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第十届新概念作文一等奖获奖者佳作 - xp1024.com
《飞扬:第十届新概念作文一等奖获奖者佳作》


作者简介

金子棋,1989年生,是与双子速配的天秤座。喜欢的作家有泰戈尔、杜拉斯、顾城、郭小四。喜欢J加美少年,并有轻微正太控。现在上海念高三。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林培源,男,1987年12月生于汕头澄海,射手座男生。2007年考入深圳大学文学院,完成个人首部长篇小说《暖歌》。拥有灿烂笑容和斑驳灵魂。敏感、脆弱。崇尚质朴干净有力量的文字。喜欢的作家有苏童、余华、史铁生、福克纳、苏珊?桑塔格、麦卡斯勒等。获第七届“中国少年作家杯”一等奖,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张炎佳,女。自述:没有过人的天资,但有不懈的执著;没有理科生的全才全能,但有自己不凡的追求;没有文科生的华丽浪漫,但有自己独特的个性;没有高三生的紧迫气息,却亦肩负着高三生的坎坷沟壑;总是在奔跑,奔跑中寻找着自己的梦想;确又总是停止,停止中搜索着美丽的景致;更是在被牵绊,牵绊中历经着磨难和艰辛。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丁玫,1989年2月生,湖北人,喜欢美食和音乐。获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郭龙,1988年8月生于安徽淮南,现就读于厦门大学。性格里有夏天的热情与不安分。喜欢走路与写作,热爱一个人静静地思考。曾经想去流浪,现在正在流离。每天醒来与睡去都会悄悄告诉自己:可以经常失望,但不能绝望。喜爱“等待”这个词,默默等待千里之外的那个人。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陈晨,5月22日生于杭州。作品曾发表在《最小说》《布老虎青春文学》等杂志。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郭佳音,女,1989年6月生,山西太原人。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靳星,类猫科。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喜书,嗜睡,好美食,爱逛街。笑容甜美且狡黠。长期表情茫然无辜状态,但某时也异常清醒,且兼备感性与理性思维。目前为全方面发展而努力,对于未来,希冀多多。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马玲,笔名黑猫不睡,因为喜欢张悦然所以以她的一篇文章题目为笔名。喜欢奶茶,猫,张悦然,读,写,音乐,动漫。双子座最后一天生(6月21日),风向性格。理想:有一幢属于自己的大房子,一个属于自己温馨的家,身边的人都能快乐地生活,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陈怡然,女,1993年6月6日生,祖籍福建。现就读于深圳中学亚迪学校。典型双子座双重性格。相信灵魂的存在,坚信文字中需要倾注真实澄澈的情感才能立体地存活,并且在能解读她的人们内心里找到被诠释的归宿。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刘禹婷,90后人,就读于四川某平凡小城的传统高中,嗜辣,天性开朗。寒窗苦读,功名未取;而文海初行,众赏喜得。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青慧雯,成都人。自述:1991年出生的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女孩,既没有母亲的贤淑善良,也没有父亲的机智明达。不过自以为是有点小聪明和奇思妙想的,所以也就成了如今的我。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曹兮,笔名朝夕,网名Asher,1991年6月生于江苏徐州市,双子座。梦想的生活方式是:在舒服的床上睡觉,睡醒后写点梦里的东西,接着再睡,直到写不出东西。最喜欢的一句话:一个人哭喊,你给纸巾他就行;但如果一间屋的人哭喊,你就要做很多事情。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徐筱雅,1987年生于广西南宁。安静,畏生,不内向。写作不勤奋,灵感来时下笔流畅,灵感去时抓耳挠腮。读书不勤奋,经常由于书中人物名字太长而放弃阅读。性格懒散,经常临时抱佛脚。死心眼,不喜欢遇到谈话时钻牛角尖的人。获第六、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周悟拿,女,1991年3月22日生,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0509班学生。有文章七十余篇发表在各类报刊上,《散文诗》2005年第7期作专题介绍,广州《中学生报》文学版专栏作者,《小溪流》杂志专栏作者。曾与他人一起出版小说合集《花开的声音》,另一本与他人合著的小说合集《就让记忆盛开如花》将于2008年5月出版,湖南省作家协会最年轻的会员。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吴如功,男,1990年出生于内蒙古。现就读于海拉尔第二中学。喜欢对历史细节的探索和无止境的战略游戏。因为之前的生活使自己的思想像北方的天气一样直接而寒冷,所以希望以后可以在南方寻找温暖。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陈焕文,男,江苏徐州人,英文名AlChan,天枰座。性格内敛淡定,不善于交际。写作方面个人风格浓厚。写作专一并且持久。坚信读者可以带来默契。坚信自己可以给读者带来默契。崇尚顺应宿命,现实安好,做琐碎之事亦可以获得内心的丰腴和满足。获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作者简介

金子棋,1989年生,是与双子速配的天秤座。喜欢的作家有泰戈尔、杜拉斯、顾城、郭小四。喜欢J加美少年,并有轻微正太控。现在上海念高三。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林培源,男,1987年12月生于汕头澄海,射手座男生。2007年考入深圳大学文学院,完成个人首部长篇小说《暖歌》。拥有灿烂笑容和斑驳灵魂。敏感、脆弱。崇尚质朴干净有力量的文字。喜欢的作家有苏童、余华、史铁生、福克纳、苏珊?桑塔格、麦卡斯勒等。获第七届“中国少年作家杯”一等奖,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张炎佳,女。自述:没有过人的天资,但有不懈的执著;没有理科生的全才全能,但有自己不凡的追求;没有文科生的华丽浪漫,但有自己独特的个性;没有高三生的紧迫气息,却亦肩负着高三生的坎坷沟壑;总是在奔跑,奔跑中寻找着自己的梦想;确又总是停止,停止中搜索着美丽的景致;更是在被牵绊,牵绊中历经着磨难和艰辛。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丁玫,1989年2月生,湖北人,喜欢美食和音乐。获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郭龙,1988年8月生于安徽淮南,现就读于厦门大学。性格里有夏天的热情与不安分。喜欢走路与写作,热爱一个人静静地思考。曾经想去流浪,现在正在流离。每天醒来与睡去都会悄悄告诉自己:可以经常失望,但不能绝望。喜爱“等待”这个词,默默等待千里之外的那个人。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陈晨,5月22日生于杭州。作品曾发表在《最小说》《布老虎青春文学》等杂志。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郭佳音,女,1989年6月生,山西太原人。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靳星,类猫科。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喜书,嗜睡,好美食,爱逛街。笑容甜美且狡黠。长期表情茫然无辜状态,但某时也异常清醒,且兼备感性与理性思维。目前为全方面发展而努力,对于未来,希冀多多。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马玲,笔名黑猫不睡,因为喜欢张悦然所以以她的一篇文章题目为笔名。喜欢奶茶,猫,张悦然,读,写,音乐,动漫。双子座最后一天生(6月21日),风向性格。理想:有一幢属于自己的大房子,一个属于自己温馨的家,身边的人都能快乐地生活,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陈怡然,女,1993年6月6日生,祖籍福建。现就读于深圳中学亚迪学校。典型双子座双重性格。相信灵魂的存在,坚信文字中需要倾注真实澄澈的情感才能立体地存活,并且在能解读她的人们内心里找到被诠释的归宿。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刘禹婷,90后人,就读于四川某平凡小城的传统高中,嗜辣,天性开朗。寒窗苦读,功名未取;而文海初行,众赏喜得。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青慧雯,成都人。自述:1991年出生的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女孩,既没有母亲的贤淑善良,也没有父亲的机智明达。不过自以为是有点小聪明和奇思妙想的,所以也就成了如今的我。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曹兮,笔名朝夕,网名Asher,1991年6月生于江苏徐州市,双子座。梦想的生活方式是:在舒服的床上睡觉,睡醒后写点梦里的东西,接着再睡,直到写不出东西。最喜欢的一句话:一个人哭喊,你给纸巾他就行;但如果一间屋的人哭喊,你就要做很多事情。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徐筱雅,1987年生于广西南宁。安静,畏生,不内向。写作不勤奋,灵感来时下笔流畅,灵感去时抓耳挠腮。读书不勤奋,经常由于书中人物名字太长而放弃阅读。性格懒散,经常临时抱佛脚。死心眼,不喜欢遇到谈话时钻牛角尖的人。获第六、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周悟拿,女,1991年3月22日生,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0509班学生。有文章七十余篇发表在各类报刊上,《散文诗》2005年第7期作专题介绍,广州《中学生报》文学版专栏作者,《小溪流》杂志专栏作者。曾与他人一起出版小说合集《花开的声音》,另一本与他人合著的小说合集《就让记忆盛开如花》将于2008年5月出版,湖南省作家协会最年轻的会员。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吴如功,男,1990年出生于内蒙古。现就读于海拉尔第二中学。喜欢对历史细节的探索和无止境的战略游戏。因为之前的生活使自己的思想像北方的天气一样直接而寒冷,所以希望以后可以在南方寻找温暖。获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陈焕文,男,江苏徐州人,英文名AlChan,天枰座。性格内敛淡定,不善于交际。写作方面个人风格浓厚。写作专一并且持久。坚信读者可以带来默契。坚信自己可以给读者带来默契。崇尚顺应宿命,现实安好,做琐碎之事亦可以获得内心的丰腴和满足。获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第1章 青葱岁月-1

她觉得似乎有一只潜伏在暗处的兽,在他们毫无察觉的时候不动声色地一点一点地侵蚀着他们的生活。

莫小月是个极其癫狂的女人。这表现在她刚看到我写完开头的这句话后就愤慨地冲了过来。不顾自己还被织布营养面膜绷住的脸,大嚷大叫道:“本姑娘永远十八岁,什么女人不女人的,我是天真无邪的小女孩。”说完还不忘给我的后脑勺来上温柔一拳。

这还表现在她几乎能在一个礼拜内花光一整个月的生活费。包括从原版碟市场杠回一麻袋一麻袋的摇滚CD,有一次我很好奇就随手拿了一张看了一下。然后非常心痛地发现自己的英文成绩肯定退步了,整张CD上的英文字母都以我完全摸不着头脑的方式组合在一起。我无比悲伤地轻叹了一句:“我怎么都看不懂啊!”莫小月立马接口说:“那是希伯来文。”

其实原版碟还是小Case,如果你看见莫小月走进恒隆和九光时通红的眼睛,你一定能对她的癫狂有进一步的了解。只是莫小月从来不买那些俗气的超短裙和高跟鞋,她的美不需要装点。她只买些叮叮当当的小配件,只是这些小配件前还有两个定语就是“根本没用”和“近乎天价”。到目前为止莫小月已经从Vivienneestwood的专卖店里扛回十几把花色各异品种不同的雨伞,她还迷恋AnnaSui奇形怪状的香水瓶。当她把整套度假洋娃娃系列全部扛回家的时候,我顿时傻了眼。而当她把那套香水美美地摆在玻璃柜里并且打算让它们在木质的隔层里永垂不朽的时候,我承认那个瞬间我真的很想用网球拍打她的脸。

莫小月的癫狂之处还表现在她极其变幻莫测和飘忽不定的行事作风上。她会半夜三更看一些已经作古的黑白电影,当然有的时候也会看一些纯爱恋的文艺片。她经常会在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就穿着单薄的睡衣坐在地板上。一支一支地抽中南海,或者听椎名林檎,听着耳机里嘈杂混乱的声响,一夜天亮。

莫小月很美,虽然她总是穿着有洞的牛仔裤和肮脏的帆布鞋,无所顾忌地到处乱晃。她那一头瀑布般浅褐色的卷发永远不加修饰地散满整个背脊。可是当你看见她在剔透的阳光下温柔绽放的如同马蹄莲般清澈的笑容,当你看见她睡着时像猫一般安稳的姿态。当你看见她在灯光明灭的舞台上唱出鬼魅般的歌声,她的眼睛却像孩子一样纯澈。你将无法回避也不能自持地认定她是个天使。翅膀还沾着水珠的,笑容像是最柔软的一片云层的天使。

陆子夏也不能幸免。当他在BBF看见莫小月那张樱花般的脸,躲在酒精弥漫的瓶瓶罐罐后面,眼睑低垂,睫毛上像是沾着颤落的泪滴。陆子夏很不确定,他看见的究竟是幻象还是真实。PUB里的光线仿佛有了身体,暧昧地穿梭于人群之间。陆子夏绕过喧闹的舞池,他想找到那个有着天使般神态的女子。可是他失败了,莫小月消失了。他们的第一次遇见,莫小月像昼伏夜出的鬼魅一般在人间走失。

鬼魅是醉了的天使。

陆子夏握了握拳,掌心里是细密的汗。

连续数日陆子夏在BBF里等,他在和自己打一个胜算渺茫的赌,如果那个女孩再次造访人间,那么他要去捕获她。陆子夏对自己有十足的信心。

然而爱情根本不需要什么信心。只要考验。

爱情给陆子夏的考验就是他不能轻易找到她。本来像莫小月那样的女子与BBF这样的PUB之间没有丝毫归属感。莫小月属于一尘不染的天堂。

四月过去了,陆子夏再也没有见过莫小月。他开始循规蹈矩地每天去画室画一整天的画,晚上早早就回家休息。他开始相信莫小月只是一个美梦,一个幻觉。天使又怎会染指人间?然而当他终于放弃找寻的时候,他却再一次遇见了她。他不知道这是上天的赏赐还是劫难。

哥早上打来电话的时候我还在床上滚来滚去享受清梦。莫小月倒是早早就起床了,她在给新种的玫瑰浇水,顺便再迷茫地望两眼天空。

都说了,她是个癫狂的女人。

哥说:“你晚上和小月一起来吃饭吧。”

我说:“要吃你们俩吃,我就不当灯泡了。”

哥说:“不是,我想给你们介绍个朋友,挺不错的一个人,一起来吧。”

我勉强“嗯”了一声。末了又关键性地问了一句:“你不是要给我介绍男朋友吧?”

哥给了我个爆炸性的答案。他说:“小丫头片子,越来越聪明了嘛。”

我说:“你去死。”

莫小月在知道今晚的饭局是为了给我找对象之后,就特别兴奋。又是帮我化妆,又是帮我弄头发。在她拿电发棒给我卷了个洋娃娃般的发型之后,她的癫狂本性又显露了出来。

她拿出她那条压箱底的粉色Prada的豹纹小裙衫和鞋跟10厘米的LV的鹿皮靴,笑得跟朵花似的说:“穿这条吧,姐姐赔了老本也要给你找到男朋友。”

我说:“你疯了吧。有穿这样去大排挡吃饭的吗?”

她立马反驳得我哑口无言。

她说:“今天咱们去帕兰朵吃。”

我在心里暗想,这两人太癫狂了。我的人生就这样毁在他们俩手上了。

出门的时候,我看见镜子里的莫小月,还是穿着她的破牛仔裤和匡威的帆布鞋。她的衬衣还是我哥的,G-StAR的旧款。她用一根细皮带把过长的部分束起来,看起来就比先前有味道得多。衬衫是暖黄色的,像是在阳光里晒久了。

我怀着颤颤巍巍的心走进帕兰朵,一路上不停地祈祷着,不要是麻子脸啊,不要满口黄牙啊。不会是香港脚吧?如果是这样那就让这辆车直接出车祸算了。

我发现和莫小月待久了,我的思维也变得癫狂起来。

但是看见陆子夏时我还是吃了一惊。他英俊得超乎了我的想象。微长的头发,眼神干净得像是在森林里受伤的小兽,可是笑容却很神秘。他有点像我喜欢的小田彻让,只是比他高出许多。

陆子夏至少有一米八五。

陆子夏和我哥坐在一起简直可以去组个男子组合,靠脸皮出唱片,一定卖疯。

我和莫小月走到桌前,打算在我哥的介绍下和他打个招呼。可是这小子在看到我们时居然愣住了。我心里暗想,莫小月这次真是功不可没啊,把我打扮得这么惊天地泣鬼神,连百年难遇的大帅哥都被我迷住了。

在凝神了片刻后,陆子夏把手伸向我,很绅士地弯了弯腰,他说:“你是深深吧,我是你哥工作室的合作伙伴,我叫陆子夏。”

随即他又朝莫小月礼貌地微笑了一下。

那顿饭吃得很愉快,陆子夏是个非常有趣的人。他给我们讲他去老挝时遇到的劫匪,讲得跟好莱坞大片似的。他还说他去丽江的时候遇见了一位非常神奇的老伯,摸着他掌心的纹路就说出了他的前世今生。那个老伯说,他这辈子将遭遇一个像天使般的女孩,并且在劫难逃。

我哥就问他:“那你觉得我妹像天使吗?”

几杯红酒下肚的陆子夏,眯着微醺的眼,脸上挂着让人捉摸不透的笑容,他说:“怎么不像。简直是天使在世。”说完便爽朗地笑了起来。我被说得脸红,心想回去一定得好好犒赏莫小月。

莫小月坐在我身边,一语不发。她总是这样,在见到生人时就变得安静而又恬淡。仿佛迷了路般,有些谨慎而又妥协的眼神。

那天结束之后,哥硬是把我托付给子夏,自己去跟莫小月风流快活去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问陆子夏:“你是怎么一眼就看出来我是深深的?”

他只是笑而不答。可是有他一个笑容就好啦。

我大概是醉了。

陆子夏在那夜重遇了莫小月之后。他的心逐渐沉入谷底。他想就这样一觉睡过去不要醒过来了吧。心心念念的莫小月竟是挚友的女人。他开始麻痹自己,那天在BBF遇见的不是莫小月,那根本就是一个不真的幻象。不是莫小月,不是莫小月。

陆子夏依旧每天作画。他开始在画室的墙壁上涂涂抹抹,一门心思只想完成这幅画,他几乎忘了时间的流逝。不停歇地操纵着挚着画笔的手。他的眼睛里是兽一般的坚定。

我经常去画室里看陆子夏,可是他一看见我来总是要把墙壁上的幕帘拉起来。我总是笑他玩神秘。

那天之后,我们之间的关系似乎算是确定了下来。只是我也不敢断言,因为子夏从来没有给过什么诺言。可是对我来说这已经不重要了。我愿意拿我自己赌一把,我不知道,我已经走上了子夏当初万劫不复的道路。

我去画室的时候,莫小月也会一起来。她总是带许多自制的蓝莓蛋糕,给子夏还有我哥吃。

每次哥都会吃得心满意足。其实我知道,哥一点也不喜欢甜食。我看着哥幸福的笑脸,心中再一次确定了爱情强大的力量。

足以致命。

莫小月最近开始频繁地彻夜不睡。她整夜整夜听Placebo的摇滚乐。我从不轻易听他们,他们的音乐会让人坠入深渊。莫小月的中南海越抽越凶,好几次我起床之后,发现她的身边都是散落的烟头。而她就赤着脚在这一片狼藉中睡着。

莫小月开始打扮自己。她化很浓的烟熏妆,穿起细带子的高跟鞋。以前那些破牛仔裤和旧t-s她再也不碰。

我觉得莫小月有些反常,就问她怎么了。

她说:“没怎么,钱不够用。我要去BBF当PUB女郎。”

我说:“你买那么多昂贵的裙子,怎么会够用?”

我说:“小月你还是别去了。问我哥要吧,他什么都会给你。”

莫小月突然不再说话,她用很可怖的眼神望着我。她张了张嘴巴,却一言不发。过了一会儿,她拎过一只艳丽的Lesportac的包包,扬长而去。

我知道她是去BBF,她会在舞池里跳妖媚的舞,然后跟许多男人调笑。那样老板才会开心,才会给她许多钱。

我打电话给我哥,叫他去管管莫小月。可是哥实在是太爱莫小月了。

哥说:“我不能束缚住小月,我没有这个权力。”

那么我是不是也不能束缚住陆子夏呢?我更没有这个权力。

明媚而又流转的生活开始驶向歧途。

到了半夜莫小月才回来,她满身酒气,妆已经花了。可是她还是很美。她纯净的眼睛不管多脏的污秽都无法掩盖。她就像是一个折断翅膀楚楚可怜的天使。

我突然于心不忍。我说:“小月,你究竟是怎么了?告诉我好吗?”

莫小月在黑暗中坐了很久。她似乎在哭。但是她极力忍住抽泣的声音。

我走过去在黑暗中轻轻抱住她。

莫小月开始断断续续地说:“深深,你知道吗?很久以前有一个很爱很爱我的男人。他几乎给我我想要的一切。可是我却害死了他。她的妻子知道他和我在一起之后,就自杀了。他有个三岁的女儿。没有妈妈。没有妈妈了。”

我知道莫小月也从小就没有妈妈,她曾经为此甚至一度崩溃。她深知这其中的痛。所以莫小月一定极度地自责。

我摸着莫小月柔软的头发,我说:“小月,别哭了。没事的,没事的。现在已经没事了,不是吗?”

莫小月突然挣脱了我的怀抱,她不断擦着脸上的泪水,然后用一种几乎快要把自己消耗尽的方式哭泣。

莫小月说:“深深,对不起。”

陆子夏在BBF里又一次看见了莫小月。

他看见她在迷幻的灯影里扭动着她天使般柔弱的身躯,眼睛上涂抹着妖娆魅惑的眼影。她的睫毛还是闪闪发亮,像是哭过一样。

陆子夏走过去,他用最大的音量想盖过PUB里快要爆棚的音乐,他对着莫小月喊:“走,我请你喝酒。”说着就拉住她的手臂。

莫小月甩开了他的手,她说:“你走开。”

“他很担心你,深深也很担心你。回去了,好不好?”

莫小月突然停下了动作,她看着陆子夏,仿佛一个世纪这么久。

她问他:“那你呢?担不担心我?”

陆子夏不说话。

他还是拉住她,想把她拉出这个地狱。她不属于这里。

可是莫小月根本不听他的话。莫小月倔犟地想要挣脱他。

光焰迷乱,人影攒动。四周涌动出黯红的流光,酒精在空气里缓慢蒸发。世界已辨识不出真伪。撒旦派出巡逻的小恶魔,住进子夏的身体。

陆子夏揽过莫小月的肩膀,狠狠地吻了下去

我去画室找子夏。

我推开门发现画室里空无一人。

遮住壁画的幕帘有一角松动了。我走上前去想把它拉平整,可是一不小心,整块幕帘都掉了下来。

从无边遥远的宇宙传来的光热洗劫了整面墙。那么明亮而又美好的,仿佛从天而降落入人间。那幅画散发出的光焰,几乎要把我灼伤。

我捂住嘴巴,无法置信地睁大双眼。

莫小月是一个极其癫狂的女人。她喜欢名牌,见异思迁。她抢走了我最爱的陆子夏,还把我最亲爱的哥哥弄得伤痕累累。我决定把这一切写下来,我要记录她最可恶的罪行。

我决定把这一切写下来,从一开始陆子夏生命中的天使就不是我,而是莫小月。她光着脚,满眼明媚的光点。她朝陆子夏走去,这一次相遇,就是在劫难逃。

我决定把这一切写下来,只是写下来。因为我忍不下心去伤害她。莫小月是从天堂落入凡间的天使。她来到我身边,就是一种恩赐。

爱是拥有,爱也是成全。

有一个叫做莫小月的天使。她一觉醒来发现身边的人都不见了。她想不起来昨夜她究竟做了些什么。她很仔细地回想,可是脑海里仍旧是空白的画面。

她依稀记得她好像犯了个不大不小的错误。但是没关系,她是天堂里最美好的天使,所有人都会宽恕她。她决定去祈求上帝的原谅。

她来到上帝的家门前,可是上帝好像不在他的宝座上。上帝太爱偷懒啦。莫小月心想。

莫小月发现上帝的宝座后面似乎藏了一幅壁画。她走上前去,把遮挡的猩红色幕帘拉下来。

她用她天真的眼睛发现这幅壁画画的不正是她吗?可是这画上的人似乎比她还美。

画上的她像一朵初生的马蹄莲。所有的光芒都聚焦在她的眼睛里。她正无所顾忌地微笑着。仿佛这个世上没有任何灾难和污损。

这个世上本来就没有,因为这里是天堂。

莫小月回过头去,发现陆子夏就在自己身后。

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笑着对她说,你太坏了,莫小月,你怎么可以偷看上帝的情书呢?

