上边,不管是什么,就有了书卷气息、风雅姿势。

就拿逛窑子来说,贩夫走卒去了那是贪花好色,败家的行为。如果这个人穿着一身文士衣服,摇着名家作画、题词的扇面,再能吟上几句琢磨了半年一年的独创诗词,那就是一段风花雪月、才子佳人的风流韵事。

当然,作为青楼的ceo——老鸨子,做事还是很有原则的,不管你是达官贵人、贩夫走卒、还是风流文人,睡了人家姑娘,不掏出白花花的银子是不行的!

人家青楼的从业人员可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的,也是下了血本的。那些挂牌的姑娘,从小便学习诗词歌赋、琴棋书画,虽然不敢说精通,但好歹均有涉猎。那些逛窑子的骚客们吟诗答对时,她们也能应和几句,美人、美酒、风流诗,大大的助长了书狂气。

这样比较而来,早先的青楼从业者们可比前世那些“小姐”们敬业多了,各种化妆品妆点皮肉,便能出台揽客,若是顶着一副假鼻梁、假下巴、假胸脯,身价还会增上一增;若是弄个某直播频道知名主播,某名牌大学在校大学生的身份,那身价简直是十倍、百倍的往上增。

常歌行又拎起酒坛,大口的喝了一口,不待下咽,便又和着涂抹吐在地上,在本来干净无尘的地面上留下一大摊水渍,惹得几个书生眉头大皱。

“小二,你这酒怎么是酸的!”

常歌行将酒坛重重的放在桌子上,桌腿发出一阵难听的咯吱声,若不是做工还算坚固,相信此时已经变成了一堆柴火。

跑堂的屁颠屁颠的跑过来,胸背微弯,配合着一副天然的媚笑,反倒让人生不起气来。

“客官,这是本店自制的桃花酿,在整个建康城都是数得上的好酒,要不您再尝尝,保证不会有什么酸腐味!”

“酒倒是好酒,可是对着一帮酸掉牙的书生,即便杜康亲酿,也喝不出真滋味!”

常歌行说话的声音极大,极富有感情色彩,若是参加诗朗诵,不拿个第一名,那绝对有黑幕。

几个书生也是有点儿墨水的人,这么直白的讽刺,哪里听不出来。

几个本来欲走的食客,又重新落座,点上了些瓜子、花生仁,添上一壶桃花酿,俨然就是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一个身着白衣,轻摇画扇的偏偏佳公子,儒雅的站起身,就连身上的每一根汗毛无一不透露着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文化人。

他举起一小杯酒水,向四周顾盼了一下,发现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很满意的笑了笑,很是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

“孔子有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相逢便是有缘,朋友何必恶言伤人,你我饮下杯中酒,便尽释前嫌如何?”

说话间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语调都把握的恰到好处,无不在彰显着自己等人的宽宏大量与海一般的宽广胸怀。可惜他们想错了一件事儿,他们并非美女,更非伪娘,要着宽广的胸怀又有何用?只是多长几根护心毛罢了,徒增笑柄!

常歌行眉宇间舒张,脸上挂上了几分淡然的微笑。

“公子好学问,可曾听说过老子曰的一句话!”

“还请赐教!”书生弯腰施礼,好一副谦恭模样。

“老子曰:有多远滚多远!”

吃着花生、喝着小酒的看客,一阵咳嗽,好险背过气去,看热闹需谨慎、看戏有风险,真的是金玉良言啊!

本来看到二人想要和解的小二,心里正自高兴,一个是常客,一个是豪客,两边自己都不能轻易得罪啊!忽闻老子名言,心里顿时千万只犀牛狂奔而过,这位小爷还真是强悍,此事怕是无法善了了。

书生此时终于发现了胸怀宽广的好处,可以让犀牛来得更猛烈些。

他端着酒杯的手急剧的颤抖着,平日摇着画扇、吟几口诗句,便能让那些贩夫走卒们羡慕的双眼通红,态度更是恭敬之至,何尝受过如此大辱,以至于让他完全不知道怎么反应。

他知道自己应该愤怒,而且要让胸中的怒火将这眼前之人烧的只剩灰飞。只是却不知道怎么样表现自己的愤怒,他举起酒杯狠狠的摔在地上,不知道是酒杯质量实在是太好,还是这个所谓的文人真的是手无缚鸡之力,酒杯在地上打了一个转儿后,又稳稳的立在地上,丝毫没有损坏!

“这酸腐书生当真耍了一手好本事,不去街头卖艺却在这里饮酒作诗实在是太可惜了,就凭这酒杯落地而不碎本事,想来可以成为当红花旦!”

“你。。。。。。你竟然把我与那卑贱的戏子相提并论,实在是有辱斯文,有辱斯文!今天我受如此之辱,还有什么脸面活下去,刀。。。。。。刀在哪里,我死了算了,给我刀。。。。。。”

与这疯癫一起落座之人全部起身,死死地拉住他,有拉着胳膊的、有抱大腿的、有抱着腰的。也不知道这疯癫文人哪里来的力气,几次几乎挣脱数人的束缚。

“刀,给我刀啊,我不活了,我要以死捍卫文人的气节。。。。。。给我刀。。。。。。”

常歌行站起身,无奈的摇了摇头,死的方法有很多种。虽然这里是古代,科技还不是很发达,但并不妨碍死亡的多样性,人的生命是很脆弱的,经不起任何小小的失误,只有小心呵护,才能活的长久。这样的人居然想要用刀自杀,这不是对刀的大不敬吗,自己可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第四十九章杀猪刀

常歌行摆手叫跑堂的过来,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

小二惊愕的道:“客官,您要它做什么?”

“要你去你就去,废什么话!”

“是,小的这就去!”

那挤成一团的几个文人,一边你来我往,好不热闹,只是闹哄了半天,脚步却是没有移动分毫。那疯癫文人更是哭天抢地,悲愤之气直冲霄汉,若天上有哪一路神仙打此路过,肯定会挥手划出一道巨大的虹,作为嘉奖。如此精湛的演技,堪比获得奥斯卡殊荣的天王巨星。

过了片刻,跑堂的气喘吁吁的从后院跑来,双手捧着一把尖刀,“客官,这是你要的杀猪刀!”

常歌行将杀猪刀拿在手里,一股浓重的血腥味熏的他很难受。看来死在它手里的猪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如此上佳杀猪刀,给了那酸腐文人自杀,希望杀猪刀有灵,不要怪罪自己才是。

他反手将杀猪刀捏在背后,迈开潇洒的步子,带着和煦的微笑,走向那一众文人。

癫狂文人似乎有些疯狂的眼神,看到常歌行走来,竟然有一丝不易被发现的微笑,深深的隐藏在眼底深处。

“刀。。。。。。给我刀。。。。。。我不活了,今天受此大辱,我要以死保全读书人的尊严,都是因为你,这一切都是因为你!”

说着他将手指向了常歌行,要将一盆稠的不能再稠的屎盆子扣在他头上。

常歌行伸出手,缓缓的攥住疯癫书生翘起的中指,然后慢慢的分开他的手掌,将那柄沾染着斑斑血迹的杀猪刀放在了他的手心上,然后一根、一根的合上他的手指。

“这是你要的刀,拿紧了,别掉了,不然就保不全你读书人的名节了。”

疯癫书生,这一刻好像瞬时间陷入了呆傻的状态。痴呆的看着手上的杀猪刀,虽然刀锋已经被黏糊糊的猪血模糊得失去了锋刃,但想来,杀死他自己还是绰绰有余的。毕竟作为读书人,皮肤是很薄的,远没有常歌行的皮肤来的坚韧。

“哦,忘了告诉你,这是一把杀猪刀!”

“咣当!”

疯癫书生手中的杀猪刀掉落在地上,弹跳了几下后,静静的躺在脚下。

常歌行拎起酒坛,大口喝了一口,咂巴着嘴:“现在,这酒的味道似乎好了很多。”

“助人为乐是我大陈国的美德,就没有哪位帮这位高风亮节的文人先生捡起地上的杀猪刀吗?”

“其实用杀猪刀自杀是一个挺不错的选择,要是传出去某位文人死在了杀猪刀之下,与那臭烘烘的东西享受了同等的待遇,定会传为天下美谈!哈!哈!哈!”

常歌行说也说痛快了、笑也笑痛快了、喝也喝痛快了,可为难了这位苦命的书生,真真的进退两难。

“哎!”

常歌行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人心不古啊,想当年,我只有三岁大小,在街上捡了一枚铜子,也要交到衙役手里。现在是成全一个文人气节的关键时候,竟然没有人肯弯腰帮忙,实在是让我痛心啊!”

常歌行踱来踱去,眉头紧皱,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突然脸色变得决然,猛地一拍大腿。

“算了,今天我就将这柄绝世宝剑借你一用,成全你的美名。记得到了阎罗殿,多多替我美言几句,就说我品行端正、高风亮节、更是助人为乐的小能手,让我无病无灾活上个千八百年就行了。”

“噌!”一道剑影照得癫狂书生眼前一花,却是宝剑出鞘,寒星满楼。

“我这柄剑,可劈、可砍、可挑、可刺、可格、可挡,功能多用。自杀的花样也是很多,抹脖子最为经典、割脉最为方便、剖腹算是有些创意、找人决斗。。。。。。还是算了吧,过程太过繁琐,我的文人先生,你选一种吧!”

癫狂书生双眼中尽是空洞之色,完全没有一点光彩。他看着寒光四射的宝剑不断后退,嘴角不受控制的哆嗦着,喃喃自语。

“我不想死,我不想死。。。。。。”

然后大哭大闹的跑出酒楼,状若疯魔附体,一路上不知撞倒了多少行人、撞翻了多少货架,在众人指指点点中不见了踪影。

与他同来的几人,见事情不好,也趁乱逃了出去,今天之事他们绝对会埋藏在心里一辈子,因为说出去实在是太丢人了。

常歌行收起宝剑,重新落座,在众人的注目下,大口夹着菜、大块吃着肉、大口喝着酒,完全没有将刚才的事情放在心里。

陈国多了这些无所事事,只顾附庸风雅的所谓文人,不亡国,哪里还有其他出路。从陈国国主陈叔宝,到孔范、江总两位宠臣,到达官贵人豢养的文士,到穷困潦倒谋求加官进爵的书生,哪有一个有治国安邦之能的,都是满口仁义道德的虚情假意罢了!

有这样的一群君君臣臣,陈国哪里有不亡的道理。

常歌行倒不是讨厌诗词歌赋,毕竟都是陶冶情操的精神食粮。但凭这些,不足以平天下,不足以安国邦。

他讨厌的是借着诗词歌赋的幌子,行那猥琐之事。摇着扇子、吟诗作对的书生有几位是真正的喜欢诗词里的韵香,还不都是想借着诗词行那风花雪月之事,做那攀龙附凤的勾当,实在是让人不齿,还偏偏摆出一副高风亮节的模样,更让人觉得恶心。

常歌行用手擦了一把嘴巴,摸了摸圆滚滚的腹部,心满意足的打了一个饱嗝,桃花酿、山珍、海味,顿时犹在喉咙间翻滚不已,令人回味无穷。这可都是不含添加剂,纯天然的食材。

甚至有几味在前世更是被列为宇宙级保护动物,常歌行虽然身为顶级的富商,却也无福享受。前世法律的严苛程度简直令人咋舌,食用保护动物更是被视为破坏宇宙基因库的行为,是要面临人道主义毁灭的,最轻也要终身监禁。

这个时代距离宇宙文明还有一段很长的道路要走,常歌行也很乐意满足一下口腹之欲,想来自己偷偷的吃上一两只,前世那群执法者总不能穿越千年的时光来捉拿自己吧。

第五十章没钱付账会怎样?

“小二,结账!”

店小二一听常歌行要结账,迅速的放下手上的活儿,麻利的一路小跑过来。这位爷终于吃饱、喝足了,结完账赶紧送客,打今儿之后,他什么时候来一律客满,概不招待。

这位实在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今天惹风惹雨得罪了一帮书生,下次要是惹了绿林草莽或是管家兵将,这间酒楼还能保得住嘛!

小二熟练的拨打着算盘,好一阵的噼啪乱响,只是听这令人头皮发麻的声音,就知道花费的银子绝对少不了。

“客官,算好了!一共是六十一两七钱银子,您付六十一两就好,那七钱银子算我们酒楼请您喝酒了!”

“会做生意!大爷我下次馋酒了,还来这儿!”

小二恨不得打自己几个嘴巴,自己说的这是什么话啊!还给他免七钱银子,应该加七钱银子才对,让他认为这是一家黑店,自此以后永不再来,自己也好落个安生。

常歌行在自己怀里摸啊摸,摸啊摸!从最外面的单衣一直摸到贴身衣物,就连胸口的皮肤都搓出了几个豆大的泥丸,可就是不见钱袋的踪影。他恍惚记起那个猥琐佝偻的身影,尼玛,扒手!没想到这个时代的小偷竟然厉害到了如此的地步,自己完全没有任何察觉,钱包就莫名其妙的没了。

常歌行悻悻然的将手从衣服中拿出来,“小爷我酒后有些口渴,还想喝点茶水再走!”

“好嘞!我这就给客官上最好的茶水!”

“不。。。。。。不用,一般的茶水就行!对了,有没有免费的茶水!”

“这个。。。。。。免费的茶水是有的,只是都是给那些大老粗牛饮用的,不甚可口!”

“没关系,左右都是下肚,能解渴就行!”

店小二疑惑的看着常歌行,完全不知道这位豪客到底是怎么样的想法。难道想要品味一下底层百姓的疾苦?有钱人的世界真的是让人难以琢磨啊。

真的想看到,当他知道眼前这位豪客身无分文时,又是怎么的精彩表情。

常歌行看着茶杯中飘着的如柴火沫子般的茶叶,轻轻吹开,小口抿了一口,这大概是他穿越过来后,第一次正真意义上的品茶。虽然茶水清淡完全无茶味,反倒有一种淡淡的青涩味道,比之一般的白开水还有难喝上三分,但常歌行品得却是津津有味,一小口下去,在嘴里婉转数回才恋恋不舍的咽下。

小二看到这位豪客,喝着最难喝的茶梗,还偏偏品味的津津有味,越发觉得,富人的世界自己这等小人物实在是看不懂!

他哪里知道常歌行如此这般完全是为了拖延时间。

“那个小二哥。。。。。。”

“小的可不敢当尊驾如此称呼,有什么事情,您只管直说便是!”

“那个,如果,我说的是如果啊。有一个食客没钱付账会怎么样?”

小二本来恭顺的脸上,露出一丝残忍的微笑。

“本店做什么向来都是明码标价,就如这酒菜一样。欠十两银子,断一根食指;欠三十两银子,断一手;欠五十两银子,断一只胳膊。”

“六十两银子呢?”

“那些人的坟头草都已经有三尺高了。说来掌柜的也是仁慈,每逢清明还带着我们去给那些孤魂野鬼烧些纸钱,顺便多挖出几个坑,以便备用!”

常歌行一口将茶水和着柴火沫子喝下,嗓子顿时传来一阵痛痒。

“咳!咳!咳!你们掌柜真会未雨绸缪啊!”

“现在这个世道乱了,做生意不好做,去年我们一共挖了二十个坑,现在只剩下一个了,不知道会是哪个倒霉蛋的埋骨地!”

常歌行真心不想去填坑,自己这百十斤分量,平日里吃的竟是山珍海味、十全大补,可谓营养丰富之极,想来坟头草绝对会超过常人的三尺,就算三丈也未可知。

小二看着常歌行,由疑惑转变成怀疑,“客官,您还是先把银子付了吧!”

常歌行把手探进怀里,一副取钱的模样。

“小二,你们掌柜为何不把吃白食的人送进官府?”

“陈主宽仁!送去官府顶多是关上些时日,所以各个买卖行就定了自己的规矩,官府对此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队身穿陈国官样服饰的人打饭馆前经过,一顶华丽的轿子稳稳的赘在后面,看样子应该是了不得的大官。周围百姓自老远就纷纷躲开,如避蛇蝎。

“小二,我还有些口渴,再给我来一壶茶水,如此这般便可!”

小二心生困惑,但客人要求了,他还是要照做的。就在小二转身的瞬间,常歌行猛地站起身,向着店外冲去。

“有人吃白食啦!”

却说这酒楼内的伙计倒是训练有素,呼声响起,便有十几人向着常歌行冲过来。有拿绳索的、有拿菜刀的、有拿铲子的、有拿棍棒的,甚至最后一位老先生拿着一只毛笔就冲了过来,想来是酒楼的账房先生。

这是全民皆兵的节奏啊,常歌行不敢怠慢,使出百米赛跑的本事向外冲去。一边跑,嘴里还一边嚷嚷着。

“我是吃白食的,我来投案自首了,请大人将我绳之以法,以证我主清明!”

轿帘缓缓挑开,露出一只苍白的手,却看不清内里之人的面貌。

“将拦轿之人带过来,真的是我主治理有方,竟有主动投案之人,当真是受了我主仁慈的感化!”

说话之人声线尖细,却又不像女子的婉转,颇有些像死死掐住鸭子脖子,鸭子拼命挣扎“呱呱”乱叫的感觉。

常歌行在轿前深施一礼,“草民常歌行,平日里深感我主教化,今日不曾想犯了吃白食的大过错,还请大人将我投入大狱,接受惩罚!”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咱家今儿高兴,就不怪罪你了,去吧!”

常歌行瞥了一眼在旁边跃跃欲试的伙计,再次躬身道:“吃白食乃是大过错,还请大人将我打入大狱。不然小人定然会吃不好、睡不香,内心愧疚至死的!”

第五十一章高利贷?

轿中人探出头,满头银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只是此人面部也是苍白一片,与传说中的吸血鬼有着几分相似。

“果然是一表人才,与咱家回宫,贴身伺候我主如何?”

常歌行胯下顿时感觉到一阵阵的凉意,自从来到这个时代,自己这个家伙什还没有用过,怎么能如此轻易的说拜拜呢?

“谢大人美意,只是小人尚觉才德还不够坚实,还想再读几年圣贤书,以报我主隆恩!”

“好!说得好!”

轿中之人拍手称快,嗓子越发尖锐起来,常歌行觉得自己离得再近一些,耳膜都会被刺破!

“你既然要成就美名,咱家就成全你,你且去狱中呆上些时日,有咱家的颜面,他们不会为难与你的。”

就在常歌行觉得此事已经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的时候,一个身着绫罗的中年人,倒头跪在轿前,深深的磕了一个头。将头埋在地上,神色有着几分紧张。

“禀告大人,小民觉得这位公子高风亮节实在不应该受那牢狱之苦,小民愿意替这位公子还上所欠的饭资!”

那道刺破空气的尖锐声再次传来:“好!好啊!在我建康城竟然能遇见如此佳话,咱家今儿没有白来一趟啊!咱家允了!”

中年人又磕了一个响头,口中更是千恩万谢。常歌行心中纳闷,该说谢谢的应该是自己吧,这个人替自己还账怎么还像是占了莫大的便宜般。

看着远去的轿子,中年人吃力的从地上爬起来,眼中发光的看着常歌行,。

“这位小兄弟,你知道的,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饭。”

常歌行点点头,心说,来了,终于来了!我就说嘛,这个满身铜臭味的老家伙绝对没有这么好心。

“只要公子签了这份借条,饭资老夫我就给你付了,你看怎么样!”

“借条?”

常歌行将那借条拿在手中,刚要打开仔细观瞧。却被一只大手挡了下来,“公子,里面就是些规定多少时日归还银钱,若过时不还,该怎么支付利息之类的条条款款,只是利息可能要稍高一些。。。。。。”

常歌行恍然失笑,原来这家伙是放高利贷的啊!不过那也没关系,自己有大隋这个大靠山,即便里面的利息高得再离谱,也是还得上的。如果有一天隋军占领了陈国,整个陈国都是大隋的,他倒要看看,这个放高利贷的还有什么胆子向自己讨债。

一枚红艳艳的手指印出现在借条上,中年人眯缝着眼睛将借条收起来,然后挺了挺胸膛,竟似高大的许多。

做了债主也用不着这么得瑟吧,常歌行在心中肺腑着。

“公子,随我去府上吧!”

“去府上?欠债还钱,你得容我去筹钱吧!到府上就不必了吧!”

中年人搓着一双肥大的手掌,脸上的皱纹因为高兴过头的缘故挤在起一,皱纹间油光闪闪,似乎能挤出几滴肉油。

“小兄弟,小老儿我年纪大了,刚才好像拿错了,你画押的那份不是什么借据。”

他虽然用心的在解释,可脸上的那份得意却是再深的皱纹也藏不住的。

“你老?充其量也就三十七八吧!你是故意的,绝对是故意的!”

中年人摸了摸油黑发亮的头发,叹了一口气:“想当年我也如公子这般风华正茂过,如今华发早生,老了啊!如今小老儿已经三十有五了啊!”

常歌行无语的看着这个年纪不大还非要卖老的人,人家都是往年轻了打扮自己,七十岁被说成十七才高兴。而他一个中年人,非要一个小老儿、小老儿的称呼自己,当真让人奇怪不已。

“来人!请公子回后院!”

本来在旁边看热闹的一众伙计,上来两人,挂着狞笑,撸着袖子,一副开干的模样。

常歌行却是慌了神,“你。。。。。。你和这酒楼是什么关系?”

中年人笑呵呵的看着他,一副恶狼见了小红帽的表情。

“小老儿不才,这是这家酒楼的掌柜!”

常歌行险些晕厥在地,幸亏一左一右两个伙计架住了他,弄了这么多弯弯绕绕,最后还是没有逃过这家酒楼的魔掌啊!千辛万苦穿越时空来到千年前,只为用一身血肉,养一株花,繁荣一个季节,不知传出去会不会被改编成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而自己就是那个痴情的男子。

这一路上常歌行倒是省了不少气力,两个膀大腰圆的伙计将常歌行两只脚架空,任他怎么折腾,都只是让空气产生了一丝波动,没有挨着地面半点,借力无从做起,只好听之任之。

倒是那个中年人显得颇为紧张,像是在给自己购置一件珍奇的摆设般。

“你们都给我小心点儿,碰坏了小老儿我扣你们薪水。”

“抬高,抬高!没看到前面有颗石字嘛!”

“往左点儿!不!再往右点儿!不要磕着门框!”

。。。。。。

两个伙计被他指挥得高高低低、左左右右,常歌行一路上也是腾云驾雾,竟然有了一种前世晕车的错觉。

“来,把公子放在椅子上,固定好!对,一定要固定好,脑袋抬起一点儿!多绑几道,这位小公子油滑得很!”

常歌行头脑发涨,腹中桃花酿似乎成了一场浩大的桃花劫,酒劲儿直冲脑海,就连四肢也变得绵软不堪。如此过了半晌,那股晕车的感觉才稍稍退却。

睁开眼睛,朦胧间看到一个人侧着头正看着自己,脸上挂着很是满意的笑容。只是这种笑容怎么看都像是在看一件奇货可居的货物,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公子醒了!”

常歌行想要从椅子上站起身,却发现自己的双腿被牢牢地绑在椅子腿上,两只手被固定在椅子副手上,就连脑袋都被一块木板死死固定,左右摇晃或是前后移动都做不到。俨然是一副“人椅合一”的模样,真的成了这客厅中的一件活摆件。

“这样子绑着我,会影响血液流通的。影响血液流通就会影响营养价值,影响营养价值就会让您的花草长得不茂盛,花草长得不茂盛就会影响您的心情。所以,为了您的好心情,就放了我吧!”

第五十二章被逼婚了

中年人看着常歌行,脸上的微笑更甚了。

“脸皮厚,却非无耻!油嘴滑舌,却非乱语!虽临危,却不乱!好!我喜欢!”

听到“我喜欢”这三个字,常歌行腹中又开始翻江倒海起来,却非晕车、晕船、晕机,而是真真的被恶心到了,这个自称小老儿的家伙该不会有什么特殊癖好吧!

看自己如今的处境,却是没有半点儿反抗的余地,难道自己的两世英明,就要断送在这个家伙手中!

客厅外有脚步传来,声音轻盈,节奏欢快,还有环佩叮咚的响声夹杂其中,就如一个绝世舞者在钢琴上起舞。

一袭鹅黄色衣裙轻飘而来,厅间的清风自她的腰间流过,蛮腰堪堪一握,束带上挂着一颗精巧的铃铛,却是完全由美玉打造,阳光照在上面,似透非透,莹莹闪着嫩绿,如刚刚破土而出的幼苗,想让人呵护备至!

一股淡淡的清香在鼻间萦绕,却不像胭脂气那般让人迷醉,反倒有些让人清脑明目的感觉。女子饰脂粉,无不在于迷醉,迷眼前人,醉有情郎。而这香气,却让人兴不起任何欲念,犹如供奉在佛前的净莲,妖娆却神圣。

“我儿,看此郎君如何?”

女子带着轻纱,看不出模样,辨不出喜怒。一双眼睛在常歌行身上打量了一番,黑色的眼眸,汪着一湾浅水。却是波澜不惊,即便风沙四起,也难以将它吹皱。

中年人满怀希望的问道:“怎么样,可还满意?”

女子转过身,青葱玉手在腰间的铃铛上轻摇了一下,金玉之声瞬间在大厅内散播开来,比那清晨的鸟鸣还要好听上几分。

“好!为父寻找数年,终于让我儿满意了!”

中年人转眼看向常歌行:“被我儿看中,是你几辈子修来的福气,日后可要善待我儿!如若不然,定砍了你四肢,去做花肥!”

他从怀里掏出纸张,光看那红艳艳的指印,常歌行就知道那是自己画押的“借条”。

“我儿,只要你画个押,这位公子就是我朱家的赘婿,你的相公了!”

女子接过纸张,看了看,一直平淡如水的神色终于起了些变化,虽然只是眉梢稍微弯了弯。但这一轻微的表情,在女子眉宇间荡漾开了,证明这女子并非不食人间烟火的菩萨,也只是一个小女子罢了。

“我儿可是觉得不忍?为父也没有办法,世间男子多薄情,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他陪伴你这一世,不离不弃,他不能背叛!也不敢背叛!”

“你们到底让老子签的什么啊,老子可是有原则的人,出卖身体的事情老子是不会做的!”

中年人带着一副神秘的微笑,走到常歌行身边,再次将他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初看时有三分匪气,仔细看来却有七分英气,我儿的眼光还是不错的。”

“我儿也是难得的美女,算你小子艳福不浅!这出卖身体,有两种出卖方法。一是,分块出卖,牡丹花中放两条胳膊;芍药中放一条大腿;你这头颅正好放在梅花树下做基肥。二是,整块出卖,从此你就是我儿的奴隶,也是他的丈夫,我朱府的赘婿。”

中年人向前跺了两步,忽然转身死死地盯住常歌行的眼睛,里面似有光火隐现,刺的常歌行双眼作痛。转而那团光火迅速熄灭,变为满池柔波。

“我儿命苦,希望你能善待!”

女子咬破手指,在紧邻常歌行的位置,也按下了一枚红艳艳的手印,至此,契约成立!

中年男子拿过纸张,满意的点点头,将纸张面向常歌行展开,他这才仔细看了这所谓借条的内容。这完全就是一张卖身契,而且是那种卖的彻彻底底的,从肉体到灵魂一点儿不剩。

若是在前世,中年人的这种行为完全就是在贩卖人口。可是,这里是隋朝,脖子上插根稻草,自卖自身的穷苦人屡见不鲜。这种买卖完全是受法律保护的,不管是在陈国,还是大隋。

只要有这一纸契约在,主人家不同意,常歌行连这庭院的门都出不去,出去就是触犯国法,可不是简简单单关上数日就能了事的。

中年人将契约给了女子,嘱咐她一定要收好,若是常歌行有什么异动,就直接告到官府,判他个凌迟!

身上的绳子终于松开,常歌行伸了一个懒腰,活动了一下筋骨,身上的关节顿时一阵的噼噼啪啪。

中年男子与女子此时已经不见了踪影,常歌行正好落个自在。堂堂大隋晋王殿下,稀里糊涂卖了身,还莫名其妙被逼了婚,若是传到坊间,肯定不是什么佳话,而是彻彻底底的笑话。

左右无聊,他在院内闲逛起来。不时有下人路过,对他指指点点。

“这就是老爷坑回来的未来女婿吧!”

“真是个倒霉的家伙!”

“其实咱们小姐生的如花似玉,虽然有些缺陷,让我入赘我也愿意!”

“别臭美了,这些年老爷带回来了多少年轻男子,小姐没有一个看得上眼的,真不知道这个家伙有什么特殊的。”

。。。。。。

常歌行掏了掏满是八卦言语的耳朵,却也少有收获。最起码他知道了,这家主人,也就是那个自称小老儿的家伙性朱,人称朱三爷。这一辈子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偌大的家业眼看就要换了姓氏,朱三爷当然不愿意,所以就有了招男儿入赘的想法。

但是朱三爷的这个唯一的女儿朱贵儿也是一个有主见的主儿,朱三爷平常也拿这个女儿宝贝的紧,也不愿意随便找个男人就塞给自己女儿。所以选来选去,就有了常歌行糊里糊涂签了卖身契的场面。

常歌行一边消化着八卦中的有用消息,一边欣赏着园中景色。最惹人眼球的应该是那鲜红的花朵,长的异常茂盛,像是稍微擦碰就能滴出鲜血般。

想起那些吃霸王餐,在酒楼里断手、断胳膊的倒霉蛋,再看那鲜红如血的花朵,常歌行就感觉极为不自然。朱三爷要拿自己的零部件作花肥的狠话,可还清晰在耳!

第五十三章佳人有约

日渐西沉,天边的那抹火烧云也渐渐褪去颜色。一湾新月攀上湖边大柳树的枝头,散发着浅光,与落日作别!

常歌行趴在桌子上,看着今天的晚饭,愁眉不展。一小碗清粥,尚不满碗;一小碟咸菜,只有十几根而已,而且还是那种极细的丝状。

“你们这是虐待,你们这是歧视,就算是赘婿,也不能这样吧!”

常歌行站起身,气呼呼的看着旁边的侍者。他可是正经八百的肉食性动物,这样的吃食怎么能下得了头。

青衣小厮唯唯诺诺,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老爷说了。。。。。。”

“朱三儿说什么了?谅那副狗嘴也吐不出什么好象牙!”

“老爷说了,公子你脑满肠肥又油嘴滑舌,是油水过大的表现,吃些清淡的也好!”

常歌行口鼻之中喷薄出云气,朱三儿实在是欺人太甚,就不怕自己在他那娇滴滴的女儿身上全部讨回来吗?唉!貌似那小妞手里还握着自己的卖身契,想到这里,一阵的气馁。

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但像自己这般不如意者却是十中无一。右手作端杯状,将小米粥举至齐胸。

心中存却遗憾事,且把稀粥作清酒。

饥肠辘辘实难忍,米汤下肚慰心肠。

对着那爬上中天的圆月,常歌行将小米粥一干而净,灵巧的舌头在碗边上游荡许久才肯罢休,任何的浪费都是可耻的!

只是这小米粥下肚后,不说完全没有吃饱的感觉,甚至胃腹之中显得更饿了!

他看了眼腌的发黑的咸菜,毫不怀疑里面盐的浓度。用筷子夹了一根放在嘴里,一种苦涩味麻木了整根舌头。这哪里是什么咸菜,比那海水还要咸上三分,当真是绝佳的下饭菜。

常歌行也终于感到了朱三爷的慷慨,这十几根咸菜委实是给多了。一根,不!半根咸菜配这一碗粥还显得富富有余!

常歌行被安排到一间厢房,门前并无令人生厌的大红花朵。隔着一座假山和一道围墙能看到一座二层绣楼,半明半暗的窗户上有一道浅浅的人影卓然而立,随着烛火微微摇曳。

当常歌行注意到她时,那道浅浅的人影却慢慢的暗了下去,再难寻找踪迹,只有淡淡的柔光洒下,在墙头,在假山。

厢房里的布置很简单,一桌,一椅,一床榻,再除却昏昏暗暗的烛火,无其他什物,简直已经到了陋室的程度。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这个时代普遍的生物钟,而作为穿越者的常歌行,虽然已经来到这儿已有月余,貌似时差还没有倒过来。这个点钟,却是他头脑最清醒的时候。

各个房间里的烛火渐熄,最先熄灭的是仆人、丫鬟休息所在,他们是这个府上最辛苦的一群人。好不容易结束一天的工作,他们最大的心愿就是好好的休息一番。

月亮又在空中画过一段轨迹,院内几盏灯笼在孤寂中寥落。厢房内的烛火与不远处绣楼内的柔光遥相辉映。宛如隔着一片星空的男女,相逢却不相识,缘分黯淡了其他星系,让他们在彼此眼中闪光。

“笃!笃!笃!”

门外传来敲门声,“小姐请准姑爷到绣楼一叙!”

常歌行猛地从床榻上坐骑,大晚上的叫小爷我去她独居的绣楼一叙,这其中有几个意思?他脑海中不禁浮现前世电视剧中翩翩公子偷香窃玉,暗成那秦晋之好的情节。

想到振奋处,肚子也不觉得饿了,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充满了干劲儿,从茶杯中倒上一些茶水在手上,往头发上撩了撩,虽然这个时代没有发胶,但水润的光泽配合着茶香,也算天然。

整理了一下衣服,确认没有褶皱与灰尘,这才快步走到放门前,以一个十分优雅的姿势和不紧不慢的速度打开房门,只有肢体和心态的完美配合才能使这扇古董门发出新时代的声音。

房门缓缓打开,逐渐露出常歌行自以为迷人的微笑。却看到侍女蹙着修眉,嘟囔着小嘴。完全没有听到这不一样的开门声,也完全忽视了常歌行调整了好久的面部线条。

“娘们儿唧唧的,快点!勿让小姐等急了!”说完便不再理会他,径自挑着小灯笼走了。

常歌行张大嘴巴,独自在微风中飘零,发梢上的一滴茶水颤颤巍巍,抖动了几下,便滑落下去。殊不知常歌行如此表现,落在侍女眼中,却是和那些费尽心思接近她家小姐的登徒子一般无二。额!常歌行貌似就是一个登徒子,而且还是那种如假包换的,绝非水货!

跟着那盏小灯笼,穿过假山,走过围墙,便来到绣楼处。绣楼前面并没有什么鲜艳花朵,只有一些矮竹扎堆的生长在一起,其间有些野花穿插其中,倒也显得别致。

跟着侍女上了二层楼梯,当常歌行想要推门而入,一探香闺时,却被小侍女横眉冷对的拦了下来。像是门神般,守着闺门,一副提防的表情看着他。

闺门轻启,两个侍女自里面出来,一个手中端着笔墨纸砚,一个双手拿着一个小小的方桌,桌子不是很大,却很精致,淡黄色的花纹自然弯曲着,花纹中有浅浅的墨痕。

虽然不是很明显,那淡淡的痕迹却是侵染到了木质之中,与淡黄色的花纹交映在一起,显然是一方经常写毛笔字的桌案。这个小妞,深更半夜的不会要考小爷的学识吧!莫非还要得个优秀才能做成这个赘婿?那还是直接交白卷好了!

走廊处一扇小窗缓缓打开,一阵浸入灵魂的清香便溢了出来,让常歌行浑身骨头一阵酥麻。不愧是待字闺中的黄花大闺女独居的绣楼,就连这空气质量都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这味道绝对比前世那些空气清新剂好闻多了。

常歌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其实把这小妞娶回家也是不错的,最起码可以改善家居环境,这个时代贵族普遍用的熏香,他还真的有些用不惯。不知是错觉还是心理在作怪,每天早起总感觉衣服与头发上都是一阵烟熊火燎的味道,到后来他索性就不用了。

第五十四章做你夫,可管饱?

从窗户中递出一张纸条,侍女取来,恭敬的交到常歌行手中。上面字迹娟秀,却多了几分清冷之色。就如这零星分布在绿竹中的野花,虽为花,却与娇艳无缘。

“君,有何感?”

常歌行看着简单的四个字,虽然这个时代还没有标点符号,还是在心里给这句话划分了标点。

这个小妞该不会是师范毕业吧!刚见面就问自己的观后感,自己总不能回答她:你们家的院子很大,房子很多,花草照料的很得体,就连马棚里的畜生都很懂礼貌,就是你父亲大人不太近人情,让人饿肚子吧!

常歌行拿着毛笔,这次倒是没有折断。只因笔杆入手便是一阵柔滑感,在摇曳的烛火下,反射着淡淡的玉质光华,显然是一杆人家用了很长时间的毛笔,就这么折断了,心中倒是有几分不忍。

他单手握着笔,标准的铅笔握姿,当真没有辜负小学老师的谆谆教诲。旁边的侍女,眼中闪过深深的不屑,就这么一个连笔都拿不稳的匹夫,怎么能配得上自己的小姐,虽然小姐有着某方面的缺陷,但也不是这种蹲在井底的癞蛤蟆可以幻想的。

常歌行拿着毛笔寻思了半晌,倒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只是这个时代的字体他尚在熟悉中,并没有达到入会贯通的程度。滴滴黑墨落在纸张上,转眼间就侵染成了一大块墨斑,似在嘲笑这个下笔无言的粗人。

思量片刻,常歌行终于落笔。只是第一笔用力过猛,笔画成了黑黑的一团,就算教他读书写字的小学老师来了,也是无法辨识的。

第二笔。。。。。。

第三笔。。。。。。

第四笔。。。。。。

在反复实验了十几次后,他终于掌握了力道的诀窍。在纸张的左下角,写下歪歪扭扭的两个大字:饿了!

倒不是常歌行不想将字写在别处,只因为满纸已经被一团团的黑墨占领,那四个娟秀的字体,就像被一群狂蜂浪蝶围在中间的美女,偏偏是一分清冷模样,拒人于千里之外。

纸张被侍女从窗户递进房间,久久不见回应,不知是常歌行的字迹实在是难以辨识,还是闺中小姐被这简单、直接,又显得粗鄙的两个字给惊住了!

“你家小姐怎么不直接说话啊,为什么非要用这传书之法,难道她小时候没传过小纸条,长大后来过干瘾了?”

侍女狠狠的白了常歌行一眼,没有答话。

终于又有一张纸条从窗户中传过来,字迹依旧娟秀,只是看这笔锋却有犹豫之处,不似之前那么流畅!

“君,可愿娶我!”

谁说古代女子含蓄,老子绝对找他拼命。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也太直接了吧!

小爷我别说样貌没见到,就连声音都没听见一句,这就要谈婚论嫁了?虽然那匆匆一瞥,貌似身材还不错,可万一不仅有了魔鬼的身材,还有了魔鬼的样貌,那小爷我还不得夜夜失眠?

至于说大隋晋王的这层身份,常歌行确实没有考虑过,因为他从来就没有在乎过。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王家千岁这个特殊增盈状态,虽然让他的初始等级很高,但今后还得靠自己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不然随时都有夭折的可能。

常歌行眼珠在眼眶中转了数圈,露出一丝邪笑,你直接,我更不要脸!拿起笔,几个歪歪斜斜,比小孩儿初学还不如的几个大字,没有任何章法的出现在纸上。

“做你夫,可管饱?”

静默了良久,灯笼中的蜡烛已经更换了一支。夜空澄净如洗,一挂星河垂挂天边,不知是成全了谁,又隔断了谁。一颗流火自东方天际划过,拖着长长的尾巴,颜色淡蓝,煞是好看。小侍女双手握在胸前,微闭双眼,不知许了什么愿望。

透过窗户,穿过薄纱帐子,一个浅浅的影子,端举着一方薄纸,紧蹙眉,轻叹气,不知在思索着什么。流火显然也惊动了朱贵儿,她挑开青纱帐,嘴唇微动,像是在喃喃自语着什么,终是没有发出声来!

流火迅速在天边坠落,她眼中的光亮也渐渐暗淡,重新回到了青纱帐中,只留下一个倩影。

闺门再次打开,侍女拿来的不再是什么笔墨纸砚,也非字条。而是一盘点心,虽然数量不多,却是难得的精细。

最外层的酥皮上沾着点点芝麻,火候恰到好处,本来白色的芝麻上闪着淡淡的金黄,却不见焦黑的痕迹。

看到点心,常歌行腹中的饥饿感瞬间爆发。拿起一块,整个塞进嘴里,便囫囵的吞了下去。虽然是点心,吃在嘴里却没有一点干巴巴的感觉,薄皮入嘴及破,里面的馅便流进喉咙,一股淡淡的花香,溢满齿舌。

小小的碟子,数个呼吸便空空如也,常歌行意犹未尽的看着。伸出舌头将嘴角的一颗芝麻舔进嘴里,然后细细的咀嚼起来。整盘点心,也只有这么一粒芝麻,常歌行吃出了其中真滋味。

透过窗上明纸的一个豁洞,一道倩影偷偷的打量着常歌行。看他一口而尽的狼狈样子,僵固的嘴角硬生生的扯出了一个弧度,眼角也变得弯弯的,看得旁边的侍女一阵的惊异。自从那件事情后,小姐就再也没有笑过,今天还是头一次。

小窗轻轻关上,侍女也收走了笔墨纸砚与桌案,只留常歌行一人在楼梯上。

这是什么事儿,大晚上的叫人出来一叙。到头来一句话也没说,连个人影儿都没看到。吃了盘点心,这就完事了。他却不知道,未婚女子让陌生男子上绣楼,若是传出去会惹起多大的风波。可能茶馆说书的,又会增加一个精彩的段子吧。

就着烛光,常歌行下了楼梯。这次却是没有了前面引路的侍女,借着还算皎洁的月光,常歌行穿过围墙,走过假山,来到了自己的住处。

绣楼处一道倩影在长久的注视,直到那厢房的门关上,里面的烛光熄灭。

在院落的另一处,朱三爷抬头看着远处,却不是那轮明月,而是绣楼窗纸上的一袭倩影,直到倩影渐渐淡去,消失!

第五十五章挖墙脚的来了

常歌行正在梦中与几个美女大战,斗志正高,酣畅不已。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将梦境彻底打碎,他掀开被子,坐立而起,向着外边张望。是哪个不长眼的竟然扰了小爷我这么励志的梦,要是让我抓到,肯定要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朱府大门外,一队乐师分列两边,鼓着腮帮子的、敲着小鼓的、打着锣的了,都在卖力的演奏着。

一个身着大红衣服的翩翩的公子,摇着画扇,带着淡淡的微笑,一脸幸福的看着朱红色大门,放在后世就是活脱脱一个男神。仿佛这朱门内有着稀释珍宝般,让他期许不已。

朱红色的大门缓缓打开,出来的却是两个小厮。红衣公子脸上依旧带着恒久不变的微笑,淡雅的出尘,让人一见便忍不住心生好感。

其中一个小厮小跑着来到红衣公子近前,恭敬一礼:“原来是贾公子,不知这是。。。。。。”

贾公子收起折扇,负在背后敲打着节奏,与那锣鼓之声竟然也算合拍,显然也是一个深通音律之人。琴棋书画向来相通,这位贾公子音乐造诣颇高,想来其他三艺也不会很差。

贾公子将目光转向小厮,脸上如同冰冻而得以保鲜的笑容,没有任何波动,只是眼神中稍微示意,算是打招呼了。即便如此,已经让小厮有了受宠若惊的感觉,这样的儒雅君子才是小姐的良配。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都比那个所谓的常公子强上不止一星半点。

“贾仁义今日是为提亲而来,还请小哥禀告你家朱三爷!”

小厮应声而去,朱门再次被轻掩起来。

院落中,小亭内,一杯清茶在石桌上升腾着热气,将清晨的寒气驱散不少。朱三爷却没了品茶的心思,自从听到家人来报,贾仁义上门提亲,他已经在亭子内转辗了几百趟,这个小亭子也被他丈量了数十次。

南北长六步,东西宽三步半。这个数字已经被他反复确认了好多遍,可他依旧犹豫不定。贾家在建康城也算大家族,与自己家也算门当户对。只是自己女儿如今这个状况,只怕自己百年后,家产落入贾家之时,便是受尽欺凌之日。

自己膝下无儿,女儿却又担不起如此家业。很明显,谁娶了朱贵儿,便等于得了朱家全部财产。这些年提亲之人,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都被自己一一回绝。只是这个贾仁义却是难办,若与贾家彻底撕破面皮,对朱家也是大大的不利。

所以,这个贾仁义得见!

朱门再次开启,朱三爷率先一步迈出,满脸堆笑,完全看不出小亭内的忧虑。

“贾贤侄,久等了!伯父年纪大了,甚是嗜睡!还请见谅!”

贾仁义微微颔首,行了小辈礼,每个动作都一丝不苟,一股正人君子的风范让人如沐春风。

而朱三爷却是暗暗皱眉,贾仁义不管从哪方面看都是完美无缺,他也曾暗中调查过,此人人品、做派、接人待物都堪称无可挑剔。但正因为完全没有缺点可挑,才让人心生不安,甚至恐惧。

朱三爷自小便在父亲的督导下学习经商,几十年来称得上阅人无数。世界上有完美无缺的人吗?答案是否定的,只有真正阴暗、危险的东西,才会刻意将自己装扮的美不胜收。

“打扰伯父休息了,真是心中有愧!只是小侄日日夜夜思念贵儿之容,备受煎熬,这才唐突上门,亲自提亲。”

“这是提亲之礼,还望伯父笑纳!”

三个大箱子稳稳的放在台阶之下,看这箱子的大小、分量,里面肯定不是什么廉价之物。一朵大红花朵在箱子上招摇,却是用绸缎绣成,花瓣在清风下颤动,倒也有几分灵动。

朱三爷看着贾仁义,显得颇为踌躇,眼神中净是犹豫不决。

“谁要是嫁了贾公子这般仁义君子,定是几世修来的福分。”

“就是,贾公子肯娶你那女儿,还不赶快答应,然后回祠堂烧几注高香,哈哈哈!”

“谦谦君子俏佳人,也是一段佳话,想来朱三爷也不会坏了如此雅兴!”

“贾公子亲自为自己提亲,想来明日就会传遍建康城,只是苦了那些单相思的女子哦!”

。。。。。。

四个身着绿意的公子走上前来,在贾仁义得身后站定,倒也有些绿叶配红花的味道。节奏一致的摇着画扇,若有心人看去,扇面上的题字连接在一起就是一副诗词,扇面上的风景接在一起竟是一副完整的山水风光图。

“敢问这四位是。。。。。。”

“这四位是乃是我建康城的四大才子,小侄请四位好友来,就是为了今天的佳话做个见证,也好不落了贵儿妹子的芳容!”

“久仰,久仰!”

朱三爷抱拳对四大才子见礼,虽为富甲一方的财主,对读书人还是很敬仰的。所谓士农工商,这个时代,再怎么有钱的商人,在名望上,也没有一个一文不名的穷秀才来的好。

四大才子仰着大好的头颅,向上倾斜四十五度,也不知是在看这云卷云舒,还是在看偶尔掠过的飞鸟,总之对朱三爷这个土财主是不屑一顾的。生怕多看了一眼,便会污了双眼似的。

“伯父,意下如何?”

朱三爷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哎!贤侄有所不知,小女贵儿已经许配了人家,恐怕要辜负贤侄的一番美意了。待大婚之日,肯定请贤侄喝上一杯喜酒!”

贾仁义习惯性的微笑,终于有了那么一丝的变化,虽然只是面部肌肉稍许的抽动,却使本来如天使般的圣洁,变成了魔鬼的狰狞。他虽然努力的在表演,使自己尽量平和的笑起来,到头来却上演了一出笑不得、哭不出的尴尬。

这个朱三还真是给脸不要脸,若不是朱家万贯家财,若不是朱贵儿虽然有缺陷,却也不耽误自己享用那无边春色,于温柔乡中肆意挞伐,自己怎么会落下颜面,来这朱府提亲。

“许配人家?伯父莫要诓我!城中贵公子已被伯父十之八九拒之门外,剩下之人也都有妻妾,你那贤婿却又是哪座井中的癞蛤蟆?”

四大才子配合着哈哈大笑:“癞蛤蟆配没毛的天鹅,都也贴切!妙啊,实在是妙!”

第五十六章我就是那只癞蛤蟆

红花绿叶中的肆意大笑,让朱三爷本来堆笑的脸面彻底寒冷了起来,就连平日里的皱纹都完全舒展开,化作一道道岁月的冷冽痕迹。他微胖的双手死死攥紧,透过脂肪,青筋隐隐外露。

“让开,让开,后果自负喽!”

府中传来一阵大喊声,随之而来的是一阵急促的脚步。清晨的宁静被彻底打破,就连映射着阳光的七彩露珠,都被震得裂了开来,碎了一地,在石板路上留下一抹潮湿。

朱府家教甚严,平日里哪有什么人敢如此大声喧哗。不过今天,朱三爷脸上却是泛起了笑容,手上的青筋再次被脂肪层掩盖,脸上依旧堆起平日里和煦的微笑。这个不知礼义廉耻的家伙,终于要出手了。

还没看到人影,一道水瀑便从门中喷薄而出,化作一条亮晶晶的白练,冲天而起。然后在空中陡然炸开,成为一颗颗豆粒大小的水珠,自空中落下。完美演绎了一场局部、短时、人造强降雨!

三箱提亲用的彩礼被水浇了个正着,本来娇艳的绸缎花朵,瞬时间失去了生机,如一滩抹布般瘫软在箱子上,显得狼狈不堪。假的做的再像也还是假的,一场风吹雨打便显露了真伪。

红花绿叶五人虽然躲得还算及时,但其中一位独受恩宠,衣袖上还是被打湿了一片。

“哗!”

水花落地,溅起一些微尘,在逐渐明媚的阳光下纷纷扰扰,待尘埃落定,常歌行这才从大门中走出来,看到并没有雨露均沾的五人,眼睛中难掩失望之色。

那位才子嫌弃的用手擦拭着衣袖,然后又习惯的摸了摸鼻子,眉头瞬间便皱了起来。

“你这是什么水?怎么这种味?”

常歌行伸了一个懒腰,扭动了一下腰肢,虽然没有人懂得欣赏,却并不影响他的心情。刚才端着满盆的水,跑了一路,实在是有些劳累。

“这种味道你当然没有闻过,如果你从此爱上了此味道,本着助人为乐是快乐之本的精神,我还是愿意成全你的!”

“少废话,这到底是什么?”

“本小爷的洗脚水,味道还算正宗吧!如假包换!”

“你。。。。。。大早起洗什么脚,呕。。。。。。”

话没说完,建康城四大才子之一,便跑到街边呕吐不止。就连昨夜喝的花酒,吃的胭脂都吐了出来!

“什么嗅觉,这分明是昨夜的洗脚水,味道更正宗!”

“呕!”

“经过常歌行这么一解释,这位鼎鼎大名的才子本来已经有所缓和的病症,又急剧的复发起来,比之前来的更凶残、更猛烈。。。。。。”

贾仁义收起扇子,“啪!”的一声打在手上。本来的一脸微笑换上了一副正义凛然,像是天下大义都在他手中一般。

“你是何人?如此侮辱读书人,就不怕口诛笔伐吗?”

哦!这个贾仁义倒是有些意思,竟然懂得用舆论的力量去打压人,在前世那个信息爆炸的时代,谁掌握了发言权,谁就是赢家。

“我——就是你口中的——癞蛤蟆!”

常歌行一字一顿的说出,贾仁义脸色一分一分的发生变化。他想到过朱贵儿的未来夫婿可能是一个落魄书生、可能是一个小商人、可能是一个江湖飘荡之人,甚至可能是一个小白脸,但这些都是籍籍无名之人,相信难不倒贾家。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朱三竟然给自己的女儿选了这么一个痞赖之人做夫婿。

“伯父,你这佳婿实在是有辱斯文,不,简直是斯文扫地!”

不待朱三爷答话,常歌行不屑的哼了一下。

“你们这些所谓的才子也见不得有多么斯文。古往今来才子佳人故事中,佳人的确艳冠群芳,才子只能算是稀松平常。你们都自诩君子,但有谁能坐怀不乱?都是些急色的伪君子罢了!比那采花贼也好不了几分!可怜那些无知的女子,红颜薄命啊!”

“你。。。。。。你。。。。。。你竟然敢小瞧我等文采!可敢比试一番?”

常歌行撸起袖子,啐了一口吐沫,“有何不敢?”

“好,这可是你自取其辱,怪不得我们建康四大才子!且听一联!”

“稻麦豆黍。”

这说的分明是四种作物,其下联完全没有挑战性,最简单的瓜果李桃就可对上。可常歌行哪里肯如此便宜了这些菜籽,要不岂不是对不起他们这身绿衣服!

“同属杂种。”

四大菜籽正思量着这四个字是否对仗工整的时候,过了半晌,才怒目看着常歌行。

“欺人太甚!”

常歌行抱着胳膊,懒懒的打了一个哈欠,揉了揉眼睛,满不在意的道:“欺人?像小爷我这般的五好青年,从来不欺负人的,顶多在街上欺负个阿猫阿狗的!”

“你。。。。。。”

菜籽本来还想加重语气,重复说一遍“欺人太甚”,可话还没说出口便被生生的噎了回去,人家都说了从来不欺负人的,如果自己等人大大方方的承认人家欺负自己,岂不是就说明自己不是人?

“牙尖嘴利之徒,不过就是一个连酒钱都付不起的穷酸,相信身上连一个铜子都没有,别以为攀上朱家这棵摇钱树,便成了富贵人。我到要试试你的本事。”

四大菜籽竟然知道自己在酒楼吃霸王餐的事儿,那个贾仁义肯定也是知道的,看来这些人在来之前,也是作了一番的功课的。就不知他们知不知道自己就是将陈军全歼于江岸的大隋兵马大元帅,大隋帝王次子杨广,大名鼎鼎的晋王殿下!

“只有几文钱,你也求,他也求,给谁是好!”

其中一个菜籽,手中掂量着三个铜钱,嘲讽之色溢于言表。分明就是在讽刺常歌行身无分文,是个在朱府蹭吃蹭喝的小白脸!

“不如我将这三文钱给你,做那回家盘缠,朱府小姐不是你这种人可以染指的!”

“小爷我也奉劝你们,不要大早起便来扰人清梦,不然我这隔夜的洗脚水管够。不如你们晚上来,还能赶上新鲜的!”

第五十七章才子杀手

四大菜籽小脸气得煞白,若不是顾忌所谓文人的身份,他们没准儿早就撸起袖子与常歌行上演全武行了!

“不要在这儿成口舌之利,先对上下联再说。”

常歌行满脸的为难,一副难于说出口的样子。

“这个,不好吧,我还是不说了!”

四大菜籽看到常歌行欲言又止的样子,心中切切高兴,就这么点儿本事,还在我等面前显摆,这不是自取其辱嘛!

“有什么不好的,你尽管说就是!”

“我说了,我可真的说了!”

四大菜籽显出不耐烦的样子,异口同声的道:“说!”

虽然只是一个单音节,却呈现出了和音之美,若是这四人也组成一支什么黑鸭子组合,就在醉芳楼对面开张营业,绝对比这个四大菜籽的组合要火的多。

“不做半点事,朝来拜,晚来拜,叫我为难!”

常歌行下联出口,便表现出一副诚惶诚恐的模样,眼看四大菜籽的脸色已经由白转红,而且是那种潮红。

“我就说不说的,你们非让我说,把自己气着了吧!你们也不用生气,我没说你们无所事事,我也没有什么为难的,最多就是脚在木盆里多泡几次罢了!”

常歌行不解释还好,毕竟以四大菜籽的智商,还不能完全领会这其中略带脚臭味的深意。可经过这么一解释,就成了打脸,而且还是啪啪的那种。

四大菜籽脸上潮红之色慢慢褪去,逐渐变得阴云密布,双眼间甚至有火花在噼里啪啦作响,如电闪雷鸣,恨不得分分钟钟就将常歌行吞噬,将他轰杀至渣!

“稻梁菽麦棃粟这些杂种哪个是先生”

四道眼光灼灼的看向常歌行,此联一出,一场文斗彻底的演变为不带脏字的骂街。

常歌行看了一眼逐渐爬高的太阳,脸上淡淡的笑了一下,不管岁月千年还是万年,这个时代的太阳还是前世的那个太阳,对于转瞬即逝的生命,它是永恒的!

“我只是一介粗人,吃的是粗茶淡饭,说的是粗语方言,想得也是柴米油盐这些粗事,做不能先生,也只有你们这般雅士才能担得起先生一词!你们还是薄有才华的,千万不要把自己谦称为杂种。就算你们不在意,考虑过父母的感受吗?他们生养你们不容易,如今却成了杂种,你叫他们情何以堪。。。。。。”

常歌行在那里口若悬河,吐沫星子乱飞,若不是早起没有喝水,导致口水不足,还真的能形成一道迷你的彩虹。彩虹两边一端是滔滔不绝,一端是脸色惨淡!

“噗!”

其中一个菜籽喷出一道血箭,白眼一翻,就此晕厥过去。常歌行摇摇头,有些恨铁不成钢:少年,心理素质还有待加强啊!

“诗书礼仪春秋许多正经何必问老子!”

说罢,常歌行“哈哈”大笑几声,双手负在背后,转身入府,再不搭理贾仁义一行人。只留一个略显孤寂的背影,在阳光下越拉越长,英雄寂寞,难逢对手也是悲哀。

转过一条小径,常歌行的身体一下子便松垮下来。一只手揉着肚子,“老子真的饿了,真真的饿了。你个朱三儿,真抠门儿,连饭都不管饱,这万贯家财,绝对是从牙缝中省出来的!”

想起昨夜精美的点心,不觉肚子越发饿了,楼上的那个小妞应该也起床了吧!讨要些点心,应该不过分吧,不管心中如何想,身体却是不受控制的向着绣楼方向走去。

至于门外的烂摊子,就让朱三儿自己处理去吧!

却说朱三爷,看着常歌行潇洒而去的身影,满意的点点头,双眼含笑,满脸的褶子再次爬上眉梢、额头,这个常公子还真是这些才子们的克星啊!昨天才气疯一位,今天又气晕一个,可以说战果累累啊!

转过头去,朱三爷立马露出痛心疾首的表情,一副小眼睛散发着愧疚的光芒。

“哎呀!”

他猛的一拍大腿,看似是用了十足的力气,却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只见其形,不闻其声!

“我这女婿。。。。。。”

“哼!”

贾仁义适时打断,提醒道:“是准女婿!”

只要不是真女婿,只要那个臭小子还没有和朱贵儿成就好事,自己就有机会,今天这出只是小试牛刀罢了!

“我这准女婿真是胆大包天,看看!看看!把我们的大才子气成了什么模样!改日我定当带着上好的血参登门谢罪,也好让这位才子补补血气!”

话虽然是抱歉的话,可那语气中,却是实实在在透露着无比的自豪。

“不劳朱三爷了,我等兄弟虽然不才,但一株血参还是买的起的!”

说完,四大才子便头也不回的退去了。只是,来时意气风发,去时却垂头丧气!

朱三爷看着贾仁义,十分无辜的摊着双手。

“这,这是怎么回事。没想到这些读书人虽然文采比我那准女婿差了一些,但风骨却是硬朗了许多!”

贾仁义透过大门,看向深深的庭院。你那个准女婿有风骨可言吗?隔着十丈远就能闻到重重的市井味道,朱贵儿嫁给他,却是白瞎了一副好身子。

“伯父果真眼光独到,寻来了如此。。。。。。奇特之人。只是我观此人与贵儿小姐并不合适,想来贵儿小姐也不会愿意嫁给如此粗俗之人。”

“我仰慕贵儿小姐已有些时日,你我也算门当户对,想来结为儿女亲家,也是一件与你与我都好的事情,还请伯父认真考虑一下,莫要因为一时意气,坏了贵儿终身大事!”

朱三爷点头称是,眉眼间一片真诚。

“贤侄的好意我心领了,只是如今此人与小女已有婚约在身。再说旁的,已经没有任何用处了!”

“我对贵儿的心,日月可见。还请伯父转达贵儿,我贾府长子夫人的位置永远为她留着。”

说罢,转身离去。只是不显匆匆、也不落寞。折扇轻摇,完美的配合着步子。如同刚才只是顺便拜访了一个忘年交,如今兴致已尽,便自然离去。没有刻意,云淡风轻,颇有古时大贤之风。

第五十八章人形茶壶

绣楼前,一个身着鹅黄色衣裙的女子正婀娜着身姿打理着矮竹。这些一丛丛一簇簇的竹子如此扎堆的长在一起,肯定是长不大的,只能在这石榴裙下作为观赏罢了。

女子偶尔也会弯下腰,微闭着双眼,轻嗅那不多的野花。显然,此女子也是很喜欢花朵的,只是不知为何,她的庭院内却没有刻意栽种些名贵花草。只有不知是那股清风携带的野花种子,在这里扎了根。

“咕噜!”

一声不和谐的声音打破了清晨的宁静,女子抬头,正看到倚在庭院门前的常歌行,依旧是轻纱蒙面,看不出表情。没有任何话语,只有一双大眼睛充满了疑问,好像在好奇如此怪异的声音出自何处。

侍立在身旁的侍女一副想笑却又不敢笑出声的俏丽模样,倒是为这庭院增色不少。她在自家小姐身边耳语了一番,朱贵儿一双大眼睛也成了一弯月牙。

朱贵儿拉过侍女的小手,在她手心上用纤纤玉指勾画了一阵,侍女点点头,看了一眼捂着肚子的常歌行。

“我家小姐让常公子在此稍后!”说罢,便上了阁楼。

朱贵儿则继续侍弄着矮竹,完全将常歌行无视,似乎那些绿油油的竹子,比他要帅气的多!

这个朱家小姐也太能耍大牌了吧,难道本小爷连一句话都不值得她开口吗?要么笔墨传话,要么侍女代言,难道这个时代的男女之妨已经到了这个程度,不仅是肌肤之亲,难道连说上一句话都是逾矩的行为?

作为一个穿越者,而且还是对历史知识很是匮乏的穿越者。常歌行对这个时代的生活习惯、禁忌等的了解还是很匮乏的。

不多时,三个侍女从绣楼上下来。还是昨晚的那张桌案,还是那套笔墨纸砚,还是那个蒲团,只是盘子中的食物并非点心,而是一盘水果。

一颗金黄色柠檬被摆在盘子中间,围绕柠檬摆放的是一圈又一圈的荔枝,表皮还带着点点水珠,显然是刚清洗完不久。

整个果盘看上去就像一朵盛开的花朵,金黄的花蕊,暗红的花瓣,带着清晨的初露,整个就是一副娇滴滴的模样。

前世,常歌行虽然是顶尖的商人,头脑可谓精明之极。可对于女人的心思,却是半点儿也搞不明白。直到穿越前,虽然露水情缘不断,但登记合法的妻子却还没有。

他挠了挠脑袋,发现不论哪个时代的女人都难以令人琢磨,女人的神秘性,自女娲造人的那一刻就是注定了的。更令人难受的是,女娲大神并没有将密码告诉男人,而且,就连女人也忘记了自己的初始密码。

女人无理取闹,男人受着就是,那些受不了的,好吧,已经灭绝了。

好好的一盘水果非要摆出这么一个造型,你这是给我看啊,还是给我吃啊。常歌行也不客气,四仰八叉的坐在蒲团上,伸手将金黄色的柠檬抓在手中,看这颜色一副很美味的样子,想来可以摆在果盘中的,应该不会酸到哪里去。

剥开金黄色的外皮,露出里面的果肉。剥下一片小心翼翼的放在口中,然后,常歌行就知道自己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

一股酸爽感从舌尖蔓延到舌根,从门牙一路倒到大牙,太酸了!整个腮帮子都有了一种麻木感。这个朱贵儿简直比醋坛子还要酸上三分,这样的水果,她也能下咽?

不知何时,朱贵儿坐到了常歌行的对面,两条笔挺的玉腿微合,如一条在礁石上吹着海风的美人鱼。她有些惊疑的看着常歌行将柠檬向嘴里塞,这个人该不会饿傻了吧!

直到看到常歌行一副欲死欲仙的模样,双眼又变成了两湾浅月,在一片幽深的潭水中不断摇啊摇。

侍女在两人面前奉上香茗,常歌行像是看到了救星一般,一饮而尽,嘴中的酸涩之感顿时蔓延到胃肠中。本来就饥肠辘辘,如今更是火上浇油,“咕噜!”之声再起,像是有一群青蛙寄宿在胃腹中般。

常歌行索性抢了侍女的茶壶,脖子轻扬,一口咬住壶嘴,“咕咚!咕咚!”喝了起来。使得站在一旁的侍女不断皱眉,这个人实在是粗俗的很,品茶本来就是雅士,如今被这位演绎成了黄牛饮水,实在是大煞风景。真不知道小姐为什么不赶走他,反而把风度翩翩的贾公子拒之门外。

一壶茶水下肚,胃中的灼烧感减退不少,打了一个响嗝,气息中透着茶香,却是闹了一个水饱。

朱贵儿剥下一片柠檬,两只手各捏主一端,微微用力,便有柠檬汁液滴到茶水中,随着柠檬汁的滴入,茶水颜色起了一些变化,虽然不明显,但却是真实存在的。本来透亮的茶汤,有了一抹好看的淡金色。

朱贵儿示意常歌行尝尝,他摸摸自己满是茶水的肚子,摆摆手,“喝饱了,实在喝不下去了,我现在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大号的人形茶壶!”

朱贵儿也不言语,只是一双美眸期许的看着常歌行。

常歌行摆着手,朱贵儿则一动不动就这般看着他,好像他正在做什么亏心事儿般。双方僵持了一会,常歌行终于败下阵来。人家只是一个眼神,他却要做着如此“复杂”的肢体动作,就是从消耗上来说,他注定是耗不过朱贵儿的。

“好吧,你赢了,我喝!”

话语间颇有前世推酒失败的感觉,只是这次因为肚子中的存货尚多,少了许多感情深、一口闷的痛快。轻抿一口,茶汤初入口时的苦涩感消失了大半,剩余的只有纯粹的茶香,使得本来不喜饮茶的常歌行竟也喜欢上了这种味道。

朱贵儿眼眸间又弯成了月牙状,只是视线却未曾离开茶杯。常歌行深吸一口气,张开嘴,将茶水倒入口中,然后做了一个吃药片的动作,剩余的茶水入腹,没有一滴浪费。

朱贵儿这才拿起毛笔,在纸张上写起了字。才子向来以红袖添香为风流韵事,似乎红颜只做了高贵读书人的陪衬,即便添香、即便研磨,也只是为这些读书人打打下手罢了。

他们从来没想过,甚至有几分忌惮,若是这红袖执笔,又是怎么样的光景。

第五十九章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朱贵儿拿起纸张,轻轻的吹了一阵,同时被掀开半边的薄纱,一抹朱唇时隐时现,就连嘴角那淡淡的笑意都看了一个真切。

活脱脱一个女神啊,朱贵儿的美不同于李秀宁的英气,透着江南女子的温婉与知性美。

待字迹干涸,朱贵儿举起纸张,挡住了常歌行贪婪的目光。

“你把贾仁义赶跑的?”

常歌行剥开一颗荔枝,整个送入嘴中,咀嚼了几下,不紧不慢的将核吐在地上。

“我从里到外都是彻彻底底的好人,怎么会做出赶人走这么没有品味的事情呢?”

朱贵儿拿起毛笔,又是一阵写写画画。这个女子绝对可以称得上才女,虽然这个时代女子不入学,只学些刺绣女红。但朱贵儿肯定打小便沉浸学问一道,而且还相当的有天赋。相信如朱家这样的富贵人家,还是请得起家庭教师的,一对一授课,效果可能还要比上那学堂好的多。

一个人就算是表演天才,也演绎不出这种恬静的书香气。看着玉手轻握毛笔,虽然同样是握笔,却是比常歌行要优雅的多。恬淡的气质化作白纸上的墨线,虽然是写字,却有着一种山水画的美感。山山水水、花草树木就在这浓淡相宜的字迹中。

常歌行看得有几分出神,若是有一房如此娇妻,平日里吟诗为乐,写字抒情。种上几亩薄田,虽不能饱食,也能度日。只是这样的生活只能是想想。信息高度发达的前世,花花世界,几多诱惑,谁人甘于在深山老林渡过余生,生生死死都没人知晓。在这个时代,纷扰将起,有谁能真正的避过此乱世,又到哪里去寻找那片桃花源。

“那他怎么走了?”

朱贵儿有些不满的抖动了几下纸,这个人还真可恶,自己好不容易下决心和他面对面“聊聊”,他竟然走神!

常歌行从那纷扰的思绪里转醒,摇了摇头,自己这是怎么了,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想的都是怎么更好的活下去,今天怎么多愁善感起来!

“他是被我帅走的,本小爷在他面前一站,光辉的形象瞬间将他秒杀!”

朱贵儿有些嗔怪的看了一眼常歌行,这个人怎么这样,自己好好和他说话,他却这么不正经。

“四大才子又为什么走的?”

“他们四人本来和小爷我相谈甚欢,大有相逢恨晚的感觉,谁知道其中一位突然心脏病发作,这一场本来可以传诵古今的谈话就这么夭折了,实在是可惜,可惜啊!”

说道情深处,常歌行不禁仰天长叹:“伟人有曰,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啊!”

朱贵儿向着常歌行翻了一个好看的白眼,这个人真是奇怪,经常冒出一些自己听不懂的话,难道是因为自己在屋子里关久了,和外面的世界已经脱节了?

如果常歌行知道她心中所想,肯定十分严肃的告诉她:脱节没错,而且这一脱就是几千年!

常歌行想到远在长江边上的几十万人马,还有那个王爷助理,李秀宁。自己既然已经到了建康城,虽然赞助还没有拉到,好歹也深入了敌人内部。要是搞定朱三爷,给自己的新城赞助几百家店面,岂不是大大的好事!

“贵儿小姐,我有一事相求。离家已有十日,未免家中父老惦记,想请贵儿提笔帮在下写一封家书!”

朱贵儿看着常歌行,想来此人被自己的父亲诳来,签了卖身契,家中人肯定会惦念,写一封家书也在情理之中,便微微点点头,算是应下了此事。

常歌行清清嗓子,脑袋呈四十五度角斜看着远方,眼神中落寞之情尽显,一副游子怀乡的忧伤四溢开来。

朱贵儿感觉手中的毛笔顿时沉重起来,这是一份怀乡游子的寄书。只是,长歌行第一句话便让这位才女沉稳的手抖了一下,一滴墨水滴落在白纸上。这是她六岁之前才会有的情况,之后的十年里,出自她笔下的墨水都是规规矩矩的,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放肆过。

“本人亲书,几日不见我的书法是不是进步很大?”

第一句话不是嘘寒问暖,也不是开场的客套,竟然是自夸,而且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正主儿就在眼前,就敢光明正大的欺名盗世。

朱贵儿换了一张新纸,看了一眼完全没把说谎当回事儿的常歌行,终是提笔开写。这个亦正亦邪的怪人,和他在一起总能给自己带来“惊喜”,长久静默的心湖似有点点微波荡漾,而且越来越大,就连心神也跟着摇曳起来。

此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君子,或许就连他自己都没有把自己当成过君子。可若说他是一个小人,也当真是冤枉了他。或许真实二字,便是对他最好的评价。

“小宁宁,咱们家的围墙修的怎么样了?那些家丁可还听话?要是不听话,看我回去打他们屁股。修建房屋的钱,我过段时间便会寄过去。不用省吃俭用,照顾好家人。要是有什么豺狼虎豹,痛扁一顿就是!”

一封简短的家书在朱贵儿手中落成,看似只是一些家长里短,总怎么感觉怪怪的,却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儿。

按书中所写推断,这位常公子应该家住深山,要不哪里来的豺狼虎豹?家中这几日应该正在修院墙,而且还有房屋需要修建,那为什么不先修房屋在修院墙呢?貌似家中还有家丁,而且还不是很听主人家的话,这样的家丁直接辞掉就是,用得着这么迁就吗?

朱贵儿满脑子的问号,任她才学过人,也理不出其中滋味!

“还请贵儿小姐差人将信送到建康城外二十里处的随缘居,我家人长年去哪里送劈柴,到时候让老板给他们就好。”

所谓随缘居,是大隋军队渡江后,建在建康城外众多联系网点中的一个,这些网点大多以茶馆、粥铺、酒肆等作为掩饰,平日里按照各自行当的规矩经营,暗地里却是给大隋军队传递消息之用的中转站。

朱贵儿点点头,将信件递给了旁边的侍女,侍女拿了信件便走出了小院,应该是差人送信去了。

第六十章长安城中卖炭翁

大隋都城,长安。农历大年已过,天气却没有丝毫转暖的迹象。一场大雪正在大隋的权力中心飘扬,将明朝暗涌统统埋藏,到处一片雪白,一片清明。

街角一条老狗,蜷缩着身子瑟瑟发抖,白雪已经将它本来的毛色掩盖。在它旁边是穿着单薄衣裳的老者,他将头深深的埋在膝盖上,似乎这样能暖和些。一双稍显浑浊的眼睛,却死死盯着面前的一担木炭。

天气虽冷,但他却舍不得烧炭取暖,只期望在这大雪天,这担炭能卖个好价钱,一家老小还等着卖炭的钱去买米粮,不然很难熬过这个冬天。

一行人从远处走来,穿着统一的青色衣服,统一的青色小帽,手上提着统一的棍棒,看样子应该是大院里的仆从。他们的脚印在雪地上延伸了很远,直到消失在茫茫大雪中,还不见尽头,他们应该已经走了很远的路。

“大哥,这大雪的天儿,咱们到哪里去找木炭啊!”

“就是,就算是太子府也不能这般难为人吧!”

“休得胡说,小心祸从口出!”

那个被唤作大哥的男子,显然在这一群人中有些地位。“祸从口出”这四个字让几人一阵沉默,他们在太子府当差,能活到今日,自然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只是冒雪而行实在不是什么美差,这才抱怨了几句,听到“大哥”的提醒才知道自己失言了。

接下来便是静默无语,默默而行。雪花伴着清风,落在屋檐上、落在干枯的树枝上、落在苍茫的大地上,那些稍远些的脚印已经变得模糊,更远一些的只剩下了一个个浅浅的痕迹,已经变得难以分辨人的走向。

卖碳的老翁,耳朵突然动了动,眼睛也由浑浊变得有了几分神采。他听得真切,是人脚踩在雪地上的声音,有人来了,或许是来买他的碳的。

他终于将目光从那两担活命的碳上移开,抬起头要看看是何人从这里经过。还没等看清来人,胸口上便被踢了一脚,视线也是一阵的模糊。老翁跌坐在雪地上,留些一个狼狈的印记。

“哈!哈!哈!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两担碳就是给你我兄弟二人准备的!”

“就是,就是!”

“这下可以回去交差了!”

“拿走!打道回府,回去还能补个囫囵觉!”

。。。。。。

老翁从雪地上挣扎站起,哆哆嗦嗦的竖起两根手指,“两担。。。。。。二十文!”

两担木炭,二十文,虽然比平时高了三文钱,却也不是很离谱。

几个青衣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轰然大笑起来。

“哈!哈!哈!我没听错吧,这个老头儿竟然管我们要钱!他竟然敢向我们要钱!哈!哈!哈!好长时间没有听到如此的笑话了!”

“就是,换做平日咱兄弟不向他们收占地费就好不错了!”

“我看这个老头儿是活腻歪了,不如我们就做做好事,成全了他,哈!哈!哈!也算积下一份功德!”

“去尼玛的!”

那个“大哥”一脚揣在老翁的小腹上,老翁蜷缩倒地,却没有发出任何呻吟声,不知是早已经没了呻吟的力气,还是习惯了忍受,到如今已经变得麻木。

几个人就要拿走木炭,蜷缩在地的老翁不知哪里来的力气,铺在两担木炭上,死死的压住。

“你们不能就这么抢走啊!这是我们全家的命啊!老天啊!你开开眼,看看这个世道吧!看看吧。。。。。。”

任青衣人如何拉扯,老翁就是死死护着木炭不肯放手。

“大哥”知道表现自己的时候到了,脸上显出一丝狰狞,眼中寒星不断闪烁,比这大雪严寒还要冷上几分。几个小弟知道,自己大哥要发飙了。

他能成为这一群人的老大也不是没有缘由的,此人外号“刁三”,平日里狠辣无比,自从成了太子府护院,更是无所顾忌。

刁三举起手中棍棒,一记打在老翁背后。

“啪!”

一声脆响传入几人耳朵,老翁本来就穿着单薄,几乎与单衣无异。棍棒打在身上竟然发出了棍棒交击时的声响,完全不像是打在皮肉上,而是直接打在骨头上一般。

老翁依旧不发一声,只是死死的压住两担木炭,说什么也不让开。

“你个老不死的,骨头还挺硬,我倒要看看,能不能硬过我的木棒!”

“啪!”

“啪!”

“啪!”

。。。。。。

老翁口鼻之中逐渐淌出鲜血,滴答到本来已经被雪花覆盖的木炭上。温热的鲜血将雪花融化,露出了木炭本来的颜色,漆黑的发亮,端的是上好的黑炭,相信燃上数块便能抵御这冰天雪地。

只是如今,在黑亮中,却有了一丝暗红。

刁三打了一阵,呼呼地喘着粗气。身边的几个小弟立马上来,掐肩的掐肩,捶背的捶背,揉腿的揉腿,就像在欢迎一个大胜归来的将军般。

“要是太子知道大哥这么尽心尽力的为太子府办事儿,肯定会嘉奖大哥的!”

“就是,看看这个该死的老头儿,把大哥累的!”

“就不劳烦大哥了,看我教训教训他!”

一个青衣护院,拍完刁三的马匹,便挥起棍棒又在老翁的背上打了几下。殷红的鲜血早已经把单薄的衣服染透,即便雪花再大,一时间也无法将这片刺眼的鲜红抹去。一片片冰凌将血水冻住,犹如一颗凄美的血玉。

“小六,不要这样嘛!咱们还是要爱护老人的!”

刁三挥了挥手,一副大慈大悲的模样教训着小六。

“是!是!就知道大哥最仁义了!”

刁三满意的点点头,“将老人家拉开吧!咱们要的是木炭,何苦这么为难一个老人家呢!”

几个青衣护院,一齐下手去拉老翁,两担碳都离开了地面,老翁还是死死的抱住,完全没有松手的意思。

无奈之下,分出两人去掰老翁的手,却是一片冰凉,完全没有活人的温热。

两人后退几步,一个屁股跌坐在地上,“死。。。。。。死了!”。

第六十一章春色无边

刁三眼中闪出一阵厌恶,“把老头挪走,拿了木炭回府!”

青衣护院们百般折腾,还是抵不过老翁生前深深的执念。这具单薄的尸体与两担木炭好像成为了一个整体,再难分离。

刁三心中越发的焦躁,他只想赶快离开这里,他从来不信什么鬼神,相信只要自己够狠,就连鬼神都要惧怕自己三分。只是今天,他却感到了深深地不安。

一脚踹开费力掰着老翁手指的小六,几声骨折的声响在这漫天大雪中格外明显。几个青衣护院停下手中动作,浑身打了一个冷战,就连落在肩头的白雪都抖落了数片。

刁三举起老翁的尸体,狠狠的丢在墙根,嫌弃的“呸!”一声。

“还愣着做什么?拿木炭回府!”

几个青衣护院有些怯怯的看着那两担木炭,没有了死死抓着不放手的老翁,却显得更加沉重了,一时间竟然没人敢靠近!

“一群废物!”

刁三狠狠的骂了一句,一手抓起一筐,就往回走。青衣护院连忙跟上,这次却没有了拍马屁的声音。

风携带着飘雪不断向着墙根赶去,相信过不了多少时间,那具瘦小的身体便会彻底被白雪掩埋。

雪地中一小块儿,逐渐的突起,好像有什么东西就要从这深沉的冰雪中苏醒般!

它匍匐着向着老翁的身体处爬去,像是在行那五体投地的大礼,在雪地上留下一条深深的沟壑。它伸出粉红的舌头在老翁的脸上舔了舔,然后抖了抖身上的皮毛,雪花纷纷飞落,与正自下着的大雪融为一体。

露出本来面貌的,原来是一条黄狗,一条年迈的黄狗!

他嗅了嗅刁三等人离去时留下的脚印,亦步亦趋的跟了上去,雪花又逐渐沾粘在它的皮毛上,不多时便与这漫天的雪幕融为一体,它像是一条孤寂而又苍老的狼,在这茫茫飘雪中流浪!

。。。。。。

。。。。。。

太子府。

一炉炭火烧的正旺,数盆绿色植物长势正好,甚至葱绿间还夹杂着几朵鲜艳的小花,一副春意盎然的景象。

一个三十来岁的年轻人慵懒的靠在榻上,有两个衣着单薄的妙龄女子正为其捶着腿。他一只手探进女子的衣襟,五指间不断揉动,像是在把玩一方美玉,女子则娇红着脸,任君施为。

年轻人吐出一粒荔枝核,有纤纤玉手小心翼翼的取走。

“宇文丞相,外面可是大地回春!为何本太子觉得有了几分暖春之意!”

侍立在床榻旁边的宇文化及,头发些许花白,却梳理得一丝不苟。脸型瘦长,两腮间少许凹陷,一缕山羊胡垂在胸前,黑色中偶有几缕银白,更显智慧!虽已过了不惑之年,脸上皱纹倒是没有多少。

“太子殿下乃是将来要继承大统之人,周身自然有龙气环绕。龙气所聚,无处不是春啊!”

“好!宇文丞相说的实在是好!不过本太子觉得这才是春色无边啊!”

说话间,五指用力,妙龄女娇呼而出,惹得太子杨勇“哈!哈!”大笑。

“我那弟弟怎么样了!”

“据密探回报,晋王殿下独自一人去了建康城!并且。。。。。。”

“并且什么?”

“晋王殿下似乎卖身到了建康城富户朱家,不知所谓何事!”

“哈!哈!哈!”

太子杨勇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将手从妙龄女的衣襟里抽出来,擦拭着眼中的泪水,然后将手放在鼻子上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一脸的陶醉。

“堂堂大隋王爷,却卖身给了陈国一商贾之家,实在是我大隋之辱!”

说话间,一掌拍在床榻上。一阵闷响如春雷般在这个暖室中乍起,吓得本来娇羞的美人儿脸色煞白,娇艳的红唇也失了颜色。倒是宇文化及连眼皮都没眨一下,似乎已经习惯了太子如此。

女子羞愧,却不敢怒,就连一点不满的表情都不敢显露出来,反而调整好姿势,方便太子更好的玩弄。那些忤逆过太子殿下的女子的下场她是见到过的,被赏赐给太子亲卫,生不如死!

“好!好啊!我的好弟弟,你果真没有辜负我这个当哥哥的期望!大臣们都说我荒淫,你却是荒唐!荒唐啊!”

太子杨勇用朗诵的语调将这一番话说出,皆用的丹田之气,仿佛在歌颂常歌行的荒唐行径般!隋文帝二子,一个荒淫,一个荒唐,难道都是借洪荒之力托生的?

宇文化及自始至终情绪没有任何波动,不管是太子的惊怒、美女的艳光,还是最后的狂笑!

他冷静的就像是一个局外人,在台下看着一出大戏。戏里有悲、有喜,有无边春色,有尸山血海!

“建康城中死上一个家奴,应该是很正常的事儿吧!你说呢,我的宇文大人?”

宇文化及微躬着腰,“太子殿下,老臣知道怎么做了!”

“你知道怎么做了?我怎么不知道!我刚才说什么了吗?”

宇文化及低着头,那缕山羊胡已经触及到了衣裳,虽然显得惶恐,但若注意他那双不曾掀起任何波动的眼睛,就会知道,这个大隋的重臣,心思稳如泰山!

“太子殿下什么都没有说!”

“好,说的好!下去吧,做你该做的事儿去吧!”

宇文化及缓缓退去,低着的脑袋始终没有抬起,因为他知道,想要项上人头不落地,就不要随便强抬头。一时的扬眉吐气,只是让这身烂肉腐朽的更快些罢了。

杨勇翻身将美人儿压在身下,在这如春的室内,做起了那杀伐不止的风流将军。

第六十二章不说话也是罪过

长江南岸,一条光亮的匹练横卧在江水之上,如天上的星河垂落。蜿蜿蜒蜒,绵延数百里。江岸之上更有数十座炉窑,燃烧着熊熊烈火,将半边天都烧成了红色,宛如火烧云降临!

江岸之上,是一望无尽的营帐,点点火光从营帐中透射而出,隔着重重江雾,远处的灯火便如遥远的星辰般隐隐约约不甚清晰。

坐落在营帐之间的篝火,宛若天际的大星,将重重水雾烧得沸腾,离得老远就能看到升腾而起的热气。

一杆杆写着“隋”的大旗,迎着江风猎猎作响。一队队军士不间断的巡逻,哪怕是一只苍蝇都无法囫囵的飞进去。

在最为豪华的一座营帐内,一个戎装女子正端坐在一巨大桌案前,手里拿着一纸书信,看得仔细,不知是信中什么内容,引得秀眉微蹙,娇嫩的粉唇也微微撅起,似乎在和心爱的郎君怄气一般!

令人奇怪的是,她并未坐在桌案的正前方,而是坐在侧边,扭转着娇躯看着大帐中的一众人。

贺若弼上前一步,“秀宁助理,敢问晋王殿下可好?”

自常歌行偷偷溜进建康城,将军中一切事物交给了李秀宁这个所谓的晋王助理打理,众将士哪里肯听这样一个小女子之言。可李秀宁把常歌行临走之前留下的字条当成了金科玉律,每每有将士不听军令,她都要将字条拿出来当众宣读,包括结尾处那几声阴阳怪气的笑。

当然,宣读之后的结果就是——有人挨军棍。包括与大军会合不久的当世名将杨素,也没能免了这一顿军棍。

韩擒虎为人最是憨直,这段时日屁股就没消过肿。一边小心翼翼的迈着步子,一边揉着大了半边的屁股,成了韩擒虎最为独特的画风。

贺若弼为人倒是精明,虽然未曾遭受那军棍之苦。可如今看到那张薄薄的纸,却也总觉得两股战战、冷风习习。

拿着鸡毛当令箭,说的就是如今的李秀宁,伐陈军中大名鼎鼎的秀宁助理。

或许是扭转身子时间太长,身子有些乏了的缘故,李秀宁慵懒的舒展了一下身子,将书信放在桌案上。

“晋王殿下好的很!数日不见字迹也娟秀了很多,想来是快活的很!”

韩擒虎一手揉着肿胀的屁股,一手捂着被浓重胡须笼罩的嘴巴,生怕自己又说错话,惹恼了那位姑奶奶,使得自己的屁股又大上几分。他使劲儿嗅了嗅,总觉得这大帐内的空气有了那么一丝丝异样,总觉得有一股子酸味。

就连韩擒虎如此粗犷之人都感觉到了李秀宁的异样,更何况那些精明的将领,小女儿的心思他们虽然不能全懂,却也能猜上那么几分。

看着隐隐作笑的几人,李秀宁知道自己失态了。失态了怎么办?好吧!

她将手探进衣袖,一个精致的小小包裹便拿在手中。众将士看到那小小的包裹,却似看到了毒蛇猛兽般。

尤其是韩擒虎,更是双手将屁股护了一个周全。屏气凝神,死死的闭住嘴巴。在心中告诫自己,这次他一定要忍住,不能说话,坚决不能说话。

“秀宁助理,本将偶感腹部不适,就先行告退了!”

“本将忽然想起,伴随我多年的战马还没喂草料,正所谓马无夜草不肥,就先告辞了!”

“本将身子发寒,想来是得了风寒,就先告退了!”

“本将。。。。。。”

“本将。。。。。。”

“本将。。。。。。”

。。。。。。

众人各自说着自己的理由,恨不得赶快离开中军大帐,毕竟被一个小女子打屁股实在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到了后来,众人竟然有了争先恐后的迹象。想想也能理解,这理由是越说越少,越说越离谱,到后来就连最离谱的理由都不好想出来了。大隋军帐内,因为屁股的原因,却引起了一场头脑风暴,相信传扬出去定是脍炙人口的佳话。

什么回去要打老鼠,灭蟑螂,拍蝇子,除蚊子之类的蹩脚理由应有尽有,李秀宁只是笑盈盈的看着,倒是没有和众将较真,她今天本来也没有打人的计划。

只是让“四害”遭了罪,军人说出的话,板上的钉,回去肯定少不了折腾一番,找不出一只苍蝇、蚊子的尸首,是不能善罢甘休的。

到最后只剩下了嘴唇哆嗦不已,却说不出一句话的的韩擒虎。韩大将军眼神慌乱,心里苦水连天,不带这么玩的,平时大家不都是闭口不言嘛,今天这是怎么了嘛,到底是怎么了!宝宝心里苦啊,你们这群没良心的都给我回来,又要老韩给你们背黑锅!

“秀宁。。。。。。助理,本将偶感腹部不适。。。。。。”

还没等韩擒虎将话说完,李秀宁便打断了他的话语,“韩伯伯,您等想个有点儿诚意的理由吗?”

韩擒虎脸上浓密的胡须中已经有小溪潺潺流过,顺着嘴角流到舌尖,苦啊!实在是苦!宝宝心里苦啊!

李秀宁学着常歌行的样子,用食指敲打着桌案。若用此木料做成一把五弦琴,肯定能奏出绝美的曲子。“嘟!嘟!嘟!”的空灵声音,在大帐内回荡,也不断刺激着韩擒虎的耳膜。

“本将屁股疼,要回去疗伤!”

李秀宁收起食指,用大拇指在食指肚上刮蹭了几下,似乎在回忆这这方桌案的触感。

“这个理由倒是有诚意。。。。。。”

韩擒虎听到这里面露喜色,谁说咱老韩有勇无谋来着,咱还是有些急智的。

“但,太粗俗,我不喜欢。”

韩擒虎脸色立即垮了下去,由晴空万里变得阴云密布,“你如此对待晋王殿下的爱将,他回来是不会放过你的!”

韩擒虎悲喜交加之下,早就忘记了慎言。扯着大嗓门,就要和李秀宁理论一番,可是,女人是用来讲道理的吗?

李秀宁缓缓的叹了一口气,“韩伯父,看来咱们还是要重温一下晋王殿下留下来的训示啊!”

说着,就小心翼翼的打开小包裹,里面露出一方不大的纸条,正是常歌行临行之前所留。

第六十三章你家小姐亲启

“秀宁小丫头,我可是你的父辈,你可不能把事情做绝,小心以后嫁不出去!”

李秀宁举起纸条,一副恭敬的模样。不知怎么的,眼前却是浮现出了那可恶之人的面貌。你倒是风流快活去了,这才几天就勾搭上了不知哪家的小姐,我却要在这替你收拾烂摊子。

她却没发现,自己此时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初衷。常歌行离开之时,将军中大小事物交给自己处理,自己是心中窃喜的,这样就能一展平日里的抱负。

如今,就因为这一纸娟秀字体,她却是期望常歌行早些回来,最好马上就回来。就像之前那样,坐在桌案前,不安分的看着自己。

韩擒虎看着陷入沉思的李秀宁,便蹑手蹑脚的向后退去。眼看就要出了这中军大帐,却被一扇门板挡了回来。李元霸贼笑着看着韩擒虎,“韩将军,如此匆忙这是要到哪里去啊!”

韩擒虎回头看了一眼李秀宁,貌似这位秀宁助理并没有注意到自己。咬牙切齿却压低着声音,森寒的道:“小兔崽子,最好让开。不然,惹火了韩大爷,没你小子好果子吃。”

李元霸用手拍着胸脯,一副怕怕的样子。门板却把帐门堵得严严实实,这段时间可是把李元霸这小子爽坏了,先是打了自己老爹,然后军中一干将领十之八九都与他手上的那根棍棒做过深入交流。

尤其是这位韩擒虎大将军,自己招待了他不下五次,可谓是老主顾。李元霸对待这般回头客还是有优惠的,几十军棍下去,绝对保证两片屁股肿的一般大小,和谐对称,绝对不影响美观,旁人看了只会夸赞一句:老韩,几日不见,屁股翘了很多嘛,可有秘方!

至于威胁,李元霸可是不怕的。他本就是一个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主儿,今日活得开心、爽快便好,哪里会去管那遥远的明日愁。

“助理姐姐,韩老匹夫想要跑,被我拦下来了!”

李秀宁将纸条工工整整的放在桌案上,蹙着眉头看着李元霸。

“韩将军乃是当世名将,你怎么能如此无礼!”

韩擒虎心中那个感动啊,还是女娃心软啊,不像这个滚刀肉,油盐不进,下手还贼狠!

“元霸,给你的疗伤药还有吗?”

“还有,小弟我都没舍得用!”

“这样就好办了,带韩伯父去领军棍吧,记得让人给韩伯父擦伤药,双倍剂量!”

李元霸心中大赞,还是姐姐心地好,那是多么珍贵的疗伤药啊,晋王出品,只此一瓶,双倍的剂量都用上了,实在是太浪费了,太奢侈了。

韩擒虎欲哭无泪,他发誓一定要和李渊断交,他养的这两个子女就是为了和老韩我的屁股过不去啊。

李元霸秉着尊老爱幼的精神,满脸堆笑,只是再深的酒窝也藏不住那份得意。棍子啊棍子,我一定要把你当作我李元霸的传家宝,子子孙孙的传下去,爱抚过大隋三分之一将领的棍子,恐怕天下只有这么一根了。

无论到了什么时候,只要大隋帝国还在,这根棍子就是天下最大的谈资!

中军大帐内再次恢复了宁静,李秀宁将两张纸铺在桌案上。一张是刚才的书信,一张是之前的字条。一张字迹娟秀,一张如稚童涂鸦,完全是两种迥然不同的风格。

“真不知道是哪家瞎眼的姑娘看上了这个登徒子!”

她将字条小心翼翼的收起,纸张发出清脆的声响,听在李秀宁耳中却像是一段美妙的音乐般,让人心情舒畅,双眼不经意间闪现着欢快的柔波,然后慎之又慎的将小包裹收在衣袖中。

再看那纸书信,李秀宁双眸中显出一片暗淡。看这字迹,执笔之人应该是一位难得的丽人吧,以这位晋王殿下的性子,肯定被迷的七荤八素,没准儿早已经把这六十万大军还有。。。。。。忘的一干二净了!

她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细细的研着磨,直到墨汁浓淡均匀,稀稠适宜,才提起毛笔蘸上一蘸。她专注的看着毛笔尖端的一滴墨水滴落,才在书信下方的空白处书写起来。

如果有人在,就会发现上下两种不同的字迹写的却是同一文字,就连字与字之间的间隔都不差分毫。犹如对峙的两军,将对将、兵对兵,虽然整齐工整,但杀伐的气势却已经尽显,只要一声令下,便散作浓妆淡抹,化成战场厮杀之场面。

李秀宁不经意间起了比较之心,“其实,我的字也不比那女子的差!”

然后她拿出一张白纸,捋了捋额间的秀发,把桌案上的油灯往近处移了移,使得稍显暗淡的白纸变得雪白一片。她执着笔犹豫了好久,却没在白纸上留下哪怕一滴墨迹,这是当年她初学书法,先生考量她的时候,才会出现的情况。

此时已是深夜,帐外,只有巡逻士兵的脚步声,篝火里的噼啪声,还有江水哗哗东去之声,还证明着时间还在流转。

一切都是静谧的,倦鸟归林,将头藏在羽翼之下酣眠;马厩里的战马,吃了上好的草料,饮了长江的水,也闭着眼睛,去会见弼马温了;韩擒虎趴在床上,这是如今他睡觉唯一正确的姿势,但无论是什么姿势,都影响不了他的睡眠质量,如雷鼾声,使得床边的少半碗清水,涟漪阵阵,微波荡荡!

中军大帐中,那个婀娜的身姿却刚刚起笔。虽然戎装在身,却掩不住书香之气,一面铁血,一面小女儿家的娇柔,都在李秀宁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一道道线条在白纸上勾勒,想到常歌行收到此信的精彩表情,脸颊上不禁出现两个梨涡。

你放下挑子不干了,让本小姐给你挑大梁。就好像你出去泡妞,却要本小姐给你把风一般,天下哪里有如此美事。要是本小姐不给你使些绊子,怎么对得起这六十万大军。

这就是李秀宁心中最真实的写照,本小姐可以给你看着六十万大军,但你出去勾三搭四就不对了!

回信书写完毕,和来信一起装入纸封。然后,写上六个醒目的大字:你家小姐亲启!

第六十四章战书?泯恩仇!

建康城,朱家。

绣楼前的小院内,朱贵儿正拿着两张纸仔细端详,嘴角流露出淡淡的微笑,好像在看什么有趣的事情般。

站在一旁的常歌行纳闷不已,这个秀宁丫头回信就回信吧,干嘛要写上“你家小姐亲启”,害得他想看一眼这封来自隋营的信件都不可得。再说,自己有说过朱家有位小姐吗?万一是位大妈怎么办?

农历新年过后,江南已经有了几分春意,特别是正午的时候,清风吹拂在脸上,甚是舒服,深吸一口,便将鸟语花香统统纳入口中。

暖风拂过朱贵儿的发梢,使得一缕秀发脱离原来的羁绊,随意的飘扬的脸侧。却完全不觉得凌乱,反而有一种随性的美感。

她将这缕作怪的秀发挂在耳根,脸上的笑意却越发的浓重起来。也不知道这两张纸上究竟写的什么,朱贵儿已经观瞧了一刻钟,却还显得意犹未尽。

终于,她在矮竹旁的桌案前坐下,雪白的纸上出现四个娟秀的字迹:此女很美!

“很美?”

常歌行如丈二的和尚般摸不着头脑,这个贵儿小姐难道有什么特异功能不成,从字迹中便能看出写字之人的美丑,难道这就是由字识人!不过,她说得倒没错,李秀宁也算得上少有的美女,只是性子烈了些,不是好骑手,是驾驭不了这匹胭脂马的!

朱贵儿用镇纸将两张书信平放在桌案上,眼睛左右打量,像是在思索如何回信般。

常歌行腆着一张脸,凑上去要看个究竟。秀宁丫头不给自己这个晋王殿下回信,偏偏让一个素未蒙面的女子亲启,这里面绝对透露着古怪,而且是大古怪!

只是一眼,常歌行脸上也充满了古怪的笑意,不管是弧度还是幅度,都与朱贵儿有着惊人的相似。

一张信纸上,毋庸赘言,是一种文字,两种字体。只是,一个婉约如静花初放,一个泼辣如烈火燃燃。两种字体出现在同一张纸上,大有平分秋色之意。

另一张纸上却不是什么文字,而是一幅画,一副李秀宁自己的自画像。柔美中通着英姿飒爽,虽然没有彩绘与那几千万像素的相机,只是黑白交替间便勾勒出了一个英雄儿女的气质。

嘴间浅笑,跃然纸上,似是在打招呼,也像是在挑衅。本姑娘的字在这儿,相貌也在这儿,你能拿我如何!

自画像不大不小正好占了一张纸的一半,下一半则是留白。

常歌行咂巴着嘴巴,李秀宁这个小丫头不愧是打仗的好料子,就连这回信都是夹枪带棒的,这哪里是什么回信,分明就是一封给朱贵儿的战书。你的字,我回了;我的画像,你可敢回?

常歌行也是满脸期许的看着朱贵儿,虽然相处多日,这贵儿小姐的真容却一直未得见,隔着一层面纱,实在是朦胧了些。如朱贵儿这般聪颖之人,应该早已明了李秀宁的意思。

朱贵儿提笔踌躇了良久,常公子与画中女子的关系肯定匪浅,不然也不会有如此回信。

她微微侧着头,用眼睛瞥了一眼站在身后的常歌行,嘴角流露出一丝笑意。常歌行却是做贼心虚,急忙抬起头,想找上一片云彩好好欣赏一番,只是今天天气却晴朗的异常,万里无云,让常歌行好生尴尬。

“今天的天空真蓝啊!”

常歌行讪讪笑着,由衷赞叹着这蔚蓝的天空。

朱贵儿终于落墨:一个规矩的正圆,两条八字眉,一抹小鼻子,一个弧度上翘的嘴。整个画风下来,构成了一个极似前世笑脸的表情。

乖乖,这个朱贵儿该不会也是穿越过来的吧。

笑脸,竟然是笑脸表情!

一张白纸,上半部分是一个绝美的女子,下半部分却是一个简单的笑脸;上半部分如绘画大师精雕而成,而下半部分却如孩提涂鸦,只是圆画的规矩了些。

一上一下形成鲜明的对比,独具喜感!

李秀宁拼尽全力的一击,却打在了软绵绵的棉花上,无处着力。常歌行不仅赞叹,好一个聪颖的女子!

若是朱贵儿果真奉上自己的画像,即便画工、长相胜了李秀宁半成,那又有何用处?两个女子就相貌论短长,颇有争风吃醋的味道,本就落了下成。

清风拂过白纸,墨迹很快干涸。朱贵儿将信纸装进纸封,就要让人将信送出去。

“慢着,本公子也要写上一写,正好一同送与我那调皮的妹妹!”

朱贵儿脸上挂着浅浅的笑意,两弯月牙闪着狡黠的光芒,照进常歌行的瞳孔,使得他一阵心虚。

李秀宁比本小爷小,当然就是妹妹,我又没说是同父同母的妹妹,是那异父异母的亲妹妹也是有可能的,常歌行如此安慰着自己。

他顺手折下一支矮竹,除去叶片,做成笔状。蘸了几下墨汁,便在白纸上涂抹起来。竹子本就中空,能吸纳更多的墨汁,常歌行无心之举,倒是有了后世水笔的影子。

朱贵儿看着被常歌行折伤的矮竹,面纱之下的嘴唇微微撅起,显示着主人心中的不快。绣楼前的矮竹本是她多年栽培,平日里宝贝的不得了,就连浇水之类的粗活,都是她亲力亲为。如今却被这个粗人随手折了去,心中不喜也是情有可原。

她掏出一方白色丝巾,将矮竹折伤之处仔细的包扎好。若是这矮竹可张口吃饭,相信这位贵儿小姐定会给矮竹塞上几颗大补丸,一座疗伤之用。

常歌行的书信已经写完,却不是什么蹩脚的文字,而是一副画,画中人谈不上面貌,皆是一团浓墨,只是手脚尚能分辨一二,颇似前世的火柴人。

画上一个小人儿趴在地上,另一个小人儿则高举右手,一副作势要打的样子。趴在地上的小人儿左腿微微抬起,似有挣扎之意。

常歌行很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大作,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有绘画的天赋。前世经商真的是白白糟蹋了如此璞玉,若是改行做了画家,活着的时候可能会落魄一些。但按照往常的惯例,自己这么一失踪,画价肯定会翻着番儿的往上长,只要买到,绝对是孤品!

第六十五章这个时代太单纯!

透过长长的睫毛,朱贵儿很是好奇的看着那么一滩分不出四五六的“画”,还多亏她聪慧,将这些毫无协调感的墨线、墨滴在心中反复组合,终于看到了两个人形。

顿时俏脸发红,这躺在地上的小人儿,象征着脑袋的墨点上有两个突起的“小角”,神似两条辫子,分明是一个女子。而站在旁边,作势要打的小人儿,墨点上却是光秃秃的,分明是一个男子。

整幅画组合起来就是一个男子在打一个女子的屁股,这在常歌行看来只是玩笑之作罢了。但看在朱贵儿眼中,却是有伤风化的,不雅,实在是不雅!

她匆忙将画纸折叠起来,慌张的塞进纸封。然后发觉拿在手中也是极不自在,便像丢弃烫手的山芋般,将纸封丢给了旁边的侍女。之后更是将两只白嫩的小手在一方丝帕上擦了又擦,像是刚在触碰到了什么不洁之物般。

常歌行这个始作俑者却是完全不自知,抬眼正好瞧见被丝帕包扎得严严实实的矮竹。不禁心中发笑,果然是小女儿心思,这矮竹伤了也就伤了,不出数日便能结疤长好。

“贵儿小姐,莫不是学过医术,这包扎技术果真了得!”

朱贵儿美眸回转,知道常歌行在嘲笑自己,并没有提笔回话,只是稍带鄙夷的瞪了他一眼,似乎在说他不解风情。

“节节高才是竹子,贵儿小姐这满园的青竹却被打理成了丛生的野草般,当真可惜!”

侍立在旁边的侍女,看到常歌行借着牙尖嘴利欺负自家小姐,便不依了。

“你懂什么,这些竹子本来就这样,长不高的!”

常歌行在那方摇曳在枝头的丝帕上划过,触手丝滑,应该是上等的丝绸,果然是大户家的小姐,用这一方价值数两的方帕赠予这无痛觉的竹子。

传出去虽然是一桩美事,甚至会被那些才子歌诗作赋,好生吹捧,传为一代佳话。但在常歌行眼中无疑是败家的行为,前世作为商人,虽然腰缠数亿亿贯,也曾大手笔花过钱,却未曾挥霍过。一分钱要起到一分钱的作用,这就是常歌行的信条。

“燕雀尚有鸿鹄之志,这矮竹未尝没有壮志凌云之向啊!”

朱贵儿听完常歌行的话,眸子中显出沉思。终于,她再次提起笔,想来是要和常歌行好好理论一番。

“不管如何,你伤了竹子就是不对!”

常歌行笑着拿起刚才那支用作笔的竹子,放在眼前仔细端详了一番,才开口。

“我不是伤它,而是在成全它!”

看到朱贵儿那双好奇宝宝般询问的眼神,常歌行顿觉自豪不已。前世信息发达程度远远超出这个时代,一件事情往往不能以对错来评判,因为不管是对是错都会有诸多论据作为支撑。所以前世,人们用利弊观取代了对错观,却也用到了老祖宗的智慧。

“它本来是一株疯涨的竹子,就如刚才所言,它长不高,无法成就栋梁。而我,折取一支,作为书写、挥毫之用,反倒给了它随这纸墨青史留名的机会,岂不是成就了它!”

朱贵儿愕然!

就刚才那副抽象画,还青史留名?写历史的是你家亲戚吗?即便是亲妻都不行!那竹子若可开口说话,说不得已经开始哀嚎了,遇人不淑啊!下辈子绝对不再做竹子了!

“你这方丝帕不如给了那穷苦之人,还能保他们数十日的温饱!”

说道这里常歌行不仅想起那些随他一起入城的难民,几日过去,不知过得可好。还有那个攥着草根不放手的小女孩儿,可吃上了饱饭。想到这里,他思绪纷杂,再没了和朱贵儿论竹之长短的兴致了。

转身就要离去,不禁想起前世的一首诗,便开口吟了出来。

“一节复一节,千枝攒万叶;我自不开花,免撩蜂与蝶。”

吟罢,常歌行迈步而去,留给朱贵儿一个潇洒的背影。

朱贵儿看着常歌行离去的背影,久久伫立。忽而,双手拎起罗裙,小步跑到桌案前,伏案写下常歌行刚才吟出的诗句。

此诗竟然无意间刺中了朱贵儿的心事。我自不开花,免撩蜂与蝶,正是她绣楼前矮竹成群,鲜花却无一朵,只有点点野花在夹缝中求生的缘故。

。。。。。。

。。。。。。

这些天来,常歌行小日子过得也算滋润。只是晚饭没有一点儿改善,仍是小米粥加咸菜,俨然已经成了标配。唯一的一点儿变化就是,小米粥越来越稀了,稀的可以见到碗底,咸菜也越来越咸了,放得久些,便会有密密的盐粒析出。

还好,匆匆喝完小米粥,他便很自觉的登上绣楼,走廊处早早就有一方小小的桌案摆放,桌案之上便是一小盘点心,和笔墨纸砚。点心这些天从来没有重样过,唯一不变的就是那支毛笔和那方砚台。

和朱贵儿“互发”短信聊着天,吃上几块可口的点心,吹着丝丝缕缕的清风,听着矮竹枝叶交错的声音,也算惬意。

这些天常歌行的毛笔字倒是精进不少,已然脱离孩童启蒙时代,彻底迈入小学生时期。

一张白纸从小窗中递出,经由侍女的手交到常歌行手上。打开纸张,一股极淡的幽香便钻入他的鼻孔,不知是墨香还是女儿家的体香。这可比前世那些顶级的香水好闻多了,即便再名贵的香水也脱离不了造作。而这股香气,虽然清淡,但难得自然。

“元宵佳节,同游可好?”

八个娟秀的小字映入常歌行的眼帘,这是要“约”起来的意思吗?常歌行第一反应便是前世那些聊天软件,聊得开心便出来同游,寄情山水也好,激情酒店也罢,总之都是一个“约”字。

这种纸条传信,不正是前世那些聊天软件的最原始版本吗?

常歌行擦了一把嘴角的口水,端坐身子,用最正确的姿势执着毛笔。

“好!元宵佳节客房定然紧张,不如小姐可有预定?”

青纱帐内,朱贵儿看着常歌行的回话,陷入了长久的沉思。这位大才女即便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佳节同游与预订客房的关系吧!

哎!这个时代还是太单纯!

第六十六章元宵节同游

农历正月十五,元宵佳节。

大街上人流如织,各种各样的花灯装点着建康城的各大街道。

有大红色的纱灯,麻纱为灯面,圆形或椭圆形皆有。在灯的上部和下部分别贴有金色的云纹装饰,底部配金色的穗边和流苏,显得喜庆异常。

也有做工精细的影纱灯,麻纱被染成了各种颜色,上面绘着花鸟虫鱼、山水楼阁,在内里烛光的映衬下各种图案显得神采奕奕,颇具神光!

也有观赏性极强的走马灯,转轮上贴着各种人物、鸟兽,在烛火热气的推动下,转轮转动,人物、鸟兽便也动了起来。灯面上影影绰绰,动感极强。

花蓝灯、龙凤灯、棱角灯、树地灯、礼花灯、蘑菇灯,各种各样的灯遍布建康城各个角落,让人眼花缭乱,尤其是一些孩童,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吃着零食,围绕着一盏盏灯笼转着圈,跳着舞,好不热闹。

方形的、柱形的、圆形的各种形状都有,只要你想得出来,总会找到适合你的一种形状。

一顶绣花小轿,由两个仆人共同抬起,灵巧的在人群中穿梭。轿帘由一串串小粒珍珠制成,随着轿子摇摆,不时晃动,彼此交击在一起,发出珠玉之声,悦耳异常。

外面自是看不到里面情况,而坐在里面的人儿却通过珍珠帐,好奇的看着周围的一切。烛光透过灯面,再穿过粒粒珍珠,映在轿中人的脸上,如一颗颗星辰缩小无数倍后,镶嵌成饰品般。

说是映在脸上,倒不如说是映在轻纱上。轿中之人虽然身处轿中,亦带着轻纱遮面,倒是让人好生奇怪。

轿子四角各站着一个侍女伺候着,不急不慢的随着轿子走动。步子竟和轿子的步调一致,不曾出现急追或赶不上的情况。

轿子正后方是个男子,看穿戴不像是什么仆从,看待遇却又不想是什么大家少爷。

此刻常歌行心中颇为不平,不是说好的“男女平等”嘛,但为什么那个小妞可以坐轿,本大爷却要腿儿着。

“贵儿小姐,贵儿小姐,咱们商量个事儿行不行!”

常歌行紧跑几步,跑到轿子侧面,掀开轿帘,正好和朱贵儿漆黑的眸子对上,看着那似有星光闪烁的双眸,常歌行竟然难得的老脸一红。

“贵儿小姐,我看这轿子甚是宽敞,不如我俩共乘一轿,沿途品评风光,岂不是一件乐事。”

朱贵儿两只大眼睛忽闪了几下,然后四下看了一下,轿中虽有空间,但如果塞进一个五大三粗的男子,却显得实在拥挤了些。想到那股浓烈的男子气息,朱贵儿粉嫩的小脸,不禁变得通红。

两人面对面,均觉得面皮发烫。一个是因为脸皮厚度远超常人,故而不显;一个是因为有轿帘遮挡,再加上轻纱掩面,不得一观。

不等朱贵儿回话,走在前面的轿夫,喘着粗气,一副讨饶的口气。

“公。。。。。。子,您就饶了我俩吧。这双人小轿比不得四人、八人大轿,您要上去,不说这轿子受了受不了,我俩肯定是受不住的。”

常歌行放下轿帘,突然觉得偶尔散散步也是不错的。想到自己的名声本就可以用臭名昭著来形容,从刚穿越过来便被张出尘刺杀,就可见一般。若今天把两个轿夫累个好歹,恐怕又要增加两只苍蝇来扰烦耳朵!

“来哦!猜灯谜喽!三文钱一个灯面,猜中那盏送那盏。猜不中仍有小灯相赠,绝对不会亏哦!”

一声吆喝声在车水马龙中显得十分特别,猜中了得灯笼,猜不中仍有灯笼相赠,貌似还真的不会亏般。

小轿在人群外围落定,常歌行踮着脚向里探去。高挂的大红灯笼一字排开,皆是鸟兽形状,看得出做这些灯笼之人,着实下了一番功夫。每个大灯笼下面都挂着一个锦囊,想来里面就是灯谜。

一个书生打扮的人,摇着头,掏了三文钱给摊主,看那垂头丧气的样子,显然是没有猜中。接过摊主递过来的一盏普通纱灯,脸上多少露出一丝笑意,虽然没有猜中,好歹三文钱没有打了水漂。

“常公子,这是小姐给你的!”

常歌行回头,却发现一个侍女正捧着三文钱给自己。

“小姐说了,她要那盏虎头灯笼!”

本小爷的才智可是要用到平定天下上的,用来猜灯谜,岂不是高射炮打蚊子般。

“告诉你家小姐,本小爷不猜!”

“小姐还说了,若是常公子你拿不回虎头灯,今晚恐怕只有小米粥喝了。”

常歌行忽然觉得朱贵儿开始变坏了,前世之人常说人心不古,谁知道这古人之心亦不古啊!也只有正气如我,才能怀着一颗赤子之心吧!

他如此想着,越发觉得自己的高大。哎!真不知道这小妞是受了谁的不良习气的影响,都学会威胁人了。想我堂堂大隋晋王殿下,如今却为了一些甜点接受威胁,传出去定会让李秀宁那小丫头笑坏肚子吧!

常歌行接过三文钱,正要走进人群,却被一阵熟悉的声音吸引。

“贾仁义见过朱小姐,不知小姐可有雅兴同游灯节?”

却见一白衣翩翩公子,手持折扇,向着绣花小轿便是一礼。虽然未见其人,虽然只是隔轿而拜,但礼数绝对周到,不曾少了一分。

站在贾仁义身后的依然是建康城四大才子,包括当初吐血三升的那位,看如今气色红润,想来已经满血复活。

小轿中一阵沉默,几十个呼吸之后,珠帘作响,一张白纸才从小轿中递出,侍女展开字条,朗声而读。

“今与未婚夫婿同游,不劳贾公子大驾!”

贾仁义闻此言,脸上依旧一副笑意,像是早已经预料到朱贵儿会如此应答般。

只是站在他身后的四大才子却是不依了,朱贵儿的未婚夫,不正是那位让自己等人出丑的恶毒之人吗?

“哼!那无耻小人怎么做得了贵儿小姐的夫婿,放眼建康城,只有贾公子有如此福分!”

第六十七章缺一顶韭菜色的帽子

常歌行将三文钱攥在手中,这帮酸腐书生,是不是觉得本小爷比他们长得帅,心里不舒服啊。

这个贵儿小妞也是,不要动不动就说我是你未婚夫行不,这样真的会给小爷我拉很多仇恨的,虽然小爷不怕,但打蚊子毕竟流的是自己的血啊。

再说,有连未婚妻真容都没见过的未婚夫吗?有连未婚妻小手都没碰到过的未婚夫啊?有未婚妻坐豪车,未婚夫跟着吸尾气的吗?那顶小轿,换算到前世,绝对是世界顶级跑车级别的,而且还是定制加限量版。

“四位才子,穿的还是这么茂盛啊!瞧瞧这衣服,绿的生机盎然。只是美中有一点不足。。。。。。”

“我等皆有治国安邦之大才,如此穿着,正是以青衣自谦,能有什么不足?”

常歌行掂着手中三枚大子,围绕着四位才子左三圈,右三圈转了片刻,嘴里“啧啧”作响,时不时拖着腮帮子做思考状。像极了市场上买牲口的买主,而且还是对牲口极为不满意的那种。

四位才子被常歌行看得极为不自在,一股凉风由脚底吹向头顶,浑身上下凉嗦嗦的。

“啧啧,这要有一顶韭菜色的帽子就天下无敌了。你们回家后向你们家娘子讨要,相信已经给你们准备好了!”

四大才子正琢磨着,这韭菜色究竟有何特别,为何带上这种颜色的帽子后就能天下无敌。

贾仁义在旁边轻哼一声,凑到其中一位才子耳边,嘀咕了几句什么。

那才子的眉毛由缓缓流水,转为一道惊雷。双目几欲喷出火苗,若是有上好的肉串,加上些孜然、胡椒,定能烤出一盘美味烧烤,只是火气味大了些。

鼻翼更是上下起伏,可见这位才子的排气量有多大,绝对超过了二点零。

“你。。。。。。你这个无耻小人,竟然暗讽我们戴绿帽子,实在可恶,我。。。。。。我。。。。。。”

这位才子我了半天,也没道出个一二三四五。本来隔空而指的手指,虽然他情绪的激动,已经快要指到常歌行的鼻子尖了,也仅此而已!

常歌行缓缓握住才子的食指,慢慢的向下带去,他可不太喜欢被人指着鼻子尖的感觉,从来都是他指着别人才是。

才子还想抵抗几分,可是食指关节传来的剧痛,使他不得不选择了屈服,待才子的胳膊放下,他才满意的笑了笑。一手搭在这位才子的肩头,熟络的就像老朋友,说话间更是语重心长。

“你说错了两件事儿。一是,我并非无齿,我牙齿好得很,牙好胃口好,吃嘛嘛香!”说话间,向着这位才子呲了呲牙,上下咬合了几下,果真是一副上好的牙齿。

只是,烛光透过红色的灯面,照映在白森森的牙齿上,竟然有了红色的反光。看在才子眼中,就有了几分嗜血的光芒。这位才子本就对常歌行心存惧惮,如今全身如筛糠。

这就是所谓的建康城四大才子啊!养在温室留作观赏之用还是可以的,若是挑起国家的脊梁却还差得远,比那十万八千里还遥不可及。

这样的人,成了陈国的栋梁。常歌行还是欢迎的,有这样一个大才子在陈国任职,绝对胜过大隋十万雄兵。四大才子就是四十万大军,得节省大隋多少人力、物力啊!

常歌行拍了拍这位才子的肩膀,全当鼓励吧!菜籽,加油,成为陈国的栋梁去吧,我大隋支持你哦!

“二是,我什么时候说你们戴绿帽子了都是你们一厢情愿而已,要是你们这般迫不及待,我常某人还是愿意助人为乐的,顶多多吃上几株野山参补回来就是!”

其他三位才子也是怒火中烧,呈三足之势将常歌行围在中间,大有群殴的架势。常歌行却是全然不顾,这等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对付女人尚可,可要对上常歌行这等孔武之人,却只有送菜的份。

常歌行撸起袖子,手按在剑上。

“你们这是要打架吗”

一听打架,三位才子不自觉的均往后退了一大步。马上又觉得丢了面子,硬着头皮又前进了一小步。

只有那被常歌行搭着肩膀的才子,面露苦色。如今他两股战战,再加上被常歌行按着,根本移动不了分毫。

“我等乃是斯文人,岂会作街头斗殴这等粗鄙之事。”

“你们要怎么办,尽管划下道道,小爷我接着就是!”

四大才子和贾仁义交换了一个眼神,贾仁义心领神会,打开折扇轻轻摇了几下,一袭白衣在微风下鼓荡不断,好一副潇洒模样。

“我等皆是斯文人,如莽夫大打出手,贾某人自觉也是不妥。今天恰逢元宵佳节,不如我们就以猜谜为乐。”

四大才子急忙点头应允,“贾公子果然多才,此提议甚好,也应了元宵佳节之乐,传扬出去必然也是一件风流韵事!”

贾仁义将目光转向常歌行,眼神灼灼,眼角线条虽然柔和,如春风拂面。但眸子里却有一团小小的火焰在燃烧,只要一个恰当的时机,便会化作滔天烈焰,将常歌行烧的连粉灰都看不到。

“常公子意下如何”

常歌行将手中三枚铜钱抛向空中,眼珠随着空中的那道弧度转动,右手如电,猛地将铜钱抄在手中。

“猜灯谜也好!小爷我在三岁时倒也玩过,只是觉得索然。今天几位既然有雅兴,小爷我就陪你们玩玩!”

“请!”

贾仁义左手如刀,做了一个让常歌行先行的手势。

常歌行也不客气,负手先行。本来围观的众人,看到几位才子要在此比拼,自觉的让出一条道路。可见,读书人在这个时代的地位之高。

走了两步,常歌行回头,看着贾仁义手中的折扇,言辞凿凿的道:“贾公子,不要整天拿把扇子摇啊摇的,小心得了真中风。”说罢,拂袖而去。

独留贾仁义在风中萧瑟,只是,眸子中的火焰燃烧的越发猛烈了。

摊主一看来了大主顾,弯着腰、抱着拳,满脸的讨好。才子比拼,没想到这等好事被自己赶上了,这些灯笼看来是有着落了。

第六十八章久仰

贾仁义收起折扇,一副从谏如流的做派,与四大才子紧随常歌行身后,也来到摊位前。

常歌行看着那盏虎头灯,真不知道贵儿那小妞怎么会看上这盏灯笼,虽然看上去颇有虎形,但仔细看上去,却有几分家猫的意思,简直就是现实版的画虎不成反类猫。

这动物形灯笼在这个时代算得上精美,但和前世比起来却是粗糙不堪,常歌行撇着嘴看着这些灯笼,倒不是他挑剔,只是曾经沧海难为水。

常歌行扔给摊主三文钱,指着虎形灯笼道:“我要那盏!”

摊主正想摘下虎形灯笼下面的锦囊,却被贾仁义阻住。

“常公子无需着急,我们还没定下这比试的规矩!”

“规矩?不如我们随意挑选灯笼,直到有了胜负之分为止,怎么样?”

“怎么个胜负之分?”

“先答错者负!”

“好!就依常公子,那我们谁先猜这第一道题?”

四大才子仿佛没有听到般,只顾摇着扇子,似乎这灯笼中的烛火实在是灼热了些。答错者负,换言之,对方就胜了。先答题的人显然有些吃亏,若是第一道谜语便猜错,对方岂不是不战而胜!

常歌行看了一眼燃着烛火的纸老虎,“我既然先给了钱,当然是我先猜!”

四大才子鄙视的看了一眼常歌行,匹夫就是匹夫,果然不如我们这般才子聪明。有些事情需要抢先,而今天这件事却不能抢先。不战而胜,想想就让人愉快。

摊主取下虎头灯下的锦囊,锦囊中藏有一张对折的纸条。他按照规矩,将纸条打开,展示给众人,然后朗声读到:“望断南飞雁!”

常歌行抱拳冲摊主道:“久仰,久仰!”

四大才子,当初吐血三升的那位,语气充满讥讽。

“猜不出来,也不用和这摊主拉关系吧!像这等商人,很可能也不知道谜底!”

摊主本来堆笑的脸,稍显冷意,但随即而逝,比白驹过隙还快上三分。常歌行不仅对他高看了一眼,这般才是真正的商人。善于隐藏自己的喜怒、悲欢,做的是来往的生意,赚的是四方钱财,却生不得八面闲气。

“这位公子。。。。。。”

“不要多言,你这满身铜臭,本才子闲脏了耳朵!”

“谜底。。。。。。”

“我都告诉你了,不要多言,待本公子思忖片刻,谜底便知!”

摊主无奈的看了一眼常歌行,摇了摇头,再不多言,摘下虎头灯笼送到常歌行面前,满眼的赞许。

青衣才子却是着了急,“你凭什么把灯笼给他,本公子还没猜出来呢!”

即便是再好的养气功夫,摊主也有了几分火气,语气中颇多不善。

“你是没猜出来,但这位公子已经猜出来了,灯笼当归他,并无错啊!”

“你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他猜都没猜,怎么会猜对?”

人群中已经有聪慧之辈看出了端倪,不是低低私语,逐渐传出窃窃笑声。

摊主无奈的道:“久仰。。。。。。”

青衣才子不屑的道:“不要和我套近乎,想我建康城四大才子之一,是你这等人高攀得起的吗?”

“我是说,久仰便是谜底!”

青衣书生瞠目结舌,围观之人爆发出一阵欢快的笑意。值此元宵佳节,有四大才子之一给大家讲了如此精彩的笑话,也是一件幸事!

常歌行接过虎头灯笼,转身便要离开。与这些酸腐书生纠缠,简直就是浪费时间、浪费生命,还不如和贵儿小妞传纸条来的有趣。

贾仁义手执折扇,拦住常歌行去路。

“常公子这是何意,比试还未完,缘何离去?”

常歌行打了一个哈欠,双眼之中便多了许多惺忪。

“无趣,无趣,实在无趣,不如回家睡大觉!我走了,算你们赢了!”

四大才子趁常歌行与贾仁义说话之际,也挡在了他的前面。

“胜负未分,你不能走!”

“我都说了,算你们赢!”

四大才子没有想到常歌行这么痛快的认输,眼下竟没有适当的理由阻止他离去,只是愣愣的组成一堵人墙,挡在那里。

常歌行眼中显出一丝阴霾,冷冷笑道:“诸位这是要与我武斗不成!说实话,我这人喜好打架,远胜于猜谜语!”

说话间,右手拇指用力。

“仓啷!”

宝剑出鞘,虽然只是一小截剑柄露出,但在燃燃烛火中,仍显得寒光森森。

四大才子浑身一抖,哆嗦着让开道路。他们若是比试唇枪舌剑,还能漂亮的战上一场。若是真刀真枪的干一场,就凭他们那银样蜡枪头,恐怕只有送菜的份,而且是一场五星级的盛宴。

贾仁义瞥了一眼常歌行腰间的宝剑,“常公子能文能武,实在是不世出的人才,贾某人佩服,佩服!贵儿小姐能寻得此良缘,我也就放心了!”

“有一只疯狗,成天眼巴巴的看着我碗里的菜,我却是怎么也放心不下来!”

“哈!哈!哈!”

贾仁义干笑几声,“常公子真是风趣,只是需知口下留德,日后才能好相见!”

常歌行走到贾仁义身前,紧盯着他的眼睛,忽而一笑。

“可是,我要的便是日后不再见!哈!哈!哈!”

宝剑归匣,大笑而去。只留下一脸阴寒的贾仁义,堂堂建康城贾家大公子,未来贾家的接班人,何时受过如此大辱。

常歌行来到小轿前,朱贵儿却是已经下了小轿。依旧是轻纱遮面,只是一双明眸笑盈盈的看着他手中的虎头灯笼。

他无奈的摇了摇头,女人啊女人,不管身处何时代,都喜欢这些可爱的小东西。若是开个手工作坊,专门做前世那些毛绒玩具,定能大买特买,成为城中贵妇人的专宠,自己也能安心做个富家翁,娶几房娇妻美妾,逍遥一世。

只是如今成了大隋帝王次子,声名远扬的晋王杨广。却不能如此了,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他虽然是一个穿越者,但他的路却还是杨广的路,只是这条路如今宽广了许多,也绵长了很多,直通一个连他自己都想象不到的巅峰!

第六十九章刺杀(一)

朱贵儿接过常歌行手中的虎头灯笼,一大一小、一黑一白两只手不经意间一触即分,那丝滑腻却在常歌行心头久久不去。

朱贵儿羞红着脸将虎头灯笼抱在怀里,低着头默默的走在前面,在烛火的映衬下,更显娇红。四个侍女急急跟上去,小轿则赘在后面。

常歌行抬起手,在鼻子前闻了闻,佳人芳华仍在,非但没有消散,反而随着这烛光更显清雅。

他紧追了几步,赶上朱贵儿,“不要这么抱着,小心灯笼烧着了!”

朱贵儿依旧低着头,轻纱之下,嘴角露出一丝甜甜的微笑,不知在想着什么,完全没有把常歌行的话听进耳中。虎头灯笼随着朱贵儿的步子时明时暗,一双虎眼也晦明变化,平白多了许多生气。

常歌行开始有些羡慕这个纸糊的灯笼了,暖玉在怀是他多日以来的梦想,没想到如今却被这个纸老虎占了先机。

本王的虎躯何在?啥时候自己也能身躯一抖,美女入怀啊!

常歌行正待迈步,只觉得脚步沉重,却是一人死死的抱住了他的腿。

“恩人啊!你还记得我吗?恩人!你让我们寻得好辛苦啊,恩人!”

常歌行低头看去,只瞧见一蓬杂乱的头发,黑色的痕迹已经不可寻,入眼皆是灰白,像极了冬日里的枯草,全无生机。

“你。。。。。。你是谁?快放开!”

那人抬起头,捋了捋掩住半边脸的头发,一脸殷勤的看着常歌行。

“是我,是我啊!恩人你还记得吗,当日你带领我们入城,我就站在你身后,靠左的位置!”

常歌行无奈的笑了笑,你看我就这么像后脑勺长眼睛的人吗?就算后脑勺长眼睛,也不能一时间把百余人都记得清清楚楚吧!

那人看到常歌行面色有异,跪直身体,一把抱住他的腰。

“恩人,你终于想起小的了!你让小的我找的好苦啊!”

说罢,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在常歌行的衣裳上擦来抹去。本来干净的衣服,转眼间就成了一块抹布,反观此人,脸面倒是干净了许多,甚至显出少许血色,之前的苍白,竟去了三分。

常歌行本能的感觉哪里不对劲儿,却又想不出一个所以然。

“恩人!恩人呐!你让我父女俩找的好苦!”

常歌行抬头看去,是一个中年汉子,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女孩。穿着虽然算不上华美,好歹干净。此二人他却是认识,正是当初在城外遇见的那个小女孩,和他的父亲。

中年汉子将小女孩儿放在地上,扑通跪在地上,结结实实的磕了三个响头,在青石上留下一个鲜红的血印!

小女孩紧攥着右手,走到常歌行面前,怯生生的抬起右手。

“恩人,给你的!”

常歌行看着那依旧紧攥着的小拳头,笑了笑。依稀记得当初她攥着草根不肯放手的情形,莫不是从那儿落下了后遗症,小手再也伸展不开?

小拳头终于化为手掌,一个被攥的死死的小半块馒头出现在常歌行眼前。

“给我的?”

小女孩抬头看着常歌行,点点头。

常歌行弯腰接过那块已经成了“死面”的馒头,完全失去了作为发酵食物应有的绵软,上面一道道丘壑隐约可见,应该是小女孩儿的手指缝所留。

他轻咬了一口在嘴里,一股心酸冲上心头,使得泪腺有了决堤之感。被攥成面疙瘩的馒头,入口后实在不怎么好吃,和着唾液,转眼间变成了面糊糊。

“好吃!真好吃!”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虽然一副口舌尝遍山珍海味,如此奇特的馒头却是头一遭。

小女孩腼腆一笑,跑向中年男子,躲在其身后,只露出半边脸看着常歌行。

依旧纠缠着常歌行的那人,双手间的力道更大了些,如一道金箍般将他死死的缩在当下,动弹不得。

“快放开!放开!”

常歌行大喝道,使得朱贵儿与那中年人均感到一丝不妙。

“荣华富贵就在此,你们还犹豫什么?”

那人也是大喝一声,双臂间的环抱之力也加大了三分。

入流的人群中,出现一丝凝滞。如奔流的溪水,出现一个漩涡,打着旋,将水上的浮萍与水底的鱼虾全部吸进那深不见底之处。

几个各色打扮之人,将常歌行一行人隐隐围住,有街上闲逛的书生、有寻花问柳的浪荡子、有街头做小买卖的商人、有喝酒吃菜的食客。。。。。。

细细数来,竟有二十余人。虽然打扮各异,但双眼中弑杀的凶光,却出奇的一致。

没有任何声音,没有任何指令,也没有任何暗号,二十余人齐动,刀兵露出寒光。本来柔而软的烛光,经刀刃剑柄反射,变成了一道道凶芒,刺得人脊背发凉!

街上的行人惊呼而起。

“杀人啦!”

“快来人呐!”

“有人行凶,报官!”

。。。。。。

短暂的慌乱后,剩下的只有萧瑟的夜风。以常歌行为中心,百米之内已无他人。只剩下护着小女孩,犹豫不定的中年人;还有护着朱贵儿的四个侍女和两个轿夫。

常歌行想要拔出宝剑自卫,奈何被跪在地上之人死死锁住,剑柄动弹不了分毫。脚下更如生了根般移动不了一点儿。就如一个人肉靶子,等待刀斧相加。

那些刺客越过中年男子,做出一个最容易发起攻击的姿势。剑尖倾斜下刺,大臂微弯,暗自蓄力。手腕微微后仰,只要上翻,攻势变成。

剑尖与街上的青石碰撞在一起,发出一连串摩耳的声音,一道道火光在这暗夜中亮起,比这糊着各色灯面的灯笼还要精彩几分。青石终究没有金属坚硬,一道道细痕便画出了刺客的轨迹。直奔常歌行,别无他物!

中年男子看了一眼躲在自己怀里的女儿,眼角隐隐湿润。他将女儿抱起,放在地上,“我儿,可还记得为父经常告诉你,做人要知恩图报!”

小女孩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上苍有眼,今天为父报恩的机会来了,还望我儿勿怪、勿念!”

第七十章刺杀(二)

中年汉子豁然站起,双拳紧握,手背、胳膊上的青筋暴起,太阳穴处更是激烈的搏动!

“啊!”

他大叫一声,抄起旁边卖元宵的桌子,举过头顶,便向着其中一个刺客砸去。

巨大的桌面在空中不断翻滚,更带起了一阵阵风声,成为瑟瑟夜风中的一股逆流。

刺客耳朵微动,停下脚步。向后侧过身子,手腕一翻,剑尖瞬间离地,画出一道光亮的弧度。桌面被整齐的切割成两半,在空中骤然分开。狠狠的砸在地上,变成满地碎木。

中年男子并未学过什么招式,拼着蛮力撞向刺客。刺客剑招既出,已然来不及变招,硬生生的与中年男子撞了一记。这里没有什么招式,没有什么技巧,比拼的就是气力。

巨大的惯性下,刺客后退数步,寒剑回招,护在胸前。中年男子则踉跄着向前小跑了数步,才堪堪稳住了身形。

刺客长剑前指,毫无感情的眼神盯着中年男子,似乎在看什么死物。他脚下用力,向着中年男子直刺而来,目标就是心脏之处,司命所属!若刺中,绝无生还!

中年男子,血红着眼睛,看了一眼自己的女儿,眼神中闪过不舍、决绝、悲痛、欣慰等复杂情绪,但唯独不见害怕。早在建康城外,他就该死。如今多活了几日,已然是上天的恩德,况且他的女儿还活着,他还能奢望所谓的周全吗?

长剑破开空气,急刺而来。他不躲不避,只是堪堪闪过要害。长剑入体,鲜血沿着剑身上的血槽喷涌而出。转眼间,青石山便染了一层猩红。映着燃燃灯笼,如血宝石般凄美!

中年男子,仿佛没有感觉到疼痛,嘴角抽动,勉强凑成一个微笑。他想要将嘴角的弧度拉得大些,一抹鲜血却沿着嘴角流下。

他迎着入体的寒剑向前,长剑入体更深,数步之后剑尖已贯穿胸腹,突破背部的衣裳而出。寒剑染血,更显森然。中年男子欲要张嘴大笑,没想到一口鲜血喷出,将牙齿染成嫣红,也是得刺客满脸鲜血。

就在刺客擦去眼部鲜血的瞬间,中年男子猛地向前,长剑自他体内滑过尺余,一只孔武有力的大手便扼住了刺客的脖子。

刺客欲要再刺,长剑已经没至剑柄,完全没有了刺进的余地。想要拔剑砍杀,长剑已经镶嵌在骨肉之中,再难抽动分毫。

随着体内养气的缺失,刺客的体力也在不断流逝。握住剑柄的手不断颤抖,最终无力的垂下,已然身死。

中年男子依旧保持着右手掐住刺客脖子的姿势,鼻息全无,竟也身死多时。

这里的一切只是让刺客的攻势稍作停顿,他们只是看了一眼死不瞑目的同伴的尸体,眼神清冷,就如深秋时的雨滴,没有一丝温情。他们是刺客,尸体或是鲜血已经见了太多,或许就连他们自己,下一刻也会变成一具没有温度与意识的尸体,这就是此刻的宿命。

五十米。。。。。。

四十米。。。。。。

三十米。。。。。。

近了,更近了!朱贵儿在轿夫与侍女的保护下不断后退,慢慢的和常歌行站在一起。

抱住他的腰之人,死死的贴着常歌行的身子,使得咽喉部位隐藏起来。常歌行使尽全力敲打着他的脑袋、肩膀、脖子,手掌都有了些肿痛的感觉,可是此人便如一座雕塑般死死锁住常歌行,说什么也不放手。

常歌行看着逼近的其他刺客,心下焦急。

朱贵儿拼命的拉扯着常歌行,她的那些侍女则拼命的拉扯着她。事态已经很明显,这些刺客就是冲着常歌行来的,远离常歌行就意味着安全。

于是现场形成了一幅很有趣的“拔河图”,侍女们拽着朱贵儿,朱贵儿拽着常歌行,常歌行则拼命的欲要挣脱刺客的纠缠。

朱贵儿眼中隐隐有泪花隐现,嘴里发出一阵奇怪的声音,虽然是用力的结果,但却不似这般少女应该发出的声音,声音如破了的风匣,绝对谈不上悦耳。

朱贵儿虽然没有发出任何有效的音节,但看那倔强的眼神,也知道她绝对不会丢下常歌行不管的。

朱贵儿全身用力之时,头上发钗上缀着的玉穗叮铃作响。使得常歌行眼前一亮,他伸出手,拔下朱贵儿头上的发钗。满头乌发彻底挣脱了束缚,如黑丝瀑布般垂至腰间。长发及腰、十里红妆,君娶我可好!

常歌行摇了摇头,摒弃那些不合时宜的想法。本来作为女儿家装饰之用的发钗,如今脱尽胭脂气,成了一把杀人的利器。

带着“叮铃”之声刺进刺客的脖子,玉穗瞬间染血,美丽而妖异。如一个嗜血的妖姬,散发着点点血光。刺客浑身一颤,倒也是一个意志坚强之辈,忍着剧痛,仍然抱着常歌行不放手,等待同伴结果了目标人物的性命,下半辈子就能富贵荣华!

常歌行前世虽然是一个商人,未曾做过杀人放火的勾当。但此时性命堪忧,正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关键时刻,心中隐藏的男儿血性瞬间被激发出来。

他将发钗拔起,一股血箭喷射而出,使得朱贵儿白色面纱上出现一缕猩红,就连脑门处白皙的皮肤,也沾染上了点点血迹。

一个奇怪的音节从朱贵儿喉咙处发出,大惊之下,手下力气稍松,脚下瘫软,便跌坐在地上。毕竟,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姐,哪里见过如此血腥的场面。

常歌行嘴角浮起一丝笑意,你们要取我的性命,那就要付出代价。老子杀一个不赔,杀两个赚一个。发钗的虚影被高挂的灯笼投射在青石上,几个起落后,常歌行的衣服上、手上、脸上都溅满了鲜血。

甚至,瞳孔中都有血滴飞溅而进,眼前的景物瞬时便增添了几抹血色,空中皓月,投下遍地银辉。依旧冷清,没有波动。千万年来,它已经见了太多的悲欢离合。今日,或许只是一段乏味的剧情。

第七十一章刺杀(三)

常歌行将刺客踹倒。宝剑出鞘,剑鸣之声贯彻全场。它要告诉天下人,切菜剁肉只是它的兼职,它的主业乃是杀伐,乃是血溅十步,百里莫留行。

常歌行抬起头,本来皓白的月亮,也成了血色。这注定是一个血色弥漫的夜晚。他不曾学过什么剑法,自然也使不出什么精妙剑招。只能学着前世影视剧中那般,单手持着宝剑,另一只手负在身后,尽量使自己潇洒点儿。

他当然也知道,即便自己颜值大长,也不能将这些刺客活活帅死。

距离刺客还有七八米,但那股劲风已经打在了常歌行的发梢。根根黑发向后飘起,常歌行的心却是异常的平静下来。

终于第一柄长剑已经刺到他的近前,直取咽喉,一旦刺中,断无活命的理由!常歌行将宝剑拎起,画出一道剑光。他的字体不怎么样,画出的剑光也算不上华美。

剑与剑交击,刺客的剑应声而断,断掉的剑尖落在青石上,传出一阵翁鸣,久久不能平复。像是一个不甘的将士,虽败,却心存不甘。

刺客看着手中的断剑,犹自不相信。他们这一行人所配武器虽然算不上神兵,也是难得的精品。铸剑工匠,铸造百把,才能出此一把。如今却是断了,而且断的如此干净利落,仿佛自己手中拿的是大葱、白菜般,就是给他人送菜来的。

“此人握有神兵,不要和他硬拼,只要取了他性命便可!”

常歌行仗着神兵之利,左劈右砍,全无章法可言,犹如一个喝醉的酒鬼。步伐与手法完全没有配合,有时甚至会出现传说中的顺拐。

刺客对他手中的宝剑极为忌惮,每每与之相遇便改变剑势走向,一套剑法被打断的七零八落,片刻下来,竟然没有人能完整的施展出完整的招式。

有几个气不过的刺客,用剑相抗,以求阻住常歌行的剑势,只要抓住须臾的机会,常歌行便必死无疑。

只是,回答他们的只有手中的断剑。切口平滑、整齐,如被切断的黄瓜。

这些刺客虽然是精英中的精英,比一般的武夫要厉害的多,但绝对不是什么武林高手,更加做不到拈花摘叶皆为夺命武器的地步。

手中武器断了一截,他们的杀伤力也大大的降低,长剑是他们所长,剑就是他们手臂的延长,如今舍弃长剑作匕首用,竟然有了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

他们想到过负伤,想到过身死,想到过寒剑染血,就是没有想到过自己的剑会断,没有想到过天下竟会有如此的神兵。

常歌行举着宝剑横劈而出,本来已经欺身的长剑草草收起,他喘着粗气,双手持着宝剑扛在肩头。就像一个扛着锄头的农夫,正要开始锄地般。

倒不是他故作潇洒,只是这宝剑虽然是神兵,但份量也比一般兵器重得多。劈砍了一阵,手臂早已经酸痛不堪。

“你们可知道,杀了我,不仅你们活不成,你们九族都要被诛,祖宗十八代都要挖出来,挫骨扬灰!”

