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的朝圣路 - xp1024.com
《各自的朝圣路》


正文 序

本书是我1995年4月至1998年散文的结集,在与原出版社合同到期后,交北岳文艺出版社重新出版。我的散文出过不同的版本和选本,其中,、、《安静》自成一个系列,是按时间顺序的完整结集,收入了到2002年8月为止将近二十年间我所发表的几乎全部散文。现在,这三种书均由同一家出版社出版,方便了读者的选取和配套。

我不知道基督教所许诺的灵魂不死最终能否兑现,但我确信人是有灵魂的,其证据是人并不因肉体欲望的满足而满足,世上有一些人更多地受精神欲望的折磨。我的大部分文章正是为了疗治自己的人生困惑和精神苦恼而写的,将心比心,我相信同时代一定还有许多人和我面临并思索着同样的问题。在本书初版序中,我曾表示:我写作时心中悬着的对象是隐藏在人群里的今日的朝圣者,不管世风如何浮躁,我始终读到他们存在的消息。事实证明了我的直觉,我欣慰地发现,我的书不但在青年学生中广有读者,而且在社会各界获得了越来越多的知音,包括相当多的政界、企业界、文化界人士。

常常有人建议我为青年学生写一本哲学读本,用通俗的语言讲清楚哲学究竟是什么。其实,本书末尾的两组文章,即《哲学:对世界的认识》和《精神的故乡》,已经初步地做了这件事,对哲学有兴趣的读者不妨读一下。今后倘若有时间,我愿意再写一本书,系统地阐述我所理解的哲学。

不久前,有一位可爱的读者做了一件可爱的事。她从我的书中选取一些段落,自己朗诵和配乐,刻成光盘,分送给她的朋友,据说极受欢迎。有一天,她来访问我,把这张光盘放给我听。她朗诵得非常自然,仿佛是某个灵魂直接发出的声音,不过那不是我的灵魂,我觉得好像是第一次听到这些内容。听完后,我半晌无言,最后半开玩笑地说了一句:“特受教育,没想到我这样会教育人。”这次经验使我约略体会了别人--当然是那些喜欢我的读者--读我的作品时的感觉,这个感觉将长留在我的心间,鼓励我为自己也为我的可爱的读者们继续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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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版序

托尔斯泰年老的时候,一个美国女作家去拜访他,问他为什么不写作了,托尔斯泰回答说:“这是无聊的事。书太多了,如今无论写出什么书来也影响不了世界。即使基督再现,把《福音书》拿去付印,太太们也只是拼命想得到他的签名,别无其它。我们不应该再写书,而应该行动。”

近来我好像也常常有这样的想法。看见人们正以可怕的速度写书、编书、造书、“策划”(这个词已经堂而皇之地上了版权页)书,每天有无数的新书涌入市场,叫卖声震耳欲聋,转眼间又都销声匿迹,我不禁想:我再往其中增加一本有什么意义吗?

可是,我还是往其中增加了一本。

我如此为自己解嘲:我写作从来就不是为了影响世界,而只是为了安顿自己--让自己有事情做,活得有意义或者似乎有意义。所以,对于我来说,写作何尝不是一种行动呢。

托尔斯泰晚年之所以拒斥写作,是因为耻于智识界的虚伪,他决心与之划清界限,又愤于公众的麻木,他不愿再对爱慕虚荣的崇拜者说话。然而,事实上,托尔斯泰始终不是一个真正的社会活动家。他从前的文学创作也罢,后来的宣传宗教、上书沙皇、解放家奴、编写识字读本等所谓行动也罢,都是为了解决他自己灵魂的问题,是由不同的途径走向他心目中的那同一个上帝。正像罗曼·罗兰在驳斥所谓有前后两个截然不同的托尔斯泰的论调时所说的:“只有一个托尔斯泰,我们爱他整个,因为我们本能地感到在这样的心魂中,一切都有立场,一切都有关连。”我相信,这立场就是他对人生真理的不懈寻求,这关连就是他一直在走着的同一条朝圣路。

但我还是要庆幸托尔斯泰一生主要是用写作的方式来寻找和接近他的上帝的,我们因此才得以辨认他的朝圣的心迹。我想说的是,我要庆幸世上毕竟有真正的好书,它们真实地记录了那些优秀灵魂的内在生活。不,不只是记录,当我读它们的时候,我鲜明地感觉到,作者在写它们的同时就是在过一种真正的灵魂生活。这些书多半是沉默的,可是我知道它们存在着,等着我去把它们一本本打开,无论打开哪一本,都必定会是一次新的难忘的经历。读了这些书,我仿佛结识了一个个不同的朝圣者,他们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是的,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每一个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然而,只要你自己也是一个朝圣者,你就不会觉得这是一个缺陷,反而是一个鼓舞。你会发现,每个人正是靠自己的孤独的追求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的,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

本书是我1996年至1998年所发表的文章的一个结集。东方出版社还曾出版过我此前文章的结集,为了保持连续性,我把那个集子未及收进的1995年的部分文章也收在了本书中。我给这本书取现在这个名字,一是因为其中我自己比较满意的文章几乎都是读了我所说的那些朝圣者的书而发的感想,二是因为我自己写作时心中悬着的对象常是隐藏在人群里的今日的朝圣者,不管世风如何浮躁,我始终读到他们存在的消息。当然,这个书名同时也是我对自己的一个鞭策,为我的写作立一标准。我对本书在总体上并不满意,但我还要努力。假如有一天写作真成了托尔斯泰所说的无聊的事,我就坚决搁笔,决不在这个文坛上瞎掺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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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苦难的精神价值

维克多·弗兰克是意义治疗法的创立者,他的理论已成为弗洛伊德、阿德勒之后维也纳精神治疗法的第三学派。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曾被关进奥斯维辛集中营,受尽非人的折磨,九死一生,只是侥幸地活了下来。在《活出意义来》这本小书中,他回顾了当时的经历。作为一名心理学家,他并非像一般受难者那样流于控诉纳粹的暴行,而是尤能细致地捕捉和分析自己的内心体验以及其他受难者的心理现象,许多章节读来饶有趣味,为研究受难心理学提供了极为生动的材料。不过,我在这里想着重谈的是这本书的另一个精彩之处,便是对苦难的哲学思考。

对意义的寻求是人的最基本的需要。当这种需要找不到明确的指向时,人就会感到精神空虚,弗兰克称之为“存在的空虚”。这种情形普遍地存在于当今西方的“富裕社会”。当这种需要有明确的指向却不可能实现时,人就会有受挫之感,弗兰克称之为“存在的挫折”。这种情形发生在人生的各种逆境或困境之中。

寻求生命意义有各种途径,通常认为,归结起来无非一是创造,以实现内在的精神能力和生命的价值,二是体验,藉爱情、友谊、沉思、对大自然和艺术的欣赏等美好经历获得心灵的愉悦。那么,倘若一个人落入了某种不幸境遇,基本上失去了积极创造和正面体验的可能,他的生命是否还有一种意义呢?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一般是靠希望活着的,即相信或至少说服自己相信厄运终将过去,然后又能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然而,第一,人生中会有一种可以称做绝境的境遇,所遭遇的苦难是致命的,或者是永久性的,人不复有未来,不复有希望。

这正是弗兰克曾经陷入的境遇,因为对于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战俘来说,煤气室和焚尸炉几乎是不可逃脱的结局。我们还可以举出绝症患者,作为日常生活中的一个相关例子。如果苦难本身毫无价值,则一旦陷入此种境遇,我们就只好承认生活没有任何意义了。第二,不论苦难是否暂时的,如果把眼前的苦难生活仅仅当作一种虚幻不实的生活,就会如弗兰克所说忽略了苦难本身所提供的机会。他以狱中亲历指出,这种态度是使大多数俘虏丧失生命力的重要原因,他们正因此而放弃了内在的精神自由和真实自我,意志消沉,一蹶不振,彻底成为苦难环境的牺牲品。

所以,在创造和体验之外,有必要为生命意义的寻求指出第三种途径,即肯定苦难本身在人生中的意义。一切宗教都很重视苦难的价值,但认为这种价值仅在于引人出世,通过受苦,人得以救赎原罪,进入天国(基督教),或看破红尘,遁入空门(佛教)。与它们不同,弗兰克的思路属于古希腊以来的人文主义传统,他是站在肯定人生的立场上来发现苦难的意义的。他指出,即使处在最恶劣的境遇中,人仍然拥有一种不可剥夺的精神自由,即可以选择承受苦难的方式。一个人不放弃他的这种“最后的内在自由”,以尊严的方式承受苦难,这种方式本身就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内在成就”,因为它所显示的不只是一种个人品质,而且是整个人性的高贵和尊严,证明了这种尊严比任何苦难更有力,是世间任何力量不能将它剥夺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人类历史上,伟大的受难者如同伟大的创造者一样受到世世代代的敬仰。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陀斯妥耶夫斯基说出了这句耐人寻味的话:“我只担心一件事,就是怕我配不上我所受的苦难。”

我无意颂扬苦难。如果允许选择,我宁要平安的生活,得以自由自在地创造和享受。但是,我赞同弗兰克的见解,相信苦难的确是人生的必含内容,一旦遭遇,它也的确提供了一种机会。人性的某些特质,惟有藉此机会才能得到考验和提高。一个人通过承受苦难而获得的精神价值是一笔特殊的财富,由于它来之不易,就决不会轻易丧失。而且我相信,当他带着这笔财富继续生活时,他的创造和体验都会有一种更加深刻的底蕴。

正文 1996?10与世界建立精神关系

对于各种不杀生、动物保护、素食主义的理论和实践,过去我都不甚看重,不承认它们具有真正的伦理意义,只承认有生态的意义。在我眼里,凡是把这些东西当做一种道德信念遵奉的人都未免小题大做,不适当地扩大了伦理的范围。我认为伦理仅仅与人类有关,在人类对自然界其他物种的态度上不存在精神性的伦理问题,只存在利益问题,生态保护也无非是要为人类的长远利益考虑罢了。我还认为若把这类理论伦理学化,在实践上是完全行不通的,彻底不杀生只会导致人类灭绝。可是,在了解了史怀泽所创立的“敬畏生命”伦理学的基本内容之后,我的看法有了很大改变。

史怀泽是本世纪最伟大的人道主义者之一,也是动物保护运动的早期倡导者。他明确地提出:“只有当人认为所有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都是神圣的时候,他才是伦理的。”他的出发点不是简单的恻隐之心,而是由生命的神圣性所唤起的敬畏之心。何以一切生命都是神圣的呢?对此他并未加以论证,事实上也是无法论证的。他承认敬畏生命的世界观是一种“伦理神秘主义”,也就是说,它基于我们的内心体验,而非对世界过程的完整认识。世界的精神本质是神秘的,我们不能认识它,只能怀着敬畏之心爱它、相信它。一切生命都源自它,“敬畏生命”的命题因此而成立。这是一个基本的信念,也许可以从道教、印度教、基督教中寻求其思想资源,对于史怀泽来说,重要的是通过这个基本的信念,人就可以与世界建立一种精神关系。

与世界建立精神关系--这是一个很好的提法,它简洁地说明了信仰的实质。任何人活在世上,总是和世界建立了某种关系。但是,认真说来,人的物质活动、认知活动和社会活动仅是与周围环境的关系,而非与世界整体的关系。在每一个人身上,随着肉体以及作为肉体之一部分的大脑死亡,这类活动都将彻底终止。惟有人的信仰生活是指向世界整体的。所谓信仰生活,未必要皈依某一种宗教,或信奉某一位神灵。一个人不甘心被世俗生活的浪潮推着走,而总是想为自己的生命确定一个具有恒久价值的目标,他便是一个有信仰生活的人。

因为当他这样做时,他实际上对世界整体有所关切,相信它具有一种超越的精神本质,并且努力与这种本质建立联系。史怀泽非常欣赏罗马的斯多葛学派和中国的老子,因为他们都使人通过一种简单的思想而与世界建立了精神关系。的确,作为信仰生活的支点的那一个基本信念无须复杂,相反往往是简单的,但必须是真诚的。人活一世,有没有这样的支点,人生内涵便大不一样。当然,信仰生活也不能使人逃脱肉体的死亡,但它本身具有超越死亡的品格,因为世界整体的精神本质藉它而得到了显现。在这个意义上,史怀泽宣称,甚至将来必定会到来的人类毁灭也不能损害它的价值。

我的印象是,史怀泽是在为失去信仰的现代人重新寻找一种精神生活的支点。他的确说:真诚是精神生活的基础,而现代人已经失去了对真诚的信念,应该帮助他们重新走上思想之路。他之所以创立敬畏生命的伦理学,用意盖在于此。可以想像,一个敬畏一切生命的人对于人类的生命是会更珍惜,对于自己的生命是会更负责的。史怀泽本人就是怀着这一信念,几乎毕生圣徒般地在非洲一个小地方行医。相反,那种见死不救、草菅人命的医生,其冷酷的行径恰恰暴露了内心的毫无信仰。我相信人们可由不同的途径与世界建立精神关系,敬畏生命的世界观并非现代人惟一可能的选择。但是,一切简单而伟大的精神都是相通的,在那道路的尽头,它们殊途而同归。说到底,人们只是用不同的名称称呼同一个光源罢了,受此光源照耀的人都走在同一条道路上。

正文 1997?3在黑暗中并肩行走

人们常常说,人与人之间,尤其相爱的人之间,应该互相了解和理解,最好做到彼此透明,心心相印。史怀泽却在《我的青少年时代》中说,这是不可能的,即使可能,任何人也无权对别人提出这种要求。“不仅存在着肉体上的羞耻,而且还存在着精神上的羞耻,我们应该尊重它。心灵也有其外衣,我们不应脱掉它。”如同对于上帝的神秘一样,对于他人灵魂的神秘,我们同样不能像看一本属于自己的书那样去阅读和认识,而只能给予爱和信任。每个人对于别人来说都是一个秘密,我们应该顺应这个事实。相爱的人们也只是“在黑暗中并肩行走”,所能做到的仅是各自努力追求心中的光明,并互相感受到这种努力,互相鼓励,而“不需要注视别人的脸和探视别人的心灵”。

读着这些精彩的议论,我无言而折服,它们使我瞥见了史怀泽的“敬畏生命”伦理学的深度。凡是有着深刻而丰富的内心生活的人,必然会深知一切精神事物的神秘性并对之充满敬畏之情,史怀泽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他看来,一切生命现象都是世界某种神秘的精神本质的显现,由此他提出了敬畏一切生命的主张。在一切生命现象中,尤以人的心灵生活最接近世界的这种精神本质。因而,他认为对于敬畏世界之神秘本质的人来说,“敬畏他人的精神本质”乃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以互相理解为人际关系的鹄的,其根源就在于不懂得人的心灵生活的神秘性。按照这一思路,人们一方面非常看重别人是否理解自己,甚至公开索取理解。至少在性爱中,索取理解似乎成了一种最正当的行为,而指责对方不理解自己则成了最严厉的谴责,有时候还被用作破裂前的最后通牒。另一方面,人们又非常踊跃地要求理解别人,甚至以此名义强迫别人袒露内心的一切,一旦遭到拒绝,便斥以缺乏信任。在爱情中,在亲情中,在其他较亲密的交往中,这种因强求理解和被理解而造成的有声或无声的战争,我们见得还少吗?可是,仔细想想,我们对自己又真正理解了多少?一个人懂得了自己理解自己之困难,他就不会强求别人完全理解自己,也不会奢望自己完全理解别人了。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别人的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诚挚的爱。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无法知道是否在走向同一个圣地,因为我们无法向别人甚至向自己说清心中的圣地究竟是怎样的。然而,同样的朝圣热情使我们相信,也许存在着同一个圣地。作为有灵魂的存在物,人的伟大和悲壮尽在于此了。

正文 1997?3精神生活的哲学



奥伊肯(RudolfEu,1846-1926)是一位活跃于前一个世纪之交的德国哲学家,生命哲学思潮的代表人物之一。在《生活的意义与价值》(1908)这本小册子里,他对自己所建立的精神生活的哲学做了通俗扼要的解说。早在1920年,这本书已有上海中华书局印行的余家菊的译本。现在,上海译文出版社又出版了万以的译本。奥伊肯的文风虽不艰涩却略嫌枯燥,读时不由得奇怪他何以能够获得1908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从他和柏格森的获奖,倒是可以遥想当年生命哲学的风行。今日又临世纪之交,生命哲学早已偃旗息鼓,但我觉得奥伊肯对精神生活问题的思考并没有过时。

奥伊肯和尼采是同时代人,他比尼采晚出生两年,一度还同在巴塞尔大学任教,不过他比尼采多活了许多年。他们所面对的和所想救治的是相同的时代疾患,即在基督教信仰崩溃和物质主义盛行背景下的生活意义的丧失。他们也都试图通过高扬人的精神性的内在生命力,来为人类寻找一条摆脱困境的出路。他们的区别也许在于对这种内在生命力的根源的哲学解释,尼采归结为权力意志,奥伊肯则诉诸某种宇宙生命,对于传统形而上学的叛离有着程度上的不同。<bdo>?99lib.</bdo>

处在自己的时代,奥伊肯最感忧虑的是物质成果与心灵要求之间的尖锐矛盾。他指出,人们过分专一地投身于劳作,其结果会使我们赢得了世界却失去了心灵。“现实主义文化”一方面只关心生活的外部状态,忽视内心生活,另一方面又把人封闭在狭隘的世俗范围内,与广阔的宇宙生活相隔绝,从而使现代人陷入了“社会生存情绪激奋而精神贫乏的疯狂漩涡”。然而,奥伊肯不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他既不像叔本华那样得出了厌世的结论,也不像尼采那样把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超人”身上。他预言解决的希望就在现代人身上,其根据是:在精神的问题上,任何否定和不满的背后都有着一种肯定和追求。“人的缺陷感本身岂不正是人的伟大的一个证明?”我们普遍对生活意义之缺失感到困惑和不安,这个事实恰好证明了在我们的本性深处有一种寻求意义的内在冲动。既然一切可能的外部生活都不能令我们满足,那就必定是由于我们的生活具有从直接环境所无法达到的深度。因此,现代人的不安超出了以往时代,反倒表明了现代人对精神生活有着更高的要求。



奥伊肯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为现代人找回失落的生活意义?他的解决方法并非直接告诉我们这一意义在何处,而是追问我们为何会感到失落。我们比任何时代的人都更加繁忙,也享受着比任何时代更加丰裕的物质,却仍然感到失落,那就证明我们身上有着一种东西,它独立于我们的身体及其外在的活动,是它在寻求、体验和评价生活的意义,也是它在感到失落或者充实。这个东西就是我们内在的精神生命,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灵魂。

在我们身上存在着一种内在的独立的精神生命,这是奥伊肯得出的最重要的结论,他对生活意义问题的全部解决都建立在这个论点的基础之上。既然这种内在的精神生命是独立于我们的外在生活的,不能用我们的外在生活来解释它,那么,它就必定别有来源。奥伊肯的解释是,它来自宇宙的精神生命,是宇宙生命在人身上的显现。所以,它既是内在的,是“我们真正的自我”,“我们生活最内在的本质”,又是超越的,是“普遍的超自然的生命”。因此,我们内在的精神生活是人和世界相统一的基础,是人性和世界本质的同时实现。

我们当然可以责备奥伊肯在这里犯了逻辑跳跃的错误,从自身的某种精神渴望推断出了一种宇宙精神实体的存在。但是,我宁可把这看做他对一种信念的表述,而对于一个推崇精神生活的价值的人来说,这种信念似乎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我们甘心承认人只是茫茫宇宙间的偶然产物,我们所追求的一切精神价值也只是水中月,镜中花,是没有根基的空中楼阁,转瞬即逝的昙花一现,那么,我们的精神追求便只能是虚幻而徒劳的了。尼采和加缪也许会说,这种悲剧性的徒劳正体现了人的伟大。但是,即使一位孤军奋战的悲剧英雄,他也需要在想像中相信自己是在为某种整体而战。凡精神性的追求,必隐含着一种超越的信念,也就是说,必假定了某种绝对价值的存在。而所谓绝对价值,既然是超越于一切浮世表象的,其根据就只能是不随现象界生灭的某种永存的精神实在。现代的西绪弗斯可以不相信柏拉图的理念、基督教的上帝或者奥伊肯的宇宙生命,然而,只要他相信自己推巨石上山的苦役具有一种精神意义,藉此而忍受了巨石重新滚下山的世俗结果,则他就已经是在向他心中的上帝祈祷了。无论哪位反对形而上学的现代哲学家,只要他仍然肯定精神生活的独立价值,他就不可能彻底告别形而上学。



奥伊肯对于基督教的现状并不满意,但他高度赞扬广义的宗教对于人类的教化作用。他认为,正是宗教向我们启示了一个独立的内心世界,坚持了动机纯洁性本身的绝对价值,给生活注入了一种高尚的严肃性,给了心灵一种真正的精神历史。在奥伊肯看来,宗教本身的重要性是超出一切宗教的差异的,其实质是“承认一种独立的精神力量存在于内心中,推动这种精神性发展的动力归根结底来自大全,并分有了大全的永恒活力”。

事实上,不但宗教,而且人类精神活动的一切领域,包括道德、艺术、科学,只要它们确实是一种精神性的活动,就都是以承认作为整体的精神生活的存在为前提的,并且是这个整体的某种体现。如果没有这个整体在背后支持,作为它们的源泉和根据,它们就会丧失其精神内容,沦为世俗利益的工具。在此意义上,一种广义的宗教精神乃是人类一切精神活动的基本背景。也就是说,凡是把宗教、道德、艺术、科学真正当作精神事业和人生使命的人,必定对于精神生活的独立价值怀有坚定的信念。在精神生活的层次上,不存在学科的划分,真、善、美原是一体,一切努力都体现了同一种永恒的追求。

也正是从这种广义的宗教精神出发,我们就不会觉得自己的任何精神努力是徒劳的了。诚然,在现实世界中,我们的精神目标的实现始终是极其有限的。但是,由于我们对作为整体的精神生活怀有信念,我们就有了更广阔的参照系。我们身处的世界并不是整个实在,而只是它的一个部分,因此,在衡量一种精神努力的价值时,主要的标准不是眼前的效果,而是与整个实在的关系。正如奥伊肯所说的:“倘若我们整个尘世的存在只是一个更大的序列的一个片断,那么指望它会澄清一切疑团便很不智,而且仍然会有许多在我们看来毫无意义的可能性,在更广大的范围内却能够得到理解。”我们当然永远不可能证明所谓大全的精神性质,但我们必须相信它,必须相信世上仍有神圣存在,这种信念将使我们的人生具有意义。而且我相信,倘若怀有这个信念的人多了,人性必能进步,世风必能改善。如果产生了这样的结果,信念的作用便实现了,至于茫茫宇宙中究竟有没有一个精神性的大全,又有什么要紧呢?



精神生活既是个人的最内在的本质,又是宇宙生命的显现,那么,我们每个人是否就自然而然地拥有了精神生活呢?奥伊肯对此作出了否定的回答。他指出,精神生活并不是一种自然延续的进化,或一种可以遗传的本能,也不是一种能够从日常经验的活动中获得的东西。毋宁说,正因为它极其内在而深刻,我们就必须去唤醒它。人类精神追求的漫长历史乃是宇宙生命显现的轨迹,然而,对于每一个个体来说,它一开始是外在的。“从精神上考虑,过去的收获及其对现在的贡献无非是些可能性,它们的实现有待于我们自己的决定和首创精神。”每一个个体必须穷其毕生的努力,才能“重新占有”精神生活,从而获得一种精神个性。奥伊肯的结论是:“精神的实现决不是我们的自然禀赋;我们必须去赢得它,而它允许被我们赢得。”

在我看来,这些论述乃是奥伊肯的这本小册子里的最精彩段落。在一个信仰失落和心灵不安的时代,他没有向世人推销一种救世良策,而是鼓励人们自救。的确,就最深层的精神生活而言,时代的区别并不重要。无论在什么时代,每一个个体都必须并且能够独自面对他自己的上帝,靠自己获得他的精神个性。对于他来说,重新占有精神生活的过程也就是赋予生活以意义的过程。于是,生活的意义和价值何在这一问题的答案便有了着落。

奥伊肯把每一代人对精神生活的实现称做一场“革命”,并且呼吁现代人也进行自己的这场革命。事实上,无论个人,还是某一代人,是否赢得自己的精神生活,确实会使他们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里。一个赢得了精神生活的人,他虽然也生活在“即刻的现在”,但他同时还拥有“永恒的现在”,即那个“包含一切时代、包含人类一切有永恒价值的成就在内的现在”,他的生活与人类精神生活历史乃至宇宙生命有着内在的联系,他因此而有了一种高屋建瓴的立场,一种恒久的生活准则。相反,那些仅仅生活在“即刻的现在”的人就只能随波逐流,得过且过,盲目地度过自己的一生。

在实际生活中,有无精神生活之巨大差别会到处显现出来,我从奥伊肯的书中再举一例。人们常说,挫折和不幸能够提高人的精神。然而,奥伊肯指出,挫折和不幸本身并不具有这种优点。实际的情形是,许多缺乏内在的精神活力的人被挫折和不幸击倒了。惟有在已经拥有精神活力的人身上,苦难才能进一步激发此种活力,从而带来精神上的收获。

正文 1997?8孤独的价值

〖1〗一我很有兴味地读完了英国医生安东尼·斯托尔所著的一书。在我的概念中,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为哲学家、诗人所乐于探究或描述。我曾担心,一个医生研究孤独,会不会有职业偏见,把它仅仅视为一种病态呢?令我满意的是,作者是一位有着相当人文修养的精神科医生,善于把开阔的人文视野和精到的专业眼光结合起来,因此不但没有抹杀、反而更有说服力地揭示了孤独在人生中的价值,其中也包括它的心理治疗作用。

事实上,精神科医学的传统的确是把孤独仅仅视为一种病态。按照这一传统的见解,亲密的人际关系是精神健全的最重要标志,是人生意义和幸福的主要源泉甚至惟一源泉。反之,一个成人倘若缺乏建立亲密的人际关系的能力,便表明他的精神成熟进程受阻,亦即存在着某种心理疾患,需要加以治疗。斯托尔写这本书的主旨正是要反对这种偏颇性,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为孤独“正名”。他在肯定人际关系的价值的同时,着重论证了孤独也是人生意义的重要源泉,对于具有创造天赋的人来说,甚至是决定性的源泉。

其实,对孤独的贬损并不限于今天的精神科医学领域。早在中,荷马已经把无家无邦的人斥为自然的弃物。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中据以发挥,断言人是最合群的动物,接着说出了一句名言:“离群索居者不是野兽,便是神灵。”这话本身说得很漂亮,但他的用意是在前半句,拉扯开来大做文章,压根儿不再提后半句。后来培根引用这话时,干脆说只有前半句是真理,后半句纯属邪说。既然连某些大哲学家也对孤独抱有成见,我就很愿意结合着读斯托尔的书的心得,来说一说我对孤独的价值的认识。



交往和独处原是人在世上生活的两种方式,对于每个人来说,这两种方式都是必不可少的,只是比例很不相同罢了。由于性格的差异,有的人更爱交往,有的人更喜独处。人们往往把交往看做一种能力,却忽略了独处也是一种能力,并且在一定意义上是比交往更为重要的一种能力。反过来说,不擅交际固然是一种遗憾,不耐孤独也未尝不是一种很严重的缺陷。

从心理学的观点看,人之需要独处,是为了进行内在的整合。所谓整合,就是把新的经验放到内在记忆中的某个恰当位置上。惟有经过这一整合的过程,外来的印象才能被自我所消化,自我也才能成为一个既独立又生长着的系统。所以,有无独处的能力,关系到一个人能否真正形成一个相对自足的内心世界,而这又会进而影响到他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斯托尔引用温尼考特的见解指出,那种缺乏独处能力的人只具有“虚假的自我”,因此只是顺从、而不是体验外部世界,世界对于他仅是某种必须适应的对象,而不是可以满足他的主观性的场所,这样的人生当然就没有意义。

事实上,无论活得多么热闹,每个人都必定有最低限度的独处时间,那便是睡眠。不管你与谁同睡,你都只能独自进入你的梦乡。同床异梦是一切人的命运,同时却也是大自然的恩典,在心理上有其必要性。据有的心理学家推测,梦具有与独处相似的整合功能,而不能正常做梦则可能造成某些精神疾患。另一个例子是居丧。对丧亲者而言,最重要的不是他人的同情和劝慰,而是在独处中顺变。正像斯托尔所指出的:“这种顺变的过程非常私密,因为事关丧亲者与死者之间的亲密关系,这种关系别人没有分享过,也不能分享。”居丧的本质是面对亡灵时“一个人内心孤独的深处所发生的某件事”。如果人为地压抑这个哀伤过程,则也会导致心理疾病。

关于孤独对于心理健康的价值,书中还有一些有趣的谈论。例如,对外界刺激作出反应是动物的本能,“不反应的能力”则是智慧的要素。又例如,“感觉过剩”的祸害并不亚于“感觉剥夺”。总之,我们不能一头扎在外部世界和人际关系里,而放弃了对内在世界的整合。斯托尔的结论是:内在的心理经验是最奥妙、最有疗效的。荣格后期专门治疗中年病人,他发现,他的大多数病人都很能适应社会,且有杰出的成就,“中年危机”的原因就在于缺少内心的整合,通俗地说,也就是缺乏个性,因而仍然不免感觉人生的空虚。他试图通过一种所谓“个性化过程”的方案加以治疗,使这些病人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意义。我怀疑这个方案是否当真有效,因为我不相信一个人能够通过心理治疗而获得他本来所没有的个性。不过,有一点倒是可以确定的,即个性以及基本的孤独体验乃是人生意义问题之思考的前提。



人类精神创造的历史表明,孤独更重要的价值在于孕育、唤醒和激发了精神的创造力。我们难以断定,这一点是否对所有的人都适用,抑或仅仅适用于那些有创造天赋的人。我们至少应该相信,凡正常人皆有创造力的潜质,区别仅在量的大小而已。

一般而论,人的天性是不愿忍受长期的孤独的,长期的孤独往往是被迫的。然而,正是在被迫的孤独中,有的人的创造力意外地得到了发展的机会。一种情形是牢狱之灾,文化史上的许多传世名作就诞生在牢狱里。例如,波伊提乌斯的《哲学的慰藉》,莫尔的《纾解忧愁之对话》,雷利的《世界史》,都是作者在被处死刑之前的囚禁期内写作的。班扬的《天路历程》、陀斯妥耶夫斯基的《死屋手记》也是在牢狱里酝酿的。另一种情形是疾病。斯托尔举了耳聋造成的孤独的例子,这种孤独反而激发了贝多芬、戈雅的艺术想像力。在疾病促进创作方面,我们可以续上一个包括尼采、普鲁斯特在内的长长的名单。太史公所说“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等等,也涉及了牢狱和疾病之灾与创作的关系,虽然他更多地着眼于苦难中的发愤。强制的孤独不只是造成了一种必要,迫使人把被压抑的精力投于创作,而且我相信,由于牢狱或疾病把人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人是会因此获得看世界和人生的一种新的眼光的,而这正是孕育出大作品的重要条件。

不过,对于大多数天才来说,他们之陷于孤独不是因为外在的强制,而是由于自身的气质。大体说来,艺术的天才,例如作者所举的卡夫卡、吉卜林,多是忧郁型气质,而孤独中的写作则是一种自我治疗的方式。如同一位作家所说:“我写忧郁,是为了使自己无暇忧郁。”只是一开始作为一种补偿的写作,后来便获得了独立的价值,成了他们乐在其中的生活方式。创作过程无疑能够抵御忧郁,所以,据精神科医生们说,只有那些创作力衰竭的作家才会找他们去治病。但是,据我所知,这时候的忧郁往往是不治的,这类作家的结局不是潦倒便是自杀。另一类是思想的天才,例如作者所举的牛顿、康德、维特根斯坦,则相当自觉地选择了孤独,以便保护自己的内在世界,可以不受他人干扰地专注于意义和秩序的寻求。这种专注和气功状态有类似之处,所以,包括这三人在内的许多哲学家都长寿,也许不是偶然的。

让我回到前面所引的亚里士多德的名言。一方面,孤独的精神创造者的确是野兽,也就是说,他们在社会交往的领域里明显地低于一般人的水平,不但相当无能,甚至有着难以克服的精神障碍。在社交场合,他们往往笨拙而且不安。有趣的是,人们观察到,他们倒比较容易与小孩或者动物相处,那时候他们会感到轻松自在。另一方面,他们却同时又是神灵,也就是说,他们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超出和不很需要通常的人际交往了,对于他们来说,创造而不是亲密的依恋关系成了生活意义的主要源泉。所以,还是尼采说得贴切,他在引用了“离群索居者不是野兽,便是神灵”一语之后指出:亚里士多德“忽略了第三种情形:必须同时是二者--哲学家……”



孤独之为人生的重要体验,不仅是因为惟有在孤独中,人才能与自己的灵魂相遇,而且是因为惟有在孤独中,人的灵魂才能与上帝、与神秘、与宇宙的无限之谜相遇。正如托尔斯泰所说,在交往中,人面对的是部分和人群,而在独处时,人面对的是整体和万物之源。这种面对整体和万物之源的体验,便是一种广义的宗教体验。