傍晚,临近夜色。昏黄的月亮在天上挂着,月光也如水。如水的月光照着水色的湖面。

街影,也彷徨。

只不过是一个人工湖,在学校里面。草场在前面遮挡着,一般人是看不见这个湖的。湖很浅,很浅。浅得能看见湖底的石台。石台上面有斑斑痕迹,似乎是铁锈的。也好似是石灰粉结成的硬状不明物。总归能看到好多我不想看到的东西。不想看到的东西。

我不知道我们学校的这个湖是因为美化环境而建,还是用以养我们这些为挤一条独木桥的苦命学子们的眼而建。总归它是建了。也或许是修学校搞地基的时候不小心弄了个大坑还是怎的。反正里面的水不及一半。是个死湖。

湖旁边是用土铺成的路。有人偶尔从上面走过,尘土飞扬。卷起漫天飞沙,迷人眼睛倒是常事。所以这里一般很少人来,只是饭空时间有到这打羽毛球的。打半个小时,大汗淋漓地兴致而归。

我的高一生涯是后半部。打羽毛球,但不在湖边,我不喜欢那里。所以教学楼前经常是我们的训练场,业余选手的训练场。每次陪我打的人都不一样,而我是每天必打的。或许今天是小童,或许明天还是她,又或许后天也是她。但她陪我打是有目的的,她要减肥。其实我打也是有目的的,我也要减肥。我认为减肥是为了更自信,为了可以在某人面前傲然而视。现在想想我当时真卑鄙,但在某人面前我还是很真诚的,最起码她比我卑鄙,比我虚伪。这是事实。

我仍旧每天下午打球,持续了一个夏天。小童没见瘦下来多少,因为她打完球还要吃饭。我也没有瘦多少,因为我晚上回宿舍还要和她们聚餐。我想我一夏天的球是白打了。而那个卑鄙的人越来越瘦,瘦得夺目,夺人眼球。

“夹子,作业本……快拿来我抄抄……”铃铛粗粗的嗓音冲我喊道。

“来了!”我随手扔过去,我刚抄完别人的。继续埋头于我的方便面热气轰隆隆中。

“哎呀!谁呀,缺德!!!”卑鄙的声音。

天哪!我在双眼被热气熏得满目流光之时,听到如此让我动彻心扉的软软之声。两侧的腮部顿时被方便面烫得不知什么感觉,哗啦啦的一阵乱吐。一碗方便面被卑鄙之人给毁了。我回头。就看到了这一幕。

我的作业本从她的不光洁的,被覆盖了很厚很厚的头发,深陷的眼窝之上,像极了的类人猿的头部滑落到她的手里。一声很清脆的声音,哧啦……

我什么都没说。我没有必要说。倒是铃铛不愿意了,粗粗的嗓音骂着我听不懂的东平话。脸憋得通红气呼呼的不情愿地坐下后,嘴里还说着些什么。

我再没有听卑鄙说那些抱歉的话。假的感觉就是一篮开得妖娆的鲜花里面掺了一朵绢做的牡丹花,比鲜花开得还芬芳。最后那碗方便面被我糊里糊涂地倒掉了。因为里面是被我吐得杂秽,一节一节的方便面碎段,在又红又黄的褐色液体里面膨胀,越泡越大。像操场后面那个湖里的塑料袋一样,飘在水面上。有时候风来了,它就随着飘动,比方便面可灵活多了。

日子仍在黑板上方老师头顶上的那个钟表里面划过。我从入学的九月一直像滑冰一样滑到了十一月,接近寒冬了。

这个冬季里。我的脸一直是青灰色的。我既没有减下肥来,也没有寻到靠山。要找靠山也是有目的的,因为在我看到卑鄙越发猖狂的脸上,我寻思着。必须要找到一个靠山,要找到比卑鄙认的哥还要强大的靠山,这样她才会软下来。我就是从那时起发现原来我做任何事都是有目的的,功利性真强。一定都不随我妈。其实我也不是那种特功利的人,也可能对卑鄙是真逼到份上了。下策也只得这么出了。

十一月仍在慢慢地向前进着。我有时候会走在操场后面的那片空地上。这里有人种菜。种了好多好多,有胡萝卜,白菜,棉花,葱,韭菜,扁豆,辣椒。我和铃铛就曾经偷过地瓜,这里的地瓜所占范围最大。整片地瓜地长10米宽8米,虽然比起铃铛家里那三块长宽都是100米的豪产大地是没法比,但在这里已经很让我开眼了。在铃铛的解说下,又在我的诱逼下,我们终于忍不住了。趁其不备,用手连挖带刨地弄出两块大地瓜。后来还不敢走正门,从篮球场那儿的小低门里,也就到我一半高,钻了出来。两人像揣着炮弹似的,脸红得跟猴腚似的。一步还三回头,生怕人家老头追来。屁颠屁颠地跑回教室。

我记得那次的地瓜,把铃铛的分了。难吃得要死。嚼在嘴里像柴火,干干的,蜡蜡的,就和嚼蜡一样,但我没有嚼过蜡。本想把我的带回家煮煮来着,在吃完铃铛那个以后,我的想法立即打消了。三天后,地瓜不知所踪。

十一月终于在卑鄙的摇摆爱现中过去了。卑鄙与异性同胞们打得火热的态势有增无减。那纤腰不知要媚死多少人呢,毛衣永远只到肚脐,腰带永远会露出来,多冷的天永远只穿一个毛衣。这点我就很佩服。尽管冻得栗栗发抖,也还是那永远的永远。再加上她永远对别人的微笑和对我的冷漠。

有一天我郁闷了。一直从那个微笑到来就开始想,我一直想啊想啊,想得都瘦了一斤。我终于找到减肥的捷径了。

那天是这样的:我在我们教室外的窗户前久站。晚自习前,风很大,我开着窗,让风吹进来。灌进我的脖子,虽然它很想,但是我没让它得逞,因为我有戴围巾。就在我洋洋得意的时候。我感到周围一阵冷风直接就穿过我的围巾,到达喉咙了。如此的真切。

回头,侧脸,咯噔。

我仿佛看到湖里面的塑料袋,飘得四零八散,七零八落的。在湖这面大镜子里,像花一样绽放着。诡异的假象。

卑鄙那种对着我永远冷漠的脸,我都记得它的角度是平面180度,就是直直板板的。但现在,180度变成了60度角的微笑,胜似平常的招牌笑容。我霎时愣住,风渐渐从喉咙到达胃,我不知道胃能否消化风。如果能的话就太好了,就不用我这么绞尽脑汁地想了。我不知道我们是怎么停止眼神交流的,也可能是她走了,也可能是我走了。不过我估计是我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我当时的腿没有任何可以支配它的。大脑都停滞了。像久年不用的连带齿轮,转不起来。因为是连带的。

我就那样想了三天。想那个镜子里面虚幻的花,真漂亮。绢做的牡丹变成了塑料的香水百合,一样好看,但是假的。后来我在瘦了一斤后终于停止了思索。我害怕我会瘦到皮包骨。那还不如现在的三角粽。

从那以后。卑鄙常常对我笑。我也渐渐习惯了那个60度角的上扬弧度。也开始由青灰色的脸慢慢地对她展露粉彩。

从那以后,我去死湖的次数更多了,往往都是自己去。我就一动不动地站在湖边看里面漂着的塑料袋。唯一与前段时间不同的是,现在的塑料袋被冻住了。冻得是如此的瓷实。那朵花的纹迹也越发的清晰,一动不动,就像湖边的我一样。我总觉得卑鄙的笑容和这朵花如此的相似。都是一动不动,都是循序渐进,都是让我感到诡异。都是都是……

一月了,更冷了。北风呼呼地吹,卑鄙依然是往日的装扮。我看的也不是那么不顺眼了。有时候她穿白色毛衣,泡泡袖的,上面有大红色的圆圈和大红色的蝴蝶结,我觉得挺漂亮的。但我同时又对自己产生了恶心感。也可能是我的阴阳眼看到的东西总是不同的吧。

更冷的一月。我在,卑鄙在。都在。看。

好像天冷了,老师都不愿意讲课了。我整天趴在桌子上看小说,要么就是睡觉,但睡觉是不常有的,因为睁眼起来的时候会很冷。我认为像我皮下脂肪稍厚的人应该会比较不怕冷,但没曾想我却是最怕冷的人。我裹着大衣终日幻想着哪天能换位子我就挨着暖气。那感觉,一个字,真好。异想天开过后,继续过一月寒冷的日子。

幸好我还有暖水袋,一天换好多次水,有时甚至一节课换一次,用以维持我那偏低的体温。

不过卑鄙好像很不怕冷,这点虽说我早就领教过了,但我现在又有了更新的感触。她简直就是一个强人,不怕飓冷的强人。这么冷的天里,我们偶尔打照面,她的笑容还是60度。不带一丝的增添或缺减。

我有时候会看见卑鄙和鑫一起走。卑鄙对鑫很好很好,好到不能再好了,这是一个我不得不折服的地方。实话说,我做梦都梦不到卑鄙会对一个人如此好。同性的,比对她的那些异性朋友好千倍万倍。卑鄙和鑫一起上下学,一起回宿舍,一起吃周日爸妈看望时带的饭菜,一起提水,一起去站队,一起坐在一起。一起,一起下去……

我也是有人陪的,虽然还是没有找到靠山。但我觉得靠山找不找得到已经无所谓了,有铃铛陪着我。我已经很久都不去湖边了,因为铃铛陪着,我不想也让她去。害怕她会想得更多,说不定她会想到湖底有湖怪之类的。无稽之谈。

一月已经过去大半了,怎么会这么长。长得只有头没有尾,像断尾的壁虎,但最起码它还有能长出尾巴看到尾巴的希望。可我却是没有任何希望。在没有希望快要绝望的时候,我会想起花,想湖面上冻结住的花。现在还在吗?是否还是那个姿态?那个走向?抑或是改变了,变得我找不到了,认不出了。我想着,哪天我一定要再去看一次。

我瘦了,瘦了好多,是因为我不吃饭的原因。我发现人只要一吃多了就会胖,只要不吃饭,就会瘦得哗哗的。比读课文都快。我有点高兴。其实坦诚讲不是有点,我是很高兴的。虽然我觉得可能不用和卑鄙较量了,但毕竟漂亮衣服还是我向往的。我在高兴了很多天以后,终于想起了我还有一件重要事情没有办,湖边。

今天是一月三十一,一月的最后一天。我为了纪念这最寒冷的时节,今天来到了湖边。塑料花依然还在,只不过脏了许多。上面覆盖上了好多我看不清楚的东西,我也不想看清楚。它不是白色的了,现在是杂种的。有好多基因性控制着它,让它不知所措,只能忍气吞声地接受。我有点扫兴。我以为寒冷会使它更清丽。但却带来了污秽。我在湖边坐下。边上的石头是很凉的,我没坐。我坐的是杂草,不暖和但很软和。我把腿盘起来,分别别在大腿上,像打坐的,手里拿着根地上的杂草,晃过来晃过去。眼睛随着它摆动,头晕了,眼疼了。要回去了,太阳都快落山了。临走我再看一眼花,还是那么真实。夜幕很快降临了。

今晚的晚自习是语文和英语。语文自己看卷子,月考的试卷。无聊的时光,我一般是用看小说来打发的,有的同学会传纸条,有的会发短信,还有的就是做听话的好孩子,老实地看卷子。看着看着,我眼睛就疼了。趴下,想休息一会儿。可这一休息我就给睡着了,还做梦了。

我梦见卑鄙了。我梦见她,手里拿着纸,眼神流露出空洞和无辜的神情。

叮零零……下课了,我马上就梦到那张纸了。真是扫兴,我就幻想着下节课能接着做梦。老天助我,英语老师没有来,自习。

我趴下试着能不能回到刚刚那个梦境。

纸条,进去了。

卑鄙看完以后把纸攥成团,向窗外狠狠一扔。我看到似乎是向湖的方向落去……

我跑向湖边,看到那团纸正巧落到花上。我找来树枝和挂衣钩,连接在一起。伸长手去够那团纸,终于拿上来了。我打开,上面写着:

菲:

我讨厌黄,我烦她虚伪,假……

署名是——鑫。

卑鄙姓黄。

我顿时明白了。

对于鑫而言,卑鄙是镜中花,菲不是。

对于卑鄙而言,鑫不是镜中花,菲也不是。而我是。

对于我而言,卑鄙是镜中花,鑫——我不知道是不是。

第1章 青葱岁月-2

莽城的阳光在傍晚的时候就会变得犀利起来。刺眼而锐利的阳光仿佛可以撕裂莽城里每一个人的背影。

而在那犀利之后,它们便会消失得毫无踪影。

黑暗迅速来临。

或许,任何东西都是这样,在它快要消失的时候,它会突然变得盛大而且猛烈。

又或者说,它并不想消失,不想离开。

A城南

我一直住在城南。

我喜欢我住的地方,房子虽然很小而且破旧,但是,有一个不大不小的花园。里面种满了岩蔷薇。我不知道这些岩蔷薇是谁种的,似乎在我刚搬到这里来的时候,它们就存在了。

每年夏天即将要来临的时候,它们就会疯狂地盛开。往往在某场暴雨过后,白色细小的花瓣散落一地。花朵里的汁液和雨水混在一起,在空气中缓慢蒸发着生命的余味。

它们就这样迅速而猛烈地死去。

死亡像场表演。生是愚昧的看客。

平常,我和姆妈生活在一起。姆妈不是我的母亲,也和我无任何血缘关系。只是,似乎从我出生开始,她就像母亲一样照顾我,负责我的一日三餐。她也会在我调皮的时候责备我。在我身边,她一直扮演着一个太过母性而又陌生的角色。

姆妈告诉我,我的父母一直在东南亚做生意,在炎热的国度,他们就像异域来的淘金者。所以,他们使生命保持着诸多可能。他们在我两岁的时候曾经回来过一次。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也从来没有来过电话和信件。只是每年都按时汇钱过来。

我也时常想,他们现在究竟在哪里呢。往往就是这样一个毫无答案可寻的问题之后,在岩蔷薇清冷的香味中,我睡了过去。

岩蔷薇。我想说岩蔷薇。

因为岩蔷薇,我认识了深音。

深音是莽城里的妓女。

在莽城里,她是肮脏的象征。可是,仍旧有很多男人喜欢她。喜欢她的容颜,喜欢她细如线,微微上扬的眼睛,喜欢她天生的傲慢,喜欢她不轻浮的笑颜。

喜欢她赤裸着身子在陌生男人面前,仍旧冷漠而坚毅的神情。

在我和姆妈搬到这里住之前,深音一直住在这里。她住在二楼。在花园里,我偶尔能看到她在晾衣服。而我们,是从来不交谈的。因为,姆妈曾经警告过我,别和楼上那个妓女有任何来往。她多么肮脏,多么令人恶心。姆妈说她的时候,眼神里有一种不屑的轻蔑。似乎莽城里的每一个女人都瞧不起她,甚至鄙视她。

因为,深音从事着这种极度卑微的职业。

那个雷雨过后的傍晚,我坐在花园里看书。

岩蔷薇已经凋零了一些,棕色的泥土上镶嵌着支离破碎的花朵。

这个时候,我听到有人在叫我,喂。小鬼。

我循着声音的方向抬起头,我看见了深音。她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披散着头发。我有一点惊讶,这是她第一次向我打招呼。

你看看那里是什么在动?她指了指花园里的岩蔷薇丛。

我看了看岩蔷薇,又疑惑地抬起头,向她摇了摇头。

就是那里,木竿旁的蜘蛛网上,有东西在动。她又说。

在密密麻麻的岩蔷薇上,我看到了一张不怎么起眼的蜘蛛网,一只微小的黄色蜘蛛在上面匍匐。一只蝴蝶被粘黏在蜘蛛网上,正在艰难地蠕动,很落魄的样子。

哦,是蝴蝶。一只蝴蝶。我抬起头,对楼上的深音说。

蝴蝶?深音叫了起来。把她从蜘蛛网上弄下来好吗?

我朝她点点头,然后捡起地上的枝干,拨弄着蜘蛛网。可是,蝴蝶却已不再蠕动,她的翅膀有点僵直,身体还黏附在网上。我用枝干碰了她一下,没反应。再一下,没反应。再一下,仍旧没反应。一直没有反应。

哦,她死了,蝴蝶死了。我扔下枝干对深音说。

死了?深音的表情突然变得很僵硬。

她不再说什么话,朝房间里面走去。

过了一会儿,她又走了出来。

对我说,你说,那会是一只殉情的蝴蝶吗?

B城北

我在城北的学校读书。

放学回家的时候,我经常遇见深音。

她常常在城北的市场买一些鲜花。每次我骑着单车经过她的时候,她都会笑着说,嘿,小鬼。你带我一程吧。

我通常老实地点点头,把书包从后座挪开。她会敏捷地跳上来,坐在上面。手里还抱着蓝色的马蹄莲。

然后,我摇摇晃晃地骑着单车,离开城北。

她问我,你知道岩蔷薇的花语是什么吗?

我疑惑地摇摇头。

她说,岩蔷薇的汁液有毒。稍微触碰之后就会皮肤红肿。

所以,岩蔷薇的花语是——拒绝。

拒绝?我有些疑惑。

那应该是一种极度任性而且冷漠的花。庆幸的是,我从未触碰过岩蔷薇。也许,是因为她的枝干上有刺。也许,是因为她生长在沉溺的土壤里。也许,是因为她周围始终潮湿的空气。而这些,我都不喜欢。

很多时候,我是一个渴望阳光的孩子。

我不喜欢阴天,不喜欢潮湿的空气,不喜欢冰冷的拒绝。

那些东西,让我想起我寒冷而没有触觉的童年。

A城南

城南有一条河,河的两旁有繁茂的芦苇丛。

若是冲进去,就会扬起白色的芦花,能在空中盘旋好久。

偶尔在放学后,我会去那里。把单车横倒在河边,然后,自己一个人躺在芦苇丛中。闭上眼睛。恍惚地睡去。

会做梦吗?那么,梦里会有什么?

会是一条河,还是一片海。或者,是一条灰暗的公路,没有人,两边有冰冷的电线杆。我拿着指南针一直往下走。只是,没有明晰的轮廓和尽头。

喂,小鬼。喂,你在干吗?

迷蒙之中,我听到深音的声音。我恍惚地睁开眼睛,前面有女子模糊的脸。犀利的阳光从芦苇的缝隙里影射下来,眼睛有些微疼。

哎,睡着了。我揉揉眼睛说。

怎么可以睡在这里呢?我看到了你的单车才走了过来。深音说。

我立起身子,爬了起来。被压倒的芦苇发出清脆的摩擦声。

你经常来这里吗?深音问我。

嗯。我轻声的回答。

我看到深音转过身,用手轻轻抚摸胸前的芦苇。轻轻地拍打,芦花盘旋起来。

有一阵风吹过来,它们飞得很高。一直在向上飞,好像不会坠落。

它们真的会飞起来。深音说。

之后,我和深音经常去那里。

往往要到黄昏结束的时候,我才会回家,深音依旧是坐在后座后面,有时,手里会抱着折下来的芦苇。一路上,我的单车依旧是摇摇晃晃。

我们常常坐在河边或是芦苇丛里。深音经常会给我讲一些笑话。很多时候,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也会大笑。自己也会肆无忌惮地朝河里扔石子,自己也会对着天空大声地骂脏话。

那次,深音说,最近老感觉心口疼。有时,会突然喘不过气来。她把手放在自己的胸口,突然,惊讶地对我说,小鬼,你听听,我的心跳得特别快。

我有些犹豫地低下头,把脸缓缓地靠近她的胸口。

听到了,我听到了深音心脏清晰的跳动声。

咕咚,咕咚,咕咚咕咚咕咚咕咚。

那应该是蝴蝶扑动翅膀时的振动吧。

那快速的扑动,是蝴蝶隐忍的挣扎。

深音在陌生男人的身下挣扎。

深音在人类导演的愚蠢剧目里挣扎。

深音痛得死去活来。

B城北

你应该一直记得,你在城北的童年。

记忆像潮水一样漫过。

——脑海里涌过的,是父亲喝醉酒打母亲时的那张不动声色、麻木不仁的脸。

——父亲踩烂你养在盒子的蝴蝶。

——蝴蝶的翅膀,被粘得粉碎。肢体和翅膀杂糅在一起,分解不开。

——父亲嫌母亲菜做得不好,用筷子狠狠地敲母亲的头。

还有,还有。

——那天下过暴雨的夜晚,父亲喝醉酒之后,到你的房间,粗暴地脱光你的衣服,要强奸你。他也许要成为你生命里的第一个男人。你顽强地挣脱,拼命地叫喊,然而,一切都无济于事。

——你仿佛看见前面有光。明亮刺眼的光。蝴蝶,即将在那片光中毫无尊严地死去。

——然而,母亲刺向父亲的那一刀结束了这一切。

——蝴蝶,从鲜血里挣脱开来,却发现,翅膀上残留的血腥再也洗不掉了。

时间像场大火,无情地在生命里焚烧。

毫不理会人们无助而苍白的脸。

——最终,母亲因为杀死父亲被判了无期徒刑。在法庭上,你看到母亲对你展开一个从未有过的微笑,是那么轻松。你和母亲都坦然接受了这一切。

——在你和母亲的最后一面里,母亲对你说,不管怎么样,用什么样的方式,付出怎样的代价,都要活下去。一定要活下去。你答应了母亲这个卑微的要求。

——母亲在你离开的那个晚上。在监狱里自杀。

A城南

摄影师埃里克达到莽城是在即将入夏的某一天。

气温已经有些炎热,白日的阳光也很猛烈。

可是,他却发现这座城在早晨的时候总有像是散不开的雾气。

它们一团一团地包裹着这座城,包裹着莽城里每一个人的秘密。

埃里克在城南拍摄的时候,偶然发觉许多角落里莫名其妙地生长出来蔷薇花,还有围绕着蔷薇的蝴蝶。她们有漂亮的翅膀,在阳光的反射下,发出眩目的光晕。

可是,当他用相机拍下她们的时候,却发现,在照片里,根本找不到他真实感觉到的那种美。

或许,那种美有特殊的存在意义,任何的纪录都是一种亵渎。

也根本无法被纪录,就像时光。

B城北

深音说,埃里克把她比做岩蔷薇。没有理由。

不过,他错了。深音说。没有什么是没有理由的。我们不曾保存前世的记忆,于是今生的每一件事,都是理由,都是决定。只是,有些人,很多人,不知道而已。

埃里克是一个四处流浪的摄影家。他走不同的地方,拍不同的东西。没有人知道他是游历了多少地方才到莽城的。而当他到达莽城之后,就一直住在城北。在深音工作的那家酒吧旁边,他开了一间工作室。

深音不知道他是游历四方的摄影师。

当然,埃里克也不会知道她是一个妓女。

她是因为好奇才走进了埃里克的工作室。

工作室很小,只有两个房间,一间作为暗房。

进门之后,深音无意发现了遗落在地板上的一张照片。照片里是繁盛的花朵。也许是阳光太过猛烈,照片的一个角落被完全曝光,留下惨烈的白。花朵的轮廓也变得模糊不清。

这是什么花?深音把照片放在胸前问埃里克。

哦,我也不太清楚,也忘记了在哪里拍到它。埃里克如实回答。

但愿它是岩蔷薇。深音说。

岩蔷薇?