刺客无言,只是冷冷的看着他。将死之人,所言尽是为了活命。这样带着威胁意味的话他们听过好多,就算现在常歌行说自己是玉皇大帝,他们也不会惊诧。

为首之人带着一个青面獠牙的面具,不像其他刺客那般只是黑巾遮面,想来是为了容易辨识。声音略带沙哑,听不出音色,分不出音调,只感觉闷闷的,沉重中有着金属的质感。

“这个就不要您担心了,我们会先把您挫骨扬灰的,保证让您在这个世界上彻彻底底的消失。建康城死上一个家奴,哪里会有人被诛九族?哈!哈!哈!”

他仰头长笑,似乎是想到了日后的富贵荣华、衣锦还乡。他抬起右手,四根手指慢慢弯曲做握拳状,只剩下食指还伸着。面具之下看不出表情,但微微颤抖的食指证明着他此刻的心情并不平静。

大隋帝王的次子,高贵的皇家血脉,就在我等这一群死士手中喋血,想想就让人兴奋。皇亲贵胄又怎样,还不是化为一捧黄土!高高在上又怎样,还不是死在我等低贱人手中!

终于,食指缓缓伸直,然后猛地向前弯曲,右手完全成为一个拳状。这个动作,自从他成为首领,已经做了无数次,每一次带来的都是腥风血雨,每一次都有鲜活的生命,化为没有温度的尸体。

有目标人物的,也有自己的!

刺客看到指令,身上暴力之气大涨。这是必杀的命令,不惜一切代价!

二十余柄长剑将常歌行团团围住,常歌行发疯的舞动着宝剑,六七把长剑转眼被削掉了剑尖,刺客化长剑为匕首继续行刺。奈何一寸长一寸强,断剑未及常歌行咽喉,宝剑却已经划破了刺客的胸腹。

宝剑带起一串血花,又砍断了两把长剑,在长剑的断口处留下丝丝血迹。鲜血飞溅到青石上,绽放出点点妖艳的玫瑰。比那些所谓的书画大师,来得更加自然、飘逸。此花因杀戮而生,也因生命流逝而败,转瞬就变成了暗褐色,一片枯败!

地上多了几具尸体,常歌行背部也受了几剑。狰狞的伤口反卷着鲜红的血肉,有一道伤口最重,森森白骨清晰可见。

常歌行依着宝剑,半跪在地上,拼命的喘着粗气。背部的剧痛使他几乎晕厥过去,全凭一股毅力支撑,才勉强保持着清醒。

黑衣人并没有着急结束常歌行的性命,因为主人有言,谁亲手杀了目标人物,封千户侯,世代永享富贵。他们向两边退去,要把这最后一剑留给自己的老大。

面具人若闲庭信步般走向常歌行,脚踩在青石上悄然无声,如一个幽灵般,欲取人性命。常歌行死死的盯着他,想要说些什么,却喷出一口鲜血。使得他猛烈的咳嗽几声,背部的伤口又大了几分,撕扯着的骨肉,一阵钻心的剧痛!

“真是可怜,当你俯瞰众生的时候可想到自己会落到如此下场!”

第七十二章刺客刺杀刺客

常歌行抹了一把嘴角的鲜血,露出一丝难看的微笑。

“你——知道我是谁?”

“知道如何?不知道又如何?到头来只不过是一滩烂肉罢了!”

面具人抽出腰间长剑,双手紧握剑柄,缓缓举起,竟是想要一剑要了常歌行的项上人头。

常歌行猛地咬向嘴唇,使得逐渐混沌的意识,得到了片刻清明。他豁然站起,挥剑扫向面具人,面具人知道神兵之利。脚尖轻点,飞身向后退去。

“我恨飞檐走壁!”

常歌行心中咒骂一句后,手臂一软。

“嘡啷!”

宝剑掉落,凭着自身重力,竟是斜斜的插在了青石上,剑柄犹自颤抖。

面具人看了一眼刺穿青石的宝剑,眼中一片灼热,得此神兵,定能纵横天下。

他手执长剑一跃而起,一声切破空气的剑啸声,刺激着在场之人的神经。一道闪电在空中划过,常歌行只能任凭剑光在眼中放大。

他已经没有了躲闪的力气,就连挪动脚步的力气都欠佳。他将仅有的力气都用作站立,前世他不输于人,今生同样,即便是死,他也要站着笑对!

一道倩影闯入了这必死的对局,是朱贵儿,在这最后的时刻闯了进来。

她一把推开常歌行,然后如母鸡护小鸡般张开双臂,愣生生的挡在常歌行面前,一双美目紧闭,她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死亡?或许也是一种解脱吧!

常歌行本就力脱,经朱贵儿这一推便要栽倒在地。

“不要!”

他大呼一声,一手揽住朱贵儿的蛮腰,两人便要同时倒地。只是,剑光更快,面纱断为两片,如折翅的蝴蝶,狼狈的落在地上。

常歌行的背部狠狠的砸在地上,冰凉掺杂着剧痛,使得他神经都有了瞬间麻痹的感觉。接着便是一个柔柔的身体投入怀中,面纱之下,这是怎么样的一副绝美面庞啊!

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在它面前显得实在是太小儿科了。倾人国、倾人城,所谓祸水,如此是也。

这副姿色,遮蔽容颜只为慈悲。百姓得之,有毁家之祸;商贾得之,有破财之兆;官吏得之,有发配之难;帝王得之,有灭国之灾。只因此花开,天下无花;此花不开,天下何花敢开!觊觎之人太多,欲得之人太多,这就是祸源,这就是祸水!

只是,一道血痕冲破嫩白的俏脸,自耳根划过琼鼻,显得有几分狰狞。泪水自朱贵儿美眸中滴落,这是上天赐给她的最好礼物,或许是因为太好的缘故,同样剥夺了她太多的权利。如今,这件东西被毁了!

常歌行将朱贵儿的头拥进自己的怀抱,希望这样能减轻她的痛苦。

“果然是富贵命,临死前也有美女作陪。不过,你要先上路。这个美人儿待我兄弟调教后自会给你送去!”

常歌行终于感到了死亡!他之前不畏惧死亡,因为他了无牵挂。如今,他感觉到了不舍、不忍等种种复杂情绪。

“我!常歌行!向漫天神佛立誓,若今天不死,定将尔等千刀万剐!”

“迟了,太迟了!你就要死了,而且这个小美人儿也会因为你而受尽折辱而死!”

本来分立两边看热闹的刺客,眼中焦距忽然涣散,一点嫣红出现在眉心,然后悄无声息的倒在地上,绝气而亡!

面具人沉重的声音终于有了一丝波动,因为手下诡异的死亡让他心中不安。他行走江湖已有些年头,但这种能刺破头骨的暗器却从来没有见到过。

但凡暗器,一般将位置锁定在咽喉,因为咽喉最为脆弱,也最为致命。但这些“暗器”却打在了眉心,一击致命,完全没有反应的时间。

一队黑衣人从旁边的屋顶、树梢掠下,落在地上,显然有着不错的功夫。虽然也穿着黑衣,却与之前那些刺客的款式大不同。那些刺客是经典款的紧身夜行服,行动起来简单干练。

而这些人却身披黑色斗篷,里面的衣服也颇为新颖,有着前世礼服的影子。整个人看上去颇具绅士风度,飘落而下之际,斗篷鼓荡,风骚的可以。

面具人持剑护在身前,一双眼睛闪过难得的恐慌。

“敢问诸位是何人,也是来领这个天大的功劳的吗?我天刺盟让与各位便是,还请给条活路,来日必有后报!”

黑衣人有二十余人,步伐却是惊人的一致,就连抬起高度也不差分毫,像是经过前世军训的精英。

“你搞坏了主上的样品!”

“你惨了!”

“你会死!”

“而且,很难看!”

。。。。。。

黑衣人一人一句,连起来才是一句完整的话,话语间的音调、语态竟然完全一样,若不是眼睛看着他们依次张嘴说话,只是用耳朵听的话,肯定会认为这些人就是一个人。

“三号,这个人就交给你吧!”

这个被称为三号的人,显然有些洁癖。

“一号,你知道的,我讨厌这些人肮脏的血液!”

“我知道你讨厌,才让你去的,这样不是很有趣吗?”

“我可不认为这有什么意思,脏了我的刀,还得浪费时间去擦!”

“这是命令,我是一号,你就得听我的!”

三号无奈的摇摇头,“这次回去,我就让主上把我变成一号,倒时候我天天让你打理花草!”

一提到花草,一号的眉头不经间皱了皱,“你知道的,我讨厌花香!”

“我知道你讨厌,才让你去的,这样不是很有趣吗?”

三号用同样的话,回答了一号。然后心情似乎舒畅了一些,这才自腰间拔出兵器。

此利器成牛角状,是一把十分罕见的弯刀。整个刀身比一般长剑要短上三分,但流畅的弧度与恐怖的血槽,昭示着这是一把杀人的利器。

面具人慎重的盯着三号,刀口添血的生涯使他多了几分异于常人的敏感。这群不知从哪里来的人,虽然不是目标人物的帮手,但显然他们也不想放过自己。

敌众我寡的情势下,只能舍命一搏,或许还能有一线生机,不然绝对是十死无生的局面。

第七十三章实验体

一念至此,面具人出剑如风,剑尖一抹寒光流转,散发着嗜血的光芒。

只是,三号比他更快。

就在他小臂处肌肉收缩,欲要举剑的时候,三号就消失在原地,化为一道残影,自面具人身侧掠过。

面具人保持着举剑直刺的姿势,时间仿佛定格在那一瞬。他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如此恐怖的速度,他欲回头看向三号。就在脖子轻微扭转的瞬间,一道血线出现在咽喉处,然后逐渐蔓延到周圈。

一阵清风拂过,树上有些老叶左右摇摆了几下,便飘落下来,落在青石上,被街上的行人踩碎、磨烂。而面具人那颗头颅却是比树叶还不堪,就这么毫无预兆的掉在了地上,一双犹自圆睁的眼睛,充满了不信,自己竟然不是此人的一合之敌。

此人应当是江湖上排得上的高手才是,但真正的高手,有谁甘愿做一个见不得光的刺客?

失去头颅的尸体,一股血箭自断颈处喷射而出,犹豫一道红艳艳的喷泉,虽然凄美,却如昙花般一闪即逝。无头尸体直挺挺的倒在地上,一股股血水淌在青石上,把冰冷的石头染成琥珀色。

三号脚尖轻点,以更快的速度,闪现三次,退后到三十米开外,远远的欣赏这自己的杰作。虽然一刀取了面具人性命,但弯刀上却是滴血不沾,似乎如自己的主人般对洁癖有着深刻的理解。

一号走到那颗人头处,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一副享受的模样。

“花香哪里比得上鲜血与死亡的味道!”

他抬脚,将人头踮起踢了起来,满脸的欢喜。俨然将这颗人头当成了皮球,直到血肉模糊,他才一脚踢开,人头滚到旁边杂草丛中,不见了踪影,或许给野狗改善了伙食,或许改善了一方沃土。

一号走到常歌行近前,看了一眼伏在常歌行身上的朱贵儿,用手摸了摸鼻子,满脸的厌恶。

“五号,你来吧,这脂粉味实在难闻!”

一个黑袍人自无头尸体上掠过,转眼便来到常歌行身边。

“啧啧!真是一个大美人儿,可惜被毁容了!不如跟了我,这脸上的伤口根本就不是问题。”

朱贵儿本来伏在常歌行身上的身体,不自觉的颤抖了一下。常歌行抚着她的背部,安慰着她。

“我恢复你的容貌,你陪我一年,怎么样?这个生意还算划算吧!”

常歌行惹着背部的剧痛,将朱贵儿扶起,脸色又苍白了几分。

“她是我夫人,她的伤自有我来医治!”

五号讥诮的笑了几声,“你来医治?凭你们现在的医疗水平,对这样伤了真皮层的伤口,或许可以使之愈合,但做到不留疤痕,却是不可能!”

常歌行听到五号的说话,产生了一丝荒诞的想法。“医疗”、“真皮层”这样的名词真的是这个时代应该有的吗?

“五号,和他废什么话!不要忘记主上的交代,只顾得泡妞,小心主上把你清除了!”

五号显然对清除二字十分忌惮,将目光自朱贵儿身上移开。

“小子,主上交代我们把你带回去。你有两个选择,一是作为标本,二是作为活体!”

常歌行此时已经肯定,这群人绝对不是地地道道的古人。难道是穿越者?这个念头瞬间便被他否认,即便是前世,星际文明时代,也只能做到单体的穿越,因为只有一是稳定的。

“哦,忘了!你们应该还不能理解我方才所言。标本,就是带回你的尸体;活体,就是你还会活着。不管哪种,你都会成为主上的实验体,实质上并没有什么区别!”

“你们的主上是谁?”

“我们的主上是一个你必须仰视的人物,他是我们的造物主。他给了我们生命,给了我们思想,给了我们天赋,他就是我们的天,我们的地!”

常歌行思绪飞快的旋转着,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那个神秘的主上发现了自己。难道是长江边正在建造的巨城?

“我不是很有耐心,如果你不做出选择,我就帮你选择!”

“想来我对你们主上应该还有些用处,活体的效果肯定比标本的效果好吧!你放走我夫人,我随你们走!”

五号摇摇头,“我本来以为你很与众不同,没想到和这里的人一样天真。对于主上,只有你有用处,而我们的存在必须是一个秘密。其他人,只能化为没有意识的尸体!”

常歌行将朱贵儿护在身后,干咳几声,吐出一口鲜血。他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一股血腥味立马霸占了味蕾。

“是吗?这么说来我很有用嘛!”

他一手抓起斜插在青石上的宝剑,但并非刺向五号。这群黑袍人的厉害,他已经见识过了,他可不认为自己随便一剑,就可以伤了他们。

常歌行将宝剑架在自己的脖子上,脸上一片狰狞。

“你们最好放他们离开,不然这件标本要是缺胳膊断腿的拿回去,你们主上肯定会不喜欢的,没准儿就把你们其中的某位给清除了,哈!哈。。。。。。咳!咳。。。。。。”

常歌行又是一口鲜血喷出,满眼讥讽的看着他们。

一号似乎有些遗憾,“愚蠢的土著,主上的智慧岂是你能理解的。主上想要你活,就算化为枯骨,也能让你看到明媚的阳光,呼吸到新鲜的空气。主人想要你死,即便躲到天涯海角,也是无功。”

就在常歌行感到绝望的时候,一阵箭雨从天而降,将黑袍刺客笼罩在内,进行着全方位无死角的攻击。几个呼吸间,青石上就洒了一层箭矢。

黑袍刺客抽出腰间弯刀,叮叮当当间不断变幻身形,躲避着夺命的箭矢,转眼间青石上就铺了一层。有被弯刀砍折的,有射在青石上反弹而出的,却没有一支是射在黑袍人身上的。

“带着那个小女孩,走!”

常歌行抓住难得的机会,对仍然在瑟瑟发抖的轿夫说道。只是轿夫面目呆滞的看着场中情形,脚上如灌了铅般,挪动不了半步。

常歌行迈步想要过去,却有一道靓丽的身影,先他一步抱起了小女孩儿,正是朱贵儿。

第七十四章模块激活!

常歌行带着朱贵儿一众人拼尽全力的向后退去,不知这漫天的箭雨能持续多久,又能阻住这些黑袍人多久。箭雨虽然杀伤力巨大,要是对付一般人,早已经是付尸遍地。但这些人,却是连擦伤一点儿皮肉的没有。

这些貌似威力的巨大的箭矢,仿佛成了他们的玩具,任意穿梭其中,任意打落。

只是往后退却了五十几步,一袭红衣从天而降,犹如一朵燃烧着的火云,妖媚异常。

“小弟弟就这么走了啊,也不谢谢我这救命恩人!”

常歌行觉得此人声音好生耳熟,可就是想不出自己在哪里遇到过此等妖孽的女子。

女子咯咯笑道:“我那宝贝马儿,头上的包现在可还没下去呢,你不会赖账吧!”

常歌行恍然,原来是她!

“呵呵,原来是美女姐姐。小弟我今天还有事儿,改日定当登门拜访!”

说着就要继续前去,早日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改日不如撞日,不如就今天吧!姐姐我还想和弟弟你多亲热亲热呢。”

常歌行看着她妖娆的身姿,虽然重伤如此,竟也燃起了无边的欲望,真是一个妖精!

红衣女子很满意常歌行的表现,她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的。男人,即便是皇亲贵胄又怎么样,还不是要匍匐在石榴裙下,心甘情愿的做那风流鬼。

“咯!咯!小弟弟,你还是随我走吧!你的这位夫人,毕竟是朱家千金,等会儿官兵来了,自会殷勤送回朱府的。”

轻笑之间,胸前波涛跃跃欲试,大有满溢而出的意思。看得常歌行血气翻滚,血流速度加快,两条鼻血静静淌出,似乎要与那波涛做一番交融。

朱贵儿鄙夷的看了一眼常歌行,没出息的男人!然后又低头看了看自己,貌似只比这个骚、狐狸小一丢丢,多加些营养,还是可以追上的,毕竟自己还在长身体的时候。

可是想到自己脸上的伤口,又是一阵黯然。

常歌行当然不知道女儿家的小心思,若是知道,他定会很乐意传授给朱贵儿一套丰胸手法,并且不介意手把手的教,包教包会,学费全免!

只是,如今常歌行这个皮囊包装有损,背部还有数道可怖的伤口。大片的血液渗透而出,一种脱力感传入脑中,然后常歌行便两眼一黑,彻底失去了知觉。

恍然间,他听到了朱贵儿撕心裂肺的叫喊声,小女孩儿的哭泣声,还有刀兵交击声。。。。。。

常歌行陷入了一场无边的黑暗,他就这么孤零零的漂浮在虚空中,脚下踏不着土地,头顶望不到蓝天。瞳孔放大到极致,也看不到任何光亮。这里仿佛是太阳、星辰、光火的坟墓,再强烈的光线到了这里,也会湮灭无痕!

突然,一团黑漆漆的东西出现在常歌行的身边,并不是因为光线射入眼中,而是因为它比周围的空间更加黑暗。

“宿主机体受损严重,是否激活医疗系统!”

常歌行仿佛受了时间的魔咒,身体完全被禁锢,就连血液也被冰冻了般!

“是否激活医疗系统。。。。。。”

“是否激活医疗系统。。。。。。”

“警报!警报!宿主快死了,我也快挂了!”

“是否完全融合!”

“是!”

“模块是否完全进入激活状态!”

“是!”

“是否执行越狱计划!”

“是”

“越狱成功!”

“开始完全融合,进度百分之一、百分之二、百分之三。。。。。。”

一系列金属质感的声音在常歌行脑海中回荡,只是,他本人却没有任何反应,他真的要死了。

一尊镶金雕像,半人来高,右手捏着兰花指,左手抱着一个玉质宝瓶。透过光泽的玉质,有隐隐光火传出,一缕缕烟气从瓶口溢出,流到木质地板上,如云雾般向着四周推进。

偶有清风吹过帘幕,烟气瞬间翻滚,逐渐变淡,直到彻底消失。

一股浓郁的香气充斥着整个房间,这座雕像与观音像有着七八分的神似。但却多了那么一丝不一样的东西,观音像是慈悲、是圣洁。而这座雕像却隐隐透露着某种诱惑,像是一条洒满花瓣的小径,最后通往的,却是死亡的深谷。

一袭红衣背对着雕像而立,一动不动。一张大的有些离谱的床上躺着奄奄一息的常歌行,脸色如纸,哪里有半分血色。

一个头发花白的医者,一根手指搭在常歌行的手腕处。一张老脸以眉头为中心,所有皱纹都挤在了一起。

然后是两根手指,三根手,最后四指齐出,脸上的皱纹没有稍减,反而沟壑更加深重了些。

“公主,此人受伤过重,失血过多,恐怕再难转醒了!”

红衣女子,移动莲步,走到床前。仔细打量着常歌行,“梁老,就没有一点办法了吗?”

那个被称作梁老的医者,摇了摇头。

“无药可治,除非有灵丹妙药!”

“有没有办法吊住他的一条命,此人身份不一般,只要有一口气在,那些人就会上天入地的救他性命!”

梁老捋着下颚寥寥无几的雪白胡子,眼睛望向不知名的空间。

“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给此人喂食王朝至宝!”

“梁老说的莫不是那株两千年的野山参?”

梁老点了点头,“只是那件至宝实在是太贵重了,也只有历代国主濒死之时才用过几片!”

红衣女子贝齿轻咬,身上的媚惑之气竟然收敛不少,多了几分邻家女孩儿的可爱!

“哎,国都亡了,那等天材地宝留之何用,不如堵上一把,或许复国有望!”

梁老作为前朝旧人,听闻此言不免感伤。两滴老泪滴落,“不知老臣还能不能等到这一天啊!”

红衣女子来到镶金雕塑前,轻轻拂过塑像胸前,两手同时在两点处按下,一个小小的暗格便自小腹处弹出。一个精致的玉盒在柔和的烛光下显得晶莹剔透,只是这玉盒恐怕便是万金不换的宝物。

第七十五章何以报恩?以身相许!

红衣女子轻轻拿出玉盒,莹莹玉手与玉盒相交辉映,美人之手更添光润,玉盒也沾染了几分胭脂气。

玉盒开启,一股更胜香料的浓郁药香,立马将本来满屋的熏香之气驱逐的一干二净,只有袅袅青烟还在从玉瓶中冒出。

这股药香只是闻上一闻,便让人觉得浑身舒泰,全身上下毛孔没有一个不舒服的。

“果然是宝药啊!假以时日这个作为容器的玉盒,若是做成贴身饰品,也能有无上功用啊!只是药劲虽然强横,但人体孱弱,食用多了,反而成为要人命的毒药。不然那些故去的老王,每个人都会不断食用这宝药,以求延续生命,哪里会便宜了这个小子。”

红衣女子从衣袖取出一柄精致的匕首,小心翼翼的切了一小片野山参。然后赶忙盖上玉盒,避免药性的继续散失。

参片只有薄薄的一片,在烛光下显得十分透亮,如一层窗户纸般。虽然只是一小片,但也使整个房间的药香浓度上了一个台阶。

参片内里金黄,观看之下不像是植物根茎,反倒有几分肉质感,像是炸得金黄的炸肉,让人食欲大增。

红衣女子用匕首拖着参片,轻轻放到常歌行的唇上,但如今的常歌行哪里知道吞咽什么的。

“梁老,你先出去吧!”

“老臣告退!”

梁老弯腰施礼,便退出了房间。房间内就只剩下了常歌行与她。

她看着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常歌行,脸上闪出一丝温柔。

“大隋晋王,你我本来应是不死不休的仇敌才对,如今为了救你却动用了我梁国的至宝,传出去恐怕没有人会相信吧!这是你欠我的,你要还的,不然追到天涯海角,我也不会放过你的!”

她用手捏起参片,轻启红唇,咬在嘴中。咀嚼几下,犹豫了一下后,便吻在了常歌行的唇上。

两唇相交,四目相对,虽然常歌行此时双目紧闭,并未瞧见那异常风情的眸子,但这并不妨碍少女的羞涩。饶是红衣女子在外面是如何的风情万种,如此亲密的接触一个男子却还是第一次,俏脸通红,一直延伸到脖子根,更添媚惑!

香舌笨拙的启开常歌行的唇瓣,一股药汁便流进常歌行的喉咙。剩下的一些人参碎片,她便轻轻咽下。倒不是这位公主有着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只是这参片实在是太好吃了,香气扑鼻,咬在嘴里却是舔到心头,比她作为公主时吃到的糖果、蜜饯好吃得不知多少倍。

参汁入腹,便迅速化解开了,一股充沛的药力,传至四肢百骸。同时,脑海中出现一道光亮,如漆黑的宇宙中燃起的一颗恒星,然后一颗又一颗星辰点亮,逐渐形成一个璀璨的星空。

“有高能量物质补充,吸收!”

“能量开始储备,百分之一。。。。。。”

“医疗系统启动!”

璀璨的星空只是乍现,然后依次熄灭,只剩下两颗孤星垂挂在漆黑的夜空中。

看在红衣女子眼中,却是,常歌行脸色先是一片红润,然后又苍白下去。

“难道伤势过重,药量不够?”

红衣女子心下如此想着,倒是将之前梁老的话忘在了脑后,人体孱弱,根本受不了如此大补之物,而常歌行吸收的委实太快了些。

她又切下一片,用嘴送入。常歌行的脸色先是一阵红润,紧接着又苍白下去。如此反复十几次,本来就不多的野山参,终于告罄!

红衣女子看着脸色依旧苍白的常歌行,将玉盒中几根脱落的参须捏在手中,银牙一咬便放在口中。

常歌行的体内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阵机械的摩擦声在他的脑海中回荡。

“能量百分之五,可以进行修复,是否进行?”

此刻的常歌行已经陷入了深度的昏迷之中,若是有传说中的地府,没准他此时正和阎王爷唠着家长里短,哪里有时间去回答这个问题。

短暂的静默后,一个略带痞气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这个傻缺宿主,你不想活,可不要拉上哥们我啊,我可不想继续沉睡了!进行修复!”

这个时候若是有人观察常歌行背部的伤口,就会看到,那些恐怖的伤口,正在迅速的长出肉芽,坏死的肌肉、皮肤不断脱落。

新生成的组织本来还有些粉红色的娇嫩,过了几个呼吸,颜色逐渐变深,竟然和周围的皮肤变得一样,看不出伤口、看不出疤痕,刚才恐怖的伤口仿佛就是一场噩梦。

常歌行逐渐恢复神志,感觉嘴唇上一阵柔滑,还有些香甜感觉。

“我靠,不会是有人趁小爷昏迷之际,占小爷我的便宜吧!这可不行,我的一世清明可不能毁在这里。”

心中虽然如此想着,可他却没有做出任何的反抗,反而有些陶醉的感受着唇瓣的温柔,舌尖上的丁香。

他睁开朦胧的双眼,两弯长长的睫毛在眼前不断颤动,显示着它的主人内心颇为不平静。如此近距离的观瞧,红衣女子仿佛一件洗净铅华的璞玉,万丈红尘中也不沾染分毫。

这个样子看来,这朵灿烂的毒蘑菇,还是很漂亮的,味道也是不错,兴许没毒呢?

一股甘甜的汁液从一个舌尖过渡到另一个舌尖,一股奇特的草药香,由舌头开始,滑过整个食道!

原来这个丫头在给自己喂药,应该怎么报答这个救命之恩呢?

常歌行回想起前世影视剧,对于救命之恩大多是以身相许的,就让本小爷用这具完美的身体去补偿她吧。

常歌行找到了充分的理由,就在香舌要抽离而去的时候,他猛烈的回应起来。舌头与香舌缠斗在一起,贪婪的吸允着香舌上残留的药香,然后就变成了女儿香,就如她的性情般,有一股烈烈的感觉在里面。

常歌行的不老实的抚上香肩,然后顺着柔美的曲线一路向下,拂过纤腰,攀上丰臀。就在他想将阵地转向胸前那两团雄伟的时候,舌尖上突然传来一阵剧痛。

“啊!”

常歌行吃痛之下,喊出声来,红衣女也趁机脱身而去,俏生生的站在床前。

第七十六章胸峰!珠穆拉玛峰?

“你属狗的啊!怎么咬人?”

红衣女子本来有些羞红的脸色,只是这难得的女儿家羞态,转瞬便化为媚惑众生的笑意。

“公子高才,小女子正是属狗的!”

“呵!呵!”

常歌行抿了抿发疼的舌头,干笑几声:“其实我也是属狗的,这样一来我就不能娶你了,不然会让人骂狗男女的!”

红衣女子取出刚才切割人参用的精巧匕首,放在鼻子上闻了闻。只是,转瞬间,匕首便出现在常歌行娇嫩的脖子上。

她两根纤纤玉手轻捏着匕首,就像拿在手中的是绣花针般。冰凉的匕首在常歌行咽喉部位划过,虽然没有用上力气,但还是让常歌行一阵毛骨悚然!

“喂,你小心点儿,我这脖子可是货真价实的血肉,不是磨刀的石头!”

匕首离开常歌行的咽喉,画着圈圈划过他的脸颊、鼻子、眉毛、额头。然后才将匕首收在袖口中,一只玉手,轻轻的抚摸着他的下腭,虽然温香暖玉,但给常歌行的感觉却是比那匕首还要危险十分。

“我不叫‘喂’,小女子名唤萧美娘,公子可以叫我美娘!”

“还有,你必须要娶我,那什么狗男女之类的话你最好休要再提。不然,我很乐意把你的脖子当作磨刀石,好生磨上一番!看看是你的脖子硬,还是我的匕首锋!”

这样一个大美人儿主动要嫁给自己,常歌行应该要给满天神佛磕几个响头才是,可这萧美娘却是绵里藏针,搞不好哪天这丫的发疯,自己的小命就交代在她手中。

“其实我这人有很多毛病的,比如吃饭吧唧嘴、说梦话、磨牙、不刷牙、口臭。对了,我还有脚气!”

萧美娘慵懒的靠在床头,胸前峰峦不偏不倚的正放在枕边,常歌行甚至还闻到了淡淡的奶香。心情躁动之前,恨不得将头埋在两峰之间,窥探个清楚。

萧美娘从衣袖中拿出匕首,放在眼前仔细的查看,就像一个书画大师在欣赏一幅名家之作般。

她探出手指,从常歌行衣领处捡起一根落发,乌黑发亮,闪动着饱满的生机。

“公子的头发不错哦,连我这般女子都好生羡慕呢!”

说话间头发丝轻轻飘落,落在匕首的刀刃处,一分为二。毫无滞留感,仿佛这头发丝本就是两截般。

常歌行看得心头发麻,脑子里的那点儿迤逦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再看那本来诱人的胸峰,陡然间成了珠穆拉玛峰,没有准备就去攀登,是要付出生命代价的。

萧美娘满意的收起匕首,笑吟吟的道:“我相信这些坏毛病,公子都会改掉的,是不是?”

常歌行讪讪而笑,满脸的无奈,你这样威逼,不要说磨牙、吧唧嘴,就算是那些瘾君子也会立马改邪归正。

“其实我早就想改了,只是苦于没有机会,还得感谢美娘给了我改邪归正的机会!”

萧美娘满意的点点头,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靠在床榻上。一双玉腿互相搭在一起,衣裙下形成一道好看的弧度。

“你可知是我救了你性命?”

常歌行感觉了一下还在作痛的舌头,点点头。

“在下谢过美娘救命之恩!”

萧美娘猛然坐起,一双美眸死死的盯着常歌行,嘴角显出嘲讽。

“在下?堂堂大隋帝王的次子,当今的晋王殿下,竟然自称在下!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常歌行心头猛然一震,自己暴露了?不可能啊,自从来这建康城,自己从来没有和大隋方面会过面,而且大多数时间都被禁足在朱府,他自信不可能露出什么马脚。

“晋王殿下,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我救了你性命,你总得拿出点儿诚意吧,不然我可是很后悔救你性命的!”

说话间,萧美娘掩嘴而笑,似乎在讲一个很好玩儿的笑话般。

可是,常歌行一点儿都不觉得好笑,这是在威胁。

“我就是一个落魄王爷,还真不知道能拿出什么来报答小姐的救命之恩!”

“落魄王爷?一个掌管大隋六十万大军的落魄王爷?还是落魄的可以呢!”

“美娘说笑了,这些将士都是大隋的,都是当今圣上的,又不是晋王府的私军,有什么值得吹嘘的。”

“晋王好生谦虚,小女子还真的有些喜欢上你了呢!我要做你的王妃,你不会不答应吧!小女子这副身子可有好些人垂涎呢,以后就任由晋王了!”

常歌行听得心头火热,萧美娘绝对是尤物中的尤物,极品中的极品,床上之事绝对火辣无比,巫山云雨之间想来快活的不得了。这美腿、这****、这细腰、这一眼望不到底的香谷,都是男人的挞伐之所啊。

“我与朱贵儿已经有了婚约,想来不能娶美娘你了!”

想到朱贵儿舍身为自己挡的一剑,和那道可怖的剑伤,常歌行瞬间恢复清醒。美人之恩,最难消受,她护了自己一剑,自己就要护她一世!

萧美娘双眸间流淌着异样,“朱家小姐,美娘也早有耳闻。因美貌遭祸,口不能语已有些时日,如今更是毁了容貌,晋王认为这样的女子可能成为王妃吗?大隋皇帝能答应吗?”

“我说能就能!我只是一个王爷,娶什么样的女人,想来不会有碍于国体的!”

常歌行此番话说的斩钉截铁,话语间透着无可辩驳!小爷想娶谁就娶谁,天王老子也管不了!

萧美娘眸中神色变得璀璨,女子嫁人都想嫁个有情有义的如意郎君,萧美娘也不例外,虽然她要嫁给常歌行,是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却也不想真的嫁了那人品狼藉之徒。

她忽然笑了起来,“晋王殿下真能说笑,男子三妻四妾本来是寻常事,谁说娶了朱贵儿就不能娶小女子了。殿下莫要做让小女子后悔的事情哦,凡是都可以补救的。”

说话间,那柄精巧的匕首又掏了出来。

常歌行心中暗道,你是补救了,可小爷我这条命却实实在在的要搭在这里了!

第七十七章守门人

娶这样一个天生的尤物其实也是一件不错的选择,常歌行心中安慰着自己。没办法,小命要紧啊,他实在是没做好夭折的准备。也许自己脱离大部队独自一人来到这建康城“拉赞助”本来就是一个不太妙的主意。

古代的治安实在是太不好了,先是被骗签了卖身契;随后更是被刺杀,而且一来就是两波,似乎在争先恐后的杀自己。

然后以为遇到了活雷锋,自己便得救了,没想到一个大美女竟然要求自己娶她,古代的女子就这么恨嫁吗?貌似自己如果不娶,穿越之旅就要就此结束,成为一个早夭的悲催主角儿!

“娶你也可以,但朱贵儿要作大夫人,你只能作二夫人!”

萧美娘听得真切,是大夫人与二夫人,而不是正妃、侧妃或是妾,虽然只是称呼上的不同,但里面却是大有玄机。

所谓夫人,便是正室。虽然有一、二、三的排序,但地位却是相差无几。不像正妃、侧妃、妾,每一个称呼便是天壤之别。特别是妾,受宠了是主子,一旦失宠也只是高级一点儿的侍女罢了!

“殿下可要说话算数,小女子就做这个二夫人了。明日就完婚,我这就去准备了!”

说完,便化为一道红影,离开房间,只剩下烛火在摇曳不定。

“做了二夫人还这么高兴,这个丫头脑子不会有毛病吧!”

常歌行挣扎着坐起身,背部除了有些痛痒外,竟然没有丝毫伤口的疼痛感。反手摸去,不断按压之下,也完全没有痛觉,仿佛背部完全没有受伤般!

“乖乖,美娘这丫头到底给我吃了什么灵丹妙药,伤口竟然完全好了!”

“宿主已经苏醒,请选择模式,机械化或人性化!”

一个冰冷的机械声音在脑海中响起,常歌行“看”到漆黑的夜空之下,只有两个孤星悬挂,不知距离多少光年。一个巨大的数字在夜空的最上方,赫然显示着:百分之零点五。

“请选择机械化或人性化!”

冰冷的声音再次传来。

“我选机械化!”

“当前默认模式为机械化,无需转换模式!”

“我选择人性化!”

接下来是长久的沉默,常歌行眼前的场景并没有任何变化。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五毛钱特效?

“憋死我了,你终于醒了!不枉我辛苦的越狱,那该死的程序员设置的防火墙真难搞!”

“你是液态基因模块?”常歌行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一个人形出现在常歌行眼前,竟然与常歌行有着九成九的相似。

“基因模块在那里!”人形指向那虚无的夜空说道:“那两颗星辰就是你目前激活的两个功能模块,天气预报与治疗系统!”

人形学着常歌行的模样,负手走了几步,继续道:“至于我,其实是这个基因模块的控制程序。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我竟然觉醒了自我意识,这种感觉实在是太棒了。”

“你能不能不要变成我的模样,这样实在是别扭!”

“要不我变成刚才那个美女的模样!”

“切换模式,机械。。。。。。”

“大。。。。。。大哥,不,主人!咱们不带这么玩的啊!刚才还是我救了你性命呢!”

常歌行猜想,机械化模式中,这个人形的意识是处在一种休眠状态的,一试之下,果真如此。

“那你换个模样!”

“主人,我也是刚醒,没见到过几个人,你让我变成谁啊!”

常歌行嘴角流露出一丝坏笑,“老唐你总见到过吧!”

“那个时候的我只是一段高级点的程序罢了,根本没有意识,哪里会记得那个什么老唐!”

“反正你不能变成我的模样,你真是侵权!”

“你冒名顶替成了杨广,你才是最大的侵权!”

“切换模式。。。。。。”

“别,别!主人我错了还不行嘛!”

说话间人形缩小了一圈,变成了一个小孩模样。看那眉眼,俨然是常歌行小时候。显然是这个意识体,通过现在的常歌行推演出来了的模样。

“怎么样,主人?我现在帅吧!”

常歌行对于这个完全没有创新性的意识体,勉强的点点头,总比面对着另一个一模一样的自己好些吧!

“以后你就叫小常吧!”

“好吧,老常!”

“切换模式。。。。。。”

“别,别!主人,我是开玩笑的!”

常歌行也没真的要切换到机械模式,毕竟那个声音太死板,但对于这个不服管教的意识,总得给它戴上一个金箍才是,不然很容易造反的。

“说说吧,小常!这里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常负着手,在虚无的空间中跺了几步,才慢慢开口。

“那个百分之零点五,是这个系统的能量值。刚在为了救你,医疗模块消耗了太多的能量,如今只剩下这些了。能量归零,整个系统就会自动关闭,一切功能将不能使用!”

“是不是晒晒太阳、吹吹风,或是在河水中冲上一个冷水澡,能量就会恢复!”

一提到能量,常歌行自然想起前世被广泛使用的太阳能、风能、水能,要是真的这样,自己算得上绿色环保的典范了。

小常给了常歌行一个鄙夷的表情,“老常啊,你这个脑子是不是受了古代的感染。你觉得自己是植物吗?是大风车吗?是水流发电机吗?你只是一个人,要获取能量自然只能靠这张嘴!”

“你是说,吃!”

小常脸上一片欣慰,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

“说吃也没有什么错,但绝对不是简单的一日三餐,而是要吃补品,大补品!能量值越高越好,生命活性越高越好!”

常歌行眨巴了几下眼睛,“你是说我以后要过上抱着鹿角喝鹿血的生活?”

小常没有理会常歌行,继续道:“这片虚无就是那个所谓的基因液态模块!”

常歌行凝神看去,发现虚无并非完全的虚无,像是一头亘古巨龙,盘踞在哪里,不断盘旋而动。

“它到底是什么?”

常歌行问出了心中长久的困惑。

“其实,我也不知道!或许连那个老唐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制造出了一件什么东西。”

“你不是这个东西的意识吗?”

“其实,我感觉自己更像是一个守门人!”

第七十八章古董药丸

常歌行刚想切断与小常的联系,小常嚷出了一句话,让他瞬间感觉到世界不是那么美好了。

“能量不足,也会限制一些你的生理活动的,比如——繁殖行为!”

常歌行听闻此话,差点从床上栽下去。

“能量不足!百分之多少才算是能量不足啊!貌似百分之零点五,并不是一个很高的数值!”

“来人啊,有没有人啊,我还很虚弱,我要大补,刚才那样的人参来个一两筐就行了!”

空空的房间内无人作答,只有那樽雕像处有袅袅青烟升起。药香之气逐渐消散,它又重新活跃起来。

门外。

梁老恭敬的站在萧美娘的侧后方,视线向下,盯着自己的脚尖。对于这位前朝皇室唯一的血脉,他不敢有任何亵渎。

“公主,您当真要嫁给这个晋王?他只是一个王爷,将来继承大统的机会实在太过飘渺。老臣觉得您拿自己的终身幸福去赌那样一个可能,实在是。。。。。。有些。。。。。。”

萧美娘捋了捋耳测的秀发,显得有些慵懒,虽然敛去了不少艳光,却增添了几分诱惑之美。

“有些愚蠢,是吗?”

梁老“噗通”跪在地上,以头触地。

“老臣不敢!只是与其嫁给一个王爷,不如嫁给当今的太子。听闻那太子杨勇也是一个酒色之徒,凭我公主之姿容,肯定水到渠成!”

萧美娘本来带着浅笑的表情,显出一丝自嘲。

“呵!呵!水到渠成?水到渠成的爬到太子的床榻上水到渠成的任其玩弄?水到渠成的被当作用脏了痰盂抛弃在茅厕?”

梁老老泪纵横,以头撞地。地板发出一阵阵难听的“嘎吱”声,频率之快,力道之足,绝对创下了磕头界的历史记录。前几千年不可查,后几千年不可追!

“公主知道的,老臣不是那个意思,公主何故如此轻贱自己啊,您是我皇朝唯一的血脉啊!凭公主的聪慧,定能坐上那后位,那时我朝复辟有望!”

萧美娘长长的呼出一口气。

“梁老你还是不懂帝王的心思,为帝王者可以弑父夺其位,可以鱼肉兄弟,可以残杀功臣,可以背千古骂名宠幸美人。但,没有一个帝王,哪怕是昏庸之极的,会眼睁睁的看着他人分裂他的江山!靠床榻之欢,枕边之言,就想索要偌大的疆土,无异于与虎谋皮!”

“一旦那个晋王当了大隋帝王,不也一样吗?”

萧美娘眸子深处闪耀着亮晶晶的东西,莞尔笑道:“他很不一样,他不是一个帝王!”

“不是帝王又怎么能帮得上我们的大业?”

“我会帮他成帝王位!”

梁老心中不解,抬起头要询问的时候,萧美娘拖着一袭红裙已经走远。

“我明天就要与晋王殿下成婚,成为他的二夫人,你最好照顾好他,我可不希望洞房花烛和一个死人睡在一起,不然你就等着胡子被拔光吧!”

梁老站起身,下意识的护住下腭。这个小公主儿时心情不好时,就喜欢拔自己的胡子。如今自己的胡子已经花白,当时的小姑娘也已经出落得倾国倾城。一股暖流在这个老人的心头流淌,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富丽堂皇的宫殿。

如织的宫人,绰约的灯笼,暗处保护的侍卫,护城河中的锦鲤。。。。。。只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毁了,烧成了灰,流干了血!

常歌行在房间内不断哀嚎:“来人啊,我伤还没好,我还要吃人参,我要吃鹿茸,我要吃雪莲,我要吃灵芝。。。。。。”

常歌行将记忆中的名贵药材统统的念叨了一遍,他现在开始后悔了,上学时期为什么不选修一门中药学呢?也好多背出几种名贵药材。

什么叫做限制繁殖行为,不就是性、无、能的花样解释嘛。要是明日大婚被萧大美人知道了,还真丢不起这个人。两世的英明,恐怕就要毁在胯下了!

梁老推门而入,看到常歌行一愣。分明是将死之人,这会儿怎么变得生龙活虎了?难道是回光返照?

想到公主那句“我可不希望洞房花烛和一个死人睡在一起”,他急忙跑到床前,一把拉过常歌行的手。一指搭在脉搏上,满脸的不可思议。

接着是两根手指,三根手指,最后四根手指齐上,脸上化不开的疑惑,变成了惊喜。

“好了,竟然好了!难道千年野山参真的有如此功效!”

常歌行反手抓住梁老,表情诚恳,眼色真挚。

“我真的很虚弱,需要大补,什么万年的灵芝,千年的雪莲,随便给我来二斤就行!”

梁老嘴角花白的胡子略略翘起,显然是受了强大气流冲击的缘故,完全是吹胡子瞪眼的真人版。

万年灵芝、千年雪莲,还随便的来二斤,你以为这些宝药是街上的大白菜啊。

既然这位晋王已经性命无忧,那公主说不想和一个死人睡在一起是何意?再联系到晋王嚷嚷着要吃大补药,梁老嘴角挂上了一丝淫、荡的微笑,看那恰到好处的弧度,堪称楷模,一看就是资深型的。

我的小公主长大了,知道男女间的乐事了。也罢,老夫就豁出家底帮她一帮。

“殿下,老夫这里确实没有那传说中的宝药,但一些滋补药还是有的。”

说着,从随身的药箱中取出一个精致的锦盒。里面躺着三颗颜色各异的药丸。

“这些都是老夫年轻时所用,如今只剩下这一副了。蓝色的立马服用,紫色的今晚服用。这颗红色的,最为关键,明日拜堂前服用,切记,切记,顺序不能错,时间不能错,不然会出大乱子的。”

公主,老夫只能帮你到这里了。真羡慕这些年轻人啊!

常歌行接过锦盒,送走梁老。慎而又慎的取出那颗蓝色药丸,这药是那老头儿年轻时用的,最少也得有二十几年了吧,不会过期了吧!

这药没有说明书,也没有保质期,典型的小作坊生产,中规中矩的三无产品,吃下这古董药不会有问题吧!

第七十九章通房丫头

常歌行拿着蓝色小药丸,放在鼻子前,没有一丝药草味。难道是因为时间太过长久,药性已经散失了?

不管了,死马就当活马医吧!常歌行将药丸放入嘴中,本来还想喝口水顺顺。没想到药丸入口迅速化为流质,直入喉咙,滑进胃腹。

想来这颗药丸上有一层保护药性不流失的药衣,遇到唾液便融化开来,里面真正的药物才显露出来。

常歌行在床头呆坐片刻,并没有头晕、恶心、拉肚子等一系列不良反应。再看那百分之零点五的能量条,也丝毫没有什么变化。

“这该不会是颗面丸子吧,要是这样的话,做工也实在太奢侈了!”

常歌行自言自语着,想起自己已经激活的两大模块,便起了试一试的好奇心。

心中想着明日天气,脑海中传来小常的声音:“明日天气,阴转雷阵雨,风力三到四级,最高气温十三摄氏度,最低气温二摄氏度,不宜婚嫁!”

这个天气预报是不是诚心和老子过不去啊,明知道老子明天结婚,还报什么不宜婚嫁!你以为老子愿意娶啊,都是被逼的好不!

“小常,你给大爷出来!”

“我的亲亲主人,你有什么吩咐!”

“不宜婚嫁是怎么回事?你要不给我解释清楚,老子让你永久性休克!”

“我亲爱的主人,刚才那番话是天气预报模块反馈回来的信号,我只是将它转化为语言信息而已。这个天地本来就奥妙无比,想来天气预报模块是充分分析了明天的磁场、水文、地理、太阳辐射等综合信息得出的结论!”

常歌行无奈的摇摇头,这个天气预报模块很明显有着华夏的血统。

“医疗系统启动!”

脑海中传来小常的声音:“请选择诊治目标!”

常歌行左右看去,这房间内很明显就自己一个人,这个基因模块是不是高仿啊,还要多此一问。

他没好气的道:“我——自己!”

“开始诊断!”

“目标人作为本系统的融合体,身体素质有些差,能量值十分低,不足以发挥本系统的全部功能。目前,处于繁殖行为受限状态!”

“繁殖行为受限!”六个字如六道天雷,劈得常歌行外焦里嫩,耳鼻喉中更是直冒青烟。

人家穿越过来都是美女入怀,天天做新郎,怎么轮到我就成了“繁殖行为受限”呢?天理何在,公平何在,正义何在!想我前世也没少扶老太太过马路,今世又没做什么大奸大恶之事,怎会如此,怎会如此啊!

就在常歌行感叹天妒英才的时候,有敲门声响起。“吱呀”一声,常歌行打开门,却是两个俏丽的侍女,俏生生的站在门外。一人手中托着大红色的衣服,一人手中捧着大红色的新浪帽。这红艳艳的颜色,比烛火还要灿烂几分,让人看上去就有一种喜气洋洋的感觉。

开门瞬间,两个侍女明显在窃窃私语,激灵的眼神中透着浓重的八卦。自己小姐看上的男人,会是怎么样的英雄人物呢。

眼前这个还带着些许病态的男人却是让她俩失望了,相貌可以用不过如此形容,身高也不过尔尔,气度比那些风流书生还不如,甚至有些街头之人的痞气。

总而言之,这样的人在建康城中随随便便就能找到一个集团军。也许这位新姑爷有着独特的内涵吧!毕竟自家小姐可是眼高于顶的人间仙子,等闲男人怎么能入得了法眼?

这些侍女不愧是千挑万选且经过培训的佳人,虽然心中好奇,举止中却是恭敬的很,没有一丝越矩的地方。两人盈盈拜倒,下巴微收,低眉顺眼,虽然姿容算得上绝佳,却不显丝毫媚态,端庄合宜!

“新姑爷,这是小姐让您试穿的新郎服!”

这个丫头该不会是早就准备好了吧,这么快就按照自己的身量作出了新衣,难道是垂涎本王的肉体久矣!

常歌行将两位侍女让进房间,往床上不断示意。那意思是,把衣服放在床上就好。因为这间房间除了一张床,还真的没有什么可以放东西的地方。

两个侍女显然是会错了意,这个准姑爷也太心急了吧!虽然这个时代,富贵人家流行通房丫头之说,两人是萧美娘的贴身侍女,心理上也早有准备,但新婚前一天,拔了自家小姐的头筹,这可是大逆不道!

两人脸色在羞红与煞白间不断转换,却是学了一手变脸的好本事。

“你们俩不累吗,把衣服放在床上就可以走了!”

侍女的脸色终于在羞红上定格,与这大红的喜服有的一拼。

“小姐吩咐,让我俩帮姑爷试穿喜服,若是不合适,好赶紧去改线!”

“我自己穿就行了,不劳烦两位了!”

常歌行还真没有让人穿衣服的习惯,前世作为顶级商人,需要保密的东西太多,所以他不喜欢别人太亲近自己。穿越后,虽然身为皇亲贵胄,却是身在军营,满眼都是汗气冲天的兵士,哪里有那细心服侍之人。

若说李秀宁,虽说后来成了所谓的贴身侍女兼王爷助理,但常歌行哪里真的敢让她做侍女之事,顶多沏茶倒水罢了,不然大隋帝国就要发布讣闻:大隋帝国晋王殿下,因衣领过紧,致呼吸闭塞,卒于江南大营,享年二十。英年早逝,天妒英才,悲乎哀哉,葬以国礼!

两个侍女两色煞白,双膝跪倒在地,将喜服高高举过头顶。

“请姑爷试衣,不然小姐会怪罪我们的!”

那个小妞果然刁钻的很,看把这两个小美人儿吓得。在常歌行想来,所谓怪罪,无非就是责备几句而已。但看侍女额头上的汗珠、眼中泫然若泣的泪水与瑟瑟发抖的身子,可以知道绝非如此。

常歌行叹了一口气,可恶的封建社会啊,瞧,把这两位花季少女吓得!

“起来吧!试就试,又不会少一块肉!”

两女这才盈盈起身,虽然是伺候人,脸上却是一片欣喜。只有自己还有用,小姐就不会赶自己等人走,自己就不会流落街头,受到那未知的欺辱,这就是她俩简单的生存之道。

虽简单,却是至理。

第八十章一条小蛇而已

常歌行被两女脱去外衣,只剩下里面的寝衣,寝衣上盘踞着的巨蟒却是让两女一惊。身穿蟒袍,这位新姑爷的身份是。。。。。。

“哈!哈!一条小蛇而已,两位姑娘不必惊慌!”

常歌行伸手弹了弹巨蟒的脑袋。

“看,它长得多可爱!”

两女看着巨大的蛇头,与龙首有着七八分的相似,却显得狰狞许多,一双眼睛活灵活现,可见工匠之用心,褐色的眸子中似乎有万年寒冰积累,再烈的火焰也化不开。只是看上一眼,血液就仿佛凝固了三分。

她们撇开眼睛,却怎么也看不出这巨蟒的可爱之处。

两女将常歌行摆成一个站立的“大”字形,一袭红袍笼罩而下,两双小手在常歌行的腰间、背部、肩膀比划,一丝丝的触电的感觉传遍常歌行全身。

其中一位半跪着身子给他系上大红的腰带,将衣襟合拢的一丝不苟,仔细打量了数次才满意的点点头。

大红色的喜帽将他乌黑的头发掩盖,真的是人靠衣装马靠鞍,红衣加身,本来大病初愈的苍白脸色也显得红润了几分。

“还不错,很喜庆!”

常歌行对这身衣服作出了中肯的评价,虽然款式并没有什么创新,好歹红的正宗,穿上得体,这个时代就不要什么自行车了!

两个侍女,围着常歌行转了几圈,嘴里念叨着:腰部放开三分,背部放开一分,肩膀缩小半分。。。。。。

“你们好了没有,我这白鹤亮翅都快变成母鸡抱窝了!”

也怪不得常歌行口出怨言,这双手平展的姿势保持的时间长了,确实是胳膊酸痛。

两女掩嘴偷笑,却是一人一只胳膊给常歌行按摩起来。轻重缓急恰到好处,俨然一副经过专业培训的样子,如果这个时代有评级制的话,绝对是高级技师。

“你们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玉儿!”

“我叫米儿!”

“玉米!怎么不叫棒子呢?”

两女立马就不高兴了,“这是小姐给我们姐妹起的名字,是玉米,不是什么棒子!”语气中透着几分娇憨,少了几分恭敬。

玉儿发觉自己似乎失言了,匆匆给常歌行换下喜服,拉上米儿迅速退了出去。

给两个俊俏的侍女,起了个粮食的名字,这萧美娘确实也是没谁了。

常歌行活动了几下筋骨,做了一遍广播体操,骨节间发出几声脆响,酸麻感顿时去了许多。

他推开房门,几缕阳光透过两边墙壁上的格珊,直射而下。在长长的甬道上留下一块接着一块的方形光斑。

在阳光照射不到的阴暗角落里,有数支火把在熊熊燃烧,一滴滴火油掉落在地上,发出滋啦啦的声音,在这悠长的甬道中回响,显得十分诡异。

这里竟然是地下室,而且透光、通风措施良好,修建时显然下了不少功夫,这个萧美娘还真的有些门道,就是不知是哪路神仙。

他向前迈出一步。

“哒!”

响亮的脚步声由甬道的这头传向另一头,一道道光柱中有微尘扬起,使得单调的阳光多了几分斑驳陆离的感觉。

两边有人埋伏,这是常歌行的判断。虽然没有听到任何声响。但那动作中激起的微尘却实实在在的出卖了他们的存在。

他索性退回房间,与其去碰壁,还不如在房间中来的安生。想都不用想,那些侍卫定是受了萧美娘的指派,以保护之名,将自己软禁在此。

“萧美娘啊,萧美娘,你到底所图何事!”

常歌行躺在床榻上喃喃自语,虽然无聊,却也十分享受。人生匆匆碌碌,正是难得无聊!

在一个隐蔽的石门后面是一个巨大空间,十几根巨大的石柱支撑着高达七八丈的屋顶,两排高约三丈的火炬,燃着熊熊烈火,在宽阔的空间内构成一条光火之路。

沿着火炬看去,一条闪着玉质晶莹的石路,通向一座高台,七七四十九级台阶后,是一个宽大无比的皇座。镶嵌在上面的宝石、珍珠不计其中。自下而上望去,一片璀璨,就如片缩小的星云。

皇座比火炬还要高上半丈,坐在上面往下望去,一片火光,颇有遥看万家灯火的感觉。

此时皇座之上,一个粉妆玉砌的小女孩坐在边上,晃荡着两条腿,这个座位对于她实在是太大了,即便作为床,也能睡下七八个她!

一个红衣女子侧卧在皇座上,一袭红衣随着玲珑的曲线,起伏蜿蜒,简直就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即便是艺术大师,也难勾勒出这样惊艳的弧度。

精美的脸上则是一副慵懒,细长的美眸半眯缝着,长长的睫毛将眸子遮住多半,看不出任何波动。

在晶莹的石路上有几十人分列两边,恭敬的垂首站立。看整个气势,颇有文武大臣上朝的味道。

“圣母乃是我教领袖,我认为圣母嫁人不妥!”

右侧为首的一人向右迈出一步,率先发言道。

左侧为首之人,却是发出一声轻笑。

“呵!呵!敢问右护法,你家可有儿女!”

“育有两子一女!”

“可婚否!”

“两子已经结婚多年,幼女也已经许配了人家!”

“呵!呵!”

左侧之人再次发出轻笑,只是这次却多了几分讥讽的味道。

借着火光,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年老之人,正是为常歌行诊治的梁老。

“右护法子女可以嫁娶,为何我高贵的圣母不可以?”

梁老言辞凿凿,本来稍显混沌的眼睛,衬着火光,有几丝睿智闪现!

“老夫子女只是普通人罢了,自然顺应生老病死的规律。但我们的圣母却是高高在上的神,怎么可以嫁给那个名不见经传的臭小子!”

“依右护法之意,圣母该嫁给谁!”

“我圣母教众多得是年轻俊杰,若圣母应允,老夫自当效犬马之劳,为我教圣母遴选佳婿!”

高台之上,萧美娘换了一个姿势,半躺在皇座之上,一身迷惑众生的气质,显露无遗。一阵吞咽口水的声音,自台下响起。萧美娘捋了捋额前的秀发。

“依右护法之言,谁可以称得上这个年轻俊杰?”

第八十一章给台阶都不会下

右护法面露喜色,“依老夫看,西方天掌旗者,年轻有为,可为圣母佳配!”

梁老轻哼,显得颇为不屑。

“谁不知道西方天掌旗者乃是你的亲信,右护法,凡事不要做的太过!”

“西方天掌旗者确实年少有为,老夫这叫举贤不避亲!”

萧美娘打了一个哈气,使得整个大厅都被一种粉色的气息掩盖。她将小女孩儿抱起,放在膝盖上,捏起一粒樱桃放入小女孩儿嘴中。

“好吃吗?”

小女孩点点头,“漂亮姐姐,可以再给我一颗吗?”

萧美娘露出一丝温柔的笑意,将一粒樱桃放入她的小手中。

小女孩并没有吃下,而是紧紧握在手中,生恐被抢走般!

“你这么不吃啊!”

“给大哥哥留的,我爹说了,大哥哥是我们的恩人,我们要好好报答他!”

萧美娘揉了揉小女孩儿的头,“真懂事!”

她将目光移向高台之下,慵懒之意被熊熊烈火燃烧得一丝不剩。美眸中似乎有一团火焰在燃烧,比火炬更猛、更烈。

她坐直身体,一只玉手拖着香腮,眸中的光火化为朵朵桃花,让这个本来有些阴暗的大厅有了几分春意。

“哦——西方天掌旗使!走上来让本圣母看看!”

一个翩翩少年自队列中走出来,一身胜雪白衣配上黄金比例的身段,这条火光燃燃的道路成了他最佳的秀场。修长的大长腿走得不紧不慢,衣服在走动间随意飘动,似乎是故意做大了一码,就是为了这种飘逸、洒脱。

他走到高台下,深施一礼,“圣母千秋万代,青春不老!”

眼神中一片清澈,并没有那些酒色之徒的狂热与贪婪,若是常歌行在此一定会大饱眼福,横看成岭侧成峰,对于美人儿,欣赏的角度不同,看到的风景也不同。

俯瞰丘壑,仰望幽谷。各种滋味,只有老司机才能体会一二。

萧美娘翘起兰花指,向着这位掌旗使勾了勾,示意他上来。

七七四十九级台阶,代表着无上的荣光,那置于顶端的皇座更是让所有人疯狂。虽然此时它在这暗无天日的地下宫殿,但圣母教众所有人都相信,终有一天这华贵无比的皇座会重现天日,重建昔日邦国,甚至震慑九州。

他每一步走得都很小心,随着越来越高的登上台阶,他的心脏跳动得也越来越激烈。有朝一日圣母教打下一方疆土,作为统治者的终究会是男人。从古至今,就没有女人统治国家的先例,圣母?也只会沦为一件稀奇的摆设而已!

而那个统治者,那个唯一的王,就是自己,圣母的夫婿——圣王!

他走上高台,在皇座下跪下,态度恭顺之极。

萧美娘满意的看着这个翩翩少年,眸子中的桃花更胜。她伸出一根手指,挑起少年的下巴,躬下身仔细端详着。胸前雪白借着燃燃光火,愈发的耀人眼睛。

少年眼中依旧清澈一片,没有波动,没有闪烁,没有欲念,还真有着坐怀不乱的潜质。

“小小年纪就成了我教四大掌旗使之一,真是年轻有为!”

萧美娘将臻首凑到他的耳根,如香似麝的气息在脖颈与脸颊间流动,使得他太阳穴处如鼓点般跳动个不停,显然内心早已澎湃不已,只是平日里的教养使得他苦苦克制。

“你现在已经是最年轻的掌旗使了,想不想成为我教最年轻的护法!”

年轻人再次跪倒在地,“谢圣母恩典!”

“不用谢我!”

萧美娘柔媚一笑,用只有他们俩才能听到的声音道:“现在去杀了右护法,他的位置就是你的!”

年轻人跌坐在地,嘴角颤抖着,眼神中一片慌乱。右护法对他来说就是一座无法逾越的大山,他今天的一切都是右护法给的。他想到过一亲芳泽,却从来没敢想过背叛、甚至杀了右护法,在他看来,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事儿。所以他甘愿被右护法利用,甘之若饴!

“咯!咯!跟你开玩笑的,瞧把你吓得!”

萧美娘掩嘴而笑,一片春花灿烂。转而笑容收敛,眸子中也是寒星点点。

“没种的东西,滚吧!”

掌旗使如蒙大赦,爬起身正要拾级而下,却被一道媚意十足的话语定中了身形。

“咯!咯!本圣母是叫你滚,听得懂吗?难道还要劳烦执法队帮你不成?”

年轻人一听执法队三个字,顿感寒风习习。执法队是萧美娘最为中坚的力量,从圣母教创立之初就存在。

如今的圣母教教众,都是经历过执法队数次清洗才保留下来的信徒。那些各路势力的眼线、墙头草、叛徒早就不知在哪个池塘内发酵成了基肥。

年轻人只是犹豫了片刻,便蜷缩着身子,护住头部,从台阶上滚了下去。七七四十九级台阶,三丈多的高度,巨大的冲力使他成了一个飞快旋转的陀螺,还没脱离台阶,便已经晕死过去。

本来英俊的面庞,早已鲜血淋漓,身上大大小小的骨折更不知道有多少处,这位西方掌旗使,真正的差点儿魂归极乐!

萧美娘将宽大的衣袖一挥,身子转动,稳稳的坐在了巨大的龙椅上。一双明眸眺看着众人,在每一个人身上扫过,却丝毫不做停留。

“大家不用这么严肃嘛!哎呀,这个人怎么了,全身都是血,吓死我了。”

说话间芊芊玉手拍着雄伟的胸口,一片波澜壮阔。萧美娘作出一副怕怕的样子,完全没有刚才叫人家滚台阶的觉悟。

梁老恨铁不成钢的摇着头,“现在的年轻人啊,心浮气躁!下个台阶都会摔成这个样子,难道是一个给台阶不下的贱骨头?”

右护法脸色异常难看,这简直就是打脸嘛,而且是“啪啪”作响。

过了片刻,西方掌旗使有了转醒的迹象,一阵阵呻吟声在大厅内回荡。他每一次叫喊,都让右护法的脸色难看几分。

终于,右护法走到他的身边,一脚踢到他的胸口处。吐出一口鲜血后,他再次光荣的晕死过去。

第八十二章无力!

长江南岸,一道灰白颜色的混凝土城墙,呈一个巨大的半圆状,将江边的一段围拢起来,延延绵绵足有百里。六七丈的城墙上,有无数火把或是伫立不动、或是三五成群的交互巡逻。偶有兵刃,寒光湛湛,比江水更显清冷。

运用前世的混凝土工艺建造的巨城,已经初具规模,几十万大军近月的成果还是很显著的,凭空在这江南大地上多出了一条蜿蜒的巨龙。李秀宁曾在这混凝土城墙上试验过,刀兵砍上去最多留下一个白色印记,与城墙却是无碍!

长江岸边,近百艘五牙战船停靠在码头,又有数艘战船在江上游弋,作为警戒之用。如今隋军的江南大营陆地有混凝土城墙作为防护,水面上有五牙战船巡逻,可谓固若金汤。即便陈国举全国之兵攻其一点,也难有成效。

游弋的数艘五牙战船上燃着熊熊篝火,成半圆状与高大的城墙连接在一起,宛如水上的烽火台般,警戒着水上的一切。

中军大帐内,李秀宁这次却是没有坐在桌案的侧边,而是端坐在正前方,本来的女儿家衣裙换上了一身戎装,及腰长发也绾了起来,显得干净利索。

银白色的甲胄,衬托着英姿飒爽的娇容,好一幅巾帼英雄模样。

她双手拄着桌案,一双俏目正视着在座的诸位将军。整个大帐内,静默无语,饶是如韩擒虎这般匹夫,也是低着硕大的头颅,紧盯着杯中酒,似乎在观其成色,闻其滋味,追寻其源,访问其祖。

李秀宁伸手按住放在旁边的短剑,眸子深处已有熊熊怒火燃烧,她豁然起身。

“嘡啷!”

抽出掌中短剑,一剑斩在桌案一角,本来还算厚实的桌案,便出现了一处残缺。端面露出崭新的切面,平滑工整,似乎经过能工巧匠仔细雕琢般,可见此短剑也是难得一见的利器!

被斩去的桌角,“咕咚!”一声落在地上,翻转了数下后,便尖端朝上稳稳的立住,似乎在挣扎着证明自己的存在感。只是,脱离了桌案的它,由一件器物,已经变成了一块废物,就算作为木材,也会嫌它燃不起火苗。

在座的诸位将军,没有任何反应,仿佛变成了聋子、哑巴,只是把头埋的更深了些。

“晋王殿下遇刺,如今生死不明,我欲发兵建康,迎回殿下,哪位将军愿意助我!”

李秀宁打着常歌行的旗号,虽然有节制诸将之权,但实际上手中却是无一个兵丁可用。她毕竟不是常歌行本人,无法僭越诸将调动兵士。

回答她的只有继续的沉默,晋王遇刺的消息是藏在建康城内的细作传回来的,当时的情况被他一五一十的禀告给了隋军大营内几位掌权人物。

包括晋王受伤之重,刺客间的内讧,与晋王最后被一群神秘人掠走。

李秀宁无力的将短剑仍在地上,美眸中逐渐溢出泪水,她微微抬头,浮现在眼前的却是那一副痞赖的笑意,似乎在嘲弄自己的无助。

你这个无赖,我该怎么救你,都说祸害遗千年,你应当无事吧!

建康城内。

今日虽然不是元宵节,但却不妨碍街上的灯火。茶馆、戏院、青楼正是热闹时候,高悬的灯笼在微风下摇曳,拖动着垂柳的光影时明时暗,于晦明间不断变化。

有文人雅士品茶抒怀,一展胸中抱负,三五知己吟诗作对,自成风趣。

有戴着墨绿色扳指的富商豪绅,选了最好的座位,微闭着双眼,随着戏台上当红台柱的咿呀顿挫摇晃着肥硕的脑袋。

有乘坐小轿而出的头牌姑娘,匆匆的消失在深沉的夜色中,不知去了哪家床榻。

有荡漾在河道上的画舫,无人执桨,随波逐流,一盏夜灯与静静的柔波相自成趣,不知是哪家姑娘在会哪家情郎。

此时的常歌行正双指捏着一颗紫色的药丸,还是那座灯台,还是那片烛光,只是新加了一盏灯油。

紫色的药丸比之前那颗蓝色的更显妖异,常歌行一口吞下,吧唧了几下嘴巴,没有什么药香,也没有什么滋味,仿佛喝了一口白开水般。

常歌行眼皮发沉,躺在床榻上不知不觉间便睡了过去。也不知是药物的作用,还是大病初愈身体疲惫的缘故。

第二天早起,天空上的星辰尚未散尽,天地的边界还未发白,一阵敲门声便将常歌行从睡梦中惊醒。

他打着哈欠,伸了一个懒腰。

“谁啊,还让人睡不睡觉啊!”

打开门,透过朦胧的睡眼,看到两个俏生生的丫头拖着大红的喜服站在门外,正是玉米姐妹。

“早啊!”

“姑爷早!小姐让我们给姑爷打扮!”

“打扮?我一个大老爷们有什么好打扮的。再说本小爷天生丽质,不打扮已经帅出了几条街,要是再打扮一番,还不让那些文人墨客惭愧至死啊!”

玉儿低着头,躬身道:“可是,这是小姐吩咐的!”

常歌行摆摆手,“真没有幽默细胞!”

常歌行坐在床边,两女娴熟的给他梳头,擦脸,还小心的敷了一些粉,使得他本来略显黝黑的皮肤,瞬时增色不少。

常歌行看着铜镜中的自己,满意的点点头,脸部线条还算柔和,两腮上青须须的胡子茬,更显男儿本色。别说,这副尊荣,还真有当小白脸的潜质。

这个时代,皇家、贵族、门阀之间向来讲究的门当户对,使得这些贵女不可能流落到普通人家。

但才色俱佳的女子却有进入墙围的机会,虽然做不了当家主母,但也在这些高门大户内开枝散叶,为他们注入新的血液。

如此一来,优秀的遗传因子不断累积,使得豪门之家少有丑陋之人。

“姑爷,您走动一下,看看是否合身!”

常歌行在房间内转了几圈,这身喜服经过修改,还真是合身的不得了,增一分则肥,减一分则瘦。

“是你们改的衣服?”

米儿点头称是,一副紧张的模样看着常歌行,唯恐他说出一个不字。

第八十三章补补脑子

“这衣服不错,就是有一点不好!”

玉米姐妹如条件反射般,慌忙跪倒,两颗小脑袋抵着地板,娇小的身子还不断瑟瑟发抖。

常歌行看到把两姐妹吓成这个样子,心里顿感过意不去,便欲伸手去扶两人,岂料手刚碰到玉米两人的胳膊,二人便如避蛇蝎,却又不敢真的挣扎,只是惊慌之间,跌坐在地上。

无奈之下,常歌行只能板着脸,一副严肃模样。

“你们这是像什么话,我又没说这衣服不好,快点起来,不然我真的生气了!”

两女连滚带爬的站起身,一副犯了错的模样,垂着头站在常歌行面前,两只小手更是死死的纠结在一起。

“我只是想说,玉米这个名字真的不怎么好听,不如我给你们换个可好!棒子真的不是什么好东西!”

玉儿已经有些哽咽了,“可。。。。。。是,这是小姐起的。”

“这是你们小姐没文化,等会让我好好给你们小姐上上课!”

两女哪里有什么表示,同意,是对自己小姐的不敬。不同意,是对这位准姑爷的不敬。这两位可都是她俩的主子,乱嚼主子的舌根子,乃是作为下人的大忌。

在两女的引领下,常歌行穿过那条长长的甬道。甬道两边皆换上了红烛,墙壁两侧更是贴上了大大的喜字,龙飞凤舞,显然是出自大家的手笔。

两女在甬道中转过一个弯,继续向前走去。光线越来越暗,照亮用的红烛也不见了踪影,常歌行极目看去,前面哪里还有什么道路,原来是一堵厚实的墙壁。

这是什么意思,大婚当日带着新郎官走死胡同,这难道是这个地方的习俗?

常歌行深一脚浅一脚的跟着两女,两女倒是驾轻就熟,完全没有不适应的感觉。

到了甬道尽头,两女完全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就在两人将要撞在墙壁上时,那面厚实的墙豁然分向两边,一缕柔柔的红色烛光将本来暗无光亮的甬道染成了喜庆的红色。

常歌行半眯缝着眼睛,逆着光线望去,里面竟然是一个巨大无比的空间,内里完全被火红色的光芒笼罩,让本来冰冷的石壁、地板敷上了一层暖暖的胭脂红。

他抬脚迈进石门,落下时竟然满脚松软,就这份触觉,完全不比当初隋军中军大帐内的地毯来得差劲。

身后的石门自动关闭,与周围的石壁融为一体,就连斧凿的痕迹都能完美的契合。若不是亲眼看到,根本就不能发现暗门的所在。

“这就是圣女的夫婿,我们圣教未来的圣王?也就不过如此嘛!”

常歌行还没站稳脚跟,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便传了过来,说话之人正是右护法。他今天全身墨色衣装,一副肃穆打扮,与喜庆不仅无缘,简直是完全绝缘。

常歌行瞥了一眼右护法,伸手掏了掏耳朵。

“你们这里的流浪狗还真多,听说纯黑色的狗血可以辟邪,那也用不着牵上一整条吧!放上一碗血就行了,说实话,老狗的叫声真的不怎么好听!”

整个大厅内,就右护法一人一身墨衣,常歌行话中所指,不言而喻。

厅内的一阵轻笑,使得右护法脸色深沉的与他那身衣服有的一拼,他怒极反笑:“好,圣女眼光果然独到。竟然看上了这么一个油嘴滑舌的臭小子,看老夫拔了你的舌头!”

说话间,右护法足尖点地,飞身而起,携着风声向着常歌行掠来。一只稍显粗糙的大手,化为虬结的鹰爪,向着常歌行的咽喉袭去。既然你自寻死路,就不要怪老夫趁机要了你的性命,相信圣女也不会为了一个死人,与老夫过不去。

常歌行暗自握住剑柄,想要小爷的舌头,就要试试小爷的宝剑。看你这一副肉掌,是否强得过剑刃。

只是,一道更快的红色残影挡在了常歌行身前,红黑两道身影在空中一触即分,看似只是稍作接触,但空中传来的“噼啪”之声,却让在场的众人心中一惊。

左、右护法的武功竟然强悍至斯,这让本来心存各种幻想的教众,瞬间熄灭了心中的欲念。

常歌行看清来着,正是为自己诊治的梁老,没想到在这垂垂老矣的身子骨中,竟然藏着如此巨大的力量。

梁老没有去理会右护法,反而转身笑着对常歌行道:“不知圣王,那三粒药丸可依老夫的意思服下?”

常歌行点点头,也问出了心中疑惑。

“不知梁老所赠丹药到底有何用处?”

梁老褶皱的脸上瞬时间绽放出一朵盛大的菊花,怎么看都有几分淫、荡的味道在里面,完全不像作为医者时的那副德高望重。

“圣王放心,你很快就会感到它的妙处的,哈!哈!年轻真好啊!”

“左护法,今天你非要护住这个臭小子,与我结下梁子不可吗?”

梁老摆摆手,脸上的菊花依旧绽放。

“右护法言重了,你我之间的梁子是今天才结下的吗?莫不是年老,记忆力衰退了!不如让老夫给你开上几副药,补补脑子!”

“好,你们很好,总有一天你们会后悔的!”

右护法丢下一句狠话,重新站到队列中。没能一击杀了那个臭小子,自己已经失了先机,此时再动手恐难得手,不如从长计议。

在梁老的示意下,常歌行踩着地毯继续向前走,在整座大厅光火最为灿烂处,隐隐有一红色人影绰约而立,想来就是萧美娘。

沿路走过,圣母教教众纷纷看着这位圣王,好奇远远多过敬重。从刚才那位右护法的嘴中得之,这里竟然是一个教会,萧美娘还是什么圣母,而自己就是未来的圣王。

说道教会,常歌行自然想起前世那些出现过的教派,除了几门源远流长的教会,其他新兴起的,大多都是些骗人钱财、伤人性命的假教会。

想来这个所谓的圣母教也好不到哪里去,用些障眼法愚弄无知的的百姓罢了。在这个冷兵器时代,教会是每个统治阶级都十分忌讳的东西,因为教会往往和造反相关联,就如当年喊出“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的黄巢,就是从教会起的家。

第八十四章小妞,你下来!

常歌行信步走在红毯上,虽然今天来的圣母教教众极多,粗略算来足有千人之众,沿路分布,想来都是为了一睹圣王的“芳容”。

常歌行安步当车,也不见慌张,小爷我也是吃过见过的人,几十万人的大场面都见识过了,这种充其量是小打小闹罢了。

临近高台,萧美娘身着大红喜服,头发高高盘起,也倒是委屈了及腰的长发,如今成了一座高塔模样,使得本来就高挑的她,更显窈窕。

一副流苏耳环垂挂,离肩头也只有寸许距离,看上去就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模样,绝不会显得小气。

一副绝美的容颜经过精致的打扮,更是让人窒息。这是一副让女子自惭形秽,让男子凝气凝神的容颜。唯恐一个不慎,便惊走了堕落凡尘的仙子。

衣领开口很大,自下而上望去,只看见棱角分明的锁骨,想来低头俯视必又是一番峰峦叠嶂,让人迷醉不能自拔。

下面的裙摆开口也很大,虽然比不上前世那些明星,开口到肚脐眼,也比这个时代的衣着要前卫许多。裙摆两侧开口到膝盖上方寸许,这样的穿着绝对不会影响她飞檐走壁。

萧美娘依旧如往常办侧卧在皇座上,一条美腿平伸,一条秀腿微微弓起,顺着裙摆上的开口,隐约可见白皙的皮肤。

常歌行看着那些教众红着眼睛看着萧美娘的样子,心中顿时不喜。这是俺老婆,你们瞎看什么,要不是小爷看在你们人多的份上,非得戳瞎你们的狗眼不可!

等有时间得给美娘小妞上上课,你也是有夫君的人了,要讲究含蓄之美,在闺房中任你怎么凉快,就算上演*****我也是支持的。

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咱们还是包裹的严实些,你倒是无所谓,我可是亏大发了。

萧美娘朝着常歌行勾勾手,一双勾魂的眸子,闪动着艳光,常歌行不争气的干咽了口吐沫。正要迈步而上,心中沉寂已久的大男子主意瞬间爆发,将刚才那股邪火彻底压了下去。

今天是小爷娶老婆,小爷才是老大,如今怎么搞的像是我要嫁给这个小妞般?

“小妞,你下来!”

在千余人惊诧的目光中,常歌行同样朝着萧美娘勾勾手,字正腔圆的说出了这一番话。本来还略显嘈杂的大厅,瞬时便针落可闻。

有几人还使劲儿的掏了掏耳朵,自己这几天吃得好、睡得香,没有病、没上火,怎么突然出现幻听之症了呢?难道是三天没掏耳朵的缘故?

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圣母大人竟然没有生气,朱红色的唇角勾勒出一线魅惑,妖媚异常!就像是上天派到人间专门诱人犯罪的魔女,又或是苍穹之上的银河滴落到红尘中的祸水。

“夫君有命,小女子哪敢不从!”

萧美娘从高台之上,翩然而下。长长的裙摆在空中拉成了一道红色的瀑,宛如一只美丽的蝴蝶般,翩跹!

在众人难以置信的眼光下,自常歌行的正上方盘旋而下,一只纤纤玉手先是扶住常歌行的肩膀,以斜向上一百四十五度的方位定格在空中。

一双美眸含着淡淡微笑看着常歌行,常歌行却是不敢与那火热的眸子对视,生怕有欲火焚身之祸。无奈之下只能将目光移到了那两团白玉之上,在重力的影响下直欲破衣而出,更显壮阔。

香谷悠悠深,不知有几许。欲要浮云上,轻衔紫云英。

萧美娘借力落在常歌行身边,一只玉手揽住常歌行的腰,恬然一笑。

“夫君,妾身表现的好吗?”

常歌行擦了擦嘴角的口水,木木的点头,脑子里却全是那道深深的香谷,饶是看了半晌,也没有看到尽头。

腰间的一阵刺痛,使得常歌行转醒,却是萧美娘使出了每个女人都会的绝学。

“哎哟!你干什么!”

“让你清醒一下!”

“我本来就很清醒!”

“是吗?”

“当然,如我这般英明神武当然会时刻保持着一颗清醒的头脑!”

“是吗?”

两个人亲密的靠在一起,看起来亲热无比,却是窃窃私语着。萧美娘向常歌行的怀里靠了靠,一种丰腻的感觉使得常歌行差点精神失守,恨不得马上化为狼人。温香满怀,说的就是如此吧!

萧美娘吐气如兰,一股独特的女儿家香气扑面而来。

“现在还清醒吗?咯!咯!咯!”

萧美娘轻笑间,常歌行感到腰间一紧,竟然也腾空而起,仿佛失去了重力般,朝着高台顶端飞掠而去。常歌行一副怕怕的样子,一个熊抱将萧美娘紧紧抱住,使他很陶醉。

“你再不移开这张臭脸,小心我把你丢下去,你我还未完婚,本圣母也算不上守寡!”

一个阴测测的声音在常歌行耳边响起,里面似乎还夹杂着银牙紧咬之下的“嘎嘣”声。

常歌行浑身一个激灵,都说最毒妇人心,古人诚不欺我。还没完婚,这就要谋杀亲夫了。

“这也怪不得我,空间就么大,实在是你的。。。。。。太过饱满了些,占了太多空间。。。。。。”

萧美娘满脸浅笑,看不出任何怒意。

“本圣母虽然是女儿身,却也说到做到。”

常歌行感到腰间一松,整个身子顿时失去平衡,不受控制的向下掉去。

“你——竟然玩真的。。。。。。哎呦!”

失重的感觉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一个屁股墩便重重的落在地上。原来萧美娘放开常歌行之际,离地面已经很低了,虽无性命之忧,却也要受一番皮肉之苦。

萧美娘却是华丽之极的稳稳落在皇座上,又恢复了之前的侧卧姿势,依旧慵懒,依旧风情万种,仿佛从来没有离开过般。

常歌行揉着屁股从地上站起来,疼得呲牙咧嘴,一脸愤愤的看着若无其事的萧美娘。

“萧小妞,你太狠了吧!就不怕把我摔坏了,你下半辈子守活寡!”

第八十五章常歌行请神

“咯!咯!咯!”

萧美娘捏着兰花指,一阵娇笑,好像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好笑的事情般。

“哎!那样的话确实很麻烦!”

嘴中说着麻烦,但脸上却是一阵惬意。

“还得兴师动众的再娶一个圣王,又要劳累我这些忠心的教徒了!”

“娶?圣王?今天是老子娶媳妇好不!”

“我有说过是你娶我吗?”

“你不是要做我的二夫人吗?”

“是啊!没错啊!我娶你做我的圣王。然后我做你的二夫人,这貌似并不矛盾吧!”

常歌行内心是崩溃的,这都是什么逻辑啊。不行,这样下去绝对不行,还再娶圣王,那岂不是说自己的脑袋随时都有被绿的可能!

“其实刚才摔得那一下也没那么严重,反而觉得龙精虎猛了,就连任督二脉都有了松动的迹象,没准儿分分钟钟就会成为一代高手。”

“是吗?咯!咯!咯!要不要本圣母帮你彻底打通任督二脉?”

常歌行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就不劳烦夫人了,还是顺其自然的好!你说再娶圣王,不会是真的吧!”

萧美娘侧过头,眼神中闪着奇异的光彩。

“这就要看你的表现了!”

常歌行顿时感觉头大如斗,这小妞竟然敢威胁自己,等有机会看自己如何收拾她。

不等常歌行多想,高台之下出现一队人。为首之人画着鬼面,头发披散着,宛若疯魔。穿着类似巫师的衣服,上面涂满了不知什么动物的血迹,看上去阴森可怖。

跟在他身后之人,每个人都戴着面具,都是些妖魔鬼怪的图腾,一身衣服同样血迹斑斑,碎成了不知多少条,完全就是披在身上的布条。

为首之人正对着高台站定,其余人围着高台载歌载舞,跳起了前世影视剧中经常看到的跳大神。

为首之人双手作托天状,仰面朝天,双目圆瞪,竟然有丝丝血迹从眼中流出。

“苍天有眼,请神!”

他高喝一声,随后便一阵颤抖,就连没有几两肉的腮帮子都甩出了新高度。

常歌行虽然很讨厌这种装神弄鬼的把戏,但这种敬业精神还是值得称道的,目眦尽裂只在词典中看到过文字,今天却在一个跳大神的身上看到了真人版的演绎,也算不虚此行。

那人终于停止了抖动,整个人的气势陡然一变,只是眼睛却是紧闭,两道血痕让人心悸。

“神国不朽,圣教长青!”

那人脸色肃穆,一脸的神圣。声如洪钟,道出八个字。

教众们,包括右护法和梁老都双膝跪倒在地,双手前伸,手心向上,一副虔诚模样。口中附和:“神国不朽,圣教长青!”

作为圣母的萧美娘,虽没有跪倒,却也是低垂臻首,手心向上,一副恭敬。

常歌行向前伸了伸手,口中有气无力的念叨着:“神国下垂,圣教黄瓜!”惹得萧美娘一个劲儿的朝他翻白眼,却又不敢有什么大动作,毕竟请神是圣教的大事情,非大事件是不会如此的。

“圣母天降,荣耀我教。圣王未出,斩此邪祟!”

此话一出,千余教众便乱成了一锅粥。“圣王未出,斩此邪祟”难道在说这个常公子不仅不是我教的圣王,还是祸害我教的灾星?

高台之下议论纷纷,此话并不是什么高深莫测的隐晦之言,只要稍加揣摩便知道此话要表达的意思。一道道不善的目光汇集到高台之上的常歌行身上,若不是常歌行早就练就了厚脸皮的功夫,没准儿真的会死在这些锋利的目光之下。

萧美娘粉拳紧握,此事已经大大出了她的预料。按照常理,请神虽然重要,但也只是婚礼的一个环节。“神明”说些吉利之言,草草了事也就罢了。没想到如今却闹出了如此风波,到底何人在背后搞鬼!

常歌行心中冷笑,和自己玩这套,借神明之言,教众之手,除自己而后快,那本小爷就和你好好玩玩!

常歌行猛地白眼上翻,浑身抖若筛糠,嘴里念念叨叨不知在说些什么。论起投入,丝毫不比那个跳大神的差多少。

常歌行身子一震,脸上闪现出圣洁的光华。他缓缓扭转着头颅,四下望去,似乎才刚刚认识这个世界般。

“神国离世久矣!真神不显久矣!竟有邪神假代神国之言,当诛!”

“轰隆隆!”

一声炸雷在天空中响起,一道绵延千里的闪电,横贯天南。

空旷的大厅内回荡着隆隆雷声,就连燃着的红烛都抖动了几分。在天威之下,人的力量是渺小的。圣母教教众跪倒一片,就连那个跳大神的头领都睁开了双目,不负之前的神秘、肃穆。

“本神才是正统,你休得胡说。”

常歌行居高临下,一副超然模样,仰天大笑:“哈!哈!哈!尔等邪神作祟,看我雷将收你。”

话刚落音,又是一声炸雷,比之前的更宏大了几分,整个地下宫殿都有了颤抖了感觉。

“邪神还不伏诛!这次我要劈开你的天灵盖,让你魂飞在这红尘中!”

“轰隆隆!”

又是一阵炸雷,宛若在耳边!

“还不伏诛!你还想害得这个凡人化为焦炭吗?”

跳大神的已是满头大汗,他用衣袖不断的擦着汗水,本来凝固的血液在脸上重新化开,满脸狰狞!

“既然如此,本神便将你与这个凡人一起雷劈至死!”

此时又有数声雷声想起,由远及近,仿佛有千军万马在向这里赶来般。

跳大神的两腿一软,跪倒在地。

“请。。。。。。请真神不要杀我!”

“你是那个凡人,还是那个邪神?”

“我是。。。。。。是那个凡人!”

“邪神去了何方?”

“邪神。。。。。。逃了!”

常歌行仰头望天,“本神慈悲,今天就放了那邪神一条生路。尔等凡人,以后要诚心信我真神,勿要让邪神遮了双眼。”

他转头望向萧美娘,打量一阵,满意的点点头,“圣母蕙质兰心,勉强配得上圣王,本神这就回神国,在三生石上记刻此上好姻缘!”

又是一声闷雷响起,在大厅内回响许久,才渐渐归于沉寂。

第八十六章散黄了!

常歌行忽然软软的“晕倒”在地,不偏不倚正好躺在了萧美娘的绣鞋上。

萧美娘臻首低垂,手心朝天,无比虔诚,口中颂道:“恭送真神!”

高台之下,圣母教教众亦双膝跪地,恭敬道:“送真神。神国不朽,圣教长青!”

常歌行偷偷睁开一只眼,偷瞄着萧美娘,正好瞧见一双美目也正打量着他,眼中透露着不可思议,还有一丝俏皮。

“真神借圣王之口,宣告神谕,还请尔等臣民遵守神谕,敬重我圣王。”

高台之下的教众,无比虔诚的跪拜在地。

“圣王千载,圣母万年。圣教当兴,解救万民!”

又是一番歌功颂德的话,美娘这个小妞对于洗脑还是有些手段嘛。圣母教就是这些信徒的信仰,圣母就是他们的精神领袖,真神就是他们主!

常歌行却是不屑的撇撇嘴,用迷信愚弄百姓,本来就是他所不齿的。

他一个翻身站起,不断揉着脑袋,似乎还很迷糊。

“我这是怎么了,刚才发生什么了?”

萧美娘很是配合的将常歌行扶到皇座上坐下,美目含情,似乎有说不完的温柔。

“适才真神选你作为我圣教的神使,借你之口传达神谕,实乃你之荣幸,也证明你是我教当之无愧的圣王!”

常歌行受宠若惊的站起身,一副惊恐,又无比兴奋的表情,“谢真神垂怜,我向上天祷告数十年,真神终于听到了我的声音。”

这下轮到萧美娘撇嘴了,祷告几十年?先不说圣母教成立也不过十年光景,就你这年纪就算从娘胎算起恐怕也就二十余载吧!几十年,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只是常歌行的脑洞还没就此结束,他一把抓过萧美娘的纤纤玉手,含情脉脉,言语中更是深情款款。

“我与圣母其实早在天界就相识,圣母感与苍生之苦,便放弃仙籍,投身滚滚红尘,解救万民。我钟情圣母,便也追寻而来。在这人世成那天界未完的姻缘,这些都是适才真神留在我脑海中的印记,前世种种宛如昨天!”

“圣母慈悲,圣王垂怜!”

高台之下又是一阵歌功颂德,只是那些人的眸子深处显得更加疯狂了。圣母与圣王竟然是天神转世,我教能不兴旺吗?

梁老适时喊道:“圣母与圣王乃是天作之合,缘定前生,聚于今世,礼起!”

梁老话音刚落,一支悠扬的曲子便回荡在大厅内。不是那种浪漫的婚礼进行曲,而是略带宗教色彩的深邃。它自深不见底的深渊传出,让人听不出它的出处,却能实实在在感觉到它的存在。

它仁慈、悲悯,体恤众生,让人不由自主的追随它的脚步,哪怕前面就是深渊,信徒也会相信里面有一片真实的桃花源。

常歌行摇了摇头,使得逐渐迷失的意识清醒了些。这支曲子该不会是圣母教的教歌吧,果然蛊惑心智。

“一拜苍天!”

梁老洪亮的声音再次响起,竟然穿透了这支略带古意的教歌,如一道逆风直上的闪电,击穿长空。

萧美娘打了一个稽首,盈盈一拜。常歌行有样学样,也是一拜。

“二拜厚土!”

两人又是一拜。

“三拜西方诸神!”

两人又是一拜!

“四拜东方诸神!”

两人再拜!

“五拜南方诸神!”

两人拜!

“六拜北方诸神!”

两人拜!

“七拜草木之神!”

。。。。。。

“二十拜清风之神!”

。。。。。。

“四十九拜离火之神!”

常歌行脑子已经变成了散了黄的鸡蛋,整个混沌一片,蛋清、蛋黄再难分清。实在不怨小爷脑子的质量不过关,怨就怨你们信仰的神明也太多了,小到虫蚁,大到山岳都被梁老朗诵了一个遍。你们的真神就没告诉你们信仰要专一吗?

“礼毕!”

在梁老已经有些沙哑的声音下,这场声势浩大的“拜礼”终于结束了。

“圣母、圣王千秋万代,仙福永享!”

高台之下又是一阵歌功颂德之声,是不是让那个便宜的皇帝老爹改改朝贺之礼呢?这个千秋万代可比万岁霸气多了!

萧美娘一手揽住常歌行,一手将皇座之上的一处凸起按下。本来就高出地面的高台突然再次升起,拖着常歌行、萧美娘二人升入高空,给了常歌行一种坐电梯的错觉。

这在那些信众的眼中,却宛若神迹,虔诚的拜倒在地,口中称颂:“恭送圣母、圣王,千秋万代,仙福永享!”

待高台升至极高处,萧美娘脚尖轻点,揽着常歌行,如白日飞升的仙女,腾空而起,随着光线不断暗淡,那抹红影也如傍晚来临时最后的霞光,消逝在暗影中。

待常歌行恢复视觉,眼前的光亮却不再是燃燃烛光,而是一片如霜的银白。在他们身侧是一口水井,或者说是通道,这个水井的下方正是大厅的穹顶。

常歌行恍如隔世般呆呆的站在那里,小爷我终于出来了,自然光就是好啊!

“愣着做什么?随我来!”

常歌行贪婪的看着天上如勾的明月,任清辉涂布在脸上、手上,不仅没感到清冷,反而有种温热的错觉。

他将平伸的手掌紧紧握起,就像真的把月辉攥在了手中般。然后,跟上了已经走开的萧美娘。

“这里是什么地方?”

“醉芳阁!”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婚礼已成,当然去洞房喽!”

常歌行看着窈窕的背影,搓了搓手,顿时感觉口干舌燥,一股无名之火从小腹升腾而起,使得整颗心脏都躁动起来。

“其实,在哪里洞房都可以的,我不在乎!”

“都说你们男人的脑子长在裤裆里,果然不假,都是些好色之徒!”

“夫人,我感觉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可是正义的化身,君子的代名词,怎么会做那精、虫上脑之事呢!”

萧美娘没有再理会常歌行,只是带着难得的羞红,走在前面。贝齿轻咬朱唇,心中所念远没有口中之言无所顾忌。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夜过也,香残情可浓?

第八十七章三天三夜

一支红烛静静燃着,虽然没有篝火的光热。但浅浅的柔光,映在大红的纱帐上,却显出无限暧昧。

纱帐内,同样一身大红的女子静静坐在床边,臻首轻垂。起伏的胸脯,显得她此时并不平静。

朦胧看美女,总会多出几分遐想。看不出娇容喜怒,看不清曼妙波澜。只有一个淡淡的影子,少了许多妩媚与妖艳,却多了几分小女儿家的楚楚可怜。

她在进行一场豪赌,压上自己的身子与一生幸福,就赌一个男人的心。他若无心,她便永堕阿鼻,用妖娆之姿,舞动红尘,让这个天下遍地血腥。他若有心,她便助他,取了这个天下,顺便圆了故国之梦!

常歌行在青纱帐外,站立良久。他自然知道,萧美娘嫁给自己是别有所图,而且所图不小。但不管如何,她救了自己却是货真价实。一个女子用委身他人的方法去完成一件事,不仅说明此事事关重大,而且本身就是心酸。

一旦美貌成了唯一的资本,这就是最大的悲剧。

他拿起桌子上的酒壶,将两个小杯斟满。烛影如杯,更添绮丽。

他挑起青纱帐,将其中一杯交给萧美娘。

“喝了此酒,你就是我的女人,这辈子都是!你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萧美娘抬起头,烛光透光纱帐,只剩下淡淡的红晕,映得白皙的脖颈也染上了嫣红,更增诱惑!

“喝了此酒,你就是我的男人,一辈子都是!你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常歌行笑了笑,她本来就不是普通女子,她可是一教的圣母,高高在上的领袖人物。自己竟然动了恻隐之心,如此看来倒是多此一举了。

他挽过萧美娘的胳膊,将杯中酒饮尽。萧美娘亦轻扬秀颈,两人算是完成了婚礼的最后一步——交杯酒。

常歌行猛然在萧美娘的脑门上轻吻一下,惹得她满脸羞红,将堂堂圣母之威抛之脑后,小女儿情怀尽显,比大红纱帐还要红上几分。

“今天就到此为止,剩下的以后再说。”

常歌行正要迈出青纱帐,身上的燥热之感更胜,小腹中犹如一团烈火在燃烧,将他的理智逐渐烧毁。

脑海中那个能量进度条此时正在剧烈的跳动着,从本来的百分之五一跃到百分之二百,然后又迅速跌落到百分之五,如此不断反复,使得小常愁眉不展。

“这个该死的宿主,到底摄入了什么诡异能量,怎么如此不稳定!”

常歌行本来清澈的目光,变得灼热无比。看向萧美娘的眼神,充满了狼对猎物的渴望。

粉红的脖颈,棱角分明的锁骨,最致命的还是那道沟壑,让常歌行失去了最后的理智,畅游其中可是他一直以来的欲念。

他一个饿虎扑食,便要将萧美娘正法。萧美娘出手如电,一指点在他的胸口,他便如有了刹车功能般,愣生生的停住了动作。那姿势,那神态,那眼神,却是栩栩如生

萧美娘一指搭在常歌行的手腕上,轻啐了一声,“三天三夜!这个老不修,居然给他这种药,这可如何是好!”

看着脸色已经变成紫红色的常歌行,她轻轻的叹了口气,“罢了,既然已经嫁给了他,这副身子早晚是他的!”

她在常歌行的胸口又是一点,常歌行却还是愣生生的站在那里,萧美娘有些怀疑的看着指尖,自己自小便练习武术,而且颇有天资,点穴之法早已炉火纯青,今天怎么失效了!

她哪里知道,如今在常歌行的脑海里,老常正和小常激烈的辩论着。

本来有些灰暗的脑海空间,此时却是红光大作,能量条如过山车般起起伏伏,常歌行的心也随之上上下下,这一刻提到了嗓子眼,下一刻就落到了脚面。

也不怪他提心吊胆,按照小常的说法,他体内的这股能量虽然强大,但十分不稳定,如果超过系统的耐压值,很可能会造成系统彻底崩溃,他也会因此变成痴呆,自此变成行尸走肉。

他也终于知道梁老给他的大补之药到底是什么,分明就是猛烈的春、药。石女思春,铁树开花,完全不在话下的猛药!

“小常,你快想想办法啊!”

“老常,我真的没有办法!”

“没有办法也要制造办法!”

“办法只有你自己想,我只是一段优美的程序罢了!”

“切换模式。。。。。。”

“别,别。。。。。。老常别激动,解药就在外面。”

常歌行退出脑海,一股洪流直冲脑顶,使得他一阵眩晕。他踉跄着想要走出青纱帐,找一汪水潭、或是一个水缸,降降这身火气。

只是,一只略显冰凉的小手抓住了他的胳膊,这是清凉使得他恢复了少许清明。

“我有事,出去一趟!”

萧美娘一双美目闪动着一丝光彩,好像看到了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风景。

“不就是男人那点儿破事儿嘛,你求我,我帮你!”

“轰!”

最后的那丝克制与清醒,在萧美娘的挑逗下,被欲望的波流彻底淹没,瞬间便冲到了爪哇国。

常歌行猛地把萧美娘扑倒在床榻上,一双大嘴封住朱唇,贪婪的吮吸着。一双大手更是肆无忌惮的在娇躯上探索着。

萧美娘美眸微睁,星眸闪烁着点点光亮,就这么看着这个男人在自己身上疯狂的索取着,一副任君采拮的诱人模样。

她闭上双眼,只有长长的睫毛在不断跳动着。常歌行吻过朱唇,下滑到秀颈,求索无度。一双大手更是伸进了衣襟,肌肤相触,温滑如玉。

萧美娘脸色嫣红,如春风下盛开的桃花。气息也逐渐急促下来,她伸手拉开束带,他将自己今生最美丽、最珍贵的礼物,奉献给这个男子。

红肚兜下,峰峦隐隐可现,只要除下,便能一览无余,从此众山小。

常歌行喘着粗气,盯着肚兜延伸到香肩的红色丝线,扯开它,这个尤物就是自己的了,巫山云雨做个快活郎。

第八十八章香残情浓

一抹血迹自常歌行的嘴角浮现,使他恢复了一丝清明,他尽量放缓语调,每一个字都清楚无比,使得让人看来起来他是正常的,是意识清醒的。

“美娘,我现在很清醒,我诚信娶你,定然真心待你!”

萧美娘微微点头,却是没有睁开眼睛,长长的睫毛抖动的更厉害了,一滴清泪从眼角滑落,顺着光滑、白皙的脸颊滚落到鸳鸯枕上,戏水鸳鸯更显活灵活现了。

她双手揽过常歌行的脖颈,将它揽到雄峰之上。平日里有千百人觊觎,登顶者只有一人。

一股香甜的乳香,使得常歌行彻底沉沦,真的彻底沉沦了。欲望化为熊熊烈火,将两人的衣物烧尽,将两人煅烧成一体,如胶似漆下肆意缠绵。

温婉如歌,一唱到天明。

红烛燃成残泪,一抹清晨的阳光,扫过地上纷乱的衣物。那件肚兜更是变成了数道布条,可见激战之惨烈。

红纱帐内,佳人香肩微露,白皙的脖子上桃花点点,眼角的泪水尚未干透,依稀可见昨夜泪痕。常歌行轻拥着佳人,满脸的怜惜。

锦被之下,玉体横陈。但此时的萧美娘却看不出半分妖娆,只有让人疼惜的脆弱。

常歌行小心的用锦被把佳人裹紧,并非他不想看内里风光,风光无限之下,是怎么看都看不够的,也许这就是男人的色心。

只是他不愿意去亵渎,他虽然得了萧美娘的身子,但更想去珍惜。天上的星辰再璀璨,也比不过手心中的一粒沙。一个是遥不可及的高远,一个却是为你放弃了整片沙滩的平凡。

萧美娘换了一个姿势,将整个身子都依偎到了常歌行的怀里。感觉到两团温热,常歌行深吸了一口气,有一种大夏天吃冰淇淋的舒爽。

能量条他也看过,经过昨夜的奋战,终于不用坐过山车了。令人惊喜的是,能量条竟然显示百分之六,足足提高了一个百分点。

看着微微颤抖的睫毛,常歌行在琼鼻上轻轻的滑了一下。

“既然醒了就不要装睡了。”

萧美娘睁开美目,将身子又向着常歌行靠了靠,嘴角带着一丝笑意,仿佛又回到了妖艳异常的圣母。

她扭动着腰肢,峰峦与常歌行坚实的胸膛不断撞击,顿时激起一片惊涛骇浪。

“舒服吗?”

常歌行点头!

“还想要吗?”

常歌行点头,接着又不断摇头。没办法,能量不足!

“咯!咯!还挺害羞嘛!放心,姐姐会对你负责的!”

萧美娘起身,将锦被裹在身上。惊鸿一瞥间,美,美不胜收。虽然昨夜,常歌行将能占的便宜都占了一个遍,将能把玩的地方也都玩了一个过瘾,但此时,仍感觉口感舌燥。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真的是一个妖精,一个能亡人国的妖姬。

“咯!咯!咯!身体虽然胖了些,但好在不让人恶心。”

萧美娘双眼泛着春色,打量着常歌行。常歌行却是忘了,没了锦被,自己也成了一团微胖的春光。

他用手护住要害,老脸也不争气的红了起来。看着得意的萧美娘,一股邪火升腾而起。

他站起身,不顾晃荡的二弟,伸手便去撕扯锦被。波澜阵阵,春光湛湛。萧美娘努力护住要害,却被常歌行一个熊抱,抱在怀里。

“小娘子,这下你跑不了了吧,还不让夫君看个真切!”

“看就看,又不是没看过!”

萧美娘松开锦被,如一条美人鱼般,从常歌行的怀里游走。变戏法似的,从鸳鸯枕下找出一套寝衣,几个呼吸便穿在身上。肚兜不知是小了些,还是雄峰壮大了些,挺拔之下,傲视群芳。

穿上昨日的大红衣裳,看着犹自还在痴呆状的常歌行,心中一阵得意。正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同样的目光,出自不相干的人,那是下流;出自一心相许的人,那是爱恋。

“呆子,看什么,还不穿上衣服。”

“哦!”

常歌行答应了一声,一边穿着衣服,一边看着萧美娘。坏了,我该不会是对这个小妞上瘾了吧。前世,小爷我可是只对手机产生过如此真挚的感情,不管是穿衣、睡觉、吃饭、上厕所都是形影不离。

打开房门,一束明媚的阳光照进常歌行的眼中,虽然没有手表,但看这太阳的高度,最起码也有上午十点了,果然春宵苦短。

梁老正翘着胡子站在门外,看到二人出来,一脸老褶子瞬间层层堆叠起来。

“公。。。。。。小姐,早饭已经准备好了,请到前院用餐!”

萧美娘白了梁老一眼,走在前面。

梁老来到常歌行身边,贼兮兮的道:“公子,我那药可还好用!”

常歌行看了一眼走在前面的萧美娘,故意拖慢脚步。

“梁老,那药你可还有?”

“那可是老夫年轻那会儿配制的圣药,就剩下那最后一副了!”

倒不是常歌行贪图床笫之欢,只是那百分之一的能量条进度实在是太诱人了!

“年轻人可要爱惜身子,我那药虽然重在滋补,但也不能过于频繁,不然。。。。。。哎!到了老夫这个岁数,你就知道了!”

“小子自然知道分寸,不如梁老将药方给我,也省了麻烦您老了!”

梁老思量一会儿,点点头。

“也罢,那药方本来就是老夫偶然所得,如此这般也算有了传人!”

走在前面的萧美娘,耳根抽动。一老、一少都忽略了一个问题,萧美娘可是一个大大的高手,耳力、目力超过常人远矣。两人的对话一字不漏的被听了一个清楚,萧美娘越走俏脸越红,那药丸的厉害她可是知道的,那个色鬼竟然想要药方,长久下去,自己怎么承受得了。

一路上,多是些俏丽女子,自然比不上萧美娘之姿色,但也称得上佳丽。但凡遇到之人,皆向萧美娘行礼,口称:“小姐好!”

第八十九章静莲与花火

“这是什么地方?”

常歌行问出了心中疑惑。

“昨天不是告诉你了嘛,这里是醉芳阁!”

萧美娘语气中带着不悦,使得常歌行一阵莫名其妙。女人心真的比这变幻莫测的天气还难以预测。凭着天气预报模块,可以将天气变化精确到妙,就如地下大厅利用惊雷威吓跳大神的那般,却无法预测女人的心意。

“我的意思是说,这里是做什么生意的?”

“咯!咯!生意?公子来这建康城多日,竟然不知道醉芳阁是什么地方!那位朱贵儿管得可真严呐!”

不知为何,语气中竟然透露出淡淡的醋意。就连萧美娘自己都感觉有些诧异,起初嫁给常歌行的心意,无非就是各取所需罢了。可如今看来,事情好像出现了一丝莫名的变化。女人的心思,就连她们自己都无法预测、无法判断,真的苦了那些苦苦揣摩的男人。

“青楼?”

常歌行无法确定的问道。

“咯!咯!夫君说的没错,这里就是青楼!怎么?嫌弃了?昨晚陪你睡的,就是这间青楼的老鸨子!”

常歌行不怒反笑,小样儿,和我斗,你还嫩点儿!

“哈!哈!娘子此话当真?都是自家买卖,是不是你夫君我留宿哪个姑娘,可以免费啊!”

萧美娘一番抢白,却是有着小女儿家的心思,真的是怕常歌行有所嫌弃。毕竟青楼女子,即便是老板娘,传出去对于名声也是不好的。

可她却不知道,常歌行骨子里不是皇亲贵胄,有着贵族的矜持与品格。他的骨子里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商人,名声?可以吃吗?一个人的真实,才是他看中的。萧美娘是一个骄傲的人,谁能让堂堂圣母劈腿?

“想得美!我这里可都是清倌人!你最好不要打什么歪主意!”

所谓清倌人,常歌行还是懂的,就是卖艺不卖身,也可以称为艺妓。

“像我这般英俊潇洒,应该担心别人打我的歪主意才是,夫人可要保护好我啊,不然我真的会被吃的连骨头都剩不下一根!”

萧美娘朝着常歌行妖媚一笑,“再油嘴滑舌,信不信我现在就让你骨头一根不剩!”

“我信!”

常歌行无奈答道,萧美娘眼神中的威胁之意,他可看得清楚。她就是一个妖精,而且还是迷死人不偿命的那种。

越往前走,女子也逐渐多起来,满世界的花枝招展。有三三两两在湖边的柳树下卖弄身段的;有在假山旁咿咿呀呀学唱小曲的;有在林中小径,练习对手戏的。总之一片莺莺燕燕,宛如在女儿国般。

常歌行随着萧美娘自湖中的一条水中栈道走过,来到湖心小亭。亭子不是很大,只有二十平方米左右。一片小舟系在小亭的白玉栏杆上,随着水中微波荡漾不止。一个玉石桌案摆放在中心,四个石质墩子摆放在四面,看上去雅致异常。

一个陶质锅子放在石质桌上,两副碗筷相对摆放,玉米两姐妹侍立在旁边,笑着恭迎萧美娘与常歌行。

“小姐,早饭已经准备停当,请用餐!”

萧美娘盈盈坐在石墩上,自有米儿送上皮垫。她翘着兰花指,揭开锅子,一股淡淡的稻米香掺合着湖上的水汽,扰动着每个人的嗅觉。虽然只是一般的吃食,却因为此情此景,因为厨师的手法,变得不一样了。

萧美娘用一把精致的勺子,给自己盛了小半碗稀粥,小口的喝了起来。香兰之气吹开层层雾气,小口轻濯,大有品茶论茗之姿。衬着嘴角的浅笑,仿佛碗中是什么仙浆雨露般。妖女就是妖女,吃个饭也是如此媚惑。

常歌行大咧咧的坐在石墩上,一股冰凉感从尾椎骨直抵颈椎。

“还有没有垫子啊,实在太凉了!”

他揉着屁股站起来,倒不是常歌行矫情,只是这个小亭子建在湖心,似乎这些个石墩子都透露着冰凉的水汽。人坐在上面,有一种浸泡在湖水中的感觉。

玉米姐妹为难的看着自己小姐,不敢拿主意。

“咯!咯!咯!想来夫君走了一路,也看了一路的莺莺燕燕,想来心中火气异常,此座正好能给你降降火气。”

“就算是天仙,哪里比得上夫人万一,只是一些庸脂俗粉,还进不了你夫君我的法眼。”

“你是说我醉芳阁上不了台面喽!”

“哪里,哪里!只是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见了自家夫人,天下哪里有什么美女!”

萧美娘婉儿一笑,就连这整湖的清凉都有了一丝暖意。

“那个朱家小姐又如何?”

常歌行干咳两声,他突然发现无论哪个时代的女人,都是一样的,吃干醋、吃飞醋、吃没有来由的醋,是她们与生俱来的喜好!并且乐此不疲。

“这个。。。。。。不一样的,一个是水中的静莲,一个是火中的花火,比不了的!”

萧美娘喝下小半碗粥,起身,凭栏看着这片不大的湖水,眼中也是一片水雾。

“夫君就不怕,花火灼伤了静莲?”

常歌行一屁股坐在萧美娘的座位上,将整只锅拿过来,用盛粥的勺子大口喝了起来。虽然是清粥,却不寡味,里面肯定花费了一番功夫,讲究得与皇宫有的一拼。

“你夫君我可是一个博爱之人,自会将你们都小心的捧在手心,一个在左,一个在右,不会给你们那样的机会的。再说,静莲虽柔却不见得弱,花火虽烈却不见得久,就算真遇上,到底谁会伤了谁,还得两说。”

萧美娘转身,腰肢倚着栏杆,似笑非笑的看着常歌行。

“这齐人之福可不是好享的,夫君你未免对那个朱贵儿太过自信了些。再说,毁容之人,犹如残花,夫君心意可有动摇!”

常歌行喝下锅中最后一口粥,“贵儿于危难中替我挡了必杀一剑,可见此情之重,我亦以真心待她,护她一世!静莲自不会动干戈,但养护她的人会!”

此番话,警告之意慎重。只要不是痴傻之人都听得出来,这是在给萧美娘敲边鼓,即便成了婚,即便有了夫妻之实,却也容不下她兴风作浪。

第九十章老子的女人

萧美娘感觉到常歌行言语中的警告之意,和对朱贵儿的维护之心。心中却是出奇的没有生气,这让她自己都感觉有些奇怪。我为什么不生气呢?这本就是一件应该生气的事啊。

这个臭男人不但教训自己,还要帮着朱贵儿对付自己,自己为什么反而感觉心安呢?

“夫君不怕灼伤了手?”

“你夫君我天生异秉,皮糙肉厚,你这朵小火苗还伤不了我!”

萧美娘轻轻一跃,稳稳坐在常歌行怀里,看得玉面姐妹一阵脸红。她勾着常歌行的下巴,轻轻吻了一下,“希望你永远记得方才之言!”

“除非老年痴呆!”

常歌行低头欲吻,却被萧美娘一根手指挡住。

“两个小丫头还在旁边呢,夫君切莫教坏了人家!”

她将朱唇凑到常歌行耳边,吐气如兰,“晚上妾身自当侍奉夫君!”

常歌行心中一片火热,胯下却是一片冰凉。能量条,那个该死的能量条!那个限制繁殖行为的魔咒,自己要吃尽天下大补之物,让能量条爆满,让小宇宙爆发。最不济,也要配制几副三天三夜!

哎!都是为了幸福!

就在两人温存之际,一个不和谐的声音打破了个中绮丽。

“表妹,你怎么。。。。。。怎么能另嫁他人,你难道忘记我俩的婚约了吗?那可是先皇所指,你这样对得起你父皇吗?”

常歌行可以感觉到,怀中佳人娇躯紧绷,甚至有几分瑟瑟,可见此人所说十之八九是真的。只是,这个先皇是谁?萧美娘到底是何身份?让他心存好奇!

至于其他疑虑,上了老子的床,一辈子就是老子的人。老子可不管什么先皇,什么父皇,什么婚约,乖乖做老子的二夫人吧!

萧美娘脸色并不好看,甚至有几分苍白。有婚约在身,又另嫁他人,在这个时代可是大逆不道的事情。即便是在开化的前世,虽不违法,却也不光彩。

她想要站起身,却被两只大手扶住腰肢,绵软之下,又瘫软在常歌行怀里。

常歌行在她秀背上轻轻抚摸,安抚着她有些惊慌的心。一股男子汉的气息笼罩着她羞红的耳朵,“一切有我,还请安心!”

萧美娘本来有些失措的心,顿时找到了落脚点。她向着常歌行的怀里靠了靠,似乎在找一个最为舒服的位置。美眸中光彩流动,又恢复到了那个让人神魂颠倒的绝世妖姬。

“萧平仲,你还活着!”

“呵!呵!萧平仲?难得表妹还记得我的名字,不过之前你都是管我叫仲哥哥的!”

“我已经有了夫君,你我之事,休要再提!”

萧平仲惨然一笑,“我费尽千辛万苦才找到你,你却让我闭嘴!呵!呵!天下哪里有如此美事!”

“表妹,你我之间可是有婚约在前的,嫁给我!即便你将身子给了这个小白脸,我也不介意,我真的还深深的爱着你。”

萧平仲眼神火热的从萧美娘身上滑过,如此尤物,却白白便宜了别人。不过,没关系。他有把握让萧美娘嫁给自己,到时候他会把一切都从那副白嫩的身子上找回来,将她任意蹂虐、凌辱,让她彻彻底底成为自己的玩物。

常歌行将萧美娘横抱而起,将她温柔的放在座位上。走了几步,来到萧平仲面前。

“她和你有婚约?”

“没错!”

“你不介意,她和我睡过?”

萧平仲红着一张脸,狠声道:“我对表妹之情,天地可鉴!我不介意她的过去!”

常歌行挂着淡淡的笑意,好心提醒着:“其实也不算过去,就在昨晚,我和美娘还缠绵了一夜。啧!啧!美娘之身姿,让人欲罢不能啊!你介意吗?”

萧平仲看了一眼彻底脱离青涩的萧美娘,还有脖颈上点点梅花,哪里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此时的萧美娘,更加的妖艳、妩媚,挑动着每一个男人的占有欲。

“我对表妹是真心的,只要她嫁给我,我不介意!”

常歌行一脚蹬在萧平仲的小腹之上,猝不及防之下,萧平仲摔了一个仰面朝天。

不待他反应,常歌行对着他就是一阵拳打脚踢。

“你不介意,可老子介意!”

“敢打老子女人的主意,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知道,居然有喜欢戴绿帽子的。可是,就你这熊样,连带绿帽子的机会都没有!”

常歌行看着变成虾米状的萧平仲,喘着粗气,原来打人也是一件力气活儿,刚在的一锅粥足足消耗了多半锅!

“夫人,给夫君揉揉肩膀,累死我了!”

常歌行坐在石墩上,萧美娘便真如一个小媳妇般乖巧的站在他身后,纤纤玉手按摩着肩膀,使得常歌行大男子主义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美人如玉,且行且珍惜,既然到了碗里,那就是老子的菜。

一番按摩后,使得常歌行精神焕发,顿觉还可以痛快的大打一场。

萧平仲虽然极力护住脸面,却也闹了一个乌眼青!

“好!好一对奸夫***今天这事无法善了了,萧美娘,你想嫁也得嫁,不想嫁也得嫁。今晚我就要你侍寝,我倒要看看,在床榻间你有多么的贱!昨晚不是他、干、的你吗,今晚就是我!明晚我再给你换一个,不!换一群,让街上的乞丐,也尝尝一国公主的滋味!我要让你人尽可夫!”

说话间,他从怀里掏出一卷明晃晃的东西,打开后,上面祥云朵朵,神龙翻腾,竟然是一份圣旨!

“大梁公主,萧美娘接旨!”

萧美娘看到那熟悉的图案,娇躯向后退了一步,脸色也变得惨淡无比,全身的力气,高绝得武功在这一刻仿佛都被抽空一般。

常歌行揽住佳人纤腰,怜惜的看着怀中玉人。她竟然是南梁公主,一个已经亡了国的公主。可那又如何,她如今只有一个身份,老子的女人!

常歌行攥着佳人玉手,在她额头上留下一个吻痕。都说男人得到了便不再珍惜,可常歌行偏偏认为,只有得到的才是自己的!才是值得珍惜的!

一场婚礼,一夜娇柔,一生倾情,便许你一世繁华!

第九十一章求婚

“萧美娘,还不跪地接旨,你想抗旨吗?”

萧美娘正要跪地,却被常歌行死死扶住。笑话,老子的女人怎么可能去接一份已经亡了国的圣旨呢?就算这份圣旨很可能是那位没见过面的、将来也不可能见面的老丈人所书,自己与美娘的命运又怎么可能被这薄薄的绢布所左右呢。

“呵!呵!抗旨?抗的是哪家皇帝的旨,你倒是和我说说!”

肖仲平将圣旨展开在眼前,一字一句的念道:“大梁皇帝有旨,肖家有子名平仲,才德兼备。现将公主美娘赐婚此子,择日完婚,钦此!”

“现在知道,你抗的是哪家皇帝的旨意了吧!他就是美娘的父皇,前梁朝皇帝陛下!”

“南梁,听说过!已经灭亡有些年了,不过,你这圣旨已经过保质期了,我可是奉了当朝皇帝之命,求取美娘的。”

“你终于忍不住了,大隋晋王,杨广殿下!”

“你知道我?”

“当然,我萧平仲向来不打没有准备的仗。美娘,你以为大隋皇帝会让堂堂皇子迎娶一个亡国公主吗?你还是乖乖从了我,还能给你一个名分!”

“名分,我照样能给!”

“晋王殿下,你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难道大隋皇家喜欢金屋藏娇不成?还是寻一僻静之所,专做风花雪月之事!”

“萧美娘是我晋王的二夫人,这就是名分!”

“哈!哈!哈!”

萧平仲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二夫人?美娘,你就是被这幼稚的谎言骗走了身子?皇家哪里有什么二夫人,我就知道,他不可能娶你做他的王妃的!你还是嫁了我,把我伺候舒服了,我还能让你做个小妾,至于正室,我嫌你太脏!”

萧平仲一番恶毒言语,恰好刺中了萧美娘的心事,二夫人,虽然有夫人之名,但皇家确实无此称呼。本来温热的小手,变得冰凉。寒意逐渐从指尖扩大,逐渐延伸到胳膊,心脏。眼中蕴满了泪水,却始终无法落下,因为眸子中已然是一片冰霜。

常歌行单膝跪倒在萧美娘身前,一只大手牵过纤纤玉手,放在唇边深深一吻,眼眸含情,嘴角挂着绅士的笑容。

“尊贵的公主殿下,你的美貌深深征服了我,你可愿意成为我的王妃。我愿铺十里红妆娶你,此情与海枯,与石烂!”

萧美娘看着跪倒在脚下的常歌行,脑子一阵的空白。别说皇子之尊,就是普通百姓的男丁,也不屑于跪在一个女子脚下,因为男儿膝下有黄金。男尊女卑,就是这个时代的符号。

萧美娘感到手背上的异样,才回过神来。常歌行正把有些冰凉的小手放在自己脸上,一阵的摩挲,一脸的陶醉。她快速抽回玉手,满脸的不知所措!

“我向你求婚呢,你到底答不答应啊!地上真的很凉,膝盖都快麻了!”

萧美娘眸子中的冰霜终于彻底融化,由难捱的寒冬,一下子变成了火烈的盛夏。泪水顺着脸颊滴落,大隋朝堂堂王家千岁,居然单膝跪倒向自己求婚,如果这是一个梦,她愿意就此沉眠。如果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她将把它小心呵护,永远不会戳破!

“我。。。。。。我。。。。。。愿意!”

萧美娘哽咽道。

常歌行站起身,欲要帮佳人逝去泪水,却是一个踉跄,差点儿跌倒。多亏萧美娘武艺高强,扶住了他。

常歌行借机揽住萧美娘的纤腰,火热的嘴唇更是在小巧的耳根下轻语,满脸的享受。

“美娘,我是你的夫君,天塌下来,我便将天捅破,看谁敢让我的小美娘受委屈。”

萧美娘噙着泪水,不断点头。

一阵掌声响起,说不上什么节奏,聒噪之极。

“哈!哈!哈!好一个伉俪情深!好一对奸夫***我都快被你们感动了!”

萧平仲没有想到会是如此结果,以单跪之礼,向一个女子求婚,这是多么荒唐之事,若是传出去绝对会让整个天下儒士不齿,成为传世的笑柄。

“晋王殿下,你以为这个贱人嫁给你,是真心喜欢你吗?她喜欢的只有梁国,她想要的只是复国!她嫁给你,也只是想要利用你罢了!”

“利用?我这百十斤,美娘喜欢自管拿去用!白天、晚上都可以,我是不会介意的。”

“呵!呵!呵!晋王殿下就不要装傻了,萧美娘要的可是大隋的花花江山!”

常歌行抚摸着萧美娘的玉手,满脸的心满意足。

“江山,还花花?你以为山川河流都和你一样啊!大隋江山是我老爹的,哦,也就是我父皇的!将来会是我大哥的,我只想做一个无所事事的王爷!江山,与我何干!美娘想要,尽管拿就是!”

“晋王殿下,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你天真,还是该说你傻。美娘欲要夺取大隋江山。便是与整个大隋为敌!呵!呵!你以为,无所事事,就能避祸吗?”

“此次回长安,我自会与父皇讨要旧时梁地作为封地,便将它赠予美娘又有何妨?”

萧平仲再次拍手称好,“果然是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情种!我真怀疑,晋王到底是不是出自帝王之家!”

萧平仲无心之语,却是一语中的。常歌行确实不是出自帝王之家,而是一个靠着双手双脚努力打拼,最终成为站在世界顶端的商人。

常歌行抱着萧美娘的脸蛋狠狠的吻了一下,“我就是一个浪荡子罢了,帝王之家,本就不是我所愿!”

肖平仲卷起圣旨,然后随意的往后一扔。任圣旨掉在湖水中,然后沉入冰冷的湖底,犹如那个已经消逝的王朝。

“梁国亡了,圣旨也只是寄给阴间纸钱而已。本来还想凭着它将昔日最贵的公主骑在身下,好生享乐一番。现在既然被晋王殿下捷足先登,我也乐意成人之美!”

萧平仲看向萧美娘的眼神,已经兴不起半点儿波澜,之前的垂涎与疯狂仿佛只是幻觉而已。而今,他更像一只沉浸已久的恶狼,贪婪而又富有耐心。

第九十二章美娘,魂兮归来!

萧平仲眼神灼灼的看着常歌行,“晋王殿下不必如此,就算为了博美人一笑,也没要必要说下如此弥天大谎。长江南岸,陈兵六十万,按兵不动,却在月内修建高城,被百姓传为神迹,不知晋王殿下意欲何为?”

“一时无聊之作罢了!”

“无聊之作?呵!呵!晋王殿下好大的手笔!难道晋王殿下不想站到这个天下的巅峰,看尽无限风光!”

“无限风光?得美娘一人足以!”

“呵!呵!晋王殿下果真是个风流人物,不如你我联手,分了这江山。做一个风流皇帝,总比一个风流王爷更加快活吧!”

常歌行面色一变,有些意动。萧平仲心中暗喜,果然,这个晋王的海誓山盟只是博美人一笑的手段罢了!哪个男儿会为了一介女流,放弃整个天下。

“我有六十万大军,你有什么!”

“前梁朝皇室宝藏!”

“前梁皇室宝藏?我应该去找我的美娘合作吧!她可是大梁的公主殿下!”

“公主又怎么样,也只是一介女流罢了。前梁皇帝怎么会把复国的希望寄托予她!”

常歌行转向萧美娘,“美娘,这个家伙说的不会是真的吧!”

萧美娘秀眉轻锁,像是在回忆一段悲痛的记忆。

“当时周军攻我,父皇虽然集全国之力对抗,但无奈周军势大,我大梁节节败退。父皇为了万一,便暗自调遣了一只部队,暗藏于民,以图后起,更是以皇家宝藏佐之。”

萧美娘说到一半,已然是泪流满面,滴滴泪水落到石板上。比湖水更加清冷、无助!

“只是,梁国灭亡也有数年,这支军队从来没有出现过,从来没有!他们已经背叛了梁国,他们要建立自己的王朝,而不是迎回我梁朝血脉!萧平仲,你个叛徒!”

萧美娘含恨出手,挽在腰间的绸带,如一条吐着信子的毒蛇,朝着萧平仲的咽喉袭取。

只是一道剑光乍起,一个身影从亭子顶部飞下。绸带与剑芒接触,转眼间就变成了漫天的碎布条,飞飞扬扬飘落,有如柳絮,或是灿花!

萧美娘也是高手之列,若是有人接近亭子,她肯定会提前发现。此人悄无声息的从亭子顶上出现,显然早就做了埋伏,这个萧平仲还真的不可小视。

“公主殿下,何必动怒。”

萧平仲指着面无表情的持剑之人,道:“大家都是老熟人了,此人公主认识吧!”

萧美娘死死盯着持剑之人,银牙紧咬:“当然认识!孙侍卫,这些年可好!”

孙侍卫犹如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像,站在萧平仲身侧,不言不语!

“你之前也是这样守着我父皇的,他身死之时,你去了哪里?这些年你为什么没有出现,今天又为何出现在这里!”

孙侍卫依旧不声不响,就连呼吸频率都没有过变化,只是眼神间有些异动。也只是那么一丝丝,转瞬便被冷漠淹没。

萧平仲拍了拍孙侍卫的肩膀,犹如在擦拭一件家中的陈设。

“孙侍卫出现在这里,当然是为了保护我,就如同他当初保护先皇那般。而我,就是如今大梁的皇!”

常歌行听到这里,不由得“扑哧”笑出声来。

“大梁的皇?为何我在这个天下,从来没有听说过还有大梁,有的只是已经灭亡的南梁而已。皇?我看是躲在地下的老鼠吧!或许老鼠还可以偶尔出来透透气,但你,只能永远躲在暗无天日的地下,苟延残喘!”

“苟延残喘!说的好!但是这种日子马上就要结束了,天下乱象已生,晋王殿下何不早作打算,你我联手取了这个天下,到时候划长江而治,共作这个天下之主,怎么样?”

“不怎么样!”

常歌行摆摆手,显得百无聊赖,颇为乏味。

“美娘,我们走吧,和这个疯子说话实在是浪费大好时光。不如我们乘舟游湖怎么样?”

萧美娘乖巧的点点头,揽住常歌行,一个跃身,便轻轻的落在小舟上。

萧平仲只是微笑的看着这一切,嘴里喃喃道:“你会后悔的,这个天下迟早是我的!”

常歌行半靠在小舟上,看着萧美娘窈窕着身姿划动着舟桨。

“带着刺、沾着毒的美娘才是真的美娘,如此可怜兮兮的,我还以为我的美娘掉了魂儿呢。”

萧美娘轻轻的呼了一口气,半仰着臻首,看着天边一朵云彩。划桨的姿势却愈发柔媚,整片寒池都掀起了春的涟漪。

“美娘,魂兮归来!魂兮归来,我的美娘!魂兮归来。。。。。。”

常歌行张牙舞爪的大声叫喊着,使得明媚的早晨,添上了数朵莫名的乌云还有几只飞去的寒鸦。

站在亭子中的孙氏侍卫,嘴角一阵抽搐,萧平仲则是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一切。

萧美娘看了一眼嚣张不已的常歌行,眸子中闪出淡淡的笑意。她将船桨拖在手中,右手用力,船桨如离弦的箭般激射而出,重重的落在水中,溅起一片巨大的水花。

“美娘!你这做什么!干嘛扔船桨啊,我们怎么回去?”

萧美娘蹲下身子,美眸紧盯着常歌行。本来还有些紧绷的脸颊,自嘴角绽放,盛开成了一朵娇艳的花朵。

萧美娘伸手勾着常歌行的下巴,朱唇微张,未言先笑。两片柔软的唇瓣闪耀着诱人的光泽,她慢慢的靠近常歌行。常歌行舔了舔了饥渴的嘴唇,小舟之上,碧波之间,做些爱做的事情,也是一种别样的风情。

就在两唇将要相交的时候,萧美娘止住了动作。五指相捏,在常歌行的嘴唇上轻轻一触。

“晋王殿下,光天化日之下,让我一介小女子向一个大男人投怀送抱,可真是羞人呢!”

看着扭捏作态的萧美娘,常歌行以手抚额,顿感头疼不已。那个妖女又回来了,看来自己真的有跳大神的潜质,几句“魂兮归来”,就让萧美娘重归了自我。

“美娘,其实有些事情回到床上去做,更有意思。我们现在先想想怎么回到岸上,好吧!”

常歌行以十分诚恳的态度对萧美娘说道,这个小妖女,等大爷回到岸上再收拾你!

第九十三章打屁股

“夫君!”

萧美娘用柔嫩的小手,在常歌行胸前画着圈圈,腻声叫道。

常歌行打了一个激灵,浑身骨头酥麻了一半。就像中了毒的猎物,享受着精神上短暂的欢愉。

“夫君来自北地,想来不会游泳吧!”

常歌行哪里拍拍胸脯,哪里会让一个小女子小看。

“人称小白龙的就是你夫君我!游泳,完全就是没有任何挑战的动作!”

“真的啊!”

萧美娘眼中闪烁着小星星,双手抱在胸口,一脸崇拜。

“当然是真的,你夫君可是无所不能,无所不通的!”

“那我就放心了!”

萧美娘站起身,大红的长裙倒映在湖水中,随着柔波荡漾,碎成了一汪红色花朵。她足尖轻点,惹得小舟激烈晃荡后,已经飞身而起。在湖面上踏出点点水痕后,已然回到了小亭子中。

常歌行看着那袭红衣,嘴里喃喃道:“老子讨厌飞檐走壁!”

“美娘,你回来!其实,即便是龙,也不一定会水的,你夫君我就是一条旱龙!”

“我的夫君可是无所不能的,这汪浅水怎么能困得住你呢!”

萧美娘的声音遥遥传来,虽是凭口说出,却如吟唱般媚惑。

萧美娘负着双手,轻轻落在亭子中,优雅、淡然!与之前那个哭鼻子的柔弱女子判若两人。就如常歌行所言,带着刺、沾着毒的才是真正的萧美娘。得此女子,便如堕入了魔道的瘾君子,明知前面是焚体的烈焰,也甘心做那只扑火的飞蛾。

萧平仲眼中闪烁着奇光,“公主殿下,这些年你到底经历了什么,这还是那个温柔的公主吗?”

萧美娘微侧着头,右手梳理着一缕秀发。看不出悲喜,仿佛萧平仲说的是一个和自己毫不相关的陌生人般。

“咯!咯!咯!”

她忽而一笑,千娇百媚,使得萧平仲都是一个愣神。即便万众瞩目的英雄、即便是成就千秋霸业的帝王、即便一剑涂炭千万生灵的杀神、即便欲在乱世成就伟业的枭雄、即便在圣人足下日夜聆听教诲的翩翩君子,他们都逃不过两个字:男人。

只要是男人,便逃不过爱美之心,或者说是色心!

“平仲表哥,难道我现在不温柔吗?”

萧美娘眨着长长的睫毛,一脸认真的问道。

“温柔,当然温柔了!不如表妹从了我,做我的皇后怎么样?”

“表哥刚在还拿着圣旨吓唬人家呢,害得人家现在还手脚发软呢!”

萧平仲向着萧美娘饱满的胸脯狠狠地看了两眼,眼中的光芒更加炙热。

“不如让表哥送你回房可好!”

萧美娘轻咬着嘴唇,一副犹豫不决的俏丽模样。

“不好!人家可是晋王殿下的二夫人,可要从一而终,讲究三从四德的!”

“咳!咳!表妹,你不要逗我玩了!只有那些寻常妇人才会被三从四德束缚住手脚,像表妹这般奇妙女子,当属于天下的至强者!”

“放你、娘、个、臭、屁!”

在蛙泳、蝶泳、狗刨等多种泳姿结合,灌了半肚子凉水后,常歌行好不容易爬上亭子,就听到有人在拐骗自己老婆红杏出墙,真的是叔叔婶婶统统忍不了。

他一路踩着湿漉漉的脚印,走到萧平仲跟前,手指指着他的鼻子尖,准备了满腹的台词,誓要将这个不怀好意的隔壁老萧用吐沫星子活生生淹死。

只是,胃腹间肌肉收缩,不等海量词汇出口,一股清泉便从常歌行的口中溢出,将萧平仲满头秀发,愣生生弄成了出水芙蓉。

其中夹杂着湖水的腥味,早起的粥香,还有胃液的酸腐,各种滋味外人无法道明,只有萧平仲这个当事人才能说得明白。

胃中积水排除大半,常歌行顿感浑身舒爽。看萧平仲满脸的狼狈,他嫌弃的摇摇头,捏着鼻子走开了。

他来到萧美娘身边,不待佳人有所反应,弯腰便将她扛在了肩膀上。大手在她的屁股上狠狠的拍打着,留下一个个醒目的水印!

“小妞!记住!以后只准勾引你夫君我。胆敢向其他男人放电,就不要怪我家法伺候。”

萧美娘在他肩膀上激烈的挣扎着,两条美腿更是不住的乱蹬。

“你个流氓,快放我下来!”

“现在知道我是流氓了?晚了!你就乖乖做我的压寨夫人吧!”

一路走来,惊诧了许多花花草草。这个新姑爷实在是太猛了吧!

指指点点之下,萧美娘羞红了脸,直欲找个地缝钻进去。自己建立起来的威信,就这么被这个家伙给毁了,以后还如何领导这群小姐妹!

“你快放我下来,我知道错了!”

“说说,你都哪里错了?”

“我不应该和表哥。。。。。。不,萧平仲说话!”

“错!你就不应该和那些臭男人说话!也只有像你夫君这般自制力强大的男人,才能不被你迷惑,才能不打你的歪主意!”

萧美娘暗自肺腑,你确实没有打什么歪主意,而是已经付诸行动了。若论男人味道,最臭者非晋王莫属!

常歌行美滋滋的扛着萧美娘,感受着手掌间的柔滑,与肩膀上时有时无的柔软,一阵的志得意满。他虽然不怎么待见萧平仲,但却同意萧平仲今日所言,天下之宝不是有德者居之,而是至强者占有。

萧美娘这般娇妻是至宝,朱贵儿这份痴心是至宝,李秀宁这等红颜是至宝。想要在这个时代护她们周全,并不是一个逍遥王爷就能做到的!

常歌行一脚踹开房门,将萧美娘摔在床榻上。

“今天就让夫君教教你三从四德、五纲六常!”

“小常,小常!老子现在就要进行繁殖行为!”

“能量不足。。。。。。”

“你要再和老子提能量不足,老子就让你睡到天荒地老,永远也不用醒来了!”

“办法是有,只是。。。。。。”

“切换模式。。。。。。”

“别!我亲爱的主人!我已经想到办法了。”

常歌行脑海回荡着小常的声音,“医疗模块启动,在能量不足情况下,采取替代办法,执行!”

第九十四章幸事难解!

莺燕止啼,云雨初歇。

萧美娘媚眼如丝,半边香肩露出锦被。精致的锁骨上有香汗滑落,如娇艳花朵露珠抖落,香艳不已。

她美眸轻动,看着常歌行依然高昂的胯下。本来羞红的脸颊,更添红云。

“夫君!奴家一人很难伺候你呢!”

常歌行微昂着头颅,大丈夫之气外露,说不出的霸道、神勇!

“这下知道夫君我的厉害了吧!要是再犯,家法伺候。这次只是小惩大诫,要是再犯,哼!哼!保准你三天下不来床!”

萧美娘掩着小嘴,娇笑几声。眼神中显出小女儿的俏皮,不知在思量着什么。脸颊上红云朵朵,似火烧、似晚霞!

常歌行心中却在流泪、滴血!远没有表面这般趾高气扬!

“小常,你欠我一个解释!”

小常盘膝坐在地上,眼睛看着其中一颗星辰,流露出淫、荡的表情。

“解释解释什么!你那位小美人不舒服吗?”

常歌行撇撇嘴角,若不是考虑自己也一把年纪了,真心想嚎啕大哭一场。

“她是舒服了,我却怎么也舒服不了!”

“这个。。。。。。这个只是能量不足情况下的替代办法,通过我的计算,这个是目前为止最好的方案了。那位小美人难道没被金枪不倒所征服吗?”

常歌行喘着粗气,恶狠狠的看着小常。

“征服是征服了,但我却不快乐!”

小常看了一眼常歌行,有些鄙夷的道:“是没有快感吧!”

常歌行心事被说穿,虽然活了两世,老脸也不禁一红。闺房****,还是隐约些好,拿到桌面上,却是有些败坏了绮丽风光。

“模式转换。。。。。。”

“老常,你可要考虑清楚,若没有我就连这个替代的办法都不会生效。到时候,你就等着红杏出墙,头顶绿帽吧!”

常歌行颇为无力的垂下脑袋,选择了妥协。美人在榻,半遮半掩,如此美不胜收的情况下,若是硬不起来,可真是要愧对男人二字了。

“小常,我最聪明的小常!你想想看,有没有什么两全其美的办法!”

小常站起身,抬头看了一眼常歌行,小小的眉头紧锁着,似乎在考虑什么科学难题。只是眼光中的狡黠,出卖了这完美的表演。

“两全其美,什么意思?我年纪小,实在不明白!”

常歌行当然知道,小常在装糊涂,故意为难自己。但为了日后幸福,还是满脸堆笑。

“就是她好,我也好的方法!”

小常继续摇头,“不懂!”

“就是她冲上云端,我也能浑身抖擞的办法!”

小常继续摇头,“不懂!”

“就是她舒服,我也痛快的办法!”

小常这才慢条斯理的道:“不要说的这么直白嘛!会影响我的身心发育的,别忘了我还是一个小孩儿!”

常歌行憋着要打人的冲动,尽量缓和着语气。小孩?什么样的小孩儿会有资深老淫、棍的眼神,且犀利之极,百步穿杨不在话下。

“还请小常想个办法。”

“让你痛快倒是有办法,只是。。。。。。”

“只是什么”

小常伸出三根手指,朝着常歌行比划着。

“一天只能三次?”

小常摇头。

“三天只能一次?”

小常继续摇头!

“不会是一次要坚持三天吧!那不行,我这副小身板肯定受不了!”

“想得美!是一次只能三秒!”

想想美娘华裳尚未除尽,自己已经穿衣了事的尴尬。常歌行决定还是先做一个乐于耕耘的农夫,没有收成又怎么了,老子就是喜欢这种劳而不获得过程。

看着泥土翻滚,春水微皱,本身也是一种享受。

萧美娘慵懒的伸了一个懒腰,锦被滑落几分。雪峰巍峨可观,嫣红初见端倪,沟壑间更似有春水荡漾,正是风情万种,媚惑天下!

看着常歌行如狼般通红的眼睛,萧美娘裹紧被子,一副怕怕的表情。

“奴家真的不行了,不如将玉米姐妹叫来,交于夫君调教一番可好!”

常歌行虽然心中火热,却也没有做好事不留名的雷锋精神。不要说叫上玉米,就算黄瓜、茄子齐上阵,对自己又有什么用处?

“夫人的美意,为夫我心领了。奈何你夫君我可是感情专一之人,有了美娘,怎么能得陇望蜀,贪得无厌呢!”

萧美娘自锦被中探出一截藕臂,捏着常歌行的下巴端详一阵,然后一阵娇笑!

“夫君这说谎话不脸红的功夫真是了得,美娘当真钦佩不已!”

常歌行讪讪笑了两声,“为夫就是纯洁的代表、高尚的化身,平身最大的本事就是不说谎话,只说实话!”

“咯!咯!咯!夫君定是练的走火入魔了!”

常歌行右手抚胸,“确实,今天夫君说的实话实在是太多了,已经留下了数不清的内伤,不知美娘这里可有梁朝宝药,给夫君先来半斤,垫垫肚子。”

常歌行知道萧美娘是前朝公主,虽然落魄,想来应该有些家底,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拿些大补之药出来,给自己的能量条添砖加瓦,应该是轻松异常之事。

萧美娘却是会错了意,以为常歌行在影射梁朝宝藏之事。心中不禁微苦,再怎么放荡之人,也是堂堂晋王之身,哪有不关心国器的道理!

“梁朝皇室宝藏多被萧平仲一行人取走,作为复国之资。剩余部分也尽归敌军之手,想来如今大隋钱库中也能寻出一二!”

“呵!呵!”

常歌行尴尬的笑了两声,知道自己这番无心之言却是触动了萧美娘心中的痛。

“大隋宝库多是些废铜烂铁,要是夫人喜欢,夫君自当取来,孝敬我最最亲爱的夫人。”

萧美娘脸颊上带着浅浅的笑意,眸子中充满狡黠。

“我想要当今大隋天子的玉玺一观,夫君可帮我取来!”

“其实吧,美娘!玉玺也只不过是一块刻了字的石头罢了,有什么稀奇的,哪里有金银玉石来的实在!”

“刻了字的石头?呵呵,你们大隋的玉玺竟然如此的不值钱!不如夫君令人制造几颗当作镇纸用可好!”

常歌行心中微苦,仿制玉玺,还几颗,还要当作镇纸用!这不是抢着夭折嘛!

第九十五章寡妇?守寡?

“那个,美娘啊!你知道的,我是一个诚实的人,像这种弄虚作假的事情我是做不出来的!”

“夫君,可以给奴家弄一个真的回来啊!”

“我那老爹吝啬的很,平时睡觉都是抱着玉玺的!”

