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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情理法》


俗套的新开端

B市郊区,安息公墓。

程功小心翼翼地扶着文沫穿过一排排或陈旧或崭新的墓碑,向着东南角目不斜视地走过去。正值端午小长假,多数人沉浸在节日的欢乐气氛中,公墓凭添了几分寂寥,草长莺飞,鸟鸣虫叫,一切显得那么欣欣向荣,却唯独少了几分人气,东风乍起,颇有些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

文沫有些不解,程功为什么会带她来这里。事实上,她对很多事情都一知半解,如果不是这几个月在医院里所有的人都反复地告诉她眼前这位眼神锐利、高大健壮的男人是她以前的男朋友,他们感情很好,已经快要结婚了,加上这几个月来程功衣不解带地一直在她身边,将她照顾得无微不至,渐渐让她放下心防,去接受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所谓男朋友,以她的秉性,是打死也不会跟个陌生--或者说说不上多熟悉也说不上多陌生的人来这么偏僻的地方的。

几个月的时间足以让人看清楚一个人的性格,虽然以前的记忆模糊不清,但直觉和专业素养都告诉她,应该相信自己对程功的判断,这个男人绝不会做无用功,带着她来到公墓自然有他的目的。文沫按捺下心中的不解,只努力地跟随程功的步伐,他的左腿微跛,被几根钢钉重新接上的骨头仍然在隐隐作痛,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不够身体的创伤完全愈合,但她早已经厌倦了医院里刺鼻的消毒药水的味道,在勉强能恢复行走、只需要定期做检查和复健后,义无反顾地回了家。

家,既熟悉又陌生的场景。一对很矛盾的词汇,用在此时文沫的身上却显得那么恰当。她记得自己姓甚名谁,父母姓名籍贯,学习经历,家庭住址。记得自己在大学毕业后成为一名警察,记得她所有大学室友的名字,导师的名字,记得自己主攻方向是犯罪心理学研究,她甚至能将所有的专业名词倒背如流,理论知识扎实无比,但却不记得犯罪心理学研究室,不记得程功李响岳和罗沁,不记得这么多年在全国各地到处跑风里来雨里去抓获的犯罪分子,破获的案件。这九年的人生经历,对她来说是一片空白,只有在睡梦中才恍惚能回忆些似是而非的事,但醒来后她根本无从分辨哪些是真实发生过,哪些又是她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想象。仿佛一场梦醒,只余下回味。当程功将她的这些过往一一呈现在自己眼前时,文沫就像一般的读者一样,仅仅像在看一个故事,或者说在读别人的人生。那曾经的辉煌,曾经的付出与努力,似乎都与她无关。

医院的诊断结果,文沫在那场爆炸中头部受创,又经历了亲近同事上司的死亡,患上选择性失忆症。也许是人出于下意识的对自己的保护,在受到伤害后,大脑主动的选择性遗忘了可能造成痛苦的记忆,那些生命中无法承受之重,被文沫的大脑彻底剥离,压抑在了记忆的深处,如果没有适当的刺激和环境的影响,也许一辈子都不会被记起来。

程功仍然记得,几个月前,当他狂喜地望着清醒过来的文沫,被她一脸戒备外加一句你是谁打击得有些接受无能,在听到医生的诊断结论后颇松了口气,选择性失忆症比起其他,至少还有良好的愈后可能,基本上失去的记忆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恢复,早晚文沫都能记起来。他一直满怀希望地等着这一天到来,等着也许就在明天,文沫从睡梦中清醒,会记起他们之间的点滴。

也许希望太大,他每每面对着视他如陌生人的文沫,都觉得心痛得无法用言语来诉说。失去的这段记忆,并不会对文沫今后的生活造成太大的影响,更鉴于在不久前,文沫曾有过被犯罪分子长期禁锢的惨痛经历,在精神上给她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和刺激,这接踵而来的第二次伤害让她再一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仅仅只是脑震荡加伤了一条腿,休养过后可以痊愈,完全称得上幸运。在这种情况下,她能够平平安安地继续生活,大概也算是参与救治文沫的医生们的私心了。那羸弱的肩膀,苍白的面孔,实在让人无形之中生起股保护欲,拯救世界的担子太重,为什么偏偏要放在一个弱质女流的肩上,有的时候失忆也是一种幸福。

文沫已经成年,又没有其他近亲属,程功与她关系再亲密,毕竟没有法律承认的民事关系,他没有资格对文沫以后的治疗做任何决定。并未感觉到生活上的不便,文沫自然也没有理由非得冒着伤害到自己的危险说服医生想方设法帮她恢复记忆。

只有程功,在面对着文沫古井无波的眼神时,脑海中闪烁着的都是绝望与不甘,他那么努力那么努力地才使两个人走到了今天,他是计划着求婚想要与她组建家庭,从此一直携手到白头的,为什么在经历了那么多的过去之后,在他们都应该得到幸福的时候,命运之神再一次给了他重重一击,文沫望向他的眼睛,再也没有柔情蜜意,再也没有相知相许,取而代之的,是迷茫,是审视,是抗拒,仿佛曾经他们的甜蜜与爱意都是假的,他从不曾走进她的心里。

然而哪怕再痛苦,纵有千不甘万不愿,程功依然留在了文沫的身边,他不想逼她去记起,他害怕医生口中描述的那种当一个人精神彻底崩溃后是怎样歇斯底里的状态,文沫敏感脆弱的神经,还能经受得住又一次冲击吗?他爱她,自然要为她的健康考虑,那怕她忘了他,他也不允许自己自私自利要求什么。最坏的可能,也不过是重新开始。他相信既然他能让她爱上他一次,他就可以让她再爱上他第二次,不过是花些时间精力,比起阴阳两隔再无机会的人,他们已经足够幸运。

一座崭新的墓碑前,程功站定,文沫知道这就是他们今天来此的目的所在了。墓的主人,名叫李响岳,她应该认识吗?这个名字对她来说有些陌生的,完全没有丝毫熟悉的感觉,从墓碑的照片上可以看出,墓主人是个精明却不是厚道的老者,目光中正平和,很好相处的模样。

这人姓李,自然不会是问文沫的直系亲属,他是谁呢?看到名字没勾起文沫什么异样的感觉,为什么看到照片时,她的心突然疼了一下,而且这张照片带给了她很深的违和感,似乎潜意识里她知道,老者的穿着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但他到底应该穿什么,应该是个什么样子,她却是想破了头都想不明白。

身后名

左侧太阳穴蓦地剧烈跳动,尖锐的疼痛紧随而至,文沫眼前一黑,刚想闭眼蹲下,就被一直注意着她的程功搂进了怀里,等到这来得快去得也快的疼痛感消失,她缓缓睁开眼睛,对上的就是程功一张关切的脸。这个男人对她很好,她都明白,但她现在实在无法回应,没有爱意,光凭别人说破了大天去,文沫在心底都是有所保留的。

慌手慌脚地从程功的怀里退出站定,文沫这才开口询问:“李响岳是谁?”

程功脸上有丝失望一闪而过,以前两个人窝在家里的沙发上闲谈时,文沫说起李响岳从来都是崇拜夹着尊敬,那是之于她亦师亦父的角色,如果再年轻个二十岁,大概会是程功最有力的情场竞争对手,怎么能也说忘就忘了呢?

他张了张嘴,不知道要怎么解释他们之间的关系。说实话,李响岳不算清白,在那场吞噬了十几个人生命的大爆炸发生之前,他刚刚承认自己犯下了谋杀的罪行,虽然大部分得知这件事情的人已经化为了一捧骨灰,但李响岳签名的那份认罪书却好巧不巧保存了下来,公安局档案室地砖底下压着的尸骨也在几十年后终于重见天日,却也让李响岳的认罪变得证据确凿。一辈子的老警察了,真的可以算得上是晚节不保。

事情闹得很大,被害人邸保民的家属,虽然历经了二十多年的动荡,早已没有当初的势力,却同时也没有了当初的顾忌,死的是他们家的儿子,两位白发苍苍的老者拖着颤颤巍巍的腿脚,坐在公安局长办公室里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哪怕明知道他们的儿子死有余辜,也让人忍不住泛起一点同情。可怜天下父母心,子女做的孽不应该让父母来承担。

于是关于李响岳的处理情况在局里边就形成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观念。李响岳人是死了,但他生前是一名警察,所在的办公室炸弹爆炸,明明确确的因公殉职,应该享受警察牺牲的抚恤待遇,但是亲笔签名的认罪书,以及现在躺在解剖室的尸骨,让他的死后哀荣变得岌岌可危。不可否认他曾经做了很多的贡献,生前荣誉加身,但一条命的份量太重太重。

局党委班子吵了个天昏地暗,一部分人认为,人死如灯灭,李响岳死都死了,没有人有任何的办法去验证这份认罪书的真伪,哪怕尸骨从他认罪书中交代的确切地点挖掘出来,也没有办法证明当初动手的一定就是李响岳本人,用他们的专业术语来讲,证据链缺失了一块儿,也许真正的凶手想了什么办法胁迫李响岳签了认罪书,而认罪书是真正的凶手自己写的,李响岳签字可能只是缓兵之计,后面的爆炸是意外,人都死了,这个黑锅他不想背也得背。警察这份职业干得久了,谁还没有一两个仇敌死对头,如果在一位老警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后,他曾经工作的单位还一步一步给他安上犯罪分子的名头,于心何忍?物伤其类,他们反正是做不出这样的事情,因此执意想让李响岳以因公牺牲的警察身份下葬,就葬在其他牺牲的英烈身旁,生荣死哀,也许是他们唯一能够为这位让人肃然起敬的警察最后做的一件事情。

另一部分人就不这么想了。身为警察,知法犯法是要罪加一等的。作为一名执法者,他们代表着国家的尊严,守护着人民的安全,他们从穿上那身警察服的第一天起,就是有别于人民群众的,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所有人都可以犯错,他们却不能。国法无情,警纪无情,身为一名警察,他们有责任维护这份职业的荣誉与尊严,哪怕这意味着他们必须将屠刀伸向自己曾经的同行,亦绝不会手软,不如此做,所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过是一句空话。认罪书中有大量的细节,犯罪心理研究室中幸存的其他工作人员也证实,李响岳曾经亲口认罪,他的家人并没有发现任何被人胁迫的痕迹,妄图替李响岳脱罪的人,大抵都是于心不忍,站在同情的立场上。但是法不容情,这是原则问题,没得商量。

两方人马吵得天翻地覆沸反盈天,谁也说服不了谁,就在双方马上就要撸袖子操家伙,嘴皮子上谁也说服不了谁,就上武力解决,谁拳头硬就听谁的的时候,上级领导终于出面,拍板钉钉,为这件事情定了性:不公开,不入罪,不成英雄,不发抚恤,相当于双方各退一步。

最终,这起发生于二十多年前的谋杀案,终于因为犯罪嫌疑人已离开了人世而被匆匆地掩盖进了历史的长河中,连卷宗都扔到了档案室的最深处,让其慢慢积攒灰尘,而李响岳就被葬到了安息公墓这处京郊的普通公墓区,甚至连墓碑上的照片,都没能着着警装。

一个生前一心扑在工作上的老警察,照片都没留下多少,身着便装的更是没有,这张照片,还是网监的同行们连夜PS出来的,也许是因为他没有穿着警装的原因,才让文沫觉得有几丝怪异的违和感吧。

回想起那场简陋到了极点的葬礼,还有配合着一直淅淅沥沥的小雨,一夜白发、却只是隐忍着的老妻,李响岳就这样被静悄悄掩埋了,曾经的同行也只稀稀拉拉来了十来个。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葬礼结束,将车开到偏僻处的程功,开大车内的音响,伴着震耳欲聋的DJ曲子,哭得像个委屈的孩子。

文沫彼时还在医院里躺着,行走不便,外加深冬天寒,不利于她伤势恢复,连李响岳最后一眼都没看到。程功从来没有像那时那么庆幸过文沫失去了关于李响岳的记忆,不记得,总比痛得撕心裂肺要好得多,不然他还真的不一定能说服文沫好好将养身子,大概是爬,她也想要爬着去送自己师父最后一程吧。不幸中的万幸,他只需要回到医院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就好了。

何去何从

虽然李响岳的身后名算勉强保住,但爆炸中不幸殉职的其他几位工作人员的家属们在B市动用了各自的关系网,试图要让这些侥幸活下来的人为他们失去的亲人付出些代价。

罪魁祸首崔志佳距离爆炸点最近,已当场身亡,负责善后事处理的同行们必须得依靠DNA鉴定,才能从血肉模糊的肢体残块中辨认出哪些是属于他的。他倒是一死百了了,愤怒的家属们满怀悲愤。将矛头指向了文沫,因为如果细究起来,不论是这个炸弹的原主人买合木提,还是亲自动手实施犯罪行为的崔志佳,都可以说是奔着文沫来的,这些人命终究还是要算在她的头上,哪怕明知道在法理上,文沫不需要为此付出任何代价,他们到底意难平。

受害者家属惟恐天下不乱,再加上局里一些在李响岳事件上落了下风,心里憋着一口气的老家伙,几方夹击之下,犯罪心理学研究室就变成了历史,其他侥幸活下来的工作人员受伤较轻,早在几个月前各自出院,被分派了新工作,去了新的单位报到,程功更是早早的就接到了调令,他本身就是李响岳动用关系从特警队借调出来的,自然是从哪儿来回哪儿去,毕竟像他这样,出身于特种部队,转业到地方的人才,公安局不会随意就让他埋没,必是要人尽其用的。只有关于文沫的去向,上头迟迟没有决定。

以前因为文沫受伤较重,需要时间康复,程功一颗心扑在文沫的伤情上,并不着急,但眼看着大半年过去,上头似乎像忘了这么个人似的,提都不再提,对着文沫程功一个字都没有漏过,背地里却开始隐隐担心。是不是文沫这一回真的要当替罪羊了,因为细究起来,此时此刻,不论是文沫的身体状况还是精神状态,都没有办法再适应高强度的外勤警察工作,调个文职,闲置起来,让她混吃等死,再不重用,也许对某些仅仅是想挣一份工资求个安稳的人来说,是做梦都想不到的好事,但之于文沫,却是避之惟恐不及的毒药。程功溜细了腿,求遍了所有能求的熟人,一句准话都没有得到,上面的态度暧昧不清,文沫此事又牵连甚广,没有人敢做出头鸟,来接这个烫手山芋。

如此便拖到了七月初,程功早已着急上火得满嘴起泡,却只能在一无所知的文沫面前伪装天下太平,这对性子直的他来说是一种怎样的煎熬,已经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了。特警队的领导明示暗示,一遍又一遍的催促他赶紧回队里报到,就差指着他的鼻子骂他没出息,为了个女人连前程都不要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文沫这次这个跟头是栽定了,程功有着大好的前程,好好表现,名誉地位唾手可得,为什么一定要绑在文沫这条注定要沉的船上呢?如果这是他老婆还好说,糟糠之妻不下堂,也算得上他有情有义,但明显现在文沫已经将他忘得彻底,不论他们之前有什么海誓山盟,都只剩下程功一个人在苦苦支撑,半年都过去了,这么毫无希望的等待,什么时候才算到头?自古痴情女子负心汉,怎么到了他们这,就全颠倒过来了呢。

毕竟是跟自己有些面子情的上司领导,程功不好意思一上来就撕破脸皮,对方一直都打着为他好的旗号。但是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他们是在特警队工作了一辈子的人,跟社会上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难道还不明白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的含意?三人成虎的杀伤力,他们定是清楚的,却毫无顾忌一次又一次当着他的面诉说着文沫如何如何不好。如果不是程功足够了解文沫的为人,他怕是早就要在心里怀疑自己这么久的付出到底值不值得了。

文沫做错了什么?她尽忠职守,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无愧于党和国家,无愧于身上的警服,可是她得到了什么,被自己忠于的集体抛弃,仅仅是因为这个集体现在急需一只替罪羊。但是凭什么?凭什么要让她为犯罪分子的疯狂与变态买单?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别逗了,有些原则问题,半步都不能退让,他们就是欺负文沫什么也不知道,什么都无从反驳,才专捡软柿子下手!

这半年来,他有多疲惫,大概也只有自己清楚,但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不可否认,他爱她,到底有多深,他说不上来,似乎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再谈什么海枯石烂,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显得有那么几分矫情,他只希望自己做到无愧于心,而不是像他的领导那样,站在旁观者的位置上轻轻松松的做着他的道德婊,对,没错,就是道德婊。他们久居领导岗位带来的高于普通人的优越感,以及因为裤裆里揣着的二两肉,便从一生下来就有先天性的性别优势,在他们根深蒂固的思想里,重男轻女早已经是融在骨子里头的,虽然没有挂在嘴边,却表现在他们一言一行中。他们认为事业重于爱情,女人对他们来说,大多数的作用是装饰与点缀,在他们有生理需要和情感需求的时候,需要这样一个女人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一旦与他们其他钟爱的东西,比如说事业,比如说名利发生冲突的时候,女人,一定是他们第一个选择牺牲的,无他,心里边从来没有尊重过罢了。程功为他们的妻子默哀2分钟,在又一次,某个领导与他不期而遇再次说起,让他赶紧抛弃文沫弃暗投明的话题时,他终于忍不住咆哮道:“大清都亡了一百多年了,你家是留着皇位要继承吗?还事业,那充其量不过是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怎么就上升到了事业这样严重的高度?天天在外面这么鼓吹女人无用,女人是累赘的理论,你家里我嫂子知道吗?”怒气冲冲地吼出来了自己藏在心里很久的话,程功甩甩袖子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身后呆若木鸡的领导。

就在程功忍无可忍不想再忍,妄图做些更加出格的事情时,文沫的最终去向终于决定了。大部分人的怒火是必须考虑,不可避免的现实问题,所以B市再也没有文沫的容身之处了,但这些人再想做其他过分的小动作,却也是痴心妄想。曾经斐然的工作成绩明晃晃地排在哪里,太过打脸的行为,把自己曾经标榜起来的英雄形象毁坏彻底,在没有明确的证据面前是任何一个稍微有点脑子的领导都不敢去做的事情,所以他们也仅仅是把文沫从B市赶了出去,却没有太过落井下石。

新的开始

X市,是我国中部地区一座名不见经传的三线城市,人口不多不少,位置不偏不倚,唯一可以称得上优点的,便是这里环境不错,植被覆盖率较高,与B市这样的国际化大都市相比,少了几分急切,多了几分安逸,似乎就连路上跑的汽车速度都慢上几分,公园里提笼架鸟的老人,人行步道上嬉戏打闹的孩童,坐在早点摊上慢条斯理吃着早点的上班族,似乎所有人都很满足于自己的现状,不需要去为了生计而奔波。

7月4日的清晨,文沫拎着一个不太大的行李箱,迎着略显凉爽的风,睡眼惺忪走出火车站,就被眼前这温暖的生活气息打动了。失去一段记忆并不妨碍她从各个渠道了解一下自己过去这八年的生活,至少那间冷冰冰没什么人气的屋子是骗不了人的,她并不是一个很懂生活的人,似乎以前也是工作占了她绝大部分的时间。深蓝色制服感强烈却没有任何女性柔美的警服占了大半个衣柜,剩下为数不多的便装也是式样简洁,裁剪得体的西装,家里家具的颜色,床上用品的款式和质地,房间内缺少个人生活照片等等细节都告诉她享受生活,像其他女性的柔美从来不是她生活中的一部分。

可以说比起程功的沮丧,文沫对离开B市前往外地工作这件事情几乎没有任何抵触,在她的记忆中,她从来没有参加过工作,以前取得的那些成绩现在都已经与她无关了,换个地方重新开始,宿命一点说,似乎是上天给她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虽然这对程功来说有点残忍,但她还是坚定地拒绝了程功要开车送她来的建议,打包了她少得可怜的个人物品,再接到调令的第二天,只身踏上了来X市的火车。这里气候宜人,风景秀美,犯罪率低,也算是上级领导默不作声为她选择一个好的修身养性的场所,她很是感激,以她现在的身体状况,逞强斗狠强出头什么的,并不合适,清闲些的工作才是她想要的。

X市公安局显然已经提前接到了通知,因此文沫拿着报到单来报到的时候,并没有人表现出惊讶或者茫然的神情,只是公事公办的冷漠。一套手续办下来,她正式成为了X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重案一组的内勤警员,负责材料整理,会议记录,解结案报告,收拾卫生,分发盒饭,等等等等等杂务,虽然工作明显不怎么样,文沫却很满足,没有被扔到鸟不拉屎半年见不到个鬼影子的地方她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卫风自告奋勇,热情地一路引着文沫去重案一组办公室,趁着走廊上没别人,小声凑到文沫耳边:“我的老同学已经跟我打过招呼了。我知道你的情况,也知道这一回,你被下放到这里来是受了委屈的,放心吧。X市是个好地方,水好,空气好,人也好,最关键的是事儿少,你先在这儿养养身子,做些清闲的工作,等过几年风声过去了,B市还有你的位置。我手下这帮大老粗们,个个都是形侦经验丰富的好手,一个个鼻孔恨不得都长到头顶上去接雨水,你到这儿别拘束更别客气,像你这样的人才,白白干文职岗位太可惜了,在你身体情况允许的时候,看看卷宗,出出现场,跟他们会会,彼此取长补短,咱们也吸收吸收犯罪心理分析的先进破案方式,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嘛!小文你放心,我老同学把你放在这里,我就罩定你了,受了委屈来找我,我去收拾他们这帮家伙。”文沫会心一笑,因为新环境新同事而起的忐忑就这样被平复了下去,这位副局长也是个妙人,干刑侦出身的老警察,都是直肠子性格的爽利人,向来打交道并不困难,文沫相信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是肺腑之言,看来自己在X市的日子并不会如想象中的那么清闲了,不过为何她还隐隐有几分期待呢?不论失忆与否,她骨子里对警察工作的热情是更改不了了。

重案一组整个就一和尚庙,全组一共六个男人。组长郭建峰,现年四十一岁,中等身高,身材微微发福,圆脸,身着便装,跟文沫握手时笑起来的样子就像一位和蔼可亲的邻家大叔,没有半点传说中刑警队长高冷干练的样子,文沫自然不会以貌取人,这位其貌不扬的郭组长,别的方面不好说,但是化装侦查一定是个中高手;副组长秦凯,现年三十二岁,高大魁梧,气质冷硬,跟他握手时,文沫觉得自己整个右手的指骨都要断了,而他压根不像用力的样子,看来是个不折不扣的练家子。剩下的四名组员中年纪最长的叫李承平,现年四十七岁,长着张扔在人堆里半点不显眼的大众脸,脸上虽然在笑,一双眼睛却只带着审视,右手手指上的几处薄茧,是长期执握枪械才会磨出来的;王家栋与王家梁是一对双胞兄弟,两人从小形影不离地长大,志趣相同,同时考上警校,毕业后又一同分配到了X市市局,因为都是普通警员也构不成回避关系,并且在办案时常常能够因为两人长得一模一样而带来意想不到的便利,一直被戏称为重案一组的兄弟花,33岁的年纪,爱说爱笑爱玩爱闹,是两个典型的八零后小伙,他们挤眉弄眼地分别跟文沫握了握手,感叹道重案一组终于来了个女将,不再是和尚庙了。

这最后一位组员却有些特殊,闵三行,现年二十九岁,海归人士,哈佛商学院毕业的高材生,精于计算,记忆力超强,小道消息称他的计算速度比电脑还快,正确率极高。当警察并不是他原本的职业规划,从小到大,他都对经商充满了兴趣,然而悲催的是,这小子出生在警察世家,他的爷爷是警察,爸爸叔叔婶婶和姑姑都是警察,虽然考大学的时候他执意选择了经济管理,并且在毕业之后出国留学,但最终他还是被这一家子的警察千方百计给送进了警察队伍。干一行就得爱一行,当所有人都以为这位少爷肯定干不了几天就发脾气脱衣服辞职走人的时候,他居然开始真的兢兢业业地当起了人民警察,不论是长时间的加班,坑爹的盯梢蹲坑,还是参与抓捕罪犯,他从来没有一句怨言,算得上是爱岗敬业的典范,进了重案组两年的他,冲着文沫吹了个流氓哨:“HI~美女,你结婚了吗?有男朋友了吗?不知道我还有没有机会?”一边口头调戏,一边还不忘抛两个媚眼过来,文沫哭笑不得,这二货难道是以这种方式来报复一家人对他的职业干预吗?扮流氓是需要天分的好嘛,他别的方面天不天才文沫不知道,这一方面的天赋,啧啧,说零分都是高估他。

婚后生活

半年前,X市滨江大酒店。

楚辞坐在化妆室里,略微有些不安。门外,配合着热闹的音乐,司仪正兴高采烈地暖着场子。今天是她梦寐以求的婚礼,作为女主角,她理应欣喜若狂,丈夫乔之洲是她心中所爱,人长得帅气,工作稳定,性格温柔体贴,家庭条件不错,除了前面曾经有过两次失败的婚姻,似乎算个完美的男人,所以当一个月前这个男人跟她求婚,说想要娶她的时候,她忙不迭地答应了下来。虽然之后遭到了自己父母的强烈反对,一向软弱没什么主见的她,破天荒头一次强硬了起来,跟父母据理力争,用尽绝食冷战等所有手段,眼看着瘦了十多斤,才换来父母的勉强答应,才有了今天这场来之不易的婚礼。

父母反对的理由她完全清楚,不是这个男人本身有什么问题,而是他之前的两次婚史,她父母都很传统,对感情对婚姻的态度非常认真,在他们那一代人的观念里,离婚是丢人的事情,不到万不得已真的过不下去了,或者哪一方的性格生理有缺陷,都绝对走不到离婚的地步。乔之洲离过两次婚,哪怕他把自己解释得像小白莲花一样无辜,但是俗话说得好,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份婚姻走到尽头,夫妻双方都需要承担责任,由此可见,自己闺女选择的这个所谓完美先生,也许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无害。做父母的,又怎么可能会愿意眼睁睁地看着女儿一头栽进火坑里,这个社会从来都是对男人宽容对女人严苛的,男人离婚只要家庭条件够好,想找几个找不到,但女人一旦离婚,在婚姻市场上就成了廉价的打折处理品。他们只有这一个宝贝女儿,自然希望她一切都好。

然而楚辞不知道被这男人灌了什么迷魂汤,竟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一哭二闹三上吊地跟父母去闹,到底是亲闺女,老两口看着她这么折腾自己,心里的痛与委屈不说也罢,儿孙自有儿孙福,他们管得了一时也管不了一世,便随她去吧,无奈接受了比女儿大七八岁的乔之洲。

女儿的大喜日子,做父母的自然不会添堵,整个婚礼现场气氛还比较和谐,当然,如果他们刻意忽略男方的宾客稀稀拉拉,以及脸上笑容带着几分勉强的亲家母罗玉珠的话。

婚后的生活与楚辞的想象有些许不同,乔家在X市有三处房产,虽然结婚之前她没有跟乔之洲仔细探讨过,结婚后是否需要与婆婆一同居住的话题,但因为公公早逝,乔之洲与母亲相依为命十多年,楚辞理所当然地认为婆婆是一定要和他们生活在一起的,毕竟人上了年纪总喜欢儿孙承欢膝下的热闹,一个人形单影只地过活未免太凄凉了,她也不是不通情理的儿媳妇,相信人心都是肉长的,只要她好好敬爱婆婆,一家人和和美美指日可待。

新婚蜜月期,他们三个人确实生活在一起,然而望江别苑的房子在X市的东南角,楚辞的工作单位恰恰在西北角,每天早上6点钟起床,连饭都只能在楼下的早点摊子买一点,带在路上吃,花费两个半小时到达单位,晚上5点半下班,再折腾两个半小时回到需要横穿整个城市的家,楚辞不会开车,X市又没有地铁,三趟换乘公交,又正值上下班高峰期,几乎消耗了她所有的体力,回到家连吃饭的力气都没有,更别提做家务了。一个多月下来,婆婆没有多说什么,洗衣服做饭毫无怨言地伺候着小两口,乔之洲的脸色却一天一天难看起来,一个是自己的亲娘,一个是自己的新婚娇妻,两个都是他心中所爱,自然两头心疼,望江别苑离乔之洲的工作单位步行只需要15分钟,他每天都可以从从容容地上下班,因此,看着楚辞来回折腾自然分外心疼。

这天夜里,夫妻俩躺在床上,乔之洲终于说出让她换个地方居住的话:“你看你这小脸儿,本来就不胖,现在更是瘦得脱了形,回头让岳父岳母看见,还以为我和妈如何虐待你呢。一天五个小时的折腾,我实在太心疼了,要不回头你就住到灵山轩咱们家的老房子里去吧,从那儿到你工作单位最多不超过半个小时。”

“那你和妈跟我一块过去吗?”

“傻丫头,如果我跟着过去岂不是每天我要折腾五个小时,像我这么懒的怎么可能早上起6点钟起来去赶公交车,自然还是住在这边。我妈在这边住了七八年了,周围邻居附近环境都熟悉,肯定也不想再回老房子那边儿,说不得还得委屈你自己在那边住,平常洗衣服做饭什么的,要累着我们家小丫头了。”乔之洲伸出胳膊将楚辞圈在怀里,细声劝说。

楚辞有些不乐意,哪有新婚夫妻就分居的,如果她住到单位附近去,岂不是只有节假日才能夫妻团聚,比以前他们没结婚之前约会见面的次数还要少。楚辞小孩心性,今年不过也才二十四岁,大学毕业工作刚刚两年,涉世未深,再加上父母娇惯,自然有些公主脾气,一听说乔之洲要赶她走,眼泪唰得就下来了,跟乔之洲哭闹个不停,仗着自己比他小七岁,更是肆意耍起了脾气。乔之洲好说歹说,极尽温柔地去哄小妻子,楚辞心满意足地享受着丈夫的关怀,眯着眼睛窝在他怀里,压根没注意到乔之洲越来越黑的脸色,和眼底毫不掩饰的不耐烦。

很快到了周末,楚辞收拾好东西,由乔之洲一路送回灵山轩,在得到他隔三差五就会过来看她,一天至少给她打三个电话,发三十条微信等等承诺后,终于心不甘情不愿地放走了老公,开始自己一个人的婚后独居生活,竟然很是不习惯。但好在她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得睡到7点钟,慢条斯理地吃完早饭,再骑上新买的电动车优哉游哉逛到单位,精力饱满开始一天的工作,心情也算是格外舒畅。

分居

终于结束一天的工作,自从结婚后因为自己上班无精打采总摆着张晚娘脸的主管今天居然破天荒地在下班时跟她微笑打招呼,这让楚辞颇有些受宠若惊,坐冷板凳的滋味实在不怎么样,上司是个眼里揉不得沙子的女强人,肯定很不喜欢她每次都是擦着时间点到单位,到了之后还总是副梦游的样子,工作效率能高得了才怪,一句话,根本就是来磨洋工,白拿钱不干活的,他们部门,一个萝卜一个坑,每个人都得打起精神才能让整个部门都和谐地运营下去,楚辞却总不在状态,因为一个人连累整个部门连续两个月没有拿到优秀了,影响的是所有人的绩效奖金,别人不好说什么,但是主管却是看不惯,不止一次当着众人把她骂个狗血淋头,那意思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想要好好工作,就拿出个工作的样子,不想干了,趁早辞职回去做少奶奶去,别在这里占着茅坑不拉屎,做坏了一锅好汤的老鼠屎。

楚辞本身就是个面嫩的,自然受不得这些重话,然而女上司积威甚久,借她个胆子也不敢对着干,但说到辞职,她还真没想过。

也许这要归功于楚辞的家教,父母对她娇生惯养,却从来不在原则问题上退让,她的性格中哪怕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与执拗,三观都还是很正的,并没有时下某些女孩嫁个好老公从此就安心做个不事生产,只会躲在家里做生孩子逛淘宝的米虫的想法。女孩子,可以不用那么去拼,但至少要有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一是为了避免日后长长久久向着个男人伸手要钱的尴尬——哪怕那个男人是她老公,总是显得自己矮上他几分,相信哪个男人都不愿意自己的老婆一辈子伸手问他要钱花吧,那是老婆,理应分担家庭开支的,又不是闺女,养着天经地义。以上为楚家老妈的肺腑之言,她一辈子都是个家庭主妇,跟楚家老爸的关系,怎么说呢,长期磨合出来的结果吧,两人基本上没什么共同语言,除了家庭琐事别的话题聊不到一起去,放现在年轻人身上,早就因为性格不合离婚八百回了,楚家老爸对老妈说的最多的一句话说是,没我养着你你早饿死几十年了,一辈子都没挣过一分钱,就是个废物。连买包盐的钱都是跟老公要来了,听着对方的酸话,还不能回嘴,楚老妈愿意过这样的生活?怎么可能,但凡有办法,谁又不想堂堂正正地花用自己的工资,那多理直气壮,但现实如此,只能继续忍气吞声,所以楚妈妈从小就耳提面命,不需要楚辞多有出息,但只有一点,永远不能让自己成为依附别人生存的菟丝花,一定要保留如果有一天婚姻真的走不下去了,至少还有离婚的勇气和经济基础。不得不说,楚妈妈对女儿也算是用心良苦了。

所以现在看到上司终于不再对自己横眉冷对,楚辞别提多高兴了。她欢快地哼着小曲,骑着小电驴飞奔回家。想想那陈旧的两室一厅转来转去都是自己一个人,楚辞刚刚飞扬的心情又有些低落,唉,有她这么可怜的新娘吗,新婚一个多月就开始独守空房,好想老公啊,555555555。

楚辞不太会做饭,因为楚妈妈很能干,所以娇养长大的她从小到大都没怎么下过厨房,最多能煮个泡面炒个鸡蛋,连蒸米饭都不会,娘家离得也不算近,况且跑回娘家蹭饭不是会让父母知道她现在一个人住在老房子里嘛,父母本身对老公就有成见,她怎么也不想再给他们说乔之洲不好的理由,万一乔之洲听得多了父母说的坏话再对他们心怀怨恨,以后可不好相处了。只能暂时叫点外卖,有空练练厨艺了,不然一天三顿吃外面的东西,现在食品安全这么成问题,她可还想调养好身体早日要个宝宝呢。

随便吃了点快餐,洗完澡躺在床上,楚辞看了看手机,刚刚七点半,平时这个时间如果运气好,她也只是坐上了回家需要换乘的最后一趟公交,哪像现在自在。不过好像今天老公的电话也仅仅在早上打过一个而已,微信更没动静,与他承诺的还差得远,真是的,一点都没有想我啊。楚辞一边在心里腹诽,一边拨通老公的电话,那头久久的等待接通音,都快到自动挂断了,电话里才传来乔之洲略带喘息的声音:“喂,丫头,你到家了?”

“你干嘛呢?这么半天才接电话,哼,才分开你都不想我了,是不是后悔结婚了。”

“哪有,别乱说话,怎么这么早就给我打电话啊?想我了?嗯?”最后的嗯字带着特别的意味,新婚夫妻,楚辞一下就听出乔之洲的想法,脸微微红了一下,在床上翻个身:“哎呀,你怎么这么色狼啊,哼,看我不在家,憋不坏你的。”

“我憋坏了,你怎么办?以后不是要看得见吃不着了。”吃......想起昨天乔之洲送她回老屋后他们趁着夜色在车上做过的事,哪怕隔着手机,楚辞也觉得自己脸红得能滴出血来,她从来没想过原来她也有这么大胆的时候,而且,他们似乎从来没有在电话里讨论过少儿不宜的话题,这对楚辞来说很新鲜,很刺激,她想着两个人曾经羞羞的事,空闲的那只手忍不住向下滑去。

“洲洲,快来。”就在楚辞快要意乱情迷的时候,电话那头传来个女人的声音,哪怕隔着电话,她也听得出来女人的声音很温柔,甚至带了点妩媚,而且还有那么几分熟悉。她一下警惕起来:“之洲,谁跟你在一起?”

“还能有谁?咱妈啊。我先挂了,妈叫我有事呢。”乔之洲说完,匆匆挂了电话,根本没给楚辞反应时间。

对啊,他是跟婆婆住在一起的,不至于在她搬离的第二天就堂而皇之把别的女人带回家,看来是她神经过敏了,不过刚才那个声音可是真不像婆婆。婆婆这个平时挺沉默的,话不多,家里家外的活干得很利索,也是,一个女人守了寡,养大个孩子,得多不容易,不利索也得利索。

唉,她**火焚身,根本睡不着啊,长夜漫漫,可怎么熬~

恶人

转眼半年过去,楚辞的生活早已经稳定下来,她习惯于跟乔之洲做周末夫妻,然后隔三差五地他会给她个惊喜,大老远跑来找她,留下过夜,说实话,小别胜新婚,个中滋味简直不要太美妙。

又是个美好的周五——工作日的最后一天,晚上乔之洲大概会在八点半到达他们的家,楚辞为丈夫的体贴感动,他嫌楚辞折腾回去太过辛苦,每周都是他拼公交过来,她也是有些小私心的,不用跟婆婆在一个屋檐下,夫妻两个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不用担心隔着一堵墙的那边有人听到他们的动静而彼此都尴尬无比。

心里有所期待,楚辞一颗心早就不在工作上了,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时间,她迫不及待地按完指纹冲出去,骑着小电驴直奔菜市场,小半年的独居生活,再学不会做饭她怕是要饿死了,虽然技术依然有待提高,但乔之洲每回都很给面子地吃得干干净净,得夫如此,妇复何求?

拎着一大兜乔之洲爱吃的菜,楚辞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走到楼梯口,却碰上了隔壁周奶奶,她脸上的笑容有一瞬间的凝固,很想装做没看到有人一般直接无视周奶奶,对方却已经先贴过来。

“哟,这不是乔家的三媳妇嘛,瞧这一脸春色,是有什么好事?说出来让老婆子我也替你高兴高兴。”周奶奶浑然不顾自己是个多讨人厌的货色,凑到楚辞身边伸长了脖子向她拎的袋子里边张望,眼冒绿光,嘴上也没闲着:“啧啧,可真舍得花钱,这么一大袋子,不得花个百八十块吧?这是哪个相好的来了,这么招待啊?”周奶奶将视线从楚辞手里拎的购物袋转到她身上,一番上下打量,品头论足,就差明晃晃地指着楚辞鼻子说她在外面偷人了。

听到这几句不像样的话,楚辞哪怕再面嫩心软也不禁有种想要踢死这为老不尊的家伙的冲动。周奶奶在这附近都不太受人待见的原因有三:第一,这货就是个有理闹翻天,无理搅三分的主儿,好像全世界人民都必须要惯着他们家上至她和她老伴,下至她家11岁的孙子,稍有不如意,就能坐在你家门口拍着大腿骂你家的祖宗十八代,她家那孙子可是把她的霸道继承了个十成十,也是人嫌狗厌的人物;第二,这货嘴太碎,传闲话说人是非她若认天下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了,有点风吹草动,她殾有脑补出一部美国大片,像楚辞这样独居的少妇,是这货最喜欢盯着的对象,编点桃色新闻根本就是这货的老本行,不费吹灰之力的;第三,这货嫉妒心强,外加狗眼看人低,比她家强的人,她觉得人家家的钱都是抢银行啊贩毒啊出去卖啊,总之不是好道来的,比她家差的人,说人奸懒馋猾,谁要是入了她的眼,那就等着整个小区闻名吧。

听听她刚刚说的话,乔家三媳妇,乔之洲是家里独子,连堂兄弟都没有,哪里出来的三媳妇?不就是讽刺乔之洲之前的两次婚姻,说她捡了别人的破鞋嘛,她自己挣的工资,花得光明正大,别说百八十了,只要她乐意,万把块的东西直接买了又如何?别人管得着吗?还有,这老货明明知道周末乔之洲都会过来,她那双钛合金狗眼不是一点盯着她呢吗,还问楚辞哪个相好的来了,这臭嘴,不知道刚刚在哪里吃过大粪,一句人话不会说!

楚辞沉下脸,一声不吭地想绕过周奶奶上楼去,论嘴皮子工夫,楚辞很有自知之明,她绝不是这老货的对手,还是离得远得,省得跟沾上块牛皮糖般甩不掉,那可真是癞蛤蟆落在脚面上,不咬人膈应死人了。

不过周奶奶显然无聊得紧,好不容易逮着个乐子,不想这么快放跑楚辞,在发现楚辞想要离开后,她扭动着肥硕的屁股,死死堵住楚辞的去路,嘴里继续不干不净地说着楚辞的坏话。泥人还有三分土性,更何况楚辞并不是个泥人,又有哪个女人能忍受得了别人一个劲地往她身上泼脏水,要知道她可是一个人在这儿住,如果真有风言风语传到乔之洲的耳朵里,夫妻之间起了嫌隙,可不是那么好修复的,谣言的威力,从来都小觑不得。

楚辞板起脸低喝:“让开,好狗不挡道!”

“你个小王八犊子,你骂谁是狗?”

“谁挡道谁就是狗!怎么的?让还是不让?”楚辞一抬下巴,以身高优势睥睨周奶奶。

周奶奶是什么人物,身经百战,这点小阵仗怎么可能吓住她,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夸张地一拍大腿:“唉哟,这是我说准了,晚上准备见相好的,所以恼羞成怒了?啧啧,老乔家就是不一般,家风在这摆着呢,看看看看,长得挺清纯的女孩,进了他们家门就变成个荡妇了。也是他们活该,好好的女孩子祸害了一个又一个,这不,报应来了,唉~~~”说完这不干不净的话,周奶奶施施然走人,得接孙子放去,哪有空总跟楚辞闲磕牙。

楚辞气得浑身发抖,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长这么大她还真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极品,她所知道的骂人的话也不过就翻来覆去那几样,哪里是周奶奶的对手,见对方远去,也只能狠狠骂几句老天爷不长眼,这种祸害怎么还不收了去,留着浪费粮食,却也只能认吃亏,无精打采地回了家,连做饭的心情都没了。

乔之洲八点半准备进家,见楚辞并未像从前一样欢呼着扑进他怀里,而且家里半点烟火气都没有,莫不是病了?他心里一紧,着急地叫着楚辞的名字,推开卧室门,见到的就是楚辞梨花带雨的脸,一双眼睛都哭得肿了,分外惹人怜爱。

乔之洲一阵心疼,耐心哄了半天才哄得楚辞不再掉金豆子,破泣之笑。心情好转,两人才想起来都已经快九点了仍然滴水未尽,再不出去觅点食恐怕肚子要造反。

谁知好死不死的,他们下楼时,又正好碰上周奶奶。

乔之洲过去二三事

楚辞心里骂了句娘,这是什么屎一样的人品,来来回回碰到这极品,不过现在她可没什么可怕的了,乔之洲在这矗着呢,1米8的大个子就能带给人十足的安全感。

不过周奶奶的生猛又岂是区区身高能阻止的,看到乔之洲,周奶奶不但没有知难而退,反而脸上的表情很纠结,又带着那么点兴奋,活像恶了很久的狗看到了喷香出锅的大肉骨头,一定是拼了命都要咬下一口的。

楚辞能明显感觉到乔之洲搂着自己的胳膊紧了紧,身子都带出了几分僵硬,之后想要搂着楚辞快速通过,颇有几分惹不起赶紧躲的意味。

“哟,这小两口大半夜的要去哪啊?外面天虽然不冷了,但是蚊虫可是多了起来,放着好好的屋子不用,这是要去哪寻乐趣啊?”话里话外的问题,不外乎是说他们两个不正经,想出去打个野炮。

乔之洲脾气大多数是好的,但是以楚辞跟他的接触了解,他有几处逆鳞,触之必怒的那一种,一是他妈妈,可以想见,在他的成长经历里,因为父亲早逝,母亲带着幼子挣扎求存,个人艰辛不足以为外人道也,小小年纪的少年,从无能为力只能看着妈妈为家里奔波付出到现在终于长大成人,可以为年迈的母亲撑起一片天空,自然是再不准任何人侮辱欺负她;二是他的人品,她婆婆有几回私下里跟她聊天时,说起过乔之洲小时候的事,在他十五岁那年,正上初中一年级,学校要求每个学生交二十一块钱的补课费。在现在看来,二十一块钱可能也就刚刚够吃个盒饭,可是在九十年代,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过八九十块钱,二十一块钱已经是乔之洲母子两人一个月的生活费了。婆婆罗玉珠仅靠着到处打零工,才刚刚还完丈夫死时跟亲戚朋友借的丧葬费,家里一贫如洗,都已经困难到去菜市场捡烂叶子吃的程度了,哪里又能拿出来这么笔巨款。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罗玉珠的辛苦乔之洲都看在眼里,深恨自己还太小什么忙都帮不上的同时,很懂得体谅母亲,眼见着家里饭菜母亲越吃越少,从牙缝里省出点粮食,就为了让半大小子的他能吃得多点,乔之洲背着罗玉珠不知道哭了多少场,压根没敢提钱的事,每天早出晚归,走街串巷,翻拣着几处垃圾桶,希望能通过卖点废品的方式凑够钱。

半大的孩子,能走多远?除了上学外空余的那点时间,又能捡多少废品?半个月,连班主任催他交钱都催得暴躁了,乔之洲仅仅攒出了五块钱,在冰棍一毛钱能买四根的年代,五块钱对于孩子来说很多,但对于乔之洲来说,却是与补课费之间天大的差距。

正是青春期,乔之洲内心深处因为贫穷带来的自卑让他极度在意别人对他的看法,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的家里一穷二白,除了间父亲留下的老四合院,一文不名,那个年代房子不值钱,再说卖了四合院,难不成他们母子俩要去睡桥洞?乔之洲没有跟任何说过家里的事,每天只是握着五张一块钱的纸币反复数,希望一觉醒来这五张纸币能像家里养的那只老母鸡一样下出些钱来。

事情坏就坏在这五块钱上。哪怕乔之洲嘴上不说,身上的穿戴,从不买零食,补课费拖了这么久也交不上来,同学们也隐隐知道他的家境怕是不太好。孩子的恶,有的时候恶起来才是真的恶。周一是乔之洲所在小组值日的日子,那天做完值日,乔之洲留在最后锁的门,就因为他最后走的,为他惹出无穷麻烦。

周二一大早,他的同学常来福就叫嚷着说丢了钱了,不多不少,刚刚好丢了五块钱,常来福家里是中国最早一批先富起来的代表之一,放在今天,就是我们常说的暴发户,因为短时间的金钱堆积,骤然富贵,人的素质却没有相应跟上,常来福在家里就是霸王一样的存在,在班里更是因为有钱底气十足。虽然那时候老师仍然会偏爱像乔之洲这样勤奋好学的好孩子,但是架不住常来福的父母是典型的熊家长,比常来福更不讲理,久而久之,常来福在班里就没有敢惹了。

小霸王丢了钱可是大事,班主任不得不重视,不然等他搬出父母来,不定闹得如何热闹,所以这一天第一节课也就没再上班,全班搜查,找五块钱。乔之洲书包里藏得严实的五块钱并几枚硬币自然没能逃过老师的法眼,他家里没钱班主任门清,看到数目正好相同的钱,看向乔之洲的眼神里就带上了怀疑,到底是平时钟爱的好学生,没有当场就说这五块钱就是常来福丢的,只把乔之洲带去了办公室,想着仔细问问情况。

不过全班都在教室里,亲眼看到乔之洲的书包里搜出了钱,然后被班主任带走,在同学的眼中,乔之洲跟小偷立刻就被划上了等号。

教师办公室里,乔之洲自然不承认自己偷钱,但却拒绝解释钱款来源,对于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来说,捡垃圾实在是太过丢人的一件事,他自认为自己没干过的事,自然无需承认,清者自清,还是脸面比较重要,自然咬死了不说,不过他这副神情落在班主任的眼里,就是人赃俱获死不承认了。

后来事情闹得很大,常家熊父母登场,直接扇了乔之洲几巴掌,一边打一边叫他小偷,有爹生没爹养的贱货,乔之洲急了,上来张口就咬,罗玉珠被请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常家父亲流着血的手和被扇成猪头的乔之洲。

大约是全部心血养大的儿子狼狈的模样彻底刺激了罗玉珠,这位被生活压弯了脊梁的女人也学了回撒泼打滚不讲理,咬死自己的儿子绝不是贼。乔之洲最终说出钱的来源,得到证实,常来福的钱也最终在家里另外的一个书包里找到。事情不了了之,乔之洲甚至没有得到一句对不起。自那之后,任何人说乔之洲人品有任何缺陷,都会得到他疯狂的反驳,对方不道歉不算完事。

过分的闲话

认识乔之洲一年多,楚辞唯一一次看到他发飙,就是在街上出交通事故,对方车明显超速追尾,一下车不想着如何解决问题,反而骂乔之洲不该在马路中间踩刹车,难不成前面有行人不刹车要直接撞死人家吗?乔之洲不想跟对方多废话,直接拨打110报警,对方见事情已经不能私了,嘴里再不留情,直说乔之洲不是东西,有娘生没爹养,天生的下贱坯子。

这句话可是真捅了马蜂窝了,对方话音未落,乔之洲直接扑上去将对方按倒在地,冲着脸上就是结结实实几拳头,眼见着血就冒出来了,乔之洲却没有丝毫停手的意思,拳头挥得虎虎生风,一副恨不得立刻当场打死了对方的架势,还是楚辞生拉硬拽才好悬没闹出人命。

周奶奶脸上的笑容很贱,恨不得让人直接一脚照着她脸上去,嘴里也没消停地往这小夫妻俩身上泼脏水,如果只是说他们俩百无禁忌,乔之洲可能会觉得膈应,脸色肯定不好看,但要说向着个老人家动手,这么没品的事相信他还做不出来,但是周奶奶接下来的话可是真真正正自己找死:“要说这小夫妻在那事上多点也算正常,年轻嘛,就是资本。乔三媳妇啊,别怕当阿姨的倚老卖老说句不好听的。”楚辞很不给面子地翻了个白眼,直接将周奶奶堵回去:“得,您老嘴里没什么好听的,我不想听,您免开尊口吧。”

周奶奶当楚辞的话是放屁,人家只是随口那么一句谦词,压根不是咨询楚辞的意义好吗,自顾自往下接着说:“三媳妇啊,你知道你因为什么是三媳妇吗?你知道因为什么她罗玉珠在这儿住了大半辈子,突然就砸锅卖铁买了处那么偏僻的屋子着急搬走吗?你知道为什么你一个人被扔在这里只能做个周末夫妻吗?来,今天阿姨有时间,一点点全说给你听啊......”

“赶紧走,在这听这老货满嘴喷粪干嘛?”乔之洲脸黑得像锅底一样,猛得上前一把推开周奶奶,拉着楚辞就想快点离开,免得听到不该听的脏了耳朵。他推周奶奶那一下用力之大,根本不想给对方继续堵门的机会。

年龄与身高所带来的体力上的差距,周奶奶无力反抗,被这一推差点跪倒在楼梯上,好不容易抓着扶手站稳,惊魂甫定才发现乔之洲已经带着楚辞冲出她的包围圈了。这老货如何咽得下这口气,想她在附近大杀四方无人能敌已经多少年了,被个后生小辈给欺负了——在她看来,推她,不听她的话就是很严重的欺负——她深深觉得自己被狠狠下了面子,找回场子几乎成了她的本能。

她以与她肥硕的身材不相称的灵活一个箭步冲过来,死死拉着楚辞的胳膊不让走。楚辞只觉得自己的胳膊像是被老树枝缠上一般,刮得皮肤火辣辣疼,一定会青的,这老乞婆真是混蛋!楚辞伸手去掰周奶奶的手,却被她接下来的言论惊得连反抗都忘了:“三媳妇,别怪阿姨没提醒你,这你老公,还有他那个不要脸的妈,都不是好货,两个人不清不楚很多年了,他们还以为做得隐蔽没人知道吧?哼,这天底下就没有我周荣青不知道的事,更何况他们一直在我眼皮子底下。人都说公公跟儿媳妇扒灰可耻,那到底还是没有血缘的,再怎么睡到一起也是自己个乐意,可是亲生的母子哟,还那么点点大,鸟毛都没长齐,就跟......唉哟!”

周奶奶的话显然并没说完,可是她也没有机会再说下去了,乔之洲一拳冲着周奶奶的臭嘴就挥过去,楚辞很肯定她清楚地看到一颗牙从周奶奶还来不及合上的嘴里飞出来,优美地划过一条弧线,落地时发出声脆响,结束了它的使命。而周奶奶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肿胀起来,她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杀人啦~”声音凄厉,震耳欲聋。

乔之洲早在这老货说他跟自己母亲有首尾的时候就已经红了眼,一拳砸下去,这老货跌倒在地,他第二拳抡了个空,再想放低身形挥第三拳时,就被楚辞死死拦住了。周奶奶今年已经六十多岁,真打出个好歹来可无法善了,为这么个东西搭上自己,不值得。

乔之洲比楚辞大一圈还多,楚辞人小体弱,哪怕下了死力气,又哪里是气红了眼的乔之洲的对方,到底拦不住,让他又打了周奶奶两下,周奶奶虽然平时威风八面惯了,也知道此时再再不赶紧躲了怕是要吃大亏,哼,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咱们走着瞧!她手脚并用,逃上楼,冲着自己家门就去了。

乔之洲还想追上去,楚辞一边哭一边喊着他的名字,死死拽着他的胳膊,坐在地上,利用身体的重量阻止他,终于还是没让乔之洲继续疯下去。

这下饭也不用吃了,楚辞死活拽着乔之洲回家,没让他因为气不顺而妄想打上周奶奶的门。可是周奶奶吃了这么大个亏,又如何肯善罢甘休,他们前脚进家门,后脚周奶奶就带着自己的两个儿子打上了门。

如果说周奶奶的不讲理有一半是因为她本性如此,另外一半就是两个儿子给惯出来的。人高马大的两个儿子戳在身后,周奶奶哪里还会怕小小的乔之洲,她儿子打架欺负人的时候,乔之洲还在吃奶呢。

“打掉我妈的一颗牙,身上青紫一大片,说吧,这事儿怎么算?”两个儿子上来也没客气,他们来的目的就是为了给老娘出一口气的,也不用乔之洲回答,他们便动上了手,专往肉打嫩打起来疼却不容易造成严重伤情的地方下手,直打得乔之洲痛得直不起腰来,才满意地收手,他们可都是讲理的文明人,很知道分寸,哪怕乔之洲事后报警,一来乔之洲先动了手,再来他们打的人只疼却并不重,连轻微伤都鉴定不出来,呵呵。

周奶奶又恢复了她一贯不可一世的表情,只是因为脸上有伤,略显得有几分滑稽,她抬了抬下巴:“小鳖孙子,老娘我说的话是真是假,你心里清楚,哼,敢动手打我,别说你了,就是你那个不检点的妈来,老娘也敢这么说,看她敢不敢放半个屁!”说完,带着两个儿子在乔之洲怨毒的目光中挥挥衣袖远去。

夫妻离心

好不容易等这一家瘟神都走了,楚辞连忙上前扶起仍然躺在地上喘着粗气的乔之洲,他鼻青脸肿的样子让楚辞很是心疼,连忙弄了条热毛巾给他敷敷,不然明天肿得更明显,等下周一上班就要让人看笑话了,乔之洲到底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脸面很重要。

乔之洲一言不发,任由楚辞摆弄着,脸上的神情越来越难看,楚辞不知道如何劝说,想了想,才小心地开口:“之洲,那老货是个什么样的搅事精你肯定比我清楚,你小时候都是在这边长大的,跟她也肯定打过不少次交道了,她嘴里半点准话都没有,成天张家长李家短地到处说人坏话,你别跟她一般见识,全当她是放屁就行了。”乔之洲还是不说话,楚辞又去洗了一遍毛巾,这回换成凉的,贴到乔之洲的脸上,便安静地坐在一边。

这一坐可就直直坐到后半夜去了,整整三个小时,乔之洲就跟入定了一样,不动不说话,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面的白墙。楚辞又困又饿,因为饥饿,胃疼得直抽抽,如果晚上不吃饭,早早睡下也没什么,可问题是滴米未进后又熬着夜,还因为丈夫这个样子,楚辞既不好意思丢下他先去睡,也不好意思拿着个手机在他旁边玩,只能干陪着,无聊得她好几次差点睡着。

楚辞其实是有些不理解的,乔之洲是受了委屈,可是他一个大男人,听别人说几句不干不净的话,打也打了,对方也叫了人回来找回场子了,虽然怎么看都是乔之洲吃的亏多一些,但是他们如何好一直跟个上了岁数还是出了名不讲理的泼货计较,没得跌了自己的身份,况且就是乔之洲今天在家里坐成一堆石头,周奶奶也不会有半分收敛,下次再见,她不变本加厉都是好的。

既然如此,事情过去了,发发脾气,难过一会也就算了,这么副样子,不正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吗?何苦来的。唉,原来童年阴影真的能给人带来这么大的影响。楚辞可以想象,当一个孩子从小就在单亲的环境里长大,跟母亲相依为命,又因为家境贫寒,母亲吃的苦受得累都被孩子看在眼里疼在心上,早早就懂事,知道母亲的不容易,长大后因为自己有能力而升起的保护欲肯定会比娇养长大的孩子强烈得多。但是有的时候真的没必要,嘴长大别人身上,人家想说什么谁也管不着,总不能为句闲话杀人放火吧?

大半夜了,楚辞实在熬不住,呵欠一个接一个打得没完,思前想后,小心措辞,生怕再刺激到乔之洲,新婚的丈夫,之前两人感情基础又是有的,楚辞很心疼他,本来他身上就有伤,再休息不好,再病了就太不值得了。

“之洲,很晚了,咱们先休息,你也别难过了,好不好?明天我陪你回去看看咱妈,我也有段时间没去看她老人家,咱们一起开车出去,到附近的公园哪转转,你看行不行?然后明天晚上咱们一块回这边来住。周阿姨那老货,给她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当着妈妈的面胡说八道。”楚辞其实真的是好心,她现在住的这间屋虽然叫老屋,那不过是习惯使然,这片小区是乔之洲的爸爸留下的四合院拆迁后分的回迁房,正经算起来,还不到十年,之前乔家母子一直住在这里,附近的老街坊都熟,地段还好,出门没多远就有超市、菜市场和百货大楼,后身还有个小公园,还是一所市重点小学的学区,很宜居的地儿,也因此,这附近的小区房价都比别处贵些,很多人挤着来这买房,真不知道为什么乔家后来会搬走,望江别苑别看现在不错,头七八年新建的时候,配套设施极不齐全,周围连公交都不通,买个菜都要骑车走出三四公里。

“叫妈来干嘛?”乔之洲突然回过头,直勾勾地盯着楚辞。楚辞对乔之洲突然开口说话很兴奋,要知道之前她也有多次尝试跟他说话的时候,乔之洲跟没听见一样,完全没有反应。此时的她完全没有想到,接下来自己说的话,正正好好戳到乔之洲的痛处。

“那老货再怎么样,年纪也大得足够当咱们妈了,咱们跟她吵跟她闹,丢人的都是咱们,不明真相的人一顶不尊老爱幼的大帽子扣下来,咱们有理也变没理了,这样的道德婊到处都有,但妈不一样,以她的立场,那老货满嘴跑火车,就是妈出手打她,别人也只能说她是自找的......”

“滚!”楚辞话还说没完,只听乔之洲一声怒吼,猛得站起来,不由分说拎着楚辞就往门口推,边推边说:“你们一个个都没安好心眼,看着我妈过几天舒服日子难受是吧?我们家的事,你一个外人管得着吗?滚,你给我滚!”

直到门贴着她的鼻子被狠狠摔上,楚辞还不明白怎么回事呢。大半夜的不知道乔之洲发什么疯,她拍拍门:“之洲,你干什么啊?大半夜的,你开门啊,别闹了。”里面死一样寂静,无人应答。

楚辞等了一会,越想越生气,乔之洲这一次过分了。

虽然中国的社会治安很不错,但是杀人抢劫的也不是什么新闻,大半夜的,把一个女人推出家门这种事,得多没心没肺才能干出来?何况现在楚辞身无分文,连电话都放在卧室里充着电呢,一个单身女人,乔之洲哪怕再生气,也不应该以她的人身安全做赌注来撒气。

楚辞没有再停留,回家见父母是她现在唯一想做的事,好奇怪,她原来以为一份爱情,只要好好经营,是真的可能天长地久的,可是她现在很怀疑,他们之间,真的有过爱情吗?他真的在乎她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离婚,似乎并不是不可思议的事。

好在出了小区没两分钟,她就顺利地打到了车,到达目的地,她没带钱,只能跟司机师傅说一声,等她上楼去拿钱下来结账,敲门的时候,一想到父母会因为她半夜突然归家而担心后怕,她就更恨乔之洲不懂事。

妥协

回到家时楚家父母如何好生安顿楚辞睡下,多余的一句也没多问不在这里废话,总之乔之洲单方面发神经的后果就是这一对周末夫妻在接下来的几周时间内连周末夫妻都做不成了,楚辞不明白为什么她突然就对跟乔之洲保持联系一点兴趣都没有了。

之前,他们之间打电话发微信是有最少次数限制的,每每乔之洲忙完工作之余,都会小心应付楚辞,生怕惹得少奶奶生气,楚辞也会每每听到手机提示音响起不禁会心一笑。但是现在,她恨不得没有手机的好,如果不是工作需要,她还真不想再看到乔之洲发来的信息。

一副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的样子,好像几周前亲手在半夜把她推出门去的另有其人,面也不露,不提接她回家,更是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明明之前还如胶似漆呢,怎的突然就变成公式化的敷衍了呢?每天像写流水帐一样交代自己的一天,然后道声晚安,第二天一大早起来跟她说早安,这还是他们刚刚相亲认识的时候会干的事,乔之洲有这种本事,哪怕连续几周收不到楚辞丁点回应,他都能当没事人似的一如既往。

楚家父母望向她的目光再藏不住担忧,也许只有亲生的父母才会真正去关心自己的孩子过得开不开心,楚辞半夜回来的原因楚家父母从没问过,不过之后乔之洲一直没出现,他们肯定也明白,定是小两口之间出了问题。楚辞现在无比庆幸自己的父母是真的很爱很爱她,没有像别人家的父母一样,张口闭口就是我早说过,你不听话,看看,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了吧,如果他们真的一遍遍在她耳边重复这种言论,她大概早就受不了搬去宾馆住了,没有人希望自己曾经的过错被拿出来反复提及,反复提及的结果,不过是在自己最亲近的人的伤口处撒盐,亲者痛仇者快。

而且乔之洲到底怎么回事,他难道一点自己做错事的自觉都没有吗?又或者说他从来不明白做错事,不是简单的就会和好的,他们是夫妻,大难临头可以各自飞的,至亲也至疏,本来就没有血缘的牵绊,种种误会之下,形同陌路分道扬镳不是新鲜事。或者楚辞从来没有真正认识清楚乔之洲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结婚这件事,她太草率了。

这天下班回来,进了家里刚准备换鞋,楚妈妈便迎了上来,拉着她看是谁来了,楚辞有点小兴奋,难道是乔之洲终于回过味来了?却没想到,坐在他们家沙发上略带几分拘谨的,会是她的婆婆罗玉珠,乔之洲的鬼影子都没见。

罗玉珠见到楚辞,脸上挤出个笑意:“小辞回来了,今天累不累啊?看着都有些瘦了,工作上可别太拼,身子才是一辈子的事呢。”

“小辞,愣着干嘛,过来坐嘛,今天你婆婆是专门来接你回家的。”楚妈妈在一旁拉了拉有些愣神的楚辞,心道这傻闺女一脸不高兴,是生怕罗玉珠看不出来怎么的,跟婆婆拉个脸子有什么用,冤有头债有主,除非真不想过了,还是别太得罪婆婆的好,男人都有这么个臭毛病,妈可只有一个,老婆可以再娶,况且乔之洲还是单亲,这婆婆更是只能敬着。唉,年轻人吵架不新鲜,总不能才结婚没多久就让女儿离婚吧,这事儿只能女儿自己拿主意,哪怕他们是亲生父母,也不应该掺合太多,没有帮倒忙。因此虽然女婿貌似不太靠谱,但亲家上门,没得给人家脸色看的道理。

楚辞纠结了一小下,想想自结婚到现在半年多了,虽然与罗玉珠见面打交道的次数不多,但每次至少还算过得去,不是知道罗玉珠是天生性格冷淡还是怎么的,她对着自己很少有笑,模样,却也从来不曾刁难,总得来说也可以称得上相处有道嘛,有的时候楚辞私下想,是不是这儿媳妇换得太快,老太太怕培养出感情换人接受不了,索性就这么不咸不淡的,好聚好散。

“妈。您怎么来了?”

“唉,你这孩子,跟之洲还真有些像,都是脾气倔好面子的,之洲都跟我说了,我也骂过他了,大半夜的,怎么能把个如花似玉的媳妇推出门去,好在老天爷保佑,没出什么事,不然可是后悔都来不及的。小辞啊,妈今天来,是帮我那不争气的小子跟你赔理道歉了,看在他第一次犯混的份上,你就宽宏大量一回,揭过这一回吧,他也知道错了,不过却是没脸到岳父母跟前来,你跟妈回家,回家关上门了,你们两口子的事,便由着你收拾他一顿,给你出出气,如何?”

婆婆这姿态摆得够低,楚辞如何能说出不来,虽然仍然有些不满乔之洲个大男人,真有事了还让自己老妈出面,且也对婆婆说她性子倔有些腹诽,到底也觉得这件事可以揭过了,几周前她刚回娘家来的时候还想着过不下去大不了离婚,可是几周过去,她生气也只是气乔之洲的不作为,之前的气似乎早就淡了,为了这么点事真离婚,大概全天下的夫妻有七CD要离了。

既然不是真的想离婚,那么日子总得过下去,她一直在娘家住着便不是那么回事了,虽然父母什么也没说,但是他们的担心楚辞全都知道,之前撑着不走,是觉得自己这么回去太难看,乔之洲过分了,现在婆婆递来梯子,她便也就坡下驴,你好我好大家好。

接下来的几天,乔之洲在微信里还跟从前一样,早安晚安问得很勤,楚辞偶尔回应,一切似乎都恢复到了从前。

又到了周五,楚辞三天前已经正式回了灵山轩住,却并没有跟乔之洲说,想着这周乔之洲不会过来,之前婆婆特意过来请她回家的好意还是要领,她就想要回一趟望江别苑。

楚辞不会知道,这大概是她这辈子最后悔的决定......

案发

文沫觉得最近的生活轻闲得近乎无聊啊有木有!连续两周的时间,组里那台接警专用内线一次都没响过,搞得文沫好几次忍不住提起听筒确认是不是电话线断了,不然为什么像哑巴一样不会响。

X市的治安已经好成这样了吗?虽然文沫在来之前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工作会相对轻闲,可是她绝没想到会闲到这个地步。

尤其是,因为闵三行这奇葩,文沫连最后一点存在感都几乎被抹杀了。大概是学生时代受到同班男生的荼毒太惨烈了,文沫一直对男生的邋遢程度有很高的容忍度,别看他们来教室上课一身制服人模狗样的,寝室简直下不去脚,臭袜子得哪塞哪,内裤能连续穿一个月不带换洗的,大夏天也能受得了一个星期不洗澡,还满不在乎地说大男人就得有点味道,用他们的歪理来讲,好男人志在四方,是做大事的,不修边幅有什么大不了。

所以刚来重案一组上班的时候,文沫都做好了当老妈子的心理准备,别的也就算了,这卫生估计得狠狠打扫打扫了,归类文件之类的工作大概也是噩梦吧——至少文沫还没见过愿意老老实实写结案报告的刑警,似乎文字与刑警天生就不相配。

但是甫一个照面,重案一组办公室的干净整洁就出乎文沫的意料,没有想象中烟雾缭绕如仙境,更没有方便面盒子满桌,烟灰满缸,入眼到处都整整齐齐的,窗明几净,横平竖直,嗯,很有几分赏心阅目。

一开始文沫以为,那是因为他们提前接到了通知,今天有新同志来,打扫打扫装装门面,警察队伍里女警稀少,不论多大年纪的女警,刚到哪都是受欢迎了,虽然心里到底是不是真欢迎不清楚,但是做做样子人人都会,如果遇到年轻漂亮的,那就更是会受到热烈欢迎,警察这行当,收入不高,工作时间长得可怕,又有很高的危险性,能鼓起勇气当警嫂的,比当军嫂还需要勇气和坚持,就这么点甘于奉献的,每年打离婚的也不在少数,所以一般年轻女警都是稀缺资源,九成九被内部消化了,因为本身就是警察,理解警察的不容易,感情更容易稳定。

可是为什么每天文沫来上班,办公室都干净得不科学,而且组里除了王家一对双胞胎兄弟和闵三行,其余三人都是吸烟的,但他们都很有自觉,每每掏出烟之后,会立刻走出办公室,跑到厕所去抽。文沫原来还奇怪呢,难不成厕所里排泄物的味道就着,吸的烟会带上几分铬有的香气?

直到最近两天,文沫有意提前一个小时来上班,就想看看到底谁才是组里的田螺姑娘,才把正挥汗如雨跟水泥地面上一块口香糖叫劲的闵三行堵个正着。彼时这位海归博士,平时斯文气十足、很会装酷的家伙,此时蹶着屁股,嘴时一直碎碎念:“他奶奶的,别让老子逮着是哪个孙子吐的,不然非得给他塞回去不可!这都什么卫生习惯,纯粹是一窝猪,哼!”

闵三行的职业素养不错,很快感觉到门口有人,回头就看到了来不及收回一脸惊讶表情石化在门口的文沫。

闵三行的脸唰一下红得透亮,哇靠,好不容易装13取得点进展,全局子里的人都知道他是个什么货色,偏新来的文沫还不知道,他想着别再那么快暴露本性,能装多久装多久,也算他的一点恶趣味吧。

没想到还不到半个月呢,就被撞个正着,闵三行心内咆哮着,神啊,让我死一死吧,一世英名啊,就么付流水了,泪~

既然已经被看到了,更不用装了,闵三行面无表情地跟文沫打了招呼,索性蹲着继续跟口香糖奋斗。等到上班时间到,全组人齐合了,李承平看新闻看上瘾,手不自觉掏烟在办公室里直接点上抽了起来,刚只一口,就接受到了来自闵三行的河东狮吼:“出去!说了多少次了,不准在办公室里抽烟......”巴啦巴啦,机关枪似的责备让李承平落荒而逃,其他人装鸵鸟,埋着头大气也不敢喘,生怕闵三行的碎碎念念到自己头上,以前他们可是受过不少荼毒,才最终不得不选择妥协,灰溜溜地按照闵三行的要求,把个办公室收拾得比家还干净不知道多少辈,要知道他们以前可是油瓶子倒了都不会伸手去扶的主儿,哪像现在啊,活得太憋屈了,也不知道闵三行在国外到底是去念MBA去了,还是专业学了环境保护,这小子就是个洁癖典型,当什么警察,坑爹呢嘛。自这小子来,全组上下都被压迫得抬不起头来,说多了都是泪啊。

文沫一开始还颇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她挂着文职的名,这些本应该是她的工作,以前她没来,闵三行不干没人干,但现在她来了,怎么也得自觉点,可是她也就干了两次,每次都被闵三行嫌弃到不行,这儿没整干净,那儿摆放得不对,如此再三,文沫自然放弃,任闵三行去折腾,宁可每天闲得发毛,也绝不再伸手被贬得一无是处,她又不是受虐狂。

因此文沫现在每天最盼望的事,居然是希望内线电话响,虽然这种想法有些过分,这电话一响,可就十有八九意味出了人命案。

今天,被文沫在心里边腹诽了许久不工作的电话终于响了,望江别苑发生了人命案,他们组接到通知正准备出发,文沫眼巴巴望着郭建峰,希望自己也能跟着一起去,干别的许没经验,做个笔录什么的,绝对能够胜任,她可是真不想再这么闲得长蘑菇下去。

郭建峰哪里受得住这么可怜的巴巴的眼神,面对着犯罪分子他可以眼睛都不眨一下,但是对于上面特别交代要好好照顾的文沫,早就被闵三行折腾得不行的郭建峰半点抵抗能力都没有,挥挥手招呼文沫一块去,后者欢呼一声,拎着笔和本子跳上车,一组人开着警笛呼啸赶往案发现场。

破绽

刚刚接到出警电话的时候,110指挥中心已经把情况交待得很清楚了,死者仅一人,是位上了岁数的女性,身上多处钝器伤,案发现场被翻拣得十分混乱,像是入室盗窃正被死者撞上后临时起意杀人灭口的。

这样的案子,便是在X市这座犯罪率很低的城市,也用不着出动重案一组全体成员,大概是最近所有人都闲得慌,与其继续闲下去,不如放点精力去命案上,早早破了,也算他们对得起人民给的这份工资了。

望江别苑六栋1103室的大门洞开,已经有鉴证科的同行进进出出忙个不停,法医栾公成也早已经到位,正在盯着实习法医现场死者位置图,见郭组长一行人来,便打了个招呼,介绍现场的情况:“死者罗玉珠,女性,60岁,尸体在卧室床边,头南脚北,呈俯卧位,尸体刚刚开始出现尸僵,也就刚刚死亡没多久,两三个小时之间吧,身上没有抵御性伤痕,后脑有被钝器击打的痕迹,具体死因还得等进一步解剖,不过后脑的伤很重,大约就是致命伤,当然了,这是以我的经验随口说的,作不得准,你们别受我干扰。”

郭组长环视了下现场,给其他人一个眼神,他们配合得很默契,每个人也不多话,各自去忙,只有文沫有些不知道跟着谁,一时站在原地略显尴尬。

还是闵三行拽了拽她,示意她跟自己去给报案人和亲属做笔录。

报案的是乔之洲,他一边扶着哭得泣不成声的楚辞,一边颇有些不耐烦地问:“刚才不是已经有人做过笔录了吗?你们为什么还要再问我一遍,没看到我这忙着呢吗?那死的是我妈,亲妈,任谁想害她都可能,我可是亲生的儿子,没道理对自己的妈下毒手吧?你们在这盘问我完全是浪费时间。”

“你的心情我们理解,但正因为死的是你母亲,你才更应该配合我们,早日将杀害她的人绳之以法,也能早日让老人家入土为安,你耐心点,我们会问快一点,耽误不了你几分钟。”闵三行很好脾气地解释了几句,容不得乔之洲再次拒绝,打开笔录本开始记录。

“你母亲平常生活规律吗?”

“还行吧,她岁数大了,身体也不好,我大学毕业能挣钱养家之后,就不再让她出去工作了,挣不了几毛钱还把身体都搞垮了,不值得。再说我家在市中心还有一套房专门用来出租,光每个月小两千块的租金也够我妈花用的了,所以她现在也就是在家收拾收拾家务,做饭买菜什么的,我妈晕电梯,我家又是11楼,所以她不是真有事,不大出门。”

“那平时下午四五点钟,老人家都喜欢干些什么?”

“这个点,大约要开始准备晚饭了吧。我一般五点半下班,六点到家,那时候我妈都已经做好饭了。”

“那你们家里的菜平时都是天天买新鲜的吗?”

“是的,我妈比较注重养生,她总觉得菜放到冰箱里会流失营养,所以基本上当天吃当天买。不过有的时候她会在早上把一天的菜都买回来,早市上的菜新鲜又便宜,而且我妈还能少坐两趟电梯。”

“你是怎么发现死者的?”

“我、我就是一到家,开开门就发现了。”

发现死者的过程,基本上是警方做笔录必问的问题,闵三行不过循例问一问,文沫一直在旁边听着两人交谈,在此之前,乔之洲都回答得很流畅,却不想这么个常规问题,他却不经意地伸手抹了一把头上并不存在的汗。文沫立刻意识到,他有些心虚。

闵三行此时正跟乔之洲站在客厅靠近正门的位置,他回头到了眼死者陈尸的卧室:“你的意思是,你下了班,一进家门,就看到你妈躺在卧室的地板上一动不动了?”

“对对对,就是这样,吓得我赶紧拨了120,我妈心脏不太好,天气热的时候容易喘不上气来,她又是个节俭的,不愿意开空调费电,我还以为她是病得摔倒在地上了,不过后来我怎么叫我妈都没反应,才意识到她死了,地上出血量有点多,这不太正常是不是,所以我后来又报警了。”

“你在撒谎!”闵三行拉着乔之洲走了两步,正好站到正门口,此时他们能看到的,只有卧室的门和窗户一角,整个床都是看不到的,除非乔之洲一回家来就趴在地上向卧室瞅,不然无论如何也看不到死者。

“死的是你妈妈,你不想着提供线索帮助警方锁定真凶,偏还在这编谎话骗人,难不成你妈其实是你杀的?”

“怎么可能?你别乱说!那是我亲妈!”乔之洲跟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一蹦三尺高。

“亲妈?亲妈怎么了?儿子杀妈,妈杀儿子的事,我见得多了,你有多特殊?”闵三行认定乔之洲有问题,递给文沫一个眼神,示意她带着楚辞去别的地方单独问问,这母子之间有没有什么问题。一般情况下,发生命案,第一报案人和近亲属是首要怀疑对象,尤其是像罗玉珠这样身上完全没有抵御性伤痕的,能做到从背后袭击致其毙命,出其不意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便极有可能是熟人作案了。

楚辞不愿意跟着文沫走,只紧紧抓着乔之洲的一只胳膊,仍然不停地哭,看起来跟死的是她亲妈一般,虽然不排除婆媳关系真有特别亲近的,但是人家亲生儿子还一颗眼泪都没掉呢,她哭成这样,文沫便先入为主地觉得有些假了。

好不容易才将楚辞拐出来,放到沙发上安顿好,她就忍不住一阵瑟缩,这客厅的空调风开得也太足了吧,文沫抬头朝对面墙看去,好家伙,16度,再低都不能够了,明显能看到空调出风口都结出白雾了。

楚辞大约也觉得哭得累了,坐下来之后,反倒慢慢平静下来,只一个接一个不停打嗝,显见是真下死力气哭了。

抗拒

楚辞一直不算配合的态度让文沫有些头疼,她所有的刑侦经验停留在近十年前刚刚实习完,以她的真实水平,能来刑警队当文职也绝对是上面照顾了,她擅长的东西,多数都还只能算得上纸上谈兵,就像之前她能敏感地发现乔之洲不太对劲,就像现在她对着低着头就是不愿意配合的楚辞束手无策。

什么叫差距,她现在深有体会。

自她到了X市,程功一天两个电话比闹钟还准,除了闲聊几句近况外,多数时候,都是程功在回忆从前:从前的文沫是什么什么样,从前的文沫有怎样怎样的本事,从来的文沫办过什么什么大案,从前的他们多么多么默契。哪怕心志坚强如文沫,听得多了,也免不得对自己有更高的期待,她还以为,哪怕过去的记忆压抑在脑袋里不知道哪片角落,至少本能应该还在,她一直没有觉得失去八年的记忆对她生活有什么本质影响,直到现在。

不得不说,刑警的工作必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且更注重实践,没有实践,一切的理论都是空中楼阁。文沫叹了口气,自嘲地笑笑,她才三十出头,还有的是时间,便从现在开始,重新补上实践和短板,也许对于现在的她来说,被发配到X市是件绝好的事,远离了过去,她才可以真正意义上从头开始。

一边想着上学时老师讲过的该如何跟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的方法,想得脑子都打结了,才找出条比较合适自己的:楚辞现的身份是被害者家属,不能把她当嫌疑犯审问,先要稳定她的情绪,取得她的信任,然后再循序渐进,最终套问出自己想要知道的信息。

文沫摸摸兜,掏出包被压得有些扁的纸巾,递给楚辞,轻声细语地劝她:“快别哭了,你婆婆泉下有知,看你哭得这么伤心,老人家走也走不安稳。”

楚辞压根不接纸巾,听得文沫这句话,刚刚安稳下来的她更大声地哭了起来,嗷一嗓子把在场所有人都吓了一跳,离得最近的文沫自然也受惊不小,乖乖,不知道的还以为自己怎么着她了呢,刚刚自己也没说啥啊,至于又突然嚎起来嘛。

还没容得文沫回过神来,乔之洲风风火火地跑过来,后面跟着一脸无语的闵三行,他瞪了文沫一眼,怪她连个女人都搞不定,耽误他的正事。文沫尴尬地挠了挠额头,表示自己其实也挺无辜的,明明没做什么,乔之洲过来之后却不由分说坐到楚辞旁边,一把搂过哭得正伤心的妻子,目光中带着毫不掩饰的敌意直射文沫,说的话也很不客气:“你们有什么事冲着我来,欺负我老婆算什么本事?反正你们就是认定了我妈的死跟我们夫妻有关系,我们再说什么你们也是不信的,既如此,还有什么好说的?你们直接把我抓走,屎盆子扣我头上,说我杀了我亲妈就得了!”乔之洲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到后来竟是怒吼着说完,吸引了屋里屋外所有人的注意力,就连装好尸体准备离开的栾法医都不禁停下了脚步,更别提此时聚在门外警方拉的警戒线外的围观群众了。

路不平有人铲,事不平有人管,听着案发现场的动静,门外的围观群众中很快便有人发声力挺乔之洲:“警察怎么了,警察了不起啊?警察就可以草菅人命吗?罗姐姐家的儿子要再不孝顺,天底下都没有孝顺儿子了!人家妈被人杀了,你们不想着快点抓住凶手,偏还揪着人家儿子不放,审来审去审不出东西来还不放手,怎么着?是想着随便给个好人安上罪名结了案子?哼,既今天我们这些街坊邻居看到了,便容不得你们欺负罗姐姐留下的儿子!”

“对!就是这么个理儿,那儿子老老实实的,怎么看也不是心狠到杀自己亲妈的主儿,你们别想着随便抓人顶缸,现在可是法制社会,走到哪都得讲个理字,讲个法律,断没有容你们胡来的道理!”

如果说文沫在实习的时候最讨厌什么,便是这些自认为自己多正义的围观群众了,断章取义,无事生非,说的正是他们,往往不明事情真相便随便强出头,仿佛自己是正义使者,警察都是穿着人皮的禽兽,旁的本事没有,就会胡乱冤枉好人,殊不知他们往往都是不嫌事大的无知者,抱着法不责众,说几句闲话又不犯法的目的,什么都敢说。至于真相,那重要吗?过后哪怕查清了事实,他们照样拍拍屁股,连句对不起我错了都不用说,哪让你们是警察,相当于国家的公权力执行者,被冤枉是活该,案子破了是你应该,案子不破是你草包。

但又往往这种人起哄架秧子说的话让人无法反驳,毕竟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他们说什么可以不责任,但是办案刑警说出去的话,如果被有心人记下来,之后与案情真相不符,那可是惹上大麻烦,被处分都是轻的,开除公职或者因此获罪都不是开玩笑。

眼见着乔之洲和楚辞这里问不出什么,现场该取证的检材也大多被提取了,他们可以先回去,等等鉴定结果,走访走访被害者的社会关系,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太太,家里又被翻成这个样子,连卧室的大衣柜都倒在地上,凶手入室抢劫杀人的可能性很大,他们现在缠着乔之洲夫妻不会有什么结果,反而会让他们因为抗拒而不配合,至于乔之洲身上的疑点,如果他真有问题,早晚会露出来的。

收队回局里,因为忙乱一通,已经晚上七点多了,众人便没有马上各自回去,而是去了附近的小饭店,打包了几个菜回办公室,酒自然没买,要了几瓶饮料,在闵三行愤恨的目光中,摆好吃食,也不废话,动了筷子,边说边聊今天的案情。

这一汇总,还真有很多对不上的地方。

疑点

死者的儿子乔之洲是报案人,第一次做笔录的时候,他说自己是一下班回来便发现死者倒在卧室里不醒人事,之后闵三行反复向他确认这个细节,他都一口咬定自己没有说谎,但是现场的情况却是卧室并非直对正门,角度关系,乔之洲除非长着双透视眼,不然绝无可能直接看到死者倒在卧室床边。

而且乔之洲说过自己母亲的生活习惯,节俭惯了的是老人家,对水电这些生活开支很是在意,从卫生间里有几个装满脏水的大盆以及马桶里浑浊的水色可以判断,这一点上,他没有撒谎,那么家里边为什么空调会被开到16度?而且他们赶到的时间算不得早,哪怕四门大开,客厅里阵阵凉意仍在,并没有完全散掉,一百多平方的屋子,只靠着一个大两匹的立式空调,绝不是短时间就能让温度降下去的。出现场的警察没道理会违反规定破坏现场去开空调,那么空调一定是很早就点上的,但问题是,这么个入室盗窃撞上主人归来临时起意趁其不备杀人的案子,凶手还能悠哉游哉地打开空调,不紧不慢地翻找财物吗?即使凶手怕热得出其,又傻大胆,罗玉珠如果真是外出归来,对家里的空调是开启状态不觉得怀疑吗?她遇害的时间可并不是儿子儿媳下班到家的时间,老人家再糊涂,不会一点警觉都没有吧?一进门扑面而来的凉爽就明明白白告诉她家里有人,她还能心大到走到卧室靠窗户的一侧,从背后被人袭击?

再有楚辞的反应。这一点是文沫提出来的,她扒了几口饭,越想越觉得楚辞哭得有些蹊跷,虽然文沫没有与婆婆相处的经验,但是网上那些各式各样花式吐槽自家婆婆的贴子她还是看过一些的,有些人的思想和行为都堪称奇葩界的战斗机,没办法,两个女人一台戏,尤其是有些婆婆把儿子当做自己的私有物品,情人一般的地位,自然看不惯夺走自己儿子的女人,从一开始便隐隐怀着敌意,那以后还能相处得好才是见鬼的。虽然事事无绝对,但是大多数的中国婆媳之间,相敬如宾就不错了,亲如母女这种撞大运的事,还是心里想想算了,别拿来对比给自己添堵。

乔之洲三婚这事儿组里人都清楚了,楚辞跟乔之洲结婚不过半年,婆媳之间能有多深厚的感情?而且,单亲家庭的母子,再加上离了两回婚,总是会让外人不自觉传出些罗玉珠不好相处的话来,不然为什么好端端的非要离婚不可,一个还能说是性格不合,两个怎么说?楚辞哪怕再傻,她在结婚的时候能不对婆婆怀着一份戒心?先入为主是人的本能,抱着这样的想法,天长日久,亲如母女还可能,短短半年便哭得像死的是她亲妈一样,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假。

而且现在仔细想来,楚辞哪怕平静了那么一小会,也是不愿意抬头与人对视的,头埋得跟个鹌鹑似的,一只手捂着脸哭,另外一只手紧紧抓着裙摆,哭也许是她逃避警方讯问的方式,但是她的肢体语言告诉文沫,她明显是紧张加害怕的表现。她在紧张什么?又在害怕什么?

楚辞身上,一定也有问题。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半天,吃饭反倒成了配角,几口扒完,郭组长分派了工作,大家就都回去洗洗睡了——当然,闵三行肯定是要收拾完才能安心回家的,洁癖伤不起啊。

文沫在X市没有房产,住的是单位提供的宿舍,好在哪个公安局女警都是稀缺生物,文沫一个人分得一间宿舍,倒也清静,她来X市本就没带多少东西,一应生活用品都是新买的,算不得多,倒显得很是整齐。

集体宿舍条件不太好,屋内没有独立卫生间,加之X市天气热,洗澡就成了大问题。略陈旧的筒子楼里住宿的同行不少,但全是大大咧咧的男人,以前没有女警住宿,他们早已经习惯占据楼道最左侧的两间卫生间,哪管什么男女,文沫第一天住进来第一次上厕所的时候可是着实被吓了一跳,有人压根不看门上写着个大大的女字,直接推门就进来了,好在厕所隔间的小门是有锁的,没让人直接闯进来,却也足够让文沫郁闷,幸亏她这是上厕所,如果当时心血来潮想要洗个澡,岂不是被人全看去了。所以哪怕后来她专门买了新锁安在女厕所门里,又专门贴了说明,告诫宿舍有女警居住,让他们别再使用女卫生间了,却仍然对去洗澡抱着几分抵触,老楼,隔音效果可想而知,习惯有私人空间的文沫一时半会怕是适应不了。

正纠结着是出去洗澡还是弄点热水进屋来随便擦擦,文沫的电话响了。晚上八点半整,不用看来电显示都知道,必须是程功的电话,这货比闹钟都准。

两人聊了一会,程功在文沫想要挂电话的时候提出来看她,被文沫拒绝了。程功毕竟从特警队出来过一段时间,各项训练拉下不少,现在刚回去,正是需要补习提高的时候,总不能三天两头请假过来一千里之外找自己吧,况且,文沫还真的有点拿不准该如何跟程功相处,拿他当男朋友做不到,但是面对着个情意满满的优秀男人,完全冷心冷肺又觉得不应该,现在这么远着也许是最好的办法。

算了,不想这些有的没的,还是想想案子吧,乔家夫妻两个各自都隐藏着什么秘密,明天的走访应该会有所发现吧。

灵山轩。

乔之洲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低头点起根烟猛吸一口,然后开始剧烈咳嗽,他狂躁地吼了楚辞一声:“你还有完没完?合着你是水做的就能一直不停掉眼泪?烦不烦,你不睡老子还要睡呢,哭哭哭,就知道哭,哭死你,我妈能活过来吗?”

楚辞瞬间哭泣的动静就小了,却仍然止不住,但她现在不敢惹这个男人,只得蒙在被子里死死咬着嘴唇,暗自后悔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了呢。

曾经

第二天一大早,文沫感觉自己也就刚刚睡着,就被震得山响的敲门声惊醒了,揣着一肚子起床气拉开门,门外站着的正是闵三行,她抬头看看挂在墙上的钟,刚刚六点。

“你有病啊?”文沫自然半点也没客气。

“嗯。还真有点病,你有药吗?”闵三行浑不在意文沫正处于炸毛阶段,非请自入,胜利登堂入室,随意扫了宿舍几眼,皱皱眉,一脸嫌弃:“你也算个女人?这屋子简直比猪窝强不到哪去。”

“……”文沫默,心里默默吐槽,您老先生是没看见她们大学宿舍另外几只,自己还算比较干净的,但这货不能总拿洁癖的标准要求普通人吧?为以后她老婆点几根蜡。

“大清早的,你闯来女寝,不会就是为了来批判我吧?”文沫上下眼皮直打架,昨天天气太热,宿舍顶上的吊扇转得有气无力,半点解暑的作用没起,大概到凌晨两点多凉快些了,文沫才迷迷糊糊睡着,最近大概有半年时间没熬过夜了,偶尔晚睡一回还真有点受不了,哪有那美国时间跟闵三行闲嗑牙,毫不客气地指出来让闵三行有事说事,没事滚蛋,她还能再补会儿眠呢。

“都几点了,还好意思说是大清早,全宿舍恐怕就你一个还没起来,这么一身懒骨头,你以前真的是警界精英吗?不会是吹出来的吧?”闵三行上上下下打量着文沫,脸上的怀疑根本不屑隐藏。细胳膊细腿,估计秦凯不用使劲,都能轻松给她折断了,虽然心理专家不一定非得体能好,但是关键时刻总得要有自保能力吧,他们当警察的,跟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正面对上孤立无援不是新鲜事,总不能看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身为警察却悄悄走开跑去一边打110吧,得多丢人。文沫以前的事,组里就算不刻意打听,该知道的也知道了,前有副局长亲自出面嘱咐,后有首都那么远八竿子打不着的不知道上司的上司的多少级上司私下里打来的电话要求照顾文沫,一开始大家真把她当个不知道哪挂名下来镀金的官二代了,后来还是听单位里其他组的同行们说起,才明白这位的曾经有多辉煌。

重案三组的组长俞际是从隔壁F市里调过来的,以前虽然没有跟文沫直接合作过,却没少听说她,那年F市出了个跟香港的雨夜屠夫很类似的案子,几名下夜班的女职工在几个下雨的夜晚接连失踪,然后尸体隔几天就会被发现,法医鉴定先奸后杀,死前曾经遭受过凶手很久的***,尸体上的伤痕多如牛毛,原本青春漂亮的脸蛋更是惨不忍睹,一时间F市人心惶惶,刑警队面临着很大的压力。可偏偏凶手每每作案,必选视线不好,还不容易留下线索的雨夜,以致于后来到了雨夜能不出门的女人都不出门了,实在必须要出门的,或三五成群,或亲人护送,警方更是所有人全部扑在这个案子上,试图早日抓到罪犯,还F市一片宁静。

然而就是这样,凶案该发还是发了,这名受害者是被家人送到工厂门口的,但是家人转身走了之后,凶手如幽灵般冒出来,截住正准备进厂的女工,在厂内保安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之前,敲晕了受害者,骑着小电驴,借着雨夜的掩护一溜烟跑了,只留下错愕的家属和追出来喘着粗气的保安。

警方从接到报警电话到赶到出事地点,仅仅只有三分钟,但就是这三分钟,却让凶手逃得无影无踪,警方这出事地点附近进行了拉网式搜查,什么都没找到,哪怕厂门口有监控,也只拍下了一个高大模糊的身影,脸完全看不清。

凶手已经猖狂到无所顾忌了。警方如此大密度的巡逻,他在眼皮子底下变本加厉,基本上等同于往警方脸上甩了好几个响亮的巴掌。文沫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叫来F市的,她的年轻看在老刑警眼里就是羞辱,一辈子的刑侦经验,难不成比不过个黄毛丫头?可是案情就是在文沫手里,一点一滴地坦露出来,凶手的脸还看不清,但他的性格特点,年龄分布,工作性质,以及平时的待人接物,都一点点展开在警方面前,犯罪心理学这门并不算精准的科学,在为警方替犯罪分子画像。

最终,案子破了,凶手被抓获,对自己所有的罪行供认不讳,唯一遗憾的,是最后一名受害者的尸体一直没有找到,不管怎么问,凶手就是拒不交代,反正他是死定了,警方见实在问不出口供来,凭着从他家里搜出来的物证,也足够了,只能就这么提交检察院,除了受害者家属仍然有些不甘心外,其他人对这样的结果已经很满意。

自从俞际将这段过往说出来,闵三行便对文沫抱着几分兴趣,他是个高智商的人,从小到大优秀得太过,以至于任何人在他身边都颇有几分黯然失色,他涉猎广泛,博学多才,自认为在任何领域虽然不够专精尖,但至少都有了解,侃侃而谈不成问题。

以前他是看不起犯罪心理学的,甚至国外众多心理医生在他看来,都是靠坑蒙拐骗混日子的,猜来猜去,总有一条两条是能猜到的不是,这么一个一不靠计算,二不靠发明的不精准学科有什么用?完全就是听人说话,给人解闷,无聊透顶。

尤其是在国外见得太多,那些电影里风光无限的FBI精英,在现实中工作可谓屎一般恶心,只有关系到有钱人和白人,才算大案重案,有色人种和穷人出了事,那就自求多福吧,哪来的各种各样尽职尽责的警察,不过是演出来给人想象空间。而且,FBI的那个什么行为分析小组有没有还两说。

没想到在国内居然见到了真人版,而且还有很靠谱的人为她证明这一套可行,说实话,闵三行很难不对这样的人感兴趣,但是文沫自来了X市后,所有的表现,看在闵三行眼里,便让他忍不住失望,不管曾经的文沫有多优秀,现在的她与新出校门的人相比,大约只有年岁上占点优势吧。

闵三行审视的目光落在文沫身上。

不一样的楚辞

这眼神有些太过炙热,文沫有一瞬间没明白闵三行到底为什么会如此看她,有点点失望,有点点恨意,更多的,却是期待。自己还有什么能让他期待的?

还没容得文沫思考明白,闵三行已经没有耐心再在这么个乱如猪窝的地方待下去了,仿佛再多看一眼就有种快要窒息的感觉,今天他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他可真没时间帮文沫收拾房间,再说了,就算这一次收拾了有什么用,以闵三行从前的惨痛经验来看,怕是下回他再过来,这鬼地方还是会这么乱,他可没忘在外留学的时候刚开始太天真,沦落为合租室友免费保姆的生活,往事不堪回首。

被闵三行鬼撵似地催促,所幸文沫也不是出门前必化妆两小时的性格,既然已经被吵起来了,索性认命去干活,她现在有的是东西要学习,毕竟落后了别人那么多,自己再不上进,难不成真的一辈子做文职啊?身体没恢复好,做做文职轻闲轻闲挺好,可是一直在重案一组吃闲饭,别说其他人,她自己都会鄙视自己,尤其是闵三行几乎一手包揽了她现在的工作,要是以后的生活真的都困死在一张办公桌后无所事事,她不如早点辞职回家卖红薯。现在有人愿意带她,自然乐不得地用功。

两人第一站去的,就是楚辞的单位,乔之洲的线由王家一对双胞胎兄弟跟进,罗玉珠的社会关系就交给了李承平。

到达楚辞单位的时候,才将将早上八点,这还是文沫强烈要求花时间吃点早饭的结果,闵三行这种性格的人,真给他放在X市这样慢节奏的城市,大抵也是一种煎熬,文沫半份河粉还没吃完,人家老先生已经站起身准备走了,吃饭都不用嚼的吗?

无奈略带不舍地放下还没吃饱的饭,来到楚辞单位吃闭门羹,用脚后跟想想也知道,在这座平均上班时间九点整的城市,除了清洁工公交司机早点摊主等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谁还会如此勤快。文沫有些郁闷地靠在紧锁的大门边,见闵三行跟门卫大爷聊得火热,等得都有些不耐烦了才看到有人姗姗来迟。

楚辞的同事对她的印象都不错,尤其年长些的,因为她对90后改观不少,纷纷说楚辞是有责任心,脾气很好,又勤快能干的好孩子,除了楚辞的上司。

一心扑在工作上的事业女强人都有个通病,就是自己是加班狂工作狂,便恨不得下属也都没有私生活,五加二白加黑,所以以她的眼光来看楚辞,自然满是缺点,什么性格冲动做事马虎丢三落四,都是职场新人的小毛病,不过她说的一件事,倒是引起了文沫的注意。

楚辞多数情况下是很温和的小姑娘,连说话声音都小若蚊蝇,可是那一次,她可是真的吓住了部门所有人。

做为外贸公司的售后部门,他们遇到的奇葩客户车载斗量,大家应该都很习以为常的,说实话,像他们这样的公司,前台和售后就是公司的两张脸,虽然利润主要靠销售部门挣,但他们这些事后安抚人心协调各项事务的消防员也相当重要,他们又不是皮包公司,一锤子买卖砸下去,回头改头换面继续骗人的勾当是绝对不能干的,市场竞争这么激烈,你做得不好,客户的选择千千万,一旦流失便注定不会回头了。而产品质量这种东西,哪怕抓得再严,检验再多次,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如果遇上个好说话的客户,好声好语地换了货也就罢了,遇到不好说话的,挨骂都是小事,电话里被骂更是不痛不痒,当面被人指着鼻子也不新鲜。如果当初不是看楚辞是个长相很有亲和力的小姑娘,脾气又是难得的好,以她毫无工作经验的简历,想进来绝无可能。

楚辞大多数时候都是个好姑娘,但那一次,她让所有人都见识到了另一面。

公司有个出了名难缠的客户,有多难缠呢?明明他想买的是A货,订单上如此写,合同上如此写,发给他的也是A货,可是拿到货他就开始投诉,说他要的是B货,要求重发,还要赔偿他的损失,越洋发货,运费不是小数目,而且如果一开始大家还以为几个部门的员工都同时工作出现失误只能自认倒霉自掏腰包,他这样的把戏用了两回之后,便不可能再灵了。明明这样的垃圾客户,公司在他身上从来没有挣到过一分钱,反而还赔进去不少,是早就该拉进黑名单成为永久拒绝往来户才对,但无奈这货是个小虾米,这货的叔叔却是全球五百强企业的执行总监,他们公司的点点货没有被对方放在眼里,却是公司利润的大头,本着投鼠忌器的原则,这货也变得不好惹了。

售后最害怕接到他的电话,对待他的问题,能拖则拖,拖不过去便你推我我推你,眼看着这着也不行了,便派个会说话的跟他磨洋工,最后再没办法了,才会忍着赔钱重新给他补货,还得做好货款不一定能收回来的心理准备。

那一天是个周五,楚辞一天接了好几单客户的投诉电话,被骂得两眼冒金星,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想着终于脱离苦海,一会就能见到亲亲老公,可以哭诉哭诉自己的委屈,顺便表达一下思念之情了,谁知道那天所有人都忙得四脚朝天,上司要求她必须加班,最后据理力争没成功,只能无限不甘地留下,毕竟吃人饭就得服人管,她现在的薪金不赖,又因为刚刚结了婚,可能很快就要面临生育的问题,辞职爽快是爽快了,过后再想找工作,她就会被打上已婚未育的标签,任何一家想要聘用她的企业都会考虑到她大概得有两年不能像别的员工一样将精力放在工作上,她又不是优秀得不可替代,鬼才会愿意选择录用她呢。

也许是各种各样的负面情绪堆积得太多了,楚辞接到这个难缠客户的电话,在对方说了几句不好听的的话后,突然失控,用尽所有她能想到的骂人的话问候了对方的所有家属,中文英文齐上阵,也不敢对方听不听得懂,骂痛快了才算完,摔了电话,不理会众人惊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拎起包转身跑了。

人性

女上司还在喋喋不休地批判着楚辞,却见闵三行完全没有耐心听,干他们这么一行的,眼力件儿一等一厉害,虽然心里遗憾好容易逮着个人却没能说得痛快,却很识趣地闭了嘴,送他们俩离开。

“你觉得楚辞是个什么样人?”去往楚辞现在常住地灵山轩的路上,文沫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因为闵三行似乎不认为刚才他们得到了什么有用的线索。

“光凭上司的几句话,你就认为楚辞有问题?要知道,真心实意喜欢下属的领导一个也没有,职场的竞争多残酷,领导的岗位就那么几个,又不是铁饭碗,你能你上,你下属比你能你就得让位置,所以上司告下属的状太正常了。”闵三行一边说一边将车停在小区门口,他们今天开着警车来了,进小区恐怕会引起很多人不必要的关注,这个点儿不用去上班能在家呆着的人大多数都很八卦,至于原因嘛,大概是闲得无聊吧。他可不想像刚才似的浪费时间听别人讲废话,楚辞是什么性格的人他不管,他只负责找出到底是谁杀了罗玉珠就行了。

文沫却有不同意见:“记得我大学的教授在一节课上曾经跟我们说过,看一个人,分析一个人的性格特点,不能光看这个人平时表现出来是什么样子。人性本来就是复杂的,每个人都会有不为人知的两面性,一面光明,一面黑暗,区别就是光明与黑暗的比例是多少,还有个人的自控力会不会控制着黑暗的一面暴露出来。”

“人只有在疲惫、痛苦、绝望等等被负面情绪控制的时候,才会表现出不常见的一面,而这一面也是他们人性的一部分。”文沫望天:“老教授说,不要在这种时刻去考验人性,因为人性大多不好看,并且禁不起考验。”这些理应与她时隔十年的记忆,此时却仿佛昨日般清晰。

闵三行有些不理解:“那照这么说,所有人都是黑暗的一面,再老实的人都可能犯下无法饶恕的罪行了?可是老实人那么多,也没见过几个杀人放火的。当警察这么多年,我还觉得我是什么都见过了呢。你这一竿子打翻的船可有点多。”

“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楚辞原本身上就有疑点,她的哭泣与悲伤很是反常,所以在得知她也有大脾气之后,才会对她更关注。老话说的好,兔子急了也会咬人,老实人逼得急了,自然也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我们需要证明,楚辞没有杀害罗玉珠的犯罪动机,才能完全排除她的嫌疑。”

闵三行无可无不可,反正两人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就是来求证楚辞身上的疑点到底有没有合理解释的,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耗子就是好猫,而且他也很想看一看,文沫的那套究竟有没有用,眼见为实嘛。

早上十点左右,大约是小区里最安静的时候了,上班的此时还未归来,大点的孩子虽然放假了,多数也不会选择地面温度接近四十度的天气在外面疯跑,除了坐在各个树荫下乘凉的老人外,小区里几不见人影。而闵三行的目标就是这些老人。若论一个小区里谁对住户的情况了如指掌怕非他们莫属了。

罗玉珠被害的消息他们这些老街坊应该已经听说了,在看到两个身穿警服的人过来打听罗玉珠及其儿子儿媳的情况时,没有人表现出惊讶,倒都很配合很健谈的样子,七嘴八舌地打开了话匣子:

“小罗是个很传统的女人,这辈子不容易啊,年轻的时候吃了很多苦。她男人死得早,婆家没个亲近人,娘家还靠不住,又拉拔个半大小子,刚开始几年常年吃不上荤腥。可她是个要强的,有人也给她介绍过让她再走一道,可是她怕后嫁的人对儿子不好,愣是一个人撑着,什么脏活累活,只要能挣钱,她都干,生生把自己当个男人使,唉,好不容易熬出头了,儿子大了出息了,她就干等着享福了,却又让人给害了,唉,可怜啊!”

“他们一家搬走得早,得有七八年了吧。也不知道为什么,住得好好的,突然就走了,我们这些老街坊知道信儿的时候人早就走了,这房子一直空着,也不往外租。我们这小区的房子不要太好租啊,周围什么都有,上班的,上学的都租得,还有人专门来咱们这打听呢,租金给的高高的,他们家真怪,送上门的钱都不要。”

“我们家住得远些,离这四五排楼,跟罗玉珠不熟,却对她那儿子印象挺深。是姓乔的吧?他十七八岁的时候,让我撞到过一回两脚踢死一条大狗,脸上那表情凶狠得哟,真吓人。好像是那狗本来也是小区里一家养的,平时溜狗那家也不拿个绳牵着,又高又大的大狗,站起来都得有我高了,估计也是吃得好,养得膘肥体壮的,猛得看到是挺吓人。那天也不知道怎么的,这狗就跟疯了似的,一个劲地往罗玉珠身上扑,咬着她的胳膊不松口,眼瞅着胳膊上血都流出来了,罗玉珠哭得挺惨的,狗主人哪见过自家狗伤人的阵仗,愣在原地也不知道上去拉开那狗。她那儿子正好放学回来,看到这一幕眼睛都红了,上去一脚踢狗脑袋上了,用了十成十的力气,把那狗踢得立刻松了嘴惨叫一声,夹着尾巴就想跑,小乔根本没给这狗机会,哪怕狗主人连拉带拽,也没能改变自家狗被活活踢死的命运,就在狗死了之后,小乔还不停手呢,一个劲踢,最后还是让罗玉珠给拉开的,娘俩才回的家。小乔的神态都有些不对,根本毫无理智,可把我给吓坏了。”

“啧啧,这有什么稀奇,乔之洲跟罗玉珠什么感情,别说为她踢死只狗了,杀个人都不算新鲜,人家啊,可是出了名的恩爱。”远远的,周奶奶扭着屁股走过来,人还未至,话就已经出来了。

一见是她,树底下一堆人分分钟作鸟兽散,走得干干净净,足可知过来的人人品不怎么样,不过这样的人,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会受警察的欢迎,他们嘴里,也许就有鲜为人知的内幕。

不伦

周奶奶对于其他人的反应才已习以为常,半点尴尬神情都不是为,反而急切地坐在刚刚空出来的凳子上,凑到文沫身边,神神秘秘地小声开始讲出她压在心里许久的隐私。

别看周奶奶从来是个什么事都敢干的长舌泼妇,仿佛天不怕地不怕一般,可是这件事,是为数不多让她烂在肚子里的,虽然以她的性子不可能真的完全一点口风都不露出来,可是却也没有像其他由她传出去的谣言一般添油加醋,哪怕亲眼所见,不同于平时无风起浪。以她的性格,可是憋得难受。

好容易八卦的主角上了西天,周奶奶又没有半点不说死人坏话的自觉,一听说有警察来了问罗玉珠家的旧事,她连做一半的饭都顾不得了,着急麻慌地跑过来,生怕来晚了,不能让她畅快八一回,回头非憋出毛病来不可。

这下逮着人,周奶奶不带喘气地一股脑把想说的话倒出来:“罗玉珠和她那短命的男人啊,原来就住在我家隔壁,我对他们家的事儿门清。”

“以前看罗玉珠还是个好的,她男人没死的时候也算个贤惠人,可是自她男人死了,剩下母子俩相依为命,罗玉珠就有些不大对了。”周奶奶说到这停顿了一下,似有些难以启齿,不过很快,她接着说了下去:“她男人没的时候,她只三十好几,正如狼似虎的年岁,我那时候就以为她是个守不住的,这人的欲望,哪是规矩束缚得住的,况且现在又不是旧社会,非得给家里挣个贞洁牌坊,再嫁在我们那个年代虽然少见,却也不是没有,日子本就艰难,想来谁也不会苛责一个死了丈夫的女人。”

“偏罗玉珠真就那么守着,一开始我是真服她。”周奶奶看文沫明显不信的表情,又加了一句:“别看我老婆子嘴碎,可真伤天害理的事还真没干过,不就是东家长西家短多说了些话嘛,虽大家都知道我这毛病不爱理我,可我也没真跟哪家结个死仇不是。”说着,不知道想起什么来,周奶奶叹了口气:“按理说人都死了,我老婆子不应该说死人的坏事,然则这件事估计与她的死有关系。一辈子老街坊了,罗玉珠这人我熟,跟谁都很和蔼的,不可能有仇人专门来害她,而且她生性谨慎,怎么看也不会是能让人在家里轻易给害了的。”

“罗玉珠与她那个儿子,有着不伦关系。”周奶奶淡淡扔下句石破天惊的话,很满意地欣赏了下文沫和闵三行脸上短暂的震惊。

“你们放心,这件事,我亲眼所见,绝不会有假。说出来不怕你们笑话,那时候我老婆子比现在心肠软,生怕如果因为我把事情传出去,罗玉珠怕不得直接拉着她儿子去跳河,到底两条人命,我就是再不是人也不敢把事情闹大。”

“大约十几年前,那个时候,乔之洲还在上初中吧。我们这一片也还没有拆迁,家家有院子,却又都连着,说话声大点左邻右舍都能听得清楚。有一天,我正在院子里收拾刚出芽的一点油菜苗,旁边就吵起来了,乔之洲情绪很激动,喊声很大,我就竖着耳朵听了。大概意思就是说罗玉珠怎么怎么不检点,如果走这条路为什么当初不直接找个人嫁了,至少还算条正经出路,现在这么做就是自甘下贱。”

“能让当儿子的说出这番话,可以想见罗玉珠都做了什么。他们吵了很久,我就一直在墙角呆着都没敢站起来,我们两家的院墙矮,我一站起来对面就能看到我脑袋,人家母子的隐私我听就听了,再让人知道我听着了,还不定会惹出什么事来。可是他们吵得也太久了,从下午一直吵到快到晚饭时间,我还有一大家子得伺候,只得半蹲着擦墙跟走。”

“我一顿饭做完,从厨房出来,就听到罗玉珠哭着说她这不是没办法,家里连一点钱都没有了,她不想办法,难不成母子俩都饿死不成,那个年代,小姐什么刚刚开始冒头,不过以罗玉珠的年龄和长相,大约也卖不出个好价钱,但这母子俩也是艰难,想是罗玉珠真没办法了。我虽然看不起她这么作贱自己,但是我也没有什么立场去鄙视她,都是女人,活着不容易啊。”

“本来想着到了晚上,罗家好不容易安静下来,我不放心,怕罗玉珠想不开,毕竟这种事被自己的亲生儿子发现,任何母亲都会觉得没脸再活下去了吧,尤其是罗玉珠这种把儿子当成自己的命根子。”

“没想到我过去隔壁,发现连大门都没关,当时真的没多想,直接进去了,就看到我这辈子都恨不得不去过他们家的场面。乔之洲又瘦又小的身子光溜溜地把罗玉珠压在身下,两人正干得热火朝天,罗玉珠阵阵压抑的呻吟隔着窗户传出来,忘情投入得连我站在他们家堂屋外都没看到,却让我透过窗户看了个全场。”

“乔之洲一边用力,一边叫着妈,以后我疼你,我爱你,绝对不会让人欺负你。罗玉珠一边哭一边叫,还不忘说几句儿子你好棒,妈以后什么都听你的。场面太美,看得我恨不得目戳双目。”

“之后罗玉珠好像是开始做些小生意,风评一直都挺好,只我每天晚上都躺在自家床上,想着隔壁可能发生的恶心事。母子**,跟自己的儿子,怎么下得去手?真不知道罗玉珠到底是怎么想的。”

“大约七八年前,我跟罗玉珠有点冲突,吵架的时候一时生气可能将当年的事说出点影子去,罗玉珠多聪明的人,没多久就静悄悄地搬走大概也跟怕我知道些什么吧。”

周奶奶八卦了一通,满心欢喜地回家做饭,留下还有些难以相信的闵三行转脸来看文沫:“母子、父女、兄妹,我还以为我看得多了没什么能让我惊讶的,可有些人的尺度真是大得超乎想象。为什么呢?”

动机

人伦是什么?其实说白了,不过是建立在共同生活的基础上形成的道德观念。从一生下来开始,大人会教导小孩子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友爱手足、姐妹和睦,自小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小孩子与父母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培养出来的自然都是亲情,有着血缘的牵绊,同时也带着与生俱来的血统禁忌。

但如果从一开始小孩子与父母之间的感情失衡呢?如果兄弟姐妹没有生活在一起呢?

记得最近几年网络上流行着的一句话:祝天下有情人终成兄妹。虽然多数是出于调侃的目的,可是现实中这样活生生的例子却并不新鲜。一个人怎么可能会爱上自己血缘上的亲人呢?其实想想根本不稀奇。

血缘天生就有几分互相吸引的亲近在里面,这也许是根植于人的基因中的本能。如果从小生活在一起,思想里很清楚地意识到这个人是自己的亲人,他们之间自然会产生亲近的感情。亲情与爱情,都是亲近的感情,有血缘的是亲情,没有血缘又相互有好感的异性男女,产生爱情不是应当应份吗?难不成还真以为某个女生说拿你当哥哥是真的把那个男人当成哥哥了?不过是不够爱才找的借口罢了。因此,血缘天生的亲近在没有适当伦理道理的束缚下,亲情与爱情只在一瞬间。

至于父女、母子之间的感情,说起来要更复杂一些。正常家庭应该是什么样子呢?父母恩爱,又以同样的心爱着孩子,给孩子足够的安全感,在这种正常家庭里成长的孩子,也许会有其它缺点,但至少是非观是很正的,也只会对父母产生正常的孺慕之情。但是如果夫妻相处不好,感情破裂,不论离婚与否,势必会对孩子产生直接影响,这时候父母的表现再过分一些,比如母亲对儿子过分依赖,父亲对女儿过分宠溺,都会让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对父母的角色与恋人的角色产生一定程度的混淆,久而久之,子恋母,女恋父就不新鲜了。

身边这样的例子还真是不少。就在文沫家的小区里,大约隔着一栋楼的一户人家,前两个月就闹出件大丑事,彼时文沫刚刚回家休养,因腿脚不便整日需要卧床静养,闲得无聊,程功把这事当个乐子说给她听。

那户人家姓覃,两口子现年不到四十,膝下只有个十四五岁的女儿。他们算是典型的包办婚姻,彼此之间的感情早在十多年的共同生活中被难以调和的脾气各种磨没,活生生是对怨偶,覃嫂子脾气暴躁,加上与丈夫的关系不好,看自己亲生的活脱脱丈夫影子的女儿也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女儿很是怕她,反倒是覃家先生爱女如命,真真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也许覃家先生对女儿真是满满慈父心,但是女儿成天面对着这么个要星星都恨不得给摘下来,好得不得了的父亲,加上那么个恨不得从来没生过她的母亲,到得十二三岁长成大姑娘懂得些男女之事后,一颗芳心就全系在了父亲身上,而且超出了一般女儿在择偶上倾向于选择跟父亲性格相似的天然依恋,毫不掩饰地在家里边开始有意无意将自己母亲视为情敌。

最终,小姑娘坐在自家10楼的阳台上,扬言如果母亲不从这个家里滚蛋,她就立刻跳下去血溅当场,父亲这时才知道,自己的女儿竟存了这般不可告人的心思,但却悔之晚矣,只能含泪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将女儿送去寄宿学校,哪怕女儿哭着喊着闹自杀也远走他乡,音讯全无,只求时间能抚平女儿不该有的错恋。

所以,从以上极端个例可以知晓,母子**的事,这么大个国家必不会少,只是多数都是人家隐私,很难露出来罢了,毕竟谁也没那闲工夫天天盯着别人家卧室里发生的事,哪怕嘴碎如周奶奶,亦是知道轻重的。

“照这么看,楚辞就很有杀人动机了。”闵三行摸了摸胳膊,试图平复脑海中因周奶奶的话而引起的变态联想。不过真的会是楚辞吗?看似文文弱弱的女孩子。人不可貌相吧。

“准确得说,应该是楚辞和乔之洲两个人,都有杀人动机。”文沫纠正道,顺便站起身来,她需要知道,楚辞到底有没有作案时间,两人又专程回去楚辞的单位,问清楚案发当天,楚辞是下午两点就请假离开公司的。

从楚辞的单位到望江别苑,坐公交车的话两个小时差不多能到,而法医推定罗玉珠的死亡时间,也正好是下午四五点钟。楚辞有很大的作案嫌疑!

但是为什么报案人会是乔之洲呢?如果楚辞真的杀了他的母亲,他会如此维护她?毕竟乔楚两人满打满算才结婚半年,半年的感情,能抵得过母子俩相依相扶近二十年?

毕竟手头掌握的线索还不多,不能就如此简单地下结论,两人随便吃点东西,就回了局里。

王家兄弟早已经回来,李承平却是直到下午三点多才匆匆赶回。

重案一组办公室里,众人分别坐好,开始汇总手头的资料:

李承平率先发言:“对罗玉珠社会关系的调查没什么发现,自搬到望江别苑,她就有点深居简出的意思,年纪大了不再工作,平常小区里老年人集中活动她也不爱参加,正常的业主大会更是从不露面,哪怕儿子有事来不了,她也只是说尊重大会决定,从不来参会,住了七年,连隔壁的邻居都就不上熟。我看这条线没戏,就想着去乔之洲前两任老婆那碰碰运气。”

“两位前任对乔之洲似乎都有些恨意难平,对罗玉珠更不大看得起,在她们看来,跟乔之洲结婚后,与其说是他们夫妻两个过日子,倒不如说是人家母子好得跟一个人似的,做妻子的一直都是外人,融不进去。第一任妻子与乔之洲共同生活了两年离的婚,第二任一年半,听她们讲,都是因为罗玉珠实在是太过干涉儿子儿媳的夫妻生活,甚至有事没事就会半夜叫儿子去陪她。实在是觉得这样的母子不太正常才怒而离婚的。”

装傻

闵三行与文沫对视一眼,好嘛,前后印证上了,周奶奶提供的线索可信性又高了一些。

王家兄弟接着刚刚李承平的话头往下说:“我们去了乔之洲的单位调查,案发当天,乔之洲一直在岗。他们是窗口事业单位,平时对出勤查得很严,上下班都需要指纹打卡,不存在有人帮忙隐瞒的可能,他那天是正常五点半准时下班回家的。不过据他的领导反应,那天临近下班前乔之洲接了个电话,是打到他手机上的,对方说了什么不得而知,只是他在接完电话之后脸色有些难看,立刻就离开了,正好那时候也差不多到了下班时间,最后乔之洲正好打到了五点半的卡,不早不晚。”

“之后我们便去调取了乔之洲的通话记录,打电话给他的正是楚辞。”王家栋掏出一张通话记录清单:“乔之洲的作案嫌疑可以排除了。”

郭建峰最后作总结:“案发现场虽然凳倒桌翻,却不太符合普通入室抢劫的特征。一是案发地点楼层较高,装有防盗门和防盗网;二是抢劫的目的是求财,速度越快越好,动静越小越好,凶手实没有必要将沉重的大衣柜整体掀翻,这么大动静很容易引起四邻的警惕,可是那天在案发现场围观的周围群众没有一家反映听到罗玉珠家传出什么大动静的,所以抢劫的现场十有八九是伪造的;三是乔之洲在发现尸体的过程上撒了谎,死者是他的亲妈,他没道理帮着凶手欺瞒警方,除非凶手跟他也有亲密关系;四是作案动机,罗玉珠社会关系简单,除了与儿子之间的不伦关系,与其他人没有明显的纠结。综上所述,楚辞有很大的作案嫌疑。大家有没有异议?”众人纷纷摇头。

“好,秦凯,向检察院申请逮捕证。李承平和闵三行去抓人!顺便请乔之洲回来协助调查。”

罗玉珠死亡不到二十四小时,楚辞坐在审讯室里,神情中有掩饰不住的慌乱,时不时求助地望着坐在她正对面的王家梁和李承平,被手铐铐住的手也不断挣扎着,显然极不适应这么严肃的审讯场所。与她一墙之隔,是乔之洲所在的会客室,气氛稍微和缓一些,不过乔之洲此时黑着脸,怒视着对面的闵三行和文沫。

大家都以为这会是场很容易的审讯,以楚辞的胆小怕事,大概没有一会就该撑不住交代了吧,只要楚辞吐了口,乔之洲的旁证口供有与有没无所谓了。没想到别看楚辞一副懦弱的样子,还真是能死撑,装傻弃愣的本事也是一流,避重就轻这一招用得是炉火纯青。

问:“楚辞,知道你今天被带来是因为什么吗?”

答:“不知道。”

问:“咱们的政策,你懂的吧?如果不懂,抬头看看我身边墙上的八个大字: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检察院签发了逮捕证,你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如果我们没有证据,是不可能大张旗鼓地直接逮捕你的。楚辞,你是个聪明人,应该明白现在怎么样做对你最好吧?”

答:“我真的什么也没做啊,我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你们、你们不能随便冤枉人!”楚辞脸色苍白,因为哭泣双眼红肿,就那么倔强地抬着头,直视王家梁,仿佛自己有莫大冤屈一般,让人怎么也无法把杀人这么恶劣的行径联系到她身上。

但该问的还是得问,楚辞身上有很多疑点。

问:“昨天下午,你是几点钟离开公司的?”

答:“两点。我请假走的。”

问:“之后你去了哪里?”

答:“去望江别苑。”

问:“你几点到达的望江别苑?”

答:“我记不太清楚了,下车的时候没看表。”

问:“你平时并不居住在案发现场吧?昨天去干什么了?”

答:“我想我老公了,回去看看他不行吗?周末了,好不容易有时间回去一趟,难道这也是犯法吗?”

问:“你到达案发现场的时候,罗玉珠在家吗?”这是个陷阱题,如果楚辞是凶手,她一定见到了活着的罗玉珠,凶手的潜意识是避开行凶过程,对于其他细节,会认为按照事实去陈述是安全的,真话套假话,才最难让人看出来,端看楚辞会不会上当。

答:“我......我没见过。我、我、我没带钥匙,对,没带钥匙,是等着我老公回来才进的家门。”可惜,楚辞反应很快。

问:“那你是跟你老公一起进的家门,然后发现死者的了?”

答:“我、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没看见。是我老公先进去的,然后就不让我进门了。之后我听他报警,才知道婆婆出事了。”楚辞的回答合情合理,哭得太假可当不得证据。

隔壁会客室。

闵三行翻开那天没有问完的笔录,看了乔之洲一眼,说实在话,他有些看不起乔之洲,跟自己的母亲不清不楚,没有任何借口可以为乔之洲的行为辩白,连某些动物都知道不跟母亲**,这人活得还如动物了不成?

个人感情不能影响办案,至少到现在为止,警方对乔之洲的怀疑仅限于包庇楚辞。

“110指挥中心六点半接到报警电话,说你们家发生命案,对吗?”

“额~”乔之洲掏出手机,翻了一会:“对,我是六点半打的110。”

“你五点半准时从单位下班?”

“对,我们单位管得严,迟到早退都要向主管领导请假的。”

“那天,临下班前你接到楚辞的电话,可以告诉我们你们聊了些什么,导致你匆匆离开吗?”

“楚辞跟我平常不住在一起,只有周末能见见面,平常都是我去她那边,这次她过来了,打个电话让我高兴下,我着急回家,有问题吗?”

“你是和楚辞一起进的案发现场?”

“严格意义上说,楚辞没进去,我看到家里的情况,乱七八糟的,明显像是遭了贼,没敢让她进去。哦,对了,我想起来了,当时我太紧张了,脑子里一团乱,一直以为我是一进门就看到我妈躺在地上。后来我仔细回想一下,我看到家里乱糟糟的,让楚辞在门口等,接着找我妈,然后进了卧室才发现她躺在地上的。之前是我记错了,我检讨。浪费你们的时间了。”

充愣

“哦?那楚辞是给打电话,是差几分钟五点半?”

“不错。”

“她那个时候到哪了?”

“快到家了吧。我原先没想到她这么早就能过来,还以为怎么也得七八点钟呢。”

“那如果我告诉你,楚辞在案发当天下午两点从公司请假出来呢?”

乔之洲的脸色微微有些改变,不过他反应很快:“那又怎么样?下午两点离开公司,就一定是马上赶回来吗?不能就近逛逛街之类的?又或者等车时间长了点,都有可能。”

“楚辞为什么不直接先回家,而非得等你一起呢?”

“这我怎么知道,她又没说。”

“楚辞有钥匙吗?”

“有的。”

“那她不先进家,是不是没带钥匙?”

“对对对,她是个马大哈,经常不带钥匙出门的。只好等我一起回去了。”

“那,你母亲平时都是在家的对吗?”

“对啊,我妈妈这个人最不好热闹,一般喜欢在家呆着。”

“哦,那你老婆没带钥匙,又知道你妈妈经常是在家呆着不会出门的,为什么不直接上去敲门?你老婆平常是独自一人居住在灵山轩的,经常忘带钥匙?可能吗?你这是拿我们当三岁孩子骗?”闵三行之前的态度一直都挺和蔼,就像在酒吧里闲聊的朋友似的随和,最后这句问题抛出,已带上森森寒意,不过还不算完,乔之洲前后矛盾的说辞很多:“还有,你从单位到家,是开车的,平时十五分钟尽够了,最多不超过半个小时,哪怕你转个弯去接楚辞,也花不了多少时间,据我们了解,你们小区边上不到100米的地方,就有公交车站,楚辞一般都会从那下车的吧?也就是说,从你下班,到你报警,中间有大约半个小时的空白时间,这半个小时,你干什么去了?难不成从你进家到发现你妈死亡,就花了你半个小时的时间?”

闵三行惯常审问犯人,施加心理压力驾轻就熟,非常擅长蛇打七寸的招数,不知不觉地引你跟着他挖的陷阱往下跳,乔之洲到底嫩些,心里已经有点慌了,可是他也明白,如果警方真的有证据,他早就不应该坐在这里了,想想楚辞就知道,他不是警方的怀疑重点,他们大概是认为他在包庇楚辞。

乔之洲心下微定,什么也不想再说,他脑子里的那半瓶水,实不适合拿出来跟这群惯会揣摩人的家伙玩心眼子,别说他没被逮捕,就是真的被逮捕了,他还有选择沉默的权利呢,对,请个律师,电视里不是都这么演的嘛。

乔之洲是足够冷静,但是旁边的楚辞情况却不大好,一连串甩出来的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她越来越没底气,越来越结巴,可是她就是觉得很多事她是可以解释清楚的,最终的结果就是,她越说,漏洞越多,漏洞越多,她越是想要描补,左不过是越描越黑罢了,说到最后,她被堵得哑口无言,索性脸一捂,开哭。

楚辞一哭,审讯中断,不过众人倒也没什么反应,审了半下午,天眼见着都要擦黑了,他们也饿得慌,才懒得听楚辞在这嚎呢,审讯室不好待,难不成拘留室就是好待的,而且心理压力这种东西,都是需要时间积累的,得让楚辞看看清楚,他们绝没有跟她开玩笑,杀人这么大的事,也绝不是多哭两鼻子就能抹平过去的。他们有的是时间等,等到楚辞自己崩溃了,该说的自然都会说。

那边厢楚辞被押走,文沫收到消息,小动作示意闵三行,他们也施施然收拾收拾准备走人,临走之前,闵三行对乔之洲说:“天也不早了,这样,你先回去,记得别离开本市,手机开机,要是楚辞摞了,转到看守所等着上庭的话,你怎么也得送点吃食和钱过去,不然以看守所的条件,她可要受苦了,好歹也是你同床共枕的妻子,哪怕有杀母之仇,也别太作贱人了。”

乔之洲先是一喜自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了,又听到闵三行之后的话,刚转睛的脸又忍不住黑了黑:“楚辞还有什么问题?你们凭什么抓她?证据呢?证据在哪?”

闵三行一拍桌子,站起来居高临下望着乔之洲:“你小子是不是脑子进水了?我们在调查你母亲的谋杀案,怎么听到你老婆是凶手,你半点不恨她动手杀了你母亲,却在这百般维护?小子,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跟你母亲那点事,虽然是道听途说,但是有句话说得好,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你小子别看长得像个人样,可真是办得畜生不如的事!滚,再不滚小心爷爷打得你妈都不认识你!”

“你、你、你!还人民警察呢,地痞流氓差不多!你含血喷人!我要投诉你!”乔之洲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也忍不住跳起脚来,挥舞着拳头就想冲着闵三行的脸来。闵三行敏捷地侧过身,避开这一击,刚想还手,就被文沫拉开了。

不论如何,警察动手打老百姓,都是警察的过错,现在警风警纪查得那么严,乔之洲要真有心闹事,拼着挂个彩出去,他们可就说不清楚了,毕竟闵三行也算不厚道,不应该在没有任何实质性证据的前提下质疑乔之洲的人品,人家母子两个关起门来愿意做什么是人家母子两个的事,没违法没犯罪,警察可是半点管不着。

闵三行何其聪明,被文沫一拽也反应过来,狠狠瞪了乔之洲一眼,两人便离开了,留下乔之洲气鼓鼓地又叫骂几句,出来看看四下真没人答理他,楚辞也不知去向,没奈何只能先回家去。

望江别苑是凶案现场,他自然回不去,市中心的房子租出去了,他只能暂时住在灵山轩。

没想到一回到灵山轩,便碰到了周奶奶。乔之洲的眼睛眯起来,却是没有说什么,上次被打的教训才过去没多久,他又不是只记吃不记打,自然不敢再跟周奶奶动手,可是刚刚那个死警察说的话他可是听得分明,他跟母亲的事一直很小心,连他的枕边人都只是以为他们母子关系好得过份了,却没多想过有什么猫腻,警察却是如何知道的?

这么隐私的事,除了他们母子两个,唯一可能的知情人就是周奶奶了,这老不死的!

不堪

不管乔之洲心里对周奶奶有多大的怨气,他也得好生自己憋着。不说现在他身上一堆烂事,身后还有警察在虎视眈眈,正是应该夹着尾巴做人的时间,光周奶奶背后儿子的战斗力就足够他望而却步了,身上的伤还隐隐作痛,他又不傻。

可着实难咽下这口气!当天晚上,躺在床上的乔之洲怎么也睡不着。今天闵三行的话着实让他有些恼羞成怒了。他以为,母亲死了,这个世界上再不会有人知道这件事……

思绪飘回二十年前。

那一年,乔之洲失去了父亲。那一年,他虽然伤心难过,却实际上并不能很懂死亡的真正含义,只是从母亲的哭泣中知道,他这辈子是永远都见不到对他极好的父亲了。

从此母子俩相依为命,最艰辛的时候家里连隔夜粮都没有。乔之洲其实自己也不清楚,他是不是从一开始就对母亲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高于亲情的感觉。指望着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在懵懂的年纪就有是非观念是不现实的,尤其是上世纪末风气没有这么开化,所有的大人对自家孩子都在性之一事上讳莫如深,恨不得明天结婚今天晚上窝在被窝里才教。

但是青春期的孩子,对自身明显的变化以及荷尔蒙分泌带来的情绪波动无法理解,问大人又得不到正确指引,自然会向同伴求证,自然而然的,同伴中肯定有明白人,至于这个明白人得到相关知识的渠道是小黄书还是动感十足的录像带就不得而知了。总之,不是真正的知识来源地,得来的知识便没有那么纯粹的学术性,多了些情欲色彩,却对乔之洲这类急于解释自己到底怎么了足矣。

慕少艾的年纪,乔之洲自己大概都没有发现,他初中时期连续两次胎死腹中的暗恋,对象都或多或少在某些方面像极了他的母亲,这也算是子女对父母感情的别类寄托,其实只要不过分,本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罗玉珠是中国传统中既贤惠又勤劳的女人,即使在浮躁的现代,也依然是很多固执的老人家理想儿媳人选。

但之后发生的事,乔之洲现在回想起来,还忍不住一声叹息,大抵命该如此,半点也由不得人啊~

那次著名的五块钱事件,虽然最后乔之洲的名誉洗脱了,但真因为这么点小事就落下个心理阴影,这心理阴影也落得太容易了些。

乔之洲是因为知道家里一贫如洗,连两人的温饱都要解决不了了,母亲每天早出晚归,身形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瘦下去,他怎么忍心再问母亲要这笔钱,那不是把母亲往死路上逼吗?母亲为了他,可真是什么苦都吃得,问题是,母亲是他仅剩的亲人了,再累死了母亲,以后他孤儿一个,下场岂止是凄惨二字。

但他没想到却会惹来这么场无妄之灾,以至于后来母亲一言不发出去了两天,之后将这笔钱痛痛快快交到老师手上。可这钱来得不清白!母亲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以前男人没死的时候连一天也没出去工作过的家庭妇女,如果真的有挣钱的本事也不会让家里一直处于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凄惨状态。尤其是,自那之后,家里的条件明显好转。

母亲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有的时候他等到半夜困得坐在堂屋里睡着,都等不来母亲,他终是放心不下,跟踪而去,却见母亲打扮得花枝招展,在一个男人旁边笑得很是谄媚,而且最重要的,那个男人的手,毫不顾忌地按在了母亲的胸上!光天化日之尚且如此,背地里还不知道是什么样子!