在世界三大宗教的创立过程中,孤独的经验都起了关键作用。释迦牟尼的成佛,不但是在出家以后,而且是在离开林中的那些苦行者以后,他是独自在雅那河畔的菩提树下连日冥思,而后豁然彻悟的。耶稣也是在旷野度过了四十天,然后才向人宣示救世的消息。穆罕默德在每年的斋月期间,都要到希拉山的洞窟里隐居。

我相信这些宗教领袖决非故弄玄虚。斯托尔所举的例子表明,在自愿的或被迫的长久独居中,一些普通人同样会产生一种与宇宙融合的“忘形的一体感”,一种“与存在本身交谈”的体验。而且,曾经有过这种体验的人都表示,那些时刻是一生中最美妙的,对于他们的生活观念发生着永久的影响。一个人未必因此就要皈依某一宗教,其实今日的许多教徒并没有真正的宗教体验,一个确凿的证据是,他们不是在孤独中、而必须是在寺庙和教堂里,在一种实质上是公众场合的仪式中,方能领会一点宗教的感觉。然而,这种所谓的宗教感,与始祖们在孤独中感悟的境界已经风马牛不相及了。

真正的宗教体验把人超拔出俗世琐事,倘若一个人一生中从来没有过类似的体验,他的精神视野就未免狭隘。尤其是对于一个思想家来说,这肯定是一种精神上的缺陷。一个恰当的例子是弗洛伊德。在与他的通信中,罗曼·罗兰指出:宗教感情的真正来源是“对永恒的一种感动,也就是一种无边无际的大洋似的感觉”。弗洛伊德承认他毫无此种体验,而按照他的解释,所谓与世界合为一体的感觉仅是一种逃避现实的自欺,犹如婴儿在母怀中寻求安全感一样,属于精神退化现象。这位目光锐利的医生总是习惯于把一切精神现象还原成心理现象,所以,他诚然是一位心理分析大师,却终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思想家。



在斯托尔的书中,孤独的最后一种价值好像是留给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的。他写道:“虽然疾病和伤残使老年人在肉体上必须依赖他人,但是感情上的依赖却逐渐减少。老年人对人际关系经常不大感兴趣,较喜欢独处,而且渐渐地较专注于自己的内心。”作者显然是赞赏这一变化的,因为它有助于老年人摆脱对人世的依恋,为死亡做好准备。

中国的读者也许会提出异议。我们目睹的事实是,今天中国的老年人比年轻人更喜欢集体活动,他们聚在一起扭秧歌,跳交谊舞,活得十分热闹,成为中国街头一大景观。然而,凡是到过欧美的人都知道,斯托尔的描述至少对于西方人是准确的,那里的老年人都很安静,绝无扎堆喧闹的癖好。他们或老夫老妻作伴,或单独一人,坐在公园里晒太阳,或者作为旅游者去看某处的自然风光。当然,我们不必在中西养老方式之间进行褒贬。老年人害怕孤独或许是情有可原的,孤独使他们清醒地面对死亡的前景,而热闹则可使他们获得暂时的忘却和逃避。问题在于,死亡终究不可逃避,而有尊严地正视死亡是人生最后的一项光荣。所以,我个人比较欣赏西方人那种平静度过晚年的方式。

对于精神创造者来说,如果他们能够活到老年,老年的孤独心境就不但有助于他们与死亡和解,而且会使他们的创作进入一个新的境界。斯托尔举了贝多芬、李斯特、巴赫、勃拉姆斯等一系列作曲家的例子,证明他们的晚年作品都具有更加深入自己的精神领域、不太关心听众的接受的特点。一般而言,天才晚年的作品是更空灵、更超脱、更形而上的,那时候他们的灵魂已经抵达天国的门口,人间的好恶和批评与他们无关了。歌德从三十八岁开始创作《浮士德》,直到临死前夕即他八十二岁时才完成,应该不是偶然的。

正文 1997?10勇气证明信仰

在尼采挑明“上帝死了”这个事实以后,信仰如何可能?这始终是困扰着现代关注灵魂生活的人们的一个难题。德裔美国哲学家蒂利希的《存在的勇气》(1952)一书便试图解开这个难题。他的方法是改变以往用信仰解释勇气的思路,而用勇气来解释信仰。我把他的新思路概括成一句最直白的话,便是:有明确的宗教信仰并不证明有勇气,相反,有精神追求的勇气却证明了有信仰。因此我们可以说,当一个人被信仰问题困扰--这当然只能发生在有精神追求的勇气的人身上--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有信仰的人了。

蒂利希从分析现代人的焦虑着手。他所说的焦虑指存在性焦虑,而非精神分析学家们所津津乐道的那种病理性焦虑。人是一种有限的存在物,这意味着人在自身中始终包含着非存在,而焦虑就是意识到非存在的威胁时的状态。根据非存在威胁人的存在的方式,蒂利希把焦虑分为三种类型。一是非存在威胁人的本体上的存在,表现为对死亡和命运的焦虑。此种焦虑在古代末期占上风。二是非存在威胁人的道德上的存在,表现为对谴责和罪过的焦虑。此种焦虑在中世纪末期占上风。三是非存在威胁人在精神上的存在,表现为对无意义和空虚的焦虑。蒂利希认为,在现代占主导地位的焦虑即这一类型。

如果说焦虑是自我面对非存在的威胁时的状态,那么,存在的勇气就是自我不顾非存在的威胁而仍然肯定自己的存在。因此,勇气与焦虑是属于同一个自我的。现在的问题是,自我凭借什么敢于“不顾”,它肯定自己的存在的力量从何而来?

对于这个问题,存在主义的回答是,力量就来自自我,在一个没有上帝的世界上,自我是绝对自由的,又是绝对孤独的,因而能够也只能够凭借自己的力量肯定自己。蒂利希认为这个回答站不住脚,因为人是有限存在物,不可能具备这样的力量。这个力量必定另有来源,蒂利希称之为“存在本身”。是“存在本身”在通过我们肯定着它自己,反过来说,也是我们在通过自我肯定这一有勇气的行为肯定着“存在本身”之力,而“不管我们是否认识到了这个力”。在此意义上,存在的勇气即是信仰的表现,不过这个信仰不再是某种神学观念,而是一种被“存在本身”的力量所支配时的状态了。蒂利希把这种信仰称做“绝对信仰”,并认为它已经超越了关于上帝的有神论观点。

乍看起来,蒂利希的整个论证相当枯燥且有玩弄逻辑之嫌。“存在本身”当然不包含一丝一毫的非存在,否则就不成其为“存在本身”了。因此,惟有“存在本身”才具备对抗非存在的绝对力量。也因此,这种绝对力量无非来自这个概念的绝对抽象性质罢了。我们甚至可以把整个论证归结为一个简单的语言游戏:某物肯定自己的存在等于存在通过某物肯定自己。然而,在这个语言游戏之下好像还是隐藏着一点真正的内容。

自柏拉图以来,西方思想的传统是把人的生活分成两个部分,即肉身生活和灵魂生活,两者分别对应于人性中的动物性和神性。它们各有完全不同的来源,前者来自自然界,后者来自超自然的世界--神界。不管人们给这个神界冠以什么名称,是柏拉图的“理念世界”,还是基督教的“上帝”,对它的信仰似乎是绝对必要的。因为如果没有神界,只有自然界,人的灵魂生活就失去了根据,对之便只能做出两种解释:或者是根本就不存在灵魂生活,人与别的动物没有什么两样,所谓灵魂生活只是人的幻觉和误解;或者虽然有灵魂生活,但因为没有来源而仅是自然界里的一种孤立的现象,所以人的一切精神追求都是徒劳而绝望的。这正是近代以降随着基督教信仰崩溃而出现的情况。我们的确看到,一方面,在世俗化潮流的席卷下,人们普遍对灵魂生活持冷漠的态度,另一方面,那些仍然重视灵魂生活的人则陷入了空前的苦闷之中。

蒂利希的用意无疑是要为后一种人打气。在他看来,现代真正有信仰的人只能到他们中去寻找,怀疑乃至绝望正是信仰的现代形态。相反,盲信与冷漠一样,同属精神上的自弃,是没有信仰的表现。一个人为无意义而焦虑,他的灵魂的渴望并不因为丧失了神界的支持而平息,反而更加炽烈,这只能说明存在着某种力量,那种力量比关于上帝的神学观念更加强大,更加根本,因而并不因为上帝观念的解体而动摇,是那种力量支配了他。所以,蒂利希说:“把无意义接受下来,这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行为,这是一种信仰行为。”把信仰解释为灵魂的一种状态,而非头脑里的一种观念,这是蒂利希的最发人深省的提示。事实上,灵魂状态是最原初的信仰现象,一切宗教观念包括上帝观念都是由之派生的,是这个原初现象的辞不达意的自我表达。

当然,同样的责备也适用于蒂利希所使用的“存在本身”这个概念。诚如他自己所说,本体论只能用类比的方式说话,因而永远是辞不达意的。所有这类概念只是表达了一个信念,即宇宙必定具有某种精神本质,而不是一个完全盲目的过程。我们无法否认,古往今来,以那些最优秀的分子为代表,在人类中始终存在着一种精神性的渴望和追求。人身上发动这种渴望和追求的那个核心显然不是肉体,也不是以求知为鹄的的理智,我们只能称之为灵魂。我在此意义上相信灵魂的存在。进化论最多只能解释人的肉体和理智的起源,却无法解释灵魂的起源。即使人类精神在宇宙过程中只有极短暂的存在,它也不可能没有来源。因此,关于宇宙精神本质的假设是惟一的选择。这一假设永远不能证实,但也永远不能证伪。正因为如此,信仰总是一种冒险。也许,与那些世界征服者相比,精神探索者们是一些更大的冒险家,因为他们想得到的是比世界更宝贵更持久的东西。

正文 1998?10 守望的角度

若干年前,我就想办一份杂志,刊名也起好了,叫《守望者》,但一直未能如愿。我当然不是想往色彩缤纷的街头报摊上凑自己的一份热闹,也不是想在踌躇满志的文化精英中挤自己的一块地盘。正好相反,在我的想像中,这份杂志应该是很安静的,与世无争的,也因此而在普遍的热闹和竞争中有了存在的价值。我只想开一个小小的园地,可以让现代的帕斯卡尔们在这里发表他们的思想录。

我很喜欢“守望者”这个名称,它使我想起守林人。守林人的心境总是非常宁静的,他长年与树木、松鼠、啄木鸟这样一些最单纯的生命为伴,他自己的生命也变得单纯了。他的全部生活就是守护森林,望云天,这守望的生涯使他心明眼亮,不染尘嚣。“守望者”的名称还使我想起守灯塔人。在奔流的江河中,守灯塔人日夜守护灯塔,望潮汛,保护着船只的安全航行。当然,与都市人相比,守林人的生活未免冷清。与弄潮儿相比,守灯塔人的工作未免平凡。可是,你决不能说他们是人类中可有可无的一员。如果没有这些守望者的默默守望,森林消失,地球化为沙漠,都市人到哪里去寻欢作乐,灯塔熄灭,航道成为墓穴,弄潮儿如何还能大出风头?

在历史的进程中,我们同样需要守望者。守望是一种角度。当我这样说时,我已经承认对待历史进程还可以有其它的角度,它们也都有存在的理由。譬如说,你不妨做一个战士,甚至做一个将军,在时代的战场上冲锋陷阵,发号施令。你不妨投身到任何一种潮流中去,去经商,去从政,去称霸学术,统帅文化,呵叱风云,指点江山,去充当各种名目的当代英雄。但是,在所有这些显赫活跃的身影之外,还应该有守望者的寂寞的身影。守望者是这样一种人,他们并不直接投身于时代的潮流,毋宁说往往与一切潮流保持着一个距离。但他们也不是旁观者,相反对于潮流的来路和去向始终怀着深深的关切。他们关心精神价值甚于关心物质价值,在他们看来,无论个人还是人类,物质再繁荣,生活再舒适,如果精神流于平庸,灵魂变得空虚,就绝无幸福可言。所以,他们虔诚地守护着他们心灵中那一块精神的园地,其中珍藏着他们所看重的人生最基本的精神价值,同时警惕地望着人类前方的地平线,注视着人类精神生活的基本走向。在天空和土地日益被拥挤的高楼遮蔽的时代,他们怀着忧虑之心仰望天空,守卫土地。他们守的是人类安身立命的生命之土,望的是人类超凡脱俗的精神之天。

说到“守望者”,我总是想起塞林格的名作。许多年前,当我还是一个大学生的时候,这部小说的中译本印着“内部发行”的字样,曾在小范围内悄悄流传,也在我手中停留过。“守望者”这个名称给我留下印象,最初就缘于这部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被学校开除的中学生,他貌似玩世不恭,厌倦现存的平庸的一切,但他并非没有理想。他想像悬崖边有一大块麦田,一大群孩子在麦田里玩,而他的理想就是站在悬崖边做一个守望者,专门捕捉朝悬崖边上乱跑的孩子,防止他们掉下悬崖。后来我发现,在英文原作中,被译为“守望者”的那个词是Catcher,直译应是“捕捉者”、“棒球接球手”。不过,我仍觉得译成“守望者”更传神,意思也好。今日的孩子们何尝不是在悬崖边的麦田里玩,麦田里有天真、童趣和自然,悬崖下是空虚和物欲的深渊。当此之时,我希望世上多几个志愿的守望者,他们能以智慧和爱心守护着麦田和孩子,守护着我们人类的未来。

正文 1995?4被废黜的国王

帕斯卡尔说:人是一个被废黜的国王,否则就不会因为自己失了王位而悲哀了。所以,从人的悲哀也可证明人的伟大。借用帕斯卡尔的这个说法,我们可以把人类的精神史看做为恢复失去的王位而奋斗的历史。当然,人曾经拥有王位并非一个历史事实,而只是一个譬喻,其含义是:人的高贵的灵魂必须拥有配得上它的精神生活。

我不相信上帝,但我相信世上必定有神圣。如果没有神圣,就无法解释人的灵魂何以会有如此执拗的精神追求。用感觉、思维、情绪、意志之类的心理现象完全不能概括人的灵魂生活,它们显然属于不同的层次。灵魂是人的精神生活的真正所在地,在这里,每个人最内在深邃的“自我”直接面对永恒,追问有限生命的不朽意义。灵魂的追问总是具有形而上的性质,不管现代哲学家们如何试图证明形而上学问题的虚假性,也永远不能平息人类灵魂的这种形而上追问。

我们当然可以用不同的尺度来衡量历史的进步,例如物质财富的富裕,但精神圣洁肯定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维。正如黑格尔所说:“一个没有形而上学的民族就像一座没有祭坛的神庙。”没有祭坛,也就是没有信仰,没有神圣的价值,没有敬畏之心,没有道德的约束,人生惟剩纵欲和消费,人与人之间只有利益的交易和争斗。它甚至不再是一座神庙,而成了一个吵吵闹闹的市场。事实上,不仅在比喻的意义上,而且按照字面的意思理解,在今日中国,这种沦落为乌烟瘴气的市场的所谓神庙,我们见得还少吗?

在一个功利至上、精神贬值的社会里,适应取代创造成了才能的标志,消费取代享受成了生活的目标。在许多人心目中,“理想”、“信仰”、“灵魂生活”都是过时的空洞词眼。可是,我始终相信,人的灵魂生活比外在的肉身生活和社会生活更为本质,每个人的人生质量首先取决于他的灵魂生活的质量。一个经常在阅读和沉思中与古今哲人文豪倾心交谈的人,和一个沉湎在歌厅、肥皂剧以及庸俗小报中的人,他们肯定生活在两个绝对不同的世界上。

人是一个被废黜的国王,被废黜的是人的灵魂。由于被废黜,精神有了一个多灾多难的命运。然而,不论怎样被废黜,精神终归有着高贵的王室血统。在任何时代,总会有一些人默记和继承着精神的这个高贵血统,并且为有朝一日恢复它的王位而努力着。我愿把他们恰如其分地称作“精神贵族”。“精神贵族”曾经是一个大批判词汇,可是真正的“精神贵族”何其稀少!尤其在一个精神遭到空前贬值的时代,倘若一个人仍然坚持做“精神贵族”,以精神的富有而坦然于物质的清贫,我相信他就必定不是为了虚荣,而是真正出于精神上的高贵和诚实。

正文 1995?4在沉默中面对

两位未曾晤面的朋友远道而来,因为读过我的论人生的书,要与我聊一聊人生。他们自己谈得很热烈,可是我却几乎一言不发,想必让他们失望了。我不是不愿说,而确实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怎么说。应约谈论人生始终是一件使我狼狈的事。

最真实最切己的人生感悟是找不到言词的。对于人生最重大的问题,我们每个人都只能在沉默中独自面对。我们可以一般地谈论爱情、孤独、幸福、苦难、死亡等等,但是,倘若这些词眼确有意义,那属于每个人自己的真正的意义始终在话语之外。我无法告诉别人我的爱情有多温柔,我的孤独有多绝望,我的幸福有多美丽,我的苦难有多沉重,我的死亡有多荒谬。我只能把这一切藏在心中。我所说出写出的东西只是思考的产物,而一切思考在某种意义上都是一种逃避,从最个别的逃向最一般的,从命运逃向生活,从沉默的深渊逃向语言的岸。如果说它们尚未沦为纯粹的空洞观念,那也只是因为它们是从沉默中挣扎出来的,身上还散发着深渊里不可名状的事物的气息。

有的时候,我会忽然觉得一切观念、话语、文字都变得异常疏远和陌生,惶然不知它们为何物,一向信以为真的东西失去了根据,于是陷入可怕的迷茫之中。包括读我自己过去所写的文字时,也常常会有这种感觉。这使我几乎丧失了再动笔的兴致和勇气,而我也确实很久没有认真地动笔了。之所以又拿起笔,实在是因为别无更好的办法,使我得以哪怕用一种极不可靠的方式保存沉默的收获,同时也摆脱沉默的压力。

我不否认人与人之间沟通的可能,但我确信其前提是沉默而不是言词。梅特林克说得好:沉默的性质揭示了一个人的灵魂的性质。在不能共享沉默的两个人之间,任何言词都无法使他们的灵魂发生沟通。对于未曾在沉默中面对过相同问题的人来说,再深刻的哲理也只是一些套话。事实上,那些浅薄的读者的确分不清深刻的感悟和空洞的感叹,格言和套话,哲理和老生常谈,平淡和平庸,佛性和故弄玄虚的禅机,而且更经常地是把鱼目当做珍珠,搜集了一堆破烂。一个人对言词理解的深度取决于他对沉默理解的深度,归根结蒂取决于他的沉默亦即他的灵魂的深度。所以,在我看来,凡有志于探究人生真理的人,首要的功夫便是沉默,在沉默中面对他灵魂中真正属于他自己的重大问题。到他有了足够的孕育并因此感到不堪其重负时,一切语言之门便向他打开了,这时他不但理解了有限的言词,而且理解了言词背后沉默着的无限的存在。

正文 1995?12有所敬畏

在这个世界上,有的人信神,有的人不信,由此而区分为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宗教徒和俗人。不过,这个区分并非很重要。还有一个比这重要得多的区分,便是有的人相信神圣,有的人不相信,人由此而分出了高尚和卑鄙。

一个人可以不信神,但不可以不相信神圣。是否相信上帝、佛、真主或别的什么主宰宇宙的神秘力量,往往取决于个人所隶属的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个人的特殊经历,甚至取决于个人的某种神秘体验,这是勉强不得的。一个没有这些宗教信仰的人,仍然可能是一个善良的人。然而,倘若不相信人世间有任何神圣价值,百无禁忌,为所欲为,这样的人就与禽兽无异了。

相信神圣的人有所敬畏。在他心目中,总有一些东西属于做人的根本,是亵渎不得的。他并不是害怕受到惩罚,而是不肯丧失基本的人格。不论他对人生怎样充满着欲求,他始终明白,一旦人格扫地,他在自己面前竟也失去了做人的自信和尊严,那么,一切欲求的满足都不能挽救他的人生的彻底失败。

相反,对于那些毫无敬畏之心的人来说,是不存在人格上的自我反省的。如果说“知耻近乎勇”,那么,这种人因为不知耻便显出一种卑怯的无赖相和残忍相。只要能够不受惩罚,他们可以在光天化日下干任何恶事,欺负、迫害乃至残杀无辜的弱者。盗匪之中,多这种愚昧兼无所敬畏之徒。一种消极的表现则是对他人生命的极端冷漠,见死不救,如今这类事既频频发生在众多路人旁观歹徒行凶的现场,也频频发生在号称治病救人实则草芥人命的某些医院里。类似行为每每使善良的人们不解,因为善良的人们无法相信,世上竟然真的会有这样丧失起码人性的人。在一个正常社会里,这种人总是极少数,并且会受到法律或正义力量的制裁。可是,当一个民族普遍丧失对神圣价值的信念时,这种人便可能相当多地滋生出来,成为触目惊心的颓败征兆。

赤裸裸的凶蛮和冷漠只是不知耻的粗糙形式,不知耻还有稍微精致一些的形式。有的人有很高的文化程度,仍然可能毫无敬畏之心。他可以玩弄真心爱他的女人,背叛诚恳待他的朋友,然后装出一付无辜的面孔。他的足迹所到之处,再神圣的东西也敢践踏,再美好的东西也敢毁坏,而且内心没有丝毫不安。不论他的头脑里有多少知识,他的心是蒙昧的,真理之光到不了那里。这样的人有再多的艳遇,也没有能力真正爱一回,交再多的哥们,也体味不了友谊的纯正,获取再多的名声,也不知什么是光荣。我对此深信不疑:不相信神圣的人,必被世上一切神圣的事物所抛弃。

正文 1996?1哲学与孩子与通俗化

最近,广东教育出版社出版了一套面向少儿读者的“画说哲学”小丛书,我也参与了写作,因为我确信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在一切学问中,哲学最不实用。在一切时代中,我们的时代最讲究实用。哲学在今天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不过,我并不因此悲观,理由是:一,我从来不期望哲学成为热门,哲学成为热门未必是好事;二,在任何时代,总是有不讲究实用的一代人,那就是涉世未深的少年儿童。

童年和少年是哲学的黄金时期。无论东西方,最好的哲学都出在公元前五世纪左右,那是人类的童年和少年时期。对于个人也是这样,在这个年龄上,正在觉醒的好奇心直接面对世界和人生,其间还没有隔着种种遮蔽人的心智的利欲和俗见。孩子们多么善于提出既不实用、又无答案的问题,这正是哲学问题的典型特点,可惜的是,它们往往被毫无哲学听觉的大人们扼杀了,同时也扼杀了许多未来的哲学家。当然,这对这些孩子自己未必是不幸,因为真的成了哲学家,他们就很难在社会上吃得开,更不用想当高官大款了。但是,我想,他们中间或许会有一些人,像我们一样,将来并不后悔做穷哲学家;而那些将来有希望当高官大款的人,他们也会不反对自己保留一点哲学眼光,以便在社会的沉浮中有以自持。所以,编写这套面向少年儿童的哲学读物,很可能是一件虽然无用然而有益的事情。

据说有些哲学专业人员认为,写通俗的哲学作品必然会降低哲学的水准,丧失哲学的真髓。因此,他们站在专业立场上坚决反对把哲学通俗化。其实,所谓“通俗”是一个太笼统的说法。“通”本是与“隔”相对而言的,一个作者对自己所处理的题目融会贯通,因而能与相应的读者沟通,在这两方面均无阻隔,便是“通”。“俗”则是与“雅”相对而言的,指内容的浅显和形式的易于流行。所以,“通”和“俗”原不可相提并论。事实上,世上多的是“俗”而不“通”或“雅”而不“通”的制品,却少有真正“通”而不“俗”的作品。难的不是“雅”,而是“通”。而且我相信,只要真正“通”了,作品就必定不“俗”。柏拉图的许多对话,帕斯卡尔的思想录,蒙田的随笔,尼采的格言,圣泰克絮佩里的哲学童话,看似通俗易懂,却都是哲学的精品。有时候,深刻的理论发现为了不使自己与已有的理论相混淆,不得不寻找与众不同的表达,或许难免显得艰涩。但是,表达得清晰生动而又不损害思想的独创性和深刻性,这无论如何属于一流的语言技巧,不是贬低了而是更加显示了一位大师的水准。相反,如果不“通”,不管怎样写得让人看不懂,也只是冒充高雅、故弄玄虚而已。

所以,我丝毫也不看轻给孩子们写哲学书这项工作。就我个人的爱好而言,我是更乐意和孩子们(包括童心未灭的大人)谈哲学的。与学者们讨论哲学,很多时候是在卖弄学问。在孩子们面前,卖弄学问就无济于事了。当事情涉及到启迪智慧时,孩子是最不好骗的。如果我自己不“通”,我就决不可能让他们对我的话装出感兴趣和理解的样子。我必须抛开在哲学课堂上学来的一切半生不熟的知识,回到最原初的哲学问题上来,用最原初的方式来思考和讲述。对于我来说,这差不多是哲学上的一种返朴归真和正本清源。以后若还有机会,我有心继续这种尝试,而且把这看做是对自己的哲学能力的一种真正考验。

19965哲学的命运

在今天的时代,哲学似乎遭遇着两种相反的命运。一方面,由于社会需求越来越偏向于实用,哲学系学生面临着就业的困难,使得作为一个学科的哲学门庭冷落,成了冷门。另一方面,社会各阶层尤其是青年人对于哲学读物的兴趣并不因此减弱,有时甚至呈上升的趋势,哲学类书籍竟然成了出版业的热点。

如何看待这两种似乎矛盾的现象呢?依我之见,矛盾仅是表面的,其实两者共同构成了哲学应有的正常命运。

作为一门学科,哲学本应是只由极少数人研究的学问。由于这门学科的高度非实用性质,也由于从事有关专门研究所必需的特殊的学术兴趣和才能,以哲学为专业和职业的学者在社会分工结构中绝对不可能占据高比例。我并没有把哲学家看做精神贵族的意思,这里的情况正与其它一些抽象学科类似,例如社会同样不需要也不可能产生许多数学家或理论物理学家。曾经有一个时期,我们的哲学系人丁兴旺,源源不断向各级机关各类部门输送干部,那实在是对哲学的莫大误会。其结果是,哲学本身丧失了它应有的学术品格,而所培养出的这些干部却又不具备足以致用的有关专业知识。因此,收缩哲学系的规模,把培养各类干部的职能交还给各有关的教育机构,应该说是一个进步,对于哲学学科至少在客观上也是一种净化。

但是,哲学不只是一种学术,自从它诞生以来,它还一直承担着探究人类精神价值和生命意义的使命。这个意义上的哲学就不只是少数学者的事了,而是与一切看重精神生活的人都休戚相关的。在我上面提到的那个时期中,曾经掀起过全民学哲学的热潮,不过那时候哲学是被等同于一种意识形态的灌输的,并不真正具备生命反思和精神探索的含义。当今之世,随着社会的转型,社会生活日益非政治化、非意识形态化,同时市场化进程导致了人们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乃至于相当程度的迷乱和冲突。这就使得每个人独立从事人生思考不仅有了可能,而且有了迫切的必要。我认为,应该在这样的背景下来分析今日我们民族中广义的哲学爱好屡兴不衰的奇特现象,并对之持积极的评价。

这样的形势对于专职的哲学工作者提出了双重要求。一方面,不管幸运还是不幸,作为少数“入选者”,他们肩负着哲学学科建设的学术使命,有责任拿出合格的学术著作来,否则便是失职,理应改行,从事别的于己于人都更为有益的工作。另一方面,面对社会上广泛的精神饥渴,至少他们中间的一部分人,有责任提供高质量的哲学通俗读物,这不但是一种启蒙工作,而且也是以个人的身份真诚地加入我们时代的精神对话。也就是说,我们时代既需要德国哲学的思辨品格,也需要法国哲学的实践品格,而两者都是哲学的题中应有之义。

正文 1996?7名人和明星

我们这个时代似乎是一个盛产名人的时代。这当然要归功于传媒的发达,尤其是电视的普及,使得随便哪个人的名字和面孔很容易让公众熟悉。风气所染,从前在寒窗下苦读的书生们终于也按捺不住,纷纷破窗而出。人们仿佛已经羞于默默无闻,争相吸引传媒的注意,以增大知名度为荣。古希腊晚期的一位喜剧家在缅怀早期的七智者时曾说:“从前世界上只有七个智者,而如今要找七个自认不是智者的人也不容易了。”现在我们可以说:从前几十年才出一个文化名人,而如今要在文化界找一个自认不是名人的人也不容易了。

一个人不拘通过什么方式或因为什么原因出了名,他便可以被称作名人,这好像也没有大错。不过,我总觉得应该在名人和新闻人物之间做一区分。譬如说,挂着主编的头衔剽窃别人的成果,以批评的名义诽谤有成就的作家,这类行径固然可以使自己成为新闻人物,但若因此便以著名学者或著名批评家自居,到处赴宴会,出风头,就未免滑稽。当然,新闻人物并非贬称,也有光彩的新闻人物,一个恰当的名称叫做明星。在我的概念中,名人是写出了名著或者立下了别的卓越功绩因而在青史留名的人,判断的权力在历史,明星则是在公众面前频频露面因而为公众所熟悉的人,判断的权力在公众,这是两者的界限。明晰了这个界限,我们就不至于犯那种把明星写的书当作名著的可笑错误了。

不过,应当承认,做明星是一件很有诱惑力的事情。诚如杜甫所说:“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做明星却能够现世兑现,活着时就名利双收,写出的书虽非名著(何必是名著!)但一定畅销。于是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何许多学者身份的人现在热衷于在电视屏幕上亮相。学者通过做电视明星而成为著名学者,与电视明星通过写书而成为畅销作家,乃是我们时代两个相辅相成的有趣现象。人物走红与商品走俏遵循着同样的机制,都依靠重复来强化公众的直观印象从而占领市场,在这方面电视无疑是一条捷径。每天晚上有几亿人守在电视机前,电视的力量当然不可低估。据说这种通过电视推销自己的做法有了一个科学的名称,叫做“文化行为的社会有效性”。以有效为文化的目标,又以在公众面前的出现率为有效的手段和标准,这诚然是对文化的新理解。但是,我看不出被如此理解的文化与广告有何区别。我也想像不出,像托尔斯泰、卡夫卡这样的文化伟人,倘若成为电视明星--或者,考虑到他们的时代尚无电视,成为流行报刊的明星--会是什么样子。

我们姑且承认,凡有相当知名度的人均可称作名人。那么,最后我要说一说我在这方面的趣味。我的确感到,无论是见名人,尤其是名人意识强烈的名人,还是被人当作名人见,都是最不舒服的事情。在这两种情形下,我的自由都受到了威胁。我最好的朋友都是有才无闻的普通人。世上多徒有其名的名人,有没有名副其实的呢?没有,一个也没有。名声永远是走样的,它总是不合身,非宽即窄,而且永远那么花哨,真正的好人永远比他的名声质朴。

正文 1997?1读书的癖好

人的癖好五花八门,读书是其中之一。但凡人有了一种癖好,也就有了看世界的一种特别眼光,甚至有了一个属于他的特别的世界。不过,和别的癖好相比,读书的癖好能够使人获得一种更为开阔的眼光,一个更加丰富多彩的世界。我们也许可以据此把人分为有读书癖的人和没有读书癖的人,这两种人生活在很不相同的世界上。

比起嗜书如命的人来,我只能勉强算作一个有一点读书癖的人。根据我的经验,人之有无读书的癖好,在少年甚至童年时便已见端倪。那是一个求知欲汹涌勃发的年龄,不必名著佳篇,随便一本稍微有趣的读物就能点燃对书籍的强烈好奇。回想起来,使我发现书籍之可爱的不过是上小学时读到的一本普通的儿童读物,那里面讲述了一个淘气孩子的种种恶作剧,逗得我不停地捧腹大笑。从此以后,我对书不再是视若不见,而是刮目相看了,我眼中有了一个书的世界,看得懂看不懂的书都会使我眼馋心痒,我相信其中一定藏着一些有趣的事情,等待我去见识。随着年龄增长,所感兴趣的书的种类当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书的兴趣则始终不衰。现在我觉得,一个人读什么书诚然不是一件次要的事情,但前提还是要有读书的爱好,而只要真正爱读书,就迟早会找到自己的书中知己的。