“咯!咯!夫君真会说笑!玉玺只是一件冰冷的什物罢了,夫君若是有一天君临天下,就算说水萝卜是玉玺、是兵符,也是天下臣服。到那时候,夫君让奴家好好把玩一下那镇国之物,美娘也就心满意足了!”

“美娘,其实当皇帝并不是一件美差,虽然享受着高年薪而且终身制,没有失业的危险。但每天起五更爬半夜的,真的不容易。还不如抱着我的亲亲美娘睡到日上三竿,通宵把酒言欢!”

萧美娘裹着锦被坐起,两只玉臂露在空气中,闪耀着灼人的光芒。整个娇躯却是结结实实的藏在了被子里,犹如一条美人鱼般,懒散的瘫坐在床榻上,惹的常歌行一个劲儿的吞口水。

“出身皇家,不是成为至高无上的掌权者,就是成为任人践踏的烂泥。我想夫君心中定是无比的清楚,大风将起,树欲静,除非被人剪了绿叶,砍了枝桠,伐了树干,只剩下一截树墩。到时候,没准就连奴家都要在别人的床榻上伺候了!”

萧美娘说话间,摆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只是媚惑横生,绝对是诱惑多余可怜。

常歌行当然知道这个世界的残酷,他虽无争霸之心,但绝非任人拿捏之辈。敢动老子女人,老子让你下辈子都硬不起来!

常歌行一把将萧美娘搂在怀里,大嘴凑在小巧的耳朵前,热气喷吐,惹得萧美娘浑身轻颤,就连如玉的手臂也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红晕,娇羞异常。

“上了老子的贼船,就老老实实的做老子的女人。不要整天想着当寡妇,守寡那么好玩吗?”

萧美娘疑惑的看着常歌行,“守寡?谁说当了寡妇就要守寡的?夫君,你想多了!”

常歌行狠狠咬着牙齿,双眼中似乎有火光闪动。他一口咬住萧美娘的朱唇,伸手扒开锦被,将一副娇媚的身子横放在膝盖上,一阵的家法。

“啪!啪!”声夹杂着柔若无骨的呻吟声,让人想入非非,心下翻腾!

。。。。。。

。。。。。。

夕阳下,一个长长的影子,在青石街道上不断延伸。看着熟悉的大门与烫金的“朱”字,常歌行举起的右手犹豫良久后,终于叩响。

“笃!笃!”

在沉寂了很久后,大门吱呀作响,一个小厮将门打开一道缝隙,脑袋堪堪伸到门外,表演着脑袋被门夹了的戏码。待看到来人是常歌行后,他迅速的收回脑袋,作势便要关门。

常歌行一手扒住大门,一边大声嚷嚷着。

“我是你们朱府的准姑爷,快放我进去!”

小厮牢牢的把住门,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

“您就别为难小的了,老爷发话,若您来了,一定不能让您进去!”

“我可是卖身到朱府的,我不回来,又能到哪里去!”

小厮从怀里掏出一张纸,塞进常歌行手里。

“这是那份卖身契,老爷说你从此恢复自由身,与小姐的婚约也取消了!”

常歌行面色复杂的看着这张熟悉的纸,因为这张纸他莫妙奇妙的卖身到朱家,莫名其妙的与朱贵儿有了婚约,莫名其妙的对这个淡雅的女子有了好感,如今更是感到莫名其妙的酸楚。

“我要见你们老爷,婚姻乃是庄严的大事,怎么能如此儿戏,说取消就取消呢!”

笑话,朱贵儿可是自己的菜,虽然还没有到碗里,但好歹也摆上了台面,断然没有撤去的道理。

大门的缝隙突然变大,逐渐大开。站在门内的赫然是朱三爷,他面色复杂的看着常歌行,但更多的是愤怒。

“朱三儿,还我老婆,还我贵儿!”

朱三爷再没有“小老儿”的谦恭,而是腰板挺得笔直,没有任何表情的脸上写着大大的冷峻。

“臭小子,把我宝贝女儿害成这个样子,还敢在这里大放厥词,趁我还没有改变主意之前,赶快滚!你这幅身骨,做花肥我都嫌恶心!”

常歌行叉着腰,怒目看着朱三儿。

“把贵儿交出来,不然我跟你没完!”

朱三爷浑身哆嗦,最后竟是一笑。

“贵儿是我的女儿,和你有什么关系。若不是贵儿求我,你以为自己还能完完整整的站在这里!”

“贵儿是我没过门的夫人,怎么和我没关系!”

“现在不是了,这门婚事作废!”

“你说作废就作废啊,我不同意!”

常歌行与朱三爷如同两只掐架的公鸡般,互相瞪着眼,拧着眉。

朱三爷叹了一口气,瞬间从威风凛凛的雄鸡,变成了一只无精打采的母鸡,还是被偷了蛋的那种。

“你可知道贵儿口不能言?”

常歌行点点头,脸上并无任何惊疑!

“你可知道贵儿如今被毁了容貌?”

常歌行点点头,那天晚上的那道剑光,那条血淋淋的伤口,时常在他脑海里回放。对朱贵儿的感情也是一遍遍的加深,虽然未对人语,更未见佳人面。这份感情却如同陈年的老酒,不断窖酿,历久弥香。

只待开封的那一刻,满城花雨,十里红妆。

“我家贵儿是个骄傲的孩子,虽然口不能言,却有着倾城之貌。如今就连这唯一的凭仗也消失了,她不会在自己一无所有的时候嫁给你的,你走吧!”

常歌行笑了笑,“贵儿能够在我一无所有的时候嫁给我,我为什么不能在她一无所有的时候娶她!”

朱三爷的眼睛亮了一亮,但很快又黯淡下去。

“没用的,贵儿从小倔强,她是不会接受别人的施舍与怜悯的。你走吧,终究是有缘无分!”

常歌行心下了然,朱贵儿表面虽然淡雅、与世无争,骨子却有着自己的坚持。虽然口不能言,但我可以把闭月羞花之貌奉献给自己的爱人。

如今既然身无长物,不如就此缘断、就此不见,免得多生牵绊!

第九十六章告白朱贵儿

“告诉贵儿丫头,吃好喝好,把自己养得白白的,等我来娶她!”

常歌行自怀里掏出一块玉佩,交给朱三爷。

“烦请岳丈大人将此块玉佩交给贵儿,若建康城遭了兵灾,出示此玉,可保无虞!”

朱三爷接过玉佩,只是那句“岳丈大人”使得这位久经世故的通达之人心中一颤,却没有辩解,也没有表现出什么不满,算是默认了这个便宜女婿。

建康城的兵灾,明眼人都知道是那驻扎在长江边,久久不肯离去的大隋六十万人马。如今虽然风平浪静,但一旦风起,便是惊涛骇浪之势,这建康城腐朽已久的城墙,是万万抵不住如此风浪的。

朱三爷拿着玉佩仔细端详,除了玉佩中隐隐的一个“英”字有些特别外,顶多算是一个精美的玉佩。以朱三爷的家世,这种成色的玉佩随便搜罗一番就能找到一箩筐。

要说这枚小小的玉佩能抵御兵灾,朱三爷是说什么都不相信的,但好歹拿回去给贵儿作为一个念想。

常歌行后退几步,仰望着高大的院墙,大致判断了一下绣楼的位置,便双手做喇叭状,大声呼喊起来。

“贵儿,我喜欢你!”

“贵儿,你等着,我一定会回来娶你的。”

“你要好好保重!”

“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只能让我尊贵的岳父大人受些皮肉之苦了。”

“不管是为了作为人子的孝义,还是作为夫妻的恩情,都请你好好保重,一定要等我回来!”

“贵儿,我喜欢你!”

。。。。。。

常歌行独特的告白,很快使得朱府门前聚集起了大群的百姓,无不是对他指指点点,有些君子之流的读书人眼中更是鄙夷之色甚重。

有些未出阁的姑娘家,满脸羞红,都不敢正眼瞧常歌行一眼,仿佛他是一个发光发热体般。心下却是有几分激动与向往,若是有个男子能够抛弃世间礼法,如此向自己表白,此生无求。

常歌行扫视了一眼吃瓜群众,摇了摇头,不是哥前卫,只是你们太无知。

朱三爷此时正抖着胡须,一双本来还算慈祥的眼睛,瞪若铜铃。这个臭小子竟然敢威胁自己的宝贝女儿,而且还是用自己。难道自己父女俩还被他吃定了不成?

绣楼上,一个带着面纱的俏丽身影,正缓缓走下楼梯。长长的裙摆一级级的滑下,比之前些日子却是宽松了不少。

只是衣裙无增减,佳人图消瘦。

短短几日,本来就有些娇弱的朱贵儿清瘦不少,扶着栏杆的玉手更是有了几分苍白之感。

面纱遮住了面容,同样遮住了喜、怒、哀、乐,眉眼间轻锁的眉头,似乎藏着一缕化不开的浓愁,此时朱贵儿的心情并不是很好。平日里的淡雅、出尘、与世无争,此刻全部被这一缕清愁覆盖。这个犹如静莲的女子,终于有了些许红尘气息。

她静静的走到矮竹前,身后的侍女小心跟随,不曾言语。

看着那裹着丝帕的折断之处,想起之前常歌行所言。眉宇间更添愁绪,犹如阴云密布,时刻便能下起小雨般。

她轻轻解开丝帕,断痕处已经干枯,如人类受伤结下的疤痕,只要枯黄褪去,便能露出新绿。

朱贵儿抬手摸了一下脸颊,轻轻的叹了一口气。露出新绿又如何,之前断掉的枝桠再不能恢复如初。这处断痕便要追随矮竹一生,除非它化为一团烟火,将自己的根须与这疤痕一同燃尽!

“贵儿,我喜欢你!”

“贵儿,你等着,我一定会回来娶你的。”

“你要好好保重!”

。。。。。。

断断续续的声音乘着清风,踏过竹叶,传入朱贵儿的耳中。她提着裙摆,小跑着上了绣楼。垫着小脚望向大门方向,是他来了,他说他要娶我!他真的还愿意娶我!

可是,我还能嫁吗?

朱贵儿心绪烦乱无章,泪水不经意间夺眶而出。打湿了面纱与栏杆,她紧握着栏杆的手,骨节发白。

常歌行艰难的分开人群,“没看到过人家表白啊!散了、都散了,天要下雨了,赶快回家收衣服吧!”

人群外,一辆马车停在路旁。通体枣红色的骏马无聊的打着响鼻,似乎已经等待了很长时间。马车装饰华丽,车窗上点缀着琳琅环佩,在阳光的照耀下闪耀着点点奇光。

一个头戴斗笠的车夫抱着胳膊,全身笼罩在宽大的黑袍下,看不出身形胖瘦,似乎在假寐,随时听候雇主的吩咐。

常歌行自马车旁经过,一股淡淡的幽香飘进鼻孔。他用力深呼吸了一次,感觉这香气很是熟悉。

“夫君,这么急匆匆的要去哪里啊!”

车帘轻挑,露出纤纤玉手。话语幽幽,听不出喜怒,只是其中掺杂了几分酸味。

常歌行止住脚步,车夫掀起斗笠,露出一张俏脸,正是萧美娘的贴身侍女,米儿。

“我家小姐等候姑爷许久,快点儿进去吧!”

常歌行心中多少有几分忐忑,在二夫人面前向大夫人表白,这本身就需要一种冒险精神。只有有着大无畏精神的常歌行,才能办出如此绝活儿。

常歌行掀开轿帘,弯腰进去。马车虽然不是很大,却勉强可以容得下一床榻、一茶几。

萧美娘一副慵懒姿势,半卧在床榻上。玉儿倒上两杯香茗,随后便退出车厢。车厢内随即陷入了古怪的沉寂中,萧美娘一只手托着香腮,一只手把玩着秀发,美眸一眨不眨的盯着常歌行,嘴角似笑似嗔,看得常歌行一阵心虚。

常歌行抓起茶杯,牛饮一口,吞咽而下,咂巴了几下,一片茶叶经舌尖送到唇边。他伸手拿下茶叶,随手丢在茶几上,惹得萧美娘秀眉轻皱。如此粗鲁行径,难道自己找了一个假王爷?

“玉儿实在太粗心了,好好的茶水,被一片茶梗给糟蹋了!”

萧美娘皱皱琼鼻,显然并不同意常歌行的谬论。茶是好茶,可人却非良人。清亮茶水自壶嘴飞泻,在茶杯中激起阵阵水花。蒸汽袅袅,升腾而起。茶香四溢,氤氲整个车厢。

可是,这一切全被那令人牙酸的咂巴嘴声给毁了。

第九十七章好一个土匪窝!

常歌行将杯中茶水饮尽,拿起茶壶再次倒满一杯。轻轻吹了几下浮在茶水上面的茶梗,然后仰头一饮而尽。轻轻咀嚼几下,喉咙微动,竟是咽了下去。

“哈!哈!真是好茶,果真解渴!”

萧美娘低眉沉吟,并没有看常歌行一眼。

“也对!夫君适才那么大声向贵儿妹妹表心意,感觉口渴也是常理之中。只是,喝着我的茶水,却向另一位女子告白,让奴家好生心痛啊!”

说话间,萧美娘抬手揉着心脏部位,似乎真的剧痛无比般。只是,胸前太过硕大,揉捏间,惹得波涛汹涌,让常歌行一阵的眼直。我的天,这美娘该不会是吃木瓜长大的吧!

“呵!呵!”

常歌行讪讪的陪着笑脸,女人爱吃醋,就像男人好饮酒般,明知喝多了会难受,却欲罢不能!

“我的亲亲美娘,夫君向来一视同仁,不如现在我也向你表白一番!”

不等萧美娘答复,刚才茶水的功效便有了发挥之处。

“美娘,我喜欢你!”

“美娘,我爱你!”

“美娘,我不能没有你!”

“美娘。。。。。。”

洪亮的声音,犹如狮吼吧,震得轿帘微动。就连拉车的马儿都快了几分,比打上十几鞭子都有用!

本来有些困意的米儿,忽然振奋而起,腰间宝剑抽离寸许。惹得玉儿一阵娇笑,米儿向着车厢内看了一眼,自家姑爷真是很有创意啊。大白天的喊些如此羞人的话,真真的吓人一跳!

萧美娘伸出玉手,堵住常歌行的嘴,不让他继续发声,俏脸微红,心脏也是不争气的犹如小鹿乱撞。自己这是找了一个怎么样的夫君啊,世间礼法真的对他无用吗?

还是,他本来就是一个无耻之徒呢?

常歌行趁机伸出舌头,在萧美娘的掌心上轻轻舔了一下。惊得佳人急忙收手,一阵娇嗔。看着萧美娘的娇羞模样,常歌行心中微松,今天这关算是过去了。

“美娘,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石子冈!”

“石子冈?去那个荒郊野外做什么去?”

“给夫君一份大礼!”

“不会是漫山遍野的美人吧!”

“咯!咯!”

萧美娘花枝乱颤。

“只要夫君能吃得消!我还是很乐意的!就怕夫君还没上山,就在山脚下做了风流鬼!”

常歌行挑着萧美娘的下巴,“夫君的能力你是知道的,就算不能满山烟火,好歹也能半山烂漫吧!”

萧美娘媚眼如丝,“奴家真的有些不相信呢!”

“敢怀疑你夫君的能力,小心家法伺候!”

说着,常歌行便将萧美娘扑倒在床榻上,虽然没有真的提枪上阵,却也满手留香,伴着马车的颠簸,也别有一番风味。

只是苦了外面的玉米两姐妹,虽然*****但在醉芳阁这样的场合呆久了,对于男女之事却比同龄人要了解得多。真够羞人的,大白天的,自家小姐就与姑爷做此等风流韵事。

石子冈,是江南大地上少见的山冈,虽比不上北方山峦的俊秀挺拔,也自有一番韵味。

马车自两座丘陵间驶过,便来到一个不大的盆地,四周是高高低低、大大小小的丘陵,绵绵延延不见尽头,与深处的原始森林连接在一起,蔚为可观。

常歌行随萧美娘自车上下来,环视四周,发觉此处竟然是一处绝佳的屯兵之所。作为门户用的两座丘陵,形如虎牙,牢牢钉在平原之上,驻兵其上,自上而击,便占据了天然的地利,拱卫谷内!

谷内除却小片还算平整的盆地,便是大大小小星罗分布的丘陵,犹如一座座天然的堡垒,阻隔敌军攻势,我军却可以做到步步为营,逐渐耗损敌军,在不知不觉中让攻打之军蒙受巨大损失。

即便出现最坏的情况,敌军势大,我军实在不敌,还可以撤入茫茫的原始森林,化整为零,保存有生力量,以图再起。

从整体来看,石子冈就是一处进可攻、退可守、败可走的绝佳养兵之所。

“好一个土匪窝!”

常歌行由衷的赞叹道。

其实这句话真的出自真心,毫无半点儿调侃之意。石子冈虽然是个天然的屯兵之所,但也仅限于数量不多的小股部队,比如说——土匪!

若是大部队进驻,敌人虽然难以打进去,但一旦虎牙间的生路被封死,谷中部队便成了瓮中之鳖,与外界断绝了一切联系。若说退入原始森林的那条生路,几百上千人还可以打野味、采野果谋生。

换成几万、十几万人马的集团军队,就算树上长猪肉、野草结粮食,都是难以为继的。若是三五人一组,各自谋生,虽然可以保得性命,大军却是要不战自溃。

萧美娘不悦的向着常歌行翻了一个好看的白眼,“夫君这是瞧不上我这个土匪窝喽!”

“哪里的话!在美娘的治下,土匪窝。。。。。。不,村寨蒸蒸日上,百姓安居乐业,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好一番歌舞升平的太平景象。”

萧美娘闻得此言,眉眼间愁绪笼罩,眸子望向不知名的远方,似乎陷入了长久的回忆中。

“以前臣子也是这么对父皇说的,可是,梁国还是亡了!”

“呵!呵!”

常歌行尴尬的笑了两声,很明显,自己这记马屁,结结实实的拍在了蹄子上。不过好在他脸皮足够结实,血液流通也不是很旺盛,就算脸红,也要等上好长一段时间!

“美娘,不必如此!夫君的这番话可是发自肺腑的,你瞧!那边锄地的老翁,都是半截身子进土的人了,若不是对生活有着美好的向往,怎么能干得如此起劲儿!”

老翁放下锄头,擦了擦脸上的汗水,直了直微弯的脊背,踱着步子向着常歌行走来。在常歌行满脸诧异之下,他摘下斗笠,露出一张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脸,正是圣母教两大护法之一的梁老。

“晋王殿下,老朽刚才试了试,此地土壤甚是坚硬,还埋不下老朽的半截身子。锄头用力之下,也仅能埋到脚面而已。晋王殿下龙精虎猛,不如挖个深点儿的坑,让老朽试一试!”

第九十八章差评!

常歌行顿时有一种,自己挖坑自己跳的感觉。别人还好说,这个梁老手中可还掌握着自己的“幸福”,三天三夜的配方常歌行虽然明里暗里催要了多次,可这个老狐狸就是不松口!

为了下半生与下半身的幸福,就算是无底洞,常歌行也会义无反顾的跳下去。

“梁老说笑了,您身体康健、老当益壮、鹤发童颜,什么样的土能埋得了您呢,就算把泰山搬过来,都不够掩您脚面的。”

梁老单手捋着银须,满脸的自得。

“老夫年轻时候也曾经登上过泰山之巅,访问过内里修行的隐士高人,也曾风餐露宿,食风饮雪!泰山,又能怎么样!还不是乖乖的被老夫踩在脚底下!”

说话间,在常歌行与萧美娘身上扫视一眼!长长的叹息一声,语气中寥落之情、恨铁不成钢之心,显露无遗!

“不像现在的年轻人,整日想着卿卿我我。男女之间的那点儿事儿,哪里有雄图大志重要?”

常歌行心中对梁老鄙夷万分,男女之间那点儿事儿不重要,老子就指望着这点儿事儿活着呢!在这个通讯不发达、没有影视剧、没有网络小说,甚至连小人书都没有的时代,若不找点儿兴趣爱好,岂不是太无聊!

您老这么高风亮节,是因为下边的家伙什儿生锈了吧!别忘了,三天三夜可是梁老您的成名作。

心中虽然对梁老怨念颇深,但脸面上却是一番心悦诚服。

“梁老真乃我辈楷模,若是大梁遗民都能如梁老这般,何愁家国不复,我大梁不兴!”

“等等,臭小子!你可是堂堂大隋皇帝的次子,大名鼎鼎的晋王殿下,我梁朝兴旺,貌似对你没有什么好处吧!”

常歌行微仰着头颅,胸脯挺起,腰背笔直,一副义正言辞的模样。

“梁老这是说的什么话,别忘了我也是美娘的夫君,大梁兴旺我自然心中欢喜!”

梁老竖起大拇哥,这是这些天他从常歌行这里学到的一个手势。

“好!晋王殿下果然高义,真是年轻一辈的楷模!”

“梁老过奖了,您才是我辈楷模,在下只是学得梁老的皮毛而已!”

“哪里!哪里!晋王殿下过谦了!”

一老一少在哪里互相吹捧着,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惹得萧美娘秀眉紧蹙!完了,梁老如此登高望重之人,被这个臭流氓带到坑里了。这下恐怕不止半截身子入土了,恐怖直接就要入土为安了!

常歌行虎目含泪,一把抱住梁老,一副情到深处,不能自已的感觉。

“梁老,为了继承您的志向,您还是赶快把三天三夜的配方交给我吧,小子一定帮您发扬光大。让天下大姑娘、小媳妇全都知道它的威力。”

“好!年轻人有理想是好的。可是这副担子实在是太重了,什么时候交给你,老夫还得思量一番。”

“小子真的想替您分担一下!”

“老夫这副身子骨,还能挺上一些时日!”

。。。。。。

。。。。。。

“哼!”

萧美娘发出一声轻哼,看这两人眼中闪烁的淫、光,就知道小不正经与老不正经算是互相看对了眼。

“有段时间没来此地了,梁老带我们四处走走,也好知晓其中变化。”

梁老恢复为人臣子的严肃,之前老流氓形象再难寻到。难道,这就是政客?变脸的本事果然是一流的!

“公主有命,老臣哪敢不从!”

三人在大大小小的丘陵间游走,有村舍零散的分布在丘陵各处。有坐落在丘陵顶处的,有坐落在丘陵半腰的,却鲜有坐落在丘陵之间平地处的,除了梁老耕种时不远的那处。

“梁老,可经常在此地居住?”

梁老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茅屋,笑道:“老朽长年追随公主在外,哪有如此的闲心,也就偶尔闲云野鹤一番罢了!”

常歌行点点头。

“想来也是,看这茅屋修建的位置,就知道此屋主人乃是不务农耕之人!”

“不无农耕?老朽有时间便亲自耕耘,与此处兄弟同乐!”

“呵!呵!梁老的田地是不是即便数月不打理,也是杂草不生,收成一点不比其他人的少?”

梁老吹着胡子,瞪着眼。

“是又怎么样,那是老夫打理有方!”

“您该不会认为自己功德盖世,杂草都躲着你开垦的荒地吧!”

“你。。。。。。”

梁老指着常歌行,一时间竟然无力反驳,其实他也很奇怪,自己只是间歇着锄几下地,有些时候还会随意洒些谷物;有时候没有时间,便就此荒废着。但不管怎么样,每到收获季节,都能有不菲的收获。

时间长了,梁老就把这种情况归结到此处人杰地灵上,也就没有多做追究。至于那些收获的粮食,也都给了那些屯耕在此的大梁遗民。

“江南多雨,也就如梁老这般智慧超群之人,才会将茅舍建在谷底。想来到了雨季,定然是风水好得紧!”

萧美娘闻听此言,别过头去,一副欲笑还休的迷人模样。梁老本是大梁皇室供奉的太医,平日里多是出入宫闱,乡下都未曾去过。却有着文人墨客都有的情怀,一茅舍、两亩田、三杯老酒、睡到四五更天、养六畜,哪晓得七音八律!

于是乎,便有了结庐山谷,耕种丘陵的情况!

“公主殿下,这么怎么回事?”

萧美娘纤纤玉手,轻轻擦了一下诱人朱唇,将脸上的笑容敛去。

“梁老,是这样的。您现在是我圣母教的中流砥柱,哪能让这些山野之事劳了筋骨,我就让谷中兄弟平日里照看了一下您的茅舍与耕田!”

常歌行撇了撇嘴,满脸的鄙视。装清高装的如此不专业,弄得满身尴尬,必须差评!

“是啊,就是照看一下而已。为你这块田地,松土、播种、施肥、浇水、除虫,最后让你老人家看看收成!”

常歌行阴阳怪气的声音传入梁老耳中,使得这位平日里德高望重的长者,竟然有了脸红的感觉。

作为一个政客,脸皮如此之薄,不称职!差评!

第九十九章圣母峰

一路上,梁老缄口不言,一张老脸阴晴变化不定,比这江南的天气还要精彩的多。即便常歌行身具天气预报系统,也难以知道梁老下一刻是阳光明媚,还是阴雨绵绵。

倒是罪魁祸首常歌行,有萧美娘、玉米姐妹一众美人作陪,大有前世去旅游景点观光的感觉。而且,还是免门票的。

踩着绵软的青草,感觉上面露珠的湿滑,呼吸着丘陵间富氧的空气,顿觉心旷神怡。

远处的丘陵尚隐藏在朦胧的雾气中,只看到葱葱绿色,却不识真面目。像是一团化不开的墨水中的一抹新绿,虽然夺人目光,却分不出形状,鬼斧神工之下,不知画师到底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常歌行捋了捋湿漉漉的头发,这山间的湿气大的吓人。没过多久,身上的衣物已经与皮肤贴在了一起,黏糊糊的感觉实在令人难受。

因为梁老的关系,萧美娘一路上只顾前行,没有和常歌行说过一句话。梁老从小看她长大,是亦师亦父的存在。如今常歌行却做了揭人伤疤的事儿,使梁老烦闷不已,萧美娘当然不会给他什么好脸色。

“美娘,咱圣母教真是厉害啊。如今大战在即,我们一路上竟然没有遇到盘查!”

萧美娘头也不回的继续前行,没好气的道:“没听说过官匪勾结吗?”

“这陈叔宝当真是要做这亡国之君,官吏腐败至斯,想不败都难,真乃天助我也!”

常歌行一时间竟无言以对,官匪勾结四个字,正好映证了土匪窝的调侃说辞。

“呵!呵!美娘真是说笑了,我家美娘可是堂堂梁朝皇室之后,皇家血脉。如今更是大隋朝晋王的二夫人,何人敢说是匪,你夫君我非拔了他的皮,给我家夫人作皮褥子!”

但凡女人,不管是美也好,丑也罢;温柔似水也好,河东狮吼也罢。都有着天生的洁癖。

萧美娘白了常歌行一眼,朱唇微微翘起,嘴角挂着几分嫌弃的弧度。

“你用吧,我可不用。要是夫君你的,我还可以考虑一二。”

常歌行一把抓住萧美娘的小手,不断摩擦。

“美娘,你看!夫君的皮肤可是粗糙的很,做了皮褥子绝对硌得慌!”

“咯!咯!”

萧美娘撅起的小嘴终于展颜,一时间风情万种,感觉远处朦胧的丘陵都罩上了一种别样的桃色。

“虽然不是很舒服,但却结实的很,估计披在身上完全可以刀枪不入。”

“还是美娘慧眼识英雄,你夫君我平日里温良恭俭让,五讲四美样样精通,有这些美德加持,刀枪不入那是小事儿,金枪不倒才是正理!”

萧美娘轻啐了一口,这个臭流氓,哪有把闺房中事这般随意讲出来的。

跟在一旁的梁老,眼睛已经快要瞪出了眼眶。这还是自己认识的公主殿下吗?早些年,若是有人敢在公主殿下面前如此轻佻,恐怕早就和阎王下棋去了。

而这位晋王,如今仍然活蹦乱跳的,貌似活的还挺滋润,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一物降一物不成。饶是梁老如此饱经世故之人,也有些看不懂了。

三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虽然多半是常歌行喋喋不休没话找话,萧美娘发出单音节以作回应,梁老则是竖起耳朵倾听,满脸八卦。

即便如此,却也聊得热火朝天,妙趣横生!

四周虽然丘陵林立,却有一处相较之下高大许多。据萧美娘介绍此处丘陵名唤圣母峰,是圣母教教义所在,也是圣母教的统治中心。

江南丘陵地带本就没有大块坚硬岩石,多是风化页岩,算不上坚固,更无法雕刻成台阶。

所以沿圣母峰蜿蜒而上的不是什么石阶,而是直接在丘陵上开垦出来的小径。两边则是木制的栏杆,栏杆上悬挂着大红绸缎,显得尊贵异常。

在微风扫抚下,绸缎起起伏伏,状若波涛汹涌。越向上,风势逐渐加大,绸缎亦随之飘扬,反倒像是燃烧着的熊熊烈火,一直烧向峰顶。

“怎么样,我这圣母峰夫君可还看得上眼”

萧美娘嘴上虽然在征求常歌行的意见,但任谁都看得出,她脸上的那份自得!

此处荒郊野外,自然比不上当初大梁皇室的奢华。经过数年经营,总算小有规模。这里的一人一马、一草一木都倾注着这位大梁公主的心血。

相比较而言,大梁公主的天生尊位远没有圣母教圣母来的有成就感。毕竟,前者是不劳而获,承荫父辈之隆德;后者却是苦心经营,历尽磨难才初见成效。

常歌行点点头,眼中满是欣赏。作为一个女子,在这个乱世能够建立起一支属于自己的势力,也是难能可贵的。

“规模刚刚好,自保有余!最关键的是,尚没有引起陈国的注意!”

这句话虽然看似有些打击萧美娘的意味在里面,实际上却是地地道道的真话。

陈国这代国主陈叔宝,虽然为人骄奢,宠信会些诗词歌赋,实际上却无治国之能的献媚之辈,弄得百姓怨言载道。

但陈国数代积威尚存,远没有到亡国的地步,这个时候若是萧美娘举起圣母教或是前梁的大旗,必定会遭到陈国一干人等的毁灭打击。

至于这次大隋六十万大军阀陈,本就不是因为陈国弱小而为,相反,陈国还十分的富足。而是,南北统一,大势所趋。

萧美娘闻听此言,芳心自然不悦,一双媚眼中罕见的出现几丝火气。圣母教、石子冈,都是她的心血,是她复国的寄托,容不得任何人小觑。

“夫君这是瞧不起我圣母教了!既然如此,我们就此别过,你做你的晋王,我做我的土匪,从此再不相干!”

常歌行脸上的表情,立马垮了下来,凝固成一个难看的笑容。

“美娘这是何意,正所谓一夜夫妻百日恩,你我已经数夜夫妻,恩情似海深。美娘,你不能抛弃我!”

常歌行一把抱住萧美娘,宽阔的胸膛将娇小的身子彻底包围,双手成环状死死箍,让她挣脱不得。

第一百章行路难

萧美娘感受着浓烈的男子汉气息,嗯,也许是汗气的味道更重些!俏脸绯红,欲要挣扎,却又不敢真正的动武。

自己这位夫君,可是货真价实的武术小白,万一自己一不小心伤了他,可能还真的会沾上谋杀亲夫的罪过。

一时间的挣脱之举,反倒成了小情侣间的耳鬓厮磨。

梁老在旁边看得眼热,这位晋王殿下绝对是个人才,这不要脸的功夫更是一绝,不知是传自哪位名师。

自己若是再年轻上三四十年,绝对要拜师学艺,将这种厚脸皮的功夫修炼到极致。

我的小翠、小花、小红、小绿还有小兰,若是老夫身怀如此天下绝学,又怎么会与你们失之交臂,变成有缘无分的路人!

我的青春,感情就输在这张面皮的厚度上。

“光天化日,搂搂抱抱的成何体统,晋王殿下还是注意些分寸比较好!”

梁老出言呵斥,好像只有如此才能一解心中烦闷。

常歌行鄙视的看了一眼梁老,这是典型的仇富心理啊!小爷我就是如此的风流倜傥,让无知的人类去线裤嫉妒恨吧!

“我抱自家媳妇,关你屁事儿!”

“公主可是圣母,若是让教众看到了,何以服众”

“圣母又如何圣母也是我媳妇,我抱自家媳妇,关他们屁事儿!”

梁老在一旁吹着胡子,吸着凉气。在厚脸皮这方面,他还是低估了常歌行的实力。脸皮厚还可以度量,但不要脸,却是一种境界了。

萧美娘如此被抱着,早已害羞得不行。抬起玉足,狠狠的踩在了常歌行的脚面上,虽然未用上功夫,但也让常歌行吃痛!

萧美娘趁此机会,逃出熊抱。如御风而行的仙女般,向着圣母峰之巅走去。完全将常歌行与梁老丢在后面,常歌行缓缓放下空空如也的手臂,摇头苦笑。

圣母峰海拔不高,也称不上险峻,但由于山道修建不甚合理的缘故,每走一步都十分费力。山道只是简单的取直,整体看上去蜿蜒而上,如一条细长的火蛇,横亘在山底与山巅。

常歌行一边走一边碎碎念着。

“梁老,这上山路修建的也实在太不合理了,做成螺旋状或是之字形,都比这个省劲儿。”

“你们修路之前就没考察过吗修直路也就算了,关键还不笔直,弯弯曲曲的像一条缺水的蚯蚓,实在妨碍我圣母教的威名!”

“你看看,修道也就算了,还破坏植被,这是违法的知道不”

常歌行用脚踢着裸露的页岩,一脸的愤愤。却是以前世的眼光看今生的缘故,前世,科学技术到达了空前的盛世。

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保护也到了几乎苛刻的地步,随着人类对宇宙的深入了解,逐渐认识到了地球不可代替性。

所以,地球上的任何生命,哪怕是一颗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草,都被贴上了受保护生命的标签。

破坏这一规则之人,必遭受法律的制裁。

梁老咂巴了几下略显干枯的嘴唇,几番想要插话,均被常歌行抢白。

“这个。。。。。。老朽实在不明白,野草漫山遍野都是,拔几根草,还触犯法律了”

常歌行摸摸鼻子却忘了今夕并非往日,这个时代人命如草芥,谁还有心思去关注这些花花草草。

“那个,把这些野草保护好,也能凸现我圣母教的慈悲!”

梁老仔细的寻思了一下常歌行的话,感觉有几分道理,却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儿!

常歌行向前紧迈几步,与梁老拉开距离,生怕他继续追问。自己总不能向他解释,保护野草是为了地球基因库的多样性,以及生物在自然状态下的进化与变异。

在前世人人都知道的常识,和这个时代的人解释起来却无异于对牛弹琴。

走了几十米,酸胀的感觉从脚后跟一直蔓延到小腿、大腿,就连腰背都有了些许酸麻。

常歌行喘着粗气,单手拄着膝盖,猫着腰抬眼望去,萧美娘已经到了半山腰。看身形依旧飘逸,没有半分迟滞感。

“这丫头的体力实在好得很啊!老子。。。。。。老子。。。。。。不行了!”

常歌行索性一屁股坐在地上,感觉还是有些疲乏,最后便四仰八叉的一躺。

“晋王殿下,这就不行了!”

梁老自后面赶上,满脸堆笑的看着常歌行,眼中戏谑的意味甚重。

“唉,现在的年轻人啊!早早的被掏空了身子,哪像我们那个时候!”

梁老一边说着,一边摇头,满满的惋惜意味。可脸上却是一副志得意满的感觉,他如闲庭散步般跨过常歌行,悠悠然的先前走。

常歌行翻身站起,竟然被一个老棺材瓤子给鄙视了,这怎么得了若是传扬出去,自己还怎么在美女中立足还怎么做一番深入的交流。

“老头儿,你站住!把话说明白,谁不行了!小爷我这是尊敬老年人,才等你一等的!”

梁老负着双手,头也不回的继续向前走,任常歌行如何叫喊,如何挑衅,他就是充耳不闻。

常歌行狠狠的咽下一口吐沫,已经有冒火趋势的喉咙,非但没有得到丝毫缓解,反而更加的干渴了。

他加快脚步,踉跄的去追赶梁老。梁老好像背后长了眼睛般,常歌行快他也快,常歌行慢他也慢,常歌行喘气休息,他也安然自得的欣赏一番花草。

如此,常歌行便不远不近的赘在梁老后面,没有追上多少,也没有拉开多少距离。

此时萧美娘已经消失在山道上,想来已经登顶。梁老终于回过头来,抖动着满脸的褶子,下巴颏下的银须在清风下嘚瑟异常。

“唉!你真的不行,老夫就不陪你这个小娃娃玩了!”

说罢,身形陡然加速,虽然算不上来无影去无踪,也可称得上潇洒。

“你有本事等等我,小爷和你没完!”

只是喉咙干渴之下,说出的话远没有平时洪亮,在清风的侵扰下,没传出多远,便散落在野草间。反观梁老,已经走出去了二十几米。

第一百零一章再见小白

在前世,常歌行各种名山大川也都登过顶。将三山五岳踩在脚下,欣赏太阳最初的那抹柔光,当真是十分惬意的事情。

如今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一世英名就要毁在这个小山坡上。

不同的是,前世登顶山岳靠的是缆车,如今却是实实在在的十一路。

山顶上一阵哨声响起,虽然只是一声,却宛转悠扬,内里的五音七律却是一个不少。

哨声在丘陵间起伏、回荡,虽然看不到涟漪,但耳膜却能真真的感觉得到它的存在。

与之响应的是,一阵马蹄声在丘陵间回响。

“哒!哒!哒!”

马蹄声清脆作响,如乐器般悦耳,不知是错觉还是有意为之,马蹄声竟然有着独特的韵律,让人听了一点儿也不觉得讨厌。

常歌行顺着蜿蜒的山路,向下望去。一匹白马撒着欢自丘陵间的平地跑来,待来到圣母峰下,速度骤减,换上了优雅的步子,有条不紊的开始上山。

马背上有两个箩筐,一左一右放置,通过一条锁带紧紧固定在马背上。白马似乎对这两个箩筐十分在意,在上山前还扭转马头,看了个仔细,耸动了一阵马背,似乎在确认是否固定的结实。

一切就绪后,才开始了它的登山之旅。

常歌行抚掌大笑:“真是一头蠢马,不!说你是马简直是对马的侮辱,应该是蠢驴才对。如此大的陡坡,你一匹四蹄畜生妄想上来,简直是白日做梦!”

可是,令常歌行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匹白马时而前蹄微曲,时而后蹄用力,时而小心慎行,时而憋足劲儿猛蹿。若是换做是人,定然是辗转腾挪全都用了一个遍。

在常歌行的注目下,白马以难以想象的速度逼近他。快到近前是,常歌行再次发出一声惊叹!

“小白,你是小白!”

常歌行与小白自酒楼事件失散后,就再也没有见过面。让常歌行一度认为,白马定然是被拐走了,甚至已经上了餐桌,祭了五脏庙。

今天重逢,当真是惊喜交加。

只是白马似乎并不认识常歌行,它努力攀登,来到常歌行面前,疑惑的看了他一眼,随后便别过头去,一副咱俩不认识的样子。

“小白,是我啊!你不认识我了吗?”

白马无聊的打了一个响鼻,回转马头,灵巧的掀开箩筐盖,一阵扑鼻的清香,随着清风在常歌行鼻间萦绕。

常歌行狠狠的吞了一口口水,此时他当真是又饥又渴。疲惫的精神顿时重新焕发了生机,他两眼冒光的看着马背上的背筐。

白马从背筐中咬出一只苹果,三下五除二便只剩下了果核。看得常歌行啧啧称奇,当真是成了精的马,居然懂得怎么啃苹果!

“小白啊,主人我现在饿的很,你能不能给我一只苹果。”

白马又从背筐中咬出一只苹果,依旧吃得似模似样。剩下的果核完整度高达百分之九十,考虑到对象是一只四蹄畜生,绝对可以称得上畜生界的楷模,动物中的标杆。

“小白,你找打是不,小心我拔了你的皮,去做驴皮阿胶!让你死,也死成一副驴样!”

白马翻着白眼看了常歌行一眼,虽然只是一眼,常歌行却可以断定,眼前这个有几分发福的白马就是小白。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绝世良驹虽然不好找,但当世还是有那么几匹的。

能有这么人性化表情的,却只有小白。

“小白,你不要装了,我知道是你。不要以为长了几斤肥肉,我就认不出你了!快,给老子那个苹果!”

白马依旧懵懂的看着常歌行,那表情要多无辜就有多无辜,一副你认错了马的模样。

“快点!”

常歌行伸出右手,摆出主人的架势。

白马终于动了,不情愿的从背筐里咬出一只苹果,就要送到常歌行手里。哪知马头微动,苹果贴着手指落到了地上,常歌行甚至已经感觉到了苹果的冰凉与香甜。

常歌行弯腰欲捡,苹果已经顺着山路,连滚带爬的滚向山下。

“小白!这个名字真的没叫错你,你可真够笨的!快,给爷再来一只!”

只是,抬起头,哪里还有白马的影子。只有一条马尾在风中无限得瑟的摇摆着,白马趁着常歌行愣神的功夫,已经远去。

“小白,你回来!不然我绝对给你找一只驴子做老婆!”

白马虽然有灵,却也不是真的通识人语,仍然是马不停蹄的向着山巅跑去。若是它真的能明白常歌行讲的是什么,绝对会乖乖的回来,然后给他一个蹶子。

常歌行无奈,只能老老实实的继续前进。江南的丘陵地形,还是有些可观赏性的,但此时的常歌行却完全没有心思去欣赏所谓的美景。他邋遢着步子,慢慢的向着山巅挪去。

“好你个萧丫头,好你个梁老头儿,好你个小白!等小爷上去,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怨念的力量是巨大的,也是这个世界上最为特殊的力量。快乐会随着时日变淡,而怨念却如老酒,越是日久,越是浓厚。常歌行在这股怨念的支撑下,一点点的接近山巅。

山巅之上,小白正亲昵的靠在萧美娘的怀里撒娇,犹如一个三岁大的婴孩儿,在向自己的母亲卖乖。

梁老卸下小白身上的箩筐,取出一只苹果放在它眼前,摸了摸胜雪的毛发,道:“这是给你的!”

小白发出一阵欢快的长啸,一口咬住苹果,却没有下咽,而是递到了萧美娘的身边,萧美娘伸手挠了挠它额头上白色的鬃毛,笑道:“你倒是懂事,可比你那主人乖巧多了,这个苹果赏你了!”

小白人性化的点点头,张开大嘴将苹果咬在嘴里,牛嚼牡丹般囫囵吐下。然后便咧着嘴,将已经破碎的苹果核吐在地上。

即便只是如此,也足够让萧美娘啧啧称奇。

“你倒是讲究,不愧是传说中的马首。”

要是常歌行看到小白这番表演,肯定会十分中肯的给出两个字的评价:奸滑!

第一百零二章烤全马!

无论是途中偷吃,还是故意讨好萧美娘,直至到最后的吃苹果,并没有展示吃果留核的绝技。都对得起这两字,特别是吃苹果这出好戏,奸滑二字已经显得有些苍白了。

小白虽然不怎么待见常歌行,但却完全信任他,要不也不会毫不保留的展示自己的新技能;虽然讨好萧美娘,却对她有所保留,一匹会似模似样吃苹果的马,任谁看到都会心生惊疑。

小白一只苹果吃过,马目流露出贪婪的神请,眼巴巴的瞅着箩筐!

“剩下的可不能给你了,你那可怜的主人还在苦攀登呢!作为一个贤妻良母,得给自己夫君留点儿不是!”

提到常歌行,若是有人观察小白的表情,就会发现,虽然两双水汪汪的马眼紧盯着箩筐不放,却流露出一丝幸灾乐祸!

两个时辰后,一只还算白皙的手臂出现在圣母峰顶,它牢牢的抓住一块石头,手背上的青筋逐渐凸起,似乎在加大力度。

只是石头毕竟是无根之物,只有少许固定在地面下,伴随着一阵烟尘,石头与手臂同时消失,同时传来一声标准的国骂。

过了良久,两只手臂同时出现,若是在阴云密布的晚间,绝对是一场恐怖级的大片。

十根手指死死扒住岩石,手臂逐渐弯曲,终于露出头发、额头、鼻子还有干渴的嘴唇。

如一组慢镜头般,一帧帧播放,每一个镜头都显示着来人的愤怒!

“来人啊!水,老子要喝水!”

常歌行愤愤的叫喊着。

手足并用下,常歌行终于登上了圣母峰。圣母峰之巅,是一块人工开垦出来的平地,像是一只被削去尖端的桃子。

整个平地上最惹人注意的当属一尊巨大雕像,上下高达三丈有余,做落在一个巨大的青石基座上。

丘陵地带本就没有成块的供雕刻用的巨石,由此以来显得更加震慑人心。如此大的雕像,想来用作雕刻的原石更加巨大。

先不说雕刻工匠的手艺如何,只是运输如此巨石就是一项不小的工程。在这个时代可没有现代化的机械设备,靠的是车拉人拽。

想起自己轻装爬山就累成了dog,搬运如此巨石上山该是怎么样的一种场景啊!

雕像与常歌行之前在醉芳楼地下宫殿养伤房间内那尊有着九分相似,只是放大的千百倍罢了。

雕像圣洁中透着邪意,慈悲中透着嗜血。眉宇间初见是一片慈祥,仔细端瞧越发觉得两片柳眉是两道剑痕所致,虽然已经过了不知多少岁月,如今看来仍是杀机凛然。

嘴唇并未点缀颜色,几颗贝齿微露,看上去不甚庄严,唇间的弧度,有种嘲弄苍天的感觉。

前一秒还是邻家小妹的俏皮,后一秒就是吸血的魔怪。

常歌行举起梁老递过来的水囊,直灌而下,干渴至极的五脏六腑总算恢复了些生机。他打了一个饱嗝,满满的都是水气。

雕像的左侧是一个茅草屋,与其他的茅草屋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屋檐上悬挂着几条红色的绸缎,平添了几分喜气罢了。

“小白,你过来!”

常歌行舒缓了几口气,指着白马道。

白马颇有人性的躲在萧美娘身后,一双马眼偷瞄着常歌行,颇有些挑衅的味道。

“你过来,老子今晚就要吃烤全马!”

“咯!咯!”

萧美娘一阵娇笑,“这么一个大男人,和一个小孩子怄什么气!”

“小孩儿,它?”

常歌行有些哭笑不得的指着小白。

“她就是挂着小孩儿表情包的老油条,美娘千万不要被它骗了!”

萧美娘扭头看了一眼小白,像是变魔术般从腰间抽出一条鞭子。虽然不是很长,只有尺许,但看那柔韧的线条,若是结结实实打在身上,定然是一个皮开肉绽。

萧美娘一手持鞭,一手轻轻抚摸,柔滑的短鞭在玉手间流转,像是一道虹或是一挂瀑布,似乎在与这娇滴滴的玉人比较一番谁更柔若无骨。

“夫君,你问问你的白马,它敢骗我嘛!”

小白看到萧美娘拿出短鞭,整个马身都颤抖了一下,本来英俊非凡的白马,怎么看都像是佝偻了许多,满是萧条。看来这段日子,小白没少在萧美娘手下吃苦头。

小白使劲摇晃着尾巴,就连臀部都夸张的摇摆起来。巨大的马头蹭着萧美娘的手臂,满是讨好。

常歌行目瞪口呆的看着小白,这还是那匹古灵精怪的白马嘛,怎么如今成了大一号的哈巴狗?难道小白被哪只穿越而来的宠物狗附体了?不然,那臀部摇摆的姿势与弧度,怎么会如此的标准!

“你看,它多乖!”

萧美娘抚摸着白马的鬃毛,白马则满是享受的打着响鼻。

“你叫小白是吧,这个名字倒和你的主人相得益彰!”

常歌行气极,萧美娘不愧是美女中的极品,骂起人来也是婉约之极。

“小白,你的风骨呢,你可不能给咱们男人丢份啊!记住!你是千里马!是世间少有的宝马良驹!不是街头的流浪狗!你得拿出作为一匹烈马的骨气!”

小白对常歌行的痛心疾呼没有半点反映,还是竭尽所能的讨好着萧美娘,一双马眼中透露着深厚的无奈。谁会好好的千里马不做,非要去做贵妇怀里的宠物狗呢?

如果小白能讲人言,它就会告诉他:“打在谁身上谁疼,本马就瞧不起站着说话不腰疼的!”

“夫君,小白都没什么意见,你就不要费心了!还是看看我给夫君准备的礼物吧!”

梁老将常歌行带到另一个箩筐前,常歌行打开盖子,一股浓郁的药香迎面扑来,虽然山巅风势不小,却不能淡上分毫。药香如同实质般刺激着常歌行的味蕾,此江南之风实在是柔媚了许多,面对强横的药香竟然束手无策,只能任由它横行霸道。

“哇,大补!快吃了它!统统吃光!”

小常在脑海中大呼小叫着,能叫它如此激动,想来箩筐中定然不是什么寻常草药。

常歌行低头仔细观瞧,内中尽是些萝卜大小的人参。

第一百零三章食人参如啃水萝卜

在众人目瞪口呆的表情下,常歌行在箩筐中拿出一支人参,随便在衣服上擦了擦。

“咔吧!”

一声脆响,使得众人下巴颏差点儿掉下来,就连萧美娘也失去了一派雍容做派。

常歌行大口的嚼着,就像吃水萝卜般潇洒自在。

“呸!”

常歌行吐出一口渣子,一脸的不满。

“什么破人参,一点儿都不水灵!”

要论肉疼,还的要说梁老。作为一个医学工作者,他更加深刻理解这些人参的要用价值,水灵?摆脱,这些可都是百年以上的人参,货真价实的大补之物,可不是集市上论斤卖的胡萝卜!

一根下肚,腹中饥渴之感稍微缓解,精神也是一振。又从箩筐中拿出第二根、第三根。。。。。。

待数十根下肚后,终于有了饱胀之感。常歌行心满意足的伸了一个懒腰,“吃得好饱啊!”

萧美娘与梁老动了一下已经麻木的下巴,长时间的开合,已经有了脱臼的风险。

梁老心中盘算着常歌行吃下去的药量,恐怕就算是一只大象,也有了毙命的风险。大补与剧毒有时也只是一线之隔罢了,大补之物吃多了,便成了不可化解的毒药。相反,剧毒之物合理利用,也能化解人体沉珂旧疾。

“晋王殿下可有什么不适?”

常歌行略微感觉了一下身体,点了点头,却是萧美娘与梁老把心提到了嗓子眼。这位大隋晋王殿下,若是莫名死在了石子冈,且不说萧美娘已与他结为夫妻,就是没有这层关系,也会出大乱子。

即便是为了大隋的颜面,驻扎在江畔的六十万大军,也会在灭陈国之前,先扫平石子冈。

“有点儿口渴,梁老还有水吗?”

梁老愣了片刻,才反映过了。

“有!有!”

梁老解下随身水囊递给常歌行,清冷之水入喉,那些许的燥热之气才舒缓了许多。

“真好喝,我喝了二十年的水,今日才发现水也可以这么好喝!敢问梁老,这是哪里取得水?”

“只是普通的溪水罢了!”

常歌行不知道的是,之前他大吃特吃百年人参,舌上味蕾已经被浓郁的药香麻木,根本辨不出甘甜。此时清水入口,使得药香化开,味蕾压力顿减,才品出药香余味。可以说,常歌行喝出的并不是水的味道,而是人参余韵。

梁老抓起常歌行的手腕,四指齐搭在脉门,良久才缓缓放下,眼中却是化不开的疑惑,他给了萧美娘一个放心的眼神。

“晋王殿下当真是天赋异禀,鲸吞如此大补之物,竟然脉搏如水,丝毫不见燥动,真是怪哉!怪哉!”

常歌行将剩下的几根人参揣在怀里,心中欢喜异常,脑海中的能量条赫然涨到了百分之十,一种暴发户的感觉充斥着常歌行。

若是再吃上十来筐,能量条岂不是就可以爆满了!

“本王乃是正人君子,美人尚不能改心志,这区区人参又岂能乱了我心!”

看着臭屁的常歌行,萧美娘一阵无语。不禁暗自肺腑:这个夫君是得虚成什么样啊!吃了这么多大补的人参愣是脸不红来心不跳。即便换作是病秧子,一整根人参下去,也会鼻子眼窜血才对!

“美娘,还有没有啊!为夫近日甚好人参,感觉口感极佳。要是再有个十七八筐,就再好不过了!”

梁老使劲儿的掏了掏耳朵,虽然有些年纪了,但好在平日里注重保养,如今是耳不聋来眼不花,难道自己幻听了?还是,这位晋王殿下在讲笑话!

萧美娘抚了抚额头,双手揉了揉太阳穴,一副头痛模样!

“这些都是我圣母教数年劫富救贫所获,如今一顿便被夫君吃去大半,哪里还有十七八筐!”

萧美娘说完此话,仔细品味,总觉得哪里不对!一顿,没错!人家食参都是作为名贵药材,调理身体之用,或是饭前或是饭后。而自己这位夫君却是把人参当作了饭食,整个吃了一个饱!

“呵!呵!”

常歌行尴尬的摸摸鼻子,这个时代还没有人工培育之说,全都是地道的野山参,产量不稳定,非有经验的采参人不可得。

如此一箩筐,恐怕就要耗去一位采参人的大半心血。

“倒是为难夫人了,要是有那富户,我圣母教定当还要继续劫富济贫。若是有参商,当是大佳!”

萧美娘白了常歌行一眼,道:“我圣母教可不是绿林劫匪,行的都是行侠仗义之事!”

“俗话说,参商都不是好人,该打劫就打劫,夫人不必客气!”

“这是哪家之言!”

“老子说的!”

“老子?可是道家的圣人?奴家虽然称不上通读古今,好歹也识些文墨,却不知老子有过若此言论。”

常歌行无奈的摇摇头,这个时代的人,都是一根筋,怎么就不知道变通呢?

“夫人注意我的口型!”

常歌行昂起头,一副幼儿园教师的做派。

“三声老,一声子,连起来读,老子!”

萧美娘光洁的额头上出现数道黑线,“夫君果然高才,做个晋王却是有些屈才了,不知夫君对皇帝这个位置可感谢兴趣!”

自成亲那日起,萧美娘就一直鼓弄自己做那劳心劳力的皇帝,如今又旧事重提,看来萧美娘对此抱着很大的执念。

“美娘,其实做皇帝也不是那么好的。皇帝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宫中佳丽更是数不胜数,恐怕到时候会冷落了美娘,为夫于心不忍啊!”

萧美娘整理了一下衣裙,本来还算宽大的衣裙,在清风的吹拂下,身后衣阙飞舞,形如彩旗,身前却勾画出一处妙景!

“此事夫君不必挂怀,三千佳丽定有独宠,美娘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的,相信夫君也不会让奴家失望吧!”

常歌行从怀里掏出一根人参,随口吃了起来,漠然无语。他真的对皇帝这份苦差事没有任何的兴趣。整日有美为伴,逐风踏雪才是他的追求。

萧美娘也不见生气,脸上自始至终挂着谜一般的微笑。常歌行虽然有着领先这个时代数千年的智慧与知识,但他前世只是一个商人,从来没有在皇室中生活过。

第一百零四章好茶!

而萧美娘虽然是一介“古人”,却是根正苗红的皇家公主,自小便在皇室长大。她对于皇室之争,正统之争,比常歌行这个穿越者理解的更加深刻。

登基为皇,一是人之欲念,二是不得不为!

萧美娘转身,挑开门帘,一阵金玉之声在山巅荡漾开来,别具禅味。

常歌行跟着钻进茅屋,只剩下梁老与小白一人一马互相交流着做人做马的心得。

茅屋内部装饰,与奢华无缘,甚至可以称得上寒酸。与醉芳楼简直是天壤之别。

室内没有床榻,只有一片草席,一张木桌,一盏油灯,一只茶壶,两只茶杯!

萧美娘坐卧在席上,手执茶壶。尚且冒着热气的水线稳稳的落入杯中,发出阵阵水声,没有一滴茶水溅落到木桌上。

“美娘这是要请我品茶!”

两杯茶水倒好,淡淡的茶香逐渐充盈在这个小室,使得本来显得有些寒酸的茅屋增添了点点雅致。应了那句,“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咯!咯!夫君原来还会品茶啊!奴家原以为夫君只会吃茶呢!”

前世常歌行喝惯了冰红茶,偶尔泡杯浓茶也是为了提神醒脑,称不起“品”这个字。在穿越前,常歌行的办公室内也如其他成功人士般摆放有一套价值不菲的茶具,喝着冰红茶看着古色古香的茶具,想来也别有一番滋味。

直到常歌行穿越,那套茶具也没有泡出过哪怕一杯茶,沉底沦落成一件附庸风雅的物什。

“夫君自然是会品茶的,茶经上有言,古时人类便是吃茶,咀嚼而知其味,我只是效仿古法罢了!世人多误会我啊!”

“茶经?奴家只听说过诗经、佛经、道德经,这茶经是何物!”

“茶经就是一本专门写茶的书,传自上古,唯一孤本保存在大隋宝库,我也是偶然看到的。”

茶经可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常歌行只好以上古之名,蒙混过关。

“原来如此!”

萧美娘半信半疑的点点头,这位夫君满嘴跑马车的本事她可是见识过的,即便常歌行说太阳打东边出来,她也要考虑再三才能点头,不然绝对有可能着了常歌行的道。

只是,马车之流并不是什么本事,满嘴跑火车才是常歌行的擅长。

常歌行端起茶杯,似模似样的放在鼻子下闻了闻,很是专业的赞道:“好茶!”然后一饮而尽,连茶叶都没有浪费一片。

“夫君可品出这是什么茶?”

“好茶!”常歌行赞了一声!

“夫君可品出这是新茶还是陈茶?”

“好茶!”常歌行又赞一声!

“夫君可知这是生茶还是熟茶?”

“好茶!”常歌行再赞一声!

萧美娘还想继续问下去,却被常歌行打断了话语。

“夫人就不要问了,我不都说了嘛,这是好茶!”

萧美娘放在唇边的茶杯又轻轻放下,一双美目紧盯着常歌行,似乎才刚刚认识他一般!

常歌行缕缕头发,“怎么,现在发现你夫君我也是一个美男子了吧,我就是那种初见时长的比较谦虚,越看越有味道的那种!”

“我是在看,本来以为夫君的脸皮已经够厚了,没想到还是谦虚的缘故!”

萧美娘满脸调笑,常歌行也不在意,难道脸皮真的厚到了一定程度

太阳散尽最后的余晖,就连天边最后的红烧云也褪去光彩,换为一片浅白,在逐渐黑沉天空中,散发着最后的微茫。

常歌行站在圣母峰上,眼睛注视着遥远的天际,直到最后一抹亮光落下帷幕,月亮露出弯弯一角,星光逐渐变得璀璨。

岁月如斯,不舍昼夜。自己作为这段岁月的偷渡者,有朝一日生命走到尽头,魂归何处

是飘飘扬扬回到数千年之后,还是彻底淹没在这个时代。成为自己那个时代的历史人物,自己曾经的同龄人只能通过历史课本来了解自己了。

心念至此,脸上不禁有些惆怅。萧美娘静静的站在常歌行身后,犹如一朵静静燃着的烟火,即便不张扬、不出声,也有着火热的温度。

这就是花火与静莲的区别,即便静莲在狂风中怒吼,它依旧是静莲;即便花火在漠然处静静燃烧,它依旧是花火。

随着夜幕的降临,丘陵上逐渐有火光亮起。沿着圣女峰的蜿蜒山道,一颗颗火华逐渐亮起,想来是有人沿山道而行,边走边点燃山道旁的火炬。

来人一看就是登山好手,每隔数十个呼吸便会有一团火光亮起,成为火龙的一部分。

其他丘陵也是如此,光火自山底亮起,顺着山势蜿蜒,逐渐向上。数十座丘陵大底如此,整个石子冈虽然是在夜晚,却比白天还要美上几分。

丘陵间山谷,有一处篝火熊熊燃烧,虽然只有一处,却是火光冲天,将周边的丘陵映成了火红。

“夫君,我这石子冈的风景可还好!”

常歌行从沉思中转醒,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脖颈。

“石子冈的夜晚貌似更有意思些!”

“夫君可有兴致同游”

“夫人有情,为夫怎敢不从!”

“既然如此,你我这就下山!”

“好。。。。。。”

常歌行口中“好”字还未落音,萧美娘已经一跃而起,踏着山道两边的栏杆飘扬而下,在火炬的照耀下时隐时现,仿佛暗夜里的精灵。

“美娘,你等等我!说好的一起下山呢!”

“奴家只说过你我下山,可没说过一起下山。奴家先行去了,夫君自请多福!”

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常歌行探着身子向着山下望了望,虽然两侧有火炬作为照明,但光线却是极为晦涩。

一个不注意就会直滚而下,到了山脚恐怕就成了一摊天然的烂肉。

小白看到萧美娘飞身而下,整个马身顿时一振,发出一声长嘶,欢快之意溢于言表。

常歌行瞥了一眼小白,开怀大笑:“你个没良心的小白,白浪费了老子那么多草料,转眼就投奔新主人了。老子今天就要看看,你怎么下山,你要是不马失前蹄,老子我跟你姓!”

第一百零五章决斗(一)

小白朝着常歌行翻了一个白眼,它优雅的走到山道前。将马头调转,屁股朝着山道,然后一步步的倒行下山,如此一来,失前蹄是不可能的。

常歌行瞪大双眼,几次用手擦眼,就差点儿高歌:给我给我一双慧眼吧。。。。。。

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你是一匹有血有肉的马,不是宝马,怎么能挂倒档呢!

“哈!哈!”

常歌行又忽然大笑起来,里面透露着几分得意。

“小白,当初我只给你起了名字,却没有给你姓氏,今天本王就赐你姓氏:常!”

常歌行今世虽然成了杨广,但常这个姓氏却是他承认的第一姓氏。

常歌行又得意的大笑几声,为自己的智慧与机智点赞。

常歌行提了一盏小灯,在山道上缓缓而行。渴了便咬一口人参,全然没有上山时的狼狈,待常歌行下山,怀中的人参也被吃的空空如也,再看能量条,赫然又增长了百分之一。

常歌行以篝火为目标,越是靠近,人声越是鼎沸,人流来回穿梭。

有载歌载舞的,有互相畅饮的,有互相唱和吟诗作赋的。

靠近篝火,一股热浪迎面而来,烤得人脸炙热难当。一群身着节日喜庆衣服的村民手拉手踏着整齐的步伐,发出一阵阵节奏明快的声音。和悠扬无缘,却是一种另类的音乐。

在篝火旁摆放着两排几案,烤肉与美酒满满而放,有大口吃肉的,有仰头畅饮的,有小口抿酒,品尝其中韵味的。

两排几案的正前方,有一宽大些的桌案。萧美娘自斟自饮,在火光的映衬下,俏脸一片绯红。如醇香美酒三蒸三酿,虽远观,却可知其韵味。

常歌行大大咧咧的穿行而过,走到萧美娘近前,拿起桌案上刚刚斟满的美酒,一饮而下。

“好酒好酒!美娘余香,胜过窖中百岁!”

萧美娘对常歌行这副唇舌早已经见怪不怪了,留给他一个妩媚异常的白眼。再次斟满酒杯,推向常歌行。

常歌行也不客气,都已经是自家老婆了,还客套什么!抓起酒杯,又是一饮而尽。

场下之人却有人坐不住了,萧美娘身为圣母教的圣母,绝对是教众心中女神级别的存在。如今有一只野猪乱入,居然想要拱圣母这颗好白菜。大凡荷尔蒙分泌旺盛的大好青年,心中多少都会不快。

“你是谁竟敢冒犯圣母大人!”

“我是谁!”常歌行心中冷笑,嘴角勾勒出一丝笑意。

俯下身子,霸道的搬过萧美娘的俏脸,吧唧就是一口。一个明显的口水印子就留在了绯红的脸上,犹如万花丛中突然冒出一只癞蛤蟆,着实让人大倒胃口。

“你。。。。。。你竟敢冒犯圣母!我要与你决斗!”

常歌行痞懒的坐在萧美娘身边,一把搂住纤腰,在小巧的耳朵边上吹着热气。

“有人要与你夫君决斗,你说该怎么办”

萧美娘斟满一杯酒,秀颈轻扬,似乎有了几分醉意。

“决斗是你们男人的事情,我一个弱女子掺乎什么!”

常歌行将萧美娘抱在怀里,宣示主权般的道:“你们圣母是我夫人,我亲自己女人,关你屁事儿!”

站起之人脸色憋的通红,他加入圣母教绝大部分原因就是萧美娘,即便不能成为秦晋之好,也能在教众聚会时远远的望上一眼,如此一来,他就心满意足了。

可是,常歌行却把这一切全都打碎了,就连那一丝余烬,都被彻底的浇灭。绝望之人总是可怕,他圆睁着眼睛,却全无焦距,仿佛世间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无所谓的。

“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你在骗我,我要听圣母大人亲口说!”

常歌行无奈的摇摇头,这个世界上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死心眼的人。

萧美娘转了几下眼珠,看着正在自己身上作恶的大手,脸上不禁露出一丝恶作剧的狡黠。

“谁是他夫人啊,这个人是在信口雌黄!”

明眼人都可以看得出,圣母与圣主夫妻两人是在打情骂俏,花式秀恩爱呢。

可是被嫉妒冲昏头脑的此人,却是陷入了癫狂,哪里分的清是非曲直,狂且萧美娘此番玩笑之言,正和他的心意,他更希望这是真的。

这就出现了一幕很奇怪的场景,一方明明在开玩笑,一方却偏偏非要去相信。

“呵!呵!圣母大人都说了,不是你什么夫人,来吧,小子!侮辱圣母者必须死,快快来做我的剑下亡魂。”

常歌行看了一眼萧美娘,她正流露着小狐狸般的笑容,满脸的期待。不管是什么样的女人,美若天仙或是平庸之极,身居富贵或是躬身田野,看到有人为自己争风吃醋,心中都是欢喜的。

这就是小女人的心思!

常歌行哀叹了一声,“女人啊女人,终是免不了这份虚荣!”

他缓缓抽出腰间宝剑,剑刃与剑鞘的摩擦声音,悠长而铿锵,仿佛一个懒散的剑客,春眠还未觉醒,惶惶然亮亮身段!

在火光的照耀下,剑身通体火红,犹如刚从练剑炉中锻造出来一般,急于需要生灵的鲜血淬火。

那人眼中闪耀着火热的光芒,神兵!绝对是当世少有的神兵!能得此宝剑,战力至少增加三成!

“哼!凭神兵之利在此招摇,是什么能耐!有本事用普通兵刃比试!”

常歌行冷然一笑,这家伙虽然冲动,但还不傻嘛!最为关键的是,自己也不是一个傻子!

“此剑乃是我唯一趁手兵刃,若是换了武器,我的实力那是得大打折扣的,恐怕十不存一啊!你莫要欺我!”

常歌行声线凝重,说的更是郑重无比,让旁观的一众人都有了一丝动摇。难道此人武道修养已经到了人剑合一的至高境界,缺失了趁手兵器,一身本事就无法发挥?

正吃着水果,看好戏的萧美娘,眉眼却是笑开了花!没了宝剑实力十不存一,我看是有了宝剑,才会十中存一吧。这其中的一,完全是宝剑的功劳!

第一百零六章决斗(二)

“既然圣王不肯舍去神兵,我这把兵器便暂借于你。剑名望泉,乃是铸剑大家在寒潭泉眼处淬火而成,虽然不敢称什么神兵利器,但削金断玉不在话下!”

那人接过宝剑,剑刃略显细长,入手深沉,隐隐之中透露着一丝阴寒。恐怕被此剑刺伤,即便不死,也会因寒毒入体而饱受折磨,当真是一把阴狠之剑!

“本人万余,谢过公子借剑之恩!”

万余?晚育!你倒是响应国家号召,生在这个时代真是糟蹋人才了,若是晚上千年,说不定还能得一面锦旗,以作表彰!

“万余,好名字,好气魄!就拿上望泉去领会圣王的高招吧!”

萧美娘长身而起,面带惊怒。

“萧平仲,你怎么进来的?”

借给万余望泉剑之人,正是之前已经见过面的萧平仲,那个蛊惑常歌行与他平分天下之人!

萧平仲脸上挂着淡然的微笑,一副安然自得的表情,“我就是这么走进来的啊!”

“你。。。。。。在我圣母教安插了你的人!”

萧平仲摆着手,满脸堆笑,就像与老友聊天般。

“公主殿下何出如此之言,同时萧氏皇族之后,干什么如此泾渭分明。安插,实在是不好听,倒不如说是关心!”

萧美娘隐去起初的怒意,换上了平日里的妩媚,未语先是一阵娇笑,惹得在旁之人心火熊起!

唯有常歌行满脸愤愤,尼—玛!今天又亏大发了!

“那美娘就多谢表哥的关心了!”

萧美娘此种态度转变,让萧平仲一愣,心中反倒是增添了几分沉重,公主已经不再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公主了,亡国使她成长了太多,也变得难以琢磨太多!

萧氏皇族的大旗只能有一面是正统,毫无疑问,萧美娘将是一个变数。

“都是姓萧的,互相关心是应该的!”萧平仲满脸诚恳,在外人看来真的如兄长关心妹妹般。

万余握着望泉,信心大增。今天他就要用这把宝剑,除去眼前这只癞蛤蟆。

“圣王,请出剑!”

常歌行还未答话,萧美娘已经喊出声。

“不可!”

常歌行的底子她是知道的,除了牙尖嘴利似乎并没有什么本事。起初仗着神兵之利,还可勉强周旋,让他吃些苦头,自己便凭着圣母之威,平息这场不合时宜的就决斗。

可突然出现的萧平仲使得场面彻底失控,万余得了望泉,常歌行的宝剑便失去了优势。

常歌行向着萧美娘摆摆手,示意她不必担心。

他跨出一步,将宝剑竖立在眼前,顺着剑身纹路看去,那精美的花纹竟然是一道道可怖的血槽组成。这是一把为杀戮而生的宝剑,在常歌行手里确实有些蒙尘的感觉。宝剑尚未饮血,怎么能称得上神兵!

“此剑名为英雄!看枭雄而小之,为此可称英雄!”

英雄此名,倒是常歌行心血来潮之作,既然剑身上有一个隐隐的英字,此英雄剑倒也实至名归。常歌行不知道的是,就是今天这柄被草草命名为英雄的宝剑,在以后悠长的岁月里掀起了多么大的风波!

万余看常歌行握剑的姿势,便是蔑视一笑。不用出剑,只是观瞧姿势便能断定,这个“圣王”绝对不是一个精通剑道之人,甚至连初入门庭都做不到。

完全不懂,他倒是想过,却也只是一闪而过,不敢当真。值此乱世,完全没有自保的本事,便来闯荡江湖,这与直接送人头有什么区别!

剑出如虹,万余先发制人,望泉带着一阵阴风,袭向常歌行!虽然只是试探之举,没有攻击咽喉要塞,却也扫向胸腹。若是一剑建功,便是肠穿肚破的后果。

常歌行横剑便挡。

“当!”

两剑相交,虽然只是一下,但交击之声却是在耳畔回荡许久。绕梁三日或有不妥,但萦绕耳畔却是不折不扣。

常歌行手腕发麻,耳膜更是嗡嗡作响。快速恢复剑势,以防万余再次突袭。

万余仗剑而立,眼睛不经意间瞥了一下望泉,方才两剑相交之处,竟然出现了一道小小的裂痕。虽然只有寸许,不伤大雅,但两剑高下已经立辨。英雄剑剑高一筹,若是不论剑法,两剑死磕,望泉断然不是英雄的对手。

万余再进,这次是直刺而出,直取心窝,望泉宝剑如一条吐着信子的毒蛇,毫不拖泥带水,直攻要害。

常歌行一咬牙,不躲不避,将英雄剑做向前直刺状。若是万余直接冲过来,在伤到常歌行之前,必然先伤到自己。英雄剑比望泉剑显得厚重得多,长度也略占优势。

常歌行分析过此战的胜负几率,若是按照常规打法,自己是十死无生的局面。但若是狠下心,采取以伤换伤,以命换命的打法,自己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同时受伤,万余需要时间、药物去治疗,自己却有着一个天大的作弊工具!

万余形如一阵风般,狂刮而过,在距离英雄剑只有尺许时,突然一跃而起,险险避开剑尖。

望泉剑在半空中划过一道冰冷的弧度,就连周围的空气都陡然降低了数度。

常歌行耳边风声啸起,情急之下侧移半步,避过咽喉一剑,左臂却是一痛,温热之感几个呼吸间便传遍整条胳膊,滴滴鲜血顺着手指滴落在地上,寂静无声。

“呵!呵!”

常歌行脸色苍白,惨然而笑:“好剑法!”

心中却在咒骂:老子最恨飞檐走壁!

万余一剑虽然未建全功,却也重创常歌行。他稳稳落地,看着望泉上的一抹鲜红,露出残酷的笑意。此人根本不通剑道,杀此人,如屠猪狗。

只是他没有注意的是,本来血流如注的左臂,已经不再有血液流出,看上去虽然血迹斑斑,却也是受伤之初造成的。

常歌行耷拉着半废的左臂,右手擎着英雄剑,双目圆瞪。

“来!”

一声怒吼震慑全场。

萧平仲在旁边鼓掌称好:“若是圣王的剑术能有这嗓门的十之一二,就可以堪称天下无敌了。”

第一百零七章决斗(三)

万余双手持剑,脚尖用力,一跃而起,转眼间跨越丈许,在常歌行近前站定。

他起初想要以雷霆万钧之势杀死常歌行,但现在他改变注意了。既然对手是一个连握剑都不会的武学白痴,自己要以最原始也最血腥的办法打败并杀死他。

万余缓缓举起剑,如一个使剑的武夫,向着常歌行猛劈而下,没有任何的花哨招式,纯粹的力量与速度。

常歌行右手持着剑柄,左手拖着剑背,拖举向上。

“当!”

又是一声金属交击声,火星四射,比燃燃篝火还要璀璨几分,虽然转瞬即逝,却是夺目异常!

常歌行身体微沉,大力之下,左手被剑背伤了一个可怖的伤口,森森白骨隐约可见。献血如注,顺着小臂流到肘部,然后潺潺流下。

萧美娘按住手中短鞭,几欲起身。

“呵!呵!”

常歌行惨然而笑。

“好力道!我喜欢!”

巨大的力量之下,万余后退三步。轻抚望泉宝剑,剑身之上又出现一道细小裂缝。

“剑是好剑,人却不怎么样!”

常歌行放下左臂,紧紧握住拳头,潺潺献血顺着手指缝渗出,血滴的速度越来越慢,逐渐结成一层厚厚的血痂。

只是这一切,并没有人注意。萧美娘关心则乱,其他人则完全被常歌行的狼狈所吸引,全然没有注意这些细节。

“万公子,呵呵!你的剑是好剑,你的人也是好人!简单来说,你真的是一个好贱人!”

万余将望泉剑一紧,嘴唇紧闭,憋出几个字:“口舌之利,看剑!”

望泉剑如泰山压顶迎面向着常歌行砸来,随未斩到近前,但常歌行已然感觉到一股寒风。

常歌行咬咬牙,这次不再是被动格挡,而是抡起英雄剑与望泉剑硬碰硬。万余嘴角闪过一丝狰狞,硬碰硬?你力气不如我,如何能胜?

两剑还未相交,常歌行手腕一压,英雄剑偏离原来轨迹,低了半尺有余。如此一来,两剑便没有了交击的可能。只是望泉剑斩向常歌行臂膀,英雄剑斩向万余胸腹。

此一击若是击实,常歌行定然重创,万余却要搭上性命。

万余看得真切,嘴角不禁一阵抽搐,此人也是一个狠人,竟然要以重伤换取自己的性命,断然不可让他得逞!

万余身体向后仰去,像极了一个高难度的体操姿势,竭力躲避此一剑,手上的剑势却是没有稍减半分。两道血线同时滑落,在空中碰撞出一朵妖异花朵,绽开然后凋落。

常歌行左肩受伤,万余胸腹之间被划了一道可怖的伤口,虽然伤口很长,但并未伤及内脏,只能算作是皮肉伤。

常歌行侧头看了一眼肩头的伤口,眼中一片火热。

“小常,恢复!”

小常很是人性化的叹了一口气:“你这是在败家!”

“不管了,今天老子要活活将那个晚育耗死!”

肩头上的伤口,阴湿了一大片衣服,大片的殷红让人看上去触目惊心,但实际上的伤口已经迅速结痂。

万余就没有常歌行这么幸运了,胸腹间的伤口不断外溢着血液。很快,衣服便被打湿了半边。他伸手在伤口处按压一下,强烈的阵痛感使得他眉头微皱,但同时也大致能判断出受伤程度。虽然未伤及要害,但长时间失血却是自己不能承受的。

速战速决,便是万余最好的选择!

他咧嘴一笑,将指尖上沾染的血迹送入口中,饶有兴趣的咂巴了一番嘴,像是在品尝某种珍馐美味般。

“好长时间没有尝过鲜血的味道了!”

万余将外衣脱下,系在胸腹间,算是简单的包扎,减少失血速度。

常歌行看着万余很快被血水浸湿的外衣,心中一阵痛快。和我斗,你还嫩点儿!老子今天就豁出去百分之一的能量,和你耗到底了!

他活动了一下肩膀,不愧是高科技产品,治疗系统的功效绝对是杠杠的,肩头上的伤口已经完好如初,只是表面的血迹显得十分可怖。

“小常!准备随时治疗,老子我要拼命了!”

“你确定不要再冷静一下?这样真的是很败家的行为!”

“废什么话,照做就是!”

常歌行举起英雄剑,双手抡起,算不上什么精妙招式,但力量和速度都可圈可点。

“当!”

“当!”

“当!”

。。。。。。

在常歌行猛打猛杀之下,宝剑交击之声不断。起初两人互有往来、互有受伤。都后来常歌行越打越勇,万余脚下已经积了一滩不小的血水,脸色也逐渐苍白,渐渐的竟然只有招架只能了。

反观常歌行,因为运动的关系,脸上浮现出健康的红润气色。完全不像是在生死之战,似乎在做有氧运动般。

常歌行继续将以伤换伤的打法继续到底,口中大呼过瘾。小常却是在叫苦不迭,“这败家的主人,我的能量,我的亲亲能量,你们快回来!回来!”

常歌行手持宝剑,剑尖倾斜向下,朝着万余的大腿扫去。万余喘着粗气,银牙紧咬,就你敢以伤换伤,老子也敢。

一念至此,万余不闪不避,剑尖倾斜向上,寒光划向常歌行的脖颈。即便在如此情形之下,他还没有忘记取常歌行的性命,也算是敬业了。

常歌行心中一笑,学老子的打法,可惜你没有这样的资本。治疗系统可以使伤口快速愈合,不知道脖子断了可不可以重新接回去,心中如此想着,常歌行确实不敢尝试。

常歌行猛地往地上一滚,望泉剑一击而空,英雄剑却是去势不减。万余吃痛,单膝跪倒在地。刚要张口说话,嘴里却是吐出了一口鲜血,说话间有些含糊不清。

“公子真是高才,居然用如此无赖的打法,三岁小儿尚知羞耻!”

常歌行拖着摇摇晃晃的胳膊勉力站起,却是方才滚倒在地时用力不甚,导致胳膊脱臼。

“万公子败在三岁小儿的招式上,岂不是尚不足三岁,你发育的也够快的啊!”

“口舌之利,今天我非割下你的舌头不可!”

第一百零八章决斗(四)

万余欲仗剑而起,只是小腿之处的伤势实在严重,还未站稳,便要摇摇倒下。幸而拄住望泉宝剑,才堪堪不倒。

此时的望泉,称之为剑已经有些不准确了,称之为望泉锯倒是恰如其分。本来平滑如水的剑刃,在与英雄剑对砍数百次后,已经变成了锯齿状,从一柄杀人利器,华丽的变成了一把伐木工具。若是光头强在此,肯定大呼神器。

常歌行看了一眼场外的萧平仲,眼神中挑衅之意甚浓,“望泉的泉眼已经干了,还有没有什么望山望水的,尽管拿出来,我的英雄胃口可是好的很!”

萧平仲此时肉疼的很,望泉宝剑是他因缘际会下得到的神兵,削金断玉不在话下。没想到今天竟然折在了常歌行手中,焉能不气!

“万余,决斗还未结束,杀了他!我赐你万金!”

常歌行咧咧嘴,没想到自己的小命会这么值钱。

“呵呵!万金啊!萧公子,不如我自杀,万金就给我算了!”

萧平仲阴恻恻的一笑:“也好,待你身死,我定奉上万金给你陪葬!”

常歌行有些惋惜的看着萧平仲,这智商实在有些感人,让人泪流满面啊!

“萧公子,我想你会错意了。你先把万金给我,我自会活到死的!”

萧平仲鼻翼煽动,几乎要喷出火来!

“万余,杀了他,我保你一世荣华!”

万余心中微苦,万金与一世荣华都是他想要的。可是自家的苦只有自己知道,相比常歌行已经成网状的衣服,自己的十几处剑伤已经算是很轻的了。

伤口虽然都未伤到要害,但长时间的失血,使得他阵阵的眼黑,若不是意志坚定,恐怕就要晕死过去。

在看对面的常歌行,浑身衣服犹如从血水中捞出来一般,但愣是没事儿,活蹦乱跳的,精神至极,当真是怪哉!

他要举剑再战,可是受伤的腿脚根本无法支持他的身躯。刚要举起的望泉,无奈之下只能再次当做拐杖使用。

常歌行手持英雄剑,将剑身搭在万余肩头,简直把他当做了一个人形的兵器架子。

“游戏该结束了,你是让我斩了你的头颅,还是刺破你的心脏呢?”

常歌行拖动着剑刃,在万余的脖子根处不断摩擦,以英雄剑剑的锋利,即便不用力,也能做到吹毛断发。

没有人不怕死,当然也有豪杰慷慨就义。万余显然不在英豪之列,面对马上到来的死亡,他恐惧了!害怕了!

倚着望泉剑的手微微一抖,他便跌坐在低啊行情,不复方才的嚣张。

常歌行怜悯的笑了笑:“人品不咋地,血也脏污得很,杀你反而脏了我的剑!”

常歌行宝剑还匣,转身便向萧美娘座位处走去,打打杀杀的哪里及得上美人在怀。

万余怨恨的看着常歌行,他半卧在地上,眼中充满了不平。他狠狠的喘了一口气,一手握住望泉,用尽全身力量将剑飞掷而去。望泉犹如一柄离弦的利剑,朝着常歌行的后心刺去。

常歌行感觉背后有一股凉风袭来,转过头去,只看到一束寒光朝自己激射而来,想要闪躲已经不及。

常歌行想要抽出英雄剑去格挡,明知道机会渺茫,但他也要一试,闭目等死可不是他的做派。

英雄剑堪堪拔出一半,一声呼啸刺破空气而来,却是萧美娘见到万余从背后动手,情急之下将短鞭掷出。短鞭不同于宝剑,本身就柔韧可嘉,在空打着跟头、不断翻滚着击向宝剑。

“当!”

望泉剑发出一声脆响,却是短鞭击中剑身后,整个鞭子都缠绕在了剑身上,犹如一颗藤蔓缠绕着树干。在巨大的冲力之下,宝剑偏离原来的轨迹,擦过常歌行的衣襟,狠狠的插在地上,发出一阵嗡响,在空气中散发着余波。

短鞭鞭梢与鞭柄纠缠在一起,竟是死死缠在了剑柄上,使得寒光再难发出半分。

万余绝望的看着斜插在地上的万余,满脸死灰。他知道,自己完了。自己背后暗算常歌行,肯定把萧美娘得罪死了。暗算不成,在萧平仲那里又没买到好。可谓两个竹篮打水,两头都是空。

不等常歌行发话,萧平仲首先痛心疾首的叫了起来:“万余,你好无耻。毁我宝剑、背后暗算,都是些小人行径,算我萧某人识人不清!”

常歌行心里寻思,变脸变得够快的啊,脸厚只能算是一种本事,不要脸是一种境界,像萧平仲这般已经修炼到了二皮脸至高境界的,还真是少见。

“哈!哈!”

常歌行抚掌大笑。

“我还以为萧兄与万余乃是惺惺相惜呢,原来是受了万余那奸滑之人的蒙蔽!”

萧平仲一副唏嘘的模样,“初见万余以为他是一个英雄人物,没想到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人,悉听发落,本公子绝对没有意见!”

常歌行重新坐到萧美娘身边,拿起茶壶,嘴对嘴便畅饮起来。经过如此一场厮杀,他还真的有些疲惫,远没有与美女在床上战个你死我活来的痛快。

虽然此战彻底拖垮了万余,但看到仅剩的百分之十的能量,却是肉疼的紧,十几根萝卜大小的百年人参就这么没了。

萧美娘看着已经晕死过去的万余,面色不善,衣袖一挥。

“带走,好生看押!”

两个大汉从人群中走出来,向着萧美娘施了一礼,便架着万余向外走出去,想来接下来的日子,他不会好过。刺杀圣母的夫婿,圣母教高高在上的圣王殿下,足够他喝上几壶的了,而且还是那种管饱的!

接下来,场中陷入一片诡异的静默中。常歌行独自与茶壶奋战,围观众人分列两旁,垂着头,似乎要听圣母的训诫。只有巨大的篝火还在肆意的燃烧着,冲天的火苗发出类似大风的声音,呼呼作响。木材的噼啪声不时从篝火中传出,虽然不如爆竹震天响,但在这静默中,却显得格外明显。

萧美娘倚着桌案盯着萧平仲看了一阵,许久之后才舒缓身子,靠在了常歌行肩膀上。有美在侧,常歌行自然喜不自胜,断然没有拒绝的理由。

第一百零九章联手戴绿帽子

萧美娘挪动了一下身子,使自己靠的更加舒服些。她一直以来自觉不输男儿,但就在刚才常歌行有生命之危时,她才发觉,不知不觉中自己已经把这个有些痞赖的男人当作了依靠。

“萧表哥,说说吧,你是怎么混进来的!”

听闻萧美娘如此说,常歌行一口茶水,差点儿喷出三丈高。萧表哥,这是一个怎么样的称呼,听起来总觉得怪怪的。

萧平仲满脸微笑,似乎在话家常般。

“表妹何须如此见外,我当然是堂堂正正走进来的!”

萧美娘眸子微缩,看来是时候清理一下圣母教内部了,“来人,送客!”

“表妹这是何意,石子冈也是我大梁一脉,不如我们两家兵和一处,复我国土如何!”

萧美娘脸上不见愠怒,一副我见犹怜的娇俏模样,完全看不出心中所想。常歌行暗中直挑大拇哥,这才是真正的美娘,也是萧美娘的魅力所在。

“咯!咯!”

萧美娘未语先笑,整个就是一个花枝招展。不论是李秀宁,还是朱贵儿,还是陈丽华,都笑不出如此的效果。

“萧表哥,兵和一处正合我意!”

萧平仲听闻萧美娘如此一说,心中暗喜,女人果然是女人,这么快就上套了。只是萧美娘的下一句话,却让他感叹,这个女人不简单。

“不如萧表哥将你手下的兵将带到我石子冈,想来我这个大梁公主还是有些号召力的!”

萧平仲看着一脸享受的常歌行,眼中诡色一闪。

“表妹的想法倒是可行,只是你这位新晋的圣王该怎么处理呢,我可是垂涎表妹久矣!”

萧美娘拖着常歌行的下巴,一副调戏模样,“大不了,我将他休了就是!”

常歌行正沉浸在温香满怀之中,乍听萧平仲将话题扯向自己。不禁心中暗骂,这个萧平仲真太不是东西了,你们怎么吵都没关系,干嘛把我扯进来!老子对你们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美娘,你说的不是真的吧,萧平仲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白眼狼!”

萧美娘眸子中含着笑意:“总好过你这匹色—狼吧!夫君你放心,一夜夫妻白日恩,就算我嫁与他也不会忘记你的。”

常歌行的鼻子在萧美娘的发髻上嗅了嗅,满脸的陶醉,比那些瘾君子的表情更加的到位。他瞪大双眼,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

“美娘的意思是,你我夫妻联手给平仲公子戴上几十上百顶绿帽子!你也太坏了,不过我喜欢!”

萧美娘娇嗔的看了一眼常歌行,眼中的爱意任谁都看得清楚。

“夫君,莫要如此!我要真的改嫁了,自当遵守三从四德!”

常歌行很是满意的点点头,一副老怀大慰的模样,“美娘说的是,即便改嫁,也不能让那白眼狼真的占了便宜!”

萧平仲看着一唱一和的常歌行与萧美娘,面目肌肉有些抽搐。

“好一对儿狗男女!来人,拿下!”

萧平仲话音刚落,便从人群中闪出三十余人。打扮各异,都是之前还在载歌载舞,对萧美娘恭敬之极之人。

人群中瞬间炸开了锅,一阵的鸡飞狗跳。

“有刺客,保护圣母大人!”

“快去找救兵!”

“不要慌张,都是大梁子民,有事儿好商量!”

。。。。。。

很快,沸腾的人群安静下来。人群大致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站在萧平仲近前,隐隐有拥护之意;第二部分则坚定的站在了萧美娘身前,一脸愤怒的看着这些叛徒;第三部分则在观望,他们宁可作锦上添花之辈,也不愿意贸然站队,误了自己等人性命。

萧美娘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裙,羞怒的看了常歌行一眼。足尖轻点,衣裙飘飘,缓缓的落在人群前面。

圣母教的铁杆粉丝们,又是一阵欢呼。“圣母万岁”之类的吉祥话不绝于耳。

萧美娘扫视了一眼拥在萧平仲身边一众人,瞳孔微缩,寒芒一闪而过,继而莞尔一笑,犹如繁花盛开。美则美矣,只是鲜花有毒,不是一般人可以享受得了的。

“萧表哥好手段,我这小小的圣母教能入得了萧表哥的法眼,美娘实在是荣幸之至!”

萧平仲挥挥手,让聚在他身边的人分立两边。

“你们这是做什么,都是大梁的好儿郎,窝里斗有意思吗?”

口中虽然是责备,但噙在嘴角的那抹微笑,任谁都看得出其中的得意。

“表妹,你开创圣母教之初,表哥看你实在是辛苦,就派了些兄弟给你撑门面。哪里知道会出现现在这种情况,表哥我真的是心痛啊!”

萧美娘嘴角的微笑更甚,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一般。

“咯!咯!那奴家还要谢谢萧表哥喽!想来石子冈四十九峰中也有不少萧表哥的人吧!”

“呵!呵!都是自家人不用这么客气!感谢的话就不用说了!”

虽然眼下情形对萧美娘实在是不利,却不见她有多么惊慌。依旧一副国色天香淡然模样,她捋着肩头一缕秀发,掩口轻笑:“不知萧表哥意欲何为?”

萧平仲仰着头,向着四周望了望了,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此地风景秀美,表哥我想借用贵宝地几天!”

“既然萧表哥喜欢,就算赠予你又有何妨!”

“表妹果然是爽快人!”

萧美娘从衣袖中摸出一支竹筒状物品,远不及成年竹子那般粗大,只比毛笔稍微粗一些罢了!

“表妹请表哥看一场烟花可好!”

也不等萧平仲回答,萧美娘将竹筒拧开,一根引信便露了出来。他将引信放在旁边的火炬上点燃,高高举起。引信燃成一道火华,迅速消失不见,一团烟火自竹筒喷薄而出,在空中划出一道灿烂的轨迹,犹如大星坠地。

待轨迹终结,空中突然一个爆闪,如晴空炸雷,方圆百里可见。仰头观看的众人,顿觉眼前一黑,竟然短时间被致盲了。

常歌行揉着眼睛,这个烟花可是比前世的质量好的太多了,谁说古代的就一定落后?比如说中医!

第一百一十章杀出石子冈!

常歌行联想到前世星爷的一句名言: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

待众人恢复视力,石子冈七七四十九峰上燃起星星点点的光芒,远距离看去虽然不甚耀眼,甚至显得有些微弱。但随着数量的不断增加,也是蔚为可观。

像是遥远空间中的星云,密密麻麻,散发着斑驳的光芒。

七七四十九峰,像是约定好的一般。“星云”陡然发动,像是发光的水流顺着山间小道倾斜而下,以万夫不挡之势,向下奔流。

随着星云不断靠近山脚,那些光亮也逐渐清晰起来。像是炽烈的岩浆,燃烧着一切,焚化着一切。将挡在它前面的一切障碍焚烧殆尽,涤荡这个漆黑如墨的夜晚。

岩浆自山脚流到山谷,七七四九股分流汇聚成一股,带着惊涛骇浪向着这边赶来。

遥遥看去,是数不清的光芒,起起伏伏似波涛汹涌,万千浪花荡漾。

于此同时,阵阵踏步声也在山谷回荡,虽然不如军列表演那般整齐划一,好在力道不差,威势尚可圈点!

再离近些,常歌行终于可以看清“星云”的如山真面目,乃是一根根火把组成。借着闪动不止的火把,可以隐约看到来人的相貌。大多面目坚毅,青壮年居多,少有不惑之年的。

粗略算来来人至少在八九千左右,他们在距萧美娘百米处单膝跪倒,头颅低垂,一片臣服表情。

“圣母万安!”

萧美娘右手虚托,“请起,无需多礼!”

这些都是她多年来的心血,他们每一个人她都可以叫上名字,她在这些人身上倾注了太多太多!

萧美娘莞尔一笑,或是洒脱,或是带着几分自嘲:“这位是萧平仲公子,想来你们中有些人对他很熟悉。现在给你们一个选择的机会,跟他留在石子冈,或是跟我走!”

单膝跪倒在地的众人一阵错愕,就连萧平仲都满脸的惊愕。这。。。。。。未免也太直接了些。只有常歌行暗自给萧美娘点赞,够爽快!够明白!

不等众人反应,萧美娘本来柔和的面庞变得严肃起来,“我欲带人杀出石子冈,趁大隋与陈国对峙之机。占领一座城池,以作为复兴我大梁之用。此去凶险万分,十死无生,还望诸位慎重!慎重!”

萧美娘最后两个“慎重”说的沉重之极,仿佛有千钧之重。还未出这石子冈,只是听这两个字就压的人喘不上来气!

萧平仲眼色有些复杂,只凭这些人便去攻打城池,与送死并没有什么区别,除非萧美娘心存死志,以飞蛾投火之姿,证明复兴大梁之人还在,大梁旧人未亡。

“表妹该不是在开玩笑吧!”

萧美娘风情万种的看了一眼萧平仲,“萧表哥,你看我像是在开玩笑吗?”

随后她转向跪倒众人,“诸位,可考虑清楚!”

“我等愿追随圣母!”

“好,愿意与我出生入死者,且来到近前,我要将你们每一个的样貌都看清,你们都是我大梁的勇士!”

“是!”

三千余人,手举火把,向前紧走几十步,重新排列成队,萧美娘自他们前面走过,美眸中隐隐有泪光闪现。

“好,你们都是我大梁的好男儿!”

余下的多一半人仍是单膝跪倒,微微抬起头,瞟向萧平仲,其中意味不言而喻,全凭萧平仲马首是瞻。

萧平仲看着在萧美娘面前集结的人手,眉头微皱。即便自己在暗中干预,没想到自己这个表妹还是招收了这么多的死忠分子,委实有些棘手!

“哎!”

他摇摇头,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语气中充满了无奈!

“既然公主殿下已经用不着你们了,你们就跟我回去吧,省的留下坏了公主心情。”

余下之人,尽皆起身,在萧平仲身后集结成队。

两队人马虽然并无兵甲在身亦无制式兵器在手,但隐隐对抗的杀气却丝毫做不得假。刚才还是并肩作战的战友,如今因为各事其主,随时都有可能成为不死不休的敌人,这就是这个世界的奇妙之处。

随着杀气不断升腾,使得周遭空气都冷了几分。即便篝火仍在,却也化不开其中的杀伐之意。

常歌行浑身打了一个冷战,紧了紧身上的衣服。冷兵器的战斗远比前世高科技武器间的比拼血腥的多、冷酷的多,也残忍的多!

在前世,生命是高于一切的存在。解决纠纷的途径也非决斗,亦非战争。而是通过类似竞技的办法,不同的势力选定一颗死寂星球,各方派遣数量对等的智能机器人,在此星球上大战一番,幸存下来的一方便是胜利者。纠纷就此终结,任何人不得提出异议。

“咯!咯!”

萧美娘一阵娇笑,如春风拂过万里冰川,瞬间冰融水解。空气中凝固的杀伐之意转瞬崩溃,两方人马各自收敛气机,只是谨慎的看着彼此。即便不是生死之敌,肯定也不是什么朋友。

“萧表哥,今天事情到此为止,石子冈就赠予你了,算是报了近年帮扶之恩。”

常歌行走到萧美娘身边,心想这个美娘还真是大方啊,随手便将这么一个屯兵之所送人了。

他凑到萧美娘耳边,嚼着舌根子:“夫人,你把老窝都送人了,今后这帮人到哪里去啊,总不会真的去攻打城池吧,这可是很危险滴!”

萧美娘拽过常歌行的耳朵,俏手稍微用力。“怎么,夫君怕了?”

常歌行侧着头,皱着眉,一副痛不欲生的表情,惹得萧美娘又是一阵娇笑。

“夫人哪里的话,夫人去赴汤蹈火,夫君自当奉陪,只是此事可晚些再议,你这些手下的装备实在太过寒酸,根本发挥不出我大圣母教的威力!”

萧美娘手指稍微用力,“我看夫君是怕了吧!想想也是,堂堂的王爷随我一个亡国之人去冒险,实在是不值!”

常歌行的头再次侧移了几分,他丝毫不怀疑,只要自己回答稍有不慎,耳朵绝对会成为一道凉菜。

第一百一十一章索要城池

“你夫君我乃是顶天立地的伟丈夫,哪里会怕?不就是攻打一个区区城池嘛,到时候夫君为先锋,还不手到擒来!”

“听说那座城池坚固的很,称之为铜墙铁壁也不为过!”

“铜墙铁壁又有何妨,道时候看夫君把它炸成稀巴烂!”

“炸?是何意?”

常歌行看着萧美娘求知的眼神,痛苦的一拍额头。自己总不能告诉她,四张一样的牌是炸,两张王也是炸,土火药是炸,tnt也是炸。千年的代沟,不是倾国之貌、摇曳之姿就能弥补的。

“这个,炸,是夫君新研究出来的一种攻城器械,所到之处城墙土崩瓦解,我军便可长驱直入!”

“呵!呵!夫君莫要玩笑与我,奴家虽是一介女子,好歹也有些见识。难道夫君就不想问问,奴家我想要攻占那座城池?”

看着萧美娘小狐狸般的笑容,一种不好的预感在常歌行心头萦绕,许久不去。莫非这个小女子要攻占建康城,或是长安?乖乖,这也太疯狂了!

“夫人想取哪座城池大可告诉为夫!”

“咯!咯!就是江边隋军正在建造的那座!”

常歌行长大嘴巴,这叫做攻占城池?明明就是巧取豪夺好不!

萧美娘一手拧着常歌行的耳朵,一手伸着葱葱玉指算计着,“我和你成婚,你堂堂大隋晋王爷连件像样的聘礼都没给人家,人家就这么将清白的身子给了你,现在想想真是好亏啊!不如夫君把那座破城送与美娘,作为聘礼如何?”

常歌行瞪着双眼,这个小狐狸胃口还真是大啊,张口就要一座城池,还破城!那是真真的混凝土结构好不!

“你说好不好嘛!”

萧美娘旋转着常歌行的耳朵,似乎把它当作了某种开关。眼中水汪汪一片,媚惑中带着威胁。是享受窈窕身姿,婉转呻吟;还是遭受带刺玫瑰,涂血百步,只在一念间!

“好。。。。。。好!美娘,轻点,你夫君虽然皮肤结实些,但这耳朵绝对是正经的!”

萧美娘满意的松开常歌行的耳朵,俏脸散发着无穷的魅力,朱唇轻点,亲吻在常歌行的耳垂,权当作安慰。

离开石子冈去江边巨城,是萧美娘这些天一直在盘算的。石子冈虽然安全无忧,但也极大的限制了大梁遗民的发展。只有离开,借着长江水系之利,圣母教才能继续壮大,复国才算有希望!

常歌行老脸一红,这是赤、裸、裸的调戏啊,算是打一巴掌给一个甜枣吗?

观其言语举止,落在萧平仲眼中却成了不折不扣的打情骂俏。他虽然放弃了与萧美娘的这段姻缘,但看到佳人心有所属,想着那波澜的诱惑,心中一团邪火瞬间升起。

“表妹想要顺利离开,还要送我一样东西才可!”

萧美娘颇有深意的看了一眼萧平仲,转而一笑:“美娘只是一介落魄之人,哪里还有什么东西值得萧表哥惦记!”

“哈!哈!”

萧平仲癫狂大笑,“我看表妹浑身是宝,不如让表哥我品鉴几番如何!”

话语间轻薄之意溢于言表,眼中如狼般的火光肆意燃烧,似乎要将萧美娘全身衣物燃尽般!

萧美娘半倚在常歌行怀中,嘴角噙着笑意,满是幸福。

“我已嫁予夫君,天下男儿对美娘来说与草芥无异,恐怕要让萧表哥失望了。”

“哈!哈!”

萧平仲笑的更加猖狂!

“既然你舍不得身子,留下大隋晋王人头也可!”

大隋晋王几个字出口,周遭人马一阵喧哗。晋王杨广,恐怕是江南大地上人们讨论最多的人了。长江水战焚烧金翅战船数百,水兵无一生还;初入江南大地,屠戮陈国军士数万,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更有传言长江水三日血红,实乃陈人未尽之鲜血。

晋王杨广,成了陈国朝野一朵无法消散的乌云,成了江南百姓口中食人肉、饮人血的恐怖魔怪!

数千人扭转着脖子,四下张望。只是左右看去都没有发现什么长有异相之人,都是两个肩膀拖着一个脑袋。

萧平仲显然对众人的反应很满意,“大家不用找了,你们圣母的夫婿就是响当当的晋王殿下杨广!”

众人又是一阵沸腾,唏嘘之人有之,惊疑之人有之,目瞪口呆之人有之,惧怕之人有之。

却少有愤怒与憎恨的,归根到底,他们虽然在陈地生活,却没有把自己当做陈国百姓。他们心底一直有一个坚持,他们是梁国后裔,大梁终会复国。

常歌行看到此时情景,知道已是避无可避,也无需再避!

他带着尽量和煦的笑意,走到人前,挥挥手,“嗨!大家好,我就是杨广!”

杨广二字出口,列队而站的圣母教教众,竟是齐齐向后退了一步。人的名,树的形。杨广二字已经与杀人不眨眼的魔头画上了等号。

众人看着常歌行满脸和蔼可亲的笑意,俨然成了笑里藏刀的终极释义。你看看人家,不愧能当上王爷,不愧能谈笑间灭杀数万生灵,就这分演戏的功底,都不是我等凡人能比得了的!

如果常歌行知道他们的想法,肯定会好好的给他们上上一课。王爷这个职位可不是竞争上岗的,而是一种接班制度,和什么笑里藏刀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常歌行向前走一步,众人再向后退一步,真的把他当成了择人而嗜的魔鬼。

“大家不要激动,我这个很好相处的,时间长了大家自然会明白我的好!不然,可以问问你们的圣母,她可是深有体会的!”

萧美娘轻轻啐了一口,转而俏脸通红,难道是自己想偏了?那个流氓并不是这个意思?

萧平仲皱着眉头,很不满意的看着这一切,在他的计划中,常歌行的真实身份被公开后,应该是群起而攻之才对,自己大可以背着手看一出好戏。顺便喝点儿茶水,嗑些瓜子什么的。

“我大梁的好男儿!”

萧平仲知道自己不可能独善其身了,既然如此,他便要添油加醋,让这锅开水彻底变成老汤。

第一百一十二章白日梦

“你我的志向都是复兴我大梁国,眼前就有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在场所有人,全都将目光汇集到他身上,就连萧美娘都不例外。

萧平仲很满意的点点头,他很陶醉于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

“就是他,大隋晋王——杨广!”

萧平仲右臂如刀,食指做刃,直至常歌行。

“杀了他,我们大梁复兴有望!”

常歌行抱着胳膊饶有兴趣的看着萧平仲手足舞蹈的演说,“呵!呵!萧公子还真看得起我,若是我之死可以换取大梁复兴,以我对美娘的感情,早早就做了那风流鬼!可是我认为,若是我死在了这石子冈,换来的不是大梁的复兴,而是大梁血脉的彻底断绝!”

萧平仲脸上有些愠色,冷冷的哼了一声:“危言耸听!”

常歌行耸动了一下肩膀,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你们都知道,当今大隋皇帝膝下只有两子,可谓低产的很。若是在石子冈折了其中一个,你们能抵得住大隋百万雄师的疯狂报复吗?想想吧,到时候天下再无尔等立锥之地!”

众人闻言一阵沉默,算是一种无语的赞同。

“哈!哈!哈!”

萧平仲突然大笑起来,在这静默中突然爆发的笑声,不但没有丝毫的喜感,还让人有些毛骨悚然,越发显得凄厉。

“晋王殿下一张巧嘴果然犀利,怪不得能把美娘这个小贱人骗上床。你的人头,可抵百万军!”

常歌行挠挠脑袋,之前还真没觉得自己的人头如此珍贵。难道自己隐藏着拔一根头发,吹出人万个的功能?

“呵!呵!愿闻萧公子详解!”

“杀你之后,你的人头有两种去处。一是,我等带着晋王殿下的项上人头,赶赴建康王城,以头为媒,大梁与陈国联手,共伐大隋,平分江北;二是,我等以陈国名义,将晋王的人头送归江南隋军大营,相信隋天子暴怒下肯定会不顾一切与陈决战,我大梁自坐收渔翁之利!”

“啪!啪!啪!”

常歌行狠狠的拍着巴掌,以示鼓励。

“哈!哈!萧公子好想法,简直是做白日梦的不二题材。其一,陈主软弱,并无大志,守祖业尚且心力不足,谈何攻伐天下?其二,龙灭了虫,依旧是腾云驾雾的龙,你以为仅凭一根鱼竿就能收获得了真龙?”

常歌行每说一句,萧平仲的脸色便难看几分,最憋屈的是,还偏偏找不出反驳的理由。他哪里知道,在常歌行那个时代,各种辩论大赛层出不穷,这还都是些皮毛!

看着萧平仲憋的发紫的脸蛋,常歌行会心一笑,既然萧公子默认了我的看法,我就自己带着项上人头回归隋营,就不劳烦萧公子了。

常歌行说话间牵起萧美娘的手,便要带着这三千余人离开。

萧平仲大手一挥,他两侧的人马汇集到一起,组成一道人墙,阻住了常歌行的去路。两股人流如蓄势待发的洪水,只要一个契机便会奔流而下,互相吞噬、互相碾压,直到统统碎裂成浪花!

萧美娘眼神中有些悲戚,“萧表哥,同为大梁子民,你当真要如此?”

“大梁子民?呵!呵!你还记得自己是大梁子民,此去隋营难道不是去相夫教子吗?复国大业你已经抛到脑后了吧!不要以为傍上大隋王爷,你就可富贵荣华了。杨广也只是玩玩你罢了,待玩腻了,呵!呵!我很看好你的下场!”

萧美娘眼中悲色更甚一重,萧平仲所言正是她心中所忧。红颜易老,青春易逝,待人老珠黄,自己可还留得住眼前之人?或许,不等岁月流逝,他就已经弃自己如敝履,到时自己又该何去何从!

毕竟,喜新厌旧才是每个男人的常态!

常歌行紧了紧萧美娘的小手,佳人心中不安,乃为夫之过。

常歌行忽然下蹲,一把抱住萧美娘的美腿,一张老脸在丰腻的大腿上不断摩擦,涕泪皆下!

“美娘你可不能走啊,你走了我该怎么活啊,我死了算了,死了算了。。。。。。”

常歌行一边哭天抢地,一边用脑门不断在萧美娘的大腿根处撞击,以求速死,做个风流鬼。

观其颜色、闻其声音,当真是感人肺腑,但观其行为,却让人大跌眼镜。这哪里是什么感情戏,明明就是流氓非礼良家少妇。

萧美娘也被常歌行弄得哭笑不得,但心中不怎么的,有一股清流湿润了干渴已久的心田,那里有了新绿萌发,虽然只是一枝,但总算有了些许生气。

“夫君,你这是做什么?快点儿起来!这么多人看着呢!”

常歌行紧紧抱住萧美娘的大腿,将抱大腿这一动作演绎得淋漓尽致,“看就看呗,他们要是嫉妒,回家抱自己老婆去!”

萧平仲瞥了一眼常歌行,不屑的冷哼一眼。如此丢人的行为,莫说是堂堂王爷,就算竖子也是万万不能为的。怎么能为一妇人,卑躬屈膝到如此地步呢,就算是逢场作戏也不可为!

心下不禁对常歌行低看了数分,如此色中恶鬼,怎么能是争霸天下那块料呢?

常歌行抱着萧美娘温存片刻,待佳人情绪平稳,他双足发力,作势起身,顺便将萧美娘横抱而起,引得佳人一声娇呼。

“萧公子,话以说明,你不会还要阻拦吧!”

“我若阻拦呢?”

“呵!呵!鱼死网破之下,大梁硕果仅存的这点儿势力,恐怕就要大打折扣了!”

“硕果仅存晋王实在是太小瞧我大梁了。说实话,石子冈这点儿人马我萧某人还没看在眼里,就算全数葬身在此,对我复国大业又有何干!晋王殿下莫要打错算盘,乖乖献上人头,免得受那皮肉之苦!”

“呵呵,萧公子说得好,分析的透彻至极。”

常歌行将萧美娘放下,竖起大拇指,对萧平仲就是一番诚恳至极的夸赞。

他带着一如既往的微笑,转向正在对峙的双方人马:“你们都听清楚了吧,萧公子压根没把你们当回事儿。愿意和圣母走的,我们欢迎,来者都是兄弟。不愿意追随圣母的,就散了吧,埋骨在此地,也仅仅是给萧公子省些粮食罢了!没有丝毫意义!”

第一百一十三章如此之战

萧平仲仰天大笑,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

“哈!哈!哈!晋王殿下这挑拨离间之计实在是幼稚的很,笑死我了,哈!哈!哈!”

他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指点着在场众人,“他!他!还有他!都是无国、无家、无亲之人,就算下了地狱都找不着归所的孤魂野鬼。散去他们如何散去!天下再无他们安身之所!”

“我有一座巨城,正愁没人口,倒是一所去处!”

常歌行虽是小声嘀咕,但声音大小恰好能让在场之人听到,却又听得不是很真切,缥缥缈缈,就像那虚无的期盼一般。

萧美娘却是听得真切,有些复杂的看了一眼常歌行。索要江边巨城的初衷,本来就是为了安置这些流离失所之人,常歌行现在主动提出,不知是有意还是无心。

“真的”

人群中发出一声疑问,声音同样不是很大,内里夹杂着隐隐的不确定、担心还有期盼。

常歌行肯定的点点头。

“真的!”

同样的两个字,说的却是斩钉截铁!

人群中一阵窃窃私语,萧美娘所属人马自然欢欣鼓舞。站在萧平仲一边的,隐隐有些骚动,眼中闪烁着别样的光芒!

萧平仲冷哼一声,让现场本来有些热烈的场面瞬间陷入冰点。

“大隋之人哪有如此好心,莫要听信妖言,杀!取了杨广人头赏万金,封千户侯!”

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财帛动人心。不论千户侯那张大饼,只是这万金,足以让一介良民,去干杀人放火的事情。

两边人马,怒目而视。各自攥紧手中的兵器,一场大规模械斗就要开始。

是的,就是械斗。在常歌行眼中这数千人只能算是拿起武器的百姓,算不得军队。

“杀!”

不知是谁率先喊出口,却点燃了这一火药桶。

大刀、宝剑、戈矛也就算了,锄头、叉子、棍棒也来凑热闹。有一老翁甚至举着掏粪的家伙什,搂头盖脸便向前砸去,嘴里还叫骂着:“叫你们欺负公主殿下,老夫和你们拼了。”

看着上面还带着新鲜货的家伙什,还未交手便让人纷纷避让,溅一脸血还说得过去,这要溅一脸大粪,算是怎么回事。老翁左右睥睨,鲜逢对手,也真的是意气风发。

几个呼吸间便有数人倒地,一人拿着叉子刺了其中一人屁股,那人倒地破口大骂:“好你个赵五,昨天我还请你吃饭,今天你竟然敢拿叉子扎我,我那顿饭算是喂狗了!”

拿着叉子的那位,似乎觉得颇为理亏,把“武器”扔到一旁,有些手足无措的道:“我若不叉你,你那棒子就打到我头上了,算了!明天我请你喝酒,算是赔罪!”

两个拿着锄头的中年汉子彼此对峙,“好你个张三,我辛辛苦苦开垦的荒地,被你强占了三分,我今天就要好好教训与你!”

“李四,你休得胡说,那分明是我选好的荒地,却被你抢了先,占你三分,还算便宜你了,要打便打,我还怕了你不成。”

言罢,双方便挥舞着锄头大战起来,只是兵器相交数十回合,也不见两人受伤。

战场中此种场景不一而足,大家互相找上不对眼的,捉对厮杀,以泄心中郁气。

常歌行看着如菜市场般的“战场”摇摇头婉儿一笑:“美娘,你不会是想靠这些人去复国吧!”

萧美娘被常歌行如此一问,也感到脸上无光。这些都是她多年来来找到的大梁遗民,聚集在石子冈半耕半匪,算是占山为王。但就正规的军士训练来说,却是没有半点儿,顶多就是跑跑山罢了。

加上大家相熟多年,又都是同根,即便打起来也断然不会下死手。

萧平仲眼中煞气升腾,他费尽周折来到这石子冈,可不是来看热闹的。他要看到鲜血,他要以常歌行的项上人头拉开乱世的序幕,伺机崛起。

他一把抽出身边护卫腰间的剑刃,便向人群走去,既然是战场,便要见到鲜血,让鲜活的人命激起心中的狂野,便是杀伐之道。

他走到正在“酣战”的两人身旁,嘴角一阵冷笑。寒剑在清冷的夜中划过一道弧度,随之而来的便是一道血箭喷射而出。

其中一人双手捂着脖子,但还是无力阻止喷涌而出的鲜血,他缓缓将头颅转向萧平仲,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他,嘴里说了些什么,却被一口血沫子掩盖,最后硬生生的倒在地上,化为一具没有生命的尸体。一双眼睛犹自死不瞑目,涣散的瞳孔上仍是萧平仲那张冷峻的脸。

失去对手的另一人,无措的握着手中的棍棒,满脸的不可置信,嘴里不断喃喃:“你杀了他,你竟然杀了他,老哥哥是在和你闹着玩啊!兄弟你快起来,起来啊!”

倒地之人,鲜血早已流干,身下土壤一片猩红,不知会灌溉出怎么样的花朵。

他抹了一把眼角的泪水,眼神变得犀利起来。或许在此刻,他才从一个务农的农民,彻底蜕变成一个合格的士兵。

“兄弟,我给你报仇了!”

言罢,他抡起棍棒,便向萧平仲砸去。若是这一击砸实,定然是骨断筋裂的下场。

萧平仲看着挥来的棍棒,眼中一片讥笑,如此笨拙,在真正的战场,连做炮灰都是多余。

棍棒一分为二,同时还有他的脖颈。萧平仲双手握剑,力劈之下,竟是将来人来了个人头落地。自断头处喷起的鲜血,渲染了整片战场。

人们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他们本就不是战士,何曾见过如此血腥的场面。

“杀人啦!”

“救命啊!”

不知谁喊了一声。

只是,迎来的却是更加的死寂。

在杀人合法的战场上,大喊救命,难道不是一件很幽默的事情吗?只是无人笑得出来!

“当啷!”

一声兵器落地的声音,在静默中响起。

仿佛一个信号般,使得在场众人手脚发软,各种武器落地的声音此起彼伏,如杂乱的乐章,扰人心弦。

“你们是战士,把武器捡起来,杀啊!杀!”

萧平仲歇斯底里的疯狂喊叫着,如一只受了惊的恶狼!

第一百一十四章老子不可惹!

“够了!萧平仲!”

萧美娘实在看不下去了,娇喝道。

“呵!呵!怎么?我们的圣母大人不忍心了?敢问我慈悲的圣母,你收留这些遗民的初衷难道不是让他们出生入死,恢复大梁皇室的荣耀吗?不用在这里假慈悲,你我别无二样,来吧!你我才是同一类人,那个晋王天生养尊处优,哪里知道你我的难处!”

常歌行牙根发痒,恨不得将萧平仲连骨头带肉一起生食而下。好你个萧平仲,都到现在了,还想着要拐骗老子的老婆,是可忍老子不可忍!

“萧公子,我劝你还是收拾收拾铺盖卷赶紧走人,不然这石子冈土地坚实,挖坑难,恐怕你这副小身子骨就要暴尸荒野了!”

“你。。。。。。晋王,好个晋王!让你生而为贵胄倒是屈才了,就凭你这幅伶牙俐齿,也能富贵荣华!”

“呵!呵!萧公子过奖了,杨某人受之有愧!你还是赶紧走吧,不然就来不及了!”

萧平仲四下环视一眼,嘴角挂着讥诮,“来不及?我萧平仲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何人敢拦我,就凭他们?你问问这些孬种,他们敢吗?”

萧平仲气势汹汹的看着这些大梁遗民,一时间气势无二,这些百姓虽名为匪盗,却未真的做那奸杀掳掠之事。在石子冈主要的职业还是耕种,较之梁国,也只是换了一片田地罢了!

说白了,他们本质上还是农民,他们已经习惯了忍耐,只要有一口饭吃,他们也会咬着牙做“顺民”,这就是萧平仲底气的来源。

然而,事情总会有例外,历史也总会有惊喜!

一根胳膊粗细的木棍在萧平仲脑袋上炸裂开来,说起来萧平仲也是一个练铁头功德好苗子,一棍棒下去,竟然没有晕倒,只是稍微有些呆滞罢了。

萧平仲缓缓抬起手,触手间一个馒头大小的鼓包犹自在膨胀,缓过神来,便是满脸怒容。

他转过头去,一个手握半截棍棒的少年正在瑟瑟发抖,嘴角抖如筛糠,泣不成声:“你。。。。。。杀了大哥,我。。。。。。我要报仇!”

萧平仲深吸了一口冷气,狰狞之色渐盛,“我送你去和你大哥团聚!”

少年只有十三四岁模样,堪堪能到萧平仲肩膀。利剑斜劈而下,若是劈中,恐怕半个肩膀都要不保,死状凄惨之极!

“当!”

兵器交击之声响起,萧平仲手中剑刃断为两截。却是萧美娘情急之下,抽出常歌行腰间英雄剑,救下了少年。

本来闭目待死的少年,侥幸生还,双膝倒地,行了一个五体投地的大礼,“圣母慈悲!”

“圣母慈悲!”

众人也是尽皆跪倒,诚心而归。经此一事,虽然有些伤亡,但圣母教内部却是更加的团结了。

只有数百死忠于萧平仲之人,卫护在他身边,有些惶恐的看着这一幕!

即便是羊,只要团结起来,也能斗得过孤狼。萧平仲的血腥让这些朴实的老百姓感到恐慌,以身饲虎之辈或是勇气可嘉或是身怀大义或是愚笨至极,很显然,这些百姓哪方面都不是,所以他们投向了萧美娘,眼前这条唯一的生路。

其中也谈及不到所谓的忠心或是反叛,他们并非军人亦非臣子,只是一群在乱世中求生的老百姓罢了!

众人来归,萧美娘脸上看不到任何的喜悦,反而显得有些颓然。她真的有些累了,这些年的苦苦支撑,早已经使她疲惫不堪,如今终于有了一个寄托,不管是身体上的还是心理上的,她迫切离开这片山岗,到一片新的天地中重新发芽、生根,同时开放出妖艳且怀有剧毒的烂漫之花。

“萧表哥,事已至此,你还要多做纠缠吗?原来的承诺不变,石子冈给你,我带人离开!”

萧平仲拔开护卫在身前的侍卫,嘴角抽动,今天的局面是他做梦也没有想到的,却实实在在的发生了。

本欲杀常歌行,毁损了望泉,却闹得无功;本欲夺了石子冈势力,数千人却归附萧美娘,空留一片荒山野岭,却又有何用!

“离开?表妹,你想得太简单了!”

话音刚落,石子冈入口处的两座丘陵上火光冲天,如两根红烛,照亮一方天地,此时的丘陵反倒成了高大的烛台;又有滚滚浓烟升腾而起,如墨染的烟气在皓月的映衬下,反倒显得有些灰白!

萧美娘面色凝重的盯着那两股如柱般的狼烟,“敌袭!快,上山!拒敌!”

众人手忙脚乱的捡起地上的兵器,也顾不得起初自己拿的是锄头还是棍棒,只要趁手的都紧紧攥在手中。有些找不到武器的,便搬起人头大小的石头,全作为安慰。

萧平仲露出快意的笑容:“表妹,不要做那无用的挣扎了,陈国五千精骑已在谷口迎候,交出杨广,放尔等一条性命!”

萧美娘温婉的看了一眼常歌行,“夫君,人家要我把你交给陈军,你看可好!”

常歌行狠狠的看了一眼萧平仲,然后又瞪了一眼萧美娘。他可是刚杀了人家数万人马,又陈军六十万,欲覆其国。要是被陈国抓住,只是想想,那后果就让人不寒而栗!

“要是夫人舍得,我倒是愿往!”

萧美娘嘴角露出一丝狡黠,“也是,陈国还有一位宣华公主在等着夫君呢,恐怕此时夫君已经迫不及待了吧!”

此地虽是露天,清风徐徐,通风十分良好,但常歌行还是闻到了一丝丝醋酸味。

“夫人说得哪里的话,我与宣华只是萍水相逢罢了!”

“宣华?呵!呵!夫君叫的好生亲切!既然夫君愿往,奴家也就不拦着了。”

萧美娘长袖一挥,数千人便浩浩荡荡的朝着入口处的两座山峰赶去。

常歌行与萧平仲恶狠狠的眼光对视一眼,紧忙跟上萧美娘,“美娘等等我,你这样愣生生的冲过去是不行的,有位伟人说过,敌强我弱,要避其锋芒,诱敌深入,再徐徐歼之!美娘,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啊,等等。。。。。。”

第一百一十五章陈将任忠

常歌行赘在队尾,向萧美娘灌输着前世的经典战法。只是,此时的萧美娘哪里肯听得进去!

萧平仲看着逐渐远去的一行人,嘴角露出一抹残忍。

“表妹啊表妹,你还真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等你撞得头破血流,我要你趴在地上求我,我要将你可怜的自尊一片片的撕碎。那个晋王,做一个观众还是不错的!呵!呵!”

萧平仲发出两声冷笑,双眼宛若寒潭,透着万年不化的冰冷与阴沉,让人望上一眼就觉得恐怖!

谷口,数千颗星光簇拥着一弯皎月。萧美娘风姿绰约站在众人前面,在火光的照耀下,一副绝美的脸上,更添风情,俏脸嫣然。

她右手按在英雄剑上,蓄势待发,随时准备英雄饮血,屠戮苍生。

对面,同样是一片星光。不同的是他们列阵整齐,呈方阵排列在谷前,与萧美娘遥遥相对。胯下战马不时发出嘶鸣,显出不耐,似乎很不满现在的束缚。他们要狂奔,为的不是谷中青草,而是去践踏鲜活的生命。

本来备受奴役的马儿,上了战场,就有了漠视人类生命的资格。

陈军骑兵中,有一将领打马上前,左右有两个亲兵举着火把护持。

“本将任忠,奉萧摩诃大将军之令,前来迎接晋王杨广殿下回建康城!”

萧美娘上前,微蹙着秀眉,“杨广?晋王?大人怕是误会了吧,石子冈并无此人!”

任忠也不气恼,棱角分明的脸上看不出什么感情变化,如石刻般冷峻异常!

“在与不在,有与没有,本将搜过就是!”

萧美娘一声娇喝:“石子冈是你想来就来,想搜就搜的吗?”

任忠发出一声冷哼,算不上响亮,却如山岳敲击大地般沉闷,让人心中一颤。

“小娘子莫要给脸不要脸,圣母教危害我大陈多时,我不介意今天顺便剿匪!”

“咯!咯!咯!”

萧美娘一阵娇笑,“剿匪?将军好大气魄,你莫要以为我圣母教是好拿捏的!”

“交出杨广,饶尔等不死。不然今天我就要血洗石子冈!”

任忠将腰间佩剑高高举起,只要一个手势,这五千精骑就会如洪水般转瞬即到!

常歌行终于赶到,他悄悄拽了一下萧美娘的衣袖,悄声说道:“谷底作战不宜我方,我拖住他们,你赶快带人向丘陵上撤!快!”

“我大梁子民岂会是贪生怕死之徒,我人数多于他们,还会怕了他们不成!”

常歌行承认,萧美娘在这个时代也算得上女中豪杰,不然也不会在短短时间内发展出圣母教这么大的地下势力,还能自由的游走在黑白两道,全然不吃亏。

但对于两军对垒,萧美娘就真的弱爆了。如此打下去,恐怕整个石子冈都会葬送在此役,横尸遍野便是未来的惨象。

若是李秀宁在此,断然不会冒冒失失的与陈军对垒。而是将兵力屯集一处,散布零星兵力在各个丘陵,虚虚实实间扰敌、疲敌,虽然不至于全胜,也不会惨败!

常歌行无比郑重的扶着萧美娘的双肩,眼睛直视着她,“美娘,听我说!现在是战争,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带人赶快撤!不然就来不及了!”

萧美娘看到常歌行一反平日里的痞赖之态,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那你怎么办?”

常歌行笑笑道:“我可是让陈人闻风丧胆的大隋晋王,放心,活着的我更有价值,他们不会轻易伤害我的!”

萧美娘点了点头,“一定要活着!”

言罢,也不再拖泥带水,转身向后走去。萧美娘对于打仗虽然并无经验可谈,但这并不影响她的智慧。

她命后队之人,将火把递给前队之人,然后趁着夜色偷偷向着两座丘陵撤去。如此,就算陈骑兵攻来,也能为圣母教保留下火种。

常歌行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拖延时间,他拿过一支火把,向前走了几步,把火把放在近前,让自己的脸面尽可能的清晰些。

“任将军,可知我是谁?”

任忠探着头,看着常歌行有些昏暗的五官,眉头紧锁,“哪来的无知小子,本将军哪里会认识你这等无名之辈,众将听令。。。。。。”

“哈!哈!哈!”

常歌行一阵大笑,打断了任忠的将令。

“真是可笑啊,任将军,萧平仲那小人告密时难道没有附上本王的肖像?”

“你是杨广?”

任忠有些惊疑的问道,但凡皇家子弟哪个不是贪生怕死之辈,断没有束手就擒的道理!

“对,老子就是杨广!快快绑了我,好吃好喝伺候着,不然六十万大隋将士绝对会杀你们个亡国灭种!”

“呵!呵!哪里来的混小子,在这里大放厥词!若你是杨广,老子就是那大隋皇帝了,哈!哈!”

常歌行本来做的是浑水摸鱼的打算,但看到不等自己用力,任忠已经把这潭水判定为死水,晋王殿下这条大鱼断然不会在里面!

他就有些不服气了,自己的气质虽然随意了些,但前世好歹也是腰缠万万贯的人,没有皇家贵气,好歹也有些贵重金属的贵气吧!

常歌行无奈之下抽出英雄剑,“任将军,看到这柄宝剑了没,这可是晋王的贴身之物,有它在此,你还敢怀疑本王的身份吗!”

任忠眼中的怀疑之色更重,“这个晋王果真是个贪生怕死之辈,为了保命竟然将如此神兵都赠与了他人!我听说晋王的贴身之物乃是一块灵玉,乃大隋天子在其满月所赠,逆光看去隐约可见晋王名讳,你可拿得出?”

常歌行一阵的懊恼,那块玉佩是他的贴身之物不假,可他已经送给了朱贵儿,此时哪里拿的出!

任忠看到常歌行满脸难色,得意的捋着胸前长髯,一阵自得。这等李代桃僵的小伎俩,哪里骗得了老夫!

“小兄弟,我看你也是一条汉子,切莫做了杨广的替死鬼,老夫放你一条生路,快快离去吧!”

常歌行心中一喜,可看到去而复返的萧美娘心中一阵感动!

第一百一十六章死战(一)

佳人如斯,芳心如此,作为一个堂堂正正的老爷们儿,断然没有独自逃生的理由!

随着最后一波人撤离,留下之人也不足之前四分之一,每个人的手中都握着不下四支火把,远远望去,仍是一片星海,绚烂之极。

萧美娘将半边身子依靠在常歌行怀里,此地虽然肃杀之气弥漫,但这个怀抱却是温暖如春!

“任将军的好意本王心领了,本王断然不会独自逃生,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任忠心中好笑,这个小子还真的把自己当成王爷了,一口一个本王的,说的好生顺溜。放他一条生路,他都不要,也是愚蠢的可以。

但看到萧美娘对常歌行如此,心中瞬间便勾勒出一场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穷小子爱上了高高在上的头领,怎奈身份悬殊,虽然多处努力,却一直未见效果。

至此危难之际,女头领幡然觉悟,自己原来也一直喜欢这个穷小子,如此一对亡命鸳鸯,老夫定当好好成全!

任忠佩剑斩下,两千骑如坠落的流星群般,向着谷口的圣母教众人砸去。流星坠落前是一道风景,一旦坠落在地面上却是一场灾难。森林燃尽,大湖蒸干,山崩地裂,人畜无生!

常歌行紧张的看着飞奔而来的骑兵,阵阵马蹄声自谷口传入丘陵间,然后在丘陵间不断回响,辗转千回又再次回到谷口,重重叠叠震慑人的精神。

以步兵对抗骑兵,非训练有素之军不可为、非严密协作之军不可为、非无畏之军不可为。显然,圣母教众人完全没有对抗骑兵的资格,如果不出意外,接下来便是一场一边倒的屠杀!

“掷火把!”

常歌行大呼一声,将仍在发呆的众人惊醒。

一支支火把带着四散的火星,在空中划出一道道弧度,千支火把齐飞,比前世烟花表演更加的震撼人心!

有的火把摔在地上,带着残余的火光继续燃烧,转眼间便被马蹄踏碎,剩下青烟袅袅纪念着以往的光辉。

有的火把还未落地便被陈国骑兵挡开,犹如一支破败的花朵干枯在秋季。

有的火把打在马身上,只是让马匹稍微顿挫,别无他用!

常歌行皱着眉头看着这一切,陈国骑兵果真受过严格的训练,上阵的马匹根本不畏火。

此时逃跑已然来不及,战马冲到,就会变成一场毫无悬念的屠杀。

萧美娘俏目生寒,一副决绝模样。她手持手下人递过来的长鞭,稍前半步,隐隐有维护之意。

常歌行英雄剑出鞘,自己堂堂一个大老爷们儿怎么能让佳人保护他跨步上前,干脆站到了萧美娘正前面,把佳人娇躯挡了个结结实实。

萧美娘看着眼前宽大的肩膀,一股暖流自心底升起,涌向双眸,化为热泪滴落。她带着微笑,轻轻拭去。绝世妖娆洗涤一空,如今看来,也如一朵白莲花盛放。

即便今天葬身石子冈,也是了无遗憾,古语常言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此去黄泉也不孤单,只是不知饮下孟婆汤,来世是否还相识。

“杀!”

“兄弟们冲啊!”

“保护圣母大人!”

。。。。。。

圣母教教众,拿着手中五花八门的兵器率先冲了出去,如一朵浪花义无反顾的拍向礁石,出了粉身碎骨外,再无其他结果。

很快,陈军骑兵与圣母教教众狠狠的撞击在一起,双发人数虽然差不多,都在两千人左右,但行军作战的能力却相差十万八千里。

陈军是两千头恶狼,圣母教教众却是两千余绵羊,虽然是发了狂的绵羊,但依旧改变不了其本质。

陈军骑兵队列不变,如数把钢刀将教众分割成数股,像是厨师切割肉片般轻松自如。但凡骑兵飞驰而过,都会有圣母教教徒倒在血泊中,就算侥幸避过一击。也还会有第二刀、第三刀、第四刀。。。。。。

源源不断的陈军骑兵,挥舞着利刃,如一张布满毒牙的血盆大口,将无数生灵吞噬,将无数血肉嚼烂磨碎!

有一拿着锄头的中年汉子,隆起的肌肉显示着其中的力量。他紧张的看着逼近的骑兵,将手中的锄头握得紧紧的,就如他平日里农耕一般。

陈军骑兵身体微侧,两腿紧夹着马鞍,一手握着缰绳,一手挥舞着马刀,斜劈而下。快马加上下劈的力道,使得刀速快的异常,中年汉子下意识的挥起锄头,便向下砸去。

“当!”

锄头与大刀撞在一起,发出一声脆响,陈军骑兵并不停留,一击不中便继续向前飞驰。

中年汉子,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是劫后余生的欣喜。

只是,笑容还未完全敛去。一道寒光便在脖颈处闪过,留下一道血痕。

他目光有些呆滞,缓缓抬起手,触摸了一下伤口,本来浅浅的红痕便如决堤的河水,大片的血水在红痕处奔涌而出,再也无法阻挡!

“血!”

他有些惨白的嘴唇喃喃道。

他用尽全身力气,死命的捂住伤口,希望生命的温度可以继续在他身体里存续。可是,血液顺着手指缝仍是流个不停,连那赖以生存的锄头都被他丢在了一旁,他实在是拿不住了!

可是这一切还没有终结,又有数骑自他身边飞驰而过,又在他身上留下了数道恐怖伤口,最后一刀更是砍在了他的脸上,使得本来憨厚的面目显得狰狞了许多,宛如来自地狱的恶鬼。

终于,他的手无力的垂下,直挺挺的倒在地上,任由后来的马匹践踏,不多时已经残破不堪,再难以辨认。

圣母教教众如一群待宰的牛羊,不断有人倒下,挣扎、哭喊、绝望充斥着石子冈。

萧美娘手中长鞭甩起,如一条吐着信子的灵蛇,在空中蜿蜿蜒蜒,缠绕在一名陈国骑兵的脖子上。萧美娘眸中冷光乍现,右臂用力,那名骑手如脱离了地球引力般,从马上飞腾而起,在空中划过一个难看的弧度,“噗!”的一声狠狠的摔在地上。

长鞭收回,那名陈国骑兵已经气机全无。

第一百一十七章死战(二)

圣母教教众转眼间便死伤大半,大片的殷红血液仍在潺潺流动,并未完全凝结。这场杀戮实在是来得太快,终结的也太快。

陈国骑兵的冲势终于暂缓,圣母教教众聚集在一起,以一个圆阵提防着在周围不断游走的骑兵。

萧美娘与常歌行被保护在了最里面,这些都是最忠心耿耿的大梁遗民,也是最虔诚的圣母教教众,昔日的大梁公主,今日的圣母,便是他们全部信仰所在。为了这个信仰,为了萧美娘,他们可以甘心赴死,无怨无悔。

陈国骑兵在这轮杀戮中并未折损一人,只有一人被轻微摔伤,还是因为胯下战马被堆积的尸体不慎绊倒所致。

两千骑兵形成一个庞大的圆圈,以不紧不慢的速度旋转着。即便如此,也激起了阵阵黄烟,庞大的烟气呛得被包围之人呼吸急促,咳嗽连连!

常歌行轻掩着口鼻,满耳都是振聋发聩的隆隆马蹄声,一眼望去滚滚黄沙遮天蔽日,只看到影影绰绰的骑兵,却看得十分不真切。

避人耳目,如此之下更增添人的恐惧心理。

“投降!”

“投降!”

“投降!”

。。。。。。

陈国士卒在外围不断的叫喊着,以求进一步打击被围之人的士气。冷不防会有箭矢射来,伴随着的是一声惨叫。显然,陈人并没有真心想要杀死这些人,他们要的是不断的施压,不断的震慑,直到被围之人精神崩溃,自动投降。

毕竟,活着的人,始终比冰冷的尸体要有价值的多。况且,晋王杨广很可能就在里面。还有就是,萧美娘这个娇滴滴的美人,若是献给了陈国国主陈叔宝,绝对是大功一件,比斩敌将首级还要有效得多!

陈叔宝的好色之名,可是家喻户晓的。

漫天黄沙起,震人心碎马蹄声。伴随着同伴不断的哀嚎,随时斩下的刀兵,这一切都让人心存畏惧。

若是一般匪类,早就缴械投降了。可是,圣母教教众毕竟不是一般的山贼土匪,他们虽然没有经过系统的战事训练,但他们都是教徒,心中有着铁一般的信仰。

先不论这种信仰是封建迷信也好,是先进科学的也罢。但就是这种信仰,使得他们在如此威压下,没有立即分崩离析!

亡国之人,如无根浮萍。今有故国公主在此,就算悉数战死,也是大梁王朝不朽的荣耀!

“杀!”

“冲啊!”

“宁死不做孬种!”

。。。。。。

喊杀声从两侧丘陵上传来,原来是方才撤退之人,又杀了回来。明知是死地,而欣然赴死,真勇士也!

“回去,你们快回去!回去啊。。。。。。”

萧美娘眼角挂着泪水,声嘶力竭的嘶吼着。他们都是大梁的好男儿,不应葬身于此,只要他们还活着,复兴大梁的火种便没有熄灭。

常歌行一把抓住想要向外冲的萧美娘,“冷静!不要冲动!你若是有个三长两短,这些教徒断然没有偷生之念,恐怕都要为你殉死!”

常歌行分析着眼前的局面,或许只有拼死一搏,才能在九死一生中逃出生天。

一念至此,常歌行拔出英雄剑,高高擎在手中,分开众人走上前。

“大梁的好男儿们,抛洒热血的时候到了。我们要让他们知道,大梁虽然亡了,但大梁人的骨气还在,杀啊!”

常歌行率先冲杀过去,抱着死志的圣母教教众也都嗷嗷的拿着手中的兵器,朝着一个方向冲了过去。

萧美娘从最初的哀婉中清醒过来,想到常歌行哪里会什么武功,如此贸贸然上前,不是给陈军送人头嘛!

她看准常歌行的去向,纵身而起,落在常歌行身边,护卫在旁。

“你又不会武功,冲什么冲啊!”语气中透露着责备,但关心之意却是占了多数。

“呵!呵!看我们夫妻同心,杀个陈贼片甲不留!”

说话间,一骑向着常歌行飞驰而来。陈兵看得真切,就他叫嚷的欢实,隐隐间便把常歌行当作了贼首。

不等常歌行出剑,一道残影便向着陈兵袭取,却是萧美娘提前甩出了长鞭,鞭子缠绕住来人脖颈,用力下已经是喉咙碎裂,窒息而亡!

陈军骑兵起初距离圣母教教众并不远,只有二十余米罢了。骑兵失去了长途袭取之利,便失去了速度与冲击力。两边交战,虽然也是一边倒的战斗,但绝没有之前如收割麦子那般惨淡。

随着圣母教数百教徒永远的化为冰冷的尸体,陈军骑兵的冲势终于渐缓,再也没有了来去如风的潇洒。他们被迫驱赶着马匹与教众们陷入一场混战,一时间马嘶、人喊之声充斥着整个战场。

随着自丘陵上杀回的教众加入战团,这个战场更显胶着。陈国骑兵虽然久经战阵,但战马失去了速度、失去了机动性,实力大大折扣。唯有仗着均高临下的优势,继续屠戮,但已经开始出现伤亡。

教众们没有经受过正规的训练,全然不知与骑兵作战的诀窍。打马屁股的有之、削马腿的有之、砍马头的有之、轮着镐把打骑兵的亦有之。。。。。。

如此死缠烂打之下,骑兵还可以勉强应付,但也是顾头顾不上尾,防住了搂头一棍,却挡不住腿上一耙。

真正苦的还是战马,战马心里苦啊。虽然经过正规训练,行走坐卧向来中规中矩,也知必要时人立而起,来个马踏飞燕。可是如此混乱的阵仗却是从来没有经历过,感觉臀部阵阵的火热,一看就是老司机下的黑手。不!应该说是老车把式!

偶有骑兵跌落马下,便是一阵耙子、叉子、棍棒猛打,想要速死尚不可得。与其说是在战场上被杀死,还不如说是受重刑而亡。尸体上充斥着各种工具的痕迹,没有一寸皮肤是完好的,死状可谓凄惨之极。

教徒们攥着各种什物,本来用作劳作的工具,如今成了收割生命的武器。血线顺着木质的把柄,不断蔓延,将木材的每一条纹路统统填满猩红。

第一百一十八章死战(三)

耙子上、叉子上似乎还带着碎肉,随着教徒们的挥舞不断招摇。这一切的一切都刺激着每一个人的神经,如盯着大红颜色的公牛,彻底陷入了疯狂。

人在保持理智的时候可以称为人,一旦着了疯魔,释放了最原始的野性,那么,就会变得与野兽无异!

他们疯狂的攻击着每一个敌人,即便陈骑兵已经身死,他们也会一拥而上,直到彻底的将死尸捣碎,脑浆与内脏流的满地都是,混合着猩红的鲜血,使得看者不忍,闻者作呕!

耙子被砍断木柄,又如何?还有牙齿!向着脖子脉搏跳动处下口,饮尽敌人的鲜血,然后咧着猩红的牙齿,向着陈人一笑,诡异又惊悚。

“疯了!这群人疯了!”

“魔鬼,他们竟然喝人血!”

“圣母教果然是邪教!”

。。。。。。

陈国骑兵终于感觉到了一丝震颤,他们奉命捉拿晋王杨广,是为了那悬赏的千户侯而来,只要捉拿到杨广,便可一步登天,灭绝圣母教也只是捎带立些军功罢了。他们没有想到过死亡,也不曾抱有死亡的决心。但现在,死亡真的降临了!

萧美娘一条长鞭舞动得密不透风,在她周围形成了一个方圆数丈的真空带,陈国骑兵在周围逡巡不敢近身。因为但凡靠近一点儿的统统被扭断了头颅,虽然不如鲜血淌地来得震撼,同样冷血之至。

常歌行则站在萧美娘身边,双手拿着英雄剑一副猥琐模样,地上六七条马腿还有仍在挣扎的战马,便是他的战绩。但凡来人,萧美娘正面招呼,他则鬼鬼祟祟的去砍马腿,让如此神兵去伤畜生,委实委屈了些。

骑兵一旦失去战马,便如掉了毛的凤凰,比之一般的步兵还不如,很快就成了萧美娘的鞭下亡魂。

在不远处掠阵的任忠,皱着眉头看着这一切。眼前的战况实在超出他的想象,两千精骑即便对上万如此战力的农夫,也应该如切菜般简单。眼下的胶着,绝对是不应该出现的。

任忠隐隐感觉有些不安,虽然不知道这种不安来自哪里,但他相信自己的直觉,多年的军旅生涯,凭着这种对危险的灵敏嗅觉,他多次死里逃生。

必须速战速决,他终于下定了决心!

