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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史大纲》


第一编 上古文化三代之部 第一章 中原华夏文化之发祥 中国史之开始虞夏时代

而夏人则起于今河南省中部,正是所谓中原华夏之地。

<h3>一、近代对上古史之探索</h3>

<h3>四、虞夏大事</h3>

上古史为全部历史之起点,应须求一明了之知解,然人类历史总可推溯到无人可说之一境,则上古探索,终不免于只成为一种比较近理之测想。

最著者莫如孔子之作《春秋》,与司马迁之为《史记》。子不语怪力乱神,《春秋》“其文则史,其事则齐恒、晋文”,已为一部极谨严的编年史,历史观念至是已绝对超出“神话”之范围而独立。

由于此等发现,遂使国人之观念,渐渐脱离了三皇五帝之旧传说,转移到有物可稽之研寻,此不可不谓是近六十年来吾国人古史知识上的一大进步。

大抵夏人先起今河南嵩山山脉中,在伊、洛上游,其势力逐次沿伊、洛向东北下游而移殖。一方自河南省西部北渡黄河而达今山西省之南部,东及太行山南端尽头之迤西。

传说神话之审订,近人为之尤力。

今求创建的新的古史观,则对近人极端之怀疑论,亦应稍加修正。

欲排斥某项传说,应提出与此传说相反之确据。否则此传说即不能断其必伪或必无有。亦有骤视若两传说确切相反,不能并立,<small>如谓某人某日在北平,而另一说则谓见其某日在南京。</small>而经一番新的编排与新的解释,而得其新鲜之意义与地位者。<small>如知某人乃以是日乘飞机自北平往南京也。</small>此其五。

又有禹、启与有扈之战事。

一为民国十年在河南渑池县仰韶村报发现,称为“彩陶文化”。其分布地区,以豫西、晋南及渭水中下游中心,西至渭水上游,东至豫中,南至汉水中上游,北达河套。遗址发现,多在河流两岸之台地,分布极稠密,已发现者约达千处以上。其中如西安半坡最早遗址,据测定,距今可达六千年。陕县庙底沟早期遗址,距今亦逾五千年。其时已经原始锄耕农业,兼事渔猎。

唐、虞时代的情形,决不能如尚书、尧典所记之美盛。

凡古书传说中某王某国起某地、都某城,与某国某君战于某地,某氏族来自某方等,实为研寻古史地理之较有线索者;然亦有须经审细考订处。如史记言黄帝:“东至海,西至空桐,南至江,登熊湘,北逐荤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后人遂疑其行踪之超逴,近于神话。

(2)长江中下游

大体上研究古史,应有其相应之限度,凡及年历、人物、制度、学术等等,过细推求,往往难得真相。

(1)早期旧石器时代

民国十八年在河北房山周口店发现古代猿人之完整头骨,考古学者名之曰:“北京人”。其年代距今约五十万年,中华民族当为其直属后裔,其时北京人已知用火,当早于欧洲人用火三十万年以上。其它遗物,周口店发现亦甚丰。其后在陕西蓝田陈家窝,发现蓝田猿人,与北京人时期相同,又有山西芮城匼河与西侯度村等十三处。其中芮城两址时代更早,后有广东曲江马坝村发现“马坝人”,时代稍后于“北京人”与“蓝田人”。则是在远古时代,吾中华民族之祖先,殆已遍布华南、北。

禹之后有启,盖至是而始进于君位世袭之时代,则已俨然有国家之规模矣。<small>此犹契丹之有耶律阿保机。蒙古自成吉思汗后,大汗之位,虽非成吉思汗之子孙莫属,然而忽必烈仍由合辞推戴,至仁宗始自建储。</small>

陶唐氏殆为今山西南部一精于烧窑的氏族,<small>“陶”、“唐”、“尧”皆指烧窑事业言。</small>有虞氏则为一山泽渔猎的氏族,而与陶唐氏居地略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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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它

然中国民族为一历史的民族,中国古史早已经古人不断努力,有一番卓越谨严而合理的编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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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方面则沿河南岸东下,渐次达于今山东、河北境,遂与东方黄河下游诸民族势力相接触。

史记夏本纪纪载夏帝王名及系次,而无年数。<small>大戴礼记少闲篇:“禹,崩十七世,有末孙桀。”国语辕语:“孔甲乱夏,四世而陨。”皆与史记合。</small>

假造亦与传说不同,如后起史书整段的记载与描写,或可出于假造,<small>以成于一手也。如尚书之尧典、禹贡等。</small>其散见各书之零文短语,则多系往古传说,非出后世一人或一派所伪造。<small>其以流传普遍。如舜与禹其人等。</small>此其四。

目前关于考古发掘之成绩,大略可言者止此。

二则因古代文化演进尚浅,人物个性活动之事业尚少,若事从人物言行上研求古史,则仍是黄帝、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一套旧观念,不免多带有神话与教训之意味,亦不得古史之真相。

在华北发现者,多在山西、陕、甘高原一带。自汾水流域北至河套,南缘横山山脉。甘肃庆阳发现,亦属此期。华南有湖北长阳出土“长阳人”。

此事始于民国九年,在甘肃庆阳为首次。此后陆续发现甚多。

<h3>三、夏代帝王及年历</h3>

夏代帝王系表:

司马迁自以秦汉大一统以后之目光视之,遂若黄帝足迹遍天下耳。此就黄帝传说在地理方面加以一新解释,而其神话之成分遂减少,较可信之意义遂增添。将来若能与各地域发掘之古器物相互间得一联络,从此推寻我民族古代文化活动之大概,实为探索古史一较有把握之方向。

<h3>二、中原华夏文化之发祥</h3>

不知崆峒本在河南境,<small>庄子所言襄城、具茨,大騩、广成,地望皆近。</small>熊湘与崆峒同在一省。釜山者,覆釜山,一名荆山,与华潼为近,所谓黄帝“采首山铜,铸鼎荆山”是也。

(1)黄河中下游

此期据今约不过一万年。遗址发现,遍及南北,惟黄河、长江下游各地,则尚未发现在此等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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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对上古史之探索,可分两途述说:一、史前遗物之发掘。二、传说神话之审订。史前遗物发掘,可分三部分述之:

启以后因君位世袭之制既定,遂有夏朝之建立。

启伐有扈,见尚书甘誓、吕览先己诸篇。郑玄以为在魏。大战于甘,即左氏王子带邑也。地在今洛阳东南。尚书甘誓,墨子引作禹誓,庄子人间世亦云:“禹攻有扈。”吕氏召类云:“禹攻曹魏、屈鷔、有扈以行其教。”是禹时势力东侵已及于扈。汉书地理志:右扶风鄠县古有扈国。特以同音说之,恐不如郑玄以为在东者为信。<small>高诱注:“有扈乃夏启庶兄,以尧、舜举贤,禹独与子,故伐启。”则与墨子、庄子均不合,恐出后人臆说。</small>是舜、禹、启以来,虞、夏氏族驱逐苗民以固西陲,又攻有扈以扩东土也。

唐、虞当为今山西南部之两部落。

尧典虞廷九宫,禹为司空,弃后稷,契司徒,皋陶为士,垂共工,益掌虞,伯夷为秩宗,夔典乐,龙纳言,<small>司出纳诏命,如周之内史、汉之尚书。</small>较之秦、汉九卿,意义深长远矣。此正见为儒者之托古改制。否则唐、虞时中国政制已如此完美,何以二千年后至秦、汉之际,转倒退乃尔。

司马迁为《史记》,谓:“学者载籍极博,犹考信于六艺”,自负以《史记》继《春秋》之后。五帝首黄帝,三皇传说早未列入。至《史记》所载五帝帝系,后人亦多驳辨。<small>如三国时期秦宓、北宋时欧阳修等。</small>故三皇五帝之旧传说,在中国历来史学界,本未严格信守。

商民族亦在东方,初以服属于夏人势力之下,继则起而革命,遂代夏为当时之王朝而称商代。<small>古史已难详论,然夏、商两代就文化大体言之,似是一系相承,并无甚大显著之不同,则夏、商殆我汉民族之两支,而非两民族也。惟严格言,中华民族之抟成,当在春秋乃至先秦。若言夏国、商国则此时政治组织尚未臻十分凝定。若言夏氏族、商氏族,或夏部族、商部族,则似含义又过狭小。姑以民族称之,经指当时之两种结集,如云“夏人”、“殷人”,可勿以严正的异民族视之。(下言周民族亦然。)</small>

虞、夏大事最要者,厥为舜、禹与苗之斗争。

(3)晚期旧石器时代

如黄河上游、川、滇西南地区,东南沿海,塞北草原及东北地区、西北高原,青藏高原各处,皆有新石器时代遗址之发现,在此不备及。

即舜之故事,亦先起于与夏氏族相近之地。世本“舜居妫汭”,在汉中西城县。舜二女为湘神,湘即襄水,乃今汉水也。四岳、三涂齐称,亦皆在嵩山山脉。夏氏族自此北向移动,河南、陕西、山西三省相交环黄河西部之一隈,<small>谓“西部”者,对此下称“东部”者而言。</small>有几许天然之渡口,殆为古代虞、夏氏族活动之区。史记虞夏皆颛顼后,明其血统相近。<small>少康奔虞,虞思妻之以二姚。虞、夏或如姬、姜。</small>

(2)、中期旧石器时代

鲧与禹则又别为一族,其居地殆起于河南嵩山山脉中。曰“有崇伯鲧”崇即嵩也。山海经“南望禅渚,禹父之所化”,禅渚在河南陆浑。禹都阳城,阳城在嵩山下。<small>又有言禹都阳翟者。阳城河南登封;阳翟,今禹县,出入数百里间。游牧之民习于移徒,古人都邑,同时有两三处不足异。</small>华夏连称者,嵩山山脉亦得华名。

魏策吴起之言曰:“昔三苗之居,左彭蠡之波,右洞庭之水,汶山在其南,衡山在其北。”后世误渭在湖湘之间。惟洞庭、彭蠡地位即左右互易,又古衡山不指湖南,且不当在三苗北。古河域亦有名彭蠡者。<small>见吕氏春秋爱类、淮南人间训。</small>江北汉水流域亦有名洞庭者。春秋河东有茅戎,又有陆浑蛮氏,亦称戎蛮子。杜注云:“在河南新城县。”苗与茅、蛮同声。古三苗疆域大率以此为度。正与虞、夏壤地杂处。舜、禹驱逼苗民,渐迁而西,所渭“窜三苗于三危,以变西戎”也。若三苗在湖湘间,不应驱至今甘肃境。旧说又谓:三苗,姜姓之别。尚书吕刑言及苗民制刑,吕国河南南阳,正古代四岳姜姓居地,本古昔苗土,故引以为诫耳。<small>范氏后汉书西羌传:“西羌之本出自三苗,姜姓之别,其国近南岳。”汉人多指南阳衡山为南岳也。</small>

现在讲比较可靠的古史,姑从虞、夏起。<small>尚书始于尧、舜,论语亦仅道古亦仅及尧、舜,史记乃上溯黄帝。此从孔子与六经,实不失为谨严之态度。</small>

黄帝又与神农“战于阪泉之野”,阪泉在山西解县盐池上源,相近有蚩尤城、蚩尤村及浊泽,一名涿泽,即涿鹿矣。然则黄帝故事,最先传说只在河南、山西两省,黄河西部一隈之圈子里,与舜、禹故事相关不远。

一因古代文化演进尚浅,不够按年逐月推求。后世如刘歆三统历以下迄皇甫谧帝王世记、邵雍皇极世经等书,无论其推算不可信,即谓推算无误,亦往往历数十百年无一事可考,岂不于研治古史仍属徒劳。

而其间自太康失国迄于少康复国,绵延数十年,战争蔓延及于大河南北两岸,诚古代一大事也。<small>此事史记夏本纪失载,而旁见于吴世家。又楚辞离骚、天问亦言之。</small>又有夏人与东夷之交涉。夏之放武观,灭寒浞,逐东夷,皆见其势力之逐步东伸。

此如乌恒、鲜卑、契丹、蒙古,其君主皆由推选渐变而为世袭,唐、虞时代之禅让,正可用此看法。

大抵尧、舜、禹之禅让,只是古代一种君位推选制,经后人之传述而理想化。

二为龙山“黑灰陶文化”。分布地区较“仰韶文化”为广。西起陕西、东至海滨、东北至辽东半岛,东南江苏,发现遗址三百余处。此一期文化,乃自仰韶文化发展进步而来。又可分为较早“形成期”与较晚“典型期”之两期。如河南陕县庙底沟,即在仰韶文化上层。安阳后岡则在殷墟之下层。此层皆属“龙山文化”之较早形成期。如山东历城龙山镇城子崖及日照西城镇诸地,是为龙山文化之较后典型期。此时期之文化,锄耕农业已甚进步。陶器开始采用轮制,并以精造黑色光薄的蛋壳陶为其特色。并已有城堡建筑,以牛、羊、猪之肩胛骨为卜。

且神话有起于传说之后者,<small>如先有关羽之传说,而渐变成神话。</small>不能因神话而抹杀传说。<small>如因看三国演义而怀疑及于陈寿三国志。</small>此其三。

各民族最先历史无不从追记起来,故其中断难脱离“传说”与带有“神话”之部分。若严格排斥传说,则古史即无从说起。<small>即后代史亦强半由传说追记,未必皆出历史事变时人当身之记载。</small>此其二。

三则古代文化之演进尚浅,并不如后代有种种政治制度、学术思想等之并起,若从此方面研寻古史,则不脱汉代学家“三代质文相禅”种种假想之范围,所谓儒者托古改制,亦不能得古史之真相。

从一方面看,古史若经后人层累地造成;惟据另一方面看,则古史实经后人层累的遗失而淘汰。层累之造成之伪古史固应破坏,层累遗失的真古史,尤应探索。此其一。

远在清末,已有人在河南安阳发掘殷代所用龟甲占卜文字,而发现其地为古代之殷墟,此一遗址之年代,已远在有文字记载之历史以后。在此遗址所得器物,已远后于石器时代,而代表了很进步的青铜时代。其间有一部分遗物,可证其直接因袭于龙山文化而来者,如卜骨、如黑陶皆是。在殷墟之后冈,上层有白陶,今称之为“小屯文化”。中层黑陶,即代表“龙山文化”。下层彩陶,乃代表“仰韶文化”。是其地乃不断有陶文化。

刘歆三统历则谓夏四百三十二年。竹书纪年谓夏四百七十二年,今按:史记商本纪所载商代帝王已有殷墟所得甲文为证,知其不虚。商本纪诸帝王可信,夏本纪诸帝王即不必不可信。<small>自汤以前商代先王先公,正与自禹以下年世相当。史记所载商先王公已有甲文为证,史记载夏事,自可不必证而信。</small>以三十年一世计许之,则十四世、十七君,四百七十余年,亦略近似。孟子云:“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于岁”是也。

然古史并非不可讲,从散见各古书的传说中去找寻,仍可得一个古代中国民族活动情形之大概。此种活动情形,主要的是文化状态与地理区域。

大体夏代年历在四百、五百年之间。

当时尚未有国家之组织,各部落间互推一酋长为诸部落之共主。

国语“前华后河,左洛右济”,华在洛东,即今嵩山。又史记魏有华阳,司马彪曰:“华阳,亭名,在密县。”周礼职方豫州“其山镇华”。皆其证。

此可以后羿、寒浞与少康中兴之事说之。<small>此事见左传襄公四年、哀公元年。</small>后羿本国在锄,<small>史记正义引括地志:“故锄城在滑州卫城县东十里。”即今滑县东十五里之锄城。</small>入为夏朝之卿士而迁有穷。<small>史记正义引晋地记:“河南有穷谷,本有穷氏所迁。”左传定公七年:“单武公、刘桓公败尹氏于穷谷”,文选洛神赋注引华延洛阳记:“城南五十里有通谷”,即其地,后人因“穷”名不美而易之。</small>因太康之畋于洛表,<small>水内为汭,外为表,洛表,洛之南。</small>拒太康而入居斟寻。<small>史记夏本纪正义引臣瓒汉书音义:“斟寻在河南。”竹出纪年:“太康居斟寻,羿亦居之,桀又居之。”左传(昭二十三年):“郊、寻溃”,杜注:“巩县西南有在名鄩中。”张仪列传正义引括地志:“巩县西南五十八里故鄩城。”</small>代夏为王,又为其臣寒浞所灭。寒国名,本在东方。<small>杜预云:“北海平寿县东有寒亭。”今山东潍县东北五十里。</small>浞即代羿,又灭夏之斟灌。<small>“斟灌”殆即“武观”,夏后相(太康子)为羿所逼,出依斟灌,见吴世家集解,及左哀元年疏引贾逹说。灌临河津,故亦曰“灌津”。为斟姓之墟,故曰“斟观”。在今山东曹县西故观城。即春秋卫地。其时夏都盖自斟寻东北退至斟灌。</small>使其二子浇处过,豷处弋。<small>“斟灌”或作“斟戈”,则戈即灌也。则“过”或即是:“鄩”。盖寒浞灭此二邑而分使二子处之。</small>而夏后相之子少康出奔有虞,<small>在河南。左传杜注:“梁国有虞县。”</small>夏臣伯靡自有鬲氏<small>水经注:“大河渎西流经西平原鬲县故城西。”地理志曰:“鬲津,故有穷氏后羿国。”</small>杀寒浞。而少康自纶<small>汉书续志:“梁国虞有纶城,少康邑。”在今归德。</small>复国。<small>少康灭浇于过,至其子杼。又灭豷于戈。寒氏遂亡。</small>此一事见夏代国家规模已颇扩大。有共主、属邑、分国、敌国等关系,不得仅以游牧民族看待。

史记仅谓:自禹至桀,十七君,十四世。<small>此见司马氏成书之谨严。若非有据,此十七君、十四世之名字系次,何从凭空撰出?凭空撰出又何意义耶?</small>

国人此六十年来之发掘考古工作,因于材料陆继发现,遂使因之而起之的推论亦陆继改变。如仰韶、在龙山两期文化,以前认为其各自独立发展,今已遭一致之否定。至西方学者早有中国民族与中华文化西来之臆测。民国十年发现仰韶彩陶上绘几何花纹,西方学者仍认为其与中亚、南欧一带有关系,但今亦无人置信。据最近考古学家一般之意见,综合旧石器、新石器时代遗址之发现,大体认为中国文化最早开始,应在山、陕一带之黄土高原。东至太行山脉,南至秦岭山脉,东南到河南西北山地,西北至河套地区。自此逐步向东南发展。及至新石器时代,当转以渭水盆地及黄河大平原为中心,由仰韶彩陶文化向东发展,形成龙山文化。向西传播,乃至黄河上游以抵西北高原。在此六十年之发现中尚不见西北地区有旧石器时代之遗址,则中华文化西来之说,可以不攻自破。

故其地皆称大夏。史记言:“禹凿龙门,通大夏。”又云:“齐桓公伐大夏。”左传祝佗曰:“唐叔封于夏墟。”昔人又谓禹都安邑,皆指山西南部中条山经南沿河一带而言之。

舜、禹征三苗,屡见尚书、<small>尧典、皋陶谟、禹贡、吕刑皆言之。</small>战国策、墨子、荀子、韩非子、贾子新书、准南子、盐铁论、说苑诸书,必为古代一大事。

若以虞夏时代为中国上古史之第一期,则殷商可谓中国上古史之第二期。<small>以其在近代已有直接史料发见,较虞、夏之纯属传说追忆者更进一层。</small>

第一编 上古文化三代之部 第二章 黄河下游之新王朝 殷商时代

夏王朝建筑在黄河上游,为高地居民所建之王朝,而商王朝则建筑在黄河之下流,为低地居民所建之王朝。

商王朝继夏王朝而起,最近有关于该时代直接史料之发见,对于中国古代史之可信价值有甚大之贡献。

关于殷商一代新发现的直接史料,其主要者为殷墟甲骨文字。其发现在清光绪戊戌、己亥间,出于河南安阳西北之小屯。地在洹水南,洹水三面环之,正合史记项羽本纪所谓:“洹水南殷墟上”也。此等甲骨,大体乃殷帝代帝王用以命卜之辞,刻于龟甲及牛骨之上者。

周人灭殷前,两国在政治上早已发生关系,并非为不相闻问之两民族。<small>谓殷周之先本无关系者,乃崔述丰镐考信录说。</small>

史记载殷帝王有名字世次,无年数,略如夏代。

史记殷本纪:自契至汤,十四世,<small>国语周语:“玄五勤商,十四世而兴。”荀子成相:“契玄王,生昭明居于砥石,迁于商。十有四世,乃有天乙,是成汤。”皆与史记合。</small>汤至纣三十一帝,十七世。<small>三代世表、古今人物均作十六世。</small>

商代帝系表<small>大戴记少闲篇:“成汤卒崩,二十二世,武丁即位;卒崩,九世,末孙纣即位。”国语周语:“帝甲乱之,七世而亡。”与史记皆合。晋语谓:“商之享国,三十一世。”或数太丁,或数武庚,不可知。孟子云:“由汤至于武丁,贤圣之君六、七作。”亦与史记合。</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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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体论之,殷商一代年历,应在五百年左右。

刘歆三统历殷代六百二十九年,竹书纪年则谓汤灭夏至纣二十九王,四百九十六年。今以三十年一世推之,商十七世,逾五百年,亦非大远情实。<small>左宣三年,王孙满言:“商祀六百年。”孟子谓:“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是也。</small>

最要者,史记所记载,乃为最近新发见之殷墟甲骨文字所证实。

首为此项工作者,为王国维氏之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续考。其最要之发见如次:

一、推证殷人出自帝喾之说。据此则史记殷本纪、世本、山海经、左传、鲁语、皇甫谥帝王世纪种种传说可以参证连贯,均因卜辞之发见而重新估定此等书籍在古代史料上之价值。<small>可见中国古代书籍记载,不仅如史记等见称为谨严之史书者有其可信之价值,即素目为荒诞不经之书如山海经等,其中亦有可信之史料。而近人乃转谓除直接发现之物证外,上古流传文字记载,皆不可信,岂不颠倒之甚!</small>又据此知五帝之系统虽出于战国后人之编造,而五帝之个别传说,则各有渊源,决非后人所捏造。如殷帝之出帝喾,即其一例。<small>虞、夏出颛顼,殷商出帝喾,本属东、西两系统,此后中国渐趋统一,乃谓双方皆出皇帝。古史之新系统,随时代精神之新需要而转变。今殷商出帝喾之说,既有甲骨卜辞为之证实,则夏本纪谓夏人出自颛顼,司马迁亦应有其根据,不得应吾侪未发现此等直接材料,而遂疑其不可信。</small>

二、发见卜辞有王亥,即史记中之振。据此则山海经、竹书纪年、吕氏春秋、楚辞、天问、世本、管子、汉书古今人表种种传说记载,尽可参证连贯。

且所证者均在成汤之前,因此所载夏代古史,亦可同样提高其可信之地位。

二谓卜辞中有多数人名疑如帝王,如祖丙、祖戊、小丁、小癸等,均为殷本纪所无。

至成汤以下之世系大略,史记与卜辞亦可相证。

继王氏研治殷墟甲文以证论古史者有郭沬若氏。郭氏疑王氏之考证不可信,其说有三:

据传说,周王季曾命为殷牧师,其后文丁杀季历。<small>吕览首时,晋书束皙传、刘知几史通疑古、杂说两篇。</small>西伯与九侯、<small>文王世子:“西方有九国焉。”诗:“我征徂西,至于艽野。”“九”、“鬼”同声。礼记明堂位作“鬼侯”。鬼方正在西方也。</small>鄂侯<small>史记晋世家集解引世本:“叔虞居鄂。”即大夏。左隐六年:“翼嘉父逆晋侯随,纳诸鄂。”此在晋南。三公皆在殷西。</small>又为纣三公,而西伯见囚于羑里。<small>左传襄二十一年、赵策、韩非子、尚书大传、史记、褚先生补史记龟策列传等书。</small>则殷周关系已夙有之。或武乙之暴雷震死于河、渭之间,殆如周昭王之南征而不复也。<small>据此殷之忌周已甚,而周之蓄志翦商亦已久矣。文王死未葬,武王奉文王木主以伐纣,盖以乘纣之不备。及周从之得志,并其先世事皆讳之,若伐纣尽出吊民伐罪之公,并无一毫私存于其间。此犹满清初以告天七大恨兴师叛明,及入关后亦讳不复道也。</small>

<h3>一、殷代帝系及年历</h3>

三谓盘庚以下世系年数既可疑,以前更不敢遽信。此三点中最要在第一点。史记殷本纪集解引竹书纪年云:“汤灭夏至受四百九十六年。”又惟一条又云:“盘庚至纣七百七十二年。”此两条自相矛盾,知其中必有误字。<small>朱右曾竹书纪年存真,径自改盘庚至受为“二百七十二年”,并无根据,而殊近情理。</small>郭氏据此一条而推翻王氏之论证,实嫌证据不充分。第二点则根据第一点而来,王氏于此已有解说。谓殷人王位兄终弟及,故诸兄弟虽早世未践君位,而祭亦与君同祀,其推想殊近情理。第三点又根据第一、第二点而来,而前两项既有解答,第三疑自难成立,据此史记记载殷代帝王世系实大致可信,即无从推翻夏代的,谓是全不可信也。

<h3>二、殷人居地之推测</h3>

殷人居地,大率似在东方。自汤以前,大体皆在今河南省大河南岸商丘之附近。

帝喾居地毫<small>史记五帝本纪集引皇览:“帝喾冢在东郡濮阳顿丘城南毫野中。”</small>与汤居之毫,<small>汉书地理志臣瓒注:“山阳郡薄县,汤所都。”</small>均即宋地。契居蕃,即汉书地理志之鲁国蕃县。史记殷本纪谓“契封于商”,则宋国商邱。相土居商丘,颛顼之虚,又谓帝丘,即春秋之卫。左传祝佗曰:“取于相土东都,以会王之东搜”是也。旧说汤以前八迁,大率皆东方地。<small>史记六国表谓“汤起毫,在西方”,后颇有主之者。纬书(商颂正义引雒予命,又艺文类聚引尚书中候。)有“天乙(即汤)在毫,东观于洛”之说。然纬书后起不可信。郑玄云:“契封商,在太华之阳。”(即战之商于地,今陕西商县。)然古本竹书纪年谓:“秦封卫鞅于邬,改名曰商。”(水经浊漳水引。)则陕西商地,其名后起。孟子:“伊尹耕于有莘之野。”东方宋地亦有莘。然则谓殷起于西方,惟史记一说,孤证难立。</small>

至河亶甲居相,祖乙迁耿,乃至大河之北岸。

至谓商代方在一“母系中心的氏族社会”,<small>此据商代帝王“兄终弟及”之制度推论。然此最多可谓此种制度渊源与此种社会,不能便谓仍是此种社会也,且商代三十一帝十七世,直接传子者亦十二、三,几占半数。春秋时吴通上国,其王位继承亦仍是兄终弟及,岂得谓其亦为母系中心时代?又如以卜辞有“诸父”、“诸母”之称,而认其为群婚制,则此种称呼至春秋犹然,岂可谓春秋亦群婚时代乎?</small>

至盘庚徒殷,<small>即汉书项羽传所谓“洹河南殷墟”,今甲骨出土地也。此据竹书纪年。史记则谓,盘庚重迁河南,居毫,至武乙始迁殷。</small>至纣更不迁都。

自汤至盘庚,十世十八帝。自盘庚至帝辛,七世十二帝,此一期大率当过二百年。故至商纣时,商邑日大,南距朝歌,北据邯郸及沙丘,皆为离宫别馆。聚众百万,左饮淇水喝,右饮洹水不流,其盛况可想。

古代黄河自河南东部即折而北向,经今之漳河流域而至今河北之沧州境入海。商民族则正居河南、山东、河北三省相交黄河下游一隈之四周,恰与夏民族之居于河南、陕西、山西三省相交黄河上游一隈之四圈者东西遥遥相对。<small>春秋伯阳父曰:“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见夏商根据地之东西相对峙。</small>大抵下游低地,气候土壤均较佳,生活文化较优,而居民较文弱,亦易陷于奢侈淫佚。上流高地,气候土壤较恶,生活文化较低,而居民较强武,胜于军事与政治方面之团结。夏人势力逐次东移,渐渐往下,征服下游居民,而渐渐习染其骄侈淫佚之习气,<small>如太康之游畋忘归,以及夏桀之荒淫皆是。</small>于是下游民族,乘机颠覆此统治者而别自建立新的王朝。<small>如后羿、寒浞与商汤皆是。夏、商既同为汉民族之两支,则夏、商以前中国民族最先居地应何在,此亦难详论。</small>殷人自商汤灭夏,渐渐形成规模较更象样之国家,至周人则又起于西方,仍循夏人形势,东侵征服殷人,而渐次移殖于大河下流一带之平原。如此则黄河上下游相互绾结而造成中国古代更完备、更象样之王国,是为周代。

三、又有王亥而发见王恒。<small>此为史记、世本、竹书纪年所不详。</small>以卜辞证天问,可以补古史之缺。

禹、稷皆象征一种刻苦笃实力行的人物,而商人之祖先独务于教育者,仍见其为东方平原一个文化优美耽于理想的民族之事业也。厥后至春秋、战国时,宋人犹每有不顾事实骋于理想者。惟孔子以宋人而祖世居鲁,一面抱有伟大高远之理想,而一面又深爱周文化之陶冶,极慕周公以来之政制,切于实际,可见于行事,遂成中国古代文化思想大成之圣人焉。<small>又按:中国古代文化孕育于北温带黄河两岸之大平原,以农业为主要之生活,因此其文化特别具有“着实”与“团结”与“和平”之三要素,不如印度之耽于玄想,亦不如波斯、希腊、罗马之趋于“流动”与“战争”与“分裂”。吾人若一游西安、洛阳、安阳、商丘以及济南、曲阜诸平野,溯大河,历广土,茫茫乎,苍苍乎,徘徊俯仰之间,必能想象我民族先民伟大创基之精神于依稀仿佛中也。</small>

<h3>三、殷人文化之推测</h3>

根据殷墟甲骨文字,知商代耕稼、种植、牧畜、建造、关于人类生事各方面之文化程度,已颇象样。

关于耕稼方面甲文中有田、畴、禾、穑、黍、粟、来、麦等字,又有酒、鬯等字,祭鬯至百卣,见其时酿酒之盛。种树方面,有圃、果、树、桑、栗、丝、帛等字,知其时已有养蚕业。牧畜方面,有马、牛、羊、犬、豕、豚、鶏、彘等,家畜、家禽之名称极伙,知其时畜业亦甚盛。建造方面,有宫、室、宅、家、舟、车等字,知其时家屋建筑与交通工具已相当进展。卜辞中行猎次数特多,此因卜、猎本属相关,同为属于祭祀下之一种典礼。

古代贵族以行猎为典礼,亦即以为娱乐此直到春秋乃至西汉仍然。不能据此谓其时“正从渔猎进展为农耕”。

卜文小不及黍米,甲骨至坚,契刀必极锋利,即其时炼金术必已经相当之演进,不能说商代“正从石器进至金器”。<small>至其时尚有用石器者,则自属事实。盐铁论载汉武帝以后有“木耕手耨”之事,岂可据此以推论汉中叶之社会文化?</small>

周代铜器款识,与殷墟文字同出一原,一也。殷墟有骨笄,骨梳,知商人已有束发之俗,二也。甲骨文及铜器中画人坐形,则席地乃殷、周同俗,三也。尊、罍、觚、爵、鼎、鬲诸器,殷、周皆同其形制,四也。兵器戈、矛、弓、矢、刀等,甲文与铜器无殊。殷墟所得弓、矛亦与周器大同,五也。周代字,甲文作等,同有编简之制,六也。殷、周同用贝为货币,“贝”字常见于甲文及铜器中,七也。

又谓其乃一“原始共产制的氏族社会”云云,更属无据臆测。<small>此皆郭氏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语。只就商代所表现于政治规模之进步论之,即知此种说法之无稽也。</small>

根据商代传世钟鼎之多与精,更可见其时文化程度之高。

据殷文存一书所收殷器铭文在七百种以上,惟一因有周器滥入,二因有器、盖不分,恐无此数。要之已甚为可观。

汉人传说“夏尚忠,商尚鬼,周尚文”,此论三代文化特点,虽属想象之说,然以古人言古史,毕竟有几分依据。大抵尚忠、尚文,全是就政治、社会实际事务方面言之,所谓“忠信为质而文之以礼乐”,周人之“文”,只就夏人之“忠”加上一些礼乐文饰,为历史文化演进应有之步骤。其实西方两民族皆是一种尚力行的民族,其风格精神颇相近似。商人尚“鬼”,则近于宗教玄想,与夏、周两族之崇重实际者迥异。故虞书言禹为司空治水,弃后稷司稼穑,而契为司徒主教化。

盖古代此黄河东、西两隈之交通,早已殷繁,故于商人中亦时见舜、禹故事之流传。夏、殷两代文化已见交融,更何论于起之殷、周。

<h3>四、殷周关系</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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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时已有所谓中央共主与四方侯国之国际关系,<small>此种政治上名分成立与维持,为考论中国古代史文化演进一极端重要之问题,不可忽视。</small>及至殷未周初,此等共主与侯国之政治演进至少已有七、八百年以上之历史。而且殷在安阳,周在丰镐,相去千里外,<small>若以安阳为中心,安阳至丰、镐之距离为半径,画一圆周,约略可以想象殷王室政治势力圈之大概。今殷墟发掘所得海滨居民之器物甚多,知殷人与东方海岸之关系,必甚密切。商亡有箕子避至朝鲜之传说,或殷王室势力本至及于朝鲜半岛也。</small>政治上能有此名分上之维系与分别,只据此点,即可推想当时一般文化之程度。<small>实则此层与上论史记列载夏、殷帝王名字世次一节,只是一事之两面。自禹、启以来,中国古史上已有中央共主传世相承千年之久,虽王朝有夏、商之别,政治演进,则仍是一脉相沿。治古史者每忽略此点,好将中国文化压低,好将中国古代猛进,不知其所从来之感。</small>

而且殷、周之关系,已显如后代中央共主与四方侯国之关系。

此证之周人自述。诗大雅:“挚仲氏任,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曰嫔于京,乃及王季,维德之行。”此见王季时与殷畿诸侯通婚姻也。尚书召诰称“大国殷”,多士称“天邑商”,大诰称“小邦周”,顾命称“大邦殷”。此皆周人已灭商之后之文告。可见以前殷、周国际上地位名分确有尊卑,决非敌体之国,为并世所共认,故周人亦不能自讳也。

一谓自盘庚迁殷至纣,殷本纪凡八世十二君,而竹书纪年言有七百七十三年,推算不合。

更据周人所称述,知当时之殷、周,乃略如以前之夏、商,夏、商、周三代之观念,起源甚早。

召诰云:“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惟王受命。相古先民有夏,今时既坠厥命。今相有殷,今时既坠厥命。今王嗣受厥命,我亦为兹二国命。”

亶甲城在安阳县西北五里洹水南岸,<small>帝王世纪。又吕览音初篇:“殷整甲徒宅西河。”此西河在卫地,整甲即亶甲也。</small>自是殷人始北迁。耿<small>史记殷本纪作“刑”,即左宣六年及魏策之“刑丘”杜注:“河内平皋县。”</small>亦在河北,今河南省温县东二十里。<small>史言纣“广沙丘苑台”,沙丘、刑丘,是自河亶甲、祖乙、盘庚至纣,其实皆在数百里间之地也。</small>

第一编 上古文化三代之部 第三章 封建帝国之创兴 西周兴亡

周人起於西方。

此所谓西方,亦比较而言。文王处岐,即在毕程岐周,当咸阳之东北数裏而遥。则所谓太王去邠,逾梁山邑於岐山则安之下者,即文王之岐。后世又谓岐丰之地。<small>所谓周平王赐秦襄公以岐西之地者,此岐自决不在凤翔。</small>窃疑邠在山西邠城,逾梁山乃西避,非东迁。周人祖先之活动区域,亦在大河西部一隈之四圈,稍后乃误以凤翔岐山说之。

武王灭纣以后,并不能将殷人势力彻底铲除,因此仍封纣子禄父于殷,<small>孟子谓:“殷自武丁以来,贤圣之君六、七作、尺土莫非其有,一民莫非其臣”,可见殷代政治势力之韧固。盘庚至纣二百年,王朝系统相承,其政治成绩必有可观也。</small>周时则设立三监,以监督武庚之近傍。

周公亲自东征,杀管叔。定乱,乃重定封国。

穆王西征之传说,据穆天子传所载,系自洛邑渡漳水,绝太行,循滹沱,北征犬戎,依然为第一线之继续伸展。其循而西行,恐不出陜西西北部,至远及於甘肃。<small>秦、汉以后,中国一统,立国形势大变,以前之向外发展,至是变成只在腹里活动,与当时人之想像不合,故说古史者无意间都将地理方向倒了。一说到穆王西征,则想像其直去西域新疆。虽与古史真相不合,亦见当时人自有其很深的国家理想与国家精神。</small>

<h3>一、西周帝系及年历</h3>

西周史有诗、书可征,史料较殷更备。然史记尚不详其年历,其帝王世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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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十一世十二君,其年历大约不出三百年。

幽王既死,周室遂分裂。

<h3>二、周初之封建</h3>

西周三百年历史,最重要者为封建政体之创兴。

鲁乃周室东方封建最亲、最主要之国家,故申、许、郑三国乃假托其名义。<small>观於平王东迁后,鲁国采取不理态度,知以前决不主张立平王也。</small>晋文侯凯觎黄河西岸之土地,乃起兵杀携王,自为兼并。平王德其杀雠,而无力索还故土,立於申乃暂局,於是东迁洛邑。<small>史记不知其间曲析,谓平王避犬戎东迁。犬戎助平王杀父,乃友非敌,不必避也。又按:史公言幽王宠褒姒,褒似不好笑,幽王举烽,诸侯悉至,至而无寇,褒姒乃大笑;幽王为之数举烽。乃犬戎至,举烽,诸侯救不至,遂杀幽王。此委巷小人之谈。诸侯兵不能见烽同至,至而闻无寇,亦必休兵信宿而去,此有何可笑?举烽传警,乃汉人备匈奴事耳。骊山之役,由幽王举兵讨申,更不需举烽。史公对此番事变,大段不甚了了也。</small>郑武公则藉此并虢自大,故日:“周之东迁,晋、郑焉依。”秦人亦乘侵占岐西地,与晋连壤通好。此乃西周东迁时西方一部分诸侯情势之大概。

诗江汉,召穆公平淮夷也。诗常武,尹吉甫征徐戎也。此乃宣王之南征,循上述第二线。诗出车,南仲城朔方,伐玁狁、西戎。诗六月,尹吉甫伐玁狁至太原。<small>朔方、太原,大体均在今山西省南部黄河北岸。“方”,疑即“舜陟方乃死”之方山,近安邑。太原者,春秋昭元年:“晋荀吴败狄於太原。”公羊云:“此大卤也。”谷梁云:“中国曰太原,夷狄曰大卤。”正指今解县盐池,则方与太原近在一地。</small>诗采芑,方叔征蛮荆也。<small>此诗之蛮荆,疑即指玁狁,非后世楚地荆州之蛮。虢季子白盘记伐玁狁事,亦云“用政蛮方”,禹贡“荆、岐既旅”,又曰“导汧及岐,至於荆山,逾於河”,此荆山在陜西不在湖北。方叔征蛮荆,亦当在陜西、山西,不在湖北也。</small>此乃宣王之北征,循上述第一线。

三、卫——封康叔于卫,得殷民七族。自此殷朝自盘庚以来历八世十二君垂三百年之河北根据地,始拱手而让之周人之治下。

武王行二,次管叔鲜,次周公旦,次蔡叔度,又次霍叔处,次康叔封。武王封管、蔡而周公不预,以诸弟中周公最贤,武王引之助治国政,统筹大局,故不出封在外也。<small>史记鲁世家:“周公不就封,留佐武王。”</small>

其他如鲁、燕、齐诸国,始封皆在成周之南。

今河南有鲁山县。诗閟宫:“居常与许,复周公之宇。”许、郑密迩,亦在河南。“燕”字本作“郾”,今河南有郾县,与召陵密迩,当是召公初封之地。齐为周之外戚,国语:“齐、许、申、吕由大姜”,许、申、吕三国皆在今河南境,则齐之初封,亦应与三国近。或本即是吕,故太公称吕望,丁公称吕伋,后乃分封於齐。

西周的封建,乃是一种侵略性的武装移民与军事占领,与后世统一政府只以封建制为一种政区与政权之分割者绝然不同。因此在封建制度的后面,需要一种不断的武力贯彻。<small>此种形势,正如近代国家海外殖民,亦需有不断的一种力量贯彻连击其间也。若此种力量一旦消失,则全体瓦解矣。</small>周人立国,是一个坐西朝东的形势。<small>任何一个国家,必有其立国之形势。此种形势须由国力来支撑。不断用力支撑此种形势,而求其强韧与扩大,即所谓“立国精神”与“立国理想”。相当於此种形势之各项措施,即所谓“立国规模”。一个国家知有此形势与规模而继续不懈,此为国家之“自觉”。待此国家理想消失,精神懈靡,陷於不自觉之睡眠状态,则规模渐坏,形势日非,而国遂不国。</small>其国力的移动,大势可分两道。

诗江汉,召虎彻疆土,锡山土田;诗崧高,封申伯邑於谢;诗烝民,封仲山甫於东方。据此诸诗,见西周封建工作,至宣王时,尚不断在进展中。盖封建即是周人之一种建国工作,不断向东方各重要地点武装移民,武装垦殖。而周代的国家亦不断的扩大与充实。<small>相应於周人此种军事政治之推进者,则尚有其“宗法制度”。必三者并观,乃可以明了当时之所谓“封建”。</small>

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宁而崩。<small>封禅书。又礼记文王世子云:“文王九十七而终,武王九十三而终。”武王崩于文王崩后五年,岂文王十龄生武王耶?此决不可信。大抵武王年寿并不甚高。</small>此乃周初一个最严重的局面。不得已乃有周公之摄政。

若传子,则成王尚幼,不足支此危局。若传弟,先应及管叔,周公知管叔亦不足膺此重任。若传贤,自属周公,<small>周书度邑:“武王谓周公日:‘乃今我兄弟相及。’”则武王固有意传周公。</small>然周公居中主政,嫌於自取,不得已乃奉孺子王而摄政。<small>书大诰:“王若日”,郑玄云:“周公居摄,命大事则权为王。”</small>

管叔不了解周公之苦心,武庚乘机煽惑,三监转联殷同畔。<small>此见当时王位继承法尚未明定,管叔本非决不可立,疑周公奉成王而摄政,乃以排管叔而终谋自取之也</small>

四、宋——封微子启于宋。周人尚不能完全宰制殷遗,乃封其王族之贤者於自汤以来之故土,仍表示周人之无意于灭殷族也。

计有三监、殷、奄、熊盈族、淮夷、徐戎。

一、鲁——周公子伯禽伐淮夷、徐戎,遂封於鲁。<small>今山东之曲阜,得殷民六族。伯禽既能专师主讨伐,知成王亦不甚幼弱。周公虑其不能应付当时危局,故乃毅然摄政。管叔亦因此疑周公而遂叛。</small>

二、齐——封太公子丁公于齐。自有鲁、齐之新封,周人势力始越殷而东达海滨。

<h3>三、西周势力之继续东展</h3>

及平王东迁,以弑父嫌疑,不为正义所归队,而周室为天下共主之威信亦扫地以尽,此下遂成春秋之霸局。

左传昭公四年:“周幽为太室之盟,戎狄叛之。”此等戎狄正近在河南省西南太室山一带,证一。

六、蔡——封蔡仲于蔡,此为周人经营南国之极东点。自此北绕而与鲁、齐相呼应,以及於卫、晋,而宋人自在大包围中。

宣王中兴,其力征经营者,依然是此两路。

此可谓周人的第二次封建。鲁、齐诸国皆伸展东移,<small>其时燕亦移于河北,大约在齐、卫之间。</small>镐京与鲁曲阜,譬如一椭圆之两极端,洛邑与宋则是其两中心。周人从东北、东南张其两长臂,抑殷宋於肘掖间,这是西周的一个立国形势,而封建大业即於此完成。<small>夏、殷之际,虽已有共主、诸侯之名分,然尚不能有如此强有力的建国形势,故曰封建制度起于周代,实乃中国古史上一重要之进展也。史记三代世表谓:“自殷以前诸侯不可得而谱,周以来乃颇可著。”亦因殷以前所谓诸侯,大体仅为部族,不能如周室封建各国之文化规模耳。</small>

左僖二十四年载富辰之言曰:“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管、蔡、<small>今河南上蔡。后迁新蔡。又迁州来,今安徽寿县。</small>、郕、霍、鲁、卫、<small>河南淇县。后迁楚邱,今河南滑县。又迁帝丘,今河南濮阳。</small>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晋、<small>山西翼城。后迁曲沃,今山西闻喜,又徒绛,今曲沃。</small>应、韩、武之穆也。凡、、将、邢、<small>河南邢台。后迁夷仪,今山东聊城。</small>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又左昭二十八年载成鱄之言曰:“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一人。”荀子儒效则曰:“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左昭二十六年谓:“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small>又昭九年亦云:“武王、成、康之建母弟。”</small>此周初封建发展之大势,其详则不可得而说矣。

五、晋——封唐叔于夏墟,此为通周人自大河南岸直通墟之要道。

周公摄政七年,而始归政於成王,<small>非成王至是始长,乃大局至是始定也。</small>於是周人传子之制亦因而确定。<small>王氏谓因先有传子之制而始封建,未窥周人政治上之伟大能力所在也。</small>

武王灭殷,把黄河东、西两部更紧密的绾合起来,造成中国古史上更灿烂、更伟大的王朝,是为西周。

昭王南征不复,是周人势力东展在第二线上之挫折。

第一道由陜西出潼关,向河、洛,达东都,经营黄河下流。此武王伐殷、周公东征之一线。

第二道由陜西出武关,向江、汉,经营南阳、南郡一带,以及淮域。此文王化行南国之一线。

当时东方整个旧殷王朝的势力,一时俱起。

穆王西征,是周人势力东展在第一线上之扩大。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自共和元年起,迄幽王末共七十一年,以上周年无考。然鲁世家载鲁诸君年自伯禽以下迄共和前一年,共一百五十七年,惟缺伯禽一代。若以刘歆三统历伯禽四十六年补之,共二百七十四年。自周开国至伯禽封鲁尚有十许年,故知西周不出三百年也。

周人封建,亦由当时形势之实际需要逐步逼桚而成,同时亦是周民族对於政治组织富於一种伟大气魄之表见。

史记言周文王以前世系,不如殷商之详。惟周语太子晋谓:<small>自后稷始基,十五王而文始平之。</small>卫彪傒谓:皆与史记合。今自文王上推十五世,仅与商汤略同时,则史记谓周先后稷子不窋适当夏后氏政衰者近是,谓后稷在陶唐、虞、夏之际则非矣。似周乃文化后起之族,而强上推其先世至虞代以与夏、商并比耳。<small>又据史记周本纪所引太誓及逸周书世俘解诸篇观之,知其时殷王室已极奢靡淫佚,而周人则似文化初启,尚不达边鄙犷野刚果之风。</small>

周人势力不断向此两路线展扩,而周人之封建事业亦遂不断推进。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谓:<small>殷人兄终弟及,周人父子相传,封建制从父子相传制来。</small>引说颇嫌看史事太松驰,不见力量,只把天下依著家庭的私关系随宜分割,无当于周初建国之严重局势。只是一种隔绝史实之空想而已。且殷人自庚丁后已五世传子,<small>殷本纪、三代世表、古今人表皆同。</small>未知何故。<small>亦可是五世单丁无兄弟,然亦可不传弟而传子。史文缺佚,已难详论。惟史记殷本纪谓:帝乙长子日微子启,启母贱,不得嗣。少子辛母为正后,得嗣。则其君位传袭之法,已开问人先声矣。</small>至周初君位,颇有立贤之迹象,或以便於争强而然。如太王舍太伯、虞仲而立王季,为第一次立贤。文王长子伯邑考,次子发,舍伯邑考而立武王,为第二次立贤。<small>伯邑考果系先卒与否不可知。周人乃一种极长於实际政治上争强之民族,大有舍长立贤之可能。</small>

<h3>四、幽王见杀与平王东迁</h3>

西周三百年来之力征经营,其面向常对东南,不对西北,<small>因其时周人之敌,多在东南,不在西北也。</small>幽王遭犬戎之难,见杀於骊山下,似犬戎居地亦在周之东南。

大概周人势力,逐步东侵,分为两线,由丰向东南经营汉水上流,渐及淮域,此文王已开其基。<small>故日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捣虚批亢。未能直犯殷帮,乃先南下。</small>由丰、镐向东北,经管河、洛,及于殷商,则为武王之新猷。周初封建,即为此两线展扩之初步成绩也。

犬戎由申侯召来,申在南阳宛县,今河南南阳有申城故址。宣王时申迁於谢,在今南阳稍南。大率其国在周东南千数百里,如犬戎在周西北,相距辽远,申侯何缘越周附戎,戎亦何缘越周合申,形势不同,证二。

据郑语,当时申、西戎、缯相结。左传:“楚人致方城之外於缯关。”则缯近方城,与申接壤,证三。

此乃西周第一期之封建。

七、东都——周公又管洛邑为东都。置殷顽民焉。<small>殷遗民大部瓜分,即鲁、卫、宋、洛邑是也。</small>天子常自临驻,以镇摄东方,而与新封诸邦相联络。

竹书纪年:“申侯、鲁侯、许文公立平王於申,虢公翰立平王子余臣於携。周二王并立。二十年,携王为晋文侯所杀。”此事史记失载。新唐书大衍暦义谓“丰、岐、骊、携,皆鹑首之分,雍州之地”,是携乃岐、丰相近之地名。虢公立携王,实为主持正义。许与申为同姓,故助平王。又今本纪年,同立平王者尚有郑。郑桓公为周司徒,见周将乱,早谋东迁。郑武公娶申侯女,为夫人,曰武姜,故郑、申亦同谋。<small>郑桓公死於骊山之难,而武公遂与申同护平王东迁也。</small>

幽王与申、缯、西戎之联军遇於骊山,<small>故骊戎国。证戎不在周之外而在内。此内外本是后人见解也。</small>其地在周镐京与申、缯之间。证四。<small>郑语,史伯之告郑恒公日:“四方之国,非五母弟甥舅,则夷狄。”亦华戎杂处,幽王前已然之证。</small>

较之夏、商似为后起。

平王宣臼乃申侯甥,申侯为其甥争王位。故联犬戎杀幽王,凡拥护平王诸国,如许、申、郑、晋、秦、犬戎等,皆别有野心,形成一非正义之集团,为东方诸侯所不齿。因此周室东迁后,政令亦骤然解体。

第二编 春秋战国之部 第四章 霸政时期 春秋始末

当时华、戎分异,自生活上言,则如姜戎氏云:是也。自言语上言,则如姜戎氏又称“言语不达”,史记由余“其先晋人,亡入戎,能晋言”是也。自礼服上言,则如平王东迁,辛有适伊川,见被发而祭于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礼先亡矣!”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是也。自战事上言,则如郑人与北戎战,曰:“彼徒我车”,是也。凡此诸别,言语一项似不重要。

二、攘夷

齐、楚南北方言即不同。至生活、礼服诸端,其重要关键,实在耕稼与游牧之别。故曰:“狄之广莫,于晋为都。”又曰:“戎狄荐居,贵货易土,土可贾。”<small>左襄四年。国语谓“与之货而易其土”。</small>

三、禁抑篡弑——凡某国遇篡弑,同盟诸国互不承认,并出兵平乱,另立新君。葵丘盟辞:“毋易树子,毋以妾为妻,毋使妇人与国事”,皆为此发。

宋向戌提倡弭兵,晋、楚交权,城郭诸邦的和平联盟益形扩大。

当时诸夏所最感威胁者,南方有抱帝国主义兼并政策之楚国。

此三百年的历史,可以称为“霸政时期”的历史,仍可本此分三段落:

王命不行下引起的第二个现象,则为诸侯兼并。

隐、桓时大夫赐氏者尚少,<small>国君之子为大夫者称“公子”,公子之子为大夫者称“公孙”,其次(公曾孙以下)只有称名,如鲁在隐、桓之间有无骇、柔挟是也。</small>无骇卒,羽父为之请族,公命以字为展氏。众仲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small>古孝经纬:“古之所谓氏,即国也。”禹贡“锡土姓”,土即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可见世卿、采邑和氏族,乃相联并起之事。</small>大夫有氏,即有世袭封邑如小国矣。<small>于是鲁有仲孙、叔孙、季孙、臧孙,齐有高氏、国氏、崔氏、陈氏,卫有孙氏、宁氏,晋有却氏、乐氏、韩氏、赵氏、魏氏,郑有罕氏、驷氏、游氏,皆世卿也。</small>

<h3>五、春秋时期之一般文化状态</h3>

一、霸前时期——迄鲁庄公八年,凡八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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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庄王灭陈县之,以申叔时谏,乃复陈。既克郑,亦退而与之平。既败晋于邲,其围宋,宋人告以之实况,亦退师与盟而反。其时楚人意态已与前不同。

周室东迁,引起的第一个现象,是共主衰微,王命不行。

封建初期的国家,其先只限于一个城圈。

春秋初,大夫尚无世爵,其后渐有赐氏。

三、霸政衰微时期——凡九十一年。

<h3>三、齐桓晋文之霸业</h3>

诸侯官受方物,<small>诸侯官司各于齐受其方所当贡天子之物,齐桓责楚:“尔贡包茅不入”,即责其贡周天子以方物也。</small>始见于僖七年齐桓宁母之盟。“黄人不归楚贡,楚伐之。”其后诸夏亦以贡币输盟主。晋文、襄之伯,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其后朝、聘弥数,故乃“岁一聘,间岁一朝,再朝一会,再会一盟。”朝、聘既数,而币亦日重。

因此他们对于人生,亦有一个清晰而稳健的看法。

齐在临淄,<small>太公封营丘,六世徙薄姑,七世徙临淄,地望皆近,即今山东临淄县也。</small>东负海,鱼盐蚕桑,已树富强之基。惟西南适值鲁、卫诸邦,为姬姓主要国家,文化既较高,与齐关系亦密,齐于道义及势力两方,皆无法并吞。<small>齐孝公伐鲁,鲁使展喜稿师,曰:“鲁人何恃?”曰:“恃先生之命。昔周公、太公股肱周室,夹辅成王,盟曰‘世世子孙,无相害。’恃此不恐。”齐竟回师。柯之盟,曹沫劫恒公反鲁侵地,桓公亦卒听管仲谏许之。周天子以南阳赐晋,阳樊不服,围之,或呼曰:“此谁非王之亲姻,其俘之耶?”乃出其民。此可见当时诸夏间之关系。惟楚曰:“我蛮夷也”,坦白主兼并,到底因此失诸夏同情,不能心服,而楚之势力亦终难北进。</small>

自周室东迁,西周封建一统之重心顿失,诸侯如网解纽,内外多事,亟亟不可终日。自有霸政,而封建残喘再得苟延。霸政可以说是变相的封建中心。其事创始于齐,<small>其霸业之大者,为伐山戎、救燕、存邢卫、伐楚、盟于召陵,定襄王之位。</small>赞助于宋,而完成于晋。<small>其霸业之大者,为纳襄王、杀王子带、(召狄攻周者。)救宋、败楚城濮、召周天子盟于践土。</small>

孔子作春秋,则为中国第一部完整的编年史,后世即名此时期为“春秋时期”。

惟其为耕稼的社会,故有城郭、官室、宗庙、社稷、衣冠、礼乐、车马、货贿,此则为诸夏。惟其为游牧的社会,故无上述城郭、官室诸文物、而饮食、衣服种种与诸夏异,而成其为蛮夷戎狄。

华、夷通婚,尤为习见。<small>周襄王娶狄后。齐桓三夫人,曰王姬、徐赢、蔡姬。徐则当时目为夷者。晋献公娶戎女。已见前。晋文公娶叔隗。以季隗嫁赵衰,生子盾,隗系北戎姓也。潞子婴儿之夫人,乃晋景公姊。吕相谓:“白狄,我之婚姻。”越襄子姊为代(北狄)王夫人。狐犯为晋文公外舅,其子狐毛、狐偃、偃子射姑、即贾季,晋乱仍奔狄。</small>

所谓诸夏与戎狄,其实只是文化生活上的一种界线,乃耕稼城郭诸邦与游牧部落之不同。

参加联盟诸国,在内可保持政府之安宁,乱臣贼子有所顾忌,不敢轻行篡弑。在外可保国际之平衡,相互间不得轻启衅端,有事付之仲裁,以和平为职志。是为联盟国应得之权利。其义务则如国际间之服役,一国有寇患,各国在霸主领导下会师戍守,或助城筑,及共同作战。每逢盟主出师,例得向同盟国乞师。平时则需对盟主纳相当之贡币。

附春秋时期周室帝系表:

因此华、戎联盟之事亦屡见。<small>肴之役,晋有姜戎。鄢陵之战,楚有东夷。齐、卫、鲁、鲜虞联师伐晋,尤著者,则如申、缯、西戎联师杀幽王。</small>

会有三例:一曰“特会”,两君相见也。初诸侯特会,次大夫特会诸侯,又次大夫特会大夫。二曰“参会”,三以上为参。三曰“主会”,伯者主之。初诸侯主会,始自齐桓北杏之会。次大夫主诸侯之会,自锺离之会始。<small>先有大夫特会,乃有大夫主会。</small>又次则大夫主大夫之会,而诸侯高拱不预矣。

除却错落散处的几十个城郭耕稼区域以外,同时还存有不少游牧部族纵横出没,只不侵犯到城郭诸邦的封疆以内,双方可以相安无事。现在则乘城郭诸侯之内外多事而来肆其侵扰。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鲁凡城二十四邑,惟郿一邑书“筑”,其二十三邑曰“城”。“筑”者增旧,“城”者新立。春秋书“筑”八,书“城”二十三,而定哀之间凡八城邑,则国家规模之扩大,弥后而尔烈也。

其所至如齐桓、宋襄,优礼有加者,皆有志搏结诸夏以成霸业者也。如卫、曹、郑诸国,凡不礼于重耳者,皆目光短浅,惟力是从者也。楚既野心勃勃,秦亦刻意东伸。韩原之败,秦始征晋河东。楚之围宋,曹、卫、郑诸国皆已折而入于楚矣。晋非图霸,亦几不能自全。<small>图霸则可挟诸夏之力以抑楚、秦,而吞狄自广也。</small>

一、尊王——谷梁传葵丘之盟,“壹明天子之禁”。当时霸者号令,即替代已衰之王权也。周王使宰孔赐齐侯胙,命“无下拜”,齐侯卒为下拜。管仲平戎于王,“王以上卿礼飨之,仲辞,受下卿礼而还。”此皆当时齐桓、管仲竭力尊王之表示。

卿大夫既有外交,往往互相援结,渐渐形成大权旁落之势,于是大夫篡位,造成此后战国之新局面。

他们识解之渊博,<small>对于古代历史文化的遗传之认识与阐发。</small>人格之完备,<small>对于实际政治、人事问题之应付与理想。</small>嘉言懿行,可资后代敬慕者,到处可见。<small>亦复普遍于各国,几乎稍有名的几国,均有他们极可敬慕的人物。</small>

鲁大夫逐始于昭公。宣公时,季氏始专政。定公时,则家臣有囚大夫者。晋卿专政始襄公。郑卿自僖公之立,始见于传。

此种戎狄,大部在黄河北岸太行山脉中,故曰山戎。其战斗皆徒步。又称北戎者,据当时中原诸夏之称呼。后人以见有“北”称,遂谓必远在北塞之外,此皆以后代眼光读古史之误也。

故云:“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

见于春秋国数凡五十余。若并见左传者计之,有百七十国。其中百三十九国知其所居,三十一国亡其处。然举其大者,不过十余。<small>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为鲁、卫、齐、晋、楚、宋、郑、秦、陈、蔡、曹、燕、吴。(索隐:“篇言十二,实叙十三。”)据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所载,楚并国四十二、晋十八、齐十、鲁九、宋六、其它不具举。</small>

西周未叶,中国已有明确可据的编年历史记载。

一则为诸夏耕稼民族之城市联盟,以抵抗北方游牧部落之侵略,因此得保持城市文化,使不致沦亡于游牧之蛮族。

大体言之,当时的贵族,对古代相传的宗教均已抱有一种开明而合理的见解。<small>左传所记天道、鬼神、灾祥、卜筮、梦等事迹虽多,然当时一般见解,实已不见为十分迷信。所谓“天道远,人道迩”、“鬼神不享非礼”等诸观念,已普遍流行。</small>

又因当时联盟各国,会聘频仍,诸侯畏劳,常使卿大夫代行。

霸者标义,大别有四。

四、裁制兼并——凡在同盟,互不侵犯,有争端,请于盟主,公断。某国遇外寇,同盟诸国出兵相救。葵兵盟辞:“毋壅泉,毋遏籴”,皆为此发。

正为针对上列时代病之特效药。

当时中国本为一种华、夷杂处之局。

齐桓会诸侯十五次,宋每次必预。其次为鲁、郑、陈三国,各得十次。又次为卫,得九次。又次为曹、许,各得七次。其间尤以齐、鲁、卫、曹、郑、宋六国,可谓诸夏之基本结合。此为诸夏结合之第一期,大率在东部与中部,乃黄河下流东部一带及黄河中游南岸之结合也。

晋范宣子为政,于产寓书告以币重。平丘之会,子产争贡赋多寡,自日中至于昏。鲁之于晋,“职贡不乏,玩好时至,府无虚月。”子产谓:“用币必百辆,百辆必千人。”此其大概也。

齐桓既于国内篡弑纷乱中得国,故转而创建霸业。宋为周室之宾,先朝胜国,其势最孤,又处四战之地,入春秋以来,内乱外患更迭相乘,无时或息,赞助齐桓,独出诚意。齐桓亦属其太子孝公焉。惟宋国四围,无可发展,其势本弱,故谋霸不成,为楚所败。

僖二十七年,晋人作三行以御狄。<small>此在胜城濮后,以狄皆步卒,便于山险,故晋亦编练步军也。</small>三十三年,狄伐晋,晋侯获白狄子。<small>此在文公死之翌年,晋虽幸胜,而元帅先轸死之。</small>宣十一年,却成子求成于众狄,众狄疾赤狄之役,遂服于晋。<small>据此狄人虽各分部落,而亦戴共主,别成系统,故得兴诸夏抗衡。此下狄势遂衰。</small>十一、六年,晋景公灭赤狄。成三年,伐廧咎如。自是上党为晋有。襄四年,晋悼公和诸戎。<small>魏绛谓:“戎狄荐居,贵货易土。”可见其时狄尚是游牧,而其势犹强,故绛曰:“戎狄事晋,四邻震动。”</small>是后有肥、鲜虞、鼓、中山,皆为晋所逐灭。<small>昭十二年晋伐鲜虞,人昔阳。灭肥。又十五年,伐鲜虞,围鼓。二十二年,灭鼓。杜注:“乐平沾县东有昔阳城。昔阳,鼓都。”“钜鹿下曲阳县西有肥累城,今正定东。”</small>此诸狄包赤狄之北,<small>旧说谓是白狄,因前赤狄已灭,而推测言之。惟狄是否只分赤、白、殊无据。</small>在太行山东麓平地,且亦俨然趋于城郭耕稼化矣。晋既廓土于群狄,其势力日渐东伸,遂与齐接壤,而以前邢、卫故土沦没于戎者,至是乃重归诸夏之统治。

在此形势下,产生齐桓、晋文之霸业。

当时的国际间,虽则不断以兵戎相见,而大体上一般趋势,则均重和平,守信义。<small>因此能造成国际间的和平团体,继续历有二百年之久,而当时的国际公法,亦极为高明可贵。</small>

惟齐桓仅能阻止狄势不侵入大河之南岸。<small>孔子曰:“微管仲,吾其披髪左衽矣!”其时苟非诸夏之大团结,则狄患不可设想。管仲告桓公:“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实为当时一最重要之观念,可以使历史命运为之转变,故孔子称管仲之仁。</small>

史记三代世表:“孔子因史文,次春秋,纪元年,正时月日,盖其详哉。至于序尚书,则略,无年月;或颇有,然多阙,不可录。故疑则传疑,盖其慎也。”今按:春秋托始鲁隐公元年,实周平王四十九年,而史记三代世表则始于西周共和元年,相距百十有九年。史公既极称孔子传疑之慎,则史公记年自必有所本。故知中国古史纪年,至迟造始于西周末叶,必已明确可依据也。<small>惟不得据此谓西周共和以前必无明确年岁。如史记鲁世家载伯禽以下诸君年数是也。岂有鲁室已有诸君年岁之记载,而周天子王家顾无之?盖因史文散佚,史公未之见。史公既师孔子之慎,故遂不之论耳。</small>

于是列国遂各自分封其大夫。

大体西自河、渭之间,东达太行山两麓,黄河北岸,皆为顽强之群狄所出没,其势力又时时越大河而南。诸夏得齐桓、晋文之霸政而稍稍抑其凶焰,实为春秋时华、戎交斗一极剧烈之战阵。

晋人所以能胜此廓清群狄之重任者,一则因久为诸夏盟主,多得贡赋,国力充盈。

以后人口渐繁殖,国家规模日扩大,不仅对旧的有吞并,对新的也亦有城筑。

举其著者,如隐九年,北戎侵郑。<small>郑伯曰:“彼徒我车。”是戎皆步卒。如旧说,北戎在无终,(今河北玉田西)不能远侵及郑;败后亦将不获仍返故居。</small>桓六年,北戎伐齐。庄十八年,公追戎于济西。<small>此戎东侵齐、鲁、南侵郑,居地盖略可推。</small>三十年,山戎病燕。<small>此当为南燕,与宋、卫地相近,即在今黄河北岸。旧说谓在蓟、(今河北北平)易、(今河北雄县)亦非。</small>

晋人自称:“居深山之中,戎狄之与邻”,灭国既多,国力已强。然重耳出奔,狄人势力已弥漫于晋之四周。<small>晋文公初居蒲,又从狄君田渭滨,是“奔狄”在晋西。在狄十二年,去狄,行过卫,是“去狄”在晋东。晋国不啻在狄之怀抱。</small>

一则晋自献公以来,即不畜群公子。<small>献公听士荐说,尽诛群公子。在惠王八年。</small>故晋大夫多用异姓,得因材器使,较之鲁、卫、齐、宋诸邦多用宗臣者为优。

二则诸夏和平结合以抵抗南方楚国帝国主义者之武力兼并,因此得保持封建文化,使不致即进为郡县的国家。

楚之先亦颛顼后,始起在汉水流域丹、淅二水入汉处,曰丹阳。至楚武王始大,自谓:“我蛮夷也。今诸侯皆为叛,相侵,或相杀,我有敝甲,欲以观中国之政。”于是自号武王。汉阳诸姬,楚实尽之。地方千里,最为当时强国。

北方有抱掠夺主义的山中之北戎。

旧说东夷、南蛮、西戎、北狄,各远居四裔,而诸夏在中原;此观念殊不可恃。当时盖为一种华、夷杂处的局面。<small>如左文九年秋:“楚自东夷伐陈”,似东夷在陈、楚间。魏策:“楚破南阳九夷”。则九夷在南阳。陆浑蛮在伊、洛上源,故晋荀吴欲灭陆浑,先有事于三涂。哀四年夏,楚谋北方,袭梁,围蛮氏。隐二年春,“公会戎于潜”;(今山东曹县境)秋,“公及戎盟于唐。”(今山东鱼台县)僖二十四年,王子带以狄人伐王,上举诸例皆可见。</small>

此可谓诸夏结合之第三期,于东、中、北三部以外,又加入中南部,即南方之中部,江、汉流域之楚国也。自有此弭兵之会,而诸夏得一相当时期之和平。宋自襄十二年至定十五年,凡六十五年。鲁自襄二十五年至定七年,凡四十五年。卫自襄二十三年至定七年,凡四十七年。曹自襄十七年至定十二年,凡五十九年。郑自襄二十六年、至定六年,凡四十三年。均不被兵。

总观当时霸政,有二大要义:

二、霸政时期——自鲁庄公九年起,迄鲁襄公十五年,凡一百二十七年。

平王崩,鲁不奔丧。桓公二十余年,五聘鲁。<small>鲁为东方姬姓诸侯之宗国,平王之立,鲁盖不之拥戴,王室命令因此不行于东诸侯。故桓王继位,乃竭意联欢于鲁也。</small>郑庄公射桓王中肩。<small>平王之东,与晋、郑诸国相狼狈,惟至平王晚年,似有转亲虢国之意。(殆恶郑之专。)故左传谓:“王贰于虢,郑伯(庄公)怨王,王曰:‘无之。’周、郑交质。”及平王卒,周人终用虢公,与陈、蔡、虢、卫伐郑,为郑所败。盖王室既东,亦渐有意转变其往日之地位与关系,而卒于不能自拔也。虢于惠王二十二年为晋所灭,申则于庄王时为楚所灭,自是王室益不振。</small>

王命不行下引起的第一个现象,则为列国内乱。

同时文化后进诸国,虽逐次征服先进诸国,而亦逐次为先进诸国所同化。

<h3>一、春秋年历及分期</h3>

在此进展中,诸夏结合之团体亦遂逐次扩大,为中国逐次形成中央大一统郡县国家之酝酿,而上古史亦逐次宣告结束。<small>第一、第二、第三期结合已于前言之,第四期则加入吴、越。吴、越本东南方小蛮夷,武力既胜,转慕文事,亦争为诸夏盟主,于东、中、南、北诸部外又加入东南部,即长江下流是也。自战国秦孝公后,秦人又渐次加入诸夏团体,为第五期;又加入西中部,即河、渭流域是也。</small>

又自列国内乱、诸侯兼并下引起一现象,则为戎狄横行。

霸政衰微,变而为大夫执政。大夫执政,一方面可说为封建制度继续推演所产出,一方面亦可说是封建制度却因此崩倒。

其大势为文化先进诸国逐次结合,而为文化后进诸国逐次征服。<small>如晋代齐,楚代晋,吴、越代楚,最后统一于秦。</small>

北岸自邢、卫沦陷,诸夏势力竟难复兴,而晋、狄斗争,遂为当时一要事。

西周封建,本为一种耕稼民族之武装拓殖。<small>此已祥前篇。又乐记谓:“武王既克殷,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帝舜之后于陈,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封殷之后于宋。”盖耕稼城郭之国,本已先周而有。周人不能尽灭之,以与周之诸侯并存;在而此诸邦亦力不敌周人,认为共主,以天子礼奉事之。</small>

因此当时的中国,<small>其实大体只限于今豫、鲁、晋、燕、陕、鄂、皖、吴诸省,而犹非其全部。</small>可以有近二百国。<small>春秋大事表并古国计,凡二百有九。</small>

其时列国人口极少,<small>闵公二年:“卫为狄灭、遗民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滕之民为五千人,诸侯为立戴公以庐于曹。”僖十八年:“梁伯益其国而不能实,秦取之。”梁君以扩城而无民以实之,梁民以讹言而递溃,梁竟以亡,则梁之户口可知。</small>旷地极多,<small>封疆郊关之外皆成弃地,此即戎,狄所由出没,华,夷所由杂处也。左襄四年,魏绛称虞人之箴曰:“茫茫禹迹,尽为九州,经启九道,民有寝庙,兽有茂草,各有攸处,德用不扰。”此盖于茂草之中,经启九道以通往来,故周语单襄公谓周制“列树以表道”,道路非列树表明,即茫茫不可辨。“司空不视涂”,即道茀不可行,“膳宰不致饩,司里不授馆”。即行李有困乏之患。</small>故各国亦常见迁徙。

诸夏与戎狄亦多种姓相同,如晋献公娶大戎狐姬,又娶骊戎女骊姬,则戎有姬姓。<small>时人谓“同姓相婚,其生不蕃”,遂以晋文公为异征。又齐灵公有戎姬。</small>又有子姓。姜戎自称四岳之后。国语富辰曰:“庐有荆妫”,<small>韦昭曰:“庐,妫姓国。荆妫,庐女,为荆夫人。”</small>春秋称庐戎,<small>楚灭之,为庐邑。汉置中庐县,属南郡。</small>是戎亦有妫姓。左传子鱼曰:“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太皥与有济之祀以服事诸夏。”则此诸族,当时亦目为夷,不与诸夏伍。

<h3>四、霸政衰微后之大夫执政</h3>

此即所谓“国”。国有三训:周礼:“惟王建国”,“以佐王治邦国”,“大曰邦,小曰国”,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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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在战争中,犹能不失他们重人道、讲礼貌、守信让之素养,而有时则成为一种当时独有的幽默。<small>一披读当时诸大战役之记载,随处可见。</small>道义礼信,在当时的地位。显见超出于富强攻取之上。<small>此乃春秋史与战国史绝然不同处。</small>左传对于当时各国的国内政治,虽记载较少,<small>此指涉及一般平民社会者而言。</small>而各国贵族阶级之私生活之记载,则流传甚富。<small>一部左传,尽于列国君卿大夫私生活之记载,以及其相互间之交涉。(即是内政与外交。)故可称当时十足是一贵族社会也。</small>

而此局面自始即然,亦并非自周王室东迁,四裔异族乃始交侵而入中国。<small>此观上篇论周人封建真相便知。</small>

渐称“子”。

僖公以前,大夫并以伯、仲、叔、季为称,虽贵不称“子”。僖、文以后,晋、齐、鲁、卫之执政皆称“子”。郑间称之,余则否。称“子”则即为封君矣。<small>其后学者称“子”,如孔子是也。又后学者之门人称“子”,如有子、曾子、乐正子是也。</small>于是原先的侯国,俨然如一新中央,而大夫采邑则俨然成一小侯国,所以说是西周封建的继续推进。

贵族阶级之必须崩溃,平民阶级之必须崛兴,实乃此种文化酝酿之下应有之后果。

其文化落伍诸部族,则逐次消灭,或逐次驱斥。

耕稼与游牧,只是一种经济上、文化上之区别,故曰:诸夏用夷礼则夷之,<small>如春秋僖二十七年杞桓公来朝,用夷礼,故曰“子”。杞乃禹后也。</small>夷狄用诸夏礼则诸夏之。<small>如楚自称“蛮夷”,其后与于中原诸侯之会盟,盖不复有以蛮夷视楚者。</small>

晋自曲沃篡位,专务侵吞,<small>其实平王之东,晋已开始为兼并之野心企图。曲沃篡位,正从晋人向外作非义之兼并所此起。</small>齐桓会盟,晋人不预。然晋国内部争篡迭起,晋公子重耳逃亡在外,遍历齐、宋、曹、卫、郑诸国,南至楚,西至秦,而返国得位。其在外及见齐桓、宋襄,既熟知天下大势,返国后乃一变晋国以前之态度,<small>晋灭同姓国极多,然皆在献公前。</small>参加诸夏集团,而为齐、宋霸政之代兴。自是霸业常在晋。<small>由襄、(御秦、侵郑,又败狄。)灵、成、景、(为楚败于邲。)厉,(胜楚鄢陵。)而至悼,抗楚和戎,复霸。平公立,与楚平,弭兵。</small>此为诸夏结合之第二期,东部、中部之外,又加入中北部,即黄河中游之北岸也。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一方面是一个极混乱紧张的时期;但别一方面,则古代的贵族文化,实到春秋而发展到它的最高点。春秋时代常为后世所想慕与敬重。

<h3>二、霸前时期之形势</h3>

鲁为周室所封东方最亲、最有地位之诸侯,<small>史记谓:“成王命鲁得郊祭文王,有天子礼乐,以褒周公之德。”礼记明堂位则谓:“成王以周公有动劳于天下,是以命鲁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其说信否不可知,要之鲁在东诸侯中,实居首领之地位,则可断言也。</small>惟周室之东,鲁即表示不拥戴之态度。<small>此以平王得政之来历言之,亦不可为非,惟鲁、卫诸邦亦并不能封王室有所尽力匡正。</small>而不久鲁亦内乱,桓公以弑兄自立,于是列国篡乱相乘。宋华督弑殇公,晋曲沃伯杀哀侯,陈公子佗杀太子免自立,曲沃伯又弑小子侯,郑祭仲逐昭公立厉公,复逐厉公纳昭公,卫逐惠公,郑高渠弥弑昭公,齐襄公杀鲁桓公,前后十九年之内,祸变迭起有如此。

春秋时期可以说是东周史之第一段落。此段落约占三百年。

如卫、晋、楚、<small>自丹阳迁郢、(江陵)迁鄢、(宜城)</small>蔡、许、<small>自许迁叶,迁夷,迁白羽,(内乡)迁容城。(叶县)</small>郑、齐、吴、<small>自梅里(无锡)迁姑苏。(吴县)</small>秦诸国,不胜举。亦有以外力强迁者,如齐师迁纪郱、鄑、郚;宋人迁宿;齐人迁阳;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之类。

一面北方的狄患逐次解除,一面南方的楚人亦逐渐觉悟,改变其以前极端的武力兼并主义,而渐次要求加入诸夏之集团。

外交上的文雅风流,更足表显出当时一般贵族文化上之修养与了解。<small>当时往往有赋一首诗,写一封信,而解决了政治上之绝大纠纷问题者。左传所载列国交涉辞令之妙,更为后世艳称。</small>

春秋自鲁隐公元年迄鲁哀公十四年,凡二百四十二年。左传记载史事较春秋为明备,又下续至哀公二十七年终,凡二百五十五年。若自周平王东迁一并计入,共三百零三年。

蛮、夷、戎、狄亦非四种绝不同的民族,故蛮夷可兼称。戎狄、<small>管仲云:“戎狄豺狼。”魏绛云:“戎狄荐居。”</small>夷狄、蛮戎,皆可兼称。

春秋时代,实可说是中国古代贵族文化已发展到一种极优美、极高尚、极细腻雅致的时代。

三十一年,齐伐山戎。<small>公羊传:“齐侯来献戎捷,旗获而过我。”正义:“凡言‘过’,谓道所经过。”齐伐山戎过鲁,则此山戎不在齐北。</small>三十二年,狄伐邢。闵二年,狄入卫。<small>僖元年,邢迁夷仪,齐师、宋师、曹师城邢。二年,诸侯城楚邱,封卫。</small>其时狄势正盛,又灭温、伐齐、伐鲁、伐郑、伐晋,并蹂躏王室。自今山西迄河北、河南、山东诸省,皆其所出没。盖闵、僖之世狄最盛。

此下战国兴起,浮现在上层政治的,只是些杀伐战争,诡谲欺骗,粗糙暴戾,代表堕落的贵族;而下层民间社会所新兴的学术思想,所谓中国之黄金时代者,其大体还是沿袭春秋时代贵族阶级之一分旧生计。精神命脉,一气相通。因此战国新兴的一派平民学,并不是由他们起来而推翻了古代的贵族学,他们其实只是古代贵族学之异样翻新与迁地为良。

此是中国文化一脉相承之渊深博大处。

第二编 春秋战国之部 第五章 军国斗争之新局面 战国始末

齐宣王灭燕,国际均势动摇,各国环顾不安,宣王终于不敢吞燕而止。及齐湣王灭宋,国际均势再度破坏,燕人崛起,乘机复仇,乐毅联合秦、魏、韩、赵五国之师入齐。湣王走死,自是齐遂不振,而秦势独强。其时赵国经武灵王胡服骑射灭中山,<small>其事在齐灭宋之前十五年。赵、中山皆第二、第三等以下国,故两国相并,对整个时局,不如齐灭燕、齐灭宋之足以惹人忌嫉。</small>国势骤盛。<small>苏秦说赵曰:“山东建国,莫如赵强。”移之此时,乃合实情。</small>其时东方有力抗秦者遂推赵,<small>六国(宋、中山已灭。)合纵抗秦,以燕为发动,以赵为盟主,必此时期中策士所伪造。</small>于是有长平之战,<small>此为战国二百年最大、最烈之战事。</small>赵为秦败,于是秦并天下之形势遂成。

<h3>一、战国年历及分期</h3>

本时期的历史记载,因秦廷焚书,全部毁灭。西汉中叶司马迁为史记,已苦无凭。

史记六国表自序曰:“秦既得意,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为其有所刺讥也。其后诗、书复见。<small>此以流布民间,故虽经秦火而未绝,春秋及左传等皆幸存。</small>而史记独藏周室,以故灭。<small>此云藏“周室者”,乃以偏概全之辞,当时各国史记各藏其国政府,而民间无流传,故一火而灭也。</small>独有秦记,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然亦有可颇采者。余因秦记,踵春秋之后,起周元王,表六国时事。”按,史公本秦记表六国时事,本属不得已。惟秦自孝公以前,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中国诸侯以夷翟遇之。其时秦与东方各国交涉既疏,故秦记载东方事必略而不免于多误。今六国表于秦孝公前几于无事可载者以此。至宋司马光为通鉴,托始周威烈王二十三年,自左传终至通鉴始,中间缺去六十四年,无详确之编年史。又通鉴虽托始周威烈二十三年,而记载殊疏略,至周显王三十五年以下,记载始可得而详。故顾炎武日知录谓此一百三十三年,史文缺佚,考古者为之茫昧也。

晋代于汲县古冢发见竹书,内有纪年十五篇,实为未经秦火以前东方仅存之编年史,惟后亦散失。<small>今世流传之竹书纪年,乃宋后蒐辑之本,多有改乱。</small>

因此本时期史事,较之上期,有些处转有不清楚之感。<small>著者曾據纪年佚文,校定史记六国表,增改详定不下一、二百处,因是战国史事又大体可说。惟颇有与史记相异处。一切论证,谇所著先秦诸子系年一书。此下论战国大势,即據此书立论,故与旧说颇不同。读者欲究其详,当参读该书也。</small>

大略言之,本时期历史,又可分为前、后两期。

第一期是周代宗法封建国家之衰灭。

此承春秋晚期大夫专政之局面而来。晋分为三家,齐篡于田氏,<small>田氏本陈公子,因乱奔齐,“田”、“陈”同音之转。</small>鲁则三桓强于国内,公室仅如小侯。卫势日削,自贬其号曰侯。吴灭于越,陈、蔡灭于楚,郑灭于韩、史记所谱春秋十二诸侯,能继续保持其重要地位者惟楚、秦二国而已。<small>越、宋虽存,于战国全时期不甚重要。</small>大抵春秋宗法封建国家之文化,最高者为鲁、卫两国,<small>鲁得周室大量文物之分封,卫则承袭殷商旧都之流风余韵。故诗经所收十五国风,以邶、鄘、卫为盛。河北之卫虽为狄破而迁河南,惟文化依然可观。故孔子曰:“鲁、卫之政,兄弟也。”又曰:“卫多君子。”孔子出亡在外十四年,大半淹留在卫国。</small>其次为齐,<small>故孔子曰:“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孔子弟子,鲁、卫最多,次则齐人。</small>又其次为晋。<small>故孔子曰:“齐桓公正而不谲,晋文公谲而不正。”孔门弟子,晋籍甚少,孔子亦未过其境。</small>秦、楚则自始即以蛮夷见于诸夏。<small>春秋时期群目楚人为蛮夷,以楚主武力兼并最烈,与诸夏宗法封建势力根本相冲突也。及战国中期以后,群目秦人为夷翟,而再不见斥楚为蛮夷者,因其时抱兼并野心者乃秦,而楚人则久与东方诸国联盟一体也。可见当时所指斥为夷翟者,并非就种族血统立说。</small>

鲁、卫以文化维持当时宗法封建国家之传统尊严,齐、晋则以武力维持当时宗法封建国家之传统地位。楚、秦则代表相反对之一种势力也。诸国中受封建传统文化束缚愈深者,其改进愈难,故鲁、卫遂至积弱不振。其受封建传统文化束缚较浅者,其改进较易,故齐、晋相继称霸于春秋,亦不能如鲁、卫之久保其君位之传统,而见篡于大夫;而经君统篡弒以后,更得急速改变其国家之内部组织,自宗法封建国家激转而为新军国,秦、楚则以受封建传统文化之熏陶更浅,故其国家可以不经内部君统篡易而亦追随改进为新军国焉。

最要的是齐、晋两国之君统篡易,维持春秋以来二百数十年封建文化之霸业,遂以中歇。<small>“诸夏亲昵,尊王攘夷”之后面,有一姬、姜宗姓之观念。及晋、齐篡夺后,此观念遂不复有。</small>

其先目之为盗贼,如郑子大叔“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是也。攻之不能止,乃不得已而加以一种征收。故“征商”之征,即“征诛”之征,古人目工商业为奸利者由此。秦汉政府“大司农”与“少府”分职,大司农掌田租,为国家公入,少府掌山泽之税,为王室私入,亦由此种禁地观念演变而来。

此一时期中,春秋城郭联盟之旧国际形势已破坏,以后军国斗争之新形势未完成,在中间成为一个过渡时期。即是春秋末以迄于魏武侯卒年,凡共九十年。前一段亦可说是越国的称霸期;<small>春秋末乃至战国初之吴、越称霸,即是“霸政时期”之尾声,“军国时期”之先兆,而为其间之过度也。</small>后一段则是三晋分立,魏国渐盛期。

第二期是新军国成立以后之相互斗争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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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承文侯、武侯长时期之国内建设,<small>文侯五十年,武侯二十六年,父子前后共七十六年,文侯自正式称侯(在第二十二年。)以来,亦已五十四年。史记误短二十二年。</small>任用李克、吴起诸人,成为战国以后第一个簇新的新军国。<small>其后吴起入楚、商鞅入秦,皆承袭魏国已成规模而变法。</small>地处中原,又为四战冲要之区。<small>魏初居安邑,文侯都在邺;武侯则都魏县;惠王即位,迁大梁。</small>自谓承袭晋国,开始第一个起来图覇;迁都大梁以争形势。<small>此在梁惠王早年,史记误谓在梁惠土晚年,畏秦而避。其时旧的国际形态已变动,新的国际形态未完成,各国皆迁都以争形势。如赵则自晋阳迁中牟,(此中牟在河北。)又迁邯郸,志灭中山以抗齐、燕。韩则自平迁阳瞿,又迁新郑,意在包汝、颖以抑楚、魏。秦孝公自雍迁咸阳,以便东侵。宋亦自归德迁彭城,以承越之衰而图泗上诸小国,皆是也。</small>次谋统一三晋,恢复春秋时代晋国之全盛地位。不幸伐赵、伐韩、皆为齐乘其后。<small>粱惠王初起即攻赵,围邯郸三年,拔之。韩则慑于梁威而相从。齐乘其弊,败魏桂陵,秦亦乘间取梁河西地。粱不得不仍归赵邯郸以和。此为梁国图霸初次所受之挫折。其后韩亦不复服梁,梁遂伐韩,为再谋统一三晋之奋斗。五战五胜,韩几不国,而齐又徐起乘其弊,败粱马陵。梁之霸业再挫。</small>梁既再败于齐,乃于齐会徐州相王。平分霸业。<small>当时惟楚自春秋以来已称王,梁亦先自称王,至是乃与齐互称,为国际相王之开端。自是各国相继称王,共凡九国,即梁、齐、楚、秦、宋、韩、赵、难、中山是也。</small>

贵族阶级渐次奢侈安逸,国际战争渐次扩大剧烈,农民军队之编制,遂成一种新需要。车战渐进而为步战,即为贵族军队与农民军队交替之一种表记。

第二期是齐威、宣、湣三世继梁称霸期,亦可说是齐、秦争强时期。此期自齐、魏相王下迄齐灭宋,凡四十八年。

齐自田和纂位称侯,传两世,<small>侯剡与桓公。史记漏田和以前悼子,及田和以后侯剡,凡两世。故六国表齐年亦多误。</small>至威王,两败梁国,遂继梁惠而称王。其子宣王继之,国势大盛。而其时秦亦渐强,<small>秦孝公用商鞅变法,至子惠王亦称王,后齐、梁相王九年。</small>用张仪,专务离间梁、楚以孤齐。<small>时梁尚强,惠施为相,主与齐和,梁、齐联和则可以弭兵息争。惠王误信张仪。折而入秦,欲减西顾之虑,东向报齐。又齐、楚方睦,张仪两使楚,楚怀王亦误信仪,绝齐入秦。此当时外交上形势也。史记误谓在张仪前有苏秦合纵,并谓苏秦合纵以赵为盟主。赵武灵王称王最在后,其时为赵肃侯,尚未称王,无为盟主资格。又其时大国有九,若东方合纵,应有八国,不应预先排除以后先亡之宋、中山二国。盂子仅言公孙衍、张仪“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以两人更迭为秦、梁二国相,在国际形势上足以引起变动也。苏秦仅为燕往来奔走于齐,无牵动国际力量。</small>于是渐渐造成秦、齐势力均衡之局面。<small>秦昭王约齐湣王称东、西帝,其事未果,正犹梁约齐称王,皆未果,不敢一国独称也。</small>而齐则志在北进侵燕,南侵宋以自广。<small>齐为第一等强国,故积极的主侵略。齐宣王告盂子“有大欲,欲并诸侯一天下”是也。(齐宣王伐燕,史记误以为齐滑王。)秦次于齐,故仅在外交上用手段孤削齐势。其时若燕、赵欲合纵,当合纵对齐,用不着合纵对秦。至苏秦时梁势尚强于齐,故知苏、张纵横乃此后策士伪造,非常当时情实。</small>至齐湣王灭宋,国际均势破裂,此下遂起大变局。

第三期为秦昭王继齐称强期,亦可说是秦、赵争强时期。此期自齐灭宋下至赵邯郸围解,凡二十九年。

子贡“不受命而货殖”,即自由经商也。其后如范蠡、段干木、白圭诸人,类皆赖藉政府上之地位,而干商贩之新事业。

第四期为秦灭六国期。此期自秦解邯郸围后迄秦始皇二十六年,凡三十六年。<small>按:史记载战国事,于初期最晦,如越勾践迁都,韩、魏、赵分晋,魏文、武两世霸业之经营,皆未备。故于战国中期事亦多昧于情势,于当时各国国势升降及杂合聚散之间,往往不能言。而梁惠之霸业,齐威、宣与梁争衡,徐州会后各国称王,与夫秦人之因利乘便以培植其东侵之基础者,皆不能详。独于晚世策士伪造苏、张纵横之说,娓娓道之,去实远矣。以上分期,庶稍近当时真相。读者欲知其详,当阅先秦诸子系年。</small>

附战国时期周帝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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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二、从宗法封建到新军国之种种变迁</h3>

第一是郡县制之推行,政府直辖下的郡县,代替了贵族世袭的采地。

郡县制已见于春秋。晋自曲沃篡统,献公患桓、庄族逼,尽杀群公子;骊姬之乱,又诅“无畜群公子”,故晋无公族。而并地日大,于是,遂行县制。<small>僖公二十五年,晋文公“问原守于寺人勃鞮”,僖三十三年,齐襄公“以先茅之县赏胥臣”,皆其证。</small>及顷公时,六卿弱公室,又尽灭公族,分其邑为十县,各令其子为大夫。<small>左昭五年,楚薳(wěi)启疆言:“韩赋七邑,皆成县。”又曰:“因其十家九县,长毂九百,其余四十县,遗守四千。”则晋制一县出兵车一百乘,大率万户方百里为一县,则十户而出长毂一乘也。</small>则晋之推行县制已久,故三家分晋,即变成新的郡县国家。<small>如吴起为西河守,西门豹为邺令。</small>楚亦久行县制,<small>宣十一年,“县陈。”十二年,郑伯出降,曰:“使改事君,夷于九县。”</small>盖内废公族,外务兼并,为封建制破坏、郡县制推行之两因。郡则其先为边方军区,较县为小。<small>周书作雒(luò):“千里百县,县有四郡。”四郡盖指百里之四边也。故赵简子之誓曰:“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small>及后边郡日见大,腹县日见小,<small>甘茂言于秦王曰:“宜阳,大县也,上党、南阳,积之久矣,名之曰县,其实郡也。”</small>亦为军国进展应有之现象。

郡县政令受制于中央,郡县守令不世袭,视实际服务成绩为任免进退,此为郡县制与宗法封建性质绝不同之点。自此贵族特权阶级分割性之封建,渐变而为官僚统治之政府。

故相随于郡县制度而起者,第一即为贵族世卿与游仕势力之更迭。

宗法封建时代,君权未能超出于宗族集围之上。故君、卿、大夫之位,相去仅一间,<small>孟子:“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又上士、中士、下士,凡六等。”</small>君位废立,常取决于卿、大夫之公意。<small>公羊隐元年:“诸大夫扳隐而立之。”左定元年:“若立君,则有卿士、大夫舆守龟在。”国语:“厉王虐,国人逐王。”左传:“晋惠公虏于秦,国人卜立其太子圉。”盂子:“贵戚之卿,君有过,谏不听,则易位。”周礼有“致万民询国危、询国迁、询立君”此种改变,一在君位继承法之渐趋确定,一在兼并与郡县之日渐推行。</small>郡县制的国家,则君权渐脱亲属关系之束缚,一面是君权之演进,而又一面则是游仕之得势。<small>战国游仕分析,一大学者及其弟子,如荀卿、李斯等。二庶孽公子及先世仕宦,如商鞅、乐毅等。三资产在中人以上,如吴起、吕不韦等。四贫士,如张仪、范睢、虞卿等。五贱臣下吏,如申不害、赵奢等。要之非亲属贵族。贵族地位降低,世臣消灭,君位转尊,实为郡县新国家一要征。</small>

其次,则有军民之渐趋分治。

翟璜曰:“君欲伐中山,臣进乐羊。中山已拔,无使守之,臣进李克。”将军与守臣之分职特派,此即军民分治之见端。封建时代贵族即军长,无此分别也。

又有食禄之新制度。

既不与采邑,则官吏必食禄。魏成子为文侯亲弟,“食禄千锺”,则亦无封土矣。史记赵奢传:“奢,赵之田部吏,收租税,平原君家不肯出,赵奢以法治之,杀平原君用事者九人。曰:‘纵君家不奉公则法削,法削则国弱。诸侯加兵,君安得有此富?’平原君贤之,言于王,使治国赋。”据此则战国贵族纵有封邑,仍必向公家纳租税,与春秋封建采邑不同。

食禄者必受职,其有禄无职者,则惟当时之养贤制为然。

此始于魏文侯之于子夏、田子方、段干木之伦,而极盛于齐之稷下制度,为尚贤观念代亲亲贵贵而起之征象。

第二是井田制之废弃。

古者方百里为大国,百里之地有城郭邑落、山泽林薮、封疆弃地,不能尽垦。即尽垦,亦不过万井,九百万亩。其间尚有君、卿、大夫、士等诸级,各有分地。则百里大侯,有田无多,亦如后世一业主。其民若今之佃户。分田选受,并非难事。即如近世一垦牧公司,圈地招垦,亦必均派一家若干亩,不令随便多少。故封建制度下之农民无兼并,无贫富。若已有兼并贫富,则封建制亦复失其存在矣。<small>欲明古代井田制度之真相,必先了解古代封建国家之规模。(已详前篇。)井田乃是一种小方格块内之划分,周礼所言,则大整块千万顷耕土,已非封建时代之形态也。</small>

分封贵族之采地渐次取消,则直属国家之耕土渐次扩大,于是以前贵族圈地分区小规模的井地,不得不解放为整块的农田。

商鞅废井地而开阡陌封疆,“阡陌”即是大田岸,“封疆”犹如大围墙,为古代贵族封建分割性之主要标帜。一方方的井地,相互隔绝在此种格子线之里。现在政治上已由封建变为郡县,自可打开格子线,铲除田岸围墙,化成一片。此即李悝“尽地力”之教。

履亩而税,则可以只认田,不认人,于是民田得自由买卖,而土地所有权,无形中转移,成为耕者所自有,而兼并亦随之而起。<small>或谓:助法时期,公田外之土地,为村落所公有,及至履亩而税,则田土尽归公有。然履亩而税,则耕者可以活动。八家共一井,则死徒不出乡,同井相助,耕者无活动余地。又公田为助之制度下,田里不鬻,一家百亩。履亩而税,则耕者各自独力经营,可以超过百亩之上。故履亩而税,确为自由私产形成之先声也。</small>

<small>二、耕器之进步。孟子云:“许子以铁耕乎?”以铁耕,则一夫之治田能力随之增大。国策:“秦以牛田通水粮。”牛耕,春秋晚期已有,(如孔子弟子司马耕,字牛)亦到战国而渐盛。</small>

<small>三、水利工程灌溉事业之发达。如魏有西门豹、(文侯时。)白圭、(惠王时。)史起。(襄王时。)秦有李冰、(孝文王时。)郑国。(一始皇时。)周礼遂人所记遂、沟、洫、沧、川等制度,亦是井田制破弃以后,大规摸水利网之描写也。其先所谓井田,“井”或乃灌溉单位,八家共一井,即是一井之灌溉量也。(公羊传有此说。)</small>

井田制度之破坏,另一原因,则在税收方法之改变。

大抵最先有一种公田制的“助”法。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田所入归公,私田所入归私。此制度之最要意义,厥为田亩所有权之全属于贵族封君。所谓“四封之内,莫非王土;食土之毛,莫非王臣”也。方方正正的一井九百亩,此为一种标准的叙述。<small>制度皆有活变,记载则不能尽详。其实一井尽可为七百亩、八百亩或一千亩。</small>一井之内,主要者为公田。依理言之,正因助耕公田,始得享有其私田之收获。<small>此乃为一种雇佣性质,如近代为富家看守坟墓而得耕食其墓地田也。</small>其时贵族特置农稷之官,颁历明时,辨土壤,择谷种,教稼恤农,巡野督耕。<small>如周官大司徒、司稼、草人、庶氏、剪氏、赤友氏、蝈氏、壶涿氏诸官,可觇其消息。吕氏春秋有任地、辨土、审时诸篇,即古代农稷之官之农学也。</small>盖正因视四封之内皆其私物,故勤恳教督。而农民智昧力弱,失却贵族之指导扶助,亦无以善其私田。<small>若叛离此封疆邱邑之外,则茫茫禹迹,夷狄禽兽,纵横交徧,更非家人夫妇生活之区。</small>因此贵族、农民在此制度下相安于一时。

其次,则为“履亩而税”。

履亩而税者,废公田,转就私田征税,视其田亩之实收而抽收额定之比率。<small>周礼地官司稼所谓“巡野观稼,以一年之上下出敛法也。”此相当于盂子所谓“彻”。至“贡”法,则只就数年中数立一税额,较更简单。论语:“鲁哀公问:‘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曰:‘曷彻乎?’哀公曰:‘一,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其时鲁已用田赋,赋与税为二。有若欲哀公因岁饥薄敛,故曰:“民不足,君孰与足?”孟子言贡、助、征三制,皆非凭空私造;惟附会之夏、商、周三代,则误。</small>盖贵族阶级田亩日广,则生活日奢淫,志行日懒惰,不肯再理农事。而农民阶级则智慧日开,能力日强,于是各自尽力于私田,而公田收成转恶。于是乃废去公田,履亩而税。如是则不必方里而井,亦不必严格还受。虽便于大数量之征收,而已为井田制度破弃之先声矣。<small>春秋宣十五年,“初税亩”,此即履亩而税也?鲁国如此,各国先后可推。云“初”税亩,则其先不然,故知应为公田而助矣。</small>

第三则为农民军队之兴起。

封建时代,贵族为采邑之大地主,同时亦即成一武装集团。

春秋时代军队之组织,即本族制。城濮之战,晋有“中军公族”;鄢陵之战,楚有“中军王族”。楚若敖氏有“六卒”,晋“乐、范以其族夹公行”,可见一军队即一宗族也。<small>“宗”指同一庙宇下祭祀,“族”指同一旗帜下作战。</small>

军器制造,如车、如甲,及战马之养育等,皆为贵族保持地位之一种事业,平民无力参与。

郑庄公伐许,“授兵于太宫”。卫懿公御狄,“使国人受甲”。郑子产“授兵登陴”。楚武王“授师子焉以伐随”。<small>事在庄四年,为楚用兵车之始。考工记:“兵车弋、殳、戟、矛四等。”吴子图国篇:“长戟二丈四尺,短戟一丈二尺。</small>此皆甲仗兵器不在民间之证。僖十五年,“晋作州兵”;昭四年,“郑作邱赋”;成元年,“鲁作邱甲”,皆是一种额外增赋,以造甲兵。然仍是贵族别使专匠造之,非民间自造也。

农民耕田纳税,遇战事征车、牛,捉夫力,谓之“赋”。农民只为军队中之附随,并无正式编配入军队之权利与资格。

随武子云:楚国“荆尸而举,商、农、工、贾不败其业”,此农不为军也。城濮之战有“舆人”,左襄公三十年有“舆尉”,<small>淮南兵略训云:“吏卒辨,兵甲治,正行伍,连什佰,明鼓旗,此尉之官也。收藏于后,迁舍不离,无淫舆,无遗辎,此舆之官也。”</small>舆尉者,舆人之尉。舆人即随军之辎重与夫力也。

春秋时,工商皆世袭食于官,盖为贵族御用,非民间之自由营业。

左传所载诸大战役,如秦、晋“韩”之战,晋、楚“城濮”、“邲”、“鄢陵”之战,晋、齐“鞍”之战等,皆当时贵族式的战争,可说为一种艺术化的战争。<small>即商礼的战争,楚子玉告晋文公,谓:“请与君之士戲(hū),君凭轼而观之,得臣与预目焉。”交战如游戏,真可到处此中情况。</small>惟晋为御狄,已有步兵。<small>僖二十八年,“晋侯作三行以御狄”是也。昭元年,“晋中行穆子败无终及群狄于太原”,亦以步卒。“魏舒请毁车为行,荀吴之嬖人不肯即卒,斩以徇”,见车、徒有贵贱之分。</small>郑亦步兵,<small>见隐四年、襄元年、昭十二年。</small>至战国则全以农民步兵为主。<small>亦有骑兵,车战遂变成不重要之地位。至是始有真赌生命之剧烈战争也。</small>

三晋与田氏以大夫篡位,旧贵族失其地位,渐次设立以军功得官之制度。

左哀二年,赵简子誓众:“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遂者得进仕,免者去厮役,此即商鞅“尚首功”之先声。<small>是役公孙龙以徒五百人宵攻郑师。“徒”即平民军队也。</small>苏秦说齐:“三军之良,五家之兵,进如锋矢,战如雷霆,解如风雨。”又荀子议兵篇:“齐人隆技击,其技也,得一首,赐赎锱金,无本赏矣。”<small>注:“斩首,虽战败亦赏,不斩首,虽战胜亦不赏。”</small>是齐亦尚首功。五家之兵,疑犹秦之一甲首而隶五家。

吴起在楚,商鞅在秦,亦严行以军功代贵族之新法。

起相楚,使封君三世,而收其爵禄,以抚养战斗之士。商顿相秦,所定二十级爵,即以代古者贵族五等封爵之制。此皆欲以战士为新贵族也。

以前是贵族任战士,现在是战士为贵族。农民军队之配练与井田制之废弃,为新军国图谋富强之两要端,而即以促进宗法封建费族之崩溃。

第四是工商业大都市之发展。

从春秋以前之宗法封建,转移到战国时代之新军国,相应而起的,有政治、社会各方面激剧之变动。

左昭十六年,郑子产告晋韩宣子:“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世有盟誓,相保至今。”晋语:“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皁隶食职,官宰食加。”昭二十二年,王室乱,“单子盟百工于平宫。百工叛,伐单氏之宫,败焉。反伐之东圉。”杜注:“百工所在。洛阳东南有圉乡。”故知工商皆居国中,世袭,食于官,仅去贵族一等也。

封建贵族渐渐崩渍,而自由经商者乃渐渐兴起。

此时期又可分为四期:第一期是梁惠王称霸时期,<small>魏之全盛期,自惠王迁大梁,魏亦称梁。</small>亦可说是梁、齐争强时期。此期自梁惠王元年至齐、魏徐州相王,凡三十七年。

旧贵族没落,“商贾”与“军人”二者代之而兴。而商业大都市亦陆续兴起。

自春秋以迄战国中期,历时三、四百年,人口繁殖,耕地日辟,游牧之戎狄渐次同化,或消灭,或避去,此疆彼界之封建,已变为壤地相连的几个大国,此皆当时商业都市骤盛之原因也。举其著者,如临淄、邯郸、大梁、郢、陶等。其间惟陶因交通关系,特殊发展,余皆各国之首都。<small>是中国古代封建制度渐崩溃,而商业都市乃渐兴起,非由商业都市兴起而而封建制度崩溃乜。</small>

大抵东方各国,渐从商业资本转入文学游仕,始终奖励农战的国家惟有秦。<small>秦以地势关系,可以闭关不与东方通贸易。</small>

因此竟以并吞东方。

第五是山泽禁地之解放。

与商业发展有相互关系者,尚有禁地解放一层,亦为当时一种极重要之变迁。

封建时代之贵族采邑,除井地外,一应山林薮泽,大概全列为禁地,农民惟有耕稼为生。

周官有山虞、林衡、川衡、泽虞,皆掌山泽之守禁。齐语亦谓:“泽立三虞,”晏子春秋谓:“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泽之萑蒲,舟鲛守之。薮之薪蒸,虞侯守之。海之盐蜃,祈望守之。”此乃贵族封地之私产。孟子所称“文王之政,泽梁无禁”,晏婴谓“山林陂泽,不专其利”,则皆一种理论也。

农民渐渐游离耕地,侵入禁地,寻求新生业,贵族不能禁阻。

大整块农田之形成,即是封建井地之破毁也。<small>此外尚别有促成之原因。一、人口之繁殖。左襄十年:“子驷为田洫,司氏、堵氏、侯氏、子师氏皆丧田焉。”襄三十年:“子产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一年兴人诵之,曰:‘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畴而伍之。孰杀子产,吾其与之。’三年又诵之,曰:‘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此必郑国地狭民稠,故已渐破弃井田之格子线,乃至于田无封洫,庐井不伍,而子产为之整顿也。</small>

新生业之分化,与民间工业之进步,亦为自由商业促进之一因。

如捕鱼、煮盐、烧炭、采铁、铸钱、伐木,种种新生产事业,皆由农民侵入禁地而始有。

第六是货币之使用。

因商业发展而货币之使用遂兴,亦为一新形态。

左传所所记列国君臣相馈赠、贿遗、赎罪、纳惧,大抵为车马锦璧钟鼎宝玩,乃至女妾乐师而止,绝无以黄金货币相投报者;有之,皆自战国始。六国表秦惠文王二年“始行钱”,距春秋末已一百五十五年。盖其时东方诸国已先有钱货,<small>齐、燕刀币,三晋布币,楚鬼脸钱,近代出土极多。</small>

总之春秋以至战国,为中国史上一个变动最激剧的时期。政治方面,是由许多宗法封建的小国家,变成几个中央政权统一的新军国。社会方面,则自贵族御用工商及贵族私有的井田制下,变成后代农、工、商、兵的自由业。而更重要的,则为民间自由学术之兴起。

第二编 春秋战国之部 第六章 民间自由学术之兴起 先秦诸子

由春秋到战国的一段巨变中,最要的,是民间自由学术之兴起。

<h3>一、春秋时代之贵族学</h3>

上古学术,其详难言。据春秋而言,学术尚为贵族阶级所特有。

贵族封建,立基于宗法。国家即是家族之扩大。宗庙里祭祀辈分之亲疏,规定贵族间地位之高下。宗庙里的谱牒,即是政治上之名分。

大祭前有会猎,天子祭礼,诸侯毕至助祭。<small>“封禅”为祭天地之礼,惟天子始得祭天地,表示服从者亦毕来助祭,故巡狩、封禅为古帝王大礼也。</small>祭后有宴享,表示相互间的联络与名分。宗庙的“宰”,和掌礼的“相”,便是主持这些名分的人。临祭有歌颂,有祈祷,有盟誓。颂词、祷文、誓书的保存,便成后来之历史。

宗庙里的祝史,还兼掌占星候气,布历明时,使民间得依时耕稼。<small>诸侯皆受共主所颁时历,曰“奉正朔”,故以改历表示易代与革命。</small>并记载着祖先相传的灾异及其说明。<small>如周庙所藏周公金腾,是其例。</small>

大抵古代学术,只有一个“礼”。古代学者,只有一个“史”。<small>即庙祝。瞽史司天,祝史司鬼神,史巫司卜筮、司梦,皆庙祝也。故左传载天道、鬼神、灾祥、卜筮、梦特多,由史官职掌如此。</small>

史官随着周天子之封建与王室之衰微,而逐渐分布流散于列国,即为古代王家学术逐渐广布之第一事。

古者诸侯无私史,祝佗言成王赐鲁“祝、宗、卜、史”,此鲁之史也。卫太史柳庄死,献公告尸曰;“柳庄非寡人之臣,社稷之臣也。”狄入卫,囚史华龙滑与礼孔,二人曰;“我太史也,实掌其祭。”此卫之史也。齐、晋各亦有史官,书曰“赵盾弑其君”、“崔杼弑其君”、明非史官之君。史官其先皆自周室逐渐分布于列国。司马迁自称先世;“世典周史。惠、襄之间,司马氏去周适晋。分散,或在卫,或在赵,或在秦。”昭十五年,周景王谓晋籍谈曰;“昔而高祖孙伯黶,司晋之典籍,以为大政,故曰籍氏。及辛有之二子董之,于是乎有董史。<small>杜诗;“辛有,周人,二子适晋,为太史。”</small>柏常骞去周之齐,太史儋(dān)去周入秦,晋乱,太史屠黍以其图法归周。此皆史官由中央流布列国之事也。<small>列国有史,先后不同,春秋凡诸侯书卒者,皆有国史以考其世次者也。其不书卒;或国灭,失其本史;或国虽在,而未有史,皆无所考其世次。其世次有入春秋即见者,有近后方有者,此皆史之所起有久近也。</small>

礼本为祭仪,推广而为古代贵族阶层间许多种生活的方式与习惯。此种生活,皆带有宗教的意味与政治的效用。宗教、政治、学术三者,还保着最亲密的联络。

祭礼的摇动,即表示着封建制度之崩溃。

春秋时鲁有郊礼,此天子之礼也。季孙氏祭泰山,此诸侯之礼也。八佾舞于庭,三家者以雍彻。

一切非礼,逐渐从贵族之奢僭中产生。一方面贵族对礼文逐次铺张,一方面他们对礼文又逐次不注意,于是贵族中间逐渐有“知礼”与“不知礼”之别,遂有所谓学者开始从贵族阶级中间露眼。

春秋时代贵族阶级之逐步发展,其礼节仪文之考究,可以列国君卿间以赋诗相酬答之一事证之。见于左传者,赋诗凡六十七次。始于僖公,盛于襄、昭,,而衰歇于定、哀。子犯告晋文公曰;“我不如赵衰之文,请使衰从。”此后因列国间会聘频繁,于是各国间遂产生一辈多文知礼之博学者,如晋有叔向,齐有晏婴,郑有子产,宋有向戌是也。

在贵族阶级逐渐堕落的进程中,往往知礼的有学问的比较在下位,而不知礼的无学问的却高踞上层。

于是王室之学渐渐流散到民间来,成为新兴的百家。

<h3>二、儒墨两家之兴起</h3>

“王官”是贵族学,“百家”事民间学。<small>“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官”是公义,“家”是私义。所谓百家之言,只是民间私义而已,与后世所谓“成家”、“专家”不同。</small>

百家的开先为儒家。

说文:“儒,术士之称。”礼记乡饮酒义注;“术,犹艺也。”列子周穆王篇:“鲁之君子多术艺。”术士犹谓艺士,由其娴习六艺。周官保氏“教国子六艺、六仪”。六艺者,五礼、六乐、五射、五御、六书、九数。大戴礼保传篇:“王子年八岁,学小艺;束发,学大艺。”保氏六艺兼通大小,殆为当时贵族子弟几种必修之学科也。

其擅习此种艺能以友教贵胄间者,则称“艺士”,或“术士”,或“儒”,即以后儒家来源也。术士不仅可任友教,知书、数可谓冢宰,知礼、乐可为小相,习射、御可为将士,亦士人进身之途辙。晋赵盾田于首山,见灵辙饿,曰:“宦三年矣。”杜注;“宦,学也。”曲礼;“宦学事师。”则二者俱是学,盖宦、学俱是习为职事。<small>此如今之艺徒,即以学习为行业也。越语勾践与范蠡“入宦于吴”,草注;“为臣隶。”为臣隶与友教,同需娴习六艺。贵族家中之师传、宰相,其先地位亦本相当于臣隶也。</small>既有宦学事师之人,必有为之师者。艺士于是又可以为求宦游学者之师,而后艺士之生活,乃渐脱离贵族之豢养而独立。

儒家的创始为孔子。

孔子宋人,其先亦贵族,避难至鲁,其父叔梁纥,获在鲁国贵族之下层。

孔子曾为委吏,又为乘田,常在贵族家里当些贱职。然而孔子却由此习得当时贵族阶级种种之礼文。

孔子幼年既宦于贵族,故孔子自称;“我少贱,多能鄙事。”孔子又自称“好学”,其弟子称其“学无常师”。郯子来鲁,孔子即从之问古官制,是其一例。<small>事在鲁昭公十七年,孔子年二十七。</small>周室东迁,豊,镐旧物,散失无存。<small>昭王二十六年,王子朝奉周之典籍以奔楚,其后子朝见杀,未闻取典籍以归者;或亡于柏举兵燹中矣,否则左传成于吴起之徒,起相楚,或犹有见者。</small>东方诸国,犹得存周礼者惟鲁。<small>卫遭狄祸,渡河而南,殷、周故事亦鲜有存者。</small>故仲孙湫谓鲁“秉周礼”。祝佗言伯禽封鲁,“祝、宗、卜、史、备物、典册。”韩宣子至鲁,始见易象与春秋,而有“周礼尽在鲁”之叹。<small>哀三年,桓、僖二宫灾,“命周人出御书,宰人出礼书。”注;“周人;司周典籍之官。”孔子对鲁哀公曰;“文武之道,布在方策。”(中庸)又曰:“祀、宋文献不足征。”(论语)“吾观周道,幽、厉伤之,吾舍鲁何适矣!”(礼运)又曰:“吾学周礼,今用之,吾从周。”</small>

孔子居文献之邦,故得大成其学。<small>庄子天下篇;“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缙绅先生,多能明之。”</small>

孔子不仅懂得当时现行的一切礼,<small>包括礼、乐、射、御、书、数六艺。</small>孔子还注意到礼的沿革和其本源。<small>此包括古经典之研寻,所谓“诗、书、文学”。</small>孔子遂开始来批评当时贵族之一切非礼。

子入太庙,每事问。或曰:“孰谓邹人之子知礼?”子曰:“是礼也?”盖孔子非不知鲁太庙中种种礼器与礼事,特谓此等事与器皆不应再鲁太庙中,<small>如八佾舞于庭,三家者以雍彻之类。</small>故特问以发其意。<small>此如卫甯武子不答鲁文公赋湛露、彤弓(文四年)鲁穆叔不拜晋奏肆夏、歌文王(襄四年)之类。</small>鲁昭公四年,楚灵王会诸侯于申,使问礼于宋向戌与郑子产。向戌曰:“小国习之,大国用之,敢不荐闻?”献公合诸侯之礼六。子产曰:“小国共职,敢不荐守?”献伯子男会公之礼六。子产、向戌皆当时所称知礼者,然仅止于实际上之应而止。<small>此亦如术士仅以六艺进身贵族,藉为宦学友教而止,孔子所谓“小人儒”也。</small>孔子则对于当时贵族之礼,不仅知道,实别有一番理想,别有一番抱负,欲以改革世道也。<small>孔子勉子夏为“君子儒”者在此。儒道之不能产生于当时贵族阶级中者亦在此。</small>

孔子的批评,一面是历史的观念,根据文王、周公,从礼之本源处看。<small>故曰:“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small>一面是人道的观念,根据天命、性、仁、孝、忠恕等等的观点,从礼的意义上看。

礼之最重最大者惟祭,孔子推原祭之心理根源曰“报本反始”。此即原于人类之孝弟心。孝弟心之推广曰“仁”,曰“忠恕”。<small>孔子以“忠”字积极的奖进人类之合作,以“恕”字消极的弥解人类之卫。故曰:“忠恕达到不远”。</small>是为人与人相处最要原理,即所以维持人类社会于永久不弊者。孔子指出人类此等心理状态,认为根于天性,如此则生死,群己、天人诸大问题,在孔子哲学中均已全部化成一片。

骤观孔子思想,似有偏于复古之倾向,又似有偏于维持宗法封建阶级之倾向。<small>如孔子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small>其实孔子已指出人类社会种种结合之最高原理。苟能明次,直古直今,无所谓复古,<small>孔子之好古,只是注重历史与文化。</small>亦决不致为阶级权力所僵化。<small>孔子之好礼,只是注重大群体之融结,故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small>孔子虽不直斥鬼神,或则疑孔子仍为宗法社会时代人之见解,其实孔子对于人世与天国,现实界与永生界,并已有一种开明近情而合理之解答也。故孔子思想实绾合已往政治、历史、宗教各方面而成,实切合于将来中国抟成一和平的大一统的国家,以延绵其悠久的文化之国民性。孔子思想亦即从此种国民性中所涵育蕴隆而出也。

孔子在鲁国做过司寇,主堕季孙、叔孙、孟孙三家的都城。然而孔子未获竟其志。自此出游卫、宋、陈、楚诸国,十四年而返鲁,孔子已老。

孔子周游,其抱负并不在为某一国、某一家,故曰;“天下有道,丘不与易。”孔子实已超出当时狭义的国家与民族观念之上,而贡献其理想于当时之所谓“天下”。<small>在今人视之,孔子只在中国境界内活动。则实为对整个人类之文化世界而服务也。</small>此种游仕精神,为后起学者所仍袭,到底造就了一个大一统的中国。

孔子一面在政治上活动,一面却招收许多学生。

孔子因抱改革天下之宏愿,故政治活动之外更注重于教育,开中国史上民间自由讲学之第一声。

孔子在未为鲁司寇以前,已有许多弟子,如颜渊、子路、冉有、宰我,子贡之徒是也。孔子老年返鲁以后,又有许多弟子,如子游、子夏、曾子、子张、有子之徒是也。大抵孔门前辈弟子,多颇有意政事实际的活动;后辈弟子,则多偏向于诗、书文学之研讨。<small>孔门四科,惟“文学”一科属后辈弟子,如“德行”、“言语”、(即今之外交)“政事”、(包括财政、军事等)皆为孔门前辈弟子也。所谓“德行”,只是有才而肯不用的人,非不通政事、外交者。</small>而孔子却喜欢其前辈弟子。<small>故曰:“如用之,则吾徒先进。”先进即前辈先及门之弟子。孔子殆以其有体有用。而尤重颜渊,则因其有才而肯不用。故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子贡已差一肩。冉有不肯藏,孔子曰:“非吾徒,小子鸣鼓而攻之。”“小子”即游、夏之辈,其时皆不过二十岁左右之青年也。孔子死后,他们的声名都掩盖在诸前辈之上。</small>

孔子的政治活动失败了,而孔子的教育事业却留下一个绝大的影响。

孔子是开始传播贵族学到民间来的第一个。孔子是开始把古代贵族宗庙里的知识来变换成人类社会共有共享的学术视野之第一个。

旧说孔子修诗、书,订礼、乐,赞易而作春秋,此所谓六经。其先皆官书也。<small>即王官学。章实齐谓“六经皆史”,即谓六经皆政府中(或衙门中)一种档案或文卷。章氏所谓“史”,即政府中掌管档案文卷者,如周官中之五史皆是与最先庙祝之史不同。因之史之所掌亦谓史,故曰“六经皆史”。</small>经孔子之手而流布于民间。<small>其间经过孔子一番整理与解说,如上举孔子论礼之类。</small>而春秋则为中国第一部民间史之创作。<small>“春秋,天子之事。”谓民间本无私史之权也。又曰:“其事齐桓、晋文”,则孔子虽据鲁史,(即国别史。)而所记注重霸业,即国际史,世界史也。孔子开始为平民社会创作流传一部世界史,而寄托了孔子对政治,社会的许多意见,故又曰“其义丘穷取之矣”。</small>中国民族乃一历史的民族,而孔子即为中国最伟大之史学家,又为第一史学家也。

继续儒家而起者为墨家,墨家的创始人为墨子。

墨子家世不可考,似乎是一劳工。古代往往以刑徒为工人,“墨”是五刑最轻之第一种,俘虏与罪人作工役者必受墨刑。<small>即面额刺字,或刺花纹,以为标帜,汉又谓之“黥”。五代、宋人犯罪配军必先刺面。</small>

墨子盖以墨徒<small>即汉人所谓“黥奴”,宋人所谓“配军”。</small>而唱新义,故曰“墨家”。墨为家派之称,非墨子之姓氏。<small>古非贵族,往往无姓氏可考。如介之推、烛之武、师旷、卜偃、屠羊说之类,其名字著于史册而不知姓氏者,不知其数。因男子称氏不称姓,非贵族则无氏也。</small>

孔子有教无类,据说墨子亦在孔门受过教,后来他却自创教义。

孔子所传多系儒士,虽非贵族,亦与贵族为近。<small>孔子常称“君子”,即当时贵族之称也。</small>墨为工人,亦居国,较之农民易受学术空气之熏染;又工人集团而居,更易自成家派。<small>墨家亦颇有似后世江湖秘密结社的样子。</small>

墨子对于当时贵族阶级的一切生活,抱着彻底反对的态度,因此有“非礼”、“非乐”的主张。

儒家讲究礼、乐,<small>儒家所讲与当时贵族阶级所守,貌同而实不全同。“恤由之丧,鲁哀公使孺悲之孔子学士丧礼,士丧礼于是乎书。”</small>此等皆儒家所创新礼也。墨子非礼、乐,故亦“非儒”。

墨子反对礼、乐的主要观念,在反对其奢侈。墨子的正面理论为“节用”。墨子认为贵族礼中最无用即最奢侈的莫如丧葬之礼,故墨子提倡“节葬”。

儒家比较承认贵族礼的成分多,儒家只要把当时通行的贵族礼重新整理一番,使他包有社会全人类的共同含义。儒家极重丧葬之礼,为其可以教孝、教忠、教仁。儒家认为惟有对于已死的人尽力,最可发明人类自有的孝弟忠仁之内心。墨家则站在一般贫民劳工经济的观点上看,觉得贵族的丧礼和葬礼,最为浪费,最属无谓。

儒家说丧葬之礼乃人子之自尽其孝,墨家却说应该“视人之父若其父”,与其用在死人的身上,不如用在活人的身上,所以墨家说“兼爱”。<small>“兼爱”与“仁”不同。仁非不爱人,特有亲疏等差,故说“孝弟为仁之本”。人决无不能爱其父母而能爱别人者。“兼爱”异于“别爱”,乃一种无分别之爱,亦可说是一种大同之爱,抹杀个人,只就大群著眼。</small>

儒家提倡孝弟,根据于人性之“仁”,仁只指人类内心之自然地倾向与自然的要求。墨家提倡兼爱,反乎人心,所以墨家要说“天志”。<small>墨子说:你的父母和我的父母,在你我看固若不同,在天的意思看,却全是一样。人本于天,所以应该“兼爱”,即应该“视人之父若其父”。近人常谓墨子有似耶稣,其实两家精神亦不同。耶稣对他母亲说:“妇人,在你与我之间,有何关系?”当耶稣闻其母和兄弟要找他说话时,耶稣说:“谁是我的母亲?又谁是我的兄弟?”于是耶稣展其两臂向诸门徒说:“你们看,此处是我的母亲和兄弟。”耶稣又说:“不论谁到我之前,若不自恨弃他的父母、妻子、兄弟、姐妹,甚至于他自己的生命,他不够做我门徒。”初期的基督教,其对人类家庭之教诫如此。今墨子谓“视人之父若其父”,依然是地上人间的关系。故墨子仅成一社会改革家,而非宗教教主。</small>

要依照天志而兼爱,要视人之父若其父,便绝不该在个人或家庭生活上浪费和奢侈。墨子在兼爱的主张下面,要人类全过一种平等的生活。<small>“礼”是一种带有阶级意义的生活,墨家自然要彻底反对。</small>

墨家要把当时社会上最劳苦的生活,即刑徒役夫的生活,作为全人类一律平等的标准生活。

他们在理论的组织上提出天志,在历史的教训里提出大禹。他们说:“非大禹之道,不足为墨。”<small>禹之治水,“腓无胈,胫无毛,沐甚雨,栉疾风”,为历史上最劳苦之模范人物。</small>

所以墨家以兼爱为始,而以自苦为极。<small>儒家可称为“良心教”,墨家可称为“苦行教”。良心与苦行,皆代表中国民族精神之一部。惟苦行究极必本于良心,若专本诸天志,则其事为不可久。而良心则不必限于为苦行。故儒可以兼墨,墨不足以代儒。</small>

但是儒、墨两派,有他们共同的精神,他们全是站在全人类的立场,来批评和反对他们当时的贵族生活。儒家精神比较温和,可说是反对贵族的右派;墨家较激烈,可说是左派。

以下战国学派,全逃不出儒、墨两家之范围。

极端右派,则为后起之法家。极端左派,则为后起之道家。法家、阴阳家、纵横家,皆属右。道家、农家、名家,皆属左。惟从另一面看,右派皆积极而向前,因其比较温和,得保持乐观故。而左派常偏于消极与倒转,因其比较激烈,易限于悲观故。

<h3>三、学术路向之转变</h3>

孔子死后,贵族阶级,堕落崩坏,益发激进,儒家思想暂转入消极的路去,如子夏、曾子等是。

曾子处费,受季孙氏之尊养;子夏居魏,为文侯师。魏文侯与季孙氏,一篡位,一擅国,依儒家精神言,全该打倒。惟那时的儒家,不仅无力推翻他们,仍不得不受他们的尊养奉事。<small>此因当时儒家的势力和地位,仍需赖贵族扶护。</small>于是渐渐转成一种高自位置、傲不为礼的态度,这是一种变态的士礼。子夏、曾子、田子方、段木干、子思全是这样,此与孔子所谓“礼”绝异。

从此等消极状态下又转回来,重走上积极的新路<small>他们开始再向政治上干实际的活动。</small>便成后来之所谓法家。李克、、吴起、商鞅可为代表。

季孙氏固不能真欣赏孔子,然他们却佩服孔门之冉有、子路。魏廷亦未必能真尊事子夏、田子方,然却不能不用李克、吴起。因用李克、吴起,不得不虚敬子夏、田子方。孔子、子夏同采一种不合作的态度,来保持他们学术上的尊严。冉有、李克之徒,则以真实的事功,换取当时的信仰与地位。<small>此孔子所谓“具臣”。然亦有一个限度,相助篡君谋国,则不为也。</small>

法家用意,在把贵族阶级上下秩序重新建立,此仍是儒家精神。<small>他们只避去最上一层不问。此孔子所谓“成事不说”也。</small>然而吴起在楚、商鞅在秦,都因此受一般贵族之攻击而杀身。

吴起、商鞅皆不过以东方魏国行之已效之法移用与楚、秦。惟晋国公族本弱,魏新篡位,更无贵族,故变法易。楚、秦虽受封建文化熏陶较浅,然传统贵族势力则较东方三晋新国为大,故以东方当时新法推行于楚、秦,而受一辈旧势力之打击。

游仕的势力与地位,渐渐提高,他们拼命苦干的精神,却渐渐消沉。自吴起、商鞅以下,渐渐变成以术数保持禄位的不忠实态度,其人如申不害。

申不害教韩昭侯,以术数驾驭臣下,为君者自己沉默不见所好,使群下无可迎合,只好各竭其才,各尽其诚,而后为君者以刑赏随其后。<small>此等理论,见出已在贵族政府彻底破坏,官僚政治代兴之时。</small>然申不害自己却以术数窥君私,为迎合。故申不害相韩近二十年,并无赫赫之功。以后游仕对各国皆不能有真实伟大之贡献,与商鞅、吴起异矣。

游仕渐得势,他们不仅以术数保持禄位,不肯竭诚尽忠,他们还各结党羽,各树外援,散布在列国的政府里,为他们自身相互间谋私益。<small>国君有国界,游仕无国界。游仕为自身谋,因此造成一种各国政府里层之联合。国内的进退,引起国际的变动,使君权退削,臣权转进。</small>这便成所谓“纵横”之局。<small>苏秦、张仪的故事,虽不可信,其编造故事之心理背景则可信。苏秦在东方,张仪在西方,各为国相,互相默契,而保持禄位。</small>

这一派的代表如公孙衍、张仪。

此虽表现游仕之逐层腐化。然从另一方面看,实为平民学者地位与势力之逐步伸张,乃至专驾于列国君权之上。

墨家本该与政治绝缘,然而墨家亦依然走上接近政治的路。

墨子常常保送其弟子到各国政府去。当时各国君相贵族,未必真能欣赏墨子的理论,然墨家善守御<small>墨主兼爱,因主非攻。墨主非攻,乃变为为人守御。亦因墨家本属工党,善为守御之机械也。惟为人守御,与天志、兼爱之理论,相去已远。</small>,因此遂为各国掌政权者所乐用。<small>最著名者如墨家钜子孟胜,为楚阳文君守城事。此并非墨家兼爱真精神,墨家正因此等处大为当时贵族有权者所重视,而换取其自身在社会上之地位。</small>

大体儒家近乎是贵族的清客,墨徒却成了贵族的镖师。然而贵族阶级的特殊地位和特殊势力,却渐渐从儒、墨两家的活动潮流里剥削了。

<h3>四、士气高张</h3>

游仕逐渐得势,他们的学说,亦逐渐转移。他们开始注意到自身的出处和生活问题。这已在战国中期。

他们注意的精神,已自贵族身上转移到自己一边来。<small>此可见那时贵族与游仕在社会上地位之倒转。</small>约略言之,可分五派:

此可以许行、陈仲为代表。

此派主张“君民并耕”,<small>尚未主张无政府。此派思想往往注意社会问题,而忽略了政治情感。</small>主张“不恃人而食”,似乎是墨家精神最高之表现。<small>陈仲子之生活,真是近世托尔斯泰晚年所想慕也。</small>

,此可以田骈、淳于髡为代表。

此派安享富贵生活,寄生在贵族卵翼之下,而盛唱其不仕之高论。<small>此必当时先有不仕之理论,而彼辈穷取之,如儒家田子方、段干木之徒,以及墨家大部分,殆均以不仕见高也。齐稷下先生皆不仕而议论,而淳于髡、田骈为之首。</small>

<small>为以法术保持禄仕之进一步活动,即纵横家也。</small>此可以公孙衍、张仪为代表。

此派积极的惟务禄仕,“纵横”,即联络各国禄仕主义者,以外交路线互结成一势力,以期于不可倒。

此可以孟轲为代表。

此派一面反对陈仲、许行,主张“分功易事”,承认政治的生活。<small>推广言之,即承认士君子礼乐的生活,亦可谓是文化的生活。此与贵族奢侈生活貌同而情异。</small>一面反对田骈、淳于髡,<small>即反对游谈寄生之生活,亦即学者之贵族生活也。</small>主张士“不托于诸侯”,须把官职来换俸禄。一面又反对公孙衍、张仪专以妾妇之道来谋禄位,主张以礼进退。<small>若义不可仕而受贵族之周济,则以不饿死为限度。</small>

<small>亦可称玩世派,乃道家之正统。</small>此可以庄周为代表。<small>其先已有杨朱“为我”。杨朱、庄周,皆对儒、墨之牺牲自己以为社会之态度而怀疑其功效也。</small>

此派从理论上彻底反对政治事业,此层比许行、陈仲激烈,却不一定主张刻苦的劳作,又比许行、陈仲显得温和。因为反对政治事业,所以既不愿有礼乐文化,又不愿为劳苦操作,更不愿为寄生禄仕,<small>此派所以虽属玩世,而终成为一种严正的学派。</small>只有限于冥想的生活中。<small>其先冥想皇古生活,进则冥想自然生活。皇古生活则以黄帝时代为寄托;自然生活则为神仙,吸风饮露。可以不入世俗,不务操劳,不事学问,而自得其精神上之最高境界。</small>

以上诸派,主张虽不同,然而他们思考和讨论的中心,则全从自身着眼,并不像孔、墨两家多对贵族发言。此正可见平民学者之地位已逐步高涨,而贵族阶级在当时之重要性已逐步降落。

公孙衍、张仪“一怒而诸侯惧,安居天下熄”,其势力可想。次之如淳于髡,遨游齐、梁,遍受极优之敬礼。田骈资养千钟,徒百人。孟轲称连蹇,谓其“所如不合”,然亦“后车数十乘,徒者数百人,传食诸侯”。庄周虽隐沦,亦与大国君相时通声气。<small>其友惠施,即为梁惠王相,与张仪、公孙衍为政敌。</small>陈仲子饿于于陵,而声名足以震邻国。<small>赵威后见齐使,特说为何至今不杀。</small>许行亦有徒数十人。当时平民学者的声气和地位,实更超孔、墨之上。

<h3>五、贵族养贤</h3>

平民学者逐步得势,贵族阶级对他们亦礼逐加敬礼。于是从国君养贤进一步到公子养贤。<small>从另一面看,此仍属贵族阶级之奢僭,所以自趋灭亡之路也。</small>

国君养贤始如魏文侯、鲁缪公,而大盛于齐威、宣王之稷下。如齐宣王之于王斗、颜斶(chù)、燕易王之让位于子之,秦昭王之跪见张禄先生,燕昭王之筑黄金台师事郭隗,皆当时国王下士之极好榜样。

公子养贤,以孟尝,平原,信陵,春申四人为著。

孟尝君尤开风气之先。其父靖郭君为齐威王弟,父子为齐威、宣、湣三朝相。孟尝又相秦昭王、魏哀王,封于薛,称薛侯,中立。其声势地位如此,然孟尝君却极端下士。

惟四公子门下,贞士少,伪士多。<small>所谓“伪”者,谓其不够尊养之资格。</small>只见游仕气焰之高张,而不见他们的真贡献。

四公子惟平原得贤最多。如赵奢、虞卿、公孙龙之类,是也。信陵君之有侯嬴、朱亥、毛公、薛公,已不如平原矣。孟尝则鸡鸣狗盗之雄,仅一冯谖,亦纵横策士耳。春申门下最平淡,惟“珠履三千”而已。此非当时之无士,四公子争以养士为名高,<small>或则别有怀抱,如孟尝、春申。</small>动称“门下食客三千人”,何来有如许士?伪滥杂进,则真士不至。即如鲁仲连,如天外游龙,岂四君子所能致耶?然仲连以一游士,立谈之顷,能挽回秦、赵交争国际向背之大计,此等气魄意境,后代社会殊不易见。亦正因在士气高张之时代下,故得成此伟绩耳。

<h3>六、平民学者间之反动思想</h3>

从此激而为反游仕、反文学之思想,则为战国晚年学术之特徵。<small>孔、墨初起时思想,皆针对批评贵族阶级,此则否。第二期孟子、许行时代之思想,多偏重于学术界如何对付政治界之问题,(即士之出处问题。)而此则适相反,乃为政治界应如何对付学术界之问题。(即思想智识之统治问题。)</small>其著者有三家:一老子,<small>关于老子传说之考订,见先秦诸子系年。此处不能及,只就其思想与时代关系列之。</small>二荀卿,三韩非。

老子的理论,其要者,反尚智,<small>“智慧出,有大伪。”“绝圣弃智,民利百倍。”</small>反好动,反游仕食客,皆针对当时的现象。

老子主张在上者无治,<small>其思想有似申不害,而系统大体则异。</small>在下者归耕。

荀子则主礼治。礼为人伦,荀子则要把他的新人伦观来重定社会秩序,主去世袭之贵族而以才智为等级。<small>与孔、孟所言礼,其内容各不同。秦、汉以下政治,渐走上此路。</small>

荀子分人为四等:一、大儒,知通伦类,明百王之道贯,为天子、三公、惟此可以“法先王”。二、小儒,奉法守法,为诸侯、大夫、士,此仅当“法后王”。三、众人,为工、农、商、贾,安职则畜,不安职则弃。四、奸人,才行反时,杀无赦。

荀子主以圣为师,以王制为是非之封界,主定学术于一尊。

韩非主法治,他是一个褊狭的国家主义者,主张一阶级的权益而谋富强。他抱有强烈的阶级观念,彻底主张贵族阶级统治者之私利。

韩非为韩之诸公子,殆未忘情于其自身之私地位者。战国除韩非外,尚有屈原,亦为代表贵族意识的学者。屈氏为楚之大族,故屈原宁失志,不肯为游仕。此皆专志于一国一宗,与其他学者不类。

他说上下利害想冲突,他说圣人之治道三,曰利、名、威。他引用性恶论,<small>韩非乃荀卿门人,荀为力唱性恶论之大师也。</small>提倡反恩主义。

他要驱民于耕战,彻底反对文学言谈之士。<small>五蠢。韩非极重老子,然与老子意境大别。</small>他理想中的境界,是“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

老、荀、韩三家立论各不同,然主裁抑战国末年游仕高张之气焰则一。

又三家议论,皆已为秦、汉统一政府开先路。<small>此缘其时已达天下混一之境界,故其意想自与战国中期人议论别。</small>

战国学术思想之转变,从孔子、墨子到荀卿、韩非,恰恰是贵族阶级逐步堕落,平民学者逐步高张的一段反影、一幅写照。

第三编 秦汉之部 第七章 大一统政府之创建 秦代兴亡与汉室初起

下至南朝,宋,齐、梁诸代,宗室诸王皆出为都督、刺史,星罗棋布,各据强藩,假以事任,矫东晋中央衰替之势;然此特援引亲族以踞要位,其权重在为守令,不在为王侯。

经过战国二百四、五十年的斗争,到秦始皇二十六年灭六国,而中国史遂开始有大规模的统一政府出现。汉高称帝,开始有一个代表平民的统一政府。武帝以后,开始有一个代表平民社会、文治思想的统一政府。中国民族的历史正在不断进步的路程上。

又增九原、<small>始皇三十三年开河南地置。略当今绥远境。</small>南海、桂林、象郡、<small>始皇三十三年略取陆梁境地置。略当今两广乃至安南境。</small>东海、<small>始皇三十四年置。今江苏、山东境。</small>共四十一郡。边郡十八,近边二郡,内郡二十一,境土略与今相当。惟北盛于南,与后世异。

开拓边境,防御外寇。此皆为完成大一统的新局面所应有之努力。大体言之,秦代政治的后面,实有一个高远的理想,<small>此项理想,渊源于战国之学术。</small>秦政不失为顺着时代的要求与趋势而为一种进步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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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曰“平等观”。阶级与平等,即“贵族主义”与“平民主义”之辨。先秦思想趋向后者,而以仁爱中心的人道主义为之主。举其著者,如孔子之孝弟论、忠恕论,墨子之兼爱论,惠施之万物一体论,庄周之齐物论,许行、陈仲之并耕论、不恃人食论,孟子之性善论,荀子之礼论,<small>即新人伦主义,以才智德行为君子、小人之新判别。其弟子韩非,持论虽褊狭,然亦可谓是一种在国家法律下之平等论也。</small>皆就全人类着眼,而发挥其平等观念之深义也。

一曰“大同观”。王道与霸术,即“文化的世界主义”与“功利的国家主义”之别也。先秦思想趋向前者,以人类全体之福利为对象,以天下太平为向往之境界,超国家,反战争。秦汉大一统政府,在当时中国人心目中,实已为超国界之天下也。

秦帝系表:

<h3>三、第一次统一政府之出现及其覆灭</h3>

二、为中国民族之抟成。<small>春秋时代华、夷杂处之局,逐渐消融,而成“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之社会。</small>

此观秦各地刻石文辞可知。<small>秦刻石辞传者凡七:曰峄山、泰山、琅邪、之罘、之罘东观、碣石门、会稽。会稽刻石特提男女淫佚之防,此就各地风俗为矫正也。琅邪刻石尚孝、重农,为此后汉治之本。</small>又始皇二十六年云:“一法度衡石丈尺,车问轨,书同文字”,此亦统一工作上极重要之事务。

<h3>二、国家民族之抟成</h3>

统整各地制度文化风俗。

秦始皇二十六年丞相王绾等议复封建,三十四年博士淳于越等又议复封建。至二世皇帝元年,东方革命军起,各为六国立后。汉高平项王,封韩信、彭越、黥布诸人为王;迨异姓诸王逐渐铲灭,又封宗室同姓诸王。

<h3>一、秦汉帝系及年历</h3>

至魏则井邑入亦薄。隋矫魏孤立,大封同姓,并许自选官属,然刘颂言其“法同郡县,无成国之制”。盖亦徒享封土,不治吏民,乃西汉景、武以后法度耳。至晋惠帝立后,诸王或镇雄藩,或专朝政,遂有八王之乱;然此乃权臣之擅政,非古代封建之比。

当时国境,皆筑长城为防。<small>魏两长城:一曰“固阳长城”,在今陕西境,由今华县达榆林,南北千余里;一曰“荥阳长城”,在今河南境,由阳武达密县,南北数百里。齐亦有长城,在今山东境,由平阴达诸城、琅邪,尽海滨,东西千余里。燕亦有两长城:一曰“外长城”,由今河北怀来达辽宁之辽阳,东西二千里;一曰“长城”,在今河北易县西南,延袤数百里。赵则有“捍关”,在今陕西肤施西北,北捍胡,西捍秦,长千五百里。楚自春秋已有“方城”,入战国,益增筑,在今河南境,以方城县为中枢,南经南阳达泚阳,北达叶县鲁山,亦有遗迹,屈曲数百里。</small>割地裂疆,远者五、六百年,近亦一、二百年。又有堤防<small>齐与赵、魏以河为境,各自筑堤。</small>御水,而以邻国为壑。中国之支杂破碎,固若自古已然。秦廷努力铲削决通,于中国大一统之形成,良有大功也。收兵器,铸金人十二,各重二十四万斤。此盖均为一种弭兵理想之实施。后人专以专制说之,殊非事实。

唐封诸王不出阁,有名号,无国邑,空树官僚而无莅事,聚居京师,亦仅衣税食租。惟明初封诸王,欲以封建、郡县相杂,然一、再传即废。终明之世,仍是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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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父称太公,无名。母曰刘媪,并亡其性。高袓行三,故曰刘季,既有天下,因名邦。一时群臣,如萧何为沛主吏掾,曹参为狱掾,任敖狱吏,周苛泗水卒史,申屠嘉材官,陈平、王陵、陆买、郦商等皆白徒,周勃织薄曲、吹箫给丧事,樊哙屠狗,灌婴贩缯,娄敬挽车,惟张良为韩相贵胄。汉初王后亦多出微贱。项羽、田横之徒皆责族,而皆不能成事,此可以觇世变。

