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夏天以后 - xp1024.com
《飞扬:夏天以后》


作者介绍

滕洋,网名短短。1985年10月出生,天秤座。女,现就读于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立志为中国电影事业或者文学事业添砖加瓦。喜欢独立坚强的漂亮女性。文字风格多变,执著于小说的故事情节。在《萌芽》《布老虎青春文学》等发表文章。获第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胡婧慧,笔名猫七七,女,1988年春季的一个雨天生于安徽安庆长江中的一个小岛,自己管那岛叫桃花岛。喜欢新鲜事物和传统生活。喜欢古朴真实的东西,喜欢阳光,喜欢唱歌,喜欢躺在草地上睡觉,喜欢自在随性的生活。2003年开始在《少年文艺》等刊物发表文章,获第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项雨甜,女,80年代出生,现居上海。获第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七、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小饭,原名范继祖,网名石普。男,1982年4月出生于上海康桥,牧羊座。2004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出版有《不羁的天空》《我的秃头老师》《毒药神童》《我年轻时候的女朋友》《蚂蚁蚂蚁》《爱近杀》等。现居上海。获第二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刘潇,1986年生,女,北京人,就读于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获第六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胡琦辰,笔名古越,交友广泛,喜欢安静看书听音乐。对追求的事情会很坚持,其他的事情则很随意。对事物比较冷静。特别喜欢淘换打口CD,青睐古典乐与轻音乐。期望能静下心来写点东西。喜欢的音乐家:巴赫、莫扎特、久石让;喜欢的器乐:长笛、钢琴、大提琴。喜欢文艺片,喜欢宫崎骏,偏爱吕克?贝松,认为岩井俊二的电影色彩十分漂亮,喜爱苏东坡。获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吴建雄,1984年7月20日生,现居北京。巨蟹座。热爱文字,沉溺贫穷。广告策划,插画师。已出版个人图文小说集《你必须美好》《葵花朵朵》、长篇心理悬疑小说、国学读本《人间庄子》等。获2004年冰心文学奖,第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邓若虚,女,1988年生于广东,现就读于天津商业大学英语系。12岁开始写作,在《青年作家》《萌芽》《布老虎青春文学》等杂志发表文章。2005年被授予“百名少年作家”称号,2006年入围中国十大80后作家排行榜(女榜)。获第五、六届“少年作家杯”作文大赛一等奖,第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刘卫东,网名周语,1983年生,现居北京。在《萌芽》《青年文学》等发表文章,出版有散文集《指尖流水》。获第四届、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范书铭,男,80年代生,重庆文艺青年,在《萌芽》《青年文学》等发表文章。获第六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张雨涵,网名落草为灯。女,1985年生,苏北人。现为中国传媒大学学生。兼具北方人的豪迈和南方人的柔情。匪气荡然,妇道犹存。在《萌芽》等杂志发表文章。获第六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刘玥,女,笔名流月。1989年11月生于浙江金华。喜欢读书写作。喜欢胡思乱想。喜欢安静地坐着。喜欢热闹地活着。喜欢冲自己傻笑。喜欢执著地做一件事。也喜欢偶尔开开小差。喜欢农民工的小孩们注视着自己的大眼睛。在《萌芽》《读写月报》等发表文章。获第八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朴九月,本名蓝回春。生于广西,不会说壮语的壮族姑娘,现居北京。极度迷恋非主流音乐。在《青年文学》《布老虎青春文学》《非音乐》《0086》等发表文章。获第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王晓虹,山东人,现于北京大学攻读理学博士学位,曾出版个人文集《夏天以后的以后》,有长篇小说《柠静夏恋》《蓝色樱花》即将出版。获第五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水格,1981年出生。新生代青春小说作家。出版短篇小说集《十七楼的男孩》,长篇小说《一个人的海市蜃楼》《半旗》《隔着栅栏的爱情》《青耳》《刻在树上的结夏》《逆光》等。被媒体评为“80后五才子”之一。获第四、五、六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

甘世佳,笔名乱世佳人。男。1982年12月生于上海,射手座。2001届高考历史单科状元,文科探花,毕业于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中文自修》编辑,广告公司老板,策划公司的CEO,拥有两个个人工作室,出版有《十七岁开始苍老》《道明寺》等。现居住在上海。获第三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李海洋,网名死胖子,1985年生,出版有长篇小说《少年查必良伤人事件》和《乱世之殇》。获第六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林培源,男,1987年12月生于汕头澄海,射手座男生。2007年考入深圳大学文学院,完成个人首部长篇小说《暖歌》。拥有灿烂笑容和斑驳灵魂。敏感、脆弱。崇尚质朴干净有力量的文字。喜欢的作家有苏童、余华、史铁生、福克纳、苏珊?桑塔格、麦卡斯勒等。获第七届“中国少年作家杯”一等奖,第九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第十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马中才,网名马萧萧。出生于湖南,目前就读广西大学。高中时担任校文学社社长,大一开始在《萌芽》等发表文章。出版有长篇小说《黄了青梅》《我的秀秀姐》《黄了青梅》等,广受好评。获第七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第1章 且听风吟-1

我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聆听着这思乡的声音。

佘有盈坐在位子上,看密山稳稳走上台去,眼里笑意盈盈。

今晚,我有个重大决定要宣布,密山对着麦克说。

有盈仿佛看见自己无名指套钻石指环,喜由心生,多年煎熬,最终修成正果。

那程宽若看见这一幕,不知作何感想。

佘有盈见到程宽若第一眼自是欢喜,由内而生的喜欢,仿佛一早便已认得,没有相见恨晚,像是早晨刚在巷口分手,现在又在课堂上见到。老师插程宽若到佘有盈的小组,有盈主动将身边空位让给这个转校生,宽若施施然走来,两条细瘦的胳膊从校服宽大短袖里摆荡出来,干净的格子裙,窄球鞋。有盈又是喜欢:心心念念想要做这样干净的细瘦女子多年,却只落得个珠圆玉润,如今多得程宽若,即便自己不是她那样好看的女子,看着她,也是得偿想象的吧。

某些人,生来注定是要做朋友的。程宽若如是想,她转来C校本是不得以。

宽若父母在国外,又像小孩子一样惧怕自己的孩子:当年那样年轻的一对璧人儿,结婚出国如同小孩子扮家家酒,某日突然多了一个孩子,手足无措连奶粉和麦片都常常搞错,无奈直接加急回国,交给外婆照管,这一照管就是十几年,到孩子出落成大方少女,他们得意之余,竟无半点歉疚,只这一个女儿,想是国外打拼多年的财产都予了她,还不足么?

外婆爱烧冬瓜蟹子汤,某日买小蟹子时突然晕倒在菜场,是血栓,送进医院一病不起。那一对中年夫妇回国打理,看着老妇少女,又有些不自在的矜持,想了想孩子还是不能带走,留在国内也蛮好,于是老妇送到最贵的英国人医院,孩子送到最贵的寄宿学校,扪心自问还是无歉疚。

程宽若照顾外婆只是忙碌,管不得这对中年男女站在外婆床前只是无措,优雅女人挽一个光滑的髻,偶尔想起就弱弱问病榻上老妇一声,妈妈你要不要喝水。外婆不懂回答,程宽若淡淡看母亲一眼,从保温桶里倒些水到消毒纱布上,给外婆润润嘴唇。中年女人讪讪地笑,宽若你最懂得外婆了。

后这一对中年男女十指相扣,飞回另一个时区去,宽若机场送行,竟是没有泪水,三人寒暄如普通朋友,中年男子审慎拍宽若的肩膀,要好啊。宽若郑重点头,中年女子搂过宽若落两滴泪水,好好照顾外婆,我们会寄钱回来。宽若还是郑重点头,中年女子拭过泪水,又与丈夫十指紧扣。宽若看着两人如初恋一般去登机,错觉他们这十几年并无成长,而自己也不是谁的女儿。

只是,这一对男女归国带来的转学还是即刻应许了。宽若本不是热络交际的女孩,常年同外婆一起生活,安静惯了,碰见新的环境新的人,怕是未必,但交际障碍还是有。有盈这样的热情,让宽若心生温暖,乐意将她当了自己新的朋友。后来就有了两个半大女孩日日趴在课桌上热闹的说话,宽若本不善谈,有盈却极喜交流,将自己心底里的故事全都说给宽若听。

有盈是有钱人家的女儿,父母中年得子很是宠爱,那天是月盈,笃信兆头好彩的父亲便取了“有盈”这个名字,盈是谐了“赢”的音,只是这个名字倒也别致。父亲为她专门成立慈善基金,救助孤残女童。有盈便是这样众星捧月地长大,许是见多了雍容华贵的大家闺秀,有盈骨子里独对细瘦平和的女孩有好感,自己为成为那样一个,也曾节食闭口,但天生的骨骼问题,胖是不胖,还是有些肉的,让人一看便觉圆润可爱,应了她的名字。节食并未让她细瘦起来,整个人如同病了一样的没有精神,于是作罢。那日见了宽若,觉得应了心中所想完美女孩的形象,便惜怜起来,这是怎样好看的一个人儿啊。加上宽若性格温敦,两人坐同桌马上变成私密的朋友。

有盈身上少有骄纵长大女孩的骄娇气质。人要强,样样都要争抢的性格,倒像是出身卑微要靠争抢上位的身世惨淡少女。宽若看着有盈辛苦维持女生第一的名次有时苦得掉出泪来,再看她为一个学生会主席的竞选忙得累出病来,心里是疼惜,嘴上却骂她脑子搭错弦,人家要的你也要,人家不要的你也要。有盈却是笑,心里充实的满足。许是有盈这样的姑娘自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一切来得太容易,所以人家要的她必是要的,越是有难度越是有趣味。好成绩与学生会主席的位置要不要于有盈本身并无重要。只是有盈也无梦想目标,看人家都想要,便觉得好,觉得好了,自己便也想要,于是发狠夺了来,众人中得头标,内心欢愉宽若无法体验。

我哪像你呢?我做不得这样安安静静读书写字。有盈发足奔跑后留给宽若一个大大笑脸。那时宽若站在操场草地旁边看一本安闲的书,她看有盈这样甜蜜的微笑,内心也是快乐,既然这样的有盈很快乐,那就随她去好了,虽是朋友,也大不必干涉对方的生活方式。

有盈有时刻意模仿宽若,举手投足间十足的程宽若,有其他要好的女同学惊异,你和宽若越来越像。两人只是笑,宽若以为在一起久了自是相似。有盈得意自己终有一点像自己想成为的那类女子。只是佘有盈不是程宽若,那种安然平和气质,是怎样努力也学不来半滴的。

这样的好日子并未维持多久,转眼高考要来,班里的气氛有些压抑,人人自危。有盈日日拿了报章研究哪所大学适合,她心里倒是不急,成绩好,学费也不用筹措,现在只是挑一个符合身份让众人艳羡的学校便好。宽若也是不急,每日读书画画,程宽若从来就没将考大学一事提上日程,本来读书是发于内省,自己愿意去读,那些理化的东西,有时不懂也就作罢,以前有外婆不断敲打,就努力去弄个大体清晰拿个说得过的成绩哄老人开心,如今外婆瘫在病榻,毫无知觉,宽若要照顾自己生活,还要跑去看外婆办各种杂务,理化这样不喜欢的学科,也就不上心了。爱画画读书就日日上课画画读书,成绩比入学时糟糕,也不在意。

倒是有盈,有些代她急了,宽若你这样是考不上大学的。

考不上大学有什么打紧么?宽若睁大了眼睛问有盈。

有盈不再说话,宽若这个人是无法跟她说明白这样现实且残酷的问题的。有盈自做主意,开始张罗起宽若的大学。她从报章上找些招特长生的大学,让宽若去考绘画。程宽若爱画画却没经过专业训练,作为特长生进大学学个法律或者新闻专业倒也不错。有盈的算盘打得山响。

这期间,宽若的外婆出了反复,医院下病危通知书,宽若想打电话给在国外的父母,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国外的父母怎么联系,往常都是外婆拨了电话过去叮嘱半天冷热再喊宽若过来说两句,或者父母打来,宽若多半已经睡了。外婆病情一反复,有盈回家翻箱倒柜想找到父母的联系方式,却并未发现只言片语的记录,许是老人烂熟于心没有记录,许是宽若粗心大意没有找到。宽若抱了膝在房间里哭,想到外婆那边生死未卜,发狠奔回医院,笃信找不到那对男女了,就断了念想不准备再联络他们。

医生问宽若有没有大人同来,外婆要做开颅手术。宽若将情形告诉医生,狠心直接说父母双亡没有别的亲人,医生面露难色,但老人命悬一线,只得让宽若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宽若看见手术同意书上冰冷生硬的字句,眼泪顿时滚落,颤抖签了“程宽若”三字上去,未等医生进手术室,人已瘫软。有盈放了学来陪她,两人在手术室外等待,有盈家里送了点心来,有盈喊宽若多少吃一点,宽若只是哭,并不动,有盈也只好作罢。这样等到了午夜,手术室灯忽然熄灭,宽若心里咯噔一下,医生出来如影视剧一样摘口罩摇头,要宽若想办法准备后事,宽若竟没了泪,咬了嘴唇要再看一眼外婆,可一见外婆的脸已经盖在白色单子下面,人是先晕了过去。

多得有盈爸爸照顾,葬礼进行顺利。三日后越洋长途打来,款款女声问宽若和外婆好不好,积攒几日的情绪忽然全部发泄,宽若对着电话那头的母亲又是哭又是骂,恨是恨到了心里。母亲听了噩耗,愕然,哭了几场,母女两人平静,母亲问宽若不如过来和他们一起生活,反正也是要念大学。宽若想了想,不知自己在国内能有什么更好发展,但铁了心不要再见那对男女,于是生硬掐灭了这个念想,告诉母亲不要挂心,她要留在国内。母亲还是当年的小孩子品性未曾改,想也没想就应允同意。两人匆匆忙道别,宽若坐在椅子里吁一口气,翻日历,高考也是迫在眉睫的打算了。

宽若听了有盈主意去考特长生,除此之外,她自己竟是半点主意也没有。有盈安排什么她就去考什么,几轮下来,也拿到一些合格证书。倒不是宽若的专业有多么的好,只是她的气质,让老师不自觉地惜材,想招她进来。有盈内里是有自己打算的,同是一等的大学,推荐给宽若的却是比较差的那些,她打定主意自己会考到那些最好的里去,心里又隐隐担心万一失手,而推荐了宽若进一等大学,自己为他人做嫁裳,心里定是不好受,可宽若又是这样好的朋友,龃龉是万万不想看到,干脆推荐她弱一点的学校,将来自己考上最好的,她还是得仰视,这样断了龃龉的可能。有盈觉得自己的做法对两人都好,所以心境平坦。宽若本就不懂这些考学的事情,乐得别人安排,内里倒也熨贴。

可注定了两人不能分开,有盈考试的那天喝参汤补过旺,流鼻血,一身狼狈发挥失常,虽心有不甘,却也只能报一等里面较差的学校,宽若和有盈,报了同样的学校,两人,凑巧的又做了同窗,只是,初见时那样的青涩少女,已经脱胎换骨成女大学生。薛密山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

那日晴好,民歌社办民歌小型演唱会,宽若和有盈约了来看民歌社表演,却叽叽咕咕的在台下只是说话,有盈去了欧洲旅行,不断讲给宽若欧洲见闻,像一种炫耀,宽若心里觉得好笑,父母在国外多年,自己也未曾出国探亲或旅行。此时薛密山上台,他是高一级的民歌社员,拿了鼓在台上与别人合唱,敲的不知是哪里的羊皮面小鼓,声音咚咚的极是好听。宽若的心本就不在有盈的讲述上,看见薛密山,更是全部跟着那边跑了。

薛密山是怎样安静宽广的男子,宽若看第一眼便已偷偷喜欢。有盈还在喋喋地说,见宽若心不在焉,顺着她的视线望去,也看到了唱歌的薛密山。有盈体味不了薛密山的气质,只是觉得这个男子好看,宽眉细眼线条分明,嘴角微微有笑痕却全然不再笑,别有味道。他打鼓的手尤其好看,细长干净,方口手指,指甲修得齐短。那一刻,有盈是喜欢了这薛密山,而宽若却爱了这薛密山。

宽若掏了速写本子出来为薛密山画像,十八年也未曾这样的果敢,彼一时安然此一时却已爱上不相干的人,甚至画像这样小女生小男生做的浪漫故事,她也笨拙地学了来用,就为了认识薛密山。散场有盈陪宽若去等薛密山,他拿了鼓最后一个走出来。宽若没有丝毫扭捏,直接拦了他送他画像,画得未必好,线条细碎凌乱,只是和了薛密山的气质,倒也特别。薛密山先是惊讶,后开怀。

画得极是像的。薛密山的这句客气,被宽若当了勇敢的鼓励。她进而主动请缨为民歌社画海报。连有盈都觉得她这样的急躁恍若不是那个自己认识的程宽若,却籍由此细细打量起了薛密山,倒是要看看他有什么好,让宽若这样的神魂颠倒,一路看下来,有盈便也觉得这个男人千万般的好。有盈是个主意太多反到没了主意的人,人家觉得好的她也觉得好,而宽若又是她倾力想成为的女子,于宽若面前,有盈内里是自卑的,所以连宽若的品位也觉得完美。自然,薛密山就是好的。

薛密山先是惊愕,后朗声大笑。民歌社从来就是低调的团体,不需要什么海报。几个热爱民歌的人在一起做自己的事罢了。

那怎么知道别人不需要民歌呢,你帮我问问你们社长好了。宽若咄咄逼人地追问,从来没有过的伶牙俐齿。

倒是把薛密山问住了,他就是民歌社的社长,组社只是想找志同道合的朋友,从没想过要发展民歌社同校园其他社团竞争。薛密山本就是个不争的人,如果说性格中的弱点,就是这样,无所谓,被推到哪里就在哪里。他想了想,也就同意了。

有盈觉得有些沮丧,她希望薛密山是不同意的,若他同意,似乎是说明了宽若的成功,这种感觉很微妙,她因为宽若喜欢上薛密山,本是后发的情绪,却想要和薛密山共振排斥宽若的干扰。宽若很是高兴,她笃定这是一个好的开始。薛密山倒没有任何的想法,他同意也不过是因为面前这个细瘦女子的态度还蛮强烈的,而他并不反感这个细弱女子的强烈。

回到私底下的空间,宽若即刻对有盈坦陈,自己喜欢上薛密山,想要交往。有盈嘻哈着揶揄她的花痴,并未做更多的评断。两人还是一样地吃饭睡觉,做这个城市为数不多的走读大学生。宽若是心思细密的女子,却偶尔神经大条,她并未发现有盈眼睛里的迟疑,她还是频频提起某日某地偶遇薛密山,两人越来越热络。而有盈却有她的打算,这个时候佘有盈性格里嗜血的一面又开始显现,别人要的,我也要。

她细细推算三人间关系,自知自己与薛密山除了那天并无交谈的初遇外没有其他交集,便想到了新的办法,她笃信这个办法滴水不漏,却也有冒风险的决心,毕竟世事不若想象,机关算尽也许被天算尽。但她是下了决心,于是去找薛密山。

程宽若喜欢你。佘有盈在没有征询宽若同意的情形下代她表白了。

薛密山惊愕,却也微笑。

有盈换一副缓和的面容,我看不得宽若再折磨自己,所以才跑来告诉你,不要伤她。

有盈是打定了主意,如果薛密山喜欢程宽若,自己是横竖插不进一杠子,早告诉他成全他们,自己还落得个好人的美名,两人感激她之余,她也好慢慢做打算。如果薛密山不喜欢程宽若,自己替她捅破窗户纸,节省她和他的时间,也方便自己早日达成计划。

但薛密山是喜欢程宽若的。爱了她的平静果敢。

这样看来,佘有盈是做了好事,那日听有盈说完,薛密山飞赴去找程宽若,窗纸既已有人代劳捅破,薛密山便开门见山,仿佛晚说一秒,宽若都让人抢了去。宽若听他口口声声地说爱,恍如梦境,将手全然交付他手心里,薛密山仔细一握,两人低头都笑了。有盈在一边看,心生嫉妒不是滋味,却也平静,这也还在她的计划之中。在她看来,宽若和密山的性格,凑在一起就是两座死火山,都不温不火平静不堪,她忽然觉得自己只要做得了勇到奋不顾身,薛密山迟早是她的麾下之臣。她觉得自己已很爱薛密山了,却不问这很爱来源于爱还是恨。

自然是大学恋爱的花前月下,薛密山不是平俗之人,不会骑单车载着程宽若在梧桐马路下飞驰,程宽若也不爱那样俗艳的感情,两人竟比以前的联络还要少了,心里做定主意,这就是今生今世要找的另一个,便都踏实安然,若是久长,不在朝暮。平素里少见面,见到了又是亲切自然。薛密山拉着程宽若的手去帮她选一个新的画板,两个人也不多说话,买了画板薛密山付过钱,替宽若选一个可爱的贴画,故意用童体字写了规规矩矩的“程宽若”三个字上去,两人就都笑靥如花,也是一对璧人儿。可有盈看起来这样的感情简直是无法容忍,她自信这两人的感情迟早要出问题。

程宽若与薛密山虽恋爱也并未将自己密合进二人世界,有盈并未因朋友的恋爱失去友情,反而多了一个薛密山做陪伴,她对自己这一步走得极其满意,程宽若与薛密山恋爱后,她与薛密山的交往愈发增多了,那两人有时不联络,她便跑去问薛密山为什么冷落了宽若,俨然一个知冷热会照顾的温柔体贴女子。

程宽若不几日剪断长发换了妹妹头,齐耳短发及眉刘海,配窄t恤背带短裤,踏简单沙滩鞋,越发的细瘦如孩童了。有盈以此推断两人的感情出了大问题,她的信念里只有失恋的女人才会突然剪了短发。此时的佘有盈已经成长成丰美热带水果一样的女孩,圆润且不嫌肥腻,她也自信这样的自己是招男孩子喜爱的,也确实如此。对于薛密山,也愈发的断言手到擒来。

她开始对其他女孩讲,薛密山并不那么的喜欢程宽若,只是当初的程宽若过于热烈,让老实的薛密山手足无措,两人才会在一起。校园里本来喜欢薛密山的女孩很多,大家都共同嫉嫌程若宽,经有盈这么一提点,愈发觉得宽若可恨,她与薛密山在一起,不过是凭了手段。真是个有心计的女子,而外貌又如此这般的欺哄人。有盈见效果达到,又悠悠叹气。这下所有女子都为有盈鸣不平了,那些凡俗女子还是有自持,觉得自己配不得密山,所以虽不希望密山有女友却也没半点想象自己会跟这样一个男子如何怎样,只是觊觎眼馋着,有盈又是极得眼缘的长相,男人女人多半都喜了她的圆润可爱,自觉她气质里有亲和的东西,这一下叹气,反让大多数女子觉得密山本该是有盈的,生生让冷淡气质内含心机的程宽若抢了去就是,如今善良的有盈在这里梨花带雨,实在让人唏嘘嗟叹。她们,不知不觉中,已经将自己的希望,完全寄托于有盈身上,没有半点保留。

学校里风言风语自此多了起来,传到密山与宽若耳朵里的添油加醋比初讲时不知甚了几辈。宽若没被人如此编排过,大哭一场,密山看了心疼,买了戒指直直跪下求婚,虽你先喜欢我,但我如今必是爱你更甚一筹,这就定下誓言,毕业成亲。宽若喜极而泣还是哭,密山手足无措地去擦那眼泪,揽女友入怀,心疼惜不知几倍。

有盈看在眼里,妒在心上。她不曾想事情这样发展,原想的囊中之物如今搁于他人砧板上,心中实在不甘,却只能眉开眼笑地祝福。心是淌下血来,也隐忍着不说。她是要定了这薛密山了。越是争抢,越是要。

于是学校里的言语更甚,乌糟的话不知脏几许多过墨汁,劈头盖脸全都泼在程若宽身上,最后传到导师耳朵里,导师也旁敲侧击个别特长生要自爱,不要搞坏了这百年名校的风气。若宽跟有盈哭诉,说谈恋爱怎么关到了别人的事,这样被诽谤。有盈安慰她,也淡然劝她,为这样一个不敢担当的男人究竟值当不值当。宽若睁大了泪眼问有盈何出此言。有盈做为难状,缓缓开口一句无风不起浪。宽若继续追问。有盈就骂她傻,若不是当事人四处乱说,怎会滋生这许多流言。宽若摇头不信,但心里已生些许裂隙。感情经不起推敲,尤其是这风口浪尖上,而宽若又极信有盈,这么多年的朋友,她未疑过有盈半寸。

慢慢的学校里宽若变成众矢之的,连有盈都没曾想这流言飞得这么茁壮活跃,还派生出更加恶毒的故事。她乐得旁观宽若变成无人理睬的不祥之人,而密山也因了宽若这样的女友承受巨大压力,民歌社社长位子也转易他人。有盈更乐得做一个大圣人,仍是宽若和密山坚定的朋友。

密山有时喝醉给有盈打电话,不明白宽若这样好的女子怎么被人无端恶语中伤。而多半宽若就正在有盈身畔,心里百味陈杂,疑的是密山为什么不打电话给她反打给有盈,莫非他心里已不再将她当作重要的人,虑的是密山这样安和无争的性格却要承受这样大的压力。

这样内外交迫的压力下,宽若做了果敢决定,她将戒指还给密山,告诉他自己确实如外界所传,玩弄男孩子感情,现在她腻了倦了要出国了。密山去找有盈追问,有盈也是模模糊糊不肯给一个确实答案,让密山忧怒中确信,宽若就是那样的女子。错爱了。

宽若的出国手续办理得很顺利,父母亲这两年仿佛老得很快,心境变化不少,希望女儿陪在身边,反复催促,宽若碍于密山,一直不松口,答应结婚后过去看他们。如今没有了密山,宽若身心俱疲,只想逃出去好好休息,这样以来,双方均满意了。

临出国前,宽若来同有盈道别,有盈家的大房子只有一个阿姨在,她见是宽若便让她直接上楼找有盈,宽若上楼却听有盈在讲电话,所有虚妄友情面目那一刻全部撕破,有盈仍在编派宽若的故事,宽若敲门的手举起放下,发狠头也不回地走掉。

密山与有盈,她一个也不想见。

留下的这两人,后来好像有了一段,也好像没有一段,连有盈自己也不清楚。密山那样的性格就是,对方火热地贴上来,他不拒绝也不应承。许多女子以为自己是密山的女友,深究下去,密山本人却并未承诺过任何一个。有盈也算一个。

过不几多时日,毕业,密山出国了,有盈恍若也忘记了这个极其想要的人,没有人争了,索然无味,但爱是爱了,虽不争,对密山的爱是生生硬烙在心里,自恃得不到也不想空耗了,心境成熟了许多,不再如少年时那样的争强好胜。

有盈是坚硬的性格,不肯继承家业,硬要自己走出一条路来,进了外资公司从小职员做起直做到市场部经理,再也没爱上过什么人,有时逢场作戏,不过尔尔。

谁曾想,三年后遇到了薛密山。他从国外总部派来监督国内公司工作,正是佘有盈的顶头上司。意外重逢,有盈的心里忽然起了波澜,大学时代积淀下的美好感情经这些年尘土覆盖,居然在见到密山的一瞬间浮现。她的心里,又有了年轻时那样的渴求。她隐约发现自己是在等待,等待薛密山回来。