读书的癖好与所谓刻苦学习是两回事,它讲究的是趣味。所以,一个认真做功课和背教科书的学生,一个埋头从事专业研究的学者,都称不上是有读书癖的人。有读书癖的人所读之书必不限于功课和专业,毋宁说更爱读课外和专业之外的书籍,也就是所谓闲书。当然,这并不妨碍他对自己的专业发生浓厚的兴趣,做出伟大的成就。英国哲学家罗素便是一个在自己的专业上做出了伟大的成就的人,然而,正是他最热烈地提倡青年人多读“无用的书”。其实,读“有用的书”即教科书和专业书固然有其用途,可以获得立足于社会的职业技能,但是读“无用的书”也并非真的无用,那恰恰是一个人精神生长的领域。从中学到大学到研究生,我从来不是一个很用功的学生,上课偷读课外书乃至逃课是常事。我相信许多人在回首往事时会和我有同感:一个人的成长基本上得益于自己读书,相比之下,课堂上的收获显得微不足道。我不想号召现在的学生也逃课,但我国的教育现状确实令人担忧。中小学本是培养对读书的爱好的关键时期,而现在的中小学教育却以升学率为惟一追求目标,为此不惜将超负荷的功课加于学生,剥夺其课外阅读的时间,不知扼杀了多少孩子现在和将来对读书的爱好。

那么,一个人怎样才算养成了读书的癖好呢?我觉得倒不在于读书破万卷,一头扎进书堆,成为一个书呆子。重要的是一种感觉,即读书已经成为生活的基本需要,不读书就会感到欠缺和不安。宋朝诗人黄山谷有一句名言:“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林语堂解释为:你三日不读书,别人就会觉得你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这当然也说得通,一个不爱读书的人往往是乏味的因而不让人喜欢的。不过,我认为这句话主要还是说自己的感觉:你三日不读书,你就会自惭形秽,羞于对人说话,觉得没脸见人。如果你有这样的感觉,你就必定是个有读书癖的人了。

有一些爱读书的人,读到后来,有一天自己会拿起笔来写书,我也是其中之一。所以,我现在成了一个作家,也就是以写作为生的人。我承认我从写作中也获得了许多快乐,但是,这种快乐并不能代替读书的快乐。有时候我还觉得,写作侵占了我的读书的时间,使我蒙受了损失。写作毕竟是一种劳动和支出,而读书纯粹是享受和收入。我向自己发愿,今后要少写多读,人生几何,我不该亏待了自己。

正文 1997?6哲学与精神生活



“无用”之学在一般人眼中,哲学是一种玄奥而无用的东西。这个印象大致是不错的。事实上,哲学的确是一切学科中最没有实用价值的一门学科。因此,在当今这个最讲求实用价值的时代,哲学之受到冷落也就是当然的事情了。

早在哲学发源的古希腊,哲学家就已经因其所治之学的无用而受人嘲笑了。柏拉图在《泰阿泰德》中讲了泰勒斯坠井而被女仆嘲笑的著名故事,那女仆讥笑泰勒斯如此迫切欲知天上情形,乃至不能见足旁之物。柏拉图接着发挥说:“此等嘲笑可加于所有哲学家。”因为哲学家研究世界的本质,却不懂世上的实际事务,在法庭或任何公众场所便显得笨拙,成为笑柄;哲学家研究人性,却几乎不知邻居者是人是兽,受人诟骂也不能举对方的私事反唇相讥,因其不知任何人的劣迹。柏拉图特地说明: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对实际事物这般无知,而决不是有意立异以邀誉。

柏拉图本人的遭遇也好不到哪里。这位古代大哲一度想在叙拉古实现其哲学家王的理想,向那里的暴君灌输他的哲学,但暴君的一句话给哲学定了性,称之为“无聊老人对无知青年的谈话”。结果他只是幸免于死,被贱卖为奴,落荒逃回雅典。

在我看来,柏拉图孜孜以求哲学的大用,一心把哲学和政治直接结合起来,恰好也暴露了他对实际事物的无知。他本该明白,哲学之没有实用价值,不但在日常生活中如此,在政治生活中也如此。哲学关心的是世界和人生的根本道理,政治关心的是党派、阶级、民族、国家的利益,两者属于不同的层次。我们既不能用哲学思考来取代政治谋划,也不能用政治方式来解决哲学问题。柏拉图试图赋予哲学家以最高权力,藉此为哲学的生长创造一个最佳环境,这只能是乌托邦。康德后来正确地指出:权力的享有不可避免地会腐蚀理性批判,哲学对于政治的最好期望不是享有权力,而是享有言论自由。

那么,哲学与生活竟然毫无关系吗?哲学对于生活有没有一点用处呢?我的回答是:哲学本身就是生活,是一种生活方式。

二哲学是一种生活方式

在古希腊,当哲学发源之初,哲学是一种生活方式,这乃是不言而喻的事实。从词源看,“哲学”(Philosophia)一词的希腊文原义是“爱智慧”。“爱智慧”显然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人生态度,而非一门学科。

对于最早的哲学家来说,哲学不是学术,更不是职业,而就是做人处世的基本方式和状态。用尼采的话说,包括赫拉克利特、阿那克萨哥拉、恩培多克勒在内的前苏格拉底哲学家是一些“帝王气派的精神隐士”,他们过着远离世俗的隐居生活,不收学生,也不过问政治。苏格拉底虽然招收学生,但他的传授方式仅是街谈巷议,没有学校的组织形式,他的学生各有自己的职业,并不是要向他学习一门借以谋职的专业知识,师生间的探究哲理本身就是目的所在,就构成了一种生活。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开始建立学校,但不收费,教学的方式也仍是散步和谈话。惟一的例外是那些被称作“智者”(Sop,又译“智术之师”)的人,他们四处游走,靠教授智术亦即辩论术为生,收取学费,却也因此遭到了苏格拉底们的鄙视。正是为了同他们相区别,有洁癖的哲学家宁愿自称为“爱智者”而非“智者”。

肯定不是任何人都能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生活方式的。为了配得上过哲学的生活,一个人必须--如柏拉图所说--“具备真正的哲学灵魂”。具备此种灵魂的征兆,或者说哲学生活的特点,就在于关注思想本身而非其实用性,能够从思想本身获取最大的快乐。关于这一点,也许没有比亚里士多德说得更清楚的了。他在他的好几种著作(卷一,《政治学》卷七,《伦理学》卷六、卷十)中都谈到:明智是善于从整体上权衡利弊,智慧则涉及对本性上最高的事物的认识,两者的区别就在于有无实用性;非实用性是哲学优于其他一切学术之所在,使哲学成为“惟一的自由学术”,“为学术自身而成立的惟一学术”;幸福生活的实质在于自足,与别种活动例如社会性的活动相比,哲学的思辨活动是最为自足的活动,因而是完美的幸福。如此说来,哲学生活首先是一种沉思的生活,而所思问题的非实用性恰好保证了这种生活的自得其乐。

三精神生活的维度

人在世上生活,必须维持肉体的生存,也必须与他人交往,于是有肉身生活和社会生活。肉身生活和社会生活所满足的是人的外在的功利性需要。在此之外,人还有内在的精神性需要,其实质是对生命意义的寻求。这种需要未得到满足,人就会觉得自己是一个盲目的存在,并因此而感到不安。精神生活也是人的生活的不可缺少的维度。

肉身生活和社会生活都具有经验性质,仅涉及我们与周围直接环境的联系。精神生活则把我们超拔于经验世界的有限性和暂时性,此时我们力求在一己的生命与某种永恒存在的精神性的世界整体之间建立一种联系。由于这种世界整体超越于经验,我们无法证明它,但我们必须有这一假定。真正的精神生活必具有超验性质,它总是指向一个超验领域的。凡灵魂之思,必有这样一种指向为其底蕴。所谓寻求生命的意义,亦即寻求建立这种联系。一个人如果相信自己已经建立了这种联系,便是拥有了一种信仰。因此,寻求意义即寻求信仰。

人类精神活动的一切领域,包括宗教、哲学、道德、艺术、科学,只要它们确实是一种精神性的活动,就都是以建立上述联系为其公开的或隐蔽的鹄的的,区别只在于方式的不同。其中,道德若仅仅服务于社会秩序,便只具有社会活动的品格,若是以追求至善为目的,则可视作较弱的宗教。科学若仅仅服务于技术进程,便只具有物质活动的品格,若是以认识世界为目的,则可视为较弱的哲学。于是,我们可以把精神活动归结为三种基本的方式。一是宗教,依靠单纯的信仰亦即天启的权威来建立与世界整体的联系。一是哲学,试图通过理性的思考来建立这种联系。一是艺术,试图通过某种主观的情绪体验来建立这种联系。它们殊途而同归,体现了同一种永恒的追求。

四在宗教和科学之间

哲学生活是一种沉思的生活,但沉思未必都是哲学性的。一个人可以沉思数学或物理学的问题而也不问其实用价值。沉思之成为哲学性的,取决于所思问题的性质和求解的方法。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曾指出,哲学开始于惊疑,即惊奇和疑惑之感。我们或许可以相对地说,面对自然易生惊奇之感,由此而求认知,追问世界的本质,形成哲学研究中的世界观、本体论、形而上学(在这里是同义词)这一个大领域。面对人生易生疑惑之感,由此而求觉悟,追问生命的意义,形成哲学研究中的人生观、生存论、伦理学(在这里也是同义词)这另一个大领域。康德说:世上最使人敬畏的两样东西是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哲学所思的问题无非这两大类,分别指向我们头上的神秘和我们心中的神秘。

哲学的追问的确是指向神秘的,无论对世界,还是对人生,哲学都欲追根究底,从整体上把握其底蕴。这就是所谓终极关切。在这一点上,哲学与宗教相似。然而,哲学却不肯像宗教那样诉诸天启权威,对终极问题给出一个独断的答案,满足于不容置疑的信仰。在这一点上,哲学又和科学一样,只信任理性,要求对问题作出理由充足的解答。也就是说,哲学的追问是宗教性的,它寻求解决的方法却是科学性的。灵魂在提问,而让头脑来解答。疯子问,呆子答。这是哲学本身所包含的矛盾和困难。关于这种困难,康德最早做了明确的揭示,他指出:由头脑(他所说的知性)来解答灵魂(他所说的理性)所追问的问题,必定会陷入二律悖反。他因此而断定,只能把此类问题的解答权交给信仰。不过,在罗素看来,哲学面向宗教,敢思科学之不思,又立足科学,敢疑宗教之不疑,正是这一结合了两种对立因素的品格使之成为比科学和宗教更加伟大的东西。我们确实可以说,哲学的努力是悲壮的。

五哲学不可能成为科学

哲学开始于对世界本质的追问。在它诞生之初,它就试图寻找变化背后之不变,现象背后之本质。这一追问默认了一个前提,即是感觉不可靠,只能感知现象,惟有理性才能认识现象界背后那个统一的、不变的本体界。

这个思路存在着若干疑点:

第一,感觉是我们感知外界的惟一手段,既然感觉只感知到现象,我们凭什么说在现象背后还存在着一种本质?至少凭感觉不能证明这一点。

第二,假定变动不居的现象背后有一不变的本质,这只能是理性之所为,是理性追求秩序的产物。但是,理性同样不能证明它所追求的秩序是世界本身所固有的。那么,这种秩序从何而来?有两种可能的回答。一是从感觉经验中归纳而得,因而并不真正具有必然性和普遍性。二是理性本身所固有的,是意识的先天结构。在这两种情形下,秩序都仍然属于现象范围,而与世界本来面目无关。

那么,第三,世界究竟有没有一个本来面目?在现象界背后,究竟有没有一个不受我们的认识干扰的本体界?在康德之后,哲学家们已经越来越达成共识:不存在。世界只有一种存在方式,即作为显现在意识中的东西--现象。我们也许可以设想上帝能够直观到世界的本体,但是,胡塞尔正确地指出,任何对象一旦进入认识就只能是现象,这一点对于上帝也不例外。

哲学从追问世界的本体始,经过两千多年的探索,结果却是发现世界根本就没有一个本体,这不能不说是哲学的惨败。但是,这只是哲学的某一种思路的失败,它说明哲学不可能成为科学,我们不可能靠理性手段去把握或构造哲学原本想要追问的那个本体,而必须另辟蹊径。

六沉默和诗的领域

倘若一个古希腊哲学家来到现代,他一定会大惑不解,因为他将看到,现代的哲学家们都在大谈语言问题,而对世界本身却毫无兴趣。据说哲学家们终于发现,两千多年来哲学之所以误入歧途,原因全在受了语言的误导。于是,他们纷纷把注意力转向语言,这种转向还被誉为哲学上的又一次哥白尼式革命。其间又有重大的区别。一派哲学家认为,弊在逻辑化的语言,是语言的逻辑结构诱使人们去寻找一种不变的世界本质。因此,哲学的任务是解构语言,把语言从逻辑的支配下解放出来。另一派哲学家则认为,弊在语言在逻辑上的不严密,是语言中那些不合逻辑的成分诱使人们对一个所谓本体世界想入非非,造成了形而上学假命题。因此,哲学的任务是进行语言诊断,剔除其不合逻辑的成分,最好是能建立一种严密的逻辑语言。不管这两派的观点如何对立,拒斥本体论的立场却是一致的。

可是,没有了那种追问世界之究竟的冲动,哲学还是哲学吗?因为理性不能把握神秘,我们就不再思考神秘了吗?难道哲学从此要对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无动于衷,仅仅满足于做逻辑的破坏者或卫士?

有两位哲学家分别代表上述两个对立的派别,然而,与其大多数追随者不同,他们心中仍然蕴藏着那种追思神秘的冲动。他们不愧是现代最伟大的两位哲学家。

作为逻辑经验主义的开创人之一,维特根斯坦也主张只有经验对象是可思考的,哲学只研究可思考的东西,其任务是通过语言批判使思想在逻辑上明晰。但是,他懂得的确存在着超验的领域,例如那种“从永恒观点来直观世界”的本体论式的体验,只是因为它们不属于经验范围,因而是不可思考的,而不可思考的东西也就是不可说的。“一个人对于不能谈的事情就应当沉默。”这是神秘的东西,甚至是最深刻的东西,却无法作为问题来讨论。针对此他写道:“真正说来哲学的方法如此:除了能说的东西以外,不说什么事情,也就是除了自然科学的命题,即与哲学没有关系的东西之外,不说什么事情……”真正的哲学性体验只能封闭在沉默的内心世界,作为一门学术的哲学只能谈论与真正哲学性体验无关的东西,这是多么无奈。

海德格尔却试图冲破这无奈的沉默。在他看来,他名之为“存在”的那个超验的领域,乃是作为意义之源泉的神秘领域,的确不是理性思维所能达到的。但是,他相信这个领域“总是处在来到语言的途中”,是可以在语言中向人显现的。不过,这不是沦为传达工具的逻辑化语言,而是未被逻辑败坏的诗的语言。在诗的语言中,存在自己向人说话。于是,海德格尔聚精会神于他所钟爱的荷尔德林、里尔克等诗人,从他们的诗中倾听存在的话语。

当然,沉默和诗都不是哲学。可是,我们应该相信,在维特根斯坦的沉默中,在海德格尔的诗思中,古老的哲学追问在百折不挠地寻找栖身之地。

七哲学与现代人的精神生活

广义的宗教精神和广义的哲学精神是相通的,两者皆是超验的追思。在狭义上,它们便有了区分,宗教在一个确定的信仰中找到了归宿,哲学却始终走在寻找信仰的途中。一个渴慕大全的朝圣者,如果他疲惫了,不再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走下去了,他就会皈依某种现成的宗教。如果他仍然精力充沛,或者虽然疲惫了,却不甘心停下,他就会继续跋涉在哲学的路上。

现代的显著特点是宗教信仰的普遍失落。针对这一情况,雅斯贝尔斯指出,对于已经不相信宗教但仍然需要信仰的现代人来说,哲学是惟一的避难所,其意义在于鼓励人们寻找非宗教的信仰。我本人也倾向于认为,哲学一方面寻求信仰,另一方面又具有探索性质,它的这个特点也许能够使之成为处于困惑中的现代人的最合适的精神生活方式。哲学至少有以下好处:

第一,哲学使我们在没有确定信仰的情况下仍能过一种有信仰的生活。哲学完全不能保证我们找到一个确定的信仰,它以往的历史甚至业已昭示,它的矛盾的本性决定了它不可能提供这种信仰。然而,它的弱点同时也是它的长处,寻找信仰而又不在某一个确定的信仰上停下来,正是哲学优于宗教之所在。哲学使我们保持对某种最高精神价值的向往,我们不能确知这种价值是什么,我们甚至不能证实它是否确实存在,可是,由于我们为自己保留了这种可能性,我们的整个生存便会呈现不同的面貌。第二,哲学使我们在信仰问题上持一种宽容的态度。价值多元是现代的一个事实,想用某一种学说(例如儒学)统一人们的思想,重建大一统的信仰,是行不通的,也是不应该的。哲学反对任何人以现代救世主自居,而只是鼓励每一个人自救,自己寻求自己的信仰。

第三,哲学的沉思给了我们一种开阔的眼光,使我们不致沉沦于劳作和消费的现代漩涡,仍然保持住心灵生活的水准。

正文 1997?10都市里的外乡人

我出生在都市,并且在都市里度过了迄今为止的大部分岁月。可是,我常常觉得,我只是都市里的一个外乡人。我的活动范围极其有限,基本上是坐在家里读书和写作,每周去一趟单位,偶尔到朋友家里串一串门,或者和朋友们去郊外玩一玩。在偌大都市中,我最熟悉的仅是住宅附近的一、两家普通商店,那已经足以应付我的基本生活需要了。其余的广大区域,尤其是使都市引以自豪的那许多豪华商场和高级娱乐场所,对于我不过是一种观念的存在,是一些我无暇去探究的现代迷宫。

近些年来,我到过别的一些城市。我惊奇地发现,所到之处,即使是从前很偏僻的地方,都正在迅速涌现一个个新的都市。然而,这些新的都市是何其雷同!古旧的小街和城墙被拆除了,取而代之的是环城公路和通衢大道。格局相似的豪华商场向每一个城市的中心胜利进军,成为每一个城市的新的标记。可是,这些标记丝毫不能显示城市的特色,相反却证明了城市的无名。事实上,当你徘徊在某一个城市的街头时,如果单凭眼前的景观,你的确无法判断自己究竟身在哪一个城市。甚至人们的消闲方式也在趋于一致,夜幕降临之后,延安城里不再闻秧歌之声,时髦的青年男女纷纷走进兰花花卡拉OK厅。

当然,都市化还可以有另一种模式。我到过欧洲的一些城市,例如世界大都会巴黎,那里在更新城市建筑的同时,把维护城市的历史风貌看得比一切都重要,几近于神圣不可侵犯。一个城市的建筑风格和民俗风情体现了这个城市的个性,它们源于这个城市的特殊的历史和文化传统。消灭了一个城市的个性,差不多就等于是消灭了这个城市的记忆。这样的城市无论多么繁华,对于它的客人都丧失了学习和欣赏的价值,对于它的主人也丧失了家的意义。其实,在一个失去了记忆的城市里,并不存在真正的主人,每一个居民都只是无家可归的外乡人而已。

就我的性情而言,我恐怕永远将是一个游离于都市生活的外乡人。不过,我无意反对都市化。我知道,虽然都市化会带来诸如人口密集、交通拥挤之类的弊端,但都市化本身毕竟是一个进步,它促进了经济和文化的繁荣。我只是希望都市化按照一种健康的方式进行。即使作为一个外乡人,我也是能够欣赏都市的美的。有时候,夜深人静之时,我独自漫步在灯火明灭的北京街头,望着被五光十色的聚光灯照亮的幢幢高楼,一种赞叹之情便会油然而生:在浩瀚宇宙的一个小小的角落,可爱的人类竟给自己造出了这么些精巧的玩具。我还庆幸于自己的发现:都市最美的时刻,是在白昼和夜生活的喧嚣都沉寂了下去的时候。

正文 1998?1记住回家的路

生活在今日的世界上,心灵的宁静不易得。这个世界既充满着机会,也充满着压力。机会诱惑人去尝试,压力逼迫人去奋斗,都使人静不下心来。我不主张年轻人拒绝任何机会,逃避一切压力,以闭关自守的姿态面对世界。年轻的心灵本不该静如止水,波澜不起。世界是属于年轻人的,趁着年轻到广阔的世界上去闯荡一番,原是人生必要的经历。所须防止的只是,把自己完全交给了机会和压力去支配,在世界上风风火火或浑浑噩噩,迷失了回家的路途。

每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我的习惯是随便走走,好奇心驱使我去探寻这里的热闹的街巷和冷僻的角落。在这途中,难免暂时地迷路,但心中一定要有把握,自信能记起回住处的路线,否则便会感觉不踏实。我想,人生也是如此。你不妨在世界上闯荡,去建功创业,去探险猎奇,去觅情求爱,可是,你一定不要忘记了回家的路。这个家,就是你的自我,你自己的心灵世界。

寻求心灵的宁静,前提是首先要有一个心灵。在理论上,人人都有一个心灵,但事实上却不尽然。有一些人,他们永远被外界的力量左右着,永远生活在喧闹的外部世界里,未尝有真正的内心生活。对于这样的人,心灵的宁静就无从谈起。一个人惟有关注心灵,才会因为心灵被扰乱而不安,才会有寻求心灵的宁静之需要。所以,具有过内心生活的禀赋,或者养成这样的习惯,这是最重要的。有此禀赋或习惯的人都知道,其实内心生活与外部生活并非互相排斥的,同一个人完全可能在两方面都十分丰富。区别在于,注重内心生活的人善于把外部生活的收获变成心灵的财富,缺乏此种禀赋或习惯的人则往往会迷失在外部生活中,人整个儿是散的。自我是一个中心点,一个人有了坚实的自我,他在这个世界上便有了精神的坐标,无论走多远都能够找到回家的路。换一个比方,我们不妨说,一个有着坚实的自我的人便仿佛有了一个精神的密友,他无论走到哪里都带着这个密友,这个密友将忠实地分享他的一切遭遇,倾听他的一切心语。

如果一个人有自己的心灵追求,又在世界上闯荡了一番,有了相当的人生阅历,那么,他就会逐渐认识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世界无限广阔,诱惑永无止境,然而,属于每一个人的现实可能性终究是有限的。你不妨对一切可能性保持着开放的心态,因为那是人生魅力的源泉,但同时你也要早一些在世界之海上抛下自己的锚,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领域。一个人不论伟大还是平凡,只要他顺应自己的天性,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并且一心把自己喜欢做的事做得尽善尽美,他在这世界上就有了牢不可破的家园。于是,他不但会有足够的勇气去承受外界的压力,而且会有足够的清醒来面对形形色色的机会的诱惑。我们当然没有理由怀疑,这样的一个人必能获得生活的充实和心灵的宁静。

正文 1998?4愉快是基本标准

读了大半辈子书,倘若有人问我选择书的标准是什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愉快是基本标准。一本书无论专家们说它多么重要,排行榜说它多么畅销,如果读它不能使我感到愉快,我就宁可不去读它。

人做事情,或是出于利益,或是出于性情。出于利益做的事情,当然就不必太在乎是否愉快。我常常看见名利场上的健将一面叫苦不迭,一面依然奋斗不止,对此我完全能够理解。我并不认为他们的叫苦是假,因为我知道利益是一种强制力量,而就他们所做的事情的性质来说,利益的确比愉快更加重要。相反,凡是出于性情做的事情,亦即仅仅为了满足心灵而做的事情,愉快就都是基本的标准。属于此列的不仅有读书,还包括写作、艺术创作、艺术欣赏、交友、恋爱、行善等等,简言之,一切精神活动。如果在做这些事情时不感到愉快,我们就必须怀疑是否有利益的强制在其中起着作用,使它们由性情生活蜕变成了功利行为。

读书惟求愉快,这是一种很高的境界。关于这种境界,陶渊明做了最好的表述:“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不过,我们不要忘记,在《五柳先生传》中,这句话前面的一句话是:“闲静少言,不慕荣利。”可见要做到出于性情而读书,其前提是必须有真性情。那些躁动不安、事事都想发表议论的人,那些渴慕荣利的人,一心以求解的本领和真理在握的姿态夸耀于人,哪里肯甘心于自个儿会意的境界。

以愉快为基本标准,这也是在读书上的一种诚实的态度。无论什么书,只有你读时感到了愉快,使你发生了共鸣和获得了享受,你才应该承认它对于你是一本好书。在这一点上,毛姆说得好:“你才是你所读的书对于你的价值的最后评定者。”尤其是文学作品,本身并无实用,惟能使你的生活充实,而要做到这一点,前提是你喜欢读。没有人有义务必须读诗、小说、散文。哪怕是专家们同声赞扬的名著,如果你不感兴趣,便与你无干。不感兴趣而硬读,其结果只能是不懂装懂,人云亦云。相反,据我所见,凡是真正把读书当作享受的人,往往能够直抒己见。譬如说,蒙田就敢于指责柏拉图的对话录和西塞罗的著作冗长拖沓,坦然承认自己欣赏不了,博尔赫斯甚至把弥尔顿的《复乐园》和歌德的《浮士德》称做最著名的引起厌倦的方式,宣布乔伊斯作品的费解是作者的失败。这两位都是学者型的作家,他们的博学无人能够怀疑。我们当然不必赞同他们对于那些具体作品的意见,我只是想藉此说明,以读书为乐的人必有自己鲜明的好恶,而且对此心中坦荡,不屑讳言。

我不否认,读书未必只是为了愉快,出于利益的读书也有其存在的理由,例如学生的做功课和学者的做学问。但是,同时我也相信,在好的学生和好的学者那里,愉快的读书必定占据着更大的比重。我还相信,与灌输知识相比,保护和培育读书的愉快是教育的更重要的任务。所以,如果一种教育使学生不能体会和享受读书的乐趣,反而视读书为完全的苦事,我们便可以有把握地判断它是失败了。

正文 1998?6 私人写作



一八六二年秋天的一个夜晚,托尔斯泰几乎通霄失眠,心里只想着一件事:明天他就要向索菲亚求婚了。他非常爱这个比他小十六岁、年方十八的姑娘,觉得即将来临的幸福简直难以置信,因此兴奋得睡不着觉了。

求婚很顺利。可是,就在求婚被接受的当天,他想到的是:“我不能为自己一个人写日记了。我觉得,我相信,不久我就不再会有属于一个人的秘密,而是属于两个人的,她将看我写的一切。”

当他在日记里写下这段话时,他显然不是为有人将分享他的秘密而感到甜蜜,而是为他不再能独享仅仅属于他一个人的秘密而感到深深的不安。这种不安在九个月后完全得到了证实,清晰成了一种强烈的痛苦和悔恨:“我自己喜欢并且了解的我,那个有时整个地显身、叫我高兴也叫我害怕的我,如今在哪里?我成了一个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人。自从我娶了我所爱的女人以来,我就是这样一个人。这个簿子里写的几乎全是谎言--虚伪。一想到她此刻就在我身后看我写东西,就减少了、破坏了我的真实性。”

托尔斯泰并非不愿对他所爱的人讲真话。但是,面对他人的真实是一回事,面对自己的真实是另一回事,前者不能代替后者。作为一个珍惜内心生活的人,他从小就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如果我们不把记事本、备忘录之类和日记混为一谈的话,就应该承认,日记是最纯粹的私人写作,是个人精神生活的隐秘领域。在日记中,一个人只面对自己的灵魂,只和自己的上帝说话。这的确是一个神圣的约会,是决不容许有他人在场的。如果写日记时知道所写的内容将被另一个人看到,那么,这个读者的无形在场便不可避免地会改变写作者的心态,使他有意无意地用这个读者的眼光来审视自己写下的东西。结果,日记不再成其为日记,与上帝的密谈蜕变为向他人的倾诉和表白,社会关系无耻地占领了个人的最后一个精神密室。当一个人在任何时间内,包括在写日记时,面对的始终是他人,不复能够面对自己的灵魂时,不管他在家庭、社会和一切人际关系中是一个多么诚实的人,他仍然失去了最根本的真实,即面对自己的真实。

因此,无法只为自己写日记,这一境况成了托尔斯泰婚后生活中的一个持久的病痛。三十四年后,他还在日记中无比沉痛地写道:“我过去不为别人写日记时有过的那种宗教感情,现在都没有了。一想到有人看过我的日记而且今后还会有人看,那种感情就被破坏了。而那种感情是宝贵的,在生活中帮助过我。”这里的“宗教感情”是指一种仅仅属于每个人自己的精神生活,因为正像他在生命最后一年给索菲亚的一封信上所说的:“每个人的精神生活是这个人与上帝之间的秘密,别人不该对它有任何要求。”在世间一切秘密中,惟此种秘密最为神圣,别种秘密的被揭露往往提供事情的真相,而此种秘密的受侵犯却会扼杀灵魂的真实。

可是,托尔斯泰仍然坚持写日记,直到生命的最后日子,而且在我看来,他在日记中仍然是非常真实的,比我所读到过的任何作家日记都真实。他把他不能真实地写日记的苦恼毫不隐讳地诉诸笔端,也正证明了他的真实。真实是他的灵魂的本色,没有任何力量能使他放弃,他自己也不能。



似乎也是出于对真实的热爱,萨特却反对一切秘密。他非常自豪他面对任何人都没有秘密,包括托尔斯泰所异常珍视的个人灵魂的秘密。他的口号是用透明性取代秘密。在他看来,写作的使命便是破除秘密,每个作家都完整地谈论自己,如此缔造一个一切人对一切人都没有秘密的完全透明的理想社会。

我不怀疑萨特对透明性的追求是真诚的,并且出于一种高尚的动机。但是,它显然是乌托邦。如果不是,就更可怕,因为其惟一可能的实现方式是奥威尔的和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即一种禁止个人秘密的恐怖的透明性。不过,这是题外话。对于我们来说,重要的是:写作的真实存在于透明性之中吗?

当然,写作总是要对人有所谈论。在此意义上,萨特否认有为自己写作这种事。他断言:“一旦你开始写作,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你已经介入了。”可是,问题在于,在“介入”之前,作家所要谈论的问题已经存在了,它并不是在作家开口向人谈论的时候才突然冒出来的。一个真正的作家必有一个或者至多几个真正属于他的问题,这些问题往往伴随他的一生,它们的酝酿和形成恰好是他的灵魂的秘密。他的作品并非要破除这个秘密,而只是从这个秘密中生长出来的看得见的作物罢了。就写作是一个精神事件,作品是一种精神产品而言,有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灵魂的问题和秘密便是写作的真实的一个基本前提。这样的问题和秘密会引导写作者探索存在的未经勘察的领域,发现一个别人尚未发现的仅仅属于他的世界,他作为一个作家的存在理由和价值就在于此。没有这样的问题和秘密的人诚然也可以写点什么,甚至写很多的东西,然而,在最好的情况下,他们只是在传授知识,发表意见,报告新闻,编讲故事,因而不过是教师、演说家、记者、故事能手罢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加缪出于对法西斯的义愤加入了法国抵抗运动。战后,在回顾这一经历时,他指责德国人说:“你们强迫我进入了历史,使我五年中不能享受鸟儿的歌鸣。可是,历史有一种意义吗?”针对这一说法,萨特批评道:“问题不在于是否愿意进入历史和历史是否有意义,而在于我们已经身在历史中,应当给它一种我们认为最好的意义。”他显然没有弄懂加缪苦恼的真正缘由:对于真正属于自己灵魂的问题的思考被外部的历史事件打断了。他太多地生活在外部的历史中,因而很难理解一个沉湎于内心生活的人的特殊心情。

我相信萨特是不为自己写日记的,他的日记必定可以公开,至少可以向波伏瓦公开,因此他完全不会有托尔斯泰式的苦恼。我没有理由据此断定他不是一个好作家。不过,他的文学作品,包括小说和戏剧,无不散发着浓烈的演讲气息,而这不能不说与他主张并努力实行的透明性有关。昆德拉在谈到萨特的《恶心》时挖苦说,这部小说是存在主义哲学穿上了小说的可笑服装,就好像一个教师为了给打瞌睡的学生开心,决定用小说的形式上一课。的确,我们无法否认萨特是一个出色的教师。



对于我们今天的作家来说,托尔斯泰式的苦恼就更是一种陌生的东西了。一个活着时已被举世公认的文学泰斗和思想巨人,却把自己的私人日记看得如此重要,这个现象似乎只能解释为一种个人癖好,并无重要性。据我推测,今天以写作为生的大多数人是不写日记的,至少是不写灵魂密谈意义上的私人日记的。有些人从前可能写过,一旦成了作家,就不写了。想要或预约要发表的东西尚且写不完,哪里还有工夫写不发表的东西呢?

一位研究宗教的朋友曾经不胜感慨地向我诉苦:他忙于应付文债,几乎没有喘息的工夫,只在上厕所时才得到片刻的安宁。我笑笑说:可不,在这个忙碌的时代,我们只能在厕所里接待上帝。上帝在厕所里--这不是一句单纯的玩笑,而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真实写照,厕所是上帝在这个喧嚣世界里的最后避难所。这还算好的呢,多少人即使在厕所里也无暇接待上帝,依然忙着尘世的种种事务,包括写作!