是。岩蔷薇,一种会拒绝的花。

A城南

我不知道深音是否爱上了埃里克。

她离开了她工作的酒吧,不再做妓女。她住到了埃里克的工作室,帮助埃里克拍照片,做着琐碎的工作。

所以,花园上面的阳台看不见深音白色的身影。

也没有人来欣赏这一院子繁盛的岩蔷薇了。

不过,在城南,我再一次遇见了深音。

她画了很淡的眼影,很漂亮。像是扑朔着银色翅膀的蝴蝶。

我叫住她,深音,深音。

她回过头,依旧是熟悉的微笑,嘿,小鬼。

我说,你和那个摄影师在一起吗?

她说,是。我现在迷上了拍照片,我们一起拍。

你爱他,是吗?

她突然大笑起来,摸摸我的头。小傻瓜,我不会爱上任何人的。

我不会爱上任何人的。

深音第一次说这句话的时候,是一个有风的夜晚。

她再一次赤裸地躺在了男人的床上。只不过,这个男人她不再陌生。她是埃里克,一个愿意为她拍照片的男人。

埃里克说,你的身体太美。应该把她拍下来。

我从来没有拍过照。深音侧着身子对她说。

我想把你拍下来,用黑白的胶片。你知道吗,只有美的东西才可以用黑白来表达。

在那个深夜,他给她拍了她的第一张照片。

她的身体就像深夜里盛开的昙花。太过绚烂,又太脆弱。会在阳光来临之前死去。

可是,她太美。就像黑暗里的蝴蝶。虽然没有光线,但仍能认清方向。会扑朔着翅膀,抵达充满温暖的地方。

她紧紧地握着手里的照片,突然,她转过身对埃里克说。

知道吗?这是一个证据。一个我活在这个世界上过的证据。

B城北

深音在城北生活了将近一个月。

她始终和埃里克生活在一起。

埃里克在深夜里抱着深音的身体,不断地问深音,你爱我吗?你爱我吗?

而深音的回答始终是,不,我不会爱上任何人。

像一株倔犟的岩蔷薇,她一直拒绝。没有理由。

又或许是内心里有太多的伤口。它们都太过丑陋。所以,害怕那些伤口被别人看到。也害怕别人的伤害。因为,自己本身就太脆弱。

埃里克在两个月后离开了莽城。他不可能一直待在这里。他的心也不可能一直归属在这里。

深音没有和他走。

他离开后,留给深音的唯一一件东西,就是那张深音裸体的黑白照片。

他说,这是你存在过的证据。也是,我存在过的证据。

A城南

深音又回到了城南。

她又开始当妓女。每天用身体赚钱,养活自己,使自己活下去。

我又可以看到深音在阳台上活动的身影了。

姆妈很是懊恼。不停地念叨,那个不要脸的妓女怎么又住回来了。出去了这么长时间怎么又住回来了。

她又开始和同一楼道的邻居咒骂着深音。

和很多中年妇女一样,在深音从身边经过后,不屑地往后看,时不时往地上吐一口口水。

姆妈还是一次次警告我,她禁止我和我深音接触。她害怕我沉迷于深音这样的女子。尽管,在她和深音眼里,我还是个孩子,是个小鬼。

今年夏天的岩蔷薇不知为什么开得特别好。

花团锦簇,一叠一叠,一层一层。空气中都弥漫着它们清冷的味道。在黄昏阳光最犀利的时候,我和深音都会一起观看这场盛大的演出。

日复一日,岩蔷薇开了又谢了,却始终保持饱满而且盛大的姿势。

我开始有了一些关于父母的消息。姆妈说他们在太平洋的一个岛国发了大财,有可能要把我们接到那里去。并准备开始办移民手续。我终于可以和我的父母生活在一起了。只不过,我的童年已经过去,我那些需要爱的日子也已经过去。

B城北

姆妈和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天气预报里说,明天就要开始入夏。气温将明显上升,近来的暴雨也会增多。

我打开门,走到院子里,岩蔷薇依旧很是繁盛。

我抬了抬头,深音没有在阳台上。

她在城北吗?

那个入夏的夜晚,莽城突如其来一场暴雨。

奇怪的是,暴雨的时间特别长,足足持续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的早晨,当我推开院子的门的时候,我惊呆了。

岩蔷薇的花朵已经全部被摧毁,就连枝干都被暴雨弄倒。花园里一片狼藉。白色的花瓣和泥土混在一起,变质成恶心的黯黄色。

盛大的表演就这样仓促地结束了。

死亡突如其来。

A城南

第二天的晚报刊登了一则短小的社会新闻:

昨晚,一女子在城南被卡车撞倒,后送入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该女子手中紧紧握着一张已经模糊不清的照片。据说是因为捡它,才致使自己与迎面而来的客车相撞。

CEnding

花园里的岩蔷薇真的没有再长起来。

它们也许彻底地死去了。

姆妈也未再提起过深音。

或许,她知道,岩蔷薇不开。

蝴蝶,不会来。

第2章 边走边唱-1

世上最美的爱情,不过是两人完美演技下的瞒天骗局。

我又开始记下一些给你的话。

因为,我是那么想忘掉你。

其实类似的东西已经写过不少了,但是不过自己骗自己,记忆是越翻阅越清晰的东西。我这样话少的人不可能把一切都讲出来给别人听,而且我得承认,是很珍惜这种能够用第二人称来称呼你的机会,尽管永远不会拿出来给你看。

终于有一天发现看你和我过去女朋友的照片已经可以笑一笑了。虽然还是很勉强。

照片上的你们靠得很紧,女孩子烫过的辫子乖乖挽好成一个小小的髻,额头光洁,大眼睛映着街上的霓虹灯光。依稀有过去的模样。

第一次看到的时候还鼻子酸了一下,没道理并且没脸面。

因为看到她身旁的你在淡淡地笑着。我很久很久没有见过你笑了。

你是帅气的男生。记得以前一起念高中的日子里我总是反复跟人说我兄弟是个很好看的男孩。后来我想过是不是因为你太好看,我的女朋友才几乎毫不犹豫地离开我,去接受你的拥抱。

认为我帅的人也多,但是不如你的多。以前我们经常做的无聊游戏是到圣诞节数各自收到的贺卡,生日时数各自收到的礼物,然后两个人比。

很巧合,每年,我都会比你少一张贺卡,两个礼物。

虽然我从来没有生气,从来没有把这个看做什么输赢。

现在的我,应该每年会比你少三张贺卡,四个礼物了吧。以前天天缠着我冲我甜甜笑的姑娘,把对我的感情轻轻易易转移到了你身上。

这是不是就应当算一场输赢了呢。

想起的时候是那么寂寞,我知道不全是因为她的离去。

我越来越习惯一个人打球,而且突然很沉默。你应该还记得当初我就是因为总是在打球的时候大声吆喝骂骂咧咧而惹起了队长的愤怒,彻底把我赶出篮球队。

下午的阳光耀眼,我把东西都收拢到斜挎包里,拎着刚换下的球鞋,慢慢走出大家的视线。我正在想自己的形象是不是很悲凉而不是希望中的很悲壮,就听到身后你沉沉的嗓音。

队长,我也不打了,没他我不想呆在队里。

一个月之内我们没有碰篮球。我是不想碰,你是陪着我不碰。

再之后我们重返球场,专拣人多的时候,你穿亮橘黄夹克,我穿紫色套头衫,疯狂扣篮。不穿那套傻乎乎但是看上去很专业的队服,不用顾及和队里人的合作,你说你打得痛快。仅仅是表演性质,报复性地吸引所有围观者的视线,我知道你一定像我一样觉得无趣。

那个时候你好心故作的坚强和无所谓,那个时候无论怎样都陪着我安慰我的温情,在现在的你脸上,再也找不到。

都到哪里去了。

因为女朋友的问题你离开我,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只不过你这个背叛友情的人和她那个背叛爱情的人并没有什么难过的样子,所有人都只是看到我的闷闷不乐。

而且,只是闷闷不乐而已。我生活里最贴近的两个人同时离开我,或者说,丢弃我,似乎我理应勃然大怒然后把你们两个就地正法。

可是,我没有。

已经很累了。没有力气了。这个令人同情的境况砸在我身上,我用尽全力,也不过只能扛起来一点,而不能把它挪走。

何况我想,你们心里也会难过的吧,就算是偶尔地难过小小的一下。何必再去惩罚。

你们两个都曾经是我最最在意的人。

曾经有人开我们两个的玩笑,说我们像情侣一样。一起吃饭,一起打球,一起学习,干很多像闺密小女孩一样一起干的事情,呈形影不离状。

直到我碰见她,很怯生生地扯扯我的衣角说同学那本书我够不到,帮帮忙好不好。那个时候女孩眼睛单纯到透明,额头像现在一样光光洁洁,是可以捧在心里的孩子。所以后来看到照片上的她把头发烫成大波浪,觉得很美丽,但是陌生。

也难怪,她现在是你的。我本来就应该陌生一点才好。

想起那个时候,我们很少三个人一起出去玩。我总是专心把她哄好,再和你一起出去玩个痛快。现在想想,当年你们碰面的机会还是很少的。我不知道那有限的几次怎么能让你爱她爱得那么深,深到你舍得从我手里抢。

你第一次避开我眼神的倔犟表情让我心里凉到透。连一点愧疚都没有吗。

大学我们考到不同的城市,她去英国,但就算同样不在身边,她还是坚持着你们的感情。后来我就想,是不是我错了。可以这样好好相爱的两个人,被我分开好久还扣上骂名。

犯错的应该是我吧。

记得当时填志愿,你刻意把所有志愿都填在和我不同的城市。你握着笔趴在桌上填志愿的样子还是能记得清楚。仍旧好看的侧脸。嘴角向下抿着,终于有点难过似的。

其实不会太过怪罪你,只是你自己想要避开我吧。

可是还是不愿意相信。说过没有我的地方你不想待着的。

放假回母校转转,拿了篮球去。边拍边四处走。

现在都不会扣篮了,觉得跳不了那么高。太久没好好锻炼的缘故。在大学从来都是一个人,在最角落的一个球场上投投,要不了多久就索然无味。

去看望过去的班主任,看望其他任课老师,觉得还是有很亲切的感觉。

走在校园里竟然还有小女孩会指指点点地说,哎,这不是……

突然想起过去学校里面的人都是很把我们当作风云人物的,而且一直把我们并称。

现在只有我一个人回到原地回忆怀念,你的陪伴,都已经变成奢侈。

球击地空空荡荡的声音响在这个熟悉的校园。这个楼梯拐角我们靠在这里聊过很久。这家烧饼店我们曾经一起买烧饼然后面对面飞快吃掉。这个天台我们在晚自习后总是一起来吹风。走到曾经我们固定打球的球场,投篮,想到你总是在跳起投出球落地之后,用双手撑着膝盖微微喘着休息。在退出篮球队之后你总穿褪色的纯蓝仔裤,一点不嫌紧的臭美样子。你穿亮色衣服和牛仔裤,微弓腰喘息的图画在我脑子里从来抹不去,之后也再没见过相似画面。

发现男孩记男孩也可以这么深刻清楚。

窘迫得难过。

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当女孩一脸犯错神情坐在我面前,纤细的手指握着我的手说,发现你比我更适合她。

大概是三月份。高三的下半学期。因为我记得当时她的手还很凉,而且身上穿着红色的薄毛线衣。身形单薄,肩膀有点颤抖。我惶惶地有点想最后拥抱她一下,但是心里转了半天最终只是轻轻握了握她的肩膀,说孩子随便你,要好好的。把我的大手非常坚决地从她手指间抽出来,天黑,所以我能显得很坚强很绝情。

在阅读你的博客的时候才意识到那天你也是在场的。躲在我看不见的街角,甚至都不像她能够站出来和我说句话。

事实上从那晚,你就几乎一句话都不跟我说了。

无论我难过,高兴。无论你难过,高兴。

就这样开始毫无关联地活着,除了同学聚会的时候能够看到你。

但也只能远远地看一眼。抓住不会撞到你眼神的机会默默注视,看着变得越来越英气逼人的你,和越来越沉默的我渐渐形成鲜明对比。连胡子都懒得刮,话都懒得讲,朋友都懒得交的颓废范儿。相信你看了也不会喜欢的吧。

你还是那样干干净净一副脸孔,脱下那段陪着我张扬的时候常穿的亮色衣服,白色细条衬衣被你穿得很挺拔。

时光倒流般年轻的样子,让我怀念起高中的岁月来。

你总是和我的过去系在一起,

却不屈不挠地深深影响着我的现在。

我的兄弟。

其实今天写这个的直接原因是看到你竟然开通了QQ空间。

点开一看,就有点愣神。

不是因为文字或者照片。那些别人认为我看了一定会大受刺激的你们的合照和甜言蜜语,我都已经在别的地方看了无数遍。

而是音乐。

背景的歌叫做《小丑鱼》,是我无意告诉你可以听听看的。本来在我心目里很平常的一首不错的歌。直到你有一天跟我说这首歌简直唱出了你的心声。

当时我还笑你怎么这样,看上哪个有夫之妇了,哥去帮你给抢过来。

我在你身边游来游去我不敢出声

看着他亲吻你眼不能闭

那片海眼看就要让我越来越远回不来

从此你的不愉快那么遥远

谁听你埋怨

我输得彻底把脸深埋在水里面

却还要演好这一场戏

尽力不去感觉和想象歌词里蕴含的意思,只是听到这个后来一直避免听到的旋律,一瞬间很丢人地心痛许久。这是多久以来,我第一次感受到你生命里还留着有关我的痕迹。

你最后一条给我的短信是毕业联欢之后发来的。你说,别怪我。后来我依你的性格推测了一下,觉得那条信息之后你肯定顺手删掉我的号码,再用熟悉的动作把手机放回裤袋,因为你那条牛仔裤有一点点紧,还应该略微弓了一下身子。

呵呵。不怪你。真的。

第2章 边走边唱-2

北方小城,二月,雪在下。冷风,刮,像是永远要将这素白隽刻在回眸的一刹。美好在这冰封的季节凝固在微湿的空气中,一滴一滴,坚硬,锋利,闪出深刻的棱角,从心的更深处探出头来。撕烂,划破,可以嗅得到湿滑甜腻中隐隐透出的殷红。血也会凝固,一粒一粒的,和这白,一起葬在行道树下。没有痛亦不会有泪,一切显得如此静谧、自然。就像此刻的我,静默地被裹上八角形的雪瓣。目光终不知留在哪里,合上双眼。多想,就这样老去。

我想,如果是你在,我不会这样感伤的。你定会扬起你葵花般清澈的笑让我的心在阳光那橘色汁液中浸透,毫不犹豫的,会拉着我的手侃侃而谈。指间的36℃会让我感觉很暖很亲很近,像浓浓的巧克力在舌间熔化然后流淌,醇香无与伦比。你会说,姑娘不可以这么忧伤。你会说,傻丫头要开心啊,我们会一直一直在一起。可现在,我又是一个人了。一个人走着,哈出白白的雾气来暖和僵硬的手指。一个人喝着,我们最爱的统一奶茶。没有人跟我争到底谁是姐姐谁是妹妹,不会有人跟我争到底谁高谁矮,没有人可以在我失落无助时抱我,不会有人再和我分享那指间的36℃。从此,一个人了。

雪还是会静静地下,伴着这小城里罕见的满是水气的微潮的风。回忆在寒风中猎猎作响,但终不能随这落雪在风中飘散。电话中你的声音依旧爽朗、明亮,可以想象线那头的你正用右手将遮住眼的刘海拨到一旁时那自然地甩头。在公车的相遇,你紧抓着我的手可却对我说,不要拉着我的手,让我们走得更洒脱些。总会忆起你压低声音在老班的课上唱的《红颜》还有你最喜欢的life。也许你不知道,自从见不到你我开始讨厌身边的人与我有任何肢体上的接触,厌恶,憎恨,终不能习惯。看毕业照上的大家,还是会酸楚,看眼前的景,还是会想到初三那场雪和当时你们在教室里喝酒打闹的场面,一幕幕。

有人说,水只有收到美丽的祝福才会凝结成雪。记得去年六月在歌莱美聚会时,一进房间就看见你。后来你被叫去拼酒,我坐在外间沙发上用一根长长的吸管缓缓地吸桌子上淡绿的果汁隔着木制的格子窗看昏暗吧台前打在你身上暗红色的顶灯。冷气开的很足,耳边的音乐吵的厉害,外边下着即将是夏至的雨,淅淅沥沥的。不动,精致如达芬奇油画中静止的蒙娜丽莎。

终不知如何收尾,于是只有祝福了。雪还在下,希望可以将时间凝固,至于要葬在哪里,就葬在我那被撕裂的心中。

直到最后,我才明白,我才明白,所谓爱情,也不过如人饮水而已。



我轻轻地飘在空中,俯视着一屋子的男男女女。每个人都在思忖心事,整间屋子很安静。

有个相貌清秀的年轻人“噔——”地站了起来,“我认为这次的图文小说应该使用我的人物图。”

“John,别急,先坐下。”一个看起来颇有气质的女孩子摆了摆手,“这次会议正是要告诉你,你的任务组图已经通过议案了。”

“呼……这样就好。”John的面色缓和下来。

“不过……”那女孩子拉长了声音,“我们需要你对你的组图给点诠释,说明白点,希望你用你的图再现次故事。”

“没问题。”John满脸自信地把数据线接上了他的笔记本电脑。灯光关闭后,会议室的屏幕上突然出现了一幅优雅的仕女图。

只见那女子眉清目秀,天真烂漫,一副少女的可爱情态。

John清了清嗓子,“正如大家所知,这便是这本小说的女主角——虞姬。”

像被一道闪电击中一样,眼前一下子明晃晃的一片白,我在空中差点昏厥了过去。

虞姬,虞姬,我,虞姬……



二世元年七月,襄城。

爹爹用破缸死死地抵住了大门,然后回到床边,缓缓地将我身上的被褥理好。

“小虞,你的烧还没退下去,好好休息,别担心。”爹爹一边低声安慰,一边再用那床薄得只像件单衣的被子裹好了我的身体。

“爹爹,外面的战况……怎么样了?”我艰难地发出声音。

“别怕,小虞,很快就结束了。”爹爹慈祥地抚着我的头。

“嗯。”我索性闭上了眼睛,不再去想什么。

听受伤的士兵说,带兵攻打襄城的是一个骁勇善战的少年……一位少年,当真能统率三军,打赢叛徒秦嘉手下的叛军吗?城已经被围数日,伤亡也越来越多,粮食和水几乎已经断绝,也不知像自己一样的平民的日子会有怎么样的改变?

我感觉身体像有一团火在燃烧,眼前竟出现了斑斓的云霞,时间忽快忽慢,身子也一会儿上升一会儿下沉。总觉得耳畔边回响着妇孺的哭喊,战士的殇歌,进攻的号角,还有爹爹的声声哀伤而急切的呼唤:“小虞,小虞……”



“John,你为什么要极力渲染这场襄城之战呢?要知道在项羽戎马一生中,这场战太过微小了。”那个女孩子突然发问。

John按下暂停键,“这里是那段倾城之恋的开始,不是吗?项羽从慌乱的人群中救出了虞姬,两人一见倾心。如此唯美的开头,怎能不用浓墨重彩?”

“不错嘛。”女孩子甜甜一笑,“继续吧。”

John可以瞧出满屋子对他赞扬的表情,心满意足地按下放映键。

另一张仕女图出现了,只闻得人群中一阵惊叹。

“怨不得项羽对他一往情深……”“是啊!这哪是凡人能有的容貌啊!”“不止容貌,身材、气质简直太完美了!”

John的声音晃悠悠地从下方飘来,“这便是十六岁的虞姬。她便是以这副容貌伴项羽走过他辉煌的一生。”

然后John换了很多张图,衣饰、动作、表情虽有所不同,可画中的“我”无疑是幸福的。

我冰冷的手指滑过我依旧光洁的脸,自顾自地流下了眼泪。

我可真有那么幸福过?



我一人独身坐在营帐中,蜡烛静静地燃着,形成了一幅孤单的图景。

外人只道项王对我情深意重,只有我知道,他所爱的,是我为他带来的虚荣与占有的满足。一个全天下都想得到的美人常伴左右,还有什么能让他感到更为满足?

外人怎么会明白,怎么会明白?

襄城之战,他破城后杀尽了守城将士,打听到我的住处,很顺利地掳走了我。我当时高烧昏迷,何来抵抗之力?可怜的爹爹硬是追着大军跑了十多里,想讨回他的女儿。项王怒目一瞪,路边就只不过多了具流民的尸体罢了。

他便是如此轻易拥有了我,天下第一美女——虞姬。

沉重的脚步伴着浑浊的呼吸,他进帐了。

我收拾起倦容,笑迎迎地相迎。

“大王久不至,让贱妾好等。”我故作娇嗔状。

他一把揽住我,满脸得意的笑意,“汝为孤最得意的战利品。”

……

夜半惊醒,看着身边沉沉睡去的这位英雄,内心淌满了泪。

若是我们彼此间有点爱意,也许就真的是完美的爱情了。可惜爹爹是被他戕害致死,怎么能去爱他?然而,为什么连恨也无从寻觅?

我知道,我们是世上最好的演员,他在天下的舞台上英姿飒爽地扮着英雄,而我,就是他怀里只为他绽开笑颜的美姬。

我们是相互依赖的,可却相互不爱。

世上最美的爱情,不过是两人完美演技下的瞒天骗局。



屏幕上突然出现了我身穿鲜红朱绫,拔剑起舞的样子,我沉默地看着,什么也没想。

“John,这幅我很喜欢!虞姬最后这曲剑舞,真的很感人。”那女子眨眨水汪汪的眼睛。

“是啊,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John声音低了几度。

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看啊,我们的表演是多么的完美,骗过了当时的人,连后世的人亦没有发现我们这场伟大爱情下掩埋的骗局。他们依旧为我们的故事流着泪,反复传唱着,永无止息……

若是他们知道真相,又会有怎样的表情?



汉王五年,垓下。

我撑开帏帐,进了大营。

“大王,您找我。”我尽量让自己显得镇定些,把士兵刚刚报告的楚军溃退的消息抛诸脑后。

“孤想再看你剑舞一曲。”说完,他温和地递上他的配剑。

我有点诧异,他是从不会这样放低姿态请我为他做事的,以前他也让我舞过几次剑,可每次都把剑直直地丢在地上,然后就自顾自地喝起酒来。

今天,是怎么了?

我突然想起了营帐外的楚歌,那凄凉哀婉的歌声总让我想到襄城,想到死去的爹爹,然后就止不住地心酸。

也许被这种情绪感染,我接过剑,竟问了句:“虞姬是大王的什么人呢?”

“战利品。”他僵硬地转身,似乎不愿让我窥见他的表情,“楚军大势已去,孤怕已经无法保护你了。舞完这曲剑,你就离开吧。你只是个女人,没有过错……况且天下人都艳慕你的美色,他们会善待你的。”

“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我举剑,旋转。

这一次的回旋舞步怕是我有生以来转得最好的一次。一切在生命的流逝中显得华美非常。

他听懂了我的话,却来不及转身打落我手中的剑,可却偏偏接住了我倒下的身子。

他只是看着我,却迟迟不肯说一个字。

“这样子……虞姬就完成了她所有的表演,这样子,大王就会喜欢吧……大王和虞姬……我……”

我本想把一长段话说完,然而眼前那张英武的脸却渐渐模糊了起来,再想努力凝视,却是漆黑一片。

我觉得有些水滴落到了我的脸上,请原谅我,就让我以为那是他项羽的泪吧。

原来,他也会为我流泪。

……

次日,项羽为虞姬举行了风光大葬,并追封虞姬为昭容王后。

项羽和虞姬的故事渐传渐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千百年后或许有人会忘记了项羽的功勋,却绝不会忘记他和虞姬的爱情。

不过我知道,即使我或许会因为爱恨交织改变故事的真实内容,不过,相比那些为我和他杜撰故事的人,总会好那么一点。



会议室的图片已播放完毕,人们商讨一阵后也就离开了。

我跟着那个女孩子回了家。

她快睡熟时,我轻轻问了句:“为什么那么喜欢虞姬?”

