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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秘密》


正文 忘情

<h3>信</h3>

在商务旅馆的餐室里,路易莎拆开了当天收到的海外来信。和往常一样,她吃着牛排和土豆,外加一杯葡萄酒。餐室里有几位跑业务的,还有因鳏居而每晚必到的牙医。他起先有意于路易莎,可又说从没见过敢碰葡萄酒和烈酒的女人。

“喝点酒对身体好。”路易莎声音低沉地说。

白色桌布一周一换,上面还有一层油布保护。每逢冬天,油布被厨房抹布擦过后的味儿、炉膛冒出的煤烟味儿、牛肉卤汁混合干土豆和葱头的味儿,在餐室弥漫开。住客若是受冻挨饿地推门进来,大抵还消受得了。每张桌子上都搁着小小的调味瓶架,配有烧汁瓶、番茄酱瓶和装着辣根酱的小钵子。

信封上署有“安大略省,卡斯泰尔斯,卡斯泰尔斯公共图书馆,图书管理员收”。落款日期是六周前——1917年1月4日。

这封信让你吃惊吧?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记得你的名字了。希望你就是那位图书管理员,虽说时间过去很久,你可能已经离职了。

我伤得不重,可还只能待在医院。周围的人情况都比我糟,我只能分神想别的事,比如你是不是还在那家图书馆。如果没弄错,你应该是中等身材或是稍矮一点儿,一头淡棕色的秀发。在我入伍前的几个月,你接替坦布林小姐到图书馆上班,我八九岁刚办图书卡的时候,她就在那里了。她管事那会儿,书可真够乱的。想开口劳她大驾,可得有必死的决心,因为她活脱脱就是一条恶龙。你来后就大不一样了,书都按照虚构、非虚构、历史、旅游分好类,杂志整理得井井有条,新刊一到就上架,不会让大家总是读那些老黄历。我很感激,但又不知道如何表达。我也琢磨你为什么会来这里,你可是一个念过书的人。

我叫杰克·阿格纽,读者卡就在抽屉里。我借到的最后一本书很不错——h.G.威尔斯的《人类的构建》。我书念到高二,就和很多人一样去了杜德家的工厂。我不是刚满十八岁就参军的,你肯定觉得我不算条“好汉”。我总是习惯自己拿主意。我在卡斯泰尔斯,不,应该说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就是父亲帕特里克·阿格纽。他为杜德家干活,不在厂里,而是在他家的宅院里做园丁。他真是头独狼,比我还不合群,一有机会就去乡下钓鱼。我有时候也写信给他,他看没看就不知道了。

用过晚餐,路易莎去了二楼的女士间,在书桌前写起了回信。

很高兴我在图书馆的工作能得到你的欣赏。可那只是些平常活儿,没什么特别的。

你一定想知道家乡的消息,可我真答不出什么来,在这儿我是个外乡人。我会和图书馆还有旅馆里的人聊天。旅馆里的旅行推销员都爱聊自己的买卖(只要能拿到货,生意就很火),偶尔聊聊病情,要么大谈战事。小道消息满天飞,那些道听途说的高见又可气又可笑。这儿我就不花力气写了,因为检查员读到的话,这信一定会化为碎片。

你问我怎么会来这里,其实没什么故事可讲。我父母双亡。父亲过去在多伦多伊顿百货店的家具部,他死后母亲去了那家店的织品部。我自己也在书店部干了一阵子。你可以说,“伊顿”就是我家的“杜德工厂”。我从贾维斯学院毕业。我得过一种病,在医院里住了好一阵子,不过现在已无大碍。过去读书的时间很多,我最喜欢的作家是托马斯·哈代。有人批评他的作品太灰暗,但我觉得很忠于现实生活。还有就是薇拉·凯瑟。我只是碰巧来到这个镇子,听到图书管理员的讣闻,心想没准可以接手这份工作。

真不错今天能收到你的信。我正准备出院,信能不能转寄到新驻地就很难说了。很高兴我的信没被你笑话。

如果你碰巧遇上我父亲或别的什么人,别提我们通信的事。这和别人没关系,我知道很多人会笑话我给图书管理员写信,就像人们当初笑话我去图书馆。干吗给他们添乐子?

真高兴可以离开这里。身边是走不了路、永失光明的伙计们,一群将要离群索居的人。比起他们,我实在够幸运的了。

你问我住在卡斯泰尔斯的什么地方。说起来真是再普通不过的小地方。你知道维尼格山吗?弗劳尔斯街拐弯,右手边最后一栋就是,过去它刷的是黄漆。我父亲种土豆,至少原来是种的。过去我常装上一手推车土豆,满镇子叫卖。卖完一车,我就攒下一枚五分镍币。

你提到最喜欢的作家。过去我爱读赞恩·格雷,后来兴趣从虚构文学转向了历史和游记。有时我会啃些硬骨头,哪怕不适合我,也能读出些名堂。我提到过的h. G.威尔斯算一个,还有写宗教题材的罗伯特·英格索尔。他们都让我深思。如果你是虔诚的教徒,希望没有冒犯到你。

有一天我去图书馆,是个星期六的下午,正巧看到你打开门锁,一盏一盏地开灯。那时天色很暗,外面还下着雨。你没戴帽子,也没带伞,头发淋湿了。你取下发夹,松开了头发。冒昧地问一句,你还留着那时的长发吗?还是剪短了?你走到取暖器前停住脚步,甩了甩头发,水滴溅落在上面,发出“吱吱”声,就像平底锅上的油脂。我坐在一边,读着伦敦《新闻画报》上有关大战的文章。我们相视一笑。(这可不是说你的头发油腻!)

我没剪短发,虽然时常想剪。

虚荣还是懒惰?我自己也不明白。

对宗教,我谈不上虔诚。

我沿维尼格山步行而上,找到了你家的房子。土豆长势不错。一条狼狗对我不怎么客气,是你养的吗?

天气热起来了。河水泛滥过一次,我猜每年春天都会。水漫进旅馆地下室,不知怎么的就弄脏了我们的饮水系统,所以大家喝上了免费的啤酒和姜汁汽水。不过你得是房客或常住户才行。你也想得到,一定是笑话百出。

我想知道,能帮你捎些什么吗?

我没什么特别想要的。我收到了烟,还有卡斯泰尔斯的女士们为我们张罗的东西。我想读读你提到的那几位作家,但在这儿看来没辙。

前些天这边有人犯心脏病死了,成了个大新闻。你听说过什么人死于心脏病吗?在这里,从早到晚大伙儿就唠叨这事。每个人说完了都笑。你一定觉得大家心狠,但这事儿实在是太怪了。战事不紧,他不可能是被吓死的。(实际上,他是写信时犯病的,所以我最好留点神。)在他死后,战友有挨枪子儿的,有被炸飞的,但他死得最出名,心脏病发作。人人都说军队花了大价钱,换来他千里赴死。

今年夏天特别干,为了防止扬尘,洒水车每天上街洒水。孩子们就追着它手舞足蹈。镇上出现了一个新玩意儿——叮当作响的冰激凌小车,这是孩子们的宝贝。推车的是厂子里出过工伤的那个男人——你应该知道是谁,我记不起名字了。一边的胳膊肘以下都没了。我的房间在旅馆三楼,活活一个烤箱。我常得在外面散步到半夜。很多人和我一样,有时还穿着睡衣。像是一个梦。剩下的河水还漂得起划艇。八月的一个星期天,卫理公会的牧师划过一次。他是在为大家祈雨,不过那小船有点儿漏水,先是湿了他的鞋子,后来整条船都沉了。牧师只能站在河里,其实水都没齐腰。这算事故还是预先谋划好的恶作剧呢?大家都说祈祷灵验了,只是方向不对。

我时常路过杜德家的宅子。你父亲把草坪和树篱打理得很漂亮。我喜欢那栋房子,看起来别致又敞亮。可就连那儿也未必凉快,很晚了我都能听到妈妈和小娃娃的声音,他们好像还在屋外草坪上。

我说过自己不需要什么,但还是有一样东西想要。一张你的相片。但愿你没觉得我得寸进尺。说不定你已经订婚了,没准在给这里的心上人写信,就像写信给我一样。你很出众,如果已经有长官追求你,我也不会惊讶。一言既出,没法收回,由你决定吧。

路易莎二十五岁,谈过一次恋爱,对方是在疗养院里结识的医生。爱情的最终回报是,医生没了工作。他是被疗养院解雇的,还是厌于纠葛而自愿请辞的?路易莎不禁怀疑。他有家室,有几个孩子。那阵子少不了写信。他走之后,两人仍保持书信往来。在获准出院一两次后,路易莎让对方别再写信,他也照办了。书信既断,她无法再待在多伦多,转行干起外勤推销。这样她每周只会失望一次,也就是周五或周六晚上回来的时候。她的最后一封信隐忍决绝,一种悲情女主角式的自怜从此相随。当她拽着装有样品的旅行箱上下小旅社楼梯的时候,当她谈论巴黎流行款式的时候,当她介绍样品帽子如何迷人的时候,当她对影独酌的时候,这种感觉都不曾离去。如果有人可以倾诉,她又会嘲笑那种念头。她会说爱情都是花招把戏,是场骗局,对此她确信无疑。可一旦想到爱情,她会感到一阵死寂,继而紧张不安,直至被汹涌的虚脱感压垮。

她去拍了一张照片。要拍成哪种效果,她自有主意。她想要穿着宽松的白衬衣,农家女孩的长罩衫,脖颈处的细绳松开着的那种。那样的衬衣她只在电影里见过,自己并无置备。她想要那种散开的发型,如果一定要扎起来,就扎得特别松,且用珍珠链子来扎。

不过拍照那天,她穿了自己的蓝色丝质宽松上衣,头发就是寻常扎法。她觉得照片上的自己面色苍白、目光空洞,表情也比预想的严肃而不安。无论如何,照片还是寄出去了。

我没有订婚,也没有心上人。我谈过一次恋爱,已经分手。曾有一段时间,我很焦虑,告诫自己必须忍耐。我想现在一切算是圆满了结了。

不用说,她绞尽脑汁地想他是谁。松开头发,雨水落在取暖器上的时候,对着一个年轻人微笑,他说的这些都想不起来。没准全都是他想象出来的,有可能。

对于战事消息,她比过去上心得多了,再也不会落下。走在街上时,她觉得自己和所有人一样为了战争大喜大悲。圣康坦、阿拉斯、蒙迪迪耶、亚眠,接着索姆河一带起了战事,之前那儿一定打过一仗了吧。她在书桌上摊开杂志里的跨页作战地图。彩线显示德军已推进到马恩河,美国人在提埃里堡发起了第一次强攻。她凝视着艺术家们的深色画作——空袭中的战马扬蹄而立,一群驻扎东非的士兵吸着椰子汁,一队德国俘虏,脑袋、胳膊和腿上缠着绷带,面容冷峻阴郁。现在她体会到了大家的感受——不绝的恐惧和担忧,以及那种教人上瘾的兴奋。那一刻你能放下自己的人生,感受世界在墙的那边碎裂开来。

很高兴知道你没有心上人,虽然这么想挺自私的。我想我们未必能重逢。这么说并不是因为我做过一个不吉利的梦,或者因为我生性悲观,总想着最糟的情形。只不过我觉得那就是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虽然我并非沉湎于这种想法,而且每天努力求生。写这些不是要让你担心或同情我,只想说明一想到自己再也看不到卡斯泰尔斯,我就有了倾诉一切的勇气。这大概就和发烧差不多吧。那么,我要说我爱你。我想象你在图书馆,为了放回一本书,你站到椅子上。我走上前,双手放在你的腰际,抱你下来。你在我的臂弯里转过身,仿佛我们已无比默契。

每周二下午,红十字会的妇人和姑娘们会相聚议事厅,地点就在图书馆大厅往前走一点。每逢图书馆没人,路易莎就会来到那间挤满女人的屋子。她决定织一条围巾。在疗养院,她学会了织平针。可起针和收针她从没学过,也可以说早就忘了。

年长些的妇人要么忙着打包,要么将摊在桌子上的粗棉布床单裁成一条条绷带,再一一折好。不过有许多女孩子聚在门口边吃小甜面包边喝茶。有个女孩胳膊上绷着毛线,好让另一个绕毛线团。

路易莎告诉她们自己想学些什么。

“那你想织什么呢?”其中一个女孩问道,嘴里还嚼着面包。

路易莎说,一条围巾。给一位士兵。

“哦,那你得用标准型羊毛。”另一个女孩客气些,说着就离开了桌子。她取回几团棕色的毛线,从包里摸出一副备用织针让路易莎拿去用。

“我就帮你起个头,”她说,“厚度也是规定好的。”

其他女孩子围过来,笑话那个叫科里的女孩。她们说她全都弄错了。

“哦,我弄错了,敢说我弄错了?”科里说道,“我可有织针,小心你们的眼珠子。是给朋友织的吗?”她兴冲冲地问路易莎,“在国外的朋友?”

“是的。”路易莎答道。她们肯定觉得她是个老处女。姑娘们时而无礼说笑,时而好心同情,就看她们想演哪出了。

“那就好好织,织紧些,”一个快吃完面包的女孩子说,“织结实了他才暖和!”

这群女孩子里有位名叫格雷丝·霍姆的。她很害羞,但有着坚毅的外表,今年十九岁。宽脸盘,薄薄的嘴唇常抿着。棕发,直刘海,身材成熟诱人。杰克·阿格纽出国前和她订了婚,但他们约定要保守这个秘密。

<h3>西班牙流感</h3>

路易莎和几位常住店的旅行推销员交上了朋友。其中一人是吉姆·弗拉雷,他负责推销打字机、办公器材、书和各类文具。他四十来岁,金发,有点曲背但身子很结实。他的长相让你觉得,此人应该在男性世界中推销更厚重的东西,比如农用机械。

西班牙流感爆发那阵,即便不清楚店家是否营业,吉姆仍和平时一样跑外勤。旅馆偶尔也会歇业,就像学校、电影院,甚至是教堂一样。在吉姆·弗拉雷看来,教堂关门是不像话的。

“真不害臊,一群懦夫,”他对路易莎说道,“一个个躲在家里,全等着最后遭灾,有意思吗?你就不会关闭图书馆,是吧?”

路易莎说会一直开着,除非自己病倒。这样的小事一般过不了一周,但她肯定得去医院。他们不会让她待在旅馆的。

“懦夫,”他说,“是祸躲不过。你不觉得吗?”

他们聊到医院里成群的病人,病死的医生和护士,聊到阴郁凄惨的葬礼。吉姆·弗拉雷家所在大街的一端就是多伦多的某家殡仪馆。他说他们还在置备黑色的马、黑色的四轮马车、全套工具用来落葬要人。

“他们忙得没日没夜,”他说,“没日没夜。”他举杯说道:“那就为了健康吧。你看起来很不错。”

他觉得路易莎的气色确实比过去好了。也许她开始搽胭脂了。她的皮肤是浅橄榄色的,过去在他看来,那双颊是没有血色的。她的穿着更用心了,努力变得更友好。她以前总是忽冷忽热,全凭心情。她还喝起了威士忌,不过喝之前总会兑水。过去她只是喝一杯葡萄酒。他琢磨着,是男朋友让她变了样?男朋友或许会让她漂亮起来,但不会提升她对周遭的兴趣。在他看来,后一种情况确实发生了。在韶华将逝,丈夫人选也因战争而锐减的情形下,女人可能会变得更有魅力。比起大多数已婚女人,她更聪慧,更好相处,也更漂亮。这类女人到底怎么了?有时仅仅是运气不佳,或是关键的一步棋没有走好。稍过尖锐和自信的女人,旧时的男人们受用不了?

“日子总得过下去,”他说,“你做得很对,让图书馆一直开着。”

这是1919年的初冬,人们以为危险已过,新一轮的流感疫情又爆发了。旅馆里的人看上去都形单影只。晚上才过九点,旅馆老板就上床睡觉了。他的妻子患上流感正住在医院里。吉姆·弗拉雷从酒吧带回一瓶威士忌,连酒吧也因为害怕传染而关门了。两人在餐室里靠窗的桌边落座。外头冬雾渐浓,迫近窗棂。那几盏街灯和桥上谨慎缓行的轿车都快湮没无踪了。

“哦,那不是什么大事,”路易莎说道,“不闭馆的原因没你想的那么高尚。”

她大笑起来,还说要送他一则奇谈。“噢,我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了,都是威士忌害的。”她说道。

“我可不爱嚼舌根。”吉姆·弗拉雷说。

她冷笑一声,宣称不嚼舌根的人多半靠不住。和自称守口如瓶是一个道理。

“除了我们这儿,你随时随地可以说给别人听,只要不报真名就行了,”她说道,“但愿我能信你一回。这会儿我怎么都无所谓。酒醒了以后,没准又在乎起来。是个教训,这个故事。让傻女人们看明白自己的教训。你看,实在没什么新鲜的,这样的故事每天都有!”

她开始讲某位士兵从国外写信给她的故事。士兵在来图书馆的时候记住了她,可她对那人毫无印象。不过她很友好地回复了他的第一封信,两人有了书信往来。他说了在镇上的住址,她跑去帮他看现在的情况。他说读了哪些书,她也回复呼应。简言之,两人因互吐心声而一起感到了温暖。是他首先告白,她并非傻乎乎地急着冲进去。一开始她觉得自己只是做个好人,即便是后来,她也不愿因任何回绝而让他难堪。他开口要一张照片,她去拍了,尽管并非出自本意,但还是寄出去了。他问她有没有心上人,她如实回答没有。他并未回寄自己的照片,她也没开口要,尽管很想知道对方的模样。他身处战场,拍照一定很难。而且,她不愿被视为那种女人——倘若对方的外表不合心意,就扭过脸去。

他在信里写道,自己并不指望回家。他说比起死,更骇人的是落得跟医院里见到的那些伤兵一样。他没多谈,她猜是指大家近来才慢慢听闻的——男人们的残肢、失明者、不成人形的烧伤者。他不曾抱怨自己的命运,她无意那样暗示。只是他期望去死,比起其他选择,他更倾向死亡,他思恋她,写信倾诉,就像此情此景下恋人们的所为。

战争结束,此前已有一段时间没他的消息了。她天天盼望来信,但杳无音讯。杳无音讯。她担心他会不会是整场战争中最背运的那群士兵之一——他们死于最后一周、最后一天,甚至最后一小时。她每周都查阅当地报纸,阵亡者名单持续更新到新年后,但上面没有他的名字。现在报纸同时开始登载回乡军人名单,通常还在名字旁边加印照片和几句贺词。如果这次回来的人太多,那就没什么版面多写了。她读到了他的名字,名单上的那个名字。他没有战死,也没有受伤——他在回卡斯泰尔斯老家的路上,或许都已经到了。

于是她决意继续开着图书馆,哪怕流感肆虐。每天她都确信他已回来,每天她都准备着迎接他的到访。星期天是一个折磨。当她踏进镇公所时,总觉得他可能早就到了,正倚墙等着她。有几次她确信看见了他的身影,之后才发现弄错了人。如今她明白为何有人坚信看到了鬼魂。每回门被推开,她都抬头期待他的容颜。有几次她暗地告诫自己,默念到“十”才能抬头。因为流感,图书馆几乎没人来。她就张罗重新布置些什么,不然非发疯不可。不到五点她从不关门,有时还会比规定开放时间延长十分钟。接着她会幻想他在街对面邮局的门口望着她,因为害羞而挪不开脚步。自然她会担心他是否病了。她总是留意别人聊起的小镇新闻,可没人提他的名字。

就在这段日子里,她完全放弃了阅读。在她看来,那些封面无论破旧还是华丽,都犹如棺木,里面也不过是一团败絮。

她这样是可以理解的,难道不是吗?写过那样的信后,他怎能不接近、联系自己?在那番表白之后,他怎会不跨进这道门槛?这样想是可以理解的吧?送葬队伍从窗前经过,她不曾稍加留意,因为队伍不是为他而来。就连生病住院的时候,她也一心想要回去,她不能这样躺在床上,图书馆不能将他拒于门外。她蹒跚着回去工作。一个炎热的下午,她在上架新到的报纸,仿佛热病幻觉般,他的名字跃入眼帘。

她读到他的简短婚讯,新娘是格雷丝·霍姆。此人她不曾听说过,不是图书馆会员。

新娘身着浅黄褐色的绉丝裙,镶着棕色和乳白色的花边,头戴饰有棕色天鹅绒飘带的米色草帽。

没有照片。棕色和乳白色的镶边。一切到此为止,当然,包括她的浪漫史。

但就在她的图书馆办公桌上,差不多几周前一个周六的晚上,最后一位读者离开后,她在锁门关灯之际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去海外之前就订婚了。没有写名字,无论他的还是她的。还有她的照片,半边压在吸墨台下。

那天晚上他就在图书馆。正是她最忙的时候。她时不时得起身帮读者找书,整理报纸,忙着给图书上架。他就在这儿,跟她共处一室,看着她,还悄悄留言,自始至终却不曾介绍自己。

我去海外之前就订婚了。

“你觉得他是跟我开了个玩笑吗?”路易莎说,“你觉得男人会这么刻薄吗?”

“以我的经验来说,沉溺于这种游戏的通常都是女人。不,不。别那么想,他更可能是真心的。他有点忘情了。表面上看,就是如此。出国前订了婚,并不指望能平安回来,可结果如此。回来后未婚妻等着他——他还能怎样呢?”

“是啊,能怎样啊?”路易莎说。

“心有余而力不足。”

“啊,没错,没错!”路易莎说,“那就是我的虚荣作怪,活该被甩!”她目光呆滞,表情却有些俏皮。“你不觉得是他仔细打量过我,发现真人还比不上那张可怜的照片,这才退缩了?”

“我不觉得!”吉姆·弗拉雷说道,“别看轻自己。”

“不想让你觉得我是个傻瓜,”她说,“我没故事里那么傻那么单纯。”

“我一丁点都不觉得你傻。”

“但大概觉得我很单纯?”

就是这样,他想——通常如此。女人一旦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话匣子就合不上了。酒精让她们变了个人,不复往日的谨慎。

她之前跟他说过自己曾是疗养院的病人。于是现在说起了她与医生的恋情。疗养院坐落于汉密尔顿山上的一处风景胜地,他们常在带树篱的小径那儿约会。阶梯由层层石灰岩构成,路边的植物都是安大略不常见的——杜鹃、映山红、木兰。那位医生略懂植物学,告诉她这些都是卡罗来纳植物,和这儿的植物很不同,更加繁茂。那儿还有小片的林地,嘉木亭亭,小径在树下蜿蜒消失。郁金香树。

“郁金香!”吉姆·弗拉雷说,“树上有郁金香!”

“不是,不是,那是树叶的形状!”

她略带挑衅地笑他,咬住嘴唇。他知道了怎么接话茬儿,说:“树上有郁金香!”赶上她在嚷嚷,不是,是树叶的形状像郁金香,不,我可没说过,别闹了!接下去是两人间小心翼翼的揣测——他谙于此道并希望棋逢对手——源源不断的小惊喜,略含嘲讽的小暗号,各色冒失的期望和那些命中注定的好意。

“只属于我俩,”吉姆·弗拉雷说道,“从没有过,是吗?也许以后也不会再有了。”

她让他牵起手,被稍稍带离座位。两人离开时,他熄灭了餐室的灯。他们拾级上楼,沿着那条各自走惯的路。边上是一幅幅画:主人墓前的忠犬、在田间歌唱的高地玛丽、凸眼的老国王和他那贪溺饱食的神情。

“夜色雾浓,我心惶恐。”上楼时吉姆·弗拉雷哼哼唱唱。他一路自信地将手搭在路易莎的背上。“平安无事,平安无事。”他边唱边将她引入楼梯的转角。在通往三楼的那段狭窄楼梯上,他开口道:“在这儿,我从没离天堂这么近!”

可就在那一夜的晚些时候,吉姆·弗拉雷在那总结般的呻吟声过后,昏昏欲睡地埋怨道:“路易莎,路易莎,你为什么不一五一十地说清楚呢?”

“我都对你说了。”路易莎声音微弱而飘忽。

“那么,是我会错意了,”他说,“我从没打算这事会对你有所改变。”

她说不会。此刻,身上撤去了他的摁压,她只觉得自己被漩涡裹挟着无力挣脱。床垫仿佛变成了一个孩子的陀螺,让她渐渐失神。她想解释说床单上的血迹是因为例假,可这番说辞伴随着一种恣意的冷漠,零散得让人无从会意。

<h3>事故</h3>

临近中午时分,阿瑟从厂里下班,一进家门就嚷开了:“别挡道,让我洗洗!厂里出事了!”没人答话。管家费尔利太太正用厨房里的电话聊天,嗓门大到根本听不见他说话。女儿当然在学校里。他洗了澡,把身上穿的从里到外都扔进篮子,还像个谋杀者那样刷洗浴室。他出门的时候干干净净,连头发都打理得一丝不苟,他开车去了那个男人家。他提前打听了地址。原以为得上维尼格山,但别人都说不是。那是他父亲家——年轻人和他妻子住在镇子的另一头,要经过曾安装着巨型苹果汁蒸发塔的地方,战前的旧址。

他看到两栋砖砌的村舍,门对门。经人指点,他朝左边那户走去。其实无需指点也一目了然,他来之前消息已经到了。房门开着,一帮不到上学年龄的孩子在院子里瞎跑。儿童脚踏车上坐着个小丫头,挡着他的道,并无骑开的意思。他绕过她。这时候,一个大些的女孩儿一本正经地对他发话——一副警告的口气。

“她爸爸死了。她的爸爸!”

一个女人从客厅出来,把怀里的窗帘交给在客厅站着的另一个女人。接过窗帘的那个女人一头灰发,面带恳求之意。她上排的牙齿掉光了。在家为了舒服,她可能把假牙托取了下来。递给她窗帘的那个女人强悍年轻,皮肤很好。

“你让她别爬梯子。”灰发女子对阿瑟说道,“爬上去拆窗帘非摔断脖子不可。按她的意思,所有东西都得洗一遍。你是殡仪员?噢,不,对不起!您是杜德先生。格雷丝,快到这儿来!格雷丝!杜德先生来了!”

“别打搅她。”阿瑟说道。

“她想赶在明天之前,把窗帘全取下来洗好,再都装回去,因为他会被停放在客厅。她是我女儿。我什么都不能告诉她。”

“过一会儿她会平静下来的。”一位阴郁但不难看的男人说道,他从屋后走来,那身衣服有牧师领子。他们的牧师。但并非来自阿瑟所知道的几家教会。浸礼会?五旬节派?普利茅斯兄弟会?他正喝着茶。

又来了一个女人,忙着一起卸窗帘。

“洗衣机塞满开始洗了,”她说道,“天这么好,说话的工夫就能晾干。别让孩子们在那儿瞎跑就成。”

那位牧师不得不站到一边,举高他的茶,以免碰上她和那捧窗帘。他开口道:“就没哪位女士为杜德先生倒杯茶吗?”

阿瑟说:“不,不,不用麻烦。”

“葬礼开销,”他朝灰发女人说道,“如果你让她知道的话——”

“莉莲把裤子尿湿了!”一个得意洋洋的孩子在门口说道,“阿格纽太太,莉莲尿裤子了!”

“是啊,是啊,”牧师说道,“他们会很感激的。”

“墓地和墓碑,全部开销,”阿瑟说,“可得交代清楚了。随便她们想在石碑上刻什么。”

灰发女人朝院子走去,回来时怀里抱着哭闹的孩子。“这小可怜,”她说道,“他们说不许她进屋。能让她去哪儿?这样子不出事才怪呢!”

那个年轻女人从客厅拽着一条地毯出来了。

“我想把毯子挂起来拍一拍。”她说道。

“格雷丝,杜德先生来慰问了。”牧师说。

“也想问问我能做些什么。”阿瑟说。

灰发女人上了楼,胳膊里夹着尿裤子的孩子和一些杂物。

格雷丝看见了她们。

“噢,不,别上去!你回到外面去!”

“我妈妈在这儿。”

“是的,你妈妈心地好,正忙着帮我,你最好别去打搅她。她在这儿帮我。你不知道莉莲的爸爸死了吗?”

“有什么我能帮到你的?”阿瑟意在脱身离去。

格雷丝张嘴望着他。楼里是洗衣机的声音。

“嗯,有一件事,”她说道,“你在这儿等着。”

“她伤心过头了,”牧师说,“她不是有意那么粗鲁的。”

格雷丝抱着一捧书回来了。

“就是这些,”她说道,“他从图书馆借来的。我可不想为这些书交罚金。他每周六晚上都去,我猜这些书明天就过期了。我不想因为它们惹出麻烦。”

“这事我来办,”阿瑟说,“我愿意效劳。”

“我就是不想惹出什么麻烦。”

“杜德先生在说葬礼安排的事,”牧师对她说道,语气温柔而带劝诫,“全部东西,包括墓碑。你想在墓碑上刻什么都行。”

“哦,花哨的东西一律不要。”格雷丝说。

上周五早晨在杜德家工厂的锯木操作间发生了一幕极为骇人的惨剧。杰克·阿格纽先生在探检主转轴时,衣袖不慎被法三盘上的定位螺钉挂住,导致胳膊和肩膀被卷压在主转轴下,其头部触上直径约一英尺的圆盘锯。这位不幸者的头颅被瞬间削下,从左耳下方切入,锯断了整个脖子,造成其当场遇难。在此过程中他并未说话呼喊,喷溅而出的血雨向工友们警示了这场惨剧。

事故发生后一周,这则报道再次出现在报纸上,专供错过消息和想寄一份给别镇亲友(尤其是曾在卡斯泰尔斯住过)的人。修订了“法兰”的拼写错误,边上还有一条更正说明。文章还描述了葬礼的规模之大,邻近镇子,甚至远到沃利都有人来参加。人们坐轿车和火车前来,还有骑马和坐轻便马车的。杰克·阿格纽生前跟这些人并不相识,但正如报上所写的,人们希望为那起悲惨惊骇的意外默哀。当天下午,卡斯泰尔斯休市两小时。旅馆并未停业,是为了给所有的来访者提供餐饮。

遗属包括妻子格雷丝与四岁的女儿莉莲。死者在大战中表现英勇,受过一次伤,但并不严重。许多人都为这次的悲剧扼腕。

出于疏忽,报纸没有提到那仍健在的父亲。报纸编辑并非卡斯泰尔斯本地人,等到有人提醒他时已经太迟了。

父亲对此未加抱怨。葬礼当日天气格外晴好,他出了镇子,跟平日里不用去杜德家工厂的那几天一样。他头戴毡帽,身穿一件长外套,打瞌睡的时候可以拿它来当毯子。他的套鞋穿得很妥帖,用密封罐子用的橡皮筋固定着。他想出去钓几条胭脂鱼。渔猎季尚未开放,但他总是能稍微提前一点。他常在春季和初夏钓鱼,钓来的鱼就自己煮了吃。他在河岸藏了一口平底煎锅和一把茶壶。茶壶是用来煮玉米的,再过一阵子从地里偷偷掰来的玉米。那时节他也摘野苹果和野葡萄吃。他心智健全,但厌恶与人交谈。儿子去世后的这几周,他躲不过去,但总有办法长话短说。

“干活的时候自己要当心啊。”

走在乡间的那天,他遇到一个同样没去参加葬礼的人。一个女人。她无意提起话头,事实上她看起来和他一样喜欢独处,难以接近。她迈着生风的大步,两人擦肩而过。

那家以制造风琴起家的钢琴厂在小镇西头延伸着,仿佛中世纪的城墙。工厂有两排长长的建筑,就像里外两道防御土墙。一座封闭的桥梁连接两栋建筑,主要的几间办公室都在那里。深入小镇和工人所住的那条街,能看见窑房、锯木厂、贮木厂和堆货棚。工厂的汽笛号叫众人起床,每天早晨六点拉响。七点那次是上工,十二点吃午饭,一点下午上工,五点半那次是让工人们放下工具回家。

出工规章镶在玻璃镜框里,挂得离打卡机不远。头两条规定是:

迟到一分钟扣十五分钟工钱。要守时。

安全意识勿麻痹。为己为人,小心作业。

厂里出过几次事故,曾有工人被滚落的木材碾压身亡,那是在阿瑟当家管事之前。还有一次是在大战期间,一个工人丢了条胳膊,也有说是胳膊的一截。出事那天阿瑟去多伦多跑外勤了。他从没亲眼见过什么事故——总之严重的都没见过。但那感觉一直留在脑海里,他总觉得可能有事要发生。

或许他不像妻子去世前那么确定麻烦不会来找他了。她死于1919年,死于最后一波西班牙流感疫情,那时人们都已从起初的恐惧中恢复过来,她甚至从未恐惧过。近五年过去了,但阿瑟仍将其视为一生中逍遥时光的终结。不过对于别人,他总是显得十分负责和严肃——没人察觉到他身上的变化。

在他的梦中,事发现场存在某种会扩散的寂静,一切都停滞下来。现场所有的机器不复发出平日的噪声,每个人都闭口不言,当阿瑟朝办公室的窗口望出去时,他明白那一劫终于来了。他永远说不上究竟是看到了什么让他这样想。就是那个空间,厂区里的灰尘,告诉他来了。

那几本书在他轿车的地板上放了不止一个星期。直到女儿贝亚说“这几本书是怎么回事?”,他才想起来。

贝亚念起了书名和作者名。《约翰·富兰克林爵士与西北水道的探险之旅》,作者G.B. 史密斯。《世界怎么了?》,作者G.K. 切斯特顿。《接收魁北克》,作者阿奇博尔德·亨德里。《布尔什维克主义:实践和理论》,作者伯特兰·罗素伯爵。

“伯尔——阿维克——主义。”贝亚念道,阿瑟告诉她如何正确发音。她问那是什么,他答道:“从俄国传过来的,我自己也弄不太懂。听说不怎么光彩。”

贝亚那年十三岁。她听说过俄国芭蕾舞和苦行僧。此后几年,她都相信布尔什维克主义是一种邪恶而下流的舞蹈,至少长大之前她是被这么告知的。

她没提起这些书和那个出事故的工人有关。一提,故事就没那么有趣了。也有可能是她已经忘记了。

图书管理员有些不安。有几本书里还留着卡片,也就是说未被登记过,是从书架上直接拿走的。

“罗素伯爵的这本不见好一阵子了。”

阿瑟不习惯被这样训话,但他还是温和地答道:“我是替别人来还的。出事的那个伙计。因厂里的事故丧命的那个。”

图书管理员面前摊着富兰克林的那本书。她凝视着船只被浮冰困住的图片。

“他妻子让我来还的。”阿瑟说道。

她把书逐一拿起摇了摇,像是期待着有东西掉落。她的手指翻动着书页。下颌不雅地抽动着,仿佛正咬着脸颊内侧。

“我猜他觉着喜欢这些书就带回家了。”阿瑟说。

“什么?”她停顿了一会儿说道,“您说什么?抱歉。”

肯定是那桩事故,他想。死于非命的那男人正是打开这本书、翻看这本书的最后一个人。或许书中还留有他生命的气息:用作书签的纸片或烟斗通条,甚至还有点烟叶末子。这一切让她心神不宁。

“没事儿,”他说,“我只是顺路来还。”

他转身离开她的桌子,但没有马上走出图书馆。他有好几年没来了。两扇临街的窗户之间悬挂着他父亲的照片,照片会在那里一直挂下去。

A. V. 杜德,杜德风琴厂创始人、图书馆资助人。进步、文化、教育的信仰者。卡斯泰尔斯人和工人们的挚友。

图书管理员的书桌位于前后屋之间的拱廊下。后屋里成排的书架上码放着图书。带绿遮光罩的电灯,长长的拉绳开关,悬垂于中间的过道。阿瑟还记得几年前镇议会里有人发起过一个议案,希望用60瓦的灯泡取代40瓦的。那位图书管理员也在呼吁者之列,后来他们照办了。

在临街的屋子里,报纸和杂志摆放在木质架子上,几张笨重的圆桌,带着配套的椅子,便于人们坐下阅读。玻璃后面厚重的深色封面图书成排摆放。可能是些词典、地图册和百科全书。两扇高大堂皇的窗户朝向大街,阿瑟父亲的照片则位居两窗之间。屋里其他画都挂得太高,模糊的说明文字挤作一堆,苦了抬头辨读的人们。(后来阿瑟在图书馆里待了不少时间,还和管理员商量了那些画的事情,他知道了其中一幅画的是弗洛登战役,画中苏格兰国王冲下山坡直闯烟幕,有一幅画的是罗马少年皇帝的葬礼,还有一幅是奥伯龙和泰坦尼亚的争执,典出《仲夏夜之梦》。)

他选了一张可以望向窗外的阅览桌坐下。拿起一本《国家地理》,杂志原本就搁在那边。他背对着图书管理员,觉得这样比较得体,因为她看起来有些焦躁。有人进来,她开始和他们说话。她的声音现在听上去差不多正常了。他一直觉得自己该走了,却迟迟没有起身。

他喜欢看那高大洗练的窗户充盈着春日黄昏的余晖。他喜欢屋里那种肃穆和秩序。那些来来往往的成年人如此专注于阅读,使他感到某种愉悦的困扰。一周接一周,一本接一本,如此这般,一生不辍。他自己偶尔会读上一本别人推荐的书,通常都挺喜欢,但读完后他会去翻杂志,免得自己落伍。如果没有别的书跟着盲打误撞过来,他是不会想到读下一本的。

偶尔有几回,屋里只剩下他与图书管理员。

有一次她走过来站在他身旁,开始给报架换新报纸。换完之后,她跟他说话,语气里有一种按捺着的紧迫感。

“那份事故报道,印在报纸上的——是不是有没说清楚的地方?”

阿瑟回说那或许写得太清楚了。

“为什么?你为什么这样说?”

他提到公众对骇人细节追逐不休。难道报纸应该去迎合吗?

“哦,我想那很自然,”管理员答道,“想知道最糟的消息是人之常情。人们就是希望能想象出那种情形。我自己也是。对机械我一无所知,很难想象发生了什么。连报纸也帮不上忙。那台机器突然失灵了吗?”

“不,”阿瑟说,“并不是机器把他拽进去的,不是像野兽吃人那样。是他操作失误,或者说多少有点不小心。然后他就出事了。”

她沉默不语,但也没有走开。

“你得时刻警醒,”阿瑟说,“一刻都不能走神。机器是你的仆人,一个很棒的仆人,可它也会让主人变成傻瓜。”

他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在哪里读到过这句话,或是自己的独创。

“难道没有什么保护措施吗?”图书管理员说道,“但你一定都清楚。”

然后她就离开了他。有人进来了。

事故过后天气突然变暖了。夜晚的变短和白天的宜人暖意宛若意外之赐,似乎在这片土地上,长年以来寒冬并非如此告退。大片泛滥的河水神奇地退至沼泽,泛红的枝条上迸出新芽,谷场空地的气息飘散到镇上,带着丁香的味道。

在这样的夜晚,比起去户外走动,阿瑟发觉自己更想到图书馆,而且往往最后就动身去了那里,坐在他第一次就选定的那个位置。他一坐就是半小时,或者一个小时。他浏览伦敦的《画报新闻》、《国家地理》、《周六之夜》和《科里尔》。这些报刊他自家都订了,他大可以坐在那儿,在自己舒适的书房里,眺望由老阿格纽大致打理好的带有树篱的草坪,还有花坛里那些品类荟萃、花色烂漫的郁金香。他似乎更中意大街上的景致,偶尔驶过的一辆外观轻巧的新款福特,或是顶着灰蒙蒙的布车篷、突突作响的老式汽车。他更中意那家邮局,那座钟楼的四面会分别报出四个不同的时间,而且就像人们说的,没一面靠谱。还有人行道上的过客和闲人。有人正在修理饮水台,虽说那要到7月1日才会启用。

他并不是想要跟人交际才去的。他不是去那里聊天的,遇上叫得出名字的人他仍会打招呼,那儿大多都是他叫得上名的人。他可能会和管理员稍稍聊上两句。不过通常不外乎进门时的“早安”和离开时的“晚安”。他不麻烦任何人。他感觉自己现身此地显得亲切、友好,更重要的是显得自然。看书、沉思,在这里而非在家里,他自觉在贡献着些什么。对此人们能有所指望。

他喜欢这样的称呼。公仆。那位正从高处望着他的父亲,双颊晕染着婴儿特有的淡粉色,一双呆滞的蓝眼睛,一张老人逞性的嘴,从未想到他会变成这样。他父亲更看重自己公众人物、捐助人的身份。他按自己想到的那套来管理厂子,我行我素。生意淡的时候,他会去厂里走一圈,一个接一个地告诉工人:“回家,现在就回去。有活了你再回来。”他们便听话地回家。他们会打理花园,去外面猎兔子,赊账买些生活必需品。他们并不作他想。学他吆喝仍是他们的一个乐子:“都回家去!”他是工人们的主心骨,阿瑟可及不上。但如今他们不准备照老规矩办了。大战期间,他们习惯了好工钱,活儿总是源源不断。没人想过士兵回来后劳力会过剩,不知道红火的生意时刻要靠运气和智谋,一旦缺了这些,一年甚至一季都好过不了。他们不喜欢变化——眼下转产自动钢琴让他们心生不快,尽管阿瑟确信那是前景所在。阿瑟会恪尽职守,不过方式却与他父亲相反。非不得已必居幕后,处世不失尊严,待人恪守公正。

人们盼着你打点周全。整个镇子都这么盼着。工作会有的,就如每天按时升起的太阳。工厂要缴的税增加了,同时用水不再免费。道路养护的责任从小镇转嫁到了工厂。循道宗教堂在募集一笔不小的款子,用于建新的主日学校。小镇冰球队要换新队服。竖立在战争纪念公园的石头门柱。还有每年送毕业班里最聪明的男孩子上大学,要蒙杜德一家的美意。

求就必得着。

家中也不乏期许。贝亚吵着要去私立学校,费尔利太太留意到了新上市的一套搅拌厨具,外加一台新洗衣机。整栋楼的镶边饰条到今年得重新刷一遍。那些裱花蛋糕形的装饰要耗费大量涂料。开支中还包括阿瑟为自己订的新车——一辆克莱斯勒小轿车。

这是必需品——他必须开一辆新车。他必须开一辆新车,贝亚必须离家上学,费尔利必须买最新款的厨具,镶边饰条必须白得像圣诞节的初雪。如若不然,他们将自尊不保,自信不保,他们会想是不是在走下坡路了。这些都能安排妥帖,只要好运相随,一切都能安排妥帖。

父亲去世后几年,他觉得自己成了他的顶替者。这种感觉并未持续,但时不时会冒出来。现在它消失了。他坐在这里,感到它已消失了。

事发当时他在办公室里,在与一位镶面板的销售员交谈。他察觉到噪声的某种变化,是变强而非减弱。他未曾警觉,倒是有点气恼。因为事故发生在锯木车间,那些商店、窑房、院子里的人不会马上知道消息,那几分钟里人们会接着干活。事实上,在办公桌前弯腰看着样品的阿瑟可能是最后一个明白过来的。他问了销售员一个问题,可他没有回答。阿瑟抬头看到销售员大张着嘴,一脸惊恐。销售员的自信消失无踪。

接着他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惯常的“杜德先生!”和看着他长大的老工人们喊出的“阿瑟,阿瑟!”。他还听到“锯子”、“头”,以及“老天,老天,老天!”。

阿瑟但愿那一刻能安静下来,但愿那些喧哗和物件都能可怕地、令人释放地退去,好让他定下神来。人们胡乱地嚷叫、打听、奔跑,他夹在人群中心,被推搡着进了锯木车间。一个男人晕了过去,若是没有提前关掉电锯,他昏倒的地方也会要了他的命。那是他的身体,倒在地上但是完整的,阿瑟误认为那是遇难者。噢,不,不。他们还在推他朝前走。锯末是猩红色的,因浸透了血而鲜亮。那堆木料上溅满了鲜血,锯刀上也是。一团工作服吸饱了鲜血,横在锯末中,阿瑟明白过来那是尸体,连着四肢的躯干。鲜血如此之多,它失去了原有的形状,变软了,变得像一摊布丁。

他首先想到得把那儿盖起来。他脱下外套就那样做了。他必须靠近一步,鞋子在血泊中扑哧作响。别人都没这么做,那是因为他们都没穿外套。

“叫医生了吗?”有人嚷道。“去叫个医生来!”一个挨着阿瑟的男人说。“头缝不上去了吧——医生。缝得上吗?”

阿瑟还是差人请来医生,他想那是必要的。只有医生才能宣布人死亡。之后的事情一桩接一桩展开。医生、殡仪员、棺材、鲜花、牧师。一件连着一件,让他们有事可做。铲走锯末,清理锯刀。把当时就在近旁的那些人送去洗澡。扶那个晕倒的人去食堂。他没事吧?吩咐女勤杂员备茶。

他需要的是白兰地,威士忌也行。但他有约在先,办公区里禁酒。

还缺了什么。它在哪儿?那边,他们说,在那边。阿瑟听到不远处的呕吐声。不是自己捡就是让别人捡。呕吐声护佑了他,稳住了他,让他近乎轻松地做出决定。他捡了起来。小心稳当地捧走,仿佛手里是一只丑陋但又贵重的罐子。把脸那侧朝里,似要让他舒服些,把它贴在自己的胸前。血濡湿了衬衣,布料贴在他的皮肤上。它是温热的。他感觉自己是个伤员。他意识到人们在看着他,他意识到自己成了一位不可缺少的演员,或是牧师。该拿它怎么办?它正贴在自己的胸口。这个答案也浮现出来了。把它放下,放在原先该在的地方,当然不是严丝合缝,不是用线缝上。只是大概的位置,然后挪一下外套,重新盖好。

他现在没法问这个男人的名字,只能在别的时候打听。刚亲手打理完这一切,如此无知是一种罪过。

但他发觉自己其实知道——他想起来了。他把夹克的一角拉到那只耳朵边,耳朵在那儿依旧朝上,看起来气色还好,还能用的样子——一个名字浮现在他的脑海。他的父亲是上门打理花园的那位,这位园丁并非总靠得住。他是那个退伍后重回工厂的年轻人。结婚了?他觉得是。他得过去看她。越快越好。穿一身干净衣服。

图书管理员时常穿一件暗红色的衬衫。为了搭配,她涂了些口红,头发剪短了。她不再年轻,但也有动人之处。他还记得几年前他们雇她的时候,曾觉得她总让自己显得很严肃。那时候她的头发还没剪短——而是盘在头上,有些老气。我还记得是和过去一样的颜色——让人愉快的暖色,就像树叶——橡树叶,还是秋天的。他试着回忆起她薪酬多少。不多,当然。她靠这些钱把自己打理得不错。那她住在哪里呢?某栋宿舍楼——和学校老师在一起?不,不是那儿。她住在商务旅馆。

眼下又想到了些别的。不是某件特别的事。你拿不出什么来证明她的名誉有问题。但那名誉也非纤尘不染。听说她会和那些旅行推销员喝酒。或许其中就有她的男友。一个或两个。

好吧,她已够年龄随心所欲了。这和做教师还不一样,成为榜样也是教师工作的一部分。她工作表现一直不错,而且有目共睹。她和别人一样,有自己的生活。比起老而乖戾的玛丽·坦布林,安排一位美貌女子在这儿不是更好吗?镇子外的人或许偶尔造访,他们是根据眼前看到的给镇子打分的。你需要一位好看有礼的女子。

停。谁说你不需要呢?他幻想有人要撵她走,自己正为她争辩,可实际上根本就不需要。

她的问题是怎么回事?初次见面的那个晚上,提到机器的那个问题。她想说什么?是狡黠的问责吗?

他和她聊起那些画儿和灯光,甚至谈到如何把工人派到这里,出工钱让他们帮图书馆做书架。但他从未说起那个瞒着她把书顺走的男人。每次一本,大概吧。藏在大衣里?然后用同样的办法带回来。他一定是把书又带回来了,要不然他会有满满一屋子的书,他的妻子一定受不了。算不上偷窃,临时占用罢了。无害的怪癖。自信可以做一点奇怪的小动作而不被发觉,自信不会大意到被机器挂住袖子锯掉脑袋。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可能,可能有联系。都是态度问题。

“那个老兄——你知道就是那个——那次事故——”他对管理员说道,“他那样把喜欢的书带出去,你觉得他为什么要那么做?”

“人就是这样,”管理员说道,“他们撕书页。因为有喜欢的内容和不喜欢的内容。他们就那么干了。我弄不明白。”

“他撕过书页吗?你没给他点教训?就没让他害怕见你?”

他是想稍稍挑逗她一下,意思是她对谁都凶不起来,但她没往那里想。

“我都没和他说过话,怎么让他害怕?”她说道,“我从没见过他。我从没见过他,不知道他是谁。”

她走开了,谈话到此为止。所以她不喜欢被挑逗。她是那种人吗?在细察之下,会显出满身的伤痕?旧日的不幸纠缠着她,是什么秘密吗?可能她的心上人在战争中阵亡了。

之后的一个晚上,夏日里的周六之夜,她自己说起了那件他无意再提的事情。

“你还记得我们聊过一次那个出事的男人吗?”

阿瑟说还记得。

“想问你几件事,你别见怪。”

他点了点头。

“我问的事情——我希望你——保密。”

“是的,当然。”他说。

“他长什么样?”