是的,写作成了我们在尘世的一桩事务。这桩事务又派生出了许多别的事务,于是我们忙于各种谈话:与同行、编辑、出版商、节目主持人等等。其实,写作也只是我们向公众谈话的一种方式而已。最后,我们干脆抛开纸笔,直接在电视台以及各种会议上频频亮相和发表谈话,并且仍然称这为写作。

曾经有一个时代,那时的作家、学者中出现了一批各具特色的人物,他们每个人都经历了某种独特的精神历程,因而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在他们的一生中,对世界、人生、社会的观点也许会发生重大的变化,不论这些变化的促因是什么,都同时是他们灵魂深处的变化。我们尽可以对这些变化评头论足,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由这些变化组成的他们的精神历程在我们眼前无不呈现为一种独特的精神景观,闪耀着个性的光华。可是,今日的精英们却只是在无休止地咀嚼从前的精英留下的东西,名之曰文化讨论,并且人人都以能够在这讨论中插上几句话而自豪。他们也在不断改变着观点,例如昨天鼓吹革命,今天讴歌保守,昨天崇洋,今天尊儒,但是这些变化与他们的灵魂无关,我们从中看不到精神历程,只能看到时尚的投影。他们或随波逐流,或标新立异,而标新立异也无非是随波逐流的夸张形式罢了。把他们先后鼓吹过的观点搜集到一起,我们只能得到一堆意见的碎片,用它们是怎么也拼凑不出一个完整的个性的。



我把一个作家不为发表而从事的写作称为私人写作,它包括日记、笔记、书信等等。这是一个比较宽泛的定义,哪怕在写时知道甚至期待别人--例如爱侣或密友--读到的日记也包括在内,因为它们起码可以算是情书和书信。当然,我所说的私人写作肯定不包括预谋要发表的日记、公开的情书、登在报刊上的致友人书之类,因为这些东西不符合我的定义。要言之,在进行私人写作时,写作者所面对的是自己或者某一个活生生的具体的个人,而不是抽象的读者和公众。因而,他此刻所具有的是一个生活、感受和思考着的普通人的心态,而不是一个专业作家的职业心态。

毫无疑问,最纯粹、在我看来也最重要的私人写作是日记。我甚至相信,一切真正的写作都是从写日记开始的,每一个好作家都有一个相当长久的纯粹私人写作的前史,这个前史决定了他后来之成为作家不是仅仅为了谋生,也不是为了出名,而是因为写作乃是他的心灵的需要,至少是他的改不掉的积习。他向自己说了太久的话,因而很乐意有时候向别人说一说。

私人写作的反面是公共写作,即为发表而从事的写作,这是就发表终究是一种公共行为而言的。对于一个作家来说,为发表的写作当然是不可避免也无可非议的,而且这是他锤炼文体功夫的主要领域,传达的必要促使他寻找贴切的表达,尽量把话说得准确生动。但是,他首先必须有话要说,这是非他说不出来的独一无二的话,是发自他心灵深处的话,如此他才会怀着珍爱之心为它寻找最好的表达,生怕它受到歪曲和损害。这样的话在向读者说出来之前,他必定已经悄悄对自己说过无数遍了。一个忙于向公众演讲而无暇对自己说话的作家,说出的话也许漂亮动听,但几乎不可能是真切感人的。

托尔斯泰认为,写作的职业化是文学堕落的主要原因。此话愤激中带有灼见。写作成为谋生手段,发表就变成了写作的最直接的目的,写作遂变为制作,于是文字垃圾泛滥。不被写作的职业化败坏是一件难事,然而仍是可能的,其防御措施之一便是适当限制职业性写作所占据的比重,为自己保留一个纯粹私人写作的领域。私人写作为作家提供了一个必要的空间,使他暂时摆脱职业,回到自我,得以与自己的灵魂会晤。他从私人写作中得到的收获必定会给他的职业性写作也带来好的影响,精神的洁癖将使他不屑于制作文字垃圾。我确实相信,一个坚持为自己写日记的作家是不会高兴去写仅仅被市场所需要的东西的。



1910年的一个深秋之夜,离那个为求婚而幸福得睡不着觉的秋夜快半个世纪了,对于托尔斯泰来说,这是又一个不眠之夜。这天深夜,这位八十二岁的老翁悄悄起床,离家出走,十天后病死在一个名叫阿斯塔波沃的小车站上。

关于托尔斯泰晚年的出走,后人众说纷纭。最常见的说法是,他试图以此表明他与贵族生活--以及不肯放弃这种生活的托尔斯泰夫人--的决裂,走向已经为时过晚的自食其力的劳动生活。因此,他是为平等的理想而献身的。然而,事实上,托尔斯泰出走的真正原因也就是四十八年前新婚燕尔时令他不安的那个原因:日记。

如果说不能为自己写日记是托尔斯泰的一块心病,那么,不能看丈夫的日记就是索菲亚的一块心病,夫妇之间围绕日记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战争。到托尔斯泰晚年,这场战争达到了高潮。为了有一份只为自己写的日记,托尔斯泰真是费尽了心思,伤透了脑筋。有一段时间,这个举世闻名的大文豪竟然不得不把日记藏在靴筒里,连他自己也觉得滑稽。可是,最后还是被索菲亚翻出来了。索菲亚又要求看他其余的日记,他坚决不允,把他最后十年的日记都存进了一家银行。索菲亚为此不断地哭闹,她想不通做妻子的为什么不能看丈夫的日记,对此只能有一个解释:那里面一定写了她的坏话。在她又一次哭闹时,托尔斯泰喊了起来:

“我把我的一切都交了出来:财产,作品……只把日记留给了自己。如果你还要折磨我,我就出走,我就出走!”

说得多么明白。这话可是索菲亚记在她自己的日记里的,她不可能捏造对她不利的话。那个夜晚她又偷偷翻寻托尔斯泰的文件,终于促使托尔斯泰把出走的决心付诸行动。把围绕日记的纷争解释为争夺遗产继承权的斗争,未免太势利眼了。对于托尔斯泰来说,他死后日记落在谁手里是一件相对次要的事情,他不屈不挠争取的是为自己写日记的权利。这位公共写作领域的巨人同时也是一位为私人写作的权利献身的烈士。

正文 1996?3小说的智慧

孟湄送我这本她翻译的昆德拉的文论,距今快三年了。当时一读就非常喜欢,只觉得妙论迭出,奇思突起。我折服于昆德拉既是写小说的大手笔,也是写文论的大手笔。他的文论,不但传达了他独到而一贯的见识,而且也是极显风格的散文。自那以后,我一直想把读这书的感想整理出来,到今天才算如了愿,写成这篇札记。我不是小说家,我所写的只是因了昆德拉的启发而对现代小说精神的一种理解。

一小说在思考小说曾经被等同于故事,小说家则被等同于讲故事的人。在小说中,小说家通过真实的或虚构的(经常是半真实半虚构的)故事描绘生活,多半还解说生活,对生活作出一种判断。读者对于小说的期待往往也是引人入胜的故事,以故事是否吸引人来评定小说的优劣。现在,面对卡夫卡、乔伊斯这样的现代小说家的作品,期待故事的读者难免困惑甚至失望了,觉得它们简直不像小说。从前的小说想做什么是清楚的,便是用故事讽喻、劝戒或者替人们解闷,现代小说想做什么呢?

现代小说在思考。现代一切伟大的小说都不对生活下论断,而仅仅是在思考。

小说的内容永远是生活。每一部小说都描述或者建构了生活的一个片段,一个缩影,一种模型,以此传达了对生活的一种理解。对于从前的小说家来说,不管他们对生活的理解多么不同,在每一种理解下,生活都如同一个具有确定意义的对象摆在面前,小说只需对之进行描绘、再现、加工、解释就可以了。在传统形而上学崩溃的背景下,以往对生活的一切清晰的解说都成了问题,生活不再是一个具有确定意义的对象,而重新成了一个未知的领域。当现代哲学陷入意义的迷惘之时,现代小说也发现了认识生活的真相是自己最艰难的使命。

在中,昆德拉谈到了认识生活的真相之困难。这是一种悖论式的困难。我们的真实生活是由每一个“现在的具体”组成的,而“现在的具体”几乎是无法认识的,它一方面极其复杂,包含着无数事件、感觉、思绪,如同原子一样不可穷尽,另一方面又稍纵即逝,当我们试图认识它时,它已经成为过去。也许我们可以退而求其次,通过及时的回忆来挽救那刚刚消逝的“现在”。但是,回忆也只是遗忘的一种形式,既然“现在的具体”在进行时未被我们认识,在回忆中呈现的就更不是当时的那个具体了。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只能依靠回忆,因为它是我们的惟一手段。回忆不可避免地是一个整理和加工的过程,在这过程中,逻辑、观念、趣味、眼光都参与进来了。如此获得的结果决非那个我们企图重建的“现在的具体”,而只能是一种抽象。例如,当我们试图重建某一情境中的一场对话时,它几乎必然要被抽象化:对话被缩减为条理清晰的概述,情境只剩下若干已知的条件。问题不在于记忆力,再好的记忆力也无法复原从未进入意识的东西。这种情形使得我们的真实生活成了“世上最不为人知的事物”,“人们死去却不知道曾经生活过什么”。

我走在冬日的街道上。沿街栽着一排树,树叶已经凋零,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不时有行人迎面走来,和我擦身而过。我想到此刻在世界的每一个城市,都有许多人在匆匆走着,走过各自生命的日子,走向各自的死亡。人们匆忙地生活着,而匆忙也只是单调的一种形式。匆忙使人们无暇注视自己的生活,单调则使人们失去了注视的兴趣。就算我是一个诗人,作家,学者,又怎么样呢?当我从事着精神的劳作时,我何尝在注视自己的生活,只是在注视自己的意象、题材、观念罢了。我思考着生活的意义,因为抓住了某几个关键字眼而自以为对意义有所领悟,就在这同时,我的每日每时的真实生活却从我手边不留痕迹地流失了。

好吧,让我停止一切劳作,包括精神的劳作,全神贯注于我的生活中的每一个“现在的具体”。可是,当我试图这么做时,我发现所有这些“现在的具体”不再属于我了。我与人交谈,密切注视着谈话的进行,立刻发现自己已经退出了谈话,仿佛是另一个虚假的我在与人进行一场虚假的谈话。我陷入了某种微妙的心境,于是警觉地返身内视,却发现我的警觉使这微妙的心境不翼而飞了。

一个至死不知道自己曾经生活过什么的人,我们可以说他等于没有生活过。一个时刻注视自己在生活着什么的人,他实际上站到了生活的外边。人究竟怎样才算生活过?

二小说与哲学相靠近

如何找回失去的“现在”,这是现代小说家所关心的问题。“现在”的流失不是量上的,而是质上的。因此,靠在数量上自然主义地堆积生活细节是无济于事的,惟一可行的是从质上找回。所谓从质上找回,便是要去发现“现在的具体”的本体论结构,也就是通过捕捉住“现在”中那些隐藏着存在的密码的情境和细节,来揭示人生在世的基本境况。昆德拉认为,这正是卡夫卡开辟的新方向。

昆德拉常常用海德格尔的“存在”范畴表达他所理解的生活。基本的要求仍然是真实,但不是反映论意义上的,而是本体论意义上的,“存在”范畴所表达的便是这种本体论意义上的生活之真实。小说中的“假”,种种技巧和虚构,都是为这种本体论意义上的真服务的,若非如此,便只是纯粹的假--纯粹的个人玩闹和遐想--而已。

有时候,昆德拉还将“存在”与“现实”区分开来。例如,他在中写道:“小说研究的不是现实,而是存在。”凡发生了的事情都属于现实,存在则总是关涉人生在世的基本境况。小说的使命不是陈述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而是揭示存在的尚未为人所知的方面。如果仅仅陈述事情,不管这些事情多么富有戏剧性,多么引人入胜,或者在政治上多么重要,有多么大的新闻价值,对于阐述某个哲学观点多么有说服力,都与存在无关,因而都在小说的真正历史之外。

小说以研究存在为自己的使命,这使得小说向哲学靠近了。但是,小说与哲学的靠近是互相的,是它们都把目光投向存在领域的结果。在这互相靠近的过程中,代表哲学一方的是尼采,他拒绝体系化思想,对有关人类的一切进行思考,拓宽了哲学的主题,使哲学与小说相接近;代表小说一方的是卡夫卡、贡布罗维茨、布洛赫、穆齐尔,他们用小说进行思考,接纳可被思考的一切,拓宽了小说的主题,使小说与哲学相接近。

其实,小说之与哲学结缘由来已久。凡是伟大的小说作品,皆包含着一种哲学的关切和眼光。这并不是说,它们阐释了某种哲学观点,而是说,它们总是对人生底蕴有所关注并提供了若干新的深刻的认识。仅仅编故事而没有这种哲学内涵的小说,无论故事编得多么精彩,都称不上伟大。令昆德拉遗憾的是,他最尊敬的哲学家海德格尔只重视诗,忽视了小说,而“正是在小说的历史中有着关于存在的智慧的最大宝藏”。他也许想说,如果海德格尔善于发掘小说的材料,必能更有效地拓展其哲学思想。

在研究存在方面,小说比哲学更具有优势。存在是不能被体系化的,但哲学的概念式思考往往倾向于体系化,小说式的思考却天然是非系统的,能够充分地容纳意义的不确定性。小说在思考--并不是小说家在小说中思考,而是小说本身在思考。这就是说,不只是小说的内容具有思想的深度,而且小说的形式也在思考,因而不能不具有探索性和实验性。这正是现代小说的特点。所谓“哲学小说”与现代小说毫不相干,“哲学小说”并不在思考,譬如说萨特的小说不过是萨特在用小说的形式上哲学课罢了。在“哲学小说”中,哲学与小说是貌合神离、同床异梦的。昆德拉讽刺说,由于萨特的《恶心》成了新方向的样板,其后果是“哲学与小说的新婚之夜在相互的烦恼中度过”。

三存在不是什么

今日世界上,每时每刻都有人在编写和出版小说,其总量不计其数。然而,其中的绝大部分只是在小说历史之外的小说生产而已。它们生产出来只是为了被消费掉,在完成之日已注定要被遗忘。

只有在小说的历史之内,一部作品才可以作为价值而存在。怎样的作品才能进入小说的历史呢?首先是对存在作出了新的揭示,其次,为了作出这一新的揭示,而在小说的形式上有新的探索。

一个小说家必须具备存在的眼光,看到比现实更多的东西。然而,许多小说家都没有此种眼光,他们或者囿于局部的现实,或者习惯于对现实作某种本质主义的抽象,把它缩减为现实的某一个层面和侧面。昆德拉借用海德格尔的概念,称这种情况为“存在的被遗忘”。如此写出来的小说,不过是小说化的情欲、忏悔、自传、报道、说教、布道、清算、告发、披露隐私罢了。小说家诚然可以面对任何题材,甚至包括自己和他人的隐私这样的题材,功夫的高下见之于对题材的处理,由此而显出他是一个露淫癖或窥淫癖患者,还是一个存在的研究者。

一个小说家是一个存在的研究者,这意味着他与一切现实、他处理的一切题材都保持着一种距离,这个距离是他作为研究者所必需的。无论何种现实,在他那里都成为研究存在以及表达他对存在之认识的素材。也就是说,他不立足于任何一种现实,而是立足于小说,站在小说的立场上研究它们。

对于昆德拉的一种普遍误解是把他看做一个不同政见者,一个政治性作家。请听昆德拉的回答:“您是共产主义者吗?--不,我是小说家。”“您是不同政见者吗?--不,我是小说家。”他明确地说,对于他,做小说家不只是实践一种文学形式,而是“一种拒绝与任何政治、宗教、意识形态、道德、集体相认同的立场”。他还说,他憎恨想在艺术品中寻找一种态度(政治的,哲学的,宗教的等等)的人们,而本来应该从中仅仅寻找一种认识的意图的。我想起尼采的一个口气相反、实质相同的回答。他在国外漫游时,有人问他:“德国有哲学家吗?德国有诗人吗?德国有好书吗?”他说他感到脸红,但以他即使在失望时也具有的勇气答道:“有的,俾斯麦!”他之所以感到脸红,是因为德国的哲学家、诗人、作家丧失了独立的哲学、诗、写作的立场,都站到政治的立场上去了。

如果说在政治和商业、宗教和世俗、传统和风尚、意识形态和流行思潮、社会秩序和大众传媒等等立场之外,小说、诗还构成一种特殊的立场,那么,这无非是指个性的立场,美学的立场,独立思考的立场,关注和研究存在的立场。在一切平庸的写作背后,我们都可发现这种立场的阙如。

对于昆德拉来说,小说不只是一种文学体裁,更是一种看生活的眼光,一种智慧。因此,从他对小说的看法中,我读出了他对生活的理解。用小说的智慧看,生活--作为“存在”--究竟是什么,或者说不是什么呢?

海德格尔本人也不能概括地说明什么是存在,昆德拉同样不能。然而,从他对以往和当今小说的批评中,我们可以知道存在--以及以研究存在为使命的小说--不是什么。

存在不是戏剧,小说不应把生活戏剧化。

存在不是抒情诗,小说不应把生活抒情化。

存在不是伦理,小说不是进行道德审判的场所。

存在不是政治,小说不是形象化的政治宣传或政治抗议。

存在不是世上最近发生的事,小说不是新闻报道。

存在不是某个人的经历,小说不是自传或传记。

四在因果性之外

在一定的意义上,写小说就是编故事。在许多小说家心目中,编故事有一个样板,那就是戏剧。他们把小说的空间设想成舞台,在其中安排曲折的悬念,扣人心弦的情节,离奇的巧合,激动人心的场面。他们让人物发表精彩的讲话。他们使劲儿吊读者的胃口。这样编出的故事诚然使许多读者觉得过瘾,却与存在无关。

在小说中强化、营造、渲染生活的戏剧性因素,正是上个世纪小说家们的做法。在他们那里,场面成为小说构造的基本因素,小说宛如一个场面丰富的剧本。昆德拉推崇福楼拜、乔伊斯、卡夫卡、海明威,因为他们使小说走出了这种戏剧性。把生活划分为日常性和戏剧性两个方面,强化其戏剧性而舍弃其日常性,乃是现象和本质二分模式在小说领域内的一种运用。在现实中,日常性与戏剧性是永远同在的,人们总是在平凡、寻常、偶然的气氛中相遇,生活的这种散文性是人生在世的一种基本境况。在此意义上,昆德拉宣称,对散文的发现是小说的“本体论使命”,这一使命是别的艺术无能承担的。

夸大戏剧性,拒斥日常性,这差不多构成了最悠久的美学传统。无论现实主义,还是浪漫主义,都是在这一传统中生长出来的。从亚里士多德的“情节的整一”,到恩格斯的“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都是这一传统的理论表达。殊不知生活不是演戏,所谓“人生大舞台,舞台小人生”乃是谎言,其代价是抹杀了日常性的美学意义。

事实上,自十九世纪后期以来,戏剧本身也在走出戏剧性,走向日常性。梅特林克曾经谈到易卜生戏剧中的“第二层次”的对话,这些对话仿佛是多余的,而非必需的,实际上却具有更深刻的真实性。在海明威的小说中,这种所谓“第二层次”的对话取得了完全的支配地位。海明威的高明之处在于发现了日常生活中对话的真实结构。我们平时常常与人交谈,但我们并不知道我们是怎样交谈的。海明威却通过一种简单而又漂亮的形式向我们显示:现实中的对话总是被日常性所包围、延迟、中断、转移,因而不系统、不逻辑;在第三者听来,它不易懂,是未说出的东西上面的一层薄薄的表面;它重复、笨拙,由此暴露了人物的特定想法,并赋予对话以一种特殊的旋律。如果说雨果小说中的对话以其夸张的戏剧性使我们更深地遗忘了现实中的对话之真相,那么,可以说海明威为我们找回了这个真相,使我们知道了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是怎样进行交谈的。

我们已经太习惯于用逻辑的方式理解生活,正是这种方式使我们的真实生活从未进入我们的视野,成为被永远遗忘的存在。把生活戏剧化也是逻辑方式的产物,是因果性范畴演出的假面舞会。

昆德拉讲述了一个绝妙的故事: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互相暗恋,等待着向对方倾诉衷肠的机会。机会来了,有一天他俩去树林里采蘑菇,但两人都心慌意乱,沉默不语。也许为了掩饰心中的慌乱,也为了打破沉默的尴尬,他们开始谈论蘑菇,于是一路上始终谈论着蘑菇,永远失去了表白爱情的机会。

真正具讽刺意义的事情还在后面。这个男人当然十分沮丧,因为他毫无理由地失去了一次爱情。然而,一个人能够原谅自己失去爱情,却决不能原谅自己毫无理由。于是,他对自己说:我之所以没有表白爱情,是因为忘不了死去的妻子。

德谟克里特曾说:只要找到一个因果性的解释,也胜过成为波斯人的王。我们虽然未必像他那样藐视王位,却都和他一样热爱因果性的解释。为结果寻找原因,为行为寻找理由,几乎成了我们的本能,以至于对事情演变的真实过程反而视而不见了。然而,正是对于一般人视而不见的东西,好的小说家能够独具慧眼,加以复原。譬如说,他会向我们讲述蘑菇捣乱的故事。相反,我们可以想像,大多数小说家一定会按照那个男人的解释来处理这个素材,向我们讲述一个关于怀念亡妻的忠贞的故事。

按照通常的看法,陀斯妥耶夫斯基是一位非理性作家,托尔斯泰是一位理性的、甚至有说教气味的作家。在昆德拉看来,情形正好相反。在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小说中,思想构成了明确的动机,人物只是思想的化身,其行为是思想的逻辑结果。譬如说,基里洛夫之所以自杀,是因为他确信人只有信仰上帝才能活下去,而这一信仰已经破灭,于是他必须自杀。支配他自杀的思想可归入非理性哲学的范畴,但这种思想是他的理性所把握的,其作用方式也是极其理性、因果分明的。在生活中真正发生作用的非理性并不是某种非理性的哲学观念,而是我们的理性思维无法把握的种种内在冲动、瞬时感觉、偶然遭遇及其对我们的作用过程。在小说家中,正是托尔斯泰也许最早描述了生活的这个方面。

一个人自杀了,周围的人们就会寻找他自杀的原因。例如,悲观主义的思想,孤僻的性格,忧郁症,失恋,生活中的其他挫折,等等。找到了原因,人们就安心了,对这个人的自杀已经有了一个解释,他在自杀前的种种表现或者被纳入这个解释,或者--如果不能纳入--就被遗忘了。人们对生活的理解很像是在写案情报告。事实上,自杀者走向自杀的过程是复杂的,在心理上尤其如此,其中有许多他自己也未必意识到的因素。你不能说这些被忽略了的心理细节不是原因,因为任何一个细节的改变也许会导致完全不同的结局。导致某一结果的原因几乎是无限的,所以也就不存在任何确定的因果性。小说家当然不可能穷尽一切细节,他的本领在于谋划一些看似不重要因而容易被忽视、实则真正起了作用的细节,在可能的限度内复原生活的真实过程。例如,托尔斯泰便如此复原了安娜走向自杀的过程。可是,正像昆德拉所说的,人们读小说就和读他们自己的生活一样地不专心和不善读,往往也忽略了这些细节。因此,读者中十有八、九仍然把安娜自杀的原因归结为她和渥伦斯基的爱情危机。

五性与反浪漫主义

性与浪漫有不解之缘。性本身具有一种美化、理想化的力量,这至少是人们共通的青春期经验。仿佛作为感恩,人们又反转过来把性美化和理想化。一切浪漫主义者都是性爱的讴歌者,或者--诅咒者,倘若他们觉得自己被性的魔力伤害的话,而诅咒仍是以承认此种魔力为前提的。

现代小说在本质上是反浪漫主义的,这种“深刻的反浪漫主义”--如同昆德拉在谈到卡夫卡时所推测的--很可能来自对性的眼光的变化。昆德拉赞扬卡夫卡(还有乔伊斯)使性从浪漫激情的迷雾中走出,还原成了每个人平常和基本的生活现实。作为对照,他嘲笑劳伦斯把性抒情化,用鄙夷的口气称他为“交欢的福音传教士”。

十九世纪初期的浪漫主义者并不直接讴歌性,在他们看来,性必须表现为情感的形态才能成为价值。在劳伦斯那里,性本身就是价值,是对抗病态的现代文明的惟一健康力量。对于卡夫卡以及昆德拉本人来说,性和爱情都不再是价值。这里的确发生着看性的眼光的重大变化,而如果杜绝了对性的抒情眼光,影响必是深远的,那差不多是消解了一切浪漫主义的原动力。

抒情化是一种赋予意义的倾向。如果彻底排除掉抒情化,性以及人的全部生命行为便只成了生物行为,暴露了其可怕的无意义性。甚至劳伦斯也清楚地看到了这种无意义性,他的查太莱夫人一边和守猎人做爱,一边冷眼旁观,觉得这个男人的臀部的冲撞多么可笑。上帝造了有理智的人,同时又迫使他做这种可笑的姿势,未免太恶作剧。但守猎人的雄风终于征服了查太莱夫人的冷静,把她脱胎成了一个妇人,使她发现了性行为本身的美。性曾因爱情获得意义,现代人普遍不相信爱情,在此情形下怎样肯定性,这的确是现代人所面临的一个难题。性制造美感又破坏美感,使人亢奋又使人厌恶,尽管无意义却丝毫不减其异常的威力,这是性与存在相关联的面貌。现代人在性的问题上的尴尬境遇乃是一个缩影,表明现代人在意义问题上的两难,一方面看清了生命本无意义的真相,甚至看穿了一切意义寻求的自欺性质,另一方面又不能真正安于意义的缺失。

对于上述难题,昆德拉的解决方法体现在这一命题中:任何无意义在意外中被揭示是喜剧的源泉。这是性的审美观的转折:性的抒情诗让位于性的喜剧,性被欣赏不再是因为美,而是因为可笑,自嘲取代两情相悦成了做爱时美感的源泉。在其小说作品中,昆德拉本人正是一个捕捉性的无意义性和喜剧性的高手。不过,我确信,无论他还是卡夫卡,都没有彻底拒绝性的抒情性。例如他激赏的第三章,卡夫卡描写K和弗丽达在酒馆地板上长时间地做爱,K觉得自己走进了一个比人类曾经到过的任何国度更远的奇异的国度,这种描写与劳伦斯式的抒情有什么本质不同呢?区别仅在于比例,在劳伦斯是基本色调的东西,在卡夫卡只是整幅画面上的一小块亮彩。然而,这一小块亮彩已经足以说明,寻求意义乃是人的不可磨灭的本性。

现代小说的特点之一是反对感情谎言。在感情问题上说谎,用夸张的言辞渲染爱和恨、欢乐和痛苦等等,这是浪漫主义的通病。现代小说并不否认感情的存在,但对感情持一种研究的而非颂扬的态度。

昆德拉说得好:艺术的价值同其唤起的感情的强度无关,后者可以无需艺术。兴奋本身不是价值,有的兴奋很平庸。感情洋溢者的心灵往往是既不敏感、也不丰富的,它动辄激动,感情如流水,来得容易也去得快,永远酿不出一杯醇酒。感情的浮夸必然表现为修辞的浮夸,企图用华美的词句掩盖思想的平庸,用激情的语言弥补感觉的贫乏。

不过,我不想过于谴责浪漫主义,只要它是真的。真诚的浪漫主义者--例如十九世纪初期的浪漫主义者--患的是青春期夸张病,他们不自觉地夸大感情,但并不故意伪造感情。在今天,真浪漫主义已经近于绝迹了,流行的是伪浪漫主义,煽情是它的美学,媚俗是它的道德,其特征是批量生产和推销虚假感情,通过传媒操纵大众的感情消费,目的是获取纯粹商业上的利益。

六道德判断的悬置

人类有两种最根深蒂固的习惯,一是逻辑,二是道德。从逻辑出发,我们习惯于在事物中寻找因果联系,而对在因果性之外的广阔现实视而不见。从道德出发,我们习惯于对人和事做善恶的判断,而对在善恶的彼岸的真实生活懵然无知。这两种习惯都妨碍着我们研究存在,使我们把生活简单化,停留在生活的表面。

对小说家的两大考验:摆脱逻辑推理的习惯,摆脱道德判断的习惯。

逻辑解构和道德中立--这是现代小说与古典小说的分界线,也是现代小说与现代哲学的会合点。

看事物可以有许多不同的角度,道德仅是其中的一种,并且是相当狭隘的一种。存在本无善恶可言,善恶的判断出自一定的道德立场,归根到底出自维护一定社会秩序的需要。可是,这类判断已经如此天长日久,层层缠结,如同蛛网一样紧密附着在存在的表面。一个小说家作为存在的研究者,当然不该被这蛛网缠住,而应进入存在本身。写小说的前提是要有自由的眼光,不但没有禁区,凡存在的一切皆是自己的领地,而且拒绝独断,善于发现世间万事的相对性质。古往今来,在设置禁区和助长独断方面,道德起了最重要的作用。因此,惟有超脱于道德的眼光,才能以自由的眼光研究存在。在此意义上,昆德拉说:小说是“道德判断被悬置的领域”,把道德判断悬置,这正是小说的道德。

从小说的智慧看,随时准备进行道德判断的那种热忱乃是最可恨的愚蠢。安娜是一个堕落的坏女人,还是一个深情的好女人?渥伦斯基是不是一个自私的家伙?托尔斯泰不问自己这样的问题。聪明的读者也不问,问并且感到困惑的读者已经有点蠢了,而最蠢的则是问了并且做出断然回答的读者。昆德拉十分瞧不起卡夫卡的遗嘱执行人布洛德,批评他以及他开创的卡夫卡学把卡夫卡描绘成一个圣徒,从而把卡夫卡逐出了美学领域。某个卡夫卡学者写道:“卡夫卡曾为我们而生,而受苦。”昆德拉讥讽地反驳:“卡夫卡没有为我们受苦,他为我们玩儿了一通!”