乔之洲二话不说,冲上去一把拉着母亲就往回走,母亲吓得要疯,哪怕她再堕落,都是不希望儿子看到她这一面的,她一直以为,她瞒得挺好,看着儿子黑如锅底的脸色,她哪还敢多说一句,就这么被半大儿子拽回了家。

母子暴发自相依为命以来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争吵,乔之洲在气头上不管不顾,什么不知廉耻,下贱,不要脸,都骂出了口,罗玉珠一开始还分辩几句,后来只蹲在地上哭个天昏地暗。她愿意这样吗?可是除了她自己,她再没有能拿得出手的东西,难不成真的母子两个抱头在家等着饿死吗?而且,那些男人带给她的快乐,是她许久不曾享受过的了,三四十的年纪,如狼似虎,她也是人,也有欲望。

最后见儿子还是不停地骂人,罗玉珠是真伤心了,索性哭着把心里话都说出来,没想到儿子只是呆了呆,便过来一把将她抱到怀里,说她辛苦了。

罗玉珠的理智大约就是在听到这句话后断的。她的儿子,这是原谅她了吗?这温暖的怀抱,像极了死鬼丈夫。

一切发生得都那么顺理成章,没有人想起他们是母子,他们此时一个是血气方刚不懂情事的小伙子,一个是内心渴望有人疼有人爱的半老徐娘,干柴烈火,等两人神智回炉,早已经衣衫不整成其好事了。

罗玉珠内心到底有没有过挣扎与后悔,乔之洲不知道,他从来没有问过,这种不伦生活持续了四年之久,他都没有觉得他有什么错,一直到乔之洲考上大学离开家,与自己的同龄人朝夕相处,听着别人家父母与孩子的趣事,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家里简直变态。

但彼时再明白也已经太迟,罗玉珠不想轻易放过他,他到底也狠不下心来伤害母亲,日子稀里糊涂过下去也就罢了。

两次失败的婚姻,每一任妻子都是丢下一句你就守着你妈过一辈子吧随后愤然离去,他才真正发现,这样的生活不能再过下去了,他想要一个家庭,一个正常的家庭。而正常的家庭,母亲就是母亲,儿子就是儿子,血缘的牵绊与禁忌同等效力,而不是像他们这样,不清不楚。

可以说,楚辞是他最后的救赎。

吐口

拘留所里的日子并不好过,成天面对着空荡荡四面墙,不得自由,无人交谈,楚辞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警方似乎真的不着急,他们显得那么心里有底,每天按部就班地提审她两回,问的问题都是以前的老三样,她回答与不回答也没什么,按时提审,按时再将她关回来。楚辞突然发现自己将事情想得简单了,她以为,她隐藏得很好,她以为,有乔之洲帮助她遮掩,她一定能逃得过,可是现在,她真的不确定了,随之而来的,便是无法压抑的恐惧。

杀人是要偿命的!我国刑法的最高处罚可是死刑!楚辞才二十多岁,她显然不想死!!!怎么就会走到这一步了呢?楚辞瘫坐在监室里,目光呆滞,万念俱灰。

等第二天再次提审,楚辞便什么都说了。

那天,她从公司提前请假出来,其实是想着看在婆婆的面子上,跟乔之洲和解。如果之前她还有些觉得乔之洲是个渣男,担不起事,她还年轻,早离早好,还能再寻个好男人嫁了的话,那么今天一大早她恶心反胃之余突然想起自己的好朋友已经过了些日子没来了,而且在此之前一贯准时。做为已婚女性,楚辞自然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乔之洲三十多岁了,前两次失败的婚姻从来没有过孩子的参与,他现在对与自己血脉相连的小可人是很期待的,因此两人从来没有采取过什么避孕措施。

上班路上,楚辞中间去买了试纸,到达单位后专门测试了结果,果然妥妥的两道杠。她叹了口气,大约她与乔之洲之间的牵绊这辈子都断不开了吧,既然已经这样了,大概此时怀孕也真算得上天意,便以后好好过日子吧。

估计楚辞做梦也没想到,她满心欢喜地去了望江别苑,想将这个好消息跟丈夫分享,却最终将自己生生变成了杀人犯。

她想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她是怎么一脸兴奋地叫开了家门——望江别苑的钥匙她自从搬出来就没有,乔之洲收走的时候美其名曰帮她收着省得丢了——怎么跟婆婆报喜以及等着接下来一家亲香的美好场景。

只不过,事情没有往她预想的方向发展。

婆婆听说她怀孕,手里已经洗干净正准备往碗柜里放的一叠盘子整整齐齐砸在了地上,那响动把楚辞吓了一跳,她不禁有些抱怨,抬手顺了顺咚咚跳得飞快的心脏,不满地叫了声妈,然后一抬头,对上的就是婆婆的满脸狰狞。

“我不准你生孩子!赶紧打掉去!赶紧去!别告诉之洲!”婆婆一边说,一边就想拽着她往外走,显然不止是说说而已。

“妈,你发什么疯?”楚辞被婆婆拽得手腕疼,用力想掰开却没能成功,眼见着婆婆真一门心思想将她拖出门,终于忍不住吼道:“那是你未来的孙子!快放开我!”

似乎是孙子两个子刺激到了婆婆,她恶狠狠地放开楚辞的手,在对方没反应过来之前,推着楚辞就往餐桌角上去,如果真撞上了,楚辞的肚子承受这一击,怕是孩子的事短时间就别想了。

楚辞虽然是文弱的女人,但一想到肚子里尚未成型的孩子,本能让她拼尽全力反抗,推开了犯神经的婆婆,想往屋里躲,顺便给老公打电话,让他赶紧回来把这疯婆子控制住,天底下哪有当妈的听说儿媳妇怀孕如此反应的?

罗玉珠不想放过楚辞,哪怕最一开始她是本能地不希望别的女人给儿子生孩子做出些不合理的下意识举动,可是现在看到楚辞掏出手机想要打电话,她心里很明白,绝对不能让儿子知道这事儿,她必须立刻出手把楚辞肚子里的孩子料理了,哪怕事后她儿子知道了会恨她怨她,也比真的生出来之后,儿子的心里再没有她这个当娘的的位置要来得好得多!

她扑过去抢楚辞的手机,两人一路撕打,从餐厅到卧室,最终还是楚辞被逼无奈之下下了狠手,抄起平时放在卧室通往阳台门后的晾衣杆向婆婆挥去,第一下打到胳膊上,第二下,却是趁着婆婆转身想也要寻个趁手的物件时砸到了后脑上。

罗玉珠当时就咚得一声躺在地上了,连呻吟都没有,楚辞这才后怕,如果人出事了怎么办?后脑一向是人身上比较脆弱的部位,她也没想真的把罗玉珠怎么样,谁碰上这样疯狗般的婆婆都得反抗,她肚子里可是有孩子呢,绝对不能让孩子有事。但问题是,如果真死了人,性质就不一样了。尤其是,楚辞还真没证据证明是婆婆发神经想要她孩子的命的,不合常理啊。

慌乱的楚辞给乔之洲去了电话,简单说了发生的事,并哭着催他赶紧回来,她真的吓坏了,从小到大被父母娇惯的她哪见过这阵仗,连地上躺着的婆婆再多一眼都不敢看,甚至家里都不敢再待,忙鬼撵似地冲下楼去等乔之洲。所幸她还真是有人品,事发当日,小区停电,所有的监控设备都无法正常工作,不然警方还用千辛万苦套她口供,直接查电梯和门口的录像就够了。

乔之洲匆匆回家,来不及安慰哭得说不出话来的楚辞,只自己进家里,一阵不大不小的响动过后,报了警,之后小声地安慰起楚辞来。

楚辞全交代了,交代完,才想起来,她有身孕,孕妇是不会被判死刑的!连忙大声叫喊着我是孕妇,不能杀我之类的话,无奈提审的警官不理她,将她扔回拘留所等着,径自走了。

乔之洲头天晚上没睡好,迷迷糊糊还没完全清醒,就听到有人在咣咣砸他家的门,拿起放在枕边的手机一看,已经中午11点多了,不情不愿起身开门。

迎接他的,是一张逮捕证和一副手铐,包庇罪。他倒也光棍,见楚辞已经全说了,他也无奈地只能认了,还不忘为自己辩解几声。

“楚辞怀了我的孩子,我妈在我到家的时候已经死了,我还能怎么办?总不能让我的孩子有个杀人犯妈妈吧?你们也是为人父母的,能理解我想保护自己未出生孩子的心情吧?”

额,重案一组全体成员默了一下,大概,不能。

不信

闵三行长舒一口气,这案子办到现在,马上能结案了,从案发到抓捕凶手没超过二十四个小时,从凶手落网到交代口供也不过用了三天时间,这么短的时间,连验尸报告都没出来呢,他们就破案了,怎么能不让他高兴,他还想着一会给栾法医打个电话,案子破了,验尸报告也就不着急了,等开庭之前做出份详细的也就行了。

可是文沫一直觉得不太对劲,在最后组里人聚在一起准备写结案报告的时候,文沫还是忍不住问能不能再缓两天,等等验尸报告,出来了再移交罪犯,准备上庭。

郭建峰没来得及说什么,秦凯却先皱起了眉头,如果说组里谁对文沫的到来最表示不欢迎的话,他绝对算头一个。原因无他,秦凯这个人,别的毛病没有,却是有点性别偏见的,至少在警察这个行当里,他看不起女人。身体素质的先天差异,不是有颗好脑袋就能弥补的,况且文沫的脑袋现在又绝对谈不上好使,如果单纯做个文职,安安稳稳看办公室,秦凯也没空搭理她,反正这工作总得有人干,能分来个专职的也省得他们几个大老爷们总干些娘们叽叽的活计。可是文沫显然是个不安分的,自来了之后一点自觉都没有,出了案子还居然要求一起去现场,不过是碍于前面还有个郭建峰,人家都没说什么,实轮不上他个副的表态,之后文沫虽然没帮上什么忙,但也没捣乱,他犯不着当个恶人。可是现在算怎么回事?全组这么多人都无异议,就显着她一个人能了?

当刑警的都带着几分耿直,秦凯本身也不是个多会掩饰自己情绪的人,心里不满,脸上自然就带出来了,他呵斥着文沫:“当个新人,就是要多听少说,什么都不懂,强出什么头?”

文沫也没多说什么,歪着头问了秦凯一个问题:“秦组长结婚了吧?”

自然,全重案一组除了闵三行这个活宝全是已婚男士——刚来组里没多久跟大家聊天的时候就全套出来了,一个重案组的六位男士有五位成功脱离单身,在全局来看也是很牛的,毕竟警察这种五加二白加黑的工种有多难找对象大家都心知肚明——文沫也不是要等秦凯的回答,接着问出下一个问题:“你妈和你老婆一块掉水里,你救谁?”

秦凯本就不太喜欢文沫,以前碍于她上面派下来的,局里的大领导都嘱咐照顾着,自然也不过是对她冷淡几分,可是现在这是什么鬼问题?他的脸狠得黑了下来。

文沫自然不会吃饱了撑的拿秦凯开涮,她在对方发飙前立刻把自己心里的疑惑说出来:“我不是男人,但我专职学习心理学。也很理解男人心里这种老婆死了可以换,老妈就一个的想法,其实换成是有人问我我爸和我丈夫一块掉水里我会救谁的话,我也会选择救我爸的,子欲养而亲不待可是人生一大悲剧。”

闵三行反应很快:“所以你觉得乔之洲有问题?”

“不错。”文沫指着乔之洲的口供说:“罗玉珠是乔之洲的亲生母亲,而且还是守寡多年含辛茹苦将儿子拉扯长大的,母子俩相依为命这么多年,甚至还发展出了不伦感情。按常理来说,乔之洲对自己母亲的感情,一定比正常家庭里成长的孩子还应该再深一点。”

“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天伦,血缘意义上的最亲的人。一般人在面对老妈与老婆同时掉水里选择救谁的奇葩问题时,多数都会选择救老妈。这还是一般人,到得乔之洲这里,不是应该不顾一切维护自己亲妈的吗?要知道,他曾经有过两次失败的婚姻,究其失败原因,不就是因为与母亲的关系太过亲密以至于让自己的妻子都妒嫉嘛,但为什么到了楚辞这里就全变了呢?”

“乔之洲自己交代,他是接了楚辞的电话回来的,加上他单位同事的证词,这一点上他应该没有撒谎。但是之后呢?咱们将心比心,如果是你家里的老婆把你妈杀了,你是先暴跳如雷不管不顾打自己老婆一顿然后再报警等着法律给你妈讨个公道,还是帮着老婆布置个假现场以期让老婆逃脱惩罚呢?”

众人沉默,哪怕凡事并无绝对,但是他们六个有一个算一个,哪怕是还没结婚的闵三行,都不由地想,如果这事儿真落他们头上,也许不会打人,但是肯定也做不到伪造现场帮老婆脱罪这么伟大。

那是自己的亲妈,他们能不自己上去执行私刑就已经对得上身上这身警服了,其他的,呵呵,就别妄想了。

“可是,楚辞怀孕了。乔之洲也许是看在未出生的孩子的份上,才这么做的呢?”李承平提出不同意见,对于男人来说,如果一定要给自己的亲人排个顺序,当了父亲之后,子女才是第一位的,哪怕父母都得往后靠靠了。

文沫笑着摇了摇头:“统计显示,多于九成的男性是等到孩子出生,看到孩子那一眼起,才真切认识到自己是个父亲的,而做为父亲的责任,也是在孩子出生后一点点培养出来的。因为缺少孕育孩子的过程,他们并不能像母亲一样,自孩子在肚子里开始就母爱爆棚。你想,正常人大多不会对一个细胞或者一团血肉产生什么太深刻的感情吧。”

“当然,还是那句话,凡事无绝对,也许乔之洲真是个特例,父亲比较足,但是别忘了,他是在母亲死亡的时候才从楚辞口中得知自己将来要做爸爸的。在那种情况下,是个人都会怀疑对方是不是编瞎话骗人的。可是乔之洲说他相信了,不带一丝怀疑的,在自己母亲死亡的当口,就这么无条件地相信了。”

“他与楚辞之间究竟得有多深切的感情,才能不顾一切地护着她呢?”文沫一针见血地指出:“痴情女、负心汉,这句话不能说全对,怎么也得对百分之七十,反正乔之洲这样的说辞,虽然该解释的都解释清楚了,可是却怎么看怎么假。所以我的意思,是希望组里的结案报告先别着急写,等等验尸报告,人可能撒谎,尸体却不会。”

再审

再审乔之洲竟变得异常困难,他一口咬定自己就是想要包庇楚辞,除此之外其他的一概不认,打定主意要把重罪全推到楚辞身上了。

僵持不下,文沫提出单独会一会他。郭建峰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不过要闵三行和李承平在隔壁等着,一有不对,会第一时间冲起来,虽然乔之洲戴着手铐,但是文沫这小胳膊细腿的,真把乔之洲惹急了,都不够添盘菜的。

文沫尽量把自己的角色定在邻家知心大姐姐身上,年少时期身边最亲近的人是母亲,乔之洲应该对年龄比她大的女性更容易有好感,她现在只希望他放下戒心。

如果文沫对乔之洲的判断是正确的,那么罗玉珠很可能是直接死在他手上的,这一点,他们需要等待法医的确定,在此之前,他们反复又问过楚辞好几遍,楚辞很确定当时慌乱中她只用晾衣杆打了罗玉珠一下,栾法医现在正在解剖室重点检验死者头骨的损伤情况,估计再过一个小时就能出结果了。他们不着急。

杀人并不是件简单的事,杀害自己的亲生母亲就更不用说了。乔之洲能下狠手弑母,大约是真的对母亲恨得深沉了。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思维能力的发展有一个过程,从童年到少年直到青年,是一个从直观的具体的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发展的过程。少年期的思维形成,具体经验或具体化形象成份仍起重要作用。他们对外界事物特感兴趣,但由于缺乏生活经验,及他们直观形象的思维方式,因此看待外界事物必然带有片面性和表面性。

乔之洲小时候,父亲早亡,母亲为了撑起这个家十分辛苦,他得以吃饱穿暖,正常成长,与母亲的付出是分不开的,因此这一阶段他对母亲依赖且感激。

及至再长大,进入青春期的他已经很明白男女之别,甚至对性知识也开始一知半解,此时的他应该得到父母与社会的正确引导,但是他与母亲却有了不应该有的肉体关系,也许一开始,他会沉醉于肉欲中不能自拔,哪怕那个人是他的亲生母亲,可是他却因为从来没有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而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不被社会所允许的,这时候罗玉珠母亲的形象有所淡化,两人之间亦母子亦情侣,罗玉珠对乔之洲的意义再次升华,会在以后的很多年里一直占据着他最爱的女人的位置。

但是随着乔之洲越来越大,最终离开他们的小家外出求学,他可能人生中第一次发现自己与同伴是不一样的,他开始明白**是为世俗所不容的。如果此时,罗玉珠意识到自己的孩子长大,他们过去的种种荒唐必须立刻结束,这段尴尬的母子情虽然会影响日后的感情,但他们还有机会的未来的某一天尽释前嫌,重归于好,毕竟是亲母子。但是罗玉珠显然早就没现把乔之洲当儿子,在她心目中,这是她的爱人,她肯定会死死抓住不放。乔之洲对罗玉珠毕竟也是有感情的,他大约分不清亲情与爱情的区别,却是肯定不舍得母亲的。

以及后来乔之洲组建了家庭,罗玉珠视每一任儿媳为情敌,她所有无理的哭闹与干涉都是做着把乔之洲独占的美梦的。但是乔之洲此时显然不愿意再让母亲掌控他的生活了,他也三十多岁,渴望正常的家庭,渴望夫妻和美,想要有妻有子。

罗玉珠肯定不想要这些,她只想要跟她的儿子天长地久,两个人之间的矛盾终于不可调和。于是结局情理之中的惨烈。

以上,全是推断,除非乔之洲亲口承认,不然楚辞这口黑锅背定了。哪怕法医鉴定报告出来,证实罗玉珠被人反复击打过,乔之洲只要咬死自己没有伤害过她,楚辞一样说不清,除了她自己,鬼知道她打了罗玉珠几下,乔之洲太聪明了,哪怕短时间内想出这么个主意,他也很尽职地把晾衣杆把手擦得干干净,想提取指纹还是省省吧。

文沫尽量拉近自己与乔之洲的距离,当然,仍然保持着必要的警惕,对方可实算不上什么好人,虽然还没看出来他对母亲之外的其他人的暴力倾向,不过小心点总是没错的,毕竟她现在的身体素质,非要形容的话就两个字:废柴。拉近些距离,单纯是想降低乔之洲的抵触情绪,可不是把自己搭进去。

“乔之洲,我们随便聊聊行吗?”文沫摆出个自认为最平和的笑,终于开口,她很紧张,这可以算是她记忆里第一次真正上场实践,必须镇定,必须!

乔之洲讽刺地挑挑眉毛:“如果我说不行你会滚蛋吗?”

“大概是不会的。年轻人,哪来那么大火气,跟我说说话你怕了?总不会这么就认怂了吧?”长期屈从于母亲,一朝解脱,乔之洲估计最不允许别人说他胆小怕事。

果然,他怒视着文沫,一字一顿地表达清楚自己的立场:“随便。你们警察最喜欢干吃饱了撑的的事,我反正哪也去不成,你们愿意说,我就当有只狗汪汪叫了呗。”

“大学生活怎么样?”这神转折一般的话题让乔之洲有点愣,恍过神来却没有拒绝回答:“挺不错的。”

“哦?跟我说说你的大学生活吧,拣几件你记忆最深刻的说。我大学是在警校读的,纯军事化管理,平常连出个校门都得等到周末统一放假,时间也只有可怜的半天,唉,现在想想,真是一点读死的高中乐死的大学的乐趣都没享受到。”

似是回忆起什么高兴的事,乔之洲破天荒笑了笑:“是呢,大学啊,那四年,真是我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光了。我跟你说啊......”

乔之洲的话匣子打开,絮絮叨叨说了不少大学时的事,文沫做认识倾听状,还时不时逗上几句趣,颇有几分相谈甚欢的意思。

“这四年寒暑假,你回过家几次?”文沫借机问道。

“一次。”乔之洲脸上的笑意凝固了,慢慢收回,渐渐变得有几分扭曲。

爱恨

文沫并不想要乔之洲的回应,她很快抛出下一个问题:“跟我说说你的三任妻子吧。我的同事找过她们。她们似乎对你依然有爱意,唯一受不了的,是你跟你母亲的相处模式,让她们觉得自己的存在是多余的。”

“我也是个女人。自然明白女人看重的是什么。如果你给一个女人很多很多的爱,哪怕你穷得讨饭,她也愿意跟着你,或者你给一个女人很多很多的钱,那你在外面三妻四妾她半点都懒得管,如果两者你都给不了,折个中,大家半斤八两,日子也过得下去,可是连这么点搭伙过日子的清静都没有,呵呵,对不起,哪远给老娘滚哪去。”

“乔之洲,在你的前妻眼里,你算不得坏得无可救药的渣男,她们甚至还为你说了不少好话,可见前两次婚姻失败,责任也并不完全在你身上。”

“罗玉珠已经死了。乔之洲,不管你跟你母亲之间到底有怎样的爱恨情仇,她已经死了,你没有必要再小心隐藏着你对她的恨意,她再不能像你小时候一样伤害你了。”这场母子**的大闹剧中,文沫一直把乔之洲摆在受害者的位置上,因为他才是从小到大都没受到过父母正确引导的可怜孩子,在他的心智还未成熟时,他的母亲以绝对的优势占了他的便宜,并在他成年后继续不准备放过他。

提起前妻,乔之洲的表情就丰富了许多,有愧疚,有不舍,有伤感,最终化为平静,他叹了一口气,继续保持着沉默。

文沫也不气馁,有表情总比木着一张脸半点反应都没有的强,面部微表情虽然存在时间短,但是有心观察还是能准备抓到的,这就证明乔之洲一直在很用心地听她说话,只要他听得进去就行,时间,他们有的是。

文沫的语速不疾不徐,带着种平复情绪的温柔,乔之洲一开始本没想听,却不由自主地听进了心里。文沫说的话本没有太强的逻辑性与顺序性,可能上一句还问他在单位的主要工作是什么,下一句就是在哪上的初中,与案子半点联系都没有。

最终,文沫的问题,他真的会下意识去想:“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一切都能重来,你最想做的事是什么?”

“楚辞真的怀孕了,昨天我们看守所的驻所医生给她做了检查,不过她怀孕时日短,这几天又一直吃不好睡不好,孩子不太好,有点见红,给她挂了水开了药,但是母体不健康,孩子也会不健康的。这可是你的亲骨肉,你就一点不在意?”

栾法医最终的鉴定报告出来,第一时间送到了重案一组。经过对罗玉珠颅骨受损情况的分析,她在死前曾经受过多次钝器击打,虽然受伤位置趋于同一,可是颅骨上却留下了多次击打造成的骨折线,而且栾法医很肯定,有一次罗玉珠受伤时,人已经俯卧在地,失去反抗能力了。

报告很快送到文沫手里,乔之洲伸着脖子想去看,文沫便大大方方地放在他身前:“白纸黑字,可以做为呈堂证据,乔之洲,你就实话说了吧,你将楚辞留在门口,进卧室发现你妈妈还有气,突然觉得这是除掉她的绝佳时机,可以嫁祸给楚辞自己脱身后,你到底打了她几下才将她打死的?”

大约是最后一丝侥幸也没有了,又或者是听得楚辞的状态心里不安,乔之洲这回没有再沉默,而是很痛快地承认:“不错,那老虔婆是我整死的,你们放了楚辞,现在立刻放了她,只要放了她,你们想知道什么我都会说的。”文沫站起身来:“如你所愿。”

就在文沫快要走出门时,乔之洲又突然开口:“告诉她,对不起,如果可能,让她把孩子生下来,行吗?我的家产都给她,只要她把孩子生下来。”

楚辞会如何选择,文沫不得而知,她在出了看守所,得知事情的全部真相后,一言不发地打车离开了,苍白的脸上,连一滴泪都没有。

审讯室里,乔之洲表现得很放松,他将自己的作案过程说得很细,末了深深看了文沫一眼,大约是某些阴暗见不光的种子在心里憋得久了,又知道此时秘密曝光于他这个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的活死人并无影响,他叫住了文沫,提出要跟她单独谈谈。

也是从他的口中,文沫了解到了为什么乔之洲最终会选择下死手。如果说罗玉珠十几年前占个小孩子便宜的行为还可以解释为一时糊涂,那么之后她做的事,便可以称得上枉自为人了。

随着乔之洲的成长,罗玉珠每天在马上要失去儿子的恐惧中惶惶不可终日,当他带着女朋友回家时,罗玉珠反而平静下来了,女朋友有什么可怕的,哪怕结了婚,她这个寡母还怕被扫地出门吗?只要跟定了儿子,其他都不叫事儿。因此她表面上温和得很,对儿媳妇也落落大方,看在外人的眼里,这么好的婆婆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可能前两任儿媳也听说过寡母带儿,总会有些移情作用,不舍得儿子,倒是没有多想,但是乔之洲却知道,罗玉珠这辈子是准备粘定他了,这块狗皮膏药大约只有死亡才能撕下来。

第一次离婚,他还觉得是前妻小题大做,容不得他的母亲,可是第二任。他们虽然是和平分手,可是乔之洲却明白,与那次流产不无关系。罗玉珠在听说儿媳怀孕之后,可是连着好几天阴沉地盯着儿媳的肚子,最终失手将手肘送进了儿媳腹部,还是用尽了全力的一击。连前妻都以为是意外,可是罗玉珠却是对着乔之洲亲口承认,不希望他这辈子有孩子,至少在她活着的时候不能。

她想要自己的儿子完完全全属于她自己。如果不是母子**太过惊世骇俗,哪怕是妻子,她都容不下!这种执念,乔之洲不知道罗玉珠何时心起,却知道再放任下去,会毁了他一生。

他表示过想要搬出去,哪怕租房住,也想跟母亲分开,他以为,只要分开,他们还能保持着最起码的和平,但是罗玉珠以将他们之间的阴私广而告之为要挟,不允许他妄图脱离她的掌控。

乔之洲要脸,罗玉珠真的豁出去乱说话,他会被舆论淹死,再也无法立足,而现在,他有了一份事业,一份安定的生活,他害怕。

可是心里的仇恨在一天天积累,终于一发不可收拾,他击打在罗玉珠后脑上时,竟是说不出的畅快!

有多爱,就有多恨!那是他的亲妈,却亲手将他毁了!

如果时光可可倒流,他希望回到十几岁,他一定、一定会当好一个好儿子,但仅此而已。

本章完。

疑似同志

罗玉珠被害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案件移交检察院,重案一组的七人又恢复了之前头顶上闲得长蘑菇的生活。文沫私下暗叹,大抵全天下最闲的刑警队就是X市这些同行了吧,以前她去实习,虽然去的是基层的小派出所,大案要案一件不见,可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从未断过,哪像重案组,小案子用不着,大案子也得五个重案组上手抢,谁眼疾手快,或者110指挥中心随机点将轮到,不然,呵呵,可以在重案组养老了。

也许是文沫的表情实在太哀怨,闵三行忍不住过来逗她,一见这二货,文沫就更哀怨了。你说你一大老爷们,为什么会比她还勤快,连写结案报告这种所有刑警都避之唯恐不及的工作也抢着做完呢。TMD,文沫忍不住在心里骂一句,老娘什么时候会认为写报告的工作需要争抢了呢?不是最烦这类文书工作嘛!

可是为什么会烦呢?写毕业论文的时候她可是言之有理有据,得了个大大的优秀呢。貌似在她有限的记忆里,她根本没写过几份报告的好嘛?

“喂喂喂,你说你也算个女人,软趴趴得一坨翔一样,很给咱们组抹黑好嘛,尤其你还坐在靠门的位置,开着门来来往往把你看个正着,以后还怎么嫁得出去。”闵三行颇为嫌弃地将文沫贬得一无是处,想想她那狗窝一般的宿舍,唉哟,这妹子怕是要砸在重案一组了。

文沫很不给面子地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很不劳您老人家费心!你还是先把你自己嫁出去吧。”

“我这么根正苗红家世清白,要长相有长相,要学历有学历,要房有房,要车有车的好青年,还怕找不到老婆,我要是站在街上一喊,肯定能有一个加强连的姑娘跑过来恨不得马上嫁给我。”

“那你为什么混到现在还是孤家寡人一个?咱们组其他人可都婚了,尤其人家家栋和家梁比你可还小上几岁呢,都当爹了。”

“我是那向往老婆孩子热炕头的俗人吗?”闵三行抄起文沫桌上的一份文件当扇子用,努力做出副风流倜傥的样子,不过配上他挤眉弄眼的脸,只剩下猥琐了。

闲来无事,组里的年轻人自然有些呆不住,王家梁很快过来加入他们,现在文沫完全能分清楚这对双胞胎谁是哥哥谁是弟弟了,虽然他们长相极其相似,性格也大同小异,可是一开口还是能听出来,说话声音很深沉的是弟弟,另一个正常的是哥哥。据说家梁在变声期是异想天开要当京剧表演艺术家,天天在家鬼哭狼嚎地吊嗓子,谁说都不听,最后生生把自己在变声期的公鸭嗓保存了下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变得低沉,如果只听他的声音,还以为是上了岁数的老人家。

这位也是个活宝,别看早已经当爹了,工作之余,调皮的技术停留在青春期。既然是闲聊,王家梁自然没所顾忌。听着文沫和闵三行来来去去没营养的逗嘴,石破天惊地扔出一句:“要不肥水不流外人田,你们两个凑合凑合得了。都是警察,谁也没嫌弃谁的工作,上下班一起来一起走,多省事,还能盯着防出轨。”

闵三行愣了下,突然大笑出声,然后仿佛很认真地看着文沫,点点头:“嗯。这主意好,一下解决组里两大难,要不我委屈点,咱们凑合凑合?”

如果不是文沫的观察力还够敏锐,还真能让这二货唬住。在听到王家梁的话时,他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的耳垂,嘴角紧紧抿了下,哪怕现在,他左手大拇指还不停摩挲右手手背,虽然看似正面仔细看着自己,可是最初时,他却是向后退了一小步,努力离文沫远一点。

种种小动作,都在表明闵三行既紧张,又抗拒。他说的话能信才有鬼,别说文沫现在名义上有男朋友一枚,而且这位男朋友哪怕不在她身边,也是存在感极强的,文沫一点都不怀疑如果她想搞个移情别恋什么的,那位一定会立刻杀过来,遇神杀神,遇佛杀佛。嗯。她是好同事,为了闵三行的安全考虑,还是宽容一点别坑他了。

而且,似乎现在闵三行的某些行为可以为她一直的怀疑下个结论了:这二货,该不会是个同志吧?

他为人细致,爱干净,好打扮,注重身材,与女**往时仅限于言语挑逗,却没有任何实质行动,这么好的条件,却没听说过他有任何亲密些的女性朋友,而且有一次,文沫看到闵三行从兜里掏出来一包湿巾上面写的是本市最著名的GAY吧——没办法,文沫闲到一定程度了,没事就喜欢在全X市到处乱窜,此条消息为王家栋友情提供,他怕文沫不小心进去再惹得一身腥。

当然,文沫不会傻到去问闵三行他到底是不是,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厚道人。可是现在问题是闵三行明显是不厚道的那个,既如此,那便吓吓他吧。

还没容得文沫出坏水,秦凯黑着张脸进来了。他在不久前被副局长叫走开会,回来第一眼看到他们三个聚在一起不务正业,想起刚刚开会交给他们组的破任务,点着文沫和闵三行说:“你们两个,这个星期就配合少管所搞个活动吧。从明天开始不用来组里的,直接去桥西报道。”

啥?文沫忍住想掏掏耳朵的冲动。没搞错吧?他们是重案组,怎么明显宣传科的工作也派到他们这里来了?哪怕真的很闲,也不至于这么没事给自己找事吧?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很可爱是没错,但是能进少管所的都是什么孩子?人嫌狗厌都是轻的,鉴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保护正当利益上的无用以及保护违法犯罪孩子上的护犊子特性,文沫森森地觉得蛋疼了。

果然,不作死就不会死,哪怕上次在乔之洲的事件上文沫的判断是正确的,秦凯对她还是不感冒,虽然不至于穿小鞋,但是基本上现在他对文沫是无视状态,如果不是他们三个在门边上目标太大,哪里轮到她被抓壮丁。

怒视着王家梁默默溜回自己的位置,文沫狠狠磨了磨后槽牙,丫你,给我等着。却也只能老老实实地服从命令先。

恶魔

桥西少管所,是X市唯一的少管所,占地不大,是早期的一处收容遣送所改造的,正式启用没有几年,地处闹市,周边又算得上X市的贫民区,如果不仔细寻找,很容易在众多小胡同内将其忽略掉,哪怕是经年住在附近的老人想要找到这里,大约也需要好好想想怎么走。

GPS导航到这里完全懵圈,皆因好几年的占道经营私搭乱建,胡同内几乎到了寸步难行的地步,开车?呵呵,做梦!

在迷宫一样的胡同里转悠了不知道有多久,目的地依然云里雾里不知位置,闵三行脸都绿了,想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无所不能的天才,就这么没有方向感一个毛病,还以为自从世界上有了导航神器,就可以走遍天下都不怕了,没想到,就这么一条纵横交错、通路多如牛毛的胡同教育了他。

好不容易与少管所的联系人加了微信,一路共享实时位置,终于转来转去,看到某个小起眼的大门旁边挂着X市桥西少管所的标牌,闵三行忍不住热泪盈眶,心里边把秦凯个坑货骂个半死,再找不到,他怕是一定会调头回去先跟秦凯真的PK一回——当然,前提是他能回到他们当初停车的位置,以他的路痴级别,够呛。

少管所里,大大小小一共有五十多个孩子,他们按年龄分开,十人一间房舍,如果不是四角高高的墙头上配着带枪武警,每一扇门和窗都有严实的铁栏杆,而他们穿着清一色灰色的劳教服,一举一动都在各个摄像头与严肃的管教员的监视之下,只看他们脸上未脱的稚气,怕是真的无法将他们与犯罪分子联系起来。

负责接待他们的,是位四十出头的女性,姓令,几乎从参加工作就从事与未成年犯罪有关的工作,可能这份工作带来的心理压力太大,她看起来比她实际年龄要大,两鬓花白,脸上也全是深深的皱纹,她显得很疲惫,匆匆与两人握了握手,还没来得及客套两句,就被叫去处理一起斗殴事件了。

文沫和闵三行被其他管教带到办公室暂时等待,路过活动场时,眼角瞥见场地中间有个孩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身侧有一滩不小的血迹,两拨孩子正激烈地争吵着,甚至几次想冲上去向对方动手,都被管教一次又一次挡回去,便只在嘴上占些便宜,问候着对方的祖宗十八代女性。

他们骂人的样子,他们挥拳的样子,他们暴怒的样子,哪里有孩子该有的半分可爱,他们更像是恶魔,撕掉平时小心维护的伪善面具,极尽恶毒之能是。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身边充斥着熊孩子,当然,肯定也少不了站在他们身后的熊家长。他还是个孩子,什么都不懂成为了熊孩子的护身符,少子化的中国,家家户户一个孩子都跟宝贝疙瘩似的,爷爷宠姥姥惯,娇养得不像话,熊孩子这种可怕的生物,杀伤力极高,最关键的是,在法律体系与教管体系欠缺的中国,你拿他并没有什么办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曾几何时,这部法律出台,是为了让愚昧的父母不再虐待欺负自己的孩子,却为14周岁以下被视为完全不用负刑事责任的无行为能力的超低龄犯罪提供保护而臭名昭著。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一个孩子能对生命残忍到什么程度,如果大家好奇心起去百度一下,笔者在此奉劝大家,搜之前千万千万做好心理准备。

对于某些不好好管教自己孩子的家长,笔者在此也奉劝一句:不要总觉得他不过是个孩子,你真的不知道有时候他们会让你多害怕。借用网络上两句很火的话,他们还只是孩子,请千万不要放过他们,如果你不好好管教,以后进了社会,会有人分分钟教他们做人,别人可不是他的父母,不会像父母一样惯着他到死。

令管教大概是过了一个小时才回来的,她的手上还有没洗干净的血迹,却是顾不得那么多,匆匆翻出份被管教人员的监护人联系表,拨打了其中一个电话。所幸,刚刚被刺伤的孩子虽然流了不少血,但是就医及时,不会有生命危险。

这一幕可以说镇住了闵三行和文沫。再血腥的现场,对于警察的触动都算不上大,渐渐习惯之后,大约也只有生理上的不适感仍然需要克服,可是这一次又不一样。因为知道是谁下的狠手,那种从脊背上窜出来的寒意,总会让人止不住颤栗。

面对着极度的恶,似乎没有人能完全站在中立的位置,哪怕文沫明知道不应该一开始便对这些犯错的孩子存在偏见,但是她就是忍不住,忍不住从心里厌恶,甚至惧怕。因为在少管所里的孩子,不管犯了什么罪过,至少还有个共性:14周岁以上。那些游走在世间的恶魔,以年龄过幼为挡箭牌,为所欲为——哪怕杀人,只要不够14岁,不会有任何代价。也就是说,你在街上,擦肩而过的每一个不够14岁的小孩子,都有可能突然暴起伤人,他们像一个个定时炸弹一样无法预计,而且毫无顾忌。

文沫不禁对少管所的这些管教们肃然起敬。这份工作所带来的压力无法想像。

终于到了中午,令管教才又回来,连形像都不顾,灌了一大杯水,瘫倒在椅子上,摆摆手:“对不住,你们一来就遇到这种事,平时他们也就动动手,却没有利器,今天也是寸了。别嫌我是个粗人,这工作干久了,神仙都没仙气了。”

令管教是个很豪爽的人,大概心态不好的人这一行也干不长吧。直到此时,文沫才知道他们这一趟来到底是来干什么的。

五十几个小恶魔,七个管教,还得昼夜倒班,已经累得快要死人了,更别提还有位年轻同志刚刚因为劳累过度躺进医院了。所以趁着全市的犯罪分子都仿佛放了暑假一般安宁,他们趁机向市局借俩人,怎么也先熬到新人分来再说,不长,也就一个多月。

求死

少管所的工作并不轻松,这里五十几个孩子在性格上都有不同程度的缺陷,他们普遍缺乏同情心,遇事容易情绪化走极端,漠视生命,甚至连他们自己的生命在他们眼里,也并不是那么重要。

每天与他们打交道大概是文沫记忆中最累的工作,她也真正明白了令管教他们付出的心血,就拿中午吃饭这么件每天都会进行的事来说,五十几个孩子围在三个长桌边,少管所所有的管教全部在周围排好,不错眼珠地盯着他们。文沫一开始不明就里,觉得管教们有些小题大作了,不提这些孩子们用的餐具都是木制的不带丝毫棱角的勺子,盛饭的托盘更是塑料制品,轻飘飘没什么分量,她和闵三行不过是本着入乡随俗的原则,一齐来罚站。

但接下来的一幕,让文沫目瞪口呆,她只觉得自己大约是站得无聊了,因为所有的孩子都跟普通学校的学生一样,低着头吃饭,不时跟自己关系好的朋友说笑几句,一派祥和,可是下一秒,两个女孩居然互相抓着对方的头发滚在地上撕打起来,旁边起哄的,叫喊的,劝分开的,总一句热闹了得,只见整个饭厅头发与饭菜齐飞,叫喊与咒骂冲天。

离打架的女孩最近的两名管教上前,手脚极麻利地将她们两个分开,并缚住她们的胳膊,直接拽着往监室方向走,对于敢公然违反条例在饭厅打架的,自然有小黑屋等着他们,当然了,鉴于他们还是未成年人,有个蛋疼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保护着这群小混蛋,所谓的小黑屋也不过是独立的监室,四周的墙壁全都包裹上PVC材料,软软的,哪怕有想不开的,用尽全力去撞墙,大约也是没用的。

始作俑者被带走了,剩下的孩子见没热闹可看,饭菜还在的又失望地坐回去吃饭,饭菜已经受了池鱼之殃的只得骂骂咧咧走开,还想吃饭,呵呵,对不住,晚上请早点来,这里是少管所,不是自己家,没得管教会像家长一样惯着他们。

几分钟时间,饭厅里剩下的人便少得可怜,如果不是地上被踩得稀乱的食物提醒着文沫,她一定以为刚才是她无聊透顶白日做梦了。才十五六岁的女孩,能有什么深恨大仇,刚刚文沫可是看得很清楚,略瘦小些的那个女孩,头上可是生生被拽掉了一缕头发,露出森森的头皮来,隐约似乎还能看到几丝血迹。

当令管教说今天还算好时,文沫生生打了个冷颤。打架还能算好,那平时这间饭厅里都上演着怎样的全武行?

“令管教,不好了,小朵把自己的手腕子咬破好大个口子,血突突往外冒,你快去看看吧!”远远的,其中一个负责扭送参与打架孩子的管教一路猛跑过来,只来得及丢下这么句话,就奔着管教办公室而去。少管所里有信号屏蔽器,手机在这里无法正常使用,只有管教办公室里有电话与外界联系。

令管教撒腿就跑,文沫与闵三行也急忙跟过去帮忙。

监室里,刚刚还生龙活虎与人对打的女孩现在面如金纸,上半身被一名管教抱住,仍在想要挣扎,右手被另一位管教死死地拉住,再用绳子在伤口上方勒紧,那位管教做这一切的熟练程度一看就是经过不少实战的,令管教进来,先看了眼伤口,发现出血已经基本止住,再瞧一眼地上的出血量,脸色不禁难看几分,这孩子对自己得有多狠,能生生把手腕的血管咬穿!如果不是伤到了大血管,地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血迹,她不禁又是一阵后怕,如果不是禁闭室里都有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是不是等禁闭时间到,他们再来人打开禁闭室的门,小朵早就死得透透的了。

被管教的青少年在管教期间死亡,少管所是有责任的。他们辛苦工作,不为别的,真的只是希望日子能够稍稍平静一点,别总出像这样刺激的事。那些都是孩子,令管教自己也是位母亲,自己的孩子也差不多十多岁的年纪,自然没办法不在这些跟自己女儿差不多年龄的孩子身上移情几分。没日没夜的工作,让令管教与这些孩子们相处的时间远比与自己女儿相处的时间要长,哪怕知道他们之中有些罪大恶极,如果不是有未成年这面极管用的护身符,都够死十次八次了,令管教还是很在乎他们的。

尤其是阿朵,令管教更是有几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心态在里面。

急救人员很快到了,他们熟门熟路地将车停在几百米开外,一路急行来,找路的准确度已经被锻炼地闭着眼睛也走不错,阿朵被抬起时终于停止了反抗,只有气无力地对着令管教抬了抬没受伤的手,眼神渴望地望着后者,令管教俯身过去,凑到她嘴边,只听阿朵轻轻问:“为什么不让我死了算了?”

才十五岁的孩子,可是她的眼睛里空洞得什么也没有,没有未来,没有希望,没有鲜活,没有生机,只剩下暮气沉沉,像具行尸走肉。

哪怕见得多了,令管教还是忍不住红了眼圈,像是突然想走了什么,转过头,目光灼灼地盯着文沫:“听说你是学心理学的,帮帮阿朵吧,她、她是真的不想活了。你治治她,给她点希望好不好?她还太小,她不该死。”

医院的病房里。白色的被单下睡着张比被单还苍白的小脸,她一动不动,连呼吸的起伏似乎都消失了,如果不是一直连在胸口的心跳监测仪时不时发出规律的声响,证明她还活着,她就仿佛是具没有生命的布娃娃,那么脆弱。

文沫放下手里的课本。犯罪心理学毕竟不是真正治疗类的学科,哪怕他们都挂着心理学的边,令管教的要求很难拒绝,文沫只得硬着头皮上,在来医院的路上现去新华书店买了几本儿童心理学的专业书籍,试图临阵磨枪。

极品母亲

阿朵没醒来,反倒是她妈妈金陵先到了。

打扮入时,妆容得体,却举止轻浮,这是金陵给文沫的第一印象。进了病房,她只匆匆瞥了一眼仍处在昏迷状态的阿朵,便也不顾这里是医院,从包里掏出支女士香烟,点燃,淡定地吐出一个烟圈:“这小兔崽子没死,那你们急得火上房给我打电话干什么?告诉你,我懂法,现在这小兔崽子进了少管所,监管责任就归你们了,别有事没事总给我打电话骚扰我的正常生活,除非这小兔崽子死在少管所了,到那时候老娘坐等着收钱就行了,也算是这小兔崽子这辈子给老娘做了件好事吧。哼!自从生下她来这15年多就没遇见过好事儿,天生的讨债鬼,老娘好不容易过上好日子了,这小兔崽子也从老娘身边滚蛋,你们还时不时来提醒我她的存在,我呸!”

金陵说话时,语速快声音大,再加上她进来时并没有关门,很快惊动了离得不远的值班护士,走过来一看,居然有人在病房里吸烟。小护士也没客气,直接呵斥金陵赶紧把烟掐掉,后者根本当小护士的话是放屁,还挑衅似的转过身,一口烟冲着人小护士的脸就喷了过去。不过女士香烟很细,到底不经抽,还没容得小护士耐心告罄,这根烟已经先寿终正妻,小护士扭头愤然离去,金陵就像只斗胜了的公鸡,继续回来耀武扬威,自然她耀武扬威的对象,就是病房里唯一会听她说话的文沫了,阿朵还人事不醒,再怎么骂她都只是浪费口水。

古语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真希望说这句话的人,能够穿越过来见一见金陵可恶的嘴脸,在女儿的病床前,对昏迷不醒的女儿,没有半丝怜悯与心疼,将自己的亲生女儿视为洪水猛兽,避之如蛇蝎,而她之所以会纡尊降贵来到医院,大概的意思就是少管所没有看好她的女儿,致使她女儿受伤,少管所要赔钱,是的,她来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钱。

文沫忍了又忍,好不容易才忍下一巴掌扇过去的冲动,这个女人真是枉披了一张人皮!

金陵说话又快又急,声音还大,阿朵终于被从沉沉的昏迷中吵醒,在床上不安的扭动了一下,文沫待的位置很好,基本上床上有什么风吹草动她都能第一时间察觉到,自然很快就意识到阿朵要醒过来了。

果然没一会儿,阿朵轻轻的睁开了眼睛,嘴里喃喃自语了一声妈妈,此时正好赶上金陵一句话说完,想要喘口气的功夫,病房里很是安静,小阿朵的话听得清楚。可以看出,阿朵对自己的亲生母亲还是有天然的孺慕之情的。

不论金陵说什么,文沫一直都没有理她,这让金陵总有一种用尽全力打出的拳头却打在了一团棉花上的憋屈感,阿朵此时醒来,自然而然沦为了金陵泄愤的炮灰,她一步跨到床边,抬手就掀起了阿朵身上盖着的被子,照着她苍白的小脸狠狠一巴掌扇下去,动作之快,文沫压根就没有来得及阻止,打完还嫌不过瘾,嘴里又开始不干不净地骂阿朵:“你个小兔崽子,早死早托生,别整天一哭二闹三上吊的给老娘瞎折腾,天天叫唤着去死怎么不真的去死了,一趟一趟的折腾,你以为老娘不知道你的目的是什么,装成这副小白莲花的样子给谁看?我要是你就痛快地去死,从窗台一跳,保准死得透透的,救都救不回来,你个小鳖犊子,早知道你这么不争气,老娘当初生下来就应该将你淹死的马桶里,让你长大了天天气我,个小白眼狼,老娘供你吃供你住把你养这么大,你回报老娘了什么,反正以后也指望不上你,老娘就当从没生过你这个兔崽子,以后你是死是活都跟老娘没有半毛钱关系!”

文沫气得浑身发抖,这哪里是当亲妈的,对待仇人也不过如此了,但见金陵骂得不过瘾,举起手来作势要打第二下,文沫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将她斜推个踉跄,离开了床边。

“你、你敢打我?作为一个警察,敢动手殴打群众,我要向你领导告你去!”金陵暴跳如雷,手指着文沫,怒不可遏。

文沫以护卫的姿态站在床边,防止金陵再发疯,淡定地说:“好啊,你告去啊,我也告你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殴打病人和警察,你觉得是你的可信度高,还是我的可信度高呢?虽然不是什么大罪名,行政拘留个十来天还是能办到的,你要不要试一试?”

“你血口喷人!我有动过你一个手指头吗?”

“你动没动手我说了算,想在身上弄点伤,很容易。”文沫挑衅地抬了抬下巴,满脸不屑地看着金陵,后者大约也觉得闹够了,再闹下去,耽误时间白费功夫还占不到什么便宜,于是掉头走得很痛快,临走时候撂下一句过几天去少管所要钱的话,很快消失在了医院里。

撵走这个烂人,文沫回头看了眼阿朵,后者睁着大大的眼睛,面无表情躺着,面颊上明晃晃的五指印。她看见文沫的回过头来,眼睛轻轻的转动,四目相对之下,突然歇斯底里地吼了出来:“你们为什么不让我死了算了,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要多管闲事,我恨你们!恨你们!”

嘶哑的嗓音配合上歇斯底里的语气,在空荡荡的病房中回响,显得那么的绝望,可就是这样,她的眼眶中也没有丝毫泪水,有的,只是无尽的愤恨。

文沫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刚刚看过那么多关于心理学方面的专业名词她一个也想不起,那么多安抚孩子的话更是一个字说不出口。

这小小的姑娘家,15年来的人生到底遭遇了多少不公平的对待,才让她在如今被亲生母亲毫不留情的斥责与虐待下,没有丝毫的心痛与伤感,究竟要经历过什么,才能在十几岁的花一样的年纪,就已经生无可恋,想要放弃掉自己的生命,还是采取了如此决绝的手段!

她手腕上的伤口,整整缺了一块肉,断了一根静脉大血管,如果不是管教们处理及时,现在她应该躺在医院的太平间里。人都是有痛觉的,平时打个针,扎根刺,都会本能的瑟缩,更别提生生地咬下自己的一块肉了!

缺失

阿朵的心哪怕曾经柔软过,现在也已经被一层一层坚硬的石头包裹。自从她清醒过来对治疗极其不配合,只要一个不注意,她可能就会拔掉手上的输液针,或者用头去撞墙。文沫也是人,不可能24个小时不错眼珠地盯着她,而少管所能抽出她来照顾阿朵已经是极限,不可能再来个替班的。无奈之下,文沫只得跟医院商量,用束缚带将阿朵固定在床上,才终于让她消停下来,每天跟条死鱼似的躺在床上想动都动不了。

转眼一个星期过去,阿朵一直拒绝交流,不论文沫以何种借口开启新的话题,都没能勾起阿朵说话的兴致。这一个星期时间里,除了要上厕所,阿朵只跟文沫说过一句话:“除非你有本事从今往后每时每刻都看着我,不然我总是能找到机会的。”却是打定了主意一心一意往着死路上奔。这让文沫百思而不得其解,按常理来说,阿朵身上很多性格特质,都符合被母亲长期虐待导致心理障碍的儿童的特点,而这种儿童在长大之后当他有能力报复父母和社会时,一般他只会选择去伤害那些他认为有可能会对自身造成伤害的人,首当其冲的,就是原来的加害者,他的父母,不论他掩饰得如何好,心里的恨意都需要宣泄,可是文沫从阿朵的身上只能看到绝望,看到心如死灰,没有半分其他情绪波动,这不正常。

少管所里关于阿朵的记录并不全面,阿朵是一年多前14岁生日刚过没几天,被送来少管所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原则上在量刑时比照成年人从轻或减轻处罚。除以上暴力犯罪行为以外,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有其他违法行为时,免于刑事处罚。

阿朵以刚够线的低龄被送进少管所,显然犯的不是什么轻微罪名,以她能从自己手腕上生生咬掉一块肉的狠劲儿,文沫相信她真的什么都做得出来。

少管所不光人手紧张,经费同样紧张,我国的法律体系在对待未成年人犯罪时,通常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教育,同样是以家庭教育为主,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管理和约束,长期缺乏有效执行的未成年人犯罪监管体系,造就了众多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处于无监管的尴尬地位,多数未成年人从小错犯到大错,一路滑向深渊。为什么人们常说浪子回头金不换,无非就是因为肯回头的浪子太过稀少。

放眼全国,少管所虽然称不上新兴事物,但其数量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却是近几年的事情,由此可以反映出一个社会问题,那就是未成年人犯罪在呈井喷式的增长。可是体制的不健全,就导致所有的未成年人惩罚机构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没有足够的人手和资金投入,现今少管所多数人满为患,地方政府和监狱系统却谁都不想管,互相踢皮球,活生生变成了个烫手山芋,用令管教的话说,能保证这些孩子吃饱穿暖,平平安安长到成年,或封存他们过往的不良记录,重新融入社会,或因所犯罪行情节严重,转入成人监狱继续服刑,已经是她最大的奢望,至于其他诸如法制教育、心理辅导、初高中知识学习等等,以现在少管所的配置来看,称其为天方夜谭也不为过。或许其他城市,资金充裕,重视度高,会比他们的处境要好得多,但是在桥西,在X市,呵呵,她还是别做春秋白日大梦了。

阿朵在医院住满一个星期,已经是令管教看在她心绪不宁求死之心太切的份上,不然以她的伤势,清醒过来就应该立刻出院,毕竟医院不是慈善机构,收费高昂,少管所的孩子们住院,少管所是需要承担医疗费用的,他们本身资金就紧张,恨不得一分钱掰成两半儿花,因此一个星期后,虽然阿朵的脸色依然苍白,精神状态依然恍惚,但文沫还是得收拾收拾打包带她回了少管所。

令管教终是不放心不下阿朵,在人手极其紧张的情况下,仍然安排专人贴身监视着她。文沫趁此机会,终于拿到了阿朵的卷宗,虽然里面内容不多,至少也算是个了解的开始,毕竟想要撬开阿朵的嘴,解开她的心结,以现在的条件来看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文沫没有那么高的自我评价,认为自己就能够手到擒来,药到病除,在心理学的领域,她还是只菜鸟。

闵三行幽灵般的站在文沫眼前,望着这个跟他一起来到少管所的难兄难弟,这些天工作上各式各样冲击他灵魂深处的狗血事件,全部化作怨念,让他对着文沫吼去:“你个小没良心的,把我一个人扔了这就跑了!我都站到你跟前儿了,一点反应都没有,在组里的时候我对你多好,你你你太没人性了!”

少管所里只有一间管教办公室,占地面积不小,却人来人往很是热闹,文沫又向来想做一件事的时候非常专注,自然没有注意到闽三行的到来,此时听到他的控诉,略带疑惑抬起头,对上张顶着鸡窝头的黑脸,一个没忍住,非常不厚道的笑出声来。

“你还好意思笑!老子不在这儿呆了,老子要申请回组里,要不是因为你连累,这工作秦组长能坑我来吗?我有洁癖!改不了,治不好的,这帮小王八犊子就没有一个干净利索的,老子天天累死累活跟在他们屁股后面收拾烂摊子都收拾不过来,你不帮忙也就罢了,跑去躲清闲我也忍了,居然看到我这副样子你还好意思笑!”闵三行即将暴走。

文沫很厚道地收了笑容:“你不是一直不知道,洁癖理论上是可以治疗的吧?这不过是一种病,是一种强迫症,大多数的心理疾病,都有应对的措施,哪怕不能根治,也可以缓解病人的状况。何况你这个,简单的说,是你自己心理上产生的一种幻觉,认为周围的东西都很脏,如果不收拾不清理,就会产生强烈的焦虑与恐惧,这个可以通过治疗减轻改善,问题是你想吗?”

起源

闵三行吓了一大跳,急忙摆手:“不不不不不,我可不要试,当初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就是被混蛋室友鼓动的,去试了一下所谓的以毒攻毒疗法,还美其名曰安全无痛!我当时也是鬼迷了心窍,结果活生生被他们整成小白鼠,现在想起来心里还拔凉拔凉的。我宁可自己一辈子洁癖呆着,也不想再试这个鬼一样的以毒攻毒疗法了,那哪是治病,活脱脱的想办法折磨人,你们心理医生都是一群变态,不变态的人也想不出这么变态的方式,做不了这么变态的研究,哎呀我跟你个变态在这废什么话,走了走了!”话音刚落,他风一样地冲出管教办公室,生怕再晚一点,就要被文沫抓去做实验品了。

目送这活宝离开,文沫翻开阿朵的卷宗:

2015年12月31日,X市御景湾小区发生一起命案,警方赶到现场的时候,这座高档公寓区正对着的清江东岸烟花齐放,人们兴奋得迎接新的一年的到来,但是御景湾一排五号的主人但明礼的生命却永远定格在了2015年的尾巴尖上。

因为死者也算是X市有头有脸的人物,又是在举国欢庆的元旦假日期间,影响恶劣,此案最终由重案一组负责侦办,牵头的正是秦凯组长。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从接到报警,到重案一组出警赶到现场,再到最后从不远处的江边搜索到仍然拿着刀,一身血迹,略显茫然的阿朵,前前后后仅用了一个小时,案子就破了。

在没有找到阿朵之前,所有的人心里都认为这是一起仇杀。但明礼是死在自家床上的,法医经过初步检验,发现他在死前没有半点挣扎过的痕迹,浑身上下中的刀伤,大大小小,深深浅浅都算上,共有五十多处,其中致命的一刀在脖颈部,一刀刺断了颈动脉,大量的喷溅血迹将现场染成了一片鲜红,墙壁上,屋顶上,床上地上,到处都是被害人的血,因为冬季气温低,血液腐败变质的速度减缓,那妖艳的血红色微微凝固,令每一个进入现场的办案民警,都有毛骨悚然的感觉,这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恨,光杀死对方,已经不足以让凶手停止疯狂的行动,还必须是得将人刺得面目全非,变成个血葫芦,全身上下的血液都流尽了才停手!

所以可想而知,当这帮警察在江边上找到了浑身是血的阿朵时,一瞬间谁也无法把她往凶手身上联系,就那小身板儿,小个头,脸上难掩的稚气,都明明确确告诉在场的警察,这还是个孩子。所有的人都以为,她是目击了案发经过然后跑出来的证人,没想到阿朵倒也光棍,一脸平静得说人是我杀的。至于杀人动机作案过程,只字不提。

因为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对她进行审讯的时候必须要有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旁边,可是不论警察怎么询问,阿朵就是死咬着不说话,问什么都跟没听见似的,其他方面倒是异常配合,让她洗澡换衣服就洗就换,让她吃饭就乖乖吃。

原本以为案子这么干净利落的破了,元旦假期还有救,没想到这小祖宗就是一个字也不说,可是让盼放假盼的眼睛都绿的众警察们抓耳挠腮,却毫无办法,他们走访过死者的近亲属,走访了死者的左邻右舍,可是没有人认识阿朵,这些人在死者死亡之前甚至都不知道他们家里面有这样一个小女孩的存在,而警方也是直到对现场进行二次勘察的时候,才在地下室找到了一间明显属于为女孩子设计的闺房,那一应的粉色系,加上无数个毛绒玩具,以及阿朵被带到案发现场时对靠近地下室的抗拒,几乎都说明阿朵和这间房间是有关系的。到后来,DNA鉴定也确定了,在房间内发现的毛发和体液,确实属于阿朵。

让办案民警们心不由自主一紧的,是他们在那张粉色的床单上,发现了大量的精斑和**分泌物。精斑,属于死者但明礼,**分泌物,分别属于两个人,一个是阿朵,另一个女性经过DNA分析,与阿朵有直系血亲关系,正是阿朵的母亲。

就在警方一直致力于寻找这位神秘的母亲时,金陵自己送上了门。她的身份说出来有些尴尬,正是但明礼无数个情妇之一。

男人有钱就变坏,这句话用在但明礼身上再合适不过,他几乎可以算是坏的彻底的典型。年轻的时候家境贫寒,靠着娶了个能干的老婆,岳父岳母一家帮趁,才慢慢开始做海产生意,那个时候X市的海产市场刚刚起步,因为不靠海,利润颇丰,慢慢的做成该行业的龙头老大,不光出售新鲜海产品,还有一系列的深加工产品,以及下游的酒店,产销一体化,自然是财源滚滚。发达了之后,但明礼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跟自己的妻子协议离婚,连孩子都甩都不甩的给了老婆,他拿着大笔大笔的金钱,开始肆意挥霍享受人生,身边从来不乏女人。这在X市并不是什么秘密,毕竟他离了婚,算是标准的黄金单身汉,大家对他这点嗜好似乎容忍度很高,男欢女爱,你情我愿,本是人性,但是没想到的是,他居然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最过分的是,这位母亲在自己的孩子的床上,跟这个男人上床,怎么看怎么都算得上是人品渣到极致。

没有最极品只有更极品,金陵之后的表现,更让所有的警察大跌眼镜!她没有否认自己跟但明礼之间的关系,甚至能傍上这么只金龟她还觉得,与有荣焉,但是说到阿朵和但明礼之间不正当关系时,金陵却矢口否认自己知情,甚至在警方询问阿朵,她在旁边以监护人的身份旁听时,还冲上前去,狠狠地扇了阿朵几个耳光,骂她不要脸,小小年纪就会勾引男人,骚的跟个狐狸精似的。

这哪里像是一个母亲对孩子说的话,最重要的是,阿朵年方十四,也许她根本都理解不了但明礼对她做的行为到底意味着什么,做母亲的不应该第一时间心疼自己孩子遭受了性侵犯吗?为什么会反倒责怪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呢?

不公

最终的结果,便是阿朵被重判了。

哪怕因为年龄不够,依法必须从轻,阿朵也被判了无期徒刑,对于一个十四岁,人生才刚刚开始的女孩来说,她这辈子的剩余时光,便只剩下高墙电网、管教狱友,苍白得可怜。

文沫有点不明白,这个判决,明显是不公平的。哪怕阿朵的杀人手段过激了些,但是真的没有原因吗?会有孩子无缘无故砍一个成年人五十多刀吗?阿朵体检时***陈旧性撕裂怎么算?在她的卧室床上发现死者的精斑怎么算?阿朵不过是刚刚满十四周岁,之前所有与她发生的性关系,都算法定意义上的强奸,阿朵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受到性侵犯以致于激愤杀人,其罪难怒,但其情可悯,从轻处罚总可以吧?可是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丝毫没有考虑这些,依然给了她法律许可范围内最重的处罚,公平体现在哪里?

初来乍到,文沫认识的人不多,仅限于同组的同事,其他一个局的还算能勉强混个脸熟,至于检察院和法院的人,连脸都不熟,所以抱着对阿朵的不平,她抄起办公室的电话打回组里。

正巧接到话的就是秦凯本人,做为案件的主要负责人,他可能知道的内幕机会比其他人都要多,问题是,他还记得阿朵吗?X市就算再犯罪率低,秦凯当刑警这么多年,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见过恐怕不下成千上万了,小小的阿朵,值得她惦记这么久吗?

没想到文沫一说阿朵的名字,秦凯立刻就问:“她现在在少管所?她、过得好吗?”听口气,有着明显的关切。

“不太好。阿朵一直很消极,一周前她还尝试了一次自杀,幸亏被管教及时发现送医,现在没有生命危险,可是怕就怕,她不会放弃自杀的念头。”文沫有些心疼这个孩子,碰上这么个亲妈,又有那么不堪的过往。

还没等文沫来得及询问当年案子为什么会被重判,秦凯那头已经挂断了电话。再打过去,无人接听,文沫看看表,有些无奈,正值中午午休时间,组里今天大概是正好轮到秦凯值班,其他人都回去休息了,人家老先生知道了自己想知道的,不想跟文沫废话也是有的。

秦凯对文沫的敌意不是一天两天,大概像他这种一路兢兢业业爬上来的人,还有点真本事,最看不起的就是像文沫这样有后台有人照顾的关系户吧,哪怕文沫自己不认为自己是什么门子很硬的关系户,来X市更不是为了走过场给自己镀金的,但是先入为主的观念让秦凯一直看她不顺眼。文沫总不能自己上赶着去解释自己不是关系户吧,那听起来与其说是解释,更像炫耀好嘛。

唉,算了,等下午上班了,再打给王家栋他们吧,大约是同龄人更容易沟通,他们一向在组里的关系要比岁数大些的人亲近些,也不知道这两个活宝有没有想她和闵三行。早上收拾东西带阿朵回来,文沫没来得及吃早饭,刚才看卷宗不觉得,这会看到饭点儿了,肚子倒也很配合地叫了一声,反正一点头绪也没有,还是先添饱肚子去吧。

到了饭厅,文沫倒也没着急先吃饭,而是很自觉地跑去罚站,看着众少年犯们先吃,今天真可谓平静,一顿饭吃完,也没发生什么群体性斗殴事件,有那么点苗头的都被管教及时分开了,赶这帮小祖宗回监室,文沫跟着众管教坐下刚想吃饭,就听到门口武警大喇叭喊她的名字,说有人找。

啊?她在X市不光没亲人,正经的熟人也没几个,哪个会跑到这里来找她?带着一肚子问号去了,来人居然是秦凯!

看到文沫出来,秦凯连客套话一句都没说,直接就问她:“能不能带我去看看阿朵?”他手里还拎着堆明显女孩子喜欢的小零食和只很可爱的玩具兔子,对上文沫疑惑的表情,微微有些脸红。

文沫自然做不了主,阿朵现在可是关在禁闭室里,她算哪个牌面上的人直接带人过去看望,只得让秦凯稍等,找到令管教说明情况,得到她的批准,才回来给秦凯引路。

中午,是少管所里难得的安静时光,平时放风的活动场空无一人,所有的少年犯们都老实地呆在监室,吃饱饭微眯着打盹。

唯有阿朵是例外。她心意一直很坚定,有人看着她,她不能伤害自己,但是也没有人能逼她吃下东西,住院的时候还可以每天输点葡萄糖,回来,可是连水都不喝了,谁管强迫她,将手伸向她嘴边,她都毫不客气地咬过去,鉴于她的前科,没有人敢轻易尝试。

秦凯见到的阿朵就是这样,形容憔悴,骨瘦如柴,身上遍布伤痕,只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却空洞得不像活人。他的眼眶忍不住泛起湿润,如果当初他坚持一些,为这孩子争取一些,是不是今天她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他有责任啊!

“阿朵,还记得秦叔叔吗?秦叔叔来看你了。”小心地走到阿朵身边,秦凯放下手里的东西,弯下腰小声说,他害怕自己会吓到这个可怜的孩子。

阿朵的眼睛仍然没有焦点,但她微微转了下头,做出倾听状,没有回应。秦凯又重复了两遍刚才说的话,把兔子玩具拿起来,递到阿朵面前。

阿朵显然看到了兔子,她伸手接过,难得露出个笑容,接下来,迅速地将白白净净宣宣软软的玩具兔子撕成两半,狠狠地摔了出去。

所有人都没料到她会是这种反应,秦凯也愣在原地。不过阿朵却是转过脸来仔细看了他半晌,歪着头,露出微笑:“我认识你,你是秦叔叔,那个给我买面包的警察叔叔。”

秦凯用力地点了点头:“是我,阿朵,秦叔叔来看你了。你看,叔叔这次也给你买面包了。”说着从袋子里翻出一块面包,递过去。

阿朵顺从地接过,却不吃,只是盯着秦凯:“叔叔,你是警察,你有权力杀人的对吗?你杀了阿朵吧,好不好?”

溯源

秦凯坐在管教办公室里,握着纸杯的手一直在不停地颤抖,过了好久依然无法平静下来。他以为,阿朵还有机会。

她犯了错,杀了人,是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的,但是她还那么小,未成年,没有完整的成年人明辨是非的能力。哪怕被抓后阿朵死活都不说杀人动机,秦凯也愿意相信,她杀人是事出有因,罪不至死。

他以为,阿朵没能被判死刑,他尽力了,无期而已,表现好的话二十年也就出来了,那个时候阿朵也才三十出头,她还有大把美好的人生,可以重新开始。他就这么轻易的放弃了她,却没想到,再见时是这样一种情景。

虽然一年多前的阿朵也早已经没有了孩子的活泼,但至少,她那时对死亡是本能的恐惧的,因为她曾经问过秦凯,她是不是要死了,她说她还不想死。这才短短一年多,就让一个孩子再也不惧怕死亡,甚至期待死亡成为她唯一的解脱,这让秦凯情何以堪,他失职啊!

如果当初他能再多据理力争,为阿朵争取权利,或者在她被判刑后,常常来鼓励她看望她,也许一切都会不一样。但遗憾的是,人生最操蛋的地方就是没有如果。

阿朵的悲剧早已造成,现在摆在他们面前的现实问题是,怎么样才能让她重燃斗志,努力活下去。

秦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认认真真地向文沫道谢:“谢谢你今天给我打的这个电话,阿朵这个孩子,确实让人放心不下。”他忍不住叹了口气:“说出来不怕你笑话,大约是因为移情作用吧,我那个时候还真把阿朵当成我的闺女了。我家里那点私事,你早就听说过吧?2015年底,就在案发前不久,我女儿离家出走,我动用了所有能动用的关系,都没能找到她,我那时候想帮阿朵,实际上是潜意识希望,如果我女儿在外面遇到什么事,也会有人全心全意的去帮她,不知道她这些年在外面过得好不好,是不是还活着,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在外面要怎么生存,要学历没学历要能力没能力。我一想到这些,就觉得我这个做父亲的实在是太失职了。

她长到十三岁,我没能陪她过过一个生日,甚至仔细想想,这么多年,从来没有陪她好好玩过,她曾经不止一次跟我说,想让我带她去爬山,你知道的,离咱们市10多公里,就有一个5A级景区,有座那么著名的山。一天,只要一天,我就可以带她玩得很好,但是我从来没有带她去过,因为我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秦凯忍不住以手捂脸,话语渐渐哽咽。

“对不起,跑题了,咱们还是说阿朵吧。”秦凯声音有些闷闷的。文沫从来不知道这些事,别看闵三行平时是个挺嘴碎的人,特别爱说话,他却绝对不把自己同事的隐私挂在嘴边,文沫也没有一上来就调查人家祖宗十八代的职业病,其他人更是不会闲得蛋疼跟文沫说这些闲话,所以这些事如果不是秦凯自己亲口说出来,文沫恐怕一直都不会知道。她有些同情这个男人,人们常说,自从有了女儿,看全世界的男人都不顺眼,大概就是当父亲对女儿过度的保护欲望做祟。

女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总是需要格外警惕,因为有些伤害一旦遭受,那就是如影随形一辈子的事情,从生理上到心理上都很难跨过那道坎儿。养女不易,想阿朵母亲这样的极品毕竟是极少数。

秦凯很快调整了情绪,微微有些不自然,本来他对文沫有些偏见,现在居然轻而易举地跟她说了这么多隐私的事情,颇有几分交浅言深的味道,两人关系没好到这种程度。

坐在一间没有别人的办公室,秦凯怎么想都有些别扭,好在文沫别的本事忘得差不多了,如何从人嘴里套话,如何让人轻轻松松地将心里话讲出来,仍然是她大四最后一年潜心专研的课题,很自然得引开了话题,让秦凯说回阿朵的案子。

看着文沫一切如常,秦凯松了一口气,他现在最怕别人同情他,因此也很快回了神:“我对阿朵上了心,她的过去我就费了不少劲打听了出来。

她妈妈叫金陵,十几年前就有过**被抓的案底,阿朵的生父是谁早已不可考,估计连金陵自己都不知道,她的出生不过是个意外。金陵曾经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姻,对方家里还挺有钱,当时金陵怀着阿朵,据金陵说,她一直以为阿朵是他们两个人的孩子,男方找上金陵的时候还是个****的童子鸡,根本不明白婊子无情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三两回就被金陵给勾住了,后者是风月场上的老手,自然能把他耍得团团转,最终昏了头了,金陵一说自己怀孕,孩子是他的之后,跟家里寻死觅活要娶金陵。

职业也许本身不分贵践,小姐也不都是坏的,但是金陵这个人,我实在是不想多说。”秦凯算得上是个真正的君子,不愿意背地里说人坏事,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

文沫耸耸肩:“幸运地跟她有过一面之缘,我懂的。”两人交换了个无可奈何的眼神,反倒有了几分同病相怜的感觉,早间那点不自在早已经烟销云散。

秦凯接着说:“金陵在风月场摸爬滚打多年,一身的风尘气掩都掩不住,男方家里疯了才会答应自己的独子娶这么个货色,可是那二娃子竟是王八吃我称砣铁了心了,最终闹来闹去,终于在金陵肚子很大的时候把婚结了。

据说那段时间金陵倒是真收敛了不少,有点从良上岸,想要好好过日子的意思,但是阿朵毁了她的机会。这孩子长得一点也不像那男的。男方家里自然怀疑,逼着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果然两个根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男方感觉受到了背叛,当初结婚有多坚决,这婚离得就有多坚决。金陵生了个孩子,身材走形,婚姻失败,什么都不会,为了生存,只得重新下海,不过做这一行的,人老珠黄自然收入少得可怜,金陵大概自出卖了自己的身体后就没这么狼狈过,自然将一切不顺都归到阿朵身上,对个还在吃奶的娃娃就天天非打即骂的,阿朵能活下来,完全是因为自己命大。

出卖

金陵辗转换了无数个舞厅和洗浴城,为了挣钱她不挑客人,只要有钱拿什么都敢干。可是哪怕如此,她身上那股苍老的味道,绝对不是新入行的年轻人的对手,生活条件每况愈下,甚至常常食不果腹,住处也一搬再搬,从原来过得去的两居室,搬到了鱼龙混杂的贫民窟。金陵又从来都不是个勤俭节约的人,哪怕在她的黄金时期,一天天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忧的生活,她的字典里就从来没有存钱两个字。

花钱大手大脚惯了,再过回如此窘迫的生活,让她变得分外暴躁。可是工作性质决定,她必须每天迎来送往笑脸以对,只有这样,她才有饭吃,有衣穿,有地住,因此阿朵自然而然就成为她唯一的出气筒。

阿朵从小是在金陵的谩骂与毒打中渐渐长大的,也许小小年纪的她并不能理解她到底是什么地方着了母亲的厌弃,可这并不妨碍她趋利避害的本能,让她每每在家里的时候,都尽量蜷缩起身体躲在角落,以期能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让金陵暂时忘了她,逃过一顿毒打。

如果仅仅是这样被忽视,被厌弃,成年后阿朵也许自私冷漠,胆小懦弱,但她至少还有机会,离开金陵,开始一个人的生活,也许未来的某一天,她还可以走出母亲留给她的重重阴影。但是他碰到了的母亲叫金陵,没有丝毫母爱,生下她不过是希望用孩子交换,拥有一段婚姻的自私女人,也就间接注定了阿朵的一生,都会是在她影响下的悲剧。

虽然不知道阿朵的生身父亲是谁,但是与金陵仅有三分相似的阿朵,却随着年龄的增长出落得越来越水灵。十二三岁的年纪,少女的特质已经渐渐凸显,那股青春气息,是年逾四十的金陵永远都不可能再有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金陵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阿朵身上,渐渐地对阿朵越来越好了,也时常露出笑容,更不大像以前一样往死里打她,甚至还时不时地买回一些新衣服,或带回些新鲜的吃食,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阿朵受宠若惊,十多年如过街老鼠的生活,来自母亲的善意弥足珍贵,阿朵几乎要喜极而泣了,她以为她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从此也可以像别的小姑娘那样,健康得成长在阳光下。

她忘记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金陵是什么性格的人?多年风月场上的弱肉强食尔虞我诈,她早已经抛却了人性中大多数美好的事物,阿朵渴望从她身上得到母爱,都不如渴望石头缝里会迸出金子来的可靠。金陵会对阿朵好的唯一原因,就在于在阿朵的身上,她有利可图。

十二三岁的少女,像个诱人的青苹果,少女的气息与女性的柔美完美地结合在阿朵的身上,连同样是女人的金陵都不得不承认,她这个女儿生得太好。在金陵看来,一个女人生得好,就拥有了大部分的资本,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如何将这个资本卖个好价钱。

随着年龄日复一日地增长,金陵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再加之手头紧,能买的化妆品太次,又让她的颜值下跌不少,能挣到的钱少得可怜,可是她又一贯是打肿脸充胖子的货色,哪怕已经身处贫民窟,却仍然不愿意降低自己的生活质量,想吃的穿的都要好好的,衣服首饰包包一个都不能少,这些钱打哪儿来?

她自己挣不到钱怎么办,呵呵,不还有大闺女的吗?大概也许是这辈子唯一的一回,金陵觉得这个女儿没白生,十多年了,她终于要熬出头,手握这么一棵摇钱树,吃香喝辣的好日子马上就要来了!

于是乎在女儿十三岁生日的这一天,金陵心情颇好的买了一个大蛋糕、一瓶酒,并且下了血本,在市里最好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开了间标间,一晚上的花费刷爆了金陵的信用卡,但她还是做了。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没有最大的投放,哪儿来的丰厚回报。

长这么大,阿朵第一次过生日,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生日蛋糕是这么的好吃,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豪华的房间,她觉得自己幸福得像个公主一样,如果能一直过这样的日子该有多幸福啊~

然而美好的梦境,马上就被噩梦所代替。生平第一次在母亲的劝说下喝了一杯酒的阿朵,头晕晕得躺在床上,没有任何反抗能力。

她只觉得,头好晕,床好软,被子好香,那块蛋糕她没有吃完,却不知道,她早已经被她母亲卖了个好价钱!

金陵轻手轻脚地退出房间,过后不久,有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进来了。阿朵自然对此一无所知,她沉浸在刚才的幸福当中,嘴角上噙着笑,这让她明媚的面庞更添了几分妩媚,以至于走进来的男人在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便再也挪不开视线,心里忍不住想要欢呼。

这钱花得太值了!他迫不及待得想要享受这具属于他的美好胴体!这么青涩的雏儿,年纪小,长得美,又是处女,在这物欲横流的世界,知道这么好的条件凑到一起有多难吗?花多少钱都值得!

他真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气,能够享受到这样的极品。这一夜,他亢奋得不知道折腾了多少回,五星级酒店隔音效果就是好,身下的女娃,从最开始的厮打呼喊,一直到后来低低哭泣,没有人来打扰他。

这一夜他为所欲为,对这个几乎可以当他女儿的孩子无所不用其极地努力享受,根本不顾身下人儿拼命的反抗和无力的哀求,他只知道他花了钱了,他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情,以前这些只存在于他的意淫当中,今天终于有机会诉诸实践,必然要让自己大把大把的花费值回票价。

罪恶,在黑暗的掩饰下从未停止......

当清晨的阳光终于升起,劳累了一晚上的男人终于依依不舍地从这具美好的身体上离开,他知道,从今往后,这个女孩的身上一辈子都带着他留下的印记,他彻彻底底的占有了她,这美妙的一夜,将会是他人生中,最精彩的回忆之一。

忍无可忍

哪怕阿朵再不胜酒力,一晚上的时间也足够她清醒了。她不明白,妈妈去了哪里,她的生日晚宴,为什么会以她遭受虐待作为终结。

陌生的疼痛感刺激着她,她想叫,她想哭,她想要身上的这个男人下去。她很疼,她很难受,她想找她的妈妈。

但是没有人,没有人听到她的苦苦哀求,就连上帝,都在这罪恶的夜晚里打起了瞌睡。没有人能够帮助她,除了默默忍受,她没有任何办法。

体力上的绝对差距,让她沦为了最可怜的受害者。她闭着眼睛,渴望这场噩梦能够早点结束。身体上的疼痛不算什么,她的心,更痛。

当清晨的阳光终于照射进房间,驱逐走了黑暗,阿朵甚至没有睁开眼睛,去看一看昨天晚上,到底是哪个恶魔,在她的身上肆虐。

直到听到开关门的动静,房间里再也感觉不到第二个人的气息,她才在第一时间冲进了浴室,想拼命地洗掉自己身上粘着的那个男人的味道。

金陵喜滋滋地回到房间,看到的就是在浴室里努力地想要洗掉一层皮的阿朵,她此时已经浑身红得跟煮熟的大虾似的,却还不断地用澡巾擦着自己身上并不存在的污渍。

要是这一身细皮嫩肉的弄出片伤痕来可怎么办?任何一个男人脱掉一个女人的衣服,看到有伤疤的皮肤,大抵都会没有兴致了吧。金陵气冲冲地上前夺走阿朵手里的澡巾,随手就甩了阿朵一个耳光:“你这么寻死觅活给谁看?我告诉你,老娘养活了你这么多年,供你吃供你喝的,现在老娘养不起你了,给你找条好出路,你装着这么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给谁看?就这么点本钱再挥霍掉,老娘看你个小婊子以后怎么活!你以为你是谁呀,高不可攀的公主吗?告诉你,托生在老娘肚子里边,你倒霉,我也倒霉,你给我乖乖的接客挣钱,趁着年轻捞足资本,别等着像你老娘我似的人老珠黄,出去卖都没人要!”看阿朵哭得实在可怜,金陵难得温和下来:“朵儿,这做人呢,得认命,咱们命不好。你想想你这么多年,跟着我过的是什么日子,吃了上顿没下顿,天天挨打挨骂的,现在一条康庄大道摆在你眼前。你是不知道,就你现在这么小的年纪,出来做,能值多少钱。一次,就够老娘我辛辛苦苦叉开腿工作好几天的,只要你愿意,像今天这么好的房子也许不会多了,但是干净整洁的宾馆,各式各样可口的食物,想要多少要多少,你再也不会挨打挨骂了。朵儿啊,娘也是没办法,啊!怎么说,你也是我十月怀胎辛苦生下的,我不愿意让你走了我的老路,但是我有什么办法,我没本事,真的养不起你了,咱们娘两个不干这个,早早晚晚都得睡大马路去。”

阿朵仍然沉浸在自己的悲伤中,对难得温柔下来的金陵没有半分回应。十几年了,两个人之间相处模式一直是一个横眉冷对,一个瑟缩卑微,没有几分母女情分在里面,金陵能低声下气的劝阿朵,已经是她的极限,在阿朵左劝右劝都听不进去只是一个劲哭的时候,金陵本就不多的耐心告罄,伸手一把抓过淋浴头,开到凉水最大,对着阿朵不停得喷过去。

十月份的X市气温已经不算太高,哪怕阿朵对周遭的反应迟钝,还是本能地瑟缩着尖叫着,乞求着,就像从小到大她做惯的那样,终究,她还是向金陵屈服了,因为她从来都不知道,没有了金陵,她要怎么生活。一辈子生活在母亲的淫威之下,想要反抗,想要逃离,对于一个才十三岁的孩子来说,太难太难。

依附着阿朵,金陵重新站起来了,阿朵长相甜美,要胸有胸要屁股有屁股,却因为年纪实在太小,仍然满身孩子气,让很多心理肮脏阴暗的男士欲罢不能,即使收费高昂,依然客似云来。

靠着女儿挣来的钱,金陵重新过起了逍遥的日子,她将多数的收入挥霍在自己身上,保养皮肤,健身减肥,而阿朵的生活,与以前相比,仅仅是能够吃饱穿暖,其他的毫无变化,只要她稍微流露出不满或者反抗的意愿,就要换来金陵劈头盖脸的一顿毒打。在金陵的处事哲学里,不听话只要打就够了,打得她害怕,打得她不敢逃跑,不敢反抗,到那时候阿朵就是她的提线木偶,她想让她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

大约过了几个月,金陵好运气得搭上了但明礼的船。但明礼这个人,在X市小有名气,有钱是真有钱,这个人致命的缺点只有一个,那就是女人。对女人百无禁忌,随意贴上他的,他更是从不拒绝。

对于征服男人,金陵脑子绝对够使,知道这个男人阅人无数,什么样的女人都玩过了,自己想要长久得待在他的身边,必须要给他找些新鲜的刺激,而这个所谓的新鲜刺激,也是直接导致阿朵奋起杀人,一口气捅了他五十多刀的原因。

金陵是个没皮没脸的东西,做事毫无下限,她竟提出,要她跟阿朵一起与但明礼,母女双飞!

不得已出卖自己的身体,已经触及到了阿朵的底线,再跟自己的母亲一起去伺候一个男人,听得他满嘴的淫词浪语,将自己形容成为一个毫无尊严的**,哪怕低贱如阿朵,仍然觉得自己再一次被踩进了泥土里狠狠地践踏。

也是从被母亲强行推上床让她们同时被同一个男人蹂躏的那一刻,阿朵的三观崩塌,万念俱灰。可是13年的共同生活,她一直处于被压迫的地位,金陵积威已久,阿朵心里有再多的仇恨,她依然是那个从小被金陵打到四处抱头鼠窜的小女孩,她不敢对金陵采取什么过激的行为,便将一腔的愤怒全部都撒在了但明礼的身上。

没有这个男人,她和金陵还可以粉饰太平,保存着母女之间最后一丝丝尊严,是但明礼让她们跌穿了底线,阿朵没有办法面对这样的人。

很简单的解决方法,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于是,2015年的最后一天,当但明礼喝得醉醺醺地回到家,神智不清中都不忘了玩阿朵一回,而金陵不知道跑到哪里去鬼混不在家的绝妙时机。阿朵仔仔细细地穿上衣服,甚至心情颇好地化了个妆,然后走向厨房,挑选了一把大小合适,锋利无比的切肉刀,面带微笑的,割断了酒足饭饱,躺在床上打起呼噜的但明礼的颈动脉,她看着鲜红的血液高高喷射而出,只觉得多年来的郁气,在这一刻,终于可以消散。

私有

秦凯说了半天,将手里早已经变温的水一饮而尽:“你能相信吗?是金陵自己亲口告诉我,她让阿朵去**的吗?而且也是她亲口说,她傍上但明礼很大原因就是因为她们母女两个把她伺候得很好。”

一直很古板严肃,情绪不大外露的秦凯此时目眦欲裂:“这样的人,也配为人母,呸,也配做人!阿朵多可怜!她就算杀了人又如何?法律上她做错了,可是法律对得起她吗?她被毒打的时候法律没能保护她,她以超低龄被母亲出卖的时候法律没能保护她,如果不是她杀了人,而且杀的还是个小有名气的人,谁会关注她?她的人生,不过就是做个提线木偶,接受着小小年纪,无依无靠,被人奴役的生活!”

“可是就是这样的她,却被判了无期!!!如果换成是我,大概也觉得死是个解脱吧!”眼泪,终于止不住从这硬汉的眼中流出,为了阿朵,也为他不知所踪的女儿。

“后来我也找过检察院认识的兄弟,把我自己调查来的关于阿朵的事情跟他们讲了,无论阿朵的行为多么恶劣,首先她未成年,而且长期遭受不法侵害却没人能保护她,她只是激愤杀人,情有可原,罪不至死,他们当初也答应了,会酌情轻判一些的。故意杀人的罪名是肯定的,但是量刑上还是有很大的自由裁量度的。最轻,可以只判三年,哪怕但明礼死相是惨了些,但是他有主观过错,并不是完全无辜的死者,按理来说不可能只判三年,但她有个绝佳的优势,未成年,甚至刚满14周岁不久。所以我以为阿朵有很大的机会,在成年后就可以重新开始人生,只要那个时候我有能力,是想要帮助她自立,离开金陵这个变态的女人的。”

“我以为,我以为,一切都是我以为!判决结果出来之后,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检察院的兄弟大约也是觉得这件案子判得不地道,但他们没办法,表面上看,法院也算是公正判决了,毕竟阿朵杀人的手段太过激烈,而且她不管是被抓后关在看守所还是庭审时,都一言不发,没有为自己辩解过一句,警察找到的很多关于她被强奸的证据都没能呈堂,她自己不说,别人想操作,也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更何况,阿朵会被判得这么重,也不完全是天命,更多的,是幕后有人在操纵。”秦凯颇为无奈:“中国从来都是个人情社会,以前是,现在是,估计以后还会是。我们常说,国法不外乎人情,这句话用着的时候不觉得,现在想来,却是大错特错了。国法就是国法,哪有那么多的容情余地,你也讲情,我也讲情,讲来讲去,受伤的却总是最需要帮助最需要讲情的人。”

“但明礼死了,但是他的儿子还活着,他的前妻还生活在这座城市里,他们一家也算本地的名门望族,要脸。为了自己的儿子,但明礼的前妻也不能让他玩未成年少女的事露出来,所以很是动用了不少关系,一定咬死了不能让阿朵的不幸宣扬开来。阿朵未成年,涉及到她的案子自然也不能公开审理,这一点正和但明礼前妻一家人的意,关注的人少,知道的人也就会更少,她想达到的目的就更容易实现。”

“结果自然如了她的意。她为了自己的儿子,牺牲了阿朵的利益,能怪她吗?不过是为人母的人之常情。说到底,还是一个情字。国法不外乎人情嘛。”秦凯只剩下深深的无奈,他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勇气去再看一眼此时的阿朵,这个被体制和人情牺牲掉的可怜孩子。

文沫知道阿朵背后一定有个凄惨的故事,几乎每一个少管所的少年犯身后,都有些故事,可是阿朵的遭遇,却实实在在太凄惨了些。亲生的母亲,做出的却是猪狗不如的事。

我们常说,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上下五千年历史,是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没有中断传承的,多么自豪。但是在文明传承的背后,我们应该看到更为根深蒂固的东西,比如儒家传统里的糟粕,比如不适合时代进步的封建残留。

古语云,天下无不是的父母,看看阿朵的母亲吧,再想想中国千千万万个金陵;古语又云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就因为这一句话,再加上中国的传统孝道,造就了今天中国的社会怪状。

每每有孩子出事,第一个被问责的从来不是亲生父母。孩子被家长抱着商场坠亡,家长怎么能被问责,家长是受害者,人家的孩子都死了,谁有责任?商场!你为什么修这么半高的墙?为什么玻璃墙外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我孩子掉下去摔死了你得赔钱!孩子车内闷死,在50多度高温中缓缓脱水死亡,被发现时父母哭得惨绝人寰,谁还好意思责怪父母?那谁来担责?如果是收费停车场,必然是要问一问停车场了,你们光收钱不看着点我车里有孩子吗?如果不是,那么自认倒霉吧!孩子马路上被撞死,哪怕父母就在离孩子不远的地方玩着手机,连孩子出事也是好心的路人忍不住提醒才发现的,但是肇事司机还是要负全责的,赔钱算轻的,现在不入刑丢工作都得撞大运去。

总而言之,保护自己孩子的安全,谁都有责任,只有父母没有责任,不然为什么出事后父母从来没有受到过惩罚呢?你说唉呀,人家孩子都死了,多可怜,你还要惩罚他们?你还是人吗?国法还不外乎人情呢!

以上种种不负责任的父母,更有甚者,如金陵之流,咎其原因,就只有一点:他们都把孩子当成自己的私有物品,而不是一个完全独立的生命个体,孩子所享有的各项权利,都建立在父母所有这个基础之上。

您家里的私有物品被自己弄坏了怎么办?丢了换新的,被别人弄坏怎么办?赔钱呗!

铁心

身为父母,只要不想,便可以名正言顺地享受许多权利,又不用尽多大义务,而子女除了逆来顺受别无选择。大概全世界的父母,只有中国的最好做。

感慨归感慨,这也不能算是国家法律的问题,谁让上下五千年都认为这么做是对的呢,已经深入人心的观念,又岂是国家出台一部法律就能改变的。

当务之急,仍然是怎么挽救阿朵。

阿朵最想要什么?一个被判了无期,连明天都不期待的人,还会想要什么?当一个人真的决定放弃自己的生命时,其他的一切又何尝会有意义?

那她生命中有什么重要的人吗?会舍不得的那种?呵呵,大约不论是谁摊上金陵这样自私狠毒的母亲,都会恨不得快点去死吧?

说曹操曹操到。

金陵今天心情很不好。

因为她最近住着的房子是但明礼送给她的,但是问题是,她还没有足够的时间磨着但明礼真的跟她去房产局过户,这大大的金主就被阿朵捅成了筛子,所谓的赠送就显得不那么名正言顺。当年但明礼跟自己的老婆离婚时可是半点没手软,该给的迫于岳家在X市仍有势力不得不给了,可是多一个子儿他可都没给,就算是儿子的抚养费也是一拖再拖,能不给就不给。像他这种从一文不名奋斗到钱财多多的暴发户,那真是对别人抠成铁公鸡,自己挥霍怎么都不心疼的主儿。他前妻能不恨他恨得牙痒痒才怪!年轻的时候吃苦受累是她,好不容易日子好过了,被抛弃还是她,可问题是她还想要脸,既受不了丈夫婚内出轨,更拉不下脸来做出哀求的举动,只得拿着钱带着孩子假装潇洒,其实心里早就把但明礼恨得要死。

这下好了,前夫死了,他父母早亡,又没有再婚生子,所有的家产就归了儿子一个人继承,儿子未成年啊,做为儿子生母的前妻自然而然地成为了监管人,这些遗产最终还是要她说了算的。

其中就包括金陵现在的住处。前面已经说过,但明礼在女色上很是没什么节操,只要是个稍微长得齐整些的女人,不管香的臭的都像捡破烂一样往家里划拉,不过多数他都只是给钱打发,毕竟像他这么没长性的人,玩玩就算,还能真的娶回家再找个人管着她啊?所以说,金陵能待在但明礼身边好几个月已经算是很不容易了,其中有多少是阿朵的功劳现在已经不可考,但是也正因为阿朵,金陵几乎算得上功败垂成,眼看要到手的房子飞了,女儿这棵摇钱树也飞了,她气得几乎吐血,却也毫无办法,只得老实缩着,祈祷这套房子的存在没人知道,她能一直安心住下去。

不过理想很丰满,现实相当骨感。昨天她还在睡梦中,就被人从床上拎起来,不由分说地扔了出来,连随身衣物都没让收拾,只得了一只装着身份证的手包。这一年来金陵靠着阿朵日子过得挺滋润,滋润得她已经忘记了曾经的狼狈,没想到,风水轮流转,她再一次陷入窘境,衣食无着了。

于是她再一次想起了阿朵,怎么样能从阿朵身上再挣到钱呢?呵呵,还用说吗?少管所把她的宝贝闺女管到医院去了,唉哟,伤得多重,流了那么多血,小脸苍白得让人看着就心疼,必须赔钱,赔少了她今儿还就住着不出来了,反正她也没地儿住了,她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闹呗,能捞一笔是一笔。

所以今天,金陵半下午施施然来到了少管所,指名来找管事的,谈她女儿的处理问题。

令管教皱着眉头听金陵喋喋不休地说她多爱多爱阿朵,得知阿朵受伤她有多伤心多伤心,但是既然伤都伤了,她也不是不通情达理的人,知道少管所人少事多,一个看顾不到也是有的,她可以大度的不去计较,但是前提是,嘿嘿,毛爷爷开路,一切好说。

少管所的预算很紧张,便是不紧张,令管教也不会用钱来打发像金陵这样的吸血鬼,天知道一次满足了她的要求,以后还会有多少麻烦等着呢,金陵可不是会见好就收的人。

但是金陵是什么人物?脸都不要了,自然不会轻易地被打发走,反正她闲得很,有的是时间跟令管教耗,一哭二闹三上吊,用得那叫一个纯熟。

看着个近四十岁的泼妇躺地上打滚,那场面,很是辣眼睛,在活动场玩闹的少年们都纷纷围过来看热闹,管教轰都轰不走,人声鼎沸中夹杂着金陵的哭闹声,要多热闹有多热闹。

令管教也真是有些吃不住,没办法最后花钱买清静,给了金陵一千块钱,让她拿着钱赶紧滚。金陵从地上起来,一把抓过钱塞进裤兜里,抹了下脸上混合着泥水的眼泪,居然破天荒提出见见阿朵。

虽然不是规定的探视时间,而且金陵见阿朵的目的不详,但身为母亲,她有权利见自己的女儿,令管教想了想,就派了手下带着金陵去了。

金陵跟阿朵说话时声音很小,几乎是趴在阿朵耳边说的,在旁边监视的管教就是耳朵再灵也听不清,不过金陵一直脸上带笑,哪怕笑容被一张花猫脸称得很是怪异,也能看出来是笑着的,管教便也懒得管。

谁想到,金陵前脚刚走,阿朵后脚就差点咬断自己的舌头,大约是因为实在太过疼痛,她在完全咬断舌头之前,自己先昏了过去,满嘴是血的样子既可怕又可怜。

令管教把阿朵抱在怀里,一边叫随所医生过来,一边忍不住打在她背上:“你个不懂事的女伢,怎么就这么不把自己的命当回事啊?你死了,那个女人不会为你掉一滴眼泪,反倒是我们这些没血缘的会为你哭一哭,你干嘛就这么想不开呢?可真是气死我了啊你呀!”

阿朵紧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嘴边因为令管教的动作又流出一丝鲜血,就像被人遗弃的破布娃娃......

消散

经过紧急处理,医生确定阿朵没有大问题,因为年纪小,又一直没好好吃东西,阿朵的身体很是虚弱,哪怕有心自戕,也没那体力,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金陵对阿朵的影响比众人想像中要大得多,虽然不知道她最后在阿朵耳边到底说了什么,但是以阿朵的反应来看,肯定不是什么好话。

问题是,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像金陵这样的母亲应该被剥夺监护权,甚至如果阿朵真的在少管所死亡,按规定,金陵真的可以得到一笔赔偿。

其实不用怎么猜,大约也知道金陵就是想让阿朵搞出些事来,只要阿朵有事,金陵自然有办法能讹到钱,至于阿朵会不会因此受伤或者死亡,金陵怎么可能在乎,反正哪怕未来阿朵真有一天能从少管所出来,恐怕也已经是块老白菜帮子了,想再帮着挣钱,呵呵,哪个男的不长眼,会要个跟自家黄脸婆差不多的?

文沫不确定阿朵的心意,她对金陵到底是什么感情,如果只是单纯地习惯屈服于金陵的淫威,不太会反抗一直以来的压迫,那么她倒还有救。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孙悟空被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最初他一直都努力想办法要逃出来,后来放弃是因为他知道压力太大,以他个人的力量不可能成功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那是笨蛋,但是后来唐僧出现,他得到帮助,抓住机会,立刻就重获自由。如果阿朵是金陵手里的孙悟空,文沫需要做的,就是帮助阿朵揭掉一直压抑在她心里的那张符。

但如果阿朵真的早已经丧失了自我,完完全全听从金陵的吩咐,大约她这条命,早晚会为金陵换来笔可观的钱财了。

第二天,阿朵清醒过来,仍然拒绝喝水吃饭,所医无奈为她吊上葡萄糖,令管教得到消息,终于还是忍不住,跑来禁闭室指着阿朵的鼻子,气得浑身发抖:“你!你!你知道昨天你那极品妈来干嘛来了?你以为她真是专门来看你的?她是来要钱的!买你命的钱!你再受伤,或者直接死了,你那极品妈就如意了!怎么就说什么你都不听呢?你在少管所,以后会去省女子监狱。等上四年,你成年了,你那极品妈来找你,你想见就见,不想见就不见,当她死了也没关系,她能把你怎么着?为什么你就一心想要拿着自己的命去成全她?啊?她糟蹋得你还不够吗?不过是十月怀胎生了你,夺了你的身体,夺了你的人生还不够,这回是成心想要你的命了是吗?啊?她要你就给?你上辈子欠她的怎么着?”

文沫一直仔细地观察着阿朵的反应,希望她别再一直面无表情满不在乎,只要她对金陵有恨,只要有恨就够了。恨意,绝对比任何其他情绪都能支撑着一个人走得更远。

阿朵的眼角划落一颗泪,她不见一丝血色的脸难得显露出几分痛苦,因舌头上有伤,说话不太清楚,但她含糊的几句话,听在众人的耳朵里仿佛天籁:“她说,我这辈子都是她的,哪怕进来了,她也有的是办法。”她挣扎着想要坐起来拔掉输液管:“你们别救我,我死了好,死了才解脱,求你们了,别再救我了,我疼,身上疼,这里疼。”阿朵颤抖的小手直指自己的胸口,那里,缓缓跳动的心脏几乎没有力气再跳下一下。

令管教叹了口气,多好的孩子,得多没人性才能狠得下心这么作贱她。“别动、别动,你身子弱,快别挣扎了。阿朵阿,你信管教,管教不会再让金陵见你了,她再也不能从你身上得到任何东西。你就安心在这好好活着,活得比她好,比她长,就这么看着她怎么死,像她这种已经不算人的,老天爷不会放过她的,我们一起等着,等着看她有个什么下场。”

“阿朵,你恨你妈妈吗?”文沫轻轻地问道。

阿朵有些茫然,什么叫恨?她会恨吗?她不知道,她睁着无神的眼睛,看向文沫。

文沫想了想,换了个问法:“你有没有希望过自己是别人的女儿?有没有偷偷想过宁愿当个孤儿?她逼迫你卖身,毒打你的时候,你有没有希望她死掉,或者你们两个换个换,挨打的那个人是她……”

“希望,统统都希望。”阿朵在文沫还没说完时就抢着喊道:“她怎么不去死?为什么她不去死?为什么,我不敢杀了她,最该死的是她!是她啊!”这一哭,阿朵一直哭到昏过去都没能停下来,似乎要把心里的恨与不甘全哭出来,哪怕昏过去了,也一直抓着令管教的衣服不松手,睡梦中还时不时抽泣着。

令管教一脸担忧,终是放心不下,问文沫:“你问她这些干嘛?她还是个孩子,背着仇恨不是太累了。以后我不让金陵见她也就是了。”

文沫反而笑了:“哭出来就好,憋在心里是会憋出毛病的。而且,她对金陵的恨意很深,只要咱们把道理跟她讲清楚了,她不会再做傻事了,相反,她一定会比谁都爱惜自己,一定会好好活着,长命百岁。”

方法很简单,不过是三方人之间有误解。金陵希望阿朵不断制造事故伤害自己,她好一直跟少管所要钱,所以她必须要让阿朵感到不安全,要让阿朵知道,躲到哪里都逃不开她;少管所只希望没有孩子在他们的监管下死亡,希望阿朵好好活着,但是到底怎么做,不知道;而阿朵本来没有成长在一个健康的家庭里,她的潜意识里是希望自己能反抗的,但她习惯服从,不知道怎么做,更不清楚自己成年后便不会再受到金陵的威胁与管束了,所以她才觉得前路一片黯淡无光,才心存死志。

只要让她清楚,只要她好好活着,金陵不能拿她怎么样,反倒是她死了,金陵能得到笔不小的钱,拿着女儿买命钱活得很好。相信只要阿朵明白了这一点,自然也就不会再为金陵制造哪怕得一分钱的机会了。

果然,等阿朵醒来,令管教将其中道理掰开跟阿朵细说分明,阿朵只沉默了一小会,便把端过来的饭吃得干干净净,再也不说想死的话了。

秋月

少管所最近几天,因为阿朵的事人仰马翻,这回见阿朵终是回心转意,众人都狠狠松了口气。令管教很是体贴地轮流放大家半天假休息休息,这在人手短缺的少管所已经难能可贵。

自然,休假这种事令管教不会跟手底下的人去抢,她让众人自己去分工,保证每一休半天,就跑来找文沫了。

大家都挺忙的,令管教自然真奔主题:“这心理学看起来还挺有用的啊,怪不得人家外国电影里,人人都看心理医生,果然揣摩人的心理是有大学问的啊。既然这样,也别让你在这浪费了,以后你就隔三差五的,找这些孩子谈谈心,听听他们的想法,顺便开导开导他们。唉,这些孩子,也不是生下来就这么坏的不是?他们之中很大一部分以后还是要回归社会的,到那时候,天知道他们还会犯什么错,成年之后,可就没有人这么惯着他们了,杀人都死不了。如果现在有人能教一教他们,让他们走走正道,也算是咱们少管所对他们负责了吧。”

虽然文沫一直也没把自己当成个合格的心理医生过,毕竟她主修的是犯罪心理学,抓人的本事学了不少,这治人的本事嘛,马马虎虎吧。不过少管所的这些少年犯也算不上是什么好人,勉强也够得上罪犯的边了,就当学以致用,文沫没有拒绝,只提出先看看这些小犯人的档案,寻个好的开端。

最终,文沫将目光集中在一个名叫秋月的女孩身上。她与阿朵几乎可以算是两种极端,阿朵缺乏母爱,没有安全感,生活困窘,满心仇恨,自身阴郁胆小,秋月自小家庭幸福,生活富足,家人溺爱,阳光快乐。本来风马牛不相及两种类型的人,可是世事就是这么奇妙,她们都进了桥西少管所,连罪名都是一样:故意杀人,只不过阿朵被判了无期,而秋月只要成年就能出去了。

秋月今年17岁,再有半年就到她18岁生日,同样的,也是她即将回归社会,开始新生活的日子,过往的一切,会尘封进重重岁月中,再不会被提及。

第一次见面,文沫对秋月的印象颇好。这孩子长着一张可爱的圆脸,虽然没有阿朵的美艳,却也自有一番少女的明媚,她总是嘴角上扬,未语无笑,任是谁看了她都不能不喜欢。

“姐姐你找我啊?”秋月自来熟地跟文沫打招呼,没有丝毫刻意,落落大方地坐在文沫对面,略带了几分不好意思:“我最近一直表现挺好的啊,不知道管教姐姐叫我来有什么事?我哪里做得不好,您尽管批评,我一定改。”

如果没有事先看过秋月的档案,文沫根本不相信这个女孩会是少年犯,她太懂事,太精于人情世故,会是学校里很受欢迎的一类女孩——这里的受欢迎,不单单指受男生欢迎,女生也同样会喜欢她,因为她似乎就是太阳,散发着无法让人忽视的耀眼光辉,任谁都没有办法抵挡太阳的火热,很难不去喜欢她,当然,她会在女孩子中人缘不错,还有个重要的原因,大约就是她的长相只能算得上周正,却离美丽有些距离,不过她浑身上下的温和气质常常令人忽略她容貌上的不足,看得出来,她对自己的定位很准,知道自己的长处和缺点,很会扬长避短。

文沫也放松了一点。说实话,第一次正式做心理评估咨询的工作,她有些没底,生怕开不好头,在少年犯中流出些不利的流言,往后的工作可就不好开展了,所幸,她第一个选择的对象是个看起来颇好沟通的人。

两的谈话在很和谐的氛围里进行,文沫不露痕迹地指引着话题朝秋月的过往引申,不论在档案里看到什么,都没有当事人自己说出来来得准确,而想要了解一个人的内心世界,语言的作用占不小的比例,秋月对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行悔过吗?对未来的生活期待吗?

似乎想表现自己并没有什么不可对人言的阴暗面,也可能是明白文沫不会真的没想闲得叫她来闲聊,在发现话题被引到她的过往上时,秋月几乎没有抵触情绪,很痛快地从自己童年开始说起:

秋月的生日是2000年1月1日,最早的00后,她常常被调侃自己的名字不应该叫秋月这么名不符实的,但是这个名字是奶奶给她起的,因为她有个没有长成中途夭折的姑姑是中秋节生的,原来奶奶想叫秋月的,谁想到那孩子是个没福的,最终奶奶将一腔对女儿的思念之情移到了她身上,家里人都不愿意因为个名字跟老人计较,秋月这个名字便安在了她身上。

奶奶生了五个孩子,除了一个女儿外,另外四个儿子全部长大成人娶妻生子了,秋月是这个不大不小的家庭中唯一的女孩,其他的堂兄弟有六个,可想而知这绿叶中唯一的一朵花得有多受宠了。

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秋月并没有成长为不懂事的熊孩子,恰恰相反,她异常懂事,因为奶奶虽然宠她,却并没是无条件地惯着她,致力于将她向淑女方向培养,所以小小年纪的她言行举止像个小大人似的,这么个可人,谁又能不喜欢?

众星捧月的人生过了十来年,秋月有了个弟弟。秋月的母亲是独生女,几年前计划生育政策放宽,允许单独家庭生育二胎,她父母便计划着再要一个孩子,他们家境不错,两个孩子完全养得起,想着等他们老去了,还有两个孩子可以作伴,人生也不会太寂寞。

彼时秋月一直住在奶奶家,等她放暑假回了自己家,才发现母亲已经腹大如鼓,她就要当姐姐了。

文沫提了个对孩子来说有些尖锐的问题:“对于这个弟弟,你当时期待吗?你害不害怕他的存在会抢了你的光环?”

秋月认真地思考了一会:“也许有吧,不过我不记得了,只是有些不高兴,甚至希望妈妈生个弟弟。你知道的,在我们家里,男孩子太多,不稀罕,我倒是怕我妈给我生个妹妹,这样我就不是唯一的女孩了,就没那么稀罕了。所以妈妈生了弟弟后,我倒是挺高兴的。”

弑弟

秋月对新生的弟弟很好,这让她的父母也很是松了一口气。

大家庭有大家庭的好处,当然也就有其坏处,秋月一直长于祖母之手,其实她父母对她相当担忧,怕万千宠爱集一身,秋月在某些方面会比一般的独生子女更特别,比如说拥有其他弟妹时,她会不会对他们不好,毕竟平时她对自家叔叔家的小堂弟们算不上友好,甚至是有些孩子的娇矜和傲气的,她父母一开始之所以没告诉住在奶奶家的女儿怀孕的事,就是怕她有过激反应。

可是秋月很喜欢这个小弟弟,整个暑假都帮着父母在照顾新出生的小生命,并且非常得用,小弟一哭,她第一个跑过去照料,她妈妈常说,自己上辈子一定做了很多好事,这辈子才摊上这么个贴心懂事的闺女。别人家的孩子在千方百计阻止父母生二胎,又或者十多岁的孩子了也算不上懂事,自己还需要父母的照顾,哪里知道半夜起来给弟弟把尿的。

小生命的出现,总是让人关注和感动的,不过秋月是大家庭里唯一女孩的受宠地位没有受到一丝影响,她当然愿意当个好姐姐。

“你真的喜欢你弟弟吗?”

“真的喜欢啊。她是我亲弟弟啊。我以前总喜欢抱着他趁着日头最好的时候去晒太阳,看他吃饱后打嗝的可爱模样,甚至可以说,除了没有生他之外,他就像我的孩子一样。”秋月双眼有些迷离,四年了,她都要忘记小弟长什么样了。

“那为什么,后来你亲手闷死了他,并向警方投案自首呢?”

是的,秋月进少管所的罪名就是故意杀人,而这个被她故意杀死的,是殁年仅两岁的亲弟弟。杀害没有丝毫自保能力的幼儿,秋月也就是年纪小,加上有自首情节,父母也一味地想要保全她,才判了未成年前在少管所服刑。如果她再大一点,恐怕不可能判得这么轻,毕竟杀害自己弟弟的行为的恶劣程度与阿朵相比,不相上下。

秋月笑了,笑得还是那么端装,她轻轻说:“我一直都很喜欢他,杀不杀他,我都喜欢他,哪怕现在想起来,我也一直喜欢他。他那么可爱,那么……漂亮!”

奶奶时常很遗憾,虽然秋月是她唯一的孙女,但是容貌上,却是半点不随父系血脉。秋月姓戈,在X市仅此一家,别无分号,戈家人,不论男女老少,都长着一张瓜子脸,一双丹凤眼,皮肤白皙,身材修长,拉出去往那一站,全是俊男美女,就连今年已经70岁的奶奶,依然能看出年轻时的风采。唯有秋月,完完全全随了母亲。

秋月一直不相信父母之间真的有感情,因为父亲是远近闻名的大帅哥,在几个叔伯间就他最帅,可是母亲却是妯娌间最丑的一个,她黑皮肤,大饼脸,五短身材,除了一双眼睛很有神采外,与父亲站在一起,就像是癞蛤蟆配白天鹅,只不过这里的癞蛤蟆是她母亲。

可是父母结婚十几年,她从未见他们红过脸,整天好得蜜里调油一样。人们都说秋月的母亲很有才华,正是因为这种才华,吸引着父亲透过她一般般的外表,看到了她美丽的灵魂,一直恩爱非常。

母亲有才吗?秋月不知道,因为她十几年的人生几乎一直是在奶奶家度过的,她真正的家,反而像旅馆一样,每每放长假才会回去小住几天,可以说,她对父母是陌生的,指引她人生方向的人,是她的奶奶。

奶奶无疑是个真正的淑女,哪怕青年守寡,一个人拉扯着四个儿子长大成人,成家立业,她也从来没有失过优雅。别人忙于工作忙于家务自己不修边幅,她会在一天的劳累过后洗得干干净净,换上居家服再捧着一本书,配着凉白开水,坐在天井中享受着片刻安宁;如果工作和生活给了她很大压力,她会全都扛下来,死咬着坚持像男人一样干活,却会在干活的同时,采一朵野花簪在头发上,一点颜色的点缀,让她立刻与众不同;千篇一律的服装,她会精心地在领口绣上两朵鲜艳的花朵,哪怕衣服洗得褪色,花朵依然绽放。

把平凡且卑微的生活过得带有几分诗意,奶奶就这样的女子,融入骨子里的知性与气质是她一生的追求。哪怕已经年过七旬,她也会每天晨起将自己打扮得干净清爽,坐在茶几边读几页书,只不过此时她手边配的不再是白开水,而是一杯清茶,茶香氤氲,美人依旧。人常说不同年龄阶段的女人有不同年龄阶段的美,而奶奶就是从小美到老的典范。

被这样的女人教养出来的秋月,身上也带着大家闺秀的气质,唯一让奶奶觉得这个作品美中不足的地方在于,秋月的容貌。

父亲大多优点她都很巧合地避过了,除了身材修长以外,她像母亲的地方更多,说好听点,其貌不扬,说难听点,丑女无盐。

奶奶很看重女子的容貌,她常说脸才是你给别人的第一印象,不论如何,长得漂亮总是要比别人多占些便宜的。像秋月这样的,以后恐怕只能被人说一句有气质,却与漂亮半点边都沾不上了。

奶奶想了很多办法,想要让秋月尽可能变得漂亮一些,脸太圆就从食物与发型上下功夫,秋月的饮食单调得可怜,谷物和脂肪含量高的食品是绝对禁止食用的,除了各式各样没什么滋味的蔬菜,连水果都被严格禁止,以防摄入过多的糖分;皮肤太黑,那就不要光太阳去晒,再加上各种纯天然的植物美白化妆品,每天,秋月都需要在五点多起床,跟着奶奶一起洗脸、洗身子、抹各种各样的护肤品。结果,收效甚微。

基因决定的先天短板,后天想要补齐不容易,但也许还可以达到,可想要拔高,大约就不再是人力所能决定了的。哪怕如此精心护养,到了秋月十四岁上,她也仅仅只能算得上一般人罢了。

在意

小孩子其实没有什么太强的是非观念,自然三观什么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大人灌输给他们什么样的理念,他们自然而然在此基础上去理解对与错,是与非,然后在认识世界、探索世界的基础上再形成适合他们自身的三观。通俗点讲,他们与家人的互动形成他们最原始的人生观,与其他人的交往会影响他们的价值观,而最终,他们自己对世界的理解才真正决定他们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可想而知,从小与这样的奶奶一起长大,秋月对优雅对淑女对容貌的追求就被一点一滴印刻在她的灵魂深处,她以为,女人只有这样的,才是真正高贵的,才会被这个世界所认可。

像她母亲那样的成功,是个例,不可复制。记得不知道说谁的,这个世界为什么一直都是看脸的世界,那是因为你的脸决定我愿不愿意去了解你,之后才轮到你美丽的灵魂打动我。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长得有些对不起观众,那么抱歉,哪怕你拥有再有趣的灵魂,我也没办法对着你的丑脸生出想了解你灵魂的想法。

学习好不如长得好,长得好不如嫁得好,在秋月的思想里,一个女人最大的成功,就是嫁个好男人,而嫁个好男人的前提,就是自己要长得好。好的男人从来都是稀缺资源,要有钱,家庭要和睦,长得要帅,性格要好,这样的男人身边自然不会缺少女人,秋月的优势在哪?

在别的女孩子疯跑疯玩什么都不懂的年纪,秋月已经天天跟着奶奶护肤、学乐器、练形体了,在别的女孩子偷偷暗恋隔壁班打篮球很棒的男孩子时,秋月已经开始看奶奶给的御夫三十六计了。

其结果,便是让秋月比同龄的孩子早熟太多,才十三四岁的年纪,她的人生重心便全放在了如何嫁个好男人上。

秋月的妈妈是个智慧且聪明的女人,热爱自己的事业,但同时也爱自己的孩子。她与秋月短短的接触也能感觉出女儿对自己的不喜和过分的早熟,她也想过与秋月好好谈一谈,婆婆什么都好,就有一点,做为21世纪的独立女性,她一直认为婆婆的思想还停留在封建社会,虽然婆婆很有大家闺秀范,但一些贬低女性,自我否定的论调实在是让她有些受不了。秋月自小跟着奶奶长大,谁教的孩子像谁,她是有心理准备的,说真的,如果不是老公有些愚孝,婆婆又真的把女儿疼得像眼珠子似的,她一定不会把女儿完全交给婆婆。但现在说这些太晚了,女儿不喜欢她这个当妈的,估计大部分原因是因为女儿嫌弃自己长得丑,都是因为她这个当妈的基因不够好吧。

可是长成什么样子不是自己能选择的,身为一个女人,爱美是天性,适度的追求美无可厚非,但是太过分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事。现在不是古代,女人的出路只有嫁人一条路,在这一点上,秋月母亲很欣赏范冰冰,只因为那句我不需要嫁豪门,我自己就是豪门,活得那么精彩,那么硬气,才是女人应该有的样子。男人之于女人,有的时候可以小鸟依人,没有了我依然独立自主。

不过显然因为年龄偏大生了儿子牵扯了她大部分的精力,对秋月她已经有心无力了,而且女儿虽然与她不太亲近,但是她冷眼看着,在待人接物方面,交友学习方面都无可挑剔,她觉得,女儿再长大些,上大学了,离开奶奶,就会发现人生还有其实无数种可能,也许就会慢慢变好吧。

谁也没想到变故会来得如此之快。

秋月十四岁的暑假,与以往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她依然在放假后回到父母家小住,每天跟家里的保姆一起带孩子。因为母亲早已经回去上班,她回家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她承担着照顾弟弟的责任,连保姆都得了不少轻闲,一个劲没口子地夸着秋月懂事。

这一天傍晚,吃完晚饭,弟弟吵着要出去玩。两岁多的孩子,会走会跑会跳,说话虽然不算利落,但是几个字几个字的单句也从不闲着往外蹦。大约男孩子骨子里带着的基因就有几分淘气,只要一有机会就想往外跑。以往他想出去,家里大人都忙,连保姆都忙着做家务,自然不会回回满足他的要求,一个星期带他出去两三次也就不错了。自打秋月回来,弟弟的要求她从不拒绝,每天定时定点带着他去楼下的小花园,跟其他的孩子一起玩。

此时秋月就会安静地坐在一旁,看带回来的书籍,不时抬头看一眼弟弟,两不耽误。

其他带着孩子出来的年轻妈妈们聚在一起,除了玩手机便是聊聊关于育儿的话题了,秋月与她们年龄上有差距,代沟很明显,再加上她又没生过孩子,自然跟他们聊不到一起去,只在一边安静看书,除非有人找她说话,她基本上一言不发,显得有些另类。

出事的前一天傍晚,秋月又带着弟弟出来,刚在小花园的长凳上坐下,便有个女人凑过来跟她说话:“你是戈家新来的保姆吗?以前的刘姐呢?她不做了啊?唉呀,上回她还说要教我做锅包肉呢,怎么突然就走了。”

保姆?这个词用在自己身上?秋月微微皱了皱眉,心下不悦,不过她的教养不允许她明确地表示出来,更不屑于解释自己的身份,只浅笑着回应:“刘姐还在,她忙着做家务,没空出来。”

“唉哟,老戈家是真有钱,居然请得起两个保姆。你是专门请来看孩子的吧?那漂亮得像洋娃娃似的孩子,还真是半点都不像他妈,跟他爹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可真是会长。听说他妈妈三十七八岁才有这么个孩子。像他们家条件这么好的,一直没孩子可就太可惜了。原来我还当他爸有毛病不能生呢。”

旁边有人插嘴道:“为什么不是他妈不能生啊?”

“废话,要是女的不能生,有几个不离婚的,更何况她还长那样。”

“说得倒也是。不过这回可是打脸了,这孩子一看就知道是他们亲生的。”

“有什么可打脸的,我又没当着他们面说过能不能生孩子的事。”

“这孩子真漂亮,比我家小兔崽子好看多了。”

“可不是,我要有个这么好看的儿子多好。”

“切,就你们两口子那模样,你要真生出个这么好看的儿子,你家可有的吵了。”

“呸,胡说八道什么。我就是随口一说。”

......

周围人说什么,秋月没有在意,她一直盯着自己的弟弟看。

心路

秋月望着弟弟,久久回不了神。

以前,她只将弟弟当成自己的血脉亲人,去呵护他疼爱他,却没有在意过他究竟长成什么样子。现在想想,大约是看惯了父亲帅气的脸,早已经有了审美疲劳,再放到弟弟身上,便不觉得如何惊艳了。小小个头的弟弟,身体还没有朝着男人的方向发展,父亲的帅气放到他身上就是一种雌雄莫辨的美,任谁看到这么漂亮的小孩子都不可能不喜爱的,这是超越了性别与年龄的存在。

也是秋月从来没有得到过的关注与疼爱!

戈家上上下下那么多口,哪怕秋月独得大家长奶奶的疼爱,一直在她身上长大,看似万千宠爱集一身,但是只有秋月自己才知道,奶奶对自己疼却不爱,教却不宠。她最常做的动作,就是在只有两人相对时,不断地盯着秋月的脸,摇头叹息,直道当初说什么也不应该放纵着三儿子娶那么个老婆,简直是污染了他们家的基因池,可是现在悔之晚矣,孙女就这么活生生站在自己面前,总不能掐死吧,只得捏着鼻子认了,多花费些心血努力后天为孙子弥补些不足吧。

至于其他的叔伯婶子,堂兄堂弟,也没有几个真正喜欢她的。叔伯婶子觉得亲娘/婆婆偏心眼,只疼秋月一个不疼自家孩子,一碗水端不平,整个家庭内部因为秋月私下里有了这样那样的不和与龌龊,堂兄弟跟她不亲近,一方面有父母的耳旁风,觉得堂妹抢起奶奶的关注,让奶奶都不疼孙子而讨厌她,一方面是因为秋月是女孩,在没有蒙生对女生朦胧的好奇与喜欢之前,绝大多数的男孩子还是愿意跟男孩子一起玩的,秋月这绿叶中的一朵花自然难免孤寂。

像大多数从小离开父母身边的孩子一样,秋月哪怕在奶奶家的生活如鱼得水,都改变不了她自小缺失的安全感,她知道,这里再好,奶奶终究不是父母,父母家再好,常年累月的分离,亲生的骨肉都处出陌生人的味道了,天大地大,竟没有一个能让她安心称之为家的地方。所以她自小就比一般的孩子更敏感,也被迫着更懂事,她表现出来的超越同龄人的成熟与世故,恰恰是她缺乏安全感、不得不自我保护的应激行为。

可惜,秋月从小到大身上挂着的标签之一都是懂事,所有人也习以为常她的懂事,没有人问问她的内心是否一直惶恐不安。

其实如果只是这样,秋月长大后大约会与亲戚们都不算亲近,甚至父母也可能只是面子情,家庭观念相对要淡泊一些,不容易有亲近的朋友,更别提亲密的爱人,她的一生也许会看似繁花似锦,却仍然在人群中觉得孤寂,却不一定会走上极端,但问题是,秋月很看重别人的看法,很喜欢自我成为焦点,最讨厌被人无视或者被其他人抢了风头。

哪怕这个人是她的弟弟也不行。

不知道过了多久,久到连一向调皮玩心重的弟弟都主动跑回来叫着姐姐,让秋月带自己回家。望着弟弟清澈漂亮的眼睛,那双大大的丹凤眼里全是孺慕,秋月心蓦得一软,自嘲地笑笑,自己究竟是怎么了,跟自己的亲弟弟计较美丑,他再漂亮也是男人,难不成自己还需要跟个男人竞争?毕竟自己在弟弟身上用了很多心思,刚刚的话,就当是一阵风,风吹过了,她什么都不记得了。

此时天已经黑透了,秋月抬起手腕,看看表,才发现此时已经晚上九点,小花园里的人不知道什么早就各回各家了,秋月抱起弟弟,匆匆归家。

一进家门,母亲就迎了上来,脸上带着几分焦虑,有些责怪地问秋月:“怎么才回来,哪怕是夏天,晚上还是有几分寒意的,你弟弟年纪还小,可受不得冷风,下回不能任着他在外面淘气了。你要管着他点。”母亲说完,自秋月怀里接过儿子,摸摸身上穿的衣服已经被汗湿透,忙大呼小叫地唤保姆拿干净衣物给儿子换上,两个大人围着个小孩子转。

秋月静静看着看着眼前这一幕,突然想到自己四岁时的一些往事。按理说,人长大后,自己小时间的事有记忆的不多,除非这件事有很大的影响。

四岁那年,秋月是个名副其实的孩子。她每天疯玩疯跑的时光占绝大多数,哪怕有奶奶约束,依然不能改变一个四岁孩子贪玩的性格特点,她总是偷偷摸摸地跟着自己的两个堂哥出去玩。

戈家的老宅在乡村,周围景色不错,最棒的是,出了门不远,便是个水质清澈的小池塘,每每夏天,是孩子们最喜欢的地点。

小池塘水不算深,再说那时候农村的孩子普遍放养,哪怕一开始不会游泳,在水里多扑腾几回也能学会,发生危险的机率不高,家长们也不去管这些疯小子,没他们在家捣乱,指不定大人们还能多干点农活呢。

彼时的秋月总是跟在自己三堂哥屁股后面,像个小尾巴,三堂哥下池塘玩水,她便也跟着一起。那天,她记得她玩得挺痛快的,直到傍晚来临。

村子里四处炊烟起,所有的孩子都在父母高一声低一声的呼喊中回家吃饭了,秋月也觉得又饿又累,可是三堂哥却早就不见了踪影,她那时候玩得高兴,根本没注意他什么时候离开的。回家的路很近很短,但是秋月就跟中邪了一样,坐在池塘边水稍浅的地方一动不动,她也希望家里边有人像别人的父母一样,出来唤她回家。

一直到满池塘的孩子走个精光,只剩下她一个人,依然没有人来找她。天渐渐黑下去,小小年纪的她,头一次感觉到了一种名为孤独的情绪,彼时她也许并不知道这个词,却依然觉得自己被全世界抛弃,没有人关心在意她。

那天,最终还是奶奶带着二伯并三堂哥,才从水边将她抱回家,她浑身都冷,缩在奶奶的怀里看着她将三堂哥骂个狗血淋头,心里说不出的舒畅。

忽视

原来秋月对自己的父母并无太深的感情,毕竟过去的十多年时间,他们并没有在一起生活,哪怕血缘意义上来讲他们是世界上关系最亲密的三个人,他们之间,依然陌生的可怕。她的父亲,甚至不记得她的生日,她的母亲,不知道她从来都不吃香菜。

细节有的时候更有说服力。那就是他们比陌生人只多了血缘的牵绊,缺少的,是常年累月共同生活才能培养出来的自然亲近感。他们之于她,或许只有义务,却没有多少父母对子女的爱在里面。

有人会说秋月太过矫情。她家境优越,父母恩爱,还有奶奶的疼爱,从小到大没受过多少委屈,在学校里也人人喜爱,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十四岁的少女,哪来那么多的烦恼,人生的风雨还没真正经历过,其他的不愉快都是微不足道的伤春悲秋。

不错,在大人的世界来看,孩童时代的烦恼多数都是孩子不懂事自己寻来的,等他们长大了自然会知道,这些小小的无关痛痒的烦恼与真正的麻烦相比,简直不值一提。可是对于孩子来说,他们的世界就那么大,他们遇到的麻烦事,足以让他们的世界为之崩塌。

母亲与保姆两个人围着她弟弟打转的一幕对秋月刺激得有些深,似乎母亲从来没有这么紧张过她,哪怕她小的时候生病,她也只是淡淡地看了两眼,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在她的记忆里,母亲从来没有为她换过一次衣服,洗过一次澡。

秋月有些羡慕地望着弟弟,后者不停咯咯笑着,那么欢乐,那么无忧无虑。以前秋月看到弟弟这样,只会觉得他天真可爱,但是现在,她很讨厌弟弟笑起来更加漂亮的脸蛋。

秋月从来只会微笑,不论多高兴的事,她从来没有放肆大笑过,只因为在她五岁时,奶奶说她大笑时,本就不算好看的五官挤在一起,活像个大猩猩,自那之后严厉禁止她再大笑,仿佛带了层面具般,秋月只会微笑了,那笑容端庄得不得了,却也同样假得可怕。

晚上,一家人吃饭的时候,父母一直很好地照顾弟弟,他碗里的菜总是夹得很及时,每每他吃完,都会被第一时间补充上。而自己,除了父亲好心地给自己夹了块猪耳朵外,没有再关心她吃没吃好。一顿饭吃完,那块上面沾着香菜的猪耳朵都被完整地留在碗里,秋月碰都没碰。

没有对比,大抵就不会有伤害。没有弟弟,秋月大约会觉得父母就是这样的性情,冷淡,不擅言谈,但却依然会爱她。父母爱自己的孩子,不是应当应份的吗?可是看着弟弟,秋月才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过去十四年的人生,到底都缺少些什么。

过两天就是她十四周岁的生日了,她有些期待,因为这个暑假算得上是他们一家四口相片最融洽的一个暑假了,秋月甚至都培养出了一些归属感,她希望回头能说服奶奶,让她转回家旁边的学校上初中,毕竟家乡的中学教学质量无论如何也不能跟市里比,她在个乡中学拿个优秀没什么了不起,总也得需要出来见见世面才好。

上一次过生日时,父亲需要加班,母亲跟她有些相对无言,弟弟还小,流着口水坐在儿童椅里咯咯笑个不停,守着个美味的大蛋糕,母女两人有些意兴阑珊,匆匆不过半个小时,生日晚宴便散了。不知道这一次,会不会有些不一样。

两天时间一闪而过,秋月很快发现,她这个生日,很不一样。

头天晚上,弟弟发起了烧,母亲一夜没合眼地看着弟弟,秋月一直默默陪着,在旁边递水递物,可是母亲一直没有说话,对秋月爱搭不理的,甚至有几次因又困又累,还对着秋月发起了脾气:“要不是你不懂事,带着这么小的孩子跑出去一玩半下午,出得一身汗回来,他一向身体好的,怎么可能突然发高烧?小孩子发烧最危险,度数太高一直不下来,会烧坏脑子的不知道吗?”

母亲的数落一字一句砸在秋月的心头,前几天小花园里陌生邻居的闲话又一次回荡在她有心头。哪怕她每年的寒暑假都回来小住,可是四邻居然没有一个人知道她的存在。哪怕邻里之间的关系因着一张铁门而淡漠许多,也不至于连基本情况都不清楚,他们不知道她,便只有一种可能:父母从来不在外人面前谈论他们有个女儿的事实!

她有那么让他们觉得多余吗?

一夜未眠,秋月红着一双眼睛,坐在桌边吃早餐的时候便睡着了,她还太年幼,熬夜并不适合她,等她醒来,已经是下午,家里空无一人,厨房里没有食物,她饿了,而她不会做饭。

一直又到深夜,没人回来,家里一片漆黑,而秋月就一直坐到客厅里等着有人回来,小小的少女,对黑暗总是有着本能的恐惧,家里的人不知道去了哪里去了,她仿佛被世界遗忘。

今天是她的生日,没有祝福,没有陪伴,甚至没有晚饭。她就一直呆呆地坐在客厅里,直到墙上挂着的钟突然响起。

秋月一直讨厌家里的这个老挂钟,每每夜晚睡得正香的时候,它的一声响在寂静的半夜显得那么惊天动地。可是今天,当它响起时,秋月突然笑了。

她十四岁的生日,便在昏睡与家人无视中度过了。按照古代的计算方法,她虚岁十五,是及笄的大日子,会有盛大的宴会,亲朋都会过来观礼,而她,什么都没有,在黑暗中度过本应属于她的荣光日子。

她胡乱在沙发上睡着,直到天光大亮被饿醒,刚想出去吃点东西,家里才终于回来人。

弟弟的病没什么大碍了,父亲,母亲,保姆,弟弟,都回来了,所有人的脸上都是疲惫外加欣慰,分外轻松。

母亲见到她双眼红肿、头发散乱、衣衫褶皱的样子很是意外,虽然母亲掩饰得快,但秋月还是从母亲的眼中看到了一闪而过的厌恶不喜。

没人问她昨天过得好不好,更不可能有人还记得她的生日,她跟他们擦肩而过时,他们都忙着安顿弟弟。

比较

连秋月自己都不知道,她是什么对弟弟动了杀心的。她也曾真心爱过他,那么软软小小的一团,抱在别人怀里一直在哭,到了她怀里却突然笑了,那纯净的婴儿的微笑,让她的心都甜化了。

可是,十四岁的她站在自家客厅里,三个大人没有人在意她,一切的一切都是围着弟弟转的,仿佛她在这个家里是多余的一样。

那也是她的父母!这也是她的家!她不允许自己的存在感被无限压缩,她才应该是这个家的中心!她那么拼命地想要变得优秀,变得完美,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凭什么弟弟凭着一张惹桃花的漂亮脸蛋就能让她所有的努力化为流水???

这不公平!

毁掉!一定要毁掉!不然再等弟弟大一点,恐怕这个家里再也没有她的位置了!

家里人在医院折腾了一天,到家后全都洗洗各回各屋睡觉去了。秋月默不作声地出去吃了点东西,觉得精神些了,便回了家洗了澡,换身干净衣服,轻声轻脚溜进婴儿房,将弟弟抱出来。

因为前两天一场病,弟弟有些蔫蔫的,感觉到有人抱他,只略抬了抬眼皮,发现是个熟人,便靠在姐姐的怀里安心睡去。

秋月有些不忍心,弟弟对自己还很是依恋,丝毫不知道这个平素最亲近的人之一,现在一心一意想着要他的命,他什么都不懂,那么小。

按照她原来的计划,是带着弟弟上顶楼,然后再把她扔下去的。十三楼的高度,要个两岁娃娃命,没有悬念。

可是后来秋月想,人从高空坠下,掉在水泥地面上,摔得支离破碎的样子,实在太丑。弟弟这么漂亮,哪怕她容不下他继续干扰着她的生活,却也不愿意看他死无全尸的样子,到底是亲弟弟,血脉相连。

思前想后,秋月将弟弟放回床上,拿起他的小枕头,捂在他脸上。弟弟很乖,没哭没闹,只睁着双大眼睛望着不断盖向他面部的枕头,直到被捂住了,呼吸不上来,才蹬着他的小短腿,四肢不停地动。

秋月闭上眼睛,不忍看弟弟挣扎,手上的力度一丝不减,直到感觉再无动静,才睁开眼睛。小小的婴孩一动不动,大眼睛里泛着点点红光,就这么在自己信任的姐姐手里,结束了他短暂的生命!