<td>亦昭王置。以上二郡当在今甘肃境。</td></tr><td>惠王后十二年置。以上三郡当在今陕西境。</td></tr><td>亦惠王时置。以上二郡当在今四川境。</td></tr><td>始皇二十一年灭燕置。汉志失载。</td></tr><td>始皇二十二年因燕置。以上诸郡略当今河北、热河、辽宁境。</td></tr><td>始皇二十五年因赵置。以上诸郡略当今山西境。</td></tr><td>昭王三十五年置。以上诸郡略当今河南境。</td></tr><td>昭王二十九年攻楚置。此略当今湖北境。</td></tr></tr><td>始皇二十三年、四年灭楚置。以上二郡当今湖南境。</td></tr><td>亦始皇灭楚置。治陈,亦曰陈郡。汉志失载。</td></tr><td>始皇二十五年置。以上诸郡,略当今江苏、安徽、浙江境。</td></tr><td>始皇五年置。以上诸郡,略当今山东境。</td></tr><td>与会稽同年置。当今福建境。汉志失载。</td></tr></table>

秦之先世本在东方,为殷诸侯。及中潏始西迁。<small>其母乃西土酈(lì)山氏之女。</small>周孝王时,大骆适子成居犬丘,而庶子非子始别封秦。其后,犬丘一族为西戎所灭,非子一族邑秦者遂又东兼犬丘故地。诸赢姓如江、黄、<small>左庄十九年正义、史记陈杞世家索隐。</small>徐、奄、梁、<small>左僖十七年有梁赢。又潜夫论。</small>葛、谭、莒、郧、终黎、钟离、<small>史记秦本纪集解、水经淮水注。</small>淮夷、及战国之赵,皆在东方。秦、晋于春秋时世为婚姻,时无以秦为夷狄者。战国之秦乃如春秋之楚,不得即此谓秦果夷狄。

直到景帝削平吴、楚七国之乱,平民政府之统一事业始告完成。当时平民政府的第二个反动思想则为“无为而治”。

春秋时华、夷杂处之大势,粗略言之,徐有淮夷,青有莱夷,雍有犬成、义渠,豫有陆浑之戎,冀有鲜虞、赤狄、白狄、山戎,荆扬有蛮。经春秋至战国,西北诸国有渐次城郭化者,亦有渐次驱逐而北避者。秦、赵、燕三国竞务拓边:燕开渔阳、右北平、上谷、辽西、辽东诸郡;赵灭中山,<small>其先为鲜虞国,先灭于魏,为魏别封。</small>开雁门、代、云中诸郡,秦开九原、陇西、北地诸郡,魏开上郡亦人秦。中央诸戎则以韩、魏灭伊、洛诸戎,楚破南阳九夷而渐就消灭。东方淮海诸夷,率与诸夏同化。南方则有楚、越两国之辟地。大抵今浙江、福建两省为越人所辟;<small>秦始皇使王翦定楚江南地,又降越君,置会瓯,君海上,为今温州等处;或都东冶,君闽中,为今福州等处。始皇薨,闽越君无诸、东越君摇,率兵助诸国灭秦。其后东瓯悉众徙中国,处江、淮间。闽越分立东越,又徙其民江、淮。</small>湖南、云、贵为楚所辟。<small>楚襄王时,使庄跷将兵循江上,略巴、蜀、黔中以西,定滇,欲归报,会秦夺楚巴、黔中郡。道塞不通,因以其众王滇。惟湖南湘西,自秦昭王置黔中郡,汉改武陵郡,而其地蛮族仍各自禹部落,开化有反缓于川、滇者。</small>巴、蜀则开于秦。两广、安南则在秦并六国后始为中国郡县。群居生息于同一版图,沐浴寝馈于同一文化,以中国人治理中国疆土,发展文化,盖自此始大定其基础。

始皇凡五巡狩。<small>二十七年首巡陇西、北地,出鸡头山,过回中(今甘肃固阳)。二十八年始东行,上邹峄山(今山东邹县)、泰山,南登琅邪,远过彭城,西南渡淮至南郡,浮江(即汉水)由武关入。(后人误谓始皇至湖南。)二十九年再东巡,经阳武登之罘(fú),遂登琅邪,道上党入。三十二年四次出巡,东北至暍石(今河北昌黎县),从上郡入(今陕西延绥一带)。三十七年第五次,至云梦(今湖北境),浮江下过丹阳,至钱塘,上会稽,还过吴,并海北上,至琅邪、之罘渡河至沙丘(今河北平乡县),遂道卒。</small>车辙马迹遍中国,贾山谓:“秦为驰道,东穷燕、齐,南极吴、楚,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厚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其制度之壮丽可想。

三日“现实观”。天道与人道,即“宗教”与“社会”之辨。先秦思想趋向后者。庄老之自然哲学,其反宗教之思辨最为彻底。人生修养之教训,社会处世之规律,为先秦学说共有之精采。教育主于启发与自由,政治主于德感与平等,对异民族主于与我同化与和平,处处表示其“大同”之怀抱。此乃先秦学术共有之态度,所由形成中国之文化,搏成中国之民族,创建中国之政治制度,对内、对外,造成此伟大崇髙之中国国家,以领导东亚大地数千年之文化进程者,胥由此数种观念为之核心,而亦胥于先秦时期成之也。

巡行郡邑,筑驰道。

“无为”之实则为“因循”。因此汉初制度、法律一切全依秦旧。<small>即如萧何定律,而夷三族、訞言令、挟书律等皆存在。至孝惠、高后、文帝时逐渐废除,惟精神上汉则恭俭,秦则骄奢,此其异。</small>战国晚年申韩一派的法家思想,遂继黄老而为汉冶之指导。<small>太史公谓申韩本于黄老,亦自就汉代情形言之。</small>

三、为中国政治制度之创建。<small>封建制破弃,郡县制成立,平民、贵族两阶级对立之消融。</small>

再以封侯论,汉初诸侯亦犹有君国子民之意,景帝后事权即皆归国相,侯国与郡县无异;然尚裂土以封。东汉则多未与国邑,仅佩印受廪,列侯殆全同于关内侯。又汉初丞相选用列侯,武帝时始有拜相封侯之制。东汉位三公者亦不复有茅土封,然汉人犹常称“万户侯”,言其封食之大。至魏,虽亲王所食未有及万,诸将封多不满千户。<small>张绣封两千户,时谓例外。亦因其时户口耗减。</small>

秦自统一称帝至亡,凡三君,十五年。

此种趋势,虽自春秋、战国以来即然,然明白肯定的废封建则自秦始皇统一后始。时丞相王绾即请立诸子,封王荆、齐、燕诸地,李斯不谓然。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卒从李斯议。其后博士齐人淳于越又主封建,谓:“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small>郡县政治在当时实是有史以来之创局也。</small>丞相李斯力斥之,至为请焚书。封建、郡县两政体之争论,乃当时最要一大事。李斯学术上承荀卿,始皇亦本于息战弭兵之见地,不复封建。<small>郡县则天下为一家,可望永久和平,封建则依然列国并立,难免兵端。此实当时一种极纯洁伟大之理想,所谓“平天下”是也。</small>秦君臣此番建树,于中国史上政体之跃进有大功绩。后人空以专制讥溱,殊欠平允。

又按:秦始皇二十六年即从廷尉李斯议,分天下为三十六郡。今略考之:

平民政府必然创建,殆为当时历史趋势一种不可抗之进程。然在平民政府创建的过程中,却屡次有“封建”思想之复活。

秦政府对统一事业,亦大有努力,举其要者,如废封建行郡县。

晋、宋以下,门第既盛,朝廷封爵乃不为重。至唐则并废封爵世袭之制,爵仅及身而止;而所谓爵土亦祇是虚名。受封者于内府给缯布,惟同俸赐,絶不足以拟古之胙土矣。唐太宗贞观十一年,令诸功臣世袭剌史,长孙无忌等十四人辞曰:“违时易务,曲树私恩,谋及庶僚,义非佥允。方招史册之诮,有紊圣代之纲。一也。臣等非才,愈彰滥赏。二也。孩童嗣职,宁无伤锦?一挂刑网,自取诛夷。三也。求贤分政,寄在共理。封植儿曹,失于求瘼,百姓不幸,将焉用之?四也。”于是遂止。<small>唐初屡议封建,李百药、马周诸人皆反反对之。</small>观于此,则知封建制度已不能复行于后世。

平民政府有其必须完成之两大任务,首先要完成统一,其次为完成文治。汉政府之实际统一,始于景帝。汉政府文治之蒸,则始于武帝。

秦每破诸侯,写放其宫室,作之咸阳,则咸阳之新建筑,实汇合当时营造艺术之大成也。其经营陵寝,亦承儒家理论,而藉以充实中央。于物质上,造成全国共仰之新首都,于统一精神亦殊重要。

秦人以耕战立国,全国民众皆充兵役,名曰“黔首”。<small>魏有“苍头”为平民军队之一种,“黔首”殆于“苍头”义近。</small>惟在战国兵争时代,以军功代贵族,秦民力战于外,归犹得觊功赏。及天下统一,秦之政治亦渐上文治轨辙,而一面仍恣意役使民众,如五岭戍五十万,长城戍三十万,阿房役七十万;此等皆为苦役,与以前军功得封爵不同。古代封建小国,四境农民行程相距最远不出三、四日,每冬农隙,为贵族封君服力役三日,往返不过旬日,其事易胜。秦得天下,尚沿旧制,如以会稽戍渔阳,民间遂为一大苦事。又有“七科谪”与“闾左戍”,<small>“七科谪”者,一吏有过,二赘婿,三贾人,四尝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发闾左。闾左既空,常及闾右,其滥可知。秦自以农战立国,役不足乃谪贾人,此与东方社会经济情态亦不合。</small>陈胜、吴广即由比起。

此种趋势,在文、景时逐渐开展。一面汉廷削平吴、楚七国之乱,一面又渐渐有所谓“酷吏”出现,用朝廷法令来裁抑社会上的“游侠”与“商人”。功臣、列侯、宰相、大臣,亦不断受朝廷法令制裁。中央统一政府之权力与尊严,逐渐巩固,而后酝孕出汉武一朝之变法。

秦之富强,得东方游仕之力为多,如商鞅、张仪、公孙衍、甘茂、范雎、蔡泽、吕不韦,皆东方人也,彼辈皆不抱狭义的国家观念。<small>即如鲁仲达力反帝秦,亦就文化上立论,并非狭义的爱国主义。</small>若使东方贵族机体不推翻,当国者尽如平原、信陵、屈原、韩非之徒,平民学者不出头,游仕不发迹,一般民众皆受狭义的贵族政体之支配,则秦人力量便不够并吞东方。即以始皇一朝相臣言之。相国吕不韦、昌平君、<small>九年拜,二十一年贬。索隐曰:“昌平君,楚之公子。”</small>昌文君、丞相王绾、李斯、去疾诸人,似乎全非秦之贵族。如吕不韦、昌平君、李斯则明属东方人,吕、李明是平民阶级。秦政府实一东西混合的政府,亦是一贵族与平民合组的政府。秦藉东方人力得天下,自不能专以秦贵族统治。故始皇虽为天子,子弟下侪齐民为匹夫,更不封建。虽系始皇卓识,亦当时情势使然。

大要言之,中周学术思想之态度与倾向,大体已奠定于先秦。

至于秦以一皇帝高出乎公、卿、守、令百僚<small>异乎以前之贵族世臣、封建列侯。</small>之上,固若王室益尊,异乎前轨,然亦事势推迁所必至,<small>公、卿、守、令百僚若世袭,则仍是往者封建覆辙。若王位不世袭,则易启纷争,非长治久安之局。</small>非秦君臣处心积虑欲为此以便专制也。<small>为君者无此力量,为臣者无此心理。</small>秦廷有集议之制,<small>如始皇时议帝号、议封建、议刻石颂功德、议封禅。二世时议尊始皇庙。</small>为两汉所承。<small>西汉,如议立君:昭帝崩,群臣议立广陵王,霍光承太后诏立昌邑王,又议废之。如议储嗣:成帝召丞相翟方进、御史大夫孔光等入禁中,议立嗣。议封建功赏:如甘延寿、陈汤元帝时,矫诏诛郅支单于,朝廷屡议其功赏。民政法制:如昭帝时议盐铁。狱讼:同姓者如淮南王狱;异性者如魏其、武安侯相争。边事:如马邑之谋。皆付廷臣群议。东汉,如议立君:质帝崩,大集议立桓帝,梁冀主之,而李固、杜乔强守立清河王蒜不屈。董卓废少帝立陈留王,袁绍横刀而出。议迁都,如董卓议迁长安。议食货:肃宗议复盐铁。其他如议宗庙郊祀典礼,议选举刑法等,不胜举。</small>朝廷每逢大事,君臣集议,犹与春秋列国贵族世卿之世略似。就此种政制风格言之,亦非一君权专制独伸之象。

封建制逐步破坏,郡县制逐步推行,自春秋至战国已然。虽封建遗形尚未全绝,然终不能再兴。且其势如危石转峻阪,不堕于地不止。汉初先则有异姓封王,继则封王惟限于同姓,又次则诸王惟得衣租食税,同于富人;此自景、武下逮东汉,封建名存实亡,尺土一民,皆统于中央,诸封王惟食邑而已。

秦代政治的失败,最主要的在其役使民力之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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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建设首都,移东方豪家十二万户于咸阳,兴建筑。

汉自高帝至平帝凡十一君,一百一十一年。王莽自摄政至建新朝迄亡,共十八年。

西汉帝系:

<h3>四、平民政府之产生</h3>

秦人统一,此期间有极关重要者四事:

秦并六国,中国史第一次走上全国大统一的路。此不专因于秦国地势之险塞及其兵力之强盛,而最要的远是当时一般意向所促成。

一、为中国版图之确立。<small>秦并六国,分建四十二郡,(详下。)造成此下二千年中国疆域之大轮廊。</small>

收军器,堕城郭,决川防,夷险阻,以解消封建时代之武装。

汉初政府纯悴代表一种农民素扑的精神,无为主义即为农民社会政治思想之反映。因此恭俭无为、与民休息,遂为汉初政府之两大信念。因乱后社会经济破产,人心厌乱,战国晚年黄老一派消极思想,遂最先在农民政府里面得势。

秦之统一与其失败,只是贵族封建转移到平民统一中间之一个过渡。

以唐太宗之英武,唐初文、武诸功臣之出众,诚使君臣割地,各自专制一方,相与和好连结,征租训武,亦足各传白年、数百年之外。所以不能尔者,由国人对于政洽意义之认识,久已不许复有贵族世袭封建制度之存在。此乃中国史进程中一极要纲目,不可不特别注意也。

此四者,乃此期间冲中国民族所共同完成之大业,而尤以平民社会之贡献为大。即秦人之统一,亦为此种潮流所促成。

第三编 秦汉之部 第八章 统一政府文治之演进 由汉武帝至王莽

要明白西汉文治政府之意义,先应注意到当时的一般情态。

<h3>一、西汉初年之社会</h3>

古代封建社会,到战国已逐步消失。军人、游仕、商人,不断由平民社会中跃起,他们攀登政治舞台,而攫得了古代贵族之特权。

秦代统一政府在此种剧变过程中产生,因其历年甚暂,那时的社会情态现在无可详说。

就汉初情况而论,似乎秦汉之际虽经历了几次战乱,而战国以来社会变动的趋势,依然照样进行。

社会上一般生活,都起了绝大变动,只有农民,还比较呆滞在陈旧的状态下过活。

封建时代的农民,对其上层统冶者,约有如下几种负担:

一曰税。

此即地租。农民耕地,在政治观念上,系属于其地封君之所有,故农民对其封君每年应纳额定之租税。

二曰役。

因土地所有权的观念,转移到农民的身分,耕地者对其所耕地之封君有臣属之关系。<small>所谓“四封之内,莫非王土;食土之毛,莫非王臣”。</small>因此每年于农隙,又须对其封君为额定的几天劳役。<small>如浚河渠、筑城防、起坟墓、建宫殿等。</small>

三曰赋。

遇封君贵族对外有战事,农民须对其封君贡献车牛,或劳力。<small>农民不能有披坚执锐之荣耀身分,仅在军队中服劳役,乃至追逐军后助威作劳。</small>

四曰贡。

此出农民情感上之自动,如逢年节,向其封君献彘、兔、鸡、鹅或丝、布之类。

上四项,一为粟米之征,二、三为力役之征,四为布帛之征。一一沿袭到秦汉无变。就汉初情形言,农民对政府负担大体如次.:

一、田租。

战国以来租额无考,惟孟子屡言什一之税,知战国租额决不止什一。汉制则什伍税一,又时减半征收,则为三十税一。<small>自文帝十三年除民田租,至景帝元年后收半租。其间凡十一年未收民租,为历史所仅见。</small>

二、算赋。

“赋”本出车牛、供夫役之义。战国以来,兵争连年不息,于是非常的、无定期的赋,渐变为按年的经常项目。亦不必真出车牛、夫役,而径以钱币替代,各处按人口轮派,遂成后代之所谓“人口税”。<small>秦人“头会箕敛”,即此。派人持大箕到各乡村按人头算缴纳也。</small>汉代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其未满年龄者,出口赋钱人二十。<small>武帝征伐四夷,重赋于民,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人二十三,三钱以补车骑马,(即战马。)民至生子辄杀。又买捐之云:“文帝时民赋四十,武帝时民赋数百”,盖亦时有轻重。</small>

三、更戍。

古代农民本无武装,战国以下,既征共赋,又编其丁壮为军队,于是农民于纳赋外又须从军;而“从军”与“从役”两事,在当时观念上,往往不易分析。故汉人更戍凡分三项:

(一)中央政府之防卫 此名“正卒”,年二十三乃为之,以一年为期。<small>古制二十成丁,授田百亩,三年耕有一年之畜,故至二十三乃可为正卒。三辅来者为“北军”,掌卫京城;郡国来者为“南军”,掌卫宫门。汉帝以正月行幸曲台,临飨罢卫士</small>又郡国材官、骑士,亦称“正卒”,期亦一年。<small>农民正式服兵役者凡二岁。于每年之九月都有“都试”,即大操也。</small>

(二)边疆戍守 此名“屯戍”,亦名“繇戍”。天下人皆直戍边三天。<small>虽丞相子亦在戍边之列。亦每年轮值。</small>不行者出钱三百入官,官以给戍者:是为“过更”。<small>戍边以三日者,古代封建侯国,四境相距不甚远,故国人得轮值一日以均劳佚。秦既一统,乃适会稽戍渔阳,陈胜、吴广遂以揭竿而起。汉人变通其制,许有过更则可无秦祸。</small>

汉兵出于民,往来繇戍衣装皆自补,远征则食其郡国之粟,惟卫士得衣食县官,罢遣侑享。因此,汉无养兵之费。

(三)地方劳役 此名“更卒”。一月一更。次直不往,出钱雇贫者,月钱二千。亲服役曰“践更”。<small>贾捐之云:“文帝时,丁男三年而一事。”</small>

此种负担,在当时已为极重。<small>尚有郡国对中央之贡献,其详不可考。</small>

汉书食货志在李悝尽地力之教,谓:“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small>晁错并谓:“百亩之收,不过百石。”</small>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余四十五石。石三十,为钱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余千五十。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此农夫所以常困,有不劝耕之心。<small>尽地力之教未必真李悝语。且农民经济变动较少,可以推见汉初情形。</small>董仲舒则谓:“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戌,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

农民在无可聊赖中,苢先是出卖耕地,出卖耕地后生活不免更苦。

董仲舒云:“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small>荀悦云:“官收百一之税,民输大半之赋,官家之惠优于三代,聚强之暴酷于亡秦。”故汉文之轻徭薄赋,仍无救于社会之兼并。</small>

其次只有出卖妻子乃至于出卖自身。<small>如此则算赋、更役等负担皆免。汉制奴婢倍算,然自有主人负之,与奴婢不涉也。</small>此为汉代奴婢盛多之来源。

汉代公私皆盛畜奴,蜀卓氏至僮千人,程郑亦数百。武帝时,杨可告缗,得民奴婢千万数。元帝时,贡禹言官奴婢十余万。盖有犯法没为奴者,而不能完租赋、践更役亦属犯法。则自卖为奴与没官为奴亦正等耳。自卖为奴犹较自由,有乐生之望,毋怪汉民自愿卖身之多。<small>后代不征丁口税,则不需出卖为奴。</small>

否则亡命。舍匿亡命有罪;而或则冒罪藏匿,是为“任侠”。商贾必盛蓄奴婢,任侠必多匿亡命,二者形成汉初社会之中层。

当时商贾经营事业,约可分为采冶、制造、种殖、畜牧、运输诸项。这些事业,第一有待于山泽禁地之解放,第二则有赖于大规模之奴隶运用。

货殖传所举当时大富,如铁冶、鼓铸、烧盐、转毂诸业,均有待于众多之人力。即其所言末业为贫资,如种树果菜,如畜养豕鱼,如屠沽,如贩籴,如制器漆髤,如皮革杂工等,亦待奴役以为操赢之算。大抵其时所谓商贾,以工虞农牧为本,以转贩居积为副,故奴婢为治产一要素。<small>齐刁间收取桀黠奴,使逐鱼盐商贾之利,或连车骑、交守相,然愈任之,终得其力,起富数千万。班固以“马蹄噭千,牛千足,羊彘千双,童手指千”并举。张安世家僮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事,遂富于大将军霍光。</small>汉乐府:“孤儿命当苦,兄嫂令我行贾,南到九江,东到齐与鲁。”王褒僮约,列举操作项目。谚曰:“千金之子不死于市”,则作于家贾于市者,皆奴也。<small>其时奴隶率利用于制造及商业,而农业则己进为小规模的耕作,并无附著于土地,随土地而买卖之“农奴”。奴隶生活待遇亦优。可以有家室、财产、儿女,甚至连车骑、交守相,此与欧洲罗马农奴不同。</small>

以钱币买奴力以逐利长产,经营货殖者为商贾。以意气情谊收匿亡命共为奸利,甘触刑辟而市权势者则为任侠。<small>墨经:“任士损己而益所为。”韩非八说:“弃官宠交谓之有侠。”史记游侠传谓:“近世延陵、孟尝、春申、平原、信陵之徒,皆因王者亲属,藉于有土卿相之富厚,招天厂贤者,显名诸侯,不可谓不贤者。此如顺风而呼。而布衣之侠靡得而闻。”是战国任侠本指四公子辈广招宾客而言。汉书季布传注:“侠之言挟也。”其时贵族阶级犹未全泯,故有力挟众。汉兴,而闾巷之侠起,正可见世变。儒、墨皆不重侠,后人即认儒、墨为侠,非也。</small>

任侠之所舍匿,则曰“宾客”,然宾客与奴婢身分无殊。<small>同样逃避国家课税,失其为公民之资格。</small>任侠既以意气肝胆匿亡命,则亡命者亦出肝胆意气感激相报,乃至作奸剽攻、铸钱掘冢之类,无所不为。而此一团体之生活亦得维持。任侠之权势与富厚,乃与商贾亦略相当。<small>濮阳周氏舍匿季布,置之广柳车中,并与其家僮数十人至鲁朱家所卖之。则任侠间亦自有大批奴僮相卖买矣。</small>

任侠与商贾,正分攫了往者贵族阶级之二势.。<small>一得其财富,一得其权力。吴、楚七国反,周亚夫至洛阳,得剧孟,曰:“吴、楚宁大事而不求剧孟,吾知其无能为已。”天下骚动,大将军得之,若一敌国,其权力可想。</small>皆以下收编户之民,而上抗政府之尊严,只要政治上没有一个办法,此等即是变相的贵族。<small>故司马迁称货殖富人为“素封”也。</small>

<h3>二、西汉初年的政府</h3>

现在再看上层政府里面的人物。

汉高得天下,大封同姓及功臣,并明约“非刘姓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所谓有功,大体上只指军功而言。<small>即相助刘氏得天下者,此即商鞅在秦所定“尚首功”之制也。汉二十级爵承袭秦制,自步卒到封侯,皆以战功为阶级,是汉亦以军人代贵族,明亦。</small>此为政府的最上层。其次的官僚,则大半由郎、吏出身。

郎官是随从在皇帝近旁的一个侍卫集团。<small>掌守门户,出充军骑,无定员,多至千人。</small>其制度略近于战国时代国君乃至于贵族卿相门下的食客与养士。<small>或曰:“郎之为言廊也”,因传卫宫殿廊庑之下而得名;或则曰:郎之得名,盖犹周宫郁人、鬯人、鸡人之“人”。</small>

郎官来历,不出下列数途:

一荫任。

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岁,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如苏武、韦玄成皆由此出身。此即战国策赵老臣触簪见赵太后,愿其少子“得补黑衣之数”之类也。

二、赀选。

家赀满五百万,得为常侍郞,如张释之、司马相如皆以赀为郎。盖高赀者得上书自请宿卫,禄不丰而费大,故张释之为郎十年不得调,谓其兄曰:“久宦减仲产”,欲自免归也。<small>杨恽传:“郎官故事,令郎出钱市财用,给文书,乃得出,名曰‘山郎’。移病尽一日,辄偿一沐。或至岁余不得沐。其豪富郎日出游戏,或行钱得善部。货赂流行,转相仿效。”是郎署多富人,武帝后犹然。</small>

三、特殊技能。

卫绾以戏车为郎,荀彘以御见侍中,此如战国策冯煖欲为孟尝君客,孟尝君先问“客何能”也。东方朔上书自衒鬻,用三千奏牍,武帝读之,輙乙其处,二月乃尽,得为常侍郎。然史谓东方朔“与枚皋、郭舍人俱在左右,诙啁而已”。其先东方朔侍遇乃与侏儒等。文士之与诛儒,同样为皇帝一时好奇心所爱好,而畜之宫中,则与戏车、善御皆一例也。<small>此外尚有以孝廉为郎者,如王吉、京房、盖宽饶、杜邺、师丹之类。有射策为郎者,如萧望之、马宫、何武之类,皆后起。</small>

第一项是变相的贵族世袭,第二项是封建贵族消灭后的新贵族,第三项则是皇帝私人。郎官集团性质之分析,不过如此。然而政治上之出身,却正在此。<small>后汉书明帝纪,馆陶公主为子求郎,不许,而赐钱千万,谓群臣曰:“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里,苟非其人,则民受殃。”又按:郎官制度盖为政制浅演之民族所必经之一级,如后世金人以世胄或士人为内侍,(见斜卯爱实传。)又如元之四怯薛制等,皆略相似。</small>

郎以外有吏,吏的来历,亦无一客观标准,大体仍多为富人所得。

汉制吏途凡三:一曰郡县吏,不限资格,平民自愿给役者皆得为之。<small>贾谊、张汤、王吉、龚胜、瞿方进、谷永,皆由吏出身。</small>然韩信“以家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small>大抵在上者择家赀,在下者惟有行,如高帝以长者得为亭长是也。</small>则小吏亦复有赀选也。二曰中都官掾属,自丞相以下各官府皆可自辟署,或先为郡吏,或本为布衣,亦不限资格,优者则荐于朝。<small>如杨敞、蔡义、杨雄,皆由此进。</small>三曰狱吏,犹今时法官,以明习法令名。<small>公孙弘、于定国、丙吉、尹翁归、薛宜,皆曾为之。</small>然景帝后二年诏,谓:“今赀算十以上乃得宦,<small>应劭曰:“十算,十万。”汉(金值)万,文帝云:“百金中人十家之产”,则中人一家产当十万也。</small>减为赀算四得宦。”董仲舒言:“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又以富赀,未必贤,<small>此即“荫任”与“赀选”二途。</small>是以廉耻贸乱,贤不肖混淆。”是当时吏途,亦大率为富人也。

如是则当时的政洽组织,第一层是宗室,第二层是武人,<small>以军功封侯。汉制非封侯不得拜相;亦有以外戚恩泽侯者。</small>第三层是富人,第四层是杂途。<small>无论为郎为吏,皆须凭机缘进身而得在上者之欢好。文学、儒术亦杂途之一。</small>

<h3>三、西汉初年的士人与学术</h3>

要论汉初学术,必推溯及于先秦。

从另一观点言之,则先秦学术可分为一古官书之学,<small>即汉初人所谓:“诗、书古文”之学,亦中汉以后人所谓“六艺”之学,或“六经”之学,乃由早起儒、墨两家所传播,所谓“称诗、书,道尧、舜,法先王”,为先秦较旧之学派。</small>又一百家之学。<small>“家”乃私家之称,此乃民间新兴学。儒、墨以后,百家竞起,率自以其所见创新说,不必依据古经典,寓言无实,为战国较新之学派。</small>

若以时期言,古官书之学在前,百家言在后。若以地域言,古宫书之学盛于东方齐、鲁<small>所谓“邹鲁之士,缙绅先生,多能言之”也。</small>,百家言遍及中原三晋。<small>三晋之士,急功好利,率务趋时,不乐为纯粹学理之研讨。兵、刑、农、法、纵横皆在也。道家如庄、老,阴阳如邹衍,持论运思较玄远者,皆近东之士。荀卿以赵人而游齐,虽深染东方学风,而不脱三晋习气。其弟子韩非、李斯,则皆中原籍也。游秦者以中原功利之士为多,东方齐、鲁学人,少有入秦者。</small>

秦代焚书,最主要者为六国史记,其次为诗、书古文,而百家言非其所重。<small>按:此三类分法,已见庄子天下篇,汉书艺文志因之。谓秦焚书而诗书古文遂绝者,有史记六国表序,太史公自序、刘歆移书让太常博士、扬雄剧秦美新、王充论卫书解、佚文、正说诸篇。谓秦焚书不及诸子者,有论衡上述诸篇、赵岐孟子题辞、王肃家语后序、后汉天文志、刘勰文心雕龙诸子篇、逢行珪注鬻子叙等。此乃自汉以下之相传之说,至唐后而失之。汉武立五经博士,罢黜百家,则正是秦始皇焚书、禁以古非今后一反动也。</small>

焚书本起于议政冲突,博士淳于越称说诗、书,引据古典,主复封建,李斯极斥之,遂牵连而请焚书。李斯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而又附禁令数项:一、赶偶语诗、书弃市。二、以古非今者,族,<small>此即依据古官书、历史成典,法先王而议新政,如淳于越之徒是也。偶语诗、书,迹近以古非今,故亦弃市。至百家言往往与时政不涉,故不预。</small>吏见知不举与同罪。三、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可见当时重禁议政,轻禁挟书也。<small>坑儒亦为诽谤、妖言乱黔首,不为求仙乐。</small>

汉兴,学统未尝中断。

秦虽焚书,史官、博士官仍未废,<small>史官乃古代政府中之学官,即掌官书者。博士官掌新兴百家民间学,为后代政府新设之学官也。</small>著述亦未中辍。<small>汉书艺文志有儒家羊子四篇,名家黄公四篇,皆秦博士。又有成公生,游谈不仕,著书五篇。零陵令信著书一篇。</small>下迄汉惠。除挟书律,前后只二十三年。汉廷群臣,亦多涉学问,<small>如张良、陈平、韩信、张苍、郦食其、陆贾、娄敬、朱建、叔孙通之徒皆是。</small>名人巨德,杂出其间。<small>如申公、穆王、白生在楚,盖公在齐,四皓在朝,鲁两生在野。</small>

惟汉室初尚黄老无为,<small>此乃代表一时民众之心理要求。</small>继主申韩法律,<small>既主黄老无为,则势必因循秦旧,乃至以法为治。</small>学问文章非所重,<small>平民政府不注意学术,为当时历史演进一顿挫。</small>学术尚未到自生自长的地位,<small>至文帝时,始下求书之诏。其时则古文六经之学,不免因乱衰微,有所缺失。</small>于是游仕食客散走于封建诸王间,以辞赋导奖奢侈,以纵横捭阖是非,<small>辞赋、纵横本属一家。辞赋又兼神仙。安居奢侈则为神仙,雄心阔意则务纵横。</small>依然是走的破坏统一的路。文学之与商贾、游侠,同样为统一政府之反动。

汉初诸王招致游士,最先称盛者如吴王濞,有邹阳、严忌、枚乘诸人。吴既败,继起者为梁孝王,邹、枚诸人皆去吴归梁。又有羊胜、公孙诡之属。

再下则有淮南王安,招致宾客方术士数千人,著淮南王书,已在武帝世。此为南方之一系,大抵皆辞赋、纵横文辩之士也。曹参相齐,召齐诸儒以百数,而得盖公。景、武之间,有河间献王德,盛招经术士,多得古文旧书。盖河间偏重于古官书之学,而淮南则慕百家言,南北两王国,正分得先秦学统之两系。

中央王室恭俭无为之治,不能再掩塞社会各方之活气。<small>经秦末大乱,经济破产之后,最先起者为商人与游侠;次之有诸侯王之富盛骄纵;再次有文学游仕之活动。</small>在此种种不安定不合理之状态下,中央政府觉悟到必须改变其态度,而要一积极勇敢的革新。于是遂有汉武一朝之复古更化,为西汉文治政府立下一规模。

<h3>四、中央政府文治思想之开始</h3>

西汉中央政府之文治思想,最先已由贾谊发其端。

贾谊陈政事疏,提出好多重要的见解,除却裁抑诸王国和捍御匈奴<small>此两件事为当时维持统一政府的必要条件,主法治者亦赞成,如以后晁错等。</small>外,尤要者在教育太子,<small>当时诸王、列侯家庭俱已有腐败堕落的景象,农民纯朴之本色已失,贵族生活之熏染日深,非有教育,不足维持长久。</small>尊礼大臣,<small>农民政府之好处在真朴,坏处在无礼貌;可爱处在皇帝、宰相如家人,其弊处则皇帝待宰相如奴仆。</small>阐扬文教,<small>黄、老清净无为,仅足暂度一时,渐渐政事待理,则走上申、韩刑法一路,沿袭秦人“以吏为师,以法为教”之余习。要革除秦弊,则须另开文教。</small>转移风俗。<small>朝廷只讲法令,社会只重钱财,风俗无自面美。阐扬文教,为转移风俗之前提。</small>此诸点均针对当时病象,其议论渐渐从法律刑赏转到礼乐教化,此即由申、韩转入儒家。<small>亦即由亡秦转而为三代之隆,即由百家法后转入六经法先王也。</small>以后之复古更化,贾谊已开其先声。

贾谊虽以洛阳少年为绛、灌功臣所抑,然贾谊的主张,一一为汉廷所采用。<small>汉文虽极赏贾谊,然其时内则功臣元老,外则诸王长亲,尚非汉廷大有为之时。</small>景帝师晁错;武帝师王臧。王臧乃儒生,武帝即位,大兴儒术,其早年所受教育亦是一因。

先秦诸子注意教育问题者莫如儒。<small>道家根本主张绝学不教;法家仅主刑名法律,如赵高之教二世是也;墨家、农家之教,不适于实际。其他所以用世,非所以教幼。</small>故苟主幼小必教,则儒业必兴。中国无宗教,儒士本自友教贵族子弟起,故汉文用贾谊,则以为长沙王太傅,又以为梁王相,武帝之用董仲书亦然。儒家在汉初,仍以友教青年贵族为第一任务。

<h3>五、汉武一朝之复古更化</h3>

武帝英年即位,即锐意革新,<small>用其师王臧及臧之同学赵绾,又召赵、王师申公。</small>谋兴礼乐。其事虽经一度挫折,<small>武帝祖母窦太后尚黄、老,不乐帝所为,赵、王皆下狱死。</small>终于走上复古更化的路。

这时最重要的人物是董仲舒。<small>董仲舒天人三策与贾谊政事疏,两篇大文,奠定了西汉一代政治之规模。</small>

武帝一朝政治上重要改革,举其要者,第一是设立五经博士。

博士远始战国,<small>宋仪休为鲁博士,贾山祖父祛为魏王时博士弟子。</small>齐之“稷下先生”亦博士之类。<small>故汉初叔孙通以博士封“稷嗣君”,谓其嗣稷下。郑玄称“我先师棘下生子安国”,“棘下生”即稷下先生。以孔安国为博士,故云。</small>秦博士七十人,掌通古今,备问对。汉承之。<small>稷下先生亦七十余人,盖以孔门弟子七十七人为法。</small>

博士为太常属官,太常掌宗庙礼仪,史官、博士官皆属太常,即古代“学术”统于“宗教”之遗制。

博士并无政治上实际任务,只代表着古代贵族政府、军人政府下一辈随从的智识分子。因此其性质极杂,占梦、卜筮皆得为之。<small>略如当时之郎官,后代之翰林供奉,惟视帝王所好。</small>

秦廷以博士议政兴大狱,伏生之徒抱书而逃。<small>伏生亦东方学者,治尚书,焚书案中,殆与淳于越诸人同失官而去。秦廷既禁以古非今,则焚书后之博士,必多属之后起百家言也。</small>主复封建,固为不智,然以吏为师,以法为教,抑低学术,提高法令,教之复封建,亦相去无几。东方学者之失在于迂阔,而中原三晋之士,则失在刻急。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短。自此迄于汉初,博士暗淡无生色,而政府益少学术之意味,此则李斯之大错。

武帝从董仲舒请,罢黜百家,只立五经博士,从此博士一职,渐渐从方技神怪、旁门杂流中解放出来,纯化为专门研治历史和政治的学者。

六经为古官书之流传民间者,秦火焚之不尽。汉儒所谓“通经致用”,即是从已往历史与哲学里来讲政治。法家只守法令,经学则进一层讲道义。法家只沿习俗,袭秦旧,经学则称古昔,复三代。<small>“五经”与“儒家”亦有辨,故文帝时有孟子博士,至武帝时亦罢。汉书艺文志儒家在“诸子”,与“六艺”别。</small>

他们虽不参加实际政务,但常得预闻种种政务会议,因此他们对政治上渐渐会发生重大的影响。<small>自秦人之“以吏为师、以法为教”,渐渐变成朝廷采取博士们的意见,即是“政治”渐受“学术”指导。此项转变,关系匪细。</small>。

第二是为博士设立弟子员。

额定五十人,一岁辄课,能通一艺以上,得补吏。高第可以为郎中。

自此渐渐有文学入仕一正途,代替以前之荫任与赀选,士人政府由此造成。<small>同时政府负有教育国家青年之责,较之贾谊专言教育太子者又进一步。</small>

第三是郡国长官察举属吏的制度。

博士弟子考试中第,亦得补郡国吏,再从吏治成绩升迁;又得察举为郎,从此再走入中央仕途。此制与博士弟子相辅,造成此天下士人政府之局面。<small>郡国长吏同时不仅负有奉宣政令之责,并有为国求贤之责,此亦重大意义也。</small>

第四是禁止官吏兼营商业并不断裁抑兼并

汉武一代盐铁官卖制度,均由此意义而来。<small>观监铁论桑弘羊为政府方面之辩护可知。汉武外朝尊博士,而内廷则多用文学侍从之人,故汉武一代政治,亦兼“儒术”与“辞赋”二者。其所行虽援经典古义,而多浪费,功实不称,为后人所不满,非在其制度本身也。</small>从此社会上新兴的富人阶级,渐渐转向,儒林传中人物,逐次超过货殖传。<small>故曰:“遗子黄金满籯,不如一经。”</small>实为武帝以下社会一大转变。<small>此等处可见学术指导政治,政治转移社会。当时中国史,实自向一种理想而演进。</small>

第五是开始打破封侯拜相之惯例,而宰相遂不为一阶级所独占。

自秦以来,中央最高首领为天子,而实际负行政之责者为丞相。以字义言,“丞”、“相”皆副贰之意,丞相即“副天子”也。天子世袭,而丞相不世袭。天子为全国共戴之首领,不能因负政治责任而轻易调换;<small>贵族政治既随封建制度而俱减,全国民众在一个大一统国家下亦无法运用公议推选等制度。天子世袭,乃代表国家之一种恒久精神,“始皇帝”之称,不足深怪。</small>丞相乃以副贰天子而身当其冲。

最好固为君、相皆贤,否则天子以世袭不必贤,而丞相足以弥其缺憾。纵使君、相不皆贤,而丞相可以易置。如是则一代政治不致據坏。此秦政之又一特色也。<small>有丞相即非“君主独裁”,即非“专制”。宋人洪咨夔有言:“往古治乱之原,权归人主,政出中书,(即宰相。)无不治。权不归人主,则廉级一夷,奚政之问?政不出中书,则腹心无寄,必转而他属,奚权之揽?”判划政、权分属君、相,实中国政治自秦以下一种重要之进向也。</small>

汉初政治,往往有较秦为后退者,<small>此因平民政府缺少学术意味之故。故汉之代秦,一面固为历史之转进,一面却有自其顿挫。此种例,各时期皆有。历史下之进退,往往轻易不能遽断。</small>如宰相必用封侯阶级,即其一例。<small>非封侯不拜相,此乃汉初一宗不成文法,虽无明制,实等定律。</small>如萧何曹参、王陵、陈平、审食其、周勃、灌婴、张苍、申屠嘉,皆军人也。陶青、周亚夫、刘舍,皆功臣子嗣侯,其先亦军人也。则汉初丞相,显为军人阶级所独占。

武帝始相公孙弘,<small>其先如卫绾、窦婴、许昌、田蚡、薛泽,惟田蚡为外戚相,然亦先封侯。其他仍皆以军功得侯;否则其先世以军功得侯者。</small>以布衣儒术进,既拜相乃封侯,此又汉廷一绝大转变也。<small>汉武一朝,自公孙弘以后,如李蔡、庄青翟、赵周、石庆、公孙贺、刘屈氂、车千秋,仍不出往者军功得侯或嗣侯为相之例。此由一时人选之难,物望之不孚,历史之变以渐不以骤。昭、宣以下,非儒者乃绝不能居相位。</small>其先惟军人与商人,为政治上两大势力,至是乃一易以士人,此尤见为转向文治之精神。

此为汉武一朝复古更化之最有关系者。<small>如郊祀、巡狩、封禅等,皆虚文无实际,此则汉武误于方士神仙家言,以及文学辞赋之士及务为铺张夸大。然亦因当时儒生,自不能与此两派划分清楚之界限。</small>

其实所谓“古”者亦非纯粹尽本于古,学校、察举、黜陟诸制,贵族世袭时代另是一套。汉所袭,其论杂出于先秦诸子,而备见于王制篇中;王制乃汉文时博士所为。然则汉武一朝之复古更化,正是当时一种崭新之意见也。<small>儒家托古改制,当在此等处看。</small>

<h3>六、士人政府之出现</h3>

汉政府自武帝后,渐渐从宗室、军人、商人之组合,<small>汉制虽禁商人入仕,然以赀选,富人其先皆商人也。</small>转变成士人参政之新局面。

公卿朝士,名儒辈出。

仍举丞相一官言之,昭帝时有王訢、杨敞蔡义。宣帝时有韦贤、魏相、丙吉、黄霸、于定国。元帝时有韦玄成、匡衡。称帝时有王商、张禹、薛宣、翟方进、孔光。哀帝时有朱博、平富、王嘉、孔光、马宫。盖自宣帝后,儒者渐当路。元、成、哀三朝,为相者皆一时大儒。其不通经术而相者,如薛宣以经术浅见轻,卒策免;朱博以武吏得罪,自杀,皆不得安其位。

且即庶僚下位,亦多学者。

即前举丞相亦多由下僚进身,其外如王吉、鲍宣、韩延寿、王尊、盖宽饶、诸葛丰、孙宝、谷永、梅福之俦,皆名臣也。

士人在政府里渐渐占到地位,一半是凭借武帝时董仲舒、公孙弘诸人所创建的种种制度,一半是读书博通之士在政治上所表现的成绩,究竟比贵族军人和商人们来得强。

武帝时,儿宽为廷尉奏献掾,以古法义决疑狱见重。昭帝时,隽不疑为京兆尹,以春秋义缚讯伪卫太子。宣帝时,萧望之为御史大夫,引春秋义主吊匈奴丧。皆为一时推尊。霍光废昌邑王,先问于古有否先例,可见士人学者逐渐在政治上占到地位和势力,实为当时一种自然之趋势。

自此汉高祖以来一个代表一般平民社会的、素朴的农民政府,现在转变为代表一般平民社会的、有教育、有智识的士人政府,不可谓非当时的又一进步。

<h3>七、汉儒之政治思想</h3>

士人们在政治上逐渐得势,他们所抱的政治思想,要逐渐发挥效力。

汉儒论政,有两要点。

一为变法和让贤论。

此派理论远始战国晚年之阴阳学家,邹衍五德终始说<small>邹衍思想另详下论古代宗教思想章。</small>下及董仲舒公羊春秋一派“通三统”的学说。大抵主张天人相应,政治教化亦须随时变革,并不认有万世一统之王朝,亦不认有历古不变之政制。

他们根据历史观念,主张如下一套之进程:<small>此據汉儒所传邹衍第二学说,与第一说吕氏十二纪、淮南时则并不同。</small>

一、圣人受命。<small>地上各代开国之君,皆符应于天上某帝之某德(如青帝木德、赤帝火德、黄帝土德、白帝金德、黑帝水德。)而降生。</small>

二、天降符瑞。<small>受命必有符瑞,如以土德王者黄龙见之类。</small>

三、推德定制。<small>包括易服色、更制度、改正朔等。如水德王者服色尚黑,以十月为岁首,数尚六之类。董仲舒所谓“天不变,道亦不变”,乃指政治上最高原理言,与制度更易并行不悖。</small>

四、封禅告成功。<small>圣人受天命为地上君,故定制度,蕲太平,成功则必祭天(封禅。)报告。</small>

五、王朝德衰,天降灾异。<small>天运循环,成功者去,如春、夏、秋、冬之更迭互乘,无不衰之德。董仲舒谓:“虽有继体守文之君,不害圣人之受命。”</small>

六、禅国让贤。<small>见灾异降,知天命改,应早物色贤人让国;否则革命起,终无以保其位。</small>

七、新圣人受命。<small>此下循环不息,中国已往五帝三代,皆在此公式支配下演进。</small>

武帝以前,汉儒鼓吹变法;武帝以后,汉儒渐渐鼓吹让国,始终是循着上述的理论。

眭弘、盖宽饶<small>在宣帝神爵二年,相距不二十年。</small>均以请让汉室让位伏诛,然其后谷永等仍主天运循环、汉德巳衰之说,汉廷乃无从裁抑。<small>永之言曰:“天生蒸民,不能相治,为立王者以统理之。方制海内,非为天于,列土封疆,非为诸侯,皆以为民也。垂三统,列三正,去无道,开有德,不私一姓。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即汉宗室刘向亦言:“王者不可不通三统,明天命所授者博,非独一姓。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可见此为当时普遍信仰之理论。</small>

二为礼乐和教化论。

另一派汉儒,认为政治最大责任,在兴礼乐,讲教化;而礼乐和教化的重要意义,在使民间均遵循一种有秩序、有意义的生活,此即是古人之所谓“礼乐”。<small>在此点上,西汉中叶以后的学者,颇不满于武帝之郊祀、封禅种种奢侈的浮礼。此等乃对上帝、对天,而非对民众、对人;一虚一实,一恭俭一骄奢,意义迥殊。</small>要达此境界,不仅朝廷应恭俭自守,又应对社会一般的经济不平等状态加以调整。<small>武帝对当时社会经济不平衡之状态,并不能有所矫救。特以对内、对外浪费无度,使社会一时走上共同破产而已。经昭、宣之休养生息,社会经济复苏,如闲日之疟,旧病后发。故当时学者,颇主还复王朝之恭俭,而转移目光,对社会经济有所整顿。</small>

此派理论,亦远始战国晚年之荀卿。<small>如其礼论篇即可为代表。惟礼论并不主帝王之恭俭,是其异。</small>直至汉儒贾谊、董仲舒,<small>董氏大体为齐学,而议论有近儒学处。</small>下及王吉、贡禹等皆是。前一派于汉为“齐学”,后一派于汉为“鲁学”。齐学恢奇,鲁学平实,而皆有其病。齐学流于怪诞,鲁学流为训诂,立论本意非不是,而不能直凑单微,气魄、智慧皆不够,遂不足斡旋世运,而流弊不免。

王莽的受汉禅而变法,即是此两派学说之汇趋。

<h3>八、王莽受禅与变法</h3>

王莽受禅,一面循着汉儒政治理论之自然趋势,一面自有其外戚的地位及王莽个人之名誉为凭借。

王莽姑母为孝元皇后。元帝后,成、哀、平三君皆不寿,莽诸父凤、音、商、根相继执政而及莽,莽之地望已尊。莽又不失书生本色,治礼,务恭俭,迂执信古而负大志,又恰合时代潮流。汉儒群主让贤,而苦无一种明白的选贤制度,王莽在政治上、学术上均足膺此选格,遂为一时群情所归向。<small>莽为宰衡辞封,上书者吏民四十八万七千五百七十二人,反莽者惟刘崇、翟义。</small>

王莽居摄及受禅后之政治,举其尤要者,如王田、<small>尽收天下田亩为国有,而均之耕者。</small>废奴、用意在解决当时社会兼并,<small>此乃自先秦以来早待解决之一重要问题也。</small>消弭贫富不均,为汉儒自贾、董以来之共同理想。

其他如“六筦”、<small>一、盐,二、酒,三、铁,四、名山大泽,五、钱布铜冶,六、五均赊贷,皆归国家惯例,故曰“六筦”。</small>“五均”,<small>征工商百业所得税为母金,国营赊贷,使无重利盘剥,为“六筦”之一。</small>有似武帝时之盐铁、酒榷、算缗、均输。实亦一种如近世所谓之“国家社会主义”,仍为裁抑兼并着想。

王莽又屡次改革货币,使民间经济根本发生动摇,极为扰民。然原其用意,仍为求达裁抑兼并、平均财赋之目标而起。<small>当时人见解,以为财富不均由于商人兼并,商人兼并由于利用货币,故有主张根本废弃货币者。晁错、贡禹之徒,皆有此想,而王莽承之。</small>

王莽政治失败,约有数端:

一、失之太骤,无次第推行之计划。

二、奉行不得其人,无如近世之政治集团来拥护其理想。

三、多迂执不通情实处。<small>复古倾向太浓厚。莽之得国,多本齐学,有太涉荒诞者。莽之新政,多本鲁学,有太过迂阔者。</small>

王莽的政治,完全是一种书生的政冶。

王莽的失败,变法禅贤的政治理论,从此消失,渐变为帝王万世一统的思想。政治只求保王室之安全,亦绝少注意到一般的平民生活。<small>后世对王莽的批评,全是沿着东汉王室之意见。</small>这不是王莽个人的失败,是中国史演进过程中的一个大失败。

第三编 秦汉之部 第九章 统一政府之堕落 东汉兴亡

外戚与宦官,其实都还是代表了王室的一部分,其来历则原自西汉。

掌宗庙礼仪,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等,此为天子宗庙之守官。太常始名“奉常”,盖即“奉尝”借字。<small>“宰”本百官之首,此乃以“奉常”为九卿之长官,犹其遗意也。</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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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凡十三帝,百九十六年。<small>若以献帝建安元年迁回洛阳之后作为三国时期,则东汉其时只一百七十一年。</small>

<h3>二、东汉之王室</h3>

<small>“相”则封建贵族祭祀相礼之人,亦亲贵为之。临祭为相,朝聘、宴享、盟会之礼亦为相。化家为国,则以家相为国相矣。故“宰相”原系宗法社会中天子之宗属私人也。</small>

王室又可分三部言之:一王室自身,二外戚,三宦官。

而王室不得不仍有其私臣,<small>武帝初,严助、朱买臣等皆以侍中贵幸用事,得与闻朝政。凡侍中、左右曹、诸吏、散骑、中常恃等加官(即兼差),汉代所谓“中朝官”者,皆是武帝以之与外朝大臣辩论政事,盖此辈犹为皇帝之私人秘书也</small>

一面是文治政府之演进,一般官吏渐渐脱离王室私人的资格,而正式变成为国家民众服务的职位;一面则是王室与政府逐渐隔离而易趋腐化与堕落。

东汉郎官已全为郡国察举“孝廉”到京待转之一阶,则自不能仍以为皇帝内侍。王室与政府之性质既渐分判明晰,则光武之制实不为非。光武又尽并天下财赋于大司农,而少府遂专掌中服御诸物,衣服、宝货、珍膳之属,此亦在王室、政府逐渐分离下应有之调整。故自御史中丞出居外台,光禄勋移至外朝变为闲职,三署郎更不值事内廷,<small>魏以后即无三署郎,而光禄勋为散官。自唐以后,三署郎全为武职,而光禄寺掌膳食。皆与两汉异。</small>少府不预闻天下赋税财政,皆两汉间政府组织与体统上之绝大改革也。<small>光武之病,在轻三公权任而移之尚书。</small>

光武中兴,又减削外朝政府之权力,一移之内朝王室,于是外戚势任愈大。

朝廷自皇帝以下,官吏最要者有三公、九卿。

因东汉诸帝多童年即位、夭折,及绝嗣,遂多母后临朝,<small>外立者四帝:安、质、桓、灵,临朝者六后:窦、邓、阎、梁、窦、何。</small>而外戚、宦官藉之用事。

东汉外戚宦官更迭用事略表:

元帝时遂有弘恭,石显,而宦者逐渐用事。<small>自御史至尚书,又自尚书至宦官,其间凡三折。</small>光武中兴,宫中悉用阉人,不复参以士流,于是正式遂有一个宦官的集团。

其先则因母后临朝而外戚得以专政,君主与外朝不相亲接,乃谋诸宦官。自郑众后宦者始用事。自梁冀诛而权势专归宦者。

<h3>一、东汉诸帝及年历</h3>

宦官在当时,与普通士人,亦并不歧视。如赵髙为秦二世师,又为郎中令。司马迁受腐刑后乃为中书令。盖古者贵族阶级之旁,常有刑人服事执役。此等刑人,或由俘虏,或因罪罚,而多半亦出贵族阶级,有聪明技艺,故刑而用之,其地位较之工、贾、农、牧一般平民为高。称曰“宦”者,宦本宦学、仕宦,非恶称也。

东汉外戚权势,以邓、梁二氏为尤盛。邓家累世宠贵,封侯者二十九人,位至三公者二人,大将军以下十三人,中二千石十四人,列校二十二人,州牧、郡守四十八人,侍中、将、大夫、郎、谒者不计其数。然犹以渐致。梁冀一门,前后七侯、三皇后、六贵人、二大将军,夫人女食邑称君者七人,尚公主者三人,其余卿、将、尹、校五十七人。冀秉政二十余年,跋扈无比。与桓帝谋杀梁冀五宦者,单超、左悺、徐璜、具瑗、唐衡,皆封侯,当时称“五侯”,又称左回天、具独坐、徐卧虎、唐两堕。自后,宦者气焰遂张,则实外戚有以助成之也。

<h3>四、外戚参加王室之由来</h3>

西汉外戚略表:

当西周时,外则封建,内则世唧,王室之与贵族,相去祇一间耳。秦则天下尽为郡县,举国统于一王。天子世袭,而丞相、御史大夫以下不世袭,然后天子乃高高在上,其势孤危易倒。汉鉴于秦亡之速,变更秦法,稍稍复古,故以以宗室、外戚、功臣三系与王室相夹持而为治。

外既大封同姓为王国,与郡县相杂,内则丞相、御史大夫诸要职,虽不世袭,而大例非列侯莫得当,则为一阶级所专有,体势近于世袭。

汉御史大夫有两丞,一曰御史丞,一曰御史中丞。御史中丞亦谓御史中执法,居殿中,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案章。天子事下中丞而至大夫以及丞相。中丞属于大夫,大夫职副丞相,故宫中事丞相无不可制。

<td>19按:此差1年,或即位年20,或寿32</td><td>2(长子胜有痼疾,次子即殇帝)</td></tr></tr><td>12按:此差1年,非即位年11,即年寿33。</td></tr>

掌舆马。皇帝居则需光禄勋、卫尉之侍卫,出则需太仆之车马,故以太仆次此三卿,皆主皇帝之生活。

掌谷货,主田租之入,以给国家之公费。

<small>“宰”从本职则为疱人,为祭司,或从差遣则为执政。孟子与吕氏春秋:“伊尹以割烹要汤”,即庖人也。元人亦以宰膳为亲贵要职,可以证古制。临祭主宰牲,平时则总理家务,是为家宰。及化家为国,则家宰成国宰矣。</small>

武帝以后,中朝、外朝始分,于是宰相为外朝领袖,而大司马大将军为内朝辅政,其职则胥由外戚为之。

汉初宰相皆列侯为之,此皆相互戮力以争天下者,在当时亦为皇帝之私人也。故御史人夫为副丞相,而御史有中丞,得治王宫之政令。此犹周礼天官冢宰,其属官得统及皇帝内廷。此非古人立法之善,乃系当时“王室”与“政府”公私性质不分明也。<small>此皆所谓“朕即国家”,遗迹其去封建时代未远也。</small>及武帝以下,宰相始由士人特起,渐有其尊严之地位,而与王室亦渐分离。<small>此由贾谊敬礼大臣之论,及于公孙弘起徒步以经术为相,大开东阁,延宾客贤士以与天子内廷侍从诸臣议论政事相往复,实为宰相地位在意义上之一种变迁也。又按:汉制,丞相谒见,天子御坐为起,乘舆为下;有疾,天子往问;(均见翟方进传注。)薨则车驾往吊。其制不知起何时,似汉初并不尔。</small>

整个朝廷,初从家庭状态中蜕化而出,<small>尤其如九卿中之光禄勋与郎官。</small>那时自不需另要内廷私臣乃至于宦官。

东汉王室之堕落,只看东汉诸帝年寿即知。

吴、楚七国乱后,宗室地位日削,<small>宗室只宜封建,不宜辅政,以其地近而势逼。封建政制既不能复活,则宗室地位自难再兴。</small>功臣传世渐久,亦不保其位,<small>世臣与封建相扶翼,封建即不可复,世袭之制,亦不可持久。</small>于是王室依仗乃惟有外戚。<small>如景帝平吴、楚兼用周勃(功臣)、窦婴(外戚)。武帝初立,窦婴、田蚡继相,皆外戚又渐得势之征。</small>

西汉初年,王室、政府界限不清,而当时官吏组织中亦无宦者之特殊集团。

<td>和帝永和四年,与宦官众谋诛宪</td></tr><td>安帝建光元年,邓太后薨。安帝乳母王圣、宦者李闰、江京谮诸邓自杀。</td></tr><td>安帝崩,阎后与兄显矫诏立章帝孙懿,是为少帝,不一年薨,宦者孙程等十九人诛阎,立顺帝。</td></tr><td>质帝为冀所弒,桓帝延熹二年,与宦者唐衡、单超、左悺、徐璜、具瑗诛梁氏</td></tr></table>

以上为三公。

王莽失败,汉宗室光武复兴,是为东汉。然不久即走上衰运,东汉只是秦、汉以来统一政府之逐渐堕落。

于是“中朝”、“外朝”判而为二。<small>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见刘辅传孟康注。)</small>霍光谓车千秋曰:“光治内,君侯治外”;时光为大将军,千秋为丞相也。霍光废昌邑王而丞相杨敞事前不预知,光谓:“此内朝事,无关外朝也。”内朝诸臣之领袖以“大司马大将军”为号者,正见军人本为王室私属,今已由军人政府转变为士人政府,故军职不为外朝之丞相而为内朝之辅政。以外戚为之者,外戚有客观之尊严,而无世袭,以随新天子为转移,其事最少弊。又内、外朝既分,内朝用私臣,非宗室则必属外戚矣。

政府渐渐脱离王室而独立,为当时统一政府文治上之进步。王室削夺政府权任,而以私关系的外戚代之,则显然为统一政府之堕落。

一个贵族特殊的家庭,和大自然隔离,总不免要走上堕落衰败的命运,此乃以下中国历代王室共有之趋势,而东汉最可示例。

<h3>五、宦官参加王室之由来</h3>

历史进化以渐不以骤,古代贵族封建政体一变而为平民的统一政府,广土众民,孤危之势不足以持久,故外有封王,内有列侯,粗为等次,以相扶护。犹嫌王室单微,则援用外戚以为之辅。<small>高祖虽爱戚夫人、赵王,而终不废吕后、惠帝者,以吕后氏族大势盛,吕后又久在兵间,身后缓急可倚仗也。</small>吕后之卒,宗室、功臣内外相结,锄去诸吕,而迎立代王,则利其外家势弱,出中央功臣一系之意。其时则外戚一系势最衰。文帝既立,潜移默运,外抚驯诸王,内调狎功臣,卒使王室渐尊渐安。汉室之终臻稳固,盖非易也。

然元帝时,宦者石显用事,丞相权复尽归尚书。成帝时,何武建言设三公官,御史大夫改大司空,中丞遂为御史台长官,出居外台。东汉中丞遂为台率,始专纠察之任,为后世御史之职所仿。汉初御史大夫副丞相而得统治宫中事,后世御史为天子纠察百寮。盖因政府与王室既分,则二者间权任自有移转也。

辅助天子,总理庶政。

副丞相。

丞相为文官长,太尉为武官长。

西汉初年,宗室、功臣、外戚,为朝廷之三大系。

西汉虽以外戚辅政,而外朝丞相体尊,犹为对峙之局。<small>汉初以丞相主文,太尉主武,御史大夫为丞相之副。武帝宠太尉为大司马,主内朝,则丞相于外朝为独尊也。王莽之篡,则以王氏久盛,王莽又自为外朝所归向故。</small>光武躬亲庶务,内朝尚书位微而权重,外廷三公并峙,<small>以丞相为司徒,太尉为司马,(后又称太尉。)御史大夫为司空,称三公并列;而太尉公序在司徒公之上。(此元帝时三公位已然。)</small>仅有虚位,无实权。<small>东汉事无巨细,皆由尚书行下三公,或径下九卿,故东汉九卿权亦重。</small>故外戚用权于内,外朝即无以相抗。

掌宫殿掖门户,属官有大夫、郎、谒者等。大夫掌论议;郎宁守门户,出充车骑;谒者掌宾赞受事。“光禄”即古言“大麓”,“勋”则“阍”也。古天子居山邱,则守门者居麓,故曰大麓,即犹后世之阍人。然则光禄勋为天子守宫殿之官。

宰相其先本为天子私臣。<small>“宰”者,古代封建社会宗庙祭祀事前主宰牲之任,此非亲贵莫当。既主祭祀,故掌礼书,左传:“命宰人出礼书”,此即汉卿太常掌礼之祖也。然宰职虽高,实兼治膳。故周礼,天官太宰,为五官长,而其所属,犹多宫中治膳之职。若膳夫、庖入、内饔、外饔、烹人、兽入、渔入、鳖人、腊人、酒正、酒人、浆人、边人、醢人、醯人、盐人,皆治庖宰之事。春秋时列国宰夫犹是庖人。左传:“宰人胹熊蹯不熟”,国语:“膳宰不致饩”,是也。</small>

然外戚与宦官较,则外戚犹为稍愈。

宣帝中兴,复旧制,魏相为御史大夫,外遣丞相掾吏按事郡国,不遣中使,内则奏封事不经尚书,去副,又加给事中,得宴见,而霍氏以败。

掌宗属。对皇帝有犯逆则归廷尉,宾服则归大鸿舻。先中国而后四夷,故廷尉在大鸿脯前。其同宗外戚则属宗正,先公后私,故在廷尉、大鸿胪后。此三卿皆主皇帝之交际。

东汉诸帝年寿略表:

<h3>三、东汉之外戚与宦官</h3>

以上为九卿。论其性质,均近于为王室之家务官,乃皇帝之私臣,而非国家之政务官,非政府正式之官吏。推而上之,可知宰相、御史大夫、太尉三公,其初实亦帝王私臣。<small>宰相、太尉已论如前;御史者,国策谓:“献书于大王御史”,又曰:“御史在后,执法在前”,其先亦宫职,非府职,是家巨。非朝臣也。故昔人以丞相拟周礼中之太宰,以御史大夫拟小宰,以御史中丞、少府、尚书拟宰夫。少府之下有大长秋,则犹内宰也。</small>汉政本袭秦旧,秦廷有些处脱不了古代贵族家庭的遗习,故秦汉初年政府,有几处亦只是一个家庭规模之扩大。

掌诸归化蛮夷。

掌宫门屯卫兵,属官有公车司马、卫士、旅贲等。旅贲,虎士成群而奔也。卫尉与光禄勋同掌宫卫,惟卫尉乃武职。然则光禄勋犹大门房,而卫尉则为卫队长。九卿先庙祝而后门房、卫队,此古人敬祖尊先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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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蚡

卫青

霍去病

霍光

许延寿</tr>

王凤

王音

王根

王莽

丁明</tr></table>

掌刑辟。

文、景时丞相欲诛邓通、晁错,其权拟天子矣。武帝用尚书,中丞不得居中制事,侍御史、部刺史皆废。末年霍光为大司马领尚书事,号“内府”。

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天子之私供养。大司农为大账房,少府为小账房;此二卿皆主皇帝之财务。

武帝以雄才大略独揽事权,于是重用内朝尚书,<small>秦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谓之“尚书”。尚,犹主也。汉初有六尚,属少府。曰尚衣、尚冠、尚食、尚浴、尚席、尚书,可见其职位之卑,然皆由士人为之;后世(除尚书外)则全变为宦官之职矣。</small>夺宰相权。<small>其时则赵禹、张汤等为九卿,直接奏事,宰相束手。</small>

晚年又用中书。

武帝晚年常宴游内廷,不复多与士大夫接,遂用宦者主中书,典尚书章奏。

于是遂有大司马大将军辅政之制,<small>此制始武帝末年,以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辅政,盖由新帝年幼,(昭帝。武帝又杀昭帝生母,恐其居中用事。)宰相地位渐隆,与王室阕系断疏,而宰相之威望则转不如前,(以多平地特起而非贵胄世袭,武帝用相亦率取其易制、天下务初不关决。)以外戚辅政,正以弥补此缺陷也。</small>

此后则外朝名士与外戚相结以图谋宦官。及何氏败,袁绍尽诛宦官,而汉亦亡。

宦官亦在当时“王室”与“政府”之判分下得到其地位。

封王、渐次在政治上消失其地位,汉武以后的文治政府渐次形成,“王室”与“政府”渐次分开,而外戚却由此到他政治上地位。只要政治情态一时不变更,则外戚地位继续有其存在,故外戚擅政,已起西汉,而尤以武帝以后为甚。<small>崔骃疏:“汉兴以至哀、平,外加三十余,保全者四家而已。”东汉亦惟光武郭后、阴后,明帝马后无祸。所以不能惩前毖后,而覆辙相寻者,亦时代情态使然。</small>

第三编 秦汉之部 第十章 士族之新地位 东汉门第之兴起

在东汉政治上占有地位的,一面是代表“王室”的外戚和宦官;另一面则是代表“政府”的新兴与士族,便是当时之所谓“名士”。

<h3>一、士族政治势力之逐步膨胀</h3>

士人在政治上占有地位,自西汉武、宣以来,已逐步显著,而到东汉益甚,这里有几层因缘。

一、朝廷帝王之极端提倡。

光武天凤中至长安受尚书,略通大义,其自身本为王莽时代之太学生,故在军中犹“投戈讲艺,息马论道”。其一朝功臣,亦多属儒生。邓禹为光武同学,寇恂、冯异、马援、贾复、祭遵、耿弇诸人,大半皆通儒。光武子明帝及其同母弟东平王苍皆深受儒学之陶冶。明帝为太子时,师桓荣,止宿宫中五年,荐门人胡宪侍讲,始得出入。永平二年临辟雍,引师桓荣及其弟子升堂,明帝自讲说,诸儒执经问难,园挢门听讲者万数。章帝师张酺,<small>酺亦习尚书,其祖先充,光武同学也。酺又师事桓荣。光武、明、章一家三代尚书之学,盖深受王莽时代之影响。</small>元和二年东巡,张酺为东郡太守进谒,先备弟子礼,使张酺讲尚书一篇,然后再修君臣礼。当时王室外戚、功臣子弟,下及期门、羽林之士,莫不受学。朝廷对儒术之极端提倡,较之西汉远过。

二、民间儒业之普遍发展。

陈留刘昆治易,王莽世,教授弟子恒五百余人。南阳洼丹传易,王莽时,避世教授,徒众数百人。乐安欧阳歙,八世为博士,传尚书,光武时为汝南太守。在郡教授数百人,征为大司徒。发觉在汝南赃罪千余万,下狱。诸生为求哀者千余人,至有自髡剔者。平原礼震年十七,自系求代死。书奏,歙已死狱中。<small>赃罪至千余万,而为之求哀者尚多至千余人,可见当时儒生在社会地位之崇高。</small>济阴曹操曾从歙受尚书,门徒三千人。乐安牟长,少习欧阳尚书,诸生讲学者常千余人,著录前后万人。山阳丁恭习公羊严氏舂秋,教授常数百人,建武时为少府,诸生自远方至,著录数千人。北海甄宇习严氏春秋,教授常数百人。沛桓荣,少学长安,习欧阳尚书,事博士九江朱普,王莽篡位乃归。会朱普卒,荣奔丧九江,因留教授,徒众数百人,后复客授江、淮间。<small>以上桓荣见本传、余见后汉书儒林传。晋阳刘茂习礼经,教授常数百人,哀帝时察孝廉。东郡索卢放以尚书教授千余人,更始时、以敢言显名。(见独行传。)赵翼陔余业考有“两汉时受学者皆赴京师”条,谓:“及东汉中业以后,学成而归者各教授门徒,每一宿儒,门下著录者至千百人,由是学遍天下。”今以刘茂、刘昆、洼丹、索卢放之事观之,可知民间学风,自西汉哀、平下迄王莽时已大盛,光武、明、章亦自受此等风气之熏染也。其它又如范升、郑兴、(从刘歆让讲正左氏大义。)陈元、(父钦为王莽左氏师。)贾逵、(父徽从刘歆受左氏春秋。郑、贾学行数百年,为诸儒宗。)杜林、(从张竦受学。)卫宏,(从谢曼卿受毛诗。)此等皆东汉初年大儒,皆成学在王莽世。</small>

三、博士弟子额之日益增添。

博士弟子武帝初设仅五十人;昭帝时百人;宣帝末二百人;元帝好儒,增至千人;成帝末至三千人,岁余复如故。王莽秉政,奏起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五经博士领弟子员三百六十人,六经三十博士,弟子一万八百人,主事高弟侍讲各二十四人。学士同舍,行无远近皆随檐,雨不涂足,暑不暴首。

而尤要者则在当时之地方察举以及公府征辟制。

<h3>二、东汉之察举与征辟制度</h3>

地方察举与公府征辟,为东汉士人入仕之两途。此两制皆起于西汉。

两汉的察举制,大体可分为在先的“贤良”与后起的“孝廉”两大项。

汉廷每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简称则曰“贤良”。其制初意,似仿战国招贤,于世胄赀选外别开一格。<small>高帝十一年诏“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即此诏最先之滥觞也。文帝十五年始亲策试。</small>此制无一定之斯限,所举大抵为现任官,汉士颇慕应其选,一时号得人,如晁错、董仲舒、严助、公孙弘,皆贤良也。汉诏又有举“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域者”、“文学高第”、“明阴阳灾异者”、“可充博士位者”、“勇猛知兵法者”等,皆可与“贤良”归入一类,皆为朝廷特意延访此类人才也。“孝廉”为孝子廉吏之简称,<small>武帝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是为汉室令举孝廉之始。元朔元年诏:“朕深诏执事,举孝,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其议不举者罪。”可见举孝、兴廉,系属两事。</small>乃由朝廷设意奖进此项风气,与延访人才咨询政事之意各别。<small>宣帝地节三年诏:“朕既并举贤良方正,而俗化阙焉,其令郡国举孝弟有行义者各一人”,亦可证此议。</small>其先文帝十二年,已诏:“孝悌、力田、廉吏,朕甚嘉此。今万家之县,云无应令,岂实人情?”于“孝廉”外复有“力田”一项。是年并诏以户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盖“孝廉”出于乡官小吏,非有才学,恐不足以应天子之诏,故郡县率不乐举,而求应此选者亦少。<small>宣帝黄龙元年诏:“举廉吏,诚欲得其真,吏六百石,位大夫,毋得举。”可见汉廷意在奖进小吏,而郡国乃以大吏充数。而当时举廉吏若已成例事,亦可于此诏中体味得之。</small>

至东汉初,则“茂材”、“孝廉”定为岁举。

光武建武十二年,诏三公举茂材各一人,廉吏各二人。光禄岁举茂材四行<small>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经明行修,能任博士。三曰明晓法律,足以决疑,能案草覆问,才任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照奸,勇足决断,才任三辅令。</small>各一人,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岁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农各二人。将兵将军岁察廉吏各二人。监察御史、司隶、州牧岁举茂材各一人。<small>按:诏中无孝,惟明帝时樊鲦上疏,已有“郡国举孝帘,率取年少能报恩者”之语,则似孝、廉并举,成为例事,明帝时已然。</small>

循至岁以百数。

章帝建初元年诏:“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材孝廉,岁以百数。”二年:“陈事者多言郡国贡举率非功次。”则知其时郡国察举,颇已多弊。

嗣后“孝廉”遂为察举惟一项目,遂至勒为定额。

和帝时,大郡口五、六十万举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万并有蛮夷者亦举二人。帝以为小均,丁鸿、刘方上言,“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small>本为孝子、廉吏,此则“孝廉”特为贡举之一目矣。</small>四十万二人,上至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

又继之以限年,并别标行能,加以考试。

顺帝阳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诸生通章句,文吏能笺奏,乃得应选,其有茂才异行,不拘年齿。”<small>按:至是则儒生、文吏、茂材、异行全与孝廉混并不分矣。又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则变荐举为课试,与举孝兴廉原意全远矣。</small>盖其先以茂材异能访入才,以孝子廉吏奖风俗。及孝廉渐成例举,郎官虽无员,亦自有限,郡国各举孝廉一人,岁已二百许人。自是孝廉独行,诸科渐废。又社会文风日开,郡县吏亦多彬彬儒雅,虽孝廉之选,其实无异于茂材,人竞趋之,惟求出路耳,不问其为孝廉、茂材也。遂至有请托舞弊,而朝廷亦以种种条件限之,亦惟求人才耳,不限于得孝廉也。限年之议始自尚书左雄,虽与举孝兴廉原意不合,亦整顿选法之不获已也。

逐步渐近于后世之科举。

当时反对者有黄琼、胡广、崔瑗等。然雄在尚书,天下不敢妄选,十余年间号为得人。其后黄琼为尚书令,以前左雄所上孝廉之选,专用“儒学”、“文吏”,于取士之义犹有所遗,乃奏增“孝悌”及“能从政者”为四科。至是则前汉贤良、孝廉两项目,已同归入岁举中,而不过统以“孝廉”目之而已。

此项制度之演进,一面使布衣下吏皆有政治上的出路,可以奖拔人才,鼓舞风气;一面使全国各郡县常得平均参加中央政局,对大一统政府之维系,尤为有效。而更要的,则在朝廷用人,渐渐走上一个客观的标准,使政府性质确然超出乎王室私关系之上而独立。

与察举制相辅并行的尚有征辟制。

两汉二千石长吏皆可以自辟曹掾,而东汉公卿尤以辟士为高。

选举多循资格,辟召则每以高才重名躐等而升,故当时尤以辟召为荣。崔实政论谓:“三府掾属,位卑职重,及其取官,又多超卓,或期月而长州郡,或数年而至公卿。”于是名士养望,有被命不遽出,至五府俱辟如黄琼,四府并命如陈纪者。<small>以外戚秉权者曰大将军,以老臣录尚书者为太傅,并外朝三公称四府、五府。</small>

亦有朝廷闻高名,直接辟召。

如樊英被征初至,“朝廷设坛席,待若神明。”陈寔官仅太邱长,家居后,朝廷每三公缺,议者多归之。太尉杨赐、司徒陈耽,每以寔未登大位而身先之自愧。郑康成公交车征为大司农,给安车一乘,所过长吏送迎。董卓征荀爽,初拜平原相;途次又拜光禄勋;视事三日,策拜司空。自布衣至三公,凡九十五日。

此等制度,使在野的声名,隐然有以凌驾于在朝的爵位之上,而政府亦得挟此自重,以与王室相颉顽。

在太乎冶安之世,而有此等情形者,惟东汉及两宋为然。战国列强纷争,事当别论。秦汉创建大一统政府以下,王室高高在上,民众远隔在野,封建世臣之势力取消,民间起布衣为公卿,朝进暮退;所由得与数百年递襌之王室为抗衡者,魏晋南北朝以迄隋唐为门第,东汉、两宋为士风,元、明、清三代,皆汲宋儒遗脉,而所得浅深不同。

自有此项制度之存在,而士人在政治上遂能占有其地位。

<h3>三、太学淸议</h3>

士人在政治、社会上势力之表现,最先则为一种“清议”。

此种清议之力量,影响及于郡国之察举与中央之征辟,隐隐操握到士人进退之标准。

东汉自光武、明、章,虽云崇奖儒业,然光武勤治,明帝好吏事,风声相劝,俗颇苛刻。明帝永平七年,以东海相宗均为尚书令,均谓人曰:“国家喜文法廉吏,以为足以止奸,然文吏习为欺谩,廉吏清在一己,无益百姓流亡,盗贼为害也。均欲叩头争之,时未可改也。久将自苦之,乃可言耳。”章帝时,陈宠上疏,主改前世苛俗。第五伦上疏,亦谓光武“承王莽后,加严猛为政,因以成俗,是以郡国所举,多办职俗吏,不应宽博之选”。王充论衡亦极辨世俗常高“文吏”,贱下“儒生”之非。稍后郡国察举,淅移趋向。言事者谓郡国贡举不以功次,养虚名者累进,故守职者益懈,而吏事陵迟。韦彪议曰:“国以贤为本,贤以孝为行。<small>按:彪传谓其“孝行纯至,父母卒,哀毁三年不出庐寝。建武末,举孝廉”。彼谓“贤以孝为行”,直将西汉求贤一路并入奖孝之中,东汉“孝廉”独盛,“贤良”浙废,亦此等议论有以助成之也。</small>忠孝之人,治心近厚;锻炼之吏,治心近薄。故士虽不磨吏职,有行美材高者,不可纯以阀阅取。”<small>史记:“明其等曰阀,积日曰阅。”阀阅即吏治成绩也。韦彪此事在建初七年。</small>自是以往,东汉士风,竞以名行相高,而郡国之察举,中央之征辟,亦随一时清议为转移,直至东汉末叶,此风弗衰。

而清议势力之成熟,尤其由于太学生之群聚京师。

东汉自明帝虽宏奖儒教,然至安帝而儒风寖衰。其时博士倚席不讲,朋徒相视怠玩,学舍颓敝。

顺帝更修黉舍,凡所造构二百四十房,一千八百五十室,至桓帝时太学生三万人。然汉武立五经博士,本为通经致用。至宣帝时,博士之学已渐流于“章句”。<small>汉初治经,有“训诂”,而无“章句”,学者常兼通,务求大义。“章句”之兴,始于小夏侯(建)尚书。自有章句,乃有分经专治之“家法”。家法之起已晚,若早各恪守家法,则欧阳尚书之传统下何来有大、小夏侯?</small>至东汉而益甚,此即所谓今文学“家法”也。<small>西汉所谓“古文”,如史记言“诗书古文”之类,盖通指五经,以别于后起之“百家言”,故谓之“古文”,其意犹云“旧书”也。刘饮争立古文尚书、毛诗、左传、逸礼诸经,移书让太常博士,曰:“其为古文旧书,皆有征验。”此亦争其同,非故翘其异。正以非古文旧书,(即为后起“百家言”。)即不得在朝廷立博土。故刘歆言此诸书亦皆古文可征验也。迨王莽败,光武兴,刘歆所争立诸经仍罢博士不立,于是乃指遵朝廷功令守博士家法者(即当时所立十四博士)为“今学”,而以自相传习、兼治未立博士诸经者(即刘歆所争诸种)为“古学”。故今学皆有“家法”,守朝廷博士章句,古学则多云“不守章句”也。此两汉“今、古学”真分别,清儒张皇其说而多误。</small>章句繁琐比传,殊不足以餍贤俊之望,故博士至于倚席不讲,学者或自遍谒名师,会通群经,治求大义,如马融、郑玄辈,则所谓“古文家”也。<small>“古文家”之为学,大体上欲复反宣帝以前旧门路,即务兼通、求大义是也。马、郑则再从此工夫下创为新章句,以简当易旧章句之繁琐比传。</small>然大多数居京师,目系世事之黑暗污浊,转移其兴趣于政治、社会实际问题,放言高论,则为清议。

此辈太学生与朝廷大臣声气相通。

桓帝时,太学诸生三万余人,而郭林宗、贾伟节为其冠,并与李膺、王畅更相褒重。学中语曰:“天下模揩李元礼,不畏强御陈仲举,无不俊秀王叔茂。”<small>按:东汉行察举、征辟之制,故重人伦品鉴,如“天下楷模”、“不畏强御”等语,皆袭当时品藻人物之格套也。</small>

其言论意气,往往足以转移实际政治之推移。

苻融游太学,师事少府李膺。<small>膺夙性高简,得通谒者称为“登龙门”。</small>膺每见融,辄绝他宾客,听其言论。融幅巾袖,谈辞如云,膺每捧手叹息。郭林宗始入京师,时人莫识,融介于李膺,由是知名。<small>按:史亦称林宗:“善谈论,美音制。”既尚人物品藻,又学者群集,不亊编简,则必因而尚谈论。既尚谈论,必牵连及于考究谈吐之音节,又牵连而及于体貌之修饰。如李固,已见识为“胡粉饰貌,搔头弄姿,盘旋俯仰,从容冶步”为后来曹植、何晏辈之先耸。如是则讥评政俗之清议失败后,极易转而为玄虚之清谈。盖一为积极,一为消极,其它全相似也。如孔融父孔公绪,即以“清谈高论,嘘枯吹生”见称。(郑太传。)而青州剌史焦和,亦见称为“能清谈”。(臧洪传。)其它如马融、崔瑷之徒,亦开魏晋王衍一流之奢风。大抵三国以下人物风流,全已于东汉启之。</small>其时汉中晋文经、梁国黄子艾,并恃才智,卧詑养疾,洛中士大夫,承声坐门,犹不得见。三公辟召,辄以询访,随其臧否以为予夺。融到太学,并见李膺,曰:“二子行业无闻,特宜察焉。”膺然之。二人自是名论渐衰,宾徒稍省,旬日之间,惭叹逃去。<small>今按:苻融、郭泰之与晋、黄两人,虽智愚、贤不肖有别,其以名士倾动天下,上足以与朝廷之禄位相抗衡,则一也。大抵东汉至桓、灵之际,朝廷禄位已不如处七虚声,社舍重心在下不在上,此亦自秦统一以来世运一大转变也。</small>

朝廷有大议,例亦得预。

桓帝时,或言改铸大钱,事下四府郡僚,及太学能言之士,刘陶议云云。是其时太学生得与议朝政,乃与前汉博士同。

因此清议在当时政治下有其不可侮之势力,从此促成党锢之狱。

<h3>四、党锢之狱</h3>

党锢由于朝士与宦官之冲突,而在党锢狱以前,朝士与外戚冲突早已循环发生过好几次。

外戚依附于王室,外朝士人地位不亲接,正议徒招祸殃。往往一帝即位,必袒外戚诛锄朝士。逮朝士丧气,外戚益横,而旧帝崩,新帝立,与旧帝之外戚关系转疏,乃自谋之宦官。此几为东汉前半段政治上一种循环状态。如和帝时有郅寿、乐恢、袁安、任隗、韩棱、丁鸿、何敞、张酺。<small>皆以劾窦氏得罪。惟班固、傅毅党窦氏。</small>安帝时有杜根、<small>以上书请邓太后还政,盛以缣囊,于殿上扑杀,载出城外得苏,逃为宜城山中酒家保。积十五年、后邓氏废,杜根始起用。</small>杨震、翟酺、陈忠。<small>皆谏杨氏擅权,不纳,杨震为之自杀。</small>顺帝时有张纲、朱穆、皇甫规、陈蕃、延笃。<small>以杀梁冀宾客迁免。惟马融为冀作表,崔瑗亦党冀。</small>此等皆不畏强御,耿耿忠直,以正气大义与黑喑势力相斗争,虽屡受摧挫,然士人势力之逐步成长,实胥赖之,当时士大夫自有一段不可磨灭之精神,亦不可纯由外面事态说之也。

及宦官势盛,朝士争弹对象,乃始转向。

顺帝时,孙程等徙远县,司徒掾周举谓司徒朱伥:“朝廷非程等岂立?如道路夭折,使上有杀功臣议”,伥遂谏止之。时称“五经纵横周宣光”,周亦名儒。自此以前,朝士尚有袒宦官者。及梁冀败,宦官势盛,朝士锋芒,乃转向宦官。

惟东汉宦官势力,不仅盘踞内廷,其子弟亲党布散州郡,亦得夤缘察举,进身仕宦。<small>李固顺帝阳嘉初对:“诏书禁侍中、尚书中臣子弟,不得为吏察孝廉,以其秉威权,容请托故也。而中常侍在日月之侧,声势振天下,子弟禄仕,曾无限极。虽外托谦默,不干州郡,而谄伪之徒,望风进举。”</small>

从此递相擎引,根枝缠结,日益繁滋。故士族清流与宦人冲突,不限于中央而遍及州郡。

如济北相滕延,捕杀侯览、段珪宾客,征诣廷尉免。左悺兄滕为河东太守,皮氏长赵岐即弃官归。唐衡兄珪为京兆尹,将岐家属宗亲陷以重法尽杀之,岐逃难四方。

而中朝、外朝之别,又使宦官与外戚同样得荫附王室,为外朝权法所不及。

太尉杨秉奏诛侯参,并奏免览官。书奏,尚书召对秉掾属,诘之曰:“设官分职,各有司存,三公统外,御史察内;今越奏近官,经典、汉制,何所依据?”<small>秉以“申屠嘉召诘邓通”为对,桓帝不得已,为免览官。然此乃西汉文帝时故事,东汉自光武改制,公府外职,固不得问内廷事,帝自为优容也。又按:杨秉此次劾奏宦官仕人及子弟为外官贪淫者,刺史、郡守以下凡五十余人,或死或免。可见当时宦官之恶遍天下矣。</small>

因此宦官之势,乃非外朝士人之力所能摧陷廓清,名士不得不内结外戚,<small>如陈蕃之与窦武,袁绍之与何进。</small>而外戚到底亦为一种腐败的因袭体,名士遂终与之两败。

窦武传谓武:“在位,多辟名士,清身疾恶,礼赂不通,妻子衣食裁足,得两宫赏赐,悉散与太学诸生。”<small>此特见窦武之与名士相结纳耳。</small>而陈蕃传则记王甫让蕃语,谓,“先帝新弃天下,山陵未成,窦武何功,兄弟父子,一门三侯。又多取掖庭宫人,作乐饮宴。旬月之间,赀财亿计。公为栋梁,枉挠阿党。”<small>此可见窦家仍不脱外戚腐败气味。</small>恐所言非尽无据。陈荐处士徐稚、姜弘、李昙、魏桓,皆不至。韦之言曰:“后宫千数,其可损乎?厩马万匹,其可减乎?左右权豪,其可去乎?”是其时王室腐败已极,固非朝士所能弥缝。至何进不可依恃,更属一时共知。

且名士对付宦官,态度亦自有过激处。

桓帝延熹八年,李膺复拜司隶校尉。中常侍张让弟朔,为野王令,贪残,畏罪,逃匿让家合柱中。膺率吏破柱取朔杀之。桓帝诘以不先请便加诛之意,此下遂有第一次之党锢狱。<small>事在延熹九年,张成以方技交通宦官,推占有赦令,教其子杀人,果遇赦,李膺竟杀之。成弟子牢脩诬告膺养太学游士,交结生徒,诽讪朝廷。此两事一则未请先诛、一则遇赦仍杀,于膺皆不为无失之过激也。</small>此为宦官与名±直接冲突之头锐化。盖至此名士已成团体,与以前零零碎碎出头反对外戚者不同。而宦官亦借部党之名,<small>部党始于甘陵南、北部。桓帝师甘陵周福为尚书,而同郡河南尹房植有名当朝,郷人为之谣曰:“天下规矩房伯武,因师获印周仲进。”二家宾客互相讥揣,各树朋徒,由是甘陵有南、北部、而党人之议自此始。</small>牵连逮捕至二百余人。翌年,以窦武等表请赦归,犹禁锢终身。灵帝即位,窦武、陈蕃谋杀宦官不成,<small>此为外戚与名士同谋宦官之第一次。</small>转为曹节、王甫所杀。<small>事在建宁元年,去第一次党锢狱三年。</small>翌年,遂有第二次党锢之狱。<small>事始山阳东部督邮张俭,举劾中常侍侯览,上书,为览遮截,卒不得上。俭行部逢览母,呵不避路,竞使吏卒收杀之,追擒览家属、宾客,死者百余人,皆僵尸道路;伐其园宅,鸡犬无狳。张俭此事更为非理。灵帝以俭郡吏,不先请擅杀无辜,诏收俭。俭亡命,逃窜,所经历皆伏诛。</small>遂并捕前党李膺、杜密、范滂等百余人,皆死狱中,附从者锢及五族。建宁四年,又捕太学诸生千余人,并诏党人门生故吏、父兄子弟在位者,皆免官禁锢。直至黄巾贼起,始得赦。又五年,何进与袁绍等谋尽诛宦官,而董卓人京。<small>此为外戚与名士同谋宦官之第二次,而汉亦亡矣。</small>

而汉代上下用法,本亦有过酷之弊。

汉袭秦旧,用法太严,以殊死为轻典,狱吏以深竟党与为能事。西汉时,义纵为定襄太守,狱中重罪二百余人,及宾客、昆弟私入相视者,亦二百余人,纵一切捕鞫,曰“为死罪解脱”,是日皆报杀,四百余人。此虽极端之例,可见汉代刑法之一斑矣。故成瑨为南阳太守,宛富贾张汎倚恃后宫中官之势,功曹岑晊等劝瑨收捕。既而遇赦,瑨竟诛之,并收其宗族、宾客,杀二百余人,后乃奏闻。此较之张俭之诛侯览一家,同为惨酷非人道。在名士正义一面者如此,在宦官恶势力一面者可想。故张俭亡命所经历,伏重诛者数十家,至于宗亲歼殄,郡县残破。<small>西汉亦每轻用族诛,如晁错、主父偃、郭解诸人皆是。</small>双方相激相荡,皆受用法不平之祸也。<small>又按:东汉刑讯之酷,亦可骇人。独行传载楚王英坐反诛,其所疏天下名士,有会稽太守尹兴,乃征诣廷尉狱。其门下掾陆续、主簿梁宏、功曹史驷勋,及掾吏五百余人,诣洛阳诏狱就拷。诸吏不堪楚痛,死者大半。惟续、宏、勋拷掠五毒,肌肉消烂,终无异辞。又,戴就仕郡仓曹掾,刺史欧阳参奏太守成公浮臧罪。遗部从事按之,收就于钱塘县狱,幽囚拷掠,五毒惨至。又烧斧使就挟于肘腋。每上彭考,肉焦毁堕地,掇而食之。又令卧覆船下,以马矢薰之,一夜二日不死。又复烧地,以大针刺指爪中,使以把土,爪悉堕落。迄明公浮之诬,乃舍之。崔寔政论犹病汉治之宽,岂为知病者?其后曹操父子颇欲以法治革汉弊,竟不永祚。及东晋以下,刑典始宽。就唐、宋言,则唐重而宋轻,大体视士权之消长为进退。</small>

积此数因,造成惨毒的党锢之祸,“人之云亡,邦国殄瘁”,黑暗腐败的汉王室,终于倾覆,依附于王室的外戚与宦官,亦同归于尽。而名士势力到底还可存在,便成此后之门第。大一统政府不能再建,遂成士族多头之局面。

<h3>五、门第之造成</h3>

士人在政治社会上势力之表现,“清议”之外,更要的则为“门第”。

门第在东汉时已渐形成。

第一是因学术环境之不普遍,学术授受有限,往往限于少数私家,而有所谓“累世经学”。

其最著者莫如孔子一家之后,自伯鱼、子思以下,再五世孔顺为魏相。顺子鲋,为陈涉博士。鲋弟子襄,汉惠时博士,为长沙太傅。襄孙武及安国。武子延年。安国、延年皆武帝时博士;安国至临淮太守。延年子霸,昭帝时博士,宣帝时为大中大夫。霸子光,历成、哀、平三帝,官至御史大夬、丞相。自霸至七世孙昱,卿相牧守五十三人,列侯七人。安国后亦世传古文尚书、毛诗有名。其次西汉大儒伏生,世传经学,历两汉四百年。又次如东汉桓氏,自桓荣以下,一家三代为五帝师。<small>荣授明帝,郁授章、和,焉授安、顺,又焉兄孙彬,亦有名。</small>

经学既为入仕之条件,于是又有所谓“累世公卿”。

累世公卿亦始西汉。如韦、平再世宰相,<small>韦贤、玄成,父子相宣、元。平当、平宴,亦父子相继。</small>于氏为两世三公,<small>父定国为丞相,其子永为御史大夫。</small>时为仅事。东汉则有四世三公者为杨氏,<small>杨震为太尉,子秉、子赐(司徒)、子彪凡四世皆为三公。</small>又四世五公者为袁氏,<small>袁安为司空,又为司徒,子敞及京,京子汤,汤子逢,逢弟隗,四世五公,比杨氏更多一公。</small>氏族之盛,西汉较之蔑如矣。

“累世经学”与“累世公卿”,便造成士族传袭的势力,积久遂成门第。

门第造成之另一原因,则由于察举制度之舞弊。

地方察举权任太守,无客观的标准,因此亦于营私。一面是权门请托,一面是故旧报恩。两者递为因果,使天下仕途,渐渐走入一个特殊阶级的手里去。

明帝中元二年诏,已云:“选举不实,权门请托。”樊鯈上言,则谓:“郡国举孝廉,率取年少能报恩者。耆宿大贤,多见弃废。”顺帝时,河南尹田歆谓:“今当举六孝廉,多得贵戚书命,不宜相违。欲自用一名士,以报国家。”遂举种暠(hào)。风俗通记南阳五世公为广汉太守,与司徒长史段辽叔同岁。辽叔大子名旧,小子髡,到谓郡吏曰:“太守与辽叔同岁,幸来临郡,当举其子。如得至后岁,贯鱼之次,敬不有违。”主簿柳对曰:“旧不如髡。”世公厉声曰:“丈夫相临,儿女尚欲举之,何谓高下之间”竟举旧。世公转南阳,与东莱太守蔡伯起同岁,欲举其子,伯起自乞子瓒尚弱,第琰幸已成人。是岁举琰,明年复举瓒。瓒十四未可见众,常称病,到十八始出治剧平春长,上书:“臣甫弱冠,未任宰御,乞留宿卫。”尚书劾奏:“增年受选,减年避剧,请免瓒官。”此一事尤可见当时察举情况也。

及门第势力已成,遂变成变相的贵族。自东汉统一政府倾覆,遂变成变相之封建。长期的分崩离析,而中国史开始走上衰运。

<h3>六、东汉士族之风尙</h3>

东汉士大夫风习,为后世所推美。他们实有尽多优点。但细为分析,似乎东士大夫常见的几许美德高行,不外如下列,其间都和当时的察举制度有关系。

一、久丧。<small>此为孝行。西汉重孝,尚少行三年丧者。东汉则“谓他人父”,对举主、故将亦多行孝三年,而父母之丧有加倍服孝者。</small>

三年之丧,自西汉中叶始渐推行。<small>公孙弘后母卒,服丧三年。哀帝时,河间王良丧太后三年,为宗室仪表,益封万户。原渉父死,行丧冢庐三年,由是显名京师。薛宣后母死,弟修为临淄令,去官持服。宣为丞相,谓弟:“三年服少能行者。”兄弟相驳,修遂竟服。绥和二年,诏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年。平帝时,王莽令吏六百石以上皆服丧三年。见此制始重,已在西汉末年。</small>东汉则行丧三年为常事,甚有加倍服丧者。<small>光武子东海王臻,丧母服阕,又追念丧父时幼小,哀礼有阙,乃重行丧制。袁绍母死去官,三年礼毕,追感幼孤,又行父丧。</small>甚至有行服二十余年者。<small>青州民赵宣,葬亲不闭埏隧,居其中,行服二十余年,郷里称孝;然五子皆服中生,陈蕃致其罪。孔融杀父死墓哭不哀者。其变乃有阮藉临丧食肉,上与戴良同风。(见范书逸民溥。)</small>

二、让爵。<small>父有髙爵,长子应袭,逃避不受,以让其弟。</small>

此亦始始西汉,<small>韦贤卒,子玄成让爵于庶兄弘。宣帝高其节,许之。</small>东汉更多见。<small>如邓彪、刘恺、桓郁、丁鸿、郭贺、徐衡,皆是。</small>盖时重孝廉,让爵、推财,则孝与廉兼尽矣,故人争慕为之。然让者固髙,受者斯卑。临深为峻,以人之污,形己之洁,实非平道。

三、推财。<small>兄弟异财析居,推多取少。让爵、推财,同为推孝以及弟也。</small>

其人如薛包、<small>建光(安)中,征拜侍中,称疾,赐告归,盖恬退人也。</small>李充。<small>家贫,兄弟六人,同食递衣。妻曰:“有私财,愿思分异。”充伪酬曰:“如欲别居,当酝酒具会。”妇信充,置酒宴客。充乃跪白母,遗斥其妻。延平(殇)时,诏举隐士大懦,务取高行,以劝后进,特征为博士。充以异析为不义,何不开譬其妻?妻设不淑,亦小当伪许,借斥妻而博高名,似非中和之道。</small>而故相反者有许武。<small>太守第五伦举为孝廉。武以二弟晏、普末显,欲令成名,于是分财三分,自取肥田广宅、奴婢强者,二弟所得悉劣少。乡人皆称弟克让,晏等以此并得选举。武乃会宗亲,泣白其事,所理产增三倍,悉以推二弟。今按:许武之为弟谋,贤矣;然当时自为谋而推财让产者当亦不乏也。</small>

四、避聘。<small>避聘不就,以让亲属,则与让爵、推财,迹异心同。</small>

如刘矩、<small>以叔父叔辽未得仕进,遂绝州郡之命。太尉朱宠、太傅桓焉嘉其志义,叔辽以此为诸公所辞,拜议郎;矩乃举孝廉。</small>鲁恭,<small>亦怜弟丕小,欲先就其名,讬疾不仕,郡数以礼请,谢不肯应。</small>皆与让爵、推财,迹异心同也。至其他却聘为高者,不胜具举。

五、报仇。<small>家庭有仇怨,奋身图报,此亦孝弟之激发也。</small>

其事如崔瑗、魏朗、<small>兄为人害,朗白日操刀,杀其人于县中。</small>苏不韦<small>父谦为司隶校尉李暠按罪死狱中。不韦与宾客掘地道至暠寝室,值暠如厕,杀其妾与子;又疾驰至暠父墓,掘得其父头以祭父。</small>等。古者刑不上大夫,故贵族阶级相互有隙,不得直于法庭,则以私斗决之。墨家非礼亦非斗,儒家重礼故不非斗,<small>故荀子谓:“狗、彘尚有斗。”</small>然至秦汉以下,自可诉于官,不理于官而辄自仇杀,此为慕古而失其意矣。

六、借交报仇。<small>朋友有仇怨,亦许身代报,此推已孝弟以及人也。</small>

其事如何容、<small>友有父仇未报,将死,泣诉于容,容即为复仇,以头祭其父墓。</small>郅恽<small>恽友父仇未报,病将死,对恽欷歔。恽将宾客杀其人。以头示友;友见而气绝。</small>等。礼有之:“父母存,不许友以死”,则父母而亡,固可以死许友。以死许友,即指借交报仇也。

七、报恩。<small>此皆故吏对举主,弟子对业师,移孝作忠,亦家庭道德之推扩也。</small>此又分两类。

(一)急难<small>举主、业师有患难,挺身护救。</small>

其事如李固弟子郭亮、<small>固被戮,亮负斧锧上书,请收固尸。</small>杜乔故掾杨匡、第五种门下掾孙斌、<small>种劾宦官单超兄子匡,坐徒朔方,朔方太守董援,乃超外孙。斌知种往必遇害,格杀送吏,与种俱逃。</small>刘瓆郡吏王充,<small>瓆考杀小黄门赵津,下狱死。充为瓆郡吏,送丧运,终毕三年乃归。</small>刘君吏公孙瓒;而廉范之于邓融,尤为壮烈。<small>陇西太守邓融,在职不称,廉范为功曹,知其必获罪,乃谢去;融甚望之。范改姓名,求为廷尉卒。无何,融果征下狱,范卫侍异常,融曰:“卿何类我功曹?”范曰:“君误耳,非也。”融系出困病,范随养视;及死,终不自言,身将车送丧至南阳,莽毕而去。今按:廉范尚在东汉早年。又前如沛人赵孝、彭城人刘平、北海淳于人淳于恭,此等皆在王莽时,信古而陷于愚,励诚而几于伪,正与王莽上下相应。此等立节敦行之风,盖自王莽世已然,并不为受光武提俱。光武实亦自受当时风气之影响也。自此演而愈烈,如廉范事仅难能,然终似非正办。</small>

(二)服丧

如李恂、乐恢为郡将,荀爽为举主,<small>袁逢举爽,不应。逢卒,为服丧三年。</small>侯苞、冯胄为业师等。并有弃官行丧者。如吴匡、<small>风俗通:“弘农太守吴匡,为黄琼所举。班诏劝耕,道闻琼薨,即发丧制服,上病,还府。论之曰:‘剖符守境,劝民耕桑,肆省寃疑,和解仇怨,国之大亊;而猥顾私恩,若宫车晏驾,何以过兹?论者不察,而归之厚。’”若此类者非一。</small>傅燮、桓典等。<small>又崔寔以期丧去官。荀攸祖父昙卒,故吏求守墓,推问乃杀人亡命。</small>

八、清节。<small>一介不取,准财与人。东汉重廉吏,社会亦尚廉节。</small>

如廉范、<small>父客死于蜀,范年十五,人蜀迎丧。其父故吏太守张目资送,不受;船触石破没几死,穆追送前资,竟不受。范家入蜀,以良田百余顷属故吏毛仲:范归,仲子奉仲遗命以田归范。范以物无常主,在人即有,悉推田与之。今按:范自守甚高,然推田与毛,似属矫情,并非爱人以德也。肃宗崩,范奔赴。庐江郡掾严麟奉章吊国,乘小车,涂深马死,不能自进。范命从骑下马与之,不告而去。麟事毕,不知马所归,乃缘踪访之。或曰:“当是廉叔度。”麟即牵马造门,谢而归之。此见当时风尚已成,故人尽勉为而不自觉。</small>种暠、<small>父早亡,有财三千万,暠以赈乡里贫者,遂知名。</small>范冉。<small>受业于樊英、马融。史称:“好违时绝俗,为激诡之行。”看姊病,妹设食,冉留钱二百。此等良可诧笑。袁奉高不修异操而致名当时,为可贵矣。</small>

其它高节异行不胜举。大体论之,则东汉士风,亦自有其缺点:

一则在于过分看重道德。

道德自为人生不可缺少之要素,然亦只是人生中一端。过分看重,不免流弊。譬如健康,亦人生一要端,若其人惟一看重健康,即不免种种流弊也。过分看重道德之流弊,又可分两端言之:

一则道德乃人人普遍所应有,并非可以争高斗胜。<small>道德乃起码条件,非终极标准,人不应不道德,(此乃消极的严重性。)却不能定要比人更道德。(积极的便成不自然性。)</small>若专以道德来分别人高下,便造成社会上种种过高非常不近人情的行为,而其弊且导人入于虚伪。<small>宋苏轼谓:“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上以廉取人,则弊车羸马,恶衣菲食。”是也。</small>

二则道德乃事事各具的一种可循之轨辙。若做事太看重道德。便流于重形式虚名而忽略了内容与实际。<small>将军死绥,亦是一种道德。若过重道德,或只重道德,即往往可以军队尚未彻底败北,而早图从容自杀,忘了最后的反斗。汉士人名列党锢,束手就缚,自觉心安理得,亦是同样心理。</small>

二则东汉士人的道德似嫌褊狭。

他们似乎只注重个人、家庭和朋友,而忽略了社会和国家。<small>西汉儒生颂莽功德,要求汉室让位,从君臣私人的友谊论为不道德,从对社会、国家全体论,未见其为不道德。即如王莽、刘歆,后人皆以不道德目之,皆受东汉人影响也。</small>“孝”与“廉”为东汉士人道德之大节目,然此二者全属个人和家庭的,非国家和社会的。<small>廉只是消极的。为吏不可不廉,不能仅廉而止。</small>不孝、不廉固然不够做人和从政的标准,然只是孝、廉,亦不够得做人和从政的条件。

因东汉士人只看重形式的道德,不看重事实的效果,所以名士势力日大,而终不能铲除宦官的恶势力。<small>及袁绍尽诛宦官,而事已溃烂,不可收拾。</small>

因东汉只看重私人和家庭的道德,故王室倾覆后,再不能重建一共戴的中央,而走入魏晋以下之衰运。

然东汉士人正还有一种共遵的道德,有一种足令后世敬仰的精神,所以王室虽倾,天下虽乱,而他们到底做了中流砥柱,个别的保存了他们门第的势力和地位。

第三编 秦汉之部 第十一章 统一政府之对外 秦汉国力与对外形势

秦徙东方大族十二万户于咸阳。汉高祖又徙楚昭、屈、景,齐田旧及燕、赵、韩、魏诸强族于关中。文帝听晁错谋移民实边。武帝徙关东贫民于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一次凡七十余万。

大者在元朔二年卫青之取河南地筑朔方郡,遂复缮故秦时蒙恬所为塞,因河为固。<small>徙民朔方凡十万口。是时汉都长安,匈奴据河套,实为最大压迫,自是始无烽火通甘泉之警。又按:汉、匈奴东西横恒,匈奴单于庭偏在东,汉都长安偏在西,故匈奴利于东侵,汉便于西出。汉既城朔方,而同时弃上谷之造阳地予胡,此为汉廷决计改取攻势后之策略。此后匈奴西部遂大受威胁。</small>后六年,匈奴西方浑邪王杀休屠王降汉,汉以其地为武威、酒泉郡。<small>后分武威为张掖、酒泉为敦煌,在元鼎六年;此为河西四郡。遂开汉通西域之道,而羌、胡之交通遂绝。匈奴西方既失利,为防汉,且求财富接济故,不得不日移其力而西,主客倒转,为汉势有利一要端。</small>

汉击匈奴,采用两种步骤:

中国以民族之优秀,疆土之超越,使中国国力常卓然高出于四围外族之上。因此中国史上对外之胜负、强弱,几乎完全视国内政治为转移。<small>外患只是内政动乱所招致之一种事态。严格言之,只要国内政治有办法,国外绝不足患。</small>

事在元光二年,用王恢策,使马邑人聂翁一间阑出物与匈奴交易,阳为卖马邑城诱单于,汉伏兵三十万马邑旁,单于觉而去,自是遂失和。史称“马邑之谋”。

再就人才言之。

自匈奴主力为武帝彻底击破,直到东汉,实际上中国并无严重的外患。<small>窦宪北伐(和帝永元元年),虽获胜利,并不像卫、霍之费力。</small>

光武中兴,关中残破,<small>因王莽末年乃至更始、赤眉的大骚扰。</small>改都洛阳,从此东方的经济、文化不免停滞,不再向西移动。<small>中国国力以政治推动,则常向西北发展;由外寇强敌所在也;此如西汉与唐皆是。若社会自由进展,则常向东南,以气候较佳,土壤较肥,又无强敌临前;如东汉、宋、明皆是。</small>而西方无力失其营卫,亦不免于转弱。<small>因而虽小小的西羌,竟成东汉西边之大患。</small>东、西两方人口密度不调节,社会经济易生动摇,正如在一端极热、一端极冷的不调和空气下激起了大旋风,东汉国运遂于东方的饥荒与西方的变畔两种势力冲荡下断送。东汉的立国姿态,可以说常是偏枯的、静的、退守的。

中国之对匈奴,非不知出击之利于坐防,然而不能决然出击者,则以骑兵之不足为一要因。史称汉初“天子不能具钧驷,将相或乘牛车,马一匹则百金”。至汉武休养生息已七十年,其时则“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乘字牝者摈不得聚会”。汉武为伐胡,又盛养马,厩马至四十万匹。马畜既盛,骑兵之训练自易。匈败既失利,用汉降人赵信计,北绝漠,诱汉,汉乃发兵十万骑,<small>私负从马凡十四万匹,粮重不与。</small>令卫青、霍去病分击匈奴。卫青军出定襄,遇单于,追北至寘颜山赵信城。去病出代二千里,封狼居胥,禅于姑衍,临瀚海而还。<small>事在元狩四年,马邑之谋后十五年,史称“冒顿之盛,控弦之士三十万”,而是役也,两将所杀虏凡八、九万,是几耗其种三之一矣。然汉亦马少,自后遂无以远往。</small>

<h3>三、东汉与西羌</h3>

第三次羌变在桓、灵时,段颍前后一百八十战,大破东羌,用费四十四亿。羌祸虽歇,而汉力亦疲,接着便是不救的衰运之来临。

秦始皇三十二年,使将军蒙恬北击胡,斥逐匈奴,悉收河南地。因河为塞,筑四十四县城临河,徙谪戍充之。<small>汉侯应议罢边塞事,曰:“北边塞外有阴山,东西千余里,草木茂盛,多禽兽,冒顿单于倚阻其中,治作弓矢,来出为寇,是其苑囿也。”據是则汉初匈奴居阴山中。本居河南,平夷无险,至是则依山为阻。</small>又通直道自九原。至云阳,又渡河据阳山北假中。

汉、匈奴失和以来,彼大寇边凡十六、七,此大出兵亦十五、六,大抵彼先发,此应之;则匈奴势尚强,未可聚服也。<small>匈奴统于一单于,并亦父子世袭,其政治组织,已相当进步。中行说教单于左在疏记,以计识其人众畜数。汉与单于书以尺一牍,中行说令单于以尺二寸牍,及印封皆令广长大,今传有甸奴相邦印,形制文字,均类先秦,然则并知用汉文,其文化程度,当不甚低。唐初突厥较之,为不侔矣。</small>

北方乃一大草原,其居民游牧为主,易于团结。又其地高寒苦瘠,居民强悍,常思南侵。西南山岭崎岖,其居民散隔,不易团结;又地气温暖,生活较易自给,亦减其侵略之野心。

秦始皇对付匈奴,采用一种驱逐政策。

时在顺帝永建四年。前因羌寇徙陇西、安定、北地、上郡四郡,此言“后三郡”,当以陇西尚远,故未及之。书奏,汉廷始复三郡。

西汉适当古代贵族阶级破坏之后,各色人物平流竞进,并无阶资,亦无流品。<small>即以汉武一朝言,儒生如公孙弘、儿宽、大将军如卫青、霍去病、李广,理财如桑弘羊,司法如张汤,出使如张骞、苏武。</small>大抵是一个杂色的局面。东汉则渐渐从杂色的转变成清一色,<small>即以光武一朝论,其“云台二十八将”已大半是书生出身。此种转变,己起西汉末叶。两汉儒、吏未分,贤能儒生不嫌以吏进,东汉吏职渐轻而尊辟举。两汉文、武一道,大臣韩安国之徒亦出守边;东汉流品始分,故刘巴轻张飞。</small>人才走归一路,为东汉国力向衰之又一原因。

史记匈奴传:“匈奴,夏后氏之苗裔”,其说信否不可详论。又谓:“唐、虞以上有山戎、猃狁、荤粥,居于北蛮,随畜牧而转移。”<small>猃狁、荤粥、匈奴盖一因异译;又称昆夷、犬夷,则胡之音转。</small>此族盖自古即与汉族杂居于大河流域者。迭经驱攘,至战国晚季,遂有围绕于秦、赵、燕三国外之诸戎。史记匈奴传谓:“自陇以西有归诸、绲戎、翟、豲(huán)之戎。岐、梁山、泾、漆以北有义渠、大荔、乌氏、朐衍之戎。而晋北有林胡、楼烦之成。燕北有东胡、山戎。各分散居溪谷,自有君长,往往而聚,百有余戎,莫能相一。”是也。<small>按史记秦厉公十六年,“伐大荔,取王城。”又秦惠王时,“拔义渠二十五城”。昭王时,义渠始灭。则义渠、大荔西北诸戎,在战国初年均已城郭化矣。东北诸狄之城郭化,己详前春秋章。又如赵襄子灭代,魏文侯灭中山,皆以城郭为国。此诸族之见并于中国而同化者必不少。其奔迸外窜者,则失其城郭耕稼之新化,而复归于游牧之故习。此如春秋时山戎皆徒步作战,及战国晚年赵武灵王乃以骑射破林胡、楼烦。民族演化未深,其生活极易受环境之支配而转变也。(如匈奴郅支单于西迁,乃为城居;元人为明所驱,仍返游牧是也。)</small>

东汉诸儒,对边防空虚,亦屡有论奏。虞翊请三郡疏谓:“禹贡雍州之域,厥田上下,沃野千里,谷稼殷积。又有龟兹盐池以为民利,水草丰美,土宜产牧。牛马衔尾,羣羊塞道。因渠以溉,水舂河漕,用功省少而军粮饶足。故孝武皇帝及光武筑朔方,开西河,置上郡,皆为此。众羌内溃,郡县兵荒二十余年,三郡未复,园陵单外,公卿选懦,容头过身,张解设难,但计所费,不图其安。”

两汉是中国史上第一次因统一而臻国力全盛之时期,但因种种关系,东汉国力已不如西汉。

蔡邕京兆尹樊陵颂碑:“长陵前汉户五万,口十七万,王莽后十不存一,至光和领户不盈四千。

汉渡河自朔方以西至令居往往通渠置田官,吏卒五、六万人,稍蚕食,地接匈奴以北。汉以骑兵任先锋之扫荡,继以步卒屯田为后劲,步步为营而前进,匈奴乃不能复转侧。

亦会其时汉多人才,大将最著者莫如霍去病。去病以皇后姊子,少贵,年十八为侍中。初从大将军卫青出塞,为票姚校尉,与轻勇骑八百直弃大军数百里赴利,斩捕首虏过当,遂封侯,时为元狩六年,去病年二十三。其后屡以敢深入建奇功。匈奴浑邪王谋降汉,武帝命去病将兵往迎。去病渡河,与浑邪众相望。浑邪见汉军而多不欲降,颇遁去。去病乃驰入匈奴军,得与浑邪王相见,斩其欲亡者八千人,独遣浑邪王乘传先诣行在所,尽将其众渡河,降者四万。时为元狩二年,去病年二十五。史称去病为人少言,有气敢往。武帝尝欲教之孙、吴兵法,对曰:“顾方略何如耳,不至学古兵法。”帝为治第,令视之,曰:“匈奴未灭,无以家为。”其卒在元狩六年,时年二十九也。<small>观去病之将兵,较之项王未多逊。故唐人诗“借问汉将谁?恐是霍票姚”,独数其人,非虚也。时李广亦称名将,卫、霍皆以亲贵任用,而李广则为豪杰从军。(时称“良家子”从军,即今之义勇队也。)卫、霍虽以女宠进,而重以建功绝域自显,其一种进取勇决无畏之风,亦可敬矣。惟当时亲贵与豪杰判为两党,卫、霍虽贵盛,豪杰不之重;李广父子愈摈抑,豪杰亦愈宗之。史公亲罹其祸,故为史纪抑扬甚显。然两党各有奇材,史公于霍去病虽了了落笔,而亦精神毕显矣,诚亦良史才也。</small>

秦、汉大敌便是北方匈奴。

逮中国秦代统一,而北方诸族亦逐次统一于匈奴。<small>若如上说,则秦、汉与匈奴之对峙,特为虞、夏、商、周以来中国华、夷杂处局面之正式剖分,即“耕稼”与“游牧”两种文化方式之各自判断独立,而最先民族血统之为同为异,转非所重也,史记以匈奴为夏后,氐、羌为姜姓,皆可以是观之。</small>

兹略举两汉西北边区户口变动显著的数字如下:

汉、匈奴一旦破裂,则汉之形势实利攻而不利守。

郑太说董卓:“山东承平日久,民不习战;关西顷遭羌寇,妇女皆能挟弓而斗。天下所畏,无若并、凉之人。”<small>皇甫规、张奂、段颍,亦皆凉州人也。</small>一个国家,内部自身存在两种极相违异的社会情态,无有不致大乱者。

文帝时,宦人中行说降匈奴,教之曰:“匈奴人众,不能当汉一大郡,然所以强者,以衣食异,无仰于汉也。今单于变俗,好汉物,汉物不过什二,则匈奴尽归于汉矣。其得汉缯絮,以驰草棘中,衣袴皆裂弊,以视不如旃裘之坚善也。得汉食物皆去之,以视不如湩酪之便美也。”然衣食美恶,人情所同,中行说欲强返刍豢于茹毛饮血,其事不可能。匈败既知通商之失利,苟汉边防稍疏,仍必出于掠夺。而汉国力充盈,自亦小甘出此屈辱而不彻底的和亲政策也。

讲述中国史上历来之外患,毋宁应该多注意于国内之自身。



虞诩教任尚:“罢诸郡屯兵,各令出钱数千,二十人共市一马,以万骑逐数千之虏,追尾掩截,其道自穷”,任尚竟以立功。可见西羌并非强寇,只在汉廷应付之不得当。

到宣帝时,匈奴终于屈服,而汉廷一劳永逸之战略卒以见效。

至东汉便不然。

汉与匈奴边界辽阔,匈奴飘忽无定居,乘我秋冬农稼毕收,彼亦马肥弓劲,入塞侵掠,中国疲于奔命。就匈奴全国壮丁言,不出三十万。<small>史纪称匈奴:“控弦之士三十余万。”又云:“自左、右贤王以下至当户,大者万余骑,小者数千,凡二十四长,立号曰‘万骑’。”又曰:“士力能弯弓,尽为甲骑。”则匈奴骑士至多不越三十万也。壮丁尽为甲骑不出三十万,以五口一壮丁计之,匈奴全部人口不出百五十万,故中行说谓“匈奴人众不能当汉一郡”。</small>其社会组织并不如中国之强韧,则可以寻其主力一击而破。此所谓一劳永逸,较之消极的防御,为利多矣。大抵中国史上对外问题,莫不然也。

但和亲政策终于不可久。

黄河西部的武力与东部的经济、文化相凝合,而造成秦、汉之全盛,<small>所谓“关东出相,关西出将”,即足表示其意义之一部分。</small>东汉以来,东方人渐渐忘弃西方,<small>中央政府在洛阳,东方人之聪明志气至是而止。</small>西方得不到东方经济、文化之润泽而衰落。而东方的文化经济,亦为西方武力所破毁。

汉诸帝并有陵寝徙民的制度。

西汉承秦而都关中,长安为全国之头目,东方的文化、经济不断向西输送,使与西方武力相凝合,而接着再从长安向西北伸展。西汉的立国姿态,常是协调的、动的、进取的。

羌人叛汉,起和帝时,<small>护羌校尉邓训卒后,由于边疆吏治之不整饬。</small>其势并不能与西汉初年之匈奴相提并论,而汉廷早议放弃凉州。<small>安帝永初二年庞参主议,嗣得虞翊谏而止。</small>羌叛凡十余年,汉兵屯边二十余万,旷日无功。<small>羌虏皆骑兵,汉以步卒追之,势不能及,则彼能来我不能往;西汉屯田之所以见效,以先有骑兵之驱逐扫荡,敌已远遁,乃以屯田继之。</small>

此乃两汉国力盛衰一总关键。

董卓领着凉州兵东到洛阳,中国历史,便从此走上中衰的路去。

一是远出东西两翼造成大包围形势,以绝其经济上之供给与援助。

<h3>一、两汉国力之比较</h3>

于是遂先有汉武帝之诱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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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正面打击其主力。

开塞出击之进一步则为绝漠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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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东汉却意外的遭受到西羌之侵扰。此乃东汉整个建国形势之弱点的暴露,以及应付的失策,并不在于西羌之难敌。

当时士大夫见朝事无可为,惟有拥兵以戮力边徼,尚足为功名之一径,如张奂、皇甫规、段颍,皆于此奋起。北虏、西羌斩首或至百万级,以其余力驱芟黄巾,汉之末造,乃转以兵强见。一时士大夫既乐习之,士民亦竞尚之,此乃东汉晚季清谈以外之另一风尚也。以此造成此下三国之局面。<small>专务清谈,不竞武功,乃两晋事。</small>

昭、宣以下,武士练习,斥堠精审,胡势巳衰,入则覆亡,居又畏逼,收迹远徙,穷窜漠北;乃汉廷不能乘武帝遗烈,而转师刘敬故智,启宠纳侮,倾竭府藏,岁给西北方无虑二亿七十万。<small>后汉袁安封事云:“汉之故事,供给南单于费直岁一亿九十余万,西域岁七千四百八十万。”此据文献通考引刘贶说。</small>赏赐之费、传送之劳尚不计。则尤为失策矣。观杨雄谏不许单于朝书,可见西汉晚年气弱志荼之象。然亦由武帝浪费国力太过,有以致此。大抵中国对外,其病每不在决心讨伐,而在好大喜功,穷兵黩武,以及从此引起之种种浪费。此仍然是内政问题,昧者乃专以开边生事为大戒。

中国古史活动场面,大体上主要的在黄河流域。其西部上游武力较优,东部下游则文化、经济较胜。此种形势,自虞、夏、殷、周直到秦并六国皆然。

军旅之费二百四十余亿,并、凉二州为之虚耗。

匈奴诸左王将居东方,直上谷以东,接濊貉、朝鲜,右王将居西方,直上郡以西,接氐、羌,而单于庭直代、云中。冒顿子老上单于击破西域,置僮仆都尉,赋税诸国,取富给焉。<small>匈奴破西域在汉文三、四年间。</small>汉置苍海郡,在元朔元年;张骞使西域元狩元年。

又崔寔政论谓:“古有移人通财,今青、徐、兖、冀人稠土狭,不足相供,而三辅左右及凉、幽州内附近郡,皆土旷人稀,厥田宜稼,皆不垦发。人情安土重迁,宁就饥馁,犹群羊聚畜,须主者牧养处置。置之茂草,则肥泽繁息;置之硗卤,则零丁耗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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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表惟渔阳略增,余均锐减。敦煌一郡六城,仅有七百余户,尤觉荒凉。

自秦以及西汉,都有大规模的向西移民。

中国以优势的人力和财力,对付文化较低、政治组织较松的民族,采用主力击破的攻势,自比畏葸(xǐ)自守为胜。汉武帝挞伐匈奴并不误,惟惜武帝内政方面有种种不需要的浪费,所以匈奴虽败,而中国亦疲,故为后人所不满。

西汉用人不分流品,<small>视其才能、勋绩为等第,无有限格。张释之十年不得调:扬雄三十不徙官;贾谊超迁,岁中至太中大夫;公孙弘徒步,数年至宰相封侯;王仲翁大将军长史,三岁至光禄大夫,亦不如后世资历之严。</small>

景帝五年作阳陵,募民徙陵,户赐钱二十万。武帝初置茂陵,赐徙者户钱二十万,田二顷。昭帝为母起云陵,募徙者赐钱、田、宅。此仅徙民,不皆富人也。帝又徙三辅富人平陵,始专徙富人矣。宣帝募吏民赀百万以上徙于昭帝平陵,以水衡钱为起第宅;宣帝自作杜陵,徙丞相下将军、列侯、吏二千石赀百万以上者,则为高官矣。元帝筑寿陵,乃勿徙,曰:“今所为陵,勿置县邑。”成帝为昌陵,又徙郡国豪杰赀五百万以上者。哀帝作义陵,又诏勿徙。帝王厚葬固非美事,然汉都长安,屡移东方户口实之,主父揠谓:“茂陵初立,天下豪杰兼并之家皆可徙茂陵,内实京师,外消奸猾”,此与秦徙东方大族用意正同。惟长安充实而后西北武功得继纩发展,不如东汉一存边警,即议弃并、凉,弃三辅。故前汉夺朔方,开西河,而匈奴、西域皆服;东汉视关陕如塞外,而羌祸遂日蔓延,东方食少而有黄巾,西边多事而有董卓。此诚两汉兴亡一大关键也。

然其入仕之始,亦自有品节。其以明经文学进者,多除博士或大夫、侍中,如严助、朱买臣、疏广、平当之徒是也。其以材武勇猛进者,率除太仆或中郎将、骖乘,如夏侯婴、公孙贺、卫绾之徒是也。张汤以法律进,则始为内史,后为廷尉,皆法官也。黄霸以入粟补官,则始为卒史,后为均输长,皆掌财也。然其始虽有分别,而积功累勋则无不可任。此种风气,东汉后渐不可见。

诱敌政策失败,于是不得不大张挞伐,开塞出击。

中国史上的外患,因地势及气候关系,其主要者常在北方。

<h3>二、西汉与匈奴</h3>

匈奴之对中国,一时尚无政冶上统治之野心,其举众入塞,所重在经济财物之掠夺。和亲政策之后面,即为贿赂与通商。藉胡、汉通婚之名义,匈奴上层贵族,每年既得汉廷之赠遗,其下层民众,亦得定期叩塞贸易。其物质上之需要既满足,亦可暂时解消其武力侵略之欲望。<small>此所谓“明和亲约束,厚遇,通关市饶给之”,其时匈奴所尤需者,为酒、米、缯絮之类。</small>

中国自秦汉统一,大体上版图确定,民族抟成,中国史遂开始有其对外问题。<small>以前只是中国内地华、夷杂处,部族相争,不成为对外。</small>

<small>经魏、晋、南北朝以至隋、唐,而后有所谓“流品”之目。太宗置官品令,谓房玄龄曰:“朕设此官员以待贤士,工商杂色之流,假令术逾侪类,止可厚给财物,不可授之官秩。”贞观六年马周疏:“致化之道,在于求贤审官;为政之本,必于扬清激浊。王长通、白明达本自乐工,韦槃提、斛斯正则独解调马,岂得列在士流,超授高爵?”贞观十二年渚遂良疏:“为政之本,在于择人。汉家以明经拜职,或四科辟召,市井子孙,不居官吏。大唐制令,宪章古昔,商贾之人亦不居官位。”此皆所谓“流品”之辨也。惟金、元浅化,颇不知此,然唐代适当南北混一之际,其一时人才亦颇不拘一格,至宋则又有淸一色之趋势。唐、宋国力进退,正犹两汉之比也。</small>

又仲长统昌言损益篇:“诸夏有十亩共桑之迫,远州有旷野不发之田。世俗安土,有死无去,君长不使,谁能自往?”蔡邕上封事陈政要谓:“幽州突骑,冀州强弩,为天下精兵,四方有事,未尝不取办于二州。顷连年荒馑,榖价一斛至六、七百,故护乌桓校尉夏育出征鲜卑,无功而还,士马死伤,弓兵散亡殆尽。”据蔡文,东汉末叶幽、冀二州均见荒残;崔氏政论则幽已荒旷,而冀尚稠实。东汉边区凋荒,盖自西北逐步侵向东北矣。<small>与移民运动相应者,尚有筑路、开渠、垦殖诸端,亦西汉盛而后汉衰。史、汉皆志沟洫、河渠,而范书无之。</small>

先就建都而论。

东汉边郡荒残至此,此又东汉国力不如西汉一大原因。<small>东汉人口较西汉特见激增者,一为今湖南、江西两省;一为今河南南部南阳一带;其次为江苏三吴平野;又则岭南及云南地带。郡国辖县亦三辅、边郡皆激减,而长江流域县数有增。</small>

自是匈奴远遁,而漠南无王庭。

第四编 魏晋南北朝之部 第十二章 长期分裂之开始 三国时代

蜀共二帝,四十三年。

秦、汉的大一统,到东汉末而解体。从此中国分崩离析,走上衰运,历史称此时期为魏晋南北朝。

何曾侍晋武帝宴,退告其子遵等曰:“国家应天受禅,创业垂统,吾每宴见,未尝闻经国远图,惟说平生常事,非贻厥孙谋之兆也。汝等犹可获免”;指诸孙曰:“此辈当遇乱亡也。”然曾既历魏、晋,且为晋重臣。日食万钱,犹云“无下箸处”。平居奢汰如此,<small>曾父燮,史称:“于节俭之世最为豪汰”,则曾亦承其家风。</small>而不闻为国事有献替。永嘉之乱,何氏灭亡无遗。傅玄著论盛推何曾、荀顗(yǐ),谓:“能以之道事其亲”,家门私德,何补于大局?王衍为石勒所执,临死乃曰:“吾曹虽不如古人,向若不祖尚浮虚,戮力以匡天下,犹可不至今日。”然而晚矣。<small>又按:王济以人乳蒸豚。王顗使妓吹笛,小失声韵便杀之:使美人行酒,客饮不尽亦杀之。时武帝在朝,而贵戚敢于汰纵如此,晋室奈何不乱!东坡谓:“晋病由于士大夫自处太高,而不习天下之辱亊。”如此等,又岂仅如东坡所云而已耶!</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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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趋势,早起于汉末。崔寔政论代表前一个,仲长统乐志论代表后一个。

北方五胡竟扰,起晋惠帝永兴元年,迄宋文帝元嘉十六年,<small>沮渠牧犍为魏所灭,即魏拓跋焘太延五年。</small>共一百三十六年,此后北方复归统一。

元魏凡一百四十九年,而北方归其统一者先后仅九十六年,又分东、西魏。东魏十七年,西魏二十三年。继东魏者曰北齐,二十八年;继西魏者曰北周,二十五年,为北朝。

此长时期之分裂,前后凡三百九十四年。三百九十四年中,统一政府之存在,严格言之,不到十五年。放宽言之,亦只有三十余年,不到全时期十分之一。

<h3>一、魏晋南北朝之长期分裂</h3>

<h3>二、旧政权之没落</h3>

一是旧的统一政权必然将趋于毁灭,二是新的统一政权不能创建稳固。

此下十五年,至西晋武帝太康元年吴亡,中国又归统一。

然而迷信成分太多,宗教质地太差,容易发动,不容易成功。

青州人赵宣居墓行服二十余年,生五子;陈蕃致之罪。孔融为北海相,有遭父丧哭泣墓侧,色无憔悴者,融杀之。又有母病思食新麦,盗而进者,融特赏,曰:“无有来讨,勿复盗也。”路粹奏孔融与白衣祢衡跌荡放言,云:“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瓶中,出则离矣。”此等狂论,皆下开魏晋风气。惟孔融尚未正式弃孔孟归庄老,正式主张庄老者,为王弼、何晏。然何晏尚务实干,以庄老为玄虚者,乃阮籍、嵇康。然阮、嵇皆别具苦心。此下则又自玄虚转成放诞矣。

直到五胡时的石勒,尚谓:“曹孟德、司马仲达以狐媚取人天下于孤儿寡妇之手,大丈夫不为。”

秦、汉间的社会,距古代封建社会不远,各方面尚保留有团结的力量。<small>所谓“山东豪杰”群起亡秦,此辈豪杰,一面代表的是贵族封建之遗骸,另一方面代表的却是社会之组织力。</small>

黄巾蔓延青、徐、幽、冀、荆、扬、兖、豫八州,置三十六方,大方万余人,小方六、七千。

一个政权的生命,必须依赖于某一种理论之支撑。此种理论同时即应是正义。正义授与政权以光明,而后此政权可以绵延不倒。否则此政权将为一种黑暗的势力,黑喑根本无可存在,必趋消失。

秦、汉以来的统一政府,日趋庞大,其事可举当时地方行政单位及户口数论之。秦时全国分四十余郡。西汉平帝时,凡郡国一百三,县邑千三百一十四,道三十二,侯国二百四十一。地东西九千三百零二里,南北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民户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六十二,口五千九百五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东汉顺帝时,凡郡国百有五,县邑、道、侯国千一百八十;民户九百六十九万八千六百三十,口四千九百一十五万二百二十。

司马师逼魏太后废齐王芳,太后欲见师有所请说,郭芝曰:“何可见?但当速取玺绥。”太后意折。高贵乡公自讨司马昭,贾充率众逆战南阙下。帝自用剑,昭众欲退,充谓太子舍人成济曰:“司马公畜养汝辈,正为今曰。”济即抽戈刺帝。

过分重视名教,其弊为空洞,为虚伪。于是有两派的反动产生:

东方的黄巾,乃至西方的边兵,均已逐次削平。若使当时的士族<small>河北有袁绍、公孙瓒、刘虞;四川有刘焉;荆州有刘表;淮南有袁术等。</small>有意翊戴王室,<small>其时外戚、宦官均以扑灭,献帝亦未有失德。</small>未尝不可将已倒的统一政府复兴。然而他们的意兴,并不在此。

东汉王室并没有为黄巾所倾覆。

东汉王室逐步脱离民众,走上黑暗的路,此有两因:一则王室传续既久,一姓万世的观念使其与民众隔离。一则内朝、外朝的分别,使其与士大夫隔离。因此外戚、宦官得以寄生在王室之内边而促其腐化。旧的统治权必然灭亡。已在前几讲说过。

汉末割据的枭雄,实际上即是东汉末年之名士。尤著者如袁绍、公孙瓒、刘表诸人。

历史的演变,并不依照一定必然的逻辑。<small>因不断有人类的新努力参加,可以摇动逻辑之确定性。</small>倘使当时的新政权,能有较高的理想,未尝不足以把将次成长的离心力重新团结起来,而不幸魏、晋政权亦只代表了一时的黑暗与自私。

当时士族不肯同心协力建设一个统一国家,此亦可分两面说:一则他们已有一个离心的力量,容许他们各自分裂。二则他们中间没有一个更健全、更伟大的观念或理想,可以把他们的离心力团结起来。

离心力的成长,大体为两汉地方政权所演变。

<h3>三、离心势力之成长</h3>

两汉地方行政长官,即郡太守。其地位本甚高,秩二千石。平时得召见,高第得入为公卿。<small>如张苍、申屠嘉等。东汉益重,或自尚书、仆射出典一郡,或自典郡入为三公。</small>在郡得自辟属官,<small>掾属限用本郡人,惟三辅得用他郡人。</small>得自由主持地方之政事,得自由支配地方财政,<small>惟每岁尽,须派员至中央(丞相府)上计,“计簿”即治理成绩之统计与报告书也。</small>得兼地方军政。<small>西汉有郡尉,为地方武官,而辖于太守。东汉省之。</small>

两汉的郡太守,权位既重,并得久任,俨如古代一诸侯,所异者只是不能世袭。

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有分派督察之人,曰刺史。

西汉剌史秩六百石,居部九岁乃得迁守、相,<small>郡曰“守”,国曰“相”,权位略同。</small>位微而权重。每岁八月巡行所部,岁尽诣京师奏事。东汉刺史秩增至二千石,但因计吏还奏,不复诣京师,<small>西汉刺史吏奏二千石长吏不任职,事先下三公,遣掾吏按验。东汉不覆关三府,权归刺举之吏。</small>位任益尊。

灵帝时,地方变乱纷起,宗室刘焉建议改刺史为州牧,乃有地方行政实权。关东义兵起,讨董卓,太守亦各专兵柄。中央大权堕落,地方政权乘之而起,遂成三国初年之割据。

但要提倡法治,起码的先决条件,在上应有一个较稳定的政权。<small>政权不稳定,法治精神无所倚依而生根。</small>政权之稳定,亦应依附于此政权者先有一番较正义,至少较不背乎人情的里想或事实。东汉末年乃至曹魏、司马晋的政权,全是腐化黑暗,不正义、不光明、不稳定,法治精神如何培植成长?于是崔琰、毛玠之反激,变为阮籍、嵇康。

因郡吏由太守自辟,故郡吏对太守,其名分亦自为君臣。

汝南太守欧阳歙,欲举督邮繇延,主簿将引延上,功曹郅恽曰,“明府以恶为善,主簿以曲为直。此既无君,亦复无臣。”<small>会稽太守成公以臧罪下狱,仓曹掾戴就幽囚拷掠,曰:“奈何令臣谤其君,子证其父!”</small>

或称太守曰“府君”,乃至为之死节。<small>州、郡又得称“本朝”。司隶从事郭容碑:“本朝察孝,贡器帝廷。”豫州从事尹宙碑:“网纪本朝。”</small>

汉末广陵太守张超为曹操所杀,其故吏臧洪,袁绍任为东郡太守,怨绍不救超,遂与绍绝。与绍书,谓:“受任之初,志同大事,扫清寇逆,共尊王室。岂悟本州岛被侵,请师见拒。使洪故君沦灭,岂得复全交友之道,重亏忠孝之名乎?”

除非任职中央,否则地方官吏的心目中,乃至道义上,只有一个地方政权,而并没有中央的观念。

王莽末年之乱,除却光武一宗及隗嚣、公孙述等带有古贵族之气味外,其余如绿林、铜马、赤眉之类,全是饥民的集团。

甚至即已进身为中央宫,仍多为其举主<small>即其旧日太守,所由察举而得进身者。</small>去官奔丧。

又赵咨拜东海相,道经荥阳。令敦煌曹暠,咨之故孝廉,迎路谒候,咨不为留。暠送至亭次,望尘不及,谓主簿曰:“赵君名重,今过界不见,必为天下笑。”即弃印绶追至东海,谒咨毕,辞归家。仅为一谒轻去其官,较之奔丧,抑又甚矣。

当时的士大夫,似乎有两重的君主观念,依然摆不脱封建时代的遗影。

国家观念之淡薄,逐次代之以家庭。君臣观念之淡薄,逐次代之以朋友。此自东汉下半节已有此端,至三国而大盛。

且以中国疆域之展布,纵使大饥荒,亦必夹有丰收的地带,要一般农民一致奋起,事亦不易。于是无可团结的社会,乃借助于“宗教”与“迷信”。农民结合于宗教与迷信的传播之下,而一致奋起,成为东汉末年之黄巾。

国家本是精神的产物,把握到时代力量的名士大族,他们不忠心要一个统一的国家,试问统一国家何从成立?

这时期的中国,何以要走上分崩割据的衰运?这可以两面分说:

曹操为自己的家世,<small>父嵩为宦官曹腾养子,官至太尉。陈琳为袁绍作檄云:“操赘阉遗丑,本无懿德。”</small>对当时门第,似乎有意摧抑。<small>杨、袁皆东汉最著之名族。曹操欲杀太尉杨彪,孔融目:“孔融鲁国男子,明日当拂衣而去,不复朝矣。”然孔融与彪子修,卒皆被戮。操与孔融手书曰:“孤为人臣,进不能风化海内,退不能达德和人,然抚养战士,杀身为国,杀浮华交会之徒;计有余矣。”则操之意态可想。</small>有名的魏武三诏令<small>建安十五年下令:“天下未定,求贤之急时也。若必廉士而后可用,齐桓其何以霸?今天下得无盗嫂受金,未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惟才是举,吾得用之。”十九年令:“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有司明思此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矣。”二十二年令:“韩信、陈平,成就王业。吴起贪将,杀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归;然在瑰,秦不敢东乡,在楚,三晋不敢南谋。今天下得无高才异质,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今按:西京重“贤良”,东京重“孝廉”。魏武三令,亦若有欲返“孝廉”而归“贤良”之意。此等思想,孔融诸人已早发之。惟此三令之措辞明白破毁道德,益趋偏激,前固无例,后亦少偶。</small>明说“唯才是举”,虽“不仁不孝”亦所勿遗。他想要用循名责实的法治精神,来建立他的新政权。<small>故云:“丧乱以来,风教凋薄,谤议之言,难用褒贬。”(魏志刘矫传。)直至魏明帝犹云:“名如画地作饼,不可啖。”盖尚“名”则其权在下,尚“法”则其权在上也。</small>但是曹家政权的前半期,挟天子以令诸侯,借着汉相名位铲除异己,依然仗的是东汉中央政府之威灵。<small>袁绍借讨董卓之名为关东州牧盟主,亦是仗借中央。</small>下半期的篡窃,却没有一个坦白响亮的理由。

魏武述志令自称:“无下无有孤,不知几人称王,几人称帝?”此不足为篡窃之正大理由。曹氏不能直捷效法汤、武革命,自己做周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而其子依然不能做周武王,<small>既已大权在握,汉献亦无罪过。</small>必做尧、舜禅让,种种不光明、不磊落。总之,政权的后面,没有一个可凭的理论。

乘隙而起的司马氏,暗下勾结着当时几个贵族门第再来篡窃曹氏的天下,更没有一个光明的理由可说。

司马懿杀曹爽,何晏诸名士同时被戮。晏,魏外戚。<small>何进孙,尚魏太祖女金乡公主,赐爵列侯。</small>于当时朝政,实欲有所更张。<small>孙资别传谓:“大将军爽专事,多变易旧章。”蒋济论丁谥、邓飏等“轻易法度”。皆其证。</small>傅咸云“正始中,任何晏以选举,内外众职,各得其才,粲然之美,于斯可观。”<small>据此则董昭所论当时浮伪朋党之风,似未足专为何晏诸人罪矣。</small>是彼辈于政治上,亦确有成绩。<small>荀勖传谓:“正始中并合郡、县。”亦当时新政设施之一。</small>及司马政权既定,此等真相遂不白于后世。<small>王广(王凌子)谓:“曹爽骄奢失民,何平叔虚而不治。(此乃指其政治上实济之才干。)丁、单(轨)、桓(范)、邓,并有宿望。变易朝典,政令数改,所存虽髙,事不下接。民习于旧,众莫之从。同日斩戮,名士减半,失民故也。”(语见魏志卷二十八。)此所谓“民”,实乃当时朝士门第之不乐新政者耳。魏、晋之际,真真民意,何尝能浮现到政治上层来?至史称何晏“依势用事,附会者升进,逮忤者罢退”,傅嘏讥晏“外静内躁”,此皆晏之解散私门,欲为曹氏厚植人才,以求有所建树,不足为晏病也。</small>继晏受祸者有夏侯玄,亦魏宗室。<small>惇、渊之族系。曹操父子本夏侯氏,为曹腾养子。</small>其论政制,上追贾、董,盖非东汉所逮,<small>其论“中正”利弊亦甚切至。然“中正”足为门第护符,当时自不喜玄论。</small>而亦为司马氏所忌。<small>曹爽诛,玄征为太常,内知不免,不交人事,不畜笔研。及司马懿卒,或曰:“子无忧矣。”玄曰:“子何不见事?此人犹能以年少遇我,子元、子上(师、昭兄弟)不吾容也。”夏侯玄如此韬匿,尚不免祸,则何晏诸人之死固宜。傅嘏谓夏侯玄“能合虚誉,利口覆国”,亦非公允之论。</small>玄、晏诸人,人格自高,所存自正。<small>晋人于玄尤推重,谓其“肃肃如入廊庙中,不修敬而人自敬”。和峤(玄外孙)“常慕玄为人,于朝士中峨然不群,众惮其风节。”何晏论学与王弼同称“王、何”,皆晋入所师尊也。</small>惟不脱明士清玄之习,<small>魏略:“何晏粉帛不去手,行步顾影。”傅粉之习,自东汉李固至三国曹植,皆谓有之。世说并谓:“何平叔美姿仪,面白,而明帝疑其傅粉。”则不必真有“粉帛不去手”事。惟玄、晏诸人自有当时名士气派,则决然无疑。史称何晏、王弼谓:“天地万物以无为本。无也者,开物成务,无往不存者也。”王衍好其说。后人以怀、愍之祸,归罪王、何,非无由矣。</small>乃不敌司马父子之权谲狠诈。当时朝士虽慕敬玄、晏风流,<small>此所以成将来所谓之“正始风流”。晋应詹奏:“魏正始之间,蔚为文林。元康以来,贱经尚道,以玄虚宏放为夷达,以儒术清俭为鄙俗,永嘉之弊,未必不由此。”则正始与晋代风气,仍有不当相提并论者。要之清玄之习,开自正始,乃每况而愈下也。</small>而以家门地位私见,于玄、晏政治主张,不能拥护。至晋室佐命功臣如贾充、王沈之流,皆代表门第,而私人道德极坏无比。

司马氏似乎想提倡名教,来收拾曹氏所不能收拾的人心。然而他们只能提出一“孝”字,<small>所以说司马氏“以孝治天下”,晋室开国元老如王祥等皆以大孝名。</small>而不能不舍弃“忠”字,依然只为私门张目。

<h3>四、新政权之黑暗</h3>

曹操迎献帝都许,帝谓操曰:“君能相辅则厚,不尔幸垂恩相舍。”操以事诛董贵人,帝以贵人有孕,累请不得。又勒兵收伏后,华歆发壁牵后出,后披发徒跣行泣过帝,曰:“不能相活邪?”帝曰:“我亦不知命在何时?”