长什么样?阿瑟有些不明白。不明白她会弄得如此神秘和小题大做——有人瞒着她把书带走,想知道那个人的长相是自然不过的事情——但他帮不上忙,摇了摇头。他的脑海里浮现不出杰克·阿格纽的模样。

“高个子,”他说,“我觉得他算高的。别的我就说不上了。你确实是问错人了。我认人很轻松,但描述长相就不行了,哪怕是天天见面的。”

“但你是那个——我听说你是那个——”她说,“把他捧起来的人。他的头。”

阿瑟有些生硬地说:“我是觉得不能让它总留在那里。”他对这个女人有些失望,为她感到尴尬和羞愧。但他尽量就事论事,言语中不带责备。

“我恐怕都无法告诉你他头发的颜色。它已完全——认不出颜色了,在那个时候。”

她沉默了一会儿,或许是更长时间,他没有看她。接着她说:“我看上去一定和那些人一样——最爱听那种事情。”

阿瑟出声否认,不过确实如此,当然,在他看来她就是那样。

“我真不该问你的,”她说,“我不该提起这件事。我永远不要告诉你为什么会问。我只是想恳求你行行好,永远不要把我想象成那种人。”

阿瑟听到“永远不要”。她永远不要解释。他永远不要去想。失望之余,他捕捉到了这一暗示——他们的谈话会继续,而且可能不会像这么随意。从她的嗓音中,他听出一种谦恭,而这谦恭又建立在某种自信之上。那无疑含有性的意味。

或者说,他这么想仅仅因为这是在晚上?每月的这个周六夜晚,他通常会去沃利。今晚就要去那里,他只是路过这儿且无意久留。今晚他要去见一位名叫简·麦克法兰的女子。简·麦克法兰和丈夫分居,但她并未考虑离婚。她没有孩子。她靠做女装裁缝养活自己。阿瑟认识她是在她上门为妻子做衣服的时候。那时并没什么,两人都没多想。简·麦克法兰在某些方面和管理员有点像——标致,虽然不再年轻,有胆量也时髦,工作出色。别的方面则不太像。他无法想象简会给男人带去一个谜,且永远无解。简是给男人带去安宁的女人。两人的悄悄话——家常、节制、善意——很像过去他和妻子的谈话。

管理员朝门边的开关走去,关了大灯。她锁了门。她隐身书架之间,也关了那里的灯,动作从容。镇上的钟敲响九点。她一定是认那只钟的。他自己的手表也显示只差三分钟了。

是起身的时间了,是离开的时间了,是去沃利的时间了。

把灯弄妥当后,她走到他的桌边坐下。

他说道:“我绝不用让你不快的眼光看待你。”

关灯后屋子不该变得这么暗。时值盛夏。看样子飘来了厚厚的积雨云。方才阿瑟注意到街景时,日光还很充足:农民来买东西,男孩子们在饮水台前喷水嬉闹,女孩子们身着柔软、廉价、印着鲜花纹样的夏装走来走去,吸引着男人聚集处的目光——从邮局前的台阶上,从饲料店的门口。现在他又望向窗外,风声呼啸裹挟着雨滴,引得街上一阵骚动。女孩子尖叫大笑,把包举过头跑向避雨处。店员摇开雨篷,拖进整筐的水果、成架的夏天穿的鞋子、园艺工具。这些刚才都摆在人行道上展示。镇公所的门砰的响了一下,农妇冲了进来,把大包小包和孩子们都塞进女盥洗室。有人想要敲开图书馆的门。管理员朝那儿看了一眼,并未起身。很快,雨幕扫掠过街道,大风吹袭镇公所的屋顶,在树梢上肆虐。强风经过时,喧哗和危险持续了几分钟。接着就只剩下雨声,雨幕飞流直下,人们仿佛置身瀑布之中。

如果沃利也这么下的话,他想,简一定不会指望他来了。这是长时间以来他最后一次想起她。

“费尔利太太不愿洗我的衣服,”他这么说道,自己都有些吃惊,“她不敢碰。”

管理员用颤抖不已、害羞而又坚决的语气回答道:“我觉得你做了——我觉得那是件了不起的事。”

连绵的雨声让他得以免于回答。他发现,转身看她变得容易起来了。窗户被雨水冲刷后,她的侧影绰约朦胧,表情平静而无所顾虑。或许只是他这么觉得。他意识到自己对她所知甚少——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藏着什么样的秘密?他也不清楚自己在对方眼中价值几何。他只知道自己有一点,但不是平日里的那种。

要描述她给他的感觉,难度不亚于描述一种气味。像电线短路后的气味。像烧焦的麦粒。不,像一只苦味的橘子。我放弃了。

他未曾设想自己会置身这般情境,全因冲动而来,但又似乎并非全无准备。未及思量他便说道:“但愿——”

他说得太轻,她没听到。

他大点声说道:“但愿我们能结婚。”

她看着他。她大笑起来,但不至失态。

“对不起,”她说,“对不起。突然有一种感觉。”

“什么感觉?”他问。

“我想——再不会和他见面了。”

阿瑟说:“你想错了。”

<h3>托尔普德尔殉道者</h3>

从卡斯泰尔斯到伦敦的客运列车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停运,甚至连铁轨都被起运走了。人们说那是为了“援战运动”。50年代中期,路易莎赶去伦敦看心脏专家时只能搭公交车。她不该再开车了。

大夫,那位心脏内科专家诊断说她的心脏不太稳定,脉搏容易波动。这么看来,仿佛她的心脏成了一名喜剧演员,脉搏是用绳拴着的小狗。走了五十七英里可不是为了被这样的玩笑打发,但她没多说什么,因为候诊时读到的一篇文章吸引了她的注意。或许正是这份东西让她的脉搏跳得太快。

那是当地报纸内页的头条“悼念本地殉道者”,她正闲着,就读了下去。她读到当天下午在维多利亚公园会有一个悼念仪式。活动纪念的是托尔普德尔殉道者。据报纸介绍,很少有人听说过托尔普德尔殉道者,路易莎就闻所未闻。他们因非法主持宣誓而被判定有罪。这一古怪的罪名,由英格兰多塞特郡在百余年前裁定,他们被流放到加拿大,有些人就在伦敦度完余生。他们终老于此,落葬于此,他们的墓地没有任何特别标识或纪念。如今他们被视为工会运动的先驱,工会理事会、加拿大工会联盟的代表、地方教堂的负责人在今天组织了一场纪念活动,时值他们被捕一百二十周年。

称“殉道者”有些夸张了,路易莎想到。说到底,他们未被处决。

仪式预定三点举行,主要发言人包括一位当地牧师和约翰(杰克)·阿格纽先生,他是工会发言人,来自多伦多。

路易莎离开诊所的时候是两点一刻。回卡斯泰尔斯的巴士要六点才开。她已经想好要去辛普森百货商店的顶层喝茶吃点心,再去给朋友买一份结婚礼物,还能匀出时间的话就去看下午场电影。维多利亚公园位于诊所和辛普森之间,她决定抄个近路。天气炎热,树荫下则凉爽宜人。她一眼就能看到摆放好的座位,悬挂黄色帷幕的小讲台,一边竖立着加拿大国旗,另一边路易莎觉得应该是工会会旗。人群聚集起来,她察觉到自己移了移位置,为的是更好地打量人群。有一部分是老人,穿着素朴而优雅,暑热中一些女人还戴着方头巾,欧洲人。还有一些来自工厂,男员工身着干净的短袖衬衣,女员工穿着新洗的罩衫和便裤,已经拆出褶缝放大过。有些女性一定是从家里直接过来的,她们穿着夏装和凉鞋,还要留神跑东跑西的孩子们。路易莎心想,她们大概根本不会注意她的穿着风格——时尚,一如既往,米色柞蚕丝上衣和绯红色丝质苏格兰便帽——但她注意到,就在刚才,有一位穿着较她更为雅致的妇人,她穿绿色的丝绸上衣,黑发紧挽在脑后,用一条绿色、金色相间的头巾扎着。她大约四十岁,面容憔悴,但很美丽。她很快走近路易莎,微笑着,指给她一把椅子,递过一张蜡纸油印单。路易莎看不清深紫色的印稿。她想看看在讲台边说话的几位男士。发言者就在他们中间吗?

名字上的巧合谈不上多有趣。名和姓都不算罕见。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坐下,究竟为什么会来这里。她感觉自己快要晕倒了,是那种熟悉的焦虑感。她这种感觉无故而来,当它袭来时,所谓无故也无济于事。现在要做的是起身离开,趁更多人还没围坐过来。

绿衣女子拦住了她,问她是不是不舒服。

“我得去赶巴士。”路易莎的嗓音低沉而沙哑。她清了清喉咙。“出城的巴士。”说这番话时她清醒了些。她快步走开,但并非朝辛普森百货商店的方向。她明白自己不会去那儿,不会去伯克斯商店买结婚礼物,也不会去看电影。她会直接去汽车枢纽站,坐着等回程巴士发车。

在离枢纽站半个街区的时候,她想到巴士并不是停在那里的。原来的车站被拆掉重建——几个街区外有一个临时车站。她没怎么留意是在哪条街上——约克街,原来的枢纽站的东面,还是国王街?不管怎么说,她得绕点路了,这几条街都在拆建,她几乎认定自己迷了路。好在最后时刻,她由后街摸到了临时车站。那是一栋老房子——那种高高的黄褐色砖房,早在这一带还是住宅区的时候就建成了。拆除之前,这可能是它的最后一班岗了。周围的房子都被拆了,一定是为了腾出那一大块沙砾场地,好让进站巴士停靠。空地边上还有几棵树,树下有几排座椅,她上午下车时并没有注意到。两个男人坐在报废的汽车座椅上,拆房前那儿是一条走廊。他们穿着带有巴士公司标识的棕色衬衣,但对工作似乎不怎么上心。她询问去卡斯泰尔斯的巴士是否六时准点发车,还问了哪里有卖饮料的,对方并未起身。

六点,就他们所知。

街那头的咖啡店。

店里有冰箱,但只剩下可乐和橘子汁了。

她从冰箱里取出一瓶可乐,候车室又小又脏,有一股失修的厕所的味道。车站搬到这栋荒废的房子里,人人都变得懒散而低效。用来办公的屋子里有一台电扇,她走过时,看到办公桌上的几张纸被吹飞了起来。“噢!该死。”女勤杂员说着用脚踩住了它们。

城里的树木布满灰尘,树荫里的椅子是那种老式的直靠背,早年涂着不同的颜色——那样子像是从好几家的厨房里搬出来的。几块狭长的旧地毯和浴室橡胶垫摊在椅子前,免得双脚踩上沙砾。在第一排座位后面,她觉得自己看到一只羊躺在地上,但细看发现是一只脏兮兮的白色小狗。它小跑过来,用一种严肃而半正式的目光盯了她一会儿——匆匆嗅了嗅她的鞋子,小跑着离开了。她没去留意有没有吸管,也不愿再折回去找了。她就着瓶子喝起可乐,仰起头,闭上了眼睛。

她睁开双眼时,另一张椅子上的男人朝她说话了。

“我拼命赶过来的,”他说道,“南希说你去赶巴士了。我发言一结束就出来了。但巴士站都拆了。”

“临时改建。”她说。

“我一下子就认出了你,”他说,“哪怕——你看,过去那么些年了。我看到你的时候,你在和别人说话。等我再看时,你已经不见了。”

“我认不出你来。”路易莎说。

“是啊,认不出,”他说,“我猜也是。当然。你认不出。”

他穿着一条棕黄色的便裤,一件浅黄色的短袖衬衣,戴乳黄色的阿斯科特领结。工会里的人这么穿显得有点花哨。他一头白发,但浓密拳曲,是那种有弹性的头发,往上卷成小卷,离前额稍远。他的肤色红亮,脸上带着深深的皱纹。她猜那是因为发言时太投入,以及带着同样的热忱与说服力在与人私下交谈。他戴一副遮阳镜,现在摘了下来,似乎愿意让她看得更清楚些。他的眼睛是浅蓝色的,带着淡淡的血丝和些许疑虑。他长得不错,除了微微的将军肚外,人还算精干。但她不觉得这种事务性的英俊——帅气得体的服装、抢眼的鬈发、利落的表情有多吸引人。她还是喜欢阿瑟那样的外貌。低调,身上黑色的西装散发出尊严,也有人会称之为自负,在她眼里,那样子坦率而值得钦佩。

“我一直想打破沉默,”他说,“想和你说上话。我至少应该和你道别,分开得太突然了。”

路易莎不知如何作答。他叹了口气。“你过去一定很生我的气吧,现在也是吗?”

“不,”她说,可笑地回避话题,回到客套上来,“格雷丝好吗?你女儿怎么样?莉莲。”

“格雷丝不太好。她得了关节炎。她的体重可不利于康复。莉莲还不错。她结婚后还在高中教书。教数学。女人家像她这样的不多。”

路易莎怎能拆穿他呢?难道这样说,不,战争期间你妻子格雷丝就改嫁了,她嫁了一个农民,一个鳏夫。那之前她每周上我家打扫一次。费尔利太太年纪太大了。莉莲高中都没念完,还当什么高中老师?她早早嫁了人,生了几个孩子,在杂货店工作。她遗传了你的身高和头发的颜色,又染成了金色。我常常注视她,心想她一定长得像你。她慢慢长大,我常常送去继女穿不下的衣服。

这些她只字未提,而是说:“那么那个穿绿衣服的女人——不是莉莲?”

“南希?噢,不!南希是我的守护天使。她会留心我演讲的地点和时间,关心我的饮食,问我吃药了没有。我看样子要得高血压。也没什么严重的。不过我的生活方式不好,总得四处奔波。今晚得赶飞机去渥太华,明天有个不太好对付的会,还有一个无聊的晚宴。”

路易莎觉得有必要开口:“你知道我结婚了吗?我嫁给了阿瑟·杜德。”

她以为他会吃惊。但他只是说:“是的,我听说了,是的。”

“我们过得也挺辛苦,”路易莎坦言道,“阿瑟六年前去世了。整个30年代我们一直支撑着那家工厂。哪怕在只剩三个人的时候。我们没钱修房子。记得我们还锯下了办公室窗前的雨篷,这样阿瑟就能踩着梯子上房补屋顶了。能想到的都做了,连游乐场里的室外保龄球道也做。大战开始后我们撑不下去了。把能生产出的钢琴都卖了,我们还得为海军生产装雷达用的包装箱。那段时间我一直在办公室里。”

“变化不小,”他说,用一种听来圆滑的口吻,“比起在图书馆的时候。”

“工作就是工作,”她说,“我还在工作,我的继女贝亚离婚了,凑合着帮我料理家务。儿子总算念完了大学——按说他应该学习打点生意,但他每天半下午的时候总有理由溜出去。快吃晚饭的时候我回到家,累得都要站不住了,却听到酒杯里冰块相碰的叮叮声,听到他们在树篱后的笑声。噢,麻,见到我时,他们就那么说。噢,可怜的麻,这儿坐,给她倒杯喝的!他们叫我‘麻’,我儿子还是娃娃的时候总这么叫我。可他们都不是娃娃了。我到家的时候,房子里很凉爽。你还记得吗?那是一栋可爱的房子,上下三层,造得就像一只结婚蛋糕。门厅里铺着马赛克。但我总惦记着工厂,满脑子都是。该怎么做才能免于负债?全加拿大只剩五家工厂还在生产钢琴了,其中三家在人工便宜的魁北克。这些你一定都知道。每当我在心里默默和阿瑟说话时,想说的总是同一件事。我依然离他很近,但感觉一点都不神秘。上了年纪后,你可能会多想那些神神鬼鬼的事情,但我想的越来越实际,想把事情安顿好。真想不到会和死者聊这些。”

她没再说下去,觉得有些尴尬。她不确定他是否都听进去了,实际上她都不确定自己是否都说了。

“改变我的那件事——”他说道,“那件最初改变我的事儿,能让我成事的,就是图书馆。所以,我欠你一个大人情。”

他将双手置于膝盖上,垂下头。

“啊,扯远了。”他说。

他咕哝着,以大笑作结。

“我父亲,”他说道,“你不记得我父亲了吧?”

“嗯,我还记得。”

“好吧,有时我觉得他的主意没错。”

接着他抬起头摇了摇,正色道:

“爱情不死。”

她感到不耐烦,几乎有种被冒犯的感觉。演讲者都是如此,她琢磨着,可以如此说话的一个人。爱情每时每刻都在消亡,多多少少被岔开、掩盖——似乎也将归于死寂。

“阿瑟过去常来泡图书馆,”她说道,“刚开始他很让我恼火。我常常盯着他的后颈,心想,哼,有东西砸中那儿才好!他完全料想不到这些,完全不会。最终这完全变成我想要的另一件事。我想嫁给他,拥有正常的人生。”

“正常的人生,”她重复道——接着一阵眩晕袭来,对愚蠢的宽恕荡漾开去,提醒她那长着色斑的手掌、那干枯粗大的手指就挨着他的,搁在两人间的椅座上。情热的火焰升腾,裹着周身细胞与旧日的情意。哦,永远不死。

一群身着奇装的人穿过砾石场走来。他们成群行进,宛若一团黑云。女人们没有露出头发——她们戴着黑色披巾和女帽,遮住了头。男人们戴着宽檐帽,身系黑色背带。孩子们的装束俨然和父母们相同,帽子也不例外。他们这身行头看起来多热啊——那么热,灰蒙蒙的,那么机警而羞怯。

“托尔普德尔殉道者,”他说道,语调中混合着玩笑、屈从和同情,“瞧,我想我得过去看看。去那边和他们聊两句。”

那玩笑式的暗示,那不甚自然的好意,使她想起了另一个人。那是谁?当从后面打量他的肩宽和那宽而平的臀部时,她知道是谁了。

吉姆·弗拉雷。

噢,她被什么捉弄了啊,还是她在捉弄自己呢?她受不了。她起身站直,看见那些黑衣融化进路面的水洼里。她感到眩晕和羞耻。她受不了了。

但那并非全然黑色,现在他们走近了。她能辨出深蓝色,是男人们的衬衣;有些女人的裙装上带有深蓝和紫色。能看到他们的脸了——透过男人们的胡须和女人们深帽檐的系带帽子。这时她认出来了,他们是门诺派教徒。

门诺派教徒现在迁居到国家的这一带,过去从未在此定居。有些人就住邦迪一带,那是卡斯泰尔斯北边的一个村庄。他们回家时和她搭同一班巴士。

他不在他们中间,不在她的视野中。

一个叛徒,不折不扣的。一个过客。

当她明白过来那是些门诺派教徒而非身份不明的陌生人时,他们看起来就不那么害羞和沮丧了。事实上他们精神不错,互相传着一袋糖果。成年人正和孩子们一起吃糖,落座在她周围的长椅上。

难怪她感到一阵湿冷。她刚从大浪里探出头,但无人注意到。无论别人怎么看——但真的就是从大浪里钻出来的。她潜入并穿过那道波浪,留下皮肤上的寒光、耳中的轰鸣、胸口的空洞和胃里的不适。她面对的是一片混乱——几欲吞噬掉她的一片芜杂。那突现的坑洞、即兴的捉弄和像光亮般渐逝的慰藉。

但这群门诺派教徒的落座是一种祝福。听到他们的后背靠上坐椅,糖果袋啪嚓作响,冥想般的吸吮和轻柔的交谈。一个小女孩没瞧路易莎就递过糖果袋,路易莎留下了一颗薄荷味的黄油硬糖。她有些惊讶,自己能拿着糖,努出说“谢谢”的嘴形,接着寻出她所期待的那份滋味。她品咂着糖果,就像他们一样不紧不慢,糖果的滋味领着她重返现实。

街灯亮起,虽然尚未入夜。她这才注意到,木长椅上方的树上,有人挂起了几串小彩灯。这让她想起了庆典。那些嘉年华。湖上是一船又一船的歌手。

“这是哪儿?”她向身边的女人问道。

坦布林小姐去世那天,路易莎碰巧住在商务旅馆。当时她是旅行推销员,为一家公司工作,负责把帽子、缎带、手绢、帽饰和女式内衣推销给零售商店。她在旅馆听到谈话,突然想到镇上会需要一位图书管理员。对于拖着满是样品的行李箱上下火车的日子,对于在旅馆摊出货品,不断打包和拆箱的生活,她已深感厌倦。她立即起身拜会图书馆的负责人。一位杜德先生,一位麦克劳德先生。听上去像杂耍搭档,但看起来并不是。薪资菲薄,但她现在的提成佣金也不高。她告诉他们,她在多伦多念完了高中,在转行旅行推销之前,自己还在伊顿百货店的书店部干过。她觉得没必要告诉对方,她在书店部只干了五个月,就因被查出肺结核而离职,然后在疗养院一住就是四年。肺结核治好了,至少那些小点都结钙了。

旅馆将她安排在了一间长租房,位于三楼。在那儿,她的目光越过屋顶,望见积雪覆盖的群山。卡斯泰尔斯镇位于河谷之中。镇上有三四千人和一条长长的下坡主干道,跨过河流后,又转为上坡。那儿有一家生产钢琴和风琴的工厂。

那是些考究的老房子,有着宽阔的庭院,街边的行道树是成材的榆树和枫树。她从没在尚未落叶的时节到过这里。到时一定大为不同。眼前敞亮的景致大多会掩映起来。

她很高兴能有全新的开始,这平和了她的心情,让她心怀感激。她曾有过全新的开始,虽然结果并不如她所愿,但她相信这样随性的决定、这不可测的扰动,以及她不平凡的命运。

镇子上满是马匹的气味儿。夜幕降临,那些戴着眼罩的高头大马扬起附有长毛的足蹄,拉着雪橇踏桥而过。经过旅社,背离街灯,沿着暗沉的道路一直奔去。出镇后在乡间某处,它们的铃铛声便互不相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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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真实的生活

一个男人出现了,爱上了多丽·贝克。至少,他想娶她。这是真的。

“要是她的哥哥还活着,她根本就不需要结婚。”米莉森特说。她什么意思?不是说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她指的也不是钱。她的意思是曾经有过爱,有过温情创造的舒适,在多丽和艾伯特贫穷而无力的生活里,孤独从来就不是个威胁。在某些事情上,米莉森特精明而现实,在另外一些事情上又极为感情用事。她总是相信性之外的柔情蜜意。

她想,是多丽拿刀叉的方式俘虏了那个男人。确实,她用刀叉的方式和他一模一样。多丽一直是左手拿叉子,右手只在切东西的时候用到。她没有把叉子换到右手去叉食物的习惯。因为她年轻时上过惠特比女子学院。花的是贝克家最后一笔钱。她在那里还学到了一手漂亮的书法,这可能也是因素之一,自从初次相遇后,整个求爱期似乎都是由书信来完成的。米莉森特喜欢惠特比女子学院的那套做派,她的计划是——她没和任何人说过——有一天她的女儿也要去那里。

米莉森特本人也是受过教育的。她还教过书。在她同意嫁给年长她十九岁的波特之前,曾拒绝过两个认真的追求者——一个是因为她无法忍受他的母亲,另一个是因为他试图把舌头放进她的嘴里。波特有三个农庄,他保证在一年之内给她修一间浴室,外加一套餐厅家具、长沙发和椅子。在新婚之夜,他说:“你现在要准备好承受你的命运了。”她知道他是出自好意。

这是1933年的事。

很快她就有了三个孩子,生完第三个孩子之后她身体出了一些状况。波特是一个体面人——自那以后,他基本上就任由她去了。

贝克家的房子建在波特的地上,不过他并不是买下贝克家的人。他是从一个买下艾伯特和多丽家房子的人手里买过来的。严格说来,他们是从波特手里租住了自家的老屋。但是没有人提钱的事。艾伯特在世的时候,有重要的活儿时他就会出现,干上一整天——比如给谷仓浇上水泥或堆干草。这时候多丽也在,当然还有米莉森特生孩子的时候,大扫除的时候。多丽拖动家具时力大无比,她能做男人做的活,比如给房子装上挡风窗。艰难工作的一开始——像把墙纸从整个房间剥下来这种活儿——她会往后耸耸肩,深深地、幸福地长吸一口气。她的信心让她闪闪发光。她是一个块头很大、意志坚定的女人,长着两条粗腿,栗色的头发,宽阔腼腆的脸,深色的雀斑像天鹅绒的斑点。一个当地的男人就给一匹马起了她的名字。

多丽喜欢做家务,不过她在家做得并不多。她和艾伯特住的房子(他死后她就一个人住了)非常大,设计得也很好,却几乎没有家具。多丽的谈话里会出现家具——橡木餐具橱,妈妈的衣柜,老式床——最后总要加上一句“都拿去拍卖了”。拍卖听起来像是自然灾害,是洪水和风暴同时发生的天灾,去抱怨它毫无意义。地毯没了,画也没了。只有一张纳恩杂货店的年历,艾伯特在那工作过。日常物品的缺失——其他东西的存在,比如多丽的捕兽夹、枪支,还有拉抻兔子和麝鼠皮用的木板——令这些房间失去了指定的功能,打扫它们的想法便显得毫无价值了。夏天里有一次,米莉森特在楼梯口发现了一坨狗屎。当它还新鲜的时候,她并没有特别注意它,但也够让人反感的。经过夏天,它从褐色变成了灰色,像块石头,威严而永久地存在着——诡异的是,米莉森特渐渐就无视它了,它自有权利待在那里。

德莉拉这条狗要为此负责。它是条黑色的狗,有拉布拉多的血统,喜欢追着汽车跑,最终也因此而死。艾伯特死后,它和多丽都有些精神失常。表面上却不太容易看出来。开始就是再也没有男人回家了,吃饭的时间不固定了。没有男人的衣服要洗了——更不要说日常的洗晒。没有人可以说话,多丽跟米莉森特聊得多了起来,还有波特。她谈论艾伯特和他的工作,他为纳恩杂货店驾马车,后来是卡车,跑遍了整个乡村。他读过大学,他可不是呆子,可是大战回来后他就不对劲了,他觉得天天在外面跑是最好的,他就找了给纳恩家开车的工作,一直到他死。他对人特别友善,所做的远不止是送货。他让人搭便车。他把病人送到医院。他曾遇到过一个疯女人,把她的货物从卡车上搬下来时,他突然有一种转身的冲动。他看见她手拿短斧,想给他脑袋上来一下。她已经挥斧而下,他一闪身,逃出她的攻击范围,斧头顺势砍到一只杂货箱,劈开一磅黄油。他继续给她送货,不忍心向当局举报她,他们会把她送到精神病院的。她再也没有拿起过斧头,还送了他一些纸杯蛋糕,上面撒了些看起来就很可怕的瓜子,他把它们丢进路尽头的草丛里了。其他女人——不止一个——会赤身裸体地出现在他面前。有一个女人从摆在厨房中间的浴缸里站起来,艾伯特弯下腰,把货物放在她脚下。“有些人不是很奇怪吗?”多丽说。她还提到一个单身汉,他房子里老鼠成灾,他只好把食物放进麻袋,吊在厨房的横梁上。老鼠沿着横梁跑,跳过麻袋,咬破了袋子,最后他只得把所有的食物都拿到床上一起睡。

“艾伯特总是说独自过活的人,很是可怜。”多丽说——似乎并没有意识到她现在也是这样的人了。艾伯特心脏病发作了——他只够时间把车开到路边,停了车,就死了。他死在一个可爱的地方,那里是一片河谷,长着黑色的橡树,清澈美妙的小溪在路边流淌。

多丽说到其他一些事,艾伯特给她讲过的贝克祖先的事。他们两兄弟是怎么撑着筏子逆流而上,又如何在大弯建了磨坊,那时候那里除了树林,什么都没有。如今,这里除了磨坊和水坝的废墟之外,仍是一无所有。他们建了这座大房子,从爱丁堡运了家具过来,建农场与其说是为了生计,不如说是一种爱好。老式床架、椅子、雕花的橱柜,都拿去拍卖了。多丽说,他们绕过霍恩河,进入休伦湖,再就到了这条河。哦,多丽,米莉森特说,这不可能,她拿来了她仍留着的一本地理课本,指出多丽的错。多丽说,那可能是一条运河吧。我想起来了是运河。巴拿马运河?更有可能是伊利运河,米莉森特说。

“是的,”多丽说,“绕过霍恩河,进了伊利运河。”

“多丽是一个真正的淑女,不管别人怎么说。”米莉森特对波特说,波特没有反驳。他习惯了她不容置疑的个人判断。“她比穆丽尔·斯诺淑女一百倍。”米莉森特说,她提到的那个人可以说是她最好的朋友,“我都这么说了,要知道我可是相当喜欢穆丽尔·斯诺的。”

波特也习惯了这样的话。

“我相当喜欢穆丽尔·斯诺,我会无条件地支持她,”米莉森特会说,“我爱穆丽尔·斯诺,但并不意味着她做的每件事我都赞同。”

抽烟。说粗话,该死的,老天,拉屎。我差点把屎拉在裤子上了。

穆丽尔·斯诺并不是米莉森特首选的最好朋友。米莉森特刚结婚的时候,她的眼光很高。内斯比特律师太太。芬尼根医生太太。杜德太太。她们让她在教会的妇女会里像驴一样干活儿,却从不邀请她去她们的茶会。除了开会,她从来没进到过她们的屋子里。波特是个农民。不管他有多少农庄,还是农民。她本应知道的。

她打算让女儿贝蒂·琼学钢琴,她就是这么认识穆丽尔的。穆丽尔是音乐教师。她在学校教音乐,也做私人教师。那个时代就是那样,她一堂课只收两分钱。她在教堂弹风琴,指挥各种唱诗班,很多是分文不收。她和米莉森特相处得很好,很快她就像多丽一样经常出入米莉森特家了,但交情是不一样的。

穆丽尔三十多岁了,一直是单身。嫁人是她公开谈论的话题,语气戏谑而哀怨,尤其是波特在场时。“你认识什么男人吗,波特?”她会问道,“你能帮我找到一个体面的男人吗?一个就好。”波特会答道,也许他可以找到,只是她不一定会认为他们有多体面。夏天的时候,穆丽尔去蒙特利尔的一个姐姐家,还有一次她去费城看望只通过信没见过面的表亲。她回来报告的第一件事就是那里男人的状况。

“太糟了。他们全都早早结了婚,还是天主教徒,妻子永远也不死——她们忙着生孩子。

“对了,他们帮我找了一个,第一眼我就知道他成不了事。他是那种一辈子离不了老妈的男人。

“我确实遇到了一个,但他有一个可怕的缺点。他不剪趾甲。那趾甲又长又黄。怎么,你不打算问我是怎么发现的吗?”

穆丽尔总是穿着蓝色的衣服。她说,女人应该挑一种真正适合自己的颜色,永远穿这种颜色。就像你的香水。它应该是你的签名。蓝色被公认为是适合白肤、金发女子的颜色,但这不对。蓝色常常让她们显得黯淡无光。它最适合暖色调的皮肤,像穆丽尔那样——晒成了棕褐色,而且永不褪色。它适合褐色的头发和褐色的眼睛,她就是这样的颜色。她在衣服上从不吝啬——吝啬是错的。她总是涂着指甲油——浓烈得让人心神不安的颜色,杏黄色、血红宝石色,甚至金色。她娇小圆润,为了保持腰身而坚持锻炼。她的脖子前面有一颗黑痣,就像隐形项链上的一颗宝石,另一颗像眼角的一滴泪水。

“漂亮这个词不能用在你身上。”有一天米莉森特脱口而出,自己也有些惊讶,“是销魂。”她为自己的溢美之词脸红了,知道这话有些幼稚和夸张。

穆丽尔的脸也有些红了,但她是因为高兴。她陶醉在赞美声中,而且坦率地渴望赞美。有一次,她去沃利听音乐会,希望这趟出行能有所收获,路过了她家。她穿了一件冰蓝色的裙子,微光闪烁。

“这只是其中一件,”她说,“我穿的每一件都是新的,都是丝绸的。”

说她从没有找到过男人,那是假话。实际上,她经常能找到男人,但几乎没有一个能带回来吃晚餐。她带唱诗班去别的小镇参加音乐会演出,在那里找到了他们。她可能会带上一个有前途的学生去多伦多参加钢琴演奏会,也在那里找到了他们。有时候她在学生的家里找到了他们。他们是叔叔、父亲、祖父,他们只能从等着的汽车里向她挥手道别——有时候温文尔雅,有时候虚张声势,他们不能去米莉森特家,因为他们都是已婚人士。卧病的妻子,酗酒的妻子,一个恶毒的悍妻?也许吧。有时候则完全不会提及——一个妻子的鬼魂。他们送穆丽尔去音乐会,当护花使者,喜欢音乐是一个现成的借口。有时候还有一个表演的孩子作陪。他们带她去远处的小镇吃饭。他们被称为朋友。米莉森特为她辩护。一切都在光天化日之下,能害到谁呢?但事情根本不是这样的,最后都是以误会、谴责、敌意收场。教育委员会发来警告。斯诺小姐需要改过自新。坏榜样。某人的妻子会打来电话。斯诺小姐,很抱歉我们要取消——或者只是沉默。失约的约会,没有回复的留言,不会再提到的名字。

“我期望的并不多,”穆丽尔说,“我只是想跟他们做朋友。他们说过会永远支持我,可是一嗅到丁点儿麻烦,就溜得不见人影了。为什么会这样呢?”

“哦,你知道的,穆丽尔,”米莉森特有一次对她说,“妻子就是妻子。交朋友很好,没有问题,但婚姻就是婚姻。”

穆丽尔对此大发雷霆,她说米莉森特像所有人一样把她往最坏里想,难道她就不能过点快活日子,只是点儿清白的快活日子?她砰一声把门关上,开车碾过马蹄莲,当然是故意的。米莉森特哭了一天,脸都哭花了。谁也没有记仇,穆丽尔回来了,也是泪水涟涟,承认错都在自己。

“我一开始就是个傻瓜。”她说着走进前屋去弹琴。米莉森特慢慢熟悉了她的行为模式。穆丽尔开心的时候,交了一个新朋友的时候,她会弹忧伤温柔的曲子,比如《森林里的花朵》。或是唱:

她失意的时候,就会又重又快地敲击琴键,轻蔑地唱道:

有时候米莉森特请人去家里吃饭(不是芬尼根、内斯比特或杜德一家),她也喜欢邀请多丽和穆丽尔。多丽可以帮她饭后洗碗刷锅,穆丽尔可以弹琴助兴。

她邀请圣公会的牧师周日晚祷结束以后来家里做客,请他带上据说住在他那儿的朋友。圣公会牧师是个单身汉,不过穆丽尔早就放弃他了。不伦不类,她说。太糟糕了。米莉森特喜欢他,主要是因为他的声音。她从小就是圣公会教徒,尽管后来她皈依了联合基督教派——波特说他自己是(镇上每个人都是,所有重要的、有分量的人物)——米莉森特还是偏爱圣公会的那套规矩。晚祷,教堂钟声,唱诗班极尽庄严地走上耳堂歌唱——而不是挤作一团坐在那里。美妙的唱诗。求主施恩于我们可怜的罪人。认罪的,求上帝怜悯,悔罪的,求上帝赦免,应验所应许世人的话……

波特和她一起去过一次,厌恶得不得了。

为了这天的晚餐,他们进行了精心的准备。锦缎台布、银汤匙、手工漆三色堇的黑色甜点碟。桌布都熨过,所有的银具都擦亮了,但总担忧这些东西会出现:银具上擦亮剂的小小污点,叉子中间黏黏的灰色东西,结婚茶壶葡萄饰边里的灰垢。整个周日,米莉森特都在快乐和痛苦、希望与不安之间徘徊。可能出错的事儿越来越多。巴伐利亚奶油布丁可能没法儿凝固(他们没有冰箱,夏天只好把东西放在地窖里放凉)。天使蛋糕可能没有漂亮地完全发起来。就算形状发起来了,口感也可能会太干了。饼干可能吃出发霉面粉的味道,沙拉里可能爬出一只甲虫。五点之前,她一直处在如此的紧张和不安之中,没有人能和她一起待在厨房里。穆丽尔很早就来帮她了,但她切土豆不够精细,磨碎胡萝卜时又擦伤了指关节,她帮不上什么忙,就被打发去弹钢琴了。

穆丽尔穿着条绿松石色的绉纱裙,能闻到她身上西班牙香水的味道。她可能已经把牧师排除掉了,但是她还没见他的客人。他是个单身汉,也许吧,或是鳏夫,既然他是一个人来的。富有,否则他就根本不会出门旅行,至少目前应该是这样。他来自英格兰,人们这么说。有人说不是的,是澳大利亚。

她在熟悉准备要弹的《波罗维茨舞曲》。

多丽迟到了。这打乱了节奏。果冻沙拉要重新拿到地窖,怕它变软。放进烤炉热着的饼干要拿出来,不然会变太硬。三个男人坐在游廊上——要在那里进餐,自助式的——喝的是气泡柠檬水。米莉森特目睹过饮酒给她家带来了什么——她十岁时,父亲死于醉酒——婚前她曾从波特那儿得了承诺,说他再也不碰酒。他没有食言——他藏了一瓶酒在谷仓——他去很远的地方喝,她真的相信他遵守了承诺。这种情况至少在农民中很普遍——在谷仓喝酒,在家里禁酒。如果哪个女人不制定这么一条规矩,多数男人反而会觉得这个女人有问题。

脚穿高跟鞋、身穿紧身绉纱裙的穆丽尔一来到游廊上,就尖叫道:“哦,我最爱喝的!杜松子酒和柠檬水!”她喝了一口,朝波特噘了噘嘴。“你又来了。你又忘记杜松子酒了!”她和牧师调笑,问他的口袋里是不是藏着酒瓶。牧师也轻佻起来,也许是因为无聊而大意了。他说他真希望他带了。

那位客人站起身,被介绍给她,他又高又瘦,面色土黄,脸上挂着恼火、严谨、忧郁的表情。穆丽尔没有屈服于失望。她坐在他身边,尽量打起精神引他说话。她和他谈到她的音乐课,对当地唱诗班和音乐人发表了些苛刻的评论。她也没有放过圣公会教徒。她嘲笑牧师和波特,又说起有一次在乡下中学举办的音乐会上,一只母鸡大摇大摆地走上了舞台。

波特早早就做完了农活儿,洗漱好之后换了套西装,但他一直不安地望着谷仓前的院子,像是想起有什么事忘了做。一头奶牛在田地里大叫,他最终很抱歉地离开去察看。他发现它的小牛犊卡在了铁丝栅栏里,最后竟在那儿窒息死了。他重新把手洗干净回到晚宴上,并没有告诉他们这一损失。他就说了一句:“小牛犊卡在了栅栏里。”他却把这件晦气事与这次聚会联系在一起,穿得这么隆重,却在膝盖上吃饭。他觉得这不自然。

“那些奶牛像孩子一样淘气,”米莉森特说,“总是在错误的时间要你去关心!”她的孩子早就吃过了,正从栏杆缝里窥探被拿到露台上的食物。“我们不要等多丽了,开始吧。你们男人肯定饿坏了。这只是一个小小的自助餐会。有时候在周日晚上,我们喜欢在外面用餐。”

“开始,开始!”穆丽尔叫道,帮着把各道菜肴端到外面——土豆沙拉、胡萝卜沙拉、卷心菜沙拉、辣味恶魔蛋、冷烧鸡、三文鱼片和热饼干,还有各种调味品。她们把菜全摆好后,多丽才从房子一侧出现,她一路穿过田地,似乎是走得很热,也许是因为太兴奋了。她穿着她上好的正装夏裙,海军蓝的蝉翼纱,带着白圆点和白衣领,适合小女孩或是老女人。衣领处的蕾丝脱丝了,她没有缝上,直接拽了下来,看得见线头。天这么热,她还穿了件贴身内衣,它的一边从袖子里滑了出来。她的鞋才洗过,洗得很马虎,她走路时,漂白剂的白粉还落在了草地上。

“我原本可以及时赶到的,”多丽说,“但我得射杀一只野猫。它在我房子周围转悠,没完没了。我确信它得了狂犬病。”

她湿湿的头发用发夹卷起固定住了。这个样子,加上她粉嫩的脸蛋,看起来像洋娃娃,脑袋和四肢是瓷的,身子是布做的,鼓鼓地塞满了稻草。

“一开始我以为它可能是太热了,但它表现得又不太像。它没有像我经常看到的猫那样去挠肚子。我看见它吐了。我想只能给它一枪了。我把它放进了麻袋,给弗雷德·纳恩打电话,问他能不能开车把它送到沃利的兽医诊所。我想知道它是不是真得了狂犬病,弗雷德总喜欢找借口开车出去。我告诉他说,如果兽医周日晚上不在家,就把麻袋放在台阶上。”

“那他会以为那是什么呢?”穆丽尔问,“一件礼物?”

“不会。我夹了一张纸条在袋子上,以防万一。吐沫和口水很明显。”她摸了摸自己的脸,指了指流口水的地方。“你在这里玩得还愉快吧?”她对牧师说,牧师在镇上已待了三年,就是他埋葬了她哥哥。

“斯皮尔斯先生才是客人,多丽。”米莉森特说。多丽对介绍表示感谢,并没有为自己的错误而难为情。她说她之所以认为那是一只野猫,是因为它的毛全都打结了,样子太丑了,但她又想野猫是不会走到人家屋子边上的,只有得了狂犬病的猫才会靠近人家。

“不过我会在报纸上说明一下,以防万一。如果它是别人的宠物,我会感到很抱歉的。三个月前我失去了我的宠物——我的狗德莉拉。它被一辆车撞死了。”

那条狗被称为宠物,听起来有点怪,那条大黑狗跟着多丽蹦蹦跳跳跑遍了乡间,急匆匆地穿过田野,狂野欢腾地跑去袭击汽车。多丽没有因为它的死而心烦;事实上,她说她想过会有这么一天的。现在听见她说“宠物”,米莉森特暗想她心里还是藏着悲伤吧。

“快来装满你的盘子,我们全都要饿坏了。”穆丽尔对斯皮尔斯先生说,“你是客人,你得先来。蛋黄颜色有些深,那是因为母鸡吃的东西——你不会中毒的。我亲手磨碎了胡萝卜做沙拉,如果你看到了血点,那是因为我亢奋地磨破了指关节的皮。我最好现在就闭嘴,不然米莉森特会杀了我的。”

米莉森特气得大笑,说道:“哦,才不是!哦,你没有——”

斯皮尔斯先生对多丽的每句话都听得非常认真。也许是这事让穆丽尔这么无礼。米莉森特想他也许觉得多丽是个稀奇人物,一个加拿大的鲁莽女人,四处打猎。他可能在研究她,回家以后好对他英国的朋友描述她。

多丽吃饭的时候很安静,吃了很多。斯皮尔斯先生也吃了很多——米莉森特很开心——而且斯皮尔斯先生任何时候都是寡言少语的。为了不冷场,牧师讲了他正在读的一本书。它叫《俄勒冈小道》。

“可怕的苦难。”他说。

米莉森特说她听说过。“我在俄勒冈有一些表亲,但我想不起来那个小镇的名字了,”她说,“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走过那条小道。”

牧师说如果是一百年前的话,那倒是极有可能的。

“哦,没有那么久,”她说,“他们那家叫拉弗蒂。”

“叫拉弗蒂的这男人过去是玩赛鸽的,”波特说,突然间兴致勃发,“这是过去的事了,那时候这种玩意儿很多。里面也是有钱要赌的。哦,他发现鸽子笼出了点问题,它们不肯进去,也就是说不肯越过铁丝,这样就不能算数。他拿起鸽子孵的一枚蛋打破了,放了一只甲壳虫在里面。甲壳虫在里面折腾得很响,鸽子自然以为有一只幼鸽要破壳。它直线飞回家,越过铁丝,押了它的人全都赢了很多钱。当然还有他自己。实际上这事发生在爱尔兰,讲这个故事的人,说的就是他本人如何挣到这笔钱,来到了加拿大。”

米莉森特根本不相信那个人的名字叫拉弗蒂。那只不过是个托辞。

“这么说你在房子里放了一把枪?”牧师对多丽说,“你是不是怕流浪汉或是什么坏人来?”

多丽放下刀叉,细细地咀嚼,然后吞下食物。“我是为了打猎。”她说。

她停顿了一会儿,说她打土拨鼠和兔子。她把土拨鼠拿到镇子的另一边,把它们卖给水貂养殖场。她把兔子剥皮、抻开,卖到沃利一个很大的旅游集市。她喜欢煎兔肉或是煮兔肉,不过她一个人吃不完,她经常把洗过、剥完皮的兔子送到靠救济生活的人家。很多时候她的好意都被拒绝了。人们认为这跟吃猫狗一样坏。多丽相信,在中国这其实是常事。

“这是真的,”斯皮尔斯先生说,“我两样都吃过。”

“好吧,你知道,”多丽说,“人们是有偏见的。”

他问起了兽皮,他说剥皮需要非常小心,多丽说是这样的,你需要一把值得信任的刀。她愉快地描述在肚皮上切下的整齐的第一刀。“麝鼠更难一些,你需要对它的皮毛更小心,它更值钱。”她说,“它的毛更密。防水。”

“你不用枪打麝鼠?”斯皮尔斯先生问。

不,不,多丽说。她给它们下捕兽夹。捕兽夹,不错,斯皮尔斯先生说。多丽接着描述她最喜欢的一个捕兽夹,她自己做了一些小小的改进。她想过要申请专利,但是从来没真正着手去做。她谈起春天的水道,她走过的小溪,一天又一天,她走了又走,在冰雪消融之后,在树叶发芽之前,这时候麝鼠的皮是最好的。米莉森特早知道多丽做这些事,她以为多丽只是为了挣点小钱。听她此刻的谈话,才知道她是真的喜欢这种生活。已经有墨蚊在外面飞了,冰冷的水漫过她的靴尖,淹死的老鼠。斯皮尔斯先生听傻了,他像一只老狗,也许是一只猎狗,眼睛半张半闭地坐在那里,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好形象,才不让自己陷入到无礼的恍惚中。此刻他嗅到了一丝别人无法理解的东西——他的眼睛完全睁开了,他的鼻翼翕动,他的肌肉在回应,他的皮肤上泛起一阵涟漪,像是回忆起了鲁莽而投入地生活的某些日子。那水有多远,他问,那水有多深,它们有多重,你一天能打多少猎物,剥麝鼠用的是同一种刀吗?

穆丽尔找牧师要了一支烟,抽了一会儿,把它按灭在巴伐利亚奶油布丁正当中。

“这样我就不会吃了它发胖了。”她说。她站起来,开始帮忙收拾盘子,但是很快又坐到了钢琴边,重新弹起《波罗维茨舞曲》。

米莉森特很高兴这位客人有了聊天的雅兴,只是对这谈话中的吸引力感到有些迷惑。她觉得食物也非常好,没发生什么丢人的事,没有奇怪的味道或是黏手的茶杯把。

“我曾以为设兽夹的猎人都在很北的地方,”斯皮尔斯先生说,“我以为他们在北极圈以北,或是至少在加拿大地盾。”

“我以前想过去那里的。”多丽说。她的声音第一次因为难为情——或是激动——而变得低沉起来。“我想我可以住在小木屋里,整个冬天都捕猎。可是我有我的哥哥,我不能离开我的哥哥。所以我就在这里了。”

深冬的一天,多丽来到米莉森特家,拿着一大块白绸缎。她说她要做一件婚纱。这是他们所有人第一次听到这桩婚事,第一次知道斯皮尔斯先生的名字,威尔金森。威尔基——她说可能在五月。

游廊上的晚餐过后,多丽什么时候、在哪里又见过他呢?

没见过。他去了澳大利亚,那里有他的房产。他们鸿雁传书。

餐厅地上铺了床单,餐桌被推到墙边。那块绸缎展开放在了床单上。它明亮宽阔,耀眼而脆弱,让整座房子都安静了下来。孩子们跑过来盯着它,米莉森特向他们吼,让他们一边儿去。她不敢剪裁。能轻松地给动物剥皮的多丽,也放下了剪刀。她承认自己的手在抖。

穆丽尔接到电话,让她下课后来一趟。听到消息后,她用手砰的拍了一下胸口,叫多丽狡猾鬼,叫她埃及艳后克娄巴特拉,竟迷住了一个百万富翁。

“我打赌他是百万富翁,”她说,“澳大利亚的房产——这说明什么?我打赌不是养猪的!我现在就希望他有一个兄弟。哦,多丽,我是不是太坏了,我竟然没有祝贺你!”

她给了多丽一串响亮的吻——多丽静静地站着,仿佛自己是个五岁的小孩。

多丽说她和斯皮尔斯先生计划要举行一个“婚姻的形式”。米莉森特说,你什么意思,你是不是说一场婚礼,你是不是这个意思,多丽说是。

穆丽尔在白缎子上剪了第一刀,她说必须有人来做,不过假如要她重剪一次,可能换个地方下手更好。

很快她们就对错误习以为常。错误和改正。每天傍晚,穆丽尔到了以后,她们就会开始新的阶段——剪裁、固定、绷线、缝纫——她们紧咬牙关,坚定地喊起口号。她们一边做一边改式样,有些问题预先没有想到,比如一只袖子做得太紧了,沉重的缎料会在腰部隆起,多丽的怪异体形。多丽对她们的工作是一种妨碍,她们就派她去打扫碎布,装满线筒。每当坐在缝纫机前,她就紧张地咬住舌头。有时候她无事可做,就在米莉森特家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看窗外的雪和冻雨,冬天迟迟还不结束。她身穿羊毛内衣,像一只温顺的小兽站在那里,她们把料子围在她身上的时候,散发出她身体的气息。

穆丽尔负责衣服的事。她知道需要什么。不只是一件婚纱。还要一套出行的礼服、新婚睡袍和配套的晨衣,当然还得要一整套全新的内衣。丝质袜子和胸衣——前者多丽从没穿过。

多丽对这些一无所知。“我以为婚纱是主要的障碍。”她说,“除此之外,我都想不到。”

雪融化了,小溪的水满了,麝鼠会在冰冷的水里游泳,它们毛发润泽,充满活力,顶着背上的珍宝。就算多丽在想她的捕兽夹,她也没说出来。这些天她唯一走的路,就是从她家穿过田野来到米莉森特家。

穆丽尔经验多了,胆子也大了,她用赤褐色的精细羊毛料子做了一条大礼服裙,还带衬里。她任凭唱诗班的排练泡了汤。

米莉森特要考虑婚宴,准备在不伦瑞克酒店举行。但是除了牧师,还要请哪些人?很多人认识多丽,但他们认识的她,是那个把剥皮的兔子放在门口台阶上的女人,带着她的狗和枪走过田野和树林,穿着高筒橡胶靴蹚过涨满水的小溪。很少有人对老贝克家有多少了解,虽然他们都记得艾伯特,也喜欢他。多丽从来不是个笑话——有什么东西保护了她,是因为艾伯特很受欢迎,或是她本人的粗鲁和自尊——然而要结婚的消息却引起了人们很大的兴趣,并不完全出于一种同情之心。人们把它当成一件怪事,有点像丑闻,很可能是个骗局。波特说很多人在打赌这个男人到时会不会出现。

米莉森特想起有一些表亲来参加过艾伯特的葬礼。可敬的普通人。多丽有他们的地址,请帖发了出去。杂货店的纳恩兄弟,艾伯特曾为他们工作过,还请了他们的妻子。多丽卖土拨鼠的水貂场场主?蛋糕店里为蛋糕挂糖衣的那个女人?

蛋糕是在家里做好的,拿到店里让这个女人挂一下糖衣,她曾在芝加哥某个地方拿过蛋糕装饰的证书。蛋糕上会饰满白玫瑰、有花边的扇贝、爱心和花环、银叶子,还有那些能让你的牙断掉的小小银色糖果。同时,蛋糕材料要先搅拌、烤好,这时多丽的壮胳膊就能派上用场了,她不停地搅动,把东西搅得很硬实,看上去全是蜜饯、葡萄干和醋栗果,是姜黄色的面糊把它们黏在了一起。多丽抱着大碗放在肚子上,举起搅拌勺,米莉森特能听见她发出的第一声满意的长长的叹息。

穆丽尔决定要有一个伴娘。或者是已婚的女傧相。不能是她,她要弹风琴。《完全的爱》。还有门德尔松。

必须是米莉森特。穆丽尔不许她说不。她拿来了她自己的一件晚礼服,一条长长的天蓝色裙子,腰部她开了道口——她现在对缝纫是多么自信和娴熟!——她建议做件露腰的上衣,要深蓝色的,配上蕾丝短上衣。看起来就像是新的,穿在你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她说。

米莉森特才穿上就大笑着说:“这能把鸽子都吓跑了!”但她很高兴。她和波特没举行过像样的婚礼——他们只是去了一下教区神父的住所,决心把钱省在买家具上。“我觉得我需要那什么,”她说,“戴在头上的东西。”

“她的面纱!”穆丽尔叫道,“多丽的面纱怎么办?我们的心思全放在婚纱上了,把面纱忘得一干二净!”