她甜甜地笑了笑,像在梦呓,“希望能有虞姬那样美好的爱情。”

我楞在了半空中。

此时此刻,我才明白,我才明白,所谓爱情,也不过如人饮水而已。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第3章 传奇·故事-1

他确定,那不是他的幻觉。一定不是。

我们村里有一条没有名字的河。

村里老一辈的人都说它有名字,只不过一直都没有固定的名字,一年四季,这河就有四个名字。

第一个名字好像是叫酒输,据说唐朝以前,进贡的酒都要经过进过这条河,那时便传下来了这个名字。

对了,我的侄子也叫这个名字,不过被村里人改了,成了九叔。

九叔是我们村里妇孺皆知的疯子。

他并不是因为排行老九才叫的九叔,是他名字里有“酒输”两个字,村里人才叫他九叔。我还比他大一辈,可他要比我大上很多。

九叔原本并不疯,我记事时,他还是正常,仗着祖上留下的积蓄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奢侈生活——在我们村那种穷乡僻壤的不毛之地,他那种生活就算是很奢侈了。

村口的多嘴婆娘们说,谁家姑娘要是能嫁到他家,几辈子都不愁吃喝,后来这话被大爷听了去,他愤愤的蹲在土屋的门槛上使劲的磕着烟袋锅子,“他娘的!老祖宗的那点玩意都叫那狗娘养的给抢了。”

我不清楚家里上辈人到底是干什么的,后来问了父亲才知道,祖上原是万恶旧社会时人人痛恨的大财主,辉煌一时,最后,农民革命,分了家,我的爷爷带着家眷来到了村里,过了十几年安分日子,然后爷爷死了,二爷又提出来分家,大爷因早年犯了事,只分到了一点财产和家里的破屋,而二爷,也就是九叔的爷爷,却得了大部分的财产。

父亲是家里最小的,文革时才出生,而那时九叔都脱了开裆裤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会比九叔还要大上一辈。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名字的原因,九叔嗜酒如命,而且还滥赌。

他家婆娘天天唠叨他,那一副粗嗓门,号一嗓子,连村口都听得见。即使这样九叔还是好赌成瘾。

别看他这败家子样的行为,他倒是很义气,听说村里的一家老字号酒楼要关门大吉,酒楼老板上门哀求,他二话不说,将酒楼买下后又将酒楼赠给了老板,分文未取,还每月补贴了很多钱,结果村中老人就咒骂:九叔那丫的,明年就得穷的脱裤子当钱。

九叔不以为然,依旧打他的酒,赌他的牌。

村里人都不喜欢他,躲他就像躲瘟神似的,小孩和赌坊的人都很喜欢他——小孩有果子和糖吃,赌坊有大把的票子可以赚。



九叔好赌,但不论输或赢都不发脾气,也不拿小孩和婆娘出气,而是买很多的甜果子分给河岸边嬉戏的小孩们吃,我也是小孩里的一分子,但我对九叔的果子基本都不感兴趣,尤其是他常买的蜜三刀。

蜜三刀是我们村里不常见的甜品,只有在春节时各家才会买一点给小孩香香嘴,在那时候蜜三刀很贵,贵就贵在裹在表面的一层桂花酱和蜂蜜,咬一口,那个香甜,那种感觉就是拿一百块来换这口蜜三刀都不换…不过这种感觉我也只是从别的小孩身上看到的,我是从不吃那么甜的东西,一是吃不惯,二是由于父亲给我灌输的思想,他总是哄我说甜蜜永远是罗刹的陷阱。

九叔喜欢看我们这群乳干未臭的小屁孩吃完蜜三刀后,还贪婪的舔着手指上沾着的蜂蜜的痴样,他每一次看,每一次都要“嘿嘿”坏笑,我不喜欢那个样的九叔,给我一种他不是好人的错觉。

每一次发果子时他都会忽略我,因为我总是会蹲在半截石碑上和九叔一样看那些小孩饿鬼般的啃食果子。但时间一长,他还是发现了我。

那一次,他分给那些小孩一人一袋蜜三刀,那些家伙从未被分到如此多的果子,都疯也似地回了家准备给自家大人尝尝,这样,空旷的河岸,没了小孩的遮挡,我所在的那半截石碑简直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

“哟,今天还少买了,缺了一个。”他走过来蹲在石碑下,卷起裤腿,“小子,吃果果了吗?”

“我不是小子,我比你大一辈,要喊叔。”辈分观念在村里是每个人根深蒂固的,从出生就融进骨子里的,所以在我们村里喊人从来是不能喊错的。

九叔皱着眉上下打量我,抬手要打,我机灵的一跳,他狠狠的拍在磨光了的石碑上。

“嘿!你小子!”

“我大爷说了,你就得喊我叔!我爹和你爷爷是一辈!”我掸了掸身上的泥土,不服气的说。

“哦……小三爷爷家的孩子……”九叔脸上的怒气消了,招着手唤我过来,“来来,做侄子的错了,哪天给你买两包蜜三刀做赔礼。”

“不用,蜜三刀,甜,齁死人。”我渐渐靠近,他就抱起我把我放在石碑上,

“人小!事儿挺多!”他放下裤腿,一脸要走的样子,“想吃什么,下次赢钱我给买,算是孝敬您老了。”九叔一脸的笑意。

我想了想村里的果子店,去年还路过一次,母亲想给我买一些带回家吃,结果发现根本就没有咸果子,都是甜的,最后一问卖果子的老奶奶才知道我们村是属于偏南的地方,所以很少会有咸果子……这样来讲让九叔给我买果子吃是不可能了。

“不知道。”我极无奈的对九叔讲,九叔听后怔了怔,随即笑了,露出一排黄板和两颗明显的虎牙。但九叔还是给我留了一包江米条,走了。

我不想动,因为甜的东西在嘴里过了味后,不出多久就会变苦……等我回到老屋,大爷一听这江米条是九叔的,阴的在一旁抽烟袋,其实我想大爷是很想吃的,虽然年轻时过着富家少爷的生活,可自从分家后,他一直过着清贫的生活,很少能有闲钱买这些果子吃。



我还是常到河岸边和那些小孩玩,打泥仗,爬树,摸鱼,逮萤火虫,当然我最喜欢的还是逮萤火虫,放猪尿泡里,晚上拴在腰间,逛荡来逛荡去,远远就能看见一团绿盈盈的蹦来蹦去,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鬼火,但我们村里有个规矩,萤火虫逮了不过夜,所以我们小孩逮了萤火虫不出多时便要放掉,其实放进猪尿泡里当灯笼玩还不是最好看的,九叔说,盛夏的时候,河道两岸聚满了萤火虫,将整条河都照成了绿色,比天上的银河还要漂亮,但九叔从不让我们多看,因为那小暑时的河道也被老一辈人叫做“虫坟子滩”。

六岁时的夏,我跟着大部队泡在一条小溪里,享受着清凉。

日过晌午,我们这些被大人遗忘的猴孙子的肚子开始搞革命了,但都有不想回家,都等着九叔带果子来,我倒想着他能带些饭来。

正想着,九叔背着渗了油的纸包裹,满脸汗水的跑了过来,“哎哟我的叔,可跑死我了。”他慌忙的分发果子,那些饿狼们散去,又只剩我一个空着双手。

“我的……”

“嘿嘿,别急……”九叔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掏出个铝罐罐,没回乡下时我见过这东西,听父亲讲是啤酒,同样父亲也是不让喝的,他说和白酒一样,都不是好东西。“给你整个洋乎的,咱爷俩尝尝?”说完,“砰”的一声,他给打开了,吓的我躲在石碑后面,散开的小孩们聚了过来,抢过九叔手中的罐子喝了一口,接着又吐了出来,大骂晦气,一股怪味。

九叔洋洋得意,但抿过一口后也是叫怪连连…我虽然对父亲的警告有所顾忌,但是好奇心是大于一切的存在,我接过九叔手里的啤酒,灌了一口,黄黄的液体流进嘴里,先苦后甜。

“挺好喝的,又苦又甜。”

九叔又愣在原地,拍了下我的头,“家里怎么出了你这么个怪物?”

“没大没小!”

“嘿!我这爆脾气!”他举手要打,我便抱着那一罐啤酒,蹲在石碑上慢慢的喝酒。

那是……他是第一次给我带东西,也最后一次给我们买果子吃。

后来,他家的情况越来越不好,他的婆娘给他生了个小子后便流血过多死了,又因为他长时间的好赌,家里的积蓄终于让他给赌的差不多了,生下的小子也有问题,是个哑巴,但能听懂人说话,父亲给他看过说是大脑皮层里的某处坏掉了,天生的,治不好,九叔也不强求了,给他起了个名叫福桂。

去酒馆的路上就多了个小孩的身影,少了个大人的笑声。



立秋后,那条河会迎来一年一度的旱期。

如果每天在河边走几圈会找到很多搁浅的鱼,被晒的直吐泡泡,一般村里人都会把鱼放回去,但也有几个贪心的婆娘会抱着鱼迈着碎步往家跑,自以为没人看见却让在河边发愣的我看的真真的。

“那群八婆,迟早让河神老爷带去当老妈子使唤。”

那年的立秋我又见到了九叔,蜷着身子,腰里别着锃光瓦亮的水烟壶,拎着葫芦酒壶,像是个七十岁的老者,而他不过就四十岁出头,而我还不满十岁。

“为什么不常出来了?”我说。

场景仿佛还是在昨天,我仍蹲在那半截石碑上,只是他已日渐苍老,掏出水烟壶长一口短一口的吸着,过一会面猛烈的咳嗽,脸憋得通红,快咳不出气了,又突然吸一口气接着再缓缓的咳嗽。

“病了。”他又没命撮着水烟壶,似乎一句闲话也不想多说。

我也没想再问下去,这破天气虽是立了秋却还在三伏天里的,穿的再薄都觉得厚了。从村口吹来的风都是热的,整个大地就像是跟个煎锅样。

“他叔,你说……”他又咳了两声,蹲下身,“过这条河的船有多少条?我算是数了大半辈子了也没个头。”

忽然想起父亲曾给我讲的一个故事,至于里面都有些什么人我也忘了,但和他问的很相似。

“两条。”

“小叔又在哄人玩了。”我突然看见九叔穿着很厚的黑棉袄,左边破了个洞。

“一条叫做名,一条叫做利。”我扇着自己的薄衣,轻轻的答道。

九叔怔在原地,水烟壶从他手里滑落,惊恐万分的盯着我。我觉得浑身不自在,将头拧向一边,找了个碎石子在石碑上乱划。

从此后,九叔就越来越沉默了,而见到他的次数也越来越少。

那年立秋,奶奶病死了。

我又见到了九叔,缩在角落里默默的抽烟,大爷则叉着腰指着他向吊丧的亲戚们数落二爷的不是,说二爷是怎样如此这般的窃取了别人的财产,振振有词,完全掩盖了自己年轻时的过错,什么过错?就是年轻时一时酒后失控,强暴村里的姑娘,要是按当时为了面子娶过来做个偏房也就没什么太大的错了,但大爷不许,最后逼的那家姑娘想不开投井自尽。

福桂睁大双眼挡在九叔面前,推着大爷的胳膊想让他别再说了。谁知大爷更加愤怒,一巴掌打在福桂脸上,在堂的亲戚一下子都愣了,谁能想训着训着话就打起人来了。

我刚想上前拦住大爷,父亲一把拽过我,我从未见过如此恐怖的父亲,铁青着脸,眉头紧锁,惨白的孝帽戴在头上,简直就像是个勾人魂魄的无常。

“打人上外面去,这是灵堂。”

父亲折起一叠纸钱,扔进火盆里。他的话震住了大爷,大爷也自明今儿不是个算总帐的日子,恶狠狠的叫九叔给奶奶的灵位磕头,又朝着九叔的屁股踱了一脚,将他踹出了老屋。

“你他娘的要是再敢来!我不活扒了你的皮!”

我不明白大爷何来的怒气,平时好端端的笑眯眯的一个老人如今见了自己的孙侄竟压不住火,似乎将多年前的恼怒都一股的发在了九叔身上。

其实,都是钱闹腾的。

听说九叔回去后害了场大病,总是可以看到福桂的身影在路上匆匆的奔波着。像是立秋时随处可见的搁浅了的鱼。

对了,我曾从奔丧的亲戚那里知道立秋时的那条河被叫做“死人沟”,老人嫌说着不吉利,从不跟小孩讲。



惊蛰栽完稻子后隔壁家的婶婶总会来大爷家嚼些舌根,每到惊蛰那条河会泛上一股潮味,村里打渔的,这个时候都闲在了家里,偶尔也会来大爷家找大爷打牌。

一日,我正仰躺在自家后院,远远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接着就听见有人破门而入,我起了身进了大堂,一满身汗水的村民气喘吁吁的进来了。

“出事了!快去看看吧,村长。”村长也就是大爷。

那人带着大爷一路小跑,我没跟去,父亲把我拦在家里示意我莫管闲事。

夜深后,大爷抽着烟袋回了家,他的脸上满面红光,他也没说什么拉着父亲进了祠堂,我伏在门外听了些,说是什么死,福桂之类的话,我暗想福桂不会是死了吧。

趁着夜黑,我打着手电筒朝九叔家走。

还没进巷口,人群就堵住了入口,我挤了挤硬是到了人群最里面。福桂浑身湿透,躺在地上,面无血色,手里还攥着九叔的酒葫芦,九叔跪在福桂身边,一句话不讲,他显得更老了,像是个干枯的槐树墩杵在黄土上,只有那个水烟壶在夜幕下闪闪发亮。

九叔的眼圈都红透了,满眼的血丝,他硬是忍着没哭出来。还有人在旁边冷嘲热讽,说他不积德,好赌嗜酒,活该绝了后。

后面的大人戳了戳我,想让我起哄,我懊恼的打掉那人的手,发了狠。

“给我闭嘴!积点口德能死呀你!”我想我是继承了大爷的怒气,我早已讨厌村里人对有钱人那种无名的怨恨,现在,九叔已穷的剩不下什么了,唯一的孩子也死了,而那些嫉妒的家伙居然还不放过他。

喧闹的人群安静了些,看热闹的大人都冷冷的看着我。这些人都是和九叔同辈的,也就是说我比他们都大上一辈,或许是出于辈分的考虑,他们没有还嘴,都气呼呼离开了,我不想离开,想问问九叔,但却被赶来的母亲拉回了家。

自从福桂死后,九叔便变的疯疯癫癫,头发散乱着,每天盯着福桂的坟头发笑,指着房门前的一排枯死的杨树嘟囔。

至于他后来怎么样,我所知道的也是几年以后的事了。十岁的时候,我随了父亲去了城里读书,后来父亲又从县医院调到省医院,我从此也就远离了村子,过上了城市生活。



岁月荏苒,当我上了高中时,父亲提出回老家给奶奶上坟。

上坟时,我见到了趴在福桂坟上的“嘿嘿”傻笑的九叔,身上都是血,手里拿着亮闪闪的刀子,我拽了拽大爷的袖子,指了指九叔。

“又给他放出来了!”大爷招呼几个亲戚,拾了段枯木冲了过去,打掉九叔手里的刀子,九叔被吓着了,依依呀呀的举着手乱跑,他身上的棉袄破了个洞,棉絮随着风一点点的掉出来。“逮着他!给我狠揍!”大爷似乎仍未消气,而九叔只在原地跑了一会,就被按在地下,他仍“嘿嘿”的傻笑,两只手乱扑棱,满脸黄土,手上划的都是血道子,大爷举起棒子照着他的后背猛的击一下,九叔老实了,“哇”的一声跟小孩似的哭了,正当大爷准备再打的时候,从坟间窜出来一只黄狗,冲着大爷一阵咆哮,众人当时吓了一跳,压住九叔的人也吓的松开了手。

九叔朝我冲了过来,紧紧的抓住我的手臂不停的摇晃。

“你是佛!你是佛!”他又转过头看了一眼大爷,“嘿嘿,渡我,别渡他们,嘿嘿……”他松开了手,风也似地跑远了,那只黄狗也不知何时跑走了。

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恍如一场梦一般。

连父亲在内的大人们都去追九叔了,剩下我一个人背着上坟用的包。

我缓了口气,往那条河的方向走,在岸边,他们又将九叔按在了地下。

你是佛!

他的话使我脑子里突然明朗了起来。

我不是佛,或许我小时候是佛,但我现在不是,或许生命之初就已决定了我们将成为佛,只是我们从不知晓,随着在路上的走远,我们将生命所给的一件件的丢弃,自以为脱胎换骨,却没想到是一场堕落,待年华逝去,已不知自己身处何方,又妄想转过身来循着来时路,一点点的拾遗,最后回到终点,抱着满怀生命所赋予的,又开始行走……如此往复……

路过河岸边,瞥见儿时曾待过的半截石碑。

我如此喜爱过那带有阴气的地方,现今,我只能远远的张望。就像是不属于我的世界,那个地方给我一种不可侵犯的警戒,我明白自己的堕落,因为我知道自己已成长,知道了失去的一切都只是曾经。

九叔会成佛,他不知道什么是现在,过去,将来,他所存在的世界,是我们所不知的,但为了掩盖我们的无知,他被定义为了疯子。

但……我也承认……他是个疯子……

背包有些重,被九叔抓过的地方隐隐的发疼。

“喂,你想成佛吗?”

我害怕的环顾四周,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孩蹲在半截石碑上,散乱的头发盖住脸,只露出一只明亮的眼睛,像是恶狼盯住猎物般盯着我。

忽然想起,我认识他……他是儿时的我。

身体开始不由自主,本想拒绝,脑袋却在不住的点。

我看见了……他发丝下的笑,僵硬的像是佛像上的笑容,沧海散尽,唯有它千年不变一般……他展开了双臂,唤我过来。

“陪我玩吧!”

我想我不会答应他的,因为这句话过后,他已消失不见。

第3章 传奇·故事-2



民国十八年的时候,我们戏园老板,芮砚秋的戏园子在风雨中摇摇欲坠。它似乎是先知一般,预料到了多年以后动荡的必然状况。因是,它在这层动荡还未大张旗鼓地侵袭而来时,就已经提早向所有的人们做出了预告,如同地震仪一般有着精妙的准确度。

芮砚秋靠着这个戏园子养活着一大家子人:老太太,傻了的妹妹,以及在法汉中学念书的女儿芮喜玉。喜玉从小就学戏,有着一副好嗓子。但她没拜师父。戏园子里有花旦练嗓子,她就跟着人家唱,时间不长就把许多经典的剧目都拿了下来,伶俐得很。戏园子里的老少爷们都听过她的戏。喜玉一亮嗓子,园子里的爷们都丢下手里的活计,跑到离她不远的地方去听戏。她的声音,就如同入了冰的水,让人感觉通体顺畅。喜玉唱的《黛玉葬花》,能把人的眼泪硬生生地从眼眶里给拽出来。芮老板嫌戏子身份太低,属下九流,怕以后姑娘被别人瞧不起,死活也不肯让喜玉接着唱戏了。于是,他花了好几十现大洋,托了一位法租界的朋友,把喜玉送进了法汉中学。

这一进中学可了不得了。喜玉又是学文明戏,又是跟着学校里的男同学到街上贴标语喊口号,人一下子野了。芮老板那个悔呀,念叨着还不如让她在戏园子里唱戏,还能收收心。况且,百年之后,这戏园子也是她的财产,到时她也能算得上是位老板,地位多少得比戏子高。喜玉这一进了学校,就如同强风里的风筝。芮老板倒是想把她给拽回来,但有那个心也没那个力呀。风筝在风里绷得倍儿紧,一用蛮力,那线立马得断了。这线一断,风筝再也收不回来了。芮老板左右揣度,觉得新学里虽然人多事杂,但比上戏园子,也许是一片净土。

您也许会说,戏园子有什么呀,不就一听戏唱戏的地界儿么。您那肯定是不常到戏园子里来。您是不知道,戏园子里有这么一个众人皆知的现象。许多有姿色的女旦最后都成了权贵老爷家里的姨奶奶。虽说是富贵人家的姨奶奶,感觉上地位就上升了一层,其实这些女人们着实没落什么好。这些人家里的正房太太,在当初,那都是有钱有势的小姐,男人们要是真做了什么出格的,她们有的是办法收拾他。他们要是真不想升官发财了,那就跟太太们对着干。您别说,还真有一位这样的。当年把我们戏园子里当红的花旦小黄玉给接走了的张瑞祥张将军,是发了狠心要和太太离婚的。可是这状态也没持续多久。张将军的太太也不是位好惹的主儿,她一发起火来,摔碟子砸碗的,这是小事;她更擅长的是给别人施加压力。于是,朋友、家庭、上级三方面的压力,就如同三座大山一般死死压在他的肩上,为的就是让他知道,是你先不仁的,那就休怪我不义了。到了最后,张将军还是乖乖地回到家里低头认错,保证不再犯。还算他有良心,在西街边上给小黄玉买了一幢外宅,一年也来不上两三次,钱都掌握在太太手里,这就更不用说了。

谁也不是二傻子。

这些如同小黄玉一般的女人,在最美的瞬间绽放,昙花一现,又在最灿烂的瞬间被毁灭。可怜她们,到后来一个个都成了怨妇,抽大烟酗酒吃喝玩乐,生活里尽是靡乱。只是偶尔清晨起来看见晨曦在院子里洒下一抹润红,于是亮一嗓子,眼泪跟着扑簌簌地流下。

芮砚秋这事见得多了,自然不愿女儿有一天也趟入这趟浑水。然而,面对着日益萧条的戏园子,芮老板急得红了眼。他前前后后往梨园行里跑,愣是没挑着一个合适的人选。戏园子里那些唱旦角的角儿们,多数跟着老爷军官们走了。剩下的那几个,唱得不怎么火。还有一个唱生角的,名叫胡蒙春,年纪和喜玉一边大。现在还在热情捧场的,多数是女眷,也都是冲着胡蒙春来的。如果再多一个能唱红的旦角,那就是两全其美了。

所有人都将目光集中在了喜玉的身上。



袁四爷的老娘过七十大寿,要在袁府办堂会,让芮老板带着戏班子去,老太太也不知道听了谁说,点了名儿让喜玉唱虞姬。袁四爷在天津港是场面上的人物,下面人得罪不起。老太太过生日,这活儿不敢不接。既然接了,就得唱得圆满,让袁四爷脸上有面子。自打接了这场堂会,芮老板天天地提醒着喜玉,免得她在学校里弄场文明戏,回头把堂会的事儿全给忘了。谁知道,到了老太太过寿那天,全戏班子都准备好了,就等喜玉一人。左等右等,喜玉还是没回来。芮老板这下可急了,立马把我叫到跟前,说:“四儿,你去中学里把喜玉找回来,赶紧的!”