司马师、昭兄弟之对曹芳与曹髭。

然吴亡后十年,武帝卒,不二年晋室即乱。吴亡后三十一年,为晋怀帝永嘉五年,刘曜陷洛阳,帝被虏。又五年,愍帝建兴四年,刘曜陷长安,帝出降。自此西晋覆灭,中国分南、北部。

正惟如此,终不足以得人心之归向。

法治的激变而为名士清谈。<small>东汉清议尚是拥护政府,魏晋清谈则并置政府之安危于不问。魏武、魏明之深恶名士,仅能使士大夫不复有忠于朝廷之节操,欲不能根本铲绝社会好名之风,遂酿西晋名士之祸国。</small>要之中央新政权不能攫得人心,离心势力依然发展,天下只有瓦解。

沿积到三、四百年以上的统一政府,统治着许大的广土众民的国家,散漫的农民<small>农民因生活关西,不能不散漫。</small>在饥锇线上临时结合起来,其力量不够得推翻他。

西汉初年,由黄、老清净<small>汉初“黄老”,代表纯粹的平民观念,故能清净无扰,与魏晋“庄老”之代表名士门第者气脉本不同。</small>变而为申、韩刑法。<small>汉初刑法,要摧抑封建反动势力,集权中央,其意气亦与崔琰、毛玠之助逆成篡,贾充、荀勖助晋为逆者不同。</small>再由申、韩刑法变而为经学懦术。<small>西汉儒术,在通经致用,亦与东汉名士之训诂、清谈不同。</small>一步踏实一步,亦是一步积极一步。<small>法家目光只在治权阶级,儒家目光较大,放及全社会,故较法家犹为积极也。</small>现在是从儒术转而为法家,再由法家转而为道家,正是一番倒卷,思想逐步狭窄,逐步消沉,恰与世运升降成为正比。在此时期,似乎找不出光明来,长期的分崩祸乱,终于不可避免。

旧政权必然没落,新政权不能稳定,而作为当时社会中间的智识分子,所谓“名士”之流,反映在他们思想上者,亦只是东汉党锢狱以后的几许观念,反动回惑,消沉无生路。<small>所以谓之“反动”者,以其自身无积极之目的,只对前期思想有所逆反。</small>

自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下至魏元帝咸熙二年,凡四十六年而魏亡。

一、因尚交游、重品藻,反动而为循名责实,归于申、韩。

抱朴子名实篇谓:“品藻乖类,名不准责。”审举篇谓.“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small>“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small>又正郭篇云:“废职待客,比之周公。养徒避役,拟之仲尼。弃亲依豪,同之游、夏。”此皆当时风气。故刘梁有破群论,谓:“仲尼作春秋,乱臣贼子惧;此论之作,俗士岂不媿心也?”

二、因尚名节、务虚伪,反动而为自然率真,归于庄、老。

将本期历史与前期相较,前期以中央统一为常态,以分崩割据为变态;本期则以中央统一为变态,而以分崩割据为常态。

吴共四帝,五十九年。

然而此种趋势,苟有一个更合理、更伟大的思想起来,未尝不可挽回。惜乎魏、晋以下的思想,又万万谈不到此,中国于是只有没落。<small>南史宋武陵王诞反,或劝其长史范义出走。义曰:“吾人吏也,吏不可以叛君。”柳庆远传,梁武初为雍州剌史,辟庆远为别驾,庆远谓人曰:“天下方乱,定霸者其在吾君乎!”因尽诚协赞,遂成帝业。则所谓“二重君主观念”者,在南朝犹烈。北朝周、齐稍革,至陏、唐而绝,而中国亦复趋统一矣。</small>

崔、毛二人皆仕魏,典选举,任法课能,以清节自励,土大夫至故污其衣,藏其舆服,朝府大吏或自挈壶餐以入官市。然试问仕魏者舍为私家幸福外,复有何公共理想乎?<small>何晏、夏侯玄自与魏廷有私关系,故欲为魏尽力。</small>籍浮沉仕宦而持身至慎,<small>史称籍:“本有济世志,属魏、晋之际,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由是不与世事,酣饮为常。曹爽辅政,召为参军,籍以疾辞,屏于田里,岁余而爽诛。晋文王欲为武帝求婚于籍,籍罪六十日,不得言而止。”盖既不愿为何晏、夏侯玄,亦不肯为贾充、王沈也。又籍父瑀避瑰武辟,逃山中,魏帝使人焚山得之。(见文选注引文士传。)籍诸父武,为正论,深嫉交游朋党,则阮氏家风有自矣。</small>出言玄远,绝不臧否人物。嵇康隐沦,然自谓:“非汤武薄周孔,会显世教所不容”,果以杀身。<small>世语:“毋丘俭反晋,康有力焉,且欲起兵应之,以问山涛。涛止之,俭亦已改:吕安亦至烈,有济世志力,故康与同祸。”</small>

他们不愿为黑暗政权有所尽力,然他们自身亦多半是门第世族中人,依然不能脱身世外。以市朝显达而讲庄老,其势不得不变为虚无,为浮沉,为不负责任。最先只是自谨慎,保全门第,而以后不免于为汰侈骄逸,<small>如何曾、石崇、王恺之徒皆是。</small>否则为优游清谈。风尚如此,宜乎不能挽时代之颓波,而门第自身终亦同受其祸。

东晋南渡,自元帝至恭帝凡一百零三年。宋六十年,齐二十四年,梁五十六年,陈三十三年,共一百七十年为南朝。

他们全只是阴谋篡窃。阴谋不足以镇压反动,必然继之以惨毒的淫威。如曹操之对汉献帝与伏后。<small>伏氏与孔氏,皆两汉经学名门也。</small>

<h3>六、三国帝系</h3>

魏共五帝,四十六年而亡。

旧统治权因其脱离民众而覆灭,新统治权却又不能依民众势力而产生。

地方政权渐渐成长,亦有一种道义观念为之扶翼。

蜀(一)昭烈帝——(二)后主

刘表遣从事韩嵩诣许,嵩曰:“若天子假一职,则成天子之臣,将军之故吏耳;不能复为将军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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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编 魏晋南北朝之部 第十三章 统一政府之回光返照 西晋兴亡

秦、汉统一政府,尚有一段回光返照,便是西晋。

<h3>一、西晋帝系及年历</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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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共四帝,五十二年而覆灭。

<h3>二、西晋王室之弱点</h3>

西晋统一不到十二年,朝政即乱,贾后、八王,乃至怀、愍被掳,不幸的命运接踵而至。分析晋室自身,亦有种种缺点:

一、没有光明的理想为之指导。

二、贵族家庭之腐化。

一个贵族家庭,苟无良好教育,至多三、四传,其子孙无不趋于愚昧庸弱。西汉王室,不断有来自民间的新精神。

高、惠、文三帝皆可说来自田间,经景帝至武帝,始脱去民间意味。然宣帝又从民间来,遂成中兴。经元帝至成帝而汉始衰。东汉光武、明、章三世后即弱。

司马氏则在贵族氛围中已三、四传,历数十年之久。懿、师、昭父子狐媚隐谋,积心篡夺。晋武帝坐享先业,亦深染遗毒。

晋书胡贵嫔传:“武帝多内宠,平吴后,复纳孙皓宫人数千,掖庭殆将万人,并宠者甚众。帝莫知所适,常乘羊车恣其所之。宫人乃取竹叶插户,以盐汁洒地,而引帝车。”是晋武之荒怠可知。<small>后宫妃妾之多,始汉灵帝。次则吴归命侯,又次宋苍梧王、齐东昏侯、陈后主,而晋武尤甚,此下惟唐玄宗。以开国皇帝而论,则未见如晋武之荒怠者。</small>

其时佐命功臣,一样从几个贵族官僚家庭中出身,并不曾呼吸到民间的新空气。

而且家庭传统风习若不相当坏,便不易适应汉末经曹魏而至晋初,尚得巍然为佐命之功臣。

故晋室自始只是一个腐败老朽的官僚集团,与特起民间的新政权不同。

武帝子惠帝即以不慧称,闻人饿死,曰:“何不食肉糜?”而其后贾氏,乃贾充女,家教可知。元康元年,贾后不肯以妇道事太后,又欲干政,遂启帝作诏,诬太后父杨骏谋反,杀之,夷三族,并及其妻庞。太后抱持号叫,截发稽颡,上表诣贾后称妾,请全母命。不省。董养游太学,升堂叹曰:“朝廷建斯堂,将以何为?天人之理既灭,大乱将作矣。”自此遂召八王之乱。

王室既有此弱点,又兼社会元气之凋丧,譬如大病之后,真阳不复。而当时又有胡人之内地杂居。外邪乘之,遂至沉笃。

其时论者皆以晋武封建,遂召八王之乱。不知魏室孤立,亦以早覆,根本病症不在此。

<h3>三、胡人之内地杂居</h3>

胡人内地杂居,其事远始于两汉。

(一)匈奴 宣帝纳呼韩邪,居之亭障,委以候望,后有所谓“保塞内附”;光武时,徙南匈奴数万居西河美稷;霸帝时,助汉平黄巾,南徙离石;董卓之乱,寇略太原、河东,遂屯聚于河内。魏武时,分其众为五部,皆居晋阳汾涧之滨。<small>左部可万余落,居太原兹氏县。(今山西临汾。)右部六千余落,居祁县。(今祁县。)南部三千余落,居蒲子县。(今隰县。)北部四千余落,居新兴县。(今欣县。)中部六千落,居太陵县。(今文水。)左部帅刘豹,即刘渊父。</small>

(二)氐羌 赵充国击西羌,徙之金城郡。汉末,关中残破,魏武徙武都氐于秦川,欲借以御蜀。<small>陈琳檄吴将校部曲文:“大举天师百万之众,与匈奴南单于呼完厨,及六郡乌桓、丁令屠各、湟中羌僰(bó)”,其时乃借以杨威。</small>

刘贶(kuàng)曰:“东汉至曹、马招来羌、氐,内之塞垣,资奉所费,有踰于昔。百人之酋,千口之长,金印紫绶,食王侯之捧者,相半于朝。”

自三国时邓艾,至晋初郭钦、江统,皆建议徙戎,不果。

一因自东汉以来中国西北境居民荒残,经汉末董卓、马腾、韩遂等乱于关、凉,黑山贼刘虞、公孙瓒等战于河北,荒残之势有加无已。二因国内战争,无心他及。

八王乱后,接着便是胡人南下,怀、愍蒙尘。

<h3>四、怀愍被虏与人心之反映</h3>

晋一天下后三十一年,刘曜、石勒入洛阳,怀帝被虏,诸王公、百官、士民死者三万余人。

怀帝被虏后五年,刘曜入长安,愍帝被虏,晋室遂亡。

怀、愍二帝的被虏,本是本期历史中应有的现象,不过如汉弘农王、陈留王,魏济王、高贵乡公一般,同其遭遇。只证明了帝王之末路,中央统一政府在本时期中之无可存在。然而怀、愍被虏,还夹杂有胡、汉种族的问题。我们试一看当时中国人心对此事件之反映。

(一)帝王 刘聪封怀帝为会稽郡公,从容谓曰:“卿昔为豫章王,朕与王武子造卿,颇记否?”帝曰:“臣安敢忘?恨尔日不早识龙颜。”聪曰:“卿家何骨肉相残?”帝曰:“故为陛下自相驱除,此殆天意。”<small>怀、愍二帝皆为聪青衣行酒。聪出猎,令愍帝戎服执戟为导,百姓聚观,曰:“此故长安天子也。”故老或嘘欷流涕。</small>

(二)皇后 刘曜纳惠羊皇后,问曰:“我何如司马家儿?”后曰:“胡可并言?陛卜开基之主;彼亡国之暗夫,有一妇一子及身三耳,不能庇。妾何图复有今日?妾生于高门,谓世间男子皆然。自奉巾栉,始知天下有丈夫。”

(三)大臣 石勒执王衍,问以晋故。衍为陈祸败之由,云“计不在己”,又谓“少不豫事”,因劝勒称尊号。勒曰:“君名盖四海,少壮登朝,至于白首,何言不豫事!破坏天下,正是君罪。”遂杀之。<small>时庾敱、胡母辅之、郭象、阮修、谢鲲等,与王衍同在东海王越军中。敱等皆尚玄虚,不以世务婴心,纵酒放诞,而名重一世。越败,同被执。石勒曰:“此辈不可加以锋刃”,遂夜使人排墙杀之。</small>

(四)将军 愍帝被围长安,使侍中宗敞送降笺。索綝潜留敞,使其子说刘曜,曰:“城中食犹支一年,若许綝以车骑、仪同、万户郡公,请以城降。”曜斩而送其首,曰:“帝王之师以义行,綝言如此,天下之恶一也。若兵食未尽,可勉强固守。”后既降,刘聪以索綝不忠,斩于东市。

(五)世族 浚,王沈子,<small>沈即奔告司马昭以高贵乡公之谋者,与贾充同为晋室元勋。</small>承贾后旨害太子。及乱起,为自安计,以女妻鲜卑务勿尘,并谋僭逆。石勒伪上尊号,浚信之,为所执而死。<small>惠帝荡阴之难,死节者有嵇绍,文天祥正气歌所谓“嵇侍中血”也。绍乃嵇康子。又刘聪大会群臣,使怀帝青衣行酒,侍中庾珉号哭,帝遂遇弑。珉,庾峻子。史称:“峻举博士,时重庄老,轻经史,竣乃潜心儒典。疾世浮华,不修名实,著论非之。”峻弟纯于宴席斥贾充:“高贵乡公何在?”大抵晋人高下,多可以其家庭风教判之。聪又使愍帝行酒洗爵,又使执盖,尚书郎陇西辛宾抱帝大哭,聪命引出斩之,此则偏陬小臣,殆未染当时中原所谓士大夫之风教者。</small>

“名教”极端鄙视下之君臣男女,无廉耻气节,犹不如胡人略涉汉学,粗识大义。

<h3>五、文化中心之毁灭</h3>

两汉统一时期,代表中国政治中心而兼文化中心的地点有两个:一是长安,一是洛阳。

长安代表的是中国东、西部之结合,首都居在最前线,领导着全国国力向外发展的一种斗争形势。洛阳代表的是中国的稳静状态,南、北部的融洽;首都居在中央,全国国力自由伸舒的一种和平形态。

长安自王莽末年之乱而残破,继以董卓之乱;至愍帝迁都,其时长安户不满百。墙宇颓毁,蒿棘成林,公私车只有四乘。

洛阳自三国鼎立以来,仍为中国文物中心。正始之际,名士风流盛于洛下。至刘曜陷洛阳,诸王公、百官以下,士民死者三万余。

王弥纵兵大掠,曜禁之不从,斩其牙门王延以徇,弥遂与曜阻兵相攻。

晋室南渡,五胡纷起,燕、赵在东,秦、凉在西,环踞四外,与晋、蜀对峙,譬如一环,而恰恰留下一个中心点洛阳,大家进退往来,弃而勿居。

那时洛阳,号为荒土。

陈庆之语梁武帝:“自晋末以来,号洛阳为荒土。”桓温议迁都洛阳,孙绰上疏非之,谓:“自丧乱以来,六十余年,苍生殄灭,百不遗一。河洛丘虚,函夏萧条。井堙(yīn)木刊,阡陌夷灭。生理茫茫,永无依归。”

譬如大旋风的核心,四围狂飙骇气,而中心虚无所有。

这一个形式,延续几及二百年。直到魏孝文重营洛都,中国始渐渐再有一个文化复兴的中心。以后又经尔朱荣之乱,机运中绝。直到隋、唐,依然是起于西北,统一中国,而并建长安、洛阳为东、西都,兼有了向外斗争进取以及向内平和伸舒的两种形势,十足的象征出中国大一统盛运之复临。

<h3>六、新宗教之侵入</h3>

代表此期畠之衰弱情态者,一为冲圆文化中心之毁灭,又一则为异族宗教之侵入。

第四编 魏晋南北朝之部 第十四章 长江流域之新园地 东晋南渡

<h3>二、东晋一代之北伐与内乱</h3>

东晋南渡,长江流域遂正式代表着传统的中国。

王导尝具叙晋宣王创业及文王末高贵乡公事于明帝前,帝闻之,覆面着床,曰:“若如公言,祚安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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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故家大族,一批批的南渡,借着晋室名义,各自占地名田,封山锢泽,做南方的新主翁。

东晋凡十一帝,一百零四年。

孙盛与殷浩谈,奋麈尾,尽落饭中;亦名士有声者。作晋阳秋,桓温谓其子曰:“枋头诚为失利,何至如尊公所说?”其子惧祸,私改之。盛乃以一本寄慕容俊。先是温伐燕,燕臣申允料之曰:“晋之廷臣,必将乖阻,以败其事。”史不著乖阻之实。惟观孙盛阳秋,则温败为晋臣所深喜而乐道也。<small>枋头,今安阳南。温败盖有两因:一者粮运不继,二则水陆异便。此后魏孝文欲图江南,先迁洛阳。就当时情势言,非缓进无以见功。惟桓温以廷臣反对,则不得不主激进。盖未有国内自相水火而可以收功于外者。</small>盛为长沙太守,赃私狼籍。太抵名士多自顾家室,能以谈辩擅名,即不须再经纶世业。

故桓温欲立功业,而朝廷引殷浩相抗。

元帝正位后,亲用刘隗、习协,崇上抑下。王敦即举兵内向,王导有默成之嫌,陶侃、庾亮皆曾欲起兵废导而未果。蔡谟、孙绰、王羲之皆当代名流,蔡谟驳庾亮北略,绌亮以伸王导。绰、羲之亦皆以清议反恢复。

一、穆帝永和七年,石氏乱,晋得洛阳,殷浩北伐无功。<small>十年,桓温表废殷浩。自伐秦,由襄阳趋长安,破姚襄于蓝田,进次灞上,食尽而还。冉闵降将周自宛袭踞洛阳。</small>

当时诸族拥戴晋室,正如曹操迎汉献帝,挟天子以临诸侯,把南方的财富,来支撑北方的门第。

王徽之作桓冲骑兵参军,桓问:“卿何署?”答:“不知何署。时见牵马来,似是马曹。”桓又问:“官有几马?”曰:“不问马,何由知其数?”又问:“马匹死多少?”答:“未知生,焉知死?”桓谓:“卿在府久,比当相料理。”初不答,直高视,以手版拄颊。云:“西山朝来,致有爽气。”(《世说新语·简傲》南朝宋刘义庆)

三、孝武太元九年,苻氏乱,晋再有洛阳。<small>安帝隆安三年,复为姚兴所陷。</small>

时人语曰:“贾、裴、王,乱纪纲;裴、王、贾,济天下。”指贾充、王沈、裴秀言之;皆世族也。司马氏亦故家,故能与当时旧势力相沆瀣。曹爽、何晏、夏侯玄辈思有所革新者皆失败;而司马氏篡志遂成。

桓疏:“请自永嘉之乱,播流江表者,一切北徙,以实河南。”如此则江南门第尽矣。孙绰上表反对。绰与王羲之辈皆卜居会稽,尽情山水。桓温令人致意,谓:“何不寻君遂初赋,而疆知人家国事?”时议以温弟云为豫州刺史,王彪之谓:“云非不才,然温居上流,弟复处西藩,兵权萃一门,非宜。”乃改用谢万。万傲诞未尝抚众,卒失许、颍、谯、沛,洛阳遂孤。

诸门第只为保全家门而拥戴中央,并不肯为服从中央而牺牲门第。

在此一百零四年中,北方五胡云扰,始终未宁定,东晋常有恢复中原之机会。然东晋并无北取中原的统一意志。东晋曾四次北取洛阳。<small>其先刘曜、石勒对抗时,祖逖一度恢复河南诸郡。石虎盛时,庾亮出兵挫败。</small>

王坦之著沙门不得为高士论,谓:“髙士必在于纵心调畅。沙门虽云俗外,反更束于教,非情性自得之谓也。”<small>祖约好财,阮孚好屐,一时未辨其得失。有诣袓,正料视财物,屏当未尽,余两小簏,倾身障之,意未能平。或诣阮,方自吹火蜡屐,因叹曰:“未知一生当着几量屐!”神色闲畅。于是胜负遂判。是时人不论是非,只问自己心下如何。若贪财而心无不安,即亦为高情胜致矣。两晋名士贪者极多,时论不见以为鄙也。能一切不在乎,自然更佳。祖后叛晋投石勒,为勒所杀。</small>

南史宋武本纪谓:“自晋中兴,朝纲弛紊,权门兼并,百姓不得保其产业。桓玄颇欲釐改,竟不能行。帝既作辅,大示轨则,豪强肃然。”又按:“晋羲熙九年,刘裕上表请依桓温庚戌土断。可见桓温、桓玄、刘裕实是走的同一路线也。胡藩言:一谈一咏,搢绅之士,辐凑归之,不如刘毅。”盖裕粗人,不为名士所归。裕之北伐,在廷之臣,无有为裕腹心者。裕所以不能从容据长安以经营北方者亦在是。<small>裕能篡位,而桓温不能,亦在是。</small>

诸名士初到江南,形势未定,不免为新亭之对泣。及家计粗安,则“此间乐,不思蜀”,无复恢复之意。王导领袖群伦,时人称为“江左夷吾”,正谓其能安定新邦,并不许其能恢复故土。

清谈精神之主要点,厥为纵情肆志,不受外物屈抑。

而出师败衂,谈士快心。

晋室若要团聚国力,经营北伐,首先不免与门第的要求与希望相冲突。

元帝过江,谓顾荣曰:“寄人国土,心常怀惭。”直至南齐丘灵鞠尚云:“我应还东掘顾荣冢。江南地方数千里,顾荣忽引诸伧辈度,死有余罪。”<small>周玘(qǐ)将卒,谓子勰曰:“杀我者诛伧,子能复之乃吾子。”时南人目北人为“伧”。</small>

王敦统兵在外,王导执政在内,尊号为“仲父”。元帝登尊号,百官陪位,诏王导升御座,固辞而止。成帝幼冲,见导每拜,又尝与导书手诏,则云“惶恐”。<small>王敦反,元帝手书乞和,有“不能共安,当归琅邪,以避贤路”之语。宋武帝即位告天策:“晋自东迁,四维不振,宰辅凭依,为日已久。”此东晋立国形势也。</small>

桓温主徙都洛阳,正为清流故发快论。

大抵豪族清流,非主苟安,即谋抗命。寒士疏门,或王室近戚,始务功勤,有志远略。晋主虽有南面之尊,无统驭之实,遂使“北伐”与“内变”两种事态,更互迭起。

有志远略者,非晋室近戚,即寒族疏士,<small>如陶侃、桓温、皆南人寒士。桓父彝死难,家贫。温母病,须羊为解,无由得,温乃以弟冲为质。</small>常招清谈派之反对。

庾翼已谓殷浩辈只可束高阁,而许桓温以宁济之业。朝士以气味柑投,故引殷浩。浩父殷洪乔,人托寄书,尽投江水;为政贪残。其叔父融与浩同好老、易,一门玄虚。温平生喜自拟刘琨,而憎言貌似王敦,其素所蓄积可知。

中国史的主要部分,两汉以前偏在黄河流域。东汉一代,西北进展衰息,东南开发转盛。曹操依次荡平北方群雄,独留下长江流域的吴、蜀,这证明北中国之疲弊与南中国新兴势力之不可侮。

孙盛高庾亮:“王导有世外之怀,岂肯为凡人事?”此可代表门第中人意态也。

不仅利害冲突,即意趣亦相背驰。

<h3>一、东晋帝系及年历</h3>

英雄功名之士,意气郁激,则竟为篡弒。

门第自有其凭借与地位,并不需建树功业,故世家子弟,相率务为清谈。

温既败于枋头,其谋主郗超劝之废立。曰:“外无武、宣之勋,内无伊、霍之举,何以易视听、镇异同?”

四、安帝义熙十二年,刘裕北伐,复取之。

对外之功业,既不得逞,乃转而向内。

诸庾为政,颇欲任法裁物,而才具微不足,皆不能自安其位。庾翼报兄冰书谓:“江东政以伛舞豪强,以为民蠹,时有行法,辄施之寒劣,事去实此之由。”其意态可想。

东晋南渡,最依仗的是王敦、王导兄弟,所以说:“王与马,共天下。”

西晋立国,本靠门阀的势力。

惟世族但求自保家门。

直到桓玄、刘裕,一面篡位,一面还是痛抑权门。

二、穆帝永和十二年,桓温北伐姚襄,败之,复有洛阳。<small>桓温请迁都不成。哀帝兴宁三年,慕容恪据之。苻坚灭燕,洛阳入秦。</small>

桓温常卧语:“作此寂寂,将为文、景所笑。”此魏、晋以来人见解。可取而不取,真成大呆子。环卫自身亦带书生名士气,故曰:“既不能流芳后世,亦不足复遗臭万载耶?”然其心尚存有君臣名教,故篡逆终不成。一传为桓玄,再进为刘裕,则晋祚不保矣。

桓温乘雪欲猎,刘惔问“老贼装束单急,欲何作?”桓曰:“我若不为此,卿辈亦那得坐谈?”

对于事物世务,漠不关心,便成高致。

要之江南半壁,依然在离心的倾向上进行。诸名族虽饱尝中原流离之苦,还未到反悔觉悟的地步。

第四编 魏晋南北朝之部 第十五章 北方之长期纷乱 五胡十六国

诸胡杂居内地,均受汉族相当之教育,此其一。

二、羯。<small>乃匈奴别部,晋书:“匈奴以部落为种类,其入居塞内者有‘屠各’等十九种。皆有部落,不相错杂。”最后一种曰“力羯”,即五胡所谓“羯”也。史称石勒:“匈奴别部,羌渠之胄”,则此种虽属匈奴,而与西羌为近。王隐晋书称“羯贼刘曜”。(文选刘越石勒进表注引。)时多连称“胡羯”,则以羯久属匈奴故也。</small>

前赵 刘豹居晋阳,刘渊居离石,后迁平阳。刘聪居平阳,刘曜居长安。

十六国前后形势,可分五期言之:

又一支在河西张掖,建国为北凉。<small>先世为匈奴左沮渠,遂以沮渠为氏。</small>

又一支自山西西走,建国为夏。<small>赫连氏,其先右贤王去卑,曹操命其监五部。</small>

<table><tr><td>304~313

西晋惠帝永兴元年,至愍帝建兴元年。</td><td>汉

刘渊据离石,称汉王,旋徙平阳。

刘聪取洛阳。石勒据襄国,遣石虎据邺。



李雄据长度,称成。</td></tr><tr><td>314~323

愍帝建兴二年,至东晋明帝太宁元年。</td><td>前赵

刘曜取长安,徙都,改号赵。石勒陷幽、蓟、并三州;又取青州。



慕容廆取辽东。

前凉

赵封张茂为凉王。</td></tr><tr><td>324~333

明帝太宁二年,至成帝咸和八年。</td></tr><tr><td>334~343

成帝咸和九年,至康帝建元元年。</td><td>后赵

石虎徙都邺。



慕容皝称燕王,迁龙城。



什翼犍都云中。



李焘改号汉。</td></tr><tr><td>344~353

康帝建元二年,至穆帝永和九年。</td><td>后赵

石虎卒,冉闵杀胡羯二十万人。

燕克邺,赵亡。



慕容俊灭冉闵。



苻健入长安,称秦王。

成汉

桓温灭之。</td></tr><tr><td>354~363

穆帝永和十年,至哀帝兴宁元年。</td><td>燕

徙都邺。



桓温伐秦。

讨姚襄,入洛阳。

苻坚立,用王猛。</td></tr><tr><td>364~373

哀帝兴宁二年,至孝武帝宁康元年。</td><td>燕

慕容垂奔秦。

秦入邺,燕亡。



王猛取洛阳,灭燕。</td></tr><tr><td>374~383

孝武帝宁康二年,至太元八年。</td><td>秦

王猛卒。

前凉、代

为秦所灭。</td></tr><tr><td>384~393

孝武帝太元九年,至太元十八年。</td><td>秦

伐晋,败于淝水。

后燕

慕容垂自洛阳入邺,都中山,称后燕。

西燕

慕容冲入长安。

慕容永据长子。称帝。

后秦

姚苌取长安,称帝。

西秦

乞伏国仁称单于。



代拓跋珪复兴,徙盛乐。</td></tr><tr><td>394~403

孝武帝太元十九年,至安帝元兴二年。</td><td>后秦

姚兴灭前秦。

后燕

慕容垂卒,魏入邺。

南燕

慕容德称帝于滑台,为南燕。



拓跋珪称帝,迁都平城。

西燕亡。

后凉、南凉、西凉、北凉起。</td></tr><tr><td>404~413

安帝元兴三年,至羲熙九年。</td><td>后秦

姚兴灭后凉。

后燕

冯跋篡之,亡。

南燕

刘裕讨灭之。

北燕

冯跋立为北燕。



拓跋珪被弑。



赫连勃勃称夏王。</td></tr><tr><td>414~423

晋安帝羲熙十年,至宋营阳王景平元年。</td><td>后秦

刘裕入长安,后秦亡。



赫连勃勃入长安。

南凉亡于西秦。

西凉亡于北凉。</td></tr><tr><td>424~433

宋文帝元嘉元年至十年。</td><td>魏

拓跋焘立。

西秦亡于夏。

夏亡于魏。</td></tr><tr><td>434~443

文帝元嘉十一年至二十年。</td></tr></table>

后秦 姚苌居长安。

五、蜀。

乞伏氏 居陇西,建国月西秦。

刘琨传:“内收鲜卑之余榖,外抄残胡之牛羊。”则鲜卑亦务农作,而胡羯仍事游牧。元康四年,慕容廆徙大棘城(今辽宁义县)。教部族以农桑法制,同于上国。此鲜卑受汉化甚深之证。<small>廆子皝又自大棘城徙居龙城,时鲜卑已早为城郭之邦矣。鲜卑其先有檀石槐、(东汉桓帝时。)柯比能,势已盛。轲比能当汉末,部落近塞。自袁绍據河北,中国人多亡叛归之。教作兵器铠楯,颇学文字。故其勒御部众,拟则中圉。则鲜卑之染汉化,渊源既久。慕容、拓跋两氏,其先皆属檀石槐也。</small>魏志三十裴注引魏略:“氐人各自有姓,亦如中国之姓,多知中国语,由与中国杂居故也。”又魏志九夏侯婣传:“渊击武都氏羌下辩,收氐谷十余万斛”,是氐亦有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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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荆襄郡县,时有遗失,前后错出,殊难订其疆域,仅作虚线,示其大略。

<h3>四、胡人之汉化与胡汉合作</h3>

一支居山西,建国为前赵。

疆土掩有陕、甘、豫三省,灭于刘裕。

鲜卑自辽东至河西,无所不居,以慕容、拓跋两氏为最盛。

前燕 慕容皝居龙城。慕容俊居蓟,迁邺。

略阳清水氏 建国曰仇池。

五、羌。

刘裕入长安,北方未定而回。急于篡晋,是为宋。夏主赫连勃勃遂据长安,嗣夏、凉相继并于魏,而成南北朝。

一、前赵,后赵。

后赵 石勒居襄国。石虎居邺。

魏在平城。<small>大同。魏人崔浩之言曰:“裕必克秦,归而谋篡。关中华、戎杂乱,风俗劲悍,必不能以荆、扬之化施之,终必为我所有。”</small>夏在统万。<small>横山县西百里白城子。其疆土掩有今陕西北部划河套之地。夏人之言曰:“裕必灭泓,然不能久留。裕南归,留子弟守关中,取之如拾芥”</small>凉在姑臧。<small>武威,其疆土当今甘肃河西之一部。凉主闻裕入秦,大怒。其臣刘祥入言事,蒙逊曰:“汝闻刘裕入关,敢研研然也!”遂斩之。</small>

四、前凉,后凉,南凉,北凉,西凉。

羯附匈奴而起,羌则附氐而起。故二族势最促,文化建设最逊。

<h3>二、十六国前后形势之大概</h3>

烧当羌姚氏 建国曰后秦。<small>时人常称“六夷”。殆“五胡”外,增“賨”(又号“巴氏”)言之。苻坚叱姚苌曰:“五胡次序,无汝羌名。”谓是无姚苌名;斥姚苌曰“汝羌”非谓羌不在五胡之列。</small>

北方世家大族未获南迁者,率与湖人合作,此其二。

桓温伐燕不利,燕内乱,慕容垂奔秦,秦进师灭燕。自此苻秦全盛,进入第三期。

石虎死,鲜卑、氐、羌诸族乘机起,北方局势大变。时桓温灭蜀,北方不久成燕、秦分据之局。

胡人所以能统治北方中国者,亦有数故:

诸胡以客居汉地而自相团结,此其三。

二、前燕,后燕,南燕,北燕。

晋室东迁,衣冠南渡,北方中国便陷入长期的纷乱状态中。史称为五胡十六国,先后凡一百三十六年。

慕容氏 建国曰前燕、后燕、南燕。

五胡:

前赵最先兴,据燕、晋、豫、秦四省之各一部,晋称赵、蜀为“二寇”。

十六国以割据地言,亦约略可分为五别:

苻秦据中国北部大半,地广为五胡寇,遂南侵而有淝水之败,北方再分裂。

<h3>三、五胡十六国大事简表</h3>

后燕 慕容垂居中山。

三、鲜卑。

一、匈奴。

段氏 建国曰辽西。

前秦 苻健居长安,苻坚仍之。

拓跋氏 建国曰元魏。

傅奕曰:“羌胡异类,寓居中夏,祸福相恤。中原之人,众心不齐,故夷狄少而强,华人众而弱。石季龙死,羯胡大乱,冉闵令胡人不愿留者听去;或有留者乃诛之,死者二十余万。氐、羌分散,各还本部,部至数万,故苻、姚代兴。”

三、前秦,后秦,西秦,夏。

略阳蒲氏 建国曰前秦。

疆土略如前燕,据和龙,为北燕;为魏所灭。南燕为晋所灭。

宇文氏 建国曰北周。<small>不在十六国内。按:晋书以宇文莫槐为鲜卑,惟魏书、北史则谓是匈奴南单于之远裔,而鲜卑奉以为主。又谓:“其语与鲜卑颇异。”则宇文氏或是匈奴而杂有鲜卑之血统也。</small>

四、氐。<small>御宽五九八引石崇奴券:“元康之际,买得一恶羝奴。”则“氐”原作“羝”。太平广记二四五:“晋锺毓兄弟行,一女子笑曰:‘中央髙,两头低。’盖言羝也。锺兄弟多髯,故云。”知氐多髯。</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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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燕、齐、晋、豫及辽宁之一部。

诸胡中匈奴得汉化最早,如刘渊、聪曜父子兄弟一门皆染汉学,故匈奴最先起。鲜卑感受随化最深,故北方士大夫仕于鲜卑者亦最多。鲜卑并得统一北方诸胡,命运较长,灭亡最后。次于鲜卑者为氐。

散居上党羯室,<small>今山西辽县,盖以为羯族所居,故曰“羯室”。</small>建国为后赵。

石勒灭刘曜,据中国北部之半,北方几成一统。

故继鲜卑而盛者为氐。鲜卑在东北,氐在西北,于五胡中建设皆可观。

秃发氏 居河西,建国曰南凉。

诸胡虽染汉化,然蛮性骤难消除,往往而发。最显见者曰淫酗,曰残忍。<small>残忍之例,莫逾石虎,勒从子。既篡石弘位,尽诛勒诛子,以邃为太子,而爱韬。邃疾之,尝谓左右:“我欲行冒顿之事。”虎遂收邃及其妻妾、子女二十六人,同埋一棺中。立宣为太子,宣复疾韬,杀之佛寺。入奏,将俟虎临丧而杀之。会有人告变,虎幽宣于库,以铁环穿其颔锁之。取害韬刀箭舐其血,哀号震动宫殿。积柴薪焚宣,拔其发,抽其舌,断其手足,斫眼,溃肠,如韬之伤。虎从后宫数千,登高观之,并杀妻、子二十九人。宣小子年数岁,虎甚爱之,抱之而泣,欲赦之。其大臣不听,遂于抱中取而戮之。儿犹抱虎衣大叫,虎因此发疾。盖浅化之民,性情暴戾,处粗野之生活中,尚堪放纵自适。一旦处繁杂之人事,当柔靡之奉养,转使野性无所发舒,冲荡溃决,如得狂疾。石虎之后,最以残暴著者有苻生。</small>惟其淫酗,故政治常不上轨道,惟其残忍,诸胡间往往反复屠杀,迄于灭尽。<small>石勒灭刘曜,坑其王公以下万余人,南匈奴遂灭。冉闵诛胡羯,死者二十余万,杀石虎三十八孙,尽灭石氏。</small>

第四编 魏晋南北朝之部 第十六章 南方王朝之消沉 南朝宋齐梁陈

他们颇思力反晋习,裁抑名门,崇上抑下,故他们多以寒人掌机要。

以五胡与东晋相比,五胡不如东晋。以南朝与北朝相比,北朝胜于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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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则如元凶劭,弑父。<small>文帝欲废太子,告潘淑妃。妃告其子始兴王濬(xùn),濬以告劭。劭弑父,并杀潘淑妃,谓濬曰:“潘淑妃遂为乱兵所杀。”濬曰:“此是下情由来所愿。”</small>

宋诸帝自屠骨肉,诛夷惟恐不尽。宋武九子、四十余孙、六十七曾孙,死于非命者十之七、八,无一有后于世。

自经侯景之乱,而贵族门第澌灭殆尽。<small>侯景羯族,南奔济淮,仅得步骑八百。称乱渡江,有马数百匹,兵八千人而已。此乃南方社会之熟极而烂,腐溃内讧,而景乘之耳。</small>

晋室东迁,衣冠盛族相率渡江,其留北者力量薄弱,不足以转世运,而诸胡受汉化之熏陶尚浅,故其时南胜于北。南渡人物,皆魏、晋清流,自身本多缺点,历久弥彰,逐次消沉,故南朝世运不如东晋。

陈五帝,三十三年。

南渡之衣冠全灭,江东之气运亦绝。

宋八帝,六十年。<small>凡四世,六十六男。骨肉相残,无一寿考令终者。</small>

积久优越舒服的生活,只消磨糜烂了他们自争生存的机能。

五、六岁能缘漆杖竿而上。<small>去地丈余,食顷方卞。太后数训诫帝,帝不悦。端午,赐帝毛扇,不华,</small>欲煮药酖太后。<small>左右曰:“若行此事,官便应作孝子,岂得复出入狡狯?”曰:“汝语大有理。”乃止。一日直入萧领军府,道成方昼卧裸袒,帝立道成于室内,</small>画萧道成腹作箭垛。<small>引满将射。左右王天恩曰:“领军腹大,是佳箭堋(péng)。一箭便死,后无复射,不如以雹箭射之。”正中其脐。帝投弓大笑,曰:“此手何如?”</small>夜至新安寺偷狗烹食。

门第精神,维持了两晋二百余年的天下,他们虽不戮力世务,亦能善保家门。名士清谈,外面若务为放情肆志,内部却自有他们的家教门风。推溯他们家教门风的来源,仍然逃不出东汉名教礼法之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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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昏侯,

亦为其母王太后置男左右三十人。父病及死,<small>帝哀哭,见者为之鸣咽,才回内室即欢笑。</small>为其妻报喜。<small>纸中央作一大“喜”字,作三十六小“喜”字绕之。</small>妻何氏纵淫恣。<small>帝自与左右无赖二十余人共衣食卧起,妃择其中美者,皆与交欢。</small>见钱,曰:“吾昔思汝一个不得,今日得用汝未?”

萧詧亡而江陵贵族尽。

前废帝,

后废帝。<small>母陈贵妃,名妙登,建康屠家女,年十五万帝。</small>

齐则如郁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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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相较,北进而南退,南朝终并于北。

但门第精神,本是江南立国主柱。蔑弃了门第,没有一个代替,便成落空。落空的结果,更转恶化。<small>南朝寒人擅权,殆无一佳者。阮佃夫、王道隆等,权侔人主,乃至官捉车人为虎贲中郎,傍马者为员外郎,茹法亮在中书,语人曰:“何须见外禄?此户内岁可办百万。”阮佃夫豪奢,虽晋之王、石不能过,遂至弑君,梁政坏于朱异,侯景围台城,周石珍辄与相结,遂为景佐命。至陈末,施文庆、沈容卿用事,隋军临汗,犹口:“此常事。”以致亡国。</small>

齐七帝,二十四年。

古代贵族阶级,本有其传统甚深微的教育。西汉以平民为天子,诸侯王不皆有教育,不数传尽纵恣不法,多为禽兽行。故贾谊力言治道首重教育太子。而两汉宫廷教育亦皆有法度。

其宫闱之乱,无复伦理,尤为前史所无。

由名士为之则为排门看竹,<small>王徽之过吴中,见一家有好竹。主已知王当往,洒扫施设,在厅事坐相待。王肩舆径造竹下,讽啸良久,主已失望,遂直欲出门,主人大不堪,便令左右闭门不听出。王更以此赏主人,乃留坐尽欢而去。</small>无知识,无修养,则变为往寺庙偷狗吃。

汉族留北者,在当时皆以门第稍次,不足当“清流雅望”之目。然正惟如此,犹能保守几许汉族较有价值之真文化,<small>即名教反动以前两汉思想。在魏晋清流视之,则为落伍赶不上时代潮流也。</small>经动乱艰苦之磨励,而精神转新转健。诸胡亦受汉化较久较熟,能与北方士大夫合作,政治教化皆渐上轨道,故北朝世运胜于五胡。

由名士为之则为雪夜访友,<small>王徽之居山阴,夜大雪,眠觉,开窗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彷徨,咏左思招隐诗。忽忆戴安道,时戴在剡,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经宿方到,造门不前而返。人问其故,曰:“吾本乘兴而来,兴尽而返,何必见戴?”</small>无知识,无修养,则变为达旦捕鼠。

刘裕少时伐荻新洲,又尝负刁逵社钱被执。萧道成自称“素族”,<small>临崩遗诏:“我本布衣素族,念不到此。”</small>萧衍与道成同族。陈霸先初馆于义兴许氏,始仕为里司,再仕为油库吏。

前后凡一百七十年,为南朝。

门第虽为当时世运之支撑点,然门第自身,实无力量,经不起风浪。故胡人蜂起,则引身而避;权臣篡窃,则改面而事。既不能戮力恢复中原,又不能维持小朝廷偏安的纲纪。在不断的政局变动中,牺牲屠戮的不算,其幸免者,亦保不住他们在清平时代的尊严。

尝夜捕鼠达旦。父丧不哭,诿云喉痛。<small>明帝临萠,嘱以后事。以郁林王为戒、曰:“作事不可在人后。”以郁林不杀萧鸾也。按:武帝临终亦戒郁林,曰:“五年中一委宰相,五年外勿复委人。若自作无成,无所多恨。”此可见当时王室之家教矣。东昏既多受父诫,</small>遂以诛戮宰臣为务<small>尝习骑至适,曰:“江祏(shí)常禁我乘马,小子若在,吾岂能得此?”因问祏亲戚余谁,曰:“江祥今在冶。”即于马上作敕,赐祥死。</small>台阁闻奏,宦者裹鱼肉还家。一月出游二十余次。<small>入乐游苑,人马忽惊,问左右朱光尚。(其人云能见鬼。)对曰:“曩见先帝大瞋,不许数击。”帝大怒。拔刀与光尚寻之,不见,乃</small>缚菰(gū)为父斩首,悬之苑门。<small>凿金为莲花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步步生莲花。”</small>

刘、萧诸家,族姓寒微,与司马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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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寒族登要路,率目为“恩幸”。齐武帝则谓:“学士辈但让书耳,不堪经国,经国一刘系宗足矣。”此可见当时双方之心理。梁武帝父子最好文学、玄谈,然举世怨梁武帝父子爱小人而疏士大夫,颜之推讥为“眼不能自见其睫”也。

<h3>一、南朝帝系及年历</h3>

颜氏家训:“江南朝士,至今八、九世,未有力田,悉资俸禄。假令有者,皆信童仆为之。未尝目睹一拨土,耘一株苗。不知几月当下,几月当收,安识世间余务乎?”又曰:“梁朝全盛之时,贵游子弟,多无学术。至于谚云:‘上车不落则著作,体中何如则秘书。’无不熏衣剃面,傅粉施朱,驾长檐车,跟高齿屐,坐棊子方褥,凭斑丝隐囊,列器玩于左右,从容出入,望若神仙。”

而宋、齐两代诸帝之荒荡不经,其事几乎令人难信。

南朝的王室,在富贵家庭里长养起来,<small>但是并非门第,无文化的承袭。</small>他们只稍微熏陶到一些名士派放情肆志的风尚,而没有浸沉到名士们的家教与门风,又没有领略得名士们所研讨的玄言与远致。在他们前面的路子,只有放情胡闹。

庄、老放言,破弃“名教”,愎归“自然”,本来不教人在家庭团体、政治组织里行使。魏、晋名士,一面谈自然,一面还遵名教,故曰名教与自然“将毋同”。南朝的王室,既乏礼教之熏习,又不能投入自然之朴素。<small>因其为帝王,处在富贵不自然之环境中。</small>蔑弃世务的,则纵荡不返;注意实际的,则残酷无情,循环篡杀,势无底止。

此等皆荒诞,疑非人情。然赋与一种可以穷情极意的环境,又习闻到一些一切不在乎的理论,而不加以一种相当的教育,其趋势自可至此。

陈霸先以微人跃起称帝,一时从龙之士,皆出南土,于是北方贵族之地位更促。

梁四帝,五十六年。

史称梁武敦尚文雅,疏简刑法,优假士人太过,牧守多侵渔百姓。<small>即宗室诸王如临川王宏、武陵王纪等,皆恣意聚敛,盛务货殖,而武帝不问。</small>又谓其好亲任小人。王伟为侯景草檄,谓:“梁自近岁以来,权幸用事,割剥齐民,以供嗜欲。如曰不然,公等试观今日国家池苑,王公第宅,僧尼寺塔,及在位庶僚,姬姜百室,仆从数千,不耕不织,锦衣玉食。不夺百姓,从何得之?”此可见当时之政俗矣。

为姊山阴公主<small>谓帝曰:“妾与陛下,男马虽殊,俱托体先帝。陛下六宫万数,妾惟驸马一人,事大不均。”</small>置面首三十人。<small>自以在东宫时,不为孝武所爱,将掘其陵,太史言不利,乃</small>纵粪父陵。称叔父湘东王为“猪王”。<small>以其体肥,以木槽盛饭并杂食,掘地为坑,实以泥水,裸彧纳坑中,使以口就槽食。一日忤旨,缚手足,贯以杖。</small>欲擔(dān)付太官屠猪。<small>建安王休仁请俟皇子生,乃杀猪取肝肺,始得释。</small>又令左右逼淫建安王休仁母杨贵妃。<small>帝之叔祖母。休仁呼“杀王”,尚有山阳王休祐呼“贼王”,东海王袆呼“驴王”。</small>

南朝诸帝,因惩于东晋王室孤微,门第势盛,故内朝常任用寒人,而外藩则托付宗室。然寒人既不足以服士大夫之心,而宗室强藩,亦不能忠心翊戴,转促骨肉屠裂之祸。

宋、齐之制,诸王出为刺史,立长史佐之,既复立典签制之。诸王既多以童稚之年,膺方面之寄,而主其事者则皆长史、典签也。一、再传而后,二明帝皆以旁支入继大统,忮忍特甚。前帝子孙虽在童孺,皆以逼见仇。其据雄藩、处要地者,适足以损其身命于典签之手。当时任典签者,率皆轻躁倾险之人,或假其上以称乱,或卖之以为功,威行州部,权重藩君。梁诸王皆以盛年雄材出当方面,非宋、齐帝子之比。然京师有变,亦俱无同奖王室之忠。侯景围台城,如纶、如绎、如纪、如察之徒,皆拥兵不救,忍委其祖、父以喂寇贼之口。盖南朝除门第名士外,人才意气率更不成。

南朝世族无功臣,亦无殉节者。侯景败,王克迎王僧辩,<small>僧辩北人南附,克则王氏世家。</small>僧辩劳克曰:“甚苦,事夷狄之君。”克不能对。又问:“玺绂(xǐ fú)何在?”克良久曰,“赵平原持去。”僧辩曰:“王氏百世卿族,一朝而坠。”

当时帝王可能的出路止此。中央政府的尊严,既久不存在。<small>宋顺帝禅位时,逃入宫内,王敬则将舆入宫,启譬令出。顺帝谓敬曰:“欲见杀乎?”答曰:“出居别宫耳。官昔取司马家亦如此。”顺帝泣曰:“惟愿生生世世,不复与帝王作姻缘。”宫内尽哭。曹孟德、司马仲达怍祟,至此末已。</small>秦、汉以来的政治理论,亦久已废弃。<small>除非恢复那些政治理论,中央才可再有尊严,帝王亦才可再有新出路。</small>魏、晋以下世运的支撑点,只在门第世族身上。当时的道德观念与人生理想,早已狭窄在家庭的小范围里。<small>既已无国,复何中央?复何帝王?</small>南朝诸帝王崛起寒微,要想推翻门第世统之旧局面,却拿不出一个新精神来,<small>先要懂得帝王在国家、在政府里的真地位与责任,彼辈自所不能,而却把贵族门第的家庭教育蔑弃了。</small>结果只有更恶化。

在此时期中,北方中国亦臻统一,为北朝。

第四编 魏晋南北朝之部 第十七章 北方政权之新生命 北朝

魏孝文迁都,自有其必然的动因。

齐自高洋篡位,五主,二十八年。

而鲜卑命运,亦竟此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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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历史上有一番改进,往往有一度反动,不能因反动而归咎改进之本身;然亦须在改进中能善处反动方妙。魏孝文卒后,鲜卑并不能继续改进,并急速腐化,岂得以将来之反动,追难孝文!

北齐在地理和人物上,都承袭着洛阳政府之遗傅。

孝文明知鲜卑游牧故习,万不足统治中华,又兼自身深受汉化熏染,实对汉文化衷心欣慕,乃努力要将一个塞北游牧的民族,一气呵熟,使其整体的汉化。

北周文帝于行台省置学,取丞郎及府佐德行明敏者充生。悉令旦理公务,晚就讲习,先六经而后子、史。又于诸生中简德行淳懿者侍读书,河东薛慎等十二人应其选。

及迁洛阳,政治情势大变,文治基础尚未稳固,而武臣出路却已断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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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漫漫长夜,开始有一线曙光在北方透露。到隋、唐更见朝旭耀天。

于是以前的官吏,为门资所应得;而此后的官吏,则将为民众负责任。此种意识,不可不说是当时一个极大的转变。

其次则禁归葬,变姓氏。

官吏在政治上的责任,现在又明白的重新提出。

帝谓:“三十以上,习性已久,容不可猝革;三十以下,语言不听仍旧。”又曰:“如此渐习,风化可新。若仍故俗,恐数世之后,伊、洛之下,复成披发之人。”又曰:“朕尝与李冲论此,冲曰:‘四方之语,竟知谁是?帝者言之,即为正矣。’冲之此言,其罪当死。”<small>观颜之推家训,当时北方士族,仍有以教子弟学鲜卑语得奉事公卿为荣。直至高欢,必遇高敖曹在军中,乃为汉言。则魏孝文之理想,竟未得达。</small>

石勒徙士族三百户于襄国,置公族大夫领之。郡置博士祭酒二人,弟子百五十人,又定秀、孝试经之制。<small>勒军中特有“君子营”,集衣冠人物为之。史称:“卢谌、崔悦、荀绰、裴宪、傅畅并沦陷非所,虽俱显于石氏,恒以为辱。”</small>

北史广阳王建传:“昔皇始以移防为重,盛简亲贤,擁麾作镇,配以高门子弟,以死防遏。不但不废仕宦,乃至偏得复除。当时人物,忻慕置之。”<small>按:六镇亦有柔然降人,及内地汉人征发配戍。故明帝正光五年八月诏,有“元非犯配,悉免为民,镇改为州”之语。</small>

苻秦文教尤盛,诸经皆置博士,惟阙周礼,乃就太常韦逞母宋氏传其音读,即其家立讲堂,置生员百二十人,隔绛纱幔受业。

惜乎孝文南迁五年即死。<small>孝文五岁即位,初权在太后。二十五岁始亲政,二十九岁迁都,三十三岁即卒。</small>

拓拔嗣信用崔浩,至拓拔焘又征卢元、高允,文化渐盛。

北史卢恺传:“自周氏以降,选无清浊。恺摄吏部,与薛道衡、陆彦师等甄别氏流。”又北史陆彦师传:“转吏部侍郎。隋承周制,官无清浊,彦师在职,凡所任人,颇甄别于士庶。”盖北周僻在关西,洛阳鲜卑贵族,去者无几,故苏绰得教宇文泰打破门第,拔才任用。如此,则鲜卑族自见湮沉,汉人自见腾驤,实为北周汉化一更要关键。<small>隋文非有大功盛业,而北周大臣如韦孝宽、杨惠、李德林、高炯、杨穆,皆翕然归奉,此恐亦有种姓之见存。</small>至隋时,政治转换,已上轨道,故卢恺、薛道衡等重提士庶之别,此并非反对北周之制,实为依照苏绰用意,作更进一步之甄别也。

是五胡虽云扰,而北方儒统未绝。

刘延明就博士郭瑀学,瑀弟子五百人,通经业者八十余人。凉武昭王以延明为儒林祭酒,蒙逊拜为祕书郎,牧犍尊为国师,学徒数百。常爽<small>明习纬族,五经百家,多所研综。</small>门徒七百人,索敞为之助教。敞入魏以儒学为中书博士,贵游子弟成就显达者数十人。蒙逊时又有宋繇、阚骃均见礼待。可见河西儒学之盛。又游明根、高闾皆以流寓入魏,特被孝文礼遇。游子肇,亦名儒。闾与高允称“二高”。

而留戍北边的,却下同奴隶。贵贱遽分,清浊斯判。朝政渐次腐败,遂激起边镇之变乱。

尔朱荣居晋阳,为孝庄帝所杀。荣从子兆弑庄帝,高欢杀兆,孝武帝奔关中。高欢以洛阳西逼西魏,南近梁境,乃议迁邺。洛阳四十万户,令下三日,狼狈即行。

慕容廆益大兴文教,以刘赞为东庠祭酒,世子皝率国胄束脩受业。廆览政之暇,亲临讲肄。慕容氏于五胡中受汉化最深。

初,元魏在马邑、云中界设“六镇”以防柔然。

鲜卑高门子弟,皆在行间,贵族即是军人,当兵即是出身,杂卑自己规模本如此。

高欢一家,虽是一个汉、鲜混杂的家庭,史称高欢渤海蓨人,其六世祖隐,为晋玄菟太守,则高欢应为汉人。惟自五世祖庆,已三世事慕容氏,<small>曾祖湖仕北魏,谥坐法徙怀朔。</small>史称欢遂“习其俗”,至其后娄氏则鲜卑豪族也。高澄娄出,故侯景呼以“鲜卑小儿”。高洋问杜弼:“治国当用何人?”弼对:“鲜卑车马客,会须用中国人。”洋以为“此言讥我”。又斩高德政,谓:“德政常言宜用汉人除鲜卑,此即合死。”洋后李氏出赵郡,其子废帝殷,洋谓其:“得汉家性质,不似我。”

周礼是他们政治理论的根据,一时君臣皆悉心讨究。

刘渊父子皆粗知学问,渊师事上党崔游,习毛诗、京氏易、马氏尚书,皆是东汉的旧传统。

士人为县,尤见齐政渐上轨道。

齐律尤为隋、唐所本。

绰依周礼定官制,未成而卒,辩续成之。<small>西魏正式行周礼建六官,在恭帝三年。同脩者尚有崔献,薛。</small>

此书在魏孝文时已见重。西魏因推行周礼,故公卿多习其业。北齐熊安生精治此经,名闻于周。周武帝灭齐,安生遽令扫门,曰:“周帝必来见我”,已而果至。

时河、洛一带久已荒残,山西亦为东西交兵之冲,石虎之乱,屠割尤惨,故东方惟慕容,西方惟苻、姚,为北方文化残喘所托命。

然而汉人的势力,很快在北齐的政府下抬头。

一则元魏政制,久已汉化,塞北荒寒,不配做新政治中心。

二则北方统一以后,若图吞并江南,则必先将首都南移。

又次则奖通婚。<small>孝文自纳范阳卢氏,清河崔氏、荣阳郑氏、太原王氏四姓女充后宫。</small>

自是代人迁洛者,悉为河南洛阳人。拓拔改氏元,其它如长孙、叔孙、陆、贺、楼等,皆胡姓改。凡一百十八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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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朱荣入洛阳,沉王公以下二千余人于河。洛阳政府的汉化暂见顿挫。

六条之四曰“擢贤良”,其言曰“自昔州郡大吏,但取门资,不择贤良。夫门资乃先世之爵禄,无妨子孙之愚。今之选举,不限资荫,惟在得人。”

西魏则宇文泰虽系鲜卑,然因传统势力入关者少,更得急速汉化。苏绰、卢辩<small>累世儒学。魏太子及诸王皆束脩礼受业。叔父同,注小戴,辩注大戴。</small>诸人,卒为北周创建了一个新的政治规模,为后来隋、唐所取法。将来中国全盛时期之再临,即奠基于此。

西魏三主,二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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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愔尤称当时经学名懦,<small>一门四世同居,昆季就学者三十余人。</small>事高洋,时称“主昏于上,政清于下。”<small>常山王高演杀杨愔,高殷(废帝,母李皇后,赵郡李氏女。)见废,亦当时胡、汉界线相争之一幕。</small>

太袓元兴元年至邺,即有定都意,乃置行台。太宗神瑞二年又议迁都,以崔浩等谏而止。汉化愈进,即迁都动机愈成熟,两事连带而来。

元魏自道武帝至孝武帝入关,凡十一主,一百四十九年,分为东、西。

僚吏俊彦,旦理公务,晚就讲习。

苏绰的六条诏书:

史称:“高欢时,鲜卑共轻中华朝士,惟惮高昂。欢每申令三军,常为鲜卑言;昂若在列时,则为华言。”然同洋即位,群臣皆汉、魏衣冠。直至末年,洋乃数为胡服,微行市里。则知文宣时齐朝早已汉化。又齐文宣诛诸元二十五家,杀三千人,余十九家并禁锢,嗣又大杀元氏,魏后竟无遗种,亦为汉人得势一因。<small>其后隋文帝尽杀宇文子孙,无遗种。</small>

尔朱荣世为领民酋长,部落八千余家,有马数万匹,<small>元天穆说之曰:“世跨并、肆,部落之民,控弦一万。”</small>此乃代表鲜卑遗留在北方之旧传统、旧势力,与洛阳汉化后之新朝贵绝不相同。一个国家,同时摆着两个绝不相同的社会,势必酿乱。

在此汉化深浓、儒业奋兴之空气下,乃酝酿而有魏孝文之迁都。

如高允、李世安、<small>祖曾,治郑氏礼、左氏春秋。叔父孝伯,少传父业。</small>李冲、李彪、<small>上封事七条,极识治体,殆其时之贾生也。为中书教学博士,述春秋三传,合成十卷。</small>王肃,尤其著者。所谓:“刘芳、李彪诸人以经书进,崔光、邢峦之徒以文史达,其余涉猎典章,关集词翰,斯文郁然,比隆周、汉也。”

南北朝诸律,北优于南。北朝尤以齐律为最。由唐及清,皆本隋律,隋律则本于齐。<small>魏拓跋焘定律,出崔浩、高允之手。浩长于汉律,为之作序。(史记索隙引。)高允史称其“尤好春秋公羊”,盖冶汉董仲舒、应劭公羊决狱之学者。其后代有名家,太和中,改定律令,君臣聚议一堂,考订之勒,古今无比。此为北系诸律之嚆矢。渊源当自汉律,不尽袭魏、晋之制也。</small>则齐政虽称昏乱,其士大夫之贡献亦甚大。

别有河西儒学,以诸凉兵祸较浅,诸儒传业不辍,又为苻、姚丧乱后诸士族避难之所。至拓拔焘并北凉,群士始东迁,遂与东方慕容燕以来儒业相汇合,而造成元魏之盛况。

姚兴时,耆儒姜龛、淳于岐等教学长安,诸生自远而至。兴每与龛等讲论道艺。胡辩讲授洛阳,关中诸生赴者,兴敕关尉勿稽其出入。

然北魏洛阳政府之覆灭,只是拓拔氏一家统治权之解体,对于当时北方文治势力之进展,依然无可阻碍。<small>魏孝文只是认识了此种力量,要把鲜卑的统治权与之融合一体。洛阳的鲜卑贵族,以及北方的六镇军人,都不了解此意,他们只有先后做时代潮流下之牺牲品。</small>

而一时朝士,文采、经术尤盛。<small>此与当时暮气的鲜卑人两两对照,即知魏孝文迁都之一种内心激动矣。</small>

<h3>四、北齐北周文治势力之演进</h3>

史称:“魏主将迁都,恐群臣不从,乃议大举伐齐以胁之。至洛阳,霖雨不止,群臣泣谏。魏主曰:‘今者兴发不小,苟不南伐,当迁都于此。’时旧人虽不愿内徙,而惮于南伐,无敢言者。迁都之计遂定。”其时一般鲜卑人之暮气沉沉,固不待南迁而衰象已见矣。孝文太子恂,既南来,深苦河、洛暑热,每追乐北方。帝赐之衣冠,常私着胡服,杖数百,囚之。又谋轻骑奔代,废为庶人,赐死。<small>自以为一种高远的政治理想,而引起家庭父子惨剧者,前者有王莽,后有魏孝文。</small>时孝文南迁,所亲任多中州儒士,<small>其时北方汉士族文化力量已不可侮。惟孝文知之,鲜卑种人多不知也。</small>宗室及代人,往往不乐。孝文尝谓陆叡曰:“北人每言北俗质鲁,何由知书?<small>此乃鲜卑暮气对汉文化之反应。</small>朕闻之,深用怃然。今知书者甚众,岂皆圣人?顾学与不学耳。朕为天子,何必居中原?欲卿等子孙,渐染美俗,闻见广博。若永居恒北,复值不好文之主,不免面墙耳。”孝文之开譬深切如此,然陆叡、穆泰终以反对南迁,谋乱伏诛,则知当时鲜卑人一般之意态,实距孝文理想甚远也。

史称:“世宗时,天不承平,学业大炽。燕、齐、赵、魏之间,横经著录,不可胜数,多者千余人,少者亦数百,州举茂异,郡贡孝廉,每年逾众。”此魏孝文迁都后北方学术界气象也。

李铉、邢峙、冯敬德、冯元熙,皆以经学为帝室师。<small>史称:“孝昌之后,海内淆乱,四方学校,所存无几。至于兴和、武定之世,寇难既平,儒业复光。”其间相去不过十年。</small>后魏崔亮年劳之制,至是见革。

北方中经历范湖长期纷扰之后,渐渐找到复兴的新机运,是为北朝。

孝文太和十五年始亲政,是年即建明堂,改营太庙。明年坏太华殿,改建太极殿。十七年改作后宫。北魏的国力,到此已盛,与其在平城因陋就简的改造,不如径迁洛阳,可以彻底兴筑,以弘规制。<small>洛阳的新规模,可看洛阳伽蓝记。其分区建筑之计划,创于韩显宗,见北史韩传。又孝文语其臣曰:“朕以恒、代无运漕之路,故宗邑民贫。今移都伊、洛,欲通运四方。”(见魏书成淹传。)此皆经济上原因,使魏不得不迁都也。崔浩谏拓拔珪迁邺、则谓:“分家南徙,恐不满诸州之地。”此见前后北魏国力之膨胀。</small>

广阳王传谓:“及太和在历,丰、沛旧门,仍防边戍。自非得罪当世,莫肯与之为伍。一生推迁,不过军主。然其往世房分,留居京者,得上品通官;在镇者,便为清途所隔。”北齐书魏兰根传亦谓:“中年以来,有司号为府户,役同厮养,官婚班齿,致失清流。而本宗旧族,各各荣显,顾赡彼此,理当愤怨。”<small>按:道武平中山,多置“军府”以相威摄,凡有八军。军各配兵五千,食禄主帅,军各四十六人。自中原稍定,八军之兵渐割南戍,军兵裁千余,然帅如故,费禄不少。杨椿表罢四军,减其主帅百八十四人,六镇亦称“府户”,盖体制略同。西魏“府兵”之名殆本此。秦、汉军民分治,故于郡守外置都尉。北朝其先纯系军治,故府设帅,而称军府。(此犹秦南海、桂林、象郡仅设一尉,不更置守也。)及后文治渐蒸,军主镇帅,遂无出路,群加简蔑,目为府户,以别于中朝搢绅门阀焉。</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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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镇:<small>郦道元传:“明帝以沃野、怀朔、薄骨律、武川、抚冥、柔玄,怀荒、御夷诸镇并改为州,会诸镇叛,不果。”</small>

<h3>二、北方之汉化与北方儒统</h3>

姚泓亲拜淳于岐于床下,自是公侯见师傅皆拜。

后魏自张彝见杀,武官皆得依资人选,官员少而应调者多。崔亮为吏部尚书,乃奏为格制,官不问贤愚,以停解日月为断,年月久则先擢用,世谓之“停年格”。魏之失人自此始。高齐自高澄、袁韦修、杨遵彦、辛术相继掌大选,颇革魏弊,而辛术管库必擢,门阀不遗,衡鉴之美,尤为见称。

东魏一主,十七年,先亡。

太和十五年始亲政;十七年南伐,是年即议迁都,并起宫殿于邺。是后连年南伐,直到孝文之卒。可知孝文迁都,实抱有侵略江南之野心也。

五胡杂居内地,已受相当汉化。但彼辈所接触者,乃中国较旧之经学传统,而非代表当时朝士名流之清谈玄理。南渡以还,士大夫沦陷北方者,不得不隐忍与诸胡合作,而彼辈学术涂辙,亦多守旧,绝无南渡衣冠清玄之习。

沃野,<small>沃野、薄骨律在西北边,略当河套、宁夏境,为六镇最西第一镇。</small>怀朔,<small>最西第二镇,今绥远五原、固阳境。</small>武川,抚冥,<small>武川、柔玄之间,约相距各五百圼之地。</small>柔玄,<small>怀荒东,近天镇北,今绥远兴和。</small>怀荒,<small>今地未考,当在兴和、沽源间。</small>又有御夷,后置,在“六镇”外。

周自宇文觉篡位,五主,二十五年。

从学术影响到政治,回头再走上一条合理的路,努力造出一个合理的政府来。<small>此指能切实贡献于民众,而非专为保门第、固权荣而言。</small>

孝文迁都后的政令,第一是禁胡服,屏北语。

王猛死,特诏崇儒,禁老、庄、图谶之学。<small>诏曰:“权可偃武修文,以称武侯雅旨”,则必猛生前时时称说其意也。</small>

而当时官吏的任用,尤能打破历来氏族门第的拘絯。

元魏先受慕容氏影响,自拓拔珪时已立太学,置五经博士,初有生员千余人,后增至三千。<small>道武帝命梁越授诸皇子经,官上大夫。</small>

胡太后时,羽林、虎贲作乱,杀尚书郎张仲瑀及其父张彝,而朝廷不能问,<small>仲瑀上封事,请诠别选格,排抑武夫,不使预清品。及父子见杀,诏诛凶强者八人,余并大赦以安之。</small>其事已为凊流文治派与武人势力之显著冲突。在中央政府下之羽林侍卫尚无出路,何论边鄙镇兵?六镇叛变,正为此种形势之继续扩大。南中文治派与北边武人之冲突,其后面不啻即是汉化与鲜卑故俗之冲突也。<small>史又称:“代人迁洛,多为选部所抑,不得仕进。及六镇叛,元叉乃用代来人为传诏以慰悦之。”是可见当时南、北界划矣。</small>

三则当时北魏政府,虽则逐步汉化。<small>此只是北方汉士族的文化力量之逐步抬头。</small>而一般鲜卑人,则以建国已踰百年,而不免暮气渐重,<small>此却是浅演民族一种根本的惨运。</small>魏文帝实在想用迁都的政策来与他的种人以一种新刺激。

<h3>一、北朝帝系及年历</h3>

<h3>三、魏孝文迁都及北魏之覆灭</h3>

洛阳伽蓝记谓:“当时帝族王侯、外戚公主,擅山海之富,居川林之饶,争修园宅,互相夸竞。崇门丰室,洞户连房,飞馆生风,重楼起雾,高台方榭,家家而筑;花林曲池,园园而有。而河间王琛最为豪首,常与高阳王雍争衡。”高阳正光中为丞相,童仆六千,妓女五百,汉、晋以来,诸王豪侈未之有。河间亦妓女三百,常语人云:“晋室石崇,乃是庶姓;况我大魏天潢,不为华侈。”

北齐制县为上、中、下三等,每等又有上、中、下,凡九等。然犹因循后魏,用人滥杂,至于士流耻居。元文遥遂奏于武成帝,密搜世胄子弟,恐其辞诉,总召集神武门,宣旨慰谕而遣。自是县令始以士人为之。

悬为当时行政官吏的新经典。

第四编 魏晋南北朝之部 第十八章 变相的封建势力 魏晋南北朝之门第

贵族世袭的封建制度,早在战国、秦、汉年间彻底打破。然而东汉以来的士族门第,他们在魏晋南北朝时代的地位,几乎已成为变相的封建了。

<h3>一、九品中正制与门阀</h3>

东汉士族地位的获得,本由当时的察举制度。三国丧乱之际,“士人流移,考详无地。”用兵既久,人材自行伍杂进。“郎吏蓄于军府,豪右聚于都邑。”两汉文治精神所托命的州、郡察举制,一时逆转,而倒退为秦、汉初年之军功得官。要对此种情况加以救挽,于是有魏尚书陈群之“九品官人”法。<small>事起延康元年,始议则自何夔。</small>

朝廷用人委之尚书,然尚书“不能审核天下人才士庶,<small>刘毅所谓“一吏部、两郎中,而欲究鑑人物,何异以管窥天?”但又不愿漫无标准,一切委之军队或私人关西。</small>于是委中正铨第等级,<small>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级。</small>凭之授受。”

州置“大中正”,郡置“小中正”。<small>自汉末舍之州牧,于是州在郡上,自成一级。</small>大中正以“本处人任诸府公卿及台省郎吏有德充才盛者为之”。故“中正”乃中央官之兼职。<small>故晋书职官志别无“中正”之官。</small>

中正何以必须本处人任之?因非此无以熟知各本处之人才。中正何以必须中央官兼职?因乱离之际,人才集中中央,就近访察为便。

各地郡中正可以各就所知,汇报各本州大中正。大中正得根据乡评,定其品级与进退。

通典云:“其有言行修著,则升进之;或以五升四,以六升五。倘或道义亏阙,则降下之;或自五退六,自六退七。”

此虽为军政状态下一时之权宜,然其初“犹有乡论余风”。故其后有“正始胜流”之目。今按:此制与州、郡察举有相异者两点:

一、州、郡察举之权在地方官,而州大中正则为中央官之兼职。故士庶求出身者,于察举制度下必须归于地方,而在中正制度下则须奔集中央。

此制本因人才不在乡里而立。但既立此制,则有使人才永不反归乡里之势。

二、州、郡察举只为士人进身之初步,至于以后在官职位之升降与转移,则与察举无关。

九品中正于各本州人士,无论已仕、未仕,皆以入品。

魏志常林传注引魏略,谓:“中正差叙,自公卿以下至于郎吏,功德材行所任。”卫瓘谓:“其始乡邑清议,不拘爵位”,故居官者因清议而进退。<small>谅陈群初意,盖欲藉此澄清当日浊乱之官场也。</small>陈寿父死有疾,使婢丸药,乡党贬议,遂致沉滞。后又因遵遗嘱葬母洛阳,坐不以母归葬,再致废辱。东晋温嶠为丹阳尹,平苏峻有大功,司徒长史以嶠母亡遭丧不葬,下其品。

如是则官位之升降,乃不系于居官服务之成绩,而操于中正之“品状”。

“品”者履行,“状”者才能、绩效。中正可得定“品”,不能知“状”。应于入仕之后,别有考课之法。今品、状均付于中正。如王嘉叙吉茂虽在上第而状甚下,云其“德优能少”是也。此制初意,本欲使官人之权不操于在下,而结果转使在下者持官人进退之柄。<small>故刘毅谓:“虽职之高,还附卑品,无绩于官,而获高叙。是为抑功实而隆实名,上夺天朝考绩之分,下长浮华朋党之士。”</small>又按:州、郡察举,每岁不过数人,故易识别;中正品状,同时网罗合境人才,势难周悉。于是只凭门第,兼采虚誉,虽欲中正,亦不能得。此又为察举制与中正制相异之一点。

关于第二点,魏夏侯玄已求矫正。

谓:“中正但当考行伦辈,铨衡专于台阁,不必使中正干铨衡之机。众职各有官长,但使官长各以其属能否献之台阁;台阁则据官长能否之第,参以乡闾德行之次,拟其伦比,勿使偏颇。”

但当魏、晋之际,司马氏正结欢强族,自谋篡窃,夏侯玄不免杀身之祸,集权中央之政见,难见实施。

关于第一点。西晋统一以后,刘毅、卫瓘、李重诸人均有论列。九品中正本系三国军政时代之权宜办法,今天下复归一统,自当仍将察举权付之地方长官,不必再要一个中正。

此亦所谓“土断”。卫瓘云:“臣等以为宜拟古制,以土断定。自公卿以下,皆以所居为正,无复悬客,远属异土。如此则同乡邻伍,皆为邑里,郡县之宰,即以居长。尽除中正九品之制,使举善进才各由乡论。如此则下敬其上,人安其教也。”

然而当时世族门第之势力已成,九品中正制正为他们安立一个制度上之护符。中正“计资定品,惟以居位为贵。”“据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孙,即当途之昆弟。”“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姓寒人,无寸进之路。此为当时尽人皆知之事实。在此形势下,故家大族,虽无世袭之名,而有世袭之实,因此这一个制度终于不能废弃。<small>陆机荐贺循、郭纳表,谓:“伏思台郎所以使州州有人,非徒以均分显路,惠及外州而已。诚以庶士殊风,四方异俗,壅隔之害,远国益甚。至于荆、扬二州,户各数十万,今扬州无郎,而荆州、江南乃无一人为京城职者,诚非圣朝待四方之本心。”观此知西晋北方士族擅朝政之概。宜乎元帝渡江,有“寄人国土,心常惭愧”之语也。</small>

<h3>二、学校与考试制度之颓废</h3>

两汉官人,与察举制相辅并行者,尚有学校与考试。东汉的累世经学,即为造成门阀之一因,但到门阀势力一旦长成,学校与考试制度即不重要,难以存在。

汉末丧乱,天下分崩,学校自无存立之地。魏黄初、太和、青龙中,屡次想振兴学校,然而“高门子弟,耻非其伦”。博士既无高选,来者只为避役而已。

两汉由博士入官者,多至公卿。魏高柔疏:“博士迁除,限不过长。”其升迁既有限,宜遴选不得其人矣。

中央的尊严已倒,王政转移而为家教,自然高门子弟不愿进国立的太学。

国立太学的传统教育为六经与礼乐,而当时名门世族的家庭风尚,是庄老与清谈。六经礼乐本求致用,庄老清谈则务于自娱。<small>中央政府无权驾驭世族,世族亦不愿为中央所用。</small>

直到东晋成帝时,还有人以为江左寖安,请兴学校。遂重立太学,征求生徒。然当时士大夫多讲庄老,看不起儒家,终于没有人来理会。

宋文帝立玄、史、文、儒四学,乃以玄为首,国立太学改讲庄老玄谈。然庄老根本理论便不承认国家有教育人民之必要。宜乎南朝立学,皆旋立旋废,亦仅为具文而已。

中央既无登用人才之权,如何再能鼓舞人心来受中央的教育?

<h3>三、南渡后之侨姓与吴姓</h3>

九品中正制已为门第势力安置一重政治上外在的护符。晋室东迁,中原衣冠,追随南渡者,依借勤王之美名,又在政治上自占地步。故当时有侨姓、吴姓之别。

过江者为“侨姓”,东南则为“吴姓”,吴姓不如侨姓。

东南本为胜国,自不敢比望中原。南士无仆射,多历年所。齐孝武帝欲以张绪为右仆射,以问王俭,俭曰:“绪少有清望,诚美选,然南士由来少居此职。”乃止。褚彦回曰:“江右用陆玩、顾和,皆南人也。”俭曰,“晋氏衰政,不可为则。”

而侨姓中又分早、晚渡江之不同。

杜骥兄坦告宋文帝:“臣本中华高族,亡髙袓因晋氏丧乱,播迁凉土。直以南渡不早,便以荒伧赐隔。”

中央政府本属虚置,只得对之优借。

故“甲族以二十登仕,后门以过立试吏”。宋、齐以来,甲族“起家即为秘书郎”。帝王偶尔破格用人,便足自傲。

梁武帝以张率为秘书丞,谓曰:“秘书丞天下清官,东南望冑未有为之者,今以相处,为卿定名誉。”

这都是当时政治上的不成文法,为故家世族拥护权益。

<h3>四、当时之婚姻制度与身分观念</h3>

故家世族为要保守他们的特权,亦复处处留神,一步不放松。最紧要的自属婚姻制度,这是保守门阀一道最重要的防线。齐代王源嫁女富阳满氏,沈约至特上弹章。<small>沈文云:“自宋氏失御,礼教凋衰,衣冠之族,日失其序。”可见当时门第势力已日就隳弛。又云:“源见告穷尽,因与满为婚,聘礼五万。源先丧妇,以所骋余直纳妾。”是门第之混淆,大率由于贫富之颠倒也。</small>侯景请娶于王、谢,梁武帝谓:“王、谢门高非偶,可于朱、张以下访之。”

不仅他们对于婚姻制度如此谨严,即日常私人交接,亦复故意的装身分,摆架子,好像他们果然舆别人有一种不可踰越的界线。

中书舍人王弘为宋太祖所爱遇,谓曰:“卿欲作士人,得就王球坐。若往诣球,可称旨就席。”及至,球举扇曰:“若不得尔。”弘还启闻,帝曰:“我便无如此何。”纪僧真幸于宋孝武帝,曰:“臣小人,出自本州武吏,愿就陛下乞作士大夫。”帝曰:“此事由江斅、谢蕍,我不得措意,可自诣之。”纪承旨诣斅,登榻坐定,斅命左右移吾床让客。纪丧气而还,帝曰:“士大夫固非天子所命。”

士大夫在政治上的官爵以外,别有其身分与地位,此事从东汉以来已有之。惟东汉尚为名士,而至此遂成贵族。<small>名士及身而止,贵族世袭罔替。</small>然而士大夫特意装身分的故事,至宋、齐以下而转盛,<small>永明中,王俭与贾渊撰百家谱,谱学亦自此乃盛也。</small>这便是告诉我们,当时士族门第的界线,实已将次破坏了。还有一事可以见出当时士族门第势力消长之朕兆者,便是朝廷御史官之轻重。御史本为朝廷振肃纪纲之官,当时士族既目无中央,自不乐于有此职。此在宋、齐时极显见。

宋延颜之为御史中丞,在任纵容,无所举奏。王球甚矜曹地,从弟僧朗除中丞,谓曰:“汝为此官,不复成膏粱矣。”齐甲族多不居宪职,王氏分枝居乌衣者为官微减,王僧虔为中丞,曰:“此是乌衣诸郎坐处,我亦试为耳。”故齐明帝谓“宋世以来无严明中丞”。

但梁、陈以下,御史官遂多称职,此亦世族渐失地位之一征。

江淹弹中书令谢朏等,齐明帝称为“近世独步”。张缅居宪司,号劲直,梁武帝至遣工图其像于台省。其它如张绾、到洽、孔休源、臧盾、江革、孔奂、袁宪、徐陵、宗元饶等,皆以任御史举职称。

<h3>五、北方的门第</h3>

士族门第同时亦在北方留存,但北方的士族其境遇与南方不同。

一、南渡者皆胜流名族,在当时早有较高之地位,其留滞北方不能南避者,门望皆较次。<small>故思想上南渡者皆能言清玄,而留北者,皆较笃实。(时称“鄙俗”。)</small>

二、南渡衣冠,藉拥戴王室之名义,而朘削新土,视南疆如殖民地。北方士族则处胡族压逼之下,不得不厚结民众,藉以增强自己之地位,而博得异族统治者之重视。故南士借上以凌下,北族则附下以抗上。情势既异,其对各方态度亦全不同。

三、南方士族处于顺境,心理上无所忌惮,其家族组织之演进,趋于分裂而为小家庭制。

宋孝建时,周朗上书献谠言,谓:“今士大夫父母在而兄弟异计,十家而七。庶人父子殊产,八家而五。其甚者,乃危亡不相知,饥寒不相恤。”隋卢思道聘陈,嘲南人诗曰:“共甑分炊饭,同鐺各煮鱼。”<small>日知录卷十三有“分居”一条论及此。</small>

北方士族处于艰苦境况下,心理上时有戒防,时抱存恤之同情,其家族组织之演进,趋于团结而为大家庭制。

宋书王仲德传:“北上重同姓,谓之骨肉,有远来相投者,莫不竭力营赡。”河北有薛、马两姓,各二千余家。薛安都,河东汾阴人,世为疆族,族众有三千余家。杨播、杨椿兄弟,“一家之内,男女百口,缌服同爨。”<small>其家仕魏有七郡太守、三十二州刺史。</small>魏书节义传:“博陵李氏七世共居同财,家有二十二房,一百九十八口。”其它六世、五世、四世同居者甚多。又颜氏家训谓:“北土风俗,率能恭俭节用,以赡衣食。江南奢侈,多不逮焉。”南北奢俭之风,亦因处境积虑而异。<small>家训又云:“江左不讳庶孽,丧室之后,多以妾滕终家事。河北鄙于侧出,是以必须重娶。”此亦因家庭制度之大小而异也。</small>

故南方士族直是政治权利上之各自分占,而北方士族则几成民族意识上之团结一致。当时异族视之,亦俨如一敌国,比之刘渊、石勒,不敢轻侮。

宋孝王关东风俗传谓:“文宣之代,政令严猛,羊、毕诸豪颇被徙逐。至若瀛、冀诸刘,清河张、宋,并州王氏,濮阳侯族,诸如此辈,一宗近将万室,烟火连接,比屋而居。献武初在冀郡,大族蝟起应之。侯景之反,河南侯氏几为大患,有同刘元海、石勒之众也。”<small>南齐书:“刘怀珍,北州旧姓,门附殷积,启上门生千人充宿卫,孝武大惊。”以为南方所少有也。又按:北史毕义云传:“毕家兖州北境,常劫掠行旅为州里患。其家私藏工匠,有十余机织锦,自造金银器物。”又北齐书循吏宋世良传:“清河东南曲堤,为成公一姓蟠居。群盗多萃此。谚云:‘宁度东吴、会稽,不历成公曲堤。’”北方豪姓亦多仗暴力为奸利者。要之其自身具有一锺力量,与南方贵族仰赖于政治势力者不同。</small>

四、南方士族早有地位。故不頋再经心世务,<small>高门大族门户已盛,令、仆、三司可安流平进,故不屑竭智尽心,以邀恩宠。</small>乃相尚为庄老玄虚。北方士族处异族统治之下,既不能澄清驱攘,只有隐忍合作,勉立功业以图存全,故相尚为经术政务。<small>处异族统治下,惟经术可以进退自全,如刑名、纵横,皆危道也。</small>

故南方士族不期而与王室立于对抗之地位,其对国事政务之心理,多半为消极的。北方士族乃转与异族统治者立于协调之地位,其对国事政务之心理,大体上为积极的。

因此南方东晋以至南朝,历代王室对士族不断加以轻蔑与裁抑,而南方士族终于消沉。北方自五胡迄元魏、齐、周,历代王室对士族逐步加以重视与援用,而北方士族终于握到北方政治之中心势力,而开隋、唐之复盛。

<h3>六、郡姓与国姓</h3>

北方门第至元魏时亦有郡姓、国姓之目。“郡姓”为汉族。

山东以王、崔、卢、李、郑为大。关中以韦、裴、柳、薛、杨、杜首之。

“国姓”即鲜卑。

亦称“虏姓”,代北以元、长孙、宇文、于、陆、源、窦为首。

魏孝文迁都,诏以门第选举。

诏曰:“代人先无姓族,虽功贤之胤,无异寒贱,故宦达者位极公卿,其功、衰之亲仍居猥任。其穆、陆、贺、刘、楼、于、嵇、尉八姓,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官,一同四姓。<small>范阳卢、清河崔、荥阳郑、太原王。</small>自此以外,应班士流者,寻续别敕。其旧为部落大人,而皇始以来,三世官在给事以上,及品登王公者为姓。若本非大人,而皇始以来,三世官在尚书以上,及品登王公者,亦为姓。其大人之后,而官不显者为族。若本非大人而官显者亦为族。凡此姓族,皆应审覆,勿容冒伪。”

在孝文之意,一面因为忻慕汉化,重枧汉士族之门第;一面则实欲援借汉族门第制度来保护鲜卑族的政治地位。当时北方门第有“膏粱”、“华腴”、“甲姓”、“乙姓”、“丙姓”、“丁姓”之目,<small>秀才、州主簿、郡功曹,非四姓不在选。</small>亦几乎是一个变相的世袭。<small>孝明时,清河王怿上表,谓:“孝文制出身以门品,高下有恒。若准资荫,自公、卿、令、仆之子,甲、乙、丙、丁之族,上则散骑、秘、著,下逮御史、长、兼,皆条例昭然,无有亏没。”魏帝用意,皎然可见。</small>

当时君臣讨论,诸臣皆请惟拔才用,不论门品,而孝文不以为是。

北史韩显宗传,李冲曰:“未审上古以来,置官列位,为欲为膏粱儿地,为欲益政赞时?”帝曰:“俱欲为人。”冲曰“若欲为人,今日何为专崇门品,不有拔才之诏?”帝曰:“苟有殊人之技,不患不知。然君子之门,假使无当世之用者,要自德行纯笃。”冲曰:“傅严、吕望,岂可以门见举?”帝曰:“如此者希,旷代有一、两耳。”李彪曰:“陛下若专以地望,不审鲁之三卿,孰若四科?”帝曰:“犹如向解。”韩显宗曰:“陛下不应以贵承贵,以贱袭贱。”帝曰:“若有高明卓尔,才具儁出者,朕亦不拘此例。”

盖若惟才是用,则鲜卑自不如汉人;论门品,则鲜卑以王室亲贵,尚可保其优势,所以较之南朝君臣的意态,恰相反对。<small>北朝学校制度,亦较南朝像样。</small>

但是魏孝文只能在门第的观念与制度上,设法使鲜卑汉化,<small>故既改其姓氏,又奖励与汉族高门通婚姻。</small>而与中原故家士族同操政柄;并不能排除汉族,让鲜卑独巩其治权。

当时在上者既力主门品,则门第在政治上的地位自然稳固。

他们已然经历长时期的惊风骇浪,现在居然能苦撑稳渡,慢慢见岸。中国文化,赖藉这些门第的扶护保养而重得回生。北方士族所遭境遇,视南方士族远为艰苦;而他们所尽的责任,亦较南方士族远为伟大。

然平情而论,南方门第对于当时传统文化之保存与绵延,亦有其贡献。一个大门第,决非全赖于外在之权势与财力,而能保泰持盈达于数百年之久;更非清虚与奢汰,所能使闺门雍睦,子弟循谨,维持此门户于不衰。当时极重家教门风,孝弟妇德,皆从两汉儒学传来。诗文艺术,皆有卓越之造诣;经史著述,亦灿然可观;品高德洁,堪称中国史上第一、第二流人物者,亦复多有。而大江以南新境之开辟,文物之蔚起,士族南渡之功,尤不可没。

要之,门第之在当时,无论南北,不啻如乱流中岛屿散列,黑夜中灯炬闪耀。北方之同化胡族,南方之宏扩斯文,斯皆当时门第之功。固不当仅以变相之封建势力,虚无之庄老清谈,作为褊狭之抨击。

第四编 魏晋南北朝之部 第十九章 变相的封建势力下之社会形态(上) 在西晋及南朝

<h3>一、汉末之荒残</h3>

灵献以来,海内荒残,人户所存,十无一、二。分别言之,如:

洛阳 董卓西迁,悉躯余民数百万口至长安。尽烧宗庙、官府、居家,二百里内,室屋荡尽,无复鸡犬。后献帝还洛,百官披荆棘,依墙壁间。百僚饥乏,尚书郎以下自出采稆,或饥死墙壁间,或为兵士所杀。<small>吴志一注引江表传:“旧京空虚,数百里中无烟火。”庚峻谒苏林,林曰:“鄢陵旧五、六万户,闻今裁有数百。”</small>

长安 董卓初死,三辅民尚数十万户。李、郭相斗,放兵劫略,加以饥馑,献帝脱逃,长安城空四十余日。强者四散,赢者相食,二、三年间,关中无复人迹。

徐州 徐方百姓殷盛,流民多归之。曹操父嵩避难琅琊,为陶谦别将所杀。初平四年,操攻谦,凡杀男女数十万人,泗水为之不流,五县、<small>彭城、博阳、取虑(下邳)、睢陵、夏邱(沛)。</small>无行迹。三辅遭李傕乱,流依谦者皆歼。曹操亦自谓:“旧土人民死丧略尽,国中终日行,不见所识,使吾凄怆伤怀。”

荆州 刘表在荆州,关西、兗、豫学士归者千数;表没,亦遭残破。

寿春 袁术在江、淮,取给蒲蠃,民多相食,州里萧条。

其他如山东,河北,<small>为黑山贼所残。又有刘虞、公孙瓒、袁绍父于相继屠戮。孟达荐王雄曰:“涿郡领户三千,孤寡之家,参居其半。”(魏志崔林传注)</small>甘陇,<small>为马腾、韩遂所残,苏则云:“金城郡为韩遂屠剥,户不满五百,到官抚鸠,见户千余。”(魏志苏则传注)</small>靡不凋残。

以赤壁之战言,三方大较不到三十万人。

曹操合中国及刘表众共二十余万。孙权遣周瑜,谓“五万众难卒合,已选三万人”。诸葛亮自称有“关羽水军万人,刘琦江夏战士亦万人”。<small>以战国、楚汉之际,及王莽末年,及至黄巾初乱时几次战争相比。</small>可见当时壮丁之缺乏。

陈群谓:“丧乱后人民比汉文、景时不过一大郡”,殆非虚语。<small>杜恕亦谓:“大魏奄有十州之地,计其户口,不如往昔一州。”</small>

</tr><td>内兵二十三万,占全数1/10,吏三万两千,后宫五千。</td></tr>

就全史而言,户口莫少于是时。<small>大体当盛汉南阳、汝南两郡之数。既备载后宫、将士、吏诸项,其数大约可靠。</small>

三国晚季如此,其大乱方炽时可想。

<h3>二、农民身分之转变</h3>

农民在大动乱中,地方政权随着中央政权而解体,他们无所托命,不得不依存于当地或附近的强宗豪族。强宗豪族把他们武装起来,成为一种自卫的集团,他们便成为强宗豪族的“部曲”。

如李典居乘氏,有宗族部曲三千余家,万三千余口。袁、曹相拒官渡,李典输谷帛供曹军,后遂全部徙居邺。李典之众自有武装,故称“部曲”。亦有避地较僻,不需武装,而以政令约束相安者,如田畴率宗族避难无终山,百姓归之,数年间至五千余家。袁氏亡,畴将其家族宗人三百余家居邺。亦有相聚而为寇盗者,如李通拜汝南太守时,贼张赤等五千余家聚桃山,通攻破之。

如是则农民由国家的公民,一变而为豪族的私属。<small>纳质任,称部曲。“质任”即抵押,凡为部曲,必纳其亲属子女为抵押品,以表诚信。</small>实在是农民身分之降低。

局势逐渐澄清,各地的强宗豪族,逐渐消并其势力于几个大势力之下,再建政府,这便是三国。当时最严重的问题,是只有兵队而无农民。<small>吴、蜀临亡时,兵籍均占全人口十分乃至九分之一。妇女去其半,老弱去其半,大体仍是有夫皆兵也。曹操得冀州,按籍自喜得兵三十万,亦指全冀丁壮言。</small>

兵队无终岁之计,饥则寇掠,饱则弃余。农民非加入军队,无以自全。其后则兵队非仍转为农民,亦不能存活。袁绍在河比,军人仰食椹枣。袁术在江、淮,取给蒲蠃。

暂时对此问题的解决办法,便是屯田制度。尤著者如曹操之屯田许下。

献帝建安元年,曹操用枣祗、韩浩议建屯田,募民屯田许下。州、郡例置田官,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遂能兼并群雄。

邓艾之屯田淮南、北。

齐王芳正始四年,建议屯田淮南、北:“淮北二万人,淮南三万人,十二分休,常有四万人,且田且守。”<small>即五万兵队中常有四万兵轮番田种,以十分之二即一万兵专任防御也。</small>自寿春到京师,农官兵田,阡陌相属。<small>其他如刘馥之在扬州,贾逵之在豫州,均兴屯田水利。吴、蜀亦然。</small>

兵队代替农民做了国家的基本公民,管督屯田的典农中郎将,暂时便等于地方行政长官。

魏末咸熙元年,始正式罢屯田官,以典农为太守,都尉为令长。至晋初泰始二年,又诏罢农官为郡县。但以后复有农官。当时要把军政的变态,转移到民政的常态,颇非易易。

这是一个“复兵于农”的伟大运动。在中央首都的附近,乃至的腹地,都施行起屯田来。从整个政治问题而论,不得不说是一个绝路逢生的好办法。但专从农民身分而论,却又是一个大低落。

两汉以来的农民,以公民资格自耕其地,而向政府纳租。<small>田地为农民所有,故农民得自由买卖。其出卖田地而变为私家佃户者,此暂不论。</small>现在是政府将无主荒田指派兵队耕种,无形中,农田的所有权,又从农民手里转移到政府去。这一个转变最显著的影响,便是农民的租税加重。

汉代租额,通常是十五税一,乃至三十税一。魏、晋的租额是“持官牛者官得六分,百姓得四分;私牛而官田者,与官中分”。<small>此据傅玄奏疏,及封裕谏慕容皝语。</small>这便是王莽所谓“豪民劫假,收什五之税”。现在是政府自做豪民。<small>邓艾疏:“四万人且田且守,除众费,岁完五百万斛”,是屯田全入于官,而一人责百二十斛矣。其中岁课六十斛,就邓之初计则正是什五之税。咸宁三年杜预上疏:“乞分种牛付兖、豫二州将吏士庶,谷登之后,头责三百斛”,其额重如此。</small>

经过长期的大骚乱,农民本已失去耕地,现在他们是以国家兵队的身分把屯田来代替吃饷。直到西晋统一,军事状态告终,这个情形实现到制度上来,便成西晋初年之“户调”。同时商业亦彻底破坏。

魏文帝黄初二年罢五铢钱,<small>此是汉武以来社会通行的标准币。</small>命百姓以谷、帛为市。<small>曹操时户赋已只纳绢绵,不纳钱币。</small>可证明当时商业之不振。

商业不振之主因,在于长期兵争之过分破坏。

楚、汉之际,商人乘机渔利,可证其时社会经济动摇不如三国、五胡诸纷乱为甚。

而因商人阶级之消失,更显明的形成农民与贵族世家之对立。<small>此后南方商业较盛,北朝殆至魏孝文迁洛阳后始有起色。史称梁初“扬、荆、郢、江、湘、梁、益七州用钱;交、广用金银;余州杂以谷帛交易”。魏初民间皆不用线,髙袓太和十九年,始铸太和五铢线。</small>

<h3>三、西晋之户调制与官品占田制</h3>

晋武帝平吴后,置“户调式”:“丁男之户,岁输绢三疋,绵三斤;<small>按:此亦如魏制,输绢绵,不纳钱币。</small>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男子一人占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外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small>男女年十六以上至六十为“正丁”;十五以下至十三、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十二以下、六十六以上为“老小”,不事。</small>

这是户调式的条文。

“调”本是调发之义,故户调仍沿三国以来兵士屯田之旧规。

“户调”二字始见于魏志赵俨传。对怀附者收其绵绢,此为袁绍在河北所行之制度。此与“部曲”之纳“质任”,乃同样为中央政府解体下一种乱世之临时办法也。曹操得河北,令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他不得擅兴发;则“户调”与“田租”尚分两项。晋制于户调下兼田租,则时渐平康,由兵屯变为农民,故户必带田矣。

男子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合一百亩,即古者一夫百亩之制。云“其外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者,并非占地百亩之外别给七十亩,乃是在其占地百亩之内以七十亩为课田。<small>“课”是课其租收。云“其外”,乃承上文输绢、输绵而来,谓输绢、输绵之外,再课田租。</small>换辞言之,即是课其十分之七的田租。

泰始四年,傅玄上疏:“旧兵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施行来久,众心安之。今一朝减持官牛者,官得八分,士得二分;持私牛及无牛者,官得七分,士得三分,人失其所,必不欢乐。宜佃兵持官牛者与四分,持私牛者与官中分。”可见晋室当时本有十七收租之制,傅玄虽有建议,晋室未能听受。户调制仍依私牛及无牛例收租,故百亩课七十亩也。

与户调制相附并行者,尚有“官品占田”制。令官品第一者占五十顷,第二品四十五顷,<small>依次减五顷,至九品十顷而止。</small>又各以品高卑荫其亲属,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small>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及士人子孙,亦如此。</small>又得荫人以为衣食客与佃客。<small>品第六以上得衣食客三人,第七、笫八品二人,第九品一人。其应有佃客者,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无过五十户,三品十户,四品七户,五品五户,六品三户,七品二户,八品、九品一户。</small>

按:“荫”者皆私属,无公家课役。即是国家允许将此一部分民众田地划归私有;同时国家对百官亦不更班禄,其制甚似古代之封建。史称:“自晋至梁、陈,都畿民皆为王公贵人佃客、典计、衣食客之类,皆无课役,佃谷与大家量分。”既役其力,又食其租。可见此等皆不属政府。是虽有官品占田制明令相限,未必切实有效。直至南渡后情况犹然也。

这一个制度的用意,并不是授与强宗豪族以私占的特权,乃是要把当时强宗豪族先已私占的户口及田亩括归公有,而许他们一个最高限度的私占额。

在当时的政治状况下,此事难能办到。惟自农民言之,则大体上一样是二八收租、三七收租,在公在私,无所别择。

晋武帝泰始元年诏复百姓繇役,罢部曲将、长吏以下质任。<small>“质任”乃部曲对其私主所呈之抵押信物,大抵以子女为之。</small>咸宁三年大赦,除部曲督以下质任。此均在颁行户调制以前,用意均不外要将强宗豪族的私民众夺归公家。然晋武以开国之君,对民众绝无丝亳善意与德政,户调税收,依然与屯田兵一律,只想凭王室威严,向其下强夺豪取,岂能有成?晋室不永,只此等处可见。

<h3>四、南渡之士族</h3>

东晋南渡,一辈士族,又大批的结集着宗亲、部曲流徙南来。

祖逖传:“逖,范阳人,率亲党数百家避地淮、泗,推逖为行主。达泗口,元帝逆用为徐州刺史,又以为豫州。逖将本流徙部曲百余家渡江。”<small>又如林、黄、陈、郑四姓之入闽,见陈振书录解题。明何乔远闽书,谓林、黄、陈、郑、詹、丘、何、胡八族。</small>

他们在南方未经垦辟的园地上,着手做他们殖民侵略的工作。“擅割林池,专利山海。”“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无托。”“贵势之流,亭池第宅,竞趋高华。至于山泽之人,不敢采饮其水草。”活是一幅古代封建贵族的摹本画。

尤著者如宋书孔季恭传:“其弟灵符于永兴立墅,周回三十三里,水陆地二百六十五顷,含带二山,又有果园九处。为有司所纠,诏原之。”

虽王室颇思裁抑,然力量不够,颓势难挽。

晋壬辰诏书:“占山护泽,以强盗律论”,然并不能禁。占山封水,渐染复滋。百姓薪采渔钓,皆责税直,宋武帝又禁断之,然仍不绝。<small>梁高帝、齐废帝郁林王、梁武帝,又屡诏及之。</small>

相应于此种情势下之赋税制度,则自度田收税转成口税。

成帝咸和五年,始度百姓田,取十分之,率亩税米三升。至孝武太元二年,除度田收税制,王公以下,口税三斛,惟蠲在身之役。八年,又增税米口五石。此盖豪右田多,特为优饶。税田则富多贫少,税口则富少贫多也。<small>马端临云:“晋制,丁男一人,授田七十亩,以亩收三升计,当口税一斛一斗;今除度田收租之令,而口税二斛增至五石,则赋颇重矣。岂所谓‘王公以下’云者,又非泛泛受田之百姓欤?待考。”今按:晋初户调,一家丁男丁妇田租六十斛,马氏亦以亩收三升说之,误也。口税五石,并有无田者,此制自不为轻。然较之两晋户调,亦未见特重。马氏疑口税只及王公贵人,则更误矣。</small>

如此则贵族盛占田地,而无赋税之负担。<small>梁武帝天监四年,大举伐魏,令“王公以下各上国租及田谷以助军资”,此租谷归私家之证。惟按陈宣帝太建三年、六年诏,似其时又行田租。</small>宋孝武为特设“官品占山”之制。

官品第一、第二听占山三顷;第三、第四品,二顷五十亩;第五、第六品,二顷;第七、笫八品,一顷五十亩;第九品及百姓,一顷。

其用意与西晋官品占田令一样,但效果依然很少。占山封水的士族们,不仅自己借着侨寓名义,不肯受当地地方政府的政令;其附随而来的民众,亦依仗他们逃避课役。所以自咸康以下,晋室屡唱“土断”之论。

晋书成帝纪:“咸康七年,实编户,王公以下皆正土断白籍。”又哀帝隆和元年三月庚戌,天下所在土断。

“土断”是要侨寓的人,亦编入所在地的籍贯,一样受所在地方政府的政令。然咸康土断黄、白分籍,<small>侨户土断者白籍,土著实户黄籍。玉海引晋令:“郡国诸户口黄籍。”石虎诏:“先帝创临天下,黄纸再定。”是也。</small>依然有土断之名,而无土断之实。

孝武时范宁为豫章太守,上疏极论其非。谓:“古者分土割境,以益百姓之心。圣王制作,籍无黄、白之别。昔中原丧乱,流寓江左,庶有旋反之期,故许其挟注本郡。今宜正其封疆,以土断人户,明考课之科,修闾伍之法。难者必曰:‘人各有桑梓,俗自有南北,一朝属户,长为人隶,君子则有土风之慨,小人则怀下役之虑。’斯诚并兼者之所执,而非通理者之笃论也。”按:范疏不主分黄、白籍,谓“一朝属户,长为人隶”,即指服从地方政府一切政令言。谓“小人怀下役之虑”,即要其一致应课役也。据范疏可知侨寓小人,亦不应役,盖皆为白籍阴庇耳。

此后桓温、刘裕又屡主其事。

安帝羲熙九年刘裕上表:“大司马桓温庚戌土断,于时财阜国丰,实由于此。自兹迄今,渐用颓弛。离居流寓,闾伍不修。请依庚戌土断之科。”于是依界土断,诸流寓郡、县,多被并省。

然一弊方弥,他弊又起。宋、齐以后,侨寓的特待,似算取消,而因士庶不公平的影响,又引起更纷扰的冒伪问题。只要伪注籍贯,窜入士流,便可规避课役。这一种情形,越来越甚。

齐高帝建元二年诏:“黄籍民之大纪,国之治端。自顷氓俗巧伪,至乃窃注爵位,盗易年月,此皆政之巨蠹,教之深疵。”同时虞玩之上黄籍革弊表,亦谓:“孝建以来,入勋者众,其中操干戈卫社稷者,三分无一。又有改注籍状,诈入仕流。昔为人役,今反役人。”梁武帝时沈约上疏,亦有“落除卑注,更书新籍,以新换故,不过一万许钱。宋、齐二代,士庶不分,杂役减阙,职由于此”之说。<small>按:虞表又云:“宋元嘉二十七年八条取人,孝建元年书籍,众巧之所始也。宜以元嘉二十七年籍为正。”沈约则谓“宋元嘉二十七年始以七条征发,奸伪互起”,又曰“自元嘉以来,籍多假伪”。盖宋制一面抑豪强,一面则伸寒微,武帝永初元年已有“先有资状,黄籍犹存者,听复本注”之诏,晋代士庶藉贯之改动,必自此始。此可为南朝与东晋截分界线之一事也。惟苟不能确立一种制度,而仅以宽假为讨好,宜乎不久流弊即滋矣。</small>

担当国家课役的,依然尽是些赤贫下户。

南齐书陆慧晓传:“山阴一县,课户二万,赀不满三千者殆将居半。凡有赀者,多是士人,复除,其贫极者悉皆露户役民。三五属官,盖惟分定,百端输调,又则常然。”

大规模的伪窜冒改,使黄籍理无可理,究无可究。却告诉我们:那时一般的民众,已不让文酒清谈的贵族们独自安享其特益了。

沈约诸人不能根本设法消冺士、庶界线,乃欲究据晋籍,用来重新厘定,这真可算是代表了南朝士大夫的眼光与见识。

<h3>五、兵士的身分及待遇</h3>

军人从三国以来,即已与农民截然分途。

此事魏、蜀、吴皆然。

刘颂奏:“昔魏武帝分离天下,使人役、居户,各在一方。既事势所需,且意有曲为,权假一时以赴所务,非正典也。然逡巡至今,积年末改。”魏嘉平六年诏,有刘整、郑像赐爵关中侯,各除士名。又钟毓传:“为廷尉,创制士为侯,其妻不复配嫁。”又卢毓传:“重士亡法,罪及妻子。”高柔传亦有士逃法。曹植奏:“臣初受封,得兵百五十人。士息前后三送,兼人已竭。尚有小儿,七、八岁以上,十六、七以还,三十余人。”是魏制士、民异籍,并各家世相袭也。吴、蜀亡后纳籍,皆士、民异贯。

大抵“强者为兵,羸者补户”。<small>此语见陆逊传,可据以推魏、蜀,大抵不甚相远。</small>

尤强者隶中央,其次则配私家,更羸瘁者则留南亩。

华阳国志:“诸葛亮移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为五部,置五部都尉。分其嬴弱,配大姓为部曲。”吴志陈武传:“武庶子表,受赐复人得二百家,在会稽新安县。简视皆堪好兵,上疏陈让,乞以还官。谓:‘枉此劲锐,以为憧仆,非表志。’吴主权嘉之,下郡县,料正户羸民补其处。”

其先入士籍者得优廪,又可免役,其时则兵胜于民。渐次军旅之事,不为时重,则士伍惟以供役,又廪给日薄,其时则农胜于兵。

陆凯传:“先帝战士,不给他役,使春惟知农,秋惟收稻,江渚有事,责以死效。今之战士,供给众役,廪赐不赡。”

晋武帝平吴,诏悉去州,郡兵,此乃复兵归农之意,惜不久天下即乱。

咸宁五年伐吴,诏:“调诸士家,二丁、三丁取一,四丁取二。”是其时依旧士、民异籍。去州、郡兵,即是去士籍也。晋政之病,在田租照屯田额征收,不复两汉什伍税一之制,又无两汉都尉肄民战阵之制,使农不知兵,则武备一切废弛。

东晋民归豪强,政府对兵役需要,殊感缺乏。

吴志:陈武庶子表,受赐复人得二百家,乞还官,孙权嘉之。他如朱桓部曲万口,潘璋妻赐复客五十家。邓艾传云:“吴名宗大族,皆有部曲,阻兵仗势,足以违命。”此等部曲、僮客,皆是私户,为国家课役所不及。

于是有所谓“发奴为兵”。

发奴为兵之议,起于刁协、戴渊。习、戴皆南人,晋元帝依仗以谋抑王氏者也。自后每有征讨,往往发奴。庾翼发所统六州奴北伐,庾翼亦晋室外戚,颇欲为强干弱枝之谋者。可见发奴为兵,正是中央与豪族争夺民众之一事。宋武时诏:“先因军事所发奴僮,各还本主,若死亡及勋劳破免,亦依限还直。”此正以僮奴为豪族私产,故见发而还其直。

又有所谓“料隐为兵”。

庾冰传:“隐实户口,料出无名万余人,以充军实。”毛琚传:“讨得海陵县界亡户近万,皆以补兵。”此等隐匿之户,其背后亦多有豪强阴庇。

复有“罪谪为兵”

范宁疏:“兵役既竭,枉服良人,牵引无端,以相充补。”义云:“旧制谪兵不相袭代,顷者小事便以补役,一愆之违,辱及累世,亲戚旁支,罹其祸毒,户口减耗,亦由于此。”<small>又宋制劫同籍期亲补兵,见何承天传。又以罪谪兵,亦见王弘传、何承天传。</small>

并及其家口。

又强逼世袭兵役。

宋武帝诏:“兵制峻重,务在得宜。役身死叛,輙考傍亲,流迁弥广,未见其极。自今犯罪充兵,合举户从役者,便付营押领。其有户统及谪止一身者,不得复侵滥服亲,以相连染。”<small>按:兵役世袭亦见于三国时,魏志引魏略,“陈思王以近前诸国士息已见发,其遗孤稚弱者无几,而复被取”云云是也。</small>

因此有所谓“兵家”与“营户”、<small>沈庆之前后所护诸山蛮并移京邑以为营户。</small>“军户”诸称。

那时的衣冠士族,既不受国家课役,自然谈不到从军。

此乃魏晋以下贵族与春秋先秦绝异之点。他们在政治上占有特权,而他们并无武装兵力以自保卫,不仅自己不能武装,即其所属部曲家兵等,亦已解散武装,与三国时士大夫不同。

另有一部分则受衣冠族士族阴庇而为其佃客、衣食客等,他们亦对国家逃避课役及从军之义务。

而且因有衣冠士族的特权阶级压在上面,从军作战的武装兵卒,亦没有他们的出身。<small>要为军人谋出身,势必与贵族特权势力相冲突,如战国吴起在楚、商鞅在秦之事。</small>

因此兵卒在当时的社会上变成一种特殊卑下的身分,固与贵族封建时代兵队即是贵族者有异,亦与西汉定制,凡国家公民皆需服兵役者<small>此北齐兵制亦然;北周府兵则略为变通。</small>不同。军人的地位,只与奴隶、罪犯相等,从军只是当苦役。国家的军队,实质上亦如私门的部曲与僮客,他们没有公民的地位,<small>此正如西晋户调,只从部曲屯田兵变成州县民户,而实际上的待遇,还是屯田兵,不是农民。</small>政府亦常常将他们赐给私家。

当时大臣有赐千兵百骑者,如卫瓘、<small>此据北堂书钞、御览引晋起居注。</small>汝南王亮、荀组、陆晔等,至于赐亲兵数百人乃至班剑数十人,亦不胜指数。

私家亦公然占公家兵户为己有。

范宁奏:“方镇去官,皆割方镇精兵器仗为送故。送兵多者至千余家,少者数十户。既力入私门,复资官廪布。”<small>宋书刘敬宣传:“宣城多山县,郡旧立屯以供府郡费用,前人多调发工巧,造作器物”,此即官兵亦供私用也。</small>

军人的地位如此,如何可以为国宣劳,担负光复中原的重任?

只有荆、襄上流,因粮食较充,镇兵稍稍可用。

元帝时“使军各自佃,即以名廪”。至武帝咸宁初,诏“以奚官奴代甲兵种稻”当时国家并未为军队特定饷糈,江南农事尚未发达,故襄、汉上流遂得独有重兵。

而每为权臣内乱之利柄。

直待谢玄镇广陵,创为招募,号“北府兵”,兵人地位始见提高,遂建淝水奇绩。东晋王位拱手而让于此系军人之手。

王、谢虽同称东晋盛族,但两家情形稍有不同。王以拥立为业,谢以攘却为功。一则惟守门第,一则尚建勋绩。江北、河南之众,纪瞻尝用以拒石勒,祖逖用以向汝洛,而王导弗能任,以专倚王敦于上流,不欲权势之分也。王敦、桓温以外重内轻之资,常挟荆湘以起内乱。谢安任桓冲于荆江而别使谢玄监江北军事,北府兵强,权重始归朝廷。中原南徙之众,本多磊落英多之士,谢玄择将简兵,六年而有淝水之捷,实非幸事。<small>苻坚军队,则亦系签兵杂凑,宜乎虽多而不能与晋为敌。</small>

惜乎刘宋以后,社会依然在士、庶阶级的对立面,军人依然找不到他们应有的地位。<small>真要到侯景之乱,梁室覆亡,南人皆以兵戎纷起。然既失士族之领导,南方新政权亦不久即灭。</small>

第四编 魏晋南北朝之部 第二十章 变相的封建势力下之社会形态(下) 在五胡及北朝

北方初起的情形,和南方差不多,又加上一个种族的复杂问题。

<h3>一、五胡时代的情况</h3>

五胡时代,田租的收纳,依然是八二乃至六四。

慕容皝以牧牛给贫家田于苑中,公收其八,二分入私。有牛无地者,亦田苑中,公收其七,三分入私。记室参军封裕谏,以为宜罢诸苑以业流人,持官牛者,官六私四;私牛官田,与官中分。皝依之。此虽一例,然当时北方田租,大体正可以此类推。魏孝文太和十二年,李彪请立农官,取州郡户十分一为屯民,一夫之田,岁责六十斛。魏书释老志:“昙曜奏:平齐户及诸民,能岁输谷六十斛入僧曹者为‘僧祇户’,粟为‘僧祇粟’。”北史魏收传:“收在并作一篇诗,云:‘打从叔季景出六百斛米,亦不辨此。’”此皆北人以六十斛、六百斛为一单位之证。宋元嘉中,徐豁亦言:“武吏年满十六,便课米六十斛”,“武吏”亦指屯田言。以亩收一石计,六十斛正是六四收租也。

至于军队,主要是胡人的部族兵,汉人更处不重要的地位,只遇需要时用抽丁的办法。

石虎讨慕容皝,令五丁取三,四丁取一。征士五人出车一乘,牛二头,米十五斛,绢十匹。调不办者腰斩。慕容儁欲经营秦、晋,令州、郡校阅见丁,精覆隐漏,率户留一丁,余悉发,欲使满一百五十万。<small>刘贵上书极谏,乃改为三五占兵。</small>苻坚平代,亦三五取丁。王猛用秦,始主十丁一兵,使有羡夫,最号宽仁。

到元魏时,政治渐上轨道,在南朝无可奈何的情形,在北朝却一一有了办法。

<h3>二、北魏均田制</h3>

最重要的是北魏的“均田”制度。其议起于李安世。<small>太祖天兴元年、太宗永兴五年,皆有“计口授田”之诏。高祖太和元年,诏:“敕在所督课农田,一夫制治田四十亩,中男二十亩,无令人有余力,地有遗利。”此皆北魏均田先声。</small>

史称:“时民困饥流散,豪右多有占夺,安世上疏云:‘井税之兴,其来日久。盖欲使雄擅之家,不独膏腴之美;单陋之夫,亦有顷亩之分。所以恤彼贫微,抑兹贪欲,同富约之不均,一齐民于编户。窃见州郡之民,或因年俭流移,弃卖田宅,漂居异乡,事涉数世。三长既立,始返旧墟,庐井荒毁,桑榆改植。事已历远,易生假冒。强宗豪族,肆其侵凌。远认魏晋之家,近引亲旧之验。群证虽多,莫可取据。今虽桑井难复,宜更均量,审其径术,令细民获资生之利,豪右靡余地之盈。所争之田,宜限年断,事久难明,悉属今主。然后虚妄之民,绝望于觊觎;守分之士,永免于凌夺矣。’帝深纳之。”(《魏书》卷五三《李安世传》载)之议起于此。今按,李疏云“三长既立,始返旧墟”,则应在十年立三长后,而均田诏尚在九年。据魏书,立三长同时定“调”法,“调”法正须与均田相附而行,则九年有均田韶,信矣。盖均田非一年可成,李安世亦恐不止一疏,<small>通典、通考、玉海皆以李安世上疏在太和元年,亦因有诏均田也。然恐非此疏。</small>上引则似确在立三长后也。<small>刘道元曰:“刘、石、苻、姚丧乱之后,土田无主,悉为公田。除兼并大族外,贫民往往无田可耕,故孝文分官田以给之。”令按:李疏正为豪右冒认此项田亩而发,则明在推行均田以后。</small>

均田诏在孝文太和九年十月。<small>诏首即云:“朕承乾在位,十有五年。”是时孝文尚未亲政。可知北朝政冶走上汉化之路,并不自孝文始。</small>

大意谓:富强者并兼山泽,贫弱者望绝一廛,致令地有遗利,民无余财。今遣使者循行州郡,与牧守均给天下之田,还受以生死为断。

要行均田,必先审正户籍。十年二月,遂立党、里、邻三长,定民户籍。此议本于李冲。

未立三长前,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谓之“荫附”。荫附者皆无官役,豪强征敛,倍于公赋。韩卓疏谓:“巨姓迭相荫冒,或百室合户,或千丁共籍”,是也。

五家一邻长,复一夫。五邻一里长,复二夫。五里一党长,复三夫。

时群臣多不赞同。太后曰:“立三长则包荫之户可出,侥幸之人可止,何为不可?”

翌年京都大饥,韩麒鳞表陈时务,又乞“制天下男女,计口受田”。均田制的大概如次:

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奴婢依良。丁牛一头,受田三十亩,限止四牛。

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休及还受之盈缩。民年及课则受田,老免及身没则还田。奴婢、牛随有无以还受。

诸“桑田”不在还受之限,但通入“倍田”分。<small>谓桑天有盈,即充分在倍田内。</small>诸受田者,男夫一人给田二十亩。课莳余,种桑五十树,枣五株,榆三根。奴各依良。

诸应还之田,不得种桑、榆、枣果。

诸“桑田”皆为世业,身终不还。有盈者,无受无还;不足者,受种如法。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不得卖其分,亦不得买过所足。

此制用意并不在求田亩之绝对均给,只求富者稍有一限度,贫者亦有一最低之水准。

丁牛有限,而奴婢无限;又授田率一倍、再倍。若以一夫一妇十奴四牛计,其田已在千亩外。<small>若丁牛限四年,则并牛亦无限矣。</small>又北齐河清三年诏:“奴婢受田,亲王限三百人,嗣王二百人。第二品嗣王以下及庶姓王一百五十人。正三品以上及皇宗一百人,七品以上八十人,八品以下至庶人六十人。”据北齐以推元魏,可见奴婢受田之多。又魏书源贺传有云:“主将参僚,专擅腴美,瘠土荒畴绐百姓。”北史常爽传谓:“三长皆豪门多丁为之。”然此等皆不足为此制深病,治史者当就大体着眼也。

尤要者则在绳其荫冒,使租收尽归公上。

还受之田,旧说以不栽树故曰“露”。恐露是“荫冒”之反义,以其属诸公上,故曰“露”。以其为露田,故须还受。以其须选受,故不得树桑榆;并不以其不准树桑榆,始称“露田”。<small>时有“露户役民”,正对复荫之家而言。</small>均田制之最高意义,还是要将豪强荫冒一切出豁,还是与西晋“户调”用意略似,依然是中央政府与豪强争夺民众之继演表演。

而且在北朝的三长与均田制,更有一层重要的意义。北魏本以部落封建制立国,逮三长、均田制行,则政体上逐渐从氏族封建变为郡县一统,而胡、汉势力亦因此逐渐倒转。

北魏宗室封郡为王公,部落大人降附者封县为列侯。宗室封者先后共九十余人,部落大人封者则达一百八十余人。此等世襄封爵,为封建意味之割裂。至三长、均田制行,则渐次形成中央一统之郡县制。魏立三长之年,即议定民官依户给俸;<small>高阁云:“惧蒸民之奸宄,置邻以牧之。究庶官之勤剧,班俸爵以优之。”盖民田租收既归公上,则百官自应给俸。当时对百官给俸制甚多反对,此与反对立三长制用意正同,亦赖文明太后力持而定。又按:北史太和八年诏:“朕顾宪章旧典,始班俸禄,罢诸商人,以简民事。”可见其前商人皆隶属官府,如崔宽传:“其治弘农,往来贩卖漆蜡竹木致富。”今百官班俸,则隶官商人可罢,而民间自由商业亦因此再兴。北方社会重行使用货币,亦在此后也。(又孝明帝时张普惠上疏:“州郡一匹之滥,一斤之恶,则鞭户主,连及三长。百官请俸,人乐长阔,并欲厚重,无复准极。”亦可见立三长舆班禄制两者间之关系。)</small>是年又分置州郡,<small>凡三十八州,二十五在河南,十三在河北,盖河北尚多部落势力也。</small>是其证。自是中国士族逐渐得势。<small>因其多为中央统一政府下之官吏。</small>而诸胡部落大人逐渐失其地位。此后魏孝文命鲜卑氏族全改汉姓,正以氏族之优越地位早已在政治上消灭也。

南方屡唱土断侨寓及厘正谱籍,然他们始终要在保全士族的特权下剥下益上,不如北方政治理论之公平。因此北方的均田制可以做成一规模,而南方的黄籍积弊,终难清理。这可为北胜于南之显例。

其次再论均田制下之租额。

据魏书食货志,李冲上言立三长,并定“调”法。

其民调,一夫一妇帛一匹,粟二石。民年十五以上未娶者,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奴任耕、婢任绩者,八口当未娶者四。耕牛二十头,当奴婢八。

此所谓“调”,即包举田租在内。一夫一妇六十亩,纳粟二石;以亩收一石计,六十石收二石,便是汉代三十税一之制。若以当时税收惯例,百亩收六十斛比论,相差已到十八倍。(1石=10斗=100升,30亩征100升。100亩征60斛,1斛=10斗=100升,则100亩征6000升。〔唐朝之前,1斛(hú)=10斗。宋朝开始,改为1斛=5斗,而1石=2斛。〕)

旧调,户以九品混通,户调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粟二十石;又入帛一匹二丈,供调外费。较现行调法亦大重。然三十、五十家方为一户,其荫冒者皆归私门。

此层在农民实为甚大惠泽,因此易见推行。

李冲求立三长,与新制调法同时推行,谓:“若不因调时,百姓徒知立长校户之勤,未见均徭省赋之益,心必生怨。宜及课调之月,令知赋税之均。既识其亊,又得其利,因民之欲,为之易行。”初百姓咸以为不若循常,豪富并兼者尤弗愿。事施行后,计省皆十有余倍,海内安之。此与南朝因检定黄籍至激起民间变乱者迥不侔矣。

在豪强方面,亦仍有优假。

奴婢受田与良民等,而所调甚少,八奴婢始当一夫一妇之调。此乃魏廷故意优假豪族,已夺其荫冒,不可不稍与寛纵也。

惟在国库则课调骤减,一时颇感其窘。

太和十一年韩麒麟即表陈“税赋轻少,不可长久。”<small>韩表:“往昔校比户贯,租赋轻少。虽于民为利,而不可长。”此谓“校比户贯”,即指立三长,出荫附而言。此谓“税赋轻少”,即指新定调法而言。</small>十二年因大旱,用李彪议,仍取州郡户十分一为屯田,一夫岁责六十斛。惟蠲其正课、征戌及杂役。孝昌二年,税京师田租,亩五升;借赁公田者,亩一斗。亩五升,以一夫一妇受田六十亩计,则为三石,较孝文定制增一石。亩一斗,则六十亩须六石,然亦不过什一之税。

然豪强荫附,一切归公,政府到底并不吃亏。所以此制直到北齐、北周,依然沿袭。比齐制,人一床垦租二石,义租五斗。<small>奴婢准半,牛租一斗,义米五升。</small>于正租外又加“义租”。正租入中央国库,义租纳郡县,备水旱灾。于政府收入外,再注意到平民灾歉救济之准备,这一个制度亦为将来隋、唐所取法。

隋文帝开皇五年,工部尚书长孙平奏请“诸州百姓及军人,劝课当社,共立义仓。收获之日,随其所得,劝课出粟及麦,于当社造仓窖贮之”。十六年,诏社仓准上、中、下三等税,上户不过一石,中户不过七斗,下户不过四斗。唐太宗时,诏,“亩税二升粟、麦、秔、稻,随土地所宜。商贾无田者,以其户为九等出粟,自五石至五斗为差。”天宝中,天下诸色米积九千六百余万石,而义仓得六千三百余万石。义租、义仓,与汉代“常平”不同者,常平由官籴,义租由民输,其为留意民食之良政则一。又按,其制亦先起于魏之李彪。魏书释老志有“僧祇户”、“僧祇粟”,于俭岁赈给饥民,意亦略同。

并因租税轻减,社会经济向荣,民间学术文化事业得有长足之进展。

北齐书儒林传:“北齐引进名儒,授皇太子诸王经术。然爰自始基,暨于季世,惟济南之在储宫,颇自砥砺,以成其美;余多骄恣傲狠,动违礼度。世胄之门,罕闻强学。胄子以通经仕者,惟博陵崔子发、广平宋游卿而已。幸朝章宽简,政纲疏阔,游手浮惰,十室而九。故横经受业之侣,遍于乡邑;负笈从宦之徒,不远千里。入闾里之内,乞食为资;憩桑梓之阴,动逾千数。燕、赵之俗,此众尤甚。”

北周租额,较之元魏、北齐皆稍重。

周制:“司均掌田里之政令。凡人口十以上,宅五亩;七以上,宅四亩;五以上,三亩。有室者田百四十亩,丁者田百亩。司赋掌赋均之政令。凡人自十八至六十四,与轻疾者,皆赋之。有室者岁不过绢一匹,绵八两,粟五斛。丁者半之。”今桉,有室者授田百四十亩,即魏制露田男四十、妇人二十,倍受共一百二十亩,又桑田二十亩也。魏调二石,今五斛,为已重矣。

然上比晋代,尚轻减十余倍。<small>比古制什一之税,亦轻至四、五倍。</small>

而主其事者苏绰,常引为憾事。至其子苏威,卒能干父之蛊,助成隋代之郅治。

北史苏威传称:“威父绰在魏,以国用不足,为征税法,颇称为重。既而叹曰:‘所为正如张弓,非平世法也。后之君子,谁能弛乎?’威闻其言,每以为己任。至隋文帝时,奏减赋役,务从轻典,帝悉从之。”按:隋制,丁男一床租粟三石。此其证。唐“租庸调”制租粟二石,则仍依北魏也。又按:史称:“江表自东晋以来,刑法疏缓,世族凌驾寒门。隋平陈后,牧民者尽变更之。苏威又作五教,使民无长幼悉诵。民间讹言,隋欲徙之入关,陈故境大抵皆反。”此江南世族不惯北朝制度也。南北社会不同,于此可见。

这一种政治道德的自觉,在南朝亦复少见。

继均田而起的新制度有“府兵”。自行“均田”而农民始有乐生之意;自行“府兵”,而农民始无迫死之感。<small>不教民战,是谓弃之。临时抽丁,皆弃之也。</small>必待下层农民稍有人生意味而后世运可转。隋、唐复兴,大体即建基于均田、府兵的两个柱石上。

<h3>三、西魏的府兵制</h3>

北朝军队,一样以鲜卑种人为主体。羽林、虎贲为中央宿卫,六镇将卒为边境防戍,皆系代北部落之苗裔。

其它胡人亦多充兵役,而汉人则务耕种。太武太平真君十一年南伐,围盱眙,遗臧质书:“吾今所遣斗兵,尽非我国人,城东北是丁零与胡,南是氐、羌,卿杀之无所不利。”延兴三年将南讨,诏:“州郡十丁取一充行”,然此出非常。故髙欢据边镇为变,每语鲜卑,犹谓:“汉民是汝奴,夫为汝耕,妇为汝织,输汝粟帛,令汝温饱,何为陵之?”其语华人则曰:“鲜卑是汝作客,得汝一斛粟、一匹绢,为汝击贼,令汝安宁,何为疾之?”