多丽令人意外地说了句话,她说她决不会戴面纱。她受不了那东西在眼前晃,感觉像蜘蛛网。她用了“蜘蛛网”这个词,吓了穆丽尔和米莉森特一跳,别的地方有一些关于蜘蛛网的笑话。

“她是对的,”穆丽尔说,“面纱有点多余了。”她在想别的。花冠?不,还是多余。阔边花式帽?是的,找一顶草帽,顶上用白缎子盖住。再找一顶,顶上饰上深蓝色蕾丝。

“这是菜单,”米莉森特犹疑地说,“脆皮奶油鸡,小圆饼干,各种形状的果冻,有苹果和核桃的沙拉,粉红色和白色的冰激凌蛋糕——”

想到蛋糕,穆丽尔问:“他会不会有一把剑,多丽?”

多丽问:“谁?”

“威尔基。你的威尔基。他有没有剑?”

“他要剑干什么?”米莉森特问。

“我只是想到他可能会有。”穆丽尔说。

“你可真没救了。”多丽说。

有一刻她们都沉默了,因为她们无法不想到新郎。她们得把他领到房间,让他坐在所有这些中间。阔边花式帽。奶油鸡。银叶子。她们顿时充满了怀疑。至少米莉森特是,还有穆丽尔。她们简直不敢对视。

“我只是觉得他是英国人嘛,或不管是哪国人。”穆丽尔说。

米莉森特说:“无论如何他是个好人。”

婚礼将在五月的第二个周六举行。斯皮尔斯先生计划周三到牧师那里。周三前的这个周日,多丽原本打算与米莉森特和波特一起吃晚餐。穆丽尔也在。多丽没有来,他们没有等她,先吃了起来。

吃到一半的时候米莉森特站了起来。“我要去她家,”她说,“婚礼马上就要举行了,她最好机灵点。”

“我陪你去吧。”穆丽尔说。

米莉森特说,谢谢,不要啦。两个人去反而会让事情变糟。

让什么变糟?

她不知道。

她一个人穿过田野。这天很暖和,多丽家的后门大开着。在她家房子和从前的谷仓之间有一片小核桃林,树枝仍是光秃秃的,核桃树是这个季节最晚发芽的树木。炽烈的阳光从光秃的树枝间倾泻而下,看起来很不真实。她的脚踩在草地上,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后面的平台上放着艾伯特的旧扶手椅,一个冬天都放在外面。

她脑子里想的是多丽可能出事了。和枪有关。也许是擦枪时走了火。这样的事时有发生。也许她正躺在田野里,躺在树林里,睡在枯死的败叶、新长的韭葱和血根草中间。翻栅栏时绊倒了。要最后出去一次。就这一次,从前都没出过事,这一次枪走火了。米莉森特过去从来没有这么担心过多丽,她知道从某种程度来说,多丽是非常细心、非常能干的。一定是今年发生的事情让你觉得任何事情都是有可能发生的。求婚,如此意想不到的运气,让你同时相信灾难发生的可能。

但她脑子里想的并不是一场事故。不真的是。在对各种事故恐惧的想象中,她隐藏了她真正的恐惧。

她在门口叫多丽的名字,门是开着的。她已经准备好了,去接受沉默,一座房子邪恶而冷漠的回答,房子已经空了,它的主人遇到了灾祸(也许遇到或招致灾祸的主人的身体还在,房子还没空)——她做好了最坏的准备,可是多丽出现了,身穿以前干活穿的旧裤子和衬衫,这让米莉森特的双膝一下子软了。

“我们在等你,”她说,“我们在等你来吃晚餐。”

多丽说:“我肯定是忘记时间了。”

“哦,你的钟都停了吗?”米莉森特说,她穿过有着神秘而熟悉的残骸的后厅,开始恢复了镇静。她闻到了做饭的味道。

厨房里很暗,它的窗户被一大丛杂乱的丁香给遮住了。多丽用的是房子里原有的木炉灶,她还有一张带刀叉抽屉的老式餐桌。墙上挂着今年的年历,真让人松了一口气。

多丽在做晚饭。她在切一头紫洋葱,要加到正在平底锅里煎着的培根和土豆片里。忘记时间到这种程度。

“你接着来吧,”米莉森特说,“接着来,做你的饭吧。我决定来找你之前算是吃了点东西。”

“我来倒茶。”多丽说。茶壶放在炉子背后保温,她把茶水倒出来,像墨汁一样。

“我不能离开。”她说,一边把噼啪冒油、黏在平底锅上的培根片撬起,“我不能离开这里。”

米莉森特决定这么对待这句宣言:就像是听到孩子说她不想上学时一样。

“好吧,这对斯皮尔斯先生来说是个好消息,”米莉森特说,“他正千里迢迢地赶过来呢。”

油脂四溅,多丽向后一仰。

“最好离火远一点。”米莉森特说。

“我不能离开。”

“你刚才说过了。”

多丽做完饭后,将东西舀到一只盘子里。她又加了番茄酱,还有浸透了剩在平底锅里的油的厚面包片。她坐下来吃饭,一言不发。

米莉森特也坐着,等她吃完。她终于问道:“给个理由。”

多丽耸耸肩,嘴里嚼着东西。

“也许你知道些我不知道的事,”米莉森特说,“你发现什么了?他很穷?”

多丽摇了摇头。“有钱。”她说。

穆丽尔是对的。

“很多女人会不惜一切嫁给他的。”

“我不在乎这个。”多丽说。她嚼着东西,吞了下去,接着重复这个动作。“我不在乎。”

米莉森特得冒个险,虽然这让她难为情。

“假如你在想的,是我认为你可能在想的事,那你的担心真是毫无必要。很多时候,等他们老了,他们根本不想来烦你。”

“哦,不是那个!那种事我全知道。”

哦,是不是呀,米莉森特想,如果是的话,怎么会?多丽也许自以为她知道,从动物那里。米莉森特有时候会想,假如她真的知道,就没有女人愿意结婚了。

不过她说:“婚姻把你从自我中拽了出来,给了你一种真实的生活。”

“我有一种生活了。”多丽说。

“好吧。”米莉森特说,似乎放弃了跟她争论。她坐下来喝她那杯“有毒”的茶。她有了一个灵感。她耐心等待了一会儿,说:“你来决定,这是当然的。但是你将来住在哪里是个问题。你不能住在这里。波特和我知道你要结婚了,我们把这房子拿出去卖了。”

多丽立刻说:“你在撒谎。”

“我们不想让它空在这里,成为流浪汉的避难所。我们就拿出去卖了。”

“你才不会对我玩这种把戏。”

“你都要结婚了,这哪会是什么把戏?”

米莉森特自己都开始相信了。这事很快就会变成事实。他们可以出一个很低的价,会有人买它的。这房子也还能修一修。或者可以拆了,能用上它的砖和木材。除掉它,波特会很高兴的。

多丽说:“你不可能把我从我的房子里赶出去。”

米莉森特不说话。

“你是在撒谎,对吧?”多丽说。

“给我你的《圣经》,”米莉森特说,“我会手按《圣经》发誓。”

多丽还真的看了看四周。她说:“我不知道它放在哪里了。”

“多丽,听着。这都是为你好。也许看起来我是在赶你走,多丽,但这都是为了让你做你应该做的事,因为你自己还没完全准备好。”

“是吗,”多丽说,“为什么?”

因为婚礼蛋糕已经在做了,米莉森特想,绸缎婚纱也正在做,婚宴已经订好了,请帖也发出去了。所以这些麻烦都经历了。有人会说这是个愚蠢的理由,但是说这话的人可不是经历过这些麻烦的人。让你最好的努力都付之东流,这是不公平的。

不仅如此,她也相信她刚才说的话,她告诉多丽这样她才能有一种生活。多丽说“这里”时指的是什么?假如她指的是想家,那就随她去!想家,压根儿不是你不能克服的事儿。米莉森特不打算对那个“这里”再说什么。假如有人得了多丽得到的机会,那还住“这里”干什么。拒绝这样的机会是一种罪过。出于固执,出于恐惧,还有愚蠢。

她开始觉得多丽陷入了死角。多丽可能正要放弃,或者让放弃的想法渗进她的脑袋里。也许。她一动不动地坐着,像一截树桩,但也许这截树桩里还有汁液呢。突然间哭起来的人是米莉森特。“哦,多丽,”她说,“不要这么傻!”她们都站了起来,紧紧抓住对方,多丽在安慰她、拍她,像长辈一样抚慰她,米莉森特还在哭,重复着一些不连贯的词。幸福。帮助。可笑。

“我会照顾艾伯特的。”平静下来之后,她说,“我会给他坟上放花。我不会告诉穆丽尔·斯诺。也不会告诉波特。没人需要知道。”

多丽不说话。她有些迷茫了,心神恍惚,似乎是在翻来覆去想一件事,又对它的沉重和陌生束手无策。

“茶真难喝,”米莉森特说,“我们能不能弄点能喝的?”她把茶杯里的东西倒进了污水桶。

多丽站在光线昏暗的窗前——固执、顺从、孩子气、女人味儿十足——她是米莉森特战胜过的最神秘、最疯狂的人,一个她就要送走的人。对她自己来说代价更大,米莉森特在想——比她能想象的更大。她给了多丽一个忧郁却意在鼓励的眼神,让自己不要再流泪。她说:“木已成舟。”

多丽走向她的婚礼。

没有人知道她会这么做。波特和米莉森特把车停在她家门口来接她时,米莉森特仍然有些焦虑。

“按喇叭,”她说,“她最好是已经准备好了。”

波特说:“她不是来了吗?”

是的。她在绸缎婚纱外面披上了艾伯特的浅灰色外套,她一手拎着阔边花式帽,另一只手捧着一束丁香。他们停下车,她说:“不,我想走路。这会让我的头脑清醒。”

他们开走了车,等在教堂门口,看着她沿街走来,人们从店里出来围观,有些车热情地按响了喇叭,人们挥手叫喊:“新娘子来了!”她离教堂越来越近,她停了下来,脱掉艾伯特的外套,她就像《圣经》中的盐柱一样,闪闪发光,如同神迹。

穆丽尔在教堂里弹风琴,在这最后的时刻,她也就没有机会发现她们全然忘记了手套,多丽捧着丁香枝子的那只手是光光的。斯皮尔斯先生已经在教堂里了,但他不顾规矩,走了出去,留下牧师一人站在那里。他像米莉森特记忆中的那样,又瘦又黄,凶巴巴的,然而,当他看见多丽把旧外套扔进波特的车后座,戴上帽子时(米莉森特不得不跑过去帮她戴好)——他显得那么心满意足。米莉森特看见了一幅图景,他和多丽爬得很高,爬到全副武装的大象身上,它驮着他们负重向前,去冒险。一个未来的预兆。她很是乐观,完全得到了解脱,对多丽耳语:“他会带你周游世界!他会让你活得像个女王!”

“我胖得像汤加女王了。”多年过去了,多丽从澳大利亚写信说道。信里附的照片说明她没有夸张。她的头发白了,皮肤变成了褐色,好像她的雀斑都散开混成了一片。她穿着一件很宽大的衣服,颜色像热带花朵。战争来了,旅行的念头全落空了,战争结束了,威尔基也病得要死了。多丽留了下来,留在了昆士兰,她的房产很庞大,她在那里种甘蔗、菠萝、棉花、花生、烟草。尽管她很胖,她也会骑马,还学会了开飞机。在地球的那一边,有时候她一个人去旅行。她射杀过鳄鱼。50年代她死了,死在新西兰,在去看火山的途中。

米莉森特把她说的那些不对别人说的话,告诉了每个人。她当然居功自傲。她回想起自己的灵感、自己的策略,没有悔意。“总得有个人果断出手。”她说。她觉得她是生活的创造者——在多丽这件事上,更见效,比她在自己孩子的事上更见效。她创造了幸福,或者接近于幸福的东西。可她忘记了那天她是怎么不知不觉地哭起来的。

婚礼对穆丽尔也产生了影响。她递交了辞职报告,去了艾伯塔省。“我给自己一年时间。”她说。一年之内她找到了一个丈夫——完全不是她过去结交的那种男人。有两个小孩的鳏夫。一个基督徒牧师。米莉森特觉得穆丽尔这样描述很奇怪。难道所有的牧师不都是基督徒吗?他们回来过一次——这次又多了两个孩子,他们俩生的——米莉森特这才明白她为什么如此描述。抽烟、喝酒、赌咒,全都没有了,不再化妆了,她过去常演奏的音乐也没有了。她现在弹圣歌,她曾经嘲笑的那种。她什么颜色都穿了,还烫了一个糟糕的头——她的头发变得灰白,额头上立着一簇簇小卷。“过去的某些生活一想起来,真是要反胃。”她说。米莉森特感觉,她和波特就是属于让她反胃的那个时代的。

那座房子没有卖或出租。也没有拆掉,它的结构非常坚固,不会轻易倒下。它能世世代代地屹立,看起来仍是合情合理。裂缝里长出了树,树枝从墙砖中伸出,墙却没有倒。窗框向一角斜去,窗子却没有掉下来。门锁上了,孩子们却能进去,在墙上涂鸦,打破了多丽留下的瓦罐。米莉森特从来没有进去看过。

那是多丽和艾伯特过去做的事,后来是多丽一个人做的事。他们还是孩子时,就开始了吧。每年的秋天,他们——后来是她一个人——捡齐所有从树上掉下来的核桃。他们捡呀捡,核桃越来越少,直到他们确认是最后一个,或者是倒数第二个。他们开始数核桃,把最后的总数写在地窖的墙上。日期,年代,总数。核桃捡回来后,就没有用了。沿着田埂倒下去,随它们烂掉。

米莉森特没有继续做这种无用功。她有很多家务事要做,她的孩子们也是。但是每年到了核桃落在长草坡的季节,她就会想起这个习惯,想起多丽直到死去肯定都会一直遵循这个习惯。习惯的生活,季节性的生活。核桃掉下来,麝鼠在小溪里游泳。多丽肯定相信她就应该过这种生活,她那合理的古怪,能忍受的孤独。也许她还会有另一只狗。

但我不许这样,米莉森特想。她不许这样,她当然是对的。她活到了一个老太太的年纪,她还活着,虽然波特已经死了几十年了。她并不怎么注意那座房子。它就是在那儿。但是她偶尔会看见它扭曲的墙面和空洞歪斜的窗子。后面的核桃树,一天天的,失去了它们那精致的树冠。

我应该拆了它,把砖卖掉,她说,她竟还没有这么做,似乎让她有点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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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阿尔巴尼亚圣女

在马拉希阿马达的群山之中,她肯定试过把名字告诉他们,可他们都听成了“洛塔尔”。向导被枪击中的时候,她从尖利的岩石上跌下来,腿上受了伤,还发起了烧。那些人把她裹进毯子里,绑在马背上,究竟花了多长时间才把她带出了群山,她完全不知道。他们时不时地喂她点儿水,有时候是拉基酒,一种烈性白兰地。她能闻到松木的气味。他们还坐了一会儿小船,她那时醒过来,看到了天上的星星,明暗闪烁,位置变幻——一簇一簇摇移着,令她很不舒服。后来,她才想到,他们那时肯定是在湖上。斯库台湖,或叫施罗德湖,或叫斯坎德湖。他们扯着芦苇爬上岸边。毯子里满是水中的小虫,都爬在她腿上裹着的碎布上。

在旅途的终点——尽管她当时并不知道那就是终点——她躺在一间石头小屋中,那是一座被称为库拉的大房子的外屋。住在这里的都是病患和垂死的人,没有分娩的产妇,这些妇女都是在玉米田或者运货去市场的路边生下孩子。

她在一张蕨草堆成的床上躺着,也许躺了好几个星期了。床很舒服,脏了或者染上了血的话,也很方便更换。一位名叫蒂玛的老妇人照顾她,蒂玛用一种蜂蜡、橄榄油和松脂制成的药膏封住伤口,每天数次除去衣物,用拉基酒冲洗伤口。洛塔尔能看见黑色的蕾丝窗帘从屋椽垂下来,还以为自己躺在家中的房间里,而照顾自己的就是妈妈(其实她早已过世)。“你干吗要挂这种窗帘?”她说,“难看死了。”

她能清楚地看见蜘蛛网,全都挂满了厚重的灰尘,数年无人惊扰。

而且,在她神志昏迷的时候,感觉有一块宽板——类似棺材板的东西,按在自己的脸上。不过,等她清醒过来,才发现那不过是一个十字架,木头的,一个男人正拿给她亲吻。那男人是牧师,属于圣方济各会。他个子高,面容严肃,有着黑色的眉毛和小胡子,体味刺鼻,除了十字架,还带着一把枪,后来她才知道那是一把勃朗宁左轮手枪。他只看样子就知道她不是穆斯林,但他没想过,她有可能是不信教。他懂一点英语,可是发音却让她听不明白,而她那时候也完全不懂当地的盖格方言。但是,她的烧退了之后,他试着说了几句意大利语,他们总算能够交谈了,因为她在学校学过意大利语,还在意大利旅居过半年。他比周围人听懂的都要多,一开始,她还指望他能完全明白自己的话。离得最近的城市是哪里?她问他。他回答说,斯库台。那么,请到那里去吧,她说,去那里找到英国领事馆,如果那里有的话。我属于大英帝国。告诉他们我在这里。要是没有英国领事,就去找警察。

她不知道,无论这里发生什么事情,人们都不会去找警察。她也不知道,现在她属于这个部落,属于这个库拉,虽然,他们并没打算囚禁她,把她关在这里只是一个尴尬的错误。

袭击女人,是一种让人难以置信的可耻行为。他们射杀向导的时候,还以为她会调转马头,沿着山路飞奔而回巴尔。但她的马受到枪声惊吓,被大石头绊倒了,她也从马上摔下来,腿部受了伤。他们没办法,只能穿过黑山和马拉希阿马达之间的边界线,带她一起回来。

“但是,为什么抢劫向导而不是我?”她问,想当然地以为枪击的动机是抢劫。她想起来那些人饥饿的样子,那个人和他的马,还有他飞扬的白色头巾。

“哦,他们不是劫匪!”牧师震惊地说,“他们都是好人,杀他是因为与他的家族有血债,这是他们的规矩。”

他告诉她,那个被枪杀的人,她的向导,杀死过这个家族里的一个人,原因是那个人杀死了他家族里的某个人。这种冤冤相报迄今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而且仍将持续下去,因为总是有更多的子嗣出生。而他们认为本族的子嗣比世界其他地方的都多,才能满足需要。

“当然,这很可怕,”牧师总结说,“不过,这是为了他们的荣誉,他们家族的荣誉。他们随时准备为这荣誉而牺牲。”

她说,那位向导既然逃到了黑山,说明他还没准备好吧。

“那也没什么区别,不是吗?”牧师说道,“即使他逃到了美国,也一样。”

在的里雅斯特,她登上一艘汽艇,要驶往达尔马提亚海岸。她和朋友们在一起,是在意大利认识的柯曾斯夫妇,还有他们的朋友兰姆医生,他是从英国前来跟他们会合的。他们来到这个小小的港口(意大利人称之为安蒂瓦里),住在欧洲宾馆,晚饭之后,就去露台散步。可是柯曾斯太太担心会感冒,于是走回室内打牌。晚上下起了雨,她醒来听到雨声,心中满是失望,更升起一股对那些中年人的憎恶,尤其是那个兰姆医生,她认为柯曾斯夫妇把他从英国叫来是为了结识她。他们可能以为她很有钱。一位大洋彼岸的女继承人,他们几乎可以宽恕她的口音。这些人吃得太多,然后又不得不吃药。他们总是对陌生的地方心存焦虑——那他们出来到底是为了什么?清晨,她还得和他们一起回到船上,不然他们又要大惊小怪。她永远也不可能穿过群山去往黑山的首府——有人告诫过他们去往那里十分不明智。她将永远不可能看到曾悬挂土耳其人首级的钟楼,也看不到诗人王子在树下为人们吟诗的悬铃木。她辗转无眠,决定天光初露就下楼去。虽然雨还在下,她还是决定去小城后面的路上走走看看,她知道那里有橄榄树丛中的废墟,还有山岩上奥地利人的堡垒、洛夫岑山的背面。

天公作美,宾馆的前台几乎立刻引荐了一位骑着瘦马、衣衫褴褛却令人愉快的向导。他们出发了——她骑着马,向导走在前面。路途陡峭而又曲折,到处都是大石头,日头越来越热,不断出现的阴影里却十分阴冷。她感到饥饿,觉得自己应该立刻返回,和晚起的同伴们一起吃点儿早饭。

向导的尸体被发现之后,人们肯定会找她。官方肯定也收到了通知——别管是哪个官方。船会准时出发,她的朋友们肯定上船走了。宾馆没有收走他们的护照。加拿大也没人会想到要调查,她并没有跟谁定期通信。她跟兄弟闹翻了,父母已经过世。你不把遗产花光是不会回家来的,她的兄弟说,到那时谁来照顾你?

在被带着穿过松林的时候,她醒了过来,发现虽然疼痛,自己却有种听天由命的感觉——也许是因为拉基酒。前面男人的马鞍上挂着一包东西,一上一下地在马背上跌宕,她盯着看,那东西约有卷心菜大小,用一块硬邦邦的铁锈色布料包裹着。

我是在维多利亚的圣约瑟夫医院从夏洛特那里听到这个故事的,她是我早年在那里的一个朋友。那时候我的友谊似乎都是既亲密又不稳定。我从来搞不懂人们为什么把事情告诉我,或者他们想让我相信些什么。

我带着鲜花和巧克力来到医院,夏洛特朝着玫瑰抬起头,细软的白发短而齐整。“呸!”她说,“它们毫无香味,无论如何对我来说,就是这样。当然啦,它们很漂亮。”

“你还是自己把巧克力吃了吧,”她说,“任何东西在我尝来都像柏油。我也不知道柏油是什么味道,但就是这种感觉。”

她发着烧。我握着她的手时,感觉那手滚烫而又肿胀。她的头发已经全被剪掉,这使她的脸颊和脖颈看上去似乎早已失去了血肉。她覆盖在医院床单下的身体跟以前一样臃肿。

“你可千万别觉得我不知感激,”她说,“坐下,把那边的椅子拿过来——她用不着。”

房间里还有两个女人。一个只看得到枕头上一蓬灰黄的头发,另一个坐在椅子里,正扭动身体咕哝着说话。

“这是个可怕的地方,”夏洛特说,“但我们只能尽量去将就。真高兴能见到你。那边的人整夜不停地喊叫,”她说着,朝窗边的床位点头。“感谢基督她现在睡着了。我一会儿也睡不着,不过我没有虚度时间,你猜我在干什么?我在编故事,为一部电影!我已经全在大脑中构思好了,想让你听听。你可以判断一下这能不能拍出一部好电影,我觉得能。我想让詹妮弗·琼斯来主演,不过,我也不确定。她嫁入豪门之后,好像没有以前那种气质了。”

“听着,”她说,“(哦,你能把我脑袋后面的枕头拽起来一点儿吗?)故事发生在阿尔巴尼亚,阿尔巴尼亚北部叫马拉希阿马达的地方,是在20世纪20年代,还十分落后。故事是关于一个独自旅行的女子,在故事里,她的名字叫洛塔尔。”

我坐在那里倾听。说到重点的时候,夏洛特的身体会向我前倾,甚至在硬板床上微微晃动。她肿胀的手扬起又落下,蓝色的眼睛威严地睁大了。然后,时不时的,她又躺回枕头上,闭上眼睛,重新组织语言。啊,是的,她说。是的,是的。她继续讲。

“是的,是的,”她最后说,“我知道后面的发展,不过现在就这样吧。你总是要再来的。明天吧。你会来吗?”

我说,好的,明天。她好像睡着了,没有听见我的话。

这个库拉,是一座粗石建造的大房子,下面是马厩,上面住人。周围是一圈走廊,总是有一个老妇人坐在那里,手中精巧的线轴像小鸟一样在两手之间飞来飞去,织出一条闪亮的黑色穗带,一米又一米的黑色穗带,这是所有男人长裤上的装饰物。其他的女人都坐在织布机前劳作,或是缝制皮料的便鞋。没有人坐着编织,因为谁也没想过要坐下来编织。编织是她们背着水桶快步去泉边来回打水,或者下地干活,去山毛榉林捡树枝的路上才会干的活儿。她们编织长袜——黑白的、红白的,带着类似闪电的之字形图案。女人们的手中从来不会空着。天亮之前,她们把面团装进黑黢黢的木槽里,用铁铲按成长条状,放在炉边烘烤。(这是玉米面包,没有经过发酵,趁热吃,会在胃里像马勃菌一样膨胀。)接着,她们要清扫房子,把脏污的蕨类倒掉,在睡觉的地方为今晚堆起一扎一扎的新鲜蕨草。这一般是洛塔尔要干的活儿,因为别的她什么也干不了。小女孩们搅拌酸奶,这样发酵的过程中就不会形成疙瘩,大姑娘们也许要宰杀小羊,把塞满野蒜、鼠尾草和苹果的羊胃缝起来。或者,她们全都一起,女孩和女人,老老少少,去附近冰冷的小河里清洗男人们的白色头巾,那里的河水如同玻璃一般清澈。她们种植烟草,把成熟的烟草叶放在暗棚下风干。她们锄地,种黄瓜,挤羊奶。

那些女人看起来很严肃,其实不然。她们只不过是专注,自豪,渴望竞争。谁能背起最重的木头?谁编织得最快?谁锄的玉米垄最多?蒂玛,那个曾在洛塔尔生病时照料她的女人,是所有人里最令人惊叹的好手。她能背起一大捆看上去有她十倍体积的木头跑上库拉所在的山坡;她能在小河中间的石头上跳来跳去摔打着清洗头巾,仿佛那是敌人的身体。“哦,蒂玛!蒂玛!”其他女人羡慕而又嫉妒地喊叫着。“哦,洛塔尔!洛塔尔!”洛塔尔把衣服掉在河水里漂走的时候,她们也这么对着洛塔尔喊,因为她和蒂玛简直是两个极端。有时候,她们会用木棍使劲打洛塔尔,就像打毛驴那样,不过,其中更多的是愤怒而不是残忍。有时候,年轻姑娘们会说:“说你自己的话!”为了给她们逗乐,洛塔尔就会说英语。她们听到这些奇怪的发音,都皱起小脸,吐口水。她试着教她们一些单词——“手”、“鼻子”之类的。不过,在她们看来,这些都像是玩笑,她们会对彼此重复这些单词,然后轰然大笑。

通常,女人和女人在一起,男人和男人在一起,除了晚上(取笑这些时光的女人总是充满羞耻和抵触,有时候还会有一记耳光),还有吃饭时,女人要给男人们端饭。男人们白天做些什么与女人们无关。他们制造弹药,护理枪支,有时候枪会被装饰得十分漂亮,装有雕花的银饰。他们也炸开岩石清理路面,负责照料马匹。他们所在的地方总是充满笑声,有时候还有歌声和放空枪的声音。在家的时候,他们就像是在放假,然后有的人就骑马出了远门,去实施惩罚,或者去参加为结束某场杀戮而召开的协商会议。女人们没人相信这种会议能够奏效——她们嘲笑说,那只能多费二十颗子弹。当一位年轻小伙第一次出发去杀人的时候,女人们会大张旗鼓地为他准备衣服和发型,以资鼓励。如果他没有成功,哪个女人也不会嫁给他——任何女人都会以嫁给一个没杀过人的男人为耻——所有人都期待能有新嫁娘嫁到库拉来帮忙干活。

有天晚上,洛塔尔给一个男人端饭的时候——一位客人(时不时会有一些客人被邀请来坐在矮桌前吃饭)——她注意到那个人的手很小,腕上没有汗毛。但他不年轻了,不是个毛头小子。一张布满皱纹、皮肤坚韧的脸,没有胡子。她留意去听他的声音,那声音沙哑但却像是女声。可是,他抽烟,和男人们一起吃饭,还带着枪。

“那个人是男的吗?”洛塔尔问和自己一起端饭的女人。女人摇了摇头,不想在男人们有可能听到的地方答话。不过,旁边那些偷听到的年轻女孩并没有这么谨慎。“那个人是男的吗?那个人是男的吗?”她们模仿着洛塔尔,“哦,洛塔尔,你真是蠢!你见到圣女的时候还不知道吗?”

她没再多问。不过,下次见到牧师的时候,她追了上去询问。什么是圣女?她不得不小跑着,因为他没有停下脚步跟她说话,不像以前她生病住在小屋里时那样。他来库拉的时候,她总是在干活。而他也不能在女人这边待太久——他要和男人们坐在一起。所以,看见他起身离开,她赶紧追了出来。他正大步穿过漆树间的小路,走向那座简陋的木制教堂和教堂边的斜顶小屋,那里是他住的地方。

牧师说,那是个女人,但是是像男人一样的女人。她不想结婚,在证人面前起了誓永远不结婚。然后,她就可以穿上男人的衣服,拥有自己的手枪,要是买得起还可以拥有自己的马,随心所欲地生活。通常,这种人都很穷,没有女人为她干活。但是谁也不会去骚扰她,而且她可以在矮桌边和男人们一起吃饭。

洛塔尔不再和牧师提去斯库台的事了。她现在明白了,那肯定是个很远的地方。有时候,她会问他,有没有听到什么消息,有没有什么人在找她,他会很坚决地说,没有。想起初来乍到时自己的样子——发号施令,毫不尴尬地说着英语,虽然她的特殊情况值得关照——她仍然为自己的无知感到害臊。在这里待得越久,方言说得越好,越适应这里的劳作,想要离开的念头就显得越发奇怪。总有一天她得离开,但怎么可能是现在呢?她怎么可能走呢?要么烟草正在采摘,要么漆树正在收获,要么正在为圣尼古拉斯升天准备宴席。

在烟草田里,她们脱掉上衣,在烈日里高大植物的掩映下半裸着劳作。烟草的汁液呈黑褐色,黏稠得好像糖浆,沿着胳膊流到了胸口。黄昏时,她们来到河边洗澡。女孩和健壮的女人们互相泼水,彼此推搡嬉戏。洛塔尔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声音欢快,没有丝毫的轻蔑,和喊其他任何人的名字一样:“洛塔尔!小心!洛塔尔!”

她们告诉她很多事。她们说,这里的孩子会被“妖魔”下咒而死。如果被下了咒,有时候即使是大人也会萎缩死去。下咒的“妖魔”看起来就是普通的女人,你根本看不出异常,但她吸血。要抓住她,必须在复活节所有人都在教堂里的时候,在门口放一个十字架,这样,她就没法走出来了。或者,你也可以跟在你所怀疑的女人身后,就可以看见她吐出血来。要是你能用银币沾点儿这种血带着身上,任何“妖魔”都永远无法接近你。

满月时剪的头发会变白。

要是身上哪儿疼,就从头上和腋窝剪一点儿毛发烧掉——疼痛就会消失。

有一种叫奥拉斯的恶魔,专门在黑夜出现,发出假光来迷惑路人。你必须蹲下,把脑袋盖住,不然他们就会把你引到悬崖边。他们也会把马抓住,一直骑着把马累死。

烟草全都收完了,羊群从山坡上赶了回来,之后,在冰冷的雨雪交加的那几个星期,人畜都关在库拉里不出门。有一天,在早春初暖的阳光里,女人们把洛塔尔带到走廊里的一把椅子上,带着郑重的礼节和欢喜,剃掉了她前额上的头发,还把一些冒泡的黑色染料梳到她剩余的头发上。染料很油腻——头发变得硬邦邦的,她们能随意划分发线,梳成猪血糕那么硬的圆发髻。人们蜂拥而至,对她品头论足,往她脸上抹粉,给她穿上从最好的雕花箱子里取出的衣服。她看着自己被穿戴上带着金色刺绣的白上衣,带流苏肩章的红马甲,一条一码宽、十几码长的条纹丝腰带,黑红两色的羊毛裙,头发和脖子上挂满了一条条假金链子,忍不住问为什么穿成这样。为了漂亮,她们说。穿戴完毕后,她们说:“看!她真漂亮!”说这话的人充满胜利的喜悦,仿佛在挑衅那些怀疑她无法改造的人。她们捏着她手臂上因锄地和背草长出的肌肉,拍着她开阔的抹了粉的额头,忽然尖叫起来,因为忘记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在鼻梁上、两眉之间画上黑色的连线。

“牧师来了!”一个女孩喊道,她肯定是被安排放风的,正在画连心眉的女人说:“哈,他来也不能阻止!”不过,其他人都退到了一边。

牧师放了几声空枪,他来的时候经常如此,男人也鸣放空枪以示欢迎。但是,这次他没去男人们那边,而是立刻走进走廊,喊道:“可耻!可耻!你们太可耻了!可耻。”

“我知道你们为什么要给她染发,”他对女人们说,“我知道你们为什么要给她穿上新娘服。都是为了一个蠢货!”

“你!你还坐在那儿化妆,”他对洛塔尔说,“你不知道这是在干什么吗?你不知道她们把你卖给了一个穆斯林吗?他正从温莎亚赶来,天黑就到这里了!”

“那又怎样?”一个女人大胆地说,“他们能给的只是三枚法国金币。她总得嫁人。”

牧师让她闭嘴。“这是你想要的吗?”他对洛塔尔说,“嫁给他,跟他去温莎亚生活?”

洛塔尔说不是。顶着沉重油腻的头发,穿着这华美的衣物,她觉得自己几乎无法行动,无法开口,那感觉就像你面临危险时要从睡梦中挣扎着起身。嫁给一个穆斯林,这个念头过于遥远,她还不知道害怕——她所知道的是,她将与牧师分开,再也无法从他那里得到任何解释。

“你知道自己要被嫁出去了吗?”他问她,“嫁人,这是你想要的吗?”

不是,她说。不是。牧师拍了拍手。“摘掉那些金属破玩意儿!”他说,“给她脱掉那些衣服!我要让她成为圣女!”

“如果你成为圣女,就没事了,”他对她说,“那个穆斯林不能对任何人开枪,但你必须宣誓永远不找男人。你必须在证人们面前宣誓,对着圣石和十字架。你明白吗?我不想她们把你嫁给那个穆斯林,但是也不想在这里引发更多杀戮。”

把女人卖给穆斯林——这是牧师竭力防止的事。这事令他勃然大怒,因为她们竟然如此轻率地把洛塔尔这种没什么其他价值的女孩或者只生过女儿的寡妇卖掉。

女人们慢吞吞、不情愿地除去了洛塔尔身上繁复的衣物。她们拿出了一条没有穗带的旧男裤、一件衬衫,还有头巾。洛塔尔穿戴起来。一个女人用一把难看的剪刀剪掉了洛塔尔剩余的大部分头发,上面因挂满了饰品非常难剪。

“本来你明天就是新娘子了。”她们对她说。有些人带着哀痛,有些人则带着鄙视。“现在,你再也不可能生儿子了。”

小女孩们捡起剪掉的头发,贴在自己头上,组成各种各样的发结和刘海。

洛塔尔在十二位证人面前宣了誓,证人们当然全是男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转变,他们看上去和女人们一样愠怒。她没有见到那个穆斯林。牧师斥责那些男人说,如果再发生这种事情,他将关闭墓地,让他们死后葬身荒野。洛塔尔穿着尚未习惯的衣服,坐在他们的远处。牧师慷慨激昂地说完之后,走了过来,居高临下地站在她的面前。他大口喘着气,许是因为愤怒,许是因为刚才激昂的演说。

“好吧,那么,”他说,“好了。”他把手伸进衣服里,取出一根香烟递给她。上面还带着他的体味。

一位护士端来了夏洛特的晚餐:汤和桃子罐头的便餐。夏洛特打开汤碗的盖子,闻了闻,扭过头去。“走吧,别看着这些剩饭,”她说,“明天再来——你知道故事还没讲完呢。”

我和护士一起走向门口,一进走廊她就说:“那些家里条件差的反而总是爱挑剔。她并不怎么随和,但总让人忍不住有点喜欢。你不是她亲戚,对吧?”

哦,不,我说,不是。

“她搬进来那天才让人惊叹呢。我们正在帮她搬东西,有个人说,啊,你的手镯真漂亮,她立刻就要卖掉它们!她的丈夫也很特别。你认识吗?他们真是怪人!”

不到一周前的一个寒冷的早晨,夏洛特的丈夫戈迪汗曾经独自来到我的书店,还推着满满一车书,都用毯子包着。之前在他们家的公寓,他曾试图把书卖给我,我想,也许这次还是那些书。当时我有些慌乱,不过,现在是在自己的地盘上,我更为坚决。我说,不,我不收二手书,我对这些没兴趣。他猛地点了点头,好像我无须对他说这些,这对我们的谈话没有任何意义。他继续一本一本地把书拿出来,催促我抚摸感受书的装订,坚持说我肯定能注意到插图的精美和出版日期。我一遍又一遍地拒绝,后来发现自己还违背本意地开始道歉。他把我的拒绝理解为针对某一本书,于是就抽出另外一本,热情地向我推荐:“看这本!这本书十分精美,你肯定能看出来。而且这书很有些年头了。一本精美的古书!”

那都是一些旅游书,有些是世纪初的,并不算是古旧,图片粗糙暗淡,称不上精美。《穿越黑山之旅》、《阿尔巴尼亚高地》、《南欧秘境》。

“你应该拿到古旧书店去,”我说,“福特大街上那家,也不太远。”

他嫌恶地哼了一声,也许是表示他很清楚那书店的位置,或者他早从那里无功而返了,或者这些书很多本来就是从那里来的。

“夏洛特怎么样了?”我诚挚地问道。她以前经常来书店,不过我有一阵子没见到她了。她来的时候经常带着小礼物——包着巧克力的咖啡豆,给我补充能量;一块纯甘油的香皂来缓解皮肤的干燥,因为我总是和纸张打交道;一块镶嵌着不列颠哥伦比亚矿石的镇纸;一支能在黑暗中发光的铅笔(这样没电的时候我也能记账了)。她和我一起喝咖啡、谈话、在店里闲逛,我忙的时候则留心不来打扰。风雨大作的秋日黄昏,她经常穿着我第一次见到她时穿的那件天鹅绒斗篷,撑着一把巨大的旧式黑伞。她称它为自己的帐篷。要是看见我忙着招呼顾客,她就会敲敲我的肩膀说:“我带着帐篷先走了,咱们改日再聊。”

有次,一位顾客很直白地问我:“那女人是谁?我经常在城里看见她和她丈夫。我猜那是她的丈夫吧。我想,他们是小贩吧。”

我不知道夏洛特听见了没有。她能不能听出那位顾客话中的冷漠?(当然,夏洛特对她也很冷漠。)也许我忙的时候太多了,我居然没想过她的拜访早已终止了。我宁可以为只是隔得久了一些,因为某种和我无关的原因。随着圣诞节来临,我总是又忙又累,书的销售额令人惊喜。

“我不想搞人身攻击,”那位顾客对我说,“不过,我想你应该知道,城里很多商店都禁止他们夫妻入内了。有人怀疑他们偷东西,我也不知道。他穿着衣袖宽大的橡胶外套,她又穿着斗篷。我确实知道,他们以前常在圣诞节前去偷剪别人院子里种的冬青,再拿到公寓楼里去叫卖。”

那个寒冷的早晨,在我拒买他任何一本书之后,我又问戈迪汗,夏洛特怎么样了?她病了,他闷闷不乐地说,好像此事与我无关。

“给她带本书去,”我说着,选了一本企鹅出版社的轻体诗集,“把这本给她,告诉她我希望她能喜欢,希望她早日康复。也许我哪天能去看看她。”

他把书放在车上的书堆里。我想,说不定他转眼就会把它卖掉。

“不在家里,”他说,“在医院。”

我发现,每次他弯腰的时候,一个巨大的木质十字架都会从外套里露出来,然后又被他塞进去。现在,十字架又露了出来。我带着困惑和懊悔不假思索地说:“真美!这木头真美!看上去像中世纪的。”

他从头上扯下来,说:“是的,非常古旧,非常美,是橡木的。”

他把它塞到我的手里,我弄清楚情况后,赶紧推了回去。

“真是美妙的木头。”我说。他一拿开,我虽然满心懊悔,却还是松了口气。

“哦,我希望夏洛特病得不重!”我说。

他轻蔑地笑了笑,拍了拍自己的胸口——也许是告诉我这就是夏洛特烦恼的来源,也可能只是想摸一下他刚刚露出来的皮肤。

然后,他就带着十字架、一车书离开了我的书店。我感觉,双方好像都受到了侮辱,蒙受了羞耻。

过了烟草田,有一棵山毛榉,洛塔尔以前经常在那里捡生火用的树枝。再往前,是一片长满青草的山坡——一片高山草甸。草坡的顶上,从库拉过来要爬半小时,是一座简陋的石头小屋,没有窗户,有个低矮的门道,没有装门,还有一个没有烟囱的方形灶台。羊群经常躲在这里,地上全是它们的粪便。

这就是她成为圣女之后要去居住的地方。穆斯林新郎事件发生在春天,差不多刚好是她来到马拉希阿马达一年的时候,正该把羊群赶到更高的草场。洛塔尔负责计数,确保羊只没有掉进深谷或者走失。每天晚上,她还要挤羊奶。要是有狼靠近,她还得开枪杀狼,不过,从来没有出现过狼,现在库拉所有活着的人都没有见过狼。洛塔尔唯一见过的野兽是溪边的一只红狐和一些野兔,野兔数量众多,而且也不怕人。她学习怎么开枪,怎么剥皮,怎么彻底清洗和烹制,怎么把肉多的部分多加些野蒜放进灶边的锅里煮熟,以前在库拉里住的时候,她见过厨房的女孩们干活。

她不想在小屋里睡觉,就在墙边用树枝搭了个棚子,顺着小屋的屋顶延伸出来。她把蕨草堆在那里,睡觉的时候在上面铺上一条别人给她的毛毡毯子。她也不再去注意那些虫子。墙上的石缝里钉着一些长钉,她不知道它们原来的用途,不过正好让她挂奶桶和别人送的几口锅。她从小溪里打水,在那里洗头巾,有时候也洗澡,更多是为了放松而不是清洁。

一切都变了。她再也见不到那些女人,也不再有不停劳作的习惯。傍晚,那些小女孩会来取羊奶。在这个远离库拉和母亲的荒僻之处,女孩们变得狂放不羁。她们爬上屋顶,把洛塔尔摆放的树枝弄得乱七八糟。她们跳上蕨草堆,有时候还抢出一大捧蕨草编成个大球,互相扔来扔去直到摔烂。她们玩得不亦乐乎,天黑时洛塔尔不得不把她们赶走,提醒她们山毛榉林在晚上是多么可怕。她觉得,女孩们会一路跑着穿过树林,把羊奶洒一半。

她们时不时地给她带来面粉。她加水和成面团,放在灶边的铲子里烘烤。有一次,她们还给她带来了一份大礼,一只羊头——她怀疑她们是不是偷来的——让她放在锅里煮熟。人们允许她留下一些奶,通常她不是趁新鲜喝,而是等它变酸,搅拌发酵变成酸奶,再蘸面包吃。她现在更喜欢这种吃法。

女孩们穿过树林跑下去不久,男人们就会穿过林子上山。这似乎是他们夏天的风俗。他们喜欢在溪边烧出一片空地,坐在那里唱歌,喝拉基酒,有时候只是抽烟聊天。他们到这里来可不是为了看看她过得怎么样。不过,既然来了,他们就会给她带咖啡和烟草作为礼物,各抒己见地告诉她屋顶如何修理才不会掉下来,火如何烧才能整夜不灭,如何用枪。

她的枪是一把旧的意大利马提尼手枪,获赠于离开库拉的时候。有些男人说,这把枪不吉利,因为它曾经属于一个没杀过人就被杀死的男孩。还有些男人说,马提尼手枪总体来说都不吉利,几乎派不上用场。

毛瑟枪才是你所需要的,因为它精准有力。

不过,毛瑟枪的子弹太小,杀伤力弱。周围到处都是带着毛瑟枪弹孔、走来走去的人——他们经过时,你简直能听到弹孔里嗖嗖的风声。

没有什么比得上一支塞满火药、子弹和钉子的重型燧发枪。

不谈论枪的时候,男人们就聊聊最近杀死的人,开开玩笑。有人讲了一个关于巫师的笑话。有个巫师被大官关进了监狱。有一天,大官放他出来给客人们表演巫术。端一碗水过来,巫师说,现在,这碗水就是大海,我给你们变出哪座港口呢?变出马耳他岛上的港口,他们说。果然,港口出现了。房屋、教堂,还有一艘即将起航的汽艇。现在,你们想不想看我登船?大官笑着说,去吧!于是,巫师把脚迈进碗里,踩在汽艇的甲板上,开去了美国!你们怎么看?

“根本就没有巫师。”牧师说,那天晚上,他也像往常一样和男人们一起爬上了山坡,“如果你说那是一位圣徒,倒是还有点儿可能。”他说话时很严肃,不过,洛塔尔觉得他当时跟大家一样高兴,因为她也获准跟男人们,还有他待在一起,尽管他没有对她多加注意。他们给她的烟太冲了,她觉得脑袋发晕,于是躺在了草地上。

时光流转,洛塔尔不得不考虑搬进屋里,因为清晨非常寒冷,露水打湿了睡觉的蕨草,葡萄叶子也变黄了。她拿出铲子,清理小屋地板上的羊粪,准备把草床搭在屋里。她也开始往墙缝里填草叶和稀泥。

男人们过来的时候,问她这是要干吗。准备过冬,她说。他们一听都笑了起来。

“没人能在这里过冬。”他们说着把手放在胸前比画了一下雪的深度。而且,所有的羊群都会被赶到山下。

“你就没活可干了——到时候你吃什么呢?”他们说,“你觉得那些女人会让你白吃面包和酸奶吗?”

“我怎么回库拉呢?”洛塔尔说,“我现在是一个圣女,我去哪儿睡觉?我能干什么工作?”

“没错,”他们和蔼地说,既是对她,也是对彼此,“要是圣女属于库拉,通常都会给她一小块土地,她可以独自在那里生活。可是,她并不真正属于我们的库拉,她没有父亲能给她些东西。她该怎么办?”

很快——就在那天白天,从没客人来访的时候——牧师一个人爬上了山坡。

“我不信任他们,”他说,“我觉得他们可能会再次把你卖掉,虽然你已经宣过誓了。他们总想从你身上捞点儿钱。要是他们能给你找个基督徒,倒也不算太糟糕,但我想肯定不会这样。”

他们坐在草地上,喝着咖啡。牧师说:“你有什么要带走的财物吗?没有。我们马上就要动身。”

“谁来给母羊挤奶?”洛塔尔说。有几只母羊正从山上走下来,它们将会停下脚步,等着她来挤奶。

“别管它们。”牧师说。

就这样,她离开了那些羊,也离开了与她共度一夏的小屋、草地、野葡萄、花楸树、杜松和矮栎、当作枕头的兔皮、煮咖啡的小锅、早上刚捡的树枝和灶边的石头——她熟知每块石头的颜色和形状。她明白,自己是要离开了,因为牧师非常坚决。可她并不十分理解,她环顾四周,想看最后一眼。这其实并没必要,因为她永远也忘不了。

走进山毛榉林的时候,牧师说:“现在,我们要安静一点。我要走一条离库拉远点儿的路。要是听见路上有人,咱们就躲起来。”

接下来是几个小时的默默行路,穿行在树干光滑的山毛榉、黑色树干的橡木和干燥的松树之间。上坡,下坡,翻过山脊,走的都是洛塔尔根本不知道的小路。牧师毫不迟疑,也从来没说要休息。等他们终于走出树林的时候,洛塔尔惊讶地发现,天还很亮。

牧师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大块面包和一把小刀,他们边走边吃。

他们来到一处干枯的河床,河底铺满了石头,不是平整好走的石头,而是如同一条激流。玉米和烟草田间一条静止的石头激流。他们能听见狗叫声,有时候还能听见人们的说话声。尚未收割的玉米和烟草高过了他们的头顶,完全遮蔽了阳光,他们就在这树荫里沿着河床走。等到再也走不动,天色也暗得将他们的身影隐藏起来时,他们在河床里的白石头上坐了下来。

“你要带我去哪儿?”洛塔尔终于问道。一开始,她还以为是朝着教堂和牧师的家走,但现在她发现不是,他们已经走得远得多了。

“我带你去主教的家,”牧师说,“他会知道如何处理你的事情。”

“为什么不去你家?”洛塔尔说,“我可以给你当用人。”

“在我家出现女佣是不允许的,任何牧师家都不行。现在的主教甚至连老妇人都不允许。他是对的,家里有女人总会带来麻烦。”

月亮升起来之后,他们继续赶路,走走停停,停停走走,一直没有睡觉,甚至没找个舒服的地方躺一躺。他们脚力都不错,鞋子也是合脚的旧鞋,所以脚上并没有磨出水泡。两个人都已习惯长时间的跋涉——牧师要去远处的教区,洛塔尔则是因为牧羊。

过了一会儿,牧师不再像刚才那么严肃了——也许是没那么忧心忡忡了——他像刚认识时那样用意大利语与她交谈,尽管如今她的盖格方言要更为熟练。

“我是在意大利出生的,”他说,“我的父母都是盖格人,不过,我年轻时一直生活在意大利,也是在那里成为牧师的。几年前,有次回去探访的时候,我剃掉了自己的胡子,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哦,对,想起来了——是因为村里人的嘲笑。结果,等我回来之后,怎么也不敢在马拉希阿马达露面。男人没胡子在这里是很丢脸的事。我住在斯库台的一个房间里,直到胡子重新长出来。”

“我们现在是要去斯库台吗?”洛塔尔说。

“是的,那里是主教居住的地方。他会传话说把你带走是正确的,即使是偷偷地。马拉希阿马达都是些野蛮人。他们会在弥撒做到一半就走上来,拽着你的袖子请你帮他写封信。你见过他们坟墓上的东西吗?十字架?他们把十字架做成一个非常瘦弱的男人,胳膊上还架着一支来复枪。你见过没有?”他一边摇头,一边笑着说,“我真不知道该拿他们怎么办。不过,他们都是非常好的人——绝对不会背叛你。”

“但你不是觉得,尽管我宣了誓,他们还会把我卖掉?”