原来杀人这么容易!秋月微微有些诧异,她的内心毫无波澜,静静坐在弟弟身边,等待家里大人苏醒,她迫切地想要看一看,父母是什么反应。

如果真的手心手背都是肉,当手心的肉割掉了手背上的肉时,他们会如何做呢?到底是她这个长相平平、从小到大不在他们身边的女儿重要,还是漂亮得不像话,从出生那天起一直享受父母疼爱,是父母掌上明珠的弟弟更重要。

现在,天平已经摆上了,她站在上面,等待父母的最终选择。

一家人母亲最先醒过来,在秋月动手后不过十分钟,母亲就进来了弟弟的房间。或许是母子连心吧,这几天因为儿子生病,母亲一直没能好好休息,哪怕现在儿子没有大碍了,她也睡得不踏实,睡梦中总听到儿子叫妈妈的声音,她一个激灵就醒了过来,直奔儿子的房间。

一进门,看到秋月,母亲愣了一下,女儿真的太懂事了,知道父母累了,还知道主动过来陪着弟弟,多有教养的孩子。

还没容得她表扬表扬秋月,只见女儿听到动静,转过头来看到是她进了门,女儿突然笑了,不是以往那种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假腥腥的微笑,而是大笑出声。母亲有些不高兴,弟弟还需要休息,怎么能大声喧哗,亏她刚刚还觉得女儿懂事了。

“你小声点,别吵到你弟弟睡觉。”母亲出声训斥。

秋月笑得眼泪都掉下来了:“没事,弟弟再也不怕吵了。哈哈,再也不怕了。不信你看。”秋月故意凑到弟弟耳朵边大喊一声,后者当然没有任何反应。

母亲这才发现不对,她一把拽开秋月,扑到儿子身上,轻轻推了一下,没有反应,又用力晃了几下,还是没反应,她颤抖着将手放到儿子的鼻子底下,没有呼吸!!!

一瞬间,母亲觉得浑身发凉,她抱起儿子就想往外冲。

秋月挡住了她的去路:“妈,别忙活了。他已经死了。我亲手捂死的。用这个枕头。”她说完,脸上又恢复了从前的和善温婉,但是看在母亲的眼里,秋月仿佛从地狱里钻出来的恶魔一样!

母亲吼着父亲的名字,将他从沉睡中唤醒,两个人围着儿子哭得老泪纵横,看向秋月的眼神都带着恐惧,仍然无法相信看起来善良懂事的女儿是怎么对着个小婴孩下狠手的。

最后,从不在家吸烟的父亲一根接一根整整抽完了一盒烟,看了一眼哭成泪人的妻子,又看了看淡定得仿佛杀了人的不是她一样的女儿,还是在旁边不知所措的保姆,掏出电话,拨打了110报了警。

秋月从头到尾表现得相当平静,而且相当配合,在警察来了之后,她很顺从地跟着回了公安局,一字一句将自己的所作所为交代个彻底,不哭不闹,只问自己会判多少年。

她稍微懂一点法,有点后悔自己为什么没能早两天动手,过了十四周岁了,杀人这么恶劣的刑事犯罪,她必须得承担责任了,如果早两天,在过生日之间,她甚至不需要坐一天牢,失算,真是太失算了。

不过后悔也晚了,做了就是做了,秋月是个敢做敢当的孩子,反正死不了,她就不怕。

最终,秋月被扔进了少管所,只判了四年,到18岁生日时,她美好的人生,还在前面等她。不会有人知道这段过往。

她知道,只判这么轻,有父母的努力在里面,她是他们唯一的女儿了,他们怎么可能会不救她?她就知道,她是那么重要,父母绝不会放弃她。

无悔

与秋月的谈话让文沫觉得心情都沉重了几分。

她的成长平顺,要风得风,在有了弟弟后也一度是个知心好姐姐,是什么让她走上了亲手弑弟的犯罪道路?

在二胎时代的中国,像秋月的极端个案也许不多,但是享受惯了独生子女待遇的大孩子在家庭中迎来了新生命后,都会出现或多或少的心理问题,在心理学上,还有个专属名词,叫同胞竞争。

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相处是很微妙的。父亲母亲只是两个人,他们的精力与爱护是有限的,一个孩子能享受到的关怀与两个甚至更多的孩子得到的肯定不一样,再加上父母对孩子肯定有一定的偏好,或偏向男孩,或偏向小的,如果赶上姐弟这种被戏称为“地狱模式”的二孩家庭,父母再一味忽视姐姐,就很容易出问题。

秋月可以算个特殊案例,她在奶奶家是小公主,得宠非常,可是奶奶教育方式没能让她成长为真正平和、包容的淑女,反而让她一味追求美貌,追求完美,她身上所有的缺点都被她巧妙地隐藏在了一张微笑的面具之后,她认为,只要她表现得足够优秀,就理所应当得到所有的喜欢。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秋月是孤独的,她没有真心疼爱她的亲人,没有真心实意合得来的朋友,她一天天把自己捧到了高处不胜寒的位置。

奶奶的特殊照顾让所有的亲戚对她敬而远之,常年不在父母身边又让她缺失家庭温暖,她内心的空虚迫使她不断成长,不断完善,不断需要别人的表扬和注意,她随时随地都希望自己能成为焦点。可是地球从不会围着某一个人转,秋月自然是人不是太阳,更没可能让所有人都围着她转,她心理失衡是早晚的事。

当她心理失衡的契机出现,父母又没做任何积极有效的方式去在意她的感受,悲剧便随之发生了。说句悲观的话,秋月的父母以后再有其他孩子,只要他们没将大女儿捧在至高无上的位置,悲剧还会一再发生。

不过,唯一不同的是,到那个时候,她的父母意识到自己的女儿真的有很大的问题,恐怕秋月不会再幸运地只坐四年少管所便能摆平一条人命了。她年纪不小,在少管所的日子也不会多了,而且这三年多关下来,她似乎并没有认为自己做得有哪里错,哪怕跟文沫的谈话过程中,她谈及自己杀害弟弟的过程,都是兴奋多于悔恨的,并且她直言不诲,她不后悔。想在短时间内让她转变,文沫自认不是神仙。如果有可能,她甚至不同意将秋月放回社会,但她什么也做不了,只能等着秋月下一次再触犯国法,赔掉一条性命,又或者,走进社会,离开家庭。我们对待陌生人的容忍度总是比家人要高得多的,吃些亏,也许以秋月的聪明,会最终明白过来,只能我们融入社会,不可能社会来迁就我们。但愿,但愿她可以是后者。

文沫第二个谈话对象,是主动来找她的。男孩今年17岁,我们暂且称他为小强吧,用他的话说,他就像小强一样,生命力顽强。他刚刚关进来一个月,在这儿也呆不了多久,便要去监狱服刑了。

小强像他这个年纪的所有大男孩一样,很健谈,喜爱足球,爱看国外的动作大片,对数理化头疼不已,他身材瘦削,一双小眼睛总喜欢眯着,看起来像一直笑的样子,挺讨人喜欢的,但这种类型的罪犯,却是各个监狱最不耻的。他会被关进来,是因为奸杀了两个不满10岁的女孩,手段之残忍血腥,是看着他本人无论如何都联系不上的。

文沫有些担心他以后在监狱里的日子会过得有多凄惨,虽然他的罪行本身并不值得同情,但毕竟才是17岁的大男孩,他的人生,也已经没有未来了。出于长者对年幼者的普遍爱护,她还是忍不住替他操上一份心。

小强人如其名,据他自己说,他能活着被他妈生下来,其实就挺不容易。20世纪的尾巴尖上,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并没有现今这么宽松,穷的叮当响的他家在他之前已经有了两个姐姐,哪怕在农村,他们家理论上也不能生三胎的。

最一开始知道怀孕,他妈就有点不想要,因为养两个孩子就已经差点让他们吃不上饭,再添一张嘴,这个家怕是要饿死人了,而且被镇计生办的人知道,肯定会拉去做人流的,早晚都要被流掉的孩子,还不如趁着月份小自己动手,买点药吃了,还能少受点罪。

但是他爸不干,小强的父亲,我们称呼他老强吧,是个重男轻女的典型代表,别看家里边穷得不行,满脑子都是封建思想,在家里,他就是土皇帝,一心想要个儿子的他怎么能允许自己的老婆把刚怀上的孩子流掉,他阻止老婆的办法,就是将她打个半死,躺在床上动弹不得,当然没办法去镇卫生院开药打胎了,也不想想,母体受创严重,孩子万一保不住怎么办。

所幸也是小强命大,他妈头破血流一度昏迷不醒都他都坚挺地长在妈妈肚子里,到了四个月上,他妈更是连家门都不敢出,怕被抓去卫生院引产。可是偏偏怕什么来什么,不知道村子里来他家看到她大着肚子的人谁嘴快告的密,六个月的时候,某天半夜,她被计生办的堵在家里,想要强行拉去卫生院流孩子。别看老强平时在家里人五人六的,威风得很,有外人在时很是怂人一个,面对着镇里的干部,连屁都不敢放一个,只把两个又脏又瘦跟猴子似的闺女拎到众人跟前,一脚一个踹倒,让她们给干部们磕头,真真往地面上咚咚磕那种,小孩子家家的,那么个可怜兮兮的样子,头上没一会就青了,继而破皮流血,谁也不是铁石心肠,见不得小孩子受这罪,只得偃旗息鼓打道回府。

再三个月,小强呱呱坠地,老强一看,嘿,这回终于是个带把的大胖儿子,他终于有后了。

言传身教

与他的两个姐姐相比,小强无疑是幸福的,他总是穿得干净体面,有好吃的也紧着他吃,他从小到大,父亲对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女人是比男人低一等的人,她们的存在就是为了服务男人的。

所以与其说小强有两个姐姐,倒不如说是有两个伺候得他十分周到的姐姐,可是他还是讨厌这两个姐姐,因为她们总是穿得破破烂烂,浑身上下脏兮兮的,而且看人的时候低着头,眼睛上挑,斜斜地偷看,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猥琐,看看别人家的漂亮姐姐,再看看家里这两个有碍观瞻的货色,小强觉得一阵阵肝疼。

才几岁的孩子,做起事来也恶毒得可以,他时常跟父亲告姐姐们的刁状,然后坐在院子里拍手叫好地欣赏着父亲将她们打个半死的模样,彼时他并不知道什么叫残忍,甚至因为姐姐越来越温顺,越来越沉默而觉得颇有成就感。

便是连自己的生身之母,小强也并未放在眼里。

父亲是个浑人,母亲又过于卑弱,过门连生两个女儿,让她自觉在丈夫面前抬不起头来,农村人总是有些生儿子情节的,以前是为了自家农活有人做,不至于在被人欺负的时候无人出头,后来,大概就是在意别人的看法,总认为没儿子的人家是上辈子做了缺德事,风气如此,不是一个女人的力量就能改变得了的。母亲的命不好,娘家就不太看重女娃儿,拼命要不菲的彩礼,净身打发出门便真的当这女儿是泼出去的水,过得好坏再不理会,婆家丈夫是这么个货色,以往婆婆活着的时候,尽管自己也是个女人,却还是在言谈中把女人贬得一无是处,看不起自己的儿媳妇,连带着,眼里压根没有两个孙女,用她的话说,都是赔钱货。

长期被压迫,被贬低,时时生活在这种环境中,从小到大没有见识过别的活法,大概所谓的抗之心是根本生不出来的,习惯是很可怕的东西,会让人屈从于所有的不公平,会认同于这就是自己应该过的日子。

所以母亲对父亲从来没有生起过反抗的念头,逆来顺受了这许多年。父母的相处模式自然会影响到孩子的三观,在小强看来,夫妻就应该是像父母这样的,父亲有绝对的权威,说一不二,母亲必须服从,但有不从,打一顿也就从了,女人嘛,就应该是为男人服务的,不然花大价钱讨个老婆回来,还能是供起来烧高香的吗?

所以父亲会在喝醉了之后没有任何原因痛打母亲,母亲只会低低地哭泣,第二天带着满身伤痕继续起来操持家务,所以父亲会不分任何场合,只要他想,便将母亲抓来,像狗一样趴着,任由父亲在她身上无为欲为,哪怕她的孩子就在一旁看着她,她也只是羞愧地捂着脸,极力遮着自己身上的隐私部位,还是不敢反抗,时不时得配合着呻吟几声。

到得小强长到十五岁,两个姐姐前前后后被父亲卖了个好价钱。虽然在小强看来,两个姐姐一无是处,但是父亲虽然浑,却从来不做赔本买卖,很是在女儿到了可以结婚的年岁之后给她们些好吃好喝的东西,又买了几身花里胡哨的衣服让她们打扮打扮,大约是父母长得都算不丑吧,两个姐姐洗干净脸,再梳整齐常年乱蓬蓬的头发,褪掉油腻的烟火气,竟也十分能看。

他们家的事,左近的村民都是知晓的。他们这里虽然重男轻女,对外嫁的女儿更是半点忙都不会帮,但也有个好处,那就是家里也不会因为有事去麻烦外嫁女,女儿一旦出嫁,生死不相关,所以哪怕老强要的价码高了些,看在两个姐姐长得不错,手脚又麻利,以后更不会有娘家拖累的份上,还是很容易就卖出去了。

要想富,卖女儿。穷得叮当响的家里,因为前前后后的两份丰厚财礼,以及家里少了两张吃饭的嘴,竟也渐渐好过起来。老强有一天喝多了,拉着小强的手说,家里这一切以后都是你的,你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再给你娶个媳妇,就齐活了。

媳妇是什么?像母亲之于父亲那样吧?十五岁的少年,正是对于女性开始好奇的年纪,自然对自己的未来媳妇期待无比。

小强上的镇中,X市的经济也就那样,全省排名不前不后,小强所在的县是X市最穷的县,所在的镇又是县里最穷的镇。穷乡僻壤,自然没有好老师愿意来,教学质量可想而知,在这里上学的孩子,要么家里真穷,实在没能力交上一笔高昂的借读费去更好的学校读书,又不甘心高中都不再上,要么家里对教育并不重视,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父辈上学就没上出什么明堂来,还指望着儿女有多少出息,花那冤枉钱干嘛,他们存点钱真心不容易,还有极特殊的像小强这种,他爸在接受教育方面也是偏心得彻底,两个女儿读完九年义务教育便回家做活,哪怕二女儿成绩非常好,县教育局亲自打到家来,给了免费读高中的名额都没能说动固执的老头,但是儿子想要读,便是学得狗屁不是,他也一定要供的。女儿是给别人养的,儿子却是自己的。

小强的学习成绩烂得可以,出去借读也读不出名堂,还不如在家附近随便上上,同学都熟,整日混在一起多少年了,日子别提多逍遥。

这天,早上第一节课,数学。所有学科中,小强的数学成绩是最烂的,虽然其它的也没见好到哪去,却哪一科都比不上数学,那真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连数学老师都早就放弃了他,平白浪费精力不说,小强真是个烂泥扶不上墙的。

所以只要上数学课,小强必是坐到最后一排跟他最好的朋友虎子混在一起的,他们倒也乖觉,自己不学,却并不捣乱,只小声凑到一起嘀嘀咕咕,老师对此睁只眼闭只眼,相安无事。

优越感

小强跟虎子是从光着屁股就一起长起来的,一个村子里混的发小,彼时小强家里穷得叮当响的时候,哪怕老强对这老儿子再偏心,家里的条件摆在那里,想要给儿子什么都最好的也不现实,哪怕小强身上的衣服已经比两个姐姐不知道好了多少倍了,放在村子里其他家境尚可以的人眼里,还是跟个小叫花子似的邋遢,可想而知,哪个家长也不会愿意自家孩子跟这样的小孩混在一起,所以小强在那些年里一直有些孤独。

虎子是为数不多会背着家长跑来找小强玩的,而且还会偷偷带上家里的一些零食给小强吃,所以长大后,小强与虎子的感情可谓情比金坚,别看小强身形偏瘦,斯斯文文的样子,只要是有人欺负虎子,他绝对是第一个扑上前去将对方揍得满地找牙的那个。谁让现在他比虎子要高呢,理所当然轮到他保护虎子了。

上学的日子很无聊,尤其是上了高一之后,小强每天都有种坐在教室里听天书的感觉,可是他才十五岁,外出打工都没人要,只得在学校里继续混着,有些后悔自己当初怎么就脑子一抽看着比自己大两岁的虎子去上学,也要死要活跟着一起去了呢,还一上就这么多年。他不是没想过退学先在家里晃一段时间,但是虎子却是哪怕听不懂也愿意上学的好孩子,他少不得只得舍命陪了君子,好在两人也算难兄难弟有人陪伴,看在他们不惹事生非的分上,老师也不大管他们,上学的日子也就没有那么难熬了。

这一天,数学课,虎子神神秘秘地拿出本包着皮的“语文书”递给他,小强有些不解,虽然他们这十几年来都是地道的中国人,可是在语文这门学科上却根本没有任何优势可言,书上的字分开每一个基本都算勉强认识,可是合到一起到底是说什么,对他来说跟五百只鸭子呱呱叫没本质区别,反正他都听不懂,虎子比自己,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会拿语文书出来看?小强忍不住扭头看了看窗外,太阳是打东边升起来的啊。

虎子一脸暧昧外加揶揄,将书放到桌洞里,打开,然后很满意地看到小强的脸瞬间变得通红。哈哈,童子鸡真可爱!

虎子压根没有理会小强的满身不自在,做为大上两岁,又从小生活在性知识并不算很被忌讳的小村子里的半大男孩,虎子早在一年前就有过性经历了,那美妙滋味,是他十七年的人生中最值得回味的,现在他跟那女孩还保持着友好来往,时不时便找机会再次回味。他不止一次向小强描述过,不过学渣一样的他言语匮乏,说来说去都不那么精彩,索性这次直接来点刺激的给小强看。

这本书绝对不适合性经历一片空白的人,因为它并不完全是本教育用丛书,而是带着血腥与暴力色彩的重口味,村子里边连个网吧都没有,因为地处偏远,通网络的家庭也没有几户,便是连手机信号都得真正的移动电话移动打,断线听不清楚是常事,至于4G网,还是别做梦了,因此这些对性好奇且饥渴的男孩们只能靠着口耳相传以及亲身实践才能获得少得可怜的体验机会,这本书看其发黄程度和边上泛起的毛边就可以知道年事不低,算得上是村子里为数不多的“镇馆之宝”,要不是为了小强,虎子才不会费大力气把它弄来了。

小强一边难为情,一边又好奇得死,虎子这样的才算是男人,自己却一直处于童子鸡的尴尬阶段,他对女人又怎么可能不渴望,事实上,这一年来,他做了好多次朦胧的春梦,梦里的女人也不是陌生人,正是他们班为数不多女老师之一。

但是小强为自己居然会对自己的老师产生性幻想的心理觉得很耻辱。一方面,是父亲在他耳边十几年不厌其烦地灌输着女人天生低男人一等、她们的存在就是服务男人的言论,让他潜意识里认同父亲,女人算什么东西,她们比自己低一等,便是生下了他的母亲,在他眼里的份量也没多少,还不是任父亲打骂呼喝,兴致既起,她就得像条狗一样在父亲身下屈从,毫无尊严,自己怎么会对低等的女人产生喜爱之情呢,便是想了,也只是征服,是绝对优势的压倒;另一方面,是这位教他们英语的王老师今年已经三十七岁,徐娘半老,便是她的女儿都已经十一岁了,肯定是被她男人操过不知道多少次的,他怎么可能会捡人破鞋,喜欢上这么个老女人。

可是小强在连续梦到王老师两回后,他在她的课上便再也不能像以前那么自在了,他努力想要跟上王老师讲课的内容,希望至少在她的课上,自己表现得别再那么差劲。可是连自己的母语都学得一塌糊涂,更别提别扭的26个字母了,可真真是拆开的字母都认识,合在一起的单词他不认识它,它也不认识他了。

小强很是沮丧,王老师自来上课连正眼都不给最后一排的小强一眼的,哪怕所有的老师对他的态度都差不多,他还是忍不住生起了闷气,尤其是,在他表现出强烈的想要学习的愿望,甚至是明里暗里地用言语来刺激王老师,有些很是露骨地表达他想跟王老师上床的意愿之后,王老师非但没有感激涕零跪在他腿边唱征服,还直接告到了教导主任那里,让他写检讨写得想吐,连累着老强也来学校了好几趟,以后上英语课更是直接把小强赶出去。

朦胧的爱恋立刻变成满心愤恨,面对着老强恨铁不成钢鄙视的脸,小强再也没有办法淡定,他知道,他的父亲一定是看不起他的,连个老女人都搞不定,给家里丢人了,看看他父亲在家里说一不二,对母亲拥有绝对的权威,再看看自己,小强一怒之下,再不去上学,偷拿了家里的一些钱,跑去X市,发誓要混出个模样来!

初落脚

初到大城市,小强看什么都新鲜,他喜欢街上人穿着的光鲜靓丽的衣服,喜欢他们用的既轻巧又实用的手机,喜欢各式各样他见都没见过的美食,喜欢LED显示屏前婀娜多姿的美女,喜欢一切一切的纸醉金迷。

以往十五年的人生,小强觉得自己真是白过了。他不明白为什么仅仅隔了不到一百公里,两个小时的车程,便有一群人在他仍然发愁没的吃穿的时候,这么的......穷奢极欲!

他想要这样的生活,那个贫穷落后的小山村,那双上不得台面的父母,他通通不想要了。

大约每一个外来人都有迫切想要融入新环境的心理,小强自然不例外,他爱这座城市的一切,因为一切都看起来那么美好那么享受,他迫不及待地想要享受。

只有一个小小的问题:他没有钱。以前的他得眼皮子有多浅,会认为区区五百块就是难得的巨款了,他可是看到来着,在今天白天他闲晃打发时间那条街上,便是随便一家不起眼的小店,摆在橱窗里的衣服上挂着的吊牌,都比他全部的身家来得更高。

躺在一间小得不能再小的破旅馆里,小强第一次失眠了,他没那么好的命,生来就在一个富足的家庭,如果没有比较,他大约也不会发现自己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而且一过就是十五年,他自己对此还曾沾沾自喜过,就因为裤裆里多出二两肉,他得以比两个姐姐体面得多,被好吃好喝得养大,自认为老子天下第一。可是现在再看看,住进旅馆的时候,哪怕这小旅馆破得估计除了他这样囊中羞涩的便只有耗子才会来光顾,店主仍然用怀疑的目光盯着他良久,似是认为他是想来偷东西的。不就是因为他穿得破烂点嘛,狗眼看人低的东西!

想要在一座城市里立足,住处与工作必不可少,前者给了他牺身之所,后者满足他金钱的渴望,鉴于他现在身上的钱少得可怜,再加上哪怕找到工作也没有先开工资的道理,他这少得可怜的钱还得支撑着他过一个月甚至更久。

城市里这么多人,多小强一个不多,各式各样的工作总应该有一个适合他的,他不想也不能再容许自己灰溜溜回到生他养他的那个家,自然拼了命地想要留下来,但问题是,他才15岁。

15岁,是个有些尴尬的年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法的打工年纪是16岁,也就意味着,如果哪个企业或者个人雇佣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长期稳定从事某项工作,是种违法行为,挨罚是必不可少的,虽然被查到的机率很小,执法人员也不都是闲得蛋疼盯着这些小事的,但是因为不查自然没事,一旦被查出来就会有人受牵连。工作难找,找工作的人却多,谁吃了撑的才会放弃其他合格求职者要小强这么个麻烦。

小强这时候才明白,为什么村子里结伴出门打工的叔伯哥哥们都不带他,原来不是他们嫌他小,而是外面所有招工的人都嫌他小。他有些茫然,找不到工作,他要怎么办?

三两天的劳务市场逛下来,小强越来越绝望,随着兜里的钱越来越少,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焦躁不安,就像溺水的人看到水马上就要淹过头顶,却无能为力。

最后一天。如果今天还不能找到包吃住的工作,小强就面临着必须回去的窘境,他绝望地一遍遍游走于各大招聘市场,一次次听着被人委婉拒绝的话语,他又渴又饿,却不舍得花钱买个最便宜的面包。

真的很不甘心啊!

就在他已经绝望得想要认命的时候,被路过的某小吃店老板捡了回家。老板姓唐,也是多年前从外地来到X市打拼的,从一无所有奋斗到今天站稳脚跟,其中艰辛不足为外人道也。小强那天呆坐在路边的样子,像极了他第一次创业失败身无分文时的样子,那个时候,有人拉了他一把,给了他住的地方和一份虽然收入不多,却能保证他继续生存下去的工作。

所以在唐老板看到小强的第一眼,他就有一种强烈地想要帮助他的意愿,这份意愿哪怕在得知小强年纪偏小后也没改变,不就是岁数小了几个月嘛,如果真的点背碰到有人检查,直接说小强是他家亲戚,不上学了过来帮帮忙就行了,法律没有哪条规定不让亲戚帮忙吧,他就赌执法人员绝对不会无聊地去查他们家庞大的家族图谱了。

当天晚上,小强吃掉了唐老板下给他的一大海碗面,打着饱嗝躺在打烊后用桌子拼起来的临时床铺上,心里前所未有地平静,总算是安顿下来,不会害怕流落街头了,唯一稍显美中不足的,就是唐老板的那个老婆看他的样子,有着毫不掩饰的嫌恶。

同样是当天晚上,唐老板夫妻两个躺在床上,老板娘便忍不住抱怨:“你说你,店里忙不过来,你招个小工来本是理所应当,但你看那孩子细胳膊细腿的,今天一下午的表现又不像是个在家里总干活的,连两碗面端着都费劲,还能指望他干些什么?你招这么个货色回来,到底是帮忙还是添乱?”

唐老板好脾气地劝着妻子:“唉呀,他还是个孩子呢,出来讨口饭吃不容易,我问过他了,人才市场晃了好几天都没有人要他,我这不也是看他可怜嘛。”

“他可怜?咱们不可怜?现在房租涨、肉价涨、水电涨,什么都涨,现在又多个人开支!咱们这附近新开了好几家小吃店,每天来的客人都比以前少了好些,再这么下去,咱们这本就没什么技术含量的店眼瞅着让人挤黄了,别说他了,就是咱们可能都得没饭吃。你发慈悲是你的事,坑死了一家可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唉呀,这么多年什么风风雨雨都过来了,你就少操点没用的心,我心里有数。这孩子怪可怜的,我既带他回来,总不能才过一天就赶他出去吧?且先看看,好歹让他干满一个月再说。你呀,他可比咱家贝贝大不了几岁,还是个孩子呢。睡吧睡吧,明儿还得早起呢。”

老板娘还想说什么,看着丈夫疲惫的脸,终是吞回了肚子里,默不作声地躺在床上,心想且先给个机会,若真是个不好的,丈夫不好直接赶走,她多刺激几回,想来年轻人脸皮薄,到时候他自己走了,大家都落个清净。

畸形三观

小强兴奋地躺在硬木板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直到天蒙蒙亮才好不容易闭一闭眼睛,直觉得自己闭上眼睛还没有五分钟,便便一阵大力晃醒,睡眼惺忪间看到的就是老板娘一张让人倒尽胃口的胖脸。

“要死了!都几点了还不起?你以为你是到我家来做少爷来的,等着人伺候你梳洗穿衣是怎的?”老板娘昨天也是在床上像烙饼一样翻了半天才睡着,起来挂上两个重重的黑眼圈,本想今天不过来多睡会,但到底心疼自家男人,怕他一个人真累出个好歹。

做餐饮生意的大多辛苦,尤其像他们这种夫妻小店,一日三餐都供应的,更是从五更天忙到月西沉,一年到头也就过年有几天闲时候,睡眠不足已经算不得什么问题,早就习惯了。

但是长时间睡得极少,铁打的身体也受不了,不过是为了辛苦讨生活,没办法罢了。此时自己硬撑着眼皮打架起来做生意,却见自家刚刚雇的伙计睡得却这么香甜,还发出阵阵鼾声,本来因为没睡醒心里就有些气,对着同样辛苦的丈夫自然发不出来,对着这么个不懂事、她一开始就没想要的伙计,自是再也不想控制自己,将晕头晕脑的小强骂个狗血淋头。

刚找到工作,好容易看到能在大城市呆下去的一线生机,小强自然珍惜,虽然谁大早上还没睡醒的时候被人喷了一脸吐沫都不会开心,但是人在屋檐下,他就是再骄傲也得低头,不过对着老板娘——他从小到大的生活观念里天然因为是个女人而比自己低一等的存在,道歉的话是怎么也说不出来。

一个本来就气不打一处来,诚心想要找茬,一个认为眼前的人没资格教训他,死不认错,只听得老板娘一声高过一声的骂人声,在清晨寂静的街道上格外引人注目。

唐老板一阵头疼,他怎么忘了自家婆娘的性子了。虽然本身人没什么坏心,却是个最相信人之初性本恶的,对陌生人总是有着过于强烈的戒心,如果小强是她自己看到带回来的也就罢了,说不得还得同情同情正应该上学的年纪的孩子跑出来讨生活,但是没过她老人家的法眼,自己擅自带回来的,她一百个看上才正常。夫妻两个同甘共苦这么多年过来,再因为个外人伤了和气可就不值当了。

他忙不迭得过去劝开,一个是自己相濡以沫多年的妻子,一个是昨天才刚认识的陌生人,唐老板会帮谁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他沉着脸过去,站在小强面前,小强对唐老板其实还是有感激之情的,他分得清好歹,知道如果不是因为唐老板,他现在早就已经坐在回家的大巴车上了,灰溜溜地回到穷山沟可不是他想要的。

还没来得及挤出个笑脸,唐老板便接过妻子的话头,也开始骂他,把小强骂得有点懵,接着他看到了差点让他眼珠子掉出来的一幕,只见唐老板骂他的时候疾风厉色,转到跟自己妻子说话,那叫一个和风细雨,甚至有点做小伏低。

这不科学!身为一个男人,天然的优势群体,怎么能向低自己一等的女人低头?!!!唐老板简直给他们男人丢脸!小强气急败坏地想要拂袖离去,却不得不悲哀地发现,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如果他胆敢就这么走了,怕是除非去乞讨,否则会饿死街头。

小强捏着鼻子认了,想着先委屈委屈留在这,等有钱傍身了,再谋些别的更好的出路。

饭馆伺候人的活计小强何曾干过,相比一般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小强家穷是穷了,却对这唯一的宝贝男孩甚是溺爱,没有好吃的好穷的没办法,但是不让他干活还是做得很彻底,可以这么说,除了自己端碗吃饭,脱穿衣服,他在家根本就是油瓶子倒了都不扶的主儿,凡事有他妈和他姐姐在前头顶着呢,哪能轮得着他干活。因此一开始刚刚工作的时候很是手忙脚乱,洗碗洗得油腻腻,上菜上错桌,收拾桌子打坏碗碟,记菜单提笔忘字,总之一句话,一无是处。

老板娘气个半死,多了个伙计,他们理应能轻闲那么一丝丝,结果却一直在小强身后帮他擦屁股,忙得四脚朝天。这不,她刚收拾完地上擦碎的碗碟,一回头就看到小强自顾自坐在空座位上不知道魂游到哪个天外去了,而刚进门的一位美女客人正东张西望找店家点菜呢!她累了一上午不得闲,连口热水都没喝上,这位主儿反倒自己坐着歇着去了,也忒不会来事大劲了,半点眼力件儿都没有!

因这几天身上正不舒服,脾气见涨,老板娘热血上头,根本顾不得店里还坐着客人,直接一巴掌拍在小强头上:“你个懒鬼上身的,看不到来客人了?还坐在这儿养大爷,赶紧给我招呼人去!”

小强吃痛,回过神来,小饭馆讨生活,想正点吃饭却是别想了,第一天,小强难免不习惯,从早上忙到现在,最开始那一碗稀饭和着一个包子早消化干净了,饿得他是腿也软脚也软,闻着一屋子的饭香味,简直跟受刑似的。

再加上这么个母夜叉一样的老板娘,小强低下头拿过菜单,咬牙切齿地在心里念道,如若他有朝一日出人头地,一定不会放过这胖老板娘的!一定会让她后悔一辈子!

直到站到桌子边上,将手里的菜单递过去,小强才看清客人的样子,不禁眼有些发直。眼前这个美女,可比以前他见过的他们村里的村花还要漂亮得多,他言语匮乏,不知道要怎么来形容一个女人的美丽,直觉得怎么看都好看,只有这么好看的女人才配得上他,可以做他的媳妇。

小强虽然年纪不大,个子也算不得高,怎么看都还是个半大小子,但是半大小子也是小子,美女客人接过菜单看了一下,抬头准备告之对方自己想吃什么的时候,对上的就是小强一副色眯眯很猥琐的样子,哪怕被男人看惯了,可是如此近距离毫不掩饰的情欲却仍然让她止不住恶心!

恨意深深

胃口倒了,自然在小饭店坐下去完全没必要,但是原本的好心情被破坏,她当然更不想就这么一走了之,便冲着唐老板娘过去,刚刚她可是看到这胖女人教训这小伙计来着,怎么着也该是店里管得了事的人。

“你们这店不错嘛,用着个伙计都像是劳改放出来的,几辈子没见过女人了是怎么的?”美女只要一想起来自己刚刚被视奸了好一会,心里这气就不打一处来,说话的语气有点冲。

如果小强此时乖觉,便该收了垂涎三尺的恶心模样,装也要先装一会,可是他从来也算不得会看人脸色的人,无他,父母惯的。他还没醒过神来,怎么好看的美女突然抬头看他一眼就气冲冲的走了呢,自己可还没看够,视线不由自主地追着美女又看过来,继续流口水。

唐老板娘饿得正难受,想着先给自己整点什么吃的,当家的出去送餐还没回来,现在也算是过了饭点了,店里现在等着吃饭的客人不多,虽然自己坐一边大吃大喝看着不像,但今天早上她因为心情不好吃得少了些,累了一上午,此时就有些盯不住了。如果不是在饭馆里,饿着饿着也许就没感觉了,但是周围全是饭香,一阵阵直往鼻子里钻,那滋味,真难受。

听到美女的话,唐老板娘有些懵,什么情况?顺着美女的眼神望过去,就看到小强一副令人作呕的样子。

这一天天的就没个顺心的时候!老板娘怒发冲冠,一个箭步过去,使尽全身力气向着小强的脸上抽过去:“你摆出这么一副德行招呼客人,是诚心不想让我们这店好好开下去是怎么的?上门的客人都被你吓走了,你给我滚,不要干了,现在就滚!”一边骂,一边动手将小强往外推。老板娘又胖又壮,小强不过是个半大的孩子,被打脸上还有些回不过神来,一个不留神就被扔到了大街上,而老板娘还叉着腰怒骂他,惹得来来往往的行人朝他们这边看,有那无事闲着的,甚至特意围过来听个全场。

小强脸皮很薄,又从来没有经历过被一群人围观让人堵着骂的尴尬场面,尤其这个骂他的,还是女人。曾被他很看不起的一类人,此时对他有着绝对的权威,他连出声反抗都不能,除了把已经低下的头埋得更低,他什么也做不了。

老板娘骂得爽快,却没有看到小强低下去的头涨得通红,双眼间渐渐浮现出狠戾的神情。小强只觉得耳朵嗡嗡响,早已经听不清老板娘骂他什么,他只有一个念头:早晚有一天,会连本带利还给她!所有的屈辱,所有的伤害,全都要还给她,他要让她后悔一辈子!

在小强的认知里,女人生而卑贱,与他云泥之别。他不明白,为什么在家时,不管是他妈还是他姐姐,都活得水深火热,看他父亲和他的脸色,便是村子里他能接触到的其他人家,也断没有女人当家做主的,他以为,这是常态,原该全天下人都如是。

可是外面的世界却并不是这样。这里的女人,活得光鲜,活得高贵,活得没有哪一点不如男人,甚至有些地方还比男人要强势,颠覆性的事实明晃晃打着小强的脸,才十五岁的他不明白多少道理,自然理解不了,更加接受不了。

可是接受不了又如何?形势比人强,他便是再不平,再不甘,也不得不接受自己处在绝对劣势的事实,他想要活下去,好好活下去,今日之辱,他不受也得受,因为离了这里,他无处容身。

没有人愿意被人欺辱,哪怕他们表面上装得云淡风轻,在现实面前屈服,内心深处的恨意也只会随着时间的堆积越来越深,只等着量变引发质变的那一天......

转眼两年过去,小强已经十七岁,两年间,他从来没有回过一次家,两年了,他仍然在唐家的小吃店当个小伙计。

生活中总有些一成不变的东西,譬如唐家小店里提供的味道极不错的甜豆花,譬如唐老板娘几年如一日地看不起小强,时不时响起的喝骂。不是没想过远远地逃离这处让他窒息的地方,但是小强从小到大的小身板都有些偏单薄,体力活做不了,脑力劳动没文凭没经验谁会要他,兜兜转转,竟是这小饭馆似乎最适合他,哪怕工资少得可怜,却因为有吃有住,倒也能让他生生忍下来了,面对着老板娘一张发怒的胖脸,他竟也能心平气和地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该干嘛干嘛。

但是他心里怎么想,只有小强自己清楚,他对老板娘的积怨已经很深,他表现得越平静,心里的恨就越浓,多少次,他望着老板娘的背影只想冲上去砍死她,多少次,他晚上一个人在铺子里都想一把火将一切焚个干净。

唯一阻止他这么做的,是唐老板。这个最初捡他回来,给了他容身之所的男人,不论之后对方为了维护自己的老婆做出什么伤害他的事,他都记得,在两年前的某一天,他饿得要死可怜兮兮活像一条流浪狗一般蜷缩在门边上时,是这个有点窝囊的男人给了他最初的一顿饱饭吃。他不愿意伤害唐老板,因为他懂恩将仇报不是个好词,他也一直坚持着这条底线。

但是有些人,就是愿意做突破别人底线的事。

唐老板有个女儿,今年13岁,长得结合了父母的优点,也算是个小美人坯子,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很是动人。原本小强对这小丫头片子的印象并不深,她不大来店里,据说是她妈怕小店油烟味呛到她的宝贝闺女,再加上她上的小学是私立,离家挺远,基本住校。

不过去年9月,小丫头开始上初一了,新中学离小饭馆不远,中午便来店里吃饭,顺带在这休息会下午好直接去上课。

于是便出了之后令唐老板夫妻俩毁得肠子都青了的事,他们捶胸顿足抱着女儿的尸体哭得背过气时,恐怕心里最大的希望便是从不曾认识小强。

情窦初开

唐老板的这位独生女儿,单名一个榆字,今年刚上初一,因着从小父母娇宠,又是独女,自然性格上也有些独生子女身上常见的缺点,比如不懂得体贴别人,小小自私之类的。

父母的店子她以往真的不常来,哪怕明知道家里的一粥一饭都是这个小店挣来的,但对于一个十三岁父母又惯着的女孩子来说,仍然本能地不喜欢烟熏火燎的地方,是以她对于来自家店很有些抵触。

但是没办法,父母忙起来根本顾不得回家现给她做东西吃,天天吃别的馆子她也嫌弃重油重盐味道也不怎么样,只得捏着鼻子认了,在这地方熬上一个多小时,便能回学校了,也算歪打正着,原本不是很喜欢上学的唐榆现在对学校那是亲得不得了,连带着成绩都提高一些。

出事当天,唐榆本想着像往常一样去自家小店吃饭,却在出校门时遇到了隔壁班的亢洛。提起亢洛,可算得上他们学校的风云人物,身材高大,样貌帅气,一入校,便迷晕了全校百分之八十的女生的眼,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凭借着不错的学习成绩,出众的打篮球技术,以及不菲的身家,一跃成为本校校草,甚至连初三的学姐都堵到他们班门口递情书。但是亢洛本人却是传说中的冰山校草,对哪个女生都不假辞色,一副生人勿近的表情,生生冻住了不少少女心。

唐榆其实长得算是不错,在他们年级也算数一数二的小美女,不乏有男生对她示好,让她有些飘飘然,直到她亲眼看到亢洛。身边的追求者们与亢洛相比,一个天一个地,十几岁的孩子,正是贪好颜色的时候,对美的追求是人之常情,亢洛小小年纪就长着一张祸水脸,长得了得帅成什么样,哪怕唐榆对这么一张脸也抵抗无力。

但她胆子却小,是个惯会窝里横,在外人从来是面前很乖巧的样子,自然做不出如初三学姐堵门送情书的狂放举动,只会暗地里偷偷关注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把所有的情思写在日记上,锁进书桌里。

他们两个人甚至连话都不曾说过一句,最近的距离,不过是在学校的走廊里擦肩而过,却足以让她激动得一上午都安不下心来上课。现在,冰山校草停在她面前,而看神情却不是因着自己正好挡了他的路,而是校草有话要跟自己说。

校草有话跟自己说!不管说什么,唐榆都觉得今天是自己一生中最幸运的一天,她会记一辈子的!

亢洛不偏不倚地停在了唐榆面前,低头看着这满脸潮红,扭捏羞涩的小女孩,心底有几分不忍,却又回过头去看了看给自己出主意的朋友正对着自己挤眉弄眼,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为了以后一劳永逸,为了他初中三年能有清静日子过,给那帮没了理智的女生们树个靶子分散分散注意力,他没得选了,只能对不住这小丫头了,谁叫她从不曾表现出对自己的兴趣,又长得颇好,很容易会让那帮子人相信自己会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呢。

“你......中午有没有时间,一起吃个饭好不好?”头一回约女孩,亢洛有几分不自然,排练了许久的话说出来格外吃力,不过他倒是很满意效果,小女孩头埋得更低、脸更红了,显见害羞的不行,却仍然挤出了个蚊子哼哼般的嗯。

亢洛下定决心要做的事,自没有拖泥带水的必要,半个小时后,两人坐在学校对面一家装修很漂亮的小店,点了饮料小食坐定,谁都不知道要怎么开口。

亢洛很头疼,他没有与女孩子相处的经验,男生天生在这方面要迟钝些,如果不是自己太受欢迎,已经影响到正常的学习生活,亢洛才不会管这些小女生怎么疯呢,因此他跟个女生面对面坐在个装修有些暧昧的小店里还真是头一次,而他与唐榆是真的不熟,要不是好友提起这个人选,他压根不知道年级里有这么号人物。

唐榆整个人都是懵的,她就像做梦一样,跟着亢洛一起过来,直到两人面对面坐下,好看的俊脸停留在离她不远的桌对面,都没能让她感觉出真实。

这个世界太玄幻了,唐榆忍不住想要掐一下自己的胳膊,以确定自己真的不是在做梦。她何其好运,自己偷偷喜欢的人莫不是对自己也有意思?

两人之间沉默着,时间流逝着,唐榆最终还是鼓足勇气,向亢洛表白,从自己如何对他一见倾心,到一直偷偷暗恋,到现在能有缘面对面,她很欢喜,欢喜都想哭。

但亢洛却完全傻了。这是什么情况,明明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女孩,此时泪眼朦胧地望着她,一诉衷情,搞笑的吧?

画风突变,亢洛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恼怒,难不成全学校的女孩子都这么花痴不成,看见他就像苍蝇看到臭肉一样围着不散,便是这种文静型的,内里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他这三年,要怎么活啊?

亢洛为自己前路一片黑暗默哀,唐榆一通表白完,羞涩着等着对面的男孩也说几句情话,低着头的她并没有看到亢洛的郁闷和嫌弃,还沉浸在美好爱情即将到来的激动中。

“唐榆,你怎么跑这来了?快跟我回去。”一声叫喊打破了小店的宁静,更打破了唐榆与亢洛两人之间的沉默,亢洛扔下一句,对不起,我对你没意思后,忙不迭地拎起书包便跑,唐榆根本连阻止的时间都没有,只得眼睁睁看着他的背景远去。

美好的初恋转眼间成了泡影,唐榆心里难过得要死,一双眼睛像刀子似地刺向过来坏她好事的始作俑者小强。

“谁让你来的?”唐榆看着穿着破旧,一身油烟味的小强,气不打一处来,当即就发起了小姐脾气:“你算个什么东西,敢跑来管我的事,信不信我一句话,就让你去街要饭!哼,你给我滚!”说完,一把推开挡路的小强,急急冲出去寻亢洛,却哪里还看得到影子。

夺她清白

心中的男神曾经离自己那么近,眼中含情,在这么暧昧的小店里似是有话要对她说,原本一场美好的爱情即将展开,结果一转眼,男神跑得没了踪影,仿佛刚刚的一切都是她的幻觉。

唐榆的脸色很难看,不死心地再次四下张望,川流不息的人群里,哪里还有那个高大帅气的背影,她悲哀地想,一定是刚刚自己的大胆吓到他了,以后,怕是他会躲着自己走吧,学校里不乏胆大的女生向他表白,下场无一不是如铁达尼号撞冰山一般。

满腔的情丝因着这一场阴差阳错化做了愤怒,怒的对象不想是自己,唐榆便把所有的火气撒到了小强身上。一路走回小店,小强被唐榆骂了一路,从他的衣着到他的长相,从他平时跟她说话的态度再到他不认真工作,言语已经极尽了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所能的恶毒。跟在她身后的小强一言不发,只眯着眼望着前方少女已经慢慢突显的身材,心下盘算着,忍无可忍是不是就无需再忍,唐老板对他的不错与母女对他的不公相比,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他也是人,跟他们平等的人,不能因为一直在他们家打工就把他看着跟过去的奴隶一样,凭什么不论他做得对与错,只要他们心里有气,他就必须是撒气的对象呢?呵呵,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自尊,更有小人物的脾气。

眼见着宝贝女儿回来,老板娘忙扑过来一声声关切,唐榆借口有些饿,才从母亲的怀抱中挣扎出来,坐在角落里,眼神还有些发直。

老板娘快手快脚地做了两个女儿平时爱吃的菜,又拿出刚蒸熟的馒头递过来。小强忙了半天,也早就饿了,看着色香味十足的饭菜,忍不住吞了好几口口水,老板娘照顾好女儿,转身就朝见小强这么一副几百年没吃过东西的丢人样,照旧骂了他几句,什么饿死鬼投胎,穷酸下贱坯子之类的,因着对小强,她是三天两头喝骂,唐老板初时还管一管,认为有客人在影响不好,后来连管都懒得管了,自家婆娘长了张刀子嘴,不骂别人晚上回家就要骂他,前面有个顶缸的也好。

唐榆满脑子都是亢洛,他对她笑,他请她吃饭,他很温柔地坐在她对面,每一个细节都在她的脑海里过了不知道多少遍,心理落差太大,让她平生以来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味同嚼蜡,好不容易强塞进去半个馒头,菜都没怎么动,却是谁劝她都不再多吃一口,只神色恹恹地趴在收银台后,一门心思等着上学。下午,是无论如何都要找亢洛解释清楚的,自己不是孟浪的女孩子,家里派个小伙计来叫她也是担心她,毕竟没说一声中午没有回来,家里不放心也是正常,如果她还有机会跟亢洛在一起,一定会乖乖的,也不会让家里知道给他们制造麻烦。唯一让她忧伤的,就是不知道亢洛会不会接受她的道歉。

唐榆沉浸在自己的小心思里,十三岁的小女孩,她的世界很简单也很小,以为暗恋的男生跟她说句话就是初恋,掉头跑掉便是了不得的大事,她会烦恼这些不起眼的小事,她以为她还有漫长的人生可以挥霍,殊不知,明年的今日,就是她的死忌。

好不容易熬到差十分钟就是平时上学走的点儿,唐榆却再也坐不住,她心里装着事,又不敢让父母看出来,打了声招呼便想先走,父母有些奇怪,早过去干什么,也进不得校门,还得顶着太阳在门口站着,可是唐榆执意要走,只说自己想去买个发卡,还是顺利从店里脱身。

此时已经过了饭点,没有客人,小强便也趁两人不注意溜出门去,三两步追上唐榆,先慢慢跟着,等待时机。

每个城市里都或多或少有些烂尾楼,X市自然不例外,在小饭馆通往学校的路上,便有这么一处扎眼的地方,寸土寸金的城市里,这处烂尾楼就像被全世界遗忘一样,静静地矗立着,缺失的门洞像张着大嘴的猛兽,除了流浪汉,没有人会光顾这里。

等到唐榆走到烂尾楼附近,还没反应过来,便被人一把捂着嘴抱着往楼里跑,此时路上行人稀少,小强动作又迅速,根本没人注意有两个人从路上突然消失不见了。

唐榆身子被夹着,嘴也被捂着,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等到小强将她狠狠扔到地上,她才看清到底是谁将她掳到这又脏又偏的地方,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张嘴就骂:“好啊,小强,你是放着好日子不想过了是吧?敢欺负我,回去我就让我妈把你开除,让你到大街上讨饭去!”小强受了两年的气,哪里会还让个小丫头片子威胁住自己,黑着张脸也不说话,直接动手撕唐榆的衣服,一心只想将这漂亮的小姑娘压在身下好好欺负欺负,看唐家那死肥婆得伤心难过成什么样,哼,报复到儿女身上,才会让父母有锥心之感,他们活该!

唐榆不小了,学校里关系好的朋友里也有胆大偷吃过禁果的,自然平时她们聊天也能带出些话头,唐榆不傻,自然明白现在小强想干什么,她又哭又咬地挣扎,可小强毕竟是快要成年的男子,体力上怎么可能制服不了个十三岁的女孩,几番折腾之下,唐榆手上的衣物就被小强撕扯得差不多了,露出白花花的肉,看得小强口水直流,眼睛里冒着绿光。他从来没有过实际提枪上阵的时候,不过是躲在网吧最角落里看过几回外国动作大片,心里早就想得不行,这回看到唐榆自然恶狼扑食,半点怜惜没有,折腾了两三回,他倒是舒爽了,唐榆却狼狈不堪地躺在肮脏的地上,两条白花花的大腿上还沾着不少血迹,像条死鱼似的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嗓子哭得嘶哑,现在只能无声流泪。

自己就被这么个货色给糟蹋了!高高在上的亢洛以后真的再不会拿正眼看她了吧!唐榆万念俱灰。

小强玩得甚是开心,又往唐榆刚刚发育的胸部摸了两把,嘿嘿淫笑着:“小娘子,以后老实点,下回哥哥还让你爽一爽,嘿嘿嘿嘿,你们女人才是下贱,嘴里说着不要不要的,身体却诚实,啧啧,真紧啊,伺候得哥哥爱死你了。”他还真是艳福不浅,玩了个幼女,破了她的身子,以后少不得多来几回。一想到可以在那死肥婆的眼皮子底下玩她闺女,小强就忍不住想要大笑出声,唐家活该。

杀人灭口

被**的耻辱感总是让人永生难忘的,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才能重新塑造对男性整个族群的信任感,绝大多数的强奸受害者会在事情发生后很久都无法与男性建立正常的社会关系,她们会始终生活在戒备与不安中。更重要的是,我们这个社会,对受害者有着太多的偏见。诸如一个巴掌拍不响,自己立身正怎么会有狗跟着之类的片面言论,往往会让受害者在遭遇了身体的创伤后再遭受心灵创伤。更有些直男癌晚期患者高呼是你自己穿的少才引诱我去犯罪的,将过错往可怜的受害者身上推。放眼全世界,哪怕在较开明的西方社会,遭遇强奸后先择沉默不报案的大有人在,究其原因,多数都不愿意给自己打上受害者的标签,甚至更多考虑的是不想把自己的私生活展示出来任人品评。

以上为笔者对现今地铁中顶族频现的感慨,法律规定性骚扰是违法行为,强奸是犯罪行为,每一个女性都应该树立维护自身权益的正确观念——那就是哪怕我一丝不挂,也不能成为你强奸我的理由!这跟别人家桌子上放着一堆钱,不是你的你不能拿一个道理!

唐榆觉得全身都痛,心里更痛,对于任何一个女人来说,别管她八十还是八岁,这种遭遇大约只比要了她的命稍好那么一点吧。相好的朋友嘴里说的这种事也就一开始疼,后面会比较舒服她一点都没感觉到,她现在除了疼之外,只感觉到愤怒。

小强是个什么东西!依附着他们家过活的可怜虫,一事无成的蠢货,唐榆从来都没拿正眼看到的人!可是就是这么一个人,毁了她,听他话里的意思,以后还要缠着她!

一想到这种可能,唐榆忍不住打了个冷颤,不,绝对不能!她恼怒之下,说话不经大脑,脱口而出:“你给我等着,我这就回去告诉我妈去,看她不打死你个下流的东西!敢欺负我,哼,我要你付出代价!”她一边吼,一边从地上爬起来,想着捡捡看哪件衣服还暂时能穿,必须尽快回去告诉父母,父母一定会帮她收拾这个人渣的。

小强的笑意凝固在了嘴角。他想得太简单了,他以为,唐榆是不敢告诉任何人的,因为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失身于人,如果并非自愿,是很丢人的事,自己藏着掖着,忍气吞声任人欺负才是正理,就像他们村子里他一个一表三千里的表妹似的,被自己的堂姐夫**一直不敢声张,直到大了肚子才吐了口,最后在某个深夜偷溜出去,挂到了他们村北边的小树林里,一尸两命,她那堂姐夫什么事也没有,村子里反而到处都在传表妹如何如何不检点。难道城里的女人不一样?

如果唐榆真敢告诉唐老板夫妻,他会怎么样?小强思考了一下,在亲生女儿与小工小强之间,似乎并不难选择吧?老板娘那身板,大约能真的打死他!

小强吓得一个激灵,不行不行,绝对不能放任唐榆回家告状。他上前拽着唐榆,说了一火车皮的好话,信誓旦旦以后再不欺负她了,会对她好之类的,但唐榆恶心死小强了,现在这死人又拉着她的手不放,让唐榆生起股想吐的恶心感,狠狠甩开他去,扔下一句你等着死吧就想走。

死?小强怎么舍得,他才十七岁,他还想过好日子,日日吃香喝辣,再不用卖苦力挣钱打工,想娶个媳妇伺候他,想......

他是绝对不能有事的,那么如果唐榆一心想要将事情闹大捅出去,小强眯了眯眼睛,心里闪过一丝不舍,却还是迅速地拉回想要离开的唐榆,双手死死掐在她的脖子上,用力,再用力。

唐榆大大的眼睛瞪得更大了,她想要扒开小强卡住她脖子的手,她真的想,也真那么做了,可是她只能悲哀地任意识渐渐模糊,手脚越来越软,身体越来越不听使唤,眼前小强狰狞的脸都慢慢消失,生命的最后,她无奈吐出最后一口气,停止了挣扎。

小强一直没松手,他生怕唐榆不死,又掐了几分钟,直到胳膊实在提不起力道,才终于放手。唐榆再没有动过一下,他心里一块大石放下的同时,有些不忍看唐榆的眼睛。

人死了,之后要怎么处理呢?这处烂尾楼虽然平时没什么人来,可是就将唐榆的尸体扔在这,早晚会被人发现。到了那个时候,他要怎么办?

杀人偿命啊,这么简单的道理小强懂,他心底升起淡淡的后悔,杀了唐榆,他便真的没有退路了。

仔细回想着以前无聊在网吧看过的刑侦电影,水能破坏证据,便将唐榆的尸身整理好,在烂尾楼的角落里找了片积雨水的洼地,把尸体扔了进去,上面再盖些废弃建筑材料,又找来容器接了水,胡乱冲洗现场,将地上浅浅的几小片血迹洗干净,收拾了散乱的布料,保证现场连片衣角都没剩,再将自己用过的东西都扔进水里,匆匆逃离现场。

按照一般人作案后的思维逻辑,应该是跑得越远越好,哪怕以后东窗事发了,人都跑远了,警察想抓也有难度,多跑一日是一日。小强一开始自然第一反应也是跑得远远的,但是刚回小饭馆想偷偷拿了自己存下的工资并几件衣服就走,在遇到了老板娘后,他突然改了主意。

他想在她身边待着,看看她失了女儿之后,会有多痛苦,他想看着她伤心难过,悲痛欲绝,他恨毒了这个女人,迫不及待地想要看着她受苦受难。

人世间最大的痛苦,就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不是吗?

于是他安心地留下,哪怕因为干活动作慢了又被老板娘骂,他都没有像以前一样觉得难受,呵呵,先让你蹦哒蹦哒,有你哭的时候!

时间一分一秒过得好慢,终于熬到晚上六点半,唐榆平时放学的时间,她当然不会回来。

狐狸尾巴

往常,唐榆会先来店里,吃了晚饭,再自己回家,因为正值晚餐高峰期,生意最好,唐老板两口子谁都没时间单独回家为女儿做饭,所以哪怕唐榆不愿意也没办法。

今天,老板娘一直是边忙着手边的事,边不断地在门口张望着,十分希望女儿的身影赶快出现,不知道为什么,她隐隐有些不安。

六点半,七点,七点半,八点,一直到九点钟,唐榆始终没有出现,老板娘急得都快哭了,他们打电话报了警,警察倒是很快出现,但是十三岁的女孩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跑出去跟朋友们一起玩,偶尔忘了时间也是有的,自然不可能真把个半大孩子晚归家几个小时的事放在心上,当个正正经经的大案子来办,不然他们闹得满城风雨,孩子自己再回来可就好玩了,所以他们只是先简单做个笔录,拿了几张唐榆的照片,派个人去学校走个过场,其他人回了派出所。

没承想,这过场还真走出问题来了:唐榆的班主任说,唐榆今天下午压根没来学校!他一直试图跟唐家联系,打电话却始终没人接,毕竟是初中了,算不得小孩子,偶尔旷课,他尽到义务,实联系不上也没办法,下午他也有课,自然不可能追到唐榆家去找人,还想着等明天唐榆来了批评批评她不声不响就旷课的行为,哪想到晚上警察就上门了。

唐榆平时很乖,文文静静的小姑娘,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旷课、晚归这么久更是从来没有过的事,老板娘忍不住哭出声来,就连一开始不大重视的警察也觉得这小女孩失踪得有些蹊跷,立刻增派了人手过来。

可是唐榆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凭空就这么消失不见,自踏出自家店门,音讯全无。

从小饭馆到学校,满打满算不到两公里,以一个十三岁孩子的正常步行速度,最慢半个小时也肯定到了,一路都不算大道,两边摆着的监控设备有些根本就是吓唬人的,几个能用的要么位置不对,要么清晰度不够,都没能看到唐榆的身影。警方盯着路线两边的商店、住宅,几乎是地毯般排查过去,没有任何人注意过唐榆是否从自家门前走过,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路没路过,哪个正常人会关注。

上学的路程中没有发现,警方逐渐扩大排查范围,均没有发现,几个大路口,高清摄像头都没能捕捉到她的身影。对其社会关系的调查也没有新发现,这个女孩没有任何不妥,自己离家出走的可能性为零。

那么剩下的可能,便都不会有太好的结果,或者被人诱拐,此时很可能已经被转移出本市,准备卖到哪个不知名的深山老林;或者,已经被害。唐家并非大富大贵,不论谁拐走唐榆,目的应该不是为了钱,不然现在至少唐家也应该接到勒索电话,既然不是求财,那就只能劫色了,侵犯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依法会从严处理,最高刑可以判处死刑,凶手又怎么会留下一个可以清晰指认他的活口,怎么看,唐榆的处境都堪忧啊。

唐家夫妻两个早已经六神无主,老板娘更是一想到女儿可能的遭遇,就哭得快要背过气去了。小强安安静静地缩在角落里,低着头,不出声,看起来有些为自家老板的女儿担心的样子,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脸上,挂着多邪恶的笑容。

如果不是外面时不时晃来晃去的警察,他为自己的小命担忧,只怕此时他早就站到老板娘面前,好好欣赏一下她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脸,再狂笑几声,指着她的鼻子骂:你也有今天!不过,不急,这些还不够,他想看她更悲惨一点,他要把这些年在她那里受的气连本带利全都讨回来!他小强,并不只是谁都可以欺压的穷打工仔,敢欺负他,就要做好承担代价的准备!

哼,你们一个个平时高高在上的,凭什么?

小强有些急切地想让警察发现唐榆的尸体了。因为,他发现,哪怕看起来唐榆凶多吉少,唐老板夫妻两个竟然还在心怀希望。唔~有希望当然是好事,估计任是哪个当父母的在没有亲眼看到儿女的尸体之前都不会相信由他们创造的生命已经不在人世了,他们总是会怀着虚无的希望,日复一日希冀着。

他想看到他们万念俱灰的样子,他想看到他们的痛苦,看到他们的绝望,他想在夺走他们最重要的人的生命之后,再给他们一个最沉重的打击,这是他们欠他的。

怎么才能引导警方发现唐榆的尸体而自己还不被怀疑呢?小强简单的脑袋运转了许久都没有找到答案,然后,老天爷仿佛开眼了一般,帮了他这个忙:有几个住在烂尾楼不远处的孩子,调皮捣蛋去烂尾楼里玩捉迷藏,有个倒霉孩子好死不死地躲到了小强藏尸体的水坑边上,头一歪,正好对上唐榆死不瞑目的眼睛,吓得直到家长报了案仍然没能缓过来,估计那副画面要一直徘徊在他的脑海里好多年了。

小强一点也不怕唐榆的尸体被发现,他盲目自信的来源就是那潭看不出本色的水,水能破坏证据,嘿嘿,唐榆可是结结实实被泡了好几天了,如果不是水坑太小,脑袋实在按不进去,她漂亮的脸也会跟身体的其它部位一样,肿胀得亲妈都认不出来,还有什么证据可言。

果然,如他所愿,唐老板没拦住疯了似的突然力大无穷的老婆,让她在众多警察中间都能钻出个空子,扑到刚刚被拖上来的女儿身上,抱着恶臭的尸体嚎啕大哭,那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在场的警察都沉默了一会,为着失去孩子的母亲悲伤,然后才忙不迭得拉开她,不能让她再继续破坏证据了,不然还怎么抓凶手。

当然,沉浸在悲伤中的不包括小强,他两眼放光地盯着这令他兴奋的一幕幕,嘴角的笑容想掩饰都掩饰不住,他太过得意忘形,以至于被个老警察将他喜形于色的样子收入眼底,开始注意起一直并不起眼的他。

逃之夭夭

小强在十五岁之前的人生,简单快乐。大约无知的人都是快乐的吧,他们的世界只有那么大一点点。但十五岁之后,他逃离家中,见惯了外面花花绿绿的世界,却不再单纯得发傻。与别人相比,他有什么资本抬起高贵的头呢?如果不是有人收留,他早已经饿死。贫贱夫妻尚且百事哀,他一个身无长物的穷小子,只能哀上加哀。

两年时间,小强认为自己可以称得上是尝遍了人生的酸甜苦辣,拜无论如何都看他不顺眼的老板娘所赐,两年的水深火热,他迅速地学会了察言观色,奴颜婢膝,表面上一派恭顺,对老板娘的责骂和客人的诘难逆来顺受,可是内心深处,埋藏着越来越多的不甘与怒火,只不过人在屋檐下,没得选,他忍无可忍,必须从头再忍。

小强可以负责任地说,对于唐榆,他一开始真没有弄死的打算,只是想从她身上找回平衡,能让他勉强继续下去如今看不到尽头的苦难生活,唐榆很漂亮,年纪又小,还是自家老板娘的女儿,占有她极大地满足了小强多年来被压抑得几乎变态的心理,甭管老板娘多强势霸道,怎么欺辱于他,他在唐榆身上都夺了回来,说不清道不明的报复快感才是他真正想要的,他甚至想以后只要老板娘再骂他,他就要唐榆加倍还他,也算是种不足为外人道也的龌龊心了吧。他真的没想杀人的,真的,唐榆是自己找死,面对小强的淫威,唐榆就应该跟他接触的村子里的女人一样,全盘接受,绝不反抗,甚至还要兴高采烈地欢迎他,满足他在现实面前被压进心底深处一直蠢蠢欲动的大男子主义。她居然敢不听话,居然还妄想告诉她父母,就别怕他心狠手辣!横尸水坑,好好一个娉婷的美少女变成个黑脸胖子,丑得爹妈都认不出来,只能怪她自己不长眼!

小强为什么不能高兴?难道就因为自家老板的闺女死了,他就必须装成一副如丧考妣的样子?抱歉,做不到,他家爹娘好好地在家活着呢!

如果小强知道在尸体被发现的现场这么真情流露就为他引来后面无穷无尽的麻烦,打死他也要把脸绷住,绝对不能笑出来,但可惜的是,彼时的小强压抑得太久太久,久到他看到老板娘哭得晕过去的胖脸涨得通红,就再也忍不住想笑,没在现场放声大笑出来,已经是他很给面子了。

但是警察们显然也不是吃素的,以前他们的调查方向有些问题,认为唐榆的失踪是陌生人所为,所以小强一直是安全的,但是现在嘛,发现了尸体,哪怕被泡进水里,以现在的刑侦条件,诸如指纹之类的证据不可取了,不代表别的证据也会被湮灭,总会有蛛丝马迹留下,再结合小强的表现,警方有充分的理由怀疑他与唐榆被害有关。

两年给人打工卖命的生活给了小强看人脸色的应激反射,此时正好用上,他敏感地发现自己似乎正在被调查,不论他在干什么,总能感到有人在盯着他似的,而且唐老板对他的态度,也起了些不易察觉的变化,总感觉那目光隐含着深深的敌意,总在他背后看他,却在他回过头时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

一种不详的预感在小强的心头盘旋,他是很想从头到尾跟在唐家看老板一家的笑话,可这并不意味着要将自己也搭进去,趁着自己行动还算自由,小命重要,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保险起见,小强将自己平时积蓄下的工资全都趁着半夜无人时摸黑缝到自己内裤里,白天他穿上发现只是略有些鼓并不打眼,便也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该干嘛干嘛。店主家遭逢变故,生意自然无心经营,小强乐得轻闲,每天关着店门,做出副打扫卫生的样子,偶尔出门或去唐家安慰安慰仍在伤心不止的唐家夫妻,或去菜市场买菜做饭,或去网吧上会儿网,让人发现不了有什么可疑的地方。

又过了一天,小强再三确认有人貌似一直跟着他,终于再也呆不下去,去往上网的网吧,从后门悄然跑了,他很聪明地没有选择回家,知道那儿会是他遭警察怀疑后第一个被搜查的地方,什么样的公共交通工具都不敢搭乘,最后半夜拦到辆黑出租逃向了邻市Z市,在此之前,他扔掉了手机卡,换了衣服和发型,仍然惶惶不安。

要问小强是否内心真正邪恶,大约也不是,他就像个没有人好好教导的熊孩子,一心认为老子天下第一,干什么都有理,所以就连杀人的时候他都没有太大感觉,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会逃避掉法律的制裁。

当他不得不跑路,从此要过隐姓埋名的生活中,起初他还有些兴奋,将自己当成了港台大片里的男主角,可是不久后他就发现,在中国,想要完完全全地当个黑户,一辈子躲着警察的查验,基本上寸步难行。

他再也找不到工作,哪怕像唐家那样的小饭馆也不可能收留来路不明连身份证都不敢拿出来的他,走在街上听到警笛响他都会浑身发软吓得要死。靠着吃老本,他在Z市龟缩了好一段时间,旅馆不敢住,基本上是露宿街头活过来的,风风雨雨打在他身上时,他有一瞬间的后悔,十七年的生命里,他以为在唐家就算受尽了委屈,可是跟现在的落魄相比,之前的责骂都变得无关痛痒,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是他自己把自己送上这条不归路的。

问题是,这种憋屈的日子更加仿佛看不到头,他的出路只剩两种:要么一直隐姓埋名得过下去,惶惶不可终日,一旦存下的所剩不多的钱花个精光,他连吃饭都成问题,难不成真的去一点保障都没有的小煤窑求口饭吃?要么,等着哪天警察找上门来,为他曾经杀过的人命偿还欠下的债。哪一条都不是小强想要的,可是他却再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孩子的恶

流浪的日子几多辛酸,小强不愿意回忆,其实如果真的如他设想那样,他安心在城市的一角里当个蓬头垢面的乞儿,也许警方还真的没可能找到他。十三亿人的大基数下,存心躲着大抵是可以躲一辈子的,唐榆的死也就永远成为悬案了。

但是树欲静的时候,得先问问风答不答应,尤其是这树本身也没那么安份。

某天夜里,小强吃得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好不容易的一顿饱饭,自顾自靠着桥洞子在打盹,迷迷糊糊做起了羞人的梦,他又一次梦到唐榆白花花的身子,以及进入她时那美好到极致的享受,他只觉得浑身紧绷,竟是湿了裤子,立时醒了过来,心神还沉浸在无比的舒爽中,睁眼看到的却是无片瓦遮身的凄凉,更别提软玉温香抱满怀了。

此时夜早已经深了,但是大街小巷处处都燃烧着甜蜜的热情,做为能把所有节日过成吃吃吃和啪啪啪的中国同胞来说,似乎除了清明,就没有不能秀恩爱的日子,随处可见抱着鲜花与礼物一脸幸福的女生高调走过,深深地刺激了小强。

他已经不是雏儿了,对男女之事自然是有渴望的,所谓饱暖思**,他刚刚吃饱了饭,自然对那方面的事儿有些要求,自己解决总是欠了那么份快感,上网吧去看些动作片他又不敢出示身份证,况且现在一身脏兮兮散发着臭味的他肯定也算不上网吧欢迎的客人,只能站在路边对着来来往往的美女们意淫几分,聊解憋闷罢了。

菁菁的出现是个意外。看着就稚气十足的小女孩在深夜不归家,本身就很是吸引眼球,小强自然也看在眼里。

很漂亮的小姑娘,似乎脸上还化着薄薄的妆,穿得有些单薄,让她平白看起来老上几岁,嘟着嘴有些生气的样子,远远沿着护城河一路走来,正冲着小强所在的方向。

小强仔细地观察了好一会儿,小姑娘似乎真的是一个人,没有人陪着她,也没有人远远跟着。

好机会!憋得久了的小强想立刻将小姑娘拉到偏僻无人处嘿嘿嘿了,他一面不动声色地看着街面上其他几对情侣的反应,一面盘算着怎么才能出其不意,一招将这小丫头片子制伏,可千千万万不能让她喊出来,引来了别人的注意就糟了。

所幸这么个好日子里,又已经深夜,不出意外的话这几对鸳鸯马上就会四散着去开房,一夜风流,根本对周围的人和事没太多反应,一直注意着小姑娘的只有小强一个人。

夜色深深,掩盖了不知道多少罪恶,小姑娘估计做梦也没有想到,跟自己的小情人耍了脾气想回家,短短一千多米的路,她却一直再也没能回到家……

杀人这种事,一回生二回熟。小强自是不愿意留下活口被人指认出来,而且他已经背上一条人命,再多一条又如何,总不能枪毙他两次吧?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不杀白不杀。

于是第二天,小姑娘的尸体出现在护城河中,找她找了一晚上几乎要疯了的家长见到女儿被河道清洁工人打捞上来的尸体后,真的要疯了,自己年仅十岁的女儿,被人先奸后杀!

早已经逃离藏身之地,重新寻找了个较安全落脚点的小强却是尝到了甜头,而且只要他足够谨慎,不留下证据,不暴露身份,他就一直是安全的。

尝过了血的猛兽再让他吃素是不可能的,小强痴迷于处于支配地位的感觉,他主宰着别人的生命,让她们在他身下求饶,再无力地盯着自己被夺清白,继而被夺性命,无力反抗,他欣赏着她们濒死时渴望求生的恐惧,就像吸毒一样停不下来,当简单地在梦境中一遍遍回味他强奸杀人一幕幕已经不能带给他更多的快感,他将目标盯在下一个人身上。

他以为,他是男人,在体力上先天具有优势,为了安全,他多数还是选择低龄少女,以免遭遇太激烈的反抗,惊动他人。

但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小强选择的第三个受害者却是名十四岁的柔道运动员,哪怕学习时间还算不得长,自保之力却是有的,小强三两下被摔倒在地,动弹不得,对方报警,小强插翅难逃。

文沫心惊于小强的心狠手辣,更庆幸第三个女孩的勇敢与身手。试想想如果她跟前两名受害者一样,小强再次得逞,他一定不会收手,之后还会出现第三、四、五、六天知道多少受害者。

再看向小强平静的面庞,那份秀气已经再也不能让文沫对他心生怜惜,天使的面孔,魔鬼的手段,说的大约就是小强这样的人。

一直以来的讲述,小强都很平静,只有当描述他是如何杀人,如何强奸时才有了些许的情绪波动,他嘴角因为怀念而流露出来的浅浅笑意,没有让他变得俊朗,却凭添了几分邪魅,令人不寒而栗!

最要命的是,被抓之后,得知自己因为未成年绝对不会被判死刑,他甚至说自己不懂法,太笨了,早知道就已经早杀些,多杀些,一直什么行动都没有,实在是太愚蠢了,小强说的后悔,却是后悔这些的。

这就是孩子的恶!没有合格的父母老师指引,打着未成年的旗号,连人命都不放在心上!

天知道关在这里的孩子,又有多少会在成年后继续服刑,让社会远离他们带来的可能伤害?他们是在被释放后继续危害社会,还是小心地擦干净自己的屁股,将残忍的一面暂时隐藏起来,欺骗所有人他们已经悔改,直到下一次暴露本性,连带着的,多少无辜者会被伤害???

更重要的是,关于未成年犯罪的监管体系始终不健全!全国范围内多少未成年的违法犯罪分子正在逍遥法外,躲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大旗下,做着比成年人还要残忍的事!

指望着父母?十几年都教不好,父母远比孩子还熊,算了吧;指望着老师?一个班几十个孩子,老师是人不是神,省省吧;指望着法律的惩罚体系?任重而道远,别惦记了。

少管所依然每天有人走有人来,管教们依然疲惫不堪,犯罪低龄化的现代,摆在所有法律工作者面前的,都是一个老大难问题:该不该降低负法律责任的年龄,不管别人怎么想的,文沫是投赞成票的,如果孩子还没犯下大错,趁着年轻给他们引导教育,帮助他们走上正路,如果已经犯下大错,要让他们明白,无论年纪小与大,只要懂事了,明白道理了,年纪略小再不是犯罪的借口。但愿我国的法律改革进程能追得上青少年犯罪率增加速度。

本卷完。

伟大的职业

2016年6月20日,X市。

谷从业安安静静地坐在X市妇幼保健院门口右边唯一还算能有点阴凉的地方,不时张望向大门口出出进进的车,烟一根接一根抽个不停。

这什么鬼天气,还没到入伏呢,气温就直接往四十度朝上走,本应多雨的X市愣是大半个月太阳高挂,炽热得快要连地面都烤化了。

街上行走的路人无精打彩,就连街道两旁栽种的树木也带着几分垂头丧气,叶子蔫不拉几地下垂着,如果它们会走,大约也会主动去寻找凉爽的去处吧。这种天气里出来讨生活的,无非就是一个字:穷。

记得不知道哪位大神曾经说过,你因为穷做过的最没骨气的事是什么,上班!你因为穷做过的最丧心病狂的事是什么,加班!谷从业深以为然,他家里还有四张嘴等着吃饭,手停口停,他不干,一家人都要饿死,所以哪怕天气热得人头脑都带着几分不清醒,一听有活干,谷从业还是讨价还价多要了百十块的降温钱,忙不迭地跑来妇幼保健院等主顾的到来。

医院这个行业,天气炎热,生意反而更火爆,谷从业到达医院这十几分钟里,来来往往过去了多少人,他都数不过来了。

怎么还不来?大热的天,谁的脾气都不可能好,别看谷从业不说话的时候坐在那显得斯斯文文的,认识他的人都知道,这家伙可是个不好惹的,从小到大家里穷,为了口饱饭吃连跟狗抢食的事儿都能干得出来,而且最后还能抢赢,他的骨子里就有一股狠劲,不惹着他时千好万好,惹着他了,呵呵,自求多福吧。

眼看着离约定的时间过了半个小时了,谷从业耐心告罄,刚想掏出手机打过去骂人,就见两辆挂着大白布的破面包开进了院子,不管不顾冲到门诊大楼前,直接堵住救护车通道,忽拉拉下来三十多个人,领头的正东张西望找什么呢。

来了!谷从业心下一喜,这事儿今儿要是办得漂亮了,未来的几天都不愁吃穿,他也可以好好歇歇了,这大热的天,怕是躺在太阳地下都能烫出伤来,他再想钱想疯了也没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的道理,他倒下了,一家老的老小的小谁管。

谷从业掐灭手中的烟,迎过去找到领头人,表明身份,然后一行人在大门口就着还没关上的车门子装扮起来,不一会,所有人披麻戴孝完毕,又一窝蜂地涌入了门诊大楼。

进了门,谷从业舒服得差点哼哼出来,里面太凉快了,他选这职业就是好,多数医院里空调设备都很给力,冬暖夏凉,舒适宜人,让谷从业早就暗暗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送自己的小儿子去学医,工作条件实在太好了。

如果别人知道他的想法,大约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谷从业的儿子要真的去学医了,但愿他以后碰到的所有病人家属当如谷从业。

而谷从业的真正工作是:职业医闹。呵呵,谷家小子,自求多福吧。

要说职业医闹这个行业的产生,与医院处理医疗纠纷的态度是分不开的。虽然人人都知道医闹不好,他们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常常为了自身利益激化矛盾,颠倒是非,煽动围观群众,甚至殴打医务工作者,打砸医院,但究其根本原因,却是要各打五十大板的。

医院首先做错的,便是遇到可疑死亡的病人,医院首先想到的不是是不是他们真的做错了什么,而是不论有错没错,统统先遮掩了事,千方百计想要撇清关系,推卸责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有承担。病人家属少有精通医术的,自己的亲人似乎没什么大病,却莫名其灵妙殒命医院,悲痛之余,自然需要找人负责,首当其冲的,便是主刀医生。两相理论之下,一个各种专业名词频出,绕来绕去绕晕病人家属为止,半点真实情况不愿意谈,夸大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能蒙混过关的就蒙混过关。医院扣着病人尸体,捏着病人病例,掌握着参与治疗的各项数据资料以及医生护士,只要他们愿意,篡改证据,统一口供什么的根本不是问题。

但病人家属能干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可是他们不懂专业,拿不到证据,有懦弱的,被医院一忽悠,就接受了自己亲人确实病得很重,命该如此的思想,接过医院少得可怜的所谓“人道主义赔偿”,就此打道回府了。

也有一部分,不甘心、或者利欲熏心,纠集一帮亲朋好友来医院闹事,堵大门,摆花圈,烧纸钱,哭声震天,总之怎么热闹怎么来,医院一看这架势,怕了,怂了,赔钱了事,图个破财免灾。这笔钱,可要多得多,自然被人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再有类似事件发生在自己或者自己亲近之人的身上,如法炮制,皆大欢喜。

那么如果家里人不够多,或者胆子都太小不敢闹怎么办?简单啊,花钱请些敢闹的人来不就是了,花这么点小钱,以后得到的回报会百倍千倍的丰厚,何乐而不为?

职业医闹就此应运而生,谷从业便是其中翘楚,近几年在X市声名鹊起,身价一涨再涨,盖因他能拉得下来脸狠闹,又是个极会看人眼色的人,懂得什么时候该见好就收,而且眼泪说来就来,说翻脸就能翻脸,很是个人物,天生的演员。

这不,今天谷从业又接了份好活计。妇幼保健院是什么人来的?孕产妇啊。孕产妇死亡,可是一尸体两命或者以命换命的惨事,孕产妇死亡率高,那是建国前医疗水平不发达时才有的人间悲剧,现在医学都这么发达了,谁听说生个孩子能生死人的?

或者说句不好听的,孩子死了也就罢了,毕竟在孩子没有真正生下来之前,我国的法律都不承认其做为人的权利,但产妇可是真真正正的大活人,一旦真有危险,医生可都是第一时间想方设法保大人的,才不会有脑残的去问病人家属要大还是要小,这是规定。

可是郝家就是倒霉,好好的老婆送进来,孩子没等到,老婆也死了,医院能不多赔点钱吗?

游戏规则

职业医闹是谷从业这一类人的统称,他们内部也分为好几种类型的人。

一种是拿个一百二百的辛苦钱,不用出大力,只来充充人数壮壮胆的。这种人一般都是暂时找不到工作,过来捞口饭吃打个零工,脸皮薄,下不了死心去闹,出不了多少效果,自然收入较低,勉强养活自己都难,毕竟没有哪个当医闹的能保证自己天天有进账,而且也没有哪个雇主给他们上五险一金,很是没有保障,临时救救急罢了,因此这一类人来来去去十分频繁,却不成气候。

一种是专门当出头鸟,医闹嘛,注重的就是个闹字,不闹就没有理,不闹就没有钱,所以他们必须闹,闹得医院受不了,闹得所有人都不痛快,闹到雇主得到赔偿,他们才算大功告成。谷从业算是这类人的一员,都是天生的演员,说哭就哭,说骂就骂,唱念做打,信手拈来,他们的收入是与雇主得到的赔偿相关联的,赔得多收入就多,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了,哪个不是下死命地闹,躺在地上撒泼打滚,哭爹喊娘什么的都是常事,丢人吗?呵呵,当拿到手一沓厚厚的毛爷爷,丢不丢人就不是他们要考虑的事了,有钱能使鬼推磨啊。

最后一种,也是最高级的医闹,又或者说他们已经脱离了医闹的低级趣味,进化为更职业的一类人。他们自称掮客,混迹在各大医院,一般都有固定的片区划分,领地意识分明,见缝插针,寻找一切可能挣钱的肥羊,小心接触,咬死了他们的家人是医疗事故的受害者,许下个美好的大饼,撺掇他们闹将起来,自己在背后出谋划策,等医院坐不住了,想要赔钱了事,他们再堂而皇之地坐在谈判桌上,争取更大利益,明面上一心向着雇主,实际上嘛,两头他都不拉地吃得满嘴油,一场医闹完毕,真正算下来,凭着空手套白狼两头骗的手段,他们才是真正落得好处最多的。

谷从业就是受雇于最后一种医闹的其中一个的,在他们的小圈子里,人称花姐,是个看起来端庄文雅四十出头的女人。花姐受过良好的教育,在他们那个小中专毕业都能分配正式工作的年代,她一路读到研究生,留了洋回来的高材生,曾经是名心外科专家,回来报效祖国。天知道她放着好好的收入高受人尊敬的工作不干,跑来捞偏门是个什么鬼,要说为了钱,她家里有的是钱,父亲是省委的领导,母亲银行的高管,双双退休,做为独女的她享受着父母的供养,至今结婚,过着极尽奢侈的生活,用她的原话说,钱对于她就像纸一样,要多少有多少。要说为了名声,我呸,听说过哪个干医闹的有好名声?病人家属明面上感谢又如何,心里不定怎么把他们这种吸血虫骂得要死,不过是形势比人强,人家有人脉有能力,不得不忍气吞声地拿钱走人罢了,医院更是对他们这类人恨得要死,打着讨公道的大旗,行中饱私囊、敲诈勒索之举,就算有名声,也是顶风臭十里的名儿。反正谷从业是百万个不理解,如果是他有这么多钱,肯定花天酒地好好享受,绝不来打这丢人跌份儿的工。

这一次,又是花姐叫他来的,谷从业之所以入行就是花姐带进来的,一般来讲,像谷从业这种技术型稀缺人才不会忠于哪个掮客,谁给的报酬高去谁那,毕竟连脸都不要了,就是奔着钱来的,没有人跟钱不去。但他对花姐总有一份感激在,只要花姐需要,他都会第一时间过来,这次当然也不例外。

一应行头穿戴完毕,众人分了道具,不过转眼,简易灵堂就在门诊大楼处搭了起来,谷从业抹了把脸,拉过还处于懵逼状态的雇主,坐在地上一边哭一边嚎,那样子,真跟死了老婆孩子的是他似的,脸上表情之生动真诚,让一干不明真相的群众迅速对他报以同情,纷纷咒骂医生就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只会收钱,却非但治不好病,反而还要人命。

门口处闹得热闹,工作人员不敢怠慢,赶紧报给院领导周知,第一时间过来劝家属们不要哭了,有事好商量。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句话应在各行各业都是真理,不打不闹没有钱,打了闹了无理也能捞点好处,他们职业医闹存在安身立命的根本就是这句话,这不,他们这好戏刚刚上场,就有个前来交涉,还摆出副我任你宰的老实模样,谷从业心下窃喜,这回的钱挣得还真算容易,于是在医院的大领导出面亲自来请他们到会议室详谈的时候,他拍拍屁股站起来,跟着前去,心里已经开始盘算中午得了报酬给自家孩子买点什么好吃的了。

不想却是遇到了硬茬,妇幼保健院新来了个院长,新官上任,三把火都还没烧完,不同于之前的院长,他年纪轻,心高气傲,眼里边容不得沙子,尤其看不惯家里人死了就闹事的病人家属。

他们开的是医院,上上下下哪个不是正经科班出身,有经验,有学识,又不是赤脚医生蒙古大夫,病人意外身亡,谁也不想看到,但是事情既然出了,想办法解决就是了,是医院的责任,医院责无旁贷,如果真是人力不可及的,医生是人不是神,做的是治病救人的工作,救得了病,救不了命也是正常。

靠着闹,靠着吵,靠着种种违法的行径,目的不过一个钱字,呵呵,院长早就下了决心,该怎么赔怎么赔,绝对不会因为他们闹,就多赔一个子儿!

一场谈判——或者说医院单方面下的通牒不欢而散,花姐望着这位从来没有打过交道的新院长,语重心长地说:“年轻人,有骨气有想法是好事,但是既定的游戏规则你都不服从,呵呵,自然会有人教你做人的。”说完,特潇洒地走了,留下死者家属外加医闹们,面面相觑。

小人物的无奈

花姐的能量到底有多大,没有人知道,他们圈子里的人都知道,在她背后似乎有个能量特别大的大人物给她撑腰,因此花姐在他们这个行当里一直相当硬气,说句不好听的话,哪怕男女平等的口号喊了那么多年,妇女什么时候也没真的顶过半边天,花姐能在他们圈子里混成现在的样儿,十之六七不是她一个人功劳。

谷从业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呢,谈判就不欢而散了,而且他后知后觉地发现,没有给他结账!花姐施施然走了,谷从业自然不会没眼色地触她霉头追在她屁股后面要钱,而死者家属,谷从业看了看旁边穿着破烂神情呆滞的男人,苦主郝跃朋是个心智有些缺陷的人,虽然没有傻得离谱,但只要跟他稍一接触,便能发现他异于常人的地方,他家里双亲早亡,死之前倾家荡产帮他娶了个腿脚有些毛病的老婆,免得以后失了照顾,冻饿而死,没想到,不过两年,他最终还是落得个孑然一身的下场。谷从业同情之余,也有些庆幸那个可怜的孩子没有活下来,跟着个傻子父亲,可想而之活得怎样艰辛,还不如早早去了,重新投个好胎去。这人啊,得现实些,好话不能当饭吃,过日子,手里头短了半毛钱都是不行的,像郝跃朋这样的人,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又怎么可能照顾得来个奶娃娃,没了至亲,谁又愿意主动背上这么大个包袱?生活不易啊。

谷从业心想以花姐的名声,总不会赖他些许活命钱,而且郝家的事,以花姐的脾气,肯定不能就这么算了,以后还会有他挣钱的机会,还是先回家安心等着吧,正好闺女前两天缠着想去公园玩,今天下午没事儿了,就带着闺女儿子一起去,就是不知道,儿子的身体能不能成......

一想起病歪歪在家的儿子,谷从业的心就凉半截,他为什么会选择做这么缺德的行当,不过是想多挣点钱,让他儿子多活几天罢了。

家里总是这么乱糟糟的,进门处的鞋柜外乱七八糟放着一堆鞋,熏得人脑瓜仁儿疼,但是谷从业没有丝毫的不悦,绽出个大大的笑容,向屋子里喊着儿女的小名,语气欢快。

一前一后跑过来两个小身影,这是谷从业的一对儿女,大的是女儿,名叫谷来欣,今年七岁,小的是儿子,名叫谷来喜,今年刚满两岁。

“回来了?”他老娘从厨房里探出头来,笑问:“今儿挺早啊,还以为你不回来吃饭了,等着啊,我再多炒个菜。”

谷从业举高小儿子,将回来的路上买的桃子递给女儿,一行三人往客厅走去,气氛很是欢快。

客厅里同样也是乱糟糟的,一地散放的玩具,沙发上堆满大大小小的脏衣服,茶几上是肉眼可见的一层灰尘。

谷从业见到这番情形,眼神微微一暗,是了,家里有孩子和老人,没了女主人,总是缺点什么的。妻子在的时候,家里何曾这么乱过,必是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可恨自己以前不懂得体谅,还以为妻子不用上班挣钱,只每天带带孩子,日子过得有多舒服呢,直到后来妻子去世,自己才知道,做个家庭主妇专职妈妈有多难。

可惜,他懂得太晚,懂得太迟,他一时头脑发热的错误决定,害死了妻子,即将害死自己的孩子,也害了自己,他不知道,未来的某一天,失去了他,这一家老的老小的小要怎么活,换句话说,他跟郝朋跃相比,甚至还是他更艰难一些,至少那家伙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而他,有太多放心不下的牵绊。

花姐以前答应他的事,应该会做数吧,等哪一天他死在了医院,花姐会为他的家人争取一笔钱,至少保证他们衣食无忧,为了这个口头上的承诺,他昧着良心干了不少事,却无法保证一定有用。

深深的无奈感让他见到孩子的欣喜都被扑灭不少,直到坐到餐桌旁也没能好转,尤其是在看到了桌上的几个菜时,脸反而更黑了一些。

桌上的盘子碗摆了不少,可是那都是些什么啊?昨天剩下的白菜炖豆腐,里边豆腐不见几块,只飘着点菜叶子;一碗看不出本色的红烧肉,谷从业仔细回想了下,貌似应该是老妈上个星期炖的,他们俩谁也没舍得吃,都给两个孩子留着呢,一直到现在,素炒土豆丝明显是新做的。他们四个人,这么点菜量,谷从业只勉强夹了筷子,就着扒拉了一碗白米饭,便只看着两个孩子吃。

外面有工作的时候,一般都管饭,他很少在家吃饭,虽然一直都知道家里伙食不太好,可没想到会差成这样,他在家吃饭的时候,菜色就算不全是新鲜的,至少也有肉有菜有蛋。

吃过饭,趁着两个孩子玩玩具的工夫,谷从业进了厨房,帮着老娘一起洗碗,顺便问些事。

“妈,是不是家用又没有了?”老妈不会在吃食上克扣两个孩子,唯一的解释就是老人家手里没有钱了。

果然,老人洗碗的手顿了一下,含糊地点了点头。

谷从业只觉得鼻子一酸,家里边有能力挣钱养家的只有他一个,老娘自老爹过世后只靠着每月70块钱的养老金,自然是连养自己都不够的,少得不动了老本,以前时不时地补贴他跟两个孩子,补到现在,一年多,怕是连老娘为数不多的棺材本也用尽了。

原本老娘的生活还算过得去的,哪怕三年前父亲去世,老娘一个人在农村生活也花用不了多少,加上他跟他大哥也时有孝敬,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可是自前年年底老娘来给自己看孩子,不管大哥家刚出生的老二后,大嫂气不过,吹了不少枕头风让大哥跟他们离心,近二年来对他们和老娘不管不问,他们一家四口人穷志不短,根本没有攀附大哥一家的心,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一定要多挣点钱!谷从业咬咬牙,在生存面前,其它全都得靠边站,不然下一回,他儿子再得病进医院,少一分钱都不会有人给治,良心?良心是什么东西?他就当自己的被狗吃了!

杀鸡儆猴

挣钱,一定要多挣钱,谷从业捏了捏拳手,眼中一片坚毅,比同龄人稍显苍老的面孔有着深深的无奈。

夜深人静,老娘和儿女都已经陷入沉睡,只有他夹着根烟坐在阳台上,毫无睡意,每每这种时候,他都无比想念已经去世的妻子,如果当初不是他执着于传宗接代重男轻女的偏激思想,在没怀上小儿子之前跟妻子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还天天为了跟妻子置气跑出去花天酒地,何至于发生这后来一系列的悲剧。

阳台啊~谷从业把目光放到已经有些锈迹的护栏上,他们都是农村子弟,进城打工,最终选择定居在X市,当初他们买这间容身之处几乎是掏光了两人所有积蓄,还跟双方父母张嘴,才勉强够了首付,装修更是两人蚂蚁搬家般一点点鼓捣出来的,最穷的时候,一百块钱要过半个月,如果只是两个大人,勉强凑合着也过得,但那时他们还要养刚断奶不久的女儿,妻子又是宁可饿着自己也不愿亏了女儿的性子,虽然他对个小丫头片子亲近之心有限,却很是心疼妻子,眼见着妻子圆圆的脸都变尖了,他除了心疼还是心疼。

明明很是相爱的两个人啊,怎么会一步步走到现在阴阳两隔的地步呢?当年他们一起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现在房子车子都有了,儿女也双全了,他们之间的爱情却磨得面目全非。直到现在,谷从业对妻子的绝决还存着几分心悸,她就那么不带一丝犹豫地放弃了自己的生命,那双从来满含爱意看着自己的眸子,最终只剩下恨与不甘,她就像断线的风筝一样,从这里跳了下去,砰得一声,以血肉之躯砸在坚硬的水泥地面上,脑浆迸裂,生息全无,几秒钟,天人永隔!

妻子自杀后,谷从业干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家里所有有窗户的地方装上了防护网,当初装修的时候因为手头紧,是他力主不安护栏的,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哪怕穷死饿死,这笔钱他都不会省下!

斯人已逝,追悔莫及,徒留他一人苦苦挣扎。

手里夹着的烟半晌没抽,任由烟灰掉落在地上,谷从业收回落在护栏上的视线,喃喃道:“你倒是痛快,一死百了,只余下我一个,却是生不起死不起了,你怎么这么狠心,我你不要了,连襁褓中的儿子都不要了,呜呜呜......”竟是哭将起来,寂静的夜,哪怕他极力压制情绪,一墙之隔的老娘又怎么会听不到。想起后来看到的儿媳妇的尸身,老人家忍不住怪怨起她来,夫妻之间,有什么事不能商量着来的,又或者退一万步,实过不下去了,不还可以离婚呢吗,干嘛这么想不开走了极端呢,年纪轻轻的,不懂好死不如赖活着的道理吗?

第二天。

谷从业一觉睡到中午还迷糊着时,便接到了花姐的电话,叫他以最快的速度赶来妇幼保健院,昨天他们都被新院长摆了一道,纵横医闹界多年,花姐何曾吃过这种亏,既然对方都死猪不怕开水烫要任由他们闹就是不赔钱了,他们还不给点面子使劲闹闹,让这新院长开开眼,见识见识他们的本事。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呢,素来铁打的医闹流水的院长,为什么医院领导都愿意在出了事后赔钱了事,还不是因为钱又不从他们口袋里掏,他们干完这几年,还不定会去哪,何必死扛着让医院名声受累,花钱买个清静也好,求个心安也罢,打发了这帮瘟神就行。

谁知道在自己经营了多年的地盘上,居然来了这么位油盐不进完全不按常理出牌的,呵呵,看来是她花姐年岁渐长,脾气温和不少,谁都想骑到她脖子上来拉屎了,好,很好,正好借这次机会,也让其他蠢蠢欲动的家伙们看看,想要从她嘴里夺食,有没有一副好肠子能消化得了。

花姐此次是下了血本,郝朋跃傻乎乎地站在一边没人答理,所有被叫来的医闹们都唯花姐马首是瞻,很快,妇幼保健院的门诊大厅里汇合了三百多人,将原本十分宽敞的大厅挤得水泄不通,院方没有丝毫动静,仿佛什么都不知道一样,任由他们胡闹,来此看病的病人见这阵仗,心里暗叫一声倒霉,脚底抹油溜得飞快,开玩笑,大着个肚子的病人,再让这帮没眼色的给不小心误伤了,他们找谁哭去。

人齐不过半刻,门诊大厅里哭声震天,哀乐声声,俨然变成殡仪馆的灵堂,花姐在一旁端坐,很满意看着这群人表演。

新院长有些郁闷地在会议室里跟众人商量,妇幼保健院平时闹事的人比别处要少上不少,众人见识不够,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新院长绝不赔钱的政策会给他们带来多大麻烦,本来郝家那婆娘一尸两命的责任也不应该算到他们头上,送来得太晚,大人失血太多,已经昏迷不醒,孩子缺氧太久,生出来就是死胎,别说他们救不得,换哪一家医院都是必死的结局。

他们医院已经被不讲理的家属欺负得够惨了,适时给他们点钉子碰碰,没毛病,人心大多贪婪,一有人闹事就赔,以后是不是进来医院的死一个他们就得赔一个啊?真金白银地花了出去倒是其次,明晃晃承认他们医院本身有过错却怎生是好?他们又没有做错什么。

可是老百姓都是不讲理的!他们被金钱蒙蔽了双眼,再加上背后总有些人唯恐天下不乱,一直在浑水摸鱼,好好的医疗秩序就变成这么个样子,他们医院才是弱势群体好吗,谁都惹不起。

楼下闹得太过,动静太大,如果处理不好,对他们的前程怕是有影响吧......

众人心里边都有点自己的考量,不过有一定却是公认的,话说出去很容易,做起来难,他们这位新院长啊,到底年纪轻,意气用事了些,有些骑虎难下了。

怕不得还要他们这群老家伙一齐出面,付出比以前更大的代价,才能平了这坑爹的事儿。唉,自己学了医就够倒霉的了,以后自家儿孙谁要想去学医,一定腿打断!

争斗升级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新院长虽然内心也有些焦急,但是他昨天态度强硬地刚刚表了态,今天就被人上门打脸,是个人都不可能会高兴,心里气愤,自然不肯服软,底下刚刚有人提出大不了还是出些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被他骂了一顿没骨气之类的,现在是谁也不敢出声去触他霉头了。

所谓骑虎难下,大概就是他们现在的状态吧。那边厢闹得正欢,这边厢左右为难。他们可以还坐在会议室讨论来讨论去,争论半天拿不出方案,大厅里闹得再欢也不可能闹到楼上来,但问题是,他们能一直不闻不问地任他们闹吗?

医院的压力也大啊。X市有多少家医院,三甲的又有几家,病人总数大体稳定的前提下,医院之间都是竞争关系,争国家扶持资源,争优秀医生护士,争病人。不争,哪来的进步,哪来的收入。妇幼保健院专业方向首先就受到了限制,本身效益也就那样,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但是如果天天有医闹上门,正常看诊都看不了,病人又不是没别的选择,换家医院,做产检的可是要建档的,从头到尾在一家检查最好,自然不会再来了,流失的人气与收入怎么办?

所以很多医院在碰到医闹时,都会主动提出补偿,商量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价码,简单解决掉,非是他们愿意惯着这些一心掉到钱眼里的人,只是他们家大业大,自然比不是医闹们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的魄力,与其拖着不解决,不如花最小的代价,尽量减少损失,也算是医院长期跟医闹们斗争下总结出来的生存智慧。

有些事,本身就分不清是非曲直,真不是你占着理就能天不怕地不怕的,何况医院里的事儿,有的时候也真说不清楚谁占理,毕竟人家大活人交到医院,出来变成具尸体,家属心理上接受不了也是有的,真的心狠就为挣钱的还是极少数,医院就算是人道主义做做好事了。

可惜妇幼保健院新来了这么位主儿,一段时间相处,众院领导也发现了新院长骨子里的几分轴劲,信奉不蒸馒头争口气的处事哲理,这没问题,谁还没有点争强好胜的心,但这心思用到与其他医院一较高下上不行吗?偏偏冲着这些不入流的医闹撒什么疯,他们可不是拿着医院工资的工作人员,绝对不可能听院领导的话,等事情搞大到无法收场了,呵呵,众人心底一片清明,纷纷想着怎么把自己摘出去,新院长一意孤行,他们却不愿跟他上条破船。

花姐一直气定神闲地望着这般人“文闹”,加加火候给医院施施压,大厅里除了坐在玻璃窗内的工作人员,一个病人也没有,大厅外还有形形色色的群众在围观,她现在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论起脸面,医院比他们看重得多,她就不信,医院会不着急。

从早到晚哭灵绝对考验技术,虽然有三两个人可以替换,但谷从业在傍晚“下班”时眼睛还是红得像兔子,没办法,到后来他实在哭不出来,干嚎又不像样,他动用了抹了大蒜汁的手绢,到现在辣劲还没完全过去,眼泪完全收不住。

花姐正一个一个发放今天的报酬,发到谷从业的时候,花姐凑到他耳边说:“明天咱们来武闹,你早点过来,我再多给你一倍。”

武闹?谷从业瞳孔一缩,多久没有武闹过了,上一次,他把个医务人员打得轻微脑震荡,自己也被关进派出所好几天,要不是花姐手眼通天,医院又有意跟他们和解,他大概是要被判刑的吧,这一次还武闹......

谷从业不是当年的愣头青了,当年的他,还可以不管不顾,可是现在,他有一大家子人要养,万万不敢放肆的。

花姐浑不在意,这场她与医院的战争,必须要以她的胜利告终,为此付出些代价也是值得的,她知道谷从业缺钱得很,他那病儿子出生两年,可是将他的积蓄掏个干净,连吃饭都是问题,呵呵,她最不缺的就是钱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她不信谷从业会不动心:“明天一天,你好好发挥,咱们认识这么多年了,你知道的,我从不亏待自己人,我给你这个数。”花姐比划个手势,成功让谷从业微微色变:“当真?”见花姐点头,谷从业将手里的烟一扔,狠狠一脚踩上去:“妈的,老子干了!”

两万块钱,花姐还真是大手笔了,要知道,平时他一场闹腾下来,累得像狗一样,也不过只有千八百块的收入,这还已经在医闹里算是收入不低的了呢。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两万块钱放在别人眼里不算多大一笔钱,但是对于缺钱缺得眼睛都快绿了的谷从业是万万不能放过的。

第二天,妇幼保健院的门诊大厅人头攒动,挤满了来看诊的病人,现在赶上国家的政策好了,开放二胎,当然有很多喜欢BB的都扎堆怀孕生子,大厅里的孕妇年龄跨度很大,有满头银发五十多岁的,也有满脸稚气身边跟着怒气冲冲父母的,一派热闹繁华。

花姐进来时,看到的就是这么一番景象,今天她没整昨天那些没用的,来陪傍充人数的废柴一个没叫,就只有谷从业等几个干这行时间长,心狠手黑拉得下脸出得去手的,以及,必要的门面郝朋跃。

几人一进来,花姐拉着郝朋跃站到角落里,其他人迅速制住门口唯一的保安,并把两名导医护士也给一块拽到大厅正中,几个人动作很快,又都穿着醒目惨白的麻衣,来看诊的人一见这阵仗,再有知情的人透露昨天这里发生的事,纷纷脚底抹油,第一时间开溜。

花姐的目标是闹大事儿,自然不想让大厅里的人都走光,一个眼神飞过去,谷从业见机将大厅的三个门一一用他们带来的锁锁上,钥匙交到花姐手里,便走到保安身边,安静等吩咐。

一箭三雕

就在一众院领导讨论来讨论去没讨论出个结果,期待着可以让时间解决问题的时候,花姐根本没有给他们机会。

门诊大厅的门被锁,工作人员有玻璃隔着,暂时安全,就诊人员多数眼见不对已经跑了,只剩下几个行动不便的,缩在角落里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大气都不敢喘。谷从业一行人,除了站到一旁的似笑非笑的花姐和傻傻不知道干什么的郝朋跃,另外的都没闲着,正经封上门不让人出入后,杀气腾腾地拉过保安来,等待花姐吩咐。

花姐这才款款走过来,蹲下身用手拍拍此时被按着跪在地上的保安:“啧啧,年纪轻轻的小伙子,干点什么不好,非得给这帮没心没肝的看大门,当条狗,今儿你撞到姐姐手里,挨这顿打,只能怪你们院长心太硬了,眼见着老百姓家死了人了,两条命啊,半点同情心都没有,死咬着说自己没做错,呵呵,怎么可能没有错,你们开医院的,就知道挣黑心钱,什么时候把人命放在心上过?”保安瑟缩地一声不敢回,与身后控制着他的人高马大的几个人相比,他那小身板真有点不够看,只能心里将他们祖宗十八代骂个遍,哭丧着脸期待赶紧能有人来救救他,不然真被打一顿可怎么办,是谁给他说医院保安待遇好事还少,是个美差的,站出来他保证不打死那人。

大厅里没多少人了,毕竟花姐他们明晃晃要来闹事,有点眼力见儿的都跑了,可是国人喜欢看热闹的天性改不了,门里危险,但门外总是安全的,因此一群人围在已经关闭的门诊大楼前,探头探脑往里看,三两成堆地议论着。

“现在当医生真是不容易啊,治得好了吧,是应该的,治不好吧,就得应付这阵仗,吃力不讨好啊。”这是某个明事理的大爷说的。

旁边立刻有人接上:“切,医院这地方,黑着呢,以前常说,衙门口,冲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现在都变成医院口,朝南开,有病没钱你莫来,便是病死在医院大门口,也没见这帮黑心医生救你,一切见钱看,还能好了了?”

然后一群人就开始苦大仇深地吐槽医院,什么外国全民免费医疗了,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了,贬得一无是处。

“动手了,动手了!”挤到前排贴在玻璃上的人兴奋地叫喊:“怎么打个小保安啊?把里面无良的医生拖出来打才好嘛。冤有头债有主,别拿无辜人撒气。”

“切,还不是因为医生们早八辈拔腿跑了,哪还乖乖等着挨抓,这小保安怕是职责所在没跑了,正撞枪口上了。”

有知情人就开始说苦主儿的情况了:“那天出事儿的时候我就在医院来呢,说实话,这次可真不赖医院啊。那家伙,救护车送来的时候,有人看到车里边全是血,病人被抬着走的是急诊通道,那血啊,就从旁边那门顺着人抬着走的道流了一地,哗哗的血不止啊,你说人流了那么多血,还能好?听说这家男主人是个傻子,老婆生孩子也不知道提前送医院来,就在自家坑头上自己生,结果难产了,他吓得不行,只知道哭,还是那个女的自己打的电话叫来救护车,先送到镇里的卫生院,一看这不行啊,镇里医疗条件差救不了啊,一路呼啸着送来了妇幼,就是救护车再快,也开了百多公里路,哪里还来得及,送到没多久,人就不行了,孩子后来是剖出来了,但是听说出来小脸就是紫黑色的,一点儿活气都没有。”

“生孩子这么凶险的事儿,不来医院不是自己找死嘛,古代为啥死亡率高,还不是条件差,啧啧,真没想到,都社会主义现代化了,还有这样的事儿。”

“可不是,这事儿还真赖不到医院头上,现在的人哪,不讲理的多。”

外面的议论花姐不用听也知道都在说什么,名声是个什么东西?她学了那么多年医,上班的时候夜班倒白班,一天十几个小时都在上班,得到的是什么?钱没几毛,累得半死,病人还不理解,觉得他们花了钱就是大爷,医生做为伺候人的就得给他们伺候好了,更离谱的是单位领导也不护着手下人,出了事就把人往前面一推,自己顶着去,挨打挨骂都是医生没本事。

她花姐天生就是愿意受气的人,与其在医院当个委委屈屈的医生,还不如让他们怕自己,因此花姐果断辞职当起了医闹掮客,钱不钱的不重要,重要的是爽快,谁也不能给她气受。

最近圈子里其他跟她一样地位的家伙们蠢蠢欲动,想把她挤出去,重新划分势力范围,呵呵,想得挺美,也不出去打听打听,X市的医闹圈子就是花姐一手培养出来的,亲信手下一大堆,想分她嘴边的肉,没门。她花姐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

而且,她背后的人好像很看不顺眼新任院长,不过是利益捆绑,没办法直接出手,花姐借着机会,一箭双雕。至于郝朋跃,花姐瞥了他一眼,小人物罢了,既利用了一回,自然要安排好,多给他点钱,也算对得起他了。

谷从业打人很有技巧,既要疼得想哭,又不能打出个断胳膊断腿内脏出血之类的,轻微伤都构不成的话,就算有人多事报了警,警察也拿他没办法。所以他下手相当有分寸,打了半天,小保安疼个半死,只是有点鼻青脸肿,半点血都不见。虽然花姐说不论出什么事她都能兜住了,让他尽管闹,谷从业还是留了个心眼,没敢下死手。

小保安不哭不闹,骨头倒是挺硬,不过一众人看到他被几个壮汉打得凄惨,也着实心惊,知道今儿这事难善了了。

院领导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时候,已经是花姐他们正式开闹之后一个小时了,不但小保安被打,便是连两个导医护士都没逃过,到底是女性,几个人下手较轻,那也打得她们哭嚎不断,其他人都不忍再看下去,却是谁都没有勇气出声喝止的,生怕他们把目标转到自己头上。

全身而退

“住手!”新院长怒不可遏,大步流星地奔过来,将正准备打人的谷从业已经举起的手抓个正着,甩到一边,扶起受害的两名倒霉护士和小保安。

此期间花姐早已经命令底下人停手,对院长的行动毫不制止,花姐心底下还暗暗松了口气,他们已经表明了他们的态度,并不是真想把人打成什么样,再不来人,这戏往下可就没办法唱了。幸好这愣头青终于出来了。

“你们还有没有王法了?这里是医院,不是让你们随意闹事的地方,谁给的你权利锁医院大门,聚众殴打医院工作人员?报警,马上报警。”院长气得脸红脖子粗,以前他不是不知道医闹们有多猖狂,他以为,他上台来,不会再像他的前任一样,软得跟面条似的,对他们这群混蛋一再妥协,让他们变本加厉,一定能给医院创造个新风气,但是现在看来......

院长的眼神扫过跟着自己下来的领导层人员,各个都低着头躲着他的目光,再看看对面的,杀气腾腾,满脸不屑,领头的花姐悠闲地站到最前面,含笑望着他。

昨天说过的话还犹在耳边回荡,现在就化为大耳刮子又快又急地扇到自己脸上,院长一张胖脸涨得通红,好半晌憋不出个字来。两名受伤的小护士一直在哭,那哭声相当有穿透力,丝丝钻进他的耳朵里,让他恨不得把她们当成蚊子拍死。真是越烦越添乱。

无论如何,这么多人看着呢,医院又没有错,他怎么可能当众退步,以后还能有什么威信管理整家医院,大家会怎么说他,说话还不顶放屁有个臭味吗?骑虎难下,只能硬着头皮死磕到底,还能显得自己刚正。

院长非快地在心里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过一遍,又权衡了利弊得失,得出的结论就是这些人不能惯,越惯越混蛋,他得顶住了站直了,只要不让他们再随便打人起冲突,其他的,私底下嘛,也许还有得商量,拖着吧,刚刚他喊报警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看到已经有人拿起手机打电话了,再等一会警察就会来了。

那么在警察来之前,就只能拖着了,干站着肯定不行,少不得还得跟这帮无赖们费些口舌。

他清清喉咙,刚想开口,只听花姐朱唇微启,吐出一个字:“打。”轻飘飘就决定了他们的命运。

谷从业等人干这一行久了,很快反应过来,也不废话,将刚来的这群人模狗样的领导拽过来就揍,直打得他们哭爹喊娘,就差跪地求饶,哪还有刚才的气势,尤其是院长,在花姐的授意下,被照顾得最多,直接变成国宝级。

当众打脸!花姐这一手玩得太大了,俗话说打人不打脸,刚刚他们的拳头可是多数都招呼到了几位的脸上,院长到底年纪还算不得太大,又初初当一把手,把个脸面看得比什么都重,此时见这群混蛋们真敢下手打他,也顾不得风度不风度了,趁着几个人打累了停手,直接从地上跳将起来,扑住领头的谷从业,以身形体重的优势压倒他,又死死咬住他胳膊不松口,动手打人,养尊处优惯了的他不会是谷从业这种混混级人物的对手,急红眼管不得形象不形象,先占点便宜再说,刚刚他可是知道,下重手打得最多的就是谷从业。

谷从业只觉得胳膊很疼,拉扯又不敢用力,生怕对方死不松口真能带下他块肉去,真疼啊,其他人过来先分开两人,无奈院长根本不管怎么挨打,就是不松口,其他人还真不敢照着他脑袋招呼。

但谷从业管不了这么多了,他只觉得疼疼疼,再不把这疯狗扯下去他就要疼死了!为了自己的胳膊着想,他也顾不得伤人不伤人了,直接下狠手对着对方的脑袋下去,三两下把对方打晕,终于松嘴,一摸胳膊,满手血!

他大爷的!谷从业骂了几句,还不解恨,又对着昏过去的院长狠踹了两脚,这才气呼呼地在别人拉架下到一边去想包扎个伤口。

他们是来打架闹事的,封了医院大门又打晕了院长的,哪个心大的会在这种时候帮他包扎伤口,只得自己找了些纸先捂住拉倒。

他专心处理自己胳膊呢,没注意刚刚已经被解救的小保安悄悄摸上来,手里还拎着根不知道哪找来的铁棍,直直照着他的腿敲下来,只听咔嚓一声轻响,伴随着剧烈的疼痛,谷从业脑子嗡地一下......

混战开始得很突然,从谷从业跟小保安一路蔓延,暴力是有传染性的,等警察赶到,大厅里参战双方一个站着的都没有,谷从业摔在角落里,抱着断腿呻吟个不停,小保安头破血流地躺在地上人事不醒,离谷从业不远的角落里,还有个孕妇抱着肚子不断喊疼,身上有伤,衣服上沾了不知是谁的血迹。

幸亏他们在的是医院,看到警察来了,一直隐在后面的医务人员纷纷冲出来抢救伤员,当然,他们很有私心地先将自己人都抬了进去,然后是被连累的群众,最后才是这些闹事的人。

花姐有些不安,这一次是不是他们闹得过了,不过想想她在X市的人脉,只要不死人,应该问题不大吧。

她眼神飘忽,趁着众人都在忙着救治伤员,没人理她,沿着墙角偷偷溜了,扔下个烂摊子,第一时间去找援兵,剩下的人就没他那么好运了,纷纷落网。

幸好,小保安没有生命危险,却也伤得不轻,医院住了一个多月,花姐很是花了不少钱,才打消了保安一定要追究责任的念头,看在毛爷爷的份上,这口气他咽下去。

被关了有段日子的谷从业再见天日,不禁对花姐心服口服,手眼通天的人物,真半点没吹牛,跟着她混,没错的,以后可得好好听她的话了。

花姐这一仗,钱虽然没捞着,但是他们几个人闹了这么大动静,打破好几个人的头,却只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无一人被刑事处罚,也让很多不甘居其后的人再一次重新认识了花姐,很长一段时间内估计不会再起别的心思了。

完美的胜利。

重见天日

谢天谢地,少管所终于在月底要来新人了,文沫和闵三行很快就可以回归原岗位。在少管所的这段日子,忙碌都是次要的,那种身心俱疲的感觉,真的很难受。

青少年,理应是祖国的花朵,纯净可爱,蒸蒸日上,而不是像这些孩子一样,像一个个被玩坏的洋娃娃,有的内里早已经烂了,只维持着表面的甜美,有的从头到脚都散发着沉沉的阴郁气质,他们也许还是花朵,但花朵却上爬着数不清的虫子,不能让人感觉到任何美感,只觉得头皮发麻。

最后的日子最难熬,光明就在眼前,仍然身处黑暗,连闵三行这么跳脱爱闹的人都变得沉默寡言,文沫有几分不忍,到底是她的原因,才让秦凯将闵三行一起发配过来,唉,以后估计得对他好一点了。

两个人掰着手指头盼星星盼月亮盼望着9月份的到来,忍受着黎明前的黑暗,当令管教亲口告诉他们,刚刚重案一组来电话,让他们归队时,谁都没有反应过来。

直到令管教又重复了一遍,闵三行才一蹦三尺高,难以置信地问道:“你说真的?不开玩笑?”

“老娘一天到晚忙得要死,哪有那个美国时间跟你开玩笑,你们两个,收拾收拾,赶紧滚蛋,以后也不用来了。快滚快滚。”说完也不理两人的反应,径自走了。

幸福来得太突然,闵三行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凑到文沫跟前:“喂,你掐我一下,看看是不是在做梦。”

文沫毫不客气地用两个指尖掐起闵三行胳膊上的嫩肉,后者发出一串狼嚎:“嗷嗷,疼疼疼,快放手。”

龇牙咧嘴地揉着略发红的胳膊,怒瞪文沫:“让你掐你还真使劲掐啊?白疼你了。哼。”

文沫心情正好,懒得理会这个别扭的家伙,拿起自己为数不多的几件私人物品,施施然准备离开,闵三行在后面追着她大呼小叫。

踏出少管所大门时,两人都忍不住深深呼出一口气,真奇怪,明明他们这段时间一直可以自由出去,毕竟他们只是在这里工作而不是羁押的少年犯,但是这一次出来,真让他们有种被刑满释放的感觉,连灰蒙蒙的天看起来都多了几分可爱。

这大约就是自由的味道了吧,两人静静地体味了一会什么叫恍如隔世,七拐八扭地走到主街,开车回了局里。

原本闵三行以为,招他们提前回来几天是秦凯良心发现,知道少管所不是人待的地方,早早先解放了他们,等回了局里才知道,却是因为有了案子。

从组长郭建峰到爱说爱玩爱闹的王家兄弟,所有人眼底一片青黑,活像八百年没睡过觉一样,平日干净整洁的办公室此时更像是垃圾站,各种各样的外卖包装盒随意堆放,几乎无处下脚,整个屋子烟雾迷漫,呛得人几乎喘不过气来。

闵三行早就有心理准备,办公室可能不会很干净,因为除了他比较勤快之外,另外五只简单就是猪一样的存在,或者说,稍微比猪强一点的就是他们肯定不会在办公室拉屎撒尿,其它方面嘛,不提也罢,他要是不打扫办公室,这五只是说什么也不会动手的。但是乱成这么惊天地泣鬼神的,还真的是太超出他心理承受范围了。

“啊啊啊啊!你们一群猪!!!这哪里还算个办公室,猪窝都比这干净!”闵三行有洁癖,小小的脏都忍受无力,面对快要被垃圾埋了的办公室只是吼了两句,没有彻底抓狂,估计还得拜少管所那帮刺头小子平日里的刺激所赐,是个好现象,这趟少管所之行也算不白去,她以后是不是要有意加强对闵三行这方面的锻炼呢,他心里边对治疗有强烈的抵触情况,大概是曾经被治疗时心理阴影留得太多,对方使用的手段过激了,她放慢一点,拉长一点,说不定效果会更好,反正他们还有很多时间,不着急。

“麻烦让一让,我过去。”一声清冷至极,不带半分人气的女声突然在他们背后响起,闵三行聒噪的抱怨声立刻止住,脸煞白地转过身来,像见鬼似地看向他们背后来人:“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你能在的地方,为什么我不能在?公安局你们家开的?”对方言辞犀利,说话一点面子也不讲,显见得跟闵三行相识,且有那么些不愉快的经历。

文沫回头打量了对方几眼,看起来二十多的年纪,妆容精致,身材窈窕,是个名副其实的大美人,文沫以前还自认为自己虽然算不上漂亮,至少在公安局这样男女比例极不平衡,女警少得可怜的地方也还过得去,可是这女人一出现,她觉得自己瞬间就变成白天鹅身边那落毛鸡了,还是被雨刚浇透的那种。明明两人都身着警服,为什么人家穿上就是制服诱惑,自己穿上只能让人退避三舍呢。

女人,不论年纪,职业,爱美之心都是有的,哪怕文沫自认为已经介于男性与女性之间了,还是会本能地对这种什么都好的完美女人升起淡淡的嫉妒之心,不过她本身是心理专家,掩饰自己的情绪,调整心态太驾轻就熟了,心里只微微不自在了一会儿,便拉开明显有些怒意的闵三行,放这美女进去。

郭建峰见有人来了,抬头望了一眼,便跟美女打了招呼:“小周啊,这个时候过来,是检验报告出了吗?”

“这美人谁啊?怎么你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以前你始乱终弃的对象啊?被人找上门来了?”文沫揶揄道。

“乱说什么,我这么洁身自好的,连女朋友都没,跟谁始乱终弃了!”闵三行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跳三尺高,见文沫就差在脸上明晃晃写上不相信三个大字了,顿时萎了,蔫蔫地小声说:“这是家里给我找的相亲对象,我们一共见过一次。”

“人家没看上你?还是你没看上人家?”

“都不是,我招惹她来着,结果后来放了她三回鸽子。”闵三行想起些什么,脸色很是难看。

“那也不至于你见到人气得咬牙切齿啊,要生气也应该人美女生啊,你看你那表情,活像别人欠了你八百万似的。”

“欠钱倒好了,她、她、她......”

骇人死法

闵三行脸上像开了染缸似的,一变再变,明明很想说些什么的样子,最终却只无奈叹息一声:“唉,算了,我一大男人,有什么过不去的,犯不着把这点事放在心上多年,权当被狗咬了一口吧。”他耸耸肩,无视一地垃圾,颓然走回自己办公桌,老老实实坐下,连自己脚边有只刚刚被他踢翻正缓缓往外流汤的方便面盒都顾不上了。

文沫略一挑眉,看来这位周姓美人给闵三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啊,倒真是个人物呢。

周美女来重案一组显然是有正当公务的,她径直走到郭建峰跟前,把手中一份报告递过去就准备告辞,不过朝着门口走了没两步,她突然拐个弯到了闵三行桌前,敲了敲桌面,略一抬下巴:“姓闵的,以后我就在这儿工作了,咱们走着瞧!”然后高调离去,根本不管闵三行对此有什么反应。

文沫瞧着本来就黑着脸的闵三行这会儿脸又黑了几分,心中好奇这美女到底何方神圣,便凑到郭建峰身边打听。

美女姓周单名一个聿字,据说是个真真正正的富二代,但她到底什么出身背景,就不是郭建峰能知道的了,一来周聿为人低调,不爱炫耀,二来郭建峰一个四十多岁的大男人,好奇心没那么重,得多闲得无聊才会去跟别人八卦个他不熟悉的人,他只知道,周聿是通过闵三行的老爹的关系进了局里,一个国外知名大学的生物学博士跑来国内小小的市局里当检验员,完完全全屈才了,原本周聿来的这一个月,闵三行被发配去了少管所,两不相见之下,郭建峰也不会想到她居然会跟闵三行有牵连,不过知道了也没觉得奇怪,也许是家中长辈交好,两个孩子又一同在国外留过学,认识并不奇怪,但是看周聿和闵三行的表现,似乎两人之间过去有过不愉快啊。郭建峰有些不厚道地笑了,闵三行是个不错的下属,身上也没有一些领导子弟目中无人的坏毛病,但是,自他到了办公室,重案一组的其他人在其变态的卫生要求下过得很是不畅快,要不是闵三行的碎碎念实是像唐僧念紧箍咒,听得他们头疼,他们是说什么也不会退步的。

天不怕地不怕的闵三行遇到对手,众人都有些看笑话的心态,当然了,大家都没恶意,闵三行也老大不小,周大美女配他,便宜这小子了。

闵三行有苦说不出,一口老血憋在心里,憋得他越发变态,将所有的愤恨都消耗在破案上,难得的尽力,这些就是后话了。

郭建峰跟文沫闲聊几句,便把话题引到现在他们正在侦办的案子上。

在文沫他们被流放到少管所不久,X市出了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被分配到一组。被害人在本市有些身份地位,上级追得挺紧,因此整组剩下的五个人都上了。

死者是我市卫计委的一个副处长,名叫朴晚知,现年五十七岁,居住在清泰园小区一排七号,十年前离异,独居,发现他身亡并报案的,是他雇佣的保姆姜阿姨,朴晚知死状极惨,差点把发现他的老阿姨当场吓死。

郭建峰推过来几份笔录和一堆现场照片,示意文沫先跟闵三行一起看看,然后他们整组开个会。文沫接过卷宗时还在想闵三行的反常,没有注意到郭建峰眼底有一闪而过的促狭。

“啊~~~~~~”闵三行虽然还有些气闷为什么周聿那个阴魂不散的家伙会跟着来了他的单位,而且还是他们家老头子动用的人脉帮的忙,这不是生生要把自己的亲生儿子往火坑里推嘛,他以前虽然有此坑爹的行为,但都不算什么大事好嘛,怎么这当老子的一出手坑儿子下的就是死手呢?他真的是亲生的吗?是吗?是吗?一会下班回家,一定要逮着老娘好好问问,自己有没有是别人的私生子的可能......

他魂游天外,对外界的反应就变得迟钝,见文沫拉个凳子坐到他旁边,又翻开什么东西开始看,因记得他们组现在手头上有个案子,他便也凑将上去。

这一看,闵三行游得有些远的魂瞬间回归,嗓子眼不受他控制地发出一声长长的尖叫,从文沫身边蹦开,仿佛身上染了什么脏东西般,不停拍打揉搓着前胸后背:“拿开!快拿开!”

几个原本各忙各事儿的无良家伙们此时都爆发出震天的笑声,连一向严肃的秦凯也不例外,案子办得压抑,他们久没有乐子可寻了,闵三行的表现大大满足了他们的变态心理,哼老子几个在这里忙得恨不得一天48小时,你们好端端地在少管所看孩子,不报复回来,他们心理怎么平衡得了,做为始作俑者的秦凯完全忘记了就是他的金口玉言才将这俩可怜的孩子给卖出去的,现在又看人家不顺眼。

文沫又瞥了眼现场照片,仍然觉得身上窜起股寒意,有些止不住的麻痒游走全身,更何况这位洁癖症甚重的可怜孩子了。扔过去个同情的眼神,文沫低下头继续看卷宗。

朴晚知的家很大,清泰园是本市著名的高档小区,在地价日益昂贵的今天,小区内建造的全是独栋别墅,两栋之间留出不小的绿地,环境很清幽,住在里面的人非富即贵。死者死在自己家的客厅里,凶手花了不少心思,将客厅里的家具都搬离原位,照片上还能清晰地看到灰尘附着留下的痕迹。空出来的大片位置除了尸体,空无一物。

那么让人感到毛骨悚然的,自然就是死者的尸体了。

死者身上未着寸褛,密布着小小的牙印,像眼睛、鼻子、手指、脚趾等形状较小的身体组织全被啃噬干净,便是肚子,都有多个不规则形状的孔洞,肠子等内脏器官多有溢出,全身上下的皮肤没有一处是好的,便是头皮都不翼而飞,空留一地血迹。

简而言之,这个人是被一群小型啮齿动物撕咬至死,通俗点说,就是被一大堆耗子咬死的。

千头万绪

这种死法,痛苦至极,从现场朴晚知的尸身形状就能看出一二,身高1米8多的他蜷缩成一团,都没能了阻止老鼠们的疯狂。

杀人不过头点地,这么折磨人,凶手对他,真是恨不得生啖其肉啊,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又为何明显的仇杀,会被定性为入室抢劫杀人呢?

文沫抬起头,目露疑惑地望向郭建峰,作为刑侦经验丰富的老刑警,他不可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郭建峰接收到来自文沫的疑问,示意她先看下去,没着急解释。闵三行是打死都不想再看令他浑身上下哪都不舒服的现场照片,坐得远远的,拉来王家梁为他讲述案情,即使这样,凭借着想象力,他仍然止不住泛着阵阵恶心感,让郭建峰不住地摇头,心里隐藏已久的坏水再度冒出来,以后有这种抓老鼠或者到下水道垃圾桶里找线索的活,一定一定记得要分给闵三行一些,免得他天天自视甚高,总认为自己是个很合格的警察,不做些又苦又脏的活,怎么能证明合格呢,哼哼。

一张张照片翻下去,文沫才渐渐回过味来。

朴晚知只是一个市卫计委的小小处长,平均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只剩下区区5000块,在X市这样的三线城市,算得上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一家人温饱没问题,但是想要大富大贵嘛,呵呵,选错职业了,我国公务员工资还远远谈不上高薪养廉,勉强活着罢了。

可是朴晚知却住得起价值千万的别墅,以他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存款不多,但家里的现金却堆满了半间屋子。

朴晚知死在客厅,一进门口直接便能看到,视觉冲击效果很强,恐怕是凶手有意为之,没有像一般的凶手在杀人后惊恐过度,逃之夭夭,凶手很是花了些心思在别墅里上上下下七间房间内都仔细搜寻了一遍,每间房里,都发现了为数不等的现金。

至于为什么警方知道凶手是在先杀害了死者之后再搜查房间的,一是因为所有的房间都发现了死者的血迹,二是因为被翻找出来的钱财都整整齐齐地摆在屋内的正中心,上面还摆着一张用类似拍立得相机拍出来的快照,正是朴晚知被咬得面目全非的尸体。

重案一组全体人员聚在一起开会,谁也没有着急开口,哪怕在坐的几位男士除了闵三行都不是第一次看卷宗里的照片了,但是心底的寒意丝毫没有减少,什么仇什么怨啊,只要一想到曾经有一堆老鼠趴在朴晚知的身上,在他活着的时候就吃了他的眼睛,他的肝脏,恶心感压都压不下去,画面太美,哪怕身经百战的刑警,亦觉得凶手剥夺死者生命的方法太过残忍。

良久,文沫以指敲桌,第一个开口:“我看后面有鉴证科出的报告,他们在现场仔细搜寻了好几天,一只老鼠都没有发现。也就是说,凶手带着一筐老鼠来杀人,杀完人了,又带着这堆老鼠离开,他难不成是老鼠精,能让这么多老鼠乖乖听话,说咬就咬,说走就走?”

“是啊,朴晚知年纪也算不得大,六十不到,平常又注重保养,人高马大,不至于有人要杀他,还是放了一堆老鼠去咬,他就乖乖地半点不反抗任由自己被咬死?躲避疼痛是本能啊。他真的是被活活咬死的?不是死了之后引来了堆老鼠?”闵三行强忍着恶心,努力不让自己想象力太丰富的大脑去生成相关图像,满眼希冀地望向郭建峰,如果是死了之后被嗗,多少还好接受一点。

郭建峰指着闵三行开骂:“你个臭小子,让你好好看卷宗你不看,里面的验尸报告不是说了嘛,死者身上的伤口,七成以上在形成时有理化反应,肌肉以及血管收缩,现在跑来问这么没营养的话!下回再有人被老鼠咬死了,我就让你去抓耗子去。

耗子!一想到一堆挤在一起小眼睛尖鼻子身上脏兮兮灰扑扑的家伙占着数量能吃掉个大活人,闵三行头皮都麻了,心里却想着,不能有人跟朴晚知一样倒霉吧,再不敢乱说话,打定主意关于这个案子他只出耳朵。

郭建峰没有着急回答文沫的问题,他们也想过凶手是如何控制一群老鼠来去的,但暂时没有头绪,只得先将他们已经调查出来的说清楚,有疑问再一起讨论,制定下一定的调查方向,新加入了两个人,也许能为他们陷入死胡同的侦查开辟出新的通途。

近半个月的走访,半点有价值的线索没有,上面压力还那么大,重案一组所有人心情都有几分沉重。

朴晚知所在的卫计委态度很暧昧,警方调查时,对朴晚知的个人情况以及社会关系,他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对朴晚知的任职情况以及具体负责工作,就有些含糊其辞,一副不愿意多谈的模样,所有的工作人员就像事先商量好了似的,将不说死者是非坏话的原则贯彻了个十成十,在他们嘴里,朴晚知就是一爱岗敬业、勤政廉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新时代活雷峰,如果不是他家里翻出来的钱是他几辈子都挣不来的,警方也许还会相信这万里无一的清官被他们碰到了。

苍白无力的官腔听得多了,警方也暂时放弃从他们身上找线索,人家也不容易,一个老鼠屎曝出来,不定要牵连出多少个大硕鼠,人人自危,保护自己当然最重要,在没有明确的证据的前提下,还是别浪费时间在他们身上了,都是在机关里混了多年的老油条,打太极用得那叫一个妙。

外围调查朴晚知的社会关系更让警方掉进了无底洞,朴晚知的职业决定着他社会关系会很复杂,卫计委,主抓医疗工作的科室,想想就知道,别的暂且不提,X市大大小小的医院多如牛毛,不光跟医院熟,便是各式各样的医药代表、制药厂家、医疗器械厂家,朴晚知都熟,这么多个线头,可要怎么捡出来。

葛朗台再世

朴晚知的人生经历,乏陈得紧。

他是本市人,父母已亡,姐弟三个,他是最小的,上面两个姐姐也都嫁在本市,却并无来往,警察找上门时她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听闻是自己的小弟被杀,脸上也并无几分痛苦之色,细问之下,警察才知道这朴晚知啊,可算得上朵大奇葩,可以为了钱,六亲不认的主儿。

在朴晚知眼里,天底下不论亲情爱情友情,统统比不上铜臭,他对金钱的痴迷程度已经达到了变态的地步,以前跟两个姐姐还未完全断了来往之前,她们去他家的时候,就发现这位小弟有抱着一堆钱入睡的习惯。

大抵被穷养长大的孩子,对金钱都会有异于常人的执着吧,因为饿怕了穷怕了,没有钱,他们就没有安全感,不论是谁,谈到钱的时候一律翻脸。当一个人的人生价值只剩下挣钱存钱了,可悲的不仅仅是他,而是造就了他这样人的父辈以及被他影响的下一代。

朴家算不得土生土长的X市本地人,而是从遥远的东北迁居过来的,在建国之初严查间谍的年代,对人口流动的管控极严,朴家要不是在东北实在活不下去了,也不会千里迢迢跑到南方来讨口饭吃,可想而知那时候他们的家底,用八辈贫农来形容也不为过,朴晚知的父亲就是饥一顿饱一顿长大,幼年间甚至经历战火,养成了副死抠门又不信人的古怪性子,他自己是这么个性子,对自己的妻儿没比对外人好上多少,家里有吃的喝的他先吃饱喝足,丝毫不管其他人,半点父爱之心都没有,更是个只进不出的貔貅,家里的钱全都牢牢把在手里,往外捞一分都跟摘他的心肝肉一样。

朴晚知是家里最小的孩子,而且是唯一的男丁,朴父也许生他的时候心智比年轻时成熟,还生出了那么几分香火情,在自己得了好处的同时,顺手分给自己儿子一点,父子俩要更亲近一些。朴晚知别的本事没学到,倒把他父亲的古怪脾气学了个十成十,还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用他两个姐姐的原话说,幸亏从小到大跟父亲和小弟都算不上亲近,不然朴家不正常的人又要多上两个。

也幸亏那个年代,国内的社会氛围相对保守,换成现在,八个朴妈妈也忍不了心理变态的老公和越长大越不正常的儿子,虽然自私自利是人之天性,但表现得像他们这么理所当然的却还是太罕见。朴妈妈为了一家人的吃穿熬得头发过早白了,终于在刚到40岁的年纪便撒手人寰,入土为安了。

朴妈妈死后,朴家基本上就等于散了,朴爸爸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性子,朴家两个女儿恨透了这样又懒又自私的父亲,因为在她们眼里,母亲基本上可以算是累死的,但凡家里的男人顶点用,也不会这么早就没了。妈都没了,哪里还有家?两姐妹读完中专,分配进单位上班,就从家里搬了出来,剩下朴晚知一个人跟着父亲居住。

父子两个没有了其他人的妨碍,更是一条道往奇葩的方向发展。等朴晚知也中专毕业参加工作入了机关,几乎是立刻便出了名。

棺材底下伸手死要钱这句话几乎就是为朴晚知量身定做的,他毕业后被分配进乡镇计生办工作,彼时我国面临严峻的人口压力,快速增长的人口如果不加控制会出大问题,计生办工作繁重,更受各级政府重视,甚至有些地方还实行主要领导计生工作不合格一票否决制。

朴晚知是年轻人,刚进单位没人特别关注他,因为身处的工作环境就是个论资排辈的地儿,毛头小子且轮不着号呢,慢慢熬着吧,进了计生办,好好干,还是有希望的。

谁能想到朴晚知胆大包天到什么钱都敢收。八十年代初啊,人均工资只有十几块钱的年代,他居然敢收超生家庭的钱,欺上瞒下!