及孝文南迁,军士自代来者皆为羽林、虎贲。而又诏选天下勇士十五万人为羽林、虎贲,充宿卫。是当时羽林宿卫中,已有非鲜卑人甚多。至北齐则兵队主体渐渐转移到汉人身上。

齐文宣受禅,六坊之内徙者,更加简练,每一人必当百人,任其临阵必死,然后取之,谓之“百保鲜卑”。又简华人之勇力绝伦者,谓之“勇士”,以备边要。是齐兵亦不复专仗胡人。至河清定制,男子十八受田,输租调,二十充兵,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退田免租调,此则俨然已是两汉的全民兵役制。又按:傅奕云:周、齐每以骑战,驱夏人为肉篱,诧曰:“当剉(cuò)汉狗饲马,刀刈汉狗头,不可刈草也。”然高敖曹在军,高欢为之华言。欢尝以敖曹所将皆汉兵,欲割鲜卑兵千余相杂。敖曹曰:“所将前后格斗,不减鲜卑,不烦更配。”要之,济、周时华人已不可侮,傅言正可见其转变前之情态。

魏武西迁,六坊之众从而西者,不能万人,余皆北徙。

西魏立国,本依关陇汉人为基本,其军队主体早属汉人。

其先贺拔岳辅尔朱天光入关,众不满二千。其后战胜降服,大率以西人为主。宇文泰接统岳军,知其部下主力,皆西土关陇人矣。魏武西奔,特为客寄,且其禁兵,皆由宇文泰诸壻分掌。如李逵子基、李弼子晖、于谨子翼,皆汉族也。时西魏宗室凋零,泰遂以其部下诸将改赐胡姓。洪迈曰:“西魏以中原故家易赐番姓,著者如李弼、赵肃、赵贵、刘亮、杨忠、王雄、李虎、辛威、田弘、耿豪、杨绍、侯植、窦炽、李穆、陆通、杨纂、寇隽、段永、韩褒、裴文举、陈忻、樊深。”可知宇文虽胡族,而其势力实依汉人,不如高欢以汉族而实依仗胡人。故北周汉化,北齐胡化,风尚之异,亦由其立国基础而判也。

宇文泰用苏绰言,创为“府兵”,籍六等之民,择魁材力之士以充之。<small>民户分九等,六等乃中等以上之家,凡有三丁者选材力一人。</small>合为百府,每府一郎将主之。分属二十四军,开府各领一军。大将军凡十二人。每一将军统二开府,一柱国主二大将,将复加持节都督以统焉。凡柱国六员,众不满五万人。

按:苏绰卒在大统十二年,六柱国李弼、独孤信拜于十四年,于谨、赵贵、侯莫陈崇在十五年。绰传谓绰“置屯田以资军国”,此即府兵也。惟府兵之统于六柱国,则为绰卒后事,可见此制亦非一时完成。

自相督率,不编户贯,尽蠲租调。有事出征,无事则岁役一月。

十五日上,则门栏陛戟,警昼巡夜;十五日下,则教旗习战,无他赋役。此后隋、唐府兵,则仅役二十日。

其甲槊弓弩,并资官给。

遇出征,衣驮牛驴及糗粮,皆由公备。

这即是府兵制之大概。

府兵制长处,只在有挑选、有教训;而更重要的,在对兵士有善意,有较优的待遇。将此等兵队与临时的发奴为兵、谪役为兵,以及抽丁为兵相敌,自然可得胜利。古人所谓“仁者无敌”,府兵制度的长处,只在对自己的农民已表见了些人道意味。<small>史称:“抚养训导有如子弟,故能以寡克众”是也。</small>从此军人在国家重新有其地位,不是临时的捉派与惩罚。

府兵制另一个意义在把北方相沿胡人当兵、汉人种田的界线打破了。中国农民开始正式再武装起来。

周书文帝纪:“西魏大统九年,广募关陇豪右,以增军旅。”按:此云“豪右”,即六等之民,下户三等不得与,亦三国壮者补兵之意也。又隋书食货志:“周武帝建德二年,改军士为侍宫,募百姓充之,除其县籍。是后夏人半为兵矣。”此皆周代兵制多征汉人之证。又元魏本属部族军队制,史称魏初“统国三十六,大姓九十九”,至西魏时多绝灭。恭帝元年,宇文泰以诸将功高者为三十六国后,次者为九十九姓后,所统军人亦改从其姓。及大定元年下令,前赐姓皆复旧。是先以汉军功赐为胡贵族,后则并去胡复汉。此处正可看出当时胡、汉势力之推移。此下恭帝三年,即正式行“六官”之制。自鲜卑旧制贵族国姓变而为六官,此尤政治组织之一大进步也。

从此北齐、北周东西两方的汉人,均代替到鲜卑族的武装与兵权。

北齐是全农皆兵,北周是选农训兵,此为者间之不同。

所以自行“均田”,而经济上贵族与庶民的不平等取消;自行“府兵”,而种族上胡人与汉人的隔阂取消。北方社会上两大问题,皆有了较合理的解决。中国的农民,开始再有其地位,而北周亦遂以此完成其统一复兴的大任务。

一种合理的政治制度的产生,必有一种合理的政治思想为之渊泉。北朝政洽渐上轨道,不能不说是北方士大夫对政治观念较为正确之故。北周书文帝纪魏大统十一年春三月令:“古之帝王所以建诸侯、立百官,非欲富贵其身而尊荣之,盖以天下至广,非一人所能独治,是以博访贤才,助己为治,若知其贤,则以礼命之。其人闻命之日,则惨然曰:‘凡受人之事,任人之劳,何舍己而从人?’又自勉曰:‘天生儁七,所以利时。彼人主欲与我共为治,安可苟辞?’于是降心受命。其居官也,不惶恤其私而忧其家,故妻子或有饥寒之弊而不顾。于是人主赐以俸禄、尊以轩冕而不以为惠,贤臣受之亦不以为德。为君者诚能以此道授官,为臣者诚能以此情受位,则天下之大,可不言而治。后世衰微,以官职为私恩,爵禄为荣惠。君之命官,亲则授之,爱则任之。臣之受位,可以尊身而润屋者,则迂道而求之。至公之道没,而奸诈之萌生。天下不治,正为此矣。今圣主中兴,思去浇沩。在朝之士,当念职事之艰难。才堪者审己而当,不堪者收短而避。使天官不妄加,工爵不虚受,则淳素之风庶几可返。”按:大统十年秋七月,魏帝以宇文泰前后所上二十四条及十二条新制,方为中兴永式,乃命尚书苏绰更损益之,总为五卷,班于天下。于是搜简贤才,以为牧守令长,皆依新制而遣焉。则是令乃苏绰笔也。

魏书道武纪天兴三年十二月乙未天命诏、丙申官号诏,陈义皆至高卓。官号诏云:“官无常名,而任有定分。桀纣南面,虽高可薄;姬旦为下,虽卑可尊。一官可以效智,华门可以垂范。故量己者,令终而义全;昧利者,身陷而名灭。故道义,治之本,,名爵,治之末。名不本于道,不可以为宜;爵无补于时,不可以为用。”此等语殆是崔宏笔。北朝士大夫对于政治见解远胜南士,于此可征。

周武帝保定二年诏:“树之元首,君临海内,本乎宣明教化,亭毒黔黎;岂惟尊贵其身,侈富其位?是以唐尧疏葛之衣,粗粝之食,尚临汾阳而永叹,登姑射而兴想。况无圣人之德,而嗜欲过之,何以克厌众心,处于尊位?朕甚恧焉。”此等皆辞旨深醇,不愧两汉。马周之告唐太宗曰:“自魏晋以还,降及周隋,多者不过六十年,少者才二、三十年而亡,良由创业之君不务广恩化,当时仅能自守,后无遗德可思,故傅嗣之主政教少衰,一夫大呼而天下土崩矣。”此等意境,直逊北朝诸儒远矣。

第四编 魏晋南北朝之部 第二十一章 宗敦思想之弥漫 上古至南北朝之宗教思想

代表魏晋、南北朝长时期之中国衰落情态者,有一至要之点,为社会宗教思想之弥漫,同时又为异族新宗教之侵入,即印度佛教之盛行於中国是也。

<h3>一、古代宗教之演变</h3>

古代的中国人信仰上帝,可说是一种“一神教”。但人民只信仰上帝之存在而对之尊敬,至於礼拜上帝之仪节,则由天子执行。

公羊曰:“天子祭天,诸侯祭土。”上帝之爱下民,乃属政治的、团体的,而非私家的、个人的。上帝公正无私,乃爱下民之全体,故亦不需私家个人之祭报。楚语言:“少皡之衰,九黎乱德。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民匮於祀,而不知其福。”是也。<small>后代中国祭孔,亦以大众的、公的敬礼事之:如关公等神祠,则与观音等同为各个人的私祈求所归向。论中国宗教思想,必分辨此两种之不同。</small>

相应於此种宗教信仰,而有地上大王国之建立。

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又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上帝、人民、皇帝,三位一体,而皇帝乃为上帝与人民两者间之仲介。皇帝能尽此责任,斯为圣君。遇其不能尽此职者,则有革命。召诰曰:“呜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惟王受命。相古先民有夏,今时既坠厥命。今相有殷,今时既坠厥命。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兹二国命。”是也。

“天道远,人道迩”,此项观念,渐渐在春秋时代开展,乃产生偏重人道的儒家思想。

孔子曰:“丘之祷久矣。”又曰:“敬鬼神而远之。”曰:“祭神如神在。吾不与祭,如不祭。”又曰:“未知生,焉知死?”又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此皆孔子浙浙撇去天道而以人道代之之思想也。孟子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又曰:“推此心足以王天下。”竟以人心代天意,即直承孔子思想而来。

墨家偏於古宗教之维护。

如其天志、明鬼诸论皆是,其尚同论仍本天志以建立地上之大王国,与古代宗教观念极似。<small>此为墨家与基督教相异之点。基督教之王国乃在天上,人人可向上帝直接奉事。墨家尚同思想,则依然为一政治的、团体的,与个人的、私家的有别。基督教人人直接信奉上帝,则不容于上帝外别有鬼神。墨家依然为一种相应于地上王国政治的宗教,故天之下仍可有鬼。如天子祭天、诸侯祭其境内名山大川之例。</small>

而道家则对於鬼神上帝,为激烈的破坏。

庄老皆主无治,故曰“小国寡民”。又主“不教”。盖大一统之地上王国,统治於一圣君之下,推行一种圣贤政治,以道德理论教化人民,此等见解,彻底为道家所反对。故道家对于旧传宗教观念,亦皆根本推翻。道家可说是一种消极的、无为的反神论。

比较最后起的一派为阴阳家。<small>阴阳家原于邹衍,齐人,与燕惠王、赵平原君同时。其成学著书,当在老子后。</small>

阴阳家依然根据实际的政治兴味,<small>即为建立地上王国所需要的团体的兴味。</small>来修改古代的宗教观念,而造成他们著名的“天人相应”的学说。

阴阳与五行,并非两派,此派以阴阳五行说明宇宙万物,已为采用道家庄老言自然万物的说法。<small>史记孟荀列传详载邹衍学说。其推而广之以言地理,又推而远之以言历史,皆与庄子齐物、秋水路径相似。以一气分阴阳,其论采于道家;五行则由当时新发现天空中金、木、水、火、土五行星而起。</small>惟其主要精神,则仍本於儒家。<small>即偏重于政治的兴味而言仁义是也。</small>其学说大约可分两部分。

一见於吕氏春秋十二纪、淮南时则训及礼记月令,<small>此主“五行相生”说,如春为木,夏为火,木生人是也。</small>大抵主王者行政,须随时节为转移。<small>故曰“时则”,又曰“月令”。今俗称时令、节今,此“令”字即王者之号令,所谓政令是也。政令当与时节相应,即为天人相应之一主要义。</small>

此种学说,似颇导源於孟子,所谓“勿夺民时”也。<small>古者以大会猎教战,必于农隙,因之此派生用兵、用刑必在秋冬。又古人役民筑城、浚川及修坟墓等大工役,亦在农事已毕之后,故此派生葬埋及开掘动土必在冬季。农业社会之政治,处处与天气节候有关。惟孟子偏重人道观念,以“不忍人之心”及“保民而王”等说之。邹衍又折向古代宗教意味,偏重天道观念,遂另造一套五行相生相克的说法。如谓冬行水令。利于用兵、用刑之类是也。苟子谓:“盂子、子思造为五行”,以晚起五行学说根本要义实导源孟子,非孟子自身即有五行学说也。(此种思想,直至最近俗传时宪书,仍有某日宜某事、某日不宜某事等,由古人以干支纪日,五行家以干支分配五行,於是再以相生相克说之,即见有宜、不宜。)</small>

又一部分则为汉儒所传之“五德终始论”。<small>此主“五行相克”,如周为火德,秦灭周,故自谓水德,水克火是也。又时之令,如周为火德,尚赤,(此在时则、月令属夏);秦为水德,尚黑(此在时则,月今属冬)。两派学说互自不司,而皆源自邹衍。大抵前者先起,故吕氏春秋已采之;后者晚出,故秦始皇并六国而采其说。</small>此所谓“五德之运”,此“运”字似从孟子“如水益深,如火益热,亦运而已矣”来。<small>“运”只是因民心之转而影响到政权之推迁。五行学家又从民心折返天意,天上无不变之四时,地下亦无一姓之王统。此老子所谓“四时之运,功成者退”,而董仲舒引伸之曰:“虽有继体守文之君,不害尧、舜之禅让。”于是王室更迭,为一种必然的循环。不重在人道上,而转重到天道上去。此又是天人相应之例。(今俗传命运说,即由此来。“运”即是“命”之必然的转动。一国一王政治制度之必然转动,渐降为一人一家之祸福的命运。)</small>故知邹衍学说原本孟子,不过天道、人道畸轻畸重之间,两人不同而已。<small>上述二说中,无论从何一说,已由惟一的上帝观念而演化成青、赤、黄、白、黑。五色帝。</small>

古代的宗教,便利于大群体之凝合,而过偏于等级束缚,一般个人地位不存在。<small>除却王帝以及诸侯贵族一部分特权阶级。</small>儒家以“仁”济“礼”,<small>“礼”为等级的,而“仁”则平等的。一般个人各自以“仁”为一切之中心;“礼”则只能最高结集于王帝,为唯一外在之中心。</small>在大群体之凝合中,充分提高了一般个人的地位,<small>古人言礼本於天,极於王帝。儒家言礼本於仁,由于个人。惟仁即顾及群体,即仍有礼之存在,仍不能无等第。(单礼可以无分别,群体不能无分别;等第即分别也。)</small>墨家一面注重大群之凝合,一面反对等第的束缚,而其缺点,则在个人之依然无地位。<small>故唱“天志”,抑且较古宗教为甚。</small>道家则专意要向大群体中解放个人,<small>故言“道德”,不言“仁义”。道德是各个的,仁义是融和的。</small>而结果达於群体之消失。

古宗敦以上帝、天子、民众为三位一体;儒家则以个人、大群与天为三位一体。墨家并不注重个人,只以大群与天合体。道家则以个人径自与天合体而不主有群;故於历史文化皆主倒演,即返到原始的无群状态。阴阳学家的缺点,第一在由儒家之偏重人道观又折返古代之偏重天道观;第二在由儒家之正面的、积极的观念里,又掺杂进许多道家的反面的、消极的观念,<small>如此则个人地位势必与群体冲突。</small>因此遂有神仙思想之混入。“神仙”即是由大群体解放出来的个人最高理想。

神仙思想之产生,盖有两地。一在汝、淮、江、汉、陈、楚之域,其地山川景物,均与中原河域不同。其居民活泼而富想像,散居野处,巫鬼祭祀,男女相悦,其意态与北方殷、周之严肃奉事一上帝者有别。<small>此为自由的、个人的,而彼则团体的、大群的也。</small>其徵见之於楚辞、九歌、大招、招魂、离骚诸篇之所赋。

其一则在燕、齐滨海之区,海上神山,缥渺无稽,亦同为神仙思想所蕴孕。<small>燕、齐滨海,故其想像常超脱向外;淮、汉居陆,故其想像亦就地著实。燕、齐之所想望在世外,故以求仙为宗;淮、汉之所追求在地上,故以降神为主。要之,同为个人的,非团体的;又同为方术的主要泉源,以与中原河域大众教之重礼乐者为别。其后秦灭六国,此等思想同为中原民族所吸收,而被编配于大众教上帝一神之下。(如湘君、山鬼之类,此不过一水神、一山神耳。其后以湘君、相夫人为尧之二女;又以屈原为水神,皆以南方民间素朴的自然神,溶入历史文化中,即是南方思想被吸收、被编配而与北方思想同比之证。)</small>其神仙思想之正式为学者所采用,则似始於庄子。

儒称“守死善道”,墨号“赴汤蹈火”,儒、墨皆以其轻生尚义之精神,逐渐使平民学者在社会上崭然露头角而占到其地位。继起者遂有杨朱主为我尊生,以反对儒、墨之轻生为人。

庄子思想承接杨朱,既主为我尊生,因此不愿有团体与社会之压迫,又不乐为团体社会而牺牲,<small>所渭“鱼相忘于江湖”,理想的社会,正如江湖然,使群鱼各得独自游行之乐,而无丝毫拘碍束缚。</small>遂於人事方面,政治、教育诸要端,皆抱消极反对之意态。因此想慕及於一种自然的、超人的<small>即离俗出世的,亦即不受群体拘束的。</small>生活,<small>所谓“吸风饮露”,如藐姑射之“神人”,乃可无所赖于人而独全其天。</small>而寄托于神仙之冥想中。阴阳学家既主天人相应,以人事诉合於自然,自易接受道家此派意见,惟於阴阳学家本意,则相违殊远。<small>故史记谓:“燕、齐海上之方士,为方僊道,形解销化,依于鬼神之事,传邹衍之术而不能通也。”盖邹衍著眼在大群体,神仙思想则只是个人主义。要之即是儒、道两家之别也。及汉初淮南王,即汇合此陈楚巫鬼、燕齐神仙与道家思想而融为一体者,遂为此后道家之新宗。</small>

秦、汉方士遂以变法改制、封禅长生说成一套。

说文:“儒,术土之称。”方、术、道三名同义。儒称“术士”,阴阳家名“方士”,道家为“道士”,实一义相承也。方士求仙捷径,厥为礼祠鬼神,期由感召而得接引;此等感召,须遵一定之方术。如汉武帝时方士李少君有“祠灶方”,即祠灶神之礼。谬忌奏“祠太一方”,祭祠鬼神,不以其道不至。

故知方士其先与礼家同源,即儒之所习而微变焉者。变法改制以顺天利人,此亦礼家研讨之业。惟谓王者改制太平,封禅告成功,而得升天长生,则史记所谓“怪迂阿谀苟合之徒”。其间羼(搀)以道家神仙思想,为儒术所未有也。<small>由上述一说,上帝之性质又渐从“鬼神”的神转换到“神仙”的神。此两种变化,即惟一的上帝变成五帝、天神变成神仙,皆由搀进道家思想而来。</small>

古代一种严肃的、超个人的宗教观念,<small>由是产生一种君主的责任观念。</small>遂渐渐为—种个人的、私生活的乐利主义所混淆。

纯理的崇敬与信仰堕落,方术的权力意志扩张。<small>惟一的上帝,分解为金、木、水、火、土五行;死生大命,亦以理解自然而得解脱,别有长生久视之术。</small>

团体性的束缚松解,个人自由发舒。此两种机栝,完全在道家思想之演进中完成。<small>道家思想过于偏激,阴阳家不过为道家接济,使之渐达彼岸。</small>

古代以王帝代表著上帝,<small>因此王帝的性质,不重在权力而重在原理。</small>以地上之王国,代表著天上之神国。<small>因此人生只在现实,不在未来。</small>政冶、社会、风俗、经济、教育、文化,<small>此一切即儒家之所谓“礼乐”。</small>一切群体的事业之发展与生长,消融了个人的对立,而成为人生共同之期求。

孔子指出人心中一点之“仁”,来为此种共信画龙点睛。只就仁孝基本,可以推扩身、家、国、天下以及於天人之际,而融为一体。<small>此即儒家所谓“尽性”。孟子于“仁”外言“义”,因仁字稍有偏于内在性与软性,可以用此补正,使之外立与硬化。</small>所以人生之归宿,即在身、家、国、天下之融洽与安全。<small>此即儒家所谓“天”与所谓“命”。</small>而人生之期求,即在政治、社会、风俗、经济、教育、文化各方面之合理与向上。<small>此即儒家所谓“道”与所谓“礼乐”。</small>

此种意识,与秦、汉大一统政府相扶互进,不必再要另一个宗教。<small>后儒论礼乐,必从井田、封建、学校诸大端求之,其义在是。若专从死丧哭泣祭拜歌蹈,仪文细节处,谓儒家礼乐在是、古代宗教在是,则失之远矣。</small>

<h3>二、东汉以下之道教与方术</h3>

逮乎大一统政府逐渐腐败,<small>此亦因儒家思想未能发挥尽致,而自有其病痛。</small>人生当下现实的理想与寄托毁灭,群体失其涵育,私的期求奋兴,礼乐衰而方术盛。当此时期的社会,则自然舍儒而归道。<small>其时的政府(或为政府打算的学者),往往想应用法家的手段来牢笼,而终于牢笼不住。</small>

王莽时代即是走上此种歧途惶惑之顶点。

王莽之受禅与变法,实为西汉政治社会已走上衰运后之一种最后挣扎。当时一面崇兴礼乐,一面又盛事避忌。阴阳家本兼采儒、道两家思想而成,王莽时代为阴阳学家思想之极盛时期,亦即阴阳学家思想内部破裂之时期。“礼乐”与“方术”,到底不能融合为一。王莽之失败,一面即是阴阳学派思想之失败。自此以往,儒、道两家,依旧分道扬镳,而阴阳家思想遂一蹶不振。<small>惟阴阳家思想已有不少渗入儒、道两家之血液中。</small>

光武、明、章虽粉饰礼乐於朝廷,而社会上则方术思想日盛一日。<small>只观王充论衡所批斥,即可考见其一斑。</small>

东汉一方面是王纲之解纽,又一方面则是古人一种积极的全体观念之消失。

相应於乱世而起者,乃个人之私期求,方术权力之迷信,<small>段炯表荐樊志张,谓其:“有梓慎、焦(延寿)、董(仲舒)之识。”何进表荐董扶,谓其:“内怀焦、董消复之术。”晋韩友“行京、费厌胜之术”。当时人对学街,全以一种方术视之。而此种方术,人体为个人消殃避祸,求福延年。</small>与物质的自由需要。<small>最著者,人可不死,铅汞可变黄金。以不死之生命而济之以无量之黄金,则物质上之需要可以十分自由而无憾矣。</small>於是後世之所谓道教,遂渐渐在下层社会流行。

阴阳家虽亦擅神仙方术,然其精神仍偏於政治;故西汉人以邹衍与孔子并提。以私人的福利观念普遍流传於社会下层者,则非邹衍而为老子;此亦自西汉已然。故方士偏於向上活动,道士则偏於向下活动。秦皇、汉武之所想望,变而为东汉以下一般平民之期求。比读史记封禅书与後汉书的方术传,正可以看出这一个转变。

初期佛教输入,亦与此种社会情态相适协,而渐渐占有其地位。

史称:楚王英晚节喜黄老学,为浮屠斋戒祭祀。明帝韶之曰:“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洁斋三月,与神为誓,何嫌何疑,当有悔吝。其还赎,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馔。”是其时喜黄老者已兼祠浮屠之证。又桓帝时,襄楷上书,“闻宫中立黄老、浮屠之祠”云云,依然以黄老、浮屠并举。二事相去约百年,可见当时佛教仅如黄老之附庸也。又灵帝熹平二年,陈国相师迁追奏前相魏愔与陈王宠共祭天神,希幸非冀,愔辞“与王共祭黄老君,求长生福而已,无他翼幸”。是当时以黄帝、老子为天神,谓祠黄老可得长生之证。

逮乎东方黄巾之乱,<small>顺帝时,琅邪宫崇诣阙,上其师干吉于曲阳泉水上所得神书百七十卷,号“太平清领书”。(后称“太平经”。)其言以阴阳五行为家,而多巫观杂语。桓帝时,平原襄楷又上之,其后张角颇有其书。盖本之天文星象而附以符箓巫道。</small>以及汉中张鲁之亡,<small>张鲁,沛人。祖父陵,顺帝时客于蜀,学道鹄鸣山中,造符书,为人治病。陵子衡,衡子鲁,以法相授。自号“师君”,其众曰“鬼卒”,曰“祭酒”,曰“理头”。此派道学亦自东土流衍,与黄巾盖同源,皆远始先秦,所谓燕、齐方士,即黄老学、阴阳学之故乡也。又汉末有魏伯阳著参同契,为道家言服食修炼者所宗,亦在东方。</small>方术信仰渐渐在士大夫阶层中失其势力。

曹植、曹丕兄弟,皆不信方士神仙之术。<small>曹丕典论,曹植辩道论,皆辩其事。</small>及嵇康为养生论,乃从哲理的见解谓:“导养得理,可以延年”,不啻为方术信仰开新生命。至葛洪著抱朴子,仍信服食长生。嵇、葛处境与曹氏兄弟不同。厌世无聊,乃有讬於此也。

大的群体日趋腐败毁灭,既不能在政治社会大处著力,希图补救,常自退缩在个人的私期求里,於是只有从方术再转到清谈。

此即自黄老转入庄老也。黄老尚带有政治意味,与阴阳学家相搀混。庄老则全属个人主义。东汉治老子学者常兼通天文图识,清谈家则否。清谈家一方面似较合理,另一方面,则对全体观念更为浅狭。

相应於此种形势下之佛教,乃亦渐渐有学理之输入。

佛教与庄老,自有其本原相似处。即均为各个人打算,以各个人融解入大宇宙,不注重为大群体打算。晋释道安注经录序云:“佛教延及此土,当汉之末世,晋之盛德。”正指思想上之传播而言。

名士世族在不安宁的大世界中,过著他们私人安宁的小世界生活,他们需要一种学理上的解释与慰藉。瞿昙与庄、老,遂同於当时此种超世俗的学理要求下绾合。

魏晋之际,则先求孔子与庄老之绾合。<small>裴徽问王弼:“无者诚万物之所资,然圣人莫肯致言,而老于申之无已者何?”弼曰:“圣人体无,无又不可以为训,故不说。老子是有者,故恒言无,所不足。”何晏以为“圣人无喜怒哀乐”,弼与不同,以为“圣人之情,应物而无累于物”。王衍问阮修,老庄、圣教同异,对曰:“将无同。”衍辟之为掾。世谓之“三语掾”此皆当时要求绾合孔子於超世俗之学理之证。直至郭象注庄犹尔。</small>

东晋名族,并多信持“天师道”。

史称王氏世事“五斗米道”。王羲之既去官,与道士许迈共修服食,采药石,不远千里。郗愔xīyīn事天师道,与羲之、许询俱栖心绝谷,修黄老之术。王凝之信道弥笃,孙恩攻会稽,僚佐请为之备。凝之不从,方入靖室请祷,出语诸将佐曰:“吾已请大道,许鬼兵相助,贼自破矣。”遂为恩所害。殷仲堪少奉天师道,精心事神,不吝财贿,而怠行仁义,啬於周急,及桓玄来攻,犹勤请祷。此等名士,皆理解超卓,而犹信此等道术者,盖彼辈於世俗事既不肯多所尽力,则个人的私期求自难舍弃。<small>个人不投入大人群。则必求投入大自然。</small>故超世必希长生,犹幸其术之一验;否则鼓琴烧香,常乐我净,亦与彼辈私生活之闲适相谐。<small>孙策云:“昔南阳张津,为交州刺史,尝著绛帕头,鼓琴烧香,读邪俗道书,云以助化,卒为南夷所杀。”绛帕犹黄巾之类,是此教以鼓琴焚香为事之证。</small>

又其道须自首过失,<small>王献之遇疾,家人为之上章,道家法应首过,问其有何过失。对曰:“不觉,唯忆与郗家离婚。”是其教有首过之证。</small>凡度出世生活者,必以此为调节。<small>经营世务,过则改为,其良心上之罪恶感,常不如超世离群者之迫切。</small>且此等求长生、乐清净、自首过失诸端,亦复与当时门第之克绵其世泽者有补。<small>彼辈既不经营世务,又安富累世,而能清净自守者,固为于庄老玄理薄有所得,亦由此等外正的律行,有以助之。将来之转而佞佛,理亦有由是者。</small>守之既有素,一旦临祸变,则亦惟有乞灵以自慰也。

可见当时南方名士,彼辈对国家民族,政教大业,虽尽可捉尘清谈,轻蔑应付,然涉及其个人私期求,则仍不免要乞灵於从来方术之迷信。这一种风气,直要到宋、齐以下,始渐渐消失,而其时则佛教思想遂一跃而为时代之领导者。<small>两晋以清谈说庄老;宋、齐以下,则以佛义说庄老。</small>

<h3>三、魏晋南北朝时代之佛教</h3>

佛教入中国,远在东汉初年,或尚在其前。

汉明帝永平中,遣使往西域求法,其事始见於牟子理惑论及四十二章经序等书,是为我国向所公认佛教最先之传入。或其事尚可前溯,然要之於中国社会未见影响。

惟佛法之流布,则直到汉末三国时代而盛。其时则多为小乘佛法之传译,高僧多属外籍。

如安世高、支栖迦识、康僧会之类是也。中国僧人见於慧皎高僧传者以朱士行为最早,然已在三国时。知其先佛法极少与中国上流学术界相接触。

东晋南渡,佛学乃影响及於中国之上层学术界,其时则僧人与名士互以清谈玄言相倾倒。

如竺法深、支道林其著也。殷浩北伐既败,大读佛经,欲与支道林辩之。孙绰以名僧七人匹竹林七贤。此名士与僧人合流之证。故深公评庾亮,谓:“人谓庾元规名士,胸中柴棘三斗许。”庾冰创议沙门宜跪拜王者;桓玄继之,并主沙汰沙门。<small>至宋、齐,此二议皆曾为朝廷采纳。</small>庾、桓两家,固与名士清谈气味不相投。可知东晋僧人,实与名士站在同一路线,一鼻孔出气也。

直到南朝,梁武帝信佛,而佛法遂盛极一时。

其时京师寺刹,多至七百。宫内华林园,为君臣讲经之所;宫外同泰寺,为帝王舍身之区。<small>粱武帝三度舍身入寺,与众为奴,群臣以一亿万钱奉赎。南齐竟陵王,亦先有其事。此后陈武帝幸大庄严寺舍身。陈后主即位年,亦在弘法寺舍身。</small>为无遮大会,道、俗会者五万。郭祖深舆榇上疏,谓:“僧尼十余万,资产丰沃。道人又有白徒,尼则皆畜养女。天下户口,几亡其半。恐方来处处成寺,家家剃落,尺土一人,非复国有。”荀济亦上疏云:“倾储供寺,万乘拟附庸之仪,肃拜僧尼,三事执陪臣之礼。宠既隆矣,侮亦剧矣。”<small>此等皆由大群体政治观点排斥佛教,即唐代韩愈亦然。反而论之,大群体政治有办法,佛教自会衰落,则为宋代欧阳修之本论。自理学家起,则是为新儒学。</small>

以前的名士们,感世事无可为,遂由研玩庄老玄学而曲折崇信佛法。现在如梁武帝,则是大权在握,正可展布,却由崇佛而致世事败坏。<small>以前如阮籍、嵇康等,皆是政治上不得志,遂转向庄老。梁武帝高踞帝位,岂得崇奉出家人法?</small>

北方五胡君主,崇佛尤殷。最著者为二石之於佛图澄。

五胡虽染汉化,其浅演暴戾之性,骤难降伏,一旦锦衣玉食,大权在握,其临境触发,不能自控制者,最大有两端:一曰好淫,二曰好杀。惟佛法,适如对症之药。人自慕其所乏,故五胡君主於佛法所尝虽浅,而敬信自深。高僧传谓:“竺佛图澄悯念苍生,常以报应之说,戒二石之凶杀,蒙益者十有八、九。”<small>支道林谓:“澄公以石虎为海鸥鸟。”</small>

又五胡君主,自谓本胡人,当奉胡教。高僧传又谓:“佛图澄道化既行,民多奉佛,营造寺庙,相竞出家。中书著作郎王度奏禁之,石虎下书曰:‘度议佛是外国之神,非天子诸华所宜奉。朕生自边壤,君临诸夏,飨祀应兼从本俗,佛是戎神,正所应奉。’”<small>辽、金、元、清四朝奉佛,皆带有此两因缘。</small>

稍後至姚兴迎鸠摩罗什,而北方佛法如日中天。

罗什,龟兹人。苻坚先命吕光将兵西征,欲迎之,适坚被杀,罗什停於凉州。直至姚兴敦请始来。兴既托意佛道,公卿以下,莫不钦附,自远至者五千余人,坐禅者有千数,州、郡化之,事佛者十室而九。

大乘经典之宏扬,亦多出其手。<small>高僧传:“什在长安译经三百余卷。僧佑著录三十五部,二百九十四卷。”</small>自此以往,佛学在中国,乃始成为上下信奉的一个大宗教。

原佛学流行,固由於当时时代之变动,而尚有其内在之条件。

第一佛法主依自力,不依他力。

世界诸大宗教,率本天帝神力,惟佛教尊释迦,则同属人类。此与中国儒家,尊崇人文历史、敬仰古先圣哲之教义大同。亦复与道家彻底破坏天神迷信之理论不相违背。释迦之可尊,在其“法”,故佛家有“依法不依人”之教。当知得此大法者不止释迦一人,故佛书屡言“诸佛”,又言“人皆有佛性”,则尽人皆有可以成佛之理,此与儒家“人皆可以为尧舜”义又相似。

第二佛法主救世,不主出世。

诸教率向往尘俗以外之天国,故其精神率主出世,而又同时亦兼带一种浓重的个人主义。佛法虽亦主有一“涅盘”境界,但同时主张“三世因果轮回报应”。人生宿业,纤微必报,故主於当身修行,勇猛精进。又佛义主张“无我”,一切以因缘和合为法,故“众生不成佛,我亦不成佛”。又曰:“生死即涅盘,烦恼即菩提。”如是则成为一积极的救世主义者。此与诸教主张个人出世、以大国为乐园者自别,亦复与中国庄老道家一派有厌世、玩世意味者迥异;此又与儒家侧重大群主义之人文教相似。

</h2>故佛教在其消极方面,既可与中国道家思想相接近,在其积极方面,亦可与中国儒家思想相会通。

其时名德高僧如慧远、僧肇之徒,皆精研庄老义,而释道安二教论乃抑老於儒下。此後竺道生“一阐提亦具佛性”与“顿悟成佛”之说,更为与儒义相近。谢灵运和之,其与诸道人辨宗论以孔、释两家相拟立论。而孙绰喻道论乃谓牟尼为“大孝”,“周、孔即佛,佛即周、孔”。是其时名士僧人,又俱黜老崇孔。故其先兼通老、释,至是乃并拟儒、佛。此种界线,大体相当於晋、宋之际,可以僧肇与生公时代为划分。

而当时佛法之所以盛行,尚有一积极的正因,则由其时中国实有不少第一流人物具有一种诚心求法、宏济时艰之热忱是也。

其间品德学养尤著者,如道安,<small>常山扶柳人,师事佛图澄,居河北,后南投襄阳,遂赴长安而卒。道安为中国一个严正的佛徒,(其先如支道林等,只是出家的名士。)其徒众南北分张,始为佛教树独立之地位。</small>如僧肇,<small>京兆人,师事鸠摩罗什,为什门四大弟子之一。早死,其所著肇论,为极精卓之佛教论文。如慧远,雁门楼烦人,道安弟子,高隐庐阜,始开佛教讲坛,为南朝佛教大师。</small>如法显,<small>平阳武阳人,西行求法,先后凡十五年,为我国至印度第—僧人,足与后来玄奘西行相媲美。</small>如竺道生;<small>钜鹿人,学於鸠摩罗什,亦什门四大弟子之一也。后为南方佛教大师。</small>此等皆以极伟大之人格,极深美之超谐,相望於数百年之间。

盖以当时中国政教衰息,聪明志气无所归向,遂不期而凑於斯途。此皆悲天悯人,苦心孤谐,发宏愿,具大力,上欲穷究宇宙真理,下以探寻人生正道,不与一般安於乱世、没於污俗,惟务个人私期求者为类。故使佛教光辉,得以照耀千古。若仅谓佛讲出世,与一时名士清谈气味相投;而社会民众,亦以身丁荼毒,佛讲未来,堪资慰藉;并出家可以逃役,即获现实福益。凡此种种,固亦当时佛法盛行之世缘,然论其主要原因,则固在彼不在此。

故当时之第一流高僧,若论其精神意气,实与两汉儒统貌异神是,乃同样求为人文大群积极有所贡献。惟儒家著眼於社会实际政教方面者多,而当时之佛学高僧,则转从人类内心隐微处为之解纷导滞,使陷此黑暗混乱中之人生得宁定与光明,则正与儒家致力政教之用心,异途同归也。<small>惟此等高僧,亦多兴起于北方,南方则受其波及而已。</small>

<h3>四、北方之道佛冲突</h3>

佛教来中国,最先乃依附於庄老道家而生长。但南渡后的学者,已渐渐由庄老义转向佛教。<small>其著者,如当时名士群从支道林逍遥游义,而不从向、郭旧义,即其一证。详见世说新语。</small>其後则道教又模仿佛教,亦盛造经典仪范,而逐渐完成为一种新道教。<small>为此工作之尤著者,为宋代之陆修静。</small>

於是道、佛两教遂开始互相竞长,而至於冲突。但在南方,一辈名士世族,本在一个不安宁的大世界中过著他们私人安宁的小世界生活。他们所需要者,乃为一种学理上之自己麻醉、自己慰藉。彼辈在其内心,本无更强的冲动力,所以南方佛学多属“居士式”。其高僧亦与隐士相类,如慧远、生公之类是也。

即如梁武帝,崇信佛法达於极点,其在政事上亦仅有贻误,并无斗争。

故在南方之所谓道、佛冲突,大体仅限於思想与言辩而止,与政治实务更无涉。

在北方则不然。当时北方是一个强烈动荡的社会,一切与南方自别。故南方人乃在一种超世绝俗的要求下接近佛法,北方则自始即以佛法与尘俗相纠合、相调洽。<small>如二石之於佛图澄,苻、姚之於鸠摩罗什,其内心动机,便与梁武帝不同。</small>

而北方高僧,其先亦往往以方术助其义理,<small>如佛图澄常以方术歆xīn动二石,罗什亦通阴阳术数。</small>遂与北方旧学统治经学而羼以阴阳家言者相纠合。<small>若南方则以庄老清淡与佛义和会,正犹南方经学亦盛染清谈气味也。</small>

至北魏太武帝时,遂以实际政洽问题,而引起道、佛之强烈斗争。

崔浩父宏因苻氏乱,欲避地江南,为张愿所获,本图不遂,乃作诗自伤。其诗以婴罪不行於世;及浩诛,收浩家书,始见此诗。则浩之家门,必父子相传,有一种种姓之至感矣。<small>北方士大夫大都有此,须深观。</small>

浩见王慧龙,数称其美,司徒长孙嵩不悦,言於太武,以其嗟服南人,则有讪鄙国化之意。太武怒责之,浩免冠陈谢得释。从弟崔模,虽在粪土之中,礼拜形像,浩笑曰:“持此头颅,不净处跪是胡神邪?”浩大欲整齐人伦,分明姓族。<small>惟此可以维持当时北方之中国文化。</small>

外弟卢玄劝之曰:“创制立事,各有其时,乐为此者,讵几人也?宜三思之,”浩不纳:则崔浩之为人及其意气,居可见矣。浩既博览经史,精通术数,而性不好庄老之书,<small>史又称:“浩父疾笃,浩乃剪爪截发,夜在庭中,仰祷斗极,为父请命,求以身代。”浩之为学,盖上承两汉,以儒生而兼阴阳术数,不乐魏、晋以下之庄老清谈。此即北方当时之旧学派也。</small>

遇寇谦之,<small>谦之父修之,为苻坚东莱太守,其地正为齐土道术盛行之地,寇家盖亦世传其教者。谦之自谓遇太上老君,命之继天师张陵之后。</small>每与浩言,闻其论治乱之迹,常自夜达旦,因谓浩曰:“吾行道隐居,不营世务,忽受神中之诀,今当兼修儒教,辅助太平真君,继千载之绝统。<small>黄老道术,本注意政治问题;兼修儒教,即成秦、汉阴阳学家路脉矣。此是寇、崔学术接榫处。</small>而学不稽古,临事闇昧,卿为吾撰列王者治典,并论其大要。”<small>此是黄老与庄老大异处。黄老注意政治,有需稽古,於是有阴阳家五德终始之论出。庄老仅为私人生活著想,自然无需稽古,即不要历史往迹,因此与阴阳家判袂。(佛家亦不重历史,因道、佛皆欲解化人类归自然,不欲凝人类成群体。)今只看寇谦之与陆修静两人之事迹,便可见南北、双方道教精神之不同,并亦可以由此推想南、北双方之佛救精神,以及一切政教实况也。</small>

浩乃著书二十余篇,上推太初,下书秦、汉变弊之迹。<small>此等全是阴阳家以历史讲法制因革之旧路径。</small>浩因上疏太武曰:“臣闻圣王受命,则有天应。而河图、洛书,皆寄言於虫兽之文。末若今日人神接对,手笔灿然,清德隐仙,不召自至。斯诚陛下侔踪轩黄,应天之符也。”拓拔焘欣然,乃始崇奉天师,遂改元为太平真君。<small>“太平”二宇,即源本秦、汉阴阳家言:汉未有太平经。此后北魏每帝即位,必求符箓,以为故事,而又信佛法。此如梁武帝信佛法,同时亦受陶弘景图识。以佛法仅重出世福利,帝王世业不得不借灵于道家(黄老一派)之符箓也。</small>

自是遂有“诸佛图形像及胡经尽皆击破焚烧,沙门无少长悉坑”之诏。盖阴阳学家一面有其应天受命之说,一面又有其长生久视之术,足以歆动时君,使其接受听行彼辈所预拟的一套历代帝王变法创制必然因革之顺序,而变法创制;彼辈遂得为王者师,而遂其政治上之另一种期求。

北方学者,饱经兵荒胡乱,始终不忘情於政治上之奋斗,崔浩即其一例。<small>王猛死,苻坚下诏为之“增祟儒教,禁老庄、图谶之学”,与崔浩可谓迹异心同。后崔浩为修国史被杀,时高允(信佛)与浩同修国史;观允传,知浩史颇称实录,死非其罪。宋书柳元景传渭:“拓拔焘南寇汝、颍,浩密有异图,谋泄被诛。”此恐南朝传闻亦有未的。大抵如王猛、崔浩之伦,皆欲在北方於拥戴一异姓主之下而展其抱负者。(猛之未肯随桓温南归,殆知来南之无可展布耳。)浩则树敌已多,得罪不专为修史也。</small>

相应於此种情势下的北方僧人,亦常在政治、经济上切实自占权地。

崔浩於毁法四年後被诛。太武卒,文成帝立,佛法又兴。主其事者为沙门师贤舆昙曜。魏书释老志:“昙曜奏:平齐户及诸民,有能岁输谷六十斛入僧曹者,<small>师贤为“道人统”,贤卒,昙曜代之,更名“沙门统”。僧曹即僧官之曹也。</small>即为‘僧祇户’,粟为‘僧祇粟’。俭岁赈给饥民。又请民犯重罪及官奴,以为‘佛图户’,供诸寺扫洒,岁兼管田输粟。高宗并许之。於是僧祇户、粟及寺户,遍於州镇。”<small>如是则僧寺自有力量,别成一种封建势力。是北方僧人始终不脱经营世务之兴趣,亦因非此不足自存也。</small>

自此朝廷上下奉佛,建功德,求福田饶益,造像立寺,穷土木之力。<small>此为北朝崇佛特征,与南朝偏重义埋思想者微有别。今存大同云岗及洛阳龙门石窟造像,犹可见其时北方佛教艺术之超卓及其气魄之伟大。又按:北方自罗什逝世,研寻义理之风即衰,高僧则尚禅行,如昙曜即以禅业见称,敦尚实际行业,为北方佛门一贯风格也。</small>僧人亦代有增加,兹据释老志表如下:

<td>平城 约百所

四方 六、四七八</td><td>平城 二千余人

四方 七七、二五八人</td><td>太和十年,遣僧尼还俗者一、三二七名。</td></tr><tr><td>魏末

正光以後,天下多虞,王役尤甚,所在编民,相与人道,假慕沙门,实避调役。</td><td>洛阳 一、三六七(迦蓝记)

天下 三万有余</td><td>佛经流通,大集中国,有四一五部,合一、九一九卷。</td></tr></table>

甚至沙门谋叛之事亦屡见。

孝文延兴三年,有慧隐;太和五年,有法秀;太和十四年,有司马惠御。宣武永平二年,有刘慧汪;永平三年,有刘光秀;延昌三年,有刘僧绍;四年,有法庆。孝明熙平二年,有法庆余党。四十余年中,沙门谋乱者凡八见。

北齐僧众,其势仍盛。

天保五年,文宣帝诏问秀才对策,及於沙汰释、李,谓:“缁衣之众,参半於平俗;黄服之徒,数过於正户。国给为之不充,王用因此取乏。积竞由来,行之已久。顿於中路,沙汰实难。”

而北周则道、佛冲突再起,在武帝时,又有魏太武以来第二次之毁法举动。然其事则实已自道、佛之争,转而为佛、儒之争矣。<small>此种意味,实沿崔、寇而来,惟此益臻明显耳。</small>

北方佛、道冲突,始终暗波未断。至武帝时,卫元嵩上书请立延平大寺:<small>此下皆譬说,即建立一理想的地上王国,以代天下之佛国也。</small>“容贮四海万姓,不劝立曲见伽蓝,偏安二乘五部。无选道俗,罔择疏亲。以城隍为寺塔,即周主是如来;用郭邑作僧坊,和夫妻为圣众。则六合无怨纣之声,八荒有歌周之咏。飞沉安其巢穴,水陆任其长生。”卫虽佯狂不经,此疏却有力量,盖正指出了儒、佛两家的根本相异点。<small>儒在融个我入大群、佛在脱大群完个我。</small>

武帝本有志於“舍末世之弊风,蹈隆周之睿典”,遂入卫言。<small>屢集百僚及沙门、道士等讨论三教先后。</small>至建德三年,乃下敕:“断佛、道二教,经像悉毁,罢沙门、道士,悉令还俗。”“三宝福财,散给臣下;寺观塔庙,赐给王公。”

及建德六年周灭齐,武帝入邺城,召僧人赴殿,帝谓:“六经儒教,弘政术,礼义忠孝,於世有宜,故须存立。佛教费财,悖逆不孝,并宜罢之。”<small>僧众五百,默默无声,俯首垂泪。</small>有争者,帝谓:“佛生西域,朕非五胡,心无敬事。既非正教,所以废之。”<small>广弘明集。以周武帝此等语还视石虎所云,可知北方社会之前后大不同矣。</small>当时谓:“前代关山西东数百年来官私所造一切佛塔,扫地悉尽。融括圣容,焚烧经典。八州寺庙,出四十千;三方释子,减三百万,皆复军民,还归编户。”

此後北方的政治情态,慢慢恢复到秦、汉大一统的传统局面,而东汉、三国以下相应於分崩离析而一时崛起的两种新宗教,遂亦渐渐失其在社会上真实的力量,而退处於他们较不紧要的地位。

<h3>五、隋唐时期佛学之中国化</h3>

隋、唐盛运复兴,其时则佛学亦有新蜕变。教养精神,逐渐中国化;而佛法重心,亦逐步南移。

南北朝佛学,北尚禅行,南重义解,周武毁法,北方禅宗亦避而至南。所谓“佛学中国化”运动,亦至是始成熟。其後禅学崛兴,则全以南方为策源地。

举其要者,则有天台、<small>起北齐慧文,传南岳慧思,又传天台智顗yǐ,适当隋代,而天台宗遂大盛。此后有灌顶(五祖)、左溪(八祖)、荆溪(九祖),己值中唐。</small>华严、<small>起唐杜顺,再传至贤首(三祖)、澄观(四祖)、宗密(五祖)。</small>禅宗<small>起达摩,经慧可、僧璨、道信、弘忍至慧能(六祖)而正式成立,当唐武后至玄宗时。</small>三家。

今若以魏晋南北朝佛学为“传译吸收期”,则隋唐佛学应为“融通蜕化期”。

佛法在中国,应可分三时期。初为“小乘时期”,以轮回果报福德罪孽观念为主,与中国俗间符录祭祀阴阳巫道,专务个人私期求者相依附,此第一期也。自道安、鸠摩罗什以下,宏阐大乘。先为“空宗”,(此始印度龙树。罗什来中国,尽译三论。至隋代嘉祥大师吉藏,而南地三论宗於以大成。)次及“有宗”,(此始印度无著、世亲兄弟。此宗之盛行於中国较迟,直至玄奘西行,受法戒贤,归而传之窥基,而此宗始大盛。是名法相宗,亦名唯识宗。其入中国,亦称慈恩宗,以窥基住慈恩寺也。然此宗大盛,固在唐初,而唯识经典之传译,则已先而有之矣。)是为“大乘时期”。时则以世界虚实、名相有无之哲理玄辩为主,与中国庄老玄言相会通,此为第二时期。若台、贤、禅诸宗之创兴,则为第三时期。其一切义理,虽从空、有两宗出,而精神意趣、轻重先後之间,则不尽与印度之空、有两宗同。今若以小乘佛法为宗教,大乘佛法为哲学,则中国台、贤、禅诸家特重自我教育与人生修养。小乘徧教、偏信,大乘偏理、偏悟,中国台、贤、禅诸宗则偏行、偏证。是其蜕变处也。故必有台、贤、禅三家兴,而後印度佛法乃始与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相融洽、相和会。

而尤以禅宗之奋起,为能一新佛门法义,尽泯世、出世之别,而佛教精神乃以大变。

禅宗自称“教外别传”,不著言语,不立文字,直指本心,见性成佛。而其後推演愈深,乃至无佛可成,无法可得,无烦恼可除,无涅盘可住;无真无俗,本分为人,呵佛駡祖,得大解脱;如是则世、出世之界划尽泯,佛氏“慈悲”乃与儒家之“仁”,同以一心为应世之宗师。故论绾合佛义於中国传统之大群心教者,其功必归於禅宗也。

盖当隋、唐盛世,政教既复轨辙,群体亦日向荣,人心因而转趋,私人之修行解脱,渐退为第二义,大群之人文集业,又转为第一义。杰气雄心,不彼之趋而此之归,则佛门广大,乃仅为人生倦退者逋逃之一境。<small>唐贤多信佛,而意味与东晋、南北朝名士大异。东晋以下必以佛义自安於静退;唐贤则功业煊赫之余,乃转依佛法求归宿也。</small>

继此而开宋儒重明古人身、家、国、天下全体合一之教,一意为大群谋现实,不为个己营虚求。人生理想,惟在斯世,而山林佛寺,则与义庄、社仓同为社会上调节经济、赈赡贫乏之一机关。<small>此种情势,自唐中叶以下即日趋显著。元和以来,累勅天下州府不得私度僧尼。李德裕论奏徐州节度使王智兴“於所属泗州置僧尼戒坛,江、淮之民,户有三了,必令一丁落发,意在规避王徭,影庇资产。臣於蒜山渡点其过者,一日一百余人。访闻泗州置坛次第,凡僧徒到者,人纳二缗,给牒即回,别无法事。若不特行禁止,比到诞节,计江、淮以南,失却六十万丁壮,此事非细。”即日诏徐州罢之。及唐武宗会昌五年,恶僧尼耗蠹天下,毁寺四千六百余区,归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毁招提、兰若四万余区,收良田数千万顷,奴婢十余万人。杜牧杭州新造南亭子记谓:“良人枝附为使令者,倍僧尼之数,奴婢口率与百亩,编入农籍”,盖为北周以来第三次著名之毁法也。五代周世宗显德二年又勅废天下寺院,存者二千六百九十四,废者三万三百三十六,见僧十万余,尼一万余。北宋以下,义庄、社仓等社会事业逐次发达,佛寺亦不为惟一的贫穷藏身之所,佛寺之收容量亦减,而国家毁法之事亦益少见矣。</small>

此下佛、道两教事迹,乃不复足以转动整个政治社会之趋向。

第五编 隋唐五代部 第二十二章 统一盛运之再临 隋室兴亡及唐初

中国经过四百年的分崩动乱,终于盛运再临,而有隋唐之统一。

<h3>三、炀帝之夸大狂</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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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只知有吏治,<small>光武亦尚吏治,而能文之以儒术,为隋文所不如。</small>并无开国理想与规模。<small>若使有苏绰、王通诸人佐之,必然另有一番气象。</small>炀帝则染到了南方文学风尚,看不起前人简陋。<small>此在文帝时,朝廷一切仪注礼文,早有摆弃北周,改袭齐、陈者。一因北周模古,简陋之中杂以迂怪,风尚所趋,转向齐、陈,一也。二则文帝篡周,尽屠宇文氏,盖自有私意欲超出其上,不甘因循,二也。然文盛之弊,则至炀帝时而始著。</small>

自开皇九年灭陈,统一中国,迄于灭亡,不过三十年。下开唐室,正与西汉前的秦代一样。

遂南游扬州。

隋室虽祚短运促,然其国计之富足,每为治史者所艳称。自汉以来,丁口之蕃息,仓廪府库之盛,莫如隋。

按:当时齐、周户数合计,已超踰魏孝文迁洛时一百万,较之江南陈氏所有,踰十二倍。口数踰陈氏几及十五倍,较西晋太康全国统一时,几踰一倍。此亦北方政治已上轨道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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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广四十步,旁筑御道,自长安至江都筑离宫四十余所。造龙船四重,高四十五尺,长二百尺,挽船士八万,舳舻相接二百里,骑兵翼两岸。

<td>比晋太康倍而有余,约五百万户。</td></tr><td>户 3,375,368

小郡户 20;口一百而已</td></tr></table>

此层乃隋代与西汉不同之点。西汉积高、惠、文、景三世四帝六十年之休养,至武帝而始盛;隋则文帝初一天下,即已富足。盖汉初尚未脱封建蜕,有异姓、同姓诸王侯,自韩、彭菹醢(hǎi),迄于吴、楚称兵,财富不能集于中朝。中央政权所直辖者,不及全国三分之一。王室虽恭俭,而诸王侯封君莫不骄奢自纵,与隋初形势大不同。

三年,北巡榆林,幸启民可汗帐,筑长城。

所以府库充盈者则有数端:

一、周灭齐,隋灭陈,均未经甚大之战祸,天下宁一,已有年数。

三、其尤要者,则为中央政令之统一,与社会阶级之消融。古代之贵族封建,以及魏、晋以来之门第特权,至此皆已消失。全社会走上一平等线,而隶属于一政权之下。故下层之负担尚甚轻,而上层之收入已甚足。

<h3>四、唐代帝系及年历</h3>

朝臣至有以文词见忌死者。

隋书文学传谓:“炀帝初习艺文,有非轻侧之论。暨乎即位,一变其风。其与越公书、建东都诏、冬至受朝诗及拟饮马长城窟,并存雅体,归于典制。虽意在骄淫,而词无浮荡。故当时缀文之士,遂得依而取正焉。”此谓“意在骄淫”,即承南方文学风尚也。谓“词无浮荡”,则承北朝苏绰诸人之影响。又按:唐天授时,左补阙薛谦上疏,谓:“晋、宋只重门资,有梁雅爱属辞,陈氏特珍赋咏。逮至隋室,余风尚存。开皇中,纳李谔之论,下制禁断文笔浮辞。炀帝嗣兴,又变前法,置进士等科。于是后生之徒,相复仿效,缉缀小文,名之策学。不以指实为本,而以虚浮为贵。”是炀帝之设进士科,虽非专考诗赋,然要为沿袭南朝尚文之风气,在唐初尚多知之者。

帝受禅,杨尚希上表,以为:“今郡国倍多于古,或地无百里,数县并置;或户不满千,二郡分领;人少官多,十羊九牧。”帝嘉之,遂罢天下诸郡。时剌史多任武将,不称职,柳彧上表谏,多为罢免。<small>又制刺史不督军,别置都尉,使军民分治。</small>又使彧持节巡河北五十二州,奏免长吏脏污不称职者二百余人。开皇三年,长孙平为度支尚书,奏令民间立义仓,自是州里丰衍。其他长吏,多有吏干惠政,为当时所称。<small>如歧州刺史梁彦光、相州刺史樊叔略、新丰令房恭懿等。</small>惟惜隋史遗阙,不能详载。<small>如刘仁恩、韩则等见张煚、高构诸传。</small>又如苏威之责五品不逊,立“余粮簿”,<small>威好立条章,每岁责民间五品不逊,或答云:“管内无五品家。”又为“余粮簿”,欲使有无相赡,时议以为烦迂,罢之。威尝谓:“江南人有学业者,多不习世务”,此可见当时南、北学风之异也。</small>辛公义、刘旷之听讼,<small>公义露坐狱中以听讼,讼者系狱,则宿听事,不归寝阁。旷则称说义理,晓谕讼者,而不决其是非。</small>王伽之纵囚,<small>伽罢遣防送卒,纵流囚李参等七十余人,与约期至京,曰:“如致前却,当为汝受死。”参等皆如期。至唐太宗纵囚,亦承此等风气而来也。</small>此等俨如在王莽、光武之世。自非社会经学儒术流行既久,不能有此。<small>当时如牛弘、薛道衡、李谔、高炯、李德林、苏威之徒,皆以学人而通达政术。裴政定律,尤为后所依用。宇文、高氏之世,死刑有五,曰磬、绞、斩、枭、裂;又有门房之诛。隋律死刑斩、绞二者;非谋反大逆无族刑;改鞭曰仗,改杖为笞;定笞、杖、徒、流、死五等。</small>若知隋代学风世化如此,则吏治之渐上轨道,自不足奇。

惟吏治已上轨道,社会上特殊势力已趋消失,对外无强敌之胁迫,此时的统治权所急切需要者,乃为一种更高尚、更合理的政治意识,而惜乎隋文帝说不到此。

隋代三帝,三十九年。

隋文奋励为政,坐朝或至日昃,五品以上引之论事,宿卫传飧而食,勤于吏治而无大度。开皇十四年大旱,是时仓库盈溢,乃不放赈,令民逐粮。唐太宗谓其“不怜百姓而惜仓库”。仁寿元年,诏减国子学生只留七十人,太学、四门、州、县并废,虽有谏者不听。隋文殆以空设学校为糜费也。

九年、十年,再伐高丽,天下遂乱。

能把南方的文学与北方吏治、武力绾(wǎn)合,造成更高、更合理的政权,则是唐太宗。<small>隋代政制承南、北,大抵政风颇沿北周,礼文兼采齐、陈。唐承其后,犹汉之袭秦,唐制即隋制也,惟运用者之精神特为有殊耳。其隋制兼承南、北之详,当读隋书各志。</small>

<h3>五、贞观之治</h3>

炀帝诏:“南服遐远,东夏殷大,因机顺动,今也其时。”为适应大一统之局面而建设新中央,自魏孝文已有此计划矣。

元年开通济渠,引糓、洛水达河,引河入汴,引汴入泗以达淮。

这是炀帝的夸大狂。一面十足反映出当时国力之充实,一面是炀帝自身已深深染受了南方文学风气之薰陶。

在其末年,天下储积,足供五、六十年,遂以招来炀帝之奢淫。

其一朝贤臣,如王珪(guī)、房玄龄、杜如晦、温彦博、李靖、魏征、戴胄之类,指不胜屈。

一到唐玄宗时,社会富庶已与隋代相似,而天宝之乱,亦乃与隋炀相差不远。

六年,通江南河,自京口至余杭,长八百里,广十丈。

是年,高昌王曲文泰入朝,谓:“见秦陇之北,城邑萧条,非复有隋之比。”<small>史称是年“米斗不过三四钱,终岁断死刑才二十九人。东至海,南极五岭,皆外户不闭,行旅不赍(jī)粮,取给于道路”,恐有过分渲染。</small>亦见复苏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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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孝文告李冲:“欲自邺通渠于洛,从洛入河,从河入汴,从汴入清,以至于淮。南伐之日,下船而战,犹开户而战。此乃军国之大计。”则魏孝文亦已先有此意,至隋炀而实现。此乃为贯通中国南、北两方新形势之伟大工程也。

其后常以文学自负。

其君臣上下,共同望治,齐一努力之精神,实为中国史籍古今所鲜见。<small>其详见吴兢著“贞观政要”一书。</small>

调绢一匹者减为二丈,役丁十二番者减为二十日。九年平陈,给复十年。自余诸州,并免当年租税。十年,百姓年五十者,输庸停役。十二年河北、河东田租三分减一,兵减半,功调全免。

唐代凡二十帝,二百九十年。

薛道衡死,帝曰:“能作‘空梁落燕泥’否?”王胄死,帝诵其佳句曰:“‘庭草无人随意绿’,复能作此语邪?”惟此均不载于隋史,而通鉴收之。

狂放的情思,骤然为大一统政府之富厚盛大所激动,而不可控勒。于是高情远意肆展无已,走上了秦始皇的覆辙。

当时北朝虽以吏治、武力胜过南方,若论文学风流,终以南朝为胜。

北齐书魏收传:“魏收、邢卲更相訾(zǐ)毁,各有朋党。卲云:‘江南任昉(fǎng),文体本疏,魏收非直模拟,亦大偷窃。’收曰:‘伊常于沈约集中作贼,何意道我偷任昉!’时人谓:‘见邢、魏之臧否,即是任、沈之优劣。’”又元文遥传:“济阴王晖业尝大会宾客,有人将河逊集初入洛,诸贤皆赞赏之。”

魏征所谓:“隋以富强动之而危,我以寡弱静之而安。”马周谓:“贞观初率土荒俭,而百姓不怨。今比年丰穰(ráng),匹绢得粟十余斛,而百姓怨咨。以为陛下不忧怜之,又所营为者,颇多不急之务也。”此皆从上下心理上说明贞观之治之真实背景。

录刺史姓名于屏风,坐卧观之。得其在官善恶之迹,皆注名下。又常遣员巡察。命百官五品以上,得上封事,极言得失。又命更宿中书内省,数延见问民疾苦。

炀帝大业二年置洛口仓,仓城周围二十余里,穿三千窖。又置回洛仓,仓城周围十里,穿三百窖,窖容八千石,共可积米二千六百万石。李密藉以为乱,凭人负取,群盗来就食者并家属近百万口。

至于王室生活之节俭,仅其余事。

隋文平陈,以炀帝为扬州总管,镇江都,置学士至百人,常令修撰,成书万七千余卷。<small>此等皆沿齐、梁故习。又按:炀帝在扬州,聚书至三十七万卷。</small>在此时期,炀帝殆已深深呼吸到南方文学的新空气。

二、自宇文泰、苏绰以来,北朝君臣大体均能注意吏治。隋承其风而弗替。

谓:“天下皆谓朕承袭绪余,以有四海;设令与士大夫高选,亦当为天子矣。”

自晋至隋户口一览:

唐太宗是中国史上一个杰出的君主。自称:“年十八便为经纶王业,北剪刘武周,西平薛举,东擒窦建德、王世充。二十四而天下定,二十九而居大位。四夷降伏,海内乂(yì)安。”自谓:“古来英雄拨乱之主,无见及者。”

又按:后周禅隋,有户三五九九六〇四,开皇九年平陈,又收户五〇〇〇〇〇;至大业二年,前后二十六年,户增四八〇七九三二。通典谓:“时承周、齐,人依豪室,禁纲隳紊,奸伪尤滋。高炯建输籍之法,定名轻数,使人知为浮客,被疆家收大半之赋;为编氓,奉公上,蒙轻减之征。先敷其信,后行其令,烝庶怀惠,奸无所容。隋氏资储,遍于天下,人俗康阜;颎之力焉。”盖隋政仍沿北魏均田制以来用意,脱私户,归公家,而达于完全成功也。

又按:唐臣多出贵胄,唐高祖,西魏八柱国唐公李虎孙,周明敬、隋文献皇后之外戚,娶周太师窦毅女。毅,周太祖婿。宰相萧瑀(yǔ)、陈叔达,梁、陈帝王之子。裴矩、宇文士及,齐、隋驸马都尉。窦威、杨恭仁、封德彝、窦抗,并前朝师保之裔。其将相裴寂、唐俭、长孙顺德、屈突通、刘政会、窦轨、窦琮(g)、柴绍、殷开山、李靖等,并是贵胄子弟。故唐制得斟酌南、北,开国即规模宏远,汉、宋所不逮。

八年,亲征高丽,发兵踰百万,分二十四军。九军渡辽凡三十万,还至辽东者不足三千人。

隋制多沿于周,然周时酒有榷,盐池、盐井有禁,市有税,隋初尽罢之,所仰惟赋调,亦复甚轻。

炀帝即位,即营建东都,每月役丁二百万。

适会河南、北数州大水,事遂寝。太宗即位仅六年,免离饥馑二年,幸破突厥,遽议封禅,苟非魏征直谏,贞观治绩,恐即自此衰矣。十一年,魏征上疏,尚谓:“隋之府库、仓廪、户口、甲兵之盛,考之今日,安得拟伦!”马周上疏亦谓:“今之户口,不及隋之十一。”

六年,君臣请封禅;魏征谏,谓:“自伊、洛以东,至于海、岱,烟火尚稀,灌莽极目。”

自隋大业七年至唐贞观二年,前后十八年,群雄纷起者至百三十余人,拥众十五万以上者,多至五十余,民间残破已极。

贞观元年关中饥,米斗直绢一匹。二年,天下蝗。<small>戴胄谓:“每岁纳租,未实仓廪。随时出给,才供当年。”</small>三年,大水。四年,始大稔(rěn),流散者得归。

贞观之治,尤为后世所想望。

<h3>一、隋代帝系及年历</h3>

四年,开永济渠,引沁水南达河,北通涿郡。

史称炀帝早年“沉深严重,朝野属望。文帝幸其第,见乐器弦多断绝,又有尘埃。尤自矫饰,时称仁孝。”则炀帝此时意态尚不同。帝好吴语,正见其染南风之深。在江都谓萧后曰:“侬不失为长城公,卿不失为沈后”,其欣慕南朝可想。

正惟如此,故太宗一朝君臣,每每以有隋相警惕,不敢骄纵荒佚,而成治世。

贞观初,户不满三百万。永徽元年,户部奏:“去年进户十五万,今见有户三百八十万。”而隋开皇中有户八百七十万。直至玄宗天宝十三载,始有户九百六十一万九千余,为唐之极盛,乃始与隋氏相比。<small>历代户口数,虽有隐漏或夸饰,不可尽信,然大体可资以见世运之盛衰升降。</small>

然贞观时代之社会情况,实未必胜于大业。

第五编 隋唐五代部 第二十三章 新的统一盛运之下之政治机构 盛唐之政府组织

中国经历四百年的长期分裂,而重新有统一政府出现,是为隋、唐。但那时的统一政府,其内容机构又与四百年前不同。

举其要者言之,第一是中央宰相职权之再建,第二是地方政治之整顿。

<h3>一、宰相职权之再建</h3>

西汉初年的丞相、御史大夫,渐渐转移而为后汉以降之尚书,事已详前。

魏世,中书监始参大政。

汉代尚书乃士人,而中书以宦者为之。魏佐汉,初建魏国,置秘书令,仍典尚书所奏。寻改为中书,有令、有监,而亦不废尚书。然中书亲近,尚书疏远。<small>曹操自以汉相擅政,则魏之祕(mì)书,乃汉廷之陪臣。后遂以中书替尚书,此亦化家为国之一例。</small>

东晋则侍中始优。

侍中本与中常侍齐体,亦内朝卑职。<small>魏、晋侍中四人,君出则护驾负玺或骑从,登殿则与散骑常侍对扶。备具顾问,且管门下众事。</small>东晋以后。皇帝以侍中常在左右,多与之议政事,不专任中书。于是又有门下,而中书权始分。

下逮宋、齐,尚书、中书、侍中三者皆为辅臣。

机要在中书、侍中,尚书执行政务。于是尚书转为外朝,而中书、门下独为天子所私近人。

这是秦、汉以来中央政府机构上一个极有重要意义的转换。君权、相权本为两汉文治政体相辅为治之两面。<small>其间虽有畸轻畸重,如东汉之事归台阁,而公卿位望,依然为外朝冠冕。君、相对立,大体无变。</small>魏、晋以来,政治意识堕落,政府变成私家权势之争夺场,于是君、相不相辅而相制。权臣篡窃,即剥夺相权,归之私属。

然君臣猜忌无已,私属所居,驯为要位,又不得别用私属以为防。就其时之王室言,则削去相位,似乎便于专制;就其时之士族言,则各成门第,亦复迹近封建。结果则王室亦仅等一私家,<small>如是则王室私人,亦只与封建时代家宰、家相一般。</small>政府解体,君权、相权均不存在。

直要到政治意识再转清明,政府渐上轨道,则君臣相与之意态亦变。<small>其君不敢以私属待其臣,其臣亦不复以私属自居。君不以防制为事,臣不以篡夺为能。</small>君、相仍为相辅成治,而非相剋成敌。其时则魏、晋以来的私机关,又一变而成政府正式的首领官,完全实替了秦、汉时代的相权,而即以扶翼君权,共同组成一个像样的政府。这便是隋、唐统一之复现。

此种转变,无异乎告诉我们,中国史虽则经历了四百年的长期纷乱,其背后尚有活力,还是有一个精神的力量,<small>即是一种意识,或说是一个理性的指导。</small>依然使中国史再走上光明的路。

唐代中央最高机关,依然是魏、晋以来的尚书、中书、门下三省。但他们现在已是正式的宰相,而非帝王之私属。其职权分配,则中书掌定旨出命,门下给事中掌封驳,尚书受而行之;古代的宰相权,现在是析而为三。

贞观三年,“太宗谓群臣曰:‘中书、门下,机要之司,诏敕有不便者,皆得论议。比来但睹顺从,不闻违异。但行文书,谁不可为!’房玄龄等皆顿首谢。故事:凡军国大事,中书舍人各书所见,中书侍郎、中书令省审之,给事中、黄门侍郎驳正之,上始申明旧事。”盖此制亦始周、隋,非唐代新创也。

三者之中,又以侍中、中书令为真宰相。

凡军国大事,中书舍人得先各陈所见,谓之“五花判事”,而中书侍郎、中书令审定之。<small>此开明代九卿会议之始。惟九卿各有典司,即各有一成之见。如大兵大役,兵部、工部惟求其成,户部则务求其省。中书舍人得其选,则历中外,通众理,彼此不致相妨。</small>

自高宗晚节以来,天下文章道盛,中书舍人为文士之极任,朝廷盛选,诸官莫比。<small>政事堂有后门通中书舍人院,宰相时得咨访政事自广。代宗时常衮为相,始塞绝之。</small>

敕旨既下给事中,黄门侍郎复得有所驳正。此开明代抄参封驳之始。

通典:“百司奏抄,侍中既审,则驳正违失。诏敕不便,则涂窜奏还。此所谓‘涂归’也。”实际给事中即可行使“涂归”之权。如德宗贞元中,给事中袁高不肯草制复召卢杞,封还词头,揭杞罪状。文宗开成初,给事中卢载封还以郭任嘏(gǔ)出任剌史诏书,称为“封驳称职”是也。<small>其他例不胜举。又按:汉哀帝封董贤,丞相王嘉封还诏书。后汉钟离意为尚书仆射,数封还诏书。此唐之门下封驳,即汉相权之证。</small>又按:则天垂拱三年,凤阁侍郎刘袆(huī)之尝谓:“不经凤阁鸾台宣过,何名为敕!”刘竟以此赐死。然可见天子诏敕,必经中书宣出,又必经门下副署。以相权节制君权,即以政府节制王室。唐制实渊源于汉代文治政府之意义而演出也。<small>然中宗仍可以有“斜封墨敕”,可见无“徒法自行”之法。</small>

因此宰相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small>两省先议定后奏闻,以免纷争。</small>

其后政事堂迁至中书省。

高宗时,裴炎以中书令执政事堂笔,遂有此举。<small>门下给事中所居,不于门下议事而于中书,乃相臣志在自专,先不使给事知之,待取中旨然后封还,其势较难,则塞默者多矣。然此下给事中封驳诏书仍时有其事。</small>玄宗时,政事堂改称“中书门下”,其政事印亦改“中书门下”之印。

宰相分直主政事堂笔。

肃宗时,每一人主十日;德宗时,改每日一人执笔。

尚书仆射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后称“同平章事”及“参知机务”等名,始得出席政事堂,方为真宰相。

自贞观末无不加者,开元以来则罕见。

其余他官参掌者无定员。

玄宗先天以前员颇多,开元以来常以二人为限,多则三人。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平章事”、“知政事”、“参知机务”、“参与政事”、“平章军国重事”等。<small>以官未及而人可用者参预朝政,略如近代之不管部大臣也。</small>

尚书省有都堂,大厅。以左、右仆射为领袖。下分六部:东为吏、户、礼三部,左丞主之。西为兵、刑、工三部,右丞主之。其二十四司,分曹共理,全国政务毕萃。

诸司官兼知政事者,午前议政于朝堂,午后理务于本司。

开元以来,宰相员少,资地崇高,又以兵、吏尚书,权位尤美,宰相多兼领之。但从容衡轴,不自铨综。其选试之任,皆侍郎专之,尚书通署而已。

尚书六官,各有所职,倘无折中,则恐互相推避,互相炫匿,故总摄以宰相。宰相亦虑有未周,见有所偏,乃先之以中舍之杂判,庶得尽群谋而伸公论。又继之以给事之驳正,复得塞违而绳愆(qiān)。此等制度,可谓宏大又兼精密。

以中书、门下较汉代之宰相,以尚书六部较汉代之九卿,在政制上,不可谓非一种绝大之进步。

一则尚书六部,乃政府公职,<small>吏、户、礼、兵、刑、工,莫非国家政务要项。</small>而九卿则是王室私属。从九卿转变到六部,正是政府逐步脱离王室独立之明证。

隋文开皇中,明令国子寺不隶太常。此等改变,正可反映时代之进展,以及当时人对政治意识之转变。<small>至于六部之外仍存九寺,(即九卿遗蜕。)旧名不废,新资日加,职权重叠,自为一弊。</small>

二则汉初封建、郡县杂行,中央直辖部分有限,后虽逐步统一,而郡国守相之权尚大,千里王畿,仅如一省。隋、唐则九州揽于一握,考课、狱讼、兵财诸端,繁不胜记。总以六卿,分以郎署,中央政府之扩大,为事势演进所逼出。于是六卿之上,必有佐天子以总理之者。

一相嫌于专擅,且亦事冗不给;多相则互委,不专责,易生同异,以致挠败。尚书置左、右仆射,分判六部,各治三官,可免上述之弊。而尚书惟在政务之推行,至于出命覆夺,尚有中书、门下。故曰三省之于宰相,六部之于九卿,不得不说是政制上之一进步。

如此宏大而精密的政治机构,正好象征当时大一统政府之盛况。

至于政府无立法机关,则因中国政治,自秦、汉以下,本有一种理性之指导,法度纪纲粗建,无豪强之兼并,无世胄、僧侣之专政;教育、选举、考试与统治权常有密切之联系,不断吸收社会俊秀分子,公开参政,使其新陈代谢,政府与民众,即以此为连锁。旧朝以积久腐败而倾覆,则新朝鼎新,去其泰甚,与民更始。历史常在和平中进展;而民间大动乱则往往只有倒退,别无长成。

从北朝儒学逐步转变,而有唐代政府之规模,此便是中国史在和平中进展一显例。至于隋末群雄扰乱,只加时代以一种不可磨灭之伤痕。

代议制之所起,由于宰辅之权不重,无参署之制,政府负责无人,君主易于为恶。<small>此其一。中国自明代始无参署。</small>

税法不夙定,轻徭薄赋不垂为典则,掊克之术易施。<small>此其二。中国汉、唐税制皆明定颁布,且极轻。</small>

僧侣不务静修而干政。

贵族擅权,下情壅隔。<small>此其四。中国自秦以下即无贵族。</small>

考试权不独立,阘(tà)冗在位,贤俊老死。<small>此其五。中国自汉以来即力矫其弊。</small>

无审驳、监察、弹劾之官,则庶政违失而莫纠。<small>此其六。中国历汉、唐而诸职尽立。</small>

无拾遗、补阙、记注、经筵之官,则君主失德而莫正。<small>此其七。中国自唐以下诸职亦渐备。</small>

文化之传衍浅,则无良法美意足资循式,无嘉言懿行以供考镜。<small>此其八。中国历史传衍之久,美政善俗、至德要道之阐述,自先秦以来,已具规模。</small>

中国能造成一广土众民之大国家,历久而转盛者在此。其遇朝政阙失,在下者以为乃人弊非法弊,故上下之情常通,不致于成敌抗之形。故中国政制无民选代议,不足即据此为中国政制病也。

<h3>二、地方政治之整顿</h3>

隋唐政府与秦汉之不同,其次则在地方政权方面。

两汉地方政权,无异于古诸侯,并不一一辖于中央,因此演成汉末分崩的局面,经历魏晋南北朝,中央政府既不像样,而地方政治则更糟。

(一)军政、民政不分,州、县官皆以武吏军人为之。

汉末及三国,多以诸部都尉为郡。晋郡守皆加将军、无者为耻。梁、陈太守加督,加都督。魏书甄琛传,琛表:“边外小县,所领不过百户,而令、长皆以将军居之。”

(二)州、县为豪强私利而分割。

北齐天保七年诏:“魏自孝昌之季,禄去公室,政出多门。豪家大族,鸠率乡部,讬迹勤王,规自署置。或外家公主,女谒内成,昧利纳财,启立州、郡。”又北史张彝传:“彝曾祖幸所招引河东人为州,裁千余家。旋罢入冀州,积三十年,析别有数万户。孝文谓彝曰:‘终当以卿为剌史,酬先世诚效。’”可见当时州、县,俨如古代封建。

(三)州、县无限划分,乃至领户日削,有名无实。

天保七年诏:“百室之邑,便立州名;三户之名,空张郡目。”周书卢辩传,县令分户七千以上、四千以上、二千以上、五百以上、不满五百五等。因此南北朝设县,皆在千数百以上,较东汉尚过之。

要之魏晋南北朝一时期的地方政治,只在离心势力下演进,逐步变成封建性之分割,而结果则地方政权转而日趋削弱。一到隋唐,转回头来,地方政权正式再统辖于中央,而那时的地方政权,却再不能像两汉般的比较有其独立性。以隋唐与两汉相较,中央统治地方之权,更密更大,实为中央集权更进一步之完成。在此方面,隋唐的统一政府,其实际内容,与秦汉又远异。

唐代地方行政最低级为县,全国凡一千五百七十三县。

较西汉略多二百余县,所增不到六分之一。武德初,上县六千户以上,中县二千户以上,下县一千户以上。开元中,改上县六千户以上,中县三千户以上,未满三千户为下县。汉制则以万户以上县为“县令”,万户以下县曰“县长”。

县以上为州或郡。

州长官为刺史,郡长官为太守。自汉季以来,刺史总统诸郡赋政于外,犹如后代之巡抚、总督,较之汉代仅属司察之任者权位大异。而隋唐刺史,则犹后代之知府及直隶知州,与太守仅为互名,已无分别。此为隋唐减削地方政权之一例。又唐制四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二万户以下为下州。西汉太守一郡户口有多至二百万以上者。西汉一县户口,亦有四、五万以上者。可见汉、唐太守权位之迥乎不侔。

全国州府凡三百五十八。

较西汉增至两倍外,此又唐代减削地方政权之一例。<small>隋郡一百九十,虽视两汉为多,然较南北朝已大减矣。唐则视隋又增。</small>

上州刺史只从三品,中、下州刺史正四品。

刺史的地位权任,既远非汉比,又掾(yuàn)吏辟署之权亦削,大部均归中央。

北齐武平中,后主失政,多有佞幸,乃赐其卖官,分占州、郡,下及乡官,多降中旨,故有敕用州主簿、郡功曹者。自后州、郡辟士之权浸移于朝廷。<small>后周苏绰传:“令刺史府官则命于天朝,其州吏以下,并牧守自置”,则犹存古意。</small>隋开皇二年,明令罢辟署,令吏部除授品官,为州、郡佐官。唐虽间有辟署,然仕进之途大抵由科目矣。<small>沈既济疏:“今诸道节度、都团练、观察、租庸等使,自判官、副将以下皆使自择,则辟吏之法已试于今,但未及州、县耳。”韩佽(cì)传云:“佽为桂管观察使,部二十余州,自参军至县令三百余员,吏部所补才十一,余皆观察使量才补职”,则并州、县亦有为观察所置者。然桂管偏区,自与腹地不同也。</small>

于是中央政务日繁,地方事权日轻。

牛弘问刘炫:“魏、齐之时,令史从容而已,今则不遑宁处,其事何由?”炫曰:“往者州惟置纪纲,郡置守、丞,且惟令而已。其具僚则长官自辟。受诏赴任,每州不过数十。今则不然,大小之官悉由吏部,纤介之迹皆属考功,所以繁也。”

这又是隋唐大一统政府与秦汉不同一要点。

第五编 隋唐五代部 第二十四章 新的统一盛运下之社会情态 盛唐之进士府兵与农民

要把握住盛唐社会情态,最好亦从当时几项制度方面去看。

<h3>一、唐代之贡举制</h3>

唐代士人出身,可分三途:一生徒,由学馆。二乡贡,由州、县。三制举。<small>此沿汉代贤良方正制,标目求才,由天子亲临试。</small>州、县贡举又分诸目,最著者有秀才、明经、进士。<small>外有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等诸种。</small>贡举每年一次,为求出身者所集中。<small>制举无定期,不常有。学馆往往有名无实,其生徒亦参加贡举。而尤以“进士”科为盛。</small>

“秀才”须高才博学杰出始可应。贞观中有举而不第者,坐其州长,由是此科遂绝。“明经”只试帖经记诵,士人不贵。

贡士得怀牒自列於州、县。

贡举自北魏已推行,齐、隋选置多由请讬,议者以为“与其率私,不若自举;与其外滥,不若内收”。是以罢州、府之权而归吏部。

集试於中央。

初属吏部考功员外郎,后以员外郎望轻,遂移礼部,以侍郎主之。事在开元二十四年。

这一个制度,亦像上举尚书六部制以及州、县划分制度一般,同为后世所遵用,直到清末,不能改变。

此制用意,在用一个客观的考试标准,<small>此项标准,一则求其公平,不容舞弊营私。二则求其预备之单纯与统一,减免经济上之限制,使贫民亦有出身。又间接助成国内风俗教化之统整,以辅成大一统政府之团结与巩固。</small>来不断的挑选社会上优秀分子,使之参预国家的政治。

此制的另一优点,在使应试者怀牒自举,公开竟选,可以免去汉代察举制必经地方政权之选择。

在此制度下,可以根本消融社会阶级之存在。<small>人民优秀分子均有参政机会,新陈代谢,决无政治上之特权阶级。</small>

可以促进全社会文化之向上。<small>政治权解放,民间因按年考试之刺激,而文艺、学术普遍发展。</small>

可以培植全国人民对政治之兴味而提高其爱国心。<small>全国除王室有较永久之地位以外,国家政权全部公开於民众。</small>

可以团结全国各地域於一个中央之统治。<small>各地域按名额获得其进士参政权,而历年全国各地士子群集中央会试,对於传播国家意识,交换地方情感,融铸一体,更为有力。</small>

这一个制度的根本精神,还是沿著两汉的察举制推进,并无差别,<small>这是中国史意味浓厚处。汉、唐繁盛的花朵,从同一根本上壅培出来。</small>不过是更活泼、更深广的透进了社会的内层。

魏晋南北朝时期之门第,自一方面看,固若近似於古代封建势力之复活。然自另一方面看,实为先秦、西汉以来士人地位之继续增强。故至隋、唐而有普遍的贡举制度之产生,此乃士人地位自门第下出头而更展扩。故隋、唐之中央集权,可以谓政府地位之提高,而非王室地位之加隆。就全史之进程论,魏晋南北朝之门第势力,在浮面则为一波折,在底层则依然沿文治之大潮流而滚进也。

<h3>二、唐代之租庸调制</h3>

由北魏之“均田”制演变成唐代之“租庸调”制。

凡男女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为中,二十有一为丁,六十为老。丁年十八以上授田一顷,<small>五尺为步,二百四十步为亩,亩百为顷</small>内八十亩为口分,年老还官。二十亩为永业。<small>树榆、枣、桑等,即北魏之“桑田”。</small>

授田者丁岁输粟二石,谓之“租”。

丁随乡所出,岁输绫、绢、絁(shī,古代的一种粗绸子。)各二丈,布加五之一。输绫、绢、絁者兼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谓之“调”。<small>此古布帛之征。“调”本兴调、调发之义,相当于古之“赋”。汉有口赋,唐有户调,其实一也。</small>用人之力,岁二十日,闰加五日。不役者日为绢三尺,谓之“庸”。有事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调;加役三十日者,租、调皆免。通正役不过五十日。<small>此古力役之征,相当于汉之役。</small>

这一个有名的租庸调制,所以为后世称道勿衰者,厥有数端。

第一在其轻徭薄赋的精神。

以租而言,孟子在战国时,以什一之税为王者之政;而汉制则什五税一,常收半租,则为三十税一。<small>此见汉代的实际政治,已较战国学者托古改制的理想,更进一步的宽大。</small>若以亩收一石计,唐制只是四十而税一,较之汉制更轻更宽大。<small>以西晋开国百亩课田六十亩相比,减轻二十余倍。</small>

以庸而言,汉制更役一岁一月,唐制则只二十天,只有汉制的三分之二。<small>汉尚须为正卒卫士一年,又有戍边三天。唐因行府兵制,农民不须卫戍,比汉负担更轻。</small>

调输布帛,与汉口赋骤难相比。惟西晋户调,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比唐多六倍。北魏均田,一夫一妇调帛一匹,比唐亦多一倍。<small>唐兼绫、絁,比上稍有出入。要之唐之调法轻于魏、晋。</small>

唐制庸、调并得视田登耗为蠲免。

要论轻徭薄赋,中国史上首推唐代的租庸调制。在这一个制度下,农民自可安居乐业。

唐初不榷监,开元以下始课监;<small>以左拾遗刘彤表。然天宝、至德间,监每斗尚仅十钱。其后乃增至四十倍。天下之赋,监利居半。</small>则唐兴逾百年矣矣。唐初无茶税,建中以下始税茶。唐初无酒禁,广德以下始禁酒。唐六典谓“关呵而不税”,则唐初待工商又甚优。<small>隋亦所仰惟赋调,唐初仍隋制也。</small>

又按:就中国史上之商人言之,西汉货殖传中人物,其在当时社会上之势力,勿论矣。即如东汉初,樊重家闭门成市,兵弩器械,资至百万,光武资之起。其末年,蜀先主亦得中山大商张世平、苏双之助。而麋竺祖世货殖,僮客万人,资产钜亿。进妹于先主,奉奴客二千,金银货币,以助军资。则其实商人势力,犹可想见。降及两晋,多以朝廷大僚而兼营货殖,如王戎、石崇是也。

宋元徽中,张兴世为雍州刺史,还家,拥资三千万。世云:“广州刺史但经城门一过,便得三千万。”而梁武陵王纪都督益州,在蜀十七年,南开宁州,越嶲,西通资陵,吐谷浑,殖其财用。黄金一斤为饼,百饼为簉,至有百簉;银五倍之;其他锦罽缯采称是。又得贾胡为主金帛。同时梁武弟临川王宏,积钱百万一聚,黄榜标之,千万一库,悬一紫标。如是三十余间,计见钱已三亿余万。

北齐富商大贾以货贿得仕宦,屡见史册。隋、唐商业尤盛,而官吏以经商致巨富亦常见。自两宋以下,此风似不扬。官吏兼务货殖至巨富者始少,富商大贾在政治、社会各方面活动势力亦见绌。其趋势盖自唐中冶以后而始变。一则商税日重,商利日薄。如唐代“公廨钱”有七分生利者。<small>唐武德以后,国家仓库犹虚,应京官料钱,并给公廨本,令富当司令史番官迵易给利,计官员多少分给。贞观时,褚遂良极论之,然其制终不革。开元六年,祕书少监崔沔议:“五千之本,七分生利,一年所输,四千二百。兼算劳费,不啻五千。”</small>开元十六年诏:“天下负举,只宜四分收利,官本五分收利。”可见当时社会利率之厚。

宋王安石行新法,青苗市易皆收息二分,已为一时诟病,亦由其时社会一般利润自低也。惟其利润降低,故商人不能进至于大富,而官僚亦无从自商人处一转手而获多金。然论社会商业状况,宋以下若转较唐以前为活泼。<small>市坊制度,皆至宋而废弛。于是有夜市,有草市。此盖都市人口增加,财富旺盛,交通便利,劳动生产力发达,故商业交易,随时随地而扩大。又如唐以前用钱绢,宋、元以下用银钞,皆可见商货交易之厚盛于前也。</small>

盖社会商业情况之盛衰,不必与商人所得利润之高低为正比。故宋以下社会一般商业虽转盛,而资本集中之趋势则日减。二则贵族特权日削,官方则例日严,故宋、明权臣大僚,多务于厚拥田租而止。田租之视商利,故瞠乎后矣。

偶有以货殖坚称巨富,往往得罪,祸不旋踵。<small>如明初吴贾陆某,富甲江右,谓“积而不散,适以酿祸”,尽以与其徒沈万三,身为道士以终。沈富敌国,明太祖因而罪之,谪戍云南。</small>

盖社会贫富之悬殊,与贵族特权之存废,亦相为比例而进退也。<small>比如海上贸易,宋非不如唐,然市舶司制度既立,则利入政府,官僚与商人,皆不能如唐人之多获后里。</small>社会自唐中叶以下,既无特贵,亦无殊富,则力量渐趋平均,故此后社会之乱,如王仙芝、黄巢、张献忠、李自成、洪秀全等,除却军队叛变以外,大抵皆饥民之骚动。求如古社会之所谓豪杰起义者,亦渺不可得。此亦古今社会升降转变一大节目也。欲知盛唐社会盛况,亦不得不注意及此,故附论及之。

租庸调制的第二个优点,则为税收项目之列举分明。<small>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small>此惟汉代的租税制度差可相比。自租庸调制破坏以后,更找不到此种项目分明之征收制度。因此横征暴敛,可以随时增加,有进无已。

更重要的一点,租庸调制的后面,连带的是一个“为民制产”的精神。及丁则授亩,年老则还官,“为民制产”与“为官收租”两事并举,此层更为汉制所不及。<small>汉租虽轻,然有无田者,亦须出口赋,应更役,不得已出卖为奴,亡命为盗。唐制无田丁户,则无不能应庸、调之人民矣。</small>

在租庸调制下之农民生活,其比较宽舒安恬之景象,可以想像而得。农民生活之宽舒安恬,蒸郁而生整个社会之繁荣。盛唐时代之富足太平,自贞观到开元一番蓬勃光昌的气运,绝非偶然。

杜甫诗:“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此盛唐社会之写照也。安史之乱,李萼说颜鲁公,谓:“平时江、淮、河南钱帛聚于清河,以赡北军,谓之‘天下北库’。有布三百余万匹,帛八十万匹,钱三十余万缗,糧三十余万斛。昔讨默啜,甲兵皆贮清河,今有五十余万事。户七万,口十余万。”颜遂据以拒贼。

许远于睢阳,积粮六万石,张巡因之以障江、淮。乌承恩以信都降史思明,亲交兵马仓库,马三千匹,兵五万人。当时州、郡犹富实如此。

此后虽益衰,然藩镇之殷实富厚,仍有远非后世可冀及者。宪宗时,韩弘在汴为宣武节度使,献马三千,绢五千,杂缯三万,金银器千。而汴之库厩尚有钱百余万缗,绢百余万匹,马七千匹,粮三百万斛。

穆宗时,刘整为卢龙节度使,献征马万五千匹。藩镇财力殷盛,正见唐代积富于民之厚,故诸藩亦得自捍外寇而久存。顾亭林日知录谓:“今日所以百事皆废,正缘国家取洲、县之财,纤毫尽归之上,而吏与民交困,遂无以为修举之资,即如唐代之驿舍,有沼、有鱼、有舟、有池、有林;后代驿舍,殆如隶人之垣。”又曰:“余见天下州城,为唐旧治者,其城郭必皆宽广,接到必皆正直,廨舍之为唐旧创者,其基址必皆宏敞。宋以下所置,时弥近者制弥陋。人情苟且,十百于前代矣。”今按:唐室富盛,固在中央不尽取之于州、郡,尤要者,更在中央不尽取之于民间也。

<h3>三、唐代之府兵制</h3>

“府兵”制度,沿自西魏、北周,至隋、唐而大成。

唐府兵制定于贞观十年,天下十道,置折冲府六百三十四,而关内共有二百六十一。

府又分为三等,上府千二百人,中府千人,下府八百。府数各说不同。陆贽谓:“诸府八百余所,关中殆五百焉。”杜牧谓:“凡府五百七十四,有四十万人。”皆与唐志不合。盖自有增减变动耳。汉唐事笺谓:“以唐地志每州之府数计之,仅与杜牧同,其说当可据。”所以关中置府独多者,固为有强本弱枝之意,然亦由府兵制承袭周、隋,因其遗基,故独以关内为特盛也。

每府置折冲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

士以三百人为团,团有校尉。五十人为队,队有正。十人为火,火有长。

民年二十为兵,<small>此指府兵言,非指全体农兵言。</small>六十而免。每岁冬季,折冲都尉率之习战。

府兵皆隶于诸卫。<small>唐踵隋制,设十六卫,将军总三十员,属官一百二十八员,以养武臣,其所部兵则散于诸府。</small>凡当宿卫者番上,兵部以远近给番,<small>五百里为五番,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番,二千里十番,外为十二番。</small>皆以月上。

按:汉卫卒以岁代,较唐为优,唐太纷扰矣。<small>唐制亦有简留直卫者,则五百里为七番,千里八番,二千里十番,外围十二番,亦月上。</small>

府兵制的优点,无事耕于野,番上宿卫,有事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small>府兵虽散在诸道,然折冲都尉并遥隶于诸卫,乃是内任官。汉郡国都尉不隶卫尉。此亦唐代中央集权较汉更进之一例。</small>既免军人专擅兵队之弊,亦无耗财养兵之苦。

尤要者,府兵制并不是“全农皆兵”,而是“全兵皆农”。西汉的全农皆兵制,一则教练不易精熟,二则事实上无需发动整个农民来充当兵役。唐制在整个农民中挑选其合格的充当府兵,既不需国家特别的俸给,而一般农民从此可以脱去充兵的义务。

所以府兵制一方面说来是兵、农合一,<small>如南朝募兵与北朝之部族兵,皆非兵农合一。</small>而在另一方面说则为兵、农分离。<small>汉以来农民,自历史上之传统观念言之,皆有充当兵役之义务。自唐以下,则农民除纳税外,并无必充兵役之责任。此在一个社会和平文化进展之过程中,实为应有之阶段也。又唐以前兵、役不分,唐以下兵与役离。兵与役离,故兵精。宋之“厢兵”,依然兵、役不分,故不可用。</small>府兵和进士,实为农民出身发迹之两条路径。农民中家道殷实而身心武健者,可以加入府兵。<small>贫弱户在六等以下这,例不能应府选。</small>有聪明俊秀的子弟,在一家耕种余闲中,<small>如一家三丁,一丁可腾出读书应科举。</small>亦可读书求学,走入贡举门路。

古代社会中武力与智识两项,为贵族阶级所专有,平民不得预。现在则武力与智识,即从平民阶级中培养,而仍有其政治上特殊保护的地位。<small>此即府兵制较西汉全农皆兵制为优之所在。</small>

唐代的租庸调制,奠定了全国农民的生活。唐代的府兵制,建立起健全的武装。唐代的进士制,开放政权,消融阶级,促进了社会的文化。唐代的政府组织,又把一个创古未有的大国家,在完全密而伟大的系通之下匀称的、合理的凝造起来。事实胜于雄辩,盛唐的伟大,已在事实上明确表出。

唐人之伟大,可以唐六典、唐律,乃至如杜佑通典、<small>其先开元时刘秩政典,取周礼六官所职,分门撰书,为通典所祖。</small>李吉甫元和郡县志等著作中觇之。自北方儒统中产生苏绰,卢辩,继之而有李文博、<small>隋博陵人,著政道集十卷,大行于时。房玄龄友之。其书不传。</small>王通,<small>隋文时献太平十二策,归而仿古作六经,又为中说拟论语。困学纪闻谓:“世说其言清以浮,有天下分裂之象。中说其言宏以实,有天下将治之象。”陈龙川谓:“文中子没于隋大业三年五月,是岁十一月,唐公入关,其后攀龙附凤以冀成三百载之基业者,大略尝往来于河汾矣。然智不足以尽知其道,而师友之义未成,故朝论有所不及。”今按:中说所传唐初名臣多受业通之门下,此乃通后人妄为之。然通自是一时大儒,惟亦非平地突起。当时北方儒风已达此境。则生气染习,唐初诸臣,固不必定得之通也。</small>

再继而有唐人对政治、社会上更坚实、更恢宏的建设。至于唐人之诗、文、艺术等,乃自唐代盛况下所孕育,非由此产生唐代之盛况。若或专从唐太宗等几个人物身上着眼去窥测,亦难得其真际。

此种政治、社会更方面合理的进展,后面显然有一个合理的观念或理想为之指导。

这种合理的观念与理想,即是民族历史之光明性,即是民族文化推进的原动力。他不必在某一个人的事业上表出,而是在整个民族的长时期的奋斗下,笃实光辉地产生。

从北魏到北周亦即隋唐,逐步进展,光明在黑暗的氛围中长养成熟,在和平的阶级下达其顶点。至于社会不是的动乱,只是黑暗与盲目势力给历史进展的一些波折。

要看当时中国民族新生命之复苏,应在此等处着眼。

第五编 隋唐五代部 第二十五章 章盛运中之衰象(上) 唐代租税制度与兵役制度之废弛

一项制度之创建,必先有创建该项制度之意识与精神。一项制度之推行,亦同样需要推行该项制度之意识与精神。

此种意识与精神逐渐晦昧懈弛,其制度亦即趋于腐化消失。

盛唐的命运,由于当时各项新制度之创建。<small>换言之,即某种意识与精神之达于具体现实化。</small>及此各项新制度日趋崩溃,<small>换言之,即某种意识与精神已丧失或转变不复存在。</small>而盛唐之盛亦遂不可久保。

<h3>一、由租庸调制到两税制</h3>

租庸调制的精神,不仅在于轻徭薄税,而尤重于为民制产。

推行此项制度,必先整顿籍帐。<small>正如北魏均田,必先成立三长制。</small>

户籍分九等,共三本。一留县,一送州,一送户部。

计帐预定翌年之课役数。

武德六年制,“每岁一造帐,三年一造籍”。<small>州、县留五比,尚书省留三比。</small>

凡户口之新附、除籍、绝逃、籍没,田亩之应退、应授,均须逐年认真办理。<small>此即政府上下对此制度必先有一番精神,更不可无一种相当之意识也。</small>

杜佑通典以隋国计之富足,归功于高熲建输籍之法。按:熲在炀帝时奏:“人间课税,虽有定分,年常征纳,除注恒过多。长吏肆情,文帐出没,既无定簿,难以推校。乃为输籍之样,请遍下诸州。每年正月五日,县令巡人,各随近五党、三党共为一团,依样定户上下。”帝从之,自是奸无所容。则熲之输籍法,正有赖于详密周勤之吏治。

唐自武后乱国以来,民避徭役,逃亡渐多。田移豪户,官不收授。<small>其时已有括正户之举,见苏瑰传。</small>

到玄宗开元八年,乃重颁庸调法于天下。<small>制度废弛而求以法令挽回,苟不能唤起推行此项制度之精神与意识,则亦徒然。</small>

是时天下户未尝升降。监察御史宇文融献策,括籍外羡田、逃户。

自占者给复五年,每丁税钱千五百。诸道括得客户八十余万,田亦称是。州、县希旨,张虚数,以正田为羡,编户为客,岁终,籍钱数百万缗。<small>当时上下意识,已全不在轻徭薄赋与为民制产上着想。徒借法令求得隐漏,与民争财,如何得恢复往年创建租庸调制度时之精神!</small>

然版籍之不整理如故。

丁口转死非旧名,田亩移换非旧额,贫富升降非旧第,户部徒以空文总其故书。

朝廷再不注意到民生疾苦,而徒务于追征诛求。

旧制:人丁戍边者蠲其租、庸,六岁免归。玄宗方事夷狄,戍者多死不返。边将怙(hù)宠,不以死申,其贯籍之名不除。天宝中,王鉷(hóng)为户口使,遂案旧籍,除六年外,积征其家三十年租、庸。肃宗末,租庸使元载又按江、淮籍,<small>以江淮虽经兵荒,其民比诸道犹有赀产。</small>举八年租、调之违负及逋逃者,择豪吏为县令督之。民蓄榖十斛则重足待命,或聚山林为盗。

创建租庸调制度的意识与精神全不存在,而强欲以法令快上意,终不能有效。

其时政府则诛求苛刻,而社会则兼并炽行。

据天宝十四年统计,户数共八九十万有奇,<small>按:此数即多隐漏不可靠,说见下篇。</small>而课者五百三十四万有奇,不课者三百五十六万有奇。口数共五千二百九十万有奇,课者八百二十万有奇,不课者四千四百七十万有奇。不课者户占三之二,口占六之五。<small>唐制:鳏、寡、孤、独、废疾,不课;九品以上官,不课;部曲、客女、奴婢,不课。岂有此等得占三二、六五之理!</small>故杜佑谓:“开元、天宝以来,法令废弛,并兼之弊,有踰汉成、哀之间也。”<small>据开元十一年诏,其时王公、百官、豪富,或招农民垦闢荒地,熟则擅为私有;或非法收买口分、永业田;或私改簿籍,隐漏户口,占为已有;或以自典贴及收夺以为兼并。租庸调制之破坏,盖至此已达极点。</small>

及安、史乱后,户籍顿减,更难整理。

肃宗乾元三年,户一百九十万有奇,口一千六百九十万有奇。较之天宝十四年之数,户激减七百万,口激减三千六百万,战乱耗折,亦不至如此之钜。此亦以吏治废弛,兼并炽行,为其一重要原因也。

于是租庸调制乃不得不废弃而以“两税”制代之。<small>代宗大历元年诏:“天下苗一亩税钱十五。以国用急不待秋,方青苗即征之,号‘青苗钱’。又有‘地头钱’亩二十,通名‘青苗钱’。”此即以亩征税也。五年始定法:“夏上田亩税六升,下田四升。秋上田亩税五升,下田三升。青苗钱亩加一倍。”此夏、秋分征也。是皆“两税”制之先声。一制度之创建,必有其开先,无突然出现之理。</small>

“两税”制始于德宗建中元年,为宰相杨炎所创。

史称:“肃宗至德后,天下兵起,人户凋耗,版图空虚。赋敛之司,莫相统摄,纲目大坏。王赋所入无几,科敛凡数百名。废者不削,重者不去。吏因其苛,蚕食于人。富人多丁者,以宦学、释老得免;贫人无所讬,则丁存。故课免于上,而赋增于下。是以天下残瘁,荡为浮人。乡居土著者,百不四五。炎疾其弊,乃请为两税法。”

其制: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人。

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small>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small>税夏、秋两征。<small>夏输无过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small>租、庸、杂徭悉省。

其制简捷明白,可以止吏奸;而未必能惠民生。

史称两税制行,“人不土断而地著,不加敛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虚实,贪吏不诫而奸无所取,轻重之权始归朝廷。”然当时识者如陆贽等极非之。惟以救时弊,竟不能革也。马端临谓:“因授田之名而重其户赋,田之授否不常,而赋之重者已不可复轻,遂至重为民病,此自魏至唐之中叶是也。自两税之法行而此弊革。”可见两税制在当时亦自有其所以为补救之意。盖既已不能为民制产,则视民财力而课税,亦不失为公平之道也。

以此制与租庸调制比,租庸调制税目分明,此则并归一项。授田征租之制,遂变为仅征租不授田。“为民制产”之精意全失,而社会贫富兼并,更因此而不可遏。

唐、宋莊园之成立即由此。陆贽奏议谓:“疆理隳坏,恣人相吞,无复畔限。富者兼地数万亩,贫者无容足之居。依託豪强,以为私属。贷其种食,赁其田卢。有田之家,坐食租税。今京畿之内,每田一亩,官税五升;而私家收租,殆有亩至一石者,是二十倍于官税也。降及中等,租犹半之,是十倍于官税也。”按:当时私租额比租庸调旧制已增到二十倍,即官税亦比租庸调制增高。

两种税制下之社会经济及其一般景况,自必激变,可想而知。又按:两税制户不问主、客,惟以见居为簿,此后所谓主户、客户者,乃全为农田兼并下之一种新名词。<small>其先则是土著与流移寄居之别。</small>

南宋胡宏论主、客户之关系,云:“蜂屯蚁聚,亦有君臣之义。自都甸至于州,而县,而都保,而主户,自主户至于客户,递相听从,以供王事,不可一日废。夫客户依主户以生,当供其役使,从其约束。客户或禀性狼悖;或习学末作;或肆饮博;或无妻之户,诱人妻女而逃;或丁口蕃多,衣食有余,稍能买田宅三、五亩,出立户名,便欲脱离主户而去。”<small>此见客户亦自有独立之私产与储蓄,并有转变其身分之可能,如史言北宋氾(fàn)县李诚莊客,“皆建大第高廪,更为豪民”是也。客户可免国家之徭役,故有献产巨室以规免役者。然唐代有户税,宋代有丁钱,彼等盖仍为国家之公民。故北宋主、客户口丁数皆分别统计。此等特以经济上之租贷契约关系而受主户之管束,与汉代所谓奴隶、唐初所谓部曲户者不同。若认客户为农奴,则失之。又莊园主亦自向国家纳税。大历四年有“诸道将士荘田,缘防御勤劳,一切从九等输税”之诏。其取利亦不过在私租重而关税轻之间。此所谓“兼并”与“封建”之异。若以古代封建贵族目唐中叶以下之莊园田主,亦误。</small>

此可见两税制行后农田兼并下之一种情态,若与口分、永业之制相比,自可想见世运隆污之殊也。<small>北宋真宗天禧五年,主户六百余万,而客户则达二百六十余万,已几及主户之半数。仁宗宝元元年,主户六百四十余万,而客户则三百七十余万,逾主户之半数矣。佃农几常占全国户数三分之一,则世运之惨澹可知。</small>

又此制因出制入,与农业经济之情况亦不合。

农产有常额,故三年耕,有一年之蓄,以备非常;水旱荒歉,则减免田租。今量出为入,则有不顾田收,随意加征之弊。此后租税日重,颓势不可复返矣。

以货币纳税,亦为妨农利商。

此制行,纳税人以所供非所业,必将增价以市所无,减价以货所有。而豪家大商,积钱以逐轻重,农人将日困。杨炎此制,本以便政府,不为农民计也。<small>穆宗时,用尚书杨于陵言,两税皆易以布帛、丝、纩(kuàng,丝绵絮。)。五代时,吴徐知诰用宋齐邱言,税收悉以榖、帛、紬、绢。于时皆称惠益。宋代复输钱,折变之制,大为民病。为绢者倍折而为钱,再折而为银。银愈贵,钱愈难得,榖愈不可售。使民*粜而贵折,则大熟之岁反为民害,而民生无苏息之日矣。</small>

以后的税制,只能沿着杨炎的两税制稍事修改,竟不能再回到租庸调制的路上去。正因为一个制度的推行,必有与其相副的一种精神与意识,否则此制度即毁灭不能存在。从北魏到唐初,在中国士大夫心中涌出的一段吏治精神,唐中叶以后已不复有,则相隋而起的种种制度,自必同归于尽。

<h3>二、自府兵到方镇与禁兵</h3>

府兵制度亦在同样命运下消灭。<small>换言之,府兵制度之破坏,全在时人对此制度所与的精神以及意识上之转变。</small>旧制,诸卫将军皆选勋德信臣。武后之世则多以外戚无能及降虏处之。

贞观时,府兵宿卫,太宗常引与共同习射。

上日引诸卫将卒数百人,习射于显德殿。谕之曰:“戎狄侵盗,自古有之。患在边境小安,则人主逸遊忘战。今朕不使汝曹穿池筑苑,专习弓矢。居闲无事为汝师,突厥入寇为汝将。庶中国之民,可以少安。”由是人思自励。数年间,悉为精锐。

其后本卫多以假姻戚家,役使如奴隶。

武后以来,承平日久,府兵为人所贱。百姓耻之,至蒸熨手足以避其役。番上者皆贫羸受雇而来。

旧制,折冲、果毅出身优越。<small>马周云:“折冲、果毅先入为中郎将,次始补郡守。”</small>后则历年不迁,为士大夫所耻为。

旧制,府兵征役得授勋级;死事,勅使弔祭,追赠官职。后则勋官、督役与白丁无别,死事更不借问。赏既不行,并多伪勋舞弊。<small>高宗时,刘仁轨、魏元忠等均已极论其事。魏云:“苏定方定辽东,李勣(jì)破平壤,赏绝不行。将吏率多贪暴,所务惟狗马,所求惟财物。”刘疏比论贞观、显庆异同尤详切。</small>

旧制,府兵皆富室强丁,始得为之。其后则渐成贫弱,<small>府兵出征不赏,则较农民更苦瘁,自必贫弱。</small>无力上番宿卫,遂至逃亡。

唐关内府兵已远及朔方边陲,武后时,番上者即已因贫不能自致。

旧制,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不失田业。其后则征镇不息。<small>先天二年诏:“往昔分建府卫,计户充兵,裁足周事,二十一入募,六十一出军,多惮劳以规避匿。今宜取二十五以上,五十而免。屡征镇者,十年免之。”虽有其言,而事不克行。</small>

旧制,府兵戍边三岁而代。其后则增至六年。<small>以劳于途路,乃募能更住三年者,赐物二十段,谓之“召募”。遂令诸军皆募,谓之“健儿”。事始玄宗时。</small>天宝以后,戍兵还归者无一、二。

杜甫诗:“一从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营田,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时戍者,多赍(jī)缯帛自随,边将诱之寄府库。既拥兵自重,又杂使宫私。昼则苦役,夜絷(zhí)地牢,利其死而没其财。<small>其虐如此,而不敢怨叛,以府兵自有家业,恐累亲族也。</small>李泌谓:“山东之人,惩天宝之苦,故甘心为贼用。”

旧制,府士缺额,须随时补足。以后则无人注意及此。

府兵制的创建与推行,一面是由于对国家武装之深谋远虑,一面是由于对农民生活之忠诚恻怛(dá)。在此两种精神下,始可有府兵制之创建与推行。

社会和平既久,文治日隆,骄纵日恣,对国家武装,不再有忧勤惕厉之感。非漫不关心,即穷兵黩武,滥用民力。对府兵本身,更没有一种合理的人道观念。从精神的转变,影响到制度,使其不能存在。于是遂有所谓“彍(guō)骑”制。

“彍骑”制始于玄宗时张说之建策。<small>彍骑之兴,在开元十一年,初名“长从宿卫”,至开元十三年始有“彍骑”名。</small>

以当番卫士因贫弱逃亡略尽,请一切召募强壮,不简色役,优为条例。逋逃者争来应募,旬日得精兵十三万,分系诸卫,更番上下,以实京师。此即以后所谓彍骑。

其实彍骑与府兵还是大同小异。一样的于农家中挑募富强。<small>既以强壮募,又优为条例,则富强仍兼有之。</small>一面授田耕种,一面轮番宿卫,惟与府兵制不同者,府兵遍及全国,彍骑则只在京师。府兵兼负征戍,彍骑则专于宿卫。

彍骑只是府兵制之缩小范围,正因其精神不够推行之故。

因为彍骑还只是府兵制之缩小范围,故至天宝以后,连彍骑亦不能存在。<small>在上者精神不贯注,则经历相当时期,折冲府依然无兵可交。以前召募的,现在仍然逃亡。</small>

自此唐代只有所谓“方镇”的边兵,<small>开元二十五年始募丁壮,长充边军。</small>与中央的禁兵。

边兵统于番将,禁兵统于宦官。他们既坐食优俸,吮吸人民的膏血,却并不能对国家社会有丝毫贡献,只促进唐室之乱亡,使中国史再钻入黑暗的地狱中去。

刘贲(bēn)对策谓:“首一戴武弁(biàn),疾文吏如仇讐(chóu);足一蹈军门,视农民如草芥。”唐末军人意态如此。

唐代的租庸调制与府兵制,是两个古代社会蜕变未尽的制度,大体精神颇与汉制为近。自唐以下,租税与兵役都走入新方向,和汉、唐绝然不同。

租税不整顿,农民生活无法繁荣;兵役不整顿,国家武装无法健全。后世中国遂想望汉、唐之富强而不可几及,这是重大的一种因素。

第五编 隋唐五代部 第二十六章 章盛运中之衰象(下) 唐代政府官吏与士人之腐化

唐代的租庸调制和府兵制,结束了古代的社会。其政府组织和科举制,则开创了后代的政府。但后两者亦各有其流弊与缺点。

<h3>一、政权之无限止的解放</h3>

科举制让人自由应考,即是广泛的开放政权。此制度容易引起士人充斥、官员多之患。而且唐初入仕之途极广,科举选不过是其间的一项。

高宗时刘祥道疏:“岁入流千五百,经学、时务比杂色人,三分不及一。”玄宗时杨瑒言:“唐兴,二监举者千百数,当选者十之二,考功覆校以第。谓经明行修,故无多少之限。今考功限天下明经、进士岁百人,二监之得无几。且以流外及诸色仕者岁二千,通明经、进士十倍。”按:贞元十八年又赦:“自今以后,每年考试所取明经不得过百人,进士不得过二十人。”

于是“官员有数,入流无限,以有数供无限,人随岁积”。<small>高宗显庆二年,黄门侍郎刘祥道奏语。</small>

刘祥道奏谓:“今内外文武宫,一品以下、九品以上,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五员。年取五百人,三十年得一万五千人,已有剩无少。”而当时每年入流数过千四百人。武后时纳言魏玄同上疏:“诸色入流,岁以千计。羣司列位,无复新加,官有常员,人无定限。选集之始,雾积云屯,擢叙于终,十不收一。”<small>东汉以二十万人举一孝廉,即最盛时亦不逾三百人。</small>

其势循至于为人择官,而非为官择人。其时则“官倍于古,士十于官,求官者又十于士。于是士无官,官乏禄,而吏扰人。”

通典云:“按格令,内外官万八千八百五员;而合入官者,自诸馆学生已降,凡十二万余员。其外文武贡士,及应制、军功、使劳、征辟、奏荐,诸以亲荫等,大率约八、九人争官一员。”

在此情势下,政府的用人,遂至于徒循资格,推排禄位。

开元时选人渐多,有出身二十年不获禄者。裴光庭为吏部尚书,乃定循资格之制。自下升上,限年蹑级。其有异才高行,听擢不次。然有其制,无其事。有司但守文奉式,循资例而已。庸愚沉滞者皆喜,谓之“圣书”。按:此制崔亮已行之于后魏,裴光庭以后,遂莫能革。

然而禄位仍有限,资格仍无穷。在政海角逐中,渐渐分成朋党,而使在上者亦束缚困制,无可展布。

唐宰相犹得不次用人。代宗时,崔佑甫为相,日除十数人,未逾年,除吏八百员。或谤其所除多涉亲故,佑甫曰:“进拟庶官,必量能补任,若素不知闻,何由察其言行?”识者是之。宪宗时,李吉甫为相,谓学士裴垍曰:“吉甫自尚书郎流落远地十余年,后进人物,罕所接识。君多精鉴,幸闻今之才杰。”垍取笔疏其名氏,得三十余人,数月之内、选用略尽。当时翕然有“得人”称。自文宗以下,朋党议兴,由是进用一官,迁除一吏,各相顾瞻,恐涉讥议。

以前的弊害,在于社会有特殊阶级之存在,政权不公开,政治事业只操于少数人之手。现在的弊害,则因特权阶级逐步衰落,社会各方面人平流竞进,皆得有参政之机会,而政权一解放,政治事业时有不易督责推动之苦。

德宗时沈既济言近代之失“四太”,“入仕之门太多,世胄之家太优,禄利之资太厚,督责之令太薄。”此即申说当时政局之此种病象也。

以上所说,其先并不即是科举制之弊病,只是科举制亦在此种政权公开之趋势下存在。此后科举制逐步推进,入仕之途,逐步集中到科举一门之下,则上述种种病痛,亦全由科举制来保留。

照理论,国家一面公开政权,一面便应实施教育,好使两者分途并进,此在贞观初年颇有其意。

贞观五年以后,太宗屡幸国学,增创学舍一千二百间。国学、太学、四门学,均增生员额。书、算各置博士。凡三千二百六十员。屯营飞骑,亦给博士,授以经业。髙丽、百济、新罗、高昌、吐蕃诸国,亦遣子弟请入国学。国学之内,八千余人,其盛为近古所未有。

但一到高宗、武后时,此风凌替。

旧唐书儒学传:“高宗嗣位,政教渐衰,薄于儒术,尤重文吏。醇醲日去,华竞日张。则天称制,以权道临下。不吝官爵,取悦当时。生徒不复以经学为意,二十年间,学校顿时隳废。”新书儒学传谓其时“诸王、驸马皆得领祭酒”,其腐败可想。故刘祥道上疏,谓:“永徽以来,庠序诸生,未闻甄异,奖励之道未周。”

而中宗时,韦嗣立上疏,谓:“国家自永淳以来,二十余载,国学废散,胄子衰缺。时轻儒学之官,莫存章句之选。贵门后进,竞以侥幸升班。寒族常流,复因凌替弛业。”盖武后“重用刑,轻用官”。

韦氏当国,亦“擅擢士大夫”。至太平公主亦常推荐天下士,谓儒者多窭狭,厚持金帛谢之,以动大议,远近翕然归向。经此数番捣乱,士风激变,儒业骤衰,而学校之政终于不振。唐太宗尝问王珪:“近世为国者益不及前古,何也?”对曰:“汉世尚儒术,宰相多用经术士,故风俗淳厚。近世重文轻儒,参以法律,此治化之所以益衰。”唐高宗、武后以后之弊象,王珪已逆知之矣。

国家既无教育,而空悬一格以为考试。<small>此犹专據科举言。诸色人流,以及世胄门荫,并以无之。</small>而考试标准又渐渐趋重于进士科之诗赋。

隋大业置进士科,试策问。唐初亦因之。髙宗永隆二年,考功员外郎刘思立言:“进士惟诵旧策,无实才。”遂诏进士先试杂文两篇,通文律然后试策。所谓杂文,即诗赋之类。玄宗天宝十一载,诏:“进土帖经既通,乃试文、试赋各一篇,文通乃试策。”可见进士科在永隆以前止有对策;天宝以前有策、有诗赋;天宝以后有帖经、有策、有诗赋。说者谓隋以诗赋取士,未是。惟对策多可抄袭,帖经惟资记诵,别高下、定优劣,以诗赋文律为最宜。故聪明才思,亦奔凑于此也。

开元以后,成为风气。

开元以前,未尝专尚进士枓,故天下名士杂出他途。开元以后始尊崇之,故当时名士中此科者十常七、八。其后则公卿非进土出身不为美。开元二十五年敕:“进士以声韵为学,多昧古今;明经以帖诵为功,罕穷旨趣”,是当时未尝不知其流弊,而无以为变。

全国上下尚文之风日盛,尚实之意日衰。

此亦武后时开之。<small>史称:“永淳以来,台阁髦(máo)彦无不以文章达,‘而中书舍人尤为朝廷盛选,诸官莫比。’相传武后天授元年,寿春君王盛器兄弟初出阁,同日受册,有司撰仪注,忘载册文。及百寮在列,方知阙礼,宰臣相顾失色。中书舍人王勃立召小史五人,各令执笔,口授分写,同时须臾俱毕。词理典赡,时人叹服。当时所艳称之故事率如此。又,自王通至王勃,一家学术之变,即可以觇世尚也。”</small>武后诏张昌宗撰三教珠英,文学士李峤、阎朝隐、徐彦伯、张说、宋之问、崔湜、富嘉谋等二十六人助成之。阎朝隐为武后祷疾少室山,沐浴伏身俎盘,为牺请代。宋之问等至为易之奉溺器。二张诛,朝官房融、崔神庆、崔融、李峤、宋之问、杜审言、沈佺期、阎朝隐等皆坐窜逐。后之问又谄事太平公主见用。安乐公主权盛,复往谐结。此可见当时朝士风习矣。

诗赋日工,吏治日坏。

杜佑通典论此,曰:“国家贞观中,有户三百万。至天宝末,百三十余年,才如隋氏之数。圣唐之盛,迈于西汉,天下编户合踰元始之间,而名籍所少三百余万。直以选贤授任,多在艺文。才与职乖,法因事弊。隳循名责实之义,阙考言询事之道。习程典,亲簿领,谓之浅俗;务根本,去枝叶,目以迂阔。职事委于羣胥,货贿行于公府,而至此也。”<small>长庆初,给事中丁公著高穆宗:“国家自天宝以后,风俗奢靡,宴处群饮,以喧哗沉湎为乐。届重位、秉大权者,尤杂倨肆于公吏之前,曾无愧耻。公私相效,渐以成俗。由是物务多废。”此可与杜佑之言相参证。重艺文,习奢靡,其事亦相因也。</small>

唐代政治界的风习,大有从北朝经术转向南朝文学的意味。这亦是唐代盛运中衰征之一。<small>宋神宗讥唐太宗“为文学庾信”,郑毅夫谓太宗“文章纤靡,不与功业称”。炀帝雎好文,而犹能矫南土之弊;太宗转溺南风。南方之文采风流,终于战胜北人之朴厚,为隋、唐统一盛运中一极可注意之亊,又会昌四年中书门下奏:“齐月断屠,出于释氏。国初风俗,犹近梁、陈:卿相大臣,颇遵此教。”即孔颖达诸人为五经正义,亦多行南废北。</small>

<h3>二、政府组织之无限止的扩大</h3>

政权无限制解放,同时政府组织亦无限制扩大。<small>时则有三省、九寺、一台(御史)、五监(国子、少府、军器、将作、都水。</small>唐代的政府组织,其第一可见的缺点,即为重规叠矩,有许多骈拇无用的机关。

范祖禹谓:“既有太尉、司徒、司空,而又有尚书省,是政出于二。既有尚书省,又有九寺,是政出于三。本朝裕陵好观六礼,元丰官制尽用之。中书造命,门下审覆,尚书奉行,机事往往留滞,上意亦颇以为悔。”

六部与九寺,职权即多重叠。

太常、宗正、鸿胪可入礼部,光禄、卫尉、太仆可入兵部,大理入刑部,司农入户部,少府入工部。大体均可消并。

北周书:“太祖以汉、魏官繁,思革前弊。大统中,命苏绰、卢辩依周制改创其事。”通典谓:“后周依周礼置六官,而年代短促,人情相习已久,不能革其视听,故隋氏复废六官,多依北齐之制。官职重设,庶务烦滞。加六尚书似周官之六卿,又更别立寺监,则户部与太府分地官司徒职事,礼部与太常分春官宗伯职事,刑部与大理分秋官司寇职事,工部与将作分冬官司空职事。自余百司之任,多类于斯,欲求理要,实在简省。”今按:九寺乃古代封建政治之遗骸,为王室之仆佣。南北朝中央势微,王室衰替,则九寺职权日失其绪。西魏王室最为单孤,故北周君臣独有意于模古更新。惜乎隋代不能完此美意,隋文存心蔑其前代,改袭北齐,而六尚之制,实则仍蹈北周六卿之体貌,则无怪与九寺为复沓,有如杜氏之讥矣。

唐兴诸儒,亦未能穷究治要,遂使九寺骈拇,依然存在。玄宗时制唐六典,虽亦意准周礼,不知九寺固非周礼所有,仍不能荡涤更新,是则北周君臣一番创作之精神,实未为隋、唐所接纳也。故隋、唐而后,中国史上虽不复有古昔封建时代之贵族,而仍存古昔封建遗蜕之王室。下益卑,上益崇,君尊臣屈,一成不革,又岂独官职之重叠而已!是亦读史者所宜大与惋惜之事也。

新机关产生,旧机关不取消,造成冗官坐食,不仅有损国帑,同时还妨碍整个政治效能之推进。

唐官有流内、<small>官置九品,品各有正、从,四品以下又分上、下,共三十阶,谓之“流内”。</small>视流内、流外<small>九品以外别置九级,自勋品以至九品,无正、从。谓之“流外”。“视流内”亦自勋品至九品。</small>之别。

又有职事官与散官、<small>散官不带职事,给律禄,与朝会,班列依本品之次。皆崇官盛德,罢剧就闲者居之。如开府仪同三司、光禄大夫、膘骑三司,是也。</small>

勋官<small>出于周、齐交战之际,本以酬战士。其后渐及朝流。如上柱国、柱国、上护军、护军、轻车都尉、骑都尉等。</small>之别。

又有正官、<small>阶高官卑称“行”,阶卑官高称“守”。官、阶同,无“行”、“守”字。</small>试官、<small>未为正命,始于武后时,藉以收买人心。当时谚曰:“补阙连车载,拾遣平斗量,把推侍御史、腕脱校书郎”,其滥可想。</small>

员外郎<small>俸禄减正官之半,亦始武后时。李峤为尚书,员外郎至二不余员。卢怀慎神龙中疏:“京诸司员外官数十倍,近古未有。”又有“同正员”,禄俸赐与正官同,惟无职田。</small>之别。<small>中宗时,韦后、太平公主用事,于侧门降墨敕斜封授官、号“斜封官”,亦数千员。李朝隐为吏部员外郎,执罢千四百员,怨诽哗然。</small>

贵族门第特权阶级逐步取消,政权官爵逐步公开解放,引起了官僚膨胀的臃肿病。

太宗省内、外官,定制七百三十员。<small>此據百官志。新书曹确传则云:“太宗著令,文武官六百四十三。”</small>而杜佑通典计唐文武官及诸色胥吏总三十六万八千六百六十八人。<small>元和六年宰臣李吉甫奏:“自汉及隋,十有三代,摄其官员,皆少于国家所置。”</small>

历代官数:

<td>130,285员。<small>哀帝时数,兼诸府州郡胥吏在内。</small></td></tr></td></tr></td></tr></table>

与官员日增相因并起的现象,便是官俸日高。

</h2>唐初依品制俸,官一品月俸钱三十缗,职田禄米不过千斛。开元时一品月俸至二十六千。天宝数倍于开元,大历又数倍于天宝,而建中又倍于大历。大历中,权臣月俸至九千缗。元载为相,<small>以仕进者多乐京师,恶其逼己。</small>厚增外官外官俸,刺史月给或至千缗。至常袞相,乃加京官俸,岁约十五万六千缗,又加诸道观察使、都团练使、副使一下料钱,使上下有叙。李泌为相,又增百官及畿内官月俸。<small>复置手力资课岁给钱。左右卫上将军以下,有六项杂给:一粮米,二盐,三私马,四手力,五随身,六春冬服。射生、神策大将军增以鞋。州、县官有手力杂给钱。</small>至会昌,三师至二百万,三公百六十万,侍中百五十万,中书令、两省侍郎、两仆射百四十万,尚书、御史大夫百万,节度使三十万,上州刺史至八万。<small>建中时,沈既济言:“天下财赋耗数之大者惟二:最多者兵资,次多者官俸。其余杂费,十不当二事之一。”</small>

这一个趋势,愈走愈失其本意,遂致做官只是发财分赃,而不是办事服务。

一方面又因用人进退之权,完全集中于中央,欲求精密而反不精密。

汉有辟除,故选部不劳。自隋一命之官皆授之朝廷,州郡之官悉归于吏部,唐承而不革。<small>唐代仕宦多由科目,而辟署亦时有之。有既为王官而被辟者,如张建封辟许孟容、李徳裕辟郑畋、白敏中辟王铎是也。有登第未释褐入仕而被辟者,如董晋辟韩愈是也。有强起隐逸,如乌重允之于石洪、温造,张搏于陆龟蒙是也。有特招智略之士,如裴度于柏耆、杜慆于辛谠是也。所谓隐逸智略之士,亦多起于白衣。故刘攽言:“唐有天下,诸侯自辟幕府,惟其才能,不问所从来。而朝廷常收其俊伟,以补王官之却。宋时虽有辟法,然白衣不可辟,有出身未历任者不可辟;对辟者复拘以资格,埘限举主,去古法愈远。而倜傥俊驰之士,少得自远矣。</small>其法始于孟冬,终于季春,天下之士奔走往来,秋往而春归。归装未卸,选期又至。是以远者、贫者、老者多不能至。至者千百,而授者不能什一。有出身二十年不得禄者。羣天下之士,决于一、二有司之目,察其貌言,考其书判,任公力所不逮,容私何所不至。请托纵横。奸伪百出。然唐之考课,尚为后世称美。其法有四善、二十七最,相为乘除而分九等。上者加阶,次进禄,下夺禄,又下解任。置知考使,常以宰相董其任。每能以物望取人而不疑于有司,故唐贤每言选举之弊,而于考课无异议。<small>卢承庆考内外官,一官督运漕,风失米,卢考之曰:“监不运损粮,考中下”其人容止自若,无一言而退。卢重其雅量,改注曰:“非力所及,考中中。”旣无喜容,亦无媿词。又改注曰,“宠屛不惊,考中上。”此尤唐代考课中之嘉话也。</small>

而授官任贤之事,渐变为挨资得官。

刘秩云:“古者封建诸侯,自卿以降,各自举任。汉室佐史,皆牧守选辟。近则一命拜免,必归吏部,按名授职,犹不能遣,何暇采访贤良,搜核行能?”

中央政府规模扩大,政权集中,官僚充塞,阶资增多;地方官权位日落,希求上进的自然羣趋中央,遂连带引起重内轻外之习。

此弊贞观时即甚显。<small>若推溯言之,则远始晋代。晋李重杂奏议(群书治要、艺文类聚引):“秦、汉倚丞相,任九卿,虽置五曹尚书令、仆射之职,始于掌封奏以宣内外,事任尚轻。而郡守牧民之官重。故汉宣称‘所与为治,惟良二千石’。其有殊效,玺书勉励,或赐爵进秩,礼遇丰厚。及至东京,尚书位渐优显,然令、仆出为郡守,锺离意、黄香、胡广是也。郡守入为三公,卢延、第五伦、桓虞、鲍昱是也。近自魏朝名守,杜畿、满宠、田豫、胡质等,居郡或十余年,或二十年,或秩中二千石,假节犹不去郡。此亦古入‘苟善其事,没世不徙官’之义。内官之贵,于今最隆。太始以前,多以散官补群郎,亦径补黄门中书郎,今皆数等而后至。百事等级遂多,迁补转徙如流,能否无以着,黜陟不得彰。为万治之大弊。夫阶级繁多而冀官久,官不久而冀治功成,不可得也。</small>马周上疏:“古者郡守、县令,皆选贤德,或由二千石高第入为宰相,今独重内官,刺史多武夫勋人,或京官不称职始补外。”张九龄玄宗时疏云:“京辅近处州刺史,犹择人,县令或备员。其余但于京官中为闲散者,或身有累,在职无声,用于牧守,以为斥逐。”<small>武夫流外,积资得官,书为刺史。县令以下固不胜言。</small>

中央政府固易趋腐化,而地方政权更难整顿。唐代的地方吏治,因此不易与西汉相比。

西汉选用分于地方;唐则专于吏部,因此选择不精,并不负责。西汉官少,阶位疏阔,故能久于任职而专责成;唐则官多阶位密,故速于迁调,而又多掣肘。<small>卢怀慎中宗时疏:“比来州牧上左,及两畿县令,罕终四考。在任多者一、二年,少者三、五月,據即迁除。”其弊至此。又桉:梁朱异立法,分诸州为五品,以大小为牧守高下之差,而定升降之等。凡异国降人边陲之地悉为下州,论者谓:“以安富遂巧宦之欲?而使顽懦者困边民、开边衅。后世南荒、北鄙寇乱不息,莫不自守令召之。”</small>

<small>唐制州、县有畿、赤、望、紧、上、中、下、雄之别;明则有边、腹、冲、疲繁简调除之法。然边重于腹,瘠重于饶;而任官者腹、饶为上,边、瘠为下,何以劝能吏而贱贪风?此等皆多为阶级,又重官位而不重官职之病也。汉县令有迁郡守者(王遵、魏相),有迁刺史者(朱博),有迁谏大夫者(刘辅),有迁京辅都尉者(赵广汉),有迁御史中丞者(薛宣),亦有吏民所爱,增秩复留者(焦延寿)。地方下级官吏之地位,乃为后世不可想望。</small>

在这一种繁委业胜的政治情况之下,很容易叫人放弃了宏纲阔节,而注意到簿书案牍上去。

牛弘问刘炫:“令史百倍于前,判官减则不济,何也?”炫曰:“古人委任责成,岁终考其殿最,案不重校,文不繁悉,府史之任,掌要目而已。今之文簿,恒虑覆治。锻炼若其不密,万里追证百年旧案。故谚云:‘老吏抱案死。’事繁政弊,职此之由。”则此种景象,自隋巳有之也。张九龄云:“始造簿书,备人遗忘,今反求精案牍,不急人才,何异遗剑中流,而刻舟以求?”

一面在分别流品,看不起吏胥;一面却把实际的政务,都推放在吏胥手里,这一个情形,自唐以下遂莫能革。

政府的扩大现象中,更可诧骇的,是王室生活之奢靡。太常所属乐人有数万员。

唐书礼乐志:“唐之盛时,凡乐人、音声人、太常杂户子弟隶太常及鼓吹署,皆番上,总号‘音声人’,至数万人。”按:李峤疏:“太常乐户已多,复求访散乐,独特鼗(táo)鼓者已二万余员。”此在中宗时。至宣宗大中初,尚有太常乐工五千余人,俗乐一千五百余人。

供膳至二千四百人。

齿簿用二万二千二二百二十一人。

宦官、宫女之盛,遂为唐政腐败一要端。

种种病痛,自贞观以后,经过高宗之懈弛,武后之放恣,历中宗韦后之乱,到玄宗时陆续呈露。然苟有大有为的政府,尽可革新,并非死症。不幸玄宗在盛大光昌的气运之下,始则肆意开边,继则溺于晏安,上述各病痛,反而加甚益厉,遂致终于激起安、史的大变。

第五编 隋唐五代部 第二十七章 新的统一盛运下之对外姿态 唐初武功及中叶以后之外患

<h3>一、安史之乱以前</h3>

直到德宗时,回纥始稍衰。

唐初强敌,厥为北方之突厥。

然而唐代还是不得不与回纥和亲。

傅奕日曰:“自刘、石至后周,皆北狄种类,相与婚姻。高氏聘蠕蠕女为妻,宇文氏以突厥女为后。北齐供突厥岁十万匹,周氏倾国事之,锦衣玉食长安者恒数千人。周、齐使于突厥,遇其丧,剺面如其国臣。”

隋代突厥内侵,<small>突厥汗沙钵略妻宇文氏女,曰千金公主。</small>为隋所破。嗣突厥内乱,沙钵略归附。<small>千金公主赐姓杨氏,改封大义公主。此在平陈前。</small>

自乾元以来,回纥岁求和市,一马易四十缣,马动至数万匹,皆驽瘠无用。唐不能尽市,回纥待遣、继至者,常不绝于鸿胪寺。大历八年,代宗命尽市之。七月,回纥辞归,载赐遗及马价,用车千余乘。八月,复遣使者以马万匹来,有司请只市千匹,郭子仪以为逆其意太甚,自请输一岁俸为国市之。终于十一月命市六千匹。

唐对外极盛世代之六都护府:

突厥政治组织远不逮匈奴。匈奴“单于”一统,突厥则分据一方者皆称“可汗”,其尊卑与“大可汗”不甚殊。杨忠与突厥伐齐还,言于周武帝,曰:“突厥首领多而无法令,何谓难制驭?”頡利入寇,唐太宗谓:“突厥众而不整,君臣惟利是视。可汗在水西,而酋帅皆来谒我,我醉而缚之甚易。”阵百药云:“突厥虽云一国,然其种类区分,各有酋帅。”此乃突厥在隋、唐初年所以虽盛而遽摧之故。

开元二十九年为营州都督,天宝元年兼平卢节度使,天宝三年兼范阳节度使,九年赐封东平郡王,兼河北道采访处置使,十年兼河东节度使,几乎今辽宁、热河、河北、山西诸省尽入其掌握。

中国在其统一盛运之下,对外理可有相当之发展。

史称其“控弦百万,东自契丹、西尽吐谷浑、高昌”,盖北方几于混一。

唐高袓起太原,请兵于突厥。曰:“若人长安,土地民众归唐,金玉缯帛归突厥。”突厥遣二千骑助师。<small>时群雄如窦建德、薛举、刘武周、梁师都、李轨、王世充等悉臣尊之。</small>

玄宗开元初,惟得二十四万匹,至十九年复成四十四万匹。<small>东封,取牧马数万匹,每色一队,相间如锦彇。</small>

高宗时吐蕃连西突厥余众,逼安西都护府,天山南路尽没。

其余则统于营州、<small>契丹、奚、室韦、靺鞨部落隶属之。</small>松洲、戎州、等都督府。

男女来降者十万口。其酋长至者,皆拜将军、中郎将,布列朝廷,五品以上百余人,殆与朝士相半。因而入居长安者近万家。

突厥既破,其部落或走薛延陀,或走西域,而四夷君长,遂诣阙请帝为“天可汗”。贞观十五年,李绩讨破薛延陀。二十年,灭之。<small>薛延陀之盛,始贞观二年,立国既促,灭之自易。</small>薛延陀既灭,回纥徙居突厥故地而未强,时中国得暂安。

十四年,灭高昌,设安西都护府。十八年,破焉耆。二十二年,破龟兹。唐之声威,达于葱岭。

高宗时灭西突厥,唐之威力遂踰葱岭,西及波斯。

时蛮夷多内属,即其部落为羁縻府州,多至八百五十有六。又于沿边设六都护分统之。

炀帝大业三年,幸榆林,启民来朝。帝亲巡云中,幸启民所居。启民躬为帝削帐外草。

<td>治金山,<small>阿尔泰山境,开元二年移治中受降城。</small>领碛北诸州府。<small>龙朔中,分燕然都护府之碛北,领回纥者更号瀚海都护府,总章二年更名。</small></td></tr>领碛南诸府州。<small>阴山之阳,黄河之北。贞观二十一年设燕然都护府,龙朔三年名云中都护府,麟德初改。</small></td></tr><td>治龟兹。<small>今新疆库车县,先治西州,今吐鲁番。</small>领西域诸州。<small>自天山南路至波斯以东。设于贞观中,为最先。</small></td></tr>领天山以北诸府州。</td></tr><td>治平壤,<small>朝鲜境。开元二年徙平洲,天宝二年又移于辽西故郡城。</small>领高丽诸州府。领交趾府州及海南诸国。

唐马政殆承北朝遗风,故亦称盛。唐初太仆少卿张万岁领羣牧,自贞观至麟德四十年间,马七十万六千匹。<small>此據张说群牧颂。旧唐书卷一四一云:“四十万匹在河、陇间。”</small>置八使,设四十八监,跨陇右、金城、平凉、天水四郡地,幅员千里。犹为隘狭,更析八监,布于河曲丰旷之野,乃能容之。

唐地东西九千五百一十一(9511)里,南北一万六千九百一十八(16918)里为极盛。南、北皆如前汉盛时,东不及而西过之。

唐代武功之盛,其关于国内政治之修明,民力之富厚,已详前述。别有一事当附论者,则为当时马匹之繁殖。马盛无如后魏。太武太延二年,于云中置野马苑。平朔方、陇右,以河西水草善,以为牧地。马三百余万匹,橐驼半之。

然国运展扩,亦有其相当的限度。中国以农立国,地兼寒、温、热三带,国内贸易足可自给,国外通商非必需。往往以我日用品易彼奇珍异玩,徒足引起国内之贫富不均,以及风俗之奢华。而于整个国民生计,无大补益。故对外战争,除防止侵略外,常无所利。时惟因国力丰盈,往往易于激起君主之好大喜功,而流于穷兵黩武。<small>炀帝即因此失败。太宗之伐高丽,亦因超过国防战争之外,魏征、李大亮等均有谏诤。</small>弊中国以事四夷,已为高宗、武后以来一辈人所不满。<small>神功元年狄仁杰上疏,请捐疏勒等四镇以肥中国,又请罢安东以实辽西;停江南之之转输,慰河北之劳弊。事并不行。</small>

宝应元年,又征回纥兵讨史朝义,太子见辱。

后突厥汗染干<small>沙钵略之子,據通典则为沙钵略弟处罗侯之子。</small>来求婚,隋使杀斤金公主而妻以宗室女安义公主。<small>后拜为启民可汗。安义公主死,又妻以义成公主。</small>

魏元忠云:“师行必藉马力,不数十万不足与虏争。”时即“步军皆有私马”。杜牧谓:“冀州产健马,下者日驰二百里,所以兵常当天下。”郭子仪谓:“吐蕃之来,称四节度,将别万人,人兼数马。臣所统士不当贼四之一,马不当贼百之二。”

唐自失河陇,失冀北,而惟恃岁市回鹘之羸马,则国力亦遂不竞。盐铁论:“一马伏枥,当中家六口之食,亡丁男一人之事。”宋代产马地皆归随、厦,中原畜马费不赀,而气不高肃,地不宽旷,水草不丰,马不肥健。唐、宋国力进退,此亦一因。

雍王适,<small>代宗太子,即位为德宗,时为天下兵马元帅。</small>与僚属从数十骑往见回纥可汗于河北,可汗责王不拜舞。<small>藥(yuè姓)子昂对以“礼不当然。”回纥将车鼻曰:“唐天子与可汗约为兄弟,可汗于雍王,叔父也,何得不拜舞?”子昂曰:“雍王,天子长子,今为元帅,安有中国储君向外国可汗拜舞乎!且两宫在殡,不应舞蹈。”力争久之。</small>鞭其从臣至死。<small>藥子昂、魏琚、韦少华、李进各鞭一百。以适年少未谙事,遣归营。琚、少华均一夕而卒。</small>

至玄宗时,国内益臻安富,而朝廷之对外经营,亦益趋积极,于四边境置十节度经略使。

孝文迁洛,宇文福为都牧给事,规石济以西、河内以东,据黄河南北千里为牧地。岁自河西徙牧渐南,欲其习水土。<small>高欢说尔朱荣,谓:“闻公有马十二谷,色别为群,将此竟何用?”</small>时江、淮有马不过数十万,强弱之形即此而见。<small>宋周朗上书谠言,谓:“人知不以羊追狼、蟹捕鼠,而令重车弱卒与肥马悍胡相逐,其不能济固易。汉之中年能事胡者,以马多也。既兵不可去,车骑应蓄。”</small>

上列十节度经略使,共兵额四十八万六千九百人。

回纥本来风俗朴厚,及得唐赂,可汗始自尊大,筑宫殿以居,妇人有粉黛文绣之饰。中国为之虚耗,而虏俗亦坏。文化不长进的民族,骤与以物质上的享受,只是害了他。

开元初,每岁边费约用钱二百万贯。及末年,至一千万贯。天宝末,更加四、五百万。每岁用衣千二十万匹,粮百九十万斛。时关辅及朔方、河、陇四十余郡,河北三十余郡,每郡官仓栗多者百万石,少不减五十万石,至天宝末无不罄。

唐制,州、县以上有十道按察使,督察地方行政。开元中,或加采访、观察、处置、黜陟等名目;此皆理民事。至边疆,有事出征,则有大总管;无事镇守,则布大都督,主兵事。<small>兵之戍边者,大曰“军”,小曰“守捉”。曰“城”,曰“镇”,皆有使。总之者曰“道”,有大将一人,即大都督。</small>

高宗永徽以后,都督带使持节,谓“节度使”。<small>时犹未以名官。及景云二年,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河西节度使,始有“节度使”官名。</small>然亦止统兵,不侵及民事。边帅皆用忠厚名臣,不久任,不兼统。功名著者,往往入为宰相。<small>唐初如李靖、李绩、刘仁轨、娄师德等。开元以来如薛汭、郭右振、张嘉贞、王晙(jùn)、张说、杜暹、萧嵩、李适之等。</small>

开元以来,边将久任,十余年不易。乃朔方、陇右、河东、河西诸镇皆置节度使,以数州为一镇,节度使即兼统此数州,而州刺史尽属之。故节度使多兼按察、安抚、度支诸使,土地、人民、甲兵、财富皆有之。此为地方政制上一大变化。

又玄宗相李林甫,嫌儒臣以战功进,尊宠间己,乃请专用蕃将,于是诸道节度多用胡人,<small>如安禄山、高仙芝、哥舒翰等。</small>其所带镇兵,间亦杂有大量之胡卒。其先本用兵防胡,其后乃变为豢胡为兵,全失本意。

近人有主李唐为蕃姓者,其事信否无确据。然唐高祖李渊母独孤氏,太宗母窦氏,外袓母宇文氐,高宗母长孙氏,玄宗母窦氏,皆胡族也。则李唐世系之深染胡化,不容诤论。<small>如太宗子承乾行径可证。即唐初女祸频仍,如武、韦、太平公主等,亦北朝家庭女权伸张之遗风。</small>唐人对种族观念,亦颇不重视。<small>太宗贞观十八年,突厥俟利苾(bì)可汗来降,有众十万,自请处胜、夏之间,太宗许之,曰:“夷狄亦人耳,与中夏不殊。以德治之,则可使如一家。”唐室之夷、夏一视,自始既然。</small>

即據宰相世系表九十八族三百六十九人中,其为异族者有十一姓二十三人。<small>據丁文江中国系列人物之地理分布统计,前汉外族比数为·九六,后汉·二一,唐三·九,北宋·六一,南宋〇,明·九七。</small>时人遂有“华戎阀阅”之语。<small>旧唐书七十二李守素传。柳冲论人物,亦分山东、江左、关中、代北四部。</small>崔慎猷至谓:“近日中书,尽是蕃人。”又唐初已多用蕃将,甚至禁军亦杂用蕃卒。<small>建成募幽州突厥兵三百,纳宫中。贞观百骑亦为蕃口,见旧书王毛仲传,开元八年敕:“于两京及诸州拣取十万人,务求灼然骁男,不须限以蕃、汉。”</small>唐人既不严种姓之防,又不能注意于国家民族的文化教育,而徒养诸胡为爪牙,欲藉以为噬搏之用,<small>唐武宗尚命李德裕为异域归忠传。</small>则宜酿成此旷古未有之大祸矣。

安禄山本营州杂胡,而玄宗授以大权。

唐初,突厥遂屡为边患。

</h2>拥兵至十八万。<small>内杂同罗、奚、契丹室韦等族。禄山养诸族“曳落河”八千余人为假子,其军号“父子军”。</small>又以蕃将三十二人尽代去其部下之汉将。<small>禄山事迹,“禄山专制河朔,其中契丹委任尤重。一国之权,十得二、三。行军用兵,皆在掌握。”</small>

安禄山的势力,是唐室用中国财富豢养成的胡兵团。此种胡兵团,只朘吸了唐室的膏血,并没有受到唐室的教育。他们一旦羽翼成长,自然要扑到唐室的内地来。所谓安、史之乱,终于天宝十四年的十一月爆发。

隋末,中国乱离,中国人多往归突厥,始可汗遂复盛。

惟郭子仪乃汉人。其它如李光弼,契丹人。仆固怀恩,铁勒之仆骨族。浑释之,浑族。王思礼,高丽族。贺兰进明,鲜卑人,荔非元礼,羌人。安抱玉,安息人。白孝德,龟兹人。

武德七年,突厥又入寇。或劝太祖烧长安避之,以太宗谏而止。九年,突厥十万骑至渭水上,太宗与房玄龄等六骑诣水滨,与其頡利隔水语,卒盟而归。

唐代的中叶,一面好大喜功,无限止的开边;一面又宽大为怀,全泯种姓之防,宜乎食此恶果。

<h3>二、安史之乱以后</h3>

突厥<small>即汉之“丁零”,世居金山,即阿尔泰山之南。</small>初臣于柔然,后渐强。周、齐争结姻好,倾府库事之。其汗佗钵益骄,谓其下曰:“我在南两儿常孝顺,何患贫也?”