我不敢怠慢,赶紧往喜玉的学校里赶。只要是芮老板吩咐的,我都老老实实去做。当年我爹妈逃难来到天津港,饿得不行了,倒在了芮老板门前,临终前把我托给了芮老板。芮老板好心肠,当时芮太太也没生下喜玉,就把我收了当干儿子。私下里我叫他爹,场面上随着别人叫芮老板。这一点,连喜玉也不知道。

刚出了戏园子,没走上多远,我就看见喜玉远远地走过来,她后头还跟着一个男学生。这男的叫赵宝成,自喜玉打进法汉中学的那天起,他就跟苍蝇似的跟着喜玉,喜玉倒是想甩开他,可也得有法子才行。

“喜玉,喜玉,你慢着点儿!我话还没说完呢。”赵宝成在喜玉后面一边追着一边喊。赵宝成是附近出了名的浪荡公子,专找漂亮女孩搭嘎,喜玉刚进到学校,赵宝成一眼就瞅上了,于是就每天地跟着喜玉跑。法汉中学里的学生有两类,一类是富家的子弟,进了学校能使家族锦上添花;另一类就是像我们芮老板,家境不怎么样的,把孩子送到法汉中学,是为了日后能出人头地,改变家庭现状。赵宝成自然属于前者。赵宝成他爹赵之康是日本在天津港什么办事处的官员,说白了,就是个汉奸。他在日本人眼前低头哈腰,跟哈巴狗似的,但是一到了中国人面前,他就撑直了腰了,神气绷得比谁都足。有这么一个爹,赵宝成当然学不着好,赵之康的那一套处事原则他学得比谁都利索。喜玉知道他不是什么好东西,从来不搭理他。倒是这赵宝成,喜玉赶苍蝇似地轰他,他也不烦,一冲着喜玉,脸就笑得跟朵花儿似的,要多讨人厌有多讨人厌。

“喜玉!”赵宝砚一把拉住了喜玉的袖子,他力气大,一把将喜玉给拽住了。

喜玉很不高兴,使劲甩开他的手,不客气地说:“有事儿你说事儿,你拉着我做嘛?”

赵宝成赶紧陪上笑,说:“喜玉,你要是能把我的话听完了,我还用得着拉你吗?”

喜玉翻了赵宝成一个白眼,说:“那你赶紧的,我还得回戏园子,我有事儿。”

赵宝成听喜玉这么一说,像是捡了个便宜:“喜玉,我请你到英租界看电影,怎么样?”

喜玉不耐烦地挥挥手,说:“不看,没空。袁四爷今儿摆堂会,我得回去唱堂会。”

赵宝成说:“你拿我找乐?哪有这么巧的事情,我请你看电影了,袁四爷也摆堂会了?”

我见状,赶紧走到喜玉跟前去,说:“喜玉,芮老板跟家里等着你呢。你赶紧的,戏班子老少都等你一人了。”

喜玉见我来了,叫了声“四哥”,感觉像是找着救星了,一把拽住我,然后转了个脑袋对赵宝成说:“你瞅见了吧?这回没说的了?”

赵宝成一脸的不甘心,还想说些什么,我看着势头不对,赶紧一把拽了喜玉往戏园子里赶。喜玉跟着我一边走,一边捂嘴偷着乐。赵宝成落在我们身后,气得直跺脚。

袁四爷家里那叫一个热闹。院子里搭了台子,台子底下摆满了桌子,我们到的那会儿已经坐了不少人了。袁四爷看到我们来迟了,略微有些不快,但今天终究是老娘生日,也忍着没说。袁四爷指了指台子后面,说:“芮老板,你们请便。”

芮老板一面抹着额上的汗,一面对袁四爷不断地作揖:“袁四爷,实在对不住,路上又些事儿耽搁了。您千万见谅,见谅。”

袁四爷也没再说什么,点了点头,背着手向袁老太太的位置走了过去。芮老板狠狠剜了喜玉一眼,带着戏班子朝台子后头走去。戏班里的老少开始给戏做准备,前几出自然要热闹一些,唱几出贺寿的戏,到了人们开始乏的时候,再上一出,让整个堂会掀起一个高潮。

前几出戏都一一过去了,喜玉也上好了妆,就差没穿上行头。她掀开帘子,朝外面瞅着。她看着,突然缩了个头回来,脸朝向芮老板,说:“爸,怎么袁四爷和日本人也有关系啊?”

芮老板一惊,立刻训了一句:“不许胡说!”训罢也凑到帘子前往外看。我跟着芮老板一块儿凑上前去,看见台子下头的前排坐上,分明地坐了一个日本军官。前排可都是重要人物的座儿,这小日本究竟跟袁四爷有些什么关系,让袁四爷能把他安排到前排去?

喜玉不满意地撇了撇嘴,说:“我当袁四爷是个人物,没想到也和小日本一块儿厮混!”

芮老板听了这话,赶紧打手势,说:“喜玉,不知道言多必失呀?给我闭嘴!”

给喜玉唱霸王的胡蒙春凑上前去,掀帘子瞅了一眼,缩回头来,说:“小人,无耻。”

芮老板瞪了胡蒙春一眼,说:“谁也没把你当哑巴。你二位能不能闭嘴?”

喜玉冲胡蒙春做了个鬼脸,戴头饰去了。胡蒙春也冲她嘿嘿一笑。他的脸上抹着黑白分明的油彩,咧嘴一笑,露出两排耀人眼的白牙。

胡蒙春是芮老板戏班里的角儿,人长得精神,走起路来脚带着风。戏班里常来的许多太太小姐,大齐上都是来看胡蒙春的。不到他唱戏的时候,他绝少出现在戏班子里,只要一有他的戏,他肯定早早地到戏场里来,穿行头,描花脸,做得一丝不苟。喜玉和胡蒙春,一人撑起了戏班的一边儿天。芮老板总觉得,自从他给喜玉唱了几回霸王,这喜玉和他两人互相瞅着,眼神儿都不对了。芮老板觉得,虽然自己的家境不怎么好,但是再让闺女嫁个戏子,他实在不乐意。他这不是嫌弃胡蒙春,都是下九流,谁还能嫌弃谁?他这都是想着喜玉好。

自打芮太太生下喜玉来,身子骨着实的不太好,喜玉还没过周岁,就撒手人寰了。芮老板看着这闺女,怎么看怎么像她妈,看着就心疼。喜玉从小一点儿委屈没受过,要是她想要个什么,能满足的,芮老板都满足。当初把她送进法汉中学,也是为了她好。进了法汉中学,就能把自我的生活境地给转了,等毕业出来,喜玉也不用待在下九流这位置上了,能过得好。芮老板就这么一点儿心愿。可要是这回真和胡蒙春对上眼儿了,等于说,芮老板所有的心血都白费了。更让他担心的是,有一回他听见戏班里几个跑龙套的小徒弟偷偷地讨论,说胡蒙春是个地下的共产党。芮老板表面上把几个多嘴的小徒弟骂了一顿,但心里可慌了神了。这事儿没确定,谁也不好开口问。更何况,怎么开口问呢?于是,芮老板就让我暗中地盯着,以免两人做了什么坏规矩的事儿。

“虞姬,虞姬上场了。”一个小徒弟掀了帘子进来,冲着喜玉喊。

喜玉抻了抻衣服,掀起帘子走了出去,台下立马响起了一片叫好声。

堂会唱完的时候,袁四爷走到后台来,脸上泛着红光,看样子就知道特别满意。这还用说?喜玉在台上唱虞姬的时候,老太太坐在当中间,一个劲儿地叫“赏”,特别高兴。袁四爷是个大孝子,没有什么能比老太太高兴更让他觉得舒心的了。袁四爷在一张椅子上坐下,对着芮老板、喜玉和胡蒙春说:“三位请坐。”

芮老板脸上陪着笑容,拉着喜玉往后退了一步,说:“不敢,不敢。”

袁四爷点了点头,说:“芮小姐这戏唱得不错,老太太特别喜欢。还有这位,”袁四爷把目光转向了胡蒙春,接着说,“贵姓?”

胡蒙春向袁四爷作了一个揖,说:“袁四爷太客气了。在下胡蒙春。”

袁四爷点了点头,拿起桌上的一杯茶,喝了一口,说:“芮老板,今儿这戏唱得着实的不错。回头让账房支双倍的谢仪。”

芮老板还没来得及感谢,胡蒙春抢先一步开了口:“袁四爷,小的有一件事情不明白,想请教袁四爷。”

芮老板一听,大概知道了胡蒙春想要说的是什么,立刻使劲拽了他一把,对袁四爷说:“袁四爷,这孩子没见过场面,不懂事,您别在意,别在意。”

袁四爷的样子倒是饶有兴致,笑了笑,说:“没关系,让他说来我听听。”

胡蒙春上前一步,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道理我想您知道。我想请教的是,袁四爷怎么和小日本打连连?”

袁四爷笑笑,说:“原来是这事。这事儿你不明白,山本先生不是你想的那样。他并不热衷战争,是和平主义者。他对京戏,是抱一个很尊敬的态度的。我今天请他来,也是为了这个。”

胡蒙春咄咄逼人:“袁四爷请日本人,不怕旁的人说闲话?”

袁四爷这回有些不高兴了,说:“谁说闲话?说一个我看看?身正不怕影子斜!”

芮老板慌了神,赶紧说:“袁四爷,这孩子不懂规矩。您见谅,见谅。”

袁四爷用文明棍撑着站了起来,说:“芮老板,霸王不饶人啊。”说罢,掀了帘子走了出去。

袁四爷前脚刚走,芮老板后脚就把胡蒙春训了一顿:“不长急性啊?谁把你当哑巴了还是怎么的,少说一句能怎么着?不知道言多必失?袁四爷是什么人,得罪得起吗?”

胡蒙春低着头,没说话。喜玉在后头拽了拽胡蒙春的袖子,俩人低着头,捂嘴笑了。



袁老太太大寿刚过去两天,袁四爷就亲自拿了谢仪到了戏园子。可袁四爷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身后带着一个留了小伙子的年轻人,我瞅那样子,就像是唱堂会那天,袁四爷请来的日本军官。喜玉也看出来了,连忙用手肘捅了捅胡蒙春。胡蒙春这个时候也反应过来,脸立刻就掉下来了。

芮老板看到袁四爷亲自到戏班子里来,受宠若惊,赶紧吩咐小徒弟去倒好茶,接着把袁四爷请到了客厅里的上座。芮老板在前面领路,然后回个身子对喜玉说:“你,还有蒙春,待会儿到屋子里来。”

喜玉听了,不乐意地冲着胡蒙春撇撇嘴。胡蒙春侧着身子在喜玉耳边说了什么,喜玉立刻咧嘴笑了。接着,喜玉和胡蒙春一前一后地进了屋。我跟在他俩后面,也走了进去。

袁四爷坐在上座上,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见喜玉和胡蒙春进来了,他冲他们点了点头。袁四爷一首捏着茶杯,把它放下,然后指着那个日本人说:“我今天带来个朋友,他想见见你们,有点儿礼想带给二位,这朋友你们也见过,我母亲过寿那天,你们也看到了。”

芮老板听了袁四爷的话,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刚才一直觉得眼熟的年轻人,就是那天喜玉和胡蒙春嘴里的那个日本军官。芮老板实在不明白,袁四爷把这个年轻人带到戏园子里来,是个什么意思?就像他说的,这日本人有礼想送给喜玉和蒙春?那要真是这样,这礼究竟是收,还是不收?袁四爷得罪不起,日本人更得罪不起。芮老板想着,脸上的汗直往外冒。大热的天里,芮老板却一直举起袖子擦额头。

日本人走上前来,把怀里抱着的盒子放下,并从身后解下了一把剑。他把盒子打开,里面装的是一套光亮耀人眼的头饰。喜玉看见了,不由自主地感叹了一声。日本人微微笑了笑,然后又把剑从剑鞘里抽出来,哗地一声,喜玉的脸上就映出了一道白亮亮的光。胡蒙春也不由得感叹了一声。

袁四爷和日本人看着喜玉和胡蒙春的反应,都觉得很满意。日本人把剑插回剑鞘,说:“这柄剑,是我爷爷留下来的。我觉得胡先生用很合适,就送给胡先生了。”

胡蒙春翻了翻眼睛,甩下一句话:“自古宝剑酬知己,袁四爷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是这东西嘛,我受不起。”

听了这句话,芮老板脸上的褶子都挤在了一块儿。他一边擦汗,一边观察着袁四爷的脸色。袁四爷脸上的表情很平稳,意外地没有发火。他端起杯子,抿了一口茶,说:“那你说,你怎么个接受不起?”

胡蒙春一手指向那个日本人,说:“就凭他是您所谓的朋友!袁四爷,您在天津港也是场面人,和日本人打连连,不怕暗地里遭报应?”

袁四爷听了他的话,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他扶着椅子站起来,冲胡蒙春拍着掌,说:“好,年轻人,你有勇气。那个山田,你过来介绍一下你自己。”

那个日本人从袁四爷身后走上来,整了整衣角,向所有人敬了个军礼,说:“你们好。我是国民部队的钱宗辉,现化妆冒充日本外来军官,更名山田,以前有什么误会的,请各位谅解。”

在场的人听了,全都傻了眼了。怎么一个日本人突然间就变成了国民政府的人了?袁四爷走到门前,把门给合上,然后转过身来说:“钱先生半道偷卸了小日本山田,因为他是从北平来给天津港的宪兵队队长传达命令的。这个山田是新来的,天津港的人没见过,钱先生就把山田给宰了,冒着丧命的危险混进来。”

胡蒙春不信,说:“人家日本鬼子凭什么相信你?”

钱先生回答说:“他们没有理由不信,首先他们没有见过山田,二个就是我手上还拿着山田的任命通知以及上级证明。我也有日本留洋的朋友,我会说日本话。”

胡蒙春笑了一笑,说:“那你又凭什么相信我们?不怕我们也把你卖了?”

钱先生说:“就凭着胡老板的这份气势,我能确保你不会出卖我。”

芮先生还没来得及插上话,喜玉把话又接了过去:“进宪兵队里,那可是担着十二分的危险。我跟您说,政府官员里有个叫赵之康的,是汉奸头子,赵之康总和宪兵队打交道,您得当心这条狗!”

袁四爷听了,点点头,说:“这个,也是我今天带他来的目的。赵之康已经对钱先生有所怀疑了,有情报员说,他总是私下里把宪兵队长请到家里去,谈的就是山田的事。”

胡蒙春说:“那您打算怎么办?”

袁四爷说:“这样,芮老板,我想跟胡老板借一步说话,没问题吧?”

芮老板即使心里有一百个不愿意,但是也不能回绝袁四爷,况且他没理由回绝他。但是,他大概能猜到袁四爷、钱先生还有胡蒙春接下来要说的,究竟是什么。我看到他的脸上看到了一系列细微的表情变化。芮老板终究还是没说什么,拽着喜玉走了出去。

一出门,芮老板冲喜玉丢下一句话:“我不管袁四爷要胡蒙春干什么,话我先给你放着,你不许有瓜葛!”说罢,背着手一脸沉重地向前走了。

喜玉在芮老板后面叫着,气得直跺脚。



谁都没注意到,袁老太太过七十大寿那天,赵宝成也去了。赵宝成自然是跟着他爹赵之康去的。袁四爷请赵之康,估计也是为了应付他。赵之康不是什么好东西,你让他不得劲一分,他就得十倍地还给你。袁四爷在天津港上好歹是个人物,老太太过寿,大半个天津港都得知道。这样的事情要是少了赵之康,袁四爷也落不着什么好。

赵宝成在台底下看到喜玉唱虞姬,心里不知道怎么乐呢。自打那天起,赵宝成就天天跟着喜玉往戏园子里跑,就跟苍蝇似的黏着。芮老板虽然看了很不乐意,但是这位爷也得罪不起。他一来,还得好茶伺候着。看着他坐在椅子上的浪荡样儿,心里真不是滋味,想起他爹赵之康做的那些缺德事儿,就恨不得上去给他一顿耳光。可又能怎么办呢?人家是爷,戏园子里的老老少少要吃饭,要活命,谁敢惹这阎王?

胡蒙春看着赵宝成,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特别是看着他纠缠喜玉,胡蒙春心里肯定不是个滋味。每次一来,胡蒙春对他都瞪着个眼。赵宝成倒是不当一回事儿,反正他来的目的就是喜玉,别人拿什么眼神看他,他无所谓。甭说别人了,就算喜玉给他白眼,他不还一样追着喜玉跑呢?

闲着的时候,胡蒙春老跟喜玉说国事,说抗日。喜玉听得那叫一个入迷。说实在话,不仅是喜玉,我在一旁听着,也感觉自己全身上下的血都烧起来了。胡蒙春身上就有那么一股子煽动人的力量。

“喜玉,我告诉你,”胡蒙春说,“我们计划着杀了赵之康。”

喜玉一惊,说:“杀赵之康?”

胡蒙春点点头,说:“对,杀赵之康。赵之康是汉奸头子,这你知道。他背后害了我们多少国人,你知道吗?”

喜玉听着,眉毛都挤在了一起:“袁四爷那天除了说杀赵之康,还有什么?”

胡蒙春神情凝重,说:“这事儿不能跟外人说。那天我跟袁四爷还有钱先生都商量好了,我目标虽然明显,但是在赵之康眼里不过是个戏子,不会引起他注意。这事由我去办最合适。”

喜玉轻轻点了点头,但脸上充满了忧虑。胡蒙春接着说道:“喜玉,这事儿可能还需要你的帮忙。你和那个赵宝成不是同学吗?你通过他,打听打听赵之康的事情,最好就是能混到他家里去!”

我在一旁听了,赶紧插进来:“哎喜玉,这可不行!芮先生那天才说……”

喜玉打断了我的话,说:“四哥,我爸是我爸,我是我!蒙春,你接着说。”

“你要是能探到赵之康家里的情况,我们就能想办法混进去!赵之康没资格活着,他要是继续活着,不知道还要做多少卖国求荣的事!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哟,不错呀。胆儿挺大呀。我爸爸那也是你们说刺杀就能刺杀得了的吗?”正说着的时候,赵宝成突然从门外掀了帘子,露出个脑袋来。看着喜玉和胡蒙城都惊得站起来了,他才大摇大摆地走进屋里来。

胡蒙春本能地把喜玉往自己身子后面一揽,直视着赵宝成,说:“你想怎么样?”

“没想怎么样。”赵宝成说,“芮喜玉,你出来。我有话跟你说。”

这时候的赵宝成跟平时的就不一样了,这回可摆出神气了。喜玉知道赵宝成的目的。她看了胡蒙春一眼,就要跟着赵宝成往外头走。胡蒙春也明白赵宝成的意思,一把拦住喜玉,低声说:“不要去。”

胡蒙春昂起头来,冲着赵宝成说:“你有什么话跟我说吧。”

赵宝成把头一甩:“我跟你我说得着吗?芮喜玉,你出来,你要不出来,以后后悔了我可不管。”

喜玉有些犹豫,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胡蒙春。我说:“要不然,我把芮老板找来?”

喜玉连忙说:“四哥,你别告诉我爸爸。这是我自己的事儿。我爸爸知道了,要把蒙春赶走的。”她说罢,就跟着赵宝成走了出去。

赵宝成走到院子里,停下了脚步,他对喜玉说:“芮喜玉,我话也就直说了吧。我要是把胡蒙春这事捅给我爸爸,他这可是要进宪兵队大狱的。我看,你也不想让他进去吧?”

喜玉白了赵宝成一眼:“你到底想怎么着?”

赵宝成一脸的涎笑,他一边上下打量着喜玉,一边来回地在她周围打转,说:“你知道我想干什么。芮喜玉,你要是和我好,我就当今天我什么也没听见。”

“你做梦!”胡蒙春这时候从屋里冲了出来,照着赵宝成猛地给了一耳光。胡蒙春从小那也是练的功夫,一巴掌扇过去,赵宝成的脸刷地也就红了一大片。赵宝成没站稳,一个趔趄,“啪”地一下坐到了地上。胡蒙春扑到赵宝成身上,接连着“啪啪”地扇了他两个耳光,然后一把揪住了赵宝成的衣领子,吼着:“赵宝成,你这王八蛋!你给我滚!滚出去!”

赵宝成一个翻身坐了起来,指着胡蒙春的脸,说:“胡蒙春,你是共产党!我告诉你芮喜玉,今天我可是记住了!我迟早会跟你们算这笔账!”说着,他恶狠狠地往地上啐了一口,站起来跑了出去。

我老觉着,得有什么事要发生。

没成想,还没过几天呢,我心里的那种不安就应验了。

照老例儿,一星期里得有一个晚上是由喜玉和胡蒙春唱的。自打他两人在袁四爷家的堂会上唱了一出之后,大半个天津港的人都知道了芮砚秋家里的闺女唱虞姬那叫一绝。上这出戏的时候,戏园子里从来都是满的,人挨着人,在台上看过去,就是黑压压的一片人头。

我看着二楼的包间里似乎来了很多宪兵队的人。芮老板看着有些奇怪,轻声嘀咕着:“今天也没说有什么人要来啊,怎么这个阵式?”

我心里明白,这说不定就是赵宝成算回头账来了。可我没法儿跟芮老板这么说,我答应了喜玉,这事儿不告诉芮老板。

芮老板低声嘀咕着,然后走到台后头去了。我跟着芮老板,一齐走到了台后。喜玉已经穿好了行头,琴鼓一响,她就掀了帘子上了台。

“自从我,随大王东征西战,受风霜与劳碌,年复年年……”

喜玉在上面唱开了。胡蒙春在台底下坐着,似乎也感觉到不安。他想着想着,把我拉到一边,说:“四哥,我马上得上场了。我今天觉着势头不对,有事要发生。赵宝成也没安好心。我就说这么一句,我要是有什么不测,您替我照顾好喜玉。”

我还没来得及答应,就只听外面喊了起来:“大王回营啊!”

胡蒙春听着这么一声,用手紧紧捏住了我的手,然后松开,走上台去。

胡蒙春刚这么一上台,就听着外面有这么一声喊:“抓住他!”我赶紧掀了帘子去看,果然,赵宝成就站在二楼的包间里,指挥着楼下的一队宪兵。宪兵扛着枪跑到台上去,直接用枪顶住了胡蒙春的后脊梁。台下立刻乱了,嚷嚷声响成了一片。但是宪兵队就在周围站着,每个人都背着一把枪,脸上的表情就跟阎王似的,有几个年轻的想趁着乱子跑出去,结果都被宪兵队的给堵了回来。操琴和司鼓的师傅吓得蹲在台的一脚,全身直打抖。宪兵队里有个当兵的往戏园子顶上开了一枪,谁也不敢言声了,都在私下里悄悄地议论。

芮老板听着戏园子里有乱子,嘀咕着:“我说不能去,不能去!这下出事了吧!”他慌慌张张地上了台,一脸陪笑地对宪兵队头子说:“老总,老总,您是不是有误会?不然,您先歇会?”

宪兵队头子恶狠狠地蹬了一眼,吼:“给我滚到里面去,去!”

赵宝成站在二楼包间里,轻蔑地笑了一笑,说:“胡蒙春,他是地下党!他密谋杀害政府官员,现在逮回去候审!带走!”

芮老板听了这么一句,眼珠子都快掉了出来,对我说;“什么?地下党?他什么时候又成了地下党了?以前那些小徒弟说的都是真的?这怎么回事?”

宪兵队的人用枪顶住了胡蒙春的脑袋,胡蒙春想反抗,但是人多势众,宪兵们的枪上海带着刺刀,最终,胡蒙春只能顺着宪兵队的人往前走了。走了两步,胡蒙春回过头冲喜玉笑了笑,说:“喜玉,我没事。你别担心。”

喜玉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她傻了。宪兵们顶着胡蒙春向外头走,喜玉拦也没拦。按照她的个性,应该不是这样的才对。台下的戏迷票友们轰轰地议论开了。赵宝成站在楼上,就像是看戏一样地看着这一切。

喜玉站在台上,愣了好一会儿,终于回过神来。她在走到台前里去,冲着台下的观众开始说话:“老几位,您们静一静声,我这儿有话要说。”

台下原还是一片骚乱,喜玉一发了话,顿时安静了下来。

喜玉接着话说道:“您们看见了,今儿这戏我是唱不成了。霸王没了,哪儿有虞姬单挑梁的道理?霸王都没了,我还能唱嘛?戏唱不成了,但是我还是要说几句。您们都知道,小日本自打进中国的那天起,就没安好心!如今这是明目张胆的侵略,这是侵略!侵略面前,有的人叛国,有的人殉国。我上过新学,知道要抗日救亡。我就是没上过学,喜玉我唱了那么多年的,再怎么着,我也知道一个从一而终的道理!老几位,今天您们都在这儿,我告诉您们,”喜玉说着,抬起手来指向二楼包间里坐着的赵宝成,几乎是用破了嗓的声音喊道:“二楼的那个无赖,叫做赵宝成,他爹就是赵之康!您们都听清了,今天这事儿,都是赵宝成一手策划的!”