“哦,是的。不过,卖掉女人只是一种挣钱的方法,他们那么穷。”

现在,洛塔尔意识到,在斯库台,自己将处于一种新奇的境况中——不再那么软弱无力。等他们到了那儿,她可以逃离他的身边,找一个会说英语的人,找到英国领事馆。找不到的话,就去找法国领事馆。

黎明之前的夜晚非常寒冷,草地被浸得湿漉漉的。不过,太阳升起后,洛塔尔就不再发抖了,再过一个小时,她已经觉得热了。他们走了一整天,吃掉了剩下的面包,从路过的任何一条有水的小河里饮水,把群山和那条干枯的河流远远抛在了身后。洛塔尔回头望去,只能看见一道参差不齐的石墙,下边镶着一条绿边。绿边就是她曾经觉得很高的树林和草坡。他们从炎热的田间小路穿行,一直都能听到狗叫声。路上还能遇到旁人。

刚开始,牧师说:“别跟任何人说话——他们会猜测你的身份。”但别人打招呼的时候,他又不得不回应几句。

“这条路是通往斯库台的吗?我们想去斯库台找主教。旁边这位是我的用人,她是从山里来的。”

“没关系,你穿这衣服挺像用人的,”他对洛塔尔说,“但你别说话——你一开口,他们就会乱猜。”

我把书店的墙壁漆成了一种明亮的淡黄色。黄色代表着一种明智的好奇。肯定有人这么对我说过。我是1964年3月开的这家书店,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的维多利亚。

我坐在小桌前,书陈列在身后。出版社的代表们曾经建议我进货时选择关于狗和马、航海和园艺、花鸟之类的书——他们说,在维多利亚人们只买这些。我没有听从他们的建议,选了一些小说,诗歌,介绍伊斯兰教苏菲主义、相对论和古希腊B类线形文字的书。我把它们按顺序摆放,政治学过渡到哲学,哲学过渡到宗教,中间没有突兀的转折,同一风格的诗人放在一起,这种布局——我相信——能够或多或少地反映出思维的自然徜徉,新的和被遗忘的宝贝都会不断从中浮现。我费了那么大的心血,现在又如何呢?现在,我只能等,感觉就像是一个人盛装打扮要去参加派对,甚至专门去典当行或者家族保险柜里取出珠宝佩戴,结果却发现所谓派对不过是几个邻居聚在一起打打牌,厨房里只有肉馅糕、土豆泥和一杯起泡桃红葡萄酒。

书店常常一连几个小时无人光顾,即使有人来了,也常常是要找一本在主日学校图书馆、奶奶的书架上见过,或者是二十年前落在外国旅馆里的某本书。他们往往记不住书名,但是会把大概情节讲给我听。关于一个小女孩,她和父亲一起去澳大利亚开采他们所继承的金矿;关于一个独自在阿拉斯加生下孩子的女人;关于早在19世纪40年代老式快速帆船和第一艘汽艇之间的竞赛。

哦,好。我还以为自己会问。

他们离开的时候,对周围的宝藏看都不看一眼。

也有一些人会表达谢意,说这书店给城镇增添了光辉,然后逛上半小时、一小时,才花上七十五分。

这需要时间。

我在一个叫达达尼尔的街角一所老房子里,找到过一个带厨房的单室套公寓。床可以折叠靠墙而立。不过我一般都不费劲折起来,因为我根本没有任何同伴,而且那个挂钩在我看来很不安全。我很担心,某一天在我吃着罐头汤或者烤土豆的晚餐时,床会忽然从墙上翻下来。那说不定会砸死我。我还整天开着窗户,因为即使炉灶全都关了,我也总觉得自己闻到了一点儿煤气泄露的味道。家里窗户大开,书店敞门迎客,我只能随时裹着自己的黑毛衣或者红色灯芯绒便袍(这衣服曾经把我那被甩前夫的手绢和内衣全都染成了淡红色)。即使该清洗的时候,我也不愿意把这些舒适的衣服从身上脱下来。我大部分时间都很困,半饥不饱,瑟瑟发抖。

但我并不沮丧。我的生活早已发生了疯狂的转变,我每天为之悔恨的事情同时也是我的骄傲。我感觉自己已经以全新的面貌重生于世。坐在桌边,双手捧着一杯咖啡或者红汤,直到它几乎没有一丝热气,就这么待上一个小时。我漫无目的地读书,读那些早就想读的书里的散句。这些句子总是令我满足,它们是如此优美独特,总是让我陷入一种特别的状态,全然忘却了其他的词句。我恍惚而又警觉,与所有人隔绝却随时觉察着这城市本身——它似乎是个奇怪的地方。

一座小城,位于国家最西边,游客们都来这里买假货。帝陀表的店面、双层巴士、花盆、马车:简直算得上失礼。不过,这儿有街上露出的海色,每天沿着开满金雀花的悬崖散步的悠闲健壮的老人,在风里弓身前行,花园里种着南美杉和漂亮灌木的破烂平房,虽然它们看上去稍微有点奇怪。春天到来的时候,栗子树开花,街边的山楂树也开出红白色的花,油性阔叶灌木更会开满茂密的粉色、玫红色的花朵,这幅景象你在内陆可是永远也无法见到的。我觉得,它就像是小说里的城镇——从以新西兰或塔斯马尼亚岛为背景的小说里移植而来的海滨城镇。但是,它仍然也有北美的特点。毕竟,有那么多人是从温尼伯和萨斯喀彻温来到这里的。中午的时候,饭菜的味道会从穷人们简陋的公寓里飘出来,煎肉、炖菜——农场的晚餐都是中午时分在狭小的厨房里烹制的。

我简直没法表达自己对它的喜爱。当然,这里不是一个新起步的商人应该寻找的地方——那种拥有可能促进商业成功的喧闹和活力的地方。没太多事可做,这是此地传达给我的信息。要是一个开店的商人根本不介意这种“没太多事可做”的信息,你就得问一问,到底是怎么回事?人们开店是为了卖东西,他们希望生意忙碌,这样才能扩大店面,然后才能卖出更多的东西,变得富裕,然后他们就再也不必亲自待在店里了。难道不是吗?不过,难道没有另外一种人吗?他们开店是希望有个容身之所,里面都是自己最为珍视的东西——纱线、茶杯,或者是书——他们只想过得舒舒服服的。他们将会成为街区的一部分,街道的一部分,每个人城镇地图的一部分,并最终成为每个人记忆的一部分。他们会在半上午坐下喝杯咖啡,他们会在圣诞节挂出熟悉的毛条拉花彩带,他们会在春天摆出新货之前擦洗玻璃。小店,对于这些人来说,就像某些人的林中木屋——是一个避难所,也是一种正当存在。

当然,也需要有一些顾客。房租到期的时候,书可不会自己交租。我继承了一小笔遗产——因此我才有可能来到这里,经营这家小书店——但除非业务好转,否则我只能支撑到这个夏天。我很清楚这一点。随着天气转暖,我很高兴书店的顾客越来越多,卖出的书也越来越多,书店很有希望继续经营下去。学期末的时候,学校经常以书作为奖励,这也给书店带来了很多老师,他们总是带着书单、赞美,很遗憾,还带着打折的期望。来逛书店的人往往也会买书,有些人渐渐成为我的朋友——我在这里拥有的那种朋友,在这里,我好像很乐于每天和人们交谈却根本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当洛塔尔和牧师第一眼看到斯库台的时候,它看上去像是飘浮在沼泽地上,城里的圆顶和尖顶闪着微光,仿佛是由雾气组成。但是,当他们在暮色初降时走进城里,那种宁静却完全消失不见。街道上铺着粗糙的大石,到处是人和驴车、流浪狗和被赶往某处的猪群,空气闻起来有烟火味、烧饭味、动物粪便以及某种难闻的东西——像是腐烂的兽皮。有个男人肩上放着一只鹦鹉走了过去。那只鸟仿佛在用某种未知的语言尖声叫骂。牧师数次拦下路人,询问去往主教家的路。可他们要么不发一言就从牧师身边挤走,要么嘲笑他,要么说些他根本听不明白的话。一个男孩说他可以带路,但是要收钱。

“我们没有钱。”牧师回答。他把洛塔尔拉进一个门道里坐下休息。“在马拉希阿马达,”他说,“很多这种自以为是的人很快就会改变态度。”

洛塔尔要从牧师身边逃离的想法已经完全消失。一个原因就是,她去问路的话,还不如牧师呢;另一个原因是,她感觉他们就像是互相依存的盟友,离开彼此的视线就没法在这个地方生存下去。她还不知道自己有多依赖他皮肤的味道,他那大阔步中包含的愤愤不平的决心,他那茂密的黑色胡须。

牧师跳了起来,说他想起来了——他现在记起了去主教家的路。他急匆匆地走在前面,穿过狭窄的、两侧是高墙的小巷,那里根本看不见房子和院子——只能看见墙壁和门。铺路的石头高低不平,跟那条干枯的河床一样难走。但他记得的路没错,走到主教家门口的时候,他发出了胜利的喊声。

几声高声争辩之后,一位仆人打开门,领着他们进去。他让洛塔尔坐在一进门的地上,领着牧师到房子里去见主教。很快,有人被派往英国领事馆(当时没告诉洛塔尔),他带回了领事的男仆。当时天已经黑了,领事的男仆提着一盏灯笼。洛塔尔又被带往别处。她跟着男仆和他的灯笼去了领事馆。

院子里有一缸给她洗澡用的热水,她的衣服被拿走了,很可能是烧掉了。他们剪掉了她那油腻腻、长满寄生虫的头发,还在头皮上倒满了煤油。她得说出自己的故事——如何来到马拉希阿马达的——这有些困难,因为她已经不习惯讲英语,而且时间感觉是那么遥远,那么无关紧要。她要重新学着在床垫上睡觉,在椅子上落座,用刀叉吃饭。

他们尽快把她送上了船。

夏洛特停下来,说:“这部分没什么意思。”

我之所以来维多利亚,是因为这里是国内距离安大略省伦敦市最远的地方。在伦敦,我和丈夫唐纳德把家里地下室的房子租给了一对夫妇,尼尔森和西尔维娅。尼尔森是大学里英语专业的学生,西尔维娅是一位护士。唐纳德是一位皮肤科医生,我正在写一篇关于玛丽·雪莱的论文——进展不快。我们结识是因为我去找他看脖子上的疹子。他比我大八岁——高个子,红红的脸颊上长着雀斑,比看起来要聪明。一位皮肤科医生看到的总是悲痛和绝望,尽管人们来找他看的病没有肿瘤和动脉堵塞那么严重。他看到了内部的破坏和极其不幸的命运,他看到了爱和欢乐是如何被一小块病变的细胞所支配。这种经历使唐纳德变得和善,一种谨慎而冷淡的和善。他说我的疹子很可能是因为压力,还说,一旦我控制住几个问题,一定能成为一个出色的女人。

我们邀请西尔维娅和尼尔森上楼来吃晚餐。西尔维娅给我们讲了他们两个以前在安大略北部生活的那个小小的城镇。她说,尼尔森一直都是全班、全校,甚至全镇最聪明的人。她这么说的时候,尼尔森看着她,脸上是一种单调震惊的表情,好像正以无穷的耐心和最柔和的好奇等待着一个解释。西尔维娅笑着说:“当然,我是开玩笑的。”

西尔维娅在医院上夜班的时候,我有时会邀请尼尔森来和我们一起吃便饭。我们已经习惯了他的沉默、冷漠的餐桌礼仪和挑食的习惯。他不吃米饭或者面条,不吃茄子、橄榄、虾、辣椒、鳄梨,以及很多其他东西,因为它们在安大略北部那座小城都是不常见的食物。

尼尔森比实际年龄看起来显老,他矮而敦实,皮肤灰黄,不爱笑,脸上带着一种轻蔑和好斗之气,这让他看起来像是一位曲棍球教练,或是一个没受过教育、聪明公正、满嘴脏话的建筑队工头儿,而非一个二十二岁的羞涩学生。

面对爱情,他可毫不羞涩。我觉得他机智又坚定。诱惑是相互的,对我们来说,这都是第一次婚外情。我曾在一个派对上听人说过,结婚的好处之一,就是你能真正拥有一段风流韵事——没结婚时的韵事不过是普通的恋爱罢了。这种言辞让我反感,也很害怕去想生活竟是如此凄凉和琐碎。但是,从我和尼尔森开始婚外情,我始终非常惊奇。其中没有凄凉和琐碎,有的只是冷酷和清晰的欲望,还有闪现的欺骗。

尼尔森是首先面对现实的人。有一天下午,他转过身去,哑着嗓子大胆地说:“我们得离开这里。”

我以为他说的是他和西尔维娅得离开,他们不能继续在这座房子里生活下去了。但他指的是他和我。“我们”指的是他和我。当然,说到我们的安排、我们的越轨时,他和我都用过“我们”这个词。现在,他说的是“我们”的决定——很可能是一起生活。

我的论文应该是关于玛丽·雪莱后期的小说,那些没人知道的作品。《洛多尔》、《珀金·沃贝克》、《最后的人》。但我更感兴趣的是玛丽的生活,在她遭受悲痛的剧变、开始专心把儿子培养成准男爵之前的生活。我喜欢读关于其他女人的书,那些恨过、嫉妒过或者游荡过的女人:哈丽雅特,雪莱的第一任妻子;范妮·伊姆利,玛丽同父异母的妹妹,她自己也爱上过雪莱;玛丽的继姐妹,玛丽·简·克莱尔蒙特,和我名字一样——克莱尔——加入了玛丽和雪莱的未婚蜜月,以便追求雪莱的好友拜伦。我经常和唐纳德谈论冲动的玛丽、已婚的雪莱,以及他们在玛丽母亲葬礼上的相遇,谈论哈丽雅特、范妮的自杀,谈论与拜伦有了孩子的固执的克莱尔。但我从来没有和尼尔森提过这些,既因为我们没有时间聊天,也因为我不希望他认为我在从这些混杂了爱、绝望、背叛和自我吹嘘的故事中获取安慰和鼓舞。我自己也不希望这样想。而且,尼尔森并不喜欢19世纪那些爱情故事。他这么说过。他说,他想做些关于丑闻揭发者的事情,也许他只是开个玩笑。

西尔维娅可不像哈丽雅特,她的思想没有受到文学的影响和限宥,发现我们的事后,她勃然大怒。

“你这十足的白痴。”她说尼尔森。

“你这两面派的蠢货。”她说我。

我们四个人坐在我家客厅里。唐纳德继续清理他的烟斗,填满烟丝,弹一弹,点着,整理整理,吸烟,再点着——简直像是电影里的镜头,我很为他尴尬。接着,他拿出几本书和最新一期《麦克林周刊》装进公文包,去浴室拿了剃须刀,去卧室拿了睡衣,走了出去。

他直接去了一个年轻寡妇的公寓,那是他们诊所的秘书。在写给我的一封信中,他说,在那天晚上之前,他从来没有对这个女人有过朋友之外的任何念头,那天他忽然想,去爱一个善良、明事理、不那么复杂的人,是一件多么愉快的事。

西尔维娅晚上十一点上班。尼尔森一般会陪她走到医院——他们没有车。这天晚上,她说宁愿让一个恶棍送自己上班。

就这样,尼尔森和我被单独留了下来。这一幕比我期待中的时间要短得多。尼尔森看起来很阴郁却很宽慰,假如我感觉到那短暂的忏悔已经被爱的潮水淹没,这荣耀而恐怖的事,我最好还是不要表现出来。

我们躺在床上,谈论我们的计划,最后还是做了爱,因为这是我们最常做的事。半夜,尼尔森醒了过来,觉得最好还是回他自己床上去睡。

我在黑暗中起床,穿衣,收拾行李,写了张便条,然后走到角落的电话边,叫了一辆出租车。我乘坐六点的火车去多伦多,接着又坐火车去温哥华。乘火车比较便宜,如果你愿意坐上三个晚上的话。我愿意。

在那个伤心、漫长的早晨,我坐在长途列车上,沿着陡峭的菲沙峡谷来到湿润的菲沙溪谷,在那里,湿漉漉的小房子上笼罩着烟雾,还有褐色的葡萄藤、带刺的灌木丛和拥挤的羊群。我人生中的剧变就发生在这个十二月。我没过圣诞节,淤泥湿雨混杂的天气也取代了往日冬季的暴雪和冰柱。我整个人十分迟钝,我知道自己感冒了,手脚抽筋,精神也低落无比。我当时难道没想过,期待一个男人与另一个截然不同是多么荒谬?生活归根到底不过是有杯像样的咖啡和一间能够舒展身体的房间?我难道没想过,即使尼尔森现在正坐在我的身边,他也早已变成一个面容灰暗的陌生人,他的冷漠和焦虑只能加剧我的?

不,不。尼尔森对我来说仍然是尼尔森。他的皮肤、他的味道、他那令人望而生畏的眼睛,对我来说并没有改变。我首先想到的好像是尼尔森的外在,而关于唐纳德,则是他内心的震动与和谐,努力做到的善良和隐秘的忧虑——这是我通过计谋和哄骗才了解到的。要是我能够把对这两个男人的爱合二为一,放在一个人身上,我将是一个快乐的女人。要是我能关心世界上的每一个人,像对尼尔森那么周到,像现在对唐纳德那么平静、超越肉体,我简直就是个圣人。相反,我受到的却是一个貌似荒唐的双重打击。

那些变成朋友一样的常客是这么几个人:一个中年妇女,她是个注册会计师,却喜欢看《六位存在主义思想家》、《意义的意义》这一类的书;一位省里的公务员,总是订购华丽、昂贵的色情文学作品,我听都没听说过(与我和尼尔森那种简单高效、令人朝思暮想的惯例相比,书里那些精巧繁复的东方式、伊特鲁里亚式的关系反而让我觉得怪异和无趣。);一位公证人,他住在约翰逊大街自己办公室的后面(“我住在贫民区,”他告诉我,“有的夜晚,我总觉得街角会出现一个彪形大汉,蹒跚着大喊‘斯——特——拉’。”);我后来认识了一个叫夏洛特的女人——那个公证人叫她公爵夫人。这几个人彼此并不怎么感兴趣,早先我试图介绍会计和公证人聊一聊,结果失败了。

“别给我介绍那些面容枯槁的浓妆女人,”下次来到书店的时候,公证人说,“我希望今晚你没把她藏在周围的什么地方。”

的确,会计那消瘦、聪明、五十岁的面孔上妆画得很浓,眉毛也像是印度墨画的两条大粗线。不过,烟熏牙、麻子脸的矮胖公证人又有什么资格说人家呢?

“我觉得他是一个很肤浅的人。”会计说,似乎已经勇敢地猜出了别人对她的评论。

再也不乱给别人牵线了,我在给唐纳德的信里说,我干吗要费那个劲儿啊?我定期给唐纳德写信,给他描写我的书店、这座城市,甚至还有我那难以言说的情感。他现在和海伦,那个秘书,一起生活。我也给尼尔森写信,不知道他是不是独自生活,有没有和西尔维娅言归于好。我觉得没有。我觉得她相信的是清晰果断的结局,而某些行为是不可宽恕的。他换了新地址,我在公共图书馆里查过伦敦市的电话黄页。唐纳德,尽管一开始不怎么情愿,还是给我回了信。信里客观地聊了聊我们都认识的人、诊所里面的事儿,稍微带着一丝风趣。尼尔森没有回信。我开始写挂号信,这样我至少知道他收到了。

夏洛特和戈迪汗肯定是一起走进书店的,可是直到他们离开,我才意识到他们是一对。夏洛特身材粗壮走形,长着粉色的面孔和浅蓝色的眼睛,浓密闪亮的白发像年轻女孩那样披在肩上。尽管天气已经很暖和,她还是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天鹅绒斗篷,上面镶着稀疏的灰色毛边——像一件在舞台上或者曾经在舞台上穿的衣服,下面露出宽松的衬衫和花格的羊毛便裤,宽宽的光脚上穿着凉鞋,上面满是灰尘。她身上叮当作响,好像里面隐藏着盔甲。抬起胳膊够书的时候才知道,那声音原来是发自手镯——一大串手镯,粗的、细的,生锈的、闪亮的。有些上面镶着大块的方形宝石,褐色的或者血色的。

“想象一下这个老骗子还在四处游走。”她对我说,好像我们正在继续一场愉快散漫的谈话。

她拿的是一本阿娜伊斯·宁的书。

“别理我,”她说,“我净乱说话。其实我很喜欢这个女人,我受不了的是那个男人。”

“亨利·米勒?”我顺着这个话题说道。

“没错。”她开始谈论亨利·米勒、巴黎、加利福尼亚,用一种嘲弄、积极而又亲热的方式,好像跟口中那些人至少做过邻居。最后,我很天真地问她是否的确如此。

“不,不。我只是觉得自己很了解他们。不是本人。哦——也算是本人。恩,本人。否则还能怎样去了解他们呢?我的意思是说,我没有面对面地见过他们。但在他们的书里呢?他们也希望如此吧?我了解他们,知道他们想传达给我的信息,就像你认识的其他人一样。你没发现?”

她又闲逛到摆放最新推荐的平装书的桌子旁边。

“那么,这里就是新书了,”她说,“哦,天啊。”她说着睁大双眼看着金斯伯格、科尔索、费林盖蒂的照片。她开始看书,那么专注,我以为她脱口而出的下一句话肯定是几句诗。

“我从这里经过,看见了你,”她说着把书放下,我才意识到她说的是我,“我见到你坐在里面,心想,年轻姑娘应该喜欢待在外面,待在阳光下。我猜想,你会不会想雇我在里面坐着看店,这样你就能出去了?”

“哦,虽然我很想,但是——”我说。

“我可不笨。其实我很有知识。不信你问问我谁写的奥维德的。没事儿,你不用非要笑。”

“虽然我很想,但我真的负担不起。”

“哦,好的。你很可能是对的。我不是很时髦,很可能会把事情搅乱。要是人们买了我觉得糟糕的书,我会跟他们争论起来。”她看起来也不怎么失望。她选了一本《无用的鳄梨》,说:“这本!冲这书名,我也得买这本书。”

她轻轻吹了一声口哨,所针对的那个男人听到之后,从他正在看的那堆书里抬起了头。我早就知道他在那里,可是并没有把他们两个联系在一起。我还以为他像那些独自在街上闲逛的男人,随意走进了书店,站在那里看一看,好像试图弄明白书店是个什么地方,或者这些书是干吗的。他不是个醉汉或乞丐,也不是其他需要担心的人——只不过是这城市里众多衣衫破旧、沉默寡言的老人之一,他们就像鸽子一样,整天在某个区域不停地飞来飞去,从来不看人们的脸色。他穿着一件长到脚踝的外套,是某种发亮的、带着涂层的猪肝色布料,带着一顶有穗的褐色天鹅绒帽子,就像是英国电影中邋遢的老学究或者牧师所戴的那种帽子。这就是他们的共同点——他们穿戴的衣物都像是从戏服箱子里拿出来的。但仔细看的话,他比她要年长几岁,长着一张发黄的长脸、烟草棕色的下垂的眼睛、杂乱而令人生厌的胡子,残留着几丝曾经的帅气和权势。一种被压制的残暴。他听到口哨就走了过来——似乎半开玩笑半严肃——然后在女人准备付账的时候站到了她身旁,像一只沉默而有自尊的狗或者驴子。

当时,不列颠哥伦比亚政府向书籍征收销售税。这本书的税金是四分。

“我不能付这个钱,”她说,“对书征税。我觉得这不合情理。我宁可坐牢。你不觉得?”

我也这么觉得,但我没法告诉她——就像我告诉其他人那样——书店本身可没法逃开这笔账。

“我听起来是不是挺吓人的?”她说,“看看政府还能对人们做些什么?就只会夸夸其谈。”

她把书装进包里,没有付那四分钱,以后买书也从来没有付过税金。

我给那个公证人讲了他们两个的样子,他立刻就知道我指的是谁。

“我把他们叫做公爵夫人和阿尔及利亚人,”他说,“我不清楚他们有什么背景,但我觉得他也许是个隐退的恐怖分子。他们在城里走动都推着车,就跟拾荒者似的。”

我收到一张便条,邀请我周日晚上共进晚餐。署名是夏洛特,没写姓,但措辞和笔迹都很正式。

我的先生戈迪汗和我将十分荣幸……

在那之前,我从没想过自己会收到类似的邀请,以为万一收到了一定会觉得尴尬而烦恼。可我觉得很高兴,这让我自己也很惊讶。夏洛特给出了坚定的期许;她和那些我只愿意在书店见到的人不一样。

他们所住的房子在潘多拉街,外墙涂着芥末黄色的灰泥,有一个小小的平铺的门廊。这总是让我想起公共厕所。尽管那公寓没有异味,也并不算很脏,但也乱得可怕。书都堆在墙边,一块块的花布挂在墙上遮住壁纸,窗户上挂着竹帘,灯泡上别着彩纸——绝对是可燃物。

“你能来真是太好了,”夏洛特喊道,“我们真怕你有无数更有趣的事情要做,不能来看望我们两个老家伙呢。你坐在哪儿好呢?这里怎么样?”她把一堆杂志从藤椅上搬开。“舒服吗?藤椅会发出好玩的声音。有时候,我一个人坐在这里,藤椅就开始吱呀作响,就跟里面有个小人在移动一样。我也可以说成是鬼魂,我尝试过相信这类说法,但还是信不了。”

戈迪汗拿出一瓶甜黄酒,给我一只干净的高脚杯,给夏洛特一只平底玻璃杯,给他自己一只塑料杯。这小小的厨房里高高地摞着锅碗食材,看起来做不出任何食物,但是却飘出了烤鸡的香味。没一会儿,戈迪汗就端出了第一道菜——黄瓜片和酸乳酪。我坐在藤椅里,夏洛特坐在扶手椅里,戈迪汗坐在地上。夏洛特穿着她的便裤,一件玫瑰红的t恤衫紧贴着她没穿文胸的乳房。她的趾甲上涂着和t恤衫相配的颜色。去取黄瓜片的时候,她腕上的手镯叮叮当当地碰着盘子。(我们是用手拿着食物在吃饭。)戈迪汗戴着他的帽子,长裤外面套着一件暗红色的丝袍,上面的污迹和花纹已经融为一体。

吃完黄瓜,我们还吃了用葡萄干和香料烤制的鸡肉、酸面包和米饭。夏洛特和我用叉子吃,但戈迪汗是用面包舀着米饭吃的。那之后的好几年里,我都经常想起这顿晚餐,那种坐和吃的随意方式,甚至那杂乱房间的样式和场景也变得熟悉和时尚起来。我认识的人,还有我自己,偶尔也会不太讲究餐厅的桌子、配套的红酒杯、餐具和椅子。当别人用这种方式来招待我或者我去招待别人的时候,我都会想起夏洛特和戈迪汗,他们那种真正的匮乏和大胆的真实将他们与之后所有类似的人区分开来。当时,这对我来说全然陌生,我既不安又高兴,既希望自己能配得起这种异国情调,但又不想太过刻意。

不一会儿就谈到了玛丽·雪莱,我列举着后期小说的名字,夏洛特朦朦胧胧地说:“珀金……沃贝尔……他是不是那个……是不是那个假装自己是在城堡里被杀死的小王子的人?”

她是我所见过的唯一一个不是历史学家却知道这件事的人。

“那简直能拍成一部电影,”她说,“你不觉得吗?关于这种妄想者,我总是在想一个问题——他们到底以为自己是谁?他们相信那是真的吗?但玛丽·雪莱自己的生活就是一部电影,不是吗?我觉得好像还没有拍过。你觉得该由谁来演玛丽呢?不,不。首先得从哈丽雅特开始。谁来演哈丽雅特呢?”

“得找一个看上去奄奄一息的人,”她说着,撕下一块金黄色的鸡肉,“伊丽莎白·泰勒?戏份太少。苏珊娜·约克?”

“谁是父亲?”她问道,指的是哈丽雅特未出生的孩子,“我觉得不是雪莱,我一直这么觉得。你呢?”

这些谈话真的非常非常愉快,但我曾经期待我们能够彼此倾谈——就算不是真正的秘密,至少也是一些个人的私事。在这样的时刻,你的确会如此期待。在我们家的桌边,西尔维娅不是也说了安大略北部的小镇,说了尼尔森是全校最聪明的人?最终,我发现自己是如此渴望说出自己的故事。唐纳德和尼尔森——在那伤人的复杂情况中,我想说出实情,或者一部分实情,说给一个不会为之惊讶或者愤怒的人听。要是有合适的人陪伴,我将很乐于深深思索自己的行为。我当初是不是把唐纳德看作父亲一般的角色——或者家长的角色,因为我的父母全都过世了?我丢下他,是不是因为我的父母丢下了我?尼尔森的沉默是什么意思,是永远的吗?(但归根结底,我没有想过自己会告诉任何人,上周所有的信件都被退了回来,上面写着“此地址查无此人”。)

夏洛特不是这么想的。没有合适的机会,没有故事的交换。鸡肉之后,高脚杯、平底玻璃杯和塑料杯都被拿去倒满了一种非常甜的冻果子露,用嘴喝比用勺子吃还要方便。接着,是浓得要命的咖啡。屋里光线暗下来的时候,戈迪汗点起了两支蜡烛,其中一支递给我拿着去卫生间,里面只有一只马桶和淋浴头。夏洛特说灯坏了。

“正在检修,”她说,“要么就是他们一时心血来潮。我真觉得是他们心血来潮。幸亏我们还有煤气炉。只要我们还有煤气炉,就能对他们一笑置之。唯一的遗憾就是我们不能放音乐了。我本来想放一些老民歌的——‘我昨晚梦见自己遇到了乔·希尔’,”她模仿着男中音唱道,“你听过这首吗?”

我的确听过。以前,唐纳德喝了几杯酒之后就会唱这首歌。通常,唱《乔·希尔》的人都有某种模糊但可辨识的政治同情,但我觉得对夏洛特来说没这回事儿。她不会是出于同情或者道义。别人严肃对待的事情,她往往嬉笑对之。我并不确定自己对她的感觉。那不是简单的喜欢或者尊敬,更像是一种愿望,希望受她的熏陶,变得轻快,自嘲,带一点恶毒,勇往直前。

同时,戈迪汗正在向我展示一些书。这是怎么开始的呢?也许是因为我的一句话——这一类的书这里有多少啊?——我从卫生间回来时,被路上的东西绊了一下。他正拿来一些用皮或仿皮——我哪儿知道有什么区别啊?——装订的书,带着大理石纹的衬页、水彩的插画和钢版雕刻。开始,我以为他需要的只是赞美,就对每本书赞不绝口。但我清楚地听到他提起了钱——这是不是我第一次清楚地听见戈迪汗说话?

“我只卖新书,”我说,“这些书很棒,但我完全不了解。这种书完全是另外一种生意。”

戈迪汗摇了摇头,好像是我没理解状况,而他坚决地开始了再次尝试。他用更坚决的声音重复了一遍价格。他难道以为我是在和他讨价还价吗?或者,他是在告诉我他当初买书所花的价钱?也许,我们是在推测这些书能卖多少钱——而不是我要不要买?

我继续说“不”和“是”,努力地把这些回答用在合适的地方。不,我不能把它们买回书店。是,它们非常好。不,真的,很抱歉,我没法评判。

“要是我们生活在另一个国家的话,戈迪汗和我可能已经有所成就,”夏洛特说,“或者这个国家的电影有所发展也行。这是我爱做的事,拍电影。当群众演员。不过,也许我们不够平庸,没法儿当群众演员,他们会给我们安排一些小角色。我觉得群众演员必须是那种‘放在人堆里找不出来’的类型,这样你才能一遍又一遍参演。戈迪汗和我太引人注意,尤其是戈迪汗——他那张脸很有戏。”

她好像根本没留意刚才那场对话,仍然对我滔滔不绝,时不时对戈迪汗纵容地摇摇头,像是在说,他的行为虽然讨厌但却很有魅力。为了回应她,我也只好不停地对着他点头,柔声地说话。

“你真的应该把它们带到古旧书店去,”我说,“是的,它们很漂亮。但这一类书不属于我的业务范围。”

戈迪汗没有抱怨,他的态度并不是逢迎,甚至算得上专横。他看起来简直要给我下命令,而且如果我不让步,他就会非常气愤。混乱之中,我只好多喝些黄酒,用我那装了果子露没洗的杯子。这可能是一种可怕的冒犯,因为戈迪汗看起来非常不悦。

“你能想象现代小说的插图吗?”夏洛特说,她终于把两个话题联系在一起了,“比如,诺曼·梅勒?那肯定是很抽象的。你不觉得?类似带刺的铁丝和污点之类。”

回家时,我头很疼,还有一种强烈的不满足感。这都是因为我太拘谨,尤其是买卖关系和殷勤款待混合到一起的时候。我也许表现得很糟,让他们失望了。他们也让我失望了,让我怀疑自己到底是为什么被请去做客。

我想念唐纳德,为了那首《乔·希尔》。

我也想念尼尔森,为着我离开时夏洛特脸上的表情。一种尽情享受、满足的表情,尽管不愿意相信,但我知道那一定与戈迪汗有关。这让我觉得自己下楼、出门、走到街上之后,某种皮包骨头、滑不溜丢、黄了吧唧的老怪兽,肮脏却又迫切的老老虎,会从那些书和脏碗碟之间跳出来大闹一番。

一天之后,我收到了唐纳德的来信。他想离婚,以便和海伦结婚。

我雇了一个店员,一个女大学生,让她每天下午来看店几个小时,这样我就有时间去银行或办理其他事务了。夏洛特第一次看见那女孩的时候,她走到“便捷销售”的桌子旁,拍了拍上面的那摞书。

“这就是经理想让奴才们买的书吗?”女孩谨慎地笑了笑,没有回答。

夏洛特说得很对,那本书叫《控制你的人生》,是关于如何建立积极的自我形象的。

“你很聪明,雇她不雇我,”夏洛特说,“她更漂亮,不会夸夸其谈把顾客吓跑,也没有太多自己的观点。”

“我得告诉你一点儿关于那个女人的事。”夏洛特走后,店员对我说。

“这部分没什么意思。”

“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我说,在医院的第三个下午,我在走神。就在夏洛特的故事讲到结尾的时候,我想起了一本特别订购但还没到货的书,是关于巡游地中海的。我还想到了那个公证员,他在约翰逊大街的办公室里被人打伤了头部,虽然没死但是可能会瞎。是抢劫,还是因为愤怒而报复,与他生活中我猜不到的层面有关?

戏剧化的情节和混乱让这个地方显得更为普通,却让我更难以掌控。

“当然有意思,”我说,“全都很有意思。这是一个很精彩的故事。”

“精彩。”夏洛特装模作样地重复道。她做了个鬼脸,看起来就像一个吐出一勺流食的婴儿。她的眼睛仍然注视着我,仿佛正在流失光彩,那种天真、明亮、高傲的蓝色。焦躁渐渐变成嫌恶。一种明显的嫌恶的表情,出现在她的脸上,还有一种无法言说的疲倦——就像人们会表现在镜子前、却几乎不会表现在别人面前的一种表情。也许我的大脑中早已有此想法,我忽然想到夏洛特也许会死。她随时可能死去,就这一会儿,现在。

她用弯曲的塑料吸管指了指玻璃杯,我取了杯子,扶着她的脑袋让她喝水。我能感觉到她头皮的热度、后脑勺上的脉搏。她大口地喝了些水,好像很渴的样子,脸上那种可怕的表情消失了。

她说:“真难喝。”

“我觉得这能拍出一部很棒的电影。”我说,扶着她的背让她靠在枕头上。她握了握我的手腕,然后松开。

“你从哪儿得到的灵感?”我问。

“从生活中。”夏洛特含糊地说,“等一下。”她把头转向枕头,好像是要私下整理些什么。接着,她恢复了正常,又给我讲了一点。

夏洛特没有死。至少没有死在医院。第二天下午我来得很晚,她的床已经空了,还铺上了新床单。曾和我说过话的那位护士正在努力给那个绑在椅子里的女人量体温。她看见我脸上的表情忍不住笑了起来。

“哦,不!”她说,“不是你想的那样。她今天早上出院了。她丈夫来把她接走了。我们要把她转到萨尼奇一个长期住院疗养的地方,他应该带她去那里,他说出租车就在外面。但后来我们接到电话,说他们从来没到那里去!走的时候,他们精神很好,他给她带来一大堆钞票,她高兴地抛到空中。我也不知道——也许是美金。但我们也不知道他们到底去了哪里。”

我走到潘多拉大街的公寓楼,心想他们也许只是回家了。他们只是弄丢了去疗养院的路线指南,又不想去问。也许他们决定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一起待在家里。说不定,他们已经拧开了煤气。

一开始,我找不到那座房子,以为自己走错了路。但我认出了街角的商店,还有其他几座房子。那座房子变了样儿——所以我才没找到。灰泥墙被涂成了粉色,装上了新的大窗户和法式房门,加上了带着铸铁栏杆的小阳台。那些漂亮的小阳台被涂成了白色,整个地方有点冰激凌店的感觉。毫无疑问,房子的内部肯定也改建一新,房租肯定也涨了,那夏洛特和戈迪汗这样的人肯定没法继续在这里生活下去了。我在门口查了房客姓名,果然没有他们的。他们肯定早已经搬走了。

公寓楼的变化给了我一些信息,关于消失的信息。我知道夏洛特和戈迪汗并没有真的消失——他们仍然在某个地方,活着或者死去。但对我来说,他们消失了。因为这件事——而非真的因为失去他们——我陷入沮丧之中,比过去一年遇到的所有烦恼都更为严重。我失去了支撑。我还得回到店里,因为店员要下班回家,但我感觉自己很容易走错路,随便走上任何一条路。我的人际关系陷入了危险之中——仅此而已。有时候,我们的关系会受到损伤,陷入危险,似乎几乎不复存在。街道和景象变得陌生,空气也变得稀薄。这样的时候,比起那些脆弱的选择和变幻莫测的岁月,我们真希望有命运可以依从,有某种东西能够掌控我们,任何东西。

我任凭自己陷入想象,想象一种和尼尔森共度的生活。如果当时我能采取恰当的行动,事情就会如此发展。

他会来到维多利亚,但他不喜欢在店里工作,为大众服务,而是去一所男校找一份时髦的教职,他那种下层的坚韧、伤人的言行在那里会很受欢迎。

我们会从达达尼尔的公寓搬到离海不远的宽敞平房。我们会结婚。

但这只是疏远的开始。我会怀孕,尼尔森会爱上一位学生的母亲,我则爱上分娩时医院里的实习生。

我们会原谅这一切——尼尔森和我。我们会再生一个孩子。我们会有朋友、家具、习惯。在某些季节会参加无数的派对,重复说着要开始全新的生活,在一个遥远的、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

我们变得疏远、亲近——疏远、亲近——周而复始。

走进书店的时候,我发现门口站着一个男人,他一会儿望向窗户里,一会儿看着街道,然后,看到了我。这是一个矮个男人,穿着风衣,带着软呢帽。我觉得像是某人乔装打扮的样子,开玩笑地乔装打扮。他向我走来,猛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尖叫出声,好像那是我人生里的重大打击,实际上的确如此。因为,那真的是尼尔森,来这里找我。或者,至少是来看看我,看看会发生些什么。

我们一直非常幸福。

我经常感到彻骨的孤独。

人生中我们总会有所发现。

日日月月年年都会模糊地飞逝而过。

总的来说,我很满足。

洛塔尔离开主教家院子的时候,他们给了她一件长斗篷裹在身上,也许是为了遮盖她身上破烂的衣衫,或者掩盖她身上的味道。领事的仆人对她讲英语,告诉她他们要去的地方。她能听懂他的话,却无法回答。天还不算黑,她仍然能够看见主教花园里玫瑰和橙子的轮廓。

主教的仆人开着花园的门。

她始终没有见到主教,牧师自从跟着主教的仆人进去之后也没再出现。现在,在她离开的时候,她开始大声呼唤他。她不知道他的名字,于是就喊:“Xoti! Xoti! Xoti!”这在盖格语中是“首领”或者“主人”的意思。没有回音。领事的男仆不耐烦地晃动着手里的灯笼,给她指明要走的方向。那团光亮偶然照在了被树木半遮半掩的牧师身上。他正站在一棵小橙子树后,从树枝间向外望去。在当时的光线下,他的脸色和橙子一样苍白,黝黑尽数褪去。枝叶中这张面孔毫无血色,带着一种冷漠、无所求的哀伤,就像教堂窗户里某个骄傲虔诚的使徒脸上的那种表情。接着,那身影消失不见了。她吁了一口气,知道一切都太晚了。

她一遍又一遍地呼喊他。当船驶入的里雅斯特的港口时,他正在码头上迎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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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代表着作者的最高水平,其中包括约250个神话故事。</a>

正文 蓝花楹旅馆

火奴鲁鲁,飞机沿着跑道逐渐减速,垂头丧气地颠簸了几下,拐向草坪,终于砰的一声停了下来,看起来距离海岸只有几码远。机舱里,每个人都在笑。先是静了一下,接着就笑了起来。盖尔自己也在笑。然后,周围嗡嗡地响起了一片互相介绍的声音。盖尔的旁边是拉里和菲莉丝,他们来自斯波坎。

拉里和菲莉丝是去斐济参加高尔夫左撇子球手大赛的,这架飞机上有很多对夫妻都是为此而来。拉里是左撇子高尔夫球手,菲莉丝是他妻子,一起来观看比赛、为他加油、顺便找点乐子。

他们坐在飞机上——盖尔,还有那些左撇子高尔夫球手——午餐是装在简易的野餐盒子里端上来的,没有酒,热得要命。驾驶舱里传出了滑稽而令人困惑的广播:“各位乘客,对于飞机发生的故障,我们深感抱歉,飞机没有严重问题,但可能仍需在此地等候一段时间。”菲莉丝头疼得厉害,拉里正用手指按压她的手腕和手掌,看看对治疗头疼有没有用。

“没什么用,”菲莉丝说,“我现在本来应该和苏西待在新奥尔良呢。”

拉里说:“小可怜儿。”

菲莉丝把手拿开的时候,盖尔看到她的钻石戒指光芒闪烁。做人家的太太才有资格戴钻戒和头疼,盖尔心想。她们依旧如此。也只有那些真正成功的才能这样。这些太太都有个发福的丈夫,左撇子打高尔夫,一辈子都对妻子唯唯诺诺。

最后,那些去悉尼不去斐济的乘客下来转机。他们被乘务人员扔在航站楼,像没头苍蝇一样四处乱走、领取行李、出海关,试图找到自己机票所属的航空公司。忽然,岛上某家酒店的欢迎团拥了上来,他们不停地唱着夏威夷歌曲,毛手毛脚地把花环套到那些乘客的脖子上。转机的乘客们好不容易把自己弄到了另一架飞机上,吃吃喝喝睡睡,排队上洗手间,过道里都是垃圾,空姐们都躲在乘务舱里闲聊天,不是说孩子就是说男朋友。然后,明亮的清晨终于乱哄哄地到来了,向下可以远远地看到澳洲黄沙蜿蜒的海岸线。时差错乱,就连那些衣着最考究、打扮最漂亮的乘客现在都面容憔悴、神色倦怠、迟钝麻木,就跟挤了好久客轮统舱似的。就在下飞机之前,他们又受到一次袭击:一群体毛茂盛的男人穿着短裤,拥进机舱到处喷洒杀虫剂。

“啊,说不定进天堂时也是这样呢,”盖尔想象自己对着威尔说道,“不管你愿不愿意,人们都使劲儿朝你撒花,人人都得头疼和便秘,还得浑身喷杀虫剂除菌。”

这是她的老习惯,总愿意想出点儿聪明又轻松的话,讲给威尔听。

威尔离开以后,盖尔觉得自己店里到处都是女人,而且不一定会买衣服。但她并不在乎。就像很久很久以前,还没遇到威尔的时候,女人们都坐在老式扶手椅里喝咖啡,就在盖尔的熨衣板和裁剪桌旁边,在褪了色的蜡染窗帘后面。盖尔像以前一样,开始自己磨咖啡豆。裁缝的假模特身上很快就挂满了珠子,还散布着一些乱七八糟的涂鸦。她们聊着关于男人的故事,通常都是那些已经离开的男人。谎言、不公、冲突,还有那最常见却最恐怖的背叛——让人听到的时候除了浑身发抖地笑,简直别无他法。男人们都要说些蠢话:“真抱歉,我不想再坚守这段婚姻了。”他们还想把车子和家具卖给妻子,那根本就是太太们自己掏钱买的。他们得意洋洋雀跃不已,因为他们成功地搞大了一些年轻女孩的肚子,那些姑娘比他们自己的孩子年纪还小。他们残忍又幼稚。除了赶紧放弃他们,你还能怎么做呢?为了荣誉,为了骄傲,也为了保护自己。

这种乐趣盖尔很快就厌倦了。咖啡喝得太多会让人皮肤暗沉。而且,女人们之间开始暗地里较劲,因为她们中的一个人竟然在报纸私人广告栏刊登了广告。盖尔把“和朋友喝咖啡”换成了“和威尔的妈妈克莉塔喝酒”。奇怪的是,当她这么做的时候,情绪反而平静下来。她有时在门上钉一张纸条,这样就能在那些夏日的午后早点脱身。(她的店员唐纳达正在度假,重新雇一个太麻烦了。)

去歌剧院了。

去精神病院了。

去储备点麻布和灰。

其实这些不是她自己的发明,而是早先威尔写的。那时当他们想上楼待着时,他常常写了贴在她门上。盖尔听说很多人都不欣赏这种无礼的行为,比如那些开车走很远的路来买婚纱的人,那些从外地来买上大学时穿的衣服的人。可她不在乎。

在克莉塔的阳台上,盖尔得到了安慰,她似乎稍微有了点儿盼头。和很多严重酗酒的人一样,克莉塔总是喝同一种酒——她喝的是苏格兰威士忌——而且觉得换别的酒很好笑。不过,她会给盖尔来点儿杜松子酒、白朗姆酒兑苏打水,还介绍她喝龙舌兰酒。“这简直是天堂。”盖尔有时候会说。她指的不仅仅是酒,还有阴凉的阳台、带篱笆的后院,以及后面的老房子。房子里装着百叶窗,配有涂着清漆的地板、高高的使用不便的橱柜、年陈日久的印花窗帘。(克莉塔鄙视装修。)威尔就是在这座房子里出生的,克莉塔也是。威尔第一次带盖尔来的时候,她心里想,真正有教养的人就是这样生活的。那种漫不经心与礼节的并存,那种对旧书和旧餐具的敬意,那些威尔和克莉塔习以为常去谈论的荒谬事儿。还有她和克莉塔不去谈论的事情——威尔的背叛、克莉塔的疾病。这病让她的四肢看起来像是消失在黝黑皮肤里的小树枝,在挽在脑后的白发衬托下,双颊深陷。她和威尔有着相同的猴子似的面孔,上面是一双恍惚嘲讽的深色眼睛。

克莉塔反而去谈她正在读的书,《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她说,黑暗时代之所以蒙昧,不是因为我们无法从中学习,而是根本没法记住学到的东西,这全怪那些名字。

“卡德瓦拉,”她说,“艾格弗里斯,这些读出来根本就不像名字。”

盖尔试图记起哪个时代或者哪个世纪是黑暗时代,不过她的无知并没带来尴尬。因为克莉塔一直在拿这个话题打趣儿。

“埃尔弗兰德,”她一边说,一边拼读出来,“什么样的女主人公会叫埃尔弗兰德?”

克莉塔给威尔写信的时候,很可能会写到埃尔弗兰德和艾格弗里斯,但不会写到盖尔。她不会写“盖尔穿了套灰色绸缎的夏季睡衣,身材很好,看起来很漂亮,说了很多有趣的话……”就像她不会跟盖尔说:“我对那些爱侣很是怀疑,仔细体会字里行间的意思,都让我怀疑他们的脑袋还没觉醒。”

最初见到威尔和克莉塔的时候,盖尔觉得他们像是书里的人物。步入中年的儿子和母亲生活在一起,看起来心满意足。盖尔看到的是一种彬彬有礼的生活,既荒唐又令人羡慕,至少表面上看带有一种单身者的优雅和安全。现在盖尔仍然这么想,尽管实际上威尔并不总住在家里,而且他既不是单身也不是同性恋。他离开好几年了,去过他自己的生活——为国家电影局和加拿大广播公司工作——直到最近他才放弃一切,回到沃利做了一名老师。他为什么放弃那一切呢?各种原因吧,他说。到处都是马基雅弗利式的人、事业扩张,让人筋疲力尽。

盖尔是70年代的一个夏天来到沃利的。她那时的男朋友是个造船工人,她则售卖自己做的衣服——带贴花的斗篷、泡泡袖的衬衫、颜色亮丽的长裙。冬天到来的时候,她在作坊里面找到了活儿。盖尔见识到了进口的斗篷、玻利维亚和危地马拉的厚袜子。她发现当地的女人都在织毛衣。有一天,威尔在路上拦住她,请她帮忙挑选自己在话剧里要穿的戏服——那出话剧叫作《我们牙齿的外壳》。她的男朋友搬去了温哥华。

她把自己以前的一些事情告诉了威尔,以防他看到她身体健康、皮肤粉嫩、额头开阔,会觉得她是组建家庭的合适人选呢。她告诉他,自己曾经有过一个孩子。当时她和男朋友要从桑德贝搬到多伦多,在他们忙着把家具搬进借来的小货车里时,家里发生了煤气泄漏,大人们只是觉得有点不舒服,那却足以杀死只有七周大的婴儿。在那之后,盖尔就病了——得了盆腔炎。她将来很难怀孕,也不想再要孩子,于是做了子宫切除手术。

威尔欣赏她。他是这么说的。他连一句“真悲惨”都没有说,也没有拐弯抹角地暗示孩子的死是盖尔自己的责任。那时他们逐渐熟识。他觉得盖尔勇敢慷慨、机智聪明、充满才华。她为他设计制作的戏服不可思议、无可挑剔。盖尔觉得他对她、对她生活的看法带着一种感人的天真。对她来说,自己根本不是那种自由慷慨的人,反而常常焦虑绝望,很多时候都是在洗衣服、为钱发愁,觉得哪个男人跟自己交往,她就亏欠了他。那时盖尔觉得自己没有爱上威尔,但她喜欢他的样子——他强健的身体那么挺拔,看起来比实际高大;他昂首挺胸,高高的额头闪着亮光;他充满弹性的、泛灰色的头发。盖尔喜欢看他排练,或者看他跟学生说话。他做导演时是那么娴熟无畏,走过学校大厅或者沃利的街道时是那么气宇轩昂。还有他对她所怀有的那种稍显古怪的倾慕之情,他那种爱人般的殷勤礼貌,他家里愉快的异国情调,他和克莉塔的生活——这一切都让盖尔感觉似乎有人在某处受到了特别的欢迎,而那个地方,她可能无权进入。那时,这都不要紧——她占着上风。

那么,她是几时失去上风的呢?从他们同居后、他习惯了和她睡在一起?还是从他们大费力气在河边修建小屋,而她竟然比他还擅长干那些活儿?