回纥其先本匈奴,元魏时号高车,或曰敕勒,居薛延陀北。突厥亡,惟回纥与薜延陀最强。及攻残薛延陀,并有其地。遂南踰贺兰山境。

安禄山反,肃宗乞兵于回纥,东京惨遭焚掠。

唐与回纥约曰:“克城之日,土地士庶归唐,金帛子女皆归回纥。”<small>此等条约,唐高祖入长安,借突厥兵,已先有之。</small>大军入西凉,叶护欲如约。广平王俶<small>肃宗长子,时为天溪兵马元帅,后改名豫,即位为代宗。</small>拜于叶护马前,曰:“今始得西京,若遽俘掠,则东京之人皆为贼固守。愿至东京如约。”后入东京,回纥遂纵兵大掠。<small>广平王欲止,耆老以缯锦万匹赂之,始止。</small>

自此唐岁遗回纥绢二万匹。

安、史之乱,蔓延大河南北,破两京,延及九年。讨平安、史乱的诸将,亦几乎尽是胡人。

广德元年,回纥十五人犯含光门,突入鸿舻寺,门司不敢遏。

回纥再入东京,又肆行杀掠。

士女皆遁保圣善、白马二寺塔避之,回纥烧塔,伤死者万计,火焰累旬不止。时中国军亦因回纥为暴而掠汝、郑间,乡不完庐,皆蔽纸为裳,更虐于回纥。

自此回纥至横于长安,唐不能禁。

回纥留京师者常千人,商胡伪服而杂居者倍之。县官日给饔饩。殖货产,开第舍,市肆善利皆归之。日纵暴横,吏不敢问。

自此屡为边寇。

永泰元年,仆固怀恩诱回纥、吐蕃人寇,郭子仪说回纥共攻吐蕃。是岁,回纥胡禄都督等二百余人入见,前后赠赉缯帛十万匹,府藏空竭,税百官俸以给之。

大历七年正月,回纥使者擅出鸿胪寺,掠人子女;所司禁之,攻击所司,以三百骑犯金光、朱雀门。是日,宫门皆闭。代宗遣中使谕之,乃止。七月,回纥又擅出鸿胪寺,逐长安令邵说,至含光门街,夺其马。说乘他马去,弗敢争。

每岁和市,无异于行赂。

开边太广,则边兵不得不增。而府兵制既坏,此等边兵多出招募。一面形成外强中弱之势、一面又因坐养巨额军队,而影响及于全国之经济。

唐人以过分的开边,激起内乱。及中国内部发生动摇以后,而其对外情势,遂突然大变。最为中国患者为回纥。

然突厥势虽张,其内政未臻凝固。贞观元年,铁勒、薛延陀、回纥诸部皆叛。<small>薛遣突利讨之,败归,颉利拘之十余日。</small>颉利又与突利失和。并逢大雪,羊、马皆死。二年,突利请入朝。<small>西汉南匈奴内附,尚在武帝时卫、霍绝漠大胜之后六十余年。此在堂、突厥交兵之前,形势大不同。</small>三年,命李靖出讨。<small>时突厥北部诸姓多叛颉利,归薛延陀,唐乘楼拜其酋夷男为真珠可汗。薛延陀既疆、突厥自弱,请和亲,唐因而讨之。六总管师十余万,皆受靖节度。靖骁骑三千,先出马邑以逼之。</small>四年,进击定襄,颉利被俘。

<img src="p:///book/plate.pic/plate_282396_1.jpg" />

李泌请北和回纥,南通云南,西结大食,天竺,以困吐蕃,凡十五余对,德宗始允。<small>不忘宝应之耻,然知耻无勇,亦徒然也。</small>以咸安公主妻其可汗,归其马价绢五万匹。回纥上书,“昔为兄弟,今婿乃半子,愿为唐捍西戎。”</td><td>抚宁西域,统制龟兹、焉耆、于阗、疏勒四镇。兵二万四千人。</td></tr></td>坚昆、默啜。兵二万人。</td></tr></td><td>隔断羌、胡之交通。兵七万三千。</td></tr></td></tr></td><td>与朔方掎角,以御突厥、北狄。兵五万五千。</td></tr></td><td>临制奚、契丹。兵九万一千四百。</td></tr></td><td>镇抚室韦、靺鞨。兵三万七千五百。</td></tr></td></td><td>西抗吐蕃,南抚蛮獠。兵三万九百。</td></tr></td><td>绥靖夷獠,以镇南海诸国。兵万五千四百。</td></tr></table>

至文宗开成后,回纥内乱,遂不振。

唐中叶以后的外患,回纥以外,尚有吐蕃。

吐蕃,今西藏地。贞观时,其君弃宗弄赞英略有大志,太宗妻以文成公主。时唐破吐谷浑、高昌,徙安西都护于龟兹,<small>初治西州,贞观十四年平高昌,以其地置。高宗显庆三年,徙置龟兹。</small>统于阗、焉耆、疏勒,号“安西四缜”。

唐以藩镇未靖,乃与吐蕃和,盟于清水。约唐地泾州右尽弹筝峡,陇州右极清水,凤州西尽同谷,剑南尽西山,大度水。<small>四川西部,上流即四川大、小金川,下流于乐山(即嘉定)入江。</small>然其后仍数寇,泾、陇、邠、宁,民物荡然。

玄宗时,收黄河积石,置神策军于临洮西,置浇河郡于积石西,置宛秀军实河曲地,置朔方、陇右、安西、北庭诸节度使以御吐蕃。极轮台、伊吾,所在屯田积粟,中国无斥候警,几四十年。<small>是时中国盛强,自长安安远门(西面北来之第一门),西尽唐境,万二千里,闾阎相望,桑麻翳野,天下称富庶无如陇右。</small>

唐以后中国的外患,遂自西北渐渐转移到东北来。

安、史余孽以及讨安、史有功的将领,全部拥兵割地,造成此后藩镇之祸。而藩镇的籍贯,亦几乎大部分是胡人。

肃宗时岁入寇。

代宗康德元年,陇右地尽亡。又进围泾州,破邠州,入奉天,代宗幸陕。吐蕃入长安,立广武王承宏为帝,改元,擅作赦令,署官吏,留京师十五日,大掠乃去。

是年,剑南西山诸州亦入于吐蕃。

永泰元年仆固怀恩诱之入寇。

安禄山反,潼关失守。尽征河、陇、朔方镇兵入国靖难,行边州无备,吐蕃乘间侵蹙。数年之后,凤翔以西,邠州以北,尽为蕃戎之地,湮没者数十州。

武宗后,吐蕃始衰。

宣宗时,始复秦陇、河湟之地。然自此唐亦垂亡。

唐中叶以后的外患,大要在西北,而东北有契丹、奚、室韦、靺鞨诸族,其势亦渐盛。惟因藩镇擅地,务自安,障戍斥候甚谨,不生事于边,力故诸族亦鲜入寇。然休养生息,日以繁滋。

尤著者为渤海,本粟末靺鞨,宝应元年诏为国,有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地。其国数遣诸生诣京师太学,习识古今制度,遂为海东盛国。

就文物气象而言,西北已耗竭不振,而东北精华未泄,元气犹存。此因西北经吐蕃长期蹂躏,兵燹之余,自不如东北之完固。而此后所谓东北之外患,其内里乃无不挟有中国社象自身力量之一部分。

大抵突厥其势骤盛,而政治组织,不能坚凝,自分东西,时生内乱。而中国已趋统一,突厥遂终于屈服。

第五编 隋唐五代部 第二十八章 大时代之没落 唐中叶以后政治社会之各方面

<small>唐贞元十四年,贾耽十道录,凡三十节度,十一观察,与防御、经略、以守捉称使者凡五十。元和六年,李吉甫上郡县图,自京兆至陇右道,凡四十七缜。王彦威说,则谓自至德迄元和,天下观察十,节度二十有九,防御四,经略三。其后纷纭变更无常制。今据元和志列其四十七镇如下:</small>

藩镇跋扈,另一个影响,使朝廷亦不得不竭财养兵。

</tr></td><td>母突厥,父胡,本姓康,盖出西域康国。</td></tr></td></tr><td>河东<small>代宗时为河南、淮南等节度使。</small></td></tr></tr></tr></tr></td></tr></tr></tr></tr></tr></tr></tr></tr></tr></tr></tr></tr></tr>

唐藩镇兴灭简表:

此即所谓“河北三缜”。彼辈皆拥劲卒,自署吏,<small>诸州、县各置镇将领事,收刺史、县令权。</small>不贡赋,结婚姻,相联结。

著者如李光弼,<small>本营州契丹,其父始仕中国,在武后时。</small>与郭子仪齐名,封临淮王,知河南、淮南东、西、山南东、荆南五道节度行营事。吐蕃寇京师,不赴援。拜东都留守,不就任。晚节不终。<small>因与宦官鱼朝恩、程元振嫌隙。</small>又如仆固怀恩,<small>铁勒人,其祖始仕中国,在贞观时,世袭都督。</small>,一门死王事者四十六人,封大宁郡王,官至尚书左仆射,兼中书令,河北副元帅,节度使。恐贼平宠衰,请裂河北分大镇以授安、史余孽,遂成后患,而怀恩自身亦终于一反。

王延凑据成德。<small>田弘正既归命,朝命移镇成德,廷凑杀之。山东、河南之轻重,常悬在魏,地形使然。田興忠诚归命,为唐室收河北最好机会,命其移镇,实为失策。</small>

杜牧范阳卢秀才墓志云:“秀才卢生,自天宝后三代,或仕燕,或仕赵,两地皆多良田畜马。生年二十,未知古有人曰周公、孔夫子者。击球饮酒,射马走兔,语言习尚,无非攻守战斗之事。”杜佑建中时上省用议亦云:“田悦之徒,并是庸琐,暴刑暴赋,惟恤军戎,衣冠士人,遇如奴虏。”田弘正上表则曰:“臣家本边塞,累代唐人,驰驱戎马之乡,不睹朝廷之礼。伏自天宝已还,幽陵肇乱,山东奥坏,悉化戎墟。官封代袭,刑赏自专”云云。据此诸条,可以想象当时河北之状况。

德宗时,出境又加给酒肉,本道粮仍给其家,一人兼三人之给。故将士利之,才踰境即止,月费至钱百三十余万缗。

事历五年半。<small>宰相武元衡,为淄青帅李师道所遣刺客杀于道。裴度伤首,然朝意计伐勿辍,度自出督师。</small>

初,宪宗深矫德宗姑息之弊,始用兵讨蜀,又诛李锜。<small>自浙西观察使为镇海节度使,广兵自保,选有材力善射者,谓之“挽硬随身”;胡、奚杂类,谓之“藩落健儿”;给赐十倍他卒。见诛在二年。</small>时魏博田季安卒,其裨将田興,举六州归命。而彰义军节度使吴少阳卒,子元济自称知军事,宪宗下诏讨之。<small>在九年。徐州自王智興典召募凶豪之卒二千,号银刀、雕旗、门枪、挟马等军,后渐骄。田牟镇徐州,与之杂坐,酒酣抚背,时把板为之唱歌。其徒日费万计,每有宾宴,必先饫以酒食。祁寒暑雨,巵酒盈前。然犹喧噪,动媒逐帅。</small>

穆宗时,两河底定,宰相萧俯与段文昌谓武不可黩,劝帝偃革尚文,乃密诏天下镇兵,岁限十之一为逃死不补,谓之“销兵”。既而籍卒逋亡无生业,啸聚山林为盗贼。会朱克融、王延凑乱燕、赵,一日悉收用之。朝廷调兵不充,乃召募市人,乌合,战辄北,乃复失河朔。府兵制非吏治上轨道不能行,即裁兵亦非政治有整个办法,则往往害转胜于利也。

又其次有沧景、宣武、彰义、泽潞等,各传三、四世不等。

唐代的藩镇,其出身全多是行伍小卒,本无教育,亦无野心,并不懂如何创建象样的政治规模,只是割据自雄。有地位、有志气的士人,全离开了他们的故土,走向中央去。

盛唐的光辉,终于因安、史之乱而没落。自此以往,唐室政治,常在黑暗与混乱的状态下敷衍或挣扎。

在戡平安、史的功臣,尚且如此,至于安、史余孽得授节镇者,更不堪问。

李纳卒,子师古立;法武俊卒,子士真立。诸镇惟去王号,专擅益骄,而朝廷益弱。<small>德宗在位二十六年,志大才小,心褊意忌,姑息藩镇,聚敛货财,委任宦官,皆其弊政也。</small>

自此迄于唐亡,不能复取。藩镇擅权,先后约一百四十年。始于河朔三缜,及其末,则国门以外,皆为强敌。

(安、史乱后,陇右四节度陷席吐蕃,而凤翔节度常带陇右之名,故称四十七镇。)

朝廷财力竭,则以官爵赏功。

孙樵云:“度率中五户,仅能活一兵”,则唐室财政之窘可知。于是有盐铁、和籴、铸钱、括田、榷利、借商、进奉、献助,靡所不至。

彼等亦不知道任用士人,只在农民中挑精壮的训练成军,再从军队中挑更精壮的充牙兵,更在牙兵中挑尤精壮的做养子。如是朘削农村来供养军队,层层驾御。黑暗的势力,亦足维持到百年以外。除非农村经济彻底破坏,这一个武装统治的势力,还可存在。<small>唐天祐三年,梁攻沧州,刘仁恭调其境内凡男子年十五以上、七十以下,皆黥其面,士人则文其腕或臂,得二十万人。此为河北藩缜势力最后之一慕。待社会上壮丁已尽,则武力统洽不得所凭依,亦只有崩倒也。(五代史补谓:“健儿文面自朱温始。”盖梁、燕略同时)</small>

田承嗣在魏博,举管内户口壮者皆籍为兵,惟使老弱耕稼,数年间有众十万。又选其骁健者万人自卫,谓之“牙兵”。其它诸镇率类此。

而郭子仪尤以豪侈闻。岁入官俸二十四万贯,私利不计。其宅在亲仁里,居里中四分之一,中通永巷,家人三千。前后赐良田美器、名园甲馆、声色珍玩,堆积羡溢,不可胜纪。大历二年,子仪入朝,代宗诏赐软脚局。

唐藩镇胡籍表:

因其辖地小,故不感觉要政治人才,更不感觉要文化势力。如是,则大河北岸从急性的反抗中央病,变而为慢性的低抑文化病。从此以下的北方中国,遂急激倒退,直退到在中国史上变成一个不关重要的地位。这全是一百五十年武人与胡人兵权统治之所赐。<small>后人尚一位藩镇可为唐室捍御外患,却忘了他的代价。</small>

三、魏博――有魏、博、德、沧、瀛诸州。

四、淄青――在河南道东部,有淄、青、齐、海、登、莱、沂、密、德、棣诸州。

唐代钱谷之政,其初专属户部。中叶以后,始令他官主判,遂各立使名。如转运使、水陆运使、铸钱使等。而度支使、盐铁使、判户部,当时谓之“三司”。专主财用出纳,皆命重臣领使,后遂以宰相兼之。唐代理财名臣如刘晏、第五琦、杨炎皆出于其时。<small>其他尚有青苗使、税地钱物使、租庸使、常平使、两税使等诸名。</small>而德宗之苛税,至括富商钱、税间架、除陌钱<small>公私给与资买卖,每缗官留五十钱。</small>屡见叠出。

始封田承嗣,传五世,至田弘正入朝。十年复乱,更四姓,传十世。

其第二个更大的影响,则为藩镇权下之社会文化水平之降低。

至宪宗时而朝廷与藩镇之冲突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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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宗长庆二年,白居易疏:“闻魏博一军,累经优赏,兵骄将富,莫肯为用。况其军一月之费,计实钱近二十八万缗!”今按:田弘正归命,即赏钱百五十万缗。

贞元二年,关中仓廪竭,禁军或自脱巾呼于道,曰:“拘我于军而不给粮,我罪人耶?”会韩滉三万斛至陕,德宗喜,遽谓太子曰:“米已至陕,吾父子得生矣。”

五胡乱华之际,胡酋尚受中国教育,尚知爱中国文化,尚想造出一象样的政府,自己做一个象样的帝王。彼等尚能用一辈中国留在北方的故家大族,相与合作。

开元前,胡人为节度使者二人。天宝间九人,肃宗时八人,代宗时九人,德宗时十七人,宪宗时七人,穆、敬、文、宣时共十二人,懿、僖时十二人,昭宗时九人,先后共八十四人。

宪宗元和时,供赋税者八道,<small>浙西、浙东、宣歙、淮南、江西、鄂岳、福建、湖南。</small>凡百四十四万户,而兵食于官者八十三万,通以二户养一兵。至穆宗长庆时,户三百三十五万,兵九十九万,通以三户奉一兵。

</h2>汴军牙兵二千人,皆日给酒食,物力为之屈。举数隅可以推其全。又按:唐武臣豪侈,不仅在外之节镇为然。史称:“安、史之乱,法度堕弛,内臣戎帅,竞务奢豪。亭馆第舍,力穷乃止。”马璘经始中堂,费钱二千万贯。马璲资货甲天下。白乐天诗,“不见马家宅,今作奉诚园。”园乃璲子畅所献旧第也。王锷家财富于公藏。李晟子湛,累官至右龙武大将军,恣为豪侈,积债数千万。其子贷回鹘一万余贯不偿,为回鹘所诉。文宗怒,贬湛为定州司法参军。

其先是镇将挟兵以抗朝命,渐次镇将亦为骄兵所制。

唐自安、史之乱以后,武夫战卒,以功起行阵,互为侯王者,皆除节度使。由是方镇相望于内地,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自国门以外,几乎尽是方镇的势力。而此等武人中,多半又是归化的胡人。

始封张全忠,赐名李宝臣,更二姓,传五世,至王承宗入朝。明年,王廷凑反,传六世。

禁军粮乏,至脱巾呼于道。

每小捷,辄张其数以邀赏,实欲困朝廷而缓贼。

长安贵家高赀子弟,乃至行贿赂,窜名军籍,世袭罔替。既避赋役,又侈服怒马以诧于市里。一旦寇来,则哭于家,出资雇贩区病坊代行。

这全是唐代黩武政策所招的惩罚。

<tr><td>李怀仙

李希彩

朱泚

朱滔(泚弟)</td><td>刘总

张弘靖

朱克融(滔族孙)</td><td>朱克融、李载义、杨志诚、史元忠、陈行泰、张绛、张仲武、(子)直方、张允伸、张公素、李茂勋、(子)可举、李全忠、(子)匡威、匡筹。并于李克用,使刘仁恭为帅。</td></tr><td>田弘正

王延凑(武俊养子)</td><td>(子)王元达、(子)绍鼎、绍懿、(子)景崇、(子)镕。一姓相袭、凡百年,并于李存勖。</td></tr><tr><td>田悦(承嗣侄)

田绪(悦从弟)</td><td>2田季安

1田弘正(承嗣侄)</td><td>何进滔、(子)重顺(弘敬)、(子)全皡、韩君雄、(子)简、乐彦祯、罗弘信、(子)绍威,并于朱全忠。</td></tr><tr><td>薛嵩

薛萼(嵩弟)并于田承嗣。</td><td>(子)刘从谏、(从子)稹,三传而灭。(在武宗时。)孟方立,并于李克用、朱全忠。</td></tr><tr><td>王敬武、王师范,并于朱全忠。</td></tr><tr><td>吴少诚

1吴少阳(少诚养弟)

2吴元济(灭亡)</td></tr><td>王处存、(弟)处直,并于李克用。</td></tr><td>1程日华(张孝忠牙将)

2程怀直

1程怀信(日华侄)</td></tr></table>

李抱真为节度,乃籍户,丁男三,选一有材力者,免其租徭,给弓矢,令农隙分曹角射,岁终会校,示以赏罚。比三年,得成卒二万,雄视山东。时称“昭义步兵冠天下”。然武人私厨,日费米六千石,羊千首,酒数十斛,以为常。潞人苦之。

<h3>一、唐中叶以后之藩镇</h3>

又以封其降将,遂成河北之藩镇。

诸将出征,皆给空名告身,自开府、特进、列卿、大将军下至中郎将,听临事注名。<small>唐会要五十七:“天宝以来,每年以军功授官者十万数,皆有司写官告送本道,兵部因置写官告官六员。无何,吏部司封、司勋,兵部各置十员。大历以后,诸道多自写官告,写书官无事,遂罢。”</small>诸将但以职任相统摄,不复计官资高下。大将军告身一通,才易一醉。凡应募入军者,一切衣金紫。朝士僮仆,多衣金紫称大官,而执贱役。<small>张巡在雍邱,一县千兵,大将六人,官皆开府、特进。德宗避难奉天,浑瑊童奴黄岑力战,封渤海郡王。僖、昭时,有“捉船郭使君,看马李仆射”。</small>

至德元年李泌语肃宗:“令李光弼自太原出井陉,郭子仪自冯翊入河东,则史思明、张忠志不敢离范阳、常山,安守忠、田乾真不敢离长安。以两军絷其四将。又敕子仪勿取华阴,使两京之道常通。然后以所征兵军于扶风,与郭、李互出击之,使贼往来疲于奔命。贼至则避其锋,去则乘其弊。不攻城,不遏路。然后命师并塞北出,与李师南北掎角,取范阳,覆其巢穴。”时肃宗以太子受禅位,急欲收复两京,自见功,遂不用。

二、卢龙――有幽、莫、妫、檀、平、蓟诸州。

其方镇兵奉命征讨,出境即仰度支供馈。

初,田承嗣卒,由李宝臣请以其侄田悦继。及是李宝臣卒,子惟岳谋袭位,自为留后,田悦为代请,不许。田悦、李惟岳、李正己联合叛命。李正己卒,子纳袭位。惟岳将王武俊杀惟岳降,嗣又叛。又加入卢龙朱滔,举滔为盟主,各自称王。<small>滔、冀王。悦,魏王。俊,赵王。纳,齐王。</small>命淮西节度使李希烈讨之,而希烈亦拥众反。五贼株连半天下。朝廷又发泾原兵讨之,以未得厚赐,不满,亦反。拥朱泚入长安,德宗奔奉天,下诏罪己,大赦王武俊、李纳、田悦、朱滔,专讨朱泚。

此等胡人,大抵全未受到国家好好的教育,而骤付以极大的权任。他们中间好一点的,是傲慢不受命令,坏的便生心反叛。

始封李怀玉,赐名正己,传五世而灭。

至德宗时而第一次事变起。

始封李怀仙,更三姓,传五世,至刘总入朝。六月,朱克融反,下历八姓,多以牙将偏裨杀主自代。

朱克融据卢龙。

田弘正最为忠诚,厚于骨肉,其兄弟子侄在两都者数十人。竞为侈靡,日费约二十万。弘正辇魏镇之货以供之,相属于道。<small>昭宣帝时,罗绍威召朱全忠至魏,留半岁,供亿所杀牛、羊、豕近七十万,资粮称是,所赂遗又近百万。全忠返大梁,绍威馈运,自魏至长芦五百里不绝。所过驿亭,供酒馔、帷幕、什器。上下数十万人,无一不备。蓄积一空。</small>昭义土瘠赋重,人皆困匮,无以赡军。

自此朝廷遂行姑息之政。

至于动议裁兵,则相聚山泽为盗,利未见而祸已成。

于是诸镇相率归命。<small>成德王承宗卒,弟承元归命,在十五年。前年,专讨李师道,其部将刘悟斩之以降。</small>元和号唐室中兴。然宪宗在位十五年,十四年始平李师道,翌年为宦官所弑。宪宗卒未三年,诸镇又乱。

宰相元载、王缙,仆射裴冕,户部侍郎第五琦,京兆尹黎干等各出钱三十万宴于子仪第。时田神功亦朝觐在京,并请置宴。于是鱼朝恩及子仪、神功等更迭治具,公卿大臣列席者百人,一宴费至十万贯。据此以推踞地自雄、不服朝命之藩镇,更可想也。

在上则藩镇擅权,拥兵自全,既与中央隔绝。在下则故家大族均随仕宦而不返,其留者则威胁利怵,习焉忘故,遂自视犹羌狄。张弘靖为卢龙节度使,始入幽州,俗谓安禄山、史思明为“二圣”,弘靖欲变其俗,乃发墓败棺,众滋不悦,终以复乱。此在穆宗长庆初,距安、史之乱已六、七十载,其土俗犹如此,则此后更可想。故史孝章谏其父宪诚曰:“天下指河朔若夷狄然。”其与整个中国文化隔阂,至于如此,其影响至五代、宋时而大显。此诚中国古史上至要一大关键也。

一、成德――有恒、赵、深、定、易诸州。

泾原

邠宁

鄜坊

灵武(朔方)

夏绥银(定难)

振武

丰州(天德军)

汴宋(宣武)

郑滑(义成)

陈许(忠武)

徐泗(武宁)

蔡州(淮西、彰义)

淄青(平卢)

河东

泽潞(昭义)

魏博(天雄)

恒冀(成德)

易定(义武)

沧景(横海)

幽州(卢龙)

金商

山南东

山南西

浙东(义胜)

鄂岳(武昌)

江西

宣歙(宁国)

湖南(钦化、武安)

福建(威武)

黔州(武泰)

东川

容管

桂管

邕管

安南(静海)

河西

安西

北庭

其第一个最大的影响,厥为藩镇政权下之社会经济的破产。

而廪赐既优,则遂以营籍为利薮。

唐平安、史,本未能捣其巢穴。

史宪诚据魏博。

第五编 隋唐五代部 第二十九章 大时代之没落(续)

<h3>二、唐中叶以后之宦官</h3>

唐室在统一盛运之下,一方面穷兵黩武,既招徕四夷,又以宽大为夸张,荡除中外之防,遂召武人胡人之祸,已如上述。而唐室在统一盛运下,又有一不良习气,则为王室生活之骄奢。因此连带引起宦官之跋扈。

历史上宦官擅权,与王室骄奢成正比。东汉、唐、明三代皆是。西汉与宋代之王室,皆能制节谨度。东晋、南朝王室不象样,故均无宦寺擅权。

唐宦官之盛,兆自武后,而极于玄宗。

太宗时,内侍不立三品官,不任以事,又定制无得踰百员。<small>汉永平之际,中常侍四员,小黄门十人而已。</small>武后时,稍增其人。至中宗,黄衣乃二千员,七品以上员外置千员;惟衣朱紫者尚少。<small>唐制三品以上服紫色,四品服绯,五品服浅绯。</small>玄宗时,则宫嫔至四万。<small>此见新唐书。白乐天长恨歌:“后宫佳丽三千人。”杜子美剑器行:“先帝侍女八千人。”</small>宦官黄衣以上三千,衣朱紫者千余。<small>袁绍尽诛宦官,无少长皆死,仅二千余人。</small>

甲舍名园,上腴之田,中人所名半京畿。时诸王、公主群呼高力士为“翁”,戚里诸家尊曰“箸”;肃宗在东宫,亦呼之“二兄”。建佛寺、道观各一所,钟成,宴公卿,一扣纳礼钱十万。有至二十扣者,少亦十扣。

肃、代以后,宦官寖横用事。

李辅国在肃宗时称“尚父”、矫诏迁上皇。于西内,以忧郁崩。肃宗崩,杀王后,进爵为王。代宗时,程元振、鱼朝恩用事,谮罢郭子仪兵柄,又谮来瑱赐死。

及德宗时,宦官遂握兵柄。

德宗以泾师之变,仓卒不及征集,还京后,以神策、天威等军置护军中尉、中护军等官,于是禁军遂归宦寺。

其后又有枢密之职,承受诏旨,出纳王命。

宦寺既握兵权,又外结藩镇,帝王生死,遂操其手。

宪宗被弑后,穆、敬、文、武、宣、懿、僖、昭八世,宦官立者七君。<small>除敬宗。而敬宗亦为宦官所弑。</small>文宗用李训、郑注谋诛宦官,不成,自叹:“周赧、汉献尚受制强臣,今受制家奴,更为不如。”<small>唐自肃宗后,未尝有正式皇后。史所载诸后,皆由所生子为帝,奉上尊号。文宗崩,仇士良等废太子,立武宗。武宗崩,诸宦官废皇子,立宣宗。宣宗崩,遗命立夔王,王宗实等废之,立懿宗。宰辅隔在外廷,皇子素无威宠,亦唐代宦官得肆行无忌之一因。</small>

唐室诸帝在其盛运中所表现者,则为女祸。

太宗纳元吉妃杨氏。长孙皇后薨,太宗欲立杨氏为后,以魏征谏而止。高袓从父兄子庐江王瑗反诛,其姬亦入侍太宗。武后为太宗才人,而高宗纳之。韦后私通武三思。玄宗年六十而纳其子寿王妃杨氏。当时朝臣亦不甚论列,盖伦理观念似非唐人所重。

衰象渐临,唐之诸帝乃醉心于服丹药,求长生。其在其骄纵的生活下,宦寺自应占重要的地位。

武宗时,仇士良以左卫上将军、内侍监致仕,其党送归私第,士良教以固权宠之术。曰:“天子不可令闲,常宜以奢靡娱其耳目,使日新月盛,无暇更及他事,然后吾辈可以得志。慎勿使之读书,亲近儒生。彼见前代兴亡,心知忧惧,则吾辈疎斥矣。”其党拜谢而去。今按:唐代王室奢荡,直至晚运匆替。懿宗时,好音乐,殿前供奉乐工常近五百人,每月宴设不减十余,水陆皆备。每行幸,内外诸司扈从者至十余万人。

<h3>三、唐中叶以后之朝士与朋党</h3>

唐代士人,一面在北朝吏治与南朝文学的两种风气转换之下徘徊,一面则在贵族门第与白衣庶族的两种势力消长之下鼓荡。

南北朝门第势力,在唐初依然有其相当的力量。只在他们历次编撰氏族谱志的一事上可以看出。

太宗至以朝廷官爵与社会门第争崇卑。

贞观中,太宗命高士廉等修氏族志,进上。太宗曰:“我与山东崔、卢、李、郑,旧既无嫌,为其世代衰微,全无冠盖,犹自云士大夫,我不解人间何为重之?至今犹以崔、卢、王、谢为重。我平定四海,天下一家,凡在朝士,皆功效显著,或忠孝可称,或学艺通博,所以擢用。见居三品以上,欲共衰代旧门为亲,纵多输钱帛,犹被偃仰。我今特定族姓者,欲崇重今朝冠冕,何因崔干犹为第一等?卿等不贵我官爵耶?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遂以崔干为第三等。书成一百卷,诏颁于天下。然当时朝中名臣如房玄龄、瑰征等,皆自与山东望族攀姻。旧门第之名望,终不为减。

其后又屡经修动。

高士廉氏族志颁下,时称允当。李义府耻其家世无名,乃奏改此书。许敬宗等以其书不叙武后本望,赞成之。立格云,“皇朝得五品官者,皆升士流。”于是兵卒以军功致五品者,尽入书限:更名为姓氏录。缙绅士大夫耻被甄叙,号其书为“勋格”。先天二年,萧至忠为中书令,又与柳況等撰姓氏系录二百卷。此后韦述又别撰开元谱二十卷。其后有元和姓纂。

当时门第仕进,亦较进士等科第为易。

高宗时魏幺同琉:“今贵戚子弟,例早求官。髫龀之年,已腰银艾:或童卯之岁,已袭朱紫。弘文、崇贤之生,千牛、辇脚之类,课试既浅,艺能亦薄。而门阀有素,资望自高。”书奏不纳。

玄宗时,源乾曜上疏:“形要之家,并求京职;俊艾之士,多仕外官。王道乎分,不克如是。”

建官要职,仍多用世家。大臣恩荫,得至将相。故塘代宰相,尚可以世系列表。

山堂肆考云:“唐宰相三百六十九人,九十八族。其间裴氏五房,崔氏十房,张氏、赵郡李氏皆得宰相十七人。韦氏九房十四人。王氏三房十三人。刘氏七房十二人。陇西李氏四房,唐宗室三十七房,以及杨氏、杜氏皆得十一人。萧氏二房得十人。郑氏二房九人。卢氏八人。窦氏二房及魏氏、陆氏皆六人。武氏、苏氏五人。高、韩、赵、郭皆四人。三人而下者不与。”

可见唐代政权,尚与门阀有至深之关系。

按:唐初如英、卫之类,其子尚袭封。中叶以后,此制尽废。门阀世袭,在政洽上之客观地位已取消。<small>又永徽元年,尚书左仆射褚遂良,表请千牛不简嫡庶:谓:“主祭祀之裔,必贵嫡长;擢文武之才,无限正庶。求贤之务,有异承家。河北风俗顿乖,嫡待庶若奴,妻御妾若婢。降及隋代,斯流遂远。独孤后普禁庶子不得入侍。圣朝人以才进,不论嫡庶;今简千牛舍人,方为此制,于理未安。母以子贵,子不缘母。唯才是用,人自甘心。”云云。</small>

<small>既主专简贤才,不问嫡庶,则门荫世袭之制终必替,公开考选之法终必盛。两种制度之转换,其后面必有与之相应符之思想及理论也。</small>

<small>又按:唐初争论封建极烈。封德彝渭:“先朝敦睦九族,一切封王,盖以天下为私,殊非至公驭物之道。”李百药谓:“内外群官,选自朝廷,擢士庶以任之,澄水镜以鉴之。年劳优其阶品,考绩明其黜陟。爵非代及,用贤之路斯广。”马周谓:“以尧、舜之父,犹有朱、均之子。傥有童孩嗣职,万一骄愚,则兆庶被其殃,国家受其败,爱之适以伤之。”太宗卒听诸臣言不封建。</small>

<small>又欲割地封功臣,长孙无忌等力辞乃止。就当时民治意识言,已知封建与门第皆无复兴之望矣。</small>惟历史变化以渐不以骤,故门阀势力尚而延蝉。玄宗屡欲相崔琳、卢从愿,以其族大,恐附离者众,卒不用。门族上为帝王所忌,下亦不为寒士所护,则其渐趋衰微,亦必然之势也。

此等门第,以累世仕宦,又逢盛世,其生活豪华,亦可想见。

韦氏世为关中诸姓,人物衣冠,奕世荣盛。韦安石子陟,始十岁,拜温王府东阁祭酒,加朝散大夫。陟门第豪华,早践清列,侍儿阉阍,列侍左右昔十数。衣书药食,咸有典掌。舆马僮奴,势侔于王家主第。每食,视庖中所弃,其直犹不减万钱。然家法修整,勅子允就学,夜分视之。其子勤,旦日问安,色必怡;稍怠,则立堂下不与语。虽家僮数十,然应门宾客,必允主之。此乃门第与王室、宦寺、武人不同之处也;甚可注意。

至于进士们的身分,本不甚高。考试的仪式,已与他们以许多近于侮辱的喑示。

舒元舆宪宗元和中上论贡士书,谓:“臣得备下土贡士之数,到阙下月余,侍命有司,始见贡院悬版样,立束缚检约之目,勘磨状书,剧责与吏胥等伦。臣幸状书备,不被驳放,得引到尚书试。试之日,见八百人,尽手携脂烛水炭洎朝晡餐器,或荷于肩,或提于席。为吏胥纵慢声大呼其名氏,试者突入,棘围重重。乃分坐庑下,寒余雪飞,单席在地。唐、虞辟门,三代贡士,未有此慢易。”

而且唐代科举,本备仕途之一格,故一切规程并不甚严。其时有所谓“公卷”与“通榜”之制。

“公卷”者,进士得先投所为文于京师达者,采名誉,观素学。及临试,可以不问试艺高下,专取知名士,谓之“通榜”。其榜帖可托人为之。如郑灏都尉第一榜,托崔雍员外为榜帖。又杜黄门主文第三场,由举子袁枢为榜帖,枢自列为状元。榜帖犹言名录。

故进士乃称“觅举”,薛登天授中上疏:“方今举士,明诏方下,固已驰驱府寺之廷,出入王公之第。陈篇希恩,奏记誓报。故俗号举人,皆称‘觅举’。”

所以求延誉。

陆贽知贡举,梁肃、崔元翰所荐皆取。韩愈负文名,延誉举子,往往得售。

而其卑躬屈节之态,亦已可怜。

文献通考引宋江陵项氏安世曰:“风俗之弊,至唐极矣。王公大人,巍然于上,以先达自居。天下之士,什什伍伍,戴破帽,骑蹇驴,未到门百步,辄下马,奉币刺,再拜以谒于典客者,投其所为之文,名之曰‘求知己’。如是而不问,则再如前所为,名之曰‘温卷’。如是而又不问,则有执贽于马前,自赞曰‘某人上谒’者。”按:韩愈一代名臣,其三上宰相书、拜北平王于马前之类,皆是当时风气也。

甚至有走门路,通关节,求必得,而既得则肆意轻薄者。

高锴为礼部侍郎,知贡举阅三岁。第一榜裴思谦以仇士良关节,取状头,锴庭谴之。思谦回顾厉声曰:“明年打脊取状头。”第二年,锴诚门下不得受书题。思谦自携士良一缄入贡院,易紫服,趋至阶下,白曰:“军容有状荐裴思谦秀才。”锴接书,曰:“状元已有人,此外可副军容意。”思谦曰:“卑吏奉军容处分,裴秀才非状元,请侍郎不放。”锴俯首良久,曰:“然则略要见裴学士。”思谦曰:“卑吏即是。”锴不得已从之。思谦及第后,宿平康里,赋诗曰:“银釭斜背解明璫,小语低声贺玉郎。从此不知兰麝贵,夜来新惹挂枝香。”

惟进士因公开考试得官,被视为正路,到底在政治上占到他应有的地位。<small>此如东汉“孝廉”一样。中国史自向合理的路进展,此是一证。至于文学之风日盛,以及门第势力日衰,则为进士科日益得势后应有之现象也。</small>中唐以后,进七科遂最为荣重。于是进士科举与门第任子之两途,在政治上自然发生冲突。此即形成穆宗以后的一段朋党之争。

朋党启端,即由于考试舞弊。

长庆初,钱徽典贡举,李宗闵托所亲于徽。时李德裕、李绅、元稹在翰林,共白徽取士不实,宗闵亦坐贬。由是结嫌怨,植党相磨轧凡四十年。<small>是年四月诏:“国家设文学之科,本求才实,苟容侥幸,则异至公。访闻近日浮薄之徒,扇为朋党,谓之‘辟节’。干扰主司,每岁策名,无不先定。永言败俗,深用兴怀。”即为此事发。</small>

门生、座主,遂为朋党标目。

唐贡举之士,以有司为“座主”,而自称“门生”。会昌三年中书覆奏:“国家设文学之科,求真正之士,岂可怀赏拔之私惠,忘教化之根源?自谓门生,遂为朋比。树党背公,靡不由此。”按:明代亦有“座师、门生”之称,其党祸亦不减于唐时。

李德裕恶进士,他的言论,却代表了门第势力最后的呼声。

德裕尝论公卿子弟艰于科举。武宗曰:“向闻杨虞卿兄弟朋比贵势,妨平进之路。昨黜杨知至、郑朴等,抑其太甚耳。有司不识朕意,不放子弟,即过矣。”德裕曰:“郑肃、封敖子弟皆有材,不敢应举。臣无名第,不当非进士。<small>德裕以父为备身千牛,或劝应举,德裕言:‘好牛马不入行。’盖世家子弟可不科目而显,至是犹然。</small>然臣袓天宝末以仕进无他伎,勉强随计,一举登第。自后家不置文选,盖恶其不根艺实。朝廷显官,须公卿子弟为之。何者?少习其业,自熟朝廷事,台阁之仪,不教而自成;寒士纵有出人之才,固不能闲习也。”

他以文选不足为取士标准,固有理由。然当从此推进一层,为国家建立教育人才之至计。<small>时应进士试者,仅知工诗赋谋进取而已。独一韩愈唱为古文,曰“文以载道”,“为古之文,将以学古之道也”;又以师道自届,当世怪笑之。人有请师柳宗元者,宗元谢不迭,谓:“世人之诧师道,犹如蜀犬之吠日也。”稍知事学问,则入寺访释子论佛理,或访道士求长生耳。世家子弟犹知循礼法,又熟闻朝廷典制掌故,宜乎德裕之以此自傲矣。直到北宋,始将韩愈一番意思发挥光大。</small>又次当谋考试制度之整顿与改进。<small>此亦至北宋而始有。如考试之糊名,改进士诗赋为经义等。</small>不应倒退转来只想任用公卿子弟,为门第苟延残喘。

郑覃以经术位宰相,亦深嫉进士浮薄,屡请罢之。文宗曰:“敦厚、浮薄,色色有之。进士科取人二百年矣,不可遽废,”今按:郑覃、李德裕皆不喜进士,为李宗闵、牛僧孺所排抑。

当时政治上最患者是有资格做官的人太多,因此而朝廷不尊,宰相权不重,政事不易推行。故主张排抑进士者,同时常是主张裁减官吏,而亦带有主张贵族政治的意味,李德裕即其代表。

德裕大意欲尊朝廷,肃臣下,而使政出宰相。深嫉明党,尝谓:“省事不如省官。省官不如省吏。”乃请罢郡、县吏二千余员,衣冠去者皆怨。德裕父李吉甫,亦疾吏员广,谓:“置吏不精,流品厖(máng)杂。存无事之官,食至重之税。职局重出,名异事离者甚众。财日寡而受禄多,官有限而调无数。”奏省冗官八百员,吏千四百员。德裕政见,正承其家教而来。所惜者不能从一更高的理论上出发,则不免为一种代表门第势力之政论也。

李德裕的见解,虽不免褊狭。

文献通考引李德裕论“朝廷显官,须公卿子弟为之”一节,评云:“德裕之论偏异如此。”今按:德裕时代与马端临时代绝不同,故德裕议论,在端临视之,觉可诧异。此是历史进展。若自东晋、南北朝人看德裕议论,便全不感其可异矣。

然当时进士浮薄,则实为不可否认之事实。

晚唐以“轻薄”、“浮薄”为诟厉朝臣之口头禅,故朱全忠斥御史大夫赵崇,谓为“轻薄之魁”;李振劝朱全忠杀朝士,亦以“浮薄”为罪名。马端临谓:“进士科当唐之晚节,尤为浮薄,世所共患。”

郑綮以“歇后”为相,可以整个看出唐末的政局。

郑綮为相,省史走其家上谒,綮笑曰:“诸君误矣,人皆不识字,宰相亦不及我。”史言不妄,俄闻制诏下,观曰:“寓一然,笑杀天下人!”既视事,宗戚诣庆,搔首曰:“歇后郑五作宰相,事可知矣。”按:綮每以诗谣托讽时政,本善诗,其语多俳谐,故使落调,世共号“郑五歇后体”。中人有诵之昭宗前者,昭宗意其有所蕴未尽,故超用之。史称綮“立朝侃然,无复故态,而不为人所瞻望,才三月,以疾乞骸”。或问郑綮:“相国近有诗否?”答曰:“诗思在灞桥风雪中、驴子上,此处那得之?”太原兵至渭北,朝廷震恐,急于攘却之谋,綮请于文宣王字号中加一“哲”字。其为卢州刺史,黄巢掠淮南,綮移檄请无犯州境,巢笑为敛兵。唐末文人轻薄,綮已为其中之卓者。要之亦不足担当国家重任。黄巢兵逼潼关,士子方流连曲中待试,为诗云:“与君同访洞中仙,新月如眉拂户前。领取嫦娥攀桂子,任他陵谷一时迁。”黄宗羲行朝录序谓:“其时中土文人无心肝如此!”尤可为轻薄作例。较之郑綮,抑天壤矣。

至于黄巢、李振等,皆是屡举进士不第的人物,结果进士清流,遂受极祸。

巢粗涉书传,屡举进士不第,遂为盗。李振亦屡举进士不中第。朱全忠入汴,振劝尽诛缙绅,曰:“朝廷所以不理,良由衣冠浮薄之徒,紊乱网纪。”全忠然之,于是门胄高华,或科第自进,居三省台阁,以名检自处,声迹稍著者,皆指为浮薄,贬辱无虚日。缙绅为之一空。又曰:“此辈自谓清流,宜投之黄河,使为浊流。”全忠笑而从之,聚裴枢、独狐损等朝士贬官者三十余人,一夕尽杀之,投尸于河。

但晚唐进士的轻薄,只是一时事象,推不翻以公开考选来代替门荫世袭的理论。宋以后,进士考试遂独占了政治上的崇高地位。

严华、夷之防,重文、武之别,<small>中唐以迄五代的武人,代表了不受教育,不讲道理。宋代下的重文浓武,只是要人人读书,受教育、懂道理,并不是绝对的认为可以去兵废战。</small>裁抑王室贵族之奢淫,让受敎育、讲道理的读书人为社会之中坚,这是宋以下力反唐人弊病的新路径。

第五编 隋唐五代部 第三十章 黑暗时代之大动摇 黄巢之乱以及五代十国

莫 河北任丘县北

上京。<small>梁贞明四年,阿保机始城临潢,谓之“黄都”。晋天福初,德光称为“上京”</small>在临潢。

藩镇所辖地,虽则文化、经济逐步破毁,然以极单纯的武力来压制较小的区域,一时不致摇动。中部两京及其迤东一带,经安、史乱后,残破最甚。

三、五代中只后唐都洛阳,尚是东周、东汉、西晋、北魏之旧都。其他四代皆都汴,直到宋代不能迁都。此证黄河流域之气运,不仅关中以西不复兴,即中部洛阳一带亦不够再做文化、政治的中心点。中国社会的力量,渐渐退缩到东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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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代中兴,即靠东南之财赋,自此唐政府始仰东南财赋维持。至元和,东南财赋始重。韩愈谓:“当今赋出天下,而江南居十九”是也。至咸通又加甚,故陆龟蒙言:“元和中国家用兵,江南之赋已重,逮今盈六十年,赋又数倍于前也。”

大时代没落之大骚乱,即在中部发动而蔓延遍及于南部。

其先已有裘甫起浙东,庞勋以徐泗兵戍桂林作乱,自湘浮江下掠淮南至徐州,皆不久即平。

<h3>二、五代十国</h3>

聚盗起濮阳,陷曹、濮、郓诸州,历陈、许、襄、邓,陷江凌、洪州,王铎斩之于亳州。先后历五年。

<td>河南、关内、河东一部、河北一部、山南等地。有州七十八。</td></tr><td>河东、河南、关内、河北、陇右、山南、剑南等地。有州百二十三。</td></tr><td>同唐。除幽、蓟十六州,有州百有九。</td></tr><td>河东、河南、关内、河北、陇右、山南、江北等地。有州一百一十八。</td></tr><td>淮南、江南两道。有州二十八。</td></tr><td>同吴。后失江北。有州二十一。</td></tr><td>剑南、山南两道。有州四十六。</td></tr></tr>

太袓始并室韦,其地产铜、铁、金、银,其人善作铜、铁器。又有曷朮部多铁。“曷朮”,契丹语“铁”也。后平渤海,有铁利府,改曰铁利州,地亦多铁。又东平县本汉襄平县故地,产铁矿。

契丹<small>其先出白鲜卑,为宇文氏别种,递属于突厥、回鹘。</small>很早即为一种耕牧兼营的民族。<small>辽史称:“皇祖匀德实,为大迭烈府夷离堇,喜稼穑,善畜牧。”又云:“太袓仲父述澜,始兴板筑,置城邑,教民种桑麻,习织组。”</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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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曹州冤句人,王仙芝同里,以贩盐为生。王仙芝既死,巢即继统其众。攻亳州不下,袭沂州,过淮南,掠襄邑、雍丘,寇叶、阳翟。军败乞降,又叛去。从宣州寇浙东,踰江西,破虔、吉、饶、信等州。趋建州,陷桂管,进寇广州。会大疫北还。自桂编大筏沿湘下衡、永,破潭州。渡江,攻鄂州,转掠江西。再入饶、信,陷婺、睦、宣州。由采石渡江,又渡淮攻汝州,陷东都,攻潼关,陷京师。群臣迎谒灞上,巢从骑士数十万,<small>安禄山陷东都,兵五万。黄巢攻关,兵六十万。</small>国号大齐。嗣败而东,众犹十五万,略邓、许、孟、洛,东入徐、兖。<small>数十州人大饥,贼俘以食,日数千人,以巨碓糜骨皮,并啖之。</small>先后凡七年。<small>巢中和四年死,连王仙芝共十一年。</small>

寰 山西朔县东

统和中,耶律昭言:“西北之众,每岁农时,一夫侦候,一夫治公田,二夫给糺官(jiǔ)之役。”当时沿边各置屯田戌兵,易田积谷以给军粮。太平七年诏:“诸屯田不输税赋”,此公田制也。又统和七年诏:“山前后未纳税户,并于密云、燕乐两县占田置业入税”,此私田制也。十五年,募民耕泺河旷地,十年始租;此在官闲田制也。

太袓汉城在炭山南,有盐池之利,即后魏之滑盐县。其后得十六州地,瀛、莫在焉,始得河间煮海之利。

五代十国分合表:

<h3>一、流寇与唐室之倾覆</h3>

后晋凡二主,十一年。

南京。<small>晋天福初,升幽州为“南京”,又谓之“燕京”,常为行都。</small>在析津。

代宗听程元振谋迁洛京,郭子仪谏曰:“东周之地,久陷贼中。宫室焚烧,十不存一。百曹荒废,曾无尺椽。中间畿内,不满千户。井邑榛棘,豺狼所噑。东至郑、汴,达于徐方,北自覃、怀,经于相土,人烟断绝,千里萧条。”刘宴与元载书:“函陕凋残,东周尤甚。过宜阳、熊耳至武牢、成皋五百里中,编户千余而已。居无尺椽,人无烟爨。萧条凄惨,兽游鬼哭。”

后梁凡二主,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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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中国东北部契丹族之骤盛。

四、五代均在黄河流域,十国均在长江以南。五代名义上虽上承唐,下启宋,号为王室递禅之正统,其实前后五代,共止五十四年,而已有八姓、十三君。就其开国之君而言,三位是胡人,一位是流寇,一位是募兵,正可说明那时的北方中国,已到了最不象样的时代。而南方九国,比较气运长,<small>其中过半数以上,每一国之年代,皆超过五代之全时期;其少数亦超过五代全时期之一半。</small>文物隆,还有一个样子。自此以后,南方社会,遂渐渐跨驾到北方社会的上面去。<small>此和南北朝又不同,尤著者,如吴徐知诰之轻赋恤民,越钱镠之大兴水利,江、浙一带,至宋遂为乐土。又如南汉刘岩所用刺史无武人,皆北方所万不能及也。而南唐文物,尤为一时之冠,宋太祖建隆元年,有户九十六万余,嗣平荆南、湖南、蜀、广南、江南,得户一百六十万。蜀五十余万,江南六十余万,即两地户数己超过中原矣。此亦与三国、南北朝相异也。</small>

十六州州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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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凡二主,四年。

宗权师行未尝转饷。每指乡聚,曰:“啖其人,可饱吾众。”官军迫蹑,获盐尸数十车。其师亦遍扰南中各地,<small>寇荆南,攻襄州,破东都,寇淮、肥,略江南,乱岳、鄂,自关中薄青、齐,南缭荆、郢,北恒卫、滑,千里无舍烟。</small>先后五年。<small>连前共十六年。时江、淮之间,广陵富甲天下,亦经乱四、五年不息,雄富扫地。</small>

(一)太祖(郭威)——(二)世宗——(三)恭帝

唐末的中国,用横剖面来说,大体可分为三部:一是大河以北的藩镇所辖地。二是大河以南唐两京及其迤东一带。三是长江以南。

此所谓五代十国,其实只是唐室藩镇之延缜,惟其间有极可注意者数事。

三国时,公孙度王于辽东。<small>比乃中国内部之割据分裂,惟因地远,故独立以后,乃与内地交涉较疏。公孙氏传四世,晋初仍属中国为郡县,自战国以来五百年矣。</small>五胡慕容氏亦起辽东,而其汉化之程度,较之刘渊匈奴五部久居山西者有过之无不及。可见其时辽河东、西地带之文化,较之内地河北、山西一带,无多逊色。

檀 河北密云县北

五代十国之国都及據地:

五、是晋石敬瑭称臣契丹,割赠幽、蓟十六州。自此下至元顺帝退出中国,其间凡四百二十四年,那一带土地,可以说长受异族的统治。<small>虽此诸族均受汉化,然要之不能与中国本部相比。</small>若严格言之,则此十六州中之某几部分,自安、史以来,早已不能直接沾受到中国传统政治与文化之培养。如是则先后几将及六百年之久。

此十六州既为外族所踞,从此中国北方迤东一带之天然国防线,全部失却,大河北岸几无屏障。<small>惟山西尚有雁门内险,故宋征北汉,辽不能救;太原尚能为中国所有。然宋都汴京,地偏东,仍非山西所能掩护。</small>中国遂不得不陷于天然的压逼形势下挣扎。借援外兵,引入内地,唐代亦屡有其事。后世责石敬瑭不当借援契丹,却忘了石敬瑭自身早是一个湖人。<small>其于耶律德光自称“儿皇帝”,为之假子,亦自安禄山以来相沿遗风。</small>唐代对于民族观念之不重视,流害遂至于此。<small>唐人政制,均沿北朝周、隋。惜当时北朝周、隋诸儒,以环境关系,未能发明民族华、夷之防,唐人遂亦模糊过去。</small>

新 察哈尔涿鹿县

在政事极端无望之下,还有一个冯道。

东京。<small>后唐天成三年,德光称辽阳城为“南京”。晋天福初,改曰“东京”。</small>在辽阳。

黄河流域的民众,经黄巢、秦宗权大乱之后,继续还是经受武人、胡人的不断争夺,横征暴敛,火热水深,几乎难于想象,难于形容。

瀛 河北河间县北

要之,辽之立国,与汉初匈奴、唐初突厥均不同。辽国直是一个汉族分化的国家。

有金银矿。

顺 河北顺义县

境内有州、军、城百五十有六,县二百有九。<small>东至海,西至金山,既流沙,北至胪朐,南至白沟,方万余里。</small>有兵一百六十四万,<small>胜甲胄者尽籍为兵,皮室、属珊二军尤重,各隶精兵数十万。属珊则择蕃、汉精骑兵为之也。</small>部族属国之兵不与焉。

妫 察哈尔怀来县

儒 察哈尔延庆县

武 察哈尔宣化县

辽盛牧事,群牧滋繁,数至百有余万,诸司牧官以次进阶。自太祖及道宗垂二百年,羣牧之盛如一日。天祚初年,马犹有数万群,每群不下千匹。

应 山西应县

我们该从地理的横剖面上,来认取当时中国史上一种空前未有之大摇动。

朔 山西朔县

蔚 察哈尔蔚县

平州先没,<small>刘仁恭以营、平二州遗契丹,在石晋前。山前八州增营为九州。</small>寰州并于应。故十六州或数平,或数寰。又应、朔、寰、云、蔚,亦称代北。瀛、莫,周世宗已复取之;为宋河间、文安郡地。<small>全祖望燕云失地考,谓石晋所赂不止十六州。</small>

五代帝系表:

其后辽国遂备五京之制。<small>宋统一前,辽已有上京、南京、东京三京。</small>

幽、蓟、瀛、莫、涿、檀、平、顺为山前八州,新、妫、儒、武、云、应、朔、蔚山后八州。

撒剌的为夷离堇,以土产多铜,始造钱币。太祖沿而用之。太宗置五冶太师,以总四方钱铁。石敬瑭又献沿边所铸。其后景宗铸乾亨新钱。圣宗凿大安山,取刘守光所藏钱,散诸五计司,兼铸太平钱。

中国的东北,在历史上很早便有其地位。殷商箕子即避地朝鲜半岛。战国时,辽河两岸全属燕国版图。<small>燕并略属真番、朝鲜,为置吏筑障。(见汉书地理志。战国策己谓“燕东有朝鲜、辽东”。)真番即此后汉武所置四郡之一,地跨今鸭绿江。朝鲜乃平壤故名。则燕辽东边界,较今中、韩国界为远。</small>

七、是当时中国黄河流域民众疾苦之加深。

唐安东都护府设治在平壌。其后经安、史之乱,中央与东北的关系永为隔絶。然东北汉族文化根基已深,故渤海建国十余世,乃有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之规模。可证其国全是城郭耕稼,用其部族的武力,与汉人的经济、文化相结合,而凝成一个较进步的国家。<small>其事略如五胡与北魏。又按:渤海自唐武氏圣历二年,迄后唐明宗天成三年,前后十二世,二百三十年;而契丹自天赞四年闰十二月丁巳兴兵,至翌年正月辛未,渤海王即降,前后仅半阅月。渤海臣门艺之言曰:“昔高丽盛时,士三十万,今我众比高丽不过三之一。”盖渤海种人不繁,又建国既久,不尚武事,故其亡忽焉。(渤海故都在今吉林宁安南,牡丹江畔之东京城。其城不依川险,而位于四面开朗之原地,亦渤海以和平立国之一证也。)</small>

<small>其后辽灭于金,亦数年事。此皆由其立国本多赖汉人,汉人不为效死,故易灭也。其后刘豫向金乞师,金调渤海汉儿军五万应之。金亮南侵,先计女贞、契丹、奚三部众,又起中原汉儿与渤海军共一七七路。而渤海一军卒叛归会宁。大金国志引许亢宗奉使行程录,第三十三程:“自黄龙府六十里至托撒孛堇寨府,为契丹东寨。当契丹强盛时,擒获异国人,则迁徙散处于此。南有渤海,北有铁离、吐浑,东南有高丽、靺鞨,东有女贞、室韦,北有乌舍,西北有契丹、回鹘、党项,西南有奚。故此地杂诸国俗。凡聚会处,诸国人言语不通,则各为汉语以证,方能辨之。”此可证渤海建国本仗汉人,及汉族在东北方面文化势力之盛。</small>

冀北宜马,海滨宜盐,自古艳称。铁冶之富,至今尤为全世界所重枧。

耶律阿保机建国,自始即依仗汉人之归附。

以耶律德光与石敬瑭、刘知远相较,一样是胡人,一样不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然而耶律德光的政治成绩要比石敬瑭、刘知远好得多。此因耶律德光诚心想模仿中国,而石敬瑭、刘知远还只是想用兵力霸住地位。此正是唐藩镇与五胡、北朝之相异点。因一面有理想求上进,一面无理想只求霸占。所以想上进者,因其为一部族中之优秀领袖,能知为远大永长之计。所以只想霸占者,因其本来出身行伍,徒藉兵强马大,非有远志。

涿 河北涿县

时刘守光暴虐,幽、涿之人多亡入契丹,阿保机为建汉城,在炭山东南泺河上。有盐铁之利,其地可植五谷。阿保机率汉人耕种,治城郭、邑屋、廛市,如幽州制度,遂基之以并八部。契丹始建国。

及其立皇都,<small>地在临潢。今热河东北,西辽河上流,巴林旗境。事在神册三年,即梁末帝贞明四年,距宋兴尚四十二年。</small>灭渤海,<small>史称“得城邑之居百有三”,事在明宗天成元年。是岁辽太祖阿保机卒,距宋兴尚四十三年。</small>已经是一个规模很象样的国家。<small>其会李克用于云中,以兵三十万。伐代北,兵四十万。后事在唐天祐二年,距宋兴五十五年。</small>其后耶律德光又得幽、蓟十六州。<small>并得后晋岁输金、帛三十万。距宋兴亦二十六年。</small>其官制分南、北院,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袭用唐制三省六部、台院寺监、诸卫东宫之官,藉以招徕中国人。<small>然共国任事,则惟宗室耶律、外戚萧氏二族。</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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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长城东端,直至乐浪。<small>此见晋书地理志。乐浪亦汉武置四郡之一,今黄海、平安二道地也。汉初,辽东与朝鲜以浿水(今大同江)为界;秦界则更在浿水来。</small>秦乱,中国人卫满自王其地。汉武既灭卫氏,以其地置真番、玄菟、乐浪、临屯四郡。

以辽与北朝比,则辽之文化尚远逊北朝。此因北朝时中国门第势力未衰,故虽在部族统治下,而汉族文化仍得发荣滋长。契丹建国时,中国社会已无门第势力,故契丹虽亦酌取汉化,而汉人则并不能自保其文化之传统,以与异部族之统治势力相抗衡。盖北朝大体上犹是汉人为主,而辽则汉人为属矣。

东都经黄巢之乱,遗民聚为三城以相保。继以秦宗权、孙儒残暴,仅存坏垣而已。唐僖宗光启三年,张全义为河南尹,初至,白骨蔽地,荆棘弥望,居民不满百户。全义麾下才百余人。乃于麾下选可使者十八人,命曰“屯将”。人给一旗、一榜,于旧十八县中,令招农户自耕种,流民渐归。又选可使者十八人,命曰“屯副”。民之来者抚绥之,无重刑,无租税,归者渐众。又选谙书计者十八人,命曰“屯判官”。不一二年,每屯户至数千。于农隙选壮者教之战阵,以御寇盗。五年之后,诸县桑麻蔚然,胜兵大县至七千人,小县不减二千人。乃奏置令佐以治之。全义为政明察而宽简,出见田畴美者,辄下马与僚佐共观之,召田主劳以酒食。有蚕麦善收者,或亲至其家,悉呼出老幼,赐以茶彩衣物。民间言:“张公见声伎未尝笑,独见佳麦良茧则笑耳。”在洛四十年,遂成富庶。

蓟 河北蓟县

故其国“典章文物、饮食服玩之盛,得尽习汉风,自谓昔时元魏所不如”。

西京。<small>宋庆历四年,宗真(兴宗)以云州为“西京”。</small>在云州。

(一)高祖(刘知远)——(三)隐帝

云 山西大同县

胡峤陷北记:“上京所谓西楼,有邑屋、市肆。交易无钱而用布。有绫、锦诸工作。宦者、翰林、技术、教坊、角觗、秀才、僧尼、道士等,皆中国人,而并、汾、幽、蓟之人尤多。”<small>又按:辽史仪卫志,记晋高祖使冯道、刘昫册应天太后、太宗皇帝,其声器与法驾,同归于辽。又德光入汴,收法物。秦、汉以来帝王文物,尽入于辽。周、宋按图更制,乃非故物?此即太宗纪所载“太同元年三月,晋诸司僚吏、傧御、宦寺、方伎、百工、图籍、历象、石经、铜人、明堂刻漏、太常乐谱、诸宫县、卤簿、法物及铠仗,悉送上京”是也。</small>

中京。<small>宋景德四年,隆绪城辽西为“中京”,自上京徙都。</small>在大定。<small>今热河省东南部喀喇沁旗境,平泉县东北大宁城。</small>

<h3>四、中原民众之疾苦</h3>

后周凡三主,十年。

一、关中自李茂贞<small>昭宗时,镇凤翔,再犯阙,封岐王,为朱全忠所败,遂不振。</small>以外,别无割据之雄,此足证西北一带之残破,至是已不够割据建国之资力。长安代表周、秦、汉、唐极盛时期之首脑部分,常为中国文化之最高结集点。自此以后,遂激急堕落,永不能再恢复其已往之地位。

在政事极端无望之下,有一个张全义。

江南为财赋所出。

张全义媚事朱温,妻妾子女为其所乱,不以为愧。及唐灭梁,又贿赂唐庄宗、刘后、伶人、宦官等,以保禄位。然时称名臣元老,以其犹能以救时拯物为念也。杨凝式赠全义诗曰:“洛阳风景实堪哀,昔日曾为瓦子堆。不是我公重葺理,至今犹是一堆灰。”冯道历事五朝八姓十一君,当时羣尊为长者。死年七十三,谈者美之,谓与孔子同寿,亦以道能周旋有所存济也。其对耶律德光曰:“此时百姓,佛出救不得,惟皇帝救得。”论者谓随一言免中国人于夷灭。世运至此,何可更以节义廉耻责当时之人物!其他如郑韬光事十一君,寿七十。马胤孙号“三不开”,一不开口议论,二不开印行事,三不开门延士大夫。

民生其间,直是中国有史以来未有之惨境。

<h3>三、契丹之兴起</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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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自初年即称农谷充羡,有振饥恤难之政。<small>景宗保宁七年,汉有宋兵,使来乞粮,诏赐粟二十万斛。</small>使耕种之外有盐。

二、不仅恢西如此,即甘陇一带文物亦臻破灭。河西自武帝始置郡、县。东汉以来,民物富庶,与中州不殊。晋代自张轨以后,吕光、秃发、沮渠迭据建国,经制文物,俱能仿效中华。亦因其地货贿殷富,可以无求于中土,故能五凉相继,与五胡角立。而中州人士,多往避难,见其风土之可乐。唐天宝以后,河西、陇右没于吐蕃。大中、咸通虽复河湟,而名存实亡。五代以及于宋,河陇为西夏所据。元昊虽倔强横逆,其土地亦过于五凉,<small>五凉止有河西五郡,无灵、夏,元昊有夏、宁、绥、宥、静、灵、盐、媵、会、甘、凉、肃、瓜、沙等州。庆历初,复陷丰州。其地东据河,西至玉门,南临萧关,北控大漠,延袤万里。</small>然苟绝其岁赐互市,则不免衣皮食酪,几不能以为国。是以亟亟屈服,北事辽,南事宋,仅足自存。盖河西自唐中叶以后,沦于异域,渐化为龙荒沙漠之区,无复昔之繁华。<small>甘、凉之间以诸河为灌溉。兴灵有古渠曰“唐梁”,曰“汉源”,皆支引黄河,仍是汉、唐人遗烈也。</small>自长安既毁灭,中原之风声气习,文物礼乐,益与甘、凉隔绝,遂若有夷、夏之分,伧荒复数百年。中国西北部文物骤衰,实为唐中叶以后一极要之转变。

有铁冶。

契丹建国亦和渤海情形略相仿。

(幽、蓟、瀛、莫、涿、檀、顺七州位于太行山北支的东南方,其余九州在山的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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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有银币。

后唐凡四主,十四年。

又有牧畜之饶。

(一)太祖(朱全忠)——(二)末帝

中国的东北方,为安、史以来长期的藩镇割据所隔绝,久不与中国中央相通。此一部分人遂渐与异部族武力相结合,而形成一个新国家。这一个国家,遂还为中国本部之强敌。这又是此下历史上一个重要的变端。

辽廷多用汉人,<small>如太祖于韩廷徽,太宗之于张砺。范仲淹疏:“契丹得山后诸州,皆令汉人为官守。”</small>诸帝皆通汉学,辽族亦多好文学。

而其“法令简易,科役不烦,遂使一时民众绝其南顾之念”。

如此一传再传,待宋室起来,再把中国整顿得成一个样子,而那隔绝沦陷在东北方面的民众,早已忘却他们的祖国了。

至于北方的辽国,政治比较上轨道,其田制有“公田”、有“私田”、有“在官闲田”之别。

第六编 两宋之部 第三十一章 贫弱的新中央 北宋初期

在不堪言状的分裂与堕落之后,中国又重新建立起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来。这一个中央,却以他特殊的姿态出现于历史。与秦、汉、隋、唐的统一相随并来的,是中国之富强,而这一个统一却始终摆脱不掉贫弱的命运。这是宋代统一特殊的新姿态。

<h3>一、北宋帝系及年历</h3>

状元及第,更为士人无上光荣。

北宋凡九主,一百六十七年而亡。

<h3>二、宋初中央新政权之再建</h3>

自唐代镇兵拥立留后,积习相沿,直至五代,造成国擅于将、将擅于兵的局面。宋太祖由陈桥驿兵变,黄袍加身,这是五代兵士拥立皇帝的第四次。<small>唐明宗李嗣源、唐废帝潞王从珂、周太祖郭威,皆由军士拥立。</small>

宋代对外既如此不振,而内部又终年闹穷。而且愈闹愈凶,几于穷得不可支持。

自此节度使把持地方政权之弊遂革。

大河北岸的敌骑,长驱南下,更没有天然的屏障,三四天即到黄河边上,而开封则是豁露在黄河南岸的一个平坦而低洼的所在,所以一到真宗时,边事偶一紧张,便发生根本动摇。<small>其时王钦若主迁南京,陈尧主迁四川,而并无主迁洛阳、长安者。正见此两地文化经济之衰落,至是仍一无恢复也。</small>幸而寇准亲征,始得有澶渊之盟。然而到底是一个孤注一掷的险计。

而地方长官遂得重用文臣。

五代时不仅诸镇节度使皆用勋臣武将,即不隶藩镇之州郡刺史,亦多以军功为之。至是始革。

隋唐初设进士,岁取不过三十人。咸亨、上元中增至七、八十,寻复故。开成中连岁取四十人。又复旧制。进士以外,明经中科者亦不过百人。在宋太祖开国时,进士登科寥寥,岁无十数。其时进士甲科亦不过授司寇,或幕职官,至太宗时,亲御便殿临试贡士,博于采拔,待以不次。太平兴国二年时以郡县缺官。赐进士诸科五百人遽令释褐。或授京朝官,或倅(cuì)大郡,或即授直馆。进士中第多至七百人,后遂为例。

以前殿试皆有黜落,有累经省试取中,而摈斥于殿试者。相传张元以落第积忿降元昊,为中国患。宋室始囚张之家属,未几复纵之。于是群臣建议归咎于殿试。仁宗嘉祐二年,遂诏进士与殿试者皆不黜落。

吏治、兵权、财赋三项,脱离了地方军权之分割,而统一到中央来,中国始渐渐有一个像样的、上轨道的中央政府。

知州、知县,论名义皆属临时差遣,非本职。故宋代州县守令,皆带中朝职事官衔。

从此地方官吏,又得均由中央任命。

仁宗皇祐时 一千二百万缗。

各州又置转运使,处理各地方财政,除诸州度支经费外,悉输京,毋占留。<small>唐代地方财政有“留州”、“送使”、“上供”之别。</small>从此地方财富亦归中央。<small>严惩赃吏,亦宋开国政治要政之一。</small>

又命诸州县各选所部兵士,才力武艺殊绝者送都下,<small>有“兵样”,为挑选标准。先以人,后以木梃(tǐng)为之。</small>补禁旅之阙。其老弱者始留州。<small>此为“厢兵”,属地方兵,罕教阅,多以给役。五代无政,凡国之役皆调于民,宋悉役厢军,凡役作工徒营缮,民无与焉。既不能一时复兵于农,则此亦不失为权道。</small>

当时称“台谏”,几于并为一职。权势气力,乃与宰相等。

一岁郊天,任子可得四千人。十年之后,即须万二千员。

<h3>三、宋代对外之积弱不振</h3>

宋太祖凭借那一个比较像样的、上轨道的中央政治机构,便可先来平复南方。<small>先荆南,次蜀,次南汉,(时贬号“江南”。)渐次敉(mǐ)平。</small>

太祖虽以杯酒释侍卫诸将兵柄,然其时在外郡以节度掌兵者犹近三十州。乾德中,或因其卒,或因迁徒,或因致仕,渐以文臣代之。然守将之控制西北者类多久任。郭进守西山凡二十年,李汉超守关南凡十七年,董遵诲守通远凡十四年。其余十许年、八九年不可悉数。所部筦(guǎn)榷(què)之利悉与之,军中事许从便宜。边臣皆富于财,得养募死士。蕃寇每入,多致克捷。以此无西北之虞,得以尽力东南。仁宗至和二年范镇疏:“恩州自皇祐五年秋至至和元年冬,知州者凡七换,河北诸州大率如是。欲望兵马练习,安可得也?”

至太宗时,江南统一,再平北汉,而终于不能打倒契丹,这是宋室惟一主要的弱征。

东晋、南朝,有大批北方士族南渡,故衣冠文物为北方所宗。五代时,南方诸国,仅得唐末进士诗赋遗风,政治上并无传统可言。

故宋室政治,稍有头绪,便能将南方诸国逐次收拾。

包拯云:“天下税籍有常,今则岁入倍多者,祖宗世输税只纳本色,自后每从折变之故。”

太宗两次亲征,均败归,其死传系箭疮发。石晋开运阳城之战,耶律德光几不免,周世宗一举而下三关,契丹非不可胜。但太宗才弱,又无贤辅耳。周世宗用兵欲先取幽州,则吴蜀不足平。宋则以赵普谋,先南后北为持重。兵力已疲,而贻艰钜于后人,则太祖之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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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因怕兵卒骄惰,故定禁兵分番戍宋郡县。然三岁一迁,即无异一出征。故虽在平时,而军费时时等于征讨。

宋初文臣,出五代南唐之遗,皆猥琐浮薄,无堪建树。古者三公坐而论道,唐五代宰相见天子议大政事,亦必命坐赐茶。宋初,周世宗旧臣范质等为相,惮帝英睿,请每事具箚(zhá)子进呈。由是奏御浸多,始废坐论之礼,而宰臣见天子亦立谈矣。太祖谓宰辅中能循规矩,慎名器,持廉节,无出质右,但欠为世宗一死。质与王溥为世宗顾命大臣,王溥时以拟冯道,盖皆不为宋祖重视。宋所信赖者惟赵普。然普为相后,宋祖常劝其读书,乃时时披览论语。以宋初大臣与唐代相较,所逊远矣。此宋治之所以不逮于唐也。

于是谏垣与政府不相下,宰执与台谏为敌垒,廷臣水火,迄于徽、钦。<small>靖康元年,诏宰执毋得荐举台谏,当出亲擢,立为定制。南宋后台谏遂不振,缘向来太恶习也。</small>

张方平曾论其事,<small>见续资治通鉴长编二百六十九。</small>谓:“今之京师,古所谓陈留,天下四冲八达之地,非如函秦洛宅,形胜足恃。自唐末朱温受封于梁国而建都,至于石晋割幽蓟之地以入契丹,遂与强敌共平原之利。故五代争夺,其患由乎畿甸无藩篱之限,本根无所庇也。祖宗受命,规模必讲,不还周汉之旧而梁氏是因,岂乐而处之,势有所不获已者。大体利漕运而赡师旅,依重师而为国也。则是今日之势,国依兵而立,兵以食为命,食以漕运为本,漕运以河渠为主。”

张洎(jì)亦论汴漕。谓:“汉兵甲在外,惟有南北军、期门、羽林孤儿,以备天子扈从藩卫之用。唐承隋制,置十二卫府兵,皆农夫也。及罢府兵,始置神武、神策为禁军,不过三数万人,亦以备扈从藩卫而已。今天下甲卒数十万众,战马数十万匹,并萃京师,比汉唐京邑民庶十倍。”

太祖末年欲卜都洛阳,曰:“终当居长安,据山河之胜又去冗兵,循周汉故事以安天下。”而晋王力请还汴。太祖终不以为然,曰:“不出百年,天下民力殚矣。”范仲淹又力主于洛阳广储蓄,缮宫室,为迁都计,而吕夷简目为迂阔。其先则畏难因循,其后又偷安苟且,一误再误,而宋事终不可为矣。

此后宋辽遂为兄弟国,宋岁输辽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自是两国不交兵一百二十年。

宋都开封,不仅对东北是显豁呈露,易受威胁。其对西北,亦复鞭长莫及,难于驾驭。于是辽人以外复有西夏。

唐僖宗时,夏州裨(pí)将拓拔思敬,预破黄巢功,赐姓李氏,拜夏州节度使。三传军乱,拥立李仁福,不知于思敬亲疏;其后即西夏。然则西夏仍是唐胡籍藩镇之最后遗孽也。

真宗时,西夏已陷灵州。至仁宗,西夏骤强,边患遂盛。范仲淹、韩绮以中朝名臣到陕西主持兵事,结果还是以和议了事。宋岁赐西夏银、绮、绢、茶共二十五万五千。

从对夏的示弱,又引起辽人的欺凌。富弼使辽,重固和议,岁增银、绢各十万。<small>契丹主欲于誓书用“献”字,宋以“纳”字许之。辽史云用“贡”字,不可信。</small>

<h3>四、宋室内部之积贫难疗</h3>

<small>按:此意犹稍存汉代宰相得兼统内朝之遗风。太宗诏宰相入内平章大计,谏官得随入与闻。肃宗诏谏官论陈政事,不必先知宰相。则唐之崇谏官可知。</small>

以中国已往历史而论,只要国家走上统一的路,以广土众民供养一个中央政府,除非穷奢级欲,绝不至于患贫。宋室之患贫,则因有几个特殊原因:

陈襄云:“艺祖时有兵十二万。真宗时,三十余万。<small>曾公亮云:三十八万。张方平云:咸平中五十余万。挥尘录:咸平后增至六十万。</small>乾兴中始及八十余万。庆历时,一百余万。”<small>挥尘录:皇祐初兵一百四十万。</small>

凡地方军民政务,均须通判签议连书,方许行下。通判事得专达,与长吏钧礼。<small>又令节镇所领支郡,皆直隶京师。</small>

英宗时……视皇祐增十之三。

这是宋室在仁宗以前的内部情形。加上北方的辽,西方的夏,两面逼桚,内外交攻,一个太太平平的统一政府,正如犯上了肺痨,虽无大病,却日就死路,这是宋朝的一个绝症。

太宗至道时 六十六万六千(666,000)

真宗天禧时 九十一万二千(912,000)

仁宗庆历时 一百二十五万九千(1,259,000)

英宗治平时 一百十六万二千(1,162,000)

以上只是一个约略的计数。

宋室既不能荡平北寇,自然不能作消兵之想,而同时又不让军人操握政权,故宋王室的第三个历世相传的家训,厥为优待士大夫,永远让文压在武人的头上。

宋代进士一登第即释褐,待遇远较唐代为优。

仁宗时……一万二千万(120,000,000)。

又时有额外恩赏。

又往往因岁凶募饥民,遂使长大壮健者游惰,而留耕者胥老弱。如是久之,农村生产力日渐减削。

且募兵终身在营伍,自二十以上至衰老,其间四十余年,实际可用者至多不过二十年。廪之终身,实际即是一卒有二十年向公家无用而仰食。<small>孙洙(zhū)谓:“谓之兵而不知战,给漕挽、服工役、缮河防、供寝庙、养国马,乃至疲老而坐食者,皆兵也。”</small>

如此的军队,最易流于骄惰。宋兵制以厢军伉健者升禁卫,然卫士入宿,即不自持被而使人持之,给粮不自荷而扉人荷之。

太祖开宝时 三十七万八千(378,000)

那时的军队,沿着五代积习,月廪岁给外,还有各项额外的赏赐。尤著者为三年一次的郊赉(lài)。

太祖开国时 二十万(200,000)

宋室的郊费,亦逐步增涨。

太宗至道时 五百余万缗。<small>以金、银、绫、绮、絁、紬平直赐给。</small>

真宗景德时――官一万余员。

英宗治平时――总二万四千员。<small>内并幕职州县县官三千三百余员。</small>

英宗治平时 一千三百万缗。

其他复杂易稠叠。

每岁寒食、端午、冬至,有特支。戍边,每季加给银、鞋。环庆缘边艰于爨()给者,有薪水钱。苦寒,或赐絮襦袴。戍领南者,增月奉。自川广戍还者,别予装钱。川广递铺卒,或给时服、钱、履。

据英宗时统计,禁兵数约七十万,一夫钱粮赐予岁不下五十千,则七十万人有三千五百万缗之费。厢军数约五十万,一夫钱粮赐予岁不下三十千,则五十万人有一千五百万缗之费。厢禁军共费五千万,而此时天下所入财用,大约只有缗钱六千余万。养兵费占了全部岁入之六分五。<small>神宗时陈襄上疏。又孙洙云:“总户口岁入,以百万之兵计之,每十户而资一厢兵,十亩而给一散卒。”至于戍卒,则岁费一卒达二万。</small>

第一还是由于养兵。

所以王安石要大声疾呼的说,倘不能理兵稍复古制,则中国无富强之理也。

神宗君臣虽力主省兵,然熙宁禁军籍尚五十六万八千六百八十八人(568,688),元丰又至六十一万二千二百四十三人(612,243)。蔡京用事,兵弊益滋。军士逃窜死亡,阙而不补,悉取阙额封椿()为上供之需。又阙额不以实,上下共为姦利。靖康之难,种师道将兵入援,止得万五千人。京师卫士,亦仅三万。宋竭国力养兵,而结果未得一兵之用。

汉刺史以六条察郡国,不主金榖财货事。唐中叶乱后,亟于兵食,计臣始兼转运诸筦榷之名,而诸路置巡院官,掌赋调之式,委输之藏,然并不揔州郡吏民之政事。其揔者则有按察、採访、黜陟之使。宋则外权之重惟转运,一道百城,号令千里。官吏之黜陟、财赋之弛敛、恩泽之流壅、民政之惨舒,郡县观听其风棱,国朝倚办乎外务。提众职之纲辖,实方面之师表。顾名思义,以转运司为一路长官,豈非专于为中央务聚敛乎?

收复北方失地,此乃宋王室历世相传的一个家训。

太祖始平僭(jiàn)乱,收其府库,别藏之封椿库,国用之余悉入焉。尝曰:“俟满五百余万缗,当向契丹赎燕蓟。”又曰:“北人若敢犯边,我以二十匹绢购其一人首,料其精兵不过十万,我用绢二百万匹,其人尽矣。”太宗两次亲征,均失败归来。真宗以下用岁币买和,与太祖设封椿库意义相差过远,自为宋王室所不能忍。

但是不能再让军人操握政权,亦是宋王室历世相传更不放弃的另一个家训。

第二是宋代的谏官制度,又使大权揔集的中央,其自身亦有掉转不灵之苦。

宋代建国本与汉唐不同。宋由兵士拥戴,而其建国后第一要务,即须裁抑兵权。而所以藉以代替武人政治的文治基础,宋人亦一些没有。

所以当时是冗官冗兵的世界。冗官耗于上,冗兵耗于下,财政竭蹶,理无幸免。虽国家竭力庙法增进岁入,到底追不上岁出的飞快激增。

为宋代财用之蠹者,第一是冗兵,第二则是冗吏。

太祖召诸镇节度,会于京师,赐第留之,而分命朝廷文臣出守列郡,号“知州军事”。<small>自此诸节度使并不食本镇租赋,藩府除授带都督名衔者,实不行都督事。诸路观察、采访、防御、团练、刺史皆遥领,不亲本州务。</small>

应进士试者,太平兴国八年多至万二百六十(10260)人,淳化二年至万七千三百(17300)人。

宋初宰相,与枢密对称“两府”,而宰相遂不获预闻兵事。

唐虽以进士、明经二科取士,然其时贵族门第势力尚未全消,又地方长官亦得自辟署,仕进路广,不专以科第。又闽岭黔峡,士人殊鲜。两河之外,复为寇境。故礼闱可以岁开。宋则贵族门第已灭,地方官亦不能自辟署,用人之权集于中央。社会文教之风更普遍,踰剑度岭者,往返需时,故礼部试不能岁开。

以后进士御试,又例不黜落。

尹洙息戍云:“西北涇原、邠宁、秦凤、鄜(fū)延四帅戍卒十余万,一卒岁给无虑二万。平骑卒与冗卒,较其中总廪给之数,恩赏不在焉;以十万较之,岁用二十亿。自灵武罢兵,计费六百余亿。”

由不断的兵变产生出来的王室,终于觉悟军人操政之危险,遂有所谓“杯酒释兵权”的故事。<small>此在太祖即皇帝位之第二年,即建隆二年。</small>

无论秦、汉、晋、隋、唐,每一度新政府创建,在天下平一之后,必随着有一个兵队的复员。只有宋代因事态特殊,唐末藩镇的积重难返,外寇的逼处堂奥,兵队不仅不能复员,而且更逐次增加。

竟至有人说:“状元及第,虽将兵数十万,恢复幽蓟,逐出彊(qiáng)寇,凯歌劳旋,献捷太庙,其荣无以加。”<small>儒林公议引尹洙语,不知确否。然即非尹洙语,必其时有人作此语、存此想也。</small>仁宗朝进士前三名,凡三十九人,不至公辅者仅五人。

宋代如此优奖进士,无非想转移社会风气,把当时积习相沿骄兵悍卒世界,渐渐再换成一个文治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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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室优待官员的第一见端,即是官俸之逐步增添。

南方诸国在经济上虽比中原为优,而政治情形并不长进。

此外复有茶酒厨料、薪蒿(hāo)炭监、饲马刍粟、米面羊口各项。<small>此等尽是陋规,盖大半沿自五代而不能革。</small>至外官有公用钱,有职田,有茶汤钱,又有添给。<small>外任官不得挈家属赴任者,许分添给钱贍家。</small>

当时称“恩逮于百官,惟恐不足;财取于万民,不留其余”。可以想见宋朝优待官吏之情态。

官吏俸禄既厚,而又有祠禄,为退职之恩礼。

真宗置玉清昭应宫使,以王旦为之。后旦以病致仕,命以太尉领玉清昭应宫使,给宰相半俸。祠禄自此始。其后日渐增多。宋朝优礼士大夫,极少贬斥,诛戮更属绝无。王安石乃以祠禄处异己,著令宫观无限员数,又听从便居住。要之为吃闲俸而已。

县令亦分由朝官兼摄,称为知县。

此盖亦始于武臣。如雷有终平蜀,特给廉镇公用钱岁二千贯。既殁,宿负千万,官为偿之。戴兴为定国军节度使,赐银万两,岁加给钱千万。王汉忠出知襄州,常俸外增岁给钱二百万。自此波及文臣,若李符、为三司使,赐银三千两。李沆(hàng)、宋湜(shí)、王化基、<small>初入为右补阙,各赐钱三百万。湜知制诰,又易银五百两,钱五十万。</small>杨徽之、魏廷武、宋摶等,而宰执大臣更不得不优渥。故李沆病,赐银五千两,王旦、冯拯、王钦若之卒,皆赐银五千两。仁宗崩,遗赐大臣各直百余万。司马光率同列上言辞赏,不许。

复有恩荫。兵卒武人既三年得一次郊赉,自然文臣不应向隅,于是每逢郊天,即推恩封荫。<small>文臣仍得郊赐。故事宰臣枢密使银帛四千疋两,执政官三千,三司使千,此下递减有差。庆历二年,节冗费,执政以上各减一千,三司使减三百,余亦递减,遂为定制。</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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荫子荫孙,乃至于荫期亲,荫大功亲,甚至荫及异性亲,乃至门客。总之是朝廷恩意,没有子孙近亲,便只有鬻卖朝恩,把异姓门客来充数。<small>金安节疏:“致仕遗表恩泽,不宜奏异姓亲,使得高赀为市。”</small>

兹再举景德与庆历两朝几种商税之比数以见一斑。<small>此据张方平乐全集。又见朝野杂记。</small>

旧制,宰相早朝上殿命坐,有大事则议,常从容赐茶而退。自余号令除拜、刑赏废置,事无巨细,并熟状,拟定进入,由禁中印画,降出奉行。自唐历五代不改。宋初,范质、王溥、魏仁溥在相位,引嫌具劄子面取进止,啜茶之礼寻废,执政皆立而奏事。相体失其尊严,异乎古制矣。

任学士以上官经二十年,即一家兄弟子孙可出京官二十人,仍接次升朝。

此种优待条件,亦是逐步成立。

诞节之恩,起于至道。郊禋之恩,起于祥符。致仕之恩,滥于明道。遗表之恩,繁于真宗。又嘉祐推恩数十人,治平二百人,熙宁六年乃至四、五百人。<small>政和六年,郊恩奏补一千四百六十人。又按:唐制郊祀行庆止进勋阶,五代肆赦便迁官秩,宋亦因之。真宗后以有谏者而罢,遂定三年磨勘法,则依然是朝三暮四也。</small>

在此情形下,不免官吏日多,俸给日繁。

第一是中央集权过甚,地方事业无可建设。

宋祖谓赵普曰:“五代方镇残虐,民受其祸。朕今用儒臣,分治大藩,纵皆贪浊,亦未及武臣十之一也。”又太祖有誓约,藏之太庙,云“不杀大臣及言事官”。徽宗被虏于金,尚以此事命使臣反告高宗。

以吏员冗禄言:

真宗时……九千七百八十五万(97,850,000)。

甚至甫莅位即得荫。<small>故范仲淹请在职满三年始得荫。</small>甫荫即给俸,<small>故阎日新疏,请自二十以上始给。</small>甫荫即服章。<small>故李会奏云:“尚从竹马之游,已造荷囊之列。”孙沔亦云:“未离襁褓,已结搢绅。”</small>甚至未应娶妻,已得任子。

继之置诸州通判。

文武两班,均如此受朝廷优待,皇帝的宗室,照例亦不应向隅。故宗室吏员受禄者:

真宗天禧时……九千七百八十五员(9,785)。

仁宗宝元时……一万五千四百四十三员(15,443)。

郊祀竭府库犒赏军卒,其事起于唐。肃、代以后,国用不给,乃不得不废祀。旧五代史梁太祖开平三年,唐莊宗同光二年,周太祖显德元年,皆有祀天大赦颁赏之记载。宋承积弊,不能荡涤,遂以三年一次为定例。<small>南郊执仗兵士一万七千四百余人。</small>

<td>120,343,174缗。

又非常(临时费)11,521,278缗</td>

将仁、英两朝与太宗时相比,岁入加了六倍。太宗时犹余大半,而仁、英时反闹不够。财政趋势如此,再不加以挽回,如何得了。

按:此据宋史。朝野杂记所记有异,谓:“国朝混一之初,天下岁入缗钱千六百余万,太宗皇帝以为极盛,两倍唐室矣。天禧之末,所入增至二千六百五十余万缗。嘉祐间,又增至三千六百八十余万缗。其后月增岁广,至熙、丰间,合苗、役、税、易等钱,所入乃至六千余万。元祐之初,除其苛急,岁入尚四千八百余万。”晁(cháo)说之元符三年应诏上疏,谓:“宋赋、役几十倍于汉。”林勋政本书则谓:“宋二税之数视唐增七倍。”宋之疆土民庶远不如汉唐,而国家税入远过之,此其所以愈贫而愈弱矣。

唐进士及第,未得即登仕牒,尚须再试于吏部。有屡试屡黜者。其中格人,仅补畿赤丞尉。不中格者,或例赴选曹之集,或应地方官辟署。俟外效有著,再正式转入仕途。宋则一登第即释褐。

</tr>

兹再将景德、庆历全部税收作1个简比如下表。

<td>岁入47、211、000匹、贯、石、两

岁入18、392、000匹、贯、石、两</td><td>岁支49、748、900匹、贯、石、两

岁支15、404、900匹、贯、石、两</td></tr><td>岁入103、596、400匹、贯、石、两

岁入18、996、500匹、贯、石、两</td><td>岁支89、382、700匹、贯、石、两

岁支22、400、900匹、贯、石、两</td></tr></table>

曹彬卒,官其亲族、门客、亲校十余人。李继隆卒,官其子,又录其门下二十余人。雷有终卒,官其子八人。则加荫亦从武臣始。

三司者,为户部司、盐铁司、度支使司。亦由唐代、德以来,兵寇频仍,经费竭蹶,故每以宰相兼判度支、盐、铁。宋初犹袭其遗制,其后则三司骎骎脱离相权而独立。宋史职官志谓:“天下财赋,内廷诸司,中外筦库,悉隶三司”是也。其后王荆公为相,创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以整顿全国之财政,司马温公议其非,谓:“三司使掌天下财,不才可黜,不得使两府侵其事。”

唐重谏官而薄御史。中丞温造道遇左补阙李虞,恚(huì)不避,捕从者笞辱。左拾遗舒元褒等建言:“故事供奉官惟宰相外无屈避。遗补虽卑,侍臣也。中丞虽高,法吏也。”乃诏台官、供奉官共道路听先后,行相值则揖。

其三尤要者,为宋代相权之低落。宋代政制,虽存唐人三省体制,而实际绝不同。

<h3>五、宋代政制上的另外两个弱点</h3>

宋代政制,大体上沿袭唐规,而亦另自有他的弱点。

五代以来,藩镇节度使诸武臣,非重禄厚赐不足餍其欲。宋既积重难返,又深惩武人跋扈之病,意望提奖文吏,退抑武臣。既以高官厚禄夺武臣之权,自不得不以高官厚禄慰文吏之心。

宋之地方行政分三级,曰“路”,曰“府、州、军、监”,曰“县”。

至道三年,分天下为十五路。仁宗初,为十八路。下府、州、军、监三百二十二,县一千二百六十二。熙宁二年,又析为二十三路。京府四,次府十,州二百四十二,军二十七,监四,县一千二百三十五。

外官分“亲民”与“釐务”两种。亲民官皆由京朝官差遣,不设正官。而釐务官则专治一事,直属中央。如此则全部官吏几乎在性质或名义上,尽是为中央服务,而没有正式特设的地方官。<small>叶适谓:“文臣知州事,使名若不正,义若不久者,以轻其权。”</small>诸路分设帅、漕、宪、仓四司,谓之“监司官”。<small>有缺一二不并置者,亦有兼他使事务者。</small>

帅——安抚使……掌一路之兵民,领军旅禁令赏罚肃清。

漕——转运使……掌一路之财赋,领登耗上供经费储积。

宪——提弄按察使……掌一路之司法,领狱讼曲直囚徒详覆。

真宗景德时 七百余万缗。

此谓之“部使”。唐之州、县,其上临之者不过一使;<small>汉之州牧,则并不预事,仅司考察。唐贞观时,亦专任刺史、县令,数年一遣大臣,以六条巡行,而吏治日蒸。开元末,始增置按察诸司,而官吏转失职。</small>宋有四监司,则州县更难奉承展布。<small>然宋代如寇准知巴东县、苏颂知江宁县、范纯仁为襄邑令、周敦颐知南昌县、王安石为鄞令、程颐为晋城令,地方亲民官尚多大贤,亦得跻高位,与后世尚不同。</small>而四司中尤要者为转运使,务令地方金榖财货全集中央,而地方政事的性质,似乎只在为中央聚敛。

宋朝之所以积贫难疗,大体如上述。

宋代的政制,既已尽取之于民,不使社会有藏富;又监输之于中央,不使地方有留财;而中央尚以厚积闹穷。宜乎靖康蒙难,心脏受病,而四肢便如瘫痪不可复起。

宋朝竭力想抑制武人,然而却根本不能去兵。宋朝又竭力想提高文治,然而亦根本不能对文吏有一种教育与培养。结果虽有兵队而不能用。兵队愈不能用,则愈感兵队之少而兵队反日增。文臣虽极端优待,而亦得不到文臣之效力。结果文臣气势日高,太阿倒持,文臣一样像骄兵悍卒般,只来朘(juān)吸国家的精血。

而登科名额,亦远较唐代为多。

宋史苏绅奏:“太宗皇帝始用赵普,议置考课院以分中书之权,今审官是也。”涑水纪闻亦云:“太宗患中书权太重,置审官院、审刑院。至淳化三年置三班院,考殿最,自后多命近臣主之。”

秦谏议大夫无定员,多至数十人,属郎中令。两汉属光禄勋。

隋唐属门下省、中书省,<small>有给事中、谏议大夫、拾遗、补阙、司谏、正言等。</small>为宰相僚属。谏官所以纠绳天子,非纠绳宰相。故宰相用舍听于天子,谏官予夺听之宰相,天子得失听之谏官。

进士应试已遍及全国,遂定三年一试之制。

真宗咸平四年杨亿上疏,极论当时吏俸之薄。谓:“左右仆射乃百僚之师长,月俸所入,不及军中千夫之帅,豈稽古之意?”其后乃逐有增益。兹举宰相、枢密使言之,有正俸,<small>钱月三百千。使相、节度使月四百千。</small>有禄粟,<small>月一百石。使相月二百石,节度使一百五十石。</small>有职钱,有从人衣粮,又有冬春服,各绫二十疋、绢三十疋、冬棉一百斤。

谏官与御史,虽俱为言责之臣,然其职各异。谏官掌献替以正人主,御史掌纠察以绳百寮。

要之可以见宋代兵额之递增。直到仁宗时,先后百年,而全国兵额增至七、八倍以上。

至宋代三省制废,宋中书置禁中,称政事堂,与枢密为两府。尚书、门下在外,不复与朝廷议论。<small>咸平四年杨亿疏:“尚书但吏部铨选,秩曹详覆,自余租庸筦榷由别使总领,尺籍伍符非本司校定,事有所分,政非自出,周之六官,于是废矣。”是尚书之权至宋大削,而其端皆起于唐。</small>

谏议、司谏等官在门下、中书者亦废,遂有谏院。乃脱离宰相而独立。<small>仁宗庆历初,诏除谏官,毋得用见任辅臣所荐之人。</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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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称任用谏官、御史,必取天下第一流。非学术才行俱备,为一世所高者,莫在此位。而当者曾不十年,径登台辅。又自建隆以来,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许以风闻,而无官长。

世讥仁宗世宰相但奉行台谏风旨。

谏官既以言为职,不能无言,时又以言为尚,则日求所以言者,但可言即言之。而言谏之对象,则已转为宰相而非天子。

宰相欲有作为,势必招谏官之指摘与攻击。

仓——提举常平使……掌一路之救恤,领常平义仓水利敛散。

又文臣好议论,朝暮更张,常为政事之大害。即以财政一端论之,后世史臣固已力言其弊矣。

宋史食货志谓:“大国制用,如巨商理财,不求近效而贵远利。宋臣于一事之行,初议不审,行未几,即区区然较得失,寻议废格。后之所议未有瘉于前,其后又复訾之如前。上之为君莫之适从,下之为民无自信守。因革纷纭,是非贸乱,而事弊日益以甚。”此论宋代好议论之病极切,要亦与谏官制度有关系。

从此地方兵力亦移归中央。

仁宗皇祐时――官二万余员。<small>张方平奏乐全集卷二十五:“臣向在翰林,见本院天圣中具员,两制、两省官不及三十员,今五十余员。近领御史中丞,见本台天圣中京朝官班薄,不及二千员,今二千七百余员。先领三班院,见本院景祐中使臣不及四千员,今六千余员。”此奏约在仁宗庆历七年。</small>

枢密一职,起唐代宗后,仅如汉之中书谒者令。虽时称其权任侔宰相,然特以宦者任之,非朝廷正职。五代更用士人,权位真埒宰相。宋因之,分文事任宰相,武事任枢密。故太宗命曹彬取幽州,而宰相李昉等不知。其伐辽,一日六召枢密院计议,而中书不预闻。宰相之失职可知。

又财务归之三司,亦非宰相所得预。

宋代既立意要造成一个文治的局面,故一面放宽了进士的出路,一面又提高文官的待遇。处处要礼貌文官,使他不致对武职相形见绌。

宰相之权,兵财以外,莫大于官人进贤,而宋相于此权亦绌。

此层可与唐安史乱时相比较,便知宋政之失。又王安石新政,尚注意于挹地方注中央,可知荆公不知先务也。

又宰相坐论之礼,亦自宋而废。

北方的强敌,一时既无法驱除,而建都开封,尤使宋室处一极不利的形势下。藩篱尽撤,本根无庇。这一层,宋人未尝不知。然而客观的条件,使他们无法改计。

故宋代虽称中央集权,而其权实不在宰相。人主虽猜忌相臣加以裁抑,亦不能如明代之直废相臣,集大权于一身。则宋制乃适成其为一种弱征,虽遇大有为之君臣如神宗、王安石者,乃亦束手而莫如何矣。

故就王室而论,虽若唐不如宋。然唐承北朝方兴之气,宋踵五代已坏之局。唐初天下文教已盛,规模早立。故渐弛渐圮,乃以奢纵败度。宋建天下,垢污方浓,荡涤难净。虽渐展渐朗,而终止于以牵补度日。

待到治平无事百年之久,而庆历、熙宁之间,乃有人起来要想从新改造,这自然是更难了。

第六编 两宋之部 第三十二章 士大夫的自觉与政治革新运动 庆历熙宁之变法

<h3>一、学术思想之新曙光</h3>

宋朝养士经历百年之久,终于要收到他的成效。

宋朝对士大夫,并不能有教育指导的能力,只能妪姁(xū)涵育,让他们自己发荣滋长,这是一件费时而没把握的事。

在真宗时,宋朝文教算是培养到相当程度了,然而一旦强敌侵凌,则相率主张迁都。和约签定后,又诱导皇帝来做封禅巡狩的勾当。说是“欲假以动敌人之听闻,而潜销其窥伺之心”。

那时的文学,只是有名的所谓“西昆体”,汲晚唐、五代之余润。那时的政治,最高不过养尊持重,无动为大,敷衍场面捱日子。<small>如李沆(hang)等。吕东莱谓:“自李文靖抑四方言利害之奏,所以积而为庆历、皇佑之绥势也。”</small>那时稍稍带有教育和思想意味的,只在出世的和尚们,乃至求长生的道士们那里。

士大夫中间,最为举世推重的,便有一些所谓隐士,<small>如陈抟、种放、魏野、林逋之流。</small>居然在读书人中而能无意于做官。

宋朝的时代,在太平景况下,一天一天的严重,而一种自觉的精神,亦终于在士大夫社会中渐渐萌茁。

所谓“自觉精神”者,正是那辈读书人渐渐自己从内心深处涌现出一种感觉,觉到他们应该起来担负着天下的重任。<small>并不是望进士及第和做官。范仲淹为秀才时,便以天下为己任。</small>他提出两句最有名的口号来,说:“士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是那时士大夫社会中一种自觉精神之最好的榜样。

范仲淹并不是一个贵族,<small>仲淹乃唐宰相范履冰之后,然至仲淹时已微。其父早死,母改嫁。仲淹随母易姓朱,后复宗姓范。</small>亦未经国家有意识的教养,他只在和尚寺里自己读书。<small>当时读书人大半到佛寺、道院中去,因国家并无正式教育机关,私人亦极少从事讲学,无师弟子之传授。</small>

在“断虀画粥”的苦况下,而感到一种应以天下为己任的意识,这显然是一种精神上的自觉。然而这并不是范仲淹个人的精神无端感觉到此,这已是一种时代的精神,早已隐藏在同时人的心中,而为范仲淹正式呼唤出来。

范仲淹曾至睢阳书院,书院源于戚同文。同文幼孤,邑人杨悫(què)教授生徒,同文日过其学舍,得受学。时当五代晋末丧乱,绝意禄仕,且思见混一,因名同文。悫依将军赵直。悫卒,直为同文筑室聚徒,请益者千里而至,登第者五十六人,皆践台阁。惟仲淹已不及见。

仲淹读书处为山东长白山之醴泉寺。真宗祥符三年睢阳应天书院赐额成立,翌年仲淹至书院。是时仲淹年二十三,戚同文已先卒矣。<small>据史,戚长子维,为随州书记,戚就养而卒,年七十三。书院复建于曹诚。宋史、宋元学案谓范依同文学,误也。</small>

惟仲淹之在睢阳,其精神上当有得于同文之感发者甚多。史称同文纯质尚信义,人有丧,力拯济之,宗族同里贫乏者,周给之,冬月解衣裘与寒者。不积财,不营居室,终身不仕,以教育后进为务,而有志于天下之混一。其为人意趣志行如此。仲淹亦幼孤力学,而以天下为己任。其后贵显,为宗族建义庄,恤贫乐施,盖亦近同文之遗风,而规模益恢宏耳。

在仲淹同时,尚有有名的学者胡瑗,偕孙复两人,在泰山一个道院中读书。<small>唐为栖真观,周朴居之,后为普照寺。</small>

相传胡瑗接家信,苟有“平安”二宇,即投之山涧,不复启视。如此苦学十年,终于得到他精神上的自信而回去。这都是在时代精神的需要下,并不需师承而特达自兴的。

胡瑗投书涧畔的十年,和范仲淹僧寺里“断虀画粥”的日常生活,<small>日作粥一器,分四块,早暮取二块,断虀数茎,入少盐以啖之。如是者三年。</small>无疑的在他们内心深处,同样存着一种深厚伟大的活动与变化。他们一个是北宋政治上的模范宰相,一个是北宋公私学校里的模范教师。北宋的学术和政治,终于在此后起了绝大的波澜。

与胡、范同时前后,新思想、新精神蓬勃四起。

他们开始高唱华夷之防。<small>这是五胡北朝以来,直到唐人,不很看重的一件事。</small>又盛唱拥戴中央。<small>这是唐代安史乱后两百年来急需提出矫正时弊的一个态度。宋朝王室,只能在政制上稍稍集权中央,至于理论思想上正式的提倡,使人从内心感到中央统一之必需与其尊严,则有待于他们。</small>他们重新抬出孔子儒学来矫正现实。<small>他们极崇春秋,为“尊王攘夷论”之拥护与发挥。最著如孙复。</small>他们用明白朴质的古文,<small>即唐韩愈所倡“文以载道”,即文道一贯之理论,</small>来推翻当时的文体。<small>最著如柳开、石介,乃至欧阳修。</small>他们因此辟佛老,尊儒学,尊六经。<small>他们多推崇易经,来演绎他们的哲理思想。</small>

他们在政制上,几乎全体有一种革新的要求。他们更进一步看不起唐代,而大呼三代上古。<small>三代上古是他们的理想。根据此种理想来批评汉、唐之现实。</small>他们说唐代乱日多,治日少。他们在私生活方面,亦表现出一种严肃的制节谨度,<small>适应于那时的社会经济,以及他们的身世,与唐代贵族气氛之极度豪华者不同。</small>而又带有一种宗教狂的意味,<small>非此不足有“以天下为己任”之自觉精神。</small>

与唐代的士大夫恰恰走上相反的路径,而互相映照。<small>他们对于唐人,只看得起韩愈,而终于连韩愈也觉得不够,因此想到隋末唐初的文中子王通。</small>因此他们虽则终于要发挥到政治社会的实现问题上来,而他们的精神,要不失为含有一种哲理的或纯学术的意味。<small>范仲淹至陕,张载年十八,慨然有志功名,上书谒,言军事。范知其远器,责之曰:“儒者自有名教可乐,何事于兵?”手授以中庸一编。又按:太宗淳化三年,诏刻礼记儒行篇赐近臣,及京朝官受任于外者,并以赐进士孙何等。真宗天圣五年,赐进士王尧臣以下中庸,八年赐进士王拱辰以下大学,后登第者必赐二书及儒行篇。是此诸篇本为当时所重,故仲淹亦以赐张。下至程、张辈,此诸篇乃发挥益臻精妙。</small>

所以唐人在政治上表现的是“事功”,<small>比乃贵族学者之意态。即贵族传统家教,大抵不过保泰持盈,传世永福,而仍不脱事功的意味。</small>而他们则要把事功消融于学术里,说成一种“义理”。<small>此乃平民学者之精神。彼辈要出来转移世道,而不为世道所转移。虽亦不离事功,却不纯从事功出发。</small>“尊王”与“明道”,遂为他们当时学术之两骨干。<small>尊王明道,即宋学之内圣外王。一进一退,在朝在野,均在此两点着眼。</small>

宋朝王室久已渴望着一个文治势力来助成他的统治,终于有一辈以天下为己任的秀才们出来,带着宗教性的热忱,要求对此现实世界,大展抱负。于是上下呼应,宋朝的变法运动,遂如风起浪涌般不可遏抑。

又按:春秋末,孔子自由讲学,儒家兴起。下逮战国,百家竞兴,游士声势,递增递盛。一面加速了古代封建统治阶层之崩溃,一面促成了秦、汉以下统一大运之开始。

中国四民社会以知识分子“士”的一阶层为之领导之基础于以奠定,是为中国史上士阶层活动之第一期。

两汉农村儒学,创设了此下文治政府的传统,是为士阶层活动之第二期。

魏 晋 南北朝下迄隋 唐,八百年间,士族门第禅续不辍,而成为士的新贵族,是为士阶层活动之第三期。

晚唐门第衰落,五代长期黑暗,以迄宋代而有士阶层之新觉醒。此下之士,皆由科举发迹,进而出仕,退而为师,其本身都系一白衣、一秀才。下历元、明、清一千年不改,是为士阶层活动之第四期。

此四期,士之本身地位及其活动内容与其对外态势各不同,而中国历史演进,亦随之而有种种之不同。亦可谓中国史之演进,乃由士之一阶层为之主持与领导。此为治中国史者所必当注意之一要项。

<h3>二、庆历变政</h3>

由于当时士阶层之觉醒,而促起了在朝的变法运动。

宋朝变法,前后共有两次。一在仁宗庆历时,范仲淹为相。一在神宗熙宁时,王安石为相。

仁宗正值辽 夏交侵,而国内财政到达将次崩溃的时候,为西夏用兵特起范仲淹,任以方面。迨(dài)夏事稍缓,范仲淹、韩琦、富弼同时为相。仁宗屡次催他们条陈改革政治的意见。<small>仲淹语人曰:“上用我至矣,然事有后先。且革弊于久安,非朝夕可能。”是韩、范等虽有改革政治之大志,而审慎回翔,末敢轻举。</small>一日特开天章阁,召对赐坐。给笔札,使当面疏奏。仲淹等不得已,始请退而列奏。<small>可见宋朝变法,亦由王室主动,不仅神宗于王安石如此,即仁宗于范仲淹亦然。(时韩琦不在朝。)</small>

范仲淹因此提出十项政见,为变法张本。这是有名的所谓十事疏。

一、明黜陟。二、抑侥幸。三、精贡举。<small>兴学校,黜词赋,已先王安石言之。</small>四、择官长。五、均公田。<small>此条注重州县职田之均配,使地方官皆得以厚俸尽其职责。</small>六、厚农桑。七、修戎备。<small>此条主于近畿召募壮丁,仿唐府兵制行之。</small>八、减徭役。<small>此条侧重在并省县邑,则公人可归农,徭役可省。特举京西言之,次及大名,与王安石免役用意稍不同。</small>九、覃(tán)恩信。十、重命令。

范仲淹的十事,大致可分三项。前五事属于澄清吏治。<small>前一、二项从消极方面说,三、四、五三项就积极方面说。</small>后三事属于富强的问题。<small>第六项主求富,第七项主求强,第八项则为消极的减政主义。</small>最后两项,系属前八项之运用。信赏必罚,为使法必行之法。<small>韩琦陈八事在前。一、选将帅,二、明按察,三、丰财利,四、抑侥幸,五、进有能,六、退不才,七、去冗食之人,八、谨入官之路。大体主张与范相似。</small>仲淹的意见,大致是欲求对外,先整理内部。欲求强兵,先务富民。而欲行富民之政,则先从澄清吏治下手。

仲淹在敷陈十事前有一冒头,说:“我国家革五代之乱,富有四海,垂八十年。纲纪制度,日削月侵。官壅于下,民困于外。夷狄骄盛,盗贼横炽。不可不更张以救之。然欲清其流,必澄其源。”将此与下陈十事,先后次序比观,其意显然。

要澄清吏治,治标的先务是明黜陟,抑侥幸,让贤能者上升,不肖者下退。

“明黜陟”是针对当时“磨勘”的制度而发。

仲淹说:“文资三年一迁,武职五年一迁,谓之‘磨勘’。不限内外,不问劳逸,贤不肖并进。假如庶僚中有一贤于众者,理一郡县,领一务局,思兴利去害,众皆指为生事,必嫉沮非笑之。稍有差失,随而挤陷。故不肖者素餐尸禄,安然而莫有为。虽愚暗鄙猥,人莫齿之,而三年一迁,坐至卿监、丞郎者,历历皆是。谁肯为陛下兴公家之利,救生民之病,去政事之弊,葺纪纲之坏哉!”

“抑侥幸”是针对当时“任荫”的制度而发。

仲淹云:“真宗皇帝恩意渐广,大两省至知杂、御史以上,每遇南郊并圣节,各奏子充京官。假有任学士以上官经二十年者,则一家兄弟子孙出京官二十人,仍接次升朝,此滥进之极也。”

“精贡举”,最为根本之事,一时难见成效。

仲淹主罢“糊名”,参考履行。<small>糊名制始太宗淳化三年,自是科场规制日趋严密。然其弊则在仅凭一日文字之短长,而无从稽考其人平日之行义。</small>进士先策论,后诗赋。诸科取兼通经义者。而尤要在兴学校。时诏州县立学,士须在学三百日,乃听预秋试。

“择官长”,则从选各路监司官下手,让每路的按察使来甄别各该路的官吏。

仲淹选监司,取班薄,视不才者一笔勾之。富弼曰:“一笔勾之甚易,焉知一家哭矣。”仲淹曰:“一家哭何如一路哭耶?”遂悉罢之。遂委各路按察使自择知州,知州择知县,不任事者悉罢。

仁宗对仲淹十事全部的接受了,<small>独仲淹主复府兵(第七项),以朝臣不赞同而止。</small>然而仲淹的政策,到底引起了绝大的反动。宋朝百年以来种种的优容士大夫,造成了好几许读书做官人的特有权利,范仲淹从头把他推翻,天下成千成万的官僚乃至秀才们,究竟能“以天下为己任”的有多少?能“先天下而忧后天下而乐”的有多少?暗潮明浪,层叠打来。不到一年,仲淹只得仓皇乞身而去。<small>庆历三年七月,仲淹为参知政事,四年六月出外。</small>仁宗虽心里明白,也挽不过举国汹涌的声势,终于许他卸责。<small>史称:“按察使出,多所举劾,人心不悦,而任子恩薄,磨勘法密,侥幸者不便。于是谤毁行,朋党之论浸闻于上。”</small>

<h3>三、熙宁新法</h3>

宋朝事实上变法的要求,依然存在,范仲淹虽失败,不到三十年,王安石又继之而起。

然而王安石的遭遇,与范仲淹不同。反对范仲淹的,全是当时所谓小人;而反对王安石的,则大多是当时的所谓君子。

甚至连当时赞同范仲淹变法的诸君子,如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亦反对王安石。

仁宗比较温和,因朝臣反对即不坚持。神宗则乾纲独断,尽人反对,依然任用。遂使后人对范、王两人评判迥异。

大抵崇范者并不在其事业,而为其推奖人才。诋王者亦非在其人品,而在其为小人所利用。对仁宗、神宗两人评论亦异,因仁宗能从众,而神宗主独断。

就熙宁新政与庆历变法对照,其间亦有差别。

熙宁新政之荦荦大者,如青苗,以常平籴(dí)本散与人户,出息二分,春散秋敛。

均输,以发运之职改为均输,假以钱货,凡上供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者,便宜蓄买。

市易,出公帑为市易本,市贱鬻贵,以平物价,而收其余息,并听人赊贷县官财货,出息二分,过期不输加罚钱。

方田,以东西南北若干步为一方,量地,验其肥瘠,定其色号,分五等定税数。<small>此法始于郭谘、孙琳,欧阳修、王洙皆推称之。其法以东西南北各千步为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即古万亩之田。百步为一小方,即古百亩之田。名“千步开方法”。</small>

免役,五代以来,以衙前主官物之供给或运输。以里正、户长、乡书手课督赋税,负偿逋之责。以耆长、弓手、壮了逐捕盗贼。以承符、人力、手力、散从给官使奔走。县曹司至押录,州曹司至孔目官,下至杂职、虞侯、拣掐等,各以乡户等第差充。民不胜其苦,而衙前为尤甚。今听免役,据家赀高下出钱,由官雇役。单丁、女户原无役者,概输钱,谓之“助役”。

保甲,籍民二丁取一,十家为保,保丁授弓弩,教之战阵。

保马,凡五路义保,愿养马者,户一匹,以监牧见马给之,或官与直使自市,岁阅肥瘠,死病补偿。

大抵相当于范仲淹十事之六、七、八诸项。似乎王安石并不十分注重仲淹十事中之前几项。似乎王安石是径从谋求国家之富强下手,而并不先来一套澄清吏治的工作。

因此后人说范仲淹是儒家,而王安石为申韩。因范之政见,先重治人而后及于治法;王则似乎单重法不问人。只求法的推行,不论推行法的是何等样的人品。<small>神宗亦谓:“终不以吏或违法之故而为之废法。”</small>

那时的官僚们,情形还是和范仲淹时代差不多。他们既不免为做官的立场来反对范仲淹,自亦不免要为做官的立场来奉迎王安石。<small>范主先清吏治,只可反对。王主推行新法,便可奉迎。而王则谓范仲淹“结游士,坏风俗”。</small>

王安石的新法,不免要为推行不得其人而全失立法之本意。<small>陆佃受经于安石,其告安石,亦谓:“新法非不善,但推行不如初意,还为扰民。”</small>其时招受反对最烈者如青苗,反对派的理论多就实际人事言。<small>如州县以多散为功,有钱者不愿借而勒借。患无钱者不易偿,因而不许借。出入之际,吏缘为奸,法不能禁。</small>而王安石则就立法本意言。<small>安石尝谓:“使十人理财,其中容有一二败事,要当计利害多少。”</small>此为当时两派相争一要端。

即论新政立法本意,亦有招受当时反对处。

如司马光论保甲:“籍乡村民二丁取一,是农民半为兵。又无问四时,五日一教,是耕耘收获稼穑之业几尽废。”又按:王安石尝言,终始言新法便者惟曾布。保甲之事,适布判司农寺,条画多出其建请。然绍圣时,章惇、蔡卞皆乞复行保甲,而布独不欲。盖知其事繁扰,不欲轻举。

又荊公废弓箭社行保甲,正犹废常平行青苗,仲淹十事之七已不能行,则安石保甲法自不能得时人之同意。<small>韩琦主乡兵,司马光亦反对之。</small>至如市易法等,更不易得人同情。<small>当时曾布即不谓然。荊公则谓:“行市易劳费精神,正以不负所学为天下立法故。”</small>

尤其是安石对财政的意见,似乎偏重开源;而当时一辈意见,则注重先为节流。

如青苗官放钱而取息二分,在安石之意,则为一面抑富民之兼并,而一面可增国家之收入。在一辈反对者,则谓朝廷与民争利。又如免役法,一面便民,而一面亦借助役钱增岁收。论者则谓其聚敛,于庸外又征庸。

而安石之开源政策,有些处又迹近为政府敛财。

刘挚上疏,谓:“陛下有劝农之意,今变而为烦扰。陛下有均役之意,今倚以为聚敛。”又陈次升谠论集谓:“免役法乃便民之最大者,有司不能上体德意,务求役钱增羡,元祐大臣,得以为辞。”

又按:熙宁青苗取息二分,提举使复以多散为功,遂立各郡定额,而有抑配之弊。其行助役,既取二分宽剩,复征头子钱,民间输钱日多,遂至宽剩积压。至绍圣复行新法,则青苗取息止一分,且不立定额,不加抑配,助役宽剩钱亦不得过一分,而蠲(捐)减先于下五等人户。聚敛之意反不如熙、丰之甚。此亦可见荆公之刚愎,当时未能斟酌尽善,并为群小所误矣。<small>熙宁七年七月,吕惠卿以免役出钱未均,五等丁产簿多隐漏不实,由官定立物价,使民各以田亩、屋宅、资货、畜产,随价自占,居钱五当蕃息之钱一,称“手实法”,则较之汉武算缗更为烦琐扰民矣。</small>

故陈傅良谓:“太祖皇帝垂裕后人,以爱惜民力为本。熙宁以来,用事者始取太祖约束一切纷更。诸路上供岁额,增于祥符一倍。崇宁重修上供格,颁之天下,率增之十数倍。以理财之名而务聚敛之实,其端实自荆公启之也。”

而且宋朝那时已嫌官冗,安石推行新法,又增出许多冗官闲禄。

宋聚兵京师,外州无留财,天下支用悉出盐铁、度支、户部三司。王安石用事,先立制置三司条例司,为修订财政法令之新机关。

司马光谓:“三司使掌天下财,不才可黜,不可使两府侵其事。”又为推行新法,诸路增置提举官凡四十余人。司马光非之曰:“设官则以冗增冗,立法则以苛益苛。”又曰:“天下之事当委之转运使、知州知县,不当别遣使扰乱其间。”又曰:“自置将以来,每将下又各有部队将、训练官等一、二十人,而诸州又自有总管、钤(qián)辖、都监、监押,设官重复,虚破廪禄。”

神宗亦谓增置官司费财,而安石则谓增置官司所以省费。又增吏禄岁至缗钱百一十万有奇,主新法者皆谓吏禄厚则人自重,不敢冒法。然良吏寡,赇(qiú)取如故。曾巩于元丰时中书议经费,谓:“臣待罪三班,国初承旧,以供奉官、左右班殿直为三班。初吏员止于三百,或不及之。天禧间乃总四千二百有余。至于今乃总—万一千六百九十。宗室又八百七十。景德员数已十倍于初,今殆三倍于景德。略以三年出入之籍考之,熙宁八年入籍者四百八十有七,九年五百四十有四,十年六百九十,而死亡退免出籍者,岁或过二百人,或不及之;则是岁岁有增,未见其止也。臣之所知者三班,吏部东西审官,<small>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掌铨文臣。审官西院为尚书右选,掌铨武臣。</small>与天下他费,尚必有近于此者,惟陛下试加考察。”曾巩与王安石为文学挚友,而政治意见不同。神宗谓:“曾巩以节用为理财之要,世之言理财者未有及此。”可见安石新政诸人,少有以此等言进者。

苏辙元祐会计录序谓:“以宗室言,皇祐节度使三,今则九。皇祐两使留后一,今则八。观察使一,今十五。防御使四,今四十二。以百官言,景德大夫三十九,今二百三十。景德朝奉郎以上一百六十五,今六百九十五。承议郎一百二十七,今三百六十九。奉议郎一百四十八,今四百三十一。官冗之势,有增无已。”

若依范仲淹所谕,岂得至是。南宋宝祐四年朱熠言:“境土蹙而赋税日繁,官吏增而调度日广。景德、庆历时以三百二十余郡之财赋,供一万余员之俸禄;今以一百余郡之事力,而赡二万四千余员之冗官。”盖宋之不振,始终病于官冗也。

朝野杂记甲集卷十七谓:“祖宗时中都吏禄兵廪之费,全岁不过百五十万缗。元丰间,月支三十六万。宣和崇侈无度,月支百二十万。渡江之初,月支亦不过八十万。淳熙末,朝廷无事,乃月支百二十万,拟于宣和。非泛所支,及金银绵绢不与焉。”官冗则费不节,此又自然必至之势也。

冗官不革,政治绝无可以推行之理。

群书考索续编:“嘉祐推恩裁数十人,治平三百人,熙宁之六年,乃至四、五百人,日暮途远,求田问舍之不暇,何暇谋国家事哉!”元丰三年行新官制,仍无救于官冗。元祐三年翟思奏:“昔以—官治之者,今析为四、五。昔以一吏主之者,今增为六、七。官愈多,吏愈众,禄愈广,事愈繁。朝廷文移下尚书省,又付吏部,又下寺监,又下所领库务。自下达上亦然。”又云:“有吏部,又有太常寺。有膳部,又有光禄勋。户部之有司农,主客之有鸿胪,驾部之有太仆,库部之有卫尉,工部之有将作军器,水部之有都水监,皆重叠置官,例可减省。”按:元丰改制,一依唐规。不知唐代政府组织,已嫌臃肿膨大,宋在冗官极甚之世,而效唐制,自不能彻底。汉之中都官,不及宋什一,郡守少于宋而令长过之,此宋代治政所以终不足以追古。

亦有明明可省的费,而安石不主节省。

熙宁元年十一月郊,执政以河朔旱伤,国用不足,乞勿赐金帛。司马光谓:“救灾节用,当自贵近始。”主听之。安石谓:“大臣不能当辞职,不当辞禄。国用不足,只缘无善理财之人。善理财则不加赋而国用足。”光曰:“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设法夺民,害甚于加赋。”

今按:南郊赐赉,本属陋规。大臣辞赏,其意甚是,与辞禄不同。农业经济的社会,生产量亦不能急激增进。依宋室当时实况,颇多可撙(zǔn)节处。安石只谓“自古治世未尝以财不足为患,患在治财无其道”,不知治财之道。亦有一部分必从撙节入手。否则徒求开源,而浪费日增,如与影竞走,终无及理。

若说再在百姓身上设法括取,则那时的百姓,实有不堪再括之苦。

宋初岁入,已两倍于唐,至熙宁时当不啻二、三十倍。韩琦论青苗,谓:“今天下田税已重,又随亩有农具、牛皮、盐钱、面钱、鞋钱之类,凡十余名件,谓之杂钱。每遇夏秋起纳,官中更将绸绢斛斗低估价例,令民将此杂钱折纳。又每岁将官盐散与人户,谓之蚕盐,令民折纳绢帛。更有预买,转运司和买两色绸绢,如此之类,不可悉举。取利已厚,伤农已深。奈何更引周礼,谓放青苗取利,乃周公太平已试之法!”

今按:宋代租额,已七倍于唐。<small>见林动政本书。又谓:“加夏税钱通计无虑十倍。”</small>今复于两税外增免役、助役钱,<small>役即庸也,两税中已兼租庸调。</small>反对者谓“上户则便,下户实难”,语非无理。又于额用已足外,复增取二分谓之“宽剩”,则下户、单丁、女户更困。又青苗免役赋敛多责见钱,农民何以堪?

而熙宁、元丰的财计,居然一时称富,则掊克聚敛,自然难免。

苏辙谓:“善为国者藏之民,其次藏之州郡。熙宁以来,言利之臣,不知本末,<small>欲求富国,而先困转运司。转运司既困,则上供不继。上供不继,而户部亦惫。</small>内帑别藏,虽积如丘山,而委为朽壤,无益于算。”毕仲游与司马光书谓:“以诸路所积钱粟,一扫地官,经费可支二十年之用。”安焘亦谓:“熙宁、元丰间,中外府库,无不充衍,小邑所积钱米,亦不减二十万。”<small>据此不仅中央多积,虽州县亦有盈,惟民力为难继耳。</small>陈次仲谠论集上徽宗论中都费用状亦谓:“臣闻元丰库昔年所积财帛甚多,近岁开边,支遣殆尽。”

安石推行新政的又一缺点,在于只知认定一个目标,而没有注意到实际政治上连带的几许重要事件。

程颢本赞成新法,其后亦转入反封派方面。尝谓:“众心暌乖,则有言不信。万邦协和,则所为必成。举一偏而尽沮公议,因小事而先失众心,权其轻重,未见其可。”

而且还带有急刻的心理。

范纯仁告神宗:“道远者理当驯致,事大不可速成,人才不可急求,积弊不可顿革。傥欲事功急就,必为憸(xiān)佞所乘。”程、范所言,实中安石新政之膏肓要病。曾巩亦曾致书安石细论之,惜乎安石不之悟也。

安石以神宗 熙宁二年为相,至熙宁六年,先后共五年,新法次第成立。

二年二月 王安石参知政事,立制置三司条例司。

四月 遣刘彝、谢卿材、侯叔献,程颢、庐秉、王汝翼、鲁伉、王广廉八人行诸路,察农田、水利、赋役。<small>五月,翰林学士郑獬、知制诰钱公辅罢。六月,御史中丞吕诲罢。</small>

七月 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small>八月,侍御史刘琦、御史里行钱觊贬。知谏院范纯仁罢。条例司检详文字苏辙罢。</small>

九月 行青苗法。

十一月 颁农田水利约束。

闰月 置诸路提举官。

三年十二月 改诸路更戍法,立保甲法,及募役法。<small>三月,贬知审官院孙觉。四月,贬御史中丞吕公著。罢监察御史里行程颢、张戬,右正言李常。九月,宰臣曾公亮罢。十月,翰林学士范镇致仕。</small>

四年二月 更定科举法。<small>四月,出直使馆苏轼。七月,监察御吏里行刘挚罢。又贬御史中丞杨绘。</small>

五年三月 行市易法。

五月 行保甲养马法。

八月 颁方田均税法。

六年九月 收免行钱。

此等新法,即谓用意全是,大体上非长时间慎密推行,不易见效。

如方田均税法,亦先有行者,而不胜其弊。欧阳修初亦主均田,嗣乃谓其不便。其他如保甲等法,更需推行有渐,又必有善体法意之良吏。

其利弊全看实际吏治的情况。

熙宁六年张商英上五事札子谓:“陛下即位五年,更张改造者数十百事。其中法最大、议论最多者有五:曰和戎,曰青苗,曰免役,曰保甲,曰市易。和戎之策已效,青苗之令已行。惟免役、保甲、市易三者,有大利害焉。得其人而缓图之,则为大利;不然则为大害。愿陛下与大臣安静休息,择人而行之。苟一事未已,一事复兴,终莫见其成矣。”张氏此言,可与上引范纯仁说同看。新法利弊,尽在此中也。

如青苗、市易等,无论立法用意如何,并不是必须激急推行,不可复缓。安石为力持此等新法之推进,至不惜牺牲许多不应放过的人事上之助力,实在是他的失策。<small>如欧阳修为竭力奖进王安石之前辈,司马光为安石同时好友,程颢为很有意襄助安石的人,均不能与安石始终共事,实为安石失败之最大原因。苏轼奏论新法,谓:“臣非敢历诋新政,苟为异论。如近日裁减皇族恩例,刊定任子条式,修营器械,阅习鼓旗,物议既允,臣安敢有辞?”时反对新法者大体皆君子,安石宽以图之,未必无和衷共济之路。</small>所以当时人说他性情执拗,不晓事。唐介言安石“好学泥古”,孙固言安石“狷狭少容”,皆中其病。又说他只能做翰林学士,不该做宰相。

熙宁七年四月,权罢新法,安石去位。八年二月复相,九年十月又去。以后神宗依然照着安石所定新法推行。至元丰八年神宗卒,先后一共不过十七年。即使举朝一致,尽力推行,此等各项新制,均牵涉全国经济民生,未必即可有稳固之基础与确定之成效。何论其常在议论喧豗(huī)、意见水火之中?而神宗一死,新法即废。所以王安石新法的失败,一部分是行政技术上的问题。

安石未免自视过高。

反对他的,他便骂他们“不读书”。<small>安石初相,争新法,议论不协,安石曰:“公辈坐不读书耳。”</small>说他们是“流俗”。<small>安石告神宗:“陛下欲以先王正道胜天下流俗,故与天卜流俗相为重轻。流俗权重,则天下之人归流俗。陛下权重,则天下之人归陛下。”神宗信之,故益依安石,不顾群情矣。</small>又固执不受人言。<small>当时谓安石有“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议论不足恤”之狂论。</small>

而结果为群小所包围,当时批评安石者大致如此。

至于如吕诲等遽(jù)骂安石为大奸大诈,时新法尚未行,即司马光等亦觉吕诲弹之太过,宜乎不足以动神宗之信托。

安石的最大弊病,还在仅看重死的法制,而忽视了活的人事。

依照当时情祝,非先澄清吏治,不足以宽养民力。非宽养民力,不足以厚培国本。非厚培国本,不足以遽希武功。安石的新政,一面既忽略了基本的人的问题,一面又抱有急功速效的心理。在国内新政措施全无头绪的当日,却同时引起边衅,对外便觊开疆用武。因此更是加意聚敛,而忽略了为国家的百年长计。

熙宁元年,富弼入觐(jìn),神宗问边事,弼曰:“愿陛下二十年口不言兵。”时神宗年二十,方锐意有为,闻弼语,为之默然。安石相,始务拓境。神宗问王韶边费,安石喻韶不必尽对。然自王韶开熙河,种谔开绥州,而徐熙卒有永乐之败。事在元丰五年。史称:“官军、熟羌、义保死者六十万人,钱、粟、银、绢以万数者不可胜计。帝临朝痛悼,而夏人亦困弊。”对辽则割让河东地七百里。事在熙宁八年。惟先有意于边功,遂不期而亟亟于聚敛耳。

南宋时,陈亮评安石新政,从宋代建国的本原立论,可谓中其症结。

亮谓:“唐自肃、代以后,上失其柄,藩镇自相雄长,卒以成君弱臣强,正统数易之祸。艺祖皇帝兴,藩镇拱手以趋约束,列郡各得自达于京师,兵皆天子之兵,财皆天子之财,郡、县不得以一事自专。二百年太平之基,从此而立。然契丹遂得以猖狂恣睢,与中国抗衡。庆历诸臣,亦尝愤中国之势不振矣,而其大要则使群臣争进其说,更法易令,而庙堂轻。严按察之权,邀功生事,而郡、县又轻。岂惟于立国之势无所助,又从而朘削(juān xuē)之。卒发神宗皇帝之大愤,王安石以正法度之说,首合圣意。其实欲藉天下之兵,尽归朝廷,别行教阅以为强。括郡、县之利,尽入朝廷,别行封桩以为富。彼盖不知朝廷立国之势,正患文为之太密,事权之太专;郡、县太轻于下,而委琐不足恃;兵财太关于上,而重迟不易举,而安石竭之不遗余力,不知立国本末,真不足以谋国也。”

但安石新政,虽属失败,毕竟在其政制的后面,有一套高远的理想。

举要言之,约有三项。如保甲制度等,则欲造成一个兵农合一,武装自卫的社会。方田、青苗、均输、市易制度等,则欲造成一个裁抑兼并,上下俱足的社会。兴学校、改科举制度等,别欲造成一个开明合理,教育普及的社会。安石自谓“经术所以经世务”,又劝神宗“为治首择术,当法尧舜,何必唐太宗”,正在此等处也。

这一种理想,自有深远的泉源,决不是只在应付现实,建立功名的观念下所能产生。

因此在王安石新政的后面,别有所谓“新学”。

于是有所谓三经新义之颁行。<small>王氏诗、书、周礼注,称“三经新义”。</small>刘静春谓:“王介甫不凭注疏,欲修圣人之经;不凭今之法令,欲新天下之法;可谓知务。后之君子,必不安于注疏之学,必不局于法令之文。此二者既正,人才自出,治道自举。”按:宋学实尽于刘之二语。

安石的新政虽失败,而新学则不断的有继起者。

安石新法,虽为同时反对,其新经义,则虽同时政敌,亦推尊之。司马光只谓其“不合以一家之学,盖掩先儒”而已。刘挚亦谓:“王安石经训,视诸儒义说,得圣贤之意为多。”吕陶亦谓:“先儒传注未必尽是,王氏之解未必尽非。”时国子司业黄隐觊时迎合,欲废王氏经义,竟大为诸儒所非。盖就大体言,则当时反对新政诸人,固自与安石仍在同一立场也。

直到朱熹出来,他的四书集注,成为元、明、清三代七百年的取士标准。其实还是沿着王安石新经义的路子。

范仲淹、王安石革新政治的抱负,相继失败了,他们做人为学的精神与意气,则依然为后人所师法,直到最近期的中国。

第六编 两宋之部 第三十三章 新旧党争与南北人才 元祐以下

<h3>一、熙宁新党与南人</h3>

王安石的新法,不能说有成功,然而王安石确是有伟大抱负与高远理想的人。他新法之招人反对,根本上似乎还含有一个新旧思想的冲突。

所谓新旧思想之冲突,亦可说是两种态度之冲突。此两种态度,隐约表现在南北地域的区分上。

新党大率多南方人,反对派则大率是北方人。

宋室相传有“不相南人”的教戒。<small>无论其说确否,要之宋初南方人不为相则系事实。</small>然而南方人的势力,却一步一步地侵逼到北方人上面去。真宗时的王钦若,仁宗时的晏殊,都打破了南人不为相的先例。

宋史王旦传:“真宗欲相王钦若,旦曰:‘臣见祖宗朝未尝有南人当国者。虽称立贤无方,然须贤乃可。臣为宰相,不敢沮抑人,然此亦公论也。’真宗乃止,旦没后,钦若始大用。语人曰:‘为王公迟我十年作宰相。’”或谓真宗问王旦:“祖宗时有宓(mì)谶,云南人不可作相,此豈立贤无方之义”云云。见曲洧(wěi)旧闻。真宗景德初,晏殊以神童荐,与进士并试,赐同进士出身。寇准曰:“惜殊乃江外人。”帝顾曰:“张九龄非江外人耶?”又陆游谓:“天圣以前多用北人,寇准持之尤力。”

而南方人在当时,显然是站在开新风气之最前线。

晁以道尝言:“本朝文物之盛,自国初至昭陵时。并从江南来,二徐兄弟以儒学,二杨叔侄以词章,刁衍、杜镐(gǎo)以明习典故,而晏丞相、巍乎为一世龙门。纪纲法度,号令文章,灿然具备。庆历间人材彬彬,皆出于大江之南。”

在野学校之提倡,<small>晏殊知应天府,延范仲淹教生徒。自五代以来学校废,兴学自殊始。及仲淹守苏州,首建郡学,聘胡瑗为师。</small>在朝风节之振厉,<small>范仲淹为祕阁校理,每感激论天下事,奋不顾身,一时士大夫矫厉尚风节,自此始。</small>文章之盛,<small>尤著者为欧阳修,奖引后进,如恐不及。赏识之下,率为闻人。曾鞏、王安石、苏洵,洵子轼、辙,皆以布衣,修游其声誉。宋之文学,莫盛于是。</small>朋党之起,<small>晏殊平居好贤,当世之名士,如范仲淹、孔道辅,皆出其门。仲淹以殊荐为祕阁校理,承殊风益进。学者从质问,为执经讲解,亡所倦。推俸以食四方之遊士,诸子至易衣而出。仲淹罢知饶州,尹洙、欧阳修、余靖皆坐贬,朋党之论自是兴。</small>皆由南士。

司马光与欧阳修为贡院逐路取士起争议,这里便已十分表见出当时南方文学风气已超驾北方之上远甚。

司马光谓:“古之取士,以郡国户口多少为率。今或数路中全无一人及第,请贡院逐路取人。”欧阳修非之,谓:“国家取士,惟才是择。东南俗好文,故进士多;西北人尚质,故经学多。科场东南多取进士,西北多取明经。东南州军进士取解,二、三千人处只解二、三十人,是百人取一。西北州军取解,至多处不过百人,而所解至十余人,是十人取一。比之东南,十倍优假。东南千人解十人,初选已精。西北之士,学业不及东南,发解时又十倍优假,初选已滥。广南东西路进士,绝无举业,诸州但据数解发。其人亦自知无艺,一就省试即归,冀作摄官。朝廷以岭外烟瘴,亦许其如此。”

据司马、欧阳两人主张,可见当时北方文风已远逊南方。不仅取解人数不能相比,且北方多考明经,南方多考进士。自唐以来科第,即以进士为美,非进士及第不得美官,非善为诗赋、论策不得及第。后世遂谓文学诗赋盛于南方,不知中唐以前,殊不尔也。<small>进士、明经,难易荣辱绝不同。唐人语:“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宋人则曰:“焚香礼进士,撤幕待经生。”(欧阳修诗句)试进士日,设香案于阶前,主司与举人对拜。(此唐人故事。)有司具茶汤饮浆。试经生,悉撤帐幕、毡席之属,亦无茶汤。渴则饮砚水,人黔其吻。又曰:“焚香取进士,瞋目待明经。”设棘监守,惟恐其传义。盖明经试先帖文,掩其两端,中间惟一行,裁纸为帖,凡帖三字。得四、五、六即为通。帖文后口试大义。后停口试,改墨义十条。宋吕夷简应本州乡试卷:“‘作者七人矣’,请以七人之名对。”对云:“七人某某也。谨对。”又:“‘见有礼于君者,如孝子之养父母也’,请以下文对。”对云:“下文曰:‘见无礼于君者,如鹰鸇(zhān)之逐鸟雀也’谨对。”又题:“请以注疏对。”则对:“注疏曰云云。”如有不能对,则曰:“未审。”明经仅于记诵,故为人贱视。史称:“五代干戈抢攘,而贡举未尝废,惟每年所取进士,其多仅及唐盛时之半。三礼、三传、学究、明经诸科,唐时所取甚少,而晋、汉后明经诸科,中者动以百计。”然则北方士人多考明经,盖自五代丧乱,文章坠废。而南土较安,故诗赋文学日盛也。</small>

熙宁间,王安石罢词赋、帖经、墨义,并归进士科,而齐、鲁、河朔之士,往往守先儒训诂,质厚不能为文辞,榜出多是南人,北人极少。哲宗以后,遂许齐、鲁、河朔五路北人皆别考,然后取人南北始均。时谓“北人质厚,不能为文辞”,其实中唐以前擅文辞者,多北人也。<small>中唐以下,则诗人以江南为多矣。</small>陆佃(tián)在元丰八年有乞添川、浙、福建、江南等路进士解名劄子,谓:“京东、西、陕西、河东、河北五路,多是五、六人取一人;川、浙、福建、江南往往至五六十人取一人。”则在南人意见中,尚觉南士机会不如北人。然南北分卷之制,直至明代,依然不能革。诚使公开竞选,北人到底争不过南人,不得不以此为调节也。<small>又按:唐韩愈欧阳詹哀辞言:“闽人举进士自詹始。”则当时闽人举进士者必甚少。此后三百年,至宋中叶,闽进士常六、七百人,居天下五之一。流寓他处,及占名数京师入太学者,尚不在内。新党人亦以闽人为盛。当时称吴、楚、闽、蜀。</small>

南北两方文风盛衰之比较,后面即反映出南北两方经济状况之荣枯。

司马光谓:“非游学京师者,不善为诗赋、论策。每次科场及第进士,大率皆是国子监开封府解送之人,”盖文学、政事必待于师友风尚之观摩,社会声气之染习。大抵当时北方社会,经济日趋枯竭,故士人不能游学京师。南方经济较优,故游学者盛。当时如晏殊、范仲淹以及欧阳修辈,皆以南人居京朝,为名士之领袖,风气之前导也。

因此当时南人,颇有北方人政治上待遇较优,南方人经济上负担较重之感。

李觏(gòu)长江赋谓:“国家重西北而轻东南。彼之官也特举,此之官也累资。敛于此则莫知其竭,输于彼则惟恐不支。官以资则庸人并进,敛之竭则民业多隳。为贪为暴,为寒为饥。如是而不为盗贼,臣不知其所归。”此乃一种极激昂之不平鸣也。

而在北人眼中,则南人在政治上势力日扩,似乎大非国家前途之福。

宋人笔记谓:“治平中,邵雍与客散步天津桥上。闻杜鹃声,惨然不乐。曰:‘不二年,上用南士为相,多用南人,专务变更,自此天下多事。’”此说本不可信,然在此故事中,却充分表现出北人讨厌南人当权用事之心理。

以中国疆域之广大,南北两方因地形、气侯、物产等等之差异,影响及于社会之风习,以及人民之性情;双方骤然接触,不免于思想态度及言论风格上,均有不同,易生抵牾。

神宗相陈旭,问司马光:“外议云何?”光曰:“闽人狡险,楚人轻易,今二相皆闽人,二参政皆楚人,必援引乡党之士,充塞朝廷,风俗何以更得淳厚?”<small>此说不知确否,然必当时北人有以此论南人者。</small>又司马光与吕惠卿在讲筵,因论变法事,至于上前纷挐(rú)。上曰:“相与论是非,何至乃尔?”既罢讲,君实气貌愈温粹,而吉甫怒气拂膺,移时尚不能言。人言:“一个陕西人,一个福建子,怎生厮合得者!”