戏迷和票友们听了,顿时在台下起了一阵骚动。赵宝砚一下子蒙了,他没想到喜玉会因为胡孟春这事儿直接就在戏园子里闹了这么一出。他正因为少了胡孟春这一个眼中钉而感觉得意洋洋,可是,面对着众多怨恨的目光,他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慌张。他觉得那些人群像是涨潮时的潮水,来势凶猛,并且随时都可能涌到包间里来,把他赵宝砚吞到肚子里。赵宝砚在这样的慌张之下,再也忍不住了,立刻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冲着喜玉喊道:“芮喜玉,你不要血口喷人!”

“我血口喷人?”喜玉轻蔑地笑了笑,“父亲做贼,儿子不一定也去做贼。但是你偏偏就做了贼了,你帮着日本人偷了我们天津港!”

喜玉这么吼了一声,台下的票友全都静了。喜玉这时候才开始唱,她的声音里没有怨愤,只有颤抖:“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快将宝剑与妾妃!大王,四面楚歌又唱起来了。罢!”

唱到这里,虞姬拔出了剑,用剑划破了自己的咽喉。她倒了下去。倒下去的不仅是虞姬,还有喜玉。没有人为喜玉的唱腔而喝彩。人们分明地看到,在喜玉倒下去的地方,鲜血趟了一地。它们正争先恐后地、汩汩地向外冒着,像是一颗炽热的跳动的心,像是一团即将升起的火焰。

第4章 在路上-1

这是飘渺的足痕,印满了灰色和黑色交织的四瓣花朵。会有芬芳的香,但终不会久。



2006年的8月。

与很多人说了再见。

与很多人再也没能相见。



在涠洲岛,大多数时间和一个九岁的小男孩在一起。是码头边烧烤摊老板的儿子。

岛上的烧烤摊,是小岛上大多数居民的娱乐场所。露天摆放着塑料桌椅,还有一台大电视机,音量很大地放着流行歌。很多人在这里喝啤酒,吃烧烤。

他是一个热心但腼腆的孩子。第一次和他说话,是问他,你在哪里上学?他显然是被我这个突兀的问题弄得有些不知所措,但还是指了指不远处的那座小山。有些支支吾吾地对我说,学校就在那里。

他所就读的是岛上的盛塘小学。

他在前面带路,我在后面跟着他。他的胆子似乎渐渐大了些,时不时还转过头看看我还有没有在。

他说,你听到草丛中“哧哧”的声音没有?

确实有微弱类似昆虫的鸣叫声从草丛中传出。

那是蛇的声音。他说。

我一听吓了个冷战。他又忙说,没关系,岛上的蛇不会攻击人。

走了很长一段很长很陡的山路,终于到了盛塘小学。学校的大门没有锁,铁门已经有些生锈,上面有斑驳的锈斑。

小学没有传达室,只有一排平房,应该是教室。操场很小,而且杂草丛生。几个少年借着月光玩着一只破旧的篮球,篮球架破损不堪,篮筐摇摇欲坠。

少年们在激烈地抢球,时不时发出尖叫和喝彩声。

而自己站在他们面前,眼前的一切都是与自己无关的。

我只是一个过路者而已。

后来我知道那个小男孩的名字。他说他叫家林。

我常常和他聊天。他说,岛上的孩子一般读完初中就不再读书了。岛上也没有高中,只有很少的孩子去北海读高中,一个学期才回来一趟。

他还告诉我,傍晚可以去码头买新鲜的海鲜,然后让饭店的老板娘加工,这样可以省很多钱。

我常常买棒冰给他吃,起先他还有些羞涩,但后来就非常乐意地接受了。

看着他兴奋地剥开包装纸,一口把棒冰塞进嘴里,又吐了吐舌头打了个寒战。我对他说,家林,你这个样子真美好。

和他提起过自己想看涠洲岛的日出。他四点钟就跑到旅店来敲我的门。

我与他一起爬上山坡,边爬他还边催促着,快啊,太阳马上就要出来啦。

终于在太阳升起之前爬到了山顶。不久,巨大的红日从海平面上缓慢的升起。夺目的光线影射在海面上,随着波浪一起起伏。

在涠洲岛上,那个叫家林的小男孩。带我去教堂。在傍晚的时候,拎着小筒找我去捉螃蟹。在晚上,带我去爬灯塔。通过他和老板的交涉,使我买到便宜的香蕉和大闸蟹。

有的时候,还会淘气地问我,大哥哥应该是有老婆的人了吧。

常常会被这样的问题弄得不知所措。



在涠洲岛的第二天,住的旅馆里来了一群昆明的大学生,几乎占了小旅馆里所有空余的房间。

他们成群结队地出去玩,一起在旅馆楼下的大圆桌子上吃饭。男生和男生坐一起,女生和女生坐一起。

晚上,他们在沙滩上放烟火。

那时,我刚好路过。就停下来站在不远处看着他们。

一个女生在分发仙女棒。看到我,对我微笑,她说,你也一起来吗?

自己有些不好意思,朝她摆摆手。

没关系啊,一起来玩吧。她说着就拿着几根仙女棒给我。

那个夜晚,沙滩上的风很大,很舒服。

那个夜晚,和一群素昧平生的大学生们,放完了300根仙女棒。

那个夜晚,我很好。



从涠洲岛回北海,没能买到快船票。只买到了从海口驶来的大船票,而且是站票,没有座位。

大船人多而且行驶缓慢,就连甲板上都挤满了人,自己只能背着行李坐在过道上。

用手紧紧地抓着栏杆,把身体倾得很低。

涠洲岛渐渐变成一个小点,最终消失在了海面上。

那个时候,把头埋下来,用手捂住微微发红的眼睛。

坐在旁边的广州男孩,带着女朋友一起出来旅行。

女孩在地上铺了报纸,缩成一团睡觉,男孩坐在旁边看行李。

突然,女孩醒来拉着男孩的手冲到了甲板上,兴奋地叫了起来。

“它要掉下去啦!”

远处巨大的红日正在被海面一点点地吞噬,最终,隐没在了平静的海面上。

“唉……它不见了。”女孩有些丧气地说。

它不见了,它消失了。但是,在另一片海域,另一个国度。它正在骄傲地升起。

而那些我们自以为已经在生命中退去的部分。却早已在不经意间,用更加鲜活的姿态,构筑成我们强大的未来。



我想……一直走下去



在中越边境,我迷了路。

所乘坐的客车终点站是东兴(中越边境城市)。而我在恍惚地听到售票员说“到啦!到啦!”后就迷迷糊糊下了车。而当我发现这不是东兴,而是东兴的前一站的时候,客车早已开远。

被滞留的地方是一个在广西地图上都找不到的小村庄。又或者说,这仅仅是个村落(比村庄更落后一点><)。没有旅店,甚至连个小饭馆也没有。问了当地人,他们说,这里没有去东兴的车,只有等路过这里的客车。而我从车票上可以看出,自己乘坐的这辆客车是当天的最后一个班次。所以,只有等到明天,自己才能走。

无奈之下问了当地人这里到东兴的距离,回答却令人欣喜。

“很近啊。”

“一会就到啦。”

“已经不远啦。”

于是决定步行去东兴,因为滞留在这个连旅馆都没有的地方也不是办法。

可在走了一个小时后,两个小时后……就开始后悔,并渐渐进入了绝望的状态。

没有人,没有车,客车上提供的矿泉水也已经喝完了。天也已经完全黑了,只能硬着头皮往下走。公路两旁是密密麻麻的芭蕉林,灰色的公路仿佛没有尽头。而东兴,仿佛还在很遥远的地方。

现在终于想明白了,每个人对“很近”“一会就到啦”的概念是不一样的。

或许你觉得很近的距离,而对别人来说却很远。

而“一会儿就到啦”的这个“一会儿”或许是开车所花的“一会儿”。而这个“一会儿”可以是几分钟,也可以是几个小时。

“锦衣夜行”应该是个很美好的词吧。

可当自己真正孤独地行走在黑暗中,却只有无端的恐惧。

当自己看到从远处驶来的客车的时候,虽然被突如其来的光线刺痛了眼睛,但还是可以用“喜极而泣”来形容当时的自己了。

车上,司机疑惑又惊讶地看着自己。

“怎么会一个人呢?!”

“竟然会走着去东兴?!”

“以前这里都有越南人出入啊!”

而自己也只能用“啊”“哦”“唉”来回答了。

半个小时后,卡车终于到了东兴。司机帮我找了合适的旅馆。下车的时候,塞给他50块钱。却被他退了回来。

好像是在看着装满香蕉的卡车远去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还没有对那位好心的司机说一声“谢谢”。

他帮了我,甚至是救了我,而自己,却连一句最简单的“谢谢”都没来得及说。



去旅行之前,听到很多人这样说:

——你不要命啦,万一被变态盯上怎么办?!

——路上有很多坏人啦!

——小心被人骗啦,他们最喜欢骗像你这样的学生。

似乎没有人对自己说过“放心好啦,总有人会帮你啦!”这样的话。

其实,这个世界与我们所臆想的并不一样。



阳朔的西街不长,酒吧却很多。

听说过西街的由来,仅仅是因为鬼佬们喜欢阳朔,喜欢漓江,就留在了这里。很多人靠开酒吧为生。西街上的很多酒吧,都是鬼佬们所开。每一个酒吧都个性鲜明,没有丽江那样的烂俗。

很多鬼佬背的旅行包是我的三倍大。里面放着他们全部的家当。他们背着大包像蚂蚁一样在地球上一点一点地爬行。

看到很多鬼佬。喝完的易拉罐,不会马上扔掉。一直拿在手里。然后给在西街上捡破烂的老人。

第一天,我租了自行车,自己骑车去看漓江。

还没有骑出西街,一个大胡子男人就冲到我面前。伸出手,微笑地拦住了我。

“?!”自己当时不明白他想干什么。

他微笑着指了指我的车轮。原来,是自行车的停车柱还没有踢上去。

西街上有很多攀岩团。很多人来阳朔就是为了攀岩,澳大利亚男孩开的小酒吧,只要在里面买饮料,他就会带你和他一起去攀岩。

那天,我和两个鬼佬,还有一个上海男孩,去象牙山附近的山峰上攀岩。

我非常勇猛地第一个冲上去,一个鬼佬便喊道:“NO!NO!”

原来是保险扣还没系><。

比想像中要难得多。手和脚根本不知道怎么使唤。一爬上岩壁,身体就像僵硬了一样,不知道怎么动弹。我和那个上海男孩试了很多次都败下阵来,只有在山下看着两个鬼佬越爬越猛。

等鬼佬们爬下来之后,一起去附近的小店买冰可乐。

一个鬼佬很大方地帮自己先付了钱。但喝好之后,对我说,“Boy,givemetwoyuan!”

愣了愣,然后,拿了两个硬币递给他。他很自然地塞进了口袋里。

但我喜欢这样,喜欢这样的纯粹。

在西街,看到很多组团到这里的游客,大多数是“走马观花”游。只是在街上走一走。他们的游程很紧,甚至没有停下来喝一杯咖啡的时间。导游在前面举着小旗子,一大帮老老少少跟在后面,活像小学生的春游。

在“曼佗罗”里,遇见一个湖南的老师。

他说,是学校组团到这里旅游。在阳朔只待一天,游了漓江便回桂林,令人失望。于是他脱离团队,在西街上已经待了两个晚上。

和我一样,白天在旅馆里睡觉,晚上出来。像夜游神一样。

鬼佬,夜酒馆,LIVE,模糊的灯光,左手臂上新文的刺青。

这些都属于在阳朔的夜晚。



如果真的可以……一直走下去。



靖西峡谷,Jeep小心缓慢地行进。

公路狭窄,下面就是翻腾汹涌的江水。时常因为有大块石头从山上坠落下来挡住去路,经常和司机还有其他两个背包客下车推石头。巨大的石块滑落入江水中,隐匿在奔腾汹涌中。

司机说,前天有辆从云南来的车,因为下暴雨,连同山上滚下来的巨石一起被翻进了江里,大概连尸体都不能找到。

司机又说,每年这里的事故大概有几十起。峡谷太危险,旅行社都不敢组团进来。

在这里出事的人们大部分尸骨未存,他们被永远葬在了幽深的峡谷里,只有奔腾的江水带着他们的灵魂去往另一个世界。

峡谷。空中哽咽的乌云。瀑布倾泻的声音。江水的翻腾声。飞鸟哀长的撕鸣声。

我知道,这些,都是他们存在过的证据。

我知道,他们没有后悔。

Jeep停在了峡谷的小路上小做休息,司机下车伸了两个懒腰。其他两个背包客立了三脚架拍对面的瀑布。

突然好想对着峡谷呼喊:

“喂——”

“你们还好吗?”

“你们还在吗?”

“我一直在这里!”

第4章 在路上-2

宿舍楼下有好多只猫。我跟小敏说,你看它一点都不怕人。因为它每一年都见到好多好多的人。每一年都能见到百来个新的人。我们所有的学生。在这里三年,认识的人,也就那么些,跟过眼云烟一样。我们也混迹在人群中,被推着推着走了。不像那只猫一样,一辈子都在这里。

所以我们才会数星星一样地数记忆。太多的多到数不清楚。

初一的学生总是在食堂看电视,端着夜宵聚在一起。看见进球了就喝彩得不记得是夜里。好像就在不久之前,课间餐时间班上会有很多同学去看NBA。可是现在好像不是那么多人会去吃课间餐了。以前那条路,穿过楼梯,走过二楼的花园,下楼,到食堂。都有点陌生了。

经过初二(1)班教室的时候。那已经人物皆非了。老师贴的五个静、竞、进、净、敬字,都被揭了。还有旁边的照片,那次辩论会的一些瞬间,都被清除掉。还有最后几个月刚刚贴上去的全班画像,PRt大叔和小敏画的,惟独缺了个吴ZK的两张画,也不知了去向。因此那日跟BOBO和童阿姨还唏嘘了几声。人去楼空,人走茶凉啊。

那一台电视,已经很少被使用。以前天天都放Jay的歌,还有男生最热闹的百战天虫。这个游戏过生日的时候有人在我家电脑上装了,我至今都还没有删。那些早读前一群人围在电视前面看大炮打得小虫子生命值减弱而哈哈大笑的日子,一去不返。还有6:20到7:00的影视课,看了不记得多少次电影。就算一段时间受潮影象模糊,还是依然看。看的是《雏菊》和《霍元甲》,还开玩笑说我跟孙俪长得像。

上体育课的时候,男生女生经常在一起打篮球。虽然我们的技术很糟糕。但是有蒋蒋的激动和童阿姨的疯狂三分。还是很有乐趣的。我们还经常排斥比较厉害的黄QL和PRt大叔,但是现在体育课总是没有尽头的训练,做反复而无聊的练习。童阿姨连投三个3分没有进一个,失望得吼了半天。也因为六点要上课,所以五点以后都没去打球了。还是去打的同学,也不能再玩那么久了。一边在余辉中打球一边看着太阳沉下去的日子,也是一种奢侈了。

总是写总是写,但是总是写不完。好像有很多东西,都拥挤着争着要我们记住。人除了今天,所有的日子都是回忆。所以就有太多说不完的故事,道不尽的缅怀。不过事情再坏,至少我们这二十几个人,磕磕碰碰,吵吵闹闹地到了现在。还是在一起。

我仍清楚地记得,Avril有一首歌,扯着嗓子在唱。“I’mhyou.”

因为全世界都那么脏,才找到最漂亮的愿望。

因为暂时看不到天亮,才看见自己最诚恳的梦想。

——题记

一个有很多作业的夜晚,居然难得一逢地停电了。我无奈地停下手中的笔,摸黑走到窗前,只见居民楼全都归于一片黑暗。我内心焦灼,因为那些作业还静静地躺在桌上。

我不知道做什么好,只有睁着疲惫的双眼和黑暗对峙。又在窗前徘徊了一阵,便百无聊赖地开了手机。

一开机就收到桑给我的短信:“你还记得那年的我、那年的你么?”

在一片彻底的黑暗中,手机屏幕的光显得非常扎眼。我怔了一怔,眼睛有被刺痛的感觉。

桑是出生在七月的孩子,热爱炎热惧怕寒冷。她像一朵在夏季尽情盛放的罂粟花,余下的三个季节被她用来缅怀上一个夏天、期待下一个夏天。

桑很喜欢那个叫朴树的歌手。她曾经不止一次地跟我说,等我长大以后,我要把房子买在小朴家旁边,我会微笑着出现在他的面前,告诉他我已经喜欢他很多年了。

每一次电视上有小朴的身影,她总是急急地奔过去看,睁大眼睛,抿紧嘴唇。她所展示出的爱与坚定,让我深深佩服。

可是,还没有等到桑长大,朴树就结婚了。他娶了一个很平常的女孩子,丝毫没有歌迷们所期待的流浪气质和艺术气息。这个原本一直沉溺在校园情怀中的大男孩,就这样结束了他漫长的青春期。他终于还是从那一场美好却不可长久的梦中醒来,走上了每一个普通人都要走上的道路。

后来,桑也终于从这场梦中回到了冰冷的现实。现实里,没有走过漫漫长路的飘飘白裙,没有长开不败的夏日之花,没有持续得仿佛一生一世那么绵长的夏天。

是在高二结束后的那个七月。因为要进高三,我们已经开始补课了。在第一天补课的那个傍晚,我们一起走出校门。走到那个我们走过数百次的街角,桑停下了脚步。她脸色是往日所没有的严肃和沉着。她认真地对我说,我们必须要努力了,时间已经不多了。

我只觉一阵心悸,喉咙发干,什么也说不出口。是啊,我该对她说什么呢?指责她放弃了昔日所珍惜所追求的东西吗?不,这绝不是她的错。是因为这个世界太过现实,现实得一点余地也不给我们留。

那个傍晚我们还说了很多很多话。我们把目标定在北京,祖国的心脏。我们约定好,在高考结束的那个夏天一路北上,一起离开这个南方城市。

走过那个街角,夕阳在我们的视野里氤氲成一幅血色的水彩画。

如果说那个傍晚之前的桑还只是个孩子,那么,她的抽丝剥茧就从那个傍晚夕阳余晖中开始。

于是不一样的道路就这样铺展开,不一样的桑和不一样的我,也在这条道路上渐行渐远。

我们的世界里再没有飞起来的诗句和断不了的妄想。生活都像清冽的水,一天天流过去。我们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

这些陈旧的回忆扯痛我的神经,突然,屋内的灯亮了,来电了。

我又看了看手机屏幕,不由得微笑了。也许桑也和我一样,在一个人静下来的时候,完成了一场漫长的回忆。回忆还未落下帷幕,明亮的台灯光就把我扯回一堆堆作业面前。纵然多么不愿意,我们仍旧要回到现实,从流曳的光阴中抽身而出。

可是桑,我又怎么能忘记,那个热衷于梦想与热烈、高举罂粟花环的你?

亲爱的桑,谢谢你,这一路上都陪在我身边。在天亮之前,就让我们暂且点着烛火,好好地走完这一段路。偶尔想起过去,且行且珍惜。

第5章 那时花开-1

第5章那时花开

今天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

鲁迅说:“然而我不愿彷徨于明暗之间,我不如在黑暗中沉默。”可许巍说:“爱情像鲜花它总不开放,欲望像野草疯狂地生长。”对于春日希望的理解,融于上面两句话中。春作为一种宛尔妍丽的希望,像一簇开放在混沌里的爱之花。无可停滞,亦无可挽救。

我知道不久的几个日月轮回中生物开始生长。可以看到绿,可以看到生命力以实物用几何速度生长。很快这片曾被雨的尸体所覆盖的水泥堡垒将化作换了晶体管的电视机——姹紫嫣红。没有阳光的清晨不会再来,也不必听爱尔兰舞曲幻想碧的领地。野猫都叫了,还等什么呢?

然而,金属可以导电,并不代表它可以发电。同样,春可以传递希望,并不代表它就是希望。哪儿去找如此天经地义的东西呢?

鲁迅又说:“当我沉默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当我们颂着春的甜蜜时,一场雨雪给了我的狂热一棒。我在夜的痕迹中奔跑,用不满无力地阻挡雨的嘲笑。它们说:“可怜的人啊,理想与现实是异数中的敌人啊!”在手中是灰尘的液体营地时,怀疑漫上心头:春,来了吗?结果不了然。

不过,春诚然是美的,它使人想生活。

小学时的“工程师”每年这时都会让我们写一篇以“春”为题的作文。我不恨作文,只是厌恶同龄人的眼光,“春天来了,树都发芽了,小草也长出来了”等等。那时我在想,春就是风花树草河柳衣这一大堆俗文繁节吗?春活在我们面对阳光时的一个寂寞的手势——光有些刺眼;活在火车道边所剩无几的垃圾——旁边就是田野,农民怕伤了嫩苗;甚至活在擦肩而过的女孩的笑中——你身上还全副武装地披着五六斤棉花。如果这时正好有人颓然对你说他觉得自己活得不如一株麦子,那么带它去看麦子,麦子被蔓延开来的希望追赶着不停生长,何况人乎?

用乐器形容四季,春是吉他,夏是鼓,秋是贝司,冬是键盘。春永远带领着夏的不安,秋的压抑,冬的假意。春天是绚丽的火,速灭,在北方朔寒之地亦然。在这种光与影的边缘不适合读鲁迅的小说,更不适合平静下去。张楚唱:“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中都是情侣的味道。”但我认为,春天连恋爱也不适合。那干什么?春天比较适合幻想。活在幻想里的人是快乐的。尽管在幻想的空气中容易对阳光打出一个响亮的喷嚏。我在肯定后否定,否定后肯定的空隙里背一些可用性未知的古文和喜欢的元曲。听披头士。以无谓的态度笑看树绿树黄,花开花谢,自觉淡雅。

衣服干了,晚饭冷了,他们都没有因为这春的来临而惊喜。河面上的坚冰倒是化了的,有水缓缓地流动,也或是不流的。这时若是下岸,定要掉下去的。

但我们还在成长,在这么一股令人压抑的瑰华的春风中长大,同时还有我爱的野草。

“谁会在一个季节的瞬间,聆听花开的声音?如同一团小小的火焰,‘哗’的一声燃烧开来,把你的耳朵唤醒。生命绽放的声音就这样清新脱俗,回响在心灵幽静的庭院。”

冷秋的清晨,因竞赛成绩的落差而郁郁寡欢的我待在家里。阳台上那几盆野菊开得绚烂,纷红骇绿姚黄魏紫,仿佛有些不合时宜。想着长达一年多的马拉松似的培训,竭尽全力地准备,最后换回一阵失望,说不难受是自欺欺人。

“姐姐在吗?”邻居的小女儿安静突然的造访,打破了屋里的冷寂。我扶住她,那空灵的眸子让我没来由地一阵心疼。安静幼时,因一场高烧导致双目失明,却并未放弃生活,反而努力地运用每一个感官去发现生活的美好。她使劲吸了口气,惊喜地叹道:“你家的花开得正艳吧?好香好香!”

“今天不知怎么忽然开的,艳得慌,大概开不了多久。”她不过瘾似的吸吸鼻子:“那我们过去。花谢之前,我想让姐姐也听听花开的声音呢。”我一愣,掩嘴笑道:“丫头,花开哪来的声音?