她是不是那种觉得总要有人占上风的人?

有一次,散步时盖尔走到了前面。威尔说:“你的鞋带开了。”就是他说话的那种语调,让她充满了绝望,仿佛是在提醒她:他们已经跨越到了一个昏暗的国度,在那里他对她无比失望、极度蔑视。她最终会绊倒并勃然大怒——他们会度过充满绝望的日日夜夜。接着终于突破困境,甜蜜和好,开开玩笑,稀里糊涂地宽慰起来。于是,他们的日子继续过下去——她并不能真正理解这一切,也不知道别人是否也是如此。但是,平和的日子越来越多,危险都已隐退,她丝毫没有觉察到他早已开始期待去和别人交往——桑迪,在他看来新鲜而又令人愉快,就像当初的盖尔一样。

很可能威尔自己也没有觉察到。

他从没有太多地谈起过桑迪——桑德拉——她是去年参加一个交换项目来到沃利的,来看看加拿大的学校如何教授戏剧。他说过,她是一个年轻的土耳其人,还说,也许她根本不知道对土耳其人的这种叫法。很快,她的名字仿佛带上了电或是某种危险。盖尔从其他地方得到了一些信息。她听说,桑迪在班上当众对威尔提出质疑,说他正在搞的戏剧“毫无意义”,也可能是说“毫无新意”。

“但他喜欢她,”威尔的一个学生说,“哦,是的,他真的非常喜欢她。”

桑迪并没有在此地久留,她要继续到别的学校研究戏剧教学。但是她给威尔写信,而且知道他会回信。因为他们两个相爱了。威尔和桑迪真心爱上了彼此,那个学年结束时,威尔跟着她去了澳大利亚。

真心相爱。威尔这么告诉她的时候,盖尔正在吸食毒品。她重新开始吸毒了,因为和威尔在一起总是让她紧张无比。

“你是说,不是因为我?”盖尔说,“不是因为我讨人厌?”

她安下心来,觉得一阵眩晕,大胆地勾引威尔上了床。

第二天早上,两人都尽量避免待在同一个房间。他们都同意不要联系。也许再过一段时间,威尔说。盖尔说:“随你的便。”

但是有一天,盖尔在克莉塔家看到了信封上威尔的字迹,那信封放在盖尔肯定能看到的地方。是克莉塔放的——对那两个逃走的人,克莉塔向来只字不提。盖尔记下了上面的地址: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布里斯班市图翁区艾尔路16号。

就在看到威尔字迹的那一刻,她忽然明白,对她来说一切都失去了意义。这座维多利亚时期之前的门庭开阔的房子,阳台,酒,克莉塔的后院里她经常注视的那些梓树。沃利所有的树木和街道,湖边开阔的风景,她那惬意的小店。那些没用的图样,那些冒牌货和道具。真正的风景早已不在她的眼前,而在澳大利亚。

这就是为什么她会和那个戴着钻戒的女人一起坐在飞机里。她的手上没有戴戒指,也没涂指甲油——因为一直做针线活,皮肤很干燥。她以前把自己做的衣服称为“手工艺品”,直至威尔对这种称呼冷嘲热讽,不过她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她把店卖掉了——卖给了唐纳达,她老早以前就想买了。然后,她拿着钱登上了飞往澳大利亚的飞机。盖尔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要去哪儿,她撒谎说要去度假,先去英国,再去希腊过冬,接下来,谁知道呢?

出发之前的那个晚上,盖尔改变了自己的形象。她剪短了浓密的灰红色的头发,给剩下的头发抹上了深褐色的染发剂。这颜色的最终效果很奇怪——是种深栗色,看起来很不自然,而且非常暗沉,毫无魅力可言。她从店里挑了一条自己以前从来不会穿的那种裙子——尽管店里的东西已经不再属于她了——深蓝色仿亚麻的涤纶夹克式连衣裙,带着鲜艳的红色和黄色条纹。她个子高屁股大,通常都穿那种宽松优雅的款式。这件衣服显得她又矮又胖,在膝盖上方很不恰当的地方把腿分成了两截。她想把自己打扮成哪种女人?那种会和菲莉丝一起玩桥牌的类型?如果是,那就弄错了。她现在看上去像是那种人——大半辈子穿着制服、做着一份值得尊敬却收入微薄的工作(也许是在医院的餐厅?),现在为了度假花大价钱买了一件既不得体也不舒服的华丽衣服。

没关系,这不过是一种伪装罢了。

在这片陌生大陆的机场洗手间里,盖尔看到昨晚那深色的染发剂没有冲洗干净,现在已经混合着汗水印在了脖子上。

盖尔降落在布里斯班,还没有适应时差,炽热的太阳把她烤得头昏脑涨。她仍然穿着那条糟糕透顶的裙子,但是已经洗过了头发,免得染发剂再次随着汗水淌下来。

她叫了辆出租车。尽管已经非常累,但是不看看他们住的地方,她实在无法让自己平静下来。她早已经买好了地图,找到了艾尔路。那是一条短短的弯曲的马路。她让司机把她放在拐角处,那里有一家小小的杂货店。这很可能就是那两个人买牛奶,以及其他用完的日用品的地方吧,比如清洗剂、阿司匹林、卫生棉条。

盖尔和桑迪从未谋面这一事实显然是个不好的征兆,这可能意味着威尔很快就觉察到了什么。之后再想深挖出什么有用的描述就很难了。高,而不是矮;瘦,而不是胖;浅色头发,而不是深色。盖尔在脑海中描绘了一种形象,就是那种长腿短发、充满活力、带着男孩般魅力的女孩,应该说,女人。但如果与桑迪擦肩而过,盖尔根本就认不出她来。

会有人认出盖尔吗?戴着墨镜,头发大变样,盖尔觉得自己的形象迥异于从前,简直像隐身了一样。身处异国这一事实也让她有所改变,她还没调整好自己。一旦调整好了,她也许再也做不出现在这些大胆的事情。她必须现在就走过马路、去看看那座房子,否则就可能永远也去不了了。

出租车从棕黄色的河边沿着陡峭的公路向上攀爬,艾尔路通向山脊。这是一条布满灰尘的小路,没有人行道,也没有树荫,没有路过的行人,也没有来往的车辆。路边是木板制成的栅栏,或是某种枝条编成的——篱笆?——有时候是高高的树篱,上面开满了花。不,那些其实不是花,而是一些粉紫色或者深红色的叶子。篱笆后面都是盖尔不熟悉的树木,它们的叶子粗糙,上面落满了灰土,树皮呈鳞状或者纤维状,不过是种粗陋的装饰罢了。而且,树上似乎笼罩着一种冷漠而模糊的欲望,盖尔觉得这种欲望跟热带相关。她前面的路上走着两只雌珍珠鸡,一本正经得可笑。

威尔和桑迪的房子掩藏在一排木栅栏后面,漆成了淡绿色。盖尔的心缩成了一小团——看到栅栏,看到淡绿色,她的心疼得缩了起来。

这条路是个死胡同,所以她还得返回来,还要再次走过那座房子。在栅栏中间留着汽车进出的门,那里还有个信箱。她在另一座房子前的栅栏上也看到过这种信箱。她之所以能注意到,是因为插在里面的杂志还露着半截。也就是说,邮箱并不很深,要是伸进去一只手,也许能摸到里面的信——要是屋里的人还没把信取走的话。然后,盖尔真的把手伸了进去,她没办法控制自己。就像之前所想的那样,里面真的有一封信,她把它装进了自己的手袋。

她在街角的商店叫了一辆出租车。“你是美国哪里来的?”商店里的人问她。

“得克萨斯州。”她说。盖尔觉得人们好像总是希望你是得克萨斯来的。果然,那男人抬了抬眉毛,吹了声口哨。

“我早就这么觉得。”他说。

信封上是威尔自己的字。这不是一封写给威尔的信,而是他寄出去的信,写给霍特里街491号的凯瑟琳·索纳比,也是在布里斯班。还有另一个人的笔迹在上面潦草地写道:“退回寄件人,9月13日去世。”有一瞬间,盖尔在混乱的意识中,还以为上面的“去世”指的是威尔的死讯。

她必须冷静下来,好好整理思绪,最好能暂时躲开这暴晒的烈日。

但是,她在旅馆里读完了信,梳洗了一下,就立刻又叫了一辆出租车,这次是去霍特里街。就和她所期待的一样,那里的窗户上挂着个牌子,写着:“出租公寓。”

不过,威尔在那封写给霍特里街的凯瑟琳的信中说了些什么呢?

来到加拿大的,他有个兄弟那时去了澳大利亚。我祖父的名字是威廉,和我的名字一样,他的兄弟叫托马斯。当然,我并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你就是那位托马斯的后人。我只是查了查布里斯班的电话册,很高兴地发现有一位同姓索纳比的人。以前,我总觉得这种家庭溯源的事儿最愚蠢、最无聊,但当我真正去做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有种奇怪的兴奋。也许是因为我的年纪——我今年五十六岁了——催促着我去找自己的亲人。而且近来我的空闲时间也比过去多。我的妻子在这里的一家剧院工作,整天都很忙碌。她是一个很聪明、很有活力的年轻女人。(要是我把任何十八岁以上的女性称为“女孩”,她就要跟我生气,而她已经二十八周岁了!)我过去在加拿大一所高中教戏剧课,但在澳大利亚还没有找到工作。</small>

妻子。他想在这个可能是自己亲戚的人眼里显得体面些。

<small>尽管目前我是布里斯班电话册上唯一的代表,但是,我们所共有的姓氏可能比你想象中更为常见。你可能不知道,索纳比这个姓氏来源于索恩大教堂,其废墟至今仍在诺森伯兰。现在,这个姓的写法各不相同——索纳比,索恩比,索纳贝,索那比。中世纪时,在庄园主领地内干活的所有人都采用领主的姓氏,包括工人、铁匠、木匠等等。结果,散布在世界各地的许多人都有着相同的姓氏,严格意义上讲,其中很多人根本无权使用那个姓。只有那些能将家族血脉追溯到12世纪的才是真正的索纳比家的人,也只有他们才有资格佩戴和展示家族的徽章。我是其中的一员。不过,既然你根本没有提到家族徽章,也没有在威廉之上再追溯血缘,我猜想你可能并不属于这个家族。我祖父的名字是乔纳森。</small>

盖尔在街上的二手商店买了台旧的便携式打字机,然后用它打出了上面这封信。此时,她已经住在了霍特里街491号的米拉马尔公寓。这是一栋两层建筑,外面涂着脏兮兮的奶油色灰泥,入口两侧都竖立着扭转的柱子。这里有一种做工蹩脚的摩尔式、西班牙式或者加利福尼亚式的外观,就像一座旧式电影院。管理员告诉她这里曾经非常时髦。

“这里曾经属于一位上了年纪的女士,但是她不得不去住院。她去世后,就来了个人领走了她的财产,不过公寓里常用的配套家具都还在。你从美国哪里来?”

俄克拉荷马州,盖尔说。马西太太,来自俄克拉荷马州。

管理员看起来得有七十岁了。老花镜放大了他的双眼,他走走路非常快,却一点儿也不稳,歪着向前走。他说起了一些困难事儿——居民中外国人越来越多,以致很难找到好的修理工,某些房客粗心大意,恶意的路人总是往草地上扔垃圾。

盖尔问他有没有把原房主去世的消息告诉邮局,他说一直打算去,但那位女士基本上没什么信件。除了那一封,在她去世当天寄来,真是怪事。他把那封信退回去了。

“我去吧,”盖尔说,“我去通知邮局。”

“但我还得签字,你去他们那里拿一张表,我签好了你送过去。非常感谢。”

公寓里的墙壁粉刷成白色——这肯定就是它的时髦之处。里面有竹子做成的遮帘,一个很小的厨房,一张绿色的沙发床,一张桌子,一张梳妆台,还有两把椅子。墙上挂着张画,也可能是张彩色照片。里面是黄绿色的沙漠风光,有很多岩石和一簇簇的鼠尾草,还有朦胧的远山。盖尔确定自己曾经见过这幅画。

她用现金付了房租。这阵子她有的忙了,要买床单、毛巾和其他杂物、锅碗瓢盆,还有打字机。她还得去银行开个账户,成为这个国家的居民,而不是游客。公寓周围很近的地方就有一些商店,一家杂货店、一家二手商店、一家药店、一家茶馆。这些都是很简陋的店面,门口挂着彩色的纸条,门前的人行道上搭着木制的雨篷。它们提供的货品也很有限,茶馆只有两张桌子,二手商店的货品也不比一个普通家庭所能翻出来的东西更多,杂货店的麦片和药店的咳嗽糖浆都是单盒地摆在货架上,好像它们有什么独特的价值或意义似的。

但她还是找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在二手商店,她买了一些宽松的印花棉布裙,一只装杂物的草编包。现在,她看起来就像是街上常见的那种女人。中年主妇,露着苍白的胳膊和腿,一大早或者傍晚前去采购。她还买了一顶草编软帽,和其他女人一样来遮遮面孔。模糊不清、柔和、长着雀斑、闪烁的面孔。

六点左右,暮色就会忽然降临。盖尔必须给夜晚找点儿事做。公寓里没有电视,不过,比商店稍远的地方有家收费图书馆,是她这栋楼前面房子里的老妇人开的。尽管天气很热,那妇人也戴着发网,穿着灰色的莱尔线长袜。(现如今,你去哪儿找这种灰色莱尔线长袜啊?)她看起来营养不良,面无血色,紧闭的嘴唇毫无笑意。盖尔以凯瑟琳·索纳比的名义写信时,脑海中出现的就是这样一副形象。盖尔几乎每天都要见到她,因为图书馆每次只能借一本书,盖尔通常每天晚上都能看完一本。每次见到图书馆的女人,盖尔都觉得她应该叫那个名字。盖尔觉得,凯瑟琳·索纳比还在,去世后进入了几条街之外的另一具躯壳之中。

关于有没有资格姓索纳比的事,都是来自一本书。不是盖尔现在读的那些书,而是她年轻时读过的一本。主人公是个不能佩戴徽章的正宗后人,却继承了一大笔财产。她已经记不得书名了。那时她周围的人都爱读、,或者是克里希那穆提写的东西,很抱歉她却爱读历史爱情小说。她觉得威尔不太可能看过这本小说或者听说过这样的信息,所以确定他一定会回信来驳斥凯瑟琳。

她一边等着,一边从图书馆借书来看。那些书好像比她二十年前读的爱情小说还要古旧。其中有些她离家前从温尼伯的公立图书馆里借读过,即使在那时候也算是很过时的书了。《荒野中的女孩》、《蓝色城堡》、《玛丽娅·夏德莱纳》,这些书自然而然让她想起认识威尔以前的生活。她有过那样一段生活,如果想的话,仍然记得一些。她有个姐妹生活在温尼伯,还有位阿姨住在那里的养老院,仍然阅读俄语图书。盖尔的祖父母来自俄罗斯,她的父母到现在还会说俄语,她真正的名字其实不是盖尔,而是加利娅。盖尔跟她的家人断了联系——或者说家人跟她断了联系——十八岁那年她离家外出闯荡,那时人们都那么做。先是和朋友们,接着是和男朋友,然后是另一个男朋友。她在扎染围巾上串些珠饰,在街边售卖。

<small>我必须感谢你教导我关于姓索纳比的人有无族徽使用权的重要差异。我觉得你一定强烈怀疑我是属于后者。很抱歉——我并无意踏入贵家族的神圣领土,也无意在t恤衫上佩戴索纳比家族的徽章。在我们国家,人们并不怎么看重这些事,我本以为在澳大利亚也不会,现在看来是我误会了。可能你这些年远离尘嚣,并未注意到价值观的改变。我则不同,因为我一直从事教学工作,而且一直在与年轻妻子充满活力的争论中不断成长。</small>

<small>我本来的目的很单纯,就是想在这个国家、在我和妻子所在的戏剧理论圈子之外多些交际。我的母亲在加拿大,我很想念她。其实,你的信有点儿让我想起她。她要是想开玩笑,就能写出这么一封信,不过我很怀疑你是否是在开玩笑,在我听来这更像是一个“高贵血统”的诉讼。</small>

当威尔受到某种形式的冒犯或打扰时——这很难预测,而且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很难识别——他就会变得极其讽刺。他如果不冷嘲热讽,就对周围人发作,结果让大家都很尴尬,不是为他们自己尴尬,就像威尔打算的那样,而是为他而尴尬。这种事很少发生,一旦发生,通常意味着他深深觉得自己不被欣赏,甚至连他也无法接受自己。

盖尔觉得现在的情况即是如此。桑迪和她那些年轻朋友都充满了强烈的自信,他们那种粗鲁的正直可能会让威尔很痛苦。他的智慧无人注意,他的热情显得过时,他根本无法融入他们之中。与桑迪在一起的骄傲已经逐渐变了味儿。

她是这么认为的。他动摇了,过得不开心,想方设法想要认识其他人,于是想到了亲戚,在这个异国他乡——这里花开不败,鸟儿肆意,白天炽热,夜晚忽至。

<small>就因为我们同姓,你就真的期待我打开大门热烈欢迎你?——就像你说在美国当然还有加拿大那样?你可能想在此地再找一位慈母,我恐怕不怎么乐意担任。顺便说一句,你弄错了我的年纪——我比你还小好几岁,所以请别把我设想成一个戴着发网、穿着莱尔线灰长袜的老处女。我对世界的了解一点儿也不比你少。我周游各地,为一家大商场做时尚采购员,所以我的思想并不像你以为的那么过时。</small>

<small>你没提到你那忙碌又有活力的年轻妻子是不是也打算加入这份家族情谊。我很惊讶你竟然还需要其他交际。我在媒体上好像经常听闻这种“老夫少妻”式的关系如何令人振奋,男人们又是多么愉快地专注于家庭生活和为人父母。(未提及同龄女人们的尝试,以及那些女人所不得不安于的寂寞生活。)所以,也许你需要的是赶紧做爸爸,好借此获得一种“家庭感”。</small>

盖尔很惊讶自己竟然写得如此顺畅。她总是很头疼写信,写出来往往无趣而肤浅,而且里面都是破折号和不完整的句子,还把时间仓促当作借口。她从哪儿得来这种牙尖嘴利的文风——也许是从书里,比如那些徽章佩戴权的废话?她在夜色里走出去寄信,感觉勇敢而称心。但第二天一早醒来,她又觉得自己太过分了。他永远也不会回信的,她将再也收不到他的信。

她起床出了门,想在清晨去散散步。商店都还关着门,前面图书馆的窗户上严严实实地拉着活动百叶窗。她一直走到了河边,那里的旅馆旁有一个长条形的公园。白天晚些时候,她根本不能来这个公园逛逛或者坐一会儿,因为旅馆的外廊挤满了闹哄哄喝啤酒的人,弄得公园里喧闹无比,而且说不定还有酒瓶扔进来。现在的外廊空荡荡的,门都关着,她走到树下去。棕黄色的河水从红树树桩间缓慢地流过,鸟儿们飞过河面落到了旅馆的屋顶上。她本以为是海鸥,但它们不是。这些鸟比海鸥小,雪白的翅膀和前胸上带着一抹抹的粉色。

公园里坐着两个男人——一个坐在长椅上,一个坐在长椅边的轮椅里——她认出来,他们和她住在同一栋楼里,每天都出来散步。有一次,她帮忙撑着栅栏门好让他们通过。盖尔在商店里见过他们,还隔着窗户看到他们坐在那间茶馆里。轮椅里那个男人看上去年迈多病,脸上的皱纹像是被水泡过的旧画。他戴着墨镜,头上是黑色的假发,还戴着一顶黑色贝雷帽,全身都裹在毯子里。即使是大白天太阳很热的时候——每次见到他们——他都裹着这条花格呢毯子。推轮椅的人现在坐在长椅上,他很年轻,看起来像是个个头过高的孩子。他非常高,四肢粗大,但没什么男子气概。一个年轻的巨人,迷失于自己的疆域内。魁梧但不精壮,粗大的四肢和脖颈里充满了僵硬,也许是怯懦。红色的毛发不仅长在头上和裸露的胳膊上,还从衬衫的扣眼里露了出来。

盖尔停下脚步,跟他们说早上好。那个年轻男人跟蚊子哼哼似的小声回答了一句。看上去他已经习惯了带着高贵的冷漠去看待这个世界,但盖尔觉得自己的问候让他尴尬或者惊疑地一颤。不过,她仍然继续说道:“这种到处可见的鸟是什么鸟?”

“粉红凤头鹦鹉。”年轻人说得好像那是她童年的小名。她正想请他再说一遍,那老人却突然大喊了一串听起来像是诅咒的话。他既有欧洲口音又有澳大利亚口音,盖尔根本听不懂那些话,但其中毫无疑问充满了强烈的恶意。而且这些话就是冲着她说的——老人身子前倾,像是要从束缚自己的轮椅中挣脱出来,冲向她,把她赶出自己的视线。年轻人并没有道歉,像是根本没注意到盖尔一样,他俯身向前,轻轻把老人按回轮椅,用别人听不到的声音轻声说着什么。盖尔觉得自己不会得到什么解释,于是挪步走开了。

十天过去了,没有信件,没有消息。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每天出去散步——这简直成了她生活中的主要内容。这栋米拉马尔公寓距离威尔所在的街道大约只有一英里,她再也没有去过那条路,也没再去过那家她曾经告诉店员自己来自得克萨斯的商店。她简直不敢想象自己第一天何以会那么莽撞大胆。她只在周围的街道散步。这些街道都是沿着山脊而建。在房屋集中的山脊之间是一些溪谷,里面到处是树木和小鸟。即使顶着大太阳,这些鸟儿也静不下来。喜鹊们令人不安地叽喳个不停,有时还威胁地飞过她的浅色帽子。一种名字发音类似“盖尔”的鸟一边傻兮兮地大声鸣叫,一边盘旋上升然后落进枝叶之间。盖尔一直走到自己浑身冒汗、头晕目眩,简直快要中暑了。她热得浑身颤抖——如此恐惧又如此渴望见到威尔那无比熟悉的身影,那矮小自信、昂首阔步的躯壳里,是这个世界上所有能令她痛苦或满足的东西。

<small>我写这封短信是为了请求你的原谅,原谅我在上次回信中的无礼和急躁。最近我的压力很大,已经请了假以便调整和恢复。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言谈举止没法像正常时那么好……</small>

有天,她走过那家旅馆和公园。旅馆外廊上全是那些下午闹哄哄喝酒的人。公园里的树上开满了花。花朵的颜色她曾经见过,但以前根本无法想象这种颜色会出现在树上——那是一种泛着银光的蓝色或者紫色,那么雅致那么美丽,你简直觉得它能让一切归于宁静、归于沉思,但显然它没有做到。

走回米拉马尔公寓的时候,她看到那个红发的年轻人站在楼下的大厅里、他和老人所住的公寓门口,公寓紧闭的门后传出不停指责的声音。

这次,年轻人冲她笑了笑。她停下脚步,他们一起站在那儿听着。

盖尔说:“要是你等着的时候想找个地方坐坐,欢迎你到楼上来。”

他摇了摇头,仍然保持着微笑,好像这是他们之间的小玩笑。她觉得走开之前应该再对他说点儿什么,于是就向他询问公园里的那些树。“旅馆旁边的那些树,”她说,“就是那天早上遇到你的地方,现在全都开花了。它们叫什么树?”

他说了个词,她没听清,让他再说一遍。“蓝花楹,”他说,“那旅馆就是蓝花楹旅馆。”

<small>我离开了一段时间,回来后收到了你的两封信。我读错了顺序,不过这也不要紧。</small>

<small>我的母亲去世了。我回了一趟加拿大,去参加她的葬礼。那里的秋天很冷。很多东西都变了。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想跟你说这些。咱们之间一开始不太顺利。不过,即使没收到你第二封解释的信,我想,收到第一封时我也会有一种奇怪的快乐。我给你写了一封尖刻、令人不快的信,你用同样的方式回了一封。你那种以牙还牙的样子让我觉得有些熟悉。即使冒险让你为徽章使用权的事儿生气,我也想说一句,咱们很可能真的是亲戚!</small>

<small>我在这里总有种漂泊感。我钦佩我的妻子和她那些剧院的朋友们,为着他们那种热忱、率真和投入,还有那种用自己的才华创造更美好世界的希望。(必须说一句,尽管在我看来,那种希望和热忱往往超过了他们的才华。)但我无法融入他们之中。我必须得说,他们比我更早看到了这一点。肯定是因为可怕的长途飞行带来的时差把我弄得糊里糊涂,所以我才能面对这一事实,还把它写在信里寄给了你——你有自己的烦心事,而且已经明确表示不愿意被我打扰。在我用更多胡言乱语骚扰你之前,还是就此搁笔吧。要是你根本懒得读完这封信,我一点儿也不会怪你……</small>

盖尔躺在沙发上,用双手把信贴在胸口。很多东西都变了。他回过了沃利,那么——肯定有人告诉他,她卖掉了店铺,出发周游世界去了。不过,他以前没听说过吗?从克莉塔那儿?也许没有,克莉塔的嘴很严。就在盖尔离开之前,她住进医院时说过:“我暂时不想见任何人,也不想和人写信联系。那些难免都有点儿戏剧性。”

克莉塔死了。

盖尔知道克莉塔有一天会死,但总觉得当她,盖尔,待在这里的时候,那里的一切都会保持静止,不会真正发生什么。克莉塔去世了,威尔除了桑迪就举目无亲了,也许桑迪对他来说早已经没那么重要了。

有人敲门。盖尔受惊跳了起来,赶紧找条头巾裹住头发。是公寓的管理员,喊着她的假名。

“我只是想告诉你,有人来这里询问索纳比小姐的事儿。我说,哦,她已经死了,死了一段时间了。那人说,哦,是吗?我说是的。他说,哦,这就奇怪了。”

“他说为什么了吗?”盖尔说,“他说为什么奇怪了吗?”

“没有。我说,她是死在医院里的。我们公寓现在住的是一位美国女士。你告诉过我你是从美国哪里来的,我想不起来了。他听起来也像是美国人,所以可能对他有些意义。我还说,索纳比小姐去世后有一封寄给她的信,是你写的吗?我把信退回去了。他说是他写的,但是从没收到过退信。肯定是有点儿误会,他说。”

盖尔说,肯定是。“比如,认错人了。”她说。

“是的,很可能。”

<small>我刚刚知道你已经去世了。我知道生活很奇怪,但以前从来没发现竟然如此奇怪。你是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看来,索纳比家族徽章佩戴权的事儿都是一派胡言。你肯定是个很闲的人,大脑里全是幻想。我很生气自己被卷入其中,不过我想我也能理解这种诱惑力。我认为现在你欠我一个解释,我之前的阐述是不是真的,这不过是个玩笑?难道我所面对的是坟墓里出来的“时尚采购员”?(你是怎么想到这个的,或者这就是事实?)</small>

出去买食物的时候,盖尔走的是这栋楼的后门,绕了个圈子才去商店。从后门回来的时候,她碰见那个红发的年轻人站在垃圾桶之间。要不是他那么高的话,你还以为他是藏在那儿的呢。她跟他说话,但他没有回答。他含着眼泪看着她,好像那眼泪不是别的,而是普通的波状镜片似的。

“你父亲病了?”盖尔对他说。她觉得他们之间肯定是父子关系,虽然年龄差距好像比一般的父子大些,两人长得也不像,而且年轻人的那种耐心和忠实已经远远超出——在当今甚至有悖于——一个儿子通常所能做到的。但他们也完全不像是雇主和护工。

“不是。”年轻人说。虽然他的表情仍然平静,但脸上那种红发人的敏感皮肤下却涌起了一抹红晕。

爱人,盖尔想。她突然确定了这一点,感到一阵同情,还有一种奇怪的满足。

爱人。

天黑后她去看邮箱,里面有另外一封信。

我还以为你为了“时尚采购”出门短期旅行去了,但管理员说你自从租了公寓就根本没出过门儿,所以我不得不猜想你还在“请假”当中。他还告诉我你是一个深色头发的女人。我觉得咱们可以互相描述一下彼此——然后颤抖着交换照片——以那些通过报纸广告结识的人常用的粗鲁方式。看来,我为了结识你而做的所有尝试,都只不过让我自己更像个傻瓜。当然,这也没什么新奇的……

盖尔两天没出房门。牛奶喝完了,她就喝黑咖啡。要是咖啡也喝完了怎么办?她吃的饭也很奇怪——没有面包做三明治,她就把金枪鱼泥抹在饼干上,剩的一点儿干奶酪,几个芒果。她上楼来到米拉马尔公寓楼上的大厅——把门打开一条缝,看看里面有没有人——走到能俯视大街的拱窗边。忽然,她找回了很久以前的一种感觉——望着外面的街道,一小段能看到的地方,期待那里出现一辆车,也许会,也许不会。她现在甚至能想起等过的那些车——一辆蓝色的迷你奥斯汀,一辆栗色的雪佛兰,一辆家用客货。她鲁莽地非法短途乘坐过那些车。在认识威尔很久以前。

她不知道威尔会穿着什么样的衣服,不知道他现在的发型,也不知道他走路的样子和表情有没有随着此地的生活而有所改变。他怎么也不可能比她的变化更大。公寓里没有镜子,只有卫生间的柜子上有面小镜子。即使镜子小,也能看出她现在消瘦了多少、脸上的皮肤粗糙了多少。在这种气候下,白皙的皮肤往往变得干枯起皱,她的却像是暗沉的帆布。这可以补救——她知道这点。化一个合适的妆,就能变成一种异国的阴郁。有问题的是她的头发——发根处已经露出了原本的红色,其中夹杂着闪亮的灰发。几乎所有的时间,她都把头发掩盖在头巾里。

管理员再次敲门的时候,她有过一两秒疯狂的期待。他开始大喊她的名字:“马西太太!马西太太!哦,我希望你在里面。你能不能下楼来帮帮我。是楼下那个老家伙,他从床上摔下来了。”

他在她前面下楼,紧紧抓着扶手,每一步都摇摇晃晃、猛地踩到下一级台阶上。

“我想,他的朋友不在。我昨天就没看到他,我试图留意这些人,但不想打扰他们。我觉得他晚上可能不会回来了。打扫大厅的时候,我听见砰的一声,就赶紧返回去,想知道出了什么事儿。老家伙就一个人,躺在地板上。”

这个公寓并不比盖尔的大,布局也一样。竹帘外面还挂着窗帘,所以屋子里很暗。房间里充满香烟和剩饭的味道,还有一种空气清新剂的松香味。沙发床拉开成了双人床,那个老男人就躺在旁边的地上,把床单也扯了下来。他的脑袋没戴假发,光滑得像一块脏兮兮的肥皂。他的眼睛半闭,胸腔深处发出一种声音,像是绝望地想要打着火的发动机。

“你叫救护车了吗?”盖尔问。

“你能不能扶他起来?”管理员说,“我的背不好,我怕再扭到。”

“电话在哪儿?”盖尔说,“他可能中风了,也可能摔伤了臀部。他必须去医院。”

“是吗?他朋友可以很轻松地把他背来背去,他有劲儿,可是现在却没影儿了。”

盖尔说:“我来打电话。”

“哦,不行。哦,不行。我把电话号码写在办公室的电话旁边了,我从来不让别人进去。”

盖尔单独留在老人身边,尽管他可能听不到,她还是说:“没事儿的,没事儿的。我们正找人来帮你。”她的声音听上去带着傻乎乎的友善。她俯身拉过毯子盖住他的肩膀,让她大吃一惊的是,一只手忽然伸出来,摸索着抓住了她的手。老人的手很小,瘦骨嶙峋,可是却非常温暖,而且力气大得吓人。“我在这儿呢,我在这儿呢。”她说,好像在假装自己是那个红发的年轻人,或者别的年轻男人或年轻女人,甚至是他的母亲。

救护车很快就来了,响着刺耳的警报。救护人员推着担架车很快来到了房间,管理员脚步沉重地跟在他们后面,嘴里说着:“……搬不动。这是马西太太,出事后紧急从楼上下来帮忙的。”

他们把老人抬上担架时,盖尔想把手抽出来,可老人开始埋怨,或者她以为是老人在埋怨——他不停发出的无意识的声音听起来不过是“啊,嗯,啊”。于是,她立刻又握住了他的手。人们把老人抬出去时,她就这样小跑着跟在旁边。他握得那么紧,盖尔觉得自己好像一直被拉着跑一样。

“他曾经是蓝花楹旅馆的主人,”管理员说,“几年前是。”

街上有些人,但没有人停下脚步,没人想傻乎乎地停下看。他们想看,他们又不想看。

“我要和他一起去吗?”盖尔说,“他好像不想松开我。”

“你自己决定吧。”一个救护人员说。于是,盖尔爬上了车。(她实际上是被那只紧握的手拽进去的。)救护人员给她放下一个小座位,门关了,车一开警报声就又响了起来。

这时,透过后门上的车窗,她看到了威尔。他大概在一个街口之外,正朝着米拉马尔公寓走过来。他穿着浅色的短袖夹克和配套的裤子——可能是旅游套装——他的头发更白了,或者是被太阳晒得褪色了。但她一眼就认出了他,她总是能认出他,一见他总是会大声呼唤。就像现在,她简直想挣脱老人的手从座位上跳起来。

“是威尔,”她对救护人员说,“哦,对不起,是我丈夫。”

“哦,那最好别让他看见你从飞驰的救护车上跳下去。”他说,“哦——这里出什么事儿了?”接下来,他用专业的眼光观察了一下老人,然后很快直起身说:“死了。”

“他还抓着我呢。”盖尔说。说着,她就意识到事实并非如此。前一秒他还握着她的手——使着很大劲儿,似乎在她向着威尔跳起来时足以把她拉住。现在,却是她紧紧拉着老人。他的手指还有温度。

从医院回到家时,她发现了一张意料之中的便条。

盖尔,我知道是你。

快点儿。快点儿。她的租金已经付过了,必须给管理员留张字条。她得从银行把钱取出来,赶到机场买票。她的衣服可以不带——那些简陋的浅色印花裙,那顶软帽。从图书馆借来的最后一本书可以留在鼠尾草画下方的桌子上,就放在那儿吧,积累着罚金。

否则,会发生什么事?

她曾经真切期待的事。忽然之间却真的想逃脱的事。

盖尔,我知道你在那儿!我知道你在门里面。

盖尔!加利娅!

说句话,盖尔。回答我。我知道你在那儿。

我听到你了。我从锁眼里听到你的心跳声、胃里的咕噜声,还有心绪的起伏声!

我能从锁眼里闻到你的味道。是你,盖尔!

最想听到的话是会变的。你在等待的时候,它们会发生某些变化。爱——需要——原谅。爱——需要——永恒。这些话听起来能变成街上的喧闹声、敲击声、捶打声。你所能做的就是逃走,这样才能不出于习惯去敬仰它们。

在机场商店,她看到很多澳大利亚土著做的小盒子,圆形的,像硬币一样轻。她挑了一个,深红底色上散布着不规则的黄色圆点,上面印着一个膨胀的黑色图形——可能是只海龟,伸着短小的腿,无助地四脚朝天。

盖尔想着,送给克莉塔做礼物。就像她在这里的所有时间不过是一场梦,她必须将其抛弃,回到某一点,一个起点。

不给克莉塔。给威尔做礼物?

嗯,那就送给威尔。现在寄走?不,带回加拿大,一路带回去,从那里寄走。

黄点散布的样子让盖尔想起了去年秋天看到的情景。她和威尔看到的。一个晴朗的下午他们出去散步,从家里出门,沿着树木繁茂的河岸一直走。在那里,他们见到了曾经听说、但以前从未见过的情景。

数百也许是上千只蝴蝶落在树上,这是它们沿着休伦湖穿越伊利湖然后向南飞到墨西哥的长途飞行之前的休憩。它们落在那里,像是金属制成的叶子,金箔——就像扔出的金箔落在了枝头。

“就像《圣经》中的金雨。”盖尔说。

威尔告诉她,她把朱庇特和耶和华弄混了。

那一天,克莉塔已经开始走向死亡,威尔也早已遇到了桑迪。这场梦早就开始了——盖尔的旅途和她的谎言,那些她想象的——相信的——隔着门听到的话。

爱——原谅

爱——遗忘

爱——永恒

街上的捶打声。

这样一个盒子,在把它包装起来寄走之前,该往里面装点儿什么呢?一颗珠子,一根羽毛,还是一粒壮阳药?或者,装一张纸条,紧紧地叠起来,叠成唾沫球那么大。

现在,要不要追随我,由你来决定。

<hr />

注释:

正文 荒野小站

<er top">一</h3>

玛格丽特·克雷斯韦尔小姐,多伦多劳动收容所负责人,

致西蒙·赫伦,北休伦,1852年1月15日。

因来信附有牧师担保,我很乐意回复。我们经常收到你这种请求,但除非来信附有担保,否则我们很难相信来信者的诚意。

本收容所内并无适婚女子,因为我们通常在她们十四五岁的时候打发其出去谋生。但随后几年会一直与她们保持联络,一般到她们结婚为止。像你这种情况,我们有时会推荐其中一个女孩子,安排一次会面,当然,双方是否合适就取决于他们自己了。

目前保持联系的人里有两位十八岁的女孩,她们针线活儿都很好,都在女帽店里当学徒,不过,要是能嫁给合适的男人,当然比一辈子做这种工作更好。其他的现在还不好多说,得取决于你们是否喜欢彼此了。

这两位女孩分别是萨迪·约翰斯通小姐和安妮·麦基洛普小姐。她们都合法出生于基督徒家庭,因为父母双亡才被安置在收容所,不涉及酗酒或任何不道德因素。不过,就约翰斯通小姐来说,有一个肺痨的问题,尽管她是个皮肤红润的丰满姑娘,长得更漂亮一些,但我觉得有必要提醒你,可能她并不适合一辈子在荒野里辛勤劳作。另一位女孩,麦基洛普小姐,尽管身材瘦削,外貌稍逊,但却更为吃苦耐劳。她有一只眼睛不太好,不过不影响视力,而且她的针线活儿非常出色。她的头发和眼睛都是深色的,皮肤也稍暗,这些不是因为混血,而是因为她的父母都来自法夫。她是个很能干的女孩,也没有这个年纪的女孩身上常见的那种傻乎乎的胆怯,我觉得她比较适合你所能提供的生活。我将会和她联系告知此事,如果你打算和她见面,我们静候来信。

<er h3">二</h3>

卡斯泰尔斯《守卫者报》,五十周年版,1907年2月3日。

乔治·赫伦先生的回忆录。

1851年9月的第一天,我的哥哥西蒙和我带着一箱子被褥和日用品,赶着马车从霍尔顿县出发,去休伦和布鲁斯的荒野里碰运气——当时那些地方都被人们看成荒野。我们带的东西来自西蒙的老板阿奇·弗雷姆,被算成他工资的一部分。同样,马也是从他那里租的,他的伙计和我年纪相仿,和我们同行,以便把马车赶回去。

我应该一开始先说清,我和哥哥是孤儿,刚到这个国家的五个星期内,父母相继死于热病,那时我三岁,西蒙八岁。西蒙被送去跟着母亲的堂兄阿奇·弗雷姆干活,我被没有子女的教师和他的妻子接纳。那是在霍尔顿,其实我觉得就这么过下去也不错,但西蒙离我只有几英里远,他经常来看我,总是说,我们一旦够年龄就离开此地,去拥有自己的土地独立生活,再也不用给别人干活,因为这是父亲当年的愿望。我被送到学校读书,而阿奇·弗雷姆并没有送西蒙去,所以他坚决想要离开这里。十四岁的时候,我长成了哥哥那样的壮小伙,他说我们该出发了,去广袤的休伦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土地。

第一天,因为纳塞戈维亚和普斯林奇的路况非常糟糕,我们只走到了普雷斯顿。第二天,我们到了莎士比亚,第三天下午到了斯特拉福德。一路向西,路越来越难走,所以我们想,最好把行李交给驿站托运到克林顿去。但因为阴雨天气,驿站停止了运输,想等到路面冻结再恢复。所以,我们让阿奇·弗雷姆的伙计先带着马车和行李返回霍尔顿,然后把斧头扛在肩上,步行向卡斯泰尔斯走去。

卡斯泰尔斯尚在建设当中,在我们之前几乎没有什么人烟,有一栋既是商店又是客栈的简陋房子,有一个名叫勒意姆的德国人正在建锯木厂。还有个比我们先来的人,已经建好了一栋较大的木屋,他叫亨利·特里斯,后来成为了我的岳父。

我们住进了客栈,睡在地板上,两个人只盖着一条毯子还是一床被子。冬天早早来到了这里,冷雨连绵,一切都湿答答的。不过,我们早就预料到了会有困难,至少西蒙是这样。我之前的生活环境比他好些,不过西蒙说我们必须忍耐,我照他的话做了。

我们砍掉灌木,辟出了一条小路,通往我们那块土地,接着标好了边界,砍了盖棚屋用的原木,准备好了装屋顶用的大木铲子,还从亨利·特里斯那里借了一头拉运木材的牛。但西蒙没打算向别人借东西或者求助,他打算靠我们自己盖起这栋小木屋。当发现这不太可能的时候,我一路找到了特里斯家,在亨利和他两个儿子以及磨坊一个小伙子的帮助下,房子终于完工了。第二天,我们就开始往木料的空隙中抹泥,还弄到了一些铁杉树枝当床。这样,我们总算不用再花钱住在客栈里,而是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了。我们有一大块榆木板,用来当门。哥哥曾经从阿奇·弗雷姆那儿几个法裔加拿大伙计那里听说,在伐木场里,火总是生在屋子的正中间,所以他说,咱们的房子也要这么办。于是,我们竖起了四根柱子,在上面建造烟囱,为了好看,打算里里外外都用泥抹平。火生得旺旺的,我们在榆木床上睡下了。半夜醒来的时候,发现木屋里火光闪耀,连盖屋顶的大木铲上都有火苗在欢快地跳动。我们赶快推倒了烟囱,木铲是用青翠的椴木做的,上面的火苗倒是不难扑灭。天一亮,我们就开始按照常规把烟囱建在屋子的一头,我想,自己最好别对此事发表任何评论。

清理了一些小树和灌木之后,我们开始砍伐大树。先砍了一棵白蜡树,然后劈成厚板来铺地板。我们的行李还没有从霍尔顿运来,所以亨利·特里斯送来一张又大又舒服的熊皮给我们铺床用,可我哥哥不想接受这份人情,把它送了回去,说我们不需要。几周之后,我们的行李运到了,我们只好借了牛去克林顿把行李拉回来,不过,哥哥说这将是我们最后一次向别人求助。

我们走到沃利,背回了面粉和咸鱼。在曼彻斯特,有人高价渡我们过河,当时那里没有桥,整个冬天冰都没坚固到足以踩着过河。

圣诞节期间,哥哥对我说,我们的房子弄得差不多了,可以够他娶个老婆回来了,这样就有人给我们做饭、收拾,等我们能买起奶牛的时候,她还可以负责挤奶。那是我第一次听说关于“老婆”的事,我说据我所知他好像不认识什么人啊。他说他的确不认识,但是听说可以写信给孤儿院,问他们有没有愿意过这种生活的合适女孩推荐,如果有的话,他愿意过去和她见面。他想找一个十八到二十二岁之间的姑娘,健康,不怕辛苦,从小在孤儿院长大而不是刚刚进去,这样她就不会期待什么奢侈的生活或者有人服侍,也不会一直回忆从前较为轻松的生活。毫无疑问,现在的人听到这些肯定会觉得是一种很奇怪的做法。并不是说我哥哥不能自己去追求姑娘结婚,他是个很帅的小伙子,而是他当时根本没有时间、没有钱,也没有那种兴致,他脑子里全是如何创造我们的财产。而且,如果一位姑娘双亲尚在的话,他们很可能不愿意让她走那么远,去一个工作繁重、毫无享受的地方。

麦克贝恩先生是最近才来这里的牧师,他帮西蒙写了信,还亲自为他写了担保。这也说明,这种求偶方式在当时是颇为正派的做法。

后来,我们收到了回信,说是有一位姑娘可能符合要求。于是西蒙就去多伦多接她。她叫安妮,本姓是什么我忘了。他们得涉过赫利特的小河,到达克林顿的驿站之后还得穿过厚厚松散的积雪。回来之后,那姑娘已经累得筋疲力尽,但眼前的一切还是让她吃了一惊,她说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丛林地。她的行李箱里有女士们给她的床单、锅和碗碟,这让我们的屋子更舒适了一些。

四月初,哥哥和我到我们领地最远处的丛林里砍树。之前西蒙去结婚的时候,我朝着特里斯家的方向砍了一些,但西蒙想把我们领地的边界全都砍伐清楚,不想再继续往我以前那个方向砍。那天一早天气很暖和,树林里还有很多松散的积雪。我们正在西蒙想砍的地方伐一棵树,不知怎么的,我说不清是怎么回事,这树上的一根树杈忽然咔嚓一声朝着我们意想不到的地方砸了下来。我们刚听到小枝丫咔嚓作响,抬头去看,那树杈就砸到了西蒙头上,当场要了他的命。

我不得不一路拖着他的尸体穿过雪地回木屋。他虽然不胖,但是个子很高,这差事既难办又累人。那时,天气更冷了些,走到空地上的时候,我发现风里已经有了雪粒,像是一场暴风雪即将来临。我们之前的脚印已经被雪填满了,西蒙身上都是雪,这次却无法在他身上融化了。他的妻子迎到门口,非常困惑,以为我拖着的是一截木头。

在木屋里,安妮把他清理干净,我们静静地坐了一会,都不知该如何是好。牧师住在客栈里,因为这里没有教堂或者房子给他。虽然客栈只有四英里远,但是风雪已经猛烈起来,你连空地周围的树木都看不清了。这场暴风雪看起来得持续两三天,因为风是从西北方向刮过来的。我们清楚,尸体不能放在木屋里,也不能放在外面雪地里,担心会引来山猫觅食,所以,只能开始动手埋葬他。雪下面的土地还没有结冻,我在木屋边给他挖了一个坟墓,安妮缝起床单装殓了尸体,然后把他葬进了墓里。我们为他念了《主祷文》和《圣经》中的一章《诗篇》,并没有在风里待太久。我记不清念的是哪一篇了,只记得是靠近《诗篇》快结束的地方,而且很短。

那是1852年4月的第三天。

那也是当年的最后一场雪。后来,牧师过来举行了仪式,我给他竖起了一座木头墓碑。再后来,我们在公墓里有了墓地,又在那里给他立了一座石碑,但他的尸骨并没在那里。因为在我看来,把一个人的尸骨从一个地方搬运到另一个地方,是一件既无用又愚蠢的事,因为那只是他的遗骨罢了,他的灵魂早已经去了上帝那里听候审判。

现在,就剩下我一个人独自伐木、开垦。很快,我开始和特里斯一家一起干活,他们对我特别好。我们不分彼此,两家的活全都一起干。后来,我开始在他们家吃饭,甚至睡觉,又认识了他家的女儿珍妮,我们年龄相仿,打算结婚,等时机到了就举行了婚礼。我们一起度过了漫长而艰辛的一生。但最终,我们是幸福的,而且生养了八个子女。我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子接管了岳父和我的土地,因为我两位内兄弟都离开本地去了西部谋生,日子也过得相当不错。

我的嫂子没有继续留在这里,她自己去了沃利。

如今,这里的碎石路四通八达,离我的农场不足半英里处还有一条铁路。那些丛林和灌木早已消失不见,我经常想起自己曾经砍伐过的树木,要是留到现在再砍的话,我肯定会变成有钱人。

沃尔特·麦克贝恩,北休伦自由长老会牧师,

致詹姆斯·马伦先生,休伦和布鲁斯联合县,沃利治安员,1852年9月10日。

先生,我写这封信是为了通知您,有一位本区的年轻女士很可能前往你处,她的名字叫安妮·赫伦,是个寡妇,也是我们教会的教徒之一。这位年轻人已经离开了霍洛韦镇卡斯泰尔斯附近的家,我想她是打算走到沃利去。她有可能会去监狱自首,所以,我觉得自己有责任尽我所知告诉您她的身份和过去。

我是去年十一月来到这里的,是第一个敢来冒险的牧师。我的教区里至今仍全是灌木林,除了卡斯泰尔斯客栈,我根本无处落脚。我出生在苏格兰西部,得格拉斯哥布道团的资助来到这个国家。在获知上帝的旨意后,我在他的指引下去往最需要牧师的地方传教。告诉您这些,是希望您了解我的为人,以及我对这个女人相关事宜的看法。

她是去年深冬来到这里的,成为一位年轻人西蒙·赫伦的妻子。他在我的建议下给多伦多劳动收容所写了封信,请他们推荐适合的基督教、最好是长老会的女信徒,她就是被推荐的人选。他立即和她结了婚,将她带回了和弟弟一起建造的棚屋。那两位小伙子是孤儿,没什么指望,于是来到这里开垦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冬天快结束的时候,有天他们正在干活,意外发生了。一根大树杈忽然掉下来,当场砸死了正在砍树的哥哥。弟弟把尸体拖回了木屋,因为当时被暴雪所困,他们自己将他下葬并举行了葬礼。

上帝从不滥用他的仁慈,我们遇到的各种打击最终会被证明也是来自主的关心和好意。

失去哥哥的帮助后,弟弟逐渐融入了邻居家的生活,那家人也是我们的会众——尽管那年轻人仍然在他自己的土地上工作,他们却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一样来接纳。他们本来也想接纳那位年轻的寡妇,但她却完全拒绝接受他们的好意,甚至对每个想要帮助她的人都避而远之,尤其是对她小叔子,尽管他说从来没有跟她拌过一句嘴。她对我也是如此,我和她说话的时候,她不会有任何顺服的回答或表示。这也是我的错,因为我不太会和女人谈话,不太能够赢得她们的信任。她们那种顽固和男人的完全不同。

我只是想说,我没能对她产生什么好的影响。她不再参加教会活动,农场逐渐衰败,就像她当时的心智与灵魂一样。给了她豌豆和马铃薯去种在树桩间,她也不种;门口长满了野藤蔓,她也不清理。大多数时候,她连火也不生,吃不上燕麦蛋糕或粥。小叔子搬走后,她的生活更是混乱无序。当我去看望她时,大门敞开着,显然动物们早已在这里进进出出。要是她在家的话,肯定是藏了起来嘲弄我。那些见过她的人说,她的衣服因为在灌木丛里穿梭而弄得又脏又破,身上全是荆棘的划痕和蚊虫的咬痕,她不梳头发也不扎辫子。我想,她肯定是靠邻居和小叔子送来的咸鱼和燕麦饼为生。