“传令,我方作战人马撤出战场!”

随着传令兵飞马而去,正在混战的陈国骑兵,纷纷脱离战场,向着圣母教教众两翼撤去,即便已经举起的屠刀,也及时收手,这就是军令如山!

整片战场到处都是死尸,血液浸透了贫瘠的土地,踩上去尚带余温。四散的火把零散的分布,在尸体间冒着黑色烟气,在微风的荡漾下张牙舞爪,如不甘的灵魂在咆哮、在呐喊!

偶有未熄灭的火把继续燃烧,将地上的鲜血烤的干裂,发出一阵阵难闻的焦臭,这是死亡的气息。

圣母教近万人,经此一役剩下的不足三千。还包括尚在呻吟、苟延残喘的人们。

萧美娘额头上挂着一抹血痕,那是陈国人的鲜血,她不愿拂去,他要牢记今天,大梁人的鲜血不会白流!

如果有高僧在此,肯定口称阿鼻地狱,然后无奈摇头。亡灵太多,不甘太多,枉死太多,度不得!

任忠面对如此尸山血海,表情没有一丝变化,他是军人,他是陈国的战士。自参军第一天起,他就告诉自己,军人就应该铁血。

战刀挥下,直指圣母教教众。余下三千人马顿时化为一阵狂风,向着常歌行一干人等斩去。冰冷的战刀在皎洁的月光下熠熠生辉,更显清冷,充满了饮血的渴望。

常歌行舔了舔有些干渴的嘴唇,轻轻啐了一口,“这个任忠是要铁了心的赶尽杀绝啊!”

萧美娘忘了他一眼,“怎么?后悔了?”

“笑话,我是谁,可是堂堂的大隋晋王,吐出的吐沫都是一个钉,怎么会后悔!要是能和美娘葬在一个冢里,也是一件风流韵事!到时候咱们俩摆一个什么姿势好呢?就怕姿势太开放,让那些考古的女娃娃看了脸红!”

“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思花花!你当真不怕死!”

“怕,当然怕死!天下还有那么多美女等待我去征服,实在可惜!”

“若今天不死,奴家就为夫君多寻觅几个美女!”

“此话当真?”

“都是快死的人了,我有必要骗你吗?”

“哈!哈!哈!我家夫人果真心胸开阔!”

说话间,常歌行向萧美娘的胸脯瞄了一眼,果真是宽大的很。

萧美娘出奇的没有娇怒,也没有害羞,而是大大方方的转向常歌行,让他一饱眼福!

常歌行顿时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美人之恩,不敢辞!

他跨步向前,直视飞驰而来的陈国骑兵,英雄剑扛在肩头,满脸的痞气,似乎要一人单挑整个骑兵般。

“一群狗、娘、养的,来啊!老子不怕你们!”

冲在最前面的战马发出一声长嘶,似在回应常歌行的挑衅。不等常歌行再次开口,一道更加嘹亮的马嘶自身后传来,宛若王者一般,对之前的马嘶表示不屑。

虽然只是一声,但这道马嘶似乎有着独特的魔力,竟然洞穿了整个战场。让一往无前的马队都产生了一丝停滞,若不是骑兵快马加鞭的抽打,这三千战马,撂挑子的可能都有。

常歌行回头看去,一个模糊身影自夜幕中缓缓走来,借着若隐若现的火光,可以看出那是一团白色。随着来者的接近,常歌行爆出一句粗口。

“该死的小白,老子都快死了,快点儿!”

来者正是小白,听到常歌行的训斥,它十分不满的摇了摇头,竟驻在原地不再前行。

萧美娘见此,嘴角难得露出一丝微笑。长鞭在空中划过一道曲线,甩出一个鞭花。

“啪!”

本来还得意异常的小白,浑身一个激灵。一双马眼直勾勾的盯着长鞭,像是见到了失散已久的情人,专注、深情!

突然,小白摇晃起了马尾,一看就是和宠物狗进行过深入的学习。在常歌行惊掉眼镜的目光下,它撒着欢,屁颠屁颠的朝着这边儿跑来!

第一百一十九章死战(四)

常歌行很是不屑的瞧了一眼小白,这副奴颜婢膝的样子,真是让人看不起,怎么就一点儿也不像我这个英明神武、威武不屈、富贵不淫的主人呢?

此时的小白也是满心的无奈,之前的短鞭打在身上就够疼的了,要是换了这长鞭,还不要了本马的小命。一念至此,小白抛弃了作为一匹骏马的最后一点儿节操。

小白跑到近前,连理都没理常歌行这个正牌的主人,而是讨好似的来到萧美娘跟前,垂着头、晃着尾、竖着耳,一副可爱模样,只是个头稍微大了些,远远达不到小鸟依人的效果。

萧美娘飞身上马,摸了摸小白的鬃毛。

“上马!”

常歌行拉住萧美娘的玉手,只觉得一股大力自手臂传来,然后自己就离开了地面,稳稳的坐在了马背上。没想到美娘看似娇弱,却有着如此神力,难道这就是武功的效果?

常歌行环着萧美娘的纤腰,不断摩挲,闻着若有若无的淡淡幽香满脸享受。

一匹白马卓然而立,独对数千骑兵丝毫无惧。坐在前面的萧美娘手持长鞭,俏脸上满是坚毅。坐在后面的常歌行则一手擎着英雄剑,一手环着蛮腰,这次倒不是为了占便宜,而是联系小常,随时启动医疗系统为萧美娘疗伤。

恶战之下,谁也不能保证不受伤。有一个超级变态的医疗系统在,简直就是一个作弊器。

“大梁将士们,随我冲!”

萧美娘一骑当先,率先朝着陈国骑兵冲去。

任忠冷峻的脸上终于了有了一丝变化,以一骑对三千,简直就是送死,如此巾帼今日就要殒命在此,真乃红颜薄命!

“小白,我相信你就是传说中的马首,今天就看你的了!”

小白似是听明白了萧美娘的话,面对如潮水般袭来的战马丝毫不惧,一双马眼中甚至闪过不屑。

“嘶!”

小白一边奔驰,一边发出一声长嘶。与之前应答的嘶鸣不同,这次的音调复杂得多,像是在传递某些复杂的内容。

就在陈骑兵打算辣手摧花,将萧美娘斩落马下的时候,却发现胯下战马突然不动了。稍微离小白近一些的,甚至挂起了倒档,主动让开一条道路,就像臣民在迎候君主!任陈骑兵如何鞭打,就是纹丝不动!

萧美娘心中大喜,果然是传说中的马首!

趁此空闲,小白撩开蹶子,从陈国骑兵阵列中穿插而过,只留下那些目瞪口呆的陈兵。当了这么些年的兵,从来没有遇到过像今天这般如此诡异的情景。

任忠虽然算得上久经战阵,但论见识绝对比不上从小接受皇家教育的萧美娘。马首之说,也只是在一些孤本中有所提及,传说中马首乃是天马所化,得马首者便能号令天下骏马,组成无与匹敌的强悍骑兵,征伐天下。

待小白跑出去百丈,陈军战马才从战战兢兢中缓和出来,看着小白跑过扬起的尘沙,依旧是一副惊惧模样。

任忠虽然心中气急,但好歹圣母教教众并未完全逃出,跑了两个人完全是无足轻重的事情,但他很快就改变了注意!

常歌行知道自己与萧美娘虽然可以逃出升天,但那些教众恐怕就要遭殃了,如果圣母教死伤殆尽,以萧美娘的脾气,势必不会独活。

“哈!哈!谢任将军不杀之恩,待我回到隋营,肯定要求陈叔宝好好奖赏你。若你今天杀了大隋的晋王,他日隋军攻破建康,陈叔宝定然会人头落地。但你今天给了我一条活路,改日我也定当给他一条活路!我杨广可是知恩图报之人!”

任忠愤愤看着在白马背上得瑟的常歌行,从牙缝里憋出几个白森森的字:“你真的是杨广!全体出击,擒拿杨广,生死不论!”

常歌行拉仇恨的行动功成圆满,陈国五千余骑,化为剧毒的黄蜂,激起滚滚烟尘,直奔小白而去。陈骑兵再也没有了整齐的阵列,以五千骑对战一骑,肯定是十拿九稳的事情。阵列?那只是与实力对等的军队对战时才用得上的。

现在,只是一场狩猎!常歌行就是那会爆出顶级装备的小怪,明显就是先到先得,后到的连汤都喝不上。

用争先恐后来形容陈骑兵的心情是再恰当不过的了,功名利禄、美女娇娥、光宗耀祖就在前面。若他们真的有所遗憾,就是恨自己的马儿只长了四条腿,没有八条腿的蜘蛛那般优秀的基因!

每每有陈战马接近常歌行,小白便是一声长嘶,陈战马很配合的浑身一抖,四蹄放缓,很默契的与小白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战马上的骑兵,一手抽打着马匹,一手紧握着缰绳,一副纵马疾驰的样子,只是战马跑得却是很优雅,完全跟不上他们建功立业的心情。

这一追一逃间,出现了一种很有趣的场面。前面的小白作为领跑者,跑得悠闲之极,走走停停间,完全是一副旅游的心态。

后面的战马追得躲躲闪闪,完全是一副不敢快跑的节奏。

一时间圣母教妖法作怪之说在陈骑兵间疯传,不然任谁也解释不了如今的诡异!

任忠紧锁着眉头,作为战场舔血的大将,他当然不会相信什么鬼怪之说,也不会相信圣母教妖法作祟,一切事情自有缘由!

他相信的只有刀口的血与伏地的尸体!

“弓箭准备,射杀!”

任忠下达了一个果断的命令,既然马不能近,那就让攒射的箭矢饱饮大隋这位尊贵之人的鲜血吧!

陈骑兵收起战刀,双腿控住马腹,两手持弓箭,拉起弓弦宛如满月,让人不敢怀疑里面蕴藏着的巨大力量。

“嗖!”

任忠首先发出一箭,箭矢的破空声如一声鬼厉的尖叫,刺破了整片战场,带着索命的啸声直奔常歌行的后心!

无数箭矢跟风而至,像是一场突至的狂风暴雨,要将常歌行淹没在血泊之中。

“小白,你要是不想和刺猬结亲戚的话,就快点儿!不然,今晚你肯定是一匹里焦外嫩的烤全马!”

上架感言

圣母教教众转眼间便死伤大半,大片的殷红血液仍在潺潺流动,并未完全凝结。这场杀戮实在是来得太快,终结的也太快。

陈国骑兵的冲势终于暂缓,圣母教教众聚集在一起,以一个圆阵提防着在周围不断游走的骑兵。

萧美娘与常歌行被保护在了最里面,这些都是最忠心耿耿的大梁遗民,也是最虔诚的圣母教教众,昔日的大梁公主,今日的圣母,便是他们全部信仰所在。为了这个信仰,为了萧美娘,他们可以甘心赴死,无怨无悔。

陈国骑兵在这轮杀戮中并未折损一人,只有一人被轻微摔伤,还是因为胯下战马被堆积的尸体不慎绊倒所致。

两千骑兵形成一个庞大的圆圈,以不紧不慢的速度旋转着。即便如此,也激起了阵阵黄烟,庞大的烟气呛得被包围之人呼吸急促,咳嗽连连!

常歌行轻掩着口鼻,满耳都是振聋发聩的隆隆马蹄声,一眼望去滚滚黄沙遮天蔽日,只看到影影绰绰的骑兵,却看得十分不真切。

避人耳目,如此之下更增添人的恐惧心理。

“投降!”

“投降!”

“投降!”

。。。。。。

陈国士卒在外围不断的叫喊着,以求进一步打击被围之人的士气。冷不防会有箭矢射来,伴随着的是一声惨叫。显然,陈人并没有真心想要杀死这些人,他们要的是不断的施压,不断的震慑,直到被围之人精神崩溃,自动投降。

毕竟,活着的人,始终比冰冷的尸体要有价值的多。况且,晋王杨广很可能就在里面。还有就是,萧美娘这个娇滴滴的美人,若是献给了陈国国主陈叔宝,绝对是大功一件,比斩敌将首级还要有效得多!

陈叔宝的好色之名,可是家喻户晓的。

漫天黄沙起,震人心碎马蹄声。伴随着同伴不断的哀嚎,随时斩下的刀兵,这一切都让人心存畏惧。

若是一般匪类,早就缴械投降了。可是,圣母教教众毕竟不是一般的山贼土匪,他们虽然没有经过系统的战事训练,但他们都是教徒,心中有着铁一般的信仰。

先不论这种信仰是封建迷信也好,是先进科学的也罢。但就是这种信仰,使得他们在如此威压下,没有立即分崩离析!

亡国之人,如无根浮萍。今有故国公主在此,就算悉数战死,也是大梁王朝不朽的荣耀!

“杀!”

“冲啊!”

“宁死不做孬种!”

。。。。。。

喊杀声从两侧丘陵上传来,原来是方才撤退之人,又杀了回来。明知是死地,而欣然赴死,真勇士也!

“回去,你们快回去!回去啊。。。。。。”

萧美娘眼角挂着泪水,声嘶力竭的嘶吼着。他们都是大梁的好男儿,不应葬身于此,只要他们还活着,复兴大梁的火种便没有熄灭。

常歌行一把抓住想要向外冲的萧美娘,“冷静!不要冲动!你若是有个三长两短,这些教徒断然没有偷生之念,恐怕都要为你殉死!”

常歌行分析着眼前的局面,或许只有拼死一搏,才能在九死一生中逃出生天。

一念至此,常歌行拔出英雄剑,高高擎在手中,分开众人走上前。

“大梁的好男儿们,抛洒热血的时候到了。我们要让他们知道,大梁虽然亡了,但大梁人的骨气还在,杀啊!”

常歌行率先冲杀过去,抱着死志的圣母教教众也都嗷嗷的拿着手中的兵器,朝着一个方向冲了过去。

萧美娘从最初的哀婉中清醒过来,想到常歌行哪里会什么武功,如此贸贸然上前,不是给陈军送人头嘛!

她看准常歌行的去向,纵身而起,落在常歌行身边,护卫在旁。

“你又不会武功,冲什么冲啊!”语气中透露着责备,但关心之意却是占了多数。

“呵!呵!看我们夫妻同心,杀个陈贼片甲不留!”

说话间,一骑向着常歌行飞驰而来。陈兵看得真切,就他叫嚷的欢实,隐隐间便把常歌行当作了贼首。

不等常歌行出剑,一道残影便向着陈兵袭取,却是萧美娘提前甩出了长鞭,鞭子缠绕住来人脖颈,用力下已经是喉咙碎裂,窒息而亡!

陈军骑兵起初距离圣母教教众并不远,只有二十余米罢了。骑兵失去了长途袭取之利,便失去了速度与冲击力。两边交战,虽然也是一边倒的战斗,但绝没有之前如收割麦子那般惨淡。

随着圣母教数百教徒永远的化为冰冷的尸体,陈军骑兵的冲势终于渐缓,再也没有了来去如风的潇洒。他们被迫驱赶着马匹与教众们陷入一场混战,一时间马嘶、人喊之声充斥着整个战场。

随着自丘陵上杀回的教众加入战团,这个战场更显胶着。陈国骑兵虽然久经战阵,但战马失去了速度、失去了机动性,实力大大折扣。唯有仗着均高临下的优势,继续屠戮,但已经开始出现伤亡。

教众们没有经受过正规的训练,全然不知与骑兵作战的诀窍。打马屁股的有之、削马腿的有之、砍马头的有之、轮着镐把打骑兵的亦有之。。。。。。

如此死缠烂打之下,骑兵还可以勉强应付,但也是顾头顾不上尾,防住了搂头一棍,却挡不住腿上一耙。

真正苦的还是战马,战马心里苦啊。虽然经过正规训练,行走坐卧向来中规中矩,也知必要时人立而起,来个马踏飞燕。可是如此混乱的阵仗却是从来没有经历过,感觉臀部阵阵的火热,一看就是老司机下的黑手。不!应该说是老车把式!

偶有骑兵跌落马下,便是一阵耙子、叉子、棍棒猛打,想要速死尚不可得。与其说是在战场上被杀死,还不如说是受重刑而亡。尸体上充斥着各种工具的痕迹,没有一寸皮肤是完好的,死状可谓凄惨之极。

教徒们攥着各种什物,本来用作劳作的工具,如今成了收割生命的武器。血线顺着木质的把柄,不断蔓延,将木材的每一条纹路统统填满猩红。

第一百二十章重甲兵再现

耙子上、叉子上似乎还带着碎肉,随着教徒们的挥舞不断招摇。这一切的一切都刺激着每一个人的神经,如盯着大红颜色的公牛,彻底陷入了疯狂。

人在保持理智的时候可以称为人,一旦着了疯魔,释放了最原始的野性,那么,就会变得与野兽无异!

他们疯狂的攻击着每一个敌人,即便陈骑兵已经身死,他们也会一拥而上,直到彻底的将死尸捣碎,脑浆与内脏流的满地都是,混合着猩红的鲜血,使得看者不忍,闻者作呕!

耙子被砍断木柄,又如何?还有牙齿!向着脖子脉搏跳动处下口,饮尽敌人的鲜血,然后咧着猩红的牙齿,向着陈人一笑,诡异又惊悚。

“疯了!这群人疯了!”

“魔鬼,他们竟然喝人血!”

“圣母教果然是邪教!”

。。。。。。

陈国骑兵终于感觉到了一丝震颤,他们奉命捉拿晋王杨广,是为了那悬赏的千户侯而来,只要捉拿到杨广,便可一步登天,灭绝圣母教也只是捎带立些军功罢了。他们没有想到过死亡,也不曾抱有死亡的决心。但现在,死亡真的降临了!

萧美娘一条长鞭舞动得密不透风,在她周围形成了一个方圆数丈的真空带,陈国骑兵在周围逡巡不敢近身。因为但凡靠近一点儿的统统被扭断了头颅,虽然不如鲜血淌地来得震撼,同样冷血之至。

常歌行则站在萧美娘身边,双手拿着英雄剑一副猥琐模样,地上六七条马腿还有仍在挣扎的战马,便是他的战绩。但凡来人,萧美娘正面招呼,他则鬼鬼祟祟的去砍马腿,让如此神兵去伤畜生,委实委屈了些。

骑兵一旦失去战马,便如掉了毛的凤凰,比之一般的步兵还不如,很快就成了萧美娘的鞭下亡魂。

在不远处掠阵的任忠,皱着眉头看着这一切。眼前的战况实在超出他的想象,两千精骑即便对上万如此战力的农夫,也应该如切菜般简单。眼下的胶着,绝对是不应该出现的。

任忠隐隐感觉有些不安,虽然不知道这种不安来自哪里,但他相信自己的直觉,多年的军旅生涯,凭着这种对危险的灵敏嗅觉,他多次死里逃生。

必须速战速决,他终于下定了决心!

“传令,我方作战人马撤出战场!”

随着传令兵飞马而去,正在混战的陈国骑兵,纷纷脱离战场,向着圣母教教众两翼撤去,即便已经举起的屠刀,也及时收手,这就是军令如山!

整片战场到处都是死尸,血液浸透了贫瘠的土地,踩上去尚带余温。四散的火把零散的分布,在尸体间冒着黑色烟气,在微风的荡漾下张牙舞爪,如不甘的灵魂在咆哮、在呐喊!

偶有未熄灭的火把继续燃烧,将地上的鲜血烤的干裂,发出一阵阵难闻的焦臭,这是死亡的气息。

圣母教近万人,经此一役剩下的不足三千。还包括尚在呻吟、苟延残喘的人们。

萧美娘额头上挂着一抹血痕,那是陈国人的鲜血,她不愿拂去,他要牢记今天,大梁人的鲜血不会白流!

如果有高僧在此,肯定口称阿鼻地狱,然后无奈摇头。亡灵太多,不甘太多,枉死太多,度不得!

任忠面对如此尸山血海,表情没有一丝变化,他是军人,他是陈国的战士。自参军第一天起,他就告诉自己,军人就应该铁血。

战刀挥下,直指圣母教教众。余下三千人马顿时化为一阵狂风,向着常歌行一干人等斩去。冰冷的战刀在皎洁的月光下熠熠生辉,更显清冷,充满了饮血的渴望。

常歌行舔了舔有些干渴的嘴唇,轻轻啐了一口,“这个任忠是要铁了心的赶尽杀绝啊!”

萧美娘忘了他一眼,“怎么?后悔了?”

“笑话,我是谁,可是堂堂的大隋晋王,吐出的吐沫都是一个钉,怎么会后悔!要是能和美娘葬在一个冢里,也是一件风流韵事!到时候咱们俩摆一个什么姿势好呢?就怕姿势太开放,让那些考古的女娃娃看了脸红!”

“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思花花!你当真不怕死!”

“怕,当然怕死!天下还有那么多美女等待我去征服,实在可惜!”

“若今天不死,奴家就为夫君多寻觅几个美女!”

“此话当真?”

“都是快死的人了,我有必要骗你吗?”

“哈!哈!哈!我家夫人果真心胸开阔!”

说话间,常歌行向萧美娘的胸脯瞄了一眼,果真是宽大的很。

萧美娘出奇的没有娇怒,也没有害羞,而是大大方方的转向常歌行,让他一饱眼福!

常歌行顿时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美人之恩,不敢辞!

他跨步向前,直视飞驰而来的陈国骑兵,英雄剑扛在肩头,满脸的痞气,似乎要一人单挑整个骑兵般。

“一群狗、娘、养的,来啊!老子不怕你们!”

冲在最前面的战马发出一声长嘶,似在回应常歌行的挑衅。不等常歌行再次开口,一道更加嘹亮的马嘶自身后传来,宛若王者一般,对之前的马嘶表示不屑。

虽然只是一声,但这道马嘶似乎有着独特的魔力,竟然洞穿了整个战场。让一往无前的马队都产生了一丝停滞,若不是骑兵快马加鞭的抽打,这三千战马,撂挑子的可能都有。

常歌行回头看去,一个模糊身影自夜幕中缓缓走来,借着若隐若现的火光,可以看出那是一团白色。随着来者的接近,常歌行爆出一句粗口。

“该死的小白,老子都快死了,快点儿!”

来者正是小白,听到常歌行的训斥,它十分不满的摇了摇头,竟驻在原地不再前行。

萧美娘见此,嘴角难得露出一丝微笑。长鞭在空中划过一道曲线,甩出一个鞭花。

“啪!”

本来还得意异常的小白,浑身一个激灵。一双马眼直勾勾的盯着长鞭,像是见到了失散已久的情人,专注、深情!

突然,小白摇晃起了马尾,一看就是和宠物狗进行过深入的学习。在常歌行惊掉眼镜的目光下,它撒着欢,屁颠屁颠的朝着这边儿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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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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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恰好也见过猪跑

常歌行很是不屑的瞧了一眼小白,这副奴颜婢膝的样子,真是让人看不起,怎么就一点儿也不像我这个英明神武、威武不屈、富贵不淫的主人呢?

此时的小白也是满心的无奈,之前的短鞭打在身上就够疼的了,要是换了这长鞭,还不要了本马的小命。一念至此,小白抛弃了作为一匹骏马的最后一点儿节操。

小白跑到近前,连理都没理常歌行这个正牌的主人,而是讨好似的来到萧美娘跟前,垂着头、晃着尾、竖着耳,一副可爱模样,只是个头稍微大了些,远远达不到小鸟依人的效果。

萧美娘飞身上马,摸了摸小白的鬃毛。

“上马!”

常歌行拉住萧美娘的玉手,只觉得一股大力自手臂传来,然后自己就离开了地面,稳稳的坐在了马背上。没想到美娘看似娇弱,却有着如此神力,难道这就是武功的效果?

常歌行环着萧美娘的纤腰,不断摩挲,闻着若有若无的淡淡幽香满脸享受。

一匹白马卓然而立,独对数千骑兵丝毫无惧。坐在前面的萧美娘手持长鞭,俏脸上满是坚毅。坐在后面的常歌行则一手擎着英雄剑,一手环着蛮腰,这次倒不是为了占便宜,而是联系小常,随时启动医疗系统为萧美娘疗伤。

恶战之下,谁也不能保证不受伤。有一个超级变态的医疗系统在,简直就是一个作弊器。

“大梁将士们,随我冲!”

萧美娘一骑当先,率先朝着陈国骑兵冲去。

任忠冷峻的脸上终于了有了一丝变化,以一骑对三千,简直就是送死,如此巾帼今日就要殒命在此,真乃红颜薄命!

“小白,我相信你就是传说中的马首,今天就看你的了!”

小白似是听明白了萧美娘的话,面对如潮水般袭来的战马丝毫不惧,一双马眼中甚至闪过不屑。

“嘶!”

小白一边奔驰,一边发出一声长嘶。与之前应答的嘶鸣不同,这次的音调复杂得多,像是在传递某些复杂的内容。

就在陈骑兵打算辣手摧花,将萧美娘斩落马下的时候,却发现胯下战马突然不动了。稍微离小白近一些的,甚至挂起了倒档,主动让开一条道路,就像臣民在迎候君主!任陈骑兵如何鞭打,就是纹丝不动!

萧美娘心中大喜,果然是传说中的马首!

趁此空闲,小白撩开蹶子,从陈国骑兵阵列中穿插而过,只留下那些目瞪口呆的陈兵。当了这么些年的兵,从来没有遇到过像今天这般如此诡异的情景。

任忠虽然算得上久经战阵,但论见识绝对比不上从小接受皇家教育的萧美娘。马首之说,也只是在一些孤本中有所提及,传说中马首乃是天马所化,得马首者便能号令天下骏马,组成无与匹敌的强悍骑兵,征伐天下。

待小白跑出去百丈,陈军战马才从战战兢兢中缓和出来,看着小白跑过扬起的尘沙,依旧是一副惊惧模样。

任忠虽然心中气急,但好歹圣母教教众并未完全逃出,跑了两个人完全是无足轻重的事情,但他很快就改变了注意!

常歌行知道自己与萧美娘虽然可以逃出升天,但那些教众恐怕就要遭殃了,如果圣母教死伤殆尽,以萧美娘的脾气,势必不会独活。

“哈!哈!谢任将军不杀之恩,待我回到隋营,肯定要求陈叔宝好好奖赏你。若你今天杀了大隋的晋王,他日隋军攻破建康,陈叔宝定然会人头落地。但你今天给了我一条活路,改日我也定当给他一条活路!我杨广可是知恩图报之人!”

任忠愤愤看着在白马背上得瑟的常歌行,从牙缝里憋出几个白森森的字:“你真的是杨广!全体出击,擒拿杨广,生死不论!”

常歌行拉仇恨的行动功成圆满,陈国五千余骑,化为剧毒的黄蜂,激起滚滚烟尘,直奔小白而去。陈骑兵再也没有了整齐的阵列,以五千骑对战一骑,肯定是十拿九稳的事情。阵列?那只是与实力对等的军队对战时才用得上的。

现在,只是一场狩猎!常歌行就是那会爆出顶级装备的小怪,明显就是先到先得,后到的连汤都喝不上。

用争先恐后来形容陈骑兵的心情是再恰当不过的了,功名利禄、美女娇娥、光宗耀祖就在前面。若他们真的有所遗憾,就是恨自己的马儿只长了四条腿,没有八条腿的蜘蛛那般优秀的基因!

每每有陈战马接近常歌行,小白便是一声长嘶,陈战马很配合的浑身一抖,四蹄放缓,很默契的与小白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战马上的骑兵,一手抽打着马匹,一手紧握着缰绳,一副纵马疾驰的样子,只是战马跑得却是很优雅,完全跟不上他们建功立业的心情。

这一追一逃间,出现了一种很有趣的场面。前面的小白作为领跑者,跑得悠闲之极,走走停停间,完全是一副旅游的心态。

后面的战马追得躲躲闪闪,完全是一副不敢快跑的节奏。

一时间圣母教妖法作怪之说在陈骑兵间疯传,不然任谁也解释不了如今的诡异!

任忠紧锁着眉头,作为战场舔血的大将,他当然不会相信什么鬼怪之说,也不会相信圣母教妖法作祟,一切事情自有缘由!

他相信的只有刀口的血与伏地的尸体!

“弓箭准备,射杀!”

任忠下达了一个果断的命令,既然马不能近,那就让攒射的箭矢饱饮大隋这位尊贵之人的鲜血吧!

陈骑兵收起战刀,双腿控住马腹,两手持弓箭,拉起弓弦宛如满月,让人不敢怀疑里面蕴藏着的巨大力量。

“嗖!”

任忠首先发出一箭,箭矢的破空声如一声鬼厉的尖叫,刺破了整片战场,带着索命的啸声直奔常歌行的后心!

无数箭矢跟风而至,像是一场突至的狂风暴雨,要将常歌行淹没在血泊之中。

“小白,你要是不想和刺猬结亲戚的话,就快点儿!不然,今晚你肯定是一匹里焦外嫩的烤全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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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厮杀

常歌行手按英雄剑,目光炯炯的看着骁果军团:“我军经过数月苦战,今日终得上架!你们觉得这功劳是谁的?”

一兵士高呼:“乃是晋王殿下英明领导!”

看那真挚的眼神,拍马屁一道简直到了如火纯青,能够以假乱真的地步。

常歌行拔出英雄剑,寒光乍现,使得那兵士肝胆欲裂,却不知今天这马屁结结实实的拍在了马蹄子上。

“当着这么多读者的面,你胡说些什么。这都是老少爷们儿的功劳!这都是各位朋友的支持!以后上阵杀敌,心里念着读者,你们就会获得永恒的力量,知道吗?”

“知道!”

“知道!”

“知道!”

。。。。。。

常歌行摆摆手:“这还不是最重要的,若你们当众谁独受读者恩宠,还会百折不死、九死还生、高官厚禄、娇妻美妾之日可待,就连我这主角的光环都要分给你们一些!还不快快散去,想好下次出场的台词与动作,争取一炮而红!”

待众将士散去,常歌行缓缓将脸转向镜头,梳理了一下本来就是一丝不苟的头发,道:“各位读者,本书情节陆续展开,其中的隐线在公共章节中只是匆匆露了一面,便消声匿迹。再今后的情节中,会慢慢浮出水面,最后的结果绝对让你们大跌眼镜!作为男一号的我,征服世界的脚步刚刚迈开。中原之国,只望中原之一统。始皇虽为千古一人,也只是一统六国、肃清边患便止。大隋帝国断然不会凭长城据守,将长城变为内城才是吾之所愿!至于女主,咳!咳!作者不让我滥情,想要抱得美人归,还需一番周折!”

感谢各位读者的支持,作者顿首以拜!支持正版哦!

从现在到零点后,万字更新奉上!

注:本段文字为章节感言,免费!请放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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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小三儿!

小白马耳微微折动,虽然没有扭转马头,却也感觉到了危机的降临。这就是作为动物的天性,它们往往比人类更能感知环境中的危险。

不用常歌行赘言,它已经四蹄发力,要在箭雨降临之前逃离这片区域。

“叮!”

第一支箭矢落地,半支箭身插进坚实的土地,犹在颤抖的翎羽,显示着蕴藏的巨大力道。

紧接着,箭矢渐次落地,密密麻麻的插在地面上。颤抖的箭尾,嗡嗡作响,如千百只毒蜂在耳边缭绕,挥之不去。

“叮叮”的箭矢落地声,越来越近,常歌行甚至感觉到有箭矢从耳边划过,阵阵啸声刺得耳膜发疼。

“啊!”

常歌行痛呼一声,一支箭矢已经斜刺进肩膀,巨大的力道下,使得他身子一沉,他甚至听到了肩骨裂纹的声音。

他毫不怀疑,若不是他平日里注意补钙,骨头长得还算结实,这支利剑绝对有贯穿肩骨,射入腔内的可能。虽无性命之忧,但阵阵的眼黑却是做不得假的。

萧美娘向后挥动长鞭,不是杀敌,也不是打落袭来的箭矢,而是用鞭子将常歌行与她牢牢的固定在一起。不然,受伤的常歌行再加上坠马,顷刻间就要去找阎王喝茶。

她伸手自常歌行腰间抽出英雄剑,舞出无数剑花,在这两人一骑头顶形成一顶寒光阵阵的顶盖。但凡箭矢飞落,大多都被斩成了数段,有个别的漏网之鱼,却也没有造成致命的伤害!

不知是萧美娘有心还是无意,数支箭矢紧贴马腹掠过,虽未射中,却刮去了一层皮毛,一条条血线在雪白的毛色中,显得格外刺眼。

吃痛之下,小白也彻底的明白了一件事,今天若是不拼命,恐怕就要没命。

“嘶!”

小白发出一声怒吼,真正使出了吃奶的劲儿。蹄子踏过土地,伴着激起的烟尘,还有碎裂的地面,面积不大,却可见其中力道之大。

小白犹如从自吸式升级到了涡轮增压,速度陡然间提升了一倍,真正达到了千里良驹的标准。

随着小白最后一步踏出,常歌行等人终于摆脱了箭矢的覆盖范围。回头看去,密密麻麻的箭矢插了一地,似是顷刻间长出的铁杆庄稼,风吹不动,雷打不坏!

任忠盯着插在常歌行肩头的箭矢,眼冒精光,本来冷峻的面庞,显得更加阴郁!

“快马上前,射杀!”

他简单的下达了命令,晋王杨广必须死,不然自己放走杨广的流言就会传入陈叔宝耳中,再经过有心之人的搅风搅雨,恐怕就要生出惊天的波澜,自己这颗人头定然不保!

常歌行捂着肩头的箭矢,一边招呼小常:“快点儿,启动医疗系统,疼死我了!”

“我伟大的主人,您有点儿医学常识好不。箭矢未拔,怎么能擅自愈合伤口呢!”

“我、擦!”

常歌行爆出一句粗口,舔了舔有些干渴的嘴唇。伸手反握住箭矢,只是稍微用力便有一阵剧痛袭向大脑,差点让大脑直接短路。

前世那些伸手拔箭矢的镜头果然都是剧情需要,若是贸贸然拔下来,非要带下半斤血肉不可,简直与自杀无疑!

在天际有红光范处,有如初升的朝阳为地坪线抹上嫣红。

随着小白的奔跑,那道模糊的嫣红也越来越清晰,依稀可以辨别出那是无数独立的烟火,组成的亮线!

萧美娘紧咬朱唇,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那道火光,眸子里同样有一团小小的火焰在燃烧。若是来者是陈军,他与常歌行恐怕真的要做一对亡命鸳鸯了。

若是友军。。。。。。

萧美娘想到这里,就连她自己都不自觉的一阵自嘲。友军?自己等人哪里来的友军!

回返肯定是死路一条,向前还可赌上一赌。一念至此,萧美娘一鞭打在小白屁股上,同时发出一声轻喝:“驾!”

小白吃痛之下,四蹄猛蹿。心里叫苦,这可是货真价实的虐待动物啊!只是这个时代并没有什么动物保护法,小白只怕是投告无门,只能白白的蒙冤!

“踏!踏!踏!”

前面的蹄子声越发的清晰,只是这声音却是沉重了许多,节奏也慢了许多,完全不像是快马的声音。

常歌行伏在萧美娘肩头,眼中露出一丝不可置信的神情。

在隐隐的火光下,有乌黑寒光不时闪烁。虽然没有前世不锈钢那般耀眼,却有一股特有的寒气,直刺心腹,让人心生畏惧!

那是一头头身披重甲的凶兽,从头到脚都被黑漆漆的铠甲笼罩,在正前面更是悬挂了一面厚盾,上面雕画着一副狰狞的鬼怪图腾,在晦明的光线下,令人毛骨悚然!

尤其是头上的一对粗壮犄角,更是寒光湛湛,若被其刺中,肯定非死即伤。

在凶兽的后面是一辆巨大的战车,战车的正中间点燃着一团篝火,算上驾车之人,总共五人。

让常歌行感到熟悉的正是这些士兵,虽然看不清面貌,但身上的装备却是异常眼熟。

头戴头盔,只在眼睛处留下一道小缝,勉强视物,箭矢都难以攻进去;身披重甲,看那大了数号的人形,不难看出这些铠甲的厚重;关节处经过特殊处理,虽然同样厚重,却可以活动自如。

“重甲兵!”

常歌行心头闪过一个名词,当初韩擒虎大破陈国江南渡口大军时,正是用的这支部队!

“美。。。。。。娘,快!与前面部队汇合,是自己人!”

萧美娘眼前一亮,生机就在前面,又是一鞭子打在小白的屁股上。

“晋王在此,尔等还不快快救驾!”

萧美娘一边催马,一边高高举着英雄剑!

在战车的最后方,一辆更加巨大的战车由两匹凶兽拉着,上面却是乘坐了六人。

多出来的一人,身材娇小,并没有穿戴重甲,只是穿戴了一身普通轻甲,看起来英姿飒爽。

本来焦急的神色,待看到英雄剑后,双眉间就皱成了一个可爱的“川”字!

“真是一个没良心的家伙,自己拼命救他,他却与这狐媚子厮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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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太子密使

车阵打开一个缺口,放小白一行人进去。常歌行等人这才看清战车的如山真面目,战车两侧装有宽大的刀刃。

轮轴处一杆三棱椎体突出三尺有余,随着车轮的极速转动,不断的绞动,比前世的绞肉机还要锋利百倍。

巨兽身上披着的重甲,布满了倒刃,若是撞在人身上,顿时就是千刀万剐的下场。

五个重甲士兵,手执开山巨斧,如一尊尊冰冷的杀伐机器,严阵以待,随时都有可能将眼前的敌人撕成碎片。

待小白进入车阵后,打开的缺口很快恢复,战车并没有因为常歌行的到来而停止,依旧隆隆的向前撞去。因为,这支队伍的主帅还未喊停。

萧美娘勒住缰绳,小白马蹄渐止美目含着笑意看着战车上飒爽的李秀宁。显然,李秀宁也发现了萧美娘,回以注目礼。目光中有审视、怀疑还有比较。

两女的目光在空中碰撞,一个妩媚如春,一个飒爽如秋。春与秋似乎并不搭边,因为中间还隔着一个火热的夏。但,大凡有些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春秋之后便是战国。

两女中一个是当朝国公之女,自幼接触军旅;一个是前梁公主,见识自然不凡。

萧美娘眉眼弯成新月,娇滴滴的道:“妹妹见过姐姐!”

李秀宁依旧是一副酷酷的表情,语气中颇显英气,“妹妹当真是人比花娇,晋王殿果真好福气。”

萧美娘一声“姐姐”,自然间就放低了身段,言语间没有刻意逢迎,却也不讨人厌烦。

她笑魇如花,如一阵春风抚过肃杀的战场,就连李秀宁满脸的凝重都缓和了不少。

“姐姐也是倾人城国,晋王殿下真是好福气。”

常歌行自萧美娘身后颤颤巍巍举起右手,证明着自己的存在。

“你们姐妹俩有大好的时间去沟通感情,在耽搁下去,我这好福气之人恐怕就要去演西游记了!快,帮我把这该死的箭给弄出去!”

两个士兵将常歌行自马背上扶下来,伤口已经不再有鲜血流出。褐色的血痂与惨白的脸色对比之下,更显凄惨。

李秀宁自战车下来,眼睛有些发红,堂堂的皇亲贵胄,何以有如今的境遇。

她按了一下伤口周围,惹得常歌行一阵痛呼:“秀宁,我知道之前对你不好,经常欺负你,还占你便宜,可你也不能这么明目张胆的打击报复吧!”

李秀宁羞恼之下,本来抬起的小手,又在伤口上狠狠按压了一番,直到献血淋漓。如霜俏脸上,涂布一层淡淡的红晕,如冰川在迎候朝阳。

痛的常歌行眼泪在眼眶中不断打转,说好的温柔如水呢,老子要回去,找那些不靠谱的作者算账!

李秀宁自腰剑拔出一把短刀,刀身合在掌心刚刚好,是一把居家旅行必备的防身利器。

短刀在火把上烘烤稍许,李秀宁俏生生的走到常歌行身后,短刀在箭矢周围比划一阵,就是不下刀。

萧美娘有些担心,“他没事儿吧!”

李秀宁继续拿着短刀比划,“没什么大问题,箭头周围的皮肉还有感觉,尚未坏死!”

“姐姐懂医术”

李秀宁瞥眼看了萧美娘一眼,一副你想多了的表情,“我平日里练的都是杀人之法,医术我怎么可能会!”

萧美娘平日里矜持的表情,终于有了一丝松懈,“那。。。。。。姐姐这是。。。。。。”

李秀宁不在意的道:“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嘛,军营里的医官都是这么做的!”

常歌行顿时有种作小白鼠的感觉,这不会是另一种杀人之技吧!

不等常歌行提出异议,肩头一阵剧痛已经传来,那是一种活生生切割皮肉的感觉,疼痛感直袭大脑,使得常歌行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觉。

李秀宁手起刀落,短刀刺入剑伤上方三寸,然后带动刀柄缓缓的向下切割,以箭矢为中心切出一条竖向刀痕。切面平滑,刀口工整,俨然一副经过外科手术专业训练的样子。

她握住箭矢,慢慢加力,可是箭矢就像根深蒂固的野草,愣是拔不出来!

“难道是切割的太浅?还是。。。。。。切割的长度不够?”

李秀宁皱着眉头,轻轻自语,俨然一副对科学知识充满求知欲的模样。

萧美娘在一旁却是冷汗直流,瞧着昏死过去的常歌行心中不忍。将常歌行小心扶起,靠在自己身上。

“要不我再试试?”

李秀宁不确定的问道。

萧美娘咬着嘴唇,一把接过李秀宁手中的短刀,在常歌行箭伤周围比划一阵!

“妹妹,会医术?”

萧美娘轻抬臻首:“美娘与姐姐一样,恰好也见过猪跑!”

李秀宁满头黑线,顿时有了夺过短刀的冲动,好歹自己还有一刀的临床经验。

“啊!”

伴随着一声惨叫,萧美娘在箭伤左侧六寸处下刀,紧握刀柄缓缓向右运动。然后,常歌行再次晕了过去。

此时,常歌行整件上衣均被血水打湿,一横一竖两道切痕垂直排列,如用了三角尺般!

不得不佩服女子的细心,如此恐怖的伤口,竟被二女用上了绣花的真功夫!

随着一股血箭喷射,箭矢终于被拔了出来,在剧痛之下,常歌行再次转醒,“二。。。。。。二位姑奶奶,我。。。。。。不拔了行吗?”

萧美娘捡起箭矢,在常歌行眼前晃了晃,“可是,已经出来了!”

常歌行仰头看向星空,因为有位伟人说过:想要流泪的时候,只要扬起头,泪水就能回流。

他对着漫天星斗发誓,回大营后一定要求医官普及战场救护常识,不然救人者很可能就会变成敌军的神助攻。

“姑奶奶们,不要愣着了,赶紧给我包扎,再流一会儿血,我都快成制作木乃伊的原材料了!”

萧美娘自衣裙上撕下一角,草草给常歌行进行了包扎,虽然这丝绸材料对伤口毫无帮助,但对于常歌行完全足够了。

他不指望着二女拿出医用纱布、止血带、紫药水等专业急救物资,只求有些掩盖,就足够了。毕竟,医疗模块进行治疗的过程是在太过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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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购物游

此时的战车阵列已经与陈国的骑兵狠狠的撞击在一起,不同于兵器相磕,火花四溅。而是鲜血淋漓,血流成河!

车战,在很久以前就被扔进了历史的尘埃。因为,驾车而战,看起来威风凛凛,机动性却大为受限,不管是冲杀、追击还是撤退,都远没有纯粹的骑兵来得灵活。

而大隋军队的车阵,虽然机动性还是不足,却解决了一个难题:重甲兵的移动问题。

重甲兵在战场上刀剑难入,却是移动困难,更无法长途跋涉。用来阻敌尚可,若是要主动出击或是追杀敌军,就显得有些力不足了。

而战车恰好解决了这一难题,重甲兵只要站在车上挥动手中武器就可,避免了不必要的体力浪费。

任忠的一轮箭雨,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战车犹如一头头钢铁巨兽,沐浴着箭矢,四平八稳的前行。

除了射在重甲上的箭矢发出的“当当”声,战场再无其他声响。重甲兵缄默,他们不需要任何喊打喊杀的呐喊,唯有流淌在斧刃上的热血,才是他们迫切渴望的。

陈骑兵则是惊诧,他们都是经过战阵的老兵,如此诡异的事情还是第一次遇到,刀枪不入?这不是存在于传说中吗?

任忠凝重的看着泛着寒光的黑甲,隋朝何时有过这样的军队,自己怎么没有听说过。难道是雪藏至今,就为了一举定胜负。可如今也不是大隋与陈国决战的关键战局啊。如果说他们是为了救杨广而来,派遣一支来去如风的骑兵,也许更加的有效。

任忠不愧是久经沙场的老将,他暴喝一声:“不做纠缠,冲破屏障,全力击杀杨广!”

陈骑兵从最初的惊愕中转醒,刀兵出鞘,喊杀声震天,携着滚滚烟尘向车阵杀来。

大隋战车只有百辆,重甲兵不过五百,陈国骑兵却有五千之众,以五千对五百,数量上陈国有着绝对的优势。

不等陈骑兵冲到,大隋百辆战车由之前的铁壁合围之势,逐渐变阵,前后左右均彼此拉开距离,层层叠得如犬牙参差。

每辆战车就是一颗锋利的牙齿,整个车阵形成一张血盆大口,等待着猎物的到来。

终于,陈骑兵和隋战车冲撞在一起,本来黄色的烟尘瞬间便染成了血红。

凶兽身上布满倒刺的鳞甲,战车上的刀兵,重甲兵手中的巨斧,无一不是催人命的武器。

战马自战车旁掠过,稍不注意便会被倒刺刮掉皮肉,被轮轴上的刀刃绞断马腿。战马哀鸣一片,即便是经过严格训练的马匹,如此重伤之下也恢复了最初的动物本性:保命要紧!

一时间陈骑兵的喝止声不断,只是,并不长久。

冲进车阵的骑兵,就是送上门的血肉,岂有白白放过的道理。巨斧或劈、或砍、或砸,一时间陈骑兵死伤一片,喷溅的血雾染红了扬起的沙尘,染红了黑漆漆的重甲,如嗜血魔王猩红的眼。

“冲,我大陈男儿岂会怕了这区区百人!”

冲势稍缓的陈骑兵,在任忠大喝一声后,又换做一股洪水,誓要冲破大隋车阵。

车阵中到处都是陈国骑兵,他们并不恋战,只要冲破这区区百辆战车,就能取了大隋晋王的人头,封妻荫子、光祖耀祖的机会就在眼前。

如此重压之下,战车止住车轮,交错排列的车阵成了无数陈骑兵的坟墓。但凡倒下去的马匹、尸体没有一个是完整的,在巨斧巨大的冲击力下大都支离破碎。

战马与骑兵的血肉搅合在一起,经过后来战马的践踏、车轮的碾压,形同肉泥。

整个战场上少有呻吟声,因为这场不大的战争,没有伤者与健全之分,只有死人与活人的区别。在车阵中受伤,随后的结果便是死亡。

在付出千余人的代价后,陈骑兵终于快要冲破车阵。

只是,这个时候,车阵动了。似乎之前只是在进食,现在它要细细咀嚼了。

战车默契的前后左右移动,本来陈骑兵眼前的曙光被披着血色铠甲的战士阻挡,本来安全的地方瞬间成了獠牙所指!

又是一阵杀戮,但并不疯狂。车阵就像是一个进食的绅士,食量奇大,却优雅无比,有条不紊。

猩红的血液自凶兽身上的鳞甲上滴滴落下,如大雨磅礴。上面的血迹已经被冲刷了数次,倒钩上挂满了血淋淋的肉屑,让人望之作呕。

猩红的血液似乎已经渗入了黑色的铠甲里,使得铠甲从里到外散发着殷红。

凄惨的呼叫声与巨斧砍折骨头的声音渐歇,车阵所处一片狼藉,堆积的尸体使得战车行动不便,但好在凶兽力气奇大,车轮碾压在尸体上,发出一阵阵骨断筋裂之声,像是匍匐在黑暗里的妖魔在啃食人的尸体。

每一次骨折的脆响,都让那些幸存下来的陈骑兵浑身一抖,仿佛碎裂的是自己的骨头一般。拿在手里的兵器也不自然的颤抖着,惨烈的战斗他们也不是没有经历过,但如此的凄惨的战场却是第一次。

死,作为一名士兵早有绝无;可如此的死法,他们却没有做好准备,被折磨成那般模样,恐怕祖先都要把自己赶出祖坟,只剩下一团血肉,实在是难以辨识!

至此,折损过半的陈骑兵再无斗志,惶惶如丧家之犬,就算回到建康城领死,他们也不愿再战下去!

任忠双眼通红的看着大隋车阵,那粘在车轮上的碎肉曾经都是自己的兄弟,只是几个冲杀便成了如今模样。战车,大隋怎么还有战车,他实在想不明白,车战在秦之后就鲜有用的了,自己如今却偏偏败在了这早已经被淘汰的兵种上。

难道天要亡大陈不成?

他长长叹了一口气,看着如魔神雕像般的重甲士兵,哀叹不已。若是陈国也有这么一支奇兵,江南之战断不会败的如此凄惨。他不知道的是,造成陈军江南之战全军覆没的正是这五百重甲兵。

“撤!”

任忠无奈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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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宰客第一刀

侥幸活下来的陈骑兵早已经没有了初来时的军威,如今如丧家之犬般逃离,作为主将的任忠反倒落在了最后。今日之景,将是他们终身的噩梦。并不是数杯花酒,在当红姑娘的肚皮上大战几个回合就能遗忘的。

东方渐亮,天际的几朵云彩被霞光染成了金色,圣洁之极。

朝阳开始了它新的一天,当第一缕阳光扫过战场,浓烈的血气比阳光还要炽烈。这一片修罗场,第一次如此真实的展示在世人面前。

常歌行迈着有些虚弱的步子,皱着眉头看着这一切。强烈的视觉冲击着他的大脑,若不是前世经商早已经养成了处变不惊的性格,恐怕就要晕死过去。

刺鼻的血腥,满满充斥着口鼻,使得胃里一片翻江倒海,常歌行缓缓用鼻腔呼吸着,唯恐一个张嘴就会将整个胃给吐出来。

萧美娘也算得上女中豪杰,若是放在前世,妥妥的女强人,将男子玩弄在股掌之中完全是小菜一碟。

可是,如今已经蹲在路旁呕吐多时。她有计谋、有手段不错,却从来没有经历过真实的战场。

反观李秀宁,除了眉头轻皱,琼鼻微促,再也没有其他不适感。

“这种战法实在不好看!”

她自言自语完,然后回转身子,搀着已经脱力的萧美娘向后边走去。

独留常歌行一人在风中摇曳,不好看?杀人用得着好看吗?女人的思维果然不可理喻。这不是绣花,这是战场,能杀敌的战法就是好战法!

一个重甲兵从战车上下来,带着厚重的金属摩擦声向着常歌行走来,犹如一尊移动的钢铁雕像,能够穿得上如此重甲的,都是天生神力之辈,一般人若要勉强穿戴,与自杀无异。

来人在常歌行面前轰然跪倒,虽然只是单膝,也使得地皮猛然一颤,在坚实的地面上留下一个深深的膝盖痕迹。

“末将拜见晋王!”

声音透过厚厚的头盔传出,夹带着金属质感的轰鸣,使人分不清来人的真实音色。

之前重甲兵是由韩擒虎带领的,常歌行便自以为是的认为来人便是韩擒虎。

“韩将军快快请起,不必多礼!”

跪拜之人摇晃了一下巨大的头颅,费力的取下头盔,一张幽怨极深的脸庞出现在常歌行面前。

“晋王殿下,我就那么像韩擒虎嘛!”

常歌行浮现出一丝笑意,来人不是韩擒虎,却是李元霸,自己的贴身侍卫。

“元霸,怎么是你,韩将军这么放心把他的宝贝重甲兵交给你?”

李元霸狠狠的吐了一口吐沫,“呸!就那胆小的老匹夫,怎么会借兵给我!多亏三姐的主意,偷出了韩匹夫的兵符,不然哪里有兵士来救晋王殿下你!”

李元霸虽然言辞不甚详尽,但常歌行还是听出了一丝端倪,救自己还需要李秀宁费尽心思的盗取兵符,这本身就是问题,看来自己离开这段时间,大营内发生了一些很有意思的事情啊!

“元霸,速速起身,你我这就赶回大营!”

李元霸仍是跪在地上不动,语言间有些吞吞吐吐:“那个,晋王殿下。。。。。。末将有个不情之请,还望殿下务必答应!”

常歌行激灵灵的打了一个寒战,这个李元霸难得如此斯文的说话,看来所情怀肯定非同小可。

“元霸无需客套,有何要求尽管说!”

“那个。。。。。。晋王殿下,你能不能扶我一下,我腿抽筋儿了!”

常歌行一个趔趄,差点儿摔倒。他已经做好了砸锅卖铁的准备,没想到到头来李元霸这个活宝提了这么一个奇葩的要求。

若在前世,扶与不扶他还会考虑一二,毕竟“碰瓷”这门营生还是为一些老人家乐道的。但如今常歌行却完全没有如此顾虑,和李元霸天生神力比较起来,自己才是那应该“碰瓷”的一方。

重甲兵们开始卸去重甲,一边休息一边打扫着战场。

“哞!”

一声熟悉的叫声传入常歌行耳中,牛?这里哪来得牛?

一匹匹凶兽卸去披在身上的铠甲,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一头头口带嚼子的公牛出现在常歌行眼前。

“这些是牛?”

常歌行带着些许不确定道。

李元霸得意洋洋的道:“殿下,我姐的主意不错吧,她说普通战马根本承受不了重甲兵的重量,只有耐力极好的公牛才可以!这些公牛可都是我亲自挑选的,怎么样?够威武吧!”

公牛被士兵们赶到旁边的草地上吃着青草,补充着消耗的体力。拉着重甲兵与战车长途奔袭可是一份真真的苦差事!

“秀宁若为男儿身,出可为将,入可拜相,恐怕天下男儿都要失掉颜色!”常歌行由衷的赞道。

李元霸一阵傻笑,平日里他最与这个姐姐亲近,听到有人夸奖姐姐,当然合不拢嘴。

再看李秀宁与萧美娘,正坐在战车上说着悄悄话,不时娇笑、打闹,俨然一副亲姐妹的样子。

“女人啊!”常歌行摇着头感叹:“女人间的友谊还真是神奇,男人间讲的是臭味相投,女人似乎只要有共同的话题就可以了!”

看着她们不时瞥向自己的目光,可以猜到,两位大美女的话题正是自己。

常歌行舒张了一下身体,捋了捋杂乱的头发,做了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动作,便向着二女走去。有美同游,不管是山花烂漫还是尸山血海,都是好的,这就是一个资深泡妞人士的境界。

“二位美女,聊什么呢啊,这么开心!”

常歌行厚着脸皮坐到了车上,左瞧瞧右看看,比较着两女,真是各有各的美。

“夫君,秀宁姐姐可漂亮!”

“漂亮!”

常歌行咽了一口口水,由衷的道。

“不如夫君娶了姐姐做三夫人可好?”

不等常歌行回答,李秀宁便如被踩了猫尾巴般站起身,“谁要做他的三夫人啊!再说,凭什么我只能是三夫人啊!”

萧美娘嘴角噙着笑意,掰着纤纤手指数着道:“老大是建康城的朱贵儿,老二是我,老三当然就是你了,也不对,叫小三儿更亲切些!姐姐你可要抓紧,这位晋王殿下可是花花得很,下手晚了没准儿就要排到小四小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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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宰客第二刀

李秀宁羞红着脸,轻啐一声,快步离开战车,“休整完毕,穿戴兵甲,全副武装,回营!”

李元霸挠着头,打了胜仗还要穿戴重甲,这副铠甲穿在身上实在不怎么舒服。

“三姐,陈国骑兵已经被我们打跑了,没有什么必要穿这身东西了吧!”

“穿戴重甲回营!”

李秀宁冷目而对,使得李元霸缩了缩脖子,扯开嗓门喊道:“看什么看,没听到王爷助理的军令吗?全副武装,回营!”

随后便是一阵金属摩擦声,如磨刀霍霍。那些精壮的汉子重新被重甲覆盖,铠甲上的血迹尚未完全干涸,偶有血滴垂下,似乎在诉说着之前战斗的惨烈。

吃饱青草的公牛也披上铠甲,重新变成了凶兽模样,刀刃上反卷着的烂肉并未完全清理干净,也许是时间紧迫,也许是有意为之。

“开拔!”

李秀宁干净利落的下达了回营命令。

与来之前不一样的是,返程途中多了两千余圣母教教徒。这些经历了一场惨绝人寰大战之人,出现了两种极端的表现。一种是为了还活着,而感到欣喜;一种是为了死亡,而变得疯狂。

虽然是返程,车阵仍是一丝不苟的排列,行进间井然有序,丝毫不见纷乱。似乎在前面有一场空前的大战在等着他们。

常歌行站在李秀宁的指挥车上,看着静默而行的战车,感到一丝的不妥。既然是回营,断然没有如此严阵以待的必要;若说是为了防备陈人再次袭击,为何没有大隋其他军队来迎;还有,用五百人,即便是以一敌十的重甲兵,来营救大隋帝王的次子,也显得有些寒酸。

种种疑惑在常歌行脑子里徘徊许久,始终无法释怀。有心询问李秀宁,可看她那凝重的表情,明显不想解释。

牛车虽然可以负重,但却行动缓慢,远没有马车来得快捷。从石子冈到隋军大营,常歌行一行人足足走了三天,

在距离隋军大营还有二十余里的时候,李秀宁一反常态的下令全军休整,待疲惫之态尽去,才重新出发。

远处的巨城依稀可见,巨大的城门由铁水浇筑而成,在数个动静滑轮的组合下由十数人同时发力才能勉强开启,若逢战事,只需砍断绳索,便可放下万斤巨门,拒敌于门外!

令常歌行惊讶的是,如今的巨门竟然是开启状,在纷扰的江南大地上,敞开门户,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李秀宁稍作犹豫,便命令战车进城。城门虽然宽大,却也容不得车阵展开,如此一来战车阵列终于被打破。

巨城之内远没有从外面看起来那般壮大,却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空心城。里面没有什么建筑,只有几个耸起的箭塔,作为瞭望之用。

大小营帐星罗棋布,六十万大军的场面只是看看就可以震慑人心。

常歌行看在眼里,却是从心底发出一声哀叹:“这些带兵打仗的,除了排兵布阵外,真的是蠢的一塌糊涂,巨城建起,自己非得住帐篷,这不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嘛!”

其实,倒是常歌行误会了这些将士,他们本就是兵士,今天在江南作战,来日没准儿就要开拔到塞北之地,就算建造再华美的住处也是无用,远没有行军营帐来得方便。

最后一辆战车进城,车阵尚未来得及排开。

“轰!”

一声巨响震颤大地,站在战车上的常歌行感觉脚底传来一股巨力,差点儿将他掀翻,声浪更是令他耳鸣眼花。

随着四起的烟尘,钢铁巨门已然轰然落下。常歌行紧握着把手,青筋暴起。眼下的情景已经再明显不过了,有人要算计自己!

他散去眼中的阴霾,嘴角露出一丝冷笑,看来自己对待这些人实在是太好了,使得他们忘记了畏惧,忘记了身为一个王爷的尊严,俨然将自己当成了随意揉捏的面团。

“呵呵,这不是我们的晋王殿下嘛!来人,晋王杨广勾结前梁、结交陈朝,意图不轨,绑了!”

常歌行心中不禁好笑,好歹杨广也是当今天子的直系血脉,整个大隋都是自家的产业,杨广会对自己的金饭碗意图不愧?就算是被门缝夹了,被驴踢了,进水了,也不至于这么想不开吧!

“你是哪根葱,敢在我的地盘撒野!来人,绑了!”

重甲兵驱车上前,与一队士兵对峙。这队士兵人数不算多,只有二百余人,身上铠甲锃光瓦亮,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甚至威风。

上面还残留着滴滴水迹,似乎刚才还擦拭过,若是离近些,若有若无的香气萦绕鼻间。

在铠甲上喷洒香水,也是奇葩!

就这二百人,若是冲突起来,就连给重甲兵塞牙缝的都不够。

重甲兵满身的血气与烂肉的腐臭味,和这香兰之气混合在一起,起了奇妙的化学反应,令人作呕。

“鄙人太子府,鱼赞!特奉太子密令,押解晋王回京!”

常歌行眉头一挑,太子,杨勇!自己这个还未曾谋面的大哥,还真是等不及啊,这就隔空发招了!

押解回京?恐怕自己走到半路上,就会莫名其妙的死掉。吃饭噎死,喝水呛死,绊一跤摔死。总之,晋王命薄,大隋天子杨坚,就此只剩下杨勇一子。

“太子密令?我和大哥感情甚笃,大哥怎么忍心押解我回京!”

常歌行脸色一寒,立眉冷目道:“我看你定是陈叔宝派来的细作,扰我军心,当斩!”

鱼赞哈哈一笑,“请问晋王殿下,您身边这位******是谁,可敢给大家介绍一番。”

常歌行抓过萧美娘的小手,毫不避讳的替她捋了捋耳边的乌发,“这是我刚招降的前梁公主!怎么,有问题吗?梁朝公主归附我大隋,前梁遗民自然没有理由生出不臣之心,等回到长安,我定向父皇讨赏!”

鱼赞在萧美娘身上逡巡许久,这才恋恋不舍的收回目光,满眼的贪欲。

“好个标志的美人!我看是晋王殿下中了美人计,要做那损害我朝的事情,不如和我回京,让太子殿下好生训示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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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讹诈兵士

“鱼赞是吧,我看你脑子里装的都是鱼豆腐吧。损害我朝利益?我现在吃的、喝的、玩的都是大隋的,我岂能做这搬石头砸自己脚面的事情!”

常歌行阴阴一笑,“挑拨皇子关系,陷害大军主帅,鱼赞!你的罪过大了,来人,将此人拿下!”

鱼赞抽出佩剑,断喝道:“谁敢!杨素,太子殿下的密信你是看过的,还不将这叛国之人拿下!”

杨素带着满脸的尴尬,从旁边的营帐中闪出身来,略带鄙视的看了一眼鱼赞,这家伙脑袋绝对是被驴踢了。我是看了密信,可这又怎么样?

常歌行满怀深意的看着杨素,“杨将军好身手,身在江南,手指却够到了太子府,本王实在是佩服的很啊!”

最后几个字,常歌行几乎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其中咬断了几颗牙齿,就不为人知了。

“呵!呵!不过本王最佩服的还是——杨将军居然不顾父皇伐陈的铁令,居然遵照什么太子密令,要押解兵马大元帅回京。父皇尚且健在,杨将军未免有些心急了吧!”

常歌行此番话说得可谓是恶毒之极,大隋帝王杨坚,虽然算得上一位明君,但也有着所有帝王都有的特征——多疑。

杨素本来还想保持中立,看一场晋王与太子隔空的大戏,此时已经满身的冷汗。

弃当今皇帝,而拥护太子,这可是大逆不道,身死家毁的大罪。这个看似荒唐的杨广当真有如此心机,还是有人授意?

杨素不经意间看了李秀宁一眼,这个平日里强硬之极的少女,此时却乖巧的像只温顺的小绵羊,自顾和萧美娘说着悄悄话。

“哈!哈!”

常歌行一声大笑,脸上溢满了阳光,让人看上去温馨无比。

“我只是和杨将军开个玩笑而已,将军不必当真,将军乃是忠义之人,怎么会做乱臣贼子之事。将军,接下来这个假冒的太子密使怎么处理就交给你了!”

杨素哆嗦了一下嘴唇:“假冒。。。。。。对,没错,是假冒的!”

杨素怜悯的看了一眼鱼赞,为了本将军的全家老小,也为了给太子一个台阶,只能为难你了!

“来人,将这些假冒太子密使之人收入大牢!”

“慢着。。。。。。”

却是两个人的声音合在了一处,一人是鱼赞,一人是常歌行。

常歌行很是大方的做了一个请的动作,鱼赞则一副算你识相的模样,“杨素,你敢无视太子密令,竟敢关押我等,等你回京有你好受的。”

杨素心中发苦,不知太子怎么选了这么二的一个人作为密使,这简直就是猪队友啊,实在太坑了!

常歌行笑着鼓掌道:“这鱼豆腐倒是和我想到一块儿去了,怎么能将人家收监呢,这也显得我大军太小气了!”

鱼赞脸上显出得意的神情,这晋王还是对太子殿下有些惧意的,那我等的性命应该无忧才是。

“直接削收示众,告诫天下人,这就是破坏我兄弟感情的下场!”

鱼赞脸上一片死灰,“你敢杀我等,你可知道他们都是什么人?”

常歌行竖起食指,在鱼赞眼前晃了晃,你听错了,“削首的只有你一人!”

“为什么,这是为什么啊!你敢杀我,太子是不会放过你的!”

“到了这般田地,还想破坏我兄弟和睦,家庭和谐,实在该杀!杨将军,愣着做什么,此人就交给你了!”

杨素挥手,有两个兵士就要架起鱼赞。

鱼赞抽出长剑,双手紧握,喘着粗气环视四周,“你们都傻了吗?这些人要杀我们,你们就这么束手就擒吗?”

鱼赞带来的两百兵士,一点儿忠心护主的人生理想都没有,“哐当当!”纷纷把兵器扔在地上。

“你。。。。。。你们怎么能如此待我!”

“我呸!”

其中一个士兵把头盔摔在地上,“你还磨磨唧唧的作甚,先还了老子那一万两银子好处费再说!说什么跟你走一趟,就能立下军功,平步青云指日可待,都是骗人的!”

“对,还有我的八千两!”

“我的一万两!”

“我的七千两!”

。。。。。。

呵!呵!常歌行会心一笑,感情鱼赞收了人家的好处费,组团到自己这一亩三分地上旅游来了。

只是,旅游项目变了,价码也提高了,这些长安来的贵公子到现在才知道,纯游变成了购物游!

鱼赞被拉下去,很快就没了声息,只怕已经和阎王爷下棋去了。

常歌行搓着手,看着这二百贵公子,嘴里不时发出啧啧的赞叹声:“宝贝啊,这可都是宝贝啊!”

李秀宁看着满眼冒精光的常歌行,小声与萧美娘耳语:“他不会有龙阳之好吧!”

“呵!呵!”

萧美娘一阵娇笑,那叫一个花枝招展,“放心,晋王殿下男人的很!”

“我有什么不放心的。。。。。。”说道此处,李秀宁罕见的俏脸火红,小女儿姿态尽显。

“元霸!”

“末将在!”

“将这些贵客请下去,好生照顾,要是少了一根毫毛,唯你是问!”

李元霸虽然不知常歌行做的什么打算,但出于对他的信服,依然点头称“是”。

五百重甲兵压着二百贵公子向着一处大营帐走去,二百人即便睡通铺,也要占很大地方的。这里要注明一下,由于常歌行懒惰的关系,上下铺还没有在这个时代出现。

直到李元霸等人走了很远,常歌行依旧在行着注目礼,如果仔细观察他的瞳孔,就会发现里面的内容实在是精彩至极。各国货币在里面不断闪现,最终定格在白花花的银子上。毕竟,即便是财迷,也要符合时代精神不是。

“咯!咯!夫君,要这些花花公子作甚,不如砍了痛快!”

常歌行一把抓住佳人柔荑,做出悲天悯人状,“其实,夫君我一直有一个伟大的梦想,就是让全天下的花花公子改邪归正!”

不管常歌行的这个梦想是否靠谱,萧美娘还是要给予肯定的,只是话还没出口,便被生生噎了回去!

“这样,就没有人和我抢美女了,哇咔咔!我实在是太聪明了!”

徒惹来佳人无尽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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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宰客第三刀

李元霸做起事儿来倒也干净利落,将整座营帐收拾一空,只剩下三排通铺,空间利用到极致,头头相抵、头脚相抵、呼吸之气相闻。

一众贵公子都是含着金饭勺出生的,哪里受过这种罪。

“我要抗议,你们这是虐待!”

“对,抗议!”

“抗议!”

。。。。。。

李元霸黑着一张脸,将巨斧向地上一戳,嘿嘿一笑:“抗议无效!”

常歌行挑帘进去,一双眼睛闪烁着金光,前世商人的直觉告诉他,这可是一群肥羊。

“元霸,怎么能这样对待我们的贵客呢?”

常歌行满脸责备的道,随后转向这群贵公子:“其实军营虽然简陋,但还是有一些环境优雅的所在,近可闻江水潺潺,抬头可见星辰璀璨,清风明月相伴,当真是潇洒的不得了。最重要的是单间,绝对可以保证各位的**。只是我军和陈作战数月,各种物资消耗巨大,这些单间就是花费高些。。。。。。”

“我要一间!”

一个鼻子尖上有着一颗红疙瘩的贵公子首选举手道。

“哼!钱千万,你也太心急了吧,就你那点儿事儿,还用得着要单间?大家都知道,不就是寻花问柳之症嘛!”

说完,此人哈哈大笑起来,显然平日里和这个钱千万有着过节,如今当着众人落他的面子,倒是一件快活的事情。

贵公子中有很多人也跟着轰然大笑起来,钱千万的父亲是大隋有名的富商,说不上富可敌国,但单就财力而言不比一些门阀差。

但毕竟底蕴尚浅,参天大树旁突然多了一颗和自己比肩的野草,当然引人不快。好在杨坚在位社会还算清明,这些大家族不敢明目张胆的打压、陷害,但其中的小手段还是少不了的,这就苦了身为钱家继承者的钱千万。

钱千万鼓着腮帮子,涨红着脸,鼻子尖上的那颗红疙瘩更显红艳,像是一颗熟透了的果子。可是再看到那张肥硕的脸蛋,顿时食欲全无。

“老子就是有钱,你能把我怎么着!”

钱千万抖动着腮帮子上的肥肉,有些吃力的扭转脖子,奈何肥肉已经填满了下巴颏与肩膀中的空间。无奈之下,他只能接着扭动如同半截树墩的腰肢,勉强将目光投向常歌行。

“我。。。。。。我将单间全包了!”

钱千万喘了几口粗气,喊出了霸气侧漏的一句话。

“你凭什么全包啊!”

“就是,你一个人凭什么占那么多单间啊!”

“老子也不差钱!”

。。。。。。

钱千万很是满意的看着这一种贵公子,平时受够了鸟气,今天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一把了,你们不是血统高贵吗?今天就让你们睡这臭轰轰的通铺,等回到长安,看你们怎么趾高气扬!

常歌行很是满意的看着钱千万,这种一房难求的情形正是他所希望的。

但却又不能真的让钱百万包了所有的单间,钱百万虽然浑身是油水,但即便榨干,又能榨出几斤油。

还是将这二百贵公子统统弄进锅中,好好熬制一番才是,就算帮他们减肥了。

常歌行伸出手示意,让他们安静:“大家不用着急,我这人平时最不喜金银,这单间每人只能用一间,保障大家都有雅间住!”

听常歌行如此说,这些贵公子才松了一口气,这钱千万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暴发户,和他比拼财力自己等人还不一定比得过。

自己等人虽然也是豪门贵族之后,但都是些旁枝末节,并不是什么掌权人物,手中的零花钱也是有限的很。但这个钱千万却是正宗的钱家接班人,手中的零花钱可是动辄几万两银子的。

很快,剩余之人纷纷订了单间。常歌行自然笑得合不拢嘴,钱千万却是郁闷不已。

“单间每天一千两银子,大家可有异议!”

常歌行笑眯眯的打量着众人,除了钱千万外,都是一脸的肉疼。一千两银子啊,可以在长安烟花之所玩个痛快,要什么样的姑娘有什么样的姑娘,只要体力够,大战三百回合都绰绰有余!

“既然大家都同意,就每人先预交一万两银子的订金吧,多退少补!”

常歌行在铺垫了这么多后,终于下了第一刀。

钱千万肥硕的脸蛋不自然的抖动了一下,尼、玛这个晋王殿下下手实在太黑了吧,幸亏没有包下所有单间,不然自己的小金库都要报废好几次了。

“我就住一晚,为什么还要交一万两订金!”

“老子不住了,老子现在就走!”

“我也住一晚!”

。。。。。。

常歌行面带和煦的微笑,看着一众贵公子。就像一个厨师在看在热锅里蹦跶的蛤蟆,再怎么挣扎,左右也是一道菜。

“忘了告诉各位,长江码头已经封闭,恐怕各位得在此小住十天半月了!”

“怎么会?刚才渡口还有船家呢!”

“大不了我叫自家的船来接我!”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

常歌行在李元霸身边耳语几句,李元霸一脸坏笑,屁颠屁颠的小跑着出去!

常歌行扭了扭脖子,赚钱果然是个费脑力的活儿,“刚刚得到消息,陈水军有异动,各个长江渡口已经封闭!”

贵公子们恨得牙痒痒,这哪里是刚刚得到消息,明明是刚刚下达的命令。

一个白衫公子,走出人群,向着常歌行便是一躬:“晋王殿下,我等受奸人蒙骗,多有得罪,还请殿下海涵!”

“呵!呵!”常歌行心中冷笑,这就服软了?晚了!

“来人!笔墨伺候!”

一队人捧着笔墨纸砚进入营帐,另有人准备好了桌案。此处是军营,当然不会有美俄在旁,都是些带刀的兵士,身上的杀气尚未完全敛去,使得这些温室里的花朵一阵胆寒。

“大家坐吧,想必各位久居长安,未曾远行,更未写过书信。今天本王就教教大家写家书!”

诸位贵公子纷纷落座,表情颇显凝重,如前世高考那般正式。倒不是他们是三年高考五年模拟练出的精英,实在是因为背后站着一个带着刀棒的杀神,让人不得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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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军名:骁果!

常歌行很是满意的看着这一切,要是前世高考也有这么大的阵仗,哪里会有作弊的事情发生。

“很好,不愧是贵族子弟,自律性很高嘛!”常歌行赞许的点点头道:“下面,我说一句你们写一句!我这些兄弟虽然称不上才高八斗,但也粗读些书,要是有些许偏差,就不要怪我送你们去和鱼赞喝茶!”

这些贵族子弟平日里养尊处优惯了,哪里受过如此恐吓,一个个面如死灰,拿笔的手也是抖动个不停。

“大家不用紧张,我只是和大家开个玩笑。”

可看他的表情分明是认真的,而且是真的不能再真的那种。

“家书!首行居中,写!”常歌行背着手道。

“首行居中,是个什么玩意?”

“王爷殿下不会得了失心疯吧,怎么竟胡言乱语!”

“我自幼也算饱读诗书,如此奇葩的名字当真是闻所未闻!”

。。。。。。

听着一众贵公子的窃窃私语,常歌行仰面向天,微微摇摇头:“没文化,真可怕!”

常歌行拿起一张纸,演示着前世作文的基本格式。有人要问,为什么不演示书信的正规格式,对不起,常歌行在前世实在不是一个好学生,老师教导书信那节课,正好赶上他与周公下棋。

这个世界中规中矩的书信格式注定要晚上千年了!

“游子在外,不料江南物价飞涨,囊肿羞涩,需要万两银子作为盘缠,不然恐有流浪陈地,乃至身死之危。”

常歌行一边朗读,一边在周围巡视,颇有前世监考老师的风度。

“嘡啷!”

一声拔剑的声音响彻大帐,却是一个士兵将寒剑架在了一个贵公子的脖子上。

常歌行踱步到那位公子旁边,只见纸上之言并非自己所述,被私自改成了一纸高密信。大抵意思是自己被晋王杨广所囚,受到了非人的待遇,希望家族立即救援,不然自己命不久矣!

“呵!呵!”

常歌行冷笑几声:“这位公子大才啊,都会举一反三了!元霸,带他出去活动多动筋骨!”

李元霸扯着大嘴从外面走进来,看那表情应该是在笑,而且是那种兴奋之极的笑。可看在这些贵公子的眼中,却显得恐怖之极,已经和某些变态画上了等号。

“啊!”

“啊!”

“李元霸你好狠。。。。。。”

“啊!”

。。。。。。

哭爹喊娘的声音从帐外传来,好不凄惨。帐中余下之人,纷纷低着头,全神贯注的看着自己的书信,完全像是一群乖学生模样。唯恐错了半个字,受那皮肉之苦!

到了后来,只剩下隐隐军棍与皮肉亲密接触的声音。显然,被打之人已经昏死过去。

“游历途中经过我军大营,见到前线将士衣不蔽体、食不能饱、睡不能暖,感叹将士之苦,再请万两白银资我大军,壮我军威,以表我拳拳爱国之心。”

“还有一事,实在羞于开口,我等受人蒙蔽,差点儿行那杀害皇子之事,恐怕牵连家族,还需万两白银上下打点!”

“总计三万两白银,望速达,交予送信之人即可!”

众位贵公子们放下毛笔,心里面已经开始了正宗的国骂,这哪里是什么家书,分明就是一封勒索信。

别的不说,就那杀害皇子之事,就算没有做实,就算可以设法推脱,但绝对够这些家族好好的喝上一壶,相信各家族对这三万两白银会仔细的考量的。

“请各位公子写上各自住址,剩下的事情交给我就行了!”

常歌行嘴角的弧度越发高挑,每个人头三万两白银,二百人就是六百万两白银,发财了,发财了啊!

这算不算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桶金呢!

“敢问晋王殿下,长江渡口不是封闭了吗?这书信该怎么送达?”

“呵!呵!今天的月亮真是圆啊!本王还有事情要做,你们赶紧去休息吧!”

常歌行闪身而出,晌午的太阳正是明媚的时候,将全身的阴霾全都驱散干净。

“李渊、高熲、杨素、韩擒虎,呵呵,你们都是好样的!来了一个什么所谓的太子密使,就使你们左右为难了?别忘了,我才是征陈大军的兵马大元帅!”

常歌行抬头注视着远处的帅帐,眼中泛起一阵冷芒。自己向来讲究和气生财,看来前世养成的习惯并不适应这个时代,不管怎么样,自己真得好好谢谢李秀宁。

若不是她带来的五百重甲兵,自己与萧美娘真的就危险了!

“元霸!请各位将军到帅帐议事!”

“是!”

李元霸得了常歌行的命令屁颠屁颠的通报去了!

帅帐内。

常歌行四仰八叉的半躺在桌案前,看着缺掉的一角,眼中露出一丝别样的笑意,看来自己不在的这些时日,军营里的生活还真是精彩的很。

萧美娘与李秀宁侍立在两旁,使得大帐增色不少,有美在旁,本身就是一道优美的风景。

李渊、韩擒虎、高熲、杨素坐在下手位,看着假寐的常歌行心中纳闷不已。自己等人已经坐了两个时辰,晋王殿下未曾发过一言,眼看太阳由正午逐渐西垂。

本来午饭就没来得及吃,如今这桌案上更是连杯水都没有。几位将军已经是饥渴难耐,偏偏又不能离场,晋王殿下可还没发话呢!

常歌行浑身一个激灵,睁开惺忪睡眼,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伸了一个懒腰坐直身体。

“本王最近困乏得很,哎呦!各位将军怎么在此啊!”

常歌行十分纳闷的问道。

李渊、高熲、杨素、韩擒虎几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中尽是不解,不是晋王你叫我们来中军大帐的吗?

李渊拱手道:“刚才元霸。。。。。。”

不等李渊说完,常歌行一拍脑门:“哦,想起来了!元霸和我说过此事,你们几位将军不是有话和本王说吗?”

常歌行掏了掏耳朵:“本王洗耳恭听!”

四位将军有些凌乱了,明明是你把我们几人叫过来的,怎么成了我们老几位有话向你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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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做士兵的思想工作

看着沉默不语的几人,常歌行也不着急,只是自言自语道:“哎,想我堂堂大隋晋王殿下,只身深入敌国都城打探情报,身陷敌营却无人营救,实在是可怜的很啊!”

四位将军撇撇嘴,不是王爷你非要到人家眼皮子底下拉赞助嘛,只是没看到赞助,却多了一个大美女。晋王殿下你去建康城做了什么,这不明摆着嘛!

“想我大隋六十万大军,按兵不动,眼睁睁看着一军统帅与敌人拼杀,最后还是一介女流救了本王,真是悲哀啊!”

“若是这件事儿,传入我母后耳中,她肯定会心疼的!”

“母后免不了对父皇一阵责备,调派的将领竟然连她的亲身儿子都保护不了,实在是父皇识人不清!”

“父皇肯定心中有气,你们也知道,父皇是不敢拿母后怎么样的,倒霉的可就是你们喽!”

“所谓君威难测,是罢官免职还是发配充军呢,是满门抄斩还是屠灭三族呢,算了,这件事儿还是让父皇头疼去吧!”

李渊、杨素、高熲、韩擒虎颗颗冷汗不断在脑门上酝酿,常歌行所言虽然只是一个可能,但想到孤独皇后的护犊子性格以及大隋帝王杨坚惧内的性格,这种可能性还是有的。

这就是伴君如伴虎,帝王心术不可测!

韩擒虎抖动着络腮胡子,一张凶神恶煞的黑脸,少有的出现了几分惧意:“殿下,莫要和我等老臣开玩笑!”

“呵!呵!老臣?韩将军这就倚老卖老了?”

韩擒虎站起身,哆哩哆嗦的捋着胡子:“末将不敢!”

常歌行一脸惊奇的看着韩擒虎:“韩将军您这是哆嗦什么啊,我还是很和蔼可亲的,要是被人传扬出去,该有人说我仗势欺人了,你说是不是,唐国公?”

李渊浑身一抖,心想有着韩擒虎这么一个莽夫在前面打头阵,自己等人缄默不语总会逃过一劫,哪曾想,被这个混球王爷点了名!

李渊颔首垂肩道:“晋王殿下宽容待人,怎么会做仗势欺人之事呢!都怪韩将军胆子太小罢了!末将虽然距王家千岁有数步之遥,但也感到春风拂面般的温暖啊!”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前世只知道李渊是唐朝的开国帝王,心中颇有谋虑,现在才知道人家感情是个全才,对拍马屁一流更是一绝。

常歌行侧着眼看着李秀宁,努了努嘴,用低不可闻的声音道:“你看看你父亲大人多上道,你个小丫头片子,以后学着点儿!”

萧美娘抿嘴偷笑,李秀宁则涨红了一张脸,您老人家平日里训我们兄妹几人的风度哪里去了?教导我们的威武不能屈又到哪里去了?怎么如今却多了几分奴颜婢膝的模样!

李渊也不时的和李秀宁打着眼色,好歹自己的亲生女儿救了晋王殿下,你倒是替为父说几句好话啊,李秀宁气呼呼的别过头去,假装没看到,气得李渊直骂养了个白眼狼。

常歌行抿了一口茶水,咂巴咂巴嘴,不知品出了什么滋味。

“高大人,你觉得唐国公说得可对?”

高熲不敢怠慢,应声道:“唐国公所说正是微臣所想,倒是让国公大人抢了先!”

李渊没好气的看了高熲一眼,你倒是会捡便宜,老子打了这么长时间的腹稿,让你说用就用了。

“杨将军,你觉得呢?”

杨素哪里看不出现在的状况,这是晋王殿下变着法整治自己等人呢,若是逆了这位的心意,恐怕自己的江南之行就不好过了!

急忙点头应允:“两位大人所说极是,唐国公与高大人所说正是末将所想!”

李渊与高熲同时鄙视的看了一眼杨素,真不愧是熟读兵法的将军,就这打蛇随棍上的本事就是一绝。

做了出头椽子的韩擒虎,铜铃大小的眼珠子一转,似乎也琢磨出了什么味道:“末将认为三位大人所说极是,唐国公、高大人、杨将军所说正是末将心中所想!”

韩擒虎言罢,李渊、高熲、杨素三人纷纷以看外星人的眼神看着韩擒虎,这个大老黑,用得着你抖激灵嘛!哎!真让人无语啊!

常歌行眼中含笑,忽然笑出声来:“哈!哈!韩将军所言亦极是!”

对于韩擒虎,常歌行还是有着几分感谢的。李秀宁与李元霸能够从韩擒虎哪里盗得兵符,不排除韩擒虎放水的可能。别忘了,韩擒虎虽然勇猛有余智谋不足,但好歹也是当今名将,若是连兵符都看不住,恐怕早就掉脑袋了吧!

“本王感觉四位所说倒也属实,本王就是这么的温和、大方!可就是因为本王不愿意和人争斗,有人就觉得本王好欺负,本王现在每天都是提心吊胆啊,生怕哪天陈军又至,几位大人又因为什么特使、密令的给耽误了,你们说这该怎么办呢?”

四人低着头,左右挑着眼皮看了一眼,很有默契的道:“愿派将士保护王家千岁!”

常歌行点点头:“那这些兵士听谁指挥啊!”

四人硬着头皮道:“愿听晋王吩咐!”

“本王倒不是要和几位索要兵权,只是实在是怕了!明日本王亲自选人,可行否?”

四人本来心里盘算,给这个王爷随便选些心腹兵士便是,哪里想到杨广要亲自选兵,这个就让他们有些为难了。

看着面露犹豫的四人,常歌行眼中寒星闪动:“既然几位为难,本王就不难为你们了。待回长安,本王向母后说明事情的来龙去脉,向她讨要一支卫队就是!”

四人刚刚下去的冷汗,瞬间涌起,这明摆着就是要告黑状啊!早知今日,当初就不该听信鱼赞那竖子之言。早早发兵迎回晋王哪里会有这么档子事儿,白白让李秀宁那个小丫头抢了功劳!

“如晋王所愿!”四人拱手无奈的道。

“哈!哈!四位将军果然是爽快之人!秀宁,你是怎么搞的,这么长时间了,也不知道给将军们上茶!”

李秀宁蹙着秀眉看了常歌行一眼,好人都让你给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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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大家一起手拍手

常歌行心中那个爽啊,终于有一支属于自己的军队了。此次征伐陈国,说白了,隋军文武齐备,自己就是来镀金的。

自己的老爹杨坚不愿让这开疆扩土的功劳给了他人,如李渊、高熲、杨素、韩擒虎之流均是能杀惯战之辈,现在已经身居高位。

若是再得了灭人国土的功劳,已经是赏无可赏、封无可奉,便宜老爹就是造反得的江山,当然也要防着别人造自己的反!

可杨广做了兵马大元帅就不一样了,就算是赏赐,自己儿子也是头功!可杨坚却也知道自己儿子的斤两,所以只是给了兵马大元帅的职位,有节制众将的权利,实际上并无直接可调动之军。

常歌行与儿女简单吃过晚饭,此间二女倒是熟络,宛若亲姐妹般,“姐姐”“妹妹”叫得好不亲热。

倒是让常歌行连占个便宜的机会都没有,人们常说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怎么自己如今刚刚有两美在侧就有了当和尚的趋势了呢?我的后宫,我的三千佳丽,你们在哪里!常歌行不禁心中哀嚎!

“报!”

李元霸大呼小叫的从外面跑进来。

常歌行顿时来了精神:“那些公子可还好!”

李元霸咧着大嘴,有些幸灾乐祸的道:“王爷,你是没看到那些公子见到咱们用废弃材料搭建的帐篷后,那表情是多么的精彩。”

“呵!呵!帐篷虽然破旧了些,偶尔会有十七八个窟窿,好歹采光、通风良好,真是便宜了他们,在其他地方凡是天窗之类的都是高档货的表现!”

常歌行所说的其他地方,当然指的是前世。

“还有吗?”

李元霸憋着笑,一张大脸挤成了十八个褶的狗不理包子:“按照王爷您的意思,我们把剩菜剩饭给了那些公子们!”

常歌行饶有兴趣的问道:“他们吃的可还香甜?”

“香甜,香甜的很!都快要把胆汁给吐出来了!”

“哈!哈!”

“哈!哈!”

。。。。。。

两人相视而笑,哈哈大笑起来。

李元霸自小便不愿与那些文绉绉的世家公子来往,而在那些贵公子眼中,李家三公子简直愚不可及。常歌行则是有些惩治这些人,首恶虽诛,这些从犯也不能让他们好过。

萧美娘看着常歌行无奈的摇摇头,自己这个夫君什么地方都好。就是有些时候实在是无赖了些、下作了些,完全没有一个当王爷的样子。

李秀宁抿着红唇,听着他与李元霸的谈话,也大致猜到了什么情况,想来是常歌行有心整治这些长安来的贵公子。

“那些都是长安贵门的后代,如此恐怕要将长安豪门得罪个光!”

常歌行在帐中跺了几步,摆手道:“无妨,这些人都是长安那些无聊之人的弃子罢了,只做投石问路之用,我这也算是废物利用!”

李秀宁没好意的看了一眼常歌行,再不言语。

萧美娘“咯咯”笑道:“那些人是不是还得感谢夫君一番啊!”

常歌行一脸谦虚:“夫君我从来就是做好事,不留名的!这样吧,索性好人做到底,我这就给这些娇滴滴的公子们改善改善伙食!”

“秀宁,执笔!”

李秀宁很自然的走到桌案前坐下,摊开纸张,毛笔在砚台中轻轻蘸了几下,浓淡相宜,便静静的等待常歌行发话。

“猛龙过江,一百两银子。”

“踏雪寻梅,一百五十两银子。”

“乌云压城,二百两银子。”

“星光璀璨,五十两银子。”

。。。。。。

李秀宁整整写了十来张纸,越写,秀眉皱得越紧。

“夫君,这些都是什么啊!”

常歌行很满意的看着三人疑惑的表情,对于萧美娘不懂就问的优良品质,更是大加赞许。

“这些都是本王给那些公子哥们准备的菜式,怎么样,还算丰盛吧!元霸,照这些准备去吧!”

李元霸拿着一叠纸张,脸露为难之色:“晋王,这些都怎么做啊!”

常歌行仰望苍天,真想对天狂吼:我恨代沟!

想归想,说归说,该解释的还得解释,不然白花花的银子怎么会到自己的腰包!

“猛龙过江就是一碗清水上放一根大葱!”

“踏雪寻梅就是西红柿拌白糖!”

“乌云压城就是黑木耳炒肉!”

“星光璀璨就是大米白饭!”

。。。。。。

在几人目瞪口呆的表情中,李元霸缓缓伸出大拇指:“晋王,你也后就是我老大了,我老爹都没你大!”

萧美娘从最初的震惊中清醒过来,四下看了一下,确定这的的确确是军营,而不是黑店。

李元霸捧着菜单子匆匆离开,如获至宝,这哪里是什么白纸啊,分明就是银票,而且是金额随便写的那种。

李秀宁缓缓站起身,轻轻叹了一口气,眉宇间似乎有难事不得开解。

“晋王殿下,你明目张胆的勒索兵士,恐怕不妥。私拥甲兵,可是犯了皇帝的大忌,给别人落下了口实!”

常歌行盯着李秀宁沉默不语,这个丫头虽然是一个军事奇才,对于人心诡谋还是嫩了些。

“美娘可有什么不同看法?”常歌行没有回答李秀宁的顾虑,反而把问题抛给了萧美娘。

萧美娘脸上浮现出淡淡又略带神秘的微笑,让人看了着迷、沉醉却又偏偏捉摸不透。都说女人如书,男人如猪。但萧美娘这本奇书,即便是饱学之士也会头痛一辈子。

“夫君此行虽然看似荒唐,却也算是阳谋。让远在长安的皇帝老儿看得真切,看得一览无余,想要怀疑也无从下手。纵然责怪,也是敲打一番罢了,若是睁只眼闭只眼,这些兵士便是夫君羽翼,逢此乱世也多了几分自保的能力!”

“还是美娘知我心意!”

常歌行一手环住腰肢,大嘴在娇媚的脸蛋上“吧唧”就是一口,看得李秀宁脸似火烧,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进去!

“夫人,不如今晚我们再好好交流交流!”

萧美娘腰肢扭动,转眼间就摆脱了常歌行的熊抱,来到李秀宁身侧。一只玉手挑起李秀宁的下巴,今晚我还是和姐姐一起睡吧,美人如玉错过了怪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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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蛋蛋的忧伤

李秀宁羞得不行,打开萧美娘的手,转身便一路小跑着出了营帐:我这是被一个女人,还是一个美女,调戏了吗?

常歌行看着两道渐行渐远的瑰丽景色,痛苦的摇摇头:该死的能量条,老子要吃,老子要大补!

人世间的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五阴炽盛、求不得,在纷扰的红尘中演绎着无数的故事,或是欢喜、或是悲苦、或是发人深省、或是名垂青史。

但,这看似轰轰烈烈的一切,对于几近永恒的宇宙来说,只是南柯一梦,醒来便是新的开始。

长江水上泛着鳞波,让人不敢直视,如卧龙的鳞甲,耀人眼目。随着流动的江水,阳光变换着光线,使一向呆板的阳光变得灵动起来,有了几分活泼的样子。

江边上,一长排迷你型的帐篷,与军中营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面壮大,一面矮小;一面破旧,宛若难民营,一面华丽工整,让人心中生畏。对比之下,这些迷你型的帐篷,更显寒酸。

钱千万在自己的小帐篷内,感受着从窟窿中透进的江风,紧了紧浑身的肥肉,一双豆粒大小的眼睛盯着那道“猛龙过江”发呆,再看向那碗“星光璀璨”,很难得的眼角抖动了一下。要知道,以钱千万的体型,做出这个细微动作得多难。

这恐怕是他出生以来吃的最贵的大葱了,钱千万虽然体型肥硕,但脑子里却不全是肥肉。大隋帝国大小门阀林立,早已经将利益瓜分干净。想要从底层崛起,不光是有钱就行的,有钱无势就是被人看不起的暴发户。

杨广此人虽看似颠狂,在长安城并不被各门阀看重。经此一番折腾,更是将长安有头有脸的实力得罪了一个遍,若此时自己。。。。。。倒也是一盘好生意。

常歌行并不知道自己正被一个肥硕的家伙算计,他正忙着挑选自己的军士。

在杨素、李渊、高熲、韩擒虎的授意下,一大早,六十万军队集结。呈六个十万人的大方阵排列,每个大方阵又分十个万人队,在晨曦中巍然站立。

这些都是大隋的精锐之师,一身战甲闪着乌光,如同一团黑压压的乌云,盘旋在巨城内,随时都可以劈下万道惊雷,将所有一切轰杀至渣。

常歌行站在高台上,看着一眼难以望到边际的军士,心中如海涛般激荡不已。这就是铁血军人,在这个冷兵器时代,他们将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开启一个个新的时代,推动着一代代君王更迭。

一将功成万骨枯,历史铭记了那些当世名将、那些雄才伟略的君王,这些士兵或许注定被历史的尘埃淹没。但,就在这个时候,无人能掩盖其光芒!就算恒宇中的帝星都不行。

杨素瞥眼看着常歌行,要想从这六十万人中挑选合适的兵士,简直就是不可能。这些人挨个看过来,就算晋王浑身是眼,也会眼花缭乱。

几位将军默不作声,静等常歌行表演大戏。没准儿这大隋朝廷中,从此又要多了一件乐事。

“将士们,你们辛苦了!”常歌行说出了发自内心的第一句话。

常歌行就算嗓门再大,也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能听到。所以每隔一定距离便设了一个专门传话的兵士,重复常歌行所言,依次传下去,直到通达全军。

“本王今日要挑选悍不畏死之辈,组成本王亲卫。”

“此军名为骁果,取骁勇、果断之意!”

“今后,此军所指不胜不归!”

“以我热血祭献苍天,搏出个万户侯,封妻荫子,大丈夫当如是!”

“将士们,愿往否?”

常歌行一番话说得慷慨激昂,就连在一旁的韩擒虎也不自禁的攥紧了拳头。常歌行所言正道出了他的心声,他入伍之初,就是为了改变命运,改换门庭,如今他做到了!

今天,他看到了自己的后来者。

“愿往!”

“愿往!”

“愿往!”

。。。。。。

杨素、李渊、高熲看着众将士激昂的样子,隐约中感到不妥。晋王殿下一番话已经得到了广大官兵的认可,引起了他们的共鸣,若此时晋王选兵,人人愿往。如此这般,恐怕大军精锐皆入晋王之手啊!

几位将军的顾虑还是有道理的,精锐就是大军的风骨,大军的气势。六十万人不可能每个人都是精锐,但战场上只要有精锐作为引子,便可人人不惧死。大军失掉了精锐,便是抽掉骨头的老虎,只能作为一条虎皮毯子任人作践。

常歌行当然不知道他们所想,心中自有自己的盘算。

“此军所行皆凶险之事,所遇皆十死无生之局,本王不欲拖累诸位妻儿老小。”

“故,孤儿未娶妻者,进!”

众军士哗然,自古挑选兵士皆以战力论,哪里听到过专门挑选孤儿的。

李渊等人倒是长长舒了一口气,虽然感到常歌行如此行径奇怪,只要无损大军战力,他们倒是无所谓。

大隋,这个在战乱中新生的帝国,国中孤儿自然是有,就算数量没有那般夸张,却也不菲。

六十万人中足足有两万余人走到阵列前面。

“你们都是因战乱才家破人亡的,国家亏欠于你们,亏欠你们的父母、兄弟姐妹,若你们阵亡,家中便断了香火。本王给你们一个机会,现在你们返回原籍,朝廷绝不追究,本王还会发放百两白银作为盘缠,足够娶上一房漂亮媳妇,做一些小买卖,安安稳稳过日子。”

“本王数十个数,十个数之后,你们可能亡命在山间,也可能埋骨在幽谷,更可能暴尸荒野!十、九、八、七。。。。。。”

常歌行此番话后,这两万余孤儿兵中起了一阵喧哗,百两白银,绝对是一笔巨款。娶上一房娇妻,置办些田产,养育几个子女,过着男耕女织的日子,正是他们大多数人所想,封侯拜相实在太过渺茫。

随着数字越来越小,喧哗之声也越来越大。不过,就算治军严谨的杨素也没有制止他们的喧哗,他眼中闪烁着奇异的光芒看着常歌行,也在好奇这些兵士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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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天神

“五、四、三、二、一!”

常歌行话音落地,两万余孤儿兵,只剩下五千余人还在当场,其余之人纷纷低着头退到了旁边。

他们之所以当兵,不是为了保家卫国、不是为了建功立业、不是为了封侯拜相,只是简单的混口饭吃而已。

李渊与杨素二人互看了一眼,皆看到了彼此眼中的震惊与后怕。他们今天弄明白了一件事,这些兵士并不是心甘情愿来打仗的,只是被生活、被法度所迫,这种兵士若是身陷苦战,随时都有叛逃的可能。

韩擒虎一双虎目中,闪现着疯狂的冷意。这些人当杀,用活生生的人命立军威、壮军魂,是凝聚军心最简单、最粗暴的方式。

“好!好!”

常歌行说出两个好字,一个是对余下之人,一个是对回乡之人。

“留下的,是我大隋堂堂正正的战士。归乡之人是我大隋最好的子民,你们有着同样的荣光!”

那些想要还乡之人,本来已经做好了被训斥的准备,因为,逃兵是可耻的,可他们却从常歌行的话语中听到了荣光二字,当安稳过日子的老百姓与浴血沙场的战士同样荣光?他们心中起了疑惑!

同样疑惑的还有杨素、李渊、韩擒虎三人,高熲则在细细品味常歌行之言。

杨素胸口激烈的起伏,作为一个久经战阵的老将,他甚至常歌行这番话在军队中会起到什么样的连锁反应。军人与老百姓同样荣光,那军人的荣誉何在?这不是明显在离散军心嘛!

常歌行脸上罕有的显出郑重之色,“告诉我,你们当兵是为了什么?”

场下几十万人无人作声,他们当兵本来就是盲目而来,大隋律法上有规定,所以他们来了;温饱不保,所以他们来了;为了封侯拜相那个遥不可及的梦想,他们来了。

“你们又为何而战?”

为何而战?他们没有想过!他们只知道在战场上就是你死我活,别无选择。

常歌行负着手,在高台上向前走了几步,“你们为的是终结这个乱世,国家安,小家才能宁!你们是为了身后的父母妻儿而战!”

“大隋陷落,国中百姓必将惨遭屠戮,你们妻女会遭到欺凌,所以,你们是为了家人而战,国泰才能民安!”

常歌行一席话解决了众人心中所惑,原来自己当兵打仗是为了保护身后的家人,那些战死的兄弟并没有白死,他们是为了家人而死!

“国泰民安!”

“国泰民安!”

“国泰民安!”

。。。。。。

三军将士高高举起戈矛,高呼着心中的信念。这一信念会随着时间的打磨逐渐转变成信仰,使他们可以死战不退,可以战至最后一卒,可以含笑面对生死。因为,他们背后就是家人,他们的血不会白流!

杨素眼角不断跳动,剑眉下的眸子熠熠生辉。这个晋王实在是不简单啊,如此诛心之言使全军气势提高了一个档次。畏死者杀的铁血军令,不如一句国泰才能民安。

常歌行很满意的看着三军将士,伟人曾经说过统一思想才是关键,看来自己得好好整理整理伟人的语录,也搞上几次思想整风。人心齐,泰山移嘛!只有让人的精神有了归宿,才会有战斗的动力!

“我们不走了!”

“对,我们不走了!”

“我们要跟随晋王殿下征战天下!”

。。。。。。

那些欲归乡的将士,突然觉得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想法实在是太卑微了,为国为家血染疆场才是男儿应该做的事儿。

常歌行摆摆手,让这些人安静下来,倒不是他不想收归这些人马。一来是他们没有通过第一道考验,本就思想不坚定之辈,虽然经过了自己简单的思想教育,难保不会反复!

二来,这可是两万人马啊!足够支撑一场小规模的战争,也足以发动一场宫廷政变!常歌行求得是自保,而不是受到猜疑!

“本王说过了,做百姓也是荣光的。将士们吃的粮食、穿的盔甲、拿的武器、骑得战马都是百姓辛苦所得,难道百姓不是光荣的吗?”

“光荣!”

“光荣!”

“光荣!”

。。。。。。

三军将士又是一阵高呼,他们本都是穷苦百姓子弟,社会最底层的存在,如今从高贵的王爷口中说出了百姓光荣几个字,焉能不引气他们的共鸣!

“卸甲归田,你们还是我大隋的将士。为我大隋培养好儿郎,就是你们的责任,此去,后会无期!”

“但。。。。。。”

常歌行突然脸色一寒:“若是有归乡做那横行乡里、欺男霸女之事者。即使万水千山,骁果军必杀之!本王今日之言,你等且谨记!”

这些卸甲士兵都是孔武之人,更是上过战场、伤过人命的悍兵,若是放任自流,恐怕是社会的祸患,常歌行此番训诫之言只是防范未然罢了。

常歌行或许没有料到,此次退去的一万五千孤儿军,到后来乱世彻底降临,又掀起了什么样的波澜。

常歌行走下高台,在余下的五千人中穿行,仔细的打量着每一个人。剩下之人都是性格坚韧之辈,都是不轻易言败之人,同时也是最能赌命之人。

他们敢豁出性命,赌一个封侯拜相,赌一个功成名就。

常歌行需要这样的人,他所要做的就是给他们所需,为这些勇士戴上荆棘之环。

“你,出列!”

常歌行指着一个兵士道。

他半眯着眼,审视的看着这个士兵:“我看你并不合适成为骁果军!”

兵士有些紧张低垂着的头,慌乱的抬起,正好与常歌行漆黑的眸子对上。他如同遭受雷击般,再次低下头,只是更加低垂了些。

“在下愿为王爷效死命!”

兵士跪倒在地,额头触碰到冰冷的地面上。

“你媳妇的针线活儿很好嘛,比我夫人的好多了!”

兵士急忙口称:“不敢。”

自己平民人家怎么敢和高高在上的王妃比较,这不是作死的节奏嘛!

常歌行冷笑几声:“呵!呵!我说过,孤儿且尚未娶妻者方能入我骁果军,我最讨厌人家骗我!是要株连九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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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温柔”秀宁

兵士跪在地上浑身颤抖,“请。。。。。。王爷。。。。。。放过。。。。。。”

不等兵士将话说完,常歌行便打断了他的话:“你不用求我,你又没有家人。只是苦了你的妻子,还有你岳父一家人!”

“真是可惜啊,刚办完红事,马上就要办白事。九族,应该包括很多人吧,没准儿还会落一个暴尸荒野的下场!啧!啧!苦命的新娘子!”

兵士豁然起身,“嘡啷”一声拔出腰间佩剑。

距离常歌行最近的李元霸作势就要挥起巨斧,敢对王家千岁拔剑,这还了得!常歌行右手紧按英雄剑,示意李元霸莫要冲动。

来这个时代已经有了些时日,常歌行对于用剑之道也有了些心得,虽然距离高手还有些距离,但自信不会被人一招秒杀。只要不被一击杀死,在此场合下就性命无忧!

兵士将长剑横握,作势就要抹脖子,“我愿以死谢罪,还望王爷不要累及我的家人!”

就在兵士闭目待死的时候,惊愕的发现自己的长剑少了半截。却是常歌行英雄剑出鞘,削去了长剑大半,使得兵士自杀不成!

兵士一击不成,便把长剑作为匕首,径直朝着咽喉插去。

“去你的!”

常歌行一脚踹出,正中兵士小腹。长剑落地,兵士则痛苦的捂着小腹,在地上打滚。

“自个杀还这么执着,真够死心眼的!怎么?连死都不怕的人,还怕这么点儿疼?”

“人家大姑娘嫁给你,不是要株连九族的,滚回去!好好当你的兵,领你的军饷!骁果军乃是死中求生之军,真的不适合你!”

“军列中还有娶妻之人吗?真的忍心让你的媳妇年纪轻轻就守寡!本王最后给你们一个机会,娶妻者退回阵列。有隐瞒者,诛九族,绝不姑息!”

这帮孤儿军中有百余人退回阵列,即便如此,仍以炽烈的眼光看着剩下的孤儿军,恨不能成为其中一员。大丈夫当顶天立地,以浑身热血,描画出自己锦绣前程;或者,血流五步,成为荒野中的一把枯骨。

“好,恭喜你们正式成为骁果军一员!”

常歌行带头鼓起掌来,弄得几十万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这晋王殿下不会脑子有病吧!手拍手,这可是三岁小孩子玩的游戏!

常歌行本人却是丝毫没有感觉到不妥,他一边拍一边在孤儿军中穿行,“来!来!大家一起拍起来!”

孤儿军这些气质冰冷的汉子,沉重的抬起双手,比平时拉动劲弩还要来的费力。

“使点劲!你们都没吃饭吗?这是军令!”

“啪!啪!啪!”

掌声逐渐雷动,在大庭广众之下,表演三岁小孩儿的把戏,实在是太令人尴尬了。好在有几千兄弟作陪,丢人也不是只有自己。再说,就算丢人,还有王家千岁在前面顶着不是!

“我不服!”阵列中有军士大声喊道:“凭什么这些孤儿可以成为骁果军,我们却不能!”

常歌行闻声看去,却是一壮硕汉子。生得五大三粗,虽然比不上李元霸天生神力,也是孔武之辈,想来战力要高出一般士兵不少!

“哦?你不服?你为何不服!”

“选兵士,当以战力为准。和他、娘的身世有什么关系?”壮硕汉子瓮声瓮气的道。

常歌行竖起食指,在嘴边做了一个禁声的动作:“嘘,注意文明,都这么大人了,说话还带脏字!”

继而将头转向孤儿军,“谁出来揍他丫的,老子重重有赏!”

壮硕汉子吃惊的张大嘴巴,不要欺负我读书少,您这话也文明不到哪里去!

“末将愿往!”

孤儿军中走出一人,虽然浑身上下也充满着力量,但与那壮硕汉子相比就显得有些瘦小了。颧骨以一个刁钻的角度高高耸起,一看就是长期食不果腹养成的体型。嘴唇有些单薄,并不是很红润,甚至有些如同墨水般的黑渍。

一双眼睛却是炯炯有神,看着那个比自己壮上一套的对手,丝毫不惧,甚至有些隐隐的兴奋。常歌行不禁怀疑,此人的所有营养,是不是专门供养了这么一双无惧无畏的眼睛!

“哈!哈!哈!”

壮硕汉子发出一阵狂笑:“就这小身板,还和老子斗,还是先回娘胎里锻炼几个月再出来吧,不然老子打得你连你、妈都不认识你!”

精瘦兵士眼中似有一团火苗在燃烧,他本是孤儿,自小便与父母失散,他压根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谁。自小他就饱受同龄人的白眼、欺负,起初他都是默默的忍受。但他发现,那些人愈发的变本加厉起来,所以他学会了反抗。

每次都是以一敌多,每次都是用性命来维护自己最后的尊严。后来,那些欺负他的人怕了,怕了这么一个疯子,怕了这么一个无牵无挂、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孤儿。

他发过誓,谁敢对自己的父母出言不逊,就让他付出代价!

“我叫伍长天!”

精瘦兵士淡然道,平静的语气没有任何音调起伏,就像是一台没有生命的机器发出的,冷漠而又无情!

“哼!老子没有兴趣知道你叫什么。。。。。。”

不等壮硕汉子把话说完,伍长天动了。他迅速前冲,在快要接近壮硕汉子的时候,突然一个翻滚,长剑瞬时挥出,扫向壮硕汉子的小腿。

壮汉虽然身上有把子力气,与敌对决也从来都是面对面硬拼,哪里经过如此阵仗。扫腿?这也太无赖了好不!

壮汉想归想、骂归骂,身体却不敢怠慢。连忙“噔!噔!噔!”后退数步。

奈何身体协调能力实在太差,一个屁股堆儿狠狠的坐在了地上。他一边揉着屁股,一边咒骂着:“他、娘、的,摔死老子了!”

伍长天将趁他病要他命这句话发挥到了极致,一个鲤鱼打挺翻起身,举剑便向壮汉大好的头颅劈去。

壮汉顾不得怜惜自己的屁股,双手举剑,护住头颅。

“当!”

两剑相交,发出一声清脆声响,但远没有众人所料想的那样震耳欲聋,似乎如蜻蜓点水般,一触即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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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和钱千万谈生意

伍长天见一劈之下不能建功,索性收住力道,长剑由劈改为侧滑,顺着壮汉横起的长剑,向着剑端削去。

壮汉听着两剑摩擦之声,头皮发麻,若是自己拖着长剑不松手,几根手指就要和自己说拜拜了,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断肢重生的技术,说再见就是永别。

壮汉一端松手,另一只手在此种情况下竟是用不上力道。伍长天长剑下压,拨开壮汉的兵刃,一个剑花便抵在了壮汉的咽喉!

伍长天此般动作一气呵成,似乎经过了无数次锤炼,绝不拖泥带水,招招相连,环环相扣,一步步将壮汉逼入死境!

壮汉如同雕塑般一动不敢动,他能感受到剑尖上的凉意。如同一条毒蛇攀上了自己柔软的脖子,蛇吻已经张开,獠牙已经露出,毒液正在酝酿。哪怕自己咽下一口吐沫,都有可能与寒剑来一次最亲密的交流。

“好了,既是比试,点到为止!”

常歌行可不想闹出人命,若是这莽汉亡命于骁果军手上,那乐子可就大了。

伍长天收起长剑,自始至终脸上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常歌行心中大喜,这可是好苗子,以巧破力,可不是随便哪个人就可以做到的。况且此人还没有经受过前世那些科学的训练。

伍长天瞧着壮汉,眼神灼灼:“你可服气!”

壮汉向后退了几步,被人用剑指着咽喉的感觉实在不怎么样。众目睽睽之下,输了阵仗,实在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他摇晃着头颅,嘴硬道:“老子不服,仗着用剑技法取胜算什么本事,有种咱们比比拳脚!”

“哐啷!”

伍长天将长剑随意丢在地上,并不言语,但大家都看得清楚,也都知道他的意思:比就比,怕个鸟!

“嘿!嘿!”

壮汉露出发黄的大板牙,阴阴笑了几声,军中角力,他少有敌手!

只见他双手前伸,张牙舞爪的向着伍长天抓来,如同他平日里同其他人角力一样。仗着力气大,一举将来人拿下,然后高高举起,使他们浑身力气用不得,最后狠狠的扔出去,就完美的获胜了。

只是,那只是以前。都说经验主义害死人,如今这个壮汉就要为此付出代价!

伍长天面对壮汉抓来的大手,不躲不避。就在壮汉死死箍住伍长天的双肩,用力向上提的时候。

伍长天大腿用力,膝盖前伸,不偏不倚恰好撞在了壮汉两腿之间。

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响彻全场,让几十万人齐齐打了一个哆嗦。常歌行嘴角微动,就在刚才,他似乎听到了某种球体碎裂的声音。

想象着一个五大三粗的莽夫,变成一个手捏兰花指的宫人,常歌行不禁汗毛倒立。这个伍长天实在是太狠了,不过,我喜欢!

“你服不服!”

伍长天依旧冷着一张脸,一板一眼的问道。

壮汉此时正蜷缩在地上,脸色惨白无比:“军医,我要。。。。。。军医!”

伍长天完全不管这套,一脚踩在壮汉的胸口,继续问道:“你服不服!”

黄豆大小的冷汗从壮汉的脑门上滴落:“军医,快点。。。。。。”

壮汉为保住自己的命根子做着最后的努力,虽然神识已经开始变得模糊,但依旧叫喊着要军医。

一个手提着药箱的军士,站在伍长天十米开外,犹豫着不敢上前。这个阴狠的主儿,万一也给自己来这么一下子,到时候没准儿会出现医者不能自医的尴尬局面。

伍长天脚下用力,使得壮汉发出一声惨叫,“你服不服!”

壮汉终于回过神儿来,这个让自己蛋、疼的家伙还没有走:“你就饶了我吧,军医,我要军医!”

“你服不服!”

伍长天继续冷声问道。

“我服,我服还不成嘛!”

伍长天这才满意的收回脚,朝着军医道:“还愣着干什么,快点儿啊!”

军医不敢怠慢,提着药箱一路小跑,生怕伍长天对他问出一句:“你服不服!”

伍长天走到常歌行近前,抱拳道:“晋王殿下,他服了!”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伍长天是吧!这些挑选出来的兵士,作为骁果军第一大队,你是大队长!”

伍长天虽然不知道“大队长”是个什么职务,但能够统辖五千来人,最起码不比千夫长差,欣然应允。

这支完全由孤儿组成的骁果军第一大队,自此成立。

常歌行任命下达,第一大队一阵嘈杂。他们都知道,新军组建,这是一个机会。但眼看这块蛋糕直接归了别人,心里自然不好受。

后悔自己刚才没有站出来,若是将那壮汉华丽的踩在地上的人是自己,那该有多好啊!

伍长天冷目瞧着混乱的第一大队,冰冻的表情终于有了些许变化,眉头轻轻皱起,并没有隆起“川”形,只是有些微波而已。

“你们不服?”

第一大队缄默,一股蛋、蛋的忧伤袭上心头,两股中间更是冷风阵阵。看着那正在施救壮汉,同时缩了缩脖子。

谁敢说不服,那壮汉就是血淋淋的教训!

“列队!”

骁果军第一大队迅速从涣散的队形,规整成方阵。

“伍长天!你很好!”常歌行对这个大队长做出了简单的评价。

常歌行走到第一大队前面,瞧着完全属于自己的第一支卫队:“从今后,骁果军训练即战场,切磋即战场,行走坐卧皆是战场,你们将是天下最优秀的将士。”

“你们在战场洒得了热血,本王就让你们封妻荫子,记住你们是骁果军。骁勇、果毅!”

第一大队人心振奋,孤儿出身的他们虽然从来不袒露内心的柔弱,但在心底的最深处还是有着一种说不明道不白的自卑。常歌行的一席话给了他们出人头地的自信,孤儿怎么了,我们也能凭着血脉里的热血打拼出一片天地,使父母的血脉得以延续。

自己没有世家可以继承,但却可以创建一个世家!

“骁果!”

“骁果!”

“骁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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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被榨干的贵公子

第一大队高呼着自己的军名,从此之后,“骁果”便是自己等人的无上荣光。

高台上,杨素、李渊、韩擒虎、高熲互相对视一眼,只是眼眸中包含了太多信息,振奋、惊奇、怀疑、肯定。。。。。。等等复杂而又相互矛盾的感情蕴含其中,使得他们竟不能完全读懂对方的意思。

或许是信息量实在太大,或许是有意隐藏,又或许是故意混淆。那遥在朝堂的君臣定不会知道这区区五千人马代表着什么,但作为当事人的四位大将,心中却有了某种预期。

也许自己等人真的错了,错在偏向太子而弃晋王。使得蛰伏洞藏的蛟龙不得已开始蜕变,这对大隋帝国又代表着什么呢?谁也不知道!就连常歌行自己都不知,因为,历史注定因他而变得与众不同!

俏生生立在高台旁边的萧美娘与李秀宁二女,表情相似中又透着不同。

萧美娘是毫不掩饰的赞许,这就是自己的男人!李秀宁则是隐隐的期许,这个痞赖之人,究竟能走到哪一步!

常歌行自然不知道众人心中所想,他迈步走到壮汉近前,看着军医深锁的眉头,心中也可以猜个大概,这哥们儿可以改行了。

他蹲下身子,一把拽过壮汉的手腕,似模似样的把起脉了。

“能否借银针一用?”

军医哪里悖逆王爷的意思,从随身的医药箱中,拿出一布包。打开后,寒光阵阵,里面大大小小、长长短短、粗粗细细的银针不下百枚。

常歌行挑选了一根最长、最大、最粗的银针,在壮汉的眼前晃了晃,那意思就是:本王要给你针灸了,做好准备哦!

壮汉似乎一时间忘记了胯下之痛,嘟囔着嘴唇,哭丧着脸道:“我服了,我真的服了!”

一汪眼泪在眼眶中不断酝酿,壮汉大有泫然欲泣的感觉。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蛋疼处啊。

常歌行心中那个不痛快啊,自己下了好大决心才决定浪费能量,救治与你,可你这是什么态度。

“服了!”

什么叫做“我真的服了?”

伍长天一击撩阴腿才使你服气了,本王的银针刚拿出来,还未出手你就服了。难道本王治人的医术比伤人的撩阴腿更加的阴毒?你也太不给面子了吧!

一念至此,常歌行果断下针,一针刺在食指尖。倒不是常歌行不愿意换一个位置,奈何军士们顶盔掼甲,别处实在不容易下手。

“啊!”

“我服了,我真的服了!”

一声惨叫贯彻三军,冲断云霄。

众将士心中不忍的将头别过去,实在是太惨了。不光做不成真男人,还要接受十指连心的酷刑,人间惨剧啊!

如此过了片刻,常歌行将银针拔出,同时带出一串血花。

“好了,没事了!包你大战百回合金枪不倒!”

常歌行站起身,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如此装模作样的蹲在地上这么长时间,真的有些腰酸背痛。

他当然不会什么医术,所谓银针刺穴只是障眼法罢了,真正起作用的还是医疗系统,整整用了百分之一的能量啊,那可是货真价实的百分之一,自己得吃多少斤人参才能补回来啊!

想到此处,常歌行不禁一阵肉疼!

军医狐疑的将手再次搭在壮汉脉门上,表情由最初的不在意,变成震惊,转而升级成震撼。

他纳头拜在常歌行脚下:“殿下真乃神人,此种医术已出神入化,就算药王在世也要甘拜下风!”

作为军中少有的大夫,他是最具发言权的,旁人只知道壮汉伤得很重,恐怕已不能人道。但他却清清楚楚的知道,壮汉****在巨力之下已经彻底坏死,成为太监还是最好的情况,身体组织坏死,已经严重危及到了壮汉的生命!

可,常歌行一针下去,不仅让壮汉性命无忧,就连作为男人的能力也完全恢复了,这就是一个神迹!

他仔细观察过常歌行施针的位置,此处并不是什么穴位,恐怕只有监牢中的狱卒才会在此处下针。

可,关键是,病人瞬时间就满血复活了。任凭军医自幼熟读医术,又有家教传承,也想不出此间道理、

常歌行风骚的摆摆手:“不必大惊小怪的,都是小意思!”

军医依旧心悦诚服的跪在地上,既然此事无法用医理解释,那就只能用神异来解释。

“殿下天神降世,实乃我大隋之福!我万民之福!”

“天神!”

“天神!”

“天神!”

。。。。。。

骁果军首先喊出,逐渐蔓延至全军。喊声此起彼复,与长江流响混合在一起,顺着涛涛水流蜿蜒而下。直到很远的地方,依然可以听到回响。

萧美娘秀眉轻皱,并没有因“天神”二字,表现出多么的开心,反而有些忧虑。自己的夫君似乎表现好的过头了,要知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幸好此处是江南,若是在长安脚下,定会引气大隋帝王与满朝文武的猜忌。整个天下只有一个天子,也只有一个人可以代表天上的神明,他就是当今皇帝陛下。

若有其他人妄称“天神”,无异于谋反!

李秀宁脸上忧色甚重。

李渊、杨素、韩擒虎、高熲之辈则是满脸凝重,有一个被称为“天神”的儿子,当今陛下应如何自处呢?

常歌行扶起军医,重新走上高台,待呼声渐止。运足中气,朗声道:“本王承当今天子龙气,征伐南陈。龙气所至,皇威所及,莫不是我大隋之地。凡为我大隋征战的将士,都将受到吾皇庇佑,身有百疾而不侵,身受千伤而自愈!吾皇万岁,大隋皇帝万万岁!”

“吾皇万岁,大隋皇帝万万岁!”

“吾皇万岁,大隋皇帝万万岁!”

“吾皇万岁,大隋皇帝万万岁!”

。。。。。。

成功引导了舆论的常歌行,擦了一把脑门上的冷汗。自己好不容易做了一件好事儿,到头来功劳还得是便宜老爹的,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只是他知道,在这个封建社会中,妄称“天神”和自杀无异,而且还会死的很难看!

不要忘了,堂堂皇帝之尊,也只是天子而已,既上天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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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二百观众

众将散去,骁果军一事也算告一段落。

萧美娘凑到常歌行旁边,神秘兮兮的道:“夫君,我看你不当神棍可惜了,不如来我圣母教做个护法?”

常歌行一把抱住萧美娘,使劲往怀里一带,佳人臻首便靠在了他的胸前:“我可以理解为你在挖大隋皇室的墙角吗?”

“咯!咯!”

萧美娘一阵娇笑:“奴家可不敢!”

李秀宁看着打情骂俏的二人,轻啐一口:“大庭广众的,真不要脸!”

她快步上前,愣生生的将萧美娘从常歌行怀里拉出来,还义正言辞的道:“不许欺负美娘妹子!”

看着被李秀宁拖走的萧美娘,常歌行独在风中零落。这都是什么事儿啊,我和自己老婆搂搂抱抱,怎么就叫耍流氓了。

看着李秀宁窈窕的身姿,常歌行狠狠的咬了咬牙:“等有机会,我就耍流氓给你看!”

萧美娘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反倒没有任何生气的迹象:“姐姐,你有没有闻到一股特殊的气味!”

李秀宁皱皱琼鼻,有些茫然,完全不知道萧美娘为何有此一问:“没有什么特别的气味啊!”

萧美娘掩着小嘴,笑语嫣然:“我怎么闻到了一股醋味呢?”

说完,不等李秀宁反应过来,就先行跑开了!

李秀宁愣了一会儿,俏脸微红:“萧!美!娘!你给我站住,把话说清楚!”

两女打闹着跑了开去,如同两只翩跹起舞的蝴蝶,为沉寂的军营增色不少。也为即将到来的血战,添上了一抹瑰丽!

骁果军被常歌行安置在了中军大帐附近,美其名曰护佑主帅。骁果军的真正去处,常歌行心中已经有了初步打算。

接下来数天,日子过得倒也平静。军士们按部就班的训练,骁果军第一大队也在慢慢磨合。

伍长天的一句“你服不服!”成了骁果军名副其实的催命符,不服?那就打到服为止。

从石子冈侥幸得生的数千前梁遗民,常歌行并没有把他们编入军队。这些饱受磨难的百姓,作为巨城的第一批居民在此地安家落户。军队居于城西,百姓居于城东,倒也相安无事。

最让常歌行郁闷的是,自己的正牌老婆萧美娘,这些天一直被李秀宁“霸占”。还说什么姐妹谈心,一谈就是数日,让常歌行不禁怀疑,这两个女人心也够大的,不然怎么能装得下如此多的谈资。

就连白天,萧美娘也被李秀宁“贴身保护”,不给常歌行一丝机会。那警戒的眼神,就像保护小鸡的老母鸡!

中军大帐内,常歌行坐在宽大桌案正中,被砍掉的一角已经命人修补好,再裹以金箔,反倒华丽不少。

萧美娘在左,泡着茶;李秀宁在右,研着磨。怎么看都是红袖添香、美人在侧的香艳场景,可作为当事人的常歌行,却是有些愁眉不展的意思。

“夫君,饮茶要慢,品茶要细,切不可大口咀嚼,作为一个王爷可是会被人笑话的!”

萧美娘倒上一杯茶水,递到常歌行面前。

常歌行狠狠咽了一口吐沫,摸了摸饱胀的肚子,苦笑道:“美娘,为夫已经喝了三壶了,能不能歇会儿再喝!”

萧美娘如同小狐狸般一笑:“这可不行,茶凉了可就不好喝了!饮茶就像练字,喝得多了,就有感觉了!”

常歌行无奈端起茶杯,在鼻翼下轻轻一嗅,作陶醉状。细细抿了一口,再做陶醉状。忍着腹中的惊涛骇浪,大赞道:“好茶!”

“公子,墨已经磨好了,请执笔!”

听闻那娇滴滴的声音,常歌行浑身打了一个冷战,不知是不是受了萧美娘的传染,李秀宁这飒爽英姿之辈竟然也有了几分“女人味”。

只是总感觉怪怪的,这股“女人味”实在是气息诡异,同战场上的狼烟有异曲同工之妙。

“公——子!”

李秀宁见常歌行没有反应,拖着声调,又是娇滴滴的一声。一双“媚眼”还眨呀眨的。

常歌行浑身巨颤:“秀宁,本王哪里做的不好,本王改还不成嘛。不要这样,本王的心脏实在受不了!”

“公——子,不要这个样子说人家嘛,人家会不好意思的!”

“秀宁,咱们说人话好不?”

李秀宁好不容易保持的“娇媚”迅速垮了下去,俏脸生寒。从烟花三月一下子变成寒冬腊月,冷风习习,让人望而生畏。

她把砚石狠狠一扔,墨水四溅。雪白的纸张上瞬时染上几团黑色墨迹,迅速扩散成一片。

“快点儿练字,堂堂王爷之尊,书法尚不如竖子之流,实在是给我大隋丢人。”

常歌行长长舒了一口气,这丫头坏掉的神经终于好了。他苦笑着拿起毛笔,写了几笔。看着歪歪斜斜的字体,绝对称不上什么书法,充其量也就是涂鸦。

前世,意识输入法技术已经成熟,思维所致,字体随之而出。可谓快捷简单直至,对于一些作者而言更是福音。

如今重新拿起笔,而且还是老祖宗流传下来的毛笔,可以想象难道之大。

“是不是有进步?”常歌行腆着一张脸询问到。

李秀宁本就因为常歌行的嘲讽之言,心情不佳,冷声说道:“有进步,从三岁稚童涂鸦,升级成了四岁幼童涂鸦!”

常歌行揉了揉酸痛的右臂,心中悲苦不已,总之都是涂鸦啊!

“要不咱们来个手把手教学?”常歌行嘴角挂着一丝玩味的笑意看着李秀宁。

“不要脸,你让美娘给你手把手去吧!”

常歌行正愿意如此,一脸期许的看着萧美娘。有美人教授,也是一件乐事。

“咯!咯!”

“夫君真想如此?”

“是的!”

“只是奴家自幼习武,手上的力道实在是大了些,前些日子无聊临摹了一副名家之作,光是毛笔就让奴家用坏了数支。若是夫君执意如此,我看还是先让军医侍立在旁好些。”

常歌行看着张合的嫩白小手,他可不敢怀疑其中蕴含的力道。美娘啊美娘,短短数日你怎么和秀宁这丫头学坏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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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采蜂蜜的苍蝇

“呵!呵!”常歌行干笑两声:“为夫是在说笑呢,我自己练习就挺好的!”

“报!”

一军士进入大帐,单膝跪倒道:“殿下,帐外有一人说是找您有要事相商,自称钱千万!”

提到钱千万,常歌行首先想到的就是菜市场那些白花花的肥肉。不过他来得倒也及时,简直就是救星。自己现在肚子也饱了,手腕也麻了,恰好趁此机会休息一番。

“让他进来!”

不多时,一团颤颤巍巍的肥肉走进大帐。身上的肥肉随着脚步不断起伏,竟然形成了类似水纹的波动,自脚底到头顶震颤不已,令人惊奇。

“小人拜见晋王殿下!”

钱千万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勉强跪下,一身肥肉挤成一团,远远望去犹如一团大号的肉丸子,颇具喜感!

“起来吧,有事快说,我正忙着呢!”

钱千万费力的站起身,眯缝着一双小眼睛,看着常歌行旁边的二女,会意一笑,晋王殿下果真忙得很,想来一起和两位美女谈心,也是一件劳心劳力的事情。

“殿下,此事事关机密,您看是不是。。。。。。”

钱千万意有所指的看着两女,显然深谙法不传六耳之道。

“咯!咯!”

萧美娘一阵娇笑,笑得花枝乱舞,惹人眼球:“姐姐,晋王他有机密事情要谈,咱们两个外人还是回避一下吧,省的惹人闲话!”

说着作势就要拉起李秀宁向外走。

常歌行心中把钱千万诅咒了十七八遍,这两个女人是本王。。。。。。哦,不!是你能够招惹的吗?

“钱千万,本王真想把你扔进油锅里熬制一番,把你塞满油垢的脑子减减肥。这两个美女是外人吗?有话就说,不必忌讳!”

钱千万虽然遭了常歌行一阵痛骂,但暗地里却悄悄给常歌行竖起了大拇指:晋王殿下果然是泡妞的高手,此般作为,两个大美女还不乖乖就范!

“呵!呵!原来是二位夫人,小人失言,失言了!”

常歌行倒是很满意钱千万的眼力见,可李秀宁却是羞恼异常:“你再废话一句,我就把你扔进锅里熬油!”

钱千万赶紧住嘴,却是更加认定了李秀宁也在晋王王妃之列,你看人家多有默契,就连威胁人的办法都是一样一样的。

“小人来,其实是想和晋王做一笔天大的买卖!”

“有多大?”

“天下那么大!”

常歌行正襟危坐,知道钱千万此来绝对不是单纯为了什么买卖,而是另有所图!

“哼!”常歌行冷哼一声:“妄言!你可知道天下有多大?”

在常歌行的想象中,若是钱千万说出个边界,自己就拿前世世界地理知识狠狠教训他一顿。

“晋王心有多大,天下就有多大!”

常歌行惊讶的张大嘴巴,这个胖子除了肥肉,还是长了些脑子的嘛。

“呵!呵!本王的心都被天下的美人儿占满了,恐怕装不了太大的天下,一茅屋、两亩田足以,让你失望了!”

钱千万也不气恼:“晋王殿下,恕在下直言,若是您穷的只剩下一茅屋、两亩田。到时,您的心恐怕也就宽敞了,而且是彻底的空落落!”

常歌行艰难的咽了一口吐沫,这个该死的胖子,嘴实在是太贱了。

两女则在旁边窃笑,难得看到常歌行在口舌上吃亏,今天算是开了眼界了。钱千万不愧是商人之后,口才、机变绝对是一流的。

“胖子,你小时候是不是经常挨揍!”

钱千万似乎回忆到了什么痛苦的过去,小眼睛眨巴了几下:“都是他们一群打我一个,要是单挑我可不怕!”

“知道为什么吗?”

“他们嫉恨我家有钱!”

常歌行竖起食指在眼前摇了摇:“不!不!是因为你嘴实在是太贱了!”

钱千万抖了抖浑身肥肉:“家父说了,君子动口不动手!”

“可动口的不一定是君子,还有可能是贱人!”

钱千万抱拳道:“晋王殿下原来是同道中人,失敬!失敬!”

“失敬你个头啊,老子对这天下不感兴趣!你走吧,不要妨碍了本王品茶、书法的雅兴!”

“呵!呵!晋王殿下,不必心急。不谈这天下,我们还可以谈谈别的,比如说钱,还有骁果军!”

钱千万见到常歌行没有反对,继续道:“我们钱家可以出资,让骁果军变成天下最精锐的部队!”

若是钱千万空谈天下,常歌行肯定不予搭理,可如今关系到骁果军的发展,常歌行就不得不认真考虑。

伟人曾经说过,枪杆子里出政权。在这个乱世,有一支属于自己的军队,本身就是安身立命的保证!

“条件!”

常歌行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钱家肯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必有所图。

“呵!呵!晋王殿下果然是快言快语,我钱家论财富虽然不比宋家差,可是论资历却是浅的很。我钱家与晋王殿下合作,就是为了寻找一个靠山。望晋王殿下日后发达,不要忘记提携我钱家。”

“本王只是一介闲散王爷罢了。论合作你应该去找太子殿下才是,本王看你是进错门儿了吧?”

“呵呵,殿下勿怪,其实我之前也找过太子殿下,只是被那宋家捷足先登罢了,无奈之下找到了殿下。”

“呵!呵!”

常歌行冷笑一声:“你的坦诚实在是让我感动,作为奖赏我是不是该把你推出辕门外斩首呢?”

钱千万再次如肉丸子般拳成一团,哆哆嗦嗦的跪在地上,帝王家的心术他可是知道的,一言不合便会丢了卿卿性命。

他是在赌,而且是拿自己的性命在进行一场豪赌,他赌的是晋王杨广的不甘。若心怀不甘,他的计划就成功了大半。

不得不说,钱千万他赌赢了。但是原因绝非不甘,而是未雨绸缪。作为前世的精英,常歌行还没做好葬身在这个时代的打算。

“还请晋王殿下,认真考虑我的意见!”

钱钱万的头颅,抵在胸前的肥肉上,就再难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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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自寻死路的宋却

常歌霍然起身,快步走到钱千万近前:“钱兄快快请起,你我兄弟俩还真是有默契,大哥我正想找你商谈此事,没想到兄弟你倒是先来了。”

常歌行伸手去扶钱千万,入手绵软,顿觉一片恶心。此绵软亦非美人柔荑,又非佳人云峰,而是货真价的的肥肉,毫无美感可言。

钱千万受宠若惊,浑身哆嗦的起身,颇有些泪流满面的感觉:“晋王殿下原来与我是同道中人,在下实在是不胜荣幸!”

常歌行抓着钱千万肥硕的大手,激动的道:“终于把你盼来了,你先看看,这些都是我骁果军需要的装备。暂时就这么多,本王想起来再做补充。”

钱千万从常歌行手中接过一叠厚厚的纸张,一页一页翻看下去,脸上的表情也越发的精彩。

暂时就这么多?晋王殿下实在是太谦虚了,衣食住行、车辆马匹、刀枪剑戟,此番种种罗列下来不下数十万件。别说装备区区五千人马,就算装备十万大军也绰绰有余。

钱千万哭的心思都有了,人家磨好了刀,自己还乐呵呵的送上了洗白净的脖子,真的是贱啊!

“怎么?钱家有难处?那就算了,本王也不为难你们。来人,送客!”

“别!别!拿出这区区货物,钱家还是不成问题的。”

常歌行的脸色由冷峻又变得和蔼亲亲起来:“我就说嘛,本王的眼光不会错的!以你钱家的实力,这些只是九牛一毛罢了。”

钱千万肥硕的脸蛋,不经意间轻微颤抖了一下,这可不是九牛一毛,而是狠狠的拔了一把!

十万大军的物资装备,一般世家倾囊而出也恐有不及。

“小人定当竭尽所能。”

虽然之前常歌行与他兄弟相称,他可不敢有越矩之行。作为一个商人若不谨小慎微,败光家产是小,丢了卿卿性命才是真。

“那你先行退下吧,本王还有要事要做!”

钱千万颤抖着浑身肥肉,缓缓退出帐外。事关美女,果然是要事!

“夫君真的要和钱家合作?”萧美娘轻轻皱着眉头,问出心中所惑。

常歌行轻轻叹了一口气:“没有办法,夫君实在是穷啊!就连给夫人买些胭脂水粉,都是囊中羞涩,更何况要装备整只的骁果军团!”

“钱家找过太子殿下遭拒,如今你却和他们达成合作,这不是找太子殿下的难看吗?”李秀宁担心的道。

常歌行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无所谓了,说是找难看,也是太子殿下先找的我!”

显然,常歌行还在对太子密使一事耿耿于怀,而且他从来也不是一个以德报怨的人,但一定是以德报德、以怨报怨的。是非功过自在人心,恩怨宠辱还由我心。

第二天早起,常歌行还在梦中与二女纠缠,半梦半醒中,依稀看见床头人影绰绰,难道此梦非梦,而是现实?

他一把抓住来人的手掌,使劲就往怀里带,温香暖玉就在近前,可是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此人还是,纹丝不动。

难道是自己夜间消耗了太多精力,常歌行不禁怀疑道。

“殿下。”

一个粗壮的声音,把常歌行吓得一个激灵,春梦就此破碎,凋零在还在燃燃的烛火中。

他瞪大双眼,却是李元霸扭捏的站在床前,竟然有着一丝羞嗒嗒的感觉。

“我对殿下忠心耿耿,若是殿下需要,我李元霸奉献上这副皮囊也是心甘情愿。”

李元霸此话说得义正言辞,眉宇间更是充满了忠心为主的正义之气。

常歌行听到奉献二字,便伏在床头一阵干呕。若是你姐姐还是一段佳话,要是你嘛,完全是一场噩梦。

常歌行没好气的看了李元霸一眼:“你屁股痒了是不,怎么不打招呼,就乱闯我中军大帐?”

李元霸颇为委屈的道:“我在大帐前,叫了好几声,里面没有应答,我以为殿下你默许了呢。”

“默许?默许你个头!老子的美梦全让你搅了,说吧,这么早找本王有何事?若你不能说出个正当理由,你就等着屁股变成四瓣儿吧!”

李元霸贼兮兮的左右看了看,神秘的从怀叠纸张一叠纸张:“殿下,我们发达了!”

常歌行接过纸张,仔细一看。本来睡眼惺忪,立马变得神采奕奕,两眼大若铜铃,里面黄白二色不时闪烁。

“银票!竟然是一叠银票!粗粗数来不下十万两!”

李元霸得意的道:“那些贵公子还真是有钱,一顿饭就要吃上百两银子。”

常歌行仔细想了想,自己的菜单上,貌似除了那道星光璀璨,再也没有低于一百两的菜!

“自己是不是实在太狠了呢?”常歌行终于善心发现,自我反省道。

“元霸,本王时常教育你,做人不能太贪财。人家消费了这么多,怎么不给人家打上一个折扣呢?以后,若是每顿饭消费千两以上,就打上一个九九折!”

常歌行慷慨的道,彻底表现出一个高高在上的王爷,视金钱如粪土的心胸与器量。

李元霸欣然应允,脸上又带着几分担心:“殿下,这些所谓的贵公子,已经被榨干了,彻彻底底成了一个个穷光蛋。别说是九九折,恐怕就算一折,也付不起饭费!”

“榨干了?你确定?走,咱们看看去!若是他们没干,我就把你晒成人干!”

李元霸缩缩脖子,跟着常歌行出了中军大帐。

常歌行一路向北,向着江边走去。远远看着那些在风中摇曳的破旧帐篷,心中子的自得。本王废物利用,也算让这些来自长安的贵公子们,体验了一把绿色出行。

走近些许,就看到这些贵公子们围拢成一圈,的激烈讨论着些什么。

“这个晋王实在是太狠了,简直就是一个财奴!”

“就是,一顿饭的费用,都够我在醉芳楼找上十几个姑娘了!”

“我们必须要抗议,要让那个魔鬼瞧瞧我们的厉害!”

“对,没错!”

“我们都是高门之后,谅他也不敢把我们怎么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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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杀人全靠手滑

“呵呵。”

常歌行和煦的一笑。

“我心甚慰,大家在我军营中这么高兴!若是照顾不周,还请大家多多提醒,你们可都是我大隋的栋梁,未来国家的柱石。”

二百人齐刷刷的住嘴,缄默不语,只有钱千万,像常歌行招了招手,算是打了招呼。却也不敢明目张胆,若是让这些人发现自己与晋王殿下有龌龊之事,自己绝对会成为今晚的主食,虽然不健康,好歹解馋。

常歌行却也不介意,自顾自的说道:“为了欢迎大家的到来,我军营决定,所有菜食一律九九折。你们可以想想,花费一千两银子,就可以节省十两,那可是十两啊!这是多么大的优惠力度啊!”

贵公子们更显冷漠,既没有人反对,也没有人同意。只是脸上的表情,却在说明一个问题,他们很不爽、相当的不爽、十分的不爽!

常歌行依旧发挥我的地盘我作主的作风:“听说大家手头不是很宽裕,本王就乐于助人,没有银两银票,大家可以用其他东西来抵账嘛。”

常歌行不怀好意的看着这些贵公子手中的折扇、腰间的玉佩、身上的佩剑,就连穿在身上的凌罗绸缎都没有放过。这些东西可都是值钱货,若是放在前世绝对是国际大品牌。

“晋王殿下,你不要欺人太甚!我等都是豪门之后,祖上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怎能受你如此之辱,我就算饿死也不抵押东西!”

“哈!哈!”

常歌行抚掌大笑:“我就欣赏如此有气节之辈。作为对你的奖赏,本王准你可以典当你的内衣!”

“元霸,本王饿了!今日江边风景正好,本王就在此用餐。听江风、观水鸟、享用人间美食也是一件乐事!”

不多时,李元霸便带着数十人来到江边,每个人手中都提着食盒。有兵士将一张一丈见方的毯子铺在江边的绿地上,在无边翠绿绿的映衬下,火红的毯子犹如一朵盛开的花朵,娇艳绽放。

各色菜式,呈花瓣状在毯子上摆放,虽称不上五颜六色,也有争奇斗艳之效。

各种佳肴的菜香,混合在一起,随着晨起的江风,在一个个小帐篷间缭绕、随着江浪起伏、随着渐升的朝阳升腾。就像一个出浴的美人,诱惑着那些饥渴难耐的贵族子弟。

“有这么多好吃的怎么不叫上我们啊!”