“闭上眼睛,俯身,仔细聆听。”说完,就拉我摸索着要去阳台。

拗不过她,我们一起靠近花朵,闭上双眸,侧耳聆听。

开始,是风“萧萧”地抚过,仿佛为这场即将震撼心灵的音乐会拉开帷幕。清脆的鸟鸣退去,杂乱的虫声暗淡,我不由地摒住呼吸。

那些淅淅沥沥的传说,曲曲折折,缠缠绵绵,开始从盆底的心潮,柔情蜜意地向枝头伸展,伸展。在纵横交错的枝桠间,渗出点点碧绿的笑纹。笑纹蔓延,蔓延,让愉悦的情愫,结成一滴清亮的音符“啪”,是娇羞的白朵菊?“嘭”地一声火热而短促,想起性燥的金菊;“噼啪——”这一声带着欢喜,想来是红色的那簇开得如火如荼;“呼”地一声,野雏菊吗?它的内外一样鲜亮可人……最后,如同一团小小的火焰,花儿们“哗”的一声燃烧开来。于是,五彩的音符叮的一声脱壳了,绚丽的起点如弦边的一指揉绕,轻袅升腾起一缕炊烟的朦胧。生命的绮丽轻轻地颤栗着,抖着新发的睫毛,把那束神奇的眼波清清亮亮地流淌开来,涓涓地;既而潺潺地圆润起来,在风的袂响里蓬勃,在阳光的涂抹中灿烂,在芳香的拔节里怦然张扬,张扬成千野缤纷清脆的歌谣!我把耳朵的脚步放得很轻很轻,把情绪的触角展得悠长悠长,静静聆听着生命的芳华,怎样地滋润这四季的沧桑!

风吹,花舞,风止,花语。闭着双眼,我仍能感受到阳光照射下,无数野菊花瓣像细小的波浪翻腾在大海上。我越听得出神,就越感到这一片五光十色的花火正向四面八方延伸,像有一种生命力在不断扩展。而且你可以听到火焰的声音,花开的声音!

我握住安静的手和冰冷的心一样,开始轻微地颤栗。不知道用怎样的语言形容我此时的感受。耳畔是丰盛的花开的声音,手心是逐渐温暖的汗珠,迎面扑来夹杂着泥土芬芳的不张扬的香气,心里呈满了安静和花声带给我的感动和力量。

“竟真有声音……”我沉浸在花开的声音中,难以自拔地呢喃。

“姐姐,你听到了?”安静轻声问。

“听到了!花开有声!”我充满惊喜地睁开双眼。眼前,依旧是那一片繁盛的花景,只是此刻看来,不再觉它们开得不合时宜,“真没想到,这些平凡的花开至荼靡,还开出这么蓬勃的声音。”

“姐姐,你听到了:平凡的花儿哪怕是开至荼縻,仍然满怀希望和热情,绽放得有声有色,让我这样的盲童也能通过听,去感受花开的美妙。因为年年岁岁,岁岁年年,繁花似锦,茂叶如玉,初时绽放的娇羞,成熟妖娆时的灿烂,及至归于尘土的安静,它们没有时间去忧伤去失望去消沉,它们只懂得把握每一个有阳光雨露的日子绽放。更何况人?”安静说着转过头,怔怔地用空灵的眸子对着我,“姐姐,你不该为一次小小的竞赛失败消沉。阿姨说,你竞赛成绩不理想,难过了一天。我想,该让你听听花开的声音了。”

我又一次吃惊地凝视安静,为何双目失明的她总能猜透我的心思,又恰到好处地把我指引向一个光明的境地?

是啊,人又为何要去忧伤去失望去消沉呢?“春天的桃花、夏天的莲花、秋天的菊花、冬天的梅花,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种与众不同的花儿。决定不了开放的程度,你却可以决定开放的方式,影响今后的人生之路。”一次竞赛的失败,渺小到甚至不能在漫漫人生长河中掀起一簇卑微的浪花。因为数不清的挑战和竞争,正如埋伏在汹涌波涛中的暗礁,时刻等待着我。倘若独自消沉,黯然神伤,或许我半路上就要触到暗礁沉入深渊;倘若丧失希望,摇下梦想的风帆,又要守望哪一阵东风把我送到成功的彼岸呢?

失败了,悲伤一天足矣!连花都懂得的,连安静都懂得的!“安静,或许眼失明了,心却更加清明了吧?”我望着眼前这个女孩,从那年的触摸春天到如今的聆听花开,盲童安静正用她独特的方式悄然成长。

聆听花开,让我听到了生命不屈不挠的高歌,让我感受到了平凡生活中蕴涵的希望和力量,也让我知道安静,已然绽放成一朵这世间最美丽的奇葩。她带给我的何止莫名的感动?何止强烈的震撼?那是一种生活的力量和希望啊!

“谢谢你。我会好好的。”我紧紧握住她纤弱却有力的手。她的笑荡漾开来,花样绚烂。

记得有篇散文写过,“聆听花开,那是青春之歌的第一个音符,从此便开始谱写命运亮丽的交响。花季尽情地绽放之后,便是一个充满希冀的金秋了。”

终于,和安静一起,聆听花开,感受生命的力量和希望,我心释然。

那天在整理自己的包时,偶然发现一张旧的电话卡。就在我考虑是否要用它剩下的面额去打一些电话的时候,突然发现它早已经过期好几个月了。想一想,这张卡一直在我身边有两年多了,我始终忘记了它的存在。它在我包里最隐秘的角落贴身陪伴我那么久的时光,好像我这些时间以来的经历、起伏、变化、无常,它都在看着,并且陪伴着我。我将那张浅绿色的电话卡重新放到包里,让它继续着它的陪伴。我忽然想,这张面值仅十块钱的电话卡,它出现在我生活中的意义,究竟是通话还是一种陪伴?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渐渐贪恋起旧的事旧的物。我总觉得在它们身上,存在着一些极为真实和玄妙的反光,那反光里,除了有时光,还有我,以及我的事。新生的事情新买的物品,虽然美好,但是总有太多单薄的锐利,令人猝不及防、不知所措,并且无法踏实心安,无法给予信赖和记忆。旧事旧物的美好,需要一种心态才能够看见,那样的心态如同一只摩挲陶物的手,将每一个细小的缝隙、每一条微妙的纹理、每一处看都看不见的起伏把握得丝丝入扣,借此传到心里,传到心里的记忆之中。我不清楚这样代表着我哪一种看待世界的立场,不清楚这样代表着我怎样的心态或者心灵的成长,但是万事万物都有它永恒不变的规律和循环,我在天地万事之间遵从着自然而行走,那么任何一种我拥有的立场、心态、成长变化,都是属于那个时期的我的,都是足以让自己放心和信赖的。

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很多不起眼的旧物之上,肯定存留着许多故事,它有可能是一个人的,也有可能是几个人的,但是不会是很多人的。我也一直固执地认为,一些物体是有灵魂的,陪伴一个人太久了,真的是可以产生感情的,对旧事旧物的贪恋其实是对自己的一段过去、对自己曾经的某种生存状态或者某种心情的贪恋,即便借助它们看见的是别人的事情,也是要再借助别人的反光,看见自己。这个自己,站在黑暗中阳光透射进来的门框里,站在近在咫尺却抓握不住的空气之中,唱着自己熟悉到忘记的歌调,或者缓悠悠地吐露一些自言自语似的话,再或者就是沉默不语,但是他们都会与我对视和重叠。

刚刚进入我生活的事物,我都会小心待之。物我对峙,相敬如宾。这便是属于单薄和锐利的距离。至今,我仍然有这样的习惯:所有新书、新唱片,我绝对不能容忍它们上面被沾染一丝指纹印记、被折到一个小小的页脚、被弄脏一块细微的地方。任何这样新的东西,最后都有两类结果,一类是被用尽、丢弃、彻底遗忘,这类的东西就算离开我的生活了;另一类是成为耐得住所有恶劣情况而伴随自己的旧物。即便是那样小心呵护的书和唱片,我知道,会有一天开始,我可以将其中的一些书、几张唱片塞进包内,不用担心是否折角与磨损,背着装有它们的包开始旅途。路上我可以随时抽出那本书阅读,找出那张唱片来听,也可以在这之后随意地把它们塞进任何可以携带它们的地方。在陌生的地方,枕前放着刚刚又阅读的那本书,听着那张唱片入睡。第二天清晨阳光将我照醒,书还在身旁,唱片仍在转着。

和人相比,旧物与自己的感情似乎更加坚韧贴切,并且经得起时间考验。而且这种感情从来不用担心遗忘,就像我和那张已经陪伴了我两年多的卡片一样,无论何时何地重新想起,重新看到,都可以立刻并肩前行,即便在暂时忘记的那段时间里,也从来不曾分开。

旧事,我一直认为人的一生一半以上的意义存留在它们之中,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发占据位置,感觉越发浓厚。旧物与人的感情,一定是与旧事有关的。这些事情,从来不需要是多么重大多么深刻的,只需要是平平常常的记得和挂念就很好。它们意义的重大与深刻,也只会存留在人感觉得到的某些瞬间和片段。

不久之前在北京与姐姐一起整理堆放杂物的地下室,丢弃了很多东西,因为觉得它们之中的绝大部分是在用尽、失效之后而一时舍不得扔掉的。它们在事实上早已退出我们的生活,所以便没有任何继续停留的必要。我想,它们不应当属于旧物。

无论是旧事还是旧物,它们的划定,并不需要严格地遵从时间。一件用品,我可以用几年、十几年、几十年,直到用坏用完丢掉,它也就算消失了。一个崭新的、甚至还在橱窗里展示着的东西,与自己注定有灵魂里存在的陪伴,那么从它被我买下的那一刻开始,也许就算得上是旧物了。陪伴时间的长久与短暂,存在于一个微妙的小世界之中,并且决定着一个人判断旧物的法则和与之的感情。所以,才渐渐发现这个世界上,有些东西永远都成不了属于自己的旧物,有些东西却生来就是自己的旧物。就和事情一样,每天每时每刻,只要我们活着,都是不断地在发生事情,其价值和归属,取决于那样微妙的感觉,这感觉之中可能会有信赖、相依、贪恋、想念等等一切代表那段时间之中我们生活状态的情感。

因为感情,人们会畏惧消失,但若是感情深厚到一定程度,便不会畏惧消失,便因之无所畏惧。

曾经一次闲逛时,在一个漂亮的小屋之中发现了一只白瓷杯。扫视的时候,突然把目光撤回并聚集到它的身上。无比高雅优雅并且淡雅的白瓷杯,上面还有非常自然清新的小雕饰、彩绘纹路,只觉得这个杯子是那么的似曾相识,拿在手里就好像从指尖、掌心中生根发芽了一样。当时没有听见导购小姐热情的介绍,只是马上告诉她我要买下这个杯子。拿着这样一只白瓷杯出了小店的门时,心中无比畅快和欢喜。曾试想了无数种和它在一起的场景。盛夏的时候用它调制一杯香甜的冰镇红豆沙,冬天用它泡一些热咖啡或者牛奶并且闻一闻热气暖一暖手,睡觉时它在旁边一道安眠,清晨一起睁开眼看看窗户透过的阳光、听听外面悦耳的鸟叫或者真实幸福的小贩叫卖声,看书的时候用它沏茶然后放在旁边闻着香气,无聊的时候仔细地清洗它并且把每个最细小的地方都洗过一遍……但是实际上这些都没有发生,因为在回家之后,就在把它放进哪一个抽屉里,去厨房转了一圈回来之后,我就忘记了它。

不久之后偶然打开那个抽屉时,又重新看见了它,想起了所有的事,想起了自己那样一天的心情和状态,顿觉故人重逢一般,内心又满是欢喜。把它拿在水龙头下面冲洗准备泡茶时,它突然裂开了一道缝,就像伤口,然后我的心也紧跟着疼了一下。我吃惊并且沉默地看了一会儿,后来决定将之丢弃,因为即使不这样,我也相信它迟早会变成一堆碎片。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告别,但我至今仍然常常想起它。并且我从没有后悔将它扔掉,感情有过、事情有过、心情有过,该有的事情全部发生,这个旧物的全部使命得以终结,离开与不离开对于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关系。陪伴的时间,无所谓去计算长短,日日月月年年又有什么区别。这过程自始至终没有任何遗憾,只是我惊异,一面之交竟可以印象深刻,一日的时光什么时候变得这样漫长。

对旧物,也要和对生命中一些重要的人一样,要保持真实和坦白,要倾心,要赤诚没有欺骗。这样而发生的事情,才会成为我们在最真实状态下记忆最深刻的旧事。

很长时间以来,自己容易被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困扰着。旧,可以代表曾经自己生命的气息,于是就发现,自己有过的全部,都能够在旧物之中找到那时的气味,能够在旧事之中回想起当时的错觉。问题,都会存在于经历过的时间之中,即便有时候来源于不明的想象和担忧,那想象和担忧也是源于过去和已知。所以,对于旧的贪恋,从来不能说是完全美好的。正像许多其他的事情一样,在获得一些痕迹、气味、印象、念想的时候,在获得由那些而带来的安慰与安全感的时候,我们决不能逃脱应有的担当。这担当,不仅仅源于对自己的正视、对问题的面对,它像一个沿着江河逆流而上的人感觉到的阻力和困难一样。

生活中,所有的人都需要给自己找到支撑点,用它来维系生存、维系信念和遐想。而一个人失去了支撑点的时候,也便是他最需要恋旧的时候。他会希望从一切与旧有关的东西中找到一些证据,去证明自己某时某地的状态,去证明有关自己生活的印象。那个时候,人会对自己当下的情况发出质疑,所以他们半信半疑、不信不疑,到后来还可能既信又疑。

慢慢地,自己便不再尝试去寻找解决那些问题的途径了。且不说自己的变化无常,就单单是问题的存在,也是无章可循的。世间万物的运行所遵循的规律与章法,人无法理解和改变,所以我们看到的大多数是变数,而非定数。贪恋旧,此时的我,即是一个在天刚微明时分上路的人,循着自己默念的规则,一路朝前走去,脚下的路是早已走过了的。在这路上,他面临无数的问题和困扰,承担黑白交界的混沌和迷茫,直到天空彻亮的时候,才从梦中醒来,看见生活依然是那样的生活,依然还有那么多等待自己去做的事情。

对于旧的把握和欣赏,是需要时间的,因为那样一种心态,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安然恬淡的回味,是一种冷静决绝的自视,是一种放慢了自己的步伐与时光进行的一次漫谈,是一种有勇气脱离周遭繁芜迅速的时代而对自己的过去的一次抚摸和检阅。而且,重新回归于旧时,将会一面是彻悟一面是担当,它也一样需要时间赋予人足够的灵性和意志去面对和承担。

渐渐随着对旧事旧物的感情日日加深,越发感觉到了记录的重要性。很长一段日子里,即便到现在,我一直认为写作最为原始的意义和概念便是记录。记录来源于人对自我状态的追寻和想念,人们的过去又统统存在于旧事旧物之中。所以自己慢慢发现当记录与恋旧对等时,便能够感觉到,生命的过程仿佛呈现在日光之下,从过去到现在,生命本身就成了一个旧的载体,斑驳沧桑,却始终都是最为贴近自己以及真相的。

也会时常想起来自己有多久没有写作了。那样一段时光仿佛被静音了,一丝不苟地流淌却仅余下断续的画面。写作或者其他的创作好像可以充当旁白的部分,日子是放给自己看的电影,所有的话语都是自说自话而已。

会有大段的时间,一个字都写不出来。打开厚皮笔记本,看见上次写作停止时的字,手中握着笔却也写不下去。更多用的是电脑,因为它快得多,而且易对文字编改。所有写的东西都存在一个记事本文档里面,有新的要写则回车数行继续写。即便是面对着电脑,以及打开的那个文档,竟也无话可说,一个字也不想写,彼此静默对峙。不愿意做勉强的事情,索性中止。因为一个人,是绝不可能每个时刻都有东西要写的,即使他有可能无时无刻不有话要说。

在无法写作的时候,会做一些细小而需要专注的事,比如阅读,修剪花枝,去超级市场仔细研究商品而后选出需要带走的,去音像店读一些CD背面的歌名或者字句。有时会检讨自己有多久没有写了。没写,便丧失了一部分探讨某些事物的可能性。但这无可回避。

写出来的作品,对于读者来说,会是新作,可能是新作。对于写作的人来说,却不存在新作的概念,永远不存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文字就是一种力量的跋涉,从此方到彼方的渡。它无法被人所占有和禁锢,而终点所在的彼方,常常是人的过去。新作写出,也就是心中某种力量的完全脱离。它来自你的心中,却以脱离作为终结和完满。文字的全部意义,也就在于不断的消失与无尽地寻找。它所表达的内容,无人可以定论,因为人人都可以在其中看到自己内心的某些真相,与旁人无关。好的作品,肯定是一种媒介或者一个容器,读者借助它看见的归根结底是自己心里的东西。

又见这篇新作即将完成,它所携带的那些力量便与我分离,开始面对未知的前方,开始接受抵达内心的孤决或回望的快乐与惘然。这所有,需要写的人与读的人都坦诚纯粹,就像对旧物,对生命中一些重要的人一样,要真实、坦白、倾心,要赤诚没有欺骗。

自己无法预料又一篇新作的光泽会是什么样子。

再读,也不过都是旧的句子。

第6章雕刻时光

月亮在你的眼睛,太阳在我心,现在我写这篇文,只为你,只为你。

第5章 那时花5开-2

已是三月,腐朽的天气开始复苏,天空的末端涂抹着晶莹的色泽,微红的暖光爬上人们的头顶。每一寸画面都是清新而又淡雅的,可是我的心情却如同跌进汪洋的断尾鱼,跟不上鱼群的带领,在最深的海域迷失自己。

我现在想起来,那个下午几乎是一场梦境。被风吹干的,渐渐起皮的,干燥的梦境。在梦里,死亡的光焰灼烧掉我的尾巴。我没有仓皇逃脱,也没有惊慌失措。我像是一具无感无情的行尸走肉,任凭灼热的火舌舔噬我的身体。

我听到耳边不断扩展的轰鸣,用同一种频率反复播送着死亡的扑告,他们说奶奶死了。

在我写下这四个字的时候,我的手都是颤抖的。在眼里盘旋已久的泪滴,终于脱力下坠。从此以后,我将会变成世上最孤寂的旅人,我最最亲爱的人在我最需要的时刻离我而去。而我又将成为这世上最事故的孩子,因为我只在她面前暴露天真。

我知道这场劫难在所难免,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死亡就像一只缓慢倒数的定时器挂在每个人的脖子上。只是爱恶作剧的死神总是把承载死亡的器皿制作成精致的形状,有时我们笑笑闹闹的,就忘记了,真的把它当作一件装饰品。

而笑笑闹闹的我,成天烦恼着换发型和买名牌的我,有很多朋友可以结帮拉伙出去胡闹的我,不断祈求上天赐给我一个美少年男朋友的我,浅薄的我,虚荣的我,心里怀着千分感慨和万分惦念却很少感慨和惦念渐渐苍老的奶奶的我,被定时器结束时爆炸般的声响击中心脏。

爸爸打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坐在教室里,不知是在忙活着古文翻译还是化学配平。我从包里翻出拼命震动的手机,轻快地按下接听键,以为接下来爸爸又要说些没营养的话,好比“我忘带钥匙了,你放学早点回来。”或者“我的钱包放在哪了,我找来找去找不到。”再或者“我的蓝色衬衣被你收到哪里去了?”神经大条的爸爸总能找出一千种,一万种理由在我认真上课的时候打偷袭电话。我以为这次也会和平时一样稀松平常,可是这只是我以为罢了。死亡来袭,没有一丝征兆。

爸爸在电话里轻微地叹息,他说:“你奶奶走了。”我脸上的笑容逐渐松动。我仿佛一个弄不清主谓语的小学生,揣摩了很久也不敢相信这句话所要传达的含义。他说她走了,不是别的,而是走了。那么是走去哪里,为什么要去,她腿脚不方便有没有人陪她去?她比我还怕孤独。她一个人去不会迷路吗?

我按断通话键,手足无措地哭了起来。

我向老师请了假。我从这个城市的西面乘坐巴士,再换地铁。整整花了两个小时才抵达奶奶居住的东面,然而奶奶还居住在东面吗?我抬起头,望向遥不可测的蓝天。

奶奶居住的小区里玉兰花已经繁茂盛开。纯白和粉红的花树紧密排列。我用我逐渐退化的视力发现这些美,闻嗅它们的香味。脸上还残留着泪痕的我,却不自觉地微笑起来。

我想到奶奶,她和任何一个寻常女子一样,是非常喜欢花的。只是日渐苍老的她,并不希求情人的玫瑰,也不盼望赞美的花朵。她喜欢拉着我的手,在熟悉的街道上走走停停,看到路边盛开的任何一朵小花,她都会高兴。她用软糯的上海话喊我的小名,她说“晶晶,你看呀,你看呀。”然后指给我看不远处一株开到鼎盛的花树。她不善言辞,也不喜多言。她总是说些最为简单的句子,却足以温暖人心。

她也是喜欢漂亮的,她爱穿旗袍,那些细腻的绸缎上总是绣满大而明艳的花盘。我总是笑她俗气,她也不予以反驳,任由我说。她有一条暗绿的袍子,上面用金线密密地绣了极为传神的牡丹花。这件旗袍是在苏州玩的时候,我给奶奶挑的。我一直认定这是传说中的苏绣。我极喜欢它,总是缠着奶奶叫她穿。我搂着她的脖子,摇头晃脑地无理取闹。

我说:“奶奶,等下出去你穿那条旗袍,好不好?”奶奶拍拍我圈住她的手,叫我别闹了,老太婆还穿这样的袍子。我还是执意要她穿。奶奶对我无计可施,只好“哎唷哎唷”地允诺我。其实所谓的“等下出去”也只不过是去菜场买半斤三黄鸡,再附带一包糖炒栗子。都是我爱吃的。奶奶有糖尿病吃不得糖炒栗子。

每次想起奶奶羞红着脸,穿着那件露出大半条胳膊,花里胡哨的旗袍,我总是忍不住要微笑起来。那时候的奶奶多美啊,她是全天下最美的老太太,谁也比不上她。我挽着她的胳膊,在阳光下开心地蹦蹦跳跳。只有在奶奶身边我才像个孩子。也只有面对奶奶我才能无所顾忌做一个最真实的我。

家里人似乎都来了。进门的时候我看见爸爸,脸上是一如既往的平静。他叫我进去,自己却往外走。我看见房间里进进出出都是些我不认识的人。他们手里攥着厚厚一封素白的信封。他们看见我就一脸悲伤地摇摇头,那种神情好像他们比我还心痛。我觉得他们可以去拿奖了,即使拿不了奥斯卡也能捧一座金球回来。

有攥信封的也有送东西的。我觉得很奇怪,奶奶在的时候你们不来,现在都跑来了。这些东西奶奶根本就用不着。我看见房间的角落里堆了一些花篮还有水果。红色的塑料袋里装着本不该在这个季节出现的绿色纹路的西瓜。

我突然就想起小的时候,那时奶奶还算年轻。似乎还没有六十岁,至多五六七十。夏天的夜晚我和奶奶一人捧着半只西瓜,坐在阳台上一边乘凉一边吃。我其实根本吃不了这么多,可是为了让奶奶高兴(她看我吃东西总是特别高兴),硬生生把半只西瓜统统吃了下去。

我们不说话,看着寂寥的星辰,吹着舒适的风,捧着凉丝丝的西瓜。水珠从瓜皮上渗出来,弄湿了手心。如同最柔软的锦缎铺展在心里。我的童年虽然并没有什么相好的玩伴,可是却可以一直和奶奶在一起。这样就好,这样就已足够。

在吃东西上,奶奶是一点都不含糊的。她总是希望我能多吃一些。因为她那不争气的儿子不懂得照顾我。我很小的时候,被逼无奈,就只能从冰箱里拿出冰棍当早餐吃。但是如果是和奶奶在一起,那她便会一大早就爬起来,为我买可可牛奶和小笼包子。我只喜欢吃这两样,也只有她会记得。她总会在它们还热气腾腾的时候给我端过来。如果我赖着不起床,那是要挨骂的。不过她一开始总要讲些我更小的时候的糗事来糊弄我。她说我小时候也不让她睡觉。七早八早就爬起来站在床上唱歌,台词大体是什么“大公鸡,真美丽。小花猫,真调皮。”我当即羞红了脸,我说奶奶,我怕了你了,我起床还不行吗?