我正苦苦思索如何才能找到一种方法,能保护她的身体,更能解决她面临的更严重的精神危机,忽然听说她已经离开了这里。她门都没关,没穿斗篷没戴帽子,只是用烧焦的木棒在木屋地板上留下了几个字:“沃利,监狱。”我觉得这几个字的意思是说她打算去那里自首。她的小叔子觉得自己不用去追,因为她对他的态度很不友善,而当时我要去做一个临终布道所以也没法离开。因此,我希望您能告诉我,她是否去了那里,状态如何,以及您打算如何对待她。如果您把她留在了那里,冬天之前,我打算再去拜访。她是自由教会和恩典之约的孩子,因此有资格拥有一位符合自己信仰的牧师,您可千万别认为给她派去一位英格兰教会、浸礼会或是卫理公会教派的牧师就足够了。

说不定她不去监狱,而是在街上游荡,所以我应该告诉您她的外貌特征:黑发,高个子,身形瘦削,不算标致也不难看,只是有一只眼睛斜视。

詹姆斯·马伦,沃利监狱治安员,

致沃尔特·麦克贝恩牧师,北休伦,卡斯泰尔斯,1852年9月30日。

您关于那位年轻女士安妮·赫伦的来信十分及时,我深表感谢。她出现在监狱的时候虚弱又饥饿,所幸没受什么伤,基本安好地到达了沃利。被问及来这里的意图时,她说自己是来供认一起谋杀案的。当时我还有别的工作,时间又快半夜了,所以就让她在监狱里过了一夜。第二天我去看她,尽量询问了所有的细节。

在收容所长大、在女帽店当学徒、她的婚姻、如何来到北休伦,她的故事和您告诉我的一模一样,除了她丈夫的死。关于此事,她是这么说的:

四月初的一天,她的丈夫和小叔子出门伐木,让她准备他们要带的午饭。临出门的时候,饭还没做好,所以她说一会儿把饭送到林子里去。然后,她烤了一些燕麦蛋糕,带了点儿咸鱼,跟着他们的足迹找到了干活的地方。但丈夫打开午饭的时候却十分生气,因为她打包打得不太好,咸鱼的油已经把蛋糕泡得乱七八糟了,让人难以下咽。他很失望,生气地说等有空的时候要好好揍她一顿。然后,他就背对着她坐在一根木头上,而她捡起一块石头朝他砸了过去。丈夫正好被砸到了脑袋,不省人事,当场死掉了。她和小叔子把遗体拖回了木屋。正好来了一场暴风雪将他们困在那里,小叔子说既然她不是故意的,真相就别告诉别人了。她同意了。他们埋葬了遗体——故事从这里又和您的一致了——这本来可以算是结局了,但她越来越焦虑,觉得自己是故意杀死丈夫的。要是当时没砸死他的话,换来的将会是更狠的毒打,她说,她干吗要冒这个险呢?最后,她决定来自首,像是要证明什么一样,她递给我一绺沾了血凝结后的干硬头发。

这是她的说法,刚开始我并不相信。以她的力气,不可能搬起并扔过去一块足以砸死一个壮小伙的石头。当我质疑这一点时,她又改变了说法,说她是用双手搬起了一大块石头,不是扔过去,而是直接从后面砸向他的脑袋。我问,为什么他弟弟没有阻止你?她回答说,当时他正看着别处。我又说,树林那里肯定还有那块带血的石头,她说她当时用雪把石头擦干净了。(实际上,当时积雪那么深,不太可能顺手就找到一块大石头。)我请她挽起袖子,检查一下她手臂上的肌肉是不是能做到那些事,她说几个月前她比现在要强壮许多。

我觉得她是在说谎,或者是自欺欺人。当时我想不出原因,只能先把她收进监狱。我问她觉得现在我们会怎么处理她,她说,你们会审问我,然后绞死我,不过,你们不在冬天实施绞刑,所以我可以在这里待到明年春天。要是你们让我干活,可能会觉得我有用,也许会把我留下来,不再绞死我了。我不知道她是从哪里听说冬天不实施绞刑的。她的故事让我十分困惑。您可能知道,我们的新监狱条件很好,犯人们吃饱穿暖,管理十分人性化,甚至有人抱怨说,那些犯人住进监狱不仅不懊悔——在这种隆冬季节,甚至很高兴。显然她不能再流浪下去,而且根据您的说法,她不想和朋友们一起生活,也不太可能独自过活。我们监狱除了犯人也收容精神病患者,如果她被证实精神错乱,我可以让她冬天住在这里,春天可能把她送去多伦多。我已经为她预约了医生,也告诉她您写信过来,还打算来看望她,但是她好像非常不情愿。她请求不让任何人来看她,除了萨迪·约翰斯通小姐,而她并不在本地。

随信附上我写给她小叔子的信,请代为转送,好让他知道她的说法,也告诉我他的看法。提前感谢您代为送信,对于您经历的辛劳以及详尽告知我此事,一并表示感谢。我是英格兰教会的一员,但对于其他新教教派为这个世界的秩序所做的工作一直非常敬佩。您可以相信,我会尽我所能,使您能来挽救这位年轻女士的灵魂,不过最好等到她真正愿意的时候。

沃尔特·麦克贝恩牧师,

致詹姆斯·马伦先生,1852年11月18日。

我立刻将您的来信送给了乔治·赫伦先生,相信他已经回信告知了他对那件事的回忆。对于他嫂子的说法,他很惊奇,因为她从来没对他或者任何人说过那些话。他说那全是她编造的,或是她的幻想,因为意外发生的那天,她根本不在树林里,也没有任何理由去那里,他们出发的时候就带上了午饭。他说曾经是有一次,他哥哥因为咸鱼的油泡烂了蛋糕责骂过她,但不是出事儿的那一天。即使她在那里想那么做,那儿也没有大石头能让她冲动行事。

很抱歉,因为生病这么晚才回信。我得了尿砂症和胃风湿,比以往都严重。最近稍稍好转,正常情况下,下周应该能如常行动了。

关于那位年轻女士的精神状况,我不知道您请的医生怎么说。但我以前就想过这一点,也请教过神明。我是这么想的。可能刚结婚的时候,她对丈夫的顺服并不是百分之百的,难免照顾不周、顶几句嘴、吵吵架,还有她们女人爱用的伤人的闷气和沉默。这一切还没解决,她的丈夫就死了,她自然而然感到懊悔和痛苦。这种情绪完全控制了她,让她觉得丈夫的死都是自己造成的。这种情况下,我想很多人都会发疯的。对有些人来说,发疯开始时像是闹着玩一样,不过他们的肤浅和鲁莽很快就会受到惩罚,魔鬼已经封锁了一切出口,发疯再也不是游戏了。

我还是希望能和她谈一谈,让她理解这一点。不过,最近有些困难,除了我这糟糕的身体,还因为我住的地方肮脏又嘈杂,我不得不日夜忍受着噪声,这摧毁了我的睡眠和学习,甚至干扰了我的祷告。凛冽的风穿透木墙,但如果我下楼去凑到火堆边,那里尽是些醉酒的灵魂和最污秽的傲慢之徒。外面只有茂密的丛林和冻结的沼泽,能将人和马都吞没。曾有人承诺修建教堂和住所,但许诺的人正忙着自己的事,看起来只能不断推后。然而,即使在病中,哪怕只给了我这样的畜棚和房子,我也没有停止布道,我的内心铭记着一位伟大的人——神旨的传道者和解读者——托马斯·波士顿,他在临终前还从窗户向楼下院子中聚集的两千多人宣讲神的大能。尽管我的会众没那么多,但我也打算宣道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无论你的人生中有什么曲折,都是神的旨意。”——托马斯·波士顿。

“这世界就像一片荒野,我们的确能够改变自己在其中的位置,但也不过是从一个荒野小站到另外一个罢了。”同上。

詹姆斯·马伦先生,

致沃尔特·麦克贝恩牧师,1853年1月17日。

我写信是想告诉您,那位女士的身体很健康,衣衫也不再那么破烂,吃得不错,打扮得很整洁。精神也平静了许多。她现在负责修补监狱里的床单和被罩,干得很不错。但我得说,她还是坚决不愿接受探访。我不建议您现在来,因为很可能是白费力气。这段路程冬天很难走,对您的健康也不太好。

她的小叔子给我写了一封很得体的信,确认她说的都不是事实。我对此十分满意。

您可能想知道医生探视过她之后是怎么说的。他觉得,她可能陷入了一种女性特有的妄想症,发病动机是一种对自我重要性的渴望,也是想逃避单调的生活或生来就得面对的苦役。她们会幻想自己被魔鬼的力量附身,犯过各种可怕的罪行,等等。有时候,她们会说自己有好几个情人,但这些情人全是幻想出来的。那些觉得自己伤风败俗的女人,实际上非常淳朴贞洁。那位医生把这一切归咎于女性们所能读到的书,幽灵啊,魔鬼啊,和公爵贵族私通之类的。对多数人来说,一旦面对现实职责,她们就会放弃这类消遣。对有些人来说,她们只是偶尔沉迷其中,就好像享用糖果或雪利酒。但对某些人来说,那却是一种彻底的沉溺,就像活在吸完鸦片后的梦中。医生没法从这女人那里了解到她曾经读过的东西,但他相信,她现在早就忘光了,或者,是狡猾地隐瞒了起来。

随着他的质疑,的确有些我们不知道的东西显露了出来。当他问她,你不害怕被绞死吗?她回答,不,你们不会绞死我的。你是说,他们会判定你精神有问题?他问。哦,也许吧,她说,而且,他们不会绞死怀着孩子的女人吧?接着,医生要为她检查身体,想知道她刚才的话是否属实。她同意了,也就是说,她诚心相信自己的话。可是,医生却发现她根本是在自我欺骗。那些她自以为怀孕的征兆不过是长期营养不良和臆想的结果。他说明了检查结果,但她相不相信还很难说。

必须承认,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对女性来说十分艰难。最近,又有一位精神失常的女人被送了进来。她的故事更令人同情,她是因为被强奸才发疯的。侵犯她的两个罪犯也被关进了监狱,就住在她隔壁的男囚区。受害者有时候连着尖叫好几小时,整座监狱也变得令人心情压抑。这能否让我们那位自称谋杀犯的女士放弃原意、离开这里,我也不知道。她是一位优秀的缝纫女工,要是她愿意,是有人愿意雇她的。

听说您的健康情况不好,居住条件也很糟糕,我很遗憾。城市已经发展得非常文明,我们几乎已经忘记了荒野生活的艰辛。你们这些自愿选择去那里生活的人,值得我们钦佩。但请允许我多说一句,以您这种健康欠佳的情况,不可能在那种生活条件下坚持太久。要是您能搬到舒适些的地方以便更长时间地工作,相信您的教会不会觉得不妥。

我附上这位年轻女士写给一位萨迪·约翰斯通小姐的信件,寄往多伦多国王大街。我们看了这封信,以便更多地了解她的精神状态,但随后又装好了信并寄了出去。可是信却被退了回来,戳记为“收件人不详”。我们还没告诉写信人此事,为的是希望她能再写点信,从而让我们有更充足的信息判断她是否有意说谎。

安妮·赫伦太太,休伦和布鲁斯联合县,沃利监狱,

致萨迪·约翰斯通小姐,多伦多大国王街49号,1852年12月20号。

萨迪,我在这里很好,很安全,吃的、住的都没什么可抱怨的。这是一栋很好的石头建筑,有点像咱们的收容所。要是你能来这里看我就好了。我经常在自己脑子里和你说很多话,没有把它们写下来,万一他们都在监视我呢。我在这里做缝纫工作,刚来时东西都没有缝补,现在已经被我整理得很好了。我还给剧院做幕帘,这是外面来的工作。我想见你。驿站直接能到这里,要是你不愿意冬天来,春天的时候你一定愿意。

詹姆斯·马伦先生,

致沃尔特·麦克贝恩牧师,1853年4月7日。

一直没收到回信,希望您一切安好,并且仍然对安妮·赫伦的案子感兴趣。她仍然待在监狱,忙着做我从外面找来的缝纫工作,没再提过孩子、绞刑或者以前那些事。她又给萨迪·约翰斯通写了一封信,但非常简短,我随信附在后面。你知道这位萨迪·约翰斯通是谁吗?

我没收到你的回信,萨迪,我想他们可能没有帮我寄信。今天是1853年4月1日,但不是咱们以前互相戏弄对方的愚人节。如果可能,请来看望我。我在沃利监狱,但一切安好。

致詹姆斯·马伦先生,卡斯泰尔斯客栈房东,爱德华·霍伊,1853年4月19日。

你寄给麦克贝恩先生的信已经退给你了。他已于2月25日在客栈去世,留下了一些书,没有人要。

<er h3">三</h3>

安妮·赫伦,沃利监狱,

致萨迪·约翰斯通,多伦多。捡到的人请代为寄送。

乔治拖着他从雪地里走回来的时候,我还以为他拖着的是一截木头。我根本没看出是他。乔治说,一根树杈从树上掉下来砸着他了。他没说他已经死了。我等着他吱声,他的嘴巴半开,里面还有雪,眼睛也是半睁着。外面的暴风雪铺天盖地,我们必须把他弄进屋。我和乔治一人拖一条腿,我拖着那腿时,在心里假装那就是一截木头。屋里我生着火,很暖和,他身上的雪开始融化。血也化开了,在他耳边流下来。我有些不知所措,很怕靠近他,总觉得他的眼睛还在盯着我。

乔治在火边坐下,转过脸去,靴子和厚重的外套都没有脱。我在原木拼就成的桌边坐下。我说,你怎么知道他已经死了?乔治说,你去摸摸他就知道了。可我不想去。外面的雪很大,狂风呼啸着刮过林间和屋顶。我说,在天堂的天父啊,我就这样得到了勇气。每动一下,我都得重复一遍这句话。得把他清洗干净,我说,来帮我。我取过化满雪水的桶,费力地脱下他的靴子,从脚开始清理。我请乔治帮忙的时候,他一直没转过脸来,也好像根本没听见,也没搭手帮我。我力气不够,根本脱不下他的裤子和外套,就只擦洗了手和手腕。我一直用手里的布隔着他的皮肤。血和雪融化在一起,淌到他的脑袋和肩膀下。我很想把他翻过来擦洗干净,可是一个人搬不动。于是,我走过去,拉着乔治的胳膊把他拽了过来。帮帮我,我说。什么?他说。我说,咱们得把他翻过来呀。于是,他帮忙一起将尸体翻成了脸朝下。就这样,我看到了,看到了斧子砍过的地方。

我们谁也没吭声。我把血啊什么的全都擦洗干净了,然后对乔治说,去,从我箱子里把床单拿过来。那是我平时舍不得铺在床上的好床单。我看也没有必要脱下他的衣服了,尽管那些衣服料子都不错。因为血液凝固的地方就得把衣服剪开,最后也不过剩下一堆破布头。我从他头上剪下了一小绺头发,因为我记得当初莉拉在收容所死掉的时候,他们就是这么做的。接着,乔治帮忙把他卷进了被单里,我把被单缝了起来。我一边缝,一边跟乔治说,去棚屋堆木头的背风处看看,够不够地方给他挖个墓。把木头搬开,下面的土可能更松软一些。

缝被单的时候,我得蹲伏下去,几乎像是和他一起躺在地板上。我先折起被单把他的脑袋缝在了里面,要不就得看着他的眼睛和嘴巴。乔治走了出去,我听到他在风雪中按我说的在干活,有时候木头扔在墙上发出砰的一声。我继续缝,一边看着他的身体一点一点消失在被单里,甚至一边大声说,这就好了,这就好了。床单在头部折叠了起来,到了脚部就不够了,于是我把在收容所学做的一件镶边小圆孔的衬裙接了上去,这才把他全身都缝了进去。

我出去给乔治帮忙。他已经把木头都搬走了,正在挖坑。那块地跟我想的一样,比较松软。他拿着铁锹,我就拿起了宽铲,他挖坑、松土,我铲土。

然后,我们把他抬了出来。现在已经不能一人拖一条腿了,于是乔治搬着头部,我抓住衬裙缝着的脚踝。我们把他推滚进了坑里,然后开始掩埋。乔治用铲子,我用铁锹铲不起太多土,只好用双手往里推铁锹,然后用脚使劲踩。土都填进去之后,乔治又用铲子使劲把地面拍平。接着,我们在雪地里把木头全都搬了回来,像以前一样堆在那里,看起来就像根本没人动过一样。我记得当时我们都没戴帽子和围巾,却干活干得浑身发热。

我们又拿了一些烧火的木头进屋,插上了门闩。我擦洗地板,对乔治说,脱掉你的靴子,再把外套也脱了。乔治照办了,然后坐在了火边。我用猫薄荷叶做了一种以前特里斯太太做过的茶,又往里面加了一块糖。但乔治不想喝。太烫了,我说。茶放凉了一些之后,他还是不想喝。于是,我开始和他说话。

你不是故意的。

当时太生气了,你并不是故意那么做的。

我见过以前他是怎么对你的。我看到他为一点小事就把你揍倒在地上,而你只是一声不吭地站起来。他也是那么对我的。

要是你没这么做,总有一天,他也会这样对你的。

听着,乔治,你听我说。

要是你去自首,你想想,会发生什么事?他们会把你绞死的。你死了,就再也不能给任何人带来任何好处。你的土地会怎么样?很可能又会回到王室手中,会有其他人得到它,你曾经付出的辛苦全都为别人白忙活了。

要是你走了,我会变成什么样呢?

我拿来一些凉的燕麦蛋糕,热了热,然后放了一块在他膝头。他拿起来,咬了一口,嚼了几下,却无法下咽,全都吐进了火里。

我说,听着,我比你大,懂得多些。我也是有信仰的,我每天晚上都对着上帝祈祷,我的祷告得到了回应。我和其他传教士一样清楚上帝的想法。我知道上帝不想让你这样一位好小伙被绞死。你要做的就是道歉,诚心诚意地道歉,上帝会原谅你的。我也会道歉,因为当我看到他死去的时候,我不希望,没有一分钟希望他是活着的。我会说,上帝啊,请你原谅我。你也这么做。跪下。

但他没有跪。他也没有离开他的椅子。我说,好吧,我有个主意,我去拿《圣经》来。你相信《圣经》吧?我问他。说你相信,点点头。

我没看清他点没点头,但是我说,好,好,就是这样。现在,我要告诉你以前我们在收容所会怎么做。当我们想知道自己身上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或者生活中应该怎么办,就会随意翻开一页《圣经》,用手指随意一指,然后睁开眼睛,读出指到的词句,它会给你指引。要想更保险的话,那就在闭眼睛时说,上帝指引我的手指。

他的手放在膝盖上动也不动。所以我说,好吧,好吧,我替你来做。我做了一遍,然后把手指指到的地方读了出来。我把《圣经》靠近火光,好看清上面的字。是一些关于变老、白头发的话,神啊,求你不要离弃我!我说,这意思是说,你应该一直活到头发花白的老年,在此之前,什么事都不该发生在你身上。它是这么说的,《圣经》里。

接下来的词句说,某某来了,怀孕了,给他生了个儿子。

《圣经》上说你会有个儿子,我说。你必须活着,结婚生子,慢慢变老。

但下一句我记得特别清楚,一字一句都记得。他们现在所告我的事并不能对你证实了。

乔治,我说,你听见了吗?他们现在所告我的事并不能对你证实了。这就是说,你是安全的。

你是安全的,快站起来。站起来,去躺在床上,睡一觉。

他自己根本动不了。我拉了又拉,把他拉着站了起来,一直扯到床边——不是屋角他自己那张床,而是大床——又把他摁到床上躺下。我推着他翻了个身,把衣服脱到只剩下衬衫。他的牙齿直打战,我担心他是不是感冒或发烧了。我把所有的熨斗都加热,用布裹起来,一个挨一个摆在他旁边。棚屋里没有威士忌或者白兰地,只有猫薄荷茶。我往里面又加了一些糖,然后用汤匙一勺一勺地喂进他嘴里。我用双手揉搓他的脚,然后是胳膊和腿,又把热水泡好的衣服拧干了敷在他腹部和心口。我用非常温柔的语调对着他说话,让他安心去睡,等一觉醒来,头脑就会清醒,所有的恐惧都会烟消云散。

一根树杈砸中了他。就跟你告诉我的一样。我能看见那树杈掉下来,太快了,一路砸掉了很多小枝叶,快得简直像开枪一样。然后怎么着?砸到他脑袋上,死了。

终于把他哄睡着之后,我也在他旁边躺了下来。脱掉罩衣以后,我看见自己胳膊上青紫的瘀痕。我撩起裙子,想看看大腿上的瘀痕还在不在。还在。手背上我咬过的地方仍然瘀青一片,还很疼。

我躺下之后,什么也没发生。我整晚都没睡,一直听着他的呼吸声,时不时摸摸他,看他身上有没有暖和过来。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我就起身生着了火。他听到声音也起了床,情况看起来好些了。

他并没有忘记发生过的事,但说话的样子像是觉得一切都没关系。他说,我们当时应该做做祷告,从《圣经》里念点儿什么。他打开门,外面还飘着很大的雪,但天空很晴朗。那是那年冬天的最后一场雪。

我们走出去,念了《主祷文》。然后他说,《圣经》在哪儿呢?怎么没在架子上?我从火边拿过来之后,他又说,怎么在那儿啊?我什么也没说。他不知道该念哪一段,我就选了《诗篇》第131章,我们在收容所的时候必须念这个。耶和华啊,我的心不狂傲,我的眼不高大。我的心平稳安静,好像断过奶的孩子在他母亲的怀中;我的心在我里面真像断过奶的孩子。他念了这一段。然后他说,他要铲出一条路,去告诉特里斯一家。我说我待在家里给他做点儿饭吃。接着,他就出去铲雪了,但没有像我等待的那样,累了就回来吃饭。他一直铲啊铲啊,铲出了一条很长的路,然后就走了,一直没回来。天快黑了他才回来,说吃过饭了。我问,你告诉他们树的事儿了吗?他第一次用那种不善的目光看了我一眼,和他哥哥过去看我的目光一样。我再也没有提过那件事,一句也没再提过。他也再没有对我说过任何话,除了在我梦里。但我能够清楚地区分做梦和清醒,在我清醒时,除了那种不善的目光,别的什么都没有。

特里斯太太来过,想把我带到他们家一起生活,就像乔治那样。她说,我可以在那里吃,在那里睡,他们有足够的床。我不肯去。他们觉得我不去是因为太过悲伤,其实我是怕有人看到我身上的瘀青,也不愿意别人看到我哭。我说我不怕一个人住。

我几乎每晚都做梦,他们中的一人拿着斧子追我。不是他,就是乔治,反正是他们中的一个。有时候不是斧子,是他们中的一人用双手举着一块大石头,躲在门后等着我。梦是对我们的警告。

我不再待在屋里,怕他找到我。当我不在屋里而是在外面睡以后,噩梦没那么频繁了。天气忽然就暖和起来,外面蚊虫也多了,可我并不怎么在乎。我能看见它们咬出的包,却没有任何感觉,这也是我在外面受到庇护的征兆之一。一听到有人过来,我就蹲下身去。我吃一些浆果果腹,红的黑的都有,上帝保佑我没吃出毛病。

过了一阵,我开始做另一种梦。乔治来跟我说话,仍然带着那种不善的眼光,但他试图掩饰,假装自己很友好。他不断地进入我的梦境,对我说谎。天渐渐冷了,可我不想进屋。露水很重,睡在草丛里,我的衣服被浸湿了。该怎么办呢?我拿了《圣经》翻开,想从中得到启示。

现在,我的欺骗行为受到了惩罚,因为《圣经》什么都没有告诉我,我仍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我的欺骗就是——帮乔治读《圣经》的时候,我没有完全按照手指指到的地方去读,而是迅速从周围找了更合意的词句。以前在收容所的时候,我也经常这么做。我总是能找到好句子,可谁也没有怀疑。你就从来没有这样,萨迪。

所以,我现在受到了惩罚,不管怎么找,我都再也无法从《圣经》中得到任何帮助。但不知是什么在脑海中让我到这里来,我就来了。我听别人谈起过,说这里很暖和,流浪汉们特别想被关进这里。于是我想,我也要来。告诉他们的那些话,也不知是怎么钻进我脑海里的。我告诉他们的都是乔治经常在梦中对我所说的谎话,他想让我相信,那件事是我做的,不是他。在这里乔治没法伤害我,这也是我过来的主要原因。要是他们觉得我疯了,而我很清楚我没有,我就是安全的。只是,我很希望你能来看看我。

我也很希望那些哀号声能够停止。

写完这封信之后,我会把它和剧院那些幕帘一起装起来,还会在信封上写上“捡到的人请代为寄送”。我相信这比交给他们要好,因为以前给他们的两封信,他们根本就没有寄出去。

<er h3">四</h3>

克里斯蒂娜·马伦小姐,沃利,

致利奥波德·亨利,金士顿女王大学历史系,1959年7月8日。

是的,我就是特里斯·赫伦的妹妹记得的那位去过农场的马伦小姐,她把我称为“戴着帽子和面纱的年轻美女”实在是太客气了。那是我开车时戴的面纱。要是我没弄错的话,她提过的那位老妇人应该是赫伦先生祖父的嫂子。既然你在写他的传记,肯定已经把人物关系搞清楚了。我自己从来没有投票给特里斯·赫伦,因为我是保守党,不过,他是一位很有趣的政治家,就像你说的,他的传记能在这个地区引起更多关注——这里总让人觉得“死气沉沉的”。

他妹妹没有专门提到那辆汽车,我倒觉得很诧异。那是一辆斯坦利蒸汽汽车,1907年我二十五岁生日时自己买的,花了一千两百元,是祖父詹姆斯·马伦留给我的遗产的一部分。他以前是沃利的治安员,靠买卖农场赚到了钱。

我父亲去世得早,母亲带着五个女儿住进了祖父家。那是一栋很大的石头房子,叫特拉奎尔,现在成了少年犯的收容所。我有时候开玩笑说,那里早就是收容所了!

我年轻时,家里雇着一名园丁、一名厨师和一名缝纫女工。他们都是些“怪人”,彼此不和,之所以得到现在的工作,全是因为我祖父在看县里的监狱时对他们很感兴趣,最终把他们都带回了家。

我买那辆蒸汽汽车的时候,姐妹里就只剩下我还住在家里,老仆人里也只剩下了那个缝纫女工,人们叫她“老安妮”。她对这个名字毫无异议,自己也这么称呼自己,有时候会给厨师留字条说:“茶一点也不烫,你加热过了吗?老安妮。”整个三楼都是她的地盘,我的一个姐妹——多莉——说,不管什么时候她梦到家,也就是特拉奎尔,都会梦到老安妮站在三楼的楼梯顶上挥舞着量尺,穿着黑裙子的长手臂毛茸茸的,像只大蜘蛛。

她有只眼睛向一侧斜视,这总让我们觉得她比一般人看到的东西要多。

祖父不准我们打探仆人们的私生活,尤其是待过监狱的,当然我们还是悄悄问了。有时候老安妮把监狱叫作收容所。她说隔壁床有个女孩总是尖叫,不停地尖叫——这就是为什么安妮会逃进树林里去。她说那个女孩因为不小心把炉火弄灭了挨过打。那你为什么会进监狱?我们问她,她会说:“因为我说谎。”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以为说谎是要进监狱的!

有时候她心情不错,就会和我们玩藏顶针的游戏。有时候心情不好,要是她熨衣摆的时候我们翻得太快或者停得太早,她就会拿别针扎我们。她说她知道有一个地方,可以拿砖块放在孩子们的头顶上,就能让他们不长个儿。她讨厌做婚纱(她就一直不用给我做!),觉得我那些姐妹们嫁的男人都不怎么样。她尤其讨厌多莉的情郎,所以在衣袖的位置故意留了些细微的瑕疵,结果不得不把衣袖撕掉,多莉都哭了。但是,总督和明托夫人来沃利那会儿,她给我们做的舞会礼裙漂亮极了。

关于她自己有没有结婚的问题,她有时候说结了,有时候说没结。她说,曾有一个男人来到收容所,让所有姑娘在他面前一字排开,然后说:“我要那个炭黑色头发的。”那就是老安妮,可是她拒绝跟他走,尽管那人是乘马车来的,十分有钱。很像灰姑娘的故事,可惜结局不同。她又说,树林里的一头熊杀死了她的丈夫,是我祖父杀了那头熊,用熊皮裹着把她从监狱带回了家。

我妈妈过去常说:“行了,姑娘们。别让老安妮说了,她的话你们一个字儿也别信。”

我好像说了很多很多背景信息,但你的确说过你对那一时期的细节很感兴趣。跟很多像我这个年纪的人一样,我可能常常忘记买牛奶,但却能清楚地说出八岁时候那件外套的颜色。

好,当我买了那辆蒸汽汽车后,老安妮让我捎她出门兜风。事实证明,她心里想的更接近于一次旅行。当时我很惊讶,因为她以前从来都不想出去旅行,她拒绝去尼亚加拉大瀑布,甚至连七月一日到港口看烟花都不去。而且,她对汽车这种东西很不放心,对我这个司机也一样。但更令我惊讶的是,她竟然还有想去看望的人。她想让我开到卡斯泰尔斯,去看看赫伦一家,她说那是她的亲戚。那些人可从来没有看望过她,也没给她写过信。我问她有没有提前写信过去,问问是否方便探访。她说:“我不会写字。”这真荒谬——她经常给我们的厨师写字条,我去广场或进城时还写很长的购物清单。镶边、硬粗布、塔夫绸——这些她可都会写。

“而且,根本不用提前知会他们,”她说,“乡下的习惯不一样。”

好吧,反正我很喜欢开我的蒸汽汽车来个短途旅行。我从十五岁开始开车,但这可是属于我的第一辆车,可能也是休伦县唯一一辆斯坦利蒸汽汽车。人们都会出来看它,它可不像别的汽车那样叮叮当当、噪声轰隆,而是像大帆船那样静静地在湖面滑行。它也不会弄得周围乌烟瘴气,只在车尾留下一道蒸汽。这款车在波士顿是禁行的,因为排出的蒸汽会增加空气中的水雾。我特别喜欢跟人说,我以前开的车可是在波士顿禁行的!

六月的一个星期天,一大早我们就出发了。汽车预热启动一共花了二十五分钟,老安妮一直笔直地坐在副驾驶座上,就跟已经上路了一样。我们都戴着兜风面纱,穿着长长的宽松外衣,不过,老安妮里面穿的是深紫红色的丝裙。实际上,那是她给我祖母做觐见威尔士亲王的衣服时顺便做的。

蒸汽汽车行驶在路上的感觉简直美妙极了。它的时速能达到五十英里——在当时算很厉害了——但我没开那么快,我不想让老安妮太紧张。我们出发时人们还在教堂里做礼拜,过了一会儿,路上开始挤满了回家的马车,闹哄哄的。我很有礼貌地贴着他们缓缓前进,但老安妮可不想保持镇静,她不停地说:“快挤一下。”她是让我鸣喇叭,喇叭由一个在我旁边挡泥板下面的小球控制。

她上次离开沃利的时间肯定比我出生的时候还早。我们经过索特福德的桥(那是一座老铁桥,因为双向都可以转弯,所以以前经常发生车祸)时,她说以前这里没有桥,你得付钱坐摆渡的船。

“我没有钱,但我提起裙子,踩着石头涉水过去了。”她说,“那年夏天就是那么干旱。”

我当然不知道她说的是哪年夏天。

后来就到了,看这些大片的田地,那些树桩不见了,树林都哪儿去了?看这条路多直啊,他们的房子竟然是用砖头盖的!那些跟教堂一样大的房子是什么?

谷仓,我说。

我认识去卡斯泰尔斯的路,但到了那儿之后觉得老安妮应该给我指路到底往哪儿开。但她什么忙也没帮上,我在大路上来回兜圈,等着她找到熟悉的地方,可她说:“要是看到那家客栈就好了,我就能认识后面的路。”

这是一座工业城镇,在我看来算不上特别漂亮。我们的车果然引起了人们的注目,我也没熄火,大声问他们赫伦农场怎么走。人们边喊边比画,我总算找到了路。我让老安妮注意看信箱上的名字,可她全神贯注地在找那条小溪。我自己认出了赫伦的名字,拐进了一条长长的小路,路尽头是一座红砖房和几座让老安妮惊讶过的谷仓。这种带着外廊和主窗的红砖房是那时最流行的样式,到处都能看到。

“看那儿!”老安妮说,我还以为她说的是牧场里飞奔的一大群母牛,但她指着的却是一个大土墩,上面长满了野葡萄,立着几根木桩子。她说那就是过去的棚屋,我说:“好的,不错——现在,希望你能认出一两个熟人吧。”

周围有很多人。几辆客人的马车停在阴凉处,被拴好的马匹正在吃草。车子停在外廊边的时候,一些人站好了队看着它,但他们并没有走上前来——连跑出来的小孩子也没像城里孩子那样围到近处。他们只是抿着嘴站成一排,静静地看着。

老安妮看着的却是另外的方向。

她让我下车。下车,她说,然后问周围的人,这里有没有一位乔治·赫伦先生,他还活着吗,还是死了?

我照她说的下了车。周围有个男人回答说,是的,他还活着,是我父亲。

哦,我带来了一个人,我告诉他们,我把安妮·赫伦带来了。

那个人说,那又怎样?

(信写到这里中断了一阵,因为我晕倒了几次,去了趟医院,花纳税人的钱做了很多检查。现在,我回来了,把前半部分重读了一遍,惊讶地发现我竟然写得如此没有章法,但实在懒得重写一遍。我甚至还没写到你感兴趣的特里斯·赫伦呢,耐心点儿,马上就写到了。)

我觉得,老安妮的出现让这些人都傻了眼。他们一直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做了些什么,是不是还活着。但你可别以为人们会蜂拥而上,激动地迎接她。只有一个年轻人走了出来,非常有礼貌,把她和我先后搀下了车。他告诉我说,老安妮是他祖父的嫂子。要是我们早几个月过来就好了,他这么说,因为那时候他祖父身体健康,头脑清楚——他甚至还给报纸写了篇文章回忆早年的生活呢——但后来就病了。病好以后,就不能跟以前比了。他没法说话,只是偶尔说几个词。

这个有礼貌的年轻人就是特里斯·赫伦。

我们抵达的时候,他们可能刚刚吃完饭。女主人走出来,让特里斯·赫伦问我们吃饭了没有。你可能以为她或者我们有一方不会说英语,其实是因为他们全都特别羞涩——那些深色头发的女人,穿着深蓝色礼拜日西服的男人,不说话的孩子们。希望你别以为我是在嘲笑他们——只是,以我的生活来说,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要那么羞涩。

我们被带进了饭厅,房间里并没有用过餐的味道——他们肯定是在其他地方吃的饭——然后他们端上了丰盛的食物,我记得有腌萝卜、生菜叶、烤鸡、草莓和奶油。盘子是特意从瓷器柜里拿出来的,不是日常用的那些,是上好的印度树图案的古董瓷器。他们这里什么都是成套的,豪华的客厅家具,胡桃木的餐厅家具。我觉得,他们还得过段时间才能适应有钱人的生活。

老安妮很享受被人手忙脚乱伺候着的感觉,她吃了很多,拿着一根鸡骨头咬着上面最后一丝肉。孩子们都躲在门口,女人们在外面厨房低声甚至带着些震惊的语调交谈着。那位年轻人,特里斯·赫伦,坐在桌边作陪,我们吃的时候他喝茶。他滔滔不绝地说了很多关于自己的事,告诉我说他是诺克斯神学院的学生,很喜欢多伦多的生活。我有种感觉,他想让我知道神学院学生并不像我以为的那样呆板,生活也并不是那么严苛。他曾经在多伦多海柏公园滑平底雪橇,在汉兰角野餐,还在河谷动物园看过长颈鹿。他说话的时候,孩子们好像胆大了一点儿,开始溜进屋里来。我就问了一些常见的白痴问题:你多大啦?你在学校念几年级?你喜欢你的老师吗?他催促着孩子们回答,要么就干脆替他们说出了答案,还告诉我哪些是他的弟弟妹妹,哪些是他的表亲。

老安妮问:“你们喜欢彼此吗?”她的问题引起了一些滑稽的表情。

女主人走进来,又通过神学院学生对我传话。她告诉他说,祖父已经起来了,正在前廊里坐着。她又看着那些孩子们说:“你让他们都进来干吗?”

我们全都走到前廊去,那里放着两把直背椅子,其中一把上面坐着一位老人。他有一把雪白的漂亮胡子,一直垂到马甲的下缘。他那一张苍白、恭顺、衰老的长脸,似乎对我们没什么兴趣。

老安妮说:“哦,乔治。”好像眼前的一切跟她所想的差不多。她坐在另一把椅子上,对那些女孩里的一个说道:“去给我拿个靠垫来,那种薄垫子,垫在我腰后面。”

整个下午我都开着斯坦利蒸汽汽车带人们兜风。我现在很了解他们,所以根本不问“谁想去兜风”或者“你们对汽车感兴趣吗”,我只是走到外面,像对待马一样这里那里拍拍我的车,然后看了看里面的锅炉。神学院学生跟过来,念了念车侧面的名字:“绅士快车。”他问这是不是我父亲的。

我的,我说。我解释了一下锅炉里的水如何加热,锅炉能够承受多大的压强。人们总是好奇这个——会不会爆炸。这时孩子们已经靠得很近,我忽然说锅炉水箱快空了,问哪里能够取到水。

他们一阵风似的拿上了桶,开始压水泵!我去问外廊那些男人可不可以取水,他们说请便,我道了谢。锅炉装满水后,我很自然地问他们要不要看我预热蒸汽,其中一个代表说,也行。预热的过程里,所有人都很有耐心,男人们全神贯注地盯着锅炉。这肯定不是他们见到的第一辆汽车,但很可能是第一辆蒸汽汽车。

按照当时的习俗,我先带男人们去兜风。启动汽车时,他们充满怀疑地看着我拨弄那些按钮和拉杆。一共要推拉十三个不同的东西!我们在小路上开到时速五英里,然后是十英里。我知道,让一个女人开车载着,他们肯定有点儿别扭,但对这车的好奇占了上风。接着,我又拉了一车孩子,由那位神学院学生抱进去,告诉他们好好坐着、抓紧、别害怕、别掉下去。已经知道哪里有沟和水坑,我就开得更快了些,他们一路又害怕和又兴奋地喊叫个不停。

有些当时的感受我没有说,但现在我正享受着一杯傍晚的马提尼,所以借着酒劲说出来。我没告诉你我自己遇到的问题,因为那是些爱情的烦恼。那天和老安妮出门的时候,我就决定要尽可能地好好享受,否则简直是对斯坦利蒸汽汽车的侮辱。这辈子我都觉得这条原则很好——尽量去享受一切,即使是不太可能高兴起来的时候。

我让一个男孩跑回前廊,去问问他祖父想不想兜个风。他跑回来说:“他们都睡了。”

回去之前,我得重新装满锅炉,特里斯·赫伦走过来,站在我旁边很近的地方。

“你给了我们难忘的一天。”他说。

我并不是不屑于和他调情。实际上,未来还有一段很长的调情生涯等着我呢。一旦失恋,你就根本不去想结婚的事了,这是自然而然的。

我说,他一回多伦多的朋友身边,就会把今天忘个干净。他说真的不会,他永远也不会忘记,还问,他可不可以给我写信。我说,谁也不会不让你写。

回家的路上,我想,要是他真的迷上我可就太荒谬了。一个神学院学生。当时我根本不知道他会离开神学院进入政治学院。

“真遗憾,赫伦先生没能跟你说话。”我对老安妮说。

她说:“没事,我可以跟他说。”

实际上,特里斯·赫伦的确给我写过信。不过,当时他心中肯定也有顾虑,因为他在信里附上了一些教会学校的小手册,关于给教会学校捐款什么的。这让我有些反感,就没有回信。(数年之后,我还开玩笑说,要是我当时好好发挥的话,说不定已经嫁给他了。)

我问老安妮,赫伦先生能不能听懂她对他说的话,她说:“差不多。”我又问,再见到他,开心吗?她说开心。“他能再见到我也很开心。”她说,声音里带着一种沾沾自喜,很可能是关于她的裙子和我们的车。

那时的路边种了一排高大的树,我们的蒸汽汽车在弯垂的树冠下一溜烟地开过去。几英里之外就看到了那片湖——在树木和山峦的缝隙里远远地瞥到了几眼,于是老安妮问我,这有没有可能是同一个湖,沃利那个?

当时周围有很多老年人,脑子里装满了稀奇古怪的想法——我猜老安妮比大多数人还要严重。我记得有一次她告诉我,说以前在收容所的时候,有个女孩胃里发烧难耐,生出了个婴儿,只有老鼠那么大,已经死了,但她们把它放进烤箱时,它忽然膨胀成正常大小,烤上了一层很好的颜色,还开始踢腿。(你现在肯定在想,让一个老妇人去回忆往事,简直就跟翻开破布袋子一样。)

我告诉她说这是不可能的,肯定是一个梦。

“有可能,”她说,难得赞成我的话,“我以前的确常常做很可怕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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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宇宙飞船着陆

尤妮·摩根失踪的那天晚上,雷亚正在卡斯泰尔斯一个叫蒙克的非法酒贩家里。这是一栋简陋、狭小的木板房,河水经常泛滥,泥渍一直蔓延到墙的一半高处。是比利·杜德带她来的。比利在大桌子的一头打牌,桌子另一头,有人在聊天。在房间的一角,煤油炉子旁边有把摇椅,雷亚就远远地坐在那把摇椅上。

“自然的召唤,没错,可以说是自然的召唤。”一个男人说,他之前说了关于拉屎的事。另一个男人叫他注意用词。没人往雷亚这边看,但她知道那人说这话是因为她。

“他走到石堆上,去响应自然的召唤,心想要是手边能找到点成片的东西多好,尽管他并不抱多大希望。他看到什么了?到处都是,一张一张的,到处都是这东西。要的就是这个!满地都是。他捡起一张放到口袋里,心想下次都够用了。他没再多想,返回营地。”

“他是在部队里吗?”有人问。这人雷亚认识,他给学校的人行道铲雪,整个冬天都是。

“怎么这么说?我没说在部队啊!”

“你说营地,军营。”铲雪的那个人说。他叫丁特·梅森。

“我从来没说军营。我说的是伐木营地,在魁北克省北部。那么大老远的地方,部队跑去干吗?”

“我以为你说的是军营呢。”

“有人看到他捡回来的东西。那是什么?这个嘛,他说,不知道。从哪儿捡的?地上。那你觉得是什么?嗯……我不知道。”

有人说:“听着很像石棉。”这人雷亚也面熟。他以前是老师,现在卖无水烹饪用的锅碗瓢盆。他有很重的糖尿病,据说阴茎头上永远都有那么一粒糖,结晶的。

“石棉,”讲故事的男人说,一副不太高兴的样子,“他们在那儿开采出了全世界最大的石棉矿,发了大财!”

丁特·梅森又大声说:“找到石棉的那个人可没发财。信我的,他没发财。事情从来都是这样,发现的人发不了财。”

“也不一定。”讲故事的人说。

“从来都是这样。”丁特说。

“有人就找到了金矿,发了大财,”讲故事的人不甘示弱,“很多人都发了!他们找到了金子,成了百万富翁,亿万富翁。哈里·奥克斯爵士就是一个。他找到金矿,成了百万富翁!”

“他最后死于非命。”一个一直没说话的人这会儿插进来。丁特·梅森笑起来,其他几个也跟着笑起来。卖锅碗瓢盆的那个人说:“百万富翁?亿万富翁?然后呢?”

“杀身之祸呗,到头来得了这么个好!”丁特·梅森在一片笑声中大声说。讲故事的那个人两手拍桌,摇晃着桌子。

“我从没说他没遭杀身之祸!从来没说!我们在这儿说的不是这个!我说的是他找到金矿了,得着好处了,成了百万富翁!”

大家赶忙抓紧酒瓶和杯子,免得摔到地上。连打牌的那几个也停下来跟着笑。比利背对着雷亚,宽宽的肩膀裹在白色的衬衣里。他的朋友韦恩在桌子另一边站着,看他们打牌。韦恩的父亲是联合教会的牧师,他家住在邦迪村,离卡斯泰尔斯不远。韦恩和比利是大学同学,他将来要当记者,已经在卡尔加里一家报社工作了。关于石棉的谈话还在继续,韦恩抬眼时和雷亚的目光相遇了。从那会儿起他就一直看着她,他微微笑着,脸又有点紧绷,就那样一直笑着。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四目相对,但他通常不笑,看她一眼,然后转开,比如在比利说话的时候把目光挪开。

蒙克先生吃力地站起身。不知是得过病还是遭遇过什么事故,他成了瘸子。他拄着拐棍走路,腰几乎弯成九十度。坐下来看着和正常人差不多,站起来身子就弯到桌子上了。蒙克先生在人们的笑声中站了起来。

讲故事的那个人也站了起来,也许是不小心,把杯子打到地上了。杯子碎了,人们开始喊:“赔钱!赔钱!”