他当年到底收了多少钱,没有人知道,档案里也只语焉不详地给他记个处分,还没几年就消了。因为这个超生户的孩子最终还是没保住,被别的工作人员蹲守抓到,送去医院做了流产,没造成太严重的后果,领导也怕说出去他们自己择不干净,谁也不能保证自己的屁股后面一点烂事没有,有心人如果要查,再拔出萝卜带出泥,谁都得吃瓜落,为了个小人物,没必要。

朴晚知逃过被开除的命运,却再也接触不到计生的核心工作,被扔到以造假著称的计生统计口,成天关在办公室里两眼望着天花板编数据,再也接触不到一分外财。

就这样一个钻进钱眼里拔不出来的,居然在随后近三十年的时间平步青云,一路从小乡镇爬到市里去了,只能说老天不开眼,让坏人活千年。

大约因为早年受过教训,让朴晚知明白一个道理,钱要想方设法地多捞一些,吃相难看不难看不要紧,千万别让别人别人抓到把柄。在那之后,他依然什么过手的钱都敢贪,却也学会不再吃独食,你好我好大家好,才能走得更远。

让守财奴破费,那是相当的不容易啊。朴晚知的两个姐姐因为啥不跟他走动呢,其实真正原因说出去,相当丢人:两个姐姐生了好几个孩子,生孩子要随礼、以后上学要随礼、结婚要随礼、孩子生孩子还要随礼,他只得一个女儿,眼见着收得少出得多,再加上两个姐姐嫁的人都不怎么样,没他家有钱,以后少不得还有麻烦他这个弟弟的时候,却半点帮他忙的能力都没有,这样的亲戚,麻烦多,无用处,不早点甩包袱还等什么?自然干脆利落断了来往。

别说亲姐姐,他连亲闺女都容不下。朴晚知的婚姻存在时间不长不短,整整十九年,离婚的时候,女儿刚满十八岁,马上要上大学了,至于离婚的原因,是因为朴晚知不想出女儿读大学的费用......

消极配合

世界上有这么奇葩的父母吗?在遍地都是砸锅卖铁给儿子买房结婚的国内,为了区区万把块钱一年的学费就闹着要离婚不尽做父亲责任的,估计独此一份绝无分店了。

朴晚知身死的那处别墅里,搜出来的现金何止千万之巨,却仍然不舍得花一丁点在女儿身上,而且不知道他做了什么手脚,离婚的时候分给妻女的所有财产,加起来都不够在X市买一幢房的,那还是几年前房价没有这么离谱的时候,自己住着上千万的别墅,妻女租房居住,为了养女儿,朴晚知的前妻去给人当月嫂,就因为这一行业现在在X市属于以她的学历和工作经验来讲收入最高的职业。就连听到朴晚知被害,母女俩谁也没有费心伪装几分假腥腥的悲伤,直接就问女儿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不是他的身家都归她们母女了。

做人凉薄至此,死了都没有真心难过,也是可悲。

除了朴晚知的家人,与他有工作关系的各路人马警方也一一走访了过去,朴晚知爱财贪婪的名声在圈子里不算什么秘密,他活了一把年纪,唯一比以前进步点的地方就是知道对方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不会像以前一样,把事情做绝,偶尔也会出点血,当然了,目的自然是为了得到更大的利益,倒也算得上比以前吃相好看些了,跟他打交道的医疗圈的人都得罪不起他,因为他在卫计委里占着的位置很重要,想要成点什么事他可能做不得主,但是想要破坏些什么可太容易了,与背后的巨大利益相比,朴晚知这只硕鼠算不得什么,他们还是有能力喂饱的,而且他们早已经习惯朴晚知的个性,反正天下乌鸦一般黑,再换一个人不见得就会比朴晚知好上多少,还不如就凑合着过。所以朴晚知身死,如果有谁可能真心会觉得沮丧,大约也就只有他们了吧。

对朴晚知社会关系的调查走房牵扯了重案一组几乎所有的力量,因为他们在案发现场并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凶手显得经过深思熟虑,没给警方任何机会。

清泰园做为本市属一属二的小区,安保方面做得很好,前后左右四个门口的保安,小区四周安置的监控设备,将小区围得很严实,就算是只蚊子想要进出,也没道理完全不露痕迹,非本小区人员进入小区必须有小区业主亲自打电话到门卫室,不然任你大罗神仙来了,想进去都不可能,而本小区的业主进出步行的也倒罢了,开车的都得在小区门口刷卡,车、卡一致才能放进去,外来人员有业务对接的,一律放到门卫室,由保安送进去,像外卖送餐员、快递员在小区里乱窜的景象,清泰园根本看不到。

但这小区却有个显著的弊端,因为住在这的人身份不一般,自然对隐私的要求也比别的小区要高很多,小区四周的围墙上安保系统齐全,小区里,别说监控设备了,连路灯都少且昏暗,而且房子间距宽,本身在建设时用了不少吸音材料,窗户全是双层玻璃,关上门自己在家唱卡啦OK,邻居半点动静听不到。哦,还有,事发时朴晚知所在别墅前后左右均无人居住,时至今日,警方连那几栋别墅的所有人是谁都没搞清楚呢,非是他们不用心,而是物业不合作,便是连房管局那里都摆出公事公办的态度,要他们拿出证明来才给提供线索。

警方提出要看看朴晚知死亡前后几小时内的监控录像,对这一要求,物业没有拒绝,他们事先也看到视频,没有任何发现。

朴晚知是头天晚上被害,第二天早上被人发现,中间间隔约十个小时,这段时间跨度不算大,李承来盯着录像来来回回看了三遍,也什么都没发现。像物业自己说的那样,清泰园很少有外人出入,每辆车,每个行人几乎都是小区业主,偶尔有两个不是的,也是正正当当去看朋友的,根本不认识朴晚知,没有杀人动机。

凶手到底是怎么进出小区的?而且不光自己进出不见踪影,还带着一笼老鼠,难不成他会飞天遁地?

由此可见,凶手的心思有多缜密,出入案发现场的方式警方不知道,便是现场内鉴证人员找到多枚指纹,连是不是死者本人留下的都排除不了,死者的手指头,鬼知道已经变成了哪颗老鼠屎了。最让人想不通的,还是凶手的杀人方式,哪个活人会让老鼠活活咬死?哪家老鼠能乖乖听话不乱跑乱窜?可是现场没有留下任何一只老鼠,门窗全部紧闭之下,老鼠也会飞了不成?

从市里重重传下来的压力,局领导也天天把郭建峰拎过去,关心案件进展,可把郭建峰腻歪透了,他是个直脾气,虽然看起来像个很好说话的邻家大叔,真把他惹急了,可是连局长面子都敢不给的老顽固。

朴晚知的案子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有用的线索,一是凶手隐藏太好,二是很多地方明里暗里的不配合。一边压着人查案,连命案必破的老口号都搬出来了,一边却千方百计地拒绝提供有用线索,怎么能不让郭建峰窝火。

朴晚知死了,家里还露出来那么多来路不明的财产,最害怕的是谁?当然是他以前的上司下属和现在的领导同事!以朴晚知的身份,做这些事,贪污受贿这么多钱,其他人说自己什么也不知道,更没有跟着一起收好处,三岁孩子都不信!所以哪怕也许这其中有一个干净些的,此时也是黄泥掉到裤裆里,不是屎来也是屎,解释不清楚了,哪怕他们本身没有动手杀人,可是纪委的要是接到风声,再调查调查他们,谁也没有把握全身而退,阴沟里要翻船之季,谁人不想着自保,警方一上来就想查朴晚知的巨款来源,他们除了装糊涂消极配合还能帮忙不成,那不是把自己装进去了,都是在机关里混的老妖精,谁跟谁玩聊斋?

染色老鼠

所以郭建峰每每进局长办公室,都要发回火才能出来。当了婊子立牌坊的事儿,还有人能干得这么光明正大,半点心虚都没有,脸皮比城墙还厚!郭建峰最看不惯的就是这种官僚作风,不生气才怪。

但生完气,该干活还得干活,案子总是在破的,甭管朴晚知如何地讨人厌,他都不应该死得这么惨,凶手的手段太过残忍,社会影响极坏,必须将其揪出来接受法律的制裁。

周聿再一次出现在重案一组时,闵三行的表现比第一次强了许多,只略有些不自然,便敛下眉眼不再管她,看那架势,是打定主意要当个陌生人对待了。

周聿目不斜视地从闵三行身边经过,也视他如空气,哪还有两人第一次见面的剑拔弩张,郭建峰早就接到检验科打来的电话,见到来人是周聿,只看了眼闵三行,发现他并无异状,便也没再多理会,安心等着听周聿来的目的。

周聿也没多废话,直接把报告扔给郭建峰,示意他先看了再说。

郭建峰一目十行地扫过报告,皱了皱眉:“果真?”

“郭组长,没有十足的证据,我不会跑来耍你们玩的,怎么样,也算是给你们一个新的侦查方向了吧?”周聿颇有女王范地坐在郭建峰的办公桌前,稍稍倾斜,隔大约两米远,正对着闵三行,此时她一边漫不经心地跟郭建峰细说他们的检验结果,一边时不时向闵三行扫过个眼风,后者似能感觉到烦人的视线,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脑屏幕,正在看监控录像。清泰园四个门的监控录像上次李承平看过一回,没发现疑点,秦凯安排闵三行再看一次,他心细,也许能看出些上次遗漏的东西,他倒看得认真,周聿贴着他边上走出去都没抬头看一眼。

小组再次开会,周聿带来的报告也许会是个突破口。案发现场,朴晚知的尸体上,警方采集到不少的老鼠毛,灰不溜秋,很不起眼,跟一般到处乱蹿的野家鼠差不多,所以对于数量不少的老鼠到底从何而来,他们一直也没放在身上,毕竟野老鼠在城市里具体有多少只,不说不知道,真要认真统计,估计不比人类种群的数量少,凶手又是有心要用老鼠来杀人,费些心思去抓来些暂时圈着,事后或杀或扔,鬼才知道从哪去找这么群吃过人的老鼠。

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凶手用的老鼠,不是普通的灰老鼠,而是实验室专用的小白鼠,至于为什么检验科从现场提取到的都是灰黑色的老鼠毛,概因凶手实在狡猾,特意将小白鼠染了色,用的就是网上随处可以买到的普通黑色染发剂,老鼠毛有的在死者的血里泡过,经过一段时间黑染发剂有褪色现象,检验员这才发现鼠毛里另有玄机。

凶手真是煞费苦心、处心积虑啊!他千方百计地隐藏小白鼠的来源,恰恰说明来源方面有线索可挖!好在检验人员细心,不然一般人谁会想到每一根收集回来的老鼠毛都得一一检验过,公安局经费有限,也就因为是命案,检验科有一定额度的办案经费,但那也得省了又省,把每一分钟都花在刀刃上才行。

既然有了新的方向,大家在郭组长的统一安排下开始出去调查走访,闵三行以自己录像还没看完为借口留在办公室,虽然家心里都明白他其实是害怕去老鼠成堆的地方,但是看在这位最近小脸都瘦了一圈的份上,谁也没有当面揭穿,各自离去。

文沫被分配与秦凯一组。经过上次阿朵一事,秦凯一个大老爷们在文沫面前落泪,而且之前他们之间还有些不合,秦凯表现得略显尴尬,一路上把车开得飞快,话却一句没说。文沫有些摸不准秦凯到底在想什么,他们不熟,交浅言深确实容易有些不自在,若是有外人还好,能帮着缓和一下,可是就两个人闷在一辆车里,还是沉默是金吧。

好在他们要去的地方离得算不上远,秦凯一路上又开得飞快,没多久就到了。

刚刚在会上也说过,他们此行的目的地就是X市需要用到白鼠的各研究所、学校实验室、以及出产小白鼠的饲养基地。所幸X市的定位一直是旅游城市,科技公司高校之类的场所有限,算来算去也没多少,三个人查个两天怎么也转过来了。

他们来的这个研究所是本市唯一够得上规模的,专门研制新型肿瘤特效药,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成熟,最重要的是,研究所里监控遍地,出入刷卡,小白鼠每一只都有严格的身份证明,分开存放,在这里一只小白鼠的价值都有可能以万计,发生大批量丢失的现象,他们早就报案了。像他们这样的研究所,花费的资金巨大,研究成果有很高的价值,容易被商业间谍盯上,如果成果外泄,他们多年的投入和心血将全部付之东流,研究所的所有人是不会愿意看到这种事情发生的。

果然,他们这一趟是白来了,研究所很配合,主管后勤的主任郑阳光出面,给了秦凯最近三个月小白鼠购买和销毁记录,以及现在保有的小白鼠基本信息,至于其他涉及到机密的资料,他就没有权利告之了。

第二站,是X市大学生命科学院,这所学校因为常年实验需求,对小白鼠有很大的采购量。秦凯和文沫到达学院之前已经跟先一步跟学院领导取得联系了,因此他们一进校门,早已经有人在等着他们了。

来人是学院管着生物实验室的研究员薛照芦,一身白大褂站在门卫室门前很吸引人眼球,因为多数人穿上不算合体没有腰线的白大褂后都会显得有些臃肿,只有他,举手投足间总带着几分随性,不自觉地就能成为焦点,大约也算是天赋技能吧。

见警车开来,薛照芦脸上挂着温润的笑意,迎上前来......

内部作案?

带着些许官僚气与书卷气的高校也许天生就适合像薛照芦这样的人,他很容易就能让所有人都觉得舒服,不着痕迹的拍个马屁,恰到好处的恭维与玩笑,语言的艺术与察言观色已经趋于化境,游刃有余。不得不说,薛照芦在某些方面,是个不折不扣的人才。

学校的实验室管理与研究所相比,那就是一个天一个地,学生只要有需要,来去自如,自己的实验成果在未完成之前,会很看重,一旦出了结果,不论成功还是失败,实验品都是会被销毁的,实验室里就有个小型焚化炉,一般使用过的小白鼠都会在这里被销毁,至于记录嘛,有也算有,但是准确度,呵呵,不言而喻。

对此,薛照芦的解释就是,小白鼠是学校统一购买的教学物资,单价虽然谈不上便宜,但因为本校生物化学方向专业的学生学费也比别的专业要高上不少,这些东西学校提供起来并不心疼,而大学生,毕竟不能跟初高中生比,学习实验之类的全凭自觉,老师会监管的很少,也就是实验室涉及到的事儿多,才安排他专人负责,但因为学院里实验室是全院从大一到研二的学生共用的,四个实验室老师对上上千个学生,别说监管了,人都认不过来,所以只要大面上不出错,细节的规矩他们就睁只眼闭只眼过得去就算。

结果就是,负责采购小白鼠的老师只知道他买了多少,负责保存小白鼠的老师只知道大体剩下多少,至于都是谁用的,以及后续这些白鼠的去向,根本无法追查。几路人马返回来的消息大体相似,小白鼠这玩意除了毛色干净点,生长的环境比野生老鼠干净得多,没有隐性基因病外,算不得多神奇,像新闻上报道的纯种有全套健康卡一只价值百八十万的,本市可没有这高级货,再说了,想想凶手也不可能有钱到拿着这样一笼老鼠去杀人的地步,还得是低端市场流出来的,可问题是庞大的低端市场恰恰正是警方无从着手的地方,谁会没事干吃饱了撑的天天追踪老鼠的动向,计算少没少上几只。至于从源头查起的想法,饲养厂哪怕有送货单,但每回用的送货人都是社会上找的物流,老鼠这种东西短途运输死个几只也很正常,谁也不能保证这个环节就没完全没问题,全都一条条追查下去,他们将再次陷入大海捞针的窘境。

线索到这儿又断了,在外面跑了半天的众人有些郁闷。

闵三行此时却突然发出一声叫喊:“头儿,过来过来,有发现!”

所有人凑到闵三行的办公桌周围,直直盯着电脑屏幕,闵三行略带得意地点了播放键。

画面上,监控摄像头正对着的位置,是最靠近案发现场的北侧门,与别的门相比,这里外面连着的不是主路,从这里进出大约需要转小半圈才能绕过小区汇入主路,所以除了在这边有工作任务的保洁人员以及家住在北门附近的几户住户,选择此门通行的很少,访客更是一个没有,因为走正门的话,小区里的路指示清晰,想去哪栋楼很好找,一般外人摸不到北门去。凶手难道是从这里进来的?他会这么蠢吗?

一直以来,凶手表现出来的都是小心谨慎,面面俱到,没给警方留下线索,他在动手前应该对朴晚知的一切了如指掌,胆大心细,才做出了这件高难度的杀人案。也就是说,他不可能没有对朴晚知别墅周围的情况摸过底,一条安全的退路何其重要,凶手不会不明白,北门进出人少这样的事,绝对不是秘密,凶手肯定知道,那么是混在一堆人里安全,还是几个人里安全呢?答案自然是前者,按道理,他最不会选择的应该就是北门才对。

难道凶手要玩个反其道而行之?可明明李承平已经看过所有的录像,没发现异常啊,闵三行到底发现了什么?

一辆丰田霸道很快出现在视野里,在北门进门处刷卡,进入,然后迅速驶离监控范围,消失不见。

众人一头雾水,什么鬼?没异常吧?就是一辆业主的车,正常进小区罢了,闵三行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所有人疑惑地望向闵三行,后者洋洋得意,嘿嘿,就这知道看不明白,嘿嘿~~郭建峰直接抬起脚踹过去:“你小子再装神弄鬼,下回就派你去饲养厂数老鼠!”

一想到毛绒绒挤在一起数量庞大的耗子,闵三行生生打了个冷颤,很乖觉地拿出清泰园业主清单和平面图给众人解释:“你们看,这是物业提供的名单还有小区的分布图,我打电话到车管所,查清了所有在案发时间段进出的车辆信息,看是不是都能对上。结果还真让我发现了些有趣的事。”

闵三行将刚刚他们看过的录像又倒回去,重新播放,当监控拍到那辆八成新的霸道车牌号时按下暂停,指着手中的平面图说:“这辆霸道的所有人名叫张楚金,现年27岁,住在清泰园小区七排四栋,四栋的业主是他的岳父孙性德,张楚金跟孙家千金孙莫儿一年前新婚,之后两人一直在清泰园居住......”

闵三行扬扬洒洒一大堆信息介绍下来,众人还是没听明白其中的关联,难不成这一家子跟朴晚知有过节?闵三行这臭小子啰里巴嗦的臭毛病还真是越来越严重了,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哪个有心情听他废话。

又被郭建峰踹了一脚,闵三行终于学会抓重点了,很快吐出他认为不对的地方:“你们看分布图。案发现场在这里,离北门近,可是七排却是最靠近南门的,南门外正对着一条主路,来来去去多方便,张楚金实在没有必要绕这么个大圈跑北门来,我觉得这里面有问题。”

清泰园物业管理严格,外人出入总会有迹可循,但如果是内部作案呢?

他在撒谎

单凭开车进的门有些异常并不能就判断张楚金本人有问题,不过在没有更好的线索之前,一切疑点都不能放过,郭建峰大手一挥,让闵三行跟文沫去。

清泰园因为一桩命案的原因,进出的住户比平时少上不少,大约是害怕自己家里也招来一群老鼠,睡梦中把他们吃了吧,反正这里的人都有些身家,怎么可能只有一处住处,先远远离了是非也好。

孙家也一样,整家搬离,倒是让闵文两人兜了几个圈子,才辗转找上门来。

第一面见到张楚金,哪怕文沫比他大上不少,早就过了小姑娘追帅哥发花痴的年纪,还是不可避免地被他的笑容闪花了眼,有瞬间的迷离。

他生得太好!就这么轻轻松松站在那里,微歪着头,露出浅浅的笑,美丽的大眼睛有淡淡的疑惑,就显得那么完美,那么......勾人!虽然对一个男人用美丽二字形容,有些不合适,但是文沫真的不知道还能用什么形容词来形容张楚金的美。不是带着男子阳刚的帅气,却也不会让人觉得女气得太过娘炮,他的美,是一种介于中性的美,对两种性别的人都有很强的杀伤力,多一分稍显刚硬,少一分又太柔弱,就那么恰恰好,让人惊叹造物主的神奇。如果说人真的是上帝创造的,那么上帝创造张楚金的时候,一定用了十分心,文沫心底暗暗吐槽一句,大约捏自己的时候他老人家是闭着眼睛的吧,现在让她站在张楚金面前有种被比到泥淖中的感觉,太打击人了。

闵三行也是同样的想法,他自认为自己长得还不错,在公安局里也算得上一根不错的狗尾巴草,很是能看的,可眼前的这个男人,真是漂亮得不太像话。他咳了两声,把魂飞天外的文沫惊醒。

张楚金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变化,估计从小到大见到他的人正常反应就应该是像文沫两人这样,早已经处变不惊了,在两人回过神来后,又礼貌地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题:”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吗?”

还没等闵三行开口,屋内便有个尖利的女声响起:“楚金,你开个门怎么开半天?是我的快递到了吗?”

张楚金好脾气地回道:“不是,是两个警察,貌似是来找我的。”

接着一阵脚步声,一位大约三十岁、身材矮胖、五官平凡的女人走了过来,哪怕身高不占优势,她也高傲地抬头下巴,十分有气势地问:“你们找楚金来什么?”一边说还一边把张楚金拉到自己身后,而后者就像受气小媳妇一样,对此毫无反应,只低下头老老实实站到后面去。

甩去张楚金高颜值带来的影响,闵三行很快摆出副公事公办的态度:“关于清泰园小区的命案,有些情况我们需要跟张楚金落实一下,您是孙莫儿女士吧?希望你们配合。”

来之前他们都已经知道孙莫儿与张楚金是夫妻,而且张楚金几乎相当于入赘孙家,本来现代社会嘛,什么事儿都有,结婚之后住在谁家,或者以后孩子跟谁姓都算不得什么大事,他们见多识广,早就见怪不怪了,但是看到夫妻俩如此不搭配的容貌,哪怕他们都不是以貌取人的人,也忍不住从心底升起阵可惜,人常说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今天他们算是见识了,张楚金这朵鲜花哟!

但夫妻之间的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他们身为外人,没有置喙的余地,还是先把正事办了吧。

孙莫儿点点头,这算是承认了自己的身份,然后还是颇有些倨傲地接着问:“清泰园的命案关我们家楚金什么事?我们家根本就不认识那个、那个叫什么来的的人。”

“我们查到点线索,还得着落在张先生身上,您看,我们能不能先进去,坐下慢慢谈?”闵三行态度不卑不亢,他一本正经的样子很能欺骗人,孙莫儿盯着他的脸看了一会,便让开了门,请他们进屋。

这处酒店公寓不大,只有五十多平米,不过装修精致,布置得很温馨,相信住起来应该很舒服,不过临时搬出来住,都能打理得这么舒适,而且孙家的老两口并没有一起挤在这儿,想来另有住处,果然比较有钱啊,怪不得张楚金会跟这么位貌不惊人的孙莫儿结婚呢。

也别怪文沫想得阴暗,男的太好看,女的太一般,男的出身不怎么样,女的太有钱,是个人都会往那方面去想,不过人各有志,不能强求,看他们这样儿,孙莫儿就是看上张楚金的一张脸了,张楚金就是喜欢孙家有钱,人家两个心知肚明,算得上公平交易,各取所需。

几人落坐,孙莫儿还是一脸警惕。

闵三行一本正经地打开记录本,开始询问张楚金:“请问张先生,你名下有一辆车牌号为XXXXXXX的车,最近是一直由你本人使用吗?”

张楚金点点头:“是的,一直是我在用。”

“那么案发当晚,也就是上个月17号,你有驾车外出,是吗?”

“上个月啊。都这么久了,我得想想。”张楚金歪着头四十五度向上,思考了一会儿:“好像是出去来着。”

“是你一个人出去吗?你回来的时候,大约几点?”

“一个人去的,我一个朋友请吃饭,回来的时候,大概已经过了九点了吧。警察同志,有什么问题吗?”

“你还记得你回来的时候,进小区时的路线是怎么走的吗?几点到家呢?”闵三行记录的手微微停顿,然后不动声色地接着问。

文沫微微弯弯嘴角,这个张楚金,心里发虚了啊。他一开始回答问题的时候,还算是说的实话,确实是认真思考之后作答的,可是现在嘛。

他一边说,一边时不时眼神飞快看向身旁的孙莫儿,而且有两次,略带不自然地去拢头发,眼神更开始躲闪,回答问题的速度倒是快,可是这里面有多少水份嘛,呵呵。

麻雀变凤凰

闵三行问完该问的,张楚金该答的都答了,与文沫对了个眼神,客气了几句,便起身离开了。

原本他们真的只是例行询问,但张楚金大概没有与警察打交道的经验,又碍于妻子在侧,不得不回答问题,他回答的速度非常快,似乎想要刻意地营造出他积极配合、没打算遮掩的态度。

走出孙家,闵三行忍不住吐槽:“人都说长的漂亮的女人很危险,而且越漂亮越危险,看来男人长了一张太好看的脸,同样也危险啊。”说罢得意洋洋地看向文沫:“怎么样?还是我慧眼识炬吧?找到这么重要的线索。快夸夸我听听。”

“臭美吧你说。别高兴得太早,你没听过一句话吗?男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也就是说男人撒谎不算新闻了,张楚金说的不是实话,并不代表着他一定就是凶手。你当着人家老婆问问题,他有些不能说的,会告诉你实话才怪。咱们还是先从外围调查调查张楚金,都查清楚了,再单独会会他。”

孙张两人的婚姻,就是文沫猜测的,穷小子与富家女的故事。孙家做建材批发生意起家,家资不菲,平时为人还算低调,老两口只得一个女儿孙莫儿,平时宠得如珠如宝。张楚金老家在西南边缍小镇,家里兄弟姐妹十多人,他算是排中间的,因孩子生得太多,靠着分到的靠山的几亩薄田度日,连吃饱饭都不容易。他初中毕业来X市讨生活,混迹在KTV、酒吧等地。

也许是小时候穷怕了,进了这灯红酒绿的世界后,张楚金的目标很明确:找个有钱人结婚,从此飞上枝头当凤凰。但一个穷小子,除了张长得漂亮得不像话,头脑也算聪明外,没有能拿得出手的地方,他周旋在很多有钱女人之间,像只鸭子一样伺候她们,但就是已经老得牙快掉的老女人都没真拿他当回事儿,玩玩也就算了,之后钱货两讫,互不干涉,真的动心想跟他结婚的,一个也没有。

直到张楚金碰以孙莫儿。除了长像很一般外,孙莫儿整体算得上很乖的那种女孩,快三十岁的她只在大学时代交过一个男朋友,平时很洁身自好,连酒吧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都不太来,还是被过生日的好友强拉来的。

结果,被父母保护得太好,有些过于天真的孙小姐第一眼见到张楚金,惊为天人,一颗芳心就傻傻捧出去了,倒追张楚金。被众多女人骗过利用过的张楚金好不容易抓住一次踏进美好生活的机会,自然不会愿意放弃,再三确认孙莫儿确实有心想跟他结婚,不嫌他只有一张好看脸蛋之后,两人便悄悄领了证。

至于孙家老两口,也是在两人生米煮成熟饭之后才得知平时乖巧的女儿刚刚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他们认为肯定是他给孙莫儿灌了不少迷魂汤,才让她干出这么荒唐的事,恶心得像吞了只苍蝇一样,无论如何都不想接受这个来路不明的女婿,提出很多一看就是刁难人的要求,比如要求结婚之后住在孙家,以后生的孩子也得跟孙家姓之类,摆明想让张楚金做上门女婿。

不过这些问题都难不倒张楚金,父母家里还有十多个兄弟姐妹,根本不等着他传宗接代,自己过得好就行了呗,还管以后孩子气姓啥叫啥,姓啥不也是自己的孩子嘛,只要以后给他养老送终就得了。于是很痛快地点头答应。

孙家因为只得一个孙莫儿,老两口自然舍不得唯一的骨血嫁出去成别人家的人,这下正中下怀,皆大欢喜,孙家招到个合意的女婿,张楚金过上他梦寐以求的生活。

婚后的张楚金没干过什么出格的事,他从酒吧辞职,安心在家陪老婆,也就是跟之前的一堆出身草根的朋友联系频繁,花钱有些大手大脚,颇有点穷人乍富得瑟的意思,不过与别人无碍,孙家也供得起他这点小花费,没人管他,日子过得很是自在。

按理说,张楚金出去跟他的朋友吃喝玩乐,所有花费得老婆给,自然没有他在外面充大款家里老婆不知情的理儿,所以那天他出去吃饭应该是真的,至于回来的时间,既然他说九点多钟时孙莫儿在旁边听着却没有半点反驳,也应该是真话。

问题在于,张楚金被监控摄像头拍到进小区的时间,刚刚八点,清泰园虽然占地不小,却也没大到开车需要一个多小时的地步,这些时间,张楚金做了什么?是不是在北门附近停留?如果真是这样,即使他不是凶手,也很有可能是目击证人。

摸清孙张两人的行动规律,趁孙莫儿去做美容的时间,闵三行与文沫再次上门。

看到他们,张楚金脸色有些不好看,但还是请了他们进去,坐下后有些生气地说:“你们怎么又来了?上次你们的问题我不是都回答了吗?”他眼神很飘忽,任何人都看得出他心虚了。

“哦?都回答了?”闵三行有些好笑,翻出上回的笔录,似笑非笑地看着张楚金:“大概你真不懂法,要不要我给你普及一下,跟警察撒谎,情节严重会如何?”说完,也不等张楚金的反应,把记录本往茶几上一拍,升高的音量:“我们没有证据会随便来找你?你当我们一天到晚很闲吗?”

文沫在旁边凉凉地威胁道:“晚上八点进小区,九点多到家,我们特意挑孙莫儿不在家的时候上门,就是希望你配合我们的工作,如果你拒不配合的话嘛,呵呵。”这声呵呵让张楚金瞬间想明白很多事,警察都是不好惹的,他好日子过得正爽,要是让孙莫儿知道他背着她做的事儿......

“你们想什么什么?我说,我都说。不过我有个要求,别告诉我老婆行吗?求你们了。”张楚金的俊脸写满了委屈,大眼睛眨巴眨巴,可怜兮兮望着文沫,真的让人狠不下心拒绝。

闵三行咳一声,转头扔给文沫一个你花痴笨蛋的眼神,开始重新询问张楚金。

一点线索

“就从你8点钟进了北门之后说起吧,你都去了哪里,见了什么人?”闵三行再次警告张楚金:“你说实话,我们还可能帮你遮掩,你如果还敢骗我们,孙莫儿的电话住址工作单位我们都有,大不了我们再跑一趟,找她也聊一聊。”

张楚金忙点头如捣蒜:“我一定说实话,一定。”

张楚金跟孙莫儿结婚后,一直很乖巧地呆在家里。因为孙家怎么说也算是有钱人家,有钱人都比较要脸,孙家老两口虽然因为心疼女儿无奈接受了张楚金,但他的过去怎么也瞒不过有心调查的老两口,他以前勾搭的几个老女人,还正好是孙老太太的牌友,这事儿要是传得人尽皆知,张家以后也不用做人了,所以为了一家人的脸面着想,张楚金被要求与以前的朋友断得干干净净,再不能踏足那个圈子,先沉寂几年,将自己的名声洗白,再找些正经工作做,哪怕挣不了多少钱,也不能一分不挣,吃软饭的名头可不好听。

张楚金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安安心心在家呆着。但人关得久了未免无聊,张家老两口一开始与他们住在清泰园里还罢了,张楚金哪怕闲得头顶长蘑菇也得忍着,可后来老两口图自己住自在,搬去了市区另外一套房子,只隔三差五回来跟女儿一起吃顿饭,孙莫儿又接手了手里大多数生意,工作忙碌,张楚金在大别墅里转来转去,来来去去除了佣人就是他,长此以往,人都消瘦了一圈,每每孙莫儿回来才能勉强挤出个笑脸来。

美人不开心,可心疼坏了孙莫儿,孙莫儿是真爱他,愿意将一切最好的都捧给他,一听张楚金说一个人天天闷在家里实在憋闷,咬咬牙同意放他出去,见见朋友,旅旅游都使得,但有一点,绝对不能再去以前的场所,再碰到那些女人。

张楚金略忧郁的脸瞬间春暖花开,绽放出耀眼的笑容,看得孙莫儿如痴如醉,这张脸,让她看一辈子都看不够。她同时也在心底暗暗提起警惕,这么美好的男人,配她的平凡,总让她很是不太自信,生怕哪天出来个家世相貌都比她强的,张楚金就会不再属于她,越是不自信,越是让孙莫儿有占有欲。

虽然是她亲口答应,让张楚金出去会朋友,但每每自家男人还不回来,一遍遍坐在客厅看时间的孙莫儿就觉得心里没着没落的,很没安全感,等到张楚金回来,她就忍不住带着醋意问他今天都见的哪些朋友,是男是女,做了什么,只要有女性朋友在,不管张楚金怎么解释,她都会哭闹一场,夫妻相疑。

孙莫儿也知道自己这样不好,可是她就是控制不了自己,哪怕事后后悔得恨不得扇自己几个耳光,下一次却还是旧态复发。一次又一次,不光孙莫儿累,张楚金更累,他们都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却无法去改变。孙莫儿永远也无法放弃自己对张楚金的控制欲,而张楚金是有独立人格的,在得到不错的生活后,自然想要更多,比如自由。

矛盾无法调合,关系越处越僵,张楚金像其他与自己的妻子关系不好的男人一样,出轨了。

长着这么一张倾国倾城的脸,哪怕戴着戒指,明确说出自己已婚的身份,张楚金仍然很受女人的欢迎,尤其是,他现在要钱有钱,要长相有长相,而且最棒的是,已婚,一般这种身份的男人,对外遇情人都会小心保密,不让自己后院起火,只图新鲜刺激的女人自然不用担心自己惹上什么麻烦,影响家庭,你情我愿,下了床各不相干。

清泰园里一半以上没有工作、闲得发慌的家庭主妇都是张楚金的床伴,做为曾经的不出台牛郎,他的技术自然不错,受欢迎得很。

案发当天,他喝了点酒,性致盎然,又懒得回家跟老婆吵些有的没有的破事儿,他本来很珍惜他们之间的感情,但是问题是,孙莫儿管得他太严,让他有窒息的感觉,只能出来找自由和乐趣了。

所以当天他在饭局后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见了他的一个老情人,这位老情人住得离北门很近,而且老公常年在南方做生意,不大在家,他什么时候想去直接可以过去。一个小时的风流时间,张楚金得到满足后开开心心回了家。

“你好好想想,你从北门进小区后,有没有在附近看到什么形迹可疑的人?他手里应该拿着个笼子或者大布袋之类的东西。”张楚金提供了他当天晚上的不在场证人,并且再三请求闵三行替他保密,千万不能让他老婆知道。虽然不耻这货的为人,但是他们是刑警,管不到人家夫妻间的破事上去,只想着赶紧问完走人,再不跟他打交道了。

张楚金张嘴就想说没有,不过闵三行及时又加了一句:“你可想好了,想仔细了,你帮了我,我自然帮你,如果你帮不了我......”对付张楚金这种滑头,绝对不能给他留退路。

果然,张楚金听了这话,低头思考了半天最后问:“出事的那幢楼,是不是从北门进去后,东边那排的第三幢?我好像看到个人影,但是不太确定。”

那天张楚金喝了不少酒,能自己开车回来已经不容易了,而且他那时候心都飘到即将发生的好事儿上去了,对周围不太关注,还真拿不准。

“说了听听。”反正警方现在也没线索,聊胜于无吧。

案发当天,张楚金要去的地方,在现场东北方向,离得不远不近,远不到什么也看不到,近不到能听到人说话,那天他停好车,下来时,正好看到案发现场有人影闪过,他不经意瞥了一眼,只见那人影三两下便从平地爬上了三楼,身手相当利索,然后一晃又不见了,直让张楚金有种见到鬼的错觉,他当时没往心里去,以为自己喝多酒眼花,现在想来,莫不是他看到了凶手?

鼠影重重

凶手难不成还是个武林高手?如履平地地上了三楼啊!

闵三行用怀疑的目光盯着张楚金,可是后者却显得很委屈,他那天喝多了,心思又没在这上面,想破了脑袋想起点什么,已经尽力了,警察也得讲理啊,他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见张楚金这实在得不到别的线索,闵三行和文沫有些失望地离开了。虽然凶手会武术的结论有点出人意料,但他们还是决定查一查。

幸运的是,从案发到现在,X市一直没怎么下过大雨,如果凶手真的身手灵敏地爬上了三楼,应该能留下些足迹之类的线索,如果幸运,指纹也不是不可能的,而且也给他们提供了更多的侦查方向。以前警方一直怀疑凶手与死者认识,或者从事能入室且不让人怀疑的职业,因为现场门窗完好,没有被撬过的痕迹。但如果凶手以这种悬乎奇迹的方式入室,之前的推论便不再成立。

两人给郭建峰打了电话通报情况,要求一组鉴证人员到现场再次勘查,之后他们也没回局里,直接坐在路边等人。

不久后,一辆警车呼啸着出现,直奔闵三行而去,半点减速的意思都没有,吓得闵三行连站起来的时间都没有,就地一个驴打滚险险避开,警车这才制动停下,轮胎在地上摩擦发出尖锐的叫声。

驾驶室的门打开,周聿跳了下来,挑衅地看向闵三行,后者刚想出口的脏话憋了回去,让他整张脸都红了,终于还是忍不住骂道:“你神经病啊?有开车冲着人去的吗?再说了,在小区里边你开那么快干嘛?想谋杀啊?”

周聿双手交叠在胸前,凉凉地道:“怎么?想杀你不行吗?反正你现在好好的,也没缺胳膊断腿,知足吧。”说完看也不再看闵三行,去车里拿下工具箱,直接进了现场。

文沫连忙跟上,剩下闵三行站在原地,脸上挂着愤怒的神情死死盯着周聿的背影,咬紧牙关,直到她们进了门,才缓和下来。

因为朴晚知的遇害地点是在一楼的客厅,一楼和二楼的房间都被凶手搜查过,一大堆钱明晃晃堆在房中间很惹人眼。三楼,房间相比一二楼略微低矮一些,朴晚知一人独居,三楼虽然也打扫得纤尘不染,但是房间里连家具都没摆多少,显然平时无人居住。所以警方在调查取证时,一二楼是重点,其他地方不过一带而过。

周聿这个人,文沫有些看不透,像所有出身不错的二代们一样,她有高傲的一面,说不上不好相处,但也不让人讨厌,她对待工作很认真负责,哪怕她来公安局似乎另有目的,但是该干的工作从不马虎,有限的几次除开办公室的单独碰面,她的脸上挂着很得体的笑容,跟文沫点头示意,很准确地叫出了文沫的名字,当时文沫很惊讶,因为在此之前,她们两人并无私交,也没做过自我介绍,后来她才发现,周聿知道公安局所有人的名字、职务,甚至包括打扫卫生的保洁阿姨和食堂负责做饭的大叔,彼时她来到局里上班的时间,满打满算不超过十五天。这么短的时间内,想要记住百多号人的名字不难,难的是把名字与脸孔对应起来。

见微知著,周聿精明世故,闵三行对上她,大约是完败的节奏吧。如果周聿所图不过是闵三行这个人,也许他们会成就一段美好的爱情故事,但是......

站在三层阁楼的窗边,看着周聿绑好安全绳,文沫将另一头先栓到楼上通下来的下水管上,再在自己腰上缠两圈,做好这些,示意周聿可以工作了,闵三行的身影才将将出现在门口。文沫无奈地摇摇头,闵三行啊闵三行,你要怎么消受这美人恩呢?

一个多小时后,周聿成功地拿着个鞋印倒模回来。37码,解放胶鞋鞋底,磨损严重,谈不上什么好线索。如果是在平地上,可能得到的鞋印还能清楚点,可是房顶的瓦片承载条件说不上好,这片好不容易寻到的鞋印,还是凶手不小心踩进防水涂料里留下的。

又是一条大众线索!文沫略有些郁闷,凶手这人品也未免好得太过了,干什么都看似留下些可以查的线索,但是问题是没有一条线索在侦查之下,能直接与凶手的身份联系起来的,一条也没有!真的见了鬼了!

忙活了一趟,又无功而返。组里人的情绪低落到极点,郭建峰干脆放众人下午半天假,放松一下,回来再继续。如果这个案子再找不到突破口,就要变成悬案了,到那时候,上级领导那里,他可真不好交待,要说着急,他比谁都着急,可是着急有什么用?手下这些兄弟已经很努力在查了,他看在眼里,心里明镜似的。

从少管所一身疲惫地回来,又紧接着投入朴晚知被害案的侦破中,文沫只觉得心比身体要累得多,当天下午哪也没去,回了宿舍蒙头大睡。

不知睡了多久,她被一阵急若擂鼓的敲门声吵醒,却是闵三行。对方压根连发火的时间都不留给她,直接拽着她转身想走:“你怎么回事?打你手机无人接听,后来还索性关机了,快走快走,郭队他们先去了,李哥在楼下车里等着咱们,杀人老鼠又出现了!”还穿着睡衣的文沫瞬间清醒,跑回宿舍以最快时间换了衣服,下楼上车。

此时天已经黑透,警车响着警笛一路上了高速,开了快两个小时,才从附近出口出来。群山环绕,空气里都是清新的味道,时不时有夜鸟欢叫着飞离,文沫刚在车上又睡了一觉,是被高速出口减速带震醒的,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

“这是哪里?”文沫从后排坐椅上探过头去,凑到闵三行跟前,他正在用手机导航寻找路线。

“冒山县。咱们要去的地方叫六甲营镇候家村,具体在哪我也没去过。”手机导航设置成功,警车继续前进,文沫打开窗户,夜晚清凉的风吹散困意,她百无聊赖,有一搭没一搭跟闵三行聊天,等待目的地的到达。

群山深处的罪恶

冒山是离X市最远的一个下辖县,此处高山峻岭连绵起伏,开车进山,在夜色中总显得压抑,为了怕李承平困倦,闵三行和文沫聊天时时不时要跟他说几句话,旁边就是悬崖,只要掉下去,怕是连尸骨都捞不上来。

山里修路不易,路很窄,弯也急,时不时还会从山顶落下些碎石,哪怕是夜里,进山运货的大货车也隔三差五钻出来一辆,开得大大的车灯晃得他们连路都看不见。

车上三人连呼吸都放轻些许,李承平更是全神贯注盯着脚下的路,车速放得极慢,他们在山道上像蜗牛一样前行,导航地图上那条长长的路径半天也不见缩短多少。

终于,经过三个小时的艰难跋涉,他们终于到达了六甲营镇,据他们的最终目的地候家村,只剩一个山头,那边却是不通车了。此时的天,东方已经露出鱼肚白,文沫手机没电,便扔在宿舍里没带出来,下车时看到车上显示的时候是凌晨3点45分。

郭建峰比他们早出发约半个小时,他们上高速时,前车早已不见踪影,等他们气喘吁吁翻过一座山,才在村里碰头。他们比文沫等人早到一个小时,因为被害人的尸体是在山林里发现,黑灯瞎火的,光凭他们带来的几个手电筒可派不上用场,未免破坏现场,他们只能先在村里了解点情况,等天大亮了再去。

栾法医带着个小助手跟他们出外勤,已经不算年轻的他在文沫到达后才算缓过来,问案子的事儿他帮不上忙,便跟助手到村长家烧开水下面条,山里的夜很冷,尤其是天光快亮时最是寒气重,吃口热乎的暖暖身子,一会好干活。

不一会,热气腾腾的面条端来,每个人都捧着碗吃得香甜,只有文沫,捧着冒着热气的碗,怔怔的,眼睛直勾勾盯着那面条,一口也不动,不知道想些什么。

栾法医喝了几口热汤,舒服地叹了口气,抬头就看到文沫的样子了,一丝不悦迅速从他脸上闪过,他皱了皱眉头,又看了文沫几眼,刚想说嫌这面是他们法医做的,不愿意吃就放下,不用为难,突然就发现文沫的眼中,有两滴泪划落,看起来那么伤感,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最终只是低下头,继续吃面。无关痛痒的安慰,他不想轻易说出口,也许文沫不愿意让别人看到她的脆弱,这个女人他早有耳闻,警界一颗挺耀眼的新星,失去记忆后还是舍不得这身警服,最终被安排来X市低调避风浪,她身上的故事太复杂。

众人都吃完了饭,剩文沫一个就显得有些突兀了,闵三行也瞧见她不太对劲,刚想坐过去问怎么了,周聿先一步抢占了文沫身旁的位置,她也没废话,就那么直挺挺坐得笔直,静静陪着。

文沫回过神来,她刚刚确实有一瞬间,似乎朦胧地想起些什么,让她十分难受,现在仔细回想那时的感觉,她害怕的,似乎就是这层峦叠嶂的山,进了山里后,总有种说不表道不明的不安,就像曾经发生或者即使发生很多不好的事,让她无助,让她想哭。

自己到底是怎么了?她可从来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强烈的第六感,为什么从李承平开车进山,她就一直心神不宁呢,如果不是坐在车上,她早就想要逃离,似乎脑海中有个声音一直在说,快逃,不要再跟着他走了,逃走吧,逃得越远越好。

坐在一群同事间,回过神来的文沫听着他们说话,一颗心渐渐平静下来,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别人谁也不能吓到她,她为什么要害怕虚无飘渺的感觉,不论过去发生过什么,她忘了就是忘了,如果哪天想起来,她会坦然接受,记忆没有伤害她的能力,不论将来要发生什么,她无知者无畏,等到真正发生再去担心不迟,活下当下,把握现在,做她自己,才是文沫一直以来信奉的。

三口两口扒拉完已经凉下来的面,擦干脸上的泪痕,文沫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周聿坐在她身边,略带疑惑地转过头,只听周聿凉凉的声音低低传来:“回过神来了?那我走了。”竟是站起来直接走了,文沫诧异过后,心底流过一丝温暖。

6点,天已经大亮,村长带着昨天发现尸体的老大爷在前面领路,一行人缓慢地往山上爬,约摸一个小时,终于看到躺在地上,已经看不出人形的尸体,老大爷将他们带到附近,便一步都不再往前走了,任凭村长磨破了嘴皮子,执意一个人回去。

死者已经开始腐烂,应该已经死了不短的时间,山里边野兽多,像田鼠之类的小动物多得是,便是凶猛的食肉动物也有,110指挥中心一听报警人说看到人被老鼠咬死了,第一时间将案子派到了重案一组,但是这起案件与朴晚知被害案到底有没有联系,所有人心里都没底,朴晚知一辈子的绝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X市,而以他六亲不认的性子,哪里可能会认识深山里的人,没道理同一个凶手跨越千山跑山沟里还杀人,也许死者只是在死了之后被老鼠啃了也说不定。

不过他们还是跑了一趟来确认。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栾法医蹲下身开始查看尸体,半晌,他一脸凝重地站起来,对郭建峰说:“并案吧。”

朴晚知的现场是栾法医出的,尸检也是他做的,情况自知了然于胸,而对于法医来说,不确定的话,他一个字都不会多说。

又一起!

村长在旁边一直陪着,有些不明白为什么刚刚还有些笑脸的警察们转眼间全变成一张严肃脸,他吞了吞唾沫,越过人群,看向中间正被抬着往白布上移的尸体,这到底是谁啊?他们村的?不能够吧,他们村一共70来户,不到400口人,全都沾着亲带着故,有点丁事全村立刻都能传遍,没听说谁家有人失踪啊。

死者为谁

栾法医带着尸体先行回去,作为鉴证人员的周聿却留下了,哪怕郭建峰强调说他们只来了两辆车,回去一辆才坐三个人,剩下的一辆可得要挤一挤了也不为所动,闵三行表面上没说什么,可是私底下一直小心地回避不与周聿接触,离上至少五米距离,一见周聿有要靠近的迹象,自己先如受惊的兔子般跑远。

文沫一直有些莫名其妙的情绪低落,心烦意乱之下看到他们有如猫鼠游戏,竟连心情都不自觉地好转了,权当他们俩在演真人情景喜剧,乐得旁观,不过她笑得太过扎眼,引来闵三行怨妇般的眼神无数枚,终是收敛不少,安心忙案子。

山里的村落,尤其是像候家村这样既没有发展旅游业的资源,靠着的又是不出产什么特殊山货的穷山,交通还基本停留在靠走的时代,人均收入低得可怜,单凭名下几分山坡地,早十几年可是每到春上全村出去讨饭才能过活的贫困村,人口自然逐年减少,青壮年全都出去讨生活,一旦在城里立住脚十成十全家搬迁再不回来,现在名义上全村有70几户,四百多口人,除于常年不在家的,也就百十号人,哪里还看得出来这候家村可是上一次人口普查时六甲营镇数一数二的大村的气势。

那具早已经被啃咬得面目全非的尸体让村长连隔夜的饭都吐了出来,他很是反悔自己怎么就鬼迷心窍地一听到警察叫他上前辨认下是不是他们村子里的人时屁颠屁颠就跑过来了呢,这一看可是吓掉了他半条命,这东西也能算个人?好不容易被人搀扶着回到村里,他一直偷眼瞄着被几个人抬着走的黑色裹尸袋,直看到它被放到警车上,然后摆弄尸体的那几个人都上了车,很快消失在他视野之中,才好不容易松了口气。乖乖,这些警察们要真把尸体放在他们村子里,他无论如何也不能答应,他一个大老爷们看上一眼都得做好几天噩梦,要是让村子里的老弱病残看到了还得了。走了好,走了好。

郭建峰一行在村长家将去现场用过的手套鞋套口罩等物收集好扔回警车,洗干净手脸,各自落坐,郭建峰掏出盒烟,给在场吸烟的人一一分发,到得老村长这里,他先给对方点上,然后自己也吸了一大口,缓解一下刚刚去现场的紧张感,屋内很快烟雾缭绕,文沫挺了一会,还是选择出来,不过没走远,贴着门边,这样不至于一分郭建峰分派任务听不到。

男人联络感情稳定情绪有两大法宝,烟和酒,这不,半只烟吸过去,老村长都不用等人问,自己先打开了话匣子:“要我说,这人一定不是我们村的。”

郭建峰倒没有觉得意外,如果是他们村里的人,老村长不会只带着发现尸体的大爷一块儿来,谁家得知可能是自家亲人出事儿都没那么淡定,因此听到老村长这么说,只把刚刚栾法医的初步检验结果告诉他,看看附近有没有他认识的这样一个人。这么大一座山,并不只有候家村一个村落,不过是发现尸体的这面山坡属于候家村所有。但一般情况下,别的村的人哪怕过来找人走亲戚之类,也不会直接选择从山上上下。

因为山里没有特产的缘故,候家村背靠的这座山开发程度很小,便有些木耳蘑菇的山货,因为产量低,品种杂,交通又很不便利,也没有哪个不开眼的商家上门收,平常村里人都会在山脚下采些自家吃,所以山上边并没有被人蹚出来的道,林深树密,南方蛇虫又多带毒,谁没事吃饱了撑的直接翻山过来,不要命了,所以他们与山后面的两个村子交流,多是会走出村的山头,然后奔马路走,绕过大山,虽然这么走要比直接翻山远上一倍的路,但大家还是习惯这样危险系数低得多的出行方式。

只听郭建峰说:“候大哥,刚刚我们看了,死者年龄应该在二十五到三十三岁之间,男性,身高1米80左右,体型偏胖,您好好想想,有没有谁符合这些特征,最近失踪了的?”

老村长又吸了一口烟,沉思半晌,摇了摇头:“按说这样的人在这们这边不多。现在又不年不节的,能做得动活的哪个会窝在家里呆着嘛,出去了能挣钱,吃香喝辣,窝在家里,等着饿死不成。我们村子就只有一个小子留在家里了,那也是他娘年前刚没了,他爹病得重,离不得人照顾,可死的不是他,昨天他还跑我家来借钱来着。”

“那附近村子里的后生,您熟不熟,觉得谁有可能?”

“这就不好说了。”慢悠悠吐出个烟圈,老村长掰着手开始数:“山南边的村叫草甸子,比我们村还穷呢,我们这边山脚下相对平缓,地还勉强能种种,有些收成,他们那边人均连一分地都没有,人穷了自然就得想法挣钱,全村恨不得连老娘们都出去当保姆做保洁了,根本没剩几个人在家,更别提年青人了;再往东南是青龙庄,庄里靠着山的脚下有个水坑,以前也穷,最近几年依着这么个潭子,来旅游的客人多了,连带着吃住一条龙,他们村富起来快得很,有了些外财,人心也大,看不上我们这帮穷乡邻了,谁要是去他们村边分一杯羹,都能打起来,后来渐渐的跟他们来往就少了,不大了解。这在我们村正对面的,是护甲营村,他们村风气不好,好吃懒做,专产懒汉二流子,没吃没喝不想着自己动手挣,脑筋都动到歪道上去了,专门搞些违法犯罪的构当,无恶不作的。他们村人要来我们村,那我们肯定第一时间都知道了,瞪着眼睛得瞅着他们,不然整个家他都能给你搬光了。”

说到这,村长一拍大腿:“哟,许不就是他们村的人吧?翻过山进村可就神不知鬼不觉了,他们要是把山上的路蹚出来,我们村可就危险了!不行,我得跟村里人好好说说,门户看严了。”

村长一溜烟跑去通知村民了,郭建峰见众人休息差不多,时间紧迫,便分派了任务,三组人,去往三个村查找尸源。

失踪的傻子

何阿婆颤颤巍巍地一手杵着拐杖,一手端着一碗饭,往郝朋跃家走去。已经七十岁的她腿脚不算好,哪怕只几百米的路,她走起来都觉得很累。

可是真扔下那孩子不管,她又狠不下心,怎么说也是沾着亲的,又一个村住着,郝朋跃的爹是她看着长大的,以前也没少孝顺她,现在他人不在了,作为表婶奶奶,照顾照顾他留下的后辈,也是应该的,左不过一碗饭的事。

要说郝朋跃小的时候何阿婆也见过,多机灵的孩子,可惜后来一场大病烧坏了脑子,变成现在这样子,不过比起傻得连自理能力都没有的,郝朋跃至少还知道自己穿衣洗澡,除了做饭的火候怎么教也学不会以外,其他的倒也勉强算过得去,村子里人淳朴的多,再加上现在靠着做旅游,家家户户都富了不少,谁也不差一口吃的,东家一顿西家一顿,将郝朋跃养了起来。

今天何阿婆的儿媳妇烧了一大锅红烧肉,想着郝朋跃是个嘴馋好吃一口的,何阿婆便让儿媳妇盛了一碗端着过来。

好不容易走到郝家,门虚掩着,何阿婆高喊一声:“跃跃,快看阿婆给你带什么好吃的来了!”屋里无人应答。

“这臭小子又跑哪去了?”何阿婆嘟囔了几句,径自进屋。

郝家不是青龙庄的本地户,祖上多少代之前来的不知道,不过这一家人丁不旺,哪怕传承几代,村子里姓郝的人家也只余了这一户,其他的多是姓何。郝家老两口就得这么一个宝贝儿子,还从小烧坏了脑子,一颗心都操碎了,拼了命得在外挣钱,就是怕以后他们没了,儿子可怜。哪成想,他们拼坏了自己的身子,临了临了,给儿子盖了这三间大新房,娶了媳妇,眼看着儿子后半辈子有靠,安心闭眼,却好不容易得来的媳妇和孩子一个没保住,剩下郝朋跃一个人住在三间新房里,再宽敞有什么用。这么个傻子,家里便有有些余财,守不守得住还另说呢,谁忍心再把自己闺女为着些有的没的推进火坑。郝朋跃这辈子,大概就这样了。每天邻里接济口吃的,别的他自己能收拾,再加上赶着村口的小饭店忙活,他去帮着洗洗菜刷个碗,也能混个肚圆,还有油水,也算他自立更生了。

何阿婆一开始以为郝朋跃就是去村口帮忙去了,可是一进屋,她便发觉不对。

郝朋跃智商不高,仅相当于八九岁的孩子,但是郝家老两口为着儿子以后,曾经刻意训练过他的日常生活,至少必须要他能够自理,以前何阿婆也进过郝家,便是比一般人家乱得多,但是吃的东西,哪怕郝朋跃当天吃不完,也会好好地放进冰箱存起来,绝对不会就这么扔在桌子上。

何阿婆往桌上已经散发出馊臭味的饭菜看了一眼,大约也是哪个好心邻居送来的,看样子已经放了有些时日,郝朋跃不是几天都没回家吧?何阿婆仔细想想,自己确实好久没有见过郝朋跃了,像他这样的傻子,村子里人不会特意去关心,他平常在村里晃来晃去少有人管,反正他又没有攻击性,从来不动手打人,大家对他也很宽容。但是何阿婆因为上了岁数,身子骨不好不坏,家里的活计也不大干,无聊的时候,便在自家门前坐着晒晒太阳。自家与郝家在一排上,一天两天看到郝朋跃,可能是两人的时间点儿错开了,可是连着这么多天连个影子都没见到,以郝朋跃爱凑热闹喜欢往人堆里扎的性子,很反常。

何阿婆又端着肉颤颤巍巍回了家,叫来自家儿媳,让她在村里走走,打听打听最近谁看到郝朋跃了,儿媳虽然觉得婆婆的吩咐有些奇怪,不过事儿倒不难办,再说她正好做完手里的活计,也想去村口看人打牌,便答应下来。

结果这一去,没多久又回来了,没人提的时候不显,她真问了一圈后,众人才后知后觉地想起,郝朋跃,真的已经有好几天没露面了!

村子里丢个大活人,哪怕这大活人智力有点问题,那也是大事。青龙庄的人除开实在有事走不开的,其他青壮很快纠集在一起,兵分两路,想要去找郝朋跃。

他们村靠后就是深山,别说郝朋跃这个智力有问题的,便是总进山的正常人也容易在山里迷路,困在山里头,时间长了,只有死路一条。

而现在他们村赖以生存的青龙潭,村里人都知道,别看远远望去周围风景不错,那潭水可深着呢,村里的孩子没有一个敢去那里边凫水的,郝朋跃别再掉进去淹死了。

他们这边拉得阵仗不小,外来不明真相的还以为是两拨人想要打架呢,闵三行和文沫过来的时候也吓了一跳,山里人性格彪悍的多,因为地处偏远,相对闭塞,宗族势力远比政府要强大得多,他们警察的身份在打群架的小伙子面前,根本不够看,连忙把另外两拨去别的村的人也电话叫来青龙庄,谢天谢地,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世界第一,远远高高架在山上的输电线和手机信号塔让落后的小山村也能享受现代文明成果。

等重案一组所有人员全部赶到,上前询问才知道闹了个大乌龙,人家根本不是打架,而是找人。

一听这话,郭建峰与秦凯对视了一眼,难不成,他们得来全不费工夫,想要查找的尸源,就是青龙庄失踪的人吗?

“你们村谁失踪了?”拦下正想带队进山的村主任何时速,对方微微有些不悦,漫说这几个警察不是来帮忙的,就算是,在大自然面前,几个小警察又能干些什么,他们自己组织人去找人,还没眼力件儿地拦着。

不过好歹看在那身皮的面上,何时速耐着性子回了一句:“我们村有个头脑有些问题的小伙子丢了。怕是困在山上不知道多少天了,我们得赶紧走了。”言下之意,人家失踪好几天,性命只不定危在旦夕,快让开吧,好狗不挡道。

半梦半醒

确定失踪是青年男子,郭建峰连忙问道:“失踪的人,可是二十五到三十三岁之间的男性,身高1米80左右,体型偏胖?”

何时速下意识地点了点头,郝朋跃今年好像快到三十了吧,确实个头很高,略有些胖,毕竟是当了多年村长的人,头脑转得很快,再结合这些警察来的时间有些巧,他又急急追问:“你们这会儿来青龙庄,可是找到跃小子了?”惊动这么多个警察,怕是凶多吉少啊。

郭建峰既没承认也没否认,尸体已经损毁成那个样子,就是亲娘来了也认不出,除非等DNA鉴定出结果,他可不敢随意说些不负责任的话。

“带我们去这家看看行吗?我们需要些东西,以确认身份。”何时速心里咯噔一下,哪里还不明白警察这么的潜台词是什么,先安抚了在场的青壮,说郝朋跃可能找到的,先不用他们忙活,都各归各家,一大群人作鸟兽散,只余几个好奇心旺盛的还跟着村长,毕竟郝朋跃不是个正常人,村子里人对他没有恶感,给点吃的穿的帮一把,但对他同样也没多少好感,他就是个可有可无的角色,没谁真的在意,听从村里安排聚集起来准备进山找人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传统,他们背靠着大山,长时间的危险生活才让他们足够团结,所以村长让他们找人他们就要无条件服从,现在不用去,乐得轻松,至于别人家的是非,并不是所有人都爱八卦的,哪有趁着好时候多多挣钱重要。

郝朋跃的家离山脚不远,一行人没一会就到了,望着这几间长着青苔的房子,何时速深深地叹了口气,郝家这一家子人,命还真是苦啊,这才短短几年,家破人亡,除了这么幢在当时很气派的房子外,现在什么也不剩了,想当初,郝家可算得上他们村最有钱的人家了,不然郝朋跃那个傻子也不能娶得起媳妇,村里可有很多健全的好后生没人要呢,唉,风光过后,一地鸡毛啊。

何时速感慨万千时,郭建峰已经带着人进了郝家,只留下文沫陪着何时速,向他打听郝朋跃的情况。

父母双亡,妻子与未出世的孩儿一年前也双双难产身亡,郝朋跃自那之后一直独自居住在这间大屋子里,丧父丧母丧妻丧子的打击,放在正常人身上可能受不了,郝朋跃却偏偏智力不正常,没有人知道他到底能不能理解死亡的真正含义,反正从来没有见过他悲伤,他还是会每天在村子里晃,见谁都挂着张笑脸,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

“你说,这么个可怜人,为什么要有人害他呢?”何时速不明白,老人家背着手,身形略有些佝偻,慢慢走远。

文沫进去现场,就看到周聿蹲在堂屋地上拿喷壶一路洒过去,关上门后,极少数的蓝光闪亮,没有大面积发光,郝家,并不是案发第一现场。想想也是,如果他们在候家村的山坡上发现的死者正是郝朋跃的话,凶手没必要在他家里杀人之后再抛尸到那么远的地方,背着具尸体穿山林,积年的老猎人都不敢干的事,迷路暂且不提,尸体身上散发出来的血腥气引来深山里的猛兽可是会真要命的,再说了,郝家房子建得并不偏僻,郝朋跃如果真跟朴晚知一样是被群耗子活活咬死的,死前发出的惨叫声很难瞒过左邻右舍。

郝家堂屋收拾得还勉强算是能见人,可是两边的卧室就有些惨不忍睹了,所有的被褥衣物全散乱地到处扔着,偶尔还能翻出来些食品袋、旧鞋子,不过郝朋跃的智力有问题,能自理已是不易,哪里还会再要求其它,家里脏乱实属正常。除此之外,现场并无异常。

周聿找到了两只脏兮兮的牙刷和几件脏内裤,一一打包好,准备回去做比对。在敬业这一点上,文沫不得不佩服周聿,能面不改色得在垃圾堆般的屋子里翻拣检材,没看到闵三行早八辈子躲回堂屋,还时不时一脸嫌弃地凑过来看一眼,面带惊恐地望着周聿的动作,然后嫌恶地远离。

忙忙碌碌,现场勘查完毕,郭建峰又找来何时速,让他盯着点郝家,案子没完之前,现场最好别让人进去,免得他们第一次勘查有遗漏的地方,何时速一一答应,送走他们。

回去是在白天,六个人挤在一辆车里,盘山路时不时的九十度弯,以及车外侧见不到底的深谷,都让文沫觉得喘不上气来,进山的时候因为是晚上,没有看到路边的情况,她接受还算良好,现在眼睁睁看着车子像小蚂蚁一样在群山里穿行,深谷一直张着嘴,静等他们掉下去,她只觉得心狂跳,没来由地,令她更加烦躁。

迫不得以,从来不晕车的她第一次吃下了晕车药,半梦半醒之间,她仿佛看到有个其貌不扬的男人,狞笑着冲她跑过来,而她此时正站在一处悬崖边上,只要退一步,便是万劫不复,心里有个声音坚定地告诉她:宁愿死,也再不想过回暗无天日的生活了!她努力了那么久,辛苦了那么久,还是没能逃掉,大约只有一死才算解脱吧,她转过身,面对着悬崖,一脸平静,一只脚缓缓抬起......

车子突然急刹车,惯性作用划出一段不短的距离后,堪堪停下,文沫突然清醒,睁眼就看到一辆大货车擦着他们的车身过去,只差几厘米就蹭上了。

有惊无险,行程继续,文沫却再也不敢再合眼了。

刚刚,她是做了一个梦吗?为什么梦里,她的感觉那么真实,梦醒,却总觉得梦中的男人有些眼熟。究竟是她这几日所思所想入了梦,还是这些根本属于她被压抑的记忆?她是不是在渐渐想起从前?她失去的记忆,正在以这种方式回归吗?

终于回到局里,因为已近午饭时间,郭建峰要大家先休息一会,吃完饭,还有的是事要他们忙活,接下来的日子,不会太好过。

对他不公

在晕车药的药力作用下,文沫一路上都算不得多清醒,但是因为梦中悬崖边站立着、一颗心死、仿佛随时都可以放弃自己生命的无力感哪怕在她梦醒过来后都没有完全消失,回来的后半程路,她掐着胳膊制造疼痛才没睡过去。

众人解散后,文沫一点食欲没有,匆匆回了宿舍,将自己扔在床上,缓了好半天,才觉得好些了。

手机走的时候因为没电一直在宿舍充着电,文沫伸手拿过,开了机。闵三行那货这两天可没少嘲笑她出门连通讯工具都不带,深山老林里被人卖了都没人知道。不知道为什么,文沫一听到深山老林这四个字,心就忍不住一沉,脸上便也带出来几分,让闵三行十分不爽地嘀咕文沫开不起玩笑。

手机刚开开机,短信提示音便响个不停,足足过了几分钟才停下,文沫有些纳闷,平常也没见有多少人找她啊,怎么她进了趟山还成香馍馍了。

点开来看才发现,上百条短信和微信居然都是程功一个人发的!文沫抬手抚额,当天闵三行跟催命似地拖着她走,连穿衣服的时间都差点不想给,哪里还有空跟程功打招呼,在山里也没想起来借别人的手机跟他报个平安,三天没找到人,他不着急才怪。这事儿,确实是自己做得不地道啊,看这信息量,要不是因为她的卡没有漏接来电提醒,恐怕就知道,这几天程功没打通的电话比短信要多得多。

文沫想立刻拨打回去,却有些不好意思,自己不声不响地消失几天,音讯全无,换位思考一下,得到解释后,她肯定会很生气。原因无它,付出与回报不成比例罢了。

其实说白了,在文沫的心里,程功从来不是爱人,之前他们到底爱得多深沉,失去那段记忆的她都实在没有办法在醒过来后便全盘接受一个陌生人,哪怕这个人鞍前马后一直照顾着她,当初为什么她在能自理后强烈要求出院,就是不想再心安理得地接受程功的好,他想要的,她真的没有办法给他。

造化弄人也好,阴差阳错也罢,忘记的就是忘记了,文沫不会强求自己去回忆,去伪装,去假作爱一个她现在真的不爱的人,之前岁月里再多的相濡以沫风雨同舟都一起被埋进了记忆的角落,而通向这段记忆的道路,塌方了。

犹记得,程功收到风声,上面有意将文沫下放到X市来时,他上门来找她,想听听她是怎么打算的时候,那双明亮的眼睛在得到一句她说愿意后黯然失色的样子。文沫无奈地摇了摇头,过去了,都过去了,还想这些有的没有干什么。

自己这么做,对他们两个都好,浮躁的社会里,最易变的就是人心,异地恋,而且还是一头热度的单恋,文沫不相信程功能坚持下去,到那个时候,他另结新欢,对她放手,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两人也不用现在就非得做个了断,能让程功自己看清,自己选择,和平分手,才是他们唯一的结局,不然,对程功就是不公平的。

文沫自然还是文沫,但失去了10年记忆的文沫,又不是文沫。

手机屏幕蓦地亮了起来,震动声将文沫从回忆里拉回现实。她低头看去,程功两个大字晃到了她的眼,铃声一声高过一声地传来,她急忙按下接听键:“喂~”

对面的人很急切:“文沫,你还好吧?”

“嗯。我没事,前两天出现场,在山区,走的时候手机正好没电,就没带,后来忙起来也顾不上跟你说。对不住,害你担心了。”文沫此时的解释看似很真诚,说的也全是事实,可她越说越有种心虚的感觉。

程功却出乎意料的半点责备的意思都没有:“那真是太好了,吓我一跳,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呢,你再这么闹失踪下去,我可就要飞过去找你了。嘿嘿。”

两人又聊了几句,程功得知她刚刚回来,体贴地让她先好好休息,随后挂了电话。

文沫靠在床头,突然发现原来被人关心的感觉真好。她不知道的是,B市国际机场T2航站楼外,程功捏着手中的机票,望向飞机场上空不断起飞远离的飞机,最终还是转身离开。他不能在跟她联系上,得知她平安无事后还赶去她身边粘着她,那样只会起反作用。多希望,自己刚刚没有抱着侥幸心理又再次拨打她的电话,至少那样他可以自欺欺人地先见到她再说!好几个月了,还真是想她啊。

眯了一小会儿,文沫看看表,组里的人应该都已经吃完饭了,她便径直去了办公室。果然,所有人都回来了,连栾法医也在,双眼通红的他显然这几天也熬得狠了,此时他喝着一杯浓茶,跟郭建峰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

见文沫进来,郭建峰便叫人都围过来,开个小会。

栾法医先把验尸报告拿出来:“大家先传着看看,我当时在现场的初步检验和回来之后的仔细解剖都得到一样的结论,死者确实是被老鼠啃咬、造成身体多个内脏器官严重损伤,失血过多,最终死亡的。至于死者身上发现的鼠毛是不是也是属于小白鼠的,检验科还没出结果,但是这么短的时间内,两起这么相似的杀人案......”栾法医没有接着说下去,验尸报告出了,破案是刑警的事,不需要他越俎代庖。

栾法医一走,他们一个组的人便七嘴八舌地讨论开,文沫安静地坐在一边听着,闵三行不知道什么时候摸过来,坐下很严肃地问了文沫一个问题:“咱们那天从清泰园回来,忙活半天得到的结论,是凶手是个穿37码解放胶鞋,身手灵敏的武林高手,是吧?”

“差不多就是你说的这样吧。”

“那咱们有明明白白告诉他们,凶手穿着37码的鞋吗?”

“有必要吗?那种胶鞋,周聿出说太普通,没办法查了啊。”

“你个笨蛋!年龄都活到猪身上去了!有几个成年男人,穿37码的鞋?又有几个非成年男人的武林高手?咱们被常识误导了!”

他还是她

闵三行说话的声音不算小,他也没有背着人的想法,只是突然想到,他们那天回来的时候,因为周聿说提取到的鞋印鉴定价值不高,所以很是觉得空欢喜一场,便没什么心情将发现鞋印的经过再重复一遍。但现在静下心来回想,是不是这里面其实还是有线索可以挖的。

众人自然听到这一句,郭建峰狠瞪了闵三行一眼:“你是刚刚入职的毛头小子吗?一条线索有没有价值,不能只看线索本身能指引我们查到哪一步,而是看看所有线索汇总起来,前后印证,能不能将犯罪嫌疑人的选择范围缩小。什么时候轮到你决定一条线索有用没有的了?新来的不懂,你也不懂?”这番话是明明白白的发火了,连带着文沫的不懂事一起被骂了起来,她坐在一边只觉得脸涨得通红。

刑侦破案她完全没有经验,说是小白都抬举她,毕竟她还不算是正经刑侦专业出身的科班,以前光在嘴上说自己没经验,要好好学习,可是来了这段时间她都干了什么,原来学的知识没怎么运用上,这么多老师傅,现成的学习对象,她也并没有意识要抓紧多学学多看看,真的很不应该。工作失职,郭建峰也没有点她的名批评,已经很给面子,毕竟耽误了破案,连累的是全组人,郭建峰这个做组长的更是首当其冲,上面对朴晚知一案的关注造成了很大压力,可是案件侦破却毫无进展,但他从来没有因为这个原因跟底下人发过火,反而很体谅大家,相当尽职尽责有担当。

闵三行和文沫齐齐起立,低垂着头,说了声对不起,道歉的话,不用说得太多,响鼓不用重槌,今后看他们的表现吧。

郭建峰没有再多说什么,转而继续讨论案情。

两起案件,基本可以确定是一人所为,等周聿那边的鼠毛报告再一出,并案就无疑了。当然,在此之前,他们愿意相信栾法医的判断,作为从业近三十年的老法医,在没有绝对把握之前,他从来不会多说一句话,既然说了,必是可靠的。

那么问题在于,两名死者是如何惹上同一名凶手的呢?

朴晚知是市卫计委一个不大不小的贪官,家里钱财满屋,性格自私自利,除了爱自己,他不爱任何人,包括女儿在内的所有亲属,在他眼里都没有钱来得可爱,六亲不认,无亲无友。要说他会得罪人,大约认识他的人都很讨厌他,也有恨不得他死了算了的,但是有动机的很多,查来查去,却是都被一一排除了。

郝朋跃却是深山里出生深山里长大的智障儿童,连学都没怎么上过,一辈子走出大山的次数都屈指可数,以他的性格,就算是不懂事得罪了人,看在他无亲无靠,十分可怜的份上,谁又会真与他计较呢?况且,以他的智商,又如何做得出来将人往死里得罪让人非以这种残忍的方式杀害他不可的行为呢?

这样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人,到底是哪里有交集呢?警方相信,查明这一点,凶手是谁便能水落石出了。但问题是,怎么查,这两个人除了都无亲无友外,也没有其他共通点,他们肯定不认识。

再来看凶手的特征。

选用这么血腥的手段杀人,凶手自己必须内心非常强大,因此警方一直怀疑凶手是成年男性,年龄至少在三十岁以上,但结合在朴晚知被害现场的楼顶上发现的鞋印来看,37码的鞋,虽然不能百分百肯定凶手是女性或者未成年男性,不过这个鞋码是成年男性的可能真的不高。朴晚知案中,凶手进出小区的方式未知,因为小区几个出口都没有发现疑似凶手的人,但如果凶手有一定的武术基础,能翻墙出入就另当别论了,清泰园的安保是很完备,却也没有完备到在小区的围墙上都装上摄像头的地步,监控死角很多。

再有一条线索,就是杀人工具的取得方式,上一次,他们排查主要寻找的犯罪嫌疑人是定在男性身上的,对能接触到小白鼠的工作人员中的女性没有过多了解,因为他们下意识地排除了女性作案的可能。

暴力血腥的犯罪,十之八九都是男人干的,女性在作案时,更倾向选择用不需要与死者过多接触、安全可靠、不见血的杀人方式,性格决定选择。

但这起案件,似乎是个例外,凶手是女性的可能要远高于未成年男性。

对于作案者的年龄,重案一组内七个人出现了分歧。

确切地说,是文沫一个人有不同意见。

大家普遍还是认为凶手年龄应该在三十岁以上,可是文沫却觉得,凶手的年龄应该更小一些。

首先,女性在心智上比男性发育得要早,她们往往更早地懂事,更早地有两性观念,也更早地以自己的方式理解和适应社会,所以如果凶手是女性,那么她的实际年龄应该不超过三十岁。

本案中的凶手思维严谨、做事很有条理,不论是朴晚知所住的防护严密的高档小区,还是郝朋跃邻里关系和谐,一个村子人来人往的深山,凶手来去如入无人之境,就可以看出凶手在行凶前肯定经过踩点,不是莽撞行事,她有计划有目的,又大多选择深夜,她至少需要有独立住所,经济上比较宽裕,无人监管,所以年龄应该在至少在18岁以上,未婚。

X市是个小城市,三十岁未婚的女人已经是标准的剩女,多数人到这个岁数早已被家长的碎碎念逼得出现在各大相亲市场,以极快的速度随便找个人凑合。当然了,不是说人数少就一定没有,但文沫认为凶手不超过三十岁还有其他理由。

不同于男性在过了而立之年后会因为对家庭对事业对社会的不满而暴怒杀人,三十岁以后的女性反而会更趋向平和,她们渴望安定的生活,希望回归家庭,在出现矛盾时更习惯忍耐和哭诉,女性荷尔蒙的大量分泌会让他们无法抑制地对新生儿产生喜爱之情,母爱泛滥,攻击性减少,只有二十左右的她们才会冲动,不计后果。

设计再遇

这番分析也算合情合理,但是现在好不容易似乎已经抓到点凶手的边了,他们还是不希望在年龄问题上出现偏颇,最终商量来商量去,还是决定放宽年龄限制,从18岁到40岁的统统都不能排除。

文沫觉得无所谓,现在他们连具体的怀疑对象都没有,如果去缩小范围不是现在要考虑的事,犯罪心理分析并非完全精准,绝对不能用分析出来的结论去往人身上套,不然可是要犯错误的。

她感觉,似乎以前好像犯过这样的错呢,但是是在什么时候?文沫茫然。脑海中总有些零星的片断不时闪过,仔细回想却又什么都想不起来,压抑着曾经记忆的大山还是纹丝不动,她并不强求,已经能够很好地接受莫名出现的各种熟悉感与陌生的记忆片断,很是淡定。

闵三行和李承平被郭建峰派去深山里的青龙庄村调查有没有人在案发时间内看到过什么陌生人进出郝朋跃的家,再顺便探探他一个智力有缺陷的人是怎么被人带着翻过一座大山的,如果以上他们的分析正确,凶手真是个女人的话,朴晚知年近六十,平常又不热爱锻炼,被会点武术的女人制服还算正常,可是郝朋跃哪怕再傻,他那身高和体型在那摆着呢,八九岁的孩子,在遇到坏人的时候也是知道反抗的,村里人也说郝朋跃有一身力气,如何他使劲反抗,一般男人都打不过他,凶手得是个多彪悍的女人,才能无声无息带走他?

文沫自然跟着剩下的人重新去查小白鼠的线索,她在听说自己不用再进山的时候,着实松了口气,每每一听到深山老林,她就有种从骨子里要溢出来的恐惧感,忍不住浑身发冷,虽然这些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但是能不让莫名的情绪总影响她也是好的。

X市胜利广场。

一位衣着朴素、素面朝天的年轻女孩戴着副明显与她脸型比例不相称的大墨镜,安安静静坐在广场的一角,头微微倾斜,虽然看不到她的眼神,可那姿势,却是明明白白对着广场的东入口处。

因着并非节假日,虽已秋初,太阳却仍然在天空挂得老高,没有树荫的地方火辣辣得热,广场上正活动的人并不多,连着在广场周围讨生活的小贩都三三两两聚到树底下打牌作耍,她一个人坐在阳光下就显得有几分怪异了。

不过女孩并不在意别人落在她身上或打量或探究的眼神,依然我行我素,保持着望向东入口的姿势纹丝不动。

如此过了大约有一个多小时,下午四点一过,广场上活动的人渐多,多是老人家带着自己的孙辈出来玩的,东入口有位并不起眼的胖女人抱着个瘦弱的小女孩进来,年轻女孩才终于缓缓站了起来。

来了!

她微微笑了笑,果然她们还是来了。女孩迅速低下头,摘了墨镜擦了擦眼角的泪,复又戴回去,只紧紧盯着那两人的身影,并不着急迎上前去。

广场上的生意重新渐好,小贩们收了扑克,各自忙碌,哪有心情去管一个并不起眼的女人的闲事。年轻女孩在原地站了一会,便顺着胖女人抱孩子去的方向一步步踱了过去。

小女孩模样生得本不错,但能看出底子似乎不太好,脸上总有着不正常的苍白色,与别家孩子红润一比,就带出那么几分病容。胖女人很小心地将孩子放到地上,让她自顾自玩去。这里有片小小的沙地,上面还遮着树荫,没有危险,即使这样,她还是不敢走远,只小心地盯着女儿的一举一动,生怕她出哪怕一丁点意外。

年轻女孩很快走到她们身边,胖女人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身后有人,转过头去,发现不是自己认识的,也不以为意,这里是公共的广场,哪里都有很多人,有人过来并不稀奇。

“你女儿几岁了?”年轻女孩开口说话,声音带着几分黯哑,没有年轻人的鲜亮,听在耳朵里有几分不舒服。

胖女人疑惑地回过头,此时年轻女孩已经摘下墨镜,直直地盯着她,她又看了好几眼,确定从年轻女孩的脸上并没有看到一丝熟悉感,这个女孩自己肯定是不认识的,她跟自己说话干嘛?

不过谈起女儿的话题,胖女人虽然小心却没有太多抵触,反正女儿就在自己眼前,伸手就能捞回来,而且自己女儿身体不好,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总不会有人贩子不长眼要拐个病孩子去,所以她倒是不担心年轻女孩不安好心,也就顺嘴回答:“刚一周岁。”

一周岁的孩子,看她那样子却还不会走呢,年轻女孩内心伤感,面上不敢带出来,继续跟胖女人聊天:“大姐可是住在东景大街七十三号院?”

胖女人回头看向年轻女孩,眼中带着警惕:“为什么这么问?”没说是也没说不是。

年轻女孩突然笑了:“大姐,你却还没认出我?我住你家楼上啊,不过多年没在家罢了,你跟大哥刚结婚那会儿,我还从你手里讨过红包呢。这一转眼,都十年了。”

胖女人再次仔细盯着年轻女孩的脸看了又看,才恍然道:“唉呀,娟娟!你不说,我可真不敢认,女大十八变啊,你什么回来的?”

“回来有俩月了。不过一直没回家住。”

胖女人听着女孩嘶哑的嗓音,想起她以前的遭遇,心里闪过一阵心疼和惋惜:“我说怎么也没在家附近见过你。你这次回来,有什么打算吗?”

年轻女孩摇了摇头:“还没想好,左不过打份工挣钱糊口,其他的再看吧。”

“倒也是,不着急的,现在的年轻人,头脑灵,主意多,总不会让自己饿着就行。”

“就是这个理,大姐说的对。对了,我董大哥呢?还在部队吗?”

听人提起丈夫,胖女人的脸上显出几分哀伤:“他,三年前在部队执行任务的时候,牺牲了。”

年轻女孩哪怕早已知道这消息,现在听大姐亲口说出来,还是忍不住愣怔,半晌不知道说什么,只伸出手,想将胖女人搂一搂。

不料胖女人在年轻女孩碰到她的瞬间,脸色一变,直直将对方推开,看到年轻女孩脸上一片愕然,才嗫嚅道:“对不住,不太喜欢人亲近。”

她回来了

气氛有些尴尬,原本以前很相熟的两个人,终究因着时间这一强大的杀器,成为陌路,无缘对面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的真实写照大抵如是。

年轻女孩再一次把目光落向旁边推着堆沙子玩得忘我的孩子身上。那眉眼,那脸庞,活脱脱都有他的影子。

不对!她微微眯眼,董大哥三年前死的,这孩子,这孩子才不过一岁!

尖锐的目光直直刺向胖女人,她眼里几乎化为实质的杀气,让胖女人结结实实打了个冷颤,忍不住瑟缩一下,本能地想把女儿捞到身边抱走离开。

“这个孩子是谁的?”年轻女孩沙哑的声音此时冰冷得不带一丝感情,只等待着胖女人承认这孩子不是董大哥的,然后,然后,然后她还能怎么样呢?杀了这个该死的背叛了的女人吗?杀了这个明显生病从出生那天起就注定过着与死神赛跑的可怜孩子吗?

呵呵,她必须承认,她可以对任何人凶残,看着他们受尽痛苦折磨而死,却仍然无法对这两个人下手,因为她们与那个已经死了的高大男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可是为什么?真相永远这么残酷,她所有的努力,所有的报复,都是自以为是,没有任何意义!

杀气腾腾的她突然有些心灰意懒,就这样,算了吧!没有了董大哥,其他人是死是活,与她无关,她的守护,在得知这个女孩不是董大哥亲生后变得可有可无。

年轻女孩移开视线,胖女人很是松了一口气,不明白为什么娟娟会有这么吓人的气势。当初,她可总是怯生生地跟在她父母身后,看人都只探出半个头,一有动静,就吓得要缩回去,胆小如鼠得很。她心中叹息,失了父母庇护的孩子,大约都是必须要成长要坚强的,如果还像以前被父母溺爱着一样不知世事,一个人是活不下去的。最残酷的被迫成长,就是再没有大人为自己遮风挡雨,连哭泣与撒娇都变得奢侈。

想到娟娟的身世,再望望正玩得开心的女儿,她的女儿比娟娟幸运,虽然父亲没有了,可是还有她这个母亲,哪怕身患绝症又如何,她也一定会让女儿注定短暂的人生充满欢乐!

等她再回神时,身边的年轻女孩已经走远,只留下个模糊的背影,胖女人摇了摇头,没把今天的偶遇放在心上。

沿着街道慢慢走,她心乱如麻,好几次撞到了路边的行人,对方脱口而出的脏话在看到她的魂不守舍后咽了回去,她对此一无所知。

终于回到出租屋,她打开门,走进去,关上门,靠在门上,听着楼道里邻居家孩子发出的声音,突然间泪流满面。

是不是,从此之后,上天入地,你都再也不在了。董大哥,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你们那么恩爱的夫妻,原来也都是假的。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真实的呢?人心易变,她发誓要守护的,现在看来,不过一场笑话。

她无声地哭累了,仍然保持着背靠门的姿势,屋内寂静一片,只有角落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咀嚼声,让人忍不住胳膊上浮起层鸡皮疙瘩。她好容易缓过神来,直奔墙角。

那里,摆着个一米多长的立方体铁皮箱子,上端两个开口处用铁丝网细细密密地扎紧,不论里面装着什么,可以透气,却跑不出来。箱子看起来极沉,她却毫不费力地单手拎了起来,打开窗,一闪身跳了出去。

窗台离地面,少说得三米高,哪怕再低矮,她也是住在二楼,可她根本没将这点高度放在眼里,如履平地般,两脚登了几下墙,借以缓和下落速度,一眨眼的工夫,竟是稳稳落下了地上,然后拎着箱子,迅速消失在转角处。

不久后回转,箱子已经不见。她简单地收拾了下屋子里自己的东西,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这么多年居无定所,时刻准备搬家的她随身物品少得可怜,只几身衣服,几本书,外加一本相册,除此之外,别无长物。

这间住了一个多月的出租屋,与别的暂时落脚地没有任何区别,很快,她带着一个小小的旅行箱,关门离开,走了之后才发短信给房东说自己要退房。至于押在房东那里的一个月押金,她也无意索要。房东乐得多得点钱,压根没管为什么她会走得这么匆忙。

她无意识地在街上游荡,等她回过神来,才发现不知不觉,她走到了东景大街。七十三号院,里面只有两座五层小楼,算是本市最早的一批楼房之一了,三十年的时间,让这里显得破旧颓废,基本上有点能力再买房的邻居早已经搬走,只剩下少量恋旧或者贫穷的老邻仍然住在这里。

此时已经是下午下班时间,楼里进进出出的人仍然不少,哪怕再破,这里也是能遮风挡雨的房子,紧邻市中心,交通便利,自然不乏人居住。

她迈步上楼。402,是她曾经的家,出生后十多年时间,她都是在这里度过的。自父母过世后,她再也没有回来过,这间房一直荒着,无人居住。

门上的布满灰尘,却没有想象中蜘蛛网遍布的样子。她在箱子里翻找了半天,才找出把已经生出些铜绿的旧钥匙。

不知道还能不能用呢。都十年了。

钥匙插进锁孔,她轻轻一转,门吱呀一声就开了。

一股发霉的味道扑面而来,她却毫不在意,深吸了一口,似乎想从中嗅到属于父母、属于家的味道,自然徒劳。

她在墙边摸索着,自记忆深处翻出灯开关的位置,按下,房顶上不知道休息了多少年未工作过的老灯泡闪了一下,终于还是啪得一声寿终正寝。

屋内瞬间的明亮过后,恢复一片漆黑,她微微松了口气,这么多年没有交过电费,她还真怕自己家里的电早被断了。幸好,还能用。

此时外面天还亮着,从窗户透进的光虽弱,却也能看清,她放下箱子,进了厨房,自来水也能用,管子里浑浊的锈水放了半天才放干净,她随手拿来从出租屋牵来的毛巾,开始打扫。

恶心发现

朱大爷手里拎着破旧的编织袋,气冲冲地想,自己家那懒儿子可真是小的时候没教好啊,他上辈子做了什么孽才修下这么个好吃懒做的儿子!三十多快四十的人了,连他带儿媳妇孙子孙女都得让他这把老骨头来养。

凭着他那点可怜的退休金,还要照顾着身体不好需要常年吃药的老伴,日子过得要多紧有多紧,这几年完全靠着吃以前上班工资高的时候省吃俭用存下来的老本。可眼见着他一年比一年老,身体一年比一年不好,老两口现在还能动,手里的钱都渐光了,以后要是真躺在床上动不了,难道指望着这油瓶子倒了都不扶一下的儿子养吗?又或者指着打扮得跟个妖精似的,现在吃老两口的喝老两口的还天天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儿媳妇?

靠得住才怪!就儿子那口花花屁本事没有的德行,他活了这么大岁数了,哪还不明白,真等到那一天,他们不被丢出去自生自灭就是儿子孝顺。

唉,要不说儿女都是债呢,他就是狠不下心来把儿子一家赶出去,就算儿子儿媳不值得可怜,他那一对孙子孙女他也舍不得。要不怎么说慈母多败儿呢,这儿子算是惯废了,走一步看一步吧,怎么说也是血浓于水的,唉~

为了生计,这么大岁数的他连看大门都没人要,只得拎着个破编织袋,走街串巷捡点破烂卖卖,好歹的,一天也能挣出个菜钱来,吃不好,至少也得让一家人吃饱啊。

让他觉得心寒的是,他冬冷夏热,不顾劳累,在外面奔波,他的儿子天天一吃饱饭就躺在沙发上玩游戏,什么都不帮忙不说,还嫌弃当爹的捡破烂,给他丢脸了,骂得那叫一个难听得不让老爹继续去。

朱大爷气急,连早饭都没吃摔门就走了,哪怕在气头上,出门都没忘了拿着放在门边的编织袋。没办法,人穷志短,他还得生活,儿子指望不上,他更得努力。

他绕一天的街,走上得有十来公里的路,哪条街上能捡到东西的机率高,哪条街基本没有人跟他抢,几年下来,他心里明镜似的,别小看一个个塑料瓶子,或者几张薄薄的纸不值钱,加在一起,一天怎么也有个四五块钱,有时候运气好,能捡到别人扔的废金属、旧书什么的,总能多卖几块钱。

生活不易,朱大爷很珍惜,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努力生活。

走了两条街,他一眼就看到前面角落里基本上无人问津的垃圾箱边,放着个看起来还挺新的铁皮箱子。先不论箱子里装的什么,这铁皮就能值点钱。只要是能卖钱的东西,在朱大爷眼里就十足可爱,他以以他的年龄来说算得上十分敏捷的身手,三步并做两步蹿到垃圾箱前。

铁皮箱子入手不轻,朱大爷心下暗喜,今天可是人品好啊,看来一会可以去菜市场买根新鲜的藕了,老伴念叨着想喝排骨藕汤好几天了,排骨买不起,买几根大骨头回去还是可以的。

他敲了敲箱子,听声音似乎是空的,这重量让他拎着走去废品回收站还是有些难度的,按道理来说一个空心箱子,铁的也不应该这么沉,里面有什么呢?打开看看吧,指不定里面装的东西更值钱呢,嘿嘿。

铁皮箱子除了上面的两个黑乎乎看不到里边动静的排气孔外,几乎是个整体,没有能打开的地方,朱大爷觉得很奇怪,谁家做箱子不是为了装东西的,做成一个整体,要怎么打开,难不成还是做来玩的?

到底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家,眼神不好使,左看右看也找不出打开箱子的方法,只得几步一歇,直接将箱子一点点拖到相熟的废品回收站。

回收站的人早就认识朱大爷,也挺同情他快七十的人了还得出来讨生活,又不是无儿无女的,见他累得满头汗拖着个大铁皮箱子,扔下手里的活过来帮忙。

朱大爷这一趟走得可是真辛苦,不过想着一会将要到手的钱,心里还甜滋滋的,满眼渴望地盯着对方研究开箱子。

很快,回收站的人就发现,这铁皮箱子看似一块整体,实际上右侧的一整块铁皮是通过卡槽直接插进去的,想要打开,直接拔出来就行了。

没费什么力气,箱子就被打开了,朱大爷欢喜地凑过去,只看了一眼,就觉得心脏不受控制地痉挛一下,让他眼前一黑,差点晕过去,慌忙哆嗦着手从兜里掏出速效救心丸塞进嘴里,脸色极难看地缓缓坐到地上,使大劲喘着气。

打开箱子的人也没好到哪去,一个大男人直接扔掉手里的铁皮板,怪叫着向后缩,天哪,哪来那么堆死老鼠,满满一层铺在箱子底,一个个口鼻流血,要多恶心有多恶心。

身体平静下来,朱大爷想的却是,自己想得挺美的收入,今天怕是要泡汤了,回收站的人不怪自己弄这么恶心的东西过来都得看在他们还算相熟的份上。老人家有些失望,更多的是不好意思,他站起身,说了声对不住,转身就想走。

回收站的人骂了声晦气,再望着朱大爷已经佝偻的背影,心下不忍,十来块钱对自己来说不算什么,还不够吃顿饭的,可是对老人家,也许就是一天全部的收入,给他又何妨?

“朱大爷!”他叫住已经走远的老大爷,将十五块钱塞进他手里:“再脏也是铁,还有你今儿送来的瓶子和纸壳子,我就不称了,一共给你这么点钱,别嫌少啊。”

“不嫌!不嫌!谢谢你了啊,大兄弟。”朱大爷紧紧攥着薄薄的两张纸,除了感谢,更多的是悲哀,什么时候,他也沦落到需要别人可怜的地步了,可是,人穷志短,他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拒绝的话,只得心情沉重地拿钱走人。

送走了朱大爷,他回身将箱子远远扔了,呸呸两声,心下还是气不过,拍张照片,发了条朋友圈,大意就是不知道谁那么缺德,抓了堆老鼠弄死就弄死了,直接一把火烧了多干净,偏还装箱子里恶心人,便将这事儿扔到脑后,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了。

虎毒食子1

她的回归,没有在小区里引起任何涟漪,大家除了很奇怪为什么空置了多年的房子突然来了个奇奇怪怪的少女外,并未过多关注,毕竟是与自己无关的事,谁管得了那么多。

家里收拾得基本上可以住人了,家具虽然老旧,但过去的东西质量很好,擦去灰尘,油漆的光泽虽然有些斑驳,倒不妨碍使用,沙发里的木头已经糟得差不多了,不过她却也懒得换,直接买了几块地垫铺上,席地而坐,晚上干脆睡在上面,起居全在客厅。多年简朴的生活习惯让她学会随遇而安,对各式环境的适应能力良好,能有一方遮风挡雨的地方,她已经别无所求了。

更何况,她望了眼紧闭的卧室门,那间房,属于她的父母,哪怕心里边的恐惧已经在多年的成长过程中被压缩到最小,哪怕她已经鼓起全部的勇气回到这曾经在她午夜梦回时拼命想要逃离的地方,哪怕以前伤害她的人早已经化为飞灰,永远地消失在了天地间,她依然,在内心深处,还有她的怯懦。

十年前。

彼时她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被母亲宠坏了,年少不识愁滋味,整天想着怎么淘气怎么玩闹,她以为,她是孩子的天真烂漫,可是放在极讨厌她的人的眼里,便是乖张不驯,恃宠而骄,浑身上下让人一见生厌,再见心烦。

她在母亲的羽翼下无忧无虑,没心没肺,根本没有看到亲生父亲对她日渐不满,眼里透出来的恨哪里像在看自己的亲生女儿,分明是杀父仇人一般,不共戴天。

矛盾是从什么时候产生的呢?小小年纪的她根本不知道,可是孩子生性是敏感的,而且父亲表现得太过,哪怕天生粗神经如她,也很快发现,父亲压根不喜自己。

九十年代,计划生育还是悬在众多人头顶上的利剑,尤其是像父亲这种在国企任职的正式职工,那更是一条底线,压过去,便与工作KISS GOODBYE,舍不得优越的工作待遇,讨厌自己以后成了绝户,也许就是父亲看她不顺眼的源头吧。

是的,重男轻女,在中国叫嚣了多年的男女平等、妇女能顶半边天后,依然根深蒂固地存在着,多数人会在得了女儿后很多年内慢慢平息下心中的遗憾,少数人挖空心思钻政策的空子,一定要再生一下试试人品,极少数人内心变得阴暗,挥之不去的想要儿子的念头折磨着他们,他们认不清现实,又没本事想想旁门左道,于是只会怨天由人,将一腔不满全撒在老婆女儿身上。

很不幸,她的父亲,正是第三种人。母亲是那个年代极少数成功的创业者,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家里条件越来越好,可是父亲在养家的重担消失之后,不但不感激妻子的付出与辛苦,却越来越心里不平衡了。因为他不再被需要,这个家里,他的话语权逐渐旁落,大男子主义的他,又如何受得了?

可是已经享受到成功乐趣的母亲,学会挣钱的母亲,在见识了别样人生之后,又怎么可能甘于回归家庭,做个整天围着锅台转的主妇,她早已经明了,她的人生价值,不仅仅在于是某某某的妻子与某某某的母亲,而是她自己。这样美丽的人生,谁又会愿意放弃?

矛盾是不可调和的。当母亲在有钱富养了女儿,又义正严辞地拒绝了父亲再生一个儿子的要求后,变故是那么让人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发生了。

那天,她想,这辈子她都不会忘记,哪怕一丝一毫的细节,这十年来反复在她脑海中出现,清晰无比,一点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褪色。

她是淘气的,孩子嘛,十岁,正处于人嫌狗厌的阶段,她一刻不消停地在房间里乱跑,兴奋地乱叫个不停。因为母亲已经答应,等她十一岁生日当天,就带她去看她念叨了许久的大熊猫。做为国宝级的生物,它只在首都的动物园里才有,很高大上的存在,对孩子有着绝对的杀伤力。

父亲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添了酗酒的毛病,而且酒品不好,喝多了会骂人,甚至动手打人。她从来不曾与父亲很亲近,所以他的变化,她也并不大放在心上,哪怕他会叫骂几句,她依然故我,该玩玩该闹闹,没将父亲放在心上。

那天自然也如此。可是她不明白,量变总是会在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引起质变,而父亲的质变,是能够要了她的小命的。

她仍然欢快地在沙发上跳上跳下,喝醉酒在卧室睡觉的父亲如一阵风般冲出来,蒲扇般的巴掌狠狠甩在了她的脸上,五指印唰得在她脸上显现,她又疼又委屈,只得用哭声来宣泄。

父母再一次争吵,一声比一声高,母亲激烈地责备父亲不像个男人,父亲高声叫骂母亲惯孩子没样,她以为,这回也像以前一样,短暂的争吵后,母亲后抱着她小导报安慰,父亲会回卧室继续睡觉。

可是等她擦掉脸上的泪水,再抬起头来的时候,父亲已经将母亲连拉带扯地拽进了卧室,手里,还握着反射着寒光的水果刀。那把刀,是一直放在客厅茶几上,用来削苹果皮的,因为她爱吃苹果,却讨厌吃皮,母亲才准备的。

可是就是这把刀,要了母亲的命令。她听得母亲发出几声惨叫,然后再无半点声息,大着胆子扒着门缝往里看,什么都看不到。

她有些不安,在卧室门口坐着不肯走,也不敢出声。

没等多久,卧室门开了,她抬起头,对上的就是父亲面无表情的脸,稍稍转动眼珠,就看到母亲一动不动仰躺在床上,有红色的液体正在从床上滴下,已经在地上汇成了一小滩。

屋内有股难以言明的腥气,彼时的她根本不知道,那是鲜血的味道,这味道萦绕在她鼻间整整十年,哪怕时至今日,她似乎仍然能从满屋的霉味中嗅出几丝。

不谙世事的她,那个时候还天真地问父亲,母亲怎么了,得到的回答就是被父亲一把捞起,锁进卧室,与母亲的尸体为伴,整整两天两夜。她并不恐惧,只是奇怪为什么母亲的身体里流出这么多红色的液体,为什么母亲对自己的呼唤没有丝毫回应,为什么母亲的身体越来越凉,越来越硬。

虎毒食子2

俗话说,虎毒尚且不食子,可是有些人,堂而皇之地称呼自己为人,可是干出来的事,却连禽兽都不如。

小小年纪的她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处境不妙时,早已经无力反抗,又或者,哪怕她再早慧,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个狼心狗肺的东西,才不过十岁的孩子,又有什么力量与正值壮年的父亲对抗呢?

虽然她年纪还小,理解不了死亡的真正含义,可是母亲叫不醒的样子,也让她知道事情不对。家住四楼,曾经为防盗安的铁丝网此时成了阻碍她求生希望的夺命网。她手无缚鸡之力,被父亲关在卧室里不得自由,被迫与母亲的尸体为伴。

两天两夜,她都没敢合过眼,即便困得眼皮直打架,她也只是在屋子里来回走动,消除身体的困意,竖起耳朵听外面的动静。

父亲出去,一直未归,至少在他回来之前,她还是安全的,努力忽略被娇养得脆弱的肠胃发出阵阵由于饥饿而产生的轰鸣,擦干净眼里不断流出的泪水,她知道,想要活下去,逃出去,只能自救,而她想出来的唯一靠谱的自救方法,便是呼唤邻居的注意。

楼层间,隔音效果算不得好,这是她每每睡在自己屋里都能听到隔壁传来说话声得出的结论,那么,她的呼喊哭泣应该能引起邻居的注意,也许一时半会大家会以为是他们家里内部有些争吵,不放在心上,可是时间长了,任谁家孩子一直哭闹,都不算正常事吧,总会有个热心邻居上门的吧。就算家里无人可以出去应答,报警也行啊。

只要引来人,打开门,她就得救了。

说起来简单,可真要一直不停地哭喊,对小小年纪的她是个考验,体力与毅力的对决,她两天没吃没喝了,能坚持多久,是她先晕过去,还是邻居先注意到,又或者,已两天没有踪迹的父亲如果突然回来,她必是前功尽弃的。

可是不试一试就这么等死,她无论如何也不甘心。也许是骨子里她更像自己的母亲,足够坚强,足够果敢,也足够豁得出去自己。

她的运气很好,嚎了近四个小时,终于在深夜时分成功吸引来了人砸门。别看她年纪小,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刻,声音一点也不小,小孩子的哭闹声在寂静的夜里又特别有穿透力,直能把神仙也烦出气来,更何况凡人。

门外不知是谁,砸的声音十分有力,她只将无意义的哭闹全换成救命,一声高过一声一喊,希望外面的人能听到,引来警察叔叔救她。

敲门声一直没停,她竖着耳朵,似乎能听到她家门口聚着不止一两个人,声音很嘈杂,可是她听不清外面人说什么,只得不停地扯着嗓子喊。

何该她命大!

外面,她的哭闹引来了楼下的董大哥一家,还有隔壁的老奶奶,所有人都能在她家门口清楚地听到孩子喊叫着救命,可是大家对于报不报警,意见却并不统一。毕竟孩子不算懂事,哭闹几声很正常,就算是叫着救命,也不一定会有真正紧要的事,也许是家大人出门,将孩子锁在家中,却不想晚归,孩子只是饿了难受了,回头他们真当个大事去办,把警察引来,撬门进屋,却发现毛线事儿没有,等人家家大人回来,还不知道要怎么交代,虽然是邻居热心吧,但事儿闹大了不好收场,以后邻居都难做。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董君严是被自家老妈派来的。本来在他看来,孩子哭闹不算个事,那点子动静与他们整日里在靶场的声响比,连蚊子哼哼都算不上,可是他奶奶不行。近八十岁的人了,心脏不好,晚上睡觉更是一丁点动静都不能有,不然便睡不着,心里边觉得堵得难受,小女孩在半夜啼哭,正好还正对着他奶奶的卧室,音波武器级的干扰,董君严自然只得出面。

他受过正经训练,耳边极好,贴在她家门上听了一会,自然听到她一直在喊救命,总觉得有些蹊跷,十岁的孩子,有分辨是非的能力了,自然知道什么情况下能喊救命,更何况是喊了这么久的,他倾向于报警,正想回家拿手机去打电话,好死不死的,她爸这档口回来了。

因为杀妻的恐惧在两天时间内渐渐消散,想着从此以后那个因着自己能挣钱总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女人再也不会碍他的眼了,他的日子过得极痛快,好吃好喝好住在外玩了将近三天,想着再不回家,妻子的尸体腐烂发出臭味,可是要把邻居引来的,到时候他还得费些口舌解释,而且只要以后妻子的事发了,他家里曾经传出异味的事儿是瞒不住人的,所以还得趁早把妻子的尸体处理掉,再然后辞了职,一个人拿着钱跑掉,隐姓埋名老实几年,等风头过了,再重新组建个家庭也就是了。

酒壮怂人胆,喝饱了黄汤,他便觉得天下里的事,再大又能如何,没什么坎是过不去的。那样的女人,杀了也就杀了,之后自然还有更好的等着他。至于他还有个女儿的事,呵呵,那小贱种平时各种不听他的话,又是个赔钱货,也一并杀了就行了,不过这事儿得做得隐蔽些,老婆不见了,还能说是跟人跑了,反正她老婆娘家人离得也远,平时并不算很亲近,可是孩子总不能也一并不见,会引人怀疑的,毕竟没有谁私奔还带着拖油瓶的,少不得回去好好吓吓她,再关在家里,自己走的时候带上她,远远的卖到深山里,养两年也能当个媳妇了,不弄死她,已经是看在确实是自己亲生女儿的份上,他仁至义尽。

没想到刚回家,门口就有这么堆人等着,他吓得出了一脑门子汗,不能是这么快自己杀妻的事儿就败露了吧?可要怎么办才好,跑吗?

电光火石间,喝了酒的他带着几分迟缓,脑子不转,腿迈不开,只得在原地尽量装镇静,其实内心里别谁都害怕......

败露

这边厢他还在仔细琢磨要如何过得邻居这关,好不叫人起疑,他一开始回家并未避着人,因此众邻里已是将他的身形看得分明,虽然不太了解为什么这都到了自家门口了,他反倒站着发呆,他家里的那闺女可是扯着嗓子叫了半天了,难不成这货喝得太多酒,半点听不到?便是隔着些许距离,众人也能清晰地闻着他身上的酒气,有那平时就看他不太顺眼的先开了腔:“我说罗家兄弟,你三更半夜的跑出去灌猫尿,自是快活了,家里就半点不管了?你那闺女不知道在屋里是惊着了还是饿着了,扯着嗓子叫了几个小时的救命,你快打开门看看是个什么情形吧,大半夜的,真是闹人。”

他一听这话,心里将那死丫头片子骂个半死,真是半点都不消停,随了她死鬼娘十成十的性子,终日不服管教,等回头定远远地将她卖到穷山沟里去吃苦,怎么的也要出了这十年的气,哼,现在还敢哭闹,一会先打得她再发不出声来才是。

女儿怎么处置,等他回了家,还不都是他说了算,当务之急,得把这帮好事的邻居打发走,真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儿干,大晚上的不各回各家睡觉去,管他家的闲事倒是挺上心。心里不满,面上他却不能带出半点,还得装出个笑脸来,好说歹说劝大家快快回家,一会保管不再让自家丫头哭闹扰民。

众人白天大多劳累,晚上自是想早早歇息睡个好觉,眼见着正主儿回来,家里孩子肯定有人管了,自然不愿意站在楼道里喂蚊子,三三两两归家,转眼间,只剩下董君严一人。

他掏出钥匙,做出副开门的样子,抬眼招呼董君严:“我说大侄子,别人都回家了,你也快些家去吧,我家那丫头不省心,扰到你了,对不住。”

董君严此时还留下来,就是觉得有些不对劲,但要让他说哪里不对吧,他也没想明白,只是觉得刚刚罗家大叔站在楼梯转角时眼神中的阴狠他看得正着,虽然只短短几秒钟便散去了,但董君严是当兵的,还是受过正规训练的特种兵,他就是直觉不太对。而且,正常当家长的,听到自家孩子在屋里哭得凄惨,不得第一时间冲上去开门看个究竟嘛,为人父母的心做不得假。

可偏这位罗叔叔反其道而行之,最先想的不是开门看孩子,而是跟众邻居磨牙,大有不把人全打发了死不开门的劲头,而且现在看着他的眼神飘忽中带着几丝急切,一副心虚恐慌的样子,罗叔叔做了什么鬼?为什么要心虚?

而且,外面动静闹得不小啊,罗家阿姨哪里去了?最近两天他好像都没看人,不然她在家,孩子断不会哭成这个样。罗家那小丫头他见过很多次,前几天他结婚的时候,那小丫头嘴甜得冲着媳妇叫嫂子,很是哄了不少红包到手,鬼精鬼精的性子,有些被家里人宠坏,但并不爱哭的。

邻里相处,董家与罗家不算亲近,进进出出见面打个招呼,平时有个人情往来,正常交往范畴,董君严不想多事,可是压不下心里的那点子怪异的不安,便没有随着其他人四散家去,而是等着想要进屋看一看,确认一下小丫头没事才好,也不枉她一直亲亲热热的唤自己一声董哥哥。

因此便等着罗家叔叔开门进屋。可不知道对方怎么回事,任凭屋内孩子哭个不停,竟是半点开门的意思都没有,只拿眼盯着他看,那意思再明显不过,让他赶紧滚蛋别多事。

董君严眼神暗了暗,大概齐也知道内里多半是另有龌龊,便更不肯离开,无他,身为军人的正义感冒出来,如果真没事,他大不了也就是被人骂一句狗拿耗子,可要真有事......

罗明学站在自家门口,对楼下这愣头青真是头疼不已,他好说歹说,这货就是梗着脖子不回家,死活非要进屋看个究竟。可是屋里边还摆着个死人呢,虽然是在卧室里,他特意反锁上了门,但是他那闺女可也被他锁在卧室,这愣头青不见棺材不落泪的,必是要看到闺女才肯走的,他如何敢,死人臭和血腥味可瞒不了他。

寂静的夜里,罗丛娟的哭声一声高似一声,大有把房顶捅破的趋势,罗明学站在自家门口,脑门上不知不觉已渗出汗来,他握着钥匙的手颤抖不停,脑子很乱,全都是东窗事发后自己要怎么脱身的念头。

董君严哪里还看不出这其中有问题,而且问题恐怕还不小呢。情知此时最好的选择就是装作没事儿人似的先回家,然后报警,放着警察来处理,他是军人,学的都是杀人的招数,不管罗家到底如何,都轮不到他出头的,报个警等待专业人士出马才是正理。

但他真的不敢就此离开,看罗明学那副要吃人的模样,只怕前脚他走了,后脚罗家那丫头怕是得不着好,如果事情真像他想得那样,罗家平素生活规律性格直爽的阿姨一直没露过面,罗家这位叔叔又连开个门让人进屋都怕成这样,八成罗家阿姨凶多吉少,死在家里了。

他走了,是生怕罗明学没有机会杀人灭口然后逃之夭夭吗?至于说屋内那位是自家亲骨肉,断没有虎毒食子的道理,呵呵,全楼道的邻居怕是都知道罗明学盼儿子盼得眼睛都绿了,天天在外面说恨不得自家闺女死了,他好可以再生个儿子之类的,当真是半点血缘亲情都不讲的,又哪里说得准。

一条人命啊,董君严不敢赌。反正以罗明学的小身板,再来五个也不是他一个人的对手,他怕个毛线,今天这事还就要管到底了。

军人的作风,自然雷厉风行,董君严打定主意管这闲事,便再不想跟罗明学墨迹,劈手夺过钥匙,将扑将上来想要揍他的罗明学一个反擒拿制住,又用了五成力道将其踹翻在地,引得一阵嚎叫,刚刚回家的邻居安生不得,复又出来看看怎么了。

罗明学跪倒在地,两只膝盖都撞疼得失去知觉,眼睁睁看着董君严找对了钥匙准备开门,心下惊恐之余,却无法可想,只得一声接一声叫骂着,可董君严哪里理他,自顾自开门。

最后的疯狂

刚刚清净下来的楼道又围满了人,大家七嘴八舌,不明就里地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董君严常年不在家,大家对他并不了解,但罗明学却是在这栋楼里住了多年,而且他平时表现得很老实,除了有些重男轻女的小毛病外,也算得上是个顾家的好丈夫。此时见他极其狼狈得跪倒在地上,便有与他相熟的邻居心下不忍,对董君严的所作所为颇有微词,直言让他快快住手,放了罗明学,都是街坊邻里,有事好商量,君子动口不动手,不能因着他在外当兵,手底下有几分功夫把式,就招呼在自己的邻居身上吧,那与土匪何异。

罗明学刚刚灰败下去的脸色在听得有人帮他说话后,又微微好转,平添了几分希冀,希望用舆论的压力,能让董君严放弃进他家的打算。

董君严是耳根子软的人吗?当然不是。他丝毫不为所动,在众人杂七杂八的议论声中,毅然决然地打开了罗家的大门。

孩子哭喊的声音更清晰的传进了众人的耳朵里,一声接着一声,听着煞是可怜,刚刚说董君严蛮不讲理的人,在听到孩子哭后,统统都闭上了嘴,结合罗明学平时的言论,大家也有些可怜这个小女孩,纷纷凑到罗家门前,伸长了脖子往里望,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才能让孩子哭成这样。

罗明学内心绝望,却又不甘心束手就擒,哪怕明知道不是董君严的对手,他仍然在不停寻找机会。

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卧室里妻子的尸体暴露,他这条小命也算彻底交代了,没有谁能面对死亡,淡定得坐以待毙,蝼蚁尚且偷生,又何况他一个智力正常的大活人。可是董君严此时将他从地上提了起来,双手死死得反剪在背后,罗明学常年坐办公室,缺乏锻炼,虚胖的身材又怎么能是特种兵的对手,左奔右突地挣扎,都徒劳无功,只能被机械地推着往前走,转眼间就站到了自己的卧室门口。

大约是听到了外面的动静,孩子哭声更响。董君严转了转门把手,不出所料,这扇门也被反锁上了。按理来说,卧室里的门比不了防盗门,从外面锁住里边开不开,这种三合板粘在一起的廉价木门,也不应该用那么高级的锁芯吧,这孩子怎么不会自己开门呢?从罗明学身上搜出的那串钥匙,大约有二十来把,防盗门的钥匙很好认,不费什么功夫,但要开卧室门,长得都差不多大小的二十来把难不成一个一个试,他还真没这耐心。

抻着罗明学后退一步,董君严抬起右脚,一个猛踹,门应声而开。扑面而来的,是血腥气和难以形容的臭味,卧室里的情况一览无余,众人一片寂静:他们平常熟悉的女邻居,此时仰面朝天得躺在床上,白中带青的脸,在卧室惨白的灯光映照下,森然可怖!再看那小女孩,身上蹭着许多块儿可疑的暗黑色,怎么看怎么都像干涸的血迹!

眼见事情败露,众目睽睽,罗明学万念俱灰,甚至忍不住瘫软,董君严懒得理他,索性将他扔在地上,急上前两步,将罗丛娟从卧室中抱出来。一个孩子,无论如何也不应该看到眼前这副情景。即便他身为军人,也曾经参与过执行任务,手中并非没有沾过血,可如此直面一个人的死亡,还是让他觉得心惊肉跳,更何况个才十岁的孩子,不知道这血腥的一幕会在她心里留下多深重的阴影。

终于得救,趴在董大哥宽敞温暖的怀抱里,罗丛娟一颗不安的心终于安定下来,她知道,她安全了,再也不会有人能够伤害她了。

在董君严踹开卧室门之后,已经有热心的邻居打了电话报警,没过多久,楼下便传来由远及近的警笛声。

罗明学像一滩烂泥似的瘫坐在地上,众人议论纷纷的同时,连个眼角都懒得往他的方向瞅,夫妻之间有矛盾很正常,谁也不能保证几十年如一日的生活在一起的两个人,一丁点争吵都没有,但如此丧心病狂地杀妻,还把自个儿的亲闺女和老婆的尸体一起锁在屋里,就不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儿了。大多数普通人不能说一定有多善良,但却绝对没有恶毒到这份上。楼上楼下的住了这么多年,他们一直以为罗明学是个老实得近乎懦弱的人,有点无伤大雅的小毛病,可没成想众人这回却是看走了眼,这哪里还能算是个人,分明是披着人皮的狼!只可怜这小孩子,亲娘被亲爹残忍地杀害,以后就要当个孤儿了。

因此便没有人注意到,罗明学看似老老实实,深深埋下头,却是故意不想让人看到他眼中的阴狠与疯狂!

如果他早回来一会儿,在那小丫头片子的哭声引起众人注意之前,又或者董君严别这么多管闲事,他现在就可以仔仔细细地计划一下,要逃向哪里,从此山高水长,任他翱翔。明明他是可以脱离这里重新开始的,明明他有机会可以隐姓埋名过上好日子的!都怪这两个人,这两个人统统该死!

只要一想到自己即将到来的命运,一想到这小丫头片子从此脱离他的掌控,还能愉快地享受人生,他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如果不是因为她,他怎么会跟自己的老婆激烈争吵,怎么会一怒之下杀妻,以至于要落到杀人偿命的地步?凭什么他要死了,这些坑他害他的人反而能活得更好,他不甘心!

警笛声已经很近,罗明学很清楚,也许下1秒,警察就要踏进他的家门,等待他的将是灭顶之灾,这是他最后的机会。

离他现在瘫坐着的地方不到一米远,是他们家的鞋柜,他杀了他的妻子,将女儿反锁进卧室,离开家之前,那把刀正是被他扔在了鞋柜上的。现在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没有放在他的身上,只要他能拿到那把刀,哪怕拼得一死,也要拉上两个垫背的,才算不枉此生!

替你守护

罗丛娟是眼睁睁地看着父亲死在自己眼前的,那个曾经那么高大那么凶神恶煞那么杀气腾腾的男人,原来也会有如此不堪一击的时刻,他一张胖脸扭曲着,脸上惊讶的表情仍在,似乎不明白,为什么那把应该插进女儿身体里的刀,现在却稳稳当当得插在他自己的胸口。他的搏命一击,所谓最后的疯狂,原来在真正行家的眼里,不过是跳梁小丑的一场游戏。

真是不甘心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也从不曾忏悔自己的所作所为,仍然将一切过错推在他人的身上。但这些都不再重要,他终于背着杀人犯的名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不论他以前到底是个什么性格的人,没有人想去探究,他究竟还有几分人性,杀妻这顶帽子压下来,他就注定十恶不赦万劫不复。

事实上,董君严根本没想到,罗明学居然在警察都进了门,周围还有这么多人盯着的情况下,还能扑过去夺下一把刀,直直的冲着自己的亲生女儿刺过来。在他的心里可有半点为父之心,可有一点骨肉之情?好歹也是相处了十年,与他血脉相连的亲生女儿,又不是有什么深仇大恨的仇家,怎么能下得去手?

当然这些念头不过是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多年接受高强度训练的本能,让他在一瞬间做出判断,单手抱住罗从娟,空出来的那只胳膊,以肘关节的力量一个上击,就让罗明学刺过来的刀不受控制生生转个方向,偏将出去,紧接着大手抓住对方的手腕,向回推送,董君严的招式没有任何花架子,一出手就是直取对方要害的杀招,罗明学还没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便软软地躺了下去。

在场的所有人,包括刚刚进来的警察,看到眼前发生的一幕,虽然也明白罗明学是罪有应得,但董君严出手实在太过狠辣,直接要了他的命,还是让他们有几分不自在,现场难得的突然一片沉寂。

毫无争议的正当防卫,罗明学自己作了个大死,其他人自然不用跟着做垫背,但该走的手续还是要走,董君严至少要跟着警察回去做个笔录,先行拘留几天,等正式的调查结果出来,才能无罪释放。

被警察带走的时候,罗丛娟死活拉着董君严的手不放,无论众人怎么解释,她就是摇头大哭着不听,好不容易得来的一份安全感,眼瞅着就要失去,小姑娘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最终警察叔叔动了恻隐之心,接连几天父母皆亡,小姑娘身世堪怜,况且以她现在这种情况,父母死亡,近亲属又不在跟前的,理应由儿童福利院的同志接手她几天照顾,但本市的儿童福利院,啧啧,条件太差,这小姑娘家里看起来条件不错,恐怕吃不了这份苦,她是受害者,实不该再去多遭一份罪,索性一并带回公安局,跟董君严放在一处,他们管吃管喝就行了,更简单省事,至于合不合规矩,不是什么大事儿,只要别有人捣乱往外瞎捅,整只眼闭只眼也就过去了,最主要的是,小女孩自己乐意,别人应该说不出什么闲话来。

于是罗丛娟就变身成了董君严的小尾巴,走哪跟哪儿寸步不离,便是连上厕所都不情不愿地等在门口。董君严自己也不过只是个二十出头的大小伙子,又在部队呆了4、5年,交往的也是一群粗糙的大老爷们儿,哪里有跟孩子相处的经验,对付这小磨人精,可比上战场杀敌还要让他头疼,几次想发发狠,说些绝情的话,将她交给公安局女警,却只要一对上孩子对他无比信任,无比眷恋,还略带委屈的眼神,除了举手投降乖乖继续当保姆外他还有什么其他的选择吗?

一周后,罗家的案子尘埃落定,董君严正当防卫,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终于可以大摇大摆地从公安局离开。但问题是,他总不能将罗丛娟带回自己家吧,三五天没问题,可以后的日子还长着,总得给这个孩子找一个安全的栖身之所。

公安局一早就联系到了罗丛娟的外公外婆,二百多公里的距离,按说早就该到了,却一直到公安局三催四请的打了六七遍电话,两老才不情不愿来了。女儿已经死了,这个外孙女身上流着一半杀女儿凶手的血,二老无论如何也不甘心就此将她带回去,但罗明学父母早亡,罗丛娟剩下的亲人中最亲近的就只有外公外婆了。两位老人也并非完全铁石心肠之人,最终还是深深地叹了口气,将外孙女带回家去。

罗丛娟走的时候一步三回头,哭得相当凄惨,不愿意与董君严分开,但她才十岁,尚不能自主,又如何由得她选,更何况董君严也并非完全愿意背起这个包袱,他过段时间就要赶回部队,难不成回去的时候还带个娃娃,异想天开嘛!

探亲假一过,董君严踏上回部队的火车,投入到严格的训练当中,很快就把罗丛娟忘到了脑袋后头。他不知道的是,小姑娘没有一天忘记过他,是他那天如天神降临一般,将她从恶毒的父亲手中抢回一条小命,他的身手,他的勇猛,在小姑娘心底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这依恋这痴狂整整持续了十年之久,她恨极了自己的手无缚鸡之力,恨极了命运无法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无能为力,所以再苦再累,她都义无反顾的选择了习武。武术学校近十年的寄宿生活,她过得十分辛苦,不过身体上的劳累,换来的是她精神上的愉悦,越来越多的师兄师姐败在她的手下,所带来的成就感让她忍不住眉角飞扬。

董大哥,昔日那个任人宰割的小姑娘,已经身手敏捷英姿飒爽,你可知道?可是为什么我归来了,你却已经不在?你长眠在了祖国的边关,为你钟爱的事业奉献了生命,那么高大英伟的一个人,缩在小小的骨灰盒里,你难受吗?对不住,我回来晚了,没能在您的灵前上上一柱香,没能诉说这么多年离别的思念,董大哥,我很想你!很想很想你。

黑夜里,罗从娟缓缓坐起,擦掉眼角的泪水。你已不在,你的亲人就有我来替你守护吧,愿你在天堂安息!

坑死你没商量

闵三行熟门熟路地泡好一壶茶,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有一搭没一搭的处理着手头的工作。重案一组其他人都被派出去寻重新调查老鼠来源这条线了,重点调查年轻女性的嫌疑。他对老鼠这类的生物避之如蛇蝎,自然早早的就想好了退路,主动要求留下看家。郭建峰也知道他洁癖的毛病,真带出去了到时候出什么状况反倒添乱,便也顺水推舟的答应下来。

躲过了一劫的闵三行此刻心情正好,优哉游哉地享受着这难得的清静时光,却不料他一杯茶水才喝没几口,办公室的大门便被人一脚粗暴地踹开,发出咣当一声巨响,闵三行吓了一跳,杯中滚烫的茶水由于手部的剧烈抖动洒了他一身,烫得他忍不住一蹦三尺高,满腔怒火的回过头去,想看看究竟是谁跑来重案一组撒野。

回过头去,嘴里骂娘的脏话,却无论如何也吐不出口,一张俊脸憋的难受,染上一层红晕,好半天才结结巴巴的问道:“你、你、你怎么来了?”

“我凭什么不能来?你们重案一组的办公室不是公安局的地界儿?当是什么精贵的地方呢,要是没事儿请我我都不会来!赶紧收拾东西收拾东西跟我出现场。”周聿颐指气使地丢下这么一句话,转身就走了,闽三行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纠结了好大一会儿,也只敢小声嘀咕两句“你算那个牌位上了葱,倒来指使我?”却只得认命地跟上去,这小姑奶奶的招数,他是领教过的,惹不起躲不得,便只能顺从一些,只希望她不要脑子一抽将旧事重提,就维持在现在的普通同事友谊上不也挺好的吗?他就大人大量,不跟这小丫头片子一般计较了,也免得回头她跑去自己老爹跟前告状,又整得他猪八戒照镜子似的里外不是人。真不知道也快三十岁的人了,为什么回回都跟个小丫头片子似的,一有个什么不顺心便请动家长出面,闹得风风雨雨,这性子真是让他消受不了,自家老爹的脑袋是不是被门挤了,居然中意这样的女人做他们闵家未来的儿媳妇,难不成这群长辈全被她明媚的长相和不错的家世给哄骗住了,压根儿不知道他内里的性格到底有多可恶。闵三行是真的很讨厌她,却又无可奈何,这种郁结一日一日的积攒下来,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等他出来的时候,周聿已经做在发动的车子上等着他,单手扶着方向盘,目不斜视,严肃的表情,配合上极盛的容貌,竟半点不觉得突兀,颇有几分警花的飒爽英姿,落在别人眼里是一道风景,偏偏闵三行对她先入为主,怎么看怎么不顺眼,觉得她太过张扬霸道。

他想也不想的就要拉开驾驶室的门,将周聿赶去副驾驶,周聿连个眼角都懒得偏向他,只随手将车门上锁,冷冷的扔下一句:“要去就后面上车,你不去这工作我自己也能干了,你只别怕郭组长回来收拾你就行。”

这臭女人,真是半点不讨喜,闵三行恨恨地拉开后排座椅的门,气鼓鼓的上了车。

周聿的驾车习惯同她的性格一样,不讨闵三行喜欢,一路狼奔豸突,不知闯了多少红灯,用以平常快一倍的速度,赶到了城南的一家不起眼的废品回收站。

回收站的老板一开始听到警笛声并没往心里去,这一带已经属于城乡结合部,治安算不上好,虽然暴力的刑事犯罪很少,但小打小闹三不五时就有一回,警车常来常往已经不算稀奇,但等得一辆警车直直冲进他的院子停下,红蓝两色的警灯还在不停闪烁,他便有些坐不住了,细想想最近自己没干什么作奸犯科的事,也没有收到类似贼赃的东西,怎么警察反倒找到了他的门上。

驾驶位跳出来那么个明**人的美女,穿着警服也不像个警察,反倒像是体验生活的电影明星,他的眼中掠过一丝惊艳,只见那美女警察,打量了一下在场的几个人,又狠狠的瞪了瞪跟她同车来后下车的男子,便径直朝他走来。

有幸跟美女搭讪,哪怕对方似乎来意不善,老板心里也美滋滋的,调整了一下面部表情,摆出个他认为最帅气的笑容,略抬起头,满眼希冀地看向美女,:“两位有何贵干?”

从小到大因为自己的长相被男人看惯了的的周聿,对老板温柔似水的眼神熟视无睹,掏出手机解锁,从图库中翻出张照片,拿给老板看:“这箱子现在在什么地方,里面的老鼠可还在?”

周聿和闵三行,男的帅女的靓,穿上警服也不像真正的警察,老板心里正打鼓呢,不会是遇到骗子了吧,人家就把这么张血淋淋的照片摆在了他眼前,哪怕曾经看过实物,老板也忍不住身子向后缩了缩,离那刺激肠胃的照片远了点,正斟酌着要不要实话实说的时候,又见美女掏出证件,实打实市公安局的,他便麻溜到说出了自己让扔那铁箱子的位置,少不得为自己分辩两句:“那箱子也是一个经常来我这儿卖废品的老大爷带过来的,我看着恶心这才给扔掉,原以为是无主的东西……”

话还没说完,周聿就不耐烦的打断了:“我只问你老鼠还在不在,哪那么多废话。”

老板讪讪的笑:“在的,在的,我是连箱子带老鼠一块扔到那边去的,本还想放把火着,但那边杂草多,怕引燃了,就直接扔那没管。”

这美女陪脾气看起来不太好,不过哪让人家是美女呢,就有脾气不好被人宠的权利,还想再跟美女套套近乎,要个电话号码什么的,周聿压根没耐心跟他周旋,拉着转身想跑的闵三行,向着老板说的扔铁皮箱子的地点走去,她一手拎着勘察箱一手拽着闵三行,痞气十足,这让在场的一众男人眼睛都看直了,活脱脱的火红小辣椒啊,够味!