世上最无幽默感的是道德家。小说家是道德家的对立面,他发明了幽默。昆德拉的定义:“幽默:天神之光,世界揭示在它的道德的模棱两可中,将人暴露在判断他人时深深的无能为力中;幽默,为人间万事的相对性而陶醉,肯定世间无肯定而享奇乐。”

我们平时斤斤计较于事情的对错,道理的多寡,感情的厚薄,在一位天神的眼里,这种认真必定是很可笑的。小说家具有两方面的才能。一方面,他在日常生活中也难免认真,并且比一般人更善于观察和体会这种认真,细致入微地洞悉人心的小秘密。另一方面,作为小说家,他又能够超越于这种认真,把人心的小秘密置于天神的眼光下,居高临下地看出它们的可笑和可爱。

上帝死了,人类的一切失去了绝对的根据,哲学曾经为此而悲嚎。小说的智慧却告诉我们:你何不自己来做上帝,用上帝的眼光看一看,相对性岂不比绝对性好玩得多?那么,从前那个独断的上帝岂不是人类的赝品,是猜错了上帝的趣味?小说教我们在失去绝对性之后爱好并且享受相对性。

七生活永远大于政治

对于诸如“伤痕文学”、“改革文学”、“流亡文学”之类的概念,我始终抱怀疑的态度。我不相信可以按照任何政治标准来给文学分类,不管充当标准的是作品产生的政治时期、作者的政治身份还是题材的政治内涵。我甚至怀疑这种按照政治标准归类的东西是否属于文学,因为真正的文学必定是艺术,而艺术在本质上是非政治的,是不可能从政治上加以界定的。

作家作为社会的一员,当然可以关心政治,参与政治活动。但是,当他写作时,他就应当如海明威所说,像吉卜赛人,是一个同任何政治势力没有关系的局外人。他诚然也可以描写政治,但他是站在文学的立场上、而不是站在政治的立场上这样做的。小说不对任何一种政治作政治辩护或政治批判,它的批判永远是存在性质的。奥威尔的被昆德拉称做“一部伪装成小说的政治思想”,因为它把生活缩减为政治,在昆德拉看来,这种缩减本身正是专制精神。对于一个作家来说,不论站在何种立场上把生活缩减为政治,都会导致取消文学的独立性,把文学变成政治的工具。

把生活缩减为政治--这是一种极其普遍的思想方式,其普遍的程度远超出人们自己的想像。我们曾经有过“突出政治”的年代,那个年代似乎很遥远了,但许多人并未真正从那个年代里走出。在这些人的记忆中,那个年代的生活除了政治运动,剩下的便是一片空白。苏联和东欧解体以后,那里的人们纷纷把在原体制下度过的岁月称做“失去的四十年”。在我们这里,类似的论调早已不胫而走。一个人倘若自己不对“突出政治”认同,他就一定会发现,在任何政治体制下,生活总有政治无法取代的内容。陀斯妥耶夫斯基的《死屋手记》表明,甚至苦役犯也是在生活,而不仅仅是在受刑。凡是因为一种政治制度而叫喊“失去”生活的人,他真正失去的是那种思考和体验生活的能力,我们可以断定,即使政治制度改变,他也不能重获他注定要失去的生活。我们有权要求一个作家在任何政治环境中始终拥有上述那种看生活的能力,因为这正是他有资格作为一个作家存在的理由。

彼得堡恢复原名时,一个左派女人兴高采烈地大叫:“不再有列宁格勒了!”这叫声传到了昆德拉耳中,激起了他的深深厌恶。我很能理解这种厌恶之情。我进大学时,正值中苏论战,北京大学的莘莘学子们聚集在高音喇叭下倾听反修社论,为每一句铿锵有力的战斗言辞鼓掌喝彩。当时我就想,如果中苏的角色互换,高音喇叭里播放的是反教条主义社论,这些人同样也会鼓掌喝彩。事实上,往往是同样的人们先则热烈祝福林副主席永远健康,继而又为这个卖国贼的横死大声欢呼。全盘否定毛泽东的人,多半是当年“誓死捍卫”的斗士。昨天还在鼓吹西化的人,今天已经要用儒学一统天下了。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真正的原因不在受蒙蔽,也不在所谓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而在一种永远追随时代精神的激情。昆德拉一针见血地指出,在其中支配着的是一种“审判的精神”,即根据一个看不见的法庭的判决来改变观点。更深一步说,则在于个人的非个人性,始终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内心生活和存在体悟。

昆德拉对于马雅可夫斯基毫无好感,指出后者的革命抒情是专制恐怖不可缺少的要素,但是,当审判的精神在今天全盘抹杀这位革命诗人时,昆德拉却怀念起马雅可夫斯基的爱情诗和他的奇特的比喻了。“道路在雾中”--这是昆德拉用来反对审判精神的伟大命题。每个人都在雾中行走,看不清自己将走向何方。在后人看来,前人走过的路似乎是清楚的,其实前人当时也是在雾中行走。“马雅可夫斯基的盲目属于人的永恒境遇。看不见马雅可夫斯基道路上的雾,就是忘记了什么是人,忘记了我们自己是什么。”在我看来,昆德拉的这个命题是站在存在的立场上分析政治现象的一个典范。然而,审判的精神源远流长,持续不息。昆德拉举了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我们世纪最美的花朵--二、三十年代的现代艺术--先后遭到了三次审判,纳粹谴责它是“颓废艺术”,共产主义政权批评它“脱离人民”,凯旋的资本主义又讥它为“革命幻想”。把一个人的全部思想和行为缩减为他的政治表现,把被告的生平缩减为犯罪录,我们对于这种思路也是多么驾轻就熟。我们曾经如此判决了胡适、梁实秋、周作人等人,而现在,由于鲁迅、郭沫若、茅盾在革命时代受过的重视,也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要求把他们送上审判革命的被告席。那些没有文学素养的所谓文学批评家同时也是一些政治上的一孔之见者和偏执狂,他们永远也不会理解,一个曾经归附过纳粹的人怎么还可以是一个伟大的哲学家,而一个作家的文学创作又如何可以与他所卷入的政治无关并且拥有更长久的生命。甚至列宁也懂得一切伟大作家的创作必然突破其政治立场的限制,可是这班自命反专制主义的法官还要审判列宁哩。

东欧解体后,昆德拉的作品在自己的祖国大受欢迎,他本人对此的感想是:“我看见自己骑在一头误解的毛驴上回到故乡。”在此前十多年,住在柏林的贡布罗维茨拒绝回到自由化气氛热烈的波兰,昆德拉表示理解,认为其真正的理由与政治无关,而是关于存在的。无论在祖国,还是在侨居地,优秀的流亡作家都容易被误解成政治人物,而他们的存在性质的苦恼却无人置理,无法与人交流。

关于这种存在性质的苦恼,昆德拉有一段诗意的表达:“令人震惊的陌生性并非表现在我们所追嬉的不相识的女人身上,而是在一个过去曾经属于我们的女人身上。只有在长时间远走后重返故乡,才能揭示世界与存在的根本的陌生性。”

非常深刻。和陌生女人调情,在陌生国度观光,我们所感受到的只是一种新奇的刺激,这种感觉无关乎存在的本质。相反,当我们面对一个朝夕相处的女人,一片熟门熟路的乡土,日常生活中一些自以为熟稔的人与事,突然产生一种陌生感和疏远感的时候,我们便瞥见了存在的令人震惊的本质了。此时此刻,我们一向藉之生存的根据突然瓦解了,存在向我们展现了它的可怕的虚无本相。不过,这种感觉的产生无须借助于远走和重返,尽管距离的间隔往往会促成疏远化眼光的形成。

对于移民作家来说,最深层的痛苦不是乡愁,而是一旦回到故乡时会产生的这种陌生感,并且这种陌生感一旦产生就不只是针对故乡的,也是针对世界和存在的。我们可以想像,倘若贡布罗维茨回到了波兰,当人们把他当做一位政治上的文化英雄而热烈欢迎的时候,他会感到多么孤独。

八文学的安静

波兰女诗人维斯瓦娃·希姆博尔斯卡获得1996年诺贝尔文学奖之后,该奖的前一位得主爱尔兰诗人希尼写信给她,同情地叹道:“可怜的、可怜的维斯瓦娃。”而维斯瓦娃也真的觉得自己可怜,因为她从此不得安宁了,必须应付大量来信、采访和演讲。她甚至希望有个替身代她抛头露面,使她可以回到隐姓埋名的正常生活中去。

维斯瓦娃的烦恼属于一切真正热爱文学的成名作家。作家对于名声当然不是无动于衷的,他既然写作,就不能不关心自己的作品是否被读者接受。但是,对于一个真正的作家来说,成为新闻人物却是一种灾难。文学需要安静,新闻则追求热闹,两者在本性上是互相敌对的。福克纳称文学是“世界上最孤寂的职业”,写作如同一个遇难者在大海上挣扎,永远是孤军奋战,谁也无法帮助一个人写他要写的东西。这是一个真正有自己的东西要写的人的心境,这时候他渴望避开一切人,全神贯注于他的写作。他遇难的海域仅仅属于他自己,他必须自己救自己,任何外界的喧哗只会导致他的沉没。当然,如果一个人并没有自己真正要写的东西,他就会喜欢成为新闻人物。对于这样的人来说,文学不是生命的事业,而只是一种表演和姿态。

我不相信一个好作家会是热衷于交际和谈话的人。据我所知,最好的作家都是一些交际和谈话的节俭者,他们为了写作而吝于交际,为了文字而节省谈话。他们懂得孕育的神圣,在作品写出之前,忌讳向人谈论酝酿中的作品。凡是可以写进作品的东西,他们不愿把它们变成言谈而白白流失。维斯瓦娃说她一生只做过三次演讲,每次都倍受折磨。海明威在诺贝尔授奖仪式上的书面发言仅一千字,其结尾是:“作为一个作家,我已经讲得太多了。作家应当把自己要说的话写下来,而不是讲出来。”福克纳拒绝与人讨论自己的作品,因为:“毫无必要。我写出来的东西要自己中意才行,既然自己中意了,就无须再讨论,自己不中意,讨论也无济于事。”相反,那些喜欢滔滔不绝地谈论文学、谈论自己的写作打算的人,多半是文学上的低能儿和失败者。

好的作家是作品至上主义者,就像福楼拜所说,他们是一些想要消失在自己作品后面的人。他们最不愿看到的情景就是自己成为公众关注的人物,作品却遭到遗忘。因此,他们大多都反感别人给自己写传。海明威讥讽热衷于为名作家写传的人是“联邦调查局的小角色”,他建议一心要写他的传记的菲力普·扬去研究死去的作家,而让他“安安静静地生活和写作”。福克纳告诉他的传记作者马尔科姆·考利:“作为一个不愿抛头露面的人,我的雄心是要退出历史舞台,从历史上销声匿迹,死后除了发表的作品外,不留下一点废物。”昆德拉认为,卡夫卡在临死前之所以要求毁掉信件,是耻于死后成为客体。可惜的是,卡夫卡的研究者们纷纷把注意力放在他的生平细节上,而不是他的小说艺术上,昆德拉对此评论道:“当卡夫卡比约瑟夫·K更引人注目时,卡夫卡即将死亡的进程便开始了。”

在研究作家的作品时,历来有作家生平本位和作品本位之争。十九世纪法国批评家圣伯夫是前者的代表,他认为作家生平是作品形成的内在依据,因此不可将作品同人分开,必须收集有关作家的一切可能的资料,包括家族史、早期教育、书信、知情人的回忆等等。在自己生前未发表的笔记中,普鲁斯特对当时占统治地位的这种观点作了精彩的反驳。他指出,作品是作家的“另一个自我”的产物,这个“自我”不仅有别于作家表现在社会上的外在自我,而且惟有排除了那个外在自我,才能显身并进入写作状态。圣伯夫把文学创作与谈话混为一谈,热衷于打听一个作家发表过一些什么见解,而其实文学创作是在孤独中、在一切谈话都沉寂下来时进行的。一个作家在对别人谈话时只不过是一个上流社会人士,只有当他仅仅面对自己、全力倾听和表达内心真实的声音之时,亦即只有当他写作之时,他才是一个作家。因此,作家的真正的自我仅仅表现在作品中,而圣伯夫的方法无非是要求人们去研究与这个真正的自我毫不相干的一切方面。

不管后来的文艺理论家们如何分析这两种观点的得失,一个显著的事实是,几乎所有第一流的作家都本能地站在普鲁斯特一边。海明威简洁地说:“只要是文学,就不用去管谁是作者。”昆德拉则告诉读者,应该在小说中寻找存在中、而非作者生活中的某些不为人知的方面。对于一个严肃的作家来说,他生命中最严肃的事情便是写作,他把他最好的东西都放到了作品里,其余的一切已经变得可有可无。因此,毫不奇怪,他绝不愿意作品之外的任何东西来转移人们对他的作品的注意,反而把他的作品看做可有可无,宛如--借用昆德拉的表达--他的动作、声明、立场的一个阑尾。

然而,在今天,作家中还有几人仍能保持着这种迂腐的严肃?将近两个世纪前,歌德已经抱怨新闻对文学的侵犯:“报纸把每个人正在做的或者正在思考的都公之于众,甚至连他的打算也置于众目睽睽之下。”其结果是使任何事物都无法成熟,每一时刻都被下一时刻所消耗,根本无积累可言。歌德倘若知道今天的情况,他该知足才是。我们时代的鲜明特点是文学向新闻的蜕变,传媒的宣传和炒作几乎成了文学成就的惟一标志,作家们不但不以为耻,反而争相与传媒调情。新闻记者成了指导人们阅读的权威,一个作家如果未在传媒上亮相,他的作品就必定默默无闻。文学批评家也只是在做着新闻记者的工作,如同昆德拉所说,在他们手中,批评不再以发现真正有价值的作品及其价值所在为己任,而是变成了“简单而匆忙的关于文学时事的信息”。其中更有哗众取宠之辈,专以危言耸听、制造文坛新闻事件为能事。在这样一个浮躁的时代,文学的安静已是过时的陋习,或者--但愿我不是过于乐观--只成了少数不怕过时的作家的特权。

九结构的自由和游戏精神

关于小说的形式,昆德拉最推崇的是拉伯雷的传统,他把这一传统归纳为结构的自由和游戏精神。他认为,当代小说家的任务是将拉伯雷式的自由与结构的要求重新结合,既把握真正的世界,同时又自由地游戏。在这方面,卡夫卡和托马斯·曼堪为楷模。作为一个外行,我无意多加发挥,仅限于转述他所提及的以下要点:

1主题--关于存在的提问--而非故事情节成为结构的线索。不必构造故事。人物无姓名,没有一本户口簿。

2主题多元,一切都成为主题,不存在主题与桥、前景与背景的区别,诸主题在无主题性的广阔背景前展开。背景消失,只有前景,如立体画。无须桥和填充,不必为了满足形式及其强制性而离开小说家真正感兴趣的东西。

3游戏精神,非现实主义。小说家有离题的权利,可以自由地写使自己入迷的一切,从多角度开掘某个关于存在的问题。提倡将文论式思索并入小说的艺术。

为了证明小说形式方面的上述探索方向的现代性,我再转抄一位法国作家和一位中国作家的证词。这些证词是我偶然读到的,它们与昆德拉的文论肯定没有直接的联系,因而更具证明的效力。

法国作家玛格里特·杜拉:“写作并不是叙述故事。是叙述故事的反面。是同时叙述一切。是叙述一个故事同时又叙述这个故事的空无所有。是叙述由于一个故事不在而展开的故事。”

中国作家韩东:我不喜欢把假事写真,即小说习惯的那种编故事的方式,而喜欢把真事写假。出发点是事实和个人经验,但那不是目的。“我的目的是假,假的部分即越出新闻真实的部分是文学的意义所在。”

附带说一句,读到韩东这一小段话时我感到了一种惊喜,并且立即信任了他,相信他是一个好的小说家,--我所说的“好”,不限于、但肯定包括艺术上严肃的含义。也就是说,不管他的小说怎样貌似玩世不恭,我相信他是一个严肃的小说艺术家。

正文 1997?8读《务虚笔记》的笔记



小说与务虚是史铁生迄今为止创作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发表已两年,评论界和读者的反应都不算热烈,远不及他以前的一些中短篇作品。一个较普遍的说法是,它不像小说。这部小说的确不太符合人们通常对小说的概念,我也可以举出若干证据来。例如,第一,书名本身就不像小说的标题。第二,小说中的人物皆无名无姓,没有外貌,仅用字母代表,并且在叙述中常常被故意混淆。第三,作者自己也常常出场,与小说中的人物对话,甚至与小说中的人物相混淆。

对于不像小说的责备,史铁生自己有一个回答:“我不关心小说是什么,只关心小说可以怎样写。”

可以怎样写?这取决于为什么要写小说。史铁生是要通过写小说来追踪和最大限度地接近灵魂中发生的事。在他看来,凡是有助于实现这个目的的手法都是允许的,小说是一个最自由的领域,应该没有任何限制包括体裁的限制,不必在乎写出来的还是不是小说。

就小说是一种精神表达而言,我完全赞同这个见解。对于一个精神探索者来说,学科类别和文学体裁的划分都是极其次要的,他有权打破由逻辑和社会分工所规定的所有这些界限,为自己的精神探索寻找和创造最恰当的表达形式。也就是说,他只须写他真正想写的东西,写得让自己满意,至于别人把他写出的东西如何归类,或者竟无法归类,他都无须理会。凡真正的写作者都是这样的精神探索者,他们与那些因为或者为了职业而搞哲学、搞文学、写诗、写小说等等的人的区别即在于此。

我接着似乎应该补充说:就小说作为一种文学体裁而言,在乎不在乎是一回事,是不是则是另一回事。自卡夫卡以来的现代小说虽然大多皆蒙不像小说之责备,却依然被承认是小说,则小说好像仍具有某种公认的规定性,正是根据此规定性,我们才得以把现代小说和古典小说都称做小说。

在我的印象里,不论小说的写法怎样千变万化,不可少了两个要素,一是叙事,二是虚构。一部作品倘若具备这两个要素,便可以被承认为小说,否则便不能。譬如说,完全不含叙事的通篇抒情或通篇说理不是小说,完全不含虚构的通篇纪实也不是小说。但这只是大略言之,如果认真追究起来,叙事与非叙事之间(例如在叙心中之事的场合)、虚构与非虚构之间(因为并无判定实与虚的绝对尺度)的界限也只具有相对的性质。

现代小说的革命并未把叙事和虚构推翻掉,却改变了它们的关系和方式。大体而论,在传统小说中,“事”处于中心地位,写小说就是编(即“虚构”)故事,小说家的本领就体现在编出精彩的故事。所谓精彩,无非是离奇、引人入胜、令人心碎或感动之类的戏剧性效果,虚构便以追求此种效果为最高目的。至于“叙”不过是修辞和布局的技巧罢了,叙事艺术相当于诱骗艺术,巧妙的叙即成功的骗,能把虚构的故事讲述得栩栩如生,使读者信以为真。在此意义上,可以把传统小说定义为逼真地叙虚构之事。在现代小说中,处于中心地位的不是“事”,而是“叙”。好的小说家仍然可以是编故事的高手,但也可以不是,比编故事的本领重要得多的是一种独特的叙事方式,它展示了认识存在的一种新的眼光。在此眼光下,实有之事与虚构之事之间的界限不复存在,实有之事也成了虚构,只是存在显现的一种可能性,从而意味着无限多的别种可能性。因此,在现代小说中,虚构主要不是编精彩的故事,而是对实有之事的解构,由此而进窥其后隐藏着的广阔的可能性领域和存在之秘密。在此意义上,可以把现代小说定义为对实有之事的虚构式叙述。

我们究竟依据什么来区分事物的实有和非实有呢?每日每时,在世界上活动着各种各样的人,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不妨说这些人和事都是实有的,其存在是不依我们的意识而转移的。然而,我们不是以外在于世界的方式活在世界上的,每个人从生到死都活在世界之中,并且不是以置身于一个容器中的方式,而是融为一体,即我在世界之中,世界也在我之中。所谓融为一体并无固定的模式,总是因人而异的。对我而言,惟有那些进入了我的心灵的人和事才构成了我的世界,而在进入的同时也就被我的心灵所改变。这样一个世界仅仅属于我,而不属于任何别的人。它是否实有呢?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则我们就必须进而否定任何实有的世界之存在,因为现象纷呈是世界存在的惟一方式,在它向每个人所显现的样态之背后,并不存在着一个自在的世界。

不存在自在之物--西方哲学跋涉了两千多年才得出的这个认识,史铁生凭借自己的悟性就得到了。他说:古园中的落叶,有的被路灯照亮,有的隐入黑暗,往事或故人就像那落叶一样,在我的心灵里被我的回忆或想像照亮,而闪现为印象。“这是我所能得到的惟一的真实”。“真实并不在我的心灵之外,在我的心灵之外并没有一种叫做真实的东西原原本本地呆在那儿。”我们也许可以说,这真实本身已是一种虚构。那么,我们也就必须承认,世界惟有在虚构中才能向我们真实地显现。

相信世界有一个独立于一切意识的本来面目,这一信念蕴涵着一个假设,便是如果我们有可能站到世界之外或之上,也就是站在上帝的位置上,我们就可以看见这个本来面目了。上帝眼里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呢?这也正是史铁生喜欢做的猜想,而他的结论也和西方现代哲学相接近,便是:即使在上帝眼里,世界也没有一个本来面目。作为造物主,上帝看世界必定不像我们看一幅别人的画,上帝是在看自己的作品,他一定会想起自己有过的许多腹稿,知道这幅画原有无数种可能的画法,而只是实现了其中的一种罢了。如果我们把既有的世界看做这实现了的一种画法,那么,我们用海德格尔的“存在”概念所喻指的就是那无数种可能的画法,上帝的无穷创造力,亦即世界的无数种可能性。作为无数种可能性中的一种,既有的世界并不比其余一切可能性更加实有,或者说更不具有虚构的性质。惟有存在是源,它幻化为世界,无论幻化成什么样子都是一种虚构。

第一,存在在上帝(=造化)的虚构中显现为世界。第二,世界在无数心灵的虚构中显现为无数个现象世界。准此,可不可以说,虚构是世界之存在的本体论方式?

据我所见,史铁生可能是中国当代最具有自发的哲学气质的小说家。身处人生的困境,他一直在发问,问生命的意义,问上帝的意图。对终极的发问构成了他与世界的根本关系,也构成了他的写作的发源和方向。他从来是一个务虚者,小说也只是他务虚的一种方式而已。因此,毫不奇怪,在自己的写作之夜,他不可能只是一个编写故事的人,而必定更是一个思考和研究着某些基本问题的人。熟悉哲学史的读者一定会发现,这些问题皆属于虚的、形而上的层面,是地道的哲学问题。不过,熟悉史铁生作品的读者同时也一定知道,这些问题又完完全全是属于史铁生本人的,是在他的生命史中生长出来而非从哲学史中摘取过来的,对于他来说有着性命攸关的重要性。

取“务虚笔记”这个书名有什么用意吗?史铁生如是说:“写小说的都不务实啊。”写小说即务虚,这在他看来是当然之理。虽然在事实上,世上多的是务实的小说,这不仅是指那些专为市场制作的文学消费品,也包括一切单为引人入胜而编写的故事。不过,我们至少可以说,这类小说不属于精神性作品。用小说务虚还是务实,这是不可强求的。史铁生曾把文学描述为“大脑对心灵的巡查、搜捕和捉拿归案”,心灵中的事件已经发生,那些困惑、发问、感悟业已存在,问题在于去发现和表达它们。那些从来不发生此类事件的小说家当然就不可能关注心灵,他们的大脑就必然会热衷于去搜集外界的奇事逸闻。

应该承认,具体到这部小说,“务虚笔记”的书名也是很切题的。这部小说贯穿着一种研究的风格,所研究的中心问题是人的命运问题,因此不妨把它看做对人的命运问题的哲学研究。当然,作为小说家,史铁生务虚的方式不同于思辨哲学家,他不是用概念、而是通过人物和情节的设计来进行他的哲学研究的。不过,对于史铁生来说,人物和情节不是目的,而只是研究人的命运问题的手段,这又是他区别于一般小说家的地方。在阅读这部小说时,我常常仿佛看见在写作之夜里,史铁生俯身在一张大棋盘上,手下摆弄着用不同字母标记的棋子,聚精会神地研究着它们的各种可能的走法及其结果。这张大棋盘就是他眼中的生活世界,而这些棋子则是活动于其中的人物,他们之所以皆无名无姓是因为,他们只是各种可能的命运的化身,是作者命运之思的符号,这些命运可能落在任何一个人身上。

看世界的两个相反角度是史铁生反复探讨的问题,他还把这一思考贯穿于对小说构思过程的考察。作为一个小说家,他在写作之夜所拥有的全部资源是自己的印象,其中包括活在心中的外在遭遇,也包括内在的情绪、想像、希望、思考、梦等等,这一切构成了一个仅仅属于他的主观世界。他所面对的则是一个假设的客观世界,一张未知的有待研究的命运地图。创作的过程便是从印象中脱胎出种种人物,并把他们放到这张客观的命运地图上,研究他们之间各种可能的相互关系。从主观的角度看,人物仅仅来自印象,是作者的一个经历、一种心绪的化身。从客观的角度看,人物又是某种可能的命运的化身,是这种命运造成的一种情绪,或者说是一种情绪对这种命运的一个反应。一方面是种种印象,另一方面是种种可能的命运,两者之间排列组合,由此演化出了人物和情节的多种多样的可能性。

于是,我们看到了这部小说的一个显著特点,便是结构的自由和开放。在结构上,小说包含三个层次,一是故事本身,二是对人的命运的哲学性思考,三是对小说艺术的文论性思考。这三个层次彼此交织在一起。作者自由地出入于小说与现实、叙事与思想之间。他讲着故事,忽然会停下来,叙述自己的一种相关经历,或者探讨故事另一种发展的可能。他一边构思故事,一边在思考故事的这个构思过程,并且把自己的思考告诉我们。作为读者,我们感觉自己不太像在听故事,更像是在参与故事的构思,藉此而和作者一起探究人的命运问题。

二命运与猜谜游戏

在史铁生的创作中,命运问题是一贯的主题。这也许和他的经历有关。许多年前,脊髓上那个没来由的小小肿物使他年纪轻轻就成了终身残疾,决定了他一生一世的命运。从那时开始,他就一直在向命运发问。命运之成为问题,往往始于突降的苦难。当此之时,人首先感到的是不公平。世上生灵无数,为何这厄运偏偏落在我的头上?别人依然健康,为何我却要残疾?别人依然快乐,为何我却要受苦?在震惊和悲愤之中,问题直逼那主宰一切人之命运的上帝,苦难者誓向上帝讨个说法。

然而,上帝之为上帝,就在于他是不需要提出理由的,他为所欲为,用不着给你一个说法。面对上帝的沉默,苦难者也沉默下来了。弱小的个人对于强大的命运,在它到来之前不可预卜,在它到来之时不可抗拒,在它到来之后不可摆脱,那么,除了忍受,还能怎样呢?

但史铁生对于命运的态度并不如此消极,他承认自己有宿命的色彩,可是这宿命不是“认命”,而是“知命”,“知命运的力量之强大,而与之对话,领悟它的深意”。抗命不可能,认命又不甘心,“知命”便是在这两难的困境中生出的一种智慧。所谓“知命”,就是跳出一己命运之狭小范围,不再孜孜于为自己的不幸遭遇讨个说法,而是把人间整幅变幻的命运之图当作自己的认知对象,以猜测上帝所设的命运之谜为乐事。做一个猜谜者,这是史铁生以及一切智者历尽苦难而终于找到的自救之途。作为猜谜者,个人不再仅仅是苦难的承受者,他同时也成了一个快乐的游戏者,而上帝也由我们命运的神秘主宰变成了我们在这场游戏中的对手和伙伴。

曾有一位评论家对史铁生的作品做了一番弗洛伊德式的精神分析,断言由瘫痪引起的性自卑是他的全部创作的真正秘密之所在。对于这一番分析,史铁生相当豁达地写了一段话:“只是这些搞心理分析的人太可怕了!我担心这样发展下去人还有什么谜可猜呢?而无谜可猜的世界才真正是一个可怕的世界呢!好在上帝比我们智商高,他将永远提供给我们新谜语,我们一起来作这游戏,世界就恰当了。开开玩笑,否则我说什么呢?老窝已给人家掏了去。”读这段话时,我不由得对史铁生充满敬意,知道他已经上升到了足够的高度,作为一个以上帝为对手和伙伴的大猜谜者,他无须再去计较那些涉及他本人的小谜底的对错。

史铁生之走向猜谜,残疾是最初的激因。但是,他没有停留于此。人生困境之形成,身体的残疾既非充分条件,亦非必要条件。凭他的敏于感受和精于思索,即使没有残疾,他也必能发现人生固有的困境,从而成为一个猜谜者。正如他所说,诗人面对的是上帝布下的迷阵,之所以要猜斯芬克司之谜是为了在天定的困境中得救。这使人想起尼采的话:“倘若人不也是诗人,猜谜者,偶然的拯救者,我如何能忍受做人!”猜谜何以就能得救,就能忍受做人了呢?因为它使一个人获得了一种看世界的新的眼光和角度,以一种自由的心态去面对人生的困境,把困境变成了游戏的场所。通过猜谜游戏,猜谜者与自己的命运、也与一切命运拉开了一个距离,藉此与命运达成了和解。那时候,他不再是一个为自己的不幸而哀叹的伤感角色,也不再是一个站在人生的困境中抗议和嚎叫的悲剧英雄,他已从生命的悲剧走进了宇宙的喜剧之中。这就好比大病之后的复元,在经历了绝望的挣扎之后,他大难不死,竟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精神上的健康。在史铁生的作品中,我们便能鲜明地感觉到这种精神上的健康,而绝少上述那位评论家所渲染的阴郁心理。那位评论家是从史铁生的身体的残疾推导出他必然会有阴郁心理的,我愿把这看做心理学和逻辑皆不具备哲学资格的一个具体证据。

命运的一个最不可思议的特点就是,一方面,它好像是纯粹的偶然性,另一方面,这纯粹的偶然性却成了个人不可违抗的必然性。一个极偶然极微小的差异或变化,很可能会导致天壤之别的不同命运。命运意味着一个人在尘世的全部祸福,对于个人至关重要,却被上帝极其漫不经心、不负责任地决定了。由个人的眼光看,这不能不说是荒谬的。为了驱除荒谬感,我们很容易走入一种思路,便是竭力给自己分配到的这一份命运寻找一个原因,一种解释,例如,倘若遭到了不幸,我们便把这不幸解释成上帝对我们的惩罚(“因果报应”之类)或考验(“天降大任”之类)。在这种宿命论的亦即道德化的解释中,上帝被看做一位公正的法官或英明的首领,他的分配永远是公平合理的或深谋远虑的。通过这样的解释,我们否认了命运的偶然性,从而使它变得似乎合理而易于接受了。这一思路基本上是停留在为一己的命运讨个说法上,并且自以为讨到了,于是感到安心。

命运之解释还可以有另一种思路,便是承认命运的偶然性,而不妨揣摩一下上帝在分配人的命运时何以如此漫不经心的缘由。史铁生的《小说三篇》之三《脚本构思》堪称此种揣摩的一个杰作。人生境遇的荒谬原来是根源于上帝自身境遇的荒谬,关于这荒谬的境遇,史铁生提供了一种极其巧妙的说法:上帝是无所不能的,独独不能做梦,因为惟有在愿望不能达到时才有梦可做,而不能做梦却又说明上帝不是无所不能。为了摆脱这个困境,上帝便令万物入梦,藉此自己也参与了一个如梦的游戏。上帝因全能而无梦,因无梦而苦闷,因苦闷而被逼成了一个艺术家,偶然性便是他的自娱的游戏,是他玩牌之前的洗牌,是他的即兴的演奏,是他为自己编导的永恒的戏剧。这基本上是对世界的一种审美的解释,通过这样的解释,我们在宇宙大戏剧的总体背景上接受了一切偶然性,而不必孜孜于为每一个具体的偶然性寻找一个牵强的解释了。当一个人用这样的审美眼光去看命运变幻之谜时,他自己也必然成了一个艺术家。这时他不会再特别在乎自己分配到了一份什么命运,而是对上帝分配命运的过程格外好奇。他并不去深究上帝给某一角色分配某种命运有何道德的用意,因为他知道上帝不是道德家,上帝如此分配纯属心血来潮。于是令他感兴趣的便是去捕捉上帝在分配命运时的种种动作,尤其是导致此种分配的那些极随意也极关键的动作,并且分析倘若这些动作发生了改变,命运的分配会出现怎样不同的情形,如此等等。他想要把上帝发出的这副牌以及被上帝洗掉的那些牌一一复原,把上帝的游戏当作自己的研究对象,在这研究中获得了一种超越于个人命运的游戏者心态。

当我们试图追溯任一事件的原因时,我们都将发现,因果关系是不可穷尽的,由一个结果可以追溯到许多原因,而这些原因又是更多的原因的结果,如此以至于无穷。因此,因果关系的描述必然只能是一种简化,在这简化之中,大量的细节被忽略和遗忘了。一般人安于这样的简化,小说家却不然,小说的使命恰恰是要抗拒对生活的简化,尽可能复原那些被忽略和遗忘的细节。在被遗忘的细节中,也许会有那样一种细节,其偶然的程度远远超过别的细节,仿佛与那个最后的结果全然无关,实际上却正是它悄悄地改变了整个因果关系,对于结果的造成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以前的作品中,史铁生对于这类细节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醉心于种种巧妙的设计。例如,在中,主人公遭遇了一场令其致残的车祸,车祸的原因竟然被追溯到一只狗放了个响屁。通过这样的设计,作者让我们看到了结果之重大与原因之微小之间的不相称,从而在一种戏谑的心情中缓解了沉重的命运之感。

在中,史铁生对命运之偶然性的研究有了更加自觉的性质。命运之对于个人,不只是一些事件或一种遭遇,而且也是他在人间戏剧中被分配的角色,他的人生的基本面貌。因此,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命运即人。基于这样的认识,史铁生便格外注意去发现和探究生活中的那样一些偶然性,它们看似微不足道,却在不知不觉中开启了不同的人生之路,造就了不同的人间角色。在这部小说中,作者把这样的偶然性命名之为人物的“生日”。不同的“生日”意味着人物从不同的角度进入世界,角度的微小差异往往导致人生方向的截然不同。这就好像两扇紧挨着的门,你推开哪一扇也许纯属偶然,至少不是出于你自觉的选择,但从两扇门会走进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中去。

小说以一个回忆开头:与两个孩子相遇在一座古园里。所有的人都曾经是这样的一个男孩或一个女孩,人世间形形色色的人物和迥然相异的命运都是从这个相似的起点分化出来的。那么,分化的初始点在哪里?这是作者的兴趣之所在。他的方法大致是,以自己的若干童年印象为基础,来求解那些可能构成为初始点的微小差异。

例如,小巷深处有一座美丽幽静的房子,家住灰暗老屋的九岁男孩(童年的“我”)对这座房子无比憧憬,在幻想或者记忆中曾经到这房里去找一个同龄的女孩,这是作者至深的童年印象,也是书中反复出现的一个意象。如果这个男孩在离去时因为弯身去捡从衣袋掉落的一件玩具,在同样的经历中稍稍慢了一步,听见了女孩母亲的话(“她怎么把外面的野孩子带了进来”),他的梦想因此而被碰到了另一个方向上,那么,他日后就是画家Z,一个迷恋幻象世界而对现实世界怀着警惕之心的人。如果他没有听见,或者听见了而并不在乎,始终想念着房子里的那个女孩,那么,他日后就是诗人L,一个不断追寻爱的梦想的人。房子里的那个女孩是谁呢?也许是女教师O,一个在那样美丽的房子里长大的女人必定也始终沉溺在美丽的梦境里,终于因不能接受梦境的破灭而自杀了。也许是女导演N,我认识的女导演已近中年,我想像她是九岁女孩时的情形,一定便是住在那样美丽的房子里,但她从母亲那里继承了坚毅而豁达的品格,因而能够冷静地面对身世的沉浮,终于成为一个事业有成的女人。然而,在诗人L盲目而狂热的初恋中,她又成了模糊的少女形象t,这个形象最后在一个为了能出国而嫁人的姑娘身上清晰起来,使诗人倍感失落。又例如,R,一个流放者,一个立志从政的人,他的“生日”在哪一天呢?作者从自己的童年印象中选取了两个细节,一是上小学时为了免遭欺负而讨好一个“可怕的孩子”,一是“文革”中窥见奶奶被斗而惊悉奶奶的地主出身,两者都涉及内心的屈辱经验。“我”的写作生涯便始于这种屈辱经验,而倘若有此经历的这个孩子倔强而率真,对那“可怕的孩子”不是讨好而是回击,对出身的耻辱不甘忍受而要洗雪,那么,他就不复是“我”,而成为决心向不公正宣战的R了。