密山一周七天,四天在美国总部公司工作,三天在国内。他对有盈似乎是关爱有加,或许是没料到会重逢,所以现得有些宠爱了,从国外回来带小礼物,在国内期间邀她吃饭看演出,俨然一对恋人,公司里其他女孩贴上来,也都碍于有盈的情面,再退回去。只是有盈自己心里清楚,这个男人从不曾真正属于过自己,连手都不曾牵过,他体面地维持着一个照顾者的距离,对有盈体贴入微。寒冷即奉上西装外套,但保持60公分安全距离。

期间有合适的追求者,本该动的心也都被有盈生生掐灭,她要密山,或许就像儿时未完成的梦,哪怕有一丝期待也是要等下去。于是又三年过去,有盈彻底变成快30的老姑娘,从28岁以后就乏人问津,人们也笃定了她和密山秘而不宣的关系,他们只是新潮的不婚族,但两人应该是正式的伴侣吧。人们都不知道这三年密山对有盈,根本没有逾越任何朋友的界线。有盈,更是不会说她和密山只是朋友云云。心中还暗含期待,让人误解也是幸福。

有盈三十岁生日将至,密山说有惊喜给她。所以有了这个Party,密山体贴地隐去了为有盈庆祝三十岁生日的目的,只说是他为有盈开的一个Party。因为被提示了将有惊喜,所以Party进行中密山走上台前去,有盈格外激动,她笃定这许多年终于修成正果,密山的求婚来得虽晚却还是要来了。她脑中浮现大学时代俊朗的密山向宽若求婚时直直跪下的情景,心中些许复杂的喜悦,密山这样温柔安和的男人,任是谁,也无法拒绝吧。

今天,我要宣布一个重要的事情,就是,我的妻子。密山笑眯眯地手指有盈的方向。

有盈的眼泪哗的一下掉了下来,她站起来,准备承接众人掌声,却只看见众人惊异的目光,和密山尴尬的笑容。有盈察觉什么,向后望去,程宽若娇笑如花正从她身后走来,一时间有盈羞愤交加,这一道重重地摆在她心上,尴尬之余,却只能转身拥抱宽若来掩饰在外人眼里莫名其妙的泪水,宽若,你回来了。

我们是大学时的恋人,后有了些误会,宽若出国,毕业后我也出国,没想到在华人聚会上碰见宽若,仍是爱她,我们在美国结婚,现在有两个孩子,本来宽若不想回国,但是我准备回国发展,所以她跟我回来了……

密山此时在台上喋喋不休地介绍,在有盈听来如此的聒噪。她心里是气的,但她又不想别人,甚至密山看出她的在意,她忽然觉得自己是个笑话,为一个不值得的人等了十年。宽若拥抱着有盈的手臂忽然紧了。

我们真是极像,对么,有盈。宽若冷冷地讲出这样一句。

第1章 且听风吟-2

躺着看蓝天,你们在我身边。

——题记

一琦的单车

数学老师讲解完最后一道复杂的函数题,下晚自习的铃声就见缝插针地打响了,恰好打断老师正准备再次洋溢的激情。老师看见同学们一张张按捺不住兴奋的脸,只好挥挥手,说,其他的事情明天再说,今天下课。

话音刚落,同学们就冲出了一半。在高三,真难得同学们有这样的活力。

有些同学不住校,而是每晚回家,这些同学便去车棚推车。突然,琦嚷嚷起来,说自己的车不见了。这打断了大家谈笑的话题,于是菲叫住杰和阿照,请他们帮忙找找,盛、学俊和小K听见了,也留下来帮琦找单车。

黑暗里,几柱手电筒的光线扫射着车棚大大小小的单车。杰特意去了车棚后的小竹林,也没有搜到琦那辆褪了漆的紫色歪龙头小单车。

同学们渐渐都走光了,车也被推光了,仅剩两辆废车没声息地倒在地上。

学俊说,小琦,你车没了,请节哀。

大家也想跟着安慰一下琦,谁知她却大笑起来,说,太好了,我的车终于丢了,太好了,妈妈终于肯给我买新车了。

杰斜着眼看了琦一眼说,你那陪伴了你六年的小车听了你的话该多心寒啊。

琦还在神气,昏暗里,谁都能看见她那手舞足蹈的身影。

学俊拿手电筒从下巴照向自己的脸,显得很恐怖,他压低声音对琦说,主人,你真坏啊,你竟然抛弃我了,我哪里对不起你啊……

琦被学俊吓得尖叫了一声,然后说,你们都不知道我的车多难骑,我踩都踩不动,妈妈老不给我换,我每次骑它都不锁,可它就是不丢。今天它终于丢了,我的苦日子终于熬到头啦哈哈。而且啊,这不是我弄丢的,是它自己丢的,我妈妈问起来你们都要帮我作证啊。

菲很惊讶地看着琦,琦是个话不多的女孩子,今晚一下说了这么多,可见实在是兴奋透了。

大家听着琦说话,都没有了声息。

突然盛用手电筒照向那边的竹林,大声说,琦,你的车在那里,我看见了!

不是吧?琦绝望地问。

当然不是。盛镇定地回答。琦走过去对着盛的车假装踢一脚,半生气半撒娇地说,你们都不是好人,就知道欺负我。

大家都笑了,菲逗琦说,大家帮你找车找了这么久,怎么不是好人呢。好了,回家吧,别兴奋过度了,回去让你妈看见还以为是你自己把破车给卖了骗她去买新车给你。

琦立马冷静下来,说,是哦,那我控制一下。然后她走向菲的车,要菲带她。

菲忙说,不好意思,我后胎没气了,看来你得劳烦这几位帅哥了,你自己挑个吧。

琦犹豫的时候,小K连忙热情地说,琦琦我带你吧,我车胎气挺足下午刚打的。

大家都知道小K那点小心思,于是各自暗暗偷笑没说什么。可是琦却拒绝了,而是走向阿照,说你带我吧,小K骑车不稳,我怕摔着。

他那敢啊,他自己摔到也不敢摔你。盛插嘴。

是哦,就算你掉下来,他也会在底下垫着的。杰补了句。

阿照,还是你带我吧,他们都不是好人,就知道欺负我。琦坚定地说。

学俊立刻说,呸,他才是最坏的呢。我们个个刀子嘴豆腐心,不像他啊,面善心却黑着呢……

不等学俊说完,阿照冲着学俊的前胎狠狠踹了一脚,把阿照握着龙头的手狠狠震了一下。

菲笑着说,学俊你好大的胆子,尽敢当面冒犯我们大哥。

杰说,好了,咱别跟着瞎贫了,坐谁车都一样,这么晚了,我们赶紧回去吧,于是蹬上车就走了。

大家纷纷骑上车,菲经过小K身边拍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小朋友,沉住气哪。

小K叹了口气,耸耸肩也骑上了车。

二学俊的咆哮

菲和琦都有一共同毛病,就是唱歌,走也唱坐也唱,做题也唱,聊天也唱,骑车更是要唱。

原本琦不爱唱的,她俩一起时只有菲嚎来嚎去,但近墨者黑,琦和菲处久了受了影响,结果唱得比菲还凶,最后两个人总不知觉地拼嗓门,可谓一起堕落了。她们堕落的直接后果就是周围的人糟了大殃。

此刻的受害者就是阿照。他带着琦,琦甩着两条腿打着节奏唱twins的歌,菲就赶过来,和她对唱。

想想此刻的景象,七个人六辆车在手电筒拨出的光亮里穿梭。没有路灯,只有天上的星星和月亮。道路很宽敞,微风亲吻每个人的面颊。道路两边是田野,田野深处有农家,灯光点点地在远处飘缈闪烁,回应着天上星星抛的媚眼。

就是这样和谐美好的画面,但被两个丫头的歌声完全糟蹋了。阿照有点烦了,叫她们小声点儿,可是两个人却偏故意唱大声,炫耀般。阿照快被这双声道的音乐搞崩溃了,只好拼命骑车,一个劲儿往前冲,想甩掉菲。菲使足了劲儿踩踏板,却怎么也赶不上,只好作罢,自己悠闲地慢慢骑,唱起孙燕姿的“我一个人站在红绿灯前看天上……”

学俊感觉前方的声源越来越近,已经打扰了他和盛兴高采烈的聊天,他冲菲喊,别唱了,吵死了。但是菲越唱兴致越高,学俊又叫了几声,无果之后他偷偷骑到菲的身边,一把抓住菲的衣服,在她耳边大声喊,闭嘴!

菲吓得大叫“啊——”,差点没掉下车。

然后菲很生气地冲学俊喊,你干什么啊!

学俊则以更大的嗓门咆哮,别唱了!闭嘴——

在“嘴”字最后一口气息消失后,街上出现了片刻的宁静,菲直听见风呜呜的受惊吓的声音。

突然,远处不知哪里传来一声狗吠,在道路上粗鲁地传播,紧接着,第二只狗叫了,然后是第三只第四只第五只,最后好像全镇的狗都叫了。群狗共吠的声音在天空中被风吹得盘旋飘扬。

学俊是彻底被吓到了。因为这家伙一米八四的大个子却怕狗怕得要命。而且现在是他的咆哮把狗们都激怒了,他心虚。

菲看着学俊惊诧和窘迫又十分害怕的表情差得没晕过去。

琦也在前方哈哈笑着,然后陶醉地唱起“注意,踩到狗尾巴,就像触电一样……”阿照一狠心,对准一块砖头,从上面压过去。这吓坏了琦,她紧张地抓住阿照的衣服,险些掉下车来。阿照说,大姐你给我安静一点。

然后琦就乖了,顺天由命地任阿照载往何方。

小K一直在最后默默地骑着。菲发觉了,就放慢速度与小K并排,问,兄弟你没事吧?小K说,一般吧。然后不解地问,她为什么总是要拒绝我呢?菲说,你看大家就这样都是好朋友不是很好吗?小K摇摇头,问,我的纸条你看了吗?菲点点头。小K说,那就拜托你了。菲说,我可没答应你啊,你得让我想想。小K说,好的,那明早给我答复啊。菲说,你急什么,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小K撒了点小娇,说,就是着急嘛。菲给恶心得不行,突然觉得她把那俗语用在这事上怎么有点龌龊的味道。

菲白了小K一眼,就骑到前面和杰聊起网络去了。

大家住不同的单元楼,平时在岔路口大家就会各自分开,但是因为今天阿照要护送琦到家,小K硬拉着杰一起送,盛和学俊也就发扬了一下风格,把菲送回。

菲向两人道别前稍稍叹惋了一下小K,说大家一直都是好朋友,这样下去才是最好的,盛和学俊含混不清地笑了笑,就道别离开了。

菲踩亮了感应灯,在楼道里掏出小K的纸条,上面写着他的心事,他说他知道快高考了这样影响不好,而且这个月他成绩已经明显下降了,但是他实在控制不了自己,他想琦会成为他好好学习的全部动力,他恳求菲帮助他,使他得到幸福。

菲折好纸条重新放进口袋,轻轻叹气,她不知怎么跟这个傻孩子解释。

三阿照的足球

高三的生活很紧张,卷子满天飞,怎么做也做不完。菲总是想哪天不做了,彻底放松一下,不然她真要崩溃了。

正好今天三个主课老师临时出差了,副课老师也来不了,所以班主任通知,下午三节都上体育,下周体育再把课补回来。

大家对这个消息是喜忧参半的。喜是因为终于有半个下午的清闲时光了,忧在于下周将没有体育课没有喘息的时间。

不过菲和她的朋友们都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不思考那么遥远的忧虑,趁着这样难得的一个好天气,到操场上痛快地玩去吧。

第一节课,打羽毛球、打乒乓球、打篮球、踢足球,每个人都挺精神的,第二节课大家体力明显跟不上了。第二节课上了一半,一半人都歇着了。菲和琦找了块干净、阴凉的草地坐下,轻轻哼着歌,聊着悄悄的小话。

突然一个足球飞过来,砸到两个女孩子旁边的树干上。树叶零零碎碎掉下,撒了她们一头,她们吓了一跳,转过身去,看见阿照在不远处骄傲地秀着自己的肌肉。菲和琦又好气又好笑,招呼他过来,说,来这边歇着吧,别再祸害了,把他们也叫过来吧。菲边说边指着篮球场上双手叉腰地弯着身子的几个人。

过了一会儿人都过来了,盛和学俊大大咧咧地坐在菲身边,阿照和杰坐到琦身边那剩下的点点阴凉里。菲伸了个懒腰,说,我想躺会儿啦。然后拿来阿照扔在一边的外套垫着脑袋,她分了一半给琦,琦跟她也一同手枕着脑袋躺下了。

好像懒惰会传染,不一会儿大家竟都躺下了,除了杰还坚持坐着,他这老封建好像还琢磨着什么不肯放下矜持呢。

菲问那害羞的杰,小K去哪里了,怎么不过来一起休息?杰说,刚一老师把小K叫走了。

菲眯着眼看了他一眼,轻轻笑笑。然后把脑袋转向右边,发现琦也正看向她,两个人默契地傻笑了一番,然后闭上眼睛各自睡大觉。

菲眯了一会儿觉得没有睡意了,就偷看身边的盛,他正翘着腿闭着眼睛嘴里咬着一根小小的草。盛左边的学俊翻来覆去找不到一个舒适的位置,他发现菲正在偷看他,冲她噘了噘嘴,然后转转眼珠想了个坏点子,又拔了根草小心地塞进盛的嘴巴里。盛发觉后,怒气冲天地捶了学俊一顿,再睡下时侧了身,背对着盛,面向菲。

这下菲可有些不好意思了,侧身转向琦,看见她红扑扑的小脸上正挂着甜蜜的微笑,她大胆地伸手捏了琦的“猪鼻子”(阿照这样“赞美”她),琦立刻醒了,狠狠瞪了菲,菲捂着嘴笑得脸都要抽筋了。突然菲不笑了,示意琦看阿照,原来阿照已经睡着了,开始打呼噜,张着嘴,口水慢慢流了下来。

菲和琦捂着嘴笑,生怕吵醒了阿照,然后菲轻声叫了盛和学俊,他们立刻起身看阿照躺在草地上睡得那么香的糗模样。谁也不敢叫醒他,因为惹怒了大哥可是要倒大霉的啊。菲发现杰在远处踢阿照的足球,就想了个坏点子,叫他把球弄过来,她示意大家全部起身,远离,然后她从远处把足球一脚踢到阿照身上。

阿照果然惊醒了,醒后一脸怒气,瞪着足球瞪着周围,突然他抬手一抹,发现自己满脸口水,这下他可是气急败坏了,躲在松树后偷偷观察阿照的同学们再也忍不住爆笑起来。

阿照顺着声音发现了他们的藏身之处,怒气冲天地走过去,大家在树后捂着嘴紧张起来。

笑得起劲呢,不知是谁推了菲一把,把她推了出去,于是她就突然独自出现在阿照面前了。

菲害怕得要命,突然就那么直接地暴露在阿照面前了,她不敢抬头看他,知道这次祸闯大了,阿照肯定饶不了她。

菲心里暗暗恨着谁在这么关键的时刻出卖了她。她求助地看着松树后的琦,琦摇摇头表示自己什么也不知道。她扫了一眼别人,发现盛笑得最奸邪,还冲她直使眼色,于是明白了怎么回事。

然后,她迎着阿照瞪得比鸡蛋大的眼睛,指着松树后的人说,都是盛的坏点子,跟我没有关系,跟我们都没有关系。

阿照大声说道,你们都给我出来。几个人战战兢兢地走出来,低着头。盛说,不是我,绝对不是我。

阿照问大家,到底是谁干的好事,是谁皮痒了?菲坚定地指着盛,盛立刻指着学俊,学俊指向菲,杰和琦犹豫了一下,杰指向盛,琦指着菲。

然后大家互看彼此指的人,心想,全糟了。

阿照很生气,但看着大家这么狼狈也快要笑出来,于是死撑着继续装酷,说,我一个一个收拾,即使球不是你踢的,你没有阻止,那也该打。

大家面面相觑。于是,阳光下发生了惨案。这五个人加起来都不是阿照的对手,男生每个都被他抱起来甩了一下,女生被他敲了下头。

闹了一会儿,大家都累了,还是躺回那片草地,安静地睡觉去了。

天空湛蓝湛蓝,除了“美好”之外,实在让人想不起用什么极致的词汇来形容。松针树层层叠叠的枝叶过滤掉刺眼的阳光,给树下的人不躁不腻的温暖。草地是新出的,小草蓬勃地吐露着生机。天空中飞翔的鸟儿愉悦地歌唱,把它们的快乐散播给更多的人。春末的空气里满是阳光青草的香气。

有一刻,菲觉得她都会融化在草地里,融化在天空里。她闭上眼睛想象从高空俯瞰她和她的好朋友们的样子,她想把这一切都刻进自己的心里,让自己记得有这么一刻,她身边有这么多人,她是那么幸福。

幻想完了,菲还是对现实里一件事耿耿于怀的,她想知道到底是谁把她推了出去,到底是不是盛,如果是盛,那盛为什么不指她。这时躺着的学俊突然开口了,说菲我跟你检讨个事吧,不然我不自首你肯定饶不了我。

说到这里,菲就明白是谁出卖她了,而且她冤枉了盛,大大地冤枉了盛,因为他在受冤后指认人时也没有出卖她。于是菲跳起来,抱起阿照的足球冲学俊砸了过去,但是她技术实在太差了,球竟然完全偏离了预期的轨道,猛地撞到阿照侧过来的屁股上。

杰目睹了这一切,如一得道高僧,淡淡地叹息说,没办法,球还是最爱自己的主人啊,菲,这就是命啊,你认了吧。

然后大家格外冷静地看见阿照翻身起来追着菲打,四个人看了一小会儿热闹,就若无其事躺下继续睡了。可能是觉得太血腥,于是不忍心看了。

其实也是看阿照教训人见怪不怪了。

最后,两个人你追我跑得累了,阿照有气无力地拍了菲一巴掌算完事,两个人返回草地。一回到草地,两人就发现,出事了。

四菲的外套

菲和阿照原本睡在地上时,盛和琦和杰都是隔开的,他们走后,那三个人却连了起来。这时,小K从办公楼出来,被老师训了一个小时,他终于回来了。满心烦闷的他一回来就看见躺在地上的朋友,尤其是他心爱的琦竟然睡在他最讨厌的杰身边,他们还共枕了菲的粉色外套。那么任何人都可以想象这个男子当时发疯的场面吧。

无论学俊和盛怎么解释,说本来有菲和阿照在他们是隔开的,本来他们也不是枕同一件衣服的,是学俊偏要抢去琦枕的阿照的衣服,杰看琦可怜就分享了菲的外套,而且他俩也不是挨着睡,两个人的距离隔得很远很远,都能睡一个人了……大家费尽了口舌解释,但小K却怎么也不相信,偏把杰骂得一钱不值,说得很难听,还疯狂地踩了几脚菲的外套。

琦一忍再忍,最后实在忍不住了,大叫,K同学。

小K斜着眼睛看了一眼琦,琦捏紧了拳头,然后,用力甩了他一个响亮的耳光。

然后小K一脸惊讶地看着琦,忍着眼睛里晶莹的东西,转过身,跑了。

菲和阿照在不远处目睹了这场争执,菲听见那声音之后都感觉自己脸上火辣辣的。他们跑过去,看见琦也跑了,杰就站在那里,不发一言,脸红了,眼睛里满是愤怒。

菲看了一眼杰,去追琦了。一直追到学校里那个小小的湖边上。琦再也忍不住,哭了出来。

菲知道事情闹大了。温柔的琦从来不会出手打人,连骂人都不会,她从来没有跟人红过脸,一向和气。菲也没见过琦哭,因为琦是个乐观的人,出了什么大事都能够化解。

现在,看这局面,真是完了。

菲不知能对琦说什么,掏出面巾纸帮她擦眼泪。过了一会儿,琦停止哭泣了。菲说,对不起。琦说,不关你的事。菲说,怪我,我原先就不该叫大家一起来休息,后来我也不该踢到阿照屁股,害她来追我,害得你们的格局变了,最后还怪我,跑了半天都没让阿照追到,其实让他打一下又怎么样呢,我应该早些回来,那么小K一过来也不会看见那样的情形了。琦听到菲说“踢到阿照屁股”时忍不住笑了一下,然后又气愤地说,不怪你,都是那个疯子,说的都是什么啊?真是气死我了,他不分青红皂白就什么都乱说,他凭什么啊。你听见他骂杰的话了吗,哪一句不是在侮辱我!

菲轻轻咬着下嘴唇,真不知该说什么。

菲好不容易才把琦哄回去,琦不哭也不生气了,但她说她再也不理那个疯子了。回到教室发现杰塞着耳机在做英语题。一问其他人,他们都说杰说了今天不想说话,于是他们也不好打扰他。

学俊把粉色外套拿给菲,说,我拍了半天,还是很脏,你今天别穿了,回去洗洗吧。

菲把这一切误会的原因归结于自己,于是她说了声谢谢,就随手把衣服扔到楼下了,说,都是它闹的,叫它滚吧。

扔完,学俊就那么直愣愣地站在那儿。过了几秒,菲突然意识到这样做会让学俊很难堪。于是看向他,说,对不起,我很感谢你,但是,我,我无法,原谅它。

学俊还是那样面不改色地站着。菲有点慌了,立刻明白了,于是撒腿跑下了三楼,拾起了衣服咚咚地跑上来,气喘吁吁地对学俊说,谢谢你,我回去洗干净了,过几天穿。

菲勇敢地看着学俊,怕他还有什么想不开的。过了一会儿,学俊平静地说,这事不怪你,更不怪它,记住了吗?

菲使劲儿点点头。

转过身时,她突然有点感动。

她觉得,学俊是长大了。

五盛的一顿饭

整整一个星期过去了,小K保持着特立独行,不和大家一起骑车上学放学。上课回答问题时,小K表现得很积极,做出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遇到别人做错了,他会坚决地不依不饶地批判。杰已经和大家说话,处得和谐些了,只是面对琦的时候,还是有些闪躲。琦是很健忘的人,不把烦恼放在心上,早和大家正常相处,只是杰有时明显的躲避让她有点不高兴,而小K要死不活的样子,她是绝对不屑的,只是上课小K作怪时,她会冲菲皱皱眉,做出讨厌他想打他的表情和动作。菲也用类似的表情回应着,这样,上课还多了些乐趣。

琦的妈妈还没有给琦买自行车,因为琦太挑剔,嫌这样那样的车不好看,她妈就烦了,说明天进来新车,你再看不上咱就不买了,你自己走着上学吧,反正也没有两个月了。

琦跟菲说这件事的时候菲真想抽她,一个星期都买不到车,是够挑的,再出于个人考虑,菲做了她一个星期的苦力了,阿照说她长得很“实在”,她现在是深刻体会到了。

这时菲把她快送到家了,而琦又一遍跟菲叨唠没看到好看的车时,她们惊讶地看见她那紫色歪脖子小车竟然安分地停在她家楼下!

她们当时都吓到了。琦一面看菲一面看车,不知怎么去鉴别这不可思议的事情。她车明明是在学校丢的,而且都一个星期没有见过了,现在这车竟然就停在她家楼下,这怎么可能!她仔细检查了一下车,油漆掉的地方正是那里,车龙头中间还有她六年前亲手绑的心形小铁丝。车唯一变的地方就是龙头不再歪了。

琦不停问菲怎么办怎么办,明天买新车,今天这旧车跑来不是成心搅局吗?难道是阴魂不散坚决阻止主人抛弃自己?菲看着琦又想哭又想笑的表情,但菲想她应该是更想哭。

琦正在为这事一筹莫展的时候,听见四楼她家保险门被打开的声音。她冲菲说,坏了,一定是我妈下来遛狗了,你赶紧帮我把车推走,不管怎么样,别让我妈看见。先推到你家楼下吧,怎么处理它下午再说,赶紧先帮我推走啊!

菲听见脚步声和小狗的铃铛声越来越近,紧张得连车都推不好。菲正要走,突然想起自己的车子,就小声问琦,我的车子怎么办。琦稍想了一下,就说,我不跟我妈说是你的车就是,如果她一定要问的话我就讲今天我送你接你不就完了。菲听后觉得有道理,那一瞬间她觉得琦还真有点骗人的天分呢,然后对琦做了个鬼脸,就推着车子,准备走。然后被琦喝住,说从那边绕,不然我妈会看见的。菲只好绕过一栋楼房,推着破车走了。远远的隐约听见琦的妈妈亲切地叫她“琦琦”,然后她甜甜地喊“妈妈”。

那瞬间,菲真佩服琦啊,心想这家伙跟他们处久了,不仅学坏了还出师啦。

下午琦把菲的车推到菲家楼下叫她带她上学。菲奇怪说你自己怎么不骑,你怎么不能带我啊。琦无辜地说,你试过了,可是你车龙头是歪的,向左歪,我没法骑。菲不服气,正想说你那破车以前也是歪的好不好,琦就解释,说,我的车龙头也歪,可是向右。平时换骑别人车时不觉得,但是从我那样歪换到你这样歪,难度就很大了。

菲听得真是汗了。回忆一下两个人的车龙头怎么成了那副德行,才想起三年来,她习惯骑右边,琦一直骑左边,两个人又喜欢头凑一块儿说话,于是日积月累,车龙头都被感染了。

菲琢磨着觉得很逗,然后想起琦的大事,问这破车该怎么办。琦低声说,我刚跟盛交待过了,一会儿我们一走,他就会过来推车,我叫他把车推到一个远一点的地方去,我妈妈不认识他,应该没有事的。

菲说,看来你是狠了心不要老车子了。

琦说,是啊,明天我的梦就要实现了,我怎么能让这个车打乱我的计划啊。

菲看着她,觉得琦自豪的样子有点野心家成就后的模样。菲笑笑,就带着琦走,想想明天她就能摆脱每天四趟运输的活了,心里挺高兴。然后她想,琦的新车会不会给她骑得又歪了脖子呢?

下午上学,盛迟了点到,第一节课下课,琦就冲过去问事办得怎么样了。盛阴着脸说,办得不好,撞到你妈了,我只好说车刚找到,然后就给她欢天喜地地推回去了。

琦听后跳了起来,大叫,盛你搞什么啊!

盛若无其事地说,能怪我吗,你的车阳寿未尽,我有什么办法。

琦急得直跺脚,说你办的什么破事!本想办了这事请你吃饭呢,但是现在,砸了!不请你了。

那如果不砸你就请我吃饭是吗?盛一脸惋惜地说。

那当然啊,你知道我为了一辆新车花了多少心思吗!本想请你吃饭庆祝一下,但是现在什么都没有了。琦委屈地说。

如果没砸呢?盛突然一脸邪气地问。

怎么没砸,我妈都推回家了。琦嘟囔。突然她看着盛邪邪的脸,惊喜地问,是不是你已经销毁了车了?你刚才骗我的对不对?对不对!

你说呢?盛还在装。菲在一旁可是完全看出了名堂了,她捂着嘴偷笑,盛看了她一眼,眨了眨眼睛。

这下琦脾气可上来了,拉着盛的衣服不停扯,嚷嚷,你给我说实话!你给我说实话,你急死我了,你再急我可没有饭吃啦!

盛这下也忍不住笑了。然后坐正了叫琦松手,琦说,不说实话不松手。盛故作镇静说这样影响不好啊,一会儿给人看见……他记起上周那件事,不敢说下去了。菲听出了他止住这句话的意思,而琦全部心思都在她的破车究竟有什么结果上,所以没有注意他的话。

盛闹不过,正正经经地说,刚才都是我编的,骗你的,实际情况是我骑着车把你的破车带到了很远的地方,然后扔到一个垃圾场里了。我走的都是偏僻的小路,没有遇见熟人,更没有遇见你妈。

是真的吗?你确定没有骗我?琦问。

干吗骗你啊?我要吃饭的好不好?盛这样彻底暴露了自己的那点鬼心思了。

琦这下高兴了,不管盛了,跳起来说,哈哈,明天就买新车啦!我的破车永远地消失啦!