所以王安石新政,似乎有些处是代表着当时南方智识分子一种开新与激进的气味,而司马光则似乎有些处是代表着当时北方智识分子一种传统与稳健的态度。<small>刘挚谓:“今天下有喜于敢为,有乐于无事。彼以此为流俗,此以彼为乱常。畏义者以进取为可耻,嗜利者以守道为无能。此风浸盛,汉、唐党祸必成。”挚对神宗,自言:“臣东北人,不识安石。”其言正足代表当时两派之态度也。</small>除却人事偶然方面,似乎新旧党争,实在是中唐安史之乱以后,在中国南北经济文化之转动上,为一种应有之现象。

王安石新法,有些似在南方人特见有利,而在北方人或特见为有害的。

罗从彦遵尧录谓司马光所改法,无不当人心,惟罢免役失之。王安石免役,正犹杨炎之均税,东南人实利之。今按:罗亦南人,其言必信。政繁则役重,当时东南之役,谅必较重于北方也。<small>治平四年九月,司马光论衙前有云:“臣见国家以民间苦里正之役,改置乡户衙前,又以乡贫富不同,乃立定衙前人数,选物力最高为一户补充。行之十年,民困愈甚。向差里正,例有更番,借使乡有上等十户,一户应役,则九户休息,可以专意营生。今衙前乃一概差遣。其有力人户常充重役。自非家计沦落,则永无休息之期。以为抑强扶弱,宽假平民,殊不知富者既尽,贫者亦必不免。臣尝行村落中,见农民生具甚微,问之,曰:‘不敢为也。多种一桑,多置一牛,蓄二年之粮,藏十匹之帛,邻里已目为富室,指抉以为衙前矣。况敢益田畴、葺庐舍乎!’”据此,则北方苦役亦甚矣。盖当时官户不役,客户不役,官户既北多于南,客户亦以江、浙为独少。北方社会既贫困,而又免官户、客户,赀力高者不多,则被差更密,(如富乡一等户十五户,计赀三百万;贫乡一等户五户,计赀五十万。富乡十五年一周,贫乡五年一周。富乡犹有休息,贫乡败亡相继。)故轮役者更见其苦。然则北方之反对免役者,必为盛拥客户之官户可知,文彦博告神宗:“祖宗法制具在,不须更张以失人心。”神宗曰:“更张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于百姓何所不便?”文彦博曰:“陛下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正在此等处也。”</small>

推而言之,如均输法当亦于南方特利;而保甲、保马诸政皆推行于黄河以北,民间觉其骚扰,南方则不知也。<small>王岩叟谓:“保甲之害,三路之民,如在汤火。”又韩魏公家传卷九有云:“西川四路乡村,民多大姓,每一姓所有客户,动是三、五百家。赖衣食贷借,抑以为生。今若差官置司,更以青苗钱与之,则客于主户处从来借贷既不可免,又须出此一重官中利息。其他大姓固不愿请领苗钱”云云。则反对青苗者又必为盛拥客户之大姓,而客户固以江、浙三路为独少。此又新法南人便之、北人恶之之一例。</small>

田赋宋代最不均,景祐时谏官王素及欧阳修等皆主均赋,至嘉祐时复遣官分行诸路均田,然俱无成功而止。欧阳修初主均田,后遂言其不便。元丰间,天下垦田凡四百六十一万六千五百五十六顷,马端临谓:“前代混一时,汉元始定垦田八百二十七万五千余顷,隋开皇时垦田一千九百四十万千余顷,唐天宝时,应受田一千四百三十万八千余顷。比之宋朝,或一倍,或三、四倍有余。虽宋之土宇,北不得幽蓟,西不得灵夏,南不得交趾;然三方半为边障屯戌之地,垦田未必倍蓰(xǐ)于中州。”

治平会计录谓:“田数特计其赋租以知其顷亩,而赋租所不加者,十居其七。率而计之,天下垦田无虑三千余万顷。祖宗重扰民,未尝穷按。”<small>宋制官户占田多得免赋。如宋史高觌(dí)传:“王蒙正恃章献太后势,多占田嘉州。诏勿收租赋,觌极言其不可。”又食货志:“上书者言赋役未均,田制未立,因诏限田,公卿以下无过三十顷。”又柳约传:“绍兴元年,约以军兴科需百出,请官户名田过制者,与编户一同科赋,从之。”然则仁宗限田,亦限其不科赋之额耳。此亦宋田赋不均一要端。然则此所谓‘扰民’者,官户亦其主矣。</small>

又食货志言:“天下荒田未垦者多,京、襄、唐、邓尤甚。至治平、熙宁间,相继开垦。然凡百亩之内,起税止四亩。欲增至二十亩,则言者以为民间苦赋重,遂不增。”以是观之,田之无赋税者,又不止于十之七而已。此等脱逃租赋之田,惠泽岂真下及于贫民?朝廷一行均田,豪强必多方阻挠,结果则所谓均者,依然不均。

史称:“元丰八年,神宗知官吏奉行方田多致骚扰,诏罢之。”则均田之难行可想。<small>哲宗时,毕仲游上疏:“田制未均,患在迫于富家大室而恤之甚。名田不行,则在上之人贵者。”徽宗时,蔡京等又言方田,臣僚言:“方量官惮于跋履,一任之胥吏,有二百余亩方为二十亩者,有二顷九十六亩方为一十七亩者,虔之瑞金县是也。有租税十有三钱而增至二贯二百者,有租税二十七钱而增至一贯四五十者,虔之会昌县是也。望诏常平使者检察。”遂诏罢之。南渡后,林勋政本书论此甚详。朱子知漳州,条奏经界状,细民鼓舞,而贵家豪右,胥为异端以摇之。卒格不行,迄于贾似道而有买公田之举。是方田实宋代一要政,而其行之难见效而易滋弊亦可知。</small>

初,欧阳修请于亳、寿、蔡、汝四州择尤不均者均之。田京知沧州,均无棣田。蔡挺知博州,均聊城、高唐田。

王安石行均田自京东路始。疑当时田租不均,亦北方为甚。则反对均田者,恐亦北人为多矣。<small>宋代逃田之外,又多逃丁。西汉户口,率以十户为四十八口有奇。东汉十户为五十二口。唐盛时十户至五十八口。宋元丰至绍兴户口,率十户二十一口,一家仅两口。盖诡名子户漏口者众也。在上赋税之轻重,与在下私弊之多少,亦相比例。政府不先务轻赋,则此等弊亦难革。王明清挥尘录谓:“祖宗开国以来,西北兵革既定,故宽其赋役。民间生业,三亩之地,止收一亩之税,缘此公私富庶。政和间,尽行根刷,人不堪命,皆去而为盗。胡马未南,河北蜂起。其后散为巨寇于江、淮间,如张遇、曹成、钟相、李成之徒皆是也。”然则借为法治之名,而图括削之实者,其为祸又可见矣。</small>

及元祐新政,王安石一党尽斥,而所斥的即是南人。

元祐元年,王严叟入对,言;“祖宗遗戒不可用南人,如蔡确、章惇(dūn)、张璪(zǎo)皆南人,恐害于国。”

其后蔡京擅权,南人又得势。

陈瓘(guàn)弹蔡京云:“重南轻北,分裂有萌。”按:陈乃南剑州人,其论盖就当时实情为持平也。又按;元祐朝首主“绍述”之论者为李清臣,乃大名人,韩琦之婿。当时讥其“趋时,嗜权利,意规宰相”。此所论新旧南北之分,特就大体言,未能一一吻合也。

所以宋史奸臣传中,几乎全是南方人。

蔡确,泉州晋江人。吕惠卿,泉州晋江人。章惇,建州浦城人。父俞徙苏州。曾布,江西南丰人。安惇,广安军人。蔡京,兴化仙游人。弟卞,安石婿。此皆与新法有关。此下如黄潜善邵武,汪伯彦祁门,秦桧江宁,丁大全镇江,贾似道台州,亦皆南人。故陆游谓:“班列之间,北人鲜少。”而陈亮谓:“公卿将相,大抵多江、浙、闽、蜀之人,而人才亦日以凡下也。”<small>苏天爵滋溪集谓:“故老云:宋在江南时,公卿大夫多吴、越士,起居服食,骄逸华靡,北视淮甸,已为极边,当使远方,则有憔悴可怜之色。”</small>

而元祐诸君子,则大多是北方人。他们中间却又分洛、蜀、朔三派。这三派里面,便无闽、楚南方的分。<small>当时所指楚人,乃江西以东耳。湖北荆襄不在其列。春秋楚人亦南方文化一大结集。自战国经秦白起之兵祸,流亡窜闃(qù)焉无一人物出于二百年间也。</small>

<small>光武起于南阳,迄于东汉之季,而荆楚甚盛。不惟民户繁实,地著充满,材智勇力之士,又森然出其中,孙、刘资之以争天下。及其更唐、五代不复振起,至宋皆为下州小县,乃至无一士生其间。</small>

<small>而闽、浙之盛自唐而始,乃独为东南之望。一地人文之兴衰,大抵观其所受兵祸洗荡之程度也。蜀人自荆襄转中原,其风气乃与大江下游转不接。</small>

<h3>二、洛蜀朔三派政治意见之异同</h3>

熙宁、元祐新旧党争后面带有南北地域关系,而元祐北方诸君子洛、蜀、朔三派分裂,<small>洛,程颐为领袖,朱光庭、贾易等为羽翼。蜀,苏轼为领袖,吕陶等为羽翼。朔以刘挚、王严叟、刘安世为领袖,羽翼尤众。至绍圣初,同以元祐党窜领海外。</small>后面也带有政治意见之不同。

其中洛派所抱政见,大体上颇有与王安石相近处。他们都有主张将当时朝政徹底改革。

程颢上神宗皇帝陈治法十事,即力劝神宗勿因一时反对而灰其改革之气。其十事中重要者如论帝王必立师傅,及井田、学校、兵归于农,及吏胥用士人等,皆与王安石议论相合。

他们对政治上最主要的理论,是有名的所谓“王霸之辨”。

大抵唐、虞、三代是“王道”,秦、汉、隋、唐是“霸道”。他们主张将唐、虞、三代来换却秦、汉、隋、唐。

熙宁元年,王安石以翰林学士越次入对。神宗问为治所先,曰:“先择术。”神宗曰:“唐太宗何如?”曰:“陛下当法尧舜,何以太宗为哉!尧舜之道,至简、至要、至易,但末世学者不能通知,以为高不可及耳。”

其实所谓唐、虞、三代,只是他们理想的寄託。他们的政治见解,可以称之为“经术派”,或“理想派”。他们主张将理想来徹底改造现实,而古代经籍,则为他们理想辩护之根据。

同时关中张载与洛阳二程相呼应,其政治理想,亦大体相似。谓:“周礼必可行于后世。治天下不由井地,终无由得平。井田至易行,但朝廷出一令,可以不笞(chī)一人而定。”尝欲买田一方,尽为数井,以推明先王之遗法,未就而卒。又谓:“朝廷以道学、政术为二事,此正自古之可忧者。”<small>此即安石所谓“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之意。</small>以吕公著荐得召见,问治道,曰:“为政不法三代,终苟道也。”神宗大悦。然张氏主复封建、世臣、宗法,此皆泥古太深;若施之政事,当较安石更为迂阔。

其先程颢本助安石。<small>熙宁二年,安石遣刘彝等八人察农田水利,其中即有程颢。</small>

安石因廷臣反对乞退,程颢等尚想法挽留。<small>事在熙宁三年二月。安石复视事,颢等乃私相贺,见长编记事本末卷六十八。</small>

最后程颢终与安石分手,则因安石偏执,不惜与举朝老成破裂之故。

程颢尝言:“治天下不患法度之不立,而患人材之不成。人材不成,虽有良法美意,孰与行之?”此乃洛学与安石根本相异处。<small>二程尝谓:“介甫拒绝言路,进用柔佞之人,使之奉行新法。今则是他已去,不知却留下害事。”又曰:“王氏之教,靡然而同,是莫大之患也。天下弊事一日而可革,若众心既定,风俗已成,其何可遽(jù)改?”又曰:“介甫之学,坏了后生学者。”</small>

至于论及识见,尚谓安石“高于世俗”。<small>程颢云:“介父所见,终是高于世俗之儒。”</small>

故洛派于元祐排斥新政,并不完全赞成。

上蔡语录:“温公欲变法,伊川使人语之曰:‘切未可。’”又伊川曰:‘今日之祸,亦是元祐做成。’又曰:‘至如青苗,且放过,又是何妨。’伊川十八岁上仁宗书,谓应时而出,自比诸葛;及后应聘为哲宗讲官,则自讲读之外无他说;可见程氏在元祐时,并不能大张其学。当时谓:“伊川与君实语,终日无一句相合。明道与语,直是道得下。”盖二程论学本与温公不同,惟明道性气较和易温粹耳。

朔派是正统的北方派。他们与洛阳的中原派不同。一主理想,而一重经验。一主徹底改革,而一则主逐步改良。<small>朔。司马光谓:“治天下譬之居室,敝则修之,非大坏不更造。”</small>故一为“经术派”,而一则为“史学派”。

新学者以通鑑为元祐学术。政和时,诏士毋得习史学,即以斥元祐。陈了翁则云:“变故无常,惟稽考往事,则有以知其故而应变。王氏乃欲废绝史学,而咀嚼虚无之言,其事与晋人无异。”又了翁弹蔡京云:“灭绝史学似王衍。”此皆以元祐为史学也。新党则奉王安石为经学,与洛学路径较似。南渡以下,洛学渐盛,遂与新学兴争端。秦桧、赵鼎迭相,鼎主程颐,桧主王安石。桧死,高宗乃诏:“毋拘程颐、王安石一家之说,务求至当之论。”孝宗淳熙五年,以侍御史谢廓然言,敕“有司毋以程颐、王安石之说取士”。朱陆意见不同,亦尚隐有一袒伊川、一护荆公之迹。盖新学与洛学自为近也。

故洛学、新学同主“王霸之辨”,<small>程颢上神宗皇帝书,有一篇专论“王霸”。</small>而司马光则不信此说,可为他们中间最显著的区别。

洛、蜀、朔分党,司马光已死,光不在党派中。惟朔派多系司马光弟子。光谓:“合天下而君为王。分天下而治为伯。方伯,渎也。天子,海也。小大虽殊,水之性奚以异?”又曰:“后世学者以皇帝王霸为德业之差,谓其所行各异道,此乃儒家之末失。”

惟其不信王霸之辨,故亦不主三代之道与秦、汉、隋、唐绝异。因此他们不肯为复古之高论。他们政术似乎只主就汉、唐相沿法制,在实际利害上,逐步改良。

王安石行保甲,期复兵农合一之古制,此为洛学所赞同。司马光则谓:“太祖定天下,曷(hé)尝用民兵?”此等议论,颇近于蜀派矣。后朱子谓:“京畿保甲,荆公做十年方成,元祐时温公废之,深可惜。”朱子承洛学,政见亦与荆公近也。

又洛学与新学皆推尊孟子,而司马光著疑孟。孟子论政偏于理想,王霸之辨即从孟子来。熙宁初,王安石欲复经筵坐讲之制,元祐间程颐亦争坐讲。陆佃谓:“安石性刚,论事上前,有所争辩时,辞色皆厉,上輙改容为之欣纳。”盖自三代而后,君臣相知,义兼师友,言听计从,了无形迹,未有若兹之盛也。

陆象山荆公祠堂记即发挥此义。程颢上神宗书极论帝王必立师傅,新学、洛学皆欲以师傅之尊严,驾汉、唐君臣形迹之上。此义亦本孟子。而蜀、朔两派则毋宁谓其态度乃偏于尊君。此亦经史、王霸之大辨也。<small>洛党、新党主尊师,即主尊相,总之求以学术超驾于君权之上也。此等理论接近儒家,偏于理想而为趋新。</small>

<small>朔党、蜀党则主尊王,仅就汉、唐以下历史事态立说,偏于现实而为守旧,又近似于法家也。南宋时朱子尚极论之,谓:“古者三公坐而论道,才可仔细说得。如今莫说教宰执坐,奏对之时,顷刻即退,文字怀于袖间,只说得几句,便将文字对上宣读过。且说无坐位,也须有个案子,令开展在上,指画利害,上亦知得仔细。今顷刻便退,君臣间如可得同心理会事?”(语类一二八。)</small>

<small>朱子此等议论,正与陆象山荆公祠堂记抱同一态度。黄仁卿问:“自秦始皇变法之后,后世人君皆不能易之,何也?”曰:“秦法尽是尊君卑臣之事,所以后世不肯变。”(语类一三四。)若照当时洛党、新党理论,所谓王霸之辨,政治必须有一番徹底改革。张浚之报苗傅,亦谓:“废立之事,惟宰相大臣得专之”,此等皆所谓宋儒议论也。此后元、明、清三朝,正向此项理论加以迎头之挫压。元、清两代以狭义的部族政权为骨干,自不乐此项理论。明太祖虽驱逐元人,却见解不能到此。其后张居正乃大呼尊君卑臣,谓是祖法,深仇讲学之士,遍毁天下书院,则真是中国传统之所谓法家,即朔党、蜀党亦不致出此耳。</small>

这一种态度,其好处,在于平稳不偏激,切于事情。而其弊病则在无鲜明之理想,因应事实不徹底,结果陷于空洞与懈弛。

神宗初议并营,文彦博、苏轼等皆以兵骄已久,遽并之必召乱,帝卒从王安石议。时又议拣汰卫兵年四十以上稍不中程者,司马光、吕公弼、陈荐、李常先后论奏以为非宜,帝手诏拣五十以上愿为民者听。旧制兵至六十一始免,犹不即许,至是冗兵大省。<small>自熙宁至元丰,兵饷岁有销并。</small>此等处见新党之锐气敢为。旧党论节财省用,固为胜于新党。然节财省用之大者,莫如去冗卒,而旧党顾又因循持重,此正襮(bó)露旧党之弱点。

元祐力反熙宁,大部即由朔派主持,而操之过激。

元祐初,安石闻朝廷变其法,夷然不以为意。及闻罢助役,复差役,愕然失声曰:“亦罢至此乎?”哲宗始亲政,三省言役法尚未就绪。帝曰:“第行元丰法,而减去宽剩钱,百姓何有不便?”可见绍圣之政,亦元祐诸老有以激成之矣。蔡确新州之贬,遂造循环报复之端,此皆其已甚也。

他们除罢免熙、丰设施外,自己却并无积极的建树。

后人谓:“元祐诸君子,若处仁、英之世,遂将一无所言,一无所行,优遊卒岁。”此正道著元祐病痛。至拥载高后,谓以母革子,借母后临朝之力,置哲宗于不顾,更为失策。无论理论不圆满,而幼主年事渐长,高后一崩,反动遂起,亦元祐诸臣自有以召之。<small>在尊王理论之下,亦惟有如此。</small>

财政无办法,更不足以关折主持新政者之口。

元祐年四月,王安石卒。八月,范纯仁即以国用不足,请再立常平钱榖敛散出息之法,此即“青苗”也。以台谏交争而罢。然可以见元祐不可久矣。曾布谓:“神宗时,府库存充积,元祐非理耗散,又有出无入,故仓库为之一空;乃以为臣坏三十年之大计,恐未公。”毕仲游与司马光书谓:“当使天子晓然知天下之余于财,则不足之论不得陈于前,然后新法永可罢。”元祐诸老徒责王安石用言利臣,然政府不能常在无财乏用中度日。元祐能废新法,而不能足财用,则宜乎新法之终将复起。

大程似乎颇见司马光才不足负当时之艰难。

二程语录:“伯淳道君实自谓如人参、甘草,病未甚时可用,病甚则非所能及。”

而温公于伊川经筵进讲,亦有不满。

刘元成言:“哲宗尝因春日折一枝柳,程颐为说书,遽起谏曰:‘方今万物生荣,不可无故摧折。’哲宗色不平,因掷弃之。温公闻之不乐,谓门人曰:‘使人主不乐亲近儒生者,正为此等人也。’”

这两派在政见上本不相近,只为反对王安石只求行法、不论人品的一点上,两派却绾合起来了。

司马光尝谓:“治乱之机在于用人,邪正一分,则消长之势自定。”每论事,必以人物为先。<small>见遵尧录。此处确又是儒家正统也。</small>又仁宗时,光上疏论理财三事,乞置总计使,云:“宽恤民力,在于择人,不在于立法。”又曰:“为今之术,在随材用人而久任之,在养其本原而徐取之,在减损浮冗而省用之。”则光非不主理财,惟其意见自与安石大异。<small>惟此等意见,在安石未相,政局未动摇前,尚有济效。在安石相后,政局已变,则仅此不足救时。大抵温公之人与学,俱是人参、甘草也。</small>

又一为蜀派。蜀派的主张和态度,又和洛、朔两派不同。他们的议论,可以苏氏兄弟为代表。上层则为黄老,下层则为纵横。尚权术,主机变,其意见常在转动中,不易捉摸。他们又多讲文学,不似洛、朔两派之严肃做人。

王安石废科举、兴学校,此事在洛派极端赞成,而蜀派则认为“多事”。<small>苏轼反对兴学校之理论云:“治人在于知人,知人在于南实。治宫室,养游士,置官立师,不帅教者屏之远方,是为多事。”</small>

王安石又主改诗赋为经义,此层洛学自所赞成,朔派亦不反对。

治平元年,光有定夺贡院科场不用诗赋,已开王氏先声。又治平二年,乞令选人试经义,则光对此事,见解与安石一致。故谓:“神宗皇帝罢诗赋及经学诸科,专以经义论策试进士,此诚百世不易之法。但王安石不当以一家私学,欲盖掩先儒。”

而苏轼仍生异议。

谓:“兴德行在于修身格物。设科立名,是教天下以伪。策论、诗赋,自政事言之,均为无益。自唐至今,以诗赋为名臣者,不可胜数。”毕仲游则谓:“汉、唐诸儒,多抱经白首,然后名家。近世如孙复治春秋,居泰山四十年,始能贯穿自成一说。熙宁、元丰之进士,今年治经,明年应举,经术但为利禄之具,尊经术而反卑之。举子止问得失,王安石在位,则经义欲合王安石;司马光在位,经义欲合司马光。风俗伤败,操行陵夷,未必不由之。诗赋虽欲取合而无由。习诗赋,必须涉猎九经,泛观子史。策论之中,又自有经义。涉猎泛观,必粗知前言往行,治乱得失。而聪明特起之士,因此自见于大。至于经义,则为书者不为诗,为诗者不为易。知一经而四经不知。诗赋声律易见,经义散文难考。诗赋出题无穷,经义问目有尽。诗赋必自作,经义可用他人。诗赋惟校工拙,经义多用偏见。”似较苏辨更为就实。

王安石谓:“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此乃科法败坏人材,致不如古。”自为正论。苏氏轻为立异,殊若无谓。至毕、刘所争,则事后流弊实情,王安石亦悔之。曰:“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谓变秀才为学究。”此亦唐宋人才转变一大关键也。<small>清乾隆三年,兵部侍郎舒赫德,力言科举时文之弊,请将考试条款改移更张,别求遴拔真才实学之道。章下,礼部覆奏,全用苏氏议论,舒议遂寝。文人一时标新立异,其见解乃足贻误六、七百年后人,亦可怪也。</small>

又如免役,苏氏兄弟初亦反对。<small>苏辙谓:“役人必用乡户,如衣之必用丝麻,食之必用五穀,不得以他物代换。”</small>其后司马光复差役,苏氏却又不赞成。<small>苏轼云:“役可雇,不可差,虽圣人复起,不能使农民应差。王安石但不当于雇役实费之外多取民钱。若量入为出,不至多取,则自足以利民。”又按:英宗治平四年,司马光亦曾极论衙前之害,至是乃排众议而复役,亦可惜也。</small>

他们的学术,因为先罩上一层极厚的释老的色采,所以他们对于世务,认为并没有一种正面的、超出一切的理想标准。他们一面对世务却相当练达,凭他们活的聪明来随机应付。他们亦不信有某一种制度,定比别一种制度好些。但他们的另一面,又爱好文章词藻,所以他们持论,往往渲染过分,一说便说到尽量处。近于古代纵横的策士。<small>此层却得到南方派中一部分的同情,因南人大率好文词也。欧阳修、张方平等较前辈的南方文人,亦颇有近于蜀学者。</small>

后人说他们“勇果于嘉祐之制策,而持重于熙宁之奏议,转手之间而两论立。”但就其对新学之反对而言,则蜀、朔两派早就志同道合。<small>最先反对荆公者为吕诲、苏洵、张方平。张方平南人,其学却与蜀派相似。三苏自蜀来,张方平、欧阳修为之延誉。荆公独不许老泉,由其学术路径不同。相传荆公淮南杂说初出,见者以为孟子;老泉文初出,见者以为荀子。可见荆、蜀路脉早别矣。</small>

迨朔派力改新政,蜀派却又有些处似与洛派的意见较近。<small>此便是蜀派态度始终一贯处,并非先后有变。</small>但就学术意味言,则洛、蜀两派的裂痕,毕竟最难弥缝。<small>以后朱子承洛学,极抵蜀学,谓:“东坡早拾苏、张之绪余,晚醉佛、老之糟粕。”又谓:“荆公、东坡门人,宁取吕吉甫,不取秦少游辈。以吉甫犹看经书,少游翰墨而已。”(此刘后邨转述,见文献通考。)</small>

先秦诸子,虽则异说争鸣,但他们都没有实际把握到政权,因此在学术上愈推衍,愈深细、愈博大,各家完成他各家的精神面目。<small>只李斯为秦相,便弄出焚书坑儒的事来。西汉窦太后在朝,赵绾、王臧亦见杀。</small>北宋诸儒,不幸同时全在朝廷,他们的学术意见,没有好好发展到深细博大处,而在实际政治上,便发生起冲突。既为群小所乘,正人见锄,学术不兴,而国运遂中斩。

<h3>三、道德观念与邪正之分</h3>

宋儒的自觉运动,自始即带有一种近于宗教性的严肃的道德观念,因此每每以学术思想态度上的不同,而排斥异己者为奸邪。这又足以助成他们党争意见之激昂。

温公论张方平为奸邪,而苏氏父子则推之为巨人长德。程颐,洛学奉为圣人,而苏轼谓:“臣素疾程某之奸邪。”孔文仲劾伊川疏谓:“其人品纤污,天资憸(xiān)巧。”刘安世至目程颐、毕仲游诸人为“五鬼”。谓:“搢绅之所共疾,清议之所不齿。”<small>刘挚则谓颐“以迂阔之学邀君索价”。</small>

刘彝、程颢明明是君子,但他们亦赞成新法。<small>刘彝因赞成新法,宋史与沈括同傅。然沈括辈亦未必是小人。</small>

王安石主新政,至多亦只能说他学术差了,不能说他人品奸邪。<small>此层朔党人亦言之。刘安世元城语录谓:“金陵亦非常人,其质朴俭素,终身好学,不以官爵为意,与温公同。但学有邪正,各欲行其所学,而诸人辄溢恶,谓其为卢杞、李林甫、王莽,故人主不信。此进言之过。”</small>

尽目熙宁新党诸人为奸邪,其事在当时洛学一派即所反对。

温公在朝,欲尽去元丰间人。伊川曰:“作新人才难,变化人才易。今诸人才皆可用,且人岂肯甘为小人?若宰相用之为君子,孰不为君子?此等事教他们自做,未必不胜如吾曹。”侯仲良曰:“若然,则无绍圣间事。”

范纯仁亦主消合党类,兼收并用。<small>曾子开谓:“范公之言行于元祐,必无绍圣大臣报复之祸。”按:纯仁乃仲淹子,亦反对新法,元祐时为相。然其政见实与朔党不尽同,曾向温公争差役不得,叹曰:“若欲媚公为容悦,何如少年合安石以速富贵?”元祐元年四月,再散青苗钱,议出范纯仁。时议贬故相蔡确,范持国体欲营救,刘安世等力弹之。</small>

惜乎当时朔派诸人,“忠直有余,疾恶已甚,遂贻后日缙绅之祸”。

且过重道德,转忘所以重道德之本意,循致官场皆重小节,忽大略,但求无过,不求有功。

李清臣著明责篇谓:“古者用人,视成不视始,责大不责细。今较小罪而不观大节。恤浮语而不究实用,惟固己持禄避事随时之人,乃无谴而得安。故庸平者安步而进,忠愤者半途气折。天下之事,靡靡日入于衰敝。夫拔一臣加之百官之上,非求其谨洁无过,将任以天下之责。今罢退宰相,皆攻其疵瑕,未尝指天下之不治为之罪。纠劾守令,皆以小法,未尝指郡邑之不治为之罪。迁谪将帅,以庖厨宴馈之间,微文细故之末,未尝以蛮夷骄横兵气弗强为之罪。故上下莫自任其责,局局自守,惟求不入于罪。朝廷大计,生民实惠,卒无有任者。天下之大,万官之富,常若无人。英绩伟烈,寂寂于十数载,抱才负志不得有为而老死沉没者,相望于下,可不惜哉!”

南方一种奋发激进之气,暂时为北方的持重守旧所压倒。但是不久即起反动,于是有所谓“绍述”之说。<small>哲宗亲政,遂反元祐之政。改元“绍圣”。</small>元祐诸君子尽见黜逐,嗣是遂有所谓“建中靖国”。<small>哲宗崩,徽宗立,又尽罢新党,复元祐旧臣。嗣改元“建中靖国”,欲立中道,消朋党。</small>蔡京用事,<small>司马光尽罢熙、丰之政,惟罢雇役,复差役,最于人情未协,又为期五日,同列皆病其太迫。时蔡京主开封府,独如约。光喜曰:“使人人奉法如君,何不可行之有?”及绍圣时,章惇相,议复免役法,讲议久而不决,蔡京谓惇曰:“取熙宁成法施行之耳,何以讲为?”惇然之,雇役遂定。</small>新旧相争的结果,终于为投机的官僚政客们造机会。相激相荡,愈推愈远。贫弱的宋代,卒于在政潮的屡次震憾中覆灭。<small>徽宗时,陆佃言:“今天下之势,如人大病向愈,当以药饵辅养,须其平安。苟轻事改作,是使之骑射也。”宋室即在新旧两派更互改作中断送。新派亦非无贤者,而终不胜意气私利之洶涌。两党皆可责,亦皆可恕也。</small>

第六编 两宋之部 第三十四章 南北再分裂 宋辽金之和战

同时高宗亦畏金,久想乞和。

刘锜等柘臯(gāo)之捷。

于是有靖康难。

金起于混同江、长白山之间。<small>初为靺鞨(Mò hé)氏,元魏时分七部,唐初有黑水(黑龙江)、粟末(松花江)两靺鞨。粟末建渤海国,黑水为役属。契丹灭渤海国,黑水之附属契丹者为熟女真,不在契丹籍都为生女真。金则生女真也。</small>

金人得此和议,可以从容整理他北方未定之局。一面在中原配置屯兵,一面迁都燕京。<small>事在绍兴二十三年。本都上京,在吉林哈尔滨东之阿城县南方。</small>中间休息了二十年,结果还是由金人破弃和约,而有海陵之南侵。<small>事在绍兴三十一年。金主亮弑熙宗,又迁都汴,遂大举南伐,幸为虞允败于采石矶,金兵杀亮北还。又按:绍兴十七年,兀术死,尚言:“南军势强,宜加好和,十数年后,南宋衰老,然后图之。”</small>南方自和议后,秦桧专相权十五年,忠臣良将,诛锄略尽。

宋悔约,诏三镇固守。十一月,金兵复渡河围京师。<small>九月陷太原,十月陷真定,斡离不自真定趋汴,仅二十日。宋勤王兵已撤,至是无一至者。</small>要钦宗至金营议和。<small>索金一千万锭,银二千万锭,帛一千万疋。钦宗自金营还,士庶及太学生迎谒,钦宗掩面大哭,曰:“宰相误我父子。”观者皆流涕。归即大括金银。</small>

高宗非庸懦之人,其先不听李纲、宗泽,只是不愿冒险。其后,不用韩、岳诸将,一意求和,则因别有怀抱。绍兴十一年淮西宣抚使张俊入见,时战事方殷,帝问:“曾读郭子仪传否?”俊对以未晓。帝谕云:“子仪时方多虞,虽总重兵处外,而心尊朝廷。或有诏至,即日就道,无纤介怏望。故身享厚福,子孙庆流无穷。今卿所管兵,乃朝廷兵民。若知尊朝廷如子仪,则非特一身飨福,子孙昌盛亦如之。若恃兵权重,而轻视朝廷,有命不即禀,非特子孙不飨福,亦有不测之祸,卿宜戒之。”此等处可见高宗并非庸弱之君。惟朝廷自向君父世仇称臣屈膝,而转求臣下之心尊朝廷,稍有才气者自所不甘,故岳飞不得不杀,韩世忠不得不废。<small>绍兴八年,赵鼎言:“士大夫多谓中原有可复之势,请召诸大将问计,恐他时议论,谓朝廷失此机会。”帝曰:“不须恤此,不和则梓宫、太后、渊圣无可还之理。”湖北京西宣抚使岳飞请增兵,帝曰:“上流地分诚阔远,宁与减地分,不可添兵。尾大不掉,古人所戒。”是高宗决心对内加强统治,而无意无对外恢复,其意态岂不十分鲜明乎?</small>

及其吞辽取五京,前后不出九年。

三、并归梓宫及高宗生母韦太后。

当时学者至谓“自有天地,财用未有如今日之比者”。

金人灭辽之速,已出自己意外。吞并了偌大一个国家,须得慢慢消化。<small>若使宋人应付得宜,不示弱,不召侮。</small>金人本不想急速南侵。及金人渡河,亦并无意灭宋,故得割让三镇之约即北去。第二次回师南犯,自觉与宋结下深仇,防宋报复,故尽虏宋二帝、后妃、太子、宗戚,而立张邦昌为楚帝。只因黄河南岸,金人实在无暇顾及,惟求不与他为难,他便可慢慢地整顿黄河以北。这是金人当时的政策。

桧以靖康二年反对金人议立异姓被执,<small>其实主持反对之议乃马伸,非秦桧,后桧乃攘为己功。马伸门人何兑发其事,桧窜之真阳。挥尘录余话作“何珫”。</small>在金太宗弟挞懒(完颜昌)所,主立刘豫者即挞懒。与桧同拘者尚有孙傅、张叔夜、何栗、司马朴,独桧回南。自言杀监己者夺舟而来,然与妻王氏及婢仆一家同逃,以此为当时所疑。金人固不必其时即一意欲和,要之不失为一著远远的闲棋,而终于在这一著闲棋上得了胜算。建炎二年六月,桧在金曾为徽宗草书与粘罕(完颜宗翰)议和,金人必夙知其能任此事,故特放归。<small>金宣宗议迁汴,其臣孙大鼎上疏,亦谓:“既不可以威取,复结怨之已深,势难先屈,阴有以从,遂纵秦桧以归,一如忠献(粘罕谥)所料。”则金臣固不讳而明言之也。</small>

尊金主为伯父。

又有曰“月桩钱”者。

此制亦起于绍兴,以军资供亿,令本路计月桩办,故名。当时称其“名色类多违法,最为一方细民之害”者。其可数说者,有曲引钱、纳醋钱、卖纸钱、户长甲帖钱、保正牌限钱、折纳牛皮筋角钱;,讼者败有罚钱,胜则令纳欢喜钱。

宣和五年,宋金始构兵。<small>是年,金阿骨打死,弟吴乞买立。</small>

政和五年,女真始称帝,国号金。辽使议和不成,辽主亲征,又内乱,中途归,金蹑败之,取辽黄龙府。(黄龙府位于农安古城。)政和六年金取辽东京。重和元年,宋遣使浮海约金夹攻辽。宣和二年,金取辽上京。三年,侵辽中京。四年,取之,又取西京。宋童贯袭辽败绩,金又克辽燕京。至是辽五京全为金有。金自始起至是,前后九年,侵地及吉、辽、热、冀、察、晋六省。

余如旧。

钦宗靖康元年正月,金人渡河。<small>取小舟以济,凡五日,骑兵方绝,步兵犹未渡。旋渡旋行,无复队伍。金人笑曰:“南朝可谓无人。若以一、二千人守河,我岂得渡?”</small>围京师,议和条件如下:

南方一致反对和议的空气,好容易为秦桧所压下,而北方对和局的政策忽然变了。

<h3>二、辽帝系及年历</h3>

宋主称金主为“叔父”。<small>宋得称“皇帝”,改诏表为“国书”,易“岁贡”为“岁币”,余礼不能尽改。</small>

经制起于宣和,总制起于绍兴。所谓经制钱者,由宣和末陈亨伯为经制使所创之一种杂征,建炎中复行之。绍兴五年,以总制司为名,遂因经制之额又增析为总制钱。其法如添酒钱、添卖糟钱、典卖田宅增牙税钱、官员等请给头子钱、楼店务增三分房钱等,当时谓其“敛之于细而积之甚众”者是也。

真宗天禧三年(公元1019年),辽圣宗开泰八年,女真曾以巨舰五十艘由图们江口泛海南航。其船长九十余丈,或六、七十丈不等;一船之楫三、四十,载人五、六十。越高丽东岸,抵日本对马岛、壹岐岛,并攻入福罔湾,虏杀甚大。事见日本记载。并类此者不止一次。据史载,远自宋太祖建隆年间,即曾泛海至宋卖马。盖女真与渤海同族,据日史记载,渤海盛时,与日交通见记录者不下五十余次。渤海覆亡不久,女真崛起,遂变和平之商路为征伐之航程。及其海上之活跃渐歇,乃转而为陆地之侵扰。

孝宗抱志未伸,亦不愿老做此屈辱的皇帝,遂禅位于光宗。光宗又禅宁宗,乃闹出韩侂(tuō)胄的北伐。<small>侂胄乃宋后韩氏之季父,排赵汝愚得政,因此遂极为当时士大夫清议所鄙厌。宋人杂说小记有云:“许及之对之屈膝,遂命同知枢密院事。值侂胄生辰,及之后至,阍(hūn)者拒之,俯由门中闸偻而入。时称‘由窦尚书,屈膝执政’。侂胄与众宾饮南园,过山庄,顾竹篱草舍,曰:‘此真由田舍间气象,但欠犬吠鸡鸣。’俄闻犬嘷(háo)业薄间,视之乃侍郎赵师泽也。程松市一妾献侂胄,名曰‘松寿’。侂胄曰:‘奈何与大谏同名?’(时松为谏议大夫。)曰:‘欲使贱名常达钧听,亦得同知枢密院。’”此等事未知尽可信否。要之,此一大臣集团,在其国内未能得多数之拥戴与信任,则断可知。宋本积弱,侂胄初得政,即鲁莽用兵,其惟有误国则亦宜矣。</small>

二年正月,金人重邀帝去。<small>云:“侯解金足乃放。”搜八日得金三十万八千两,银六百万两,表段一百万疋。复搜十五日,又得金七万两,银一百十四万两,表段四万疋,纳金营。</small>

二月,金劫上皇、后妃、太子、宗戚前后凡得三千人。<small>金檄开封尹徐秉哲,秉哲令坊巷五家为保,毋得藏匿。京城巡检范琼,送上皇、太后御犊車出宫,金人又逼上皇召皇后、太子;百官军吏奔随号哭,太子呼云:“百姓救我!”哭声震天。三月,金人立张邦昌为帝。四月,以二帝及后妃、太子、宗戚三千人北去。北宋遂亡。金人北归,凡法驾、卤簿,皇后以下車辂、卤簿、冠服、礼器、法物,大乐、教坊乐器、祭器、八宝、九鼎、圭璧,浑天仪、铜人、刻漏,古器、景灵宫供器,太清楼祕阁三馆书、天下州府图,及官吏、内人、内侍、技艺、工匠、倡优,府库蓄积为之一空。其所失殆尤过辽人之入汴。</small>

淳熙五年,湖北漕臣言:“鄂、岳、汉阳自绍兴九年所收财赋,十分为率,储一分充上供。如十三年年增二分,鄂州元储一分钱一万九千五百七十缗,今已增至一十二万九千缗;岳州五千八百余缗,今增至四万二千一百余缗;汉阳三千七百缗,今增至二万二千三百余缗。民力凋弊,无所从出”云云,是尚在孝宗时也。

蒲卢虎、讹鲁观以谋叛被诛,挞懒亦以与宋交通罪见杀。缓进派失败,急进派得势。他们反对和议的主要点在第二条,放弃河南刘豫故地。

纵说宋军一时不能恢复中原,直捣黄龙,然使宋室上下决心抗战,金兵亦未必能再渡长江。强敌在前,正是策厉南方奋兴振作的一个好材料。惜乎高宗自藏私心,一意求和。<small>殿中侍御史常同言:“先振国威,则和战皆在我;一意议和,则和战常在彼。”且绍兴十一年之和议,实为战胜而议和,战胜而割地,更与绍兴八年情节不同。</small>

此亦军兴后所创。时称:“输米则增收耗剩,交钱则多收糜费。幸富人之犯法而重其罚,恣胥吏之受脏而课其入。索盗脏则不偿失主,检财产则不及卑幼。亡僧绝户,不俟核实而入官。逃产废田,不为消豁而抑纳”。诸如此类,有司固知其非法,盖以板帐额重,亦别无他策也。

逮南宋高宗既立,金人徹底消灭赵姓政权之计划失败,他们一面仍想在黄河南岸留一非赵姓的政权做缓冲,故张邦昌之后,继之以刘豫。

一、许宋称臣。

秦桧第一次相在绍兴元年八月,其时桧主“南自南,北自北”,以河北人还金,中原人还刘豫,与金人“还俘画江”之义吻合。故知桧之与金,当先有默契。惟其时南宋国势渐稳定,高宗畏金心理渐淡,故每每游移于和战两途间。帝谓:“桧议南自南、北自北,朕北人,将安归?”然终谓桧朴忠过人。盖桧之敢于出负和议重任之一点,已为高宗所赏识矣。

金兵此次大举渡江南下,本想捉住高宗,永绝南顾之忧。及高宗入海,目的难达。其时黄河南岸,金人依然无法统治,更何论长江之南。金人只有引兵北返,而在黄河南岸另立一个刘豫。如是则好让他做一个缓冲,阻住宋人北来报复,而金人则乘此躲回黄河北岸,好好休息整顿。这依然是四年前建立张邦昌时的政策。

吴璘(lín)扶风之捷。<small>事在绍兴十年六月,璘屡败金人,亦以有诏班师而止。</small>

仅得稍改和约。

适金亦方盛。

绍兴九年,金兀术毁成约,执宋使,分道南侵,再取河南、陕西州郡,宋亦出兵。<small>因对方主战,而这一面的主战派重见抬头。</small>

南宋政府,所以取于民者如此,其民乌得而不困,其国亦乌得而不亡!

然此犹曰正供也。其他杂取无艺,更不堪言。举其尤著有曰“诗、总制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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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自灭辽至灭宋,前后不出二年。自始起至灭宋,前后不出十四年。

金人主战派锐气已挫,于是重伸和议。<small>在绍兴十一年。若金兵得利,则和局不能再成。</small>条约大要如次:

<h3>三、金灭北宋</h3>

自金始起至辽灭,前后不出十二年。

黄河南岸,金既无法顾及,则已废刘豫后,自然直接归还宋室,只要宋室不向黄河北岸启衅。

南宋凡九主,一百五十三年。

宋、辽在长期和平过程中,两国内政乃至国防趋懈弛而腐化。金人突起乘其隙,两国乃继踵覆没。

顺昌之战,兀术责诸将丧师,皆曰:“南朝用兵非昔比,元帅临阵自见。”兀术用“铁浮屠军”,皆重铠(kǎi)甲,戴铁兜鍪(móu),锜军以枪标去其兜鍪,大斧断其臂,碎其首。又兀术用“拐子马”,而岳飞以麻扎刀入阵破之。以长刀、长斧破骑兵,郭子仪败安禄山已然。军事必渐习而强,不能因其初弱,疑其后盛。而金人多用签军,亦不如其初起部族军之强悍。

其先常以航海攻掠高丽、日本。

以宰相、亲王为质。

南渡以来,诸擅兵于外,稍自揽权,财力渐充,兵势自壮。高宗、秦桧,乃亟亟以收武臣兵柄,集权中央为务,至不惜屈膝金夷。何不对诸帅稍假借,犹足勉自树立也!<small>胡寅论当时军队,(轮对劄子,见斐然集,文中有云:“陛下克己临政,九年于此”,则在绍兴五年也。)谓:“不屯田积粟,开口待哺。功状皆言不令斫(zhuó)级,行赏至于全队转授,以官命队。煮海榷酤(gū)之入,奄而有之。阛(huán)阓(huì)什一之利,半为所取。衣粮仰给大农,器械取于武库。总兵者以兵为家,自建炎以来,易置宰执凡四十余人,独将帅不可进退。近者四、五年,远者八、九年,军籍何自而无缺?”此皆所谓文吏之见,乃为秦桧所借口。叶正则论四屯,亦极斥当时军队纪律之坏,而曰“秦桧虑不及远”,则出事后持平之论也。</small>

宣和七年二月,金获辽主延禧,辽亡。自阿骨打称帝至是,凡十一年。

系年要录卷三十七谓:“金人犯中国,所过名都大邑,率以虚声喝降,如探囊得之。积胜之威,直至兀术渡江,南兵皆望风披靡。”汪藻论诸将,谓:“张俊守明州,仅能少抗,敌未退数里间,遽狼狈引去,使明州无噍(jiào)类。韩世忠八、九月间已扫镇江所储,尽装海舶,焚城郭为逃遁计。”此皆金兵先声夺人,使诸军无斗志。其后兀术在江南,形势穷蹙,自引北去,韩世忠遂横截之于江中。纵谓因金人饱掠,韩之兵卒利其财物,然其时韩军胆量,毕竟与前不同。世忠以八千人与金兵十万相持凡四十八日,自是金兵不复再有渡江之志。

二、以河南、陕西地予宋。

辽亡,金氛队及宋。

人才既息,士气亦衰。高宗不惜用严酷手段,压制国内军心士气,对外屈服,结果免不了及身再见战祸,亦无颜面再临臣下,遂传位于孝宗。

时金兵号六万,宋勤王师集城下者已二十余万。金兵不待金银足,二月即退师。<small>宋括汴京金银及倡优家,仅得金二十万两,银四百万两。</small>

岳飞郾城之捷。<small>郾城之捷在十年七月。六月,命司农少卿李若虚往湖北京西宣抚使岳飞军前计事,若虚见飞于德安府,谕以面得上旨,兵不可轻动,宜且班师。飞不听,若虚曰:“事既尔,势不可还。矫诏之罪,若虚当任之。”飞遂进兵。是役金史阿鲁颍传,亦言飞袭取许、颍、陈三州,旁郡皆响应。惟相传飞军至朱仙镇,始见于岳飞孙珂之金陀粹编,而李心传系年要录、徐梦莘北盟会编皆不载,又系年要录谓:“飞既得京西诸郡,会诏书不许深入。始传令回军。军士应时皆南乡,旂(qí)靡辙乱。飞望之口呿(qū)不能合,良久曰:‘岂非天乎!’”惟飞军之得利,要为事实。系年要录又载飞将梁兴渡河趋绛州事,金史宗弼传亦谓:“出兵涉河东,驻岚、石、保德之境,以相牵制”则飞兵势远及河北,亦事实也。</small>

就当时国力言,宋兵并非不能抗金。两国情势,不能以靖康为例。

孝宗颇有意恢复,然国内形势已非昔比。

中国太平已久,人生不见兵革,庙堂之相,方镇之将,皆出童贯、蔡京、王黼、梁师成之门,无一可倚仗者。至南渡诸将帅,皆自营伍战阵建功自显。陈亮所谓“人才以用而见其能否”,又曰:“东西驰骋而人才出。”韩、岳诸将皆一时良选也。而金则老帅宿将,日就死亡,所用之人,未能尽如开国时之盛。

宋金为“伯侄”。如靖康故事。

和约大体如次:

割中山、太原、河间三镇。

朱子语类:“门人问中兴将帅还有在岳侯上者否?朱子凝神良久,曰:‘次第无人。’”武穆卒时,朱子已二十余岁,岂有见闻不确?武穆对高宗曰:“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怕死,天下自平。”能道此十字,武穆已足不朽矣。<small>古今人自有不相及,近人以当世军阀误疑武穆,非也。</small>

七年十月,金分两道入寇,<small>一路自西京(今大同)入太原,一路自南京入燕山。</small>徽宗传位太子钦宗。<small>尊徽宗为“教主道君太上皇帝”。</small>

州郡上供钱亦逐年增升,极朘(juān)削之能事。

金人一面拥立刘豫,让他做缓冲,一面却还试探与南宋进行和议。<small>如是则可让金人缓缓消化他十余年急遽获得的疆土和民众。</small>因此九月刘豫立为齐帝,而十月秦桧自金放归。

察事之卒,布满京城,小涉讥议,即捕治,中以深文。而阿附以苟富贵者,争以挤陷善类为功。自桧用事,易执政二十八人,皆世无一誉,柔佞易制者。秦桧主和,自谓“欲济国事”,试问和议完成后,桧之政绩何在?则其为人断可见矣。夫对外和战,本可择利为之。而自桧以后,遂令人竟认对外主和为正义公论所不容。明怀宗以不敢与满洲言和误国,则桧犹不仅为南宋之罪人矣。

桧于绍兴二年六月罢相,及金人废刘豫,扬言“请汝旧主人少帝来此坐位。”高宗乃又一意求和。七年十一月豫废,而八年三月,秦桧复为右仆射。高宗与桧君臣互为狼狈,朱子谓:“桧藉外权以专宠利,窃主柄以遂奸谋。”盖实语也。<small>靖康时,金人攻汴,求三镇,桧上兵机四事,力辟和议,遂以知名。后相高宗,力持和议,谓曾开曰:‘公自取大名以去,如桧但知济国事耳。’自前言之何其激,自后言之何其平。桧之为人,先后不符,诚大奸哉!”</small>

一、宋称臣奉表于金。<small>金主册宋主为“皇帝”。金曰“下诏”,宋曰“奉表”。“大宋”去“大”字,“皇帝”去“皇”字。金使来廷,皇帝起立,问金主起居,降坐受诏。馆伴之属,皆拜金使。宋使至金,同于陪臣。金主生辰及正旦,遣使致贺。</small>

初立时不信李纲、宗泽,而用黄潜善、汪伯彦,从归德退避到扬州。渡江后,金兵北去。又不肯到建康,而居临安。皆是畏金的表示。建炎元年,即遣祈请使赴金,名为请还二帝,实则意在乞和休兵。

北族以骑胜,宋非不知,故北宋防辽,常开塘泺(pō)植榆柳以限马足,<small>唐书地理志:“渔阳有平虏渠,傍海穿漕以避海难。又其北涨海为沟以拒契丹,皆神龙中沧州刺史姜师度开。”则此制已远始唐代。</small>又有拒马车、陷马枪等兵器。

银、绢各增十万两、匹。

然侂胄兵败议和之年,即蒙古铁木真称帝斡难河之岁。此后宋、金皆衰,只坐待著蒙古铁骑之来临。<small>史弥远继侂胄后,相宁宗十七年;立理宗,又独相九年。贾似道继之,襄阳围已急,尚坐葛岭,与群妾斗蟋蟀。私与蒙古议和而称鄂州围解,诏论功行赏。元人来申好,县城征岁币,则密令拘之。以利啖太学生,厚其馈给,诸生啖其利而畏其威,亦莫敢言者。南宋自秦桧以下,相臣皆非,遂以不振。至成吉思汗之伐鑫,距海陵南迁,不过五十八年,而女真已衰。则金、宋之存,正因其互不振作而已。</small>

时为金世宗,在位二十八年,号称文治,一时有“小尧舜”之誉,文物远胜辽、元。然大定中乱民独多。<small>时金上下已渐染华风,金主尝谓宰臣曰:“朕尝见女直(即女真)风俗,迄今不忘。今之饮宴音乐,皆习汉风,非朕心所好。东宫不知女直风俗,第以朕故犹尚存之,恐异日一变此风,非长久之计。”又禁女直人不得改汉姓,学南人衣装,犯者抵罪。又曰:“女直旧风,凡酒食聚会,以骑射为乐,今则弈棋双陆。宜悉禁止,令习骑射。”又曰:“辽不忘旧俗,朕以为是,海陵习学汉人,是忘本也。”金主对于种族之见,深挚如此,其行政措心,如何得乎?则宜乎乱民四起矣。</small>是金人统治中原,始终未臻稳定之地位。宋能惕厉自强,始终不以和局苟安,未见必难恢复也。就实际言,则当时南方政治尚不如北方。

宋输金五百万两,银五千万两,表段百万匹,牛马万头。

金骤灭北宋,其惟一政策,厥为在黄河南岸建立一个非赵姓的政权,而黄河北岸则归自己统治。于是有张邦昌之拥立。

二、宋岁输银、绢各二十五万两、匹。<small>金使至,又有馈赠。大使金二百两、银二千两,副使半之,币帛称是。</small>

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论宋代丁钱本末,谓:“唐初之庸,杨炎已均入两税,而后世复有差役,是取其二。王安石令民输钱免役,而绍兴以后所谓耆(qí)户长、保正雇钱复不给,是取其三。又有丁钱,是取其四。一有边事,免夫之令又不得免,是力役之征,取其五矣。若论调,则有折税,有和预买,川路有激赏,东南有丁绢,是布缕之征亦三矣。论租,则有税米,有义仓,有和籴(dí),而斗面加耗之输不与,是榖粟之征亦三矣。通而论之,盖用民力,已超唐十倍,民安得不困?”

辽天祚帝荒淫,常市名鹰海东青,道出女真境,女真苦之。宋徽宗政和四年十月,女真叛辽,诸部皆会,得兵二千五百人。十一月再胜辽,兵始满万。时辽人已大震惧,有“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制”之谚。

若以追比唐代,征敛之目,所增且十倍。

岁币银、绢各减五万两、匹。

世忠一人,前后勇怯迥异,正为当时诸将于积败之后,渐渐神志苏醒、勇气复生之一好例。后世读史者专据如汪藻等疏,以建炎以前事态,一概抹杀绍兴之抗战、实为不明当时心理气势转变之情形。<small>宋人自言十三处战功无黄天荡,盖是役虽相持近五十日,而韩军终败。然其先已有张俊明州城下之捷,为十三处战功之第一处。又有陈思恭太湖之捷,继之遂有黄天荡之拒战。要之宋军不复如以前之望风奔溃,确然为事实也。</small>

<img src="p:///book/plate.pic/plate_282403_2.jpg" />

而刘豫则与宋势不两立。<small>宋政权存在,刘豫即难安全,其处境不啻张邦昌。</small>又不能独力对宋,豫为宋败,自然只有乞援于金。如是则刘豫并不能为宋、金交兵之缓冲,而实做了宋、金言和之障碍。<small>绍兴三年,宋使王伦自金还,金粘没喝(宗翰)已对伦吐露许和意。惟以宋廷方谋讨刘豫,其议遂格。绍兴四年,赵鼎相,金、齐分道入寇,鼎决议亲征,捷于大仪(今扬州西北郊),金、齐俱退。五年,杨么平,东南无盗患。六年,伪齐入寇,又有藕塘之捷。</small>这一层不久便为金人所了解,于是便毅然废弃刘豫,而直接与宋言和。<small>主立豫者为挞懒,而主废豫者亦为挞懒。王伦再自金还,挞懒送之,曰:“好报江南,自今道途无壅,和议可成。”则金之态度,居可见矣。</small>

南宋疆域,较之全宋时仅及其半,而其国用赋入,乃超出于全宋之最高额。<small>陈止斋云:“方今版图仅及承平之半,而赋入过宣和之数。”是也。</small>

结果宋兵败求和,杀韩侂胄自解。<small>自孝宗和定以来,又四十余年。和约如次:</small>

疆界如绍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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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内则务求必伸,对外则不惜屈服。

前有将帅,无君相。今有君相,无将帅。朱子言:“言规恢于绍兴之间者为正,言规恢于乾道以后者为邪。”故当孝宗初政,朱子上封事陛对,尚陈恢复之义,后乃置而不论。淳熙十五年,戊申十一月上封事,谓:“区区东南,事犹有不胜虑者,何恢复之可言乎!”遂极论当时弊政。而孝宗则谓:“士大夫讳言恢复,不知其家有田百亩,内五十亩为人强占,亦投牒理索否?士大夫于家事则人人理会深,于国事则讳言之,此其志可知矣。”不知力言恢复者,早已于高宗时诛逐殆尽。人才士气,须好好培养。不能要他即有,不要他即无。一反一覆,只有让邪人乘机妄为。

宋之南渡,对金既不能伸其挞伐,屈膝求和,则惟有敲脂剥髓,以奉岁币;而其国内又仍不得不养军以自守;于是财用遂陷绝境。

三、东以淮水,西以大散关为界。<small>宋割唐、邓二州,及陕西余地。</small>

当时宋臣对和议一致反对。最要者在第一款。<small>金为宋之大仇,向之屈膝称臣,道议上万万讲不过。高宗只得专以韦太后为口实。时反对和议最烈者为胡铨,上书极论,都人喧腾,数日不定。高宗谓秦桧曰:“朕本无黄屋心,今横议若此,据朕本心,惟有养母耳。”铨遂远谪。</small>只有秦桧,一方知道金国之内情,<small>若金国不渴欲议和,或秦桧不深知金人欲和之真情,则桧在南方,亦不敢独排众议,力主和局。因和乃双方事,万一一方肯和,一方不肯,和局即破。桧无把握,不肯冒昧肩此重担。魏矼(kòng)为桧力陈敌情难保,桧曰:“公以智料敌,桧以诚待敌。”矼曰:“相公固以诚待敌,第恐敌不以诚待公。”夫桧岂以诚待人者?桧自以智料敌,而魏矼辈特为桧所蒙耳。</small>一面窥破高宗之隐私,<small>绍兴八年之和议,高宗态度极坚决。以前高宗欲和,由畏惧金兵,故不听李纲、宗泽,而用黄潜善、汪伯彦。现在是深恐金人拥立钦宗,于己不利,故又重用秦桧。</small>遂出来力主和议,因此再登相位。

折帛原出于和买,其制始北宋咸平中。方春预支钱与民济其乏,至夏秋令输绢于官。是则其先由官给钱,故称“预买”。继则官不给钱而白取,又后则反令以每匹之价折纳现钱而谓之“折帛”。陈止斋曰:“今之困民莫甚于折帛。然建炎初行折帛止二贯,户部每岁奏乞指挥,未为常率。四年为三贯省。绍兴二年为三贯五百省,四年为五贯二百省,五年七贯省,七年八贯省,至十七年有旨稍损其价。”林大中、杨万里疏,皆谓“两缣(jiān)折一缣之直”也。

金人所虏,徽宗及郑后为高宗父母。韦贤妃是高宗生母。钦宗及朱后为高宗兄嫂。邢夫人为高宗妻。朱后于北虏时道殂,徽宗、郑后于绍兴五年崩。金废刘豫,即扬言欲送回渊圣,拥立之于南京,盖隐以此为对高宗之一种要挟。故秦桧云:不和则太后不归,而金且拥立钦宗。<small>金使北还,王伦偕行,赵鼎告以:“上登极既久,四见上帝,君臣之分已定,岂可更议?”足见当时金使必以归渊圣复辟相要挟也。时秦桧力劝屈己议和,鼎持不可,鼎卒罢相。</small>及后和议定,金人许归徽宗、郑后、邢后之丧,与帝母韦后,而朱后之丧及钦宗独留不遣。<small>绍兴九年正月,王伦充奉护梓宫迎请皇太后交割地界使北行赴金,并不及渊圣,以后屡次通使,均无奉迎渊圣语。可见非金不许,乃宋自不请。建炎三年苗、刘之变,已谓:“将来渊圣皇帝来归,不知何以处?”太后诏:“敌人以皇帝不当即位,兵祸连年,今宜称皇太弟。”高宗正以乞和易得自己皇位之承许,与钦宗之长拘也。</small>

<h3>四、南宋与金之和战</h3>

北方自太宗以下,亦渐隳祖法。故时臣谓举西北二垂观之,若濩(hù)落大瓠(hù),外示雄壮,其中空洞了无一物。欲兵之强,莫如多榖(gǔ)与财。而熙宁以来,财务益集中,州郡厢兵亦籍归中央,为置将领。地方无财无力,何以应急?

叶水心外稿应诏条奏财总论有云:“祖宗盛时,收入之财,比于汉、唐之盛时一再倍。熙宁、元丰以后,随处之封桩,役钱之宽剩,青苗之结息,比治平以前数倍。而蔡京变钞法以后,比熙宁又再倍。渡江以至于今,其所入财赋,视宣和又再倍。”

金以骑兵胜,在大河南北,平原旷野,东西驰突,为其所利。及至江淮之间,骑兵失所便。王庶谓:“淮上虚荒,地无所掠,大江浩渺,未可易渡,兵势不同曩(nǎng)时”,是也。<small>吕颐浩疏:“臣顷在鄜延、环庆路,见我师与夏人接战,每迭胜迭负,未有败衄(nǜ)如今日之甚者。盖皆山险之地,骑兵非所利也。金人起燕、蓟,历赵、魏,至汴宋,皆平原旷野,骑兵驰突,步人不能抗。”今按玠(jiè)和尚原、仙人关诸捷是也。</small>

<h3>一、金起灭辽</h3>

韦后南旋,将发,钦宗赴车前泣曰:“归语九哥与丞相,我得为太乙宫使,足矣,他不敢望。”后许之,且誓而别。及归,始知朝议不欲钦宗南归,遂不敢言。张邵与秦桧书,言金人有归钦宗意,斥为外祠。金使来取赵彬辈三十人家属,洪皓请俟渊圣及皇族乃遣,遂谪外。是皆桧之所以独得高宗之眷顾也。

其尤无理者曰“折帛钱”。

金九主,百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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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见杀,正士尽逐,国家元气伤尽,再难恢复。这却是绍兴和议最大的损失。

建炎二年,高宗已使祈请使宇文虚中称臣奉表于金。故称臣为宋高宗自己请求之条件。

刘锜(qí)顺昌之捷。<small>此捷最著,在十年六月,宋汝为上丞相书谓:“承平日久,人不知兵,今诸将人人知奋,故顺昌孤垒,力挫敌锋,使之狼狈逃遁。”系年要录引顺昌破敌录:“兀术未败,秦桧已奏俾(bǐ)锜择利班师。”</small>

又有曰“板帐钱”者。

宋削方镇太过,然太祖时,如环州董遵晦、西山郭进,关南李汉超,皆尚优其禄赐,宽其文法。诸将财力丰而威令行,间谍精审,吏士用命,故能以十五万人而获百万之用。而其时如江淮诸郡,皆毁城隍,收兵甲,撤武备,书生领州,大郡给二十人,小郡减五人,以充常从。号曰长吏,实同旅人。名为郡城,荡若平地。

辽凡九主,二百十九年。<small>辽亡后,建西辽国,复延八十八年。然西辽立国,亦多仗汉人。</small>

建炎二年,金兵犯东京,宗泽败之。七月,宗泽卒。河南遂失屏障。建炎三年二月,高宗奔镇江,如杭州。六月,金兀术大举入寇。十一月,渡江入建康(今南京。),高宗奔明州。金兵陷临安,高宗航入海。四年正月,金兵陷明州,袭高宗于海,高宗走温州。二月,金人引兵北还。九月,立刘豫为齐帝。

自四月金人北去后,五月康王构即皇帝位于南京,是为南宋高宗。九月,张邦昌伏诛。十月,高宗如扬州。十二月,金又分道入寇。一面是高宗怕金兵,故愈避愈南。另一面是金兵也不放心高宗,故愈逼愈紧。

惟承平久则渐弛。熙宁六年置军器监,兵械精利,称于一时。然至徽、钦宗时又滥恶。吕颐浩疏:“臣尝观夷人之军,兵器便利,衣甲坚密,所以多胜;中国之兵,兵器不便利,衣甲不坚密,所以多败。夷人皆是民兵,平时赋敛至薄,而缓急以丁点军,器甲鞍马,无非自办。平时家居,日逐擐(huàn)甲胄而习弓矢,所以器甲各适用。中国之军莫非黥(qíng)卒,器甲从官给,身躯短小者或得长甲,修长者或得短甲,不能挽七斗弓者或授以一石弓,力能胜两石弩者付之以三石弩。致弓弩不适用,反与短兵同。寒饥之卒,无力自办器甲。”今按:此为宋、金初交兵时强弱胜负一大原因。不仅器甲弓弩不适用,亦以承平日久,官库器甲率皆朽钝,虽有若无,宜不能与塞外以战斗为生命之新起民族相较。然积之十数年,各军自谋生存,此等弊病渐渐革除。韩、岳有“背嵬(wéi)军”,皆别置亲随,精选军中勇健者充之,屡建战功。

第七编 元明之部 第三十五章 暴风雨之来临 蒙古入主

第三场策一道,经、史、时务内出题。今按:科举以四书义取士始此。自此相承直至清末,实中国近世一至要之创制也。<small>与四书取士同为明、清所因袭者,尚有行省制。此二制度影响明、清两代六百年之历史。</small>

陶氏生当元、明之际,其书刊于明代,则所谓“今”者,指元之晚季。其时蒙古、色目人在官者尚多不能执笔,则科举取士之为效可想。余阙曰:“至元以下浸用吏,中州之士见用者浸寡,南方尤寡。其久则南北之士亦自畦町相訾。故夫南方之士微矣。延佑中,初设科目,亦有所不屑而甘自没溺于山林之间者,不可勝道也。”<small>惟元代政治,虽学术的气味极薄,而社会上则书院遍立,学术风气仍能继续南宋以来,不致中辍。明祖崛起,草野绩学之士,乃闻风而兴,拔茅彚(汇huì)征,群集新朝,各展所蕴,以开有明一代之规模。如刘基、宋濂、章溢、陶安、钱用壬、詹同、崔亮、刘三吾等彬彬文雅,郁乎其盛,一时何上数十百人,皆元代之所贻也。</small>

静修文集二十一:“保州屠城,惟匠者免。予冒入匠中,如予者亦甚众。”又蒙古入汴,依旧制,攻城不降则屠之,耶律楚材谏不听,乃曰:“凡弓矢、甲仗、金玉等匠,皆聚此城,杀之则一无所得。”乃诏原免,汴城百四十万户得保全。

余阙谓:“因此南北之士,亦自町畦相訾,甚若秦、晋不可同中国。故夫南方之士微矣。”可见当时中国士人在政治上地位特微,而南方士人的地位更微。又按:金世亦有汉人、南人之分。先取辽地人为汉人,继取宋河南、山东人为南人。金世宗谓贺扬庭曰:“南人犷直敢为,汉人性奸,临事多避难。异时南人不习诗赋,故中第者少。近年河南、山东人中第者多,殆勝汉人”。谓:“汉人性奸,临事多避难”者,以其人久陷异族,受迫茹荼之久,而德性渐堕也。谓“河南、山东人不习诗赋”者,其士人高门多随宋南迁,留者或者遭屠割之惨,或抱种姓之痛,不愿应试,故若习诗赋者转不如在辽汉人之多。及金人统治渐久,汉化渐深,而河南、山东人亦渐起而与之合作耳。

<h3>七、元代之士人与科举制度</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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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的兵力,震铄欧、亚两洲。在蒙古骑兵所向无敌的展扩中,只有中国是他们所遇到的中间惟一最强韧的大敌。他们分著好几个步骤,才把整个中国完全吞并。

四、南人。<small>即长江流域及其以南之中国人,为南宋所统治者。</small>

及后求者众,亦绝不与。有功而无钱,事多中辍。又按辍耕录卷七:“至正乙未春,中书省臣进奏,遣兵部员外郎刘谦来江南,募民补路府州司县官,自五品至九品,入粟有差,非旧例之职专茶盐务场者比。虽功名逼人,无有愿者。既而抵松江,时知府崔思诚,曲承使命,拘集属县巨室点科十二名,辄施拷掠,抑使承伏,填空名告身授之,竟无一人应募者。”然则以纳粟求进,亦只限于张里无赖,自好者未必尔也。

三、汉人。<small>即黄河流域之中国人,原受金人统治者。</small>

其后自绍定元年至六年,蒙古人费了六年的力量,才算把汴京打下。

军临屠城,惟匠得免。

至蒙古与宋启衅,亦用大迂回的战略,先从西康绕攻大理,<small>事在理宗淳佑十二年、宝佑元年。</small>再回攻荆襄。但只攻陷后至宋灭,又六年。

常赋外,复有“科差”,其额又极重。

陶氏辍耕录卷二谓:“今蒙古、色目人为官者,多不能执笔,花押例以象牙或木,刻而印之。宰辅及近侍官至一品者,得旨则用玉图书押字,非特赐不敢用。”

又多立防禁。禁汉人田猎,<small>世祖纪,仁宗、英宗纪。成宗大德五年,有诏弛山泽之禁,听民捕猎。</small>禁汉人习武艺,禁汉人持兵器,<small>世祖、武宗、仁宗令。按:辽、金亦禁民间兵器。</small>禁集众祠祷、集众买卖,禁夜行。<small>元史一零五刑法志:“诸江南之地,每夜禁钟以前点灯买卖,晓钟之后,人家点灯读书工作者并不禁。”元典章禁夜:“夜间禁通行。一更三点钟声绝,禁人行。五更三点钟声动,听人行。”</small>

<h3>二、元代帝系及年历</h3>

自元世祖至元十五年定军民异属之制,以万户府、镇抚司领戍兵,以知府、县尹领民事。明因其制,于是州县、营卫,建置攸殊;出身既截然不同,铨注亦有一定之格;自督抚大吏外,武官除授,乃无一不归兵部。

至元二十八年,宣政院上天下寺宇四万二千三百一十八区,僧尼二十一万三千一百四十八人。其著如大承天护圣寺,顺帝至正七拨山东十六万二千余顷地属之。前后两次赐达三十二万三千顷。又有大护国仁王寺,水陆田地十万顷,赐户三万七千五十九。<small>元史刑法志:“诸庶民有妄以漏籍户及土田于诸王、公主、驸马呈献者,论罪。诸投下辄滥收者,亦罪之。”又成宗纪:“大德六年诏:江南寺观续置民田,及民以施入为名者,并输租充役。八年又诏免天下道士赋税。”盖僧道与贵族同样有豁免田赋之优待。又世祖中统四年,令在京权势家为商贾及以官银买卖之人,并须输税。至元三十年,敕僧寺邸店物货,依例抽税。仁宗元佑七年,禁京城诸寺邸舍匿商税。又见僧寺与贵族同样经营商业,又同样有避免课税之势力也。</small>

南宋代表的是中国的传统政权,他渐渐地从北方迁到南方,而终于覆灭。

惟就蒙古人眼光及其政治设施言之,则不能了解其地位。彼辈既不能执干戈入行伍,又不能持筹握算为主人殖货财,又不能为医匠打捕,供主人特别之需求,又不能如农民可以纳赋税,故与“丐”同列。<small>黑鞑事略:“蒙古赋敛谓之差发。汉地差发,每户每丁以银折丝棉之外,每使臣经从,调遣军马、粮食、器械,及一切公上之用,又逐时计其合用之数科率民户。诸亡国之人,甚以为苦,怨愤徹天,然终无如何。”又曰:“鞑主不时自草地差官出汉地定差发,霆在燕京,(宋端平二年)见差胡丞相(胡土虎)来,黩货更可畏,下至教学行及乞儿行亦出银作差发。”教学行即儒,乞儿行即丐,此皆穷行,无力作差发,乎其相为类。</small>别有一说为“官、吏、僧、道、医、工、匠、娼、儒、丐”十色,既有“工”,又重出“匠”,列“娼”于“儒、丐”之前,盖由不明猎民之意义而妄易之。

皇室佛事,占国家政费之泰半。

且蒙古恃其武力之优越,其未入主中国以前,已有本部及四大汗国,疆土跨亚、欧两洲。故其来中国,特惊羡其民物财富之殷阜,而并不重视其文治。<small>太祖西征以后,仓廪府库,无斗粟尺帛。中使别迭等佥言:“虽得汉人亦无所用,不若尽去之,使草木畅茂以为牧地。”太祖然其言,以耶律楚材谏而止。直至世祖入治中国,上种观念仍未徹底变去。</small>故元之诸帝,多不习汉文,甚至所用官吏,有一行省之大而无人通文墨者。<small>崔斌传,世祖时尚书留萝炎等奏:“江淮行省无一人通文墨者。”至元二十九年,河南、福建行省请诏用汉语。诏以蒙古语谕河南,汉语谕福建。</small>

楮钞始行在北宋时,蜀人先有“交子”,<small>楮币之行,与其时印刷术发明有关。</small>至南宋又有“会子”,始绍兴时。金人至禁用见钱以推行钞法。<small>宣宗贞佑三年,时钞价每贯仅值一钱,乃禁用见钱,钱多入于宋。</small>然宋、金末运,钞法皆甚弊。元承金制,亦专行钞币而钱几废。

<h3>四、元代之税收制度与经济政策</h3>

此虽贱民,而为贵族所御用,故较之农民犹高。<small>春秋时工、商、虞人,亦视家民为高也。</small>所谓“民”,则汉人、南人之业家者也。“九儒、十丐”者,“儒”为民间自由学者,而与僧侣宗教不同,本由春秋时代封建社会渐次破坏后所产生,为中国社会自秦汉以后一种特别重要之流品。

奴隶的献赐、鬻卖、投靠,成为一时常态。

要之。他们欠缺了一种合理的政治理想,他们并不如所谓政治的责任,因此亦无所谓政治的事业。他们的政治,举要言之,只有两项:一是防制反动,二是征敛赋税。

立里甲之制,二十家为一甲,以蒙古人为甲主。<small>衣服饮食惟所欲,童男少妇惟所命。见徐大焯烬余录。</small>

蒙古太宗十一年,富人刘廷玉等请以银一百四十万扑买天下课税,以耶律楚材谏而止。后回回人奥都剌合蛮请以二百二十万两扑买,楚材虽力争,竟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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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人地位中较高都为工匠。

元官制分内、外任,外任中又分民职、军职、匠职等名。匠职官甚多,与军、民职官相等,亦谓之“局院官”。世祖时,有浑源人孙成善为甲,赠至神川郡公,谥忠惠。子拱世其业,亦赠至神川郡公,谥文庄。回回人阿老瓦丁以善制炮,世袭副万户。回回人亦思马因亦以善制炮,世袭职。尼波罗国人阿尼哥以善装塑,故元代名医特多。至天文星历、阴阳卜巫,元人皆与匠、医一例视之。

其时能兴水利者,以郭守敬为最著。其他如董文用之于西夏、郑鼎之于平阳、廉希宁之于江陵、赵志之于长葛、耶律伯坚之于清苑、张立道之于昆明、王昌龄之于卫辉,成宗时皮元之于温州、乌古孙泽之于雷州,皆因地制宜,民获其利。

州县官或擢自将校,或起自民全,率昧于从政。县尉多系色目,并年小不谙事,以承荫得之,不识汉文,盗贼滋溢。

兵籍秘密,汉人莫之知。

蒙古人的统治,在大体上说来,颇有一些像古代贵族封建的意宋。<small>元初以宗正寺遥领诸路刑狱,则司法亦归私戚。</small>只是春秋时代的贵族阶级,自身有一种珍贵的文化修养,而蒙古人无之,他们在武力的镇压与财富的攫占之外,缺少一种精神生活的陶冶。他们只有一种宗教的迷信,算得是他们的精神生活。<small>元人崇佛教,乃今西藏之喇嘛教,与汉魏以来中土所行佛教亦有别。又按:重工匠,重僧道,此亦金人已然。据吊伐录:“金人特檄宋发遣工匠进行教坊,又命宋共议荐举异姓,列举僧道耆寿军人百姓”,可证。</small>

世祖时,廉希贤疏:“国家自开创以来,凡纳士及始命之臣,皆定世守。至今将六十年,子孙皆奴视其部下。郡邑长吏,皆其壮仆。此前古所无。”

明起,钞法竟不能复行,而银币代起,亦为中国史上一重要变更。

武宗至大三年,监察御史张养浩上时政书,九曰“异端太横”。谓:“释老之徒,畜妻育子,饮醇啖腴,萃逋逃游惰之民,为暖衣饱食之计。”泰定帝二年监察御史李昌言:“臣尝经平凉府静会、定西等州,见西番僧佩金字圆符,络绎道路,传舍不能容,则假馆民舍。因迫逐男子,奸污妇女。奉元一路,自正月至七月,往返者百八十五次,用马至八百四十余匹,较之诸五行省之使,十多六七。”

政府又盛行赐田。

赵天麟上太平金镜策,谓:“今王公大人之家,或占民田,近于千顷,不耕不稼,谓之草场,专放孳畜。”

正相当于蒙古、色目、汉人、南人之四级。

而汉、回待遇亦种种不平等。

时定制,县邑所属村疃(tuǎn),凡五十家立一社,择高年晓农事者一人为之长,以教农桑,立牌橛于田侧,书“某社某人”。社长以时点视,劝诫不率教者,籍其姓名以授提点官。此在世祖初年虽有此制,惟自平南宋后,对汉人任用即稍衰,一时方务于财利之朘(juān)括,地方政事不得人。赵天麟上策云:“至元六年,每社立义仓,自是以来,二十余年,社仓有空乏,伏望普颁明诏,凡一社立社长社司”云云,可见其制在世祖时即废。又世祖纪至元二十三、二十五、二十八诸年,大司农司所上诸路学校数,至二万有余,明太祖谓其“名存实亡”,良信。盖元自吞并宋以后,即无意于汉人这所教导矣。<small>苏天爵滋溪集亦谓:“农桑世皆视为具文,乡校皆以医卜杂流为之师”,此则言末季至正间事。</small>

可见元代入主中国,经历一百余年,中国自秦汉以来传统的文治政权的意识,始终未接受过去。他们的政治,始终不脱古代贵族封建、武装移殖的气味。然而当时一般社会文化、经济的水准,却比春秋时代在贵族封建下的农民,高出百倍。蒙古人的倒退政治,到底不能成功,因此社会变乱百出。

尤著者为江南平江田。张珪疏:“累朝以官田赐诸王、公主、驸马,及百官、宦官、寺观之属。其受田之家,各任土著人、奸吏为庄官,巧名多取。又驱迫邮传,折辱州县。请令民输租有司,有司输省部,省部输大都,以分给诸受田者。”不从。

而开浚水利之功,颇可称道。

他们一面盛拥奴隶,一面又广占田地。

又元代专行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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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百又九年中,世祖的三十余年,几于无岁不用兵。甫定南宋,<small>世祖以至元十六年灭宋,此下尚有十五年。</small>又规海外。内用聚敛之臣,外兴无名之师,嗜利黩武,并不能在文治上树立基础。

结果于国族勋旧之外,亦有科举取士之制。

如国师八思巴为蒙古创新字,<small>自此以前,蒙古尚为一无文字之蛮族。遇其必需使用文字时,则借用畏兀儿文。</small>世祖号之曰“大宝法王”。泰定帝泰定二年,以鲜卑僧言,为全天下立祠比孔子。而杨琏真伽世祖时为江南释教总统,尤骄纵,发掘故宋赵氏诸陵在钱塘、绍兴者及其大臣冢墓,凡一百零一所。私庇平民不输公赋者达三万两千户。成宗大德三年,方江南僧寺佃户五十万为编民,悉杨琏真伽冒入寺籍者也。又元制于帝师、国师下,僧侣有王公之封。

一、蒙古。

如无刘整、吕文焕之降,宋尚不致速灭。<small>金兀术虽渡江,而无拥众降附之人,即不能安而去。</small>又元世祖多用汉人,如王文用、刘秉忠、许谦、姚枢、史天泽、张文谦、宋子贞、董文炳、杨东、贾居贞、董文忠、赵良弼、刘肃、李昶(g)、徐世隆、窦默、王鄂、董文用、商挺、郝经之流,故元在北方,政治已略有规模,得以继续南侵。及既灭宋,汉臣渐疏,元政亦衰。

至元十八年,江南平,以江南民户分赐诸王、贵戚、功臣。先后受赐者诸王十六人,后妃公主九人,动臣三十六人。自一、二万户以上,有多至十万户者。动臣自四万户以下,至数千、数百、数十户不等。

世祖时,南人间有台省者。成宗以后,台省有汉人,无南人。

至元以下,执政大臣多由吏进。<small>虞集经世大典叙录:“元入官之制,自吏业进者为多,卿相守令于此焉出,故补吏法最为详密。”苏天爵滋溪集亦谓:“国家用人,内而卿士大夫,外则州牧藩宣,大抵多由吏进。”</small>中州小民粗识字能治文书,得入台阁共笔札,积日累月,可致通显。南人地远,不能自至于京师,其士人又往不屑为吏,故见用者尤寡。

他们的军队,亦分为各等级。

蒙古长于战阵,而不善于理财,故赋敛之事则多委之色目、回人。其先军队所至,多掠人为私户。<small>辽有“头下军、州”,大臣从征,俘掠人户,自置郛郭。此颇近之。</small>

惟元世祖初有中原,方经兵燹(xiǎn)之后,又多用中国士人,故以注意税收之故,而尚能留心及于民间之农事。

二、色目。<small>包括西域各部族,共三十余族。亦称“诸国人”。</small>

元代依种类分为四种。

张雄飞传:“至元十四年,荆湖行省阿里海牙以降民三千八百户没入为家奴,自置吏治之,岁责其租赋。”世祖纪:“至元十七年,诏核阿尔哈雅等所俘三万二千余人,并赦为民。”<small>他如宋子贞、张德辉、雷膺、王利用、袁裕诸传,皆有散见。</small>

全科户当出丝一斤六两四钱,包银四两,俸钞一两,丁税粟三石。此等皆两额外之科差也。

而文武分途之弊制,遂为明清两代所沿袭。

顺帝时,始诏:“南人有才学者得依世祖旧制,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皆用之。”<small>然顺帝时南人入中书省惟危素一人。又韩元善传:“丞相托克托奏事内廷,以事关兵机,元善及参知政事韩镛皆汉人,使退避。”则仍参用其名,排拒其实。丞相伯颜并有“尽杀张、王、刘、李、赵五姓汉人”之请。</small>地方行政长官,其先均由世袭。

最初的士人与普通平民一样的被俘掠为奴隶。

行省长官,贵倨如君长,同列跪起禀白,同于小吏。各道廉访使,必择蒙古人。缺则以色目世臣子孙为之。其次始参以色目人及汉人。<small>文宗时,诏:“御史台、各道廉访司官用蒙古二人,畏兀、河西、回回、汉人、南人各一人。”是汉人、南人仅得五之二。又至元二年诏:“以蒙古人充各路达鲁花赤,(守城池仓库的长官。)汉人充总管,回回人为同知,永为定制。”</small>

太宗时,免儒士之俘为奴者,立校试儒臣法。得淮、蜀士遭俘没为奴者凡四千三十人,免为奴者四之一。见耶律楚材传。又宪宗四年,制为士者无隶奴籍。世祖取鄂州,俘获士人赎还者五百余人。中统二年,诏军中所俘儒士,听赎为民。至元十年,勅南儒为人掠卖者,官赎为民。又廉希宪传:“世祖以廉为京兆宣抚使,国制为士者无隶奴籍,京兆多豪强,废令不行。希宪至,悉令著籍为儒。”

汉人、南人既不得为台省要官,<small>草木子云:“万中无一、二。”</small>亦惟有谋为州县卑秩。

蒙古人既看不起汉人、南人,因此也不能好好的任用汉人、南人,而只用了他们中间的坏劣分子。<small>金章宗明昌四年,奏见在官一万四千百九十九员,内女直四千七百五员,汉人六千七百九十四员。金之官职亦分女直与汉人界限,惟不如蒙古之不平等。</small>

因世袭为封君,故元初百官皆无俸。至元十九年,集贤直学士程文海陈五事,一曰“给江南官吏俸”,则至是江南官吏仍未有俸也。后魏百官初亦无禄,至孝文太和八年始分禄。

而贪污乃为元代政治上一寻常之事件。

二、科举出身者实际并不多。

三、科场舞弊,全失考试本意,亦全无考试真相。<small>详见辍耕录卷二十八。至正四年有长篇四六文揭发江、浙纤尘试黑幕,又至正二十二年复有作弹文者,举此可例其余。</small>

至其末,则钞料十锭易斗粟不得。

宋太祖患五季藩镇跋扈,命文臣出守列郡,而别置钤(qián)辖都监以司军旅屯戍政令,遂分职而治。然当时内外官仍文武参用,愿换授者亦许改职。

此下因蒙古未有早定储之制度,帝位相续,均由诸王拥戴,故屡起纷争。<small>此自宁宗、世祖时已然。武宗以下,权臣负拥立功,擅威福者三十年。直至顺帝而国亡。</small>

世祖初即位,尚多用汉人。当时如王文统、许衡、刘秉忠之徒,为之讨论古今,参酌时变,定内外官秩,稍具规模。惟自灭宋以后,即一意于财利,汉人渐失职。历成、武二宗,定制阴补官自六品以降,由省铨,先掌金谷,第其上中下,以岁月为差,至满,始受朝命许典民政。尚书省竟为钩考财赋之地,铨调不关白中书,以官为市,法纪荡然。甚至一玉石之微,一弓剑之细,无不有数官以董之,名位冗杂,前所未有。

大抵回民地位,大体是代表的商人,而汉人则代表了佃户与农民。

黑鞑事略:“亡金之大夫,混于杂役,堕于屠沽,去为黄冠者,皆尚称旧官。王宣抚家有推车数人,呼运使,呼侍郎。长春宫多有亡金朝士,既免跋焦,免赋役,又得衣食,最令人惨伤也。”盖蒙古初入中国,其野蛮最甚。长春真人邱处机以宗教得成吉思汗之信仰,其徒得免赋役,全真教遂大行,文人不能自存活者多归之。

又屡次收括民间马匹。<small>世祖至元二十三年,民间收马总计十万二千匹。至元二十七年,九千一百匹。至元三十年,十一万八千五百匹。成宗大德二年,十一万余匹。武宗至大三年,四万余匹。仁宗延佑四年,二十五万五千匹。延佑七年,二万五千匹。天顺帝天历元年,十一万余匹。数十年间,括民间马七十余万匹。</small>

元代入主中国,凡十一主,一百零九年。<small>自灭宋凡九十九年。除世祖、顺帝外,中间九主共仅三十九年。</small>

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诸职,汉人不得居。参知政事,中叶后,汉人为者亦少。

至元七年,诸路课程定额四万五千锭。十作年,京兆等路岁办课额自一万九千锭增至五万四千锭。阿合马尚欲求增,世祖止之。二十六年,以丞相桑哥请,大增天下商税,腹里二十万锭,江南二十五万锭。已视七年定额增十倍以上。又世祖十三年置榷茶都转运司于江州,三分取一,征一千二百余锭。至十八年,增额至二万四千锭。至仁宗皇庆时,渐增至一十九万二千八百锭。至仁宗延佑七年,增至二十八万九千余锭。视原额几及三百倍。延佑元年,中书右丞相铁木迭儿言:“课额比国初已倍五十。”食货志谓:“天历总入之数,视至元七年所定之额不啻百倍。”<small>苏天爵滋溪集记两淮盐价,至元年十三年一引中统钞九贯,二十六年增为五十贯,元贞二年增为六十五贯,至大以来遂增至一百五十贯。</small>

元人设官,亦以军、民、匠三者分列。

第二场古赋、诏、诰、章、表内科一道。古赋、诏、诰用古体,章、表四六,参用古体。

至元七年立司农司,专掌农桑水利,仍分布动农官及知水利者巡行郡邑。

虞集云:“元有中原,置十道劝农使,总于大司农,皆慎择老成厚重之士,亲历原野,安辑而教训之。功成,省归宪司,宪司以耕桑之事上大司农。天下守令皆以劝农系衔,郡县大门两壁皆书耕织图。”

蒙古人既得中国,遂把他主脑部分迁来,造成中国史上一种新的统治阶层,绵历一百余年之久。

那时中国本分三部:一宋、一金、一夏。而元人用兵,亦分三大步骤。先取黄河以北地,灭夏。再取金黄河南岸。再得长江流域及南方,灭宋。而每一阶段,皆费了不少的力量。

第二场策一道,以时务出题。汉人、南人第一场明经、经疑二问,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出题,并用朱氏章句集注。经义一道,各治一经,诗以朱氏为主,尚书以蔡(沈)氏为主,周易以程(颐)氏、朱氏为主。以上三经兼用古注疏。春秋用三传及胡(安国)氏传,礼记用古注疏。

此四阶级在政治上之待遇,显分优劣。

开科取士,定制在仁宗皇庆二年,始开科在延佑二年,已在宋亡后近四十年。科场三岁一开,至顺帝至元元年科举即罢,前后共二十年。嗣于至元五年复有科举,共不过二十次。

他们对士人的观念,似乎亦是一种仿佛的工匠。

而僧侣之为患于社会,更难尽述。

唐中枢三省,元废尚书、门下,独留中书。又置行中书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其初有征伐之役,分任军民之事,皆称行省,未有定制。中统、至元间,始分立行中书省,因事设官,不必备。皆以省官出领其事。其丞相皆以宰执行处省事系衔。其后嫌于外重,改为某处行中书省。军国重事,无不领之。此由中央政府常派重臣镇压地方之上,实为一种变相之封建。而汉、唐州郡地方政府之地位,渺不再得。此制大体上为明、清所承袭,于地方政事之推进,有莫大损害。自此遂只有中央临制地方,而中央、地方共同推行国政之意义遂失。

一、举行时间不久,次数甚少。

至元二十年,崔彧(yù)上疏,谓:“江南盗贼,相挺而起,凡二百余所。”又至元二十四年诏:“江南归附十年,盗贼迄今未靖。”世祖至元时如此,其他可知。

蒙古的“怯薛”,略当于古代之侍卫,本以贵族子弟的资格,选当内卫近侍之任,为封建政治里面一种正途的出身。然而在承平积久之后,腐败习气,到处弥漫,怯薛亦可以赎买得之。

黑鞑事略:“鞑人只是撤花,无一人理会得卖贩。只是以银与回回,令其自去卖贩以纳息。回回或者自转贷与人,或自多方卖贩,或诈称被劫而责偿于州县民户。”又曰:“其贾贩则自鞑主以至伪诸王、伪太子、伪公主等,皆付回回以银,或贷之民而衍其息,一锭之本展转十年后,其息一千二十四锭,谓之‘羊羔儿息’。民间普通以缗取三分为常。”

然此仅有名无实,在实际政治上极少影响。

各种商税课额,日增月涨,靡有所已。

第一最著者,为其政治上之显分阶级,一切地位不平等。

经有懂得汉化者之劝告而稍得解放。

蒙古破许州,先得金军资库使姚枢。时北庭无汉人士大夫,惟枢特加重。及阔端南侵,命即军中求儒、释、道、医卜之人。拔德安,得赵复,其徒称江汉先生。枢挟以北行,建太极书院,河朔始知道学。许衡、宝默皆从姚枢得程朱书。衡为国了祭酒,教蒙古诸贵人子弟,稍稍知中国礼义。

元代社会上的上层阶级,大体言之,有皇室、贵族、军人、<small>此与贵族不能十分分别,皆蒙古部族也。</small>僧侣、商人、地主、<small>凡皇室以下皆地主也。惟汉人、南人亦有为大地主者,由其前承袭而来,而以非法手段保持之。此尤以江南为多。王艮传:“有诣中书省诉松江富民包隐田土,为粮至一百七十万三石者。”元廷屡行经理之法,使民目自宝田。仁宗时,遂致召赣民蔡五九之乱。</small>官吏,而一般平民之政治地位则甚低。

丧乱渐臻后之民主,赖以稍苏。

成宗大德时,七道奉使宣抚使罢赃污官吏万八千七十三人。顺宗时,苏天爵抚京畿,纠贪吏九百四十九人,竟以忤时相坐不称职罢归。

后有纳粟、获功二途,富者以此求进。

汉世良家子得以材力入官,或隶期门、羽林,或为三署郎,而军功大者为卿大夫,小亦为郎。后汉将帅罢兵,大抵内为列卿,外为郡守。魏晋将军之官,多选清望之士居之。如裴危、王恬等例是也。以至州镇方伯,无不兼将军、都督之称。<small>其为州而无将军者谓之军车河史。</small>

顺帝信西天僧演折儿法,译言大喜乐也。又有西番僧伽璘真,授帝秘密大喜乐禅定,帝皆习之。丑声秽行,初为太子所恶,帝曰:“秘密佛法,可以延寿。”令秃鲁帖木儿以教太子,太子亦悦之。曰:“李先生教我儒书多年,我不省书中所言何事?西番僧教我佛法,我一夕便晓。”李先先生,太子论德好文也。其时顺帝父子既溺惑于西番佛法,而社会起事者如韩山童、刘福通等,亦以白莲教为号召。

郑氏以怯薛拟之周官,甚是。蒙古制度本多带有古代封建社会之意宋。汉初郎官入仕,亦与怯薛差似。惟汉代经董仲舒、公孙弘诸人提倡以孝廉及博士弟子补郎,遂将封建意宋改革。蒙古则只是封建政治自己之腐烂。<small>又按:怯薛所属,郑奏未尽。有为儿赤、昔宝赤、怯薛赤,主弓矢、鹰隼之争。有札里赤,主书写圣旨。必阇赤,为天子主文史。去都赤、阔端赤,侍上,带刀及弓矢。答剌赤,掌酒。兀剌赤、莫伦赤,典车马。帖麦赤,主牧橐驼。火你赤,主牧羊。忽剌罕赤,主捕盗。虎儿赤,掌奏乐。皆领于怯薛之长,分番更直。</small>

成吉思汗法令,杀一回教徒罚黄金四十巴里失,杀一汉人其偿价与一驴相等。世祖至元二十三年六月,括诸路马,凡色目人有马者三取其二,汉民悉入官。成宗大德四年,定诸职官荫叙之制,诸色目人视汉人优一等。

虽以世祖为开国贤主,亦专用财计之臣,务于聚敛。<small>始用阿合马(回人),继用卢世荣,又用桑哥。</small>

太宗时,耶律楚材言:“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儒臣之事业,非积数十年始未易成。”因些遂令随郡考试儒人被俘为奴者。

中国疆境辽阔,到处崇山大水。天然的形势,既极壮伟,又富变化。而且列城相望,百里之间,必有一城。以此蒙古兵虽横行全世界,宋、金虽均已积弱,而就蒙古全优队征服的各地而言,只有中国是最强韧、最费力的一处。<small>五胡系就中国内部起变乱,然始终未侵及长江流域。金承辽后,亦只占到黄河两岸而止。秦、汉间之匈奴,隋、唐间之突厥,皆以数十年积强之势,乘中国之内乱,而未能入塞逞志。近人治国史,每谓中国易受外族侵凌,意在警策国人之奋发,非史实也。</small>

汉军。

<h3>三、元代之政治情态</h3>

当时文武选授,尚不拘资格,迄南北朝皆然。至唐吏部、兵部分为二选,文武始各有定阙。然诸州兵政掌之河史,悉带使持节,并无专阃(kǔn)武员。吏职、兵官,未尝判然区别。

其先民间尚称便。

金哀宗走蔡州,宋兵与蒙古合围,逾年始陷。

因此元代税收有“扑买”之制。

先造“中统钞”,<small>以银为率,名曰“银钞”,一贯值银一两,五十贯为一锭。</small>后造“至元钞”,以一当五。<small>至元钞一贯文,当中统钞交钞五贯文。</small>子母相权,要在新者无冗,旧者无废。凡岁赐、周乏、饷军,皆以中统钞为准。<small>中统寻以费工本多,不印行,而至元钞独行。</small>

因此其政治情态,乃与中国历来传统政治,判然绝异。

回民相率殖产卜居于中原,尤以江南为盛。

探马赤军。<small>以诸部族为之,乃镇术边境者。</small>

<h3>五、元之军队与禁令</h3>

自成吉思汗即位,至忽必烈灭宋,凡历五世,七十四年。

惟自灭宋以后,他们意态即不同。设官分职,财务重于民事。

寺庙亦拥有盛大之产业,与贵族王公等,同样为封建势力之一种。

蒙古人震铄亚、欧两洲的武力,终于在汉人的蜂起反抗下,退让出他们的统治。

因此在蒙古的政治局而里,僧侣占到很高的位置。

蒙古人以军人而兼贵族,既享有政治上种种特权,又多用回人为这经营财利,剥削生息。

而终于在这些俘虏中间,偶然把南宋的儒学流到北方去。

元于常赋外加取于民者,太宗时尚只有丝料、丁税两种。至宁宗时又增包银,世祖时又增俸钞。

蒙古未入中国以前之世次:

又于农村设“社长”。

蒙古军。

今按:元之军民异属,本自有其用意。吴莱渊颖集书急就章后谓:“国家起自北土,经理中原。中原豪杰,保胡乡里,因而降附,使据其境土如诸侯。大开幕府,辟置官属,钱谷狱讼,一皆专制,而不复关乎上。已而山东猘子,地富兵强,跳踉负固,卒贻诛灭。而后天下郡县一命之官,悉归吏部。兵则自近戍远,尺籍伍符各有统帅。但知坐食郡县租税,不复系守令事矣。”此盖元人私武力以便宰制之用心。

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此见陶宗仪辍耕录。“官、吏”为贵族,“僧、道”为宗教,亦相当于贵族。“医、工”即平民中地位较高者,如匠户之类。“七猎、八民”者,元特有捕猎鹰人,籍隶鹰房总统管府,<small>苏天爵滋溪集十九:“中原甫,江左未下,朝廷尝因畋狩阅武功,鹰师所至,威若神明。或旁缘为奸而下不勝其虐。”又十五谓:“国家草昧初,南北未一,政教未洽,常因畋狩讲武功,鹰师之职,贵幸隆宠。承平既久,犹恐武备浸弛。或者不究其意,驰骋豪纵,因为奸利,民始不勝其困。”元史兵志谓:“元制自御位及诸王,皆有昔宝赤,盖鹰人也。是帮捕猎有户,使之致鲜食,以荐宗庙,供天庖,而齿革羽毛又皆足以备用,此殆不可缺焉。”又云:“打捕鹰房人户,多取析居、放良及漏籍孛兰奚、还俗僧道,与凡旷役无赖者,及招收亡宋旧役等户为之。”</small>

金人既失河北、山东、关陕,并力守河南,成吉思汗赍恨而卒。<small>成吉思汗道卒于六盘山,临卒谓左右曰:“金精兵在潼关,南据连山,北限大水,难以剧破。宋、金世仇,若假道于宋,下兵直捣大梁,破之必矣。”此后蒙古兵果自唐、邓下汴。</small>

续通典:皇庆、延佑中,由进士入官者仅百之一,由吏致显要者常十之九。顺帝时罢科举,许有壬争之,谓:“通事、知印等,天下凡三千三百余名,今岁自四月至九月,白身补官受宣者七十三人,而科举一岁仅三十余人。”

终元世非蒙古而为丞相者止三人。<small>内一系回回人,汉人为史天泽、贺惟一二人。史在世祖时。贺则已在顺帝时,初以为御史大夫,犹赐姓拓跋,改名太平,而始得之。金史文艺传谓:“世宗、章宗之世,庠序日盛,士由科第位至宰辅者接踵,以元方之蔑矣。”</small>

武宗时以物重钞轻,改造“至大银钞”。大抵至元钞五倍于中统,至大钞又五倍于至元。不五十年钞法三变,而其价亦二十五倍。<small>未期年,仁宗即位,以倍数太多,轻重失宜,有罢银钞之诏。</small>及顺帝至正中,又改造至正印造中统交钞,名曰“新钞”,二贯准旧钞十贯。遂至钞料十锭易斗粟不得,而元亦亡矣。

创为行中书省,以便其分区宰割之私意。

匠人特籍为户,得不与平民为伍。

牧场与农田杂糅,屡起冲突。

世祖至元三十年间,醮祠佛事之目百有二。成宗大德七年,再立功德使司,增至五百余。成宗至大时,张养浩上时政书,谓:“略会国家经费,三分为率,僧居其二。宣徽院使岁会内庭佛事之费,以斤数者面四十万九千五百,油七万九千,酥蜜共五万余。仁宗延佑五年,给书西天字维摩经金三千两,岁费较大德又不知增几倍。至明宗时,中书省言佛事以今较旧,增多金一千一百五十两,银六千二百两,钞五万六千二百锭,币帛三万四千余匹。”

汉人、南人不为正官。

直至至元二年,始罢州县官世袭。四年,又罢世侯,置牧守。

和尚传:“诸王牧地、草地,与民田相间,互相侵冒,有司视强弱为予夺。”又塔里赤传:“南北民户主客良贱杂糅,蒙古军牧马草地,互相占据”云云。此均在至元时。

郑介夫成宗时奏云:“‘怯薛’,古称待卫。周礼膳夫,庖人、内飨、外饔、浆人、烹人、笾人,今之‘博儿赤’也。幕人、司服、司袭、内宰,今之‘速占儿赤’也。宫人,今之‘烛剌赤’也。不限以员,不责以职。但挟重资,有梯援投门下,便可报名字,请粮草,获赏赐,皆名曰‘怯薛’。屠沽下隶,市井小人,及商卖之流,军卒之末,甚而倡优奴贱之辈,皆得以涉迹宫禁。又有一等流宫胥吏,经断不叙,无所容身,则夤缘投入以图升转。趋者既多,岁增一岁,久而不戢,何有穷已。”

<h3>六、元代之僧侣</h3>

顺帝父子竟以亡国。

静修文集十七:“金人南徙,迁诸州工人实燕京。”元史张惠传:“灭宋,籍江南民为工匠凡三十万户。选其有艺业者十余万户为匠户。”事在至元二十一年。又至元十七年,诏江淮行中书省括巧匠。未几,赐将作院工匠银钞币帛。旋勅逃役之民窜名匠户者复为民。

四、蒙古、色目人与汉人、南人分榜考试,右榜为蒙古、色目人,恐多属具文;左榜为汉人、南人,其真才实学多不屑应举。

秦汉以来,民间交易,惟谷帛与钱,无用银之例。银为器饰宝藏。唐代租出谷,庸出绢,调出缯布。而两税法行,令出钱。宋代诸州岁输缗钱,故后世相沿谓之“钱粮”。<small>宋府库输入,钱、谷外为绢、绸、丝、布、茶、蜡。惟闽、广间许以银易缗钱。元佑会计录:“岁入银止五万余两。”</small>金因钱钞法弊,乃权以银货。继复罢钱而专用银钞。<small>铸银名“承安宝货”,每两折钱二贯。当时俸给军须,皆银钞相兼。</small>哀宗时,钞竟不行,民间一以银交易,是为后世社会用银之始。<small>元贡赋仍微谷帛,成宗本纪载,岁入银数不过六万两。</small>明初田赋亦未用银。民间交易以银,有历禁。然钞法既不行,银终起而代之。<small>英宗时始令南畿、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广西,应输米麦折银,后概行于天下“太仓银库”之名,起于明之是叶也。</small>

元科举定制于仁宗皇庆二年。其考试程式,蒙古、色目人第一场经问五条,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内设问,用朱氏章句集注。

政府亦以分赐民户为恩典。

新附军。

明袭元弊,不能大事荡涤者多矣。至清则同为盗憎主人。自乐于循用矣。

第七编 元明之部 第三十六章 传统政治复兴下之君主独裁(上) 明代兴亡

除却汉高祖,中国史上由平民直起为天子的,只有明太祖。<small>元末群雄,如河南韩山童、韩林儿,乃白莲教师。湖广徐寿辉,为贩布者,其部将陈友谅,乃渔父。江苏张士诚,为运盐舟人。浙江方国珍,乃贩盐者。安徽郭子兴,则卖卜者之子。朱元璋,皇觉寺僧。四川明玉珍、福建陈友定,及明太祖部下徐达,皆农民。常遇春则为盗。元末群雄,较之秦末,更见其为平民色彩。</small>

这是说明蒙古人的政权之下,绝没有汉人的地位。因此在蒙古政权被推翻的过程中,没有让政权之自身酝酿出权臣或军阀来操纵这个变局。

<h3>一、明代帝系及年历</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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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共十六主,二百七十七年。<small>若并南明三帝,计当为十九帝,二百九十四年。</small>

<h3>二、传统政治之恶化</h3>

明代是中国传统政治之再建,然而恶化了。恶化的主因,便在洪武废相。

于是实际相权一归寺人。

天下大定,年已六十余,太子死,孙孱弱,故为身后之虑。一面封建诸子,各设卫兵三千,乃至一万九千,一面尽诛功臣宿将。

“今久不御,上下之交绝而不通,天下之弊由是而积。外朝或可间歇,内朝必以时举。六部诸司以次奏事,大臣五日一次起居,侍从、台谏五日一员上殿轮对,或不时召见。咫尺相对,略去威严。上不难于问,下不难于对。人才贤否、政事得失、风俗善恶、闾阎疾苦、古今治乱,皆得毕陈于前,则上下之情可通,内外之壅蔽可决,天下之事有何不可为者?”王鏊之言,特欲复明初之规模,而明室帝王之昏惰,则并有不止如鏊之言者,明政乌得不乱?

因此明代司礼监,权出宰辅上。

自秦以来辅佐天子处理国政的相位,至是废去,遂成绝对君主独裁的局面。

世宗时,夏言、严嵩遂弄大权。<small>严嵩柄政达二十年。世宗初亦威柄自操,用重典以绳下,而弄权者即借以行私。明代君主非重法即怠荒,皆足以败事。</small>

其后始专命内阁条旨。皇帝深居内殿,不复常与大学士相见。

鞭笞捶楚,成为朝廷士大夫寻常之辱。

终明之世,廷杖逮治不绝书。

廷杖亦始太祖时,如永嘉侯朱亮祖父子皆鞭死,工部尚书夏祥毙杖下,其后流而愈甚。武宗正德三年,刘瑾矫诏百官悉跪奉天门外。顷之,下朝官三百余人狱。及(十四年)谏南巡,命朝臣一百零七人罚跪午门五日,晚并系狱,晨出暮入,又各杖三十。余继疏争者,杖四十、五十,有死者。<small>廷杖者百四十六人,死者十一人。</small>世宗时(嘉靖三年)大礼议,逮下诏狱廷杖者一百三十四人,编修王恩等病创卒者十八人。<small>四十余年间,杖杀朝士倍蓰前朝,有杖毕趣治事者,有朝服予杖者。公卿之辱,前此未有。十一年徐石麟疏言:“皇上御极以来,诸臣丽丹书者几千,圜扉为满。”十四年,大学士范复粹疏请清狱,言:“狱中文武累臣至百四十有奇,大可痛。”不报。</small>庄烈帝时,用刑颇急,大臣多下狱。明廷之滥刑、滥杀,终使其自陷於不救之地。<small>明史流寇传评庄烈帝,谓:“败一方即戮一将,隳一城即杀一吏,赏罚太明,而至於不能罚。制驭过严,而至於不能制。”其甚者如袁崇焕之见杀,则并非罚之明而驭之严矣。</small>

天启六年,浙抚潘汝桢始为忠贤立生祠,天下争废书院应之。监生陆万龄请祀忠贤于国子监,又请以忠贤配孔子。崇祯时定逆案,首逆凌迟者二人,为忠贤、客氏。首逆同谋决不待时者六人。交结近侍秋后处决者十九人,结交近侍次等充军者十一人,又次等论徒三年赎为民者一百二十九人,减等革职闲住者四十四人,共二百零九人。<small>忠贤本族及内官党附者又五十余人。其时文臣有崔呈秀等“五虎”,武臣有许显纯等“五彪”,又有“十狗”“十孩儿”、“四十孙”之号。自内阁六部至四方督抚,无非逆党,骎骎乎可成篡弑之祸。忠贤目不识丁,弄权至多不过六、七年,少仅三、四年,蟠结攀附之盛已如此,则其时士风官方,亦可知矣。</small>

太祖昭:“以后嗣君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small>朱国桢皇明太训记卷九谓:“臣下敢有奏请设立宰相者,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small>

而监杖用内官,行杖用卫卒,遂使士大夫悬命其手。

洪武时,大学士特侍左右备顾问,奏章批答,皆御前传旨当笔。

史称:“成化以后,凡大审录,太监斋敕,张黄盖,於大理寺为三尺坛,中坐。三法司左右坐。御史中郎以下捧牍立,唯诺趋走惟谨。三法司视成案有所出入轻重,俱视中官意,不敢稍忤。”

其次又须倾轧同列。

一面废去宰相,正式将政府直辖於王室。<small>秦、汉以来中国政治之长进,即在政府渐渐脱离王室而独立化,王室代表贵族特权之世袭,政府代表平民合理之进退,而宰相为政府领袖,君权、相权,互为节制。李德裕谓:“宰相非其人,当亟废罢,至天下之政,不可不归中书。”宋蔡承禧神宗时上疏:“乞除命大臣、台谏之外,事无巨细,非经二府(中书、枢密)不得施行。”此中国传统政治之精神也。明祖恶宰相弄权,谓可以篡夺王室之统续,故深忌之。</small>既不能不用士人,<small>宗族同姓不足恃,军人而非宗室更可虑,宦官、外戚则明祖早见其更不可用。而当时士人在社会上之势力,亦更非汉、唐、宋初年可比。除非如蒙古、满州为整个部族之统治,(然亦需借用社会士人力量合作。)否则一姓一家舍援用士人,即无他道。</small>遂不惜时时用一种严刑酷罚,期使士人震慑于王室积威之下,使其只能为吾用而不足为吾患。<small>及王威渐弛,则以太监代帝王。</small>

洪武十三年左丞相胡惟庸诛,遂废宰相。

张居正屡言祖宗法度,谓:“本朝立国规模与前代不同。宋时宰相卑主立名,违道干誉之事,直仆之所薄而不为者。”又曰:“迂阔虚谈之士,动引晚宋衰乱之政以抑损上德,挢扦文纲。不知我祖宗神威圣德,元与宋不同。哺糟拾余,无裨实用。”盖中国自宋以下,贵族门第之势力全消,宋儒於科举制度下发挥以学术领导政治之新精神。尊师相,抑君权,虽亦有流弊,要不失为历史之正趋。明太祖、张居正则皆此潮流下之反动也。<small>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置相篇,谓明“阁下之贤者尽起能事则曰法祖,非为祖宗必足法,其位既轻,不得不假祖宗以压后王,以塞宫奴。”若张居正此论,则又假祖宗以抗朝议亦。既不敢以师相自居,即不得为大臣。无论何事,非托王命,则只有上述祖旨也。</small>

<h3>三、废相后之阁臣与宦臣</h3>

明代废相以后,析中书政归六部。

去中书省,特存中书舍人,为七品官,职书翰而已。去门下省,特存给事中,虽七品官,而有封驳之权。尚书省不复设令、仆,升六司尚书分为六部,秩二品。

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副之。六部之上,更无领袖,而天子总其成。

第二个恶化的原因,在于明代不惜严刑酷罚来对待士大夫。此亦起於太祖。

另设内阁大学士,为天子襄理文墨。

授餐大内,常侍天子殿阁下,故名“内阁”。时设大学士者共四殿:中极、建极、文华、武英;两阁:文渊阁、东阁。

宋太祖惩于唐中叶以后武人之跋扈,因此极意扶植文儒。明太祖则觉胡元出塞以后,中国社会上比较可怕的只有读书人。<small>功臣、宿将多以诛死,兵卒多以散归田亩。</small>但是所谓传统政治,便是一种士人的政治。明太祖无法将这一种传统政治改变,<small>这是广土众民的中国为客观条件所限的自然趋向。</small>於是一面广事封建,希望将王室的势力扩大。<small>古代封建只如后世一小县,故可以宗法统治。后人封建,连州接郡,依然是一中央政府之缩影。于封建区域内,依然得用士人政治,非一宗一族所能统。</small>

成祖以后,始有“内阁”之称。

孙承泽春明梦余录载洪武十七年九月,给事中张文辅言:“自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日之间,内外诸司奏箚凡一千一百六十件,计三千二百九十一事。”故君主独裁,非精力过绝人,其势必不可久。

洪武九年,叶伯巨上书:“今之为仕者,以混迹无闻为福,以受玷不录为幸。以屯田工役为必获之罪,以鞭笞捶楚为寻常之辱。”<small>伯巨竟以此死狱中。又解缙疏:“今内外百司,捶楚属官,甚于奴隶。”是明初捶楚官吏之风,又不仅于朝廷之上矣。</small>

由翰林院侍讲、侍读、编修、检讨等官简用,无定员。使参预机务。

永乐、洪熙两朝,每召内阁造膝密议,然批答亦出自御笔,不委他人。

成祖时,解缙、胡广等既直文渊阁,犹相继署院事。

仁宗后,阁权渐重。

中易红书批出。

其惨酷无理,殆为有史以来所未见。

明代一面废去宰相,一面又用严刑绳下。锦衣卫、<small>锦衣卫狱又称“诏狱”,始太祖时。</small>东厂、<small>永乐设,掌缉访谋逆妖言、大奸恶等,由宦者领之,与锦衣卫均权。</small>西厂,<small>宪宗宠汪直设,命同河外事,所领缇(tí)骑倍东厂。武宗时,刘谨又设之。神宗时,冯保擅权,又建“内厂”,即西厂之变相。于是名东厂曰:“外厂”。魏忠贤秉政,内、外厂备极刑惨。</small>成为皇帝的私法庭,可以不经政府司法机关<small>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称三法司。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small>而擅自逮捕拘讯朝臣,乃至于非刑虐杀,其权全操于内寺。

黄梨洲谓:“有明一代政治之坏,自高皇帝废宰相始。”真可谓一针见血之论。

太祖定制,内侍毋许识字。至宣宗时,始立内书堂,内官始通文墨,掌章奏,照阁票批朱,与外廷交结往来。

然遇大事,尚犹命大臣面议。

国家并未正式与阁臣以大权,阁臣之弄权者,皆不免以不光明之手段得之。此乃“权臣”,非“大臣”。权臣不足服众。<small>杨继盛劾严嵩,谓:“祖宗罢丞相,设阁臣,备顾问、视制章而已。嵩乃俨然以丞相自居。”御史刘台劾张居正,亦谓其“俨然以相自处”。又曰:“祖宗朝,一切政事,台有奏陈,部院题复,抚按奉行,未闻阁臣有举劾也。居正定令抚按考成章奏,每具二册,一送内阁,一送六科,抚按延迟则部臣纠之,六部隐蔽则科臣纠之,六科隐蔽则内阁纠之。夫部院分理国事,科臣封驳奏章,举劾其职也。内阁衔列翰林,止备顾问,从容论思而已。居正创为是说,欲协制科臣,拱手听令,祖宗之法若是乎?”居正因此上书乞休,自谓:“臣之所处者危地,所理者皇上之事,所代者皇上之言。今言者方以臣为擅作威福。”可见一切症结,实在内阁制度之本身也。又明史七卿年表:“洪、宣以后,阁体既尊,权亦渐重,于是阁部相持,凡廷推考察,各骋意见,以营其私,而党局分焉。科道庶僚,乘其闲隙,参奏纷孥。驯至神宗,厌其嚣聒,置而不论。”此岂非政体失调有以致之乎?</small>故虽如张居正之循名责实,起衰振敝,为明代有数能臣,而不能逃众议论。

甚至宪宗成化以后,迄与熹宗天启,前后一百六十三年,其间延访大臣者,仅孝宗弘治之末数年,而世宗、神宗则并二十余年不见朝。群臣从不见皇帝之颜色。<small>野获编卷一有明代召对趣话一则云:“先是宪宗以微吃,赐对甚稀。一日,召阁臣万眉州(安)、刘博野(吉)、刘寿光(珝)等人,访及时政,俱不能置对,即叩头呼‘万岁’,当时有‘万岁相公’之谑。今上(万历)渊默岁久,自庚寅元旦召吴门(申时行)、新安(许国)、太仓(王锡爵)、山阴(王家屏)入对以后,又二十五年而为乙卯之四月,以张差闯宫一事,召方德清(从哲)、吴崇仁(道南)二相入内商榷。方唯叩首唯唯,不能措他语,吴则噤不能出声。及上怒,御史刘光复越次进言,厉声命拿下,群阉哄聚殴之。事出仓卒,崇仁惊怖,宛转僵仆,乃至便液并下。上回宫,数隶扶之出,如一土木偶,数日而视听始复。盖崇仁自登第后,尚未观穆若之容,一旦备位政本,不觉失措至此。”又赵翼陔(该)余丛考,有“明中叶天子不见群臣”条,可参看。</small>

大学士王鏊(ào)论视朝,曰:“上下不交,未有如近世之甚者。君臣相见,不遇视朝数刻。君或不识其臣,臣或不交一言于君。上下不过章疏批答相关接,刑名法度相把持而已。非独沿袭故常,亦其地使然。何也?本朝视朝于奉天门,未尝一日废。<small>明常朝有御殿仪、御门仪。每日晨兴,御奉天门,午、晚复出坐朝,一日而三朝焉,可谓勤政。其后御殿礼废,午、晚朝亦废,世宗、神宗则并常朝御门,亦数十年不一举。</small>然堂陛悬绝,威严赫奕,将军持鈲(孤),御史纠仪,鸿胪举不如法,通正司奏上,特是之,命所司知之而已。谢恩见辞,惴惴而退,上何尝闻一事?下何尝进一言?

“欲上下之交,莫若复古内朝之法。周时有三朝,库门之外为‘外朝’,询大事在焉。路门之外为‘治朝’,日视朝在焉。路门之内曰‘内朝’,亦曰‘燕朝’。视朝而见群臣,所以通上下之情。听政而适路寝,所以决可否之计。

“汉制,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盖外朝为尊,中朝为亲。<small>周制常朝旅揖、特揖,其仪甚简。汉常朝仪不著,殆亦近古。叔孙通朝仪,非常朝之仪。唐、宋重常朝,其仪特备,已非秦、汉之旧。</small>唐皇城之南一门曰承天,正旦、冬至取万国之朝贡则御焉,盖古之外朝也。其北曰太极门,其内曰太极殿,朔、望视朝在焉,盖古之治朝也。又北曰两仪门,其内曰两仪殿,常日听朝而视事,盖古之内朝也。<small>贞观初,每日临朝,十三年三日一朝,永徽中五日一朝,文官中五品以上号‘常参官’。玄宗怠于政事,乃有紫宸殿入阁,所见惟大臣,百官俟朝正衙者无复见天子。中叶以还,又有开延英召对,则并非正殿。</small>

“宋时常朝则文德殿,五日一起居则垂拱殿,正旦、冬至、圣节称贺则大庆殿,赐宴则紫宸(辰)殿,或集英殿,试进士则崇政殿。侍从以下五日一员上殿,谓之‘轮对’,则必及时政利害。内殿引见,亦或赐坐。<small>汉、唐君臣决事殿廷,皆列坐。宋初范质为相,始请皆立。汉、唐有不时之朝,如汲黯见武帝于武帐,魏征见太宗于便殿。宋以下则待召而入。</small>盖亦三朝之遗意。太祖、太宗时,华盖、谨身、武英殿筵宴奏事,则内朝也。

而尤甚者在使内监审狱。<small>此如汉之黄门北寺,而酷毒恐犹过之。</small>

独裁的皇帝不问政事,最著者自推神宗。

万历二十九年,两京缺尚书三、侍郎十、科道九十四。天下缺巡抚三、布按监司六十六、知府二十五。朝臣请简补,不听。三十四年,王元翰疏:“朱赓(gēng)辅政三载,犹未一觏天颜。九卿强半虚悬,甚者阖署无一人。监司、郡守亦旷年无官,或一人绾数符。两都台省,寥寥几人。行取入都者,累年不被命。庶常散馆,亦越常期。御史巡方事竣,遣代无人。九边岁饷缺至八十余万。天子高拱深居,章疏一切高阁。”四十一年叶向高疏:“自阁臣至九卿台省,曹署皆空。南都九卿,亦止存其二。天下方面大吏,去秋至今,未尝用一人。陛下万事不理,以为天下常如此,臣恐祸端一发不可收也。”俱不省。全国政事归皇帝独裁,皇帝又不向任何人负责,朝政懒废堕弛至此,亦历史中奇闻也。

直待全国正人都卷入党祸,而国脉亦遂斩。

初领五都督府者,皆元勋宿将。永乐间,始设内监监其事。沿习数代,勋戚纨绔司军纪,而内监添置益多。边塞皆有巡视,四方大征伐皆有监军,而内监之权又侵入于军事。其他明代如皇庄、矿税、上供、采造重重扰民事,亦皆奄寺主之,则奄权又侵及于财政。<small>明祖著令:内官不得预政事。永乐中,遣郑和下西洋,侯显使西番,马骐镇交趾,且以漠北诸将皆洪武旧人,以中人参之。又设东厂预事,宦官浸任用。明祖之废宰相,与永乐之任宦寺,皆出一时私意。明代规模定于二君,祸根亦胥重于是矣。</small>

至宣德时,始令内阁用小票墨书,贴各疏面以进,谓之“条旨”。<small>此由君主生长深宫,一两代后,精力智识皆不如前,遂渐渐不亲政事,懒于接见大臣;愈懒愈疏,愈不明白外面事理,遂愈不敢与大臣直接对面办事。“条旨”始宣德,据弇山堂别集、明史宰辅年表,谓:“至仁宗而后,裁决机宜,悉由票拟”是也。又王琼双溪杂记云:“英宗九岁登基,有诏:凡事白于张太后(英宗祖母),然后行。太后令付内阁议决,每数日必遣中官入阁,问连日曾有何事商榷,具帖开报验看。不付阁议者,即召司礼监责之。内阁票旨始此。”则谓始正统。殆至是始成定制耳。</small>

然皇帝于内阁不相亲接,其间尚隔着一层太监的传递。阁权最高仅止于票拟。

朝廷命令传之太监,太监传之管文书官,管文书官传之内阁。内阁陈说达之管文书官,管文书官达之太监,太监乃述之御前。

并正五品,朝位班次在尚书、侍郎下。

皇帝不赴内阁亲视政务,故令阁臣票拟。皇帝在内寝仍不亲政务,则批红亦由太监代之。<small>或皇帝降旨,由司礼监在旁写出事目,付阁臣缮拟。</small>

诏诰起草,唐时属中书舍人,后翰林学士越职代之。内阁拟旨,正似翰林之知制诰,并非宰相职也。至明代中书舍人乃七品官,专职书写而已。

这是明太祖一人的私意。一人的私意,不足以统治一个天下,只有使明代的政治,走上歧途。

因此宦官逐渐骄横跋扈。

张东白云:“自余登朝,而内阁待中官之礼几变。天顺间,李文达为首相,司礼监以议事至者,便服接见之。事毕,揖之而退。彭文宪继之,门者来报,必衣冠见之。与之分列而坐,阁老面西,中官面东。中官第一人,对阁老第三人,虚其上二位。后陈阁老则送之出阁。后商文毅又送之下阶。后万阁老又送至内阁门矣。今凡调旨议事,掌司礼者间出,使少监并用事者传命而已。”<small>文震孟传则谓:“大臣入阁,例当投河司礼大奄,兼致仪状。”</small>又嘉靖中,有内官语朝臣云:“我辈在顺门上久,见时事凡几变。昔日张先生进朝,我们要打恭。后来夏先生我们只平眼看看。今严先生与我们恭恭手才进。”<small>世宗驭内寺最严,其先后不同已如此。</small>

而阁臣中想实际把握政权者,最先便不得不交结内监。<small>时谓:“大臣非夤缘内臣不得进,非依凭内臣不得安。”即如张居正,亦交结内侍冯保也。</small>

英宗时王振,<small>其时票拟尚在内阁,然涂棐(fěi)疏已言,英宗时批答多参以中官。</small>武宗时刘瑾,<small>则专揽益甚。刘健疏:“近者旨从中下,略不与闻。有所拟议,竟从改易。”则正德初已然。</small>皆是。以后司礼监遂擅权。瑾每奏事,必侦帝为戏弄时。帝压之,及麾去,曰:“吾用若何事?乃溷我!”自此遂专决,不复白。每于私第批答章奏,辞率鄙冗,焦芳为之润色,李东阳俯首而已。<small>李氏尝有疏自白,谓:“臣备员禁近,与瑾职掌相关。凡调旨撰敕,或被驳再三,或径自改窜,或持回私室,假手他人,或递出誊黄,逼令落稿,真假混淆,无从别白。臣虽委曲匡持,期于少济,而因循隐忍,所损亦多。”此正可见内阁票拟,必经皇帝批答,司礼监既窃此权,自可箝制阁臣也。又按:洪武十七年铸铁牌,置宫门中,曰:“内臣不得干预政事。”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河臣民隐事诸大权,皆自永乐间始。又太祖制,内臣不许识字。宦官通文墨,自宣宗时设内书堂始。然非朝臣附丽羽翼之,虐焰亦不若是烈。首以阁臣比内侍,则焦芳也。</small>

阁臣不止一人,职任上并无严格分别之规定。严嵩倾去夏言,与许瓒、张璧同为大学士,而瓒、璧不得预票拟,大权遂一归嵩。自是以后,票拟专首揆,余旁睨而已。<small>万历十一年,御史张文熙言阁臣专恣,其一即指票拟不使同官预知。申时行争之曰:“票拟无不与同官议者。”可见阁臣票拟权,在当时理论上仍不许首揆专制也。</small>万历之季,疏多留中,首揆亦闲坐终日。

自此以后,内阁学士朝位班次升六部上。<small>惟终明世,大学土秩止正五品,其官仍以尚书为重。署衔必曰“某部尚书兼某殿阁大学士”,本衔转在下,兼衔反在上。</small>

张居正为相,治河委潘季训,安边委李成梁、戚继光、俞大猷。太仓栗支十年,太仆积贮至四百万。及其籍没,家资不及严嵩二十之一。然能治国,不能服人。法度虽严,非议四起。继之为政者,惩其败,多谦退缄默以苟免。因循积弊,遂至於亡。

其外有都察院司纠劾,通政司达章奏,大理寺主平反,为九卿。然惟都察院权较重,并六部尚书为七卿。明官盖有卿而无公。<small>明初立中书省总文治,都督府统兵政,御史台振纪纲,略师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公分职之意。及罢中书省,同时罢御史台,(后更置都察院。)又分大都督府为五,而征调隶于兵部。外省设都、布、按三司,分隶兵、刑、钱谷,而考核听之府部。如是则吏、兵、户三部之权稍重,而总裁则归之皇帝也。</small>

太祖是一个雄猜之主。

自然有权臣应运而生。

内寺之权,极盛于熹宗时之魏忠贤。

魏叔子集载廷杖事,言:“每廷杖,必遣大珰监视,众官朱衣陪列。左中使,右锦衣卫,各三十员,下列旗校百人,皆衣襞(bì)衣,执木棍。宣读毕,一人持麻布兜,自肩脊下东之,左右不得动。一人缚其两足,四面牵曳。惟露股受杖。头面触地,地尘满口中。受杖者多死;不死,必去败肉斗许,医治数月乃愈。”

在一种黑暗的权势下面,鼓荡出举世谄媚之风,而同时激起名节之士之反抗,而党祸于此兴。

明朝一种谄媚结附之风,盖由中叶以后,政治浑浊而引起。严嵩当国,朝士为干儿义子者至三十余辈。张居正卧病,六部大臣九卿、五府公侯伯俱为设醮。翰林、科、道继之,部属、中、行继之,诸杂职又继之,外官南京、楚、闽、淮、漕又竞起应之。黠(xiá)者以献媚,次亦避祸不敢立崖岸。时独一顾宪成,削名不屈。无论为张居正,为魏忠贤,自趋权附势者视之,则同样为权势之代表。而自守正不阿者论,则此等权势亦同样应该反对。反对此等权势者,酝酿于讲学,结集于书院。而张居正亦尽力摧毁天下书院,魏忠贤则前后两次杀六君子十二人,党祸至于不可收拾矣。

杨溥、杨士奇、杨荣称“三杨”,以东宫师傅旧臣,领部事,兼学士职,地位渐隆,礼绝百僚,始不复属院事。

吏、兵二部持本就嵩填注。边臣失事纳赇,无功可赏,有罪不诛。文武大臣赠谥迟速予夺,一视赂之厚薄。虽州县小吏,亦以货取。户部发边饷,朝出度支门,暮入嵩府。输边者四,馈嵩者六。边镇使人伺嵩门下,未馈其父子,先馈其家人。家人严年已逾数十万。

政府帑藏不足支诸边一年之费,而嵩所积可支数年。水陆舟车载还其乡,月无虚日。<small>董传策疏。又徐学诗疏谓:“都城有警,密运财南还,大车数十乘,楼船十余艘。”</small>嵩本籍袁州,乃广置良田美宅於南京、扬州,无虑数十所。其后陈演罢相,以资多不能行,遂为闯贼所得。贿随权集,贪黩黑暗,谄媚趋附,胥可于此见之。然则又何怪于党祸之兴与流寇之起也!