作者对微小差异的设计实际上涉及两种情形:一是客观的遭遇有一点微小的不同,导致了截然不同的结果;二是对同样的遭遇有不同的反应,也导致了截然不同的结果。客观的遭遇与一个人生活的环境有关,对遭遇的主观反应大致取决于性格。如果说环境和性格是决定一个人的命运的两个主要因素,那么,在作者看来,个人对这两个因素都是不能支配的。

从生活的环境看,每个人生来就已被编织在世界之网的一个既定的网结上,他之被如此编织并无因果脉络可寻,乃是“上帝即兴的编织”。即使人的灵魂是自由的,这自由的灵魂也必定会发现,它所寄居的肉身被投胎在怎样的时代、民族、阶层和家庭里,于它是彻头彻尾的偶然性,它对此是完全无能为力的。而在后天的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一切相遇也都是偶然的,这种种偶然的相遇却组成了一个人的最具体的生活环境,构筑了他的现实生活道路。

我们对自己的性格并不比对环境拥有更大的决定权。“很可能这颗星球上的一切梦想,都是由于生命本身的密码”,一个人无法破译自己生命的密码,而这密码却预先规定了他对各种事情的反应方式。也许可以把性格解释为遗传与环境、尤其是早年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而遗传又可以追溯到过去世代的环境之作用,因此,宏观地看,性格也可归结为环境。

由命运的偶然性自然而然会产生一个问题:既然人不能支配自己的命运,那么,人是否要对这自己不能支配的命运承担道德责任呢?作者藉叛徒这样一个极端的例子对此进行了探讨。葵花林里的那个女人凭助爱的激情,把敌人的追捕引向自己,使她的恋人得以脱险。她在敌人的枪声中毫无畏惧,倘若这时敌人的子弹射中了她,她就是一个英雄。但这个机会错过了,而由于她还没有来得及锤炼得足够坚强,终于忍受不住随后到来的酷刑而成了一个叛徒。这样一个女人既可以在爱的激情中成为英雄,也可以在酷刑下成为叛徒,但命运的偶然安排偏偏放弃了前者而选择了后者。那么,让她为命运的这种安排承担道德责任而遭到永世的惩罚,究竟是否公正?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了史铁生研究命运问题的两个主要结果:一,与命运和解,从广阔的命运之网中看自己的命运;二,对他人宽容,限制道德判断,因为同样的命运可能落在任何人头上。

三残缺与爱情

问世后,史铁生曾经表示,他不反对有人把它说成一部爱情小说。他解释道,他在小说中谈到的“生命的密码”,那隐秘地决定着人物的性格并且驱使他们走上了不同的命运之路的东西,是残缺也是爱情。那么,残缺与爱情,就是史铁生对命运之谜的一个比较具体的破译了。

残缺即残疾,史铁生是把它们用作同义词的。有形的残疾仅是残缺的一种,在一定的意义上,人人皆患着无形的残疾,只是许多人对此已经适应和麻木了而已。生命本身是不圆满的,包含着根本的缺陷,在这一点上无人能够幸免。史铁生把残缺分作两类:一是个体化的残缺,指孤独;另一是社会化的残缺,指来自他者的审视的目光,由之而感受到了差别、隔离、恐惧和伤害。我们一出生,残缺便已经在我们的生命中隐藏着,只是必须通过某种契机才能暴露出来,被我们意识到。在一个人的生活历程中,那个因某种契机而意识到了人生在世的孤独、意识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和隔离的时刻是重要的,其深远的影响很可能将贯穿终生。在中,作者在探寻每个人物的命运之路的源头时,实际上都是追溯到了他们生命中的这个时刻。人物的“生日”各异,却都是某种创伤经验,此种安排显然出于作者的自觉。无论在文学中,还是在生活中,真正的个性皆诞生于残缺意识的觉醒,凭借这一觉醒,个体开始从世界中分化出来,把自己与其他个体相区别,逐渐形成为独立的自我。

有残缺便要寻求弥补,“恰是对残缺的意识,对弥补它的近乎宗教般痴迷的祈祷”,才使爱情呈现。因此,在残缺与爱情两者中,残缺是根源,它造就了爱的欲望。不同的人意识到残缺的契机、程度、方式皆不同,导致对爱情的理解和寻爱的实践也不同,由此形成了不同的命途。

所谓寻求弥补,并非通常所说的在性格上互补。这里谈论的是另一个层次上的问题,残缺不是指缺少某一种性格或能力,于是需要从对方身上取长补短。残缺就是孤独,寻求弥补就是要摆脱孤独。当一个孤独寻找另一个孤独时,便有了爱的欲望。可是,两个孤独到了一起就能够摆脱孤独了吗?有两种不同的孤独。一种是形而上的孤独,即人发现自己的生存在宇宙间没有根据,如海德格尔所说的“嵌入虚无”。这种孤独当然不是任何人间之爱能够解除的。另一种是社会性的孤独,它驱使人寻求人间之爱。然而,正如史铁生指出的,寻求爱就不得不接受他人目光的判定,而他人的目光还判定了你的残缺。因此,“海盟山誓仅具现在性,这与其说是它的悲哀,不如说是它的起源。”他人的不可把握,自己可能受到的伤害,使得社会性的孤独也不能真正消除。由此可见,残缺是绝对的,爱情是相对的。孤独之不可消除,残缺之不可最终弥补,使爱成了永无止境的寻求。在这条无尽的道路上奔走的人,最终就会看破小爱的限度,而寻求大爱,或者--超越一切爱,而达于无爱。

对于爱情的根源,可以有两种相反的解说,一是因为残缺而寻求弥补,另一是因为丰盈而渴望奉献。这两种解说其实并不互相排斥。越是丰盈的灵魂,往往越能敏锐地意识到残缺,有越强烈的孤独感。在内在丰盈的衬照下,方见出人生的缺憾。反之,不谙孤独也许正意味着内在的贫乏。一个不谙孤独的人很可能自以为完满无缺,但这与内在的丰盈完全是两回事。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排列组合:

1完满者爱残缺者。表现为征服和支配,或怜悯和施舍,皆不平等。

2残缺者爱完满者。表现为崇拜或依赖,亦不平等。

3完满者爱完满者。双方或互相欣赏,或彼此较量,是小平等。

4残缺者爱残缺者。分两种情形:1)相濡以沫,同病相怜,是小平等;2)知一切生命的残缺,怀着对神的谦卑,以大悲悯之心而爱,是大平等。此项包含了爱的最低形态和最高形态。

在中,女教师O与她不爱的前夫离婚,与她崇拜的画家Z结合。此后,一个问题始终折磨着她:爱的选择基于差异,爱又要求平等,如何统一?她因这个问题而自杀了。O的痛苦在于,她不满足于4(1),而去寻求2,又不满足于2,而终于发现了4(2)。可是,性爱作为世俗之爱确是基于差异的,所能容纳的只是小平等或者不平等,容纳不了大平等。要想实现大平等,只有放弃性爱,走向宗教。O不肯放弃性爱,所以只好去死。

在小说中,作者借诗人L这个人物对于性爱问题进行了饶有趣味的讨论。诗人是性爱的忠实信徒,如同一切真正的信徒一样,他的信仰使他陷入了莫大的困惑。他感到困惑的问题主要有二。其一,既然爱情是美好的,多向的爱为什么不应该?作者的结论是,不是不应该,而是不可能。那么,其二,在只爱一个人的前提下,多向的性吸引是否允许?作者的结论是,不是允许与否的问题,而是必然的,但不应该将之实现为多向的性行为。

让我们依次来讨论这两个问题。

诗人曾经与多个女人相爱。他的信条是爱与诚实,然而,在这多向的爱中,诚实根本行不通,他不得不生活在谎言中。每个女人都向他要求“最爱”,都要他证明自己与别的女人的区别,否则就要离开他。其实他自己向每个女人要求的也是这个“最爱”和区别,设想一下她们也是一视同仁地爱多个男人而未把他区别出来,他就感到自己并未真正被爱,为此而受不了。性爱的现实逻辑是,每一方都向对方要求“最爱”,即一种与对方给予别人的感情有别的特殊感情,这种相互的要求必然把一切“不最爱”都逼成“不爱”,而把“最爱”限定为“只爱”。

至此为止,多向的爱之不可能似乎仅是指现实中的不可能,而非本性上的不可能。也就是说,不可能只是因为各方都不能接受对方的爱是多向的,于是不得不互相让步。如果撇开这个接受的问题,一人是否可能爱上多人呢?爱情的专一究竟有无本性上的根据?史铁生认为有,他的解释是:孤独创造了爱情,多向的爱情则使孤独的背景消失,从而使爱情的原因消失。我说一说对他的这一解释的理解--

人因为孤独而寻求爱情。寻求爱情,就是为自己的孤独寻找一个守护者。他要寻找的是一个忠实的守护者,那人必须是一心一意的,否则就不能担当守护他的孤独的使命。为什么呢?因为每一个孤独都是独特的,而在一种多向的照料中,它必丧失此独特性,沦为一种一般化的东西了。形象地说,就好比一个人原想为自己的孤独寻找一个母亲,结果却发现是把它送进了托儿所里,成了托儿所阿姨所照料的众多孩子中的一个普通孩子。孤独和爱情的寻求原本凝聚了一个人的沉重的命运之感,来自对方的多向的爱情则是对此命运之感的蔑视,把本质上的人生悲剧化作了轻浮的社会喜剧。与此同理,一个人倘若真正是要为自己的孤独寻找守护者,他所要寻找的必是一个而非多个守护者。他诚然可能喜欢甚至迷恋不止一个异性,但是,在此场合,他的孤独并不真正出场,毋宁说是隐藏了起来,躲在深处旁观着它的主人逢场作戏。惟有当他相信自己找到了一个人,他能够信任地把自己的孤独交付那人守护之时,他才是认真地在爱。所以,在我看来,所谓爱情的专一不是一个外部强加的道德律令,只应从形而上的层面来理解其含义。按照史铁生的一个诗意的说法,即爱情的根本愿望是“在陌生的人山人海中寻找一种自由的盟约”。

诗人L后来吸取了教训,不再试图实行多向的爱情,而成了一个真诚的爱者,最爱甚至只爱一个女人。然而,作为“好色之徒”,他仍对别的可爱女人充满着性幻想,作为“诚实的化身”,他又向他的恋人坦白了这一切。于是,他受到了恋人的“拷问”,结果是他理屈,恋人则理直气壮地离开了他。

“拷问”之一--

我们是在美术馆里极其偶然地相遇的。我迷路了,推开了右边的而不是左边的门,这才有我们的相遇。如果没有遇到我,你一定会遇到另一个女人的。结论:我对于你是一个偶然,女人对你来说才是必然。推论:你对我有的只是情欲,不是爱情。进一步的推论:你说只爱我是一个谎言。

这一“拷问”的前半部分无可辩驳,诗人和这位恋人的相遇的确完全是偶然的。可是,在这世界上,谁和谁的相遇不是偶然的呢?分歧在于对偶然的评价。在茫茫人海里,两个个体相遇的几率只是千千万万分之一,而这两个个体终于极其偶然地相遇了。我们是应该因此而珍惜这个相遇呢,还是因此而轻视它们?假如偶然是应该蔑视的,则首先要遭到蔑视的是生命本身,因为在宇宙永恒的生成变化中,每一个生命诞生的几率几乎等于零。然而,倘若一个偶然诞生的生命竟能成就不朽的功业,岂不更证明了这个生命的伟大?同样,世上并无命定的情缘,凡缘皆属偶然,好的情缘的魔力岂不恰恰在于,最偶然的相遇却唤起了最深刻的命运之感?诗人的恋人显然不懂得珍惜偶然的价值。

“拷问”的后半部分涉及到了爱情的复合结构。在精神的、形而上的层面上,爱情是为自己的孤独寻找一个守护者。在世俗的、形而下的层面上,爱情又是由性欲发动的对异性的爱慕。现实中的爱情是这两种冲动的混合,表现为在异性世界里寻找那个守护者。在异性世界里寻找是必然的,找到谁则是偶然的。所以,恋人所谓“我对于你是一个偶然,女人对你来说才是必然”确是事实。但是,她的推论却错了。因为当诗人不只是把她作为一个异性来爱慕,而且认定她就是那个守护者之时,这就已经是爱情而不仅仅是情欲了。爱情与情欲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包含了这一至关重要的认定。当然,诗人的恋人可以说:既然这一认定是偶然的,因而是完全可能改变的,我怎么能够对此寄予信任呢?我们不能说她的不信任没有道理,于是便有了“拷问”之二和诗人的莫大困惑。

“拷问”之二--

你对别的女人的性幻想没有实现,只是因为你不敢。(申辩:不是不敢,是不想,不想那样做,也不想那样想。)如果能实现,我和她们的区别还有什么呢?(“可我并不想实现,这才是区别。我只要你一个,这就是证明。”)幻想之为幻想,就不是“不想”实现,而只是“不能”或“尚未”实现。

诗人糊涂了。他无力地问:“曾经对你来说,我与别的男人的区别是什么?”回答是铿锵有力的:“看见他们就想起你,看见你就忘记了他们。”她大义凛然地离开了他。作者问:这就是“看见你就忘记了他们”吗?

作者在这里显然是同情诗人而批评恋人的。借用他在散文《爱情问题》中一个更清晰的表达,他对此问题的分析大致是:1)性是多指向的,与爱的专一未必不可共存;2)她把自己仅仅放在了性的位置上,在这个位置上她与别的女人才是可比的;3)他没有因众多的性吸引而离开她,她却因性嫉妒而离开了他,正证明了他立足于爱而她立足于性。

可是,诗人用什么来证明自己对恋人的感情是爱情,而不只是多向情欲中之一向,与其它诸向的区别仅在它是实现了的一向而已?作者认为,这样的证明已经存在,有多向的性幻想而不去实现,不想去实现,这本身就是爱的证明。使爱情受到质疑的不是多向的性吸引,而是多向的性行为。作者并非站在道德的立场上反对多向的性行为,他的理由完全是审美性质的。他说,性行为中的呼唤和应答,渴求和允许,拆除防御和互相敞开,极乐中忘记你我仿佛没有了差别的境界,凡此种种,使性行为的形式与爱同构,成为爱的最恰当的语言。正是在性行为中,人用肉体淋漓尽致地表达了摆脱孤独的愿望。在此意义上,“是人对残缺的意识,把性炼造成了爱的语言,把性爱演成心魂相互团聚的仪式。”性是“上帝为爱情准备的仪式”。因此,爱者决不可滥用这种仪式,滥用会使爱失去了最恰当的语言。

在我看来,史铁生为贞洁提出了最有说服力的理由。性是爱侣之间示爱的最热烈也最恰当的语言,对于他们来说,贞洁之所以必要,是为了保护这语言,不让它被污染从而丧失了示爱的功能。所以,如果一个人真的在爱,他就应该自愿地保持贞洁。反过来说,自愿的贞洁也就能够证明他在爱。然而,深入追究下去,问题要复杂得多。诗人的恋人有一句话在逻辑上是不容反驳的,难怪把诗人说糊涂了:幻想之为幻想,就不是“不想”实现,而只是“不能”或“尚未”实现。如果说爱情保证了一个人不把多向的性幻想付诸实现,那么,又有什么能保证爱情呢?如果爱情本身是不可靠的,那么,我们怎么能相信它所保证的东西是可靠的呢?一旦爱情发生变化,那些现在“不想”实现的性幻想岂不就有了实现的理由?

事实上,确实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保证爱情。问题在于,使爱情区别于单纯情欲的那个精神内涵,即为自己的孤独寻找一个守护者的愿望,其实是不可能在某一个异性身上获得最终的实现的,否则就不成其为形而上的了。作为不可能最终实现的愿望,不管当事人是否觉察和肯否承认,它始终保持着开放性,而这正好与多向的性兴趣在形式上相吻合。因此,恋爱中的人完全不能保证,他一定不会从不断吸引他的众多异性中发现另一个人,与现在这个恋人相比,那人才是他梦寐以求的守护者。也因此,他完全无法证明,他对现在这个恋人的感情是真正的爱情而不是化装为爱情的情欲。

也许爱情的困难在于,它要把性质截然不同的两种东西结合在一起,反而使它们混淆不清了。假如一个人看清了那种形而上的孤独是不可能靠性爱解除的,于是干脆放弃这徒劳的努力,把孤独收归己有,对异性只以情欲相求,会如何呢?把性与爱拉扯在一起,使性也变得沉重了。诚如史铁生所说,性作为爱的语言,它不是赤裸地表白爱的真诚、坦荡,就是赤裸地宣布对爱的蔑视和抹杀。那么,把性和爱分开,不再让它宣告爱或不爱,使它成为一种中性的东西,是否轻松得多?失恋以后,诗人确实这样做了,他与一个个女人上床,只要性,不说爱,互相都不再问“区别”,都没有历史,试图回到乐园,如荒原上那些自由的动物。但是,结果却是更加失落,在无爱的性乱中,被排除在外的灵魂愈发成了无家可归的孤魂。人有灵魂,灵魂必寻求爱,这注定了人不可能回到纯粹的动物状态。那么,承受性与爱的悖论便是人的无可避免的命运了。

四自我与世界

自我与世界的关系是一个最重要的哲学问题。一切哲学的努力,都是在寻求自我与世界的某种统一。这种努力大致朝着两个方向。其一是追问认识的根据,目的是要在作为主体的自我与作为客体的世界之间寻找一条合法的通道。其二是追问人生的根据,目的是要在作为短暂生命体的自我与作为永恒存在的世界之间寻找一种内在的联系。我说史铁生具有天生的哲学素质,证据之一是他对这个最重要的哲学问题的执著的关注,在他作品的背景中贯穿着有关的思考。套用正、反、合的模式,我把他的思路归纳为:认识论上的唯我论(正题),价值论上的无我论(反题),最后试图统一为本体论上的泛我论(合题)。

在认识论上,史铁生是一个旗帜鲜明的唯我论者。他说:我只能是我,这是一个不可逃脱的限制,所以世界不可能不是对我来说的世界。我找不到也永远不可能找到非我的世界。在还没有我的时候这个世界就已经存在--这不过是在有我之后我听到的一种传说。到没有了我的时候这个世界会依旧存在下去--这不过是在还有我的时候我被要求同意的一种猜测。我承认按此逻辑,除我之外的每个人也都有一个对他来说的世界,因此譬如说现在有五十亿个世界,但是对我来说,这五十亿个世界也只是我的世界中的一个特征罢了。

所有这些都表述得十分精彩。认识论上的唯我论是驳不倒的,简直是颠簸不破的,因为它实际上是同语反复,无非是说:我只能是我,不可能不是我。即使我变成了别人,那时候也仍然是我,那时候的我也不可能把我意识为一个别人。这就是维特根斯坦所说的“语言的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在此程度内世界只能是我的世界。这一主体意义上的自我不属于世界,而是世界的一种界限。我只能作为我来看世界,但这个我并不因此而膨胀成了整个世界,相反是“缩小至无延展的点”,即一个看世界的视点了。所以,维特根斯坦说,严格贯彻的唯我论是与纯粹的实在论一致的。

与哲学上作为主体的自我不同,心理学上的自我是指人的欲望。如果一个人因为世界是我的世界这一认识论的真理便认为世界仅仅为满足我的欲望而存在,他就是混淆了这两个自我的概念。同样,一切对唯我论的道德谴责也无不是出于此种混淆。在史铁生那里,我们看不到这种混淆。对于作为欲望的自我,他基本上是以一种超脱的眼光看轻其价值。

在中,我们可以发现史铁生面对命运之谜有两种相反的心情。大多数时候,他兴致勃勃地玩着猜谜的游戏。但是,正当他玩得似乎很投入时,有时忽然会流露出一种厌倦之情。例如,他琢磨着几位女主人公命运互换的可能性,突然带点儿自嘲的口吻写道:“甚至谁是谁,谁一定是谁,这样的逻辑也很无聊。亿万个名字早已在历史中湮灭了,但人群依然存在……”小说中两次出现同一个景象、同一种思绪:我每天都看到一群鸽子,仿佛觉得几十年中一直是那一群,可事实上它们已经生死相继了若干次,生死相继了数万年。人山人海也是一样,其中的每一个人都将死去,但始终有一个人山人海在那里喧嚣踊跃。相同的人间戏剧在永远地上演着,一个只上场片刻的演员究竟被派给了什么角色,实在不值得认真。其实也没法认真,作者在散文《角色》中告诉我们:产科的婴儿室里一排新生儿,根据人间戏剧的需要,他们未来的角色大致上已经有了一个分配的比例,其中必有人要扮演倒霉的角色,那么,谁应该去扮演,和为什么?

这个问题不可能有一个美满的答案,所以就不要徒劳地去寻找答案了吧。散文的结尾语把这个意思说得更精辟:“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这个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好吧,我们姑且承认作为欲望的自我只是造化即宇宙大欲望手中的一个暂时的工具,我们应该看破这个自我的虚幻,千万不要执著。可是,在这个自我之外,岂不还有一个自我,不妨称之为宗教上的自我,那便是灵魂。如果说欲望是旋生旋灭的,则灵魂却是指向永恒的,怎么能甘心自己被轻易地一次性地挥霍掉?关于灵魂,我推测它很可能是作为主体的自我与作为欲望的自我的一个合题。试想一个主体倘若有欲望,最大的欲望岂不就是永恒,即世界永远是我的世界,而不能想像有世界却没有了我?

有趣的是,史铁生解决永恒问题的思路正好与此暗合,由唯我和无我走向了颇具宗教意味的泛我。早在中,他就如此描写:有一天,我老了,扶着拐杖走下山去,从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接着自问:“当然,他不是我。但是,那不是我吗?”在的最后一章,作者再次提到小说开头所回忆的那两个孩子。这一章的标题是“结束或开始”,暗示人间戏剧的轮回,而在这轮回中,所有的人都是那两个孩子,那两个孩子是所有的角色。不言而喻,那两个孩子也就是“我”。的结尾:“那么,我又在哪儿呢?”上帝用欲望造就了一个永劫的轮回,这永劫的轮回使“我”诞生,“我”就在这样的消息里,这样的消息就是“我”。当然,这个“我”已经不是一个有限的主体或一个有限的欲望了,而是一个与宇宙或上帝同格的无限的主体和无限的欲望。就在这与宇宙大化合一的境界中,作为灵魂的自我摆脱了肉身的限制而达于永恒了。

正文 1998?8 人不只属于历史

那个时代似乎离我们已经非常遥远了。当时,不仅在中国,而且在欧洲和全世界,人文知识分子大多充满着政治激情,它的更庄严的名称叫做历史使命感。那是在五十年代初期,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不久,世界刚刚分裂为两大阵营。就在那个时候,曾经积极参加抵抗运动的加缪发表了他的第二部散文风格的哲学著作《反抗者》,对历史使命感进行了清算。此举激怒了欧洲知识分子中的左派,直接导致了萨特与加缪的决裂,同时又招来了右派的喝彩,被视为加缪在政治上转向的铁证。两派的态度鲜明对立,却对加缪的立场发生了完全相同的误解。

当然,这毫不奇怪。两派都只从政治上考虑问题,而加缪恰恰是要为生命争得一种远比政治宽阔的视野。

加缪从对“反抗”概念作哲学分析开始。“反抗”在本质上是肯定的,反抗者总是为了捍卫某种价值才说“不”的。他要捍卫的这种价值并不属个人,而是被视为人性的普遍价值。因此,反抗使个人摆脱孤独。“我反抗,故我们存在。”这是反抗的意义所在。但其中也隐含着危险,便是把所要捍卫的价值绝对化。其表现之一,就是以历史的名义进行的反抗,即革命。

对卢梭的的批判是《反抗者》中的精彩篇章。加缪一针见血地指出,卢梭的这部为法国革命奠基的著作是新福音书,新宗教,新神学。革命的特点是要在历史中实现某种绝对价值,并且声称这种价值的实现就是人类的最终统一和历史的最终完成。这一现代革命概念肇始于法国革命。革命所要实现的那个绝对价值必定是抽象的,至高无上的,在卢梭那里,它就是与每个人的意志相分离的“总体意志”。“总体意志”被宣布为神圣的普遍理性的体现,因而作为这“总体意志”之载体的抽象的“人民”也就成了新的上帝。圣·鞠斯特进而赋予“总体意志”以道德含义,并据此把“任何在细节上反对共和国”亦即触犯“总体意志”的行为都宣判为罪恶,从而大开杀戒,用断头台来担保品德的纯洁。浓烈的道德化色彩也正是现代革命的特点之一,正如加缪所说:“法国革命要把历史建立在绝对纯洁的原则上,开创了形式道德的新纪元。”而形式道德是要吃人的,它导致了无限镇压原则。它对心理的威慑力量甚至使无辜的受害者自觉有罪。

我们由此而可明白,圣·鞠斯特本人后来从被捕到处死为何始终保持着沉默,斯大林时期冤案中的那些被告又为何几乎是满怀热情地给判处他们死刑的法庭以配合。在这里起作用的已经不是法律,而是神学。既然是神圣的“人民”在审判,受审者已被置于与“人民”相对立的位置上,因而在总体上是有罪的,细节就完全不重要了。加缪并不怀疑诸如圣·鞠斯特这样的革命者的动机的真诚,问题也许恰恰出在这种可悲的真诚上,亦即对于原则的迷醉上。“醉心于原则,就是为一种不可能实现的爱去死。”革命者自命对于历史负有使命,要献身于历史的终极目标。可是,他们是从哪里获知这个终极目标的呢?雅斯贝尔斯指出:人处在历史中,所以不可能把握作为整体的历史。加缪引证了这一见解,进一步指出:因此,任何历史举动都是冒险,无权为任何绝对立场辩护。绝对的理性主义就如同绝对的虚无主义一样,也会把人类引向荒漠。

放弃了以某种绝对理念为依据的历史使命感,生活的天地就会变得狭窄了吗?当然不。恰好相反,从此以后,我们不再企图做为历史规定方向的神,而是在人的水平上行动和思想。历史不再是信仰的对象,而只是一种机会。人们不是献身于抽象的历史,而是献身于大地上活生生的生活。“谁献身于每个人自己的生命时间,献身于他保卫着的家园,活着的人的尊严,那他就是献身于大地并且从大地取得收获。”加缪一再说:“人不只属于历史,他还在自然秩序中发现了一种存在的理由。”“人们可能拒绝整个历史,而又与繁星和大海的世界相协调。”总之,历史不是一切,在历史之外,阳光下还绵亘着存在的广阔领域,有着人生简朴的幸福。

我领会加缪的意思是,一个人未必要充当某种历史角色才活得有意义,最好的生活方式是古希腊人那样的贴近自然和生命本身的生活。我猜想那些至今仍渴望进入历史否则便会感到失落的知识分子是不满意这种见解的,不过,我承认我自己是加缪的一个拥护者。

正文 1996?8给成人读的童话

最近又重读了圣埃克絮佩里的,还重读了安徒生的一些童话。和小时候不一样,现在读童话的兴奋点不在故事,甚至也不在故事背后的寓意,而是更多地感受到童话作者的心境,于是读出了一种悲凉。

据说童话分为民间童话和作家童话两类,而民间童话作为童话之源是更有价值的。但是,我自己偏爱作家童话,在作家童话中,最读不厌的又是这一篇。我发现,好的童话作家一定是极有真性情的人,因而在俗世又是极孤独的人,他们之所以要给孩子们讲故事决不是为了劝喻,而是为了寻求在成人世界中不易得到的理解和共鸣。也正因为此,他们的童话同时又是写给与他们性情相通的成人看的,或者用圣埃克絮佩里的话说,是献给还记得自己曾是孩子的少数成人的。

莫洛亚在谈到时便称它为一本“给成人看的儿童书籍”,并说“在它富有诗意的淡淡的哀愁中蕴含着一整套哲学思想”。不过,他声明,他不会试图去解释中的哲学思想,就像人们不对一座大教堂或布满星斗的天穹进行解释一样。我承认他说得有理。对于一切真正的杰作,就如同对于奇妙的自然现象一样,我们只能亲自用心去领悟,而不能凭借抽象的概括加以了解。因此,我无意在此转述这篇童话的梗概,只想略微介绍一下作者在字里行间透露的对成人的精辟看法。

童话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王子,他住在只比他大一点儿的一颗星球上。这颗星球的编号是B612。圣埃克絮佩里写道,他之所以谈到编号,是因为成人们的缘故--

“大人们喜欢数目字。当你对他们说起一个新朋友的时候,他们从不问你最本质的东西。他们从不会对你说:‘他的声音是什么样的?他爱玩什么游戏?他搜集蝴蝶吗?’他们问你的是:‘他几岁啦?他有几个兄弟?他的父亲挣多少钱呀?’这样,他们就以为了解他了。假如你对大人说:‘我看见了一所美丽的粉红色砖墙的小房子,窗上爬着天竺葵,屋顶上还有鸽子……’他们是想像不出这所房子的模样的。然而,要是对他们说:‘我看到一所值十万法郎的房子。’他们就会高呼:‘那多好看呀!’”

圣埃克絮佩里告诉孩子们:“大人就是这样的,不能强求他们是别种样子。孩子们应当对大人非常宽容大度。”他自己也这样对待大人。遇到缺乏想像力的大人,“我对他既不谈蟒蛇,也不谈原始森林,更不谈星星了。我就使自己回到他的水平上来。我与他谈桥牌、高尔夫球、政治和领带什么的。那个大人便很高兴他结识了这样正经的一个人。”

在这巧妙的讽刺中浸透着怎样的辛酸啊。我敢断定,正是为了摆脱在成人中感到的异乎寻常的孤独,圣埃克絮佩里才孕育出小王子这个形象的。他通过小王子的眼睛来看成人世界,发现大人们全在无事空忙,为占有、权力、虚荣、学问之类莫名其妙的东西活着。他得出结论:大人们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相反,孩子们是知道的,就像小王子所说的:“只有孩子们知道他们在寻找些什么,他们会为了一个破布娃娃而不惜让时光流逝,于是那布娃娃就变得十分重要,一旦有人把它们拿走,他们就哭了。”孩子并不问破布娃娃值多少钱,它当然不值钱啦,可是,他们天天抱着它,和它说话,便对它有了感情,它就比一切值钱的东西更有价值了。一个人在衡量任何事物时,看重的是它们在自己生活中的意义,而不是它们能给自己带来多少实际利益,这样一种生活态度就是真性情。许多成人之可悲,就在于失去了孩子时期曾经拥有的这样的真性情。

在安徒生的童话中,我们也常可发现看似不经意的对成人世界的讽刺。有一篇童话讲一双幸运套鞋的故事,它是这样开头的:在一幢房子里正在举行一个盛大晚会,客人们就某个无聊话题发生了争论。安徒生接着写道:“谈话既然走向两个极端,除了有人送来一份内容不值一读的报纸外,没有什么能打断它--我们暂且到放外套、手杖、雨伞和套鞋的前厅去看一下吧。”笔锋由此转到那双套鞋上。当然,在安徒生看来,这双不起眼的套鞋远比客厅里那貌似有学问的谈话有趣得多。在另一篇童话中,安徒生让一些成人依次经过一条横在大海和树林之间的公路。对于这片美丽的景致,一个地主谈论着把那些树砍了可以卖多少钱,一个小伙子盘算着怎样把磨坊主的女儿约来幽会,一辆公共马车上的乘客全都睡着了,一个画家自鸣得意地画了一幅刻板的风景画。最后来了一个穷苦的女孩子,她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做。“她惨白的美丽面孔对着树林倾听。当她望见大海上的天空时,她的眼珠忽然发亮,她的双手合在一起。”虽然她自己并不懂得这时渗透了她全身的感觉,但是,惟有她读懂了眼前的这片风景。

无须再引证著名的《皇帝的新装》,在那里面,也是一个孩子说出了所有大人都视而不见的真相,这当然不是偶然的。也许每一个优秀的童话作家对于成人的看法都相当悲观。不过,安徒生并未丧失信心,他曾说,他写童话时顺便也给大人写点东西,“让他们想想”。我相信,凡童话佳作都是值得成人想想的,它们如同镜子一样照出了我们身上业已习以为常的庸俗,但愿我们能够因此回想起湮没已久的童心。

正文 1996?9也重读安徒生

之所以在“重读安徒生”前加上一个“也”字,是因为在《济南日报》上看到一篇文章:《重读安徒生》。那篇文章是叶君健先生写的,众所周知,中国读者是因了叶先生的译文而认识安徒生的。

在看到叶先生的这篇文章前不久,我恰好重读了安徒生,当然读的是叶先生翻译过来的安徒生。我已经在一篇文章中谈了安徒生童话对我的精神启示,现在我想说说我对安徒生的语言艺术的钦佩。

万事开头难,文章亦然。可是你看看安徒生那些童话的开头,好像一点儿不难,开得非常自然,朴实,往往直截了当,貌似平淡,其实极别致,极耐人寻味,一丝不落俗套。“公路上有一个兵在开步走--一,二!一,二!”这个兵的奇遇就从这最平常的开步走开始了(《打火匣》)。名篇《丑小鸭》的开头是一个朴素得不能再朴素的短句:“乡下真是非常美丽。”《老头子做的事总是对的》讲了一对老年夫妇相亲相爱的故事,故事是安徒生在小时候听到的,他每逢想起就倍觉可爱,于是在开头议论说:“故事也跟许多人一样,年纪越大,就越显得可爱。这真是有趣极了!”这看似随意的议论有一种魔力,伴随着整个阅读过程,使你觉得不但故事本身,而且讲故事的人,故事里的人,都那么可爱而有趣。

安徒生的确可爱。所以,他能发现和欣赏孩子的可爱。那个穿了新衣服的小女孩“朝上望了望自己的帽子,朝下望了望自己的衣服”(多么传神!),幸福地对妈妈说:“当那些小狗看见我穿得这样漂亮的时候,它们心里会想些什么呢?”另一个四岁的小女孩念主祷文时,总要在“您赐给我们每天的面包”后面加上别人听不清的一点什么,在妈妈的责问下,她不好意思地说:“我只是祈求在面包上多放点黄油。”读到这里,谁能不为小女孩和安徒生的可爱而微笑呢?