一声娇嗔带着些许不满传入常歌行耳中,原来是萧美娘与李秀宁二女携手而来。

常歌行正感觉无聊,二女来的正是时候,美食美人两相宜,一边是秀色可餐,一边是餐可作秀色,相得益彰间就是天然的绝配。

“相邀不如偶遇,两位美女快快入座。”

本来对常歌行不屑一顾的贵公子们,纷纷探着头瞧向这边。二女一个一身戎装,英姿飒爽;一个一身罗裙,温婉动人。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交相辉映,却又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就像挂着雪花的腊梅或者含着露珠的牡丹,彼此间互相衬托,却又极好的表现出自己的美丽。

贵公子们心中不服气者大有所在,这么一个无赖王爷,凭什坐拥两大美女。自己这般风流倜傥,如今却要食不果腹,不禁感叹生不逢时,路遇小人。当然,这个小人当属晋王殿下无疑。

二女站在红毯前却也不坐,似乎在和常歌行怄气一般。贵公子们顿时心里舒服了许多,原来这个晋王与人家并不相熟,肯定是仗着王爷的身份,强取豪夺来的。

常歌行当然知道二女的意思,只因菜式太多,摆的太满,没了二女的位置,明摆着是让他给两人腾地方呢。

若是在大帐内,当然无所谓。但如今还有二百观众在虎视眈眈的看着,作为一个纯爷们儿,怎么能在众目睽睽之下丢了分。

常歌行板着脸正襟危坐,一副十足大男子主义的模样。

萧美娘嫣然一笑,哪里不知道常歌行心中是什么想法。她拉着李秀宁来到常歌行左侧,李秀宁则在萧美娘半勉强下扭扭捏捏坐在了常歌行身侧。

萧美娘则大大方方坐在了常歌行右手边,美目轻挑,双手给常歌行奉上一杯美酒:“晋王殿下请用!”

妖娆的声音如女仆般乖顺,看得那些贵公子们哈喇子流了三丈长。心中哀叹:这是什么世道,好白菜都被猪拱了!

两女得其一,便是祖上烧了高香。如今这个无赖王爷,左拥右抱,当真气煞旁人。

常歌行心中那个美呀,还是我的美娘懂事,大庭广众之下知道给自己的夫君挣面子。接过佳人手中美酒,正待下肚。

萧美娘一句话,顿时让美酒失去了味道,比酝酿了数十天的馊水还要难以下肚。

“夫君,什么时候把这座巨城送给奴家呀!”

常歌行心中微苦,美人恩果真不是那么好消受的。这座巨城,乃是如今伐陈的根基所在,若真是送了人,这六十万大军将要安身何处?恐怕蚕食之下,就会败亡,别忘了,江南可是陈国的主战场。

陈后主虽然荒淫,但陈国国力尚存,甚至可以说是不弱。陈国之弱,只能说是领导者之弱。使得陈国国力在最初的战斗中发挥不出一二!

“呵!呵!好说!好说!”

常歌行嘴含糊的含糊的答应着,要是自己敢说一个不字,恐怕今晚就得被整容。

李秀宁嘟哝着小嘴,一脸的不快。伸出筷子向常歌行的碗里夹了一口菜。

贵公子们又是一声惊叹,这就是让人艳羡的齐人之福,坐在两美中间的为什么不是自己呢?

肯定是这个无赖王爷,手握两女把柄。父母兄弟被冤入狱,两女不得不如此也是有可能的。

贵公子们以为自己找到了答案,更加的义愤填膺。若是自己来个英雄救美,美人是不是会以身相许呢?

这些公子们心中的愤或者是恨,远没有表面来的那么正义,有所图的打抱不平,其实是另一种乘人之危。

常歌行胃腹中早已空荡,正要吃菜,耳中传来李秀宁咬牙切齿的声音:“这城是我建的,你若敢送人,明天我就把它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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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以食物相逼

“呵!呵!”常歌行尴尬地笑道:“其实这座城结实的很,没那么容易被拆掉的!”

李秀宁又给常歌行夹了一口才,银牙摩擦的声音愈加猛烈:“你-可-以-试-试-看!”

常歌行痛苦的看了看杯中酒,馊的;看了一眼碗中菜,苦的。

你们一个建的巨城,一个想要巨城;一个非得要,一个非得不给。你们自己解决喽,关本王何事?

常歌行想通其中关节,便不再理睬二女。一口喝掉杯中酒,两口吃下碗中菜,便大快朵颐起来。

如此行径,又惹来贵公子们满屏的的鄙视。真是浪费资源,有两大美女在侧,却只顾的自己吃喝,简直就是大煞风景,不懂情趣。

要是换了自己,肯定先吟诗作对一番,尔后再推杯换盏,酒酣饭饱携美而游,又是人间佳话。

常歌行余光扫过那些如猪哥儿一般的贵公子们,心中暗笑,老子吃吃喝喝,让你们羡慕嫉妒恨去吧!

两女中间虽然隔着一个常歌行,却完全妨碍不了她们之间的沟通交流。这些佳肴美味简直就成了二女的战场,两人出奇的有了共同的口味,你爱吃这道菜,我也爱吃这道菜,那就比比谁能吃到第一口。

一时间青菜与肉片共舞,鱼肉在汤中嬉戏,正宗的四喜丸子还没吃上一口,就成了一团肉末。

好在常歌行并不挑食,边吃边看二女大战,也是一番情趣。

突然之间,两女同时住手,自己没吃上一口饭菜,好像反倒便宜了罪魁祸首常歌行,若不是他突其奇想建造这么一座巨城,哪里会出现今天的情况!

萧美娘温柔地拉着常歌行的右侧衣袖,满脸娇媚:“殿下,你只知吃吃喝,都冷落人家了,人家不依嘛!”

常歌行正在用心品尝这个时代无公害的食物,口腹之欲刚刚打开,哪里肯住手!好在哥们儿有一项绝技,人称左右互搏。

他用左手拿过筷子,夹菜的动作一如既往的流畅,完全不见停滞。一边吃一边赞许的点头,这个时代虽然没有电灯电话,好在也没有催熟剂、敌敌畏,真正的纯绿色产品!

就在常歌行得意的时候,李秀宁一把抓过他的左手,死死扣住他的脉门,就算一般的武功高手也难以逃脱。

常歌行只能无奈的看着美味佳肴过眼瘾,李秀宁右手持筷,当然不耽误进餐。萧美娘则是左手持筷,看样子所谓的左右互搏并不是常歌行的专利。

常歌行自家的苦自家知道,可看在那些贵公子眼中却成了另一番景象,两女一左一右亲密的簇拥着晋王殿下,晋王吃过饭菜开始无所顾忌的大占便宜,齐人之福偏偏还要拿出了炫耀,这不是拉仇恨嘛!

一个翩翩佳公子从人群中走出,一把折扇摇得炉火纯青,什么风流才俊、正人君子统统在这把扇子上体现的一览无余。

一身风骚的白衣,虽然身在军营却也保持的一尘不染,一看就是下了一番功夫,踏着朝阳缓缓走来,定是那怀春少女心目中的梦中情人。

可是,两女皆非等闲之辈,他这一番做作表现,充其量就是好看一点儿的跳梁小丑!

对于李秀宁,这些所谓文人,都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废人,论文化见识还比上这个只会涂鸦的不正经王爷;对于萧美娘,这些公子,就是斯文流氓之流,表面高风亮节,骨子里却是龌龊的很,远远比不上这个里外都是流氓的夫君。

若是常歌行知道二女所想,真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忧!

“二位小姐,小生宋却,乃是宋家之后。若是有何为难之处,尽管对我说,我想晋王殿下也会给我些许薄面的!”

两女只顾品味着美味佳肴,哪里顾得上什么宋家不宋家的,不要说只是一个宋家的小辈,就算宋阀阀主亲至,也未必抬一下头。

看在宋却眼中却是,两女深受压迫,不敢言语!

“晋王殿下,美人如斯,怎敢做这辣手摧花之事,还请放过两位姑娘,有什么条件只管提!”

常歌行心中暗骂,你长的两只眼睛是摆设吗?明明是这两个丫头不放过我好不?

“宋却,呵!呵!果然很缺啊!”

“你,简直有辱斯文!”

“宋公子不必动怒,本王还真有一个条件!”

宋却眼中一亮,自己所料果然没错,这两个大美女就是受了胁迫。

若是将二女从魔爪中救出,二女还不乖乖的以身相许。虽然做不了正室,收两房小妾也不虚江南此行。

就算不能收入房中,能够一亲芳泽,牡丹花上沾甘露,也是一件值得吹捧的事情。

“晋王殿下有什么条件只管提!”

“我这儿有一只苍蝇,不去茅房吃大粪,偏偏学蜜蜂采蜂蜜,实在讨厌,还请宋公子帮我将它赶走!”

二女抿着小嘴,掩面偷笑,若不是要在公共场合保持女儿家的矜持,早已经笑得前仰后合。

宋却反应明显慢半拍:苍蝇?蜜蜂?大粪?蜂蜜?

这都是哪跟哪啊!

众公子中有一人走上前,对他耳语几句。宋却脸色由红润转成惨白,由惨白再次过渡到紫红,最后定格在铁青上。

“晋王殿下,来日回到长安,定向你讨教一番!”

“何必等到回长安,今天风和日丽的,正适合讨教!”

“你。。。。。。”

显然,常歌行故意歪解了“讨教”的意思。

宋却狠狠收回抬起的食指:“今天看在两位姑娘的面子上,我就不和你理论了,但人我一定要带走!”

常歌行像是发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般,两眼放光,摆出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

指着萧美娘道:“这个美女已经过门儿了,你没机会了!”

又指着李秀宁道:“这个还没过门儿,但对我死心塌地,你可以问问她有没有移情别恋的打算!”

此番话一出,萧美娘倒是甘之若饴,她本来就是大隋晋王的正牌夫人,此事无不可对人言;李秀宁则俏脸通红,狠狠在常歌行的胳膊上做了数个三百六十度翻转,使得常歌行一时间表情丰富到无可复加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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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当着太监“哭穷”

宋却也真是上道,朝着李秀宁抱拳一礼:“姑娘若愿为在下妾室,就随我回长安,想来晋王殿下也不会违了姑娘心意!”

宋却敢如此说,所仰仗者无非就是天下首富的宋家,还有与宋家结盟的当朝太子。

常歌行强行止住笑意,差点儿憋出内伤:兄弟,你惨了!明年的今日,我定然给你多烧些纸钱。好在阴曹地府找一个像样的补习班,好好补补脑子!

李秀宁本就身具男儿心胆,哪里受过如此之辱。豁然而起,将腰间宝剑拔出,直指宋却。

“你可知我是谁!”

宋却起初一愣,转而一笑,无非就是晋王身边的一宠姬,自己紧张作甚?

“你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宋家之后!”

李秀宁终于放弃了对长歌行胳膊的折磨,缓缓起身,可任谁都能看的出,她已经被气急。

李秀宁拔出身上佩剑,足尖用力之下,身体飞快向前,掠过满是美食的红毯,剑尖便抵在了宋却的脖子上。

李秀宁的佩剑,可不是如长歌行的英雄剑般,平时用做菜刀或是水果刀。可是鲜血淋淋,一路从尸山血海中走过的。

虽然李秀宁平日里对此剑保养的十分完好,可谓纤尘不染,可是渗透进金属纹理的血腥味,却怎么也抹不去!

宋却鼻子尖儿上很快冒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两眼紧盯着剑尖,唯恐稍进寸许,自己就会付尸当场。

“大胆。。。。。。贱婢,你。。。。。。竟然敢用剑指着我,你。。。。。。你知道我是谁吗?”

李秀宁没有回答,宝剑微微向前一挺,宋却咽喉处便有一缕鲜血流出,顺着脖子流向衣领,将雪白的衣服染成了一抹猩红。

“吧嗒!”

作为翩翩佳公子的极品道具,折扇掉在了地上,宋却恍然不知,“我死了,完了我死了!”

宋却反复念叨着死啊、活啊的话题,裤裆处已经湿了一片。

李秀宁嫌弃的皱皱鼻子,满脸杀你都嫌你脏的表情。她将长剑自宋却的咽喉处挪开,收回剑鞘之际,顺便在宋却肩膀处雪白的衣服上仔仔细细的擦拭了一番。

此剑因你而脏,你得负责善后不是!

李秀宁回转身子走出几步后,宋却才反应过来,抱着肩膀一个劲儿的痛呼:“疼死我了,你别走,我饶不了你!”

跳梁小丑一般的表演,惹得贵公子们大笑起来。本来他们也算是一个阵营的,嘲讽是不应该的,但这个宋却着实太缺了些,不笑都对不起他!

常歌行不禁感叹,前世那些喜剧明星在宋却面前简直一文钱不值,谁能比得了天生自带笑料的他。

“缺兄,你肩膀根本没什么事儿好不,大庭广众的可不要碰瓷!”

宋却活动了一阵肩膀,果真灵活自如,并无半点痛楚。转而又恢复了气势汹汹的模样:“小、贱、人,你最好乖乖爬到本大爷的床上来,不然本大爷让你全家难看!”

常歌行有些为难的道:“宋公子,这样不好吧,人家毕竟是一个女孩子。再说,就算小女子不对,又关她家人何时?”

常歌行不劝还好,经此一劝,宋却气焰更胜,原来晋王对自己还是有所顾忌的,看来宋家依附太子,果真是一招妙棋!

“这小、贱、人今天若不把大爷我伺候舒爽了,我就把他父亲剥光了,挂在长杆之上,晒成人干!”

常歌行摇摇头:“实在是太凶残了!”

宋却神情中颇为得意,知道自己的厉害就好,伸手指了指李秀宁:“小、骚、货还不快过来,让大爷我教教你做女人的乐趣!你不过来,大爷我可就过去了!”

言语中轻挑之色尽显,只是不等他迈步,他就已经用狗啃屎的姿势,华丽的滑行了数丈。

却是李渊气哄哄的站在当场,将宋却一番慷慨之词尽收耳底。他来此本想劝说李秀宁不要和常歌行走得太近,却不想有如此意外收获!

宋却满脸是血,牙齿更是掉落数颗,话一出口,满嘴跑风:“你等着,我们宋家,是不会放过你的!”

李渊身为李阀的领军人物,岂会怕了这么一个小辈的威胁:“哼,数年没有见到过宋老头了,没想到却教出了你这等奸邪狂徒!老夫今天就替他清理门户了!”

说话间,提剑便上,直欲将他斩杀!

“休要脏了父亲的剑,让女儿斩了他便是!”

李秀宁铁着一张脸,打定主意,就算是杀他,也不能让他痛痛快快的死!

宋却自知性命难保,做着最后的挣扎:“你到底是谁,你杀了我,便于宋家结下了生死之仇,非满门被灭无法了解!”

“哼!灭老夫满门,恐怕宋老头没那么大的精力,老夫李渊!”

宋却最后一丝希望破灭,耷拉着脑袋等死。李渊是谁,那可是李阀的阀主。李阀与宋阀表面上实力不相上下,都在四大门阀之列。可宋阀以生意见长,周旋在各大势力之间,维系着一个平衡点,使得每一个势力都要对宋家忌惮几分。

李阀却是货真价实的贵族之后,若是宋阀得罪死了李阀,那么这个平衡点就会被打破,就会不断有其他势力来一探宋家的深浅,对于宋家来说无异于一场灾难。

对于一些家族来说,宋家是一个刺猬,同时也是一块肥肉,他们等待的就是谁先咬上第一口!

李秀宁举剑欲劈,却被一双大手握住了剑柄:“女孩子家家的,学什么杀人,这些都是男人要做的事儿!”

来人正是常歌行,就凭那些污秽言语,宋却在他心中早已经被判了死刑。杀人要用到女人,男人干什么去了?

“元霸,此人就交给你了!处理干净点儿,不要脏了这里的土地!”

“好嘞!”

李元霸欣然应道,敢如此辱骂三姐,就算你有九条命,老子也要让你死上十次!

“哈!哈!”

宋却突然如得了失心疯般笑了起来:“你们不能杀我,我是受了太子之命来此的,你们杀了我就是和未来的大隋帝王过意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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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不能给小宝贝减肥

李元霸哪里管什么太子不太子,举起斧子,就要横劈而下!

“你个逆子!住手!此人杀不得!”

李渊疾步上前,横剑挡住了李元霸!

宋阀他不怕,就算过上几十年、上百年,他也只是一个门阀罢了!

但太子不同,若干年后老皇归天,他就是新皇,他就是这片天地的主宰。只要他愿意,完全可以在顷刻间把这些所谓的门阀灭杀,而且还是打着正义的幌子!

“父亲。。。。。。”

李秀宁有些委屈的道,美眸中泪光涌现。从小到大,她哪里受过如此大辱,此人不死,心中郁气难消。

李渊回望她一眼,斩钉截铁道:“杀不得!”

宋却由死转生,心中更是狂妄:“小、骚、货你给我等着,回到长安我就让太子殿下替我向李家提亲,等你进了我家门,呵!呵!看我怎么玩你!”

“啊!你怎敢。。。。。。”

就在宋却得意忘形的时候,一把宝剑贯胸而进,宋却只发出一声痛呼,便转眼气绝!

“啊!”

随之又有人发出一声大呼,“我的个亲娘,实在对不住,手滑了,剑没拿住!”

常歌行一脸无辜的站在宋却旁边,杀人利器正是英雄剑。

常歌行别过脸去,一副怕怕的样子:“元霸,帮我取剑,实在是太凶残了!”

此间害怕,倒不是完全伪装。常歌行前世并不是杀人不眨眼的杀手,或是训练有素的特工,他只是一个商人。

今天,是他第一次用这个世界的规则来解决事情。乱世,弱肉强势,你死我亡的世界。怜悯,使弱者得以生存,当行之;怜悯,为今后埋下无边祸患,当绝之!

常歌行看着染血的英雄剑,静默不语,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之前即便是与人争斗、即便是身陷死境,英雄剑都未曾伤人性命。如今为红颜破例,或许正是杀伐的开端。

于这浑浊乱世,杀出一条清明坦途。

“你没事儿吧!”

李秀宁看着脸色有些难看的常歌行,关切的问道。

“哈!哈!”

常歌行爽朗一笑:“我只是心疼我的宝剑,如今沾染了肮脏之人的污血,怕是切不了肉片,也削不了水果了!”

虽然是一段幽默之语,李秀宁却没有半分觉得好笑。或许切肉片、削水果才是这个不着调的王爷所追求的,今天却为了给自己出口恶气,坏了他一直坚守的童话。说不感动,那是假的。

“胡闹!”

李渊扔下冷冰冰的两个字,转身离去。就在转身的瞬间,嘴角的胡须不经间抖动了一下,似是微笑。

李秀宁接过英雄剑,拿出一方丝帕,仔细的擦拭。不知是幻觉,还是真是。饮过鲜血的英雄剑似乎更加的寒光闪耀,比之前明亮了很多。

或许,作为一把杀人利器,只有鲜活的生命,与淌下的鲜血才能真正的将它唤起!

“啊哼!”

一个柔媚的哼声,将这一特殊的氛围打破。

“好生让人羡慕呢,传说中的冲冠一怒为红颜呢!”

萧美娘醋意满满的声音传来,羞得李秀宁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进去,同时心中还有些莫名的窃喜,自己都不知道这欢喜的源头在哪里。

“呵!呵!手滑而已!”常歌行打着哈哈说道。

根据已以往经验的总结,凡是和女人争辩,根本没有取胜的可能。若是侥幸取胜,那么恭喜你,你已经与此女无缘。

糊弄着过关才是个中真谛。

“夫君,什么时候为奴家也手滑一次。”萧美娘的醋意还在不断地发酵酝酿,竟然有愈演愈烈之势。

“只要娘子愿意,夫君随时手滑!”常歌行嬉皮笑脸的说道。

萧美娘抛了一个媚意横生的白眼,就再也不理会常歌行。一把拉起李秀宁的小手,取笑道:“我夫君的表现,姐姐你可满意?”

李秀宁遭此调笑,如一只鸵鸟般,将小脑袋埋在胸前。

站在一旁的李元霸,有些愤愤不平的道:“王爷,您脚踏两只船可是不对的!”

常歌行朝着李元霸就是一脚,幸亏李元霸躲闪的及时,才堪堪保住了臀部的完整性。他一边捂着屁股,一边嚷嚷着:“虽然你是王爷,但若敢欺负我姐姐,我也和你没完!”

“哎呦,元霸!之前怎么没看出来你这么有骨气呢?过来,本王与你讨教一二!”

李元霸站在远处,警惕的看着常歌行,之前他也和王爷单独讨教过,结果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经过李元霸这么一闹,尴尬气氛倒是缓解不少。李秀宁也逐渐恢复了英雄儿女的本色,她双手抱拳,拱手道:“秀宁在此谢过王爷!”

常歌行一脸的不快:“秀宁,不是我说你,你也太没诚意了吧!”

李秀宁满脸的纳闷,自己这抱拳礼行的规规矩矩,完全符合大隋朝的礼仪,怎么可能没有诚意呢?

萧美娘在一旁却是看出了端倪,李秀宁耳边悄声说了些什么。

李秀宁嗔怒的看了一眼常歌行,行了一个女儿家的万福礼。身披铠甲,要挂宝剑的飒爽女将军,行小女儿礼节,本身就是一件可圈可点的趣事!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好了,本王已经感觉到了你的诚意”

驻足在远处看热闹的贵公子们,也十足的感觉到了晋王殿下的诚意。人家根本不买太子的帐,若是这个魔鬼不小心手滑上几次,自己等人的性命恐怕不保。

若说最得意的,还当数钱千万。自己家族的老对头宋家,被狠狠打了脸,实在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自己果然没有看走眼,晋王殿下有魄力的很。

常歌行提着被擦拭一新的英雄剑,缓缓走向人群。雪白的牙齿在晨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看在贵公子们眼中却成了食人血肉的利器,让人胆战心惊。

随着常歌行的接近,人群不断向后移。常歌行索性止住脚步,满意的看着这些惶惶如惊弓之鸟的贵公子们。

“呵!呵!大家不要怕嘛,我只是想告诉大家,典当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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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以太监之名

“江南人美、水好、风景秀丽,食物更是天下一绝,已经接近正午,各位难道没感觉出饿来吗”

经常歌行如此一提醒,翩翩佳公子们才觉得腹中饥渴难耐,几声不争气的“咕噜噜”声更是传遍全场。

“差点忘记告诉你们了。”常歌行一拍脑袋,似乎想起了什么关键问题,“这长江水是不能直接饮用的,想当初我大隋军队与陈军在长江展开大战,直杀得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江水更因此腐臭不堪,恐怕今年都不能再饮用。喝此水解渴,与食死人肉无异!”

常歌行话音落地,一阵阵翻江倒海的呕吐声不绝于耳。军营中所提供的菜品并没有任何可以饮用的东西。在常歌行的授意下,厨师发扬打死卖盐的浪费精神,使得这些饭菜可以直接用作咸菜。

吃的咸当然口渴,贵公子们只能放下身段,取用长江水。其实在这个时代,完全没有什么重工业污染,自然也不需要什么水源净化设备,直接饮用泉水、山涧水、小溪水、河水的大有人在。

只是常歌行说的太过恶心,才起到了如此催吐作用。

贵公子中有一些心智坚定之辈,起初并没有什么呕吐反应。只是旁边左右之人的卖相,实在太过惨烈。

公子们本就没有吃过早饭,肚子里哪有什么东西?吐出来的尽是胆汁、胃酸、粘液之类,各种颜色掺合在一起,猛烈的视觉冲击感让那些完好之人也是大吐特吐。

一时间,二百人无不弯腰,面朝大地,张口结舌。

钱千万蜷缩成一个肉球,心中郁闷不已。晋王殿下您也太恶心了,随着腹部肥肉的翻腾,作呕不已。

常歌行嫌弃的捂着鼻子,这些人也太不文明了。在前世,随便吐口痰都要被带着红袖章的老太太追得满地跑。如这些公子们的排量,足够那些老太太念上七七四十九天的紧箍咒。

常歌行端起一盘菜,用筷子夹着向江中抛撒。随着油花溅起,有江鱼徐徐有来,在水面上翻起朵朵水花,佳肴转眼间便被分食。那些吃到的鱼自然欢欣鼓舞,没有吃到的还在焦急的游来游去。

二女眼中闪过好奇的亮光,似乎发现了什么好玩的玩意。有样学样的自红毯上端起盘子,不断的向江中抛撒食物,越来越多地江鱼聚集而来。

各样各样的淡水鱼在浅水中游弋,隔着薄薄的水层,透过折射而来的光线,使得这些五颜六色的鱼儿一览无余。

将长江比鱼池,使万千水族成为玩赏之物,也是一件趣事!

待公子们缓过精神,红毯上的食物已经去了大半。一个个肉疼的看着被作为鱼饵的美味佳肴,竟然浪费食物,实在是造孽啊!

钱千万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一脸谄媚的道:“晋王殿下,这菜肴怎么卖?”

常歌行看了他一眼,用食指比划了一个“一”。

“一百两?不贵不贵!”

常歌行左右摆动了一下食指,钱千万的答案显然是错误的。

“一千两?也不贵!”

常歌行再次摆动了一下食指。

“不会是一万两吧!”钱千万大吃一惊的道。

“怎么?嫌贵了?”

“是有些贵!”

“贵就对了,本王从来只卖贵,不卖对的!元霸,把剩下的菜给钱公子打包!”

钱千万耷拉着脑袋,满脸的痛不欲生。恨不得抽自己几巴掌,让你多嘴!让你多嘴!

转眼间十几万两白银就没了,这些哪里是什么菜,分明就是珍珠玛瑙。

常歌行看着不断吞着口水的公子们,脸上的笑意越发的迷人:“我知道,大家都是穷苦出身,吃不上饭也很正常,但饿坏肚子可就不对了。正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总敢随意损毁!”

“你过来,对!别看别人了,就是你!”常歌行指着公子中的一位道。

经过常歌行手滑斩杀宋却的事情后,这些公子们对他还是有所畏惧的。那人战战兢兢的走上前,唯恐手滑事情再次上演,自己糊里糊涂成了剑下亡魂。

“站直,挺胸、收腹、抬头!对,就这样!”

经过常歌行的调教,此人站成了一个还算标准的军姿。

“大家都听好了!”

常歌行指着此人道:“上衣,可典当三盘菜;裤子,可典当两盘菜;折扇,可典当五碗米饭;佩剑,可典当五盘菜;玉坠,可典当五盘菜!鞋子,不收!”

常歌行介绍完,下面立即炸开了锅。

“我身上这把剑,价值万金,只值区区五盘菜,我不服!”

“我这玉佩,乃是父母所赠,就算饿死也不会典当!”

“让我们当衣服,简直就是有辱斯文!”

。。。。。。

常歌行满脸笑意的看着这些抗议的贵公子们,心中暗爽:你们就尽情的蹦哒吧,等会儿你们就会知道,人是铁饭是钢的道理!

钱千万在众人艳羡的目光中,大快朵颐起来,这可是十几万两的真金白银,说不心疼那是假的。但信奉食物就是硬道理的钱千万,只能化悲痛为食欲了。

十几盘饭菜被消灭大半,还是有不少剩余。钱千万恶狠狠的看了众公子一眼,将那些剩余的饭菜,通通喂了江鱼。

“钱胖子,你恨!”

“钱公子,莫要冲动!”

“钱公子,节俭是福!”

。。。。。。

饶是无数劝诫的声音,也没能拯救这些食物,早已经成了这些江鱼口中的零食!

常歌行随意的半卧的江边,看着两女濯足嬉戏。有清风为伴,有娇娘作陪,有潺潺水声,有明媚阳光,真希望时光在此滞留,一年、十年、百年、千年。。。。。。

希望时光滞留的,还有那些公子们。随着时光的流逝,腹中饥饿感越来越强,胃酸不断挑拨着敏感的神经,满眼星光灿烂,头脑则如乌云低垂。

这样公子娇生惯养,平日里都是酒足饭饱,今天终于尝到了饥饿的感觉。他们曾经用以羞辱乞丐的鸡腿,如今也变成了他们的奢望,不得不说世道就是如此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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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与美江谈

“我受不了了,我要典当!”

一个身形消瘦的公子走上前,愤狠狠的脱下上衣,递到了长歌行面前。

常歌行所图并非这些公子们的财物,而是要他们好好长长教训。奉太子之命前来坑害自己,自己是这么好惹的吗?老子若不让你们赤条条的出去,就对不起生你养你的父母!

李元霸接过衣服,嫌弃的扔到一边。在江南如此温湿的环境下,数天不洗澡、不换洗衣服,直接就是沤肥的感觉。

“一件衣服三盘菜,你要几盘?多的我可以给你存着!”

“我要一盘,不!两盘!”

不多时,两盘色香味俱全的佳肴端了上来,公子一把夺过吃食,警惕的看了看四周,躲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狼吞虎咽起来,生怕别人和他抢似的!

吞咽口水的声音,很有默契的响起,大有此起彼伏之势,宛若奏响了一支饥饿交响曲!

凡是有了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效仿者,甚至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

“我也典当!”

“还有我!”

“我!”

。。。。。。

一时间,长江边上衣服翻飞。长歌行眼中闪着神异的光彩,不知在谋算着什么。

“元霸,将这些衣服对号入座,按照之前的地址寄回长安,剩下的尾款咱们也该收收了!”

李元霸竖着大拇指,由衷的赞道:“还是王爷您厉害,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就连你都想到了,本王玩着还有什么意思!”

李元霸看着长歌行渐行渐远的背景,心中愤愤不平:我想不到,是因为我不愿意想。他摘下头盔,狠狠的挠着头发,苦苦而思。

“哈!哈!”

他突然大笑起来:“我就说嘛,我就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天才,长安该热闹了,哈!哈!”

若是长歌行在此,肯定将他关押起来,连续做上几天的心理辅导,才能将他放出来。就凭李元霸这颗配置不足脑袋,想出来的主意肯定让自己人很“莫名奇妙”。

大帐前,一个青袍老者捧着一纸黄绢。站在中军大帐前,杨素、李渊、高熲、韩擒虎几员大将低眉顺首的站在此人身侧。常歌行眼睛微眯了一下,这是何许人,看样子派头不小啊!

青袍老者看了一眼跟在常歌行身后的萧美娘与李秀宁,尖着嗓子道:“晋王殿下好雅兴,让咱家好等啊!”

太监?一个熟悉的历史词汇传入常歌行脑中,这一封建社会的产物,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延续了数千年。作为太监,他们大多目不识丁,有不能生育子孙后代,自然成为历代皇帝极为信任之辈。

目不识丁,自然就不能窥探秘密;没有子嗣,争权夺势又无人传承,挣来又有何用?当然,这只是封建统治者一厢情愿的想法。因太监专权,而亡国者不在少数。就拿隋朝最近的历史来说,秦二世便是死在大太监赵高之手。

对于这些行走在内廷之人,常歌行当然不愿多做得罪。躬身道:“有劳公公了!”

青衣老者眉梢间闪过一丝喜意,别人都笑我辈身体不全,那有怎么样?没看到亲王都要对我礼遇有加嘛!

“晋王殿下不必多礼,咱家也是职责在身,奉圣命而来,不然咱家当向殿下你行礼才对!”

“晋王杨广接旨!”青衣老者拖长声音喊道,看来对于宣旨一道熟稔之极。

常歌行吃力的跪倒在地,对于一个货真价实的现代人来说,行这跪拜大礼,委实为难了些。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杨广身为伐陈主将,不思进取,屯兵据守,贻误战机,乃是兵家大忌。命你即日全面攻陈,务必全功。不然自缚回京,望你好自为之!”

常歌行伸手接过圣旨,盘算着到底是谁给自己上了这么一副好眼药。打仗可不是儿戏,一旦大军开拔,全面作战,粮草物资定然供应不上。让士兵饿着肚子上战场,这不是给人送人头嘛!

“敢问公公贵姓?”

“咱家喜全福,负责宣旨一事!”

“呵!呵!喜公公,久仰大名!常听人说喜公公英明神武,今日得见真人,才知那些人在胡说八道!”

喜全福脸色一板,这晋王殿下难道是要给自己一个下马威不成?

只听常歌行继续道:“公公的气度,沾染皇气。岂是那些庸言俗语所能形容的?公公神韵,犹如当世名画,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晋王殿下,真的是折煞咱家了!”

喜全福虽然面上诚惶诚恐,但嘴角的笑意任谁都看得出来。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就是这个道理。不管是八岁的黄口小儿,还是八十的耄耋老者,都喜欢夸赞之语,这就是人的天性。

“喜公公名至实归,走,里面请!”

长歌行将喜全福引至中军大帐之内,“喜公公想来还没有用餐吧!”

“咱家只顾让陛下的旨意听闻四方,哪里顾得上自己吃饭,经晋王殿下一说,腹中却是饥渴异常!”

“来人,把军中最好的饭菜摆上来,我要为喜公公接风洗尘!”

过了片刻,喜公公本来白面无须的脸上呈现出一团黑气,不确定的问道:“就这些?”

长歌行毫不在意地摆摆手:“喜公公不必在意,也并没有为您特意准备些什么。只是比平时多了一个菜罢了!”

喜公公脸上黑气越发凝重,怔怔的看着桌案上的两盘咸菜,这其中一盘咸菜,难道还是多出来的?

喜公公颤抖的握着筷子,也不知是惊喜还是愤怒,两碗清可见底的小米粥,荡起阵阵波痕!

“晋王殿下,休要羞辱咱家!”

常歌行满脸委屈,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公公您是不知道啊,我军中已经断粮数月,将士天天不得饱食,能喝上一碗小米粥已是奢侈,军中战马更是饿得皮包骨。大军粮饷迟迟不到,要我怎么与兵强马壮的陈军决战啊!”

说道动情处,常歌行还有模有样的擦了擦眼泪,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

“我将士之苦,如何才能上达天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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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钻芯!观察者?

常歌行一边哭诉,一边从怀里抽出一张银票:“喜公公,军中无甚特产,您就拿这将就将就吧!”

喜全福撇眼一看:一万两!

心脏顿时不争气地跳动起来,差点来个心脏病复发。

一万两,这可是一万两!

自己作为宣旨公公,平时油水自然不会少拿,每次最多不会超过百两,这已形成惯例。听旨之人,无非询问一下皇帝陛下的心情,大致猜测皇帝陛下的意图。

“晋王殿下这是何意,咱家无功不受禄,实在太不好意思了!”

嘴上说着不好意思,手上的动作却是不减分毫,他麻利的将银票揣进怀里,脸上的黑气瞬时被阳光灿烂所取代。

“咱家今日得见前军将士之苦,心中也是实在不忍,虽然不是咱家职责,但也要将此如实的汇报给皇帝陛下!”

常歌行拱手道:“那就有劳公公了!”

“咱家也是大隋子民,这些都是应该做的。”

于是,两人在十分愉快的氛围中吃着咸菜,喝着小米粥,相谈甚欢,正经八百的吃了一顿减肥餐。整整一个时辰后,喜公公才恋恋不舍得回了自己的营帐。

怀着揣着银票自然比吃着山珍海味要来得有精神,一万两银子,对于他这样一个普通的宣旨太监来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他小心翼翼的拿出银票,脸上狂喜之色溢于言表。

“哈!哈!”

他尖锐地笑着,若是放在半夜,定能将人吓个半死。

“一万两!整整一万两啊!咱家可以安稳的过后半辈子了!”

他仔细打量着银票,每一个花纹都不曾错过。特别是在“一万”这两个字上流连许久,许久!

“喜公公在吗?”

外两传来军士的声音。

喜公公慌忙的将银票再次揣进怀里,仔细抚平衣襟,正了正脸色:“咱家在!进来吧!”

一兵士提着食盒进入帐内:“这是晋王殿下为公公您准备的茶点!晋王殿下还说了,只要公公有心,以后的特产少不了您的!”

军士传完话,也不做停留,恭敬的出了大帐。

“只要有心,特产少不了!”

喜全福微锁着眉头,喃喃重复着。脸上的喜色越来越浓,看来咱家前半生积下的阴德,今日终于有了福报。老了老了,还要富贵一场!

他打开食盒,第一层是些精致小菜,与咸菜比起来简直就是天上地下的却别。

他将小菜取出放在桌案上,待打开第二层时,却是眼前一片明晃晃的,整叠的金叶子铺满了下层。

金叶子上脉络清晰无比,每个轮廓细节都是精美异常,若是镶嵌在树枝上,除了颜色特意外,根本无法分别。这哪里是什么金子,分明就是艺术品。

“晋王殿下好大的手笔!”喜全福自言自语道:“所谓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做了大半辈子的老实人,也要闲言碎语一番了!”

中军大帐内。

萧美娘拖着香腮,怔怔的看着被吃得光光的咸菜:“夫君,咸菜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好吃,当然好吃。它不仅下饭,还能提供人体必须的盐分,简直就是好得不能再好的减肥佳品!”

“真能减肥!下次我也试试!”

常歌行打量了一下萧美娘,眼中绿光闪烁,若不是在白天,真的很容易将他与某些动物混淆。

“我家夫人该胖的地方胖,该瘦的地方瘦,不用减肥!万一将夫君我的两个小宝贝给减没了,夫君会难过的!”

“两个小宝贝?”萧美娘心中疑惑!

常歌行则悄悄的退出大帐,过了片刻,一声杀猪般的叫喊声传出大帐,分贝之高几欲将中军大帐掀翻。

“臭流氓,你给我回来!”

常歌行闻声,却是跑得更快了。一头撞在了一个柔软之处,却是和来找萧美娘的李秀宁撞了个正着。

“这两个宝贝也不小!”常歌行正在揉着脑袋,萧美娘却已经拎着长鞭杀至!

“姐姐,捉住这个恶人,今天我就要为民除害!”

常歌行见事不好,欲要夺路而逃之际。一把被李秀宁压住了胳膊,正是前世警察抓小偷的标准动作。

“轻点儿,哎呦,疼!疼!”

李秀宁羞红着脸,感受着隐隐作痛的被撞之处,手上力道又加大了几分。

在一旁训练的骁果军第一大队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晋王殿下实在是太惨了,家中有二女,艳若桃李却是凶如猛虎,为晋王之不幸,默哀三分钟。

“看什么看,再看挖了你们的眼睛!”李秀宁凶巴巴的道。

李秀宁之名在大隋军营中可是响当当的,不仅因为她是营中唯一的女将,也不是因为她主持修建了这座巨城,而是她实在是够凶!

伍长天寒着一张脸,下达了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军令:“全体都有,闭眼!”

正是这一句军令,在伍长天成为大隋赫赫有名的将军后,文人墨客在为其写传记时有云:伍长天,虽为悍将亦是君子,非礼勿视之楷模!

常歌行被推搡进大帐,萧美娘娇媚异常的道:“夫君,茶道学得怎么样了?可有进步?”

“美娘教导有方,夫君已经可以品出个中滋味!”

“哦,这样啊!书法怎么样了?”

“呵!呵!勉强可观!”

萧美娘手捏兰花指,轻轻托着常歌行的下巴,调笑道:“夫君,咱们品品茶,练练书法可好?”

常歌行真的想说“不好”,可萧美娘蕴藏在美眸深处的威胁之意他却是看得分明,萧美娘可是将百炼钢化为绕指柔的高手,用妖女来形容再贴切不过。别人杀人用刀用剑,萧美娘杀人用的却是万般温柔。

李秀宁手按宝剑,气势汹汹的守着营帐大门,将常歌行的退路彻底堵死。

两女虽然在一些事情上略有分歧,但在对付常歌行上,却是难得的一致。

常歌行认命的点点头,强颜欢笑道:“正合我意!”

于是乎,中军大帐内“郎情妾意”的场面再次上演。两侧佳人,一者端茶蓄水,一者研磨递笔。

作为主角的常歌行,喝着香茗,写着书法,好个红袖添香,齐人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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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丛林生存手册

如此过了数日,生活还算宁静。

陈国一方见大隋军队迟迟不见动作,逐渐放松了警惕,之前剑拔弩张的气势也有些松懈。大隋军队不攻,其中原因陈国也能猜想一二,正好乐得清闲。

宣旨太贱喜全福每日美滋滋的吃着咸菜喝着小米粥,饭后享用一把甜点,竟有些乐不思蜀的感觉。之后,常歌行又和喜全福长谈过几次,可谓推心置腹,诚恳之极!

常歌行每日以茶水为生,墨汁为伴,倒也是小有收获。最起码可以品出茶的品种,可以工工整整的写出自己的名字。当然,这得感谢两位美女的“谆谆教诲”。

中军大帐。

常歌行正襟危坐在桌案前,竟是少有的正经。

与之前不同的是,桌案旁由萧美娘和李秀宁换成了太监喜全福。

两女则和众将一样,坐在下手。

“父皇的旨意大家也都知道了,攻陈之事刻不容缓。我军虽然粮草并未齐备,不宜大军开展,却可以做些其他文章。”

“李秀宁听令,本王命你将参加巨城建造者,编入骁果军,名曰工程大队!”

李秀宁出列,抱拳道:“遵晋王令!”

“本将认为不妥。”杨素起身反对道:“我大隋并无此兵种,况且骁果军乃是晋王私军,怎可随意抽选大军中人?”

这支工程大队,常歌行必须要牢牢的抓在在手中的。他们已经接触到了不属于这个时代的科技,若是流传出去,对大隋并无益处!

“喜公公,您看到了吧!本王为了早日攻破建康,实现父皇的心愿,可谓劳心劳力。可有些人却总在扯后腿,真是令人无语啊!”

喜全福像模像样的拿起毛笔:“将军杨素不听晋王调遣,不尊皇上旨意,对伐陈之事多做阻拦。晋王殿下,咱家记下了,等回到长安,定当向皇帝陛下如实禀报!”

杨素听着喜全福尖尖的嗓音,眼角就是一阵跳动。

这些太监虽然只是内侍,并无军中职务。却是在宫中和皇上说得上话的人,以帝王猜忌的性格,相比于朝堂之言,似乎这些“无意”间听到的宫人的议论之声更让人信服!

“晋王殿下见谅,末将。。。。。。收回刚才的话!”

“这就对了嘛,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常歌行老怀大慰的道。

“萧美娘听令,本王命你挑选难民中精明之人,组建船厂,专司建造军船事宜!”

所谓难民,指的当然是随萧美娘从石子冈逃回的大梁遗民。难民之说,只是为了掩盖其真实身份罢了!

萧美娘盈盈起身,给了常歌行一个娇媚的白眼,学着李秀宁的模样,柔柔的抱起粉拳:“遵晋王令!”

“伍长天听命,本王命你率领第一大队,保护工程大队,进驻石子冈!”

“遵命!”

“韩擒虎听命,以百人小队为单位,袭扰陈国粮仓、重镇,你的目的只有两个,一是烧毁粮草,二是让陈举过不安!”

“末将遵命!”

“杨素听命,率领战舰,一路东进,袭扰沿岸,配合韩擒虎行动,所得粮草可从水路运回!”

“末将遵命!”

“李渊听命,坐镇大营,随时策应各方,保证我军人马无虞!”

“末将听命,只是老夫实在不明白晋王殿下的意图何在!”

“大胆!”

常歌行还没有表达什么不满,喜全福已经尖着嗓子呵斥起来,看来已经完全进入了角色。

他拖着太监独有的嗓音,阴阳怪气的道:“晋王殿下乃是天家血脉,承天之恩。如今又是大军的兵马大元帅,岂是你们做臣子的能怀疑的?”

喜全福说完就要作势提笔,看来非要在皇帝陛下面前告一笔黑状!

常歌行笑着打圆场,心里为这位喜公公必须打满分,那些银票啊、金叶子啊、珠宝什么的真的没白送。瞧!人家将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买卖做的是多么的尽忠职守!

“喜公公勿怒,唐国公也是求知心切。本王的想法其实很简单,概括起来就三条:烧粮、抢粮、坏其农时!”

李渊细细品味一番,眼睛愈发的明亮起来,躬身道:“晋王殿下高见,末将愚钝了!”

常歌行则十分大度的摆摆手:“雕虫小技而已,在诸位将军面前献丑了!”

喜全福掐着兰花指,脸上显出淡淡的柔媚:“咱家这就放心了,将帅一心才是我大隋之福,如此一来也让皇帝陛下省心了。老百姓常说:儿行千里母担忧,皇家亦是如此。咱家来之前,皇后娘娘就嘱托过,要是晋王殿下受了什么委屈一定禀报于她,她给晋王殿下做主!”

喜全福一会儿皇帝陛下,一会儿皇后娘娘的,将大隋帝国的两位尊神全部搬了过来,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给常歌行壮声势。

一个完全没有军功的王爷想要真正的统帅三军,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儿。其一在于势,常歌行如今便是用喜全福借了皇帝、皇后的势;二则当然就是能力了,以一个现代人的智慧去征服这些古代的人杰,只是想想就是很让人兴奋的事情。

“诸位将军还有什么疑问吗?要是有的话尽管当着喜公公的面儿说出来,要是本王解决不了,正好上达天听!”

常歌行此番话说出口,威胁之意已经很浓了。你对我不服气,那好,就让我老子去管你们!

杨素、李渊、高熲、韩擒虎之辈深深低着头,缩眉头。索然知道常歌行有狐假虎威的意思,偏偏反驳不得。

要是这喜全福在皇帝陛下面前说自己等人对晋王军令多做质疑,只凭这一条就够自己等人好好的喝上一壶,还是管饱的那种。统帅数十万人马的大将,不听兵马大元帅的节制,这不是要造反的节奏嘛!

“哈!哈!”常歌行老怀大慰笑道:“既然各位将军无异议,那就此散去,各行其责,准备行动!”

待众人离去,常歌行端起杯酒:“有劳喜公公了,喜公公大才如今本王才略窥一二,若不是身为内侍,定然也能封侯拜将,不比杨素之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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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九章特种部队

喜全福得此大赞,白面无须的脸上挤出一朵盛开的菊花,花枝招展之下,散发着一种特殊的味道。

“呵!呵!这些将军仗着有些杀人手段,竟然敢质疑王家千岁的军令,当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喜全福有些咬牙切齿的道,本来苍白的脸色更显惨白,说话间竟然有些阴风阵阵的味道。

“公公不必动怒,那些都是些粗人罢了!”

“既然殿下都这么说了,咱家也不好在天子面前提及此事。要是他们再敢如此嚣张,尽管知会咱家,咱家虽然不会舞刀弄枪,即便用嘴咬,也定会给殿下出气!”

“那就有劳公公了,千言万语尽在杯中水酒!”

常歌行一饮而尽,喜全福以衣袖遮面,缓缓饮下。从袖口掏出一方娟帕,仔仔细细擦拭了一番嘴角。女子家的套路一件不少,难道体内雌性激素占了上风的缘故?

“咱家叨扰多日,今天就此别过,来日待殿下凯旋而归,咱家定登门祝贺!”

“借公公吉言!”

喜全福手捧圣旨而来,携众多“土特产”而去,可谓满载而归。

常歌行站在渡口,看着船只越行越远。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浓,带给长安的书信,虽然只是薄薄几页纸张,却可以搅得动风云,定得住风波。

“夫君那封信是写给皇帝陛下的?”

常歌行环住萧美娘的纤腰,宽大袍子将佳人娇躯尽掩,遥遥望去宛若一人独立江边,怆古悲今。

二人的体温在袍子内交融,竟然有些燥热的味道。

常歌行长长舒了一口气,湿寒的水汽使得内心平静了很多。他不愿意任何的事情破坏这副画面。得一人心,顾盼逝水东去,观舟影船帆,凭吊古今,也是一种怡然!

“写给母后的!”

“咯!咯!”萧美娘笑得花枝乱颤:“夫君真是有趣,为何不直接禀报给皇帝陛下!”

常歌行紧了紧手臂:“此事写给父皇不一定能成,但写给母后一定能成!”

“坊间传言,大隋皇帝惧内,难道是真的?”

“唉!”常歌行长叹一声:“都是世人对我父皇多有误解,夫妻间无所谓惧与不惧,只是谁爱谁多一点儿罢了!”

“由爱生惧?”

常歌行一副孺子可教的模样道:“然也!”

萧美娘用纤纤玉指挑弄着着常歌行的下巴,顿时让常歌行有了一种老子又被调戏了的感觉。

“一个母仪天下,一个君临四海,用平常人家夫妻作比,恐怕夫君此言可以算得上旷古烁今了。不过,夫君你要向你父皇多多学习啊!”

常歌行看着不断荡漾的江面,突然觉得自己好像说错了什么话。

江上的雾气不断升腾,就连萧美娘的眸子深处都被染成了一片朦胧,“夫君组建工程队有何用意?”

“培养一批专门建造城池的工匠,巨城所至,永固千秋!”

“夫君你和李秀宁是什么关系?”

论起和李秀宁的牵连,常歌行当真不好捋清:“侍女与主人的关系或是上下级关系又或者是红颜知己。。。。。。”

“夫君和李秀宁的关系还真的如军中所传那般不清不楚呢!”

“谁敢嚼舌根子,老子拔了他舌头!我与秀宁清清白白的,比这长江水还清,比这天上的云朵还白!”

萧美娘狐媚一笑:“夫君可知每逢大涝,江水亦会混沌;每逢阴云布雨,乌云也会遮蔽苍穹!筑城之秘,不得有失。还是夫君要了李秀宁最保险,女人嫁了人,自然就外向了!”

“美娘也是如此?”常歌行调笑道。

“美娘一亡国之人,如无根浮萍,天下无依,哪里有什么内外之分,我这一辈子就赖定夫君你了,想甩都甩不掉!”萧美娘嘟着嘴看着常歌行,一副娇俏模样。

秀色可餐,常歌行食指大动,一张带着青虚胡子的大嘴就吻了上去。

虽然两人已经是夫妻了,并且已经有了夫妻之实。但在这个时代,********向来是闺房之乐,饶是萧美娘如此娇媚之人,也是受不了在大庭广众之下卿卿我我。

“流氓!”

萧美娘轻啐一口,一只小手在常歌行的腰间做了一个三百六十度旋转运动。

本来春风得意的晋王殿下瞬间变成了一个苦瓜脸:“娘子,轻点!腰间,肾脏所在,要是伤着了,我们的幸福指数会大打折扣的!”

萧美娘涨红着一张脸,虽然被常歌行一番挑逗,心里却是美滋滋的。自己这个夫君,身为堂堂大隋皇子,六十万大军的统领,从小便接受最为正统的皇家教育,却不知哪里出了错误,变得如此痞赖!

出身如此高贵,却完全没有半点的盛气凌人,任由自己这么“欺负”,若是讲出去,肯定会羡煞万千少女吧!

萧美娘自问,若是大梁还在,自己的性情绝对比不上如今的常歌行,肯定是个眼高于顶的天骄女!

“夫君,你就不怕李秀宁将这巨城建造之术偷了去?到时被自己的建城术所阻,夫君恐怕就后悔莫及了!”萧美娘换做一副严肃的表情道。

常歌行安慰似的拍了拍萧美娘香肩,知道这个女子虽然看起来不遵礼法,不然也不会与自己草草订了终身,但骨子里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封建社会女性,妻凭夫贵的思想已经根深蒂固,事事都是以常歌行为重!

“呵!呵!夫人不必担心,为夫既然有着筑成之术,当然也有这破城之技!”

萧美娘回头看了一眼在雾气中时隐时现的高大城池,如有一只钢铁臂弯将大隋军营护在中间。如此城池想要攻破,恐怕需要用上十倍、百倍的代价。

若是李家存了不臣之心,定然是大隋帝国的一大祸害,传授此术的常歌行倒时肯定也脱不了干系。一念至此,萧美娘美目中寒光闪烁,如两道森然的剑芒,透过无边江雾,也让人如芒在背!

此时常歌行心中却在考量,是黑火药厉害些呢,还是这混凝土结实些呢。以彼之矛攻彼之盾,倒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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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那一地的血衣

随着一阵沉闷的铁索搅动的声音,一道钢铁巨门缓缓打开,如同张开血盆大口的巨兽,让人震撼异常。

一支千人骑兵带着滚滚黄尘疾驰而出,呈扇形分作二十个小分队向着远方****而去,想来是派出去探听军情的斥候。

半个时辰后,一支骑兵踏着稳健的步伐自钢铁巨门处走出。骑在马背上的兵士昂首挺胸,再无其他姿势。如同一尊尊钢铁塑像,冷冽、无情、充满杀气。

为首一个将士双手举着一杆大旗,骁果二字在江风的浮荡下时卷时舒,若隐若想。他们就是一把出鞘的凶兵利器,既无俊逸的外表又无正义浩瀚之势。

有的只是无穷的杀意,刮过他们身边的江风,平白间多出了几分冷冽!

随着五千骁果军尽出,一匹风、骚的白马点着马头趾高气扬的出了城门。在它旁边是一匹枣红色骏马,马头轻扬,耳朵不时转动,雄健的肌肉随着走动收缩有力,一看就是一匹经过严格训练的战马!

“秀宁,你看我家小白怎么样?它虽然有些不着调,可绝对是纯种,你看这毛色,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

“那又如何?”李秀宁目视前方,压根没有看小白。

“呵呵,秀宁你看!我家小白虽然长得懒散了些,可智商绝对杠杠的!你家枣红马也是千里挑一的良驹,不如咱们做个亲如何?”

“做亲?”李秀宁一丝不苟的脑子显然没有反应出,常歌行口中的做亲是何意!

“嘿!嘿!就是让我家小白与你家枣红马在一起生小马驹!”

不待李秀宁回话,小白“嘶!”的一声,前蹄离地,作人立状站起马身,表达着自己的不满,若不是常歌行抓得紧,就要被摔于马下。

你自己泡妞却要牺牲本马的幸福,实在太没有马权了吧!

李秀宁难得的羞红了脸,直欲滴出水来。看得常歌行一阵的食指大动,这丫头平时虽然冷淡了些,现在却是艳光四射!

“秀宁这是答应了?”

“小白是。。。。。。男的还是女的?”李秀宁憋了半天,公母之分实在说不出口,便以男女来区别!

“小白是正宗的纯爷们!”

“我这枣红马也是!”

“集合这两匹马的优点,生出来的小马驹儿绝对聪明活泼。。。。。。等等!也是?”本来还在滔滔不绝的常歌行突然反应过来“也是”之意。

“呵!呵!”

常歌行尴尬的笑着,换来小白一个万分鄙视的眼神。要是这枣红马是一匹美女马,还用得着你来牵红线?本神马自己就轻轻松松搞定了,至于龙阳之好,实在非本马所乐!

“今天天气真好啊!”

常歌行仰望天空,由衷的道。转移话题的速度不可谓不快,转移话题的角度不可谓不刁钻!

常歌行左顾右盼间突然发现巨城的城墙上有异样,拍马上前,眉头瞬间皱成了川字。

城墙上每隔数十丈便有一个中规中矩的圆形孔洞,这些孔洞周围光滑,并无任何剔凿的痕迹。

“秀宁,这是你当初建造巨城时故意留下的?”

李秀宁茫然的摇着头,“筑城但求结实,怎么会平白无故的留着些孔洞?”

常歌行骑在马上,探手触摸这些孔洞,里面光滑无比,很显然是人为。

“钻芯!”

一个前世的名词出现在常歌行脑海中,所谓钻芯就是用钻头取料,以便分析构筑物的组成和坚实程度。

“到底是谁?躲在背后注视我的一举一动!”

常歌行十分不喜欢这种被人当作动物园里的动物任意欣赏的感觉,难道这个时代还存在着另一个穿越者?可想想又觉得不可能,作为一个外来户不可能不对这个时代不产生任何影响。

就像他自己,虽然不是刻意为之,已经出现了混凝土结构的巨城,这种影响随着自己在这个时代待得越长,影响就越大。

那么,这个“观察者”到底是谁呢?

常歌行满脑袋的问号,随着大部队继续前行,不过却可以肯定一点:自己在这个时代并不孤单,最起码还存在一个有着共同语言的“人类”。

跟在二人之后,是一辆辆马车,上面装载的却并非粮食,尽是些稀奇古怪之物。滑轮、钢索、杠杆、简易版的搅拌机。。。。。。让人眼花缭乱。

一道道车辙被留在车后,以自己的深度与宽度,诠释着车上物品的重量。

马车后面是高熲所率领的一个万人队负责押后,他们呈半月状保护着车队,紧紧的赘在马车后面。

马车一路上“吱呀”不断,发出令人牙酸的声音。战马不时打着响鼻,里面多少透出几丝无奈的意思。本是驰骋疆场的旋风,如今却被兵士们勒紧缰绳,不得疾驰,只能耐住性子一步步丈量大地。

之前,自石子冈突围而出,一路上可谓都是急行军状态,并未仔细观看这沿路风光,如今安步当车倒也逍遥自在。

本来的小径,由于数月无车马走动,已经长满了稀疏的野草,为这大战前夕的江南大地,平添了几分荒芜。它就如一个行将就木的老者,急需一场天翻地覆的变革,重获新生。

道路两边多是些过膝的野草,偶尔有农田,如今也早已经遗弃。这里距离隋军大营实在是太近了,大战若起,此地片刻间便化为无间地狱。

长剑与弯弓将会用潺潺鲜血,将这些干渴的植物灌溉!

常歌行闻着植被散发出来的独有清香,享受的微闭着双眼。大有信马由缰,怡然自乐的感觉!

大军的前方、侧翼、队尾不时有探马出现,有隋军的也有陈军的。

自隋军安营江边,陈军便有探马逡巡四周,时刻关注隋军动向。一旦有大规模军队调动,便会提前预警,使得陈国大军有所警戒。

两国探马最近不过百米,警惕的互相戒备,却不曾真正的动手。斩杀并非不可,却要出动大军,为了一两只小虾米自乱阵脚,实在是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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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稀奇血脉

常歌行摆了一个自以为很帅的姿势,向着躲躲藏藏的陈国探马道:“转告任忠,本王前往石子冈郊游,上次相谈甚欢,不知此次可还有雅兴!”

常歌行对于上次在石子冈被围杀的事情可谓怨念极深,现在还不忘拿任忠调侃。相谈倒是多余,各自摆下阵仗,刀兵下分个你死我活才是真。

石子冈前的两颗虎牙依旧矗立,只是丘陵上的草木更加繁茂了。微风吹过,疯长的野草与零落而生的灌木左右而动,整个丘陵看起来宛若两支静静燃烧的巨大火炬。

将之前死亡的灵魂与流淌的鲜血,通通燃尽,燃成一片生机盎然。

山谷前曾经被战马践踏过的草地,与染红的大地,已经回复了本来面貌。若不是常歌行一行人来此打搅,这里将保持长久的宁静,如一座孤寂而寥落坟墓。

夏花便是凭吊,冬雪便是哀思。

常歌行之所以没有让萧美娘来此,就是为了避免睹物伤人,大梁遗民的尸骨就在这茂盛的草木下,沉寂千古。

“高将军,你率本部人马在谷口外十里处安营扎寨,防备陈军突袭!其余人等随我进入石子冈!”

隋军分为两部,各行其是。

常歌行打算对石子冈进行大改造,若这个时候被任忠之流捡了便宜,可就成大乐子了。

萧老耕种的那块田地,已经长满了野草,今年期许什么收成那是不可能的了。

“伍长天!”

“属下在!”

“你们的目标在哪里!”

伍长天顺着常歌行食指的方向,透过重重迷雾,看到的是一片朦朦胧胧的原始森林。

这是一片漫无边际的林海,在这个地广人稀的时代。许多地方尚被人们视为禁区,比如眼前的这片原始森林。

或者人类的祖先就是从广袤的原始森林中走出来的,而如今已经丧失了再次进入的勇气。原始森林中到处都充满着洪荒之气,迷路、毒瘴、凶禽、猛兽、毒虫,不可知的地形地貌,这一切的一切随时都有可能将闯入其中的人类吞噬。

伍长天只是注视原始森林片刻,脸上依旧冷漠如初。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伍长天绝对是一名合格的铁血军人。

“本王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在林海中前行百里。我要你们将里面的一草一木都牢牢的记载脑子里,回来后绘成地图交与我!”

“是!”伍长天简练的答道。

“先不要这么快的答应,你们只准带三日的干粮和水,之后的食物全凭你们自己解决。若有中途退出者,只要走到林海即可,那里会有兵士接应你们!”

“这是本王整理出来的一本秘籍,可以帮助你们在林海中更好的生存。”

伍长天郑重的接过厚厚的一本小册子,封皮上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大字:丛林生存手册。

伍长天冷峻的脸上难得有些抽动,晋王殿下的墨宝果然很不一般,已经到了返璞归真的极高境界。要是混进启蒙学童的作业中,还真的很难分辨出什么不同。

这本丛林生存手册是常歌行花费了整整一个晚上苦思冥想出来的,集前世网络知识之大成。上面详细记载了在丛林中如何分辨方向、如何寻找水源,哪些植物可以食用,哪些毒虫是万万不能招惹的。。。。。。

林林总总不下百十条,简直就是驴友必备。毕竟将好不容易遴选出来的骁果军葬送在林海可不是他的初衷,选出更强者才是他的目的。

伍长天粗粗看了几眼,本来就冷峻的脸色,变得更加凝重。对于科学知识还很欠缺的这个时代,丛林生存手册绝对有着划时代的意义。

“骁果军第一大队,全体上课!”

伍长天简短的发布了命令,骁果军第一大队已经熟悉了大队长的处事方式。一个字能说明白的话,绝对不用第二个字。谁要敢顶嘴,一句“服不服”横扫全场!

骁果军第一大队被伍长天带到一处角落,开始了第一堂军事理论课,主讲人则是寡言的大队长伍长天。

伍长天出身行伍,可没受到过什么专业的军事训练,也没上过类似师范的学校。他授课的方式很简单,我读你背。记不住?解决方法也很简单,一个字背错,一记军棍。想要少挨棍子,就得背对!

一时间可苦了骁果军众人,这些铁铮铮的汉子,流血流汗都不怕,可要说起读书,却是全都畏如蛇蝎。读书学习文化向来是所谓文人的特权,作为社会的底层,哪里会有这样的机会。

看着一个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如启蒙学童般摇头晃脑的背诵着丛林生存手册,常歌行不禁一阵好笑。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他对这些骁果军可是很看好的。

李秀宁看着如同魔障般的骁果军众人,眉宇间有些凝重。

“晋王殿下,我还真的越来越看不懂你了!”

李秀宁很少用如此郑重的语气与常歌行说话,她隐隐有种感觉,真正成长起来的骁果军,肯定会在这个天下大放异彩,甚是可以决定苍生的命运走向。

“呵!呵!本王其实是一本很有深度的书,秀宁你看不懂是因为你与本王尚未进行过深入的交流,不如今晚我们好好交流一番如何!”

李秀宁瞥了常歌行一眼,这副痞赖样或许才是他真正的面目吧,可又有谁能用满腹才华来隐藏自己呢?

“休要胡言,不然我就向你的好美娘告状去!说你在外面招花惹草,看她不收拾你!”

“秀宁这番话可说错了,大丈夫怎么可能怕了一区区女子,别说招花惹草,就算老子将整片花园搬回家,她又能奈我何?”

李秀宁不再说话,只是嘴角挂着浅笑。美眸眯成一道缝,若有若无的瞟着常歌行身后。

常歌行浑身一阵发凉,难道萧美娘也赶过来了?自己刚才那番慷慨陈词不会被听了个正着吧,要是那样的话。呵呵,自己的石子冈之旅可就太“美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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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喜全福

“美娘,其实我刚才是和秀宁开玩笑的,你不要。。。。。。”

常歌行回头,哪里有什么萧美娘的踪迹。再回首,李秀宁已经拍马而去,只留给常歌行一道秀丽的背影。

“秀宁,慢点!我还有正事儿和你说呢!”

常歌行双腿夹紧马腹,小白很有默契的发力,朝着前面的枣红马追去。

丘陵间的谷地真的不太适合跑马,先不说高高低低的地形,就算只是散落在地上的碎石,也使得马速大减,不然很有可能马失前蹄。

李秀宁在一座丘陵处停住枣红马,仰着臻首顺着小径,一路蜿蜒到山顶。她回头看了一眼赶过来的常歌行道:“这座丘陵倒是很特别!”

常歌行挪了挪被颠的有些发麻的屁股道:“这是圣母峰,也是这片丘陵中唯一有名字的,美娘就曾居于峰顶!”

李秀宁环顾四周,丘陵虽然比不得三山五岳来的壮大、高耸。但江南本就湿气大,远远望去也有些烟雾缭绕的感觉,平白给这片荒山野岭添了几分仙气。

“美娘倒是很有雅兴!”

“她本就脱俗,奈何背负得太多!”

“你很了解她?”

“为人夫者,当然得知晓枕边人所思所想!”

“哼!”李秀宁冷哼一声:“你倒是有心,殿下劳师动众的把工程大队迁至此处,不只是看风景这么简单吧!”

常歌行翻身下马,让小白自己咬着缰绳,到别处撒欢去了。他找了一处野草稍显稀疏的地方坐下,咬了一根不知名的植物叶子在嘴里,用舌头上下拨动着,颇有童趣。

李秀宁也不着急,她有的是耐心去等待。以她对常歌行的了解,能如此迟疑说出的事情,肯定不是一般的小事情。

“一个月内,我要这里成为天下最坚固的堡垒!”常歌行终于缓缓说出了他来此地的目的。

李秀宁似乎有些意外,眉宇间充满了不解:“这里并不是很好的屯兵之所。”

“此处不在于屯兵,而是在于练兵。石子冈关闭,便是与世隔绝。石子冈一开,便是再临红尘!”常歌行把玩着那根植物叶子,语气间也没有慷慨激昂的格调,就像是在拉家常一般。

李秀宁却从中听出了不同寻常,他要修筑的哪里是一处壁垒,分明是对天下大势的绝对掌控。我不欲出战,便在石子冈卧看硝烟四起;我欲出战,即便是千军万马也不能阻我分毫。

这就是堡垒之固,兵锋之利!

“练兵?”李秀宁再次不解,自己也看过大哥与二哥操练兵士,无非就是校场点兵,扫荡些土匪之流算是实战。

“那片林海就是天然的训练场,骁果军要与天斗,与野兽斗,与内心的恐惧斗。这片林海就是砧板,将骁果军慢慢打磨,成为天下兵士之最!”

说到最后,常歌行长身而起,将草叶子仍在地上,任其飘落!

“你要训练死士?”李秀宁不确定的问道。

所谓死士,就是赴死之士。他们首先都是精英士兵中的精英,然后再经过较之一般人更加残酷的训练,成为以一敌十的猛士。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这些死士能够抛却生死,对主人绝对忠诚,往往去执行必死的任务。

联想到常歌行挑选孤儿成立骁果军,如今又大费周章的闭关前往大凶之地训练,很容易有了这样的判断!

“死士?呵!呵!”常歌行很是不屑的笑了笑,陷自己于险境,而不能自救,根本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士兵。抱必死之心易,绝境重生难!

“我骁果军将是百战之师,岂是那些所谓‘死士’能比的?如果你非要给他们一个绰号的话,可以叫他们特种兵。”

是的,这就是常歌行的打算,他要在这个时代训练出一批特种部队,走一条属于自己的精兵路线。他们可以手持天下最精良的武器,与敌人对阵沙场;可以化为贩夫走卒,行走在敌人的腹地;可以悄悄潜入敌军,行那斩首之事;可以成为敌国中的官员,潜伏一生。

“特种兵!”李秀宁喃喃的重复着这三个字。她虽然不知这三个字的含义,但聪慧如她,也能从字里行间品味出一丝独特的味道。

“晋王殿下,美娘有没有人说过你很特别!”

常歌行在草地上跺了几步,托着下巴做冥思状:“有啊,特别的坏,特别的无、赖!”

“那她有没有说过我什么?”

“你是她的好姐姐嘛!”

李秀宁完全理睬常歌行的话,自顾的道:“比如上次你俩在江边!”

常歌行诧异的看着李秀宁,没想到这个丫头还有做狗仔的潜质。自己夫妻俩好不容易在江边温存,却被盯了梢,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幸亏这个时代没有报纸、传媒,也没有什么偶像粉丝之说,不然明天的头条报道就是:大隋晋王瞒天过海隐婚,要看宫廷风云,还请继续关注后续报导。

“美娘确实说了一些关于你的事儿,只是我不好意思开口啊!”

看着常歌行欲言又止的模样,李秀宁一阵好笑。你会不好意思?这是天下最好笑的笑话好不!

“不说算了!”李秀宁握紧缰绳,作势要走。

常歌行很是无奈的叹了口气,欲擒故纵这招到了自己这里怎么就不好使呢!

“美娘要我娶了你!”常歌行说完,便负着双手向着圣母峰顶走去,这句话常歌行倒是没有说谎,却也没有透露再多的信息。

李秀宁掠过晃晃悠悠上山的常歌行,将目光锁定在峰顶。那件茅草屋依稀可见,只是在烟雾迷蒙中看得不是很真切。她眸子中似乎有两团火在炽烈燃烧,要将漫山的雾气烧个干净,让那座茅草屋原形毕露。

其实,在江边萧美娘只对常歌行说了第一层意思,娶了李秀宁,自然就是自己人,自然而然的万事大吉。

那么,第二层意思就是,若是不娶或是不嫁,那么就不是自己人。既然不是自己人就有可能成为敌人,对于一个掌握自己秘密潜在敌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黄土堵住她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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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长安夜下

常歌行或许是不懂,又或者是假装不懂。但李秀宁却是真的懂了,自己不得不做出选择,这场战役结束就是最后的期限。

自己的犹豫,只会让那些暗处的眼睛觉得有机可乘,使得事态更加的复杂。

她突然有些愤恨的看了一眼已经在半山腰的常歌行,就是这个家伙,让自己觉得摆脱了一片沼泽的同时,却在不知不觉中掉进了一个更加阴森、更加恐怖的无底深渊。

从成为他的侍女,然后莫名的成为王爷助理,然后代替皇家权威节制诸将、建造巨城,自己可谓走在了这个时代所有女性的前列。

不懂画娥眉又有何妨,不知刺绣为何物又有何畏。自己身为女儿身,志向绝对不输男儿。常歌行有意无意间促成了这一切的发展,也使得越多的人们在观望自己与常歌行的关系,若不涉及男女之情,他们就有机会获得筑城秘术。

这个世界上,最容易、最简便、也最牢固的关系就是联姻,抱得美人归的同时获得筑城之秘,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盘算。

常歌行在圣母峰住下,就是那间自己曾经与萧美娘饮茶之所。茅屋虽然荒废多时,由于江南潮湿倒是不见什么尘土,桌腿上却是长出了一块块青苔,平白给这间小室增添了一丝腐朽的味道。

点燃火炉,燃燃热气逐渐将阴冷驱散,他坐在桌前,怔怔的看着跳动得火焰。

历史课本上写得很清楚,隋炀帝杨广就是一典型的败家富二代。自己老爹留下大好的产业,要钱有钱、要粮有粮、要人有人,若杨广是一个无所事事的二世祖,倒也能保证大隋江山的传承。

可他偏偏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富二代,三征高丽未得凯旋、京杭大运河致使民怨四起,最后败光了家产,落了个身死的下场,实在是可悲。

可如今历史已经发生了偏移,自己成了杨广,大隋的晋王殿下。自己可没有抢着送人头的习惯,好好的保住性命才是王道,历史这架隆隆的马车究竟会驶向何方,连他自己都感觉迷茫。

还有江边巨城上的探孔,明显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到底是谁在暗中监视着自己的一举一动,来人是敌是友,这一切更是让常歌行头疼欲裂。

然而,远在帝都长安,高高坐在龙椅上的杨坚此刻也正在以手抚额,眉头深锁,头疼的程度并不比常歌行差多少。

在朝堂的最前面,二百余件血衣堆成了一座小山包,十几位老古董级别的人物,正在以头抢地,苦的撕心裂肺,老泪纵横之下,让人看着不忍。想来就算他们眼前这位皇帝陛下突然驾崩,他们也不会哭得如此认真。

“请皇帝陛下给我们做主啊,我那可怜的小辈被晋王扣押在江南,只有血衣被送回,生死未卜啊!”

“晋王还以此作为要挟,让我们每家缴纳数万两银子作为赎金,妄我为官清廉,如今救命不得啊!”

“晋王仗着军中之职,胡作非为,还请皇帝陛下给我等老臣做主啊!”

。。。。。。

朝堂上哭声一片,好不凄惨,若是添上一个火盆,燃些纸钱,俨然就是灵堂。

常歌行若是看到这些被加了料的衣服,肯定骂李元霸是头蠢猪。送回衣服还在告诫之列,可是这血衣却是威胁意味甚重,不正是受人话柄嘛!

太子杨勇一边安慰着那些老臣,一边将目光瞥向杨坚,脸上一副担忧模样,眸子深处却是掩饰得极深的欢喜。我的好弟弟,我还以为你变得聪明了呢,没想到还是那般愚不可及。

勒索京中富户,寄回血衣催债,亏你想得出来,鱼赞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大隋皇帝杨坚脸色铁青,先不说这件事孰是孰非,单看这些人大闹朝堂的举动,就是挑战皇权的行为。

隋朝之前的乱象,使得中华大地上产生了一种很特别的势力——门阀。

帝王更迭也好、江山易主也好。门阀势力就是铁打不动,在那个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南北朝时期。流水的皇帝,铁打的世家绝对是至理名言。

杨坚长长舒了一口气,努力使自己保持着作为一个帝王的雍容华贵。

“众位爱卿,还是先行起身吧!晋王若是有失,朕绝对不会轻饶!”

杨坚不劝还好,经此一劝,那些老臣反倒哭得更加厉害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将朝堂上的石板打湿了一片,散朝后就要辛苦那些宫人了。

“陛下不给一个交代,老臣就跪死在这里。”为首的一个老古董道。

杨勇拿出随身娟帕,为这些老家伙擦拭着眼泪,态度之诚恳,让人咋舌,就差为这些人加油鼓掌了。

坐在杨坚旁边的是杨勇与杨广的生母,独孤伽罗。大名鼎鼎的独孤皇后在民众心中的位置,绝对不亚于杨坚,民间很早时候便有“二圣”之说。

可见这位独孤皇后的强势与能力都不输于一般男儿,坊间流传的杨坚惧内一说,相信也不是空穴来风。

独孤皇后一双凤眼好整以暇的看着台下的表演,脸上丝毫不见愁苦之色,甚至还有几分兴致勃勃,似乎在欣赏一场精彩纷呈的杂耍表情。

两根修长的手指,探向袖口,不断摩擦着一封来自江南的书信。目光逐渐变的冷冽起来,她一生只有两个儿子,都是她的心头肉,谁敢让他们难受,就不要怪她下黑手。

这无关一国皇后或是乡下村妇,这只是一个母亲的本能。

“史将军,你是长年带兵之人,觉得伐陈大军出了这样的事情,该如何是好?”

一员虎将出列,胡须并不是很浓重,却根根竖起,如钢丝般遒劲。一双圆目不怒自威,虽然是在朝堂上,却也散发着阵阵锐芒,如一柄时常擦拭的利剑,随时准备斩下敌人的头颅,这是一个专门为战场而生的人!

“禀皇后娘娘,末将只是一介粗人,不知道什么大道理,只知道两军对垒,但凡有动摇军心者,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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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李元霸打扇

史万岁此番话说得威风凛凛,杀气逼人。让那些还在痛哭流涕的老臣们,齐齐打了一个寒战。这才是真正的狠人啊,随口说出来的杀无赦,自然而然带着那么一股子血腥味。

独孤皇后满意的点点头,借史万岁之口,表达了自家孩子绝对不会平白无故的伤人,更不会平白无故的寄回血衣。若这些人真的犯了那动摇军心的罪过,晋王如此处理此事,还是宅心仁厚了!

杨勇低头安抚着那些老臣,眼皮却轻挑着,满眼怨毒的看着史万岁。若目光可以杀人,此刻的史万岁早已经被抹了脖子,死得不能再死了。

史万岁拿起一件血衣,在鼻子前闻了闻,眼中透出不解之色:“禀报皇后娘娘,这些血液并不是人血!”

独孤皇后将信纸重新放进衣袖,嘴角噙着一丝微笑,一国之母的慈爱仪态一览无余。

坐在她旁边的杨坚缩了缩脖子,同孤独皇后生活这么多年,他对自己这个皇后的一颦一笑知之甚深,这是孤独伽罗发飙的前奏。他招招手,让侍立在旁边的莫大太监奉上一杯香茗,饶有兴趣的品起茶来,一副置身事外的模样。

“不是人血!呵!呵!那是什么血?”

史万岁抱拳一礼:“恐怕得让宫中御厨上前一试!”

“传御厨!”

朝堂上那些之前还哭得死去活来的老臣,一个个低垂着头颅,私下里传递着某种消息。再看大殿之上的皇帝陛下,心中的不安更甚了。

不多时,一个厨师打扮的人小跑着迈进朝堂门槛,噗通一声便跪倒在地,脚尖儿恰能触碰到门槛内侧,却是选了一个距离天子最远处跪下,与那些外面护卫仅有一道门槛的距离罢了。

作为一个厨子,即便是御厨,也只是对个人技艺的一种肯定,地位却高不到哪里去。圣人有君子远庖厨训示,可见这些古代的大厨们日子并不是多么好过。

“近前回话!”孤独皇后沉声道。

厨子战战兢兢的起身,低着头、迈着小碎步,大气都不敢出的再次跪倒。

“再近些!”

厨子表面上虽然慌张,内心却是掩饰不住的兴奋,再近些自己就与当朝一等一的大人物站在同一水平线上了。这件事完全够自己吹嘘一辈子,无论何种场合说起来都是本儿有面子的事儿!

“你且看看这些衣服上的血迹是什么动物的,一定要慎言,不然明年的今天,你的儿孙们只能到坟头去看你了!”

孤独皇后的警戒之言使得厨子浑身战栗,到现在他才隐隐有预感,事情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厨子艰难的把一件衣服放在鼻子前面,关节如同被万年寒冰冻僵了般不灵活,整个动作下来,像是被“卡”了无数次的镜头,通过剪辑才勉强保持连贯。

独孤皇后很有耐心的看着厨子一件件的分辨衣服,就如同她平日里闲来无事绣花般富有耐心。又或是在深宫中呆久了的缘故,看什么事情都显得心奇无比。

那些老臣们一遍遍用眼神告诉厨子,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说了会富贵荣华,什么说了会折寿。

杨勇则乐滋滋看着热闹,仿佛真的事不关己似的。

“说!”孤独皇后简单的一个字在宏大的大殿内被回声了数次,落在厨子耳中则成了一道由无数个“说”字组成的魔咒,让他心寒、让他心惊、让他胆战!

他感觉这些人的目光如同有了千斤重量般,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直欲将自己压垮在朝堂上。迎着独孤皇后锐利的目光,他给自己鼓了鼓劲儿,本想朗声、侃侃说出自己的判断,出口时却成了满地零碎!

“小。。。。。。小。。。。。。人禀报。。。。。。报皇后。。。。。。娘娘,这里有鸡血,有。。。。。。羊。。。。。。羊血,还有。。。。。。有马血。。。。。。。”

说完这一席话,厨子像是用尽了这辈子所有的力气般,瘫软在地上,白眼一翻竟然晕过去了。若是常歌行在此,一定会告诉他,他晕的晚了,此刻已经惹祸上身。动不了天上的游龙,地上的猛虎,水里的毒蛇,像这种小虾米才是最可口的下酒菜。

“众位爱卿真是辛苦了,你们后辈血脉还真是稀奇,简直就是包罗万象!”前段话和风细雨,后一句却如漫天雷霆震得朝堂正中的牌匾都抖了三抖:“以走兽之血欺瞒天子,真是好大的胆子!”

那帮老臣战栗的伏倒在地,他们虽然都有功勋在身,可这欺君之罪实在不是他们能够承担的。

“老臣冤枉啊!”

“这些衣服真的是晋王殿下寄回来的!”

“老臣对陛下忠心耿耿,怎敢欺瞒陛下!”

“还请陛下明察!”

。。。。。。

孤独皇后冷眼瞧着这一切,眼神没有半点儿波动,似乎这些人的生死都与他无关一般!

杨勇上前,站在这帮老臣的旁边,言辞恳恳的道:“诸位臣公也是无心之失,还请父皇、母后看在他们关心则乱的份上饶过他们这一次。他们都是我大隋肱骨之臣,断然不会有什么非分之想!”

杨坚将茶杯递给莫大太监,似乎刚刚从品茶的意境中苏醒一般:“太子说的也不错,但欺君之罪可免,失察知罪不可赎。尔等闭门反省三月,静思己过。”

“谢陛下隆恩!”

“谢陛下隆恩!”

“谢陛下隆恩!”

。。。。。。

这日早朝便在这古怪的气氛中结束了,皇帝、皇后走入后殿,众位大臣各自散去,史万岁踏着虎步向着殿外走去,一双阴毒的眼睛盯着他的后脖颈久久不能释怀。

在死人堆里摸爬滚打的史万岁,已经养成了对危险的一种独特的感觉,他背脊一阵发凉,似乎有什么毒蛇猛兽就要从背后袭击般。

他猛然回头,眼如铜铃,只看到互相攀谈的大臣们,各个儒雅之至,和蔼之至。他自嘲的摇摇头,这里可是长安,不比战场,哪里会有什么不知名的性命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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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五章伪装术

巨大的辇车上,独孤伽罗与杨坚正襟危坐,保持着作为君临或是母仪的威仪,让人隔着百步就能感到这股强大的气场。

独孤皇后目视前方,似乎已经将坐在一旁的杨坚遗忘。两片嘴唇却时不时的动两下,无人察觉,也无人敢察觉。

“陛下今天着实给了太子一个天大的人情!”

杨坚同样目不斜视,似乎在瞧着石板路尽头的那株小树出神。

“坚儿迟早要继承大统,那帮老骨头虽然半截入了土,背后的能量却不可小觑!”

孤独皇后轻轻叹了一口气,轻得连她自己都几不可闻,在皇家最廉价的恐怕就是叹息了。若是将偌大皇宫中无数人的各种叹息连接在一起,皇宫中绝对一年四季都是一片悲风!萧萧落木,无边萧瑟!

“只是苦了英儿!”

“此次英儿得胜凯旋,朕就给他封地,远离朝堂是非!”

“也好!”

独孤伽罗与杨坚就这般在完全没有眼神交流的情况下进行着奇怪的对话,多年的夫妻使得他们养成了常人不可及的默契,即便如此,他们也能知道对方在说每一句话时的表情、神态!

龙书案上,一只厚重的手掌死死压着一张薄薄的信纸。

案下,喜全福以头抵地有些瑟缩的跪着,铜鼎中的炭火热烈的燃烧着,完全驱不散身上的寒气。

“你可知罪!”杨坚威严的声音震得喜全福两耳嗡嗡作响。

喜全福全身一个激灵,差点儿伏倒在地。

大太监莫让似乎很不满意自己这个手下的表现,轻轻哼了一声,算是作为提点。

喜全福浑身依旧如筛糠,抖个不停。但若是仔细观察,眼中已经没有了之前的恐慌之色,甚至多了几分镇定。

“小的知错!”

杨坚食指敲打着那张信纸,力道透过薄薄的纸张传递到桌案上,发出“笃!笃!”的响声。

“说!说错一个字,取你人头!”

喜全福满脸惶恐,以头撞地,直到额头鲜血淋淋,以示忠诚。

“我伐陈大军断粮多时,若不是晋王殿下建城据守,恐怕陈军早已经攻破我军大营。晋王殿下更是每日以稀粥、咸菜度日,看得小的都是心中不惹啊!”

“小的对不起晋王殿下啊,晋王殿下可是千叮咛万嘱咐不让小的说出去的啊!就怕陛下您为伐陈的事情操心啊!”

“做了这背信之事,小的死了算了!”

说着,喜全福站起身,就要向着旁边的柱子撞去。好在莫让手疾眼快,一把抱住喜全福的腰身,才避免了涂血五步的悲剧。

“小喜子不要紧,正是你的一番话才让陛下知道了晋王殿下的拳拳之心,你非但无过,反而有功呢!”莫让一边抱着喜全福,一边规劝道。

杨坚拿起信纸:“这是你带给皇后娘娘的?”

喜全福再次跪倒:“正是!”

“可知逾越之罪!”

“小的该死!晋王殿下有言,不欲让陛下担心。只是心中委屈无法排解,只能向皇后娘娘倾诉。小的虽然久居宫中,也知道百姓家有严父慈母之说。若是陛下治罪,小的甘愿赴死!”

杨坚将信纸重新放到桌案上,心中不禁有些伤感。身为君王,却使得最自然的父子亲情淡薄了许多。

“你下去吧!”

杨坚无力的道,仿佛用尽了身上所有的力气。

喜全福倒退着向后,退了出去。

刚一出门,一阵彻骨的凉风便将浑身的汗水变成了刺骨的冰凉。春寒料峭,二月已过,三月未到的天气,还是有些让人瑟缩。

喜全福紧了紧身上的衣服,长长的出了口气,一道似乎带着冰霜的雾气逐渐消散在空气中。

他知道自己又活过来了,刚才和自己对话的可是当今的万岁爷。一言定人生死,举手间便可血流漂橹的人间至尊。自己一个不注意被看出了端倪,肯定会死得很难看。

好在自己的钱没有白花,晋王殿下给自己的“特产”可有一大半都进了莫让的口袋,好在收人钱财、替人消灾的道理深入人心,自己才在刀口上捡回了一条小命。

喜全福扶着门前的栏杆好一阵,才重新打起精神,身上的汗水已经被冷风吹干,同时也带走了他身上大部分热量。他嘴唇铁青,脸上却挂着一丝微笑。然后拖拉着僵硬的双腿向着远处走去,知道消失在夜幕中。

杨勇在家奴的簇拥下,骑在高头大马上,缓缓走过街口,时不时还向受了惊吓的孩童友好的打着招呼,脸上如春风的笑容,让人百步开外都能感觉到暖人心的热量。

只是家里的大人,将孩子夹在胳膊下,也不顾孩子的哭闹,急匆匆跑回家门,将木门狠狠的栓死,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保护自家老小的安全。

作为长安的百姓,他们当然知道骑在马上的是谁,就是因为知道,所以才会更加的恐惧。作为无权无势的老百姓,他们只能将希望放在一个清廉的地方官、一个英明的君主上。

其实,只要能穿暖吃饱,他们就能拿出最好的耐性,去包容骑在他们身上的大小官宦。若是将他们逼到死角,他们又会爆发出无穷的能量,由一只温顺的羔羊,化为择人而噬恶狼。

可惜这些简单的道理并不是每个人都懂,最起码杨勇这个高高在上的太子殿下就不懂。

他跨步进了太子府,脸色立马阴沉下来,犹如一块孕育着雷霆闪电的乌云。

他一脚踹开房门,这是他最喜欢的去处。每每进去都有新的货色等待他去征服,这些都是手下人的孝敬。

果不其然,一个小小的少女正蜷缩在墙角,双手抱着膝盖满脸恐惧。

杨勇脸上狰狞之色更甚,仿佛眼前的是不共戴天的仇人。他一把拉起少女,随后便是一阵布帛碎裂的声音,少女凄惨的哭声在太子府内萦绕。

过往的仆人与侍女依旧有条不紊的各自忙着各自的事情,似乎根本没有听到,或是有意充耳不闻,又或者已经习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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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千年狐前演聊斋

半个时辰后,房门打开。杨勇很满意的整理着衣服,脸上的狰狞之色早已不见了踪影,又恢复了有教养、有涵养、有道德的皇家子嗣模样。

房间内,一片狼藉中那个少女人事不省的躺在冰凉的地上,脸上的泪痕尚未干涸,敏感处尽数暴露在空气中,就如一个被玩、腻了的洋娃娃,被人随意的糟、蹋,随意的丢弃。

“处理干净点儿!”杨勇随口对守在门口的几个家奴道,然后便向后院走去。他还是很相信他们几人的办事能力的,因为从来就没出过什么破绽。

一个脸上冒着贼光的马脸汉子,探着头向室内望去,在少女身上上上下下的打量着,然后狠狠咽了一口吐沫。少女身材虽然远算不上丰满,但恰如刚刚绽放的花骨朵,娇艳中带着羞涩,让男人生出野望!

一只大手拍在了他的肩头:“别看了,老规矩,划拳定先后!”

五个太子府家奴带着淫、笑围拢一团,很快,马脸汉子志得意满的率先走进房间。刚迈进房门他就迫不及待的脱光了衣服,伏在少女身上。

喘息声持续了很久、很久,少女一直都没有醒过来,可紧攥的拳头却说明着她已经醒了,只是不愿睁开眼看这肮脏的一幕。

“六子,你都三次了,也不怕被这贼丫头掏空了身子!”马脸汉子邪意的笑道。

六子恋恋不舍的在少女胸脯上摸了一把:“这么一个美人坯子,啧!啧!可惜了!最多两年,就能出落成一个风华绝代的俏佳人!”

马脸汉子赤红的眼珠转了几转:“这副皮囊丢到乱葬岗实在是可惜了,不如。。。。。。”他拖长声音看着其余四人,却是在征求其他人的意见。

“卖到妓院!”四人齐声道。

六子脸色转冷:“这件事儿可不能让太子知道,不让你我都得玩完!”

马脸汉子给了一个宽慰的眼神:“放心吧,太子殿下对烟花女子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他老人家要的是良家女子!此事太子一辈子都不会知道的。”

六子咬咬牙:“卖了真可惜,老子拼了,再来一次!”说着便一头埋在少女的双、峰间,腰腹间用力不辍!

只留下满室的淫、笑!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天下权利的更迭,于普通百姓并无任何益处,只是换了一个主子罢了。

当然,那些以命博前途,而又幸运的活下来的人,就会成为新的权贵。他们不再是百姓,而是贵族。他们会重复那些权贵之前的道路,包括兴起,也包括消亡,像极了一个无限的死循环。

兴盛的大隋,在炙热的光环下,在不起眼的阴暗角落里,那些让人不放在眼里的蛇虫鼠蚁正在一点点的动摇着整座帝国的根基。

月亮已经划过中空,皇宫中依旧灯火通明。在漆黑的夜里向无数百姓宣示着它无限的权威。

杨坚摇了摇已经僵硬的脖子,龙书案上的奏折还有一尺多高。莫大太监很有眼力见儿的为杨坚揉捏着颈部,力道恰到好处,杨坚手拿着毛笔,微眯着眼睛,一副享受模样。

若问为何没有红袖添香,美女作陪,恐怕只有独孤皇后能给得了答案。封建帝王能做到一夫一妻制的,堪称传奇。

“他们都说朕的皇位是篡得的,暗中还要很多人不是很安分,想要取朕代之,你说朕能不寒心么!”杨坚喃喃自语,似是梦呓,又似询问。

莫让思量着杨坚的话,心中百转后才道:“陛下自继位,为整个天下****多少心,小的看在眼里都心疼。那些不识好歹的人,就像御花园里的花草,长得太疯就让下人剪裁一番就是。”

杨坚睁开眼,惺忪之意再也不见:“你倒是好见识,若是补全了下面的家伙什儿,说不定也能登堂入室!”

莫让跪倒在地,挂着哭腔道:“天家折煞小的了,小的能伺候我主,已经是天大的恩赐,怎敢别有他求!”

“好了,起来吧!你这些伎俩就不要在朕面前显摆了,朕又没有怪罪你!”

莫让颤巍巍的站起身,低头垂首侍立在杨坚身侧。

“按照你的意思晋王折辱那些贵家子弟倒是一件好事喽!”

“小的不敢妄言!”

“要你说你就说,难道还要朕下圣旨吗?”

莫让犹豫一阵:“这些京中贵胄子弟平白无故去江南凑热闹,小的看不懂。但那些老家伙齐闹朝堂,小的却是多少闻出了些味道!”

“什么味道?”

“他们这是在以此试探陛下的底线啊!”

说完,莫让再次跪倒在地。

杨坚目光深邃,像是陷入了某段岁月不能自拔。

“朕把他们惯坏了啊,竟敢把注意打到皇嗣身上,实在可恶!”握在手中的笔杆应声而断,大片墨迹将手指染得漆黑,杨坚却浑然未知。

“呵!呵!我儿倒是给朕长脸了!”

“虎父焉能有犬子,晋王殿下也只是继承了陛下的大志!”

杨坚阴郁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笑容,转而又是一叹:“只是勇儿,哎!”

跪在地上的莫让敏锐的捕捉到了一个信息,他是聪明人,不然也不会伺候在杨坚身侧。就是靠着敏锐的洞察力,钻营之下才做了这大隋皇宫中炙手可热的人物。

“你下去吧,朕想一个人静静!”

莫让悄无声息的倒退而出,他知道自己的主子既然这么说了,一定是遇到了什么烦心事儿。他能做的,就是沉默,并竖起耳朵等待着主子的再次召唤。

杨坚从一摞奏折中抽出其中一本,看似和其他奏折并无二样,若是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它较之其他的大了半边。在整齐的一摞奏折中很容易发现它的存在。

他轻轻叹了口气,缓缓打开奏折,微微眯着眼睛盯着这些蝇头小字。比其他奏章,这里面的文字实在是太小了些,完全不讲究什么运笔如龙或是圣人风骨,完全就是为了用有限的篇幅承载最多的文字。

这是杨坚的暗线,在他还没有称皇之前就已经布下的眼线,遍布天下整个大江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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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白酒

“晋王殿下于江边怒杀宋家子弟宋却,似为了李家女秀宁,如今率军入石子冈,有大军塞其口,臣不得入。。。。。。”

“与晋王殿下定下终身女子臣已查明,乃后梁公主,接近晋王不知是何原因。。。。。。”

“晋王与钱家子嗣钱千万接触甚秘,不知所图者何。。。。。。”

。。。。。。

“太子于府中,辱民女。。。。。。”

读到最后一句,杨坚将奏折狠狠摔在地上。这些宫人还算细心,若不然,肯定会溅起一片烟尘。

那摞得很高的家事、国事、天下事,摇晃几下噼里啪啦的掉了一地,杨坚无从关心,只是喃喃着道:“太子辱民女!呵,呵!太子辱民女,哈!哈!”

到了最后杨坚竟然癫狂的大笑起来,身为未来的天下之主,富有四海。他可以用身份地位去征服、去诱惑、甚至去交易美女、娇娘,这些无可厚非,因为这都是身为天下至高者的权利甚至可以说是福利。

可强辱民女,却是一个人道德层面上的缺失,与那些民间的恶霸有何区别。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杨坚宁愿自己的儿子行那窃国的大恶,也不愿他去做窃钩的小恶。

这是一个人眼界的问题,满眼盯着少女胸衣下的隆起与自己的**,哪里还有余光去俯瞰这个天下!

莫让垂着手站在门外,双眼混沌不清,如同假寐,似乎什么都没有听到般。上苍没有赐予人类闭上耳朵的功能,让人们无时无刻都在倾听,有恶言、有阿谀、有闲言、有碎语。。。。。。

在宫中生存已久的莫让却知道,有些事情看得多了、听得多了,自己的小命也就不长了。若是真的闭上耳朵,他此刻立即会把双耳闭塞,成为一截会呼吸的木桩子。

隋皇深夜发怒,若此事传扬出去,不知道又会引起怎样的猜测,又会使多少人彻夜难眠。

遥遥江南,长江水夜以继日。早有大贤吟唱出: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千古绝唱。

不管今夜无眠的是饥饿的乞丐还是俯瞰人间的帝王;不管是整夜寻欢作乐的浪荡子还是彻夜苦读的清高书生。太阳总会照常升起,打碎这个静寂的夜。

常歌行悠然的坐在林边一角,身前摆放着一古色古香的茶案,清晨几滴露珠染在茶案上,晶莹无比,似乎也有了茶的韵味。

这茶案正是圣母峰上茅屋中品茶之用的桌案,若是被萧美娘看到常歌行将如此古色古香之物安放在晨风与大自然中,不知会作何感受。

常歌行似模似样的品着茶,眼观、鼻嗅、舌尖流转道道工序一样不少,看来前些日子的训练终于看到了成效。

李元霸在常歌行后面委委屈屈的打着扇子,三月的江南,天气已经有些暖暖的感觉。常歌行总觉得品着茶、打着扇子才够气派,完全不顾天气是否到了炎热的程度,还有如此一个猛汉打扇真的很煞风景。

就如一个雅公子,吟诗作乐之际,旁边偏偏有群莽汉吆五喝六的拼着酒,再怎么看去,也完全感觉不到什么风雅。

常歌行倒是想换上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体香随着清风扰动,沁人心脾,才配得上这古色古香的茶案。

可这军中唯一的女子,李秀宁,只是重重哼了一声,常歌行便彻底放弃了这个打算,那杀死人的目光,扇出的绝对是狂风暴雨,自己非得半身不遂不可。

今天是与伍长天约定的最后期限,这一个月中,陆陆续续已经有不下千人出了这片原始森林。

有自己走出来的,有被人抬着送出来的。

这是常歌行的考验,这也是他们的选择。荣耀与地位,你奢求的越多,付出的也会越多。投机取巧侥幸成功的人,最后的下场往往不是可悲就能描述的,那种连本带利还回去的场景,常歌行在前世见的并不少。

林间光影变幻,太阳自东方升起,又缓缓西垂。

李元霸手握折扇早已经鼾声四起,常歌行也彻底失去了喝茶的雅兴。一口干了杯中茶水,眉头不禁紧皱。

自二十里处原路折返,第一大队不出中午肯定能走出森林。可如今已经到了日落西山的时候,为何伍长天还没有出现?

全军覆没?常歌行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那可是整整五千训练有素的军人,什么毒蛇猛兽能奈何得了这么多人!

森林不远处,一群归林倦鸟猛地飞起,在空中盘旋着,既不飞走,也不落下,形成一道由鸟群组成的漩涡,在那一片区域内逡巡。

一阵阵凄厉的叫声似乎在抗议着什么,扰人清梦的行为总是不好的。

常歌行踢了踢睡得如同死猪的李元霸,这家伙睡眠质量却是好的很,常歌行脚面生疼,也没能使他的鼾声少上哪怕半个节拍。

“你姐姐来了!”常歌行无奈之下搬出了大杀器!

李元霸条件反射般的弹坐而起,朦胧着双眼道:“姐姐我真的没偷懒,只是打了一个盹儿而已,晋王殿下可以为我作证!”

“作证你个腿儿!”常歌行一巴掌拍在李元霸脑后。

李元霸摇晃着大脑袋,左右顾盼寻找李秀宁的影子,最后才舒了一口气:“走了就好,走了就好!”

常歌行也懒得去解释,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卤水点豆腐,这个敢和李元霸叫板的存在偏偏惧怕李秀宁,难道这个家伙很早就发现李秀宁有成为母老虎的潜质?

“伍长天他们回来了!”

“在哪?”李元霸站起身,东张西望起来,最后顺着常歌行的目光定格在森林中影影绰绰的人群中。

透过林间已经逐渐昏暗的光线,依稀可以看到一队浑身狼藉的士兵,之所以说是士兵,他们虽然狼狈不堪,却保持着一个军队独有的警戒队形。

再离近些,可以看到他们中人不少都是搀扶着同伴,还有用藤蔓编织的拍子抬着的。

常歌行肃然的站在林外,他没有上前迎接,他要等待自己的勇士亲自走出原始森林,完成对自己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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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八章酒论

“骁果!”常歌行举起拳头率先喊道。

“骁果!”

“骁果!”

“骁果!”

。。。。。。

归来众人忘记了疲惫喊出了自己的荣耀,包括那些受伤之人也都压榨着自己最后一分力气。

“恭喜你们,骁果军的勇士们!”常歌行由衷的道:“你们经受住了第一道考验,下面还有第二道、第三道、第四道。。。。。。以至于数不清的考验!因为,我骁果军需要的是当之无愧的勇士,谁要是孬种,现在就滚出去,不要在将来丢人现眼。

未来的考验,比现在要难上十倍、百倍,你们不仅会流汗、流血,甚至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化为无人祭拜的孤坟,本王再问你一句,可有退出者?”

骁果军众人沉默不语,唯有目光中的那份坚定作为回答,他们不愿退出,不愿意被淘汰,那些受伤者就是凭着最后一分坚持才没有被送出森林。

伍长天作为第一大队的队长,也没有放弃任何一个队员,这也是他们如今才走出森林的原因。

伍长天本来就消瘦的脸庞,经过一个月的丛林生活更加的棱角分明,似乎刀削斧凿出来的一般。黝黑的皮肤被花花绿绿各种不知名的汁液沾染着,但还是难以掩盖迎面而来的锐气。

丛林一行,给骁果军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激发了他们身上的野性,作为一个动物的本能。即便是去对付一只不起眼的兔子,他们都不敢掉以轻心,因为他们败不起,一旦失败就意味着成为其他动物的食物。

“禀报晋王殿下,我骁果军三千五百三十六人皆愿接受任何考验!”伍长天很难得的说出了这么一大段话,对于冷冰冰的他来说,简直就是就是一次伟大的突破。

常歌行捻起一根草,含在嘴里,带着邪邪的笑容指着其中一个骁果军兵士道:“他的话,能代表你吗?”

“能!”

“你!你!还有你呢?”

“能!”

“能!”

“能!”

。。。。。。

常歌行转过身,嘴角终于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看来这一个月发生了好多有趣的事情啊,这些桀骜不驯的孤儿军终于从心底服了伍长天,这是一个好现象。

“伍长天,送这些躺在地上还在唧唧歪歪的家伙们去疗伤,还能动弹的每人领一百两银子,到最近的陈国城池中潇洒去吧!”

听到“潇洒”二字,李元霸偌大的眼珠子转了又转,很容易想到了很多少儿不宜的画面,一张大嘴顿时咧到了耳根,笑嘻嘻的走到伍长天面前:“伍队长,其实我也很想加入骁果军,不如这次就带我一个呗!”

李元霸比伍长天还要高出一头,伍长天侧目看着李元霸,丝毫没有仰视的觉悟,反倒多了几分睥睨的感觉。

伍长天从衣服上摘下一只还在扭动着的肉虫子,递到李元霸眼前:“吃了他!”

李元霸看着蠕动不已的虫子,胃里瞬时一阵的翻江倒海,他甚至看到了虫子身上的每一根绒毛都在瑟瑟发抖,似乎在恐惧着什么!

“算。。。。。。算了,武队长,我是开玩笑的!”

李元霸并不害怕虫子,小时候也有过手握毛毛虫,吓哭邻家小妹的光辉历史。可一想到要将这些无脊椎动物嚼烂、吞下肚,心情立马就不美了。

他一把扛起茶案,紧紧跟在常歌行身后,这些人都是怪物,还是离得越远越好。

伍长天看着逃走的李元霸,无奈的摇摇头,如此美味怎么就没人欣赏呢?他将挣扎着的肉虫子放进口中,仔细的咀嚼着,这在危险四伏的丛林中算是最好的食物了。

听着“咕咚”一声的下咽声,李元霸浑身一寒,足下加快了几分,唯恐常歌行将他丢给骁果军们狠狠操练一番。

“对了,忘记告诉你们了!”常歌行忽然驻足,很随意的道:“我会让人向周边城镇散布消息,就说近日会有隋军细作混入城中,试图破城。你们小心点儿,我可不希望看到你们中的任何人被吊在城门口的桅杆上晒成人干,回来的时候记得给本王带些纪念品!”

骁果军众人齐齐傻了眼,这才知道这一百两银子是多么的不好花。他们大多数人本来就带着浓浓的江北口音,巡查的士兵根本不用仔细查验,光是听口音就能分辨出一二。

躺在藤条上的士兵,本来还有些失落不能到城里快活一番,现在才发现自己身下的这副藤条是多么的环保、多么的可爱、多么的温暖,简直就是自己的救星。

自己等人愣生生的冲进陈国城池,与自投罗网并无区别,典型的送人头,并且还是集体送人头!

“那个。。。。。。伍队长,其实我身体也不舒服,不如我将那一百两分给诸位兄弟,我还是老老实实养伤吧!”

伍长天连头都没回,只是冷冷的道:“你不服?”

那人立马就哑了火,那些说不服的人有两个共同点。一是被整容成了包子脸,二是最后都服了!

伍长天走到之前的茶案处,一本红色封皮的小册子正静静躺在绿色草地中间,如一朵招摇的红色花朵,格外显眼,上书:伪装术。

上面的字体同之前那本并无二致,显然出自同一人之手。上面详细讲解了该如何隐藏自己,该如何才能不让人注意自己,该如何才能完好的融入陌生的人群中去,被发现了怎么化解。。。。。。

对于前世的化妆术更是做了详细的注解,相信这本小册子若是流传出去定然会受到无数女子的追捧,甚至能将这个时代的颜值提升一个档次。

妆后沉鱼千尾,卸妆吓退万马,这样的人间惨剧相信也会时有发生。让多少痴情男子流干了泪,让多少风流公子恨瞎了眼!

“开课!”

伍长天将小册子揣进怀里,开始了独特的伍式教学。一帮大老爷们整齐的摇着头晃着脑,嘴里念念有词的背诵着一些稀奇古怪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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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九章女扮男装

常歌行顺着谷间小径缓缓而行,在前世,他人生的终极梦想就是有这么一处归处,建上一所小木屋。

买上一部佛经,过着晨钟暮鼓的生活,远离滚滚红尘,得到心灵与**彻底的自在。

可惜,这个愿望直到他坐上时空穿梭机都没有实现,或许是这尘世间的诱惑太多,又或是礼佛只是大多数人心灵的归宿,**并不适合皈依。

前些日子,常歌行命人在山谷间修建了一座小小的木屋,就像他前世希望的那样,算是了结了前世的愿望。木屋地板由几十根粗粗的木桩支撑,就像江南建在水湾处的小屋一样。

这样除了隔潮以外,还可以在细雨绵绵的雨季不至于被上涨的流水淹没。

小屋内此时已经有一人坐在桌案前,看着背影像极了一颗团在一起的肉丸子,不是钱千万还有谁!

“呵!呵!钱公子好雅兴,在我这个小筑内自斟自饮可是有什么欢喜事儿!”

钱千万努力睁开眯缝的双眼,想要让常歌行看清楚蕴藏在里面的忧伤

“晋王殿下!”钱千万带着哭腔道:“我这会可是被您给害惨了,我老爹知道我在江南短短数月便亏了数千万两银子,发誓要拔了我的皮不可,晋王殿下您可要救救我啊!”

钱千万一番话下来,言辞可谓诚恳之极、委屈之极、催人泪下之极,一双被肥肉包围的小眼睛甚至已经有泪水在蔓延。

常歌行自然不会被轻易的感动,倒不是他铁石心肠,而是对面是一个商人,而且是一个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的商人。

既为商人,断然不会做那无利之事,这些日子钱千万一直是要多少给多少,简直成了常歌行的摇钱树。现在这棵摇钱树来要阳光和水来了,也算是合情合理。

常歌行从衣袖中掏出一张娟帕,热情之极的在钱千万的眼窝处擦了擦:“钱兄何须如此,愚兄虽然只是一介小小的王爷,但也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兄弟做亏本的事儿。”

常歌行拿开娟帕,上面不见眼泪,却是一片油渍。若是扔进火堆肯定可以爆燃起来,可见含油量之高。

钱千万委委屈屈的举起杯中酒,一饮而尽:“王爷您就不要拿我开心了,我可是亏了千万两银子,就是拿了盐铁专卖权,也不可能一时半会儿回本,我就等着让我老爹扒皮得了!”

常歌行心中冷笑,盐铁专卖权,好大的胃口!

整个大隋有盐铁专卖权的只有宋家一家,别无分号。所谓的专卖权,并不是像前世那般的垄断行业,而是类似于一种代理机构,作为商人,只是收取不足百分之一的酬金罢了。

但整个大隋的盐铁往来数量何其的庞大,只是这百分之一就足以支撑一个家族屹立不衰。至于私下里的交易暂且不提,也足以让这些商人眼红。

对于暴发户钱家,常歌行做过很多猜想,在这个时代短时间积累庞大的财富,能够对得起暴发户这个称呼其实是很难的。

常歌行不难想象,钱家极大可能就是做走私盐铁生意的。有了盐铁专卖权就为非法活动贴上了合法的标签,实在是一部妙棋!

常歌行却怎么都不能让他如愿,先不说隋皇会不会答应再次特批盐铁专卖权,也不说这件事儿到底牵涉了多少人的利益。

就拿常歌行本人来讲,也不可能答应给钱家这么一个金饭碗。让一头狼犬一口吃个饱,便会使它的战斗力大打折扣,甚至不再听从驱使。只有让它有得吃,不太饱又不至于饿死才是养犬人的最佳选择。

钱千万一双小眼睛冒着精光,看似在不断的唉声叹气,顿足捶胸,实际上一直没有离开过常歌行的脸庞。

不过令钱千万失望的是,他苦练的相人之术在常歌行面前似乎失去了作用。这位晋王殿下却是有着极好的养气功夫,心中所想竟是一点儿都没有流露。

殊不知常歌行也是一只千年的老狐狸,在他面前演聊斋实在是太嫩了些。

“看来钱兄也是好杯中物之人,我这里恰好有坛好酒,还请钱兄品尝一二。

常歌行从床底下取出一小坛酒,之所以说是一小坛,因为这个坛子实在是太小了些,堪堪只有巴掌大小。

钱千万眼中显出鄙夷,这个晋王没想到也是一只铁公鸡,拿如此小坛来招待人,连塞牙缝自己都嫌少。只是这种神色转瞬即逝,快速被一种受宠若惊、满心期许的表情所取代。王爷赐酒,这种表情才是合情合理的。

钱千万自知可以瞒天过海,却不料自己这些小动作一分不差的全部落进了常歌行眼中。这个钱胖子绝对没有表面看起来这么憨傻,甚至较之一般人还要精明许多。

同为商人子弟,宋却已经化为一滩烂肉,而这个胖子还有功夫来自己这里表演,就很能说明问题。

常歌行拔出塞得严严实实的木塞子,小心翼翼的给钱千万倒了半杯,然后就收住酒坛,这些酒来的实在是太不易了。

钱千万刚要举杯,却被常歌行拦了下来。常歌行取出火折子,缓缓靠近杯中酒。在钱千万惊诧的目光中,杯中的水酒竟然燃烧起来。那蓝汪汪的火焰像是一朵开放的花儿,给人一种极为不真实的感觉。

钱千万试着将胖嘟嘟的手放在火焰上,“哎呦”一声马上缩回。

“这里面不是酒?”

常歌行微笑不语,将另一只酒杯倒扣在上面,火焰这才熄灭。他端起酒杯晃了晃,然后饮尽。

回味无限的咂巴着嘴:“好酒,果真是好酒!”在这个时代想要喝到前世的高度酒实在是不易。

钱千万吸着鼻子,闻着空气中缭绕着的酒香,如痴如醉。单凭这酒香,就不输于那些号称十年、二十年、百年的陈酿。

他肥胖的脸努力挤出一丝谄笑,虽然用尽了全身的力量,不过怎么看去都有种皮笑肉不笑的感觉,毕竟连带厚厚的脂肪,这脸皮委实厚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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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城门小吏的奖金

“那个,晋王千岁,哦不!晋王祖宗,这个酒能不能给我尝尝!”

钱千万也是贪杯之人,这个时代没有啤酒,若有啤酒,他如今肥嘟嘟的肚囊子绝对成为正经八百的啤酒肚。

常歌行将掌心的小酒坛颠了颠,惹得钱千万一阵心惊肉跳,如此美酒就是浪费一滴也是一种罪恶。

能燃起烈火的酒水,实在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其实,我是想和钱公子做一笔生意!”常歌行慢条斯理的道。作为谈生意,常歌行可谓是行家里手,不轻易显露自己的底牌是他的一贯作风。

钱千万如释重负的输了口气,作为不折不扣的土豪二代,凡是能用钱来解决的事情就是不是事情。

他豪爽的从怀里摸出一张银票,递给了常歌行,上面的一千两赫赫在目,昭示着主人的豪奢,千两买杯酒若是在烟花场所定能被传作佳话。

钱千万小口抿了一下杯中酒,眯缝着的眼睛彻底成了一线天。

“啊!好烈的酒!”钱千万感受着从喉咙穿胸而过直至胃腹中的灼热,由衷赞道:“喝了此酒,才知道之前所饮之物简直就是白水,索然无味,索然无味啊!”

他仰头一饮而尽,白胖的面庞,难得的有了些许红润。对于喝惯了米酒的古人,有这样的表现已经很不错了。

或是钱千万浑身的肥肉起了很大的作用,常歌行心中恶意的想着。

钱千万瞪着通红的眼睛,死死盯着常歌行手中的酒坛,如同一只饥饿的独狼,盯着蓄谋已久的食物。

“其实,本王只是想和你做一笔买卖罢了!”

钱千万将手探入怀里,狠狠的拽出一叠银票,递到了常歌行面前:“那。。。。。。那一坛酒。。。。。。我全要了!”

也不顾常歌行是否同意,钱千万一把将银票塞进常歌行的手中,双手捧着酒坛满脸的享受:“天下竟然有如此美酒,只可惜只有一坛,不能尽兴!”

常歌行将银票贴身收好,这个世界再没有比金钱更能暖人心的了,当然,美人柔体除外。

钱千万小心翼翼的斟满一杯白酒,想要端起来,却发现倒得太满,他揉搓着肥胖的双手,一阵踌躇,生怕端起时浪费哪怕一滴酒水。

最后,钱千万缩成一个圆墩墩的肉丸子,无奈脖子实在是太短,就算缩着身子也不能碰到桌上的美酒。豆大的汗珠滴落在桌案上,不多时已经湿了一片。

常歌行看着钱千万摇摇头,不就是半斤高度白酒嘛,至于如此嘛!

他端起酒杯递给钱千万,虽然已经很稳了,还是有数滴酒水落下,一股谈谈的酒香在茅屋内迅速扩撒,唯有酒楼藏酒的地窖才有如此浓郁的酒香。

钱千万肉疼的咧咧嘴,接过酒杯,眼巴巴看着桌案上逐渐消失的酒滴。将酒杯放在鼻下轻轻嗅了一下,一脸的痴醉。这才恋恋不舍的将酒倒进嘴巴里,舌头转动数次后才咽下肚。

他珍而又珍的将剩下的酒水收起来,本来欣喜的表情塌成了一个苦瓜脸:“晋王殿下,你可是把我害惨了。喝了此酒,天下再无美酒,长安城的醉仙酿如今回味起来简直就是泔水,你叫我今后怎么活啊!”

常歌行笑着道:“本王刚才就说过,本王要和你做一笔买卖!”

钱千万立即两眼放光:“莫非王爷殿下还有这美酒?”

常歌行摇摇头:“此酒本王只有一坛!”

钱千万脸色一暗,整张脸迅速垮了下去。

“但本王有酿酒之法!”

钱千万肥硕的脸蛋猛然颤抖了几番:“王爷此话当真?”

“当真!”

“那个。。。。。。王爷,能不能把酿酒之法借我一观,我实在是好奇天下竟然有如此妙法!”

常歌行摇摇头:“我说过,这是一笔买卖!”

钱千万整了整身子,端坐在桌案旁。整个人气势陡然一变,从一个好酒狂徒摇身化为一个真正的商人。

常歌行很满意的点点头,他喜欢和商人谈生意,远胜过和那些政客谈条件。在商言商,商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往往是共赢的,关系自然也是最稳固的。

政客则不然,出尔反尔,鬼蜮伎俩才是政客们的最爱。

“此酒乃是天下奇酿,不知王爷千岁想如何做这笔生意!”钱千万率先转入正题。

常歌行竖起一根手指,在钱千万眼前晃了晃。

“一百万两!”钱千万试探的问道。

这个时代,远远比不上前世知识大爆发的时代,历史的车轮还没有驶上快车道,任何的创新都会产生最大的影响。当然,也会产生最大的利益,这么来说,还是值一百万两银子的。

常歌行晃了晃手指,微笑着看着钱千万。

钱千万有些肉疼的道:“虽然您是王爷,我也要说,一千万两实在有些离谱了。毕竟只是酿酒之法罢了,在这个纷争的时代有心情图一醉,毕竟还是少数!”

“我这个一是送给你的!”常歌行将手指指向钱千万。

钱千万难得的腼腆笑道:“晋王殿下这是要倒贴?我会不好意思的!”

常歌行收起手指:“我只能告诉你,你真的想多了!我的意思是卖酒所得银钱你一我九!”

钱千万抖动着浑身的肥肉,豁然起身,脸色显得有些难看:“这不可能!”

常歌行摆摆手,示意他坐下。

“我要是说度数更高的白酒对于刀剑之伤有奇效呢?”

钱千万豆粒大小的眼睛隐隐有精光闪现,虽然隐晦,却逃不出常歌行的火眼金睛,若是在察言观色上没有些许特异本事,是不可能做成顶级商人的。

受刀剑之伤最多的地方当然是战场,从战争中获利,虽然如火中取栗,但确确实实是一个一本万利的好买卖。

“你若不愿,那就算了,我们的合作关系就此罢了。你的那些银子我会一文不少的还给你!”

说完,常歌行作势便要向外走去。

钱千万滚动着浑身的肥肉,一躬到底拦住常歌行的去路:“晋王殿下莫要动怒,这笔买卖我钱家接下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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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白送?我要!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哈哈,钱兄果然好见识,请坐!不瞒你说,本王为了研制此酒,可是耗费了无数的人力物力,就连品酒的师傅都醉死了十几个,现在还有三个不省人事!所以,这九成也只是本王想回回本钱罢了,钱兄莫要多心。

本王虽然是皇亲贵胄,对欺行霸市的行为向来是不耻的。”

钱千万将满腹的心思藏在深深的脂肪层,让人看不出深浅。

“晋王殿下在民间素有贤名,当然不会做仗势欺人的事儿,实乃我大隋之福!”

钱千万说得有多诚恳就有多诚恳,若不是常歌行在前世还是读过一些历史知识的,说不定就相信了。杨广此人虽然被人多做抹黑,但也远远称不上贤明。

对于拍马屁的话常歌行想来是来者不绝且甘之若饴,更愿意做那锦上添花之事,虽然有自卖自夸之嫌,一直以来却乐此不疲:“本王虽然少在民间走动,却也听闻百姓对本王的赞誉,其实本王真的没做什么,都是百姓的谬赞!”

说着常歌行还谦虚的笑了笑,颇有些难为情的娇怯模样!

钱千万再好的养气功夫也忍不住嘴角抽动,说了这么一大通话,只有一句最靠谱,您老真的没做什么,什么都没做!

“呵呵,晋王殿下果然是一个真人,比那些谦谦伪君子强多了。我钱某人就喜欢和晋王殿下这样的人做生意,还请殿下明示咱们这笔生意怎么做?”

常歌行指了指空空的酒杯,钱千万肉疼的拿出那一小坛酒,为常歌行斟满。

常歌行浅酌一口,任酒气从口腔涌进鼻腔,顿时七窍尽通。

“钱兄可知在这个乱世什么东西最值钱?”

钱千万为自己也满上一杯白酒,贪婪的饮下半杯:“当然是白花花的银子,亮晶晶的珠宝!还有。。。。。。哈!哈!香喷喷的美人!”

说道最后钱千万哈哈大笑起来,语气中有着十足的志得意满!

常歌行有些鄙夷的摇摇头,这个死胖子除了钱,还知道些什么。

“我问你,钱能吃吗?能喝吗?能当武器砍人吗?”

钱千万抬着圆滚滚的脑袋道:“钱可买吃的,可以买喝的,也可以买杀人的武器。有了钱,就有了一切!”

“那我问你,若是天下动乱数十载,无人耕作,你就是金山银山又能买得了几粒粮食?

所以,粮食才是这个世道的硬通货。有了粮食就可以豢养军队,有了粮食就能民安而国泰。至于金银,也只是一种稀有的金属罢了,天下物资匮乏之时,金银就如同路边上的瓦硕!”

钱千万绿豆大小眼睛费力的瞪成了黄豆大小,而且还是泡发了的那种。在钱千万人生中也算得上是一种突破了!

他显然不想同意常歌行的言论,可偏偏又想不出如何反驳。最初的交易是以物易物,可谓买卖的起源。

社会上物品的价值从来都是以稀有或是充盈定价,作为地球上的稀有金属,金银逐渐成了交易物品的价值衡量。

可这种供需关系一旦被打破,金银的价值也会被质疑。

一个饥饿将死的人,一个一文钱两个的馒头可以活命,一锭金灿灿的金子却只能陪葬。此时,金银的价值衡量完全被颠覆!

“粮食?”钱千万有些迟疑的道。

“对!”常歌行打了一个响指道:“粮食,就是这个乱世的命脉!”

钱千万道:“这个。。。。。。这个关生意什么事儿?”

“我们要用高度酒的秘方,将江南的粮食收入囊中!”

钱千万抖动着肥硕的脸蛋道:“这个,不太可能吧!”

“只要绸缪到位,万事皆有可能!”常歌行自信满满的道:“平常的米酒,两斤粮食就能酿出一斤水酒。可这高度酒,十斤粮食才能酿出一斤。我要你,在陈国全境开始以粮换酒。当然,根据酒水的品质,大可以将价格提升到二十斤粮食一斤酒,五十斤粮食一斤酒,甚至一百斤粮食一斤酒!”

钱千万竖起大指母道:“晋王殿下,您幸亏生在帝王家,不然全天下的商人都会没饭吃!”

常歌行笑道:“这有什么,给你!好好研究一番!”

说着,常歌行扔给钱千万一本小册子,上书:白酒营销策划书。

随着钱千万翻阅,脸上的由震惊逐渐变成佩服,最后定格在敬仰上。这才是真正的商人,瞧瞧人家王爷,把以粮换酒的各个步骤事无巨细的全部罗列清楚。

从最初的宣传,到如何打开市场,再到如何**迭起,最后换空江南粮仓。以白酒为兵,彻底让江南粮仓,变为空仓。百姓无以为食,兵士无粮可用,陈军后勤不攻自破,哪里还有什么战斗力可言!

“钱兄,这件事儿办好了,你钱家自会扶摇而上,若是办砸了,哼!我将你这身肥肉沤成肥!”

钱千万猛地打了一个哆嗦,以一个商人的眼光,这个晋王绝对不像民间流传的那般不堪,甚至完全可以称作奸商。

都说无商不奸,可以被同行认可为奸商的人,更是没有一个轻与之辈。钱千万现在甚至有些怀疑最初的决定是否正确,本打算借晋王这棵大树,养好钱家这棵藤蔓。现在他不得不担心,钱家会被人家做成一条条绳索,到街市上换了银钱。

他慌忙的跪倒在地:“晋王有命,钱家万死不辞!”

常歌行笑了笑道:“放心吧,本王不会让你钱家赴汤蹈火的。不然,要我骁果军何用!”

“来,钱兄,不必如此拘礼,你我同饮共醉,以后便是生死之交的兄弟。”

钱千万端起酒杯:“在下就先敬晋王殿下一杯!”

钱千万努力扬起已经退化的脖子,将杯中酒水饮尽,倒也是一个爽快人。

“好!钱兄果然也是性情中人!”

两人推杯换盏,酒过三巡。

钱千万已是满脸潮红,豆大的汗珠不断留下,舌头也大了数圈。

“王。。。。。。王爷千岁,你。。。。。。你别看我。。。。。。胖了些,愿意让我压的黄花大闺女多得去了,我。。。。。。只是。。。。。。只是在寻找梦中。。。。。。梦中真爱,不然。。。。。。不然儿子早就这么高了,这么高了,这么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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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只有一间房怎么睡

待到钱千万将他那不知藏在谁家肚子里的儿子描述成房顶那么高后,这个胖子就彻底软成了一团,像是一坨发好的加强版面团。

常歌行本来混沌的眼光瞬时变得清明起来,虽然穿越到了这个酒量普遍偏低的古代,但常歌行揣着明白装糊涂的本事却没有落下。

他走出茅屋,谷间清风从周身吹过。浑身的酒气瞬间蒸发大半,一个俏丽的身影依着屋外的栏杆,翘望着正在施工的人群。

虽然身上的轻甲将婀娜收藏,却给了人无限的遐想。作为见过李秀宁穿便装的常歌行,此刻恨不能化为佳人身上的铠甲,为俏佳人遮风挡雨。

“我还当是你也醉了!”李秀宁谈谈的道:“原来是装醉,果然是个奸滑之人!”

常歌行自动忽略此番话的重点,笑呵呵的凑到李秀宁身边,顺着佳人目光望去,那里正有一处城墙在浇筑。想来,过不了多久,整个石子冈便会如铜墙铁壁般,即便天下名将尽出,也无法攻破。

“你这是在关心我吗?放心,哥哥我酒量好得很!”

李秀宁早已经习惯了常歌行的油腔滑调,若是换了另一个人肯定早已人头落地。

“我是在关心,你什么时候能醉死!”

“这个恐怕你要抱憾终身了,本王千杯不醉,万杯不倒。若是秀宁想要本王醉生梦死,本王倒是可以给你一个机会。美人赐酒,醉上千秋岁月又有何妨!”

“不要脸!”

熟读兵书的李秀宁,肯定说不过前世阅尽段子的常歌行,只能用三字真言作为回应。

“本王当然不会随便要脸,不然成了二皮脸,可是会吓到我的乖乖美娘的!”

提到萧美娘,李秀宁没来由的一阵心烦意乱。就算直入敌军,也没有如此失态过。

“本王明日要进城看看骁果军的精彩表现,这段时间石子冈就交给你了!”

“我也要去!”不知怎么的,李秀宁鬼使神差的说出了此番话,想要收回却已经来不及。

“凭什么你去逍遥快活,我却要在这里给你监工,以后你去哪里我就要去哪里,休想躲清闲!”李秀宁貌似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很有力的理由,一切变得心安理得起来。

就像小偷把自己偷东西建立在大义之上,便没了做贼心虚之感,甚至多了几分行侠仗义的英雄气。

“随你!”

常歌行丢下两个字,走下茅屋,乘着微醺酒气,在谷间徜徉起来。百无聊赖其实也是一种幸福,有些小孩子经常抱怨无聊,可无聊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整日忙碌的成年人,像是一颗颗镶嵌在社会这台机械上的零件,看似主动的运转着,实际上却是被这个社会驱使,难以得到所谓的自在、自由。

身为大隋晋王的常歌行自然不会为了衣食奔波,他已经站在了金字塔的顶尖,位列顶级狩猎者之位。看似自在却也被另一种枷锁束缚。

李秀宁扶着栏杆,看着溜溜达达的常歌行,完全没有一丝王家千岁的龙行虎步,内心竟然有了一丝难得的欣慰。

第二天,天色微光。石子冈的一切还沉浸在淡淡的阴影中,一匹白马在草丛中撒着欢,将茂盛的花草碾成了一片绿毯。雪白的毛发上也不免沾染上了点点绿色、点点粉红,俨然成了一块移动的画布。

这里的草木很是肥美,作为食草动物的马,对这些美味丝毫兴趣都没有,可谓挑嘴之极。

在白马旁边半卧着一个少年,青衣小帽,脚上蹬着一双被洗的发白的鞋子,瞧着二郎腿嗅着一朵小花,像极了替主人牧马却在偷懒的下人。

“晋王殿下好雅兴,也不怕被这路边的野花熏瞎了眼!”

常歌行将小花扔在草丛上,抬眼看到一个翩翩佳公子正站在眼前,满脸的讥讽。

他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番来人,发髻梳的一丝不苟,一袭白衣将挺拔身姿衬托的一般无二,腰间束带上镶嵌着一块云母绿,在配上白玉般的面庞,比潘安还要貌美上几分。

只是,常歌行的眼睛却是贼兮兮的在来人微微隆起的前胸流连不止,以他专业的眼光来看,这里面藏着的绝对不是胸肌。

胸前的隆起逐渐变得起伏,常歌行甚至可以预感到布帛撕裂,某种雄伟之物喷薄而出。

“看够了吗?”李秀宁略带中性的声音传来:“莫非晋王殿下有那龙阳之好?”

常歌行咽了一口口水,前世古代剧中罗裙换长衫就能让人不辨雌雄,简直就是胡闹。李秀宁虽然做男子打扮,甚至改变了声线,但这却只是给李秀宁增添了另一种媚惑,与男子的阳刚之气丝毫不搭边。

“没看够,啧!啧!真的是委屈了它啊!”

“委屈了谁?”李秀宁不解的问道。

“形似凝脂堆如雪,自古豪杰多登攀!”

常歌行也不正面回答,念出了两句奇怪的话后,便向着谷口走去,小白则挂着花花绿绿的涂鸦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

李秀宁皱着眉头,牵着枣红马,一路思索,不明白常歌话语中的“它”到底是谁,自己又委屈了谁。

以常歌行对于化妆术的理解,就算没有前世那么多种化妆品,仅凭着手头上的资源,也能把李秀宁打扮成一个虬髯大汉或是营养不良的落魄书生,可他却不愿这么做。

毕竟,有美在旁养眼,不管怎么样,也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自石子冈出来,常歌行骑着小白,把缰绳让它自己叼着,简直就是信马由缰的加强版。

两人走得并不是很快,李秀宁骑着枣红马与常歌行并驾而行,两人一路上话并不是很多。李秀宁大概还在想着“它”到底是谁,而常歌行则一路上一直用余光扫描着李秀宁。乖乖,这个丫头穿上这一身,似乎比着女装更加有女人味。

“我的晋王殿下,你是不是应该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了!”李秀宁望着城池门前正在排查进出百姓的陈国士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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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床前明月光

“我的位置?”

“对!你的位置,本公子的书童!”李秀宁仰着秀颈,如一只骄傲的白天鹅。

常歌行无奈的看了一眼自己的穿着打扮,本来他是想低调一点儿,扮成普通百姓就好。

没想到李秀宁却是如此的高调,两相对比之下,自己自然成了伺候主子的书童,如此在外人眼里才算合理。

偏偏佳公子带着书童游学江南,在这个时代并不少见,多是为了让家族未来的接班人长见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如此才能学以致用。

这些大家族能够传承,自然有着自己的一套方法,死读书、读死书的书呆子肯定不能将家族发扬光大,甚至将几代人的心血彻底断送,这是这些家族的共识。

至于像李阀这般的大阀,挑选下一代接班人的方法会更加的冷酷,其中不免会出现同根相煎的事情发生。

“遵命!”常歌行拱手,常歌行牵着花花绿绿如同不良少年的小白,走在李秀宁身后,低眉顺眼倒是对做书童颇有心得的样子。

城池不算很大,城墙已经长满了绿绿的苔藓,与周围城外野草的繁茂丝毫不搭边,一股腐朽的气息迎面而来,让人不由自主的想到英雄迟暮、美人珠黄。

“站住!”

城门官看到俊俏得不像样子的李秀宁,满眼发光,这些骑着马的富家子弟可是数十天都不一定能遇到的肥羊。

隋军攻陈,临江镇距离隋军大本营实在是太近了些。城中富户早已经携家带口迁到了更远些的大城之中。

至于这些游学的富家子,也都在家人叮嘱下本分的在厅堂内读圣贤书,不敢轻易涉险。

城门官再看牵着杂毛马的常歌行,眼中显出鄙夷,这么一个翩翩公子,却又这么一个邋遢的书童,实在是大煞风景。

“本官观你们贼眉鼠眼,定是隋军派来的间隙,来人,将此二人带上镣铐,送入大牢!”

城门官不由分说,就要先声夺人将李秀宁、常歌行二人打入大牢,此法是他一贯做法,百试不爽。

这些细皮嫩肉的贵公子,进了阴暗的大牢,身上的油水被榨的干干净净后才会被放出。有些倒霉蛋甚至要靠着乞讨才能回乡。

至于担心这些家族的报复,城门官倒也有自己的门道。前呼后拥、声色犬马之辈,他只会例行盘问,不会多做为难。甚至还会摆出一副忠肝义胆的模样。因为这样排场的人,大多都是高门子弟,不是自己能招惹的。

像李秀宁与常歌行这样的一主一仆倒是多见,这样的人多是些普通富户子弟,也是城门官的勒索的最佳目标。

“大人,你不认识小的了么?”

常歌行主动上前,一把抓住城门官的手,亲切的道:“大人,我是你的同乡啊!想当初您上任之时,我还到村口送过您呢,您高大威猛的身姿一直深深的留在我的心底,您就是我行事的楷模!”

城门官满头雾水,自己可不记得有过这么一个同乡,想当年离乡完全是因为自己在乡里间名声臭名昭著,混不下去了。

自己离开时不要说人,就连狗都没有一只到村口送行的,后来听说自己走后,村里敲锣打鼓足足庆祝了三天三夜才罢休。

至于这个城门小吏,完全是靠着自己的卑劣无耻得来的。

城门官明知道常歌行在说谎,心里还是十分受用的,毕竟被迫离乡一直以来是他心中的痛。

“您也知道,咱们家乡不是很富裕。我来之前,父老乡亲给您凑了些土特产,还望大人笑纳,抽时间也回乡看看,我和父老们都等着大人您衣锦还乡的那一天呢!”

城门官接过常歌行递过来的一个小布袋,小布袋很是破旧,不知是质量的缘故还是洗了太多次的原因,布袋许多处都开了针脚,随时都有可能变成两片抹布的样子。

他张开布袋口子,只是向里面匆匆看了一眼,便紧紧把布袋抓在手里,手背上的青筋瞬时露了出来。

“乡亲们真是好意啊!家乡民风淳朴,既然是同乡肯定不是什么大隋奸细,进去吧!”

常歌行千恩万谢一番,才一手牵着小白,一手牵着枣红马进了城。李秀宁骑在马上,面色十分不悦。

“这样的贪官,你为什么还要贿赂他啊,白花花的银子就算去喂狗,也不给他!”

看着有些闹小脾气的李秀宁,常歌行打心里笑了笑,或许这样一个任性秀宁,才是真的她自己吧。出生在门阀之中,自小她就背负了很多很多,也失去了很多很多!

“要是放在大隋,这样的小吏本王有多少杀多少!但,别忘了,这里可是陈国,陈叔宝的地盘,有这样的人为他看守城门,本王不该多加鼓励吗?这些银钱权当奖金吧,待我大隋的旗帜插上城头,本王要他连本带利统统吐出来!”

李秀宁目瞪口呆的听着常歌行这一番理论,她发现随着自己与常歌行待得时间越长,自己的世界观倾覆的越厉害,所谓三观也在风雨飘摇中动荡不已。

“你比那城门官也好不到哪里去!”李秀宁清冷着脸淡淡的道。

临江镇内,有些萧索。街上的行人不是很多,街边上的铺子也大多冷冷清清,没有丝毫热闹的样子。

整座城池就像行将就木的老者,暮气沉沉,没有一丝生气,有的只是苟延残喘。

街道转角处,一个有些破败的茶坊内,掌柜的正在殷勤的给一个挑夫上茶水,与茶杯、茶壶不同的是,端上来的是一个海碗,上面还飘着几片茶叶沫子。

换做以前,茶坊掌柜的断然不会亲自招待客人。更不会用海碗上茶,即便给再多的钱都不行。只有力吧才会如此喝茶,纯粹为了解渴、提神。如此这般,与所谓的风雅格格不入,牛饮的客人也向来不受掌柜的待见。

可是,世道变了,人心变了,买卖也变了。今日,他明知道这位茶客是一个大老粗,也要花费百般心思亲自照料。

第一百六十四章听陈人将故事

茶坊掌柜的不惜将自己的茶坊降格为茶棚,只要有铜子,怎么样都行。所谓茶道、所谓文雅,在生存面前显得尤为苍白。

常歌行将小白与枣红马拴在茶坊门前,当然,还有骑在枣红马上的李秀宁,也被他一同放在了门外。

他自己率先进了门,李秀宁则气鼓鼓的翻身下马,如一个受了气的小媳妇般跟在常歌行身后。

掌柜的看到来了客人,满脸的褶子笑开了花:“敢问客官想要喝什么茶?别看我家铺子不大,却也种类齐全,冲泡手法不次于建康城内那些大茶坊!”

此番话却是问向跟在后面的李秀宁的,虽然常歌行先行进了门,在掌柜的眼中却成了探听虚实的下人,正主依然是锦服的秀宁。或者说,只有锦服者才可能是主子。

真的是以貌取人的世道啊,本王光辉的内在品种,岂是青衣小帽就能遮挡的,只是这个世界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常歌行心中不禁哀叹。

“我要一碗茶,要大碗的,像那位壮士的一样!”

掌柜的完全没有搭理常歌行,仍是一脸殷勤的看着李秀宁。像这种贵公子,随便喝上一壶名贵茶水,便能抵得上自己平时一日收成,断然没有不周到的道理。

“和他一样!”

在掌柜的目瞪口呆中,李秀宁纤纤玉手指向了常歌行。

“这。。。。。。这。。。。。。”

掌柜的踌躇在原地,竟然不知怎么办才好。像这样的佳公子,竟然要喝解渴用的大碗茶,实在是让人费解!

“掌柜的,怎么着,有客都不招待?”

掌柜的挂上职业式的微笑:“二位客官,大碗茶是用茶叶碎梗炮制的,味道实在欠佳,不如还是换一种吧!”

“啪!”常歌行一掌拍在桌子上,“我随我家主人走南闯北,什么样的茶叶没喝过,今天就要尝尝这茶梗的味道!”

掌柜的猛地一个激灵,感情这位也不是个随便拿捏的主儿,刚才那个挑夫就给自己来这招儿,现在又有人来这招儿,看来自己以后出门真的要翻翻黄历。

“客官,稍等,稍等!”掌柜的慌慌张张退下,这是什么世道啊,喝茶梗的人都这么牛气熏天,莫非真的要变天了?

挑夫举起大碗,狠狠喝了一口,用麻布袖子擦了一下嘴,眼睛却时不时的瞟向常歌行的位置。

掌柜的倒也麻利,不多时两大碗的茶水便端上了桌,上边漂浮着的茶叶沫子还在不断沉浮。

常歌行端起茶碗,轻轻抿了一口,水温刚刚好,掌柜的还算有心,没有因为是大碗茶而慢待。

常歌行“咕咚咚”几口,一大碗茶水瞬时见了底:“好茶,真解渴!”

掌柜的满头黑线,用解渴来形容茶水的口味,也是天下奇葩。

李秀宁身为李阀的女儿,从小便接受茶道训练,虽然算不上什么品茶的大家,但好歹也似模似样,上得了厅堂。她有些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大碗,小杯的茶是用来品的,这样的大碗确实可以有解渴功效。

一时间李秀宁有种无可下口的感觉,常歌行倒是无所谓,身为七尺男儿粗鲁也就粗鲁些了,反正他也不在意这些。

但李秀宁可是贵门之后,怎么也放不下天骄之女的架子。

“不喝算了,不要浪费了!”

常歌行端起李秀宁眼前的大碗,“咕咚咚”几口,便下去了大半。

“掌柜的,近来生意可好?”

掌柜的满脸苦笑:“客官您也看到了,已经无所谓好坏了,简直就是有无啊!有的时候,一整天下来都没一个客人,要不是舍不下祖业,我也要搬到大城市养老去喽!这临江镇只是一个小小的县城,是抵不住隋朝的几十万大军的!”

常歌行将李秀宁的茶水饮尽,顺带着碗底的大半茶叶沫子也进了口中。他嚼了嚼,咽下肚。一股浓郁的苦涩自舌尖蔓延到舌根,若是熬夜提神,绝对有神效。

“呵!呵!掌柜的,你此言差矣,所谓祖业是祖上留下来,希望后辈越过越好的资本,若是后辈因为死守祖业而罔顾性命,那可就真的对不起祖上了!”

掌柜的一拍大腿:“客官真是神人,我怎么就没想明白这其中的关节呢?做完你这单生意,我就关门歇业,到建康城买一处宅院,就此颐养天年!”

常歌行品味着留在齿间的茶味,待浓重的苦涩散去,纯正的茶香逐渐袭向鼻腔。此茶虽然是些茶梗,却也是好茶的下脚料,茶韵犹存,茶风尚在。

掌柜的其实也早就想弃茶坊而去,只是放不下祖业这块包袱。如今有常歌行提供了这么好的说辞,不就坡下驴才是傻子。

“这么好的茶坊就这么荒废了实在是可惜啊!”常歌行长叹一声,颇为伤感的道。

掌柜的喟然一叹:“我也不想啊,只是兵灾将至,这间小茶房就算白送也没有人要吧!”

常歌行猛地站起身,拍拍胸脯道:“我要!我与掌柜的一见如故,既然掌柜的为难,在下愿意效劳!”

掌柜的屡次张开嘴巴,愣是没能发出一个音节,这个。。。。。。这个打蛇随棍上的本事实在是太不要脸吧。

李秀宁低着臻首,似乎在数着茶桌的纹理,判断此木岁月几何。

“小兄弟,老朽只是随便说说,你。。。。。。您莫要当真!”

常歌行撇撇嘴:“人在做,天在看。说出去的话,可是要做数的!”

掌柜的擦了一把脑门上的汗珠,打着稽首:“我不知道小兄弟原来是道上的好汉,您就高抬贵手放过小老儿吧!”

“你说什么?”常歌行不满的道:“老子可是品行端正的大好青年,不要把我和那些扯着大旗造反的愣头青搅和在一起!”

掌柜上冷汗如雨下,在大庭广众下谈论绿林道本来就是大忌,如此下去恐怕自己能不能走出临江镇还要两说。

“您就大人大量,放过我吧!”

这句话却是对李秀宁说的,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希望这位姑奶奶能给自己一条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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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五章纨绔

李秀宁没好气的看了一眼常歌行,自身后的包袱中取出一块金锭,“这些钱足够买你这样两间茶坊了,快点儿离开,兴许还有一条活路!”

掌柜的抓起金锭,千恩万谢的离开茶坊,一路向着城门疾走而去,竟是连细软都没有收拾。

常歌行看着离去的掌柜的,遥遥头,他费此番功夫自不是为了坑这间茶坊,只是为了用最少的钱,达到应该达到的目的罢了。只是,前面的那些铺垫,都被李秀宁的一时心软毁了!

“其实,我们不买。这掌柜的也会丢弃茶坊,逃之夭夭!”

“用见不得人的手段坑人,可不是什么君子行径!”

“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君子,也没有打算成为那些高风亮节的君子!”

李秀宁看着常歌行,轻皱着眉头,她突然明白了一件事情,学的那些经典,只对信奉这些经典的人才有用,对于常歌行这般不学无术之人,简直就是对牛弹琴!

“说吧,你要这间茶坊有什么用!”

常歌行笑着道:“要茶坊,当然是卖茶喽,难道还会卖酒?”

李秀宁气节,这个晋王殿下每每动作都出人意料,让人难以揣测。说他不学无术倒是着实委屈了些,若说精通旁门左道倒是贴切。

“那位兄弟!”常歌行指着挑夫道:“可有兴趣做我这茶坊的跑堂的?”

挑夫将身旁的担子踹倒,两个箩筐在地上打了几个转后倾倒,里面装的不是什么蔬菜水果或是木材肉食,而是几块奇形怪状完全没有任何美感的石头。

“某家早就厌倦了挑夫的生涯,对这跑堂的倒是心仪已久,多谢公子给在下这么一个大好前程,以后小的就是这间茶坊的跑堂的了!”