菲也一起笑了,蹬了眼盛,盛也看了眼她,有点不好意思。

六小K的信

琦终于拿到漂亮的新车,她终于如愿以偿了,但是骑了一个月后她发现新车特别不好骑,车坏了好几次,不是链条掉就是螺丝掉,蹬起来腿也不舒服。琦一个劲儿地跟菲抱怨,说有点怀念那辆破车了,说那车虽然不好,但不至于这样烦人。

琦以两顿饭的奖酬要盛去垃圾场找回他的车,但是盛拒绝了,因为这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可不会为不可能兑现的奖励去浪费时间。

所以,菲还是三天两头地带琦上学放学。菲偷偷为盛的奖励加到了三顿饭,这位神仙还是无动于衷。

还要一个多月就要高考了。同学们的精神都多少有些迷惘和恍惚。即使每天都和同学们处得愉快,但客观的压力实在免除不了。

这时,菲发现那位飚了一个月的小K同学,终于,消退了学习的疯狂劲头了。

她在家怎么也找不到小K曾经写给她的小纸条,虽然她确定自己没有丢弃。

其实她并不是不理解小K,喜欢一个人并没有错,他请菲帮忙也实为无奈之举,他看见杰和琦睡在草地上,大发雷霆也不是纯粹的胡闹。

可是在菲看来,小K就是一个孩子,一个太天真的孩子,他开心与不开心都会放在脸上,毫不掩饰自己。她当然可以原谅一个孩子,但是她不能帮他什么,一点忙也帮不上。

她也不能直接告诉小K,我们七个人早就成了一亲密的整体,我们彼此间都有种特别的感情,如果要让这个集体稳定,那么条件就是不能挑明藏在心里的小小爱情。

一天小K给菲塞了一封信,很长,大体追忆了过去一个多月的经历,说了后悔的事,说了歉意。说了曾经很恨她不肯帮他的忙,但是他现在能接受和理解了。他还说依然喜欢琦的,希望她和杰都不要再生他的气,他想和大家做回好朋友。他说那天他发了很大的脾气,因为老师跟他谈了一个小时沉重的话题,那时他急于寻求帮助,他很想为自己对琦的一片真心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讨个说法,他带着求助的心情去找琦,但是却看见那样的场景,琦和杰脸对脸笑得那么开心,他无法承受,于是骂出了最狠毒的话,他只是想告知别人自己的痛苦,却没想到,那样却给那两个人造成了深深的伤害。他说他想过退出,用美好的祝福去看待杰和琦。可是他观察了一个月,大家都没有什么动静。现在他想走出自己独自的生活牢笼了,他想回到我们七个人的大自然……

小K的信很长很长,菲看得快睡着了。想到这孩子也是狠下了番功夫,去尝试理解别人,去体会友谊和写这封巨长无比的信,菲还是坚持着不睡,以表示最大的尊重。

菲觉得小K进步了,但是还是很多地方想法不对,她不想去纠正他,但是她清楚,必须给他成长的机会,虽然,这个冲动的孩子还有可能做出伤害大家的事情来。

她回信写了无数遍,怕怎么写也写不妥贴,最后就写了几句话:

你的信我认真地读了几遍,你不要担心,我们一直都在等待你回来,因为你是我们的好朋友,你是我们独一无二的小K。过去的事情,都可以忘记,未来才是更重要的。

PS:放学大家一起走吧。

放进小K书里的一瞬间,菲有点心慌,她怕这个孩子会误读她,可是,不给他读的机会又怎么行。

七杰的承诺

还有半个月就要高考了,现在七个人的状态都还不错,学习的状态很饱满,有张力,感情的故事也没有什么更新。只要小K能沉住气,其余几个人都是不愿多说什么的。

不,这话不对,表面上的确不多说,但是,私下里可以说。

杰给菲传小纸条,如果学俊和盛都喜欢你,你怎么办。

菲传回去,你疯啦?不可能的事情好不好?

就是说如果嘛。

没有如果,我只想听肯定的事情。

其实真的也是肯定的事情。

什么事?

你装什么傻?就是他们两个其实都喜欢你的事情。

好了,你现在怎么跟小K一样神经兮兮啦?我还以为你比他成熟呢。

原来你喜欢把我跟他比啊,那我郁闷咯。

郁闷啥,人家虽然傻,但你不能看不起人家。菲在写这句时特心虚,怕万一小K看见了要杀了她。

你就是不肯回答我。

好了,回答你就是,如果有这种如果,我就不怎么办。

什么不怎么办?

好啦,这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啦,我们都是好朋友好不好,别跟小K一样把自己脑子弄昏了。菲还是喜欢把小K拿出来说事。

嗯,我明白你的意思,不过我跟小K不一样,我把朋友的关系看得更重。告诉你一个秘密,那天你和阿照走过以后我和琦睡在你的衣服上,我那时真的好开心好开心。当时我给琦说个笑话,她笑了,很美很美,我脸红起来。我很希望那一刻时间能够延长,但是小K走了过来。他开始怒气冲天地骂我,那时我紧紧攥着拳头,我多么想告诉他,我就是跟他抢怎么样,我就是喜欢琦怎么样,可是我拼命忍住,我知道这样说出来,我们大家都完了,我们七个人就碎了,我将在琦面前再也抬不起头。我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忍着忍着,最后琦忍不住了给他一耳光。我当时很惊讶,也突然很开心,可是琦跑开以后我就彻底地心痛了。我知道还是我做错了。

菲看见这些话很震惊,其实她一直也能感受到,只是今天杰帮他证实了。她突然有点心痛,杰对琦的感情要远远大于她,她心里有小小的不平衡。

然后她传纸条说,你没有错啊,其实谁都没有错。有些感情我们衡量不清,只是因为我们年轻,那不是错误。

杰说,也许你说得对吧。不过现在我什么都不想了,我现在只想赶紧把高考给过了。

是啊,现在在我们面前的确是这个最重要了。

那我们的友情放第几呢?

高考和友情又不矛盾,为什么要排先后呢?

呵呵,也是啊。有时我觉得你真的很好,很善解人意,真的。

可是我不是琦啊,在你心里位置还是不一样的。

怎么,你吃醋啦?哈哈。

臭美啊你……

认真地说,我想和你做永远的好朋友。

永远是多远呢?

你还真较真儿哪。我也不知道永远有多远,要不我们定个见面的期限吧。二十年我们聚一次,确认一下,不就好了?

呵呵,这算是给我的承诺吗?

当然算。

那你能给琦什么?

这真是个难题,你难住我了。

好了,慢慢想吧小东西,你可以在二十年后告诉我,我能等的。

那好啊,就这么说定了。记住今天的年月日啊,二十年后见面可要准时。

你也要记住啊。老师看了我们好多眼了。咱不聊了吧。

嗯。下次再聊,今天我很开心。

拜。

告诉你,盛和学俊真的很喜欢你,他们分别对我提过。别看盛表面对琦好一些,其实他对你才是真的喜欢。你开心吧?

好了,谢谢你八卦公,拜。

菲把纸条最后塞给杰的时候,的确很开心。她想,她会永远记住身边这样的好朋友。

她琢磨着杰最后的话,心里的小花是朵朵开来着,但是她知道,这的确不能再挑明啦。小K的勇敢只能给大家带来不快,既然盛和学俊在装,她也就继续装下去吧。

她想,七个人能够彼此间体谅,宽容,彼此成全,如此难得。她希望这份感情能够走得很远很远。

她抱着那个二十年的承诺,幻想着未来。

她对自己说,我们会做二十年,四十年,六十年,八十年,我们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后记

我知道,你们都没有走远。闭上双眼,我感觉你们都在我身边。

第2章 淡蓝季节-1

没有铁路,就没有人回来,没有人离开了吧。

她就这样出现在他的生活里,虚拟的以及现实的,以非常普通的朋友的身份,向他问好,说些有的没有的话,什么都聊。她无比渴望了解他的一切,她细细地读着他博客里的每一行字,她反复地看着他们的聊天纪录,即使他常常会跟她说他心中那个她,她并不把这些看作很大的伤害,她通过这些了解他的所有细节。她期望慢慢融进他的生活,在他不知不觉的时候。也许,有一天,他会对她的突然失踪感到焦虑不堪,也许有一天他会真正意识到她的存在。

她就这样试验着,期望着,然后在这一年的冬天,突然地失踪。她出走时心跳得无比厉害,她无时无刻不在猜测着他是否会想念她。一个月后,她回来。一切,都已改变。

她没有哭泣,她说这是她自取其辱。但是在她倔犟地抬起头时,还是有泪水滑下来。

他一直在她的生活当中,他试图改变,他期盼着有一天她的生活能够因他而改变,哪怕只有一点点。他知道她对他厌烦和恐惧,但是他无法停止,他苦苦地爱着她,可是她却不曾对他有任何回应。他想要给她无尽的爱,他想要给她一切,哪怕是他的性命。终于有一天,她对他说:你为什么不去死?

于是他站在了高楼的楼顶,他眩目着,他知道他会毫不犹豫地跳下去,他对此毫不怀疑,可是,他走下来了,他没有跳下去。含着泪水,他从此不再哭泣,连微笑,也不再了。

她这样注视着他,在他的课堂上,看得都痴了,他知道这么多的东西,他对这世界有着这么不同的理解,他轻轻地挥舞着他的手臂,像一个伟大的魔术师,一个指挥家,一个首席提琴手。她拿着考卷去问他,他注视着她的眼睛回答,那一刻她觉得她是最幸福的人。

多年以后她离开了他的课堂,她拿着花和礼物回来看他,他还是老样子,讲话温柔而有力,注视着她的眼睛,他是如此温柔的一个人,一如从前。她看着他,阳光从窗口透过鲜花射进来,洒在他的头发上,她又看得痴了。

他冰冷地看着她,他说:那好,我走。然后他就离开。

他像一只蘑菇一样躲在阴暗的角落里,他不是不愿意别人走进他的心里,但是,所有走进的人都陷入了一种痛苦中。他总是在说:那好,我走。

他曾经是预言家,是所有人的审判者,可是,他现在该死的不想再扮演这样的角色。

他不停地出走,他远远地注视着她,看到她在别人的怀里幸福地笑,他知道他的出走是对的,她,已获得解脱。

是的,他是预言家,他早就预言了这一天,无论他自己是否愿意相信。

生活总是会慢慢地弄冷一个人,一节手指,一只手,一条胳膊,而后是整个人生。

他已经冰冷,再也没有人可以把他变得暖和。

在他的葬礼上,她没有哭泣,她操办完了一切,回到家,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般地生活。她知道他不爱她,他只是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而娶她。在婚礼的路上,她失去了她的新婚丈夫,以及未出世的孩子。他的兄弟们跟她说:嫂子,想哭就哭出来吧。可是她没有哭,没有。

她回到了空荡荡的家,像往常一样做了午饭,两人份的。她把一份放在她位置的对面——他总是喜欢坐在那看得到窗外风景的位置,这曾经使他心不在焉地听她讲话。她慢慢地吃下了午餐,却没有收拾碗筷。夜幕降临,她又坐到了他的位置,面对着对面的空盘子,吃掉了他的那份。

晚上睡觉时,她睡在床的一侧,把靠窗的那一侧空出来。每次他们缠绵过以后他总是会侧身拉开窗帘看看风景,发一会儿呆,她就望着他的微微突出的脊背。现在,她把这个侧的床空了出来,一如曾经。

就这样,她就这样过了很多年,背负着另一个人——中午做两人份的午餐,晚上只睡床的一侧。

他温柔地看着她,好像她是他最宠爱的鸟儿,他安静地听着她说着一切,叽叽喳喳的,没有什么比这个更令他安心的了。

他带着她去咖啡馆,在这个城市被保护地最好的旧城区,他们在只能放下一张桌子的阳台上喝咖啡。他总是用这样温柔的眼光看她,香樟树细密的树影落在她的身上,形成好看的花纹。

可是突然间,她愤怒了。她说:你为什么总是不说话?你为什么总是用这么迷茫的眼神看我!当然,她当初想要得并不是这样一个他。她曾经在他的课堂上深深地为他着迷,他优雅转身时的背影,他修长的手指,以及粗心落在手指上淡淡的墨痕,最关键的是,他知道这么多东西,她痴迷地记下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每一个词。

可是现在,他不再对她述说,他总是在那里沉默,这只是她不得不说些什么来填补他们之间突兀的空白。终于,她厌烦了,她提出了分手,那一瞬间,他打翻了桌上的杯子,她突然发现他是这么笨拙,她站起来走了,她找到一个能告诉她许多东西的人,常常和她谈论着她完全不明白的哲学和股票,这样她才找到了她的幸福。

不幸的是,那个总是和她高谈阔论的人终于厌烦了装渊博这种把戏,她的人生,除了那些难以理解的哲学和股票,不再剩下什么了。

“您把自己定位在哪个角色?”

“我?我又何时曾有过被爱的资格呢?”

第2章 淡蓝季节-2

如果南瓜有思想的话,它一定会逃跑,而不是做万圣节的玩偶。如果故事可以重新开始,小草先生还是会爱着白雪小姐。就算白雪小姐不知道,他也一定会爱着,继续爱着,却从来不告诉她为什么。

——题记

轰隆隆,铁皮火车穿过无数山洞,刚才还不觉得冷的夏木小姐打了个喷嚏,毕竟到了北方了,气温果真不一样,她搂紧了衣物。虽然冷,但夏木小姐还是鼓起勇气打开半截窗门,探着头,看着城市的风景。呀,这就是传说中的北方,虽然火车还在夜里的郊区边沿行走,但细微的几处灯光还是透着城市的色彩,北方的房子建筑跟南方不太一样,那些墙仿佛是灰灰的,夏木小姐想,这就是他的城市。跟想象中的有点区别,但依然亲切。

夏木小姐回头看了看身后车厢,长长的铁皮车厢像一条绿色的小蛇,夏木小姐看着火车一点点进入城市,心想,会看到雪么?白白的雪,像棉花一样柔软,如果能下一场大雪,就算再冷,我也要躺在雪上美美睡一觉。她想着,突然笑了起来。车厢外星空一片灿烂,月儿弯弯,星河也仿佛比南方好看,看着看着,眼前突然间看到一小团云雾,是水塔烧开的水气么?她不知道,夏木小姐只知道北方有暖气,高高的烟囱冒着纯白的烟团,房间暖暖的。暖是一种什么滋味?夏木小姐不知道。

寂静的夜里,一个人在城市高空里飞来飞去,四处游玩,是最幸福不过的事了,隐形人在高空里盘旋着。其实他会飞,但他依然喜欢偷偷趴在夜里出走的鸟的身上飞,用他的话来说,夜里出行的鸟,跟半夜爬出主人身体的隐形人一样孤独,孤独的灵魂,应该相互帮助。隐性人和鸟一起飞的时候,喜欢给鸟唱歌,他唱的是一首民谣歌曲,叫《冬天的树》:“我在这里等你,等成了一棵冬天的树,把对你的思念开成了花朵。”每天,隐形人出走时都唱这么一首歌,他见过不同的鸟,有的鸟忧伤,有的鸟快乐,有的鸟淘气,有的鸟单纯,他给不同的鸟唱歌,但鸟从来听不到他的声音。因为他是隐形人,鸟看不到他。

这个隐形人的主人是个工作狂,白天从不休息,只有晚上睡觉,虽然,很自然的,他也只有在晚上才有机会从沉睡的主人身体里爬出来。所以,他管自己叫夜先生。夜先生从房间出到外边的方式有很多种,一般他喜欢从烟囱里钻出来。肚子一收,往上一吸气,往下一喷,呼一声,隐形人就从烟囱飞出来了。

今天夜先生的主人睡得有点早,他很早就飞出来了。“哇,还没见过这么美丽的星空。”夜先生感叹着。时间还早,主人一时间也不可能醒来,隐形人夜先生决定到郊区走走。最近主人太累了,最近他要准备一个艺术展,主题是:春天精神。主人买了很多废纸、麻布、绷带,加上他的颜料画笔,整个房间里乱成一团。主人每天都在房间里搞创作,真没劲!夜先生想着想着,忽然听到了火车轰隆隆开过的声音,呀,这是他第一次看到火车。他的主人老想坐火车,他也以为自己能体会体会坐火车的感觉,但他主人只是想,印象里他从没坐过,就连火车票都没见他买过。今天,能看到火车,真是兴奋。原来火车是一节节绿色的铁皮箱连在一起的,火车头的窗户是眼,探照灯是鼻子,前面的车轮是胡子,火车的正脸像猫头鹰,又像青蛙,还像戴眼镜的主人。夜先生想着想着,就笑起来了,有个滑稽的主人也不错,主人是可爱的。他想着,俯身向前,一个缓冲,贴到了火车上,他跟着火车一起飞。

不知为什么,从火车进入S城区域后,夏木小姐就突然想写点什么了。她拿出随身携带的小本子,开始勾勒属于自己的故事:

从前,有个叫木木的小女孩。五岁的时候,她的妈妈就走了,听说跟一个诗人私奔了。木木被寄养在一个叫狐狸的女人家里,听说狐狸阿姨是妈妈的好朋友。五岁的木木跟着单身女人狐狸一起生活,渐渐的,木木开始懂事,发现总有不同的男人闯入她的家里,那些男人和狐狸阿姨拥抱亲密。木木讨厌那些满口烟味的男人们,她做了好多恶作剧,例如在男人脱下的皮鞋里放图钉。看到男人们一次次出糗,木木哈哈大笑。

直到有天,一个穿白衬衣的男人出现在她家。那天是狐狸阿姨开的门,看到这个白衬衫男人,狐狸阿姨愣了。他们看着对方,足足看了十分钟。狐狸阿姨让男人进来了,倒水,沏茶,木木记得那天的空气是潮湿的,房间里有茉莉花的气味,嗯,是花茶。那是第一次木木没看到男人和狐狸阿姨有亲密接触。他帮狐狸阿姨收拾了房间,描了眉毛,画了唇彩,早上来的,下午就走了。当天夜晚,狐狸阿姨哭了。木木跑过去给阿姨擦了眼泪。那人真好。木木对阿姨说。阿姨说,是啊,真好,可是阿姨老了,配不上他。我也喜欢他呢,木木轻声说着。阿姨听了哈哈大笑,她说,那你以后嫁给他吧,反正你还小。木木听完,就当真了,嗯!我以后一定要嫁给她,但是我去哪找他呢?他会不会老啊?狐狸阿姨听了,笑得更大声了,去北方,去北方找他,他不会老,好男人不会老……

若干年过去了,当年七岁的小女孩木木到了十七岁。一天夜里,她趁狐狸阿姨和某男人狂欢时偷偷逃了出来,爬上了一列北上的火车。木木在想,自己也许因为流着和妈妈一样的血,所以总是那么奋不顾身。不知道当年妈妈跟那个游吟诗人私奔的时候,是不是也是这样的,紧张而刺激……

夏木没写下去,木木的寻找跟她的寻找一样,也许根本没结果。她有点伤感,起身,拿出纸巾,准备去洗手间洗把脸。夏木小姐离开座位时,夜先生就从窗户的缝隙里钻了进来。他把脸贴在夏木小姐的本子上看,咦?这故事怎么那么熟悉?我是不是应该帮她继续下去?夜先生想着,只见夏木小姐已经回来了,他赶紧跑到夏木小姐后面的第三个座位上,虽然是隐形人,知道别人看不到自己,但夜先生还是有点羞涩,他不敢正面去看夏木小姐,只是远远地,从后面,从侧面去看,夜先生对夏木小姐有种特别的好感,难道这就是人类常说的一见钟情么?夜先生不知道,已羞红了脸。夏木小姐的精神显然比刚才看起来好多了,没那么忧伤,她在笑,不知道笑谁,隐形人走到她跟前,用手在她跟前恍了恍,还好,夜先生的表情,她看不见。

火车进站了。夏木小姐把行李拿好,出站。隐形人就跟着她,突然,夏木小姐被迎面而来的一个男人撞了一下。等她发现时,手包已经不见了。那男人逃上了一辆摩托车,飞驰而去,看着男人远去的背景,夏木小姐难过得哭起来。隐形人一看,突然愣了,三秒钟内,他的思维出现了莫名其妙的短路。三秒钟后,隐形人开始飞奔,有什么能快得过我呢,他得意地笑着,嘿嘿,傻瓜,让我帮你拿回包吧。只见隐形人跑着跑着,他赶上摩托车了,接着,双手一伸,手指牢牢抓住了男人怀里那个包。男人还来不及反应,包就已经不见了。

隐形人把包放在街口拐弯处的一个台阶上,夏木小姐刚好走过那里。一看到包,她就像童年的孩子找到丢失了的玩具一般,紧紧地抓到了怀里。隐形人还想多看她几眼,但他必须得走了。

小草先生从梦里醒来的时候,双腿还是酸酸的。他做了很多奇形怪状的梦。他梦到自己坐上一辆铁皮火车,火车轰隆隆,过山洞,火车开完南方。一想到南方,小草先生是窝心的痛。南方啊南方,我的梦魇。我又怎么敢踏上南下的火车呢?小草先生想着,他还梦到自己参加马拉松赛跑,他的老师,那个胖胖的长跑教练就在操场上开着摩托车监视他训练,他所要做的就是一圈接一圈地跑,跟着摩托车跑。感觉跟回到学生时代似的呢!小草先生想着。他突然笑了,对的,在梦里他仿佛看到她了,“真好,在今天的梦里,我又梦到你了,你坐上北上的火车,一个靠窗的位置,你的手上拿着你写给我的信。”小草先生说着,笑了笑。

好久没有这么早起床过了,才清晨五点,可以看着城市天空是如何亮起来的。最上面的一层是深邃的蓝,最接近地平线的是郁金香的那种橘红。慢慢的,两种颜色混在一起,过度,最后成了毫无瑕疵的白。这是北方冬季清晨的感觉,属于北方的美学。

小草先生在画室里草草画了几笔,把废纸、麻布、绷带什么的折腾了几下,七点了,他收拾东西去学校讲课。今天讲的是美学定义的演化。小草先生开的那门课,叫我的美学,选修课,是学校为了丰富学科专门给小草先生开的。小草先生平时是个自由职业者,拍拍照片,画点画,设计点什么,但他一上起课来就一本正经。用他的话来说,他的课不仅仅为了学生而上,更是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开。

“可惜最近的人浮躁很多了,这个娱乐的年代,很少人懂得美,美学的定义也宽泛了很多。”小草先生看着讲台下的学生,讲着课。他不知这里的学生有多少是认真听的。有每节课都必到的人,也有怀着猎奇心,只想看看这个艺术圈的王老五讲课到底是怎么样的人。小草先生在圈子里的名气很大,一提到他,人家就说:“小草先生这个人啊,脾气怪怪的,架子很大,从不修改作品,不过他的作品总是很特别,你不得不佩服他。只是,让人想不明白的是,这个老先生到现在还没结婚,也没见他和什么女的来往过。仿佛是个不近女色的书呆子。”

然而,对于小草先生来说,无论下面的学生到底有没有兴趣,只要下面还有一个学生,他就会努力把课讲好。这样的想法,他坚持了很多年了。“一开始的美是建立在某种特征之上的,是一种肯定。”小草先生认真地说,下面有人提问:“先生再解释清楚点好么?”

“好,”小草先生笑了笑,“例如观赏性的金鱼,金鱼有闪烁夺目的鳞片,有不同体形,有的像橘子,有的想梳子,金鱼也有不同的颜色,黑的、红的、蓝的、黄的。这些就是金鱼的一些小特征,这些特征组合起来,刺激了我们的眼球,我们就觉得美。”小草先生说完,大家对他的解释还比较满意。不过,还是有人提问,“那最原始的美算不算是一种口味问题?例如,我喜欢长头发、双眼皮、鼻子挺挺的女生,这样算不算是一种美啊?”一个男生说着,他说完,大家都笑起来了。“当然算是一种美,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审美观,例如唐朝,喜欢丰腴的女人,又例如现在,喜欢瘦一点的,这就是美。”

“那小草先生喜欢怎样的女孩子啊?”突然,下面有个淘气的男生问,他的一句戏言让小草先生脸红了。“是啊是啊,小草先生喜欢怎样的女孩子呢?”下面的学生一致起哄,小草先生有点招架不住了。“这,这个,没什么特别喜欢的,也没什么特别不喜欢的。”“哇,小草先生害羞了。原来先生还会害羞啊。”“小草先生是不是太博爱了啊。”“说嘛说嘛,小草先生到底喜欢怎样的女孩子。”学生们一次次追问,小草先生使劲想了想,是啊,我喜欢怎样的女孩子呢?