安徒生的童话往往构思巧妙,想像奇特,多在意料之外,而叙述起来却又非常自然,似全在情理之中。《皇帝的新装》里的皇帝不是一上来就愚蠢得连自己穿没穿衣服也不知道的,他对那件正在制作中的新衣充满好奇,可是当他想到织工曾说愚蠢的人看不见这布的时候,“他心里的确感到有些不大自然”(多么准确!)。尽管他很自负,他内心还是怕万一证实了自己是个愚蠢的人,于是决定先派别人去看制作的进展情况。这心理多么正常,而正是这似乎很可理解的虚荣心理导致他一步步展现了他的不可思议的愚蠢。世上不会有一个公主,竟然因为二十床垫子和二十床鸭绒被下面的一粒豌豆而失眠。可是,在《豌豆上的公主》中,安徒生在讲完这个故事后从容地告诉我们:“现在大家就看出来了,她是一个真正的公主,因为……除了真正的公主外,任何人都不会有这么嫩的皮肤的。”其叙述的口吻之平静,反使故事的夸张有了一种真实的效果。

重读安徒生,我折服于安徒生的语言技巧。他的表达异常质朴准确,文字异常简洁干净,不愧是语言艺术的大师。可是,我读的不是叶君健先生的译本吗?那么,我同时也是折服于叶先生的语言技巧。叶先生在文章中批评了国内的翻译现状,我很有同感。从前的译家之翻译某个作家的作品,多是因为真正酷爱那个作家,不但领会其神韵,而且浸染其语言风格,所以能最大限度地提供汉语的对应物。叶先生于四十年前翻译的安徒生童话就是如此。这样的译著成功地把世界名著转换成了我们民族的精神财富,必将世代流传下去。相反,为了占领市场而组织一批并无心得和研究的人抢译外国作品,哪怕译的是世界名著,如此制作出来的即使不是垃圾,至多也只是迟早要被废弃的代用品罢了。

正文 1996?10临终的苏格拉底

中有一个著名的情节:严监生临死之时,伸着两个指头,总不肯断气,众人猜说纷纭而均不合其意。惟有他的老婆赵氏明白,他是为灯盏里点了两茎灯草放心不下,恐费了油,忙走去挑掉一茎。严监生果然点一点头,把手垂下,登时就没了气。

奇怪的是,我由这个情节忽然联想到了苏格拉底临终前的一个情节。据柏拉图的《斐多篇》记载,苏格拉底在狱中遵照判决饮了毒鸠,仰面躺下静等死亡,死前的一刹那突然揭开脸上的遮盖物,对守在他身边的最亲近的弟子说:“克里托,我还欠阿斯克勒庇俄斯一只公鸡,千万别忘了。”这句话成了这位西方第一大哲的最后遗言。包括克里托在内,当时在场的有十多人,只怕没有一个人猜得中这句话的含意,一如赵氏之善解严监生的那两个指头。

在生命的最后一天,苏格拉底过得几乎和平时没有什么不同。他仍然那样诲人不倦,与来探望他的年轻人从容谈论哲学,只是由于自知大限在即,谈话的中心便围绕着死亡问题。《斐多篇》通过当时在场的斐多之口,详细记录了他在这一天的谈话。谈话从清晨延续到黄昏,他反复论证着哲学家之所以不但不怕死、而且乐于赴死的道理。这道理归结起来便是:哲学所追求的目标是使灵魂摆脱肉体而获得自由,而死亡无非就是灵魂彻底摆脱了肉体,因而正是哲学所要寻求的那种理想境界。一个人如果在有生之年就努力使自己淡然于肉体的快乐,专注于灵魂的生活,他的灵魂就会适合于启程前往另一个世界,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哲学活动,也是把哲学称做“预习死亡”的原因所在。

这一番论证有一个前提,就是相信灵魂不死。苏格拉底对此好像是深信不疑的。在一般人看来,天鹅的绝唱表达了临终的悲哀,苏格拉底却给了它一个诗意的解释,说它是因为预见到死后另一个世界的美好而唱出的幸福之歌。可是,诗意归诗意,他终于还是承认,所谓灵魂不死只是一个“值得为之冒险的信念”。

凡活着的人的确都无法参透死后的神秘。依我之见,哲人之为哲人,倒也不在于相信灵魂不死,而在于不管灵魂是否不死,都依然把灵魂生活当作人生中惟一永恒的价值看待,据此来确定自己的生活方式,从而对过眼云烟的尘世生活持一种超脱的态度。那个严监生临死前伸着两个指头,众人有说为惦念两笔银子的,有说为牵挂两处田产的,结果却是因为顾忌两茎灯草费油,委实吝啬得可笑。但是,如果他真是为了挂念银子、田产等等而不肯瞑目,就不可笑了吗?凡是死到临头仍然看不破尘世利益而为遗产、葬礼之类操心的人,其实都和严监生一样可笑,区别只在于他们看到的灯草也许不止两茎,因而放心不下的是更多的灯油罢了。苏格拉底眼中却没有一茎灯草,在他饮鸠之前,克里托问他对后事有何嘱托,需要为孩子们做些什么,他说只希望克里托照顾好自己,智慧地生活,别无嘱托。又问他葬礼如何举行,他笑道:“如果你们能够抓住我,愿意怎么埋葬就怎么埋葬吧。”在他看来,只有他的灵魂才是苏格拉底,他死后不管这灵魂去向何方,那具没有灵魂的尸体与苏格拉底已经完全不相干了。

那么,苏格拉底那句奇怪的最后遗言究竟是什么意思呢?阿斯克勒庇俄斯是希腊神话中的医药之神,蔑视肉体的苏格拉底竟要克里托在他的肉体死去之后,替他向这个司肉体的病痛及治疗的神灵献祭一只公鸡,这不会是一种讽刺吗?或者如尼采所说,这句话喻示生命是一种疾病,因而暴露了苏格拉底骨子里是一个悲观主义者?我曾怀疑一切超脱的哲人胸怀中都藏着悲观的底蕴,这怀疑在苏格拉底身上也应验了么?

正文 1997?4《李白与杜甫》内外

“文革”中,郭沫若接连失去了两个儿子,其中之一的世英是我的好友。世英死后不久,我从北大毕业,被分配到洞庭湖区的一个军队农场劳动。农场的生活十分单调,洞庭湖的汪洋把我们与外界隔绝,每天无非是挖渠、种田和听军队干部训话,加上我始终沉浸在世英之死的哀痛中,心情是很压抑的。在那一年半里,与郭家的通信成了我的最大安慰。

有一回,我给建英寄了一些我在农场写的诗,其中一首由李白诗句点化而来。诗写得并不好,我当时的诗大多强作豪迈,意在使自己振作。但是,建英回信转述了郭老的鼓励,夸我很有诗才,并说郭老又写给他一首李白的诗:“铲却君山好,平铺湘水流。巴陵无限酒,醉杀洞庭秋。”问我一个问题:君山那样的好,为什么要铲却它呢?我的回答是:就像“槌碎黄鹤楼”、“倒却鹦鹉洲”一样,“铲却君山”也是李白的豪言,未必要有什么目的。建英在下一封信中揭破谜底:铲平君山是为了造田种稻米,把米做成酒,就“醉杀洞庭秋”了。

后来我收到于立群寄给我的《李白与杜甫》一书,才知道郭老当时正在研究李白。在这部书中,郭老不指名地把我对上述谜语的解答和他的反驳也写了进去。同一书中还第一次发表了他写的一首词,正是他曾经抄录给我的《水调歌头·游采石矶》。离京前夕,我到他家告别,他拿出这幅大约四开大的墨迹,为我诵读了一遍,盖章后送给了我。“借问李夫子:愿否与同舟?”我很喜欢这个意境。可惜的是,于立群顾忌到我所要去的军队农场的政治环境,建议我不要带去,我便把这幅字留在郭家了。

《李白与杜甫》初版于1971年,我不知道郭老是从何时开始构思这部书的,有一点似乎可以肯定:该书的大部分写作及完稿是在他连丧二子的1968年之后。可以想见,当时他的心境是多么低郁,这种心境在他给我的信里也有曲折的表达。他在一封信中写道:“非常羡慕你,你现在走的路才是真正的路。可惜我‘老’了,成为了一个一辈子言行不一致的人。”接着提到了世英:“我让他从农场回来,就像把一棵嫩苗从土壤中拔起了的一样,结果是什么滋味,我深深领略到了。

你是了解的。”世英原是北大学生,因“思想问题”而被安排到一所农场劳动,两年后转学到北京农业大学,“文革”中被那里的造反派迫害致死。在另一封信中,因为我曾叹息自己虽然出胎生骨的时间不长,脱胎换骨却难乎其难,郭老如此写道:“用你的话来说,我是‘出胎生骨的时间’太长了,因而要脱胎换骨近乎不可能了。在我,实在是遗憾。”这些因“文革”遭际而悔己一生之路的悲言是异常真实的,我从中读出了郭老对当时中国政治的无奈和绝望。

他在这样的心境下研究李白,很可能也是感情上的一种寄托。他褒扬李白性格中天真脱俗的一面,批评其看重功名的一面,而最后落脚在对李白临终那年写的《下途归石门旧居》一诗的诠释上。他对这首向来不受重视的诗评价极高,视之为李白的觉醒之作和一生的总结,说它表明“李白从农民的脚踏实地的生活中看出了人生的正路”,从而向“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整个市侩社会”“诀别”了。姑且不论这种解释是否牵强,或者说,正因为有些牵强,我们岂不更可以把它看做是作者自己的一种觉醒和总结?联系到他给我的信中的话,我能体会出其中隐含着的愤懑:政治如此黑暗,善良的人的惟一正路是远离政治,做一个地道的农民。也正是在同一意义上,我理解了他写给我的这句“豪言壮语”:“希望你在真正的道路上,全心全意地迈步前进。在泥巴中扎根越深越好,越久越好。扎穿地球扎到老!”如果不算若干短小的诗词,《李白与杜甫》的确是郭老的封笔之作。不管人们对这部书的扬李抑杜立场有何不同意见,重读这部书,我仍由衷地钦佩郭老以八十之高龄,在连遭丧子惨祸之后,还能够把一部历史著作写得这样文情并茂,充满活力。近些年来,对于郭沫若其人其学的非议时有耳闻,我不否认作为一个真实的人,他必有其弱点和失误,但我同时相信,凡是把郭沫若仅仅当作一个政治性人物加以评判的论者,自己便是站到了一种狭隘的政治性立场上,他们手中的那把小尺子是完全无法衡量中国现代文化史上这位广有建树的伟人的。

正文 1997?5回到世界名著

我“发现”了一套好书:中国商务印书馆和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公司1995年合作出版的《西方名著人门》。之所以说“发现”,是因为不曾看见大小报刊宣传它,而它比绝大多数被宣传得很热闹的书有价值多了。事实上它一直默默无闻,初印3000册,迄今没有重印。全书共9卷,收入了西方自古至今文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哲学各门类的中短篇名作,其中有相当部分是首次译介的。

这套书原是为西方读者准备的,编者在书首写有篇幅甚长的序和导言,交代编书的意图。读后觉得,其意图对于我们亦非无的放失。

现代社会是一个娱乐社会。随着工作时间的缩短和闲暇的增加,现代人把越来越多的时间用于娱乐。所谓娱乐,又无非是一种用钱买来、由时髦产品提供、由广告逼迫人们享用的东西。如果不包含这些因素,人们便会觉得自己不是在娱乐。在娱乐中,人们但求无所用心,彻底放松。花费昂贵和无所用心成了衡量娱乐之品级的尺度,进而又成了衡量生活之质量的尺度,如果一个人把许多时间耗在豪华的俱乐部或度假村里,他就会被承认是一个体面的人士。当然,这样的人是不读书的,至少是不读世界名著的,因为那不太费钱却需要用心。

如果闲暇的时间越来越多,甚至超过了工作的时间,那么,我们确实可以认为,一个人的生活质量将越来越取决于他如何消度闲暇。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该书的编者提出教育目标发生了变化的命题。过去,教育的目标是为职业作准备。现在,教育应该为人们能够有意义地利用闲暇时间作准备。也就是说,应该使人们有能力在闲暇时间过一种有头脑的生活,而不是无所用心的生活。在编者看来,阅读名著无疑最有助于实现这个目标。

名著之为名著,就因为其作者如同圣伯夫形容苏格拉底和蒙田的那样,是“拥抱所有国家和所有时代”的,他们的作品触及了某些人类共同感兴趣的重大问题,表达了某些最根本的思想。正由于此,它们不会是普通人所无法理解的。有了这一点基本的信心,编者便劝告读者在阅读时尽量把注意力放在读懂的内容上,而不要受阻于不懂的地方。我很赞赏编者的这一劝告。我相信,越是读伟大的作品,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的原则就越是适用。读名著原是为了获得享受,在享受中自然而然地得到熏陶和教益,而刻意求解的读法往往把享受破坏无遗,也就消解了在整体上受熏陶的心理氛围。

从前的时代,由于印刷的困难,一个人毕生只能读到不多的几本书,于是反复阅读,终身受用不尽。现在不同了,出版物如汪洋大海,席卷而来。每月都有许多新书上架,即使浅尝辄止,仍是目不暇接。印刷业的发达必然导致阅读的浮躁。哪怕明知名著的价值非一般书所可比拟,也沉不下心来读它们,很容易把它们看做众多书中的一种罢了。回想起来,真是舍本求末,损失莫大矣。那么,此刻,这套《西方名著入门》摆在面前,唤醒了我对名著的眷恋,使我决心回到它们那里。有人问一位登山运动员为何要攀登珠穆朗玛峰,得到的回答是:“因为它在那里。”别的山峰不存在吗?在他眼里,它们的确不存在,他只看见那座最高的山。爱书者也应该有这样的信念:非最好的书不读。让我们去读最好的书吧,因为它在那里。

正文 1997?7简洁的力量

不同的书有不同的含金量。世上许多书只有很低的含金量,甚至完全是废矿,可怜那些没有鉴别力的读者辛苦地去开凿,结果一无所获。含金量高的书,第一言之有物,传达了独特的思想或感受,第二文字凝练,赋予了这些思想或感受以最简洁的形式。这样的书自有一种深入人心的力量,使人过目难忘。在这方面,法国作家儒勒·列那尔的作品堪称典范。

《胡萝卜须》是列那尔的代表作,他在其中再现了自己辛酸的童年生活。记得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我常常情不自禁地流泪,又常常情不自禁地破涕为笑。书中那个在家里饱受歧视和虐待的孩子,他聪明又憨厚,淘气又乖顺,充满童趣却被逼得少年老成,真是又可爱又可怜。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在家里的地位,因此万事都不敢任性,而是努力揣摩和迎合大人的心思,但结果总是弄巧成拙,遭受加倍的屈辱。当然,最后他反抗了,反抗得义无返顾。我相信,列那尔的作品以敏锐的观察和冷峭的幽默见长,是与他的童年经历有关的,来自亲人的折磨使他很早就养成了对世界的一种审视态度。《胡萝卜须》由一些独立成篇的小故事组成,每一篇的文字都十分干净,读起来毫无窒碍,我几乎是一口气把它们读完的。

列那尔的观察之细致和文风之简洁是公认的,《不列颠百科全书》说他的散文到了无一字多余的地步。试看他在《自然记事》中对动物的描写:蝙蝠--“枝头上一簇簇破布”;喜鹊--“老穿着那件燕尾服,真是最有法国气派的禽类”;跳蚤--“一粒带弹簧的烟草种子”;蛇--“太长了”;蜗牛--“他只会用舌头走路”。

列那尔的眼力好,笔力也好。他非常自觉地锤炼文字功夫,要求自己像罗丹雕塑那样进行写作,凿去一切废料。他认为,风格就是仅仅使用必不可少的词,绝对不写长句子,最好只用主语、动词和谓语。拉马丁思考五分钟就要写一小时,他说应该反过来。他甚至给自己规定,每天只写一行。他的确属于那种产量不太高的作家。我所读到的他的最精辟的话是:“我把那些还没有以文学为职业的人称作经典作家。”以文学为职业的弊病是不管有没有想写的东西都非写不可,于是难免写得滥。当然,一个职业作家仍然可以用非职业的态度来写作,只写自己真正想写的东西,就像列那尔那样。对于一个作家来说,节省语言是基本的美德。所谓节省语言,倒不在于刻意少写,而在于不管写多写少,都力求货真价实。这一要求见之于修辞,就是剪除一切可有可无的词句,达于文风的简洁。由于惜墨如金,所以果然就落笔成金,字字都掷地有声。

在印刷垃圾泛滥的今天,我忽然怀念起列那尔来,于是写了上面这些感想。

正文 1997?8世上本无奇迹

出版二百周年之际,弗吉尼亚·伍尔芙发表感想说,她觉得这本书像是一部万古常新的无名氏作品,而不像是若干年前某个人的精心之作,因此,要庆祝它的生日,就像庆祝史前巨石柱的生日一样令人感到奇怪。这话道出了我们读某些经典名著时的共同感觉。当然,即使在经典名著中,这样的作品也是不多的,而也许是最有代表性的一部。

故事本身是尽人皆知的,它涉及一桩奇遇:鲁滨逊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终于活着回到了人群中。可是,知道这个故事与读这本书完全是两回事。如果你仅仅知道故事梗概而不去读这本书,你将错过最重要的东西。一部伟大的小说,其所以伟大之处不在故事本身,而在对故事的叙述。在笛福笔下,鲁滨逊的孤岛奇遇是由许许多多丝毫不是奇遇的具体事件和平凡细节组成的,他只是从容道来,丝毫不加渲染,一切都好像是事情自己在那里发生着。他的叙事语言朴实,准确,宛若自然天成,因此而极有力量,使我们几乎不可能怀疑他所叙述的事情的真实性。我们仿佛身历其境地看到,只身落在荒岛上的鲁滨逊怎样由惊恐而到渐渐适应,在习惯了孤独以后,又怎样因为在沙滩上发现人的脚印而感到新的惊恐。我们看到他为了排除寂寞,怎样辛勤地营建自己的小窝,例如怎样花费四十二天工夫把一棵大树做成一块简陋的搁板。我们会觉得,这一切都是十分真实的,倘若我们落入那个境遇里,我们也会那样反应和那样做。鲁滨逊能够在孤岛上活下来,靠的不是超自然的奇迹,而是生存本能和一点好运气罢了。

在过去的评论中,人们常常强调笛福是资产阶级的代言人,小说的主旨是鼓吹勤劳求生和致富。在我看来,即使这部小说含有道德训诫的意思,也决非如此肤浅。在现实生活中,笛福是一个很入世的人,曾经经商、从政、办刊物,在每一个领域都折腾得很厉害,大起大落,最后失败得也很惨,是一个喜欢折腾又历尽坎坷的人。他自己总结说:“谁也没有经受过这么多命运的播弄,我曾经十三回穷了又富,富了又穷。”到了晚年,他才开始写小说。使我感到有趣的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借了鲁滨逊的眼光,表达了对俗世的一种超脱和批评的立场。在远离世界并且毫无返回希望的情形下,鲁滨逊发现自己看世界的眼光完全变了。他的眼光的变化,我认为最有价值的是两点。一是对财富的看法。

由于他碰巧落在一个物产丰富的岛上,加上他的勤勉,他称得上很富有了。可是他发现,财富再多,他所能享受的也只是自己能够使用的部分,而这个部分是非常有限的,其余多出的部分对于他没有任何实际价值。由此他意识到,世人的贪婪乃是出于虚荣,而非出于真实的需要。另一是对宗教的看法。如果说他还是一个基督徒的话,他的宗教信仰也变得极其单纯了,仅限于从上帝的仁慈中寻求活下去的勇气和安宁的心境。由此他回想人世间宗教上的一切烦琐的争执,看破了它们的毫无意义。我相信在这两点认识中包含着某种基本的真理。世上种种纷争,或是为了财富,或是为了教义,不外乎利益之争和观念之争。当我们身在其中时,我们不免很看重。但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迟早要离开这个世界,并且绝对没有返回的希望。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妨也用鲁滨逊的眼光来看一看世界,这会帮助我们分清本末。我们将发现,我们真正需要的物质产品和真正值得我们坚持的精神原则都是十分有限的,在单纯的生活中包含着人生的真谛。

孤岛遐想是现代人喜欢做的一个游戏。只身一人漂流到了一座孤岛上,这种情景对于想像力是一个刺激。不过,我们的想像力往往底气不足,如果没有某种浪漫的奇迹来救助,便难以为继。最后,也就只好满足于带什么书去读<dfn>?99lib?</dfn>、什么音乐去听之类的小情调而已。在鲁滨逊的孤岛上也没有奇迹。那里不是桃花源,没有乌托邦式的社会实验。那里不是伊甸园,没有女人和艳遇。鲁滨逊在他的孤岛上所做的事情在人类历史上其实是经常发生的,这就是凭借从一个文明社会中抢救出的少许东西,重新开始建立这个文明社会。世上本无奇迹,但世界并不因此而失去了魅力。我甚至相信,人最接近上帝的时刻不是在上帝向人显示奇迹的时候,而是在人认识到世上并无奇迹却仍然对世界的美丽感到惊奇的时候。

正文 1998?1 爱:从痴迷到依恋

爱有一千个定义,没有一个定义能够把它的内涵穷尽。

当然,爱首先是一种迷恋。情人之间必有一种痴迷的心境,和一种依恋的情怀,否则算什么堕入情网呢。可是,仅仅迷恋还不是爱情。好色之徒猎艳,无知少女追星,也有一股迷恋的劲儿,却与爱情风马牛不相及。即使自以为堕入情网的男女,是否真爱也有待岁月检验。一个爱情的生存时间或长或短,但必须有一个最短限度,这是爱情之为爱情的质的保证。小于这个限度,两情无论怎样热烈,也只能算作一时的迷恋,不能称作爱情。

所以,爱至少应该是一种相当长久的迷恋。迷恋而又长久,就有了互相的玩味和欣赏,爱便是这样一种乐此不疲的玩味和欣赏。两个相爱者之间必定是常常互相玩味的,而且是不由自主地要玩,越玩越觉得有味。如果有一天觉得索然无味,毫无玩兴,爱就荡然无存了。

迷恋越是长久,其中热烈痴迷的成分就越是转化和表现为深深的依恋,这依恋便是痴迷的天长日久的存在形式。由于这深深的依恋,爱又是一种永无休止的惦念。有爱便有牵挂,而且牵挂得似乎毫无理由,近乎神经过敏。你在大风中行走,无端地便担心爱人的屋宇是否坚固。你在睡梦中惊醒,莫名地便忧虑爱人的旅途是否平安。哪怕爱人比你强韧,你总放不下心,因为在你眼中她(他)永远比你甚至比一切世人脆弱,你自以为比世人也比她自己更了解她,惟有你洞察那强韧外表掩盖下的脆弱。

于是,爱又是一种温柔的呵护。不论男女,真爱的时候必定温柔。爱一个人,就是心疼她,怜她,宠她,所以有“疼爱”、“怜爱”、“宠爱”之说。心疼她,因为她受苦。怜她,因为她弱小。宠爱她,因为她这么信赖地把自己托付给你。女人对男人也一样。再幸运的女人也有受苦的时候,再强大的男人也有弱小的时候,所以温柔的呵护总有其理由和机会。爱本质上是一种指向弱小者的感情,在爱中,占优势的是提供保护的冲动,而非寻求依靠的需要。如果以寻求强大的靠山为鹄的,那么,正因为再强的强者也有弱的时候和方面,使这种结合一开始就隐藏着破裂的必然性。

如此看来,爱的确是一种给予和奉献。但是,对于爱者来说,这给予是必需,是内在丰盈的流溢,是一种大满足。温柔也是一种能量,如果得不到释放,便会造成内伤,甚至转化为粗暴和冷酷。好的爱情能使双方的这种能量获得最佳释放,这便是爱情中的幸福境界。因此,真正相爱的人总是庆幸自己所遇恰逢其人,为此而对上天满怀感恩之情。

我听见一个声音嘲笑道:你所说的这种爱早已过时,在当今时代纯属犯傻。好吧,我乐于承认,在当今这个讲究实际的时代,爱便是一种犯傻的能力。可不,犯傻也是一种能力,无此能力的人至多只犯一次傻,然后就学聪明了,从此看破了天下一切男人或女人的真相,不再受爱蒙蔽,而具备这种能力的人即使受挫仍不吸取教训,始终相信世上必有他所寻求的真爱。正是因为仍有这些肯犯傻能犯傻的男女存在,所以寻求真爱的努力始终是有希望的。

正文 1996?1婚姻反思录

一开场白某君倡“宽松的婚姻”之高论,且身体力行之。他深信惟有立足于信任而非猜疑,藉宽松而非禁锢,才能保证爱情在婚姻之中仍有自由发展的空间,令婚姻优质而且坚固。此论确乎行之有效,他和他的妻子的美满婚姻一时传为佳话。

忽一日,传来惊人的消息,据说他的婚姻宣告破裂,他和他的妻子已经友好分手。于是群起而攻之、嘲之、诘之,曰:事实胜于雄辩,“宽松”论业已破产矣!

某君答曰:你们拿得出一种必定成功的婚姻理论吗?

然而,长夜灯下独坐,某君仍不免暗自检讨自己的婚爱经历和观念,若有所悟。以下便是他的反思的记录。

二神圣的命名

在造出第一个人--亚当--之后,上帝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各种飞鸟走兽带到亚当面前,让他给它们命名。根据《旧约》的这一记载,命名便是人之为人的第一个行为,是人为自己加冕的神圣仪式,通过给世间万物命名,世界才成为人的世界。

所以,一个男人把一个女人叫做妻子,一个女人把一个男人叫做丈夫,这不仅仅是一个法律行为,而且是一个神圣行为,是在上帝面前的互相确认。惟有通过这个命名,她才成为他的“自己的女人”,他也才成为她的“自己的男人”。无此命名,不论他们如何相爱,终归不互相拥有。同样,他们的屋宇在他们互相命名为妻子和丈夫之前只是一个住处,惟有通过这个命名才成为“自己的家”。

不结婚而同居当然潇洒,但是,无其名必也无其实,至少缺少了那种今生今世共有一份命运的决心和休戚与共之感,那种走遍天涯海角仍然牵肠挂肚的惦念。

当然,有其名未必有其实。多少男女顶着夫妻的名义,却同床异梦,并不觉得找到了今生今世真正属于自己的女人或男人。也有曾经相爱甚笃的夫妻,一方做出了负心的事,使另一方发出痛楚的呼喊:“他(她)不是我的自己的男人(女人)了!”

结婚是神圣的命名。是否在教堂里举行婚礼,这并不重要。苍天之下,命名永是神圣的仪式。“妻子”的含义就是“自己的女人”,“丈夫”的含义就是“自己的男人”,对此命名当知敬畏。没有终身相爱的决心,不可妄称夫妻。有此决心,一旦结为夫妻,不可轻易伤害自己的女人和自己的男人,使这神圣的命名蒙羞。

三婚姻是难事

性遵循快乐原则,爱情遵循理想原则,婚姻遵循现实原则。这是三个不同的东西,彼此之间常常还发生着冲突。婚姻的困难在于,如何能在自身中把三者统一起来。

婚姻当然包含性,它是社会所公认的性满足的合法形式和主要方式。但是,作为一种纯粹的生理欲望,性欲本身又具有盲目性。不必是配偶,不必是情侣,两个健康男女之间的做爱都能给当事人带来快乐。而且,性的快乐常常取决于双方性的癖好和习性的协调,其协调的程度未必与爱情成正比,更未必与婚姻相一致。由于长年的重复,夫妇之间的性生活还可能因为缺少新奇的刺激而减少其兴味。因此,对于已婚者来说,婚外性关系始终是一种潜在的诱惑,并对婚姻构成潜在的威胁。

好的婚姻是爱情的结果,有情人结为眷属也表明了终身相爱的决心。但是,结婚意味着在一起过日子,而过日子总是很琐碎也很平凡的。把平凡的日子过得始终不乏浪漫的情趣,这并非不可能,但殊为不易。何况结婚不能也不该杜绝新的邂逅,移情别恋的可能是始终存在的。

看看周围,无爱的婚姻,性冷淡的夫妇,事实上都为数不少。许多婚姻之所以能够延续,只是基于现实利益的一种妥协或无奈。那么,婚姻、爱情、性三者的持久完满的统一不可能吗?我相信是可能的。其前提当然是,婚姻在爱和性和谐方面本来就有较好的质量。在此前提下,也许关键在于,如何怀着对这个好婚姻的珍惜之心,来克服一般婚姻都会产生的倦怠,在婚姻之中(而不是到婚姻之外)不断更新爱情的理想和性的快乐。到婚外寻找新的刺激当然简便得多,但是,世上的捷径往往只通向事物的表面,要达于核心就必须作出持久不懈的努力。在两性之间,发生肉体关系是容易的,发生爱情便很难,而最难的便是使一个好婚姻经受住岁月的考验。

四珍惜便是缘

人们常把有情人终成眷属说成有缘,一旦反目离异呢,便说是缘份已尽。缘的长短,最难预料。相爱者谁不自许已经从茫茫人海中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从此永结百年之好了呢?可是,世事无常,风云变幻,多少终成眷属的有情人未曾料到,有朝一日他们之间会发生感情危机,甚至于度不过难关,只好挥泪诀别。

世上婚配,形形色色,真正基于爱情的结合并不太多,因而弥足珍贵。然而,偏偏愈是基于爱情的结合,比起那些以传统伦理和实际利益为基础的婚姻来,愈有其脆弱之处。所谓佳偶难久,人们眼中的天作之合往往不能白头偕老,这差不多是古老而常新的故事了。究其原因,也许是因为人的内在的感情要比外在的规范和利益更加难以捉摸,更加不易把握,爱情是比世俗的婚姻纽带更易变的东西。以爱情为婚姻的惟一依据,在逻辑上便意味着爱情高于婚姻,因此,一方面,如果既有的爱情出现瑕疵,婚姻便成问题,另一方面,一旦新的爱情产生,婚姻便当让位。事实上,凡是在婚姻中把爱情看得比一切都重要的人,在感情问题上往往比较敏感,既容易互相挑剔,也容易动情别恋。他们爱起来惊天动地,可歌可泣,同时也风起云涌,乍喜乍悲。假如他们足够幸运,又足够成熟,因而能够足够长久地相爱,那么,他们倒也能做到情深意笃,琴瑟和谐,成就一段美满姻缘。然而,千万不要大意,潜在的危险始终存在着,真正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永远不会大功告成,一劳永逸,再好的姻缘也不可能获得终身保险。

我的意思是说,我们当然不能也不该对爱情可能发生的变化严加防范,但是也大可不必为它创造条件。红尘中人,诱惑在所难免,而每个当事人对于自己所面临的究竟是不可抵御的更强烈的爱情,还是一般的风流韵事,心里大致是清楚的。我的劝告是,如果是后者,而你又很看重(不看重则另当别论)既有的婚爱,就请你三思而不要行了。这对你也许是一种损失,但你因此避免了更惨重的损失。如果是前者,我就无需说什么了,因为说了也没有用。

爱情是人生的珍宝,当我们用婚姻这只船运载爱情的珍宝时,我们的使命是尽量绕开暗礁,躲开风浪,安全到达目的地。谁若故意迎着风浪上,固然可以获得冒险的乐趣,但也说明了他(她)对船中的珍宝并不爱惜。好姻缘是要靠珍惜之心来保护的,珍惜便是缘,缘在珍惜中,珍惜之心亡则缘尽。

人的心是世上最矛盾的东西,它有时很野,想到处飞,但它最平凡最深邃的需要却是一个憩息地,那就是另一颗心。倘若你终于找到了这另一颗心,当知珍惜,切勿伤害它。历尽人间沧桑,遍阅各色理论,我发现自己到头来信奉的仍是古典的爱情范式:真正的爱情必是忠贞专一的。惦着一个人并且被这个人惦着,心便有了着落,这样活着多么踏实。与这种相依为命的伴侣之情相比,一切风流韵事都显得何其虚飘。

五结束语

以上是某君的婚姻反思的记录。读毕这个记录,一位小姐问道:“先生因一己的遭遇,便由开放一变而为保守,岂不大谬?”