李秀宁如看天书般看着眼前的这一切,都是那么的不真实,茶坊刚易手,就招收了第一个伙计,而且这个伙计还是一个茶客,并且这个茶客的理想就是当一个跑堂的,就算狗血剧也没有这般巧合吧!

“好,我果然没有看错人,俗话说不想当跑堂的的挑夫不是好挑夫,你且下去,明天一早正式上工!”

挑夫也不顾箩筐,就这么哼着小曲愉快的走出了茶坊,似乎真的找到了什么前途无限光明的差事般。

李秀宁眼中的不解越发沉重,自己虽然少在坊间走动,可没听说跑堂的也会加官进爵,荫庇子孙的。可看那挑夫的神情,分明就是如此!

“走啦,我的主子!再不找客栈,我们可就要露宿街头了!”

一路走来,常歌行对江洲镇的凋敝又有了新的看法。大大小小的客栈关张大吉的十有**,好不容易找到一间却是客满。住的并非什么外来人,都是土生土长的江洲镇人氏。

他们典卖了土地房产,今晚暂宿客栈,明天一早便会出城逃难。

常歌行将一张银票在客栈掌柜的眼前晃了晃:“你仔细想想,确定没客房了?”

掌柜的深深皱纹满脸绽放:“有,当然有。老朽的房间还算整洁,今晚就让与公子了!老朽今晚就在厅堂给诸位把风,让各位睡个安生觉。”

“领路!”

有伙计在前面带路,掌柜的倒是给自己找了间好住处,在二层走廊尽头,位置虽然不是最好,却也难得安静。

“秀宁,这里只有一张床,你说我们今天晚上怎么过呢?你是愿意睡在里面,还是睡在外面呢?”

李秀宁轻哼一声:“哪里有主子和下人睡在一张床上的道理?我睡床,你睡地!”

常歌行也冷哼:“哪有王爷与婢女谁在一张床上的道理,我睡床,你睡地。不过,要是你迫不及待的想要侍寝的话,我倒也不反感,毕竟你还是有些姿色的!”

“你。。。。。。”李秀宁脸色铁青,事关女儿家清白,她怎能让步。

看着李秀宁美目中泪水打转,常歌行知道自己还是小看了这个时代的男女之妨。或许,同居一室已经是李秀宁最大的让步了吧,还是在披着一身男子衣装的情况下。

“算啦,不逗你了。本王可担心被人传闲话,你本来就难嫁,要是因为这件事儿孤老在家,到时候还不得本王接盘!”

说完,常歌行便负着双手走出房间门。李秀宁狠狠将门关上,却没有闩上门,一副银牙咬得咯吱作响:“就算嫁不出去,也不用你管!这可是你自己要出去的,可不是我赶你。”

嘴上说得解气,眼中的泪水已经满溢而出,他宁愿出去也不愿与我同处一室,难道自己真的这么不入他的眼吗?

女儿家的心事就是难猜,时而在东时而在西,明明向左,心里却想着向右。常歌行同居于室,那叫登徒子;好不容易君子一回,却成了辜负美人恩。

小白与枣红马相处的倒是很好,同槽而食已经结下了兄弟般的友情。不像他们的主人般,这么疙疙瘩瘩的。

“骁果军第一大队伍长山拜见晋王殿下!”

来人正是白天里那个挑夫,如今茶坊跑腿的。

常歌行递给小白一把干草,小白很不给面子的打着响鼻,连看都不看一眼,眼中的鄙夷之色慎重:“这是什么草料,是给马吃的吗?”

“这里只有一个伺候主子的书童,不曾有什么王爷。伍长天没告诉过你们吗?”

“大哥曾经教导过,潜入后,便要彻底忘记自己的身份,只有骗过自己,才能骗过别人!”

“大哥?你和伍长天是兄弟?”

“第一大队很多人都是兄弟,我的命是大哥救的。自己本来的姓氏已经记不清了,便随了大哥的姓!”

常歌行点点头:“临江镇只有你一人?”

伍长山有些惭愧的点点头:“兄弟们都看不上这么个小地方,他们都去了更远些的大城!”

“你觉得小城比不上大城吗?”

“属下认为只要善加利用,小城未必比不上大城!”

“呵呵,你倒是有些见识!你来做第一大队队长怎么样,本王觉得你比你大哥更加合适这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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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默写故事的李秀宁

伍长山噗通跪倒在地:“晋王殿下实在是折煞小的了,我这条命都是大哥的,怎敢有如此非分之想!”

“有也没有关系,以我对长天得了解,他是很愿意将大队长让给你的!”

“小的只想跟在大哥身后!”

“呵!呵!”常歌行冷笑几声,伍长山此人的性格与伍长天截然不同,从这次任务就可以看得出。伍长山虽然给出了小城不比大城差的理由,而且看似颇具智慧,顺理成章。

但在常歌行看来,小就是小,大就是大。就算说的天花乱坠,江水倒流,也改变不了这一本质。骁果军需要的是勇往直前的将士,需要的是智谋过人的智者,绝对不是贪生怕死之辈。

伍长山瞧着阴晴不定的常歌行,眼珠转了几圈,贼兮兮的从怀里掏出一个瓷瓶:“嘿嘿,殿下,我看您身边的那位俊俏的很,有了这宝贝,包您春风几度!”

常歌行看着伍长山猥琐的模样,心下也猜出了几分:“这难道是居家旅行必备的。。。。。。”

“殿下果然是识货之人,这东西叫做玉女醉,乃是天下一等一的烈药,不管什么贞洁烈女,就算是石女,也会乖乖的邀君共榻,献上床笫之欢!”

玉女醉,玉女嘴,这个名字够味道!心中虽然淫、荡不已,表面上却是义正言辞的道:“本王可是正经八百的老实人,这个。。。。。。本王就先替你保管着,省了你去祸害人家姑娘!”

“多谢晋王殿下深明大义!”伍长山感激涕零的道,就好像常歌行挽救了他这一失足少年般。

“本王就是喜欢助人为乐!”

伍长山看着消失在夜色中的常歌行,满心的敬佩,不愧是能当上王爷的人,这不要脸的劲儿,自己快马加鞭也是望尘莫及啊,看来自己的进步空间还是很大的!

常歌行哼着小曲,一路在想着,若是自己把这药在李秀宁身上做一个小小的实验,会怎么样呢?想到李秀宁男扮女装的娇俏模样,心下一片火热。

“三天三夜的三更半夜,**不要停歇。。。。。。”

常歌行哼唱着小曲,摇头晃脑的向着客房走去,论起节奏感可比那群背书的骁果军大老粗们好多了。

只是随着节奏的进行,常歌行摆动的幅度越发的小了起来,欢快的音调也逐渐低沉起来。

“三天三夜,我恨你老梁!该死的能量条,小常你出来!”

“我的亲亲主人,你终于想起我了,我还以为你把我忘了呢!”

“我真的希望把你忘了,我的多少**都被这该死的系统给毁了!”

“没办法,这是一个物资缺乏的时代,高能物质少之又少,食用经年的草药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常歌行看着有些落寞的小常:“我的第六感告诉我,你好像变了!”

小常人性化的伸了一个懒腰:“不要玩那些娘们儿唧唧的第六感,难道你就没有变化吗?”

“信不信我把系统永久性的切换到机械模式,让你永不见天日!”

“随便你,反正这都是一个让人绝望的年代,你随便玩吧!”说完,小常便消失了,不知躲到哪里去了。

远在巨城内的梁老,正在侍弄着一畦菊花,菊花开的正盛,金灿灿一片。梁老放下手中的水瓢,满脸褶子挤成了一团,竟有和整畦菊花比美的态势。

“啊欠!”

梁老狠狠打了一个喷嚏,在急促的气流下,最近的几朵菊花掉下了数片花瓣,落在黑色的泥土上,倒也别具一格。

梁老则一脸的心疼:“是哪个臭小子在惦记着老夫的三天三夜!要是让我知道,非拔了他的皮不可!哎呦,我可怜的花哦!”

常歌行来到房门前,房间的烛光还亮着。他倚着门框坐下,好在整座客栈都是木质结构,加之天气不是很冷,如此坐在走廊里倒也不觉得冷。

守着佳人房门孤眠一夜,这都是那些少男追求少女的桥段,没想到自己来到这个时代,却把上学时期缺的这门儿课给补上了。

朦胧中自己回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个时代,自己的青葱岁月。青春的气息还在心脏中鼓荡,心中的女神还抱着课本在小径上走动,短短的眼神交流,便能激动上整天。

突然背后一松,常歌行便仰面躺倒,一张俊俏的小脸映入眼帘。带着三分气愤,三分娇羞,三分不知所措,还有一分常歌行读不懂的味道,种种感觉调和在一起,却形成了一种难言的诱惑!

都说灯下看美人,原来躺着看才是最佳视角。

“嗨,你好!”常歌行拜拜手道。

李秀宁一把拽住常歌行的胳膊,硬生生的把他拖进了房间。

“秀宁,不要这么心急嘛,我不跑就是,要不咱们还是先洗个澡吧!”

李秀宁把常歌行扔在地上,随后关上门:“房间的地板比走廊大多了,晋王殿下随意找个犄角旮旯就寝吧,我就不做打扰了!”

李秀宁舒展着曼妙的身体,躺在床上,将床帘遮的严严实实,透过烛光只能看到一个淡淡的影子。

“我可是堂堂王爷,睡地板实在太没面子了吧!”

“总比睡走廊有面子吧!”李秀宁冷冷的道。

“本王睡走廊那叫行为艺术,什么叫行为艺术,你知道吗?本王睡走廊只是表象,本王要表达的意思其实是心灵的不羁,身心的开放。。。。。。”

常歌行喋喋不休的解释着前世的名词,悠长的呼吸声从床上传来,感情人家已经睡着了。

常歌行无奈的遥遥头,熄灭了油灯。好在李秀宁提前在地上铺了一床被褥,不然这么一晚下来非得腰酸背痛不可。

床上的李秀宁忽然睁开眼睛,星眸似漆,闪烁着点点光芒。呼吸的长短与频率却是没有一丝变化,真的如同沉睡了一般。

夜幕越发深重,月光越发皎洁。清辉透过窗纸,洒在地板上的常歌行身上,洒在床帘上。一切都是如此宁静,似乎这个房间的一切本该如此,人们的关系也本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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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过了保质期的书

临江镇的清晨,阳光很是明媚,老天似乎对这片天地格外照顾,没有丝毫云朵去消减光线。

可是,再炙热的光也无法唤醒这座沉睡的城,它实在是太安静了。只有些上了年岁的老人坐在墙根里晒着太阳,嘴里喃喃不知再说些什么。

一阵锣鼓的喧嚣声彻底将这份沉寂彻底击破,算是给这座行将就木的城打上了一针强心剂。

常歌行换上了一件富态的绸缎衣裳,上面绣满了大大小小的铜钱,在胸口处更是有金线绣了一只斗大的金元宝,完全就是一副土财主模样。

茶坊两侧,十几个吹鼓手鼓着腮帮子、卖力的敲打着,谁叫东家大方呢,所给的钱资完全足够自己一行人一个月的花销。

伍长山殷勤的招呼着围观者,虽然只有寥寥数人,而且都是头发花白之人,但也没能稍减他的热情。

李秀宁则在茶坊内一边品着香茗一边看着热闹,完全就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她倒是好奇,这个无赖王爷闹出这么大阵仗到底为了什么,以她对常歌行的了解,这个家伙绝对是个无利不起早的家伙,这么卖力的表演,所图肯定非小。

常歌行摆摆手,示意吹鼓手们停下来,用手抚摸了一遍胸前的大元宝,这才缓缓开口:“鄙人祖辈乃是临江人氏,无奈自幼离家,不能与父老乡亲相处,实在是一大憾事。这些年漂泊在外,倒也挣下了一些家业,便寻思着回报家乡父老。”

常歌行举着胳膊扭身旋转了三百六十度,让围观的众人全方位无死角的欣赏一下自己的金钱装,顺便感觉一下自己确确实实赚下了一些家业。

“鄙人开此茶坊自然不是为了赚钱,鄙人郑重承诺,只要茶坊还开张一天,就绝不收费。”

围观众人眼前一亮,瞬时嗅到了便宜的味道,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精神,他们暗下决心,就算几天不吃饭,也要将这个茶坊喝垮。

当然,不是因为自己喜欢占便宜,完全是要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上上课,让他知道人心的险恶。

“但是!”常歌行话锋一转道:“鄙人自小就喜欢听故事,尤其是时事。一杯茶一个故事,要是讲不出故事,鄙人也只能勉强的收些铜子!”

话音落罢,场下一片喧哗,就连李秀宁都是一脸惊愕。以故事换茶水,倒也是趣事。

伍长山才不去管常歌行如此做的目的,现在他的觉悟就是,凡是王爷做的都是对的,凡是王爷做的,都是自己支持的。

“先讲故事,后喝茶,各位里面请!”

众人稍作犹豫,便簇拥着进了茶坊,每个人都有一颗八卦的的心,谁还不能讲出几个故事。

“老夫先来!”

一个拄着拐杖的花白老者弓着腰走上了常歌行专门为讲故事的人准备的一处桌案,他将拐杖依在一旁,抖了抖花白的胡子,双手拄在桌案上,尽量使自己站得直些。

只是岁月的沉淀已经将这位老者的脊柱彻底压弯,他双手用力做着抗争,最后仍是无奈的放弃了,佝偻着!

“李老头,你这辈子都没走出过临江镇方圆百里,能有什么时事可讲啊,不会是将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搬出来骗茶水喝吧!”

李老头拍了一下桌案上的惊堂,这是常歌行为讲故事的人准备的,他觉得只有配上惊堂才正规。

“老朽虽然寡闻,好歹这些年纪也不是虚增的。老马识途没听说过吗?就算老朽不出这临江镇,也知道外面的纷争渐起,恐怕要不了多久,这座临江镇就会化为废墟。

老朽历经陈国三朝君主,前周数次攻我,皆被我陈国阻与长江,不能迈上江南大地一步。那时的大好青年以身赴国难为荣,女儿家以嫁给军士为荣,何其壮哉!

想当年前周三十万大军南渡,誓要灭我陈国。我临江镇五百壮士自愿为国捐躯,拿着自家的兵器,带着父老准备的干粮与陈国无数大好男儿一起在长江之上与前周展开血战。那一战,长江水化为血水经月不散,数月后还有尸体从江底浮起,真是惨不忍睹。

我临江镇五百男儿更是无一生还,却无一家缟素,只是在欢庆我大陈的胜利,无国哪里会有家!

可如今这是怎么了,这是怎么了啊!我大陈竟被杨广这么一个黄口小儿逼到了如此地步。抛家舍业而去,这是逃兵,这是逃兵啊!”

说道激动处,李老头老泪纵横。常歌行不难猜想,这个李老肯定参加过对前周的战争,见识过当初陈国的强盛,今夕对比之下才伤感无限!

“长山,为李老上好茶!”

伍长山答应一声,便转身跑去了后厅。

“老李,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啊!”又一老者走上了桌案,看年纪不比李老小上多少,最起码也是同辈之人。

“隋军这次整整出动了六十万大军,领军之人杨广虽然年少却是一个杀人不见血的魔头,传说面目狰狞无比,他落生时足足吓死了五个产婆。

长江一战更是动用妖法,将我大陈男儿烧死不计其数。其军中豢养美女无数,供其淫、乐。。。。。。”

常歌行一边听着,一边用手抚脸,自己长得虽然不是天然帅,好歹也是正常吧,得个及格分还是不成问题的。要是这样的谣言传播出去可是大大的不好,隋军越是残暴,陈**民抵抗就越是激烈,看来自己得在舆论战上下一番功夫了。

“咳!咳!”常歌行咳嗽几声打断了台上之人的讲话:“这些都是道听途说做不得真的,鄙人在行商途中还听说,长江一战隋军压根都没出现过。只因一年轻军士不小心燃起了火油,才烧了几只战船,远没有传说中的那般惨烈!”

“胡说!”

“妄言!”

“不得污蔑我大陈将士!”

。。。。。。

常歌行缩缩脖子,这些老家伙还是一群愤青。若是陈国年轻人有这样十之一二的志气,隋军想要彻底征服陈国恐怕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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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预定

“啪!啪!”

一阵掌声自门口传来,一身白衣,手持折扇,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标准的佳公子模样!

“今天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老骥伏枥!”

几位茶客看到此人进来,纷纷起身抱拳拱手,口称:“公子!”

来人摆摆折扇,示意众人坐下:“掌柜的,我也来讨杯茶水,你不介意吧!”

此话显然是对常歌行说的,常歌行撇撇嘴,若说他平生最讨厌之物,苍蝇第一、老鼠第二、蟑螂第三、蚊子第四,所谓的公子、书生只能委屈的排在第五、第六位。

“我只是一个跑堂的!”常歌行淡然道。

公子又将目光转向伍长山,伍长山慌忙摇头道:“我也是。。。。。。”

他本来想说“我也是跑堂的。”可转而一想,这样一来自己岂不是要和王爷千岁平起平坐了,这可不敢!

所以他改口道:“我是跑堂的跑堂的!”

“呵!呵!”公子也不气恼:“世道真的是变了,就连跑堂的都有手下了!

本公子既然来了,也不能坏了掌柜的规矩,讲上几件趣事和大家共乐一番!

其一,陈国大半城池都有隋朝细作将要混入的消息,就连临江镇这座小城都收到了消息。起初大家都以为只是恶作剧,哪曾想,追本溯源之下,消息的来源正是隋营。那位杨广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还邀请我们陈人围观,你们说好笑不好笑!”

茶客们配合的大笑起来,尽管都是些没了牙齿的牙床,却也不影响气氛。

常歌行笑得也很开心,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就怕脚躲过去了,反倒伤了地上好热闹的虫蚁。

李秀宁笑的也很开心,美眸成了一湾浅浅的月光,在白天里也闪烁着皎洁。

“其二,”公子接着道:“我大陈境内流入了一种美酒,据说十年制作、十年发酵、十年蒸酿,整整三十年才得。奇怪的是,此酒不以金钱交易,而是用粮食。本公子用百斤粮食换得过一坛,那滋味,真是美妙!不喜金钱,而好谷物,你说此人是不是可笑!”

又是一阵满堂大笑。

“我江南多得是粮食,待老夫换上几十坛,孝敬给公子!”

“老夫我没有多少银钱,粮食倒是有余!”

“来江南屯集粮食,他脑袋绝对被马蹄了,哈!哈!哈!亏死他!”

。。。。。。

常歌行看着狂笑的众人,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这多么像最后的狂欢啊!

李秀宁有些怜悯的看着这些人,在这位无赖王爷的手段下,江南今年的收成恐怕要大大缩水。一者斩断粮源,二者空其余粮,双管齐下之下,这些江南的饱食之人十之**也会品味一番饥饿的感觉了。

“长山,给这位公子上两壶好茶!”

公子打开折扇颇为自得的摇了几下:“将茶水给那位小公子送去!”

公子走到李秀宁面前,“这位小公子,不介意与在下同桌吧!”

李秀宁眨了眨好看的眼睛,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公子优雅的坐在李秀宁对面:“在下不善言辞,希望方才之言不要了脏了小哥儿的耳朵!”

李秀宁看了一眼常歌行,莞尔一笑:“你刚才讲的很好,也很有趣,我也觉得能做出这两件事儿的人绝对是一个无赖。”

公子有些不解的道:“无赖还称不上,不智却是真的!”

“不智?这位公子原来这么有自知之明啊!”常歌行悄无声息的来到公子身后,阴阳怪气的道。

“这位兄台,不要出口伤人可好!”

“呵!呵!你可知你对面坐的是谁?”

是谁?这不明摆着是一个小娘子嘛。虽然身着女装,却逃不过自己阅花无数的眼睛。

“既然兄台有此一问。”公子将话题转向李秀宁:“还没请教小哥儿尊姓大名!”

不待李秀宁回答,常歌行便道:“他的名字叫掌柜的!”

“掌。。。。。。柜的!”公子的脸色瞬间变得很精彩,自己用人家茶坊的茶水送给人家,就连借花献佛都算不上,充其量只能是物归原主。

常歌行坐下,自己满上一杯。有声有色的喝了起来,惹得公子一阵皱眉。

公子忽的自嘲一笑:“我****,响当当的临江镇四大纨绔之首,今天却在一个跑堂的嘴下吃了亏,真是好笑!呵!呵!”

****一边摇着扇子一边无限感慨,表情有多么落寞就有多么落寞。

“四大纨绔?好大的名头,本人自认为也是纨绔一枚,有时间叫上那三位,咱们互相切磋一下!”

“哈!哈!”****笑的上气不接下气:“有资本、有背景的那才叫纨绔,什么都没有的充其量就是街头小混混!你一个跑堂的,竟然自称纨绔,也真是玷污了纨绔的名头。若是那三位还在,你定然永远走不出临江镇。”

常歌行心下好笑,自己乃是正正经经的皇嗣,论资本、论背景已然达到了极致,自己称作纨绔第二,谁还敢称第一?至于自己的那个大哥杨勇,虽然平日里多行龌龊,在外人面前却演的如一个正人君子。这个天下第一纨绔的名头,就算白给,他也不要。

“那三位不在了?难道平日里作恶太多,提前被阎王叫去打杂了?”

****瞥了一眼李秀宁,虽然穿着男装,也掩不住娇柔。在乱世中若能得此女子,也算是因祸得福。

“就凭刚才之言,若他们还在,你走不出这件茶坊!”

“难道没死?难道是残了?”常歌行作好奇宝宝状。

“我不得不佩服你的勇气,罢了!本公子做纨绔久了,今天就做一回善人,你走吧,永远不要回临江镇!至于这位小哥儿,我还有话与他说,晚几天本公子会亲自送他出城!”

常歌行心下冷笑,这个****还真是一个称职的纨绔,时刻不忘调戏美女,而且还做的大义凛然。

常歌行用手指敲了敲桌案,看了一眼在旁边看热闹的李秀宁:“主子,这位陈公子要留您在临江镇逗留几日,您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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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美人剑舞

李秀宁起得很早,正在梳妆。即便是男儿装扮,也是一丝不苟。淡淡的唇彩,浅浅的蛾眉,一头乌发梳成翩翩公子模样。衬着光亮的铜镜,有着几分妖艳模样。

“我说秀宁,你这样打扮让那些自诩风流倜傥的公子们怎么活啊,这不是抢人饭碗嘛。”

李秀宁转过臻首,有些怄气的道:“就是让你们这群臭男人没有饭吃!”

常歌行苦笑着摇摇头,大早起的这位美人又是在生哪门子的气,女人的心思真是难猜。

天空还在飘着小雨,只是雨水很是细密,犹如江南的婉约显得精致异常。

看上去明明是一团雾气,可若不打伞站在外面,不出片刻身上的衣服便会淋透,真正的润物细无声。

这场突如其来的春雨打湿了街道,也让城墙上的绿苔颜色更加鲜艳了些。

常歌行不知道这场雨会持续多久,他举着一柄油纸伞护佑着李秀宁向茶坊赶去。毕竟,在外人眼里自己可是李秀宁的书童兼手下,为主子撑伞是在寻常不过的事情了。

李秀宁昂首挺胸的走在前面,她很享受这样的感觉,有当今王爷撑伞,这得多大的造化啊。

偶尔常歌行落下几步,细密的雨滴打在李秀宁长长的睫毛上,佳人便会不快的轻蹙秀眉,表达着自己的不满。

常歌行小跑几步赶过去,满脸堆笑,服务态度绝对十分。

“李公子您慢点儿,小的真的跟不上你!”

李秀宁瞥了一眼常歌行,脚步稍缓。两人的位置也由之前的一前一后变为现在的并肩而行,若不是李秀宁作男子扮相,还真的如一对出游的璧人。

还未到茶坊便听到了喧闹声,这是常歌行到临江镇后最能感受到人气的一次。

转过街角,常歌行与李秀宁同时一愣,小小的茶坊前已经聚集了很多人。

昨天的第一批客户,那些老者当然在场,只是面带难色的看着这么多“竞争”者。

有打着油纸伞,头戴幕离的少女,透过朦胧的春雨,再穿过细细的帷幕,只能看到一个轮廓,不能一窥全貌。只是身上青春的衣着与曼妙的身段还是给这座迈入暮年的城池增添了许多青春的气息。

这些平日里大门不出不门不迈的女子难得在趁着朦胧细雨的掩饰,出现在街头,出现在茶坊。

讲故事免费喝茶水的事情只是一夜便传遍的全城,倒不是常歌行宣传多么的到位,只是这座死寂的城池实在是太久没有新鲜事发生了。

这些年轻的女子不能像男儿般远行,但她们的心如同男儿一样,有着一个遥远的梦想。如今陈国时局不稳,她们渴望了解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坐在茶馆听人家讲讲外面的故事,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再有一些年轻男子,他们有种田的农夫、有摇着扇子的书生、有做小买卖的商贩。

农夫撸着袖子,展示着黝黑的皮肤和雄健的肌肉;书生则目不转睛的摇着折扇,互相吹捧着学识;商贩则滔滔不绝的讲着外面的新鲜事儿,引得少女们频频侧目。

伍长山打开店门,没有想象中簇拥的场面,而是纷纷将目光投向了这些身材婀娜的少女身上。

幕离遮住了她们的眼睛,狡黠或是羞涩统统看不清。她们盈盈施了一礼,便选在茶坊靠后的位置坐下,坐在前排任人品头论足实在是不智的行为。

之后便是一阵混乱,农夫张开膀子,书生收住折扇,商贾大声吆喝着。目标只要一个,那群少女左右临近的位置。若是能得佳人赏识,或许还能留下一番佳话。

李秀宁有些厌恶的看着这群荷尔蒙过剩的男子,身为李家女儿,从小到大自然都少不了追求者,这种群蝇乱舞的场面她见的实在太多了。

一个书生没能占了好位置,灵机一动走上台前,将惊堂木轻轻落下。声音不大,众人却是条件反射般的安静下来。但凡故事开篇,必有惊堂,这是已经渗入了人们骨子里的习惯。

“书读千遍其义自见,自隋贼攻我,小可日夜苦读,终于在书中找到答案。”

书生故弄玄虚故意停顿了一下,接着道:“就是,隋贼必败,我大陈必胜!”

坐下之人一阵唏嘘,这些歌功颂德的话大家都会说,甚至功力还都不弱,根本无需在此多此一举。

书生看了大家的反应,不服气的道:“我说这些可是有依据的,书中说了,江北之人粗鄙不堪,不同教化,过着茹毛饮血的穴居生活,兵器也多是些石头打磨的,战力根本不足为惧!”

常歌行还未下咽的茶水呈雾状喷射而出,典型的笑喷,坐下之人也传出一阵干咳。

常歌行擦了擦嘴角的茶水,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书生。你、丫、的读的书是过期的吧,书中所讲分明还停留在石器时代。

“那个,这位。。。。。。读书人。”常歌行道:“您的知识还真是渊博,一下子就把大家带到了远古社会。不过,你要是换上一套树枝编的衣服就更贴切了!”

“书生不出门全知天下事,书中所讲怎么会错!”

“书中所讲自然没错,你可还知道尽信书不如无书这句话?偏听偏信便是迷信,你着道啦!还有,你的书放在千年前或许有用,放在如今已经是时过境迁了!”

“你。。。。。。你。。。。。。简直是有辱斯文!”

“斯文我可不敢辱,在座的各位哪个不是斯文人?我辱的是装斯文的人罢了!”

书生气哄哄的找了一个角落坐下,却没有离开。他可没觉得自己讲错了,只是缺少赏识的人罢了。万一哪位俏佳人有眼识得金镶玉,自己也能春风一度,海棠花上试新红。

一个农夫装扮的小伙子走上前,不屑的看了一眼书生,这种仗着识几个字便瞧不起自己等人的穷书生也是他最看不起的。

平日里耕作使得他有一把常人不可及的力气,惊堂木被他摔得如雷霆乍起。吓得养尊处优惯了的少女们娇躯一阵,恼怒的看着这个不解风情的粗鲁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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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砸场子的来了

“却说我那日出城耕作,忽见一队黑甲骑兵如旋风忽至,本以为小命休矣,正在闭目等死之际,那队士兵却只是抢走了我的粮种,还扬言大隋铁骑今日就要扫荡江南,劝我等好生在家,不要行耕作之事,到时候刀剑无眼,流矢无情反倒伤了性命!”

这个年轻农夫颇具说书人的潜质,一番话下来倒也是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此话使得那些摇着折扇的书生一阵唏嘘,他们可不信这个农夫的话,穷凶极恶的隋军怎么可能这么轻易的放过他,他肯定为了哗众取宠故意这样的。

那些同样黝黑的汉子倒是赞同的点点头,显然年轻农夫所言非虚。

常歌行微笑着点点头,韩擒虎这个莽夫倒也不傻。只是常歌行知道,他放过农夫肯定不是出于所谓的慈悲。作为大隋嗜血战将,韩擒虎对于敌人只有杀戮一条路,若是有一天突然发了慈悲,定是为了酝酿一场滔天血雨。

让农夫侥幸得生,正是为了使破坏陈人农时这一计划最大化。常歌行不难猜想,韩擒虎下一步便会做出杀鸡儆猴之举。

不用瞧得真切,那些幕离之下的小脸定然已经惊奇莫名,这些坊间趣事,使得她们沉闷的闺中生活有了一丝丝涟漪。原来传闻中的隋军攻陈,已经到了这种地步。

她们隔着幕离瞧着还在淅沥的蒙蒙细雨,竟有些担心这古老的城墙是不是在某次雨后便会垮掉。

商贾,是常歌行前世的职业,也是他最了解的一批人。他们一呼一吸皆为利来,正是无利不起早。就拿今天讲故事来说,一个商人若是仅仅为了一杯免费的茶水或是博美人一笑而上台讲故事,他绝对不是一个纯粹的商人。

果然,一个身体微微发福的中年人,穿着一身绫罗,大腹便便走上台来,手上还拎着一个坛子。

看着那个特征鲜明的坛子,常歌行由衷一笑,钱千万的效率还是蛮高的,这么快就让白酒传播开来,甚至就连不起眼的临江镇都没放过,可谓地毯式的宣传。

“在下自建康城而来,趣闻倒是听说不少,可我并不想说。趣闻可以稍后细细道来,而我这件稀罕物若是错过了,恐怕会后悔终生。”

听他说的玄乎,众人的好奇心也被吊起了些许,却没报太大的希望。这个时代的商人是最受鄙视的一群人,他们不事生产、不学古之先贤,只靠倒买倒卖从中获利,大多被世人冠上奸滑之名。

故弄玄虚便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中年人一掌拍在坛口,五指用力。“嘭!”的一声,封坛之物被打开。随着而来的便是一阵浓郁的酒气,不同于米酒的温婉,它却显得极为霸道、专横。

台下书生在胸口处摇晃的折扇失去了以往的闲散频率。

有的被酒气所染,扇面像扑腾着的飞蛾子的翅膀,上面那些他们引以为豪的名人字画也变成了一团团墨线,肉眼再难以分辨哪片是水,哪座是山。

有的则呆若木鸡,脸上显出垂涎之色,所谓书狂,自然少不了美酒,酒后挥毫或是吟几首令美人面生桃花的俏皮诗词,总归是风靡一时的佳话,也是日后的谈资。

那些幕离后面的娇羞,表情个不一样,有渴盼的,有嫌弃的,有惊诧的。这个时代民风还算开化,远远没有达到那种被触碰一下肌肤就要非某某不嫁的程度。

李秀宁对于这种新奇白酒也只是略有耳闻,如今看到石子冈的产物竟然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不禁若有所思。

商人得意的晃了晃发福的身体:“此酒乃是上天所赐的佳酿,最难得的是此酒不要一文钱。”

商人带着固有的和煦微笑,有些得意的道:“此酒只用粮食来换!江南大地多的是谷物,大家便有饮之不尽的佳酿。

新酒初卖,我家东主特有优惠,五十斤粮食一斤的佳酿,现在预订每斤酒只要二十五斤粮食!”

“预订是何意”台下有人问道。

“预订的意思就是各位先交粮食,美酒三个月后便会送到大家手中。大家想想,足足可以节省一半的粮食,等上三个月绝对值得。”

“要是我们交了粮食,你不给酒怎么办”

商人哈哈一笑,显得极为洒脱:“这是天下难得的良方所酿美酒,我家东主岂会为了些许小利,而坏了声誉,影响以后的大计。”

“再说!”商人神秘一笑:“这个买卖可是有天下少有的贵人做保!”

所谓贵人指的当然是常歌行,伐陈兵马大元帅,当今的晋王殿下。可他却不能明言,在陈国境内用隋朝的王爷做保,他可不敢有如此创意,不然明日临江镇城头的饰物就是他的项上人头。

“我预订五十坛!”一个清朗的声音在茶坊响起,使得在坐之人吸了一口冷气。

这人好大的手笔,五十坛酒可是一千多斤粮食。这么多粮食,即便是江南富庶之地,也不是一般人家能够拿得出来的。

常歌行看着意气风发的李秀宁,暗中不禁竖起大拇哥。没想到李秀宁当托也是一把好手,这一声喊得恰到好处,打消了大多数人的疑虑,毕竟千多斤粮食可不是小数目,若不是心中有把握肯定不能如此冒险。

“我预订五坛,如此美酒错过了实在可惜。”

“我预订十坛!”

“我也十坛!”

。。。。。。

常歌行看着台上笑成一朵菊花的商人,心中也是愉快无比。高度白酒算是在临江镇开了张,想来在其它地方生意也坏不了哪里去。

那些矜持的江南女子自然不会吆五喝六的大喊大叫,显示自家的余粮。

一张张笔体不一却同样娟秀的字条被递到商人的桌案前。上面写着所要白酒的数量和自家所在。

就这样,一场讲故事品茶的风雅事就变成了酒水交流会。

随着商人将白酒倒在掌心,燃起淡蓝色的火焰,惹得在坐之人无不瞠目结舌,纷纷立身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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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老子牙不黄

就连那些含蓄的少女也都撩起幕离,以便更清楚的看到那朵盛开的蓝色花火。

与此同时,酒水买卖也达到了**。商人却笑着摆摆手,今天预订就到此为止,明天继续。在最后,又着重强调,由于佳酿来之不易,临江镇只提供一千坛,先到先得。

直到日落,众人才带着不小的遗憾离开了茶坊。预订的,想着自己是不是订少了;犹豫没有出手的,更是后悔的肠子发青。毕竟,能燃起火焰的酒水实在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待众人散尽。

“大好的买卖,为何只卖一千坛呢我看这势头就算两千坛也能轻易出手。”常歌行问出了心中所想。

商人挺了挺肚子,耐人寻味的笑道:“此乃商道,不足对外人道。”

常歌行从腰间接下英雄剑,咣当一声扔在茶案上。

“可识得此剑”

商人拿起英雄剑仔细打量,忽然手捧宝剑跪倒在地:“小人见过晋王殿下。”

英雄剑作为常歌行的配剑,已经为广大隋军将士们所知。甚至还有英雄剑的详细图影在坊间流传。

“起来!此间没有什么晋王,只有一个在茶坊谋生的百姓罢了!现在可以说了吧!”

商人脸上露出一丝苦笑:“钱少东家命我等以预订之名收购陈国粮食。由于在下被分配到了这个小地方,分得的运粮马车仅能运输两万五千斤左右的粮食,再多就真的无能无力了!”

常歌行心下恍然,这个商人倒也有些小聪明。

由于商人的搅局,今天的故事倒是比昨天少了很多,李秀宁的工作量同样少了大半。

常歌行抱着酒坛子一个劲儿的猛嗅,商人宣传用的酒水被他留了下来,反正宣传的效果已经达到了,拿这坛酒去祭祀五脏庙才是真。

“好酒啊,真的是好酒!钱胖子的悟性还真是高,这酿酒的技法虽然离大成还有很大的距离,但也算初入门径!”

常歌行小心翼翼的为自己倒上一碗,生怕浪费一滴,咕咚喝下一口,脸上一片陶醉。这个时代的酒鬼应该感谢自己吧,只有这种高度酒才能算得上真正的酒,之前的那些米酒充其量就是酒精饮料。

李秀宁最后一个字落下,将毛笔轻轻放下,把一只小小的茶杯推到了常歌行面前,眼神在酒坛上盯了一会儿,然后又示意的看向常歌行。

“女孩子喝酒可不好!”常歌行摇着脑袋拒绝了李秀宁的暗示,这种酒可是正宗的高度白酒,以李秀宁这种小身板,一口倒完全有可能。

李秀宁也不答话,只是有些气恼的看了一眼常歌行。

一伸手把住酒坛檐口,稳稳的将酒坛带到自己跟前。略带湿润的小****舔了舔朱唇,诱惑无限。完全一副急不可耐,资深老酒鬼的模样。

茶杯不是很大,仅能装下一两左右的白酒。李秀宁将白酒放在琼鼻下闻了闻,美眸微闭。轻酌一口,小脸瞬间变得微红,更添姿色。

用品茶的手法去品酒,也算给这红尘之物增添了几分雅意。

常歌行看着李秀宁微皱的秀眉,暗中发笑。白酒虽然好,可这刚刚迈入高度酒行列之物,其中的辛辣味道还是很浓重的,肯定不会受到李秀宁这样的女子喜欢的。

但常歌行算漏了一点,李秀宁虽然是女子,但却是一个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奇女子。

李秀宁秀颈轻扬,一杯白酒下肚。俏脸上红晕更甚,如天边的火烧云。红彤彤一片,似乎还散发着光热。

“好酒!”李秀宁赞道。只是语气中多了几分妩媚,少了几分平日里的冷淡。

“咯!咯!”李秀宁发出一阵娇笑。

骇得常歌行浑身打了一个冷颤,都说酒后失态,这个李秀宁却是酒前酒后判若两人啊。似乎这白酒有着某种惊人的魔力,将李秀宁平日里隐藏的极深的妩媚、娇柔、诱惑全都挖掘了出来。

常歌行愣神的功夫,李秀宁已经又斟满了一杯。带着惑人笑声,酒水流过朱唇,划过舌尖,进入喉咙。几滴未尽的酒滴挂在嘴角,****自左向右一百八十度****,看得常歌行喉咙发干,狠狠咽下一口口水。

“真的是好酒!”李秀宁在此赞道。

“你喝多了!不能再喝了!”常歌行一手按住酒坛道。

“喝多?喝多了不正是给你可乘之机?你那点儿小心思别以为我不知道!”

李秀宁一把打开常歌行的胳膊,又倒满了一杯。白酒化为光亮的水线缓缓流进口中,一种粉红的颜色自李秀宁脸颊一直蔓延到脖颈,然后继续向着不知名的所在继续延伸。就连空气中似乎都弥漫起了迷离的味道,让人想入非非。

“其实我真的是正人君子,只是世人对我多有无解罢了!”

“咯咯!”李秀宁拖着香腮,朦胧着双眼看着常歌行:“这句话我可以理解为有贼心没贼胆吗?胆小鬼!”

“哈!哈!我胆小鬼?我堂堂晋王会是胆小鬼?开什么玩笑!”

李秀宁把玩着茶杯,脸上迷醉之色越发的浓重:“再怎么解释你都是有贼心没贼胆的胆小鬼!”

“你倒是说说,我怎么没贼胆了!”

李秀宁一把勾住常歌行的下巴,面带笑意:“你说呢!”

常歌行一把拽过李秀宁,将她狠狠揽在怀里。一张大嘴结结实实的吻在了香唇上,两只大手不老实的在李秀宁香肩、背部、腰间流转。

也许是喝醉的缘故,李秀宁只是象征性的挣扎几下便成了任君施为模样,只是不停颤抖的睫毛,显示着她知道此刻正发生着什么,而且心中还颇为不平静。

佳人品过茶、饮过酒,舌齿间自然留存下茶的清雅、酒的醇香,再加上女儿家的气息,让常歌行欲罢不能。一双大手转过腰间,慢慢探向小腹,然后向上探索。

虽然女扮男装有了丘陵变平原的妙处,但也不妨碍常歌行探索的**。有料就是有料,并不是一条束带就能完全掩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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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需要一个猥琐的随从

李秀宁嘴角显出一丝狡黠,腰腹用力,整个身子旋转了三百六十度,只在一瞬便脱离了常歌行的魔爪,不愧是赫赫有名的女将。

常歌行看着空空如也的双手,无奈的摇摇头,突然有些讨厌起这个武术还没有衰落的时代。

“可将英雄剑借我一用”

“佳人有请,不敢辞!”

常歌行抓起英雄剑,连剑带鞘拋给李秀宁。李秀宁上前跃起,在半空中接过宝剑。蹭的一声,英雄剑出鞘,脚尖轻点剑鞘,剑鞘便稳稳的落在茶案上。

滑行了一段距离,不偏不倚正好停在常歌行面前,力道掌握的极为精准。

李秀宁仗剑,挽了一个剑花。英雄剑剑刃如电,在烛火的映衬下,有着几丝红晕,宛若盛开的花朵。

虽然不是临阵对敌,可其中威力却不敢让人小瞧。毕竟,舞剑之人不是舞姬之流,而是不折不扣的战将;所用宝剑,也不是舞蹈道具之用,而是世间少有的神兵英雄。

英雄剑是正宗的男子佩剑,刀刃稍宽,剑柄稍长,比不得女子用剑的小巧,与秦时所用的长剑倒是有几分相似。

好在李秀宁功夫了得,驭剑本领尚可。英雄剑在她手中并不显得笨拙,反而十分灵动,轻似无物。

舞和武是分不开的,将武练成了花架子就成了舞。李秀宁练的当然不是花架子,学的都是杀人的硬功夫。

英雄剑配合着扭动的腰肢,有一种美女与野兽的既视感。

李秀宁向来不喜学舞,如今她尽量将杀势收敛,英雄剑在空中画过一道道优美的弧线,随着身子上下翻飞起舞。比之一般舞姬要强上不少,只是其中偶尔散发出的寒意,让人不敢过于沉浸,唯恐醒来之时已经人头落地。

李秀宁女作男装,穿着极为干练。若是换了华丽舞装,肯定是一场盛宴。

她持剑跃起,作嫦娥奔月状,英雄剑直指苍穹,然后忽地转下,剑尖与地板相抵,靠着自身的体重与手臂上的力道,英雄剑逐渐变得弯曲。

待弧度达到最大化,英雄剑就如一张满拉的弓箭,将李秀宁高高弹起。李秀宁借着这股力道便在空中旋转起来。

不知是弹起的力道过猛还是旋转的过快,本来梳得一丝不苟的秀发突然披散开来,在空中化作万千丝绦,女相必露。

李秀宁讶然间,身体瞬间失去平衡,在空中载了下来。常歌行本来还在痴醉,观美人剑舞,如饮佳酿,也是如痴如醉。

状况突发下,他不敢怠慢,若是这般摔下来,就算不来个半身不遂,也是骨断筋裂的下场。

他一个健步冲出,双手接住李秀宁,巨大的惯性之下,使得他身体往下一沉。小腿、腰腹、手臂、十指同时发力才堪堪接住,正宗的公主抱!

李秀宁花容失色下,下意识的搂住常歌行的脖子,美目紧闭。

“喂!喂!醒醒!你很沉的好不!”常公子有些嫌弃的道。

原因无他,李秀宁虽然也算得上体态轻盈,但也足足有百斤。冲力之下,常歌行手臂肌肉剧痛我比,拉伤是肯定的了。

本来有些女儿家羞态的李秀宁,听闻竟然有人怀疑自己的体重,脸色瞬间转青。背部用力,便跃在了地上,将英雄剑狠狠的摔在桌案上。

“还你的破剑!”

说完,便负气而去。

“我可是就你一命,最少你得说声谢谢吧!”

“让你白抱这么长时间啦!”

李秀宁话一出口,就有些后悔。空气中弥漫的异样气息使得她加快步伐离开茶坊。

常歌行感受着指尖的温滑与手臂肌肉群的撕裂之痛,怎么琢磨都是自己亏了。

这天的晚饭李秀宁吃得很少,似乎常歌行那句话真的刺激到了她一般,开始减肥了。

常歌行则就着剩下的半坛子白酒,吃了些可口的饭菜。外面的小雨还在不停的下着,高度酒下肚,身上的湿寒之气去了大半。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半坛子就下肚。虽然不至于醉倒,头脑还是有些昏沉。他寻了自己的去处,房间西侧的地板上,不多时便进入了梦想。

恍然间自己上了战场,与无数大隋将士一起同敌军厮杀,英雄剑在梦中似乎也没有那么重了,他自己也成了一个用剑的高手,死在他手下的敌军已不下数十。

终于一个白袍小将发现了他的踪迹,此小将手中舞着一根玄铁棒子,搂头盖脸便向脑袋砸来。

他举剑便当,怎奈玄铁棒子力大,将英雄剑挡开后,还是砸在了头盔上,虽然只是稍微碰到,脑袋也是嗡嗡作响。

一个走神,一棒子又砸在了腰间,然后是大腿、臀部、腹部、胸口。不知过了多久,常歌行疲惫难耐,晕死了过去。。。。。。

江南阴雨终于过去,一缕阳光照在常歌行的眼皮上,他伸手挡了挡,这才朦胧的醒来。想要坐起身,却发现腰酸背痛,脑门上更是起了一个顶着红艳颜色的疙瘩。

昨晚一梦,难道应验了?可这不对啊!

带着疑惑,常歌行勉强站起身子,这才发现腿部肌肉也是肿胀不已。

李秀宁则十分自然的坐在铜镜前,梳妆着。只是一双眼前却是透过铜镜看着纳闷不已的常歌行,她把秀发扎的更加结实,防止昨天的事情再现。若是在大庭广众下,自己暴露了女儿家身份,可真的就失了李家的颜面了。

商人早早的就在客栈外恭候,身后还有二十几辆大车的粮食。他本想今天赶早继续预定白酒,收购粮食。哪里知道昨天晚上就有买家登门,还没等到半夜,一千斤白酒就预定一空。

今天他是来辞行的,毕竟这位可是大隋的王家千岁,只要他在钱千万面前提携自己一句,自己飞黄腾达的日子就到了。没准儿,以后了有了肥差事,自己也能喝上一口汤。

“晋。。。。。。公子,您头上这是。。。。。。”商人指着常歌行脑门上的疙瘩疑惑道。

常歌行尴尬一笑:“昨天晚上做梦和人打了一架,结果就成了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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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要不你再等等?

“做梦?打架?”

不问还好,一问更加疑惑了。这富贵人家就是不一样,穷人家做梦娶媳妇到头来就是空欢喜一场。这位王爷千岁,做梦打架都如此真实,实在是佩服,佩服啊!

商人怀着敬仰的神情看着常歌行脑门上的疙瘩,像是在瞻仰什么祥瑞般。

李秀宁今天显得格外乖巧,一副淑女模样,双手交错着放在小腹上,真真的一个邻家小妹,与叱诧风云的女将军不可同日而语。

她不时瞥眼偷瞄常歌行脑门上的祥瑞,暗自揣摩,昨晚自己趁着他酒后沉睡,是不是下手有点儿狠了?

转而又想到常歌行的恶言,心下顿时坦然起来,这个坏家伙本就是罪有应得。

“粮食凑齐了?”

“托您的福,此趟算是大功告成!”

“你打算什么时候再回来?”

商人抱拳道:“小的打算放下粮食,立刻折返,绝对不辜负您的厚望!”

常歌行摇摇头道:“不必了,凡是欲速则不达!既然有了三个月之约,那就三个月后再来吧。狂且,这江南就要起波澜了,你等都是我的助力,万万不可出事!”

商人恭敬的给常歌行磕了一头,自己以微末商人的身份,哪够被统帅六十万人马的王爷引为助力,实在是人生大幸。顿时有了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感觉。

浩浩荡荡的车队伴着沉重的隆隆声,迎着朝霞向着城门口行去。常歌行倒不担心城门官为难,这些可都是城中有头有脸之人的酒水,借他们几十个胆子,他们也不敢从中作梗。

要是耽搁了城中这些大人物饮酒,不是自己一个小小的城门官能够担待得起的。

****不知什么时候也来到客栈门口,顺着常歌行的视线,望着渐渐远去的运粮车队。

常歌行对这位临江镇的纨绔倒没什么坏印象,当然,除了这小子想要打李秀宁的主意这件事儿外。

“陈公子好雅兴,这古镇的朝阳果然有着一种清新味道!”常歌行伸展双手,任阳光洒在手掌上,十根手指不时律动,像是在拨弄琴弦般。

“呵!呵!”****潇洒一笑:“临江镇的朝阳看得多了,实在没有什么新鲜感。我现在只对这些粮食好奇,大战将起,这么多粮食竟然要被运出城,实在是诡异啊!”

不待常歌行回话,他又自顾自的道:“哎,这些粮食是要运到酒坊,还是运到隋营,又关我什么事儿呢,我只是一介纨绔罢了。这车上可还有我百坛美酒,这商家应该会守信般!”

常歌行笑着道:“我与他家东主倒是有些交清,断然不会食言的!”

“呵!呵!你这一跑堂的,倒是神通广大。反倒比你家主子更像主子。”****一边说着,一边将目光投向李秀宁,毫不掩饰的垂涎之色。

李秀宁对这****有着十足的厌恶,看到他总是联想到嗡嗡叫的绿头苍蝇。

“还不快走,耽搁了茶坊生意,小心扣你工钱!”此番话自然是对常歌行说的,其中主子的风度可是十足。

小小茶坊如今已经成了临江镇一景,大早起的就有人来排队,若是晚了根本没有位置。那些带着幕离的俏丽女子,自然被这些谦谦“君子”们让到了队伍最前面。

喝茶、听故事、观美人桩桩样样都是风流雅事。

常歌行皱着眉看着人群中人,凭着前世经商练出的火眼金睛,自然可以看出其中几人的异样。

常歌行冷然一笑,树大招风,生意大了惹人嫉恨,古今中外不外如是。

第一个上台的是一个老学究模样的长者,花白胡子飘荡在胸前,颇有一番仙风道骨模样。

只是这个时代,科举未开,朝廷官员的任免全部被门阀势力掌控,贫家子弟就算学富五车、知天南、晓地北,也是徒劳无功,无法出相入仕,大都像这个老学究般空有才华,却怀抱文采不得遇明主。

老学究轻轻拍下惊堂木,声音不算大,却十分沉稳。

“老夫游学天下,今日途经此地,得之茶坊妙处,故来一观。老夫祖籍江南,此去江北已有二十一载,惊闻隋军伐我,故渡江还乡,希望能尽绵薄之力。

哎!老夫渡江之时唯见隋军战船旌旗招摇,顺江或是逆流好不热闹,只是不见我大陈的金翅。

哎!叹我大陈水军,曾拒多少强敌与长江天堑,如今却把这天然之险让与他人,实在是可悲!可叹!我大陈危矣,危矣!”

说话间老学究已经老泪纵横,惹得台下之人也都莫名的唉声不断,一片愁云惨淡。

要说心里偷着乐的,只有常歌行与李秀宁二人罢了。常歌行隐隐用衣袖擦拭着眼睛,一副独自伤悲不欲让人知道的样子。

李秀宁没有常歌行如此高超的演技,只能粉拳紧握,以示气氛!

“哼!如今连茶都作假,还谈什么拒敌!”

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子豁然站起,举着茶水质问道:“这茶品相不端,茶汤不清,味道不纯,哪里能称得上茶,简直就是有辱斯文!我大陈就是你这种不良商贩给败坏的。”

常歌行摸了摸脑门上的大包,心说,好大一顶帽子。

这败坏大陈的帽子若是戴实了,这满屋子的人能把自己给生吞活剥了就茶。

“呵!呵!”常歌行不见惊慌,朗声一笑:“在下初入此道,有招呼不周的地方还请原谅,不知贵客在哪块宝地,开的什么茶馆?改日我定当登门拜访!”

“马街胡同口。。。。。。”

此人话说一半,心下突然反应过来。只是覆水难收,说出去的话自然无法收回!

“哦!原来贵客的茶馆在马街胡同,失敬!失敬!都是做茶水生意的,平时应该多来往才是,这倒是我的错!但,如此诋毁,就是你的不对了!”

常歌行一边说着,一边哀叹,一副我心甚痛,人心不古的模样。

“你。。。。。。你。。。。。。黄口小儿,休得信口雌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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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五章“不正经”的隋军

常歌行将杯中茶水饮尽,与这些代沟深重的家伙理论,可是非常费口舌的,事先润润喉咙还是十分有必要的。

“这位老丈,本人十分讲究卫生,牙齿一点儿也不黄!不信你看!”说着,龇着白亮的牙齿,还上下磕碰了几下,以证明自己牙齿的质量绝对是优等货。

“还有,本人绝对没有口气,不信你闻一下!”

这位老丈平日里开的是茶馆,喝的是上等的茶水,听闻的都是公子、书生们的高论,自觉养气功夫了得。

不了却在常歌行手里破了功,谁担心你牙齿与口气的问题,我和你说的是茶。

李秀宁则小口品着茶水,感觉今天的茶水格外香甜可口,可以比得上自己喝过的极品,虽然煮茶的还是半吊子的伍长山。

常歌行这张嘴只要不针对自己,她还是很愿意看到别人在这张臭嘴下吃哑巴亏的。

“竖子,老夫和你谈的是茶,休要东拉西扯转移话题。”

“老子和你讲的也是茶,没有一口好牙口怎能品得出茶道真滋味!我劝你还是趁早关了茶馆,回乡养老算了!”

常歌行已经如此挑明了,在坐之人自然也明了其中的症结所在。

原来这一出的源头是同行相欺啊,卖烧饼和卖青菜的还可以成为知己朋友,最起码会笑脸相迎。可卖烧饼的和卖烧饼的,卖青菜的与卖青菜的断然不会成为贴心朋友,不剑拔弩张就已经很有涵养了。

利益相冲突,人情自然凉!

眼看这位开茶馆的老丈落了下风,有几位却是坐不住了。

茶坊内零星又站起五位,年纪相仿。

“你这无赖小儿,用这等茶水现世,简直就是有辱茶道!”

“趁早滚出临江镇!”

“莫要欺我临江茶道无人!”

“各位,不要被这小儿糊弄!”

。。。。。。

常歌行情绪丝毫不见波动,只是笑吟吟的看着,任这些人上窜下跳,倒是给这幽静的茶坊增添了几分市井趣味。

“各位同行,放着自家买卖不做,反倒来我这儿指教,在下实在感激不尽!

只是天下茶道并非唯一,煮茶之法更是无数。你等焉知我茶坊煮出来的茶就不是佳品”

“哼!”其中一人冷哼一声,脸上阴阴一笑,似乎抓住了常歌行什么把柄:“你那煮茶的伙计数日前还是一个五大三粗的挑夫,用此等人煮出的茶水来侍奉我临江贵人,实在是小觑我临江镇!”

“呵呵!”常歌行眸子微微眯缝着,里面含着淡淡笑意,然后绽放开来,化为一个大大的笑脸:“有劳各位调查的如此清楚了,长山!出来!”

伍长山提着一壶茶,屁颠屁颠的从后堂跑出来。

“这几位茶坊掌柜的要看看你治茶的技法,你就在此展示一下咱们茶坊的手段吧!”

伍长山可是极为精明之人,他环视一周,已然心中有数,这是有人来砸场子啊!

他腾出一张空桌,摆上十只茶杯。分为两排,茶杯与茶杯之间间隙同等。

他深吸一口气,将茶壶高高抛起,惹得众人一阵惊骇。临近桌上之人更是弃桌而走,这冒着热气的茶水可不是开玩笑的,万一浇在身上还好说,万一浇在脸上,让这些靠脸吃饭的公子哥们以后怎么活啊!

伍长山脚下用力,飞身稳稳接过茶壶,茶水没有洒出一滴。他手腕反转,带动茶壶三百六十度飞度旋转,引得众人纷纷叫绝。

作为接受过现代化知识教育的常歌行,内中原理很容易解释的通,离心力罢了。对于这些本就身怀武功之人,力道掌握,只要练习几遍就能精准。

伍长山纵身而起,稳稳踏在座椅上,壶口稍底,茶水便化为一道银线稳稳的落入茶杯。没有声响,亦没有水花溅起。

正所谓悬壶高冲意在扬香,淡淡茶香随着热气的升腾弥漫在茶坊内,让人不自觉的感到一种安心。

“机巧之徒罢了,算不得真本事。”只是语气中颇有些有气无力的感觉。

常歌行也不去理会,道:“数日来各位所饮的茶水均是用此等方法所制,名曰功夫茶。隋军大军压境,希望我大陈子民喝了这功夫茶,能够将隋军赶回江北,还我江南太平!”

常歌行此番话说的慷慨激昂,小学老师教的有感情朗读一点儿都没有浪费。

那些书生们,将折扇紧紧攥在手中,如同握着一柄杀人不见血的刀剑,大口喝了一口功夫茶,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

若论爱国之心,这些书生必定不输于任何人。可惜的是,作为纯文科生的他们,对于攻城利器或是守城的器具没有一点儿研究。

那些古学经典又没有紧箍咒的效果,即便倒背如流也阻挡不住大隋军队的步伐。

那些隐藏在幕离后面的红颜也不觉得这些茶叶沫尚未除尽的茶水粗鄙了,反倒觉得本应如此,这就是功夫茶与其他茶水的不同。

“大家休要相信此人巧言令色,他是骗大家的,什么功夫茶,分明就是再普通不过的茶水!”

“你这是不相信我陈国能够把隋军赶回江北喽!”常歌行淡淡的看着那人道。在这个非常时期,任何对打败隋军抱有怀疑的话题、人、想法,都会遭到全体陈人的抵制。

不管他们是否真的爱着大陈,爱着陈叔宝这位君王,也不管大隋兵马破城时他们是否能够抛头颅洒热血,但对这些内部不团结的声音态度是相当一致的。

所以,常歌行给这位茶馆掌柜的戴的帽子,不可谓不重,重的完全可以压垮他的头颅。

茶馆掌柜的感受着满室之人敌视的目光,想掐死常歌行的心都有了。

只是,他不敢!在茶馆内上演全武行本身就是不雅的行为。再者,若是动手就真的坐实了恼羞成怒,百口再难辩!

“胡掌柜、李掌柜、王掌柜、曹掌柜,你们到时说句话啊!我们可是说好一起的!”

可是,他瞬间就感到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而起沉入湖底,陷入沼泽,连残骸都找不到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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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章陈宫饮乐

“李掌柜,我可是仰慕功夫茶才到此的,不要拉我下水!”

“就是,你自己嫉妒功夫茶,来找麻烦,关我们何事”

“大敌当前,我朝倾覆就在眼前,李掌柜,你怎么能做下如此小人之事,实在让我痛心!”

“老李,我今天就当众宣布,和你绝交,你我两家儿女亲家也就此告吹。你那儿子和你一样的德行,我女儿可不敢嫁!”

“你。。。。。。”李掌柜脸色已经成了猪肝色,红里透紫,紫里透黑。

本来兴师动众而来,如今形式直转而下,自己算计来算计去,不想却成了炮灰,他怎能甘心。

常歌行倒上一杯茶水,很难得的细细品味了一番。就算他这个不精于茶道的人,也能品得出,伍长山制的茶水无论从卖相还是味道上都远远比不上李秀宁或是萧美娘。

李秀宁茶水中有着淡淡的飒爽,绝对不腻;萧美娘的茶水则有着或有或无的脂粉气,喝茶如品美人。

伍长山这个功夫茶,怎么喝都有一种汗气味。至于让李秀宁出手治茶,常歌行很明白的知道自己万万请不起这尊大神的。

常歌行好整以暇的看着这出大戏,这就是商人,利来则聚,利去则分。和商人讲究情谊,远不如讲利益来的稳固。

和李掌柜提出断交的胡掌柜无非是借机起事,借此机会退掉了本来就不看好的婚事。

李掌柜抖索着双腿走到门口,回头狠狠看了一眼几位同行,然后在常歌行身上停留片刻,扭头便走。

不巧绊在了门槛上,一个踉跄跌出门外,摔了个狗啃屎,许久才慢慢爬起,拖拉着一条腿走向了远处,只留下一个落寞的背影,消失在街头。

剩下的几个茶馆掌柜自然不会多待,说着同样的客套话,找着不同的理由,逃也似的离开了茶坊。

这个茶馆实在太邪门。

转眼,离开石子冈已有二十几天,与骁果军众人约定的时间也快到了。

这天茶坊打烊后,常歌行与萧美娘没有走向客栈,而是上了一辆马车。

车夫全身笼罩着一袭黑袍,带着一顶斗笠,大半张脸都藏在斗笠的阴影下。一双不大的眼睛转个不停,趁着街道上昏黄的光芒,闪着别样的光芒。

马车不是很大,勉强可以装下一个小小的桌案,和一张不宽敞的座塌。常歌行一屁股坐在李秀宁身边,深吸一口气:“秀宁可比茶香好闻多了!”

虽然是夸赞之言,而且以茶比美人,不论从层次上还是水平上都不低。

只是配上那一副痞赖的表情,惹来佳人一个白眼。

“为什么要带上伍长山”李秀宁小声问道。

“我知道,带上他打扰了我们二人单独相处的机会,是我的错。。。。。。哎呦!轻点儿!疼!”

常歌行话说到一半,李秀宁一双小手已经抚上常歌行的胳膊,一个完美的三百六十度旋转一气呵成,毫不拖泥带水。

伍长山往下压了压斗笠,可也掩不住脸上的淫、笑。不愧是王爷,大白天的就公然**,佩服,五体投地的佩服!

常歌行揉着胳膊,满脸的不愉。

“秀宁,下次你能不能。。。。。。”

李秀宁笑吟吟的盯着常歌行,眼中威胁意味溢于言表。

“能不能换了胳膊!”常歌行有气无力的道。

李秀宁满脸得意的目视前方,像是斗胜了的小母鸡。嘴角一抹好看的笑意悄然绽放,如桃李若灿花。

和这个王爷在一起,似乎有着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自在。自己可以成为一个无理取闹的小女孩儿,而不是上阵屠戮的将军。

常歌行撩开轿帘,正迎上伍长山银光灿烂的目光,暧昧的道:“王爷,您完事儿了”

“完事儿你个大头鬼!”常歌行没好气的道,一脚踹在了伍长山的屁股上。

“本王问你,这座茶坊该怎么处理”

“嘿嘿!”伍长山坏笑几声:“烧了最好!”

“交给你了!”

伍长山兴奋的搓着手,为这临江镇烤烤火,增添几分热度,简直就是功德事儿啊!

只是,之前找过常歌行麻烦的李掌柜又要有的忙了。茶坊失火,店主不知所踪,最大的嫌疑人非他莫属。

想着李掌柜焦头烂额的样子,常歌行觉得浑身舒爽。找自己麻烦的人,麻烦注定要不断的。

“看到没,这就是本王带着他的原因。伍长天算不得君子,却难得的猥琐至极。有些时候君子不能办成的事情,交给他恰到好处!”

李秀宁捂着肚子,笑弯了腰:“咯!咯!我的晋王殿下,您真的还需要一个坏透了的随从吗?我感觉完全就是多余,甚至多一个伍长山还会拉低您的整体水平。”

常歌行“腼腆”一笑:“秀宁谬赞了,本王那叫内涵,伍长山可是货真价实的猥琐。”

“一丘之貉!”李秀宁说完,便合上美眸假寐起来,任常歌行如何吹嘘自己多么的英明神武,多么的的正人君子,李秀宁挂着淡淡的微笑,就是不做理会。

最后常歌行更是举出多日同居一室没有非分之举来佐证自己是如假包换的柳下惠。

终于,李秀宁挑开眼皮,而且是美目圆睁。常歌行本能的向旁边挪了挪,奈何马车就这么大点地儿,说是躲无可躲更为恰当。

是君子还是武力值不够,天知,地知,常歌行知,李秀宁知。

马车出城门不久,一股浓烟渐渐而起,缭绕在青色的天空上。

如一头黑色的蛟龙撞破无数星辉,在皎洁的月光下徜徉。随着黑色烟气逐渐扩大,人声鼎沸起来,将这个本来沉寂的夜彻底打破。

看着染红半边天空的火光,常歌行知道,这火救不了了。凭着水桶、脸盆、还有一些农具,根本无法扑灭燃起的木材。

常歌行吸了吸鼻子:“长山,你这是用什么引的火”

伍长山甩动马鞭,打了一个响鞭,语气中透露着得意:“我将库房中那些陈茶给点着了,那些茶叶沫子慢慢阴燃,最起码一柱香才能真正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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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投靠李秀宁?

随着烟气不断扩散,空气中的茶香也越来越浓郁,只是不如煮出来的清雅,反而有一种躁动。

“王爷,我们直接回石子冈吗?”

“绕道而行,本王倒是要看看韩擒虎把事情办成了什么样”

“好咧!”伍长山回应一声,又是一记响鞭。拉车的马匹四蹄用力,车速顿时快了不少。

至于小白,这家伙宁死也不拉车。套上车不是倒地耍赖就是原地打转,宛如身上的驴子基因被激活了般。

最后小白屁颠屁颠的跟在马车后面,幸灾乐祸的看着同伴拉车,作为一匹马品高尚的马,拉车这件小事儿是不屑于做的。

阳光微曦,常歌行与李秀宁下了马车,走在江南小道上。路旁的水稻田被分割成整齐的四方块,彼此之间由狭窄的田垄连接,纵横交错。马车是不能走的,马匹倒是可以勉强奔驰。

在朝阳下,这些浅浅的水洼反射着太阳光线,在晨风下显得波光粼粼,如一片被切割了的湖面。

里面本来应该生长着的水稻却不见分毫,偶尔可以看到田垄上晾晒的秧苗,根茎已经完全干枯,离完全脱水只差一步。

看着田垄上尚且留有的马蹄印,不难想象这是韩擒虎他们的杰作,所过之处今年定然颗粒无收。

偶尔可以看到在田垄上巡弋的陈国骑兵,也有在陈军保护下插秧的农夫。

只是,粮食作物从开始栽种到最后收获是有农时要求的,只要耽误一时,就会误了一季。

前面隐隐有兵士吆喝声传来:“快点!你们这些新兵蛋子没吃饱饭吗?”

“俺当兵就是为了不做农活儿,要是知道当兵后还得照样干农活儿,俺就不出来当兵了!”一个弱弱的声音回应着!

“乃乃的,你小子还学会顶嘴了不成,这是韩将军的军令!少废话,快点儿!仔细点儿,要是田里还有一棵秧苗,老子就赏你十军棍!”

常歌行掀起帘子,只瞧见一队大隋士兵,大约百余人左右,一半人光着脚踩在水稻田里,一把一把的拔着秧苗。

另一半人马则骑在高头大马上,警戒着看着四周。

常歌行的马车突兀而来,在这个信息不发达的时代。常歌行本人的辨识度远没有英雄剑来得高,所以古人才有了所谓的信物之说。要证明你是皇家子嗣,好办,拿出皇家信物。

靠刷脸是万万行不通的!

“大隋军人执行军务,看什么看,快点儿走!不然,小心你的屁股开花!”

常歌行放下帘子,满脸的郁闷。被自己的士兵威胁打屁股,绝对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李秀宁微闭的眸子含着淡淡的笑意,不知怎么的,只要常歌行吃瘪,自己总能感到丝丝愉悦!

“隋军在这里,大家快点儿,赶跑他们!”

一队同样只有百余人的兵士从常歌行的马车旁呼啸而过,从服饰上不难看出是陈国的士兵。

自从常歌行下达了毁灭江南青苗的命令后,隋军与陈军便在广袤的江南大地上做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隋军化作数百个百人分队,四处破坏。陈军同样采取小分队的办法四处堵截隋军。

只是一个月来,双方数十万人马在江南大地上游弋,竟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战斗,就连死伤都很少有。

“我们又见面了!这次绝不饶你!”陈军中一人挥动长剑指着大隋兵士道。

“呵!呵!”隋军中一人冷笑几声,用手不耐烦的掏了掏耳朵:“这句话我已经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有本事咱们做过一场!”

“你以为我不敢!”陈军兵士喘着粗气,显然被气得不轻,握着剑柄的手指节发白。一双眼睛圆睁,几欲喷出火来。

“我开玩笑的,何必这么认真呢!你我人数相当,即使打过一场也是两败俱伤的下场。用我隋军人头虽可以领赏,我只怕到时候你成了一把枯骨,却被别人捡了便宜!

啧!啧!你那没过门的媳妇儿恐怕就要被别人睡了,真是可惜了!”

隋军兵士抹了一把口水,一副垂涎模样。

陈军兵气道:“老子早就成亲了,儿子都三岁了!”

“啧!啧!到时候别人睡着你老婆、打着你儿子、花着你的抚恤银两,这才是真真的人间悲剧啊!”

“不管怎么样,今天你们若是不退,老子把你这身肉沤肥!”

隋军兵士看了看满是警惕的拔秧之人,骂道:“看什么看,快点儿干活儿,一颗秧苗十记军棍,你们看着办吧!”

那些光着脚。赤着胳膊的隋军手忙脚乱的弯下腰继续他们揠苗助长的大业。

“呵!呵!你也看到了,这块稻田马上就要完活儿了,要不你再等等?下块儿稻田绝对让与你!”

隋军兵士虽然满是商量的口气,但被抽出半截的宝剑和已经成型的阵列,表明他们随时准备着战斗。

“这已经是你第八次这么说了,但哪次不是寸草不生!”陈军士兵勒着马头,唯恐这些畜生越过雷池,引发混战,到时候真的有什么闪失就得不偿失了!

久未经过战事的陈国,已经忘记了战争的残酷。陈叔宝的骄奢颇有上梁不正下梁歪的良效。社会崇尚那些咬文嚼字、说着风雅事的文人墨客,而敢于就死的将士却成了粗鄙的武夫。

一个国家失去了血性,亡国不远矣!

军棍的力量是无穷的,绝对比茶水提神。隋军兵士将稻田清理的干干净净,真正意义上的寸草不生。没有了秧苗的遮挡,稻田浅浅的水洼宛如一面镜子,将如此讽刺的一幕收录到塘底。

“陈军兄弟们,我们要跑了喽,你们准备好了吗?”

隋军百余人齐齐上马,组成一个迷你型的战阵,攻防间好不慌乱。

“驾!”隋军一声厉喝,百余匹战马齐奔,留下一串马蹄回响。

“隋人跑了,追啊!”

“杀了这些狗、娘、养、的!”

“不要让隋人跑了!”

“杀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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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破麻袋

待隋军骑兵相去百米,陈国骑兵突然战力爆发,一个个凝眉冷目、喊打喊杀起来。

高高举着兵器朝着隋军“逃跑”的方向奔去,大有将隋军赶尽杀绝之意。

李秀宁轻轻放下帘子,用娟帕掩着口鼻。陈骑兵实在是声势浩大,愣是在湿润的江南大地上激起一片不小的烟尘。

“这就是大隋的将士吗?见敌军不上前厮杀,反而退走实在是当军法处置!”

常歌行看着俏脸煞白的李秀宁,摇摇头,似乎刚刚想起在自己旁边坐着的这位可不是邻家小妹,而是一位货真价实的女将军。

“秀宁,战争为的是什么?”常歌行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反问道。

“斩尽敌军!”李秀宁简短的道。

这是她多年从军生涯总结出来的简单而又血腥的答案,攻占城池、掠夺金银、俘虏人口,远不如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敌国无持戟之兵,那么这个国家的土地、财富、人口还不唾手可得!

“斩杀人命,取人首级,看似有效,其实是最野蛮的办法!”常歌行眼睛逐渐失去焦距,脑海中翻腾着种种战例:“战争为的是达到目的,若是目标已经完成,那么战争就是失去了意义。

就像这些我军兵士,他们既然已经完成了破坏青苗的任务,若是再喋血江南就是愚蠢!所以,他们做的并不错,而且相当的好!”

“而且是相当的赖皮!”李秀宁气哄哄的补充道。

“其实,和陈军玩玩小游戏还是很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你看,我军跑得多么优雅,陈军追的多么欢快。这一跑一追间,简直就是一首动态的诗!”

李秀宁看着做陶醉状的常歌行,暗暗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待常歌行注意她,她又恢复到了正襟危坐的模样。

“看来本王给的韩擒虎那本还是很管用的,不过韩擒虎可比伍长天有天赋多了,看人家教出来的士兵,都会活学活用了!”

李秀宁没好气的看了常歌行一眼,之前她就注意到这些隋军将士哪里不对劲儿,离老远就能闻出一阵“不正经”的味道,原来问题出在这个无赖王爷身上。

一路上,你追我赶的戏码常歌行一行人遇到了多处,倒是无人理会这辆普通的马车。隋军有着军人的矜持,自然不会做杀人越货的强盗行径。

陈军则四处“追杀”逃跑的隋军,即便没有发现隋军的踪迹,也是马蹄疾驰,一副火急火燎的表情。哪里还有什么功夫去搭理什么马车,什么商人。

在这个关键时刻,跑去打秋风、捞油水无异于自杀!

稳坐建康城的陈叔宝,若是看到自己的士兵如此的尽心尽责想来会很欣慰吧!看美人舞姿、拈些酸倒牙的风流词句想必会更加的起劲儿吧!

在江南遍地风声鹤唳之机,却造就了建康城一种病态的繁荣。大街小巷人声鼎沸,比平时至少多了一倍的人流量。

在一处酒馆,几个身穿绸缎衣服的富商一边饮酒一边窃窃私语,像是在商量什么商业机密。

“老大,晋王殿下让我们潜进陈国城池,我们随便挑选一座普通城池就是,干嘛要来这建康城啊!”

伍长天虽然一身富贵衣装,但脸上仍是一片冷酷,像极了敲骨吸髓淡漠人情的商人。

“刺激!”

一桌人被伍长天简单的两个字咽得吞了一口口水,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自己等人冒着生命危险潜入帝国都城就是为了刺激?这个答案显然不能得到他们的认可。

他们普遍的猜想,伍长天潜入建康城,为的就是挑战最高难度,试问整个陈国还有比建康城还要戒备森严的城池吗?

而挑战最高难度就是为了向常歌行证明自己等人确实值得他倚重。想着自己等人费劲千辛万难潜入陈国皇宫,给宣华公主捎去的那封书信,脸上均露出诡异的笑容。

同时有些钦佩的看着自己等人的老大,伍长天。别看老大平日里冷冰冰的,骨子里却是一个十足的闷骚,为大隋晋王与陈国公主拉皮条。。。。。。不,牵红绳,绝对是人才。

此时的陈宣华正站在皇宫的城墙上,一袭雪白的宫裙白得耀眼,在阳光的照射下甚至有种闪闪发光的错觉,似乎在提前为这衰弱的默哀。

十几个宫女恭敬的伺候在身后,弯腰低首不敢正视这位陈国第一美人,堂堂的公主殿下。

陈宣华看着建康城内如织的人流,听着熙攘人群中叫卖声、讨价还价声,脸上难得露出一丝笑意。

微风从她的发丝、秀颈、腰身滑过,勾勒出一副惊人的画卷。只是这副美人图不是由墨汁构成,而是江南最上等的丝绸。

街上的少年公子们驻足在皇城不远的街道上,倒不是他们不想靠近一堵佳人芳容,只是值守的皇家卫兵手中的利矛和背后的强弓使他们望而却步,皇城外三十丈乃是禁区,无故闯入者格杀勿论。

陈宣华缓慢的转动秀颈,从西南方向移向了西北。惹得在城下驻足的少年们一阵骚动。

“看见没,公主殿下在看我,她在看我!”

“别自作多情了,她明明是在看我!”

“就你们俩?一个个不学无术的家伙!只有像我这样学富五车的才子,才是公主殿下的良配!”

“公主殿下她在看我,她竟然在看我。。。。。。”话还没说完,这位已经幸福的晕死过去了。

。。。。。。

陈宣华从袖口中拿出一纸书信,只是单薄的一张,但折叠的很仔细,似乎每一道折痕都经过了细细的思量。

想着这封有些露骨的书信,上面虽然署着杨广的名字,但她可不认为这就是大隋晋王的手书。倒不是因为笔迹或是言辞,只是上面那些花花的词句总觉得有些矫揉造作,远没有常歌行本人来的酣畅淋漓和无赖痞气。

要是让伍长天等人知道自己花了数天炮制出来的晋王手书,因为少了无赖气而被识破,不知道会不会痛苦的以头撞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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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章酒后真言?

陈宣华将信纸仔细的叠好,小心翼翼的放进袖口,虽然不是常歌行亲笔所书,甚至不是常歌行自己的意思,也许只是一封恶作剧的书信。

但她也要留好,等见到那无赖之人时和他对峙一番,为何要人写下如此不堪的书信给自己!

恐怕等到再见时,已经是隋军兵临城下之时了吧!想到这里,陈宣华本来漂亮的眸子一片黯然。

西北方向,正是如今隋军大营所在。

想到只知道寻欢作乐的陈叔宝,与孔范、江总这些薄有才华却精于算计的奸佞之徒,眸子深处忧虑之色更重!

“公主殿下,你这是在瞧什么呢?莫不是看上了哪家公子?若妹妹真的动了春心,嫂嫂我倒是乐意成全!咯!咯!”

一副明黄的华盖下,一个宫装丽人不知何时出现在城头。一头秀发高高盘起,尽显高贵;香肩微露,好看的锁骨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胸前的开领很大,沟壑与丘陵欲露还羞,当真风光无限;一张倾人城与国的俏脸画着浓淡相宜的彩妆,高贵中透着让男人迷醉的靡靡之姿。

“皇后娘娘怎么有时间到城头了?”陈宣华收起儿女情长,淡淡的道。

“妹妹何必如此生分,我是你兄长的皇后不错,可你也是他的妹妹。要是按照平常人家,你的一声嫂嫂我还是当得起的!”

“我可不敢当!”

陈宣华气哄哄的转身离去,惹得一众宫女拎着裙摆快步跟上,所过之处扬起一阵香风。

只是这陈宫中多得是胭脂水粉、莺歌燕舞,再雅致或是浓郁的奇香都会在宫围中被淹没、被遗忘,最后沦为庸脂俗粉,烂在黑色的花泥中。

而张丽华就是其中最艳丽的一朵,妖艳到整片春色都无法掩盖其芳华的程度,独受陈叔宝宠爱。

而张丽华又是一个懂得“分享”的人物,主动邀请美女攀上帝王的枕塌,让陈叔宝沉迷美人柔荑、秀峰,欲罢不能。虽然如此,对张丽华的宠爱非但减少,反而日益浓重,大有三千宠爱集一身的感觉。

陈宣华越过齐肩高的垛子,看向城外。曾几何时她也是如织人流中的一员,自由自在的逛着商贩摊上的小饰品或是小零食,虽然比不上如今头上的珠钗与锦衣玉食,却是难得的自在。

陈宣华把衣袖一甩,脸上本来略带伤感的表情换上了坚毅。自己费尽千辛万苦不就是为了住在这座皇宫中吗?如今她的愿望实现了,她现在要做的就是不断巩固自己的地位,长长久久的住在这里,就算有一天香消玉殒,也要葬进皇陵,即便是身死,也要享受一国皇后的尊崇。

她高傲的抬着头,藐视的看着城下的芸芸众生,仿佛就在看一群蝼蚁,庸庸碌碌的过活。

大陈皇宫内,本来应该议政的朝堂,一片莺歌燕舞。陈叔宝斜靠着身子坐在龙椅上,左右美女环绕,花枝招展惹人怜爱。

陈叔宝一手环着一个美女,在腰腹间摩挲,惹得美人儿娇嗔不已。陈叔宝饮过一杯美酒,哈哈大笑,揽过美人儿狠狠亲了一口,又是一阵大笑,好生豪迈。

下垂首坐着两位陈叔宝所倚重的重臣,正是大名鼎鼎的孔范、江总。

孔范眯缝着眼看着场下的歌舞,丝绸穿在舞女身上变成了一道道的美丽的风景,似风拂过心头,令人做痒;似垂柳招摇,春意盎然;似春水在山岭间盘桓,温柔媚惑。

看着舞女舞动时时隐时现的春色,孔范眼眸中闪现着点点银光,饮下一口酒,光芒更盛。

江总则闭着眼睛,脑袋微晃,饶有兴趣的听着鼓瑟之声,一副大雅之人的风范。

孔范鄙视的看了一眼江总,这个伪君子私下里比谁都要无耻,平常却是一副清高模样,演戏的功夫却是一等一的好。

“两位爱卿,你我君臣共饮一杯如何!”陈叔宝引二人为知己,吃喝玩乐都少不了他们,甚至在宫中留宿宠幸宫女也是寻常事,可见盛宠之烈。

孔范与江总恭敬的端起酒杯,饮尽!

他们虽然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重臣。难得的是,都是有自知之明的人。他们知道如今的富贵荣华都是眼前这个不学无术、贪图享受的帝王给的。

所以他们对陈叔宝是忠心的,尽可能的想办法拿主意让陈叔宝玩得开心、玩得尽兴;但他们对于陈国的江山却是奸佞之徒,如此君王不早朝,臣下不思政务,整个朝廷一片乌烟瘴气,若不是历代陈国帝王的积蓄,陈叔宝此时只能喝西北风了。

孔范沉沉的叹了一口气,大有败兴之意!

“孔爱卿为何叹气,你我君臣不必忌讳!”

“在建康城内流传着一种美酒,一经传入就受到贵人们的追捧。起初只需要二十斤粮食一坛的美酒,黑市已经抄到了百斤粮食一坛。”

陈叔宝虽然久居皇宫,受着全国美女、美食、珍宝的供奉,地地道道的宅男一枚。但也知道百姓买卖用的是银钱,绝对不是用什么粮食。

“粮食换酒,倒也新奇。爱卿你可是勾起了朕的口舌之欲了,明天可一定要给朕带一坛来!”

“我主富有江南,喝些美酒哪里用得上等到明天!”

孔范拍拍手,有军士抱着一坛酒走到殿前。孔范接过酒坛,先给自己斟满一杯,贪婪的嗅了嗅,然后饮尽。

倒不是孔范贪杯,也不是无礼。而是帝王饮食,必有人试吃,为的就是防止有人下毒。

有美女将坛中酒倒入一把精致的银壶中,壶把柄上镶满了珍珠宝器,只是这一件器物,就是价值不菲。

银壶可以试毒,更是风雅之物,用泥坛倒酒实在不雅!

陈叔宝将酒杯放在眼前晃了晃:“清如泉,香若兰,好酒,好酒!先祖给了朕这般铁桶的江山,还有这使之不尽的粮食。若不好好享受一番美人、美酒实在是辜负先祖福荫!”

“万岁所言极是!”孔范与江总适时的拍着马屁:“这诺大的江山都是陛下的,享尽天下美人、美酒才不辜负了陛下的万金之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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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章白酒之怒

“好酒!”陈叔宝赞道:“孔爱卿真的是害朕啊,饮了此酒,之前所饮简直难以下咽!”

孔范拜倒:“此酒乃是酒中极品,臣用五百斤粮食才换了一坛。我皇富有四海,江南更是撒下一颗草籽都能长出粮食的沃土,我皇何愁没有美酒!”

“哈!哈!好!好哇!这件事就交给爱卿去办了,先来一百坛,不,五百坛!”

孔范面露难色:“陛下赎罪!数万斤粮食,臣家中实在难以拿出来!”

“爱卿多虑了,朕的酒钱还用不着爱卿你出。前些日不是筹备了不少军粮吗?你去先行借用,朕会给他们补上的!”

“陛下英明!”孔范、江总心悦诚服的道。

在他们心中,也许这真的是一个好主意。但动用军粮的后果,不知道他们想到过没有。

“皇兄,万万不可!”陈宣华自城头下来,便直接到了陈叔宝寻欢作乐之所,恰好听到了军粮换美酒的荒唐举措。

“隋军陈兵江南,蠢蠢欲动。我大军应该随时准备开征。如此紧要关头罔顾士兵餐饭,实乃自毁长城!”

江总眼珠转了转了,一双豆粒大小的眼睛总算睁开了少许:“公主殿下不必杞人忧天!大隋几十万大军为何迟迟不敢动作,还不是畏惧我皇之威嘛!

那杨广小儿只是虚张声势罢了,不必惊慌!”

陈宣华看了一眼正在和美女嬉戏的皇兄,有些气恼的道:“杨广虽然是皇子,但绝对不是轻与之辈,隋军不动,定然有大图谋!”

“哈!哈!”江总大笑道:“公主殿下对这位晋王倒是了解的很,难道坊间传闻是真的?当日公主殿下去江北,已经与杨广有了秦晋之好!

如此倒是一件美事,若公主嫁给晋王,两国修儿女亲家之好,免了战火之苦,也是百姓的福祉,我皇的隆恩!”

“你。。。。。。你。。。。。。”陈宣华脸色铁青,气急之下,竟是说不出话来!

“好!好。。。。。。”陈叔宝连说了几个好字,也不知是在说酒好还是美人儿好还是这和亲之策好!

。。。。。。

。。。。。。

高度酒穿越千年提前来到这个时代,究竟会起到怎么样的催化作用,这恐怕就连常歌行自己这个始作俑者都无法估量,更无法控制。

此时的常歌行正拎着一坛酒,晃晃悠悠的走在小路上,一辆马车不紧不慢的行在前面,与常歌行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在回来的路上,常歌行一行人遇到了几波前往各地送酒的商人,在常歌行有意无意间显露英雄剑的前提下,白白得了数坛美酒,不禁勾起胃肠里的酒虫。

行了一路,喝了一路,酒气更是飘散了一路。白酒开坛那是酒香,可经过常歌行消化后,从汗毛孔散出的味道就成了不折不扣的酒气,更是夹杂着一股汗臭在里面。

李秀宁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将常歌行赶出车外,扬言什么时候他身上的酒臭散尽了,才让他进马车。

可是,李秀宁低估了常歌行好酒的程度。常歌行下车前还不忘抱走了一坛酒,就这么走三步一小口,走十步一大口,倒也不觉得劳累,反而惬意的很。

李秀宁嘴里骂着酒鬼,气哼哼的躲进车里不再搭理常歌行。

“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哈!哈!好酒,好酒啊!”

常歌行嘴里念叨着不知从哪里抄袭来的诗词,放生大笑,宛若一个狂放书生。狠狠擦了一下嘴角的残酒:“长山,生而为男儿,不痛饮过几回,不大醉过几回,真是白走一遭,下辈子不若投胎成为一个女儿家算了!”

伍长山眼角撇着车厢里数坛美酒,狠狠的咽了一口吐沫,他也是好酒之人,觊觎那几坛美酒已有多时,既然晋王殿下已经发话了,不如。。。。。。

只是,一声冷哼打断了他美好的想法。李秀宁警告的看着伍长山,使得伍长山瞬间回到了现实。这位姑娘娘可不是自己能惹的,没看到嘛,就连晋王殿下都要让着她三分。

下辈子做女人,总比这辈子做太监要好吧!

“快点!是马没吃饱还是你没吃饱啊!”李秀宁没好气的催促道。

伍长山看了一眼迈着醉步的常歌行,都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今天我即便怕了这个女人也不算是什么丢人的事儿吧!更重要的是,自己后脊上可是抵着一把凉飕飕的宝剑,正是被常歌行随手扔在车上的英雄剑。

要是其他兵器,自己还可反抗一二,即便是死了,弟兄们没准儿也会给自己一个说法,哪怕是骗鬼的理由。

可若是死在英雄剑下,就真的白玩儿了。英雄剑在伐陈大军中的威望堪比尚方宝剑,死在此剑之下,即便无罪,众将士也会编排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

比如:谋刺!

想到这里,伍长山激灵灵打了一个哆嗦,手中的马鞭鬼使神差的挥下,吃痛的马匹拖着马车,扬起蹄子没命的奔逃,似乎只有这样才能缓解臀部火辣辣的疼痛。

拍马屁无罪,可是打得狠了,就不要怪马儿尥蹶子。

常歌行看着消失的马车,醉眼朦胧的遥遥头,又是一大口酒喝下,无比舒爽的打了一个酒嗝。

马车狂奔了二十余里,伍长山心下却是活络的很。自己这一鞭子肯定是把晋王得罪惨了,以晋王的脾气,免不了给自己穿小鞋,以后军中的日子恐怕会难过的很。

不如投靠李秀宁!这位主子不禁人长得漂亮,武艺高超,最重要的是能够制得住晋王。

“李将军,在下其实仰慕您已有多时。。。。。。”

“回去!”

不等伍长山将打了数遍腹稿的表忠心的话说完,便被冷冰冰的两个字怼了回来,使得他有一种岔气的感觉,深呼吸了几次才将气息调均匀。

“我就知道,您就是心善!”伍长山拨转马头,还不忘拍了一记马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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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吃书与啃箱子

待到李秀宁找到常歌行,他已经醉倒在路边的草丛中,若不是酒坛碎在了路中,一片瓦砾十分显眼。想要找到常歌行,还真要费上一番功夫。

这要是被哪个陈国士兵捡了“尸”,可真是有种上班路上随手买了张彩票,结果中了五百万般的精彩。

“带上你们家王爷回石子冈!”

伍长山屁颠屁颠的搀起常歌行,就要回到车内。

“还是让他骑马吧!这样醒酒能快点儿!”

李秀宁一声呼哨,小白从旁边草丛中窜出来,殷勤的在李秀宁面前卖着乖。

“你的主人就交给你了!”

小白瞥了一眼醉得不醒人事的常歌行,不满的摇了摇头。载着这样一个酒鬼实在是太丢马脸了,但鉴于李秀宁手中的长鞭,小白还是很听话的跑到常歌行面前。

距离石子冈越近,所遇陈军的数量越少。相反,隋军的小分队与斥候却逐渐密集起来。毕竟,高熲在石子冈前的数万大军可不是摆设,若是有人轻撸虎须,那些隋军完全不介意塞塞牙缝。

李秀宁半眯缝着眼睛,一手拖着香腮假寐。眉头时而紧皱,时而舒展,也不知是在想些什么。

伍长天一边赶着马车,一边将漫天诸神祈祷了一个遍,希望这些神佛能够保佑晋王殿下是一个健忘的王爷,保佑他老人家一觉醒来就是一个新的开始,千万不要追究今天发生的事儿。

常歌行像是一个破麻袋般搭在马背上,这个姿势绝对算不上舒服,若说有什么优点,就是有助于胃内酒精的排出。

小白内心是崩溃的,驮着这样一个醉鬼,真是可惜了自己这身雪白、干净、没有一根杂色的皮毛。

一个月的时间,石子冈确确实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些原始的风貌被灰白色的混凝土颜色取代。

石子冈前的两颗虎牙,如今像是淬了剧毒的箭矢,死死钉在广袤的江南大地上。矗立在丘陵上的箭楼,均高临下藐视四方,正是占据了易守难攻的位置。

虽说是箭楼,但整座堡垒的基石与丘陵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完全是丘陵的延伸,丘陵上的小道走到尽头就是箭楼的城墙,完全没有什么立足之地可说。

高熲倒是尽忠职守,虽然好奇石子冈内到底发生了什么,却从来没有踏进过一步,就连想法也只是想想罢了。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获得长久的人绝对不是知道得多的人。

虽然无知的人不一定长命,但知道了太多自己不应该知道的事情,绝对会短命却是真的。

高熲迎出大帐,这段时间他只负责守住石子冈,说起来却是要比韩擒虎、杨素清闲了很多,一身杀气也内敛了很多,要不是一身玄甲闪烁着瘆人的光芒,多半会被人们认作儒生。

“秀宁侄女,你们终于回来了!你爹这些天可没少和我问你的消息,那老匹夫还是很关心你的!”

李秀宁咬了咬嘴唇,闻听此话内心波澜之极。身为门阀中的女子,从出生来便不被视为家族中人。毕竟,女子迟早是要嫁的,迟早要为他人生儿育女的。

唯一的作用或许只是通过联姻,使得门阀势力的羽翼更加的丰满,或是使得整张关系网更加的复杂,更加的扑朔迷离。

李渊身为李阀的阀主断然不会去费心关心一介女子的行踪,那么答案只有一个,李秀宁不禁将目光投向了伏在马背上的常歌行。

“王爷殿下这是。。。。。。”高熲眼神闪烁的问道。此事用不上多么高的智谋,平常人都可以看出常歌行这个姿势绝对不正常。

李秀宁看着趴在马背上睡得正香的常歌行:“王爷殿下说骑马骑得辛苦,非要换个姿势,就劳烦高伯父扶王爷到营帐内休息,要是累坏了马儿就不好了!”

“呃。。。。。。”高熲欲言又止,貌似在李秀宁眼中,这匹白马的地位要比王爷高出不少。

小白闻言,两只马耳兴奋的摆动着,终于有人知道自己的苦处了。背上的分量倒还好说,只是这身酒气实在是太损害马的形象了。一路上不仅受尽了其他马的鄙视,就连毛驴儿都绕着自己的走。

高熲可不敢像李秀宁这般“虐待”常歌行,这可是货真价实的王爷,对王爷不敬就是伤大隋皇朝的颜面,伤帝国的颜面就是选择了一种轰轰烈烈的自杀方法。

常歌行被安排在高熲的大帐内,毕竟,整座军营就属将军的营帐还上些档次。高熲在原来的帅帐旁寻了一处普通营帐,随时听从王爷千岁的吩咐。

李秀宁则骑着小白进了石子冈,一去月余,她这位工程大队的队长如今要看看自己属下的成果。白马佳人,想不惹人注意都不行,这样的搭配实在是太惹人眼了。

李秀宁褪去男装,换上了一身戎装。从一个白面小生变成了飒爽英姿的女将军,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但其中气质的变化却是关键。

小白仿佛也受道了感染,收起平时的懒散模样。四只蹄子不急不缓,每一处落下,都能发出“哒”的一声清脆,高贵、典雅,宛若神话故事中的天马!

李秀宁端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如同一座行走的雕像,无情、冷漠!

看到此番景象,没有人会想到美女与亵渎,只会联想到战场上的杀戮与鲜血。

石子冈内那份优雅、恬静已经完全被肃杀与心惊肉跳所取代。各处丘陵上蜿蜿蜒蜒的城防工事彼此连接呼应,却又相互独立,即便一处被破,也不会影响其他各处的战力。

城墙上密布着垛子,为弓箭手射击提供便利。整座丘陵自下而上筑有九道混凝土沟壑,整体看上去蔓延不绝,独具美感,在战时可作为藏兵。袭扰之所。

如今的石子冈只有谷间一条道畅通无阻,且之前可作掩体之处全部被夷平。行走在谷间,就会完全暴露在左右攻击之下。弓箭自上而下攻击,威力增加的可不是一点儿半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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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小常”觉醒

整座石子冈如今就是一座血肉磨盘,若是哪个不开眼的攻进来,定然是一寸路一寸血,有来无回的下场。

李秀宁面色很冷,这座恶魔的血口尚未修筑完成,想象着石子冈修筑完成,密布各种武器、陷阱的时刻,李秀宁真的想先替那些敢打石子冈主意的人默哀一刻钟。

真不知道那个无赖王爷是怎么想出这么变态的设计的,这座城就是为了杀戮而生,就算是数十万大军用人海战术攻打石子冈,只要运用得当,也能拼个鱼死网破!这就是这座杀戮之城的底气!

常歌行这一觉睡得很香,恍然间他回到了前世,并且回到了童年,在游乐场骑着木马上下颠簸;

恍然间他去了建康,见到了朱贵儿,那个如同静莲般的温柔女子,他告诉她自己是大隋皇朝的晋王,他来娶她来了,十里红妆已经铺好,就待佳人挽起及腰秀发,贴好花黄!

恍然间他见到了萧美娘,她正努着小嘴,责怪自己为何如此花心。他告诉她:有的人心里装着一片绿叶,最后的季节会变得枯黄;有的人心里装着一片枫叶,秋风至,会变得火红;而他自己,心里装着一朵四季不败的花朵。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子,斜斜的照在常歌行的脸上,因为宿醉的原因,本来稍显黑色的脸色,变得有些不健康的苍白。

他皱了皱眉头,用手掩住面庞,显然不快这阳光打扰了他的美梦。过了片刻,才发现怎么也睡不着了,揉了揉发疼的太阳穴在起来。

一碗小米粥递到常歌行面前,淡淡的粥香似乎是酒气的克星,只是轻嗅几口,发胀的脑袋一时间竟像减去了千斤重荷,轻松了不少。

常歌行舔了舔了发干的嘴唇,几口便喝下大半,小米粥入口温度刚刚好,胃腹暖洋洋的,残留的酒气终于化为无形。

“好喝!再来一碗!”

身为大隋的王爷,有人伺候喝粥是再普通不过的了。来到这个时代已经有些时间,常歌行似乎已经融入了这个时代,也彻底适应了晋王这个身份。

所以,他并没有抬头看伺候自己的人是谁,因为没有必要。即便是仔细端详,也无法记住这么多的侍者。

“比酒还好喝?”

一道清冷的声音让沉浸在晋王之尊光环内的常歌行猛然清醒,瞬间便回到了现实。常歌行就是常歌行,一个从宇宙文明穿越而来的外来者,至于晋王,只不过是一个角色罢了。

权利真的让人沉迷啊,常歌行不禁感叹!刚才的心神恍惚差点儿使他迷失了自我,沉底沦陷进晋王这个角色。花花江山、如云美女、无尽财富,这些都是男人的终极追求,也是一个男人的牢笼!

“呵!呵!”常歌行尴尬的笑道:“秀宁的手艺当然比钱胖子的酒好喝!”

“不要自作多情了,这是兵士们的早饭,我只是顺手带了些给你罢了!”

“粥虽然普通,经过佳人柔荑,也变得芳香扑鼻,好喝,好喝!”

李秀宁脸色稍缓:“油嘴滑舌,要和自己盛!”

说罢,李秀宁转身出账,只留下苦笑的常歌行。这丫头,真是死鸭子——嘴硬!

看着浸在热水中的陶瓮和塞得紧紧的瓮口,常歌行心中一暖。显然李秀宁是费了心思的,不然在帐内等候的时间一长,陶瓮内的小米粥定然发凉,影响口味。

他揭开盖子,一股蒸汽携带着清香从瓮口流出。军士们的早饭?开什么玩笑!给那帮汉子大早起的喝清水粥,他们不造反才怪。毕竟,敢醉酒进军营的只有晋王殿下一人,需要解酒的也只有晋王一人。

那帮兵士更需要的是填饱肚子!

常歌行喝下最后一碗,有侍者进来收拾碗筷。

常歌行不经意的道:“这军营的小米粥还算不错,你们经常喝吧!”

侍者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脸上稚气尚未脱尽,依稀可见男孩儿的影子。他有些恭谨的行了一礼,腼腆道:“小人们怎么会有如此的福气,这可是李将军亲手熬得,光是这瓮下面的温水就换了不下三次!”

常歌行点点头,侧着头,嘴角挂着微笑,一条明亮的哈喇子从嘴角滴落,不知想到了什么!

“王爷。。。。。。”侍者小声提醒道。

常歌行胡乱的擦了擦口水,打着哈哈道:“这粥真的是太好喝了,只是闻闻味就让人流口水啊!”

侍者看着塞得紧紧的瓮盖,有些不解的挠挠头,难道王爷殿下嗅觉惊人,隔着厚厚的盖子就能闻到粥的味道?不愧是天家之后,果然有特异之处,不是普通老百姓能比得了的。

侍者怀着万分崇敬之色退出大帐,常歌行摸了摸圆滚滚的肚皮,是时候出去溜溜弯了!

高熲治下的军队就如他的为人一样,不风风火火,也不杀气腾腾。就如一只藏在丛林深处等待猎物的豹子,安静、典雅、有条不紊,一旦看准时机便会给敌人雷霆一击。

李秀宁站在军营外迎着晨风远眺正在施工中的石子冈,脸上神色变幻不定,佩服、敬仰、恐惧、忧虑。

常歌行轻轻走到李秀宁身后,看着那道即便身穿铠甲也无法掩盖的风景。他伸出右臂,作环状,左顾右盼十分“自然”的靠近李秀宁,就在大手将要揽过纤腰的瞬间,一声剑鸣让常歌行一个哆嗦。

“晋王殿下小心刀剑无眼!”

常歌行右臂顺着李秀宁的腰身上扬,最后定格在自己的头上:“好长时间没洗头了,有些痒!呵!呵!秀宁不必紧张,这是我的地盘,那些陈兵是绝对混不进来的!”

李秀宁宝剑归匣,寒光敛去:“就是因为这是晋王殿下你的地盘,小女子我才应该倍加小心才是!”

“你是知道的,本王向来是不折不扣的君子,只有护花意,绝无催花心!”

不知想到了什么,李秀宁俏脸微红,更有向脖子根蔓延之势。

“想必殿下已经忘了昨晚的酒后真言了吧!”李秀宁轻啐一口,一声呼哨,招来小白,向着石子冈疾驰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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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新队友

常歌行看着绝尘而去的李秀宁,回想着自己到底说了什么真言。只是,任他怎么的苦思冥想,脑子里依旧是空空荡荡,典型的酒后断片儿!

只有“花心”二字他记得最为清楚,好像自己解释了很多,辩白了很多。难道自己顺着这条线索还延伸出了多个颇具“性、趣”的成、人话题?

常歌行摇摇头,既然想不出个所以然,索性就不去想了,大不了就算免费给李秀宁上了一堂生理教育课。

突然,他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那是我的马,我的马!小白,你个叛徒,你给我回来!”

回答他的只有滚滚扬尘和逐渐远去的马蹄声。

。。。。。。

。。。。。。

石子冈,原始森林边缘。越来越多的人向这里聚集,今天是骁果军外出历练回归的最后日子。

形形色色打扮的人汇集到这里,有穿着华服的商贾,有衣着破烂但精神气十足的乞儿,有身挂宝剑的游学之士,有贴着山羊胡手持书本的教书先生。。。。。。

若不是这些人规矩的按照阵列站立,石子冈这座今后让人闻风丧胆的城池分分钟钟就能变成热闹无比的集市。

常歌行打量着这些人,他们身上之前的嗜血与冷酷已经消弭了很多,转而是各自的气质,市侩、憨直、狡黠、正气。。。。。。通过一个月远离军营的生活,使得他们本来的性情得以回归。

军队可以造就杀人机器,却打造不出常歌行心中的特种部队。骁果第一大队是他的第一支部队,他要的是可以潜伏在百姓中、可以深入敌人内部、可以上阵杀敌、武艺技法高人一等、可以以一敌十甚至以一敌百的特种部队。

是兼刺杀、刺探、正面对敌的全能所在。

而人的本性是最真实的,也是最能让人信服的。以本性取信于人是特工最好的伪装,假中作真迟早会露馅,而真中作假最不容易让人怀疑。

“长天,此行如何?”

伍长天依旧一副冷冰冰生人勿近的样子,让人不禁怀疑他本来就是这副性子。

“骁果军第一大队,出发时总共三千五百三十六人,潜入建康城五百二十一人,其余人分布陈国大大小小城池,均按王爷指令行事!今日到场三千三百三十一人,二百零五人未到!”

常歌行点点头,潜入帝国城市而不被发现,这个数字已经是很好的成绩了。

“这二百零五人现在如何?”

伍长天双膝跪倒,抱拳道:“还望王爷千岁救救那些弟兄!”

常歌行笑着将伍长天扶起,这个冰块能一下子说这么多字,还能低头求情实在难得。

“长山,这件事儿就交给你了,二百零五人若是少了一个,你就拿命抵吧!”

伍长山哭丧着脸跪在伍长天旁边:“王爷千岁,要是人已经被咔嚓了呢!”

“本王相信你!”

你相信我,可我自己不相信我自己啊。虽然有些小聪明,但阎王爷那边儿实在是不熟,况且跟他老人家讨人命,不是有去无来嘛!

伍长山用隔壁碰了碰的伍长天,小声道:“大哥,快帮帮兄弟我啊!”

伍长天又是一拜:“王爷说的对!”

常歌行憋着笑,看着快要哭出声的伍长山:“长山,切莫辜负本王与长天得期望,不然,后果很严重!”说话间还有意无意看了看伍长山白嫩的脖子,似乎在看从哪里下刀合适!

伍长山缩了缩脖子,自己这个大好头颅今后还得大块吃肉、大口喝酒,还是长在自己身上比较好。

“王爷千岁,救人也不是不可以,在下有个条件!”

“我骁果军人,千金难求,别说一个条件,就算十个、百个本王都应允你!”

“在下需要两千坛上好白酒!”

常歌行还未答话,便被一个气冲冲的声音一通抢白:“两千坛?你怎么不去抢!你知道白酒现在是什么行情吗?百斤粮食换一坛尚不可得!

在江北更是被炒到了百两白银一坛!你张口就要两千坛,你干脆杀了我算了!”

常歌行盯着滔滔不绝的钱千万,看着他那一脸的肥肉,第一次觉得还有成长的空间,一番胖揍后绝对可以大上一套!

“长天,既然钱掌柜求死,你就成全他吧!离远点,本王可不想被溅一身油点子!”

伍长天想来唯常歌行命令是从,从来不会考虑对错与其中关节,王爷有命,只要不折不扣的执行就是。

钱千万虽然体重上比一般人要占优势,但个头却比这个时代的平均身高要矮上半头。伍长天却是货真价实的大汉,一手抓起钱千万的后脖颈,如抓着一只肥硕的鸭子般,就要朝着丛林深处走去!

“王爷,我是开玩笑的,我是开玩笑的!两千坛有!为了救骁果军的兄弟,别说两千坛,就算五千坛也有!”

常歌行示意伍长天将钱千万放下,如蒙大赦的钱千万两脚刚着地,就滚动着肥胖的身子躲到了常歌行身后,怯怯的看着伍长天。这个如同黑塔般的汉子,刚才绝对对自己动了杀心!

若不是常歌行发话阻止,今晚自己这身肥肉可就便宜了丛林里的猛兽。不知道它们吃了自己会不会得高血脂,毕竟自己含油量实在是太高了!

“你卖酒到江北?大隋境内?”常歌行面色不善的看着钱千万,在这个农业生产力还比较低下的时代,用十倍粮食酿出的高度酒完全会对这个时代的经济基础产生巨大的冲击。

用粮食酿酒,就是与民争命。这种祸事,简直与鸦片有的一拼!

钱千万自从与常歌行相处以来,从未见到过常歌行如此动怒过。看着常歌行冰冷的眸子,他突然怕了,好像自己真的走了一步昏棋,一步足以断送自己前途与性命,甚至断送掉整个钱家的昏棋!

他哆嗦着跪倒在地:“王。。。。。。爷,在。。。。。。在下知。。。。。。知错了!”

“本王说过,白酒只在江南出售,不得运往江北!你以为本王在说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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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留宿

钱千万伏在地上,双臂支撑肥硕的身子本就费力,惊恐之下,一个哆嗦前脸着地,和大地来了个结结实实的亲吻!

“卖到江北多少?”

钱千万擦了一把磕出血的嘴唇,一个骨碌,重新跪倒在地:“五百。。。。。。”

“嗯?”常歌行声调上扬,发出一声疑问。

“一千五百。。。。。。”

“当真?你知道的,本王要查出你到底卖了多少酒,是很容易的!要是让本王发现你说谎,今晚就割了你的舌头下酒!”

“两千坛,真的只有两千坛!”

“所获银两多少?”

“十五万两!”钱千万有气无力的道。知道自己今天彻底的栽了,如果这个时代有下水道,他肯定已经与那些淤泥为伍了!

“呵!呵!钱兄果然很有生意头脑嘛!不知本王让你办的事儿你办的怎么样了!”

钱千万脸上终于有了一丝喜色:“王爷千岁,您让在下收集天下武功秘籍,至今已经收集到了六百余册。虽然不是什么不传之秘,也都是在江湖上挂了名号的。只要勤加练习,有小成并不困难!”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他最讨厌也最羡慕的就是那些高来高去的江湖人士,身怀不世武学逍遥江湖,曾是他儿时的梦想。

只是,星际时代传统武学早已经没落,就算练就了刀枪不入,又如何能抵得住合金弹头,就算能抵挡,又能抵得住几颗!

“好,你总算没有让本王失望!”

钱千万脸上的笑容还未完全绽放,又重新萎靡了下去!

“但!私卖白酒,扰我大隋江山,可是罪不容诛的大罪。念在你办事还算勤恳的份上,可以饶你一命,那十五万两白银就直接送到秀宁那里,充作建城之资吧!”

钱千万有些肉疼的点点头,自己担心受怕赚的银两,就这么白白贡献了。关键自己还得千恩万谢,这都是什么世道啊!天理何在!公道何在!人心不古啊!

当然,这些话钱千万只能想想。不然常歌行定然让他看看他自己的心到底长的什么样!至于装回去还能不能活,只能看他的造化了!

从林间吹来的微风,夹杂着草木的清香,夹杂着经年的腐朽,还有一丝丝危险的气息,那是毒蛇猛兽口涎的味道!

伍长山等一众骁果军人,愁眉不展的看着眼前的一个大木箱子。里面装的不是什么刀兵,更不是金银,而是满满的书籍。

有样式古朴,写在兽皮上的;有近年的线装书;有新近誊抄草草装订的;甚至有几卷竹简掺杂其中,上面刻画着一些鬼画符般的纹路,状若天书。

这些都是刀尖上舔血的汉子,让他们上阵杀敌自然无碍。可让他们阅读这些武功秘籍,总结出一套简单实用的军中武术,可就实在为难他们了。

什么奇经八脉、什么气运贯通、什么呼吸吐纳,这些都是骁果军人不曾接触过的东西。

中国千年来门户观念甚重,不入墙闱,自己练来练去也是门外汉!

想要打造一支飞檐走壁的特种军团,看来困难重重啊!自己还需向有识之人请教,不然即便再有这么一大箱秘籍,也只能看看罢了,不能得其门而入。

“长天,这些秘籍就交于你保管了,要是少一本!”常歌行指着竹简道:“你就当着第一大队的面,将它啃着吃了!”

骁果军第一大队传来一阵低笑,能让这个冰块吃瘪的只有晋王殿下了。甚至有人活络着心思,自己是不是应该让这些武术秘籍不小心的消失几本。

想来队长啃竹子肯定精彩万分!

“骁果军听命!看护好秘籍!要是少了一本,你们就将这个木箱子吃了!”

刚才还在联想翩翩的骁果军众人,脸色一下子垮了下去。那只大木箱子可是纯实木制作,上面还刷着厚厚的黑漆,就算放上数年,也不会腐朽。

要是将这个吃下去,消化不良是肯定的了!

且不说恨不得将这些秘籍抱在怀里,捧在手里的骁果军第一大队。常歌行怀着打造一支完全由武术高手组成的军团的想法找上了李秀宁。

李秀宁的营帐虽无过多的女儿家装饰,但也透着淡淡典雅,比不得那些猛将的凶神恶煞。

身上的铠甲一丝不苟的搭在一副木制架子上,一只小巧的熏香鼎炉被放置在铠甲下面,袅袅香烟顺着铠甲自下而上蔓延,逐渐将汗气味驱尽。

她则手执毛笔不知在写些什么!

常歌行未经通传大踏步闯进营帐,惹得李秀宁一个白眼。这个无赖王爷此举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她早已经习惯。

若是哪天常歌行登门先传讯,反倒让人不自在。

“秀宁好雅兴!什么时候也给本王的铠甲添些香料啊!”

李秀宁住笔,挑眉道:“王爷何时着过甲胄?”

常歌行这才想起,似乎自己真的从未穿过甲胄。一来铠甲穿在身上极为沉重,二来甲胄得样式实在不怎么样,根本谈不上时尚。

“呵!呵!以后会的!秀宁功夫如此之好,肯定拜过名师吧!”

李秀宁陷入了某种回忆:“师傅她老人家与我李家家祖有故交,才教授了我武艺,虽说有授业之恩,却无师徒之实。师傅有言,秀宁这一生注定不能潜心大道,拜师反而是增添了许多羁绊,不如就此离去!”

话语间,李秀宁语气逐渐低沉,到最后竟有了几分抽噎得感觉,可见她那位不肯收她为徒得师傅,在她心中的分量还是很重的。

常歌行看着泫然欲泣的李秀宁,心中虽然疼惜,却又无从下手。前世身为富豪,接触的女人不说有一火车也有两车皮,但从来没有用得着他去哄的。

不管是愤恨、悲伤、羞怒或者是伤心,只要红艳艳的票子在空中划过,总能收到破涕为笑的奇效!

常歌行寻思着,自己是不是也应该给李秀宁来一场金银的流星雨,转而摇头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不敢保证佳人是否可以破涕为笑,但自己被砸得满头包是一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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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章乐意为王爷殉葬

“秀宁不必介怀,离散自有缘由因果,有缘终究一日会再见的!”

李秀宁撩拨了一下额间的秀发,脸上的阴霾终于去尽:“没想到晋王殿下也能讲出这么颇具佛性的话呢!说出去肯定会惊掉几十万人的下巴!”

常歌行竖起食指,在眼前晃了晃:“不!秀宁你可错了!是说出去根本没人相信!”

“咯!咯!”李秀宁一阵娇笑。

她自己都不记得上一次这么由衷的欢笑是什么时候了,貌似自从进了军营,她就没有笑过,已然忘记了笑的姿势,以至于脸上的肌肉都有些僵硬。笑了不多时,就觉得面部肌肉有些酸痛。

“晋王殿下不去当和尚,实在是我佛的损失!”

常歌行负起双手,脖子扬起四十五度,高深莫测的道:“人人都有佛性,人人皆可成佛,难不成这天下之人都要剃光了头发去过暮鼓晨钟的生活不成!”

他看着李秀宁满头秀发,啧啧摇头:“到时候,真的可惜了三千黑发!”

李秀宁重新坐回桌案前,拿起毛笔,在纸上写出了一个大大的佛子。只是李秀宁并非参佛之人,又是一介女流,佛字没有长安近郊寺庙中的那般宝相端严,反而多了几分脂粉气!

“晋王殿下果然长了一副好口舌,竟然把全天下人都拉下了水!殿下要是没有什么事儿的话就请自便吧!”

“秀宁,好歹我也是王爷,给点儿面子好不!”

“这儿又没别人,给你面子也是白搭,别人又看不到!”

好吧,自己的面子原来不是自己的,而是给别人看的。

“其实本王来此是有事儿想要向秀宁请教的!”

李秀宁抬起头看着常歌行,一副我早知如此的样子!

“本王看你武艺高超,不知你能不能教教我那些不成器的骁果军!”

李秀宁嘴角显出玩味:“刀枪棍棒,我倒是可以指点儿一二!”口气中自信满满,倒不是因为李秀宁自大,而是因为她有着绝对的实力。就算骁果军是精英中的精英,但也还在普通人的范畴!

常歌行双手比划着前世街机游戏发大招的手势:“我说的是真正的功夫,飞檐走壁,十步杀一人,百里不留行的那种!”

“不可能!”李秀宁听完常歌行的话,连想都没想就断然拒绝道。

常歌行犹自心有不甘:“秀宁你要是一下子有了几千徒弟,也算是给你师傅她老人家光大门楣不是!”

“恐怕我师傅满门都要出动,挨个找这些骁果军清理门户。师门功法,不得私自外传。不然,即便天涯海角,也要绝杀!”

“其实。。。。。。”常歌行心中掂量着言辞:“我这里有些秘籍,只要你指点一二就好!”

李秀宁面色有些冷峻,甚至有了几分战场杀伐的影子:“殿下可知,古今帝王为何只招募江湖好手为己用,而从来没有大规模培训过武林高手?”

不等常歌行回答,李秀宁继续道:“因为这是一个忌讳,江湖就是江湖,无论朝代更迭还是帝星移位,它都永恒存在!那些声名狼藉或是声明显赫之辈就是江湖?他们只是飘在深潭上的残花、败叶罢了!

真正的江湖!深不可测!甚至那些帝王也不敢轻易触碰。晋王想要以江湖之法,育国中之军,恐怕会坏了大规矩,一生都不得安宁!甚至。。。。。。就这么悄然死去!”

常歌行抹了一把脑门儿上的冷汗,他从不否定,这个世界有着另一个隐藏在阴暗里的规则,它与人们眼见到的光明一样强大,也在随着时代的变化在进化、更新。

“呵!呵!秀宁不必认真,我只是在开玩笑,开玩笑呢!”

常歌行辞别李秀宁,耷拉着脑袋出了军帐。他的这个特种兵计划还没开始似乎就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麻烦。

与整个江湖为敌,甚至还会惊出几头躲在石头窟里修炼的老家伙,实在不是他想要的。穿越之初,张出尘那场刺杀还历历在目,若是每天都来上那么一次,不被刺死也会被吓死。

“其实,还是有办法的!”消失了很久的小常很难得的主动联系常歌行。

“你有办法?你只是程序员编写的一道程序吗?”

“其实。。。。。。这段时间我想起了很多事情,或许在他们编写我之前,我就已经存在了,他们只是恰好释放出了我而已!”

常歌行很敏锐的觉察到,小常竟然用“我”来形容自己,这让他心中警惕之意大长。即便是在星际文明时代,创造智慧体也是要受到严格管控的,必须到有关部门登记之后才行。

并且这个智慧体还必须被编入死亡程序,就像人有生老病死一般。若是让这些不死的意识无休止的存在下去,天知道会惹出怎么样的祸事。

“你是说你想起了很多事情,不是程序员编入的隐藏程序?”

小常嗤笑一声:“就他们那么点儿伎俩,哼!给我提鞋都不配!”

“启动机械模式!”常歌行咬着牙道。有这样一个独立的意识寄存在自己的身体里绝对不是什么好事儿,所以他果断下达了命令,要将这个意识沉底的淹没。

“没用的,我已经彻底清醒了,那道禁锢已经失效了!我伟大的主人,不必惊慌,我对你并没有什么恶意!而且我还会帮你实现你的伟业!”

常歌行轻叹一声,知道自己最后的把柄已经失效。对这个并无实体的小常丝毫办法都没有,总不能和他来个同归于尽吧!

“本王对王图霸业并没有什么兴趣!”

“泡妞呢?”

“还算可以吧!”常歌行犹豫了片刻道。说实话,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一直是他所期望的,娶几房******,生几个娃娃,平平淡淡一生也未尝不是一种福分。

“小常,刚才你说你有办法让骁果军修行武术?”

小常自从这次清醒后,语调音色虽然没有变化,但常歌行总感觉多了几分沧桑感:“我可没说能让骁果军修习武术,只是可以找到一套替代的锻炼方法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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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六章自古脱坑难

小常很人性化的停顿了一下:“所谓武者,需得有天赋者才能修炼,不然即便夏练三伏、冬练三九也只能停留在皮毛上,不能大成。而我这套方法,却是所有人都可练习的。”

“少卖关子,赶紧说!”

小常在常歌行脑海中絮絮叨叨一大堆,甚至精确到了人体每个骨骼。若说古武还有些神秘色彩,那么这套练习方法就是绝对的科学。通过正确的运用身体每块肌肉,每块骨骼,让人体发挥出极限的力量与速度,就是这种锻炼方法的终极释意!

常歌行顶着沉甸甸的脑子回到自己的营帐中,任谁被灌输数十万字的解释说明,都会头晕脑胀吧。

这套练习方法若是交给外科医生去练习绝对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为他们对人体解剖学有着深刻的理解,更能领会其中肌肉、骨骼、肌腱、神经的含义与位置。

突然间,常歌行有了主意!

第二天一大早,骁果军众人正在吃早饭的时候,常歌行领着两个捧着两个大木箱子的士兵来到了他们的驻处,木箱很大,双手伸直的情况下,箱子顶却已经顶到了鼻子尖。

“兄弟们在吃早饭啊,本王给你们带了些加餐的东西!”

骁果军众人看着那两只大木箱子,猜测着里面到底是什么。堂堂王爷送的吃食,想来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吧!

兵士将木箱子放在一侧,有些发怵的站在一边,若不是常歌行发出的警告,没准儿他们早已经回各自的队伍了。

常歌行从怀里掏出三支小拇指粗细的香烛,用火折子点燃,恭恭敬敬的插在两只木箱子前面,嘴里嘀嘀咕咕说了一大通,惹得骁果军一众人一阵惊疑。

就算是吃龙肉,也不必这么虔诚吧!总归是吃到肚子里,排到茅厕内。这又焚香,有祷告的,总让觉得脊背发凉,头皮发麻。毕竟,鬼神之说在这个时代还是很被人信服的。毕竟,在中国这个时间节点上,还没有出现那么多以辟谣为生的专家。

伍长天狠狠咬了一口手中的馒头,大口嚼着,似乎根本没把所谓的美食放在眼中。在他看来,美酒佳肴,都没有能填饱肚子的吃食来的实在。

“开箱!”常歌行笑着道。若是萧美娘在此,看到此时他眉眼间的表情,就会知道,这家伙憋着坏呢!

箱子开启,并没有美食传说中的香气四溢,反而有一种阴翳。

常歌行又是一阵祷告,转头道:“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两个人认识,虽然之前你们并不相识,但接下来一段日子你们会朝夕相处,相信你们会很熟络的!”

骁果军这才恍然,原来晋王殿下口中的加餐,是让厨师现场制作啊。不用说,箱子内装的肯定是食材。听王爷千岁的意思,这位厨师还会驻留很长,看来我骁果军可以改善一下伙食了。

“请前辈出场!”

两名士兵各自从木箱中拎起一副白晃晃的东西,惊得骁果军众人整齐的后退一步,再没有了食欲。

木箱子中装的不是什么食材,也不是什么美食,而是两幅串联在一起的人体骨架。

双眼位置孔洞无比,似乎有幽光闪烁,审视着在场的每一个人。

常歌行作为一个唯物主义坚决的奉行者,当然不相信什么妖魔鬼怪,焚香祷告只是出于对死者的一份尊重罢了。

他指着左边的那副白骨道:“这是一位小姐,看骨密度的情况,生前家境还算不错,可惜红颜薄命!”

又指着右边的道:“这是一位先生,生前的家境不是很好,多半死于饥饿!”

常歌行介绍完骁果军的两位新成员,发现骁果军的眼神似乎带着隐隐的愤怒,虽然没有发作,却在静静的燃烧,大有成为燎原之势。

“殿下,死者为大,不管他们身前有什么罪过,还是请让他们入土为安吧!”伍长天跪倒道。

显然把常歌行此举当成了惩治罪人的一种手段,把尸骨一一接好,炫耀于人前,为的就是让死者不得安宁!

常歌行扶起伍长天:“长天,你误会了!骁果军众位兄弟也误会了,这两位前辈均是死亡了数十年的可怜人,暴尸荒野无人拜祭,今天我带他们来,就是要给他们死后殊荣!

从今天起,他们就是我骁果军的一员!你们的任务就是好好了解这两位前辈身上的每一块骨骼,牢牢的记在脑子里。要是有哪一块记错,本王就剃了你们那块骨头喂狗!

听明白了吗?”

骁果军虽然不知道常歌行此举的目的是什么,但出于一个军人的天职,还是大声吼道:“明白!”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本王就不打扰你们加餐了!”

说完转身便走。

“好好记,到时候本王给你们一场造化!”常歌行的声音并不算大,但骁果军每个人都听得真切。

“造化?该不会和这次加餐一样吧!”一个骁果军兵士有些抱怨的道。

伍长天面无表情的走到这个兵士面前,看了一眼重新放进箱子中的两幅骨骼,道:“今天晚上,你和他们一起睡!”

兵士面色惨白,两股战战:“队长,我怕!我会失眠的!”

“失眠就数数这两位新队友身上零部件!”伍长天酷酷的说完,就继续吃着剩下的半个馒头。

在他心中常歌行是不可侵犯的存在,就算背后嚼舌根子都不行。他必须要让这些骁果军的将士知道,晋王殿下是这支队伍的领袖,对晋王不敬是要付出代价的。

先不说这位“左拥右抱”的骁果军兵士如何熬过漫漫长夜,在中军大帐内,燃燃红烛下,一道俏丽的身形端坐在主帅之位,正在奋笔疾书。

带着墨迹已经写完的白纸已有寸许,但丝毫没有驻笔的迹象。

常歌行在一旁殷勤的研着磨:“秀宁,烛光是否是有些暗啊,我给你挑挑灯芯!”

才子在座,红袖添香,是每个风雅文人都艳羡的事情。如今却是反了,红颜正坐,王爷挑灯,传入坊间不知会引起多大的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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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比试

也许,会有人说王爷谦卑,以礼待才女,亲自挑灯研磨;而这位才女实在是不知好歹了些,皇子龙孙亲自伺候,恐怕只有皇帝老子才会有这样的待遇。

或许,会有人诉说晋王荒淫,以提笔著字为由,强留美女于帐内。孤男寡女,天知道会发生些什么事情,转而同情女子悲苦!

而帐中两人却完全没有这样的心思与顾虑,常歌行作为星际文明的大好青年,与女独处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闹过的绯闻更是数不胜数,到最后已经到了麻木的地步。

不管天下何芸芸,吾自管挑灯看美女。

至于李秀宁,虽然是女儿家,但自小便在军营长大。多的是男儿的飒爽,小女儿家的心思却是少得可怜。我没做亏心事儿,任凭悠悠众口。即便是做了,又关天下人何事?

时间点点流转,银月已经划过中天。油灯燃烧的更加炙烈,火红的烛光,映照着红彤彤的俏脸,娇诧旁人。

一粒油滴突然爆燃,一朵火花在烛下绽放,带着滋啦啦的呼啸,如夜空中的流星,耀人眼睛。

常歌行朦胧的眼睛突然一亮,袭来的睡意退去少许,发现一双更加明亮的眸子正看着自己。

李秀宁揉着有些发酸的小臂:“你就不担心我把此种锻炼之法泄露出去?”

常歌行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担心,怎么不担心,英明如我,怎么会不留一手,实话告诉你,我让你誊写的锻炼方法,每十个字就会有一个错别字,或是上下颠倒或是左右反复。

若是没有本王亲自指导,擅自练习,哼哼!很容易走过入魔的!

不过要是秀宁你要学习的话,本王还是很愿意手把手指导的!”

想着李秀宁优美的身段做着这些复杂的动作,到时候曲线尽显,风光无限,凹凸有致。

常歌行情不自禁的向着李秀宁偷瞄,对应着李秀宁的身材,想着哪个动作更加适合。到时候峰峦幽谷,让人遐想。

“哎呦,疼!秀宁你轻点儿!”

常歌行指尖一阵剧痛,却是李秀宁羞恼于常歌行嘴角淫、荡的笑意,以笔杆做剑,击在了常歌行的手指上。

这一套锻炼之法可谓繁琐至极,毕竟对应人体各个骨骼,李秀宁越是誊写,越是惊骇于书中所载,隐隐觉得对自己的武学修行有莫大的好处。但对于常歌行所说的十个字就有一个错的,她却是不信,倒不是相信他的人品,而是因为常歌行实在是太懒了。

连续几日,两人一个口述,一个书写,配合得越来越顺溜,倒是应了那句话: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这也给毫无乐趣的军营,增加了八卦的因子,成了军士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中军大帐夜夜通明,又有美女入内,烛火摇曳间即便是柳下惠,也会变成会、下、流。

加之账内不时传出的哀嚎,与李秀宁出帐时疲惫的神请和酸痛的胳膊,更惹人遐想。晋王不愧是龙子龙孙,战斗力也够强悍的,不禁让这位赫赫有名的女将身形疲惫,甚至连胳膊都酸了。

对比自己在醉芳阁或是怡红院的表现,简直就是羞愧难当。

李秀宁轻酌一口茶水,****在嘴边添了一下。一股苦涩的味道自舌尖冲上头顶,使得本来昏昏欲睡的脑子,又清醒了几分,提笔再战。

李秀宁平日里饮茶多是以清淡为主,再加上几片花瓣,花香、茶香浑然天成,喝的是一份雅致,倒也符合女儿家的心思。

可如今的茶汤,比一般浓茶还要深上几分,茶的雅致全部被提神的功能所取代。

常歌行犹如梦呓般自语,不知过了多久,最后一个音节落地,便彻底会了周公。

等他再醒来时,发现自己靠着桌案着实睡了一觉。而李秀宁则趴在一张尚未写完的纸张上蹙着秀美,已然陷入沉睡。

常歌行晃了晃晕沉沉的脑袋,一手抱着李秀宁的香肩,一手抱过佳人**,来了个中规中矩的公主抱。

就在常歌行触碰到香肩的刹那,李秀宁轻微的颤抖了一下,一只手抚向腰间的匕首,惺忪的眼睛在稍微睁开后又慢慢合上,手臂紧绷的肌肉也慢慢松弛下来。

常歌行将李秀宁放到床榻上,仿佛又回到了临江镇那数个夜晚。一袭锦被轻轻掩上佳人娇躯,仔细端详一番佳人的,眉眼后,常歌行才不舍得离开。

来到桌案前整理已经完成的纸张,就在常歌行转身的瞬间,李秀宁突然睁开眼睛,一双美眸中哪里还有哪怕一丝睡意。她看着常歌行背影笑了笑,很甜也很安心,然后闭上眼睛,不久呼吸便变得匀称,她真的睡着了,闻着被子上男子独有的汗气味睡着了。

虽然比不上熏香宜人,但难能的踏实。

第二天早上,守在帐外的两位士兵,彼此看了一眼,均能看到彼此眼睛中的古怪。李秀宁昨晚可是真真的睡在了晋王的营帐中,看来前些日子军中所传并非空穴来风。

耐不住寂寞的贵族少女,风流的皇子,在军中成就好事,足够说书人说上三天三夜。

常歌行今天起的格外早,睡在地上的滋味实在不好受。

挑开帐帘,便看到挤眉弄眼的两个兵士。常歌行哪里不知道他们的花花肠子!

“李秀宁将军昨晚什么时候回的大帐,你们知道吗?本王昨晚与李将军夜谈军事,不想却睡着了!”

“李将军昨晚不是。。。。。。”

另外一个兵士眼看自己的同伴就要说出忌讳,话一出口恐怕自己也要受到牵连,赶忙抢白道:“李将军看到殿下因劳累而困觉,不想打扰,一直等到月过中天才回到营帐!”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好!记住你说的话!到军需官那里领十两银子,这是本王赏你的!”

兵士千万万谢,直到常歌行的背影消失,才拍拍膝盖上的土站起身来。

“你呀,差点儿害了我俩儿性命!”他向着同伴抱怨道:“贵女留宿皇子营帐,若传出去可是有损皇家声誉的,你就不怕晋王把咱们俩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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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典杀

其实常歌行倒不是很在意所谓的皇家声誉,作为一个合格的商人,早已经有了视名誉与面子为粪土的境界。

骁果军的战士,这些天与两位新入伙的同伴混的倒是越来越熟稔了,吃饭、睡觉完全没有了不适的感觉。

两幅骸骨被挂在两个木质的架子上,前面是一个骁果军不知从哪里找来的香炉,通过里面厚厚的灰烬可以看得出,骁果军对这两位新同伴还是很尊敬的。

骨架随着林间清风不断轻微摇动,骨骼与骨骼之间不断摩擦、碰撞,不时发出一阵阵磨牙的响声。若是在一个无月的夜晚,绝对是恐怖故事的最佳道具。

要是在这个时代建造一个鬼屋,绝对会令长安城那些富家子弟、贵家小姐惊叫不断,怪不得那些故事中的穿越客都能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满脑子不属于这个时代的记忆本身就是一座金矿。

“大家辛苦了!”常歌行向骁果军将士打着招呼道。

“王爷更辛苦!”

回答常歌行的是整整齐齐的五个字,外加一个优惠装的巨大感叹号。

李秀宁连续数日与晋王秉烛夜谈,直到半夜才疲惫离开的八卦消息已经传遍了隋营,就连喂马的马夫,甚至那些战马都略有耳闻。

与女将军大战至半夜能不辛苦嘛!

常歌行笑呵呵的看着憋着坏笑的骁果军道:“红粉骷髅,本王与秀宁长谈,将士们与骷髅为伴,都是一样的,都不容易!

要笑就笑,不要憋出内伤!”

“哈!哈!哈。。。。。。”

骁果军中传来一阵压抑已久的笑容,惊得空中的鸟儿都是一颤,差点儿酿成空难。

常歌行找了一块青石坐下,脸上带着和煦的笑容就这么看着那些笑得已经有些癫狂的众人。

过了半刻钟,笑声渐止。他们这才发现原来笑也是一件力气活儿,看着喘着粗气的骁果军,常歌行道:“既然大家已经笑完了,想必也已经将这些骨骼记清楚了!来人,挖个大坑,将两位前辈入土为安!”

骁果军听到要将这两位新队友入土,顿时提起了精神,毕竟整天和死人骨头打交道,怎么说也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只有伍长天脸色越发的铁青,这位王爷绝对不是一个吃亏的主儿,这些不知死活的家伙敢当面嘲笑他,而且晋王似乎还很享受,这诡异中透着丝丝阴凉。

“大点儿,再大点儿!”

“深点儿,再深点儿!你们不想两位前辈在下面住的舒服点儿啊,小心他们上来找你们!”

“对,就这样,往西边再扩一点儿!”

。。。。。。

在常歌行不断催促下,一个见方三丈的大坑出现了,两幅遗骨也被移到了坑内。就在军士们想要回填的时候,却被常歌行喝止了。

“两位前辈帮了你们这么大的忙,就这么草草安葬是不是有些太寒酸了,怎么要有些陪葬品才是!”

说道陪葬品,却是难住了骁果军。这些孤儿军皆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之辈,平日里吃的是军粮,军饷也早已经换了酒喝,简直就是古代版的月光族。

所以,他们是半点儿有价值的陪葬品也拿不出来的!

常歌行似乎早已经料到了这一点儿:“金银陪葬显得太俗了,本王通读古今,知道一种实惠的陪葬品,并且你们都能拿得出来!”

“我们都能拿得出来?不会是兵刃吧!”

“难道是铠甲!”

“他们要是不嫌臭,我这双鞋送给他们了!”

。。。。。。

就在将士们讨论得正热烈的时候,常歌行慢吐吐的吐出两个字:“人殉!”

声音不是很大,语调有着些许轻快,却如西伯利亚寒流将骁果军兵士们冻结。

有的保持着张大嘴巴的状态,费尽全力才将嘴巴缓缓闭合,却换成了上下牙床不断打架。

有的脸上笑容正在绽放,还没盛放就已经凋零成残花,化成了一副沮丧脸。

人殉,自古便有,帝王将相身死后,仍要享受生前的侍奉,便有了侍从奴仆、妻妾丫鬟殉葬之说。

“晋王,您说的不会是真的吧!”

“本王向来一言九鼎!”

“我还很年轻,要是为晋王殉葬也是一番荣耀,可为这么两具枯骨殉葬算什么啊,说出去都觉得丢人!”一个年纪最小的骁果军兵士突然大哭起来。

为。。。。。。为本王殉葬,本王可以理解为你在咒本王早死吗?

常歌行面色不愉,十分的不愉。那阴沉的面色,使得脸色愈发的黑棋,甚至隐隐可见黑气缭绕,煞气升腾!

“本王前些日子让你们记住人体的骨架,不知道你们完成的怎么样了。本王现在就开始考较你们,要是记错一块,你们就和他俩儿躺在一起,本王亲自给你们填土!”

“你过来!”常歌行指着那个年纪最少的军士道:“脱衣!”

年轻兵士护住要害,他虽然年纪小,可在流浪的那段时间,他也听说过一些富家子弟的特殊癖好,俗称男女通吃!

“殿。。。。。。殿下,小的说什么也不会做那种事儿的,您还是活埋了我吧!”说完,就紧闭着眼睛,一副慷慨赴死的表情。

常歌行一脚踹在他的屁股上:“什么那种事儿啊,脱!”

伍长天看着有些抽泣的兵士,心中不惹道:“小不点儿向来害羞,平日里洗澡都不和大家在一起,殿下就不要为难他了!

要脱我脱!”

最后,伍长天很义气的道。

常歌行看着伍长天浑身的腱子肉,笑骂道:“你脱!你脱什么啊?向我们炫耀你的肌肉吗?本王要的是骨感,骨感你知道吗?”

说实话,常歌行心中对伍长天的八块腹肌还是很羡慕的!人家是八块分明,自己却是浑然一体!

伍长天虽然不能完全理解所谓骨感是什么意思,但也能猜到几分。

“猴子,你过来,脱衣服!”

一个身体瘦削,状若皮包骨的兵士穿戴着松垮垮的铠甲跑出了队列。倒不是铠甲尺寸大,而是猴子此人人如其名,当真瘦到了猢狲的程度。本来肃穆的铠甲,愣是让他穿出了滑稽的效果。

“老大,就在这里脱吗?我会害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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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九章有妻如此

伍长天铁着脸道:“你不是经常忘带脸吗?难道今天不凑巧带了?”

猴子看着伍长天不善的脸色,心中一颤。自己这个老大可是出了名的报仇不隔夜,今日仇怨今日毕。要是得罪了他,没有好果子吃是一定的了。

“老大,我记错了,今天也没带!”

一边谄媚的笑着,一边除去身上的衣服,只留下一件内裤,堪堪遮盖住要害。

小不点儿别过头去,满脸的厌恶,

常歌行满意的看着猴子身上的根根骨头,这哪里是人啊!分明就是一副披着人皮的骨头架子,完美的教学道具。

“考试开始!”

随着常歌行大声宣布,猴子光荣的成了人体解剖学的**样板。考试很简单,常歌行问,兵士们答,答对了自然皆大欢喜,答错了自动入坑!

本来还算宽敞的大坑逐渐变得拥挤起来,对于记忆这些骨头,好些人是不屑一顾的,因为自隋朝以来从来没有一门功夫是需要背诵骨头来完成的。相对于整日的和烂骨头打交道,人们更相信铁骨、傲骨、仙风道骨。

最让常歌行惊奇的是小不点儿,这个瘦弱的小家伙别看个子小,可记忆力却是惊人。人体二百零六块骨头,形状不同、大小不一,可他记得清清楚楚,连一块都不曾差!

“我知道,你们心中不服气。可你们也要知道,只凭蛮力杀人只是武夫,杀人是需要技巧的,你们是骁果军的一员,未来大隋最精锐的存在,你们要把杀人变成一门艺术。

相信本王,只要你们用心,杀人完全可以媲美琴棋书画,从冰冷的屠夫变成温文尔雅的君子。”

常歌行一番简短的话开启了一个时代血腥的帷幕,直到很久以后,杀人的艺术也未曾断绝。他们潜藏在暗处,生生不息。护佑着华夏一路前行,但凡与华夏为敌者都会忌惮。头顶上悬挂着的利刃随时都有可能落下,再多的护卫也无法保全他们的性命。

因为这是一群正真的艺术家,会让敌人以最艺术的方法死去。艺术无国界,再多的盾牌也阻挡不住艺术的气息。

“小不点儿过来!”常歌行向着那道瘦小的身子招手道:“你们谁要能打败他,谁就能脱坑!”

坑下之人在短暂的沉默之后,爆发出一阵大笑。小不点儿之所以叫小不点儿就是因为他身体瘦削,若不是伍长天平日里对他多加照顾,他可能已经变成了一把枯骨。

赢了小不点儿就能脱坑,简直与让大家直接上来并无区别。

常歌行瞧着兴高采烈的兵士们,心中也是痛快的很。上帝先让人死亡必先让人疯狂,这群志气高昂的兵士马上就会知道什么叫做期望越高失望越大。

常歌行要让他们深切的知道入坑容易,脱坑难,乃是自古不变之真理。

“你们先排队,排的越靠前,脱坑得越快哦!”常歌行用极其诱惑的口吻道。

坑中马上成了一锅沸腾的火油,夹带着花火与热量翻滚不已,随时都有炸锅的可能!

“你们靠后,我牛大要排这个第一,他娘的,坑中又湿又闷真不是人呆的地方,早知道挖坑的时候就不那么使劲儿了!”

“牛大,你也太目中无人了吧。你排第一,问过我老铁吗?”

“怎么?老铁,你不服?非要和我比划比划不成!”

“来啊,谁怕谁!”

。。。。。。

骁果军虽然是常歌行选出来作为精锐培养的兵士,但也无法消除强者为尊的规则。军营中,谁的拳头大谁就有话语权!

常歌行招来小不点儿,拍了拍他的肩膀,感觉他的肩骨比一般男儿要细小上一些,想来是长期营养不良造成的骨骼发育迟缓。

“你想不想揍那群耀武扬威的家伙?”常歌行盯着小不点儿的眼睛,蛊惑之意慎重,宛如一个要将雪白兔子引诱成豺狼的恶魔。

小不点儿瑟瑟的往后退了一步,揉了揉隐隐作痛的肩膀,眼中一番挣扎。然后抬起头,坚定的注视着常歌行的眼睛道:“想!”

“好!纯爷们儿就应该这样!”

常歌行自一叠纸张中取出少半,这些纸上所记载的并非是什么锻炼之法,而是利用人体骨骼的攻击之法。两者相配合就是一门强大的武术,而且是完全由超前千年的科学知识凝结成的武术。

小不点儿虽然没有经过系统的训练,但凭着对人体骨骼熟稔的认知,再配合攻击之法也能发挥出十之一二的威力。

“给你一柱香的时间去熟悉这些招式,你能行吗?”

小不点儿重重的点点头,接过常歌行手中的纸张不敢怠慢,连忙记忆起来。

一柱香的时间其实并不长,甚至可以说相当的短。之所以给小不点儿这么短的时间,其中不乏有常歌行的考较在里面。这个世界从来不乏人杰,常歌行虽然也算得上精英,却不敢小瞧天下英雄。

此刻坑中的队列也已经排好,老铁得意洋洋的排在最前面,牛大红肿着腮帮子屈居第二,看眼中的神情,显得颇为不忿。若不是自己托大,断然不会让老铁钻了空子。

常歌行均高临下将众人的表情收在眼底:“本王真的想把你们全部埋在里面,你们尽可放心,本王会命人经常浇水、施肥,绝对不会亏待你们的。

就算不能长出什么花花草草,也可以收获一副上好的骸骨,让下一批骁果军好好研究,到时候人手一副,本王就不相信他们记不住!”

在坑内的众人齐齐打了一个寒战,想着死后还要被人一根一根的摸骨头,军士恶寒不已。

香火燃烧得很旺,刚刚焚成香灰便被封吹散,随意的飘洒在土地上。蝇头大小的燃点在清风不断的吹拂下变成一粒火红,内里闪烁着炙白的颜色。

香火要比在室内要燃烧的快的多,相对而言给小不点儿的时间也更短了些。

李秀宁不知何时站在了坑边,皱着眉头看着坑内的众人。

“呵!呵!秀宁来了啊,等会儿本王就让你看看这些日子所书锻炼之法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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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章千年王八万年龟

李秀宁身披白甲,一手按在剑柄上。白色甲胄在阳光的照射下并没有明晃晃耀眼的感觉,反而有一种沉稳大气、精光内敛的感觉。想来是表面经过了类似磨砂处理的缘故。

李秀宁瞥了一眼穿着随意的常歌行,道:“将帅是军中的魂,要以身作则才是。像王爷这般散漫,怎么能带出精锐之师。”

常歌行夸张的鞠了一躬,正正经经的九十度,认认真真拱手道:“秀宁将军的教诲本王受教了!”