蒙克先生说:“下次再赔。”这样洪亮又充满善意的声音从那痛苦、瘦小的身躯里发出来,显然是要平息这场争吵。

“一屋猪脑子!”讲故事的那个人一边喊,一边踢开玻璃碴子,从雷亚旁边匆匆向后门走去。他的手不停地攥起、放开,攥起、放开,眼里满是泪。

蒙克太太拿来扫帚。

雷亚一般不到屋里来,而是和韦恩的女朋友露西尔在外边坐在韦恩或比利的车里。他们进去喝酒,说半小时话就出来。(这个承诺不能当真。)但八月初的这天晚上,露西尔病了,在家休息。比利和雷亚就独自去沃利跳舞了,跳完舞他们没有在车里亲热,而是直接开车来了这儿。蒙克家在卡斯泰尔斯边上,比利和雷亚也住在这儿。比利在镇上,雷亚住在养鸡场,从这排房子沿着河往上走,过了桥就是。

比利看到韦恩的车停在外边,就像见到韦恩本人一样和它打招呼:“吼——吼——吼!韦恩这家伙!占我们先了!”比利在雷亚肩膀上捏了一把,说:“我们走吧,你也去。”

蒙克太太帮他们打开后门,比利说:“瞧,我把邻居给你带来了。”蒙克太太看了雷亚一眼,仿佛雷亚是路上的一块石头。比利·杜德有个怪癖,他喜欢把人归堆。他会说“穷人”或“劳动阶层”(雷亚只在书本上看到过这个说法)。他把雷亚和蒙克一家归为一堆,因为雷亚就住在山上的养鸡场。比利不明白,雷亚家可不认为自己是屋子里这些人的邻居。她父亲一辈子都不会到这儿坐下来喝杯酒。

雷亚在去镇里的路上碰到过蒙克太太,不过她从来不说一句话。蒙克太太是黑头发,不过已经开始变白,她把头发盘在脑后,也不化妆。和卡斯泰尔斯这个地方很多女人不一样,蒙克太太保持着苗条的身材。她穿着朴素、整洁,不是特别显年轻,不过在雷亚看来也不是典型的家庭主妇打扮。今晚蒙克太太穿的是一条方格裙子,一件黄色的短袖衬衣。她脸上从来只有一种表情,虽然不是敌意,却也十分严肃、专注,仿佛时常扛着幻灭和忧虑的重担。

蒙克太太带着比利和雷亚来到房子中间这屋子。坐在桌边的那些男人没人抬头,直到比利拉出一把椅子,他们才注意到他。这说不定是什么规矩。所有人都当雷亚不存在。蒙克太太把摇椅里的东西拿起来,示意雷亚坐下。

“给你来个可口可乐?”她说。

雷亚穿着橙绿色的跳舞裙,坐下的时候,裙衬发出一阵吸管吸东西似的声音。她面带歉意地笑了笑,但蒙克太太早已经转身走开了。唯一注意到这动静的是韦恩,他正从前厅进来。韦恩抬了抬眉毛,他向她致以同志式的问候,却又像做了什么亏心事。雷亚从来都搞不清韦恩到底喜不喜欢她,哪怕在两个人跳舞的时候。那是在沃利会馆,韦恩和比利按照习惯每晚交换一次舞伴。韦恩搂着雷亚,仿佛她只是他负责的一包什么东西。他的舞跳得死气沉沉。

和平常不一样,韦恩和比利这会儿谁也没注意到谁。气氛有点紧张,仿佛一触即发。在这些年纪比他们大的男人们面前,他们小心谨慎,十分收敛。

除了丁特·梅森和那个卖锅碗瓢盆的,雷亚还认识干洗店的马丁先生和殡仪员博尔斯先生。另外一些人有的面熟,有的没见过。所有这些人都不会觉得来蒙克家有什么丢人的,这不是那种地方。不过终究是小小的污点,说起“他到蒙克家”,仿佛是在解释什么,日子过得好好的人也不例外。

蒙克太太给雷亚拿来可口可乐,不过没拿杯子。可乐也不是冰的。

蒙克太太刚才从椅子上拿走的是一堆衣服,喷了水的,卷好了正准备熨。蒙克太太继续熨衣服,做着这普普通通的家务。这张桌子也可以擀馅饼皮。饭已经做好了。屋里有个柴火炉,但现在是凉的,上边铺着报纸。夏天他们用煤油炉做饭。空气中有股煤油味,还有潮湿的灰泥散发出的味道。壁纸上有河水泛滥时留下的泥渍。屋子里没什么东西,很整洁,深绿色的窗帘一直垂到窗台。房间一角有块马口铁挡板,后边也许暗藏着送菜升降梯。

对雷亚来说,屋子里最有趣的人是蒙克太太。她光着腿,却穿着高跟鞋。鞋跟踏在地板上,不停地发出嗒嗒的声音。她就这样在桌边忙着,不时去餐具柜那边取取东西,威士忌放在那里。她还会在餐具柜边停下来,在小本子上记下:雷亚要了可口可乐,谁谁打碎了杯子。蒙克太太嗒嗒地走去后厅仓库,回来时一手拿着几瓶啤酒。她像聋哑人一样机警而安静,时刻留意桌边的每一个信号,默默地照办,脸上始终没有一丝笑意。这让雷亚想起有关蒙克太太的一些传言,她不禁想到男人发出的另一种信号。蒙克太太会解下围裙,领那人去前厅。那儿一定有一道通往卧室的楼梯。而别的男人,包括她丈夫,都会装作没看见。蒙克太太头也不回地往上走,让身后的男人盯着那教师裙里裹着的美臀。然后她就躺到床上,既没有一丝犹豫,也不带一点热情。这样无所谓的献身,这样没有感情色彩的交易,买卖双方刹那间强烈的欲望——雷亚竟为此感到一种可耻的兴奋。

一次次被别人压在身下,几乎不知道是谁在干,用那种秘密的能力将它整个吸纳。

雷亚想起她和比利跟着蒙克太太进屋的时候,韦恩正从前厅出来。他去楼上了?(后来他告诉她,是去打电话了,给露西尔的,他答应过她。后来雷亚开始相信那些传言都是假的。)

雷亚听到有人说:“注意用词。”

“自然的召唤,好吧,那就说自然的召唤。”

过了蒙克家,第三栋房子就是尤妮·摩根家,也是这条路上最后一家。尤妮的母亲说大概是午夜时分,她听到纱门的关门声。虽然听到关门声,但是没多想。肯定是尤妮去上厕所。直到1953年,摩根家还没有装自来水。

当然了,夜里谁也不会跑那么远。尤妮和老太太蹲在草地上解决,老头浇在走廊那头的绣线菊上。

之后我一定是睡着了,尤妮的母亲说,但后来又醒了,我一直没听见她回来。

她来到楼下到处找。尤妮的房间在厨房后边,但天这么热,她在哪儿睡都有可能。可能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也可能在门厅的地板上摊开了睡,那儿有穿堂风。或者去走廊上,那儿有把不错的汽车座椅,是很多年前尤妮的父亲在公路远处发现的,别人不要了的。可是哪儿都不见尤妮的影子。厨房里钟表的指针指向两点二十。

尤妮的母亲上楼,把丈夫摇醒。

“尤妮没在楼下。”她说。

“那她在哪儿?”她丈夫问,好像她应该知道。她不得不一次次地摇丈夫,免得他再睡着。他拿什么消息都不当回事,别人说什么他都不想听,清醒的时候也是这样。

“起来,起来,”她说,“我们得找到她。”最后她丈夫终于屈服,坐起来,穿上裤子、靴子。“拿上手电。”她说。就这样,她在前面,丈夫跟在后面,她再次下楼,来到走廊上、院子里。丈夫负责打手电,她负责指挥。她叫他往去厕所的小路两边照。厕所在院子后面,周围是一簇丁香花和醋栗灌木丛。他们往厕所里看了看,什么都没有。然后向粗壮的丁香枝干间(简直可以说是树了)照去,又沿着几乎淹没在草丛中的小路找——他们几乎都迷路了,穿过一段下弯的铁丝栅栏,一直通向野草丛生的河边。可是他们什么都没发现,没看到有人。

他们穿过菜园往回走,手电照在喷了药粉的土豆棵子上和大黄茎上,大黄大多已经结籽了。老头用靴子抬起一片宽宽的大黄叶子,往下面照了照。他老婆问他是不是疯了。

她记得尤妮有过梦游的毛病,但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

她发现房子一角有个东西在闪闪发光,像是一把刀,要么就是个穿着盔甲的人。她说:“那边,那边,往那边照。那是什么?”可那只不过是尤妮的自行车,她每天上班时骑的。

然后母亲开始喊尤妮的名字,房前屋后地喊。李子树已经长到和前边的房子一般高,树下没有人行道,只有一条脏兮兮的小路穿行其间。树干纵横交错,像是守夜人,又像一只只黑色的动物在夜色中隆起背。等待回应的时候,她听到一只青蛙的叫声。声音如此真切,好像青蛙就在树枝上。小路的尽头在半英里以外,那里是一片田地,但由于土质太湿软,派不上任何用场。地里长着些纤弱的杨树,下面是柳木丛和接骨木。另一头,小路和去往镇上的公路相接,然后越过河、爬上山,通往养鸡场。河边的浅滩上,是以前的游乐场。后来沃利那边更大的游乐场取代了它,那些大看台也就废弃了,这都是战前的事了。草地上,椭圆形的赛马场依稀可见。

这就是一百多年前小镇最初开始的地方。这儿有磨坊和旅店,但泛滥的河水让人们不得不挪往地势更高的地方。地图上仍然可见当初房子的布局,公路也设计好了,如今却只剩下这一排住人的房子。这些人要么太穷,要么太固执,所以一直留在这里。也可能是另一个极端,他们住在这里本来就是暂时的,所以索性任洪水侵袭。

他们放弃了。尤妮的父母放弃了。他们在厨房里坐下来,没有一丝光亮。有三四点钟了。他们仿佛在等尤妮回来,告诉他们该怎么办。这个家里尤妮说了算,他们已经很难想起他们说了算的时候是什么样了。十九年前,尤妮几乎可以说是闯进了他们的生活。摩根太太以为自己只是发胖,她本来就很胖,再胖一点也不怎么显。她认为肚子里的闹腾就是人们说的“消化不良”。她不是傻瓜,知道女人怎么生孩子,只是太久了他们一直没怀上,就几乎忘了有这么回事。那天她在邮局,感到浑身无力,腿抽筋,就叫人拿把椅子来。然后,她的羊水就破了。人们急急忙忙把她送去医院,不久,小尤妮就顶着一头白色的胎发,痛痛快快地生了出来。尤妮从出生起就开始吸引别人注意了。

有一整个夏天,尤妮和雷亚都在一起玩,可是她们从不觉得她们是在玩,只有别人问起时她们才会这么说。那是她们生活中最严肃的一部分,其他时间做的事在她们看来都是些鸡毛蒜皮的无聊事。从尤妮家的院子抄近道走到河堤,她们就变成不同的人了。她们都叫汤姆,两个汤姆。汤姆对于她们来说是个代号,不仅仅是名字。汤姆不分男女,是一个勇敢无比又聪明非凡的人,但运气不总是那么好,可她们永远坚不可摧。两个汤姆打过一场永无休止的战斗,敌人是“女妖头”(雷亚和尤妮可能听过“女魔头”这个词)。女妖头们埋伏在河里,会变成强盗、德国人或是骷髅的样子。她们的伎俩和癖好没完没了:挖陷阱,设埋伏,虐待偷来的小孩。有时候尤妮和雷亚会找到一些真正的小孩,就是在河边房子里住过一阵的麦凯家的孩子,说服他们答应被绑起来,用香蒲鞭打他们。但是麦凯家的小孩不能也不想服从这个安排,很快就哭着逃回家,于是河堤上又只剩下两个汤姆了。

两个汤姆在河堤上用泥巴建了一座城市,用石头做围墙以抵御女妖头的攻击,里面有一座皇宫、一个游泳池和一面旗帜。可是不久,女妖头趁两个汤姆出门的时候,将城市夷为平地。(当然了,尤妮和雷亚需要转换角色,扮演女妖头。)一位新的领袖出现了,她是女妖头女皇,名叫乔伊玲达,诡计多端,心狠手辣。乔伊玲达在河堤上的黑莓里面下毒,两个汤姆玩饿了,不小心吃了一些。毒性发作时,她们痛得冷汗直流,在茂盛的草地里打滚。她们把肚子压进泥巴里,泥巴温温软软,就像刚做好的软糖。她们感到内脏在抽搐,四肢不停地发抖,可是她们还是要爬起来,跌跌撞撞地去找解药。她们先是试着嚼剑叶草,这种草“草如其名”,可以划破皮肤。于是她们往嘴巴的伤口上抹了把泥巴,想如果能抓到青蛙,要不要生吃一只来解毒,可最终还是决定将苦樱桃作为救命的解药。她们吃了一串小小的苦樱桃粒儿,嘴被苦得纠成一团,不得不跑去河边喝水。她们扑在水面上喝水,在朵朵睡莲周围,河水淤泥很厚,看不到底。她们喝呀,喝呀,头顶上的苍蝇像一支支箭飞过。最后,她们得救了。

快到傍晚时分,她们从这个小世界里出来,不知不觉回到尤妮家的院子里,就会看到她的父母还在干活,或是锄地,或是培土,或是给菜地拔草。躺在房子的阴凉处,她们筋疲力尽,好像刚刚在湖里游了泳或是爬了山。她们身上有河水的味道,有脚下踩过的野蒜和薄荷的味道,有杂草温热的味道,还有下水道污泥的味道。有时尤妮会进屋给自己和雷亚拿些吃的,也就是几片抹着玉米糖浆和糖蜜的面包。她从来不问父母是否可以这样做,而且总是把大的那块留给自己。

如果用雷亚后来所理解的朋友的含义来说,她俩并不是朋友。她们从来不去取悦或者安慰对方。除了这个游戏外,她们没有其他共同的秘密。甚至这个游戏也算不上什么秘密,因为别人也可以参加进来。但是她们从来不让别人当汤姆。所以这也许就是她们共有的,在每天紧张的合作中,共同分享汤姆勇敢机智的天性,共同面对汤姆面临的危险。

尤妮好像从来不受父母管制,甚至不像其他小孩那样和父母亲近。她自己做主的生活和她在家里无所顾忌的权力,都让雷亚感到震惊。每当雷亚说自己要在几点之前回家、做家务或换衣服,尤妮都会恼火,不相信她说的话。尤妮的每个决定都是自己做的。十五岁那年,她辍学,在手套厂找了份事做。雷亚可以想到,尤妮一回家就会向父母宣告自己当天才做的决定。不,甚至不会特意宣告,也许她只是在傍晚比从前到家晚后随口说出来而已。既然开始挣钱了,她干脆给自己买了辆自行车。她还买了台收音机,每天在房间里听到深夜。那时,她父母也许会听到突然响起的枪声、车辆呼啸着穿过街道的声音。她可能会告诉他们自己听到的东西:犯罪事件,飓风和雪崩的新闻。可雷亚觉得他们不会太放在心上。他们太忙了,有很多事情要做,尽管这些事情是季节性的,而且只是围着他们的菜地忙前忙后:蔬菜啊,树莓啊,大黄啊,收获后要拿到镇上去卖,挣钱糊口。他们没有时间关心太多别的事情。

尤妮还没辍学那会儿,雷亚每天骑车去学校。所以尽管她们走同一条路,却从来没一起走过。每当雷亚骑车经过,尤妮都会轻蔑而且不怀好意地大声喊:“驾,马儿快跑!”而后来,尤妮有自行车之后,雷亚却开始步行了,因为当时高中的观念是,女生如果上了九年级还骑车上学,就会显得又笨又傻。但是尤妮每每都会下车,和雷亚一起走路,就好像是她在照顾雷亚一样。

那根本就不是照顾,因为雷亚一点也不需要她。尤妮在大家眼中一直很怪异:个子比同龄人高,肩膀又窄又尖,头顶凸起一片淡得发白的毛糙金发,脸上表情过分自信,下巴又长又宽(让脸的下方看上去很肥),嗓音不清,而且似乎带着怒气。她小的时候,这些都不是问题,因为那时她深信,只要是她的,就是好的。这一信念震慑到了许多人。然而现在,她身高将近一米八,穿着大花上衣和宽松长裤,邋邋遢遢,大大咧咧。她的脚很大,鞋子像男人鞋。她声音吓人,走路笨拙。她直接从一个孩子长大成了一个怪人。她带着一种炫耀的口气,声音沙哑地和雷亚搭话,问她是不是不想上学了,或者是不是自行车坏了老爸没钱拿去修。雷亚烫发后,尤妮就问她的头发怎么了。她觉得自己可以问这些问题,因为她和雷亚住在小镇的同一边,小时候在一起玩过,殊不知那段一起玩耍的岁月在雷亚看来已经非常遥远,而且可有可无了。最让人受不了的是尤妮讲的那些收音机里听来的谋杀案、灾难和别的奇闻怪事,雷亚总会觉得既无聊又气愤。气愤是因为她总是无法让尤妮告诉她这些事情是否真的发生过,甚至她觉得,连尤妮自己也不清楚这些事情是否真实。

尤妮,这个上新闻了吗?是瞎编的吧?是人们在麦克风前表演出来的故事,还是报道出来的事实?尤妮!那是真的还是假的?

为这些问题抓狂的一直是雷亚,而不是尤妮。尤妮只会骑上自行车走掉,说:“走——咯——在动物园等你哦!”

尤妮的工作非常适合她,这一点可以肯定。那个手套厂设在主街一栋楼房里,占了二、三两层楼。在暖和的日子,工厂的窗子打开,你不仅能听到缝纫机的声音,还能听到大声讲出的笑话,吵架对骂,还有厂里女工之间广为流传的粗话。她们的社会地位比饭店服务员还低,更比不上商店售货员。她们工作时间更长,挣得更少。但是她们并未因此感到卑微,甚至更加张狂。她们说说笑笑地一起拥下楼,一窝蜂跑上街,向街上的轿车吆喝,也不管车里有没有她们认识的人。她们去哪里,就把混乱带到哪里,好像她们有权这么做。

处在社会底层的人,像尤妮·摩根,会和处在顶层的人,如比利·杜德,表现出一样的无忧无虑,一样的直率大条。

高中最后一年,雷亚也找到一份工作,每周六下午在一家鞋店上班。早春的一天,比利·杜德走进鞋店,说他想买一双挂在外面的那种橡胶靴子。

他那时已经熬过了大学,正在家里学习怎样经营自己家族的钢琴厂。

比利脱掉鞋,露出裹在精致的黑袜里的一双脚。雷亚告诉他,穿橡胶靴子的话里面穿羊毛袜或是工作袜会更好,这样脚不会打滑。他问她店里是不是有这样的袜子,而且说,如果雷亚把袜子拿来,他就买一双。然后,他又问雷亚是否愿意帮他把袜子穿上。

后来他告诉她,那只是一个策略而已。他当时既不需要靴子,也不需要袜子。

他的脚修长白皙,气味芳香。一缕好闻的香皂味在空气中弥漫,是皂石的味道。他靠在椅子上,身材高大,面容苍白,神情冷静,干净整洁——他这个人都可能是香皂雕刻而成的。他有着高高的额头,修剪干净的鬓角,光滑发亮的头发和慵懒的象牙色眼皮。

“你真好。”他说,然后就邀请她当晚陪他跳支舞,沃利公馆本季度的开场舞。

从那时起,他们每周六晚上都去沃利公馆跳舞。他们不在工作日约会,因为比利要早起,去工厂向他母亲(外号叫鞑靼)学习经商,而雷亚则要帮父亲和弟弟们做些家务。她母亲在汉密尔顿住院。

女生们出去打排球时,如果看到比利开车经过学校,就会相互打趣说:“你的心动对象来了。”而事实上,雷亚也确实为他心动了——他的样子,他光亮的头发,还有他随意放在方向盘上的手,那么有力。雷亚心动,也因为想到自己突然被他选中,好像得到一件从天而降的奖品,周身洋溢着喜悦。或者说她本身就是奖品,蒙尘已久,如今发出优雅的光芒。走在街上,不认识的女人都会朝她微笑,带着订婚戒指的姑娘会亲切地叫她的名字,和她说话。每天早上醒来,她都会觉得自己收到了一份大礼,但她的心在夜里却将礼物打包放了起来,使她一时记不起里面是什么。

比利让她到处光芒四射,而一到家,她又变回了原样。这没什么奇怪的,在雷亚看来,家是他们挫你锐气的地方。弟弟们常常学着比利给父亲递烟的样子:“来根长红吧,塞勒斯先生。”他们在父亲面前比画着,假装手上就有盒长红牌香烟。他们的声音甜腻腻的,样子也很夸张,让人觉得比利·杜德愚蠢至极。他们叫他“傻泥”,一开始是“傻子比利”,后来是“傻比利”,再后来就成了“傻泥”。

“别再折磨你姐姐了。”雷亚的父亲说道。可他自己却开始折磨她,他一本正经地问雷亚:“你打算继续在鞋店待下去?”

雷亚说:“怎么了?”

“噢,我只是觉得,你可能需要这份差事。”

“为什么?”

“为了资助那小子呗。他家老太太一死,他就会把生意整垮的。”

比利·杜德总是说自己如何崇拜雷亚的父亲。像他那样的男人,他说,勤勤恳恳,只图个勉强过活。从来不求其他。而且还这么体面,脾气又好,心地善良。世界亏欠他们良多。

比利·杜德和雷亚、韦恩和露西尔四个人常在午夜时分离开舞会,开着两辆车,在一条土路的尽头停下来,这条路位于休伦湖深处的灌木丛中。比利一路上都把收音机开着,把声音调得很低。即使他跟雷亚讲的事情很复杂,他也一直开着收音机。他讲的事情跟他在大学里的生活有关,包括派对、胡闹、恶作剧等,有时还会把警察招来。他们总少不了喝酒。有一次,有个人喝醉了,吐在一辆车的车窗上,他喝的酒毒性太大,毁了那辆车的一整面漆。比利说的那些人,除了韦恩,雷亚都不认识。偶尔还会蹦出几个姑娘的名字,于是雷亚就会打断他。她见过比利·杜德从学校带回家的姑娘,这几年的都见过,她们的相貌,她们或活泼或柔弱的气质,都让她着迷。这会儿,她得打断他,问问他,克莱尔就是那个戴着有面纱的小帽和紫色手套的姑娘吗?做礼拜?哪个是那个留着红色的长发、穿着驼毛大衣的姑娘?谁穿的是天鹅绒的靴子和绵羊皮的上装?

通常,比利都不记得了,而且即使他继续跟雷亚多讲点关于这些姑娘们的事,他说的也不见得是好话。

泊好车之后,有时甚至还在路上,比利就会用一只胳膊搂着雷亚的肩膀,紧紧地搂着她。给她一个承诺。他们跳舞的时候,他也会给她承诺。他一点也不害羞,他拿鼻子蹭着她的脸颊,或在她的头发上留下一连串的吻。在车里,他给她的吻要快一些,他吻她的速度和节奏,以及接吻伴随的声音都告诉她,这只是开个玩笑,或者半个玩笑。他的手指在她身上、膝盖上、胸前轻敲。他低声赞赏她,然后斥责自己,或者斥责雷亚,说面对她,他必须克制自己。

“你真坏。”他说道。他狠狠地吻着她的嘴唇,似乎他的职责就是不让他们的嘴唇分开。

“你真让我着迷。”他说,他说这话时声音不是自己的,而是电影演员那种优雅的、含情脉脉的声音。他的手在她的双腿之间滑动,触到长袜上面的皮肤,手就跳了起来,而他也笑了笑,似乎她那儿太热,或是太冷。

“不知道韦恩进行得怎样了。”他说道。

一般来说,过一会儿,他或者韦恩就会使劲摁一下喇叭,对方就得回应一下。雷亚不能理解这是一种竞赛,或者怎么也不能理解这是种什么类型的竞赛。但最后,这套游戏却更多地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凝视着黑夜里韦恩的车那黑糊糊的轮廓,他会说:“要对那家伙摁喇叭吗?”

开车回卡斯泰尔斯的路上,到了卖私酒的那家,雷亚就无端有种要哭的感觉,胳膊腿也都好像灌了水泥似的。要是她一个人的话,她可能倒下就睡着了,但她没法一个人待着,因为露西尔怕黑,比利和韦恩去蒙克家的时候,雷亚得陪着她。

露西尔是个瘦弱的金发姑娘,有个挑剔的胃,月经不调,皮肤也很敏感。她对自己身体上的异常之处非常关心,把它当成个惹人烦却很珍贵的宠物。她的手提袋里总是带着婴儿润肤油,她把润肤油拍在脸上,她的脸一小会儿之前被韦恩的胡楂蹂躏过。

“我们一结婚,我就得要他刮胡子,”露西尔说,“一结婚就得刮。”

比利·杜德对雷亚说,韦恩曾告诉过他,他离不开露西尔,打算和她结婚,因为她会是个好妻子。他说,她并不是世界上最美的姑娘,肯定也不是最聪明的,正因为如此,和她结婚就会有安全感。他说,她不太会讨价还价,也不习惯做有钱人。

“有人可能会说韦恩比较悲观,”比利说,“但也有人会说他很现实。牧师的儿子就得现实点,他得自己挣钱过日子。不管怎么样,韦恩就是韦恩。”

“韦恩就是韦恩。”他高兴地重复道,但很严肃。

有一次露西尔问雷亚:“你怎么样?慢慢习惯了吗?”

“嗯,是的。”雷亚说。

“他们说不戴套子要好一些。我想,我结婚后马上就会知道的。”

雷亚很尴尬,不承认一开始她没听懂他们在说些什么。

露西尔说,她一结婚就马上用避孕海绵和胶冻。雷亚觉得她说的听起来像是甜点,但她强忍住没笑出来,因为她知道露西尔会认为这样的笑话很无礼。露西尔开始说起由她的婚礼而引起的争执,说起伴娘是该戴阔边帽还是玫瑰花环的问题。露西尔想要玫瑰花环,她以为全都安排妥当了,但之后韦恩的妹妹却烫了个难看的发型,于是她想要戴帽子遮下丑。

“她连个朋友都不如——就因为是他妹妹,才让她参加婚礼的。不好冷落她,不过她真是个自私的姑娘。”

因为韦恩妹妹的自私,露西尔身上发了麻疹。

雷亚和露西尔把车窗摇下来通风。窗外的夜色中,有一条河流向远方,河的水位现在最低,河水流淌在巨大的白色岩石之间,青蛙和蟋蟀在唱歌。微亮的土路不知延伸向何方,废旧游乐场上倒塌的看台像古怪的骷髅塔一样竖立在空中。雷亚熟悉这一切,但却无法关注这一切。不只是露西尔的话让她分心,也不只是婚礼上的帽子问题让她分心。她很幸运:比利·杜德选择了她,还有一个订了婚的姑娘在向她倾诉衷肠,她的生活最终也许会比任何人想象的都要好。可是在这样一个时刻,她却觉得孤单和困惑,好像她失去了什么,而不是得到了什么,好像有一种被排斥的感觉。被什么排斥了呢?

韦恩在屋子的那一边向她挥手,意思是问她渴不渴。他给她拿来一瓶可乐,一屁股坐在她身边的地板上。他说:“我得在我醉倒之前坐下来。”

从第一口开始,或者从第一丝嗅觉开始,甚至还在此之前,她就知道,可乐里还加了点别的东西。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喝完,甚至连半瓶都不能喝。她就偶尔喝一两口,以此告诉韦恩,她可没蒙。

“怎么样?”韦恩说,“是你爱喝的饮料吗?”

“还不错,”雷亚回答说,“什么我都爱喝。”

“什么都爱?那就好。你听起来就是比利·杜德喜欢的那种姑娘。”

“比利?”雷亚说,“他很爱喝酒吗?”

“这么说吧,”韦恩说,“教皇就是犹太人吗?不是的。耶稣是天主教徒吗?不是的。还有很多例子。我不想给你留下错误的印象。我也不想对此进行评判。比利是酒鬼吗?他酗酒吗?他喜欢肛交吗?我是说肛门性交?噢,我说错了。我忘了在和谁说话。对不起。请不要放在心上。对——不起。”

他说这些话时,用了两种奇怪的声音:一种声音高得不自然,像在唱歌;一种声音很粗哑,很严肃。雷亚记得,她以前从未听他说过这么多话,不管用哪种声音,通常都是比利在说。韦恩不时地说出个把词,一个不太重要的词,只因为他说话的语调而显得很重要。而且他的语调常常非常空洞,听不出性别,脸上的神态也是一片茫然,这让人紧张不安。他的语调里有一种不屑,但却努力控制着没表现出来。雷亚曾见过比利尽力想要编一个故事,他编了又编,改变了故事的基调,只是为了听到韦恩咕噜一声表示赞同,听到他爆发出笑声。

“千万别以为我不喜欢比利,”韦恩说,“不,不,我绝不是要你有这样的想法。”

“但你就是不喜欢他啊,”雷亚满意地说,“你根本就不喜欢他。”雷亚觉得满意,因为她实际上是在反驳韦恩。她直视着他,但仅此而已,他也让她紧张。他这种人给人的印象,远远不是个头,或是神态,或是别的什么。他不是很高,个子很结实,小时候可能矮墩墩的,将来也有可能发胖。他长着一张四方脸,脸色苍白,还留着一圈扎伤露西尔的泛着青色的胡子。他的头发是黑色的,又直又细,常常凌乱地垂在额头上。

“我不喜欢他吗?”他惊讶地说,“我不喜欢他?怎么可能呢?比利这个人这么可爱?你看他在那边,和普通人一起喝酒、玩牌。你不觉得他很好吗?他总是这么好,难道你没觉得有点与众不同吗?一直都这么好。我只知道他出过一次错,那就是你让他讲他的那些前女友的时候。可别说你没注意到。”

他把手放在雷亚坐着的椅子腿上,摇着她。

她笑了起来,椅子晃得她有点头晕,或者也许是因为他道破了事情的真相。据比利讲,那个戴着面纱和紫色手套的姑娘,有一股子烟臭味,而另一个姑娘喝醉酒之后,会说脏话,还有个姑娘染了皮肤病,胳膊底下长真菌。比利跟雷亚说起这些事的时候显得非常后悔,但提到真菌的时候,他咯咯地笑了起来。他不自觉地笑了,笑声里带着些罪恶感。

“他确实给那些可怜的姑娘们留下了痛苦的回忆,”韦恩说,“那个长毛腿姑娘。那个烟臭味的姑娘。你因此而不安过吗?不过,你倒是干干净净的。我敢说你每晚都会刮腿上的毛。”他用手摸了摸她的腿,幸亏她跳舞前刮过腿上的毛。“或是你在腿上抹过那种东西,去毛的那种东西?叫什么来着?”

“尼特。”雷亚说。

“尼特!就是这东西。不过这东西没有一股味吗?有点发霉或发酵或是什么味?酵母片。这不是姑娘们要买的另一种东西吗?我让你难为情了吗?我得绅士点,再去给你拿瓶喝的。要是我还能站起来走路的话,我就再去给你拿瓶喝的。”

“这里面一点威士忌都没有,”他说,又拿了瓶可乐给她,“这个喝了不伤身体。”她觉得他说的第一句话可能有假,不过第二句话倒是真的。什么酒都伤不了她,什么酒都对她不起作用。她觉得韦恩不怀好意。不过,她倒是挺高兴。所有困惑,包括和比利在一起时那种迷惘的感觉,都逐渐消失了。韦恩说的什么,她都觉得好笑,她自己说的什么,也很好笑。她觉着很安全。

“这间屋子很好玩。”她说。

“有什么好玩的?”韦恩说,“这屋子到底有什么好玩的?你才好玩呢。”

雷亚低头看着他摇晃着黑黑的头,笑了起来,他让她想起了一种狗。他很聪明,但他身上有种近乎愚蠢的固执。也有狗的那种固执,还带点悲哀的感觉。这会儿,他一边用头不停地磕着她的膝盖,一边晃着头不让头发遮住眼睛。

她向他解释说这个屋子很好玩是因为屋子角落里的铁皮挡板,她的解释多次被他打断,什么都和他说不清。她说,她觉得那个铁皮挡板后面有个送菜升降梯,通往地下室。

“我们可以把挡板放到一边,”韦恩说到,“想试一下吗?我们可以叫比利来放绳子。”

她又找了找比利的白衬衫。据她所知,他坐下来之后还没转身看过她一眼。韦恩现在坐在她正对面,因此,即使比利转过身,也无法看到她的一只鞋正挂在脚尖上,韦恩的手指正轻抚着她的脚底。她说她得先去趟洗手间。

“我陪你去。”韦恩说。

他抓着她的腿站了起来。雷亚说:“你喝醉了。”

“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醉了。”

蒙克家后院外有个洗手间——实际上是个浴室。浴缸里堆满一箱箱啤酒——不是冷冻,只是常温保存而已。马桶还能冲水,雷亚还担心冲不了水,因为前一个用厕所的人似乎没冲水。

盥洗台上有面镜子,她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和它说话,毫无顾忌,还带着赞许。“随他吧,”她说,“随他吧”。她关了灯,走到黑漆漆的大厅里。一双手很快抓住了她,推她出了后门。她和韦恩靠在酒吧的墙上,互相抓着对方,亲吻着。这个时候,她觉得自己被打开了,又被握紧了,开开合合,像一架手风琴。她得到了一种警告,仿佛在提醒她——似乎在远处,跟她和韦恩正在做的事没什么关系。像有什么东西挤着,又像是哼哼声,像在她身体里,又像在外边。她不明白这到底要告诉她什么。

蒙克家的那条狗跑过来了,在他们俩之间嗅来嗅去。韦恩知道这条狗的名字。

“蹲下,罗里!蹲下,罗里!”他一边猛地扯下雷亚的裙衬,一边朝狗大喊。

警告来自她的肚子。后门开了,韦恩说了些什么,她听得很清楚——她怎么也搞不清楚这些事情发生的先后——她突然放松了,开始吐起来。她之前没有一点想吐的感觉。然后她趴在地上吐了起来,吐得肠子都拧干了,像块拧干的破抹布一样。

有个人——但不是韦恩——拉着她站了起来,并用她的裙边擦了擦她的脸。

“别张嘴,用鼻子呼吸。”蒙克太太说。“你出来。”她对韦恩,也或是对罗里说。她给他们下指令的时候,用的是一成不变的声调,既不同情,也不责备。她拉着雷亚走过酒吧,来到她丈夫的卡车边,半举起她,把她塞进去。

雷亚说:“比利。”

“我跟你的比利说了,我说你累了,别说话了。”

“我吐完了。”雷亚说。

“你怎么知道。”蒙克太太说,她把车倒到了马路上。她开车把雷亚带到了山上雷亚家的院子里,路上没再说话。把车停好后,她说:“下车时小心点,卡车比小轿车高一些。”

雷亚进了屋,门也没关就去上厕所,她把鞋扔在厨房里,光脚爬上了楼梯,把裙子还有裙衬卷成一团,塞在了床底下。

雷亚的父亲很早就起来收鸡蛋,并准备去汉密尔顿,他每隔一个周日都会去趟汉密尔顿。儿子们跟他一块去——他们可以坐在卡车后面。雷亚不去,因为卡车前面没座位了。父亲会捎上科里太太,科里太太的丈夫和雷亚的母亲在同一家医院。她父亲捎上科里太太时,都会穿衬衣打领带,因为回家的路上他们可能会去餐馆吃饭。

他过来敲了敲雷亚的门,告诉她他们就要出发了。他说:“有时间的话,你可以擦洗一下桌子上的鸡蛋。”

他走到楼梯口,又折回来,隔着门对她说:“多喝点水。”

雷亚想对所有人大叫,把他们都赶出屋子。她要想点事情,这些事情迫于他们的压力,装在她脑子里出不来,这就是她头疼的原因。听到卡车的声音消失在马路上之后,她小心翼翼地下床,小心翼翼地走下楼,吃了三片阿司匹林,喝了很多水,倒了点咖啡在罐子里,连看都没看。

鸡蛋放在桌子上,装在六个大篮子里。鸡蛋上还沾着母鸡的粪便和干草,等着她用百洁布擦干净。

她要想的事情是什么呢?尤其是,是什么话呢?就在蒙克太太走进后门时,韦恩对她说的是什么呢?

如果你长得不是这么难看的话,我早就想干你了。

她穿好衣服,泡好咖啡,倒了一杯,走出来,来到走廊边,走廊正沐浴在晨光中。她吃的阿司匹林开始起作用了,这会儿头不疼了,脑子却一片空白,这片空白既清晰又模糊,还伴着低低的嗡嗡声。

她不难看,她知道自己不难看。可是怎么就这么肯定自己不难看呢?

要是难看,比利·杜德怎么会跟她约会?比利·杜德心眼好。

而韦恩是喝醉后说的。酒后吐真言。

幸运的是那天她不用去见母亲。如果她从雷亚嘴里套出实话——能不能守口如瓶,雷亚一点把握都没有——那她一定会叫韦恩好看的。她一定会给韦恩做牧师的父亲打电话。“干”这个字会比“丑”更让她光火。她会完全抓不住重点的。

父亲的反应会复杂一些,他会责怪比利不该带她去蒙克家那种地方。比利和他那帮狐朋狗友呢?他们会怎么看?“干”字当然也会让他恼火,但是他更会为雷亚感到丢人。有人说她丑,这会让他一辈子都抬不起头。

你真正受到的羞辱绝不能向父母透露一星半点。

她知道自己不丑。可是她怎么知道?

她没去想比利和韦恩,也没想这对他们之间的关系意味着什么。她对别人从来就没什么兴趣。她想的是,韦恩说那句话的时候,用的是他真正的声音。

她不想回屋去面对那几筐脏鸡蛋。于是她沿着小路往前走,一路躲避着阳光,没有阴凉的地方就低着头。沿途每棵树都不一样,每棵都是里程碑。每次父亲从城里回来,她都会问能走出去多远去迎接父亲,母亲总是以树作答:山楂树那儿,山毛榉树那儿,枫树那儿。父亲总会停下来,让雷亚踩到脚踏板上。

路上响起汽车喇叭声,应该是认识她的人,也可能只是路人。她不想叫人看见,就抄近路从地里走。地里的东西被鸡啄了个干净,地上到处都是鸡屎,滑唧唧的。地那头一棵树上还有弟弟们做的树屋。其实就是一个台子,树干上用钉子钉着几块木板,可以爬上去。雷亚踩着木板爬了上去,在台子上坐下。她发现弟弟们还在茂密的树枝中开了几扇窗户,用来侦察外面的情况。下面的公路尽收眼底,很快她就看到几辆车载着乡下孩子到城里的浸会教堂去上主日学。车里的人看不到她。即便是比利或韦恩来跟她解释、吵架或道歉,也不可能看到她。

另一边,她看到波光粼粼的河水和旧游乐场的一角。从这里可以清楚地在草丛中辨认出从前赛马场的痕迹。

她看见一个人正沿着赛马场走,是尤妮·摩根,穿着睡衣。在大约早上九点半的光景,她穿着素雅的、类似浅粉色的睡衣睡裤,走在赛马道上,到赛道转弯的地方,又向曾经的岸边小路走去。灌木丛挡住了雷亚的视线。

尤妮·摩根白色的头发向上竖着,连同睡衣一起沐浴在阳光里,像个长着羽毛的天使。不过她走路的姿势还是老样子,笨拙而自信——头向前伸着,胳膊随意地来回摆动。雷亚不知道尤妮在那儿干什么,她对尤妮的失踪一无所知。尤妮的出现在她看来既很奇怪,又很自然。

她想起炎热的夏天,自己曾觉得尤妮的头发像一团雪球,又像储存下来的冬天的冰丝,她真想把脸贴上去凉快凉快。

她想起热得发烫的草地,想起大蒜,还有她们变成汤姆时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她回屋给韦恩打了个电话。她估摸着他正待在家里,而他家里人都上教堂去了。

“我想问你点事,电话里说不清楚,”她说,“我爸和弟弟们都去汉密尔顿了。”

韦恩来的时候,她正在门廊上擦洗鸡蛋。她说:“我想知道你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说什么了?”韦恩问道。

雷亚看着他,一直看着他,她一只手拿着鸡蛋,一只手拿着一小块百洁布。他的一只脚站在最低一级的台阶上,手扶着栏杆。他想走上台阶,到晒不着的地方来,但她挡住了他的路。

“我喝醉了,”韦恩说,“你长得不难看。”

雷亚说:“我知道我不难看。”

“我很难过。”

“不是为此而难过吧。”雷亚说道。

“我喝醉了。只是开个玩笑而已。”

雷亚说:“你不想和她结婚。我是说和露西尔。”

他斜靠在栏杆上。她觉得他可能要吐了,但他忍住了,他努力扬起了眉毛,露出了沮丧的笑容。

“噢,是吗?没开玩笑吧?你有什么建议吗?”

“把我的建议写下来,”雷亚说,就好像韦恩真的要她提出点建议似的,“上车,开车去卡尔加里。”

“这就是你的建议。”

“你要是愿意的话,我就坐你的车去多伦多。你可以在多伦多把我放下,我就待在青年旅馆,直到找到工作为止。”

这就是她的打算。她一直发誓说,这就是她的打算。相比较昨天喝醉了酒那会儿,她觉得这会儿更自在,更得意。她提出这些建议,就好像这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儿一样。要搞明白她说的和做的,还得等几天,也许要几周。

“你从来不看地图吗?”韦恩说,“去卡尔加里的路上不会经过多伦多。先经过萨尼亚的边界,取道美国到温尼伯,然后才是卡尔加里。”

“那就让我在温尼伯下车吧,这样更好。”

“问你个问题,”韦恩说,“你最近做过精神测试吗?”

雷亚没有让步,也没笑。她说:“没有。”

雷亚看到尤妮时,尤妮正在回家的路上。她本以为河堤小道上会干净空阔,没想到竟然长满了荆棘,这让她大吃一惊。她硬穿过荆棘丛回到自家院子时,手臂上和额头上多了些划伤和血痕,头发里也夹了些碎叶子。而且因为摔了一跤,一边脸也弄脏了。

走进厨房,她看到父母,穆丽尔·马丁阿姨,警察局长诺曼·库姆斯,还有比利·杜德都在里面。原来,她母亲打电话给穆丽尔阿姨之后,她的父亲也振作起来,说要打电话给杜德先生。他年轻时曾在他们家工厂做过事,还记得人们遇到紧急情况就去请老杜德先生的情形。

“他已经死啦,”尤妮的母亲说,“你请她过来又能怎么样?”(“她”指的是老杜德夫人,脾气非常火爆。)但尤妮的父亲还是打了电话过去,找到了比利·杜德。比利还没上床休息,就过来了。

而穆丽尔·马丁阿姨一赶到这里,就给警察局长打了电话。局长说等他穿戴完毕,吃完早餐就过来。这就花了他一会儿工夫。他反感所有莫名其妙的、制造混乱的东西,也反感所有逼他做出一些决定、让他之后受人指责或是看上去像傻瓜的事情。厨房里的几个人中,他大概最乐于看到尤妮安全回来,然后听她讲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完全出于他的职权之外,所以不会有任何后续事件,也不会有任何人受到指控。

尤妮说,半夜的时候有三个小孩来她家院子里找她,说有东西给她看。她问他们要给她看什么,大半夜的搞什么名堂。他们说了什么,她已经不记得了。

她发现自己被他们抬着走了,可她还没答应去呢!他们抬着她走到院子的一角,从栅栏空隙中钻出去,沿着河堤小路一直走。她看到小路平整开阔,感到非常惊喜,因为她已经很多年没走那条路了。

抬着她的是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他们看上去十岁左右,穿着一样款式的套装,都是里面穿泡泡纱的日光浴装,外面套件围兜,围兜的带子绕过肩膀绑在身后。他们的衣服又干净又清新,好像刚从熨衣板上拿下来的一样。他们的头发是淡棕色的,又直又亮。他们是最干净、最有礼貌、最讨人喜欢的孩子。但是,她是怎么分辨孩子们头发的颜色,又是怎么知道他们的日光服是泡泡纱做的呢?她出门的时候并没有带手电,那他们一定随身带了某种照明的东西吧!她依稀记得他们带了,可是说不出来那到底是什么。

他们抬着她一路走过河堤小路,来到老游乐场,来到他们的帐篷里。可是她在外面似乎从没见过这个帐篷。突然,她就已经在帐篷里了。她看到帐篷是白色的,很高很白,像船帆一样微微颤抖着。里面也很亮,可是她还是不知道光是从哪儿来的。

这东西说不好是帐篷还是房子,或是别的什么,总之一部分似乎是玻璃做的。没错,绝对是绿玻璃,那种非常浅的绿色,一格一格就像嵌进了篷布。地板大概也是玻璃的,因为她裸露的双脚正走在又凉又光的表面上——绝对不是草,更不是碎石。

后来,报纸上出现了一幅画,画的似乎是飞船里的一艘帆船,来自艺术家的想象。然而,尤妮并没叫它飞船,至少随后她说起时还没这么叫。关于后来出版的书,她也是不置一词。这本书里的故事写的是她的肉体如何被俘获,如何被研究,她的血液和体液如何被采为样本,她秘密排下的卵子或许已被偷走了一枚,并在异域受精,交配或妙不可言或轰轰烈烈,总之以一种难以言表的方式进行了。如此一来,尤妮的基因便融入了入侵者的生命循环之中。

不知不觉中,她被放在一把椅子上,她说不出这是一把普通的椅子还是一个宝座。这些孩子开始在她周围织出一层纱,好似蚊帐一类的事物,轻薄而坚韧。他们三个不停移动,绕着她穿梭裹缠,却从未发生碰撞。到这时,她早已不想问问题了。“你们在干什么?”或是“你们怎么来这儿的?”或是“大人都去哪儿了?”这些问题都溜到了某个她也说不出来的地方。缥缈的歌声或是轻哼声似乎在某处响起,滑进她脑海里,让她觉得宁静又舒心。一切都是再寻常不过的样子。你想不到任何问题,任何比在普通厨房里问“这个茶壶是做什么用的?”更深奥的问题。

她醒了,周围空荡荡的,面前什么都没有。她躺在炽热的阳光里,躺在游乐场硬邦邦的地上,天已大亮。

“太棒了!”看着尤妮,听着她的诉说,比利·杜德不断赞叹。没人知道他什么意思。他浑身散发着啤酒味,但看起来很清醒,很专注。不仅是专注,甚或是着迷。尤妮离奇的讲述,绯红的、风尘仆仆的脸蛋,傲气的语调似乎都让比利·杜德受用不尽。他或许不断暗示自己有多么放松,多么幸运,竟然发现这个安静、古灵精怪的尤物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太棒了!

他的爱——比利的那种爱——泛起浪花,恰好满足尤妮的某种需求,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需求。

穆丽尔阿姨说该给报社打电话了。

尤妮的妈妈说:“比尔·普罗克特不会去教堂吗?”她指的是卡斯泰尔斯《守卫者》报的编辑。

“比尔·普罗克特可以缓一缓,我现在给伦敦的《自由报》打电话。”穆丽尔阿姨说。

她打通了电话,但没找对人,因为是星期天,只和值班的门卫说了两句。“他们会后悔的!我现在要越过他们直接找多伦多的《星报》!”

她已经负责讲尤妮的故事了。尤妮也由她去了,似乎很满足。她讲完后,呆坐着,一脸漠然的满足。她根本没想问谁来照看自己,或者保护自己,或者不论发生什么,给自己尊重和呵护。然而,比利·杜德已经决心承担这一切。

尤妮名噪一时。记者们来了,还来了个作家。一个摄影师拍摄了游乐场,尤其是跑道,说这是宇宙飞船留下的印记。有张照片拍的是看台,说是宇宙飞船着陆时撞倒过。

很多年前人们曾对这种故事趋之若鹜,后来就渐渐没什么热情了。

雷亚的父亲寄往卡尔加里的一封信里写道:“没人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有一点确信无疑,尤妮·摩根没拿到一分钱。”

这封信是写给雷亚的,她和韦恩到卡尔加里不久就结婚了。那时要想住在一起必须结婚,至少在卡尔加里是这样,而他们发现彼此不想分开。未来的日子里大多数时候也是这样,不过也会拿分居要挟一下,并时不时付诸行动,但很快也就收了场。

韦恩离开报社,进了电视台。那些年,在晚间新闻里都能见到他。有时在国会山上顶着雨或是冒着雪,报道真真假假的新闻。后来他去别的城市,做着同样的事情。再后来他加入了另一行列——坐在室内探讨新闻的意义,品评真假黑白。

(尤妮逐渐对电视情有独钟,但她从不看韦恩的节目。她讨厌那些只说不做的人,看到这类节目立刻换台,她要看的是新闻事件。)

雷亚回到卡斯泰尔斯看看。她溜达到墓地,想看看上次来过之后又添了哪些新成员。她在一块墓碑上看到了露西尔·弗拉格的名字。不过所幸露西尔没死,死的是她丈夫,她的名字和出生日期刻在丈夫的旁边,去世的日期空着。刻碑的手工费不断涨价,现在很多人都这么做。

雷亚想起那些帽子和玫瑰花环,心底涌起一阵对露西尔深深的怀念。

时至今日,雷亚和韦恩已经共同生活了大半辈子。他们有三个孩子,前前后后十五个情人。现在,突然之间,所有这些喧嚣、成就以及悬而未决但充满生机的期待竟都飘然远去,她知道所有这些都在成为历史。此时此刻,在这片墓地上,她大声说:“我真接受不了。”

他们拜访了杜德夫妇,他们还是朋友。四个人一起开车来到游乐场旧址。

那句话雷亚在游乐场又说了一遍。

摩根家、蒙克家,河边的房子都无影无踪了。这儿本来就不适合居住,现在一切都消失了。剩下一片洪泛区,由佩里格林河务局管理。这个地方再也不会有什么建筑了。只见宽阔的公园绿地、修整齐了的河堤——其他的都没了,都不见了,只有几棵老树还立在那里,树叶依旧翠绿,但被空气中金色的水汽拉低了脑袋。这是九月的一个下午,再过几年,这个世纪就将成为历史。

雷亚说:“我真接受不了。”

四个人都已满头银发。雷亚很瘦,却活力四射,她生动活泼、循循善诱的风格在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中如鱼得水。韦恩也瘦,留着白胡子,温文尔雅,风度翩翩。他不上电视时会让你想到西藏的和尚,一到镜头前就会变得尖酸刻薄,甚至残酷无情。

杜德夫妇长得都很高大,看起来优雅庄重,精神饱满,体态丰盈。

看到雷亚的激动,比利·杜德笑了笑。他环顾四周,默认了雷亚的话。

他说:“岁月无情啊。”

他拍了拍妻子宽宽的后背,算是对她那难以察觉的嘟哝声的回应。他说他们很快就会回家了,她不会错过每天下午定时收看的节目。

尤妮的经历没给她带来一分钱,这一点雷亚的父亲说得没错。他关于比利·杜德的预言也没落空。比利的母亲死后,问题接踵而来,最后只得卖掉工厂。后来工厂再次转手,接着就倒闭了。卡斯泰尔斯再也不生产钢琴了。比利来到多伦多,谋了份差事。据雷亚的父亲说,这份差事和精神分裂症或毒瘾或基督教有关。

其实,韦恩和雷亚都知道,比利是在帮助精神病人的过渡疗养院和帮助老年人的团体之家工作。比利一直维系着这份友谊,也保持着和尤妮的特殊友谊。他的姐姐贝亚饮酒过量生活无法自理后,他雇尤妮帮忙照看。(比利已经戒酒了。)

贝亚死后,比利继承了家里的房产,并把它改造成养老院,照顾那些还能下床行走的老人和残疾人。他希望给这些人提供舒适的住处、悉心的照料和适当的娱乐。他回到卡斯泰尔斯,专心经营养老院。

比利向尤妮·摩根求婚。

尤妮说:“我不希望有任何事发生,任何事。”

比利说:“噢,亲爱的!噢,亲爱的尤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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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正文 破坏破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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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莎,亲爱的,我还从没写信感谢你去年二月冒着暴风雪、或是在暴风雪之后去看我们的房子(可怜的老迪斯默尔,我想它现在一定是名副其实的了),还把在那里的所见告诉我。我也要感谢你的丈夫用雪地车送你过去,我猜想用木板钉起破窗户以防野兽之类入内的也是他吧。值钱东西真不能放在有蛀虫和灰尘的地方,更别提有那些学坏了的半大少年了!我听说你现在是基督徒了,莉莎,这真是太棒了!你重生了吗?我一直很喜欢听这句话!

“哦,莉莎,我知道自己很无聊,但当看到那些晒黑了的漂亮孩子们从树丛后面冲出来吓我一跳、蹦蹦跳跳冲进水塘里的时候,我仍会想起你和可怜的小肯尼。

“拉德纳在手术前的那个晚上一点儿死亡的征兆都没有——也可能是之前我给你打电话的那个晚上。现如今人们很少因为一个简单的心脏搭桥手术死掉,他也完全没想过那就是自己的临终时刻。他还在操心自己有没有关掉水管呢,他越来越爱为这些琐碎的小事烦心。这也是他年纪大了的表现。尽管我觉得水管爆掉也不能算是小事,那可是场可怕的灾难。但灾难还是发生了。我曾经到那儿去看过一次,奇怪的是,当时的一切都让我觉得自然而然。拉德纳一死,好像事情就应该那样似的。尽管我知道自己得动手清理一切或是雇个人来做,但当时这反而像是不正常的。我真想划一根火柴,把一切都烧成灰烬,但当时要是那么做了的话,那我肯定会被关起来。

“有时,我真希望自己是将拉德纳火葬的,可当时根本没想到。我只是把他安置在杜德家墓地,好吓我父亲和继母一跳。但现在我得告诉你,有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自己正在加拿大轮胎商场后面,他们在那里搭起了巨大的塑料棚子,就像春天促销花坛花草时搭起的那种。我打开了汽车后备箱,像是每年买鼠尾草或者凤仙花时那样。很多人在那里等着,穿着绿围裙的男人们在大棚子里来来往往。一个女人对我说:‘七年时间真是转眼就过去了。’她像是认识我,但我不认识她,我还在心里想,怎么老是有这种事啊?是不是因为我在学校教过书?还是你会客气地说是因为我的为人处世?

“然后,我忽然明白了‘七年’的意思,也知道了这些人,还有我自己是在这里做什么。我们是为遗骨而来的。我是为了拉德纳的遗骨而来,梦里是他下葬之后七年。但我又想,这不是希腊还是别的什么地方的风俗吗?为什么我们这里也这么做?我问周围的人,是墓地太拥挤了吗?为什么咱们也开始有这种风俗了?是异教徒还是基督徒的做法,还是别的什么?听到我的问题,那些人看起来很不高兴,甚至很生气,我就想,我都干了些什么呀。我在这里住了一辈子了,还是有人给我这样的眼色——是因为用了‘异教徒’这个词吗?后来,有个人递给我一只塑料袋,我感激地接过来拿着,心里想,拉德纳强壮的腿骨、宽阔的肩骨、聪明的头骨肯定都被藏在那个大塑料棚里的洗刷设备洗得干净又光滑了。这似乎是因为我们对彼此的感情被净化了,但这种感觉要更加有趣、更加微妙。尽管如此,拿到那袋东西,我高兴极了,周围的人也非常开心,有的人甚至高兴得把手里的塑料袋都抛上了天空。有些袋子是湖蓝色的,但大部分是绿色的,我的是那种普通的绿色袋子。

“‘哦,’有个人对我说,‘你拿的是那个小女孩吗?’