奶奶起得很早,一般吃完早饭也不过是七八点的光景。我便陪她一起给阳台上飞来的小鸟喂食。奶奶很喜欢小动物,还养过金鱼和小乌龟。不过最喜欢的还是小狗。以前养过一只扁脸白毛的北京西施犬。虽然这狗的气质是较高贵优雅的,可是奶奶根本不管这些,照样给它取了顶顶俗气的名字,叫来福。因为奶奶觉得这样叫着家里也会有福气的。跟招财猫一个道理。这种时候我总要笑她迷信。一开始我总不想这么叫它,可是后来叫习惯了也就有了感情。来福是只小公狗,它小的时候还很乖,总是蜷缩在奶奶脚底下,有的时候我就会特别嫉妒它。当然嫉妒一只狗太上不了台面了,所以我就在心里暗暗不爽。趁奶奶还有来福不注意的时候,就把来福的狗碗往沙发底下一踢。可是我忘了来福是一只狗,它的鼻子比谁都灵。它一下子就能拆穿我的小计量,然后汪汪乱叫把奶奶给喊过来。我当时就在心里想来福这小子可不是台省油的灯啊,以后得堤防着点。结果没过两年,它便开始浑浑噩噩,把小区里的小母狗都追了个遍,绝对是块当花花公子的好材料。所以奶奶就把它送给了楼上那家小母狗最漂亮的人家。倒是成全了那小子,也成全了奶奶逐渐老去的年华。

姑姑看见了我,她说:“你愣在哪儿干吗呢?快过来吃点饭吧。”我看见她和平常并没有什么两样,化着很深的眼线,殷红的口红,穿着黑色的套装。一副精致干练的模样。我有些不知所措。我想大人实在是一种很可怕的生物。怎么可以都如此无动于衷呢?他们的心像是从天而降的陨石,既不知来路更坚不可摧。我望着她,不知道要说什么。她却先开口了,她说:“你快点过来吃吧,这是奶奶淹的酱瓜,她还说你喜欢吃,叫我们留着给你吃……”说着说着她就哽咽了。我想陨石也并不是坚不可摧,只是被地球的保护层磨砺了意志。

后来吃完饭,我独自一个人跑了出去。我重新去温习那些和奶奶走过的街道,逛过的公园。它们依旧是我假期里来的时候的样子,只是有些微细小的变动。已经是夜晚,街道铺满璀璨的光点,我走过曾经奶奶给我买冷饮吃的冷饮店,小店的台阶已经磨损,可是它贩卖的三色杯和绿豆棒冰依然特别好吃。它们清澈的味道绝对比得上爱茜茜里和DairyQueen。我走过支着小雨棚的福利彩票贩卖点,它局促的小空间里藏匿着许多人不切实际的美梦。那里面也有奶奶的,她每天都要买上几块钱,说是要是中大奖了就留着给我当嫁妆。我走过立交桥下的公车站,每次我来奶奶她总是生怕我不认识似的,早早就在公车站等。我走过小时候上的幼儿园,它的面貌早就翻了新,变得硬朗而又时尚,完全没了小时候充满童趣的可爱样子。以前它的门上都是彩色的小动物,奶奶就一直站在草绿色的小兔子前面等我放学。我走过枝干横生的街心公园,有精神抖擞的老爷爷和老奶奶伴着录音机里粗糙但却悠扬的音乐跳起华尔兹,以前每次遇见这样的场景奶奶总是不言不语地看着,奶奶腿脚不方便,她只能羡慕地看着别人曼妙轻舞。而她艳羡眼光却生生揉痛了我的心。我多希望奶奶也能随风摇曳一曲,只要一支舞就好。那么善良而又温柔的你,那么天真而又透明的你,那么爱我疼我的你。我的存在因为你才变得有意义。对我来说你是这个世界上最最亲爱的人。我不知道我还能用什么回报你对我的好,哪怕只是一个微笑,一个亲吻我都给不了你。那么就在这个虚幻的瞬间,我希望用我唯一引以为傲的文字来帮你实现这个近乎梦境的心愿。

在你最爱的西湖河畔,在你最爱的碧空净影的春天,在你最爱的男人怀中。你最爱的男人是我的爷爷,我并未见过他,他比你更早离开了人间。我见过爷爷年轻时的照片,他有一张坚毅面孔,眼睛像是璀璨的星辰,有最完美的薄薄的嘴唇。在这样一个男子的怀里,你变回50年前那个天真的少女。穿着水红色的裙衫,笑容比西湖的水波更潋滟。你带着那样令人心驰神往的笑容,缓慢地荡开脚步,你轻轻用脚尖划了个圈。动情的乐声便响起,是班德瑞的《夏日华尔兹》。你翩翩起舞,脚步像是轻盈纷飞的蝴蝶。最美的时光都在你旋转飞扬的裙摆里开出明丽的花朵。你最爱的男人再一次对你深情微笑。

西湖边的步道逐渐被围的水泄不通,所有的围观者都在赞叹这一对碧玉妆成的恋人轻曼的舞步。音乐不绝如缕,而我的心也逐渐变得平静。

我低下头,摇了摇我胸前的死亡定时器。它还在不眠不休地转动,嘀嗒嘀嗒地倒数。到底要到哪一天它也会到期。那个时候我不想听见爆裂的声响,只要一声轻弱的叹息就好。

那个叹息就像你多年前的夏夜轻摇着我哄我睡着,你有些担心地想如果自己不在了,那么还有谁可以给她细密的宠爱呢?你摇着蒲扇,轻轻“哎……”了一声。

谨以此作,献给亲爱的0501班。

这个夏天,我沉浸在孤独里面。朋友们都在外面上各种各样的补习班,隐匿在这城市的楼群中。我习惯在上午上网,在这大好时光,好友名单里那些熟悉的头像只会是灰暗。

期末考试。领成绩单。学农。在这些程序运行时,我们一直在笑,一直在闹,真的不是强作欢颜。

关于离别,我们心照不宣。

在接近期考的那一段时间里,老师发下来许多试卷给我们做练习。我每次一拿到试卷总习惯性地在左上角写下姓名班级,然后惆怅地想,以后便不能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写下这个班次了。

天气一天天热起来,后面黑板上的期考倒计时变成了10天。小轻对我说,还有10天,我们就不再属于这个集体了。

我无言以对,然后看到暮色中,教室桌椅的轮廓变凝重起来。

后路已经封死,前路满目荒凉。这是我自己的选择。

我一直记得,发文科意向表的时候,穗穗紧紧握着我的手,很紧很紧。我的手指隐隐作痛,但还是坚持对她微笑。

可是现在,我的右手旁边,已找不到你的左手。空荡荡的掌心,已找不回当初十指相扣的温暖。曾经,霸道的我一定要和你争夺靠窗的位置;大大咧咧的我弄翻了你的牛奶。我给你添了那么多麻烦。我的确不是一个好同桌啊。

我在家里翻巷倒柜地找春游回忆录,找到后放到电脑里反复地看。一遍又一遍,直到眼泪湿了脸。汹涌的往事潮水一般在心里翻腾,留下黯然的痕迹。

那些光辉熠熠的日子。那些绵长细致的爱。那些熟悉的眼角眉梢。

你们是否,会和我一样一直铭记。

篮球赛在最后一秒进球获胜的喜悦,曾经像一把火一样点燃我们的快乐。

要求班主任组织补课的同学签名书,昭示着我们立志要迎头赶上的决心。

记得我们的春游,那么快乐。我深深地知道,那是我在0501班的第一次春游,也是最后一次。

早上刚下了一场雨,山路上空气很清新。我和霏霏一直很快地爬山,耳边只有喘息声,还有山道上呼呼的风声。其实我早就爬不动了,可我们都没有说泄气的话,仍旧一直斗志昂扬地前进。后来哑铃和小皮喊着口号赶上来,一二一,一二一。我们四个人不服输地开始了拉锯战,其实大家都已经使不上力气,但还是坚持着。

过了南天门,我们停下来,一起痛快地淋了一场松树雨。山间雾气弥漫,宛若仙境一般美好。我们把手放到嘴边,一起向着群山大叫:“0501最强——”

这几个音节,在耳边反反复复地响着,随着浮云上升下沉。

然后,从略高处传来另外一拨属于0501的声音:“是0501的就快点赶上我们!”

那一刻的感动,无可比拟。现在想起来,心扉仍旧温暖,仿佛所谓时间的辗转,从来不曾存在。那种亲切的感觉,是“0501”这四个数字带来的。虽然你们在我看不到的地方,但是,我仍旧知道你们在那里,未曾远离。

冬天,我在学校的厕所里晕倒,把下颌磕出一道大口子。被忆砣扶回教室的时候,仍旧昏昏沉沉,不明白出了什么事情。然后看到你们围上来,惊恐关切的样子。你们准备把我送到校医务室,到了一楼才发现外面下着不大不小的雨,舒畅还把校服脱下来给我挡雨。到了校医务室,医生说伤口深,要送大医院去缝针。我忽然开始害怕,下颌的疼痛开始肆无忌惮地蔓延。我“哇”地一声哭出来,茫然不知所措地。霏霏、忆砣和舒畅都围在我旁边,你们亲切叫我的外号,“超级塞亚人”。舒畅甚至还配上那非常有趣的动作。忆砣说,超级塞亚人是最坚强勇敢的呢!立竿见影的是,眼泪马上就停止流了。当时觉得,有你们在身边,真的没有什么好怕的了。

缝完针回家,整个晚上手机都未曾安静。源源不断的短信向我涌来,几乎全班同学都知道了我受伤的事情,一条条载着问候载着担心的短信,让我感动到要流泪。

我想,我会一直记得,我曾经那么幸福地在台灯下一条一条收短信。我甚至感谢那一次意外,让我明白,原来我手握那么多的关怀和友情。

这是个很冗长的暑假。每一天都那么炎热,百无聊赖。我曾经花大把的时间在坐公车上,随意坐上一辆,坐到头脑发昏,再随意找个站下。如此循环,最后又坐回家。穿行在这城市的大街小巷,我总是无可抑制地想起你们。望着窗外的小区或者车站,我会想,玮玮家住这附近的,班花家要从这里坐车的。一想到开学后便不能和你们在一个教室里学习,心里便有一种空荡荡的失落。

我还记得学农的最后一天,大家都回到浏阳市一中。在校门口下车后,我一直在用眼神寻找同学们的身影。当终于找到0501的大队伍,我和穗穗欢快地奔跑过去也加入其中。当时的感觉,如同回家了一般温馨。我想,分班以后,我也仍旧被贴着标签,我曾是0501的光荣一员,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

临近开学,很久没有联系的小强同学打来电话,像往常一样询问语文作业有关事宜。几乎高一的每个周日晚上,他都会发来一条极度不负责任的短信:“明天交啥作业?拜托写具体点,谢了。”一直扮演着“老好人”角色的我,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地打短信告诉他各科作业。

回答完他的问题后,我说:“其实,语文作业下学期就不归我收了呢……”

然后,只剩沉默。耳边只有电流的沙沙声。

我开始后悔说了那句话,然后用没心没肺的笑容搪塞:“哎呀,你要快点做作业!没我这样的大好人罩你了啦!”

挂了电话以后,仍旧出神地坐着。关于0501班的种种琐碎,其实都已成为习惯,只有时间能粗暴地篡改。而我,会尽力和时间搏斗,拼尽全力,狠狠地记得,那些回忆。

记得在临近期末的时候,我、燕子、穗穗坐得很近,总是一起唱《写一首歌》。现在我多想对你们唱——

月亮在你的眼睛,太阳在我心,现在我写这篇文,只为你,只为你。

分离不舍的情绪,曾经说过很多次。再说一遍,我爱你。亲爱的0501班。陪伴我一年的你们。

只要爱在,回忆在,0501班就永远都在。

给记住一个人的名字并不重要,关键是你能否记住那个人……

——题记

当什么都不再属于自己,只有身体这具空壳是自己的。

抬头望向天空,被我们称为誓言的星星,静静地闪烁着,仿佛在持续着多年前许下的心愿。

昏暗的路灯下,破碎的啤酒瓶散发着异样的色彩,鲜血落在翠绿色的玻璃上像是绽放着的玫瑰,我触摸着那血,贪恋它离开身体后残存的温度。

小心翼翼地将沾在手中温暖贴近脸庞,但它却顺着泪痕蔓延开来。

我安静地掏出手机,拍下这一切,取名为“冷艳”。选择了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号码,大拇指颤颤巍巍的按下“发送”。

酒精在血液里翻腾,它麻痹了神经,只让我晓得摇摇晃晃的走向远方。

远方……是一片曾开满玲兰花的地方。

如今,那里只剩荒草遍野。

铃兰花的根是永远不分的,每一对铃兰都是分不开的。清那曼妙旋律般的声音仍在我耳边,挥之不去。

懒懒地躺在草丛中,青草香掺合着泥土的腥味驱去了三分酒意,摊开满是鲜血的手机,等待着回复。

但我知道,我永远也只能是等待回复。

每一次想起清的时候都是这样,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狈,犹如丧家之犬,明明知道她不会再给我任何回复,却又一遍遍的重复这无意义的举动,像是等断了线的风筝,明知它会迷失在风里,却还傻傻的在原地奢望着它会逆风回来,却不知它早已在风中离自己越来越远。

什么弱智的誓言,什么不变的承诺,都不是真的……

为什么……还叫我这样想她。

泪,涌出眼眶,无节制得像是长长的思念。

忽然觉得自己很没用,放了几年的手机号码到现在都不舍得删去,生怕它一旦从电话本中消失,清也会彻底从生命中消失一般,哪怕对方一直是关机,还是会不断的发短信过去。

不知为何,竟觉得这可笑的行为像是一场痛苦的单相思。

手机铃声在空旷的草地上响了许久,酒精使身体感觉不到力气,只好让它在那里孤独的响着。

因为知道永远都不会她的来电,索性连接都不接。

已感到倦了,无论是这样的怀念,还是千篇一律的生活……抄起手机,踉跄着离开,朝着相反的方向,踏上回家的路。

醒来时,意识昏沉,昨日的种种也已记不起,身上的血迹干透后粘在身上,我拿起毛巾擦拭着满是鲜血的手机,用OK绷将伤口覆盖,洗去脸上的泪痕,盯着镜中的自己,仿佛昨天的颓废不复存在。

路过那片玲兰花海,突然觉得对于她的思念我要记下来,就算她看不见,我也会发到她手机上,哪怕每次都是关机,哪怕没有回复。

我一直都有种错觉,我们不过是分手,她一直都存在。

某月某日,下了很大的雨,和你离开时的那场雨一样。

我仰躺在床上,和朋友发着无聊的短信,当不知还要和朋友说些什么时,忽然想起,家里没有酒了。

外面的雨不是太大,没有拿伞就进了雨里,还没走出多久,就看到举着花伞的萱,她是清的妹妹,也是我的秘书,我明白她是打电话找不到我才来的。

“经理……”

“抱歉,我现在没心情谈公务。”我疯狂地奔跑在远去的路上,将她甩在身后,看她不再追来后,我便停了下来,浑身都已湿透又不想再回去,环顾四周才发现走岔了路,来到了那片铃兰花海。

还记得清曾告诉我的铃兰花语是永远相守。啊……对了……当时我还笑着骂她白痴,她没有还嘴只是甜甜地笑了。这里铃兰还都没有开,我想它是永远都不会开了吧。

昨日的悲伤原以为它已成过去,却没想到它会在心里扎根发芽,我莫名地笑了,凄凉且僵硬,我为什么这么傻?明知她已不会再回来了……

脑海里关于她的记忆模糊的只剩下一片铃兰,曾那么想要记住,曾那样告诫过自己不能忘记,但我却未能敌的过时间的冲洗,越想要记住的,忘记得越快。

“干吗要林雨?”萱还是赶了过来,将伞移到我头上,“你这样会感冒的。”

“习惯了……”我离开她的伞下,继续走远。

“别这样,姐姐知道会伤心。”

伤心?若真是这样她也不会就此轻易地离开了。

但……如果……如果有一天,患病的人是我而不是清,她会像现在的我一样,还是会忘记我?我情愿她忘记我,就像不曾存在过,因为相思一个人,太苦了……

今天的雨很大,可能会下好几天……

银河中有一个淡蓝色的星星,你为它起名叫做誓言。

某年的七夕,天上的星星多的令人难以想象。

清拉着我到郊外的河边去看星星,我虽不听得骂她是笨蛋,却还是跟着她坐在草地上望向天空。

我不懂得她为何要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些光亮点,不一会她突然拽住我指着银河里一颗淡蓝色的星星,她说那叫誓言星。

“岚,我们许个愿好不好。”

“不要。”

“哦。”请低着头不说话。

“生气了?”

“没有。”她歪着头天真的笑着。

我最后还是屈服了,她那唯美的笑容,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拒绝的。

“好了好了!我输了!我许,我许还不行吗?”

“嗯。”她依旧笑如春花。“我先许!我说……嗯……要永远幸福……”清说这话时,看了看我。

“白痴!许这种愿干什么!”

那个夜晚,她许下要幸福的誓言,而我却什么也说,直至现在我也不知该许些什么,或许我也该和她许同样的愿,因为从我们分手那天,我认定了真实,从认定真实的那瞬间起,平凡的幸福就不复存在了,我挺羡慕清的,永远活在梦里,永远的笑着,永远的翻开手机看着我的手机号码,她或许已经得到幸福了,或在梦里的人是幸福的,因为真实要比梦幻残忍且脆弱,让人无法忍受甚至崩溃。

隔年的七夕,清离开了,那天没有星星,下了场极大的雨,将盛开着的铃兰都一个个的打掉,雨停后,草地上白花花的都是铃兰的尸体。

今年七夕,我和萱一起去墓地看她。

她的墓周围都是铃兰,我放了一束玫瑰在墓上,它在雪白中显得很尴尬,是一种刺眼的不融于周围的存在。

“为什么要送玫瑰?”萱蹲下身子,恭敬地擦掉墓碑上的尘土。

“不为什么……”我不想再多待一刻,转身坐上了车。

其实,我在等待那束玫瑰枯萎,成为我心中永远的痛……

二月十四日,情人节。

她离开后的多少个情人节我已经不清了,虽然总会收到萱给的巧克力,但最后总是会因为放的时间太久而被当作垃圾丢掉。

没有目的地游走在大街上,到处都有巧克力的身影,清和普通女孩子一样很喜欢巧克力的味道。

脚步,在看到一家熟悉的店面后停留,那是清常来的巧克力店。

轻盈的铃声响起,一句温柔的“欢迎光临”,货架上摆着五颜六色的巧克力盒。

“你好,是准备买巧克力送人吗?”

“啊?算……算是吧……”

“那您看中哪一款了?”我随手指了一个褐色的带有白色花边的巧克力,服务生拿了起来进了工作间,问我要在巧克力上写些什么。

我想了想翻开手机给他看了那个手机号码,他皱皱眉但还是写在了上面。

“谢谢惠顾……”

手中紫色的礼盒中放着不知该送给谁的巧克力,看了看街上的街上的似乎多了很多情侣,也许本就那么多,只是我注意到罢了。

“萱,你在家吗?”黑色的情人节,我不知该去向哪里,只好打电话给萱。

“在。”

“我想去你家。”

“好,我等你……”她等我先挂了电话,她才挂断,和清的习惯一样。

当我到达她家门前,她正疑惑的盯着我手中的盒子。

“送给你的。”我侧着身进了屋,缩在沙发上换电视看。萱小心翼翼的拆开盒子,当她看到巧克力上的号码时,明亮的双眼挂着泪花。

“姐姐好幸福。”她又将盖子放回,按原样将盒子包装好。

“为什么这么讲?”

“她都已离开这么久,你却还能记得她。”

我没有告诉她我早已忘记清的模样……

“我们……结婚吧……”

“你……”她奇怪地看着我,然后笑着摇摇头,“但是……”

“放心,我从未把你当作她的代替品。”

萱没有回答,只是像清一样,微微地笑着。

今年的我过的依旧是没有情人的情人节,萱打电话过来说她将那盒巧克力埋在了那片铃兰花地里。

那个巧克力上写着的,是清的手机号码……

海边,我悄悄地走向海的中心,只为能体会你所讲的幸福

“清,来海边干什么?”

“看海。”她脱了凉鞋,奔向海浪,像是一朵飘在风里的花。

天气一热,连海风都是热的,我一屁股坐在沙滩上,汗珠挂满全身。

“岚,你说海的颜色漂亮吗?”

“反正我不喜欢。”我看见清迷茫的盯着远方,白皙的脸上不待有丝毫的血色。

“那你喜欢什么颜色?”

“黑色……”

“好单调呀……”她起身走向海。“要是海能变成紫色就好了……”

她继续向前走着,我不明白她要做什么,只能坐在沙滩上看着她,海浪轻轻的打着她的裙边,清的长发肆无忌惮的飘散。

她一直平静的走着,我不知道这海有多深。海水漫过清的肩膀,她抬起头凝视远方,我如梦方醒般,却见到她转过头,淡淡的微笑。

“岚,你看……”

“清!快回来!”我快速的跑了过去,生怕她会从我眼前消失

“海变成紫色的了……”她在水中摇摇晃晃,那一刻,双眼模糊。

那一次,差一点就失去她,但清却跟我讲她只是为了看到紫色的海。

我问她,你看到了吗?

她说,没有。

我知道她要找的不是什么紫色的海而是幸福。

我一直都无法给她幸福,她却说跟我在一起就是最幸福的。

可我早已忘记……什么叫做幸福……

如果爱有天意……

久远的事全部都发生在昨天,直到现在我还没醒,我不愿意清醒,总害怕一旦醒来,我便要把过去抛弃,总想着我的现在永远也不要来,就像被封印在了那个手机号码上,永远沉睡,不会解开。

铃兰花,在五月的不安与骚动中一串串地开了。

我站在其中,想象着清还会回来,我不想忘记,她曾是我的唯一。

“花……很美……”萱站在身旁,抚摸着手中的花朵。

“你说……清希望我忘记她吗……”

“是呀,姐姐会希望你忘记她,希望你幸福。”我清楚地知道清的占有欲,她如此贪婪地从我身上得到幸福自然也不会想让我轻易忘记她。

“你骗我……”

萱毫无掩饰地笑了,和清很像。

“你呀,又不是小孩子了,这种事还是别问我的好。”

“她说过会记得我……你记得吗?”

她停止微笑,转过头,“我……忘了……”

“真的吗?”

“嗯……我忘记了……”她不安地离开我身边,奔跑向远处。

她还不知道……自己就是清……病死了的不是清而是萱……

清视萱如己身,萱死去的那天,她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一言一行都和萱分毫不差……我知道她太爱萱了,她受不了妹妹的离开,就这样,一人扮着两种角色。

“岚,快过来。”她蹲在花丛里,指着地面,“我把你给清的巧克力埋在这儿了……”

“白痴……”

她又那样笑了,美丽,妖异,只绽放给我的笑。

我深吸一口气,伸了伸懒腰,今天阳光很好……

“清,我们结婚吧……”

她愣了,蹲在那里半天不说话。

“默认啦?”

她一下子扑进怀里,放声大哭,像是个受了天大委屈的孩子,不停地拍打着我的胸。

“明年……我们去看萱……好吗……”

清没有说话,默默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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