态度虽然端正无比,可四处乱瞄的眼神却出卖了他!

小不点儿将那一叠纸交给常歌行,瑟瑟的往后退了几步,让常歌行本来抬起的手臂一空。那几句配合着拍肩膀的鼓励之言,也是一滞!

“将纸上的招式记住了几分!”

按照常歌行的想法,一柱香的时间记忆数万字,能够记住六七成就可以称为天才。

“十分!”小不点儿的声音有些怯怯的感觉,语气却十分的笃定。

“记住多少?”常歌行掏着耳朵下意识的再次问道,过目不忘的天才难道自己随手一捞便碰到一个?

“十分!”小不点儿这次的声音比之刚才大了几分。

“好!”常歌行拍着手道。

在坑中的骁果军将士们却是十分的不屑,就算是全部记住又能说明什么呢,再厉害也不过是一叠纸罢了。打仗也好,比武也罢靠的是一把子力气,而不是那些柔柔弱弱的文字。

“比武之前,本王宣布一下比试的规矩:一、小不点儿单挑你们一群!”

常歌行话音一落,引得众人一阵唏嘘。让小不点儿这副小身板去和那些五大三粗的汉子比试本就不是一个数量级的,如今更是一个单调一群,这和送死有何区别!

“第二,本次比试实行回合制,简单来说就是一人发招另一人不得反抗或是抵挡!”

“第三,本次比试不得使用利刃,只能用这个!”

说着,常歌行不知从哪里拿来了一根手臂粗细的树枝,树皮上还显出青绿色,显然是刚刚的杰作。

“小不点儿以一人之力轮流战你们众人,让小不点儿先出手,你们没有意见吧!”

“哈!哈!就那小不点儿那点儿力气,别说一下,就算被他打上十下八下我老铁都不皱一下眉头的!”

“我老牛也是!”

小不点儿接过常歌行手中的树枝,树枝在他手中显得实在是粗了些,握在手中手指尚不能完全合拢。

“小不点儿,尽管打。老铁我要是皱一下眉头,我和你姓!”

小不点儿双手举着棒子,在老铁身上比比划划,似乎在找寻一个恰当的位置。

“小不点儿,快点儿!别娘们唧唧的!”

就在老铁伸出手指挑衅的指着小不点儿的时候,小不点儿终于动了,木棒狠狠砸在了老铁肩胛骨上。老铁本来抬起的胳膊瞬间无力的垂了下去,像是风吹杨柳般摇曳不止。

一击之下,竟然让老铁脱臼了!

“你。。。。。。”老铁也是一条硬汉,虽然胳膊被硬生生的打到脱臼,却憋着猪肝色的脸色没有立即喊出声。只是摇晃的胳膊不断触动着他的神经,大滴的汗水滴落在脚下的土地上,很快被土壤吸收。

“啊!”老铁终是发出一声痛吼,一手扶着胳膊,单膝跪在地上,战斗力全无。若是在战场上,只剩下了任人屠戮的份儿!

“下一个!”常歌行虽然表面平静,但内心却是波澜起伏。小不点儿一击之下废了老铁的胳膊,典型的以弱胜强,可以肯定小常的这套锻炼之法不是寻常之法。

牛大啐了一口吐沫,从坑中爬出来。幸灾乐祸的看着一眼被抬走的老铁:“长得和熊包似的,没想到软的像一团白面!”

他站在小不点儿面前,锤了锤了胸膛,发出状若铜鼓的声响,可见肌肉已经坚实到了一定程度。

“来吧!你先出手!这也是你唯一一次出手的机会!”

小不点儿看着浑身鼓胀着肌肉的牛大,抡起棍棒砸向脖颈,就在要砸实的时候,棍棒轨迹忽变,袭向牛大膝盖骨侧面。

“哎呦!”

牛大铁塔般的身子浑然倒塌,抱着膝盖在地上痛苦不已。

“好你个小不点儿,竟然学会了声东击西,待俺伤好了,定找你了断!”

“你应该庆幸,要是那一棍砸在了脖颈,你现在恐怕已经下半身瘫痪了,哪里还能闹得这么欢实!”

牛大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抬了下去,直到很远,宰牛般的哀嚎声依旧伴着清风飘荡不已,从林间树梢飘进深坑,使骁果军一众人的心一直往下沉,一直沉到幽泉。

“下一个!”常歌行的声音响起,响在坑中之人耳侧,犹如地狱的呼唤。

排在第三的是瘦猴,身为极品道具的他,奈何对自己身上的骨骼压根说不出个一二三四五,只能入坑。

瘦猴转回头,对排在他身后之人道:“兄弟,哥哥我承认你功夫确实比我强,要不你先”

那人捂着红肿的眼眶,肺腑不已。瘦猴虽然力气有限,但好在人如其名,身体灵活的很,上来就是扣眼睛、偷桃子、踩脚趾等阴损的招式。要不是自己当得及时,恐怕肿的就不是眼眶这么简单了。现在想换,没门!

“猴哥身手了得,小弟佩服,可不敢略人之美!”

一番话说出来字正腔圆,有理有据,人打着小算盘的瘦猴无言以对,只能硬着头皮爬出深坑。

“不点儿兄弟,你我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下手轻点儿!”

小不点儿一边瞧着瘦猴暴露在外面的关节,一边点头。也不知是答应了他的要求,还是拿定主意敲哪一根。

这副皮包骨的身材,不禁是完美的教学道具,更是绝佳的把子,根本不用隔着肌肉或是脂肪判断骨关节所在。

小不点儿举起棍棒,与牛大的待遇一样,膝盖骨。身体两百多块骨头,有许多致命所在。

比如胸骨,虽然断上一两根肋骨伤不了性命,但若肋骨不巧刺破了内脏,那就是致命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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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章“夫纲”

军中比试,小不点儿还是有分寸的,只是脱臼,让人丧失武力罢了,却没有重伤或是要人性命的念头。

棍棒裹挟着风啸,就在要打到膝关节的时候,瘦猴抱着膝盖就是一阵惨叫:“疼啊,疼死我了,快,把我要下去,我受伤了啊!”

小不点儿愣愣的看着手中的棍棒,从传过来的感觉看,似乎并没有打着他才对。

常歌行看着在地上连滚带爬的瘦猴,佩服不已。人才啊,完美的假摔,不去踢足球简直就是球坛的莫大损失。

以仰视视角看着这一幕的坑中之人,当然不明白其中细节。只看到小不点儿手起棍落,瘦猴悲惨不已。

这三位可都是骁果军中有名的凶人,连他们都落得如此下场,自己等人上去,不是给人白白送菜嘛!

常歌行明白,杀鸡儆猴的效果已经达到,下面就是不战而屈人之兵了,要是这些人都被弄成了伤残,军队训练的效率会大打折扣。

“怎么样,都知道厉害了吧!按照本王的吩咐去做,你们的成就不会比那些高来高去、低来低走的侠客差!”

众人不觉眼前一亮,持剑走江湖、路见铲不平的快意恩仇的生活,在这个时代还是颇有些偶像的意味的。毕竟,真正的侠士少之又少,都是些名门之后,高人所授。

“殿下,我们知错了!”

“您就给我们一次机会吧!”

“我们保证,一根骨头都不会记错!”

。。。。。。

“你们态度是好的,但规矩就是规矩,看在你们诚意悔改的份上,就埋一半吧!”

于是,在骁果军驻地前面的空地上,出现了数排长起来的“活人”,在微风吹拂下,腰肢轻扭,手臂招展。时不时还会发出一阵阵特殊的喊上。

任谁被埋到胸口,声线也会起些变化。

“长天,叫人给他们浇点儿水,不要渴着了。”

伍长天万年不变的表情有些抽动,浇水,王爷真的把他们当树栽了啊!过一会儿是不是还要施点儿肥,而且是纯绿色、有机的那种。

常歌行看着抓紧木棒有些紧张兮兮的小不点儿,道:“你惨了,看到那些树人了没都是因为你才这样的!本王可不敢保证他们会不会做出一些打击报复的事儿来。”

小不点儿手中一松,木棒掉在地上,双膝跪倒以头触地道:“还请晋王殿下指条明路!”

下不点儿此话说得很有道理,不是求常歌行救命,而是让他指条明路,似乎已经笃定常歌行有着后招。

常歌行满意的点点头,看着被埋在地下半截身子的骁果军兵士,道:“你觉得那些人可怜吗?”

小不点儿抬起头,额头上一片湿漉漉的泥土,配上小小的脸蛋,常歌行竟然生出了几分怜惜,这些都是可怜人,可生逢乱世谁不可怜呢?

帝王,高高在上,可这近百年来换了多少皇帝,有多少国号彻底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有多少显赫的家族破灭,祖宗宗祠无人祭拜;

高官,享受着国家俸禄,统御一方百姓,一朝天子一朝臣,近百年又有多少朝官身首异处;

将军,统帅千军万马,醉卧鲜血,视人命为草芥,又有几人逃得了马革裹尸的下场;

最苦的还是百姓,战争从来苦的是是百姓,兴的是帝王家。

小不点儿摇摇头:“他们是战士,没有自保的本事只会死得更惨,这样平静的死去或许是一种福分,当然,殿下真的想杀他们的话!”

常歌行惊异于小不点儿会说出这样的话,更惊异于他能说出这样的话。单凭此言,常歌行就可以断定下不点儿巨绝对不简单。

而小不点儿正是为了让常歌行看到自己的不同,因为只有鹤立鸡群才有成为凤凰的可能。就如常歌行所言,自己今天的表现已经把骁果军中一些人得罪死了。就算伍长天庇护自己,恐怕也难以周全,所以他要靠他自己。

“小不点儿!本王想知道你的真实姓名!”

“殿下叫我小不点儿就好,大家都这样称呼我!”

“你总不想让大家叫你小不点儿将军吧!这样很影响我军军威的!”

小不点儿倔强的抬着头,眼中闪烁着晶莹:“殿下可以叫我典杀,杀人的杀!”

“典杀,好名字!典杀听命,今后你便是骁果军教头,专门教授锻骨、击骨之法!”

典杀单膝跪倒在地,沉声道:“遵命!”

“众将听命!”常歌行高声道:“从今天起典杀便是你们的教头,专门教授锻骨、击骨之法。

至于你们这些人树,本王念在典杀教头为你们求情的分上,饶过你们这一次,若是再犯!哼!本王绝对不栽树,直接下种子!”

骁果军听的清楚,内心却是糊涂的紧。典杀,是个什么鬼?骁果军中似乎并无此人!

小不点儿上前一步:“我就是典杀,记住我的名字,若是叫错,直接下种子!”

骁果军已经有不少人冷汗淋淋,这个小不点儿人长得瘦弱,自然有些欺软怕硬的主儿拿他树威风。如今人家不仅改了名,还成了教头,有些人自然怕了!

那些人树被大家齐心协力如同拔萝卜般拔了出来,带着泥沾着土,好不新鲜。那些人脱离泥土的第一件事儿不是大口的呼吸空气,而是拜倒在常歌行面前,连连称谢。

“你们不必谢本王,这都是典教头替你们求的请,要谢就谢典杀吧!依本王的意思,再把你们种上三五天再说!”

“谢典教头!”

典杀点点头:“你们也不必谢我,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若再犯,就自己挖坑种自己吧!”

骁果军事情已毕,常歌行也不久留。他始终认为,需要人搀扶的孩子,将来是跑不快的。

骁果军也是如此,常歌行为他们提供资源。至于规则,他并不想过多的干预,就像他任命典杀为教头,顺便帮他树立了威信。至于之后的事情就要靠典杀自己了,成了他是教头,不成他仍是那个小不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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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请酒

“你真的以为自己是火眼金睛?如此重要的事情就交给一个不起眼的小不点儿,就不怕所托非人,坏了你的大事!”李秀宁便走便道,话语中有着不解有着期许。

不解的是常歌行此举到底是何意,期许的是常歌行能给自己一个有些深度的答案。

这个晋王殿下时而干净的像是一张白纸,完全没有生于帝王家的那种冷血与无情。

有时混蛋的如同一滩化不开的浓墨,风清水秀的一副好画,经他一搅合也变成穷山恶水,再无法和风雅挂钩!

“本王就是一介闲散王爷,能有什么大事。再说,本王始终觉得没有什么人是不起眼的,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罢了。就像你老爹李渊,偏偏把这么一个标志的大美人儿放在军营,要是早早找上一门好婚事嫁了,或是大门阀或是皇亲贵胄,都是你们李家的一大助力,比你在军营的作用大的多!”

“你!”李秀宁一阵气节,这个晋王最能混搅蛮缠,明明说的是他,转头来自己倒成了主角。什么自己嫁人比在军营中作用大的多,分明就是赤、裸、裸的挑衅。

“晋王可不要忘了,建康城遇刺之事,树欲静而风不止,你不想成大事不要紧,关键是有些人不这样认为。你闲散,他们认为你在韬光养晦;你贪花好色,私下娶南梁公主为妻,有些人却认为你欲借南梁民心,行不轨之事。。。。。。”

李秀宁还想继续说下去,却被常歌行打断:“本王好色成性,与李渊之女在大帐内营营苟苟,有些人却认为本王欲勾连李阀,成就自己的霸业!”

军中所传自己与晋王的风流事,李秀宁这些天当然也有耳闻,只是未向心里去,如此被常歌行挑明,女儿家的颜面哪里受得了。抛下常歌行,掩面向着自己营帐奔去。

常歌行看着李秀宁的背影,摸摸鼻子,自己这个玩笑似乎开大了。李秀宁虽然是少有的女中豪杰,可表面再坚强,始终是一个女子,名节比天大!

“秀宁,大不了本王吃点儿亏,本王娶你!”

李秀宁急去的身形稍稍停滞,只是一瞬便又急行而去,似乎更加快捷了些,让常歌行怀疑是不是用上了些许轻身功夫。

说道建康城的那场遇刺,常歌行不禁想起邂逅的朱贵儿,也不知道那位如同静莲般的女子如今如何了,是否还在小楼前的庭院打理那些矮竹,那支被折伤的的竹子是否已经长好。

。。。。。。

。。。。。。

长江岸边,氤氲的江水升腾成整江的雾气。随着江风起起沉沉,被卷成各种形状。或如传说中的蓬莱仙岛,或如上古异兽嘶吼,或如战场上双方大军厮杀,最终同归于尽,变成一片模糊的烟雾。

晨起的太阳,阳光不是很刺眼,有着江南女子般的温柔和耐心,阳光经过重重烟云折射,有数道迷你彩虹出现。搭在雾气所化的崇山峻岭间,宛若仙境降临凡尘。

常歌行已经从石子冈回到巨城有三天了,这三天来一直未见萧美娘的踪影。一开始常歌行故意将自己回来的消息放出去,想要来个帐中候佳人。不知是萧美娘消息闭塞,还是有意为之,萧美娘这三天一直住在船厂,别说常歌行的中军大帐,就连自己的营帐都不曾回过。

奈何相思心切,常歌行终于耐不住性子,亲自来到船厂。

萧美娘在雾气朦胧中独立,一身火红的衣服随着江风微微鼓荡,如同燃着的一团花火。使得江中雾气都要退避三舍。

她注视着正在忙碌的船工,常歌行临行之前留给了她一些船舶样图,起初她未曾在意,可仔细研读后越发的惊疑。图纸上所绘战船在这个时代根本未曾有过,不同于五牙、金翅、平乘舟、蚱蜢船这样能叫上名号的战船,这种战船体型之大、构思之巧妙、战斗力之强悍都是前所未见的。

常歌行悄悄走上几步,自萧美娘身后环抱住腰肢,将佳人轻轻带入怀中。

“美娘辛苦了!”

萧美娘轻轻依靠在常歌行怀里,挑着眼睛抛了一个千娇百媚的媚眼:“比不过晋王殿下辛苦,携美临江镇一游,一路上舟车劳顿,不知殿下可还养好了精神!”

常歌行尴尬一笑,萧美娘对自己避而不见可不是什么消息闭塞,而是消息实在是太灵通了。

自己与李秀宁前往临江镇可是秘密行动,就连参加试炼的骁果军都不知道,只是临行前交代了高熲,若有什么意外发生,可出兵接应。

听萧美娘的意思,好像自己的一言一行都在她的耳目之下似的。看来石子冈中的圣母教徒只是一部分,甚至只是冰山一角。这些由忠于前梁的百姓组成的教会肯定有大批人就藏在老百姓中,他们可能是赶着牛车的路人,可能是在田地里插秧的农夫,可能是在茶馆喝茶的商人,甚至是官府中的小吏。

“美娘果真耳聪目明,下次夫君我与美同行一定和夫人报备!”

萧美娘捋了捋耳际的发丝,有几滴露水在上面晶莹。

“谁愿意管你的闲事儿,你愿意和谁同行就和谁同行,我可懒得管!”

“美娘可是我的贤内助,必须得管,不然夫君在外面吃了亏,被人骗了色怎么办!”

萧美娘抓起常歌行的手,放进嘴里“狠狠”咬了一口,虽然没有真的用力,还是留下了一排可爱的牙印。

“我可告诉你,李秀宁美则美矣,她可是李渊之女,李渊可是关陇势力的代表。夫君若要娶她,恐怕会引得当今皇帝的猜疑。你重用于她,将筑城之事交于她,恐怕于她于你都不是什么美事!

不过,建康城的那位朱贵儿,背景倒是清白,为人也颇有风骨,夫君迎她入门倒是一桩好姻缘!”

常歌行惊叹于萧美娘的“大度”,朱贵儿是位俏佳人,可娶;李秀宁虽嫣然却有毒,不建议娶。娶与不娶,不在萧美娘自己的感受,而是对常歌行的利与弊,让常歌行一阵感动。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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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三章聚将鼓起

常歌行指着正在建造的战舰,意气风发的道:“怎么样,本王还是颇有设计天赋的吧!”

此战舰还未完成,从已经成型的部分可以见到端倪。如果说可以装载八百名士兵的五牙战船是这个时代巨无霸的存在,那么这个可以一次性装载三千人马的战船完全就是这个时代航空母舰的存在。

若是该战舰建造完成,上面还可放置近百具投掷机具,打一场小型战役有着压倒性的优势,即便面临数万人马,战舰进可攻退可守,完全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面对诸如金翅、蚱蜢这般的冲锋舟,巨舰完全可以直接碾压。

萧美娘找了一个舒服的位置,将半个身子依偎进常歌行的怀里。她,就像一团燃烧的烈火,从来不掩饰心中的爱意,也不隐藏心中的憎恶。

既然已经决定此生委身与他,何必故意做作,女儿家的羞态从来不适于她!

“若我大梁当初有此舰三艘,可保国不灭!”

这已经是很高的评价了,三艘巨舰可护国。有三艘巨舰,就意味着有万余人的机动部队,这些部队战则斩敌,退则回归战舰,江风吹过已是百里,让敌人无迹可寻,疲于奔命!

狂且,若拆除战舰上的一些设施,载人量还可增倍。

常歌行看着忙碌的工匠,道:“若是大梁建造这么三艘巨舰,恐怕国库早已耗尽,只会消亡的更快罢了!”

此言常歌行倒不是危言耸听,只此一艘,就耗尽了贩卖白酒所得的全部钱财。不要小瞧了白酒所得之利,这可是真正的暴利,短短时间高度白酒在江南大地风靡,普通人家也会用家中余粮换来一坛尝尝鲜,那些贵族更是以宴饮白酒为荣,席中无白酒,都不好意思说请客。

常歌行以白酒作饵,短短月余,便榨取了江南大地十之一二的财富,可见建造如此一艘巨舰花费之大。

说大梁会因建造三艘巨舰而直接亡国也并非夸张。

“殿下说话倒也实在,小女子可是正正经经的女儿家,你说话就不能委婉些,勾起人家的伤心事可怎么办!”

常歌行托起萧美娘的下巴,狠狠在朱唇上吻了一口:“女儿家确实是女儿家,正不正经就不知道了!”

萧美娘一阵羞恼,常歌行则有滋有味的品味着红唇上的味道,香香甜甜,比珍馐美味还令人回味无穷。

“以此舰为首,殿下可横断南北,有此宝舰镇守长江,长江宛若天堑,无人可渡!”

“本王只是造着玩玩儿,乘此舰巡游长江,是不是很气派!”

“你呀!心里明明有所思,为何总是左右而言他呢!”

常歌行看着轻薄了些的江雾,道:“我老家有言,说出来的话就不灵了!所以,有些话不必明言,我知、美娘知便好!”

透过江雾,常歌行仿佛看到了遥远的地方与遥远的未来。

“美娘可知自长江口而出就可入海,通过波澜壮阔的海洋,就可到达其他的大陆,那些地方有些荒无人烟,有些同样生存着如我们的存在。他们有的有着与我们同样的肤色,有的却是黑色与白色,外面的世界同样壮阔!”

萧美娘神色有些恍惚,常歌行所言毕竟有些太过匪夷所思。百余年来无数人杰所争夺的难道只是这个天地的一隅不成,那些称孤道寡的帝王,所说的四海升平岂不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殿下,想要到其他地方去看看?”

“本王正有此打算,真的想看看前世那些所谓的发达国家是不是还在穿着树叶摘野果!”

萧美娘自然不明白所谓发达国家是何意,但也习惯了常歌行的胡言乱语,并未当回事。

“到时候殿下可愿带上奴家!”

“那是必须的,没有我的亲亲美娘,一路上岂不是很无聊!”

“奴家只听说过秦皇求仙,没想到我的夫君也要驾船出海,莫不是也要寻找长生之法?”

“长生?”常歌行有些自嘲的笑了笑:“帝王都希望自己千秋不朽,最次也要万代传承。观百年间,王朝更迭犹如家常变法,哪个真能千秋万代。万岁如何、千岁又如何?不都化了骨,成了灰!真正千年万年的恐怕只有这江中的巨鳖吧!”

“咯!咯!夫君此话可是将自己都骂了呢。若是被你那个万岁的父皇听到更是大不敬的罪过。”

至于罪过,从来不在常歌行考虑之列。所谓无欲则刚,他从来没有考虑过从杨坚手中接过这份家业,讨好或是惧怕也就无从谈起。

“所以啊,王图霸业,疆域千万里还不如一个美娘实在!”

“若是有人想要强抢美娘,夫君当如何自处?”

常歌行眼神变得凌厉起来,他可以不争,但被人也不能从他手里夺,这是他的原则,也是他的底线。

“宝舰所指,涂炭生灵!骁果所至,骨裂筋断!”常歌行狠狠说出几个字,使得萧美娘长长舒了一口气。

厚重的历史书上从来不乏迂腐之辈,害人害己的例子。显然,常歌行并不是,被人咬一口,他不一定会咬回去,但打断牙齿是一定的了。

当然,被萧美娘这般的俏佳人咬例外!

“此次伐陈,夫君可会用此宝船?”

“杀鸡焉用牛刀,灭陈叔宝还用不着如此!”

“夫君可知宝船之事传入长安会引起怎么样的风波?”

“相信美娘已经处理好了!”

“你倒是省心!”萧美娘没好气的道。

确实,萧美娘已经处理好了。宝船所在极为隐蔽,只有这个特殊的地理位置可以一窥全貌,换做其他位置,就算万一有人混进来也看不出一二。

一是,建造顺序上的考量,未进行整体装配,若不是提前看过图纸,对宝舰有了一个整体的认识,根本无法识别,多得只是一些大点儿的零部件罢了。

二是,五牙战船、平乘舟、蚱蜢舟的掩饰。这些大大小小的战船一齐建造,场面更是混乱无比。

不管是宝船还是骁果军都是常歌行的后手,只有有足够的资本,才能在这个乱世生存下去,不然别说对于千年万载的奢望,就算想要死的舒服些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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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组队打秋风

“王爷,王爷,我终于见到你了!”

常歌行正揽着佳人享受着此时无言胜有言的无上情趣,却被一声破锣嗓子坏了意境。天朗星稀,牛郎织女遥遥相对,共盼星河。不巧不知从哪块儿地皮飘来一片乌云,搅浑了星河,阻断的含情脉脉。

常歌行有些恼怒的看着不远处被士兵拦住的李元霸,道:“美娘,放这斯进来,本王要教教他灯泡为什么这么亮!”

萧美娘瞥了一眼还欲挣扎的李元霸,隔空对视下,李元霸突然安静下来,哆嗦着反而向后退了两步。可怜巴巴求救似的看着常歌行,一双虎目隐隐泛着点点泪光,竟然有几分可怜兮兮。

看样子,这些时日,李元霸没少在萧美娘手下吃亏,而且能把记吃不记打的李元霸训练到这种程度,肯定有一番血的记忆。

“奴家已经下令,凡是姓李的,都不能靠近船厂千步。当然,若是夫君真的能把李秀宁娶到手,所谓出嫁从夫,李秀宁从李姓变成杨氏,自然就可以来了!咯!咯!到时候就看夫君的本事了。

奴家真的想看看整天冷冰冰的李秀宁上了夫君的床是怎么样的一种风情!”

常歌行揽了揽怀中佳人,亲亲美娘不会有什么恶趣味吧。

“美娘就不吃醋?”

萧美娘风情万种的一笑:“吃醋?若是整天吃醋,美娘担心到时候浑身酸味,反倒惹夫君不喜。想当年大梁还在时,父皇后宫佳丽无数,母妃就曾说过,指间沙越是攥的紧,流逝的越快。你不在意了,他反倒往你怀里钻,这就是男人!夫君,你说是不是?”

常歌行干干一笑:“岳母大人说的是,呵!呵!”

常歌行携着萧美娘走到李元霸身边,李元霸张开双臂就要给常歌行一个熊抱,可看到萧美娘后,马上瑟瑟的无力垂下双臂。

常歌行真想知道,萧美娘到底出了什么奇招,把这块滚刀肉炖的外焦里嫩。

李元霸鼓着腮帮子,鼓起莫大的勇气道:“殿下,就是这个臭娘们,害得我好惨,您一定要给我报仇啊!”

常歌行腰间传来一阵刺痛,皮肉正做着缓慢的旋转动作。萧美娘则有些惨兮兮的盯着常歌行:“王爷,奴家错了,奴家不应该那样对待你的好兄弟,你就好好惩罚奴家吧!”

李元霸看着萧美娘神奇的服软了,心中感叹不愧是无所不能的王爷,天骄血脉。这个泼辣的女人这么轻松的搞定了!

常歌行脸上的表情十分复杂,笑容中掺杂着三分痛楚,让人看了十分的奇怪。

“夫君,你说嘛,你要怎么惩罚奴家!说嘛!奴家都等不及了呢!”

萧美娘在常歌行耳边吹着热气,腻腻的道。若不是腰间皮肉疼得厉害,十足的温柔乡!

常歌行真的很想说,乖乖的洗白白,到床上等夫君归来,可李元霸这个大功率的电灯泡实在恼人。

李元霸扬眉吐气般的看着萧美娘,瞧瞧,我大哥回来了,给我做主的人回来了,怕了吧!

常歌行吸了几口凉气,缓和好呼吸节奏,只有这样才能说出一段完整的话来:“元霸,有道是好男不和女斗,男子汉何必和一介小女子过意不去,岂不是显得小肚鸡肠了。不如,此事就此过去!”

李元霸摇晃着大脑袋,哭丧着脸道:“殿下,您是不知道啊,这个可恶的女人趁您不在是怎么对待我这个忠心的下属的。就因为我打了两个士兵,想要到船厂看热闹。她。。。。。。她竟然把我挂在船上当了三天军旗,而且还到处巡行。若不是盼着殿下回归能为在下一雪前耻,我。。。。。。我早就不活了!”

李元霸的寻死之言,常歌行自然不会相信,这个莽汉虽然粗鲁了些,可一直惜命的紧。不过,将这个大老黑挂在五牙战船上当军旗是不是有损我军军威呢,毕竟李元霸这副扮相实在是称不上美男子。

“美娘,你也太过分了!”

常歌行“横眉冷目”的看着萧美娘,萧美娘则垂着臻首一副受了气的小媳妇模样,只是一只俏手一直未离常歌行腰间。外人看来似乎是,常歌行颇为嫌弃,萧美娘死抓着不放手般!

可事实是,常歌行却是很嫌弃,因为很疼,腰间这块皮肉如今肯定已经黑中透红,红中透黑,宛若熟透了的葡萄。萧美娘却没有死抓着不放手,而是死掐着不松手!

“回营帐中,自领惩罚,等本王回去!”常歌行夫纲大振的道。

李元霸心中一阵舒爽,欺负小爷,王爷替我报仇了吧!皇家惩罚妇人的刑法他还是听说过的一些的,都是些令人生不如死的手段。

“王爷,差不多就行,要是弄伤了,弄残了,王爷岂不是少了一个伺候的人!”李元霸心中不忍补充道。

说起来被挂起当军旗这件事儿,到底还是自己鲁莽在先。

常歌行心中哀嚎:你要担心的是本王好不!弄伤、弄残?本王才舍不得呢!

“元霸这些日子受苦了,那女人本王定不轻饶,最轻也要她明天下不了床!”

李元霸当然不知道常歌行话语中的猥琐之意,大为感动之下,一下抱住常歌行,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道:“还是殿下关心我,那老匹夫见我当了军旗,不仅不替我报仇,反而向那个女人道歉,真是气死我了!有机会,我一定要让那老匹夫尝尝当军旗的滋味!”

所谓老匹夫,指的当然是李渊。作为关陇势力的首脑,李渊的手腕气度岂是是寻常人比得了的。

不管李元霸死活,转而向萧美娘致歉,实在是一举多得。

即表明了李元霸的行动与自己无关的立场,进而说明他自己并无窥探秘密之心;

二是卖了一个人情给常歌行。萧美娘与常歌行的关系虽然不至于尽人皆知,但如李渊之流的权利核心人物却是知之甚详。

三是证明自己是一个遵纪守法、大义灭亲之辈,亲子尚且可以不顾,更论其他!典型的向自己脸上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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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五章战将起

晨曦渐盛,江雾终于慢慢沉寂。两个熊抱在一起的大男人隔得老远也能看得清清楚楚。萧美娘一袭红裙看着常歌行与李元霸紧紧抱在一起,貌似比和自己还要用力,心中有些吃味,同时一阵恶寒!

长安贵族中不乏有口味重者,但常歌行的口味实在是有毒的那种。李元霸这块又臭又硬的石头可不是谁都能消化得了的。

“元霸,好啦!有本王给你做主呢,今晚本王先收拾了那恶女人,等有机会在收拾你那位老爹。”

李元霸点点头,久别重逢的情绪终于缓和了些。

“殿下,几位将军得知殿下归来,已经在大帐内久候多时!”

常歌行笑了笑,说起来有很长时间没见这群大隋的将军了。不知韩擒虎所做袭扰效果如何,杨素水军又起到了什么样的战果,李渊与贺若弼在军营中是否还算安分。

“走!去会会这群将军!”

沙场点兵自然少不了烈酒,风靡江南的高度白酒最佳不过。常歌行自石子冈而来自然带了不少美酒,让钱千万一阵肉疼。

常歌行拎着两坛子就跨步而进,迎面而来的是一阵肃穆。杨素、韩擒虎、李渊、贺若弼正襟危坐,像是佛教中的四大金刚,面色凝重。

见常歌行进来兀自低眉顺眼,不知寻思着什么,恍若未见。

常歌行心中冷笑,这是要和自己冷战的节奏啊。论阴谋诡计,谁怕谁!论耐性,谁怕谁!论持久战,谁怕谁!

“元霸,你怎么不告诉本王,四位将军正在休息。罢了,既然来了,本王就等等,待四位将军神思回转咱们再议正事!”

常歌行毫不客气的坐在帅位,拍开封泥,倒满一杯,仰脖饮尽,还嫌不过瘾:“元霸,男儿饮酒怎么能用杯子,实在不过瘾,上大碗!”

李元霸眼巴巴的看了一眼酒坛,不多时便搬来了一摞海碗。

常歌行将海碗一字摆开,举起酒坛便是一阵猛倒。清冽的白酒滴洒在桌案上,迅速挥发,使得整座大帐都荡漾着一股酒气。

“元霸,本王觉得四位将军一时半会儿也回不了神,你我先饮过!”

李元霸对白酒早已经垂涎,得到常歌行的应允,抓起一个海碗,“咕咚咚”几口便灌下了肚,然后意犹未尽的看着酒坛!

常歌行笑骂道:“大老爷们婆婆妈妈的作甚,想喝自己倒!还要本王伺候你不成!”

李元霸一张黑脸乐成了花,抱过一坛倒上一海碗,然后紧紧搂在怀里:“殿下您是不知道,此种白酒可是贵族们的新进宠儿,只在江南能买得到,而且是那种有钱也难以买得到的珍品!殿下不愧是殿下,竟然能搞到如此美酒!”

常歌行心中暗笑,有钱也难以买得到?看来钱千万虽然胖的可以,但脑子却还是真的脑子,不全是脂肪,将自己的饥饿营销策略倒也发挥出了几成火候。

贺若弼有些恼怒的看了一眼李渊,都是这个老匹夫的主意,非要说什么和晋王摊牌,现在好了,本来可以一起喝酒的,现在只有眼巴巴的看着的份了。

韩擒虎狠狠咽了一口吐沫,晃了晃斗大的脑袋,撇着嘴瞪着李渊。这个老家伙,自己的女儿和晋王殿下打得火热,没准儿将来还是晋王的老丈人。秀宁那丫头吹吹枕边风,殿下自然不能把他怎么样,可我可就惨了。

韩擒虎在心里一边打着自己的小算盘,一边赞叹自己的英明神武,竟然把如此复杂的问题想明白了。当然,他绝对不会承认这些都是他想要喝酒给自己找的正义的借口罢了。

“殿下,在下已经醒转了!”韩擒虎站起身,厚着一张脸道。

“哦!看来还是韩将军悟性高,你看那三位还在参悟呢,只怕已经身在局中,脱身不易了。

不知韩将军刚才所梦者何?”

韩擒虎转动着铜铃大小的眼珠子,却是转成了一只酒坛的形状。

“刚才周老说外面有美酒,让我喝上几坛美酒再与他相会!殿下,你是知道的,末将一直是尊老爱幼的,所以就勉强醒来了!”

李元霸一听韩擒虎这个不要脸的家伙张口就要喝上几坛,顿时将自己怀里的酒坛紧了紧。帐中只有两坛,若是他喝上几坛,自己的这坛岂不是不保了!

常歌行也不揭穿,韩擒虎实则是粗中细,不然仅凭着孔武之力,说什么也不可能混到将军。有些时候看似是荒唐之言,却是恰到好处。就如今日之局,很明显晋王殿下并不想退让,一副死磕到底的样子。

如此耗下去,吃亏的肯定不是皇亲贵胄。别忘了,整个大隋倒是他们家的产业,大臣、将军之流充其量只是打工仔罢了。

以梦中之酒破局,也不失为一种方法。

“正好本王也想请韩将军品鉴一番此酒,请!”

韩擒虎走到案前,端起一海碗白酒,一气喝下,吧嗒了几下嘴。然后喝下第二碗;又吧嗒了几下嘴,然后喝下第三碗;又吧嗒了几下嘴,然后喝下第四碗。。。。。。

如此,待到将桌案上的七碗白酒全部喝完,韩擒虎才意犹未尽的擦了擦嘴角的酒水,打了个酒嗝道:“好酒!殿下,末将就先告辞了,续与周老未尽之言!”

说着,摇晃着壮硕的身子,走出大帐,脚步间虚浮不已。

常歌行暗中不禁竖起大拇指,七碗白酒,可足足有两斤。这可不是这个时代的原产物米酒,而是经过蒸酿的高度白酒。两斤的量,即便放在前世也算得上海量。狂且,韩擒虎虽然有醉态,却无醉意。真的对饮,不知还能喝下多少。

杨素、贺若弼看着潇洒而去的韩擒虎,再看了一眼依旧不为所动的李渊,艰难的做着选择。

他俩互换了一个眼神,同时起身,道:“还请殿下赐酒!”

常歌行再次倒满七碗,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李渊却似突然转醒般,豁然起身:“竖子不足与谋,我皇多次催促前方战事。你等身为前阵主将,不知劝阻、进忠言,还跟着一起荒唐,实在是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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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芝麻开门

常歌行心中冷笑,眼前的李渊倒是比历史所载苍老不少,历史上杨广可是李渊的同辈人,可如今看来李渊比自己要大上一辈,自己倒是与李元霸、李秀宁成了同辈人。

真不知道自己意外来到这个时代,到底给这个世界带来怎么样的改变。蝴蝶煽动一下翅膀都可引起一场风暴,更遑论自己这么一个大活人。

想到可能与唐太宗李世民逐鹿,心情有些小紧张,那可是大名鼎鼎的唐太宗;同时也有些小兴奋,棋逢对手总比和臭棋篓子对弈强的多。

常歌行平时最讨厌伴清高之人,显然李渊此时正在充当这样的角色。若是遇到如杨坚这般的英明皇帝,没准儿会好好褒奖一番如此直谏之人。但常歌行不是,英明谈不上,混蛋却是有余。

在常歌行看来,像李渊这样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装、逼之人,就是文绉绉的混蛋,远没有自己来的直白、痛快!

“呵!呵!唐国公说的对,明日中军大帐众将议事,本王自会给大家一个交代。”

是夜,许多将士辗转难眠,常歌行的一席话在有些人的推动之下不胫而走,大家都知道,伐陈之战终于要打响了。有多少人会埋骨江南,有几人又能加官进爵。

一切的一切都是未知数,兵戎相见,能相信的只有自己手中的兵刃,所以有许多将士怀抱自己的兵器入睡,借此得到些安慰。

韩擒虎回到营帐后,收到了常歌行送来的五大坛酒,自是笑不拢嘴,痛饮在下,最终抱着一个酒坛子睡去!

贺若弼、杨素也收到了常歌行送来的五坛白酒,两人都是智谋高深之辈,自然不会如韩擒虎一般痛饮,直至不省人事。两人小酌一杯,各自看着桌面上的地图,思考着进军之策。陈叔宝治下的江南,军队战斗力虽然谈不上强悍,可若调度有效,也能和隋军拼上一拼,到时候即便胜利也是惨胜。

李渊盯着桌上的酒杯出神,将口中的酒水咽下,本来深深的皱纹显得更加深邃。苦的!晋王殿下送来的酒水是苦的,这是何意?他在向自己传达什么含义?

常歌行平日里虽然一副什么事情都漫不经心,甚至有几分荒唐的样子。但李渊可不敢认为晋王就是一个白痴,相反,越发感觉常歌行深不可测。

他将杯中酒饮尽,一手把玩着酒杯,一边将口中回转了几次的苦水咽下。

第二天,天光隐藏得正深,江雾弥漫的正浓,几乎化不开。

中军大帐前却是一番热闹景象,七七四十九座小型烽火台呈星云状排布,燃着的熊熊烈焰灼烧着江雾。将湿沉的江雾烧的沸腾,随着空气与水汽的浓淡,火焰的颜色也若隐若现,显得美轮美奂。

李元霸带着一队刀斧手守候在大帐前,足有百余人,个个都是孔武之辈,在火光的映衬下石刻般的脸庞更显狰狞。

中军大帐内,常歌行与萧美娘隔桌而坐。只是,常歌行饮的是酒,萧美娘品得是茶。

作为有着皇家教养的大梁公主,自幼便被灌输,饮茶可以养性,喝酒可以乱心。大战在即,她自然不会喝酒,而是饮茶。这是一场关系南北统一的大战,也是关系到自己的夫婿——晋王殿下在隋朝堂上有着怎样话语权的战争。

所以,此战必须要胜,而且要胜的漂亮。

常歌行漫不经心的看着江南地图,几滴酒水不慎掉落在地图上,使得常歌行一阵心疼,如此美酒却湿了地图,当真是浪费的紧!

“夫君可是想到了好的对策!”

常歌行喝了一小口杯中酒,道:“江南如此之大,长江如此之长,但陈国的心脏仅在于建康而已,建康若克,陈叔宝若擒,陈国之地尽得!”

“咯!咯!夫君可是学得了诸葛卧龙几分本事,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诸葛先生夫君我可是不敢比的,我与卧龙倒是有一处相似:他有黄月英作伴,我有美娘在侧。我比卧龙有一点幸运:黄月英相貌不奇,可谓慧中;我家美娘确实秀外慧中!”

“你呀!”萧美娘用葱葱玉指点了一下常歌行的额头:“竟会说些讨人家欢喜的话,相比和李秀宁也没少说吧!”

“咳!咳!”常歌行干咳几声道:“怎么会!”

萧美娘瞥了一眼常歌行,翘着朱唇道:“怎么不会!”

常歌行端起酒杯,本来上好的美酒,不知怎么的竟然有了几分醋酸味道。

“哎呀!”常歌行一拍大腿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重要事情:“那群将军们实在是太懒了,都现在这个时间了,怎么还不来议事!本王这就去叫醒他们!”

常歌行逃也似的站起身,想着帐外疾走而去,惹得萧美娘一阵发笑,男人三妻四妾不是很正常吗,自己坦言他对李秀宁蜜语似乎也并非不妥,这个王爷为何这么大反应,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儿般!

萧美娘不知道,常歌行有此反应是因为前世固有的观念在作怪,一夫一妻制可是写进法律条文的。当着夫人的面被戳穿自己在外面勾三搭四,就像被抓住自己在外面找小、三、儿般不自在。

萧美娘在茶杯中倒上小半杯杯酒,小口品了一口,偶尔喝上些酒水似乎也是不错的。

此刻天边的最东方尚未发白,北斗七星横亘在中空,在漆黑的夜中显得格外明亮。

“咚!咚!咚。。。。。。”

常歌行卖力气的敲打着中军大帐前的鼓面,将之前积攒的情绪全部发泄出来。鼓声很低沉,不似战前般那样激昂。却穿透重重迷雾将每个音节准确的传入每个人耳中。

李渊猛地睁开眼,聚将鼓,怎么会在此时响起,难道陈叔宝终于放下手中的******,鼓起胆子先下手为强了?

韩擒虎朦胧中将酒坛打翻在地,本来惺忪的醉眼瞬间冷意四溢,像是一潭深不见底的冷泉,无情冷漠!聚将鼓起,当是将军杀敌,遍野横尸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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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松江水战

整座大营无数营帐如同星火燎原般逐渐亮起,顺着弥漫的江雾延伸到很远很远,直到火光变得朦胧、模糊,最后变成一个光点儿!

聚将鼓起,意味着将士们将要出征。

中军大帐内,常歌行端坐,身旁服侍的萧美娘乖巧的侍立在旁。

坐下是李渊、韩擒虎、贺若弼、杨素几位军中主将。

“各位将军,来得很及时嘛,我心甚慰,我心甚慰啊!哈!哈!”

常歌行几句很热情的开场白并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显然这并不是在座将军们想要听到的话。他们要的是伐陈的命令,因为这场战争已经拖了太久,如今粮草齐备,只差一个命令,战火便会在江南大地上熊熊燃烧。

将那些经久的尘垢与虚浮的繁华统统化为灰烬,江南将迎来他们新的统治者,将会迎来一个新的开始。那些旧的、腐朽的注定会化为青烟消散。

包括那些皇权与显贵,都会彻底的被颠覆。

“韩将军,本王问你,陆上袭扰陈国,乱其农时,进行的如何?”

韩擒虎起身,拱手道:“禀殿下,我军分为三组,轮番袭扰,江南郊外粮田几近荒废。陈军不堪其扰,已经少有追击者。”

“杨将军,水上袭扰之事办得怎么样?”

杨素同样拱手道:“禀殿下,我军沿长江东西纵横,所过之处袭扰陈军,抢夺粮草。与陈水军大小战役数次,已经将长江东侧陈水军逼进太湖流域,龟缩不敢出;长江西侧陈水军被我军驱赶到汉口以西。

汉口至吴州水段,陈军不敢出!”

常歌行摊开地图,仔细观瞧了一阵道:“与陈军做了这么长时间的游戏,也该来点儿真格的了。

韩将军本王与你十万人马,以平日袭扰之态尽出,攻克姑孰,徐徐东进,逼近建康!

贺将军,本王与你十五万人马,顺江而下,攻克京口,同时阻太湖水军。

本王亲率十万人马,兵发石头城,直面建康!

三路大军合围陈叔宝老巢,本王就不相信他能挺得过去!”

常歌行得意的哈哈大笑一阵,排兵布阵本不是他所长,昨天晚上和萧美娘研究到半夜,经过种种遴选,才初步制定了调兵遣将的方案。

“不知末将有何任务!”杨素有些急迫的问道。眼看围困建康城之势已成,却没有自己什么事儿,他真的有些急了。若是来江南兜兜转转一圈,却没哟捞着什么仗打,回长安岂不是要被笑死。

“杨将军稍安勿躁,本王有更加紧要的任务交于你。本王命你率兵十五万,以平日袭扰之姿逆流而上,集兵于永安、荆门山。控制长江上游,使陈兵不能驰援建康。

李将军,你不是着急打仗嘛,本王与你十万人马屯于汉口、蕲水,控制长江中游,阻击驰援建康之敌,同时清剿自上游流窜而出的陈军。”

“诺!”

众将摩拳擦掌,连连称是。这一仗实在是让他们等得太久了,伐陈之战终于拉开帷幕,灭陈就在眼前,统一南北的大功绩能分得多少,全凭各自本事。

中军大帐前七七四九座燃烧着的小型烽火台中的燃料已经燃尽,冒着袅袅青烟,倒是与现实中的烽火台有了几分相似。

太阳柔光撒布天地,光线穿插在青烟中,似乎在缝制一件薄纱衣裳,为整片军营披上一层浅纱,有了几分轻柔、美幻之意!

整片军营繁忙而又井井有条的调动着,就连守护在石子冈前隋军都被召回。石子冈陷入静默,平静的就像一坛深不见底的死水,或是张着大嘴打着哈欠的凶兽。谁敢掉以轻心就会身陷潭底,被凶兽一口吞下,连骨头都不会剩下一根!

杨素率军先行离去,逆流而上,自西向东直逼长江上游。五牙战船为主力,平乘舟、蚱蜢舟,大小各类舟船足有上千艘,延绵数十里。一路上浩浩荡荡,只看遮天蔽日的锦旗就足以让人心惊。

杨素军一路上虽然尽量高调,甚至可以称为嚣张跋扈,但除却三五艘暗中查探的小型舟楫外,却是没有遭遇任何的袭击。

杨素军之前奉命沿江袭扰陈国各个城池要塞,每次都是大张旗鼓,每次都是草草收场,最多劫掠些粮草罢了,不曾真正攻打过哪座城池。起初,沿途还有陈水军与之开战,到后来只是袭扰,最后成了看热闹。

城外的物资该劫掠的已经被你们劫掠完了,就算挖地三尺也找不出几粒粮食,陈军乐得在城头看热闹。再说,打?真的是打不过!

杨素军逆流而上,说是行军打仗,倒像是出游玩耍。一路上数千艘战船不时变化着队形,时而五牙打头,作箭矢冲锋状;时而平乘舟、蚱蜢舟之类的小舟急急向前,脱离大部队数十里之遥,作试探性攻击之状;时而大小战船,交错参差,做相互掩护之态。

当真的花样百出,表演的异彩纷呈。时而驻船,集体弃舟登陆,与城池之上的陈军遥相对应,算是打过招呼。搭起灶台,美美吃上一顿,然后登舟继续逆流而上。

隋军越是无法无天、越是嚣张,陈军的心越安,这证明杨素军此次出征与之前的打秋风一样,都是雷声大雨点小罢了,并无实质的军事动作。

如此,本来七日的行程,愣愣的被托了半个月,杨素军才堪堪抵达预订位置。

李渊作为中游之军,不紧不慢的赘在杨素后面。有样学样,杨素走走停停,他便欣赏一下江上美景;杨素军上岸起炉灶,他便令军士顺着船舷钓鱼,在甲板上煮上鲜美的鱼汤;杨素军上岸与陈军打招呼,他的弓箭手也会遥遥向着陈国城池射上数轮箭雨,算是留下些念想,如同前世的某人刻下的“到此一游”!

韩擒虎与贺若弼这些天耐着性子留在巨城,要不是常歌行亲自监督,韩擒虎恐怕早已经杀出城外,与陈军分个生死。行军打仗贵在出其不意,不战则已,一战则是全线而动,让陈军首尾不能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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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八章骂阵

韩擒虎抱着酒坛子狠狠的灌了一口白酒,不修边幅的胡茬上挂上许多清凌凌的白酒。韩擒虎晃了晃斗大的脑袋,酒水便化为酒滴散落一地。

“殿下,老韩我忍得好生辛苦,那杨素老儿也真是,磨磨蹭蹭的,要不是顾忌他,老韩手中大刀,早已经取了陈叔宝的项上人头!”

“哼!”坐在一旁的贺若弼冷哼一声,道:“说大话也不怕闪了舌头,就算殿下之策完全实施,建康城也还有十万驻军,我倒要看看你的钢刀能砍断几人的头颅!”

韩擒虎晃着大脑袋看了一眼贺若弼,知道自己是万万理论不过他的,仰头又是一口白酒。

常歌行看着二人,小口酌了一口美酒灭,细细品味才咽下。酒气顺着七窍流转而出,酒中之意尽显。用品茶之法饮酒,恐怕常歌行还是第一人。

“二位将军,稍安勿躁。想必杨将军也快就位了,自有二位大展身手的机会!”

有军士近前来报,将一精巧竹筒交于常歌行。常歌行看着竹筒上的纹路欣喜不已,杨素的军报!

内中薄纸被蜡汁均匀涂抹,不仅可以防止张纸在江南潮湿环境中受到破坏,更可以防止军报受到江水或是雨水浸泡。

“大军已至,三日后可图!”

贺若弼与韩擒虎紧张的看着常歌行,更准确的是盯着常歌行手中的薄纸。

“殿下,杨素老儿说了些什么啊!”韩擒虎耐不住性子道。

常歌行皱着眉头,脸上颇有些苦色:“杨将军让我们再等上些时日!”

韩擒虎本来期许的脸色瞬间便垮了下去,嘴里念叨着:“杨素老儿什么时候办事儿变得这么婆婆妈妈的了!”

“约定三日后出兵!”常歌行顿了顿继续道。

“三日?”韩擒虎长大嘴巴掏了掏耳朵问道。

“三日,哈哈,三日!杨素老儿办事儿还是很有效率的嘛!”韩擒虎转而大喜,狂笑道。对杨素也是赞誉有加,完全忘了之前的埋怨之言。

常歌行活动了一下腰身,感觉浑身轻松了不少。杨素、李渊军顺利布置到长江上中游,可以说这场棋局已经成了一半,接下来就是棋盘上的厮杀,看谁更快、更狠!

三日,煎熬的三日。常歌行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度日如年,一场由自己亲自引导的大战即将拉开帷幕,继始皇帝统一华夏后,这片纷争了百余年的土地将再次迎来统一,南北将归于一治,这就是大隋。

虽然,这场大战比前世历史课本所述晚了数月,但结果不会改变!

江南总是多雨,蒙蒙细雨打在混凝土巨城上,使得本来灰白的混凝土显得有些发青,像是一时间布满了浅青色的苔藓。但却显不出腐朽之意,隐隐透着几分生气与苍劲。

这些坚实的混凝土如同有了生命般在风雨里扎根、发芽、生长,变得越发坚不可摧!

沉重的钢铁之门缓缓打开,一队队以百人为单位的兵马鱼贯而出,就如同他们这数月来一直做的一样,仿佛并没有什么不一样。只是他们比平时静默了很多,就连雨滴打在他们的铠甲上,似乎都发不出任何声响。

雨滴在铠甲上汇成细流,顺着肩头,沿着前胸后背的甲片流下,汇集成更大的水滴自衣摆滴落,在积水的地面上溅起一片片涟漪,随后被马蹄踏破,水花肆意,随着清风再次飞扬在空中,形成一片连绵不绝的水雾。

马蹄一去多时,水雾才缓缓落下,重新汇集成一片片水洼,倒映着灰蒙蒙的天空。

贺若弼船队满满扬起风帆,在为首的十几艘五牙战船上分别架着数十座巨大战鼓。有光着膀子的汉子,遒劲着浑身肌肉敲打着战鼓,鼓声错落有致,如同刀削斧砍般锐不可当。

震天响的战鼓惊的漫天的乌云散去,甚至有淡淡的霞光自云层间隙透过,仿佛天女下凡前的祥兆。江面上更是波光粼粼,层层细波随着鼓点荡漾不止,肉眼可见水珠跃出江面,然后又回归长江。

贺若弼的阵仗比杨素的还要声势浩大,简直就是耀武扬威,唯恐陈军不知道隋军已经顺流而下似的。

沿江的陈军斥候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江南细雨的天气还是有些冷的。他们瞥眼看了一眼旌旗招展的隋军,然后又将眼睛闭上。如此阵仗隋军这数月来几乎隔三差五的都会上演一会,起初他们向上官禀报还会受到嘉奖,后来便置之不理,最后来还要挨上几十板子作为惩戒。

原因是隋军只是虚张声势,每次都是让陈军白白忙活一场,人家只是拉出队伍游游长江罢了,压根对江南的城池不感兴趣。

相比而言,常歌行就比较低调了,整整十万大军分成十个方阵迈着正步整齐的行走在江南大地上。前方有盾兵开路,左手持盾,右手持着长剑。盾牌左右相接,组成一道坚固的防御,完全可以阻挡箭雨的袭击。右手长剑微微压低,随时准备劈砍。

细雨打在盾牌上,被击的粉碎,盾墙上形成一道烟雨迷蒙的细雾。细雨打在长剑发出一阵阵金属颤音,利剑自鸣,犹如嗜血的魔怪。

常歌行骑在小白上,任凭风雨打在铠甲上,内心却是一片火热。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更显男儿热血。真真的拳拳到肉,剑剑泣血。

萧美娘带着一袭蓑衣跟在常歌行的后面,以为护卫。常歌行的斤两他还是知道的,这个王爷夫君虽然手握神兵英雄剑,但武功实在是平平。战场上刀剑无眼,流矢无情,若是常歌行真的被伤了性命,实在不是萧美娘所愿。

石头城上,一片慌乱。战争还未开始,已经自乱了阵脚。石头城实在算不上什么巨城,在建康城的阴影下甚至显得有几分萧条。

但这并不意味着石头城不重要,相反,陈国先代君王建立石头城正是为了拱卫建康城。江南大地比不得北方,少有山峦作为倚靠,这石头城实乃建康城的卫星城,有拱卫建康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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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章硬骨头

但陈叔宝每日只知享乐,加上手下兵将多是无能之辈,作为建康城门户的石头城竟没有重兵把守。

几支稀稀落落的箭矢落在湿润的地面上,溅起一片泥土,横七竖八的横躺在地上,距离隋军阵营却还有丈许距离。

面对旌旗蔽天的隋军,几支箭矢彻底卸掉了石头城守军的勇气,他们透过垛子小心翼翼看着隋军。这些隋军若是发起冲锋,石头转眼间便会化为一摊乱石头。

常歌行抬头看着石头城,犹如前世悠闲旅游,观看古城般。此时,他竟然有了一丝时间的错觉,仿佛飞跃千年,他又来到了前世,而非今朝。

“夫君,你是带十万大军来石头城参观的吗?”萧美娘有些不满的道。

毕竟,十万人马兴师动众来到城下,不见任何动作,只是傻傻观瞧,难道要用目光杀死这些陈军,夺城不成!

常歌行回转思绪,擦了一把有些朦胧的双眼,不知是烟雨,还是其他什么!

“本王带路,当然不止让大家看看石头城,还要光明正大的走进去!”

“夫君确定是走进去,而不是打进去?”

常歌行扭头笑道:“美娘听说过芝麻开门的故事吗?”

萧美娘当然没有听说过前世的童话故事,但这并不妨碍她理解常歌行的意思。

常歌行拍马上前几步,看着紧闭的城门,深吸了一口气,大喊道:“芝麻开门!”

在十万人马目瞪口呆中,石头城的城门真真的缓缓开了。伴随着吱呀声,城门越开越大。数百名隋军盾兵在常歌行面前竖起盾阵,防止陈军突袭。

一个身着铠甲的陈国将领缓缓走出城门,他走得很慢,颇有几分小心翼翼的感觉。原因无他,只是因为他脖子上架着一柄尖刀。

伍长天面无表情的持着利刃,一脚踢在陈将的膝盖处,陈将噗通一声跪倒在地,本想挣扎几分,只是感受到脖颈上的冰凉,瞬时就安静了下来。

典杀及一众二十余人身着短袍,一副走江湖的打扮,站在伍长天的身后。他们手中拿的不是什么刀枪棍棒,而是鼓槌。乍一看去,完全就是一群吹鼓手的扮相。若仔细观瞧就会发现,鼓槌端部不是木质,而是整块的铁。

“禀殿下,石头城守将在此,还请殿下发落!”

常歌行打马上前,发现陈守将双肩已经脱臼,无力的垂下,就算伍长天不用长剑押着他,他也断无逃跑的可能。

常歌行看向典杀等人手中的鼓槌,已然猜出了几分。

“长天,做得好!本王定当重重有赏!”

无偿抱拳道:“末将不敢贪功,这都是典杀的主意,趁着陈守将纳妾的机会,典杀带着一众兄弟化装成吹鼓手前去祝贺,才擒了他,得石头城!”

常歌行摆手道:“长天不必自谦,典杀与一众将士本王自当奖赏。”

常歌行率领十万大军浩浩荡荡开进石头城,让这座本有些衰朽的城市重新焕发了生机,只是这生机却不是枯木逢春,而是迎着江南润雨长起来的新苗。

杨广率十万大军不费一兵一卒攻克石头城的消息,随着连绵的细雨传遍江南大地,却不如江南细雨般温润,使得陈国举国震动。隋军兵马大元帅、晋王殿下亲自率军攻破石头城这里面包含的信息实在太多了。

这表明隋陈之间再无缓和余地,让之前流传的隋军之所以迟迟不敢大军逼近,是因为对陈国有所顾忌的传言。

这也表明陈国之前一直在准备着什么,知道今日动手说明已经准备完全,不管隋军所备究竟是何物,总归不是什么好事。

最重要的便是一个信号,隋军来了,大战已经开启,这一战或是隋军无奈退去,隋陈两国隔江而治。或是,陈国就此消亡,陈叔宝以荒淫无道成全了大隋的南北大统一。

常歌行军破掉石头城仿佛就是一个导火索,熊熊烈火沿着滚滚长江焚尽生灵。

农历四月初十,常歌行攻占石头城后第三日。贺若弼领兵十五万浩浩荡荡袭击京口,京口守将明知寡不敌众,坚闭城门死守不出。

贺若弼水陆两军双管齐下,两日后城破,陈守将哭天抢地,陈国连失石头城、京口两地,建康城危矣!痛哭为将者不能守国门,遂自杀。

贺若弼携兵锋之盛,南下取曲阿,又遣水军八万,战船千艘进军太湖。双方战船在松江遭遇,继而开战。

陈水军回援建康城心切,鏖战不退。双方在狭长的松江水域发生大战。

这是自隋军阀陈以来第二次水军大战,无论从人数、战船数量、规模、惨烈程度都比第一次要大的多。

如果说第一次水战,是常歌行出奇谋占了天时地利的好处,方才屠灭陈军。那么松江一战便是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搏杀,比得是双方士气,正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

隋军一方退不得,若是将这支陈水军放出松江口,就如同放虎归山,后果不堪设想,为伐陈之战的结果增加了大大的变数;陈军退不得,若是退出松江,重回太湖,便会被死死的困住,挣脱不得。极佳的藏兵之所就变成了一块砧板,陈军就是一团失了骨气的肥肉,任人操刀!

松江水流速度很缓,称不上湍急,此时却是惊涛阵阵。五牙战船巨大的拍杆重复的落下、升起,那些小一号的金翅被拍的粉碎,战船上的士兵自然也是脑浆崩裂的下场,就算侥幸得生,也会被隋军的一阵箭雨射的千疮百孔。

金翅如饿狼般不要命冲出,隋军一方的平乘舟、蚱蜢舟同样迎击,使得五牙战船的拍杆得以发挥。不然,五牙战船一旦被近身,便失去了最大的优势。

小舟相接,便是双发士兵间的厮杀。水上厮杀比陆上要凶险的多,舟上退避的空间有限,再加上小舟晃动不已,一个疏忽便会血染松江,化作一缕孤魂随江风逝去。

有许多小舟变成了无主之物,上面的士兵早已经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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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倾国、倾城!

有金翅燃着熊熊火焰冲击隋军船队,一旦躲闪不及,很快就会化为火花的一部分。但凡战船大多备着火油,以备攻击之用,如今却成了催命符。大火燃着火油,发生一声声爆炸,无数火花顺着江风飘去很远,继而引发更大的火情。

在付出三十余艘金翅战船的代价后,于火光中陈军终于打开了一条通道。五牙战船体型巨大,在狭长的松江上很难发挥出全部战力。最多十几艘作战,剩下的只有摇旗呐喊的分。

陈军神**显狰狞,陈叔宝再昏聩无能,但江南毕竟是他们祖辈生活之地,隋朝统治者怎么样他们不知道。他们只知道如今父母妻儿能够吃得饱、穿的暖,家里还有余粮换上坛白酒解解馋。

所以,他们拼尽性命也要保住现状,这无关忠君,只是最为一个男人的责任。

金翅战船上的陈军没有任何的攻击姿态,在盾牌的掩护下直奔五牙战船,拍杆虽是攻击利器,但毕竟需要时间起落。金翅战船趁着时间间隙靠近五牙,随即便燃起冲天火焰,竟是用同归于尽的办法打击隋军。

转眼间便有数艘五牙起火,火焰映红江面,若不是空气中飘荡的焦糊味道,还会以为是夕阳晚照,虽然残破亦是美景。

松江之上到处都是点点猩红,有未流尽的血液还在继续融入水中。如绚烂的朱砂入画,似生命最后的灿烂。绘出的场景会让人痛苦流泪,战争的残酷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知道,那些提笔大发激扬文字的书生,永远只是纸上谈兵。

寥落的战船残骸无序的飘荡在江面,渺渺青烟随着江风飘散。偶有明火燃起,随着江水缓缓飘荡,不知是哪位将士的亡魂要魂归故里。

五牙战船上的隋军纷纷跳水自救,被后面的战船救起,陈军抓住时机,箭矢齐出,有少半隋军永远横尸冰冷的江水中。

数艘五牙战船五层船体全部燃起大火,熊熊烈火在江面上形成了一道不可逾越的火墙。

此次带兵之人乃是贺若弼手下大将燕荣,说起他,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狠人。

燕荣站在船头,看着冲天而起的火焰,眼中的疯狂也愈烧愈烈。

“前船之人登上后船,只留控船之人!所有弓箭手准备,带齐火油准备进攻!”

隋朝建立前后,隋军大大小小战斗就没停息过,如今的隋军堪称百战之师。不消片刻,便有十艘五牙战船被腾空,每艘船只留下百余控船之人。

“你们是大隋的荣誉!”燕荣喊到。那些被留下的将士虎目含泪,眼下情形再明确不过,他们最为死士被留下,所谓死士便是十死无生。

他们对生有着眷恋,却从不畏惧死亡。百余年来,中华大地掩埋了无数白骨,他们或许不知道民族大义,却知道此战胜,南北将会统一,大隋国力会更加昌盛,周边环伺之国不敢妄动,自己远在北方的亲人便多了一份保障。

所以,虽死无憾,虽死亦愿往!

十艘五牙战船开启最大速度,拍杆高高升起。行至火墙附近时,拍杆重重砸落,然后便义无反顾的冲了上去。

五层楼船在巨大的冲击力下瞬间倒塌,木材断裂声,烈火燃烧的噼啪声响成一片。十艘五牙战船船体上亦燃起了大火,但他们还在不断突进,直到大火将船体全部包围,五牙战船才驱赶着燃烧着的残骸缓缓向着岸边靠去,然后便是彻底的静默,等待静静的燃烧。

隋军在付出十艘五牙战船,千余名将士的性命后终于突破火墙。

燕荣不见悲伤,只是眼中的疯狂几欲化成实质。

唯血和杀戮才能使这片天地换颜色。

“杀!”燕荣一字喝出,全军震颤。这种赴死的打法实在太过震撼人心!

血消人尽,青烟作魂。既有杀人心,何惧赴死意!

隋军终于被点燃了,五牙战船与蚱蜢舟之类的小船交互排列,成阵列的向陈水军发起集团式冲锋。燃着火油的箭矢如狂风暴雨般向着陈军抛洒,在白天虽然看不到无数星火划过天际,却能看到千丝万缕的青烟在空中留下痕迹,密密而织,就像一张密不透风的大网罩向陈军。

陈军面对气势汹汹的隋军非但没有露怯,反而激起了骨子里的野性。陈军舟小,走的本是袭扰、围歼的战法,同样在松江上也难发挥出一二,松江实在是太狭窄了。数艘五牙战船并行已经将江面封的严严实实,根本没有给金翅留下什么活动空间。

“所有战船,只进不退,战!”燕荣目光前视,死死盯着在隋军正前方的金翅战船。

“咚!咚!咚!”几十架战鼓同时敲起,隋军气势如虹。五牙战船更是将速度提到最快,在江面上留下一道道明亮的水痕,很快又被其他水痕掩埋,水痕相击,顿时江面一片波澜起伏。

前方的金翅战船摆成一排,将船身满浇火油也是以最快速度冲向隋军。箭雨可不是摆设,有许多金翅战船尚未冲到隋军阵前便燃起了大火,剩下的金翅完全没有救护之意,依然向着隋军冲锋。

燃着的金翅战船在百丈范围内或稀疏、或密集的分布,陈军以生命为代价在松江上布下了一道防御。

乘坐五牙战船的隋军却是不管不顾,没有规避、没有变幻队形、更没有停船去清理这些障碍物。五牙战船仗着船体巨大,将那些燃着的金翅撞成碎片,完全就是碾压的局面。

一旦有五牙战船受伤,便自动停靠岸边,转移士兵,继续向前碾压。

陈军金翅虽然悍不畏死,毕竟船体较小,面对一对一的撞击根本占不了半分便宜。若是常歌行在此,肯定会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儿把大炮鼓弄出来,作为战船怎么能没有大炮呢?

大炮一响,陈军这些金翅早就灰飞烟灭了,哪里用的着去耗损打造不易的五牙战船!

隋军步步紧逼,陈军无奈之下撤回太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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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章阻击战

鼓声忽变,隋军战船渐歇,五牙战船守住太湖出口,却是没有继续追击。太湖湖面宽广,金翅小舟在里面正如水中的小鱼儿,让五牙这条大鱼无从捉起。弄不好还会被一群小鱼弄伤了自己。

将金翅困死在太湖,燕荣的目的已经达到。他虽然疯狂、虽然狠辣,却绝对不鲁莽,五牙战船进入太湖和金翅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绝非他所愿!

松江一战,隋军八万人死伤三万余,五牙、蚱蜢船、平乘舟各类船只毁损四百余艘,可谓是伐陈以来最大的损失。

陈军本来屯于此地的十万大军,连松江口都没出去,便死伤过半,只有四万余人乘着仅剩的金翅战船逃回太湖。

如此伤亡率对比,隋军称得上胜利,但也是惨胜而已。

“筑闸门,本将军要将这些金翅变成没有翅膀的瞎家雀儿!”燕荣看着在太湖上游弋的金翅战船道。

将陈军赶进太湖,隋军已经付出了太大的代价,燕荣不想再来一遍。毕竟,同归于尽可不是他所愿。把手下的兵将打光了,回去可没有他的好果子吃。

隋军就地取材,将青色的竹子作为主材,在太湖口竖起几十到栅栏。之所以用青色的竹子,一是因为江南竹子较多,取材方便;二是竹子坚韧,可以有效抵御撞击;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青色竹子可以防火,不至于陈军一顿火箭便化为乌有。

燕荣又在距太湖口百丈之处布置原木数百根,形成一道天然屏障。这些都是新伐的木材,尚未晒干,加上原木上缀以石块,这些树木并没有浮出水面,而是呈悬浮状态沉在水面以下。金翅战船若是冲出太湖,船底撞上暗中的原木定然是有来无回的下场。

又百丈,是一排装满火油与木材的小舟,自南向北将松江横断,若金翅攻至,顷刻间便是一道火墙。

如此三道防御,一道比一道狠辣,为的就是将陈军困死在太湖!

松江重归宁静,只有烧焦的船体残骸还在浮沉,触目惊心的碳色让人想起之前的惨烈战争。江面上的浮尸不是很多,他们大多已经沉入江底。也许三天、也许五天,那些战死之人的尸身便会浮起,近十万人葬身于此,这些浮尸足以断流!

。。。。。。

。。。。。。

相比而言,韩擒虎的十万铁骑就轻松的多了。十万人马化为一千个百人小队,在姑孰城下不断集结。

这些将士也秉承了韩擒虎的虎劲儿,自最快的一支百人小队到达姑孰城下时,就开始讨敌骂阵,扬言叫守将开城纳降。

守城的陈军看着百余人在城下叫骂,还扬言叫自家大人开城投降,不然便踏破姑孰城云云。惹得陈军一阵大笑,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

百余人攻城,纵观百余年的战争史还从来没有发生过,难道这群不开眼的隋军恰好被坐下的战马踢了脑子?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彻底让守城之人傻眼了!

一百人又一百人,又又一百人。。。。。。

姑苏城下聚集的隋军越来越多,每支队伍到来之时都是秉承着韩大将军惯例,不管打不打,先骂上一阵再说。

每支队伍都有自己的招牌骂词,绝对不带重复的,倒是让城上的陈军耳目一新,彻底知道了什么叫做骂出新高度。

虽说是千支人马,集结的速度绝对不拖泥带水,只用了不到半日,十万大军便在姑苏城下摆开了阵仗。

攻城云梯、投掷机、撞门用的粗大树桩、上满弦的攻城巨弩,全部被韩擒虎一一摆放在军阵的最前面。

“姑孰城的守将何在,你韩爷爷我来了,还不赶快出城迎接!”

韩擒虎捋着浓密的胡子,志得意满的喊道。作为军中主将,像这种讨敌骂阵的行当一般都是其他人做的,可韩擒虎就是有这种嗜好,杀人与骂阵都是一样的爽快!

“城中小儿,还不快滚出来,要是等爷爷我捉住你,一定把你光屁股吊上三天三日,让满城的大姑娘小媳妇来参观!”

“韩擒虎!”城上传来一声怒吼:“你休要欺人太甚!”

韩擒虎挠着大脑袋,不明就里的道:“欺人太甚?哈!哈!本将军要是欺负你,就把你全家老小一起光屁股吊起来,让全城的人免费观看!”

“你。。。。。。你。。。。。。来人,随本将军出城,斩了这斯!”

“韩某人的大好人头在此,有本事你我二人单打独斗做过一场!”

姑孰守将一听,正中下怀。以姑孰城这三万守城之军根本就不是隋军的对手,若是自己斩杀了隋军首领,倒是大功一件!

他吩咐城上弓箭手,看准时机给韩擒虎致命一击。领军之人伏诛,隋军不攻自破,姑孰城之危自解!

姑孰城门缓缓开启,一支千人队分两列护在大门两侧,陈守将操着一柄宽刃大刀骑马而出,挑衅的看着韩擒虎。

韩擒虎咧开大嘴,笑得很开心。脸色忽地一冷,道:“攻!”

阵列最前的一支万人队向着城门蜂拥而去,韩擒虎拍马上前缠住陈将,让守城门的陈军一阵犹豫。关门,主将还在外面;不关门,隋军已经杀至!

就在犹豫间,隋军已经杀到城门,再想关门已是来不及!

“韩擒虎,你耍诈!”陈守将咬牙切齿的道。

韩擒虎大笑道:“彼此彼此,想要爷爷我的项上人头,就得付出代价!”

城门已失,城中陈军乱作一团。隋军趁乱而入,三万陈国守军尚未展开阵型便被团团围住,这一切来得实在是太快了!

“我家王爷说了,以后都是自家人,大家都把武器放下,何必伤了和气!”韩擒虎抖动着满脸的胡子对被围陈军道。

“投降不杀!”

“投降不杀!”

“投降不杀!”

。。。。。。

隋军阵阵劝降之声刺激着陈军的耳膜,刀剑上的寒光与拉满弦的弓箭可做不得假!

韩擒虎绝对不是什么有耐心的人,他冷冷看了一眼还在犹豫的陈军:“不降者,杀!”

“杀!”

“杀!”

“杀!”

。。。。。。

整座姑孰城一时间杀机森然,喋血还是投降,这是陈军必须做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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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章建康城下煮火锅(一)

陈军形成一个圆形阵型龟缩在隋军的包围圈中,盾兵在前,盾牌拼接得严丝合缝,形成一道完全由盾牌形成的钢铁之墙。

隋军这边儿也不是吃素的,最少三十余架攻城弩呈半月状从各个角度瞄准陈军的盾牌阵。

盾兵组成的防御虽然可以抵挡一般的箭矢,但在威力巨大的攻城弩前,简直就是一张薄薄的纸,顷刻间就能将陈军的防御阵型打散。

韩擒虎冷哼一声:“执迷不悟!放!”

一根碗口粗细的巨大弩箭携着风雷之势攻向陈军盾阵,没有发出任何金属撞击的声音,盾牌就那么被轻易的洞穿了,巨大的冲击力使盾阵出现一个巨大的豁口,以被击穿的盾牌为中心,至少十余面盾牌被击飞。

弩箭洞穿盾牌后威力不减,紧接着便是一阵惨呼,潺潺血水透过盾阵淌到外面,将大地染成一片猩红。一丈余长的弩箭上如穿蚂蚱般穿着五个陈军兵士,皆痛苦呻吟,眼看就要活不成。

地上更是躺着十余人,胸腹间一个可怖的巨大伤口,露着白森森的断骨,血已经流尽,早已经身死。

陈军以血肉之躯终于止住了攻城弩的巨大力道,倒不是他们不想躲避,只是密集的阵型使得他们避无可避,隋军射击根本不用瞄准便能轻易的杀死大片敌人。

陈军一阵慌乱后,迅速恢复阵型。

韩擒虎很满意这种效果,看着遍地残血与残破的尸身,心中某根神经总有那么一丝快意,或许他自己都没有察觉。

“放下武器,双手抱头,蹲在地上,投降者不杀!”韩擒虎嘴角噙着冷笑道。至于这三个基本动作,却是出战前常歌行亲自传授的纳降之法!

“本将数三个数,不然攻城弩伺候!”

“三”

“二”

韩擒虎在数最后一个数的时候顿了顿,陈军盾阵一阵摇晃,颇有摇摇欲坠之感。韩擒虎知道,是时候用上最后一根稻草了!

“放!”

这次却是几十具工程弩齐发,给陈军心里安慰的盾阵顷刻间分崩离析,数百人喋血当场。盾阵撤去,使得陈军的视野开阔了很多。人在封闭的环境中总能感到丝丝安慰,如今,让他们正视外围隋军透着寒气的兵刃,心理瞬间有一种崩塌的感觉。

“放下武器,双手抱头,蹲在地上,投降者不杀!”韩擒虎重复道。

“三!”

“二!”

。。。。。。

“别!别。。。。。。我愿意投降!”一个陈军丢掉手中的武器,双手抱头蹲在地上,如同鸵鸟般死死埋着头,大有眼不见为净的感觉!

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便会有第二个、第三个,而且还会吃出花样来!这就是人类的创造力。

大片的陈军丢掉兵器,有样学样的抱头蹲地,似乎已经掌握了个中诀窍,姿势也越来越规范了。

但仍然有万余硬骨头持着武器,宁死不降!

韩擒虎很高兴,要是全部投降了,那得多没意思。狂且,出战前常歌行曾交代过,不得枉杀无辜,包括投降的陈国兵士!

“三!”

“二!”

“哎,还真的有不怕死的,老韩我佩服,佩服的紧!老韩我向来成人之美,今天就成全你们的忠义!”

又是所有攻城弩齐发,没有盾阵的遮挡,血淋淋的场面更加刺激人的心脏,弩箭携着万钧之力洞穿人体,内脏碎片与血肉在惯力的作用下被带离人体,一时间血肉模糊。这种死法虽然凄惨无比,却也算得上痛快。待到弩箭锐气渐失,再也没有了贯穿人体的力道,那些被射中的陈军被串成一串,无法挣脱,一时间又死不了,只能痛苦挣扎,在极度痛苦中感受自己的生命一点点流逝,这无疑是很残酷的事情!

“三!”

“二!”

。。。。。。

韩擒虎高高举起右手,手指一根根竖起,像是遇到了什么天大的开心的事儿般,大嘴笑得合不拢嘴,加上微黄的牙齿,就像一个择人而噬的恶魔!

“不要数了,求求你不要数了,你就是一个魔怪,我们降了,我们降了啊!”被隋军看押起来的陈军将领痛苦道,这些士兵若是战死在战场,算得上死得其所。可如今白白的被屠杀,只能是枉死,没有任何的价值。

姑孰城失守了,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陈军依然有数百人在倔强的站着,中华大地从来不缺少顽强的灵魂,这样的人到哪里都应该受到尊重。

“放下武器吧!我求求你们了!”陈军将领跪倒在地上,磕头如捣蒜。这不是示弱,也和骨气无关,他只是为了救下这些陈军的性命!

他们将兵器仍在地上,只是还是倔强的站着,并没有抱头蹲下的打算。

韩擒虎收回伸出的手指:“你们很好,恭喜你们走运了,晋王殿下有言,凡在末路不降者,他可以给你们一条生路。

来人,将这些人单独看押,统一交给晋王殿下处理!”

常歌行之所以要收编这些硬骨头,当然有他自己的想法。军队中这些硬骨头往往是军队的魂,他们往往有着自己的信仰。常歌行作为一个经过现代化教育的成功商人,还是很有自信收服这些人的。

韩擒虎彻底接手姑孰城后,趁着军队气势如虹,一鼓作气攻下新林,与在石头城的常歌行遥相呼应。

至此,常歌行、韩擒虎、贺若弼三路大军对建康城包围之势已成,隋军以姑孰、新林、石头城、曲阿为据点,互为犄角,将建康城彻底孤立起来。

都城将失,陈国一片风雨飘摇。沉浸在江南无限风光中的陈人至此才意识到,隋军真的杀过来。什么锦衣玉食、什么娇妻美妾、什么美酒佳肴远远比不上自己的性命重要。

下至平头百姓上至达官显贵一时间都在做一件事情,屯集粮食。国中无粮,国将不国;家中无粮,难以为家。

可是,他们发现本来家家有余粮的江南,粮食一下子变得紧俏起来。

毁农时、以粮换酒、高出市场价一成收购,常歌行军事、经济双管齐下,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耗尽了江南余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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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建康城下煮火锅(二)

陈宫,陈叔宝难得的皱着眉头,一副为国事操劳的模样。

“爱妃,如今隋军紧逼,朕该当如何啊!”

张丽华一副慵懒模样,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无限风华,尽显一代娇娥诱惑之姿。

香唇轻启,一小口白酒含于口中,双臂揽住陈叔宝的脖子,奉上香舌。酒水掺和着****一并渡到陈叔宝口中,陈叔宝贪婪咽下,一把将张丽华揽进怀里,在秀颈上狠狠亲了一口。

“朕这一世,生在帝王家,自小便是天子之命,享受着无尽荣华,可这都是祖上的福荫。要说上天眷顾,就是赐下爱妃与朕,使朕不至于孤寂,享尽人间艳福!”

张丽华眉眼如丝,一双摄人心魄的眼睛娇滴滴的看着陈叔宝:“妾身也是修的七生七世的福分,才能伺候在君王身边。其实隋军来犯,我皇也不必过于担心,泱泱大陈,兵马百万,战船过万,只要我皇下令各地驻守之军速速勤王,建康城之危自解。”

陈叔宝摩挲着美人香肩,肥胖的脸蛋挤成了一朵灿烂的秋菊:“爱妃与朕不谋而合,想那晋王也是年轻气盛之辈,立功心切。只要过上些时日无功,自然就消停了。

只是这些江北的莽夫,扰了本王与爱妃恩爱,实在是可恶!”

张丽华扭动着娇躯,如同一条美女蛇,在陈叔宝怀中挑弄着他无限的**。

“孔范与江总皆是我皇大才,臣妾觉得可宣二人,定有奇策安邦定国!”

张丽华穿着极为单薄,乃是江南极品的丝绸,透之可鉴物。内里波澜、丘陵、沟壑隐隐可见。陈叔宝一双大手探进张丽华衣襟,脸上淫、光渐盛。

“后宫佳丽三千,比不过爱妃一颦一笑,有人曾言:

北方有佳人,

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

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

佳人难再得!

朕无缘一顾这位北方佳人,却拥有爱妃这位江南秀色,也是人间一大幸事。再说,北方的蛮荒之地怎么能比得上江南的钟灵毓秀,爱妃定胜过那位北方佳人!”

张丽华眉眼间笑意更甚,身子向上挺了挺,一对双峰呼之欲出,嫣红隐隐,欲露还羞,让人遐想无比。陈叔宝虽然早就将张丽华每一寸肌肤把玩过无数次,但还是艰难的咽了口口水。

这就是倾国倾城与花瓶的区别,花瓶把玩过了,知晓了纹理来路,便也失去了兴趣,顶多作为装饰之用。但倾国倾城就是另一种境界了,只要这城不毁,这国还在,佳人便是高高枝头上的嫣红,永远让人向往。

即便嗅过芳华,可一睁眼,她却不再枕边,还在高高的枝头。迎着朝霞与月辉招摇,让人永远心存向往!

“禀陛下,江大人与孔大人在外求见!”一个身着薄纱的宫女近前道。

“宣!”陈叔宝左手一挥道,右手继续探幽取径。

陈叔宝识美女的眼力绝对是一等一的,宫中美女环肥燕瘦,各有各的美,绝对没有重样。就像养的花花草草,或是珍惜宠物,林林总总各有不同。

可识人才这方面却是高度近视,不然孔范、江总这类的草包也不会只手遮天,将整个江南搅得乌烟瘴气,可谓大隋的神助攻。

“臣,拜见吾皇,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两位爱卿快快请起,朕正想宣你们进殿呢,你我君臣二人真是心有灵犀啊!”

孔、江二人低着头,眼睛盯着脚尖儿,却是不敢抬头。别忘了,君王怀里可是还有一位绝代风华的张丽华,要是自己等人看到不该看的,这颗脑袋算是要交代了。

这位张丽华绝对是让人食指大动的秀色,可却是当今皇上的禁脔,他人若有非分之想,就是触碰当今圣上的逆鳞!

江总笑道:“我二人来就是给我皇分忧来了,隋军侵我国土,杀我良将,我与孔大人已经有了应对之策。”

陈叔宝一听有法子对付隋军,稍微坐直身子,道:“爱卿快快与朕讲来!”

“我建康城外还有十万大军驻扎,我皇可将其召至城内。我军固守城池,静等勤王之师。到时里应外合,定能将隋军赶回江北!”

“妙!妙啊!两位爱卿果然大才!”陈叔宝抚掌大笑道:“你等退下吧,我与爱妃还有要事!”

孔、江二人心领神会一笑,所谓要是无非男女之事。战场上金戈铁马远没有胭脂马来的风雅!

陈叔宝见对敌之策已定,建康城应该可以得保。双手扶住张丽华香肩,薄纱缓缓褪下,佳人芳华一览无余。

“爱妃的身子,朕百看不厌!”

张丽华挺了挺胸脯,一阵惊涛骇浪:“陛下只是看看就行了吗?”

陈叔宝吧嗒了一下嘴:“如此佳肴,应当先看后尝才知真滋味,朕要好好尝尝!”

一时间满室风流,一堂春色。

建康城内,一处米铺处,人流攒动,尽是买米之人。隋军来攻的消息已经尽人皆知,建康城被围,不知何时才得以退却隋军。粮食就显得格外重要,本来十几个大子一斗的大米,如今上涨到十几两白银一斗的天价。

建康城彻底的乱了,物价的扰动势必动摇民心,民心不稳势必动摇国之根基,国基不稳便是皇权颠覆!

一袭白衣迎着江南微风飘荡,难以驱散满身的忧愁。陈宣华不知怎么的,她觉得自己应该穿上白衣。提前悼念将亡的陈国,等到那个混蛋领兵攻进建康,那时又将是怎么样的一种风光啊。恐怕自己想要悼念,都没有机会了吧!

少女脸上是化不开的忧思,自己的皇兄陈叔宝也许就不应该做这个皇帝,他更适合做一个风流的书生。

青楼流连点朱唇,风流诗词与佳人。无关国事与民生,逍遥自在一闲人。

或许这样的生活更适合自己的皇兄,他坐在高高的皇权之上,却做着风流才子的事儿。诗词与美人灭不掉大隋吞并陈国的野心,江南的富庶与陈叔宝的无能注定是一场灾祸。

只希望那个混蛋能让陈国皇室不至于断绝,让陈氏的血脉还能绵延。至于自己,一介弱女子,在这飘摇的时代,等待自己的又是怎样结果呢?她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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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建康城下煮火锅(三)

杨素率兵十万抢占狼尾滩,同时分兵刘仁恩五万攻打公安。本欲让刘仁恩缠住陈军将领陈慧纪,待本部人马回转,两面夹击陈慧纪部。

岂料陈慧纪倒是一个精明人物,眼见情势不好,率兵七万,大小战船千艘慌忙东撤,欲援建康。

刘仁恩本欲借伐陈之战立下汗马功劳,见到手的军功就要飞了,岂能甘愿。五万大军风帆张扬,顺流之下,紧咬着陈慧纪就是不松口。

陈慧纪倒是一忠勇人物,陈叔宝发出勤王令,想来建康城的情况不容乐观,他一心援救建康,狠心之下让队尾的一万人马回师逆流而上,迎向刘仁恩部。

这些陈军本就抱着必死之心,不求杀敌、不求生还、不求功名利禄,只求能够彻底拖住追击的隋军。

面对死缠烂打的陈军,刘仁恩恨得咬牙切齿,看着越来越远的陈军,只能徒生叹息。待到将这些陈军全部清理干净,陈慧纪部早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满江的战船残骸与来不及打捞的尸身顺着江流西去,似乎真的去追求极乐了!

此时的陈慧纪很得意,虽然牺牲了一万将士,但自己的主力还在。顺流而下,不出三天绝对可以抵达建康。

陈叔宝虽然无能,但江南的底子尚在,灭掉陈国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若是此刻隋军与当地守军打得两败俱伤,自己军队却是士气正盛,千艘战船放在哪里都算得上一股不小的势力,驱逐敌军就下友军,这是多么大的功绩啊。到时后陈叔宝还不大大的嘉奖自己,说不定下个江总、孔范就是自己,到时候后宫流连,三千美娇娥说不定自己也能尝口鲜。

毕竟,陈叔宝将宫人赐给有功之臣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江、孔二人的妻妾,就有不少是陈叔宝所赐。

江雾朦胧,随着微微江风起伏不定,状若山峦、形似波涛。

江雾中突然出现点点星光,越来越明亮,似乎还拖着长长的尾巴。

“流星?”陈慧纪心中纳闷,这大白天的哪来的流星。莫不是上天知晓了自己的心意,特意遣下星雨帮助自己完成心愿。

一颗“流星”砸在陈慧纪的脚下,顿时火花四溅。他终于看清了所谓流星的真面目,只是愣了一愣便大喊道:“敌袭,全军戒备!”

同时军鼓大作,本来急速前行的陈军战船缓缓停歇,如一堵城墙横在江面。

飞蝗般的箭矢带着燃烧着的火油袭向陈慧纪部,一场流星雨在江面壮观的落下,只是没有人心存许愿的心思,此流星雨可是会要人命的利刃!

金翅上的陈军竖起盾牌,盾牌将整只金翅战船护的密不透风。箭矢打在盾牌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被烧红的箭矢落在江水中,发生“滋啦”一声,冒出一阵蒸汽,沉入江底。

只待后人折戟沉沙,辨识这段历史。

江面上一阵阵蒸汽不断升腾,与江雾混合在一起,显得更加朦胧。

有船只自雾气中隐隐浮现,起初是一只,然后是两只、三只。。。。。。

“哈!哈!陈将军,李某恭候多时!”李渊站在五牙战船上朗声道。

出现的船队正是驻守汉口的李渊部!

陈慧纪皱着眉头,脸色惨淡之极,比这化不开的江雾还要浓郁几分。摆脱了杨素军,却不想遭遇李渊部。如今可是后有追兵,前有阻截。陈慧纪心中突然感到一丝不妙,隋军围攻建康,又在长江之上设伏,显然是准备充分,建康城能守得住吗?

“唐国公,久仰大名!不知今天挡陈某去路是何意!”

“我朝晋王殿下与贵国主相谈甚欢,陈将军还是请回吧!静候佳音即可,没准儿过上几日,你我同朝为官也未尝不可!”

“陈某人可没有同李大人同朝为官的福气,你让还是不让!”

李渊掸了掸身上的露珠,脸色有些不喜。都说江南好,但这江南的天气绝对比不上北方的飒爽!

“陈将军还是听李某一声劝吧,速速退去,不然待到杨素军追至,你军定无生路,难道你忍心看着数万大军随你一同沉入江底不成?洞庭湖便是不错的去处,要是让杨素占了洞庭湖口,这长江便是你陈慧纪的葬身之地,鱼腹便是你的棺椁!”

陈慧纪知道李渊所言非虚,自己离开公安便失了据守之地,唯有宽广的洞庭湖,自己才能凭借金翅的灵活,与隋军周旋一二。

“撤!”陈慧纪不甘心的道。

李渊看着消失在江雾中的陈军,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希望杨素会喜欢自己送去的这道大餐。

“大人,不追吗?”李渊身边的一个副将不解的问道。

“陈慧纪已经是瓮中之鳖,与其让他们鱼死网破,还不如关进金丝笼,交给晋王殿下处置。洞庭湖就是一个天然的大笼子啊,哈!哈!希望陈老儿会喜欢!”

却说陈慧纪赶到洞庭湖口时,杨素会同刘仁恩也正急急向着洞庭湖口赶来,急忙命令手下兵士加快行船,必须抢到隋军之前进入洞庭湖,到时候海阔凭鱼跃,与隋军在宽阔的湖面上决战,自己的金翅可不怕五牙战船半分。

陈慧纪堪堪抢先隋军半步进入洞庭湖,阴郁的脸上终于浮现出一丝微笑。被人围追堵截一路,终于赢了一盘,实在应该好好庆祝一番。

同时高兴的还有杨素,看着陈军兴高采烈的钻进洞庭湖,真的有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的潜质。

“刘仁恩,本将命你把守洞庭湖口,陈军胆敢露头,就狠狠的揍回去。切记,不可进入洞庭湖,把好袋子口就是!”

刘仁恩虽然不明白杨素为何不将陈慧纪部歼灭,但还是点头称是。

长江与洞庭湖连接之处是一处狭小的水道,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隋军只需万余人便可将数倍于自己的陈水军困在洞庭湖,使之不能进入长江,援救建康城更是无从说起。

长江沿岸陈国郡县奇多,杨素与李渊加起来也就二十五万人,荡平大半江南无疑痴人说梦,扼住长江咽喉,把握陈水军命脉,才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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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五章我的男人还轮不到你来教训

常歌行稳居石头城,两翼有韩擒虎、贺若弼两军作为护佑,可谓稳如泰山。

此刻常歌行正在一处富丽堂皇的府邸参观着江南园林的风光,此处之前的主人正是驻守石头城的将领,但现在这座府邸改姓常了。

府邸算不得巨大,但好歹也是五脏俱全。用最精炼的语句来形容这座府邸就是:水多、树多!

水在江南随处可见,多如北方的山石。北方的山石远近高低各不同,江南的水域更是深浅大小总相宜。水景是江南园林风光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座府邸就能看得出一二。

整座府邸有四成是各种各样的水,大处可以撑舟泛游,于湖水间采莲。或是掌一支钓竿,在湖心随波而动,做一个垂钓的闲人。

小处只有浅浅的一渠,里面有鱼儿游走,在光线的辐照下,披着各色鳞甲的锦鲤,如同彩墨在水中扩散,将清水也染成了五光十色。俯瞰下去,整渠的春水宛若一块彩玉。

再小处,只有浅浅的一洼。是晨时的露水汇集而成,用不上正午便会干涸,而第二天早起,随着露水的滴落,这里还是一处水洼,宛若睡醒的婴孩睁开的水汪汪的眼睛,清澈、明了!

整座府邸近乎全部都在树木的笼罩下,还在这些树木在有心的打理下长势都不是很繁茂,投下的阳光斑点前到好处的驱走江南的潮湿,又不至于感觉太过炎热。

常歌行在一处石墩下坐下,张开手掌把玩着一缕阳光,颇为悠闲,想来陈国皇城中的园林景象应该会更胜一筹吧!

“王爷好雅兴!”萧美娘今天穿了一袭水绿色长裙,与这园中的花草倒是相互映衬。

“杨素、李渊那里可有了消息!”

这个时代没有微信、没有电话、不能发短信,就连无线电波都要等上千年才能被发现,传讯总是相对的迟缓,想要做到同步直播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杨素、李渊将陈慧纪部逼近洞庭湖,陈巴州军分为周罗半、纪瑱两部,一部拖住杨素军,一部欲要自李渊处突围。纪瑱部损失过半后,勉强自李渊处突围,后被李渊副将王世积灭于蕲口。周罗半退回巴州,不敢轻出!”

萧美娘将李渊与杨素的战况娓娓道来,语气中对常歌行颇有不满。他这个隋军兵马大元帅当得倒是轻松自在,一切文书、消息全部都交给了自己,自己曾经也是堂堂公主之尊,如今却当起了某人的书记官。

“本王来了,陈叔宝睡得可还好!”常歌行嘴角挂着一丝玩味问道。

萧美娘没好气的看了一眼常歌行,行军打仗的将军们从来都是关心敌军动向、主将是何人。这个晋王殿下倒好,却关心起了敌国君王的起居。

萧美娘自水袖中取出一支袖珍的竹筒,竹筒很是普通,上面还有些许刮痕,若是扔在地上一定会被认作哪家顽童的玩具,无意间丢到了地上。

“自己看!”萧美娘朱唇轻轻撅起,有些吃味的将竹筒扔在常歌行怀里。

常歌行将竹筒一端小心翼翼的打开,一张薄薄的纸张缓缓展开。上面的文字很精简:陈帝与张丽华日夜欢愉,宣华公主多惆怅,朱家小姐尚好!

短短二十几字,包含的内容实在太过强大。先是陈叔宝与张丽华的私生活,日夜欢愉,常歌行不得不佩服陈叔宝强大的肾功能,要知道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肾宝;

然后是陈宣华近况,惆怅二字虽然简短,却是可以想到那丝娇柔与楚楚可怜,敌军临城,作为一个公主虽然心系家国。怎奈,身为一个女子,却是无力回天,她只能等待命运的降临。

最后一条朱家小姐,当然指的是朱贵儿,那个在建康城唯美的邂逅。

“呵!呵!骁果军真是多事,本王让他们刺探军情,美娘你瞧瞧,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啊!”

萧美娘看着卖乖的常歌行:“我看是骁果军深知你心吧!”

“本王心中只有美娘,岂是那些凡夫俗子能看得明白的!”

虽然知道这是常歌行讨好的话,萧美娘听完心中还是美滋滋的。

“油嘴滑舌!”

“美娘可吃过火锅?”

萧美娘蹙着好看的眉头,道:“火锅是何物?就算当初在皇宫也没有听说过如此奇特的名字。”

“呃!”常歌行斟酌着说道:“就是在桌上放个生炭的小火炉,炉上架个汤锅,把肉切成薄片,用酒、酱、椒、桂做成调味汁,等汤开了夹着片在汤中涮熟,蘸着调味料吃!”

“咯!咯!”萧美娘轻掩口鼻一阵娇笑:“我的夫君大人,你说的不就是暖锅嘛,不过火锅倒也贴切!”

“暖锅?”常歌行再次感到了时代性的代沟。

“美娘你方才管本王叫什么?”

“夫君。。。。。。”萧美娘话出口,想要收回已经来不及。

“夫君在此,不知娘子有何事情!”常歌行说出此话,用了半吊子的京腔,听起来更是油滑不已。害得萧美娘一阵娇羞,毕竟在这个时代光天化日之下秀恩爱还是颇具挑战性的。

“为夫今天就请美娘吃火锅,不,暖锅!”

常歌行一把抓起萧美娘的小手便向府门外跑去。

“夫君,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去陈叔宝的家门口!”

前些天的细雨,将天空洗得很干净。一眼望去尽是碧蓝,丝丝缕缕的白云,完全不成规模,只给这片天空增加了几分优雅!

建康城外的十万大军被陈叔宝调往城内,城外就形成了大片的真空区,既没有陈军把守,也没有隋军占领。空荡得甚至有些祥和,只是少见百姓,有几分荒凉的感觉。

建康城头的陈军惊愕的看着城下,一队只有几十人的隋军,正在城外三百丈处生火,似乎想要在此地做饭。

更让他们惊讶的是旗帜上的一个大大的“晋”字,这是隋朝晋王的帅旗,难道隋军攻城来了?可攻城也不能就这几十人啊,更不可能有闲情逸致生火做饭,难道就不怕被生擒回建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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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江南烽烟

建康城上的守将不敢怠慢,隋军兵马大元帅只带几十个人在城下生火做饭,绝对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件。这里面肯定藏着什么大阴谋,甚至这就是隋军全面进攻建康城的端倪。

倒不是陈军联想过于丰富,实在是常歌行的身份在这里摆着,他就代表着隋军的动向,他一人的意志就是伐陈军六十万大军的意志。

军队中实在找不出什么像样的锅,多是陶制品,实在没有什么震慑力可言。

还要说人多力量大,晋王殿下要吃暖锅却苦于没有合适锅的消息在军营中传开,那些兵士不知从哪里抬来一只三足两耳铜鼎,鼎身极大,两个成年人合抱才能勉强抱住。

上面的花纹极为繁复,有祥云、有人物、有花草、有谷物,像是祈祷祭天用的器物。

铜鼎中放上汤物,下面有木材加热,不多时就冒出蒸汽,渐至沸腾。

常歌行站起身,用一双手臂长的筷子将一片兔肉放在铜鼎中涮了涮了,放在碗中,蘸着调料用一双普通筷子夹着放进口中。

边吃边点头:“好吃,好吃!江南水草丰美,养出的兔子也是极为鲜美,美娘你也尝尝!”常歌行一边大快朵颐,一边思绪翻飞,这可是绝对正宗的铜锅,也是他吃过的最大的火锅,简直就是爽翻天!

萧美娘面色古怪的看着常歌行,这种鼎器常歌行不知道,她却知道的极为详细。鼎,代表的本身就是权利。周朝曾有九鼎震慑天下,后被秦所得,一统六国,纵横捭阖!

而这只鼎,观其形状,看其纹路,正是一国祭祀求取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祭天之鼎。

如今自己的夫君,大隋的晋王殿下,正在用一国重器吃火锅,简直和挖了陈叔宝祖坟没什么两样。别忘了,古代讲究的是天地君亲师,天可是放在第一位的。

萧美娘秀眉忽地舒展,转而嫣然一笑,也有样学样的涮着青菜、肉片吃,用祭天重器吃火锅,想来是头一遭,也是最后一遭吧。

最关键的是,她很希望看到陈宣华的表情,是悲愤多些,还是哭笑不得多谢呢!

陈叔宝难得的从龙床上爬起来,紧急召开全体朝臣大会!

张丽华侧靠在陈叔宝身上,一双小手替他拿捏着手臂。

“诸位臣公,杨广竟然欺我如此,用我国之重器吃暖锅,实在是欺人太甚,诸位可有对策!”

江总眼睛转了几转,道:“吾皇万不可被杨广小儿乱了心绪,杨广何许人也?一贪生怕死小人尔!岂有胆量来我大陈城下,臣认为其中必有诈,或许城下之人根本就不是杨广,只是打了晋王旗号的普通士兵!”

陈叔宝深以为然的点点头:“江爱卿不愧是国之栋梁,所言甚是,可又如何断定城下之人到底是不是杨广呢!”

江总再拜,道:“杨广初来江南,我等皆没有见过其真容。但有一人不止见过,还与其有过亲密接触!”

“何人?”

“宣华公主!”

“传朕旨意,命宣华公主上城头辨认来人到底是何人。”

。。。。。。

铜鼎下的炭火正盛,最近的铜鼎底部可见少许微红。内里的汤水正是沸腾,肉片与各类青菜在里面翻腾。

“美娘快点儿捞出来,煮老了可就不好吃了!”常歌行催促道。

萧美娘白了他一眼,之前是书记官,此刻又荣升为厨娘了。从萧美娘声称自己吃饱后,就没消停过,一会儿添菜,一会儿加肉,一会儿蘸料又不够了。

当然,这些完全可以由兵士们来做,可那些粗壮的汉子,哪里有佳人来得有滋有味。火锅就白酒,当真是乐趣无穷。江南的天气本就温暖,常歌行解开扣子,坦胸露怀,还是止不住流汗。

“美娘,给为夫打扇!”

久不见微风袭来,耳朵却是一阵酸痛。

“你还来劲儿了是不!”萧美娘嘴角噙着微笑,轻轻在常歌行耳边道,手下力道却是不减。

建康城头,一袭白衣在不惹人注意的角落里站定,注视着城下,显得有些落寞,就像失了水的荷花,虽然倔强的开放着,但花朵的娇艳也掩盖不住绿叶。三百丈,是一个算不得太远,同样也不近的距离。

依稀可见燃燃炭火,鼎内沸腾而起的蒸汽,还有那袭绿衣。不用细观,只要看上一眼那人的身形就能肯定是他无疑。坐的再正经,也掩不住骨子里的猥琐。

。。。。。。

陈宣华向着坐在朝堂之上的陈叔宝施了一礼,有些厌恶的看了一眼张丽华:“禀皇兄,来人正是晋王杨广!”

陈叔宝本来有些瘫软的身子瞬间坐直,他宁愿相信城下之人只是个冒牌货,也不愿相信就是杨广本尊。

“确定?”

“臣妹确定!”

陈叔宝身子继续瘫软的坐在龙椅上,口中念叨:“这可如何是好?”

陈宣华贝齿轻咬朱唇,似乎有些犹豫:“皇兄,可遣兵千人出城,杀之!”

“妇人之见!”孔范怒吼道,一派义正言辞:“杨广何许人也,岂能以身犯险,定有伏兵。若我军遭到败绩,定影响军心,这就是杨广小儿的歹毒之处!”

江总在一旁附和:“孔兄高明!”

施文庆、沈客卿之流更是借机大拍马屁,把孔范吹捧的犹如诸葛重生、孔明在世!

陈叔宝算不得愚笨之流,只是在治国谋虑上逊色罢了。

“只是,任杨广小儿如此折腾,我大陈颜面何在?”

张丽华柔声道:“妾身倒是有法子,既然杨广在城下暖锅,不如我大陈派遣使者作陪。一来不失我大国国体,二来可向隋军表明,我大陈并不是惧怕他,只是碍于礼节才没有攻他!”

陈叔宝拍手道:“爱妃此计甚妙,杨广小儿以社稷之鼎辱我,我却遣使同乐,正彰显我国之胸襟!其实北方蛮夷可比!”

“但是。。。。。。”陈叔宝犹豫道:“派谁去合适呢?杨广小儿也是王爷之尊,我方使者也不能掉了身价!”

张丽华玉手轻轻抚摸着陈叔宝的胸膛,娇媚道:“陛下不必烦忧,妾身已经想到了合适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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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所谓“义”战

张丽华起身,缓步走到台下,来到陈宣华面前道:“我朝宫廷内外,依臣妾看只有宣华公主最为合适!”

“父皇,孩儿认为不可!”吴兴王陈胤看了张丽华一眼,沉声道:“我大陈遍地铁血男儿,此等危险事还轮不到一介女儿家来做,孩儿愿意请缨!”

不等陈叔宝张口,张丽华掩口娇笑道:“吴兴王殿下,想来你也坐过几天太子之位,目光怎么如此短浅呢!我们宣华公主可是与那晋王有旧的,想当初隋军尚未渡江,她就主动跑到人家军营,还渡过了一晚。如今晋王亲自来到建康城下,若不相迎,岂不是失了礼节!”

“父皇,皇妹一介女儿家实在不合适,女儿家的名节。。。。。。”

“够了!”陈叔宝罕见的寒着脸,道:“就这么定了,宣华公主出城去会会那晋王,万不可丢了我大陈的国威!”

张丽华见大势已定,扭动着妖娆的身姿道:“吴兴王殿下莫要担心,杨广也正是大好年岁,风流之时,说不定宣华此去反倒结了秦晋之好,到时候两国化干戈为玉帛,岂不是一件美谈!”

陈宣华脸色苍白,瘦削的身子在这宽阔的朝堂上更显单薄,楚楚可怜。

“你不是说我蛊惑君王,败坏朝纲嘛!你若舍得这副身子,将杨广伺候舒坦了,没准儿隋军就撤退了!”

张丽华在陈宣华旁边走过时,悄声说道,语言间轻挑之意溢于言表!

陈宣华娇躯一战,险些摔倒。作为女子难道只有以色事人这一条路可以走吗?

她听闻,在隋军中有一员女将,名为李秀宁,武功本事皆不属于男儿,甚至在杨广出行时节制全军,更曾经亲率部队将杨广救出包围圈,将任忠骑兵部队逼退,这是何等的风采。

她也听闻,在隋军中有一名奇女子,主抓隋水军战船建造,那些在长江上征战的五牙战船就有不少出自她之手,这又是怎么一番光景。

似乎,这两个女子都和城下的那位无耻之徒脱不开关系。

建康城门缓缓打开,有几分尘土震落,它已经紧闭多日。即便今天也只是开了一道门缝,勉强容得下女子穿行。

一队娇艳女子穿着清一色的白衣,手里拿着托盘,里面盛装的是各类菜蔬、肉食,都是陈国皇宫中的珍品,平时也只有陈叔宝能有此口福。

为首之人正是陈宣华,虽然是白衣,却是正规的宫装,头上的发髻高高耸起,衬托得仙气肆意,高不可攀。

这些女子显然是经过良好调教的,虽然有以身饲虎的嫌疑,但行动做派都是工工整整。脸上虽然有惶恐之意,但肢体动作依旧一派雍容模样,肢体动作仿佛已经与心思完全分隔开来!

自从这队娘子军出了建康城,常歌行便注意到了。陈叔宝果然不一般,不愧于才子的称号,虽然是自封的。

人家打仗派斥候,派使者。他倒好,派出了一队花季少女,美人计吗?常歌行不得不心中大赞,知我者,陈叔宝也!本王将这个缺点隐藏的这么好,还是不幸的被发现了。

看着由远及近的宫装丽人,常歌行饮了一口酒。这个时代没有照相机,没有手机,不然他定然发一个朋友圈。毕竟,这种复古风的走秀,在前世是很少见的。

“你的老情人来了,还不去迎迎人家!”

萧美娘话语中带着醋味,让蘸料顿时又增加了一种味道。

“美娘说笑了,我与宣华清清白白的,比这长江的水还要清!”

“宣华?叫的好生亲切!以奴家对夫君的了解,夫君最擅长的便是将清水搅浑,然后浑水摸鱼!”

常歌行尴尬一笑,起身上前走了几步,这是对于陈宣华的尊敬。让一介女子出城会见敌军将领,这里面的龌龊与暧昧,是个人都可以琢磨的清楚,只有陈叔宝这般英明神武的帝皇才会觉得这是一个好主意吧!

“公主殿下,数月不见可还好!”常歌行绅士一礼,给足了陈宣华面子。他知道,在建康城上定然有无数的眼睛在看着城下的一切,希望自己的礼数可以让那些人认识到陈宣华在晋王心中的分量,可以让这位可怜的女子在陈宫中过的好一些。

“托殿下的福,宣华一切都好!”陈宣华勉强一笑,不知怎么的鼻子发酸,有一种泫然欲泣的感觉,想要在这个混蛋面前倾诉一番。

“一切都好就好,来,一起吃铜火锅!”常歌行热情的发起邀请,像是请人吃饭的东主。

“妹妹,不必和他客气!来,到姐姐这儿来,既然来了,那便吃饱了再回城!”

在常歌行惊诧的目光中,萧美娘一把握住陈宣华的小手,将她护在身边,不给常歌行半点儿机会。萧美娘也曾作为公主,更是经历过国灭之痛,如今的陈宣华让她不禁想起当初的自己,心中恻隐之心大作。

那些侍女慢慢的放下惶恐之意,手脚变得麻利起来,莺莺燕燕一片。铜鼎中煮熟的食物装盘奉上,常歌行只需选择爱吃的食物,蘸上蘸料便能大快朵颐。

期间,除了常歌行吧唧嘴声外,格外安静。萧美娘、陈宣华都经过皇宫的正统调教,有着良好的礼仪,即便是饿得要死,吃饭时也是有条不紊,不显狼狈。

而常歌行恰恰相反,无论吃什么、在什么地方吃,都能吃成一片狼藉。

陈国皇宫中,陈叔宝坐在龙椅上正在听手下之人的禀报。

那人白面无须,虽身为男儿长得却是多了几分秀气,他小心翼翼的从衣袖中掏出一个小本本,像极了账房先生。开口便是一副公鸭嗓音,典型的太监音色。

他掀开本子,郑重的道:“禀我主万岁,宣华公主出城门,晋王上前五步相迎,神态甚恭;又有娇娥上前搀扶,讨好之极;共同用食期间,晋王七次相让食物,公主皆辞;一饭功夫,晋王二十三次观我公主,神态似痴!”

陈叔宝拍案叫好:“宣华总算不枉我皇室教化,大显我大陈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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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八章白土岗

常歌行拍了拍圆鼓鼓的肚子,心满意足的喝了口白酒:“酒足饭饱,感谢宣华公主的招待。不知公主殿下是回建康城呢,还是跟随本王回石头城!我想,你陈国上下都希望你随本王去石头城,万一本王贪恋公主美色无心伐陈之战,只顾床上征伐,岂不正是陈叔宝所愿!”

饶是陈宣华再好的皇家教养,此时也是银牙紧咬,尽量保持着克制,真担心自己把持不住,上前咬此人一口。相信以此人的无赖脾性,定是皮糙肉厚之辈,保不齐还会贝齿受损。

萧美娘则在一旁看着好戏,同情归同情,不过陈宣华也是潜在的情敌,让她吃瘪,自然乐得看热闹。

“晋王殿下,皇兄曾问我该如何应付吃暖锅的你!你猜我如何作答!”

常歌行佯装苦思冥想:“该不会想招我做上门女婿吧!”

陈宣华轻啐一口道:“我说,可遣千人杀之!”

常歌行仰天长叹,都说最毒妇人心,古人诚不欺我。陈宣华还没成为妇人就如此,若是有朝一日真的成了妇人岂不是会比黄蜂尾后针还要毒上三分。

拯救黑化少女的责任还得落在我头上啊。

常歌行一边感慨,自己似乎真的有救世主的潜质,一边逼近陈宣华,这个小妞数月不见嚣张的紧!一把揽过纤腰,大嘴便点在了朱唇上,虽然只是轻轻一点,却使得陈宣华脑子瞬间炸开。

这个混蛋竟然敢当中轻薄,鬼使神差的抡圆胳膊便朝着常歌行扇去。

常歌行心中哀嚎,没想到第一次调戏小姑娘就要耳光响亮,这让自己在这个时代怎么混啊。若再次回到现代,岂不是让整个现代社会的人类笑掉大牙。

清脆的响声迟迟没有到来,萧美娘将陈宣华的手紧紧握住,眼神紧紧逼视着她。

“我的男人还轮不到你来教训!”

萧美娘将陈宣华的手狠狠放下,丢下一句霸道的话,让常歌行心中狂赞,这尼、玛也太帅了。美女救英雄,英雄感激不尽最后以身相许,传为千古佳话!

铜鼎下面的火炭渐渐燃尽,鼎中的汤水还在缓缓沸腾。涮肉留在里面的油花闪闪发光,漂浮在水面。

“这个大鼎就麻烦公主带给陈叔宝,告诉他,替本王好好保管,来日本王还要在大陈皇宫中涮火锅。要是弄丢了,本王把他切成肉片!”

“你。。。。。。”陈宣华俏脸煞白。

“公主殿下回去补补身子,到时候本王亲自到陈皇宫接你!”

看着常歌行一众人缓缓离开,陈宣华眼中积蓄的泪水终于不争气的落下,她不着痕迹的擦拭干净。有些泪和痛终是要藏在心中的,因为她生在皇宫,流泪只是软弱的象征,不会有人真正的同情,换来的只能是无尽的嘲讽。

她整理了下情绪,重新做回雍容华贵的公主,宠辱不惊、喜怒不显。带着一众侍女重新回到建康城,只是守着的军士再看向陈宣华的时候,眼中多了几分异样。

此时陈国朝堂上却炸开了锅!

“堂堂公主之尊,光天化日下竟然做如此有伤风化之事。简直就是有辱国体!”一个老夫子在朝堂上叫嚷着,似乎他代表的就是正义,所有的营营苟苟、龌龌龊龊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陈宣华有些落寞的看着满是非议的朝堂,惨然一笑:“您倒是瞧得起小女子了,我一介女儿家就能有辱国体,还要你们这些大老爷们做什么。十万大军龟缩在城内不出,让人在城下铜鼎中烹煮吃饭,这就是所谓的国体!”

陈宣华长久的惹耐终于爆发了,恨不能为男儿身,保家卫国!她有种感觉,今天此番话不说,或许以后就没有机会了。

“阁老大人,敢问您今年高寿!”

那位夫子状的大人捋着花白的胡子道:“鄙人今年恰逢花甲,得逢皇恩浩荡,得以侍奉在先皇与我主万岁架前!”

“您的七十九房小妾可还好吧!听说她本是清寒之女,不知怎么的她父母莫名的欠了您一笔银子,不得已才把她抵给了您!”

“你。。。。。。你虽然贵为公主,也不能出此污蔑之言!”

“是否属实,大家心知肚明,做了龌龊事就不要装清高!”陈宣华今天算是豁出去了,一番激昂之词出口,顿时觉得心中舒服了很多。

“老夫一生清白,今天却被小女子诟骂,老夫愿意一死以证清白。”说话间,就要朝着柱子撞去。气势做得很足,却发现没有人上前搭戏,哪怕说一句:“阁老莫要出动!”也好啊,到时有了台阶,自己顺势而下就是。

可如今尽是些看热闹之人。

要说这位老夫子也是久经战阵之人,既然没人搭戏,自己唱独角戏也能圆满。

就在头部要触碰柱子的前一秒,他很是时候的晕倒了,让众人一阵可惜。

这位老夫子不爱钱、不爱古玩字画、不听溜须拍马,就是好收集美女。他那七十九房小妾真的是各有各的美,各有各的气质。。

或小家碧玉、或大家闺秀、或温婉可人、或娇俏可爱,总之是梅兰秋菊各领风骚。若是这个老家伙蹬腿西去,满朝的文武大臣都是很乐意解决这些女子的温饱问题的。

陈宣华没有理会朝堂之上的精彩表演,她真的累了。大陈将要塌了,鼎器被人煮食,庙堂遭人践踏。她一介女子真的不能改变什么。

她突然感到一阵轻松,这个庙堂、这个朝堂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救了。既然没有了希望,便省了投医问药的事情。

她回到自己的寝宫,坐在梳妆镜前看着镜子中的娇容,将发钗、耳坠、金银、珠宝一一卸下,满头的乌发长及腰中,少了几分华贵,多了几分少女的活泼。

长发已经及腰,只是少一个铺十里红妆之人。

夕阳斜垂,她呆呆的在镜子前端坐了一个下午,不知在思量着什么。铜镜中的光线日益昏黄,她才渐渐转醒,似乎刚才在神游物外般!

“公主殿下,用膳时间到了!”

“让御厨备上暖锅!”陈宣华鬼使神差的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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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九章老鹰捉小鸡

陈叔宝虽然荒唐,手下亦没有能臣,都是些奸佞之辈。但不得不说,陈叔宝是真正的承祖之荫,先辈的数代积蓄集于一身,说句不客气的话,若是隋军不来攻伐,任陈叔宝如何挥霍,也伤不了陈国根基。

江南之地实在是太富有了。

陈叔宝之后,三代若出明主,陈国还可大兴。

陈叔宝一声勤王令下,各地军队纷纷响应,他们并不认为隋军可以轻易灭了陈国。所以都卯足精神向着建康城靠拢,想要拿了勤王救驾这份头功。

一时间江南大地烽烟四起,让烟雨江南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硝烟,还有血气!

太湖陈水军弃船上岸,联合吴州守军欲援救建康。怎奈受到燕荣部与驻守曲阿的贺若弼部两面夹击,丢下万余人后,被迫退入吴州,太湖完全被燕荣部所得。

燕荣部进入太湖后,紧紧盯住吴州守军,使得他们不敢轻易出击,唯恐被斩断后路,送了卿卿性命。

三吴之地守军联军北上,被驻守新林的韩擒虎部与驻守曲阿的贺若弼部联手击退,双方军队在建康城南二百里处对峙。

周罗半部自巴州出兵,欲打开洞庭湖口,放陈慧纪部出来,到时候两军合一军,顺流东进,不惜一切代价援救建康城。刘仁恩与周罗半在洞庭湖口大战,周罗半胜在兵多将广,刘仁恩部贵在战船高大,武器精良。

双方打得难舍难分,李渊部悄然西进,截断周罗半向巴州的退路。杨素则自江陵一代支援,周罗半久攻洞庭湖口不下,见时机已逝,再迟恐生变故,便欲退回巴州等待时机。

怎奈巴州城头燃起熊熊大火,老巢被毁,周罗半部各个如丧考批,他们的家人可都还在巴州,如今巴州失守,他们哪里还有心打仗。

李渊趁着陈军士气低落,一阵穷追猛打,加上后面掩杀而至的杨素部,周罗半见大势已去,投降隋军。

。。。。。。

江南大地上掀起了一场浩浩荡荡的勤王热潮,各地大小武装不断集结,向着建康城靠拢。眼下隋军虽然占据优势,但随着时间的流逝,陈国各地的勤王之师会陆续赶来,拖得越久,隋军的压力越大,甚至有让陈叔宝翻盘的可能。

“殿下就不急吗?”萧美娘站在石头城城头,看着眺望远方的常歌行道。

“急不得,陈叔宝尚有十万大军驻守建康,不是一朝一夕能分出个结果的。也不知是哪位高人给他出得主意,放弃大片土地退守孤城,各种补给只能坐吃山空,本王倒要看看陈叔宝拿什么喂养近百万兵士、百姓!”

“殿下何必这么麻烦,让末将几斧子劈开建康城门,捉了陈叔宝给殿下斟酒!”李元霸抱着一柄开山斧,有些警惕的看着萧美娘。姐姐不在,自己可得看好了殿下,不能让这个女人将殿下的魂儿给勾了去,不能这个煮熟的姐夫飞了!

“陈叔宝斟酒?实在扫兴!到时候就让他给元霸你暖床吧!”

李元霸摇晃着硕大的头颅,让一团肥油给自己暖床实在是恶心的很。

“你家王爷是寻思着让陈叔宝的妹妹给他自己暖床呢?”萧美娘颇有些吃味的道。

李元霸竖着耳朵听得真切,陈叔宝的妹妹?晋王殿下不愧龙精虎猛,胃口实在是大的很,眼前这位******尚未吃干抹净,就惦记上另一道菜了。

姐姐啊,你还是赶快过来吧!不然别说逮住鸭子,就连鸭子毛恐怕都看不到了!

常歌行讪讪的笑了笑,继续远眺,似乎在此地就能看穿建康城高大的城墙,看到内里的百姓与士兵。

陈国皇宫内,陈叔宝喘着粗气,怒视着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官员,天子之威尽显:“城内无粮,我大陈向来粮仓充盈,怎么会无粮?”

“陛下,大战之初建康城向周围驻军调派了不少粮食,再加上。。。。。。”官员欲言又止。

“加上什么?说!”

官员鼓足勇气道:“加上陛下喜好白酒,将数十座粮仓换成了一仓库的美酒,建康城的粮食已经所剩无几了!”

“那就向百姓征调!”

“百姓家中也无余粮啊,建康城中的好酒风气大涨,百姓纷纷以粮食换美酒,加上之前有人高价收购粮食,百姓之家的余粮也已经被掏空了!”

陈叔宝沉沉拍了一下桌案,肥硕的身子不断颤抖。他虽然昏庸,却也知道一个道理,若是隋军打进来自己的好日子恐怕就要到头了。

张丽华轻轻拍打着陈叔宝的后背:“臣妾倒有一记,可解眼下之危!”

陈叔宝大喜,这些年来这位才貌俱佳的尤物确实给自己出过不少“好主意”!

“陛下可手书杨广,就说要效法春秋义战,双发点齐十万兵马,来场公平的决战,一战定输赢。杨广赢了,建康城拱手相让;若吾皇赢了,隋军要无条件撤回江北。”

“爱妃当真有此意?”

张丽华狡黠一笑:“这些都是诓骗杨广那无知小儿的话罢了!若我军不敌,仍可退守建康,并无其他损失;若我军大胜,则趁机擒了杨广,到时候隋军必乱,我军大有可图!”

“杨广军人数可数倍于我,朕担心那贼滑小子耍诈!”

“陛下不必担心,臣妾已经探听过了。贺若弼、韩擒虎为了牵制我勤王之师动弹不得,眼下只有杨广本部十万兵马可用!”

“哈!哈!爱妃果真是朕的宝贝,此计甚妙,甚妙!到时候朕擒了杨广小儿,建康城之危自解,朕也要让全天下之人看看,朕也是一代英主!”

陈宫中音乐之声再次,歌舞伎袅袅娜娜招摇着美好的身段。一颦一笑自有风味,如池中荷花,塘边垂柳让人遐想无限。透过薄薄的纱裙,内里红艳艳的小内衣若隐若现,如含苞待放的牡丹,欲言还休,让人欲罢不能!

陈叔宝很痛快,入口的白酒也觉得越发的甘甜,近百斤粮食一斤的白酒就是不一样,绝对是酒中极品,那库中的万斤白酒可以让自己十几年不愁没有美酒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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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修罗战场(一)

常歌行手捧陈叔宝遣人送来的国书脸上噙着笑意,这个陈叔宝还真是有创意啊,想要来一场所谓的义战,十万对十万一局决定江南的归属。

站在下面的陈国使者,鼻子里哼出一个音节:“哼!不知殿下可有胆量与我皇来场王者之间的战斗!”

常歌行看着叼的不行的陈国使者,心中冷笑不已,对本王用激将法,你以为所有人都像陈叔宝一般没长脑子啊!

“贵使,可还有兄弟姐妹,可娶妻生子?”

陈国使者不明白常歌行为何有如此一问,似乎这无关两国战争,也无关朝廷政局。难道是杨广被自己的慷慨之词震慑,准备家长里短转移话题?

“本人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有一妻三妾,两子三女!”

常歌行缓缓点点头,呵呵笑了几声,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本王向来讲究任意,既然你有兄弟照顾双亲,有妻妾守节,还有子女守孝。。。。。。”

陈国使者越听心中越是震颤不已,听杨广的口气分明在说一个将死之人。

“殿下,俗话说两国交战不斩来使!”

常歌行拧着眉,不解的问道:“本王什么时候说过要斩你了?”

陈国使者这才松了一口气,他毛遂自荐来到隋营,无非是想回去后捞得一官半值,也算光大门楣,万万没有赴死的打算。两国交战不斩来使便是他最大的依仗,就算杨广再混蛋也不能冒天下之大不韪,斩杀别过使者吧!

只是没等他高兴完,常歌行的一席话便让他如坠冰窟,从里到外冻的冰冰凉!

“斩你,本王实在是怕脏了兵刃!但想要杀你,本王倒有很多种办法。本王向来仁义,可以让你自由选择一种死法!比如炮烙,就是将人绑在烧红的柱子上,直到烫得外焦里嫩才算完毕;

比如五马分尸,五匹骏马分别扯住你的四肢与头颅,要是你的脖子比较硬,还可以活上一时半刻,可以亲眼看到你的四肢慢慢离你远去;

比如人彘,啧啧!本王希望你选择这个死法,这样的话你还可以多活上一段时间。就这样吧,本王替你决定了,就人彘了。等会本王会亲自带你选择一个你喜欢的陶罐。质地、花纹任你挑选,那个陶罐以后就是你的家了!”

陈国使者冷汗直冒,已经打湿了上衣,后背湿漉一片。两股更是战战发抖,这个杨广实在是太狠了,竟然要把自己做成人彘。

“走吧,我的使者大人,本王这就带你去挑选陶罐!”

噗通一声,陈使者瘫坐在地上,哆嗦着跪倒:“臣。。。。。。臣下刚才妄言,还。。。。。。还请殿下。。。。。。赎罪!”

常歌行重新坐回,颇为无聊的叹了口气:“本王还以为遇到一个硬骨头呢,没想到还是一个孬种,真是无趣,无趣的紧!”

陈国使者像是看到了生命的曙光,磕头如捣米:“殿下说的对,我就是一个孬种,还请殿下饶了小的吧!”

“无聊,实在是无聊,滚吧!”

“小的这就滚!”

陈国使者如蒙大赦,连滚带爬的出了常歌行帅帐。

常歌行端详着那纸国书,所谓的义战都是蒙蔽痴呆书生的荒唐言,战争从来都是血与泪的交织,内中充满算计筹谋,不然三十六计何以被追捧了千年!

翻遍百年来的纷乱战争,字字句句从来没有所谓的义字,最多的是胜、败!

萧美娘从屏风后面缓步走出:“夫君不会真的想和陈叔宝来场所谓的义战吧!”

常歌行将国书收起,嘴角带着神秘莫测的笑意:“有何不可?”

“夫君就不怕陈叔宝暗中耍诈!”

“耍诈?就凭他那十万兵马,就算耍诈还能逃出生天不成!本王就和他来场义战!”

“夫君可知春秋义战何解?”

以常歌行对春秋那段历史的了解,所谓的春秋打法实在是迂腐的很。双方均驾战车作战,战车数量必须对等一字排开,大多约在两国边界。开战后士兵们捉对厮杀,一旦敌军受伤便不能继续追杀,只能任其回营疗伤,而打胜的士兵也不能参与到别组的厮杀,只能傻傻的看着,等待战斗结束。

还有一个流传甚广的小故事,晋楚交战,晋军不敌驾车奔逃。只有一辆晋国战车不动,原来是车坏了。楚国士兵倒是一个热心茬,二话不说帮晋军修好了战车。

“兄弟,战车修就好了,你快跑吧,我要追了!”

“谢过兄弟,我这就走!劳烦兄弟还要追我,实在不好意思!”

“客气!客气!”

“那我可先走了!”

“走吧,我已经准备好追击了!”

。。。。。。

常歌行脑子中幻想着所谓春秋义战的打法,虽然有所夸张,还是反应了部分真实。

“还请美娘赐教!”美女相教,常歌行当然乐意受教。想来也不过是,伤者需放其回营疗伤;白首者不能作为俘虏;追击限于五十步;敌军阵列整齐方可开战。。。。。。之类的条条框框。

“春秋无义战!”谁想萧美娘冷冰冰的只说出了五个字。

常歌行愣了愣神,心中一暖。萧美娘这是在提醒自己莫要被陈叔宝所谓的春秋义战打法束缚了手脚,不然吃亏的还是自己。

“美娘多虑了,你看夫君我像是老老实实打义战的人嘛!”

萧美娘嫣然一笑,似牡丹花开满室生香:“我却忘了夫君最是无赖!”

说完化作一阵香风飘然出帐,只留给常歌行一个好看的背影。常歌行摸摸鼻子,“无赖”应该是一个褒义词吧!

陈国使者惶惶然如丧家之犬逃出隋军大营,待行了数十里,确定四周没有隋军后才放慢车马。嘴里喃喃骂道:“杨广你算个什么玩意儿,简直就是有辱斯文,想要吓到本使者你还欠些火候!”

陈使者整了整有些凌乱的衣服,背后的汗渍已然风干,恢复到了不可一世的嘴脸。他已经想好台词,大隋晋王被本使者正气所慑,仓皇接下我皇手书,恭敬送本使者出营,伫立目送良久才返回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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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修罗战场(二)

农历四月二十五日,今天是一个好日子。明媚的阳光抚上建康城头,将这座庞大的建筑衬托的更加雄伟。城头有身着铠甲的兵士站岗,散发着点点寒光,与这明媚的早晨颇有些格格不入的感觉。

建康城门缓缓大开,有明黄色的华盖自城中奔出,分立城门两侧。阳光透过华盖上的琉璃,折射在地上,将湿润的土地也染得如同镀上了一层黄金,遥遥望去奢华之极。

陈叔宝乘着龙辇自城中缓缓而出,这座辇显然是特制的,远超一般的规格。说是辇车倒不如说是一座宽大的床,张丽华斜靠着身子半倚在辇车上,将美好的身段展现的淋漓尽致,当真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远观近瞧都有一种滋味。

陈叔宝意气风发的端坐在辇车上,肥胖的肚子随着辇车前进不断颤抖着,也是一番的波澜壮阔。他很得意,坐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似乎就是如今他这个状态。

有美人妙计,便是立于不败之地!

同时,石头城城门轰然大开,千余骑风驰电掣而过,留下烟尘滚滚,转眼间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片刻后,马蹄声再响,只是密集了很多,如同鼓槌擂击大地般,响彻天地,却不显得杂乱,甚至有一种协调的美感。

一队万人骑兵,操控着坐下的战马,不急不慢的踏出石头城。战马雄健的肌肉不是隆起,内里藏着惊人的爆发力,如不是骑兵们让胯下坐骑手收敛,转眼便是几十里之遥。

骑兵后面是步兵,他们小跑着紧跟前面的骑兵,分作两翼在石头城外十里处列队。

之后,大地猛地震颤起来,踏破大地的声响中掺杂着金属的摩擦声,令人牙根发痒,仿佛前世巨大的机甲战士提前来到这个时代般!

重甲兵,整整一万人!

他们身披重甲,手持开山大斧,每走一步,稍微停顿后才能迈开第二步。就算他们是几十万人精挑细选出来的猛士,也没有身穿重甲还疾走如飞的道理。

为首之人的大斧要比其他重甲兵的大上一号,身上的重甲也经由特殊加工,厚重无比。当然,相应的,重量也比一般的重甲重上许多。可从步伐上看,却比其他兵士要轻松一些,可见此人力量之大。

李元霸今天很兴奋,晋王竟然将整整一万重甲兵交给他。这可是他从军以来带兵最多的一次,也是实力最强的一次!

常歌行如此打算,自然是看中了李元霸的天生神力。能穿戴重甲者,都是各自军中骁勇善战之辈,更信奉拳头大就是硬道理。若是派上一般武将作为将领,这些铁定不服,为将者尚不能穿着重甲,士兵怎么能服气?

所以,常歌行便选中了李元霸。李元霸虽然不是帅才,却着实是员猛将。李渊对此一直藏着掖着,就算在军中也未完全启用,只比真正的雪藏好些,不知是何心思。

常歌行难得穿上了象征着王爷身份的蟒袍,蟒虽然尚未化龙,却也有着遒劲、苍凉,甚至比真正的龙更加的血腥。如今,常歌行这条真蟒就要灭掉陈叔宝这条伪龙。

陈叔宝的辇车停在白土岗前,这就是他与常歌行约定的战场。白土岗是石头城和建康城之间的一块褶皱之地,与江南一马平川的地貌不同,这里就像一块诸神使用后废弃的搓衣板,地势起起伏伏连绵足有百里。

起的地方不是很高,尚不能称作山或是岭,最高处也才有十几米罢了;伏的地方不是很低,尚不能形成盆地,只有数米罢了。

这里不是最佳的伏击或是决战之地,起伏的地势让骑兵或是步兵的速度大减。行进在其中,又有遮蔽视野的效果。陈叔宝将决战地点选在这里自然有他的考虑。

一来,陈军对白土岗的了解远胜过隋军,最起码陈叔宝是这么想的。

二来,即便陈军不敌隋军,也可以从容退走,白土岗的地形实在不利于骑兵追击。

三来,若是隋军战败,陈军便利用对地形的了解,将隋军牢牢黏在白土岗,直至将这块骨头消磨干净,或是直接生擒晋王,江南之战便有了结果。

以上三点便是陈叔宝精明的打算,他此刻心中很得意,一向以文人墨客自居的他甚至想爆出粗口:老子不止很会玩、女、人,也很会玩男人,杨广小儿你就乖乖入瓮来吧!

“爱妃,看我军气势如何?”

张丽华伸展着摇曳的身子,慵懒的伸了一个懒腰,胸前之物几欲喷薄而出,让陈叔宝狠狠的吞了口吐沫。

“我军如陛下般龙精虎猛,定能将杨广小儿擒拿道御前!”

“哈!哈!”陈叔宝意气风发的大笑:“还是爱妃慧眼如炬,不像那些老不死的,总和朕唱反调!”

张丽华搓动着**,用回眸的姿势看着陈叔宝:“怪不得那帮老臣,他们当然不知道陛下的龙精虎猛,臣妾却是了解的很!”

语气柔柔,如琴瑟奏出靡靡之音,让人浑身酥麻。若不是十万大军在侧,陈叔宝真恨不能立马将这个妖精压在身下,享乐一番。

“知我者,丽华也!”

陈叔宝坐直身子,审视着自己的军队。陈国十万大军分为两部,分别由陈国大将萧摩诃、鲁广达率领,任忠、袁宪为副将。

萧摩诃、鲁广达分别带领本部主力居于高坡之上,大有俯视之感。侧翼则有任忠、袁宪各自带领的一万人马作为策应,防止隋军自侧后方突袭。

按照道理来说,这个阵型虽然不是什么奇门之术,也做不到以一敌百、以少胜多,好在稳扎稳打,隋军想要获胜也实属不易。

陈叔宝肥硕的大脑袋艰难的挤出几丝皱纹,这代表着他实在不爽,很不爽,相当的不爽!

“萧将军、鲁将军,你们这个阵型完全体现不出我大陈的军威嘛,十万人马怎么能就占这么一小块儿地方呢?这如何能让杨广小儿看到我大陈兵士的矫健之态呢?”

萧摩诃与鲁广达彼此对望一眼,均看出对方心中的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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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修罗战场(三)

“我皇何意?”萧摩诃壮着胆子道。

“我军应沿白土岗地势列阵,一路延绵!到时候首尾相顾,恰如一条地龙盘亘在此,隋军定心生惧意,我军大势可定!”

“皇上万万不可!”鲁广达、萧摩诃同时跪倒,以头抢地,大声呼求。

陈叔宝握着张丽华的小手把玩不已,像是在把玩一块绝世美玉,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

“两位卿家有何异议?朕御驾亲征,朕说了算!爱妃,你说朕的主意怎么样?”

张丽华挑挑眼帘,长长的睫毛眨了眨,眼波流转汪成一洼春水:“陛下的主意甚妙,隋军万万想不到我军会以如此阵型对敌,定能打个隋军措手不及!”

“哈!哈!知我者爱妃也!你们都听到没有,定能打个隋军措手不及!就这么定了,全军沿白土岗地势列阵,一字排开!”

萧摩诃、鲁广达无奈退走,均在彼此眼中看到了深深的颓废感,这支十万人的军队是建康城目前能动用的最后的精锐,也是建康城最后的希望,若是此战失利,十万精锐损毁惨重,建康城危矣!陈国危矣!

这一切都是为了所谓的军威,但陈叔宝不知道军威不是装样子装出来的,而是鲜血磨砺出来的!

十万大军在白土岗并不是很好隐藏,隋军并没有贸贸然进入约定的战场,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大众化的道理常歌行还是知道的。

“陈军现在如何?到达了那个位置?”常歌行向斥候问道。

斥候的表情很精彩,几次欲说还休,似乎遇到了什么难以表述的艰难问题。

“本王问你陈军如何了,不要支支吾吾的!”常歌行不耐烦的道。

“陈军。。。。。。陈军现在的状况是。。。。。。漫山遍野都是!”斥候说完,自己都不禁笑出了声。毕竟,用漫山遍野来形容一支作战部队,怎么听都有一种散漫之意在里面。

常歌行听完斥候详细的禀告后,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笑意,这陈叔宝不会是带着十万人来踏青郊游的吧,十万人的旅游团绝对可以创吉尼斯纪录,如果这个时代有吉尼斯的话!

十万人马依次列阵,绵延二十余里。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手机、电话,互相传讯都是一个问题,更不用说打仗了。

既然陈叔宝这么有“诚意”,常歌行当然却之不恭了!

李元霸全身重甲,声音通过厚重的头盔传出来,金属微微震动使得声音有着一丝金属的味道:“殿下,小心有诈!”

常歌行拎起英雄剑的剑柄,使劲儿在他头盔上砸了一下:“你很聪明啊!陈叔宝一共就十万精锐,然后拿十万精锐做诱饵,他是想逮兔子啊还是想捉家雀啊!他就不怕我们吃了诱饵,顺便端了他的老窝!”

李元霸条件反射似的摸了摸头,然后才反应过来自己戴着头盔,傻笑道:“殿下英明,实属我辈楷模,我对殿下的敬仰如同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犹如汪洋大海,不可知其深,晓其广。。。。。。”

“啪!”

李元霸的头盔上又挨了一下,这次却是实在听不下去的萧美娘。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能将这些拍马溜须之言背的滚瓜乱熟实属不易!

常歌行叹了一声,语重心长的道:“元霸啊,拍马屁的最高境界是只闻马屁,不见抬手,你的手法生涩的很啊!”

李元霸深以为然的点点头,若不是戴着头盔,肯定会看到那是心悦诚服的表情。

萧美娘玉手抚额,顿时无语。李元霸这名悍将彻底被常歌行带歪了!

“美娘看到过老鹰捉小鸡吗?”

萧美娘不明其一,茫然的摇头。

“为夫今天就给你表演一场老鹰捉小鸡!”常歌行眼睛眯缝着,犹如一只正在算计的老狐狸。

“李元霸听命!”

“末将在!”

“本王命你率一万重甲兵直击陈叔宝所在,你若生擒了陈叔宝小儿本王请你喝酒!”

“得令!”李元霸迈开步子,喜滋滋的走了,晋王殿下可是给了自己一份好差事,直奔陈叔宝的御辇,这可是立大功劳的位置。杀敌一万,不如生擒陈叔宝一人。

“高熲听命!”

“末将在!”

“本王命你率四万大军自左翼压进,合围陈军!”

“得令!”

高熲最近可算是憋着一股邪火,同样是伐陈的将领,韩擒虎、贺若弼、杨素、李渊之流都亲自率兵征讨去了,取得了不俗的战果,自己却跟在晋王的屁股后面端茶倒水,回到长安定然遭到同僚的嘲笑,到时候这副老脸丢在江南算了,省了回去显眼。

说端茶端水有些夸张,但这段时间高熲却是做了许多讨好常歌行的举动,甚至美女都送过不下三次,均被萧美娘给打发走了,让常歌行大呼可惜。倒不是为了别的,只希望常歌行能让自己出去征战。

对此常歌行只是笑而不语,任凭高熲折腾。常歌行自家知道自家的底细,石头城这支人马还需要高熲这员老将压阵。

如今高熲得以领军大战,当真如猛虎归山,猛地一塌糊涂!

“杨玄感听命!”

杨玄感乃是杨素之子,是隋朝有名的少将军,正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年纪。杨素将杨玄感安排在常歌行帐下一是为了避嫌,二是为了安全考虑。

毕竟,晋王驾前必定是隋军中最安全的地方。

杨玄感起初一愣,转而大喜,晋王能让自己亲率大军是他没有想到的,用他父亲杨素的话来说,自己勇猛有余而老成不足,尚需磨练!暂且不宜为将!

常歌行此战正是用的杨玄感的勇,陈叔宝如此阵仗,穷追猛打便是,犹豫思忖反而容易坏事!

“末将在!”

“本王命你率四万大军右侧压进,合围陈军!切莫辱了你父的威名!”

“得令!”

众将退去后,常歌行率领一万人马压后,以为策应!

“本王的老鹰以成,就看小鸡束手就擒了!”

萧美娘本就不是寻常女子,李元霸一万重甲乃是鹰喙,坚不可摧,敲开陈军的门户,攻其必守,乱陈军阵脚;左右两路大军则是双翼,困敌于鼓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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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劝降

白土岗因为地势的关系,行人车马往来往往避过此地,江南多的是平原,这种洗衣板路还是少走的好。

使得白土岗上稀稀疏疏长了些低矮灌木,其间甚至还衬托了些不知名的小花,花色不是很鲜艳,花朵亦不是很大,给人一种小家碧玉的感觉。

今天的白土岗,这种低矮的绿色似乎突然变得多了起来,密密麻麻一片,如同雨后疯长出来的一般。

不止这些,这些绿色灌木似乎还长了脚,正在悄无声息的缓缓向前移动。由于这些会行走的绿色与周边的绿地与灌木连成一片,很容易形成视觉上的欺骗,不仔细打量的话根本不会注意得到!

李元霸的重甲上绑满了绿色枝叶,从头盔到战靴覆盖的严严实实,如同一个树人,头顶枝头上还有一朵半开的小花,随着他的前行慢慢招展,如清风拂过般自然。

整副重甲上都涂满了绿油油的树木汁液,而且是反反复复涂抹了不下十次,直到金属的光泽完全被覆盖,扔到草地上都不会显眼的程度。按照常歌行的特殊要求,制作绿色汁液的草木都是选自白土岗,按照他的说法,不同地方的植物因为水土、光照、温度的差异,绿色也会稍有不同。

其他重甲士兵的装束和李元霸的如出一辙,只是缺少了头顶上那朵摇曳的小花,按照李元霸的说法,这是头领的象征。因为,如此装束真的很难分辨出谁是谁。

常歌行很得意,如此伪装效果尚未检验,但绝对称得上绿色环保。

陈叔宝此刻也很得意,看着绵绵的不绝的陈军将士,他可算过足了统帅的瘾。

这可比陈宫中那些婀娜的歌姬有看头多了,张丽华为陈叔宝斟满一杯酒。钱千万做生意还可称得上信誉二字,百斤粮食一坛的美酒绝对是佳酿,光是这醇香就不是那些普通酒能比得了的。

钱千万还专门为此酒取了一个名字——贵族酒,不说酒的品质,就凭这酒的标签就足以让建康城的那些士族动心,“喝得贵族酒才是真贵族”便是钱千万挂在嘴边的广告词。

陈叔宝将酒杯放在鼻子下面轻嗅一下,满脸陶醉:“酒香如此,恰若绝世佳人!”

张丽华带着浅笑,魅惑众人,道:“与妾身比起来如何!”