“她头发很长,又黑又卷,皮肤看上去很白,单凤眼,有点古典气质,她笑起来很舒服,我喜欢她笑。可她不怎么笑。我也就看过她笑了几次。”小草先生说得很动容,回忆真是件让人痛苦的事。“她给我做了好多事情,我挺喜欢她的。我答应过她一件事,但我没做到。”他说完,下面的学生都安静了。四周一安静,时间仿佛停止了,这才让小草先生的脑子恢复过来。“刚才同学问到的喜欢哪一类女孩子,这其实已经不属于最开始的美学范围了,最开始的美学范围,是大家都觉得美才是真的美。想我们刚才讨论的这个,你觉得好看,而我不觉得好看,这样的观点,已经被归入到第二种美学里了。”小草先生停了一下,调整好思路,说:“第二种美已经从物体特征这样的外表层次发展到观众的内心世界里了。这种美强调的是个人。简单说吧,你吃一个东西,只要你自己觉得好吃,那就是美。你听音乐,觉得这音乐好听,这就是美。又或者,你喜欢一个人,想念她的时候,你牵肠挂肚;看到她的时候,你欣喜若狂;知道她生病时,你的担忧与痛苦,这些其实都是美。”

“按小草先生的说法,那爱也是一种美了。”刚才淘气的男生反应很踊跃。小草先生点点头,“对。”“那小草先生现在美不美啊。”这个男生总是喜欢刁难老师。“是啊,小草先生现在美不美啊。”又一个同学加入提问当中。小草先生说:“我有喜欢的人,我那也是种美吧。但我不知道人家还喜欢不喜欢我,我就不知道人家美不美了,可见你们问问题还不够水平喔。呵呵。”小草先生笑出声来,因为时间已到,下课了。“今天的课上得有点紧张。”小草先生走出教室时,仿佛听到有谁在说这么一句,他四处看了看,没有人。

小草先生睡了一小会儿午觉。想念夏木小姐的隐形人从他身体里钻了出来,“咦?那是谁?”隐形人看到有个女人坐在椅子上看着他的主人,那女人一头浓密的黑发,又长又卷,她看着小草先生,不时还用手碰碰他的脸。确定女人不会伤害主人后,隐性人就飞出去找夏木小姐了。他寻觅着夏木小姐的气息,每个人都有特殊的气味,有的人是清淡的香气,有些人是奇怪的臭味,隐形人记得夏木小姐的气味是茉莉加栀子的混合感觉,他在城市上空盘旋,凭借直觉寻找着那样一种气味。是夏天,清爽的夏天,干净的雨后,花瓣上的露水。隐形人想着,飞到城市的西边,在一所小房子里,他找到了夏木小姐。

夏木小姐显然是累了,她躺在床上睡着,隐形人摸了摸暖气是否够热,不够热的话,他又使劲扭了扭管道上的开关;他检查了房间里的水壶还有没有开水,偷偷给夏木小姐烧了点水;他还给夏木小姐盖了被子,夏木小姐睡觉时候挺可爱,发出微弱的气息,像一只小兔子。隐形人留意到她的头发。现在的女孩子都怎么了,都喜欢这种长长的大卷发啊?昨天夜里在火车上夏木小姐戴着帽子,他看不出她的头发,今天看到了,原来那么长,那么密。怎么跟主人身边的女孩一样?隐形人想着,他又要走了。

小草先生醒后睁开眼,朦胧中仿佛觉得旁边仿佛有个女孩子,混沌中,他看到那女孩穿着斑马线的衣服,头发又长又卷,莫非是她?小草先生揉了揉眼睛,仔细一看,谁也没有。她又怎么会出现了?小草先生觉得从昨夜起,自己就病了,今天早上的梦,刚才上课的时候,还有现在,小草先生都觉得她在身边,在学校某一个地方看着他,怎么可能?都十八年没见了。小草先生现在都四十一岁了,二十三年前的那个私奔梦,早就完了。

小草先生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家画画去了。春季精神,小草先生还没一点头绪。他上了公车,虽然年纪有点大了,他依然显得清瘦俊朗,他的头低低的。那是午后两点的公车,乘客稀少,小草先生看着窗外冰冷的风景,嘴里哼起一首歌:“我在这里等你,等成了一棵冬天的树,把对你的思念开成了花朵。”哼着哼着,小草先生竟然笑了起来。哈哈,多大一把年纪了,还哼民谣。我今天到底怎么了。竟然唱起这首歌曲来了。那时还年轻啊,我一心想画画,虽然父亲让我去当警察,但为了她,我还是选择了画画。那时的她,也相当年轻啊。“去私奔吧?”每一个云淡风轻的日子,她都这么说。“好啊,去私奔,但我们去哪呢?”小草先生问,“随便乘上一辆南下的火车,火车停到哪,我们走到哪。”小草先生笑笑,捏一下她的鼻子:“好,等毕业后我们就私奔。”

夏木小姐起床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了,她看了看房间,房间里仿佛有了什么变化,但具体是什么,她不知道。房间暖暖的,她有点渴了,用手一提,壶里竟然有开水。她泡了杯咖啡,看着窗外的夕阳落下,美美地喝上一杯咖啡,感觉还不错。夏木小姐看了看桌面的小本子。昨天在火车上的故事还没写完。

木木来到这个北方的陌生城市,她试图在灯红酒绿的街道上寻找那个记忆中的白衬衫男人。曾经听过狐狸阿姨说,这个男人叫J先生。木木在城市里寻找J先生的下落,听说J先生是个鼓手,她跑到了城市每一个酒吧,看里面是否有乐队,是否有个叫J先生的鼓手,老鼓手。她又听人说,其实J先生不是鼓手,打鼓只是她的业余爱好,他真正的职业是画家,他给很多女明星画过画,但他从没和任何女明星有染,他是个干净的画家。木木笑了笑,她有跑到城市里所有的画廊,打听是否有个叫J先生的画家喜欢白衬衫……

夏木小姐看着昨天晚上睡前写的文字,笑,她穿好衣服,走到路上。看着这个城市的每一个细节。她不知道到底在哪个角落,妈妈遇见了爸爸。她甚至不知道爸爸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以前看书,书上说,女儿像爸爸,夏木小姐想爸爸的时候就对着镜子照啊照。眉毛、眼睛、鼻子、嘴角,到底我哪个方面像爸爸。夏木小姐一个人逛了下城市唯一的步行街,吃了甜蜜的泡芙,走得累了,天又那么冷,会下雪么?她躺在床上,靠着暖气,不知怎么,就睡过去了。冬天来了,大家都很贪睡。

小草先生在画室里折腾了半天,画了个构图,在“春季精神”那个主题展览里,他决定做一个火箭系列。他觉得城市里的男女到了春天都会活跃起来,像跳动的音符,而他们的一个眼神、一个表情、一句话语、一个拥抱的姿势、一个倾诉的冲动,其实都可以看成“火箭”。火箭成了一种青春萌动的暗喻。小草先生想着,突然觉得饿了。他已经好久没有认真吃过饭了,今天,他决定吃顿好的,当是犒劳犒劳自己,能有个好的创意不容易。好歹今天终于把参展的主题想好了。

楼下新开了家川菜馆,小草先生突然想吃鱼了,就点一个水煮鱼吧。小草先生点完菜,耐心等着。突然间,咯吱一声,门开了,进来一个女人。她的卷发长到腰际,乌黑发亮,小草先生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女人刚好坐在小草先生斜对面的位置。女人低着头点菜,当她把头抬起的时候,小草先生惊讶得差点叫了起来。怎么可能?天下竟然有如此相像的人。小草先生仔细看了看,真的很像,他咬住了自己的嘴唇。对面的女人简直跟她一模一样,但是,时隔十八年,她怎么还没变样。恐怕是我眼花而已了。小草先生想着,收回了眼光。

服务员端着水煮鱼上来。小草先生突然对跟前斜对面的那个女人很好奇,他叫来了服务生,问,对面那个女人点了什么菜啊?服务生纳闷地看着他,说,没有啊,对面没有女人。小草先生说,怎么会?明明就坐在那里,靠着墙壁,你没看到么?卷头发,她嘴角还有颗痣。是啊,嘴角有颗痣,那不正是她最明显的特征么?服务员看着小草先生,依然很纳闷。你说什么啊?我听不懂你说什么了。服务员皱着眉头。走开了。

她也会点水煮鱼么?小草先生心想,以前的日子,大学,他和她就一起去吃水煮鱼。一盘热腾腾的水煮鱼,新鲜的白菜、脆口的豆芽、嫩滑的鱼肉,最适合两个人吃了。以前吃鱼的时候,他总给她挑刺,她就慢慢地等着他。冷不丁的,用餐巾纸擦擦他嘴角的小油迹。两个人乐呵呵地笑。小草先生看着她,再也忍不住了,他要走近一点看,近一点,再近一点。

他站在她跟前。看着她,王离,他轻声叫了几下。

女人慢慢转过头来,看着他,你是叫我?

小草先生点点头。你,你像我一个朋友。

谁呢?

像我一个朋友。

朋友?

嗯,是的,一个我喜欢过的女孩子,她比你大十八岁吧,十八年前的她跟你现在样子差不多。

哦?那你很喜欢她么?

是的,我很喜欢她。

那你怎么没和她一起呢?

她走了。

喔?她为什么走了呢?

她私奔了。

和另外的男人么?

不是,她本来想和我一起私奔的。

后来呢?为什么你没有和她一起私奔?

我那天没出现。

为什么呢?你不爱她么?

不,不对,不说这个了,你叫什么名字呢?

白雪。

哈哈,这真是你的名字么?今年冬天不知道会不会下雪,倒让我看到白雪了。

女人不说话了,小草先生见她不说话,问,你有电话么?

有的,67693235,你可以打这个电话找我。

女人说完,走了。小草先生不知道她为什么刚坐下就走。他看着她的背影,轻轻地叹了口气,哦,白雪。

当天夜里小草先生边吃水煮鱼边喝了好多啤酒,回到家,双腿一伸,就呼噜呼噜睡着了。隐形人从他身体里又钻了出来。隐形人直接飞去了夏木小姐家里。他想念她了。

夏木小姐正在桌台上写字。她的故事继续编织着。

终于,木木在一个别致的画廊里找到了J先生,时隔十年,J先生已经老了,不再是曾经那个明朗年轻的男人了,J先生依然很瘦,他有点苍老,眉宇间还是流露着干净的气息。木木出现在J先生的跟前,她想对他说,还记得我么?七岁的时候我想要嫁给你的。但木木什么也没说。她在J先生的画廊里走来走去。要买画么?J先生问她,亲和地。不。她心跳很快,十年了,没有听到他的声音,现在听来,还是那么的有夏天的味道。木木终于找到她要找的J先生,但那个白衬衫男人已经不认得她了,他问她,小姐,要买画么……

隐形人看到夏木小姐写的文字后很郁闷。怎么可以这样子呢,木木为什么不直接告诉J先生啊,明明是她要找他。隐形人很难过,他对夏木小姐的故事很不满意,他想着有什么办法可以改写这个故事。他脑海中木木的故事应该是这样的:木木找到了她想找的男人,并和他很好地生活在一起。这才是童话里应该有的结局。隐形人很善良,他不愿意看到明明可以在一起的人被分开,海角天涯。

夏木小姐看着自己写的文字。突然说,你是什么时候来的呢?她一说,隐形人愣了一下。她怎么自言自语呢?她又说,从火车上我就看到你了,你为什么跟我来到这里啊?隐形人又挠了挠头,怎么可能?她竟然能看到我?隐形人莫名其妙地站在她的背面,看着她。怎么了,还想跟我捉迷藏么?夏木小姐笑了笑,她弯弯翘起的嘴角,像一小朵莲花。“谢谢你,那天,谢谢你帮我把手包抢回来。”她转过身来,对着隐形人说。

“啊……你能看到我啊?”隐形人看着她的眼睛,心像迷途的小鹿,扑通扑通地跳。

“当然咯,”她说,“喏,这里,这里,这里,你的眉毛,眼睛,鼻子,还有嘴唇。”她说着,用手指了指。

隐形人当场就傻了:“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看到我,我是隐形人!”

“隐形人?”夏木小姐看着他问,“隐形人是什么东西?”

“隐形人就是隐形人啊,每个人都有隐形人,有的隐形人是开心的,因为他主人最深刻的那部分记忆是开心的。有的隐形人是难过的,他们每天都会哭,因为他的主人最难忘的那部分记忆是痛苦的。隐形人是透明的,没有人看得到他。”

“那为什么我能看得到你呢?”夏木小姐问,“你不是说你是透明的么?”

“对啊!”隐形人说,“奇怪了,你怎么能看到我呢?你能看到我,这表明我的主人也看到过你的隐形人。一般人是看不到其他隐形人的,能看到别人的隐形人表明,你最难忘的记忆和我主人最难忘的记忆之间有交叉。所以你才能看到我。我的主人也才能看到你的隐形人。”

“真的么?你叫什么名字?隐形人。”夏木小姐问。

“我叫夜先生。你呢?”

她想了想说:“我叫夏木,就是夏天的木头的意思。”

隐形人听完,笑着说:“你的名字真好玩,夏天的木头,到了冬天就成为一棵树了吧。”

夏木小姐一听,当时就愣了:“啊?你怎么也知道这个啊,我小时候最喜欢的歌曲就是那首民谣《冬天的树》,我一出生就会唱了。”

隐形人一听,奇怪了。“你怎么也会唱这个,但是你唱的是我唱的那首么?”他想着,问,“你那首冬天的树是怎么唱的,我也会唱,我主人老唱。不如我们一起唱吧,看看我们会的是不是同一首……”

“好!”夏木小姐听完,“一,二,三。”

他们唱起来:“你像一阵春风拂过了我的生命,却只留下一段伤心给我,让我无法寻觅你的影踪。我在这里等你,等成了一棵冬天的树,把对你的思念开成了花朵,静静守候着你经过……”

不知道唱了多久,唱完了,隐形人和夏木小姐都泪流满面了。

“这是我主人最喜欢的歌曲,他错过了一个女孩,从此,他的记忆就停留在那年的冬天。”夜先生说。

“是么?这是我一出生就会唱的歌曲,估计是我妈妈怀我的时候老给我唱吧。”

“你妈妈?”夜先生听完,激动地问。

“是啊,就是这个。”夏木小姐从手包里拿出一张照片,“给你看这个,这是我妈妈的唯一照片。”

夜先生仔细一看,天,那女人不就是今天中午他看到的那个坐在小草先生旁边的女人么?长长的卷发,黑得发亮。

“这是你妈妈?”夜先生问。

“是啊,这是我妈妈。我妈妈一个人跑到南方生下了我,后来她就不知道哪里去了。”

啊?你妈妈,一个人,南方,生下你……莫非?!夜先生没敢想下去。

“我的主人叫小草先生,你可以去找他,他在这里比较有名气。只要问问别人,大家都知道小草先生住哪里。好了,我先走了。”隐形人说完,一转身,消失了。隐形人走了之后,夏木小姐想了想,把木木的故事继续下去。

J先生问木木是不是要买画的时候,木木愣了一下,她犹豫了半天,终于对J先生说,你帮我画一张肖像吧,就画我,画你眼中的我。木木没想到J先生竟然答应了,他问木木,你什么时候有空呢?我画一张肖像大概要一个半小时,木木不知道怎么回答……

小草先生酒醒后洗了把脸。他揉了揉眼睛,仔细想了想,终于拿起电话拨下了那一串数字,67693235。电话是夏木小姐接的,电话声把她吓到了。她新租的房,怎么有人知道她的电话?她拿起电话一听,是个男人。

“喂,你找哪位?”夏木小姐问。

“是白雪么?”听语气,小草先生显然很紧张。白雪?!?夏木小姐一听,咬住了舌头,白雪?那不就是我妈妈的名字么?妈妈生下我后就消失了,每次我问阿姨,我的妈妈叫什么名字,她们就说,你妈妈叫白雪,在一个北方下雪的日子,你妈妈来到这里的。想到这儿,夏木小姐提高了声音问,“你是谁?”

“我叫小草,你可以叫我小草先生。”

夏木小姐一听,当场呆住了:“小草先生?你说你是小草先生?”

“对,我是小草先生。”

“那,你会唱歌那首歌么,《冬天的树》。”

“会啊,当然会,那是我唯一会唱的歌曲。”

“你爱她么?”

“什么?”

“你为什么要抛弃她?”

“什么?”

“你知道她有多爱你么?”

“什么?”

“冬天的树,你知道那棵冬天的树有多爱你么?”夏木小姐歇斯底里。

“你是谁?到底是谁?是白雪么?我们吃饭时见过的。”小草先生小心翼翼地问。

“你能帮我画一张画么?你就来我家画,我要看着你画。对了,我想吃橙子。你给我带点橙子吧。”

“什么时候?”小草先生问。

“明天,明天早上。”

“你家住哪里?”

“青石街31号。”夏木小姐说完,挂了电话。

那一夜,夏木小姐失眠了,小草先生也失眠了。夏木小姐的隐形人没有出来,小草先生的隐形人也没有出来。夏木小姐用笔在本子里写着:

木木约了J先生去她家给她画一张肖像……

第二天,小草先生买了一袋橙子去了青石街31号。夏木小姐打开门的时候,她看到了小草先生,笑了笑。

“我漂亮么?”她问。

“挺可爱的,跟我的学生差不多。”小草先生显然很腼腆。

“知道么?我从不吃橙子,但是,今天,我想吃了。”夏木小姐看着小草先生手中的水果说,“我从小就不喜欢吃橙子,估计是我妈妈吃太多了。你一定带了调羹吧。”夏木小姐看着小草先生问。

“嗯。”小草先生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调羹。

“果真如此,你还跟十八年前一样,喜欢用调羹来剥橙子。先从橙子下面开一小口,然后把调羹贴着果然慢慢地塞进去,一点点往里面推,果肉和果皮就会分开,我说得对么,小草先生。”

听着她的话,小草先生当时愣了。她到底是谁?

“知道我为什么会来这里么?我来这里只是想找一个人,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找到他。昨天,我好像找到他了,今天,我约他到我家,结果他来了。呵呵,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私奔梦。”她说着,小草先生手中的水果落到地上,像散落一地的珠子。

“小草先生,不如我给你说一个私奔的故事吧。”夏木小姐看着小草先生,说,“从前,有个女孩爱上了一个男孩,但男孩的爸爸很不喜欢这个女孩。他想尽了一切办法阻挠他们在一起。女孩和男孩一直偷偷约会。每次被父亲看到,男孩总要挨打。但他们还是努力坚持着他们所谓的爱情。就这样,从小学,到高中,到大学,他们都在一起。而男孩子的爸爸从来没有放弃过对这对男女的阻挠。他对男孩说,你不能和她在一起。可男孩从不听父亲的话。后来,这两对男女私订终身,在一个冬天的夜里,女孩把自己全部给了男孩子。他们决定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就爬火车,私奔。男孩说他要回家拿点行李然后再走,女孩答应了,乖乖在火车站等他,结果等到中午,男孩都没有来。后来女孩就走了,随便上了列火车,去了南方一个陌生的城市……”

夏木小姐说话的时候,小草先生就咬着嘴唇听着,他不知道说什么。夏木小姐说完了,小草先生他长长叹了口气,看着女孩无奈地笑。

“这是你说听到的关于私奔的故事。你知道的是结果,你却不知道为什么。关于私奔的真正故事是这样的,从前,在一个混乱的城市里,有一个女孩,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父亲做什么。在同样的城市里,有一个男孩,他同样不知道自己父亲做什么。女孩和男孩从小就一起玩,一起生活,女孩很喜欢男孩,男孩也喜欢她。他们一起上学,一起在课堂上说悄悄话,就算课堂上老师提问,男孩也偷偷保护着女孩,帮她回答。男孩的父亲一直反对他们在一起。但父亲从来不说为什么。他越来越歇斯底里,每次一看到男孩和女孩走在一起,就轰然大怒。他用皮带去打男孩,却从不告诉男孩为什么他要打他。男孩女孩慢慢长大,终于有一天,他们私定了终身,为了证明彼此相爱,女孩把自己的全部给了男孩。他们在一晚甜蜜后决定第二天私奔,地点是郊区的火车站,女孩说,我们赶明天最早的一列南下的火车,无论通向哪里。男孩突然想回家多带几件衣服,于是答应女孩他去去就回来。男孩回到家,看到躺在病床上的父亲。他的手受伤了,血染湿了他的上衣。男孩那一刻才知道父亲原来是警察。他听到父亲的手下不停称赞着父亲,听说父亲他们歼灭了城郊一个地下贩毒组织,男孩的爸爸立了大功,贩毒团伙被一网打尽。那个团伙的头目,逃跑时抓住了一个路人做人质,他还没来得及搂紧人质,结果男孩的父亲开了一抢,那个毒枭头目给毙了。看到那个头目的照片,男孩才知道,原来他就是女孩的爸爸。男孩在那一刻放弃了他们的私奔梦,他想到孤独的女孩,想到女孩孤独的妈妈。他很沮丧,根本不能接受现实,他不知自己怎么面对女孩。又怎么跟她说?当男孩赶到车站时,女孩已经不见了。他很想找女孩,但他找不到,面对着一列列呼啸而过的火车,他的脚步定格了。他转过身来,看着中午的太阳深深抽了口气,他的女孩走了,他的新娘走了。”小草先生说到这儿,停了一下,夏木小姐听到他哽咽的声音。难道这一切都是真的?十八年前,在那个混乱的年代……夏木小姐不敢想下去。

“男孩在火车站等了一天一夜,他确定女孩是不会回来了。他有点后悔自己回来太晚。知道女孩父亲被击毙的时候,他想到了女孩的妈妈,他突然觉得他们不应该私奔,女孩的爸爸死了,只留下她妈妈一个人孤零零生活。在剩余的日子里,男孩毕业了,并成了一个美术老师,他留在了这个城市,这十八年来,他一直照顾着三个老人,他的父母,还有那个女孩的妈妈。他足足等了她十八年,但她从来没回来过。”小草先生说完,鼻子一酸,终于没忍住眼泪。

“我今年十七岁。我也不知道我妈妈哪里去了。”夏木小姐说完,什么也没说,她慢慢地给小草先生拾起地面的橙子,然后,离开。她跑到郊区的火车站,跑上一列即将出发的火车,终点到哪里,她不知道。她在火车上神经质地大笑。忽视身边所有人。

她在火车上写着没有完结的故事:

画画的时候,木木一直盯着J先生,她记住了他的眼神、他的呼吸、他的举止。J先生很不好意思地画着。突然木木对他说,不如,我嫁给你吧。J先生爽朗地笑着,哈哈,你都可以做我女儿了。木木听着,笑了笑,是啊是啊,我开玩笑的。J先生,你一定还爱着狐狸阿姨吧,木木问。J先生一听,狐狸?你是谁?木木笑了,是啊,怎么会有一个男人还记得十年前的一个七岁小女孩……

夏木小姐把故事写完的时候,打开了窗户,她把纸张撕得粉碎,那些过去的故事灰飞烟灭。这样的结局比较让她满意,她找到了这个男人,并且知道了他那天没有出现的原因。夏木小姐不知故事真实性有多少,就算是杜撰,她也被男人的诚意打动。她总算松了口气,缅怀完母亲的爱情,她可以全身心地投入自己的爱情中去了,列车终点到哪?她不知道。正如她不知道母亲在哪里。

火车一如既往,毫不留情面地穿越无数山洞,轰隆隆,轰隆隆。

小草先生终于取消了“春季精神”展览的那个“火箭”系列。城市里充满了暗喻,但暗喻的同时也意味着误区。冬天说,春天的来临只是一场意外。小草先生用所有的颜料画了十八颗树。那是冬天里的树,白白的背景,孤独而突兀的树,单调苍白,充满未知的希望,或者,只是绝望。

展览开幕那天,小草先生跟很多朋友一起布置场地。带着渔夫帽的小草先生显得充满了活力。他把十八张画排成一个方阵。把整个展览厅布置成一个森林。在其他作者跳动、鲜活的艺术作品中,他的作品让空间像一片仙境。纯洁无暇,美得失真。

展览历时七天。每天,小草先生都会去展览厅看一看,他站在自己的作品中间,安静地剥一颗橙子。然后眯着眼,轻轻地咬下一口,品尝着果肉的味道。他想着夏木小姐的话:“她喜欢吃你剥的橙子,她喜欢看你剥橙子,她喜欢学着你的方法剥橙子。她一直觉得你很有才华。我没见过她,没听过她说话,不知道她的声音,她的故事,我都是从她的日记本里看到的,她是那么地爱你。可是你不知道。你的每一个小细节,她都记得的。一个女人不是随便就能跟一个男人私奔的……”小草先生笑了笑,算是一种欣慰。风从展览厅的空间缝隙里吹来。抖动着那十八张画。风仿佛在唱一首歌。会唱的人一起唱,一,二,三。

“你像一阵春风拂过了我的生命,却只留下一段伤心给我,让我无法寻觅你的影踪,我在这里等你,等成了一棵冬天的树,把对你的思念开成了花朵,静静守候着你经过。我是一棵冬天的树,我在想你;我是一棵冬天的树,我在等你,我知道这一切都无法有结局,我只能够把这一切放在心里……”

小草先生想起了很多,很多很多。她从没离开,仿佛从没来过。她一定就在身边,看着青春看着我,看着所有人一点点老去。爱是一种美感,是一种无所谓拥有与否的东西。爱找不到东西去证明,一切只有在心底。

看到了夏木小姐,小草先生总算有点欣慰。终于不用担心十八年前的她到底怎样了,她给我生了个女儿,并且这个女儿看起来还不错。想到这儿,小草先生的隐形人也累了,他伸了个懒腰身,沉沉睡去。隐形人夜先生知道,很快,他就会被一个新的隐形人代替,有新的难忘的记忆等着小草先生。这次,不再是一个私奔的梦了。他想着自己的女儿,夏木小姐,他累了的时候,他总梦见自己变成一支火箭,朝着女儿出走的方向飞去……

展览结束那天,S城终于下起了小雪,雪越来越大。小草先生看着窗外的风景,铁路那边,应该封了吧。如果能见到她,小草先生是想带她去那边走走的。这次,我们不坐火车,只去铁路走走。

“还记得当年我们曾经约好私奔的地方么?在那个郊区树林的背后,路过高速,穿越一块荒草地,慢慢的,我们就能看到苹果林。苹果林的隔壁,就是铁路,沿着铁路走,可以到我们想要去的任何地方。那时候,你是那么可爱,乖乖的,我们手拉着手,一步步在铁路上行走,我们偶尔坐在草地上玩猜火车的游戏。看看谁说得准,哪边先来火车。现在,那个地方已经被改修了。现在,外面的那些遥远风景,是白色的吧。我记得那个世界,一个类似水坝的地方,是运河吧。然后是一座桥,我们总是从下面的草丛走上桥的,一个竖着的水泥牌,黄黑相间,异常耀眼,像黄蜂的肚子,上面写着: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水泥牌后面就是台阶了,那台阶很陡,走路要小心翼翼,像极了古时候的小脚女人。台阶像米粒般,碎碎的,我对上面的文字有印象,以前总有小孩在上面写着莫名其妙的话。谁谁谁,我爱你,谁谁谁,你妈妈要打你啦。我看那些字总是很开心的。我总想着你能陪我去走走,可是,你已经不在了。你到底去了哪里呢?