某君答曰:“人皆因受挫而对爱情失望,视婚姻为畏途,我独一如既往热情地为婚爱辩护,何保守之有?”

小姐问道:“难道先生仍想结婚?”。

正文 1996?4嫉妒的权利



在性爱中,嫉妒是常见的现象,俗称吃醋。醋坛子打翻,那酸溜溜的滋味很难用语言表达,人们往往也羞于用语言表达。表达出来时,嫉妒总是化装成别的东西,例如愤怒、骄傲或冷漠。可以公开表示仇恨,嫉妒却不能。在人类一切情感中,嫉妒似乎是最见不得人的一种。

人们讴歌爱情,耻笑嫉妒。这两种情感本来宛如一对孪生姐妹,彼此有着不解之缘,却受到完全相反的评价,这未免有些不合逻辑。其实,被笼统地称做嫉妒的这种情感是很复杂的,包含着不同的因素,而它们并非都是负面的。

人为什么会吃醋?大体而论,是因为爱。爱,所以就在乎,就把爱人是否也爱自己看得很重要,对爱人感情上的些微变化十分敏感。吃醋未必要有事实的根据,热恋中人常常会捕风捉影,无端猜疑。这样的吃醋,只要控制在一定程度内,不但无害,反倒构成了爱情中的喜剧性因素,我们不妨把它看做一种特殊的调情。事实上,一点醋不吃的人不解爱情滋味,一点醋味不带的爱情平淡无味。当然,如果不加控制,嫉妒就会成为一种巨大的破坏力量,每每酿成悲剧。

也有不是从爱出发的嫉妒,这种情形突出地表现在那些无爱或者爱情业已死亡的婚姻中。爱情不存在了,为什么还要嫉妒呢?可能有三种原因。一是在传统观念支配下,因所有权受到侵犯而愤怒。二是在虚荣心支配下,因“面子”受损害而感到屈辱。三是在报复心的支配下,因对方可能获得的幸福而不平。当一个人因为爱而嫉妒时,在他的嫉妒中,这些因素也可能以较弱的程度混杂着。在我看来,这样的嫉妒或嫉妒中的这些因素的确是阴暗的,应该被否定的。而凡是真正由爱导致的嫉妒,则多少有其存在的理由。最执著的爱往往会导致最强烈的嫉妒,即使疯狂如奥赛罗,也有一种悲剧性的美。不过,我对之只能欣赏,却不赞成,因为他的行为不符合我的民主观念。



按照我的理解,婚爱中的民主所要反对的是把爱情变成占有,但它并不排斥嫉妒的权利。嫉妒本身不是专制,因为嫉妒而伤害人身才是专制。

随着民主观念的演进,曾经有不少激进之士主张一种开放的婚姻,在这种婚姻中,嫉妒不复有容身之地。例如,西方“婚姻革命”的始作俑者罗素认为:爱是一种积极的光明的感情,嫉妒是一种消极的阴暗的本能,因此,开明的夫妇应当自觉地压制各自的嫉妒本能,以便给自己也给对方以婚外性爱的充分自由和广阔天地。在他看来,这种婚内外多样化的性爱关系无损于由最真挚的爱情所缔结的婚姻,两者完全可以并行不悖。相反,因为婚姻而拒绝来自别的异性的一切爱情,则意味着减少感受性、同情心以及与有价值的人接触的机会,摧残人生中最美好的东西。

我对罗素的见解曾经深以为然,但是观察和经历使我产生了怀疑。据我所见,凡是发生过婚外恋或婚外性关系的家庭,不论受伤害的一方多么开通豁达,如何显示大度宽容,那阴影总是潜伏了下来。其结果是,或早或迟,其中的相当多家庭(如果不是大部分的话)终难免于破裂的命运。在这过程中,悄悄起着破坏作用的阴影正是嫉妒。

是那受伤害的一方缺乏足够的教养,压制嫉妒的努力不够真诚吗?可是,罗素自己够绅士也够真诚了吧,结果怎么样呢?众所周知,他一生中多次结婚和离婚。当然,这未必能证明他的理论是错误的,就像不能证明相反的婚姻理论是正确的一样,因禁锢而遭失败的婚姻比比皆是,其绝对数量远超过开放的婚姻。然而,当罗素和他同样主张性开放而痛斥嫉妒之非的第二任妻子勃列克离婚的消息传来时,林语堂不无理由地推测,很可能是嫉妒在其中起了最重要的作用。

正如罗素的传记作者艾伦·伍德所说:压制嫉妒的行为容易,压制嫉妒的情感难。他以嘲讽的口吻指出,罗素主张对配偶的风流韵事处之泰然,这个主张貌似激进,实则保守,乃是出于一种贵族信念:流露出嫉妒情感是不体面的。

可不是吗,当你发现妻子或丈夫不忠时,你妒火中烧,但你立刻想到了你是一个文明人,你深谙人性的弱点,你甚至不认为这是弱点,而是开明婚姻的权利和优点,你劝说自己予以宽容,决不为此报复,甚至决不为此争吵。你成功了,并且从中获得了一种满足,因为你的行为维护了你的做人的尊严,表明了你是一个胸怀开阔的人。可是,殊不知你的成功仅是表面的,暂时的,嫉妒的情感并不因此而消解了,它只是被压抑到了潜意识之中。后来,当你自己也不忠时,连你自己也分不清你到底是在实践开明的婚姻理论,还是隐藏着的嫉妒情感在作祟和寻求报复了。



我承认世上并无命定的姻缘,即使两人真正因为相爱而结合了,他们各自与别的异性之间仍然存在着发生亲密关系的各种可能性。是否应该为了既有的婚爱扼杀这些可能性呢?对此需要作具体的分析。

一种情况是婚外的性关系。如果把做爱看做单纯的生理行为,专一的爱情和美满的婚姻的确都并不排斥多元的性关系,一个人跟情人或配偶之外的异性上床仍能获得快感。但是,问题在于,做爱不只是生理行为。做爱时两个肉体在极乐中的互相敞开、拥有和融合,乃是男女之爱最自然最直接的表达方式。这就使你的爱人有权表示疑虑:如果你的婚外性伴侣是相当固定的,你如何证明你们之间的做爱不具有上述性质?如果你的性生活不拘对象非常随便,你如何证明你与爱人的做爱仍具有上述性质?在两种情形下,既有的婚爱都受到了质疑,对它的信心都发生了动摇。也许你的婚外性遭遇的确只是一般的风流韵事,那么,在我看来,为之冒损害一个好姻缘的风险是不值得的。

如果不是风流韵事,而是真正的爱情,又怎么样呢?既然不存在命定姻缘,就完全可以假定,在现有的爱人之外还有许多别的异性,她(他)们对于我同样也合适,甚至更合适,我只是暂时没有遇上她们罢了。暂时没有,不等于永远不会,相爱者难道不应该压制各自的嫉妒,给也许更佳的机遇敞开大门吗?撇开亲情、家庭责任等非爱情的因素,仅从爱情考虑,旧的较逊色的爱情给新的更好的爱情让路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不期而遇,欲躲不能,也许只好让路。但是,我相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该敞开大门。在心态上,在做法上,被迫让路和主动敞开大门都是两回事。敞开大门,意味着主动去寻找新的机遇,新的爱情。可是,相爱者对他们之间爱情的信心原是爱情的一个必要内涵,而敞开大门的心态和做法本身就剥夺了这个必要内涵,在此心态和做法支配下,不但已有的爱情,而且任何新得到的爱情,都永远处于朝不保夕风雨飘摇之中。敞开大门的结果,进来的往往不是新的更好的爱情,而是一大堆风流韵事,这些不速之客顺便也把已有的爱情这个合法主人挤出了门。事实上,在爱情上得陇望蜀的人的确不是爱情信徒,而往往是些风月领袖。

那么,有没有例外呢?据说萨特和波伏瓦的关系是一个例外。他们一辈子相爱,建立了一种虽不结婚却至死不渝的伴侣关系。基于对彼此爱情的信心,他们在年轻时就约定,每人在对方之外不但允许、而且应该有别的情人,并且互不隐瞒这方面的情况。区别于他们之间的“必然的爱情”,他们把这种关系称作“偶然的爱情”。他们的确这样做了,每人在一生中不止一次地陷入了有时是相当热烈持久的恋爱中。但是,他们真的不嫉妒吗?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波伏瓦出于嫉妒的阻止,萨特差点儿就和他的一个情人结婚了。波伏瓦则异常费力地维持着她和萨特以及她的美国情人阿尔格朗之间的三角关系,一面为了萨特不得不拒绝阿尔格朗的结婚要求,一面信誓旦旦地向阿尔格朗宣布自己事实上是他的“真正的妻子”。

至于阿尔格朗,就简直是被嫉妒折磨死的,在向记者表示了他对波伏瓦的所谓“偶然的爱情”的愤怒后的当天夜里,便死于心脏病发作。他说得对:“只以偶然的方式爱人,等于过一种偶然的生活。”我不能断言萨特和波伏瓦的试验毫无价值,但可以肯定一点:凡多元的性爱关系,有关各方都不可能真正摆脱嫉妒,而且爱得愈真实热烈者就愈是受嫉妒的折磨,因为“全或无”原是真正的爱情的信条,多元是违背其本性的。如此看来,萨特和波伏瓦在多元性爱格局中仍能终身保持他们稳定的伴侣关系,可以算是一个例外甚至一个奇迹了。不过,他们始终是分居的,而且有材料说,他们之间从很早开始就没有了性生活。如果此说属实,则把他们的关系说成性爱就未免勉强了,不如说是友谊,哪怕是非常动人的友谊。



我的结论是:在真正以爱情为基础的两性结合中,从爱出发的嫉妒不是消极的,而是积极的,不是阴暗的,而是光明的。它怀着对既有婚爱的珍惜之心,像一个卫士一样守卫着爱的果实,以警戒风流韵事和新的爱情冒险的侵害。

美满幸福的婚爱总是凝聚着也鼓舞着一个人对人生的信心,对人性的自豪,乃至对神圣的感悟。当这样的婚爱遭到打击时,嫉妒的痛苦常常还包含着、至少伴随着这些美好感情碎裂所产生的疼痛。就此而论,嫉妒更有其值得尊重的光明正大的权利。

所以,罗素的立论应该颠倒过来:对于真挚相爱的人来说,与其为了婚外的性爱自由而压制各自的嫉妒,不如为了他们真挚的爱情以及必然伴随的嫉妒而压制婚外的性爱自由。鉴于世上真正幸福的婚姻如此稀少,已经得此幸福的男女应该明白:一个男人能够使一个女人幸福,一个女人能够使一个男人幸福,就算功德无量了,根本不存在能够同时使许多个异性幸福的超级男人或超级女人。

当然,和别的事物一样,嫉妒也仅在一定界限内有其权利。当爱情存在时,嫉妒这个卫士不妨为爱情站岗放哨,履行职责。此时它也应心明眼亮,不可向假想敌胡乱开枪,错杀无辜。一旦爱情不复存在,它就应当尊严地撤除岗哨,完全不必也不该为不存在的东西拚个你死我活了。

正文 1996?5点与面



那家豪华餐馆里正在举办一个婚礼,这个婚礼与你有某种关系。你并没有参加这个婚礼,你甚至不知道婚礼会举办和已经举办。你的不知道本身就具有一种意义,这意义是每个受到邀请的客人都心里明白又讳莫若深的,于是他们频频举杯向新郎新娘庆贺。

岁末的这个夜晚,你独自坐在远离市区的一间屋子里,清醒地意识到你的生活出现了空前的断裂。你并不孤寂,新的爱情花朵在你的秋天里温柔地开放。然而,无论花朵多么美丽,断裂依然存在。人们可以清除瓦砾,在废墟上建造新的乐园,却无法使死者复活,也无法禁止死者在地下歌哭。

是死去的往事在地下歌哭。真正孤寂的是往事,那些曾经共有的往事,而现在它们被无可挽回地遗弃了。它们的存在原本就缘于共同享有,一旦无人共享,它们甚至不再属于你。你当然可以对你以后的爱人谈论它们,而在最好的情形下,她也许会宽容地倾听并且表示理解,却抹不去嘴角的一丝嘲讽。谁都知道,不管它们过去多么活泼可爱,今天终归已成一群没人要的弃儿,因为曾有的辉煌而更加忍辱含垢,只配躲在人迹不至的荒野里自生自灭。

你太缺少随遇而安的天赋,所以你就成了一个没有家园的人。你在飘流中逐渐明白,所谓共享往事只是你的一种幻觉。人们也许可以共享当下的日子和幻想中的未来,却无法共享往事。如果你确实有过往事,那么,它们仅仅属于你,是你的生命的作品。当你这么想时,你觉得你重获了对自己的完整历史的信心。



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婴儿坐在街沿上,身前身后是飞驰的车轮和行人匆忙的脚步。没有人知道那个婴儿患有绝症,而那个父亲正在为此悲伤。即使有人知道,最多也只会在他们身旁停留片刻,投去怜悯的一瞥,然后又匆匆地赶路,很快忘记了这一幕小小的悲剧。如果你是行人,你也会这样的。有什么办法呢?生活太琐碎了,我们甚至不能在自己的一个不幸上长久集中注意力,更何况是陌生人的一个不幸。

可是,你偏偏不是行人,而就是那个父亲。

即使如此,你又能怎样呢?你用柔和的目光抚爱着孩子的脸庞,悄声对她说话。孩子很聪明,开始应答,用小手抓摸你,喊你爸爸,并且出声地笑了。尽管你没有忘记那个必然到来的结局,你也笑了。有一天孩子会发病,会哭,会经受临终的折磨,那时候你也会与她同哭。然后,孩子死了,而你仍然活着。你无法知道孩子死后你还能活多久,活着时还会遭遇什么,但你知道你也会死去。如果这就是生活,你又能怎样呢?

在这个世界上,幸福和苦难都是平凡的,它们本身不是奇迹,也创造不出奇迹。是的,甚至苦难也不能创造出奇迹。后来那个可怜的孩子死了,她只活了一岁半,你相信她在你的心中已经永恒,你的确常常想起她和梦见她,但更多的时候你好像从来没有过她那样地生活着。随着岁月流逝,她的小小的身影越来越淡薄,有时你真的怀疑起你是否有过她了。事实上你完全可能没有过她,没有过那一段充满幸福和苦难的日子,而你现在的生活并不会因此就有什么不同。也许正是类似的体验使年轻的加缪写下了这样的句子:“每当我似乎感受到世界的深刻意义时,正是它的简单令我震惊。”



那个时候,你还不曾结婚,当然也不曾离婚,不曾有过做父亲然后又不做父亲的经历。你甚至没有谈过恋爱,没有看见过女人的裸体。尽管你已经大学毕业,你却单纯得令我吃惊。走出校门,你到了南方深山的一个小县,成为县里的一个小干部。和县里其他小干部一样,你也常常下乡,跋涉在崎岖的山路上。

有一天,你正独自走在山路上,天下着大雨,路滑溜溜的,你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远远看去,你头戴斗笠、身披塑料薄膜(就是罩在水稻秧田上的那种塑料薄膜)的身影很像一个农民。你刚从公社开会回来,要回到你蹲点的那个生产队去。在公社办公室里,一边听着县和公社的头头们布置工作,你一边随手翻看近些天的报纸。你的目光在一幅照片上停住了。那是当时报纸上常见的那种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外宾的照片,而你竟在上面发现了一个熟悉的面影,相应的文字说明证实了你的发现。她是你的一个昔日的朋友,不过你们之间已经久无联系了。当你满身泥水地跋涉在滂沱山雨中时,你鲜明地感觉到你离北京已经多么遥远,离一切成功和名声从来并且将永远多么遥远。

许多年后,你回到了北京。你常常从北京出发,应邀到各地去参加你的作品的售书签名,在各地的大学讲台上发表学术讲演。在忙碌的间隙,你会突然想起那次雨中的跋涉,可是丝毫没有感受到所谓成功的喜悦。无论你今天得到了什么,以后还会得到什么,你都不能使那个在雨中跋涉的青年感到慰藉,为此你心中弥漫开一种无奈的悲伤。回过头看,你无法否认时代发生了沧桑之变,这种变化似乎也改变了你的命运。但你立刻意识到在这里用“命运”这个词未免夸张,变换的只是场景和角色,那内在的命运却不会改变。你终于发现,你是属于深山的,在仅仅属于你的绵亘无际的空寂的深山中,你始终是那个踽踽独行的身影。



一辆大卡车把你们运到北京站,你们将从这里出发奔赴一个遥远的农场。列车尚未启动,几个女孩子站在窗外,正在和你的同伴话别。她们充满激情,她们的话别听起来像一种宣誓。你独自坐在列车的一个角落里,李贺的一句诗在你心中反复回响:“我有迷魂招不得。”

你的行李极简单,几乎是空着手离开北京的。你的心也空了。不多天前,你烧毁了你最珍爱的东西--你的全部日记和文稿。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你注定要为你生命之书不可复原的破损而不断痛哭。这是一个秘密的祭礼,祭你的那位屈死的好友。你进大学时几乎还是个孩子呢,瘦小的身体,腼腆的模样。其实他比你也大不了几岁,但当时在你眼里他完全是个大人了。这个热情的大孩子,他把你带到了世界文化宝库的门前,指引你结识了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易卜生、休谟等大师。夜深人静之时,他久久地站在昏暗的路灯下,用低沉的嗓音向你倾吐他对人生的思考,他的困惑和苦恼。从他办的一份手抄刊物中,你第一次对于自由写作有了概念。你逐渐形成了一个信念,相信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不是学问和地位,而是真诚地生活和思考。可是,他为此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

在等待列车启动的那个时刻,你的书包里只藏着几首悼念他的小诗。后来你越来越明白,一个人一生只能有一次这样的友谊,因为一个人只能有一次青春,一次精神上的启蒙。三十年过去了,他仍然常常在你的梦中复活和死去,令你一次次重新感到绝望。但是,这深切的怀念也使你懂得了男人之间友谊的宝贵。在以后的岁月里,你最庆幸的事情之一就是结识了若干志趣相投的朋友。尽管来自朋友的伤害使你猝不及防,惶惑和痛苦使你又退入荒野之中,你依然相信世上有纯正的友谊。



你放学回家,发现家里发生了某种异常事情。邻居们走进走出,低声议论。妈妈躺在床上,面容憔悴。弟弟悄悄告诉你,妈妈生了个死婴,是个女孩。你听见妈妈在对企图安慰她的一个邻居说,活着也是负担,还是死了好。你无法把你的悲伤告诉任何人。你还有一个比你小一岁的弟弟也夭折了,没有人知道这件事给你造成的创伤,你想像他就是你而你的确完全可能就像他一样死于襁褓,于是你坚信自己失去了一个最知己的同伴。

自从那次流产后,妈妈患了严重贫血,常常突然昏倒。你是怎样地为她担惊受怕呵,小小的年纪就神经衰弱,经常通霄失眠。你躺在黑暗中颤抖不止,看见墙上伸出长满绿毛的手,看见许多戴尖帽的小矮人在你的被褥上狞笑狂舞。你拉亮电灯,大声哭喊,妈妈说你又神经错乱了。

妈妈站在炉子前做饭,你站在她身边,仰起小脸蛋久久地望着她。你想用你的眼神告诉她,你是多么爱她,她决不能死。妈妈好像被你看得不好意思了,温和地呵斥你一声,你委屈地走开了。

一根铁丝割破了手指,看到溢出的血浆,你觉得你要死了,立即晕了过去。你满怀恐惧地走向一个同学的家,去参加课外小组的活动,预感到又将遭受欺负。一个女生奉命来教手工,同组的男生们恶作剧地把门锁上,不让她进来。听着一遍遍的敲门声,你心中不忍,胆怯地把门打开了,于是响起一阵哄笑,接着是体罚,他们把你按倒在地上,逼你说出她是你的什么人。你倔强地保持沉默,但在回家的路上,你流了一路眼泪。

我简直替自己害羞。这个敏感而脆弱的孩子是我吗?谁还能在我的身上辨认出他来呢?现在我的母亲已是八旬老人,远在家乡。我想起我们不多的几次相聚,她也只是默默地看着我忙碌。面对已经长大的儿子,她是否还会记起那张深情仰望着她的小脸蛋,而我又怎样向她叙说我后来的坎坷和坚忍呢?不,我多半只是说些眼前的琐事,仿佛它们是我们之间最重要的事情,而离别和死亡好像完全不存在似的。原本非常亲近的人后来天各一方,时间使他们可悲地疏远,一旦相见,语言便迫不及待地丈量这疏远的距离。人们对此似乎已经习以为常,生活的无情莫过于此了。六

在我的词典里,没有“世纪末”这个词。编年和日历不过是人类自造的计算工具,我看不出其中某个数字比其余数字更具特别意义。所以,对于人们津津乐道的所谓“世纪末”,我没有任何感想。

当然,即将结束的20世纪对于我是重要的,其理由不说自明。我是在这个世纪出生的,并且迄今为止一直在其中生活。没有20世纪,就没有我。不过,这纯粹是一句废话。世上每一个人都出生在某一个世纪,他也许长寿,也许短命,也许幸福,也许不幸,这取决于别的因素,与他是否亲眼看见世纪之交完全无关。

我知道一些负有大使命感的人是很重视“世纪末”的,因为他们相信自己在旧的世纪有不可忽略的影响,对新的世纪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总之新旧世纪都不能缺少他们,因此他们理应在世纪之交高瞻远瞩,点拨苍生。可是,我深知自己的渺小,对任何一个世纪都是可有可无的。所以,当别人站在世纪的高峰俯视历史之时,我只能对自己的平凡生涯做些琐碎的回忆。而且,这回忆绝非由“世纪末”触发。天道无情,人生易老,世纪的尺度对于个人未免大而无当了罢。

正文 1996?7男子汉形象

做什么样的男人?

我从来不考虑这种问题。我心目中从来没有一个指导和规范我的所谓男子汉形象。我只做我自己。我爱写作,我只考虑怎样好好写我想写的作品。我爱女人,我只考虑怎样好好爱那一个与我共命运的好女人。这便是我作为男人所考虑的全部问题。

据说每个时代都有一种具有时代特色的男子汉形象。在我看来,如果这不是平庸记者和无聊文人的杜撰,那也只是女中学生的幼稚想像。事实上,好男人是可以有非常不同的个性和形象的。如果一定要我提出一个标准,那么,我只能说,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对人生、包括对爱情有一种根本的严肃性。不过,这与时代无关。

人在社会上生活,不免要担任各种角色。但是,倘若角色意识过于强烈,我敢断言一定出了问题。一个人把他所担任的角色看得比他的本来面目更重要,无论如何暴露了一种内在的空虚。我不喜欢和一切角色意识太强烈的人打交道,例如名人意识强烈的名流,权威意识强烈的学者,长官意识强烈的上司等等,那会使我感到太累。我不相信他们自己不累,因为这类人往往也摆脱不掉别的角色感,在儿女面前会端起父亲的架子,在自己的上司面前要表现下属的谦恭,就像永不卸妆的演员一样。人之扮演一定的社会角色也许是迫不得已的事,依我的性情,能卸妆时且卸妆,要尽可能自然地生活。两性关系原是人的最自然的生活领域,如果在这个领域里,男人和女人仍以强烈的角色意识相对峙和相要求,人生就真是累到家了。假如我是女人,反正我是不会喜欢和刻意营造男子汉形象的男人一起生活的。

今天有一个怪现象:男人们忽然纷纷作沉重状,作委屈状,作顾影自怜状,向女人和社会恳求更多的关爱了。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他们感觉到了当今社会严酷的生存压力的挑战。然而,在事实上,这种压力是男女两性共同面临的,并非只施于男性头上。我认为今天的社会在总体上不存在男性压迫女性或女性压迫男性的情况,已经基本上实现了两性之间的社会平等。在此前提下,性别冲突是一个必须个案分析和解决的问题。在每一对配偶中,究竟是男人还是女人承受了更大的压力,不可一概而论。我怀疑无论是那些愤怒声讨男性压迫的女权主义者,还是那些沉痛呼喊男性解放的男权主义者,都是在同一架风车作战,这架风车的名字叫做--男子汉形象。按照某种仿佛公认的模式,它基本上是两性对比中的强者形象。这个模式令一些好强而争胜的女人愤愤不平,又令一些好强而不甘示弱的男人力不从心。那么,何不抛开这个模式,男人和女人携起手来,肩并肩共同应付艰难生活的挑战呢?

正文 1997?2婚姻姻的悖论与现代的困境

《中国妇女》杂志举办的“富裕的日子怎么过”的讨论已进入尾声,主持人林亚男女士向我索稿,希望我也加入这场讨论。引发这场讨论的刘花然的故事本身并不复杂,如果不考虑相当偶然地出了人命案的结局,无非是一个始乱终弃、婚姻破裂的老故事。它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在中国当前的社会环境中,这类事的发生越来越频繁了。从讨论的情况看,人们对此的态度大致有三种:一是为爱情的权利辩护,视此类现象为一种进步;另一是为妇女的权益辩护,对此类现象作道德的谴责并且呼吁法律的干预;还有一些人则感到困惑,在支持和反对之间无所适从。我好像属于第三种,在两个极端之间颇费思量,不过也许出于不太相同的原因。

一婚姻与性爱的冲突

在我的概念中,婚姻一直是人类生存所面临的重大悖论之一,它不只是一个社会难题,更是一个永恒的人类难题。其困难在于,婚姻是一种社会组织,在本性上是要求稳定的,可是,作为它的自然基础的性爱却天然地倾向于变易,这种内在的矛盾是任何社会策略都消除不了的。面对这种矛盾,传统的社会策略是限制乃至扼杀性爱自由,以维护婚姻和社会的稳定,中国的儒家社会和西方的天主教社会都是这种做法。这样做的代价是牺牲了个人幸福,曾在历史上--在较弱的程度上仍包括今天--造成无数有形或无形的悲剧。然而,如果把性爱自由推至极端,完全无视婚姻稳定的要求,只怕普天下剩不下多少幸存的家庭了,而这种极度的动荡既不利于社会安定,也不会使个人真正幸福。

这么说并非危言耸听。问题在于,性爱在本质上是一种很不确定的感情。一方面,它具有一种浪漫倾向,所谓“人情固重难而轻易,喜新而厌旧”,这种心理在性爱中尤为突出。人们往往把未知的东西和难以得到的东西美化、理想化,于是邂逅的新鲜感和犯禁的自由感成了性爱快感的主要源泉。正因为这个原因,最令人难忘的爱情经历倘若不是初涉爱河的未婚恋,便多半是红杏出墙的婚外恋了。这种情形不能只归结为道德缺陷,而是有心理学上的原因的。另一方面,性爱又是一种纯粹的个人体验,并无客观标准可言。自己是否堕入情网,两情是否真正相悦,好感和爱情的界限在哪里,不但旁人难以判断,有时连当事人也把握不了。如果以这样一种既不稳定又不明确的感情为婚姻的惟一纽带,任何婚姻之岌岌可危就可想而知了。

二出路:亲情式的爱情?

婚姻以爱情为基础是现代文明人的共识,我无意反对。为了在婚姻的悖论中寻找一条出路,我的想法是:我们也许应当改变一下思路,把作为婚姻之基础的爱情同上述那种浪漫式的爱情区分开来。那种浪漫式的爱情可能导致婚姻的缔结,但不能作为婚姻的持久基础。能够作为基础的是一种由爱情发展来的亲情,与那种浪漫式的爱情相区别,我称之为亲情式的爱情。在这种爱情中,浪漫因素也许仍然存在,但已降至次要地位,基本的成分乃是在长久共同生活中形成的彼此的信任感和相知相惜之情。西方一位社会学家把信任感视为好婚姻的第一要素,我觉得是有道理的。这种信任感不单凭借良好愿望,而是悠悠岁月培养起来的在重要的行为方式上互相尊重和赞成的能力,它随婚龄俱增,给人一种踏实感,会使婚姻放散出一种肃穆祥和的气氛。事实上,许多家庭之所以没有解体,并不是因为从未遭遇浪漫式爱情的诱惑,而恰恰是因为当事人看重含有这种来之不易的信任感的亲情式爱情,从而自觉地规避那种诱惑,或者在陷入诱惑之后仍能作出理智的选择,而受委屈的一方也乐意予以原谅。在我看来,凡是建立在这种亲情式爱情的基础上的婚姻不仅稳固,而且仍是高质量的。我不否认一次新的浪漫式爱情带来更佳婚姻的可能性,但是,第一,这终究是未知的,因而是一个冒险,第二,即便真的如此,在结婚之后,新的浪漫式爱情迟早仍要转变为亲情式爱情。我相信,认清了婚姻以亲情式爱情为基础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人们对于自身婚姻现状的评价就会客观一些,一旦面临去留的抉择,也就会慎重得多。

三现代人的婚姻困境

现在可以谈一谈我对讨论主题的看法了。我们今天所遇到的婚姻难题,有些源于人性和婚姻的共性,有些来自中国当代社会的特殊境况,所谓“富裕的日子怎么过”涉及的是后一方面的问题。我的看法是,当今中国的现代化过程对于人们婚爱实践和观念的影响是双重的,有正有负,不可一概而论。

一方面,金钱势力的增长削弱乃至冲垮了过去曾经威力巨大的对个人婚爱行为的行政干预,市场所造成的人口流动又普遍增加了两性接触的机会,两者综合,人们在两性关系上的自由度明显地提高了。在就业自由、挣到钱就能在社会上立足的条件下,两性关系日益成为个人的私事,只要不触犯法律,行政权力对之无可奈何。反映到观念上,整个社会对之也日益持宽容和开放的态度。通奸罪的取消,离婚以感情破裂为惟一尺度,不过是法律对实践上和观念上的变化的事后追认。在这种情形下,一些原本没有任何爱情基础的劣质婚姻呈土崩瓦解之势,是不足怪也不足惜的。

但是,另一方面,金钱势力的增长也导致了人们物欲的膨胀和精神品格的下降,这种下降在两性关系上同样有所表现。且不说以性为商品的卖淫活动有猖獗之势,即使在一般的性交往中,灵肉的分离也是日甚一日。当两性之间的肉体接触变得十分随便之时,这种接触必然越来越失去情感的内涵。有的人认为,人一旦富裕了,对于性爱就会产生更高的精神需要。我觉得不能教条地搬用这种需要金字塔的理论,事实上,在那些精神素质差的人身上,金钱所起的使人堕落的作用远超过教化作用,他们因为肉欲的容易满足而更加蔑视爱情的价值。结果我们看到,人们虽然在两性关系上有了更多的自由,真正的爱情反而稀少了。许多婚姻之所以破裂,并不是由于浪漫式爱情的威力,而只是追求婚外性刺激的结果,一些有良好的亲情式爱情之基础的婚姻竟也在时髦的露水风流中倾覆了。

所以,在我看来,现代人的婚姻困境不是一个孤立现象,而是现代化进程中整体性精神危机的一个表征,是精神平庸化在两性关系上的表现。

四性爱的自律

凡是在现代化进程中产生的弊病,惟有通过现代化进程本身才能解决,婚爱上的问题也是如此。有些人主张重新运用法律武器来惩办婚外恋,严格限制离婚自由。我认为走回头路是行不通的,即使行得通也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看到,婚姻是性爱的社会形式,而性爱必须是一种自由行为才成其为性爱。法律在这方面的作用有其限度,它不能强迫一个人同自己不愿意的对象从事性行为,而倘若禁止感情已经破裂的婚姻解体,它实际上就是试图做这种蠢事。一个社会是否尊重和保护其成员在性爱上的自由,是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的标志。

当然,社会的文明程度还有另一方面的标志,便是其成员在性爱上能否自律。其实,自由本身即包含了自律之义,一个不能支配自己的欲望反而被欲望支配的人,你不能说他是一个自由人。人在两性关系中袒露的不但是自己的肉体,而且是自己的灵魂--灵魂的美丽或丑陋,丰富或空虚。一个人对待异性的态度最能表明他的精神品级,他在从兽向人上升的阶梯上处在怎样的高度。在性爱上能够自律的人,他在两性关系上有一种根本的严肃性,看重性关系中的情感价值,尊重其性伴侣的人格和心灵,珍惜爱情以及由爱情发展来的亲情。在我看来,这实际上也就是爱的能力,一个人是否具有这种能力,是比他的婚爱经历是否顺利更重要的事情。能否做到自律,取决于一个人的整体精神素质。在解除他律之后无能自律,正暴露了一个人整体精神素质的低劣。就整个社会看,这方面要有大改观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有待于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西方人在放任式的性流浪之后重新走上了归家的路,这个先例或许可以给我们一种启发,使我们明白在一定时期内弯路的不可避免,同时也给我们一种希望,使我们对在现代文明水准上重获古老婚爱价值的前景抱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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