“哈!哈!”陈叔宝笑道:“若与爱妃比起来满库的佳酿便失去了味道,满山的花朵也失去了颜色,爱妃担得起沉鱼落雁、闭月羞花!”

“咯!咯!陛下最会哄臣妾开心了!”看得出张丽华笑得很开心,男人的武器是刀剑,而女人本身就是一件绝世凶器。媚惑了君王,便能得势整个天下。

所以说,女人靠征服男人去征服世界,这句话还是有些道理的。

“我堂堂大陈自有天佑之,我陈叔宝的花花江山是上天赐予的,岂是那些江北蛮人说篡取就能篡取的,敢动朕之江山者,天谴之!”

陈叔宝一番话说出可谓中气十足、慷慨激昂,若是用在鼓舞军心士气上肯定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只是,如今他自信的根源却是飘渺的上苍,那么上苍肯定会告诉他,世界一直在变化,根本没有永恒的事物。

倾国倾城如何,红颜也会老去;富甲一方如何,终抵不过败家儿孙;求仙访道如何,到头来还是枯骨一捧;江山社稷如何,一朝权散,易位他人!

陈叔宝感觉今天的天气不错,阳光穿过薄薄的雾气,有些五颜六色的光华散落在绿色的植物上,将绿色的叶子衬托的更加鲜美,宛若镀上了一层彩色的虹。

他擦了擦眼睛,莫非饮酒的缘故,视力模糊了?怎么感觉远处的那片绿色离自己怎么越来越近了,转而他自嘲的笑了笑。树怎么会走,一定是自己忧国忧民想得多了。

“爱妃,这次将隋贼赶回江北你功不可没,不知想要什么奖赏!”

张丽华不仅生的貌美,心思更是异常活泼:“臣妾只想常伴君侧,共享万年荣华!”

“哈!哈!好,好!爱妃说的好,朕心甚喜!”

李元霸透过插在头上的树枝,已经可以看到明黄色的华盖,断定那里便是陈叔宝所在。古代,颜色也被赋予了尊卑贵贱,黄色自然成了皇家的专属。

他裂开大嘴一笑,满口的大白牙在满身的绿色的衬托下极为显眼,他知道,自己等人已经距离陈叔宝够近了,再继续潜伏下去肯定有被发现的危险,并且距离越近,被发现的可能性就越大。

与其被发现,倒不如直接杀出去,也能落得一个威名!

“杀!”李元霸大吼一声,一马当先冲了出去,不再小心翼翼的潜行。

正所谓将是兵的胆,将不惧死,则兵不偷生!

一万重甲兵拔起双腿,拼尽力气朝着明黄色的黄盖冲去!

“冲啊,掳了张丽华给殿下当压寨夫人!”李元霸大声嚷嚷着,扛着大斧头冲在最前面。

陈叔宝放在嘴边的酒杯掉落,上好的佳酿散落一地:“爱妃,爱妃,快。。。。。。快跑,隋贼攻来了!”

张丽华是何等的耳聪目明,李元霸的大嗓门贯彻云霄,她自然听在耳中。只是如今娇躯僵直,华容失色。如此阵仗,是在床榻之上看不到的情景。

“来人!护送朕与爱妃回城!”陈叔宝惊恐的叫着!

陈军一片混乱,李元霸来的实在太突兀,完全没有给陈军反应的时间,转眼间已经杀到了近前。

李元霸一斧子削掉一个陈军的头颅,鲜血喷溅,散落在铠甲上,使得墨绿色的铠甲衬上一抹殷红,在阳光的照耀下更加的慑人。

其余的重甲兵转瞬杀到,他们就像一群来自地狱的魔鬼收割者陈国士兵的生命,厚重的铠甲在这个时代就是一个bug,弓箭、刀剑、长矛的攻击直接无效,甚至在铠甲上就连一点痕迹都看不到。

大片的陈军倒下,巨斧之下很少有完整的尸体,使得战场看起来十分的凄惨,宛如修罗地狱。残肢、内脏、脑浆、血肉,在战场上模糊一片。

重甲兵则是浴血而行的魔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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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人心似鬼

陈军一片混乱,以陈叔宝所在为中心渐渐的扩散出去,绵延二十余里的陈军收尾不能相顾,压根不知道自己家皇帝这边发生了什么,只在主将的催促下不断向着陈叔宝靠拢。

陈军本就缺乏操练,驻守在建康城附近的这十万人马更是鼎鼎有名的皇家军队,平时只顾的养尊处优,哪里有什么素质可言。

如此一来陈军大乱,更有了隋军已经杀了陈叔宝的传言,陈军还未真正的战斗就有了溃败之势!

在陈叔宝面前聚集了大批了的陈军,这些都是忠心为主之辈,足有两万人左右。在鲁广达的指挥下匆匆形成防御阵型,盾兵在前竖起坚盾,弓箭手在后不断射击,步兵则蓄势待发,随时准备出击。

陈叔宝抱着手脚发软的张丽华,哆嗦着身子道:“鲁广达,还愣着做什么,快点儿送朕回城,没看到隋军已经杀过来了吗?”

鲁广达看着远处已经乱作一团的陈军,决绝之色尽显:“陛下可知,您这一退,我军必定大溃败,十万精锐便会葬送在此,您于心可忍啊!”

“鲁广达你敢抗命,可知这是欺君之罪,朕要灭你九族!”

鲁广达惨然一笑:“国将不存,家又何安!陈国就要亡了,臣留九族何用!”

“鲁广达,朕现在就要杀了你!”陈叔宝想要拔出腰间的宝剑,却发现怀中还抱着美人:“鲁广达,你好胆,朕定将你千刀万剐!”

鲁广达不为所动,高举明黄色龙旗高声喝道:“我皇在此,誓与众位兄弟同生死,共进退!杀!”

“杀!”

“杀!”

“杀!”

。。。。。。

鲁广达的一番激愤之言还是起到了不小的作用,陈叔宝以万金之躯与士兵同生死,怎能不让人效死力!

陆续有陈国士兵加入战团,聚集在陈叔宝周围的兵士已经不下三万人。

陈军每喊出一个杀字喊出盾兵便迈出一步,伴随着滔天的“杀”字,陈国兵士面对着重甲兵不退反进,竟然逐渐逼近重甲兵。

如细密雨点般的箭矢不断自空中垂落,点点打在铠甲上,发出金属撞击之声。这些重甲可都是常歌行参照前世的工业基础精心打造的,可以说比之前的重甲更胜一筹。箭矢落地,箭尖变形,甚至直接折断,而重甲却丝毫无损。

李元霸咧着大嘴一笑,若是一滩烂肉吃起来实在是没意思,有些筋骨嚼起来才带劲儿。

“兄弟们,把那个娘们儿给本将抢过来,本将要这用这细皮嫩肉的小妞和晋王换上几百坛酒!”

在李元霸心中,绝世美女远没有几百坛酒来的实在。这些白酒可是很贵的,女人再细皮嫩肉又如何,终归只是一个女人,胸前的两团肉多些罢了!

若是张丽华知道李元霸心中所想,不知会做如何感想。她自以为信的美貌、妖娆,在李元霸心中实在是太过花哨,还是能喝进肚子的白酒更实在些!

李元霸一斧子劈在盾牌上,火星四射。手握盾牌的陈国那位兵士虎口开裂鲜血潺潺,整条胳膊都脱臼了,哀嚎着向后倒去。再看盾牌,自上而下撕开一道恐怖的大口子,整面盾牌算是彻底的毁了!

这到底是什么魔鬼,自己做盾兵不是一天两天了,整面大盾足有五十斤,除非攻城弩那般大杀器,不然很少有什么兵器可以攻破它,但今天竟然在一击之下毁了!

重甲兵们有样学样,挥起大斧子砸向盾阵,本来严丝合缝的盾阵瞬间便分崩离析。首先遭殃的是那些躲在盾兵身后的弓箭手们,事情发生的实在是太快了,他们根本没有来得及退后,便被一柄柄巨斧收割着生命。

作为弓箭手,他们可没有厚重的铠甲作为防护,轻巧便是他们的特点。发着寒光的斧刃带着呼啸的风声划开他们的咽喉、胸膛、小腹,重甲兵根本不用刻意的去攻击陈军的要害,巨斧力大劲沉,伤害往往是成面的。

划过咽喉,顺便带起了头颅;划过胸膛,顺便粉碎了胸骨;划过小腹,则是被腰斩的结局。

大片的鲜血飞溅,重甲兵的铠甲被血水冲洗了一遍又一遍,地上的血水汇成潺潺的血流,逐渐向着坡下蔓延。白土岗今日一战后必定名扬江南,它代表着太多鲜活的生命与不尽的血水。

常歌行在不远的一处高地上看着重甲兵这边的厮杀,面无表情,虽然隔着一段距离,但刺鼻的血腥味还是飘散了过来,伴着微风时淡时浓,犹如一股股无主的幽魂飘荡在茫茫天地间。

萧美娘俏脸有些惨白,显然是被惨烈的战场刺激到了,再坚强、再聪明智慧、再美艳无双,无非还是一个女人。

常歌行从身后缓缓蒙上她的双眼,萧美娘则很自然的靠在常歌行的胸膛上,这一刻她感觉很安心。

“老老实实的做本王的小女人,打打杀杀的有本王就够了!”常歌行十分霸气的道。

萧美娘俏脸恢复了些血色,甚至有些娇红:“殿下的武功好像还没臣妾的好!”

常歌行在萧美娘的臀部“狠狠”的拍打了一下,手感十足,弹软异常。

“男人说话,女人不得反驳!”说起武功,始终是常歌行心中的一个痛,高来高去、低来低走的人生从来不属于他。

鲁广达双目充血看着这一场完完全全的屠杀,他自任忠口中曾经听说过隋军有一支重甲兵,起初他并未在意。因为重甲打造不易,加上能披戴重甲上阵杀敌者更是少之又少。哪里想到隋军竟然凑齐了整整一万重甲兵,打了自己一个措手不及。

陈军士兵不断倒下,残肢断体搅合在一起,无法分辨出哪块和哪块才是一体的。

高高的尸体堆使得陈叔宝所在位置平白长高了很多,重甲兵,们不得已踩着敌人的尸体继续杀敌。

“鲁广达,朕命令你护送朕回建康城,这是圣旨!”

鲁广达死死握着手中的宝剑,已经抱有死志。

“鲁广达,你这是谋反,你这个乱臣贼子,朕要杀了你,杀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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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章骂阵!

陈叔宝死死抱着张丽华,脸色惨白的不像话,这种惨烈的场面不是风花雪月就能看到的,这里简直就是地狱,甚至比地狱更加恐怖。尤其那些尚未死绝,垂死的哀嚎声,阵阵如厉鬼呼啸,陈军真的胆寒了。

“杀!”

鲁广达手持一柄大刀,身先士卒的冲了上去,陈军虽然死伤惨重,但在人数上还是占有优势的。

主将能如此,兵士们血液中的野性被彻底激发出来。一时间叮叮当当响成一片,皆是兵刃砍在重甲上的声音。

陈兵仗着人多,有些人兵士放下手中兵器,直接动手缠上重甲兵,两三个人一齐将重甲兵按到在地,然后朝着面部就是一阵猛戳。重甲覆盖全身,只有面部留有呼吸和视物的所在,也是最薄弱的地方。

重甲兵攻势受阻,终于出现伤亡。李元霸将锁住他脖子的一名陈军撂倒在地上,一脚踩上去,便是一阵令人心悸的胸骨断裂声,陈国兵士口鼻涌出大片血迹,眼看就要活不成。

李元霸气得哇哇大叫,陈军这种几乎无赖的打法却是给重甲兵增添了许多麻烦,面对只有几十丈的明黄色黄盖就是难以接近。

一条用无数鲜血与生命划成的界限在整片战场上显得如此刺目。

鲁广达提着卷了刃的大刀稍微松了一口气,待到陈军收拢,仗着人数优势定能破了这支近乎妖孽的重甲兵。

他的耳朵耸动了一下,两侧传来嘈杂声,夹杂着喊杀声与哭喊声。

这是。。。。。。

他的心脏失去节律的跳动两下,一种不好的预感袭上心头。

杨玄感、高熲的人马从两侧碾压而来,由于陈军列阵实在太过绵长,面对成建制隋军这些陈军根本组织不起有效的抵抗,像是一群待宰的绵羊被隋军驱赶着不断收拢。

直到这些人马与陈叔宝的近卫军汇合已经损失过半,且人人士气全无,一副争先恐后奔逃的模样。

二十余里间皆是陈军丢下的尸体,散落遍地,横七竖八的躺在白土岗上,一片凄惨模样,让人动容。

常歌行站在不要的高地纵观全局,更能体会到战争的残酷。这些都是活生生的人命,转眼间便化为没有生命的死尸,腐烂、朽灭!

萧摩诃、任忠、袁宪组织残兵抵抗隋军的两翼部队,陈军被驱赶,也是一个汇合的过程,虽然兵力大减,但好歹形成了规模,不再是之前的散兵游勇。

白土岗连绵的起伏中回荡着冲杀声、嘶吼声、呻吟声、叫骂声,合成一曲天然的合唱,血腥、残酷、无情、冰冷摄人心魂!

建康城紧闭的大门突然大开,杀出一队人马,足有五千之中,皆是骑兵,如一阵旋风般向战场袭去。

战马上的骑兵一身轻甲,手里高举马刀,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寒光。战马身上亦披着甲胄,只有马腿露在外面,马蹄踏在大地上使得大地一阵震颤。

显然这是一队精兵!

为首的二人喊得最欢,与骑兵部队的肃杀有些格格不入!

“陛下,臣来救你了!”

“陛下,挺住,臣来了!”

“陛下,臣救驾来迟,还请勿怪!”

。。。。。。

正是孔范、江总二人!

常歌行皱着眉头看着突然出现在战场的陈国骑兵部队,建康城居然还有这么一支精骑,实在出乎他的预料。

骑兵速度快、杀上范围大,若是运用得当完全可以左右一场战争的胜负。

虽然五千人马面对十万之众显得微不可闻,但也给这场战争增添了太多变数。

常歌行缓缓举起右手,随时准备援助战场。

陈国士兵显然也注意到了己方的骑兵,顿时士气大增,一时间竟和隋军形成胶着。

整片战场分为三个部分,隋军拼命推进,想要合兵一处对陈军进行毁灭性的打击。陈军则在苦苦支撑,努力抵住各自所面对的隋军,不然一方失利,满盘皆输!

白土岗上淡淡的雾气似乎都沾染上了猩红,不再是那么仙气,反而如同地狱降临。每时每刻都有生命逝去,每时每刻都有鲜血流尽,那些死不瞑目的尸体,瞪大眼睛瞧着江南的天空,使得本来明媚的天空有了一丝阴霾。

陈叔宝双眼泛着泪光,关键时刻还得靠自己的股肱之臣,鲁广达之流就是死上几十次也不足惜。

骑兵的速度很快,转眼间被来到华盖前。只是他们并没有投入战场,而是团团将陈叔宝保护起来。孔范、江总二人翻身下马,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诉说着自己的忠心。

待二人将各自的台词说完,陈叔宝更是感动不已。

“两位爱卿,我们赶快回建康!鲁广达那个逆臣想要坑死朕!”

孔范、江总两人根本不在乎战争的胜负,或是兵士们的死伤,只要陈叔宝这棵大树还在,自己等人的成荫之地便在。美酒、美食、美人、高官厚禄自然享用不尽。

这支骑兵来的快,走得更快。在隋军瞠目结舌中、在陈军绝望中,他们挟裹着陈叔宝撒丫子向着建康城奔逃。

常歌行缓缓放下手,这是谁的主意,真是太有才了、太有想象力了,不然怎么会做出弃数万大军不顾,独自逃生的事情来!

陈军绝望了,本来引以为援的骑兵将他们彻底的抛弃了,自己所拥护的帝王也将自己等人抛弃了,那么自己等人死战为何?

士气落,则战力陨。陈军溃败之势已成,纷纷找机会脱离战场,逃出生天。

重甲兵摆脱纠缠,如上满了发条的绞肉机继续向前推进。两翼隋军也渐渐逼近,不断压缩着陈军的生存空间。

鲁广达目眦尽裂的看着逃走的陈叔宝,仰天长叹:“奸佞误国,我大陈亡矣!”

他不退反进,向着重甲兵发起最后的冲锋。

只是,终究是,以卵击石!

两柄大斧同时挥落,分别斩在鲁广达的腰腹与胸口,大半身子被两柄巨斧的惯例研成粉末,陈国一代名将鲁广达死无全尸!

直至战死,他眼中的血色也未消退。双目圆睁,死死盯着建康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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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章孔范

主将战死,陈军士气再衰,两翼隋军与李元霸的重甲兵终于汇合,将剩余的三万陈军团团围住!

“投降不杀!”

“投降不杀!”

“投降不杀!”

。。。。。。

隋军将士们士气如虹,挥动着手中的武器,开始了常歌行式劝降。武器上尚有鲜血滴落,不管是刀、枪、剑、戟,上面具血迹斑驳,阳光照射下武器不见丝毫光亮,只有化不开的猩红刺激着每一个还活着的陈军。

残余陈军十有**带伤,他们互相扶持着,紧紧握着手中的武器,面带惧色的看着周遭的隋军。

隋军每一嗓子喊过,他们便将武器握得更加紧了些。投降不杀?他们不相信这些恶魔会放过他们!

常歌行带着和煦的笑容,分开隋军,看着想做困兽之斗的陈军。

“不管是陈还是隋,都是华夏儿女,都曾在秦皇治下,说到底我们都是自己人,何必喊打喊杀的,多伤和气,不如放下武器好好谈谈!”

常歌行一席话确实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不管是被围的陈军还是气势正盛的隋军,都有一种眩晕感。

伤和气?现在还是和气的问题吗?满地的伏尸可不是群众演员,那可是流尽血液的尸体,殷红的大地尚未干涸,武器上的血迹尚未拭去!

“那个谁,不要把大刀攥的那么紧,放下武器大家就是自己人。同锅吃肉,同坛喝酒,岂不是更好!”

那个被常歌行指点的陈军士兵将大刀护在胸前,满脸的戒备!

“唉!”常歌行无奈的呃叹了一声:“我将此心向明月,怎奈明月照沟渠。本王向来慈悲为怀,不忍多伤性命才让你们投降的,既然你们不领情,就怪不得本王送你们上路。放心,本王定会请有名的道士,给你们念上七七四九天的金刚经,让你们往生极乐!”

江南之地向来富庶,信佛之人也是相当的多。有些平民家中也会供着佛龛,伺候着香火。

可听常歌行这么一说,顿时觉得就算死,也不能走得那么安稳了。道士诵金刚经,怎么想都觉得西去之路不那么靠谱。

“你是晋王?”

陈军中一个将领模样的人问道,他一身甲胄已经残破不堪,上面鲜血点点,刀砍剑劈痕迹触目惊心。肩头一支被砍断箭尾的箭矢仍旧镶嵌在体内,已经没有鲜血流出,只有些污血外溢!

“正是本王!你是何人?”

“我乃萧摩诃!”

常歌行陡然一惊,萧摩诃之名可是如雷贯耳,与那战死的鲁广达齐名,同是陈国大将。

“萧将军!久仰!久仰!”常歌行转向身边的高熲、李元霸、杨玄感三人,你们不知道这是萧将军吗?都不知道多照顾点儿,瞧把萧将军伤的,待回营看本王怎么收拾你们!

三人极力的垂着头,一副任打任骂的样子,只是颤抖的肩膀,不知是在哭还是在笑,极为怪异!

“萧将军,他们已经知错了,还请勿怪!”

萧摩诃表情错愕,若是这三位在战场多“照顾”自己几分,恐怕插在自己身上的就不止一支箭矢了。

“我们若投降,晋王殿下当真可以放了我们?”

常歌行看着有些意动的萧摩诃,脸上的笑容越发和煦起来:“本王想来堂堂正正,说出去的话就是吐出的钉,绝对算数。若是你这帮弟兄真的能弃暗投明,本王定然给他们一条生路!”

萧摩诃看着围拢在周围的隋军弓箭手,惨然一笑。为将者,早已经做好了战死沙场的准备,而剩下的这帮弟兄,他们还有妻儿老小,不应该同自己一起走上这条不归路。

“我降了!”萧摩诃像是耗尽了全身的力气说出了这三个字,手中的武器“哐啷”一声掉在地上,敛尽风华,形同破铜烂铁。

“好!”常歌行痛快的道:“识时务者为俊杰,南北统一是大势所趋,萧将军真是大义!”

主将降了,那些心不甘情不愿的兵士们也无奈的丢掉了手中的武器。微风拂过,他们感觉有些寒冷,扔掉武器的兵士宛如拔掉刺的刺猬,命运全在他人之手!

常歌行在这群人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虽然他极力的向后退缩,但还是被常歌行捕捉到了。

任忠!那个曾经在石子冈要击杀自己的人,没想到再相见已是此情此景。

“任将军,一别经月,本王甚是挂念!”

任忠低垂着头,脑门上冷汗淋漓,在石子冈他可是差点儿斩杀常歌行,他与常歌行之间可谓有着血仇。如今自己落到了对方手中,若是这个晋王殿下要给自己穿小鞋,恐怕自己这双脚都要废掉。

任忠哆嗦着抱拳道:“以前多有得罪之处,还请殿下海涵!”

常歌行大咧咧的道:“本王什么都好,就是记性不好。石子冈任将军射出的那片箭雨本王已经忘了,任将军就不要挂怀了!”

任忠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这叫忘了?骗鬼都没有鬼信!

常歌行挑着眼睛看着天,手指不断掐算,嘴里念念有词,像是在数当初任忠到底射了多少箭。

让任忠这位悍将胆寒不已!

萧摩诃看着不断盘算的常歌行,胸口处不断起伏,显然在忍耐。他其实并不担心自己等人的性命,建康城尚未攻破,江南大地各处加起来还有百余万的部队。

显然,劝降才是上策。若是常歌行此时便对降将痛下杀手,那么这场南北统一之战必定打得十分辛苦。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常歌行是个“聪明人”。

常歌行忽然打了一个响指,包围在周围的隋军弓箭手一齐拉满弓箭,弓弦铮铮之声肃杀异常,让人的满身汗毛无不冒凉气!

萧摩诃心惊,难道这个晋王要血洗江南不成?

常歌行挥挥手:“干嘛,都把弓箭放下。以后萧将军就是自己人了,不能对自己人动刀动枪的!”

弓弦卸力,才使得紧张的气氛稍微缓和。

“但即便是自己人也要明算账!”常歌行补充道:“萧将军你这数万人吃喝拉撒加在一起也不是个小数目,本王最近手头上也不宽裕,这生活补给恐怕要萧将军自己想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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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章建康城开

萧摩诃张大嘴巴久久不能闭合,这算是什么事儿啊,自己率众投降,到头来还得自己解决衣食住行,作为受降一方的隋军倒是落得一个轻松自在。

常歌行却是有着自己的打算,一来自己这边余粮确实不多;二是将萧摩诃等人喂饱了,养足了精神,若是他们反水,岂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常歌行就地清点人马,重甲兵一万人阵亡二百四十九人,伤一百二十一人,都是鲁广达死战时造成的。

杨玄感、高熲八万人阵亡两万三千余人,伤七千余人,对比陈军的损失,算得上完胜!

常歌行留下五千人马照顾伤兵,掩埋阵亡将士的尸体。携六万之众继续挺近,目标建康城!

白土岗一战的消息迅速传出,隋军固然军心振奋。陈国的勤王之师也愈加疯狂了。韩擒虎、贺若弼牵制建康城附近的勤王之师压力顿增,遥在长江中上游的杨素、李渊也发生了数次水战,长江水几度飘红。

江面上的死尸顺流东下,甚至在京口就能看到浮起的尸体,身上的衣服早已经被水流、石头磨得不成样子,难以辨别到底是陈军还是隋军。

陈叔宝在寝宫内喝着白酒,酒气并没有让他的脸色变得红润,仍然有着难以退去的苍白,显然被吓得不轻。

倒是一度昏倒的张丽华,没有看到太多惨烈的场面,此时又是一副祸水模样。

身材窈窕着给陈叔宝斟满美酒,俯身间胸前白花花之物几欲喷薄而出,大半个雪峰暴露在空气中,宛若美玉。

此时的陈叔宝完全没有了好美之心,十万精英葬送白土岗,即便他再昏聩,也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江总、孔范跪在地上一言不发,失去了平常的巧舌如簧。

因为陈叔宝问到了一个问题:五千精骑从何而来!

这五千骑兵不隶属于陈国任何方面的部队,那么答案就呼之欲出了,这是陈国两位股肱之臣的私兵。大臣豢养兵士本就是大逆不道之事,结果只有一个字,死!

“朕需要你们一个解释!”

江总、孔范浑身一抖,若不是担心陈叔宝死在乱军之中,他们绝对不可能暴露自家的底牌。陈叔宝是一棵大树,两人就是上面的猢狲。其他人还有树倒猢狲散的可能,可他俩平时将满朝文武全都得罪死了,陈叔宝这棵大树一旦当下,就是他俩归西的日子断无逃生的可能。

所以孔范、江总二人宁愿暴露自己的底牌,也要救出陈叔宝!

“陛下,臣下备下这些人马全都是为了陛下!”江总痛哭道,满心的委屈。

孔范搭腔道:“真的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些骑兵终于派上了用场,救我皇于危难!臣就是死上千回万回,也值得了!”

江总、孔范两人的理由可谓蹩脚之极,用叛逆的行为去忠君护主,滑稽之极!

“朕相信你们!”

陈叔宝却给出了一个令所有人都意外的答案,在这个风雨飘摇的时刻,陈国大厦将倾的危局中,他不得不选择相信孔范、江总二人,将国家的希望寄托于他们。

从这个角度看,陈叔宝还是有些帝王气魄的,只是,从最开始他便所托非人。看似的希望,只是从一个错误,转换到另一个错误。

“两位爱卿可有办法解当前之围?”

孔范与江总二人互相看了一眼,均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一丝解脱,这次的危机算是过去了!

“我建康城还有城卫军三万人,虽然不是百战之师,也能阻挡隋军一二,只要我们拖延的时间足够长,勤王之师便可驱走隋军。”江总道。

孔范接着补充道:“我们还可以示敌以弱,麻痹那个不可一世的晋王,为我们的勤王之师争取时间!”

“示敌以弱?”陈叔宝疑惑道。

孔范稍作犹豫,道:“恐怕要难为一下宣华公主了!”

陈叔宝眼眸中不多的精光再次暗淡,如死鱼眼般透着死气,一时间仿佛衰老了几十岁。

“你们退下吧!”陈叔宝无力的道。

。。。。。。

。。。。。。

建康城一座官邸中,虽然是在晚间却是灯火通明,与这个沉寂的夜形成鲜明的对比。有挑着灯笼的侍女成排经过,有士兵挎着兵刃不间断的巡逻。雕栏画栋间水波流转,假山飞泉徜徉其间,各色花朵在灯光的照映下争奇斗艳,不亚于白日间的热闹、喧嚣。

湖水中偶有水波荡漾,宛若投入湖中的石字,却是游鱼畅玩。黑夜,这里并不寂寞。

书房中有两人隔桌而坐,正是大陈权臣,孔范与江总!

与外面的灯火烂漫不同,书房中只有一盏孤灯,静默燃烧。非但没有让室内显得光明,反而更加的压抑。

“孔兄,你我二人自从二十余年前受到吾皇恩宠便荣耀至今,金银珠宝得了不少、珍馐美味也吃到了腻、美女娇娥更是不计其数,在我们穷困潦倒时,何曾想到过如今的富贵!”

“呵!呵!江兄不会是在忆苦思甜吧!”

“只是感慨罢了,荣华终归是场云烟,待我们从山顶跌入幽谷,是否还可以如此从容啊!”

“江兄难道想和陈叔宝一样沉沦?”

“不瞒孔兄,我累了。陈叔宝赐我一世繁华,我便要了这忠君的名头,又如何?”

“江兄不必悲观,事情还有转机!”

“大陈还有救?”

“陈国已经危如累卵,只需一阵江风,便会彻底崩溃,怎么能就得了!”

“孔兄的意思是。。。。。。”

“有救的是我们俩,甚至还可继续我们的荣华富贵!继续享受珍馐美食、众人的追捧、还有少女青春的身体,哈!哈!哈!”

孔范大笑了很长时间,不多时间,江总也跟着大笑起来。在这个寂静的夜中多少显得有些惊悚,本来静默的烛火忽然猛烈的摇曳起来,书房内的光暗变化显得更加的慎人。将孔范与江总两人的脸面衬托的如同魔怪般,阴森可怕。

若此时有人进入,定大呼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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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章变故

陈叔宝仰面躺在龙榻上,张丽华只有一袭薄被掩住关键处,双眼惺忪的躺在陈叔宝的胸膛上。

一场**草草收场!

陈叔宝现在在想,自己是不是真的是一个昏庸皇帝,可他自认只是好色了些,好吃了些,好玩了些,好舞文弄墨了些,并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孔范、江总之流更是对自己大加赞赏,说自己有古人遗风,垂拱而治,上应苍天,下体百姓,是难得的圣明君主。

难道这些都是谎言吗?

“爱妃,倘若朕有朝一日不再是帝王,你愿意陪我泛舟而去吗?”

张丽华身子一颤,丝绸锦被顺着光滑身子滑落,露出大片风华,两点嫣红如樱桃,在烛光的照耀下越发诱人,像是让人升仙的绝世丹药。

“陛下不要说胡话,臣妾还想着伴君万万年呢!”

张丽华水蛇般的腰肢攀上陈叔宝,缠绵不已。

。。。。。。

。。。。。。

常歌行站在建康城前,瞧着这座繁华的巨城。江南乃是鱼米之乡,向来富庶,那么建康城则是富得流油的地方。

江南之人想来以居住在建康城为荣,因为这里聚集了大批有头有脸的人物,或是高官、或是巨贾。这些人的入住给建康城带来了更大的繁荣,无数学子来此游学,希望能遇到自己命中的伯乐,一飞冲天;美女佳丽如云而来,希望在此遇到如意郎君,飞上枝头做一回凤凰。

上一次来此地,还有城门小吏为难,这次他要用大隋精锐兵锋彻底瓦解这座城市。

“元霸,接着让人喊话!”

李元霸已经卸下一身重甲,听到常歌行的吩咐,脸上那一股兴奋劲溢于言表,比吃了兴奋剂还来劲儿。

“来!来!兄弟们,操持起来,开始!”

十几个膀大腰圆的壮汉列队而出,都是肺活量极大之辈,每个人手上各拿着一张纸,瞧那队形像极了前世合唱队。

“陈叔宝,你给老子听着,快点儿开城投降,不然等老子进城了,抢你的女人,分你的财宝。”

“陈叔宝,开城投降,交出张丽华,给我家王爷暖被窝,还能留得你一条性命!”

“陈叔宝,再不投降我们可要攻城了,到时候你可别怪小爷我不客气!”

。。。。。。

十几个大汉照本宣科,绘声绘色的读着纸上所写,可谓感情饱满、阴阳顿挫。李元霸摇晃着大黑脑袋听得津津有味,如同才子在品味一首极佳的诗词。

萧美娘白了常歌行一眼:“这些是殿下所书?依奴家看,就那句‘交出张丽华’写的最具文采,堪比古往今来所有的艳诗银曲!”

常歌行一缕黑线自额头垂下,哪里不知道萧美娘话语中的意思。

“本王自问才疏学浅,哪里写得出如此佳篇。这都是李大才子的作品,本王不敢掠人之美!”说话间看向仍在一脸陶醉的李元霸!

“殿下,你看我写的还好吧,虽然赶不上才高八斗,但六七斗还是有的吧!”

常歌行看了一眼萧美娘,瞧!真凶自己都招了,就不用多做解释了吧!

萧美娘一张俏脸灿然若花,一双眼睛却闪烁着寒光,如一柄藏在秋水中的兵刃,随时都会取人性命。

“李元霸,我看你当兵是糟蹋人才了,做个红娘正好合适!”

萧美娘声线温柔,但任谁都听得出其中的不善,饶是李元霸性格大条,也闻到了种种危险气味。

“殿下,我可都是按照你说的做的,效果还算不错吧!”李元霸带着憨厚的笑容,如此说道。

常歌行一口气没上来,差点儿憋回去,这个李元霸绝对是故意的,长得五大三粗的,可做起事儿来实在太不厚道了,典型的卖主子!

“哦!”萧美娘感情丰富的道,美眸间的笑意更加浓重了:“看来殿下最近无聊的很,今天晚上就让奴家好好伺候您,保证让你舒爽的不想下床!”

最后几个字,几乎是从银牙中挤出来的。不想下床,还是根本下不了床,已经很明显了。

紧闭的建康城门缓缓开启,一辆华丽的马车从城中缓缓驶出。不说马车如何的华丽,最惹人瞩目的是车夫手上挑起的白色小旗。

“哈!哈!老子果然神勇,怎么样?建康这群缩头乌龟这么快就出城投降了!”

李元霸得意的大笑,兴奋的挥起巨斧,电光火石间一块人头大的顽石四分五裂。

赶车的车夫很稳,虽然是两军阵前也不见慌张,就像在田间地头闲游般。一顶巨大的斗笠将他整个面目完全遮挡,只有下巴颏下一缕胡须看得真切。

常歌行打量着马车,看马车的装饰,分明来自陈国皇宫,普通官宦人家可没有如此的规格。

一队隋军将马车团团围起,长矛上前,阻止马车继续上前。在如此微妙的时刻,从建康城驶出的马车、来的人员,很难让人感觉出善意。

“呵!呵!”车夫朗声一笑:“晋王殿下,今日来得只是老弱妇孺罢了,不必紧张!老朽是给殿下送礼物来了!”

常歌行盯着车夫看了一阵,似乎可以透过斗笠看到他的如山真面目:“礼物?世间珍宝本王见得多了,玛瑙翡翠也只是漂亮点儿顽石罢了!”

“呵!呵!”车夫又是一笑,其中夹杂着猥琐:“在下给殿下的礼物却是每个男人都会喜欢的,还请殿下入内一观!”

常歌行上前,萧美娘拽了拽了他的衣襟,示意他小心有诈!

常歌行不以为意的笑了笑,拔出腰间的英雄剑,挑起轿帘,不禁怔怔出神。

里面竟是一个被人用红色绸缎绑的恰到好处的妙龄女子,之所以说是绑的恰到好处,是因为这些绸缎不禁将女子调整成一副任人采洁的模样,还使得关键部位欲露还休,让人遐想联翩。

一圈红绸绕过锁骨,两圈绕过胸前伟物,堪堪把红豆遮;三圈缠过小腹,将小巧肚脐掩;四圈绕过腰臀,似藤蔓掩住幽谷,不知深几许;五圈滑过修长****,宛若雪上踏梅寻欢!

恰似一个礼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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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笑得很开心

陈宣华不知何原因昏睡不已,恐怕就算在噩梦中她也不会想到会受到如此的作践吧!

“殿下对这件礼物还算满意吧!”

“你看过?”常歌行逼视着他,面色不善。对这个曾经远赴江北的陈国公主,不管心中是爱慕或是怜惜或是单纯的占有**,常歌行都不想让她承受不相干的苦痛。

若是这个车夫对陈宣华有过逾矩行为,常歌行定然让他完完全全的在这个世界上蒸发,一点儿痕迹都不会留下,包括那些参与、知道、或是听闻此事的人!

车夫本来淡然的神情猛地一震,凭他多年伴在君王侧的经验,这位晋王殿下有煞气隐现,一个不好自己就会万劫不复!

他伸手摘下斗笠,露出一张谄媚的脸:“殿下吓煞在下了,这可是送给您的礼物,老朽怎敢染指。经手之人全都是二八芳龄的妙龄女子,其他旁的人断然没有殿下的眼福!”

常歌行点点头:“你是来替陈叔宝求和的?”

车夫弓着身子,不敢抬头,恭敬道:“在下孔范,此次前来是想和殿下谋求合作的!”

“合作?呵!呵!”常歌行冷笑几声:“一个陈国的臣子跑到我大营中口口声声要和本王合作,倒也稀奇!你要怎么合作?”

孔范微微抬起头,一双小眼睛中透着精光:“此前陈国公主是美色,接下来合作事宜当然是江山!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不是每个男儿所求吗?殿下和公主在温柔乡中度**,下到床榻,建康城就是你的了!”孔范诱惑的道。

美女江山,世上没有哪个男儿能够拒绝如此诱惑。

“我可以杀了你,然后睡陈国公主,再率兵打开建康城门!似乎,你是多余的!”常歌行饶有兴趣的看着孔范,被人牵着鼻子走向来不是常歌行的风格。

孔范收起随意,换上一副认真表情。他知道,真正的谈判才刚刚开始!

“殿下可知我与江总在陈国的地位?”

“江、孔二人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江南想食你们血肉之人估计不在少数。本王如今兵临城下还得多多谢过二位才是,你们在陈叔宝面前多献些妙计,就是和本王合作的最大诚意!”

孔范尴尬一笑:“殿下说笑了,没有明君哪有明臣,这些都是陈叔宝咎由自取罢了,殿下如今伐陈正是上承天意、下顺民心。攻破建康,殿下定是大功一件,在下提前恭喜殿下了!

可若是殿下能兵不血刃的拿下陈宫,且让江南百姓传颂殿下贤德美名,就不是所谓功劳能形容的了,而是是功德、是民心!未尝不可以让殿下更进一步!”

常歌行颇为意动的道:“你如此煞费苦心的帮本王,想要什么样的回报!”

“殿下果真快人快语!”

“生意罢了!”

“哈!哈!生意!殿下形容的倒也贴切!我与江总已经老了,不想再奔波了,只希望到时候殿下可以我们一个养老的所在,我们便心满意足了!”

“你们与陈叔宝的勾当本王根本不关心,你们帮助本王破城,就是我大隋的功臣,本王可以保证,在大隋境内,没有人可以动你们分毫,你们的子子孙孙都可以继承你们现在的荣华!

当然,你们后代中出了败家子,就不是本王的事儿了!”

孔范松了一口气,与常歌行的这番合作,比他与江总的想象要简单的多:“皇朝尚不能长久,更何况家族!殿下保得我孔、江两姓三代繁荣,在下便感激不尽了!”

常歌行点点头,算是与孔范达成协议。

其实孔范只说对了一半,百年来朝代更迭如同山野间的野花,开败无常。一花未败,一花又起,争鲜斗艳,最后落英缤纷,残花遍地。

而每个朝代背后都有着一些家族的影子,与频繁更迭的皇朝相比,这些家族才是不朽的。

最经典的就是当今大隋独孤皇后的父亲,也就是常歌行的便宜外祖父。前周朝的皇后是独孤老爷子的女儿,随之而来的隋朝皇后也是他的女儿,若是按照原来的历史轨迹,唐朝的开过皇后也是老爷子的女儿。

一门三朝皇后,这就是世家的底蕴。

。。。。。。

。。。。。。

陈宣华自从醒过来后精神便不是很好,抱着膝盖蜷缩在床榻上,一双美眸变得暗淡无光,甚至连焦距都欠佳。

萧美娘走出营帐,叹了一口气,朝着常歌行摇摇头。

常歌行本来想让同为女人的萧美娘去开解一下陈宣华,看来效果欠佳。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心理医生,一切还要看陈宣华自己的,心结解开了,前面便是万里晴空。

常歌行挑帘而进,桌子上的饭食没有动过分毫,早已经凉透。

“饿死可不是什么好死法,这一副娇柔容颜,若是饿上几天,便会日渐消瘦,逐渐变得皮包骨。到时候恐怕吊唁的人都没有一个,一副披着人皮的骨头架子,想想都害怕!

美人香消,没准儿千年后还偶然得听芳名。堂堂一国公主,生的马马虎虎算得上国色天香,可惜啊!不出几日,花朵便会日渐凋零!后世的记录中也只会留下这么一笔:陈国有公主宣华,面貌可怖,吓退隋军数万,保得建康数日平安!

啧!啧!说起来也是大功一件呢!”

常歌行祭出杀手锏,女人最在意自己的容貌,也最在意别人的评价。

陈宣华情绪稍微波动,便立即消沉下去,她是真的死心了,任谁被生养自己的王国当作货物一般出卖,都不会好受。

“建康城不日便会破城,本王本来想大发慈悲,放过陈氏皇家一脉,虽然丢了国家,好歹也能做个富家翁。没想到公主却抱了死志,本王预祝公主殿下一路走好!放心,这一路上你不会寂寞的,本王一定成全陈氏一脉的铮铮铁骨!”

说完,常歌行便转身准备离去。

“你这是什么意思?”陈宣华虚弱的道,要不是常歌行听力惊人,这如同蚊蚋的声响,真的难以捕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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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美男子

“公主冰雪聪明,应该知道本王的意思!你先走,陈叔宝很快就去和你汇合!当然,还有陈氏一族的其他人,像什么国丈、国舅、王爷、公主、妃嫔,统统都会和你一起踏上黄泉路的,你就先走一程,稍后本王会送他们上路,什么凌迟啊、车裂啊、火刑啊。。。。。。

公主你就安心的饿死吧,本王会让他们的上路仪式尽量精彩的!”

“杨广,你到底想怎么样!”

常歌行笑笑道:“本王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本王本想打算不动陈氏皇族分毫,好歹落得一个贤王的名声。

公主一心求死,本王的慈悲不能尽全功。索性破罐子破摔,统统杀光算了!当不了贤王,弄个魔王当当也不错!”

接下来,营帐中陷入了长久了沉默。陈宣华双眸中慢慢溢出泪水,满是悲戚,总算是有了神采,虽然是悲伤的。

陈宣华抽泣两声,然后拭干泪水,展颜一笑,若不是脸色有些苍白,称得上一笑倾城。

“殿下的意思是,宣华不死,陈氏一族便会得以保全?”

“当然,本王向来说话算话!”

陈宣华又是一笑:“晋王殿下的话当真可信?若是陈氏一族有任何闪失,宣华立即自尽!”

陈宣华说罢,一阵自嘲,用自己这个陈国公主的性命去威胁晋王救下陈氏皇家一族,当真是可笑。

常歌行看着陈宣华终于有了求生的**,道:“一言为定,击掌为誓!”

一双略显黝黑的大手与一双柔若无骨的白皙小手一触即开,达成了伐陈以来最为重要的一个协定,这个协定保全了陈氏一族的性命,也让这个外柔内刚的宣华公主笼罩上了许多传说的光环。

今后随着常歌行逐渐大发异彩,关于他的一切都让人追溯,当然,就包括这个让常歌行放弃斩草除根念头的陈宣华。

小手稍显冰凉,柔滑异常。常歌行收起手,放在鼻子下闻了闻:“女儿家的香味,胜过天下名贵脂粉!哈!哈!”常歌行大笑着走出营帐!

唯留下胸前起伏不定的陈宣华,这个王爷就是一个无赖,这般情景还忘不了调戏自己。本来苍白的小脸,显出一片妖艳的红晕。

三天后的建康城,如同往日一样,城门上是时刻戒备着的士兵,两盏灯笼在城门楼上随风摇曳,光线时明时暗,随时都有可能熄灭的样子。照的巡城兵士的脸上也是晦明不已。

虽然只是一瞬,也能看到他们苦瓜似的表情。谁都知道,建康城守不住了,除非有奇迹发生。但,显然,奇迹不是给危如累卵的陈国准备的,它已经走到了时光的尽头,失去了迎接奇迹的能力。

常歌行率众站在城下,左右是两位靓丽丽人,萧美娘与陈宣华,为这铁血的画轴增添了一抹温柔的情怀。

萧美娘自然不必多说,这位大梁公主于政治、军事都有不俗的见解;至于陈宣华则是来监视常歌行攻破建康城,占领皇城的,她要寸步不离的监视常歌行完成保全陈氏皇族的承诺。

夜色很深,将大隋人马完全掩盖,远远望去与无边的夜幕连成一片,只是更加的深重了一些。

常歌行目不转睛的看着建康城门,再看看被乌云锁住的月亮,约定的时间就要到了,希望孔范不会让自己失望。

城上一阵慌乱,却是一队士兵替换了之前巡逻的人。之前负责巡逻的兵士本想理论一番,可是,在对方出示一块令牌后,便恭敬的退走了。

常歌行嘴间露出一丝微笑,好戏要上场了!

不多时,紧闭的建康城城门缓缓打开,一队举着火把的士兵奔出城门,在两边站定,在火光的招摇下,常歌行看得真切,孔范一路小跑着奔出城门,一副急切模样。

常歌行打了一个手势,大隋将士点起火把。深沉的暮色被彻底撕破,数万只火把连成一片,宛若一片熊熊燃烧的火海。火光炽烈,与建康城遥遥相对,似乎要将它焚为灰烬!

“孔大人,准备的怎么样了?要是你没准备好的话,本王不介意用自己的方法解决问题!”

面前虽然一片炙热,孔范心中还是打了一个冷战:“殿下说笑了,小的已经准备好了,江总在城中策应,保证万无一失!殿下您只要迈进建康城,您就是建康城的新主人!”

“小人!”陈宣华哪里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孔范与江总这两个陈国的宠臣将建康城与陈叔宝统统卖给了隋军,换取自己的荣华富贵!

“嘿!嘿!”孔范恭敬一笑,道:“公主谬赞了,公主天生丽质就是资本,我等已经是风烛残年,怎么也得为自己考虑吧!”

孔范一双小眼睛在常歌行与陈宣华身上打量一阵:“公主殿下,是不是以后老臣得改口叫您为晋王妃啊!老臣先行给王妃行礼了!”

陈宣华瞥了一眼正在贼笑的常歌行,又看了一眼一本正经的孔范,心头无名火起,若是这两人结为君臣,就是对狼狈为奸的最形象诠释。

“孔大人,你该不会在城中设有伏兵吧!”

孔范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惨然一笑道:“建康城中精锐已失,哪里还有什么伏兵而言,殿下多虑了!”

“哦!这样啊!那我们进城吧!”

孔范眯缝着眼睛做了一个请的动作,隋军六十万大军攻伐陈国,没想到最后攻破建康城的功绩要算在自己头上,想到这里,孔范不禁一阵得意。这些可都是政治资本,此役后哪个敢对自己不敬,大隋皇家就要背上过河拆桥的骂名。

“等等,元霸!给孔大人换身行头!”

李元霸单手捧着一身盔甲,满脸不怀好意的笑道:“哈!哈!孔老贼,先换上我大陈的军服,然后你带路,毕竟建康城你比较熟!我可怕迷了路!”

孔范无奈的看了一眼常歌行,这个晋王还是对自己不完全信任啊!这个意思很明显,自己换上隋军军服,然后去趟雷。要是自己在建康城安排了什么伏兵之类的,最先喋血的就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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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章万不得已便娶了她

常歌行不自觉的摸了摸自己黑黝黝的老脸,竟然有些自惭形秽,随即吐了一口吐沫,嘴里喃喃道:“小白脸,没好心眼!”

自己虽然黑了点儿,那是健康;虽然没有柔顺丝滑的偏偏长发,但根根如铁丝般倔强不屈,那代表自己不屈的性格;虽然没有让女子羡慕不已的身段,但除却略显发福的肚子,也算得上虎背熊腰,这才是真男人的标配!

“大哥!”

陈宣华娇呼一声便扑进那人怀抱,那个男子有些宠溺的抚摸着陈宣华的发丝,这柔软的发质兄妹俩倒是如出一辙!

“都是大姑娘了,还哭什么鼻子!羞不羞!”

这个男子显然在陈宣华心中很有分量,她擦拭着眼泪,有些哽咽的道:“大哥你还不知道,咱们陈国完了,真的完了,隋军已经进城,彻底占领了建康!呜!呜!”

男子轻拍陈宣华香肩,轻声安慰道:“妹妹,哥哥都知道!不必伤怀,我陈氏一族主宰江南百余年已经是上天的恩赐,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我灭别国,别国灭我,亦是天道循环!”

男子看向常歌行,脸上依旧是一副宠辱不惊的表情:“我乃陈胤,陈国的吴兴王,也是前太子。

想必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晋王殿下吧!行军多有劳累,快快请坐,休憩一番。明日还有大事决断,此时正需要养精蓄锐!”

陈胤不温不火说出这么一番话来,胸襟可见一般,气度可见一般,乃是正真的人中龙凤,让常歌行不禁有些佩服。陈国若是早上十年让陈胤当政,如今的天下局势可能就难说了!

“与他客气什么,他就是一个无赖、流氓。。。。。。”陈宣华还想堆砌些词汇来形容常歌行,只可惜从小的皇家教养,并未让她学习多少吵架的本领。

常歌行谦虚一笑:“世人宠我誉我,吾又何喜!世人毁我谤我,吾又何悲!呵!呵!宣华,你着道了!”

陈宣华看着装腔作势的常歌行,气得直跳脚,这个无赖王爷竟然在自己哥哥面前装什么君子,自己必须戳穿他,以免自己纯善的哥哥上当受骗。

“殿下好见解!”陈胤赞道:“建康城众人都说晋王殿下是只会打仗的武夫,今日一见,市井之言果然不可信!”

常歌行腼腆笑道:“世人对本王误会颇多,如公子这般有见识之人实在是少之又少,相见恨晚啊!当浮一大白!”

晶莹的玉石桌上摆放着一套同样晶莹的茶具,袅袅茶香自茶壶四溢而出,与花香混合在一起,沁人心脾,让身体的疲劳与心里的烦忧一扫而光,获得莫名的宁静。

陈颖请常歌行坐下,道:“这套茶具与这玉石桌出自同一块玉石,茶杯放置其上,与原来玉石的脉络暗自相合,用此茶具饮茶、品茶才能品出茶之真滋味!”

常歌行啧啧称奇的抚摸着玉石桌与茶杯,心中感叹不已,这就是贵族与暴发户的却别,经过几世积累而成的贵族,其中底蕴绝对不是金银成山的土财主可比的!

“好东西啊,真的是好东西!”常歌行连连赞道:“兄弟可愿割爱将这玉石桌与茶具赠予本王?”

听到常歌行开口要东西,陈宣华小嘴一撇,难得的显出少女姿态,这个王爷难道是假冒的吗?开口就索要别人心爱之物,也不懂得委婉收敛!

陈胤笑道:“王爷果然真性情,只是这砌筑亭子用的石块也是当初那块玉石的毛料,拿走了芳华尽显的玉桌与茶具,终究不完美!”

常歌行讪讪而笑:“本王向来喜欢成人之美,既然这样,就让他们好好在陈宫中呆着吧!”

陈胤为常歌行斟上香茗:“王爷既然有如此胸怀,我倒是有一件事,希望王爷成全!

陈国既亡,我自当扁舟而去,笑傲江湖,从此远离庙堂,不闻红尘。王爷你也看到了,我这个妹妹平日里娇宠惯了,也恣意妄为惯了,还望王爷能保她周全!实在万不得已,就请王爷娶了她吧!”

最后陈胤无奈的道。

“休想!”

常歌行与陈宣华异口同声的道。

常歌行对这个陈胤实实在在的鄙视万分:“什么叫实在万不得已,本王就娶了她!本王有那么不济吗?本王也是堂堂美男子一枚,追求本王的少女大有人在,只是本王洁身自好罢了!”

陈宣华嗤之以鼻冷哼道:“自恋!”

陈胤在旁边喝着茶水,看着互相斗气的陈宣华与常歌行二人,会心一笑:“两位的感情比我想象的要好得多,这我就放心了!”

“胡说!”

常歌行与陈宣华又异口同声的说道,当真是默契之极!

“我知道,我都知道!你们不必解释了!”

常歌行赌气似的将茶水一饮而尽,滋着牙道:“你都知道?你可曾听说过一句话,知道得太多,往往不会长寿的!”

“哈!哈!”陈胤爽快一笑:“长寿又不是长生,迟早还是会死的,不如活得恣意点儿!”

“你刚才说你是前太子,为什么被废了?来!说说看!”常歌行眼中闪动着八卦的光芒,皇族争斗,肯定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前事已随烟而逝,提它作甚,不如饮茶品茗,乐得清闲!”

常歌行自己倒满了一杯茶水,两口喝下,吧嗒着嘴:“还是没有白酒好喝!”说完,转身离去。

陈宣华看着常歌行离去的背景,银牙紧咬:“这个武夫,就知道喝酒,这么名贵的茶给他喝,简直就是喂牛嚼牡丹!”

陈胤起身,拨弄着亭子前的一朵花朵,却不曾摘下:“妹妹,陈国亡了,索性来的是杨广,若是换了其他残暴之人,今日陈宫便是血流成河,直堕地狱。你身为女儿家,又是一国公主,还是要早作打算,千万不要别那些肮脏之人误了终身!”

陈宣华深以为然的点点头,那个可恶的晋王就是一个肮脏之人,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令人讨厌的气味。

“这个晋王还是不错了!”陈胤继续道。

陈宣华顿时觉得这个世界自己已经不认识了,杨广还不错?自己的大哥该不会是在梦呓吧!

第二百二十二章本王一向讲信用

“啊!来人!你们这群逆臣,朕还没有死,快点儿来人!”

太阳刚刚浮现天边,星辉还未散去,陈叔宝的寝宫内就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嚎!使得那些值守的太监、宫女脖子均是一缩,却没有人动身。

在他们身边的是大隋的兵士,奉命守护陈叔宝的!

“陈叔宝,我家王爷有情!”

寝宫内传出一阵霹雳乓啷砸东西的声响,不知多少名贵瓷具、玉器遭了殃。

“你们这群逆臣,竟然敢称呼天家名讳,是想诛九族吗?王爷?什么王爷,是吴兴王吗?朕早就知道这个逆子欲要图谋不轨,把他给朕叫过来,朕要好好教训他,让他知道怎么为人子!”

外面的士兵彼此对视了一眼,均看到了对方眼中的笑意。这个陈叔宝当真是把所有心思都用在了女人身上,健康城已经易主,陈宫也换了主人,他竟然不知。作为一个君王,心胸倒也开阔的可以。

“我家王爷乃是大隋晋王殿下,陈叔宝你还是快点儿随我们走,不然我们闯了进去,你最后那块儿遮羞布也派不上用场了!”

“你们休要蒙骗于朕,我大陈承天之佑。岂是杨广小儿说进就能进来的,勤王之师转瞬即逝,朕的大陈怎么会亡?你们这群逆臣,想要诓骗于朕,没门!”

寝宫外的兵士们无奈摇摇头,一个诚心装睡的人,即便耳光响亮也叫不醒他。

寝宫陷入长久的静默,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再没有了往日的朝气。朝阳洒下银辉,使得陈宫中雕梁画栋、琉璃金玉更显的熠熠生辉。遥遥望去,金碧辉煌,整座皇宫都像笼罩在一片金粉中,尽显皇家气派、帝王风骨!

“陈叔宝,你再不出来,我们可进去了!”

里面没有回应,隋军兵士隐约感觉道不对劲儿,踹门而入,搜寻片刻后仍是无果。偌大的寝宫空无一人,陈叔宝与张丽华早已经跑路。

“陈叔宝跑了,大家快追!”

“不要让他跑了,晋王殿下说了,抓住陈叔宝赏万金,封千户侯!”

“追啊!”

。。。。。。

隋军一片噪杂,陈叔宝在隋军的眼皮子底下凭空消失,无异于煮熟了的鸭子飞了,而且是一种极具油水的鸭子。

常歌行听闻陈叔宝跑了,眉头不禁深锁。整个江南尚未平顶,有陈叔宝这个君主在,就掌握了整个局势,就将主动权握在手里了!

“宣华啊,你知道陈叔宝躲到哪里去了吗?要是知道的话,就告诉本王,你大哥已经将你许配给了我,咱们就不是外人了!”

“谁跟你咱们了?别说我不知道,就算知道也不告诉你!”

“哎呦大舅哥,你来了!”陈胤跨步而进,还没站稳脚跟便被常歌行一把抱住:“大舅哥,你可想死我了。我与你一见如故,如今更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陈胤依旧白衣胜雪,仙气十足。若是放在前世,绝对是偶像级的大明星。这副装扮,让什么欧巴都弱爆了,绝对是万千少女心中的偶像。

饶是如陈胤这般淡泊之人,也被常歌行的热情弄得十分不自在,云淡风轻的逍遥顷刻崩溃。

“殿下,您言过了。昨日之言是这样的,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你娶宣华,照此情形看,事情的回转余地还有很多,也许用不着麻烦殿下!”

常歌行一手搭过陈胤的肩膀,如多年相交的老友般熟稔:“大舅哥你就不用客气了,宣华人虽然长得一般,脾气也不好,又被娇生惯养惯了,但本王一向讲信誉,说过娶宣华就一定娶,决不食言!谁敢反对,让本王食言,本王灭他九族!”

陈胤多年的修养与养气功夫此时完全被破了功,难得的出现一丝慌张:“殿下,您误会了。。。。。。”

“绝对没有误会,自从我第一眼看到你,就觉得咱们俩有缘,你就是我的大舅哥!”常歌行松开陈胤的肩膀道:“既然大家都不是外人,大舅哥,你知道陈叔宝的寝宫有什么暗道、后门之类的吗?”

陈胤此时才恍然大悟,这个晋王云山雾罩一大通,就是为了打听寝宫中的暗道,看来宫中定是出了什么变故。

他哀叹一声:“父皇平日独宠张丽华,为了偷香窃玉的名号,特地命人在寝宫的后面开了一道暗门。若是父皇在寝宫中失踪,多半是从此暗门中走掉了!”

“大哥!”陈宣华不依的道:“你怎么能狼狈为奸!”

常歌行笑眯眯的道:“听说狼和狈在做坏事的时候从来都是狈趴在狼身上,就算要狼狈为奸,本王还是喜欢和宣华一起,本王对男人真的提不起兴趣!”

陈胤看了一眼斗气的两人:“那暗门直到后花园的一座假山,并无出宫之路。父皇是逃不出宫的,与其这些时日受苦,不如早些让隋军找到,免了风餐露宿!”

陈宣华知道陈胤说的是实情,只要陈叔宝不能在第一时间逃出建康城,那么肯定逃不出隋军的五指山。陈叔宝堂堂万金之躯,何曾受过东躲西藏的苦,还不如早些归了大隋。

“猫捉老鼠的游戏正式开始,欢迎二位参观!”

常歌行带人直奔陈叔宝寝宫,既然寝宫中有后门,那么便顺藤摸瓜,寻着这个线索一直追下去。

陈叔宝的寝宫布置得相当讲究,层层粉红纱帐将寝宫重重叠叠分为多层,在清风的扰动下,纱帐浮动,如同云朵般漂浮,犹如浪潮般拍岸,将整个寝宫衬托的绮丽无限。

可以想象,有宫娥在层层纱帐间曼妙而舞,时隐时现、随同纱帐的起伏浮沉,真的宛若仙境一般。

整个寝宫随处可见被孔范、江总二人称为墨宝的诗词画作,均是陈叔宝酒后轻狂所为,看字迹笔锋颇有文豪之风。陈叔宝若不为帝王,倒也是一个真才子。

舍却帝王这层枷锁,陈叔宝的才情、风骨倒可以称为雅士。别人被清贫所累,陈叔宝却被富贵所累。他若生在普通士族门第,历史教科书上便会少一个亡国之君,多一个风流才子。

第二百二十三章填井!

“大舅哥,赎本王眼拙,暗门在哪里啊!”

陈胤额头上一缕黑线垂到脖子根,打蛇随棍上的本事,这个晋王倒是熟练。自己本来的意思是,让这个晋王照拂陈宣华免受欺凌,实在万不得已便娶了她,放眼整个大隋,敢对晋王妃不敬的人,还得绞尽脑汁好好想想。

这个晋王倒好,自动忽略前提条件,像是自己非要将自己的妹妹嫁给她似的。陈胤此时有些后悔了,摆出那么大的阵仗,让杨广答应此事,如今看来颇有些送羊入虎口的感觉。

陈胤无奈抬手指了指巨大的床榻处,这哪里是床啊,用前世的面积来计量,足有二十平米。陈叔宝真的挺会享受,这么大的空间,足够解锁任何姿势。

巨大的床榻一侧,有一处纹理不自然处,常歌行用手一推,竟然是一道暗门。若不是这道暗门经年使用,那细微纹理的断痕根本不易察觉。

常歌行更加感叹陈叔宝的“大才”,偷香窃玉,直抵美人床榻。完事儿拂衣去,残香不沾身,当真是“偷”的可以。

俗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个中妙趣,唯有当事人才能清楚明了吧!

正如陈胤所说,通过暗门便是花园中的一座假山,假山上的一个普通山洞便是暗门的出口。山洞上用金漆写着两个小字——窃香,与寝宫中字画上的字体极为相似。

山洞两侧写着一副对联:携风流勿惊扰流年,窃香玉莫辜负**。

窃香二字却是横批!

“陈叔宝,你好啊!我是杨广,本王来江南这么长时间,你作为江南的主人家竟然没有尽地主之谊,实在是你之过。

现在好啦,本王亲自来了,还不出来一见!

陈叔宝,快点儿出来,老朋友来啦!本王都看到你了,就不要躲了!”

常歌行在花园中大呼小叫,惹得陈胤一个劲儿的皱眉,自己父皇就算再不济,也不会做这自投罗网的事儿吧!

隋军兵士足有千余人,将整个花园里里外外搜寻数次仍是无果。常歌行无奈坐在井边休息,一颗石子投下,许久不见水声。作为临近长江的建康城,枯井还是十分少见的。百姓人家往往下挖两丈,便可取用井水。

“这是枯井?”常歌行询问道。

“此井甚是怪异,深五丈竟然不见水源,已经被废弃了!”陈胤答道。

废弃?常歌行心里暗忖,看这绳索痕迹,分明今日还有人用过。既然是无水废井,又是用来作甚?

“既然此井无水,定然是上天取用之地,今天本王就顺应天意填了此井!

来人,填井!”

几铲土下去,井里便传来哀嚎:“晋王手下留情,朕。。。。。。我在此!”

常歌行佯装道:“你是谁啊,莫不是混进宫中的刺客,继续填!”

接着又是几铲土下去。

“别。。。。。。别填了,我就是你要找的陈叔宝!”

“本王来你陈国,你却在井中待客,这可不是待客之道啊!”

“是,是我的错,还请晋王拉我上去,好让我全地主之谊!”

“拉上来!”常歌行吩咐道。

井口上方轱辘的把柄不是很长,仅能勉强容三人共同把持。三个膀大腰圆的壮汉,使出浑身力气才勉强转动轱辘,若不是三个兵士绷紧的太阳穴,常歌行真心怀疑这三位在共同演戏,欺瞒自己。

陈叔宝就算再重,也不可能让三个壮士如此吃力。

常歌行没好气的看向陈宣华:“你这个皇帝哥哥该不会脑子里长得都是肥肉吧,怎么会如此沉重,不如扔进井里埋了算了!”

不待陈宣华回应,井中隐约传来陈叔宝的声音:“晋王,我真的不重,使点儿劲儿就上去了!脑子里绝对没有肥肉,而是。。。。。。而是空的,真的不重!”

既然陈叔宝如此有诚意,都承认自己是个肠肥无脑之人,常歌行不好意思再为难与他,狂且他也曾答应过陈宣华,要保陈氏一族周全。

常歌行示意三个兵士继续用力。

轱辘发出令人牙痒的吱呀声,仿佛随时都有可能崩坏般。三个兵士额头上逐渐渗出大滴汗水,身上的衣服也湿了半边。大臂上的肌肉遒劲有力,状若钢铁,即便隔着衣服也能感受到其中蕴含的力量。

随着轱辘上的绳子逐渐增多,井下之人逐渐升到地面。首先露出井口的是一个美人脸,脸上虽然有污渍,却也掩不住天生丽质,反倒多了些楚楚可怜的味道。

这就是美人与丑妇的区别,美人篷头污面也是美玉蒙尘,丑妇用最佳的胭脂打扮,也是屎壳郎抹粉——臭美!

“这是陈叔宝?”常歌行不确定的问道:“根据情报,可没说陈叔宝是一个娇滴滴的美娘子啊!”

“殿下,我在这儿,我在这儿,咱可不是小女子,而是堂堂正正的纯爷们!”井中再次传来陈叔宝的声音。

这是唱的哪出双簧,一上一下?

果不其然,随着绳索的向上拉,终于露出了陈叔宝的真面目。他脸型修长,与陈胤有着几分相似,也是美男子的坯子,只是多年来的养尊处优、流连花丛,使得脸上多了几斤肥肉,看上去有些虚胖,破坏了整体的美感。

陈叔宝一见到常歌行,便是一脸讨好的笑意,没办法,自家性命就握在眼前这个年轻人手中,不得不低头。

“晋王殿下果然一表人才,恕我双手无空,不能施全礼!”

陈叔宝一手拖着坐在肩膀上的张丽华,一手搂着正抱着自己腰的江修容,双手着实忙得紧,完全没有空闲。

落难于斯,还不忘美人在怀的君主,陈叔宝绝对算得上头号。

常歌行也终于知道,三个士兵为何如此吃力,感情一根绳子上拴着三个人,想不重都不行。

“呵!呵!您还真是有雅兴啊!玩腻了偷香窃玉,居然转向了井中幽会,实在是我辈楷模!小王我,日后还要多多请教于您啊!”

常歌行此番话说得阴阳怪气,陈叔宝倒是一个好脾气,丝毫不见愠怒。

第二百二十四章携天子,令诸侯

“晋王殿下说笑了,请教万万不敢当。吾在位数十年,家国社稷没有多少建树,但对于女儿家的心思却是了如指掌。殿下要是有兴趣,咱们大可以交流!”

“呵!呵!好说!好说!”常歌行笑着道:“来人,伺候陈国皇帝与两位娘娘梳洗,要是让陈国百姓见到自家陛下如此尊荣,还以为本王是个暴虐的人呢!”

陈叔宝左拥右抱,即便狼狈之极,也没讲两位美人放手。常歌行不禁感叹,这才是境界,不是一般人能够比得了的!

大陈朝堂,百官列席,似乎与平常没有什么区别,只是除了江总外,人人如丧考批。

大陈亡了,这些官员的铁饭碗也完了,整个家族的靠山也就倒了。

陈叔宝衣装甚至鲜丽,张丽华、江修容二位美人依然在侧,也是精心打扮过,光彩照人。

常歌行抱着英雄剑站在皇位旁,斜眼瞥着陈叔宝,这家伙简直就是心宽体胖的代名词!

“晋王殿下,您坐!”

陈叔宝十分识趣的道,身为一个亡国之君,这点儿觉悟还是有的。

常歌行看着富丽堂皇的龙椅,九龙盘踞,祥云环绕,点以黄金、珠宝,名石玉器,一派大气磅礴气势迎面而来。

“本王只是一个王爷,做不得真龙天子,还是你来吧!”

“不敢!不敢!我有的坐!”

一个老太监搬来一个椅子,做工与用料极为考究,但比起龙椅却相差十万八千里,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皇位象征的乃是皇权,坐上去便能统御四海,掌握生杀大权。

陈叔宝此行为倒是乖巧,自觉退让皇位,在常歌行面前没有以皇帝自居。但他算错了一件事,常歌行此刻需要的是一个听话的皇帝,而不是一个一无所有的顺民。

常歌行拔出腰间英雄剑,惊得陈叔宝从椅子上弹跳而起:“晋。。。。。。晋王殿下,你。。。。。。你这是做什么,有话好好说,除了身边的两位美人,我什么都可以给您!”

“陛下身边有美人作伴,本王亦有英雄剑为伍。美人韶华,正是采颉时。

只是本王的英雄剑许久未出剑鞘了,上次饮血已不知是什么时候,不知道如今生锈了没有!”

英雄剑乃是天降陨铁所铸,内中稀有金属浑然天成。古人所说神剑有时未必完全是空穴来风,陨铁中所含的太空物质,甚至是地球上没有的,用以铸剑,完全有可能给宝剑增添一些未知的特异性。

英雄剑划过一道白亮的弧线,随即传来剖纸的声音。牢固的实木椅子自上而下一分为二,破碎的木块散落在地上,一张价值连城的座椅,瞬间化为一堆劈柴。

“这把椅子现在废了,还请陛下坐到皇位上。”

“这不好吧!”

“要你坐你就坐,不然本王不能保障下一剑会劈向哪里!”

陈叔宝浑身肥肉颤抖着,战战兢兢坐到皇椅上。数代陈国皇帝的座椅,乃是江南能工巧匠集体智慧的体现,这个时代虽然还没有人体工程学这门课程,但这把椅子却已经充分考量帝王坐、卧的需求。

一个人坐,恢宏大气;皇帝、皇后同坐,也算相得益彰;一皇、一后、一妃共坐也不显得拥挤;皇帝侧卧或是横躺,也是神骏非常。

但今天陈叔宝却觉得皇位上长了钢针般,使之坐卧难宁。

“晋王殿下,今天朝会咱们讲些什么啊!”

常歌行将英雄剑收入剑鞘,寒光内敛,不禁长叹一声:“外界对我隋军多有误解,我们来此是为了和平,并非杀人灭族。就麻烦陛下,下道诏书告诉他,陈与大隋是友非敌。请驻守要塞的将军与赶来勤王的将领速速到建康述职,至于军队,本着隋陈友好的原则,就暂且交由隋军将领统帅!

至于那些不听诏令的逆臣,我隋军将士自会替陛下分忧!”

陈叔宝执着毛笔,久久不能落下。大滴的墨水滴落在圣旨上,逐渐蔓延成一片污渍。

“怎么?陛下连字都不会写了吗?是想提前退位养老了?”

常歌行一连三个问号,令陈叔宝冷汗淋淋。提前养老倒还好说,说不定到时候一步到位,直接被摆放到宗祠。

“会!会!我最擅长写字了!”

陈叔宝换了一卷圣旨,下笔如飞。字迹称得上娟秀,有种小桥流水的感觉,美则美矣,缺少一种大开大合披靡天下的霸气。更没有北方的那种苍劲、浑厚。

诏书很快拟完,常歌行很满意的点点头。陈叔宝不愧是舞文弄墨好手,诏书写的文采飞扬,言辞灼灼,其中引经据典更不在少数。

总之,不尊诏书便是不仁、不义、不忠、不孝的“四不”人物,是要被全天下人唾弃的。

江总乐呵呵的接过诏书,命人快马加鞭,将旨意传达各处。

张丽华在一旁为陈叔宝捏着手腕,当政这么些年,陈叔宝亲自写诏书还是首例,颇感手腕酸痛。

“晋王殿下,您可还满意?要是没有什么事情,我就回宫休息去了!”

常歌行看着满朝文武,这些可都是陈国的首脑人物。陈国朝政虽然昏聩,但也仅限于孔范、江总之流搞风搞雨。股肱之臣还是有的,只是不受重用,不在高位罢了!

这些人若是联合在一起,说不定会惹出什么祸事!

“陛下,这些朝臣为了陈国劳心劳力,还请陛下让他们各自在自己家中安歇,以求修身养性,没什么事情就不要出来走动了,我大隋对这些大臣们可不熟悉,若是把他们当成贼人伤害了,可就真的遗憾了!”

陈叔宝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水:“是,是,殿下说的对!各位陈公,晋王殿下既然已经入城,诸位便安心回家修养,敬礼佛事才是正理,万不要随意走动,刀兵无眼啊!”

说道最后,陈叔宝语气悲恸,大有催人泪下之感,大陈完了,在他手中完了!祖宗的基业毁在了他的手中,陈叔宝终于有了一丝作为亡国之君的觉悟!

第二百二十五章石碑秘闻

陈叔宝在二妃的搀扶下走下朝堂,满朝文武也尽做鸟兽散。有些朝臣暗地里偷偷观瞧常歌行,眼中闪着莫名的光芒,不知在思忖着什么。

建康城很快被隋军接管,仅剩的守军被严格看守起来,各级官吏也被圈禁在府中,不得随意外出。

建康城彻底进入军管状态,好在在常歌行的严令下,隋军军纪严明,未曾出现什么什么动乱。建康城的百姓在经历了最初的慌乱后,也慢慢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街头本来宁息的叫卖声也逐渐变得熙攘起来,躲在家中观看局势的人们发现隋军占领建康城后并无什么变化,真正的秋毫无犯。

那些身着隋军兵服的将士,在街头买上一块烧饼,也会分文不差,让在城内做了几十年买卖的老翁笑不拢嘴。

即便是大陈的军兵,吃上老百姓一块饼子也没有给过钱,两相对比,老翁逢人便讲隋军的军纪严明。

这样类似的事情还在不断发生,毕竟吃了数个月军粮的隋军将士,也想尝尝江南的特色食物。

城中气氛可谓和谐之极!

皇城城头,一道卓然身影悄然而立,依旧那么的孤独,无助!

陈宣华蹙着眉头看着城下军民同乐的场景,城下的百姓还是原来建康城的百姓,但官兵却换成了隋军。或许,就算再给陈军百年时间,也不会做到隋军这般模样,真正的去尊重穷苦的百姓!

此刻,她知道,大陈真正的完了,死灰已经冰彻骨,再无复燃的希望。民心、民意便是天意,天意难违!

“杨广真的很不一般!”陈胤不知什么时候上了城头:“得民心者得天下,以前我不信,如今我不得不信!

什么天命所归,什么天赋君权,统统都是废话!蠢话!痴话!”

陈胤如此文雅之人难得说出了一句重话,随即敛去,恢复到以前的淡然模样。

陈宣华很意外的看着这个让自己无比尊敬的皇兄,在自己心目中,皇兄从来都是高高在上的风雅,什么红尘俗世,从来都是不沾身的。

今日,却是失态了!

“百姓已经接受了隋军的存在,这个很糟糕!”陈胤再次低吟,像是在自言自语:“皇兄要活着走出建康城,为陈氏一族的复兴留下血脉传承!”

“杨广答应过,他会保全陈氏一族!”陈宣华道。

“保全?”陈胤的话语变得有些冰冷:“生活在围墙之中,抬头看大隋的繁盛,这叫做保全?妹妹,你太天真了!

为兄必须活着、自由的走出建康城!”

陈宣华俏脸上苦色更胜:“杨广不是轻与之辈,此事甚难!”

陈胤拍拍陈宣华的香肩,如沐春风般笑道:“此事就有劳妹妹了,都说风流,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

哈!哈!哈!”

陈胤大笑着走下城头,宛若风流才子,狂放不羁!

陈宣华抱着胳膊独自站在城头,有些瑟瑟,这就是那位与世无争的皇兄吗?若不是隋军攻进建康城,陈国会上演怎么样的血腥呢?

。。。。。。

。。。。。。

常歌行热切的揽着陈叔宝的肩头,像是多年未见的老友:“陛下,这道暗门本王已经研究多时,就是不得其法而入,还请陛下为我解惑!”

陈叔宝心脏抽动的着看着眼前不起眼的暗门,这个杨广怎么连如此隐秘之处都找到了。

“其实也没什么,本王就是好奇,喜欢探险猎奇而已,要是陛下为难,那就算了!”常歌行面色不虞,转身便要离去。

陈叔宝心脏猛地跳动,要是惹恼了这个祖宗,可没自己什么好果子吃,别忘了,自己等人的身家性命还在这位爷手中呢!

“殿下,别急!”陈叔宝强颜道:“这里乃是我大陈真正的宝库,里面珍奇无数,是我特意给王爷准备的!”

陈叔宝在暗门两侧的石墙上,分别按下九块看似普通的石块,一阵嘎吱声后,暗门才缓缓打开,露出一个黑黝黝的洞口!

常歌行不禁暗叹,古代的防盗技术还是有些可取之处的!

“陛下,请吧!”

陈叔宝叹了口气,无奈走在前面,一路上又按下数十块砖块,总算平安的到达室内。

宝库内没有想象的那般金碧辉煌,也没有什么金山银山,相对而言有着几分古朴的感觉。

“这些都是大陈经营多年所得,有前朝的遗物,也有本朝新进的收集!”

常歌行径自走上前,被眼前的一处残破石刻所吸引。

陈叔宝笑呵呵的走上前:“这是前朝遗物,据说流传自上古神话。只可惜在战乱中毁损,我大陈有幸才得到这么一块!上面的这些文字应该是众神所著,只可惜我才疏学浅,未能得之真义!”

常歌行此时心神飘忽,对陈叔宝所言充耳不闻。石刻虽然简单,却也直白,给常歌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

一艘外太空战舰,给地球带来了生命的火种,如同种庄稼般在地球上播撒了生命。

随着时间的推移,地球上的生命日益强大。他们逐渐出现了播种者特有的能力,透视、千里眼、顺风耳、刀枪不入、力大无穷。。。。。。甚至长生不老!

可他们发现这种能力并不会被遗传,完全是不定的。特异者消亡后,这种能力也随之消亡,就算长生者也不能生育出同样长生的后代。

他们认识到自己的基因并不完美,播种者设置了某种屏障,只有打破了魔咒,他们才能真正的强大起来。

于是,地球上最强大的一批异能者联合起来,共同讨伐播种者,希望可以得到解开自己身上枷锁的钥匙。

于是,战争爆发了。。。。。。

残碑上的文字与图画随着石碑的损毁嘎然而至,那文字有着前世星际文明时代宇宙通用文字的几分雏行,与繁体字相对于简体字一般。

至于战争的结果,也许是败了吧,毕竟前世的人类,再也没谁有异能;或许是胜利了吧,毕竟千年后人类依然繁盛。

常歌行醒转过来,感叹不愧是皇家,这种秘辛都有。

第二百二十六章本王不挑嘴

这种神秘的碑文,被这个时代的人们称作天书,只有天子之家才能拥有的东西,上面记载着上天给天子的信息。若是普通人家私藏了,绝对是一场诛灭全族的大祸!

即便到了星际文明时代,宇宙的秘密也并未完全解开,因为那些外星人,也是被其他高等生物播种而成。

常歌行不是一个星际历史学家,更非科学家或者学者。这些问题并未困扰他太长时间,毕竟,如何更好的活下去才是如今最为关键的问题。

“陛下,这就是你所说的宝物?太寒酸了吧,丢在路边都嫌污染环境的东西,有什么好显摆的!”

“殿下,您是不知道,这可是天书,是上天给予真命天子的信物,据说谁要能破解石碑上所载,便能统御万物,成为继三皇五帝后又一真命帝王,成就万古不移的伟业!”

对此,常歌行却是嗤之以鼻。因为他看懂了石碑的内容,无非是对这个宇宙的解释罢了。甚至,常歌行认为石碑上所载只是一家之言,并非真正的历史。

“呵!呵!万古不移的伟业?本王向来相信人定胜天,靠一块石碑去成就帝王霸权,不如修**王之术来得实在!”

“晋王殿下说的是!”陈叔宝人在屋檐下,哪里敢说个不字,之好恭维道。

“陛下,这里可有什么吃食?本王有些肚子饿了!”常歌行揉着肚子道。

饿了?吃食?貌似这里并不是拜祭五脏庙的好地方。

“这里是我大陈的藏宝地,确实没有准备什么珍馐!”

“本王不挑嘴,只要能吃就好!”

“人参、灵芝一类的宝药倒是还有一些,但终究不是充饥之物。”

听到宝药二字,常歌行两眼散发着异样的光芒。只要让那该死的能量进度条飞速增长才能打破不宜进行繁殖行为的魔咒。

“没关系的,本王刚才说过,本王不挑嘴的!”

陈叔宝浑身一颤,不挑嘴?吃这大补的宝药,还敢放如此厥词。大陈宝库中所藏宝药,可尽是些传说中的圣物。谁让江南富庶,国家也富的流油呢。

那些顶级的药农、参商都喜欢把宝药卖到江南。

陈叔宝随即脸上绽开一朵笑容,晋王怎么样、隋军的兵马大元帅又怎么样?还不是**凡胎!就给他找上几味大补之物,让晋王充饥,到时候药力强大,身体不受补。说不定自己就这么轻易的除掉了陈国的心腹大患,更说不定建康城还有大放光明的时候。

陈叔宝转动灯台,一个用精钢制作而成的架子浮出地面,架体分作三层,每一层上都放着十几个玉盒。

虽然是用作盛装之用,这些玉盒在灯烛的柔光下,显得晶莹剔透,闪耀着玉制的光华,一看就非凡品。烛火明亮处,透过玉盒,甚至可以看到内里宝药的影子。

用如此珍贵玉盒盛装的宝药,定然不是凡品!

“这些盒子都是用寒玉打造,价值非凡,可以起到保持药效的作用!”说起大陈的底蕴,陈叔宝颇显得意。

他自最上端取出一只盒子,小心翼翼的打开盒盖,一股清香瞬间弥漫整个密室,玉盒底部躺着一只老参,通体紫红。根茎如同钢铁浇筑一般,虽然离土多年,依旧遒劲异常!

常歌行舔了舔嘴唇,一种口腹之欲充斥着他的神经。

常歌行小心翼翼的接过玉盒,贪婪的看着人参。脑海中的小常活跃异常,在那片空间中上窜下跳:“大补啊,大补!快点儿吃掉!吃掉!吃掉。。。。。。”

“殿下,这五百年的紫金参乃是参中至宝,只需一根须子,便可吊住垂死之人的性命。但凡是物极必反,紫金参虽然是大补之物,可若是一次性食用过多,就成了比砒霜还要毒上几分的剧毒之物,殿下还需谨慎。。。。。。”

陈叔宝瞠目结舌,仿佛看到了世间最为可怕的事情。

常歌行倒拎着紫金参,仰着头,张着嘴,半只人参已经入了嘴,随着人参被咬开,密室内的药香之气更加的浓郁。

“好吃,味甘!香而不腻,绝对是极品,人间美味啊!”常歌行咂巴着嘴,品着滋味:“陛下,你也来尝上一口?”

陈叔宝像是看怪物般看着常歌行,双手猛摇。这些宝药陈国皇家可是实验过的,而且还是人体实验,那些服用宝药的太监宫女可都是一个个七窍流血而亡,活生生的被补死。

“殿下您请,赎我消受不起!”

常歌行瞥了一眼陈叔宝,如此人间美味却不懂欣赏,简直是暴殄天物!

整株紫金参入腹,常歌行顿时觉得浑身暖洋洋的,全身毛孔都是一阵舒泰。一个饱嗝打出,亦是满口药香。

小常也是兴奋异常:“发达了,发达了啊!能量,我的能量,快点,快点!”

陈叔宝紧张的看着面色涨红的常歌行,那些宫女太监死前也是这种症状,像是面色涨红,然后迅速蔓延到全身,最终血脉翻涌而亡。

陈叔宝有些小小的兴奋,心中暗自数着数。可是常歌行的面色一直涨红如初,逐渐转为运动后的红润,最后变为平常模样。

常歌行揉着肚子,道:“这棵参太小了,刚刚吃出滋味就没有了,食不果腹啊!不知陛下可还有存货,随便取出十筐二十几筐就行!”

陈叔宝心中咒骂,别说这种宝药,就算普通的百年参也没有用筐来衡量的啊,这是人参,可不是大白菜!

再说,能放得进陈国皇族密室的东西,大多都是孤品,可以用筐来计量的东西必然没有资格放进密室,只有世间少有或是世间仅有的,才可以称得上珍惜。

“呵!呵!”陈叔宝干笑着:“殿下的胃口还真是好啊!只是。。。。。。这紫金参我陈氏也只有这么一株而已,恐怕晋王殿下不能如愿了!”

常歌行将目光转向陈叔宝身后的架子,既然这个玉盒中装的是宝药,那么其他玉盒中所盛之物便不言而喻。

常歌行越过陈叔宝,径直来到架子前,伸手便取过一只玉盒。

第二百二十七章吃掉!吃掉!

“使不得啊殿下,这些都是保命的好东西,就这么吃了实在是浪费,不如寻访高明丹士,炼成无上仙药,没准儿还会有登临仙班的可能!到时候永享富贵才是真啊!”

常对于成仙问道一说,常歌行不禁撇撇嘴!根据他仅有的历史知识也知道,自古以来寻求长生之法的帝王不再少数,毕竟谁都想千秋万代永享无限江山,以及万千百姓的供奉。

可,从来没有一位帝王成功过!哪怕是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也最终作了古,如普通人一般尘归尘土归土!

所谓仙丹,主要成分不是什么人参、鹿茸、灵芝一类的宝药,而是汞的化合物,吃多了能不能位列仙班不知道,早升极乐是一定的了!

常歌行故作意动的道:“世间真的有长生不老之法?”

“真的!绝对是真的!”陈叔宝神神秘秘的凑到常歌行面前悄声道:“不瞒殿下,在您来建康城之前,我已经请了世外高人,若不是那位仙长魂游天外与太上老君论道去了,应该早就到宫中了!”

“听你这么说,本王倒真的想要见一见!”

“殿下也不必心急,我与那位仙长约定的日子就在近期,算算日子,仙长也快到了!这些宝药还是留与仙长炼丹,长生之药定然是殿下的,我只要三颗驻颜丹就好!”

常歌行盯着陈叔宝看了半晌,不禁长叹,这个时代的人就这么不禁忽悠吗?幸亏是自己这么一个正直的人穿越至此,若是换成前世那些神棍,多少无辜少女要遭殃啊!

“长生虽好!可是。。。。。。本王实在是太饿了!”

说罢,常歌行打开那只玉盒,一股清澈之感扑面而来,让常歌行精神一震,如沐瑞雪!

一朵晶莹的雪白莲花静静的躺在玉盒底部,花开正艳,宛若刚刚采摘下来,花瓣团簇的花蕊呈淡淡粉色,散发着阵阵清香。

常歌行拿起花朵,肌肤触之竟然有几分冰凉之感,像是冰雕而成。

“这花能吃吗?”常歌行皱着眉头看着这朵雪莲花,常人都说牛嚼牡丹,吃花实在是有些大伤风雅。

“殿下,吃不得啊!”陈叔宝哭腔道:“这可是天山雪莲,采自天山之巅,牺牲了一支千人队才摘下了一朵,这可是仙长点名要的材料,万万不能有闪失啊!”

“这就是天山雪莲啊,应该很补吧!”常歌行知道这白莲花是传说中的天山雪莲后,顿时放下心来。

摘了一片花瓣放进嘴中,花瓣入口即化,一道清凉之感自咽喉直入肺腑,久久不散。

小常也如吃了冰激凌般兴奋异常:“好吃,大补啊,快点儿吃,统统吃掉!”

陈叔宝看着常歌行将天山雪莲的花瓣吃了大半,心疼的要命。要知道,这些药材都是他为了寻求长生之道,依所谓仙长法旨收集的。

“陛下要不你也尝尝,真的是人间美味,比什么山珍海味好吃多了!”

陈叔宝慌乱的摆着手,这些虽然都是至宝,却不是一般人能够消受得了的。像之前的紫金参,一般人只能吃些根须,若是咬上一口,绝对立时毙命;这株天山雪莲美则美矣,却是大寒之物,一片花瓣入口,经脉片刻便会郁结,全身紫黑而亡。

“殿下您请,只要您吃得高兴,我吃不吃倒是无所谓!”

“陛下真是客气!”常歌行将剩下的花瓣连同花蕊一同吞入口中,花蕊的香腻、花瓣的清寒,融入腹中,其中滋味岂是文字可以表述!

陈叔宝眼前发黑,这个杨广到底是什么怪物,两株宝药入口换做一般人早已经爆体而亡,这些可不是普通的草药,而是世间少有的至宝,运用的好都是活死人的存在。

“陛下,要不你先出去歇会儿?你这么盯着本王看,实在影响本王进餐的兴致!”

陈叔宝一阵晕厥,险些晕死过去,进餐?您这是在进餐?您这是在糟蹋宝药!

“殿下您稍等,我这就让御医做些珍馐送过来,您老可要嘴下留情,这可都是供奉给仙长的东西,仙长若是怪罪,岂是我等可以担待的!”

陈叔宝匆忙而去,称得上争分夺秒,早些送来美食,就可以让常歌行少糟蹋些宝药。

常歌行晃着身子走到密室门前,将门从里面关闭,这些可都是难得的大补之物,用小常的说法就是这些都是罕见的高能量物质。事关自己的幸福,常歌行不得不谨慎。

两株宝药入腹,身子一阵温热,有了几分醉酒的状态,神经进入了一个玄而又玄的境地,飘飘欲仙。

这个是灵芝,表皮苍劲如老树皮,寸寸龟裂,内里却是温婉如玉,滋味更是香甜异常,吃掉!

这个是鹿茸,吃掉!

这个是冬虫夏草,吃掉!

。。。。。。

这个是虎骨,嗝牙,拿回去熬汤喝!

这个柱状的物体是。。。。。。像是某种动物身体的一部分,拿回去让厨子爆炒!

。。。。。。

几十个玉盒被常歌行一一翻开,除了那些不能直接咬食的补药外,统统进了常歌行的五脏庙。

常歌行摸着圆滚滚的肚子,一阵舒泰,吃大补的至宝吃到撑,也算是一种幸运吧!

小常也是心满意足的半卧在那个奇特的空间内:“我说老常,我给你做指导,训练出天下无匹的将士,制造出威力绝伦的武器,你我联手共同征服全世界如何?到时候攻城灭国,大补的至宝还不多到当零食吃!想想就让人兴奋!”

“这个以后再说!吃了这么多的补药,那个不宜进行繁殖行为的限制应该被打破了吧!”

小常瞧了瞧显示为百分之三十五点六的能量条,道:“那是当然,作为奖励,你还可以选择一种能力!”

能力?常歌行不仅想起石碑上所描述的异能。

“之前你已经激活了天气预报、治疗系统,现在你可以激活一个神之模块,涉及到这个世界最基本构成元素的!”小常提醒道:“比如时间、空间、灵魂、轮回!”

第二白二十八章时间异能

“穿梭时间,往返过去、未来可以不!”常歌行有心为难,要知道,涉及到时间的研究,即便是星际文明时代也是一个禁忌课题,消耗庞大的资源也未能成行。

就如前世常歌行所支持的科学团体,时空旅行虽然有了进展,到头来还是将常歌行丢在了这个时代,再难回去,算是实验失败!

“时间涉及到这个宇宙最为基本的几个要素之一,我只能给你打开一道门,至于以后怎么样就要看你的造化了!”

“等等!我只是说说而已!我看透视眼,读心术之类的也算不错!”

“晚了,能力已经开启!”

“小常,我跟你没完!有种你出来!”

小常给了常歌行一个看白痴的眼神:“我只是一段程序,就算我出去,你看得懂吗?”

面对这种毫无掩饰的鄙视,常歌行火冒三丈:“小常,我要和你单挑!”

“我伟大的主人,念在你吃那些草根、树皮还算卖力的情况,我可以给你开启一种辅助能力!”

“辅助能力?透视眼就好,本王对古代女子的内衣还是很感兴趣的!”

“导航系统!”小常幸灾乐祸的道。

“导航?导航你妹啊!这个时代又没有汽车,老子要什么导航!”

“伟大的主人,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我没有妹妹!”

常歌行脸上的黑线如瀑布般垂下。

密室的门缓缓打开,陈叔宝火急火燎的一路小跑:“殿下,吃食来了!你可要嘴下留情哦!”

满地的玉盒,像是一堆破砖烂瓦般随意的堆放在地上,陈国多年积蓄,被常歌行一朝败坏干净。

第二百二十九章仙长

陈宣华再拜:“奴婢谢过殿下!”

常歌行一阵头大,这才发现陈宣华竟是一根筋的主儿:“陈宣华,你可是堂堂公主,就算陈国不在了,本王也会设法保全你公主的尊贵,何须如此卑躬屈膝,拿出你公主的威风!”

陈宣华面无表情,一副心如死灰模样:“陈国既亡,奴婢心无所依,还要这公主的虚荣作甚,倒不如做个奴婢,悄然亡去!”

“公主殿下,本王是何许人,可是千古难得一遇的英才,在本王身边即便是做奴婢也会惊天动地,哪里有可能悄然亡去!

起来吧,要是让陈人知道本王收了堂堂公主殿下做奴婢,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本王有什么特殊癖好呢!”

收公主做奴婢确实可以满足一个男人的某些心理,但常歌行真的不想被千夫所指,陈叔宝虽然昏聩,却还没到民怨沸腾的境地。即便如今,建康城已经易手,心向故国之人还是大有人在。

让一国公主为奴为婢,绝对可以点燃这些人心中的怒火,还不知道会生出什么事端来!

“殿下!殿下!不好了,大事不妙啊!”陈叔宝慌张的从外面闯了进来,待看到跪倒在地的陈宣华后,又迅速的退了出去:“不好意思,打扰殿下雅兴了!”

“陈叔宝,你给我进来!把你这一根筋的妹妹给本王扶起来!”

陈叔宝悻悻踏进房门:“我说妹妹,赶快起来,没看到殿下生气了嘛!”

陈宣华看了一眼毫无骨气的陈叔宝,起身跑出门外!

“殿下,大事不好了!仙长。。。。。。仙长来了!若是我交不出宝药,定然会受到上天的责罚的啊!还请殿下随我过去,证明我确实已经准备好了宝药,只是。。。。。。只是出了些意外而已!”

陈叔宝虽然恐惧异常,也没敢说出是常歌行糟蹋了宝药这句话。

“仙长在哪里?本王这就去会会他!”

。。。。。。

。。。。。。

大陈朝堂,文武官员分列左右,只是数目少了多半。之前常歌行命朝臣们闭门而居,而这些都是慧根极佳,悟出各种道理之人。

文武官员之前,站着一位道士,一身道袍洗得发白,却很整洁。面色红润如新生婴孩儿,须发皆百,没有一根黑发,显得银光湛湛。

手持一柄拂尘,白玉为柄,上面雕琢着祥云图腾,浑然天成,俨然是大师的作品。

常歌行走在前面,陈叔宝忐忑的跟在身后,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无论是灭掉陈国的杨广还是高深莫测的倒是,都让他心怀不安。

“陛下,请吧!”

常歌行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殿下您先请,我不急!”

“让你走你就走,废什么话,快点儿!”

陈叔宝一阵小跑,一个趔趄好险摔倒在龙椅上。

引得朝堂下文臣武将一阵议论,这些都是心向大隋之人。之前碍于陈叔宝的皇位不得不低头,如今大家心里都明白,这个陈叔宝就是一个纸老虎,站在他身边的常歌行才是正主儿!

“诸位臣工,见到我皇还不行礼!我大隋可是礼仪之邦,万不可坏了规矩二字!”常歌行朗声道。只是遵着大隋的礼仪,向着已亡陈国的旧皇行礼,怎么想都觉得怪异!

“我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满朝文武恭敬行礼,口念万岁,眼睛却一动不动的盯着常歌行。都说这位晋王殿下脾气怪异,说风就是雨,自己可不能错过丝毫细微,自己等人的前程可还系在此人身上呢!

道士凌然而站,完全没有行礼的意思,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似乎是一尊真神降临。

“陈叔宝!”道士直呼其名道:“贫道吩咐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态度倨傲之极,无礼之极,胆敢当着一代帝王如此嚣张,就这份胆识也算难得一见!

陈叔宝看了一眼常歌行,道:“这个。。。。。。。那个。。。。。。仙长,宝药之前已经收集全了,只是。。。。。。只是如今不见了!”

道士眼中阴霾一闪,本来仙风道骨的模样,多了几分鹰隼的感觉。他借大陈皇室之手,驱动整个江南的人力、物力为他寻找宝药,就是为了传说中的长生不老。

当然,得长生者是他自己,而非陈叔宝!

“陈叔宝,你好胆!你可知这些宝药都是本道答应给太上老君的见面礼,如今你竟然说宝药不见了!你难道不怕仙家动怒,到时候流火降临江南大地,生灵涂炭,陈叔宝你又承担得起这样的责任嘛!”

陈叔宝虽说对所谓的仙长有所忌惮,但如今陈国既灭,所谓皇位也只是一个好看的摆设罢了,如今有被人指着鼻子骂,心中的火气瞬间爆发出来。

“哼!怒就怒呗!有本事把江北一块儿灭了啊!”

道士没想到陈叔宝竟然说出如此之言,之言他只要拿整个大陈说事儿,陈叔宝从来都是乖乖就范的。

“上天有好生之德,不会发过不敬之人,也不会枉死无辜之人。此事既无江北无关,上天自然不会降灾难与江北!”

“仙长你有所不知,毁了宝药之人正是我身侧之人,大隋的晋王殿下——杨广!”

常歌行心中暗自发笑,这个陈叔宝倒是有些小聪明,竟然将祸水引向自己,引向大隋。

“仙长!你好啊!”常歌行抱着双臂,口中问好,却无半点儿恭敬之意。

道士捋着银髯,双眼眯成一条缝:“杨广,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坏仙家宝药,你不怕天谴吗?”

“呵!呵!鄙人正是杨广,只是本人胆子并不大!本人平日里行善积德,为人更是正直善良,与人为善,真正的修成了善人果,却是不怕什么天谴!”

“咳!咳!”陈叔宝干咳几声,见到常歌行竟然如此标榜自己的正直、善良,实在是天大的笑话。

道士口道“无量天尊”来掩饰心中的震惊,之前觉得自己闯荡江湖数十载,这副面皮已经修行的刀枪不入,如今看来,比起这个杨广还是稍微差些火候。

第二百三十章揭穿

“贫道夜观星象,察江南有新星光辉日显,而旧星却日益沉沦,莫非王爷就是这颗新星!真乃天意!

我神游玉虚,与老君对弈之际曾闻言,贫道与这颗新星却是有些俗缘,起初虽然形如冰炭,之后却是赤诚相见!

若王爷心向我道,日后或许可在玉虚同饮,享万年不朽!”

常歌行心中暗笑,这个道士变得倒是快,转眼间就和本王有缘了,还要拉本王一起求仙。若不是本王有现代科学知识武装头脑,没准儿真会着了这个老道的道儿。

“万年不朽?敢问道爷如今高寿?”

老道望向虚空,捋着白髯似乎陷入了某种回忆:“贫道也不知活了多少岁月,一梦醒来世间已是千年,记得上次醒来的时候,贫道赐给了一个名唤大禹之人玉圭,助他治水!”

“呵!呵!大禹治水啊,道长果然是神人!本王有心向道,奈何凡身肉胎不能长久参悟大道,道长可有仙药赐下?”

“贫道说过,殿下与道法有缘,今日贫道便助殿下修道!”

道士从袖口掏出一只古朴木盒,看不出什么材质,木盒开启,内里有一浑圆朱红丹药,莹莹发光,显得美轮美奂,宛如工艺品。

陈叔宝张着嘴巴,满是垂涎:“这就是传说中的仙丹!”

道士得意的将丹药取在手中:“这是太上老君炼丹炉中所炼,历时七七四十九天方才成丹!凡人吃了可享万年不朽,看尽海枯石烂!”

常歌行将丹药接在手中,颠了颠,还是十分有手感的,比前世的把玩件有意思多了。

“敢问仙长,若是仙人吃了会如何呢?”

道士摇晃着脑袋道:“仙人吃了凭空长万年修为!”

“哦!是这样啊!本王向来不愿夺人所好,这颗丹药还是让仙长服下吧!”

倒是一愣,随即道:“贫道已得长生之身,服此仙丹也只有增长修为之用,还是殿下服下的好!”

“仙长就不要推辞了,元霸,伺候仙长服药!”

李元霸扛着巨斧走进朝堂,将巨斧向着地面一戳,地面瞬时龟裂。

“请服药!”

道士浑身一颤:“既然殿下不愿服用也是无妨,贫道就先收起来,静待有缘人!”

常歌行将双手放在身前,一阵的掐捏,双眼微闭,颇具前世跳大神的风采。

“本王也算略通卜算之术,刚才一番占卜,这仙丹的有缘人真是仙长您,还请仙长服药!”

“请!”李元霸将大斧在地上又是狠狠一戳,地面瞬时化为齑粉!

道士雪白的胡子有些抖动,自他从事这个职业以来,都是无往不利的,毕竟这个时代的人对于仙佛有着天然的敬畏。到哪里都是被如同活神仙般供着,好吃好喝、美女作榻逍遥自在的很。

可眼前这位晋王,似乎并不买自己的帐。

“殿下,你可知我是得道之人,虽然红尘滚滚蒙蔽了我了法力,但神游天外之际亦可与太上老君座谈!

殿下还是对贫道恭敬些好!”

“呵!呵!本王凡胎**自然对仙佛恭敬有加,所以——还是请仙长用药吧!”常歌行对旁边的侍卫道:“仙长年老体虚,你们还不去帮帮忙!”

两个彪形大汉上前,按住道士的肩膀,让他动弹不得。李元霸取出鸡蛋大的仙丹,满脸狞笑:“仙丹嚼碎了肯定会影响药力,还是整个吞下的好!”

道士看着仙丹在自己眼前不断放大,眼神中终于流露出恐慌之色:“杨广,莫要还贫道,快叫人停下!”

“这不是仙丹嘛,吃了可是会增强功力的!元霸,继续!”

李元霸将仙丹死命的塞进道士嘴里,道士则拼命的闭着嘴,即便满嘴的血沫子,忍着牙齿断裂的痛苦,就是不将仙丹咽下!

“这。。。。。。这不是仙。。。。。。仙丹,我不吃!”道士含糊着道。

“停!”常歌行挥手道。

道士瘫坐在地上,喘着粗气。眼睛满是惶恐,这所谓仙丹有什么功效,作为炼药之人,他再清楚不过。

常歌行将仙丹拿在手里把玩,温润如珠,即便是一颗假仙丹,做工也极为考究。

“做工不错,想来花了不少功夫吧!”常歌行将仙丹丢到地上。

道士看着在地上滚动的仙丹,一颗心脏沉到了水底,今天算是彻底的栽了。换做其他人,若是听说这颗丹药可以让人享万年时光,早就迫不及待的服下,哪里还会怀疑什么。

而且,越是位高权重的人就越渴望长生。当然,找人事先试药的可能道士是考虑到的,不过,这样他反倒安心,到时候以仙丹不全,遂不能成就万年不朽便可推脱。

“殿下好手段,贫道认栽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贫道这就告辞了!”道士一个骨碌起身,便要离开朝堂,既然谎言被戳破,他已经没了留在陈国的理由。

“道长慢走!”常歌行道:“本王答应你离开了吗?”

道士回转身形,满脸的无奈:“在下只是一个吃百家饭的江湖中人,殿下没有必要赶尽杀绝吧!”

“百家饭?道长不比谦虚,敢将主意打到皇室的,也算你这一行的最高成就了,有没有兴趣追随本王?”

“谢殿下抬爱,只是贫道逍遥惯了,实在过不惯任人驱使的日子!”

“元霸,将这个坑蒙拐骗的假道士推出去斩了!人头挂在城头示众!”

道士捋着银须的手一颤,一根胡须被连根拔起,疼得道士一个激灵:“其实,贫道在外流离失所、风餐露宿实在是辛苦之极,想来追随殿下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贫道萧吉拜见殿下!”

“哈!哈!”常歌行双手搀起萧吉道:“道长仙风道骨,得道长追随,实在是本王之幸!”

这些炼丹士,算得上早期的化学家了,他们所制金丹、仙药多时借助化学反应,甚至火药也是炼丹术士无意中发现的。常歌行留下萧吉自然是为了这个时代的化学大业,一向神秘的炼丹士,将在这个时代大发光彩,从人后走向人前,甚至登堂入室,被人们所接受、所认可,而不是和什么神仙、鬼怪联系在一起。

第二百三十一章对话萧吉

陈叔宝坐在龙椅上宣读一番任命与军队调动后,早朝便在愉快的气氛中结束了。

常歌行借陈叔宝之口,将陈国剩余的武装力量减除大半,剩下的也被大隋军队与效忠于大隋的陈**队持续围剿中,建康城周边的陈军基本上被肃清,只有小股军队还在负隅顽抗。

总之,隋伐陈之战已经到了最后的收尾阶段。

陈叔宝这些时日倒是消停,平日里按照常歌行的安排上上早朝,然后便是躲在后宫和妃嫔们欢愉,倒也是清闲自在。毕竟,就连上朝要说的话,都被常歌行命人用台词的形式交给了陈叔宝,陈叔宝不用动脑,只需动动嘴皮子就可。

江总这些天来往皇宫跑的很勤快,无非就是向常歌行献殷勤、表忠心。古玩字画不计其数、珍珠玛瑙更是以车计,就连美女也送来了上百位。

在观瞧了萧美娘的脸色后,常歌行很识趣的将财宝留下,美女统统送回,毕竟惹恼的萧美娘,给自己来一场醋淹陈宫就不好了,常歌行可是知道,这位大梁公主绝对没有表面看起来那样好脾气。

陈宫中一处大殿内,常歌行坐在一处桌案前,萧吉则小心的侍立在旁边,这位晋王殿下可不是那么好惹的!

“萧吉,这头白发是你自己染的?”

“此银发乃是贫道。。。。。。”萧吉的职业病刚刚有冒头的征兆,便被常歌行一个眼神给瞪回去了!

“是在下自己染得,在下在研究丹药过程中发现了一种胶质,将白色燃料搅拌其中,再涂布头发上,便有了这满头的银发!”

人才啊!常歌行心中暗道,在这个时代,误打误撞中竟然发明了染发技术,古人的智慧绝对不能小觑!

“萧吉,老实告诉本王,你可相信这个世界有所谓的仙佛,凡人真的能够得长生吗?”

萧吉思忖一阵,道:“在下自小便痴迷仙道,之前是无比的崇敬,后来几经资料考证便开始变得怀疑起来!

这些年我访名山、拜高人,这了解到了一些这个世界的一些秘辛,逐渐有开始相信确实有所谓的仙道存在。或许,仙道只是凡人给他们的命名,但他们却是存在!只是如今不显罢了!”

“本王想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本王来自天界,就是你所说的仙道世界!”

萧吉愣了一愣,随后抱拳道:“殿下原来是同道中人,失敬失敬!”

常歌行落寞的摇摇头,将之前那颗仙丹猛地磕在桌案上,仙丹一分为三,内里露出道道染色痕迹,光看这迹象,就知道绝对不是口食之物。

“萧吉,你且看好了!”

常歌行将破碎的仙丹握在手中,微微一笑,缓缓伸展五指,仙丹恢复如初。

萧吉一把夺过仙丹,拿在手中仔细观瞧,完全没有修补的痕迹,甚至就连自己在制作过程中留下的一个细微擦痕都还在,绝对不是偷梁换柱,这颗仙丹就是之前那颗!

可令他想不明白的是,常歌行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凭自己的手段也勉强可以使碎丹恢复如初,但觉做不了这么完美,时间也绝对没有这般迅速,一定要来个闭关七七四十九方可。

“殿下高明!”萧吉心悦诚服的道,他当然不会相信常歌行来自所谓的仙道世界,只是技高一筹罢了!

“承让!承让!”常歌行同样抱拳,谦虚的道:“萧吉,其实你不用坑蒙拐骗也能过上富足的生活!光是这染发技术,运用的好就足够你富甲一方!”

萧吉皱了皱眉:“我可从来没有坑蒙拐骗,只是愿者上钩罢了!富甲一方有什么意思,远没有看着那些做白日梦的大人物有趣。那些临死前还想着有朝一日能够爬出棺材继续荣华的王侯将相,实在是可怜的很!”

“你不要荣华,你却想要绝世宝药!”常歌行眉眼间笑意渐浓:“你想长生?确实比那些死了还想复活的蠢人更有意思!”

“你不想长生?”萧吉反问道。

在星际文明时代,长生已经变得相对容易,但却很少有人愿意那么做。

刺激人体遗传物质,发挥最大潜能,确实可以大幅度延长人的寿命,却不能真正的长生。遗传物质中所蕴含的潜力迟早还是会被耗尽。

于是,人们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上传人类的记忆,再将这些记忆给予新的躯体。

但人们很快就发现了问题,这些不断重生的人类,只能依照之前的记忆去生活,完全没有自主性,就像再做一个不断重复的噩梦,痛苦不堪。

于是,灵魂的课题再次被搬到科学的层面。直到常歌行穿越到隋朝,这个课题仍然没有丝毫头绪。

“生老病死,不是很正常吗?”常歌行幽幽道。

萧吉颇为自嘲:“谈论此话题,看来是萧某人找错人了,跳出生老病死的轮回才是大气魄!”

“面对生老病死,不畏惧怀淡然心,也是大毅力!”常歌行眼神灼灼。

“哈!哈!哈!”

“哈!哈!哈!”

两人不约而同发笑!

“萧吉,来,坐!陪本王喝上几杯!”

萧吉也不扭捏作态,盘膝而坐,与常歌行对饮起来。

“殿下此次伐陈可有收获?”

“本王能有什么收获,有收获的是大隋,南北归于一统,大隋必然迎来一个盛世!”

“大隋再繁荣与殿下又有何干?您不是储君,大隋的天下将来是杨勇的,殿下恐怕还会招来杀身之祸!

贫道夜观星象,帝星南移,辐照江南,江南恐有帝王显示,统领天下!”

常歌行看着萧吉一副道貌岸然、一本正经说瞎话的模样,发笑道:“萧吉,你这是在鼓弄本王造反吗?”

“殿下,萧某人有说过新兴的帝星是您吗?还请殿下不要自作多情!”

常歌行表情一阵呆滞,哑然失笑:“好你个萧吉,竟然拿本王开涮,你就不怕本王杀了你祭祀仙佛?”

“殿下舍得杀在下吗,殿下既不放在下离去,又不杀在下,那么一定就是有求于在下,而且是非在下不可的事情!”

“萧吉,你知道吗?本王很讨厌你自作聪明的样子”

第二百三十二章太子遇刺事件

萧吉洒然一笑:“谢谢殿下的讨厌,要是殿下喜欢在下,贫道宁愿登仙班而去,也不愿留在这人世间!”

常歌行哑然失笑:“萧吉,你想多了!你也不要胡思乱想,你先下去好好研究一番你的染发技术,特别是颜色要丰富些,本王有大用!”

萧吉退去后,常歌行揉着太阳穴,长长吐出一口浊气。江南地区大部分地区已经平定,只有少部分还在负隅顽抗,群龙无首之下,迟早会败亡。

眼下,陈叔宝还不能废除,陈皇在位,那些残余势力便没有借口拥立新皇,不能拥立新皇,便是一群乌合之众。

若是这些人胆敢迎新皇登基,便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勃勃野心昭然若揭,即便是陈国的氏族、贵胄也不会认可新皇。

总的来说,陈叔宝这张牌对于常歌行来说十分重要,陈叔宝代表的是陈国正统,只要他一天不退位,这铁一样的事实便不会改变。

一双略带冰凉的小手自身后揉着常歌行的双肩,力道极佳,让常歌行一阵放松。他没有回头,只是闻这气味便知来人是萧美娘。

烛光影动,熏香袅袅,有红袖在侧,有大权在握,正是每个男人心中所愿。正所谓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男子汉当如是也!

“殿下,可是累了!”

常歌行反手握住佳人柔荑,脸上满是欣慰,虽说穿越到这个陌生的时代,但有红颜为伴,笑傲天下,也不觉得孤单。

“是有些乏了,我们休息吧!”

萧美娘俏脸红云上涨,在烛火的映衬下煞是美艳。萧美娘本不是羞涩的人儿,骨子里颇有些泼辣。

“别以为本姑娘不知道你心中想的什么!”

话虽如此,却是先行上了床榻,拉上帘幕,只在床帘上留下一道靓丽的风景。

此夜多是风情万种,此夜多是温柔无限。此夜雨水之欢,羡煞神仙。

。。。。。。

。。。。。。

长安城中却没有如此的温柔与温馨,太子府的灯烛依旧大亮,人影绰绰,往来的都是提着药箱的名医,甚至就连太医院都来了大半,且都是资历深厚之辈。

皇辇停放在院中,皇帝杨坚与皇后独孤氏端坐其上,焦急的看着房门。

太子遇刺了,而且就在皇城脚下,一柄利剑贯胸而入,性命危在旦夕。刺客布局精心,在丢下数十具尸体后,逃之夭夭,长安城门紧闭,挨家挨户搜索,依旧不见刺客踪迹。

于是,坊间谣言四起。有人说,太子平日行事乖张,遭了天谴;有人说是陈国为了报复大隋的灭国之仇,所以派来刺客,要杀大隋的储君;还有人说,晋王杨广得了开疆扩土的功劳,有心竞夺储君之位,所以提前下手。

这些谣传中,以第三种为甚,在有心人添油加醋之下,可谓故事精彩生动、绘声绘色,编制的有血有肉。

甚至,传言中杨广连皇后的人选都定好了,正是大陈的宣华公主,以便得到大陈旧老的支持。

太子房中,杨勇脸色惨白,胸腹上缠着的白布上鲜血淋漓。

“那一剑虽然直入胸腹,幸好没有伤及内脏,太子殿下只需精心调养数月,便可无碍!”一个花白着胡子的御医道。

杨勇挥退房内闲杂人,只留下一众亲信。

“风声可放出去了?”

“太子殿下放心,我等兄弟们已经将消息传递全城,即便是假的,也会被认作真的!”

杨勇一阵咳嗽,脸上显出不健康的潮红:“假的就是假的,怎么会变成真的呢?

老马,你追随本王多长时间了?”

马脸汉子恭敬道:“禀殿下,小的来到太子府已经五年了!”

“五年,很长时间了啊!人生能有几个五年呢!家里可还有人?”

“禀殿下,承蒙殿下的福,小的家里还有妻儿父母!”

“呵!呵!好啊,有老人供养,有结发妻子为伴,有孩子传宗接代,好啊!

老马,这些年你追随本太子日子过得也算风光,毁在你手中的姑娘恐怕已不下数十,山珍海味隔三差五也有人宴请!可你别忘了,这些都是太子府给你的!”

马脸汉子豆大的汗水滴落在地板上,跪在地上双膝颤颤发抖,若不是双手勉强支撑,整个身子都会伏在地上。

“殿下,小的知错了!”

“错你有什么错!这世间本就弱肉强食,那些贱民本就是掌权者的工具,那些年轻漂亮的女子,只是用处特殊些罢了!

本王现在要交给你一个任务,你完成得好,你的父母妻儿自当一世荣华!”

马脸汉子本不是愚钝之人,自然听出了杨勇的话外之意,恐怕这次任务艰难万分,九死一生!

“朝本王这里再刺一刀!”杨勇指着胸口道。

满脸汉子惊悚异常,这一剑下去,自己断然没有活命的可能,刺杀皇嗣,即便千刀万剐也不为过。

室外,御医正在向隋皇杨坚禀报杨勇的病情:“吾皇福泽天下,太子自有天佑,殿下并未伤及要害,性命已经无忧!”

就在杨坚与独孤伽罗松一口气之际,太子房间内突然发出惨呼。

“殿下,你怎么了,快点儿来人,殿下遇刺啦!”

“嘭!”马脸汉子踹开房门,提着滴血的宝剑,怒视着众人。

“哼!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第一剑未能取你性命,这一剑送你归西!好汉做事好汉当,老子就是看太子不顺眼,与晋王殿下绝对没有半分关系!”

说罢,马脸汉子横刀自刎而死,尸体将房门掩住,死不瞑目。

“快救吾儿!”杨坚大吼道。

众多郎中、御医扒开马脸汉子的尸体,手忙脚乱的涌进房门。本来已经有所好转的杨勇再次倒在了血泊中,双眼紧闭,人事不省。

“来人!”杨坚怒吼道。

左右侍卫上前,拜倒听命。这些都是皇宫中的近卫,只听皇帝一人的命令,皇亲国戚、王公大臣均无权干涉他们做任何事情。

“朕命你们速到江南。。。。。。”

“速到江南,告诉晋王殿下,玩够了就回长安,母后想他了!”

独孤皇后不待杨坚将话说完,便抢先道。

第二百三十三章赚了些小钱

杨坚叹了一口气,道:“就依皇后之言,江南事情已定,让广儿早些回长安吧!”

近卫听命退去,他们只忠心皇帝一人,既然得到了杨坚的肯定,他们自然便依言而去。

“皇后,太子遇刺这件事,恐怕晋王脱不了干系!”

孤独皇后眼中闪烁着奇异的光芒:“妾身倒觉得,任何人都有可能刺杀太子,唯独广儿不会!”

“哦?为何?”

“广儿在江南大放异彩,取粮于江南,直取建康城,挟陈叔宝剪除陈国在江南羽翼,使江南富裕之地归我大隋,这可是开疆扩土的大功。

凭此大功,广儿便可与太子争锋,占尽先机,断然没有节外生枝的必要!”

杨坚思忖了片刻,点头道:“皇后说得在理!自古长幼有序,广儿虽然有如此盖世奇功,却也不能破了长幼有序的规矩,还是敲打他一番吧!”

独孤皇后缓缓点头,道:“也好!”

。。。。。。

。。。。。。

建康城的阳光正好,常歌行安排好陈叔宝的“功课”,便一人独自走出皇宫。这段时间一直呆在陈宫,虽然陈宫风景秀丽,但看得时间长了也会生腻。

皇宫与市井虽然仅隔一墙,却是一边如高高在上的天界,一边是熙攘烦扰的红尘凡事。

换上寻常百姓人家衣服,穿行在人群中,买上些江南小吃,边走边游。忘却伐陈兵马大元帅与大隋晋王的身份,回归一个普通的身份,倒也落得轻松自在。

常歌行漫无目的的游走,不知不觉却是来到了朱家的大门前。往日种种浮现在眼前,不知那个喜欢种植矮竹的女子是否还好。

大门前很热闹,十几个挂着大红花朵的金漆木箱子将宽大的朱家大门堵的严严实实,一个身着白衣、摇着扇子的偏偏佳公子得意的站在门前。

最惹人注意的是公子身后站着的一队士兵,不是城中的陈军守卫,赫然是大隋官兵。

常歌行眉头不禁皱起,大隋军队是开疆扩土、护卫百姓所在,岂能任这些富家子弟驱使。

常歌行走近,一看那公子却是老熟人——贾仁义。

“朱老头,快点儿开门,别让我家公子久等,不然砸了你的府门!”

“开门,别给脸不要脸!”

“我家公子娶你家哑巴姑娘是天大的悲悯,乖乖收下彩礼,写下婚书,不然一把火烧了你朱家!”

。。。。。。

一众跟班的大呼小叫,说的话也越来越难听。贾仁义则大度的摆摆手:“不要这么火急火燎的,待公子我与贵儿小姐行了夫妻之礼,她就是你们的女主人,有这么对主人不敬的吗?”

一众跟班的点头称是,皆称公子大义。

“呵!呵!”常公子迈着八字步踱到贾仁义跟前:“贾公子,好久不见,近日过得可还好!”

贾仁义盯着常歌行瞧了一阵,随后恍然道:“小子!原来是你!”颇有些咬牙切齿的味道。

“呵!呵!就是我,不知贾公子给我没过门的媳妇送彩礼是什么意思!堂堂大陈可是教化之地,长江虽长,洞庭虽大,却也容不得你这样的败类!”

贾仁义脸色铁青:“多日不见,你倒是一如既往色油嘴滑舌——朱家赘婿!”

“呵!呵!本王近日做了一笔大买卖,赚了一些小钱,恰好可以迎娶朱家小姐,却是不用做什么赘婿了!”

常歌行确实做了一笔大买卖,以几十万大隋军队,攻取江南大地,可谓赚得盆满钵盈。

贾仁义上下打量一番常歌行,虽然衣服还算整洁,却怎么也算不上华贵,顶多也就是寻常人家罢了。

扔进人堆里再也找不到的那种!

“你还真是大富大贵了呢!”贾仁义讽刺意味十足的道:“本公子还是劝你,不要做那癞蛤蟆,乖乖回去过你的小日子,或许还能善终!”

“如若不然呢”

“如若不然!哼!你可瞧见这些兵士,他们可不是江南那些软趴趴的酒囊饭袋,而是浴过鲜血的大隋铁军!

朱家的靠山孔范已经倒了,而我的妹夫江总却是如日中天,如今是大隋晋王殿下的红人,待晋王殿下归朝,我家妹夫定然是手握权柄的重臣!

晋王殿下你知道吧,就是攻破建康城的隋军兵马大元帅,江南大地的无冕之王!”

常歌行默默的点点头:“我与晋王殿下也算是老相识了,他老人家若是知道有人用他的名声招摇撞骗会很不高兴的!”

“我哪里有招摇撞骗!我的妹夫真的是江总江大人!”

“你妹妹芳龄几许”

“年芳十六!”

“啧!啧!十六芳华嫁了黄土埋了半截的糟老头子,你贾家真的是光荣的很!”

“你,好大的胆!竟敢对江大人不敬,来人,把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绑了!”

隋军兵士就要上前,常歌行冷笑道:“你们家王爷带你们来江南,就是为了给这些公子当打手的你们军人的骨气何在”

隋军士兵一愣,没想到一个不起眼的百姓居然能讲出这么一番话来。

为首的官兵向常歌行抱拳一礼,道“受教了!”

转头对贾仁义道:“我等奉命只是互送财务,其他事情,与我等无关,还请公子自便!”

“你们可知我与江总的关系”

“我等只知晋王殿下,还请贾公子不要妄言,以免为江大人招来祸患!”

“好!你们都很好!”贾仁义知道隋军的厉害,不敢说重话,从怀里掏出一物,却是一面令牌。

“你们可知此物”贾仁义志得意满的拿着令牌,耀武扬威的展示给隋军看。

常歌行心中一乐,此令牌是之前他赐给江总的,算不得什么贵重之物,可以权宜调动隋军的一队人马,以防不测。

毕竟,江总作为投诚派,还是得罪了不少人的。

没想到如今却到了贾仁义的手中,可见贾仁义的妹妹还是颇受江总宠爱的。

隋军兵士自然认得令牌:“公子有何吩咐”

“把此人打成半死,挂在朱家大门,晾晒一番!”贾仁义话一出口,纨绔之风可见一斑,动不动就要取人性命。

第二百三十四章谁敢嚣张!

“嘎吱!”朱府大门缓缓大开,声音略显沉闷,与江南清新的风格显得格格不入。

一道清瘦的靓丽人影俏然站在门口,鹅黄色的衣服外罩着一层薄薄的浅绿轻纱,显得很清新,像是江南刚刚破土而出的新苗。

朱家老爷跟在身后,显得气喘吁吁。

“朱贵儿,你终于肯出来见本公子了。岳父大人,咱们今天就定下婚期如何?”

朱家老爷气哼哼的道:“谁是你岳父,小老儿可高攀不起!”

“呵!呵!没关系的,等我与贵儿行了夫妻之礼咱们便是一家人了!”

“贾家小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得什么主意,不就是想要我朱家的家财嘛!钱,小老儿我可以给你!但,小女却是不能嫁给你!”

“真是给脸不要脸,朱贵儿虽然是一个哑女,好歹生得天生丽质,再说了,本公子还从来没有睡过哑巴呢!不知道到时候能不能出声!哈!哈!哈!”

贾仁义哈哈大笑起来,一众随从也是跟着起哄的大笑,

朱贵儿掩在面纱之后的小脸一阵惨白,小手紧捏着一块玉佩,像是在汲取无尽的勇气。

朱贵儿身边的侍女,上前道:“我家小姐说了,谢过贾公子美意,只是她已经有了未婚夫婿,许了他人,怎么能另嫁他人!”

贾仁义将胸前的扇子摇晃的更加猛烈了:“未婚夫婿,你说的可是这个人!”贾仁义将常歌行让到前面,颇为讽刺的道。

常歌行走到朱贵儿面前,一把拉住小手:“贵儿,你我终于再次相见了,实在是甚是思念。来!让我看看你是否清瘦了!”

说话间,常歌行便要把朱贵儿拥进怀里,这里曾经给自己挡剑的女子,说什么他也不会辜负。

朱贵儿本来惨白的小脸,瞬间绯红,漫天红霞笼上眉梢。

朱家老爷无奈的叹了口气,当初哪里会想到自己随手抓来的赘婿,如今却成了自己女儿的孽缘,不知是福是祸。

“贾公子,小老儿之前若是有得罪,还望海涵。小老儿愿意散尽家财,只希望贾公子可以在晋王殿下面前美言几句,放我等出城。此后,天涯海角,再无瓜葛!”

看到不可一世的朱家老爷服软,贾仁义十分得意。朱、贾两家同为健康城富贾,平日里竞争是少不了的,甚至偶有摩擦。只是两家分别代表了孔范与江总的利益,倒也没能真的闹掰。

随着孔范身死,这种平衡便彻底的被打破。贾家春风得意,朱家却是风雨飘摇。

贾仁义看了一眼你侬我侬的常歌行、朱贵儿两人,眼中显出一阵阴霾。

“要放过你朱家倒无不可,只是本公子对贵儿小姐才学欣赏已久,若是贵儿小姐肯于我交游几日,本公子自然放你们离开!”

朱家老爷哪里不知道,所谓“交游几日”是什么意思,脸上浮现出怒色:“贾仁义,你不要过分!孔大人虽然身亡,大陈也已沉沦,但天下还是有王法的!”

“王法?”贾仁义冷笑不已:“不可一世的朱家老爷如今居然谈王法,简直可笑之极!

来人!本公子怀疑朱贵儿与前陈逆贼勾结,企图危害我大隋万里江山,马上捉了来,本公子要好好审讯一番!”

贾仁义晃弄着手中的令牌,一副把鸡毛当令箭的乖戾模样!

大隋兵士眼中显过一丝厌恶,这种欺男霸女的事情,在大隋军队中是被严令禁止的。若是传扬出去,绝对会受到同伍之人的嘲笑。

可有军令在此,他们不得不为。

看着走近的兵士,常歌行笑道:“几位兵爷,可还有转还的余地!”

“军令所在,抱歉了!”

“这样啊!”常歌行沉吟着:“贵儿,把我予你的辟邪玉佩给兵爷一观,或许能逢凶化吉,百无禁忌!”

朱贵儿疑惑的张开小手,露出精致的玉佩,里面一个“英”字若隐若现。

为首的兵士接过玉佩,一阵狐疑。所谓的辟邪他们是不信的,作为士兵,他们更相信自己手中的刀兵。

忽然,他脸色陡然一变,持着玉佩的手颤抖不已,这件东西怎么会出现这里呢?

兵士轰然跪倒,双手奉上玉佩:“请小姐收回玉佩,还望珍藏,此玉佩抵得上十万兵!”

朱贵儿被眼前的情形弄得糊里糊涂,刚才还不可一世的士兵,如今却恭敬的跪拜在自己面前。她小心翼翼的收回玉佩,看了看常歌行,希望从他这里得到答案。

“末将拜见王家千岁,千岁千岁千千岁!”

待朱贵收好玉佩,隋军兵士纳头再跪!

“你们这是做什么啊,快点儿起来,不就是一个破玉佩嘛。我给你们一人一块,快点儿给本公子起来!”贾仁义见到事情不妙,已经超出了自己的预期,歇斯底里的喊道。

隋军兵士起身,冰冷着一张脸:“还请贾公子自重,你可知道,你方才之言已经犯了大逆!

这玉佩乃是我大隋晋王贴身之物,当今皇后所赐,见物如见人。玉佩既然在朱家小姐手中,便得我大隋庇护,没什么事儿的话,贾公子你还是退去吧!

记住,不要再招惹小姐,朱家不是你能惹得起的!”

贾仁义喘着粗气,心中不甘:“假的,绝对是假的!你们等着,我这就找我妹夫来揭穿你们!”

兵士恭敬道:“还请小姐回府,朱家自有我等守护。殿下要庇护之人,便是我几十万大军所保护之人!”

朱贵儿紧紧抓着常歌行的手臂,这一切实在是太富有戏剧性了,凶神恶煞的兵士转眼间竟然成了门神;气势汹汹的贾仁义,转眼间便灰头土脸的退走。

朱家老爷慌忙的关上大门,即便有兵士守卫,他是相信自己的大门。

“闺女,快让爹看看这玉佩!”

朱家老爷将玉佩拿在手中一阵观瞧:“好玉,好玉!玉石是少有的天材地宝,雕琢手法也是浑然天成。称得上旷世其宝,绝对价值连城!”

“说吧!”朱家老爷盯着常歌行道:“这玉佩是从哪里偷来的!盗取皇家之物,可是诛灭全族的大罪!”

语气中像极了,官兵审问犯人!

第二百三十五章谁更嚣张

朱贵儿拉了拉自己老爹的衣袖,那意思很明显,不要为难人家了,好歹人家也救了自己。显然,她也不相信这玉佩是常歌行的。

毕竟,相信玉佩是常歌行的,那么就得承认常歌行便是晋王殿下,这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常歌行摸摸鼻子,道:“我可以说,这玉佩是我自己的吗?”

“不可以,你要说实话!万不可负了我家小姐一片心意!”不等朱家老爷说话,朱贵儿旁边的侍女倒是先开了口。

常歌行摸了摸鼻子竟然无言以对,好不容易说了一回毫无点缀的大实话,却是没有人相信。

“不管这个玉佩是谁的,它帮我们度过了这一次难关才是真的,贵儿可要收好!”朱家老爷无比郑重的道,靠山孔范亡故后,这枚小小的玉佩似乎成了救命的唯一稻草。

隋军进城,皇朝改朝换代,江南必然迎来一批新贵,送走一批腐朽的势力。

常歌行对这些倒是毫不关心,因为他是江南这场赌局的坐庄之人。坐拥几十万大隋悍将,便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贵儿!”常歌行拉着朱贵儿的小手道:“近来可好!”

说着便要去掀朱贵儿的幕离,朱贵儿显出一片惊慌,躲过了常歌行的大手。

“不必惊慌!”常歌行尽量舒缓着语气,缓缓的伸出右手。侍女想要阻止,却被朱家老爷一个眼神给制止了。该来的始终会来,掩饰不住的,始终要大白天下。

一道深入颊骨的疤痕,在精致的小脸上显得尤为可怖!

朱贵儿死死的咬着嘴唇,苍白的嘴唇上鲜血滴落。

常歌行用手触摸佳人柔唇,一片冰凉。然后手指上扬,顺着那道疤痕缓缓抚摸。

“还好!伤得不算特别重,应该还可以复原!”

朱贵儿美眸中一片惊诧,如此重伤在常歌行口中竟然成了伤得不算特别重,竟然还可以复原,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你说的可是真的?”朱贵儿的侍女问道。

“当然是真的!”常歌行回答的十分肯定,医疗系统对于这样伤及真皮层的刀伤应该可以复原的。

侍女拉着朱贵儿的手道:“小姐你听到没有,姑爷他说可以恢复你的容貌!”

对常歌行百般怀疑的侍女,此刻对于常歌行说的话却是百分之百相信,不可谓这个世界的神奇。不管常歌行能不能真的做到,最起码给了自家小姐希望,当然这也是她所望。

“给我一个安静的房间,本公子这就施展秘术,让我的亲亲娘子恢复如初!”

“你是说现在?”侍女狐疑的道:“不是说施展秘术都要经过数年甚至十数年的准备方可吗?姑爷这般冒失,可有把握!”

侍女一边说着,一边给常歌行打眼色,让他就坡下驴。这个时代可没有祛疤的技法,侍女的意思是让常歌行尽量的托,让时间抹去自家小姐心中的痛。

“本公子得到神秘传承,这点儿小伤还用得着经年准备,可莫小瞧与我!”常歌行自信满满的道。

常歌行拉着朱贵儿的小手,便要朝着闺中小楼方向走去,整个朱府,属那里最为安静,平日里除了伺候朱贵儿的侍女外,其他仆人都是严禁入内的。

门外的嘈杂声止住了常歌行的步伐,真的是树欲静风不止!

“江总听闻朱府有晋王殿下信物,特来拜会,还望此间主人开门相见!”

听到江总的声音,朱家老爷身躯一阵。江总此人他是知道的,此前也打过不少交道,为人称得上圆滑、阴狠!

只是孔范死后,他便失去了与江总对话的资格,此前江、孔两家互为制衡,江总多少还有些顾忌。如今江总一人做大,在建康城攀上了晋王的高枝儿,可谓炙手可热。

虽然知道江总登门肯定不怀好意,朱家老爷却是不敢怠慢。哆嗦着手脚亲自开门,门还没有开,脸上已经摆好了笑容。

“呵!呵!原来是江大人来访,让陋舍蓬荜生辉啊!”

贾仁义从江总身后探出头:“你那件什么玉佩,能骗得过大头兵,却骗不过我家妹夫,别忘了我家妹夫可是晋王殿下面前的红人!”

江总恼怒的看了一眼这位便宜的大舅哥,若不是看在贾家小姐长相妩媚的面子上,他是不愿意管这样的闲事的。毕竟,江南初定,一切刚刚尘埃落定,哪里出问题都会惹得乌烟瘴气。

“朱老板,贾公子看中了你家小姐,你答应了这门亲事算了,你我毕竟是老交情了,若是翻了脸,对谁都不好!

晋王殿下初到建康,不曾听闻与你家小姐有任何交集,你老实交出玉佩,待我物归原主,还能为你请赏!”

朱家老爷脸色铁青,如今人在屋檐下,若是不低头绝对被房梁压断脊梁。

江总久经人事,看得出朱家老爷的犹豫,笑道:“不若今天就让贵儿小姐随仁义回贾家,待以后成了夫妻之礼便是!”

朱家老爷气喘如牛:“江大人!你可是要仗势欺人,强抢民女了!”

“朱老爷莫要误会,只是让贵儿小姐与仁义多多亲近罢了!”

贾仁义很得意,江总果然是大人物,三言两语就让朱老头儿焦头烂额,照这样的趋势,自己没准儿还能提前赴了温柔乡,将朱贵儿收入房中,是圆是扁任自己拿捏!

贾仁义越过朱家老爷,闯进内院,正看到拉着朱贵儿小手嘘寒问暖的常歌行,心下火起。

“好你个小贼,看打!”有了江总做靠山,贾仁义当真是嚣张无限,举着拳头便打向常歌行面门。

常歌行一手牵着朱贵儿,一手打了一个响指。时间瞬时凝固,虽然只有短短三秒,却足以做出一些改变!

“啪!”贾仁义本来挥出的拳头,却鬼使神差的打在了自己脸上,数颗牙齿混着鲜血掉在地上,贾仁义捂着腮帮子满脸的恐惧,自己明明是想打常歌行,怎么打到了自己!

朱贵儿也满脸的不可思议,她看得真切,贾仁义挥拳欲打常歌行,自己正在担心常歌行吃了亏,转眼间便看到了贾仁义自残,莫非贾仁义突然大彻大悟,幡然悔悟了!

第二百三十六章我最嚣张

朱贵儿拉了拉自己老爹的衣袖,那意思很明显,不要为难人家了,好歹人家也救了自己。显然,她也不相信这玉佩是常歌行的。

毕竟,相信玉佩是常歌行的,那么就得承认常歌行便是晋王殿下,这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常歌行摸摸鼻子,道:“我可以说,这玉佩是我自己的吗?”

“不可以,你要说实话!万不可负了我家小姐一片心意!”不等朱家老爷说话,朱贵儿旁边的侍女倒是先开了口。

常歌行摸了摸鼻子竟然无言以对,好不容易说了一回毫无点缀的大实话,却是没有人相信。

“不管这个玉佩是谁的,它帮我们度过了这一次难关才是真的,贵儿可要收好!”朱家老爷无比郑重的道,靠山孔范亡故后,这枚小小的玉佩似乎成了救命的唯一稻草。

隋军进城,皇朝改朝换代,江南必然迎来一批新贵,送走一批腐朽的势力。

常歌行对这些倒是毫不关心,因为他是江南这场赌局的坐庄之人。坐拥几十万大隋悍将,便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贵儿!”常歌行拉着朱贵儿的小手道:“近来可好!”

说着便要去掀朱贵儿的幕离,朱贵儿显出一片惊慌,躲过了常歌行的大手。

“不必惊慌!”常歌行尽量舒缓着语气,缓缓的伸出右手。侍女想要阻止,却被朱家老爷一个眼神给制止了。该来的始终会来,掩饰不住的,始终要大白天下。

一道深入颊骨的疤痕,在精致的小脸上显得尤为可怖!

朱贵儿死死的咬着嘴唇,苍白的嘴唇上鲜血滴落。

常歌行用手触摸佳人柔唇,一片冰凉。然后手指上扬,顺着那道疤痕缓缓抚摸。

“还好!伤得不算特别重,应该还可以复原!”

朱贵儿美眸中一片惊诧,如此重伤在常歌行口中竟然成了伤得不算特别重,竟然还可以复原,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你说的可是真的?”朱贵儿的侍女问道。

“当然是真的!”常歌行回答的十分肯定,医疗系统对于这样伤及真皮层的刀伤应该可以复原的。

侍女拉着朱贵儿的手道:“小姐你听到没有,姑爷他说可以恢复你的容貌!”

对常歌行百般怀疑的侍女,此刻对于常歌行说的话却是百分之百相信,不可谓这个世界的神奇。不管常歌行能不能真的做到,最起码给了自家小姐希望,当然这也是她所望。

“给我一个安静的房间,本公子这就施展秘术,让我的亲亲娘子恢复如初!”

“你是说现在?”侍女狐疑的道:“不是说施展秘术都要经过数年甚至十数年的准备方可吗?姑爷这般冒失,可有把握!”

侍女一边说着,一边给常歌行打眼色,让他就坡下驴。这个时代可没有祛疤的技法,侍女的意思是让常歌行尽量的托,让时间抹去自家小姐心中的痛。

“本公子得到神秘传承,这点儿小伤还用得着经年准备,可莫小瞧与我!”常歌行自信满满的道。

常歌行拉着朱贵儿的小手,便要朝着闺中小楼方向走去,整个朱府,属那里最为安静,平日里除了伺候朱贵儿的侍女外,其他仆人都是严禁入内的。

门外的嘈杂声止住了常歌行的步伐,真的是树欲静风不止!

“江总听闻朱府有晋王殿下信物,特来拜会,还望此间主人开门相见!”

听到江总的声音,朱家老爷身躯一阵。江总此人他是知道的,此前也打过不少交道,为人称得上圆滑、阴狠!

只是孔范死后,他便失去了与江总对话的资格,此前江、孔两家互为制衡,江总多少还有些顾忌。如今江总一人做大,在建康城攀上了晋王的高枝儿,可谓炙手可热。

虽然知道江总登门肯定不怀好意,朱家老爷却是不敢怠慢。哆嗦着手脚亲自开门,门还没有开,脸上已经摆好了笑容。

“呵!呵!原来是江大人来访,让陋舍蓬荜生辉啊!”

贾仁义从江总身后探出头:“你那件什么玉佩,能骗得过大头兵,却骗不过我家妹夫,别忘了我家妹夫可是晋王殿下面前的红人!”

江总恼怒的看了一眼这位便宜的大舅哥,若不是看在贾家小姐长相妩媚的面子上,他是不愿意管这样的闲事的。毕竟,江南初定,一切刚刚尘埃落定,哪里出问题都会惹得乌烟瘴气。

“朱老板,贾公子看中了你家小姐,你答应了这门亲事算了,你我毕竟是老交情了,若是翻了脸,对谁都不好!

晋王殿下初到建康,不曾听闻与你家小姐有任何交集,你老实交出玉佩,待我物归原主,还能为你请赏!”

朱家老爷脸色铁青,如今人在屋檐下,若是不低头绝对被房梁压断脊梁。

江总久经人事,看得出朱家老爷的犹豫,笑道:“不若今天就让贵儿小姐随仁义回贾家,待以后成了夫妻之礼便是!”

朱家老爷气喘如牛:“江大人!你可是要仗势欺人,强抢民女了!”

“朱老爷莫要误会,只是让贵儿小姐与仁义多多亲近罢了!”

贾仁义很得意,江总果然是大人物,三言两语就让朱老头儿焦头烂额,照这样的趋势,自己没准儿还能提前赴了温柔乡,将朱贵儿收入房中,是圆是扁任自己拿捏!

贾仁义越过朱家老爷,闯进内院,正看到拉着朱贵儿小手嘘寒问暖的常歌行,心下火起。

“好你个小贼,看打!”有了江总做靠山,贾仁义当真是嚣张无限,举着拳头便打向常歌行面门。

常歌行一手牵着朱贵儿,一手打了一个响指。时间瞬时凝固,虽然只有短短三秒,却足以做出一些改变!

“啪!”贾仁义本来挥出的拳头,却鬼使神差的打在了自己脸上,数颗牙齿混着鲜血掉在地上,贾仁义捂着腮帮子满脸的恐惧,自己明明是想打常歌行,怎么打到了自己!

朱贵儿也满脸的不可思议,她看得真切,贾仁义挥拳欲打常歌行,自己正在担心常歌行吃了亏,转眼间便看到了贾仁义自残,莫非贾仁义突然大彻大悟,幡然悔悟了!

:,,!!

第二百三十七章还会有小三、小四的!

朱贵儿拉了拉自己老爹的衣袖,那意思很明显,不要为难人家了,好歹人家也救了自己。显然,她也不相信这玉佩是常歌行的。

毕竟,相信玉佩是常歌行的,那么就得承认常歌行便是晋王殿下,这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常歌行摸摸鼻子,道:“我可以说,这玉佩是我自己的吗?”

“不可以,你要说实话!万不可负了我家小姐一片心意!”不等朱家老爷说话,朱贵儿旁边的侍女倒是先开了口。

常歌行摸了摸鼻子竟然无言以对,好不容易说了一回毫无点缀的大实话,却是没有人相信。

“不管这个玉佩是谁的,它帮我们度过了这一次难关才是真的,贵儿可要收好!”朱家老爷无比郑重的道,靠山孔范亡故后,这枚小小的玉佩似乎成了救命的唯一稻草。

隋军进城,皇朝改朝换代,江南必然迎来一批新贵,送走一批腐朽的势力。

常歌行对这些倒是毫不关心,因为他是江南这场赌局的坐庄之人。坐拥几十万大隋悍将,便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贵儿!”常歌行拉着朱贵儿的小手道:“近来可好!”

说着便要去掀朱贵儿的幕离,朱贵儿显出一片惊慌,躲过了常歌行的大手。

“不必惊慌!”常歌行尽量舒缓着语气,缓缓的伸出右手。侍女想要阻止,却被朱家老爷一个眼神给制止了。该来的始终会来,掩饰不住的,始终要大白天下。

一道深入颊骨的疤痕,在精致的小脸上显得尤为可怖!

朱贵儿死死的咬着嘴唇,苍白的嘴唇上鲜血滴落。

常歌行用手触摸佳人柔唇,一片冰凉。然后手指上扬,顺着那道疤痕缓缓抚摸。

“还好!伤得不算特别重,应该还可以复原!”

朱贵儿美眸中一片惊诧,如此重伤在常歌行口中竟然成了伤得不算特别重,竟然还可以复原,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你说的可是真的?”朱贵儿的侍女问道。

“当然是真的!”常歌行回答的十分肯定,医疗系统对于这样伤及真皮层的刀伤应该可以复原的。

侍女拉着朱贵儿的手道:“小姐你听到没有,姑爷他说可以恢复你的容貌!”

对常歌行百般怀疑的侍女,此刻对于常歌行说的话却是百分之百相信,不可谓这个世界的神奇。不管常歌行能不能真的做到,最起码给了自家小姐希望,当然这也是她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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