“那天,我看到我们的女儿了,她长得跟你有点像,头发也是卷卷的,不过发色没你的黑亮。我不知道这十八年你都怎么过的。那天看到女儿,我是开心的,真好,她竟然跑来看我了。你是不是和她说过我以前给你画画的事?呵呵,女儿仿佛很在乎你的感受。我给她买了橙子,那天,我其实还想给她画一张画。但是,她没有吃我的橙子,我也没有顺利地给她画完画,有点失败。她的脾气跟你一样,她会找到她的幸福么?我也不知道。我有点后悔了,我当年想照顾你的妈妈,所以没有去找你,今天看到我的女儿,我们的女儿,我才发现其实我也还是错过了她。这么多年来,她会恨我么?我这个不称职的父亲。”

小草先生看着,旁边走过一个朋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小草你快看,雪好大,估计铁路都要封了。小草先生笑笑,是啊,没有铁路,就没有人回来,没有人离开了吧。小草先生想着,翻着来客门的留言,翻着翻着,突然在留言本上发现几个字:

白雪,或者,王离。2月13日。

小草先生笑了笑。原来她来过了,真巧,真好。

第3章 浮光掠影

我像一粒种子,被青鸟和云朵带到了武周山下。

截止到明年十月,大师已经二十年没有推出能再次令人敬重的作品了。十几年里他都无法避免地被介绍为“《二分之三》的作者”或者是“那个写出《二分之三》的人”。时间已经证明《二分之三》将永远留在人们的记忆里,成为永恒的经典。到那时人们也会记得,他有时不免悲哀地想,“那个写出《二分之三》的人”也只写出这本巨著。

夏天的一次聚会上有个年轻人向他暗示了这一点,没有比这再委婉的忠告了。那个年轻人说:“凭着那部传世之作,您可以此生都无忧无虑地享受生活。”几个作家附和了他这一说法。之后他们继续高谈文学、艺术,以及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高谈着最近正在创作的作品。大师第一次感觉到一丝落寞,尽管他从不把这些人放在眼里。即使到现在他以为他们也只是作家。大师只有一个,不管他的才华耗尽与否,可骨子里的关怀没有变,单凭这一点关怀,再加上已有的成功作品,他就无愧于大师的荣誉。

他是如此的自我,以至于他常常对朋友自嘲自己已经自信到自大的地步。但他相信这只是自信,几十年来他都是这么认为的。“至少自我膨胀”,他猜想,“还不是我当前这个状态”。秋末他给友人写信时还提到这件事,他求友人告诉他,起码在对方的眼里,自己是不是真到膨胀到了自大的地步。他把信寄给魏宁,那是他臆想中的朋友,因其《二分之三》里细致的刻画在十几年前就被喻为华语最出色的文学人物之一。他知道没必要守在家里等回信,他选择出外旅游来放松心情。然而他终于发现自己老了,除了整天窝在宾馆睡觉已无任何激情去游山玩水。意外的是他到家时收到魏宁的来信。空荡的信纸中央只有一句话,简短而确凿:“你没有变,你还是你。”他抱着来信一天之内就索回了以前那么多被偷走的信心。虽然他知道,这八个字是在四川托一个宾馆服务生写下的。

躺在藤椅上他算了算,三十岁之前他用了十年的时间做杂役,写《二分之三》,再花两年的光阴等待成功,为了能成为职业作家,可以毫无所累地写作。二十年里他写了十几个短篇故事却篇篇幸运地被几家文学杂志让来让去最终发表在《故事会》;他写了六个长篇却被批评为三流电视剧的流水账脚本。由此他成就了肥皂剧皇帝罗伟,那几年整天下午的讨论剧本令他羞愧自己居然为赚钱与这种人粘在一起。后来这种人也因肺癌病故了。在罗伟的追悼会上他转变了自己的想法。“即使是再差的导演也比成不了大师的作家强,”他在墓前手持鲜花想,“就像花总是比草值钱。”

罗伟拍了大师的五部作品。生前大师始终没有将《二分之三》毁在罗伟手里。最后一部长篇他没有来得及拍,似乎是出于忠心,大师收回了《白色流淌一片》的拍摄权,没有再给年轻导演什么机会。

“或许是该认真地做一次忏悔,”他坐在桌前写道,“我曾做错太多事情,多到我已没有精心去专心做一件好事。”他的笔尖停了停,在后面加了个括号,“写一本好书。”十几年断断续续写那六部长篇故事,不管批评界的威力有多大,他内心总有个声音告诉他写这些垃圾不过是工作的一种,就好比他拿出同样的时间做买卖上班一样,他还有个比《二分之三》更严肃的长篇在脑子里呢。可是真奇怪,第六本书出版的那天他开始察觉心中那个严肃长篇的文学都流到那本书里了,他的才华被偷走了。

第二个春天四位立志写作的年轻人来拜访了他。他们环坐在大师的身前聆听经典是什么。“文学的经典。”他铿锵有力地说道,“你们觉得像我的《二分之三》翻译为十三国文字赚二十二种币纸的钱就是经典吗?”他语气有些激动地反问。答案是摇头,而出乎他所料,两男两女像军人一般整齐地点了点头。“稍等一下。”大师起身将他们丢在客厅,把自己反锁在卧室里。“或许需要个管家,”倚在被上他想,“在这个时候能把这些文学流氓撵走。”四个人在客厅候了三十分钟后,呼喊起大师。之后还是发生了令人尴尬的事情,赶来的警察将门踹开时看见大师站在阳台装作老年痴呆一般敲着额头道:“噢,我记忆越来越坏了。”

大师也忘记阅读经典给他带来的感受了。印象里仅仅是文字的解释凸现于感受的表面:“经典,能令聪明人激动的作品。”

四月份他买来了罗伟拍过的所有电视剧。连续看了十几个下午也无法搞清里面的人物关系,尽管他知道这些都是他写的。想想也是,这么多年了,写了几百万字,大师能记起来的人物只有魏宁,还有他的几个性伴侣。

因为买得多,换种说法是罗伟拍得多,碟店老板又送了他一套动画片。那时是日暮时分,春天的风似乎要将地球翻转。躺在床上他看着动画片激动地哭了出来。夜里他叫朋友送来了原著。只有两页,然而同样令人激动。五年前他曾生出过这样的迷信,何时体验到经典的感受,那就离再次写出经典不远了。

借着那种激动他写了一个短篇,讲一个女孩在平安夜被继母赶出去卖火柴,那时人们都在家中团圆,在无人街道上她思念祖母,祖母的幻象一直出现在划出火柴的光芒中。最终她死了。

后现代有种说法是对于经典的解读莫过于文本的重现。他也忘记是不是这么说的了。他觉得起码这掩示了自己新作的失败。

在夏天他得知自己成为那一年华语最高文学奖得主。“当然不是好消息。”他想。几年前他就宣称自己才不要候选那类似终身成就一般的奖像。那年他四十九岁,还不到五十,他觉得自己还可以写二十年。而且那一年他谎称自己在全心创造一本大部头的小说。被驯服的奖金当年被授予一位新加坡的诗人。大师自信在他得奖前大陆不会有任何一位作家能心安接受此奖。第二年他们把奖颁给台湾的一位小说家。第三年不知从哪挖来了一位荷兰人,不是华裔,一个纯种的用中文写作的荷兰人。到了第四年,刚好二十年,就像是讽刺,他们宣称大师因二十年前的《二分之三》当之无愧荣获此奖。

“或许是最后一篇佳作。”大师又坐回到桌前,他要撰写得奖感言。“才华是我的火柴,光芒是我的成就。”他行事日渐可笑,居然在纸上擦燃火柴来验证比喻是否得当。“没有错,最后一根火柴,”他写道:“火柴熄灭,光芒尽散。”

我要的不是一座普通的教堂,我要在人间建筑一座伊甸园。

——罗伯特?舒乐

在陕北的黄土高原,黄河流域的边缘的窑洞是西北部贫瘠荒莽的原野之上最具有神秘主义色彩的建筑。沉默、木讷、古朴、安宁的黄土窑洞,在绿色的山脊上呢喃着,唱着歌。沿着黄土屋脊雄奇的山脉和黄河的古老河道,遥望吕梁山、六盘山以东的荒野,另一种神秘主义色彩的建筑沧桑的色彩流溢着,充满了晋西的金黄色,那是云冈石窟浮云流水一般的微笑的佛像石刻。这些石器、木质、砂石、茅草、瓷片、金箔、水墨构成的黄土长卷上,漫山的绿色从远古消逝,只留下粗糙的花纹和甲骨文字的哀愁,陕北的黄土窑洞和这流水般的云冈石窟雕刻下来的微笑。

我像一粒种子,被青鸟和云朵带到了武周山下。

在武周山麓之下,绿色的屋瓦、黛蓝的水痕、飞翔的青鸟在石刻上入梦。这些古老陈旧的瓦片和雨水都在缓缓地张开嘴巴,呼吸,吐纳,伸展身体。从黄土高原的脊背上遥望这东方纯净的石刻,佛像的微笑有一种晶亮的光泽,繁体的文字,简洁的壁画,像是七彩的天空,朵朵白云。青黑色的梅花篆字,泛黄的经文,竹简浸渍在流水里,我手掌里的种子和沾满泥土的化石映照着武周山的光辉。

武周山下,云冈石窟始凿于北魏兴安二年(公元453年),大部分完成于北魏迁都洛阳之前(公元494年)。在云冈石窟的浮云下,青色的河谷,冷黑色的佛龛,这些石刻丰满圆润,双耳垂肩,双目有神,两肩宽厚,它们安稳地栖居在石崖上。这些石刻的线条朴秀、清丽、媚艳,与甲骨文、金文、青铜篆文的笔触不同,它是飘渺的,虚空的,石像的本质只是游人的一种欲念,它像青山下的流水,不停地清洗着云冈石窟沉寂的记忆。

石窟依山而凿,东西绵亘,气势恢弘,但它内心的柔软、细腻、婉媚都与古代建筑的气质不同,远望这绵延在山地间的石刻,透过绿色葱郁的树木,你看到的是一片绿色。黄土、古木、石器,这些元素构成了黄土高原的灵魂。水墨和古文字、山脊构成了云冈石窟形而上的寓意,白云悠然地漂浮在微笑的石窟佛像之上,流水穿过黄土河道,直奔东南,陡峭的崖壁,曲折盘旋的山谷,蜿蜒着,吟唱着,随着呼吸起伏。

在这些古代遗留的建筑物和采用不同几何形状构筑的金粉迷失的云冈石刻中,可以读到佛经故事与经文。花冠精细、衣纹流畅的石刻,线条优美,浮雕生动,这一切都与我梦中的那个绿色的花园如此相似,或者是它是一个启示,假象,但这石器中却是藏着汉字的真身。那是云冈石窟之上的云朵。

当你在如此神秘的建筑和微笑之前产生疑惑的时候,你只能在古代的建筑师的作品中去寻找这些菩萨、力士、飞天的存在意义。它们两颊腴润,体态丰满,形态自然,衣纹流畅。它包括建筑的意义以及人如何面对时间的流逝、风蚀、流水的浸渍保存高贵灵魂的方法。乐伎、舞伎在石刻中沉思着,舞蹈着,它们的身躯已经融化成这武周山的一部分。所有的烦恼和哀愁都消逝了。

武周山下,天似穹庐,四野茫茫,古人看到的是云冈的黄昏落日。在黄河流域没有文字记载的时代,建筑的意义首先是一种启示,建筑活动本身是一种苦行。这些木石建筑,栖居着古人沧桑的灵魂和疲惫的身体。流水冲刷着菩提,如今云冈石窟的石刻只剩下浮雕的微笑。微笑不会腐朽、衰败,只会如流水一样深入人心、山谷,渗透到现代人的梦境中。

这个寓言的本质意义是指向建筑内部的一种暗示,它与1968年建筑师罗伯特?舒乐的预言和结论是一致的。尽管师罗伯特?舒乐所说的伊甸园只属于基督。

1968年的春天罗伯特?舒乐告诉设计师菲利普?约翰逊关于他对建筑的理解与构想,“我要的不是一座普通的教堂,我要在人间建筑一座伊甸园。”菲利普?约翰逊在他的设计理念里否定了这种设想,因为他的设计是在一个人性的真空里用线条、力学曲线、数据、审美意向做出的实验,没有人知道他怎么理解和解释1968年的第三世界的那些“上帝之城”的街角里的帐篷、汽油桶、茅舍和沙漠里的泥土建筑。约翰逊不会针对上帝的城市里的棚屋、疑惑的残障者、双语使用者的哀伤做出判断,只有舒乐会认真地用玻璃和几何线条建造悲悯的伊甸园。然而云冈石窟的建筑,佛的微笑,不是1968年的达达和朋克将愤怒、同情与虚无用金属和知识的利刃混合在一起,用涂鸦的形式宣告这种理论的消亡这么简单。神父的话依然在起着寓言的作用。科学的知识和数字化的建筑,文学世界的诗意依然统治着建筑的身体,艺术家和贫困的诗人得到的只是灵魂的躯壳,罗伯特?舒乐的建筑理念与北魏兴安二年(公元453年)的君主之间并不存在本质的区别,它们都是人类心灵中萌发的一粒种子。

时间就是一粒种子,需要雨水、节气、温度、养分它才能结出果实。我在更多的时候像是从汉语言的母体里成长起来的一粒草籽,让我对这武周山下的云冈石窟有着更为感性的理解。这粒种子要离开盛产民谣和疾病的城市的汽油桶、沙漠里的帐篷、贫民窟,重返伊甸园。

伊甸园,theGardenofEden。

站在武周山下,你会对这纯净之地产生一种错觉。本质上它与这云冈石窟石刻的琉璃净土都只是一种现实之外的乐园,但是繁密的汉字似乎记载的却是纯净的土地,它的确存在于云冈石窟,或者更遥远黄土高原的山谷、窑洞、山梁。黄土是纯净的,这壁画也是清洁的,云冈石窟留下的不是时间的躯壳,风云侵蚀并不能改变建筑的本质。我从一个遥远的城市来到这里,看到的是它的肉体与灵魂。你在凝视中可以看到它的眼睛,那深邃如河流的目光,慈悲的凝视着山脚下的游人和流云、树木、沙石、落叶。贫困的、骄傲的、暴戾的、悲悯的、轻薄的性格,心灵都是这些肉体的折射,一种生命展现,在这个痛苦的过程中,人类建造起直达窟顶的方形塔柱、构图繁杂、玲珑精巧、引人注目的佛雕。

黄昏的时候,站在武周山下,我抬头看到的是手执弦管、打击乐器的石刻乐伎。五头六臂乘孔雀的鸠摩罗天,琉璃瓦顶,雕饰精美,姿态飘逸。没有烦恼与苦痛的鸠摩罗天和这云冈的流云一样姿态轻盈,美妙。

佛的慈悲与微笑,这是纯净之地,琉璃的光辉晶莹剔透,清澈、明媚。纯净的种子。

神父说,在伊甸园里人类纯洁的心灵受到了引诱。当你的视野里出现的不再是黄土高原的火焰绿,而是沙漠里的帐篷、草原上的敖包、工业城市郊区的汽油桶、铁锈、乌黑而原始的狩猎工具、雕刻石器、砍砸器、火镰,建筑的意义就彻底紊乱了。云冈石窟的佛像,菩提的微笑给予我的这是关于建筑的启示,茫茫的黄河文明之外,我像一个虚伪的艺术家一样,在戈壁滩上喘息。

在岩画和彩陶的对立面,是懂得政治权利的知识分子和勤恳的传教士。流水、月光、桂花,这些古典的影子已经从乐园消失了。失意者、流浪人、乞讨者,他们的只能在废弃的汽油桶里烂醉,陷入愤怒、嫉妒、悲伤。

这一切与罪恶、道德无关,它只是一粒种子的迷失。在混乱喧杂的街头和现代主义的夹缝中,它褪色了。绿色的光已经涣散。

视野逐渐扩散,是沙漠中的海市蜃楼与文明绿色的橄榄树、黑森林。在云冈石窟的意象之外,我寻找着建筑师罗伯特?舒乐所设计的水晶教堂。清澈的花纹,明亮的光线,它代表的是一种无邪而纯净的艺术。因为无论在设计师还是畅销书作家的观念里,童话依然存在,苦涩的橄榄枝依然具有经济价值。

中世纪的祭祀抚摸着经文在讨论基督的身体与圣母的时候,他们担忧自由与权力的辩论会导致人们对信仰的质疑。而那些漫步云端建筑高层商业大楼的芝加哥学派的设计师则直接将新的材料和技术填充到建筑物的内部,创造出新的身体。在伪现代艺术的观念体系里,流浪汉、窃贼、道德败坏的瘾君子、同性恋只能居住在汽油桶和棚屋里,这是神圣而自然的法则。在这个混沌的空间里滋生着暴力与犯罪、毒品,也包括新的街头音乐和说唱艺术。

在庞大的城市里我寻找着云冈石窟山谷里的那种绿色。当火车穿过华北平原,黄土高原,起伏的土浪个远山下的麦田,那种绿色使我嗅到涩涩的芬芳。这些绿色凝固在山色里,我从南国的水稻一直向北方追溯,直到这云冈石窟之下的松木。老实的火车窗外,清凉的绿色平静的流淌着,像是风筝和鸥鸟那摇曳的线路。飘过那些居住在贫民窟里的孩子疲惫的眼睛,飘过天空,没有时间和方位的概念。

逃离那个逼人说谎的城市,我在武周山下的云冈寻找我的绿色精灵。

我的菩提树,Ficusreligosa,深绿色,有光泽,不沾灰尘的菩提树,枝叶扶疏,浓荫覆地。我在云冈石窟的山崖上静静的看着流水和浮云从我的眼前飘过,仿佛时间不曾逝去,绿色的精灵就在我的衣袖中沉睡。大地如此安宁,山色明媚。我的菩提树像婴儿一样纯净,白如霜雪,有着明亮的眼睛。

快节奏的舞曲和杂乱的语言都指向一个语义中心,“妈妈,我想在黑暗中找到回家的路。”这句话可以用另一个德国诗人的诗歌来替换,“在柔媚的湛蓝中,教堂钟楼盛开金属尖顶。燕语低回,蔚蓝萦怀。”这是荷尔德林的混沌空间,它甚至允许读者在这教堂是涂鸦,是混沌,也属于涅磐,属于陈旧而落寞的云冈石窟悲观的微笑。是的,法官是公正的,神是仁慈的,但是我们,无家可归。

是的。每一个人都无家可归,政治家和经济学家不断对城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拆迁,诗人已经不懂得像古埃及劳动者使用棕榈木、芦苇、纸草、粘土和土坯建造房屋,那些绿色已经枯竭了。是的,我所寻找的只是七彩云朵之下的一颗绿色的小树,绿色的精灵,它生长在云冈石窟的流水和浮云深处。那是纯净的泥土和新鲜的琉璃瓦映照的童话世界。

武周山下,云冈石窟佛雕的微笑令人悲伤,剥落的色彩、腐蚀的石块,被流水带走了。原始粗糙的佛像,它的微笑是苦涩的。而我们怎能如此悲伤的走回家?

伊甸园,theGardenofEden。我的菩提精灵,云冈的云朵,请带我去远方。

第4章 青涩年华-1

恋上阿波罗的柯莱蒂,追不上太阳,就在原地做一株葵花。

当人人都准备收拾课本回家去睡的时候,门外埋伏已久的老家伙老是会突然杀进来,一个也没跑。我们气急败坏,他却下压双手以示镇定。外面很吵,就像小时候有爆米花卖的乡场,把口哨吹得跟课铃一样嘹亮的八成是小六,也只有他能把见姑娘的急迫心情表达得如此到位,坐我后面总嫌自己还不够瘦的姑娘还想着跟着电视里跳一段瑜珈,而我想睡觉,总之没人愿意面对这张老脸,大家都有自己的事要做,时间不等人。他往往会在黑板的空隙处写几句抄来的话,时而培根,时而校长的,动作迟缓,以示郑重。接着娓娓道来非常时期的冲刺精神。我想,满屋子的人原本都是没有思想意志的,后来才慢慢有了,得益于被他的意志反复强暴后才派生出来,过程很艰辛,就像分娩,让人享受喜欢不起来。老家伙姓袁,脸却是地道的扁,灯光合适角度适宜才能成像,跟门缝夹出来似的。毛毛曾偷偷给我说,那是前几届的一个劲爆的家伙一凳子拍出来的,由于目前在座各位还没人上去再上去努力一把,也就没人打断他一直说个不停,其实我私下觉得毛毛是挺合适的人选,他在我眼里更劲爆,但他说现在凳子都换成椅子了,工具不顺手,操作起来难度大,就作罢了。教师里我和毛毛的位置最糟糕,我的位置离空调最近,后面的人老是吵着热,怎么冷怎么开,结果开再冷他们还是热,再不怎么开我也冷。毛毛的位置离垃圾桶最近,女生发酵的零食细微的灰尘以及不知名的东西混合一起挥发出来的味道,就像老家伙说话方式和内容一样令人不堪一击,他说话的时候,总是有人出神。这里是症结,是毒瘤,是罪恶源头所在。而毛毛是我同桌,所以有必要一起承担分享这些苦难。第一排,你睡觉,他会很快把你敲起来,让人一点办法没有。由于常年斜视,让我们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和人说话也得歪头斜眼,给人不诚恳不可信赖的感觉,这一度让我苦恼。你知道吗,那时候我在想什么,你猜得到的是,我想过你,而你不知道的是,可以肯定不是想你最多,而是其他一些问题。垃圾桶臭得让人担心,所以你当时看到我一定会不高兴,以为我多愁善感,因为我总在挤眉弄眼驱赶蚊虫迎面流泪。告诉你吧,什么时候才生出虫子来,那时候我想得最多的就是这个,你知道么,我很期待。我想在离开时用虫子塞他满头满脑,耳朵也不放过。这样还不行,他一定会扭动肥大的屁股,还要用刀架着他,不许挣扎,就像电影里的劫持。他一定告不了我抢劫,因为我不但没要他东西,相反还给了不少。如果没在想这个,跑不了就在想,人到了这个年纪是不是都不急着回家抱老婆了,而乐意从事精神活动。

我把这些一五一十说给小冰块听的时候,她就不吃东西了,停下来一脸愤怒地望着我,像才放出来的食肉生物,而我是块肉。她责怪我不应该把这么恶心的想法说出来,想已经很恶劣了,为什么还非得说出来,害得她没法吃东西。我喜欢看到她这个样子,两划眉毛扭成一颗纽扣,也就没有停住,我有我的打算,于是还学起了虫子蠕动,我们的小冰块同学飞快扔下棉花糖就跑进厕所了,我的目的实现了,兴致很高地拿起那半朵棉花糖吃起来,我已经吃过一朵了,为了不至于浪费又接着吃她的,她的是水蜜桃味。

她出来时脸上湿漉漉的,洗过一次脸,像新鲜上市刷洗过的桃子。她说,我就不信你们老师就这样对你,你高三是怎么过来的呀。这一问不重不轻正好问到我的难处了,因为具体怎么过的我已经给忘了,这样的答案明显令她不能接受。后来她用地道的女子搏击术给了我一下,你这家伙是不是跟我们有仇啊,哪有你说的那么坏,再这样我就要不起你了,你又不喜欢我们老师。又过了一会她又补了两下,说实话这次她动用了真本领,打得我很疼。她俯过来望着我,就算你到了那把年纪也得给我乖乖早早回家。这样的举动让我陶醉,她已经提前进入角色了,想到很远,一直到我们很老,还一直到我老了以后的精神活动。其实我佩服她的地方正是我没有的,她的理解能力让很多人琢磨不定,也包括我,看待问题需要时间逐一深入再逐一排除,层层推进,猝不及防。据说,写诗的姑娘都是这特点:反应慢,有点木,却是十足地道可爱,你得放慢思维才能满心欢喜。

我们有很长时间没说话,我几乎都要认定她睡着了,再开口时是她乍然而起,她发现那半朵棉花糖不翼而飞要讨个说法。我拍拍肚子,飞不到哪去,里面忙着循环呢。她恍然大悟,又恍然大悟地闹起脾气,说,我就知道哪有这种事,原来你瞎编一个故事蒙我,好趁机吃掉我的对不对。我会哄她的,在她需要时我就成了药Placebo,安慰剂,事实上没哪个女的不喜欢这个。我需要一个很妙的说法,让她感受到即使我吃了她的棉花糖也是为了她好。我说,晚上吃甜的东西容易发胖对牙齿也不好,我知道小冰块姑娘是绝不轻易浪费的好姑娘,我就代劳了。我清楚这种方法对于解除一个女孩子的怒气远远不够,很妙的说法这一刻不属于我,或者说妙不妙的审判权只属于她,并没有我什么事。我猜她会不依不饶,果然一定要我下楼再买一朵补偿她,她明确表态自己生气不单是因为我吃了她的,更因为我没说实话随便编了一个事儿蒙她,这对相爱的人来说是非常不好的,使小心眼容易导致凝聚力消散,跟脱钙一个道理,所以就一定得去买,长点儿记性,不然就一直别扭,谁也别想好过。我是爱眼前这个姑娘的,我愿意为她早些回家,为她不长胖而自己长胖,必要时变成药,或者其他的事也会有呼必应。但她这样一说,我就觉得难受了,因为她不信我说的话,也因为这时电梯正在检修,我们位于二十三楼。最悲哀的也正是这点,我得来回爬将近五十楼以成全她的判断是正确的,证实我没对她诚恳。

我已经有一年没见过那老家伙了,如果可以,我希望是一生。在长期斗争中自然记得些事,重庆的夏天很热,每年都热,所以夏天过得都差不太多,游游泳抓抓狂,哪年不热必定印象深刻,去年夏天也很热,足以说明这事挺牢固,意义非凡。傍晚气温并没降多少,很多人都懒得出门,这样可以避开许多人,我夹着一条烟敲开他家的门。

当夏天开始时我有了新的打算,关于新的生活,其中一个步骤就是不再和以前任何人任何事产生瓜葛。旧得发霉新得彻底就是我的想法。他是我见的最后一个人,为什么是他而不是我的兄弟毛毛,其背后意义可谓寓意深长,因为必须得从他手里捧过录取通知书,这个毛毛给不了我。

老袁夹着那只再熟悉不过的水壶来到我面前,这就是当时情形痛苦的开始。需要说明的是,每回见到这只水壶时都是他一通长篇大论的开始。我的心情很糟糕,他接下去会有很多话,很明显他很乐意继续指导我以后的生活,这无可避免,我是自己送上门的,他一定以为我听他说话有多迫切。我不是坐以待毙的人,当即决定反客为主,一股脑把在家演练好的客套话复述了一遍,先把好听的说完,祈祷听到的也不至于太难听。

他后来果然说了很多,我也说了不少,这使得我们的交流更像是激辩而不是攀谈。当时我心里很乱,和他说话时我总是这样。只有想到小冰块的时候才稍微平静一点,一个是未来的人,一个是以前的人,我会想谁立马就能分辨,那时候我在意的只是未来。

小冰块,而你就是我的未来。

小冰块听后嘻嘻哈哈并没有以“小石头你也是我的未来”回应,她的回答没那么让人情绪激动,却更为实在。小冰块说你和诗对我说是最重要的,排名不分先后哟。只要不是再冒出一个男的来和我排名不分先后,似乎这样的说法都是可以接受的,我不是小气的人,可我还是想争取下脱颖而出,我把这样的想法告诉她,她很认真地对我说,可是以前你对我说过,因为我写诗,你才喜欢我的。我很想捧着她的脸亲一口,告诉她哪有这种事,你写得好我就喜欢你,哪天写得不好了或者不想写了,我就不爱你了。发生在你身上的任何事只是一种点缀,像吊链一样让形象更丰富,即使没有,形象也不会就此模糊。买椟还珠的事两千多年前就被嘲笑了,两千多年后,我不能再干。但我没有把想法转化为行动,是不想又给她理由说我耍流氓。

我知道有种手段对于消除一个姑娘的单方面恋爱行之有效,你得转移她的注意力,作为一个女孩子还有很多事值得担心,而且件件都是大事。几个月前我就成功地干过一次,那时候正值暑假,只要电话只响两声就断了就是号角响起,我就会很焦躁,丢下所有事带上东西就往她家楼下跑,见到她我会例行公事地安慰几句,安慰的话是最没法翻新的,故而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这样就需要一些外部辅助了。好在我够聪明,我会从包里变出许多女孩子热爱的东西,有时候是少女漫画有时候是才买到的可爱小玩意,更多的是果冻,还有化掉一半的可爱多。吃的是从家里小门市拿的,问题不大。但需要跑很快,不然全化在包里就一点也不可爱了。她家住二楼,我就把这些一件件扔上去,她趴在那里吃着冰棍对我笑和我说话,像极了中世纪被囚禁于家的少女和她的情人。总之她需要时我就应该出现,不让她感觉自己始终只是一个人,让她感觉我是一个热心的人。再后来,我妈妈很疑惑小店里生意不错,为什么总赚不了钱;再后来,她走出了单恋的困扰,沉溺于体重的困扰;再后来我家因为不赚钱关了店面,小冰块成了我的女朋友,一下子从中世纪又回到这个花花世界。

说到小冰块是这样的。她说自己是一个写诗的姑娘。这很难能可贵,很多人是我身边所没有的,比如杀手,比如写诗的姑娘。所以当她问我觉得她哪里好的时候,我很老实地告诉她,我喜欢有意思的人,写诗的人不会没意思到哪里去。还有一个原因是献给我妈的,都吃了我家那么多东西,不骗回去当儿媳妇的话,她老人家也太吃亏了。

我家一度开了家小店,各种味道充斥其中。众所周知,有些东西是很香的,各种东西混合在一起就不甚了了了。有时候小冰块过来找我的时候,刚洗完澡就会带来花露水的味道,有时候又是香水的香气,这样就多一种气味了,这感觉让我很沉迷,这是恋爱中的人才有的表现,她想引起我的注意,让我明白这一切都是为了谁。闻不到的话时间一长就会表现得很难受,要闷死掉,作为回馈。对于一个漂亮的姑娘,这样的表现值得称道。