其他人怎么想,周聿管不着,她今天过来是专门来坑闵三行的。

取证

虽然说出来有些长犯罪分子气焰灭警察威风的意思,但必须不得不承认,有些时候有些案子,能够侦破,需要的不仅仅是警察夜以继日,孜孜不倦地追寻每一条线索,更需要一点运气。毁灭证据和伪装现场,是犯罪分子为求自保的本能。伪装现场就罢了,无论如何还有一个现场在那里,犯罪分子不是神仙,时间紧任务急加上内心慌乱,无法做到我尽善尽美,手脚干净,一定会留下某些线索,至于有用没用的那是后话;可毁灭证据却不同,证据这东西很娇嫩,被损毁,被污染,被随意丢弃遍寻不着,都会失去刑侦鉴定价值。

随着法律在实施过程中被规范得越来越严格,警察调查取证都要履行相应的手续。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如果犯罪分子足够狡猾,将种种或明或暗隐隐指向他的线索解释为巧合,脱罪也不无可能。毕竟现在整个社会的大环境就是倾向于民主文明法治的,作为治安排头兵先锋队的人民警察队伍,自然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由原来的注重审问犯人取得口供作为破案最重要依据,转变为现在的重证据轻口供,一切靠事实说话的办案风格,总体而言是利大于弊的,可以杜绝以前完全不必要发生的冤假错案。生命对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宝贵程度不言而喻,一旦过于草率地剥夺了他人的生命,即便是后来的司法纠错程序启动,被冤枉的人最终洗清罪名,但是大罗神仙在世也没有办法将已经逝去的生命重新唤回,钱财能带给被错误执行人家庭的安慰很少很少。所以哪怕现在在刑侦过程中,对警察的要求更高更严,给他们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也是为了曾经的悲剧不再重演,而应当应分的事情。

就像这一次,周聿得到线索之后,带着闵三行一同前往,一半虽然是因为她的恶趣味,想要看一看闵三行面对老鼠时形容狼狈、几欲作呕的丑态,另一半也是职责要求。虽然身着警服,但警察毕竟也是普通人,知法犯法,监守自盗的事情屡见不鲜,证据很重要,要经得起推敲,保存得当,要求在各个环节间无缝连接,谁提取,谁检验,谁经手,谁保管,一系列流程必须严格管理,精准到人,彼此牵制彼此验证,尤其是在证据的提取环节,至少需要两个正式的警察见证,以免一个人提取证据有篡改伪造的嫌疑,这既是监视也是保护。

闵三行如果此时还不知道周聿打着的是什么主意,他这么多年的警服算是白穿了,可是想转身跑已经来不及,众目睽睽,他不想承认自己高大俊逸的外表之下藏着一颗敏感脆弱的玻璃心,更不想当众与周聿撕扯,搞内讧,满足周围人八卦的心理,内心憋屈,不查之下,竟让周聿拎着他跟小鸡崽子似的走出了二百多米的距离!他狠狠地磨着后槽牙,心里惦记的却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挣开周聿的魔爪,老老实实跟着她往前走,事到如今,他也做不出来自己转身离开,将周聿一个人扔下的举动。

眼睁睁地看着周聿面对着一群生满蛆虫的死老鼠两眼放光的样子,闵三行终于忍不住跑到一旁的草丛里,翻江倒海的吐个干净,好不容易缓过神儿来,一回头,周聿用镊子捏起一只蛆,近距离观察着,他一低头,呕~再一回头,毛都要掉光了的死老鼠被周聿单手拎起来,在空中慢悠悠地摇晃着,呕~周聿工作了多久,闵三行就吐了多久,吐到最后,满嘴苦味,竟是连胆汁都吐尽了,周聿才终于心满意足地采集到她所需要的样本,大手一挥,闽三行还没来得及高兴终于可以回去了,就听到周聿让他拎着铁皮箱子上车的命令。

开什么国际玩笑!那苍蝇纷飞的铁皮箱子能和他共处一个狭小的车厢吗?绝对不可能!他的熊熊怒火,在对上周聿严肃认真的眼神之后,却不知道要冲着谁发。自己有什么样的毛病自己清楚,然而做刑警,什么样恶心的现场都可能会碰到,他怎么就能因为自己的小毛病而拒绝工作呢,还让这个平时他讨厌又瞧不起的女人看了热闹。人家认真工作,他却嫌东嫌西,就算周聿摆明了想整他,也是他自己活该。

输人不输阵,闵三行一点都不希望自己在周聿的面前丢人,有些事一次就够,再二再三,便活生生跟在他脸上扇巴掌似的,他已经在周聿面前丢过一回大人,自然不希望有第二次。当下他一咬牙,摆出视死如归的模样,摒住呼吸,闭上眼睛,拎起箱子,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向警车。

大约是出于对自己健康的考虑,周聿没有丧心病狂到让他直接把满是苍蝇的死老鼠扔进警车,而是在尽量驱赶苍蝇成虫之后,用硕大的证物袋将整个铁皮箱子装进去,封口,避免了警车内苍蝇环绕的壮观景象,也让闵三行一副快要死了的样子稍微缓和过来些。如果不是证据的保存和运输过程必须需要两名警察,他早就打车自己走了,这里离市公安局并不算太远,以周聿开车的速度,他很快就会解脱,哪怕忍无可忍,他也必须要忍。

可周聿似乎生来就是克他的,她并没有一路直接回市局,而是先去找了回收站老板说的发现铁皮箱子的朱大爷,向他打听了一下,扔铁皮箱子的那个垃圾桶到底在哪条街哪条巷,随后他们又赶往死老鼠的第一发现地点,拍照取证做记录,好一顿折腾,等闵三行终于回到市局,从充满恶臭的警车上下来后,第一时间奔着宿舍而去,他要赶去洗澡,只要一想到自己跟一群死老鼠同坐了近两个小时的车,浑身萦绕的都是尸臭,他就觉得哪哪都不得劲,发狠一会搓不掉自己一身皮不罢休,压根忽略了身后周聿望着他的背影流露出来的哀怨表情。

老鼠又见老鼠

等闵三行把自己搓得活像只煮熟了的大虾,心满意足地从浴室里出来,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了。虽然腹中饥饿,但他一想到那白花花的米饭跟苍蝇的幼虫在某些方面极其相似,心里就泛起阵恶心,发誓今天就算是饿死,也绝对不去吃饭。

看看时间,下午2点,组里的其他人应该没有那么快回来,他便直接去了办公室继续值班。他前脚踏进办公室,还没容得喘口气,桌上的值班电话便骤然响起,这是直通110指挥中心的专线电话,它一响,便证明有新的案子发生了。闵三行不敢耽误,立刻接起了电话:中心医院家属楼发现了一具尸体,报案人员受刺激过度,语言表达不清,却反反复复地一直提案发现场有很多死老鼠,似乎与重案一组正在侦办的案情有些联系,保险起见,110指挥中心在让附近的派出所先行赶往现场后,又联系了重案一组,让他们也过去看一看现场。

闵三行现在最听不得的就是老鼠两个字,他猛地打了个冷颤,驱散从心底窜起的寒意,觉得刚刚洗干净的身子又开始隐隐发痒,挂断了报警电话,急忙联系郭建锋。众人放下手头的事情,从四面八方急忙赶往市中心医院家属楼。

闵三行赶到现场的时间不早不晚,郭建锋还没有来,文沫和李承平已经到达,栾法医和鉴证人员也早早就赶到了现场。此时栾法医正蹲在尸骨旁仔细检查,他旁边那个从头到脚都包得严实的女人,不是周聿又是哪个。顺着她的动作看去,闵三行脊背挺直,步伐僵硬,竟是连跨出案发现场的勇气都没有了。

尸体旁凌乱地散落着几只死老鼠,而周聿此时正一只一只将它们扔进证物袋,他觉得早已经吐空的胃此时又沉甸甸的,忍不住干呕一声,不敢再去看周聿的动作,但到底没有扭头就走离开现场。

文沫正在一旁给报案人做笔录,一抬头就发现了闵三行的不自然,却没空跟他打招呼。报案人情绪十分激动,说起话来前言不搭后语,她正在想方设法先让她平静下来。

案发现场这间房屋的所有人名叫冯琼华,女性,现年四十一岁,独居,报案人是她楼下的邻居,名叫张罗一。市中心医院大概是在十年前集资盖了这片家属楼,以相对低廉的价格出售给内部员工,也算是医院给员工的福利,这里的房屋结构不错,质量也很过关,就是离市中心远的距离远了些,并且没有直达的公交车,上下班对医生来说并不方便,因此在这十年里,陆陆续续有很多的医生将此处楼房卖掉,换地方居住,张罗一大概是五年前买的这里的房子,搬过来之后就和冯琼花做了邻居。

在文沫的刻意安抚下,张罗一渐渐平静下来,她很没形象得一屁股坐在了楼道里,心有余悸的看向微开的防盗门,揉了揉太阳穴,开始絮絮叨叨地说自己发现尸体的过程。

自五年前搬进新居,张罗一与冯琼华就开始了长期的对峙,邻里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恶化,冯琼华实在算不得一个讲理的人,十分难打交道。

楼上楼下的住在一起也是一种缘分,张罗一刚搬进来的时候是抱着跟邻里打好关系的态度的,但冯琼华这个人怎么说呢,用衣冠禽兽这四个字来形容她似乎还有点污辱了禽兽。

高耸的楼房、狭小的空间,彼此生活上不可能做到互不打扰,我家的天花板是你家的地板,墙壁的那头是一户全新的人家,偶有噪音污染、生活不便,也纯属正常,张罗一自问不是一个气量非常狭小的坏人,也做不出无理搅三分去跟别人随意找茬的事,但冯琼华却相当不自觉。按理说海归博士,高级知识分子,应该更懂礼知礼才对,冯琼华却完全反其道而行之。

张罗一在市中心医院做护工,收入不低,却十分辛苦,她跟丈夫两个人辛辛苦苦,工作了十来年,咬牙拿出全部的积蓄才买下这处楼房,当时还曾窃喜自己占了便宜,这房子购买的价格比别的地方少说要便宜好几万,后来她跟冯琼华交手几次之后,忍不住恶毒的想,这套房子之所以卖得如此便宜,大概是因为上一任房主很是受不了这泼妇,急于脱手,将麻烦转移给别人。张罗一手头没有余钱,没办法折腾着换地方住,毕竟比这里好的房子她买不起,就算选择在偏远一点房价再便宜一点的房子,过户的手续费一万多块也是白交税的,那么大一笔钱,需要她很是辛苦地劳作一个多月才能挣出来,节俭惯了,她自然舍不得,只能咬着牙跟冯琼华继续斗智斗勇。

其实说白了,冯琼华也没什么大毛病,不过是她自己作息时间不规律,而且为人太过随心所欲,无组织无纪律,经常深更半夜的穿着高跟鞋在自己屋子里边蹦迪,音乐声大得连房顶都要掀起来,那高跟鞋踩在地板上,张罗一躺在卧室里听得一清二楚,半点觉都睡不着。作为护工,有的时候一忙起来,基本上是24小时连轴转的,其中辛苦可想而知,晚上能安安心心在家里睡一宿觉,是相当奢侈的事情,可就唯一的一点享受,也经常被冯琼华破坏殆尽,怎能让她肝火不旺,吵上门去。

其他的邻居虽然不像张罗一似的,是高跟鞋的直接受害者,但是那高分贝的音响一放,他们又不是聋的,自然能听到。问题是众人一起找上她家要求她把音响声音调小的时候,冯琼华非但没有自觉认为自己做错了,反而梗着脖子一副你能把我怎么样的神情,与众人争吵得那叫一个天昏地暗。她说话极阴损,编排起别人的闲话来一套一套,经常将来她家诘问她的人噎得哑口无言。

结果就是其他的邻居纷纷败下阵去,张罗一独木难支,吵架吵不过,动手打架的事儿她是想都没想过,却又不甘心,惹不起又躲不开,她总是越挫越勇,越吵越凶。

能发现冯琼华家出事,其实也是因为一个意外。

第一死者

昨天中午,张罗一难得空闲,心情很好地买了堆菜,准备亲自下厨做给老公吃。夫妻俩平时工作都忙,多半都是路边摊打包些快餐随便吃一口,讨生活不容易,为了赚钱,所谓生活质量便只能无限压缩。所以难得有机会了,张罗一自然要好好地操持操持,慰劳下两个人被地沟油摧残的胃。

这边厢她一边哼着歌,一边将一会要用的配菜全部切好,就等着老公回来开炒,两人也来个浪漫的烛光午餐。可她刚把切成丝的土豆收到盆子里,还没容得接上水,便有只活碰乱跳的大灰老鼠从天而降,好死不死地掉到盆里。张罗一有点发懵,跟老鼠的小绿豆眼对视了片刻,才一声惊叫连盆带土豆和老鼠都扔到水池里,看那老鼠在水里挣扎半天,快要上岸,才抄起粗长的擀面杖两下打死,散得到处都是的土豆丝、老鼠尸体连头手上用的家伙一齐丢进垃圾桶。

张罗一是做护工的,心理素质不错,一只老鼠虽然出现得突兀,吓了她一跳,但反应过来后惊吓的感觉下去,处理得很快,倒没造成更大损失。

但她心中的怒气却慢慢腾了起来。她虽然工作很忙,但同样也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家里收拾得相当干净,别说老鼠了,便是连只蟑螂都不见。她阴着脸盯着自家厨房吊顶看了一会,直接搬来凳子踩上去就拆,这么大只老鼠,万一吊顶里面还藏着更多的老鼠崽子可怎么办,难不成她做一回饭掉下来一只,或者趁着家里没人的时候老鼠开PATTY?只要一想到厨房里的东西可能都被老鼠爬过,张罗一就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可是随着吊顶一页页拆下来,张罗一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她们家房顶,在靠近下水管道的位置,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个拳头大小的洞,正通向楼上冯琼华家,刚刚那只老鼠,分明是从楼上爬下来了!

她家是四楼,冯琼华家在五楼,要是一楼二楼,能有倒霉的老鼠不小心一头蹿进来还说得过去,四五楼怎么可能有老鼠?冯琼华家她又不是没去过,就算没有她自己家整洁,也绝对没有脏到能招来老鼠的地步,指不定就是这贱人故意弄来老鼠,专门想放到她家里来恶心她!

是可忍孰不可忍?张罗一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撸起袖子气势汹汹地上了楼,将冯琼华家门敲得山响。

自然门内是没有回应的。其实将近一个月了吧,张罗一每每在家都能睡个好觉,楼上再也没有折腾过,她初初还以为冯琼华转了性子,不过后来跟邻居见面打招呼的时候,问起冯琼华,似乎大家最近一段时间都没有看到她,估计可能不在家。

张罗一心里憋着气,不死心地又盯了一天,都没看到冯琼华的身影,看这样子,大约是真不在家吧。这一发现让张罗一的心气顺了点,她并非多不讲理的性子,知道不是楼上故意往她家扔老鼠,她也就不那么在意了,不过是只老鼠,扔了便罢,家里再好好收拾收拾,必须不能有卫生死角。可没想到,她这边厢想着息事宁人,楼上那个洞里居然又掉下来只老鼠,而且这只明显比上一只要灵活得多,两米多高摔下来居然半点没晕,还能跑得飞快,把张罗一溜得团团转,才好不容易一脚踩死了这畜生。

鬼知道冯琼华在家干嘛,不然正常人家里哪里来得两只老鼠?张罗一实在不希望一觉睡醒,家里老鼠遍地,虽然她不怕这东西,也架不住想起来心里发寒。她想了想,打来电话叫开锁匠,虽然明知道私自进别人家的行为很恶劣,但她必须亲眼去看一看,到底冯琼华家里还有多少老鼠,趁着没掉到她家里,先灭了再说。

谁承想,等张罗一面带微笑地送走了开锁匠,进门先看到的,便是一具余不了多少肉的尸骨!地上到处都是死老鼠,仅有的几只活的,被张罗一惊动,从尸骨中钻进钻出,还不忘在仅剩的肉上咬上两口!

张罗一当场就吐了,鬼撵似地跑出来,抓起电话就报了警。

此时她微微有些不自然:“那个,我真不是有什么坏心才开她家门的,你们不会抓我回去吧?”

这点小事,并非刑警管辖范围,文沫可没那么闲,笑着摇了摇头。

张罗一蓦得想起,冯琼华家里的老鼠可是吃过死人肉的,那小眼睛直冒绿光,她恶心之余,打定主意一会回家定将那天装土豆的盆子扔掉。

不过,纵使她与冯琼华不对付,但一想到她家里那堆骷髅架子也许就是往日里嚣张跋扈的女人,她还是有些不忍,邻里之间相处不好,冯琼华却也不应该是这种下场,当下小声地问文沫:“里边那死人,真是冯琼华?她也太倒霉了吧,死都死了,还被老鼠吃得一干二净。”

这个问题文沫却是没办法回答的。栾法医的初步鉴定还没完成,虽然这是冯琼华的家,而她本人又失踪多日,却不能排除她是杀人犯畏罪潜逃的可能,一切还得等尸检结果出来。

栾法医带着尸骨回到局里,几乎是马不停蹄地开始检验,足足熬了一个通宵,第二天一大早,重案一组就接到了完整的尸检报告。

拜现场众多的老鼠所赐,一堆尸骨能提供的线索很少。

死者女性,四十岁左右,无生育史,死亡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尸骨上布满了啮齿类动物咬痕,左小臂有一处骨折伤,系生前形成,与死亡时间相近,怀疑为死者与凶手搏斗留下的抵御性伤痕,死因暂时不明,但尸骨呈规则仰卧位,无剧烈反抗的迹象,怀疑在被老鼠啃咬之前死者已经死亡。至于死者到底是不是冯琼华,法医已经提取了骨髓,与洗手间的牙刷上提取的生物检材作DNA比对,结果最快也得明天才能出来。

周聿的动作也很快,她顶着两只兔子眼来重案一组时,闵三行明显僵硬了一下,悄无声息地挪得离她远了些。周聿自然看到他的小动作,却无心搭理。

回收站提取的老鼠,经检验确实是小白鼠染色而成的,周聿在每一只老鼠的胃内都检出了人体组织残留,与郝朋跃做了DNA检验,目前结果也没有出来。但冯琼华家里,不论死鼠还是活鼠,都是普通家鼠,大约就是地沟里垃圾堆里抓回来的。死者应该不算肥胖,死亡时间又长,家里密封得挺好,这些老鼠在吃完死者身上的肉后,多数因为缺少食物饿死,少量活下来的,连死者家里的米袋子都吃光了。

周聿说完自己的检验结论,很潇洒地走了,闵三行这才松了口气,坐回自己办公桌前。

郭建峰嘬了嘬牙花子,习惯性按按太阳穴,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居然又死一个,他颇头疼地说:“大家都说说看法吧。”

李承平翻开记录本,昨天是他跟王家梁一起,走访附近的住户的。

“附近的住户最近一次看到冯琼华,是七月二十一日上午,他们三楼的住户家老人突发心脏病叫了救护车,在等救护车来的时候,有人求冯琼华先过去急救一下。哦,在这里要说一下冯琼华的职业,她曾经是一名海归博士,就职于市中心医院,心外科专家,医院曾经想要重点培养的对象,后工作不到三年辞职,至于之后从事什么职业,暂时还没打听出来。那天冯琼华一直到把老人送到医院,才自己打车回家,之后便再没有人见过她。因为她与众邻里的关系不算太融洽,众人也没在意她的行踪。”

“冯琼华一直未婚,一个人独居,她的父母也在本市,不过冯琼华平时很少回去看望两位老人,也总时不时失踪一段时间,出去旅行之类的,所以两位老人是直到我们找上门去才知道女儿不见了,而且家里还发现了一具尸体。”王家梁补充了一句。半天时间,他们只来得及走访了十来户人家,也算不错了。

文沫想了想,接过话头:“本案死者死亡地点是在私人住家,案发现场发现这么多老鼠,应该可以排除自然原因,那么就说明老鼠就是凶手人为带入现场的。短短一个多月时间,一座城市里出现两个喜欢用老鼠杀人善后的凶手的可能极低,所以我倾向于三起案子是一人所为这个结论。”

“人这种生物其实很奇怪。哪怕再大胆再冷血的人,第一次剥夺他人生命,都会本能地害怕,这无关胆量,只是从未有过的体验,因为未知的才最可怕。如果死者正是冯琼华的话,七月二十一日之后她就死了,那么她的死亡时间还在朴晚知之前,她应该才是本案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死者。而这第一次作案,能让我们看到很多东西。”

“凶手一开始使用老鼠的本意应该不是用作杀人武器,她没有任何提前准备,随随便便抓了些地沟野鼠就来了,杀人之后这些老鼠也没有想着要回收。就这么任由他们留在现场。所以她一开始,是想用老鼠来处理尸体的。”

“冯琼华住的楼,是市中心医院的家属楼,哪怕十来年,楼里的医生只剩那么两三家,可是医生都是怎么培养出来的?别的先不说,尸体的味道他们总能闻得出来,凶手在住家动手杀人,如果不想让人那么早发现尸体,第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掩盖尸臭。”

“尸体**分解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性气体,那臭味,相信各位肯定深有体会,闻之不能忘,沾身十里香啊。楼上楼下住着,气味散发出来,当然很容易被人发现,从而报警。”

“凶手第一次杀人,肯定很紧张,怕出错,为了避免出错,要怎么做呢?最有效的两种:清理现场,破坏证据。凶手害怕尸体上会留下证据,现在的法医和鉴证多厉害,一点点蛛丝马迹都不放过,老鼠的作用此时就体现出来了。尸体被吃掉,经过老鼠的消化,再多的DNA证据只要时间够长,也分解得差不多了,留下具白骨,嘿嘿,你验呗,能验出多少来?”

“她唯一的败笔,大约就是没想到老鼠们到处乱窜,她放出去容易,再想一个不落得回收,就没那么简单了。而她的内心肯定因为第一次杀人极慌乱,不敢继续在现场逗留,只得扔下一地老鼠走了。不过她并不害怕,老鼠都是野生的,警方再神,也不可能根据一地死老鼠找到她,她有恃无恐。”

“可是这一次杀人给了她灵感。之前我们讨论过,凶手很可能是个年轻女性,有武术底子。她虽然身手不错,可是杀人的时候也没办法保证每一次死者都很好对付,会不喊不叫任她杀,要知道,后面两个死者可都是男性,其中之一还身材魁梧,有把子蛮力。”

“要怎么样才能尽量控制死者,不惊动更多人,而且还要让死者尽可能痛苦地死去呢?”她也没有经验,需要摸索着来,所以第二次,朴晚知案现场她处理得很好,死者被老鼠咬死,周围还没有人能听见,她需要冒的风险,就是进出清泰园不能让人看见,制服死者让他失去反抗能力。”

“人在遭受到致命威胁时,会拼命,肾上腺素还能刺激人做出超过自身能力范围的反抗,但如果只是被制服呢?一般人会觉得,对方不是要命,而是另有企图,他有生的希望,自然不会剧烈反击,等到老鼠加身时,再想自救就太迟了。”

“凶手一次比一次更精于杀人的艺术,她恨毒了几位死者,想让他们以最痛苦的形式死去,看着他们生命一点点流逝,看着他们被低贱的老鼠杀死,她才会觉得快慰。”

文沫洋洋洒洒一大篇话说下来,众人纷纷点头,闵三行却有些诧异地看着她,文沫此时脸上是自信和从容的,根本不像个菜鸟,犯罪心理学专家,哪怕失去了多年经验累积下的记忆,也还有两把刷子!

初露端倪

案情分析会开到最后,众人一致同意,他们寻找的凶手是一名20岁左右的年轻女性,有武术功底,未婚,行动自由,有独立的居住场所,性格略显孤僻,不太合群,心理素质过硬,头脑清晰,会开车,有自己的交通工具,经济条件尚可。看似条条框框圈出来很多,但实际上符合以上条件的人一抓一大把。

最重要的是,他们最终也无法确定三起案件一定能并案,该分头调查的还是要分头调查,如果能找到三名死者的共通点,再并案不迟。

老鼠来源的线索,组里正式决定放弃,也许凶手千方百计地取得小白鼠,本身就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在里面,让警方疲于奔走着追查不可能有结果的线索,从而引开自己身上的疑点也不是不可能的。唯一还有侦查价值的,就是那个被朱大爷发现、凶手扔装装死老鼠铁皮箱子的地点。

虽然目前为止警方还不明白凶手怎么好好地要扔掉她用着很顺手的杀人工具——周聿早已经证实那些老鼠都是被老鼠药毒死的,非正常死亡——但是老鼠被抛弃的地点算得上人来人往,凶手拎着那么大个箱子如果走街串巷的话,目标太大,容易被人注意,坐在自家门前三五成群聊天的大爷大妈们警惕性可是很高的,所以她一定会尽可能快地扔掉这个麻烦,扔的地点离她的住处不会太远。这条线还有线索可挖,周聿不算一组的人,但她自告奋勇拖着闵三行一起去查,众人感激她的帮忙,对闵三行投来的求救眼神只能无视。

一天之后,DNA检验报告出来,死者正是失踪已久的冯琼华。围绕她的外围调查再次开展,比一天之前详细多了。

既然从时间上来看,冯琼华是凶手的第一目标,那么她的身上,应该与凶手有些直接联系,或者与第二第三死者有些联系,警方一直在朴晚知和郝朋跃身上找不到的共同点,也许都集中于冯琼华一身。

冯琼华在辞去医生职务之后做了职业医闹并不是多保密的事,至少在她看来,自己的老单位被当做她的第一只螃蟹算不上什么不好意思的事。几乎所有她以前的朋友都见识过她认钱不认人,坑死医院的丑恶嘴脸。

但世人多只看衣衫不识人,别管钱怎么来的,冯琼华一直过着奢华的生活,频频出入高档场所,在X市医闹界很有些名气,用得着她,能从她身上谋到好处的人将她捧到女神的位置,站在她对立面的人们自然恨她恨得牙痒痒,而且她一直以面黑心狠,两头拿好处出名,天王老子来了,她都得揩下一层油来。

如此看来,三名死者之中,社会关系最乱,最容易被害的反倒是冯琼华了。

得知冯琼华的职业,众人敏感地意识到,本案的作案动机正在缓缓拨开面纱,终于露出冰山一角了!

朴晚知是市卫计委的工作人员,大小算个办公室的头头,主管下属公立医院;郝朋跃一年前老婆孩子在医院难产,母子两条命都没保住,他最终拿到了医院的赔偿;冯琼华是本市医闹界的人物,与两人都能搭上边,朝着这个方向查,前途一片光明啊。

明确了目标,再查起来就简单多了,不过两个小时,李承平就先一步找到了郝朋跃与冯琼华的联系:一年前,郝朋跃与本市妇幼医院的那场闹剧,就是由冯琼华一手策划的,闹得动静不小,连派出所都惊动了,出警记录还在,医院的一名保安被打,几名动手打人的被关了几天。

至于朴晚知,他这个人为人既吝啬又谨慎,贪了那么多钱,还是直到他死亡,众人才知道他是个真正的硕鼠,熟悉他一些的人都不知道在他的生活中除了他的前妻和女儿,还有其他女性角色存在,用他的话说,给女人花冤枉钱都是浪费,他的钱是绝对不能浪费的。

但通过对冯琼华社会关系的进一步调查,朴晚知与她关系密切的可能性很大。冯琼华出身不错,可是家里除了她之外,没有人在卫生系统就业。这个女人,同行对她的评价都是能量很大,深不可测,听说她的背后站着的人很牛,可至于这个人究竟是谁,竟是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大家对冯琼华能量大这一点深信不疑的原因,就在于她一把策划过几起大买卖,院方和患者家属都没占到便宜,两边被她坑,更有甚者,她带来的人动手将人打成重伤,居然只被行政拘留,没几天便放出来了,该干嘛干嘛。

当个医闹不容易啊,必须得在卫生系统内很吃得开,哪家医院都给个薄面,便是跟警察的关系也得好,避免被拉偏架,面面俱到了,才能挣到钱,不然,拿到手的,转眼间不定得孝敬哪路神仙去,自己吃力不讨好,很难在这一行里混得风生水起,不过混口饭吃罢了。

朴晚知充当冯琼华背后保啊护啊伞的可能不小,郝朋跃丧妻失子医闹事件升级,一名保安受重伤,凶手出于某种原因开始杀人,这一动机看起来合情合理,三名死者都能联系上,哪怕缺乏决定性证据,但在没有其他合理解释之前,他们只能顺着这条路走下去。

原本以为十拿九稳的事,却差点出师未捷了。

妇幼医院医闹事件受伤的那位小保安不是本市人,据知情人反映,小保安被打得相当凄惨,轻度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这些伤都不算事儿,好好休养不会危及生命,当时他身上除了脑袋在最后的混战中不知道被谁给开了瓢,砸个血口子外没有别的外伤,就连他自己也没把这点伤放在心上,反而因为医院全额负担他的医药开支,还放了他半个月假好好地住院养伤,工资照开而沾沾自喜,不用上班,还好吃好喝有人伺候着休养,这好事儿,哪怕挨顿打也值了,最重要的是院领导私下里还给了他个不算小的红包,一万块钱啊,只要求他低调点别到处声张自己受伤原因,以他平均每月2000多块的工资,可是赚大发了。

可谁能想到,没有明显外伤的他,其实真的伤得很重,如果不是他一直住在医院,很可能就要英年早逝,做个冤死鬼了。

他的上腹部一直轻微疼痛,一开始他没当回事,挨了打,挂了彩,疼是正常的,反正疼得也算不上厉害,忍几天就应该能好。可是这种疼痛却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好转,而是越来越剧烈,没过几天,便是连呼吸都能让他忍不住泪奔,竟觉得全身没有一处不疼的,实在受不了,按了墙上的呼叫铃。

他住在医院并没有大毛病,平时只有小护士过来送一日三餐和消炎药,连葡萄糖都不用挂的,更加不可能来医生会诊什么的,他们这儿是妇幼保健院,主攻妇产科,别的方面马马虎虎,根本没人把他的伤情放在心上。

可是这里小护士姗姗来迟,进病房就看到他脸色苍白,出气多进气少地躺在床上,急忙叫人,进了急救室,才诊断出他的脾脏破裂,已经出血多天,再耽误下去,恐怕要有生命危险了。紧急做了脾脏全切术,他捡回一条命,要知道,脾脏急性大出血好诊断,慢性出血毕竟少见,往往容易被忽视,抢救不及时,死亡再正常不过。

再次清醒过来,他才觉得后怕,想要打电话报警,伤他的那帮人,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不应该付出些代价吗?他的脾脏没了,以后身体造血能力和免疫能力都会明显下降,这是永久伤残,只关那几个人几天,他如何咽得下这口气?

电话打了,也有警察来了解情况,拿走了病历记录的拓本,可他左等右等等来的下文,不是打伤他的人被抓起来的消息,而是冯琼华。

这位被人称为花姐的女人,笑魇如花地推开了他的病房门,直吓得他差点没从床上摔下去,他可没忘记,正是这个女人,下令让那些人动手打他,只为立威的。现在,她非但没被抓起来,反而还能来到自己的病房,怎么能不让他害怕!

花姐来的目的很简单,她半点藏着掖着的意思都没有,只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他一个小保安,每个月拿那么一点点工资,还累得半死,昼夜倒班的,只要他开个价,出多少钱能不再追究自己受伤的事儿,她花姐都负担得起。

能用钱解决的事儿还叫事儿?花姐一脸嫌弃地看着小保安,彼时后者刚刚说出个三十万的数。区区三十万,呵呵,都不值得她跑一趟腿。

于是花姐痛痛快快地付了钱,让小保安签字画押,声明自己脾脏摘除与被殴打无关,以后也不会再以此来威胁,然后迅速闪人。

三十万啊,在有钱人眼里不算什么,可是对于一个月工资只有2000块的保安来说,是他不吃不喝十多年才能挣到的钱,他很可耻地怂了,安心养伤,伤好后辞职回了老家。

警察找到他时,他正开开心心地坐在自家院子里逗弄儿子玩。他拿到那笔钱回来后,办了个养鸡场,又娶妻生子,过得很好,当年的事,他并没有半分怨怼,甚至还心怀感激。

他的原话是:“很多人卖掉颗肾,才换个手机的钱,我摘了脾,能得到三十万,还好意思贪心想要更多吗?人得惜福,我现在过得很好,过去的那些事,就当过去了吧。”

最有可能恨这帮人的人已经早就放下了,警方驱车三百多公里得来的这么个结果,让众人心情很沉重,难道他们又错了?

罗丛娟在外面吃完早饭,准备回家。以前忙碌惯了,天天时间安排得满满的,现在突然闲下来,还真是很难习惯啊。

楼下空地只有小小的一片,住在附近的老年人都喜欢聚到这里打打麻将聊聊天,借此打发无聊的老年时光。罗丛娟离家多年,老邻居也都没几个认识她的了,今天好像往常一样低着头往家走,就被个热情的老奶奶拽住了:“哟,这不是罗家那闺女嘛,你真回来了?可有年头不见,你比小时候看着可结实了。”

罗丛娟一贯不太会与人交往,小小年纪失去父母,寄宿武校呆了多年,她总是独来独往,碰上这么热情的才能邻居,她勉强抬起头冲着老奶奶笑了笑。

这帮老人显然一天到晚都闲得发慌,不管认识不认识,纷纷招呼她过去坐着聊天。罗丛娟脱身不能,只得拘谨地坐下,只出个耳朵,别人说什么,她都微微笑,不接言,想着一会他们对她失去兴趣,自己就能趁机溜了。

众人的话题却天马行空地聊了下去,从罗丛娟转到董君严,纷纷表示那么好的孩子,可惜了,好人没好报啊。

还是刚刚拉住她的老奶奶转过头来与她搭话:“闺女啊,还记得你董大哥不?当初可是他救了你一命啊。你知道他没了不?”

知道,怎么不知道,罗丛娟心痛如刀绞,她对董君严的爱与依恋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点点堆积起来的,不知不觉间,她已爱他入骨,可惜造化弄人,阴阳两隔,非人力能为。如果自己这条命不是当初他救下来的,现下自己追随他去也没什么大不了,反正她孑然一身,无牵无挂。

罗丛娟心痛得说不出话来,老奶奶本意也不非要她说话,只是想引个话题,转而去与别人闲聊:“唉,真是可惜了的,好在董家那小媳妇终于还是生了个孩子,不容易,男人都没了,一般人还真没她那勇气,孤身一人养孩子,再加上还有公公婆婆要抚养,啧啧,挺令人敬佩的。他们夫妻俩当初的罪没白遭,试管婴儿啊,据说女的身上要打一千针的,疼得很,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我听人说是真的,那小媳妇自己身子有毛病,要不是医学发达了,这辈子他们也不可能有个孩子,要不他们也不能结婚十年才跑去做试管,我听老董家的姐姐说啊,她儿子早知道儿媳妇有毛病,当初还执意要娶,她没少生闷气,可是现在再看看,人家这儿媳妇多情深意重!”

严刑审问

“可不是。现在的年轻人都浮躁,活着的时候跟你好得蜜里调油似的,死了拍拍屁股转身又跟别人爱得死去活来的有的是,董家这小媳妇,不离不弃是,也是董家小子够仁义,不错不错......”

“说得一点都不错,现在年轻人的想法咱们不懂,咱们年轻那会儿,拉拉手就是一辈子了。诶?娟娟呢?”老奶奶刚想回头问问身边的年轻人有什么想法,就发现刚才还乖乖坐在她身边装背景的女孩早已经失去了踪影,感叹了下年轻人一点耐心都没有了之后,又去聊别的八卦。

罗丛娟死死地咬住自己的嘴唇,以免哭出声来。这是她在父母皆亡后渐渐养出来的习惯,因为世界上唯一一个会惯着她让着她的人,已经不在了,她的任性与叛逆除了让她得到喝骂和毒打外别无用处。

大约是太渴望被关怀疼爱,她初到外婆家也做了不少不合时宜的举动,想要证明自己存在的重要性。可是她外公外婆带她回来,却仍然没有办法直面她与自己丧心病狂的父亲相似的眉眼,只要一看到她,就会让他们想起自己的女儿是怎么惨死的,哪怕她再无辜,都不可避免地成为出气筒。

所以在得到了许多的无视与欺负后,她终于学乖,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不再做任何出格的事惹人讨厌。也正因为此,她才越发思念董君严,他的怀抱那么温暖干净,他的身躯那么高大挺拔,只要靠在他怀里,什么人和事都不能再伤她分毫。

说来真是奇怪,她跟董君严相处不过七八天,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来说,很短,之后分开,再也未见,但董君严的样子,一直清晰地在她脑海中,从未曾淡去。世界上最大的不幸,大约是那个人音容笑貌犹在,一切仿佛从未改变,但你跑遍每一个角落去寻觅,都不会再有一个同样的人站在那里,冲你微笑SAY HI。

她一直在努力地适应,适应这世界没有他。她从未曾有机会诉说,自己对他的别样情怀,杀戮,是她发泄心中恨意的方式。

董君严为国捐躯,生得伟大,死得光荣,她纵有澎湃的爱与恨,也不可能在他死后,去玷污他心爱的国与家。

所以,当这一腔****全转移到董家其余活着的人身上时,罗丛娟有一瞬间是想抢走董君严的小闺女的,那一双一模一样的眼睛,让她只看了一眼,便再也转不开头去。

那是他生命的延续!身上流着他一半的血!她极力忍了又忍,才忍住走出去抢孩子的冲动。罗丛娟是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童年经历绝对算不上美好,成长过程中又遇到了很多不靠谱的抚养人,如果说外公外婆只是习惯性无视她,她的舅舅舅妈却是恨不得压榨干净她每一分利用价值,父母留下的钱进了他们口袋也就罢了,还在拿了一笔巨款后大言不惭地说她是吃白饭的,连带着表哥表妹都嫌弃她。与健全家庭长大的孩子相比,她敏感多疑,自卑内向,有强烈的厌世情绪,甚至有的时候恨不得全世界都随着她一起被毁灭才好。

这样的她,连自己都痛恨了吧。如果人死后真的有灵魂,董大哥会怎样恨她。她心中敬畏,自然不想伤害这个孩子。这孩子比自己幸运多了,虽然从未见过父亲一面,但父亲一定至死都是惦念着想要她的,而且还有个这么伟大的母亲,甘于担起独自一人抚养孩子的担子。对比一下自己,呵呵,不提也罢。

好不容易终于走回家,罗丛娟掩上门,静静地滑坐到地上。她现在无比庆幸,当初得知董大哥的死亡时间与他女儿出生时间足足有13个月的时间差时,没有贸然动手加害他们,也许是第一次见面那双太过相似的眼睛让她潜意识里接受不了这个孩子不是董大哥亲生的事实,总之,她唯有感谢上苍,今天终于让她知道真相。

那么,她猛地睁开眼睛,她中断的计划,是否应当继续,那个人还在外面活得潇洒,丝毫不在意自己毁了两个人的人生的事实,她绝对不能冷静地无所作为地旁观,必要亲手杀了那个人,才能解了心头之恨!

可那个人到底是谁呢?她从来不擅长逻辑思维,只能凭借自己所知的只言片语,顺着去找一个接一个人,从他们嘴里问出自己想知道的,在她的目标没有达到前,对不起了,她必须灭口,以免打草惊蛇。

快了,她已经很接近了,这四个人中,一定有她要找的人,从谁下手呢?默念四个陌生的名字,她很快选取了其中之一。

喝酒,是李松平生最爱的事,只要让他端起酒杯,便是爹娘都顾不得了,非得喝个痛快才行,而且这厮还是出了名的酒品不好,喝多了酒必要又骂又叫,甚至动手打人的。

老婆刚结婚没多久就被他打进了医院,老婆娘家带着十几个表的堂的兄弟给他一顿狠修理,愤而离婚,又搞臭了他本就所剩不多的名声,更是去他的老单位闹了几场,连吃饭的家伙都丢了,没钱没工作没老婆,三无青年李松同学自此更贪杯中物,好在他没有混蛋到底,始终没有挥拳向他的老父老母,只消沉度日。

大老爷们,没个正经工作,花钱还无度,家里纵是有金山银山也禁不住他败,在挖空了父母的养老钱后,他只得想办法养活自己。为了挣钱,真是什么都敢干,浑不吝的这么个人,从来没有敢惹。

可恶人自有恶人磨,今天又喝得像团烂泥的他在回家的路上就让人给收拾了,一百五十多斤的汉子,被人一棒子砸在后脑上,连声都没吭就躺倒在地,被个全身上下一片漆黑的瘦子给拖着走。这瘦子大约也是艺高人胆大,做这些根本没有半点背着人的意思,不过半夜三更,路上行人不多,仅有的那么两个也装做什么都没看见调头小跑着离开,开玩笑,鬼才认识这被人一棒子闷晕了的倒霉蛋呢,不知道古人教过,非礼勿视吗?

因为重度醉酒,李松对疼痛的反应很弱,只觉得胳膊上热热的,还带着丝丝缕缕的疼,而且疼痛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他本能地感觉到身边有人,还以为是自己老娘又来跟他唠叨,想要伸手扒拉走她,可他用了不小的力气,胳膊却像生了根似的,纹丝不动。

而胳膊上的疼痛越来越清晰,竟是连酒精的麻痹作用都不扛不住了,火烧火燎的疼,竟让他忍不住呻吟出声,一直眯着的眼睛终于睁开。

一眼看下去,醉意瞬间蒸发!

他被结结实实地绑在把破旧的太师椅上,身边一个穿的一身黑的怪人,正拿着只水壶往他胳膊上浇水,冒着热气的水落在他裸露的皮肤上,立时便带起一串水泡,显见那壶里的水极烫,自己胳膊上一层红一层泡,有的地方甚至连皮都被烫掉了,血肉一片模糊!

疼疼疼!李松除了疼痛再没有别的感觉,他开始挣扎,发现并没半点用处,水壶里似乎有源源不断的水,一直断断续续浇在他的胳膊上,对方尺度拿捏得相当好,正好每每都在前一波疼痛稍缓,身体已经适应了之后,再添上新的滚水。

死猪才不怕开水烫呢!他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不怕,疼得直哆嗦,却半点躲不得,李松哭得眼泪鼻涕糊了一脸,求爷爷告奶奶地叫唤着饶命。

滚水终于有一刻钟的停息,容得上他喘口气。只听对方压低了嗓音问道:“你有病吗?”

什么?这女的该不是个神经病吧?我有病,你有药吗?不过这话他可不敢说出来,只能小心地回答:“我肝不好,医生说喝酒喝的,但我没毅力,戒酒是不可能了。别的毛病没有。”

“哦?你确定?”

“确定啊,几天前社区组织体检,我刚拿到的体检报告,我妈还唠叨我着,不信你放了我,我拿来给你看。”

对方没有纠结这个问题,继续问:“一年前,妇幼保健院,你还记得花姐带着郝朋跃去闹事时,有人伤到个孕妇吗?”

一年前,那么久远的事,他哪有那个闲心去记得!李松心底下这么想,嘴边冒出来的却是:“女王饶命啊!一年前?女王多说说,哪个孕妇?我人笨脑子糊涂,有点想不起来了......啊!!!!!”

水壶里剩的最后一点热水被她一股脑全浇了下来,换来李松几声惨叫,等惨叫声低沉下去,她才幽幽地问:“这回想起来了吗?”

“唉哟我的姑奶奶啊!咱虽然跟着去医院当过医闹,干过几回打人的缺德事儿,可咱也是人生父母养的,怎么能动手打孕妇这么缺德呢?姑奶奶明鉴啊,咱可真没干过,求求您,求求您,高抬贵手,我真不知道啊!”

“不知道?没关系,我有的是时间帮你慢慢回想!”她拎着空水壶走开,过了没多久又回来,李松已经疼得意识都有些模糊了,烫伤的疼痛不在于受伤瞬间的刺痛,更在于之后连绵不绝源源不断的疼,疼得他恨不能将这整只面目全非的胳膊切掉,也好过痛得死去活来,要不是怕自己一个劲地嚷嚷疼烦到了这不知名的女罗刹,他怕是要可劲儿地嚎几嗓子以解疼了。

她手里的水壶显然又灌满了水,每每一打晃就会有热气袅袅升起,李松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生怕这罗刹再将满满一壶水全消耗在自己身上,真兜头浇下来,他怕是全身都剩不下几块好皮,还不得活活疼死!

一年前!一年前!一年前到底怎么回事啊该死的!快想起来!李松拼命回想,一年前他在妇幼保健院到底都经历了什么,何至于就引来这么号罗刹来索命,可想来想去除了想起来那一趟他确实比平常多挣了点钱,接下来很是天天饮酒作乐玩了一阵子外,毛线都想不起来!

可是,明明,那一次他只打了个保安啊!关孕妇什么事?李松绝望了,恐惧地瞪着眼前一身黑衣的女人一步步走近:“姑奶奶,求求你,我真没伤过孕妇,只打了个保安,还绝对没下死手哇,你相信我,我真的没有!啊~~~~”

滚烫的热水再次倾泻而下,这一次,却是浇在他另一条未受伤的胳膊上,他忍不住又一声惨叫,身体丝毫没有因为连续受创而对疼痛麻木,反而更加敏感,疼疼疼疼疼!!!!!!

生不如死!活了三十年,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折磨,李松不知道对方是打定了主意要折磨死他,还是真的认为自己有所隐瞒,想要从他嘴里套出些东西来,天地良心啊,如果真知道,他一定会说的,非是他没哥们义气,真的是实在太疼了,只要能让他不再受罪,让他干什么都行!

又浇了半壶水,李松的两只胳膊同样精彩了之后,她还是没能得到想要的答案,这才相信,也许她这次运气不好,真的又找错人了。

她轻轻吐出一口浊气,从怀里掏出把水果刀,想给李松个痛快。

就在此时,李松的手机响了,古惑仔的主题曲铿锵有力地在黑暗中回荡,吓了她一跳,她阴晴不定地回望了一眼被她扔在桌上的手机,来电人:老妈。

既然碰上,就接了吧,让他们母子俩告个别。她先警告一番,让李松别乱说话,不然她可要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李松没有看到刚刚她掏刀子想要下杀手,他想要活命,自然言听计从。

免提接起,扬声器里传出个苍老的声音:“松儿啊,怎么还不回来?太晚了,今天就别喝了吧,啊?”

听着老妈语气中的小心翼翼,李松犯浑惯了,也忍不住有几分心酸,自己以前怎么那么混蛋,净干些让父母操心的事!以后可得少喝点酒,别三十岁了,还不让人省心!

他少有地耐下心来跟老妈说了好一会话,等老妈收线挂了电话,才突然发现,那个女人不见了!

踏破铁鞋无觅处

李松心中忐忑不安地四下张望,无奈夜黑风高,四周围半点光源都没有,刚刚那个黑衣女人只随手拿了只手电筒打在他身上,就他打个电话的功夫,手电筒里的电量怕是已经耗光,逐渐暗了下来。

漆黑一片,死寂一片,仿佛天地间只剩他一个人。饶是李松自认为自己天不怕地不怕,浑得鬼都躲他,此时忍着剧痛坐着一动不能动,心里边别提有多慌乱了。生怕不知道何时从哪个角度,就又钻出来那个幽灵般的女人。

求生是人的本能,哪怕吓得半死,疼得要死,他在耐心忍了一会儿后,发现似乎对方真的走了,仍然忍不住想要呼救,希望能引来人救下他,不然纹丝不能动弹,枯坐下去,他这伤就真能疼死他!

鼻子里充斥着油漆的味道,刚刚手电筒还有光亮的时候,他能看到满地的木料,李松判断自己应该被关在某个木材加工厂里,这样的地方,晚上也许不会有人守夜,但白天一定会有人来的,他仔细地回想着,今天晚上他是大约九点多去吃夜宵的,喝了有一瓶白酒并几瓶啤酒,以他以往的速度,喝完回家大约得到十二点前后,他是怎么被这女人抓到,被拖来的这处木材加工厂又离他平时回家的路线有多远,他统统没有记忆。

按常理来判断,对方哪怕再大胆,也不会拖着个身高体胖的大男人走上很远吧,一来她行为太扎眼,肯定不希望路上遇到太多人,万一有人报警呢,她被抓个现行的可能太大,二来他记忆里自己晕过去一段时间,醒来后仍然觉得醉酒的感觉很重,要不然怎么会热水浇在胳膊上他才会被痛醒,以他的酒量,如果昏迷时间长,醒过来后醉意会褪得很快,头却很疼,可是他现在除了胳膊痛得他想死,头并不太疼,可见时间不长。

那么他家附近有木材加工厂吗?李松平常不大动的脑子此时转得飞快,为求一线生机,容不得他不想方设法地脱险。拜他一直游手好闲所赐,自家周围的地儿他还真是熟得不能再熟,终于让他想起来,离他平常最爱去的烧烤摊子大约两站路的地儿,还真有个小加工作坊,不过这个小作坊是一对中年夫妻经营的,只请了一个小工,晚上绝对没有人值班,想想也知道还有别人在的可能微乎其微,不然刚刚他叫得那么惨烈,叫就应该引来人了。

李松坐在黑暗里挨着疼痛,其他感觉器官派不上用场,疼痛分外明显,每一分每一秒都慢得好像一年那么长,他却连晕过去都做不到,只能咬紧牙关,盼望着天赶快亮,有人能救他出苦海。

他的手机,仅离他一米之遥,可他双手被束,稍一挣扎,绳子磨到他的伤处,痛彻心扉,别看他坐的这张木头椅子破旧,却像是固定在地上的,他忍着疼,使出吃奶的力气都没能向前移动分毫,只能望手机兴叹,心中无恨懊恼自己刚刚光顾着跟老妈说话,都没想着留意下那女人的动向,得知她走了,自己行动不便,让老妈报个警也好啊!

原本救援近在咫尺,却只能干熬着的感觉有多酸爽,李松一个晚上尝了个十成十,等到他盼得眼睛都绿了,才终于迷迷糊糊听到有人声传来,竟是忍不住哭了出来:“555555,救命,救命啊!”

不提前来开门准备营业的小工在看到一夜之间,原本他下班时收拾干净的作坊里多了个浑身是血的人后受到多少惊吓,也不提李松两只胳膊被深度烫伤,有很多地方已经被烫熟,治疗过程比受伤过程还令人难以忍受,天天躺在病床上哭爹叫娘,好不凄惨,只说他受伤入院,接警的那阵仗,吓得他连哭都忘了。

原本以为自己虽然遭了好大的罪,却一无财产损失,二无性命之忧,能来两个小警察问问情况,做个笔录就顶了天了,毕竟自己除知道害自己是个身材娇小,嗓音柔弱的女人外,对对方的情况一无所知,并不能提供太多破案线索。眼前这呼拉拉一整排足足四个人大驾光临是什么鬼?

局子里李松没少蹲过,虽然都是小打小闹,也让他免不了对警察这一职业的从业者有几分惧意,要不是确定自己这段时间除了喝喝小酒撒撒酒疯,真没惹出了不得的大事,他还真没办法继续淡定地躺在床上。

来人是闵三行李承平王家栋和文沫一行。放在平时,一个人被人绑架,受点伤,确实算不上大事,至少没有重要到出动四名刑警的地步,但李松这个人比较敏感,又是在这个节骨眼上被绑,尤其据他自己说,绑他的是个女人,不求财不要命,就是问了他些问题,而且那些问题稀奇古怪,他一个也答不上来。

前几天,秦凯带着王家梁跑去找当时妇幼保健院医闹事件受伤的保安,还以为会找到案件的突破口。无功而返后,他们又反复几次寻找三名死者被害的其他可能动机,均没什么太大发现。值得一提的是,朴晚知与冯琼华两个人的关系倒是真被他们挖出来:朴晚知这只铁公鸡连对自己的女儿都极尽吝啬之能事,自然不会为冯琼华和他的关系花上一分钱,但如果两人真交集,总不能次次都隐在黑暗中吧,他们的交往,完全可以光明正大,任何人没有理由怀疑一个离异一个未婚的男女有不正当的权钱交易,所以警方对冯琼华名下银行卡以及微信支付的交易记录做了全面排查,终于在一家酒店找到了两人坐在同一桌相谈甚欢的监控录像,坐实了两人的关联。

可郝朋跃的社会关系简单到没有,除了一年前他老婆难产送医后死亡,他几乎是呆在村子里的,他会认识冯琼华是因为医闹事件,与朴晚知却半点联系都没有,一个有着智力缺陷的傻子,能得罪谁?

绕来绕去,医闹事件,竟成了唯一的作案动机。杀人从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虽然我们常说最毒妇人心,女人狠起来比男人都要狠,但同样的,女人大多时候,还是比男人能忍,除非被逼无奈,或者恨意涛天,除了杀人这一极端的报复行为再无法可想,一个女人是不会如此冷血如此残忍地剥夺——不,准确地说,是虐杀掉三条活生生的人命的!

他们原本以为是保安的身体在之后出了大问题,冯琼华却不管不顾,才导致保安的亲人愤起杀人的,这一动机被排除,医闹事件再无人有大的损伤,他们一组的人最近几天鞋底都磨薄了,仍然一无所获。

李松这个人就突然闯入了他们的视线。其实这个名字,他们一早就看到过。在一年前的医闹事件中,派出所的出警记录上填的六个名字里,就有李松。

他是下手伤了保安,后被派出所行政拘留的四个人之一。文沫他们来,就是为了确认他们的侦查方向到底对还是不对。

烫伤在治疗的过程中,一般都不会给患者使用麻药的,这疼,只能硬挺着,李松忍疼忍得心情烦躁,哪怕对警察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敬畏,态度也好不了。本来他想,他是受害者,他不愿意究了,只想安安心心地养好伤,警察总不会一直缠着他吧,他们一个个的可都是大忙人,没的在他身上浪费时间的道理。

可是这帮人是怎么回事,非得反其道而行之,只问得他头皮发麻,恨不得跳将起来将他们统统轰出去才好,真是,比苍蝇还烦!

他都说了多少遍了,那个死女人一直在问他知不知道是谁伤了一个孕妇。李松吹胡子瞪眼地骂道:“老子虽然算不得什么好人,也有打老婆的前例,但总不至于禽兽到半点人性也没有,会对个孕妇下手吧?那臭娘们欺负我,你们也欺负我?缠着我个躺在病床上的人有什么本事?你们把那臭女人抓出来啊,让她亲口告诉你们她到底想干嘛,老子就服你们对得起身上的皮!”一顿骂后,他梗着脖子,气鼓鼓地闭上眼睛,来个眼不见心不烦。

受害人不好好配合的事儿众人遇到的也不是一次两次了,都很淡定,他们总不能跟个病人计较,略一商量,其他人先走,只留文沫,等李松什么时候脾气消了,再想办法问问吧,女人的心细,态度也相对和蔼,应该比他们询问的效果要好。

三人鱼贯而出,病房一时安静下来。发了顿脾气后,李松也有些难为情,他这么大个人,还没事儿迁怒无辜,总让他觉得臊得慌,听得有人出去的脚步声,悄悄睁开眼睛看了看,发现只剩一名女警,面子上还有些挂不住,索性继续装晕,虽然疼得睡不着,也比跟警察大眼瞪小眼的好。

多日来的疲惫,居然真让他眯着了,哪怕只一小会,睡眠带来的舒适也让他的肝火下降不少,睁开眼睛就与文沫看个正着也没让他再发火。

他有气无力地叹道:“姑奶奶,我也叫你姑奶奶行不?最近我到底是犯哪路小人,一个两个女人都来找我麻烦。”他都无奈了好嘛?“该说的我都说了,你就是天天跟在我屁股后头,我不知道的还是不知道,难不成,你想听我编瞎话?”

文沫倒是没有再急着追问凶手都问了他什么,转而聊起其他人:“花姐的活计,你以前没少接吧?”

话题转得有点快,脑袋发懵的李松一时没反应过来,好一会才点点头,反正他又没犯过大事,承认去做医闹怎么了。

文沫自顾自拎出张冯琼华被害的现场照片,递到李松眼前:“以后你这条财路算是断了,找找其他工作吧。”

这张照片上,死者已然是具骷髅,哪怕她的骨头架子上正蹲着只眼冒绿光的老鼠,也算不上血腥,李松看过之后并无太大不适的感觉,只是出于对死亡本能的畏惧,才只看了一眼便移开视线,后知后觉地惊叫出声:“啊?这是花姐?”

“如假包换。”文沫没停手,继续问道:“你知道那次你们在妇幼保健院闹事,苦主儿是谁吗?”

李松还没从得知花姐死讯的震惊中回过神来,只下意识地顺口说:“我哪管得了那么多,只听说是边远的村子里出来的傻子,长得倒是高高大大,不说话看不出来不正常。”

“你总认得他吧?”文沫拿出一张郝朋跃的生活照给李松看,后者想了好一会,才勉强点点头。

然后文沫换了张照片,李松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入眼便看到一堆血肉模糊,几乎看不出人型的腐肉!

呕~~~他忍不住干呕几声,只觉得睡觉之前喝下去的小米粥都漾到了嗓子眼,险些呛到他,偏偏他躺在床上两只手都动弹不得,文沫还偏偏就把这么张触目惊心的照片一直摆在他眼前,让他看也不是,不看也不是,少不得求爷爷告奶奶地认怂。

“不过是张照片,现场远比照片精彩多了,这两个人,都是被老鼠咬活活咬死的。”云淡风轻的声音飘过,想像力还算丰富的李松只要一联想,恶心的同时,头皮直发麻!被老鼠咬死!!!!!他宁可先自杀!

“杀他们的人。呵呵。”文沫轻笑,直直盯着他:“就是伤你的人。我倒是很好奇啊,她究竟为什么会放过你,在她手下,已经有三条人命了,我们一直不知道她为什么杀人,现在总算明白了:你们一年前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惹到了这个杀神。她这一次没杀你,不代表下一次你还能幸运地逃出升天。”

其实以上文沫反说,半真半假,吓唬李松的成分居多,一年前的出警记录能告诉他们的不多,除了参与人员外,其他的细节只能从当事人嘴里撬出来,他们在得知了三名死者的关联后,一时激动,只顾着追保安那条线了,被否定之后也曾经顺着当时的被拘留人名单找人,但无奈包括李松在内的四个人都没有正式职业,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也多年前就搬离了,一时半会想找人还真不容易,李松这个,算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接近真相

李松心头渐渐浮起惧意,他从来不知道对方是要杀他的!

一直以无所谓的态度生活着,老婆甩了他,他不在乎,工作丢了,他不在乎,反正人生苦短,他只要抓住机会及时行乐就够了,因此三十年来,他的生活哲学就是差不多得了,小错不断,大断不犯,总是认错态度良好却死不悔改。

死亡,之于他,是件很遥远的事,哪怕知道自己毛病一大堆,身体也算不上好,可是三十岁,是人生最好的年华啊,谁会在这个年龄段思考死亡这一终极人生哲理,李松自然也不会例外,他不是什么好人,却也绝对不是十恶不赦。

所以他被抓被审,身体的疼痛,对方的折磨虽然令他害怕难受,却都没感到深深的恐惧。现在回想起来,他惊出一身白毛汗!

似乎,就是在老妈打来电话的时候,对方已经放弃从他的嘴里问出有价值的线索了,那只让他又恨又怕的水壶也被扔到一边,他还以为,对方的离开,是因为不想再跟他浪费时间了!

可是为什么没杀他呢?李松就是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唯有庆幸他大难不死,甚至连双臂的疼痛都像恩赐一样,因为疼痛,证明他还活着。

那么,对方还会再来杀他吗?他明明什么都不知道,不能为警方提供线索,没有再被杀害的必要了吧?平生第一次,李松知道了什么叫做恐惧,那是身处人群中都不能感到安全的焦虑,更是闭上眼睛却不知道能不能再次睁开的无助。

嗓子干得发疼,李松狠狠咽了口唾沫,盯着文沫的目光隐隐流露出几分脆弱,他不知道要怎样才让警方相信,他真的没有隐瞒。

好在文沫没再逼问他是不是有什么话藏着没说,只是问他,那天,在医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要他仔细回忆,不放过任何细节。

李松没有正经工作,基本上什么事情挣钱就干什么,他又不耐烦受上下班时间的限制,因此多数时候都是打零工,干些出点子力气,凑人数的活计。

医闹算得上是他打零工的工作中挣得比较多的,因此他还算喜欢这类工作,花姐当初是怎么开始提携他的?貌似是有一次他刚喝完酒,就被叫去某医院凑数,做为一个酒品不太好的人,后来他好像还动了手,花姐喜欢这样的他,以后再有工作,一般都是直接给他打电话,需要闹得凶一点的,还会提醒他先喝点酒,三年多时间,他们合作还算愉快。花姐这人,心黑手狠,给钱却很爽快,他们都喜欢跟她打交道。

妇幼保健院是个硬点子,花姐前前后后带着他们去了三趟,郝朋跃傻乎乎的,根本不懂事,自己老婆死了也没见多伤心,能看得出来花姐拿他就当个幌子,想想也是,虽然很多时候他们给人家托去闹事,但至少还能占点理,医院多多少少还是有点亏心的,可是那一次,他心里明镜似的,便是大罗金仙在世,那傻子的老婆孩子也保不住,医生是人不是神,从阎王爷手里抢命,就得好失败的准备。

因此花姐在第三次叫他去的时候,嘱咐他多喝点酒,到时候使劲闹,该下手别藏着腋着,他就觉得有些奇怪。因为花姐说了,事成之后,会给他两万块钱,是他平时收入的小二十倍。

他当时看在钱的份上,一口答应,第二天准时过来医院。看着他们一行不算花姐还六七个人,心里边算了算帐,花姐这一单几乎是赔本赚吆喝了,他觉得有些不对,便有点想打退堂鼓,又舍不得钱,最终挣扎了一会儿,决定去浑水摸点鱼,把钱安安稳稳挣了,不下死手,值得庆幸的是,他头天晚上觉得报酬太多,有点咬手,没敢多喝酒,此时还能保持理智。

可是他理智了,不代表别人也会理智。他们一行人,最先动起手来那个,他认得是叫谷从业的,是花姐手底下头号干将,十次有八次李松跟花姐混饭吃的时候,都有他的身影,元老级的人物,打人不见血不罢休,每每有他出现,且参与人数少的时候,都不会有好结果。

不过重赏之下,李松放手也不敢放得太明显,不像其他有胆小的人偷偷走了两个,他们剩下的四个人抓住医院保安一顿揍,其实看着打得挺热闹,伤应该没有多重,他们的目的是闹事,不是杀人。等到院方出面解决,他们就可以身退了。

最终院方出面,却不是解决的态度,而是选择了最笨的处理方式:火上浇油。场面似乎一下子就从混乱变成了暴乱,开始得很突然,似乎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了。到得最后,分不清谁在打,更分不清谁打谁,几乎所有人都红了眼,抓到人不论敌我,闷头就打,连院长都被打成猪头。从谷从业跟小保安一路蔓延开的暴力是有传染性的,等警察赶到,大厅里参战双方一个站着的都没有,谷从业摔在角落里,抱着断腿呻吟个不停,小保安头破血流地躺在地上人事不醒,离谷从业不远的角落里,还有个孕妇抱着肚子不断喊疼,身上有伤,衣服上沾了不知是谁的血迹。

对啊,是有个孕妇被他们伤到了,他还记得自己那时候跟个院方领导在门口附近撕扯,还是警察来了才被分开的,之后就被勒令抱头蹲在墙角不许乱动了,然后他偷偷抬头,就看到谷从业抱着条鲜血淋漓的胳膊一脸阴沉地站着不动,任凭警察怎么拽,就是不愿意蹲下,他的身侧,有个孕妇抱着脖子侧躺在地,不住喊疼,很快就被医务人员抬走抢救去了。

再之后他们就被带去了派出所,此时他才发现,被抓的人里没有花姐,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已经悄悄溜了。

李松一口气说了许多话,嗓子里更是干得冒烟,可怜巴巴地问文沫:“警察姑奶奶,我该说的真都说了,那个孕妇肯定不是我伤的,而且我也肯定没生病。”

“生病?生什么病?”李松最后一句没头没尾的话让文沫有些奇怪。

“啊?我没说吗?那个女人第一个问的,就是我生没生病。我跟他说我有酒精肝,她却似乎不感兴趣,就把我烫成这猪头样了。”说了半天话,听众还是个警察,这让李松紧张的情绪缓和不少,因此也有心情开两句玩笑。

谢过李松,文沫打车回了局里,一组其他人都不在,只有秦凯正忙着一个接一个打电话,看文沫回来,点头示意,并不多话。

他们之间的关系虽然不如一开始那么僵,却还是有几分尴尬,除了必要的工作交流,无话可说,但秦凯却再没有流露出对她的鄙视,如此也好。

潜意识里,文沫总觉得一组的氛围虽好,自己却不太有归属感,她很想干出点事业来证明自己,也很尊重这些经验丰富的前辈,如饥似渴地跟他们学习,可是她总觉得心里有什么事放不下似的,愿意拿他们当同事,却不愿意更近一步,真的跟他们做朋友。似乎,她有些惧怕太过亲近的关系,也正因此,她连对程功都一直不冷不热,每天晚上接电话接得很敷衍。

所以现在这样,跟谁都淡淡的,不冷不热,还是挺好的。大约像文沫这一类人,除了工作之外,对别的人或事都被动慢热,闵三行前不久还说文沫就像座大山一样,一动不动,要多稳当有多稳当,指望她主动,还不如指望太阳打西边出来更容易些呢。也只有闵三行这种主动靠过来的,文沫才会慢慢接受他是自己的朋友吧,当然,他们之间的革命友谊能培养出来,很大原因都是少管所让人压抑的经历和他的真实性取向吧。虽然闵三行一直没有承认过,而且他跟周聿之间肯定有不为人知的纠葛,让一直旁观者清的文沫替他们两个着急,可千万别最后弄得太尴尬了才好,毕竟都是一个单位的,抬头不见低头见。

秦凯终于从电话的海洋中游了出来,李松出事后,一组便开始寻找当初涉案的另外三个人,分别是谷从业,张志杰和马博,生怕再迟一步,让凶手先找上门去。

警方只掌握了这三个人的身份证号、现居住地,别的联系方式都没有,最郁闷的是,去户籍科查记录,三人的户口多年从来迁移过,他们填写的现居住地也跟身份证上一致,可是打过去电话到三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片警上门去找,原址住的人要么压根没听说过这人,要么早八百年搬走断了联系,要么自家院墙都破旧得快塌了,无人居住。

秦凯除了骂一句娘,郁闷城市建设发展脚步太快,人员流动太频繁外,还得老老实实埋头找人。李承平和闵三行从医院出来就去了冯琼华家,这几个人应该都跟花姐有联系,那么她家里能找到三人联系方式的可能不小,大约凶手先杀冯琼华、案发现场发现的属于死者的手机里通讯录一片空白也是抱着这样的目的吧。王家兄弟则分头去找自己的线人,既然这些人在医闹界一直混得尚可,那么这个圈子里的总能找到他们吧,毕竟他们要接活要吃饭,又不是杀头的罪行,不至于头尾都捂得那么严实。

谷从业不知道有人在找他。他此时正蹲在医院外墙边上,任太阳晒在身上才觉得有点活气。儿子又住院了。只要一想到儿子小小的手上被针扎得一片青紫,疼得嗓子都哭哑了,他这当爹的,看着心疼,恨不得替他受了这份罪!

如果不是他当初在妻子怀孕期间出去荒唐,这个家走不到今天的地步,还会是个好好的四口之家,他们夫妻恩爱,儿女双全,该有多幸福。可惜,这个世界上什么药都有,唯独没有后悔药,老婆跳楼自杀,儿子身体孱弱,他更是过了今天没明天,这个家,眼看着就要散了。他苦苦支撑着,不过是因为上有高堂,下有儿女,他要倒下,他们的下场只会比现在还惨十倍。

艾滋病,是个应该离他很遥远的名词,第一次从医生口中听说,还是老婆生下儿子后不久。新生儿出生后母子俩的常规检查项目,让他觉得似乎有个炸雷正正落到他头上,他急忙也去做了检测,一家三口,三个病毒携带者!!!

这可是治不好的啊!只能控制,不能根治,过个十年二十年的如果医学不进步,他们就都只能等死!

犹记得当初医生在楼道里把他骂个狗血淋头的场景。作为艾滋病三大传播途径之一的母婴传播,如果早期产检检出孕妇阳性,只要每天吃一片药,孩子就有99%的机率出生时是健康的。但偏偏,他认为他们已经有过一个女儿,妻子怀孕过程又一直很顺便,连孕吐都很短暂,能吃能睡的,便为了省钱,一次都没来做过,直到羊水破了,才来医院住下等待生产。

自己盼星星盼月亮盼来的儿子,从出生就注定活不长,他真是杀了自己的心都有。可是他除了接受现实之外还有什么办法?没想到妻子却是想不开,她得了绝症,还是这么丢人的病,谷从业一跟她坦白自己曾经出去寻花问柳,没几天,妻子便从阳台一跃而下。

他难过之余,才发现自己连死的权利都没有。好在国家对艾滋病是免费治疗的,他和儿子靠着药物,还能暂时控制病毒的肆虐,只算携带者,还不是真正的患者,可是即便这样,儿子的身体还是比一般的孩子脆弱,极易生病,一点小小的感冒发烧,不折腾个十天半个月绝对不会好。这两年,谷从业没日没夜地挣钱,也是为了让儿子在生病的时候能有钱治病。

这样的日子,日复一日,年复一日,他除了熬着,没有别的办法。要他什么也不做放弃儿子,绝不可能。

守株待兔

罗丛娟一夜都没有睡好。

不断地做梦,让她一直睡得不太踏实。梦中,董大哥依然高大帅气,鲜活无比,他为自己撑起一片天空,从此可以不惧风雨。可仿佛过了许久,又好像才仅转眼,他便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自己一群如狼似虎的所谓亲人,他们一个个视自己为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除之而后快,可奇怪的是,曾经那么多回她午夜无声哭泣,伤心欲绝,现在回过头来再看他们凶神恶煞的脸,似乎一切都不重要了,她已长大,再也不是无力保护自己的柔弱女孩。你看,那些被自己杀死的人,也不断在她的梦里进出,或流露出绝望,或拼命地想要求自己饶他一命,不论是他们生前的模样,还是死后的惨状,对她都够不成威胁。因为她已经足够强大,可以不惧,曾经的梦魇,终于真正意义上的成为了曾经。

她,罗丛娟,再不是要以任由别人摆布、决定生死的弱者了!睁开眼,天早已大亮,外面车水马龙的噪声透过窗户飘进来,无端让她多了几分烦躁,这个城市哪哪都不好,变化得太快,物也非,人也非,哪所自处自己原来的家里,她依然觉得自己不属于这里,大概,古人云,吾心安处才是故乡,让她安心的那个人不在了,这里,便也再不能被称之为她的家了吧。

还剩下三个人。董大哥,快了,你别急,等我。

警方的办案效率其实因案情而异,小案子,一没办案经费,二破了也不显山露水,三基层警员实在忙得分身乏术,自然是能查就查,查不了先放着,但只要牵扯人命的大案,尤其是多人死亡的重案要案,那是要经费有经费,要人员有人员,想查几个人的行踪,不过是费点功夫的问题。

好巧不巧,剩余可能会成为凶手目标的三个人中,目前只有谷从业仍在本市,另外两个人因为年前揽了个拆迁队的活,过程中出了人命,哪怕他们都不算主谋,也是警方的逮捕对象,先一步逃得没影。背了案子,两人很小心谨慎,一时半会还真找不到,只能先把谷从业秘密监视起来,等待凶手自投罗网。

用谷从业作饵还不告之对方这件事,一组众人做起来一点压力也没有。找人的过程中,他们自然将这三人的底查个一清二楚,谷从业这个人可谓劣迹斑斑,被拘留的案底长得一张A4纸打不下,几年前还逼得老婆跳楼自杀了,当时闹得很轰动,都说是因为他出去**,才让刚生完孩子的老婆患上了产后忧郁症,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哪怕之后他为了养家很辛苦,什么钱都挣,却仍然让人看他不顺眼。

所以哪怕知道他那儿子体弱多病,此时正在医院躺着,他们也很难同情得起来,什么叫自作孽不可活,大抵如此了。谷从业几乎是白天黑夜都陪在医院的,他儿子才两三岁,没大人陪着不行,家里老娘年纪太大,身体不好,所以谷从业只能自己撑着,这几天一步都没离开过医院,吃饭都是老娘在家做好送过来。

目标的活动范围小是好事,便于警方布控,虽然对谷从业这个人他们喜欢不起来,但是如果目标在他们的严密监视下却出了事,毕竟是一条人命,他们是警察,保护群众的生命安全是他们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个群众,是所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与他们的喜好无关,人可以有情绪,但工作不可以。

医院永远都是人来人往,一片繁忙的。谷从业全副身心都放在儿子身上,根本没察觉自己身后多了几双眼睛,依然每天都发愁儿子的病,发愁家里的存款,发愁以后的生活。

在医院第一次看到谷从业的时候,罗丛娟紧紧地攥起拳头,指甲深深嵌进肉里,她却浑然不觉。忍了又忍,才忍住上前直接将他打死的冲动,她死死地盯了这个男人片刻,才悄悄转身先行离去。

现在还不是时候,人员密集的医院也绝对不是个好的报仇地点,她得好好想想,计划计划,要怎样才能让这个始作俑者尝遍痛苦滋味,受尽酷刑,再悲惨死去。也不算枉费自己恨他入骨,花了这么多心思,才总算寻到正主儿!

只要一看到瘦得皮包骨头似的躺在病房上,明显出气多进气少的小男孩,罗丛娟就觉得自己的心在滴血!未来的某一天,他的女儿也会是这样,半死不知地躺在病床上,挣扎求存,她再也没有与其他小朋友一样正常长大、正常求学,正常嫁人生子,过完一生的机会了,她的生命,全都在一年前与谷从业的遭遇中被篡改得面目全非!

母婴阻断率高达99%!99%啊,就说明对绝大多数的孕妇都是有效的,可偏偏,那该死的百分之一,就发生了最不该发生的孩子身上!她的父亲为国捐躯,母亲又如此深明大义,烈士遗孤啊,为什么老天爷如此不公平!

所以谷从业死定了!她现在需要思考的,不是杀不杀他的问题,而是要怎么杀的问题。

一切从医院开始,便也从医院结束吧,她躺在自家地上,手里把玩着寒光闪闪的切肉刀,眼里全是冰冷的杀意。

第二天一大早,她静静地换上一身新衣,不施粉黛,敲响了楼下的门。对方看到她明显怔了怔,半晌才认出来这个女孩就是楼上的娟娟,他们曾经在广场有过一面之缘,听邻居说她前不久回来了,一直都没碰上,怎么会突然来自己家?

罗丛娟微微一笑说道:“我......来看看董大哥,还有侄女。”说完,她略有些懊恼,怎么能直接从家里下楼就过来了呢?怎么也得先去买点礼品啊,大早上空着手来看人,真是太没礼貌了。

董家嫂嫂想到以前丈夫救过这小姑娘,很痛快地放她进来,又忙抱起差点从沙发上掉下来的女儿,扫眼看着家里到处都乱糟糟的,冲着罗丛娟尴尬笑笑:“对不住,家里太乱了。你董大哥,嗯~在屋里,随我来吧。”

卧室里,堆的最多的是婴儿用品,只有原本的梳妆台上,摆着个方方正正的骨灰盒,以及一张刚毅的男人军装照。

罗丛娟立时便红了眼圈,转头直直盯着董大嫂,如果目光有实质,她早已经将这个女人扎成马蜂窝了!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句话:“为什么不让他入土为安?”牺牲的烈士,是有丧葬费和抚恤金的,难道不够在墓园里买块地吗?又或者退一万步,就是买个安放骨灰盒的龛位也总好过缩在家里的一角,连阳光都光不到吧!

这家人,安得什么心?

董家嫂嫂显然没有预料到罗丛娟会这么生气,她被毫不留情地指责,脸上也有些挂不住,心想这女孩好不讲理,跑到别人家来多管闲事,本来就不熟的人跑到自己家里来指手画脚,不轰她出去还等什么?可是当对上罗丛娟已经闪满泪光的双眼时,她有些不忍,好脾气地解释道:“现在的墓地什么价格,哪里是那点抚恤金买的起的,囡囡还小,身子又不好,公公婆婆都是同意的,将他摆在家里,都是至亲的人,也不怕那些个怪力乱神的东西,省下钱来给孩子留着。而且......我私心里也是想要离他近一点。”她看着去世丈夫的遗像,一脸温柔。

罗丛娟再不多说什么,对着骨灰盒突然跪下去,郑重地磕了三个头,逃也似地离了董家,她怕她再呆下去,会痛哭出声,引人怀疑。

是夜,月黑风高,宜杀人越货。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警方悄悄与医院联系,将谷从业儿子所有的病房另外一个小病人移走,并留出了隔壁病房供警方埋伏人手所用,医院的监控室也安排了人昼夜值班,一旦发现不对,第一时间将凶手包围。

儿童医院的住院部夜里还算安静,九点一过,病房里的灯就熄得七七八八了,探视时间之外的住院部终于平静下来,大门紧闭,走正常途径,肯定不会再有人能进来了。可凶手身怀武艺,虽然飞檐走壁太夸张了,但借力使力,上个四楼什么的,相信以凶手的能耐,也算不上难事。

所以漆黑的夜晚,才是凶手最可能出现的时机,表面上一片宁静的住院部里里外外有七八双眼睛在各个角度盯着谷从业所在的病房,凶手从来不会打无准备之仗,每一次,她出手准确且狠辣,成功率极高,事先踩点必不可少。虽然一直警方也没发现可疑人物,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对方迟迟未出现,不免让他们心里有些不安,凶手会不会发现有人在盯着谷从业,不敢来了?守株待兔总是下下策,却是他们现在唯一的途径,俗话说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一组的七个人全都生生熬成兔子眼,还请了局里其他组的同志来做外援,长久下去,谁也扛不住。

每天夜里,他们都绷紧一根弦,等待凶手现身,却每每都失望到天明,今夜,还会如此吗?

时间一分一秒地走过,凌晨三点,人体总易疲惫的时候,盯梢的众人也渐渐流露出困意,开始哈欠连天。

突然,耳机里传来外围组低沉夹杂着惊喜的声音:“洞幺洞幺,目标出现,目标出现,有人潜入医院,正往住院部北面的墙边溜,形迹十分可疑。”众人精神一振,疲惫一扫而空,按预定计划,两个人迅速摸进隔壁病房,将睡得迷迷糊糊的他跟他儿子带出来,由一名侦察员穿上防弹衣躺在床上装睡,至于孩子,就放了只提前准备好的毛绒玩具。

侦察员连呼吸都放轻了许多,在黑暗中盯着窗户,就等人爬上来,趁其不备,迅速制服。

外围侦察员不断报告凶手的位置,四层楼,不过两分钟,她就爬上来了,划玻璃的声音轻微响起,时断时续,在安静的夜晚听在耳朵里,让人忍不住起一层鸡皮疙瘩。

大约过了十分钟,窗户被划开,紧接着是插销被拉开的动静,一个黑影轻跳进来,落地一点声音都没发出,她一步步向着侦察员走去。

行动之前,一组的全体成员就抓捕方案研究来研究去,终是不敢冒险在她刚进病房时就出手,对方的武功底子到底如何他们不清楚,如果提前惊了她,给她机会再从窗户跃出去,变数太多,他们放在外围的人手本来就少,三两个人万一制服不住她,让她融入夜色脱身,再想引她出来,可就难上加难了。对方可以等,一年两年,甚至十年八年,但警方等不了,每天都会有新的案情,他们警方有限,不可能把最精英的团队之一困在谷从业身边。

所以他们必须一击必中,耐心等着凶手远离窗边,等一会他们围捕时侦察员的责任重大,要负责在所有人冲进病房抓人时看准时机,先一步控制住窗户这一出入口,很可能与想要逃跑的凶手直接对上,危险系数不言而喻。

李承平主动请缨,他是省刑警比武十佳之一,枪械和搏击两个单项第一,在一组众人中武力值最高,由他来堵窗户是最合理的,此时他穿着防弹衣躺在病房上,全副精神都集中在一步步向他走来的人影上。

耳麦里终于传来行动的命令,众人一拥而上,不许动不许动的喊声此起彼伏,黑漆漆的病房瞬间亮如白昼,而李承平也迅速从床上蹿起来,几个箭步冲到窗边,堵死对方的退路。

四对一,似乎胜利的天平倾斜向警方了。

强光刺眼,罗丛娟一时不适应,只得闭上眼缓了缓。虽然仅有很短暂的几秒钟,但是等她再睁开眼睛时,已经迟了,她成了瓮中的王八,没有出路了。

要硬拼吗?这个念头滑过她的脑海,她迅速地分析着逃跑的可能性,如果谷从业已经被她虐杀,她是不在乎自己是不是被抓了的,大仇已报,她的死活并不重要,可是那家伙还活着,她如何能甘心。

人质在手

虽然一直以来,罗丛娟都觉得自己是个恩怨分明的人,不牵连无辜,也不放过一个仇人,她手里沾的都是有取死之道的人的鲜血,这也是她夜里能够安眠的原因之一,她的良心还是好的,但是现在,她真顾不了那么多了。

所有阻拦她路的人,都是助纣为虐,自己找死,就别怨她滥杀无辜了!她的眼神沉了沉,反正杀一个人是死,杀四五个也是死,她就只有一条命,大不了赔了出去,这些警察挡了她的路,对不住了。

黑洞洞的枪口对着又如何?这病房这么小,总不过十来个平方,又放了两张病床,转个身都困难,现在他们一共五个人,说摩肩接踵夸张点,拥挤是肯定的。她不禁露出个大大的笑容,四个人来抓她一个,如此大的阵仗,是不是得谢谢这些警察还真看得起她。

她一点都不信他们真的敢开枪,与击中她的概率相比,他们恐怕打中自己人的可能更大一点吧,而且这里是医院,还是儿童医院,整个住院部满满当当的,在这里开枪,呵呵,深更半夜,会出什么大乱子都没准,他们绝对不敢。

罗丛娟就那么静静地站着,看似随意,大脑却一刻都不闲着为自己争取一线生机,只要他们不敢开枪,就四个人,想抓她嘛,对不住,不可能那么容易。

非是她看不起这些警察,其它方面她不敢说,可是过去十年,她耐得住清苦,起五更爬半夜,每天过得比狗还累,强迫自己学习再学习,提高再提高,无非只是为了一个目的:变强。当一个人专注一件事整十年,只要不是笨得无可救药,总会取得一些成绩,她的身手,都是一点一滴用辛勤与汗水培养出来的,没掺一丝假。

动手的一瞬间,罗丛娟突然改了主意,她原想着今天应该先逃出去,总还有机会,徐徐图之就好,可是她突然想到,今天她能被警方堵个正着,说明谷从业一直在他们的掌控之下,自己做了只送上门撞树的兔子,哪怕今天逃出去了,短时间内想要再动谷从业绝不是容易的事,她可以耐心地等,一年不行两年,两年不行五年。警察不可能永远二十四小时保护谷从业。但是凭什么?

凭什么在做了坏事之后还能享受警方的保护,还能继续活着,做传染源浪费资源?这样的人,再容他多活在世一天,都是对其他人的不公平。

所以她现在唯一想做的事,就是让谷从业死,尽快死,立刻死。那么,她为什么要逃?那小杂种离不得医院,今天白天她还特意过来确认过他确实住在这间病房,直到探视时间结束也没有出院,也就说明,他现在还在这家医院,谷从业一定也在。

说时迟那时快,举着枪的四人根本没看清罗丛娟动作,只觉得人影一闪,还没来得及开枪,李承平的手腕一阵剧痛,举着的枪不受控制地下落,被罗丛娟稳稳接过,闪身从李承平身后将他脖子箍住,强迫他半蹲下来,枪便稳稳抵在了他的太阳穴上。

众人心里一惊,罗丛娟这一手,立刻让他们发现,原本以为已经很小心了,可他们还是低估了她的实力!李承平是什么人?武警出身,在部队练得一身好本事,转业到地方,进了公安局,也是省公安系统里边在搏击方面排得上号的人物,力大无穷达不到,普通人三四个一般进不了他的身,居然今天也会阴沟里翻船,被个小姑娘制住。

李承平脸腾得红了,自己的枪,枪口居然对准了自己的头,这对警察来说,是奇耻大辱!

“开枪!快开枪!”李承平恨不得现在同行们就开枪把他们两个串了糖葫芦,让他死了算了!

“省省力气吧。你明明知道他们不会开枪的。”罗丛娟冷冷地开口。

“有种你放开我,咱们真刀真枪的比划比划。”李承平心有不甘,忍不出脱口而出,换来身后少女一声嗤笑,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刚刚他们四对一,尚且没占到便宜,自己做了阶下之囚,还好意思说什么单打独斗,一张脸涨得比刚才还要红几分,几乎要滴出血来,垂头丧气,再也说不出一句话。

抓捕发生意外,嫌犯挟持了警察的消息很快传出来,闵三行和文沫在布控行动中一直充当后勤,他们俩一个白天刚刚值了个班,夜里就派了相对轻松的差事,一个受伤后身体素质严重下降,瘦得只剩一把骨头,冲上去不够给人塞牙缝的,他们一开始就是退守在隔壁病房看着谷从业的。

谷从业一开始根本没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昏昏沉沉地被连拉带拽弄出了原来的病房,直到听儿子哭才算是醒过来,认出对方是警察后,勉强将骂人的话咽下,但这一顿折腾,还是让儿子手上的针跑偏了,瘦小的手背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鼓起个大包,心疼地他想要立刻冲出去叫护士,却被闵三行一把拦住,本就有些起床气的他立时跳脚,大骂他们警察没人性,都是披着人皮的狼,半夜三更折腾人不说,他没干违法的事,这是要非法拘禁还是怎么的?

大半夜,病房的隔间效果算不上好,他中气十足的叫骂声传进隔壁众人的耳朵里,让罗丛娟脸上的笑意更大了。

他果然还在,只要想办法骗他进屋,她就有办法让他竖着进来横着出去!枪这东西,罗丛娟没用过,中国管制枪支还算成功,她上的是正规武校,自然不可能有枪给他们练手艺,但是她这几年箭倒是射得不错,一通百通,使用的原理总是差不多的,她也不贪心,不会瞄着脑袋这种目标小的地方打,肚子上开一枪,她再拖住警察一段时间,不让他们抢救,流血也流死他!

虽然觉得这么死怕是太便宜这家伙,但这是目前她能想出来的最好的办法,只要他死,她就别无所求了!

罗丛娟再本事,也不过是个二十岁的小姑娘,而且多年来还一直在相对封闭的武校上学,武术杀人方面,在场的几名警察可能不如她,可是要论心智,她还是嫩了点。虽然罗丛娟自认为还算淡定,将心里的想法隐藏得很好,但是她早已经失了平常心,现在唯一的目标就是杀了谷从业,至于自己的生死,她不想在乎。

留给她的时间不多,内心焦急,面上不自觉带出几分,再加上她平时惜字如金,此时却没跟警察周旋几句就把话题引到了谷从业身上,以十分强硬没有谈判余地的态度让他一定要出现,众人都是老油条了,怎么可能不警惕。

一方面先稳住她,另一方面赶紧把消息传出去,特别强调如果想不到万无一失的方法,千万不能送谷从业进来。如果他因为警方的错误决定今天夜里死在病房,明天他们参与执行抓捕任务的人都统统回家算了,没脸再穿这身皮。对方手里拿着的,可是公安局专门为这次行动配的六四式手枪,不是烧火棍子,看这女娃娃的样子,并点开枪的恐惧都没有,那笑脸背后暗藏的绝决让大家都明白,今天的事怕是不能善了,一有不慎,李承平危险了。

这边厢病房里静得落根针都能听见,众人大气都不敢喘,唯恐惊了这姑奶奶,她手一抖,后果很严重啊,郭建峰不禁有些后悔为什么没一进来直接开枪,偏要想着以最小的动静抓活的,瞄了一眼这女娃身后紧紧关上的窗户,颇有种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的郁闷,这门窗是刚刚李承平扑过去时第一时间关上的,还很贴心地插上插销,防止嫌犯逃跑,现在却成了他们的绊脚石,让外面的人没办法从窗户突袭,强行破窗进入的话,李承平的安全根本无法保障,混乱之中,嫌犯一定会狗急跳墙,先杀人质。

相较于郭建峰他们的紧张,李承平就显得平静多了,虽然他被个小姑娘制住,双腿微曲的姿势也很难受,但他心里明镜似的,大不了就是因公牺牲,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好怕的,自然淡定。

隔壁,接到命令的闵三行和文沫都有些不知所措,可关键时刻,他们的战友的性命在嫌犯手里握着,对方那么想见谷从业,他们必须得送进去,才能尽可能拖延时间,分散注意力,抢得抓捕时机,保证人质安全。

但谷从业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说什么也不同意:“你们警察就是废物,平时只冲着我们这样的老实人耍威风,碰到真正的硬点子,就想让我们顶缸,你们想都别想,说破大天去,你们抓不抓得到人,死不死人,跟老子有什么关系?”谷从业觉得实在太生气了,大半夜的,他好不容易能休息一会,二十四小时连轴转好几天,他困得几乎站着都能睡着,现在生生又让这帮不知道从哪钻出来的警察给搅和了,还想让他身陷险境,门都没有!真不知道他们哪有这么大脸还向他提要求,凭什么?里面的人他又不认识!

闵三行也憋了好大一腔怒火,如果不是因为谷从业,哪里会惹来这么个杀神,李承平又怎么会涉险!他得了便宜卖乖,半点感激之情也无,保护这样的老百姓,真是让他们做警察的寒心。如果不是职责所在,他真想抓住谷从业先来一顿暴打。

对上谷从业倔强的眼神,见他眼底布满血丝,顶着两个大大黑眼圈,人整个瘦了一圈,直直站着都有些打晃,却还紧紧搂着儿子不松手,到底还是忍住没有直接挥拳上去,也许他有一身的毛病,不算个好人,但他对儿子的这片心,却是十足十不掺假的,也是个可怜人。而且他肯定也不知道,曾经因他一念之差,才导致今天的杀身之祸,也怪不得他。

当下忍住怒火,闵三行拽过谷从业好一顿解释,将事情来龙去脉前因后果细说分明,谷从业跟儿子有病在身这事,便是连自己老娘跟闺女都瞒了,只平时共同生活时十分注意,不让他们有机会感染,现在听到闵三行轻飘飘说出自己得了病,而且一年前在妇幼保健院不小心将血溅到一个孕妇身上的事儿,他多多少少还有点印象,原本这也不算个大事,艾滋病病毒虽然凶猛,但传染条件也很苛刻,普通的接触并不会传染,就是沾上患者的血,只要自身没有伤口,即时清洗了也是没事的,谁能想到那孕妇倒霉,偏偏身上有伤口,又正好溅上了他的血,而且还没有知道这血的厉害,自然不会专门服食预防感染的阻断药物,成了受害者。

谷从业也不是真正的恶人,一想到因为自己,世界上有多了对母子受苦,不知怎的,他突然想到临跳楼前看到的妻子的模样,鼻子就觉得酸酸的。

他只想了一会,将儿子放在病房上,不舍地亲了亲他的额头,对闵三行说:“我去可以,希望你们能尽力救我一命。”此行的凶险不必多说,谷从业会答应却不是因为牵连了别人,仅仅是希望自己能承担起责任,不做已故老婆眼里的懦夫。

文沫此时正好从外面回来,那边病房里的情况依旧,她让闵三行把他的防弹衣给谷从业换上,又把刚刚从医院要过来的几袋血浆分别用医用胶布紧紧捆在防弹衣上,整理来整理去,确保一点都不显眼了之后,强势要求闵三行留在隔壁不许跟来,没有了防弹衣,枪弹无眼,真被误伤文沫会恨死自己。

对方手里有枪,她不得不防。对方抓了人质,不求警方提供车辆逃跑,反而一定要见谷从业,恐怕是下定决心要杀人了。谷从业绝对不能死,不带他去又不行,那么做这么一场戏,让她亲眼看到谷从业倒地不起,血流一片,是不是就会死心。

缴枪投降

临出门前,她郑重地告诫谷从业:“对方是冲着你来的,而且目的很明确,就是要让你死,刚刚闵警官也说了,花姐和郝朋跃死相有多凄惨,我们绝对没有危言耸听,故意吓你,所以你进去,她多半会直接下杀人要你的命,你身上的防弹衣,质量很不错,所以你不用表现得这么视死如归。”

谷从业的表情太纠结,文沫只得想办法让他放松一些:“你放心,我们是说什么都会保住你的命的。嫌犯是个二十来岁的女孩,我相信她哪怕身手再好,也没受过正经的枪械射击训练,不过仗着艺高人胆大,以你的胸腹部为目标,这里主要器官多,被击中后致死的可能极高。”

谷从业脸色煞白,有种想要调头逃跑的冲动,他还不想死啊,如果他死了,这一家老小可怎么办。

“别忘了刚刚我在你防弹衣里塞的血袋,有防弹衣呢,你死不了的,不过进去后你被枪击倒地后,装死可要装得像一点,别让嫌犯看出破绽,不然好再往你身体的其它部位多补几枪,你可要自求多福了。走吧。”

那间这几天由着他出出进进的病房,此时在谷从业眼里犹如洪水猛兽,要不是文沫一直在后面推着他往前走,他一步都不想接近。

终于,等两个推门进来,郭建峰有一瞬间的震惊,怎么就这么大大咧咧地带谷从业来了?有危险不知道吗?文沫这是想要干什么?

因为想要制造最真实的效果,以免大家都知道是在演戏让嫌犯看出破绽,再横生枝节,她这回算是自作主张了,根本没有跟众人说谷从业身上的猫腻,知情人越少,谷从业生存下来的可能就越高,而且,文沫私心里觉得,不知情的话,如果一旦出意外,谷从业命中注定要死在这里,她不希望整个一组都受到牵连,反正她已经是弃子一枚,一人受过总好过全体被罚,不是她有多伟大,也不是跟一组其他人有多深刻的感情,她只是下意识地,想将损失减到最低。

文沫自进门后就有意挡在了谷从业的前面,注视着这个女孩的一举一动,增援来的同行已经分出人手去查女孩的身份,因为大半夜的,信息反馈不免迟滞,现在还没结果,他们便是想要谈判,也没筹码。

谷从业都快要吓尿了,自进了病房就感觉到对面陌生女孩的视线直直落在他身上,恨意必露。他恨不得自己整个身子都缩在文沫背后,虽然躲在一个女人身后太丢人,但现在他却没有勇气像个男人似的站出去。

郭建峰终于还是忍不住骂了句胡闹,却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事态发展,想把谷从业轰出去,也得看对面这瘟神答不答应。

文沫突然闪身,将谷从业暴露在枪口下,蓦得对上黑洞洞的枪口,和对面面无表情望着他的女孩,他只来得及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出来呢,一声枪响,胸口一阵剧痛,差点背过气去,又想到文沫进门之前的嘱咐,面容扭曲地摔向地面,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死人,小命能不能保住就看他的发挥了,自然做到最好。

罗丛娟很警惕,出手迅速,又立刻缩头躲回李承平身后,直到枪口再次稳稳顶在他脑袋上,才敢探出头来,心有余悸地瞥了一眼窗户上留下的弹孔,默默又拖着李承平向墙角挪了挪,不禁生出几分侥幸与后怕。对方那一枪,再快一点,她怕就被直接爆头了。而且站在窗口太危险了,虽然外面有不少的树叶遮盖,鬼知道有没有枪法超绝的狙击手在外面等着她,还是躲到边上去安全一些。

直到看见殷虹的血从谷从业身上汩汩流出,罗丛娟才终于放松下来,她的使命完成一半,剩下的就是拖延时间了。自己刚刚那枪似乎打中了他胸口,这样的伤,拖延一会儿,哪怕在医院,应该也是救不过来的吧。

真遗憾,不可能再补一枪了。

郭建峰脸都绿了,谷从业躺那一动不动,血流了一地,估计十有九八是死了!死了!一个平民百姓,应警方要求被叫进这么危险的地方,又死在他们眼皮子底下,这事儿就没完了,工作铁定要丢,其它的现在还不好说,文沫怎么能这么鲁莽!他真后悔自己刚刚居然会让他们看着办,这就是他们看着办的结果!害了全组人!

最重要的是,付出这么大代价,李承平没救出来,嫌犯没抓住,谷从业死都白死了!

不过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先把眼前的事儿平了,也算是他们给自己组挽回一点点颜面,不然真以后这儿发生的一切传出去了,便是被扒了这身皮他们也不好意思出去见人了。

所有人心情都十分沉重,文沫的淡定此时就显得很不合群了。连罗丛娟都奇怪为什么其他的警察一副如丧考妣的样子,只那后进来的女警满不在乎。她想拖延时间,自然不能一群人拿枪干站着,总得找个借口。

罗丛娟威胁了想把谷从业拉下去急救的秦凯,言道他们敢拖走人,她就一枪毙了李承平,大家索性一块死,秦凯不敢再有小动作,黑着脸又端起枪。

“站着怪无聊的。咱们说会儿话,该聊的都聊了,我就跟你们走。怎么样?”罗丛娟不理其他人,只看文沫说话。

文沫巴不得嫌犯主动交代自己的身份,免去他们的大费周章。

“怎么称呼?”

“罗丛娟,本市人,今年二十岁。家住某某小区某某楼某单位几楼。怎么样?够详细,够配合吧?”

“如果你能把你手中的我的同事放了,我会觉得你够配合。”

“别着急嘛。我对警察可没恶意,本来也没想伤害他,冤有头债有主嘛,我这人一贯恩怨分明得很。”

“哦?恩怨分明?谷从业跟你有什么仇什么怨?当初他不小心碰倒的孕妇是你什么人?”文沫上下打量罗丛娟:“总不至于是你吧?我们在妇幼查过,那女的叫可不叫罗丛娟,而且比你可老多了。”

两人你来我往,聊了得有半个小时,关于罗丛娟的资料才传回来,听着耳麦里同行讲述的罗丛娟的身世:亲父杀母,小小年纪也差点遭遇不测,董君严如天神般降临,父亲想杀她未果反死在她眼前,她对董君严的依赖,在外婆家受到的薄待,十年如一日苦行僧般习武经历,时年二十岁的罗丛娟,也不过是童年受创的可怜人。

一个人童年时代的经历,影响着性格形成,长大后会成为什么人,会做什么事,如果细追究起来,几乎都与童年经历有关。像罗丛娟这样从小缺乏父爱的孩子,更容易对比自己大的男人产生特殊的感情,这份感情,当得知董君严已死后,无处安放,她会杀人,与其说是报恩,不如说是没有心灵寄托,多年努力付之东流后的发泄。

罗丛娟看时间差不多了,以谷从业的出血量来说,大约是死得不能再死了,她倒也光棍,没丙墨迹,直截了当地放了李承平,扔掉手中的枪,双手上举,缴枪投降。

众人一拥而上,将罗丛娟双手反剪到背后,牢牢铐上手铐,至于地上的谷从业,郭建峰皱了皱眉,刚想叫医院来人先收敛了,就见文沫走到谷从业身边,抬脚踢了踢:“喂,戏唱完了,还不起来,你倒趴上瘾了,地上很舒服?”

谷从业这才微微睁开眼睛,看那女魔头被两名孔武有力的警察押着,心里一块大石落地,一个翻身坐起来,牵动胸口的伤,让他倒吸一口冷气:“唉哟喂,真他妈疼,这什么破防弹衣,跟子弹打进肉里的感觉也差不哪去嘛,我这胸前肯定全青了。唉哟。”

“少TM废话,你现在还能喘气就谢天谢地吧,不就青了一块吗,比要你命强多了,还不知足,赶紧把防弹衣脱下来滚蛋,一身血腥味熏死个人了。”

“还不都是你放了那么多血袋在我身上,我倒下去的时候又得装得像点,真是直直扑下去的,不知道又压破了几个。”

“行了行了,知道你是影帝级的,我们又不发你奥斯卡,没你事儿了,赶紧滚蛋,不然我可不保证这小姑娘会不会冲过来咬死你。”

发生这样的变故,已经“死了”的人复又坐起来,一组众人惊讶之下都松了一口气,倒是罗丛娟接受不了自己杀人失败的事实,拼命挣扎起来,李承平被她制住半天,心里憋了一肚子火,现在要能让她再跑掉,他干脆别混了,自然下死力气压制她,跟秦凯两个人将她往门外拽。

大势已去,罗丛娟面如死灰。

一场风波,完美化解。

直到回了局里,将罗丛娟押进拘留室,嘱咐值班人员小心她武艺高强,需严加看守后,调头回了办公室,五个人将闵三行和文沫围住,眼神不善地开审:“小兔崽子,翅膀硬了,敢玩先斩后奏了?”郭建峰阴沉着脸,首先发难。

“就是,还以为谷从业真死了呢,吓得我还以为这身衣服以后没得穿了,让我不干警察,还不如杀了我来得痛快。”李承平手脚关节捏得嘎巴嘎巴响,一副要吃人的样子。

王家兄弟更不用说,只等一声令下,便招呼这两人一顿饱的。

秦凯没什么表情外露,不过他慢条斯理地松了几个衬衣纽扣,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闵三行吞了吞口水,今天怕是逃不过一顿暴打了,虽然这主意是文沫想出来的,事先隐瞒也是她的要求,但他好歹资历都深,如果他执意要先通报再执行,文沫是扭不过他的。当下倒是十分有担当地先把责任揽过来:“这都是我一个人的决定,你们要打就打我吧,文沫是听了我的吩咐,你们放过她。”

文沫哪能让他一人受过,虽然结局皆大欢喜,但过程中害他们担心了,也确实是她不对,她可是看到了郭建峰当时就急眼了,差一点病房里就得火拼起来,此时想想不禁后怕,自己的计划有漏洞,无人员伤亡地解决还真是她人品好,自然现在不能嘴硬,而且让闵三行为她做的事背黑锅,她得脸皮多厚,当下便也忙说:“不怪闵三行,都是我一意孤行的,要罚就罚我一个吧,与他无关。”

郭建峰向前一步,双手抬起,狠狠地拍在了他们俩的肩上:“好啊!都是好样的!有点小聪明,也沉得住气,哈哈,我一组都是好样的。”笑声爽朗,哪还有刚刚的阴沉。

众人也忍不住笑出声,这两人将他们当猴耍了一回,怎么也不能就此放过,一定要耍回来才成,所以刚刚五人就密谋吓他们一吓,看他们刚刚紧张的样子,很有成就感嘛。

“这案子也忙了不少时日,今儿太晚了,一会大家都回去睡觉,睡醒了再过来,审罗丛娟的活,谁先来谁去,明天晚上聚餐,咱们烤肉去!”

大案破了聚餐,似乎是放之全国皆准的系统内潜规则了,众人又笑闹一阵,终是抵不住疲惫,纷纷先去休息。

第二天,罗丛娟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老鼠吃人系列杀人案告破。

谷从业仍在为了生计发愁,奔波在各处讨生活,自此后却再也没有接过医闹的活计,这是后话。

罗丛娟被执行枪决的当天,本想着无亲无挂的一个人,不会有人来跟她诀别,没想到天刚蒙蒙亮,她很平静地起床,穿好自己的衣服,等待最后时刻到来,就被告之一会会有人来送她,有什么遗言现在可以先想想。

会是谁呢?总不至于是外公一家千里迢迢来了吧。

没想到,来看她的,是董家嫂子,怀里还抱着小闺女。

董嫂子不知道说什么,她很想问问为什么罗丛娟非亲非故的,会立下遗嘱,将楼上那处房产送给自己的闺女。接到公证处寄来的遗嘱时,她可是吓了一大跳。

可是见罗丛娟一双眼睛几乎粘在女儿身上,终是没问出来,只把女儿往前一送,轻放在罗丛娟的怀里。

旁边的押送武警本想阻止,却想了想,当没看见了。

罗丛娟定定望着这个瘦弱的女孩,对上那双熟悉的眼睛,她就那么定定看着,直到时间到了,该上路了,才把孩子送回给董嫂子,最后依依不舍看了一眼,转身离开。

本章完。

鬼迷心窍

近了,更近了,等待赌局最终结果的揭晓到底有多刺激,不参与其中的人无法言明,当看到那辆银色跑车一马当先地驶入众人视线,又一阵风似地冲过终点线,人群中有人欢呼有人沮丧,赌啊博的魅力之一,便是一局穷,一局富,一局回本,一局跳楼,身陷其中的人往往都有一种共同的心态:赢了的欲壑难填,输了的不甘失败。

很多人都认为,赌啊博这种事,总有一半一半的机率,全凭运气,又怎么会永远走背字呢?但他们忘了,还有一种情况:老千。庄家费心费力,组织起一个庞大的赌啊博团伙,绝对不是要做慈善,他们唯一的目的就是赚钱,所以其实在这场游戏里,只有庄家是稳坐钓鱼台的,其他人,不过要看庄家心情,会不会赏碗饭吃。

李若夕在周围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后才反应过来,她刚刚实在太紧张了,连那张凭票都被手心里的汗打湿,虽然出钱的人不是她,但她知道,以暄暄公主病的个性,还从来没有花出去的钱要往回收的时候呢,人家家里有的是钱,收回去是丢脸的事,所以这局输了便罢,如果赢了,那么一赔三啊,暄暄给他们的是一人五千的注,能赢一万五啊。她怎么能不激动,以前在家读高中时住校,一个月才能回一次家,母亲每个月只给她可怜巴巴的二百块生活费,这么点钱,哪怕在学校食堂吃一天三顿饭都紧巴巴的,不敢顿顿点太好的肉菜,更别说每周日下午半天自由活动时间跑出去跟同学下馆子打打牙祭了。

彼时的李若夕是自卑的,与其他呼朋引伴的同学相比,她就像只丑小鸭般可怜,每每有人叫她一块去HAPPY,她都得绞尽脑汁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搪塞过去,以保住自己那点可怜的自尊,那个年龄的女生都是敏感的,李若夕的日子过得有多苦逼可想而知。

所以她现在才宁可陪在暄暄身边,做小伏低,她家里也并不算困难,不过是母亲年轻时吃过很多苦,把抠门说得清丽脱俗,美其名曰勤俭节约,还总对李若夕说女孩子要朴素,要省钱,才算个好女孩。开什么玩笑,高中三年她一直都灰头土脸的,连个主动追她的男孩都没有,好女孩会没人要?呵呵。

所以,有钱才最重要,有钱了,才能有朋友,才能买衣服,化妆品,打扮自己,才能有男孩子喜欢,她不希望自己一辈子都只能做枚绿叶,毫不起眼。这是她的执念,早已扎根心底,长成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

她后知后觉地发出一声既悲且喜的吼叫,悲她过去十八年真是白活了,喜她刚刚赢了一万五千块!众人的反应都不算正常,显不出她来,李若夕激动过后,好听奉承话不要钱地往暄暄身上砸,又连拉带拽地让她赶紧站到黄毛跟前排除兑换刚刚赢来的钱。

暄暄虽然觉得她这么急吼吼地想去换钱的行为有些跌份,但李若夕是她身边最好的一只哈巴狗,她很有成就感,暂时也只能忍一忍她上不得台面的表现,只不过她嘴上一点没闲着,把李若夕的缺点数落了一遍,像什么没骨气、小家子气啊之类的,说得后者直翻白眼,面上却还得谦卑地听着。

等真金白银拿到手,李若夕真有点穷人乍富无处安放的喜悦,暄暄虽然手松,跟着她出去吃喝玩乐都会买单,但也很少直接给现钱的,李若夕手头上一直没什么钱,这回拿着厚厚一沓毛爷爷,欢喜得她不知道说什么好,甚至在很短的时候内设想了一下这笔钱该怎么花。

黄毛这边分完钱,又让赢钱的激动会儿,输钱的平静会儿,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张罗着第二场下注。

几乎是第一个,李若夕便把还没捂热的一万五千块放到黄毛身旁专管收钱的小弟手里:“我还买第一辆那个银色的车。”

黄毛抬头看了李若夕一眼,这柴火妞虽然不化妆,不打扮,但自有一股小家碧玉的清纯味道,许是衣服穿得不太合身,这么套不算便宜的运动服愣是让她穿出几分慵懒。嗯,挺够味。

他的打量让李若夕心里有些打鼓,不会是赢了不能再下注吧?吞了吞口水,李若夕挤出个惯常的笑,黄毛却已经低下头去,把凭票扔给她,她仔细看了下,是她买的那辆车,不过赔率变成一赔二了,一万五的本,会有三万块的赢利,她美滋滋地闪到一边去,等待第二场开赛。

相对于她的激动,赵、岑两位少年都相对淡定很多,只把五千块的本钱压上,那一万却是自己先装进兜里,反正这五千块是暄暄出的,有一万的赢利打底,输了也不心疼,他们不习惯把所有鸡蛋都放到一个篮子里,因此很谨慎。

人群再一次聚到黄毛身前,他一边手脚麻利地记录、出票,一边不停地吆喝着:“今天最后一场了,最后一场,过期不候,赢了的趁着运气好继续啊,输了的赶紧想着翻本,不然下回再来吧。”

一说下回再来,很多人想到的都是自己买入场券就没少花钱,赢了的很多还没够本,输了的更是赔得凄惨,当下便红了眼,当钱是纸一般往旁边收钱的人手里塞,让黄毛不禁感叹,自家大哥慧眼如炬啊,这群毛孩子的钱当真好赚。一晚上净赚三百万妥妥的。

可惜这种活动不能常整,最近箱子查得太严,他们有好几次都差点被人发现,连微信群都是非熟客不加,以往还有电话预约的,卡也纷纷停机,只藏身在网络中。

而他们这个大哥更是神秘,团伙里的人一律单线联系,知道大哥身份的一个也没有,如果不是这家伙神龙见首不见尾,却又捏着所有人的把柄,如此巨大的利润,他们早就翻脸了。

算了,想多了,今儿这一晚上没白辛苦,自己怎么也能分个三四十万,一会再给兄弟们一人两万辛苦费,十几万的收入,已经算不错了,试问还有什么职业能如此无本万利?

转眼间,第二场比赛开始!激动人心的时间就那么三两分钟,足够让所有被金钱与赢的渴望迷了眼的人血脉偾张,黄毛今天的任务已经完成,此时略有些萎靡,大喇喇坐在路边,等待结束,对他们这些局外人,做得多了,看得多了,除了无聊,没别的念想。

刚刚他已经隐蔽地传递了消息,胜负还没出来,他就已经知道了结果,还有什么好期待的,十赌九输,这话谁都听过,却谁也没往心里去。

毫无悬念,那辆银灰色的车今天第二场比赛再次夺冠,赢的人欢呼着来围他,输的人骂骂咧咧捶胸顿足纷纷离去,不然凌晨三点多钟,输得净光还不走,等着黄毛给买夜宵不成?

李若夕太兴奋了,不过半个小时时间,她就把今后四年的大学生活费挣出来了,想想以后有钱花的日子,她尖叫着抱着暄暄,被后者嫌恶地推开,她也不以为意,转身去跟两个男同乡说话:“丰收,岑哥,你们刚刚怎么不胆子大点,看,我现在有三万块了呢。”

赵丰收性子沉默,本时是个很理性的人,要不是因为对李若夕有些情愫,他哪忍得了暄暄这样的刁蛮大小姐,可是最近这段日子冷眼看下来,最初那点一见惊艳的心情早平复下去,本来就有打退堂鼓的念头,此时更是觉得李若夕俗不可耐,下定决心要离她远点,此时不过是尽最后一点心,劝她一劝,也不枉相识一场:“若夕,像黄啊赌啊毒啊,哪一样是咱们普通人沾得起的,轻则倾家荡产,重则家破人亡,咱们就是来见识见识世面的,可不能太痴迷于歪门邪道啊。”

旁边岑曙辉也点头称是:“咱们得了这笔意外之财,今天已经是不虚此行了,这种场合,确实不适合咱们。还是要内心清明些,别被花花世界迷了眼。”

两个平时关系好的哥们都摆上一副教训人的脸,李若夕正在兴头上,如何听得进去,以前她被手头拮据的生活害得苦了,如果说真金白银在手,那点理智早不知道抛到哪个爪哇岛上,当下便寒起一张粉脸,毫不留情地讽刺:“钱扔在地上都不会捡,你们到底是清高还是笨?我又没偷没抢,凭本事挣钱为什么不行?哦?你们不是看我比你们挣得多,脸上挂不住了吧?哼!就你们这心态,连点冲劲都没有,就是吃屎都抢不到热的!”

赵丰收愕然,李若夕平时装得好,都是副邻家小妹的模样,虽寡淡了些,好歹也清纯可爱,如此她叉腰站在他们面前,怒目而视,却哪里还可爱,活得个被抢了食的母夜叉,他顿时死心,连话都懒得多说,退回到暄暄身边。他们四个是一起来的,暄暄开的车,停在距离这里大约一公里多的地方,如果不是这里半夜连个鬼影子都没有,想打车纯属做梦,赵丰收甚至懒得跟他们一车回去。

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这么个眼皮子浅又不知分寸的女生,他当初瞎了眼才会觉得是个好女孩!

李若夕自此一发不可收拾,享受了那么容易的金钱来源,要她如何还能看上两个小时讲得口干舌燥才能得到的五十元家教费,她每天除了必要的睡觉时间,其余全都紧紧盯着被她置顶的微信聊天群,只盼着有新消息进来,通知她下一次赛车时间和地点,当然了,暄暄大小姐的召唤她还是必须得去的,没有这个金主,她便是知道有比赛也没钱买入场券,刚刚挣的这钱她可舍不得花,还想当本钱去翻倍呢。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半个月后,群里发了通报,后天晚上,地点待定。李若夕满脸兴奋,第一时间找到暄暄,殷切地盼着她再说出带她去的话。可是这一次她失望了,暄暄的生理期正是这几天,恨不得从早到晚都在温暖的被窝里趴着,哪里愿意大半夜去吹冷风,再说了,她玩的是个心跳,又不是缺钱,每回非得去,而且她对赛车算不得感兴趣,很干脆利落地扔下两个字:不去,又懒洋洋地躺回被窝。

李若夕犹如被兜头浇了盆冰水,心都凉了,她设想得太完美了,容不得有半分意外,可是暄暄,又绝不是她能指使得动的人。别看平时捧着惯着的时候,暄暄很好说话,她只要敢出格一点,立刻就能被弃如敝履,到那时,那个圈子,也将会彻底离她远去吧。

甘心吗?不甘心的。眼看着大好机会摆在眼前,李若夕无论如何也不甘心的!她思前想后,眼看着从今天晚上开始,入场券就要进入拍卖阶段,她哪怕勉强买到了券,估计去了后也没有足够的钱下注,一开始的投入不是也打了水漂。

她吭吭哧哧地开口向暄暄借钱,暄暄惊讶之余,得知她的想法,很是奚落了她一顿,什么骨子里就是穷人命,就别做富贵梦之类,话说的很难听,可是再难听,李若夕都没动一下地儿,就站在暄暄的床边,哀求施舍,最后暄暄答应,随手转了两万块给她,丢下一句看你怎么玩死自己,便让她滚了。

用尊严换来的钱,李若夕苦笑,却仍然不改初衷,她又好说歹说找到赵丰收和岑曙辉,知道他们手里有闲钱,也不说自己想干嘛,只说家里出了事,得用钱,又骗到两万。

大概这回够了吧,哪怕不够,她也真的没办法了。

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这次不知道为什么,抢券的人并不多,李若夕看准机会,居然以一万的超低价拿到一张,她乐得连走路都带飘,这可真是个好兆头,等她挣了大钱回来,呵呵,再也不用去当一条狗了!

两天,转眼过去,当天下午,李若夕收到时间地点的短信通知,又厚着脸皮向暄暄借了她的车,驾照是高中毕业后她跟风和同学一齐去学的,当时费了老大劲才说服那个死抠的老妈拿钱出来,现在就派上了用场,虽然她驾驶经验为零,但好在晚上车少,应该不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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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赛车

近了,更近了,等待赌局最终结果的揭晓到底有多刺激,不参与其中的人无法言明,当看到那辆银色跑车一马当先地驶入众人视线,又一阵风似地冲过终点线,人群中有人欢呼有人沮丧,赌啊博的魅力之一,便是一局穷,一局富,一局回本,一局跳楼,身陷其中的人往往都有一种共同的心态:赢了的欲壑难填,输了的不甘失败。

很多人都认为,赌啊博这种事,总有一半一半的机率,全凭运气,又怎么会永远走背字呢?但他们忘了,还有一种情况:老千。庄家费心费力,组织起一个庞大的赌啊博团伙,绝对不是要做慈善,他们唯一的目的就是赚钱,所以其实在这场游戏里,只有庄家是稳坐钓鱼台的,其他人,不过要看庄家心情,会不会赏碗饭吃。

李若夕在周围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后才反应过来,她刚刚实在太紧张了,连那张凭票都被手心里的汗打湿,虽然出钱的人不是她,但她知道,以暄暄公主病的个性,还从来没有花出去的钱要往回收的时候呢,人家家里有的是钱,收回去是丢脸的事,所以这局输了便罢,如果赢了,那么一赔三啊,暄暄给他们的是一人五千的注,能赢一万五啊。她怎么能不激动,以前在家读高中时住校,一个月才能回一次家,母亲每个月只给她可怜巴巴的二百块生活费,这么点钱,哪怕在学校食堂吃一天三顿饭都紧巴巴的,不敢顿顿点太好的肉菜,更别说每周日下午半天自由活动时间跑出去跟同学下馆子打打牙祭了。

彼时的李若夕是自卑的,与其他呼朋引伴的同学相比,她就像只丑小鸭般可怜,每每有人叫她一块去HAPPY,她都得绞尽脑汁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搪塞过去,以保住自己那点可怜的自尊,那个年龄的女生都是敏感的,李若夕的日子过得有多苦逼可想而知。

所以她现在才宁可陪在暄暄身边,做小伏低,她家里也并不算困难,不过是母亲年轻时吃过很多苦,把抠门说得清丽脱俗,美其名曰勤俭节约,还总对李若夕说女孩子要朴素,要省钱,才算个好女孩。开什么玩笑,高中三年她一直都灰头土脸的,连个主动追她的男孩都没有,好女孩会没人要?呵呵。

所以,有钱才最重要,有钱了,才能有朋友,才能买衣服,化妆品,打扮自己,才能有男孩子喜欢,她不希望自己一辈子都只能做枚绿叶,毫不起眼。这是她的执念,早已扎根心底,长成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

她后知后觉地发出一声既悲且喜的吼叫,悲她过去十八年真是白活了,喜她刚刚赢了一万五千块!众人的反应都不算正常,显不出她来,李若夕激动过后,好听奉承话不要钱地往暄暄身上砸,又连拉带拽地让她赶紧站到黄毛跟前排除兑换刚刚赢来的钱。

暄暄虽然觉得她这么急吼吼地想去换钱的行为有些跌份,但李若夕是她身边最好的一只哈巴狗,她很有成就感,暂时也只能忍一忍她上不得台面的表现,只不过她嘴上一点没闲着,把李若夕的缺点数落了一遍,像什么没骨气、小家子气啊之类的,说得后者直翻白眼,面上却还得谦卑地听着。

等真金白银拿到手,李若夕真有点穷人乍富无处安放的喜悦,暄暄虽然手松,跟着她出去吃喝玩乐都会买单,但也很少直接给现钱的,李若夕手头上一直没什么钱,这回拿着厚厚一沓毛爷爷,欢喜得她不知道说什么好,甚至在很短的时候内设想了一下这笔钱该怎么花。

黄毛这边分完钱,又让赢钱的激动会儿,输钱的平静会儿,看看时间差不多了,张罗着第二场下注。

几乎是第一个,李若夕便把还没捂热的一万五千块放到黄毛身旁专管收钱的小弟手里:“我还买第一辆那个银色的车。”

黄毛抬头看了李若夕一眼,这柴火妞虽然不化妆,不打扮,但自有一股小家碧玉的清纯味道,许是衣服穿得不太合身,这么套不算便宜的运动服愣是让她穿出几分慵懒。嗯,挺够味。

他的打量让李若夕心里有些打鼓,不会是赢了不能再下注吧?吞了吞口水,李若夕挤出个惯常的笑,黄毛却已经低下头去,把凭票扔给她,她仔细看了下,是她买的那辆车,不过赔率变成一赔二了,一万五的本,会有三万块的赢利,她美滋滋地闪到一边去,等待第二场开赛。

相对于她的激动,赵、岑两位少年都相对淡定很多,只把五千块的本钱压上,那一万却是自己先装进兜里,反正这五千块是暄暄出的,有一万的赢利打底,输了也不心疼,他们不习惯把所有鸡蛋都放到一个篮子里,因此很谨慎。

人群再一次聚到黄毛身前,他一边手脚麻利地记录、出票,一边不停地吆喝着:“今天最后一场了,最后一场,过期不候,赢了的趁着运气好继续啊,输了的赶紧想着翻本,不然下回再来吧。”

一说下回再来,很多人想到的都是自己买入场券就没少花钱,赢了的很多还没够本,输了的更是赔得凄惨,当下便红了眼,当钱是纸一般往旁边收钱的人手里塞,让黄毛不禁感叹,自家大哥慧眼如炬啊,这群毛孩子的钱当真好赚。一晚上净赚三百万妥妥的。

可惜这种活动不能常整,最近箱子查得太严,他们有好几次都差点被人发现,连微信群都是非熟客不加,以往还有电话预约的,卡也纷纷停机,只藏身在网络中。

而他们这个大哥更是神秘,团伙里的人一律单线联系,知道大哥身份的一个也没有,如果不是这家伙神龙见首不见尾,却又捏着所有人的把柄,如此巨大的利润,他们早就翻脸了。

算了,想多了,今儿这一晚上没白辛苦,自己怎么也能分个三四十万,一会再给兄弟们一人两万辛苦费,十几万的收入,已经算不错了,试问还有什么职业能如此无本万利?

转眼间,第二场比赛开始!激动人心的时间就那么三两分钟,足够让所有被金钱与赢的渴望迷了眼的人血脉偾张,黄毛今天的任务已经完成,此时略有些萎靡,大喇喇坐在路边,等待结束,对他们这些局外人,做得多了,看得多了,除了无聊,没别的念想。

刚刚他已经隐蔽地传递了消息,胜负还没出来,他就已经知道了结果,还有什么好期待的,十赌九输,这话谁都听过,却谁也没往心里去。

毫无悬念,那辆银灰色的车今天第二场比赛再次夺冠,赢的人欢呼着来围他,输的人骂骂咧咧捶胸顿足纷纷离去,不然凌晨三点多钟,输得净光还不走,等着黄毛给买夜宵不成?

李若夕太兴奋了,不过半个小时时间,她就把今后四年的大学生活费挣出来了,想想以后有钱花的日子,她尖叫着抱着暄暄,被后者嫌恶地推开,她也不以为意,转身去跟两个男同乡说话:“丰收,岑哥,你们刚刚怎么不胆子大点,看,我现在有三万块了呢。”

赵丰收性子沉默,本时是个很理性的人,要不是因为对李若夕有些情愫,他哪忍得了暄暄这样的刁蛮大小姐,可是最近这段日子冷眼看下来,最初那点一见惊艳的心情早平复下去,本来就有打退堂鼓的念头,此时更是觉得李若夕俗不可耐,下定决心要离她远点,此时不过是尽最后一点心,劝她一劝,也不枉相识一场:“若夕,像黄啊赌啊毒啊,哪一样是咱们普通人沾得起的,轻则倾家荡产,重则家破人亡,咱们就是来见识见识世面的,可不能太痴迷于歪门邪道啊。”

旁边岑曙辉也点头称是:“咱们得了这笔意外之财,今天已经是不虚此行了,这种场合,确实不适合咱们。还是要内心清明些,别被花花世界迷了眼。”

两个平时关系好的哥们都摆上一副教训人的脸,李若夕正在兴头上,如何听得进去,以前她被手头拮据的生活害得苦了,如果说真金白银在手,那点理智早不知道抛到哪个爪哇岛上,当下便寒起一张粉脸,毫不留情地讽刺:“钱扔在地上都不会捡,你们到底是清高还是笨?我又没偷没抢,凭本事挣钱为什么不行?哦?你们不是看我比你们挣得多,脸上挂不住了吧?哼!就你们这心态,连点冲劲都没有,就是吃屎都抢不到热的!”

赵丰收愕然,李若夕平时装得好,都是副邻家小妹的模样,虽寡淡了些,好歹也清纯可爱,如此她叉腰站在他们面前,怒目而视,却哪里还可爱,活得个被抢了食的母夜叉,他顿时死心,连话都懒得多说,退回到暄暄身边。他们四个是一起来的,暄暄开的车,停在距离这里大约一公里多的地方,如果不是这里半夜连个鬼影子都没有,想打车纯属做梦,赵丰收甚至懒得跟他们一车回去。

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这么个眼皮子浅又不知分寸的女生,他当初瞎了眼才会觉得是个好女孩!

李若夕自此一发不可收拾,享受了那么容易的金钱来源,要她如何还能看上两个小时讲得口干舌燥才能得到的五十元家教费,她每天除了必要的睡觉时间,其余全都紧紧盯着被她置顶的微信聊天群,只盼着有新消息进来,通知她下一次赛车时间和地点,当然了,暄暄大小姐的召唤她还是必须得去的,没有这个金主,她便是知道有比赛也没钱买入场券,刚刚挣的这钱她可舍不得花,还想当本钱去翻倍呢。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半个月后,群里发了通报,后天晚上,地点待定。李若夕满脸兴奋,第一时间找到暄暄,殷切地盼着她再说出带她去的话。可是这一次她失望了,暄暄的生理期正是这几天,恨不得从早到晚都在温暖的被窝里趴着,哪里愿意大半夜去吹冷风,再说了,她玩的是个心跳,又不是缺钱,每回非得去,而且她对赛车算不得感兴趣,很干脆利落地扔下两个字:不去,又懒洋洋地躺回被窝。

李若夕犹如被兜头浇了盆冰水,心都凉了,她设想得太完美了,容不得有半分意外,可是暄暄,又绝不是她能指使得动的人。别看平时捧着惯着的时候,暄暄很好说话,她只要敢出格一点,立刻就能被弃如敝履,到那时,那个圈子,也将会彻底离她远去吧。

甘心吗?不甘心的。眼看着大好机会摆在眼前,李若夕无论如何也不甘心的!她思前想后,眼看着从今天晚上开始,入场券就要进入拍卖阶段,她哪怕勉强买到了券,估计去了后也没有足够的钱下注,一开始的投入不是也打了水漂。

她吭吭哧哧地开口向暄暄借钱,暄暄惊讶之余,得知她的想法,很是奚落了她一顿,什么骨子里就是穷人命,就别做富贵梦之类,话说的很难听,可是再难听,李若夕都没动一下地儿,就站在暄暄的床边,哀求施舍,最后暄暄答应,随手转了两万块给她,丢下一句看你怎么玩死自己,便让她滚了。

用尊严换来的钱,李若夕苦笑,却仍然不改初衷,她又好说歹说找到赵丰收和岑曙辉,知道他们手里有闲钱,也不说自己想干嘛,只说家里出了事,得用钱,又骗到两万。

大概这回够了吧,哪怕不够,她也真的没办法了。

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这次不知道为什么,抢券的人并不多,李若夕看准机会,居然以一万的超低价拿到一张,她乐得连走路都带飘,这可真是个好兆头,等她挣了大钱回来,呵呵,再也不用去当一条狗了!

两天,转眼过去,当天下午,李若夕收到时间地点的短信通知,又厚着脸皮向暄暄借了她的车,驾照是高中毕业后她跟风和同学一齐去学的,当时费了老大劲才说服那个死抠的老妈拿钱出来,现在就派上了用场,虽然她驾驶经验为零,但好在晚上车少,应该不会出事。

粉墨登场

纸醉金迷夜未央,少年心性共流光。

李若夕一路顺风顺水地来到赛车地,尽情地呼喊,尽情地尖叫,幸运之神似乎一直跟随着她,屡屡押中,眼看着包里薄薄的一叠钱转眼变成厚厚一沓,五万块,仅仅过了四十分钟,转眼就变成了三十万!便是母亲一辈子省吃俭用,手里也就这么多钱吧。这么容易赚钱的路,她以前怎么就不知道呢???

一路飘回了学校,当然,这么晚了,一定进不去寝室,她转头去了学校旁边最好的酒店开了房,锁好门后将今天自己挣开的钱全铺在床上,一遍遍点算,过足了数钱的瘾,才终于从激动中平静下来一些,抱着以后还会挣更多的美梦,躺在床上沉沉睡去。

她这边做着美梦,却不知道那边早就被人惦记上了。

黄毛青年宣布收工,众人全聚过来分赃。他自己一般抽百分之十,今天收入四百万,他拿四十万,几名手下一人两万,占的都是他的份额。至于三名赛车手,一人百分之五,黄毛又让小弟数出三份二十万,一一递给他们。

他们这个团伙里赛车手不少,可是来做比赛表演的来来去去就那么三五个,每个都算得上宝贝疙瘩,像他们这种从骨子里热爱赛车、驾驶技术高超,却又缺钱改装车的,在飙车团体里真不多。

车,尤其是真正意义的赛车,都是奢侈品,烧钱的货,别看他们一晚上收入不低,二十万,顶得上一个白领一年的收入,但是他们花得更快,也许这么多钱,都不够他们给车换个零件的。有钱人家也许玩的起,不在乎这点钱,但对于家境一般的飙车发烧友来说,只有通过来赛车,才能挣够自己平时养车所需,也算是另一种无奈吧。

杨畅接过钱,若无其事地问黄毛:“二狗子,你最近好像很偏好阿葵啊,为什么总是让他赢?赔率是根据胜负场次决定的,现在我都变成一赔二了,很丢人好不好?明明我们三个就数他技术最差。”杨畅是三名赛车手里干得时间最久,平时也最积极的一名。倒不是说他有多爱钱,而是他纯粹喜欢被一群青春少女包围的感觉,好像自己是个明星似的,站在光与暗的分界线上,能掩饰他容貌上不少缺陷,看起来没有白天那么猥琐,身材均匀的他还是有很多粉丝的,可是最近,风头都被赵旭葵抢去,虽然他不敢违背命令私自超车变更结果,可是心里还是咽不下这口气。本来他们跑车都是听命令,有胜有负,却也没有这么多回都让一个人赢的。

赵旭葵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拿了钱就走。杨畅朝着他的背影吐了口唾沫:“呸,少爷的身子小厮的命,牛X什么啊,家里穷得叮当响还这么傲气,有本事别来赛车啊。你说是不是?”一边说,一边拉在边上喝水的南江河做同盟。

南江河一贯是做和事佬的性子,为人中庸,谁也不得罪,此时见火快烧到自己身上,忙收了自己该得的那份钱,又含含糊糊说自己累了现在要回去,小跑着坐上车飞也似地开没了影子,杨畅又骂他滑头,等他再回过神来想跟黄毛商量商量不能一直让他输的时候,才发现这群人也拍拍屁股走了,竟是没有人理他!

撤走了探照灯,四周漆黑一片,杨畅缩缩脖子,也一溜烟了离开。

回去的路上,黄毛坐在副驾驶上闭目养神,一直没有说话,车厢里死一样的寂静,坐在后坐的小弟们都要昏昏欲睡,临下车前,黄毛突然开口:“那小妞今天赢了多少?”

后来的小弟一个激灵地清醒过来,忙翻了翻自己的记录本:“除去本金,赢了二十五万。”

“嗯,再来一场,再让她输个精光,最好欠多点钱,下一次你专门盯着这事,别办砸了。”

小弟有点不明白,为什么会专门送钱给个看起来毫不起眼的小丫头,因为他跟黄毛的时间最长,算元老级人物,平时说话多少随意些,而且黄毛不是脾气特别暴躁的人,他便问:“大哥,这小妞我看着也没什么特别,为什么要白送她这么多钱?她看着也不像有钱人的样子,万一连成本都收不回来,上面会不会怪罪?”

“这妞不是我要找的,嗨,说了你也不明白。上面有人想做个局,需要个雏妞,还得事后不声张的,她自己撞上来,我就顺水推舟了,反正现在她赢多少也没用,最后都会回来的,不过让她过过手瘾,不会有事的,放心。”

小弟忙应是,他其实也有层担心,如果黄毛明显给别人放水,损害团伙的利益,一旦被发现,下场所可谈不上好,黄毛要是没什么好下场,他们这些跟着黄毛的,以后也别想有这么轻松的饭吃了,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啊。见不是黄毛自己徇私,他便闭上了嘴不再多问。

他们这边并不算是彻底完事,还得把钱交上账去,便一路向着车友会所开去,等他们到达停车场时,才发现赵旭葵居然也来了。

大半夜的,他们是职责所在,必须来,赵旭葵不去休息,跑来凑什么热闹?心里这么想,黄毛面上却没露出来半点,赵旭葵并不是他的手下,这些赛车手与黄毛的地位是平等的,他管不到人家头上。

推开会所的门,就会发现,别看表面上,这家位置稍偏的车友会所在夜里像是安静没人,其实最热闹的,恰恰都是深夜。

深夜,这群有钱有闲的富二代、官二代们聚到一起,谈论来谈论去都是自己的爱车,兴致起了可能还随时出去赛上一赛——当然,人家这赛车可是纯属娱乐,胜利要凭真本事夺回来。如果有娱乐小报的记者过来,估计会瞪掉眼珠子:本市知名的少爷们几乎全都聚在这里,车就像是男人的第二张名片,有钱人少有不喜欢豪车的,不同与长辈偏厚重的追求,年轻一代尤爱速度,当自己驾驶的跑车如鸿雁般灵巧地滑过路面,一个漂移转弯,从零到一百六加速不过几秒,停下后长长的刹车线,一切的一切,都那么让人痴迷。

黄毛进来后直接想要擒着钱箱子往后面出纳屋子,交了任务便想离开,不料他自以为的低调,早被有心人看在眼里。

一个又黑又高的大胖子猛地挡住了他的去路,黄毛无奈停下,脸上闪过一丝惧意,却强自镇定:“花少有何指教?”

“指教不敢当。”那被他称为花少的青年,名叫孔怜花,是本市首富孔家的独生儿子,据说他小的时候有个老道给他算过命,必须要取个女孩名才能养大,后来他老娘便给他取名叫莲花,到了十八岁上,他跟家里磨破了嘴皮子,好说歹说才把身份证改成怜字,可是家里人还是习惯叫莲花的。

黄毛初入行时年纪还轻,不懂得隐藏自己的情绪,喜怒哀乐总挂在脸上,第一次听说孔怜花的名字,笑得正感冒的他鼻涕泡泡都喷出来了,还跟身边的人问,这家伙是长得太女气,还是那个方面不行。

他胆大妄为,不知避讳,被刚刚进来的孔怜花听个正着。花少爷生平恨事之一,便是这个名字,奈何母上大人一片真心,他满肚子的郁闷没处撒,只能严令别人拿他名字开玩笑,可这黄毛老狗居然当众取笑,还被他跟跟他一起来的朋友听个正着,叫他如何面子上也挂不住。

自那之后,梁子便结下了,黄毛以为自己无心之失,年轻不懂事,一开始躲着让着点,是因为自己确实做错了,可是孔怜花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适可而止,他恨一个人的时候,心眼比针鼻还小,这都三四年了,还每每都堵着他欺负。

这次居然好死不死又碰上!黄毛觉得今天他肯定是出门没看黄历。

孔怜花皮笑肉不笑:“谁不知道二狗子你现在是老板手下的一条好狗啊,我哪敢惹。不然你到你主子面前叫唤两声,我就有的苦头吃了。”此间会所的老板也算是号人物,名叫贡春红,四十多岁徐娘半老的女人,没有人知道她的来历,但大家都私下里传她手里有人命,而她背后站着的,就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大哥,贡春红自己就是心黑手狠的人物,谁要是真把她当弱质女流对待,怕是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能将本市有钱有权人家的二世祖一网打尽,还没人敢在这里闹事,其本事可想而知。

此人有个最大的特点,那便是护短,只要是她的人,在外人面前,绝对百分百先护着,至于她的人有什么问题,那是关起门来的家事。所以会所里很多工作人员都是年轻漂亮的小姑娘,这些二世祖却不敢来硬的,除非小姑娘自己愿意,不然贡春红就能把敢用强的人轰出去,从此会所再不放他进来。

黄毛听了孔怜花的话,眼皮子都没抬一下,向旁边错一步,让过花少,准备继续往里走。

“别着急啊。我话还没说完。”孔怜花仗着身高优势,再次堵住黄毛的去路:“怎么的?急着去见你的老情人?啧啧,你这品味还真奇特,十七八的黄花大闺女不爱,偏爱能当你娘的,你这是缺少母爱不成?”