史称:“太祖惩元政废弛,治尚严峻。”胡惟庸之狱,株连被诛者三万余人。又蓝玉之狱,株连一万五千人。<small>史又称:“太祖惩元季贪冒,重绳赃吏。户部侍郎郭桓,赃七百万,而自六部侍郎下连只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核赃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small>草木子谓:“京官每旦入朝,必与妻子诀。及暮无事,则相庆以为又活一日。”故其时文人多不仕。<small>据明诗综,如汪广洋、魏观、高启、朱同、苏伯衡、张孟兼、王彝、扬基、张羽、徐贲、王行、孙贲、黄哲、郭奎诸人咸死非命。如李仕鲁、王朴之死,尤暴残。太祖又有“士大夫不为君用。”之科。</small>靖难之变,方孝孺夷十族坐死者八百四十七人。

第七编 元明之部 第三十七章 传统政治复兴下之君主独裁(下)

<h3>一、明初的几项好制度</h3>

但明初政治,亦有几点特长处。

明主一面废宰相,用重刑,一面却极看重学校。明主盖知政治不得不用读书人,故一面加意培植养成,一面却设法削其权任,杀其气焰。

洪武八年,颁行学校贡举事宜。

生员分二等。

一、府州县学舍之生员。<small>有定额,自四十人以下为差,日给廪饩。</small>

二、乡里学舍之生员。<small>无定额,三十五家置一学,名“社学”。</small>

府、州、县学舍生员之资格,以官员子弟,及民俊秀、年十五以上、读过四书者充之。

其学科有经、史、<small>分九经、四书、三史、通鉴、庄老、韬略等。</small>礼、律、乐、射、算等项。<small>晨习经、史、律,饭后治书、礼、乐、算,晡后习射。余力学为诏诰、笺表、碑版、传记等应用文字。</small>

其考试分按月考验,及三年大比。

贡至行省,拔尤送京师,并妻、子资送。

贡士天子临轩召见,分科擢用。<small>有经明行修、工习文词、通晓四书、人品俊秀、言有条理、精习算法诸科、以诸科备者为上,以次降,不通一科者不擢。</small>

其任用有为御史、知州、知县、教官、经历、县丞、部院书吏奏差、五府掾(yuàn)史不等。

其乡里学舍之师资,由守令择有学行者教之。<small>在子弟为师训,在官府称“秀才”。教科自百家姓、千字文以至经、史、律、算。</small>

考试亦三年一大比,师生皆有升进。<small>行省拔秀才之尤者贡之朝,守令资送其妻、子入京。天子临轩试,加以录用。生员俊秀者入学,补缺食饩。不成材者听各就业。</small>

学校之盛,为唐宋以来所不及。

明府、州、县、卫所皆建儒学,教官四千一百余员,弟子无算。又凡生员入学始得应举,则学校与考试两制度已融合为一,此实唐宋诸儒所有志而未逮者。至其末流,渐废渐坏,有名无实,则又当别论。

至国子监有“历事监生”之制。

国子学改称“国子监”,监生分赴诸司先习吏事,谓之“历事监生”。亦有谴外任整理田赋、清查黄册、兴修水利等事,学十余年,始拨历出身。

出身优异。

洪武二十六年,尽擢国子生六十四人为布政、按察两使,及参议、副使、佥事等官,为四方大吏者尤多。台谏之选,亦出于是。常调亦得为府、州、县六品以上官。

布列中外,一时以大学生为盛。

明代国学,即至后来,亦比唐宋较见精神。

学生既得历事,又有优养,而尤重司成之选,特简大学士、尚书、侍郎为之。及至中叶,名儒辈出。如李时勉、陈敬业、章懋、罗钦顺、蔡清、崔铣、吕枬(zhān)分教南北。画则会馔同堂,夜则灯火彻旦,如家塾之教其子弟。故成材之士,多出其门。

明制中尤堪称述者,在其翰林院。

翰林院之设始于唐,其先本内廷供奉艺能技术杂居之所。

此犹秦汉初年之博士及郎官。旧唐书职官志言:“翰林院有合练、僧道、卜祝、术艺、书弈,各别院以廩之。”<small>其见于史者,天宝初,嵩山道士吴筠。乾元中,占星韩颖、刘烜。贞元末,弈棋王叔文,侍书王伾。元和末,方士柳泌,浮屠大通。宝历初,善弈王倚,兴唐观道士孙准。并待诏翰林是也。</small>亦有名儒学士,时时任以草制。乾封以后,始号“北门学士”。玄宗初,置“翰林待诏”,<small>以张说、陆坚、张九龄、徐安贞、张垍(jì)等为之。</small>掌中外表疏批答、应和文章。此则犹汉武帝侍中内朝多任文学之士也。嗣乃选文学士号“翰林供奉”,分掌制诰、书勅。此则以内廷渐分外朝之权,正与汉武以侍中诸文士参预国政夺宰相权相似。

玄宗时,别置学士院,<small>在翰林院之南,始正式与翰林院分而为二,然犹冒翰林院之名。因唐别有弘文馆学士、丽正殿学士故也。</small>自此学士与待诏有别。

赵璘因话录:“文宗赐翰林学士章服,续有待诏欲先赐,本司以名上,上曰:‘赐君子小人不同日,且待别日。’”又文纪宝历二年,省“教坊乐官、翰林待诏、技术官”云云,此种分别,犹如汉博士专尊五经儒士,而百家尽黜也。

专掌内命。<small>凡拜免将相,号令征伐,皆用白麻。</small>

其后选用益重,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

此则相权内移,正如汉代尚书代三公之实权矣。<small>兴元元年,翰林学士陆贽奏:“学士私臣,玄宗初待诏内庭,止于应和诗赋文章。诏诰本中书舍人职,军兴之际,促迫应务,权令学士代之。今朝野乂宁,合归职分。”识者是之。</small>

宋代则翰林学士,亦掌制诰、侍从备顾问,并有侍读、侍讲、说书等经筵官,亦与翰苑同为政府中清美的缺分。

而馆阁之选,更为士人荣任。

凡直昭文馆、直史馆、直集贤院、<small>此为国史三馆。太宗时新建三馆,赐名“崇文院”。</small>直秘阁,与集贤殿修撰、史馆修撰、直龙图阁,皆为馆阁高等。其次曰集贤校理,曰秘阁校理。官卑者曰馆阁校勘,曰史馆检讨。均谓之“馆职”。记注官缺,必于馆职取之。非经修注,不除知制诰。元丰以前,馆职非名流不可得。凡状元制科一任还,及大臣论荐,乃得召试,入格乃授,谓之“入馆”。时人语曰:“宁登瀛,不为卿。宁抱椠(qiàn),不为监。”其贵如此。

实为当时政府一种储才养望之清职。

刘安世谓:“祖宗之待馆职,储之英杰之地,以饬其名节。观以古今之书,而开益其聪明。稍优其廩,不责以吏事。所以滋长德器,养成名卿贤相也。”

至于明代,翰林院规模,益臻崇宏,经筵宫、史官均归入翰苑,翰林院更明显的变成一个中央政府里面惟一最高贵的学术集团。这一个集团,与王室在在保有很紧密的关系。内阁学士,即从翰林院分出。

英宗正统七年,翰林院落成,学士钱习礼不设杨士奇、杨荣座,曰:“此非三公府也。”二杨以闻,乃命工部具椅案,礼部定位次,以内阁固翰林职也。嘉、隆以前,文移关白,犹称“翰林院”,以后始径称“内阁”。

至詹事府官职,亦为翰院旁支,与侍讲、侍读等同为王室导师。

而明代翰林院一个更有意义的创制,则为庶吉士之增设。

翰林院有庶吉士,正如国子监有历事生,以诸进士未更事,俾先观政,候熟练然后任用。

大率进士第一甲得入翰林,而二甲、三甲则得选为庶吉士。

进士径入翰林,始洪武十八年。永乐以后,惟第一甲例得入翰林,二甲、三甲必改庶吉士,乃得铨注。

自有庶吉士而翰林院遂兼带有教育后进之性质。

其先庶吉士命进学于内阁。

永乐三年,命学士兼右春坊大学士解缙等,新进士中选材质敏美者,俾就文渊阁进学。其先洪武六年,已有乡贡举人免会试,择年少俊异者肄业文华堂之制。<small>又洪武十四年六月,诏于国子诸生中选才学优等、聪明俊伟之士,得三十七人,命之博极群书,讲明道德、经济之学,以期大用,称之曰“老秀才”,礼遇甚厚。此皆为后来庶吉士制度之先声。可见明祖未尝不思作育人才,后人谓明祖创为八股文以愚世,非也。</small>后景帝时,又有东阁进学之事。

并时经帝王御试。

永乐中,召试庶吉士多在文华殿。宣宗时,又有斋宫考艺。正德后,庶吉士止隶翰林,遂罕御试。

其间有经长时期之教习。

远则八、九年,近则四、五年,而后除授。有不堪者,乃改授他职。永乐四年,庶吉士陈孟洁、曾春龄辈卒于京师,或以教习已近十年为言,上怒,于是张叔颖等皆除通判。

学成每得美擢。

大抵以授翰林院编修、检讨诸职为常。宣德以前兼授部属、中书等官,正统间始有授科、道者。

翰林院本为储才养望之地,明初尤能不断注意到社会上的名儒耆俊,网罗擢用。

皇帝以及储君,时时与翰林学士接近,既可受到一种学术上之熏陶,又可从他们方面得到很多政治上有价直的献议或忠告。

翰林学士除为讲官、史官、修书、视草等规定的职务外,如议礼、审乐,定制度、律令,备顾问,诤得失,论荐人才,指斥奸佞,以常获从幸,尤见亲密,实多有匡救将顺之益也。

而一辈翰林学士,又因并不负有行政上实际的责任,<small>无专掌,无钱谷簿书之烦。明代翰林亦无青词斋文等无聊文字之应酬。当时称之为“玉堂仙”。一甲三人为“天上生仙”,庶吉士则“半路修行”也。</small>而望荣地密,从容中秘,得对古今典章沿革,制度得失,恣意探讨,以备一旦之大用。而庶吉士以英俊后起,亦得侍从台阁,受一种最名贵而亲切的教育。实在是国家培植候补领袖人才之一种好办法。

在贵族门第的教育<small>此种教育,对于政治传统,特有关系。</small>消失以后,在国家学校教育未能切实有效以前,此种翰林院教习庶吉士的制度,实在对于政治人才之培养,极为重要。<small>国子监历事生则与翰林院庶吉士并行并济。</small>

元代许衡罢中书,为国子师,所教习蒙古族人侍御贵近子弟,其后皆为重臣。明制实模仿于此。

洪武六年开文华堂肄业,太祖谓宋濂等曰:“昔许鲁斋诸生多为宰相,卿其勉之。”可证。翰林院制度后为清代所沿袭。清代政治上人物以及学术上之贡献,由此制度助成者,尚不少也。

明初又厉行察举之制,<small>罢科举者凡十年,至十七年始复,而荐举之法仍并行不废。</small>

中外大小臣工,皆得推举。下至仓、库、司、局诸杂流,亦令举文学才干之士。其被荐而至者,又令转荐,以故山林岩穴、草茅穷居,无不获自达于上。<small>吏部奏荐举当除官者多至三千七百余人,少亦至一千九百余人。</small>

拔用人才,不拘资格。

由布衣登大僚者不可胜数。有径拜为大学士者,有起家为尚书、侍郎者。永乐间,荐举起家,犹有内授翰林、外授藩司者。

又俾富户、耆民皆得进见,奏对称旨,辄(zhé)予美官。

又奖励人民上书言事。

凡百官、布衣、百工、技艺之人,皆得上书。并许直至御前奏闻。<small>沿及宣、英,流风未替。虽升平日久,堂陛深严,而逢掖布衣、刀笔掾史、抱关之冗吏、荷戈之戍卒,朝陈封事,夕达帝阍(hūn)。采纳者荣显,报罢者亦不罪。英、景之际,尚不可胜书。</small>

有六科给事中掌封驳,谓之“科参”。

给事中原属门下省,明代罢去门下省长官,而独存六科给事中。旨必下科,其有不便,给事中得驳正到部,谓之“科参”。六部之官,无敢抗科参而自行者。又廷议大事、廷推大臣、廷鞠大狱,给事中皆预。

位虽低而权重。

如此,只要上面有精明强干的皇帝,下面学校贡举制度能继续不懈,社会优秀分子逐渐教养成才,逐渐加入政府。又有翰苑制度,为政府特建一个极富学术意宋的衙门,做政府的领袖人才的回翔地。既以通上下之志,又以究古今之变,使常为全部政治的一个指导机关。又使下级官僚乃至地方民众,常得风厉奋发,在政府中有不时参加及相当发言的地位。此种政治,宜可维持一个相当时期,不致遽(jù)坏。<small>明祖鉴前代女祸,首严内教。终明一代,宫壸肃清,论者谓其超轶汉、唐。刑法已宽于建文,而重峻于永乐。援用宦竖,亦始成祖。若明无靖难之变,其政制或可不如以后之所至。</small>

故洪武以来,吏治澄清者百余年。

其时地方官每因部民乞留而留任,且有加擢者。守牧称职,增秩或至二品,监司入为卿贰者比比。又常特简廷臣出守,有尚书出为布政使,而侍郎为参政者。又常由大臣荐举,又时遣大臣考察黜陟(chù zhì)。<small>府、州、县官廉能正直者,必遣行人斋勅往劳,增秩赐金。仁、宣之际犹然。</small>又重惩贪吏。故明之吏治,且驾唐、宋而上之,几有两汉之风。英、武之际,虽内外多故,而民心无土崩之虞,由吏鲜贪残故也。<small>惟英宗天顺以后,巡抚之寄渐专,监司、牧守不得自展市,乃成重内轻外之势。</small>

其他又如明初卫所制度,颇得唐府兵遣意。

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small>地系—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大率以五千六百人为一卫,千一百二十八人为一千户所,一百一十二人为百户所。</small>外统于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每军给田五十亩为一分。<small>或百亩、七十、三十、二十亩,以土地肥瘠为差。</small>最盛时,中外卫所军百余万。<small>洪武二十三年,京师二十万六千二百八十人,外九十九万二千一百五十四人,为最盛。</small>岁得粮五百余万石,官俸兵粮皆於是出。太祖曰:“吾养兵百万,要不费百姓一粒米。”税额:官给牛者十税五,自备者税四或三。亦较魏、晋为优。

黄册、鱼鳞册整顿赋役,清代因之不能革。

鱼鳞册始行於洪武二十年。<small>其全国完成,当在二十六年。故明会典有洪武二十六年全国土田统计。</small>时两浙富民畏避徭役,以田产寄他户,谓之“贴脚诡寄”。是年命国子生武淳等分行州、县,随粮定区,区设粮长。<small>元制,民夏输丝绢,秋送米粟,乡推一人总其事,若乡官然。明粮长即仿此。粮长以田多者为之。其先,岁七月,州、县委官偕诣京,领勘合以行。粮万石,长、副各一人。输以时至,得召见。语合,輙蒙擢用。然其制頗多流弊。其后官军兑运,粮长不复输京师,而在州里间颇滋害。</small>量度田亩方圆,次以字号、悉书主名,及田之丈尺,编类为册,状如鱼鳞,号曰“鱼鳞图册”。先是,诏天下编黄册,以户为主,详具旧管、新收、开除、实在之数为四柱式。而鱼鳞图册以土田为主,诸原坂、坟衍、下湿、沃瘠、沙卤之别毕具。鱼鳞册为经,土田之讼质焉。黄册为纬,赋役之法定焉。

明初武功亦足方驾汉、唐。

安南自唐后沦于蛮服者四百余年,永乐时复隶版图,设布政司。<small>暹(xiān)罗、缅甸,亦通朝贡。</small>朝鲜在明,虽称属国,而无异域内。朝贡络绎,锡赉便蕃。迄於明亡,犹私心向明不已。成祖亲征漠北,远使南洋,季年朝贡者,殆三十国。

故明代的政治设施,虽论其用心,未得为当,而亦与两汉、唐、宋诸朝并为中国史上之一段光昌时期。<small>嘉、隆以后,吏治日偷,民生日蹙,国遂以亡矣。</small>

<h3>二、明代政制之相次腐化</h3>

惟承平日久,科举进士日益重,而学校贡举日益轻。<small>学校可以造成所欲期望之人才,科举则只就社会已有人才而甄拔之。又荐举亦益稀,出身全由场屋。</small>

顾亭林谓:“明科举尤重进士,神宗以来遂有定例。州、县印官以上中为进士缺,中下为举人缺,最下乃为贡生缺。举贡历官虽至方面,非广西、云、贵不以处之。以此为诠曹一定之格。间有一、二举贡受知于上,拔为卿贰大僚,则必尽力攻之,使至于得罪谴逐,且杀之而后已。于是不由进士出身之人,遂不得不投门户以自庇。资格与朋党二者,牢不可破,而国事大坏。<small>邱橓(sáo āo tiè)必官之。出是科者,虽周公、孔子必弃之。上不以为疑,下不以为怨。一出其外有所取舍,则上蓄缩而下安,下睥睨(bì nì)而不服。共知其弊而甘心守之。使诸葛亮、王猛处此,必当自出意度,别作垆韛(lú bài),以陶镕天下之人物,以收拾天下之才智,以共了当时之事。自王导、谢安以下,随世就事之人,欲于妥帖平静中密致分数剂量之效,则必不敢变今之说矣。”此南宋时人议论也。中间断于元,至明而其弊又渐滋。昔人谓“自宋以来为举子之天下”,此固与东汉以下至于唐中叶之门第势力不同,而同样足以操纵一时之世界也。</small>至于翰林之官,又以清华自处,而鄙夷外曹,科第不与资格期而资格之局成,资格不与朋党期而朋党之形立。”

英宗天顺以后,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翰林人才亦为科目所限。

时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而庶吉士始进,已群目为储相。明一代宰辅一百七十余人,由翰林者十九。科举已视前代为盛,而翰林之盛,则又前代所绝无。

而教习庶吉士渐渐变成有名无实。

庶吉士在外公署教习,始自正统初年,浸与文华堂、文渊阁时旧规不同。内阁仍有按月考试,仅诗文各一篇,第高下,揭帖开列名氏,发院立案。有志者甚或谢病去。天顺八年庶吉士,于次年相率入内阁求解馆。大学士李贤谓曰:“贤辈教养未久,奈何遽(jù)欲入仕?”计礼应声对曰:“今日比永乐时教养何等?且老先生从何处教养来?”贤大怒,请旨,各授职,罚礼观政刑部。弘治六年,学土李东阳、程敏政教庶吉士,至院阅会簿,悉注病假。其流弊至此。

庶吉士散馆,则资格已成,便可坐望要职。

明代甚拘资格,一与词林之选,便可坐跻华膴(wǔ),往往优游养望。进士散馆后,率请假回籍。吏部辄案原资起用。有家居敷十年,迁至尚书、侍郎,始入朝供职者。偶有一、二调外及改部郎,舆论喧哗,互相袒徇。谢肇淛谓:“唐宋之代,出为郡守,入为两制,未尝有此格。”

翰林为贮才之地,吏部为抡才之所,此两官特为明世所重。

明制,六部吏、兵为贵,以主文、武之铨选也。而吏部执掌尤重。吏部凡四司,文选掌铨选,考功掌考察,其职尤要。明史选举志言:“选举之法,大略有四:曰学校,曰科目,曰荐举,曰铨选。学校以教育之,科目以登进之,荐举以旁招之,铨选以布列之。天下人才,尽于是矣。”可见明吏部之权重。霍韬疏:“迩年流弊,官翰林院者不迁外任,官吏部者不改别曹,升京官者必由吏部。人辄以二官为清要,中外臣工不畏陛下而畏吏部,百官以吏部以内阁为腹心。”

及翰林院既不能培养人才,而吏部选举,又渐渐有拈阄(niān jiū)、掣(chè)签之法,而选举遂不可问。

明史选举志:“在外府、州、县正佐,在内大、小九卿之属员,皆常选官,选授迁除,一切由吏部。其初用‘拈阄法’,万历间文选员外郎倪斯蕙条上铨政十八事,其一曰‘议掣签’。尚书李戴拟行,报可。孙丕扬踵而行之。”陈鼎东林列传孙丕扬传:“先是大选外官,竞为请托,丕扬创为‘掣签法’。分签为四隅:曰东北,东南,<small>南京、浙江、福建、江西、广西为主。</small>西北,西南。<small>湖广、四川、云南、贵州为主。</small>”于慎行笔尘谓:“一时宫中相传以为至公,下逮闾巷,翕然称颂。”

至於科举方面,经义渐渐变成为八股。

元皇庆二年考试程式,始以四书义取士。明制考三场。初场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small>大率用程、朱,永乐时编四书五经大全。</small>二场论一道,判五道,诏、诰、表内科一道。三场经、史、时务策五道。惟主司阅卷多就初场所中卷,而不深求其二、三场,因此学者精力全集中於四书义、经义。八股文者,乃一种有格律的经义,有一定之体裁与格式,犹之唐之有律诗、律赋。其体盖起於成化以后。<small>顾炎武谓:“经义之文,流俗谓之八股,盖始成化以后。股者,对偶之名。天顺以前,经义之文不过数演传注,或对或散,初无定式。其单句题亦甚少。成化二十三年会试,‘乐天者保天下’,起讲先提二句,即讲‘乐天’四股。中间过接四句,复讲‘保天下’四股。复收四句,再作大结。弘治九年会试,‘责难於君谓之恭’,起讲先提三句,即讲‘责难於君’四股。中间过接二句,复讲‘谓之恭’四股。复收二句,再作大结,每四股之中,一反一正,一虚一实,一浅一深。其两扇立格,则每扇之中各有四股。其次第之法亦复如之,故今人相传谓之八股。若长题则不拘此。嘉靖以後,文体日变,问之儒生,皆不知八股之何谓矣。”</small>

昔人谓:“八股之害等於焚书,而败坏人才,有甚於咸阳之坑。”

科举推行既久,学者只就四书一经中,拟题一、二百道,窃取他人文记之,<small>富家延师,一经拟数十题,撰文论价。</small>入场抄誊一过,便可侥幸中式。本经全文有不读者。<small>礼丧服不读、檀弓不读,书五子之歌、汤誓、盘庚、西伯戡黎、微子、金滕、顾命、康王之诰、文侯之命不读,诗淫风、变雅不读,易讼、否、剥、遁、明夷、睽、蹇、困、旅诸卦不读。</small>

丘浚谓:<small>大学衍义补。在天顺、成化时。</small>“士子登名朝列,有不知史册名目、朝代先后、字体偏旁者。”王鏊谓:“人才不如古,原于科举。”杨慎谓:“士子专读时义,一题之文必有坊刻。<small>明坊刻凡四种:一曰程墨,三场主司及士子之文。二曰房稿,十八房进士之作。三曰行卷,举人之作。四曰社稿,诸生会课之作一科房稿之刻有数百部,皆出於苏、杭,而中原北方之贾人市买以去。天下惟知此物可进取科名、享富贵,此之谓‘学问’,此之谓‘士人’,而他书一切不观。</small>稍换首尾,强半雷同。使天下尽出於空疏不学,不知经史为何物,是科举为败破人才之具也。”

顾炎武谓:“举天下惟十八房之读,<small>明制,会试用考试官二员总裁,同考试官十八员分阅五经,谓之“十八房”。其事始万历。後增至二十房。汇其范作,供士子之揣摩。</small>读之三年、五年,而一幸登第,则无知之童子,俨然与公卿相揖让,而文、武之道,弃如弁髦(biàn máo)。故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廿一史废。此法不变,则人才日至於消耗,学术日至於荒陋,而五帝、三王以来之天下,将不知其所终。”又曰:“时文败坏天下之人才,而至士不成士,官不成官,兵不成兵,将不成将,夫然后寇贼奸宄得而乘之,敌国外患得而胜之。”

学问空疏,遂为明代士人与官僚之通病。<small>顾亭林日知录称:“石林燕语:‘熙宁以前,以诗赋取士,学者无不先遍读五经。余见前辈虽无科名人,亦多能杂举五经。盖自幼时习之,故终老不忘。自改经术,人之教子者,往往以一经授之,他经纵读亦不能精。其教之者亦未必皆通五经,故虽经书正文亦多遗误。若今人问答之间,称其所习为“贵经”,而自称为“敝经”,尤可笑也。’”</small>

<small>今按:元袁桷(jué)国学议谓:“自宋末年尊朱熹之学,唇腐舌弊,止于四书之注。凡刑狱簿书、金縠户口,靡密出入,皆以为俗吏而争鄙弃。清谈危坐,卒至国亡而莫可救。近江南学校教法,止于四书,髫龀(tiáo )诸生,相师成风,尚甚于宋之末世。知其学之不能通,大言以盖之。议礼止于诚敬,言乐止于中和。具不涉史者,谓自汉以下皆霸道。不能辞章,谓之玩物丧志。”是学风之陋,南宋以来已然。荆公早自悔:“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谓变秀才为学究。”学究者,即学究一经之谓也。朱子有学校贡举私议,亦谓:“人材日衰,风俗日薄,朝廷、州、县,每有一事之可疑,则公卿大夫、官人百吏,愕眙(è yí)相顾而不知所出。必欲乘时改制,以大正其本而尽革其末流之弊”云云。</small>

<small>袁桷所举,固非朱子所逆料也。盖朱、王皆欲提倡一种新学风,而皆为科举功利所掩,其提倡之苦心深意皆失,而流弊转无穷。阳明继起,力倡良知而斥功利。然良知之说,仍为空疏不学者所逃。荆公、朱子、阳明皆有驱虚就实之意,而皆不胜世变之滔滔,则以学校之教不立故也。在上者仅知悬一标准以取士,而不知教育,则无论东汉之察孝廉,隋、唐之考诗赋,宋、明之试经义,其末流之不能无弊皆一矣。</small>

掌握独裁权的皇帝,往往深居渊默,对朝廷事不闻不问,举朝形成群龙无首之象,而明代风习又奖励廷臣风发言事。于是以空疏之人,长叫嚣之气,而致于以议论误国。

明自正德、嘉靖以后,群臣言事渐尚意气。<small>时论言路四弊:一曰倾陷,二曰纷更,三曰苛刻,四曰求胜。</small>至万历末,怠于政事,章奏一概不省,廷臣益务为危言激论自标异。

明末以廷议误国,事不胜举。要之不度时势,徒逞臆见,是非纷呶,贻误事机。举其要者,流寇既起,内外相乘,若暂和关外,犹可一意治内;而思宗迫于言路,不敢言和,廷臣亦无敢主和事者。陈新甲主兵部,力持议款,帝亦向之,事泄于外,群臣大哗,为杀新甲。孙传庭守关中,议者责其逗挠,朝廷屡旨促战;传庭曰:“往不返矣,然大丈夫岂能再对狱吏!”遂败死。贼既渡河,有请撤吴三桂兵迎击者,议者责其自蹙地,遂不果。及贼势燎原,或请南幸,或请以皇储监国南京,议者又斥其邪妄。明事终至于一无可为而止。

谄媚与趋附,奋发与矫激,互为摩荡,党祸日烈。

至于地方生员,则有养无教,日益滋增,徒蠹公帑。

宣德中,生员定增广之额,初食廪者谓之“廪膳生员”,增广者谓之“增广生员”。嗣后又于额外增取,附于诸生之末,谓之“附学生”。人愈多,习愈恶。遐陬下邑,亦有生员百人。俊士之效赊,游手之患切。

又在地方仗势为恶,把持吞噬,实做土豪劣绅。

崇祯之末,开门迎贼,缚官投伪,皆出生员。

当时比之“魏博之牙军,成都之突将”。<small>此顾亭林语,犹今人拟学生为“丘九”也。</small>

士习官方,至于万历之末而极坏。

顾亭林日知录痛论之,谓:“万历以上,法令繁而辅之以教化,故其治犹为小康。万历以后,法令存而教化亡,于是机变日增而材能日减。”又曰:“孔子对哀公,以老者不教,幼者不学,为俗之不祥。自余所逮见五、六十年国俗民情举如此。不教、不学之徒,满于天下,而一、二稍有才知者,皆少正卯、邓析之流。”

又曰:“昔之清谈谈老庄,今之清谈谈孔孟。不习六艺之文,不考百王之典,不综当代之务,以明心见性之空言,代修己治人之实学。股肱惰而万事荒,爪牙亡而四国乱。神州荡覆,宗社丘墟。”

又曰:“举业至于钞佛书,讲学至于会男女,考试至于鬻生员,此皆一代之大变,不在王莽、安禄山、刘豫之下。”又曰:“万历间人看书不看首尾,只看中间两三行。”又曰:“今代之人,但有薄行而无隽才,不能通作者之意,其所著书、无非盗窃。”又曰:“科名所得,十人之中八、九皆白徒。一举于乡,即以营求关说为治生之计。在州里则无人非势豪,适四方则无地非游客。欲求天下安宁,斯民淳厚,如却行而求及前人。”

又曰:“自神宗以来,黩货之风,日甚一日。天下水利碾硙,场渡市集,无不属之豪绅,相沿以为常事。”又曰:“万历以后士大夫交际,多用白金,乃犹封诸书册之间,进自阍人之手。今则亲呈坐上,径出怀中。交收不假他人,茶话无非此物。”

又曰:“世尚通方,人安媟(泻)慢。摇头而舞八风,连臂而歌万岁。<small>阎知微。按;祝、阎皆唐人,顾氏引以况晚明也。</small>去人伦,无君子,而国命随之。”又曰:“今世士大夫才任一官,即以教戏唱曲为事。官方民隐,置之不讲。”又曰:“自万历季年,搢绅之士,不知以礼饬躬,而声气及于宵人,诗字颁于舆皂。至于公卿上寿,宰执称儿,而神州陆沉,中原涂炭矣。”又曰:“严分宜之仆永年,号曰鹤坡。张江陵之仆游守礼,号曰楚宾。不但招权纳贿,而朝中多赠之诗文,俨然与搢绅为宾主。名号之轻,文章之辱,异日媚阉建祠,此为之嚆矢(hāo shǐ)。”

而承平既久,武备亦弛。“本兵”高踞在上,武臣气折。

明自英、宪以还,军伍废弛,而兵政尽归于兵部,疆场有警,调兵拨饷及战守事宜皆主之。武臣自专阃(zhuān kǔn)以下皆受节制,黜陟进退胥由之。总兵官领勅,至长跪部堂,而弁帅奔走尽如铃卒。兵部权重,时号“本兵”。其后卫所渐空,至于无军可交,而有募兵。

明室政治之支撑点,上面靠有英明能独裁的君主,下面靠有比较清廉肯负责的官僚。逮至君主不能独裁,则变成宦官擅权。官僚不能负责,则变成官僚膨胀。於是政治教育破产之后,兵制、田赋等相继崩溃,而紧接着的便是—个经济破产。

明室财政,自英宗后即告绌。其弊端之大者,一曰内府。

明自孝宗以后,内府供奉渐广。<small>单举膳食一项言之。明制,额解光禄寺银米,皆直送本寺,不由户部,清厘无法。又令中官提督寺事,每以片纸传取钱粮,寺官即如数供亿。弘治十四年,刘健疏:“今光禄岁供增数十倍,诸方织作务为新巧,斋醮日费巨万。至嘉、隆间,光禄岁用逾四十万,厨役多至四千一百余名。提督中官杜泰,乾没岁巨万,为少卿马从谦所发。”再以建筑言之,武宗修乾清宫,至于加征田赋一百万。盖内寺夺工部权,擅兴工役,侵渔乾没,不可殚计。世宗中叶后,营建斋醮,用黄、白蜡至二十余万斤,沉、降、海、漆诸香至十余万斤。采木、采香、采珠玉宝石,天下大骚。</small>

王室之骄奢,与内官之跋扈相为因果,牵引至于无极。乃至如传奉冗官之薪俸,<small>成化十一年王瑞、张稷等竞言之。二十一年,李俊又言:“祈雨雪者得美官,进金宝者射厚利。方士献炼服之书,伶人奏曼延之戏、掾史胥徒皆叨官禄,俳优僧道亦玷班资。一岁而传奉或至千人,数岁数千人,其禄岁以数十万计。”</small>

内府工匠之饩廪,<small>曾鉴 孝宗时上疏:“往年尚衣监、兵仗局、军器局、司设监,各收匠一、二千人不等、今针工局又乞收千人。弊源一开,其流无已。”武宗时,蒋瑶上疏:“内府军器局军匠六千,中官监督者二人,今增至六十余人,人占军匠三十。他局称是。”世宗初立,裁汰锦衣诸卫、内监局旗校二役,为数十四万八千七百人。岁减漕粮百五十三万二千余石。至穆宗隆庆初,内府工匠数又至万五千八百人。万历时,毕锵陈言:“绵衣旗校至万七千四百余人。内府诸监局匠役数亦称是,此冗食之尤。”</small>

皆岁增月积,有加无减。<small>神宗益黩货,矿税之害遍天下。富者编为矿头,贫者驱之垦采。中使四出,横索民财。自万历二十五年至三十三年诏罢开矿,凡九年,诸珰所进矿银几三百万两,金珠宝玩、貂皮名马,杂然并进。</small>

二曰宗藩。

唐宋宗亲,或通名仕版,或散处民间。明则分封列爵,不农不仕。<small>明制,诸王子嫡长袭爵,支子为郡王;郡王支子为镇国将军,递次辅国、奉国将军,又镇国、辅国、奉国中尉。自亲王至奉国中尉八世拜爵,而奉国中尉以下亦世世拜中尉,传无穷。衣冠禄食,不与四民之业。凡嫁娶、丧葬、生子、命名,必闻朝廷厚赡焉。</small>

正德间,已有亲王三十,郡王二百十五,将军、中尉二千七百。嘉靖四十一年,御史林润言:“天下岁供京师粮四百万石,而各藩禄米岁至八百五十三万石。<small>山西、河南存留米二百三十六万石,而宗室禄米五百四万石。</small>全输不足供诸府禄米之半。”

隆、万之际,郡王二百五十一,将军七千一百,中尉八千九百五十一。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七千七十三。此林润所谓“年复一年,愈加繁衍,势穷弊极,将何以支”也。<small>诸藩又多赐庄田。太祖时,亲王得赐庄田千顷。其后及神宗时,福王封国河南,传旨非庄田四万顷不行。后诏赐田二百万亩,跨山东、湖广境。又奏乞淮盐数千引,开市洛阳。中州旧食河东盐,以改食准盐,河东引遏下行,边饷因此大绌。又福王婚费三十万、营洛阳邸二十八万,其奢纵至此。诸藩又多使夫役。孝宗时,马文升上疏;“湖广建吉、兴、岐、雍四王府,江西益、寿二府,山东衡府,通计役夫不下百万。诸王之国,役夫供应亦四十万。”</small>

三曰冗官,而尤冗者则在武职。

景泰中张宁言:“京卫带俸武职,一卫至二千余人,通计三万余员。岁需银四十八万,米三十六万,他折俸物动经百万。耗损国储,莫甚于此。而其间多老弱不娴骑射之人。”嘉靖中刘体乾疏:“历代官数,汉七千八百员,唐万八千员,宋极冗,至三万四千员。本朝自成化五年,武职已踰八万,合文职盖十万余。至正德世,文官二万四百,武官十万,卫所七百七十二,旗军八十九万六千,廪膳生员三万五千八百,吏五万五千。<small>吏、士分途始於明。天下有以操守称官者矣,未闻以操守称吏者。吏无高名可慕,无厚禄可望,夙夜用心,惟利是图。官或朝暮更易,吏可累世相传。官深居府寺,吏散处民间。官之强干者,百事或察其二、三。至官欲侵渔其民,未有不假手於吏。究之入官者十之三,入吏者已十之五。吏胥为害,明、清两朝为烈。然明制乃激於元之重用吏胥而矫枉过正者。其禄俸粮约数千万。明官吏制禄之薄,亦前代所未有。最高正一品月俸八十七石,最下从九品月俸五石。洪武时,钱、钞兼给。钱一千、钞一贯,抵米—石。永乐以还,米、钞兼支。其折钞者,每米一石,给钞十贯。嗣钞价日贱,初犹增钞随高下捐益,成化中,以十贯焉为例。时钞法久不行,新钞一贯,时估不过十钱。旧钞—贯,仅一、二钱。十贯钞折俸一石,实得数十钱。又准钞二百贯,折布一匹,匹布价仅值二、三百钱;而折米二十石,是石米仅值十四、五钱。久之,又定布一匹折银三钱。又干役、职田皆废,官吏恃俸,绝不足自活,势必至于贪墨。及明之中叶而风渐盛,严嵩当国而大炽。徐阶承严嵩后,号能矫其弊。然致政归,尚连舟百余里,籯载囊裹,不可胜计。(相传徐阶有田二十四万。)隆、万以下,无缺不钻,无官不卖。缙绅家高甍(méng)大厦,良田美池,并一切金宝珍玉,歌舞宴戏,皆以非分非法得之。则明之应有李自成、张献忠久矣。</small>天下夏、秋税粮大约二千六百六十八万四千石,出多入少。”

王府久缺禄米,卫所缺月粮,各边缺军饷,各省缺俸廩。此后文、武官益冗,兵益窜名投占,募召名数日增,实用日减。积此数蠹,民穷财尽。於是明代便非亡不可。

第七编 元明之部 第三十八章 南北经济文化之转移(上) 自唐至明之社会

唐中叶以前,中团经济文化之支撑点,偏倚在北方。唐中叶以后,中国经济文化的支撑点,偏倚在南方。这样一个大转变,以安史之乱为关捩。

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征东。

以漕运一事而言,汉初只言漕山东粟给中都官。<small>《汉书·食货志》:“五凤中,大司农耿寿昌奏言:‘故事,岁漕关东谷四百万斛以给京师。’”</small>三国鼎立,乃至南北朝对峙,各自立国,不闻北方仰给南方。隋炀帝大开运河。<small>大业九年开通济渠,自西苑引谷、洛水达于河,又引河通于淮海。四年开永济渠,引沁水南达于河,北通涿郡。置洛口回洛仓,穿三千三百窖,窖容八千石,以纳东南、东北两渠所输。</small>

唐十道贡赋丝布织物表<small>据《唐六典》,开元十道贡赋,择其有关衣织者录之。</small>

唐代江南户口日多,租、调日增,漕运遂几成问题。

开元十八年裴耀卿言:‘江南户口多,而无征防之役,然送租、庸、调物,以岁二月至扬州,入斗门,四月以后,始渡淮入汴,常苦水浅。六、七月乃至河口,而河水方涨,须八、九月水落,使得上河入洛。而漕路多梗,船樯阻隘。江南之人不习河事,转雇河师水手,重围劳费。其得行日少,阻滞日多。可于河口置武牢仓,巩县置洛口仓。使江南之舟不入黄河,黄河之舟不入洛口。水通则舟行,水浅则寓于仓以待。则舟无停滞,物不耗失。’开元二十二年裴耀卿为江淮、河南转运使,凡三岁,运米七百万石。

以上北方。

天宝八年诸道仓粟表:

据上表,知天宝八年前,诸道米粟最盛者首推河南、河北,此则关内与河东,更次乃及江南、淮南。就此以推南北经济情况,明明北胜于南尚远。

再就宰相籍贯言之,唐宰相世系多在北方。<small>唐宰相世系表,三百六十几人,九十八族,十九皆北人。</small>

这已在唐代晚年,南方地位已高,但并不能跨驾中原之上。

《太平广记》引《朝野佥载》:‘定州何明远资财巨万,家有绫机五百张。’<small>《续通鉴长编》四十三:‘宋开封官绫锦院绫机四百张。’</small>

宋都汴京,主要原因,即为迁都就漕运。据当时定制,漕运凡有四线。

然此乃一时政治形势所致,北方经济依然可以自立,其仰赖于南方者尚不甚大。

</table>

汴宋锦织,尤为有名。

二、黄河——粟五十万石,<small>后岁漕益减耗,才运粟三十万石。嘉佑四年诏罢之,以后惟漕三河。</small>菽三十万石。来自陕西,自三门、白坡转黄河入汴。

明代北方情形较佳,但依然赶不上南方。

四、广济河——粟十二万石。来自京东,自五丈河历陈、济、及郓。

江、淮所运谓之东河,亦谓里河。怀、孟等州所运,谓之西河。颖、寿等州所运,渭之南河,亦谓外河。曹、濮等州所运,谓之北河。

宋代在全国统一的局面下,国家财赋,始正式大部偏倚在南方。南宋岁收,转更超出于北宋之上。

宋初岁入千六百余万缗,已两倍唐代。熙宁时至五千余万缗。南渡后,更增至六千余万。地狭而赋转多。

宋、金分峙以后,宋岁币以银、绢分项。是丝织品又渐渐地要北仰于南之证。<small>又按:宋、辽议和后,辽于振武军及保州置搉场,岁以羊皮毛易南绢。</small>

与政治区域相随而可知者,最要为户口之盈缩。

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海运二百五十余万石。其后累增至三百五十余万石。

元代岁入粮数总计:

<table><tr><td>腹里<small>今河北、山东、山西及内蒙等地</small></td></tr></tr></table>

再就元明两代之行中书省及布政司之区分,列表如下:

木棉亦为宋后大利所在,而其种植,亦南盛于北。<small>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置浙东、江西、湖广、福建木棉提举司,可见木棉省植于此诸处也。又邱濬〈大学衍义补〉谓:“汉、唐之世,木棉虽入贡中国,未有其种。民未有以为服也。宋、元间,世传其种。关陕、闽、广,首得其利。是关陕亦植木棉,惟不如南之盛。”</small>

此后更是照着南进北退的趋势进行。

<td>关内22

河东18

河南28

河北23

山南33

淮南14

江南42

陇右20

剑南26

岭南68</td></tr><td>关内

京畿

河东

河南

都畿

河北

山南东

山南西

淮南

江南东

江南西

黔中

陇右

剑南

岭南</td></tr><td>京东23

京西19

河北39

河东25

陕西31

淮南23

江南20

荆湖南8

荆湖北12

两浙16

福建8

西川29

陕西24

广南东16

广南西26</td></tr><td>京东东

京东西

京西南

京西北

河北东

河北西

河东

永兴

秦凤

淮南东

淮南西

江南东

江南西

荆湖南

荆湖北

两浙

福建

成都







广南东

广南西</td></tr></table>

元代建都燕京,米粟依然全赖江南,当时遂创始有海运。<small>海运自秦已有,唐仁亦转东吴粳稻以给幽、燕,(见杜诗)惟仅以给边而已。</small>

改兑者,令里河官军运赴江南水次交兑,而官军长运,遂为永制。

唐代始有市舶之税,然领以宦寺,尚不以为国家之正收。<small>此如秦、汉初以山海池泽税归少府也。</small>而宋市舶特设官司,乃为国家度支一要项。

北粮 755,600石。

南粮 3,244,400石。<small>内兑运米,即苏州一府655,000石,超过浙江全省(60万石)之上。松江一府203,000石,超过江西全省(40万石)之半数。常州一府175,000石,超过湖广全省(25万石)之半数。苏、松、常三府合计,占南粮全数三之一。</small>

北粮只及南粮五之一。地荒、人荒,遂为北方二患。<small>卷十七</small>整个的中央,几乎全仰给于南方。而自南赴北之粮食运输,亦成国家每年一次大耗费。

明两京十三布政司:

贞元八年陆贽奏:“轻者每年自江、湖、淮、浙运米百一十万斛至河阴,留四十万斛贮河阴仓,至陕州又留三十万斛贮太原仓,余四十万斛输东渭桥。今河阴、太原仓见米犹有三百二十余万斛,京兆诸县斗米不过直钱七十,江淮斗米直百五十钱,请令来年江淮止运三十万斛。”文宗太和以后,岁运江淮米不过四十万斛。宣宗大中时,裴休为转运使,乃增至百二十万斛。

就西晋时言,下游粮食多仰给于荆襄。至此则江浙远超湖广之上矣。又若以整个南方<small>江浙、江西、湖广、四川、云南</small>与北方比,则南北相差更远。

范仲淹《十事疏》谓:“唐会昌中,河南府有户一十九万四千七百余户,置二十县。今河南府主、客户七万五千九百余户,仍置十九县。巩县七百户,偃师一千一百户,逐县三等,而堪役者不过百家。请依后汉故事,遣使先往西京,并省诸邑为十县。所废之邑,并改为镇。候西京并省,则行于大名府。”据是言之,北方政治区域,若以实际户口衡之,在北宋盛时,其可省并者已多矣。又按:以主、客户比数而言,诸路情形大率略似。客户俱当主户三之一乃至半数以上。独两浙、江南东及成都三路不然,客户比数,只当主户之四之一乃至五之一。又可见其经济状况之独优矣。<small>北方河东一路,客户比数少。此恐有其特为贫瘠之故,不得与南方三路比。</small>

唐代全国各州郡贡丝织物数量,以定州为第一。

耕、织为农事两大宗,粟米与布帛亦为国家租、调雨大类。蚕桑事业,中国发明甚早,其先皆在北方。<small>春秋时北方地名用“桑”字者,散见各处。</small>汉代丝织物,在黄河流域,已有几个著名的中心地点。<small>如山东之临淄、河南之襄邑。此已超过家庭手工业之上。故曰‘兖、豫:漆、丝、絺、纻’。蜀锦亦极有名。惟江南则绝不见有蚕丝事业。</small>

如亳、如滑,皆为当时丝织要地。

景龙三年,宋务光疏:“自顷命侯,莫后墝塉,专择雄奥。滑州地出缣纨,人多趋射。列县为七,分封有五。”《唐六典》:开元时,绢分八等,宋、亳第一。二、三、四、五、等皆在黄河南北,不及淮水流域。六、七、八等皆在四川境内外。大江以南仅泉、建、闽三州,位居最末。由大中六年中书、门下奏:“州府绢价,出果、阆州外,无贵于宋、亳州。”

</tr>

<td>开元25年敕:“关辅既寡蚕桑,每年庸、调,折纳粟米。其河南、河北不通水运州,宜折租造绢以替关中。”</td></tr><td>赋布、襴。(蒲州调以襴,余并用麻、布。)</td><td>贡罗、绫、平紬、丝布、绵紬。</td></tr><td>贡布、交梭白谷、紬纻、绫、葛、綵纶。</td></tr></tr></tr><td>贡罗、绫、绵、紬、交绫、弥牟布、丝、葛。</td></tr>

以上北方。

而明代西南诸省之开发,以及南海殖民之激进,尤为中国国力南移之显征,而为近世中国开新基运。

据上表,除江西外,其他自辽阳以下七地粮数总计,尚不及江浙一处,而江浙、江西、湖广三处合计,又恰当其他六地之一倍。亦又超出于腹里及其他六地,即全国总数之上。

刘晏为肃、代时理财名臣,主要的便在能整理漕运。

以上北方。

《博物要览》载宋锦名目多至四十二种。陆游《老学庵笔记》载:“靖康初,京师织帛及妇人衣服花纹,皆四时景物,谓之‘一年景’”。又载:“定州有刻丝烟雾纱。”靖康元年,金兵入汴,索绢一千万疋,河北积岁贡赋为之扫地。浙绢悉以轻疏退回。

金泰和六年,尚书省奏:“茶,饮食之余,非必用之物,商旅多以丝绢易茶,所用不下百万。”又泰和八年,言事者以“茶乃宋土草芽,而易中国丝、绵、锦、绢有益之物,不可。”是其时中原丝织物尚有输于江南者。唯恐多系民间粗品,不敌南宋政府岁币所输于金政府者远甚矣。

又洪武四年至万历四十四年,凡二百四十五年间,每科状元、榜眼、探花及会元,共计二百四十四人,其籍贯如次表。

再以商业情况而论,亦是南方日渐繁荣,北方日渐萎缩。

明列朝乡试额数表:

斯二者,皆为明代南方繁荣之要征。西南开发之尤显要者,则为湖广、四川、贵州、广西诸行省土司之设置。西南诸疆,虽早隶国土,然川、滇、湘、岭峤土之间,盘踞数千里,苗、蛮、僰、爨之属,种类殊别,自相君长。秦汉以来,虽设郡县,仍令自保。历代相沿,至于明世,踵元故事,为设土官土吏,而视元益恢廓。分别司郡州县,额以赋役,听我驱调,渐次规置,为宣慰司者十,为招讨司者一,为宣抚司者十,为安抚司者十九,为长官司者百七十有三。此为明代开发西南一大事。

然而蚕桑丝织事业之自北南迁,在大势上终于不可挽。明初南北捐税数,恰成三与一之比。

明代亦定南北取士额。

史称:“五代时,湖南民不事桑蚕,楚王殷用高郁策,命民输税以帛代钱,民间机杼大盛。吴徐知诰令税悉输谷、帛、紬、绢,匹直千钱,当税三千。由是江淮间旷土尽辟,桑柘满野。”知其时南方蚕事渐盛。

以上南方。

明漕运凡五变:一、河运。<small>兼用水陆,自淮入河,始永乐元年。</small>二、海陆兼运。三、支运。<small>九年开会通河,十三年始兴支运。</small>四、兑运。五、改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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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之办法,大体仍是裴耀卿遗规,使江船不入汴,江南之运积扬州。使汴船不入河,汴河之运积河阴。河船不入渭,河船之运积渭口。渭船之运入太仓。又史称:‘晏为河南、江淮以来转运使,每岁运米数十万石给关中,或至百万余斛。’

万历六年各布政司并直隶州府夏税丝绢数表:

洪武二十年,以北方学校无名师,生徒废学,特迁南方学官教士于北,复其家。

大体论之,重要的蚕桑之作,在北不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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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以应科举人数论。

<h3>一、经济方面</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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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嘉靖七年,以江西、湖广、河南、山东等省不善织造,令各折价,为浙江于南至每年征本色至二万八千余疋。至清代,惟有江宁、苏州、杭州三织造。而两税尽纳银粮,亦无折绢名色。于是令人渐忘河域自古为丝织先进之区矣。

又如陶磁,亦是北方农民很早就发明的一种副业。唐代河南府有贡瓷,至宋,精美著名的陶业,尚多在北方。

定窑在河北定州,以宋政和、宣和间为最良。南渡后称南定,北贵于南。汝窑在河南,柴窑亦在河南。惟昌窑在江西,龙泉窑、哥窑在浙江处州。

至元明则最精美的瓷业,全转移到江南来。

元有浮梁磁局,见《元史·职官志》,专掌景德镇磁器,世称‘枢府窑’。民间有宣州、临川、南丰诸窑。明景德窑最盛。宜兴陶业始万历间。

唐初十道,南北各半。明十三布政司,南得其九,北仅得四。南占一倍以上。即此已见南北经济文化轻重之不平衡。元代南北户口,成十与一之比。

这是北方经济情绪渐渐不如南方的显征。换辞言之,亦可说北方农人的聪明精力,及其品性习惯,似乎在各方面都渐渐地转变到不如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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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二十五年,始用“和籴法”,令江南诸州租并回纳造布。可见当时中央赖北方粟已够。<small>《新唐书?食货志》:“韦坚开广运潭,岁漕山东粟四百万石”,只云山东,不言吴、越江南。</small>

亦有关于交通者:南方水利日兴,舟揖之便远超北地。亦有关于人工制造者:如前举丝织、陶磁之类。《文献通考》载宋熙宁十年以前天下诸州商税岁额,四十万贯以上者有三处,北占其二,南占其一。二十万贯以上者五处,皆在南方。十万贯以上者十九处,北得其一,南得十八。五万贯以上三十处,北十二,南十八。五万贯以下者五十一处,北得二十五,南得二十六。三万贯以下者九十五处,北得四十五,南得五十。一万贯以下者三十五处,北得二十,南得十五。五千贯以下者七十三处,北得十九,南得五十四。南北相较,已见北绌南赢。及明代有‘市肆门摊税’,共设三十三处,南得二十四,北得其九。<small>南:应天、苏州、松江、镇江、淮安、常州、扬州、仪真、杭州、嘉兴、湖州、福州、建宁、武昌、荆州、南昌、吉安、临江、清江、广州、桂林、成都、重庆、泸州。北:顺天、开封、济南、济宁、德州、临清、太原、平阳、蒲州。</small>

又明代商税开始有“船钞”,设关处所凡七:曰河西务,曰临清,曰九江,曰浒墅,曰淮安,曰扬州,曰杭州。

全国商业,渐渐集中至长江下游与运河两条线上。万历六年,各地商税课钞数,南直各府、州全数达一千三四百万贯,殆占全国四分之一。而淮安一府独有二百余万贯,浙江省有三百万贯。可证当时全国经济集中在长江下游太湖流域,而由运河贯输到北方的大概。<small>四川在宋代极盛,而元、明两代则剧跌,亦由全国经济状态之变动。</small>此种演进,直到清代,大体仍旧。据《清会典》,光绪十三年全国各省厘金册报,南方各省几占北方之八倍。<small>又据光绪二十九年户部报告,则超过十二倍。</small>

<h3>二、文化方面</h3>

这一种趋势,反映在社会文化上,亦可见北方人物在逐渐减少,而南方则在逐渐增多。

宋元丰三年四京十八路户口主客数目表:

唐武宗会昌五年限定各地应送明经进士额数表:

按:上表户口比数,特见增进者,莫如东南,而西南次之。户口比数特见凋落者,西北为甚,而东北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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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则南人考进士,人数又多,北人考明经,人数又少,显分优劣。不得不限定南北名额以求平衡。

元代一样逃不出南盛北衰之象。<small>苏天爵《滋溪集》十四:“国家既以文艺取士,于是人人思奋于学,而中州老师存者无几,后生或无从质正。”又曰:“江南三行省,每大比,士多至数十人,考官必得硕儒,士方厌服。”此记延佑、至治间事,南北学风盛衰皎然。</small>

一、汴河——米三百万石,<small>景德中至四百五十万石。至道初,至五百八十万石。大中祥符初,至七百万石。大率以六百万石为常。</small>菽一百万石。来自江南、浙东西、淮南、荆湖南北,自江入淮,自淮入汴。

李肇《国史补》:‘初,越人不工机杼,薛兼训为江东节制,乃募军中未有室者厚给货币,密令北地娶织女以归。由是越俗大化,更添风样,绫纱妙城江左。’<small>左思《吴都赋》有‘八蚕之县’。宋文帝亦极奖蚕麻。沈瑀令民每家植蚕十五株。南方蚕事,起源甚早。惟精进美盛,则在后也。</small>

元初并有按户税丝之制。

北魏均田制,特有“桑田”,可证当时种桑养蚕、调丝织帛,为北方农民一极普遍之生业。<small>《颜氏家训》谓:‘河北妇人织絍组紃之事,黼黻锦縤罗绮之工,大优于江东。’贵族如此,平民谅亦尔也。</small>隋代以清河绢为天下第一。唐代桑土调绢絁,麻土调布。开元二十五年,令江南诸州纳布折米,可见其时江南诸州尚不为桑土。<small>又令河南、河北不通水利处,折租造绢。</small>越人的机织,由北方传授。

明会试额数表:

按:苏州一府秋粮2,038,894石,超过湖广以下任何诸省,而与浙江、江西二省相仿佛。松江、常州秋粮合1,546,180石,亦超过陕西、广东、福建、四川、北直、广西、云南、贵州诸省,而与山西、河南两省相仿佛。若苏、松、常三府秋粮合计,则超过江西、浙江以下任何诸省矣。

洪熙元年,定南卷取十之六,北卷取十之四。后复以百名为率,南北各退五卷为中卷,然中卷其实即南卷也。又北卷中顺天额亦多南人,则北卷之见绌多矣。

景泰初,礼部请“取士不分南北”,给事中李侃等奏,谓:“江北之人文辞质直,江南之人文辞丰赡,故试官取南人恒多,北人恒少。向制不可改。”后竟复分南、北、中卷,则分卷正为北人。由李侃等所言,以“江南”、“江北”为北,南北界线,较之宋欧阳、司马争论时,又见南移矣。

又明代之染局有浙江、<small>杭州、绍兴、严州、金华、衢州、台州、温州、宁波、嘉兴。</small>江西、福建、、四川、河南、山东、南直<small>镇江、苏州、松江、徽州、宁国、广德</small>各处。

按:此表北方各省折绢数乃过于南方,然折绢未必实纳。正统八年,令各处不出蚕丝处所,每绢一疋,折银五钱,解京支用。盖唐以前北方输绢,至是相承,仅为一种名色而已。如单论丝两,则南北几至八一之比。<small>弘治十五年数与此大同。惟四川有荒丝633斤,而此无之。</small>

五代河南北皆表散蚕盐敛民钱。石晋尚能岁输契丹绢三十万匹。

清乾隆丙辰诏举博学鸿词,先后举者二百六十七人。满洲五、汉军二、直隶三、奉天一、江苏七十三、安徽十九、浙江六十八、江西三十六、湖北六、湖南十三、福建十二、河南五、山东四、山西三、广东六、陕西四、四川一、云南一。可见此种演进,至清无变。

三、惠民河——粟四十万石,菽二十万石。来自陈、蔡,自闵河、蔡河入汴。

洪武二十六年各布政司并直隶府州夏税绢数表:

此有关于天然界之出产者:如盐、茶为唐以后国利两大项,盐以两淮为主,茶则均产于南方。<small>茶饮至唐始盛,茶税始唐德宗时。</small>铜铁矿冶,亦南盛于北。渔业尤为南方所独擅。<small>此亦至清代犹然。矿课,北方惟山西一省,南则湖南、两广、云、贵。茶课,北惟甘肃一省,南则江西、两湖、四川、云、贵、江苏、安徽、浙江。(据《户部则例》,乾隆建十省岁办茶引数,均当于南十北一之比。)渔课,北惟奉、吉,南则苏、皖、赣、闽、浙、两湖、广东、四川、云、贵。</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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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北方户口,即远逊南方。

社会南北文化经济之升降,还可以政治划分区域的大小繁简来看。兹将唐、宋分道列一简表如下:

至顺二年,冠州有虫食桑四十余万株。元冠州于汉为馆陶县地,明属山东东昌府。<small>又按:金有征蚕皮故纸钱者,明代迁安蓺桑甚盛,然皆剥皮造纸。惟迁安有蚕姑庙,是其先曾治蚕,而后稍废耳。</small>

观上表,即知自唐至宋的政治区分,大体上是南方愈见冲繁,故分割愈细。北方无分而有并。

至论海外殖民,其起当亦甚早。南海、象郡,已列于秦郡,而汉因之。东汉末季,中国士大夫浮海往交趾者,夥颐至多。东晋、南朝,交、广海舶,目为利薮。<small>《南史?王琨传》:“南土沃实,在任者常致巨富。世云:广州河史,但经城门一过,便得三千万。”《梁书?王僧儒传》:“海舶每岁数至,外国贾人以通货易。旧时州郡以半价就市,又贾而即卖,其利数倍。”</small>

开元州郡等级,所谓“六雄”、“十望”<small>虢、汝、汾、晋、宋、许、滑、卫、相、洛</small>皆在北方。时望县八十五,而南方只有二十县。<small>二十县中在四川省占其九,江浙、荆襄近占十一县。</small>

清代漕运额,亦定四百万石。据清初《漕运例纂》规定,各省漕运原额,约为南四北一之比。惟据《清会典》乾隆十八年奏销册计之,则为南八北一。又据《户部则例》,乾隆四十四年漕运额则为南十北一之比也。

<table><tr><td>南卷

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应天(直隶)、松江、苏州、常州、镇江、徽州、宁国、池州、太平、淮安、扬州,十六省府。广德,一州。</td><tr><td>北卷

山东、山西、河南、陕西、顺天(直隶)、保定、镇定、河间、顺德、大名、永平、广平,十二省府。延庆、保安,二州。辽东、大宁、万全,三都司。</td><tr><td>中卷

四川、广西、云南、贵州、泸州、凤阳、安庆,七省府。徐、滁、和,三州。</td>

太宗八年,耶律楚材为元定制,每户出丝一斤供官用,五户出丝一斤给受赐贵戚、功臣之家。

按:有隋盛时,总江、浙、闽中不盈三十万户。自唐以来,浸以孳息,更五代至宋,增至五百余万户。而中原户口之数,因五代乱亡相继,周显德六年,总简户仅二百三十万九千八百一十二。宋熙、丰盛时,分天下为二十三路,淮、汉以北居其八,<small>京西北路、京东两路、陕西两路、河北两路、河东路,共八路</small>淮、汉以南居其十有五。总天下户千有六百五十万,而淮、汉以北才当五百余万户,淮、汉以南,乃当千有百余万户。大率当天下三之二。不出东晋、南朝之地,而增十五倍之人。

<tr><td>西汉元始二年

(据《汉书·地理志》)</td><tr><td>晋太康元年

(据《晋书·地理志》)</td><tr><td>唐天宝元年

(据《新唐书·地理志》)

(又《旧唐书》《通典》)</td><tr><td>宋元丰三年

(文献通考毕仲衍中书备对)</td><tr><td>明隆庆六年

(《续文献通考》)</td></tr></table>

以上南方。

元十一中书省:

京师、南京、山东、山西、陕西、河南、江西、湖广、四川、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其时则自江入河之漕运,尤为军国重事。<small>德宗时,缘江、淮米不至,六军之士,脱巾呼于道。</small>

明代海上交通日盛,而我民之货殖海外,立家室、长子孙者乃日众。成祖时,命太监郑和大舶六十二,将士卒二万七千八百余人,通使海外。先后七奉使,所历占城、爪哇、真腊、暹罗、满剌加、苏门答河、锡兰等三十余国。<small>其第三次越过印度南境而抵波斯湾。其第四、第五次,且横跨印度洋而至非洲之东岸。以较西方发现新地之甘马与哥伦布等,郑和远迹,尚在彼辈数十年前也。</small>

俗传三保太监下西洋,为明初盛事。<small>与郑和奉使同行者尚有王景弘。其后有石显,亦两度奉使。皆宦者也。</small>明之声威既远届南海锗国,亦会闽、广商民,能自殖其势力于海外,如南海人梁道明王据三佛齐,陈祖义亦为旧港头目。<small>其后闽人某亦据婆罗国而王之,皆见《明史》。又梁启超《中国八大殖民伟人传》,尚举广东人张涟王三佛齐,广东人某王爪哇顺塔国。潮州人郑昭王暹罗,嘉应人吴元盛王戴燕,嘉应人罗大王昆甸。又嘉应人叶莱,为今英属海峡殖民地之开辟者。</small>风生势长,不徒朝廷一使之力也。<small>明中叶受倭寇之患,海外发展遂致顿挫。</small>直至近世,南海殖民,仍为中国民族进展一大事。

兑运者,民间但运至淮安、瓜州,兑与卫所官军,运载至京,给与运费及耗米。初皆支运,后渐为兑运。

明万历六年天下户口南北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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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表北直额数,其中实多南人。又两广、云、贵西南人文之激进,亦可注意。

安史乱起,唐室遂专赖长江一带财赋立国。直至以后河北、山东藩镇割据,租税不入中央,唐室的财政命脉,遂永远偏倚南方。

以上南方。

又按:南直苏州府户600,755,口2,011,985。松江府户218,359,口484,414。常州府户254,460,口1,002,779,苏、松、常三府合计,户数超过于湖广、福建、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山西、河南、陕西、北直诸省,口数超过于福建、四川、广西、云南、贵州诸省,其繁荣可见。<small>又按:清代以江南(江苏、安徽)、浙江、江西、福建、湖南、湖北为大省,顺天(河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四川、广东为中省,广西、云南、贵州为小省。</small>

盖亦随褚地经济民户之自然展扩而俱起。<small>其间如播州、蔺州、水西、麓川,皆动大军数十万,殚天下力而后铲平。</small>下及清代,渐次“改土归流”,而近世中国开发西南之大业,遂告完成。

自汉迄明南北户数增减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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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海漕其利甚溥,其法亦甚备。船三十只为一纲,大都船九百余只,漕米三百余万石。船户八千余户,又分其纲为三十。每纲设押官二人。行船又募水手,移置扬州,先加教习。领其事者则设专官,秩三品,有加秩,无易人。创议者朱清、张瑄,本海盗,自用事,父子致位宰相,弟侄甥婿皆大官,田园宅馆遍天下,库藏仓库相望,巨艘大舶交番夷中。成宗大德七年,封籍其家资,拘收其军器、船舶等,并命其海外未还商船,至亦依例籍没。盖二人仍皆营盛大之海外贸易也。

明宰辅189人,南方占了三分之二强。<small>明江、淮以北,鼎甲甚不易得,盖以科第影响及于仕宦。</small>

以上北方。

以上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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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诸表中数字难尽精确,然取明大体之升降。

万历六年十三布政司并南北直隶府州实征夏税秋粮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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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三、南北政治区域之划分及户口升降</h3>

运船在天顺以后,<small>永乐至景泰,大小无定,为数甚多。</small>定数万一千七百七十只,<small>三年小修,六年大修,十年更造。</small>官军十二万人。以粮数比:

宋中叶以后,南方便多,北人便少。

他把北齐、北周与南朝三分鼎足的形势打通一气。东南、东北,均兴水运,并不是北方要仰赖南方粟。

支运规定苏、松、常、镇、杭、嘉、湖诸地粮,拨运淮安仓。扬州、凤阳、淮安拨运济宁仓。以三千艘支淮安粮运到济宁,以二千艘支济宁粮运赴通州。自淮至徐以浙、直军,自徐至德以京卫军,自德至通以山东、河南军,以次递运。岁四次,可运三百余万石,谓之支运。自后又浸增五百万石。终明世,其定制为四百余万石。

元代北方尚见有大规模之种桑区域。

第七编 元明之部 第三十九章 南北经济文化之转移(中)

猛安、谋克纳税与平民不同,特称“牛头税”,或“牛具税”。其制,每耒牛一头,为一具,限民口二十五受田四顷四亩有奇,岁输粟大约不过一石。官民占田无过四十具。是最低限度五口之家略可得百亩,而纳税则四百余亩仅纳一石。世宗问魏子平:“古者税什一而民足,今百一而民不足,何也?”此盖指猛安、谋克户言之,实尚不到百一之税。

西周的文化,脱离不了河、渭流域的灌溉。

咸丰铜瓦廂之决,河道终于北去。<small>郑晓吾学编余谓:“我朝黄河之役,比之汉、唐以后不同。逆河之性,挽之东南行,以济漕运,故河患时时有之。”又按:其它如宋高宗建炎二年,杜充决黄河,自泗入淮,以阻金兵。明末流寇掘堤灌开封,河底垫高。至清顺治初,河遂决河南荆隆口。以兵争毁壤河流之亊,后世尚亦时见。</small>

汉户号为什一而税,然裒(póu)敛刻急,民不堪其苦。以亩取五升、计,亦一倍唐租有奇。<small>据前引高汝砺言,则百亩租合六石五斗,视唐在两倍以上。</small>至官田租大概亩征五斗。则百亩须五十石,与西晋五胡相仿矣。

熙宗天眷三年十二月,虑中原士民怀贰,始置屯田军。凡女真、奚、契丹之人,皆自本部内徙,与百姓杂处。

第七、见之于元代政制之黑暗。

中国北方社会,自安史乱后,直至明兴,五、六百年内,大体上在水深火热下过日子。

世宗大定十年四月,禁侵耕围场地。十一月,谓侍臣曰:“往岁清暑山西,傍路皆禾稼,殆无牧地。尝下令使民五里外乃得耕垦。今闻其民以此去之他所,甚可矜悯。其令依旧耕种。”

<h3>一、黄河与北方之水患</h3>

筑坝堰,建堤闸,岁糜巨帑,而凿者不胜淤,筑者不胜溃。堤密于田畔,地破于坏瓜。人力已尽,水患方烈。因运河而牵连损害及于旁近之水系。<small>山东滨海,水势自宜东注,而元代为以济通,尽逆之向西。清季沈葆桢谓:“舍运道而言水利易,兼运道而筹水利难。民田于运道势不两立。兼旬不雨,民砍启涵洞,官必闭以养船。运河水溢,官又开闸坝以保堤。堤下民田,立成巨浸。</small>大其甚者,为顾全运河水量,而强抑黄水南行,与淮合流。不惟河患频仍,即淮水亦成大害。

而屯田兵得良田美产,却不肯自己好好耕种。

四、金章宗明昌五年,<small>庆历百年至是,凡一百四十六年。</small>河决阳武故堤,一由南清河入淮。<small>自此河水大半入淮,而北流犹未绝。</small>

而运河的开浚,其目的既专在通漕,对于北方原来水利,亦有损无益。

当时的沟洫制度,必然很可观。

或疑北方气候,古代较温暖,以后逐渐寒冷。<small>此属据谓古代北方多竹及水稻,而后代之北方竹、稻均少,惟此亦可由于雨量及地土之水分等而异,不必为气候之转变。且古代即程江南之江南之枬、梓、竹箭,竹盛于南,自古已然。后代北方亦未尝不产竹。杜甫秦州杂诗,咏竹已三见。金章宗明昌三年,定司竹监岁采入破竹五十万竿,春、秋两次输都水监备河防。元河南、怀孟,陕西京兆、凤翔,皆有在官竹园,掌于司竹监,发卖皆给引至一万道。(至元四年。)民间住宅内外,竹不成亩,本主自用外,货卖依例抽分。明代通州、芦沟、真定等处,皆设抽分竹木局。此皆黄河流域依然产竹之证,直至近时犹然。至稻田,苟有水利即可得。今北方有水虚即可有稻田,是其证。如宋代洛阳以牡丹名,今牡丹转盛于北平,此是人事,不关气候。观月令、豳风及古今诗人歌咏,未见北方气候有显著或严重之变化。</small>

宋敏求谓:“唐河朔地,天宝后久属藩臣,纵有河事,不闻朝廷,故一部唐书所载,仅滑帅薛平、萧仿二事。”阎若璩谓:“河灾羡溢首尾互千里外,非一方可治。当四分五裂之际,尔诈我虞,惟魏、滑同患,故田弘正从薛平请,协力共治。否则动多掣肘,纵有溢决,亦迁城邑以避之而已,此俩功所以罕纪也。”此皆谓暗中叶以后未必无河患,然亦可谓未必有大患。若遇大溃决,朝廷岂有不知?史书岂有不录?惟如春秋狄踞卫地,黄河下游两岸农田水利在藩镇统治下,失修必多,则可断言。

要之不习农事,乃至于鬻田亩、伐桑枣。

第二次的河徙在汉武帝元光三年。<small>上距周定王五年,又已四百七十年。</small>这一次河患的来历,盖因战国以来长期战争,竞筑堤防。

明嘉靖中,汪镕奏:“舂秋之世,如山东、陕西、河南等处,皆为列国。其时干戈俶扰,一国之赋,足供一国之用,未尝取给他邦。良以沟洫之制尚存,故旱涝有备,而国用日充。”

一、常为他种原因而牺牲了河流的正道。

据当时户口数字计之,殆于十不存一。

又有壅塞水源以害邻。

侯挚疏:“东平以后,累经残毁,邳、海尤甚。海之民户曾不满百,而屯军五千。邳户仅及八百,军以万计。萧何、刘晏复生,亦无所施其术。”

金之王室贵族,亦常因牧事禁民耕种。

这正因北方经济文物,尚在盛时,沟洫河渠,时有兴修,故水不为害而为利。<small>观郦道元水经注,后世湮绝难寻者,不知凡几。</small>

一面纵河北去,<small>明人防河之北,如防盗贼,强逆其性,必挽之于东南,故河患终不能弥。</small>则河、淮皆可安澜。而豫、鲁、苏、皖四省,凡河、淮溃澜之区,皆复变为膏腴沃土。一面广兴京东、河北之水利,一面再能移民辽、沈,垦辟渐远,北京正在陆海之中心,何至必仰哺于江南,为此嗷嗷之态?<small>明马文升已谓:“交纳之费,过于所需。”至清代约计运米一石入仓,费银至十八两、二十两乃至二十四两者。而仓米出售,则一石一两。(见郑观应停漕议。)如此漏卮,而不思为之计,真可叹也。</small>

国家负担尽压在汉族农民身上。

世宗大定五年,以京畿两猛安民户不自耕垦,及伐桑枣为薪鬻之,命大兴少尹完颜让巡察。大定二十一年正月,上谓宰臣曰:“山东、大名等路猛安、谋克之户,往往骄纵,不视稼穑。尽令汉人佃莳,取租而已。富家尽服纨绮,酒食游宴,贫者争慕效。”六月,又曰:“间猛安、谋克人惟酒是务,以田租人,而预借三、二年租课。或种而不芸,听其荒芜。”二十二年,以附都猛安户不自种,悉租与民,有一家百口,垅无一苗者,治劝农官罪。明昌元年三月,勅:“当军人授田,只令自种。”泰和四年九月定制,所拨地十里内自种,余者许便宜租赁。

梁、唐夹河相持,决水行军,事又屡闻。如梁贞明四年、龙德三年、唐同光二年,皆决河。

自此河决时闻。五代时河已屡决,至宋而遽发。而黄河下游一、二千里的河床,遂致屡屡迁移。

泾、渭、汾、凁、伊、洛、淇、洹、淄、汶、泗广大的水利网,缨络其间,做了他们养长文化的血液。

其间巨变剧患,多在宋后。盖自大伾以东,古兖、青、徐、扬四州之域,皆为其纵横糜斓之区,而北方元气为之大耗。

金泰和七年极盛时,户七百六十八万有奇,口四千五百八十一万有奇。而元之得金,户八十七万有奇,口四百七十五万有奇,是十不存一也。金章宗明昌元年,金、宋口数约五与三之比。<small>金四千五百万有奇,宋二千七百万有奇。</small>而蒙古得宋,较之得于金者,户数超过十倍,口数超过四倍。<small>户九百三十七万有奇,口一千九百七十二万有奇。</small>其后乃有南十北一之差。盖由北人多避逃来南,而蒙古亦稍染汉化,其对宋之残杀,不如对金之甚也。大抵北方状态,先坏于安史之以后,大毁于宋之南渡,及蒙古之灭金而摧残益甚也。

计口授田,自燕南至睢、陇之北,皆有之,皆筑垒村落间。其千夫长曰“猛安”,百夫长曰“谋克”。朝廷则不断括民户良田与之。

自此以下,迄于清代,莫不以人力强河流。河水日失其性,遂溃决不已。<small>清道光五年,东河总督张井言:“河底日高,堤身递增,城郭居民,尽在水底。惟仗岁积金钱,撎河于最高之处。”可谓说尽后代治河方策与成绩也。今按:明代大河北决者十四,南决者五。清顺、康以来,北决者十九,南决者十一。又河自三代以来“行北地者三千六百余年,南行不过五百余年也。”</small>

此两期间的政治黑暗,盖达极点。

二、政治之腐败,河工之黑暗,政府常化最多的财力,而收最少的功程。最要者还是北方整个水利网之破坏。

大体上可以说,北方是中国史上前方一个冲激之区,而南方则是中国史上的后方,为退遁之所。因此北方受祸常烈于南方。安史乱后,中国国力日见南移,则北方受外祸亦益烈。而且自唐以下,社会日趋平等,贵族门第以次消灭,其聪明优秀及在社会上稍有地位的,既不断因避难南迁,留者平铺散漫,无组织,无领导,对于恶政治兵祸天灾种种,无力抵抗,于是情况日坏。事久之后,亦淡焉忘之,若谓此等情形,自古已然。叹唐的黄金时代,因此不复在他们的心神中活跃。<small>一民族国家之复兴,一面常赖有新分子之参加,而同时必有需于旧分子之回苏与舆后旺。北方为中国三代、汉、唐文化、武功最彪炳辉煌的发源地。刘继庄在淸初,已力倡北方复兴之理论。将来中国新的隆盛时期之来临,北方后兴,必为其重要之一幕。</small>

日知录谓:“欧阳永叔作唐书地理志,凡一渠之开,一堰之立,无不记其县之下,实兼河渠一志,可谓详而有体。然志之所书,大抵在天宝前者居什之七,至河朔用兵之后,则催科为急,农功水道,有不暇讲求者。”

元末群雄起义,大率多在南方,而残破则以北方为甚。<small>韩林儿僭号十二年,横居中原,蔽遮江、淮。北方饱受并获蹂躏,而明祖转得从容缔造南方之新业。</small>其时两淮之北,大河之南,所在萧条。燕、赵、齐、鲁之境,大河内外,长淮南北,悉为丘墟。直至明初,尚谓山东、河南多是无人之地。靖难兵起,淮以北又鞠为茂草。

汉贾让说:“堤防之作,近起战国。壅防百川,各以自利。齐与赵、魏,以河为竟。赵、魏频山,齐地卑下,作堤去河二十五里。河水东抵齐堤,则西泛赵、魏。赵、魏亦为堤,去河二十五里。虽非其正,水有所游荡。水去则填淤肥美。民耕田之。稍筑室宅,遂成聚落。大水时至漂没,则更起堤防以自救。今堤防去水陋者数百步,远者数里。”

英宗至治三年,张珪上疏曰:“天下官田岁入,所以赡卫士、给戌卒。自至元三十一年后,累朝以是田分赐诸王、公主、驸马,及百官、宦者、寺观之属。其受田之家,各任土著奸吏为庄官,催甲斗级,巧名多取。又且驱迫邮传,征求饩廪,折辱州县,闭偿逋负。官司交忿,农民窘窜。”则扰害之情,不下于金之猛安、谋克也。

元遗山完颜怀德碑:“民问仇拨地之怨,睚眦种人,期必杀而后已。寻踪捕影,不三、二日,屠戮净尽。”又张万公碑:“宣宗贞佑间南渡,盗贼群起,向之乘势夺田者,人视之为血雠骨怨,一顾盼之顷,皆死锋镝之下,虽赤子亦不免。”

奉和元年,用尚书省言,申明旧制:猛安、谋克户每四十亩树桑一亩,毁树木者有禁,鬻土地者有刑。其田多汙莱,人户阙乏,并坐所临长吏。

黄河为中国患,其事始于宋,历元、明、清三代千年不绝,却正是北方社会经济文化已在逐渐落后的时期,可见水患由于人事之不尽。

屯田兵始金熙宗时。

中国社会经济文化之重心,何以有自北移南之倾向,此事论者不一。

四、见于宋、夏之对峙,东北与西北,受同样命运。关中、河北社会元气,在外寇压迫下,不断降低。

清顺治元年入北京,即发圈地令。凡近京各州县无主荒田,及前明皇亲、驸马、公、侯、伯、内监殁于寇乱者,其田尽分给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是年即立庄百三十有二。<small>大庄每所地四百二十亩至七百二十亩,半庄每所地二百四十亩至三百六十亩。</small>以后逐年圈地,失产者虽有视产美恶补给之论,亦仅为具文。而旗人懒于耕种,仍将圈得地络续典卖与汉人,清廷再为减价收购,其为害于河北一带之农户,亦可想象得之。

其它各地,大率皆然。

明副书亦云:“河能为灾,亦能为利。故不知河之利者,则不能抑河之害。禹平水土,亦尽力沟洫。东南无不耕之土,分畦列畛,亩自为浍,顷共为渠,疏而成川,洼而成渊。漏者坊,塞者浚。四野沟洫,皆治水之处。三时耕敛,皆治水之日。家家自力本业,皆治水之人。沿江圩田,重重连堤,即有冲决,讵至为损?故能束横流而注之海,而利九害。

汤居亳,距河尚远。其后渡河而北,乃昵就黄河,非畏避。故仲丁迁隞,河亶甲居相、祖乙居耿,殷之都城,始终近河。

即据关中水利言之,唐已不如汉,而唐后又更不如唐。

他们还只是喜欢出外畋猎。

元明两代,以黄济运,更不愿河道之北。元末河道北徙,而明人以畏运道涸,力塞之。弘治中两决金龙口,直冲张秋,议者为漕计,遂筑断黄陵冈支渠。<small>明代二百余年间,被大害、与大役者,至五十年余见。役夫自五、六万乃至三十万。</small>

黄河水患,始见于周定王五年。<small>是年为鲁宣公七年,春秋已一百二十年。</small>此乃河北岸的卫国,<small>乃殷之故墟,诗邶、鄘、卫风所咏,淇澳绿竹,淇上桑田,桧楫松舟,泉源考盘,是一个可爱的水乡。而文化在列国中亦最高,观风诗即知。</small>为狄所灭。农田水利失修以后应有的景象。

骚扰尤滋。<small>皇庄既立,有管理之太监,有奏讨之旗校,有跟随之名色,各处动至三、四十人。勋臣庄田本有司代收,至弘治二年,于外戚钱贵乞自收,始命愿自收者听,而禁管庄者横肆。然此项禁令之为具文,可想知也。嘉靖二年刘麟疏:“皇亲、功臣,各设管庄仆、佃人等领种。希势取宠者,拨置并吞。争竞不明者,朦胧投献。而土地之在小民者日侵月削。”其情可见矣。</small>其对农业进展之妨碍,不言可知。<small>京畿水利计划不能实施,亦为勋贵庄田所阻挠。</small>

“西北多荒土,种亦黍麦,水不为利,遂反为害。稍旸则倾泻无所停,淫雨则肆溢无所约。宁夏沿河套地,最号沃壤,神何独庇此一方?”又谓:“西北不可以稻,则三代之盛都于雍、冀,曷尝仰给东南?夫天人互胜,利害旋转,垦田受一分之利,即治河减一分之患。使方千里之水,各有所用,而不至助河为虐,此十全之利也。使方千里之民,各因其利而不烦官府之鸠,此执要之理也。土著之民,各识其水性,因以顺为功,其与不习之吏,骤而尝试,逆施而倒行者,又相万也。”今按:明代以来治河理论,皆主潘季驯“河不分流,高筑堤岸,束水刷沙”之说。然潘说特主河之下游,为救一时之溃决而言。若就北方全水量而为治本之计,莫逾于上述之三家矣。

二、王莽始建国三年<small>自周定王五年,至是凡六百一十二年。</small>河徙魏郡,从清河、平原、济南至千乘。后汉永平十三年,<small>自王莽始建国三年至是复五十九年。</small>王景修之,遂为大河经流。

殷代的文化,孕育长成于黄河之下流。

或疑北方雨量古代较多,以后逐渐减退。<small>此层亦以农田水利及土地性质逐步后退推想。然北方之水患,后盛于前,不应雨量转为前多于后。</small>

至元、明会通河,直贯南北,更逆自然之地形。

邱浚大学衍义补云:“运河由江入邗沟,由邗沟乱淮而渡上清口,经徐、吕二洪,沂、沁、泗水,至济宁。济宁居运道之中,所谓天井闸者,即元史所谓会源闸也。泗、沂、洸、汶<small>源有三:二出莱芜县,一出泰山南。</small>诸水毕会于此,而分流于南北。北至安民山入于新河,地降九十尺,为闸十有七而达于漳、御。南至沽头,地降百十有六尺,为闸二十有一而达于河、淮。此盖居两京之间,南北分中之处。迤南接济之水,有自武陟来之泌,有自琅琊来之沂。迤北接济之水,有自金龙口之河,有分滹沱河之水。通论诸闸,天井居其中,临清总其会,居高临下,水势泄易而涸速。凡三千七百里之漕路,此其要害也。”

以后魏文侯居邺,西门豹、史起大修水利,这一带依然是乐土。

大河自北宋时合泗入滩,淮下游为河所夺者七百七十余年。淮本无病,此七百七十年中河病而淮亦病。又按:日知录云,“宋史宦者传“梁山泺,古巨野泽,绵亘数百里,济、郓数州,赖其蒲鱼之利。”金史食货志:“黄河已移故道,梁山泺水退,地甚广,遣使安置屯田。自此以后,巨野、寿张诸邑,古时潴水之地,无尺寸不耕,而忘其昔日之为川浸矣。”按:北方诸湖泽,因黄水倒灌,淤填平满者甚多。河经河南中部,土益松,泥益多,泛滥横决,而数百里间水利尽为破坏,又不独一淮受其害也。<small>上游因水利失修,各支流挟带多量泥沙之黄水,骤然灌注于黄河,激起黄河下游之溃决。又因下游溃决,淤泥停淀,使下游诸湖潭渐次填平,更无蓄水之用,如是而河决之患更烈。此皆互为因果,以造成中国史上愈后愈烈之河患。</small>

豫、鲁、苏、皖四省,天产民力,消耗牺牲于黄、滩、运三水之泛滥防御方面者,不知凡几。

自盘庚至纣二百余年的殷墟,建筑在黄河下游淇、洹交灌的大三角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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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定二十一年三月诏曰:“山东所括民田,已分给女真屯田人户。愎有籍官闲地,依元数邀民。”七月又诏宰臣曰:“山东刷民田,已分给女真屯田户。复有余地,当以还民。”

<h3>二、北方社会所受外族及恶政治之摧残</h3>

河北既残,金宣宗遂迁汴。关中兵火之余,八州十二县,户不满万。其后蒙古兵攻汴,十六昼夜,内外死者以百万计。又遇大疫,五十日内,诸门出柩九十余万。贫不能葬者,不在是数。蒙古兵入汴城,欲屠之,耶律楚材谏而止,时避兵居汴者尚百四十万户。蒙古之之破厦,其民至穿凿土石以避锋镝,免者百无一、二。

或疑黄河为中国水患,长江为中国之利。此层就历史言,亦似适得其反。

三、见于辽、宋之对峙,边界受蹂躏,不得生聚种养。

或疑北方民族血统,后代混杂渐多,故见退步。<small>此层亦出臆测。唐代为中国史上之极盛期,唐代北方人已多混血,何以转较东汉以下为盛?南方先有夷僚蛮俚,北方人避难来南,未见不有混合。</small>

中国的良好农民,则失其祖产,或沦为佃农,因此与猛安、谋克间感情日坏。

泰和四年,上闻六路括地时,屯田军户多冒名增口,以请官地,及包取民田,而民有空输税赋、虚抱物力者。贞祐三年,参政高汝砺谓:“山东拨地时,腴地尽入富家,瘠者乃付贫户,无益于军,而民有损。”

而尤甚者,为金之屯田兵所加于北方农村之损害。一因种姓之别,二因耕稼游牧生活习惯之异。由屯兵之杂处,北方村落受害极大。

长期间散布在中国北方,据甚大之田,纳极轻之租。

黄河水患的起落,恰与北方社会经济文化的盛衰,成一平行线,足征互为因果,非自始黄河即为中国之害。

辽史兵卫制,“辽每点兵,多在幽州北千里鸳鸯泊。皇帝亲征,至幽州,分兵三路,至宋北京,三路兵皆会。出兵不过九月,还师不过十二月。帝不亲征,则以重臣统率。进以九月,退以十二月。若春以正月,秋以九月,则不命都统,只遣骑兵六万,于界外三百里,耗荡生聚,不令种养而已。”

河道自春秋以迄近代凡六大变:

又各以决水浸敌国。

商胡决口后,有主开六塔河,<small>六塔,地名,今河北清丰县西南境六塔集是也。</small>引商胡决河复归横陇故道者。嗣六塔河复决,京东故道遂废。乃有主开二股河,<small>二股河乃商胡决河别派,自清丰、朝城、莘县、堂邑、清平、夏津、恩县、平原、陵县、德平、乐陵,至无棣境入海,为唐马颊河、古笃马故道。</small>导水东行者。宋人谓之“东流”。<small>元符二年河决复北,东流竟绝。</small>北流通快,海口广深,有合于黄河之古道,而宋人必欲回河使东。六塔、二股相继失败。哲宗时,复有主回河者。大意谓:“河尾北向,恐入契丹,则其逾河而南。彼必为桥梁,守以州郡,中国全失险阻。”苏辙驳之,谓:“地形北高,河无北徙之道。又晦口深浚,势无移徙。”而绍圣诸臣力主东流,盖借河事以伸其绍述之说。<small>王安石用昌言、程昉议主开二股河,在熙宁二年。</small>元符时,河既决而北,而建中靖国初,尚有献东流之议者。发言盈庭,以河为戏。金明昌五年,河绝阳武灌封邱而东,历长垣、东明、濮、郓、范诸县,至寿张,注梁山泺,分二派,北由北清河入海,南派由南清河入淮。金以宋为壑,利河之南而不欲其北,自是河道去古益远。

周用亦曰:“以数千里之黄河,挟五、六月之霖潦,建瓴而下,乃仅以河南兰阳以南之涡河,与徐州、沛县百数里之间,拘而委之于惟,其不至于横流潢决昔,实徼万一之幸。夫今之黄河,古之黄河也。其自陕西西宁至山西河津所谓积石、龙门,合泾、渭、汭、漆、沮、汾、沁及伊、洛、瀍、涧诸名川之水,舆纳每岁五、六月之霖潦,古与今无少异。然黄河所以有徙决之变者,特以未入于海,霖潦无所容也。沟洫之用以备宁潦者,容水而已。故沟洫与海,其为容水一也。天下有沟洫,天下皆容水之地,黄河何所不容?天下皆修沟洫,天下皆治水之人,黄河何所不治?水无不治,则荒田何所不垦?一举而兴天下之大利,平天下之大患矣。”

迨蒙古兵南来,汉人乘机报复,在河北之猛安、谋克户,多见诛夷。

隋炀汴渠,沟通河、淮,说者已谓利害不相掩。

一、周定王五年,河决宿胥口,东行漯川,至长寿津与漯别行,东北合漳水,至章武入海。

明昌三年,敕:“猛安、谋克,许于冬月率所属户畋猎二次,每出不得过十日。”

渐渐亦有习染中国文学风气的。

刘祁归潜志:“南渡后,诸女真世袭猛安、谋克,往往好文学,与士大夫游。”

五、见于金人之统治,一般的政浪情况之退步。<small>忽必烈问张德辉:“辽以释废,金以儒亡,有诸?对曰:”辽事未周知,金季乃所亲睹,宰执中虽用一、二儒臣,余皆武弁世爵,及论军国大事,又不使预闻,大抵以儒进者三十之一。</small>在兵争中签兵制度之骚扰。<small>签兵正如五胡北朝时发丁为兵。</small>

观明人所说河南、山东困于水旱的情形,可见一斑。

实对中国北方农事,有甚大之损害无疑。<small>明诸葛昇垦田十议谓:“江北荒田,民荒者十之三,军荒者十之七。”明代北方土地虽然旷莽,然弃置不耕者独以凤阳为甚,以凤阳多属军屯也。两淮本两江、两浙并称,然明代见称偏瘠,军屯之害如此,可推金世猛安、谋克之贻祸。</small>

李石传谓:“山东、河南军民交恶,争田不绝。”明昌二年,尚书省奏:“齐民与屯田户往往不睦。若令递相婚姻,实国家长久安宁之计。”

明代三百年统一,北方稍得回苏。然亦承袭元制,盛行赐田,皇室乃至勋戚之庄园,为害于北方农业进展者犹甚大。

五、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会通河成,北派渐微。<small>自明昌五年至是,凡就是五年。</small>及明弘治中,筑断黄陵冈支渠,遂以一淮受全河之水。

其避而南迁者,不下百余万口。<small>革去冗滥,所存犹四十二万有奇。见陈规传。</small>一时又议括地分授,事虽未成,然河南民皆倍征以给。

农民失去田产,另受薄恶之田。

据世宗大定二十三年七月统计,猛安二百零二,谋克一千八百七十八,户六十一万五千六百二十四,口六百十五万八千六百三十六。<small>内正口四百八十一万二千六百六十九,奴婢一百三十四万五千九百六十七。</small>而大定二十七年统计天下户,凡六百七十八万九千四百四十九,口凡四千四百七十万五千零八十六。是猛安、谋克户数约占全数十之一、口数约占七之一也。

六、清咸丰三年,<small>自至元二十六年至是,反五百六十四年。</small>河决铜瓦廂,再得改道北徙,由大清河入海。<small>自大清河至利津口,为古漯水道,即汉之千乘也。</small>

约计金代猛安、谋克户数,比澳人约占十之一。口数约占七之一。

宋代河患,远因则在唐中叶以后河溯一带之藩镇割据。

民不胜苦,逃亡破残,遂至兵多于民,其状更不堪言。

宋后河患不绝,约有几因:

世宗时,勘各项庄田,共计二十万九百十九顷二十八亩。而尤甚者,神淙诏赐福王庄田多至四万顷。其时谏者谓:“河南已有周、赵、伊、徽、郑、崇、潞八王庄田,若再增四万顷,则庄田将占河南耕地之半数。”<small>其后福王得河南膏腴地一万一千余顷,再益以山东、湖广地,共两万顷。</small>

汉书:“郑渠成,溉为卤之地四万余顷,关中始为沃野。”其后又有辅渠、白渠、龙首渠之役。后汉都洛,诸渠渐废。杜佑云:“秦汉时郑渠溉田四万余顷,白渠溉田四千五百余顷。唐永徽中,所溉惟万许顷。洎大历初又减至六千顷。”盖因“沃衍之地,占为权豪观游林苑,水利分于池榭碾磑。”<small>此张方平语。唐书屡有议毁碾磑,保水田之利之记载。</small>宋人以郑渠久废,惟修白渠,溉泾阳、富平等六县田三千六百顷。熙宁中,更穿丰利渠,溉田二万五千余顷。元至正初,以新渠堰坏,复治旧渠口,溉田四万五千顷。其数乃不减于汉,然未几即废。<small>黄河水患,一因于河讯时期水量之突然盛涨,一由于水中挟带泥沙量太多。然此二者,主要并不全在黄河之上源,而多为晋、陕、豫诸省之支流所促成。代表中国汉,唐全盛时长安、洛阳两都会之没落,其附近四围一般经济状况之衰颓,与夫农田水利之失修,又是促成上述两因之大原因也。</small>

北方水利之逐步变坏,既如上述,而北方社会之叠受摧残,犹不止此。始见于唐中叶以后藩镇之长期割据,再见于五代之兵争。<small>五代战争,北方烈于南方,而石晋所遭契丹南侵之祸为更甚。</small>

春秋中原一、二百个侯国的田邑城郭,都错落散布在大河两岸。

大定十七年,世宗谓省臣曰:“女真人戸自郷土三、四千里移来,若不拘刷良田给之,久必贫乏。其遣官察之。”章宗承安五年,命枢密使宗浩等于山东等路括地给军,凡得地三十余万。按:章宗明昌元年,亦有括地给军之敕令。

十九年二月,上如春水,见民桑多为牧畜啮毁,诏亲王公主及势要家牧畜有犯民桑者,许所属县官,立加惩断。二十年五月,谕有司曰:“白石门至野狐岭,其间淀泺多为民耕植者,而官民杂畜往来无牧放之所,可差官括元荒地及冒佃之数。”

第六、则见之于军队之残杀。

以上诸说,均无切证。

徐贞明潞水客谭:“昔禹播九河入海,而沟洫尤其尽力。周定王后,沟洫渐废,而河患遂日甚。河自关中入中原,泾、渭、漆、沮、汾、凁、伊、洛、瀍、涧及丹、泌诸川,数千里之水,当夏、秋霖潦之时,无一沟一浍可以停注。于是旷野横流,尽入诸川。诸川又会入于俩流,则河流安得不盛?其势既盛,则性愈悍急而难治。今诚自沿河诸郡邑,访求古人故渠废堰,师其意,不泥其迹,疏为沟沧,引纳支流,使霖潦不致泛滥于诸川,则并河居民得资水成田,而河流亦杀,河患可弭。”

宋丁谓谈录谓:“汴渠派分洪河,自唐迄今,皆以为莫大之利。然迹其事实,抑有深害。凡梁、宋之地,畎浍之利,凑流此渠,以成其大。至隋炀帝将幸江都,遂析黄河之流,筑左右堤三百余里。旧所凑水,悉为横截,散漫无所。故宋、亳之地,遂成沮洳卑湿。且昔之安流,今乃湍悍。昔之漕运,冬、夏无阻,今则春开秋闭,岁中漕运,止得半载。矧(shěn)每岁霖澍(shù),决溢为患。自斯观之,其利安在?”按:东汉王景治河,正使河、汴分流。河东流入海,汴东南入泗。炀帝沟通江、淮、河、汴,虽有南北水运联贯之利,然如丁说,亦复不掩其害矣。

国策:“东周欲为稻,西周不下水。”故始皇碣石石刻辞云:“决通川防。”

宋初河道与唐、五代略同。景德、景祐两决澶州横陇埽,,遂为大河经流。以今地大略言之,乃自河北濮阳东经山东郓城县,北出东平、范县、东阿、阳谷之间也。

元代亦有军屯、民屯之制。屯田遍及全国,以今河北、河商两省为多。于屯田外又有寺田,地多上善,犹过屯田。而僧徒又往往侵夺民田,包庇逃税。又多官田,至元七年,立司农司,颁农桑之制十四条。官田之制,亦祇以扰民而已。

此项庄田,租额既重。<small>正德初,诏王府庄田亩征银三分,岁为常。德庄王见潾奏:“初年,兖州庄田岁亩二十升,独清河一县,成化中用少卿宋旻议,岁亩五升。若如新诏,臣将无以自给。”帝曰:“王何患贫?其勿许。”按:即以岁亩二十升计,百亩二十石,较之隋、唐固重七、八倍。较之西晋尚轻三倍。较之金、元,亦不到半教。所以明制尚为黑暗中之较光明者也。</small>

第八、见之于阮末北方之残破。

高汝砺言:“河北军户徙河南者几百万口,人日给米一升,岁率三百六十万石。半给其直,犹支粟三百万石。河南租地计二十四万顷,岁征粟纔一百五十六万有奇,更乞于经费外倍征以给。”

决商胡后河道,以今地理言之,大体自河北濮阳、大名入山东冠县、馆陶、临清以至河北之清河,又入山东武城、德县以至河北之吴挢、东光、南皮、沧青、静海、天津诸地入海,谓之“北流”。

三、宋仁宗庆历八年,商胡决,<small>自永平十三年至是,凡九百七十八年。</small>河分两派。北派合永济渠至乾宁军入海。东流合马颊河至无棣县入海。二流迭为开闭。

近因则在五代时之长期兵争。

宋宁宗嘉定六年,金贞祐元年,蒙古分兵拔金河北、河东诸州郡,凡破九十余郡。两河、山东数千里,人民杀戮几尽。金帛、子女、牛马羊畜,皆席卷而去。屋庐焚毁,城郭丘墟。惟大名、真定、青、郓、邳、海、沃、顺、通州坚守未能破。嘉定八年,金贞祐三年,蒙古兵入燕,吏民死者甚众,室屋为乱兵所焚,火月余不灭。

明“皇庄”始宪宗时,<small>没入太监曹吉祥地,为宫中庄田始。</small>及孝宗弘治二年,谓:“畿内皇庄有五,共地万二千八百狳顷。勋戚、中官庄田三百二十有二,共地三万三千一百余顷。<small>如是则北直一省,共计庄田已占四万五、六千顷,以一户百亩计之,当有四万五、六千户为庄户也。即據万里六年户口计数,北直一省,不过四十二万余户,则当时庄园户至少当占全数十分之一以上。</small>其后又递有增置。<small>武宗即位,逾日即建皇庄七,其后增至三百余处。嘉靖初,林俊疏:“窃查皇庄及皇亲功臣各庄田,所占各府、州、县地,自正德十一年以前,已有三百八十余处,每处土地,动计数千百顷。”</small>

河道与水利,为兵事所牺牲。遂成西汉间严重的水患。直到东汉王景治河功成,此后又九百年未见河患。

临亡,流寇肆虐,以及满清屡次入关钞掠,<small>崇祯九年入关,俘人、畜十有八万,十一年入关,俘人口四十六万有奇,白金百万余两。十五年入关,俘人民三十六万九千口,牲畜五十五万有奇。金、银、珠、缎称是。</small>又如入关以后之“圈地”,其为害皆甚矩。

若当时一面能改行海运,<small>元人海运,已十达六、七,若自淮口扬帆,不经月即至天律,更无可虞。此事明人主之者,如邱浚、罗洪先、郑晓等,殊不乏人。而屡议屡格,宁岁掷无量巨金于会通无底之牝,真可惜也。</small>

周用理河事宜疏:“臣窃见河南府、州、县密迩黄河地方,历年亲被冲决之患,民间田地决裂破坏,不成陇亩。耕者不得种,种者不得收。中土之民,困于河患,实不聊生。至于运河以东,山东济南、东昌、兖州三府,虽有汶、沂、洸、泗等河,然与民间田地,支节脉络,不相贯通。每年泰山、徂徕诸山水发之时,漫为巨浸,漂没庐舍,耕种失业,亦与河南河患相同。或不幸值旱暵,又无自来修缮陂塘渠堰,蓄水以待雨泽,遂至济、鲁之间,一望赤地。于时蝗蝻四起,草谷俱尽。东西南北,横亘千里。天灾流行,往往有之。”今按:河南、山东在汉、唐时,正犹如江浙之在元、明。所谓“岁漕关东粟数百万石”者,大部即在此两省。将明人记载一对比,可见中国南北社会经济文化转移之剧烈,而其原因则多半在人事,不必远推至气候雨量或人种血统等种种渺茫之臆测也。

第七编 元明之部 第四十章 南北经济文化之转移(下)

<h3>三、南方江浙一带之水利兴修</h3>

南方的发展,最显著的在长江下游江浙一带。

自三国乃至东晋、南朝时,江浙虽已有很大的进步,但是那时的财富主要还是靠商税,米粮则赖荆襄接济,人物则多半是外来的。唐中叶以后的南方,渐渐有他自己的生命,水利农业亦开始发展。

唐陆龟蒙耒耜经始言江南田事。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载江南历代水利,五代前仅唐元和五年王仲舒治苏,堤松江为路一事。苏州有瓦屋,亦自仲舒始。

所谓江浙水利非自始即尔,乃由人事上不断的精心努力所造成。

五代吴越建国,有专务治水的专官,名“都水营田使”。募卒四部,于太湖旁,号“撩浅军”,亦谓之“撩清”。凡七、八千人,常为田事,治河筑堤。一路径下吴淞江。一路自急水港下淀山湖入海。居民旱则运水种田,涝则引水出田。又开东府南湖,即鉴湖。立法甚备。当时有以治沟洫过劳叛变者。又撩兵千人,专于钱塘湖芟草浚泉。又营田卒数千人,以淞江辟土而耕。定制垦荒田不加税,故无旷土。米一石,价不过数十文。

有大规模的圩田以及河塘。

仁宗庆历时,范仲淹守平江,上奏谓:“江南旧有圩田,每一圩田方数十里,如大城。中有河渠,外有门闸。旱则开闸,引江水之利;潦则闭闸,拒江水之害。旱涝不及,为农美利。又浙西地卑,虽有沟河可以通海,惟时开导,则潮泥不得以堙之。虽有堤塘可以御患,惟时修固,则无摧坏。臣知苏州日,点检簿书,一州之田系出税者三万四十顷。中稔每亩得米二、三石,计七百余万石。东南每岁上供数六百万石,乃一州所出。臣询访高年,云曩时两浙未归朝廷,苏州有营田军四部,共七、八千人,专为田事,导河筑堤以减水患。于时钱五十文,籴米一石。皇朝一统,江南不稔,则取之浙右;浙右不稔,则取之淮南;故农政不修。江南圩田,浙西河塘,大半隳废,失东南之大利。今江浙之米石不下六、七百,足至一贯者,比当时贵十倍。”

这是江南水利乃赖藉政治推动社会,充分改造天然环境供人利用之显证。

宋代南方文化日高,自有人出来不断注意和提倡。

仁宗时,有有名的至和塘之计划和修筑。

沈氏笔谈:“至和塘自昆山县达娄门,凡七十里,皆积水无陆途。久欲为长堤,泽国无处求土。嘉佑中,有人献计,就水中以蘧篨(qú chú)为墙,栽两行,相去二尺。去墙六丈又为一墙,亦如此。漉水中淤泥实蘧藤中,候干,以水车畎去两墙间水。墙间六丈,皆留半以为堤脚,掘其半为渠。取土以为堤。每三、四里则为一桥以通南北之水,不日堤成。”按;邱与权至和塘记,作于至和二年,立石于嘉佑六年。详吴郡志。

神宗时,又有有名的昆山人郏亶祥论苏州水利。

谓:“环太湖之地,有二百余里,可以为田。而地皆卑下,尤在江水之下,与江湖相连。民既不能耕植,而水面又复平阔,足以容受震泽下流。使水势散漫,而三江不能疾趋于海。其沿海之地,亦有数百里可以为田。而地皆高仰,反在江水之上,与江湖相远。民既不能取水以灌溉,而地势又多西流,不得畜聚春夏之雨泽,以浸润其地。是环湖之地常有水患,而沿海之地每有旱灾。”

古人因其地势之高下,井之为田。其环湖之地,则于江之南北为纵浦以通于江。又于浦之东西,为横塘以分其势。而棋布之,有圩田之象焉。其塘浦阔者三十余丈,狭者不下二十余丈,深者二、三丈,浅者不下一丈。且苏州除太湖外,江之南北别无水源,而古人使塘深阔若此者,盖欲取土以为堤岸。高厚足以御湍悍之流,水亦因之而流耳。堤岸高者及二丈,低者不下一丈。大水之年,江湖之水,高于民田五、七尺,而堤岸高出于塘浦之外三、五尺至一丈,故水不能入于民田,则塘浦之水自高于江,而江水亦高于海,不须决泄而水自湍流。故三江常浚而水田常熟。其堈阜之地,亦因江水稍高,得以畎引灌溉。此古人浚三江治低田之法也。

所有沿海高仰之地,近江者因江流稍高可以畎引,近海者又有早晚二潮可以灌溉,故亦于沿江之地,及江之南北,或五里、七里为一纵浦;又五里、七里为一横浦,其塘港之阔狭与低田同,而其深往往过之。且堈阜之地,高于积水之处四、五尺,七、八尺,远于积水之处四、五十里至百余里。古人为塘浦阔深若此者,盖欲畎引江海之水,周流于堈阜之地,虽大旱亦可车畎以溉,而大水之年,积水或从此而泄耳。至于地势西流之处,又设堈门、堰门、斗门以潴畜之。虽大旱,墙阜之地皆可耕。此古人治高田蓄雨泽之法也。故低田常无水患,高田常无旱灾。而数百里地常获丰熟。

古人治田高下既皆有法,方是时,田各成圩,圩各有长。每年率逐圩之人,修筑堤防,治浦港。低田之堤防常固,旱田之浦港常通。钱氏有国,有“撩清指挥”之名。年祀绵远,古法隳坏。水田之堤防,或因田户行舟及安舟之便而破其圩。或因人户请射下脚而废其堤。或因宫中开淘,而减少丈尺。或因田主只收租课,而不修堤岸。或因租户利于易田,而故淹没。或因决破古堤,张捕鱼虾,而渐致破损。或因边圩之人不肯出田与众做岸。或因一圩虽完,傍圩无力,而连延隳坏。或因贫富同圩,而出力不齐。或因公私相吝,而因循不治。故堤防尽坏,而低田漫然复在江水之下。其高田之废,由民不相率治港浦。港浦既浅,地势既高,沿海者潮不应,沿江者因水田堤防坏,水得潴聚于民田之间。而江水渐低,故高田复在江水之上。至于西流之处,又因人户利于行舟之便,坏其堈门,不能蓄水,故高田一望尽为旱地。于是苏州不有旱灾,即有水患。

他说古人冶水之迹,纵则有浦,横则有塘,亶能言者总二百六十余所。

此项塘浦。既非天生,亦非地出,又非神化,全皆人力所为。亶云:“自来议者只知治水,不知治田。治田本也,治水末也。苏州水田,东南美利,而堤防不立,沟洫不通,二、三百年间,风波荡蚀,仅若平湖。议者见其如此,乃谓旧本泽国,不可使之为田,上偷下安,恬不为怪。”

三吴水利,做了宋以来中国一千余年经济文化之重要营养线。宋以前一千余年中国经济文化之营养线,则在北方。可见北方在当时。亦应有过同样类似的人力之经营。

试以周礼所记古代井田沟洫之制,与郏亶所言比看,再实际看近代江浙水脉与研考见于水经注之中国古代北方河流,自可想象其梗概。

当时三吴农事,不仅努力于水利之兴修,又注意到种子之选择。

真宗大中祥符五年,以江、淮、两浙路稍旱即水田不登,乃遣使就福建取占城稻三万斛,分给三路为种,择民田之高仰者莳之,盖旱稻也。其稻比中国穗长而无芒,粒差小。其种早,正与江南梅雨相当,可以及时毕树艺之功。其熟早,与深秋霜燥相违,可弗费水而避亢旱之苦。其种地不必腴而获不赀,可以多种,而无瘠芜之地。真宗此事,想必有献议者,其人必南人也。

南方水田之美,既渐渐受人注意,同时南人在政治上的地位,也渐渐增高;于是政府在江南特置提举官董其事,而南人之有大力者,亦在此盛事殖产。开置大批水田。

文献通考:“圩田、湖田,多起于政和以来。其在浙间者隶应奉局,其在江东者,蔡京、秦桧相继得之。”

规模较大的水利农业,仍又随时经营。

古代及汉、唐北方农田水利所以有成绩,亦因封建贵族及世家门第有大力,可以兴众建业。及贵族门第破毁,农民以百亩为志,无从结合成事。专赖政府代谋,其事较难。且宋以后政府中人亦南人多,北人少,熟悉南方利病者较多于北方,则北方大兴革,更少一层希望。

然北宋东南漕米,江西居三之一;江、浙一带,仍未占江南农事之最高点。

宋室南迁,江南更急激开发。

宋史食货志谓:“大抵南渡后,水田之利富于中原,故水利大兴。”又宋自南渡以来,六师百万之命,悉寄东南,水利大兴,江东、西、明、越圩田、围田、阪塘、堰闸之制毕设。

那时大批北方难民,都参加了开发南方的工作。

绍兴五年,屯田郎中樊宾言:“荆湖、江南与两浙膏腴之田,弥亘数十里,无人可耕。中原士民扶携南渡几千万人,若使流寓失业之人,尽田荒闲不耕之田,则地无遗利,人无遗力,可资中兴。”

水利计划,继续有人提出注意。

绍兴二十八年七月,大理寺丞周环论太湖地低,杭、秀、苏、湖四州民田,多为水浸,请复导诸浦,分注诸江。转运副使赵子潚、知平江府蒋灿言:“太湖数州巨浸,而独泄以松江一川,宜其有所不可。昔人于常熟北开二十四浦,疏而导之扬子江。又于昆山东开一十二浦,分而纳之海。三十六浦后为潮汐沙积,而开江之卒亦废,于是民田有淹没之虞。”天圣间,漕臣张纶尝于常熟、昆山各开众浦。景祐间,范仲淹亦亲至海浦浚开五河。政和间,提举官赵霖又开三十余浦。此见于已行者也。乃诏监察御史任古覆视。古至平江,又言:“常熟五浦通江,委是快便,平江四县旧有开江兵三千人,今乞止于常熟、昆山两县,各招填百人”云云。<small>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一八〇、中兴小记三八。</small>

其时至于数百年不见水灾。

元任仁发水利集谓:“钱氏有国一百有余年,止天福年间一次水灾。宋南渡一百五十余年,止景定间一、二次水灾。盖由当时尽心经理,其间水利当兴,水害当除。合役居民,不以繁难;合用钱粮,不吝浩大。又使名卿重臣,专董其事。又复七里为一纵浦,十里为一横塘。田连阡陌,位位相承,悉为膏腴之产。遂使二、三百年之间,水患罕见。今以为浙西地土水利,舆诸处同一例。任地之高下,任天之水旱,所以一、二年间,水患频仍。”任氏此论,谓诸处亦与浙西同例。苟能同样如五代、南宋时对浙西之经营,则亦同样可以有利民润生之效也。

遂有“苏常熟,天下足”之谚。惟兼并之事,亦因之而起。

理宗淳祐六年,谢方叔言:“国家驻跸钱塘,百有二十余年。权势之家日盛,兼并之习日滋。百姓膏腴,皆归贵势之家。租米有至百万石者。小民百亩之田,频年差充保役。官吏诛求百端。不得已则献其产于巨室,以规免役。小民田日减,而保役不休。大家田日增,而保役不及。以此兼并浸盛。”又曰:“今日国用边饷,皆仰和籴。然权势多田之家,和籴不容以加之。保役不容以及之。”今按:汉、唐兼并,仅多收私租,少纳官税而止。当北宋时,有“赋租所不及者十居其七”之说。下逮南宋,其势有增无已。兼并者田连阡陌,亡虑数千万计,皆巧立名色,尽蠲二税,故叶水心谓:“豪强兼并之患,至今日已极也。”

由此遂有公田制之产生。

宋史:朱勔败,籍其家田至三十万亩。建炎元年,籍蔡京、王黼等庄以为官田。开禧三年,诛韩侂冑,又没入其田。<small>置安边所,共收米七十二万一千七百斛,钱一百三十一万五千缗。</small>此皆官田也。景定四年,丞相贾似道欲行富国强兵之术,于是殿院陈尧道等合奏:“限田之法,自古有之。买官户逾限田,严归并飞走之弊,回买公田,可得一千万亩,则每岁六、七百万斛之入,其于军饷,沛然有余。”<small>如是则百亩六、七十斛,亦与西晋五胡同。</small>

一时流弊,不可胜言。

当时先以品官逾限田外回买立说,犹有抑强疾富之意。既而转为派买,除二百亩以下,余悉各买三分之一。后虽百亩之家不免。浙西之田,石租有值千缗者。公田立价,以租一石偿十八界会子四十。买数少者,全以楮券。稍多,银券各半。又多,则副以度牒。至多,则加将仕、登仕等告身,几于白没。

官田租额之重,为元、明所承袭。

元代多以官田分赐臣下。

元史所记赐田,大臣如拜珠、雅克特穆尔等,诸王如鲁王多阿克巴拉、剡王齐齐克图等,公主如鲁国大长公主,寺院如集庆、万寿二寺,无不以平江田。

蒙古、色目群趋江南,视为乐土。<small>心史大义略叙“鞑人视江南如在天上,宜乎谋居江南之人,贸贸然来江南。”</small>

回回人家江南者尤多。

北人就食来江南者,亦踵相接。

至元二十年崔彧上疏:“内地百姓移江南已十五万户。”至元二十三年,以汉民就食江南者多,又从官南方者,秩满多不还,遣使尽徙北还。至元二十六年,朝廷以中原民转徙江南,令有司遣还。嗣不果。

其时江南人之技巧,乃至大为北人所爱重。

至元三十年,禁江南州郡以乞养良家子转相贩鬻,及略卖平民。时北人酷爱江南技艺之人,呼曰“巧儿”。其价甚贵,妇人尤甚。一人易银二、三百两。尤爱童男、童女,辗转贸易,至有易数十主者。北人得之,虑其逃遁,或以药哑其口,以火烙其足。

而江南兼并之风,仍是有加无已,有奴使多至万家者。

武宗至大二年,平章约苏上言:“江南治乎垂四十年,其民止输地税、商税,余皆无与。富室蔽占王民,奴使之者,动辙百千家,有多至万家者。乞自今有岁收粮五万石以上者,令石输二升于官,仍质一子为军。”韶如其言行之。

有田租二、三十万石者。

元典章;“田多富户,每一年有三、二十万租了的,占着三、二千户佃户,不纳系官差发。他每佃户身上要租了重的+纳的官粮轻。”

那时的江南。形成少数大地主、与多数佃户的局面,而财赋则占天下之什七。明代籍没土豪田租,一依租额起粮。

此亦自南宋已然。如宋籍没韩陀冑及其它权幸之田,皆仍私租旧额。贾似道回买官田,亦依私租额也。

天下的租赋,,江南居其十九。浙东、西又居江南十九。而苏、松、常、嘉、湖五府,又居两浙十九。而苏州尤甚。

苏州之田,约居天下八十八分之一弱,而赋约居天下十分之一弱。

苏州一府皆官田,民田不过十五分之一。

张士诚据吴,其所署干章、太尉等官,皆出负贩小人,无不志在良田美宅。一时买献之产,徧于平江。明初遂按其租簿没入之。

民田以五升起科,而官田一石。诏减什三,犹为七斗。

官、民田租共二百七十七万石,而官田租乃至二百六十二万石,民不能堪。粮重处每里有逃去一半上下者。嘉靖以后,官田、民田,通为一则。长洲亩科三斗七升,太仓亩科二斗九升,小民遂代官佃纳无涯之租赋。英宗时,松江积荒田四千七百余顷,皆因重额,久废不耕,而税加于见户。

以苏州田赋与唐代租庸调制相较,其差至四、五十倍。

吴中亩甚窄,凡沟渠、道路,皆并其税于田中。亩收多不能至三石,少不过一石余。私租者重至一石二、三斗,少亦八、九斗。以一亩租一石计之,唐租一百亩仅二石,是相差五十倍也。<small>又按;集姑苏岁纳苗米三四十万斛,较之明代额差十倍矣。范仲淹即南宋以东南支军国之费,其正赋亦只有明末五之一。</small>

稍次于苏州者则为松江。

宋代征于苏州者,夏税科钱。秋粮科米,约其税额,共计不过三十余万。松江科亦同于苏州,共计岁输不过二十余万。其后因行公田,赋法杂乱。元初仍宋旧,延佑中增定赋额,苏州征至八十余万,松江征至七十余万。

元末张士诚取民无艺,苏州增至一百万,松江亦于旧额有加。洪武初,怒苏民附张,取豪族所收佃户租入私簿付有司,令如数定田税,遂一时骤加,有一亩征粮七斗以上者。自此苏州多至三百万石,松江多至一百四十余万石。民困弗堪,连岁逋负。

洪武十三年命稍减其额,自七斗五升至四斗四升者减十之二,自四斗三升至三斗六升者俱止征三斗五升,自三斗四升以下如旧。建文二年下诏:“苏、松照各处起科,亩不得过一斗。”如此则百亩十石较唐尚四倍。

永乐夺位,尽革建文之政,苏、松复罹重赋之厄。宣德、正统间,特遣侍郎周忱巡抚其地,苏州得减秋粮七十余万石,松江得减秋粮三十余万石。然十轻二、三,较他处相去犹若天渊。主计者但曰“东南财赋之乡,减之则国用不足”。自万历迄明末,惟有不时额外浮增,无复宽省。然民之实完于官者,亦岁不过十之五、六。苏、松有司,终明世完及七分者即为上考。<small>又按;明洪武二十六年制,凡户部官吏不得用浙江、江西、苏、松人。</small>

此种赋税不均,直到清代因仍不革。

清代赋税,一依明万历原额,定限考成,并责十分全完。就康熙初年言,直隶钱粮每年共九十二万余两,福建、湖广共一百二十余万两。广西仅六万余两,而苏州一府,每年共银一百一十八万余两,尚有米、麦、豆一百五万余石。松江一府,钱粮每年共银六十三万余两,米四十三万余石。常州、镇江两府,每年银、米亦不下数十万。一府钱粮之数,可比于一省。苏州一府不过一州七县,松、常、镇三府属县亦寥寥无几,每县钱粮多者数十万,少者不下十数万。<small>同治二年两江总督曾国藩、江苏巡抚李鸿章疏言:“苏、松太浮赋,上朔则比元多三倍,比宋多七倍。旁证则比昆连之常州多三倍,比同省之镇江等府多四、五倍。比他省多一、二十倍不等。其弊由于沿袭前代官田租额而赋额遂不平也。”</small>

唐中叶以前北方的财富,到明代已全转移到南方来。但是明代南方民众的生活,却较之唐中叶以前的北方民众苦得多。

周忱论苏、松民户七弊:“一、大户包荫,二、豪匠冒合,三、船居浮荡,四、军囚牵引,五、屯营隐占,六、邻境藏匿,七、僧道招诱。”太仓一城,洪武二十四年黄册原额六十七里八千九百八十六户;至宣德七年造册,止有一十里一千五百六十九户。覆实又止有见户七百三十八,余皆逃绝虚报之数。可见江南民生之不聊。

这是明代国运不如唐代一绝好说明。

但是政府的重赋,与富豪之兼并,虽使江南一带之小民水深火热,而巨家富室依然发荣滋长。<small>张居正谓:“江南豪家田至七万顷,粮至二万。古者,大国公田二万亩,今且百倍于古大国之数。”顾亭林云:“人奴之多,吴中为甚。仕宦之家,有至一、二千人者。讳其奴名,谓之家人。”</small>

亦正因为江南为财富所集中,所以人物日盛,仕宦日达,而他们对于社会兴革事宜,到底还有几分心力顾到,农田水利人事方面,不时有所进修,得久维不坏。

明代有专管苏、松等七府水利官。初设主事或郎中,嗣遣都御史。又遣工部尚书。又令巡盐御史、巡江御史督管。永乐二年、弘治七年、正德十六年、嘉靖六年、二十四年、隆庆三年、五年、万历三年,屡兴大工。

至于北方,渐渐从国家的重任下逃离,而民智民力,亦逐渐惰窳萎缩,终至于担负不起国家重任来,而社会事业,亦遂败坏于日常堕退之中。

首论北方水利者,为元代之虞集。<small>漠张湛、北齐裴延儁,至宋何承矩,皆于河北兴水利。元则有托克托、郭守敬及虞集。</small>言之尤精白者,为明代之徐贞明。<small>有西北水利议,亦名潞水客谈。</small>其它如邱浚等亦皆言之。<small>明人尚有袁黄、汪应蛟、左光斗、及清有李光地、陆陇其、朱轼、胡贲璩、柴潮生、蓝鼎元诸人。最后有左宗棠。</small>然所言多限于河北京东一带,正因北京为仕宦人物所萃集,故犹有议论及之。若其它北方水利,则少有注意者。直至清代,治河官凡三:曰北河,曰河东,曰河南,<small>治淮,治仪真、瓜州一带长江。</small>而运河则三河分治之。盖除治黄通运以外,几不知再有所谓水利矣。

第七编 元明之部 第四十一章 社会自由讲学之再兴起 宋元明三代之学术

<h3>一、贵族门第渐次消灭后之社会情形</h3>

唐中叶以后,中国一个绝大的变迁,便是南北经济文化之转移。另一个变迁,则是社会上贵族门第之逐渐衰落。依照先秦以来传统的政治理论,社会上本不该有贵族门第之存在。而自东汉下的读书人,却因种种因缘造成了他们的门阀。大盛于东晋南北朝,至隋唐统一,科举制兴,始渐衰。

门第衰落后,社会上的新形象,举其要者约有如下几点:

一、是学术文化传播更广泛。以前大体上保持于几个大门第大家庭的,现在渐渐为社会所公有。

二、是政治权解放更普遍。以前参预政治活动的,大体上为几个门第氏族所传袭,现在渐渐转换得更快,超迁得更速。真真的白衣公卿,成为常事。

三、是社会阶级更消融。以前士庶之分,由于家世,现在渐成为个人的事情。农家子弟,可以一跃而为士大夫。士大夫的子弟,亦可失其先业而降为庶民。这一个变动,渐渐地更活泼、更自然。

就第一点而论,唐以后社会,有几个极显著又极重要的与前不同处。

第一、是雕版印书术发明,书籍之传播愈易愈广。

雕版术最初应始唐代。

印章摹刻,远始秦世。石经移写,则起东汉。此后释、道两教之刻印符咒图画,盖为印章摹刻与雕版印刷之过渡。最初雕版印书,应始唐代。格致镜原引陆深河汾燕间录谓:“隋开皇十三年十二月八日敕废像遗经,悉令雕版。”叶德辉书林清话云:“陆氏此语,本隋费长房历代三宝记,其文本曰:‘废像遗经,悉令雕撰。’意谓废像则重雕,遗经则重撰耳。后世或据陆语谓雕版印书起于隋,非也。”今存最初雕版书籍,为敦煌石窟发现之金刚经,卷末云咸通九年造。

其事正于世族门第之衰落,交代迭起。

柳玭(pín)家训序:“中和三年在蜀,阅书肆所鬻(yù)书,多阴阳、杂记、占梦、相宅、九宫、五纬之流,又有字书小学,率雕版印纸,浸染不可晓。”<small>又国史志:“唐末益州始有墨版,多术数小学字书。”</small>是当时刻书,多为通俗利贫,略同佛、道两教之传播佛像符咒。故家世族,经典大书,尚无刻本。至五代毋昭裔先为布衣时,常从人借文选、初学记,多为难色。昭裔叹曰:“恨余贫,不能力致。他日稍达,愿刻版印之,庶及天下学者。”后为蜀相,乃命工雕版此二书,复雕九经、诸史。西蜀文字由此大兴。<small>事见陶岳五代史补,又王明清挥麈(zhǔ)录。</small>

大兴则在五代。

旧五代史:“后唐明宗长兴三年,宰相冯道、李愚请令判国子监田敏校正九经,刻版印卖。”<small>王明清挥麈录余话云:“后唐平蜀,明宗命太学博士李锷(è)书五经,仿蜀中制作,刊板于国子监,为监中印书之始。”明清家有锷书印本,五经存焉,后题长兴二年也。</small>五代会要:“周广顺三年六月,尚书左丞兼判国子监事田敏进印板九经书:五经文字、九经字样各二部,一百三十册。”

至宋又有活字板之发明。

活字板为庆历中布衣毕升所发明,亦非士大夫之贵显者。西洋活板印书始于明代,较此后四百余年。

书籍刻板既多,流传日广,于是民间藏书家蜂起。<small>如王钦若家书目四万三千卷,宋敏求家藏书三万卷,李淑二万三千余卷,田伟四万七千卷,苏颂藏书万卷,李常二万卷,晁(cháo)公武二万四千余卷,蔡致君二万卷,叶梦得逾十万卷,陈振孙五万余卷,周密三世积累有书四万二千余卷。</small>

读书者亦自方便。

苏轼 李氏山房藏书记:“余犹及见老儒先生,自言少时欲求史记、汉书而不可得,幸而得之,皆手自书。近岁市人转相摹刻,诸子百家之书,日传万纸。”<small>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亦云:“三代漆文竹简,冗重艰难。秦、汉以还,浸知钞录,楮(chǔ)墨之功,简约轻省。然自汉至唐,犹用卷轴。卷必重装,且每读一卷,检一事,紬(chōu)阅展舒,甚为烦数,收集整比,弥费辛勤。至唐末宋初,钞录一变为印摹,卷轴一变为书册,易成难毁,节费便藏,四美具焉。”</small>

此等机会,已不为少数人所独享。

就著作量而论,亦较唐代远胜。

旧唐书 经籍志,连前代总计,集部凡八百九十二部,一万二千二十八卷。

宋史 艺文志,有宋一代,集部凡二千三百六十九部,三万四千九百六十五卷,较之自战国迄唐之集部,增二倍有余。补辽金元艺文志,集部六百六家,七千二百三十一卷。辽、金集部不多,大都皆元代作。旧唐书载唐仅一百一十二家,元人较之,尚多五倍。

第二、是读书人既多,学校书院随之而起。学术空气,始不为家庭所囿。

学校本是传播学术的公器,但只有在贵族门第失其存在时始抬头。所以西汉学校尚有成绩,<small>因那时新士族尚未产生,旧贵族则已消失。</small>一逮东汉晚季,学校即不为人重视。<small>那时学术已牢笼到新士族的家庭中去。</small>

东晋 南北朝以迄隋唐中叶,大体上说,除却几个大门第故家士族保持其绵延不断的家庭教育之外,平民庶人要想走入学术的圈子里去,非常不方便。宗教势力即由此扩展。一般享受不到教育读书利益的聪明分子,只有走到寺庙里去,满足他们的精神要求或智识欲。但多数则为读文选、习诗赋,谋应举。

即雕版印书亦由寺庙开始。<small>如前举唐代金刚经之例。宋初印书,亦先佛藏。佛祖统记:“宋太祖开宝四年,敕高品张从信往益州雕大藏经板,至太宗太平兴国六年板成进上,凡四百八十一函五千四十八卷。”较印经史注疏在前。</small>

宋初的学者,还都往寺庙中借读。<small>如范仲淹、胡瑗等。但转而关心世运,治儒术古经典,与唐代士人山林寺庙读书之风大不同。</small>

而有名的四大书院,即在其时萌芽。

庐山 白鹿洞书院、嵩阳书院、岳麓书院、应天府书院,多即山林创建,亦模仿寺庙规制也。<small>又有衡州 石鼓书院,为唐元和间衡州李宽所建。故后人有数石鼓而不及嵩阳者。</small>

从私人的聚徒讲学,渐渐变成书院。

五代 戚同文通五经业,以晋末衰乱,绝意禄仕,将军赵直为筑室聚徒数百余人。后祥符时,有曹诚者,即其旧居建学舍百五十间,聚书五千百余卷,愿以学舍入官,其后遂为应天府书院。晏殊为应天府,以书院为府学,延范仲淹掌教。

从书院的规模渐渐变成国家正式的学校。

范仲淹主苏州,招胡瑗主苏学。胡在苏 湖讲学二十余年;皇祐末,为国子监讲书,专管勾太学。宋太学章程,即依胡氏苏 湖讲学成规。庆历以后,州郡相继兴学。书院亦由朝廷赐额、赐书、拨田、派山长主教,其性质与稍后学校相同。要之宋代学校教育,乃由书院之私家讲学开其端。

私家讲学及学校书院渐渐兴起,同时即寺庙的吸引力渐渐降低。虽到元代,世乱和北朝相差不远,但民间并不争趋宗教,亦因各地有书院学校传播学术之故。

可见宗教之盛,亦与贵族门第相引并长,不尽关于世之盛衰。故唐初虽盛世,佛教尚大行;元代虽衰乱,佛教不复振。此因社会聪明颖秀之子弟别有去处,安托身心,不必走向寺庙中也。<small>因此寺庙中佛学亦日就衰微,而社会更看不起佛寺,其事互相为因果。</small>

元代书院较宋为盛。

续文献通考:“自太宗八年,行中书省杨维中从皇子库春伐宋,收伊 洛诸书送燕京,立宋儒周敦颐祠,建太极书院,延儒士赵复、王粹等讲授其间,为元建书院之始。其后昌平有谏议书院,河间有毛公书院,景州有董子书院,京兆有鲁斋书院,开州有崇义书院,宣府有景贤书院,苏州有甫里书院、文正书院、文学书院,松江有石洞书院,常州有龟山书院,池州有齐山书院,婺源有明经书院,太原有冠山书院,济南有闵子书院,曲阜有洙泗书院、尼山书院,东阿有野斋书院,凤翔有岐阳书院,郿(méi)县有横渠书院,湖州有安定书院、东湖书院,慈谿(xī)有慈湖书院,宁波有贸山书院,处州有美化书院,台州有上蔡书院,南昌有宗濂书院,丰城有贞文书院,余干有南溪书院,安仁有锦江书院,永丰有阳丰书院,武昌有南湖书院、龙川书院,长沙有东冈书院、乔冈书院,益阳有庆州书院,常德有沅阳书院,福州有勉斋书院,同安有大同书院,琼州有东坡书院。凡此盖约略举之,不能尽载也。”

直至明代,学术在社会上自由传播的方便,永不能再产生独擅学术上私秘的贵族门第。

第三、是社会上学术空气渐浓厚,政治上家世传袭的权益渐减缩,足以刺激读书人的观念,渐渐从做子孙家长的兴味,转移到做社会师长的心理上来。因此私人讲学寖后寖盛。

第四、是书本流传既多,学术兴味扩大,讲学者渐渐从家庭礼教及国家典制<small>此为贵族家世传袭之学之两大骨干。此外则艺术亦足以表示贵族家世之地位,故如书、画、诗、文,乃至音乐、弈棋等,皆为贵族所重。宋以后,艺术之与道义,渐分上、下等。又其先大寺庙僧侣,亦重律礼及艺术,与贵族相似,惟不讲政事耳。唐代自禅宗开新,僧人渐不重律礼及艺术,乃以纯粹哲理见长,自居为一世导师。宋以下,此风不革。盖非此不足与社会上讲学之学者相抗衡。</small>中解放到对于宇宙人生整个的问题上来,而于是和宗教发生接触与冲突。

所以自宋以下的学术,一变南北朝、隋、唐以来之态度,<small>南北朝、隋、唐虽盛衰治乱不同,但学术上同带有狭义的贵族门第性,故所治多为文艺诗赋,所重多在当代典章。稍稍逸出,求高僧,谈玄理,却与世法不相贯。</small>都带有一种严正的淑世主义。

大体上看来,与先秦诸子较相近,因同为平民学者之自由讲学也。<small>其治经学,重儒术,又近汉儒。惟汉儒出身,须经长时期郡县吏事之实际磨练,故汉儒风朴而才练。宋儒意气较发皇,对朝廷较轻视,较东汉儒益甚,不似西汉儒笃实,而与先秦儒为近。然而时代有不同,宋代士人究不能如先秦士人之活跃。</small>

再就上举第二点而论,唐以后社会,又另有几个与前不同的要点:

第一、是政治上没有了贵族门第,单有一个王室,绵延一、二百年不断,而政府中官吏,上自宰相,下至庶僚,大都由平地特起,孤立无援;相形之下,益显君尊臣卑之象。<small>南北朝、隋、唐,在政府则君尊,在社会则臣荣。故唐太宗命朝臣定天下氏族,则山东崔、卢自为上第。甚至即在政府,亦见臣尊于君,如东晋初年之王氏等是。</small>

第二、因同样关系,各州郡、各地方因无故家大族之存在,亦益显官尊民卑之象。

于此另有一事应附论者,则为乡官之存废。秦汉有乡官,三老掌教化,啬夫主收赋税、听讼,游徼掌禁盗贼。乡三老以上有县三老,并由民选,其权可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此即县令、丞、尉关于地方行政须询三老意见,而三老亦得代表民意向地方长官建白。对天子、王、侯,亦得直接言事。其后此等乡官渐废。但郡县之佐吏,皆由其长官辟用本地士人为之。两晋以下,承袭汉制,除军府佐官由中央派人外,其他亦由地方官自辟其本地之士人。至隋开皇十五年,始尽罢州郡乡官,自是地方遂无代表民意之参政人员。唐有里正、乡长,不过供官吏之役使,与秦、汉之乡官佐治者悬殊。守令多避本贯,则自汉武以下即然。此虽有利于中央政府之一统,然不免造成各地官高在上,民卑在下,不相通洽之形势。

因此宋以后的社会,特别需要另一种新的力量,能上面来监督政府,下面来援助民众。

宋、明学术,即从上述种种社会变动而起。

<h3>二、宋明学术之主要精神</h3>

南北朝、隋、唐的学者,大体分成两路。

一是入世讲究家庭、社会种种礼法,以及国家政府典章制度。建功业与保门第,一而二,二而一,异流同汇。

一是信从佛教讲出世,或从道家讲长生。

这两条路的后面,均带有一种狭义性的贵族气味。<small>寺庙僧侣,仰赖社会供养,自成一特殊阶级。虽非贵族,气味与贵族一般。</small>

所谓“狭义性的贵族气味”,即谓其与一般社会可以分离,超然独立。

宋后的学者绝不是那样。他们早非门第贵族。他们既不讲出世,亦不在狭义的门第观念上面来讲功业、礼教。他们要找出一个比较更接近平民性的原则,来应用于宇宙、人生、国家、社会、入世、出世等各方面。

这一个原则,他们称之曰“道”,<small>故有“道学”、“道统”之名。</small>或称“理”。理亦称“天理”,“天理”的对面是“人欲”。天理、人欲的分辨,则在公、私之间。

“公、私”的另一名称,则为“义、利”。

这一个公私、义利之辨,从外面客观来讲,即是“道理”。从各个人的内省审察,则为“心术”。<small>张南轩云:“学莫先于义利之辨。义者,本心之所当为而不能自已,非有所为而为之者也。一有所为而为之,则皆人欲之私,而非天理之所存矣。”朱子谓其“广前圣之所未发,同于性善养气之功。”</small>

他们用此来批驳宗教,说佛老所讲出世长生无非从自私起见。<small>当贵族特权盛行的社会里,一个平民要想慕效贵族的生活,即避免过分的劳作及卑污的徭役,而满足其智识上之追寻或艺术上之欣赏等,有一个较便宜的方法,即逃入寺庙做僧道。</small>

他们又用此来批驳政治,说自汉、唐以来所谓君相事业,只算得是“霸道”,算不得是“王道”。所谓霸道与王道之别,还只在心术的公私上分。<small>先秦儒已说:“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宋儒则谓:“三代以道治天下,汉、唐以智力把持天下。”</small>

所以做君、相、官吏,应该先明白做君、相、官吏的责任。<small>要言之,并不是在要保持君、相、官吏的门第或地位,而在为社会民众尽其责任。</small>

如是则“师道”还应在“君道”之上。<small>王安石在经筵始主坐讲,司马光等不谓然。盖司马光主尊君,王安石则主尊道。故王安石讲王霸之辨,而司马光不谓然。后程伊川在经筵亦主坐讲,谓:“天下重位惟宰相与经筵。天下治乱系宰相,君德成就责经筵。”而苏轼诸人亦非之。</small>

他们实在想要拿他们的一套理论与态度,来改革当时的现实。

当时一切沿隋唐而来,还是以世族门第做骨子的世界。但是实际上已变,世族门第已消灭,不得不有一套新的理论与设施。

在范仲淹、王安石继续失败之后,他们觉悟到要改革现实,更重要的工夫应先从教育上下手。所以关洛学者便一意走上讲学的路。

范仲淹、王安石诸人,政治意宋重于教育,尚沿南北朝、隋、唐风气,重文学,而较少严肃性。二程、横渠以来,教育意宋重过政治,始不重视文学,而学术上之严肃性亦递后递增。<small>朱子记李侗语:“李泰伯门下议论,只说贵王贱霸。”又曰:“大抵前辈议论粗而大,今日议论细而小。”如胡瑗、王安石,皆于理学家为前辈也。</small>

直到南宋,此意始终为讲学者所保持。

吕东莱与朱子书谓:“向见治道书,其间如欲仿井田之意而科条州郡财赋之类,此固为治之具,然施之当有次第。今日先务,恐当启迪主心,使有尊德乐道之诚。众建正人,以为辅助。待上下孚信之后,然后为治之具可次第举也。傥人心未孚,骤欲更张,则众口哗然,终见沮格。”又东莱遗集谓:“尝思时事所以艰难,风俗所以浇薄,推其病源,皆由讲学不明之故。若使讲学者多,其达也自上而下,为势固易。虽不幸皆穷,然善类既多,气焰必大,熏蒸上腾,亦自有转移之理。”又朱子绍熙三年与赵尚书书谓:“天下之事,决非一人之聪明才力所能独运。是以古之君子,虽其德业智谋足以有为,而未尝不博求人才以自裨益。方其未用,而收寘门墙,劝奖成就,已不胜其众。至于当用之日,推挽成就,布之列位,而无事之不成。又所谓时进陈善闭邪之说,以冀上心之悟者,又在反之于身,以其所欲陈于上者先责之于我。使我之身心安静,精神专一,然后博延天下之贤人智士,日夕相与切磋,使于天下之事,皆有以洞见其是非得失之心,而深得其所以区处更革之宜。又有以识其先后缓急之序,皆无毫发之弊。然后并心一力,潜伺默听,俟其间隙有可为者,然后徐起而图之,乃庶几乎其有益。”

他们惟恐“已试不信”,失却社会后世的信仰,所以他们对政治的态度,宁可牺牲机缘,决不降低理论。<small>此正统派的道学家所以看不起功利之浙东派,而陈龙川与朱子所以有义利、王霸之辨。浙学起于东莱,颇有近朔派处。朱子则洛学正统。经学、史学之辨,即义理与事功之辨也。</small>所以他们对于在野的传播学术,较之在朝的革新政治,兴宋还要浓厚,并不是他们无心于政治之革新。

<h3>三、宋明学者之讲学事业</h3>

他们在野事业,最重要的,便是所谓私家讲学。

范仲淹、王安石诸人,本想彻底废止科举,重兴学校。他们理想上的三代,在以学校作育人才而致郅(zhì)治。惟兴学非一时可企,一因限于经费,二因限于师资,三则地方长官不得其人,则学校亦难收效。因此北宋中叶以后,虽各地相务兴学,然或则时兴时辍,或则徒有其名,学术风气依然在私家。

私家讲学,与学校性质不同。

一因学校有经费,建斋舍,置书籍,来学者同时数十、百人,又有一相当之时间;私人讲学则不然。无地无书,来者亦不同时群集,只是闻风慕向,倏去倏来,有一面数日即去者,有暂留数月者,更互相迭,此去彼来。

所以胡瑗苏湖讲学规模,并不能为伊洛所袭用。

苏湖教法,分“经义”、“治事”二斋。“经义”则选择心性疏通,有器局可任大事者,使之讲明六经。“治事”则一人各治一事,又兼摄一事,如治民、讲武、堰水、历算等,使以类群居讲习。时时召之,使论其所学,为定其理。或自出一义,使人人以对,为可否之。或即当时政事,俾之折衷。惟胡氏在苏湖,因有范仲淹、滕宗谅地方贤长官为之主,故得安居教授二十余年,使来学者各成其材而去。

私人讲学,则其势不可能。黄百家谓:“就安定教法,穷经以博古,治事以通今,成就人才,最为的当。自后濂洛之学兴,立宗旨以为学的,而庸庸之徒,反易躲闪,语录之学行而经术荒矣。”<small>按:语录惟二程门下有之。濂溪乃近隐士一派,并无弟子及语录也。又吕东莱云:“古之公卿,皆自幼时便教之以国政,使之通达治体,洞晓国家之本末原委。自科举之说兴,学者视国事如秦、越人之视肥瘠,至有不识前辈姓名者。一旦委以天下事,都是杜撰。”此唐人李德裕已论之。安定教法正式补此弊也。惟东莱偏于史学,仍与程、朱有别。</small>

伊洛师弟子往返,别具一种风格。

程明道知扶沟事,谢上蔡往从之。明道肃以客礼,辞曰:“为求师而来,愿执弟子礼。”程子馆之门侧,上漏旁穿。天大风雪,宵无烛,昼无炭,市饭不得温。明道弗问,谢处安焉。逾月,豁然有省,然后明道与之语。按:其时上蔡习举业已知名,程、谢初见,非此不足已验其诚,亦非此不足以发其趣。此等关系,自与学校师生有别。明道在扶沟亦设庠序,聚邑人子弟教之,而召上蔡职学事。此乃学校之教,与程、谢私人讲学不同。

他们似乎颇有些处近于禅家之参谒。

佛家禅宗之盛,亦在寺院经典研究相当发达之后,有志者不以此为足,流动各著名高僧处发疑问难。他们所要求者,只在几点最关紧要处,不重在按部就班,引堂入室,循规矩次第渐磨岁月之功。<small>罗从彦与龟山讲易,闻伊川说,鬻田裹粮往洛,见伊川,归从龟山游二十余载。</small>惟循而久之,则来者与应者,并非先有基础上之共同立足点,则徒逞机锋,转成相欺之局。

渐渐的所讨论讲究,尽在高明处。

谢上蔡监京西竹木场,朱子发自太学与弟子权往谒。坐定,子发曰:“震愿见先生久矣,今日之来,无以发问,乞先生教之。”上蔡曰:“好,待与贤说一部论语。”子发私念日刻如此,何由亲款其讲说?已而具饮酒五行,只说他话。茶罢,乃掀髯曰:“听说论语。”首举“子见齐衰者”一章,又举“师冕见”一章,曰:“圣人之道,无微显,无内外,由洒扫、应对、进退而上达天道,一以贯之。一部论语,只恁(nèn)地看。”

在这种流动的短时间的谒请,逐渐盛行,学风上自然趋于扫尽枝叶,独寻根本。<small>因师弟子双方学业皆有根底,故重于讨论,不重于诵读讲贯,遂有语录。</small>而师道之尊严,也转从此种风气中特别提高。<small>观上引程、谢初见事可知。游酢、杨时“程门立雪”,更为后世称道。其时则龟山年逾四十矣。胡文定为湖北提举,上蔡宰本路一邑,文定从龟山求书见上蔡,先修后进礼,邑人皆惊知县不接监司。此等风气,唐人绝不知之。然若无此,天下将惟以科目官阶为人高下矣。(唐人尚有门第与和尚。)惟若学校制度不能推行有效,学者先未有相当基础,直接从事此种最高理论之参究,</small>虽有人格之活泼熏陶,而学术途径,终不免要流于空虚放荡。所以程门弟子,多陷于禅学。

张绎家微,年长未知读书,为人佣作。一日,见县官出入传呼道路,颇羡之。问人何以得此,或曰:“读书所致耳。”乃始发愤从人受学。后颇能文,入县学、府学被荐。以科举之学不足为,因至僧寺见道楷禅师。悦其道,有祝发从之之意。时周行己官洛中,张亦从之。周曰:“子他日程先生归,可从之学,无为空祝发也。”伊川归自涪(fú)陵,张始往从学。按:唐人亦多先慕显达而务读书。读书有悟,觉科举显贵有所不足,则入佛老矣。宋学精神,正在使人知读书为学不在显贵,自不走入佛老之途。而所以宋学犹多近禅者,不在其讲学之旨趣与内容,乃在其讲学之风格与方法。从此种风格与方法上,有影响及其日常私人生活之意境,则颇有近于禅学处也。关学所以较少此弊者,因横渠兄弟以及吕大临兄弟等,皆僻处关中,又兄弟宗族自为研习,异乎洛中为四方人物往来走动之所凑集也。

南渡以还,学校之教日衰,讲学之风日盛。<small>贵族世家已消灭,平民社会中向学分子日多,而国家无教育机关,故私人问学之风更甚。</small>此种往来走动的参究请谒,愈来愈多,于是又从此中酝酿出新的讲堂制度来。

象山年谱谓:“先生为国子正删定敕局,居中五年,四方之宾满门,房无虚宇,并假于馆。先生既归,学者辐辏。乡曲长老,亦俯首听诲。每诣城邑,环座率二、三百人,至不能容,徙寺观。县官为设讲席于学宫,听者贵贱老少溢塞途巷。门人彭世昌,于贵溪应天山结庐迎先生讲学。先生登而乐之,乃建精舍以居。又得胜处为方丈,学徒各来结庐。先生常居方丈,每旦精舍鸣鼓,则乘山轿至,会揖,升讲座。学者以一小牌书姓名年甲,以序揭之,观此以坐,少亦不下数十、百。平居或观书,或抚琴;佳天气则徐步观瀑。先生大率二月登山,九月末治归,中间亦往来无定。居山五年,阅其簿,来见者逾数千人。”

既有讲堂,则有讲义。<small>一两人对面谈话有语录,多人群集一堂则有讲义。</small>而此种讲学之最大困难,则为来学者之程度不齐与来去无定。

既不能一例施教,又不能规定时日,分深浅高下之步骤,使学者必经相当期间毕其所业而去。

在此情形下,产生讲学家的朱陆两大派。

象山教法,在于因人设教,直指本心。

此源于二程。<small>可称为“语录派”。龟山、延平相传“于静中看喜怒哀乐未发气象”,程门见人静坐,便谓是好学。象山实近此路。而朱子讨论讲说不倦,转异二程之高简矣。</small>象山始至行都,从游者甚众,象山能一一知其心术之微,言中其情,多至汗下。亦有相去千里,素无雅故,闻其概而尽得其为人者。陆学教人精神在此。

而朱子则想选定几部最重要的书本。

此亦源于二程。<small>尤近伊川。此派可称为“训注派”。语录派长于活的指点,训注派则在使人有轨迹可寻。语录派在于分别指示,各自参悟,故其精神向里,而无一定的格套。训注派则向外求索,共同有一个自浅入深、由简到繁的门径与规模。</small>如尹和靖见伊川半年后始得大学、西铭看。

先为此数书下明白确切的训注。

宋人皆有志为六经作新注疏。王安石诗、书、周礼三经新义颁于天下,一面为学校诵读之教本,一面为科举取士之标准。此下如程伊川易传等,皆从此风气来,直至朱子而集其大成。

好让学者各自研读,<small>此即补学校教育之一段功能也。</small>补讲堂教育之缺陷。<small>另有小学,为幼年家庭习行,亦所以补讲堂教育之未备。</small>

象山年谱谓:“先生与晦翁门徒俱盛,亦各往来问学。晦庵门人乍见先生教门不同,不与解说无益之文义,无定本可说,卒然莫知所适从。无何辞去,归语师友,往往又失其本旨,遂使晦翁之疑。”

此两派流传各有所适,朱子的四书集注遂为元代取士准则。

元明考试程式,大抵第一场经义,四书用朱氏章句 集注,诗 朱氏(集传),尚书 蔡氏(沈 集传),周易 程(伊川 易传)、朱(本义),三经兼用古注疏。春秋三传胡氏(安国 传),礼记古注疏。永乐以后,有四书 五经大全,古注疏遂废。

元人又有学官讲书之制。

元制,凡学官朔、望讲说,所属上司官或省宪官至,自教授学官暨学宾、斋谕等皆讲说一书。然此等乃官场例行公事。偶有儒生借题发挥,有所讽谕颂扬,失上司意者。要之与讲学精神全不似。

而私家讲学,则往往容易接近象山的路子。

吴康斋为明儒开先,其居乡躬耕食力,从游者甚众。尝雨中被蓑笠,负耒耜,与诸生并耕说学,归则解犁,饭粝蔬豆共食。陈白沙自广来学,晨光才辨,先生手自簸谷,白沙未起。先生大声曰:“秀才若为懒惰,即他日何从到伊川门下!”一日刈(yì)禾,镰伤指,负痛曰:“何可为物所胜!”竟刈如初。尝叹笺注之繁,无益有害,故不轻著述。按:在如此生活环境中,讲学者无有不讨厌笺注支离而走上实际经验之一途,即所谓“笃实易简”者是。陈白沙、王阳明皆此一脉。

至王阳明提倡良知之学,然后讲学家可以不必顾到学校教育之种种方便,如书本、期限、学生资格等。只在几次谈话中收作兴人才之效。<small>最著之例,如传习录中与哑者之笔谈。惟阳明亦注重小学,此与朱子同,皆以家庭教育为成人植根基也。</small>

此种讲学,传播极快。<small>明儒学案,王门有浙中、江右、南中、楚中、北方、粤闽诸派,几乎遍布全国。</small>学校教育,渐渐转移变成社会教育。泰州学案中有樵夫朱恕、陶匠韩乐吾、田夫夏叟等。于是乃有所谓“讲会”之兴起。

讲会与以前讲堂精神又不同。讲会其先原于阳明之“惜阴会”,阳明弟子如王龙谿(xī)、钱绪山诸人,推行尤力。于是泾县有水西会,宁国有同善会,江阴有君山会,贵池有光岳会,太平有九龙会,广德有复初会,江北有南谯(qiáo)精舍,新安有程氏庙会等。讲会有一定之会场、会期、会籍、会约、会主,所讲论之记录为“会语”等。以前讲堂是学者相集从师,讲会则由会中延请讲者。所请不止一人。会每年可举,每举旬日或半月。会所往往借祠堂或寺庙,会毕则主讲者又转至他所。如是轮番赴会,其事较前之讲堂,又为活泼展扩。如泰州心斋讲堂,则实近于讲会。盖渐次脱离书院性质,而近于社会演讲矣。

兹将宋、明学者讲学变迁,列一简表如次:

一、私人寺庙读书。

二、书院。<small>此系私人学塾性质,如孙复泰山书院、周行己浮沚书院等。</small>

三、州学。<small>此系由私人设教渐变为地方政府之公立学校性质,如应天书院等是。</small>

四、太学。<small>此由地方学规制上推至国学,如胡瑗之主教太学是。</small>

以上自私人书院至太学为一线,属学校之进展。惟政治不上轨道,此线之进展即告终止。

五、私人讲学之第一期:私人讲学为学校之变相,与前一系统不同。

六、私人讲学之第二期:两期之不同处,主要在同时所集门徒之多少,而影响及于其他。

七、私人讲学之第三期:此期讲学与前期不同处,在完全脱离学校气味,变成纯粹之社会公开讲演与集会研究性质。

以上私人讲学之三期为另一线,属学会之进展。因社会学风,逐步扩大,逐步普遍,而此线之进展,亦逐步膨胀。

要之宋、明两朝六百年的政府,<small>除宋庆历、熙宁一段,及明洪武、永乐一段外。</small>并不能主持教育,领导学术;而社会上则学术空气继长增高,教育之要求亦与日俱进。

宋、明儒讲学,实从此环境中产生。

与宋、明儒较近者,惟先秦诸子。惟先秦诸子,大率先受政府或贵族之豢养,而附随沾润及其门人子弟。宋、明讲学,则纯系社会平民学者间之自由结合。纵系身居官位,或大或小,如二程、朱、陆、阳明,皆以在职之身连带讲学。然其讲学则纯系私人交际,与政府或政治全不相干也。<small>故先秦儒比较倾向于上行性,即政治活动;而宋、明儒则比较倾向于下行性,即社会活动。两汉儒生除太学、郡县学校外,亦多私门授徒,有一师拥数十、数百生徒者;然所讲限于五经,以训诂考据阐述经义为主,与先秦、宋、明讲学以各人之思想学术为主者大不同。</small>

他们热心讲学的目的,固在开发民智,陶育人才。而其最终目的,则仍在改进政治,创造理想的世界。<small>开发民智、陶育人才为第一步,改进政治为第二步,创造理想为第三步。</small>

宋、明儒理论上的世界,是“万物与我一体”。<small>张横渠之西铭为其代表作,此即上古先秦相传之一种全体观念也。</small>

所由认取此万物一体者,在我谓之“性”,在外谓之“理”。

程明道之识仁篇,程伊川、朱晦庵之“致知格物”、“居敬穷理”之口号,即由此生。

认识此理后应有之活动或工作,则为大学一书所包括。<small>即“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之三纲领,以及“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八条目是也。</small>

其理想境界,则如朱子所云:“当世之人无不学。其学焉者无不有以知其性分之所固有,职分之所当为,而各俛焉以尽其力。此古昔盛时所以治隆于上,俗美于下,而非后世之所能及。”<small>朱子大学章句序。所谓“古昔”,即他们之理想境界也。此后王阳明拔本塞源之论,更畅发此意,见传习录卷中“答顾东桥书”末一节。</small>他们可说是一种“秀才教”。可说是范仲淹诸人以来流行于一辈自负以天下为己任的秀才们中间的宗教。

凡内在有一种相互共同的信仰,向外有一种绵历不断的教育,而又有一种极诚挚、极恳切之精神,自发自动以从事于此者,自广义言之,皆可目之为宗教。宋、明儒的秀才教,大体以大群全体为归宿,可谓一种“新儒教”。即先秦儒家思想之复活与翻新。彼辈与先秦儒不同者,以“理”字代替了先秦儒的所谓“天”。<small>而先秦儒讲仁义,似嫌偏于人事,道家遂起犄(jī)其后,阴阳家则还取道家之自然观,以补儒学之不足,遂以阴阳五行求天道,而颇涉于怪迂。宋儒以“理”字释“天”,亦颇采酌道家、阴阳家之长,以弥缝先秦儒在此方面之缺陷。</small>又为先秦儒所言心性补充了许多存养的工夫。<small>孔子言仁孝忠恕,皆心性也。孟、荀屡言心性,并注意及于心性之存养,然尚不如宋儒之深切著明。宋儒于此方面,提出“敬”、“静”等字,颇采酌道家、佛家之长。</small>

在畸轻畸重之间,遂有程朱“性即理”与陆王“心即理”之分别。亦即在畸轻畸重之间,而有晚明顾亭林、王船山、颜习斋诸人之纠驳。若以和尚、道士方外之学目宋、明儒,则犹未能通观宋、明儒之大体也。<small>论宋、明学渊源,当着眼范仲淹、胡瑗,则得其真相矣。</small>

他们对自身同有一种严肃的态度,来遵行他们一种纯洁高尚而肫挚的信仰。对他人则同时有一种开明的理性来传播他们的信仰,而形成一种合理的教育。

不幸当时社会智识界之扩大,比他们那一种宗教之进展还要快得多。<small>即是有机会读书以及有资格做官的人,比肯以天下为己任的人,数量上超过甚远。</small>因此他们对于时代徒抱理想,而无法实现。他们对政治常是悲观,或持反对的态度。结果政府亦常敌视他们,屡兴党狱。

程伊川、朱晦庵皆列党禁,王阳明亦几不免。明代书院屡遭焚毁。

而让有名的东林党来结东这一个最后的冲突。

顾宪成尝言:“官辇毂(gǔ),念头不在君父上;官封疆,念头不在百姓上;至于水间、林下,三三两两,相与请求性命,切磨道义,念头不在世道上;即有他美,君子不齿。”可见东林精神极端注重政治与世道。稍后复社诸子,虽以时文相号召,与东林讲性理不同,然其为一种社会结党,足以上撼政治则一。

此种社会讲学、结党干政之风,自宋迄明,弥后弥盛,潮流所趋,至清人入主而中绝。<small>东汉党锢之狱,由名士清议所激起。唐代之牛李党争,北宋之新旧党争,皆由在朝官僚实际政事之争。与宋、明儒聚徒讲学,而引生朝野之争者有不同。</small>

<h3>四、宋明学者主持之社会事业</h3>

宋、明学者彻底改革政治的抱负,始终未有达到;但他们对社会事业,却有相当成绩。举其要者:

此事起于范仲淹。在一个宗族的单位下,来主持救贫、恤孤、公积及义务教育等事业。

此事起于朱子。“常平仓”始于西汉天凤中,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奏令边郡皆筑仓,谷贱增价而籴(dí),谷贵减价而粜(tiào),故曰“常平”。

至隋文立“社仓”。常平纯为政府事业,社仓则由民间自办。唐代并置常平及义仓。天宝中,天下诸色米积九千六百余万石,而义仓得六千三百余万石,此皆民间积贮以备荒歉也。

宋神宗行新法,以常平钱为青苗钱,司马光非之,谓:“尽坏常平,专行青苗,丰年无钱平籴,荒歉何以赒(zhōu)赡?”至朱子推行社仓,<small>在孝宗乾道四年,至孝宗淳熙八年,下诏诸路推行。</small>谓:“常平、义仓皆藏州县,所恩不过市井游惰之辈。深山长谷之力农事,至远离州县之民,虽饥饿濒死不能及。又其法太密,吏避事畏法者,虽视民莩(piǎo)亦不肯发。往往全其封鐍(jué),递相付授,至累数十年无一訾(zī)省。”社仓则设置于乡村,且不仅于饥饿之赈恤。每年夏,贫民得贷粟,秋熟偿,加息十之二。<small>若仓积至原本十倍时,则以后贷粟可不征息,惟一石加耗米三升。</small>其法有似青苗,惟青苗贷金不贷谷,主以官府,不主以乡里,社仓较可舞弊。

此制王安石力主之。以后递有兴废,要为中国社会组织中一要项。而明人戚继光倡团练,破倭寇。及清代,曾国藩、左宗棠等亦以湘军平洪杨。皆保甲之变相而扩大者。盖古者兵民合一之制既坏,以此补地方之武装而自卫也。朱子社仓,亦以保甲法推行。以十家为甲,甲置甲首一人,五十家则置社首一人,社首、甲首负管理社仓之责,县官则检点帐簿,于每岁贷付及回收之际,列席监督。

书院多由民间私办。如祥符二年,曹诚即戚同文讲学旧居,建学舍百五十间,聚书千五百余卷,愿以学舍入官,遂以曹诚为书院助教。<small>其后以书院为府学,乃正式为官学。</small>孙复起学舍为泰山书院,周行己筑浮沚书院讲学,皆是。书院有学田,<small>州县学亦有学田。元至元二十三年,诏江南学校旧有学田复给之以养土。</small>亦由民间捐纳。

此始于关中吕氏大钧兄弟。有约正及同约之人,以德业相励、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为约。朱子又为增定条例,如前举社仓、保甲、书院诸制度,皆可以乡约精神推行之。

宋、明以下之社会,与隋、唐以前不同。世族门第消灭,社会间日趋于平等,而散漫无组织。社会一切公共事业,均须有主持领导之人。

若读书人不管社会事,专务应科举、做官、谋身家富贵,则政治社会事业,势必日趋腐败。其所以犹能支撑造成小康之局者,正惟赖此辈讲学之人来做一个中坚。<small>宋、明理学精神乃是由士人集团,上面影响政治,下面注意农村社会,而成为自宋以下一千年来中国历史一种安定与指导之力量。晚清以来,西化东渐,自然科学之发展,新的工商业与新的都市突飞猛进,亟待有再度兴起的新的士阶层之领导与主持,此则为开出此下中国新历史的主要契机所在。</small>

第八编 清代之部 第四十二章 狭义的部族政权之再建(上) 清代入主

唐王在福州。

金太祖第四子皇太极立,是谓太宗。先出兵破朝鲜,<small>时满洲有兵十五万,袁守关外,难遽破,与明通商亦绝,非得朝鲜,无以自给。</small>再攻宁远又败。明人谓之“宁锦大捷”。

崇祯九年,孙传庭捕诛高迎祥。李自成为闯王,走甘肃。时明廷以卢象升专办东南,洪承畴专办西北。张献忠为卢象升所败,走湖北。

其祖先为明将李成梁所杀,<small>事在万历十一年,张居正卒之翌年。</small>遂于明成仇隙。

一、海西女真,二、建州女真,三、野人女真。惟野人女真居黑龙江流域,距中国最远,朝贡无常。海西、建州则每岁至明朝贡。

时寇谋直逼北京,嫌其遇败无退步。又主下金陵,绝北方粮,嫌其势缓。遂主攻关中、山西,再向北京。<small>清代洪、杨革命,既得武汉,即走第一、第二路。林凤祥、李开芳北上败后,洪、杨踞长江十余年,而北庭自若。李闯本起关陕,是其熟路,故卒取第三策,而明都遂不保。</small>

从抚顺至萨尔浒山可七、八十里。中路军杜松先渡浑河,以四万兵营萨尔浒山,以二万攻浑河北之界凡山。努尔哈赤兵八旗,以六旗四万五千人掩击萨尔浒山营,以两旗共万五千人救界凡山。杜松阵亡,明将领死者三百余,兵士死者四万五千余。满洲遂连破诸路兵,灭叶赫。此役明以轻敌分兵冒进而败。又承平既久,军备懈弛,徐光启庖言谓:“杜松矢集其首,潘宗颜矢中其背。”总镇监督尚无精良之甲胄(zhòu),何论士卒?