后来政府搬迁,爸爸上班远了很多,就另外买了房,他们上班生活都要方便点,管儿子的人也就少了很多,每周打电话来遥控我,空闻其声不见其人。小冰块成了我的女主人,每天早上过来做两只荷包蛋,一人一只。她会为我洗脏衣服脏袜子,却坚决抵制为我洗内衣。她说这些都得放到结婚后再说,不论我再怎么求她媳妇儿叫得再动听她也不为所动。她说不是我们还没领本么,现在这些事都不自己干,真叫人灰心绝望。为了她不绝望,脏东西都到床底了,不难想见,接吻这样的事她也坚决要求放到以后,每当我感情饱满准备正当表达的时候,她都会大叫你个臭流氓,被女朋友管叫流氓已经是可悲的事了,还得加上臭,这说明我真不是个成功的流氓,有点矬。我们过的始终是清教徒的生活,这样的生活特征就是:结婚前接吻就是臭流氓,结婚后耍流氓才是好男人。

我们还有很多事可干,看最新的碟片,用电脑放小冰块打小热爱的滨崎步,或者同时读一本小说,她总是磨蹭,看一页很麻烦,导致我只能从后看起,就像我们的生活,没日没夜前后错落。不过却从来没见过她在我面前诗意大发吟唱几句,这让我很好奇,想尽一切办法引诱她,她就是不说,还叫我死心,我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到她家去的时候我也偷偷翻过她的东西,依然一无所获,就像没有这回事,又是我自己想出来的一样。

这一年我们都在上大学,小冰块在师范学校里待几年后出来就做人民老师,这点让我很反感,有老袁示范在前,让我的心灵对灵魂工程师很抵触。但出来后做文秘被老板动手动脚似乎更糟糕,我也不希望她做公务员抛头露面,我相信她是一个写诗的姑娘,每天动一动笔却与乏味的文件无关才是她该过上的生活。也正是这一年,我领悟到钱的迫切性,很多的钱才行,来成全她的衣食无忧和我的想象。

十多年的寄居生涯让我从小就是个野孩子,去过很多地方,和小冰块说这些的时候,她基本插不进嘴,只是听我说。她是在家被关大的孩子,成年以前一度以为每个家伙都是被关大的。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很心疼,她总是有办法把话说得让人心疼到说不出话来,不像我说话只会让人讨厌。我们拿出地图来穷翻八翻,望梅止渴,渴望一起远行。蓝水笔的圈是我去过的地方,红色的是她想去而没去的,密密麻麻,真是很漫长的一段旅途。小冰块捧着地图对着圈发憷,伤感地说,等这些地方我们全去过了,我们会不会已经五十岁了,又或者等我们有钱了五十岁出发,走完这么一圈,我们已经死掉了吧。她目光黯淡神色忧伤,我就不能再表达相同情绪了,我得带动她,像马达一样旋转。我抱着她说哪能呀,很快我们就会有钱的,有很多钱,写诗的家伙怎么可以老待在一个地方不动,大好河山谁去歌颂呀。真的,很快我们就会有钱的。

暑假里,我搬过去和我堂妹一起住,她在附近学校念高三,房子是我们租来的,因为很大,还住进了不少奇奇怪怪的人。这意味着小冰块过来见我一次,得在汽车上颠簸一个钟头,这让她很不满同时也很困惑,依照她的理解,上班还是很遥远的事。

我清楚记得我已经有三年没见过我堂妹了,无论丧葬喜庆各种场合无一例外,原因是什么我也说不大清楚。很可能是我高三时太忙了,没工夫联系亲戚们。等我有工夫的时候她又高三,没工夫联系我。说实话,我并不了解她,她现在要读书,要做饭,自然更没工夫了解我。

旅行社的老板一再强调,既然已经选择做这一行了,微笑最为重要,面对客户时就算心里想打死他,也得给我一脸灿烂,这些可都是我们白花花的银子呀。这让我觉得自己像一只狗,为骨头悲喜,摇尾打转。我是一个不擅长笑的人,对着我妈是这样,对着小冰块还是这样,小冰块就曾批评过我,不要老像阅透苍凉受尽蛮荒,这样就不活泼了,我一直没听她的话。现在每天下来脸都紧紧的了,很多时候我实在笑不出来就借故跑去厕所打通电话,我会告诉她,我很想她,还会很高兴地告诉她,你知道么其实搞旅游还挺赚钱的,等我把行情弄清楚了我们出门就不会让别人赚钱了。你知道么李姐对我可好了,每天都能听到新笑话,回去就讲你听。你知道么我辛苦这几年,我们就有钱了,你可以安心写你的诗不用当老师了,或许我们不用三十岁再远行了。小冰块会在电话里咯咯地笑,虽然我自己不喜欢笑,却不代表我不乐意听到她笑。她还会说,笨蛋,我不希望你现在就这么辛苦,我会心疼。我就会说,我愿意做笨蛋。

回到住的地方,我虽然很累也要监督堂妹学习。我会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说一些很恶心的话。只有她房门紧闭做起理科练习,我才有机会,小冰块来找我神不知鬼不觉的。

倘若天色还早,我会拉小冰块去附近的教堂。我拉着小冰块的手,我很爱她,为她讲过许多故事,却没有完整地说过我的故事。我开玩笑说,以后我们结婚就选这种地方得了,大家可以见证,这样亲你就不算耍流氓了。小冰块歪着嘴巴说,你想也别想,我妈说了,要结婚也要搞中式的,我穿旗袍比较好看,你穿财主一样的衣服一定很好玩。这让我很疑惑,到底是谁和谁结婚。

一站地以外的罗汉寺香火兴盛,那里是《疯狂的石头》的外景地,现在更是龙蛇混杂。小冰块非得带我去找一个半生坎坷却据说擅长替别人解梦的老和尚问姻缘,在收取五十块钱后,他鼓捣一阵得出一个结论:不可说。这让我很气愤,早点说不能说就别收五十块呀,这三个字就要五十块钱他别当和尚好了,去当金庸。但小冰块不这样想,老和尚让她觉得我们的爱情有了一种神秘的氛围。她的意思是,我们会经历风风雨雨,却义无反顾,过程艰辛结果甜蜜。我们都还很年轻,有的是理由相爱和期待美好。

这一年,重庆热。有一天小冰块跑来要我陪她到山上凉快一下,我说每年都热不独今年呀。她说这次不同了,电视说今年是五十年一遇的,我很兴奋,因为能不能再经历个五十年一遇一切都还难说。小冰块说,你瞎兴奋个什么劲儿,你没发现知了都不叫了么。她的话让我冷静了点,说,城里本来就没有知了。待在我们租的地方,有时候小冰块会带衣服过来,每天晚上要洗很多次,才能睡觉。有时候就穿我的衬衫,就像在我家里时一样,把自己裹个严实。厕所的门板有一个是松动的,随时可以取下来,还是像我家里时一样。每次她要洗澡前,我都会取下。说不清楚为什么要这样做,不知道说出来你信不信,这样干的动机一点也不色情。这样干的时候,我想得最多的不是小冰块的身体,而是她在干什么,有没有唱歌,知道我在看她会不会难为情。那条缝看进去只能看到小腿,下滑的泡沫,地上的水花。这些让我兴奋起来。塞尚在大溪地的时候得出过结论,人一辈子难免要冲动几回,所以他在那里为所欲为时常冲动,麻将桌上又有人提出不同观点说,冲动是魔鬼。很显然塞尚死去已久,对我没什么约束力,我就从来没有破门而入过,我的冲动和他不是一回事。我想每个人都有过这个时刻,为一个看似可笑的事瞎激动,有一种一力完成的快感,我干了,小冰块却不知道就等于我没干,至少老袁就是这样的人,小心翼翼伸手进入我课桌的肚子里,掏出我的心脏,但是没了心脏这事我知道。如果我是他就一定专业得多,想知道就复制一份慢慢研究,原封不动皆大欢喜。

小冰块是个写诗的姑娘,让我爱得发狂,每天我都会给她讲故事。据说当时她愿意和我在一起不只因为我把她养得胖胖的,更因为我答应她会一直给她说故事。我会讲听来的有意思的事,有时候一连几天没听到有意思的事,来源枯竭,就得伪装成小说家自己编,有时候也说自己的事,遇见的人。只有这个才是取之不尽的宝藏,过去这二十年得再花二十年讲出来才算完完整整。我说老袁对喜欢的女学生表达方式很奇特,他喜欢摸她们的脖子,无论寒暑,一边摸一边说,我有个女儿就好了。都说女如父,那一定早就考上北大了。我的内心世界很矛盾,实在想不出考北大和做她女儿有什么联系,一会儿庆幸不会被摸一会儿又很悲哀。小冰块习惯性地质疑,说我丑化老师的形象。我也不会争辩。我又告诉她,毛毛以前杀过人,她笑得很开心,这次又编这个了。我总是有办法让她开心和质疑,和所有人一样,说起我编出来的事,她会很开心,确定那是真的,我说真事的时候一切又变成我想出来的了,被淡化与虚构。我从来不试图让人相信,任何事一旦扯下脸皮去证实就与趣味相去甚远了。我还会乘机告诉她我曾经想过做一个小说家,这样就和你般配了,小冰块说简直无法想象会是什么样的,一定很混乱,我们笑得都很开心。堂妹在另外一个房间里,房门紧闭,隔音效果很好,她无从得知我们这边发生的一切,我们隐藏得很好,她根本就不知道,有个姑娘跑到这里来和她哥哥夜夜私会。

在出租屋的最后一天,小冰块照例过来陪伴。二十三楼的窗户邻近长江,已经五十天没降雨了,细得不成样子。不过一会儿就有航班从旁边屋顶掠过,像一架剃头推子。我正在发愁今天该组织个什么故事,结果有人替我讲了。小冰块指着外面说,你看。循着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一个姑娘还挺漂亮,她说你别看姑娘了看她手里拿的什么。经过提示我看到她手拿着挺亮的一个东西。老实说我很期待发生点儿什么事,局面已经是这样了,夜深人静的一个姑娘站在那里,我想她会跳下去,这样事情的发展就和背景统一了,小冰块可以就这件感慨一晚上。但是她只是把手里的东西放出去了,那东西银白色很好辨认,摇摇晃晃坚持滑行到很远,落地时一点声响也没有,她看了一会儿就进去了。小冰块问我那是什么?我说,很明显那是锡纸叠的飞机。小冰块很疑惑她那样的举动,我也很疑惑,解释不了。她问那会不会是哪个男孩子写给她的情书呀?这个想法实在是太妙了,能给人很多联想,她想表达你还是死心吧,还是准备挣脱束缚一起私奔呢,我不得而知,我并不知道她的一生。我说,这个我都清楚了,你心里又该发毛了,这家伙一定去鬼混了。不知为何,我总觉得这夜不会平静,会发生点事儿。

小冰块为我收拾回去的东西,一只箱子引起她的注意。她打开对我说是你的么,里面有很厚一匝书,全是郭敬明与安妮宝贝的书。我说可能是我堂妹的吧。她说想不到你妹妹这么爱读书,一点儿不像你。我也没想到,我不知道她的课余生活,小冰块还在那里鼓捣,我想阻止她却办不到,我也觉得不会就这么简单,想知道还有什么,这种感觉就像拆下门板一样刺激而无害,对秘密的发掘和想象。我们决定一探究竟,因为我并不了解她,所以翻出什么来也没必要吃惊。最后重点落到很厚的两个本子上。

我想起一年前我也有颗这样的心脏。那上面全是我上课时写的小说,老袁千方百计弄到它,就像淘到废纸,我写的话是没有价值的,比不上校长放的屁更实在。时间过去一年了,我还记得很清楚那会儿他如何阻止我去北京参加电影学院的复试,在他家里要我感谢他走上他指的光明坦途,别想那些歪门邪道了,一心赚钱养家。

翻开本子,一个是都市小说,写到第六章了,具体写的什么我没看,我注意到扉页上这丫头还给自己起了个名字,果然比我强多了,一共四个字,有三个我都不认识。故事前面有个题记,看来是她同学写的,时间是2004年,跟着是一篇自序,前半段表达了对一个叫叶毅的男生的爱慕,然后感慨岁月无常的惆怅,决定用一个故事凭吊,时间是2005年。这可真是预谋已久。另外一个是个古典小说,创作动机没写,故而不详。最奇特的就是她两个故事是同时写的,最近的时间落款就在今天。看来人长大就是那么一两天的事,你知不知道都无关大局。

我说,恐怕这样的东西是发表不了的,浪费时间了。然后我预感的事情终于来了,突然小冰块哭了,这让我束手无策。她说能坚持就是好的,然后打开随身带的包,里面有她的衣服,也有她的诗,她开始第一次为我朗诵这些被我说成永远也发表不了的东西:

我希望有一片足够坚强的麦地,容我倒下而不哭泣。

我会告诉她,她是对的,诗和小说都是好的。却不会告诉她我也写过,告诉了也无法给她看,因为一年前被人给烧了。这让我一度很伤心。

第4章 青涩年华-2

她站在阳光与阴影的边缘。下颏微微扬起。光洁的脸庞,一半沐在阳光,一半掩在阴影。光与影的分界线,穿越她的眉心,鼻梁,嘴唇,下巴,胸口。

她静静地伫立在屋檐下,无视周围的人来人往。像在等待或者抉择。

人流向她涌来。她往侧旁退了一步。脸深埋进阴影中。

初絮自小是个安静的孩子。热闹与喧嚷只会使她更安静。她习惯安静地匍伏在自己的角落里,眯着眼看外面的世界,像在看一场与己无关的电影。如果她爱上了某个人,她也不过是爱上了某个角色,某个影像,某个虚拟的真实。她隔着一层玻璃看他,为他欢笑为他流泪,直到玻璃被时间蒙上一层灰。

倘若参与意味着被伤害的可能性,那么从未参与倒是最好的选择。初絮满足于做一个永不参与的观众,安静地坐在阴影里,眼睛跟随着聚光灯下的华丽。

或许这种自闭不过是遗传作祟。初絮的母亲,是个比她手中握着的冰水更冰冷的女子。她若有念力,能让目光所及全都结冰。她生活在黑暗中,皙白的皮肤永远埋在阴影里。初絮对母亲的印象,就是一尊凝固在电脑前的雕像。矮小的,微胖的身段,一头黑发把她的表情埋葬在另一个空间里。她有时整天蜷缩在被窝里,抱着她的手提。屏幕上永远是股市,电影,游戏。一个被网络夺去了一半灵魂的女人。等她看腻了所有屏幕上的东西,她就对着黑色屏幕照镜子,看自己所剩无多的灵魂。

初絮与母亲唯一的交流方式是争吵。母亲对初絮不断挖苦嘲笑,可是她不在挖苦嘲笑时,初絮又受不了那种又冷又黏的关心,像某种恶心而善变的流质。跟母亲相处让她觉得窒息。

就像她的母亲沉溺于网络,初絮也有自己沉迷的东西。白纸。她喜欢在白纸上写东西。她常常感到躁动不安的灵魂在体内冲撞,颠狂,撕扯自己的内脏,几乎能把人逼疯。自闭的人必须找到灵魂的出口。如果嘴不是,那么只能是手。

她写日记。曾经她像所有青春期少年一样,把日记锁进密码本里。之后她发现这纯粹是多此一举。家里没有人关心她在想些什么,更不会关心她写了些什么。她忽然发现被人偷看日记是何等的幸福。当你不断地写字不断地倾诉而听你诉说的只是白纸,绝望便压顶而至。初絮觉得自己会长成一棵封存无数岁月的树,没有人愿意抚触它的年轮,它只能孤寂地老死,被岁月碾成齑粉。

人前的初絮如孩童般胆怯得可笑。她从来不会在课上主动举手。如果被老师点了名,她会颤抖地站起来,用几若蚊鸣的声音吐出几个字。老师为了鼓励她,有意多次让她发言,初絮却从无长进。永远是胆怯的,无所适从的表情。永远是低低的,轻如耳语的声音。

聚集的人会让初絮有种莫名的恐慌。女孩们喜欢聚在一起,谈论小说,电影,音乐,明星绯闻和新上市的名品,你一言我一语。初絮在她们中间如坐针毡。她想逃离却不被允许。她想说话却总也插不进去。她觉得自己肯定有语言障碍,说一句话简直能要她的命。她会原形毕露,她会被嘲笑被鄙视。

这个星球真应该分成两层。让社会动物住在阳光里吧。那些属于阴影的生物,它们真该被隔离到安静的地底。

初絮没有真正的朋友。她的朋友发现跟她交流实在是件万分困难的事。初絮的口语词汇少得可怜。她只会不断地说,是的,不是,也许。她只会冲你傻傻地笑,傻到笑里没有一点杂质。可是你不能跟傻笑讨论哪个明星比哪个明星更帅,哪款香水比哪款香水更好。要是有可能,或许该以跟哑巴交谈的方式同初絮交谈。让初絮把想说的话写下来。她总是能写很多。她写得太多了,以至于无话可说。

她写。日期,星期,天气。见过的人,听过的事,路过的梦境。盛开的蔷薇,冻死的小鸟,遗落的情绪。有段时间她天天写回家路上那条又脏又臭的小溪。然后她写糖纸,细细地描摹那些花花绿绿的好看的玻璃纸。之后她还写窗台上昆虫的对白。然后主题变了,变得明确而单一。就是,他,他,他。

他。每个女孩都会在恰当的时刻遇见自己的他。有的女孩款款上前,微笑对他问好。然后把手伸进他心里。而另一些女孩不敢上前,她们便只好在纸上写,他。然后把心放进他手里。

暗恋就是,一个人写两个人的故事。于是初絮的日记,变成初絮与他的日记。假如他某一天有机会读初絮的日记,他该会发现多少从指尖流落的回忆。在初絮那里,一天细细碎碎的生活,忽然变成了一种近乎守望的窥视。喜欢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事情。生活的全部意义,就是安静坐在自己角落里,看一个名叫曹圣的他的背影。

初絮疑惑自己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注意这个男孩。仿佛是从些小小细节开始的。日记本上,总能看到这样的字句。

……晚会的节目倒没什么深刻印象了,只记得,那个男主持的声音,分外好听。后来一打听,知道那男生名叫曹圣。

……在布告栏上看到年级第一的人名叫曹圣。好熟悉的名字。

……那帮女生聚在一起交头接耳,隐隐听到曹圣这个名字……

那个他,就这样一点,一点被印进心里,不断镌,刻,划,直到不可磨灭。

几乎变成一种习惯。

会在走廊里懒懒地倚着栏杆,因为知道九十度的拐角过去,有一个同样斜倚栏杆的男生。从来不敢直视他。但即使是眼角余光,也不曾忽略他的光芒。不错,他总是沐在阳光里,乍一眼会以为他在发光。看不出悲喜的脸。目光散漫地在校园或者天际游移。我常常循着他的目光,拾起先前被遗漏的点点滴滴。从树叶罅隙里泻下的一地阳光,镶上金边的流云,灌木在风里嗤笑的余音。

身边的喧嚣忽然与己无关。像是入定。所有嘈杂都被忽略。整个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人。毫不相关的两个人。看一样的风景。

目光不小心交错。我匆忙收回目光,想起自己竟没来得及给一个尴尬的笑。低头的瞬间,却发现,他在笑。像在对我笑。

我讶异。一侧脸,却看见身边另一个女孩,正抱以灿烂的笑容。

在走廊里滑倒。手里抱的东西散了一地。急忙蹲在地上收拾。起身的时候,一只手递过来一本遗落的书。

“当心了。”他说,微笑着。

灼热的感觉。像是要被融化。想说句谢谢的,可还没出口,他已经匆匆走开。

不过是无心的小插曲而已,何以自己如此在意。

像往常一样独自站在走廊,忽然找不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好像失落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心变得不安,焦躁,烦闷。他在哪儿。他去了哪儿。他怎么了。他为什么没有站在斜对着我的地方。

可是,他在不在又关我何事呢。根本就是两条路上的人。我是他的风景。他是我的风景。如此而已。

又看到他了。依旧站在熟悉的位置上。眉头紧蹙,似有不快。这对我却已是最重的恩惠。请让我看着他,即使明知自己永远无法走到他身边去。他在阳光,我在阴影。阳光不在乎阴影是否存在;可是阴影没有阳光甚至无法生存。

明知不公平,却已接受。

那就让我这样静静地凝视吧。静静守着他。跟随他旋转自己的全部。如同被遗忘的希腊神话。恋上阿波罗的柯莱蒂,追不上太阳,就在原地做一株葵花。

看不到终点的如朝圣般的仰望。朝圣。

曹圣,原来你的名字是我的谶言。

是否这样普通而又丑陋的女孩,就活该在角落里安静死去。是否雪地里被冻死的爱情,就是向日葵命定的结局。

初絮是个容易默认和接受的人。这样的人总是自卑自弃,默认了也接受了臆想中尚未到来的结局。她可以独自进行这场一个人的恋爱,独自送它悄悄离开,一如当初她独自迎接它。她相信暗恋是一场病。一场高烧,让她滚烫,晕眩。但是她会好起来,然后继续生活在她的阴影里。

如果不是因为那些信。

从不曾与谁通信,更别提电子邮件。邮箱里总是塞满各种广告,初絮便也极少登录自己的邮箱。因此,当初絮偶然登录时,竟发现收件箱里已积了四五封邮件。每封信都是只言片语。但是语调温馨。发件人是那个再熟悉不过的名字。

曹圣。

看到这封信你一定惊讶不已。

可是,我居然会提笔写下这封信,这同样让我自己惊讶不已。知道自己的唐突和冒昧,却也并不奢求你的谅解。如果你把我的信看作无聊者的呓语,你尽管可以不必理我。

我还是要说,相遇从不是偶然。当某个早晨发现走廊彼端那个阴影里的女孩,我便不可抑遏地,被强迫似的一次一次走到那个位置。却从不敢直视。

然后开始一点一点打听你,了解你。知道你有个好听的名字,初絮。知道你总会站在楼前高大乔木投下的阴影里。知道你不爱说话。知道你的沉默与孤僻。知道了你的邮箱地址。于是开始写信。

不奢求你的回复。或许保持彼此间的空白会让彼此心安。只想让你知道,不远的地方,有人正默默注视你。

初絮,今天我们目光相遇。

霎那心悸。我冲你笑。但是你,却似失措般将目光移开。你身边另一个女生却回了一个笑。你失措。我失落。

初絮,我自以为是地以为,你欠我一个笑。

帮你拾起书本,递过去。匆匆离开。

因为害怕,若慢了一步,表情会把心事抖落。

他们说你自闭,说你不善于表达。可是初絮你看,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也许任何人都一样窘迫,木讷,不敢开口。我还没有作好任何准备掀开我们之间那层幕帘,因此只能选择这种方式告诉你。

告诉你什么呢。想告诉你什么呢。自己也不甚了了了。

今天有事,便没去我们用沉默约定的地方。不知道你又一次站到那片荫凉的乔木影里,是否曾注意我的缺席。

站在那片暖暖的阳光里,又看见你。依然沉浸在那片阴影,像荫凉处盛开的白色花朵,有着与世隔绝的高傲冷漠。却又美得无可言说。我被隔离在你的世界之外。你的世界阳光无法抵达。你不曾给我任何回应。

想伸开双臂对你喊,初絮。初絮,你看今天的阳光多么好。初絮,从阴影里走出来吧。初絮,请对我笑。初絮,你知道你有多么漂亮吗。你可以像任何一个女孩一样飞奔在阳光里。你可以冲所有人自信地笑。

初絮,我希望你快乐。我用全部身心希望你快乐。孤独不会让你快乐。沉默不会。自闭不会。你也一样属于这个世界。你从不孤单。你一直被爱。你与幸福,与快乐,都只隔着一个边缘的距离。只要你愿意,你可以跨越。阳光会在那里拥吻你。

亲爱的,听见阳光的召唤了吗?

初絮用颤抖的手敲击键盘。听见了。我听见了。

然后久久停住。心海潮涌潮落。这一切太突然,她还没有准备好。她还没有勇气跨越。她也没有勇气坦白。有一刻她恨不得把自己所有心事所有秘密都拿到太阳底下曝晒,告诉他她的全部,她的痛苦她的爱。可是马上她又害怕,害怕那些在阴影里蜇伏太久的东西,承受不了炽热的阳光。她怕它们会被阳光烧死。

她不知道该怎么回复那些邮件。她终于放弃,然后用一样颤抖的手写日记。

我收到他的信了。我收到他的信了。我无法形容现在的心情,只觉得自己快要死掉。

像太阳用它的光线,把葵花缠绕进它的魔法里。它将要燃烧了。可它还在害怕。

但这不正是它一直渴望的么。

它一直渴望的。

这些日子,不知出于什么理由,忽然不在课间去走廊了。是知道那里有双等待的目光么?还是只是害怕?

是因为知道自己的卑微,害怕自己的卑微玷辱了他的高贵么。

曹圣,我还没有作好准备去到阳光。

可是我会努力。努力让自己配得上你。有一天我会披着满身阳光走到你跟前,报答你的漫长等待。

即便没有回复,那些信依然像雪片一样悄悄落进初絮的信箱;就像那些层层叠叠的心情,浸润着初絮的日记。鼓励和安慰的话语,像从树叶间渗入的阳光,落进阴影里,变成一个一个温暖的明晃晃的光斑。不经意间就被改变。

初絮,好些日子没在走廊上看到你。过得还好么。

想象你会在某个时刻出现。带着天使的翅膀,披着满身阳光。一袭衣裙。对了,须是白色的裙子。初絮,你穿上裙子一定分外好看。从来不见你穿裙子的样子。

想象你笑的样子。嘴角弯成彩虹的弧度。阳光像雪片在你头顶飞舞。

初絮,你会勇敢。一直以来你都把你自己关在暗无天日的地牢,囚禁自己,隔离自己,漠视自己也折磨自己。结束那一切好吗。准备一场对过往的逃离。我可以带你去流亡,倘若你愿意。只要一点勇敢就足够。

初絮,你可以做得很好。你可以让所有人对你刮目相看。你可以让世界因你不一样。比如说,某个角落会多一寸阳光。

那些改变是从一点点开始的。释放。逃离。一边迷惘一边寻觅。

初絮在不自知中开始改变。信里的温存话语,变成耳边的旋律,不断对自己说,你可以。

成绩在逐渐提高。如果曹圣是年级第一,那么她就必须强迫自己也有骄人的学习成绩。会在课上破天荒地举手,在班里没有人能回答的冷场时刻,怯怯站起,告诉所有人她的答案,可以看到老师赞许的表情。会在交头接耳的女生中插上一句,我喜欢米拉?乔沃维奇,喜欢她冷的深的蓝色眼睛。会在走廊上伸出双手,让温暖的阳光落在自己的手心。

会在与他目光交接的时候微笑。

他们只用目光交谈。她绽开一个葵花的笑容。他报以灿烂一笑。

然后,在某个阳光如洗的早晨,初絮为自己挑了一条白色的棉布裙。她对着镜子,用金色丝带把头发扎成两束。跨越。初絮对自己说。只要一点勇敢就足够。

阳光淌过的早晨,空气里是清橙的气息。从发丝间掠过的,是毵毵金缕的风。天是一碧澄蓝,梦似的云浪在年轻的笑里翻滚。

依然以一样的姿势站在那里的,是那个男生。

初絮踯躅片刻,然后缓缓地向他走去。

“嗨!”初絮说,努力握住自己的笑,“我喜欢你。”

男生把脸转向初絮,极度惊讶的表情。

“谢谢你给我的那些信。”初絮说,定定地看着曹圣的眼睛。

那双熟悉的温柔的眼睛里,写满广袤的空白。

“什……什么?”曹圣讶异地问。

“那些信。你发给我的邮件。它们真的给我很多鼓励,让我鼓起勇气走到你面前……”

“信?”仍是一脸疑惑,“我给你写过信么?”

“你不记得了?你给我写的那么多信……”

“可是,同学,我甚至不认识你,怎么可能给你写信呢?”

初絮愣住。

他甚至不认识我。是呵,他甚至不认识我,怎么可能给我写信呢?