黄毛忍不住脖子上暴出几根青筋,从牙缝里挤出句:“红姐也是你能编排的?会所你要是呆得腻了,另找乐子去得了!”

“你算什么东西?也管得花少?”旁边有狗腿的过来帮腔。

花少又不是傻子,自然不敢公开挑战贡春红,倒不是多怕她,而是真被赶出去,他丢不起那人。刚刚后面诽谤贡春红的话都是小声说的,除了黄毛,听到的全是他的死党,绝不会有人告密,所以花少有恃无恐,抱着双臂无赖十足,大有你有本事你去告的意思。

这就是块牛皮糖,还是狗屎味的,黄毛忍了又忍,重头再忍,任凭他在自己旁边说了些难听话,心里却想着,让你得意,让你得瑟,总有你被玩死,丢人现眼的时候!

毕竟是人家的地盘,花少很有分寸,没多久便让黄毛过去了,他继续跟朋友笑闹。

一周后。

郊外研山。

研山山顶上在几年前修了个道观,住着名不知道哪来的道士,没表现出来太多神通,这个中国土生土长的教派早在一千多年前便被外来货给挤了位置,一直不尴不尬,信奉者鲜少,所以这个道观也是没什么香火,白天还有人上山看看风景,晚上却是除了道观里点的供奉的一点火星之外,漆黑一片,连路灯都没有。道观里的道士倒是挺清心寡欲的,日落便关了道观门休息。

众所周知,往山上修路,没有直上直下的,必是要顺应山势,修出个七八个弯的盘山道,所以这里晚上便成了飙车爱好者的乐园,有秋名山第二之称。

今夜,有人约战此地。

孔怜花与李旭葵两人并列在出发点准备着,坐驾发出阵阵低吼,仿若等待突击的猎豹般,只等着一声令下,便如离弦的箭似地呼啸而过。孔怜花表情轻蔑望着李旭葵的车,李旭葵则面无表情地坐在自己的车里,目视前方,只有左手不停地摩擦着方向盘才显示出来他有些紧张。

赛旗落下,比赛开始!孔怜花一马当先地冲了出去,与夜幕几乎融为一体的黑色跑车极具爆发力,抢占了先机。

李旭葵仍然开着那辆银色的跑车,这辆在外人眼中难得一见的名车,放在众多有钱、玩惯了车的二世祖们眼里,就是十足的垃圾了。车这东西,一分钱一分货,并点也做不得假的,如果赛车手的技术差不多,那么车的性能直接决定比赛结果,如果赛车手水平高低不平,也许还能弥补些许赛车质量的差距。

但李旭葵的技术不咋地,车更不咋地,他跟孔怜花的比试,基本上还没开始,就胜负已分了,因此场外的围观人群便有些兴趣缺缺,打着哈欠等待他们结束,好上演一场真正的比试。

阴谋之始

这场赛车比平时要长上不少,二十分钟后,不论是孔怜花还是李旭葵都没有出现。

这在平常几乎是不可能的事。研山虽然被称为山,其实不过是个小山丘,高才500多米,盘山公路修得密一点,总长度也才七八公里,为何这么久没有回来?

以赛车的速度,两位车手的水平,以及平常这段路一次飙车需要花费的平均时间来算,他们都太长了!孔怜花的两个发小,焦刘青和宁优坐不住了。虽然他们跑熟了研山的路了,可是飙车毕竟是很有风险的运动,万一孔怜花出个什么事......

他们两对视一眼,孔家可是四代单传啊,他有八个姑姑,庞大的关系网足以让他在X市呼风唤雨,他们家可真真是有皇位要继承的,孔怜花的老妈对他爱得如眼珠子似的,就连他出来玩车都是背着家里人的,这辆奢侈的跑车自买来就放在会所,压根没敢往家开过,就怕被家人那群视他如命的女人知道,一哭二闹三上吊地不让他玩,所以如果他飙车出事,做为他的发小,焦刘青和宁优还不得被那帮女人活吃了去!

他们坐进自己的车,刚想上山看看,就被狄欣然堵住了去路。做为飙车圈子里凤毛麟角般存在的女性,狄欣然家世好,长得漂亮,一手赛车玩得也极溜,因此这个圈子里的人平时都会很给她面子,一来是个圈子里的保护动物,二来也会是个很好的结婚对象,像他们这种人,平时跟哪个女孩子玩玩,都不算事,可是真正要结婚,他们心里门清儿,百分百都需要门当户对,对自己的家族有意义的婚姻是他们享受了多年优质生活的代价,其实中国这千百年来一直也没变过,仍然是重视门户、重视联姻的。

要是放在平时,焦刘青会一直围着狄欣然,可是现在是什么时候,他哪还有心情哄大小姐开心,探出半个头去朝他吼:“滚开,好狗不挡道!”一边吼一边发动了车子。

狄欣然平时与焦刘青关系还算不错,知道他们与孔怜花是死党,自然看得出来他们现在想干嘛,这才好心过来劝阻他们上山,没想到这俩货好心当驴肝肺,居然骂她是狗,她脾气上来,冲着焦刘青的车头就是狠狠一脚:“好你个焦刘青!你自己想死,没人拦着,自己死远一点去,免得连累别人!用你那核桃般大的猪脑子想一想,研山上的山路有多窄,你现在还想要作死开车上山去找人,万一他们只是有其它的花样要比,在山顶上耽搁了,现在正往山下开,你这一上山,半路相遇,是想跟他当一回亡命鸳鸯一起死吗?”

焦刘青刚刚关心则乱,一心想的都是孔怜花出了事他们谁也得不着好,这才一时冲动想要上山去找人,现在听狄欣然这么说,吓得汗立刻湿了后背!

研山又不是什么风景名胜,来的人还不多,谁会没事闲得花大代价修条宽敞的大道,这山路,不过仅能容两辆小轿车并排过,有的转弯处弯急坡陡,真有对头车出现,以跑车飙车的速度,躲闪不及,车毁人亡是唯一的下场!

焦刘青连忙从车里下来,小跑着到狄欣然身边,不住地作揖赔不是:“欣然,我错了,我错了,刚刚是我一时脑子抽筋,对不住你了,你千万别往心里去,都是我的错。”

“嗯,知道了。”狄欣然盯着山路入口,连停顿都没有地直接回了焦刘青一句。

焦刘青面上一喜,抬头去看狄欣然,难道是平时自己献殷勤献得不错,这位冰山美人对自己有情,所以不在乎刚才的事?却发现狄欣然连个眼角都没给他,似乎压根都没听见刚刚他说了什么似的。他心里咯噔一下,不知道是哪个损友曾经说过,如果一个女孩子根本不在乎你,管你骂她还是表扬她,她都不会在意,因为不喜欢,所以不失落。浓浓的失望涌上心头,焦刘青还想跟狄欣然再说些什么,山路那头,终于传来动静,他也只得先顾着孔怜花的安危了。

出现在众人视线里的,是李旭葵的坐驾。再向后张望,一直没有第二辆车的身影。等车停稳,正副驾驶位的门居然全开了:孔怜花摆掉头盔,一张脸阴沉得几乎滴出水来,二话不说,直奔李旭葵而去,挥起一拳将他打倒,咬牙切齿地说:“你到底安的什么心?我的车向来都是你检修的,这次居然出了事,你说,你是不是故意的?”

李旭葵一言不发地从地上爬起来,擦掉嘴角的血迹,嘲讽一笑:“我说不是,你会信吗?”

“哼,除了你,平常我的车根本没有人敢动,上次我开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会到了山顶突然刹车失灵,要不是这段路了八百回,熟得不能再熟,现在早就掉下山摔成渣了!用不着你装得跟个人似的跑来跟我献殷勤!这事儿没完!”说完,孔怜花拉着自己的两个发小,直接上了焦刘青的车,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时,一骑绝尘而去。

李旭葵望着车离开的方向,面无表情,没有理会一众打着关心的旗号问东问西的的八卦分子,径直上了自己的车,也走了。

余下的人哪还有飙车的心思,孔怜花此时明显心情不好,他们不敢惹,但是李旭葵却一直都是老实孩子的形象,虽然有点冷,不太爱说话,但脾气还是不错的,问问吧,不然只听孔怜花说了那么一嘴,他们心里像猫抓似的痒,不问清楚,怕是睡不好觉了。

他们这群人有钱有闲,日子过得略无聊,身边人的八卦**密闻什么的是他们的最爱,越劲爆越好。孔怜花平时并不太好说话,除了焦宁两位从小一起跟他长大的朋友,其他人都不冷不热的,看他这回气得不轻,估计山上的事故不小,他那辆跑车,平时可是当个宝贝似的得着,一般人不经他允许连摸都不能摸,在会所还有专用车库,这可是别人都没有的待遇,怎么能不让一众人心里发酸,都花了不少会费进来的,进来才发现原来有些服务真的不是他们花钱就能买到的,孔怜花不也就是仗着他爸吗?会所里的人谁还缺这几毛钱吗?不过是想争口意气罢了。

此时看平时不声不响毫无存在感的李旭葵在花少头上动土,他们佩服其勇气可嘉,想趁着他还在会所的时候,先把事情真相套出来,不然以花少的能量,暴怒之下直接赶人的可能很大,虽然会所不是他开的,但他绝对是第一白金会员,李旭葵跟他斗,半丝胜算都没有。

没想到,李旭葵却左拐右拐的,进了城没多久,便将后面的尾巴统统甩掉,他放缓车速,慢慢向家的方向驶过去。

其实这里也不能算是他的家,只不过是间能遮风挡雨的房子。他停好车,上楼,开门,进家。动作一气呵成。

就在他想要溜回去的时候,背后一声暴喝:“你还知道回来?”

李旭葵身体有一瞬间的僵硬,很快便恢复正常,也不理身后的人,径直向自己的房间走去。

可是他想走,也得问问后面的人答不答应。一只手很快拉住了他,强忍着想要甩脱的冲动,他转过身去:“你想干什么?”

“干什么?干什么?你个小王八犊子,翅膀硬了,老子叫你理都不理!”身后的男人正是李旭葵的父亲,两父子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可是李旭葵最最最讨厌的,就是自己的一张脸。

李父逮着他骂了半天,他一句话也没说,直到最后,见这儿子还真油盐不进,才手一伸:“给我点钱花。”

李旭葵突然笑了,他就知道,这个给了他一半生命的男人,除了在需要钱的时候才会想起他,别的时候,半点责任都没尽过。他觉得自己很可悲,为什么会是这个男人的儿子,如果不是因为他,深爱着他的母亲就不会死,他也不会变成假性孤儿,在十三四岁的年纪便要自己养活自己,过得不如有钱人家的一条狗!

一个大男人,以前让妻子养,现在让儿子养,活着就是浪费粮食,死了大概得污染土壤,可是他却半点自觉都没有,还总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他笑的声音极大,不管会不会打扰左邻右舍休息。他庆幸自己已经长大,已经有足够的实力反抗眼前这个该死的男人,他的拳头也已经够硬,身手够灵敏,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怕挨打怕得要死。

他停止了笑声,毫不留情地打开男人的手:“凭什么?”

“凭什么?就凭你是我的种!就凭你这条命是我给的!就凭我养你到成年,你就得养我后半辈子!哼,你乖乖拿钱出来,不然,我就去法院告你!”

“告我?呵呵,哪条法律规定二十岁无业的儿子就要赡养四十出头,有劳动能力的父亲的?你是断了胳膊腿,还是偏瘫生活不能自理?”李旭葵的眼中暴出杀意,直直射向这个男人:“如果,你能让我妈活过来,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你能吗?”

提起已故的妻子,男人终于面上划过一丝愧色,却不过转瞬即逝。儿子月初才一共给他一千块钱,他早就已经花光了,每天靠着家里买下的一袋米蒸白米饭过活,连榨菜都配不起,他哪里过得惯这种苦日子,可是儿子从来不大回来,他又没有联系方式,除了伸直了脖子往下咽,就只有饿死一条路了。

按说四十多岁的大老爷们,便是再没本事,去工地搬个砖都有一天二百块的收入,总不至于没饭吃。但是他,这辈子都没挣过一毛钱,完完全全是被他父母惯出来的废物,以前啃老,结婚后啃老婆,现在理所当然地想啃儿子了。但这儿子却一点都不像自己软柿子似的妻子,对他不像亲生父亲,恨不得他早点死了算了,要不是他死皮赖脸地跟儿子要钱,还真能让他自生自灭去。

见说什么都不好使,他一咬牙一跺脚,往地上一坐,准备开哭,哪里顾得上现在半夜三更,四邻早已经睡下,他这动静一出,怕是要惊醒无数人了。

李旭葵一脑门官司,根本没空跟他扯皮,两天两夜没睡觉了,他困得站得几乎都能睡着,刚刚一场赛车已经让他足够疲惫,跟这个男人的战争必须得是持久战,他没耐心了。

从衣服口袋里摸出薄薄的几张毛爷爷,施舍般甩到那个男人的脸上,见男人像狗看到骨头似地扑过去,他心中厌恶更甚,迅速回到自己屋里,任凭门被敲得地动山摇也绝不理睬。

大约是觉得自己一顿闹腾得了几百块,等睡一觉还有机会再磨点出来,门外很快没了动静,李旭葵慢慢在床上坐了下来,双眼皮直打架,他从床头柜上拽过一张合影。照片里的那对母子,虽然穿着陈旧,可是母亲一脸温柔,孩子天真无邪,天伦之情满满。他搂着照片,闭上了眼睛。

梦中的母亲,还是那么年轻,她总是穿一件洗得发白的工作服,常年头发长了又短,短了又长,每每母亲的头发从长变短的时候,他就能吃到自己最爱吃的炖排骨,香香的排骨肉,还有咬起来嘎吱嘎吱作响的排骨,是他童年的最爱,可是母亲的头发长得很慢,那种美味,需要足足一年的等待才能吃到。

母子俩聚少离多,因为母亲总是十分忙碌,忙着挣钱,忙着养家,忙得团团转,父亲却总是在吃酒赌钱,没钱了便问母亲伸手要,母亲不给,便会遭到一顿毒打,每每打到最后,母亲都会妥协,把自己的血汗钱交给那个男人,变成酒,变成牌,全部挥霍光。

他是心疼母亲的,心疼他拖着满身伤痛给自己做早饭,心疼她累得腰都直不起来还要跑去工作,因为旷工一天,扣两倍的当天工资,她舍不得。

这么疼他爱他保护着他的母亲,只有梦里才能看到了。

小人得志

李旭葵一夜好睡,梦醒时分,望着窗外高高挂着的太阳有些愣神,他早已经习惯昼夜颠倒的生活,时常在睁开眼时分不清是上午六点还是下午六点。

醉生梦死,不过是逃避现实。李旭葵捏了捏仍然有些疼的脑袋,翻身下床,从昨天傍晚就没怎么吃过东西的他此时肚子里狂唱空城计。

冰箱里空空如野,连耗子都不愿意光顾,插着纯属浪费电,厨房里除了一袋还没拆封的米之外,连个菜叶子都没有,这个男人究竟是怎么将日子过成这样的,而且还能甘之如饴,几十年如一日,饿得快要死了都绝对秉承着劳动可耻的念头继续懒下去,真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天真的会饿死,李旭葵心里不无阴暗地想着,最好哪天他回来真好看到饿死在家的那个男人,他一定让其死后哀荣,绝对一掷千金,办一场空前绝后的奢华葬礼,以此来庆祝他终于从假性孤儿变成真正的孤儿,从此天上地下,再不相见,他终于不用再厌恶有人顶着跟他一样的脸来恶心他了。

就在他站在厨房发呆时,那个男人居然破天荒头一回在天还没黑之前回来了,他身子又是一僵,几乎可以想见,那个男人扑将上来朝他要钱的丑态,都多少年了,他还是适应无能。

可是今天那男人只是小心地蹭到餐桌边,然后,他闻到了一阵香气传来,独属于饭菜的味道阵阵传来,一丝一缕地往他鼻子里钻,勾得肚子里的馋虫都出来了。

人在饥饿的时候对食物是最没有抵抗力的。可是那个男人买回来的东西,他要是真的敢于吃上一口,需要付出的代价究竟有多大,连他自己心里都没底,别说桌上摆着饭菜,就是给他龙肝凤脑,他也绝对不敢吃!

他想转身离开,那个男人却开口叫住他:“儿子,坐下吧,咱们父子俩喝一杯,聊聊天。”

李旭葵终于忍不住抬头向外张望,想看一看是不是火星马上要撞到地球,又或者外星人入侵了,不然好端端的,这个男人又发什么神经!他疑惑得望着那张相似的脸,脸上没有以前的谄媚与无耻,取而代之的,是一脸无奈,还有几分小心。

这样的男人很容易让人心软,因为那张脸的原因吧,李旭葵心里暗想。可是这个男人是个什么货色,他就在六年前就清醒地认识到了,现在的一时低声下气又如何?还当他是可以欺瞒哄骗的无知孩童吗?

他生硬地站着,没有半点坐下与人把酒言欢的意思,居高临下地问:“你又想耍什么花招?告诉你,没用的。无论你做什么,说什么,都没用的。如果你老老实实的,我不介意每个月给你点零花,让人苟延残喘下去,但是别的,你就别指望了。我每每回来,不是为了看你,这个家,是母亲的心血,是她一手一脚挣回来的,这里有她的味道,会是我以后一直住着的地方,如果你想打这房子的主意,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了,早两年你就应该明白,我的底限在哪里。”

对方一句也没反驳,只静静听他说完,才端起刚刚斟满的酒杯,一饮而尽。李旭葵微眯了双眼,似曾相识的一幕啊,果然还是能勾起很多回忆的,想当年,他也是这样,给自己买几个下酒菜,有肉有菜,再配一壶好酒,香喷喷地吃完,醉熏熏地站起身来,拽过正在忙于家务的妈妈就打,完全没有理由,没有缘由,没有借口!如果非要说出个为什么,大约就是喝醉酒后撒个疯吧。都说酒壮怂人胆,那么个一无是处的男人,只会把所有的气都撒在自己的女人身上,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证明他是个男人!

所以无论这个男人现在装成什么人样,在他的眼里永远都是那个不事生产,挥舞着拳头,气势汹汹,酒气熏天,浑身上下没有半点父爱的“父亲”!永远!难不成年轻时候做下恶,老了来了句我错了,对不起,便能让儿女感恩待德地供养起来?什么浪子回头金不换,去他大爷的!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圣母婊们请嘴下积德,希望下辈子你们都碰上个这么不讲道理的父亲长辈,也全了你们一场孝道,之于他李旭葵,都是放屁!血缘是什么?提供了一颗精子,别的一概不管,孩子如野草般长大了,以后也会只认为自己是野草,别说这辈子他无法原谅,下辈子也会恨之入骨的!

他甩手想要走,可是这个男人居然又拽住了他的胳膊,却没有像往常那样缠上来,只是语气中透出前所未有的哀求:“求求你,原谅爸爸吧!”

爸爸?他也曾满怀孺慕叫他爸爸,换来的是一巴掌,用力之大,让他在接下来的半个多月都顶着明晃晃的巴掌印缩在家里不好意思出门,那时候年纪小,还不懂事,对父亲的依赖出自本心,哪怕挨了打,也只会认为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没有想过,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是不会爱的,或者说,他们除了爱自己,是不会爱任何人的。

“我没爸。以前没有,以后也没有。”李旭葵怒发冲冠,扔下这么一句,匆匆离去。身后,只剩下那个男人呆呆地坐在餐桌边,他伸出手,想要抓住什么,却只是目送着儿子离开,一声叹息。

桌上的饭菜仍然发出诱人的香气,可是那个男人却再也没有胃口,从兜里掏出一张诊断证明,再看一看检验结果:肝癌晚期四个大字无情地印在上面,一点都没有改变。死亡,是个人都害怕,谁不想好好活着,可是见儿子望着他的眼神里全是厌恶,他突然没来由地灰心,也许他死了,对谁都是一种解脱。

吞下两碗面,李旭葵觉得饥饿的感觉散去,慢条斯理地夹着菜,有一口没一口吃着,至于那不负责任的男人,早就不会再影响他的喜怒哀乐了。

吃饱喝足,开车回到会所。李旭葵自以为一觉睡了很久,其实他醒的时候不过才10点多,到达会所,正值中午。

一群夜猫子聚集的车友会所,白天几乎没有人,李旭葵为了维持自己烧钱的爱好,不得不通过各种副业想办法挣钱,修车便是其中之一。

爱车人士普通的共性,不愿意让别人碰他们的车,可是是车就会坏,更何况这些需要娇养的高级跑车,指望着二世祖们自己会修车,不如指望着天上会下红雨还来得靠谱一些,外面的修车场自然是信不过的,所以会所的后半边便应大家的要求改成了修车棚,装备之高级,服务之周到,外面的修理厂望尘莫及,才算勉强让二世祖们将自己的爱车献出来。

李旭葵一开始就是学修车出身的,他从小就对车有种特别的情结,常常能坐在马路边上看路上来来往往的车,一看就是一整天,连吃饭喝水都忘了,如果不是每天晚上他妈妈都会来专门领他回家,他怕是能入神得连睡觉都忘了。

那么个金属壳子,怎么就会叫会跑,装着人跑得飞快呢?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李旭葵出来混社会就在修理厂当了学徒,几年时间,便成为个中翘楚,被会所重金挖来,之后又疯狂地爱上飙车,享受着绝对的速度带来的快感。

如果让他自己买车,他怕是一辈子也只能望着这么名贵的跑车流口水,他现在拥有的银灰色跑车是辆事故车,原主人财大气粗,不要了,贡春红买下来,让他修好后就扔在会所里,权当个真车模型。

有钱人的世界,李旭葵不懂,为什么好好的车说不要就不要了,不过却正好便宜了他,他偷偷地修,偷偷地改装,偷偷地开车出去放风,最终被贡春红抓个正着,原本以为会被臭骂一顿再赶出去,没想到贡春红却直接将车送给了他,明言让他好好练,以后有用得着的地方。

瞌睡送枕头不过如此。李旭葵仿佛找到了人生目标一般,恨不得二十四小时吃住都在车上,他做梦都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会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高级跑车,虽然有几个零件不是原装,可是整车性能,他敢拍胸脯打包票,只会更好。

没日没夜地练,仅三个月,他就敢上研山跑,算是基本上进入飙车圈子了。贡春红这才找到他,说明目的。虽然明知道自己做的事不合法,可是李旭葵没有选择,一来他舍不得将车还给贡春红,二来以后养车的费用绝对不是会这点工资能负担得起的,他只能自我安慰,反正都是些有钱人,根本不在乎输赢,就当劫富济贫了。

会所里果然静悄悄的,只有前台MM方怡无精打采看着店,看到李旭葵来了,也只抬抬手就打招呼了。李旭葵也没工夫跟她多说话,众所周知,方怡是个典型的物质女,像他这样一穷二白的修车工,她会热情才怪。

孔怜花的车已经被拖回来了,正摆在场地中间,如果照往常,李旭葵早第一时间上去检修了,做为会所的头号会员,自然有其特权,李旭葵在一众修理工中技术最高,一直为孔怜花服务,可是现在,他却巴不得绕着走。

“旭哥。”突然有人从车底下钻出来,叫住了已经转身打算离开了李旭葵,是他的同事,姬唤鸣。

李旭葵一边腹诽这家伙可真是有能耐啊,这么低底盘的跑车也敢钻,不怕被卡在里面啊,放着好好的升降机不用,还真的,怎么说呢。

姬唤鸣在会所工作的时间比李旭葵还长,他们俩颇有些既生瑜何生亮的意思,姬唤鸣也自诩为修理业的天才,可是李旭葵一来就得到贡春红的重用,他只有靠边站,自然心里早就不服气了。一听说他跟孔怜花闹翻,立刻跑来会所,就想着要看李旭葵的笑话。

可是无声无息的一天都过了,孔怜花今天上午送爱车过来的时候,姬唤鸣隐晦地问他用不用收拾收拾李旭葵时,还被孔怜花阴冷冷地看了几眼,吓得他赶紧闭嘴,不过最终孔怜花还是把车给了他修,这在以往是他不敢想的事,自然得意非常。

李旭葵不想理姬唤鸣,在他看来,这家伙是个彻头彻尾的小人,捧高踩低,哪怕有点小聪明,也没用到正地方。小聪明人人都有,工作关系彼此竞争也无所谓,但是总做些两面三刀的事,还不藏好自己的尾巴,让人看出来,立刻就会恶心无比,因此,整个修理厂,没有人真正跟姬唤鸣关系好,亏他还天天腆着脸认为别人都是嫉妒。

姬唤鸣等这一天等得眼睛都要绿了,怎么可能轻易放掉李旭葵:“唉呀,旭哥,怎么刚来就要走啊?花少这车,我原也是不敢碰的,奈何花少亲自开口让我修,我得听话,是吧?”觑着李旭葵阴沉的脸,姬唤鸣有说不出的畅快:“这车刹车油管断了,花少没出大事,能全须全尾的回来,还真是命大。啧啧,旭哥你也真是阴沟里翻船啊,那油管上的裂口可是利器划出来的,是不是你检修的时候不小心用刀划的啊?放心放心,兄弟给你保密,绝对不会告诉花少的。咱们谁跟谁啊。”

李旭葵实在懒得听他废话,大步流星地离去。

“呸!”还真当自己是公子哥了,不过跟我一样是只秃尾巴鸡,穿上龙袍都不像太子,装什么装!”姬唤鸣对着李旭葵的背影吐了口唾沫,转过头去想怎么要让孔怜花知道这事儿,自己绝对不能直接说,不然盛怒之下,孔怜花先把他打了都不新鲜,那拳头可是又大又狠,他半点想当人肉沙包的兴趣都没有。

当天晚上,李旭葵开车出门,六环外的新路上有一场赛事。

人群中总有些熟面孔,这些公子小姐们还真不拿钱当钱花,李旭葵对他们这些出身好有钱的家伙,说不上敌意,却怎么也喜欢不起来。

愿者上钩

李若夕今天又来了,在她望眼欲穿地等了半个月后。

之前赢的三十万,居然已经让她成功挥霍了一半,借朋友的钱也没有及时还上。大约是钱来得太过容易,而之前她又有多年因为缺钱的经历,一旦手头宽裕,便一发不可收拾地尽情释放着心底的压抑。在商场里血拼时,也终于可以学着暄暄的底气,不看价格,只论喜不喜欢,毫不留情的买买买,香奈儿最当季的衣服,施华洛世奇的水晶手链,周生生的白金挂坠,古驰的新款包包,以前她连摸都不敢摸的东西,现在抱在怀里,以前对她不冷不淡的售货员,现在像苍蝇一样围着她转,带给她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不禁感叹,果然钱是好东西啊。有钱就有地位,没钱什么也不是。

她受不了这么容易挣到那么大一笔钱的诱惑,虽然她也明白,赌博有风险,但是轻易得来的胜利,让她冲昏了头脑,她总觉得,自己的好运气会永远持续下去。所以她忍不住又一次来了,这一次,她暗暗告诫自己,也是最后一次了,赢了钱,还了借的,剩下的留着慢慢花,也够她几年舒服过日子的了。

又像以前一样,孤注一掷地把手里所有钱压了银色车子,然后就安心地等待着自己手里的钱翻两番再回来。

可是赌博就是赌博,如果庄家不想让你赢,根本易如反掌。

三辆赛车齐头并进地轰鸣向前,一路你追我赶,差距极小,在宽敞的马路上上演着精彩的角逐,几乎是同一时间一齐冲过终点线的。幸好现在监控发达,为防止这种肉眼无法辨识的胜负归属,每次比赛时终点线两端都放着摄像头,哪怕用到的时候很少。

蓝车胜!蓝车,蓝车?????????????

李若夕几乎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怎么会?怎么能?她大脑一片空白,整个人都是懵的。十几万啊,那么厚的一堆钱,给出去时没什么心疼的感觉,是因为她很乐观得以为,她可以成倍地拿回来。

她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内脏似乎都在一瞬间停止了工作,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办?这里边的钱,不光都是她的,还是借别人的,暄暄的也许可以厚着脸皮不还,可是两个老乡的,她怎么好意思,传出借钱不还的名声,以后还用不用在学校混了!

心疼来得很迟,痛却半点未见减少,李若夕痛苦地弯下身子,慢慢毫无形象地蹲在路边,一时间有些茫然。

黄毛一直注意着她,他物色了许久才选定的,自然不希望计划还没开始,便让她先从手指缝里溜走。果然,一切都与他设想的一致,涉世未深的年轻女孩,穷人乍富,自然不可能淡定地收手,一次又一次放长线钓大鱼让她尝到甜头,突然失利,自然会如现在这般六神无主。

低下头看看这一次她压下的赌注,基本上算是之前赢的钱的一半了,下一把把另一半赢回来,然后开口提要求,为了钱,相信她会知道如果选择的,毕竟只需要她付出一点点代价,就能把之前输掉的本钱拿回来——当然,这个本钱可不是三十万,而是一开始她的成本,五万块,相信她会毫无犹豫地答应,皆天欢喜。

可是迟迟,这个叫李若夕的女孩子都没有从地上起来,只是双眼发直地盯着自己脚下,单薄的背影还挺让人心疼,一直到别人都等得有些不耐烦了,黄毛都没叫开始第二场赛车。来赌车的跟他多数是老相识,知道他的脾气,见听了他们几句几凉话黄毛变了脸色,只得拽着关系好的同伴继续站到路边喝风,耐下心来等。

李若夕的世界自输了的那一瞬后一直在崩塌,黄毛站到她跟前老半天,她才后知后觉地看到了他,可是现在,她最不想看到的,大约就是黄毛了。从天堂到地狱是什么感觉,她现在很明白了。几万元的债务,其实并不多,她不是完全输得彻底,虽然没有了现钱,但是宿舍里还有一堆崭新的奢侈品,拿回去退了,哪怕不能全款退货,也能得回多一半,也有小十万块钱。

她所不能接受的,大约是兴头上的一盆凉水,是毫无准备的失败,是以后再无资本鏖战于这个纸醉金迷的圈子,大约以后她人生的很多个日日夜夜她都会想,如果当初她押了别的车,又或者别有那么大的胆子一把全押,是不是结果都会很不同。真的不甘心啊。

“怎么不去玩了?”黄毛语气很轻松:“失败算得了什么,赌博嘛,哪有把把都赢的?像你这么一次就熄火了,可真是少见,心理素质不行,怎么挣大钱呢?”发动机大师大奖

挣大钱三个字好死不死地挠到了李若夕的痒处,她想要钱,想要很多很多的钱,之所以这么难过绝望,是因为她没有了东山再起的本钱。所以她只能低垂着头,小声说:“我没钱了。”

旁边有两台发电机,巨大的轰鸣淹没了李若夕的话,黄毛自然听不到,他甚至看不到李若夕张过嘴,可是他已经投入很多精力,不能允许李若夕就这么全身而退。

大约也是明白了这女孩身里没钱,虽然觉得小丫头片子半个月就花了十几万实在是太败家了,不过算了,反正这钱又不用他自掏腰包赔偿,此时放下身段,凑到她身边喊:“没钱没关系,我可以先借给你,你用开来的车先抵押,赢了呢,还我本钱,外加两万利息,输了呢,车归我。你放心,我不会太占你的便宜,这车值二十万,我就借你二十万,怎么样?很公平吧?”

李若夕虽然单纯,但也知道这个世界上不会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黄毛又不是高风亮节的雷峰叔叔,怎么会这么大方。

“为什么帮我?”不问清楚,她真的不敢。今天她决定跑来赌赛车,厚着脸皮再一次向暄暄借车时,暄暄曾经很专注地盯着她看了一会,还劝她不要太上心,以免到时候欠了很多钱还不起,这些能组织起赛车的团伙都有黑社会背景,杀人放火什么的不要做得太纯熟,她们这种小女生,真的玩不起。李若夕再笨再眼红想挣钱,也绝对不敢拿自己的小命去玩。

“实话跟你说了。这里边来玩的,一时不凑手,跟我借钱的大有人在,我又不是助人为乐,而是想挣点好处费。老板对我们管得严,绝对不允许我们下注赌钱,可是这么一夜暴富的事儿,我看着能不眼红吗?不能让我挣大钱,我挣点小钱还不行?你赌车,我挣利息,互惠互利。

李若夕来过好几次,从没见黄毛的手下押过注,心里已经有些信了,她自然是不甘心失败的,想着拿了黄毛的钱翻身,不过只是需要付出点利息,那点利息与她即将赢来的钱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一咬牙一跺脚,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再来!李若夕从地上噌地蹿起来,迅速从黄毛手里接过钱,又迅速地选定了一辆车,然后,接下来就是等待了。

昏头昏脑的她没有考虑,那辆车根本不属于她,她无权决定车的去留,更没有考虑,赌博有赢有输,如果这次再输了,天坑一般的窟窿她又要拿什么去填?

黄毛摆明了要坑她,可怜李若夕浑然不觉,还眼巴巴地等着黑暗中尚未归来的赛车,可惜,结果早已注定,她手里的票据顷刻间变成一张废纸!

负债二十万!李若夕此时才真正吓到,出了一身冷汗,如果她还不上钱,黄毛不会把车给她,如果她不能把车开回去,暄暄绝对不会善罢甘休,如果暄暄不放过她,坚持要闹大,系里的老师会知道,同学会知道,父母最后也一定能知道她都干了什么!而对于母亲来说,也许在还钱与打死她之间,大约会立刻选择后果,如果有可能,大约是希望从来没有过她这个女儿的。

她好后悔!为什么头脑一时发晕,就把自己的天给捅漏了!

黄毛好整以暇得过来,已经是半个小时以后了。李若夕把自己当成了雕塑,就这么一直站着不动,哪怕此时她在心里叫嚣着开车逃掉,出于惧怕,还是不敢。

“车我开走了,你可以凑够钱了过来赎,放心,我会先送你回去,总之你放心,我也是在道上有名有姓的人,还做不出半夜把个女孩子扔路边的事。走吧。”

李若夕像幽灵一般跟着黄毛走了,上车,打火,两侧沉沉的黑暗让她感觉自己仿佛一直停留在原地没动,直到接近城市边缘,有星星点点的灯光扑来,李若夕突然狠下心,冷静地道:“大哥,能不能,靠边停下车?”这个男人一直态度很好,看起来很好说话的样子,求一求他,能不能先把车让她开回去,等她凑够钱了,一定会还给他的。

黄毛很合作地靠边停下,转过头来温柔地望着她:“有什么事吗?”

李若夕被他的这份温柔鼓舞了,根本没意识到对方压根不是什么好人:“那个,那个,欠你的钱,我一定会想办法还你的,可是,这车、这车不是我的,是我借一个朋友的,我得先还给她,能不能,让我把车开回去,我一定不会赖帐的。”

一声轻笑,黄毛开口道:“怎么?是觉得我像个好人,很好说话?给了你错觉,所以你连这么无理的要求都提出来了?二十万不是小数目,你什么抵押物都不给我,空口白牙的就叫我放你走,如果你以后不再出现,我上哪找你去?当我白痴?”

许是黄毛连拒绝人都态度和蔼,才给了李若夕幻想:“不不不,我绝对会还钱的,没有想要骗你的意思。可是如果被学校里同学和我父母知道,我就死定了。如果,如果我出什么事,钱不是更还不上你。我,我,我说的都是实话,求求你了。”李若夕大胆地抓住黄毛的胳膊,摇了几下,有几分撒娇的意味。

黄毛面上不显,心里却是乐开了花,哈哈,全天下的女人都tmd一个样,别管表面上再怎么清纯正经,端庄持重,骨子都有成为淫啊娃啊荡啊妇的潜质,他还真怕李若夕是个特例呢,不过是个小小整人的计划,没得逼死人命,她自己乐意,最好不过。

黄毛不动声色,想要看李若夕还有没有近一步的举动,而后者一点也没让她失望,在拽住胳膊发现黄毛没有拒绝却也没有表示后,又朝他凑了凑,几乎整个胸部都贴了过去。她心里紧张,觉得自己的心都要从噪子眼跳出来了,而且她还不知道,如果对方再没有表示,她有没有勇气更进一步。说来说去,她并没有与男生相处的经验,现在这点,也还是听寝室女生卧谈会的纸上谈兵。

好在黄毛终于有了反应,他很坚定地推开了李若夕,在对方又失望又沮丧的时候,摸了摸她江滑嫩的小脸蛋,说:“好,不过,如果你能帮我做件事,这二十万就不用你还了,怎么样?”

李若夕两眼放光:“什么事?我什么都愿意做,只要不用还钱!”二十万啊,卖了她都没有那么多,她如溺水的人抓到浮木一般,想都没想便答应下来。

黄毛没有立刻说想让她做什么,只要了她的手机号,又命令她脱光了让他从各个角度拍了几张照片,将她送回学校门口,便自行打车离去了。

等李若夕回过神来,她已经没有反悔的余地。按黄毛刚才的动静,怕是要以她的身体为代价还债了。可是人在屋檐下,容不得她不低头,自己刚刚拍的luo照还在人家手里,此时反悔,等待她的还不知道是什么,黄毛能容忍她一次,还会容忍她第二次吗?

满怀心事,一夜无眠,李若夕坐在车里瞪眼睛等天亮,进了学校,还了车,一头栽回寝室,明明困得要死,却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隐私曝光

整整一个星期,李若夕的精神都是恍惚的。

哪怕她在欠下巨款的第二天便顶着大大的熊猫眼火急火燎跑去将自己前段时间放肆买买买的东西一一退货,享受了售货员无数白眼,以及明里暗里话里话外没钱别装大款的讽刺,终于换回比自己付出的少不少的几万块,赶紧还了欠别人的钱,剩下的再不敢有多余的想法,老老实实存在自己的卡上,如果省着点花,至少大学四年她是不用为生活费发愁,也不用再为了多要一百块钱去母亲跟前做小伏低了。

一切似乎都挺美好,如果不是微信里新加了黄毛的好友,自己要随时等待他的召唤,还不知道要用什么方式偿还欠下的债务。

头上悬着把随时可能会落下的巨剑是什么感觉,李若夕有十足的体会,哪怕当时为了保证自己不立刻东窗事发,还能继续有脸在学校混下去,她也算是豁出去了,毕竟她只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以为自己有些急智,勉强度过难关,可是只要一想想,黄毛提的要求,也许真心不是她能付得起的代价,便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然而,不论李若夕怎么恐惧害怕,这天傍晚,一直安安静静躺尸般从未有过联系的微信号终于弹出新的对话框,对方没有废话,直接写了一行简洁的时间地点:加州国际大酒店1520房间,今晚9点。

酒店?哪怕李若夕再单纯,也知道夜晚让一个独身女孩去酒店,十有**会发生什么事。她有心不去,却知道黄毛手中有她的果照,而黄毛这种人显然不是好惹的,自己上一次求他,他会答应,不过是看在她还有其他利用价值的份上,如果李若夕不能为他所用,他会翻脸是分分钟的事,十几万的外债,说句不好听的,便是真叫李若夕现在出去卖,也还不知道要卖多少次才能还清。

把柄握在别人手里,李若夕此时便真成了提线木偶,对方一应要求,她除了照做,别无选择。因此坐立不安地等到晚上八点,她便打车去了加州国际大酒店,在大堂里又徘徊了一会儿,看时间差不多了,黄毛再三反复催促下,才不情不愿地坐电梯到了15楼。

电梯速度很快,快到李若夕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一切,电梯门便打开了,黄毛正站在门外,神情很不耐烦,看到李若夕终于出现,才算略好转一点,一把将瑟缩在电梯一角的她拉了出来,上下打量她的穿着,撇撇嘴,满眼都是嫌弃。

他一边拉着李若夕往1520房间的方向走,一边警告她:“一会进了房间你老实呆着,配合我们做个局,房里可安了监控,如果你胆敢半途而废,或者向对方告密,呵呵,别忘了我手里有什么,到时候绝对让你全校出名,再没脸见人。听懂了吗?”发动机大师大奖

来都来了,如果此时她想反悔,早晚了八辈子,李若夕骨子里有股狠劲,咬咬牙,努力控制自己的面部肌肉,扯出个自认为诚意满满的笑,向黄毛表态:“大哥怎么说,我就怎么做。都听大哥的,不过,是不是这一次后,我的那笔债务就......”

“当然,我一向说话算话,今儿你老老实实的,我们得到想要的东西,你就自由了,以后只要你嘴严一点,今天晚上发生的一切就是你做的梦,不准对任何人提起,我保证不会对你怎么样。”

“那,大哥,能不能告诉我,到底都需要我做什么吧?”得到黄毛的准话,李若夕像吃了定心丸,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不少,虽然仍然对即将发生的事充满恐惧,却也不是不能接受的,眼看着前面就要到1520房间了,她却还两眼一摸黑。

到底要干嘛,黄毛自然得告诉她,有很多事,还得她配合,甚至掌握主动才行,所以此刻他贴到李若夕耳边,轻轻说了几句话,在对方身子一僵后,打开1520的房间门,推她一把,示意她自己进去。

房间里此时空无一人。安静的环境里,李若夕只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她咽了口唾沫,强迫自己平静下来,直接进了浴室,将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然后换上黄毛事先在房间内准备好的一套初中学生校服,窄窄的白色短袖衬衣,短短的深蓝色裙子,穿在她身上,愣是把她的身材百分之两百地展现了出来,曲线惊人,几乎连扣子都撑开了,而她的脸上,又是一贯素颜的清汤挂面,穿上一身校服,如果单看脸还真能冒充个初中生。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童啊颜啊巨啊什么的吧。

照了照镜子,没发现什么不妥,她便安静地坐在床边,等待即将到来的命运,至于对方是圆是扁,是帅是丑,都不是她能左右的。

极度的安静,哪怕明知道酒店外就是车水马龙的主干道,可是隔音效果与昂贵程度成正比的房间里一丁点声音也听不到,什么也不能做,连动都不敢多动一下的李若夕以一个完全与舒适不沾边的姿势度秒如年,有那么几个瞬间,她甚至期待对方快点到来,好结束她的酷刑。

不知过了多久,李若夕着地用力的那只脚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房间门才被推开,走廊的光惊动了她,才后知后觉地紧张起来。

“妈的,这帮孙子搞什么?叫老子来又一个接一个地放老子鸽子,真他妈没意思!”门外的男人骂骂咧咧进来,听声音似乎年纪算不上大,李若夕在心里大大松了口气,如果第一次栽到个老头手里,她还真不知道能不能过了自己心里那道坎,所幸,还好还好。

下一刻,灯被点亮,突如其来的亮光让李若夕忍不住眯了眯眼睛。

“你是谁?”对方警惕地问道。

李若夕压根不知道怎么回答这本应简单至极的问题。总不能介绍自己的身份吧,毕竟将要干的事儿不光彩,要是传出去她还怎么做人啊,可是不回答,对方刚刚明显已经心情很不好,而且听他说话的语气,应该也算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自己要是再不说话,会不会被直接扔出去?

或者,直接被扔出去也没什么不好吧,黄毛只说让自己如何如何做,但对方如果不配合,她也不可能真的霸王硬上弓,将个男人给那啥那啥了吧?黄毛就算是对结果不满意,过错方也不是她。

电光火石之间,李若夕想了一圈,决定保持沉默,她以标准的45度低头的动作,像雕塑般坐在床边一动不动,不敢说话,也不敢抬头看人。

“哟~~还是个学生妹。”对方见自己不说话也不抬头,居然没恼,反倒是吹了个流氓哨,一步步走到她跟前。

对方脚上穿的鞋子似乎很好,她那天逛商场的时候看到有一款意大利纯手工皮鞋跟他穿的差不多,标价二十来万,啧啧,这家伙应该是个挺有钱的人,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惹了人,算了,自己一枚棋子,哪里轮得到她来同情别人。

一只胖乎乎的手捏住自己的下巴,缓缓上抬,然后,李若夕对上黑胖子的眼睛。这个男人,看着还真是强壮,虽然体型偏胖,却也还算匀称,勉强不会让人反胃。

李若夕观察对方的同时,对方也在审视她。不错不错,有股未成年幼啊女的感觉,身材一级棒,脸也算嫩,是他喜欢的类型。

那帮人看来是特意挑这么个货色等在这里的啊,也罢,反正过后给点钱让这女人闭嘴就是了,既然送上门来,不好好玩玩就放人走可不是他的风格。

那天夜里发生什么事,李若夕这辈子都不愿再回忆起来,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六点,被折磨了近七个小时,浑身上下伤痕累累,连路都要走不动了的李若夕才步履蹒跚地从房间里出来,身心上的痛苦,哪怕怀里揣着的十万块钱都不能抚平,生平第一次,她感觉到了屈辱。

好在第二天是周六,她没敢直接回学校,这么副样子回去,让老师同学们看到,怕会立刻报警的吧,她自嘲地笑笑,找了间小旅馆,顶着旅馆老板娘同情的目光,强装淡定地进了房间,然后把自己扔进浴室,放声大哭。

会所内。

又一个深夜,孔怜花哼着跑调跑变了味的小调,轻快地迈进会所的大门,看到前台mm是熟人,随意地过去打了声招呼,让她给自己准备点酒水。

对方正低头玩着手机,被惊到后抬头到见是他,脸上有止不住的惊恐,连身体都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一步,险些摔倒,直到他又重复了一遍自己想要什么,才惊魂未定地转身去准备,一句多余的话都没说,似乎有些躲避他的意思。

他也看到了对方胸前挂着的名字:方怡。暗道这丫头片子刚才莫不是在看恐怖片,老子虽然算不得玉树临风,可也是帅气多金的,以往这拜金的丫头片子看到自己,恨不得立刻黏上来就地与自己成其好事,淫啊贱得很,今儿怎么转了性子了?

不过一个无关紧要的女人,他孔怜花还不会放在心上,这个念头只在他脑海里一闪而过,便丢到一边去了,大步流星地走到自己平常常坐的位置,看到焦刘青和宁忧早就到了,刚抬手笑着打个招呼,宁忧就已经先一步看到了他。

却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招呼他坐,却是尴尬地笑了笑,然后捅了捅焦刘青,后者看到他来,一副见了鬼的表情,他们两个立刻离开座位,一人一边拉住孔怜花,迅速往会所大门走去,直到上了宁忧的车,才松开孔怜花。

如果不是三个人从小一齐长大,关系很算不错,以孔怜花的性子,早就发飙骂人了,任是谁一头雾水地被人拖出来,都不会心情太美丽吧。

“你们怎么了?别吞吞吐吐一脸便秘似的,有事儿说事儿,爷们家家的,别总像个娘们似的!”眼前这两人,当着他的面你看我我看你,你推我我推你的,二十多年的交情了,他们撅起屁股想拉什么屎,孔怜花会不知道?他们有什么为难的事,想告诉他又不敢。

最终还是焦刘青把自己的手机拿出来,点开个视频,递到孔怜花跟前:“还是你自己看吧,这是昨天咱们群里传上来的,大家都看到了。”

孔怜花手机微信群常年是免打扰状态的,自己不想说话没事儿的时候从来不会看,今天他能这么大摇大摆地进会所,显然是不知道昨天他的一夜happy几乎全世界都知道了。

视频里,那个黑胖的男人自然是他自己,那个娇小可怜的女人自然是昨天夜里的无名女士,摄像头的角度很清晰,视频剪辑的也很专业。

被人算计了!孔怜花不是笨蛋,自然明白昨天的事儿就是有人精心设计的套,可怜他一点都没警觉,又或者,是太自信以自己的实力,根本不怕有人搞事。

结果,人家不但搞了,还大大地黑了他一把,那个动作粗暴一脸狰狞的男人,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是自己的事实。

孔怜花一张黑脸都气白了!他一直精心掩饰的秘密,一直不想让任何人知道的心底的龌龊,此时此刻明明白白地暴露在灯光下,自己此时就像一丝不挂地站到了大街上。

啪!焦刘青新买的手机在上岗不过十天后英年早逝,偏主人还既不敢怒又不敢言,只担心地盯着自己的好友。后者脸上的表情极精彩,像染色盘一般变了又变,最终归于平静,下了宁忧的车,开走了自己的代步车,只留下焦刘青与宁忧面面相觑,除了担忧,竟是不敢追上去劝。

怎么劝?如何劝?这么难以启齿的**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别说脾气不好高傲惯了的孔怜花,就连一直随和可亲的宁忧都想,如果有人这么算计他,大约他也会想杀人的吧。

终酿惨祸

一连半个月,孔怜花都再没来过会所,连贡春红都有些奇怪了,自那位大少爷迷上飙车,还从未有过这么久的间断,当她看到那段不堪入目的视频精选后,除了沉默,也没别的好说的了。

众人心照不宣,花少这次被整得实在惨,除了两个好朋友焦刘青和宁忧,以及从来不掺合事儿的狄欣然之外,所有人心里都乐开了花。

无它,大概是这位花少平素就算不得会做人。家里有的是钱,又因为是千顷地里一颗独苗,从小到大受到多少溺爱,养成他如今跋扈不讲理的性子似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便是素日里跟着他一起长大的焦宁两位好友,也没少受过他的欺负,更别提别人了。虽然孔家在x市数一数二,不管是商场上还是政界里,都不乏给他们家面子的人,平素互相关照互相帮助,有着庞大的关系网,但会所其他人也并不是无名无姓的小卒,也是家里娇宠长大的,少爷脾气亦不会小,凭什么凡事都得受他花大少的委屈?

路不平有人铲事不平有人管。花少大概就是平时嚣张太过,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才有今日之祸。这半个月来会所的气氛是最轻松最愉快的,三五成群地跟关系处得来的朋友聚在一起,时不时拿花少的**开涮,日子过得别提多舒心了。

没有了那个讨厌鬼,众人连飙车的兴致都不知涨了多少,几乎天天不空。研山上每到深夜都能听到跑车引擎的轰鸣,这样的生活,一个字:爽!

今天是会所成立三周年的纪念日,贡春红特意从饭店订了两桌高档酒席送到会所,凡是今天来玩的,有一个算一个,统统坐到一起吃喝玩乐。鉴于贡春红平时会做人,众人也乐得给她这个面子,因此当晚所有人都喝了不少。

酒醉微醺,杯盘狼藉,兴致不减的众人提出去飙车。酒后不允许开车?在他们的世界里,不存在的,哪怕喝了酒,他们大多数人的驾驶技术都比普通人完全清醒下要好得多,而且在x市自家地盘上,能给他们开罚单拘留的警察更加不存在。他们还能有什么顾忌,一行人杀向研山。

欢呼声一阵接一阵响起,起点上跃跃欲试的两辆跑车在发令枪响后猛地蹿出,只留给众人一个潇洒的背影,渐渐融入夜色。

再平常不过的一次赛车,再熟悉不过的一条道路,再驾轻就熟也没有的老司机,大约是从来没有出过重大事故,让这群年龄不大的少男少女们忘记了飙车这一极限运动的危险性,所以当山上传来两声极为接近的巨响,然后冲天的火光起时,前一秒还说笑得欢的众人目瞪口呆地望着本来漆黑一片的山路上突然燃起的大火,一时间手足无措。

也许过了很久,也许不过几秒,也不知道是谁带的头,跳上自己的跑车以最快速度离开,剩下的人像找到了主心骨,纷纷紧随其后,没多久,人声鼎沸的山脚下便再不见一个人影,只余下一地凌乱的车辙印和脚印,以及半山腰上还在熊熊燃烧的大火。

还是道观中的道士被爆炸声吵醒,起来看到外面出事,才报的警。

第一批来的,是消防员和交通事故科的警察。研山一带成了飙车爱好者的乐园,这件事在警察队伍里算不上什么机密,以前交警也开展过两回集中整治,但是因为抓回来的人身份都不低,老子娘在本市有头有脸,各方说情之下,每每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交点钱拉倒,一个人他们似乎都管不了,再加上他们倒也算乖觉,知道面子上要让警察过得去,研山晚上连个鬼影子都没有,道观里住的方外人士,又从不抱怨他们晚上过于吵闹,反正也不会伤到人,警察自然也睁只眼闭只眼,懒得抓了又放放了又抓这群二世祖们,索性由着他们去了。

没想到,今天便出了事。

现场极其惨烈。两辆跑车全部起火爆炸,等到警察赶到现场时,大火仍然熊熊燃烧着,连车都烧得只剩架子,更别提驾驶员了,怕是等火熄灭,连骨头架子都找不到完整的了。也不知道哪家倒霉,现在家家户户都是独生孩子,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不论家里有钱与否,都不会减上一丝半点。

“你说现在的孩子都怎么想的?有钱人都这么作死吗?”交警赶到现场时,火光正浓,因为两车驾驶员看这现场的样子估计是死得不能再死了,除了等待消防车将火情扑灭,他们什么也干不了,只能聚在路边一边看消防员工作一边打着哈欠聊聊天。

“谁知道呢。飙车可不是一般人玩得起的,看那些车,哪个不是像咱们这样的贫下中农不吃不喝几十年还不一定买得起的。玩得起,证明你家有钱,孩子嘛,聚在一起不显摆还能干嘛,攀比之风一起,有一个买了跑车的,大家都得跟风。”发动机大师大奖

“唉,家里再有钱有什么用,好好活着才能享受,死了,再有钱也不过是能买个好点的骨灰盒,再买块好点的墓地。”

“嗨,就这么大的火,连火化都省了,到时候车架子骨架子掺杂到一块,哪哪分得清,再被水一冲,得,能找到几块完整的骨头都是造化,他们不是喜欢在研山飙车嘛,这回可真是如了他们愿了,与研山融为一体,指不定明年附近土地里因着骨灰的肥沃,多开出几朵鲜艳的花也说不定呢。”

“唉~咱们这回估计得被连累惨喽,这片地界上那些熊孩子在干嘛,咱们可都知道,自一年前抓过两回没毛用后,便放任自流不理不睬的。平时没事,自然你好我好,大家方便,出了事,万一死的这俩孩子家里再不太讲理,屎盆子扣到咱们头上,说咱们明知这里有危险还不作为,咱们不得吃挂落啊!”

“真的假的?还有这么不讲理的?当初是哪个家长拐了七八道弯从上到下找了无数人要求放了他家孩子的?他做家长的不知道飙车有危险?他们自己的孩子这么惯着,任由孩子往死里作,现在真出事了,反过来怪咱们?果然是有熊孩子就有熊家长啊。”

“有钱人有几个讲理的?人家有钱,人家有势,人家就是牛,怎么着?哪让你没钱呢。”

你一言我一语地说了会儿话,众交警都一肚子郁闷,想想被处罚的可能,他们就对两名不幸遇难的熊孩子同情不起来,死就死了呗,偏还可能牵连上他们,真是死的都让人不安生!哼!

等火终于扑灭,消防车收队走人,这几位在旁边被冻个半死的倒霉交警才上前勘查现场,其实他们也知道没什么好做的,不过是照几张现场照片,再弄个拖车将事故车拖走,回去自然会有专人检查,给出结论,无外乎飙车意外,两车相撞之类的结案罢了。要是放在往常,能这么麻溜地了结的案子,他们欢喜着呢,哪有现在如丧考妣的郁闷。

大约又过两个小时,现场清撤完毕,两辆仍然冒着热气的车被清障车拖走,后面跟着警车,一路回了交警队,众人连说话的心情都没有,留下值班交警,其他人纷纷回宿舍休息会,明天会怎样,那是明天的事,今天该睡觉睡觉。

第二天一大早,值了一夜班的警察此时疲惫已经到达顶点,全靠接连不断的烟顶着,值班室里烟雾缭绕,基本上到了对面不识人的程度。

门突然被一群人推开,几个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涌入值班室,为首被两名中年男子搀扶着的老妇人泪流满面,嚎啕大哭地扑向值班民警:“我孙子在哪?我要见我孙子!我可怜的孙子啊!”老妇人捶胸顿足,哭得几乎背过气去,又被屋里的浓烟呛着,一边咳一边哭,让旁边的人看着都害怕,生怕下一刻她就要倒下。

大概是昨天出事的人家来认尸了。两名值班民警对视一眼,其中年纪大一些的王警官上前劝道:“老人家您着急,您这是要找谁?”他刚想扶着老太太坐下缓缓神,就被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一把挥开:“滚,你算什么东西,别碰我妈!”中年男人火气很大,自己将老娘扶着坐下,又鹰一般地从两名值班民警的脸上扫过,吩咐跟着他来的人开窗通风,各自找地方站定,将两名民警围在正中间。

“你们想干什么?”

“我们想干什么?我问你,今天凌晨研山上发生车祸,事故车是不是送到你们这来了?为什么不立即通知我们,还得我们自己从别的渠道得知,亲自找上门来?你们这样不作为,我们还得受着不成?”

“真是笑话!”原本来好声好气的王警官此时也冷哼一声,不想再顾及老人家听到噩耗受不受得了,明显人家都不讲理了,自己不过是不遮不掩地说出真相,语气不客气,也是他们自找的:“两辆事故车拖来车场的时候,里面的驾驶员连骨头都找不全了,我们是警察,又不是神仙,还能从支离破碎的骨头里认出人来不成?”真是什么样的家长教出什么样的孩子,看这中年男人一副高高在上、蛮不讲理的样子,就可以知道他那死了的孩子八成这跟他差不多了,为富不仁的多了,死也倒干净——当然,这些话他可不敢说出来,只能在心里腹诽几句,不然围着自己的这圈人,还真能把他们俩揍成猪头,要是在自己的地盘上被人给揍了,说出去太丢人。

老太太一听自己心爱的孙子连尸骨都不全了,当时便两眼一翻晕了过去,跟着来的人也顾不得跟值班民警兴师问罪,纷纷围在老太太身边手忙脚乱地呼喊。

王警官这才抽出时间给领导打电话,这中年男人看起来有些身份,他们似乎应付不了,还是通报一声。

等老太太幽幽醒转,再次发出痛哭的声音,嚎着自家宝贝孙子的名字时,王警官才弄清来人的身份,竟是本市运输行业的龙头老大袁家,研山车祸的死者之一,很可能就是袁家老大家的独养儿子袁佶,今年不过十七岁,还未成年呢,着实可惜了。

袁佶的母亲李池盼这次也跟着来了,那老太太哭得晕过去时她就一直在旁边冷眼看着,并没有上前去关心婆婆,此时见老太太醒了后还在哭孙子,一口一个心啊肝的,再也忍不住怒气,一个箭步冲上去,朝着老太太的脸上就是结结实实一巴掌,啪得一声,值班室里仿佛时间停止,所有的哭闹声戛然而止,全都呆呆地望着李池盼,不明白平时最端庄孝顺的一个人,怎么突然会当着老公面打了婆婆的脸。

老太太只觉得半边脸火辣辣得疼,眼前还有点点金星直冒,愣了一下后,嗷一嗓子,哭得更大声了,众人被她的哭声惊醒,这才反应过来,刚刚对警察出言不逊的中年男子,袁家老大袁忠焕阴沉着脸站到老太太身前,面无表情地盯着妻子:“你发什么疯?居然敢找我妈!”

李池盼此时一想到儿子惨死,尸骨无存,哪还在乎眼前这个男人和他身后那该死的老太婆什么表情,恨不得将这两个人立刻砍死去给自己的儿子陪葬!她冷冷地道:“早二年佶儿虽然也顽皮,但至少本性还算好的,懂得分个是非对错,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可自从你将这老太婆从乡下接下,便把好好一个孩子惯得没样儿,后来越来越难以管束,好歹话全听不进去,跟你一样成了个彻底的混蛋!我再想管教,却是不可能了。如果他只是混一点,咱们家还算有几个钱,真惹了事,只要不涉及人命,还能摆平,只以后多加教育,严格限制也就罢了!可你们都干了什么?”

李池盼死死盯着婆婆,眼睛几欲冒出火来:“你们惯着他,上次他飙车被抓,我说让他在公安局蹲几天长长记性,以后别玩这么危险的游戏了,可就是你这死老太婆,寻死觅活地让你的好儿子找人给捞出来,佶儿一看自己有恃无恐,越发无法无天,终于酿成今天的惨剧!你还有脸在这哭?你还我儿子命来!”

看医生吧

一场轰轰烈烈的婆媳大战拉开帷幕,袁忠焕看着平时小猫般温驯的妻子此时如同猛虎下山一般,惊讶得连下巴都快掉地上了,他忙拦在母亲跟前,不出意料被妻子狠狠地招呼了,一脸血痕,好不狼狈,终于有些招架不住,赶紧让他带来的亲朋好友拉开疯魔的妻子。

老太太却是连哭都不敢哭,老老实实缩起肥胖的身子,藏在儿子身后,哪怕平时有些糊涂,此时也明白儿媳的怒火是不可能再凭儿子几句话就能消下去的,欺软怕硬惯了的老太太非常懂得明哲保身,没看儿子都只得闷着头挨打吗,自己还闹什么闹。

值班民警在旁边看了一会儿戏,心情说不出的爽快,却也不可能让他们继续在值班室闹,只得上前阻止。

至于死者究竟是不是袁佶,还得等进一步检验,毕竟他们这些家属只是听说昨天晚上有人飙车出了事,再加上自家孩子一夜未归,各种渠道都联系不上,找他的朋友更是一个个全关机失联,他们心里受不了,才来公安局认尸的,如果孩子只是出去玩没告诉家里,再过两天回来,这笑话就闹得没法说场了。

不论民警怎么劝,袁家人就是不愿意先离开回去等消息,不过他们倒也再没有一开始的嚣张,自觉到院子里自己的车上等,反正只要不影响警方办公,没人愿意管他们,便也随他们去了。

一上午,事故科的几名工作人员忙得四脚朝天,清检尸骨,分离一切可以确定死者身份的物件,拼凑事故车,寻找出事原因,连水都没顾得吃上一口。

这两辆车出事出得有些蹊跷啊。

两辆车车身内外饰已经完全烧毁,只余下空荡荡的骨架,一般来说,汽车起火后能烧得这么彻底需要不短的时间,从道长报警到消防车赶到现场,出警时间一共15分钟,还是因为山路拐弯大,消防车身长,安全第一,车速放得很慢。

既然有如此长的燃烧时间,两名死者为什么会在车里坐着一动都不动?要知道,烧烫伤造成的疼痛可是医学分级里疼痛等级最高的一种,只要想想连做饭的时候被油星溅到都会让人忍不住疼得缩回手,更何况是全身被火烧呢?

真正被烧死的人,身体都会本能地蜷曲,一方面是肌肉受热后会痉挛引起的,另一方面自然是因为剧痛难忍。可是两名驾驶员都端端正正地坐在驾驶室里,一点挣扎的痕迹也没有,身体与车座融为一体,几根小指骨还连在方向盘上。

如果是在飙车时出了车祸,两车相撞,造成驾驶员当场死亡,然后车辆损伤严重,爆炸起火,为什么不论是现场勘查结果,还是车辆检验时,都没能发现支持两车是相撞起火的依据呢?这两辆车,几乎是并排停放,起火位置相距有三个车位,并且是呈喇叭状车头向外分散的,地上长长的新鲜刹车印没有交集,足以证明两名驾驶员没有犯弯道失控相撞的低级错误。

检查来检查去,似乎只有车架底座一条不明原因造成的断裂显得很可疑了。

这条断口很整齐,火焰的热度都没能让其发生太多形变,而且断口虽窄,却极深极长,几乎将整辆车从车头到车尾横得劈成两半,最让警方费解的是,两辆车,在相同的位置,有一模一样的断口。

火焰烧灼与爆炸过程中会发生什么,虽然有迹可循,却从不可能人为控制,两样一模一样的东西,经过高温高压无规则冲力作用,会变成什么样子,不到结果出来那一刻,谁都不知道。所以两辆事故车上的断口,绝对不可能是爆炸或者烧灼引起的。

于是出事后的第二天上午,事故交警再次来到研山出事的地点。满地散落着早被烧得看不出本色的物品,有些已经严重碳化,道路两旁的草地上两块黑乎乎的焦痕仍在,诉说着这里曾经消失的两条鲜活生命,因为出了事故,现场还没有清撤,山脚下拉上了警戒线暂时禁止车辆通行,保存得还算完好。

白天的视觉条件比半夜要好上许多,经验丰富的交警们一眼就看到了脱垂在道路两端的一根细钢丝,直径不过4.8mm粗细,夜里四下一片漆黑,一群喜好飙车的小青年跑在他们熟悉不能再熟悉的路上,车速极快,又逢转弯,哪怕能从车灯照出的那点亮光里看到几丝反射的光芒,恐怕也会既不放在心上,更不愿降速避让吧。

而这根钢丝会出现在这里,根本不是偶然,交警发现钢丝的两端,是被人为捆在固定帐篷的地钉上的。道路两端各安放了一根,钢丝现在已经被拉断,连地钉都被拉得露出地面,但昨天半夜,这却是十打十的杀人利器!无声无息,却绝不会失手!

谋杀,而非交通事故!交警们果断松了口气,至少不会再追究他们对研山飙车族不闻不问的责任了。

重案一组接到任务时,栾法医已经先一步忙开了,做为一座名不见经传的三线城市,治安相对不错的x市法医的数量与其工作量相比,严重不对称,仅有的四名法医哪个不是每天忙成狗,不但要解剖检验躺在他们解剖台上的,还得给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案子中涉及到伤害定级的做活检,出具鉴定报告,栾法医才四十多的人,累得活像个五十多的老头,头发白了一半,可人家敬业,对工作的态度又十分严谨,从不喊苦喊累。

文沫天然对这种人最没有抵抗力,崇拜之情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只要一组没案子的时候,便都喜欢泡在法医办公室,哪怕大忙帮不上,毕竟术业有专攻,可是打个下手,端茶倒水,提醒这工作狂老头按时休息吃饭还是可以的,闹得现在栾法医每每见着文沫,头疼不止,便是连自家的老婆都管不住他,直嚷嚷让他天天抱着死人骨头过活去算了,怎么他就让个新来的给制服了呢?不但每天作息百年不遇地规律,还得态度非常好地听着她唠叨,他心里不禁暗嘀咕,这妹子真的是三十出头?别是人家就长得年轻,实际上跟他家那位一个年龄段吧,不然怎么总是那么大道理一套一套等着他呢?不听话便得接受思想教育,恍惚让他有种上山下乡去插队的感觉,明明以他的年纪,真的没赶上那段时期嘛。

原本昨天晚上研山发生车祸,有人死亡,他也是被叫到现场去的,可是去了才发现没什么大用,尸骨一直半会剥离不开,车里虽然被喷了不知道多少水,仍然热浪袭人,可是再用水降温,怕是剩的这点尸骨都不一定被冲到哪去,只得等着自然冷却了,他才先回了家补后半夜的睡眠,今儿一大早便按捺不住,早早上了班。

以前的办公室是栾法医最喜欢呆的地方,现在嘛,一言难尽。当然,虽然栾法医表面上一脸嫌弃嫌文沫啰嗦,可是他的助手颜志勋却是看得出来,他心里美着呢,要不是文沫年纪在那摆着,栾法医都能上赶着认人家当干闺女去,有的时候工作之余,还总拉着文沫讲些解剖学知识,一个认真教,一个认真学,哪怕文沫在这方面真的没天分,栾法医也没像对自己这个助手似的,要求极高,动不动便说自己笨。唉,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谁让自己不是人家妹子女儿一类的人物,苦啊~

其实文沫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莫名对栾法医产生一种类似于对父亲的依恋,她是父亲早逝,由母亲独自抚养长大的没错,可是爹没了得有二十年了,也没见她以前表现出个什么恋父情结,就前几天,她晚上做了个长长长长的梦,梦里,总有个看不清长相的老头,像栾法医一样,敬忠职守,兢兢业业,很和蔼地教她知识,带她办案,信任她,重用她,那种感情,真的跟父亲没什么两样了,如果不是知道父亲并非警察,而且自己大学毕业之前的记忆都清晰得很,她都要怀疑自己这选择性失忆症是不是严重了。

这位老人很慈祥,可是为什么在梦里,她依恋的同时还有几分心痛,以至于醒来时泪湿衣襟呢?然后再看到栾法医拼命三郎的工作方式,便不由地想要亲近,想要规劝。大概,在那段被压抑的记忆里,有什么是她舍不得放不下的遗憾吧。

前几天惯例程功又打来电话,文沫便将自己的梦境跟他说了,有的时候她能感觉出来,程功虽然对她很好,但却有什么事瞒着她,不过是她觉得两人之间的关系有些尴尬,她从来没当自己是程功的正牌女友,不履行义务,自然也不好大大咧咧地行使权利,程功不说,她便也知趣地不问。

每每文沫说到自己又做梦了,都是程功最关心的事,他似乎陷在希望她记起又怕她记起的两难之中,好几次都是话里有话欲言又止,倒叫文沫犯嘀咕是不是这家伙之间曾经劈腿做过对不起她的事,才如此纠结。果然,这一次程功再次老话重提,问她有没有想要恢复记忆的意思,还专门拿出一大堆专业术语来说明选择性失忆症的成因和治疗前景。

前面也提过,患选择性失忆症的人,有生理原因,也有心理原因,多数的患者都是遭遇创伤,头脑受伤之后,才会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好转甚至痊愈的机率很大。文沫头上的伤早就好利索了,现在一头青丝遮掩,连伤疤都看不到,其实早就有条件接受心理辅导,促使她早日恢复记忆了,她最近频繁做梦,朦胧想起很多事,对很多场景都有似曾相识的熟悉感,其实都是她昔日记忆渐渐复苏的征兆。程功一方面希望文沫恢复记忆,记起他们曾经的感情,也记起还有个神秘的幕后黑手在暗处对她虎视眈眈,程功自己现在鞭长莫及,文沫又对过去一无所知,如果对方现在想要文沫的命,成功率大约会很高吧,另一方面,他又不敢让文沫记起,过去的两年内,文沫经历得太多,哪怕神经再粗的人也受不了,被绑架囚禁,目睹亲朋好友因她惨死,有过一次心理全线崩溃的黑历史,再来一次,文沫还能勇敢地走出来吗?还是那句话,他不敢赌,所以只能在两难之中纠结。

挂了电话,文沫仰躺在床上,她做事喜欢干脆利落,断断不习惯拖泥带水的,既然她也对自己遗忘的过去有了好奇心,那么就顺势而为,去看心理医生吧,x市好歹是个市,总不能连个合格的心理医生都找不到吧,想起来了过去,她是不是也可以告别菜鸟的帽子了呢?想想就让人兴奋呢。

一夜好眠,难得的没有再做凌乱的梦,天边的第一缕朝阳透过窗户照到她脸上时,她便心满意足地起来了。

一组这么早估计连闵三行都还没来,文沫便直接转道往地下室走,她以为她已经够早,没想到栾法医的解剖室里,正有一群人来来回回忙碌着,一点点将两具非常不完整的烧焦尸骨拼凑出个大致形状。

文沫心里有些疑惑,没听说最近x市有什么纵火大案啊,哪来的烧焦的尸骨?而且现在刑警队的几个重案组里,唯一手头没有案子忙的只有一组,真有大案,她不可能不知道。

栾法医正在认真工作,文沫自然不会没眼色地上前打扰,只默默地站在并不挡手的角落里。以至于闵三行跑来,发现她果然在这里时,气不打一处来。

“你丫的,犯罪心理学玩不转了,想改行当法医来了吗?给你打了八百遍电话都不接,要不是大家都知道你最近喜欢上了死人,还真不知道上哪找你去。这关键时刻掉链子的毛病,你还真是越来越严重啊。”闵三行气乎乎地站到文沫面前,故意阻挡她的视线,咬牙切齿挤出句话。

文沫这才发现,刚刚她为了不打扰栾法医工作,手机习惯性地打了静音,o(╯□╰)o。

替死鬼

歉意一笑,文沫问他:“什么风把您老先生吹这儿来了?”闵三行是个有洁癖的人,症状还不轻,这充满消毒药水与死亡气息的解剖室大概是除了重案一组的办公室外,全公安局他第二不愿意踏足的地方了,能让他克服重重心理障碍跑过来找人,一定是出了大事。

闵三行从备品台上拎过来个口罩给自己戴上,抬抬下巴:“这俩,现在是咱们的案子了。”前因后果简单两句带过,两人如背景板似地站着看栾法医工作。

尸骨的鉴定,尤其是被严重损毁过的尸骨鉴定,不是一般法医能做得来的,带着皮肉的尸体还能分析个死亡原因,只剩下尸骨,便需要很多更生僻的人类学范畴的经验,绝不单单是看几本书上两堂课就能学得来的,大学刚毕业的法医学专业学生,几乎没有办法立即胜任这项工作,需要花费几年时间继续学习打磨,只能以法医助手的身份多听多看,至于究竟能学到多少,什么时候才能独立站在解剖台旁,就得看好学程度与各人天赋了。因此法医的稀少,大约在今后很多年都不会有太大改变。

虽然以上说得可能悬了点,但实际法医的工作既血腥又无聊,至少之于解剖没什么兴趣的文沫此时便有些打呵欠的**,不过是为了维护形象生生忍住了。一上午了啊!她这个背景板当得无比合格,连动都没动过一下,就已经觉得脚底发麻,精神不集中了,再看栾法医,除了位置稍微在解剖台四周移动,低头弯腰的动作几个小时如一,让她只有肃然起敬的份。

安静的解剖室内,除了栾法医时不时对着录音笔说几句鉴定相关的话外,静得掉根针都听得见,颜志勋刚毕业还不到一年,烧损尸骨也是第一次遇见,半点经验也无,根本不敢上手,生怕让原本就艰难的鉴定变得更加艰难。终于,临近中午,就在文沫觉得自己估计再撑不了多久就会饿晕过去的时候,栾法医终于直起腰,示意休息一会。

以这老头的敬业和倔强程度,如果不是工作做完,或者他实在累得受不了,是绝对不会停止工作的,解剖台上的两具尸骨显然不是一上午就能检验完毕的,那么肯定是这老家伙的腰疼病又犯了,忍不得了。

果然,栾法医脱下一身白花花的行头,匆匆洗了手,便开始捶腰,眉头紧紧地皱着,一步步慢慢向办公室走。文沫和颜志勋一左一右小心扶着他,好容易坐下了,却碰到了痛处,栾法医倒吸一口冷气,声音虽轻,到底没瞒过就在近前的文沫。

“您老先生有些年岁了,别总把自己当个二八的小伙子使唤,总想着老黄瓜刷绿漆地装嫩,也得问问你身上这点子老胳膊老腿答不答应。您是法医,医学常识总知道吧?照你这么个工作法,腰间盘突出、颈椎病太正常了好嘛,腰间盘突出严重的,可是十级痛呢!说过多少次,干一会就抬抬头直直腰,休息个五分钟,不会耽误事儿的,躺在您里面台子上的人肯定不着急了,不会催您的,您就一点都不知道爱惜自己,您要是倒下了,看还怎么站在你心爱的解剖台边!”文沫忍不住开始数落他,后者好脾气地听着,颜志勋早已经见怪不怪,倒把第一次见这场景的闵三行吓个不轻!

栾法医是谁啊?他背地里可是有个外号叫阎王的,平素严谨认真,刻板寡言,对谁都不假辞色的,殊不知以前他身边为什么从来不带女助手,还不是因为工作起来六亲不认的他不知道骂哭过多少个,怎么还能有如此和颜悦色的一面。

栾法医这儿一时半会不会有结果,他再三保证一定会注意劳逸结合,虚心接受批评,文沫才终于心满意足地跟闵三行回一组。

还没上楼,就听到楼上乱哄哄的,吵吵闹闹成一团,两人三步并做两步跑上去,就看到一组办公室里里外外挤满了人,一个中年妇女坐在地上跟泼妇似地正在撒泼打滚,只要一组的人想去先把她从地上拽起来,她就杀猪般地喊强奸了,杀人了,总之什么恶心说什么,搞得郭建峰他们无比头上,还真拿这妇人没辙。

文沫好不容易在闵三行的帮助下挤进办公室,刚一碰地上的妇人,她又闭着眼睛干嚎:“哎哟,警察强奸啦~~~”4

“我得有多饥不择食才选你这样的,而且咱们国家的法律也没规定女的会犯强奸罪,还不快起来!”这妇人这才睁眼,一看是个女警,周围不管是跟着她一块来的还是不认识的,都憋着笑,哪怕脸皮很厚,她也有些挂不住,觉得也闹得差不多了,再闹下去解决不了问题也白搭,旁边自家雇主也冲自己点点头,她便不再继续作妖,一屁股从地上爬起来,站到边上去了。

办公室里突然安静下来,泾渭分明地站了三拨人,一时间谁都没有先开口。文沫和闵三行不明白这里发生了什么,都聚到自己一组的同事身边,低声跟王家梁问。

却原来,来的这两拨人,就是昨天晚上研山飙车死亡案两名死者的家属,郭建峰接了案子才一个上午,只来得及安排人出了趟现场,具体情况还都不清楚呢,这些人就找上门来要求他们限期破案了,据说死的两个孩子家里有些背景,公安局里说话算的领导既不想得罪他们,又不愿为难手下的兵,都悄悄躲了,任他们闹一会,心里的气出了,大约也就会散去。

这不,明知道闹没用,他们还是派人出头,不就是想来个下马威,好让警察认认真真办案子嘛。中国的社会环境就是让这帮人给败坏的,本来他们警察本着尽职尽责的心,不管死者是谁,都会一视同仁,用心对待,争取早日破案的,可有些人总认为自己高人一等,有权有势,偏要干走后门托关系的歪门邪道,只有这样才能求个安心,认为他们才会全力以赴,最讨厌的就是他们这种自以为是了。

心里讨厌他们,面子上却还得过得去,没见连领导都躲了吗,他们底下的小兵蛋子还不得老老实实地让这些大爷欺负,憋屈是真憋屈,还没处说理去。

这两家人,一家是袁佶的亲属,另外一家,是郑乾元的家人。郑乾元家里条件只能算比不上足不下有余,父母经营着几家连锁饭店,小有资产,在会所里,像郑乾元这种家世的,实在是不值一提,他进来后一直挺老实,不声不响的,为了站稳脚跟,做了袁佶的应声虫,每每跟在袁佶后面出入,俨然把自己当成袁佶的小弟了。

昨天晚上,一开始约定与袁佶要比试飙车的,本不是郑乾元,就他那入门级的技术,以及勉强还算得上跑车的车,跟他比车,袁佶大约会觉得脸上没光彩吧。真正应该比试的,是王爷驾到,是的,你没看错,姓王,名爷驾到,有种说法叫人如其名,大约就是用在这样的人身上的,王爷驾到的性子,比孔怜花还要霸道几分,孔怜花脾气不好,但他本身是个大大咧咧没长性的,谁得罪他了,打了骂了谁,过后也便抛在脑后,没有追人后债的习惯,王爷驾到却不然,这货跟个笑面虎似的,表面上跟你笑,背地里不定怎么整死你,会所里众人的生存法则之一,就是宁可挨花少爷一顿打,也绝不能让王爷惦记上,足可见这个人有多令人害怕。

昨天王爷驾到大概是在哪受了点气,来到会所就是阴着脸的,袁佶跟他的比试是前几天就早订下来的,昨天特意早早过去确认,晚上到底比不比,结果王爷驾到一点脸也没给他留,直接拒绝,没一会就走了。

袁佶觉得面子上有些下不来,真论实力,袁家也不比王家差多少,凭什么在会所里所有人都得惯着你王大少爷?平时懒得跟他计较,不过是觉得没必要,还真当自己怕他了?哼,你不来,咱找别人比去!

结果转了一圈,众人三三两两干什么的都有,却是除了郑乾元,哪个都不愿意今晚赛车了,平时郑乾元的手艺,袁佶死活都不会看上,可是今天却很感谢他救了场,等到后半夜,欢天喜地就去了研山,谁知道,两人竟再没下来。

昨天刚出事的时候,山脚下的人都六神无主,恐慌之下,有人带头离开,大家自然跟风,但是经过一夜的辗转反侧,有人回过神来,别的事做不了,通知一下出事人的家里还是可以的,狄欣然跟会所里几乎所有人关系都还可以,今天天刚蒙蒙亮,她从一夜噩梦里醒来,就打了电话过去,然后就出现了两家人来公安局哭自家孩子的一幕。

文沫和闵三行在解剖室里当背景板时,这两家人已经先行吵了一架。两家人先去的是交警队,狄欣然以为他们是飙车出的意外,自然只告诉了他们出的是车祸,可是交警队今天早上的发现却推翻了意外的结论,案子被转到刑警队去了,两家人又马不停蹄跑来刑警队。

郑家人总觉得自己家孩子是被无辜牵连的,昨天晚上郑乾元的母亲跟儿子还通过电话,问他晚上几点回来,儿子还在电话那端兴奋地说晚上要去赛车,儿子虽然喜欢玩车,可是家里条件一般,顶级的名贵跑车根本买不起,儿子的车不好,平素也不大有人愿意跟他玩,郑家母亲还特意多问了几句,得知是因为有人突然决定不赛了,才空出位置让他顶上,便只叮嘱他注意安全。

每每想到昨天那个电话打来时,自己一句阻止的话都没说,还鼓励儿子好好玩,因为会所里很多人非富即贵,都是本市一些知名企业上市公司家的公子,儿子多认识人对他以后有好处,他们是愿意让儿子多跟这些人接触的。如果他们知道,接触这些人,会送掉儿子的命,他们是说什么也不会为了个劳什子将来可能用得上的关系网让儿子英年早逝的。所以他们怎么能不怨!昨天赛车本来不关郑乾元的事,他不过是临时凑数顶上去,肯定是袁佶平素得罪了谁,才会被人给暗害的,郑乾元是遭了池鱼之殃啊!

两家人先热热闹闹打了一架,袁家来的人多,还全是青壮,郑家带的多是像刚才在地上打滚的中年妇人,全是他们家饭店的员工,临时叫来壮场面的,打了一会发现半点便宜占不到,也就渐渐平静下来,将矛头直指警方,恨不得现在警方就把害他家儿子的凶手抓出来。

郭建峰好话说了一箩筐,才算勉强先将两家人都劝走,直说今明两天,一定上门调查两位死者的社会关系,希望他们先回去冷静地想一想,自家孩子有没有跟谁起过龌龊,不拘事情大小,有点仇怨的都算。

李承平和王家栋今天上午去了案发现场,没能再发现新线索,现在办公室合着窗帘在一张张放现场照片,两根地钉的位置着重从多个角落拍得很清晰。

凶手选了个极好的地点下手。

出事地点下方不足一百米就是急转弯,弯道是赛车手超车的最好位置,加速、越位,切进内道,便能省出零点几秒的时间,足以决定胜负,所以过弯时,一个优秀的赛车手是绝对不会放过超车的机会的,哪怕袁佶与郑乾元实力不严重不对等,可是奈何这条路他跑得太熟,过弯加速已经成为本能,此时哪怕他能眼尖地发现前方有情况,刹车距离也绝对不够了,撞上钢丝是必然。

研山地处偏僻,白天晚上都人烟稀少,除了道观四周安了几个摄像头以备不时之需外,整条路从上到下,没有点半监控,不然估计这些飙车党也没办法堂而皇之将这里当成他们的乐园。

凶手自然也是看中了这一点,知道不论他做什么小动作都应该不会被人发现。

丧子之痛

既然现场没有留给警方太多线索,那便只能从受害者的社会关系上找到突破口了。

闵三行与文沫去了袁家。位于x市近郊的袁家别墅,苍松翠柏间一座精致的三层小楼,亭台楼阁、池塘小溪一样不缺,颇有几分江南水乡的情怀。因为事先打了电话,他们的车很容易通过了大门,一路向着主楼驶去。

这样温婉的水乡景致在现代大多数只存在于当中了,文末从来没有亲眼见到过,一路走,一路便颇好奇地向两处张望,闵三行在一旁大叹着:“唉!**啊!**!奢靡啊!奢靡!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什么时候我也能成为有钱人,过上豆浆买两杯喝一杯扔一杯的生活。”

文沫很没有形象地大大翻了个白眼:“我说闵少爷,您老人家家世已经不俗了,我才是正正经经的贫下中农好吗?你在我面前说这样的话,只能让我以为你在炫耀你出身高贵,做人要厚道。”

闵三行忍不住大倒苦水:“你以为我容易吗?我们家老头子是什么样的货色,你来x市时间也不短了,难道看不出来?最是古板不知变通的一个人,权力也许还小小的有一点,但是我们家也称得上一穷二白,而且他老人家一贯信奉对孩子的教育,要棍棒底下出孝子,富养女儿,穷养儿子。我可是自从出国留学开始,就自己打工挣学费,再没有从家里得到过一分钱,最穷的时候连续吃了一个月的便宜泡面,直到现在闻到泡面味都恶心。回来工作后更是只靠着可怜巴巴的一点工资,日子别提过得有多辛酸了。想当初上高中的时候,我也是光鲜亮丽的小鲜肉,浑身上下就差明晃晃地写着爷有钱三个大字了。谁知道现在反倒混得灰头土脸的。所以说投胎也是一门技术活呀,还是得投到这种家里开大公司的人家,有钱。”

文沫根本懒得搭理他,就看平常闵三行穿的戴的,不知道比一般的普通人好上多少倍,靠着工资生活怎么了,文沫自从参加工作一直都是靠着自己的工资生活呀,尤其是住在宿舍吃在食堂,平常都穿警装,不知道省下多少房租、伙食费、还有卖衣服的钱,一个月一千多块钱的开销足矣。普通人的生活怎么了,你大少爷以为这就很苦了吗?西南西北地区还有吃不饱饭的呢。懒得搭理这何不食肉糜的败类,文沫索性一心赏景,直到车子稳稳地停在主楼正门口,才随着闵三行一起下车。

宽敞的大厅里挤满了人,有昨天露过面的,还有各式各样知道唐家独生子出事,怀着各种心思赶来的。

李池盼自接到儿子出事的消息到现在就一直没怎么睡过觉,原先心中还存在一丝侥幸,儿子不过是去别的地方,贪玩没有跟家里打招呼。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再也没有办法继续欺骗自己。巨大的悲痛之下,整个人都苍老了不止十岁,偏家里的老太太还各种出幺蛾子,折腾不休,有亲儿子在背后撑腰,她这做儿媳妇的,仗着心里有火跟老太太打了两架,已经让袁忠焕很不高兴,除非她不想在袁家继续呆下去,一心求去,便不能真把老太太怎么样。

心里这口气发不出来也咽不下去,憋得李池盼无比难受,自家人尚且如此,更别提抱着各种各样目的上门的牛鬼蛇神们了。也许有几个好朋友是真的关心,其他的,到底是来关心人,还是来看笑话,就很难说了。

心情不好,自然看谁都不顺眼,包括刚刚进来的闵三行和文沫,距离研山飙车出事,已经过了三十多个小时,他们警察才终于姗姗来迟,大概还是他们昨天已经去公安局闹过一场的功劳。她坐立不安,夜不成眠,这两位神采奕奕,她能看顺眼才怪。

在一个母亲的眼中,自己的儿子正是最精贵的。谁说人命没有贵贱?她的儿子,含着金汤匙出生,自小锦衣玉食,物质富庶,老爸有钱有势,有人害死了他,警察就应该24小时不眠不休,将全部的精力都扑在儿子的案子上才行。

一想到昨天在公安局袁忠焕居然一言不发站在旁边当背景墙,李池盼就气不打一处来,合着死的不是他亲儿子,该冒头的时候连个屁都不放,平时在家逞凶斗狠的劲儿哪去了?在公司里呼风唤雨的精神头哪去了?难不成还是个欺软怕硬,看人下菜碟的怂货不成!狠狠地瞪了一眼围着老太太的自家丈夫,李池盼在心里将袁家的吸血鬼们骂了个半死。

袁忠焕有兄弟两人,姐妹两人,他不偏不倚排行第三。都什么年代了,放眼全中国看一看,哪家儿子都结婚成家立业二十来年了,还一大家子死赖在一起的?看见袁忠焕生意做大,财源滚滚,袁老太太就死皮赖脸地带着自己其他穷得叮当响的孩子一起住到了袁家,享受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待遇,俨然把自己当成了老封君,每天耀武扬威架势摆得十足。

袁家本不缺这点钱,养活着全家好吃好喝的也无所谓,就当多养了一群猫猫狗狗,李池盼不是多小心眼的人,也做不出自己在这吃香喝辣,实在亲戚风餐露宿的绝情事。但你吃人家喝人家的,拖家带口来打秋风,总得长点眼色吧?奈何袁忠焕是个愚孝的人,袁家老太太又没上过几天学,文化水平低,总是一幅封建大家长的做派,看着其他的儿女过得苦哈哈的,一直有打土豪分田地的天真想法,一家的大包伯子小叔子,大姑子小姑子,就没有一个让人省心的,在这袁家别院里俨然以主人自居,平时想吃什么想买什么从不手软,甚至稍有不顺心,就阴阳怪气地挤兑她这个做嫂子或弟媳妇的苛待他们。

长年累月的矛盾,让李池盼打心眼里瞧不起袁家这群人,不过是看在丈夫的面子上,没有最终撕破脸。可是她的妥协退让换来的是什么?自己的儿子刚刚死去,尸骨未寒,他们就开始急着惦记袁家的家产,把自己家不成器的歪瓜裂枣般的儿子女儿推到面前,大有让他们立刻过继一个的念头。

呸!想得美!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她也不过四十出头的年纪,借助科技手段再生一个没有问题,凭什么自己操劳辛苦了大半辈子,让这些下贱坯子得了好处去!退一万步讲她就是以后真生不出来了,也绝对绝对不会把袁家的那些白眼狼当成继承人来培养,大不了一拍两散,闹个鱼死网破,败光家产。反正他们就算再有钱,不过睡一张床,吃一碗饭。

这种两面三刀的所谓亲人,李池盼发不出火去,憋着的这一肚子气,自然全部撒在了闵文二人的头上。闵三行微笑着跟李池盼打招呼,表明自己的身份,就被对方阴阳怪气地刺了回来:“您二位终于来了,我们这一大家子人也算没白等,挺快的呀。从前天到现在,也就三十多个小时的时间,终于到了,您这是坐蜗牛来的?还真对得起我们纳税人给你开的工资。丑话先说在前头,抓住了杀害我儿子的凶手,是你们的本分,抓不到,呵呵,袁家在x市也不是什么小虾米,能量不大不小,搞掉两个小警察的工作吗,大概也就是举手之劳的事情,你们掂量着办吧。”

别看闵三行平常没事时,就是一个逗比叫多动症患者,看起来很随和好相处,年轻的时候也是他们高中有名的混世魔王,让老师无比头痛的角色,大少爷脾气是一直都在的,从来都是吃软不吃硬的主。既然对方一开始说话的语气就很不客气,他就更没必要拿热脸去贴别人的冷屁股了。当下收起了脸上的笑容,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昨天下午,法医通过你们提供的袁佶生前的牙科记录,已经确认死者之一就是你们的儿子。如果你们有认尸的要求,可以过会儿跟我们一起回局里,我们可以安排。这次我们是来调查袁佶生前的社会关系的,他跟谁关系比较好,可以知道他最近的行踪,跟谁有过过节,结过仇,你们有什么想说的就开始吧。”

向家属告知死者死亡的消息,不是件容易的差事,一直以来,警方坚持的原则就是要尽量稳定死者家属的情绪,告知时尽量委婉,时刻留意死者家属,避免发生意外,尤其是向老年人告知,不提倡在对方站着的时候,直接告知,防止不幸摔伤。闵三行却如此直接了当地说出来,既不委婉,态度也称不上和蔼,哪怕袁家人早就有这方面的思想准备,乍一听到确认了,李池盼的身子还是晃了两晃,才在一位好友的搀扶下勉强站稳,红彤彤的眼眶又落下滚滚的热泪,哪还有刚才的强势和尖锐,不过是个失去了自己儿子的可怜母亲。

闵三行见她如此,哪怕认为自己刚才做的不过是以其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但他一个大男人,欺负个失了独子的女人,无论如何都有点不地道,他频繁以眼神示意文沫上前扶一扶。

他们是来寻找线索的,死者家属如若配合自然事半功倍,他们也不想关系搞的太僵,因此文沫少不得说几句软话,好好地劝一劝李池盼,安抚着她慢慢平静下来。袁忠焕也默默地站到了妻子身边,没有多说什么,只抬手缓缓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夫妻二十多年,一个眼神交流就明白对方心里想些什么。

中年丧子,其中哀痛,也只有夫妻两个心里才真正明了,袁忠焕到底是男人,心里再难过,也是打落牙齿和血吞,一滴泪也不能流下来,他紧紧握住了妻子的手,沉声道:“你们有什么要问的尽管问,只要是我们知道的,我们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请求你们一定要抓到杀害我儿子的凶手,然后告诉我!”最后三个字说出口时,袁忠焕满脸凶光。

人都说袁家起家的那笔钱是袁忠焕混黑挣来的,不过是小二十年前的事,大多以讹传讹,没有任何证据,但是此时看着袁忠焕狰狞的表情,闵三行私以为这条小道消息应该准确,怪不得听交警队的同志们说,昨天他一大早闯进交警队值班时的模样,活像个黑道上的带头大哥。

当然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袁家的儿子死了,人命关天,他们有责任有义务,将凶手绳之以法。心里边转个弯,闵三行便开始例行公事般的询问。总体来说,袁佶这个人,因为是家中独子,又身价不菲,自然也是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角色,有些公子哥的通病,霸道,不讲理,惟我独尊,目中无人,但同样的,他毕竟才不到二十岁,还是个孩子,对朋友讲义气,为人大方,毛病不少,却也不至于惹来能要了他命的仇家。

一个小孩子,能恶到什么程度,以至于让别人不得不杀了他呢?这是袁忠焕的原话,还有一句疑问,他却没有说出来:难道是这么多年,他沾了太多的不义之财,双手沾满了普通人的血汗,以至于全都报复在了他儿子身上吗?

他不敢细想下去,如果最终发现,杀死他儿子的人,是与他有过节的,他又该怎么去面对今后的人生,该死的应该是他。

自家的孩子自家喜欢,在哪一个父母的眼中自己的孩子都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宝,不论孩子做出什么事,出发点总是好的,结果不论如何,孩子总是没有恶意的。因此在把该问的都问完了以后,他们就提出要看一看袁佶的房间,如果案情需要,通信设备他们可能需要带回局里进行进一步的检查。袁家父母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引着他们去了儿子的房间。

叮铃一声,手机显示有新的微信消息进来了。他不用看就知道是谁发来的,没想到啊,他精心准备的一场谋杀,原本以为万无一失,结果却还是让那个人奇迹般地躲过,功败垂成。

狠狠地吐出一口烟圈,他真的一天都不想再等下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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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原谅

因为刚刚出了事,连着好几天,会所都是门前冷落车马稀,不见小猫三两只,贡春红也已经几天没有露面了,反正没有客人上门,工作人员们自然也开始想方设法偷懒,生生将一间生意红火的店搞得像快要倒闭了一般,有种死气沉沉的颓唐感。

李旭葵像往常一样,踩着十一点的钟声踏进会所大门,躲在吧台后玩手机的两名服务员听到门口的动静,条件反射般迅速站直身子,刚想弯腰来个九十度鞠躬再加一句欢迎光临,一看居然是李旭葵,只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又迅速如骨头断了似地歪了回去继续忙着跟人网聊。

好几日没来,怎么一转眼会所半点人气无没了?以往哪怕白天人少,也总有人图这里清静,过来玩的,哪像今天,他很肯定自己已经看到桌上落了一层灰,而且除了吧台后面两个明显不在状态的服务员外,其他的服务员都没有在岗。

奇了怪了,什么时候会所也放假了?想想自己最近连违法的赛车赌博都没有接到过通知,不可能被警察逮着尾巴啊,这是怎么了?

好在后面的修理厂还是有人的,孔怜花张扬的坐驾仍然摆在老位置上,姬唤鸣正坐在驾驶室里拍个剪刀手玩自拍,换下以往油腻腻的工作服,穿了套休闲,也有几分人模狗样了,他正玩得嗨,连李旭葵进来都没注意,后者直接走到他身后,敲敲车窗。

姬唤鸣吓得手机都掉了,满脸惊恐地转头一看,居然不是他以为的孔怜花,而是李旭葵那孙子,顿时长舒了一口气,然后破口大骂:“操,人吓人吓死人,你没事走路跟个发春的老猫似的干嘛?手机摔坏了可要你赔!”伸手下去摸索,好不容易捞出来,姬唤鸣这才依依不舍地从跑车上下来。

羡慕嫉妒恨啊!为什么人家这么有钱,上千万的跑车说买就买,撞成这样也一点都不心疼,他可是开个长安mini平时划一下都要肝疼半天,真是人比人得死。哼,也难怪那家伙那方面有问题,人哪,哪有什么都十全十美的,有不足才是天道,嘿嘿,自己别的方面可能比不上,但要说搞女人,嘿嘿,自己好友里的漂亮mm,他也约出来十来个了,哪个不是被他搞得欲仙欲死的,这样才叫男人嘛。

心理平衡不少,姬唤鸣才有心情跟平时怎么都看不顺眼的李旭葵说话:“旭哥,什么风把你吹来了?可有日子没见了,这段时间上哪发财去了?哥几个都以为你不做了呢?唉,早知道你今儿要来,昨天我们也不用加班加点抢修好几台车了,给你留点多好,免得春红姐回来看你啥也没干,要骂你了。也怪你不跟兄弟们先通过气,好让我们帮你圆个谎,别再扣你工钱。”

看似好心的几句话,不过是变着法地怪李旭葵目中无人,有什么事不跟大家打招呼,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姬唤鸣最讨厌的就是李旭葵不知道从哪来的高人一等的优越感。

如果这位跟会所里其他的会员一样,每年交的会费比他们这些修理工的工资还要高上几倍不止,或者这位跟他们一样,都是地里泥巴一样的货色,也许姬唤鸣都不会对李旭葵恶意满满,前者比他牛太多,他仰望还来不及呢,哪里有心思厌恶,而后者都是一样讨生活的社会底层,乌鸦与猪的关系,谁也别看不起谁,偏李旭葵少爷的身子小子的命,却得了贡春红的青眼,穷小子出身也能去赛车,最终还拥有一辆自己的赛车,哪怕是改装过的事故车,也不能掩盖那辆车把他拆成零件卖都买不起的事实。

凭什么是李旭葵,而不是自己!姬唤鸣本身就不是多大度的人,自然无论如何也咽不下这口气,每每对着李旭葵便忍不住火力全开阴阳怪气。

又是这样,每每说话就夹枪带棒。李旭葵皱了皱眉,他一天到晚有的是事,哪件都比跟个心中泛酸的小人斗嘴更重要,大约是站的层次不一样吧,他一直把姬唤鸣当成跳梁小丑,不论听到什么,就当是大风刮来一阵臭味,刮走了也就算了,能躲就躲远些,没必要放在心上。今天也一样,他刚想移步走开,省得姬唤鸣不知道陈了多久的醋再都泼他身上,可是会所这个样子,他不问问心里没底,因此便没有再像平常似地一言当转身就走,而是顺着姬唤鸣的话说了两句,给足面子,将这头毛驴捋顺,然后才问道:“会所今儿怎么这么冷清?没客人,服务员还都去偷懒了。”

姬唤鸣夸张似的一声怪叫:“哎哟我去,兄弟你这几天忙的事不一般啊?咱们圈子都传遍了,你居然不知道?”

“什么事?我应该知道吗?”

极度满足于李旭葵不知道的事自己知道,姬唤鸣拿了会儿乔,收了李旭葵友情提供的一盒好烟,这才开口:“前天啊,研山飙车出事了,两辆车都烧了,听说车只剩下架子,你想里面的人还能好了了?这些个公子哥,别看平时吆五喝六的胆子看着比谁都大,一听死人,全怂了,家里知道自家孩子好这一口的,都严严地管起来,不知道的,自己吓都吓死了,哪还敢来。切,他们这些人,有几个是真爱好飙车的。典型的家里钱多没地方花,买台好车装门面,看着吧,以后会所的生意怕是要难做了,没看春红姐都躲出去了,听说是死者之一的袁家已经放出话来,要让会所在x市无法立足呢。”

“这种大话也敢说?谁不知道春红姐背后有人撑腰呢?”李旭葵不愿意相信,什么都能的春红姐,她助了自己良多,自己自然要向着她说话。

“我的傻哥哥,你快拉倒吧。”姬唤鸣抽出根烟点着,缓缓吐出个烟圈:“春红姐有背景,这话是谁放出来的?我看八成就是春红姐自己。咱们两个在会所的时间不短,你看过春红姐这个所谓背景吗?来来去去的事儿都不是她一个人张罗着。以前没人答理她,她只管闷声发大财就得了,这回出了事,搭进去了袁家的公子。袁家是什么人物?别说x市,就是放眼全省也有名有姓,这样的人家,想弄死个春红姐,大约也就比辗死个蚂蚁稍微困难那么一点点。”姬唤鸣内心深处的八卦因子好不容易释放一次,自然得说个痛快,他以为,会所现在鸟不拉屎,自己背地里说人坏话绝不会被人抓住,因此毫无心理负担地在这拉着李旭葵大放厥词,还嫌站着怪累的,又坐回孔怜花的车里,还想让李旭葵跟他一块坐进来。

“舒服~~豪车就是不一样,这座椅,比我一辆车都贵,必须舒服。”这就纯属睁着眼睛说瞎话了,因为赛车高速行驶过程中必须要求视野清晰宽广,座椅位置会调节成最适应比赛的位置,绝对与舒服沾不上半毛钱的关系,孔怜花的车是在比赛途中出了点小事故,拉回来就一直没再动过,相信姬唤鸣哪怕此时放肆,肯定也没敢调过座椅。李旭葵真的是打心眼里瞧不上这种人,明明没能力没本事,还偏偏心比天高,愤世嫉俗,都替他累得慌。

“坐得挺舒服?这车还行吧?”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

姬唤鸣抬手从半天的车窗中弹了弹烟灰:“必须的,这车没得说,什么时候我有钱了也整一辆。”

“嗯,那等你有钱了再说,现在,先从爷的车里滚出来吧。”低沉的声音还是像刚才一样平静,却吓得姬唤鸣差点尿了裤子,他刚刚一直沉浸在自己是豪门阔少的yy中,一时没回过神来,哪承想鬼影子都没一个人的会所里,好久不见的孔怜花会突然来了呢!

自己坐在他的爱车里,抽着烟扯着蛋,被抓个正着!对上孔怜花似笑非笑的脸,姬唤鸣脑海一片空白,连立刻下来都忘了,就那么呆呆地坐着,与孔怜花大眼瞪小眼。

还是李旭葵在旁边连声咳嗽,才将被震得魂飞天外的姬唤鸣拉回现实,让他认清自己的处境,手脚并用地坐车里爬起来,还没顾得上讨饶,孔怜花就有些嫌弃地一脚将向着自己扑来的这个讨厌的男人踹到旁边,绕着车转了一圈,该修的都修好了,一秒钟都不想多呆,上车直接走了,留下坐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喘的姬唤鸣。

他有些怨毒地瞪了李旭葵一眼,刚刚明明就站在他对面,能清楚看到孔怜花进来的,可是居然一声提醒都没有,任自己被堵在车上,丑态毕露,真是心黑手狠,亏自己刚才还跟他聊了半天,呸,有这工夫干嘛什么不好。默默爬起来,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么个小插曲,李旭葵兴味索然,他更关心的是会所的前景,没有了会所,他就会没有收入,没有收入,也就再也养不起车了,那辆车是他的命,他绝对不会放弃。

春红姐的背景,的确从没有人见,别人怎么想,李旭葵管不着,但他是绝对相信,春红组背后有人的。

姬唤鸣只是会所修理厂的一个普通修理工,他接触到的人和事,太片面。

仅仅一晚上的赛车,就有三四百万的收入,这笔钱至少有一半最终是落在春红姐手里的,可是她每每在赛完车的第二天,将那么大一笔的现金拿走,不是送到银行存起来,而是放进保险箱里。李旭葵会知道,是因为有好几次,都是他陪着春红姐去的。几十立方分米的保险箱,每每都是同一个,春红姐装满它,下回来,它还是空空如野。

钱呢?自然是别人拿走了。银行的保险箱在中国是新兴事物,支付使用费的方式让它比账户更神秘,存放保险箱的地方不会有摄像头,在里面一切行为都被严格保密,不管箱子里放进去什么,什么时候愿意取出来,银行都绝不会过问,只要拿对钥匙,说对保险箱号,里面的东西就是你所有,没有人会问为什么,更不会有人查身份,简直就是洗啊钱的最佳方式。

拿走钱的人,大约就是春红姐的背景吧,不然那么多钱,凭什么轻易给了别人。想明白这一点,李旭葵抛下要失业的担忧,决定先回一趟家,去看看他家那位死了没有。

终于知道为什么老家伙突然失心疯了一样,有着几分浪子回头的苗头。癌症?还真是与他匹配啊,据说末期癌症的痛苦,会让人忍不住生出自杀的念头,比生孩子可都要疼的。李旭葵甚至有些兴奋地想,是不是这老家伙一辈子过得太舒服了,才会不到五十的岁数就患上这要命的病,果然老天爷是开眼的。

哈哈,那天,老家伙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了他的电话号码,打过来一本正经地说自己得了绝症,当时自己就是用一串大笑回答他的吧。能亲眼看着老家伙被病痛折磨得形销骨立不成人形,受尽痛楚,最后再凄惨的死去,大约是他一直的企求终于成为现实!

居然还会有老邻居假惺惺地跑来劝他大度点,怎么也是亲生父亲,现在都这样了,有什么错误是不能原谅的。原谅?凭什么?害死了他母亲,也害了他一辈子,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值得别人原谅?就是死了,他也还会恨,还会怨,绝不会原谅!

家还是原来的家,少了些酒气,多了几丝中药味,厨房里一个佝偻的身影正看着燃气灶上咕嘟咕嘟开锅的汤药,屋子里飘的都是这味。

李旭葵愣住,似乎这一幕有些眼熟,如果厨房里换成母亲的身影,差不多就是她死前一年左右的样子。那个时候,她好像得了肺炎,咳嗽不止,打针输液都没用,那个男人嫌她生病花了太多钱,没有多余的给她买酒菜,趁着她好不容易吃了药能安睡一会的时候,把家里所剩无几的钱全偷了出去潇洒,母亲无奈只能听附近一个好心老中医的话,抓了副极便宜的草药回来熬,聊胜于无,却不想居然真的慢慢好了,那时候家里边有很久似乎就是这个味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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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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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到服务

那个男人原来是会用煤气灶的,李旭葵觉得眼前的这一幕无比讽刺。曾几何时,那个男人十指不沾阳春水,没什么学问的,居然也会说出君子远庖厨的话,却原来都是放屁!因为有人惯着他,便堂而皇之地当一个四肢健全的废物,现在性命受到威胁了,他不也什么都学会了吗?苦难是锻炼人的捷径这句话说的一点都没错。

如果妈妈能活到今天,不知会作何感想。他无疑是爱妈妈的,因为这个瘦小柔弱的女人,透支着几乎全部的生命力,给了他十几年安稳快乐的生活,可他同时也恨着她的懦弱与逆来顺受,如果不是她过早得去了,何至于他苦了这么多年,有家等于没家。

彼时他还幼小,只能看着妈妈一个人受苦受难,累死累活的拼命抚养着这个家,却丝毫也帮不上忙,三十出头的人头发便已花白,带着自己出去的时候居然会有人认为她是自己的奶奶!而眼前这个该死的男人,总是说不出的风流倜傥英俊潇洒,拿着妈妈没日没夜干活挣回来的血汗钱肆意挥霍,尽情享受人生。

可为什么偏偏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哪怕明知道眼前这个男人已经身患绝症,不久于人世,他都深恨为什么他不早点死,如果他早点死了,妈妈也许不会那么早,就因为意外而离开人世,但好在这一天来的并不算太晚,天理也许会迟到,却永远不会缺席。

李旭葵站在门口感慨万千,那个男人似乎是感觉到家里边有其他人了,专注的目光从沸腾的药锅上的挪开,一眼就看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儿子定定的看着他神情复杂。哪怕混蛋如他,此时心里也有几分不是滋味。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在拿到诊断证明时,除了害怕,他第一个念头就是,终于要留儿子自己一个人在这世界上,独自生活了吧。他这个不合格的父亲,终于要下岗了,不知道自己在生命中最后的这段时间里还有没有机会补偿一二,虽然他也知道,他这份补偿与愧疚来得太迟,太迟了。可是过去的已经过去,他再懊悔也没有办法弥补儿子曾经残破的童年,没有办法挽回可怜妻子的性命。

“你回来了?”他小跑到儿子跟前,带着几分讨好,带着几分不安,希望儿子是回来关心他,哪怕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好好养病,也足以让他老怀大慰。怨不得他在内心深处升腾起一丝希望,昨天刚刚打完电话,十天半个月不着家的儿子就突然露面,又怎么能让他忍住不抱有希望。

只见儿子脸上所有复杂的情绪全部消失,一声冷哼响起,取而代之的是满脸嫌恶:“是,我回来了,我回来看你死没死,不是说,病入膏肓无药可救了吗?怎么还有心思在这给自己熬药?你还有脸吃药,我若是你,就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自己把自己饿死拉倒,还死得干净,死得利索,也许这样我还能念你一点好,承认你在生命的最后还有那么一点骨气,像个男人。呵呵,贪生怕死就不用死吗?以后哪天真病得活不下去了,都不用给我打电话,真心的希望下次再看见你的时候是为你举办葬礼的时刻!”

心早已冷硬,那是在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中,由柔软慢慢变成了一颗石头,给他打击的无一例外都是眼前这个男人,凭什么,难道就因为这位给了他一颗精子,给了他一条性命,他就要无条件的迁就,不管是以前他混蛋到底的时候,还是现在身患绝症,总有好事的人在他耳边喋喋不休地说到底那是你的父亲,那又如何?他宁愿自己是石崖蹦出来的孙猴子,也不想要这样的父亲!古语有云,父慈子孝。父不慈又何来子孝?以为这样就可以让他心软,做梦!

哪怕明知道儿子对他成见极深,大约听闻他的死讯,不会有半丝伤心,更多的是即将摆脱他的兴奋,然而亲耳听到儿子嘴里一句接一句吐出冷酷无情的话,他只觉得这些话每一字每一句都变成了一把利刃直直的戳向他的胸口,疼得他连直起腰的力气都没有。

说完想说的,李旭葵扭头就走,出乎意料,那个男人居然没有叫住他,再跟他装可怜,多要点钱,不过这样也好,剩下这三头五百,救济个失学儿童,也比给他挥霍要强得多。坐上车,他一时间有些懵,每一次从家里出来,他的心绪都久久无法平息,总感觉天大地大,没有他的容身之处,就连唯一能够给他些许安慰的会所,此时的清冷也让他望而却步。

等到天擦黑,文沫步履沉重地从袁家出来,仍然心有余悸,恨不得立刻坐车离开这里再也不要回来。原本还说在父母的眼中,自家孩子都是完美无缺的宝贝,自然是不会有仇人的,从他们的嘴里得不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可是等到他们从袁佶的卧室中,将所有的电子设备都搜出来,准备带回局里交给专业人士检查之后,为什么突然就莫名其妙的被袁家的亲朋好友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个严实呢,他们七嘴八舌的开始想象凶手到底是谁,甚至连袁佶小的时候追过隔壁张老二家养的一只土狗,被狗咬了后站在人家大门口骂了张家祖宗十八代的明显无知往事都揭露出来,照他们这种理论,所有与袁佶说过话,甚至在路上擦肩而过的人,都有杀人的动机了。

人亲朋好友的态度很明确,我们要帮忙,我们要提供线索,你作为警察,就得聆听我们的意见。两个人保持着微笑,听不同的人向他们倾诉着不同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只觉得自己不是在袁家的客厅里,而是置身于禽类饲养场,周边有上万只鸭子围着它们嘎嘎嘎地叫个不停,有几个瞬间,都有出手捏死两只的冲动,要不是看在袁家有权有势不好惹,他们要是态度不好纯粹是给领导和自己找麻烦了的份上,说什么也不能耽误到现在。唉,好容易上了车,闵三行与文沫语相视苦笑,伸脚将油门踩到底,一溜青烟之后,警车蹿了出去,落荒而逃。

原本还想着今天一天能够把两个受害者家庭都走过来,此时天色已晚,被烦得头晕脑胀的两人谁也不想再去郑家,索性直接打电话,跟郭建峰汇报了下情况,路边摊随便吃了点快餐,闵三行送了文沫回宿舍,自己也驱车回家。

死了两个公子哥,他们的生活还是要继续,不然如果只要一有人命案子,他们就24小时连轴转的话,大概没多久就要英年早逝,因公牺牲了吧,张弛有度,学会调节,才能把刑警的工作长长久久地干下去。

回到寝室,终于躺在舒适的床上,文沫揉了揉有些发紧的太阳穴,将记得满满当当的笔录甩在桌上,这里面应该不会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就不要再继续浪费时间了。打了个哈欠,反正晚上无事,先睡一觉,缓解环境精神上的疲惫也好。

不知过了多久,文沫是被一阵手机铃声吵醒的,她以为是程功打来的例行电话,可是手机屏幕上跳跃闪烁着,确是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陌生号码。

“喂,你好。”x市本地的陌生电话,文沫还真一时猜不出来会是谁找她。自来x市,她就过起了从宿舍到办公室两点一线的生活,除了查案子和购买必须的生活用品,几乎是宅在公安局足不出户的,认识的领导同事们的电话号码她都有。

“喂,你好。请问是文女士吗?”一个悦耳动听的男声从听筒中传出,哪怕没有听出来这个声音的主人是谁,也不妨碍文沫对这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陌生人产生一丝好感,放下戒备,似乎天生的有这样一副好嗓音的男人,不会是个坏人。

“我是,请问哪位?”

“我是忘川心理诊所的彭医生,今天下午四点半有您的预约,人却没有来,因此我打过电话来问一下,您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耽误了,需不需要预约其他的时间,我可以为你重新安排一下。”

文沫这才想起,上一次跟程功的一次谈话,终于让她下定决心想要寻回失去的记忆,当然她并不强求一定要有什么结果,但是接受心理辅导的抵触情绪确实没了,因此当天晚上打完电话,她便直接在网上预约了一家相对靠谱的心理诊所。这家诊所有个奇怪的名字,叫做忘川。

在中国的神话传说中,忘川是位于黄泉路与地府之间的一条界河,传说中的奈何桥就在忘川河上,奈何桥的桥头坐着一个老婆婆,会送给每一个度过奈何桥的灵魂一碗孟婆汤,喝掉这碗汤后,忘记前程往事投胎重新来过,如若不愿忘记所爱之人所经之事不喝孟婆汤,那么这个可怜的灵魂便必须要跳下忘川河经受千年的煎熬,才可再入轮回。在这一千年中,他们需要一次又一次的看着自己心爱之人度过奈何桥喝下孟婆汤,一次一次的远离一次一次的绝望,渐渐地等他们忘记了自己本来想要等待的渴求的,便可以再入轮回了。因此忘川河的河水是血黄色,那是在其中挣扎绝望的灵魂的血肉与眼泪所化。

这么个不吉利的名字,实在不适合用来作为心理诊所的名称,但这家开业时间并不很长的心理诊所在x市可以算得上是异军突起,短短半年时间好评如潮,显见得诊所里的医生是真有本事的,她便也顺手预约了挂号。

结果今天一天忙得头晕脑胀,自然忘得一干二净,没想到这诊所服务态度还真好,都晚上7点多了,还会想起给她这个预约没来的潜在客户打个电话,人家生意好也是有道理的。

“抱歉,今天工作太忙,没来得及去。”

“没关系,我可以重新帮您预约时间,您看您什么时间方便呢,我现在就可以给您做预约登记。”

手头上的这件案子受关注度不低,他们大约会忙一段时间,破案这种事,谁也说不好,文沫自然不敢再跟他预约,万一再放人家一次鸽子多不好意思,因此便道“抱歉,手头上刚接了新的工作,白天怕是不好请假,等忙完了再说吧,麻烦你,还要您百忙之中打电话过来询问,真的很抱歉耽误您的时间。”

“”用这么客气,我们心理诊所,说穿了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当然是可着你方便的时间来了。这样吧,我现在正好没事,如果你现在有空的话,现在就可以过来,这样方便吗?”其实文沫现在只想躺在床上,好好的睡上一觉,哪里也不想去,可是人家的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尤其是那声音悦耳动听的,让人不忍拒绝,所以她只稍稍犹豫了一下,便答应下来,起床出门,打个车,十几分钟就站到了忘川心理诊所的大门口。

忘川两个大字,让文沫不禁有些恍惚,什么时候她这么容易被人忽悠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情了?看来一个人声音太好听是很占便宜的一件事情,这样的人天生就适合做心理医生,只要让客户闭上眼睛,静静地听着他说话,就能让人卸下防备,将心里的所有光明正大的、阴暗潮湿的话全部都倒出来。”

但愿出来的是个帅哥,长相配得上他的声音。诊所的卷帘门已经关上,她刚想抬手敲门,门就开始缓缓地向上卷,发出嘎吱嘎吱的动静。昏黄的灯光中,一个高大的身影渐渐显现。

直到看清楚对方的脸,文沫失望之余,更安下心来,这个男人年纪大概在三十五岁左右,长相很周正,国字脸,大眼睛,戴着副眼镜,一身笔挺的中山装,给人踏实可靠的感觉,果然很适合做心理医生。

这是文墨与彭忘川的第一次见面。此时他们谁都没有意识到,彭医生对潜在客户贴心的一个电话,促成了两人宿命般的相遇,在x市即将上演的腥风血雨的大戏中参演了主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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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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搂草打兔子

像文沫这样,主修心理学的人,其实是最忌讳看心理医生的。

所谓医人者不自医,总有一定道理。进了诊所,文沫便升出些抵触情绪,哪怕之前做了无数心理建设,此时此刻,她都只后悔为什么自己这么冒失。眼前这个看似忠厚的男人真的表里如一吗?对着陌生人倾吐心事这一极端**的事,文沫真心觉得自己做不来。

而且,一会儿的治疗流程,她大体都知道,一定会从聊些看似无关的话题入手,对方想要慢慢来了解她,一点点地挖出她心理上的问题,再针对着提出意见,开些药片,最最重要的,需要催眠。完完全全被掌控在别人手里,连自己做过什么说过什么醒来后也许都不记得!

因为了解,所以更加排斥。所以当彭忘川示意文沫坐在看起来十分舒适的一张半躺椅上时,文沫却只是尴尬地笑,然后选择了在躺椅对面的沙发上坐下,而这沙发,显然是彭忘川在给病人做治疗时自己坐的地方。

文沫知道,却还是有些无礼地占了人家的位置,就是因为她没有办法把自己定义为一个病人,潜意识里,她还是那个犯罪心理学专家,哪怕失去了记忆与知识储备。

彭忘川好脾气地笑笑,自顾自坐到办公桌后,两人的位置有些奇怪,文沫与他之间有大约60的夹角,斜斜相对,能看到彼此的侧脸,距离却不足以看清面部表情,鬼知道是不是所有的诊所治疗室都这么大,太过空旷的房间,面对不熟悉的人,文沫觉得很不自在。这种感觉不同于以往她审问犯人,自己占据着主导地位,现在她似乎是那个犯人,丝毫没有安全感,而且,即将没有**。

彭忘川此时对文沫的了解仅限于她在网上预约挂号时留下的基本资料,诸如姓名、年龄之类的,再往下的自述心理问题一栏,文沫根本没有填。

文沫给他的第一印象,是这个女人单薄的身子看起来那么脆弱,仿佛一阵风就可以将她吹跑,但是她的眼睛却又那么坚定,就定定地站着,便能让人觉得她像座山一样可靠;她多疑,诊所里现在没有别人,可是在进来的过程中,仍然不放心四处小心张望,不过这也许是现代人的通病,对陌生人存在戒心,她也不过稍微明显了一点点;她极不愿意被当成个病人对待,因此有些占了沙发而没有选择躺椅,还时不时流露出几分懊恼与不信任,很后悔来自己这里吧?这也算得上正常,毕竟心理疾病这四个字在国内还是与神经病这种称呼联系在一起的,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是神经病,很多第一次来他诊所的人都差不多是这样,坐立不安随时准备逃走。

唯一引起他兴趣的,是刚刚在诊所门外第一次目光交流,文沫在看到他长像后先有一瞬间的失望,再之后居然会是释然,很轻易就接受了自己长像平平的事实。要知道,自己声音与长像的反差,很多人,尤其是女人,基本上很难接受,情绪敏感的,甚至还当着他面哭过,觉得老天爷在创造他时开了个国际玩笑。

这个女人心理素质比一般人要好些,相应的,如果她有什么心理问题,真调整起来,也很更麻烦。就好比爱哭的人哭完之后也就过去了,可是不爱哭的人一旦哭起来,必是惊天动地难以停止。

他不禁燃起一丝兴趣,像他这种真正醉心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术心强的心理治疗师,发现一例值得研究的病例时,就像饿得久了的野兽看到猎物一样,非得弄清楚弄明白才行。已经很久没有有趣的病例了,希望这个女人不要让他失望。

两人的聊天很算不是融洽,文沫因为被他声音蛊惑,没头没脑地就在下班时间单独与彭忘川一对一面谈了,回过神来后很有几分羞恼,暗骂自己没定力,自然对这以声音骗人的家伙好感唰唰往下掉,再加上她虽然主修犯罪心理,治疗并不是长处,但是道理自然都是同样的道理,自然彭忘川想干什么她都能揣摩出来,消极配合之下,给对方狗咬刺猬无处下嘴的感觉。

既然对方一直不想卸下心防,彭忘川也不强求,他一贯喜欢放长线钓大鱼,如果不能给病人安全感,让她心甘情愿地吐口,其他的谈话意义不大,还是得先建立信任,而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彭忘川在两人聊了——或者说多数时间都是他在自说自话半个小时后,很痛快地终止了这场没营养的对话:“文女士,今天时间不早了,我看你也累了,就先到这里吧,下一次想什么时候过来,请打电话预约,我想你肯定不希望我再在下班之后打电话叫你来吧?”彭忘川揶揄了一句,点出文沫是怎么被他骗来的,当然,他本身并无恶意,因此开个无伤大雅的小玩笑不会引人反感,倒让一直紧张的气氛缓和了一下。

文沫挤出个并不算诚恳的笑:“我最近真的有些忙,这并不是托词。等忙完吧,有空一定来。”

“好的,一言为定,还希望文女士多多照顾生意。哦,对了,我的收费不算高,一个小时只要一百块。”彭忘川笑着说道,他那张板正的国字脸突然生动起来。这样的人,还真是没法让人讨厌,文沫又笑,这回笑得自然多了。

等她又花了二十分钟回来,洗漱完毕躺在床上,又接到程功打来的电话,除了例行的问候,程功说他要出去执行一次任务,因为保密的关系,他到现在也不知道任务的具体情况,只是大约得有一段时间不能联系了。文沫对此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虽然已经习惯程功几乎每天一个电话,但她还真没有多思念的感觉,至少到了x市后几个月的时间,她都没有怎么主动打过电话给程功,只简单地交代了些放之四海皆准的祝福语,注意安全,等你回来再联系之类的。

一夜好眠,第二天,文沫精神抖擞地跟着闵三行去了郑家。郑家父母都是白手起家创业成功的,年轻时吃了不少苦再挣下这么大份家业,本着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的原则,给了儿子他们所能给予的一切,谁想到,已经成年,眼看着过几年就能成家立业的儿子,居然会比他们这做父母的还要先走一步。郑家这对夫妻几乎是一夜之间白了头发,一点精神头都没有,如果不是此时还有抓住儿子凶手这个念头撑着,他们怕是要双双躺倒在病床上,哪里还有前两天在公安局大闹时的精气神。

郑妈妈褪去了一身的女强人形象,拉着文沫的手不停掉眼泪:“警察同志,我儿子死得冤死得惨啊,你们可得替他做主啊。”因为儿子的尸体还在公安局,所以他们连个体面的葬礼都操持不了,虽然说按照中国的传统,没有长辈为个还没有结婚的小辈大操大办的理儿,可是那是他们的儿子,他们不可能就随便将他的尸骨找个地方胡乱一埋,以后想他了,连个去说说话的地儿都没有。

郑妈妈反复强调她儿子不该死,那天应该去赛车的另外一个人本不是她儿子,凶手不管是谁,想要的都不是她儿子的命,他是被别人给连累的,她想不出她儿子会有仇人,因为虽然家里小有资产,可是郑乾元真的是个很好的孩子,有什么事都跟自己的妈妈说,一家人关系很是亲密,在学校人缘也好,还很有爱心,暑假时经常做义工,还资助贫困儿童上学,那些有钱人家孩子的坏毛病,他一点也没有。

其他组员的外围调查也得到同样的结论,郑乾元身上还真没什么污点,众人都是一水儿的表扬,直道死得可惜了。

两名死者年纪不大,社会关系相对简单,都是些同学、父母交际圈里的富二代之类,大约都不愿意多说死者的坏话,便是连袁佶都成了他们嘴里完美无缺的人,自然不会有什么仇人。

查了两天,毫无收获,两名死者的手机跟着他们一起葬身火海,损毁程度已经达到需要事故科的工作人员从一堆熔化的金属堆里捡出个完全看不出形状的黑炭,哪里还能看得出这是部造价高昂造型漂亮的水果机,更谈不上采集其中任何信息了。至于家中其他电子设备,多是符合他们这个年龄段的男孩喜欢的东西,少量黄片,各种在线直播软件,各式类型的游戏,没什么特别。

警方在别的方面都没收获之后,将主意打到了飙车会所身上。贡春红开的这家会所虽然位置偏僻,平时也很低调,不显山不露水,但是该知道的都知道,不该知道的在惹出这么大个乱子后自然也知道了。飙车不合法,他们算是师出有名,一行人直接杀过去抓人,就不相信真触动到自身利益,他们还能守口如瓶,每一张嘴都像河蚌一样严实。

他们这一去,还真有意外之喜:不断将贡春红堵了个正着,还连带着抓了几个神情不太对的社会小混混,以及其中一个染黄头发的男子随身携带的约三百五十万现金。

贡春红脸都绿了!她一直很自信自己的会所是安全的,哪怕出了那么档子事,死了两个有钱人家的少爷,但是那两个人也不真是飙车出意外才死的,而是被人害了,按理来说不关会所的事啊。反正会所生意正清淡,不如就用赌赛车的钱来填亏空,他们交接现金的时候还不用像以往那么小心避着人,一举两得啊,谁想到就让人一锅给端了。靠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说的就是她这样的吧?她的心里升起浓浓的后悔,已经被警告过最近低调小心些,可是她却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失了分寸,果然贪字头上一把刀啊,可不正是一个贪毁了她吗?证据确凿,还是抓的现行,她就是想抵赖都抵赖不了。

其实一组这一次出动,还真没想到会顺带着揭开了赌博案的冰山一角,他们实际上是冲着会所里那些会员去的,想从他们嘴里问出些关于袁佶的事,结果这些人一个没逮着,只有贡春红、混混头子外号二狗子以及他的一帮手下,还有会所的工作人员姬唤鸣和方怡。

知道这事儿不能善了,贡春红和二狗子全都沉默着一个字也不说,哪怕连续被审了近四个小时,他们始终低着头一言不发,至于二狗子的几个手下,知道得也不多,承认他们确实是设赌局坐庄赌车,一晚上好几百万的流水,也提供了参与赛车赌博的三个赛车手的名字,再多的,却是不知道了。

方怡这小姑娘很聪明,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明明警方提的问题她都很老实得在回答,偏她说的话全是废话,什么意义都没有,审来审去,见她不过是个小虾米,也审不出什么,索性先放回去,交代她别离开本市。

至于姬唤鸣嘛,以他的为人,估计平常不会有人真心喜欢跟他做朋友,但是要论谁能知道多数人的八卦和**,又毫无顾忌说出来的,还得是像他这样的。

他提供的两条线索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一是在研山车祸前一个多星期前,大家收到一条抹黑孔怜花的视频,视频揭露了孔怜花极私隐的秘密,他不能人道,所以喜欢虐待女性来发泄自己的**,孔怜花第二天黑得快要滴出水来的脸让大家都很记忆犹新。袁佶与孔怜花两人时常有些龌龊,家世相当的两人谁也不服谁,以前就有零星冲突,这一次的视频事件,袁佶上蹿下跳最是活跃,很给了孔怜花许多没脸。

二是那天真正要赛车的是袁佶与王爷驾到,王家的这位公子算是会所的另类,不真的喜欢飙车,却又技术不错,众人也愿意给他面子,可是他这个人,别看表面上挺男人,实际上就是个同性恋,有传言他喜欢孔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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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出命案

这两个二世祖,除了文沫新来x市不久,其他人都是早有耳闻了的。

孔怜花是孔家几代单传的宝贝疙瘩,过的生活那叫一个众星捧月,骄奢淫逸,以蛮不讲理闻名于世,不过这货也算有个好处,那就是小错不断,大错不犯,时不时小打小闹,不过以孔家的影响力,早早或花钱摆平苦主儿,或打招呼到公安局领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虽然看不惯这样的人,但是整个社会就是这样,人情大于法,至少在x市,没有人敢不给孔家面子的。而且如果真认真说起,孔怜花做的最过份的事,就是把一个跟他年纪差不多的少年打进医院,重伤,那一次,孔家给了那少年家里三百多万,那家人条件一般,哪里见过这么多年钱,知道哪怕再闹下去,让孔怜花去坐牢,附带的民事赔偿有个几十万撑死了,便见好就收,看在钱的面子上,咬牙忍了。好像那次之后,孔怜花着实安静不少,似乎是因为他老子怕他这么下去真哪天打死了人,便是有权有势,想要摆平人命官司也是不可能的,孔怜花不死也得脱层皮,真不能再惯着,便发了狠将他关在家里一顿教育,愣是半年多没让出家门一步,孔怜花自那之后学了乖,虽然背地里什么德行没人知道,但大面上还是很过得去的。

没想到,这一回居然又牵连上了他,而且还涉及极端的**。堂堂孔氏集团唯一的继承人,那方面不行,真的还是假的?

鉴于姬唤鸣人品的不靠谱,警方不敢将他说的话完全照单全收,至少得看到证据才行,他曾说过有个视频传出来,视频呢?姬唤鸣这么信誓旦旦地打保票,自然看过视频了,以他爱好扒人**的性子,这种绝版视频,不备份不可能吧?

姬唤鸣吱吱唔唔了半天,最后才垂头丧气地说:“唉,你以为我不想备份一份给自己留着欣赏啊?别看他们这些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天天都人模狗样的,私下里糜烂着呢,以前总听别人随口说几句,从来没真刀真枪得见过,好不容易逮着机会,我自然不想放过的。可是,可是,哎呀,我不过是个穷修车的,平时嘴巴又笨,不会巴结人,他们有钱人的圈子我哪里能进去,这视频,还是在别人手机上蹭着看着的,让她发给我,死活都没干,还说什么是她相好发给她看,特意叮嘱绝不能外传,她得讲信用。我呸,就那个烂货,公交车一样,还信用。”姬唤鸣一时大意,什么话都往外冒,说完才反应过来他现在是在公安局呢,嘴上不能太没有把门的,连忙闭上嘴巴,不再继续说刻薄话。

负责询问他的是秦凯,最正义眼里不揉沙子的主儿,千万个看不上姬唤鸣的人品,此时一句话都懒得再多说,只问他到底在谁的手机上看到的视频,得到答案后,便轰他离开。

方怡啊,这个人可是放得快了点,少不得跑一趟去找人。

秦凯带着王家梁去了方怡留的居住地址,文沫和闵三行继续审贡春红,李承平和王家栋则跟二狗子耗。

一般进了局子里的犯罪嫌疑人,都会承受很大的心理压力,因为他们不知道警察到底都知道什么,也明白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明知道不能囫囵个出去,早晚都要交代,唯一的念头大约就是避重就轻,能瞒一点是一点。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们自然寝食难安,生怕说错话把自己绕进去,纠结在说与不说之间。时间长了,被一吓一惊,该交代的自然都吐了出来。

二进宫以上,或者明知道自己无论如何逃不过一个死字的,相对就淡定得多。二狗子的案底长得都没人愿意仔细看,他淡定倒正常,毕竟经历得多,知道警察审问嫌疑人的套路,心里有底,他们就是警察心目中的滚刀肉。

但是贡春红又为什么也是一样镇静得不像话,她可是从来都没有过案底,身家清白得很啊,是真的没心没肺,还是她背上有更大的案子?