“我明白他指的是小女孩的遗骨,这才注意到自己的袋子特别小、特别轻,根本盛不下拉德纳,我是说,拉德纳的骨头。哪个小女孩啊?我心里想。但当时周围的一切已经让我困惑不已,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在做梦。我忽然想到,他们说的是不是小男孩?我醒过来的时候脑子里正想着肯尼,仍在疑惑当中,那场事故之后是过了七年了吗?(莉莎,说起这个希望你别难过。我知道,出事的时候肯尼也已经不是小孩了。)醒了以后,我心想一定得问问拉德纳。其实没醒之前我就早已知道,拉德纳的身体已经不在我身边了,我对他的感觉,他的重量、体温、味道,都只是回忆而已。但我仍然觉得——当我刚睡醒的时候——他就在隔壁房间,我还可以喊他的名字,把我的梦和任何事情讲给他听。接着,我就必须得让自己清醒:这不是真的。每天清晨都是如此。这让我感觉浑身发凉,瑟缩不已,好像胸口压着几块厚木板,它们让我无法从床上爬起来。我经常有这种感觉。不过现在没有,我只是描述给你听。其实,现在拿着红酒坐在这里,我觉得挺高兴的。”

这是贝亚·杜德一直没写完也从来没寄出的一封信。在卡斯泰尔斯她那疏于照料的大房子里,她一边沉思一边喝酒,这在别人看来像是一种缓慢的堕落,但在她看来,这却是一种伤感的快乐,就像是一场大病的恢复期。

贝亚·杜德遇到拉德纳,是在一个星期天,她和彼得·帕尔开车去乡下游玩。彼得·帕尔是科学课的老师,也是卡斯泰尔斯高中的校长,贝亚曾经在那里当过一阵代课老师。她没有教师资格证,但她是英语文学硕士,而且那时候管得也不严。有时候,他们也叫她去帮忙,比如组织学生远足,带全班去参观皇家安大略博物馆,或者每年一次学莎士比亚时去游览斯特拉福德。当发现自己对彼得·帕尔产生兴趣的时候,她就试着避开这些事。她希望事情做得得体,这是为了他好。彼得·帕尔的妻子患有多发性硬化症,住在一家疗养院,他始终如一坚持去看望她。每个人都觉得他是一个很有魅力的好男人,大多数人也理解他需要一位固定女朋友(贝亚说她觉得女朋友这个词很可怕),但是可能有些人觉得他选的人不怎么样。贝亚自称之前的生活浮沉不定。但她跟彼得安定了下来——他的体面、真诚和幽默感把她带入了一种正常有序的生活,她觉得自己很享受这种日子。

当贝亚说起自己那“浮沉不定”的生活时,用的是一种讽刺或者轻蔑的语调,根本听不出她对自己的情爱生涯到底是什么看法。那生涯始于她结婚的时候。她的丈夫是一位英国空军士兵,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驻守在沃利附近。战后,她跟着他去了英格兰,可是没多久就离婚了。她回到家乡,做了各种各样的事情,比如帮她的继母照料房子,比如获得了英语文学硕士。然而,生活的主旋律还是那些风流韵事,她也知道,当自己贬低它们的时候说的根本不是实话。它们既甜蜜又辛酸,她既快乐又痛苦。她知道在酒吧里苦苦等待一个再也不会出现的男人的那种滋味。等待来信,当众痛哭,也曾被不再爱的人纠缠。(她曾经不得不从轻歌剧协会辞职,就是因为一个傻瓜总用男中音为她独唱。)不过,她仍然觉得情事萌发的第一个信号如此美妙,仿佛是阳光照在皮肤上的温暖,是门廊里轻轻传来的音乐,或者像她经常说的那样,像是黑白电视广告忽然变成了彩色的。她不觉得这是在浪费时间,也不觉得曾经浪费过时间。

但她的确觉得、的确承认,自己很虚荣。她喜欢被赞美,喜欢被关注。比如,彼得开车带她去乡下,从来都不是为了享受单独和她度过的时光,这事总让她恼怒不已。很多人喜欢他,他也喜欢很多人,甚至是刚刚认识的人。每次他带贝亚出去,最后都成了顺便拜访某人,要不就是遇到以前的学生在加油站工作,一聊就聊一个小时,要不就是停在乡村小店买冰激凌,结果和偶遇的人一起郊游去了。她爱上他,是为着他那种悲伤的处境,那种勇敢和孤独的气质,那薄薄嘴唇上羞涩的笑容,但实际上,他却是一个社交成瘾的人,就是那种看到别人一家子在前院里玩排球也跃跃欲试想从车里跳下来加入其中的人。

五月一个星期天的下午,一个阳光耀眼、树木葱茏的日子,他对她说要顺便看望一个叫拉德纳的人,就几分钟。(对彼得·帕尔来说,每次都是“几分钟”。)贝亚以为彼得以前见过这个人,因为他直呼他的名字,而且似乎对他非常了解。他说,战争一结束拉德纳就从英国来到了这里,他以前在英国皇家空军服役(是的,和她丈夫一样!),曾经中过枪,半边身子都被烧伤了,所以才决定隐居。他从充满腐败、战争和竞争的社会中隐退,在斯特拉顿镇北部买下了四百英亩荒地,大部分是沼泽和灌木丛,将其建成了一片令人赞叹的自然保护区,有小桥,有小路,还让溪水汇成了小小池塘。他沿着小路展示了许多栩栩如生的鸟类和动物标本。他曾是一位标本剥制师,大多为博物馆工作。人们走过他的小路,观赏那些展品,都是免费的。他受过最残酷的伤害和打击,已经远离了这个世界,却倾其所有回馈给了大自然。

贝亚后来发现,那些话大部分都不是真的,或者不全是真的。拉德纳根本不是一个和平主义者——他支持越战,相信核武器是一种有效威慑。他也赞成社会竞争。他只在脸颊和脖子的一侧有烧伤,那是在法国卡昂一次地面战中被炮弹炸伤的(他是在陆军服役)。他也不是战后立刻离开英国的,而是在一家博物馆工作了好几年,直到发生了一些事——贝亚一直不知道是什么事——让他对那份工作和那个国家都失望透顶。

那片土地,以及他在上面付出的辛劳,是真的。他也的确是一位标本剥制师。

贝亚和彼得费了很大劲儿才找到拉德纳的房子。房子掩映在树丛里,是当时很简单的A型框架建筑。他们终于找到了私家车道,停好车,走下来。贝亚还以为自己会被介绍给他认识,然后跟着他们参观,可能一两个小时都很无聊,接着,彼得·帕尔和拉德纳故友重逢聊天时,自己可能得坐在旁边喝喝啤酒或者茶。

拉德纳绕过房子迎面走来。在贝亚的印象里他带着一只凶恶的狗。但不是这么回事儿,拉德纳根本没有狗,他自己就是那只凶恶的大狗。

拉德纳对他们所说的第一句话是:“你们想干什么?”

彼得·帕尔说,他要开门见山。“我常常听人说起你在这里创造的奇迹,”他说,“我直说吧,我是一位教育工作者,教育高中的孩子或至少试着在教育他们。我努力想教给他们一些观念,能使他们将来不至于把这个世界搞得乱糟糟的或是干脆把它炸上天。但在他们周围,全是些坏例子,几乎没什么正面的东西。这就是我贸然来拜访你的原因,请你考虑。”

实地考察。优选的学生。见识一下个人所能做的贡献。尊重大自然,与环境协作。这是亲眼见证的好机会。

“哦,我不是教育工作者,”拉德纳说,“我他妈的可不关心那些小崽子。我最不想看见的就是一群蠢货抽着烟在我的地盘上晃来晃去。我不知道你是从哪儿得来的印象,以为我在这里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公益,那是我最没兴趣的事儿。有时候,我允许人们从这里走过,但仅限于我选定的那些人。”

“哦,那我想知道,”彼得·帕尔说,“就我们,今天——你能让我们进去看看吗?”

“今天禁止入内,”拉德纳说,“我正在小路上干活儿。”

回到车里,沿着碎石路往回开,彼得·帕尔对贝亚说:“哎,我觉得已经打开局面了,你觉得呢?”

这不是玩笑。他根本不开这种玩笑。贝亚含含糊糊地说了一些鼓励的话,但她意识到——或者几分钟之前在拉德纳的车道上就意识到——她和彼得·帕尔之间是一个错误。她再也不想要他的亲切、他的好意、他的困惑和努力。以前吸引和抚慰过她的一切现在都已化为灰烬。因为她看到了拉德纳。

当然,她可以不这么对自己说。但那不是她的本性。尽管过了好几年规矩日子,但那仍然不是她的本性。

当时她有几个朋友,她给他们写信,探讨和解释自己生活中的这个转折。她写道,自己很不愿意承认,之所以受到拉德纳的吸引是因为他粗鲁、暴躁,甚至有点儿野蛮,他脸上的伤疤在枝叶间透出的阳光下就像是闪闪发光的勋章。她真的很不愿意这么想,因为这难道不是所有无聊爱情剧里的情节吗——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好好先生只能被甩?

不,她写道,但她真正的想法——她知道这是一种退化,又很讨人厌——她真正的想法是,有些女人,像她这样的女人,可能一直都在追寻一种可以容纳自己的疯狂。如果不是生活在一个男人的疯狂之中,那么和他生活在一起又是为了什么呢?男人们可能会有那种很普通、很平常的疯狂,比如对某支球队的热爱。但这可能还不够,不够强大——这种不够强大的疯狂只能让女人发脾气、不满足。比如彼得·帕尔,他所表现出的和善与希望也达到了一种狂热的程度。但最终,对我来说,贝亚写道,这不是我想要的那种疯狂。

那么,拉德纳又能给她些什么,让她能够安于其中呢?她不仅是指她明白了学习豪猪生活习惯的重要性,还就某些她,贝亚,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事情给报纸写了些言辞犀利的信。她还指自己竟能生活在无情和貌似轻蔑的冷漠之中。

在最初的半年里,她这样解释了自己的处境。

还有几个女人曾经以为自己有能力应付这种局面。她发现过她们留下的蛛丝马迹。一条腰带——26码、一瓶可可油、高级发梳。他没有让任何一个留下来。为什么让她们走、让我留下?贝亚问他。

“她们谁也没有钱。”拉德纳说。

玩笑。我受够玩笑了。(现在,她的信只写在自己脑海里。)

但是,初次相遇的几天之后,她开车去找拉德纳时,是一种什么心情呢?欲望和恐惧。她穿着真丝内衣,不得不同情自己。她的牙齿不停打战。她为自己成为这种欲望的受害者而感到怜惜。这种欲望她以前也曾经有过——她不会假装自己没有。这次和从前也还没有什么大的差别。

她很容易就找到了他的住处。她肯定是很认真地记住了路。她编好了一个故事:自己迷路了。她想来这里找一个出售灌木幼苗的地方。这很符合现在的季节。但拉德纳正在树林前面修整路边的排水渠,很平常地跟她打了个招呼,没有一丝惊讶或者不快,之前编好的理由根本没派上用场。

“你在那儿等我干完活儿,”他说,“十来分钟吧。”

对贝亚来说,没有什么能比眼前这一幕——看着一个男人干着体力活儿,无视自己的存在,活儿干得很好,既整洁又有节奏,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能让她热血沸腾的了。拉德纳身上没有一点儿多余的东西,没有多余的赘肉,没有过剩的精力,当然也没有精心设计的对白。他灰白的头发剪得很短,跟他年轻时候的发型一样——头顶闪着金属一般的银光。

贝亚说,她很赞同他关于那些学生的看法。“我曾经给一些学生代过课,也带他们出门旅行过,”她说,“有时候我真想放出一群杜宾犬把他们统统赶进臭水沟里。”

“你千万别以为我来这里是想说服你什么,”她说,“谁也不知道我到这里来了。”

他过了一会儿才回答:“我想你可能愿意参观一下。”他干完活之后说:“你愿意吗?你自己愿意参观一下这地方吗?”

他是这么说的,也的确是这么做的。参观。贝亚穿的鞋子完全不合适——当时她的生活里根本没有适合这地方的鞋。他没有放慢脚步等她,过小溪、翻河堤时也没有帮帮她。他从来没有伸出手,也没在适合的木头、石头、斜坡处提议坐下休息休息。

他先带着她沿着一条木板路穿过沼泽去一个池塘,那里有一些加拿大大雁,还有两只绕颈缱绻的天鹅,它们的身体很宁静,但颈部却充满活力,嘴里发出激烈的鸣叫声。“它们是一对吗?”贝亚问道。

“显然是。”

离这些活鸟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正面是玻璃的容器,里面有几只标本,一只张开双翅的金雕、一只灰色猫头鹰,还有一只雪鸮。这容器其实是一台内部掏空的冰箱,侧面开了一扇窗,外面涂成了灰绿色的旋涡状花纹。

“这真是太聪明了。”贝亚说。

拉德纳说:“找到什么就用什么呗。”

他带着她去看海狸草场,被海狸啃倒的尖利的树桩,它们堆起来的杂乱的建筑物,还有它们窝里两只皮毛润泽的海狸。接着,她又看了一只赤狐、一只金色的水貂、一只白鼬、一窝小巧的臭鼬、一只豪猪,还有一只食鱼貂。拉德纳告诉她说,这只食鱼貂凶猛得足以杀死豪猪。接下来是栩栩如生的标本:爬在树干上的浣熊,仰天长啸的狼,还有一只黑熊刚刚抬起毛茸茸的大脑袋,露出了忧伤的脸。拉德纳说,这是一只小熊,他买不起大熊——它们太贵了。

还有很多禽类。野火鸡,一对羽毛竖起来的松鸡,一只眼睛周围有一圈鲜红色羽毛的野鸡。标牌上注明了它们的栖息地、拉丁语名称、食物偏好和行为方式。有些树上也挂着标牌,牢固、准确、内容详尽。有些标牌上是引用的名言。

<small>自然界的任何事都不是无用的。</small>

<small>大自然从来不会欺骗我们;欺骗我们的往往是我们自己。</small>

当贝亚停下来看这些标牌的时候,她觉得拉德纳似乎显出一些不耐烦,他微微地皱了一下眉头。她再也没有对自己看到的任何东西发表任何评论。

她根本搞不清方向,也完全没明白这里的布局。他们是经过了不同的溪流,还是同一条小溪走了好几次?这片树林是延伸出好几英里,还是仅仅能到近处的山头?树叶刚刚发芽,还不能遮挡阳光。延龄草长得十分茂盛。拉德纳掀起一片盾叶鬼臼的树叶,让贝亚看下面掩藏的花。肥大的树叶,刚刚舒展的蕨类,泥坑里长出的黄色臭菘,周围全是树的汁液和阳光,脚下还有朽烂的树木带来的危险,后来,他们来到一片树木环绕的旧苹果园,他领着她找蘑菇——羊肚菌。他找到了五朵,也没有分给她。她根本分不清楚蘑菇和去年的烂苹果。

前面出现了一片陡峭的山坡,散乱地长着一些浑身带刺的小山楂树,开满了花。“孩子们把这儿叫作狐狸山,”他说,“上面有个兽穴。”

贝亚停下了脚步:“你有孩子?”

他笑起来:“据我所知没有。我是说路对面的孩子们。小心树枝,上面有刺。”

此时她已经全然没有了欲望,虽然她仍觉得山楂花的香味似带有一种亲密的气息,或冷淡,或骚动。她早已不再盯着他肩胛骨之间的某处,不再这样想用意念让他转身拥她入怀。她觉得,这趟游览,在身体和精神上都如此艰辛,可能是跟她开的一个玩笑,是对她这个讨厌的荡妇和骗子的惩罚。于是,她重拾了自己的骄傲,假装这游览正是自己此行的目的。她表现得很有兴趣,时不时地提问,丝毫没有现出疲累。就像后来——但不是这一天——她也会以同样的骄傲去匹配他在性方面表现出的那种冷酷的能量。

她并没指望他会邀请自己进屋,但是他说:“要不要喝杯茶?我可以给你泡茶。”然后他们走了进去。她闻到了一股兽皮的味道,混合着硼砂皂、木头刨花和松香的气味。兽皮成堆地放着,皮肉一面朝外。架子上摆着野兽的脑袋,眼眶和嘴部都已挖空。有个东西,她开始以为是剥了皮的鹿,却只是个像是糊了些稻草的铁丝支架。拉德纳告诉她,身体是要用制型纸制作的。

屋里还有书——一小部分关于动物标本剥制,其他大多是成套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史》。《科学史》。《哲学史》。《文明史》。《半岛战争》。《伯罗奔尼撒战争》。《法国印第安人战争》。贝亚想象着他漫长的冬夜——他那种井然有序的孤独,他系统化的阅读和空虚的满足。

倒茶的时候他好像有点紧张,先检查了一下杯子里有没有灰尘,又忘了自己已经把牛奶从冰箱里取出来了,接着又忘了她说过不用放糖。当她开始喝茶的时候,他紧紧盯着她,问她是否合口,是不是太浓了?要不要加开水?贝亚再三确定,又为这趟游览向他道谢,提了提自己格外喜欢的地方。眼前这个男人,她心里想,一点儿也不奇特,丝毫也不神秘,甚至,也不怎么有趣。信息的层次。《法国印第安人战争》。

她又要了一点儿牛奶加进茶里,她很想快点喝完,早点离开。

他说,她要是再来这附近又没什么别的事儿,一定要再来找他。“来体验下稍稍运动的感觉,”他说,“不管是一年之中的什么时候,这里总有可看的东西。”他说起了冬季的鸟儿,雪地里的小路,问她有没有滑雪板。她感觉出他不想让自己走。他们站在外面的门廊里,他给她讲在挪威滑雪的事儿,顶上带着雪橇架的电车,还有城镇边上的大山。

她说,自己从来没有去过挪威,但是一定会喜欢那里。

回想起这一时刻,她把这看作是他们真正的开始。他们彼此都心神不宁、内心温柔,很乐意体会这种困扰,甚至为对方感到怜惜。后来,她问他,当时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他说,有——当时他意识到,她是自己可以一起生活的人。她问,难道不能说是“想”一起生活的人吗?他说,是,可以那么说。可以那么说,但他并没有那么说。

关于怎么打理这个地方,关于动物标本剥制的技艺,她要学的事情很多很多。比如,她要学如何聪明地混合油画颜料和亚麻籽、松节油来给嘴唇、眼皮和鼻尖上色。其他必须要学会的事情还包括,他会说什么、不会说什么。似乎她的虚荣和之前对爱的概念都将不得不改变。

有一天晚上,我爬到他的床上,他连眼皮都没从书上抬一下,一个字儿也没对我说,甚至我起身回到自己床上时,也是如此。我一眨眼就睡着了,不然真无法忍受这种屈辱。

第二天早晨,他来到我的床上,就像什么事儿都没有一样。

我像是迎头撞上了坚硬的黑暗。

她学习,她改变。年龄此时派上了用场,喝酒也是。

当他慢慢适应了贝亚,或者说,对她有了安全感,他的感觉也渐渐好起来。他会很高兴地跟她说自己感兴趣的事,也会从她的身体得到更体贴的抚慰。

在手术之前的那个晚上,他们并排躺在陌生的床上,所有裸露的皮肤都紧紧贴在一起——胳膊、腿、臀部。

<er h3">二</h3>

莉莎告诉沃伦,有个叫贝亚·杜德的女人从多伦多打来电话,问他们——沃伦和莉莎——能不能出趟门,去乡下看看她和丈夫所住的房子。他们想确定水管是不是关好了。贝亚和拉德纳(其实并不是她丈夫,莉莎说)还在多伦多,等着为拉德纳做手术。心脏搭桥手术。“因为水管可能会爆裂。”莉莎说。这是二月一个星期天的晚上,有着那年冬天最猛烈的暴风雪。

“你认识他们,”莉莎说,“嗯,你真的认识。记得我介绍给你的那一对吗?去年秋天有一天,在无线电商场外面的广场上?男的脸颊上有一道伤疤,女的头发很长,一半黑,一半灰。我告诉你他是一位动物标本剥制师,你说:‘那是什么?’”

现在,沃伦想起来了。一对老夫妇——也不算特别老——穿着法兰绒衬衫和宽松长裤。他的伤疤和英国口音,她奇怪的头发和自来熟。标本剥制师就是要填充动物的尸体,或者说,动物的皮毛,还有鸟类和鱼。

他当时问过莉莎:“他脸上的伤疤是怎么回事?”她说:“二战。”

“我知道钥匙放在哪儿——所以她才给我打电话。”莉莎说,“在斯特拉顿镇,我以前住的地方。”

“他们和你是同一教会的教友,还是什么?”沃伦问。

“贝亚和拉德纳?别开玩笑了。他们只是住在马路对面。”

“是她给了我一些钱,”莉莎继续说道,似乎觉得沃伦应该知道这些,“去上大学。我从来没开口跟她要过,是她自己突然打电话来说想这么做。所以我就想,那好吧,反正她很有钱。”

莉莎小时候和父亲、弟弟肯尼一起住在斯特拉顿镇的农场。她父亲并不是农夫,只是租下了那里的房子,以帮人盖屋顶为生,她的母亲早已去世。莉莎该上高中的时候——肯尼比她小一岁、低两个年级——父亲带着他们搬到了卡斯泰尔斯。他在那里认识了一个有房车的女人,后来他们结了婚。再后来,他们俩搬到了查塔姆。莉莎也不确定他们现在在哪里——查塔姆、华莱士堡,还是萨尼亚。他们搬走的时候,肯尼已经死了——他十五岁的时候死于一次重大的青少年交通事故,这种事故好像每年春天都会发生,可能是因为酒后驾车、无照驾驶、临时偷来开的车、乡下新修的碎石路、疯狂的超速。莉莎读完了高中,去圭尔夫读了一年大学。她不喜欢大学,不喜欢那里的人。在那时,她成了一名基督徒。

沃伦就是这么认识她的。他的家庭属于沃利的救世主圣经教堂,一直以来,他都是去这座教堂。莉莎是搬来沃利、在一家政府开的酒水店工作之后,才开始去这座教堂的。她现在还在那里工作,尽管有时候很烦心,想要辞职。她现在不喝酒了,也从来不吃糖。她不希望沃伦休息的时候吃丹麦酥皮饼,就给他打包带一些自己在家做的燕麦松饼。她每个周三的晚上洗衣服,刷牙的时候数着数,每天早上很早起床读《圣经》。

她觉得自己应该辞职,但他们很需要那份钱。沃伦以前工作的那家小型发动机商店已经关门了,他正在重新接受培训去推销电脑。他们结婚已经一年了。

早晨,天气晴朗。快中午的时候,他们乘着雪地车出发了。周一是莉莎的休息日。大路上的雪铲过了,但小路仍然被积雪覆盖着。破晓前就已经有雪地车在城镇的街道上来来往往,在田地和结冰的河面上轧出了一条条轨迹。

莉莎告诉沃伦沿着河边一直开到86号公路,然后向东北方向穿过田地,绕过沼泽。河面上全是动物的脚印,有直线有圆圈。沃伦唯一确定认识的就是狗的脚印。河水结冰三英尺,表面覆盖着白雪,变成了一条神奇的道路。暴风雪是从西边来的,这里一般都是如此,东边河岸的树上全是凝结的雪,枝条伸展着,好像柳条编成的大雪篮。在河的西岸,积雪的弧线像是凝固的波浪,又像是巨大的奶油堆。还有雪地车们隆隆作响,划过一道道痕迹。眼前的景象真是令人兴奋不已。

从远处看,沼泽是黑色的,像是北边地平线上一条长长的污痕。但离近了发现,那里也全是积雪。黑色树干映衬在白色雪地上,一棵一棵从眼前闪过,令人微微有些眩晕。莉莎用手在沃伦腿上轻拍,指挥他开上了一条狭窄的小路,然后猛地拍了他一下示意停车。从喧闹到安静,从行路到静止,这转变让他们觉得像是突然从流动的云端掉到了什么坚硬的物体上。他们就这么掉进了一个坚硬寒冷的冬日。

小路一侧是一座破烂的谷仓,暗淡陈旧的干草从里面冒了出来。“这就是我们以前住的地方,”莉莎说,“不是啦,我开玩笑的。实际上,以前这里有座房子,现在没了。”

路的另一侧竖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小迪斯默尔”。后面是树丛,还有一座浅灰色的A型框架房屋。莉莎说美国有个地方叫“迪斯默尔大沼泽”,这是此处名字的由来。一个玩笑。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沃伦说。

还有一些标牌上写着:“禁止入侵”、“禁止打猎”、“雪地车禁行”、“禁止入内”。

后门的钥匙放在一个奇怪的地方——装进塑料袋放在一个树洞里。这里有好几棵树干弯曲的老树——很可能是果树——靠近后门的台阶。那棵树的树洞涂了一圈柏油——莉莎说这是为了防止松鼠进入。其他树的树洞也都涂了柏油,因此放钥匙那个丝毫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那你怎么找到它?”莉莎指出了一幅侧面轮廓图——离近了很容易看出来——用小刀沿着树皮上的裂痕加深了一下。长长的鼻子,下垂的眼睛和嘴巴,还有一大滴鼻涕——那就是柏油涂过的树洞——正好在鼻头处。

“很有趣吧?”莉莎说着把塑料袋塞进口袋,用钥匙打开了后门。“别在那儿站着,”她说,“快进来。天啊,这里简直跟墓地一样冷。”她总是有意识地把感叹词从“耶稣啊”变成“天啊”、“该死”变成“救命啊”,就跟教会要求的那样。

她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拧开调温器,好让地暖开始供热。

沃伦说:“咱们不会一直待在这儿吧?”

“要待到咱们暖和过来。”莉莎说。

沃伦试着拧开厨房的水龙头,什么也没流出来。“水的总闸关了,”他说,“很好。”

莉莎已经走到了前面的房间。“什么?”她喊道,“什么很好?”

“水。已经关了。”

“哦,是吗?很好。”

沃伦在前屋的门廊前停了下来。“咱们是不是应该脱掉靴子啊?”他说,“要是打算四处走动的话?”

“为什么?”莉莎说着在地毯上蹭了蹭鞋底,“踩点儿干净的雪有什么关系?”

沃伦不是一个会过多注意房间里东西的人,但他的确发现这个房间里有些是平常的东西,有些却不是。里面有地毯、椅子、电视机,还有沙发、书和一张大书桌。但是也有摆满了鸟类标本的架子,有些鸟小而艳丽,有些很大,适合打猎。还有一只皮毛光滑的棕色动物——一只鼬鼠?——和一只海狸,他是从扁平的尾巴判断出来的。

莉莎拉开了书桌的抽屉,在那里翻箱倒柜。他以为她是在找那个女人所要的什么东西,可接下来,她把所有的抽屉都拉出来,整个儿翻倒在地板上,嘴里还发出滑稽的声音——舌头发出啧啧的赞叹声,好像抽屉们是自个儿跳到了地板上。

“上帝啊!”他说(他一直都在教会活动,措辞上不像莉莎那么在意。),“莉莎,你到底在干吗?”

“跟你一丁点儿关系也没有,”莉莎说,但她的语气非常愉快,“你干吗不看看电视或者别的,放松一下?”

她拿起那些鸟类和动物的标本,一个一个扔到地上那些烂摊子上。“他用的是轻木,”她说,“好看又轻巧。”

沃伦真的走开,去打开了电视。那是一台黑白电视机,大部分频道什么图像都没有,全是雪花或者波纹。唯一能看清楚的是一部旧电视剧,里面的金发女人穿着伊斯兰教教徒的闺房服饰——她是个女巫——还有演员J.R.尤因,他那时还很年轻,还不叫J.R.。

“看这个,”他说,“简直像是时光倒流。”

莉莎没有去看。他坐在一个厚垫子上,背对着她,尽量像个成年人一样不去看。不搭理她,她就会收手。不过,他还是能听见身后撕纸撕书的声音。她把书从架子上抓下来,撕烂,扔在地板上。他听见她跑进厨房,拉开抽屉,甩开橱柜的门,把碗碟摔个粉碎。过了一会儿,她回到前屋,在空气中扬起一团白色的粉尘。她肯定是把面粉也倒出来了,还咳嗽了几声。

沃伦也咳嗽了几声,但他还是没有回头。很快,他又听到了从瓶子里倾倒液体的声音——稀薄液体的泼溅声和黏稠液体的咕嘟咕嘟声。他能闻到醋、枫糖浆和威士忌的味道。她把这些倒在了面粉、书、毯子和鸟兽标本上面。他又听到什么东西砸碎在炉子上面。他敢肯定是威士忌酒瓶。

“正中靶心!”莉莎说。

沃伦没有转身,整个身体因为努力保持不动、令一切结束而似乎嗡嗡作响。

有一次,他和莉莎去圣托马斯参加一场基督教摇滚音乐会和舞会。教会里对基督教摇滚很有争议——关于是否真的能有这种东西。莉莎为这个问题很是困扰,沃伦却不。他曾经参加过好几次基督教摇滚音乐会和舞会,他们根本不称自己为基督徒。但是,当舞会开始之后,是莉莎立刻滑下了舞池,是莉莎吸引了周围的目光——警惕的、不高兴的——青年指导员的眼光,他们正在旁边一边笑一边犹疑地鼓掌。沃伦从来没有见过莉莎跳舞,她忽然焕发出那种疯狂劲儿令他惊叹,与其说为她感到担心,倒不如说是骄傲,但他知道,自己的感觉一点儿影响也没有。莉莎就在那里,翩翩起舞,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等她跳完这一支曲子,踢腿、屈身、弯腰,投入得对周围的一切都视而不见。

这才是内心深处真正的她,他想告诉所有人。他觉得自己早就知道,第一次在教会见到她的时候就知道了一些事情。那时候是夏天,她戴着一顶夏季的小草帽,穿着教会里女孩子们必须要穿的带袖连衣裙,然而,她的皮肤光滑剔透,身形苗条无比,根本不像个教会里的女孩,并不是说她像一位杂志女郎、一位模特或者一个卖弄风姿的人。她那高高的饱满的额头、深深的褐色的眼睛,她的表情里既有稚气又有凶猛。她看起来很特别,她的确很特别。她不是那种会说“上帝啊”的女孩,在特别满足或者十分慵懒的时候,她会说:“哦,真他妈的!”

她说,在成为基督徒之前,自己很狂野。“甚至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也是。”她说。

“哪种狂野?”他问她,“比如,和男人们?”

她看了他一眼,像是在说,别傻了。

现在,沃伦觉得有东西沿着一侧头皮慢慢滴了下来。她已经偷偷溜到了他的后面,他用手摸了一下脑袋,上面是绿色的黏黏的东西,闻上去像是薄荷油。

“来一口。”她说着,递给他一只瓶子。他喝了一口,差点儿被浓烈的薄荷酒呛死。莉莎拿回瓶子,扔向前面的大窗户。瓶子没有穿窗而过,而是砸上了玻璃。瓶子没碎——它掉在了地板上,美丽的液体流了一大滩。深绿色的汁液。窗玻璃裂成了放射状,变得像日晕一样白。沃伦站起身来,那口酒喝得他气喘吁吁,身上一阵阵地散发着热气。莉莎灵巧地穿过那些破书烂瓶子,踩烂的鸟,洒满地的威士忌和枫糖浆,从炉子里拿出来拖得地毯上全是黑印的焦木条,灰尘,黏糊糊的面粉,还有羽毛。即使还穿着雪地靴,她的步履依然轻盈;她很欣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

沃伦拿起自己刚才坐的厚垫子,向沙发扔过去。垫子掉了下来,没有任何破坏力,不过这一举动已经将他纳入眼前的图景之中。这也并不是他第一次参与破坏房屋。很久以前,他九岁或者十岁的时候,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和朋友一起闯入了一座房子,那是他朋友的姨妈所住的地方。她不在家——她在一家珠宝店工作,一个人住。沃伦和朋友是因为太饿了所以才闯进去的。他们给自己做了点儿苏打饼果酱三明治,喝了点儿姜汁饮料。接着,情况忽然就失控了。他们把一整瓶番茄酱倒在桌布上,用手指蘸了在墙上写:“小心!血!”他们砸烂盘子,把吃的东西扔得到处都是。

他们异常幸运,没人看见他们进去,也没人看见他们离开。那位姨妈把这事儿怪在几个最近被自己从商店里赶出去的年轻人头上。

想到这个,沃伦走到厨房去找番茄酱,但是没找到,不过他找到了一罐番茄沙司。番茄沙司比番茄酱稀,没那么好用,但他还是试着在木头的厨房墙壁上写道:“小心!这是你的血!”

沙司渗入木板,顺着表面流了下来。在字迹尚可辨认的时候,莉莎跑过来念了念,然后哈哈大笑起来。在那片乱七八糟的废墟中,她找到了一支魔术笔,然后爬上椅子,在假血字上面写道:“罪的工价乃是死!”

“我应该多拿点儿东西,”她说,“他工作的地方到处是颜料、胶水和各种东西。就在侧面的房间。”

沃伦说:“我去拿点儿?”

“算了吧。”她说着在沙发上坐了下来——房间里仅有的几个能落脚的地方之一。“莉莎·明内利,”她平静地说,“莉莎·明内利,捅进你的肚子里!”

是学校的小孩们对她这么唱,还是她自己编的?

沃伦在她旁边坐下。“他们怎么了?”他问,“他们到底做了什么事儿让你这么生气?”

“谁生气了?”莉莎说着站起身来,向厨房走去。沃伦跟在后面,看到她在电话上按了几个号码。等了一会,听到她说:“贝亚?”声音温柔、痛心,又有些犹豫。“哦,贝亚!”她挥手示意沃伦关掉电视。

他听见她说:“厨房门边的窗户……我想也是。连枫糖浆也是,你简直没法相信……哦,还有那扇美丽的前窗,他们往上面扔了什么东西砸的,还把木炭条从炉子里拿了出来,到处是灰,还有那些鸟、那只大海狸。我真是没法对你形容……”

他回到厨房,她朝着他做了个鬼脸,扬了扬眉毛,一边听着电话一边撇了撇嘴。接着,她继续描述屋里的情况,声音因着同情、痛苦和愤慨而微微发颤。沃伦真不愿看着她,于是转身去找他们的头盔。

她挂了电话之后,出来找他。“是她。”她说,“我告诉过你她对我做了什么。她送我去上大学!”这话让他们两个都笑了起来。

但沃伦注视着地板上那堆烂摊子上的一只鸟,它那浸湿了的羽毛,耷拉下来的小脑袋,露出的一只痛苦的红眼睛。“这种职业真是很怪异,”他说,“周围总是堆满死尸。”

“他们就是很怪异。”莉莎说。

沃伦说:“要是他死了,你会在乎吗?”

莉莎喉咙里发出咕咕的声音,让他不要再想下去。然后,她摸了摸牙齿,尖尖的舌头吻上了他的脖子。

<er h3">三</h3>

贝亚问了莉莎和肯尼许多问题。喜欢什么电视节目?喜欢什么颜色,什么口味的冰激凌?要是能变成动物的话,他们想变成什么?他们最早的记忆是什么?“吃鼻屎。”肯尼说。他并不是在开玩笑。

拉德纳、莉莎和贝亚都笑了起来——莉莎笑得最响。然后,贝亚说:“我最早的记忆也是这个!”

莉莎认为她在说谎,为了不让肯尼那么难堪,而他根本就不知道。

“这是杜德小姐,”拉德纳对他们说,“要对她好一些。”

“杜德小姐,”贝亚重复道,像是在吞下什么令人吃惊的东西,“贝亚,我的名字是贝亚。”

“她是谁啊?”贝亚和拉德纳走在前面的时候,肯尼问莉莎,“她会和他一起生活吗?”

“是他女朋友,”莉莎说,“他们很可能会结婚的。”等到贝亚在拉德纳这里住上一周后,莉莎已不能忍受她会离开的念头。

莉莎和肯尼第一次来到拉德纳的地盘时,是从篱笆下面偷偷溜进来的,虽然所有的标牌和他们的父亲都警告说“禁止入内”。当他们走进树林深处,莉莎找不到路时,响起了尖利的口哨声。

拉德纳对他们喊道:“你们两个!”他手拿斧子从树后面冲出来的时候,就像是电影里的杀人犯。“你们两个不认识字吗?”

他们那时也就六七岁,莉莎回答说:“认识。”

“那你们看见标牌了吗?”

肯尼小声说:“有只狐狸跑进来了。”有一次,父亲开车带着他们,他们真的看见一只赤狐穿过小路钻进了这里的树丛。他们的父亲说:“拉德纳的树林里有大坏蛋。”

狐狸并不住在树林里,拉德纳告诉他们。他带他们去看狐狸真正住的地方,一个兽穴,他是这么说的。山坡上长满了干燥强韧的草和小小的白花,在一个沙堆旁边有一个洞。“这里很快就会长满草莓。”拉德纳说。

“从哪儿长?”莉莎问。

“你们真是两个傻孩子,”拉德纳说,“你们整天都在干吗——看电视?”

从那时起,他们开始来这里消磨周六的时光——夏天到了以后,几乎每天——和拉德纳一起。他们的父亲说,要是拉德纳乐意,这当然没问题。“但你们最好别惹恼他,不然他会活剥你们的皮,”父亲说,“就像他做那些标本一样。明白啦?”

他们知道拉德纳是怎么制作标本的,他让他们看过。他们见过他如何清理一只松鼠的头骨,如何用线和大头针巧妙地修补鸟的羽毛。有一次,在确定他们会很小心之后,他还让他们亲自动手安装了玻璃眼珠呢。他们也见过他剥动物的皮,剥下皮,用盐腌,内侧朝外晾干,然后送到硝皮工那里。硝皮时会添加一种毒药,这样,皮就永远不会开裂,毛也永远不会脱落。

拉德纳把皮套在一个完全人工制作的假体上。鸟的身体可能是用一整块木头雕刻而成的,但是动物的体型较大,是铁丝、粗麻布、胶水、碎纸和黏土的完美组合。

莉莎和肯尼见过像绳索一样粗糙的被剥了皮的身体,触摸过塑料管一样的肠子,还把眼球挤得稀巴烂。他们把这些都告诉了父亲。“但我们不会生病的,”莉莎说,“我们每次都用硼砂皂洗手。”

他们学到的也不都是关于死尸:美洲红翼鸫怎么叫?陪陪我——!鹪鹩怎么叫?求求你——求求你——给我一片芝士。

“哦,是嘛!”他们的父亲说。

很快,他们就学到了更多的东西。至少莉莎如此。她认识了鸟类、树木、蘑菇、化石,还有太阳系。她知道某些岩石是从哪里来的,知道秋麒麟草茎上膨起的地方里面长了白色的小蠕虫,这种虫子只能活在这里。

她还学会,不要对自己知道的东西夸夸其谈。

贝亚身穿日式和服,站在池塘的岸边。莉莎已经在里面游泳了,她对着贝亚喊道:“快下来!快来!”拉德纳在池塘远远的另一边干活,割芦苇、清理水中的野草。肯尼在一边帮忙。莉莎心里想,就像是一家人。

贝亚脱掉和服,只穿着黄色的丝质泳衣。她是个身材娇小的女人,黑色的头发略微掺杂着灰发,厚实地垂在肩膀上。浓密的眉毛有着弯弯的弧度,就像她生气时甜蜜的嘴角,仿佛在请求别人的仁慈和安慰。太阳在她脸上留下了隐约的雀斑,她整个人都有点松弛。当她低头时,下巴和眼袋都有些下垂。她已经受到了侵蚀,那些松弛和下垂、那些皮肉上的凹陷和皱纹、阳光下青紫色的细微血管、凹陷处微微消退的颜色。实际上,莉莎尤其爱这些隐蔽的缺陷和损伤。她也爱贝亚眼睛里经常出现的潮湿,她声音里的颤动、嘲弄和顽皮的恳求,那种沙哑和造作。莉莎衡量和评判贝亚的标准和一般人不一样,但这并不是说,她对贝亚的爱轻松而平静——她的爱充满期待——尽管她也不知道自己期待的是什么。

现在,贝亚走下了池塘,她不是一下就进去的。先下了决心,小跑了几步,停了一下,然后高抬腿在水里走了几步,双臂环抱着叫了起来。

“水不凉。”莉莎说。

“不,不,我喜欢!”贝亚说。接着,她一边发出赞叹的声音,一边继续前进,停在了池水齐腰深的地方。她转身朝向莉莎,莉莎正跟在她身后游着,想朝她泼水。

“哦,别!别!”贝亚喊道。她开始原地跳着用双手划水,手指张开,像是收拢散落的花瓣一样,徒劳地向莉莎泼去。

莉莎转身仰浮在水面上,用脚轻轻地朝贝亚的脸上踢打着水花。贝亚继续一上一下跳动着躲避莉莎踢来的水,嘴里一边快乐地念叨着类似“啊哦,啊哦,啊哦”的声音。

尽管是仰面浮在水上,莉莎仍然能看到拉德纳停下了手头的活儿。他站在池塘另一头齐腰深的水里,在贝亚的后面。他看着贝亚,接着,也开始在水里一上一下地跳了起来。他的身体僵直,脑袋猛烈地左右摇晃,摆动着双手在水面划动拍打。沾沾自喜,好像沉浸在自我欣赏之中。

他是在模仿贝亚。他在学着她的样子,但是动作可笑而难看。他分明是故意、执意要让她出丑。看看她有多虚荣,拉德纳的动作好像在说。看这个骗子。假装自己不害怕深水,假装自己很开心,假装不知道咱们多么蔑视她。

这太令人震惊了。为了憋住不笑,莉莎的脸都颤动起来。一方面她很想让拉德纳停下,在造成伤害之前立刻停下;而另一方面,她又渴望看到那伤害,拉德纳所能造成的伤害,撕裂表象,那种终极的快乐。

肯尼早已大声喊叫起来,他什么也不懂。

贝亚已经看到了莉莎表情的变化,现在又听到肯尼的喊叫。她转过身想看看后面发生了什么事。但拉德纳已经停了下来,正在拔草。

莉莎立刻使劲儿踢水,想分散注意力。但贝亚没有回应,于是她游向深处,潜到了水下。很深、很深的地方,光线幽暗,有鲤鱼,有淤泥。她憋足了气一直待在那里。莉莎游得太远了,差点儿被另一侧岸边的水草缠住,她气喘吁吁地挣出水面,离拉德纳只有一两码远。

“我被水草缠住了,”她说,“差点儿就淹死了。”

“没那么倒霉。”拉德纳说。他假装朝她伸出手,一把抓向两腿之间,同时,做出了一种伪善的震惊表情,好像是脑海中的自己对双手的动作气愤不已。

莉莎假装没注意到。“贝亚呢?”她问。

拉德纳看了看对岸。“可能上岸回去了吧。”他说,“我没看见。”他又恢复了常态,一个正经工匠,对她们的愚蠢稍感厌倦。拉德纳就是这样,能在顷刻之间判若两人,要是你还记得之前的事儿,就只能算是你自己的错。

莉莎尽全力沿直线游过池塘,起身时弄得水花飞溅,她奋力爬上岸边,走过玻璃后面瞪视着的猫头鹰和鹰,走过写着“自然界的任何事都不是无用的”的牌子。

她到处都找不到贝亚。沼泽那边的木板路上没有,松树下面的空地上也没有。莉莎走向通往后门的小路,路中央有一棵你必须绕过的山毛榉树,光滑的树皮上刻着几个名字的首字母。一个L是拉德纳,另一个L是莉莎,K是肯尼。一英尺左右的下方是几个字母“P.D.P.”。莉莎第一次带贝亚去看那些名字的时候,肯尼用拳头敲打着P.D.P.,上下蹦跳着喊道:“拉下裤子!”拉德纳假装在他头上用力打了一下。“沿此路前行。”他说着指了指树干上刻着的箭头。“别理那些臭孩子。”他对贝亚说。

莉莎简直不敢上前去敲门,她心里充满了内疚和不祥的预感。在她看来,贝亚将不得不离开这里。在这样的侮辱之后,她怎么还能待在这里呢——她要怎么面对他们每一个人?贝亚根本不了解拉德纳,她怎么会了解呢?莉莎自己也没法跟任何人描述他。在她和他的秘密生活中,可怕的事情往往也是有趣的,恶劣里往往掺杂着愚蠢,你必须用一副愚钝的面孔和声音加入其中,假装他是个卡通怪兽。你无法摆脱,甚至也不想摆脱。

莉莎走到房子跟前,离开了树荫。她赤脚踩过炽热的碎石路,她自己的家就在玉米地的中间,一条短短小路的尽头。那是一座木头房子,上半截涂成白色,下半截涂成艳丽的粉色,像口红的颜色。那是莉莎父亲的主意,也许他觉得这样能让整座房子焕然一新,或者他觉得粉色看起来像是家里有位女主人。

厨房里一片混乱——麦片撒了一地,流在台面上的牛奶已经变酸,洗衣店取回的衣服已经堆满了角落里的扶手椅,洗碗布——莉莎不看也知道——已经和池子里的垃圾混成了一团。把这些清理干净是她的任务,而且最好在父亲回家之前干完。

莉莎还不太着急。她走到楼上——这里在斜屋顶下被烤得很热——拿出自己珍藏宝物的小包。她把小包塞进自己穿小了的橡胶靴里保存着。谁也不知道。肯尼当然也不知道。

包里有一件芭比娃娃的晚礼服,是从以前一个玩伴那里偷的(莉莎现在已经不喜欢这件衣服了,但因为它是偷来的,所以仍然很重要);一个能啪的一声关上的盒子,里面是她妈妈的眼镜;一只木头彩蛋,是她二年级时参加复活节绘画比赛的奖品(里面还装着一只小蛋,在里面还有一只更小的);还有一只在路上捡的莱茵石耳环,很长时间她都以为那是钻石。耳环的款式复杂优雅,圆环和扇贝形的小石头上悬垂着水滴状的莱茵石。莉莎戴在耳朵上的时候,它几乎要擦到肩膀了。

她现在只穿着游泳衣,所以只能把耳环握在掌心里,握得滚烫。她有点儿头昏脑涨,因为房间里的热气,因为低头察看宝物包,因为心里所做的决定。她渴望拉德纳树下的阴凉,好像那是一片黑色的池塘。

她家周围一棵大树也没有,唯一的灌木就是后门台阶边的一棵紫丁香,有着弯曲的、棕色边缘的叶子。房子周围除了玉米什么也没有,远处有座倾斜的旧谷仓,莉莎和肯尼被禁止入内,因为它随时都有可能倒塌。这里没有分隔,没有隐秘处——一切都裸露而简单。

但是,当你穿过马路——就像莉莎现在这样小跑在碎石路上——进入拉德纳的领地,就像进入了另一个全然不同的国度。这是幽深的沼泽地,丛林密布,到处都是牛蝇、凤仙花和臭菘。有一种热带丛林的复杂和威胁。然后是松树林,枝干高耸、落叶成毯、风声低吟,庄严得像一座教堂。还有雪松下垂的枝叶形成的幽暗空间——完全遮蔽的泥土地面的秘密小屋。在不同的地方,阳光投射的光线也各不相同,有的地方甚至完全没有光照。有的地方,空气浓重私密,而在别的地方,你却能感受到欢快的轻风。味道刺鼻,或者也可以说诱人。某些人行道强使人们礼貌地避开那些隐蔽地,某些石头也让人们无法跳过去,一切都在呼唤着疯狂的举动。这里是学习正经东西的地方,在这里,拉德纳教会他们如何分辨山胡桃树和灰胡桃树、行星和恒星;在这里,他们奔跑喊叫,挂在树枝上打秋千,玩各种冒险的花招。也是在这里,莉莎觉得地面让人瘀青,草地里让人瘙痒和羞愧。

P.D.P.

橡胶刷男孩

刷掉笨蛋——笨蛋

当拉德纳抓住莉莎,将整个身子压上来的时候,她感觉到他内心深处散发出来的危险,一种机械一般的噼噼啪啪声,好像他会在强烈的光线下烟消云散,只留下一股黑烟和烧焦的味道,还有一堆烂电线。然而,他沉重地倒下来,像是动物的皮毛猛然脱离了骨肉。他摔得那么惨重,那一刻莉莎,甚至肯尼都不敢看他。他的声音呜咽着从喉咙深处发出来,说他们太坏了。

他的舌头微微打结,眼睛深处闪着光,用力瞪得又大又圆,像是动物标本的玻璃假眼。

太坏了——太坏了——太坏了。

“真是太可爱了,”贝亚说,“莉莎,你告诉我——这是你妈妈的吗?”

莉莎说,是的。现在她觉得用单只耳环做礼物可能显得很幼稚、很可怜——也许是故意显得可怜。甚至把它当成宝物保存下来也显得很愚蠢。但如果这是她妈妈的,似乎就可以理解,而且它也就变成了一件重要的礼物。“你可以把它挂在项链上,”她说,“要是你把它挂上链子,就能戴在脖子上。”

“我也正是这么想的!”贝亚说,“我正想着它挂在项链上一定很漂亮。一条银链子——你觉得呢?哦,莉莎,你把它送给我,真让我感到自豪。”

“你可以把它挂在鼻子上。”拉德纳说。但他说这句话时并无讽刺之意,他现在非常平和——精力耗尽,温顺平和。他说起贝亚的鼻子,仿佛自己很高兴去琢磨它。

拉德纳和贝亚正坐在房子后面的李子树下,他们坐在贝亚从城里带来的柳条椅子里。贝亚带来的东西不算多——刚够在拉德纳那些皮毛和仪器的间隙里稍加点缀。这些椅子,一些杯子,一个垫子。还有他们现在正在用的高脚玻璃杯。

贝亚已经换上了一条非常轻薄柔软的深蓝色裙子,从她的肩膀上松松长长地垂下来。她用手指拨弄着莱茵石,让它掉落在自己深蓝裙子的皱褶里闪烁。她终究还是原谅了拉德纳,或者,只是不去记起。

要是贝亚愿意的话,她很能给人安全感。毫无疑问。她所需要做的只是把自己变成另外一种女人,那种规矩严格、界限分明的人,动作麻利、精力旺盛、毫不容忍。千万不要变,不许变,要好好的。这个能解救他们的女人——能让他们都变好。

这才是贝亚来到这里的使命,而她却不自知。

只有莉莎知道。

<er h3">四</h3>

莉莎从外面锁上了门。她把钥匙装进塑料袋,再塞进那个树洞。然后,她向着雪地车走去,发现沃伦没有跟上来,于是朝他喊道:“你怎么了?”

沃伦说:“后门旁边的窗户怎么办?”

莉莎大呼了一口气。“啊,我是个白痴!”她说,“我是个最蠢的白痴!”

沃伦回到窗户那里,用力踢下部的玻璃,然后从棚子里面的柴火堆里抽了一根木头,终于打烂了那块玻璃。“大小足够一个孩子钻进去了。”他说。

“我怎么这么笨啊!”莉莎说,“你救了我的命。”

“我们的命。”沃伦说。

那个棚子没有上锁,他在里面找到了一些纸板箱、一点儿木料、几件简单的工具。他从纸板箱上撕下大小差不多的一块,然后很满意地钉在自己刚刚砸碎的玻璃窗上。“不然动物会进去的。”他对莉莎说。

干完之后,他发现莉莎已经走到了林间的雪地里,就跟了过去。

“我想知道那头熊还在不在这里。”她说。

他想说,熊应该不会到这么靠南的地方来,但她没等他开口就说:“你能从树皮认出这些树吗?”

沃伦说,即使看着树叶他也认不出来。“哦,枫树,”他说,“枫树和松树。”

“雪松。”莉莎说,“你得认识雪松,这就是一棵。这棵是野樱桃,那边是桦树,白色的那些。看到灰色树皮的那棵了吗?那是一棵山毛榉。看,上面刻着字呢。不过,已经跟着树长开了,看起来就像是老旧的斑痕。”

沃伦对这些不感兴趣,他只想回家。才三点多一点儿,你就能感到暮色在树丛间慢慢汇集,就像雪地里升起的冰冷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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