初絮最先想到的是,他一定在骗我。

然后她否决了自己。脑海里慢慢浮现出一个形象。一个矮小,肥胖的女人,趴在电脑前打字。

初絮无视响起的上课铃声,从学校跑了出去。她要去确认一件事。她要去找那个天天给她写信的他。她一路狂奔。大口呼吸,几乎把地球上的氧气耗光。

她急急地掏出钥匙,打开门。她听见自己的房间的响动。她猛地推开门。

矮小的,肥胖的女人慌张地回过头来,看到初絮,一脸苍白。然后她急急地把初絮桌上的日记本合上。

“对不起……”她嗫嚅着说。

初絮不再写日记。

她不曾与母亲争吵。她安静地听母亲的解释,听一个母亲的隐忍与孤寂,听埋没在阴影里的无声的爱。她在母亲额角发现一丝雪白。她从来没有这样心疼母亲。最后她以一个拥抱结束了这一切。

初絮,你是被爱的。初絮对自己说。你应该知足。

那一瞬忽然长大。

一切如常。她依然是那个把脸深埋在阴影里的女子。把脸深埋进阴影。连同所有孤寂与悲伤。她依然是化作葵花的柯莱蒂,世界迷失在冰冷的霪雨里。她曾经只有太阳。现在她连太阳也失去了。她依然以一样的姿势伫立在乔木的阴影里,虚眯着眼睛看阳光。只是不再用眼角去看对面的男孩。与己无关。

初絮,你会勇敢。

一点勇敢就足够。

一个轻柔的声音,在耳边如是说。初絮笑。然后,像完成一个仪式,她向阳光迈出一步。

她走进阳光。原来跨越是如此容易。她微微仰起头,阳光泻在脸上。

亲爱的,你看今天的阳光多么好。

第5章 阡陌红尘-1

倘若你见到了一个漂亮的木偶,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对她动情呀!

乐师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感觉是火烧云第一次出现的时候,在此之前的每一天,他都沉迷于睡觉和玩牌,与各种各样的男人们打交道,赌钱和彼此交换不同品牌的香烟,并且乐此不疲。那时他丝毫没有想过要做一个乐师,甚至没有任何和音乐有关的念头。那时候的他压根没有这样的天赋,不是吗?他每天无非是想,倘若今天能赢到那个红头发小子的自行车,那就是再好不过的事情,或者那个没有门牙的家伙,他有一台新颖的收音机,每天唧唧歪歪地说话,有了那个也不赖,至少不会寂寞。他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下去,直到后来他有了那种感觉,他就再也不和他们玩牌了。他开始每天眼巴巴地躺在摇椅上晃晃悠悠地盼着傍晚的到来。因为每到傍晚,天边总会烧起一团雀跃的火烧云,就像熟了的番茄那般,无限荣光的绵亘在天鹅绒的天幕里。这是绝好的天气,这时候,乐师就觉得胸腔里的那股灵感像火苗一样跃跃欲试地向外喷了,像是一下子就要迫不及待地洞穿他的瘦弱的小身躯,飞到那杆笔头上去。

可是事实上他还是一首乐曲都没有写出来。尽管他每天都勤奋地趴在桌子上,拿一根漂亮的羽毛笔顶住腮,装模作样地思考,像极了一个大牌的作曲家,可是他还是不能写出一首像样的曲子。可是他是一个乐师,他不能气馁呀。他只能继续望着火烧云,一天一天地坐下去。后来有一周的时间他没有继续躺在椅子上看天边的火烧云,而是找了很多本大乐师的传记,仔仔细细地看下来,这样一来,他竟终于发现了一个自己满意的答案:每个大乐师的身边,总不乏有一个女人的,总是这样。

原来我也需要一个可以给我带来灵感的女人。乐师这才恍然大悟。可是眼下这件事情给他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洪水镇从来没有过女人,从来没有。你若问起他是怎样繁衍下去的,我也不知道,说是不停地有外人迁来也好,男人们可以长生不老也好,总之它就是那样一代一代地继续下去,镇里谁都没有提出过这个问题。

可是他不能就这样下去啊,他是多么渴望能成为一个乐师,让他的笔尖变成一盏奇妙的琴,不多也不少,把人们爱的曲子奏得最好。事实上他对自己的天赋是有信心的,那种信心来得蹊跷,仿佛自打见到了那团热乎乎的火烧云,他就觉得自己的身体是为成为一个乐师而准备的了。他甚至坚定地认为,他终会成为一个大乐师的,这是上帝安排他做的,只是在这之前,他必须找到一个带给他灵感的女人,一切就顺理成章下去了,就是这样。

乐师又花掉了一个月的时间在附近的镇子里面找一个乐意随他完成“使命”的女人。他原本认为这不是什么难事,是的,像他这样一个满腹才华的乐师,会有多少女子做梦都想把自己许给他呢。他就是这样想当然地认为的,可是事实上你可以想到,没有一个女人肯跟他走。原因很简单,他很丑,太丑了。

他很丑,这是他新近才认识到的事情。原先没有人告诉他这个,一群男人在一起,谁还会注意别人的相貌呢?何况即便认识到了,也没有人会在意这个。没错,在洪水镇,没有人会讨个老婆回家过日,而找份工作或是做点小生意什么的,没有人会把脸蛋当什么大事。所以当他认识到他终将因为丑而失去做一个乐师的资格的时候,他沮丧透了。

做木偶的艺人在洪水镇逗留的那几天,乐师总会听到他高亢的嗓子在他屋边洪亮地叫喊:“做木偶啦!惟妙惟肖的木偶,谁要做木偶呀!做木偶啦!绝对保真!不像不要钱呀!”这声音宏大得要命,吵得他简直无法安静地思考。后来的一天,艺人路过他屋前的时候,他就忍无可忍地冲了出去。

他本来想好好地教训他一顿,因为他,他已经足足好几天没有一点思路了。他怒不可遏地冲他挥舞着拳头,吼着:“快点滚出去,没有人要你的木偶,你快点滚,不要像只公鸡那样扯着嗓子叫!”

可是做木偶的艺人一点也不生气,反而笑着对他说:“先生,你要做木偶吗?我做的木偶真是漂亮极了,男的女的大人小孩我都会做,就像真的一样的,绝对保您满意!”说着他就拿出了一个他做好的娃娃给他瞧,那是一个比人略小巧一点的木偶娃娃,不过对于他这样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来说,这已经足够大。她的脸蛋很漂亮,瓷一样的颜色,泛着点樱桃一样的红润。高鼻梁,大眼睛,薄薄的嘴唇,总之就是一标志的美人儿的样子。她还会简单地跟他打几句招呼,说上两句不复杂的话,这足以让他讶异不已。末了艺人还得意地告诉他,她会越来越机灵,绝对是个顶好的玩伴。

他看着她,脑子里突然有了“女人”这两个字。

他决定将她买下,尽管那是个木偶,可是眼下已经没有更好的选择。他总是要成为一个乐师呀,而除了她,或许暂且不会有任何其他的女人来陪伴他完成这一个神圣而且光荣的使命。或许这就是天意也说不定。他这样想。

后来乐师发现这笔交易合算得没话说。她什么都会,会给他沏水喝,讲笑话,扮鬼脸,更重要的是她很漂亮,漂亮极了,让他几乎忘记了她是一个木偶,想要对她动心。在乐师沉心于创作的时候,她就搬一把凳子坐在他旁边,用手托着腮一言不发地看他,他的衣服坏掉了,她会为她缝起来。你想不到吧,尽管针脚不是那么的细,可她已经是第一个能为他缝衣服的人了。有时候他看着她,禁不住得意起来,有了一个女人,家里果然变了一番样子,这真没错。

就这样,乐师的第一部作品终于诞生。是的,你一定想不到,他竟然真的谱出曲子来了。他还特地为这首曲子买了一把琴,反反复复地练了好多遍,直到烂熟才罢休。他把这首曲子搬到了镇上去演出,立刻引起了轰动。或许那真的是一首好曲子,或许洪水镇的人从没有听过什么像样的音乐,所以才会对乐师的作品产生极大的兴趣。总之那支曲子让乐师一下子成了洪水镇人的偶像。“尊敬的乐师!”人们见了他,都会这样毕恭毕敬地称呼。

这让他兴奋不已,他终于成了一个真正的乐师了,不是像以前那样的自称,而是一个真正的、人人认可的乐师。在那个年月,有点文化本来就是一件很拉风的事情,更何况是一个大名鼎鼎的艺术家,伟大的乐师呢?于是这样一来,乐师整个人都觉得飘飘然了起来,不过她还是相当清楚,这都归功于他的小木偶人儿,没有她,他是无论如何也写不出什么莫名其妙的乐谱来的。

他带她四处逛,给她买些小东西做奖励。在街上,倘若遇到生人她还会脸红,就像真的姑娘一样,脸颊有两片绯红的云彩瞬间挂了上去。洪水镇不允许有女人存在,所以每当人们问起乐师,他总会趾高气昂地说,看,这就是我的木偶,她绝不是一个女人,可是比一个女人要乖巧得多。

后来洪水镇上人人都知道了,伟大的乐师有一个机灵的木偶,她什么都会,又乖巧得要命。于是大家都四处找卖木偶的艺人,可是艺人已经走了,那个习惯了游荡的家伙是怎么也不会回到一个他逛腻了的地方的,所以木偶就成了洪水镇的独一无二的宝贝。

我们的乐师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接二连三地创作了许多部作品,它们无一例外地在洪水镇引起了不大不小的波动。已经有相当一班的人成了乐师固定的听众,每次他演出,他们就会搬着马扎坐在台子下面,一脸沉醉地听他演奏。

木偶呢?她已经成了乐师,甚至整个洪水镇的一块牌坊,在外面,每当有人提起这个木偶,大家多半会骄傲地说,看,这就是属于我们洪水镇的,她多好呀,又漂亮又聪明。坦白说,连乐师自己都承认,她便是他灵感的指挥棒,没有她,他是绝对没有可能成为一个乐师的,他一定什么都写不出。

后来,事情的发展骤然上了一个台阶。他发现,他终于开始想她,这种感觉不同于以往任何一种想念。小时候邻居搬走的时候,他也曾经因为想他家的小狗而掉下眼泪。可是这次不同,他分明感到,每次想起她来,他竟会不由自主地傻呵呵地笑。有时候他出门就会开始算计时间,还有几分钟,他就可以到家,这样他就可以再看到她漂亮的小脸蛋了,多么让人期待。在家里的时候,他就坐在她旁边,仰着头失神地看着她。她的背很直,胸脯在薄薄的衣衫下微微隆起,让整个人的曲线迷人无比,让他的周身就像是骤然通过了一阵电流,灼热的,被点燃一般。有时候他甚至想和她再亲热一点,把它当作一个真正的女人来待,他甚至忘了她只是一个木偶,想用手去碰碰她的肌肤,摸摸她的脸蛋。他想女人的皮肤应该会是光滑的,必不像男人那样粗糙。这本身就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物。可是这不行,因为每当这时候他就会觉得四肢都会僵硬,动弹不得。他渐渐明白这样的想法是不能动的,爱上一个女人,对于洪水镇的男人来说就是大逆不道,何况是一个不是女人的木偶。他一定是得到惩罚了,洪水镇的神在惩罚他,让他断了这个念头,于是他便这样劝自己:

倘若执意要碰她的身体,那么碰到的肯定会是一堆木头,这有什么好。

可是他还是不能割舍她。她就在他的周围,与他息息相关,让他每次看到她都会不由自主地兴奋一阵子,就这样,乐师渐渐发现,自己的身体已在悄然间发生了一些变化。他的听力渐渐下降,反应也变得迟钝,就连写字的时候手指都变得不怎么灵活了。起初他以为他是在衰老,过度的思考让他提前衰老了。可是他才三十岁,三十岁呀,怎么说老就老了呢?可是后来情况越来越严重了,晚上睡觉翻身的时候,常常听到关节咯吱咯吱的响声,逢到阴雨天,身上就像被水浸泡过的木头一样发胀,有一天,他洗澡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膝盖竟然长出了一片小蘑菇。他试着用手指叩了一下自己的腿,咚咚的声响,像一块空心的木头,让他吓了一跳。他终于明白,他已经越来越像她了。确切地说,不止像她,而且像每一个艺人做的木偶。多可怕啊。

木偶却变得越来越灵巧,烧的饭菜更加可口,总是趁他不注意摆弄一下他演出用的琴,奏出的调子也还算流畅。有时候还装成真的女孩子那样跑到其他的镇子上买擦脸用的护肤霜、胭脂、指甲油。起初他认为这无非是她在讨巧,尽量地把自己装扮成一个人类。可是后来他竟在她的壁橱里发现了一包卫生棉。他起初并不知道这种东西是用来做什么,还好他认识几个字,看了后面的说明才算是明白。这让他惊讶极了,它已经拆开了包,还少了几片。这可真荒诞,一个木偶,竟然也学着人的样子来起了月经。他开始害怕起来,害怕有一天他真的成了一个木偶,而她取代他变成了人。不是吗?他的样子已经越来越可笑,眼珠子越来越凸,手脚越来越硬,头发也渐渐泛出了芥末那样的绿色。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的错,他不该对她动情,对一个木偶动情,可是他丝毫无法抑制自己。她已经更像一个女人了,喜欢打扮自己,所以也更加美,每当他见到她,就仿佛全然忘了他不该对她动情这个事实。他只能安慰自己说,她是我的人,我把她买下来,她就理应照顾我一辈子。

只要能被这样的姑娘照顾一辈子,那么即使拖着一个木偶的身体整天来来去去的,又有什么不好呢?

可是木偶一点也不这么想,她觉得被他买到家中本来就是一个错。她是见过世面的人,艺人四处推销他的木偶的时候,她就随着他在各个镇子里逛。她几乎逛遍了天南地北,什么样的男人她没见过呢?英俊潇洒的,浪漫多金的,成熟体贴的,每当遇到这样一个男人,她就会不自主地脸红,祈求他们赶快将她买下。可是无论她长得多么好看,她始终是一个木偶呀,哪个优秀的男人愿意和一个木偶守在一起呢?所以到最后,只有他肯收留她,他是一个矮子,脸也不好看,可是他肯给她的主人,做木偶的艺人很多钱。所以她就只能在他家住了下来。

木偶原以为一生就会这样糊里糊涂地过去了,或许有一天,等她老了,她就会被当作一把柴禾烧掉,这也没什么稀奇。可是渐渐地她发现自己已经不再像一个木偶了,皮肤,或者是关节的灵活程度,无论从哪里看她都像极了一个真正的人。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她惊喜地发现她终于来了月经,这让她兴奋异常。她迅速提上裙子,跑到附近的小镇为自己买了一包卫生棉,老板娘像对待任何一个第一次前来购买卫生棉的少女一样告诉了她用法,她还友善地拍了拍她的肩说,小姑娘终于长大啦!再不是一个小孩子,而是一个女人了呀!

这样的一句话,让她一下子活跃起来,像是得到了认可,她终于肯相信,自己已经不再是那个倒霉的木偶,而是一个女人,地道的女人。没错,有人已经开始这样想了,并且这样想的人会越来越多,那么最后,就再不会有人因为她不是一个女人这样的事情而把她拒之门外了,多么好。

在一个晴朗的月夜,木偶终于决定和乐师的那一大叠乐谱私奔了。她再也不愿意忍受乐师那矮小的身材和丑陋的脸,她要去找一个英俊帅气的男人并且和他住在一起。为什么不呢?她已经是一个真正的人了呀,只要她不说,谁也不会想到,以前她曾经是一个木偶,那么,总有人会喜欢她的脸蛋,总有人的。

而那时,乐师正全然不知地躺在床上睡觉,他定没有想到,第二天起床,他就将变成只身一人了。他的姑娘已经把他的乐谱偷了跑了,连同他音乐家的伟大的头脑。他再也做不成一个乐师,并且,再没有人给她煮饭和烧水了。其实,这也没什么关系,他也不再需要吃饭和喝水了,一个木偶哪里懂得吃饭呢?他只要每天在太阳下走动走动,让自己身上的水分跑一跑,少长几块蘑菇,就可以相安无事地过上一辈子。

那天晚上,他梦见洪水镇真的发了大水,他的身上长满了木耳和蘑菇,躺在床上一动也不能动。水已经没过了他的床板,将要流过他的身体了。镇上所有的人都在逃命,只有他不能逃。他的耳边响起了轰隆隆的脚步声,那是人们慌乱奔跑的声音,这时候,他仿佛听到有人们在他床边经过,所有人的嘴里都在念着一模一样的咒语一样的话:

倘若你见到了一个漂亮的木偶,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对她动情呀!

第5章 阡陌红尘-2

六百年前。

年轻的郑和总是在早晨走出刘家港的驿站,独自走去码头。他喜欢在沿途欣赏朝霞和露水,还有江边忧郁的青草地。他远远地看着刚刚升起的太阳就照在即将完工的龙船上。水和天是一个颜色的,连同清晨潮汐的起起伏伏。这些总是让郑和压抑不住心里边轻轻的感动。

青衣站在远远的丘陵上,淡淡地看着海和天,看着海天一色中的郑和。他总是喜欢想象天地有多大,可眼前那个人,却告诉他他要把天地都走遍。

青衣拿出长箫,悠悠地吹了起来。他知道这是他送给他最后的一曲。

这个敢做你永远不敢想象的事情的人。他从来不会去怀疑某一件事的不可能,只要他相信,就会去做。

我总是为青衣送给郑和那最后的曲子感动或者焦虑。是的,它对于我的小说实在太重要了,可是我却怎么都不知道,该如何写出一篇词。

晓雯在离开我的那一天给了我最后的一件礼物。她在这个19岁的夏天去了遥远的英国,她太优秀,能够通过重重考试而取得全额奖学金。而我只能留在上海的一个二流大学里,靠为知名不知名的报刊杂志写稿而赚取生活费。

可现在我却难以完成这篇关于郑和的历史小说了。给我灵感的是我和晓雯经常去的江边,我们在那里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亲吻。

那里黄昏的时候,天的那边总是有绚丽的色彩,潮水推动着岸,高大的石头如同安全的肩膀让人停靠。有一棵不知名的树,有不知名的鸟筑着巢。

后来还是庞告诉我,那里就是六百年前郑和起锚的地方。于是我决定写这样一篇小说,不在乎能否得到稿费。特别在晓雯要离开的日夜里,那种感觉就更加强烈。

晓雯走的那天晚上,给我的最后一份礼物,就是那首词:

昔日君来见,草青青,路绵延。

红尘易老,几多纷怨。

都似杏花开遍,二月江边。

今日君走远,海茫茫,浪滔天。

回头无岸,俯首白颜。

不知艨艟踏过,几重狼烟。

这是青衣送给郑和的最后一首歌。龙船终于升起了最高的那面风帆,岸上挤满了人群,青衣的箫声也渐渐被人声淹没。

终于要走了。青衣叹了一口气,西洋是一片神秘的地方,在那里,他会航行穿过生死的界限。

他在驿站里,喜欢看着烛光说话。他从不看青衣的眼睛。他说,“有微小的东西也有庞大的东西,我不过是夜郎侯,并不知道天地有多大……”

青衣曾经只是个流落江湖的词人。可是他遇见了郑和。

在晓雯离开我的第七天,我决定把故事写下去。

那天我和庞坐在学校的图书馆里。他咬着笔呆呆地望着桌上的高等数学习题,我的面前则堆满了关于郑和的书。阳光从落地的玻璃窗里洒近来,穿着时尚、笑容灿烂的学生恋人占了图书馆的位子,谈着可有可无的恋爱。他们的脸上洒满了阳光。

我扔下笔。“庞,我真的无法再写下去了。”

他抬起头。“是因为晓雯的离开么?”

“嗯。我现在就想着去看她去看她去看她,可是我要怎么才能飞到英国?我闭上眼睛,就想到她,根本无法把故事写下去……”

庞在某种时候喜欢用智者的口气说话。他说,“呵,故事总会有人写下去的。”

在一段沉默之后,庞提议我们去江边。

带上你的吉他,他说。

来到江边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一定会唱歌。月光到了半夜有点凄凉,四下里一片宁静,不知名的树上安睡着不知名的鸟。我拨通晓雯的电话。

“我今天也想你了。我在康河的边上,中午时分的河水反射着阳光,还有游船上的嬉笑声。”

我相信世界上所有的水都是相通的。我们在无限汪洋的两岸。这样的夜晚只适合唱一首歌。

就算是还给晓雯一首歌吧。

四月的剑桥是否总是细雨连绵

有没有到处芳草碧连天

我们的思念能否越过三万里这么远

像古人那样扯起帆篷看世界多变

如果可以驾船把大海都走遍

请让我在暴风雨中看见你的脸

让我一直驶进康河里面

看雨后彩虹满天信天翁在盘旋

我浮沉水面满心是你的容颜

耳边却呼啸着巨浪滔天

几分钟相见几万里遥远

永不沉没的是否只有时间

你远在天边翻越了红尘万千

却不知归程需要多少年

这一刻想念盼一生缠绵

永远应该也要开始于某一天

我弹着我的吉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可以如此沉浸在歌声里面。所有的歌词和旋律就像是早已写好,可以那么自然地一跃而出。我可以听得见晓雯在电话那边的眼泪,可是我在忽然间麻木了所有的想念。

晓雯,我一定要来看你。

什么时候?

今年。

怎么来?

船。

庞这个永远做高数的人物有时候的睿智不得不让我佩服。事实上,我出口大话,并不知道如何可以前往那个遥远的地方。

我只是相信自己写出来的话。郑和从来不会去怀疑某一件事的不可能,只要他相信,就会去做。

我也是。

庞在某个早晨神秘地对我微笑。我们站在市中心某个熙熙攘攘的街口,他指了指某个方向,说,郑和,在第二个街角左转。

于是我在那家新开张没久的航海用品专卖店里认识了老板宋涛。我们三个都是郑和迷,谈了一下午。从那以后,我相信一切的确都是可能的。

我和宋涛开始在江边制造一艘崭新的帆船。为此宋涛每天白天打两份工,把店托付给了朋友;我每个白天窝在图书馆里拼命写作,联系着各式的媒体和出版商。只有郑和的那篇小说被我压在箱底,虽然我相信一定有写完的这一天。每个晚上,我们就去江边工作。我们搭了一个帐篷,累了就钻进去睡一会儿,然后继续我们的伟大工程。

三个月后,我的新书出版。我在序言里写着,我在高高的天空中有一个梦想,放置在那里。此时如雪飘落,降在呜咽的海水,我在那里也有悲哀。我想看门前树上不知名的鸟儿生下小鸟,看它长满羽毛来在我们头顶盘旋。

不出意外,书的销量不佳。整整半年时间,我们只凑到了两万多块。根本不够。

庞在这个时候完成了他的工作。这个天才的男孩子在半年里面走遍了这个城市,在此之前,我以为他除了伪装智者和做高数习题以外一无是处。

三天后,我们的新闻发布会在城市里最漂亮的会堂举行。我和宋涛坐在主席台上,近似于痴傻地辨认着话筒上的不同标志。BBC,CNN,ESPN,CANEL+,天空电视网,凤凰卫视,中央电视台,还有各种我们无法辨认的符号。

台下挤满了记者。我从来没有想象过闪光灯如此耀眼的集中于自己身上。

庞的开场白让我感到深深地震撼。他说,六百年前,古人用樯帆和巨炮征服世界,今天,我的朋友们用卫星直播和国际互联网征服世界。

我和宋涛大眼瞪着小眼。这场戏,原来庞才是主角。我们实在是跟不上时代了。

一个月后,我们的帆船贴满了赞助商的广告在刘家港起航了。全世界都可以看见我们的启航仪式。阳光照在我洁白的帆上,甚至有很多人一大早过来问我们要签名。

过去我也是那个青衣,总是喜欢想象天地有多大。我们永远不知道如何才能把天地走遍。

也许我们的梦想的确渺小,可是我们卷动了整个世界来实现梦想。天和地在这一刻才真正是联系在一起的,用光纤和卫星信号。

我们被捧上了天。我们是中国第二个用帆船作环球旅行的团队,第一个是六百年前的郑和;我们是第一个受到如此规模境外赞助的中国个人探险活动;我们被描述成英雄,报纸上充斥着我们的照片,关于我们的事迹的书上了销售排行榜。

我们就这样,走向大海。

我的故事也该结束了。

青衣吹完长箫,和着船队出发的鼓声离开了刘家港。十三年后,他成了翰林院的大学士。他留着长长的胡须,华美的锦跑一直拖到地上,腰间还别着那一支长箫。

那一年郑和回到北京。从此以后六百年,中国再也没有一只帆船队,能够穿越最遥远的那片大海。

第6章 此间少6年

于是我们就这样,地老天荒。

永远不要相信讲故事的人,要相信故事。

——劳伦斯



那一个清晨久久停留在我的记忆里。像一帧定格了的黑白照片:灰蒙蒙的雾,动荡不安的红树林,以及若隐若现的帆影。一个叫做颖的女人牵着我的手,久久伫立在被大雾紧锁的码头。她的手心潮湿,略带冰冷的温度。我的小小的手被她握着,感受着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安稳和馨香。这是与母亲截然不同的气息,它们弥漫在这个大雾紧锁的码头,弥漫在我小小的身躯里。长久的伫立,令我感到困惑,但我无心打扰,亦不敢过问,只是保持着和她同样矜持的姿势。目之所及,徒留空旷的虚无涂抹苍穹。

时间一寸寸流逝。我忽而觉得手背冰冷,再抬起头,已见她落泪。她的眼泪如一枚铜币落地,啜泣被南来的群雁嘶哑的叫声覆盖。风大口大口地灌进来,吹散她的发髻,散开的一头秀发簌簌地拍打着后背。银簪随之掉落,跌入了漩涡盘绕的江水之中。溅起的水花迷蒙了我的双眼。

在我成长的那段隐晦的岁月里,我时常记起这样的一帧画面。翘首以盼的女人和一无所知的小孩。他们之间难以描述的关系,使得故事从一开始就蒙上了一层灰,一层琥珀色一样透明的灰。而我,就是故事里的那个小孩。你所知道的,只是一颗尚未成熟的魂灵。拥有坚韧的外壳以及脆弱的心。我知道,这一切与母亲有关。

那时候我贪玩、任性,每天纠缠着母亲。我手里握着一架纸做的风车,那是母亲送给我的玩物,扇叶是红黄蓝三种颜色。我握着风车爬上高高的木质楼梯。楼梯口的扇形窗户被推开,风吹进来。于是风车呼呼地转动,风车转得如此快,它的转动鼓动我欢腾的心,我都快看花眼了,风车形成的圆周一如那天码头江水的漩涡。

我迷恋风车简直到了如痴如醉的境地,但那时我尚幼小,未学会制作风车。母亲于是用旧报纸为我裁剪,然后用钉子将扇叶钉在竹棍上。一架简易的风车诞生,我惊诧于母亲的心灵手巧,欣喜若狂地握着竹棍在巷子里奔跑,像风一样地奔跑。心极易满足。一点安慰,一句哄骗,足以令我度过无所事事的一整日。



如今我坐在青春的末尾怀恋逝去的年华。我每天骑着自行车穿行在人流拥挤的校道上。我看到无数美好的同龄人与我擦肩而过,他们洒落满地的笑声。抬头可见漫天的星斗,有时候是万里无云的晴天。脖子上佩戴的长命锁从我出生那天伴随至今。随着我身体的晃动,它摩擦我的浅灰色毛衣领,发出“呲呲”的声音。我几次欲将其摘下,但母亲不让。她固执地认为,这是保佑我长命百岁的吉祥物。母亲的命令不可抗拒,这是我自幼便谨记于心的。

那时迷恋的东西已经不是风车了。风车作为一个童年的标记遗失在时间的暗流里,现在所迷恋的,是齐整地码在书架上的那些装帧优雅的古籍,它们被时间蒙上了一层看不见的灰。《笏山记》是我甚爱的一本。潜入字里行间描述的笏山,我成了小说里面的颜少青。偏执,充满幻想,衣袂翩翩,跋山涉水。我长久沉浸在文言的世界里,几欲丧失自己的语言,这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悬崖勒马,我的意识告诉我,必须这样做,抽身离开,不做任何藕断丝连的蠢行。阅读对象的迥异令我一时难以适应。而后我在长久的阅读里,如鱼得水。每天形色匆匆地出入于图书馆,像疯子一样长久地泡在阅览室里,通过长时间和大范围的阅读来填补空洞的心。需要膨胀,不断的膨胀才能使我强大。我时常觉得,阅读是一场没有期限的流放。我衣衫褴褛,满面污垢,是在时间湖里垂钓的孤独渔人。眼之所见,千山鸟飞绝。

在食堂里排队打饭的空隙,我捧着一本杜拉斯看得入神。全然不知道打饭的阿姨唤了我好几遍,遭到白眼也浑然不觉。我在一个翘了枯燥的中国现当代史纲要的午后,邂逅了杜拉斯,然后不可抑制地爱上她。我时常念叨起她的名字——MargueriteDuras。抑扬顿挫的音节从舌尖吐出来,婉转悠扬。

那些诗句一般短促跳跃的文字,令人如痴如醉。她的情人告诉她,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那次读到这句话,灵魂为之一颤。我所了解的杜拉斯,是一个孤独的女人,她说,写作,从一开始就是我的地方。“书里的孤独是全世界的孤独。它无处不在。它漫及一切。我一直相信这种蔓延。和大家一样。孤独是这样一个东西,缺了它你已事无成。”彼时我尚未意识到自己的孤独。某个日落的黄昏,街灯一盏一盏照亮脚下被落叶铺满的小路。我发现自己的影子被灯光切割,它们孤孤单单地紧贴着地面匍匐。我瞬间就被俘虏了。孤独清晰得毫发毕现,孤独像睡眠一样喂养了我。

我眼神涣散,反复咀嚼杜拉斯的箴言。写作,从一开始就是我的地方么?