直到李承平他们回来,两组审人的自己都快无聊得睡着了,人俩嫌疑人还淡定得仿佛不是置身公安局审讯室,而是在某个海滩度假。

方怡的手机里还保存着那段视频,其实当初发布者的本意大约也没想传播如此广泛,连个普通的小前台都能看到,但他显然低估了网络互通有无的迅速程度,给方怡视频的人,也让警方有些吃惊,感叹世界真的挺小的。这段视频,来源于王爷驾到,而且据他本人说,孔怜花之所以会被录下来,正是出于他的手笔。

方怡提供的线索有没有可信度,还得从头说起。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方怡的活法就是,反正跟谁睡都是睡,干嘛要便宜那些对自己不见得有多好,还总打着爱你的幌子,行占便宜事实的穷**丝呢,不如傍个有钱的,本来也没想过长长久久,一桩对谁都合适的买卖,各取所需。通俗点说,她方怡就是个物质女,宁愿被人包养,或者出去卖,也不想跟个穷人一齐从头奋斗,等到人老珠黄对方小有资产再把自己甩了。

说她自甘堕落也无所谓,出来工作四年,手里有小三十万存款,这在他们那个月平均工资才不过两千块的小县城,已经足够让父母骄傲地抬起头,哪让现代社会,金钱至上,笑贫不笑娼呢。

王爷驾到家里有钱,多有钱呢?没人知道。如果别人还只是背地里偶尔传一传说袁忠焕年青时混过黑,那么王家可是真真切切的黑啊道出身,哪怕到现在还半黑半白,完全称得上x市的地头蛇,不过是最近几年警方常年盯着他们家,一直想端掉这颗社会毒瘤,所以现在的王家很低调,风头与几年前相比,不可同日而语。

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更何况王家手底下有一帮不怕死又忠心的兄弟,自然大家谁也不敢不给他们面子,虽然会所里的那帮二世祖们还没真正长大,接触不到家里内部的一些消息,但也不妨碍他们在出来玩之前,被长辈们耳提面命谁家是他们惹不起的,要小心躲着点,王家孔家袁家都在这个惹不起的范围之内。孩子们自己心里也有一杆秤,王爷驾到那笑面虎性子让很多人敬而远之。

这很多人,自然不包括方怡。王爷驾到有男人的通病:好色,而且他属于见到个稍有姿色的女人或者伟岸些的男人,便想勾搭来的色中饿鬼,对主动向他投怀送抱的不论男女更是生冷不忌,而且单论长相,王爷驾到有几分现在小女生追的奶油小明星的感觉,唇红齿白的,还有钱多金,这样的好货,方怡自然不会放过。

像方怡这样的女人,王爷驾到玩起来毫无压力,不过是些许钱财就能打发的,不吵着闹着不懂事地想上位,更不会有某些小女生矫情的臭毛病,床上恩恩爱爱,床下钱货两讫,关键是嘴严不黏人,自然一拍即合,次数多了,还升出几分革命友谊,偶尔在不上床的日子里也能互相问个好,当个**处着。

所以方怡说视频是王爷驾到给他的,而且背后主谋就是他的可信度还是挺高的。

孔怜花的**被如此曝光,弄到飙车圈子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地步,别说孔怜花是个霸道性子,恐怕再老实的男人,经了这么一出戏,怕是都要发火的吧,所以孔怜花对王爷驾到恨之入骨都不无过,以他的前科劣迹,火气上来,真整死个把人,这事还别说,他绝对能干得出来。

原本定下去赛车的两个人,可不正是袁佶和王爷驾到吗?谁知道王大少命大,临时放了袁佶鸽子,才让郑乾元当了替死鬼,这么看来,孔怜花作案嫌疑很大啊。

看来他们有必要去会一会孔怜花了。一组的讨论半天,也没想出来要怎样光明正大地上门审人,不用说,只要他们说明来意,能见到孔怜花本人的可能微乎其微,必定是被孔家的几个姑姑并全x市有名的律师包围了先。毕竟现在仅靠像方怡和姬唤鸣这样的小人物的口供,还都是只能证明孔怜花有杀人动机的旁证,任何一个刚刚毕业的法律系学生都能轻易帮孔怜花洗白。

孔怜花暂时肯定是动不了,去了也是无用功,但最终郭建峰还是拍板决定先去一趟,就算不为一定要有结果,也要让孔怜花知道他正在被调查,万一他心理素质不过关自己露出马脚了呢,而且,孔家在x市虽然挺厉害,但是袁家也不差,如果袁家知道警方现在怀疑孔怜花,他们估计会想办法施加压力帮警方一把。

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当天夜里,重案一组的值班电话尖利响起,将睡得正香的秦凯从梦中惊醒,带来的死亡的讯息:刚才有巡警在新罗大街中段132号地下车库的入口处,发现了一辆车门大敞的跑车,车内有一男一女两名死者,巡警找到两位死者的身份证,男死者,是王爷驾到,女死者,却是方怡。

凌晨两点半。

秦凯与文沫最先赶到现场。他们一个住在一组隔间的值班室里,一个就在公安局后面的集体宿舍,接到报警后穿戴整齐便出发,一路没有阻碍,拉着警笛,80迈飙到目的地。

栾法医还没到,为免过多破坏现场,谁也没有进入车内,秦凯上面辨认了下,果然女死者就是下午他去见过的方怡。小姑娘挺漂亮的脸蛋现在扭曲在一起,胸口中刀,前襟全是血迹,睁着的眼睛中还有对生的无限流连,男死者倒是很安祥,闭着眼睛,神情平和,像是睡着了一样。

这两个人怎么一齐死在车里?而且一个死得那么惨烈,一个死得却很唯美。以王驾爷到的身份,总不至于要跟着方怡一起殉情吧?他们两人之间,没听说擦出什么难以磨灭的火花啊。

栾法医在十分钟之后赶到,一双眼睛全是血丝,最近那两具烧得残缺不全的尸骨让他发现自己的短板,正恶补法医人类学一些冷门知识,看书看到12点多,刚眯着没多一会儿,就被电话叫来出现场,任他再工作狂,年纪在这摆着呢,头疼得难受,却也知道,案情就是命令,耽误不得。

仅仅只看了一眼两具尸体,栾法医就跟秦凯说:“这女的不是在车内被害的,让人扩大搜索范围,寻找另外一个案发现场吧,那里应该有大量的喷溅血迹,运气好的话,应该能发现凶手的血脚印。”

秦凯刚刚也觉得车内过于干净了,方怡胸口的插着的那柄刀直没至刀柄,车内除了她身上居然没有多余的血迹,可也不能排除凶手只捅了方怡一刀,刀没拔出来堵着伤口,形不成喷溅血迹的可能,便只等着法医,现在法医发话了,他自然立刻开始行动。

除了一组的人陆续赶到,最先发现尸体的巡警,辖区派出所值班民警都来了,几个人各自散开,向着四周围的大街小巷出发,寻找第一案发现场。

凶手弃尸的地点挺有意思,是个写字楼的地下停车场门口,正对着两个摄像头,周围四通八达,交通方便,各种小巷星罗棋布,不是熟悉此处地形的人,很容易就会迷路。

没多过久,一名巡警就发现了方怡遇害地点,在地下车库入口东南200米远的一条小巷里,现场算不上凌乱,只有两处喷溅血迹,染了一地,大约因为天黑,凶手也没注意,还真留下好几处清晰的脚印,以及一条两米多长的拖蹭血痕。

唯一让警方有些想不通的,就是为什么凶手一定要把方怡弄到王爷驾到的车上,栾法医推测案发时间大约是半个小时之前,哪怕两点钟街上行人不多,可是杀死一个大活人,还能指望着她临死一丁点动静都不发吗?周围可是有居民区的,万一让某个晚睡的听到,再借着巷子里的路灯看到有人在杀人,报了警,凶手就那么自信自己一定能跑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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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迟暮

栾法医肯定是不会同意手头压了这么多工作的情况下自己回去休息,文沫也明知这倔强的家伙一定会选择连夜加班的,还是忍不住唠叨几句,寻到家24小时营业的粥品店,买了吃的,逼着栾法医把他那一份全吃下去,才勉强放他去忙。

一组的办公室里,众人全都打着呵欠,见文沫拎了堆吃的过来,感叹有个女警在组里心就是细,以前他们忙通宵饿的时候能果腹的只有泡面,真饿了吃是肯定能吃下去,就是那味道,能在嘴里经久不散,着实算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现在多好,有粥有主食还有菜,光闻着味就知道肯定好吃了。

于是大家边吃边聊。死者方怡是一人独居的,现场她的提包中也发现了手机钱包和钥匙,一会吃完饭,还是由秦凯跟方怡的线,他认得路,带着文沫一起有个照应更方便,王爷驾到的身份特殊,从发现尸体到现在满打满算两个小时,王家应该还不知道他出了事,虽然半夜上死者家不太好,但现在也顾不得许多了,这家人不好惹,还是不要给他们留下话柄,由郭建峰和李承平两个人过去一趟,案发地点的地下车库内有人值守,案发前后的监控他们也已经提取到了,剩下的三人就负责留在办公室看监控并盯着法医和鉴证科,一有消息立刻通知。

五分钟,饭菜见底,众人一抹嘴,风风火火出发,留下王家兄弟和闵三行。王家兄弟自告奋勇去等结果,闵三行乐不得地打扫卫生,说他龟毛也没办法,反正办公室乱成这样,包装满地,一屋饭味,他就觉得浑身不舒服。而且,私心里,他真的不想去鉴证科,免得碰上周聿,心里不自在,至于法医解剖室,额~~~相比之下,打扫办公室,看监控简直就是在好也没有工作了。

方怡租住的是一户两室一厅的楼房,房子建成时间不算短,没有物业,各个出口倒是都安装上了摄像头。要论现在监控网络哪里最发达,放眼全世界,中国的城市也是排得上号的,各种各样不同来源的监控摄像头组成了庞大的网络,默默地记录着每时每秒发生的事情,只不过有些摄像头的像素实在难以恭维,真有需要的时候,便是办案民警将眼珠子都瞪了出来,也没办法分辨已经放到最大还经过清晰处理的图像上那个所谓的凶手到底是男是女,大多数摄像头的存在,与其说是为了记录,还不如威慑效果更明显一些。坏人看到有摄像头,也许一时胆怯便不敢再做坏事,总之,只能安慰自己,聊胜于无吧。

戴上手套,拿方怡的钥匙开门。进屋,开灯。

大约是租来的房子本身装修极简单,映入眼帘的,只有几张简易沙发并空荡荡的博古架,客厅小小的,卧室倒挺宽敞,所有东西摆得很整齐,家里一丝烟火气都没有,看厨房积的那层灰尘,显然主人家不是个会在家里做饭的。方怡手机里的通话记录最后一条,还是秦凯打给她的,自那以后再无动静,微信和qq以及陌陌等聊天工具里通话记录被清理得干干净净,不知道是凶手故意为之,还是方怡自己有清记录的习惯。王爷驾到的手机在现场没有发现,他的其他财物都在,价值不菲的名表皮包,以及钱夹里大量现金都没动,只有手机不见了,大概是被凶手带走。

她是如何跟王爷驾到混到一起,又是为什么被害的,回答上来这两个问题,大约凶手也就浮出水面了。前一个问题,现代通讯设备没有办法告诉警方,他们只能希望方怡的家里能找到两人在一起的证据。

床单干净整洁,显然两人没有约在方怡家里来一场欢啊爱,而除了性,大约王爷驾到也没有什么事非带上方怡不可,哪怕这个女人懂事不妄想,相比别人得了王爷驾到的一点看重,却也不足以重要到一般性质的约会,王爷驾到真的会找上她。x市是个小城市,有钱有脸的人互相谁不认识谁,这个圈子里的人最要面子,王爷驾到绝对忍不了自己跟个公交车被联系在一起,玩玩罢了,谁会倾注真感情?

那么方怡与王爷驾到死在一起就让警方觉得有些怪异了,凌晨一两点,两个除了上床之外交流有限的男女,不早早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偏偏死在一起,到底有什么隐情?而且方怡死的时候,哪怕表情再狰狞,都能看出来她精心地化了妆,衣着也很讲究,明显是出去赴约的打扮。

两人翻箱倒柜,居然找到了方怡的日记本,有写日记习惯的受害者是警方最喜欢的一类。但

显然他们没有足够幸运,最后一篇日记,是方怡三天前写的,内容无外乎自己要过上好日子等等鼓励自己的话,与案情没有一毛钱联系,再之前的,现在却是没时间看了,郭建峰从王家打电话回市局,请求支援,秦凯和文沫也接到了调度打来的电话,让他们赶紧过去。

王家灯火通明,十来个凶神恶煞的壮汉排排站,领头的,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所有人都很安静地站在郭建峰与李承平的对面,只淡淡地问挡住正门的两人,让不让他们过去。这幢四层独幢,介于别墅与住宅间的小楼,全是王家的产业,并非没有其他门可以出入,王左槐要的,不过是警方的一个态度。

他睡得正香,何曾想过醒来后就被告之,儿子死了。父子近二十年,这个儿子身上,他倾注了不少心血,以后自己打下这片天下,终将传到儿子手上的,他已经没有心情更没有精力再去培养别的继承人了。王左槐不是一个会表达感情的人,与儿子相处,更多的是简单粗暴,他把他认为对的、好的,都想交给儿子,却根本不在意儿子喜欢不喜欢,叛逆期的男孩,总会有各种各样或消极或极端对抗父母的方式,自己的儿子是什么德行王左槐比谁都门清,当老大多年,他忍不了儿子的反抗,经常采用更野蛮的方式镇压,因此父子之间的关系相当紧张,他们俩大概已经有一个多星期没说过话了吧?他总以为,儿子再大一点,自己成家立业,当了爹了,总会理解他的,他以为,他有的是时间。

可是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在自己的地盘上,有人灭了他的儿子!而他,直到警察找上门来才知道!

变了天了啊~

再不是他可以呼风唤雨,叱咤风云的时代了~

心疼儿子,当然心疼,从那么一点点大看着长大的,又有哪个做父母的不心疼?不甘心就此平庸,自然是不甘心的,有过说一不二,号令全城的曾经,又有谁甘于回归平淡?因此王左槐恼羞成怒了,他必须,不得不,把杀害儿子的凶手找出来,然后手刃了,才能证明他对儿子的爱,才能证明他的地位。哪怕就此一命偿一命,有些事该做还得去做。

早就知道王家不好相与,所以郭建峰才会带着李承平来,他们两个年岁相对大一些,经的事儿也多,大约是能劝得住王左槐的,谁能想到,这货就是个炮仗桶,一点就炸,还死活听不进劝去。

对面这些人,有不少郭建峰都脸熟,他亲手抓过的人,怎么可能不认识,他们蓄势待发的样子,绝对不是装装算的,王左槐别的本事怎么样,郭建峰没亲自跟他打过交道,不了解,但要论收买人心的本事,大概x市刑侦系统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吧。

王家公子殒命这么大的事,如果不是心腹,此时王左槐绝对不会叫来,可以想像只要王左槐一声令下,郭建峰和李承平今天想囫囵出去怕是不能够。心里直打鼓,他们两个人却只能像门神一样拦在正门口,身上职责所在,半步都不能退的。没有哪个警察会眼睁睁看着一群黑啊社会分子跑出去闹事,自己乖乖放行的吧?想要出去,也得问问他们身上这身警服答不答应。

好在他刚刚暗中向指挥中心报警,请求支援了,只要拖延一会,来了援手,王左槐就是再失去理智,也没有现在带人跟着警察火拼的道理吧,王爷驾到可不是他们警察杀的。

增援到得很快,十分钟后,一大批刑警荷枪实弹地进了王家,饶是见惯了大场面的王左槐都忍不住变了脸色,深知现在不是十几年前,法制社会了,他们混黑的,终究还是免不了要没落。

郭建峰有了底气,心里狠狠松了口气,还是劝王左槐别把事实闹大:“王兄弟,我知道你心里难过,心疼你儿子,但你要相信我们警察,一定会还你家一个公道,抓住凶手的。就让法律来制裁他,行不行?你是受害者家属,我们是站在一边的,别把你放到施暴者的位置上去。”

“我不同意呢?你还要当场把我枪毙了不成?”

“事情坏不到那个地步。王兄弟,我听人说起你,都说你讲义气,重兄弟情,因此手下的兄弟才死心塌地地跟着你。你回头看看,这么多人,妻儿老小的,你舍得让他们跟着你一条道往黑里走?今儿绝对不能到那地步。成不?别再闹了,让弟兄们都散了,先回去休息,你信我一句,我们肯定尽力抓凶手,你给我们点时间,如果到最后我们还抓不到人,x市随便你干什么,我郭建峰都绝不再拦着了。今儿我这话搁这,说话算数。”

王左槐心中升起几分的无力感,似乎一转眼,自己就一无所有了。他挥挥手,站在他身后的顿了顿,才不甘地离开。王左槐没精神跟警察废话,儿子死了,且容他悲伤一会儿,有什么事,等天亮了再说吧,他要回去睡觉了,也许等他睡醒,才会发现他不过是做了个噩梦,儿子还好好的,什么坏事也没发生......

一场还没开始的暴力流血事件消弭于无形,郭建峰这才感觉到自己后背全湿了,开始后怕。

凌晨五点半,灰蒙蒙的天空透出几分光亮,太阳躲在厚厚的云层中,连散发出来的光都比平常黯淡几分。他背在车门上,幽幽地想,终于杀了一个想杀的人,再把那个人也杀掉,他就可以好好活下去,放下仇恨,放下过去,华丽转身了。

这座城市的清晨,原来是这个样子的,除了晨练的老人和保洁员,以及偶尔骑车飞奔而过的学生,其他人还在睡梦中,之于他们,不过是平凡的人生中又一个平凡的日子,别人的喜怒哀乐,生老病死,也许会感叹,却终不会在意。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冰冷的铁门,也让人与人之间筑起了高高的心防,他以前不理解,为什么会有看到倒在血泊中的同类都能无动于衷,之后见得多了,经历过了,才明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是成年人的处世哲学,概因只有不闻不问不听不看,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哪怕牺牲别人的利益,只是能做到利己,就是可行的。

牺牲品之所以成为牺牲品,多数是因为能力不够,或者多管闲事。他自嘲地笑,如果人人都自私一点多好,也就没有那么多值得人扼腕叹息的悲剧,更没有值与不值。

呵呵。

三天里,李旭葵第二次踏进了家门。那个男人听到动静,仍像平常一样,身手敏捷地跑来门口,却并不是为了堵他要钱,只是可怜兮兮地望着他,什么话也不说。

为什么这老东西一点也不像得了绝症,还是一副欠扁的样子!他说服自己,其实最近频繁回来就是为了看看这个男人是不是已经躺在床上起不来身,马上就要死了。

真是失望至极!一言不发扭头就走,那个男人想出声阻止,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来,呵呵,总算懂点事了,知道自己是留不住他的,索性别来自取其辱。

他从兜里掏出叠钱,看都没看就扔在桌子上,然后抬脚跨出家门。

报应不爽

第二天下午,两名死者的验尸报告新鲜出炉,栾法医实在太累,没必须继续死撑,嘱咐助手将报告送来一组,自己先去休息。

死者王爷驾到死于注射毒啊品过量,以他胳膊上、脚趾间、大腿根部密密麻麻的针眼分布来看,生前他应该是个有很长时间吸啊毒史的瘾君子,安全剂量的毒啊品带来的刺激已经不能满足他的需要,一次比一次追求极致享受。

死者方怡是被利器多次刺伤,其中一刀刺穿心脏,失血过多致死,案发第一现场有大量喷溅血迹也证明了这一点。鉴证人员从现场散布的血迹、法医从死者的身高以及凶手下刀的位置综合推断得知,凶手是从正面袭击死者,他的身上应该沾染了大量鲜血,在方怡死后将她移尸到王爷驾到的车上。

方怡是被谋杀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王爷驾到的死究竟是意外还是谋杀?一屋子人红着眼睛瞪着闵三行。后者哭笑不得地说:“嗨,别这么盯着我看啊,这破监控简直让人骂娘的心都有了。你们自己看吧,我说了估计你们都不信。”

写字楼的保安十分配合警方工作,要监控就给监控,要录口供就帮忙找值班员,可是车库的入口前不久刚刚安装了自动检验装置,从收放杆、取卡、计时、缴费,全部由电脑控制,已经不需要像以前一样,24小时有人值守了,只在车库内留了一间保安值班室,紧急情况下可以立即找到人,但问题是,夜间保安值班没太多事,一般都是直接睡一觉过去的,连车库里发生什么他都不一定知道,更别提两层楼高之上的大门口了。

监控画面拍得很清晰,是本市少有的新一代红外夜视摄像头,可问题是,死者的车停得要多刁钻有多刁钻,摄像头勉强能拍到车屁股,前面正副驾驶位却是正正好好看不到!闵三行昨天晚上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来来回回放了三四遍录像,才最终长叹一声,彻底放弃了。

唯今之计,只能查一查方怡与王爷驾到之间,到底有没有深切的矛盾,能让他杀之而后快的那种。方怡的日记有一篇写道,方怡的小弟要结婚了,他们老家的人都知道方怡在外面挣了大钱,她小弟女朋友家里狮子大开口,必须要在县城里全款买房,还要辆二十万的车,再加五十万彩礼。以他们那彩礼的平均水平来看,却是高出了五倍不止,方家父母哪里会愿意,天底下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女人满大街都是,这未来儿媳妇是金子做的不成,要这么贵。但是方怡小弟就是王八吃秤砣铁了心地要娶她,也二十二岁的大小伙子了,天天在家躺地打滚地跟父母闹,到底是亲儿子,哪里忍心看他难受,只能开口求女儿,毕竟在他们心中,女儿可是能在外面挣大钱的厉害人物,而她就这么一个弟弟,伸伸手的事,总不至于很困难吧。

方家父母其实还算好,没有像有些极品那样偏心眼到没边,但身为父母,面对这种手心手背都是肉的情况,肯定会有让过得好的孩子接济接济过得不好的孩子的想法,大抵全中国的父母都是这样想的。

所以当老父母嘴里轻轻吐出个连方怡听了都心惊的数字,小弟再一哭一求,方怡哪怕再头疼,也得想办法。这几天她其实也得了不少钱,眼光只瞄着富二代的她看人还算准,每每不会空手,但是钱来得快花得也快,天知道为什么现在的化妆品那么一小手指头大就要几千块,美容院去一次更是掏钱掏得她心都滴血,可是她没的选,哪个男人不喜欢精致漂亮的女人,现在她不花大价钱投资,等再老上几岁想抢救都抢救不回来,靠着张脸吃饭,可不得下血本嘛,所以哪怕在生活的其他方面她都很节俭,光是美容和衣服两项大开销,几年存的钱也还不够弟弟要求的三分之一。

挣钱如水滴石穿,花钱如瀑布不断,方怡深深地郁闷了。在给了自己全部积蓄后,爱莫能助,委婉劝父母也别太让女方得逞,当自己家冤大头,却扛不住亲弟弟不争气,死活要娶,不然就准备打光棍。小弟生性执拗,谁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说得出做得到,方家父母并方怡都不敢赌。

于是苦的只能是家里最本事能挣钱的方怡了。她绞尽脑汁地想,要怎么能以最快的速度挣够七十万呢,靠着出卖自己的身体,哪怕她每次价码比较高,也没高到可以迅速凑出七十万的程度,像她弟弟这么二的男人可是不多,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什么样的货色没见过,她方怡根本没有优势。

可是家里边催得又急,方怡无奈之下,只得把主意打到王爷驾到身上。一是相比其他人,王爷驾到与她还算熟悉一些,二是王爷驾到是真有钱,只要她方法用对,别引起他的反感,要到钱的可能性要高得我。

方怡打的什么主意呢?王爷驾到有钱,好面子,还有很多见不得人的**,只要她随便拍到一条,拿去威胁他,他为了自己的名誉,肯定是会愿意付钱的,干完这一票,x市方怡就会呆不下去,不过x市是个小城市,有钱人就那么多,她的市场有限,换个地方重新开始也好,反正她也无牵无挂,去哪都一样。

说干就干,方怡开始了对王爷驾到全面的盯梢计划,计划的第一步,就是趁着王爷驾到来她家跟她上完床去洗澡的时候,在他手机里偷偷加装了一个小小的定位软件,能让方怡随时掌握他的动向,以便寻找合适的时机。

照这么看,方怡深更半夜的会出现在王爷驾到附近就有了合理的解释,两人根本没有约好,而是方怡有意在跟踪王爷驾到。所以她才会在小巷子里遇害,最终被扔在车上。

两种假设。

一种是,方怡盯梢的时候不小心露了行踪,让王爷驾到看见,她虽然事先设想过被发现会如何,妆容精致也许是想让对方相信她的出现只是偶然,但是王爷驾到不相信她,因此杀人灭口。把尸体带上自己的车,是想换个地方抛尸,可是他一时兴奋,注射了过量的毒啊品,以致于同样命赴黄泉。

那么问题来了:方怡身上喷出来的鲜血一定沾到了凶手身上,王爷驾到全身上下为什么一滴血迹都没有?不光他的身上没有,便是全车上下搜遍,连带着案发现场附近的垃圾桶也全没放过,警方也没有发现染血的衣物。而且他是个长期吸啊毒的人,难道连这么一会儿都等不及,车上还有具温热的尸体呢,就敢不管不顾地让自己去飘飘欲仙了?杀完人的人,心里多少都会慌乱,心大到他这种程度的还真是不多见。

另一种是,方怡盯梢,在案发现场附近发现了王爷驾到的车,正撞上别人害了他,然后她惊慌之下露出马脚,让凶手意识到现场还有个目击证人,顺手一块也给杀了。如果凶手原定的目标就是王爷驾到一个人,首先他不选择偏远安静的场所杀人就有点奇怪,但也不排除是因为凶手与死者的关系还没有好到能将他叫到偏僻场所的地步。当然,一切的前提都是建立在王爷驾到确实死于谋杀这个前提下的。凶手为王爷驾到提供了毒啊品,骗他是新货,多用一点也没关系,或者干脆趁王爷驾到刚刚注射了毒啊品,正是嗨的时候,他毫无反抗之力时再给他来一针,加大剂量,要了他的命。如果这种假设成立,那么凶手与王爷驾到肯定认识,甚至很有可能与方怡也互相认识。试想,如果一个人杀了人,被陌生人撞见,周围有居民小区,地下车库里有值班人员,凶手知道如果陌生人尖叫一定会引来人,他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是逃跑,而不是杀人灭口,毕竟对方仅仅是在黑暗中惊鸿一瞥,紧张害怕之下并不能完全记清楚凶手的模样,他跑掉,还有很大把握对方认不出他来,可是凶手并没有这么做,而是选择了杀害方怡,基本上足以证明方怡极有可能是认识死者的。

两种假设,显然后一种更合理一些。警方现在要做的,就是找出支持假设的证据。地下车库的监控没用处,闵三行便上案发现场附近寻找其他可能拍到案发经过的监控设备了,似乎离得不太远的地方,有家银行的atm。

郭建峰则跟李承平再次来到了王家。王左槐看起来也一夜未眠,家里并没有其他人在,他的妻子早几年因病去世,家里的佣人也被他放了长假。

当郭建峰问王左槐知不知道他儿子有吸啊毒啊史的时候,王左槐就像一头暴怒的狮子,一把拎起郭建峰的衣领:“你说什么?再说一遍!我儿子都死了,你们还不忘往他身上泼脏水!”他曾经千叮咛万嘱咐,什么事都能干,唯有两件例外:不能杀人,实在有谁气得狠了,让别人去下手,自己得把自己的尾巴收拾好;不能沾毒啊品,别为了寻刺激把自己弄得不人不鬼。他有信心,自己的儿子绝对不会是瘾君子。

但是下一秒,他简直想自戳双目,照片上满身针眼的那个人真的是他儿子?什么时候自己的儿子消瘦成这样了,而他与儿子同住一个屋檐下,却一点也没注意。

王左槐一屁股坐在地上,低垂着头:“多长时间了?能验出来吗?”

“法医说差不多得有两年了。他鼻腔的损伤基本上已经愈合,留下不少疤痕,注射的话,大约半年左右。”

王左槐有苦说不出。x市大多数毒啊品的来源,都掌握在他手中,做为曾经地下的王,哪怕最近几年不景气,这项收入却还是占着大头的,不过是渠道更隐密,藏得更深了。缉毒科也多次派人打入他们内部,却每每因为他们小心躲过打击,百足之虫,哪是那么容易对付的。

黑心钱挣得多了,果然是要遭报应的。可是这些话王左槐只能闷在心里,不能对郭建峰吐一个字,他不是一个人,手底下有一帮忠心的兄弟要养,不能因为他已经死去的儿子,连累所有手下。

一口老血闷在嗓子眼,王左槐只觉得眼前阵阵发黑,郭建峰还在追问他知不知道毒啊品的来源的,他能怎么说,哼哼着说自己难受,什么都不知道,才算把郭建峰送走。

对警察不能说的话,对自己的手下就没有顾忌了。几个电话,叫来了心腹,一场内部的血洗开始,儿子的命换不回来,好歹也得送几个人下去陪他,才能消了他心头之恨。

于是x市接下来的几天又多发现了几具被严重损毁的无名尸首,连带着其他重案组也焦头烂额半片不得闲。

姬唤鸣每天在修理厂晃来晃去,心情有些烦躁。贡春红和二狗子被抓,会所的大门上的封条还新鲜着呢,自然连带着后面的修理厂都放了大假,其实这么说也不准确,其他人都跑去别的地方谋生了,连老板都被抓了,他们不走还留着等着一起去吃牢饭吗?姬唤鸣倒是不着急,他手里头有点闲钱,又在这里懒惰惯了,怕适应不了其他修理厂高强度的工作,还不如先观望观望再说,他也存着点小私心呢,如果贡春红被放出来,其他人都跑了,就他还在,以后岂不是会被高看一眼,好处多多哦。

不过他的手机怎么就哪也找不到了呢?打过去一开始无人接听,过了一天就关机了,虽然只是个别人淘汰下来他才换上的老代水果机,但用了挺长时间,里面的照片什么的他还是挺有感情的,能找回来最好不过。

可是到底丢在哪了呢?他这几天把所有能翻的地方统统翻遍了,哪都没有,明明他也没去过什么地方啊,连吃带住都在修理上,要不是他确认几个工友都是手脚干净的人,都要怀疑是谁悄悄偷了呢。

哦,不对啊,那天,好像,大概......哎呀,姬唤鸣一拍大腿,他想到一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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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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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四起

孔怜花觉得自己最近走路都是带飘的,顺风顺水不过如此。

碍眼的人该死的都死了,让他觉得连x市灰扑扑的天都变得可爱了几分,仿佛没有任何事能让他不开心了。

哪怕是警察上门也一样。

孔怜花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严肃点,如果此时有熟悉他的人在,便能从他一直翘起的嘴角看出,他一直在控制不让自己笑得太明显。毕竟是死了人嘛,前前后后起来三条人命呢,至于方怡,这女人在他眼里玩物一样的存在,哪里还算得上是个人。

王爷驾到跟孔怜花不对付,在x市富二代的圈子里是公开的秘密,别说背后会如何,便是某些公众场合,孔怜花都极不给王爷驾到面子,唱反调都是轻的,公然挑衅都不知道有过多少次,也是让一众有钱人在准备宴会时颇头疼的一件事,王家和孔家都是x市数一数二的大家,不请谁都是打人家脸,可是要请了,这两位祖宗闹出来的事可真不少。

至于原因为何,其实很多人心知肚明,不过为了不得罪两家,故作不知。王爷驾到在性一方面男女不忌绝不是以讹传讹,他玩谁,论理别人管不着,裤衩里的东西,又没长别人身上,谁耐烦天天盯着别人屁股蛋子看,只要是你情我愿的,别说男男相恋,便是七八个人玩得再嗨,也不过一句千金难买我自个乐意。以前王爷驾到还算收敛,钱啊色啊交易,有大把的人愿意为他的一掷千金雌啊伏在他身上,任他玩。

但他千不该万不该把主意打到孔怜花身上。作为一个男人,哪怕那方面有点问题,但是心理上从来没有同性倾向的孔怜花,面对王爷驾到明里暗里的示爱,只把这一切视为他此生最大的污辱,几乎达到不共戴天的地步。

所以这样一个眼中钉肉中刺死于非命,孔怜花没有买个几万响的鞭炮出去放一放,已经是很顾及王家的脸面了,难不成私底下他还得忍着不笑,装出副自己家亲兄弟死了的伤心样?抱歉,做不到。

“不知两位警官大驾光临,有何指教?我虽然纨绔,也没干什么需要重案组刑警专门上门的事吧?”孔怜花从十几岁开始被父母带出来的交际,现在别说面对着两个警察了,便是省长来他家,他都不至于慌乱,这叫底气。

“今天我们来,是想问问,孔先生前天凌晨一点钟左右在哪里做过什么。”来问孔怜花的不在场证明,是一组再三讨论过才最终决定的。

闵三行昨天一天也没闲着,跑遍了案发现场附近所有的建筑,包括交警队都去了好几趟,一步步还原了王爷驾到的车是如何开到案发现场的。

一路行来的高清交通监控摄像头告诉警方,直到拐进案发现场的小路上,那辆很吸引人目光的跑车上都只有王爷驾到一个人,没有凶手,更没有方怡。

方怡是坐着网约车来的,那辆滴滴专车的司机对她极有印象,深更半夜,穿着如此大方,化了妆很漂亮的女人,外加浑身透着那么点风尘气,司机还以为她是专职从事那种工作的小姐,心里头便有点痒痒,想着反正闲来无事,要不照顾照顾她生意?

没想到他刚一说自己的念头,就被方怡骂了个狗血淋头,一路上两人再没话说,极度尴尬,偏从方怡家到案发现场距离还不短,司机是踩着限速以最快速度送到地方,然后调头头也不回地跑了,还以为吃定一个差评了,没想到,方怡到案发现场没多久就遇害了,根本连确认订单都没时间。

司机听到方怡遇害的消息沉默了一会儿,早知道一个女人穿成那样,又是大半夜的,很不安全,像他这样误会的人估计不知凡几,他应该多等一会,看她安全了再走的,或者提醒提醒她也好,可是他什么都没做,光顾着自己尴尬了。唉,可惜。

而且交通监控录像的排查还有新的发现。另外一辆极惹眼的跑车在案发前不久,出现在现场不远处,虽然之后它的去向不明,但它出现和消失的时机都太巧合了,由不得警方不上心。

这辆车的主人,不是别人,正是眼前的孔怜花。

“两天前的事谁记得?一点多,不是在外面跟朋友唱歌吃饭泡吧,就是回家来睡觉了呗。”孔怜花连想都没想,立刻接了闵三行的话,不过后面加了一句:“怎么?两位警官是觉得我干了什么违法的事?证据呢?逮捕证呢?就凭你们红口的牙地来问我的行踪,我会误会你们是狗仔队派来的。如果没有别的事,那么请回吧,我还有事,不送。”

孔怜花哼着小曲就想离开,闵三行及时制止了他:“既然孔大少您贵人多忘事,那就让我们帮您回忆回忆。这辆车是你的吧?”闵三行拿出视频截图,驾驶位上的人戴着帽子,长长的帽沿挡住了驾驶员的面孔,但是身形还是跟孔怜花有几分相似的,都很健壮。

略瞥了一眼,鼻孔里哼了一声算是回应,他是真的不耐烦了,捕风捉影的事,屎盆子就想往他头上扣,门都没有,当他孔家是好欺负的?

“孔少爷不给个解释吗?”

“解释?什么解释?有什么好解释的?车是我的车,你有证据就是我开的吗?不过是辆车,哪个朋友愿意开,随便开。我会在意?难不成你觉得我天天没事做就盯着自己的车去了哪?我没那么无聊。”孔怜花扔下几句**的话,抬脚就走。

闵三行和文沫几乎算是被孔家的佣人给轰出来的。

“你怎么看?”刚刚在客厅里一直是闵三行在跟孔怜花交涉,文沫则盯着孔怜花的一举一动。“王爷驾到的死让他很高兴啊,一直憋笑憋得挺辛苦。刚刚他看到照片的时候,有一瞬间的不在然,然后两只手交握在一起摩擦了几回。有些人紧张时,手心会最先出汗,搓手是本能的掩饰动作。”

“也就是说,他心虚害怕了?”

“那可不一定。也可能是他知道什么,却不想让我们知道,一个人撒谎的时候也是会紧张的。这些证明不了他是凶手。”

“唉,为毛有钱人就是跟一般人不一样啊?人家有钱就可以找关系,请律师,咱们前脚要是把人弄公安局去审,后脚郭组长都能被骂个体无完肤。说好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忽悠鬼的都是。”闵三行恨恨地把手头的照片塞回包里,昂首挺胸地走出孔家大门,还不知道,他们就是上门问一问,已经有人把状告到了公安局长的办公室去了。

一面是连自己都惹不起的大领导,一面是自己手底下兢兢业业工作的兵,闵局长也很发愁,样子肯定得做,不然上面交代不过去,但是护犊子也是必须的,不能寒了大家的心,最终,倒霉的、没犯什么错的闵三行就被叫过来批了一顿,从局长办公室出来都一脸菜色,可是他也没办法啊,老子骂儿子不是天经地义的嘛,他在家里再怎么跟老子耍嘴皮子都行,在单位,就得给他面子。唉,也算是帮着大家扛灾了,他忍~~

孔怜花从此之后仿佛就像有了保护伞一样,继续招摇过市,却是没有再敢上门审他了。他仍然开着那辆出现在现场的跑车,极其拉风。

一组全体成员除了继续调查寻找证据外,一时半会还真拿他没办法,谁让他们家有一群保护欲过剩的姑姑,个个还都能量不小呢,投胎可真是门技术活。

如此又过了一周,案情倒是没什么进展,可是x市的街头巷尾却开始流传着不知从何处起的小道消息,还说得有鼻子有眼的,很是令人信服,事关x市豪门撕啊b,怎能不让听众们热血沸腾。

有消息传说——

王爷驾到之所以会死,就是因为得罪狠了孔怜花,后者咽不下这口气,买凶杀人。

至于得罪的原因,概因王爷驾到看中了孔怜花,却百般手段,求而不得,自此因爱生恨,自己得不到的便想毁掉,找人做圈套,引诱孔怜花丑态尽出,暴露了他不能人道的事实。

王爷驾到吸啊毒的毛病,大约自家人才是唯一不知道的,孔怜花知道他毒啊瘾深重,早已经发展到注射的阶段,过量不过是早晚的事,如果此时他因为过量死亡,完全称不上惹眼。

上一次在研山,因为王爷驾到命大,躲过了死亡陷阱,孔怜花发现找别人真的靠不住,知道得人太多,早晚会露馅,所以这一次便冒险自己动手了。

王爷驾到不是一直想要得到孔怜花吗?那么孔怜花自己送上门去,王爷驾到会拒绝才怪,那就是个被色啊欲迷了心窍的傻瓜,被孔怜花几句软话一哄,就将过去两人的不对付统统抛到脑后去了,对他放下心防,还敢在他面前就给自己扎了一针。如此绝佳的机会,孔怜花会放过吗?不可能,所以他当即立断,拿出自己早准备好的同种毒啊品,再补一针,亲眼看着这个恶心如附骨之蛆的男人命丧当场。

他很小心,各个环节都想了又想,包括杀人的方式,包括停车的地点,力图实施一场完美犯罪。可是人算不如天算,他算准了王爷驾到的反应,却没能算准方怡这个变数。

一时心慌,他知道方怡是认识他的,会所里所有的服务员以前最喜欢围着他这样有钱的少爷转,妄想飞上枝头。方怡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她必须死。毒啊品已经没有了,好在他为了以防万一,随身还带着一把水果刀。

血啊,喷溅得到处都是的血。近二十年的人生中,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一个人的血可以喷那么高那么远,生命流失在眼前的感觉,让他突然感到害怕。

可是他已经没见有退路,哪怕现在他收手,方怡也死定了,绝对救不回来。一不作二不休,他只得咬牙继续将一条鲜活的生命变成一具冰冷的尸首。

然后仓皇逃离现场。

流言之所以为流言,大概就在于很多时间,很多事,被随口一传,也许与事实真相相去甚远,用面目全非来形容也不为过。但大众偏偏愿意听愿意信。殊不见福岛核电站意外事故时,中神州大地到处疯抢食用盐时的盛况,鉴于官方公信力的不靠谱,还真怪不得大众对小道信息的热爱,正规渠道得不到消息,自然也只能盲目得相信这些非正规的了,好歹也是消息不是?

孔怜花自然也听到了外面的风言风语,他对此嗤之以鼻,连理解都懒得,鬼知道哪个见他日子过得太好的,在背地里如此编排于他,他要是急吼吼地跳将出去,才显得心虚。

但他不信,却无法阻止别人相信,最要命的,是王左槐信了。

儿子死了,还是注射毒啊品过量致死的,而且通过内部的清洗和审讯,他发现给儿子提供毒啊品的,正是自己以前最信任的一个部下,对儿子之死要负上一定责任,被手下最可信的人背叛,双重打击折磨得他夜不能寐,食不安寝,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此时听闻害死儿子的人是孔怜花,无论真假,他都愿意相信。去怨怼别人,总比惩罚自己要来得容易得多。

他耐心地等着,等着警察上门,将杀害自己儿子的罪魁祸首绳之以法,天知道,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期待过法律与正义。

但结果是,他失望了。孔怜花依旧逍遥法外,警察并没有动他的意思。王左槐眼中闪烁着危险的光芒,既然警察靠不住,就别怪他滥用私刑了。

是夜,孔怜花失踪,但是孔家对此一无所知,少年叛逆,常常夜不归宿,家里人全都见怪不怪,没有人会在他一天没归家,便急得跳脚。

可是第二天、第三天,孔怜花依然不见人影,打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孔家这才慌了。

谁都有秘密

让我们将时间拨回一天,退回到孔怜花失踪之事还无人知晓。

一直关在拘留所里无声无息的二狗子突然有说话的**了。预审室里,他这回没再装锯嘴葫芦,很干脆地认了自己参与赌博的犯罪事实,而且为了弥补之前的死不开口,希望能轻判,还主动交代了贡春红的问题以及会所背后撑腰的人到底是谁。

黄毛比他表现出来的要聪明得多,又或者说,是他们这些底层的、努力挣扎求一碗饭吃、没什么存在感、随时可能会被抛弃牺牲掉的小人物的处世哲学。他们常常被忽略,被无视,虽然自尊受伤,却也有意想不到的好处:他们可以一直就在那里,但却很多人对他们视而不见。所以他们可以默默地听默默地看,什么都心知肚明,却什么都不说。

黄毛其实早就知道贡春红背后的人是谁,不过以他的立场来说,在贡春红还当家作主稳压自己好几头的时候,他绝对不会做出头鸟,因为一般的出头鸟都会死得比较快,只有中庸才会让他长长久久地活着,更好地活着。所以多数时间,他装聋作哑。

贡春红背后的人,就是王爷驾到。这个x市黑啊道大哥家的公子爷。王爷驾到对车谈不上喜欢,但他需要钱,他看中的,是这些有钱人背后的消费能力,而玩车,是最烧钱的。王爷驾到缺钱,王家有钱,不等同于他有钱,他平时的零花不算少,但却绝对不够他一天三顿当饭似地吸啊毒。

黄啊赌啊毒,哪一样都很烧钱,偏王爷驾到三占其二,爱玩个小姐或者少爷,王家不会管他,男人的通病罢了,无伤大雅,但是涉啊毒,却是家里绝对容不下的。叛逆期的孩子,反抗家长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把家长不让干的事统统都干了,王爷驾到为了支撑自己吸食啊毒啊品,才开起了圈钱的会所。

至于为什么他会让贡春红打理一次几百万的交易额,黄毛不太清楚,他们两个人的相识,还在黄毛被吸纳进来之前。他只知道贡春红出身并不算好,家里穷得连电灯都快点不起了,按理来说,贫穷带给一个人的伤害,是可以深深印刻进血脉里的,无论之后如何富贵,贫穷都像影子一样,抛不掉离不开,每周那么大一笔钱,王爷驾到会一直用贡春红,而贡春红更是老老实实只拿自己一份,没有打过其他钱的主意,让黄毛觉得很意外。

自古道,财帛动人心,要不然为什么会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话。这么大笔钱,足以让很多穷苦出身的人铤而走险。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一切都可以让路,如果有人对黄毛说,因为王爷驾到信任贡春红,他一定会一口水喷到那个人的脸上,信任?在道上混的第一要义,就是除了自己和死人,谁都不能信,轻信别人,也就离死不远了。王爷驾到做为一个黑啊帮里长大的公子,这一点要是看不明白,他也算白活了小二十年了。

所以黄毛自己的结论是,贡春红有要命的把柄攥在王爷驾到手里,所以她才会哪怕被抓进来,明知道交代出背后主使会减轻她不少罪行,仍然一言不发。黄毛一开始不说的原因也在于此。王家他可真的惹不起啊,作为王家的少爷,如果真心想捏死他一个小混混,跟踩死只蚂蚁差不多。黄毛虽然是个小人物,但他最爱惜自己的生命了,当然不愿意冒险。

可是现在又不一样。王爷驾到已经死了,王家全部的精力都用在对付杀他的凶手上去了,黄毛是个小人物,小人物都是不值得费心的,他现在不论交代什么,也不过是帮警察拎清事情的前因后果,于王爷驾到本人或者王家都没妨碍,王家更是根本没空理他,他很安全。

在拘留所这些日子不是白呆的,黄毛为人机灵,对有利用价值的人嘴又很甜,上上下下从狱警到在押人员对他都谈不上讨厌,谁都能说上几句话,自然消息灵通得很。

放在贡春红身上,又是另一番光景。

她没有了在会所指点江山的意气风发,整个人完全安静下来,沉浸在自己世界里,对其他一切事毫不关心,她每日最常坐的事,是像个没有生气的木头桩子一样,坐在床头发呆。不知道她如果听说了王爷驾到死了,还会不会是这种反应。

贡春红心里最怕的人大约就是王爷驾到了,因为这个人可以主宰她的生死。

警方再三做工作,反复地告诉贡春红,王爷驾到真的已经死了,甚至将她带到了他尸体跟前,让她自己眼见为实。

贡春红趴在王爷驾到的尸体边痛哭失声,怎么劝也劝不住,一次性要把积压了多年的委屈与郁闷全都发泄出来。她这一哭,足足哭了两个小时,直到眼泪流干,嗓子嘶哑,才终于直起身子,直直地冲着一直陪在她身边的王家梁跪了下去,把他都整懵了,这又唱得哪一出?连忙上前想扶人,还是联合着颜志勋,才把她拽起来的。

“大姐,有什么话咱们好好说,别跪来跪去的,怪吓人。”

“求求你们,救救我儿子吧!我以前是被猪油蒙了心了,一味地惯着宠着,现在看到他这样,我就想到我儿子,怕是我再惯着他,他也离死不远了。你们救救他吧,送他去戒毒所,把他关起来,随便你们了,求你!我就这么一个儿子啊,5555555”

吸啊毒不好,贡春红一直都知道。但是儿子染上毒啊瘾,她把他绑在屋子里,看着他难受得几乎将自己的舌头都咬下来了,除了心疼根本顾不得许多。但彼时的她没钱没本事,哪里支撑得起儿子庞大的毒啊资,坑蒙拐骗干了不少,最后栽在王爷驾到手里。

一个需要钱,一个需要人手,当得知贡春红有个吸啊毒啊成啊瘾的儿子,他便开始想着要利用她了。儿子的命握在别人手里,贡春红除了低头认命外,别无选择。

大仇得报

孔怜花是被疼醒的,朦胧中仍然有些恍惚。

到底发生了什么?努力回想,大脑却一片空白,他似乎依稀记得,他好像是在跟一帮朋友泡温泉,温暖的水的触感带来的享受是他极喜欢的,可为什么他现在觉得又冷又疼呢?

随着他的清醒,身体中处于半休眠半工作状态的神经元重新活跃起来,一阵阵传来的疼痛让他忍不住想哭。

疼痛啊,对孔怜花来说,这人生中便应经常相伴的感觉之一却是陌生的。众星捧月般长大的他,从小到大唯一受过的严重创伤,就是刚上初中学骑自行车时太过胆大妄为,只会上不会下时,一个刹车,让自己的胳膊先着地,骨折了。

骨折愈合时的酸麻疼痛现在想来仍然让他心有余悸,再加上母亲和一群姑姑哭得好像受伤的是她们似的,让他之后的人生简直乏陈可味,什么出格的事都不敢做,身材倒是又高又壮了,但是平素行止却像个大姑娘,既怕磕着也怕碰着,唯一危险的事,便是背着家里去飙车了。但那也在袁佶出事后便停了心思。

现在身体传来的疼痛让他觉得很陌生。似有千万只蚂蚁在他的身体各处爬行,又疼又痒,似乎抓破了皮都不能缓解,偏他哪怕想抬手抓一抓解解痒都做不到。

然后,他低头看到了自己身上紧紧绑缚着的绳索,有些地方的肉都已经有些发青,很明显他被绑了不短时间了。

口干舌燥,浑身难受,竟是长这大都没受过的苦。孔怜花有些急了,难道自己被人绑架?对方不论要多少钱,自己家里都一定会想办法给的,他本人也会无比配合。从小到大的教育告诉他,钱财身外物,无论何时,保命都是第一位的,所以绑他的人大可不必如此对他的啊。

“有没有人啊?快来人啊!你们要多少钱我家都给,先放开我啊!来人,来人!我给钱、给钱啊!”孔怜花扯着嗓子嚎,希望能惊动绑他来的人。早一分钟达成协议,对方早一分钟拿到钱,他就能少受一分钟的罪。

一想到回家之后这帮姑姑们看到他身上的淤青又会哭成水漫金山,他就觉得无比头疼。女人是水做的,古人诚不欺我啊,有着这么一群关心爱护他的亲人,真是痛并快乐着的事,唉。

孔怜花的声音在空旷的房间里回响,除了挂在房间正中的灯泡似乎微微摇了摇外,什么都没有发生。

四面无窗,只一扇厚重的铁门,地上除了灰尘和他外,别无长物,这样的房间,更让孔怜花觉得压抑。一扇紧闭的门,就让孔怜花与世隔绝了,他终于开始害怕。

如果房间一片黑暗,他也许不会觉得时间那么难过,一分一秒都得在昏黄的灯光下度过,他除了低下头看自己因为缺血而变得越来越青的某块皮肤,以及盯着地上的影子之外,什么也做不了。无论他安静还是狂躁,嘶吼或是低泣,都没有人进来哪怕看他一眼。

他是不是会就这样饿死在这里呢?像只被困在井下的猫。十岁那年,他住的别院后面有口枯井,井不太深,还加了盖,半点危险性也没有,淘气的他某一天顺着梯子爬到井底,意外发现一只饿得站都站不起来的小花猫,听到他进来的动静,有气无力地喵呜了两声,无神的眼睛盯着他,似乎在向他求救。

他当然是见过猫的,可是那些家养的猫长得极漂亮,极干净,哪有这只小花猫的狼狈与虚弱。他只觉得好玩,每天花上半个小时都在看这只奇怪的猫,为什么它总趴在地上不动,明明梯子一直都在,盖子现在也被他揭开,可是它却不离去。一个什么都没有的枯井有什么好玩的,它偏偏喜欢这里。

彼时年幼的他根本不明白死亡是什么,更不知道这只猫已经饿得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更别提爬上梯子。他一连来了三天,第三天的时候,发现那只小花猫再也没有微抬起头冲他叫,它一动不动地趴在那里,连身上落了不少苍蝇都无知无觉。

大约自己也会被饿死吧。从生下来就没挨过饿的孔怜花现在脑海一片混乱,一会儿是自己在宴席上呼朋引伴,只动过一筷子的尺把长的大鱼被无情地扔进垃圾桶,一会儿是井底消瘦的小花猫尸体上密密麻麻纷飞的苍蝇,以及不停蠕动的蛆。

饿与恶心交替支配着他的感官,连胃都已经疼到痉挛,就在他以为自己会这样死去的时候,门,终于来了。

“水、水、水......”嗓子干得冒烟,便是有天大的事,以后再说,他想要先喝个痛快。

但等到进来的人终于走近,孔怜花看清那人的长相,竟是再也说不出话来。

进来的是一男一女两个人。男的,他自然认识,王左槐啊,连父母见了都要让三分的人物,那个女的,也好面熟,肯定是认识的,但他却想不起来。听说王家伯母几年前死了,这个女人到底是谁呢?

孔怜花满嘴苦涩,因为他想到了市井的关于他杀了王爷驾到的传言。他不是傻子,多年的精英教育让他比一般同龄人更早熟,更懂得人情世故。

王左槐抓他来到底想干什么,他问都不用问,一定是想要他的命的。但问题是,王爷驾到的死,真的跟他没关系的啊!不知道是谁传出这么个有鼻子有眼的流言,如果孔怜花自己不是其中的主角的话,他会觉得编故事的人很有才,仿佛站在现场围观了全过程一样,有细节,有心理描写,面面俱到。

俱到到让孔怜花哑巴吃黄连,解释也不是,不解释也不是,总之就是黄泥掉到裤裆里,不是屎来也是屎了。

王左槐疯了,这在x市不是什么秘密。对独子倾注了多少心血,现在他就有多少疯狂。满心的恨与愧疚,正撞上孔怜花这个倒霉催的出气筒。花费了无数人力物力将他绑来,自然不会再毫发无伤地放他回去,事实上,孔怜花自被绑了来,生机早已经断绝,哪怕王左槐最终得知他并没有杀自己的儿子而放弃,李池盼也不会允许他这么做。

袁佶的死,袁家人都在渐渐接受,逐步释怀,包括做为亲爹的袁忠焕,唯有李池盼看不开放不下。

当年挣命一般生下的儿子,乖巧懂事绕着她说妈妈我好爱你的儿子,英俊挺拔会陪她逛街的儿子,躺在冰柜里连自己这个从小看着他长大的亲生母亲都认不出来的儿子,她唯一的儿子,死得不明不白。尤其是,几天前的夜里,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时,同床异梦的丈夫突然开口承认,他在外面还有一个家,那个家里也有个儿子,今年已经十一岁了,聪明可爱,漂亮懂事,而且,跟袁佶长得还有几分相像,如果她愿意,他会把那个女人妥当地打发走,儿子接回来他们养。

李池盼没哭没闹,就静静地听着袁忠焕异想天开地想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连儿子的代替品都找出来了。她其实早就知道丈夫在外的所作所为,她不在乎,有钱有儿子,男人算什么东西。可是他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想抹杀掉儿子曾经存在过的一切痕迹,她愿意用生命去铭记去交换的儿子,为什么在别人眼中就一文不名了呢?

没关系,他们都忘记也好,儿子的仇,有她一个人报就够了。

孔家不是笨蛋,时就做好了孔怜花的保护工作,尤其防着王家人,生怕王左槐发起疯来伤了自家宝贝蛋,但他们大约没想到,李池盼会和王左槐合作吧。

李池盼拿出美味的食物,又先端起一杯水,送到孔怜花的嘴边:“吃吧,有什么事,吃饱喝足了再说。”从来没有感觉过原来面包和水也能散发着诱人的清香,孔怜花到底还是张嘴大口大口地吞着李池盼递过来的食物,好歹先压下了胃里痉挛的痛感。着急吃东西的他没有注意到李池盼看他的目光,像恶狼一样飘绿,恨不得立时将他碎尸万段。

半瓶水下肚,孔怜花开始打晃,冷、晕、困,所有负面的感觉全部侵蚀着他,却又偏偏不可能真的完全失去知觉地晕过去,他像脚踩在棉花上,神智清醒,却动弹不得。

“怎么样了?”男人的声音响起,这是王左槐。

“再等一会儿吧,他才喝了一半,应该没这么快起作用。”这是李池盼。

之后发生了什么,其实孔怜花不大记得,他觉得自己变成了提线木偶,别人问什么,他就答什么,可是到底他说了什么,自己却偏偏不记得。

当他重新夺回身体的控制权,鼻间充斥着汽油的味道,熏得他差点把刚吃下去的东西吐出来,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这味道是从他身上传来,他全身上下湿哒哒的。王左槐已经不在房间里了,只剩下李池盼举着个火把冲着他狰狞地笑着。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李阿姨,以前聚会上的她高贵典雅,举止得当,与现在形成强烈反差。

李池盼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儿子居然真的是死在孔怜花手里。研山上的那根夺掉两个人性命的钢丝,虽然不是直接出自他的手,却是按照他的嘱咐办的,目的自然是王爷驾到,可怜她的儿子也是个无辜的。

她是个小女人,大道理不懂,只知道一命偿一命,既然孔怜花敢对她儿子下手,就要想明白今天这样的结局是早晚的事。她不相信法律,不相信丈夫,什么都没有自己亲手来报复来得爽快!

孔怜花略有些迟钝的脑袋刚来得及恐惧,火把已经扔过来,冲天的火光立刻腾起,孔怜花在大火中挣扎扭曲嚎叫,最终变成截黑乎乎的焦炭。活人被烧死的场面足以让所有人胆寒,但是李池盼愣是眼睛都不眨,孔怜花越痛苦,她就越痛快!

王左槐退出地下室时,心里有说不出的遗憾。王爷驾到并非死在孔怜花手里,虽然不满意这样的结果,但是他也知道,还没有人能以东莨菪碱为主料的吐真剂下有意识地说假话,哪怕心理素质再好,也抵不过生理上的麻醉效果,他知道孔怜花说的都是真的。

那个帮手是谁?孔怜花也承认过,王爷驾到的死,是有人帮了他,这个人是会所里的,却不是他认识的人。赛车手啊,这样的人应该不多吧?王左槐不禁把孔怜花的祖宗十八代全问候一遍,来来去去一个会所里混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他孔大少居然高傲到连人家叫什么都不知道!真是可笑!

但事实摆在眼前,容不得他不相信。看来,还得听听那小子的话了啊,不过是个求财的小人,他最不在乎的,可能就是钱了。

姬唤鸣缩手缩脚地被人领进来,王左槐浑身上下带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让他更瑟缩了些,猥琐之气扑面而来。

王左槐皱了皱眉:“平时在会所里,孔怜花都跟谁关系亲近?”

大金主发问,姬唤鸣看在钱的份上,哪里会不答:“焦刘青和一个姓宁的,是他的跟班。”焦家和宁家的孩子?王左槐思索着,这俩孩子他也见过,都是胆子小,老实的,而且孔怜花再糊涂也不至于连自己的好友名字叫什么都不记得。

“不是他们,有没有他不知道名字,却总见面的?他也是玩赛车的。”

“您老说的是李旭葵?”姬唤鸣想了想,只觉得他最可能:“他跟我一样,是修理厂的,不过他玩车,为了养车,也经常飙车,驾驶技术不错。”

修理厂的工作人员,收入低微,经常赛车,不是他们圈子里的人,孔怜花认识但不知道名字很正常,还真有可能。

宁错杀,不放过。王左槐握了握拳,挥手让人带姬唤鸣下去,准备先把李旭葵弄来审一审再说。

小人物的复仇

李旭葵安安稳稳在家睡着觉。近几天他几乎天天回家,虽然对自己那毫无感情的父亲仍然不假辞色,但是他却更愿意回来了。

一个时常归来,一个不再跟在屁股后头要钱,二十多年都没培养出感情的两父子,平生第一次,在家里没有女主人的情况下,居然达到了诡异的平衡。

李风扬最近几天感觉走路都带风,哪还像前几天似的病入膏肓般孱弱,一口气上五层楼都不带喘气的,爽!

他乐不得每天天不亮就起,先跑去儿子的房间,小心打开门,探头看着被子鼓起的人形一上一下得起伏,便觉得说不出的满足,然后再轻手轻脚地关门,下楼,去最近的菜市场买新鲜的菜。

儿子喜欢吃什么呢?李风扬的脸有几分僵硬,他不知道。当爹二十多年了,他是最近才找到点感觉,可是逝去的光阴注定无法弥补回来,能在人生的最后阶段还有儿子陪在身边,他还强求什么呢?再说了,就他那根本拿不出手的厨艺,每每下厨,都像是黑暗料理界又添了新的成员。但他就是觉得,哪怕儿子不吃,他也必须把态度摆在那,不能买一桌外卖带回去。

拉倒地回想着以前儿子小的时候妻子会做什么,然后借着零星的记忆,买几种新鲜的菜回去,开始一天的忙碌。厨房里热气腾腾,虽然菜的卖相不佳,却也算是他的一片心血,儿子大约一直不习惯早起,10多才慢腾腾起身,早饭早已经热了好几遍,熬得没魂的大米粥,奇形怪状还有些糊的鸡蛋饼,几种咸菜拼在一起,两颗从中间对半切开还冒着油花的咸鸭蛋,以及一盆他反复尝过味道的凉拌什锦菜。

李风扬局促不安地坐在餐桌前,不断偷眼瞄着正在卫生间洗漱的儿子,背影是他以前从未仔细看过的陌生,血脉相连的天性,让他老怀大慰。他虽然不负责任,但是歹竹出好笋,儿子已经成长得这么优秀了,他便是死,也没有遗憾。

李旭葵没有给他面子坐下与他共进迟来的早餐,而是再一次回了自己的屋子,关着门不知道干些什么。李风扬自己坐在餐桌边上,自嘲地笑,他还有什么脸失落,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啊。味同嚼蜡地吃完饭,连收拾的心情都没有,他也回到自己屋子,落寞地坐在床边发呆。

腹部一阵阵胀痛,如此清淡的饭菜也已经给他的身体造成极大的负担,微微鼓起的肚子里,是积滞的腹水,年轻时无节制的生活方式现在全找上门来,连医生都直接了当地告诉他让他回家想干点什么干什么,想吃什么吃什么,不用治了,没得浪费钱。

回望他这一生,呵呵,还真是浪费了不少米粮,却没有半分贡献,传说中的造粪机器,也难怪他没朋友,没亲人,好好一个儿子,也在长年累月他的忽视下成长为了一个陌生人。死了也好,对谁都是解脱。

日子一天天的,且得熬着。哪怕儿子不愿意跟他说话,能同在一个屋檐下,李风扬还是很安心的。这一天,他像往常一样,趁着天刚蒙蒙亮轻轻推开房门想看儿子一眼,就发现,原本空无一物的床头,突然摆了不少现金,整整齐齐地码在那里,粗粗一看,得有五十来万。

李风扬从没有见过这么多钱,儿子昨天出去了一趟,原来是去取钱去了。他心里有说不出的渴望,多年来的老毛病,一时半会改不了,可是他知道,如果他动了这里边哪怕一张钱,他这辈子所剩无几的时间里,儿子再不会有原谅他的可能。

他努力忍着诱惑,轻轻地关上门,却不知道被子上侧身面朝墙的李旭葵压根没睡着,听到关门上,他一声叹息,这个父亲,如果依然如旧,贪婪浅薄,也许他还能狠下心肠,可偏偏短短时间却像变了个人似的,他却再也没有以前的决绝。

上午十点,他像往常一样装作起床的样子,然后把屋里的钱都拿给李风扬,把李风扬可吓得不轻啊!

“不、不、不,我不要。”他以为儿子是试探自己:“我都要进棺材的人了,要这么多钱干嘛。你陪着我,比什么都强。”他连连摆手,仿佛儿子递给他的不是鲜艳的毛爷爷,而是一捆炸啊药。

李旭葵眉头紧皱:“凭什么要我陪着,这钱给你,你愿意拿去治病还是花天酒地得过最后一段日子,都随你,我不管。明天我就要走了,以后估计也不会回来,你......保重吧。”

明天要走?再不回来?李风扬张了张嘴,想说挽留的话,却终是什么也没有说,他颓然地挥了挥手,没接钱,步履蹒跚地回了自己屋,忍不住老泪纵横。

一夜无眠,好容易天透出丝亮光,李风扬满眼血丝地起了床,照例去儿子房里看一眼,然后转身准备出门。

门口的鞋柜上,放着儿子的包,旁边还有那诱人的五十万。他不想要儿子的钱,都要死了,钱有什么用,还是给他都带走吧,他拿起钱,开始一叠一叠往包里装,五十万很多,包不够大,他想着掏出些没用的,掏来掏去,没想到掏出来了一封信。

儿子的字体他不认识,但是信上的每一个字他都认识。

气血上涌,他眼前突然一黑,好险没摔倒,全凭着对家里地形的熟悉,一把拽住了衣帽勾上的大衣,才算站稳。

他立在门口,久久不语,之后,拿起信和与信一起的两个u盘,出了门。

这一夜,李旭葵却是睡得很香,心中的大石放下,他以极轻松的心态将要面对即将到来的一切。如果能跑得了,算他命好,以后仍然可以继续隐姓埋名生活下去,手里头的钱足以让他开始新生活,如果跑不了,大不了就是一个死字。一条命换了四条命,就是算上母亲,他也不亏了。

呵呵,仇,大约谁都没想到吧。孔怜花与王爷驾到怎么也不会想到,就是他这个小人物,从中暗暗出力,最终玩死了他们两个吧。

李代桃僵

校园里相对封闭的生活,让李若夕受伤的心渐渐平静下来。从宿舍到教室,再到食堂,三点一线的生活反而更给了她安全感。

不知道为什么,以前没有钱的时候,她对金钱的渴望是那么强烈,可是以如此屈辱的方式得到一笔钱,她却再也没有办法坦然面对现在的自己了。

每每想到,那一夜,她没有了清白,没有了尊严,没有了骄傲,除了做别人的玩物,她什么都没有了,甚至似乎连人格都被剥夺,她再不是一个现代社会的女性,而是一下子穿越回了一万年前,成为一名物化的奴隶,毫无自主权利。

李若夕发誓,这一辈子,都不会再让自己陷入那样的境地,往日的虚荣心已经碎成一地玻璃渣,她只想安静地生活下去,将那一夜发生的事,当成一场噩梦,永生永世都不要再记起。

但事与愿违几乎是必然结局。刚刚走出教室,李若夕前一秒还跟朋友有说有笑,后一秒便被人从后面一把抱住,当她想要挣扎的时候,冰冷的利器就架到了她的脖子上,只要她再敢乱动,见血是分分钟的事。

“别动,我不想伤害你,别逼我。”背后的男人低低地在她耳边如是说,可是李若夕一个字都不相信,刀都架脖子上了你跟我说不想伤害我,当我三岁孩子吗?但她也没办法,体力的先天劣势,对方还是从后面限制住她的行动,她除了带着哭腔求饶,也做不了什么出格的。

刚上大学的学生们哪里见过这阵仗,尖叫的尖叫,哭的哭,还有一些悄悄跑走,倒是最后从教室出来的任课老师相当沉着,果断打电话报警,留在现场劝绑匪不要有过激举动。

李风扬没多说什么,只要求见负责王爷驾到被杀害案的警察,他一面带着李若夕退回教室,两个人紧紧地缩进讲台,李若夕只感觉那把刀已经划开她的皮肤,火辣辣得疼,哭着让对方轻一点,别伤害她,对方居然很配合地将刀放松了。

郭建峰带人赶来时,李风扬已经将自己藏得严严实实的了。拜现在发达的电视网络,他很明白自己既然已经选择走上绑架人质的不归路,在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之前,第一要务就是要保护自己。警察想干的,是救出人质,保护无辜的人不受牵连,至于绑匪是死是活,不在他们考虑范围之内,能生擒最好,如果不能,直接打死也是可以的。大学里上大课的阶梯教室一般都有好几个门,他一个人,没有远程攻击武器,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全守住,只有讲台下面,地方狭小,自己有,警方多少会有顾忌,在事情没有坏到不可收拾之前,绝对不会选择强攻,他应该有足够的时间了。

腹部连绵不断的疼痛刺激着他,他命不久矣,一辈子都没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便宜在生命的最后,帮儿子一把吧,也许这样,儿子在他死后,还会长久地记着他,逢年过节上柱清香,也不枉父子一场。

儿子的那封信,他惊讶过后,第一时间将它烧毁了。相当于自首的一封书信,让李风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儿子为什么要杀人?而且一杀就是四条人命,难道他不知道杀人是要偿命的吗?他那么年轻,那么有为,人生还有无尽的可能,为什么要自掘坟墓呢?仅仅是为了钱吗?但是儿子明明不缺钱。李风扬抹了一把眼泪,更坚定了他顶罪的心。反而那两份u盘里留下的音频通话记录,儿子的声音都是被变声处理过的,根本听不出来是谁,只要自己主动承认人都是自己杀的,最后再自杀,相信警方巴不得赶快结案,不会再追查下去了。

对,一定会是这样。虽然不知道这个女孩与儿子有什么纠葛,但是既然有人要她死,自己这样,其实也是变相救她一命,最后的最后,就让他再多给自己积点德,希望老天爷保佑,他的计划,一切都会顺便吧。

外面开始有人喊话了,只要他不回答,相信很快就会有冲进教室,看看他跟人质是不是已经双双血溅当场了。他等的,就是他们进来。

李风扬这辈子都是无能的,空有脾气,没有本事,但今天,他显然不是。他很耐心地等着郭建峰带人进来,确认他确实是主办案子的警察,一字一顿地承认了,前前后后四个人,都是他跟孔怜花密谋杀害的,动机很简单,孔怜花要找回场子,王爷驾到夺了他的面子,他就要他的命。至于其他,都是附带伤害,本意并不想杀这么多人,但是人算不如天算。而李风扬自己杀人的原因就更简单了,为了钱,他得了绝症,快要死了,没钱治可能会死得更快,求生欲让他不顾一切,反正不治病是死,杀人被抓还是死。

李风扬的态度很诚恳,语气很平和,郭建峰询问一些细节,他也都一一答了上来,前后对应,没有出入,可信度很高。

正如他猜想的那样,警方的确急于结案,因为孔怜花的失踪,x市两大家族几乎快要到水火不容的地步,孔家上上下下都怀疑孔怜花的失踪与王家有关,而且他们又不是警察,还得凡事讲个证据,他们这么认定,便是不找到人不会甘休的。而王家身上,打着受害者的标签,死了的,是他们家的儿子,如果警方任由孔家施压,一点都不做为,指着王家忍耐退让绝不可能,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两家斗得你死我活。

所有的压力都集中在郭建峰身上,如果眼前这个自称为李风扬的男人真的是凶手的话,案件告破,孔怜花是幕后主使,相信孔家人也没有底气再闹了吧,至于王家,还得好好安抚。

但是郭建峰还有疑问。

孔怜花失踪的时机太巧合,由不得他不多想,是不是孔怜花先听到什么风声,自己的所作所为终于到了纸包不住火的这天,害怕自己家里再有权势也兜不住,先一步逃之夭夭了。可为什么孔家闹得如此厉害,欲盖弥彰也有些过了啊。而且孔怜花跑了,李风扬不是理应更安全吗?他老老实实眯着,以警方现阶段掌握的证据,仅知道孔怜花有可能涉案,半点不知道原来凶手不止一人啊,他自己跳出来,不是正好自投罗网吗?世界上有这么笨的嫌疑犯?

既然觉得李风扬的行为不合理,那就问他,看他有什么解释,多简单。

李风扬只沉默了一会,有些无奈地回答:“家丑不可外扬,其实我是不想说的。我不是个称职的父亲,儿子从小到大有爹跟没爹一样,长到现在,恨我入骨。我以前不在乎,只贪杯中物,觉得儿子这种生物,有与没有又如何。可是后来我得了要死人的病,一个人发高烧四十多度,躺在床上特别难受,以为自己快要死的时候,想起来的,还是我儿子。”

“如果我以前对他好一点,现在至少还有个人端茶倒水得关心我,如果我尽到一丝做父亲的责任,我们父子的关系不会恶劣到现在这个地步。人常说做姐妹是有今生没来世的事,其实做父子的,大约也不会再有来世,或者,如果真有的话,相信我儿子是打死都再不想做我的儿子了吧。”

“我欠他的,已经没有机会偿还了。所以就想着,死前留给他些钱,他还能记着我的好。”李风扬看向自己怀中瑟瑟发抖却大气都不敢出的李若夕:“孔怜花要她死,我却下不去手了。研山车祸死的两个人是意外,而且事发时我没在现场亲眼看到,没啥感觉,但是王爷驾到是我亲手杀的,方怡也是。鲜血喷溅在脸上的感觉,这位警察没有尝试过吧?”李风扬苦笑:“我以为杀人跟杀鸡一样,但是我错了。我受不了了。所以,这个孩子你们带走吧,保护她。”拿开架在李若夕脖子上的刀,示意女孩赶紧走,后者狂喜之下,手脚并用地爬了出来,直奔教室门冲去,这鬼地方,她一秒钟都不想多待。

李风扬放了人质,自己心里存着死志,调转刀口,向着自己的脖子砍去,大动脉要是砍断了,死亡应该会很快,便是警察想救他也有心无力。

可是他快,郭建峰更快,勘勘在刀离皮肉一厘米多的地方,将李风扬的手死死扣住,周围埋伏的警察一涌而上,生擒绑匪。被从讲台下拖出来时,李风扬气得差点没吐血,什么时候警察的身手这么好了,连自杀的机会都不给他留啊!

10点多,一夜好睡的李旭葵睁眼起床,晃晃悠悠跑去洗漱,今天居然没有看到那个男人做好早饭等在餐桌前。他不由觉得讽刺,装了没几天就装不下去,果然假的就是假的,二十几年都没培养出来父子之情,指望着现在?呵呵。

正好,也省得他一会不知道该怎么告别——这一别,或许就是永远了。

将自己收拾干净,换了身衣服,李旭葵最后环顾了一次自己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家,慢慢踱到鞋柜前,只一眼,便如遭雷劈!

他留给那个男人的钱,有一大半装到了他的提包里,提包里原来的东西都被翻出来。一滴冷汗流下,他急忙打开提包夹层。

不见了!!!他准备的自首信和证据,统统不见了!这个该死的男人搞什么鬼?他去了哪里?拿走他的东西做什么?

李旭葵气急败坏地拨打一直记着的号码,恨不得对方立刻接起来。

三声响铃后,对方真的接起来了,可是传过来的声音,却不是他熟悉的:“你好。”

“你好。请问你怎么拿着我......额,我父亲的电话?”

“李旭葵吗?你父亲现在在市局,他承认自己杀了人,正在做笔录。他的私人物品由我们暂扣,你可以帮他请个律师,不过短时间内可能不会安排你们见面的。哦,对了,你父亲是重症病人,如果你有医院证明什么的可以现在送过来,我们会在看守所里为他特别安排,保证他的安全。”对方解释得挺清楚,但是李旭葵自听到“他承认杀了人”这句话后,脑袋一片空白。

杀人的,是他李旭葵,父亲为什么要替他顶罪?不行,他得想办法见父亲一面,对,请个律师,律师能见到他!

李风扬在被逮捕后拒绝交流,只催着问什么时候枪毙他,他不想活了,希望越快越好,除此之外,一句话不多说。该说的他都已经说了,再多说,他怕早晚会露馅,毕竟他是冒名顶替的,自然律师也被他打发了,只让律师转告李旭葵一句话,说他是杀人凶手,无论受什么处罚他都认,反正他也活不了多久了,让李旭葵不要管他,赶紧走吧。

没过两天,李风扬在监室的监控死角里,暗暗磨类了一根牙刷把,插进自己的脖子里,被发现时早已经气绝身亡多时,三名值班民警被处分。

等警察想着联系家属解决善后事宜时,才发现李旭葵已经不见,没有人知道他的去向。

孔家与王家终于还是闹开了,王定毕竟更心狠手辣一些,孔家死了两个人后,终于意识到再闹下去自家孩子找不到,更占不了多少便宜,不得不暂时忍下一口气,徐徐图之。

一年后,王左槐以及他的地下贩啊毒啊网络被举报,警方展开雷霆行动,将之一网打尽,几乎所有罪犯都被判了死刑,曾在x市显赫一时的王家大厦倾啊覆。

王左槐到死都没让孔家如愿得知孔怜花的下落,他依然下落不明。

五百公里外的某小县城,一个男青年正靠在一辆奔驰商务车前,等他的客人来了,上车开动,一路车子速度不慢,却开得很平稳,有个驾驶技术不错的客人愉快地跟他攀谈,顺便表扬了他。

他静静地开着车,将客人送回公司,自己也去休息。

一家金融公司的驾驶员,工资不高,生活安宁,虽然无聊,却正是他想要的。

处心积虑

晚上六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他步行回了离公司不远的出租房。

房间是他住了几年也不熟悉的陌生,更偏北的地理位置,连冷都冷得那么陌生,更重要的是,他连自己都觉得陌生。

李旭葵已经死了,他现在,叫徐杨。换一个新的身份,花费了他绝大部分的身家,重新开始生活时,才发现一切都是那么不容易,与生俱来的正规身份带给他的便利消失,让他的行动都带着几分小心翼翼,哪怕徐杨的身份证可以过火车站的安检,可信度很高,他仍然会每每在看到穿着警察制服的人时感到害怕,便是午夜梦回,也常常需要花费些时间才能反应过来他身在何方。

有家不能归的浪子,大约都是像他一样,一颗焦躁的心无法安放。

听到那个男人的死讯时,他早已经坐上了远走他乡的大巴,刻意抛弃属于李旭葵的东西,躲避x市的一切,可是事实仍然血淋淋地摆在他面前。

那个男人会死,是他一早就知道的事实,不论是病重不治还是执行枪决,他都不会觉得意外,可是那个男人却最终还是自杀了,以那样决绝惨烈的方式,只言片语的报道当然不可能过多地描写一个人死时的惨状,但他完全能够脑补出来。

什么时候你能像个男人一样,果断决绝一些,也许我还能高看你一眼。这是他曾经对那个男人说的话,此时回想起来,让他不由红了眼眶。

哪怕那个男人对不起他了二十多年,可最终,他仍然是再一次给了他一条命,虽然爸爸两个字仍吐不出口,他却知道,从今往后,这个世界上真的再也没有他的亲人了,再也不会有人为了他,宁愿用自己的命来换,背上杀人犯的骂名了。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人生最残忍的事情之一,也许就是没有如果。

李旭葵——徐杨以为,杀了那些自以为是的家伙,他就可以不再做噩梦了,但事实上,并没有。

他仍然会在每天晚上进入梦乡后梦到母亲最后一次离家的场景,仍然会梦到年幼的自己站在母亲的遗体旁边眼睁睁看着车从她的身上碾压而过——而他当初根本没有可能在母亲的遇害现场出现过,仍然在耳边时不时听到母亲的声音,就像她从未离开过。

这个世界上,一定是有天理的。

当年母亲出事,撞死人的车逃逸了,负责案子的警察看起来很负责,只是后来拖得久了,才明里暗里让那个男人不要再追究,提出补偿,他知道,因为他一直都在场,对于当时的那个男人来说,他是个绝佳的博人同情的工具,可以为他们一贫如洗的家,多要到一点补偿。

彼时新的交通法还未出台,交通事故撞死人也不用蹲大牢,只要足足地拿钱出来就够了,撞人的人跑了,家里边唯一能挣钱还听话的老婆死了,那个男人的眼泪绝对是真的,可是心疼的不是母亲送了一条命,而是以后没人能养着他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了,伤心难过比自己亲生父母死了还厉害。

最后不知道是谁以同情他们的名义赔了一笔不多不少的钱,当时他还小,不太懂,以为全中国的交通事故都是这么处理的,会有人好心给一笔补偿,那个男人不情不愿地拿着钱走了,大概是钱数太少,没有达到他的要求,一直不太高兴。

这笔钱最终用在了房子上,他的家还有大笔的贷款,如果不还,大约他们就要被赶出去露宿街头,这也是为什么多年以来,他哪怕不愿意跟那个男人见面也要坚持回去,一直不让那个男人打房子主意的主要原因,在他看来,那是母亲用命换来的,还留有她的气息,谁动他就跟谁急。

学修车也许是他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那辆因事故被抛弃的跑车辗转流到他手上时,他并没有太特殊的感觉,当成普通车一样去修理,还感叹有钱人真是好,他连辆三万块的代步车都买不起,人家连几百万的跑车都可以直接扔掉。

这辆车受损挺严重,贡春红的意思,是把外壳简单修整好,供在会所里当个招牌,没必要让它真的能用,因为零件的昂贵,修起来实在太烧钱,不值得。所以一开始他真的只是把被撞断的前盖换掉,把内里有些乱的构件收拾整齐。

然后——他发现了一个绝对不应该出现在车内的物品:一枚胸针。半个巴掌大,天蓝色,兰花型,花蕊处镶着枚人造珍珠。他甚至都不用翻过去,手指肚就已经摸索到了一片凹陷,那是他亲手刻上去的生日快乐四个字,歪歪扭扭,丑陋得紧。

他十一岁时,送给母亲的生日礼物,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母亲很是欢喜,哪怕胸针十分廉价,仅仅花了他三十块钱,母亲却是不论穿什么衣服,一定端端正正把它别在胸前,哪怕衣物的颜色与胸针根本不配。这是她做为一个母亲的骄傲,贫穷苦难的生活中唯一一缕阳光。

母亲的遗体面目全非,没有人会让他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仔细看的,他根本没有注意,母亲胸前是否戴着胸针,那个男人不会在意,警察更不可能知道。

那么,这就是撞死母亲的车了?时隔多年,它就一直静静地躺在某个不见天日的车库里落灰,直到被丢弃,可是它的原主人是谁呢?

人微言轻的他自然不可能直接去问贡春红,只能尽量在不惹眼的情况下四处问问会所里的人,但年代久远,现在不过二十左右的人,哪里知道多年前的事,那个时候他们连考驾照的资格都没有,注意力自然不会放在车上。

鉴于他表现出去跑车无与伦比的兴趣,贡春红正好也需要一个内部人帮她去挣钱,这辆撞死了母亲的车居然成了他的坐驾,他不知道怀着什么样的心情才能去开着它,但他知道,打入这个圈子内部,才是他最快捷的方式。

他希望,能有一天,会这辆车,撞死害了他母亲命的人!

真相有时就是这样,你拼命得寻找,不一定能找到,你没做好心理准备的时候,就那么突兀地出现在了你面前。

孔怜花和王爷驾到,对他来说,是高不可攀的,他们就像两个世界里的人,不应该有交集。哪怕他修理着他们的爱车,也应该济济无名,蝼蚁般存在。

他们当他空气,不知道他的名字,都些都属正常,所以那天,他忙活着保养孔怜花名贵的车时,突然听到孔怜花对他的两个跟班说,门口停着的那辆车好像王爷驾到很久之前玩的那辆,不过都七八年了,早就应该淘汰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他什么都顾不上,直直地冲出会所,望向停车场。孤零零的停车场里,只有他的车在。

原来如此!怪不得警察当年不肯帮他们查案,怪不得后来在找不到肇事车的前提下他们家还会得到补偿,怪不得!!!

有钱能使鬼推磨,王爷驾到的家里很有钱,摆平在看他们看来一个穷人的死,再简单不过。

怒极之后,剩下的就是平静。他从来不知道,原来他也可能心机深沉,喜怒不形于色。

为了复仇,他开始有意制造机会接近孔怜花,渐渐取得信任,哪怕孔怜花依然叫不出他的名字。

最终,他得到了那个不堪的真相:对于有钱人来说,法律根本就是狗屁。18岁才可以申领驾照没错,但谁规定不到18岁就不能开车?只要有钱,12岁,就可以开跑车上街!

出事的那天夜。

王爷驾到开着车,孔怜花开着另外一辆,男孩子对车的喜爱是天生的,名贵而有趣。夜晚的街,没有了白天的车水马龙,成为他们的天堂。一前一后追逐着的跑车,驾驶员还没有车高又如何,严重超速又如何,笨重的钢铁之躯臣服于他们之手。

一切都是母亲的错,她不应该大半夜的出现在马路中间,不该在听到跑车的轰鸣后没及时避让,不该吓到一个12岁的孩子。

血泊中还不断抽搐的人形真的吓到他们了,用孔怜花的话说,王爷驾到之所以后来都不爱玩车了,都是因为当初撞死了人。是啊,一条人命,有钱人惋惜的却是自己的玩伴改变了兴趣爱好。

他想杀了王爷驾到替母亲报仇,当然,孔怜花做为另一个在场的知情人,也该死,如果他们当初报了警,哪怕仅仅是打电话叫个救护车,也许母亲还可以抢救一下,不至于就那么躺在冰冷的地上,很久之后才被人发现,甚至遭到了二次碾压,死无全尸!

无法原谅!

他是抱着玉石俱焚的想法的,杀了这两个x市数一数二的贵公子,他想全身而退都不能够,但是老天爷给了他另外一个机会:这两位贵公子,闹翻了,简直天助我也!

他开始一点一滴地挑拨,孔怜花是典型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外加上个不吃亏的炮仗性子,几乎不用他费多少力气,孔怜花就动了杀心。

手刃仇人的快乐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杀母之仇不共戴天,时隔多年,他终于为母亲报仇了。虽然按照他的想法,是想把王爷驾到用那辆跑车碾来碾去成一滩肉泥的,但是显然孔怜花想得更周到一些,仅仅是个小小的遗憾,他可以忍受。

之后事件的发展便不是他能控制得了的了。尽人事,听天命,很久之前,他初入社会的时候,就学会了这一生存之道,因此他早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王家不好惹,孔怜花如果逃不掉,他这小虾米自然也逃不掉。

得知孔怜花失踪,他便打算自首,落在警察手里,总好过王家。如果不是那个男人横插一脚,揽过所有罪行,此时的他早已经尘归尘,土归土了吧。

好不容易忙完,郭建峰很大方地放手下人轮班休息几天,轮到文沫的时候,她很悲哀地发现,自己无处可去,甚至更惨,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除了工作,她没有私生活。

思来想去,她决定跟彭忘川预约一次治疗。

依然还是看似老实可靠的中年男人,配上天使般的嗓音,宽敞明亮的治疗室,除了外面天光大亮,门口有一个漂亮的前台mm外,一切都跟上一次一样。

文沫仍然选择坐在沙发上,彭忘川笑了笑,没有制止,坐在对面的治疗椅上。

大眼瞪小眼,一时间谁也没有开口。

文沫眨了眨眼睛:“你不是应该问问我最近过得怎么样,心情如何,有没有什么想跟你分享的经历吗?”

彭忘川回望她:“哦?你想跟我分享什么?尽管说,我洗耳恭听。”

“什么也不想说,可是咱们也不应该就这么坐着熬时间吧?我有没有说过你收费不便宜啊,就这么浪费不太好吧?要不你给我打个折?”

“抱歉,本人绝不打折。所以你最好抓紧时间,反正你说与不说,时间到了我可都是要收钱的。”彭忘川挑眉,骄傲地晃了两下脑袋,一副你奈我何的模样。

“有没有人说过你这样像足了个骗子,还是有人自投罗网受骗上当的那种?”

彭忘川正色道:“心理学是一门很严谨的学科,你知道我国有多少心理疾病患者?又有多少从来没经过治疗吗?文沫女士,讳疾忌医是不好的习惯,敞开你的心扉吧!”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大约有精神疾病患者1.7亿,其中绝大多数没有接受过专门治疗。主要还是我们心理学研究起步晚,基础差,接受度低。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心理问题,只要还是看是否严重到成为疾病的程度。我很确定,我的严重程度,应该已经构成疾病了。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曾经有过心理崩溃的经历,不过因为失去部分记忆,我完全不记得了。想起过去,对我会造成什么心理压力,没人知道,更没人能预测,包括我自己。”文沫双手一摊:“怎么样?彭医生,你确定要接手我这么个麻烦的病人,也许会是颗定时炸弹也说不定。”

入行

疲惫。

每天天不亮闹表响起的时候,李维雨都有种想要闭着眼睛将吵她睡觉的东西从窗户扔出去的冲动。却每每都在一分钟之内爬出温暖的被窝,穿衣洗漱,十分钟后,便已经收拾整齐下楼集合了。

她从来不会是第一个到的,当然也从来不会让自己成为最后一个。

一排最小十八岁,最大才不过二十出头的青少年们打着呵欠站着,连说话的精力都没有,几名年岁更大一些的“老师”粗略点名,便放众人按照课程安排各自去学习。

一天的序幕自此拉开,这就是网络主播出道之前的生活,枯燥而辛苦,吃不饱,睡不醒,全身上下没有不累的地方,简直是随时随地只要给他们点时间就能立刻陷入沉睡。

所有的光鲜靓丽背后,都有着一地鸡毛。

做为当前成名门槛最低的职业之一,从业人员之众几乎难以想像。

李维雨原本只是x市幼儿师范学校的一名学生,中专上了三年,马上就要毕业,这三年间她除了吃喝玩乐,穿衣打扮外,什么也不会,更被自己亲哥哥家现年四岁的混世魔王折磨得早就对幼师这个职业没有了任何向往,连家里人都发愁她毕业了要怎么办。工薪家庭出身,上面还是个已经成家的哥哥,注定如果她一直游手好闲让父母养的话,家庭矛盾即将加剧。

找工作这一重要课题摆在了李维雨面前,可她才十八岁啊,还小呢,她的初中同学有的才刚刚迈进大学校园,可以继续享受四年的悠闲生活,早知道这样,她当初一定不会因为辛苦放弃上高中,唉~~

这个世界上难道就不能有什么轻轻松松就能挣大钱的职业吗?为什么天上就不能现在掉个馅饼给她吃呢?虽然美好的愿望只能想一想,工作该找还是得找。

幼儿园学校安排实习的时候她去过,一个星期的实习,便宜让她认清了这份工作的根本性质:每天累得半死伺候小祖宗,还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哪怕最近几年国家已经放开了二胎政策,但是多数家庭还是一个孩子,四二一的家庭结构就注定了这些不是孩子,而是祖宗,全家六个大人恨不得围着一个孩子转。到了能送去幼儿园的年纪,家长们便一心只盯在幼儿老师的身上,因为网络上各式各样幼儿园教师虐待孩子的视频报道铺天盖地。一只老鼠屎坏了整锅汤,不文明教师的行为让整个行业的从业者一齐背锅。现在幼儿园都有监控,能让家长实时看到自家孩子,真有事的时候也算是保护孩子和幼儿教师的双保险,但仍然有神经过敏的家长,生怕自家孩子受一丁点委屈,便是同龄的两个孩子小打小闹,被及时分开未造成什么后果,家长也会不依不挠。

李维雨曾经亲眼看到幼儿园里带她的李姐,那么温柔耐心的一个人,因为有一个五岁的孩子在活动室里跟另外一个小朋友追逐玩耍时摔了一跤,手臂擦伤一片,李姐马上进行了急救处理,尽快联系家长过来,还是被孩子的奶奶狠狠甩了两巴掌,她连分辩几句都做不到,因为幼儿园有规定,老师不得与家长发生冲突,违者不问缘由,一律开除了事。李姐家庭困难,这所幼儿园工资比别的地方开得都要高些,为了钱,她只能忍。

因为是家里的小女儿,李维雨也是被溺爱长大的,记忆里还是很小的时候才挨过父亲的打,之后再没有人动过她一根手指头。她问自己,如果以后她当了一名幼儿园老师,有家长打她,她能忍得下吗?答案是否定的,连带着,她否定了自己从事这份职业的全部可能,在李姐被打之后的第二天,她连实习证明都不要,直接回了学校。

办公室文员都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销售她又毫无经验,短时间内肯定挣不到钱,经历几次被骗钱,还有一次差一点被骗去传啊销啊组织里,眼看着周围的同学一个接一个地离开学校上岗了,她还剩着,内心越来越焦急。

大约天无绝人之路。三个月前的一天,李维雨又打起精神再进招聘网站碰碰运气,居然让她奇迹般地看到网络主播招聘广告。

时尚职业,成就梦想!也许明天那个月入百万的主播就会是你!

多么诱人的招聘宣言。

李维雨点进去看具体内容:

每个人的优点不同,特长不同,可以在发挥自己优势的同时,得到更多人的喜欢与支持,也算是成功的很好条件。有的人靠美貌吸引人,有的人靠嘴皮子吸引人,有的人靠的就是技术的实力与搞笑的强面,也有人只是因为歌曲唱得真正好,可以满足一些人的口味,带给人们艺术的享受。

人气需要积攒,而成功需要努力,这也正是很多人都在努力的寻找着属于自己的位置。这是一个平等的事业,只要你想,就可以参与,只要努力,就可以争取到自己的一席之地,这里没有歧视,只有公平和成功。

你需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势:

1、喜欢上网、聊天,熟悉电脑使用;

2、.性格开朗,声音甜美具有感染力;

3、形象气质佳,沟通能力强,主播具有个人特点特色;

来吧,我们在这里等你——宜宣才艺工作室!

只用吃喝玩乐,唱唱歌歌跳跳舞说说话,就能月入百万,李维雨承认她心动了。平心而论,她的外在条件还是不错的,五官清秀,化了妆可以打九分,娇小可爱,符合现在大众审美,唱功一般,但是不跑调,可以学习,上升的空间很大,喜欢跳舞,虽然也没经过专业学习,可是他们这种工作室应该会对招的新人有培训吧,毕竟真正科班出身的人家都奔着电视剧或者电影的剧组去了,愿意来当主播的太少,工作室能吸引的,多数还得是像她们这种不甘平庸却没多少才艺的青年人。

李维雨决定碰碰运气,反正她已经碰了太多回壁,就算再多一回也没什么,万一她有幸中选,以后的金光大道啊,啧啧。

等待的过程是漫长的,特别是当一件事你抱了很大希望去做之后。李维雨接到宜宣才艺工作室打来的通知面试的电话,是在她投简历十天后。她当时早就放弃了,接到电话还差点以为是骗子。

狂喜之后,她第二天准时去了工作室。金碧辉煌的装修风格,正在直播的各个未来同行,面试官天花乱坠的一顿吹,都让李维雨心猿意马,飘飘然之下,当场就签了合同。两年有效期,工作室提供新人岗前培训,出道后一年内1000保底工资加50%的分成,她很满意,仿佛看到了自己粉丝千千万,月入上百万。

这理应是一条青云路的,是吧,是吧?她以前看直播的时候就无比羡慕这些女主播,只在屏幕前唱一首歌,就能收到那么多打赏,跳一段舞,就能吸引那么高的人气。成功不应该是件很简单的事吗?

可是为什么当她真的进来工作之后,才发现,她是被面试官画了个巨大的饼,光环褪去,梦想落地,她仍然是名不见经传的李维雨,除了每天被迫做着各种训练,体型渐渐被饿瘦外,离出道遥遥无期。

所幸,她在训练期内工作室包吃包住,化妆品训练服等必须品也不用他们自己花钱买,每月还给500块的零花钱,免去了她伸手再去管父母要钱的尴尬。要知道父母都已经退休,每人每月一千多块的退休金,估计也就够他们买药吃饭,若是苦着点自己,差不多能剩下个仨瓜俩枣,她哪里还好意思把他们仅剩的养老钱拿走啊,便是父母愿意,哥哥不管,不是还有嫂子呢吗,她相当明白哥哥是你的哥哥直到结婚这个道理,所以一直都很小心地跟嫂子相处,不想给家庭制造矛盾。

总体来说,李维雨是不错的孩子,让人省心,听话,懂事。在家如此,在工作室也是如此,很得几位老师的喜欢,尤其是教声乐的华南坪和教化妆的虞帆。他们在工作室旗下多年,来来回回带过的学员不知凡几,可以算得上阅人无数,聪明的,漂亮的,听话的,跋扈人,才华横溢的,胆大妄为的,各种各样。能得他们喜欢的人不多,李维雨算一个,因为当一个人既长得不错,天分也有,还很努力,最最重要的,勤奋得很,还很听话,种种优点集中到一起的时候,那么这个人离成功也就不远了,华南坪和虞帆都喜欢看到这样的好孩子成功。

于是三个月的集训终于结束的时候,他们这一届七个人和五位老师一起聚餐,工作室分派来主管他们的助理包泉便直接宣布,最后天起,李维雨就成为他们七个人中第一个正式开始直播的了,当然,她还远远算不上主播,总要跟人合作一段时间,先有些人气了,再自己直播的。不过相比其他人来说,她的发展已经算不错。

李维雨可以很肯定,其他人看向她的目光,是羡慕中夹杂着嫉恨的。每期只有一个先出道的名额,剩下的人都分派去给当给的主播打下手,而且这种打下手基本上是没有任何露脸机会的,想想也知道,他们既然从培训班毕业,就有成为主播的条件,所缺的,就只剩下机遇了,严格说起来,他们与现在平台上的主播已经是竞争关系,谁会轻易给竞争对手机会,那不是要让长江后浪把自己这个前浪拍死在沙滩上吗?

她微笑,下巴抬起一点,略前伸,美目流转,从众人身上一带而过,完美地再现了老师们的培训成果,显得很是得体,自然更把其他不见出头之日的人们气得鼻子都歪了。

犹其不甘心的,当属陶碧落了。论美貌,七人中四个女学员,陶碧落是最漂亮的,她是混血儿,父亲有二分之一的欧洲血统,给了她一张高鼻深瞳的脸,带着几分张扬与妖艳,任一个有眼睛的都能看到,她一直以为,自己在主播的天地里自带优势,一定会成为第一个出头的,可是这风头却一直让各方面都还可以,加在一起却不算显山露水的李维雨抢了。

凭什么是她?就算不是自己,不是还有学了十多年舞蹈的喻诗琪、街舞跳得极好长得也帅气的苏戎、网络游戏全都能信手拈来的戚宗寒、吃走播路线身段妖娆的美女季春风,便是路良这个长相没什么特色的小男孩都有副好嗓子。所有人,都比李维雨要优秀得多,现在网络上的所谓美女主播一抓一大把,靠着卖萌发嗲骗别人刷礼物能走多远?总还是有特色不容易被替代的发展的才会更好。工作室的人都脑子有泡?包泉是怎么想的?

嫉恨之余,陶碧落认真地开始思考当初自己头脑发热签下个小工作室的决定是不是错了,主播的黄金时间就那么几年,她若是现在蹉跎了,起步晚,步步晚,她还怎么推销自己?网络主播又不是她的最终目的,走向大荧幕,火遍全中国才是她真正的梦想。

可是后悔也晚了,工作室也许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之处,但是它提供的合同却滴水不漏,违约的代价还真不是现在的她能负担得起的,只能先忍一时之气,劝自己笑到最后才是王道,其他的不过浮云,就是出道早一些又如何,后期发展不好,一样会被工作室放弃,早出道早认清现实也没什么不好的。她且等着看李维雨哭着收拾东西滚蛋呢。

不管其他人如何腹诽,表面上仍然是一团和气,聚餐气氛不错,大家喝得尽兴,勾肩搭背地又跑去唱歌,一直闹到凌晨两点多才散。

李维雨兴奋地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后天,不,不,是明天,明天她终于离梦想又近一步,她从此便能衣着光鲜地坐在电脑前,轻声细语地与粉丝互动,唱唱歌,跳个舞,收入不菲,多好。

主播生活

兴奋了两天的李维雨终于迎来的她的首秀。

包泉是个很有工作能力的人,不过才比李维雨大两岁,却已经算得上宣宜的老人了,据说她跟宣宜的老板敬礼有些拐弯抹角的亲戚关系,是敬大老板老婆娘家弟妹的侄女,因为自小父母双亡,她是被姑姑抚养长大,跟敬大老板的老婆算十分熟悉,不过因为人家娘家弟妹有亲生儿女,虽然这个便宜侄女也没多苛待,但到底还是隔着一层,没怎么放在心上过,因此哪怕敬礼家资不菲,包泉当年来工作室的时候地位也不高,长相平凡又没什么特殊才艺的她只能靠打下手挣一碗饭吃。

不过包泉的心态很好,原本就是寄人篱下的孤女,父母过世时别说留给她什么遗产了,连借亲朋的医药费都还不上,她来姑姑家的时候已经七岁,记事的年纪,很清楚地记得,她只带了几身破旧的换洗衣裳,长这么大,吃的穿的用的花的,都是姑姑给的,哪怕比起嫡亲的儿女终是少了几许关心,多了些客套,但是能不缺吃少穿地将她养了十来年,已经是恩比再造,她再不识好歹简直猪狗不如了。

童年的经历让她比同龄人都敏感一些,心思细腻,很懂得关心体贴别人,做经纪人和助理,她这些性格特点简直得天独厚。原本让她进工作室,不过是看在她已经十七八岁,高中勉强念到二年纪,功课烂得一塌糊涂,捡都捡不起来,大约是天生对学习不感兴趣吧,哪怕姑姑一再劝她多读点书,以后考个三本也行,她都坚决地决定辍学,再三跟姑姑表示,知道姑姑对她的一片心,奈何自己天生不是读书的料,何必非要浪费时间与金钱去做自己并不擅长的事,还不如趁年轻早早去社会上打拼打拼,她学习上不灵光,不代表进了社会混不好。

姑侄两个一夜恳谈,提起早年去世的哥嫂,还抱头痛哭了一场,包泉打从心底里感激姑姑,言语间十分坦诚,让姑姑老怀大慰的同时,也终于放弃了为了面子也要送侄女上大学的心,希望她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路,最终当然还是不放心一个刚成年的女孩子自己去闯,现在的社会太乱,有些人的心太黑,女孩子,总是要小心一点别受伤。因此最终还是向自己的大姑姐开口,把包泉弄去了工作室,那里面年轻人多,包泉又是个喜欢上网的。

短短两年时间,包泉自己十分争气,一路从打杂小妹做到助理的位置,完全凭着自己的实力让人心服口服,一时风头无两,也成为最近加入工作室的像李维雨这样的新人的偶像,人家走的才是励志成功路。

李维雨仍然住在集训中心,如果没有意外,她要过一段来往于集训中心和工作室直播间两点一线的生活。一来她还是个新人,负责带她一段时间,为她积攒些人气的,是比她先出道三个月的一名前辈,网名cheer莫,在工作室里地位虽不显,却也不是无名小卒李维雨能比的,人家已经在工作室的一间直播间里工作小一个月了,没道理她一个后去的新人让别人来迁就她的,只得她每天跑来工作室了,二来工作室里的真大牌直播地点的选择相当宽松,去哪里没人管,只要关注人数多,刷的礼物够凶,其他随意,但显然像李维雨这样的小虾米是没有这种自由的,没有真正出名前,她的所有行为必须在工作室的监督下,包括每天直播从几点开始到几点结束,每天固定要唱几首歌跳几段舞,怎么与粉丝互动,穿什么衣服梳什么头发,等等等等。既然她还没有红,就得服从指挥,这就是签了合同的缺点,一举一动都由不得她自己当家作主。

cheer莫的真名叫什么,包泉没有告诉李维雨,第一次相见,李维雨有些拿不准该如何称呼这位,毕竟连人家姓什么都不知道,网名又不好叫,只得中规中矩地称了一声前辈,向她问好,对方不咸不淡地从鼻孔里轻哼一声,算是回答,包泉很忙,工作室很多主播都是她在管,每天忙成狗,也没闲工夫跟两个仍然算得上新人的人墨迹,尽职尽责地将注意事项一一告之李维雨后,便离开了。

这间直播间面积小得可怜,粗粗扫了一眼,李维雨感觉还没有她家厕所大,而她家的住房面积已经很狭小,就足以说明问题。

没有窗户,大约三个平方的直播间,一台台式电脑在门对面靠墙的位置摆着,设备齐全,摄像头,话筒,音箱。电脑桌与椅子都很新,一眼看上去也是很可爱的粉色系,少女系列的经典,对男性同胞杀伤力十足,关了门后,地上放一张瑜伽垫,就是平常用来跳舞的地方,摄像头拍不到的的右手边还有大约一平方的空位,摆着张没有靠背的沙发榻,上面堆满了各色服装,显然是直播间隙用来换衣服的地方。

这与李维雨的想象落差太大。

说好的宽敞别亮的直播间呢?怎么变成了眼前的鸽子笼?而且就这么一小间房,她还成了添头!

cheer莫开始换衣服,就那么大喇喇当着李维雨的面直接脱得精光,然后快速寻了一套天蓝色的女仆服换上,期间连个眼角都没给李维雨,像是没看见后者的尴尬一样。

哪怕家里再说,李维雨也是有自己的卧室的,而且女孩子啊,李妈妈从小到大在她耳朵边上不知道说过多少次,女孩子要金贵些,矜持些,到了能自己换衣服洗澡的年纪后,除了澡堂子里之外,她从来没有当着任何人脱光过衣服,哪怕上学期间住宿,也是绝对会钻进自己挂起来的床帐之内才换,这个女孩怎么能这样?

对前辈的崇拜与敬重瞬间幻灭,她呆呆地站在边上,有种手足无措的感觉,到底是哪里不对?

“喂,你还不快过来,直播要开始了,真是的,现在的新人都像你这么不懂事吗?耽误了开场,要是怪罪下来,你自己出去顶缸就算了,别连累我。”cheer莫气急败坏地吼道,吓得李维雨一个机灵,赶紧走过来,却又有点傻眼。

那张电脑椅看起来挺舒适的,问题是,根本不可能坐在她们两个人啊,哪怕她们都属于纤细苗条型的,莫这边等着开始,后头的新人却一再磨蹭,她转头又吼一句:“你怎么搞的,诚心的,是吧?”

李维雨委屈得都快哭了:“没、没地方啊。咱俩挤不下啊。”

cheer莫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还想跟她挤着坐?搞搞清楚,她已经有了一万多的人气,不大不小也算小有名气了,这新人的是哪根葱?必须带新人,是工作室对他们这些人气不是太旺的主播的硬性要求,说句难听的,就是想着哪天他们彻底不行了,由他们带出来的新人接替他们的位置,人气没损失,工作室也不浪费时间重头开始帮新人,一举数得。当然,除了他们这些淘汰品从此就消失在公众视线里之外。

人气不旺,有的时候是主播自己的原因,有的时候也是工作室不力捧的关系,另外出道时机也很重要。有些人自身条件很好,偏偏就是不火,比如cheer莫。

唱念做打全能,形象气质也不差,cheer莫对自己很有信心,刚出道时那是谁都看不起,自有股老子天下第一的霸气在。但是三个月的时间,一百天,不长不短,已经能够让她看清这个行业的残酷性。

同意带新人,是无奈也是希望。新人有可能抢走属于她的一切,让她三个月的奋斗花为虚无,从此与主播行业说拜拜,但同时新人的加入也是机遇,新鲜的形式如果能吸引更多人气,她们两个也许会组成组合,她还有咸鱼翻身的机会。

所以cheer莫对李维雨的感觉很复杂,爱恨交加,悲喜参半,她的命运会如何,就掌握在李维雨手里,一个月之后,究竟是彻底沉寂,还是破茧重生,便见分晓。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她为难新人,看不惯新人,工作室不会管,主播之间的良性竞争,或者说让人抓不到小辫子的恶性竞争,只要不搞得无法收拾,工作室都是不管的,相反,还明里暗里地支持,都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在生活中演得好的,才能在直播的平台上演得更好,优胜劣汰,自古有之,反正无论如何工作室都不吃亏。

“把沙发拽过来一角,注意别让上面的衣服被大家看见了,你就担待担待,坐在角上吧。”cheer莫一指放衣服的沙发,吩咐李维雨自己选角度,照不到全脸可就不关她的事了,直播间太小,可不是她不照顾新人。

直播开始。不管私底下有多少怨气不满,直播的时候必须不能带出来一星半点,砸了自家招牌可是有害无利的,毕竟每个花钱来看直播刷礼物的图的就是一乐呵,看着他们青春洋溢,活力四射,美貌无双,才艺双绝,性情温柔,等等等等,总而言之一句话,人家是来看你积极阳光各种女神范高大上的,不是来看你们玩宫斗耍手腕撕13的,现实生活中心眼多的人太多,跟他们打交道累啊,网络上谁脑子有坑才也想看这样的主播。

气氛是和谐的,五个小时直播下来,李维雨在关上摄像头那一瞬间就瘫成一团泥了,天知道她是怎么撑下来的,除了在cheer莫唱歌时跳了两段舞外,她就一直保持着完美的微笑僵坐在那里,与粉丝互动说话什么的倒是有,但问题是那个时候她在屏幕上能显示的只有一张脸,上肢动作还能有些,腿就几乎没动过,现在已经麻得失去了知觉,嗓子也干得像火焰山。

她真是大错特错了。以为负责训练他们的老师都是心理变态没人性的,整天把他们操练得欲生欲死,是在嫉妒他们有机会成名,现在看来,人家是多么好心啊,完全就是为了让他们提前适应非人的直播生涯啊。

缓了好大一会,cheer莫都已经收拾妥当自行离开了,李维雨才觉得两条腿又像是自己的了,仍然酸麻,却比刚才发木的感觉好多了,她也得走,已经凌晨一点了,再不回去休息,明天要怎么撑下去,刚刚cheer莫已经告诉她,她们两个用的一个频道,时间段可以分开匀一些给李维雨自己去闯,当然不可能是黄金时间,不过她自己可以独立运用,也算是不错了。

上午十点至下午两点,不是节假日的话会很冷清,但是聊胜于无,她痛快地答应下来。

坐工作室安排的车回集训中心,像她这样的小主播不少,统一都还住在集训中心,一起上下班也不错,虽然李维雨谁也不认识,但第一天直播,即使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也不能影响她的好心情。

李维雨之后的生活渐渐安定下来,cheer莫的人气在她加入后有所增加,虽然没有期望的高,但至少也算是个小进步,轻了口气的同时,两人之间的火药味渐渐淡下来,偶尔工作之余,也能有些话题聊聊,不用枯坐在小小的直播间里大眼瞪小眼。

宣宜才艺工作室的直播间不大,租用的商用写字楼经过改造,近四十米长的走廊两端分布着大大小小上百间直播间,这还不算一部分当红的主播经常天南海北到处跑,还有一部分人气尚可的选择自己在家直播,即便这样,剩余的直播间里,空着的也几乎没有。李维雨通过跟cheer莫的聊天,在深入了解主播的世界后,才明白自己前面的路有多难走,天时地利人和一样都不能少。想到达金字塔顶,任重而道远,她大约得拿出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劲头。

走廊里来来往往,难免会遇到很多人,这其中就是与她同期的几个,李维雨一开始还很开心能见到张熟面孔,直播的日子太辛苦,连吃饭喝水的时间都得掐着表来,交朋友自然就成了奢侈,她认识的人少得可怜,以前认识的能说说话也是极好的。

但显然,别人不是这么想。

客串教授

经过了几天放羊式的休假,终于回来上班的众人再不是之前的一脸菜色,没有新的案子,聚在一起,大家也有了聊天的**。

一组的氛围很好,文沫来x市的时间也不算短,与其实重案组也有接触,对比之下,一组的平均年龄最低,经历差异最大,郭建峰也是几个组长中脾气最随和的一个。什么样的领导带什么样的兵,他的放羊式——哦,不,人性化管理方式,也导致一组最活跃,也最有人情味。虽然刑警大多数工作都挺冷酷无情的,但不代表刑警本身也需要如此。

等大家都轮换着休息了一圈,全员到齐的第一天,因为闵三行在放假的几天里完全利用个人时间将结案报告做完,回来后大家乐得轻松,李承平难得露了一手泡茶的好手艺,更是拿出他珍藏的陈年普洱,大家边喝边聊,别提多自在了。

做为组里的新人,外加上在她没来之前就已经名声在外的经历,众人对她当然是好奇的,不过一开始都不算熟嘛,又知道她受了心理创伤,失去一部分记忆,生怕一个举动就会不小心刺激到她,这可是上面多层领导打过招呼要照顾的人,放到他们一组,是信任他们的稳重,真把这么个宝贝给弄坏了,他们搞不好都得吃挂落,所以大家一开始心里有点害怕,更有点不痛快。

几个月下来,相处得出乎意料的愉快,文沫身上没有某些文职女警的矫情,天天跟他们干一样辛苦的工作从来掉过链子,并且很多时候能证明自己非常有用,他们都是敬重真正有本事的强者的,文沫渐渐得到了他们的认可。

现在的气氛这么轻松,随意聊了一会,话题便转移到了文沫身上。

王家栋带头问出了大家一直想问的问题:到底什么是犯罪心理研究?是不是每一种类型的犯罪都能应用?

这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问得太宽泛,文沫还真的一时不知道从何说起。她略一思索,决定从刑警们熟悉的角度切入。

“传统意义上的凶杀案,我们在破案时会怎么做?”文沫有些紧张,眼前的这几个人都是资深刑警,见多识广,郭建峰更是从业二十多年,身上伤痕无数,更是连枪伤都有,那就是一身军功章,自己的这一番对于现在很多中国的警察同行们来说相当超前的理论,能被接受吗?更重要的是,她其实根本没什么经验,现在也是依葫芦画瓢,拿出大学时教授给他们上课的东西来现学现卖。

闵三行跟文沫的关系最好,毕竟有着一齐被关在少管所里忙成狗的惨痛经历,革命友谊是最坚固的,也怕没人给面子太冷场,抢着帮她回答了:“从受害者的社会关系入手,寻找有作案动机的人,再结合现场情况,分析死者遇害原因,两相印证后,嫌疑最大的,十之六七是我们要找的凶手。”

“犯罪的目的、动机、方法和机会。这几点确定,基本上凶手就确定了,对吧?”破案的三要素,是个警察都知道,众人自然痛快点头。

“那么。”文沫话锋一转:“如果是陌生人的突发暴力行为呢?无差别杀人,突兀、偶然,极端暴力,动机是什么?”

“没有动机,没有利益关系,凶手与受害者之间毫无联系,茫茫人海,我们又要如何去寻找这个披着人皮的恶魔呢?当传统的办案手段不起作用的时候,难道凶手就可以逍遥法外了吗?”

“过去几十年里,我们也许还不够发达,温饱问题才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饭都吃不饱的时候,谁又有更高的精神追求?可是现在,缺衣少食的情况越来越少,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当吃饱穿暖不再是问题的时候,人们的精神追求才逐渐抬头,正常的,比如多读书看报,旅游看电影,这些都算精神层面上的追求;非正常的,喜欢暴力,追逐色啊情。”

文沫仔细回想着她在业余时间看到过的很多案例,这些有发生在国外的,但也有小部分是本国内的,连环杀手,心理变态这些概念,还是举个例子来说明更容易让外行人接受一点:“过去我们办案,如果碰到一个受害者身上被捅了好几十刀,血肉模糊,我们可以去寻找与受害者有仇怨的人,被抛弃的前爱人,闹崩了的合作伙伴,或者积怨已久的某亲属,但是现在,也许不过是他走在大街上碰到个心怀不满处于崩溃边缘的陌生人,成为那颗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犯罪行为已经发生了质的改变,犯罪动机变得不再明确,或者哪怕有,也不是摆在明面上可见的,我们需要寻找的东西,变得虚无,变得不可琢磨。”

“早在一百多年前,意大利的一位物理学家,将犯罪区分为五大类:天性使然犯罪;精神疾病导致的犯罪;激情犯罪;习惯犯罪;偶然犯罪;换句话说,有些人天生据有犯罪基因,有些人是受后天环境影响。西方国家进入发达的阶段提前于我们,人们的精神需求释放得更彻底,暴力犯罪屡见不鲜,但即便如此,他们真正意义上将犯罪心理的一套理论总结归纳再运用于实践,也不过比我们早上三十多年。大抵上,人们不愿意相信,真的有人对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做出残忍的事。”

“事实却是,人的性格和特点,远远要胜过表现出来的精神疾病的诊断,我们永远也无法证明,一名犯罪到底是天性如此,还是后天环境影响,亦或两者皆有。”

“在我们这里,犯罪的类型可能还要相较于西方国家更简单一些,首先我们人口单一,几乎全是黄种人,不存在种族歧视的问题,其次贫富差距肯定存在,却也没有严重到像许多欧美国家那样,仇富心理普遍存在,得益于我们整个民族都相对平和,骨子里没有多少好战基因,大多数人还是选择老实工作,养家糊口。大多数的罪案仍然可以用老办法还侦破。”

“犯罪心理学研究解决的,就是剩下的极少数情况。没有动机,作案手段残忍暴力,连环凶杀,这种时候我们就要问另外几个问题了:发生了什么,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以及人物有什么共性,为什么会发生,这三个问题如果找到答案,通常就能引领我们到最终结果:是谁做的。”

“犯罪心理学在处理案件时与传统刑侦手段的根本区别就是:传统刑侦手段需要弄清的是凶手为什么要杀人,而犯罪心理学要弄清的却是凶手为什么要这样杀人,他做的每一个动作,都有什么意义,他经历了什么,让他成为今天这样的杀人犯。”

“想一想以前著名的悬案。比如y市连环杀人案,从1988年至2002年的14年间,在y市先后有11名女性惨遭入室杀害,部分受害人曾遭受性啊侵害。凶手专挑年轻女性下手,作案手段残忍,极具隐蔽性,这起案件为何时隔多年,才在前不久终于侦破?原因有很多,当年的警方刑侦技术手段落后算一种,但更重要的是,传统意义上的办案方式在本案中起不到什么作用。凶手与死者没有直接联系,除了暴力与性的需要,他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作案动机,十多年找不到,在当地引起了巨大的恐慌,绝大多数原因就是当年没有犯罪心理学。”

“再比如香港著名的雨夜屠夫案。杀人碎尸,极度凶残,如果不是凶手过于自信,将犯罪过程中拍摄的照片拿去照相馆冲印,让店员发现后报警,警方且找不住他,要知道,当时他已经杀了四个人,可是直到他落网,警方才从他家里的录像带中发现其他几人的埋尸地点。如果没有这次意外,天知道他要杀害多少人才会被发现。凶手是出租车司机,死者都是夜归的女性,谁在深夜归家时,会怀疑为自己开车的司机有问题?凶手在被捕后自己交待,他童年不幸,与家人关系冷漠。”

“这两起是侦破了的,我们再看一看到现在还悬着的,比如南大刁爱青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案发地点离这里不远,受害人为南大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受害人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也就是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案发后,大规模搜查持续很久,但至今仍未找到凶手。21年了,还没有找到凶手,以后这起案件能破,只能靠运气了。一个正常人,有那么好的心理素质将人切成2000片以上吗?此案的凶手一定是位严重的心理异常者。”

“以上三起案件,都发生于上世纪**十年代。还可以算做个案,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到得现在,这样的案件,在全国范围内来看,数量是急剧上升的。尤其是连环杀人案的出现机率,呈现井喷式。”

“一般的人总认为连环杀手外观必定像疯子或狂人一般,品德低劣,事实上未必,连环杀手外表多半与一般人无异,甚至很迷人,其中更是不乏高学历者,给人他们很容易亲近的错觉。简单的说就是绝大部分连环杀手在被捕之前几乎都不会让人把他们跟他们的行为联想在一起。当然,本来就有严重精神疾病,或是非常孤癖,生活几近与世隔绝的连环杀手也并非没有。”

“赵志红这个名字,相信在座的各位都不陌生吧?草原省两地流窜作案的连环奸杀案的罪犯,因为呼格案而广为人知。这个人,我看过他的所有庭审资料,还有警方作的笔录。如果你不认识这个人,而他站到你面前,你绝对不会把他与杀人狂联系起来,他嘴巴甜,能说会道,离婚之前也算是个顾家勤快的男人,是千千万万个老实巴交的工人中的一员,外界称他为微笑杀手,连12岁的小女孩都不放过。”

“还有比较典型的,比如杨洪军。上世纪末,杀了得有20人,年轻妇女居多,原因是他出轨被妻子发现,找小姐又被骗,最后她的妻子与别的男人关系暧昧,导致他对漂亮女人产生仇恨心理,才大开杀戒。”

“心理异常的犯罪嫌疑人一直都有,纵观这些案件侦破过程,警方无一例外选用的都是人海战术,大量摸排,利用诱饵,引得凶手上钩。但大家有没有想过,这背后需要警察多少细致的工作,警力不足本来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大问题,如果说此类案件较少的时候,我们还能用人海来填,多了以后呢?或者凶手警觉性高了,先按兵不动躲过危险期呢?他可以潜伏一年两年,甚至更久,警方可以等他这么久吗?有精力有经费吗?”

“靠着凶手出错和人海战术的时代早就应该结束了。凶手在进步,我们就绝对不能原地踏步。犯罪心理画像虽然不是万能的,但却很早以前就被证实有用。对新时期新形式下新犯罪的打击力度还是有的。我们不能迷信,但也不能不信。”

洋洋洒洒一大篇说下来,文沫越说越顺,越说越自信,她这边兴奋着呢,对面六只一点反应都没有,难道自己说得太高屋建瓴,大家理解接受有困难?文沫囧,她没有站讲台的经历,拿来主义大约根本不适合她吧,当初她听教授讲这些的时候,很热血澎湃啊。

“那个......”文沫干巴巴地开口,想要再解释解释犯罪心理学其实是本挺简单挺实用的学科,就见闵三行带头鼓起了掌,其他人仿佛才回过神来,也跟着拍了几下巴掌。他们都是多年的老刑侦了,自然文沫说的都听懂了,犯罪心理不是全盘否定他们,而是更进一步的科学发展。

无聊八卦

人真是适应性极强的生物。

仅仅一周,李维雨就已经习惯紧凑的生活。每天七天起床化妆,九点开始直播,一直到下午一点,休息一会儿,吃个中午饭,然后补大约一小时的觉,接着给cheer莫打打杂,七点整再开始与她一起晚上的直播,直到凌晨两点,一天的工作结束,终于可以回去休息。

忙起来真是连喝水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李维雨不敢叫苦叫累,因为比她出道早比她有名气的,仍然跟她过着差不多的生活,她有什么资格懈怠。咬牙忍着,少喝水,实在嗓子疼得快冒烟了才呡一口,平常吃饭都不敢多吃,怪不得大多数主播都身材苗条,完全就是饿出来的。曾经的痴心妄想,曾经的雄心壮志,在日复一日的煎熬中逐渐褪色,她现在唯一的念想,就是这份工作的收入对得起她的辛苦,能让她自立。

偶尔走廊里来去匆匆时,她会碰到自己熟悉的人,有心上去攀谈两句,人家却对她避之唯恐不及,她哪里还不明白,自己第一个有机会出头是招了他们恨了,自然也不想上赶着凑上前,以免让人以为她有心炫耀。

cheer莫自跟李维雨一起直播后,人气小有上升,并且上升的节奏很稳定,大有未来一片看好的意思,新人对自己没了威胁,还能帮着提升人气,cheer莫自然对李维雨的敌意渐渐消失,日常工作之余,还能有闲心聊聊天。

cheer莫原名叫莫子琪,比李维雨只大一个月,两人关系不再紧张后,便主动让李维雨叫她琪姐,她则称呼李维雨为小安——因为李维雨的艺名叫vivian,这样称呼习惯了,也不至于在直接的时候说漏嘴,让观众觉得莫名其妙。

这一天,直播之余,莫子琪也不像前几天那样狠使唤着李维雨收拾房间,整理衣物,两人趁着终于有空,尽情地吃了些零食,当然也得是偷偷的,不能让助理看见,不然又是一场风波。主播要保持身材,没有谁愿意看着个发福的“美女”在那又蹦又跳,没办法,这就是个看脸看身材的世界,而她们又吃着这碗饭,衣食父母的喜好就是她们的目标,她们可都是要瘦成一道闪电的人。

可是除开直播这项工作,她们也不过是刚满十八岁的小女生,贪嘴是女生特权之一,零食的诱惑太大,该偷吃还是要偷吃。其实李维雨每天饿得胃疼的时候,超级怀念零食随便吃的时光。想当初以前在家的时候,哪怕经济条件并不算多宽裕,但家里的零食却从未断过,她一个,还有她嫂子一个,两人都是很能吃零食的人,在这一点上倒是很有共同语言。一有空就靠坐在沙发上开吃,活像两只小松鼠,连她亲哥都无奈得很。

集训时虽然晚上多数有空,但是一天又站又唱又跳得下来,她常常累得连一步都不想走,又哪里还有力气跑去超市买吃的,睡觉皇帝大,连吃饭都靠边站。

现在工作与生活节奏固定下来,习惯了劳累后,便也不觉得如何,一颗嘴馋的心又开始蠢蠢欲动起来,可是直播间并非她一人所有,还要一切以莫子琪为首,谁让人家是前辈呢,擒着一大袋子吃食回住处,怕是要被华老师他们批得狗血淋头。

正心里猫抓似的痒呢,关系缓和后的莫姐突然就像变戏法似的,从电脑桌底下掏出来一包薯片,撕开包装,吃得津津有味,还直接递到了李维雨面前:“你吃不吃?我快饿死了,你要是怕胖,就算了。”薯片的高热量几乎人尽皆知,集训的第一课,便有老师痛心疾首耳提面命地三令五申绝不许吃。这东西以前可是李维雨的最爱,自她入职以来再没吃过,想想现在自己已经比上学时瘦了大约二十斤的身材,她根本没有犹豫就将爪子伸了过去,不客气地抓出一把,迫不及待地塞进嘴里一片,咔哧咔哧嚼得香甜。

因为这点偷吃的小秘密,两名少女心中最后的隔阂渐去,生出几分真心实意来,毕竟就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地天天共处一间小小的直播间内,比之一般的亲姐妹都要亲密的关系,没什么深仇大恨,自然会和平共处了。

两个小女生,有吃有喝有闲,除了八卦还能干什么?女生的八卦话题大约集中在三方面:帅哥,其他女生,衣服首饰包包化妆品。最后一项对于主播来说,跟工作差不多,空闲时间谁有那么粗的神经谈工作,帅哥嘛,他们这一行当的从业者里不乏长得帅的小鲜肉,表面上自然光鲜非常,然而其中不乏人品低劣,私啊生活不检点的,每每看都看吐了,那些无知的女人喜欢看他的脸,她们这些同行们早就对他们敬而远之。

剩下能聊得起来的,就只剩下其他女生的八卦了。

主播是当下正红火的行当,各式各样,千姿百态,入行标准之低,从业人数之众,李维雨除了心底哀叹出头艰难以后,别无他法,放弃了年薪百万,成为白富美的妄想后,她还真有心与莫子琪聊聊其他人。

莫子琪不像李维雨那样,是从学校直接被招进来的,她初中毕业就不再念书,15岁的年纪开始在社会上打拼,换过各种工作,与形形色色的人打过交道,三年时间,不长不短,也足够让她长点心眼了,自然不是李维雨白纸一般的孩子气能比。

她深深明白做人的道理,那就是想要什么,必须自己努力去争取,没有人会无条件地帮你,没听说过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吗?对所有人,都要怀着三分戒心,必须做到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总不能傻不愣的被人卖了还帮着人数钱,自私自利可以有,损人利己别被抓,害人害己不能做。总体来说,莫子琪算不上多好的人,却本性不坏,主播行业是个大染缸,能保证自己没有黑得彻底,已经十分不容易。

殊不见与她同期进来的十个人,已经有三个放弃了,现在连联系也没有,两个比她红,靠着打擦边球,踩着红线跳舞,以露和俗来吸引人眼球,这样的红,却不是莫子琪想要的,一个跟她似的不温不火,勉强饿不死也富不了,剩下三个一直没有出头的机会,日复一日在工作室里做着最低等打杂的工作,辛苦寻找机会,甚至不惜以自己来做为交换的筹码,已经是半公开的状态。这样的名声,哪怕以后有机会出头,心已经歪了,又能走多远?

观众不是傻子,就算各种各样的主播平台刚刚兴起的时候,吸引了无数无脑的青少年和土豪们来一掷千金,那么现在相对趋于完善的管理,以及铺天盖地的从业者,也让他们的热情迅速降温。一夜暴露已成神话,如果不能认清事实,脚踏实地,未来这些少男少女们迟早会被时代所抛弃。

李维雨是幸运的,因为她遇到了头脑很在线,三观正的莫子琪,她是在以后才知道,像莫子琪这样看得透看得远的,有多难得。

“花花世界迷人眼啊。”莫子琪优雅地擦了擦手,将薯片袋子准确投直角落里的垃圾桶,又从电脑桌下拽出来一包瓜子,边嗑边说:“给你句忠告,听不听随你。”

她拿着瓜子的手指了指隔壁:“苗莆认识吧?”看到李维雨居然摇了摇头,有些恨铁不成钢地点了点她的额头:“你个懒丫头,平常没事的时候左邻右舍总得认识认识吧?她天天在咱们隔壁嚎,开开门还以为遇到鬼叫了似的,你居然不认识?”

“莫姐,你说那个人啊,认识认识,也见过几次,这不是不知道她叫什么嘛,你一说名字有点反应不过来。”李维雨狗腿地将自己刚刚剥好的几颗瓜子仁递给莫子琪,眨巴着大眼睛希望她继续说下去。

“那位可是惹不得的。你知道咱们大老板吧。敬大老板。”李维雨忙点头,大老板的姓多特殊,她听了一次就记住了。

“大老板老婆的妻弟的儿子,你知道不?一串话从莫子琪嘴里吐出来,分开每个字李维雨都认识,放到一起就有些晕了,这乱七八糟的亲戚关系,原谅她出身于父母亲戚都少的小家庭吧,慢慢想了一会,才表示自己明白。

莫子琪有些郁闷,这孩子还真是小白得可以,不过别人大概也没有闲工夫听她磨牙,有个听众就不容易,还要什么自行车。做为骨子里很是八卦精神的莫子琪,平时一双眼睛很关注各方面的小道消息,憋了好几个月没跟人分享过,她都要炸了。

“那小子叫孟宇轩,好像跟咱们差不多大。唉呀,你说家长给孩子起名的时候都怎么想的,子轩,子琪,雨诗,雨涵,听着挺唯美,早都烂大街了,再过二十年,这些名字就跟咱们父母那一代援朝啊,解放啊,建国啊一样一样的。想想啊,卖菜的大妈叫子琪,跳广场舞的大爷叫子轩,画面太美啊~”

两人放肆大笑了一会儿,反正直播间虽然小,隔音效果却是一等一的,不开开门,谁也听不到动静。莫子琪笑够了,才接着说:“隔壁那位,是孟宇轩的不知道小四还是小五。”

“工作室名义上的老板是敬礼,其实私下里他从不大管,一直都是他老婆做主的,孟佳丽这个人吧,怎么说,多数时候还算公正,工作室在她手底下也算不错,但她有个缺点,太任人唯亲了。”

“公事公办什么的,在别人那好使,但是要碰上七大姑八大姨的亲戚,呵呵,那是偏心偏到胳肢窝去了。孟宇轩别看小小年纪,好色却是一等一的,咱们工作室有不少前景惨淡的小姑娘都是走的他的路子,那位最爱玩的,就是二十左右水灵灵的小姑娘,这一年来光我听说的,就有不下二十人了。”

“这种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意挨,咱们管不着。但这些人挂着孟宇轩却是为着自己上直播,就像咱们隔壁这位,长得还算能看,不能看当初也不会被工作室签进来,但是除了一张脸能看之外,什么本事也没有,唱歌唱得能把人吓出心脏病来,偏她自己毫无自觉,自我感觉实在良好,在工作室一直没有将她提上主播位置后,不想着自身有没有问题,偏去走了旁门左道,傍上孟宇轩这个挂名的少爷,顺利出道,看别人都是拿眼角去的,最最目中无人的一个。”

莫子琪极没形象地吐了口瓜子皮:“她的人气低得可怜,现在仍然能占一间屋,还不是孟大少的面子,等他新鲜劲过了,有姓苗的哭的时候,她得罪了太多人,包泉这么好的人,都看她不顺眼。她以为凭着孟大少一个人就能横着走了?呸,也不撒泡尿好好照照,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包助理还是很好的,怎么她弟弟这么不像样?”

“那怎么能一样。虽然一个屋檐下住着,一个是亲生的,一个是父母双亡没地方去,自家姑姑心肠好给养大的。包泉必须懂事,必须懂人情世故,不然以她的身世才是真作死,不懂事又不会感恩的孩子,哪家会喜欢?亲生的没办法,不是亲生你试试?仁至义尽了扫地出门了事,包泉多聪明,对姑姑是真感激,不然也没有她的今天。你看工作室聘用的其他助理,哪个不是大学本科毕业,包泉一个高中毕业证都没有的能混得风生水起,自身能力是一方面,也得要上面有人才行,你呀,且得多看多听多学。不能太事儿,惹人讨厌,但也绝不能两眼一摸黑什么都不懂。”

李维雨受教,知道莫子琪这是真没拿她当外人,才能对她说这些,心里暗想以后要对她好一点,等晚上吃饭的工夫出去买点零食孝敬孝敬。

下午的直播,两人合作空前默契,反响很好。

急转直下

一个月的时间对别人来说也许转瞬即逝,但放在李维雨身上,颇有些过了三十几年的漫长感觉。适应一份高强度的工作,发愁自己是否能够被人喜爱,焦急地想知道自己的辛苦到底能换来什么。

无论如何,她终于等到发薪水的日子。像他们这样刚刚被推出来的没什么人气的小主播,还不够资格让工作室花太多力气想方设法地留住,跟当红主播没法比,拿的是固定工资加提成,能按时发出工资的,还得至少是工作室这样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的。听莫子琪说,不很多野生主播日子比他们难过百倍。

平台直播的入职门槛真的很低,在这个自媒体时代,只要你愿意,人人皆可直播,因为一开始这一行业的暴利,使得千千万万个怀揣着淘金梦的人们涌入平台,直播内容五花八门,从吃各种奇葩食物,到各种装13技能,再到无厘头搞怪,更有甚者打擦边球,就差直接把自己与日本*****的明星相提并论。你也许永远无法理解,某些人为了红到底能做出多么没有底限的事,那真是什么人格啊尊严啊都不要了,如果灵魂可以出卖,他们估计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哪怕是与恶魔做交易。

概因人数太多,质量又良莠不齐,主播和主播之间的收入差距之大,大约是珠穆朗玛到马里亚纳,工作室虽然签新人的合同很苛刻,抽成抽得很凶,主播一天到晚辛苦工作,工作室却是会拿走绝大部分的,给主播剩下的,也就勉强算口汤,但是同样的,工作室提供的相应福利也很到底,保底工资,各个阶段不间断的培训,包吃包住,基本上只要努力,混口饭吃不难。野生的却恰好相反,除了支付给平台的“场地费”,所有收入归自己所有,当然同样的,也要自负盈亏,有那惨一点的,连温饱都难。

所以李维雨对自己现在的工作还算满意,尤其是拿到了第一笔薪水时,她简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整整四千块!