熊主固守广宁,谓:“辽河窄,堡小,不容大兵。驻兵河上,兵分力弱。惟宜置游兵,自辽河至广宁多置烽堠(hòu)。辽阳距广宁三百六十里,寇至易备。”时方震孺亦言:“河广不七十步,不足恃。沿河百六十里,筑城不能,列栅无用。”而化贞谓其怯敌,不守城而守河。

崇祯二年,自号闯王。崇祯四年,洪承畴督剿克捷,关中患定,走山西。六年又渡河而南,复窜陕。八年大会荥(xíng)阳,有十三家七十二营,分五部纵掠。

尚之信封平南王,居广东。

明四路出兵讨之。

应泰死之,金遂迁都辽阳。<small>时沈阳、辽阳以及辽东七十余城悉降。</small>

于是有熊廷弼经略辽东之命。

于是叛卒、<small>崇祯元年陕西欠饷一百三十八万两,乃有逃兵。</small>驿夫、饥民,结伙群起。

天启二年与王化贞争事上疏:“臣以东西南北所欲杀之人,适遘(gòu)事机难处之会。诸臣能为封疆容则容之,不能为门户容则去之;何必内借阁臣、外借抚道以相困?”又云:“经、抚不和,恃有言官。言官交攻,恃有枢部。枢部佐斗,恃有阁臣。今无望矣。”

然不久即败。<small>康熙十七年吴三桂死,二十年三藩乱平。</small>

是年,清太宗卒,第三子福临立,年仅六岁。而流寇直从山西扑北京,吴三桂召清兵入。<small>吴梅村圆圆曲云:“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盖吴有爱姬陈沅,名圆圆,为寇所得;其父吴襄亦没于寇。襄招三桂,三桂为妾不为父,遂决议纳清兵。</small>

李自成、张献忠继之。

流贼之起,来无所堵,去无所侦。破一县,一府震;破一府,一省震;破一省,各直省皆震。经略或至七镇,总督、经略或至八省、七省、五省,又或总督以下并听节制,地无常界,兵无常将,而藩镇控制之宜尽失。

高,魏忠贤党。既来,谓关外决不能守,尽撤锦州诸城守具。独宁远孤城。

崇焕闻警入援。都人骤遭兵,怨谤四起,谓崇焕纵敌。满洲纵间,谓与崇焕有成约,令所获宦官知之,纵去。其人告帝,遂诛崇焕。

不到二十年,相继破灭。<small>福王弘光一年,李自成亦败。唐王隆武一年,张献忠亦败。桂王永历十三年,奔缅甸,见执。复有郑成功据台湾,至康熙二十二年始平。</small>

败于萨尔浒。

一、明万历中年以下,政治极端腐败。

桂王在肇庆。

明廷又劾罢袁崇焕,以王之臣代之。复议撤锦州,守宁远。会熹宗崩,毅宗立,袁崇焕复起,而其时明内部流寇亦发。

乃派大学士孙承宗为蓟辽经略使,而以袁崇焕守辽远。

满洲族为建州女真,初耕牧于牡丹、松花江之合流点而统率于明之建州卫。

四、因盈廷纷议误事。

嗣合并傍近诸部,创后金汗国。

时后金已都沈阳,乘机西犯,为崇焕所败,努尔哈赤负创死。<small>崇焕守城,盖仗葡萄牙巨炮之力。</small>

攻襄阳为襄京。

满洲兵以间道入关,<small>下遵化,至通州,遂围北京。其所入隘口,乃蓟、辽总理刘策所辖。</small>袁崇焕受反间狱死。

清既赖汉奸得占全中国,事定酬庸。

崇祯六年有孔有德、耿仲明,乃毛文龙部下,叛据登州,浮海投满洲。两人拥兵当逾万,葡萄牙大炮亦遂输入满洲军。明年,尚可喜降,亦毛部下。毛文龙,明将,据皮岛,在鸭绿江东口。崇祯二年,为袁崇焕所诛。

兴师犯明,宣布告天七大恨,取抚顺。时步骑有二万。<small>事在万历四十六年。万历二十年,日本丰臣秀吉犯朝鲜,明救之,连师七年。二十四年开矿税,民间大扰。二十九年太子立。四十二年福王赴河南。四十三年(1615年)有梃击案,朝臣分党水火。</small>

<h3>三、南明之抗战</h3>

五、汉奸之外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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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寇起于陕西。先是明室以辽军起,屡次加赋。

时王化贞为广宁巡抚,与熊意见不合。

清自努尔哈赤至皇太极,以一小部落两代近三十年,遽得入关破北京,盖有数因:

广宁为前线,以步骑兵守辽河沿岸。天津及登、莱维后援,以海军卫满洲之南部。熊为经略,驻山海关,节制三方。

崇祯元年袁入对,言:“以臣之力,守全辽有余,调众口不足。即不以权力掣臣肘,亦能以意见乱臣谋。”又言:“恢复之计,不外以辽人守辽土,以辽土养辽人。守为正着,战为奇着,和为旁着。法在渐,不在骤;在实,不在虚。驭边臣但当论成败之大局,不必摘一言一行之微瑕。事任既重,为怨实多,为边臣甚难。中有所危,不得不告。”又其时对流寇常以议抚误兵机,对满洲又因格于廷议,不得言和,遂致亡国。若先和满,一意剿贼,尚可救。

三、三桂已年高暮气,不肯离滇,又不敢越长江。<small>其兵一自长沙窥江西,一自四川窥陕西。康熙十三年,陕西响应,然不出襄、樊,其势自缓。</small>

陕西延安一府吃榆皮石块,乃至以小儿为食。<small>明代北方旱荒时见。成化时,陕西、河南、山西赤地千里,尸骸枕藉,仅存无几。(李俊、汪奎传。)嘉靖时,山西大旱三年,百余里不闻鸡声,父子夫妇互易一饱,名曰“人市”。(王宗沐传。)</small>

明太祖驱除蒙古后三百年而满洲入主,为中国近代史上狭义的部族之再建。

耿精忠封靖南王,居福建。

嗣是满洲陷大凌河,征服察哈尔,得出入往来长城各口扰山西、直隶。其时始改国号曰清。

吴三桂封平西王,居云南。

明代流寇之不能速平,亦有系于地方分省制度之不当者。元人分省建置,尽废唐宋分道之旧。合河南、河北为一而黄河之险失。合江南、江北为一而长江之险失。合湖南、湖北为一而洞庭之险失。合浙东、浙西为一而钱塘之险失。淮东、淮西,汉南、汉北,州、县错隶,而淮、汉之险失。汉中隶秦,归州隶楚,又合内江、外江为一,而蜀之险失。

洪承畴为蓟辽总督,兵败降。<small>事在崇祯十五年。时洪部下兵十三万。翌年清太宗即死,世祖福临即位,仅六岁也。</small>

以经、抚不和而影响及于战略。

二、其先以承平日久,武备废弛,又复轻敌。

王主战,熊主守。熊谓守定而后可战。然实权在王,兵部尚书张鸣鹤信之,所请无不允。广宁有兵士四万,而山海关无一卒。

承宗在关四年,<small>修复大城九、堡四十五,练兵十一万,立车营、水营,省度支六十八万,造甲胄、器械、弓矢、炮石、渠答、卤楯之具合数百万,开屯五千顷。满洲亦按兵四载不攻。</small>罢归,以高第代之。

<h3>二、明末流寇</h3>

又汉奸降附者渐多。

“三藩”不自安,于康熙十二年自请撤藩,竟得许,遂反。

时辽、沈大震,诸城堡军民尽窜,数百里无人迹,中外谓必无辽。廷弼兼程冒雪,遍阅形势,招流移,缮守具,简士马,肃军令,主固守不浪战,集兵十八万。其上书谓:“辽东现有兵四种:一曰残兵,甲死归乙,乙逃归丙,或七、八十,或三、二百,身无片甲,手无寸械,随营糜饷,不肯出战。二曰额兵,或死于征战,或图厚饷,逃为新兵。三曰募兵,朝投此营,领出官家月粮,即暮投彼营。点册有名,派役忽去其半;领饷有名,闻警忽去其半。四曰援兵,弱军羸(léi)马,朽甲钝戈,而事急需人,不暇发还。将泽死降之余,新败胆怯;马则既多瘦损,军士又多杀马,图充步兵以免出战;器械则坚甲利刃,长枪火器,丧失俱尽。”徐氏庖言谓:“奴寨北门,铁匠居之,胸背之外,有同徒袒。贼于五步之内,专射面胁,每发必毙。”此当时两国对垒之形势。

惟清人所以得吞灭南明,其最重要原因,厥为汉奸之助。<small>金得汴京而不能有江南者,即因未有汉奸为之作伥。又清兴已四十年,而金则骤起,亦其异。</small>

明代分为三部。

时努尔哈赤年二十五,以父遗甲十三副,捕杀仇人尼堪外兰。其时兵数不过五百人乃至六百人而已。

不得藏白金。所过城邑,不得室处。不得携他妇人。寝具一单布。精兵一人,主刍、掌械、执爨()者十人。一兵倅(cuì)马四匹。剖人腹为马槽。军止,则出较骑射。渡水皆径过。攻城,迎降不杀。守城一日,杀十之三;二日,十之七;守三日,则屠。虏获以马匹为上,弓铳(g)次之,币帛、珠宝为下。散所掠财物,赈饥民,唱口号,曰:“迎闯王,不纳粮。”有举人李信、牛金星为之谋主。

所过悉掳壮丁为兵,亦有号令法律。

流寇陷北京,吴三桂开山海关迎清兵入。

三、其后如熊廷弼、袁崇焕、孙承宗等,皆以一人支持边事有余,乃明廷或诛或罢,既不顾惜,又无定策。<small>明廷相传家法,对诛戮臣僚,曾不重视。又信用宦寺,宜其自坏干城。又崇祯朝十七年中,阁臣至四、五十易,而犹自云:“朕非亡国之君。”盖徒知责下,不知反躬。明诸帝一脉相传如此。</small>

嗣其一部又南迁至图们江流域。

吴三桂先起,数日滇、蜀、湘、闽、桂、黔六省皆应,势甚盛。

元明二季,以及清代川、楚、粤之乱,皆坐此弊。又督、抚专任节制,与士兵不属。且莅军者不得计饷,计饷者不得莅军。节制者不得操兵,操兵者不得节制。故元、明、清三代无藩镇专制之忧,而不能禁乱民之平地突起以为祸。

神宗万历四十六、四十七、四十八三年,以辽东起兵,先后共增五百二十万。毅宗崇祯三年,又加一百六十五万有奇。两共六百八十五万有奇,综名“辽饷”。嗣又增“剿饷”二百八十万,“炼饷”七百三十万。先后共加一千六百九十五万两。正统以前,天下岁征共二百四十三万两,所增殆超出七、八倍。民穷财尽,为蕴乱之源。

明北都既陷,南方争事拥立。

福王在南京。<small>马士英、阮大铖以魏忠贤旧党,拥立擅权,虽有一史可法,不足支此残局。南京既败,余便无望。</small>

杨镐为四路总指挥官,驻沈阳。辽东本有屯军,嘉靖原额过九万,至是逃亡相继,多不能用。明四路兵南自闽、浙,西自陇、蜀,征调几遍全国,共二十万。<small>合朝鲜叶赫兵为二十四万,每路兵六万。</small>

清势益盛,再四入关。<small>崇祯七年、九年、十一年连入。十一年之役,陷近畿州、县四十八,南陷济南,孙承宗、卢象升皆死之。</small>

六、流寇之内溃。

四、清主玄烨方少年英锐,处置得宜。谕绿旗诸将谓:“从古汉人叛乱,止用汉兵剿平,岂有满兵助战?”故三藩之平,仍是藉汉人之力。<small>陕、甘有张勇、赵良栋、王进宝、孙思克。楚有蔡毓荣、徐治都、万正色。闽有杨捷、施琅、姚启圣、吴兴祚。浙有李之芳。粤有傅宏烈。皆汉军立功者。</small>

耿、尚皆十五佐领,绿旗兵各六千,加以余丁二千,各有藩兵八千。吴三桂五十三佐领,绿旗万有二千,加以余丁四千,不过万有六千。言其兵饷,康熙十一年左都御史艾元征疏言:“边省岁需协拨银云南百七十余万,贵州五十余万,四川八十余万,福建百六十余万,广东百二十余万,广西十七、八万。”除四川外,余皆三藩协饷,岁五百余万;云、贵不及一半,较顺治间云、贵岁协四百余万,已省二分之一。闽海郑氏尚存,兵饷本重。然则撤藩自是满廷主意,并非三藩之在所必撤。

<h3>一、满洲兴起至入关</h3>

泰昌元年,熊廷弼见黜上疏:“今朝堂议论,全不知兵。冬、春之际,敌以冰雪稍缓,哄然言师老财匮,马上促战。及军败,始愀(qiǎo)然不敢复言。比臣收拾甫定,而愀然者又复哄然责战矣。疆场事当听疆场吏自为之,何用拾帖括语,徒乱人意,一不从,辄怫(fú)然怒哉。”

廷弼专务守御备,未一年,去任。<small>廷臣忌者劾其不战而去,事在天启元年。</small>袁应泰代之,于是遂失辽阳。<small>廷弼严,应泰矫之以宽。会蒙古诸部大饥,入塞乞食,应泰处之辽、沈二城,后遂为变。</small>

又值荒年。

广宁遂陷。<small>事在天启二年。熊、王退入关,俱论死。明臣且有专劾熊者。</small>

广宁师溃,廷议扼山海镇。崇焕时为兵部主事,单骑出关相形势,返而言曰:“与我兵与饷,关外可守。”孙力主其计,遂筑宁远城。自请督师,分戍锦州、大、小凌河、松、杏、右屯诸要害,拓地复二百里。

一、因三桂身为汉奸,不得国人信仰。<small>一到湖南,即妄建尊称,国号“大周”,改元“利用”,更失众望。</small>

清既入关,以洪承畴经略江南五省,孔有德徇广西,尚可喜、耿仲明徇广东,吴三桂徇四川、云南,而三桂功尤大。<small>破流贼,定陕、川、滇,取永明于缅甸,又平水西土司安氏。</small>四方精兵猛将,多归其部下。<small>张邦昌、刘豫为汉奸,所以无成,因其本无军队。至吴三桂部下,尤为明代边兵精锐所聚。桂王所仗以抗衡立国者,亦皆左良玉、李自成、张献忠之溃余。</small>

最先,其魁酋曰高迎祥,窜扰秦、晋、豫、鄂四省。

二、三藩不能一致。<small>三桂起兵,耿精忠即应之,至康熙十五年尚之信始以广东反。十六年福建、广东又叛附清。台湾郑经,亦与耿精忠始合终离。</small>

孔、耿之去,已挟军队俱降。洪承畴、吴三桂部下,皆御外之精卒,扫数十万人外附,中国何以复守?甚后如刘良佐、高杰等军队,陆续降者尚数十、百万人。

满洲民族其先曾见渤海国与金国。

明清之际的转变,大部分是明代内部自身的政治问题,说不上民族的衰老。<small>以明末人物言之,较唐宋之亡,倍有生色。以整个奋斗力言,亦为壮旺。</small>

第八编 清代之部 第四十三章 狭义的部族政权之再建(下)

<h3>一、清代帝系及年历</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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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凡十主,二百六十八年。

明废宰相而吏部权重,铨政主于文选司,自部、院属官,府、县正佐,皆听吏部择人注授,而大僚则由廷议会推。明制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由廷推,或奉特旨。侍郎以下及祭酒,吏部会同三品以上廷推。太常卿以下部推。通参以下,吏部于弘政部会选。在外官,惟督、抚廷推,九卿共之,吏部主之。布、按员缺,三品以上官会举。惟廷推大权,实在吏部。可参看赵翼二十二史劄记明吏部权重条。

对汉奸尤刻意利用。

努尔哈赤极端排汉。

得汉人,分赐满人为奴隶,壮丁十三名为一庄,按满官阶级分与。得儒生,则杀。是其时尚无野心。

直至康熙初年,其势有增无已。

满、汉分居,设官治理。天聪三年,许儒生经考试免徭役。

及至中国内部统一,则对外例可有一段武功。<small>秦、汉、隋、唐、明代皆然,惟宋为例外,其故已详前。又清军已知用炮,蒙古、回之败颇以此。</small>

孔有德、耿仲明降,太宗以抱见礼待之。洪承畴尤所崇重,尝譬其下,谓:“君等皆瞽(gu,3)目,今得一引路者,吾安得不乐?”时有永平巡抚张春,被执不屈,太宗自往拜之;春骂,不之罪。祭妻用崇祯年号,太宗命以少牢往,春不受。凡留九年,欲移辽阳,不许;不食而死,乃葬之辽阳。

世祖入关,初则重用降臣,开科取士。<small>大抵在顺治十年前多尔衮时代。</small>继则一转而用高压。

大臣稍失意旨,辄下外廷判罪,阳示至公极仁,而外廷仰承鼻息,加苛倍刻,遂开有史未有之先例。

清室对待汉人,无论其为怀柔或高压,要之十分防猜。

二年,有湖州庄氏史案,潘力田、吴赤溟等七十人遇难。三年,孙夏峰被告对簿。七年,顾亭林济南下狱。黄梨洲则四被悬名购捕。

及吴三桂起事,清廷乃又一转其面目。

十二年,吴三桂反,是年即有诏荐举山林隐逸。十七年,诏征博学鸿儒。各地所举一百四十三人,取一等二十,二等三十,俱授翰林。明年,开明史馆,命彼等篡修明史。以国史大业牢笼遗民志士,可谓苦心。然此等应征而来者,均属二、三流以下人物耳。如顾亭林、黄梨洲,李二曲诸人士,皆不能招致。

用人大权,则全出帝王意旨。既不属之宰执,亦无所谓“廷推”。

其时文字狱迭起。二年,有浙人汪景祺、查嗣庭之狱。<small>汪为年羹尧记室,有西征随笔。查因江西考试出题为“维民所止”,暗射雍正无头。</small>四年,有浙人吕留良之狱。<small>湘人曾静读吕遗书,劝岳钟琪反正,兴大狱。吕已死,戮尸。</small>七年,有广西陆生枬(nan,2)之狱。<small>因著通鉴论,主复封建,及关于立太子、兵制、君权诸点。</small>盖自康熙五十年戴名世南山集兴狱以来,清廷以文字诛戮士人之风又大炽。此乃清廷一贯政策,非雍正一人事。

至乾隆朝,清室已臻全盛,汉人反动心理,殆亦消失净尽,清廷乃益肆高压,达于极点。

乾隆六十年中,大学士、尚侍、供奉诸大员,无一人不遭黜辱。满人对王室自称“奴才”,本欲以教汉人之顺。及汉人愈不反抗,则满人愈无顾忌。其时尚有文字狱,如胡中藻坚磨生诗,有“一把心肠论浊清”;徐述夔一柱楼诗咏正德杯,有“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及“明朝期振翮(he,2)一举去清都”语;均得罪,较之雍正朝狱益琐细。又创编四库全书,自三十八年至四十七年,藉征书之名,烧毁犯禁书籍共二十四次,五百三十八种,一万三千八百六十二部。直至五十三年,尚有严谕禁书,谓:“东南诸省,尚未禁绝。”无论明清之际事,即上至关涉辽金事,亦多所更易。即一字一语,亦不放松。用意深刻,前无伦比。

<h3>三、清代政制</h3>

太宗则改用怀柔政策。

命官则沿元代,满、汉分别,<small>如内阁大学士,满、汉各二人,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余仿此。</small>而实权多在满臣。

清代重要折奏皆归军机处,外廷无可预闻。设六科给事中,并隸(li,4)于都察院。<small>都察院有给事中三十人,监察御史四十四人,皆得单独参劾上奏。</small>台、谏合一,给事中以稽查六部百司为主,与御史职务相同,完全失却谏官本意。<small>事亦始雍正初。汉臣有抗疏力争者,竟不获。</small>

君尊臣卑,一切较明代尤远甚。

且满洲、蒙古无微员,<small>从六品首领、佐二以下官,不以授满洲、蒙古。</small>宗室无外任。<small>外任道以下官不以授宗室。其督、抚、藩、臬(nie,4)、由特旨简放者,不在此例。</small>

雍正时别设军机处,自是内阁权渐轻,军机处权渐重。然军机处依然非相职。

军机处并无特出之首长,亦无权向各部及各督、抚直接发布命令。盖军机处仍不过为清王室一御用机关,不得目之为政府中之最高枢机。

并有所谓“廷寄谕旨”,最高命令以军机性质行之,更无外廷参预意见之余地。

清制,凡巡幸上陵、经筵、蠲(juan,1)赈、内臣外臣黜陟,及晓谕中外事,用明发上谕,交内阁,以次交部、科。凡诰诫臣工、指授兵略、查核政事、责问刑罪之不当者等事,用寄信上谕,由军机大臣面承后撰拟进呈,出发即封入纸函,用办理军机处银印钤(qian,2)之,交兵部加封,发驿驰递。

如康熙时勘定台湾之姚启圣、施琅(lang,2)。雍正时征厄鲁特之年羹尧、岳钟琪,苗疆改流之张广泗。乾隆时金川之役之岳钟琪。嘉庆时湖、贵征苗之傅鼐,东南靖海之李长庚,征剿川、楚教匪之杨遇春、杨芳、刘清。道光之时定回疆之杨芳等。大抵为大帅、事定得封爵极赏者多满人,而干济成功者多汉将。如平三藩多陕、甘将,平三省教匪多蜀将,平东南海盗多闽将。

清六部长官均无权对各省督、抚直接发布命令,则不得谓是总辖全国之行政长官。又各部尚书、侍郎均有单独上奏之权,则各部尚书亦江不得谓是统率各该部之惟一长官。清制六部尚书、左右侍郎俱满、汉各一人,则一部而长官六人。此等各无专事,甚或朝握铨衡,夕兼支计,甫主戎政,复领容台;一职数官,一官数职,曲存禀仰,遑论建树。

国家收入,尽以养兵。

虽仍设给事中,然其性质,转为御史官之一部,对朝廷诏旨,无权封驳。

明废宰相而提高六部实权,吏、兵诸部尚书,在明代多卓著声绩。清则无宰相,而六部亦几下侪(chai,2)于具员。光绪三十一年,王大臣奏言政治积弊,谓:“名为吏部,但司掣(che,4)签之事,并无铨衡之权。名为户部,但司出纳之事,并无统计之权。名为礼部,但司典礼之事,并无礼教之权,名为兵部,但司绿营兵籍、武职升转之事,并无统御之权。”此种情形,盖自清初即尔。

康熙以前,各项钱粮,除地丁正项外,杂项钱粮不解京者尚多。自“三藩”之变以来,军需浩繁,遂将一切存留款项尽数解部。其留地方者,惟俸、工等项。此外则一丝一粒,无不陆续解京。虽有尾欠,部中亦必令起解。<small>地方扣留财赋,不解中央,其事始咸丰时。正是各省满员淘汰,汉人重复起用之际也。</small>

其对蒙古、西藏、青海,则一以旧俗羁縻(mi,2)。

唐制有“敕授”,有“旨授”。敕授者,五品以上,宰臣奏可除拜之。旨授者,六品以下,吏部铨材授职,然后上言,诏旨但画闻从之,而不可否。<small>韦贯之尝言:“礼部侍郎重于宰相。”宪宗诘(jie,2)之曰:“侍郎是宰相除。”贯之曰:“然侍郎为陛下柬宰相,得无重乎?”</small>是自古用人,皆归相职与吏部也。

至于乾隆十全武功,已成强弩(nu,3)之末,徒为粉饰,自耗国本。

及其承平无事,各省皆用满人为驻防将军。

甚至绿营亦多用满员。

清制,京官除各部、院堂官及道科外,外官除督、抚、藩、臬外,均不准专折言事。翰林院编修、检讨,皆由庶吉士授职,士林欣羡,以为荣遇,然谋议不参,谏诤(zhen,1)不纳。寮友过从,但以诗、赋、楷法相砥(di,3)砺(li,4),最高讨论经籍训诂(gu,3)止矣。较之明代以翰林储才之初意,差失甚远。<small>翰、詹(zhan,1)授日讲起居注官得递折。</small>道领数郡,府领数县,职位于外官不为不崇,然清代既上临以督、抚、藩、臬,又禁不许专折言事,以视汉之太守得直达天子者,相去已远;就明代百官布衣皆得上书言之,更难相拟。

而总督又兼“右都御史”衔,巡抚兼“左副都御史”衔,均得单独上奏参劾。而布政使则掌宣化承流,帅府、州县官廉其录职能否,上下其考,报督、抚上达吏部。大计之权,又全在督、抚,地方官吏黜陟,凭其意见。督、抚权乃日重,布政使仅如其属吏。<small>康熙亲政,以亲民官须谙利弊,命督、抚举贤能。雍正元年,论督、抚甄别知府。嘉庆亲政,以知府承上接下要职,严谕各督、抚考核。咸丰时,军书旁午,民生凋敝,申谕督、抚随时严察。此皆清代地方政事付之督、抚,不付布政使之证。</small>

而国家有大兵役,又必特简经略大臣、参赞大臣,亲寄军要,督、抚仍不过承号令,备策应。

南朝宋营阳王时,以蔡廓为吏部尚书,廓谓傅亮曰:“选事若悉以见付,不论。不然,不拜。”亮以语录尚书徐羡之,羡之曰:“黄散以下,悉以委蔡,吾徒不复措怀。自此以上,故宜共参异同。”廓曰:“我不能为徐干木署纸尾。”遂不拜。

盖因江南已定,顾忌渐少也。清人以崇祯十七年五月初三得北京,初四即下令剃发,二十四日又听民自由。及下江南,又下剃发令,限十日开剃,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之命。江阴、嘉定皆招屠城之惨。十七年,张晋彦序刘正宗诗,有“将明之材”语,世祖以其言诡谲不可解,绞正宗而斩晋彦。此为以后文字狱开先例。始立“二臣”之目,谓明臣而不思明,必非忠臣。大兴科场案,又有江南奏销案,被累者一万三千余人,缙绅之家无免者。此等事对晚明积弊,固多所矫正,惟清廷则藉以痛压士大夫而取悦民众,实自有其统治上之一番用意也。

经略大臣、大将军、将军皆简王、贝勒、贝子、公或都统亲信大臣为之。遇大征伐,则置。<small>终清世,汉大臣拜大将军,满洲士卒隶麾(hui,1)下受节制,惟岳钟琪一人。</small>

雍正六年,副都统宗室满珠锡礼言:“京营参将以下,千总以上,不宜专用汉人。”得旨。满洲人数本少,补用中外要缺已足。若京营参将以下,悉用满洲,则人数不敷,势必有员缺而无补授之人。乾隆间,拣发各省武职,率以满人应选。帝曰:“绿营将领,满、汉参用。若概将满员拣发,行之日久,将绿营尽成满缺,非所以广抡选而励人才。”饬所司议满、汉间用之法。然至三十八年,兵部复疏言:“直隶、山西、陕西、甘肃、四川五省,自副将至守备,满缺六百四十七。各省自副将至守备,千一百七十九缺,向以绿营选补,现满、蒙在绿营者逾原额两倍”云云,则满员仍充塞于绿营也。

八旗驻防,简将军、都统领之,将军乃专为满阙。

逮雍正嗣位,固由其天性刻薄猜忌,亦因中国已俯首帖耳不复反侧,<small>赵翼檐曝杂记载:康熙时,科场舞弊,有称贺于上前者,谓:“国初以美官授汉儿,汉儿且不肯受。今汉儿营求科目,足觇(,1)人心归附。”</small>遂又重施高压。

而各省督、抚,亦以用满员为主,参用汉人特其不得已。

顺治入关,初议各省督、抚尽用满人,魏裔介为给事中,抗疏力争而止。康熙时,三藩平,仅议山、陕两抚不用汉人。时汉人为督、抚者尚多,故议用满人巡方以监察之。雍正朝,督、抚十七八皆汉军旗,朱批谕旨,常斥汉军卑鄙下贱。乾隆朝,直省督、抚,满人为多,汉人仕外官能荐至两司,已为极品。及季年,各督、抚无敢抗。咸丰以后,始汰满用汉。同治初,官文总督湖广官罢,满人绝迹者三年。仅英翰擢(zhuo,2)至安徽巡抚。当同治己巳(si,4)、庚午间,各省督、抚、提、镇,湘、淮军功臣占其大半,然不久满人势力复盛。甲午后,满督、抚又遍各省,以迄于亡。

又严禁士人建白军民利病。

其援用汉人,则先旁省而抑江、浙。

内外官制分别又严,地方亲民官甚少升迁之望。

六部仅为中央行政长官,其权任亦大削。

亦无展布余地。

清制于县、府上加道,省、道、府、县,已成四级。上有督、抚为五等。长上加长,临制益密。地方亲民官,仰承奉迎之不暇,何论实济政事?

“三藩”乱后,各省钱粮,扫数解京,地方绝无存留,更不必言建设。

乾隆八年,杭世骏奏:“天下巡抚尚满、汉参半,总督则汉人无一焉。又果于用边省之人,而十年不调者,皆江、浙之人。”

雍正以后,并以“火耗”归入正项,地方更无余款,更说不到实济。

乾隆十年柴潮生上疏,谓:“康熙间法制宽略,州、县于地丁外,私征火耗。其陋规匿税,亦未尽釐(li,2)剔。自耗羡归公,一世弊窦,悉涤而清。然向者本出私征,非同经费,端介有司不敢苟取,贤能者则以地方之财治地方之事,故康熙间循吏多实绩。自耗羡归公,输纳比于正供,出入操于内部。地方有应行之事,应兴之役,一丝一忽,悉取公帑(tang,3)。有司上畏户、工二部之驳诘,下畏身家之赔累,但取其事之美观而无实济者,日奔走之以为勤,遂成天下之大弊。”

虽内如翰林编、检,外如道、府长官,亦不得专折言事。

顺治九年,立卧碑于各直省儒学之明伦堂。凡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又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监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

<h3>二、清代对待汉人之态度</h3>

理藩院无汉人,使汉、蒙不相接,以便其箝制统治之私。

按:明史选举志:“洪武十五年,颁禁例十二条,镌(juan,1)立卧碑。”有云:“一切军民利病,农、工、商贾皆可言之,惟生员不许建言。”惟并不禁立监结社与刊刻文字。即不许建白之禁,在明代实系具文。故生员把持地方,至顾亭林拟之为“魏博牙军、成都突将”。至清代始对士人言论、结社、出版三大自由,皆切实严禁。清初如金圣叹诸人,即因此横罹(li,2)非辜。自后士人遂无敢犯者。<small>又按:明卧碑又有一条云:“生员内有学优才赡(shan,4),深明治体,年及三十愿出仕者,许敷陈王道,讲论治化,述作文词,呈禀本学教官,考其所作签名具呈,然后亲赍(ji,1)赴京奏闻,再行面试。如果真才实学,不待选举,即行录用。”是明制不许生员建言军民利病,而许其敷陈治道,与清制用意自别。</small>

清廷又划山海关以外称东三省,其政制不与内地同。

扶植喇嘛势力,禁止汉、蒙通商,皆以政令特意造成闭塞之情势。新疆一省,亦划为满员衣食之禁地。直至左宗棠率兵平回以后,其禁遂弛,汉人接踵移殖,故其地开发情况较佳。

不惟吉、黑两省不能开发,而辽宁一省因与中国隔绝,其地文化亦有退无进。直至光绪末年,始仿内地行省例设立道、府、州、县,并开放直、鲁各省人得出关开垦。中国近代东北文化之落后,实由清人以私意闭塞之也。又山西归化城、大青山种地民户,亦禁令不许私添。直隶平泉、建昌、朝阳、赤峰四州县,今热河境。亦不准多垦一亩,增居一户。台湾亦禁止内地人民偷渡。此等禁令,皆至光绪时始废。

明朝仪,臣僚四拜或五拜,清始有三跪九叩首之制。明大臣得侍坐,清则奏对无不跪。明六曹答诏皆称“卿”,清则率斥为“尔”。而满、蒙大吏折奏,咸自称“奴才”。<small>又按:清初汉大臣对满洲亲王亦长跪。鹤征录:“康熙二十六年正月,诸王大臣议礼,阁臣白事,向诸王长跪移时,李之芳年老踣(bo,2)地。高层云官给谏,抗章弹奏,遂令会议时大臣见诸王不得引身长跪。”又东华录:“康熙二十七年,给事中高层云疏参大学士王熙向康亲王杰书等跪语,王俱坐受。”</small>

据此知清代用刑,实袭用历代之重法。虽无明代厂卫廷杖之惨,而文字狱之深刻,则过于明尤远。

政权既集中于中央,而各省又总督、巡抚常川监临,殆于常以兵政凌驾于民政之上。

理藩院管理院务大臣满洲一人,尚书、左右侍郎俱各满洲一人,额外侍郎一人。<small>以蒙古贝勒、贝子之贤能者任之。</small>

其用刑残虐,则亦沿袭元明之制。

光绪三十一年,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等奏:“请删除重法三事:一曰凌迟、枭首,戮尸。凌迟,唐以前无此名目。辽史刑法志始列入正刑。宋熙宁以后,渐亦沿用。元明至今,相仍未改。枭首在秦汉时惟用之夷族之诛。六朝梁、陈、齐、周诸律,始于斩外别立枭名。自隋迄元,复弃不用。今之斩枭,仍明制。戮尸惟秦时成蟜(jiao,3)军反,其军吏皆斩戮尸,见于始皇本纪。此外历代刑制,俱无此法。

“明自万历十六年定有戮尸条例,专指谋杀祖父母、父母而言。国朝因之,更推及于强盗。<small>按:雍正时吕晚村即戮尸寸剉(cuo,4),则不止于推及强盗而已。</small>一曰缘坐。缘坐之制,起于秦之参夷,及收司连坐法。汉高后除三族令,文帝除收孥(nu,2)相坐律。惟夷族之诛,犹间用之。晋以下仍有家属从坐之法。唐律惟反叛、恶逆、不道,律有缘坐。

“今律则奸党、交结近侍、反狱、邪教诸项俱缘坐。一案株连,动辄数十人。一曰刺字。刺字乃古墨刑,汉文帝废肉刑而黥(qing,2)亦废。魏晋六朝虽有逃奴劫盗之刺,旋行旋废。隋唐皆无此法,石晋天福间,始创刺配之制,相沿至今。”

清代政制,沿明代不设宰相,以大学士理国政,以便君主独裁。<small>乾隆书程颐经筵劄子后,谓:“为宰相者,居然以天下之治乱为己任,至目无其君,此尤大不可。”</small>

金川始事,温福、阿桂皆奏言:“满兵一人,费至绿营三人。<small>八旗兵饷较绿营兵饷大率相差一倍。</small>不如止满兵,多用绿营。”川、楚之役,勒保亦言:“征黑龙江一人,可募乡勇数十人,不如舍远募近。”是十全武功亦多汉人力。

最著者,如年羹尧逮至京师,下议政大臣、三法司、九卿会鞫(ju,2)。具狱辞:“年羹尧大逆之罪五,欺罔之罪九僭越之罪十六,狂悖之罪十三,专擅之罪六,忌刻之罪六,残忍之罪四,贪黩(du,2)之罪十八,侵蚀之罪十五,凡九十二款,当大辟。”然后由雍正下谕贷其死。凡清廷杀大臣例如此。

其尤可笑者,清制,国恤,诸臣当于百日后剃发。乾隆孝贤皇后崩,有锦州知府金文醇被劾违制,逮下刑部拟斩。乾隆以为不当,责尚书盛安沽誉,予重谴。而江苏巡抚安宁又举江南河道总督周学健剃发如文醇,因并命逮治。且诏诸直省察属吏有违制剃发者,不必治罪,但以名闻。时塞楞额为湖广总督,亦剃发,具疏自陈。乾隆谕文醇已拟斩决,岂知督、抚中有周学健,岂知满洲大臣中有塞楞额,因释文醇、学健,赐塞楞额自尽。然学健终因此以他罪诛。盖积威之下,廷臣惟务刻深免祸,乃至以剃发一小节诛两大臣。而清廷满、汉歧视之心,更昭然若揭矣。

以清代与元代相比,清代汉化之程度特高,<small>元恃武力,故轻视中国。满洲无所恃,故刻意模仿汉化。</small>而其为狭义的部族政权则一。

<h3>四、清代之武功</h3>

至言清代武力,其得久踞辽河两岸并以入关,胥由明政黑暗,又获汉奸之助。<small>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记吴三桂败李自成军,至乾隆五十一年;令据开国方略修改。此下平南明,破李自成、张献忠,要之明降将之力为多。</small>

及平“三藩”,亦全用汉将。绿营正式代旗兵而起。

时勒尔锦驻防荆州,埋南怀仁制造之大炮而先自退却。有欲举襄阳以北降者,赖蔡毓荣持之以免。<small>见熙亭杂录。康熙明诏罪满洲亲王、贝勒以下畏怯误事者近二十人。</small>可见其时满洲士气已不堪用。其前与明交锋,亦未占绝对胜利也。其时所用绿旗兵。多至四十万。云、贵多山地,皆以绿营步兵继之。其后准部、回疆、金川,亦皆绿旗勋绩。

朝臣用舍,权仍在外。<small>孝宗时,陕西缺巡抚,吏部尚书王恕推河南布政使萧桢;诏别推,恕执奏不可,帝卒用桢。又中旨复钦天监革职监正李华官,大学士徐溥等拒不可,谓:“即位以来,未尝有内降。幸门一开,末流安底?臣等不敢奉诏。”又穆宗时殷士儋(dan,1)籍太监陈洪力,取中旨入阁;御史赵应龙劾之,殷不安其位而去。此皆明代皇帝在法理上无权直接用人之史证也。</small>清代首罢廷推之制,内外大员皆由特简。即一命以上,由部案例注阙者,亦必经引见,然后给凭赴职。用人行政,事事悉仰君主一人之独断,务求柄不下称,实中国有史以来之创局也。

其时有名大将,实以汉人为多。

明代地方长官,以布政使为主,巡抚、总督皆系朝官临时出使。事毕复命,职亦消灭。清制,督、抚常驻各省会,总督皆称“总督某某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或“兼巡抚事”云云。巡抚则云“巡抚某某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云云。<small>又或作“节制各镇兼粮饷”云云。</small>是明为军职矣。

魏源圣武纪谓:“近人纪皇朝武功七篇,往往言胜不言败,书功不书罪。<small>按:此指赵翼皇朝武功纪盛七卷。</small>如三藩之役,顺承郡王、简亲王逼迫于楚,贝勒洞鄂失机于陕,将军舒恕观望于粤;准噶尔之役,蒙古王丹津纵寇于鄂尔昆河;一概不书。即如傅尔丹和通泊之败,额楞特喀喇乌苏之败,亦略及之而不详。参赞额勒登额逗援于缅甸,温福偾(fen,4)事于金川,巴忠、成德、鄂辉贿和于西藏,恒瑞老师于台湾,亦一概不书。”<small>岳钟琪为大将军,赴京师,命纪成斌摄其事。纪命满人副参领查廪领卒万人驱牧驼马。廪畏寒避山谷间,以偏裨(pi,2)五十人放牧。及马驼为敌所掠,廪弃军逃。成斌收缚欲斩之,会钟琪至,惊曰:“君今族矣。满洲为国旧人,吾侪岂可与抗,以干其怒?”遂释廪。及查郎阿巡边,故廪戚,因控钟琪入之罪。其时满、汉情形如此。尤甚者,则如乾隆之终为福康安杀柴大纪。</small>

明有行取之制,在外推官、知县等可以入任科道。清乾隆中停止之。

乾隆初次金川之役,兵费二千余万两。准、回之役,三千三百余万两。缅甸之役,九百余万两。二次金川之役,兵费七千余万两。廓尔喀之役,一千有五十二万两。台湾之役,八百余万两。总计在一万五千万两以上。

缅甸事发难于乾隆三十一年,终了于乾隆五十四年,阅二十余载。帅臣屡易,费帑九百余万,而功终未竟。魏源圣武记谓:“亦小夷气数未熸(jian,1),天姑少延之。”又谓:“刺虎持鹬(yu,4)功在乘时,固不在勤天下之力以求之。”<small>或谓缅甸数攻不下,乾隆乃重贿其酋,使贡象数匹以博“十全老人”之头衔。故魏源谓:“金川西南之役,难于新疆;安南缅甸之功,让于西藏。”</small>

按:辽河东、西岸,其地久为中国之一部分。如燕太子丹之逃秦,卫满之独立,以至三国时公孙度之称帝,其合则为中国之郡县,其分亦中国人之事业。满洲起于吉林长白山外,辽河两岸皆逐步取之于明。及入关以后,惟恐中国不能久踞,故特以关外为其禁地,备作退步。称奉、吉、黑为东三省,悉以将军、都统治之,不许汉人出关。往来过山海关,必凭文票。<small>奉天地方,非贸易营运人不准前往;准往者,仍不得冒滥入籍。吉林则不准再有流民踵至私垦。</small>

此种不健全的统制,到底要维持不下去,而清代自乾隆以后,遂走入不可挽的颓运中。

第八编 清代之部 第四十四章 狭义的部族政权下之士气 清代乾嘉以前之学术

<h3>一、明末遗民之志节</h3>

清人入关,遭遇到明代士大夫激昂的反抗,尤其是在江南一带。

他们反抗异族的力量是微薄的,然而他们反抗异族的意识,则极普遍而深刻。<small>随于社会文化传播之广,北宋不如南宋,南宋不如明末。</small>

中国人的民族观念,其内里常包有极深厚的文化意义。<small>此种观念,远自春秋时代已极鲜明。</small>

能接受中国文化的,中国人常愿一视同仁,胞与为怀。<small>故说:“夷狄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反过来说:“诸夏而夷狄,则夷狄之。”这是极端重视民族文化的表示。故曰:“闻以夏变夷,未闻变于夷。”既主放弃偏狭的、侵略的国家主义,而采取文化的、和平的世界主义,则自然可以有此态度。</small>

两汉的对待匈奴、西羌诸族,招抚怀柔,引之入塞。南北朝时北方士族与诸胡合作,大率多抱有此种思想。

辽、金的割据,虽则他们亦都慕向汉化,然而那时中国北方社会的文化基础,本已削弱,所以同化异族的能力,不够深强。<small>因此北朝对中国史上尚有贡献,而辽、金则无。</small>

元人以武力自傲而鄙视汉化。清人则并无可恃的武力,一进中国,即开科取士,公开政权,依照著中国传统政体的惯例作实际的让步。

北方一部分士大夫,便开始与清政权妥协。<small>这在他们是承认一个异族君主,而交换到传统政体之存在与参政权之继续。</small>

但清室煞有手段,一面公开政权作实际的让步,一面厉行剃发令,要中国士大夫内心承认一个文化的屈服。因此激起了南方的反抗。<small>非叫中国人承认一种文化上的屈服,满清统治权亦难久存。</small>当时南方士民拥护明政权之热心,远不如其拥护衣冠制度之甚。<small>只要政体不变更,王室推移,无关重要。至于衣冠文物,则为民族文化之象征,不肯轻变。</small>

惟南方士民临时义愤的结合,抵不住汉奸手下三十年有训练、有经验的正规军队。结果中国士民在自身组织不健全的痛苦下屈服了。然而大部分南方士民反抗清廷的心理,却依然存在。<small>当时南北两方对异族统治的心理上之反应,正与他们社会经济文化之相差成正比。</small>

中国社会机构,自汉武以下,不断以理想控制事实,而走上了一条路向,即以士人为中心,以农民为底层,而商人只成旁支。因此社会理想除却读书做官,<small>此种人在唐以前即为门第中之家长,宋以下则为社会大众学业上之师长。</small>便是没世为老农,市井货殖,不是一条正道。<small>此种倾向,自宋以后更显著。宋人所讲学问,与经商牟利意义极端冲突。因此好利贪财者,亦盛置田产,而不事货殖。</small>

民族文化正统的承续者,操在读书人的手里。而读书人所以能尽此职责,则因其有政治上的出路,使他们的经济生活,足以维持在某种水平线之上。<small>中国社会自汉以下,宗教势力始终有限制,亦为此故。</small>

若使读书人反对科举,拒绝仕宦,与上层政权公开不合作,则失却其经济凭藉,非躬耕为农,即入市经商,而从此他们亦再不能尽其负荷民族传统文化之职责。<small>魏、晋、南北朝之士大夫,其门第家业皆可退守,又寺庙亦可藏身。宋、明以来,士大夫不能有退守之基业,而寺庙亦再不占社会上文化之重要性。</small>

所以一个士人,要想负荷民族传统文化之职责,只有出身仕宦。<small>即专以教授为生,而来学者之出路,仍以仕宦为终极,否则此教授一业即无生源。</small>明末遗民,虽则抱有极强烈的民族观念,到底除却他们自身以外,他们的亲戚朋友以至他们的子孙,依然只能应举做官,这样便走上与异族政权的妥协。亦惟有如此,他们还可负荷他们最重视的民族文化。

顾炎武本昆山世家,然鼎革以后,家奴叛变,使其不获安居。<small>在南北朝、初唐,奴隶部曲盛行时,其情形便不同。又清初江南奏销案,缙绅无或幸免,西晋、北魏户调均田,岂有此力量?</small>这可见后代的所谓“故家”,与中唐以前的门第大族,势已大异。顾氏浪迹北方,对耕殖经商,均甚留意。以故其私人经济,可无问题。然欲从此中打出一个基础,长与政治绝缘,而来担任文化事业的营养,则其事非易。

明末遗民的生活状况,大体如下列:

一、出家。<small>如方密之等。(元代全真教盛行,亦由此背景来。)</small>如是则中国士阶层传统之文化理想及文化事业,即及身而绝。<small>寺庙本不为中国传统文化学术结集之所,要在寺庙中传播中国传统学术,殊不容易。</small>

二、行医。<small>如吕晚村等。(金、元两代医术发达,亦从此背景来。)</small>医业好则妨其志业与学术,医业坏则不足维持其生业。<small>故张杨圜屡劝晚村不要因此荒了自己工夫,如晚村友高但终,则竟以医师毕世;而吕晚村亦复以此意劝之。</small>

三、务农。<small>如孙夏峰、颜习斋、张杨圜等。</small>此项生活,极刻苦,仍不能发皇完成其学业传统。<small>汤潜奄学于夏峰,出而仕宦。李恕谷学于习斋,出而游幕。杨圜则晚年在吕晚村家处馆。若来学者依然归耕,则耕渐勤,学渐荒,而传统绝。</small>

四、处馆。来学者多要学八股应举,则是间接的妥协。惟晚村则借八股制案来发挥民族思想,身后竟获奇祸。

五、苦隐。<small>如徐俟斋、李二曲、王船山等。</small>此等生活以及身而止。<small>复有避地海外,如朱舜水之至日本,文化传至异邦,自国则无影响。</small>

六、游幕。<small>如李恕谷、刘继庄、顾景范等。</small>此等虽志节皎然,然踪迹近人,过一关即入仕宦之途。

七、经商。<small>如顾亭林在晋北垦牧、吕晚村刻书等。</small>此方面最少。纯粹规商,便与学术文化事业脱离。

社会机构不能激励变动,则“遗民不世袭”的话,很容易在当时人口中吐出。<small>顾亭林与人书谓:“人人可出,而炎武不可出。”若纯以民族观点论,则人人不可出也。当时遗老,非不能唱高调,惟事实有所不许耳。</small>若埋头从事反抗工作,则遗老们多半是从反抗工作中退身下来,才致身于学术文化事业的。

中国以广土众民之故,政治一稳定下来,便不易激动。故明末遗老,多主张恢复封建,甚有主张恢复氏族大门第者。因封建则国体分割,易于摇动。社会有大氏族、大门第,则易于揭竿而起。他们以力量单薄的书生,而要来发动广大民众从事于大一统的政权争夺,其势实不易,故辗转而思及于此。

中国社会,实已走上了一条比较和平而稳定的路,而适为狭义的部族政权所宰制。

然明末遗民,他们虽含荼茹蘖,赍恨没世,而他们坚贞之志节,笃实之学风,已足以深入于有清一代数百年来士大夫之内心,而隐然支配其风气。直到清末,还赖藉他们人格之潜力,来做提唱革命最有效之工具。<small>明末一般社会风气之堕落,学者之空虚欺诈,名士之放涎风流,经历亡国之惨祸而态度激变。刻苦、坚贞、强毅、笃实、博综,遂为晚明诸遗老治学为人共有之风格。诸老大抵皆少历艰苦,晚臻耋寿。(如夏峰年九十七,梨洲八十五,二曲七十九,船山七十四,亭林、习斋皆七十。)此皆民族之元气,岿然独存于凶丧耗散之余。彼辈莫不有体有用,形成多方面圆满完整之人生。其为人立身与成学著书、皆卓然有以起后世之敬慕。北宋诸儒无其刚毅,东汉诸儒无其博实。实中国学术史上一段极有光辉之时期也。(关于诸儒学术详情,请阅拙著《近三百年学术史》。)</small>而清廷虽因势乘便,以一时的兵力,攫夺到中国全国的疆土,亦终不能不顾忌到社会上文化的和平势力,而公开解放其政权。<small>此即蒙古与满州易地而处,亦不得不然。明末南方一般文化传播,较之南宋已远过;而北方的文化情形,在明代三百年统冶下,较之辽、金沿袭下来的北方,亦不可同日而语。故纵使蒙古人在明末入主中国,恐亦不能不学满洲人的办法。</small>

清初诸帝努力汉化的程度,亦相当可赞美。

尤其如康熙之好学。年十七、八时、以读书过勤咯血,犹不肯废。初,讲官隔日进讲,帝令改按日进讲。三藩变起,帝犹不肯废进讲之制。修葺宫殿,则移居瀛台,仍令讲官进讲。二十三年南巡,泊燕子矶,夜至三鼓,犹不辍诵。于天文历算,皆所通晓,为清代帝王中第一人。

而屈膝清廷的中国士人,因遗民榜样摆在一旁,亦足使他们良心时时发露,吏治渐上轨道。<small>师生如孙夏峰之于汤潜庵,朋友如吕晚村之于陆稼书,亲戚如顾亭林之于徐乾学兄弟,此等举不胜举。</small>清初的政治情况,所以比较明中叶以下犹算差胜者在此。然言世运物力,则实在清不如明。康熙五十年所谓盛世人丁者,尚不及明万历时之半数。

康熙五十年各直省丁口数:

<td>较万历减99万余。(按:万历六年各省人口统计已详前)</td></tr></tr></tr></tr></tr><td>较万历增70余万。(按:各省人口,惟此一处较万历为增)</td></tr>

在长期丧乱凋残之余,社会秩序,以比较容易维持。

循而久之,社会元气渐复,清室的帝王便不免渐渐骄纵起来。<small>如乾隆已不能如康熙、雍正之操心深虑。</small>

而一辈士人则事过境迁,亦渐渐的腐化。

<h3>二、乾嘉盛世之学风</h3>

那时的学术文化,却渐渐与政治事业宣告脱节。

江、浙一带,本为南宋以下全国经济文化最高的结集点,亦即是清初以来对满清政权反抗思想最流行的所在。

他们以鄙视满清政权之故,而无形中影响到鄙视科举。<small>在明季将次覆亡时,已有一辈学者感觉科举之可鄙贱,无实用。</small>又因鄙视科举之故,而无形中影响到鄙视朝廷科举所指定的古经籍之训释与义训。

因此宋、元、明三代沿袭下来对于古经籍的义训,一致为江、浙新学风所排斥。<small>亦有因激于乱亡之惨,而猛烈攻击传统学风者,如顾炎武之于王守仁,颜习斋之兼及程、朱等。(时苏州有唐甄,其议论态度与颜相似,可见不论南北,皆激于时变而然。)</small>因有所谓“汉学”与“宋学”之目。<small>“宋学”的后面,是朝廷之功令,为科举取士之标准。</small>

当时江、浙学者间,有不应科举以家传经训为名高者。<small>如吴学领袖惠栋,其家四世传经。其第一代名有声,字朴庵,明岁贡生。明亡,即足迹不入城市,与徐枋为莫逆交。其子周惕,孙士奇,曾孙即栋,治经皆尊汉儒,遂有“汉学”之称。</small>亦有一次科第,稍经仕宦,即脱身而去,不再留恋者。<small>如钱大昕、全祖望等,此辈已到乾隆时代,与遗民渐无交涉矣。</small>要之,在清代这一辈学者间,实远有其极浓厚的反朝廷、反功令的传统风气,导源于明遗民,而彼辈或不自知。

所以他们反朝廷、反功令的思想不至露痕迹者,一因顺、康、雍、乾历朝文字狱之惨酷,使学者间绝口不谈朝政时事。

清臣不敢自刻奏议,恐以得罪。又不敢记载当代名臣言行。<small>如尹嘉铨即以著名臣言行录遇祸。</small>乾隆八年,杭大宗以进士应御史试,偶及朝廷用人不宜分满、汉畛域,即遭严谴,几至不测。放还终身,更不录用。全祖望与杭略同时,著书刻意收罗乡邦宋、明遗民,此其意态之有所郁结,极可想像得之。

二因清代书院全成官办性质,以廪饩收买士气。

袁枚《书院议》谓:“民之秀者已升之学矣,民之尤秀者又升之书院。升之学者岁有饩,升之书院者月有饩。士贫者多,富者少,于是求名赊而谋食殷。上之人探其然,则又挟区区之廪假以震动黜陟之,而自谓能教士,过矣。”按:书院厚其廪饩,卧碑严其禁令,开其为此,抑其为彼,士非愚痴,岂有不知?

一时名儒硕望,主书院掌教务者,既不愿以八股训后进,惟有趋于笃古博雅之一途。

如卢文弨、全祖望、钱大昕、李兆洛等一时通儒,无志仕宦者,惟有居一书院,尚可苟全生业。其所教督,既不肯为科举俗学,又不敢涉于人生实事。明人如良知家社会讲学风气,亦不为清儒所喜。不媚古研经以自藏,复何以自全乎?

三则江、浙一带经济状况,继续发荣滋长,社会上足可培植一辈超脱实务的纯粹学术风气。

明万历六年全国户口六千零八十九万余,而江、浙已占一千零五十万。乾隆时,直隶一省,不敌扬州一府。山西、陕西、甘肃、河南各省,均不敌松江一府。明季以来,江、浙两省藏书家之多,尤胜前代远甚。而扬州为盐商所萃,其经济力量,足以沾润江、浙学士者更大。乾隆朝《四库全书》凡七本,内廷占其四,<small>文渊在紫禁城内东南隅,文源在圆明园,文溯在奉天,文津在热河。</small>而江、浙亦占其三。<small>文汇在扬州,文宗在镇江,文澜在杭州。</small>此亦可见当时学术偏聚江、浙之一斑。

四则自印刷术发明,书籍流通方便之后,博雅之风,自宋迄明,本已每展愈盛。

唐人博学,以当代典章制度为主,如杜佑《通典》之类是也。宋学之博,远超唐学,只观《通志堂经解》所收,可见宋代经学之一斑。至史学如司马光、郑樵《通志》、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等,其博大精深,尤非唐人所及。而南宋尤盛于北宋。即易代之际人物,如王应麟、胡身之、马端临等,其博洽淹雅,皆冠绝一代。世疑宋学为疏陋,非也。即如朱子,其学浩博,岂易窥其涯涘?明代虽承元人绝学之后,又深中科举八股之害,然博雅之夙,亦且掩且扬。清代考证学,,颇亦承袭明人。社会书本流传既易,博雅考证之学,自必应运而兴。惟宋、明更有气魄大、关系大者镇压其上,故南宋必先数朱、陆,明代必先数阳明,而博古之家,只得在第二、第三流地位。不得谓宋、明学者皆疏陋,至清始务笃实也。惟清儒承宋、明之后,更易为力,又无别路可走,只得专走此一路,遂若清代于此特盛耳。<small>顾亭林尝渭:“自宋之末造,以至有明之初年,经术人才,于斯为盛。自八股行而古学弃,大全出而经说亡,十族诛而臣节变。洪武、永乐之间,亦世道升降之一会矣。”而潘次耕序,则谓:“自宋迄元,人尚实学,若郑渔仲、王伯厚、魏鹤山、马贵兴之流,著述具在,皆博极古今,通达治体,曷尝有空疏无本之学?明代人才辈出,而学问远不如古。是书()惟宋、元名儒能为之,明三百年来殆未有也。”顾氏为后来博雅一派所推,然其师弟子自相称许,亦不过在宋、元之间。然清儒即如吴学惠家,以汉学治经负盛名,其为学亦兼及文史。同时如全祖望、钱大昕等,其文史之学亦皆足继踵宋贤。专以经学夸清儒,亦复失之。</small>

故江、浙考据汉学,其先虽源于爱好民族文化,厌恶异族统治,带有反抗现实之活气。其后则变为纯学术之探衬,钻入故纸堆中,与现实艳不相干。

<h3>三、政治学术脱节后之世变</h3>

江、浙学风这一种的转变,虽于古经典之训释考订上,不无多少发明,但自宋以来那种以天下为己任的“秀才教”精神,却渐渐消沉了。至少他们只能消极的不昧良心,不能积极的出头担当,自任以天下之重。

清代虽外面推尊朱子,<small>自康熙命李光地等编纂《朱子大全书》,至五十一年朱子在孔庙升祠十哲,特表崇重。</small>但对程朱学中主要的“秀才教”精神,则极端排斥。

乾隆有《御制程颐论经筵札子后》云:“夫用宰相者,非人君其谁?使为人君者,以天下治乱,付之宰相,己不过问,所用若韩、犹不免有上殿之相争,所用若王,天下岂有不乱?且使为宰相者,居然以天下之治乱为己任,而目无其君,此尤大不可也。”以天下为己任,此乃宋、明学者惟一精神所寄,而为清廷所最极端反对。

又如雍正时,谢济世注《大学》,不从《四书集注》本,顺承郡王锡保参其谤毁程朱,雍正批谕渭:“朕观济世所注之书,意不止谤毁程朱。乃用《大学》内‘见贤而不能举’两节,言人君用人之道,借以抒写其怨望诽谤之私也。其注有‘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泰甚矣’等语,则谢济世之存心,昭然可见。”九卿议榭罪斩立决,后得旨免死,发往新疆充军。

又乾隆时尹嘉铨案,罗尹罪状,有尹著名臣言行录序列本朝大臣,谕谓:“朱子当宋式微,今尹嘉铨欲于国家全盛之时,妄生议论,真为莠言乱政。”又尹称大学士、协办大学士作“相国”,谕谓:“明洪武时已废宰相,我朝相沿不改,祖宗至朕临御,自以敬天爱民勤政为念,复何事藉大学士之襄赞?昔程子云‘天下治乱系宰相’,止可就彼时阘冗而言”云云。大学士等拟尹凌迟处死,家属缘坐,特旨改绞立决,免其凌迟、缘坐。则清廷之所谓尊程朱者,其情居可见。

他们只利用了元明以来做八股应举得程朱招牌,他们决不愿学者认真效法程朱,来与闻他们的政权。

四库馆臣作四库全书提要,对程朱宋学,均滥肆慢骂。此非敢显背朝廷功令,实是逆探朝廷意志,而为奉迎。东吴惠氏有楹帖云:“六经尊服郑,百行法程朱。”清廷科举功令,只是六经尊程朱而已。另一面则推波助澜,假意提倡江、浙考据之学,务期学者只埋头不张眼,则是百行法服郑也。清廷能自以私意操纵学风,正为其对中国学术文化有相当了解之故。

此等风气,恰恰上下相浃洽,而学者精神,遂完全与现实脱离。应科举觅仕宦的,全只为的是做官,更没有丝毫以天下为己任的观念存在胸中。清代中叶以后学术虽日盛,而吏治却日衰,正为此故。

清代统治中国的传统政策,一面钳制士大夫,而一面则讨好民众。

清代讨好下层平民最有名之著例,莫如丁赋摊入地粮,自康熙五十年以后,永不加赋一事。王庆云《石渠余纪》谓:“清初丁徭之法,悉依明旧。顺治十八年编审,直省人丁二千一百六万有奇,至康熙五十年编审,二千四百六十二万有奇。五十年间,滋生不过十分之二。盖各省未以加增之丁尽数造报也。先是巡行所至,询民疾苦,或言户有五、六丁,只纳一丁,或言有九丁、十丁,止纳二、三丁。于是康熙五十年定丁额,谕曰:‘海宇承平日久,户口日增,地亩未广,应将现今丁数,勿增勿减,永为定额。自后所生人丁,不必征收钱粮,惟五年一编审如故。’雍正初,定丁随地起之法,直省丁赋以次摊入地粮,于是丁徭口赋,取之田亩,而编审之法愈宽。”

今按:以丁归田,其实唐杨炎两税已如此。然自杨炎以后,仍自有差役。王安石令民输钱免役,而绍兴以后,户长、保正催钱复不免。李心传谓:“合丁钱论之,力役之征盖取其四,而一有征事,征夫之事又仍不免,是取其五矣。”及明代一条鞭法,实亦地丁合一也。清之田赋悉照万历年间则例征收,惟除崇祯、天启诸加派,则丁粮固已在租中,而复有丁徭,是正如唐行两税而五代、宋室复有差役也。及将丁粮摊入田赋后,其后仍不断有差役,则亦仍是一种朝三暮四为狙公之赋芧而已。

清代赋役,较之晚明固见轻减,若以与唐代租庸调制之确立一代规模者相比,则未可同日语。且清代此项政制,其先亦起于不得已。其时各直省对丁粮各有积亏,江苏巡抚所属七府五州,自康熙五十一年至雍正四年,积亏地丁钱粮至一千十一万。甘肃自康熙末至雍正初,亦亏帑金一百六十余万。清赋本重,民力已竭,故康熙五十年诏,有“户口渐繁,地不加增,民生有不给之虞”之说。此后丁粮既不加征,则惟有摊丁于地之一法。且清初征纳钱粮,照例有“火耗”。官吏舞弊滥收。<small>据东华录:“康熙二十四年,山西各州、县每两加至三钱、四钱不等。三十六年谕:‘山、陕火耗有每两加至二、三钱不等者。’雍正元年谕:‘火耗日渐加重,每两加至四、五钱。’”</small>

田文镜最为雍正依信,亦谓:“山东钱粮积亏二百余万,雍正六年应届完限,完不及五成,实由火耗太重,私派太多。”清廷虽时颁禁令,而民间未见实惠。其后乃明定其额而归之公。<small>当时争者谓:“耗羡归公,即为正项。今日正项之外加正项,他日必至耗羡之外加耗羡。”清廷不纳,而其后果然。</small>火耗之外又继之以“平余”。<small>火耗犹可说,平余则明为不平矣。</small>又复有“重戥”。钱粮又有所谓“浮收”。未几而又有“折扣”。<small>始犹每石折耗数升,继乃至五折、六折不等。仍有“淋尖”、“踢脚”、“洒散”,多方糜耗。</small>此皆在雍、乾盛时,更不论中、晚以后也。

则清之讨好民众,固仅胜口惠,与确立一代规模之善政有辨。又清代有捐纳之制,官吏可以赀进。其始盖以初入关,中国士大夫意存观望,清廷藉以网罗社会雄于资财之一部分人,亦可减削一时反对之气势,而补开科取士之所不足。<small>文官捐始于康熙十三年三藩事起之后,既可不加税而饷足,又以官爵饵社会、安反侧,其用意至深毒。</small>然其后寖失本意,乃专为弥缝一时经费之急需。捐例大率不出三途:曰拯荒、河工、军需。名器不尊,登进日滥,仕途郩杂。清廷徒守“永不加赋”之美名,而捐例迭开,不啻纵数十、百饿虎豺狼于民间,其害较之加赋为更烈。

但到士大夫腐化了,吏治振作不起来,则民众只有受苦,绝对沾不到惠泽。因此待到士大夫阶层反抗清代的意志渐渐消灭,<small>即钳制成功,而士大夫趋于腐化。</small>即下层社会反抗清廷的气焰渐渐炽盛。<small>因吏治败坏,民不聊生。嘉庆十八年,蒋攸铦疏:“我朝累代功德在民,而乱民愍不畏法,此皆由于吏治不修所致。”可渭道破此中消息矣。</small>这是狭义的部族政权不可避免的一种厄运。

第八编 清代之部 第四十五章 狭义的部族政治下之民变 清中叶以下之变乱

<h3>一、乾嘉之盛极转衰</h3>

清康、雍、乾三朝,比较过的有秩序承平的日子,然到乾隆中叶以后,清室即入衰运。

一、因帝王精神,一代不如一代。乾隆好大喜功,不如雍正之励精图治。雍正刻薄,不如康熙宽仁。惟以国富论,仍以乾隆为最盛。康熙六十一年,户部库存八百余万。雍正间,积至六千余万。自西北两路用兵,动支大半。乾隆初,部库不过二千四百余万。及新疆开辟,动帑三千余万,而户库反积存七千余万。及四十一年,两金川用兵,币帑七千余万,然是年诏称库帑仍存六千余万。四十六年诏,又增至七千八百万。且普免天下钱粮四次,普免七省漕粮二次,巡幸江南六次,共计不下二万万两,而五十一年之诏,仍存七千余万。又逾九年归政,其数如前。康熙与乾隆,正如唐贞观与开元、天宝也。

二、因满族官僚,日益贪污放肆。此与前一事相因而至。满族对中国戒备之心日懈,则其自身缺点劣性日露。乾隆晚年之和珅,为相二十年,所抄家产,珍珠手串二百余,大珠大于御用冠顶。宝石顶数十,整块大宝石不计数。藏金钱、衣服逾千万。夹墙藏金六千余两,私库藏金六千余两,地窖埋银三百余万两。人谓其家财八万万,敌全国当时岁入十年以上。遂有“和坤跌倒,嘉庆吃饱”之谣。其时外省疆吏亦望风贪黩。满臣伍拉纳为浙闽总督,籍产得银四十万有奇,如意至一百余柄。乾隆谓其“如唐元载之胡椒八百斛”。乾隆虽对贪黩时加严惩,然其风终不戢。

三、汉人亦志节日衰,吏治日窳。此复与前一事相因。先论中央。洪亮吉嘉庆四年疏,谓:“十余年来,士大夫渐不顾廉耻。有尚书侍郎甘为宰相屈膝者;有大学士七卿之长,且年长以倍,而求拜门生为私人者;有交宰相之僮隶,并乐于抗礼者。太学三馆,风气之所由出,今则有昏夜乞怜,以求署祭酒者,有人前长跪以求讲官者。翰林大考,国家所据以升黜词臣,今则有先走军机章京之门,求认师生,以探取御制诗韵者。行贿于门阑侍卫,以求传递,代倩藏卷而去,制就而入者。大考如此,何以责乡、会试之怀挟替代?士大夫之行如此,何以责小民之夸诈夤缘?辇毂之下如此,何以责四海九州之营私舞弊?”此则在嘉庆初也。

曾国藩:“十余年间,九卿无一人陈时政之得失,司道无一摺言地方之利弊。”此则在道光朝矣。次论地方。清制,州、县分选、调为二等,而督、抚又得请拣发人员到省试用。故部选之缺,扣留者常十之七、八,铨选之权移于督、抚。督、抚权愈重,州、县包苴愈不可禁。每一缺出,钻营得之者,辄不惜盈千累万之贿,而墨吏日甚一日。外省鬻缺,其弊尤甚于明吏部之掣签。洪亮吉渭:“十余年督、抚、藩、臬之贪欺害政,比比皆是”,是也。又当时道、府官,由州、县起家者十之二、三,由部员外擢者十之七、八。而当时司员则甚少才望。一则由满州之荫生太易,一则由汉员之捐班太多。当时督、抚既多满员贪黩,道、府亦少清望,州、县尚在府、厅、司、道之下,层层管辖,层层剥削,有志节者亦无以自保。故其时读书稍自好者,苟非入翰林得清愿,即退为书院山长,或浮沉朗署,或宁为一教官。故乾嘉经学极盛时期之学者,仕宦率多不达。如是而望州、县之清廉,吏治之振饬,自不可能。章学诚论其时官场贪婪,曰:“上下相蒙,惟事婪赃渎货。始则蚕食,渐至鲸吞。初以千百计,俄而非万不交注,俄而且数万计,俄而数十万、数百万计。”洪亮吉亦曰:“今日州、县之恶,百倍于十年、二十年之前。无事则蚀粮冒饷,有时则避罪就功。”又曰:“吾未成童,侍大父及父时,见里中有为守令者,戚友慰勉之,必代为虑曰,,此缺繁,此缺简,此缺号不易治,未闻其他。及弱冠之后,未入仕之前,二、三十年之中,风俗趋向顿改。里中有为守令者,戚友慰勉之,亦必代为虑曰,此缺出息若干,此缺应酬若干,此缺一岁可入己者若干,民生吏治,不复挂齿颊矣。然吾又尝验之,三十年以前,守令之拙者,满任而归,或罢任而返,其赢余虽不多,然恒足以温饱数世。今则连十舸,盈百车,所得未尝不十倍于前,而不十年,不五年,及其身已不能支矣。”此言夫守令也。

又其言吏胥,曰:“吏胥为官者百不得以。登进之途既穷,营利之念益专。世门望族,以及寒畯之室,类不屑为。其为之而不顾者,四民中之奸桀狡伪者耳。姓名一入卯簿,或呼为‘公人’,或呼为‘官人’。公人、官人之家,一室十余口,皆鲜衣饱食,咸不敢忤其意,即官府亦畏之。何则?官欲侵渔其民,未有不假手于吏胥者。乡里贫富厚薄,自一金至百金、千金之家,吏皆若烛照数计。家之入于官者十之三,入于吏胥者已十之五矣。不幸一家有事,则选其徒之壮勇有力、机械百出者,蜂拥而至,不破其家不止。今州、县之大者,胥吏至千人,次者七、八百,至少一、二百人。大率十家之民不足以供一吏,至有千吏,则万家之邑亦嚣然矣。”此又言胥吏也。

因吏治之不振,而各省遂有所谓“亏空”。其事起于乾隆四十年以后。始则大吏食惏者利州、县之贿赂,偾事者资州、县之摊赔,州、县匿其私橐,以公帑应之,离任则亏空累累。大吏既饵其资助,乃抑勒后任接收。其后循至以敢接亏空为大员,以禀揭亏空为多事。州、县且有藉多亏挟制上司,升迁美缺。自后地方政治,遂惟有所谓“弥补”。宽则生玩,胥吏因缘为奸。急则张皇,百姓先受其累。而民事遂无问者。刘蓉渭:“天下之吏,未闻有以安民为事者,而赋敛之横,刑罚之滥,朘民膏而殃民者,天下皆是。”则天下几何不乱!

四、因户口激增,民间经济情形转坏。乾隆十四年总计,直省人丁一万七千七百四十万有,距康熙五十年方三十年余,所增达七、八倍。又三十余年,至乾隆四十八年,为二万八千四百有三万有奇。又十岁,五十八年,为三万七百四十六万。又二十岁,嘉庆十七年,为三万六千一百六十九万有奇。此由丁随地起,自无灭匿之弊,或有增造以博盛世之名者。然乾嘉人口激增,自为事实。洪亮吉《意言·治平篇》:“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然言其户口,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试以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夫妇二人,宽然有余。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已不下二十余人。又自此而曾焉、元焉,视高、曾时已不下五、六十倍,不分至十户不止。隙地闲廛,增六倍、五倍而止矣。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又《生计篇》云:“今日之亩,约凶荒计之,岁不过出一石。今时之民,约老弱计之,日不过食一升。率计一岁一人之食,约得四亩,十口之家,即须四十亩,其宽广即古之百亩也。工、商贾所入,至少者人可余百钱。士佣书授徒所入,日亦可得百钱。是士、工、商一岁之所入,不下四十千。闻五十年以前,吾祖、吾父之时,米升钱不过六、七,布丈钱不过三、四十。一人岁得布五丈,为钱二百;得米四石,为钱二千八百。是一人食力可以养十人。

“今则不然,农十倍于前而田不加增,商贾十倍于前而货不加增,士十倍于前而佣书授徒之馆不加增。且升米钱须三、四十,丈布钱须一、二百。所入愈微,所出益广。于是士、农、工、贾,各减其值以求售;布帛、粟米,各昂其值以出市。此即终岁勤动,毕生皇皇,而自好者居然有沟壑之忧,不肖者遂至生抢夺之患矣。何况户口既十倍于前,游手好闲者更数十倍于前。遇有水旱疾疫,其不能束手以待毙也明矣。”洪氏正值乾嘉盛极转衰之际,此两文正为指出当日由户口激增而影响一般生活之最好例证也。

乾隆末叶,民变之事已数见不鲜。

一、乾隆三十九年王伦临清之乱,唱清水教,运气治病,教拳勇,为白莲教之遗。

二、乾隆四十六年甘肃回叛。

三、乾隆六十年湘、桂、苗变。

四、即川、楚教匪。

尤大者为川、楚教匪,直延至嘉庆七年始平。

川、楚教匪徒党二百万,波及燕、齐、晋、豫、秦、蜀诸省。其口号为“官逼民反”,自诡称明裔朱姓。清廷历时九载,军费至二万万两,杀教徒数十万。其兵士、乡勇之阵亡及良民之被难者无计。清廷仅能制胜者,惟恃乡勇与坚壁清野之法。陕西总督长龄云:“团练有益于今日,有大害于将来。”盖满族武力不足平乱,平乱者全赖民间之自力。逮民间自力一旦成长,则狭义的部族政权,再不能凌驾其上也。<small>又按:雍正八年,鄂尔泰平西南夷乌蒙之乱,始用乡兵。乾隆三十八年,用兵小金川,多用乡兵。自后遂设屯练乡兵,其饷倍于额兵。嘉庆苗事,傅鼐以乡兵功冠诸将。川、楚之乱,文臣如四川按察使刘清,武臣如四川提督桂涵、湖北提督罗思举,皆乡兵功也。洪、杨起事,湘军始以团练卫乡里,盖承历朝乡兵之风而起。</small>

嗣是复有浙、闽海寇,山东天理教,更互迭起。至道光末年,乃有洪、杨之大乱。

<h3>二、洪杨之乱</h3>

洪、杨先起,亦以“官逼民反”、“天厌满清”、“朱明再兴”等语为号。农民骚动主因,必由于吏治之不良,再促成之于饥荒。在官逼民变的实况下,回忆到民族的旧恨,这是清中叶以后变乱的共通现象。饥荒可以促动农民,却不能把农民组织起来,要临时组织农民,便常赖于宗教。

秦末东方革命,皆有贵族势力主持,故变乱最像样,有规模。西汉末,如光武以宗室起事,然其先绿林、赤眉等皆饥民集为草盗而已。故骚扰之时期长,社会元气损失大,而成事不易。东汉末年始有黄巾,为民间以宗教结合起事之始。直至清代,十之七不得不赖于宗教之号召。洪亮吉《征邪教疏》:“楚、蜀之民,始则惑于白莲、天主、八卦等教,欲以祈福,继因受地方官挟制万端,又以黔省苗氛不靖,派及数省,赋外加赋,横求无艺,忿不思患,欲借起事以避祸。邪教起事之由如此。”

为要在短期唱乱而临时兴起的宗教,决无好内容。这是农民革命自身一个致命伤。<small>明太祖其先属于韩林儿,亦以白莲教号召,其后能完全一变为民族的立场,实为明室成事主因。</small>

因中国疆域之广,饥荒炎歉,只能占大地之一角。而且饥荒有其自然限制,一两年后,情形即变。因一时一地的饥荒而激动变乱,要想乘机扩大延长,势必采用一种流动的恐怖政策,裹胁良民,使他们无家可安,无产可依,只有追随著变乱的势力,这便是所渭“流寇”。<small>最著者如唐末之黄巢,明末之张献忠、李自成。</small>这一种变乱,骚扰区域愈大,虐杀愈烈,则裹胁愈多。然而到底违逆民意,依然成为其自身的又一种致命伤。<small>元末群雄并起,则不须为流寇,此亦见元代政治之普遍黑暗。</small>

用邪教的煽惑起事,用流动的骚扰展开,这是安静散漫的农民所以能走上长期叛变的两条路子。可惜这两条路子,开始便已注定农民革命的命运,使他们只能破坏,不能成功,除非中途能自己改变。

洪、杨起事的第一因,在其有一种宗教性之煽惑,而将来所以招惹各方面反对,限制其成功,而逼到失败路上去的,便是这一种宗教。

洪、杨因地理的关系,<small>洪秀全广东花县人,先由嘉应州客民移去。</small>开始附会采用西洋的耶教。洪秀全“天父、天兄”的造托,一面攫到广西深山中愚民的拥戴,一面却引起传统的读书人之反感。

忠王李秀成《供状》谓:“天王常在深山内藏,密教世人敬拜上帝。亦有读书明白之士子不从,从者俱是农夫寒苦之家,积岁成众。知欲立国深远图者,皆东王杨秀清、西王萧朝贵、南王冯云山、北王韦昌辉、翼王石达开、天官丞相秦日昌六人。除此未有人知道天王欲立江山之事。自教人拜上帝之后,数年未见动静。至道光二十七、八年上下,广西贼盗四起,扰乱城镇。各居户多有团练,与拜上帝之人,两有分别。拜上帝人与拜上帝一伙,团练与团练一伙,各自争气,各自逞强,因而逼起。”

其起事既利用上帝之团结,其扩大依然是恐怖裹胁政策的效用。

李秀成《供状》云:“凡是拜上帝之家,房屋俱要放火烧了。寒家无食,故而从他。乡下之人,不知道路,行百十里外,不悉回头,后又有追兵。”这是农民决意叛变从事革命之真供状。

然而他们已与乾嘉以来屡次的变乱不同,他们能在中国近代史上留下一更重大的影响,正因他们能明白揭举出种族革命的旗号。

太平天国二年,有《奉天讨胡檄》,谓:“满洲之众不过十数万,而我中国之众不下五千余万。以五千余万之众,受制十万,亦孔之丑矣。”当时洪、杨提出种族观念,实为制胜清政府一个最有利之口。又广东有三合会,流行于南洋、珠江流域一带。洪王告人,谓:“三合会之目的,在反清复明。其会组织在康熙朝,目的亦可谓适当。然至今二百年,今日反清可也,复明未见其是。吾既恢复旧山河,不可不建立新朝。”可见民族旧恨,明清之际已往的历史,数百年来流传民间,未尝熄灭。惟洪、杨之起,似乎只可谓利用此种民间心理,而非纯由此发动。所以虽在美、法革命之后,洪、杨诸人依然不脱以前帝王思想之旧习。他们只知援用西方耶教粗迹牢笼愚民,却没有根据西方民主精神来创建新基。此虽似责备洪、杨太苛,然彼辈自始即著意在凭借宗教,并未能更注意到革命政体,这不能不说亦是他们一弱点。

他们在政制上及军事上,亦略有规模。

洪、杨官制,王分四等,侯第五等,其次六官丞相、殿前检点、殿前指挥、将军、总制、监军、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small>领伍长五人,卒二十人,共二十五人。</small>共十六等。又自检点以下至两司马,皆有职司名目。其制大抵分朝内、军中、守土三途。朝内官如掌朝、掌率、尚书、仆射、承宣、侍卫、左右史之类,名目繁多,日新月异。军中官为总制、监军以下。凡攻城略地,常以国宗或丞相领军。而练士卒,分队伍,屯营结垦,接阵进师皆责成军帅。由监军、总制上达于领兵大帅,以取决焉。守土官为郡总制,州、县监军,乡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凡地方狱讼钱粮,由军帅、监军区画,而取成于总制,民事之重,皆得决之。自都金陵,分克府、厅、州、县,即其地分军,立军帅以下各官,而统于监军,镇以总制。军帅以下至两司马为乡官,以其乡人为之。军帅兼理军民之政,师帅以下,以次相承如军制。又有女官、女兵。总计男、女官三十余万,女兵十万。其行军阵法有四:曰牵阵法、螃蟹阵、百鸟阵、伏地阵。又立水营,则未经训练,不能作战。盖洪、杨初起,其治军有规划,有组织。及到达金陵,即已志骄气盈,不能再有所改进,乃即以军职为民司。又踞长江之险,而徒仗掠夺民船,不再精练水军,宜其致败也。

在政治上亦有几点比较纯朴的理想,如天朝田亩制度等是。

天朝田亩制度,分田为九等。各按家口多寡以行分田。凡天下田,男女同耕,此处不足则迁彼处。凡天下田,丰荒相通,此处荒则移彼丰处,以赈此荒处,务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凡当收成时,两司马督伍长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麦、豆、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盖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则主有所运用,处处平匀,人人饱暖矣。凡天下每一人有妻、子、女约三、四口,或五、六、七、八、九口,则出一人为兵。其余鳏、寡、孤、独、废疾免役,颁国库以养。二十五家中设国库一,礼拜堂一,两司马居之。凡二十五家中所有婚娶、弥月喜事,俱用国库。但有限式,不得多用一钱,通天下皆一式。凡二十五家中陶、冶、木、石等匠,俱用伍长及伍卒为之,农隙治事。其二十五家中童子,俱日至礼拜堂,两司马教读圣书。凡礼拜日,伍长各率男、妇至礼拜堂,分别男行、女行,讲听道理,顶赞祭奠天父上主皇上帝焉。争讼则两造俱诉于两司马,不服更诉之卒长,以此达于军帅。凡天下官民总遵十款天条,及尽忠报国者,由卑升至高,世世官爵。或违犯十款天条,及逆命令受贿弄弊者,由高贬至卑,黜为农。凡天下每岁一举,以补诸官之缺。凡天下诸官,三岁一升黜,以示天朝之公。保举之法,先由伍卒之中,查其遵守条命及力农者,两司马申之卒长,以次经历各上司以达于天王。

他们并禁缠足,禁买卖奴婢,禁娼妓,禁畜妾,禁吸鸦片。他们有一部分确是代表著农民素朴的要求。然而一到南京,距离事业的成功尚远,而内部便禁不住内讧起来。

南王冯云山死于全州,西王萧朝贵死于长沙。抵南京后,大权均操于东王杨秀清,专擅甚过。北王韦昌辉、翼王石达开同谋杀秀清。初议杀东王一人,乃北王尽杀东王统下亲戚、属员、文武、大小、男妇,尽行杀净。翼王怒之,复杀北王。洪秀全乃专用安、福二王。安王乃秀全长兄洪仁发,福王乃秀全次兄洪仁达。自此众情离叛,翼王一去不返。时为咸丰二年事。洪、杨之败,已定于此时。

他们前后倡乱十五年,踞金陵十二年,蹂躏及十六省,沦陷六百余城。然而到底没有成事。

<h3>三、湘淮军与咸同中兴</h3>

削平洪、杨的,并不是满清政府及其朝臣,<small>洪、杨初起不过二千人,广西一省额兵即二万三千,又士兵一万四千,乃不能荡平,任其外溃。直至金陵,所过各省,无能阻者。</small>而是另外一批读书人和农民。

洪、杨起事以前,汉人皆不得专阃寄。“鸦片”之役,能却敌者皆汉人,辱国者皆旗籍,然犹谴汉臣之立功者以袒旗员。西人固无意于战,旗员以利啖之即止。太平军则与清不两立,不用汉臣无可收拾。金陵既下,曾国藩仍推官文领衔奏捷。盖夙知朝廷意旨,不敢以汉臣自居大功也。

洪、杨的耶教宣传,激动了一辈传统的读书人之反感。洪、杨的骚扰政策,惹起了一辈安居乐业的农民之敌意。曾国藩的湘军即由此而起。

曾国藩世世业农,以在籍侍郎帮办团练。自咸丰二年十二月始,至四年出师湖北。有《讨贼檄》,谓:“粤匪自处于安富尊荣,而视我两湖、三江被胁之人,曾犬豕牛马之不若。窃外夷之绪,崇天主之教。农不能自耕以纳赋,谓田皆天主之田也。商不能自贾以纳息,谓货皆天主之货也。士不能诵孔子之经,而别有所谓耶稣之说、《新约》之书,乃开辟以来名教之大变。凡读书识字者,焉能袖手坐观,不思一为之所也。”又曰:“李自成至曲阜不犯圣庙。张献忠至梓潼亦祭文昌。粤匪焚柳州之学官,毁宣圣之木主。所过州、县,先毁庙宇。忠臣义士如关帝、岳王之凛凛,亦污其宫室,残其身首。”

相传太平军围长沙,左宗棠谒见天王,献攻守建国之策,并动天王弃天主耶稣,专崇儒教。天王不能用,左遂逃去,为后来削平洪、杨之重要人物。如罗泽南、彭玉麟等,皆激动于民族文化礼教之保全,以及社会民生秩序之自卫,而奋起杀贼。彼辈不私财,不受朝廷官禄,以书生督领乡民,自卫地方,而渐次推及于近邻,乃一跃而为削平洪、锡之惟一势力。湘军与粤军同样抱有一种民族观念。粤军的缺点,在于没有注意到民族文化传统势力之重要,只图激起革命,甚至对于传统文化加以过分的蔑弃,一切目之为妖,而别拥伪造的天父天兄,读圣书,做礼拜。此与满洲入关剃发令,一在外面,一入内里,同样对于真受民族文化之薰陶者为一种难堪之损伤。但湘军诸帅,虽自谓受有传统文化之浇培,以保护民族文化自任,而他们对于民族大义,亦早已丧失。

晚明顾、黄诸儒之议论,早已为狭义的部族政权所摧残而泯灭。湘军诸帅寄托在异族政权的卵翼下来谈民族文化之保存与发皇,岂异梦寐!因此一方面只注意到民族政权之争取,一方面只注意在民族文化之保全。他们都不知一个民族的文化与政权之不可分离,而结果乃演出同族相残之惨剧。

粤军的领导人,对于本国文化,既少了解,对于外来文化,亦无领略。他们的力量,一时或够推翻满清政权,而不能摇撼中国社会所固有的道德信仰以及风俗习惯。这是洪、杨失败最主要的原因。<small>就此点论,洪、杨之天父天兄等等愚民政策,与八卦教、天理教等,还是一鼻孔出气。</small>

而且洪、杨最先用以愚民的旗帜,他们并未悟到早已向全民族传统文化树敌,而他们军事上的实际活动,却又并没有一个预定的全盘计划。

李秀成《供状》云:“天王攻长沙未下,欲由益阳靠洞庭湖边到常德,欲取湖南为家。到益阳,忽抢到民舟数千,改作顺流而下。到南京后,天王与东王欲分兵镇守江南,而取河南为业。后有一驾东王坐船之湖南水手大声扬言,亲禀东王,不可往河南。云:‘河南水小而无粮,敌困不能救解。今得江南,有长江之险,又有舟只万千,南京城高水深,尚不之都,而往河南,何也?’后东王复想见这老水手之言,故而未往。”据此,粤军其先本未有直捣幽燕之计划,只欲在湖南谋一巢穴。因得舟船之利,遂沿洞庭直下长江而到南京。其所以建都南京不北上者,亦因在长江有舟船利用,故不欲舍之北去也。

湘军则虽系地方团练,而一起即有荡平天下之整个准备。

曾国藩在咸丰二年奉谕帮同办理本省团练,而咸丰三年,郭嵩焘、江忠源即议用战船肃清江面,遂定湘军兴水师、造战船之计划。明年,咸丰四年,靖港战败,又重整水师。克武汉,顺流东下。是年,水师挫于湖口,截分内湖外江,不得合并。直至咸丰七年克湖口,内湖外江水师始复合。此后湘军所以能控制长江,直下南京者,凭水师舟船之力为大。

其用兵次第,亦始终牢守一个计划,按步推进。

曾国藩于咸丰三年奉谕酌带练勇驰赴湖北。嗣皖事日棘,又奉谕赶办船只,自洞庭驶入大江顺流东下,与江忠源会战皖贼。咸丰四年,水师挫于湖口。五年,罗泽南回援武昌。六年,罗泽南卒。七年,曾丁忧回籍。湘军克复湖口。八年五月,曾奉谕令驰驿前往浙江办理军务。七月抵九江、南昌,途次奉谕,即以援浙之师,移剿闽省各匪。十月,李继宾败于三河镇。十一月,又奉谕移军赴皖,著斟酌具奏。九年六月,奉谕著即前赴四川夔州扼守。八月行抵黄州,奉谕饬缓赴川,暂驻湖北,为进剿皖省之计。十年十月,奉谕著统筹全局,保卫苏、常。又奉谕,迅速驰往江苏,署理两江总督。六月,奉谕补授两江总督,并授为钦差大臣督办江南军务。十一年,克复安庆。是年,胡林翼卒。十月,奉谕统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并浙江全省军务。左宗棠援浙。同治元年,李鸿章赴沪。三年,克复金陵。

此数年间,清廷虽知曾国藩才力可依,然并不曾想以削平洪、杨事业全付湘军之仔肩。忽而令之援浙,忽而令之援闽。忽而令之入川,又忽而令之赴苏。若使曾国藩遵从清廷意旨,必致一事无成,全局失败而止。

惟曾之意中,早有一整个讨平洪、杨之腹本。因此清廷命令,彼必宛转因应,令其与自己计划相应而止。其前锋则由九江逐步推进而至安庆,其后部则由湖南逐步推进而至武汉。稳扎稳打,一面应付洪、杨,一面应付清廷。又一面则团结共事之人才,如骆秉章、胡林翼等。直至咸丰十年,有统筹全局之旨,始稍得舒展。然当时朝意命其驰往江苏,江、浙地方乞援者,又连翩而来。而曾之步骤,依然不变。直至同治元年,始发出浙、苏援师。先后十三年,虽兵事利钝,瞬息千变,而进退计划,前后一贯。反观洪、杨,自三王内讧以后,石达开远行,内部即少可仗之才。李秀成、陈玉成仅为战将,虽东西驰突,不无一逞之威,然中枢不能发踪指示,阃外不能利害专断,狼奔豕突,漫无把握。两两相较,成败自判矣。

明太祖所以能成事,一因元朝不能用汉人,一因明太祖自己极开明,能用刘基、宋濂等像样人物。洪秀全所以不成,一因清朝尚知利用汉人,不易推倒。一因自己太昏愚,始终不脱江湖草泽意味。因此他们虽揭举了民族革命的大旗,终因领袖人物之不够标格而不能成功。

其时满臣如赛尚阿、讷尔经额,既先后以钦差大臣失律被谴。文庆为大学士直枢廷,屡请破除满、汉畛域,用人不拘资地。曾国藩初以击贼失利,谤议纷起,文庆独主宜专任讨贼。胡林翼以贵州道员留带楚勇,以国藩荐拔,一岁间擢湖北巡抚。袁甲三督师淮上,骆秉章巡抚瑚南,文庆荐其才,请勿他调。时军事方殷,迭饬疆吏及各路统兵大臣,奏举将才。林翼举左宗棠,予四品京堂,襄办国藩军务。沈葆桢、刘蓉、张运兰,命国藩、林翼调遣。他如塔齐布、罗泽南、李继宾、李继宜、彭玉麟、杨岳斌等,俱以末弁或诸生,拔自戎行。当时称曾、胡知人善任,荐贤满天下。曾、胡之得自由荐擢人才,实为湘军成功又一因。

至于洪、杨自东、北、翼三王内讧以后,天王惟用兄弟、戚属为亲信。

李秀成《供状》:“主上因东、北、翼三王弄怕,未肯信外臣,专信同姓之臣。重用者:第一、幼西王萧省和。第二、王长兄洪仁发,王次兄洪仁达。第三、干王洪仁玕。第四、驸马钟姓、黄姓。第五、英王陈玉成。第六方是秀成也。”

文治制度方面,在南京十二年,可算绝没有些微上轨道的建设。亦不能搜罗原来团体以外之人才。<small>如钱江、王韬等,气局远不能与左、李、罗、彭相比拟,然粤军并此不能用。</small>

欲妄想以天父、天兄之欺妄深山愚民者,欺尽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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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层虽粤军中将领亦各自知之。如李秀成《供状》即再四提及此层,慨乎言之,谓:“主又不问国事,一味靠天,置军务、政务于不问。”又曰:“不问军情,一味靠天,别无多话。”又曰:“我主不问政事,只是教臣认实天情,自有升平之局。”又曰:“天王号为天父、天兄、天王之国。此是天王之计,天上有此事,瞒及世人。天王之事,俱是那天话责人,我等为其臣,不敢与驳,任其称也。那天朝、天军、天民、天官、天将、天兵等,皆算渠一人之兵,免我等称为我队之兵。称为我队我兵者,责曰:‘尔有奸心。’恐人之占其国,此实言也。何人敢称我兵者,五马分尸。”

如此何得不败?

一因清政府种族观念太深,不能推诚大用。

东南洪、杨始平,西北捻、回又炽。清廷一无能力,依然仰赖于湘军。

曾国藩于同治三年六月克复南京,十月,即奉谕:江宁已臻底平,即著酌带所部,前赴皖、鄂交界,督兵剿捻。迅速前进,勿少延缓。十一月奉谕:曾国藩无庸前赴安庆,亦无须交卸督篆,仍驻金陵,妥协调度。四年五月,奉谕令至淮、徐一带,督率水陆援军,相机剿贼。又奉谕即前赴山东一带,督兵剿贼。两江总督著李鸿章暂行署理,而命曾国藩节制直、鲁、豫三省。五年,曾荐李自代。六年捻平。洪、杨凭长江之险,湘军特练水师制之。捻以骑兵驰骋,曾又定为长围之法。李以淮军遵曾意制胜。甘、新回乱,则左宗棠平之。皆曾一系人物也。

曾、左、胡、李号称同治中兴功臣,然此等人物,仅能平乱,却不能致治。

曾、胡皆以文庆主持于内,始得稍有展布。胡林翼为湖北巡抚,委曲交欢于湖广总督官文,始克尽其为湘军后方之职责。咸丰遗诏:“无论何人,克南京封郡王”,而曾国藩仅得封一等勇毅侯,曾国荃、李鸿章、左宗棠皆为一等伯。南京于同治三年六月克复,十月即命曾国藩离守剿捻。此后曾即往返于两江、直隶两督任,未得为中央官。清廷曾谕国藩保荐督、抚大员,国藩引嫌,谓:“宜防外重内轻之渐,兼杜植私树党之端。”洪、杨平,即亟亟谋遣散湘军,以淮军自代。曾、胡皆善处当时之变局,以自成其所欲达之目的。

二则因胡既早卒,曾、左诸人皆驰驱军旅,效命疆场,未得为中央大吏,于朝政少可献替。

曾氏同治元年五月七日日记,详论洋务,谓:“欲求自强之道,总以修政事、求贤才为急务,以学作炸炮、学造轮舟等具为下手工夫”云云。知曾氏并非专知有兵事,不知有民政者。曾氏对当时朝政极抱不满,然方其在翰院为部臣时,尚敢稍为论列。其后出外操握军权,因种种牵掣顾虑,对朝政即嘿不发言,一意以平乱为主。逮平乱以后,畏谗避谤,急流勇退。遣散湘军,以淮军代。平捻之任,交付与李鸿章。如江南制造局、译学馆及派遣留学生等,只就疆吏可办者办之,于朝政纲领,更无献替。其幕府宾僚,亦极少为清廷重用者。

因此军事上虽足平乱,而吏治官方,依然腐败。酿乱之源,依然存在。只为社会元气大损,一时再鼓不起乱来。急病不死,变成慢病。而其病已成绝症,不可救药。

第八编 清代之部 第四十六章 除旧与开新 十清代覆亡与民国创建

<h3>一、晚清之政象</h3>

清代狭义的部族政治,虽经所谓“咸同中兴”,苟延残喘,而终於不能维持。

第一、是外患之纷乘。

自道光十八年以林则徐为钦差大臣,查办鸦片事务,至二十二年与英议和,订南京条约,割香港,许五口通商,是谓“鸦片战争”,为中国对外第一次之失败。此后咸丰七年英、法同盟军陷广州,八年至天津,陷大沽砲台。十年,再至天津,陷通州,入北京,烧圆明园,咸丰避难热河,为外兵侵入国都之第一次。光绪五年,日本灭琉球。六年,曾纪泽出使俄国,议改收还伊犁条约。八年,与俄定喀什噶尔东北界约。十年,中、法战起,十一年议和,失安南。十二年,与英订缅甸条约失缅甸。十九年,英、法共谋暹逻,废止入贡。二十年,中、日战起,二十一年议和,割台湾,失朝鲜。二十三年,德占胶州湾。二十四年,俄借旅顺、大连,英租威海卫。二十五年,法占广州湾。二十六年,八国<small>英、俄、日、法、德、美、意、奥。</small>联军入北京,光绪避难西安。二十七年订辛丑和约。二十九年,日、俄战起,以我东三省为战场。三十一年与日订满洲协约。宣统二年,外蒙库伦携贰,日本并灭朝鲜。三年,英兵侵据片马。

东西势力初次接触,中国昧於外情,因应失宜。

东西两文化,其先本无直接之接触。其始有直接接触,已近在明清之际。其先中国文物由间接关系传入欧西者,举其尤要者言之,如养蚕法、<small>东汉蚕丝已入罗马。南朝梁简文帝大宝元年(公元550年)波斯人始将中国蚕种传东罗马都城君士坦丁。</small>造纸法、<small>当唐玄宗时,大食在西域获得纸匠,因在撒马尔罕设纸厂,为大食造纸之始,时欧邦皆用,羊皮纸,大食专利数百年。于十二世纪,造纸法始入欧洲。</small>罗盘、<small>宋书礼志谓:“周公作指南车,经马钧,祖冲之以后,其法不传。”至北宋又见於沈括之梦溪笔谈(卷二十四)欧人制磁针作航海用,始於西元1302年。当元成宗大德六年,较沈括所记尚迟二百年。其法盖由阿拉伯人传入欧洲。</small>

火药、<small>中国古时即有火药。据三朝北盟会编,北宋靖康时,宋、金弓交战已用火砲。其后南宋虞允文造霹雳砲,以纸包石灰、硫磺。孝宗时,魏胜创砲车,火药用硝石、硫磺、柳炭,为近代火具之始。元顺帝至正十四年(西元1354年),德人初造火药。</small>

印刷术,<small>雕版始於唐中叶。宋仁宗时,毕升发明活版印书术。明英宗正统三年(西元1438年),德人始制活字版,後於我四百年。</small>皆有关近世文明者甚大。<small>欧邦学者谓元代中西交通,乃将彼土中古时期之黑云一扫而净。蒙古人屠杀之祸虽惨,亦殊可以警奋数世纪来衰颓之人心,而为今日全欧复兴之代价也。</small>

至于彼中所流被于我者,则除景教、摩尼教等几种宗教思想之稍稍传布于民间以外,他固无得而称焉。观於马可波罗所称述,在我固平淡无奇,在彼至于惊诧莫信。其先中西两大文化之成绩,我固未见绌于彼也。晚近一、二世纪以来,彼乃突飞猛进,而我懵然不知。彼我骤相接触,彼好议我为自傲。夫一民族对其固有文化抱一种自傲之情,此乃文化民族之常态,彼我易地则皆然。且彼之来也,其先惟教士舆商人;彼中教义非我所需,彼挟天算、兴地、博物之学以俱来,我纳其天算、兴地、博物之学而拒其教义,此在我为明不为昧。彼不知我自有教义,乃以天主、天国相强聒(guō),如其入非洲之蛮荒然,则固谁为傲者耶?且传教之与经商,自中国人视之,其性质远不伦。经商惟利是图,为中国所素鄙,奈何以经商营利之族,忽传上帝大义?中国人不之信,此情彼乃不知。抑商人以贩鸦片营不规之奸,教士笼络我愚民以扰搰(hú)我之内政,此皆为我所不能忍。而彼则以坚甲利炮压之,又议我为排外,我何能服?且彼中势力所到,亦复使人有不得不排拒之感。与彼中势力相接触而不知所以排拒者,是非洲之黑奴、美洲之红人也。排外而得法者,如亚洲之日本,乃至彼欧之互自相排。知必有以排之而不得其法者,则为中国。

日本小邦浅演,内顾无所有,惕然知惧,急起直追,以效法彼之所为。而我则为自己传统文化所缚,骤不易舍弃其自信。虽亦知外力当排,而终未有所以排之者。自我屡为所败,则强弱即成是非。然此特我衰世敝俗,一时因应之失宜。急起直追,所以孙中山先生有“头彩藏在竹杠梢头”之譬也。

主和主战,翻覆无定。<small>内则言官哗呶(náo),仗虚骄之气,发为不负责任之高论。外则疆吏复遇事粉饰,不以实情报政府。</small>而内政腐败,百孔千疮,更说不上对外。

第二、是内政之腐败。

当时内政上,最感问题者,首为财政之竭蹶

清自乾隆中叶以后,贪黩奢侈之风盛张,各省积亏累累,财政已感支绌。经嘉庆川、楚教匪长期内乱,至道光而对外商业,漏巵(zhī)日大。黄爵滋疏,谓:“近年银价递增,每银一两易制钱一千六百有零。非耗银於内地,实漏银於外洋。自鸦片流入中国,道光三年以前,粤省每岁漏银数百万两;自道光三年至十一年,岁漏银一千七百万两。十一年至十四年,岁漏银二千余万两。十四年至今,渐漏至三千万之多。浙江、山东、天津各海口,合之亦数千万两。各省、州、县地丁钱粮,徵钱为多,及办奏销,以钱为银。前此多有赢余,今则无不赔贴。各省盐商卖盐得钱,交课用银。昔争为利薮者,今视为畏途”<small>王庆云咸丰即位奏:“盐课岁额七百四十余万,实徵常不及五百万。生齿日繁,而销盐日绌。南河之费,嘉庆时止一百余万,而遁来递增至三百五十六万。地丁岁岁请缓,盐课处处绌销,河工年年保险。入少出多,置之不问。”今按:此等情形,一方起於官场之腐败中饱,一方亦由银价日昂,钱价日跌,经济状态转恶,生活程度提高所致。</small>清廷之决心禁烟,亦由於此。厥后鸦片战争失败,五口通商,漏巵(zhī)益增。并历次赔款,国库益窘。

其次则为官方之不振

清自乾嘉以后,纳赀(zī)之例大开,洎(jì)咸同而冗滥益甚。<small>王凯泰同治十二年应诏陈言,首请“停捐例”。谓:“自捐俸减折,百余金得佐杂,千余金得正印,即道、府亦不过三、四千金。家非素丰,人思躁进。以本求利,其弊何可胜言?”其时有以洋行挑水夫而为粮储道者,见殷兆鳙(yōng)疏。</small>“捐纳”外复有“劳绩”一途。捐纳有“遇缺尽先”花样,劳绩有“无论题选咨留遇缺即补”花样。<small>捐纳官或非捐纳官,於本班上输资若干年,俾班次较优,铨补加速,谓之“花样”。</small>而正途转相形见绌。甲榜到部,往往十余年不能补官,知县迟滞尤甚。<small>王凯泰应诏陈言第二项,曰“汰冗官”。谓:“捐纳、军功两途,入官者众,部寺额外司员,少者敷十,多则敷百。补缺无期。各省候补人员,较京中倍蓰(xǐ)。”按:雍正中,查嗣庭、汪景祺等论列时政,已言部员壅滞,有“十年不调,白首为郎”之语。及乾隆间举人知县铨补,有迟至三十年者。廷臣屡言举班壅滞,然每科中额千二百余人,综十年且二千余人,铨官不过十之一。谋疏通之法,始定大挑制。六年一举,三科以上举人舆焉。仕途之壅滞,为自唐以来科举制下必有之现象,何况又加之以纳赀、劳绩异途杂流之竞进?</small>

疆吏既竞务保举,多请吏部停止分发。保举大者有二途:一曰“军功”,一曰“河工”。光绪二十年,御史张仲析言:“山东河工保案,近年多至五、六百人。图保者以山东为捷径,捐一县丞、佐杂,不数月即正印矣。”其次复有“劝捐”。顺天赈捐一案,保至千三百余人。山东工赈,保至五百余人。他省岁计亦不下千人。时吏部投供月多至四、五百人,分发亦三、四百人。吏途充斥无轨道至此,官方如何得振!

照当时的政象,绝对抵不住当时的外患,於是遂有当时之所谓“变法自强”。

<h3>二、晚清之变法自强</h3>

变法自强,本属相因之两事,而当时人则往往并为一谈。

一则清廷以专制积威统治中国,已达二百年,在满洲君臣眼光里,祖法万不可变。<small>满洲君臣之倾心变法不过求保全满洲部族之地位。令变法而先自削弱其地位,满君臣虽愚不出此。</small>

二则汉人在此专制积威政体下亦多逐次腐化。当时政府里真读书明理,懂得变法自强之需要与意义者亦少。

乾嘉朴学,既造成训诂考据琐碎无当大体之风尚;而道光朝科举惟遵功令,严於疵累忌讳,一时风气,更使学者专心於小楷点画之间。<small>此风肇(zhào)於曹振铸。曹历事三朝,凡为学政者三,典乡、会试者各四,为军机大臣,殿廷御试必预校阅。没谧“文正”,盖以循谨为专制政体下之模范大臣也。自道光以来,科场规则亦坏,请托习为故常。咸丰八年,大学士柏菱以典顺天乡试舞弊罹大辟,科场法稍肃,然至光绪中又渐弛。</small>当时所谓正途出身者,已乏通材,何论捐赀、劳绩异途之纷纷!此辈本不知变法图强为何事,且变法无异先妨碍彼辈之地位与前途。彼辈既不能走上前面襄助成事,彼辈又将躲在後面掣肘坏事。<small>张之洞、刘坤一会奏变法,论及用人,云:“承平用人,多计资格。时危用人,必取英俊。今之仕途,不必皆下劣,同一才具,依流平进者多骑墙,精力渐衰者惮改作,资序已深者耻下问。其所谓更事,不过痼习空文,於中外时局素未讲求,安有阅历?而迂谈谬论,成见塞胸,不惟西法之长不能采取学步,即中法之弊,亦必不肯锐意扫除”此奏已在戊戌后,更可推想以前政界中状况也。</small>

在这一种政治的积习与氛围中,根本说不到变法自强。纵有一、二真知灼见之士,他们的意见,亦浮现不到政治的上层来。<small>郭嵩焘谓:“西人富强之业,诚不越矿务及汽轮舟车数者。然其致富强,固自有在。窃论富强者,秦、汉以来治平之盛轨,其源由政教修明,风俗纯厚,百姓家给人足,以成国家磐石之基,而后富强可言也。岂有百姓困穷,而国家自求富强之理?今言富强者,一视为国家本计,舆百姓无舆。官俗颓敝,盗贼肆行,水旱频仍,官民交困,岌岌忧乱之不遑(huáng),而轻言富强,祗益其侵耗而已。”嵩焘以此告李鸿章,李鸿章则曰:“西洋政教规模,弟虽未至其地,留心咨访考究,几二十年。(此光绪三年语。)人才风气之固结不解,积重难返,由于崇尚时文小楷误之。”其实即以鸿章言,恐亦未能深切了解郭氏之意。晚清大臣能语此者惟曾国藩,曾氏已死,郭氏此等议论,索解人不得矣。</small>

一时言富强者知有兵事,不知有民政;知有外交,不知有内治;知有朝廷,不知有国民;知有洋务,不知有国务。即仅就兵事、外交、洋务等而论,亦复反对之声四起。<small>文祥光绪二年疏:“能战始能守,能守始能和,宜人人知之。今日之敌,非得其所长,断难与抗,稍识时务者亦讵勿知?乃至紧要关键,意见顿相背。往往陈义甚高,鄙洋务为不足言。抑或苟安为计,觉和局之深可恃。是以历来练兵、造船、习器、天文、算学诸事,每兴一议而阻之者多,即就一事而为之者非其实。至於无成,则不咎其阻挠之故,而责创议之人。甚至局外纷纷论说,以国家经营自立之计,而指为敷衍洋人。所见之误,竟至於此。”</small>

在此情形下,遂使当时一些所谓关於自强的新事业之创兴,无不迟之又迟而始出现。

举其著者,如铁路之兴筑,同治季年直督李鸿章已数陈其利,竟不果行。光绪初,英人筑淞沪铁路,购回毁废。三年始有商建唐山至胥各庄铁路八十里。六年,刘铭传入觐,力言铁路之利,李鸿章又力赞之,而江督刘坤一以影响民生厘税为言,台官亦合疏反对,诏罢其议。十三年,始造津沽铁路一百七十里。明年,李鸿章唱议自天津接造至通州,朝议骇然,张之洞乃创芦汉干路说调停。后又中辍,直至二十四年始再定议,三十二年全路始成。<small>沪宁路始于二十九年,京奉路成于三十一年,津浦路成宣统三年。</small>

又以轮船言之,江宁条约后,外轮得行驶海上。天津条约后,外轮得行驶长江。同治十一年,直督李鸿章建议设轮船招商局。十三年,又疏请,始定议。直至光绪十年,犹申明禁令,小轮不得擅入内河。十六年,有疏请各省试行小轮者,总署王大臣仍以为不可。待各水道外轮先后行驶,华商小轮始弛禁。<small>日本始有东京、横滨铁道在同治十一年,大阪商船会社设立在光锗十一年。又按:欧洲机械方面重要之发明,如瓦特始得蒸汽机专利权在乾隆三十四年,福尔登始造汽船在嘉庆十二年。第一道汽机铁路之通车,在道光五年。利用汽力,为欧洲近世文化最要一特点。若中国能在同治季年即切实仿行,先后最远亦不能出百年之外也。其后法拉第发明电机,在道光十一年,鄂图氏发明内燃机,在光绪二年,而后近代机械之日新月异,变化益速。使天地为之异形,人生焉之转观者,胥此一百敷十年内事耳。</small>

<small>中国则因有二百年来满洲部族政权之横梗作病,使之虽欲急起直追而不可得。其后则激荡益远,于政治革命之后,继之以文化革命、社会革命,于中国内部不断掀起彻底震荡之波澜,而欧洲之科学舆机械,遂终无在中国社会保养,徐徐生长成熟之机会。过激者乃益复推而远之,希望于驱逼中国投入世界革命中求出路,不知社会愈动荡,则科学机械之发展愈受摧抑。而中国社会之所以赶不上近世文化之阶段者,其惟一概括,只在科学机械方面之落后。道路在近而求之远,歧途亡羊,此之谓也。</small>

外患刻刻侵逼,政事迟迟不进,终於使当时人的目光,转移到较基本的人才和教育问题上去。

<h3>三、晚清之废科举兴学校</h3>

当时兴学沿革,略可分为两期。自同治初年以迄光绪辛丑为第一期,辛丑以后迄清末为第二期。

首先创设之学校,大抵不外乎以养成翻译与军事之人才为主。

如京师同文馆、<small>始同治元年,初止教授各国语言文字,六年议于馆内添设算学馆,京僚谤讟繁兴。</small>上海广方言馆、<small>始同治二年,以苏抚李鸿章请。</small>福建船政学校、<small>始同治五年,左宗棠督闽,创设船厂,并设随厂学堂。十二年,沈葆桢陈选派学生分赴英、法学习。清季海军将领多闽人,由此。</small>天津水师学堂、<small>始光绪八年,北洋大臣李鸿章奏设。</small>天津武备学堂、<small>始光绪十一年,亦李鸿章奏设,规制略仿西国陆军学堂。</small>广东水陆师学堂、<small>始光绪十三年,粤督张之洞奏设。</small>湖北武备学堂、<small>始光绪二十一年,张之洞调任鄂督后奏设。</small>湖北自强学堂、<small>亦张之洞创设,初分方言、格致、算学、商务四门,其后专课方言。</small>陕西诸省格致实学书院<small>光绪二十二、二年间,各省学堂未能普设,多以变通整顿书院为请,遂有各省格致实学书院。</small>等。

可见当时人对於创建学校之旨趣。且此等学校,十九皆创於外省一、二督抚,非由中枢发动。

渐次乃有普通学校之创立,其目光亦稍稍扩大及於法政、经济诸门。然要之仍不脱於为一时之实用,而以学校为附属於政治之一机构。

光绪二十三年,盛宣怀始於上海刽设南洋公学。先是盛为津海关道,於天津创设头、二等学堂。头等学堂课程四年,分工程、电学、矿务、机器、律例五门。二等学堂课程亦四年,递升至头等。南洋公学如津学制,分四院:曰师范,曰外、中、上院。外院为附属小学,上、中院即头、二等学堂。课程大体分中文、英文两部,注重法政、经济。择尤异者资送出洋。盖以公学为预备学校,而以外国大学为究竟。中国学校之稍有系统雏形者始此。

及光绪二十四年,始有国立京师大学堂之筹办。庚子政变后,至二十七年,渐有复兴学校之议。二十八年,派张百熙为管学大臣,奏设速成科,分仕学、师范二馆。可见其时对学校观念,仍认为系政治上一种附属机关,所谓“学而优则仕”,仍脱不了一种科举传统思想也。<small>师范教育亦为当时所重,不为官则为师,亦合於中国传统旧习。</small>

学校生命,并非从一种对於学术真理向上探寻之根本精神中产生;其发动不在学术界自身,<small>严格言之,时已无所谓学术界。</small>而在几个官僚与政客;则宜乎其浮浅摇动,不能收宏深之效。因此晚清兴学,在政治上,其效力不能与北宋时代之书院讲学相比。在接收外来文化其成果亦不能与魏晋南北朝时代之佛学寺院相比。

其时进新式学校乃至於被派出洋的,其目的亦只为在政界乃至於社会上谋一职业、得一地位,因此近人讥之为“洋八股”与“洋翰林”<small>如是则最多仅能学习到别人家的一套方法与智识,而学习不到别人运用此方法以探求此智识之一段精神。因此近人又讥之为“智识之贩”,以学校为“智识之拍卖场”。</small>

在此情形下,乃发生学校与科举之冲突。<small>学校与科举之冲突,正如科举舆捐班之冲突,以其同为一种政治上之出身故也。</small>

光绪二十九年,张之洞与荣庆、张百熙会商学务,奏称:“奉旨兴办学堂两年有余,至今各省未能多设,以经费难筹。经费所以不能捐集,以科举未停,天下士林谓朝廷之意并未专重学堂。科举不变通裁减,人情不免观望,绅富孰有肯筹捐?<small>按:晚清捐资兴学者,如杨斯盛、叶澄衷、武训之流,皆非绅富。朝廷以私唱,求国民以公应,岂可得耶?</small>入学堂者,恃有科举一途为退步,不肯专心向学,且不肯恪守学规。”就事理论,必须科举立时停罢,学堂办法方有起色,经费方可设筹。光绪三十一年,袁世凯、张之洞会奏:“科举一日不停,士人有侥幸得第之心。民间相率观望,私立学堂绝少,拟请立罢科举。”遂诏自丙午始,停止各省乡、会试及岁科试。寻谕各省学政,专司考校学堂事务。

隋、唐以来沿袭千余年的科举制度,终於废绝,而以学校为替代。

二十九年,张之洞等奏定章程:通儒院毕业,予以翰林升阶,或分用较优官、外官。大学分科毕业,最优等作为进士出身,用翰林院编修、检讨。优等、中等均作为进士出身,分别用翰林院庶吉土、各部主事。大学预备科及各省高等学堂毕业,最优等作为举人,以内阁中书、知州用。优等、中等均作为举人,以中书科中书、部司务、知县、通判用。

如是则学校再不能专以造就翻译舆军事人才为主。於是乃有“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之理论出现。

梁启超拟京师大学章程:“中国学人之大弊,治中学者则绝口不言西学,治西学者亦绝口不言中学。夫中学体也,西学用也,二者相需。不讲义理,绝无根柢,则浮慕西学必无心得。前者各学堂之不能成就人才,其弊由此。”同时张之洞为劝学篇,亦云:“中学为内学,西学为外学;中学治身心,西学应世事。”<small>外篇会通。又两湖经心书院改照学堂办法片亦云:“大指皆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既免迂陋无用之讥,亦杜离经叛道之弊。”</small>光绪定国是诏亦谓:“以圣贤义理之学植其根本,又须博采切於时务者,实力讲求,以救迂谬空疏之弊。”

一个国家,绝非可以一切舍弃其原来历史文化、政教渊源,而空言改革所能济事。<small>况中国历史悠久,文化深厚,已绵历四、五千年,更无从一旦舍弃以为自新之理。</small>则当时除却“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亦更无比此再好的意见。惜乎当时已届学绝道丧之际,<small>根本就拿不出所谓“中学”来。</small>学术之培养舆成熟,非短时间所能期望。学校教育之收效,因此不得不待之十年、二十年之后。而外患之侵逼日紧,内政之腐败依然,一般人心再不能按捺,於是对全部政治彻底改革之要求蓬勃四起。

<h3>四、戊戌政变与辛亥革命</h3>

晚清全部政治彻底改革之运动,亦可分两节。第一节是戊戌变法,第二节是辛亥革命。二者同为对於当前政治要求一种全部彻底之改革。

惟前者尚容许清王室之存在。待清王室舆满洲部族以及一般旧官僚结合一气,以阻碍此种改革之进行,于是乃有后者续起,连清王室一并推翻。

戊戌变政,又称“百日变政”。这一个变政的生命,前后只有九十八天。<small>四月庚戌召见工部主事康有为,命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至八月丁亥,皇太后复垂帘训政。</small>

这一个变政之失败,第一原因,在于他们当时依靠皇帝为变政之总发动,而这个皇帝,便根本不可靠。

光绪以四岁入宫,抚抱为帝,屈服长养于那拉氏<small>孝钦慈禧太后,同治帝之生母。光绪帝之母为孝钦妹,以是得立。</small>积威之下。长日跪起请安,守家人儿子礼惟谨,<small>十六岁大婚,太后撤廉,然实权仍在其手。移海军衙门费修建颐和园。户部尚书阎敬铭节款千万,备筑京汉路,孝钦逼之辞职。太监李莲英用事,海、陆军将领丁昌、卫汝贵、叶志超皆拜门下,称受业。时称“海底鱼雷”、“开花弹子”,皆以铁滓、泥沙代火药。</small>满洲亲贵,乃至宫中宦寺,皆知有太后,不知有皇帝。光绪又体弱多病,易动感情,而机警、严毅皆不足。在内廷读康有为书如波兰亡国记、突厥亡国记等,至于涕泗横流。盖一软性富伤感而无经验阅历之青年,不足当旋乾转坤之任。

第二原因,在於他们鼓动变法,一切超出政治常轨,而又并不是革命。

康有为系一工部主事,命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无权无位。<small>此系四月事。六月命康有为督办上海官报,康留京不出。</small>而以军机四章京<small>七月命内阁候补侍读杨锐、刑部候主事刘光第、内阁候补中书主林旭、江苏候补知府谭嗣同,均赏加四品卿衔,在军机章京上行走。有为告德宗:“大臣守旧,当广召小臣,破格擢用”故有此命。</small>居间传递消息。要以内面一个有虚位、无实权的皇帝,和外面一无名义、无权位的不相干人来指挥操纵全部政治之彻底改造,其事自不可能。

第三原因,由於一时政令太骤,主张“速变”、“全变”,而无一个按部就班切实推行之条理与方案。

梁启超戊戌变政记新政诏书恭跋谓:“三月之间,所行新政,虽古之号称哲王英君在位数十年者,其可记政绩,尚不能及其一、二。”其实此等并非新政,更无所谓政绩,仅是一纸诏书而已。时人或劝康有为:“今科举既废,惟有尽力多设学校,逐求扩充,俟风气渐变,再行一切新政。”<small>有为弟有溥与人书,亦谓:“伯兄(有为)规模太广,志气太锐,包揽太多,同志太孤,举行太大。但竭力废八股、俾民智能开,则危崖上转石,不患不能至地。今已如愿力劝伯兄宜速拂衣,以感激知遇不忍言去。”</small>

康谓:“列强瓜分,即在目前,此路如何来得及?”故康氏上皇帝书谓:“守旧不可,必当变法。缓变不可,必当速变。小变不可,必当全变。”速变、全变,惟有革命。宋神宗、王荆公在熙宁时,尚不能速变、全变,清德宗之强毅有力远不如宋神宗,康有为之位望资历远不如王荆公,如何能速变、全变?康氏所以主张速变、全变者,以谓非此不足救亡。此等意见,亦仍与数十年前人一色。

从前是只为自强而变法,现在则只就救亡而变法,均是将变法降成一个手段,没有能分清观点,就变法之本源处逐步走上轨道。<small>“若不变法则亡国灭种之祸迫在眉睫”,此等语用以耸人听闻,亦有流弊。若自己真抱此等感觉,则日暮途穷,倒行逆施,断不能从容中道,变出一个规模来。正如百孔千疮,内病未去,而遽希富强,其不能走上切实稳健之路,一也。此等意见,不外两病:一则正面对于当时所以必需变法之本原理并无深切认识,又一则对于外面国际形势亦复观察不清。郭嵩焘已言:“西人以通商为义,本无仇害中国之心。五、六十年来,枢府诸公,不一研求事理,考览人才,悬一‘防堵’之名,莫辨其缓急轻重,一责以防剿。虚求之而虚应之。一转盼间,又悬一‘富强’之名,索之杳茫冥昧之中,以意揣其然。”郭氏之言是矣。</small>

<small>不谓再一转盼间,“富强”之名又一变为“救亡”。昔之岌岌然谋富强者,今乃岌岌然曰救危亡。而於郭氏所谓“行之有本,积之有基”者,要之皆不理会也。时(戊戌秋)严复以召对称旨,退草万言书,略谓:“中国积弱,由於内治者十之七,由於外患者十之三。而天下汹汹,若专以外患为急,此所谓目论也。今日各国之势,与古之战国异。古之战国务兼并,今之各国谨平权。百年以降,船械日新,军兴日费,量长校短,其各谋於攻守之术亦日精。两军交绥,虽至强之国,无万全之算。胜负或异,死伤皆多。难端既构,累世相仇。是以各国重之。使中国一旦自强,则彼将隐销其侮夺觊觎之心,而所求於我者,不过通商之利而已。是以徒以外患而论,则今之为治,尚易於古叔、季之世。易为而不能为,其故由於内治不修,积重难反。外患虽急,尚非吾病本之所在。大抵立国建群之道,一统无外之世,则以久安长治为要圆;分民分土、地丑德齐之时,则以富国强兵为切计。</small>

<small>“顾富强必待民之智勇,而民之智勇,又必待有所争竞磨磐而後日进。今西国以舟车之利,闯然而破中国数千年一统之局。且挟其千有余年所争竞磨磐而得之智勇富强,以与我相角。使中国之民,一如西国,则见国势倾危,方且相率自为,不必惊扰仓皇,而次第设施,自将有以救正。顾中国之民有所不能。民既不克自为,其事非倡之于上不可。然今日相时审势,而思有所变革,则一行变甲,当先变乙;及思变乙,又宜变丙。设但支节为之,则不特徒劳无功,且所变不能久立。又况兴作多端,动靡财力,使为而寡效,积久必致不支。”其言为大臣所嫉,格不达。</small>

大抵当时变法,牵一发,动全身。苟求全变,势不能速。若使有统筹全局之君、相,慎思密虑,徐以图之,庶乎有济。而清室诸帝,自咸丰以下皆非其人。<small>咸丰二十岁即位,三十一岁卒。同治八岁即位,二十一岁卒。光绪四岁即位,三十七岁卒。宣统三岁即位,六岁逊国。即以年龄言,皆不足担此重任。同治时,东(同治之嫡母)西(同治之生母)太后垂帘听政,继续至光绪时。母后临朝,—更难济此危局。</small>

以大臣言,智虑气魄足以胜者惟一曾国藩,既已老於兵旅封疆,未能对整个政局一展其抱负。李鸿章继曾而起,智局气量已不如曾,清廷亦从未田健未用之中枢,使有一统筹全局之机会。<small>同、光以来世称军机权重,然特领班王、大臣主其事,次者仅乃得参机务。枢臣入对,席次有定。后列者非特询不得越言。后叶领以尊亲,势尤禁格。然则曾、李纵人中央,仍不能有略展经纶之希望。相传李历聘欧渊,见德相俾斯麦,叩之曰:“为大臣者,欲为国家有所尽力,而廷臣群掣其肘,欲行其志,其道何由?”俾斯麦告以:“首在得君,得君既专,何事不可为?”李曰:“苟其君惑于众口,居枢要、侍近习者,假威福而挟持大局,则如之何?”一俾氏良久曰:“大臣以至诚忧国,度未有不能格君心者。惟与妇人女子共事,则无如何矣。”李默然。此可见当时李鸿章之苦闷也。</small>

事势推荡,遂使康有为以一局外之人,而来发动整个政局之改革,其事固必失败。然就晚清全部历史进程而论,康氏此举,不不啻即为一种在野对於在朝之革命,戊戌政变乃成为辛亥革命之前驱。前後相隔,亦不过十三年之时间而已。<small>光绪三十三年,于式枚奉命出使德国,充考察大臣。濒行疏言:“日本维新之初,即宣言立宪之意。后十四年始发布开设国会之勅(chì)谕,二十年乃颁行宪法。盖预备详密迟慎如此。今横议者自谓国民,聚众者辄云团体。数年之中,内治外交,用人行政,皆有干预之想。豈容欲速等于取偿,求治同于论价。”于氏此论,为政局常态而言,未尝不是,然其时清廷绝不足以言此。在上者图变愈迟,在下者求变愈速。要求立宪之后一幕,自应为革命爆发也。</small>

第四原因,由於当时政治上旧势力尚相当浓厚,足以阻碍革新运动之进展。

满洲亲贵,与一辈旧官僚,依附於皇太后之下,而将皇帝之革新事业,全部推翻。政局骤变,不过一转瞬之间而已。其时新党诸人,谋欲劫胁太后,拥护皇帝亲政。此等举动,在当时情势下绝无成功希望。<small>文悌告康有为,谓:“勿徒欲保中国,而置我大清於度外。”是时满人反对变法之意态极鲜明。凡于变法下将失其地位之汉人,以及可以於反对变法下高升其地位之野心者,均依附於满族政权之下。康等过激之态度,亦不为一辈中和者所同情。</small>然反动势力之抬头,皇帝被幽,康、梁逃亡海外,戊戌六君子同日就戮,此等心理上之刺激,却更催满洲政权之覆灭舆革命之崛起。

紧随著戊戌政变而来者,为庚子拳乱。

洪亮吉嘉庆四年上书,谓:“士大夫皆不务名节。幸有矫矫自好者,类皆惑于因果,遁入虚无,以蔬食为家规,以谈禅为国政。一、二人倡于前,千、百人和于后。甚有出则官服,入则僧衣,惑众惊愚,骇人观听。亮吉前在内廷,执事曾告之曰:‘某等亲王十人,施斋戒杀者已十居六、七。羊、豕、鹅、鸭皆不入门。’及此回入都,而士大夫持斋戒杀,又十居六、七矣。深恐西晋祖尚元虚之习,复见于今。”

盖清自乾嘉以下,世道日坏,学者惟有训诂考据,不足以安心托命,礼乐已衰,方术将兴。乃转而逃於此。<small>曾国藩在军中,为圣哲书像记末附长论,亦为此种风气发也。</small>下之则为天理教、八卦教、白莲教、红灯教、上帝会之此仆彼起,上之则有朝廷亲贵大臣,倚信拳民以排外,而酿成庚子之祸。<small>清代士大夫研佛学,其事亦起于乾、嘉之际。直至清末,即如康有为、谭嗣同辈,皆读佛书。此虽异于洪、曾所指摘,要之为一种风气下演变而来,足以说明清中叶以下思想界之空虚旁徨舆不安宁也。</small>

庚子拳乱,虽挟有不少可笑的迷信,然其为中国上下不能忍受外侮压迫之情感上之爆发则一。所以继续于辛丑和议以下的,还是国内一片变法维法维新的呼声。然而满洲狭义的部族政权,还想挣扎其固有之地位。<small>所以他们欢迎拳民而排拒新政。拳民排外不变法,于他们地位有利无害。</small>

庚子、辛丑以后,国家危机日益暴露,而满洲部族政权之权之意识,亦日益鲜明。<small>因知国政已到不得不变之时,而一变则满洲部族政治已往之地位,必先摇动也。</small>于是满洲贵族,遂蓄意造成一排汉之中央集权。光绪三十二年之内阁,满七人,蒙一人,汉军旗一人,汉四人。<small>刚毅有言:“汉人强,满洲亡。汉人疲,满州肥。”满族狭隘的部族观念,既自促其政权之崩溃,亦於国家前途,有莫大之损害也。</small>及清德宗与慈禧太后同日逝世,溥仪即位,醇亲王载澧为摄政王监国监国,袁世凯被逐。<small>李鸿章卒,以直隶总督及兼北洋大臣席荐袁,袁已隐然为当时汉大臣之领袖矣。</small>载澧自统禁卫军,而以其弟载洵主海军、载涛为军谘大臣。<small>即参谋大臣也。相传载澧于丑议和赴德谢罪,德亲王亨利告之曰:“搅握兵权,整顿武备注集权之第一著。”</small>辛亥三月,新内阁成立,满人九,内皇族五人,汉人四,满、汉畛域益显。

在狭义的部族政治下,乃惟有革命爆发之一路。

<h3>五、辛一亥革命以后之政局</h3>

辛亥革命之爆发,这是告诉我们,当时的中国,由政治领导改进社会之希望已断绝,<small>此乃文祥、曾经国藩、李鸿章、光绪帝、康有为诸人所想望者。</small>不得不转由社会领导来改进政治。前者牺牲较少,进趋较易;<small>此即日本明治唯新所取之路径。</small>后者则牺牲大而进趋难。然而为两百多年满洲狭义的部族政权所横梗,当时的中国,乃不得不出此途。

辛亥革命爆发,满洲王室退位,一面是狭义的部族政权已解体;然在此政权下所长养遗留的种种恶势力,却因旧政权之解体而溃决,有待于逐步收拾与逐步清涤。另一面则社会民众的力量,虽则已够有推翻旧政权之表现;而对于创建另一种理想的新政权之努力,则尚有待於逐步试验与逐步磨练。因此辛亥革命只是中国民众一种新的艰苦工作之开始,而非其完成。

旧政权解体后紧接著的现象,便是旧的黑暗腐败势力之转见抬头,而新力量无法加以统制。袁世凯误认此种状态之意义而帝制自为,康有为又误认此种状态之意义而参加复辟。

政局在此几度动荡中益增其阢隉,而旧的黑暗腐败势力益见猖獗。

此种旧的黑暗腐败势力之活动,大率以各省的军权割据为因依。

辛亥以后的各省军权割据,远则导源于元、明以来行省制度之流弊。

行省制度起于元,而明、清承袭之。此项制度之用意,在利于中央之管辖地方,而并不为地方政治之利于推进。若使地方政治能活泼推进,各地俱得欣欣向荣,则中国自来文化传统,本为一大一统的国家,各地方决无生心离叛中央而不乐于推戴之理。故汉、唐盛时,皆无防制地方,存心集权中央之政策。

汉末之州牧,乃在东汉王室已臻腐烂之后;而唐之藩镇,则起于唐政府无限度之武力对外;皆非地方势力无端反抗中央。宋代惩于唐末藩镇割据之祸,乃始刻意集权中央。

然行省制度则尚与中央集权不同。行省制实近似于一种变相的封建,乃是一种分权统御制也。元人所谓“行中书省”,即是活动的中书省,即中枢政权之流动分布。其意惟恐一个中央政权不足控驭此广土众民,乃专为蒙古狭义的部族政权而设此制度。

明人不能彻底荡涤,<small>明太祖废行中书省,而以布政使为各地行政长官,较元制远为合理。惟惜行政区域之划分仍依元旧,而其后复有巡抚、总督凌驾于布政使之上。</small>清代则有意利用。<small>故明代督、抚尚非常设之官,而清则各行省必设督、抚,而大体又必使满族任之。</small>故行省长官乃地方官之临制者,而非地方官之领袖与代表。<small>明、清总督、巡抚皆带“都御史”街,以此,名义上虽以布政使为行省长官,而实际而权在督、抚。</small>同时时此等长官,皆偏重于军事统治之性质。<small>故其名曰“总督”、“巡抚”。</small>此种制度在平时足以障碍地方政事之推进,而增加地方舆中央之隔阂;而待一旦中央政权削—弱,各行省转易成为反抗中央,分区割据之凭藉。

近则导源于洪、杨以后各省督、抚离心态度之演进。

清代督、抚权任本重。洪、杨之乱,满人为外省督、抚者,皆无力荡平,于是不得不姑分一部分督、抚之权位与汉人。自是以来,外省督、抚,渐与中央异趋。晚清中国各地之略略有新政端倪者,胥由一、二汉人为督、抚者主张之。庚子之变,东南各督、抚不奉朝命,相约保疆,超然事外;辛亥革命,各省宣布独立;皆此种离心态度之继续演进也。

于是由清末督、抚之变相,而有民国初年之督军。

旧中央既倒覆,新中央又摇动,经过帝制、复辟两事变,此辈乃生心割据。各地军阀,纷纷四起。<small>历史无必然事变,若使袁世凯能忠心民国,中央政权渐臻稳定,则此等事态,亦可不起,</small>其时全国各地军队之多,至少当逾二百万以上。

光绪中叶,各省绿营、<small>清末存额尚四十六万二千三百八十二名。</small>防军<small>光绪二十四年各省防军、练军总三十六万余人。</small>兵额七十七万,时已有以饷巨主裁减者。民国以来之军队,至少当超过清末三倍。

不断的兵变与内乱,遂为民国以来惟一最常见之事态。

或人统计民国十一年以前各地兵变,共达一百七十九次。<small>分年讲之,元年二十八次,二年四次,三年十三次,四年三次,五年二十四次,六年十七次,七年八次,八年七次,九年十九次,十年十一次,十一年四十五次,以省区分之:直隶九次,奉天三次,吉林六次,黑龙江六次,山东十五次,河南二十九次,江苏十次,安徽十四次,江西十一次,湖北二十七次,湖南十一次,福建十六次,广东八次,广西一次,云南二次,贵州一次,四川五次,甘肃、新疆各一次,山西五次,京兆四次,绥远四次,川边二次,察哈尔一次,阿而泰一次,惟浙江独无。然自民十三年齐卢战后,浙江亦非干净土。又民国二十一年十一月,路透通讯员谓:“四川自民国以来,今方为第四百六十七次战争。”</small>

而此辈军阀之私生活,尤属不堪言状

有一人而纳姬妾四、五十人之多者。其私产业大抵无可訾(zī)省。其相与间关於军事、政治问题之商决,皆于鸦片烟、麻雀牌之集合中进行之。因此非能沉酣于此种嫖赌生活之中者,即无法与彼辈相接触。于是无论彼辈之自方乃至对方,官场习气之腐败,乃较逊清犹远过。

其时则全国无所谓中央,政治无所谓轨道,用人无所谓标准,<small>各省地方官吏皆由各省自派,中央,不能过问。马弁、流氓皆踞民上。</small>财务无所谓公私。专就政治情态之腐败黑暗而论,唐末、五代殆不过是。

民生极度憔悴之下,<small>田租预徵至数十年之外,加税名目至百余种之多,</small>惟有转以从军为出路。<small>军阀皆可以借外债,买军火,而农民革命为不可能。</small>

为扫荡此种军阀,而国家民族之元气大伤。

代表旧政权之最后恶态者,为此辈军阀之腐化舆恶化。而代表新政权之最先雏形者,则为议会舆政党之纷扰。

革命后之政治理论,厥为民主共和。于是创设国会,用用以代表民意,制定宪法。又组织政党以为议员竞选之准备。然此等皆钞袭欧美成法,于国内实情一情不合,因此不能真实运用。各党党纲,既无大差别,<small>实则当国难严重,变动激剧之际,根本上便不能有两套显然相异的党纲。</small>又各党背后皆无民众为之基础。<small>中国政制,本求政府领导民众,不能遽(jù)觊民众操纵政府。清政府以不能尽领导民众之使命而推翻,而民国以来之政治理论,忽变为民众指导政府,于是政府躲卸其责任,民意亦无法表现,而变成两头落空。</small>政党为既不能有真实之精神,国会与宪法徙为相聚而哄之题目与场合。

当时的政党,似乎误认分党相争为政治上最高的景象。<small>其时殆不知所谓和衷共济与举国一致。</small>

分党相争的胜负,不能取决於民众,转而各自乞援于军人。<small>如是则新旧两潮流,汇为同趋。</small>

一般党员,则则凭藉党争的美名,来公开无忌惮的争权夺利。<small>其时则有“党棍”、“党痞”、“吃党饭”诸名称。有激而唱为“毁党”、“造党”之论者,要之仍以分党相争为政治无上境界也。</small>

国家民族之元气,又在此种纷扰中损伤了不少。

直到民国十七年国民革命军再度北伐,而上述两种情况始见摧廓。<small>以革命的武力来扫荡军阀,以一党专政的理论来停止党争。</small>

<h3>六、文化革命与社会革命</h3>

在此国家社会继续震荡与不断损伤中,过激思想亦逐步成长。

康有为的“速变、全变”两语,可算是海通以来中国过激思想之最扼要的标语。

同、光之际,所变在船炮器械。戊戌以后,所变在法律政制。民国以来,则又有“文化革命”与“社会革命”之呼号与活动。

文化与历史之特征,曰“连绵”,曰“持续”。惟其连绵与持续,故以形成个性而见为不可移易。惟其有个性而不可移易,故亦谓之有生命、有精神。

一民族文化舆历史之生命与精神,皆由其民族所处特殊之环境、所遭特殊之问题、所用特殊之努力、所得特殊之成绩,而成一种特殊之机构。一民族所自有之政治制度,亦包融于其民族之全部文化机构中而自有其历史性。所谓“历史性”者,正谓其依事实上问题之继续而演进。问题则依地域、人事种种实际情况而各异。<small>因此各民族各自有其连绵的努力,与其特殊的创建。</small>一民族政治制度之真革新,在能就其自有问题得新处决,辟新路径。不管自身问题,强效他人创制,冒昧推行,此乃一种“假革命”,以与自己历史文化生命无关,终不可久。

中国辛亥革命,颇有一切推翻故常而陷于“假革命”之嫌。<small>辛亥革命之易于成功,一部分由于以排满为号召,此在我民族自身历史中有生命、有渊源。至于民主共和之新政体,以理论言之,与我先民以往政治理论及政制精神靡不合。然就实际政情言之,一国政制,有其一国之轨道。即以王室而论,如英、如日,至今犹有王室。如德、如俄,当时王室亦存在。中国以满族坚持其狭义的部族政权之故而不得不推翻王室,而为推翻王室之故,不免将旧传政制一切推翻。当时似误认以为中国自秦以来,即自有王室以来,一切政制习惯多是要不得。於是乃全弃我故常之传统,以追效他邦政制之为我所素不习者,此则当时一大错也。即如考试与铨选,乃中国政制上传袭甚久之一种客观用人标准,民国以来亦弃去不惜。如是则民治未达,官方已坏,政局乌得不乱?</small>政制既已一切非我之故常,其政制背後支撑政制之理论,亦必相随动摇,则一变而俱不能不变。<small>而所以犹谓之“假革命”者,以我民族所遇之问题,犹是我民族特有之问题,却不能亦随别人之政制与理论而俱变也。</small>故於辛亥革命之后,而继之有文化革命、社会革命之发动,亦势之所必趋也。<small>然而离题愈远,失却解决真问题之症结所在矣。</small>

文化革命之口号则有“礼教吃人”、“非孝”、“打倒孔家店”、“线装书扔毛厕里”、“废止汉字”、“全盘西化”等。

社会革命则以组织工、农无产阶级攘夺政权,创建苏维埃政府为职志。

以上四步骤,最先为武备革命,牵涉范围最狭。进一步则为政治革命,其对象始徧(biàn)及政治之全部。又进一步则为文化革命,其对象又扩大及于全体社会中层读书识字之智识分子。更进一步为社会革命,则其对象更扩大及于全体社会下层工、农大众无产阶级。又武备革命之呼号则曰“自强”,政治革命之呼号则曰“救亡”,文化革命则主推翻中国以往自己传统文化、历史教训,而社会革命更进而主张推翻经济组织,与相随而有之一切文化制度。其意态愈奋昂,其对象愈广廓。而此四步骤,同可以康氏“变”之一字包括之,同可以康氏“全变、速变”之要求说明之也。

政治不安定,则社会一切无出路。社会一切无出路,则过激思想愈易传播流行,愈易趋向极端。要对此加以纠正与遏止,又不知费却国家民族多少元气与精力。

继续此种国内政治之不安定,社会之无出路,而引起更严重的外患。<small>其时欧西则以自己大战而对我放松,日本事贝以独收渔人之利而对我加紧。</small>自民国四年“五九”对日屈服,直至民国二十年“九一八”沈阳事变,东四省被占,以至民国二十六年“七七”芦沟桥事变,开始全国一致之对日抗战。

<h3>七、三民主义与抗战建国</h3>

在此艰钜的过程中,始终领导国人以建国之进向者,厥为孙中山先生所唱导之三民主义。三民主义主张全部的政治革新,与同、光以来仅知注重于军备革命者不同。

三民主义自始即采革命的态度,不与满洲政府狭义的部族政权求妥协,此与光绪末叶康有为诸人所唱保皇变法者不同。

三民主义对当前政治、社会各项污点、弱点,虽取革命的态度,而对中国已往自己文化传统、历史教训,则主保持与发扬;此与主张全盘西化、文化革命者不同。

三民主义对国内不主阶级斗争,不主一阶级独擅政权;对国际主遵经常外交手续,祈向世界和平;此与主张国内农、工无产阶级革命,国外参加第三国际世界革命集团者不同。

三民主义之革命过程,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阶段,仍主以政治领导社会;<small>“军政”所以推翻旧政权,“训政”则以政治领导社会前进而培植新政权,“宪政”乃为社会新政权之正式成立。</small>此与偏激的急速主义,专求运用社会力量来做推翻政治工作者不同。<small>光绪时,于式枚疏:“行之而善,则为日本之维新;行之不善,则为法国之革命。”“维新”与“革命”之辨,正为一由政府领导社会,一由社会推翻政府。其牺牲之大小与收效之多寡,适成反比。惟惜清政府不足语此。然革命要为万不得已,政治苟上轨道,终必经此军政、训政、宪政之三步骤也。</small>

可惜三民主义之真意义与真精神,一时未能为信从他的一般党员所切实了解。<small>此本孙中山先生自述“知难行易”。</small>因此三民主义在建国工作上,依然有不少顿挫、不少歧趋。然而辛亥革命、民国十七年之北伐,以及当前之对日抗战,全由三民主义之领导而发动。将来三民主义之充实与光辉,必为中华民国建国完成之惟一路向。

<h3>八、抗战胜利建国完成中华民族固有文化对世界新使命之开始</h3>

本节诸项,为中国全国国民内心共抱之祈向,亦为中国全国国民当前乃至此后共负之责任。不久之将来,当以上项标题创写于中国新史之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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