许多时候,把自己幽禁在宿舍里,敲击键盘,耳朵里充斥着大量的管弦乐,它们成为我写作时候的催化剂。他们是罂粟,是可卡因,是我的兴奋剂。我对古典音乐一无所知。我分不清大提琴和中提琴的区别。我是个非典型的音乐爱好者,我附庸风雅牵强附会虚伪至极。

然后我尝试去写这么一个故事,故事的开头有烟雾迷蒙的码头,一个叫做颖的女人和一个一无所知的孩子。颖的容颜变得模糊不清,但是她的名字,却似一个刺青,深深镌刻在我的记忆里。给我疼痛和自我凌迟般的快感。



每个人终其一生都是孤独的,唯有影子是忠实的伴侣。不管你开心还是哭泣,它坚贞不渝。颖出现在我面前,反复念叨着这样的一段话。颖的声音听起来像一块松软的奶油蛋糕。但因为混淆了太多世俗的圆滑和尖刻,她吐露的每一个字都眼滑腻至极。我一度认为,颖的出身是个可怕的秘密。在颖出现之前的每一个昼夜。我背着小小的心事,像一只蜗牛行走在时间的丛林里里。四周荒草萋萋。

颖提着一个藤条箱,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巷子口。她给了三轮车夫四个硬币,提着藤条箱下车。光线从她身后直愣愣地投射。将她稍显丰腴的体态裁剪出来,清晰得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看到她款款走来,那时候几乎没有人穿旗袍,可是颖却穿着,并且上瘾一般难以自拔。她的身体挡住了风,没有风我的风车就无法转动了。我的乐趣被拦腰截断。我抬头看她,没有说一句话,我以为这样就可以表明我的抗拒,可是她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她半蹲下来,抚摸我的头。轻声问我,孩子,你知道一个叫做柳青的女人么?

那是我第一次从一个女人的口中听说我母亲的名字,陌生的疏离感令我害怕,往常并没有人如此称呼母亲。我吓得扔下风车,掉头就跑。我边跑便喊,娘——娘——

我的喊叫混合着凌乱的脚步声,一波一波回荡在长巷里。

那天我一直躲在门后偷听母亲和女人的对话。说到动情处,她掩面而泣,声音断断续续,闻之悲伤,但是我什么都听不懂。闯入我耳朵里的含糊不清的几个词汇是:上海、当铺、高利贷。听到激动处我振奋不已,如获至宝。仿佛窥探多年的幽暗一下子豁然洞开。

母亲与颖只有一面之缘。那时母亲在她家当保姆,颖待母亲甚厚。母亲万万没有想到,当初在车间里对着一帮工人颐指气使的老板娘会沦落到如今的境地。只是近十年的光景,母亲和她的主顾关系彻底扭转。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我喜欢的女孩子叫颖,她喜欢向日葵,喜欢文森特?凡高,时常幻想大朵大朵金灿灿的颜色,充斥视野的饱满而富有张力的金黄。我告诉她,凡高是麦田里的朝圣者,是追日的夸父,是欧洲乃至世界的伟大灵魂,生命绽放成向日葵,金黄而炽烈。“生活在低处,灵魂在高处。”这是她对凡高的评价。那日在石头坞广场观看《不能说的秘密》,之前看过,却骗她说没有,为的只是能和她坐在一起。那是我第一次和女生看电影,虽是在露天的广场。但有清风作伴明月相随。也是浪漫至极。逃了一晚上的书法课,我的动机因了这一举动暴露无遗。在人头攒动的石头坞广场,夜里的灯光照耀着因年轻而蠢蠢欲动的心。我和她靠得如此近,近得可以闻到她身上的馨香。我也有一个不能说的秘密,我要为她种植一万棵向日葵。面朝太阳,春暖花开。

我告诉她,我试图写一个故事,故事里有一个叫做颖的女人和一个小孩。

为什么用我的名字呢?她转过头问我。

没有为什么,就是喜欢。

就像我喜欢她黑白搭配的衣物,喜欢她不走重复的路,喜欢和她彻夜地打电话,漫无边际地诉说着心里的隐秘。那夜流着眼泪给她发短信,后来忍不住,眼泪就这样哗啦啦地滴落在枕头上面。拼命想忍住,可是无法控制。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流过眼泪了。眼泪是什么滋味?甜的还是苦的。我不知道。距离上一次,中间隔着太长的时光。无限漫长的、寂寥的、黑暗的时光。

颖,你知道吗?那晚打电话给你,抑制不住便哭出声音来。我也不清楚究竟流了多少眼泪。原谅我这个脆弱的男人。后来你也哭了,哭得很伤心。我听得出你的声音在哽咽。话都说不清楚。断断续续。夜里很安静。除了楼梯口发亮的白炽灯,外面一片黑暗。有时候喜欢变成习惯。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我想把这些写进我的故事里,点点滴滴,挤满文字的缝隙。在厌倦了由叙述技巧支撑的写作之后,危机以猝不及防的姿态刺痛我的眼睛。居安思危。我需要的是将灵魂融入到文字里,就像盐融化到水中。不着痕迹。捕风捉影。我想在城堡里做一个不可一世的王子。挥斥方遒。将千军万马,踩于脚下。我的故事刚开了头,却已经艰涩得难以为继。在我的故事里,我依然还是那个孩子气的、长不大的、傻傻的我。容易情绪化。极度敏感脆弱。迷恋风车转动的声音。跌跌撞撞。没有坚强到足以去保护另一个人。难以成长为一个可以面对变迁而安之若素的男人。



翌日。我见她晨起洗漱。母亲捧着一套花蓝的开襟长裙给她。她停滞了许久,最终还是收下了。我一直倚靠在门边看她,顿觉她身上散发着某些经年的古旧气息。是江南的青石板路和烟花春晓。她涂抹口红,揽镜自照脸上丝毫没有因落魄而呈现的疲惫。不怨天尤人。见我躲在一旁,便招手令我过去。她抱起我,将我放在她的大腿上,当我接触到她裸露出来的半截大腿时,我打了一个寒战——从来没有人对我做过如此亲昵的动作,就连我的母亲,也只是蜻蜓点水般,她的爱,囊中羞涩。

父亲外出经商。几乎终年不归家。而这一段时间,我却见他奇迹般归来。我几乎认不出他了。他过早步入了衰老的光景。眼神疲惫不堪,涂抹上了铅灰的面容淡漠至极。温暖从我的世界里硬生生地抽离,在我记忆模糊的年龄,父亲将我骑在肩膀上。带我去看皮影戏。我坐在父亲的肩膀,居高临下。那时我感觉自己是一个凯旋的骄傲的将军。策马巡视。那时候我把父亲仅有的一点温存比喻成马背。多年后我忏悔,已经来不及。踏着熹微的晨光,父亲朝临水街走来。晨起的颖到井边打水,和父亲打了个照面。两个人没有对话。颖穿着单薄的睡衣。身形显得臃肿。

那段时间,颖让母亲教她刺绣。敢将十指夸针巧。我的母亲拥有一双灵巧的手。她将潮州刺绣和抽纱的技艺融合在一起,绣出的花纹极为精致复杂。母亲的针法多平线、捻线。丝细如发,针脚平稳。她总是低头,专心在布面上穿针引线,静寂的时候,可以听见针脚穿过布帛的声音。成衣店的张裁缝雇佣我的母亲帮手。画龙点睛,这是张裁缝对我母亲手艺的评价。张裁缝在临水街上开了一家成衣店。生意兴隆。他常常步履匆忙地提着一袋衣物抵达我家,张裁缝对我母亲说,整条临水街就数你手艺精湛,客人的绸衣有了你的刺绣,真的是画龙点睛啊。说完乐呵呵地笑起来。母亲依靠这手艺,养家糊口。街坊邻居皆视母亲为勤俭持家相夫教子的楷模。我三岁时候,父亲越洋做生意,他乘坐红头船出海,背影消失在雾气茫茫的码头,消失在我们无尽的眺望里。父亲在南洋做商运的营生,所得的银元悉数投资,以扩大生意。他寄来的侨批一摞摞叠在床头。我常见母亲捧着侨批,借着微弱的煤油灯,凝视上面的潦草的字,黯然神伤。

颖寄人篱下,本就遭人微言,她整日无所事事更是引起了街坊邻居的猜疑。母亲说,要不你跟我学刺绣吧,也好打发这时日。她伸出玉葱一般的十指,问母亲,我能学会么?

先学了再说。于是母亲放下案头的活,开始手把手地教她。在此之前,颖捧着一本线装本的宋词,她念道:

过尽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肠断白蘋洲。

闻之,令人伤怀。

颖的手不及母亲灵巧,常不小心扎破手指,疼得泪珠滚落。她眉头紧皱,将被针扎伤的手指放进嘴里吮吸。但颖终究是聪明之人,一个月的光景,她已对潮绣技巧娴熟起来。而她所绘绣的图案,既不是大红双喜亦非牡丹月季,竟然是大朵大朵姿态各异的向日葵。金灿灿的好似烈日。母亲问她,为何单单喜欢这花?

颖说,你知道西洋有个叫凡高的画家么?我喜欢他的向日葵。

母亲是绝然不知凡高为何方神圣的。她摇摇头笑了。难以置信。

那日,张裁缝见到母亲送往成衣店的几幅向日葵,恍若巧夺天空之作,叹为观止,执意要见那刺绣之人。



这一刻,我坐在黑夜里冥想关于你的种种:你敲击键盘的样子,嘴角苦涩微笑的样子。都好像夜空里突然放亮的灯盏,照亮我灰暗的生命。许久不曾让自己浸润在悲伤的海里。当你看到我满脸微笑站在天光化日之下,我不知道你是否也像我一样心怀感激。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人能够轻易闯入你的心,与你惺惺相惜。幻觉,灭失。然后是无穷无尽的黑洞,吞噬一切,毁灭一切。就像是划过天际的流星,带给你祈愿的欲望,然后撞向未知的远方——毁于一旦。这段时间,我沉眠在无休无止的虚空之中,有心无力,像一尊失去了操控的木偶。浑身瘫软。没有写下一个字。故事进行到一半便坠入黑洞里,外界的烦扰令我坐立不安。

老省让我写一个稿子,老省是我认识的编辑,老省说要写出你能写的最好的小说。所以我开始绞尽脑汁去构思一个全新的故事。没有历史背景,人物模糊,情节俗套。故事无法进行下去,我的文字便成了无病呻吟的抒情。

在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不知道你究竟是怎么想的,究竟站在哪个角落打量我。当你看到我站在灿烂阳光下,你不知道我一转身便会露出苦涩的笑容。一如既往,这个世界飞速流转。我只是一不小心就掉入了温柔的陷阱,然后万劫不复。是谁告诉我,这一切不过虚妄。生生不息,然后死于沉寂。我想为你唱一首温暖的歌,让她在这个冬季触摸你的心,为此,我已经掏空了所有的温存。当你坐在电脑前面,手指僵硬,却依然为我写下那些谏言。我知道我已经彻底地失败了。迷失在一个巨大的漩涡里。灵魂无止境地坠落。我试图让自己的文字温暖起来,但总让人看到冰冷。而唯有你知道,心凉了,连文字也煮成了一锅透彻的冰。一直试图剖析某些不为人知的生命,但我总是徘徊在门洞外面,遥想关于那些黑暗和白昼之间隐秘的细节。生命之于我究竟是一场盛大的喜宴还是一场浓墨重彩的表演。我所有关于想象的谎言,在不经意间被逐一击破。放逐我一个人流浪在兵荒马乱中。

试图歃血,然后联盟。但我发现自己两手空空。

当一个人贫瘠到无法拥有爱的时候,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人。你是知道的,我总是无助得像一个小孩,看着脱手而飞的风筝手足无措。我没有哭,不过砂石迷了眼。我试图在旅途中涂抹掉过去的一切。在我的世界里,有这么两种人,有一种人常驻心底,永世难忘;另一种人,蜻蜓点水,路过你的生命,然后消失殆尽。这些人,我要感激。心怀一颗真心,永远为你奏响温暖的旋律。不管我曾经路过谁的生命。始终要成为一颗耀眼的星星。一如你此刻看到的我。我独自唱着没有人附和的情歌。月光作伴,青灯作伴,流水作伴。他们说这叫曲高和寡。

可我,一直,一直都是低吟浅唱。斟酌自己摇摇欲坠的情感。浇注一棵不会开花的树。我一直在唱着,弹拨琴弦,只有你知晓。调子从这里流淌,曲曲折折,抵达不了彼岸。

我一直压抑自己,不让自己暴露在众人面前,胆战心惊。谁那么固执,任凭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谁那么天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谁说轰轰烈烈爱一场,谁说死心塌地赴天堂。一切皆是假,一切皆是虚。

最后谁都苍老,最后谁都,心成殇,泪千行。



我潜心研究辛格,我告诉颖,我喜欢这个用意弟绪文写作的犹太人。我突发奇想要去学习意敌绪语,那样我就可以读到辛格的原著了。可是这样的小语种寻之如大海捞针。我只好放弃。1991年他去世的时候我才三岁。我绝然想不到十多年后我会和他邂逅,在文字的时空里,我是一名蹒跚学步的孩童。我用稚嫩的眼睛去捕捉灵感。可是捕风跟捉影,都只是浅尝辄止。当我读到傻瓜吉姆佩尔的时候,我的灵魂差点沸腾起来。我的感官和辛格的故事产生奇妙的碰撞,一种类似宇宙大爆炸的冲击震撼了我。小说里,傻瓜吉姆佩尔说,肩膀是上帝造的,负担也是上帝给的。我是极其同意这句话的,那段时间我终于移情别恋,杜拉斯被束之高阁。

辛格是我叙述上的良师,他告诉我,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他才会去写一个故事:

1,必须有情节和悬念,必须引人入胜。

2,必须有激情写好这个故事,而且不写不行。

3,必须确信,只有自己是唯一能够写好这个故事的人。

我以这三个标准去衡量我的小说,发现自己浅薄至极。除了遣词造句之外我一无是处。我的小说没有引人入胜的情节,无非从一个孩童的视角切入去叙述父辈之间的情感纠缠,沉湎于窠臼,自我陶醉。唯一符合的便是后两个条件。我瞬间产生了将其推翻重写的冲动,可我舍不得,舍不得苦心孤诣写下的文字。它们是我的情人,我如此恋爱它们。爱得入骨,爱得不肯放手。辛格擅长在故事里书写性爱,他说只有在性爱里人性才会显露得更加充分。那么是不是我的小说也要加入这样的元素增加噱头呢?可是故事里我只是一个小孩,一个小孩怎么能去讨论这些事情呢?



颖必是出自书香门第。我常见她捧一卷诗词依窗而读。那日她招呼我,抱我坐于膝头。放下手中的书。自顾念道:

章台柳,章台柳!往日依依今在否?纵使长条似旧垂,也应攀折他人手。

母亲自幼没上过私塾,并不懂得诗词曲赋。见颖肯教我,甚是欣喜。母亲刺绣的时候,颖便给带着我穿梭时空。在颖的故事里,有一个叫做韩翃的秀才。颖说,他自是痴情的男子,纵然金榜题名,不忘旧情。颖说,这是一个士子恋上红尘女子的故事。莺歌燕舞,巧笑倩兮,这些应该是故事里的情节。颖说,你知道安史之乱吗?你不知道吧,安史之乱中他从军。韩辟为书记,柳氏却削发为尼。柳氏应为它流下离别的泪。这一别就是经年,经年啊。

颖说,都是铁蹄,踏碎这人间真情,劳燕分飞不过两行清泪。颖给我念的,是韩翃赠予柳氏的《章台柳》,颖说,你知道男人也有柔情似水的时候,所爱之人被蕃将劫去,刻骨,切肤。颖念得如此动情。字字句句。锥心泣血。她突然间哽咽,无法抑制,仿若她已于柳氏融为一体,捧金呜咽。而后她将我放下。伫立窗前,从这里可以看见临水街。颖牵着我的手,兀自念叨起我尚未认识的字句:

杨柳枝,芳菲节。所恨年年赠离别。一叶随风忽报秋,纵使君来岂堪折!

那时我并不理解大人们的爱恨情仇。颖的声音听起来像是融化了的奶油蛋糕。我并不知道,这是柳氏所和的词。遥相呼应。心有灵犀。经年之后,我于词集上读到《杨柳枝》,惊叹于柳氏的才情。仿若看见她揽镜自照感叹韶华易逝。离别恨。断肠泪。

我问颖。后来他们怎么样了?

颖说,有情人终成眷属罢了。

那段时间我常流连于颖的房间,听她吟咏诗词曲赋。我幼小的心灵在此得以浸润。细水长流,绕过曲折回环的岁月。



时间的铰链生了锈,这个故事一直生涩地进行着。大学生活过得差强人意。每天上课前在小卖部买一罐维他奶成了一个挥之不去的习惯。这些不添加防腐剂的植物蛋白饮料被挤在瓶子里,填补我的肠胃。然后新陈代谢。我在熙熙攘攘的林阴路上骑车,与无数美好的灵魂擦肩而过。对许多事情无动于衷。在这个季节更、气温回生的时间段里,我看到无数的女生解放身体的某个诱人的部位,而男生则解放了蒙蔽已久的眼球。看与被看和谐统一。拉拉杂杂。我看到无数的背影杀手掠夺视野,生姿摇曳。见惯了短裙和黑色丝袜,开始审美疲劳。不同的香水味混淆了空气。朋友们戏称我为打字机,我想我这台打字机已经开始高速运转了,我无时无刻不在惦念着颖,惦念着那个手持风车迎风奔跑的孩子。

半夜里惊喜,我梦见颖死了,颖死的时候嘴角绽放一枚若隐若现的微笑。我还梦见孩子在哭泣,他蹲在自家门前,哭得那么伤心,好像全世界都把他遗弃了。他的风车被雨水浸湿,像一朵糜烂的紫荆花。我突然就一个哑巴一样失去了语言。我喋喋不休地重复故事的单调情节。颖说,你应该写出有气质的文字。就像《秦歌》。那是我第一次听说,文字也是有气质的。颖是如此喜欢秦歌,颖说,我能读到深入骨髓的颤抖,字里行间散发温润和湿冷。

我喜欢的作家说,小说是灵魂的逆光,你把灵魂的一部分注入你的作品从而使他们有了你的血肉,也就有了艺术的高度。一段时间,我的脑子里塞满了各种乱七八糟的声音,太多人在告诉我,他们想主宰我,控制我,想让我卑微的灵魂臣服与大地。而我负隅顽抗,想要冲破这藩篱。坠落在文字的枯井里,我是那只坐井观天的青蛙。沉湎于自我的幻想,容易满足。抬头只见满天的星光。几米告诉我,在最深的绝望里遇见最美丽的惊喜。我不想我故事里的人死去。我要扭转乾坤翻云覆雨做一个万能的上帝,我要我的故事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父亲抵达临水街的事情很快就传开了。街坊邻居议论着这个穿西装戴墨镜的男人。议论他儒雅的谈吐和丰富的阅历。父亲的越洋归来使得母亲思念的心得以慰藉。她看到风尘仆仆的男人,眼泪一下子挤出了眼眶。仿若多年积聚的悲苦被化解。那日清晨,父亲与颖相视而过,而后,他拿着一只放大镜蹲在我面前。伸出手拉着我,问道:给你这个,喜欢不?

父亲的眼里充满渴望,渴望我亲近他。可那时我还小。尚未读懂父亲的眼神。我挣脱了他的双手。继而奔向颖。我紧紧地抱着颖,不愿离开。颖蹲下身子,替我抹去脸上的惊恐。我偷偷地转过头,瞥见父亲裂开一半的嘴角。经年之后我才明白那笑容的含义——尴尬、自责,混合着愧疚和后悔的成分。我还是钟情于我的风车,我拿着它迎风奔跑,光着脚丫,踏过临水街的鹅卵石,将岁月打磨得更加光彩照人。天空蓝得如一片巨大的琉璃,它映照着尘世的倒影映照着悲欢离合生老病死。

“瓜藤上面两只瓜,一凋零来一开花。”那日,不知道哪个孩子起哄,临水街的其他孩子拍手高喊着顺口溜招摇过市。我蹲在门槛前摆弄父亲送的放大镜,我把手放到焦点中间。顿觉手指发烫。孩子们的嬉笑在我面前。我眯着眼睛,看到烈日下一个挂着褡裢的算命先生向我走来,孩子们围着他。像一群聒噪的蜜蜂。算命先生带一双圆形墨镜。捻着胡须。笑得诡异。我不习惯这样热闹的场面。抱起放大镜和我的风车,转身跑回了屋里。

是夜,我躺在母亲身边。夏夜。有萤火虫飞舞着,落在天井里。茉莉花绽放,阵阵沁人心脾的香味飘过来,我看见风,一股又一股的风嬉笑着,摸爬滚打,天井是虫和花的舞台。

颖的房间这几日总是紧闭着。母亲不让我去探望她,这让我感到失望。几日不听颖轻启朱唇诵念诗词。总令我坐立不安。母亲哄着我,不久我便迷迷糊糊进入了梦乡。

外面开始下起倾盆大雨。花香被雨水冲散。有个男人垂手而立,他耷拉着脑袋,头发沾湿纠结,一缕缕贴着头皮。我看不见他的眼睛,只听得到他在低声哭泣,像一条丧家的狗。他哭得肩膀颤抖。蜡烛投射的灯光在他身上裁剪出猥琐肮脏的形象。我见他形销骨立。长衫被雨水浸润出深色。这样的男人像极了一个游魂。颖走出房间,抚摸他被雨水淋湿的脑袋。而后招呼他进去。黑暗。无穷无静的黑暗覆盖下来。黑暗里,男人像一条贪婪的狗一样在颖身上舔。我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我的沉睡意味着对雨水的遗忘。可我分明看见了发生在家里的肮脏不堪的交易。然后我听见了女人的哭泣,长短不一、高低不平的哭泣听起来和萧竹呜咽无异。这声音来自我母亲。家里的衣柜被推落。餐桌被人撞开。锅碗瓢盆散落一地。唯有雨水,哗啦啦的雨水覆盖了无休无止的争吵。我看见两个男人扭打在一起。黑暗中,我看到两张男人的脸,一张是我的父亲,另一张则是一个陌生的男人。拳脚相向。是黑夜里盲目的,类似两只狗的撕咬。旁边的女人冷眼相看。母亲不知所措地哭喊着,可是没有人理她。没有人理一个弱不禁风的女人。我想要站起来,却动弹不得。我茫然地看着发生在雨夜里的一场荒诞不经的闹剧。哑然失声哭了起来。我的哭泣汇进母亲的哭泣。哭的双重奏助长了混乱的火焰。

而后陌生男人被父亲掷出的花瓶砸破脑袋。哐当一声,花瓶碎裂。粘稠的血顺着他水淋淋的头发流下来。他抱头嚎叫起来,声音凌厉得让我害怕。他双手撑地,慢慢爬起,然后不顾一切,一瘸一拐冲出颖的房间。我动弹不得,他向我冲过来,我看清楚了他的脸,是张裁缝,是临水街成衣店的张裁缝。他把我撞倒,撞倒我手中的风车。我吓得尖叫起来,迅速捂住自己的眼睛。可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我的风车被他践踏,成了一张皱皱的纸。碾碎了的风车扇叶沾到了他鲜红的血。雨水从天而降,将它冲刷得千疮百孔。然后不可挽救的,我的风车顺着急流的雨水,滑向水沟里。

我的整个童年都被碾碎了。夕阳西下,天空涂抹了猩红的颜色。我梦见了自己的哭泣,梦见自己亲手葬送了风车。亲手葬送了一个五彩的梦。

十一

我终于还是将故事推向了俗不可耐的结局。用梦寐的形式混淆读者的视听。我欺骗了自己,也欺骗了颖。在虚构的故事面前,一切的条条框框失去了作用。我乘坐了一艘没有方向和航线的船。它载着我一路航行。越过了险滩也越过了暗礁,一路劈波斩浪,终于还是靠了岸。我将这个故事送给颖,颖说,你的灵魂丢了,葬送在无止境的苦海里。永远找不回,找不回了……我捧着打印好的稿件。难以掩饰自己的失落。我盯着稿件,读到了这样的开头:

那一个清晨久久停留在我的记忆里。像一帧定格了的黑白照片:灰蒙蒙的雾,动荡不安的红树林,以及若隐若现的帆影。一个叫做颖的女人牵着我的手,久久伫立在被大雾紧锁的码头,她的手心潮湿,略带冰冷的温度。我的小小的手被她握着,感受着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安稳和馨香。这是与母亲截然不同的气息,它们弥漫在这个大雾紧锁的码头,弥漫在我小小的身躯里。长久的伫立,令我感到困惑,但我无心打扰,亦不敢过问,只是保持着和她同样矜持的姿势。目之所及,徒留空旷的虚无涂抹苍穹……

我突然难过得想哭。努力回想第一次写下这个开头的情景,可是我什么也回忆不起来了。什么狗屁灵感什么狗屁激情统统消失不见。我随手撕烂了稿件,将他们丢在校道上。我又看到了无数的美好灵魂擦肩而过。他们无视我茫然失措的表情,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步伐踩过的地方,是交织在一起的现实和幻象。我不知道是我虚构了故事还是故事虚构了我。

我只知道我随波逐流了这么久,真的该上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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