在职场精英看来,四千块,也许都不够他们买件衣服的,可是李维雨从来没有一次性拿过这么多钱。上学时,她的学费是直接打到卡里,由学校统一划走,生活费是母亲按月给的,一个月不算少,有一千块呢,相比家境更差的一些同学可怜巴巴五百块的生活费,她的生活已经算相当滋润的。没想到,初出校门找到的第一份工作,给了她很高的期望之后再狠狠打击了她,让她的心都凉了之后,居然还有惊喜。

她以为第一个月刚直播,能有个两千块钱的收入顶天了,毕竟不论是她,还是带她的莫子琪,其实都算不上有竞争力的潜力股。她们两个属于一种类型的人。论外貌,都算得上甜美可爱,娇小玲珑,论才艺,什么都会一点,却没有真正精通的,多数时间都是在唱歌跳舞。像她们这样没什么出彩的特长,光凭着卖萌和可爱,想要出头,早两年也许还比较容易,但是现在,比她们尺度大的有的是,可爱萝莉已经不能吸引人了,她们泯然众人是早晚的事,如果不考虑转型,估计等到她们半死不活的人气降到底线以下,她们的主播生涯也就要结束了。

莫子琪与李维雨很郑重地讨论过关于今后发展的问题,她们很清楚自身的短板,无奈从小到大平凡的家庭也没有办法让她们去培养兴趣爱好,现在现学,怎么也比不过人家浸淫了十来年的,如果搞到最后,成了东施效颦,她们只会被淘汰得更快。其实她们还有一条路,就是往露得再多一点的方向发展,但无论莫子琪还是李维雨都不愿意。说她们保守也好,冥顽不灵也罢,无论是他们的家庭教育还是他们自己的性格,都不允许她们做有损人格的事。

她们被淘汰几乎是必然的事,认清这一点后,她们更焦躁不安,直播时也带出了几分急切,适得其反得失去了一些关注。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没道理她们一直在努力,到最后却什么也得不到。老天爷连瞎家雀都给一条生路,更何况她们有手有脚的两个大活人呢。

天气渐渐冷了下来,哪怕最爱美的女孩子也不敢再露着两条大腿的时候,李维雨的心比天气还要冷几分。才不过区区四个月,年底还没到呢,她的主播梦就破了。想着不久前跟家里通电话时拍着胸脯夸自己人气多旺的行为到底是有多傻,她行尸走肉般飘回了直播间。

莫子琪与她脚前脚后地进来,两人对视一眼,都发现对方眼眶红红,显然刚刚哭过,一时间谁也没有说话,默默地对视着,又不约而同地挤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终于忍不住,又抱头痛哭了一场。

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一句话,用在这里显得无比合适:你只有非常努力,用尽全力,才知道原来自己无能为力。有些事,永远也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就像她们,什么都没做错,却被整个时代抛弃。

她们所有的挣扎与付出,背后的辛酸与泪水,在人气低迷的事实面前,都像个笑话。没有人会在意你究竟努不努力,他们要看的,只有结果,又或者,那些比她们成功的人,比她们还要努力百倍,只不过人家努力的时候,她们没有看到。

没什么可委屈的。工作室做出这样的决定,显然是出于工作室本身的利益来考虑,养活着小三百人的工作室,是不可能为了她们两只小虾米赔钱的,她们再痛再难过,也必须得认命。好在工作室一直挺有人情味,她们这种过气主播,合同没到的时候,如果想走,工作室会发一笔遣散费,如果想留,可以去做后台员工,帮忙打打杂,或者有美工、摄像特长的,也可以转职。

莫子琪想都没想就决定留下来,她高中都没上过,前几年光忙着打各种各样的零工养活自己了,专业技术一点不会,只能留下来做个助手打打杂,李维雨却想着要不是试试当美工,以前在学校里,因为与专业相关,她也学过图像处理软件的使用,只要由成手带一段时间,简单的处理应该不成问题。

直播间还没有交回去,工作室给她们下的通知是直播到本月底,然后便被砍,虽然人气不高,但是只要她们还一天在直播,就要把一天的工作做好,善始善终吧,这样才算不留遗憾。

这一天,直播开始,李维雨刚在电脑前跟观众打了个招呼,直播间的门就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进来的还是两个熟人,跟李维雨一起参加集训的陶碧落和季春风。孔子他老人家说过,有朋自远方来,要高兴,虽然这两位不算是从远方来,但是她们能来,李维雨还是很高兴的,刚扬起笑脸想跟她们打招呼,就被陶碧落一脸嫌弃的表情泼了盆冷水。

只见高鼻深瞳的陶碧落一张原本很张扬精致的脸此时因为皱眉而带着几分煞气,她进到别人屋子,却连个招呼都不打,很没礼貌地四下打量,撇撇嘴,捅了捅一直立在旁边面带尴尬的季春风:“喂,你怎么也不跟包助理说说啊,这么个老鼠洞大的直播间,可配不上你。”陶碧落伸长脖子望向电脑桌:“你看,就这么巴掌大点地方,摆你个饭碗都不够,还怎么边吃边播啊?你呀,就是脾气太好,太老实了,才会让别的鼠辈都骑到你头上去!”陶碧落意有所指地看了李维雨一眼,又苦口婆心地拉着季春风劝,明里暗里都是在说她不应该任人摆布,有孟大少当靠山,她且可以横着走。

李维雨脸上的笑早就隐没下去,陶碧落来者不善,示威加挑衅,她可没有拿热脸贴别人冷屁股的习惯,此时听到陶碧落的话,季春风竟似走了孟宇轩的路子。她忍不住盯着季春风看了一会,当初集训时,季春风就一直是他们中最没有存在感的一个,老实得近乎懦弱,居然也会做出用身体换直播机会的事,果然人不可貌相啊。

大约是想出名的心太强烈,以至于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季春风啊季春风,你真的觉得你的付出和回报是对等的,你真的觉得值得吗?

李维雨心里像倒了调料瓶似的,五味杂陈,但是她与季春风不熟,跟陶碧落更是摆明了不对付,而且木已成舟,她再说些交浅言深的话,对方肯定不会领情,还会以为她是嫉妒,索性闭嘴。有些郁闷地盯着屏幕上关注她们的人数不断下降,就在她快要忍不住发火的时候,季春风终于将陶碧落拽了出来。

直播结束,她们的人气又下降不少,李维雨委屈得都快哭了,同期第一个出道的,多风光,可是现在就这么惨淡收场,哪怕告诫自己无数回要淡定,天无绝人之路,但她还是忍不住想哭。为什么前几个月她刚刚向曾经的同学炫耀自己不低的收入和一定的知名度,让一众拿着上足两千块死工资的同学羡慕不已,这才过了多久,她就过气了。

真真是红颜未老恩先断啊!!!观众都是没有忠诚度的,流动性太强,她以如此残酷的方式明白了主播行业的不好混。

见李维雨哭得实在太凄惨,莫子琪劝来劝去无效,最终忍不住一声叹息:“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别跟任何人说,不然咱们先在工作室混口饭吃都没能了。”

莫子琪平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休息时两人八卦,莫子琪也常常拿些秘辛出来说,却从来都没这么郑重过,她是个心里藏不住话的,李维雨私以为莫子琪与其来做没什么前途的主播,不如去干娱乐记者,绝对能混成大陆第一狗仔,别人什么**她都能随口说来,竟似没有不知道的,而且她口无遮拦的时候多,此时如此郑重其事倒让李维雨有些期待她又要说出什么石破天惊的消息。

“工作室签得人太多,网络直播平台却不像他们预计的那么景气,已经连续好几个月入不敷出了,没看自你们这最后一批以来,已经小半年了,工作室一直没有再签来新的嘛。”莫子琪凑到李维雨耳边轻声说:“现在工作室赔钱赔得让老板娘头疼,已经开始逐步要缩小规模,先行裁掉一批半死不活的主播。咱们在大批量裁人之前先下线,也算正是时候,还可以选择转职做些别的,咱们所在的工作室虽然主要做网络直播,旗下却也有其它的分支,咱们还有的选,再晚一点,怕是连转职的机会都没有,直接要卷铺盖走人。咱们要学历没学历,工作经验也没什么参考价值,重新两眼一摸黑进求职市场,半点竞争力没有,难不成你甘心重头去挣小两千块的工资?由奢入俭难啊我的傻妹妹。”莫子琪说完,重新坐直身子,伸手擦掉李维雨脸上挂着的眼泪。

怎么会这样?这么大一家工作室,每天人来人往欣欣向荣,在她看来,就像铁达尼号一样庞大,却原来,每个铁达尼号,都是注定有座冰山在前面等着呢。李维雨突然觉得未来都缥缈了,万一哪天工作室真的倒闭,她要何去何从?

再三向莫子琪保证,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李维雨有些魂不守舍地离开了直播间,曾经那么让她不舍的地方,此时却很想逃离,可是逃离,又能逃到哪去?她刚在亲朋好友面前夸下海口,说自己此时从来的职业多金高雅,接受了一众羡慕嫉妒恨的目光,转眼就灰头土脸的回去,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她可还要脸呢。

“vivian?”在走廊上分神的结果就是撞到了送货的后勤人员,李维雨揉着发酸的鼻尖,突然听到有人叫她,下意识地答了声:“我是。”

“你的快递,粉丝送来的,签收一下吧。”

什么?粉丝送来的?人气已经低迷得可怜的她,还会有粉丝送来东西?真好。一股暖流从心底涌出,李维雨抬起小脸,笑得极灿烂。

不醒人事

李维雨惊喜交加,匆匆签下自己的名字,几乎是从那个看着挺眼熟的后勤人员手里将包裹抢过来的,紧紧抱在自己怀里,转身往直播间跑去。

“莫姐,莫姐,你看,有人送我的。”李维雨还是头一次接到粉丝送来实物,她刚刚出道开始直播的时候,因为长相甜美,声音温柔,也很是火过一段时间,不过是后来时间长了,大家的新鲜感褪去,她又没有其他亮点,才渐渐泯然众人的。以往游艇什么的观众一条条刷过来,她也兴奋,却没有现在这么激动。

雪中送炭般的温暖,让她紧紧地抓着不愿意放。马上面临过气,李维雨陷入不断的自我否定中,哪怕莫子琪一直宽慰她早点自谋生路也好,她还是过不了自己心里那一关。

她的梦想,她的希望,终究都成了竹篮打水,从万众瞩目回归平淡,她一颗早已经浮起来的心又该如何安放?如果不曾有过光鲜靓丽,自然信奉平平淡淡才是真,但是见识过了世间繁华,她又怎能甘心每日淡饭粗茶,为何他人可以世间闻达?

不过是份小小的包裹,内里装的东西也许根本不值一提,李维雨却像抓到了最后的救命稻草,别人的认可,几乎成了她氧气一般重要的存在!

莫子琪真是对李维雨无语了,她也郁闷,也心烦,但是事已自此,多想无益,不是她们一哭二闹三上吊便能让结果有所转机的,调整心态接受,有什么大不了?她从原来的看不开想不通,到现在的淡定随心,也是多少眼泪浇灌出来的。可李维雨到底是怎么回事?天天一副魂魄离体的倒霉样,不是说好的善始善终,哪怕被砍,也要站好最后一班岗的吗?明明答应得比哪都痛快,怎么嘴上说一套行动又做一套呢?每每上节日时都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求同情求礼物,她以为她哭的时候是梨花带雨,自有一股林妹妹的娇弱?NONONO,根本是眼泪与鼻涕齐飞,肿脸与红眼一色,丑得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便是美颜功能开到最大,也拯救不了她,没看最近关注数掉得跟坐了刹车失灵的电梯似的!

自己不过比她就大几个月,人与人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莫子琪现在无比后悔自己当初怎么会认为小姑娘性情不错,一起八卦一起偷嘴,显得关系亲近,李维雨真是粘不起的牛皮糖啊,这天天冲着自己发神经的日子,真是一天都过不下去了!

李维雨正兴奋,哪里注意到莫子琪黑着一张脸,反正最近都是这么张脸,看习惯了,黑就黑呗,她们未来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自己心里难受得跟什么似的,莫姐估计跟自己一样。脑补了一通莫子琪人前强颜欢笑,背地里撕心裂肺的苦情戏,李维雨拆开快递,献宝般将里面装的两盒巧克力打开,递到莫子琪面前。

阴雨多日的小脸终于放睛,莫子琪也不想给这样的李维雨泼冷水,且容她开心一日,便也高高兴兴地从中拿起一颗,放到嘴里。两人开心地吃起了巧克力,气氛难得融洽。

“真甜啊,好香!”李维雨漂亮的大眼睛眯着,她觉得从小到大吃过那么多巧克力,都没有今天吃的这个牌子的好吃,嗯,等这些吃完了,自己一定要再去买上一些,真好吃!

莫子琪却是眉毛微皱,盯着李维雨手上拿的盒子看,这个牌子以前她没少吃,香滑的黑巧克力啊,有点苦尽甘来的回味,很是不错,可是今天的,为什么比她以前吃的都要苦呢?难道是残次品?

“莫、莫、莫姐......”莫子琪正发呆,忽然听到李维雨有气无力地唤她,不明白为什么刚刚明明还很高兴的她才不过几分钟又情绪低落了不成?她没好气地转过头想骂一句,直直对上李维雨憋得通红的脸,吓了一大跳。

“你这是怎么了?”忙过去扶住摇摇欲坠的李维雨,却见李维雨裸啊露在外被自己的手握着的地方迅速窜起一片皮疹,唬得她好险没松手直接将李维雨扔出去。

而李维雨此时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喉咙里像是被一块石头压得死死的,不但说不上话,连气都喘不上来,她瞪大眼睛,死死地盯着莫子琪,张嘴拼命吸气,仿佛离了水濒死的鱼!

莫子琪再看不出李维雨不对劲她就是傻子了!慌手慌脚地寻找出手机,直接拨了120,报清自己的地点,话刚说完,手机居然不争气地关机了,昨天她玩到很晚,直接睡下,忘了充电。李维雨的手机倒是有电,可是她不知道解锁密码,能拨打的紧急电话还是遥远彼岸的911,干看着不能用啊!剩下她能做的,就只有陪着李维雨了。

李维雨的脸早已经由红转青,身上起了大片大片的红疹,模样颇为吓人,莫子琪哪见过这阵仗,只不停边擦眼泪边哽咽地安慰着李维雨:“你再忍忍,我已经打了120了,救护车一会儿就来,一会儿就来啊。”李维雨喘息的动静越来越弱,身子也不断向地上滑落,莫子琪拼命地想将她托拽起来,却人小力微,根本拽不动,以往隔音极好的直播间现在反倒成了累赘,任她在里边叫破喉咙,外面根本听不到。莫子琪根本走不开,李维雨一副快不行的样子,她哪里还能离开。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长得李维雨的喘息都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停下来,长得莫子琪最后也快脱力,只得抱着李维雨坐在地上,两眼无神地盼着直播间的门快点被推开。

救命啊~~~莫子琪真的怕了,任凭她如何叫唤,李维雨一点反应也没有。

莫子琪在直播间里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殊不知整个工作室都因为她刚才打的急救电话炸了锅。

慌乱之中,莫子琪仅是报了工作室的地址,根据她的描述,医生很容易判断出李维雨这是急性过过敏性休克,搞不好就会有性命之忧,急忙派救护车拉着警报一路赶去。五分钟就到了工作室。

然而工作室那长长的几条走廊上分布着上百间直播间,起的名字和编号什么的也不过是众人随口自己叫出来的,根本没统一编过号,再打莫子琪的电话,居然关机了,因为打电话的时候并未表明身份,包泉作为工作室管理人员迎上来,急救人员也说不清,只说病人很危急,必须立刻找到。

好在每名主播的联系方式工作室都是存留了的,在急救人员提供了电话号码一一对应过后,终于查出号码的主人是莫子琪。

直接间的门被推开时,莫子琪正哭得伤心,李维雨没反应,救援迟迟不到,都让这个也才不过十八岁的小姑娘着急上火,她一边哭,一边紧紧搂着李维雨,不时摇晃她几下,再盯着门,希望赶紧来人。

不是没想过冲出去找人,可是她的腿却十分不争气地不听使唤,倒在地上后怎么也站不起来,越着急,身上越使不上劲。

急救人员将李维雨接过,一摸呼吸心跳全没了,原地开始抢救,肾上腺素静脉推注,气管切开插管,胸外挤压,连电击器都用上了,忙活了大半个小时,李维雨终于恢复了自主心跳,众人齐擦冷汗,来得还算是时候啊,再晚一点,估计着这小姑娘一条命算是交待了。

人被抬走,包泉忙跟着一起去医院,莫子琪也被人从地上搀扶了起来,一瘸一拐地回去休息,她现在一阵阵后怕,还好李维雨没有死在她怀里,不然,她怕是以后要夜夜做噩梦了。

包泉是个很尽职尽责的助理,到了医院,跑前跑后,交钱拿药,还连连嘱咐医生救人要紧,不论花多少钱,都没关系。李维雨是工作室签的主播,即便没有为工作室挣多少钱,这种人命关天的事,她都不可能不管。

李维雨是在工作室出的事,如果她真的有个三长两短,李家人怕是不会善罢甘休,花季少女,人生才刚刚开始,哪有那么容易就死了的,这是其一;其二,工作室必须要有正大光明的形象,做为老板家的亲戚,哪怕关系有些拐弯抹角,也是沾着亲带着故的,而且她自己表现得可圈可点,颇得她的便宜姑妈器重,自然知道些工作室内部辛秘,莫子琪得到的消息都是真的,工作室最近几个月一直处于赤字亏损的境地,如果现在再出点负面新闻,工作室就完蛋了。别看平时宣宜才艺工作室名不见经传,只是互相网上无数企业中小小的一家,来个负面报道试试,立刻能臭名远扬,似过街老鼠般名声烂大街。

所以不论如何,全力救治李维雨都是现在包泉应该做的事,先打了电话向自己的顶头上司孟佳丽汇报后,便安心地在医院等结果。

李维雨病轻逐渐稳定,却一直昏迷不醒,她停止呼吸的时候有点长,能抢救回来已经算是命大,大脑缺氧造成的后遗症到底有多严重,谁也说不好,看她拍的CT并没有大问题,可是人醒不过来,一切都白搭。

人命算是保下来了,包泉微松一口气,这才有空向医生询问,怎么好好的一个人突然就病了。得知李维雨是因为青霉素过敏导致的严重休克,她算是大大松了一口气。吃药没吃对过敏这种事,跟工作室没什么直接关系,哪怕通知李家人过来,也赖不到工作室头上。别怪她冷血,第一时间想着摘清楚嫌疑,实是现在很多人都不讲理,只要家里人出点事,有工作单位的赖工作单位,没有单位的,想尽办法都要找个冤大头,无它,医疗费这么沉重的担子,哪家会愿意背,自然要想方设法把责任推给别人才好。这一场抢救下来,也花了四五万块,李维雨是她名下带着的艺人,家庭条件什么样她门清儿,见多了斤斤计较的,包泉没来由地为即将到来的口水仗感到头疼。

无论如何,李维雨还躺在病床上呢,怎么也得通知了家人,不然等李家人自己知道了,又是错处,哪家工作单位能这么没有人情味,人都昏迷不醒了,还瞒着不叫人知道。

预料之中的口水战没有出现,李家人直奔李维雨床头,得知女儿是误服了青霉素才躺在这的,全家从父母到哥嫂都一口咬定绝不可能是李维雨自己吃的。

试问一个打小就知道是青霉素严重过敏、因为吃药问题进过两次医院抢救的人,怎么可能主动服用令自己过敏的东西???

李妈妈哭倒在女儿床前:“当初就让你不要去当什么劳什子主播,一群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年青男女,除了斗心眼搞对象还能干什么?你个傻不拉叽的孩子,可不是就遭了别人算计了吗?我苦命的女儿啊!”

反倒是李家哥哥更冷静一些:“我妹妹肯定是被人给害了,我要报警,你们工作室也帮忙先将出事的房间封存起来,以便警察取证吧。”

包泉好说歹说都没拦住,只得跟上司通个气,随他们去了,又回工作室安抚一众情绪不安的主播们。李维雨被抬走时面无人色,着实吓到不少人。

当地派出所接到报警说有人投毒杀人未遂,立刻派了人来调查,李家众人信誓旦旦地一口咬定是有人要害李维雨。

人还躺在病房上没有意识,李家人报警也有根有据,毕竟没有哪个小姑娘会明知道自己过敏得厉害,还拿生命开玩笑地自己去吃药,又不是想自杀,警方哪里敢怠慢,连忙赶往工作室调查。

一直跟李维雨在一起的莫子琪就成为第一个被调查对象,还没从惊吓中缓过来,就又被一身警服唬得一跳一跳的,连说话都开始打结,不断回想自己到底有没有做错什么,刚才包助理回来的时候还说李维雨没有生命危险了呢,怎么这么一会警察就上门了呢?

互相拆台

莫子琪吓得都快哭了,在她的认知里,哪有好人被警察堵上门的,旁边还跟着个黑脸的助理,望向她的目光里充满着厌恶,似是在责怪莫子琪丢了工作室的脸。身为直播业的从业人员,难道不知道什么叫以讹传讹,什么叫流言蜚语吗?别人的嘴,杀人的刀啊,且看着吧,一直紧盯着他们千方百计想抓他们小尾巴的娱乐记者不定写出多难听的东西来:宣宜才艺工作室艺人为出名自相残杀,引得警察上门,又或者宣宜才艺草菅人命,毒杀过气艺人,只要一想到这种可能,工作室的所有人都看莫子琪不顺眼。

要不是她多事叫了救护车,让那躺在医院里生死不明的臭女人捡回一条命,又怎么会惹得警察直接上门,多晦气!如果李维雨直接死了多干净,再以意外盖棺定论,不论是工作室还是旗下的主播们装装样子,给举行大个型追悼会,众人凑点钱给那家家人,他们跟工作室都能博个仁爱的名声,于今后的事业好处多多,李家人虽然失了女儿,也得了一笔钱,皆大欢喜啊。

一条人命?呵呵,中国有近14亿人口,什么都可能缺,就是不缺人!死了就死了呗,反正李维雨也红不起来,早早晚晚被淘汰,还不是死路一条,早死晚死不重要,重要的是得死得其所,不能白白浪费一条命没有任何价值。

不得不说,进了这一行业的大染缸,日益激烈的竞争让很多人早已经算不得人了,人之所以区别动物被叫做人,是因为人有感情,一切利益至上,连宝贵的人命都不放在心上的,与禽兽何异?

负责调查案情的张警察和李警察一见小姑娘吓得话都说不出来,先好言相劝,叫她不要怕,他们只是例行公事来问问事情发生的经过,当时跟李维雨在一起的,只有莫子琪一个人。

莫子琪到底是见过些世面的,面对着好几万人直播都不露怯,此时站在面前的两个警装大叔虽然严肃,但态度很和蔼,渐渐地,她平静下来,将前因后果说了出来。

得知李维雨是吃了粉丝送来的巧克力才出的事,他们马上赶去直接间,想要提取封存证物做检验,谁知道工作室却比他们还更快一步,等警察找到李维雨出事的直播间时,里面别说还没吃完的巧克力了,什么都没有,连墙纸和地毯都拆掉换了,整个直播间一片狼藉。

莫子琪是帮两位警官带路过来的,再三确认,这间已经面目全非的,绝对就是自己的直播间,她不明白,怎么才过了一夜,就变成这样了。

两名警官更是生气,这不是赤啊裸啊裸得想要毁灭证据吗?一开始他们还相信李维雨可能是不小心误服错了药,现在嘛,都有点相信确实是有人故意要害她了。

他们生气,有人比他们还生气!包泉怎么也想不明白,同样都是长个脑子,难不成有些人的是注了水的,或者被驴踢过?

艺人们可能利欲熏心,鼠目寸光,他们不红的想拼命向上爬,当红的希望长长久久日进斗金,为了达到留在主播位置上的目的,为达目段,可以不择手段地做任何事,良性竞争什么的,早已经被他们毫无廉耻地践踏了一次又一次。工作室为了自身的利益和发展,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时候,其实就是在变相地鼓励他们无所不用其极,艺人们都是人精,自然明白无论他们做什么,只要最终工作室得了大头的好处,便不会再多过问。

事实上工作室旗下的主播们出些事,李维雨不是第一个。将人从楼上推下去摔成骨折,在饭菜里下大量巴豆差点把人拉得脱水,在别人的衣服里面埋细针,等等恶劣手段层出不穷,可还真没有一次,如此让受害者接近死亡。

包泉直到现在还后怕着呢。她是一直在医院里跑前跑后的,自然知道李维雨当时的凶险,她能捡回一条命,真的很不容易。包泉虽然自认为自己不算什么好人,有的时候哪怕明知道其中有猫腻,也会为了工作室或者正当红的主播,而选择委屈真正受委屈的,但那都是些小事,不过受些苦,损失些钱财。

可是出手如此狠辣,想要人的命,包泉觉得,这个质变的信号并不是好现象。一个工作室想要长长久久地经营下去,最终所能依靠的,还得是旗下的主播们,试想想如果每一个主播都一门心思只顾着自己的利益,为此可以牺牲任何人或事,这个工作室得有多可怕,冷血得像一台机器。可是是机器就没有不发生故障的,等到那个时候,工作室需要旗下的主播们众志成诚共渡难关,会有人真的站出来如此做吗?对他们来说,只要人气够,换个工作室易如反手,毕竟这样自带资源,不用工作室培养的红人,是每一个工作室都梦寐以求的。树倒猢狲散啊,工作室默认主播间倾轧,主播又如何对工作室有归属感?

包泉长这么大,最感激的就是自己姑姑,很伟大的女人,没有她,也许包泉就只能进孤儿院了,虽然不缺吃少穿,却因为孩子太多,兼顾不来,不会有多少家庭般的温暖。连带着孟佳丽,虽然是她跟着孟宇轩一起叫姑妈,可是包泉却知道,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便宜姑妈对她不过面子情,她一直很小心地维持着相处时的度,要恰到好处的热情,不能让人觉得谄媚,更不能不恭敬。

十来年下来,便是没有血缘,包泉一直乖巧懂事,这样的孩子很难让人不喜欢,哪怕及不上有血缘的亲侄儿,却也多了几分真心学实意,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孟佳丽也不过是因为自家条件好,怕不管什么亲戚都缠上来打秋风,才对包泉有戒心,也是人之常情。自包泉进了工作室,孟佳丽很信任她,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性情都了解,也算是自己人了,孟佳丽试了试她的工作能力,放她坐上第一助理的位置,包泉心中感激,却无以为报,只能尽心尽力帮忙打理工作室了。

之前李家想要报警,包泉第一时间汇报给了孟佳丽。其实孟佳丽心里是不高兴的,觉得这件事上,包泉办得糊涂。因为不论警方的调查结果如何,干不干工作室的事,外面风言风语一传,工作室自身的形象都要受到影响。这几个月,为了入不敷出的事,孟佳丽已经很上火了。

生意顺风顺水的时候她接过来,没几个月便急转直下开始赔钱,孟佳丽脸上很是挂不住,虽然他们家有钱,但是大部分的财政大权都掌握在丈夫敬礼的手中,大约是白手起家,一分一厘都辛苦挣来,让敬礼在金钱上小气吝啬,对于生意需要的花销,不论多少,他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可是每每都嫌家里太奢侈,花销太大,便是连她买化妆品都嫌浪费,她以前不过每个月得些生活费。孟佳丽好说歹说,才将工作室拿到手里,有了这些收入,她才算真正过上了豪门阔太太的生活,体会了一把一掷千金的感觉。

她是绝对不想再回到从前一个月就万把块生活费的日子,所以说工作室是她的命根子都不为过。但包泉说了也有道理,李家人护孩子的模样孟佳丽没看见,但她也将心比心了一下,如果是她的儿子生死不明地躺在病床上,她也会想报警查个究竟的,而且如果她挡着拦着,除了让他们显得更心虚外,并没有什么作用,还不如就大大方方的,让警察查去,她也很怕工作室里藏着心狠手辣的人,便也没再多责备包泉。

可孟佳丽这边厢想通了,不代表工作室的其他人也都通透,马甘霖就是其中之一。

在包泉没有来工作室之前,最受孟佳丽器中的,是便是马甘霖,这个二十五岁的男人气质阴郁,看谁都像别人欠他五百万似的,但是能力不错,自有一套驭下的方法,他是最先主张可以不择手段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的人,可是说,工作室变成今天这个样子,马甘霖功不可没。等到包泉来了,孟佳丽任人唯亲的性子使得她在情感的天平上天然偏向包泉,哪怕马甘霖也很优秀又如果,金钱利益的陌生人就是不靠谱,孟佳丽的固执偏见注定马甘霖要在包泉手下讨生活。

但马甘霖不服,凭什么比他还小几岁的女人都能骑到他脖子上拉屎?要是真各方面优秀他也捏鼻子认了,偏偏就是一个要学历没学历,要工作经验没工作经验,靠着裙带关系往上爬的小丫头片子,怎么能让马甘霖不恼火。

但包泉很聪明,又有心学,进步很快,马甘霖明里暗里挤兑着也都没讨到好,渐渐的只能忍了,但心里边对包泉的郁气可是半点没见少。

因此李维雨出了事进了医院,在事实真相还没明了之前,马甘霖便先想着怎么扫清尾巴了,他也害怕是某个跟李维雨不对付的主播下的黑手,到时候牵扯来牵扯去影响工作室的名誉,索性不管不顾先来个毁尸灭迹。

于是等警察来调查的时候,除了一片狼藉什么都不剩了。

包泉鼻子险些气歪,不是事先告诉了一定要保护好现场吗?他们就是这么保护的,如果她不说,是不是连直播间的墙都要一块拆了啊?两位警官黑着脸站着,这次的事怕是不能善了了。

无论包泉心里如何将拆了直播间的人恨得要死,明面上现在她是工作室的第一助理,孟佳丽不在,什么事都得由她全权处理,包括现在的一地鸡毛。

她堆出个难看的笑:“两位警官。对不住,工作室最近一直在翻修直播间,这回凑巧轮到这间。李维雨刚刚出事,没人知道她其实不是意外,没有保护现场的意识,真是对不住了。”苍白无力的解释,包泉也知道这一番有些牵强的话没人信,可是她一时半会也想不出更合理的说辞,只得硬着头皮干睁眼说瞎话的事。

张警官年纪大些,经历得多,拉了拉想要发火的李警官,严肃地道:“案子已经立了,我们就一定会追究到底。李维雨吃的巧克力现在找不到了,当初是谁送来的,总还能找到吧?左不过是你们工作室的人,就由你们找出来吧,我们需要讯问一下。今天就先这样,我们明天过来,希望你到时候别告诉我,人已经辞职不干了才好。”说完,两人转身就走。

包泉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张警官最后说的那句话,明明白白是在说他半个字都不相信事情有这么凑巧,所谓的巧合,多数都逃不开人为干扰的痕迹。

自作聪明的蠢货,包泉一口气憋在心里,将手底下的几个小头头都叫过来骂了一顿,自然马甘霖也跑不了。

嘿,骂人有什么用?如果谁的嗓门大谁就有道理的话,驴早就统治世界了,有本事摆平了警察啊,一众被骂得连头都抬不起来的主管们内心腹诽,面上却不显,反正被骂也不过是丢点人,不会少块肉,他们过后该干什么干什么,让包泉头疼去吧。平常威风八面的第一助手,老板娘眼中的红人,如果办砸了这要命的差事,嘿嘿,平时宠她惯她的老板娘才是第一个容不得她的人!

人常说站得高摔得狠,他们只管擦亮了眼睛看着包泉如何吃个大大的亏,灰头土脸地滚蛋就好。反倒是工作室里平时跟包泉打交道多些,分归她管的主播们会真正为她捏一把汗,比起其实动辄或贪财或好色的家伙们,包泉至少十分公道,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对主播既不会颐指气使,更不会刮地三尺,亲切和蔼很得人心。

当然这是极少数了解包泉且心地不坏的主播,更多的人,却是在想着宣宜是不是要倒,他们该不该提前找好下家,总不能跟着条四处漏水的破船吧。

重整旗鼓

谁也没有想到,李维雨药物过敏事件,会带来一连串的后遗症。

宣宜才艺工作室当红的主播纷纷出走,或跳槽到曾经对手公司,或自立门户,基本上剩下的要么不红没门路,要么看在包泉的面子上;警察频繁上门,追着工作室的所有人问来问去,比如都有谁知道李维雨服药禁忌,谁跟她不太对付有作案动机,搞得人心惶惶,更有些耍小聪明的,想在这种节骨眼上排除异己,落井下石,便很隐诲得把自己看不过眼的人报上去,查来查去,竟跟演了回宫心计一般,原本不算多复杂的案情,几乎将工作室上上下下所有人都牵连了进去,都被询问了一遍,却半点线索都没查出来。

包泉焦头烂额,一方面工作室顶得上用的人走得七七八八,人人都觉得宣宜这次牌子哪怕不会倒,别说放眼全国,怕是在X市都占不上一席之地了,哪还有什么发展前景,自是早走早脱身,几乎连正常的运转都不能保证,以往热火朝天的直播间,此时空空如野。

冰冻三尺绝非一日之寒,工作室风气歪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包泉哪怕再有心公正无私,她却无论如何都得为工作室着想,以往一片大好蒸蒸日上时,只要主播能为工作室创造效益,别的一概都可以不追究,认人唯钱,她便是想要改革,工作室真正当家做主的毕竟不是她,顶头上司孟佳丽又是一心钻在钱眼里的,包泉有心无力。此时她看着满目疮痍,除了疲惫,别无他想,只有硬撑了。

孟佳丽这几天的日子也不好过。她家里条件不错,跟些领导也说得上话,想着找找关系,托托人,总能把事情圆回来,李维雨的事谁也不想,但已经出了,她都拿出积极赔偿的姿态了,难不成还能有人跟钱有愁?只要李家不再死咬着追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罢。

可没想到,上头打点好了,派出所那边也基本上说通了,偏到了李家,却是个软硬不吃的。孟佳丽亲自去医院了两次,不论是拿着多少礼品,带了准备好的银行卡,都吃了闭门羹,找人试探李家的口气,到底要怎样才肯不再追究,李家倒也硬气,只说如何李维雨能够醒来,平安无事,他们便当积德了。

要求看似不高吧,可问题是便连主治医生都说,李维雨晕了已经四天了,脑电波还半点不活跃,怕是凶多吉少。孟佳丽一口气憋着,那是相当难受,为毛这个世界上还真有用钱解决不了的事???钱可是好东西,谁还嫌多不成?李家并非什么有钱人家,就算到最后,警方将凶手抓出来又如何?李维雨该晕还是晕着,他们家也不会得到比现在她给的更多的金钱赔偿。

李家其他人怎么想,外人不清楚,但是李维雨的亲娘却是个三观正性子极固执的人,认死理。平时看着挺温和的一个人,只要真的认定了什么,那是八头牛都拉不回来,就连李家父亲在妻子执拗劲上来时也只得避其锋芒。

她咬着牙要让伤害女儿的人受到法律制裁,别人怎么劝都听不进去。相比之下,李家父亲和大哥虽然也心疼女儿,但是那么大一笔钱啊,便是女儿一辈子醒不过来,照顾着也尽够了,再说了,医生只说清醒困难,又不是完全没机会,现在人昏迷着,他们拿了钱,回头女儿万一醒了,他们不是人财两全嘛,多好的事。反倒是李大嫂子,因为平时这小姑省事明理,两人连脸都没红过,相处十分融洽,倒有几分真感情在,此时见她躺在病床上,平时就尖的小脸更是几天工夫就脱了形,说不出的心疼,坚定地站到了婆婆一边。小姑年纪轻轻受客观大罪,如果他们放走了恶人,如何对得起小姑?钱是好东西,但不能为了钱,连做人的底线都扔了吧。

于是父子俩沉默,婆媳俩坚决,工作室头疼,两方僵持不下。

孟佳丽又碰了两回壁,终于知道李家是玩真的,有气没处撒之下,亲近之人自然遭殃,首当其冲的,就是包泉。

包泉一声不吭地任由孟佳丽骂,骂到最后,孟佳丽先不好意思了。包泉今年不过二十出头,平时工作兢兢业业,常常过着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迟的日子,这几天她也整个瘦了一圈,马不停蹄地处理各种糟心事,跟自己儿子差不多的年纪,自己儿子天天不识愁滋味的混玩,这小姑娘早早就独当一面,自己做为长辈,哪里好苛责。

孟佳丽最后讪讪说道:“小泉啊,姑妈也是一时气急,口不择言了些,你别往心里去啊。看你累得,回去还不得让我那弟妹心疼,今儿纵有天大的事也别管了,回去好好睡一觉。放心,天塌下来,还有姑妈这个个头的顶着,我也把话放这:工作室不论今后如何,有我一口饭吃,就不会饿着你,你也不容易,这情我承了。”孟佳丽也过了多年老板娘的日子,虽然爱财,但还是分得清是非曲直的。

网络主播这一行当,说白了,起来得快,倒得也快,新人层出不穷,竞争日趋激烈,观众口味越来越刁,利润越来越薄,监管越来越严,工作室的日子普遍开始不好过。不过任何行业都是如此,敢于先吃螃蟹的能掏到第一桶金,其他跟风的,混着喝口汤也就不错了。一个大浪打来,掏掉沙子,剩下的才能更好地分配资源,闪闪发光。

刚遇到点小挫折,工作室便呈现出如今四分五裂的样子,如果真碰到要命的大问题呢?早早晚晚都要沉船。所以这一次的事,也算是试金石,能试出平时一帆风顺时工作室看不出的问题,重新整合,剔除腐肉,未必会是坏事。孟佳丽算是想开了,不再纠结人员去留,谁要走,都痛快地结了钱放人,谁愿意留,虽然嘴上不说,她心里可都记着呢,这样的人,以后工作室再起来,可都是能当心腹用的。

陶碧落其实也想走,但无奈她还没有正式出道,半点名气也无,到了其他工作室还得重新培养,挑费太大,宣宜这回出走的主播太多,X市的能接收他们的公司就那么几家,规模还都不如宣宜,根本吃不下,自然要选着优秀有资源能马上为公司挣钱的接,陶碧落根本排不上号,自然无人问津,只得闷闷不乐地留在工作室。

可没想到,她以为现在工作室乱成一锅粥,她出头之日肯定更加遥遥无期了,转天就接到通知,所有结束了集训还没有正式开始直播的主播,全去会议室开会,讨论直播的事。

三十分钟的会开完,陶碧落还有些晕乎乎的,刚刚她听到的都是真的?不是幻觉吧?他们这些人,只要愿意,全都可以上直播了?虽然没有老人带着,要从零开始打拼,但现在工作室青黄不接,他们主要顶上,稍微表现出彩一点,急于重新站稳脚跟的工作室必须会将资源向他们身上倾斜,成功可比之前容易不少!

原来一直以来她没有出头机会,是在这等着呢,聊碧落信心满满,发誓一定要努力混出些名堂来,绝不会让任何人小看她。

“想什么呢?”陶碧落一时沉浸在未来年薪千万的幻想中,连撞上人都没反应,还是被人拉住,才清醒过来。

见对面站着的,居然是季春风和苏戎,陶碧落眼中飞快地划过一丝嘲讽,很快就被笑意取代:“没事儿,就想着这回的机会难得,可得好好把握,不然还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去才能上直播。唉,谁叫我没什么特长,好不容易轮到我头上,就有点得意忘形了。对不住得很。对了,你们俩怎么凑到一起了?”

陶碧落这一番话可有点打人脸的意思,季春风原本还有些笑意的脸不自觉地拉了下来,也怪她运气不好,正兴致勃勃准备上直播呢,偏李维雨就出了事,连她将来要用的直播间都被拆了,很快工作室的境况急转直下,自顾不暇,他们这些后备力量当然就没人管了。季春风为了尽早露脸,可是连身体都出卖了,甘当了孟宇轩的无数女伴中的一个,可到头来不过竹篮打水一场空,心里正难受得紧呢。孟宇轩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喜新厌旧程度之快无人能出其右,现在就有些不大搭理季春风的架势,等到工作室一切驾照正轨,如果孟宇轩不再理会她,她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付出了那么多,什么好处都捞不到。

听到刚才开会说所有新人都机会均等,季春风还后悔自己当初的急切,偏她好心跟陶碧落打声招呼,便被一顿冷嘲热讽,心里边暗暗告诫自己,陶碧落就是个小人,以后可千万要离远点,不然背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捅一刀,当下连聊天的兴致都没了,勉强应付几句,跟苏戎打声招呼,径自离开。

新人们很快就要有出路,人心惶惶的气氛淡了几分,包泉又一连发布了几项措施,工作室在短短一周时间总算勉强恢复正轨。

李维雨还没有苏醒的迹象,警察往工作室跑得倒没那么勤了,能查的都查了,并没有发现什么线索。工作室里当时负责送快递过去的工作人员叫于临,平时是个挺老实的人,跟李维雨并没有什么接触,更谈不上结仇。他只记得送过去的快递出自某通快递,他直接从快递员手里接过,然后径自送给了李维雨,中间没过过别人手,签收记录还在。连快递公司那边,警方也上门却取证了,宣宜是个大的工作室,底下主播上百,因为多用艺名,因此有粉丝送的东西都是直接寄到工作室,写的也是艺名,偏偏事发当日,快递公司送出去的快递,根本没有收件人是vivian的。

李维雨收到的巧克力到底是何人所送便成了谜团,再问于临,那天给他送快递的快递员长什么样子,他却怎么也说不出来。于临在工作室的主要工作就是收发快递,一天接的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多数快递员都混了个脸熟,但是也仅仅是脸熟罢了,让他回想好多天前的某一个快递员,他还真想不起来,至于快递公司,快递员一天少说也要送200个件,昨天的可能还记得,这都过了一个多星期了,早忘得干干净净到底是不是自己送过去的。

线索到这儿就断了,不过警方倒是更坚定了李维雨是被人谋害的猜测。巧合八成出自人为可是当警察的共识。不过他们尽心尽力也只能查到这了,接下来,就看李维雨到底会不会醒,其他人都有撒谎的动机,从她口中说出来的,才是最接近事实的真相。

包泉自然也是一样心急,只有李维雨醒过来,工作室的危机才算真正过去,但她没想到的是,李维雨还没醒过来,她便先进了医院。

一开始包泉没当回事,她是在工作室累晕的,被孟佳丽送到医院的时候就醒了,还念叨了一句小题大作,不过是因为没吃早饭,有点低血糖,加之蹲久了起来得急,才眼前一黑晕过去的,孟佳丽居然叫了救护车,别忘了前不久刚有一辆救护车从宣宜门口开走,就惹了这么多事儿,现在外面还风言风语传不停呢,好不容易风声过去了点,孟佳丽又弄来一辆,唉。

不过便宜姑妈是为了自己好,包泉抱怨之余还是觉得很暖心的,在孟佳丽的要求下做抽血化验和彩超时便没有反对,很配合地做了。她是孤儿,哪怕姑妈养着她从未虐待,她还是本能地想要更多温暖。

原本以为只是小小的检查,没啥大事,可是医生却强硬要求包泉先住院,再做近一步检查,只因为检查结果有些异常,再多问,便推脱没有准备的结果之前他们也不清楚,可能就是误诊。

包泉对此倒没担心,她才二十岁,能得什么大毛病。

笑谈生死

但是包泉忘了一句话,黄泉路上无老少。

检查结果出来的时候,主治医生极力建议包泉的亲人到场,再三拖延告之她检查结果的时间。可包泉本就孑然一身,姑姑他们都挺忙的,她一直努力不去麻烦他们,并不是与他们有隔阂,而是多年来寄人篱下,哪怕再亲近,她也会小心地不惹人讨厌,久而久之养成习惯。

反正天塌不下来,有什么扛不住的?

最终医生也拗不过她,包泉原本心态还挺好,得了病,治就行了呗,现在医疗技术这么先进,除了癌症晚期,还有什么是治不了的。

包泉没想到,命运终究还是在捉弄了她无数次后,再次一个晴天霹雳落到她的头上:胃癌!这怎么可能?包泉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她满眼渴望地看向医生,希望有人告诉她,这不过是一个恶人作呕的愚人节玩笑。

但她失望了,连医生的眼中都充满着同情,似乎在为她还未还得及盛放便要凋谢的人生惋惜。有那么一瞬间,包泉已经承认,原来自己真的是命不好啊。

小的时候,她的父母相继去世,而在此之前,她的爷爷奶奶也已经过世,血缘亲近些的,便只剩下姑姑一个人。姑姑回来料理了父亲的丧事,拉着她的手,带着她回家。姑姑事先已经跟她说过,以后要她跟着他们一起生活,她会得到好的照料,让她不用担心。一颗因为亲近的人都死了而无处安放的心顿时安定下来几分。

她那个时候是欢喜的,跟着姑姑生活,应该不错。家里因为父母的病,穷得连饭都吃不上的时候,姑姑拿来米和肉,还给她带来了衣服,虽然说是自己表妹穿过的,也比自己身上补丁加补丁的旧衣服要好上百倍,穿着这么体面的衣服出门,她再也不会被同村的小朋友笑话。所以姑姑家的生活,应该像天堂一样。

但是想进姑姑家的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养一个孩子,不论在什么年代都是很费钱的,不像国外很多家庭热衷于收养孩子,中国家庭多数还是喜欢自己亲生的,除非实在没办法生了,不然轻易绝不会领养,他们认为,领养来的孩子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不会一条心的,与其养大个白眼狼以后难过,还不如根本不养。

包泉与姑父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而且姑父本就不满姑姑一直补贴自己穷困潦倒的弟弟一家,所谓救急不救穷,一家两个大人都是病秧子,那日子能过得起来才有鬼,给出去的钱和东西,是半点别想着能还回来,还不如扔进水里听个响。但亲兄弟家里都揭不开锅了,当姐姐的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袖手旁观,姑父咬着牙忍,终于忍到那不争气的兄弟死了,总算能松口气了吧,谁承想老婆直接把侄女接来了。

要是家里真有钱,便当养个小猫小狗,不差一碗饭,可问题是,家里养活一家长小都紧巴巴的,再来个白吃饭的,而且还是长年累月的花销,可真是大累赘。

年幼的包泉缩起小小的身子,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她很清楚姑父并不喜欢她,但她无处可去,姑姑是她最后的一线希望。听着姑姑和姑父据理力争地吵个天昏地暗,姑父三番两次说她是个不详之人,克父克母,命不好,包泉一开始还会无声地哭泣,最后都已经麻木了,好在姑父虽然心疼钱,嫌麻烦,倒也没有做个恶人到底,直接将她扫地出门,而是让她留了下来,给了她牺身之所。

但包泉知道,再亲的姑姑姑父,也跟父母是不一样的,她不可能拿任何事来麻烦他们,就比如,现在的病。

姑姑家里也早今非昔比,靠着孟佳丽和敬礼,他们省吃俭用投钱去做生意,虽然不像敬家有钱,可也早就过了小康水准,吃喝不愁。包泉曾经下意识地想给姑姑打个电话,她现在急需有个亲人在身边,哪怕什么也不做,便是抱着她温暖她也好。

她不敢,也不想打这个电话。医院不是慈善机构,即便还有治疗的机会,她也知道费用会是个现在的她远远支付不起的天价数字,如果姑姑知道,大约是会直接拿钱来给她治的吧,治好了也就罢了,治不好,可不是拿着大把大把的钱往水里扔。她已经麻烦他们够多,再不能看着姑姑为她付出了,宇轩也不小,快要到结婚的年纪,哪怕孟家家境不错,以现在天价的彩礼来说,都是大出血的事,她根本不值得让姑姑再为了她跟姑父吵架,牺牲他们亲生孩子的利益。

如果她真的命不好,到此为止也不错,何苦继续挣扎呢?

在咨询了医生,看了几套治疗方案后,不顾劝阻,她还是离开了医院。每一种方案,都有两个极不和谐的数字在捣乱,那个大得吓人的,是预计的治疗费用,那个低得吓人的,是治疗后完全康复的机率,当然,还有一个数字,是医生告诉她的,癌症永远不可能被治好,只有理论上的有效生存期,也就是说,哪怕这一次明面上治好了,癌细胞也总会有漏网之鱼,潜伏着,等待着,只要时机成熟,总会卷土重来,到那个时候,她或许会幸运地再次逃过魔掌,或许就要失去生命。

包泉微笑着走出了医院,她的人生,她想自己做主。与其浪费时间与金钱慢慢地看着自己变成个垂危病人躺在病床上起不来身,还不如痛快潇洒地过完最后的时光。她的时间不多了,可不能再浪费。

出院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找孟佳丽辞职,她规划的人生最后一程,是去往西南,去那个她向往已久,却始终没有时间前往的省份,如果可能,就在那悄悄死去也好。

孟佳丽愕然。包泉有多希望在工作上有所表现,她再清楚不过。这姑娘敢干敢拼,要能力有能力,还沾着亲,算得上再合适不过的助理人选,自己对她一直也不薄,开着高高的工资,而且前不久包泉还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跟她说一定会与工作室共存亡的,工作室虽然勉强算得上正式运转,但是当红的主播走得七七八八,剩下的从数量到质量都差着一大截,未来到底能不能站住脚,还得观望,怎么这个节骨眼上,包泉突然要辞职离开了?难道是别的工作室专门来挖人?

生意场上无父子。想到这一点,孟佳丽心有点沉,如果连包泉都靠不住了,她不知道还能去信任谁。她闷闷不乐地问:“为什么现在要离开?你要是对工资待遇有意见,就说出来,咱们是亲戚,我一定不会亏待你的。”

包泉很聪明,自然立刻就明白孟佳丽想到了什么,孟佳丽对她不薄,她不想让她误会,当即便道:“姑妈,你误会了。我只是,累了。”包泉笑笑:“我还年轻,却总觉得似乎可以看到几十年之后自己什么样子。我不想过一成不变的生活,想趁着年轻,改变改变,您放心,我绝对不是要跳槽,过几天我就会离开X市,去YN省住一段时间。工作什么时候都可以做,但人生怎么可以没有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世界那么大,我也想去看看。”包泉的眼神极干净,让孟佳丽不自觉地相信她。想想也是,包泉从来都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自然不会背后捅她一刀,而且X市就这么大,如果包泉是换了家工作室,她早晚会知道,包泉此时的欺骗是没有意义的。

算了,才不过二十岁的小姑娘,正是爱玩爱闹的年纪,自家那混世魔王跟她一般大,还天南海北地到处疯,包泉想出去走走便走走吧,虽然现在工作室焦头烂额,孟佳丽心里是希望包泉留下来的,但是包泉一直以来都乖巧听话得超出她的年纪,偶尔表现出点小性子,她不想因为自己的自私强留下人。

办理好一切手续,其实也没什么好办的,孟佳丽发了话,马甘霖巴不得包泉赶紧走给他让位置呢,火急火燎地一天之内,所有手续搞定,包泉可以麻溜滚蛋,再不会有人碍眼了,哈。

包泉在本市没有自己的住宅,平时都跟艺人们一起住在集训中心的,地方不大,自然东西不多,收拾起换洗衣物,证件和银行卡,其他的都不是必需品,可带可不带,轻车简行,一个小小的箱子,拎起即走。她已经订好了机票,大约X市,以后就不会回来了吧。

带着一丝眷恋,最后看一眼住了几年的房间,包泉关门离开。

坐着出租车,看着窗外不断倒退的景色,不久终于来到机场。

没有人送行,包泉一个人托运行李,一个人过安检,一个人等待上机。可是刚刚听到登机通告,她便被风风火火赶来的孟佳丽一把拉住:“小泉,你不能走!”

包泉抬头,对上孟佳丽的眼睛,那双流露着不忍与心疼的眼睛,狠狠地撞了一下她的心。这个便宜姑妈知道了!

果然,接下来,孟佳丽一把夺过她手里的机票,撕得粉碎,摔在地上怒喝道:“你个小孩子家家的,出了这么大的事,自私谁也不告诉一声,便想着要一走了之!要不是我后来觉得你这态度着实奇怪,放心不下,去医院找了相熟的医生问,还真不知道你个臭丫头得了重病!走,跟我回去,咱们治!砸锅卖铁也得治!不用担心钱的问题,我都出了。好孩子,跟姑妈回去!”孟佳丽态度坚决,不由分说地拉着包泉就往回走,心里大大松了一口气,当她去包泉的宿舍扑了空时,心都凉了半截,好在有人告诉她包泉刚刚打车走不久,这才一路追来机场,向机场的保全人员说明情况,由他们陪着进来找人。所幸,终于赶上了。

包泉是个好孩子,而且她的病,医生也说是长久不合理的作息,没有按时吃饭,才患上的。本来胃癌也不会是年轻人的常见病,包泉自进了工作室,常常忙起来什么也顾不上,经常一天吃不上一顿饭,或者为了节约时间,常吃泡面和外面买的快餐,饮食不规律。说到底,都是为了她,以孟佳丽的性格,知道了,便绝不会放手不管。

孟佳丽直接拉着包泉坐车去了医院,医院里早就安排好了,孟佳丽已经预付了100万给医院,用于包泉的治疗,以后不够了,她还会继续出。

包泉一边配合医生做各项检查,一边默默流泪。她觉得,大约曾经受的苦难,因为遇到了生命中的两个贵人,一切都是值得的。孟佳丽之于她,并没有义务,便宜姑妈与便宜侄女这点拐弯抹角毫无血缘的亲戚关系,哪里能值得了100万这么多,但孟佳丽眼睛都不眨就出了。便是家里有钱,谁家的钱又是大风刮来的,如果包泉能好,自然以后会报答,如果好不了,钱便打了水漂。这个恩情,真真的深似海了,包泉感动得不能自已,她何其幸运!

包泉这边厢努力配合治疗,希望早日好起来。李维雨却是仿佛像做了一个长长的没有尽头的梦似的,终于,梦醒。

病房里深夜突然响起个虚弱的女声:“水~水~”一开始可是着实吓了李妈妈一跳,半夜的医院,要多阴森有多阴森,李妈妈半梦半醒间还以为自己做了个噩梦,可是耳边传来的声音越来越大,吓得她一个激灵清醒过来,才发现原来发声的,是一直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女儿!

“雨儿!雨儿你醒了?!”惊喜交加的李妈妈扑到病床边,听着女儿喃喃低语,仿若天籁,她没敢直接喂女儿水,而是赶紧第一时间叫来了值班医生,医生做检查的时候,她连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生怕这不过是她一个梦,害怕梦真正醒来后,发现女儿仍然无知无觉地躺着一动不动。

好在,这不是梦,李维雨真的醒过来了!

阴差阳错

从长长的噩梦中挣扎着醒来,李维雨睁开眼睛的瞬间,一阵阵恍惚,颇有种梦里不知身是客的惆怅。她这是在哪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最后的记忆,停留在巧克力留在唇齿间的香软爽滑中,之后便是一片空白。

“小雨,你可吓死妈妈了!”李妈妈好不容易等到医生检查完毕,一个箭步从角落里冲到了女儿的病床前,轻轻摩挲着她的头发。虽然家境一般,但她也是秉承着女儿要富养的思想,如珠如宝得将她养到了十八岁。自从知道女儿对青霉素过敏,一家子从来都是小心翼翼,对女儿更是三番两次耳提面命地叮嘱。

从来没有经历过如今的凶险啊!当看到女儿昏迷不醒地躺在病床上的时候,李妈妈的心都碎了,她没日没夜地半步不敢离开女儿,生怕这个从小看到大的孩子会在她转过眼睛的时候突然离开她。连医生都说凶多吉少,她怎能不肝肠寸断。好在女儿终于还是吉人天相,醒过来了。喜极而泣的她不断得在流泪,却还是一瞬不瞬地透过泪眼婆娑的双眼,紧紧地盯着女儿的一举一动,哪怕刚才医生说一切都挺好,过会儿安排做个CT彻底检查检查,到底有没有缺氧留下的后遗症,她仍然是有些不敢相信女儿真的醒过来的事实。

李家剩下的三人接到电话后也匆匆赶来医院。人醒过来,一切都好,众人终是松了一口气,李家爸爸和哥哥的心里多多少少有些遗憾,为失之交臂的大笔金钱,早知道李维雨终究会醒来,他们何不先拿着钱,人财两得,多完美。当然这些话他们也只敢在心里想一想,半句都不能说出来,不然以李妈妈的脾气,能立刻活撕了李家爸爸。

当天下午,检查结果出来,李维雨一切正常,李家上下提着的心终于落了回去,李妈妈更是雷厉风行得收拾东西要带女儿出院。医院这种鬼地方,哪个好人愿意一直待着,以前医生也曾经说过,只要李维雨醒来没有后遗症,就不会有别的问题,现在检查结果已经出来,李家妈妈是一分钟都不想在医院继续呆下去了。于是当天下午,李家一众人浩浩荡荡地回了家。

李维雨躺得久了,多日未曾进食,光靠着注射葡萄糖维持身体的正常代谢,因此刚一下床,还两眼发黑,但却咬着牙坚持着,跟着家人回了家。

晚上李妈妈心情好,亲自下厨做了一桌丰盛的饭菜,都赶上年夜饭的标准了,不断地往李维雨的碗中夹着各色美味佳肴。然而李维雨勉强吃了几口便吃不下去,一个人先回了屋,显得有些闷闷不乐。

李妈妈不明白,为什么一贯天真浪漫的女儿,醒了之后就变成这样。她到底年长,经历的事多,转念一想,就认为女儿这是后怕了,顿时她也没有吃饭的**,连忙倒了杯温水,敲敲女儿的房门,准备跟女儿谈谈心。

李维雨呆呆地坐在床头,她是为何昏迷不醒进了医院,又是如何死里逃生捡回一条小命,已经从家人的嘴里听了好几遍,可是她却始终想不起来,自己究竟是如何吃下青霉素的。从小到大她都知道自己有严重的药物过敏症,因此一直十分小心,得知家人报警,警察也没能查出个所以然来之后,她隐隐有些不好的想法,怕是在工作室里,有人看她不过眼,无意间得知了她对青霉素过敏的事,便利用这个弱点来害她。

思及此,她是害怕回到工作室的。因为只要想到那里边有人曾经想要她的命,她就不寒而栗。但到底是恐惧多一点还是不甘多一点,李维雨自己心里也十分矛盾。即便明知道自己马上就要被工作室砍掉,由人前风光无限的主播变成人后默默无闻的打杂,这种心理落差也曾让她失落,绝望,曾经千方百计地想要扭转自己的命运,到最后终于接受,却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答应过莫子琪两个人要善始善终,但她躺在床上昏迷不醒多日,再醒来时,月底都已经过去,她连最后面对荧屏的机会都没有。

一想到曾经的雄心壮志,李维雨一直潜藏在心底的不甘又渐渐地翻腾出来,她是想回去工作室的,无论如何不愿意如此轻易得放弃自己的梦想。但是看家里人的态度,他们是那么的紧张她,上一次见母亲,还是一个风姿绰约的中年人,这次醒来,就已经看到了母亲两鬓藏都藏不住的白发。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这一次意外,真是让母亲担惊受怕了许多天,眼睛熬得跟兔子似的,李维雨没有办法开口向家人说出自己想回工作室的请求,他们是那么得害怕她再次受到伤害。做为一个懂事听话的女儿,又怎么可能提出如此非分的要求,世间出路千万种,她偏想要一颗树上吊死。

李妈妈推门进来,看到的就是李维雨失魂落魄的样子,不由得心下一酸,上一次女儿打电话回家,还志得意满地说以后要挣大钱,给家里换个大房子,买好多好多昂贵的衣服,叽叽喳喳得讲个不停,可是现在却身形消瘦目光呆滞,到底是谁,居然这么害她的宝贝,以后要是让她知道是谁干的,便是拼了她是条老命,也要帮女儿报仇!

心里发狠,李妈妈面上却很慈爱,坐到女儿的床边,轻轻地问:“小雨,喝点水吧。”到底是亲生的母女,感情极好,李维雨也不舍得让妈妈担心,便从善如流地接过杯子,轻轻地喝了几口水,一边喝一边想一会儿要如何和母亲开口,她想回工作室,她不忍放弃这份得来不易的工作,但同样也不想母亲伤心难过,更不愿意家人跟着担惊受怕,要怎么才能说服他们呢?

还没等李维雨想好要如何说,李妈妈先封死了她的退路:“小雨啊,这回你可把妈妈吓死了,你躺在床上这几天,妈妈是整夜整夜不敢合眼,生怕你有个好歹,可真是要了妈的老命了。听妈妈一句劝,咱们就是普通家庭的孩子,别做那月入千万的美梦,安安分分踏踏实实地换一份工作,够养活你就行了,好不好?工作室就别回去了。”李妈妈拍了拍李维雨的手,语重心长的说道:“小雨,不是妈妈拦着你,非要什么事情都管你,可是你也为爸爸妈妈想一想,养你这么大不容易,你真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爸爸妈妈该有多伤心呢?有些人心肠毒着呢,咱们斗不过,惹不起总可以躲吧。你以后别去了好不好,妈妈好歹也有一些朋友,借着他们的关系网,给你找一个坐办公室的工作,清清静静的,挣上个一两千块钱够你一个人花就行,其他的你不用操心。好歹有你哥哥呢,爸爸妈妈也有退休金,一家子的生计是不成问题的,你那个什么主播梦,就放弃了吧,啊!”

一番谆谆教诲,一片慈母心肠,把李维雨所有的借口与说辞都堵在了嘴里,她是个孝顺的好孩子,母亲又是一心为她好,她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拒绝的话,只得压下心中的不甘,勉强点头,答应下来。

工作室里。

正值傍晚的黄金时段,自上次包泉开过会,让所有还没有机会上直播的新人全部都各占了一间直播间后,宣宜又恢复了往常的几分热闹,但终究当红的走了太多,一时半会儿损伤的元气不可能补充回来,不过里里外外又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再没有曾经的大厦将倾,人走茶凉的凄凉,无论如何都是个好现象。

孟佳丽视察了一番,很满意地晃进了自己的办公室。她前脚进去,后脚便有一个腼腆的青年也跟着敲门进了办公室。

这个人,孟佳丽是认识的。工作室动荡不安期间,为数不多的选择留下的较为当红的主播之一,吃播达人,,很腼腆且沉默寡言的一个人。

这两项性格在主播中,可以算得上凤毛麟角,好在他是吃播,只要能吃就行了,不需要说太多的话。他吃东西的速度极快,却吃相文雅,大约这也是他正当红的原因之一。平常除了直播,就是安安静静得自己呆着,挺没有存在感的一个人,今天他会突然来找孟佳丽,让孟佳丽觉得意外的同时,也有点不安,难道这位也要跳槽离开了不成?

的真名叫安宝,此时他来找孟佳丽,心中的忐忑不比孟佳丽少,嗫嚅了半天,还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因为他实在不知道这件事情要从何说起,阴差阳错之下,给工作室带来了这么大的麻烦,孟佳丽如果知道,李维雨会因为青霉素过敏进医院,她的家人选择报警,进而波及整个工作室,起因都在他身上,会如何处罚他。

昨天是他直播的日子,因为要放很多美食的需要,他的直播间与当初莫子琪的那一间相比起来,大上三倍也不止,当他把要吃的食物一一准备好,开始直播,才只吃了两三口的时候,一行猩红的弹幕引起了他的注意:天天给你刷礼物,还给你寄巧克力,你不是说所有粉丝寄给你的食物,都会在直播的时候一起吃掉吗?那我寄的巧克力呢?你这是看不起我吗?

安宝这个人性情平和,沉默腼腆,看他直播的大多数人与他的性子都差不多,他可以拍着胸脯骄傲地说,他的粉丝可能不是最多的,也可能不是最有钱的,但绝对是最理智的,这让他的直播间氛围很好,像别人直播室弹幕上动辄骂人基本是看不到的。

但今天,这一猩红的字却带着几分戾气,安宝没有理会,继续直播,可这位粉丝,却意犹未尽,一行接一行地刷弹幕,漫天猩红的字,将他贬得一文不值,口口声声说他说话不算数,欺骗粉丝,到最后已经开始公然谩骂,让好脾气的安宝十分生气,到后来干脆放弃直播,与这位粉丝一言一语的对峙起来。当然他十分克制,毕竟是公众人物,没有出口成脏,只是据理力争说自己根本没有收到什么巧克力。

安宝以前确实在直播的时候说过,粉丝寄来的食物,他一定会在直播的时候吃掉的话,而且他也确实一直在这么做,他可以很肯定,最近两周的时间内,他没有接到任何粉丝寄来的食物,只有其他各类的礼物,他也在直播的时候一一感谢了寄东西过来的粉丝,不知道这位仁兄哪里来的冲天怒火。

你一言我一语的有来有去,到最后,这位粉丝也怒了,贴出了他发货的快递运单号,明明白白物流信息显示已签收,并且告诉他这巧克力虽然是买来的,但是经过了他的后期改良,里边加了各式各样奇葩的食物,比如说牙膏,比如说阿莫西林,比如说芥末,如果安宝干脆利落地承认自己不敢吃,还算有些担当,但是死咬着说自己压根就没有收到什么快递,便是有些不地道了,背着牛头不认赃,恐怕是看出来巧克力有问题,不敢当场吃下去,便是如此直说也罢,却死咬着不认识算是怎么回事?的吗?

安宝呆若木鸡,巧克力里加了阿莫西林,让他突然间意识到不对!前段时间李维雨青霉素过敏,生命垂危进医院的事情,工作室上上下下就没有不知道的,因为他们几乎每个人都被警察询问过,安宝以前根本就不认识李维雨,平时与她更是没有任何交流。他们两个在工作室的地位,可以说是天渊之别,他犯不着去打一个不红的小主播的主意。

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李维雨过敏休克,居然与他脱不了干系!阿莫西林啊,主要成分不就是青霉素类制剂吗?原来那是粉丝恶作剧寄给他的,却被李维雨意外签收了去!工作室的这一场地震,他却充当了震源的角色!

得知真相,他不敢怠慢,第一时间来找了孟佳丽。

咸鱼翻身

安宝算是宣宜少有的心思纯净的人了,莫子琪已经三观够正,却也免不了会为自己打算,但是安宝的全部注意力都在吃上,从不掺和其他乱七八糟的事,勾心斗角更是半点不会。他一门心思只想做好直播,因此在工作室其他红人三三两两跳槽之后,他该干嘛干嘛,半点没受影响。

此时站在孟佳丽面前,他突然觉得手足无措起来。他是心思纯粹,却不是不通人情世故的傻子,自己为工作室惹了这么大的麻烦,万一孟佳丽迁怒起来,就此将他雪藏,他又该如何是好?这份既喜欢又收入不菲的工作,他真的很不舍。

但是他的良心又不允许他知情不报,至少真相大白之后,工作室的其他人不用再人心惶惶,每天都在想是不是在他们之中隐藏着一条毒蛇,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降到了冰点,这样的工作室,安宝不喜欢。算了,他必须得说,如果孟佳丽容不下他,他便就此离开吧,反正也有别的工作室想要挖他,以前他不愿意走,是因为宣宜培养了他,他不是忘恩负义的人,但是如果宣宜容不下他,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断断续续地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说清楚,孟佳丽愕然,满嘴苦涩,不知道说什么好。

什么是阴差阳错,什么是啼笑皆非,大抵如此。

他们怀疑过自己旗下的主播们有人心狠手辣,怀疑过竞争对手对他们工作室下毒手,甚至怀疑是因为李维雨自己因为马上就当不成主播才下狠手,想让工作室赔偿大笔的金钱。他们想了种种阴暗的、见不得光的可能性,却从来没有想过,原来这一切不过是一次误会,是一个意外!

时也命也,好好的一个工作室,搞到现在这样狼狈,孟佳丽无奈地挥挥手,让安宝先回去,自己颓然坐下,想了想,还是将马甘霖叫进来。既然不是有人故意为之,现在也有了证据,他们总要想办法挽回工作室的正面形象,为现在半死不活的旗下主播们平反昭雪,要让所有人都看到宣宜的人并非残忍冷血,他们跟屏幕前表现出来的光鲜亮丽,温柔可爱的形象并无差别。

马甘霖的工作能力是毋庸置疑的,第一时间通知了警方,从安宝的直播平台联系上了那位搞恶作剧的粉丝,拿着运单回执联系快递公司,两方印证之下,终于确定李维雨青霉素过敏休克的全过程。

这位粉丝观看安宝直播很久了,本身并无太大的恶意,只是想着万圣节快要到了,随意整蛊一下,便从家附近的超市买了一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利用家里边现成的材料给巧克力加了不少料,然后寄给了安宝。因为他并不知道安宝的真实姓名,所以写的收件人,。手写的英文字母,再加上运输过程中的自然磨损,于临收到快递的时候,误把收件人当成了Vivian。

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子,对于旗下这些女主播们自然垂涎三尺,当红的多看不起他这样的打杂人员,李维雨对他相对亲切些,走廊里偶尔遇见,也会微笑点头的打个招呼。虽然他心里很清楚李维雨八成不会注意到他这样的小人物,更不会知道他叫什么,但是这种让他如沐春风的态度,已经比其他人似乎连多看他一眼都嫌烦要好太多。自然他对李维雨比其他人就关注得多了一些,正愁怎么跟她搭句话,告知对方自己的姓名,这份快递就到了他的手上,他不查之下以为是自己的机会到了,兴冲冲地拿着包裹直接去找了李维雨,,而不是Vivian。

这一小小的疏忽,差点赔上李维雨一条性命。事情的前因后果警方调查了解清楚,证据链环环相扣一一对应,李维雨药物过敏的事件最终被当成一场意外结案。

工作室方面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外界澄清。警方的结案记录,寄巧克力的粉丝现场承认,种种证据,铁一般的事实摆在眼前,工作室的态度十分坦荡,这本来就是事实,经的起放在显微镜底下核查,他们没有什么好怕的,一时间宣宜的名字再度闯入大众的视线,不过这一次都是很正面的报道了。至于直接导致这一事件发生的始作俑者于临,则是被开除了事,大约以后在网络直播这个圈子里是混不下去了。

李维宇是被兴奋的妈妈拉着坐到电视机前的,她自出院回到家后就一直很沉默,李妈妈知道她的症结所在,还心心念念放不下网络主播的身份,但险死还生的经历,让李妈妈无论如何也松不了口,相信女儿难过只是一时的,熬过去,便会海阔天空。她每天在家变着样的做好吃的,来安慰李维雨,虽然收效甚微,但她一直没有放弃。今天择菜看电视的时候,突然发现工作室曾经去过医院,似乎是什么头头的那个女人在开新闻发布会,李妈妈忍不住关注之下,突然瞪大眼睛,连忙将郁郁寡欢的女儿从床上拖起来。

原来并不是有什么人想要害李维雨,仅仅是一场意外!李家上上下下都很是松了一口气,就是说嘛,他们家女儿,乖巧懂事,能招惹了谁。看在工作室处理还算得当,没有拦着他们报警,并且垫付了所有医药费的份上,他们也就得饶人处且饶人,不会跟工作室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但是李维雨却兴奋起来,想到了另一种可能:这是不是说,即使她再回到工作室也是安全的了,父母不可能再做出阻拦她的举动了吧?她决定挑一个合适的时机,向家人表达她想回去工作的意愿。

还没容得她开口,工作室的人已经先找上了她。来的正是马甘霖,作为宣宜有实权的助理之一,李维雨自然是认识的,但平常没有打过交道,不大明白他的来意。

马甘霖自然是想请李维雨回去的。不论工作室搞出来的动静有多大,证据有多完美,大多数人还是相信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工作室解释上一万句,也比不上李维雨直接站出来现身说法,一个大活人毫发无伤的坐在直播间里,众人总会相信了吧?所以李维宇必须回来,工作室早就知道她平安脱险,出院回家,也一直在等着她主动回来工作,但是左等右等李维雨都没有动静,马甘霖终于沉不住气亲自找上门来。在他看完,这样一份收入颇丰,发展机会前景广大的工作,李维雨应该舍不得放弃才对,以前没回来,也许还是害怕自己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但现在都知道是意外,根本不是有人存心想伤害她了,却还不见回来,就有点耐人寻味,难不成是待价而沽,准备狠敲工作室一笔不成?

临来之前,孟佳丽也给了他自由裁量权和底线,只要在底线之内,一切都好商量,最重要的,是要想方设法,把李维雨弄回来。马甘霖是个人精,他在网络直播这个圈子里面混的久了,形形色色什么样人没见过,一个照面,就看出来李维雨其实是很想回去的,对他的到来表现出了极大的好奇和激动,相反倒是李家的其他人,尤其是李伯母,看他的眼神,带着隐隐的敌意。他将劝说的目标锁定在李伯母的身上,知道只要搞定这位母上大人,李维雨九成九是愿意回来的。

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诉说,加上出手阔绰的金钱攻势,以及李维雨在旁边帮腔的哀求,最终李家上下松口,李维雨当即就一蹦三尺高,快快乐乐地收拾东西,直接跟马甘霖走了。李妈妈张了张嘴,想要劝阻,却发现终日不苟言笑的女儿,此时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脸,劝阻的话终究还是没有说出来。算了,儿女大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她还有什么看不开想不通的呢,随她去吧。

又是一天夜晚,直播的黄金时间。李维雨返回工作室的时候,已经是下午6点多钟,不论是她本人还是工作室,都希望她越早上直播越好,工作室希望她个大活人出来现身说法,澄清工作室之前所有的是是非非,她本人没想过自己还有机会重新坐在屏幕前进行直播,自然迫不及待。双方的利益一致,便一分钟时间都没耽误,当天晚上直接上直播。

莫子琪是被人直接拉来直播间前还一直晕晕乎乎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们曾经用过的那些直播间因为被拆得七零八落暂时无法使用,这次工作室新分配给她们的比原来大了两倍不止。莫子琪原本已经转岗,去做了文秘,负责给会计室打下手,工作凌乱而琐碎,工资待遇更是跟从前天壤之别。她曾深深遗憾,自己没有赶上包泉发布新政策,让所有新人一起上直播的黄金时间。新人,是不包括他们这种已经人气明显下降的过气网红的,就差那么几天,她没赶上好时候,她懊恼遗憾,不过最终接受了现在的生活。

今天她被火急火燎地拉回直播间时,还在疑惑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现在连做一份文职都不行了,没曾想却看到了李维雨。

李维雨平安出院的消息,工作室上上下下基本都知道,毕竟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他们彼此攻讦,相互诋毁,就是因为她,想要不关注她的消息都难,人心惶惶之下,大家无心工作,来来去去讨论的都是李维雨的事情,尤其是莫子琪,作为当初事件发生的唯一目击证人,前前后后被警方询问了不下十次,每每被警察询问完,总有好事之人,窜到她跟前打听案情的进展,一日这件事不尘埃落定,一日工作室都要处于动荡时期,他们这些主播自然没有好果子吃。

李维雨为什么会出在出现在这里,莫子琪这么聪明的人,稍微一思索就能想明白,她突然兴奋起来,李唯雨的回归,意味着她还有机会再次成为主播。她们两个一直是一起直播的,工作室现在显然要将李维雨推到台前。经历了重重变故,工作室现在最不想要的就是变动,最好一切与从前一般无二,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所以李维雨一定是会和她继续一起直播的,这就是莫子琪的机会。

作为受害者和一段时期以来的风云人物,李维雨重上直播,只要这个消息传出去,她们的节目就不愁没人看,只要人气涨上去,关注率上去,她们就会起死回生,不会在工作室证明了清白之后,再次被雪藏。试问前前后后,工作室来来去去这么多人,又谁有她们的好运道,算得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包泉缩在病床上,精神委靡,满脸倦意。大剂量的化疗,让她适应无能,强忍着头晕、恶心、想吐种种副作用,像条死鱼一样。甚至有的时候她在想,这确定是治疗疾病的手法,而不是让人死得更快吗?为什么现在的她,远比没有治疗前更加虚弱。

大约是真正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吧,她突然开始思考,很多以前根本不会想的问题。来世间一遭,她经历了什么,又能留下什么?也许过不了多久,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人知道,曾经有一个女孩子叫包泉,她努力的生活,最终被病魔夺走了生命。

虽然无数次告诫自己,一定要坚强,一定要活下去,因为这个世界上有牵挂她爱护她的人,但这些,不能打消他心底深处的恐惧。

说走就走的旅行,奋不顾身的爱情,说放弃就放弃的生命,大约每个人一辈子,只会经历一次。

她一生所有的勇气,都用在了策划逃离去等死上,在孟佳丽将她从机场拽回来的时候,她便屈从于死亡的威胁,对活下去充满了渴望。她必须承认此时此刻她是怕死的,可是像一条离开水的鱼似的躺在病床上苟延残喘,这样的她真的有未来吗?不能生活而仅仅是活着,她能接受吗?

朦胧示爱

病房的门被推开了。

包泉连抬头看看进来的人是谁的**都没有,左不过医生护士。他们端来的那小小的几片药,要多寻常有多寻常,却弄得她半死不活,难受得恨不得现在就亲手结束自己的生命,免得要长年累月零零碎碎的受罪。她现在坚持下来的唯一原因,就是不想伤了便宜姑妈的心。自己这条命就算是她救回来的了,不然也许她现在就坐在苍山洱海边,安静地等待死亡降临的那一刻。

求生是人的本能,或者说是动物的本能。蝼蚁尚且偷生,好死不如赖活着。她才二十岁,怎么会不眷恋生命。她当初在知道自己身患重病后毅然决然地买一张机票,想飞到梦想中的城市,安静等死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她既没有钱又不愿意成为别人的负累。久病床前尚且连孝子都无,又怎么不能让曾经对她不薄的姑妈渐渐地消耗掉与她所有的感情呢,哪怕她死了之后都没有人怀念的孤独,是包泉最不想看见的。

然后便宜姑妈孟佳丽适时的挺身而出,解决了她所有的后顾之忧,只希望她能安静的养病,包泉除了感动还是感动。事实上孟佳丽在她小的时候对她一直不冷不热,大约是因为姑父对于养着一个与自己没有什么血缘关系的便宜侄女怨念颇深,在孟佳丽耳朵边没少说坏话,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说的多了,便是假的也变成真的了,纵使那个时候的包泉表现得再柔顺再乖巧再懂事,孟佳丽先入为主都不可能瞅她顺眼。

她当年执意不再继续读书,就是不想让姑姑在她身上花费更多的金钱。四年大学少说学费也得两万块,就算孟家不差这点钱,姑父嘴上不说心里也会有怨言,她不想因为自己,再让姑姑和姑父争吵,反正她对学习的兴趣不太浓,成绩也算不得好,没必要再浪费钱了。

大约是因为自己终于做了一件趁姑父心意的事情,看自己小小年纪便要出去打拼,于心不忍,才开口帮着求来了这份在工作室当助理的工作。包泉是个感恩的人,即便姑父这么多年一直对她不冷不淡,仅凭这一次,过往的时候过节便可以烟消云散,她只会记着他的好。

“泉姐姐。”门口一个略带迟疑的声音响起,让包泉震惊且疑惑地抬起了头,看向来人。

“宇轩,你怎么会在这里?”来人是姑姑的儿子孟宇轩,两人差不多年纪,从小一起长大,虽然实际上孟宇轩比包泉还要大上一些,但毕竟处境不同,包泉父母早亡,寄人篱下,孟宇轩却是一家人的心肝宝贝,万千宠爱集一身。因此相比较孟宇轩的大少爷脾气,包泉显得格外懂事,是以两人相处更像是姐弟。孟宇轩胆大包天,天不怕地不怕,家里人谁说他他都不听,却不知为什么,独独愿意听包泉的话,真心实意地把她当做亲姐妹来看待,对她甚至比对自己的亲姐姐还要好。

但包泉对孟宇轩却是爱恨交加,两人有着血缘的牵绊,又有从小青梅竹马的情谊,感情自是不错,别说是个人了,便是一条狗,十几年如一日地跟在身边像只小尾巴似的,总是对着自己讨好的笑,也很难让人生出恶感,包泉无法不喜欢他。可是他们两个即便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仍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一个内心凄苦,小心翼翼得夹缝中求生存,就算姑姑对她再好,他都没有办法将这份好当作是理所当然,必须要讨好着,谨慎着,因为害怕如果自己不这样做,也许第二天就会被扫地出门流落街头。姑姑十几年如一日对她就像亲生儿女一样好,也不能打消她自小因为家境贫穷、食不裹腹所带来的朝不保夕的不安全感,这是根植在她的内心深处的,不会因为有人对她温暖,就会让这份不安全感荡然无存,她知道这样不好,但她无法改变自己。

因此和孟宇轩相比,她觉得自己就是个小可怜,父亲宠着母亲爱着,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这样一个天之骄子,又怎么能理解的了包泉内心的苦楚,她不想承认自己是羡慕嫉妒恨的,只是没法对孟宇轩扬起的笑脸说不。

这几年包泉一直努力工作,努力赚钱,努力充实完善和提高自己,她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证明她早已不是当年缩在角落里看着姑姑和姑父大吵大闹来决定她去留的那个可怜的小女孩了。可是努力的一切意义又是什么,她走上了父母的老路,拖着病弱的身子,成为别人的累赘。她不敢告诉姑姑,因为姑姑对他们一家已经仁至义尽,因为她想保留仅剩不多的一丝亲情。所以她从没有想过,除了孟佳丽以外,还会有别人来看她,而且还是她现在最不想见到的孟宇轩,他还是那么高大帅气,那么英俊多金,仿佛什么也不缺,仿佛不需要经过任何努力,就因为他是他,就可以得到很多很多包泉梦寐以求拼尽全力也得不到的东西,尤其是如今,孟宇轩朝气蓬勃,而她,日薄西山。

果然命运这种东西,挣不来抢不过。

包泉眼神中的复杂深深刺痛了孟宇轩,其实他心里一直都知道,包泉在他们家来说算个外人,他有亲姐姐,不应和她如此亲近,可每当他们一家人共享天伦的时候,包泉也扬起的笑脸里有多少的落寞,他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有些人是本能地同情弱者的,跟自己相比包泉是毫无疑问的弱者,所以孟宇轩同情她,便忍不住关心她,想要保护她。小的时候他会偷偷的剩下自己爱吃的零食送给包泉,上学时他会挡下所有对她不怀好意的男生。他早已经习惯,在她面前伪装成一个清纯可爱,懵懂无知的小弟,在外面为她遮风挡雨撑起一片蓝天。他以为一辈子都会这样过下去。

可是后来,他们家发生了两件小事,于别人来说无比正常,于孟宇轩来说却仿佛他的世界都塌了。姐姐远嫁,除了逢年过节再不回来,包泉辍学,出去自谋生路,因为忙碌,吃住都在集训中心。曾经朝夕相对形影不离的两个亲人,转眼间天各一方,想见一面都难。人生头一次,孟宇轩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孤独,什么叫做不舍。

没有了外人的家中,父母再度相亲相爱,他觉得自己像个可笑的电灯泡,用一千瓦的明亮夹杂其中。他开始沉浸于学习,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因为他发现只有让自己忙碌的时候,他才不用去面对日渐冷清的家。父母不明白他怎么会突然刻苦,只对此喜闻乐见,结果成绩一直不上不下的他,却考上了一个不错的大学,唯一可惜的是,这所大学就在本市,父母怕他从小没吃过苦,连衣服都不会自己洗,上了大学住宿就照顾不好自己,希望他住在家里,而他执意去了宿舍,他拼命地想要逃离那个自小一起长大的伙伴都渐渐渐行渐远的家。

但因为久不相见,反而更加思念。孟宇轩终日厮混在宣宜工作室,不是因为那些女主播都是怎样的绝色,更不是因为自己是如何的贪花,而只是想要离包泉近一点,想因为自己的胡作非为,换来包泉像小时候那样骂醒自己。但他失望了,无论他做什么,包泉根本不在乎,不苛责,不叱骂,她将全部的身心都扑在工作上,孟宇轩的一切行为放在她眼中就如同一个幼稚的孩童,不值得花费心思。

大约也是在那个时候,孟宇轩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不敢承认,只能沉湎在其他女人身上,以此来拒绝接受他心底深处最龌龊的相思。可是今天他不想再忍,他以为他有长长的人生,可以去消化可以去改变自己这不伦的感情,但几天前,当他得知包泉辞职,忍不住追在孟佳丽身后不停追问包泉到底去了哪里,包泉到底怎么了,将工作视为生命一样的包泉如果没有什么事是绝对不可能辞职时,孟佳丽被他缠得烦了,在他保证绝不告诉家里之后,告知了他真相。

怎么可能?从来做事风风火火,精力十足的包泉,怎么可能是一个胃癌晚期的患者,二十多岁的年纪不就应该是尽情挥霍于享乐的吗?谁会在这个年纪思考死亡的意义或者去直面死亡呢?老天爷呀,你还能再残酷一点吗?

他一分钟都没有耽误,直接来了医院,他必须要亲眼所见,才能相信这荒谬的一切。

包泉的脆弱与无助深深地刺痛了他的心,如果不是痛到极点难过到极点,包泉又何尝会让自己如此狼狈!可是为什么她看向自己的目光中,有不平,有嫉恨,又无奈,唯独没有喜爱。

孟宇轩沉默了几分钟,还是开口说话了,他必须要说出这个秘密,因为他怕晚了,就来不及了。

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妹,是婚姻法禁止结婚的对象,可是爱情,有的时候是不分血缘的,他对她产生了远超亲戚的感情,花了他很久才明白原来这叫做:爱。

脱口而出的一句我爱你,让孟宇轩僵立当场,更让包泉摸不着头脑,生病的是她,吃药的是她,神志不清的也应该是她吧?怎么孟宇轩跑到她跟前来说胡话了呢?她凉凉地望过去,希望能从孟宇轩的眼中看出开玩笑的影子,也许是因为她生病生得太过突然没有给任何人准备时间,措手不及得让曾是天之骄子的孟宇轩没有办法宣泄,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亲亲蜜蜜的表兄妹,病床相见太过尴尬,小小的开个无关痛痒的玩笑缓解一下紧张的气氛。

但是孟宇轩的表情太严肃太认真了。十几年的相伴包泉又怎么能看不出来,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是他心中所想呢?

这怎么可能?他们的身上的确流着相同的血液,这是一种禁忌之情!孟宇轩一直活得顺风顺水,是不是现在觉得无聊,所以要挑战一下世情呢?

包泉随即感到了一丝愤怒,孟宇轩还小,不够懂事,他也许无心的随口一说,落在有心人的耳朵里,对包泉几乎是灭顶之灾。先不论他是否真心,只要有一星半点的风声传到孟佳丽或者姑姑姑父的耳朵里,在他们眼中完美无缺,不谙世事的孟宇轩是不会有任何责任的,他们会把所有的矛头都指向自己,因为自己勾引了单纯善良的孟宇轩,才让他做出如此大逆不道的事。

仅剩的关怀,仅有的亲情,她多年的努力,碰了孟宇轩这个禁忌后,估计也就会统统消失不见了吧,到那时,得知她生病,别说同情,别说想着帮忙救治,恨不得她立刻就死了的心都有吧?

她的人生已经如此艰难,孟宇轩为什么还要来捣乱,他难道不知道他已经有了所有,实没必要拿她这个无足轻重的表妹来开玩笑。

孟宇轩想了包泉任何可能的反应,她可能会惊讶,可能会羞涩,可能会无动于衷,可能会忍不住哈哈大笑,他唯一没有想到的,就是包泉忽然间暴怒,将床头的水杯饭盆等物,毫不留情地砸向他,嘴里暴喝着:“滚!你给我滚!”

孟宇轩想过包朱可能无法接受这份感情,但至少对一个真心向她表白的人,不喜欢可以拒绝,为什么会这样怒气冲冲的,她觉得自己冒犯了她,还是压根就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孟宇轩蓦得羞得满脸通红,原来他在包泉的心目中,是这么恶劣的一个人,连向她表白都觉得侮辱,心情极度低落的他垂头丧气地奔出了病房。

空旷的病房内,包泉忍不住放声大哭,她后怕,她懦弱,她底气不足,所以她必须赶走孟宇轩,可是为何在听到他一句表白后,她的心里仍然忍不住生出两分雀跃,只不过被她狠狠得压了下去,便是连她自己,都几乎没有发觉......

远虑近忧

再说宣宜工作室。

李维雨和莫子琪在直播完毕后,兴奋得忍不住抱在一起大喊大叫!最高峰时观看人数百万之众,这是以前宣宜的台柱子第一网红都没有达到的高度,他们两个出道不过几个月的新人却达到了!虽然心里都明白大多数人是抱着猎奇的心态,来看看这个倒霉且幸运的女孩子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但不论如何,数据在那里明晃晃的摆着,哪怕她这一回当了猴子,供众人参观,也是当得心甘情愿。

这一晚过后,宣宜工作室再度回复了曾经平静的生活,各位新人都在各个领域崭露头角,前段时间一直困扰着孟佳丽的财政赤字消失不见,也算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典型案例。莫子琪和李维雨一跃成为宣宜才艺工作室的台柱子,各种最优厚的待遇,分成最优厚的合同纷至沓来。

成功来得如此轻易却又如此不易,让两个女孩子欢心鼓舞的同时也怀着几分敬畏,她们都明白,这份成功只是暂时的,人们对她们的兴趣早晚会褪去,如果不寻找到新的出路,她们终有一天,仍然会像过去一样,泯然众人矣。为了守住好不容易得来的胜利果实,两位美女绞尽脑汁,不断在直播节目中推陈出新,努力将这份新鲜感维持下去,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她们的努力最终没有白费,关注度虽然不及某些广为人知的网红,却在主播界占有了一席之地。

与她们相比,其他人没有这样的幸运。除了脚踏实地以外,任何的旁门左道,只会让他们更快的淘汰。与李维雨一同出道的几个人中,季春风便成为了第一个牺牲品。

吃播历来是主播行业中入门门槛最低的。其他的主播们,至少还要求有个颜值,有点才艺,但成为吃播,以下两点要求,满足其一即可:要么是真正的大胃王,拥有一个深不见底的弹簧胃,将所有的美食一扫而光,很多吃不了这么多或者吃不这么香的人,愿意看这一类型的吃播直播;还有一类,也许他们不是很能吃,也许他们长得不漂亮,更没有其他任何的才艺,但为了出名,为了直播,他们选择了另辟蹊径,既然不能吃,长得又差强人意,还没艺术细胞,又想红,怎么办呢?便以丑,低俗,恶心为卖点,自家做的各种肉食还算比较容易让人接受,各种昂贵高档的美味总让普通人望而却步,更有甚者为了满足人们的猎奇心理,什么恶心吃什么,于是各式各样的黑暗料理也被搬上荧幕。

如此剧烈的竞争压力下,季春风没有任何优势,甚至一开始工作室是不看好她的。便是在宣宜,都已经有了名气更好的安宝这根台柱子。真正的大胃王本身就不多,季春风更是个冒牌货,她之所以吃得多,却还仍然苗条,不是因为她消化不好,而是大多数她吃下去的东西在直播结束之后都会被立刻吐掉。不错,季春风就是传说中的“兔子”,患有暴食症一类人群的一种昵称。他们可以在短时间内吃下大量的食物,但胃的容量终究有限,吃下去撑胀得难受,便需要立即吐掉,因此才得名兔子。其实这是一种心理障碍,因此这一类人也称得上可怜。

季春风一开始想来当主播,原因很简单,这种心理障碍一时半会儿治不好,那些治疗的费用估计很昂贵,以季春风现在的经济实力,连吃的东西都快买不起了,哪有闲钱去看病,无奈之下,她才选了一条既能吃东西又能挣钱的路子,跑来想混个主播当当。她本是小家碧玉,还带着一点病态的苍白,也算是有些竞争力,但无奈喜好吃播的群体远远比喜欢看正常主播的人要少,而且就这么一丁点的资源,已经几乎被瓜分殆尽。工作室每一种类型的网红,也只会培养几个当红的,所有的资源向他们倾斜,对于其他人,仅仅是给与机会让其自由发挥,内部竞争这种事情只要是稍微有点头脑的人都不会干,因此季春风的处境一直比较尴尬,哪怕她攀上了孟宇轩这棵大树也不好使,人们当面不会说什么,但背地里多多少少都是瞧不起她的。

曾经在季春风得到直播机会后,拉着她一起去李维雨面前炫耀的陶碧落成为了第一个当着她的面毫不留情奚落她的人。

陶碧落与季春风两个人,一个傲慢无礼惹人厌,一个自身优势不甚明显,主播事业都岌岌可危,原本也算得上是难兄难弟,即便不能相互扶持,也不应该互相拆台,更应该同心协力,度过难关才对。但陶碧落本身性格有缺陷,她自己过得好的时候,会看不起比她过得不好的,等到她过得不好了,又会通过打击比她更不好的人来换取心理平衡,总之是个相当不讨喜的货色。同期出道的几个人里只有陶碧落人缘最差,大家已经是毫不掩饰明面上不喜欢她了,只有季春风耳根子软,时常被她几句好话忽悠,还算有两分面子情。

这几天季春风心里苦闷,看到陶碧落来找她的时候,一开始是真心实意高兴的,说说心里话倒倒苦水吐吐槽,正适合拉着个闺蜜一起干,虽然知道陶碧落性格中有恶劣的一面,但季春风憋得狠了,也顾不上陶碧落名声在外,就想拉着她充当一回垃圾桶,结果换来的不是朋友的安慰,而是冷嘲热讽。陶碧落嘴里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刀一样插进了季春风的胸口,让她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被奚落被讽刺之下,落荒而逃。

气呼呼地拉开直播间的大门,季春风正好撞上孟宇轩。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见面,孟宇轩更是一个电话一条短信都没有,此时碰巧遇上,他也没有了以往的小意温存,就像没有看到季春风一样,低头就想走掉。季春风哪里会如此轻易的放走他,占了她的身子,就这么急于甩开吗?季春风不明白。她虽然没有渴望,在这个上床就像喝水一样随便的年代里能找到一份牵牵手便可以一生一世的爱情,但孟宇轩那个时候太温柔,让她忍不住幻想,自己可以作为一个花花公子的终结者。但事实是,孟宇轩仍然很快对她失去了兴趣,她就像一块被人扔掉的破旧的抹布,除了被人冷言冷语的奚落,和一份半死不活的主播职业,什么也没有得到。

付出这么多如何能甘心?

“宇轩。”季春芳横跨一步,堵在了孟宇轩跟前,满脸委屈泫然欲泣:“宇轩,最近忙什么呢?为什么一直都不理我,你知不知道我真的很想你。”孟宇轩此时大概是从生下来到现在心情最不好的时刻,放在平常也许还能勉强捺下性子哄两句,可此时哪有什么心情去怜香惜玉,尤其眼前这个女人虽然看着很眼熟,但他连名字都叫不上,肯定又是一个为达到某些目的,自愿献身爬他床的三流货色,这样的人孟宇轩又怎么会放在心里,玩过也就算了,难道还要负责任不成?

他想绕过这个讨厌的女人,可是季春风分明就不想放过他,耐心告罄,从来不对女人动手的他,终于忍不住伸出手,将季春风扒拉到一边去,低着头继续往前走。他是来找孟佳丽的,其他的闲杂人等,他没闲心应付。

季春风根本没有想到孟宇轩会说动手就动手,被大力推搡之下,她狼狈地跌在地上,陶碧落看了一出好戏,施施然地从直播间中走出来,脸上挂着大大的嘲讽的笑容:“有些人啊~天生就是个落毛的鸡,还天天幻想自己飞上枝头当凤凰,也不撒泡尿出去照一照,这心比天高啊,通常会命比纸薄!啧啧,就你这清汤寡水的小白菜样,人家孟大少有那么多好的选择,凭什么在你一棵歪脖树上吊死?大家不过各取所需,好聚好散也就罢了,真把自己当正宫娘娘了,自取其辱而已。你再不从地上起来,我可喊人啦,让大家都来看看,我们平时小家碧玉的季小姐呀,是个不自重不自爱,妄想癞蛤蟆吃天鹅肉的婊啊子!”

季春风臊得连头都抬不起来,工作室里知道她攀上孟宇轩的原本并不多,毕竟通过潜规则上位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即使工作室以前有很多人这么做过,但是谁也不敢宣扬出去,季春风当然不傻,恨不得瞒得死死的。但是她突然间能上直播这件事本身就透着怪异,陶碧落让李维雨爬到她头上去也就罢了,现在又冒出来一个季春风,这口气她咽不下,假装跟季春风交好,旁敲侧击,终于从她口中套出了事实真相,恨不得宣扬的满世界都知道,季春风能踩到狗屎般的好运气,是用身子换来的,不是她陶碧落技不如人,而是没有这般下贱。

季春风失魂落魄地从地上爬起来,逃也似地飞奔离去。陶碧落欣赏了一回别人的狼狈,觉得心满意足,哼着小曲回到了直播间。

且说孟宇轩推门进了孟佳丽的办公室,他有满腹的心里话想跟姑姑说。大约是因为从小到大,姑姑都很偏向他,很关爱他吧,他一直觉得姑姑是比父母更能说心里话的人。但是当他真的进了孟佳丽的办公室,却突然改变了主意,这件事必须要烂在肚子里,这是他和包泉两个人之间的事,不需要告诉其他任何人知道。

法律不允许,世俗不允许,作为女人的包泉一定会比他承受更多的非议与诘难,哪怕包泉不能接受他的这份爱意,他也有义务与责任去保护她。因此对上孟佳丽询问的表情,他撒了个谎:“姑姑,我想你了,过来看看你。”

孟佳丽不疑有它,正好也有事要找孟宇轩。大约是在工作室投入了过多的精力,没有照管好家里的事,她的亲生儿子在外与人打架,被关进了拘留所,听说受了不轻的伤,敬礼对她心中不满。敬礼是个大男子主义极严重的男人,认为妻子就是要相夫教子,而不是抛头露面去做生意,挣钱是男人的事,女人照顾好家庭就够了,不需要去商场上打拼,因此夫妻两个大吵一架,敬礼下了最后通牒:要么他把工作室卖掉,要么孟佳丽选一个可靠的助手,从此当甩手掌柜只领分红。

有钱的滋味那么好,孟佳丽已经习惯了大手大脚的花钱,由奢入俭难,又怎么会甘愿过回原来每个月只领一些生活费的辛苦日子,她当然是倾向于第二种,找个靠得住信得过的人帮她打理工作室。以前包泉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人品可靠,还沾亲带故,最重要的是这孩子是个知感恩的好孩子,不会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搞鬼,贪孟佳丽应得的那份钱,可是包泉又突然出了这样的事,专心治疗才是应该她做的,工作室这一摊子乱七八糟的就不要再拿去麻烦她了。

因此孟佳丽自然就想到了孟宇轩。孟宇轩大学还没有毕业,平时又总是一副游手好闲吊儿郎当的样子,对工作室的运作更是一窍不通,不过这没关系,他只要负责掌控全局就可以了,底下的细致工作自然有人去做,要不要养着马甘霖一干人等是干什么用的,不能白拿钱不干活吧。自家的侄子,百分百靠得住,就算他有些小动作,背地里做些手脚又能如何,左不过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宇轩啊,姑妈正好有事找你。你大表哥不省心,以后这工作室我没有那么多的精力打理,别人我又信不过,交给你怎么样?姑姑跟你五五分成。”

五五分成,也就意味着以现在工作室的营业状态来看,大约每个月孟宇轩至少能得到十万块钱的现金。他从不缺钱,对钱也没什么概念,但是看到包泉躺在病房里奄奄一息的样子,他突然发现,钱永远不嫌多,因为它可以买到命。虽然一开始姑姑说,给包泉准备了足够的钱去治病,但看看那间病房,两人间,又阴又冷,还没有护工照料,一切都得包泉拖着病弱的身子自己打理,如果他有了钱,他就可以安排她住最好的病房,请上两个护工,用最好的进口药,这些东西没有钱都是不行的。

“行啊!”孟宇轩一丝犹豫都没有立刻答应下来:“谢谢姑姑给我零花钱。”他和姑姑原本亲近,不需要太过客套,大大咧咧的道了声谢,姑侄俩相视一笑,这件事就算这么定下来了。

余波又起

一切似乎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孟宇轩再不跟宣宜的女主播们厮混,很有绅士风度地与她们拉开了距离,投入到疯狂的学习如何去管理一间工作室中去,毕竟人年轻,脑子活,进步很快,没一个星期,孟佳丽就潇洒地当了甩手掌柜,放任孟宇轩自由发展去了。

背地无人关注的角落里,马甘霖望着孟宇轩那张欠扁的脸,气得脸都绿了。除了命不好,他真的想不出来还有什么能说明此时此刻他的处境的。为毛以前有个包泉踩在他头上压着他,好不容易那娘们辞职了,终于要轮到他有出头之日,已经得到孟佳丽的几分青眼,却又生生冒出来个孟宇轩!

这货不是大少爷吗?家里也不缺钱,那就纨绔到底好了,每天吃喝玩乐有什么不好?偏要来跟他们这种为了混口饭吃的小市民来抢食,这么努力这么用功,让他们底下一群六神无主的大小助理们无地自容了好吗?

人生已经如此艰难了,就不要再彼此拆台了行不行啊?马甘霖内心狂吼,面上还必须得装出毕恭毕敬,真是说不出的蛋疼。

例来权利交接的时候都会人心浮动,腥风血雨,明争暗斗,争先恐后,大到国家政权更迭,小到一家之主易位,工作室初初听到孟佳丽要退居幕后不管事的时候,一众人也是如此,将自己的同事视为竞争对手,很是一番内乱,马甘霖一直以为会是自己的囊中之物,因为孟佳丽之下,无人能出他之右,这间工作室的收入,还不值得请一名职业经理人,纯利润付了年薪还能剩下什么。结果天上掉下来个孟宇轩。

孟佳丽明看平时挺大大咧咧万事好像不太上心的样子,可是为了自家亲侄子,很是将手底下一众人们当猴子给溜了一回,手把手教孟宇轩如何统领全局,如何知人用人,最终看他学得差不多了,才将他推到台前。

众人的努力如竹篮打水,还让新上任的东家看到了所有阴暗的缺点,心情都极不美丽,还带着忐忑不安。孟宇轩以前经常在工作室混,众人哪个不知道他的性子,就是一没什么大本事的伪富二代,自家不算大富大贵,却有个有钱的姑姑,花钱却如流水,天真不谙世事,而且还好色贪花,只要一想到以后工作室里想要上位的主播,九成会走色啊诱孟宇轩的路子,马甘霖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李维雨引发的关于工作室旗下众主播蛇蝎心肠的议论刚过去,一场地震后换来新生,大伤元气,耗费人力财力无数才勉强力挽狂澜,再来个像艳啊照啊门似的事件,怕是工作室就是钢筋混凝土做的都要折腾散架子,他们岂不是全要另谋高就?

但是令马甘霖担心的事并未发生。孟宇轩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对大家伙的旧事没有再重提,对投怀送抱的新艺人更是半点都不假辞色,一心扑在工作上,哪还有不久前吊儿郎当的模样。

孟宇轩会有这么大的转变,别人不明白为什么,他心里门清着呢。就像上学的时候一样,此时他就是不想让自己闲下来,不然又要胡思乱想与包泉的复杂关系。

每每偷空摸空地给包泉发几条微信,说自己今天干了什么,学了什么,想她了之类,包泉从来没有一个字的回复,但是只要自己没被删除没有被拉黑,这些信息她能看得到,孟宇轩就觉得别无所求了。

原来真的爱上一个人,会让自己变得如此卑微,不计得失地去付出,不顾尊严地去迁就。每每夜深人静,万籁俱寂,独身一人时,褪去了白天所有的坚强伪装,孟宇轩半梦半醒间一次又一次地翻看手机,希望能看到代表着有新信息的小红点在微信旁边亮起,那个前几天被他置顶的聊天窗口却从来没有收到过回应,只有清一色他发出去的:

“今天我又新签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条件不算顶好,可是她长得跟你有点像,我一心软就签了。不过你放心,我只会对你一个好,等你加信。”

“工作室最近几天很平稳,原本还想打几个出头鸟立立规矩呢,还真是让我没有发挥的余地。”

“李维雨你还记得吧?她们那个组合还不错,最近挺火,可是其他的就有些差强人意了。一直与咱们竞争激烈的裕丰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最近新捧了个网红,据说是裕丰老板在外面养的私生女,我也去看了她的直播,要说长相,那叫一个勾人,妖艳得晃瞎人眼,还挺能抓住男人的心理,半遮半露的,一抬腿一下腰,满屏都是色眯眯的表情。不过你别误会啊,我真的只是想看看新出的这个对咱们工作室有没有威胁,根本不是故意去看美女的,就看了十几分钟就出来了。”

“你最近怎么样?还会想吐吗?我给医生打电话,听说你很配合治疗,什么苦都能吃,真是既心疼又欣慰。你要好好治病。然后回来帮我好不好?姑妈将工作室交给我,我有几斤几两心里清楚得很,不过是强撑着不想丢面子。论这方面的本事,我差你太多。等你回来,我什么都听你的。好不好?”

“怎么一直不说话?我很想你,从来没有这么思念过一个人。情之一字,大约真的得深陷其中,才能了解什么叫痛并快乐着。小泉,你想我吗?”

“回想起很多小时候的事,你那时候好乖,好可爱,现在也是,一样很乖很可爱,我喜欢你,以前的你,还是现在的你,都喜欢。”

“工作室这几天日子不太好过,观众的忠诚度从来不高,除了李维雨还不错,便是连安宝都略有下滑。马甘霖说这都是正常的,每一个网红的保鲜期很短,过气得也很快。我虽然算是入了这行,但还是有些不习惯。很佩服你之前干得这么游刃有余。小泉,你一直都是最棒的,你知道吗?”

“今天我打电话给医生,让他们给你换个好一点的单人病房,另外也联系上了两个口碑不错的护工,别担心钱的问题,你只需要好好治病,我在等你康复归来。想你。”

“问世情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小泉,如果不是你生病,我可能一直都不会明白,原来你早已经住进了我的心里,可能这么说你会看不起我,毕竟我们是有血缘的表兄妹。但爱情是两个人的事,与家世,工作,人品,性格,血缘,统统没有关系。我爱你,爱的是你这个人,纯粹的,干净的。”

“今天x市的天很蓝,微风,不冷不热,很舒服。我站在街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他们每一个人都匆匆而来,匆匆离去,全是我生命中的过客。每个人的人生,都要自己去选择,然后承担选择后的所有结果。爱你,我不害怕,纵有千难万险,我也会一一排除,来到你身边。我只是不能确定:你会在原地等我吗?这么多年,我一直只能仰望你的背影,因为你走得太快,我无论如何也追不上。我从现在开始努力,你会等我吗?想你。”

“最近工作室又有些乱,收入比预期得要少,还记得你最近接手的最后一批新人里有个叫季春风的吗?她出了点事。也许也有我一部分原因吧,她曾经是我某任女伴,希望你不要生我的气,那段不堪的过去不过是为了想看你出醋的样子,可是你半点都不在乎,不过你放心,现在我心里只有你一个人,别的庸脂俗粉我多一眼都不会看的。如果你实在不放心,就过来亲自盯着我,好不好?”

孟宇轩事无巨细,将自己每天的生活和思念一点一滴全都发给包泉,可是包泉从来不回应,甚至有的时候孟宇轩什么事也不做,发了信息后就一直傻愣愣地盯着聊天窗口,希望上面会突然显示对方正在输入。然后他失望了。如果不是亲眼看到聊天记录,大约他自己都不知道,原来有朝一日,他也会亲口说出各种肉麻的情话,似乎天生就精通一般,信手拈来。

他放下手机,一会儿郁闷于包泉一直不哼声,是不是还是嫌弃着他,一会儿头疼于好容易工作室安定一些,怎么又有人出事。

季春风闹了一场自杀,割了腕了,住进了医院,人已经醒过来,没有大碍。要说一个人真的想死,那谁也没办法拉回来,自己的命自己都不珍惜,还指望着谁去珍惜呢?中国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死一个不嫌多。季春风是写了遗书想要寻死的,与工作室不应该有半点责任,就算是她家属不讲理,最后给点钱也就打发了。

可问题是季春风的遗书里牵连上两个人,这事情就有点说不清道不明了。

一个是孟宇轩。季春风这丫头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没想到还真是不叫的狗会咬人。遗书里面字字血泪,把孟宇轩说成是个玩弄别人感情,手段卑鄙下作的**,原本主动爬啊床求上位的季春风自己摇身一变成了清纯小白花,好处全想占,坏水专往别人身上泼,这封所谓的遗书一被翻出来,迅速被有心人传上了网,一时间满城风雨,宣宜的名字再次跟丑闻负面报道挂上了钩,孟宇轩知道出了事的时候,想采取一些措施,减少影响,黄花菜都凉了。

另一个倒霉蛋就是陶碧落了。她做梦也没想到,成日里都是她明里暗里阴人,这一次,居然阴沟里翻船,让季春风恶人先告状,把她的名声搞臭了。季春风的死与她有什么关系?明明就是自杀啊,自己不想活了,那就死远一点啊,偏偏假模假样地在自己屋子里割腕,不知道有人能跟一起住吗?专捡别人下直播的时间前几分钟割,流的那点血,养鱼都不够!装相也没有这么装的,合着当别人都是傻子,不知道她是专门想要搏同情拼上位的!

陶碧落原本在工作室的名声都不算好,她不红,而且性格还恶劣,红眼病晚期患者,跟谁关系都处不来,现在看她因为季春风的事惹了一身腥,自然以前被她阴过的人不能放过这好机会,纷纷出力痛打落水狗,原本就不见天日的陶碧落几乎是立刻就被工作室封杀。当所有人联合起来站在她对立面时,陶碧落除了哭骂之外,一点办法也没有,谁让她自己往常不修口德,得罪的人太多。

季春风精神满满地躺在病床上吃香蕉,脸色红润,除了手腕上缠着几圈白纱布,哪里像个刚刚割腕被送到医院来的病号?马甘霖推门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了这副场景,心里把这不省心的狗东西骂个半死,脸上还得堆出笑容来打点这位姑奶奶。

说他们工作室苛待她,各种潜规则大行其道,逼得她想要寻死,我呸,马甘霖真想把现在季春风这副德行拍成视频发到网上去,让那帮无脑喷子看看,受害的小白花?食人的霸王花还差不多,他以前还真没看出来季春风有这本事,文文弱弱,看起来老实得紧,先头干出爬啊床上位的事,还以为是一时糊涂,没想到啊,本性还真是不敢恭维。

“姑奶奶,休息得可好?”不论心里怎么想,明面上不能再让这小贱蹄子抓到错处,尤其马甘霖这回来,是孟宇轩亲自点的,第一次让现任领导点名管事,他再管黄了,以后可别想在工作室混。

“还行,不过胃口不大好,估计是心里堵得慌,唉,我头晕,快扶我躺下。”季春风装模作样的用没拿香蕉的右手捂住胸口,顺势想往床上倒。

马甘霖一个箭步冲上去,扶住这位姑奶奶,心里想将她狠狠扔下床,动作却是轻柔得很:“慢点,慢点,要是水果不够吃,我再给你买点去吧,但是桔子还是少吃点,上火,你刚刚流了血,还是吃点清热去火的好,梨怎么样?”

季春风听了马甘霖意有所指的话,又顺着他眼神的方向看过去,饶是她已经做好心理准备,破罐子破摔,在看到刚刚自己扔的一桌子桔子皮后,还是可耻地脸红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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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不久矣

大约是在医院里住得实在太舒服,哪怕医院方面在几天后告之她已经没什么大碍,回家注意休息就行了,季春风还是一点出院的意思都没有,她在等,等工作室拿出态度来,如果不把之前她的损失都补上的话,她豁出去脸面做这么一个局,便什么意义都没有。

她想得很明白,反正走吃播路子,她永远也及不上安宝,与其半死不活地吊着,不知道什么就会被砍,还不如趁着她还掌握着主动权的时候,狮子大开口一回,一次性要笔钱,然后潇洒转身换个行当。

马甘霖跑前跑后伺候这位姑奶奶伺候得那叫一个火大,但是没办法,谁让人家现在牛X呢,整个工作室的人都得让着她,话说她当时要真死了也就无所谓了,反正死人是不会开口说话的,但现在人还生龙活虎,如果一个不好,让她跑出去乱说话,工作室又将陷入之前岌岌可危的境地。唉,家大业大,爱惜羽毛,没办法像季春风这么不要脸啊,可不是就让她光脚的捏住了穿鞋的的命脉,使劲作妖,马甘霖只能在医院装孙子,伺候这位祖宗。

这一天,季春风原本说好,来跟马甘霖来谈谈赔偿的事,可是到了约定时间,这位祖宗居然没在病房,马甘霖在住院部到处找人,却是谁都没有看到她去了哪里。

“这臭娘们,怎么不赶紧死了,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啊,害人不浅!老子一好好的助理,对自己老妈都没这么尽心过,鞍前马后地打杂,就差端屎端尿了,还有完没完?”又一次拨打季春风的电话无人接听后,马甘霖气得咬牙切齿地骂她,心中暗想等这一阵风声过去,说什么都得找几个兄弟,趁着夜黑风高,将季春风套了麻袋往死里打一顿,方能解了心头之恨。转念又想,如果包泉还在多好,这装孙子的事正好可以让给她,她不是厉害能干吗?这么好的差事他就不跟她争了。

然而该骂骂了,该找人还得找人,也就是现在工作室正怕着她,自己只能往死里惯着,咱们来日方长。认命地继续找人,马甘霖连电梯都不坐,一层楼跟着一层楼地走电梯寻找,还没等他爬完一半的楼层呢,就听到走廊里其他人一阵喧闹,全往附近的窗台涌去,叽叽喳喳地议论着什么。

马甘霖好奇心起,凑过去一听:居然是刚刚有个女的跳楼了!

住院部一共13层,那女的是从顶楼跳下去的,绝对有死无生。马甘霖听着听着,觉得自己的心砰砰直跳,遍寻不到的季春风,不会就是这个跳楼死了的女人吧?他心底有一小块地方隐隐希望自己的猜测是对的。

他连忙冲到电梯前,下到一楼,远远的,就看到住院部后门边的小花园周围围了一圈人,中间是个什么情形根本看不见,马甘霖心急地奔过去,扒开人群,顾不上围观群众被他打扰后不耐烦的埋怨,直直向着中间一动不动躺着的人形望去。

虽然脸已经有些变形,死状可怖,但马甘霖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个人,可不就是他一直苦苦寻找的季春风嘛!

也算是心想事成,可是马甘霖看着季春风已经变形的脸,嘴里忍不住泛起几丝苦涩。生命如此脆弱,哪怕马甘霖半点都看不上季春风,也曾暗地里诅咒让这个老妖婆死掉,可是真的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变成一具尸体,并且以如此支离破碎的姿态离开,他内心还是报以深切的同情,同类对同类最基本的感情。

人已经摔成这样,估计只有神仙才能救得了,医生方面一边立即报警,一边安排人员去顶楼看一看,人到底是在医院出的事,无论如何这事必须有个交代。

马甘霖只稍做犹豫,便立刻上前指认了死者身份,言明这位是宣宜才艺工作室旗下的艺人,因为最近工作上出现的一些事,让她一直心情抑郁,这一次入院,就是因为前几天自杀未遂。马甘霖很有些急智,几分钟时间权衡利弊,飞快地做出对工作室最有利的选择,已经成为他的本能,心理还因为认识的人突然死亡觉得不舒服,但该做的工作他必须要做。

如果马甘霖再长得帅气一点,大约也是可以做主播的吧,他满脸悲痛与心伤不似做伪,还拉着个医院前来处理的工作人员,嘴里喃喃地说着季春风曾经的往事,当然,都是小女儿情态方面的,半句也没提她最近以假自杀威胁工作室的事,让不知情的外人看了,还以为这位已经死了的女主播清纯可爱,而她所在的工作室也有情有义,便是连没什么深刻关系的一位助理也对她的死如此悲伤——这就是马甘霖聪明的地方,他先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与季春风并非男女朋友关系,只是普通同事,果然,收效甚好。

人们宁愿相信自己亲眼看到的哪怕一部分真相,马甘霖这出戏做得极精彩,态度把握得很到位,多一分则显得假,少一分则太冷漠,所以说嘛,能在娱乐圈里混的人,个个都不简单,必须生就一副玲珑心肠,还要随时随地能飙戏。

医院的顶楼一般是不允许外人随意出入的,所以通往顶楼的楼梯加了锁,常年累月不会打开,除非有紧急病人通过直升机被送来,不过因为在我国低空飞行器管制很严,一般人家又不可能买得起直升机,警用的极少,所以哪怕当初医院在修建住院部大楼的时候建了这一配套设施,却也从建成至今从未使用过,便是一直管着钥匙的急诊室都寻了好一会,才从犄角旮旯里将它翻出来。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顶楼楼梯口的门锁完好无缺,上面积了一层灰,压根也没有发现脚印之类的东西,所谓季春风从顶楼跳楼身亡纯属围观群众的猜测,可能是发现有人跳楼后,大家先入为主,认为人是从顶楼跳下来的,既然顶楼被排除了,剩下的几层楼都是病房的窗口,其中并没有季春风所在的病房,她坠楼的位置不好判断,只得一间间找了。

孟宇轩得知季春风死了,只来得及嘱咐马甘霖,让他留在现场,尽量降低工作室的损失,如果季春风的家人赶来,他也要想办法先安抚住,千万不能闹出事来。之后,便急匆匆去了医院。

市中心医院距离工作室最近,而且算得上全市数一数二的大医院,季春风住在这里,包泉也住在这里。孟宇轩才得知季春风出事,警方认为她不是自己从顶楼跳下来的,正在一层一层寻找坠楼地点时,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包泉。

马甘霖在医院,他认识包泉,包泉生病的事不想让别人知道,尤其不愿意让自己父母和工作室其他人知道,如果警方一一排除,马甘霖迟早会知道,他得想个办法,让包泉的秘密继续保守住。

见到包泉人时,孟宇轩松了口气,包泉还是像以前一样,安静且憔悴,好在对他的到来没有特别高兴,也没有特别激烈的厌恶情绪,他讨好地笑:“小泉。”自从将心里话说出来,他就再也不想叫她泉姐姐了,明明他比她还大几个月的,小的时候随便叫叫也就是了,女人,总是需要男人保护的,他这个做哥哥的,自然要为妹妹遮风挡雨。

包泉自然没有反应,她连抬眼看孟宇轩一眼都没兴趣,只安静地缩在病房上,忍着呕吐的**。她由衷地不希望孟宇轩的到来,至少不能是在她狼狈不堪的时候,而现在,她刚刚服过药三个小时,正是副作用反应最强烈的时候。

孟宇轩见包泉没有反应,也不好死皮赖脸地坐到她床边去,想起自己来的目的,转身去找了医生。包泉现在住在单位人病房里,设备齐全,安静明亮,还有两个护工白天夜里换着班照顾,他看过之后觉得还算满意,尤其是,包泉的病房朝南向阳,季春风则是从阴面掉下去的,警察就算要查也查不到她头上,不会暴露她的身份,马甘霖自然也就不会知道,他的心安定下一半,另一半需要见到医生才行。

医生值班室里。孟宇轩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对面的医生一脸漠然,冷冰冰地又重复了一遍刚才他说过的话:“她的癌细胞在查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扩散了,手术肯定是做不了,只能看看对放放疗和化疗的反应如何。经过一个星期的治疗,我们发现她根本对药物治疗没太大反应,癌细胞并没有因此减少。对不起,她治不好了,乐观的话,大概还能活半年。”在肿瘤科看惯了生死的医生,很难像病人家属一样感同身受,他们每天面对着的都是得了绝症朝不保夕的病人,除了学会淡然外,这份工作是干不长的。

可是孟宇轩接受不了。为什么?包泉那么好,命却那么苦。他连表白都表白得如此匆忙,自己都不知道如何去消化,现在就要再次面对包泉极有可能会死的噩耗,他要怎么做?

“她知道吗?”

“暂时还没有告诉她,我们想着先告诉家属,然后由家属决定,是否告之病人,是否继续治疗。老实说,现在再白花冤枉钱,再让病人受罪,根本没有意义,她的身体已经很虚弱了,如果带她回家,好吃好喝地养着,也许反倒因为病人心情好,还能多存活一段时间。你自己决定吧。”

他决定?他算哪根葱,他决定不了!!

步履维艰地走回包泉的病房,包泉还是那样,缩在被子里除了呼吸没有别的起伏,孟宇轩忍了又忍,才好不容易忍住想要冲过去将她抱起的冲动。他深呼吸了几次,觉得自己的情绪平稳一些,才尝试开口:“小泉,我带你回家好不好?”声音中有浓浓的鼻音。

包泉终于有了反应,她抬起头,有些迷茫地望过来,对此孟宇轩微微发红的眼眶,心狠地一沉,她冰雪聪明,很快明白过来,微笑地道:“好啊。去你那好不好?别让姑姑姑父担心。”

“嗯,都听你的。”孟宇轩笑了笑:“那你先待一会儿,我给你办出院手续去。”包泉自然没有异议,等到孟宇轩离开了病房,她才有些怅然,这就是说,她没得救了吧......

马甘霖一直守在医院,季春风的尸体已经被法医带走,因为还没有找到季春风坠楼的确切地点,她的死不能当作自杀,尸体便先由警方保存,等调查结果出来,如果是自杀,交还给家属,如果有可疑,便做解剖。

季春风坠楼的一侧共有13层39个病房,除去低三层的不算,30间病房查下来,竟是一无所获,24间有人的病房,因为彼此都有证人,可以排除有人作案的嫌疑,季春风一个大活人进出,没道理所有人都看不见,剩下的6间空病房,窗台周围也没有发现可疑的鞋印、打斗痕迹。医院的监控很完备,每层楼的走廊里都有,但是来来往往穿着病号服的人很多,季春风没有在任何一个监控摄像头上露过脸,背影相似的有几个,可是却在之后的调查中被一一排除。到最后,小小的一桩坠楼案一时竟查不出什么,只能暂时以可疑死亡立案。

包泉还是第一次来孟宇轩家,仅仅是从电梯里出来,走到房门口,就已经让她疲惫不堪,孟宇轩难得有耐心地将她放在沙发上,马上又倒来一杯温水:“小泉,多喝点水吧。”

包泉接过,喝了几口,然后放到茶几上,开始打量起孟宇轩的家来。这处两室一厅的公寓是姑姑在好几年前买的,现在价值要翻好几倍,孟宇轩住在学校期间一直出租着,上一任租户不太精心,有些家具已经坏了,墙上也有很多黑乎乎的脚印,看得出来孟宇轩收回房子很着急,一点修整都没有。

自己怕是要死在这里了,包泉心想,好在孟宇轩也算不得外人,比一个人死在医院或者出租房里,要好上不少,至少没有很久都不被人发现的尴尬。

她抬起头,对上孟宇轩哀伤的双眼,莞尔一笑。

大戏开锣

其实包泉算不上美女,她的五官拼在一起,放在人群中十分寻常,但是她笑的时候,会有一种无法用言语来描述的魅力。大约就是她的笑,迷住了万花丛中过的孟宇轩,此时此刻看到一直对他不苟言笑的包泉又一次笑了,美得让他移不开眼。

不用再吃让自己整个人都不舒服的药,包泉渐渐对孟宇轩的态度平和下来,每天乖乖在家休息,坐在阳台上晒太阳,看书,听歌,心情好的时候做上一顿饭,每每孟宇轩下班回家,都有种他们已经结婚多年的错觉。这种平静的生活简单不要太美好,有个人在家等他,所谓幸福就应如此吧。

工作室依然腥风血雨。不过季春风的家人就像她一样,冷血,利益至上,得了孟宇轩许诺了钱,一点都没声张,还三番四次地跑去公安局想领回季春风的尸体,因为孟宇轩说了,什么时候事情了了,季春风入土为安了,什么时候给钱,一心钻到钱眼里去的季家人自然不敢闹事,恨不得警察当场就放了季春风的尸体回来,在他们眼里,那不是一具亲人的尸体,而是大把大把的钞票。反正人已经死了,还是让她为家里最后一次做点贡献吧。

如果说有谁因为季春风的死得了好处,除了她的家人,便是陶碧落了。脸皮厚的人应该都会比一般人混得好,因为没有什么事情真的能打击他们的积极性,原则、脸面之类的,在他们眼里都比不上利益重要,以前季春风假自杀,闹得满城风雨,陶碧落被工作室里其他同事联合打压,大气都不敢喘,连被封杀也只能忍着,谁叫她不如季春风对自己狠呢,人家占了天时地利人和,她落得下峰,除了老实夹着尾巴没有别的选择。

但现在不一样。季春风已经死了,死人是不会说话的,之前泼在陶碧落身上的脏水,她可以一点不留地还给季春风,对质不可能发生的情况下,怎么说都随她乐意。于是季春风以自杀威胁工作室,陷害她的言论便散布开了,她甚至私自跑到直播间向观众大倒苦水。观众们不会像陶碧落的同事那样了解她是个什么性格的人,他们更愿意相信自己的眼睛所看到的,而陶碧落惯会演戏,欺骗网络那端的人们基本上不费吹灰之力,只要梨花带雨哭得漂亮,再委屈着一张小脸解释几句,舆论便一边倒地帮她了,有说季春风太卑鄙的,有说陶碧落这么可爱的姑娘怎么可能恶毒一定是被人陷害的,一时间,安慰的话和不菲的虚拟礼物刷屏了。这些群众表达自己喜好的方式直接而干脆,真金白银不含水分。

对于陶碧落私自上直播这件事,马甘霖代表工作室出面,先是批评了她的无组织无纪律,再然后罚她两个月的奖金收入,最后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陶碧落的人气回来,可以继续当主播了。因为她的一番作为,帮她澄清名誉的同时,还歪打正着地也顺带洗清了工作室欺负旗下艺人的报道。季春风变成了过街老鼠,可是谁在乎呢?连她的家人都一心只盯着钱,更别提别人了。

两周之后。

重案一组最近的日子过得挺清闲,基本上恢复了文沫刚来时无所事事的时光,郭建峰是个很开明的组长,忙的时候加班加点手下的兵没有一句怨言,平常没事的时候便只留人值班,其他人可以轮着休息休息,秦凯请了长假,虽然没有明说干什么去,文沫猜想八成是去寻他离家出走音讯全无的女儿了;李承平趁着空闲选择陪老婆免得后宅起火,王家兄弟也是久不见人影,闵三行一门心思地搞卫生,一组的办公室别的人只会感觉一推开门,就有种见到上帝的感觉,因为实在是所有的办公桌椅都被闵三行荼毒得锃亮,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简直在晃瞎人眼。一时间,一组颇有几分曲终人散的意味。

栾法医被借调到外地参与一起案件的尸体解剖工作,文沫跟颜志勋算不上熟悉,又不想天天坐在办公室被闵三行以看细菌的眼神盯着,没地儿可去之下,只得来彭忘川这混日子,谁叫整个X市放眼看下来,文沫都没几个朋友呢。

彼时彭忘川已经知道文沫的职业,事实上,他知道了很多文沫的事。催眠疗法的效果不如预期,文沫会越来越多得做与过去有关的梦,梦醒了之后仍然记不起来大块大块的回忆,只是有的时候突然想起些什么,彭忘川觉得,还是文沫从本心里不想记起,而文沫却一直嘲笑他学艺不精,要上门砸了他的招牌,当然,这些都是玩笑话。对于彭忘川而言,文沫是一个界于病人与同事之间的特例,心理医生与自己的病人之前界限模糊本是大忌,会让医生在治疗时带上过多的私人感情,表现得不再那么专业,但是文沫上一次来诊所的时候,帮着他稳定了一个狂躁症患者,将一场可能的流血冲突化解于无形——那名病人手里的剪刀并不只是拿着吓唬人的——自那以后,文沫每次来,两人就不再局限于讨论文沫的病情上,彭忘川也会拿别的病例来与文沫探讨,当然了,病人的名字之类彭忘川绝不会透露,这点操守他还是有的。

因此一组那边闲下来后,文沫几乎整天整天泡在忘川心理诊所,除了病人档案,诊所里的书籍任她挑选,也算是两个人相互学习的过程,文沫了解更多别的心理学分支的常识,彭忘川从新的角度深刻认识某些病人发病的诱因。

这份平静,在今天终于被打破。

安静的办公室里,彭忘川今天上午没有预约,两人各自选个舒服的位置看书,文沫再次毫无自觉地占了彭忘川的办公椅,捧着本经典案例汇编津津有味地看着,这本其实算不得书,而是彭忘川导师从业多年后将以往经手的很多病例写出来,彭忘川带了本回来,然后自己翻译成中国版,留着深入钻研的,结果有一次被文沫看到,死活磨着弄到手看起来。

彭忘川气得牙痒痒,好在书里也没有泄露病人很**的资料,他的导师远在国外,想来只要他们俩不说,没有人知道这本书的存在,就谈不上违反职业操守了,算了,由她去吧,女人果然都是不可理喻的动物,不管她们受过多好的教育,从事多么理智的工作。

这股怨念没有持续太久,文沫没过一会就接到了郭建峰的电话,要求她立即归队,可能有案子。

可能?好奇怪,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郭组长多靠谱的一个人,可能是什么鬼?不过文沫还是立刻扔下看了没多少的书,跟彭忘川说一声,打车回了局里。

捡起导师的心血,彭忘川一心思考要将它藏到哪去才能避免下次再被翻出来,连有人进来都没发觉,直到对方开口说话:“你好,请问是彭医生吗?”

走远了的神被一句话扯回来,彭忘川习惯性地挂上温和的笑容:“是的,我是,有什么可以帮您的?”一边说一边心里叹息,唉,看来他得尽快招一名前台接待来了,他一个人又要管着病人的治疗,又要安排好时间,还得接待新来的病人,实在是有点忙不过来啊。

“呵呵,老头子心情不好,你来给开导开导吧。”对方声音温和中略带沙哑,语气不急不徐,不像是需要看心理医生一类的。彭忘川抬眼望去,仔细打量着对方:四五十岁的人,体形偏瘦,头毛略有些斑白,让他显得苍老,一身笔挺的中山装,手里拄着根拐棍,正和蔼地望着自己。

彭忘川只从对方裤腿下露出的金属管上一扫而过,脸上笑容更温和了:“不知这位大哥怎么称呼?您先请这边坐,正好现在也没有别的病人,如果您愿意,我们现在就可以开始。”

“那好吧,老头子我出来一趟也不容易,省得折腾了。”对方拄着拐,以不太自然的走路姿势慢慢靠到治疗椅边上,然后坐下。

“名字这种东西,不过就是个符号,说了也没什么用,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名字决定不了。”对方直接掏出一叠崭新的毛爷爷,放到手边的茶几上:“这是诊费,请笑纳,多余的,就让老爷子买个心安,我来这的事,没必要向别人说起。”

真是个奇怪的人。但彭忘川从事心理医生这一职业也有几年了,形形色色什么样人都见过,既然对方不愿意说自己的名字,他也不会那么多事一定要知道,毕竟真金白银在这摆着,又不怕赖账,无伤大雅的情况下,难得糊涂嘛。

“您说得对,名字就是个符号,不说也罢,但您总得告诉我如何称呼吧?下次为您安排时间,总得做个记录。”

“你说称呼老头子一声庆哥吧,以你的年纪,叫我哥,还是我占你便宜了。”彭忘川无所谓,随手在病例开头填上庆哥,对于这位不算太大年纪却总称自己为老人家但是有些好奇了,一般来讲,真正的老人都是很讨厌老这个字的,年轻代表着有活力有朝气有未来,老了嘛,就有些日薄西山,人嫌狗厌了。

但这些与彭忘川无关,他现在只要做个好听众,先来听听这位找上自己,究竟有什么心理疾病想治疗。

且说文沫回了一组办公室,才发现除了郭建峰这个看家的和一个穿着警服的老头子以外,再没有别人,看来自己到得还挺早的。

郭建峰见文沫进来,招招手:“过来给你介绍介绍,这是咱们北城分局辖区下历城派出所的所长姜复新,我的老朋友了。”接着又对老头说:“这就是我跟你介绍过的学心理学出身的小文,先让她跟你去看看,如果有可疑,咱们再说,成不?”

姜所长皱了皱眉:“老伙计,咱们认识多少年了,你怎么就不信我呢?好端端的,一个单位能连着出了三起意外?那可是三条人命啊,当意外结了案,我心里过意不去。”

郭建峰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别着急:“你是什么样的人,我还能不清楚?派小文过去,绝对不是敷衍你。立案的规矩你比我懂,没有证据,便是说破大天去我也没辄,人死者家属都要钱不要真相了,我不可能横插一只脚去,上面还有人管着呢,哪那么随心所欲的,小文是学这个的,也许能发现什么咱们找不到的联系,只要能证明他们的死因有可疑,便是你不让我管,我也得管的。”

这一番话当得上掏心掏肺了,奈何姜复新是个认死理的,不太通人情世故,要不然也不能蹉跎半生还是个小小的所长,就是因为他这茅坑里的石头般又臭又硬的脾气,阻碍了他的发展,磨着郭建峰不能就这么派个女娃娃便当了甩手掌柜,连哄带骗的将郭建峰一块打包带走。只可怜了闵三行,刚从擦桌子的强迫症中恢复过来,又被叫回来守办公室,形单影只,好不凄凉。

历城派出所在近两个星期内,先后接到了三起意外死亡案的报警,虽然死者死亡地点不一,死亡方式不一,甚至连性别都不一,但是这三名死者却都在同一家工作单位工作,如果是别的警察接了警,检查完确实无可疑,便会直接以意外定案,签死亡证明,但偏偏姜复新却似乎从中嗅到了阴谋的味道,总觉得风华正茂的大好青年,还是同一个单位的,如此集中的意外,就像背后有一只无形的手。

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巧合的,所有的巧合,几乎都可以找到人为的痕迹——这句至理明言,姜复新非常相信。因此任死者家属如果哭求以意外结案,死者的工作单位如何自陈清白,都没能打动这固执的老头,最后更是找到了郭建峰头上,希望他能帮忙查一查。如果刑警介入还是没发现的话,他才能认确实是意外。

事不过三

姜复新正直且迂腐,在同一个岗位上坚守了近三十年,可以说把整个青春与热血全部奉献给了历城派出所辖区的居民,上到八十岁的耄耋老人,下到七八岁的垂髫小儿,几乎就没有不知道这位倔强却尽责的老片警的。

原本当了所长,每天巡逻时就没必要非得出去了,这也是上级看他年岁大了,照顾他的意思,毕竟也五十六七的人,再过三四年就要退休,安安稳稳地站好最后一班岗,然后回家颐养天年,对于普通人来说极容易达到的,但在警察这一特殊的工作岗位,尤其难能可贵,要知道,和平年代,牺牲最多的不是军人,而是这些与犯罪分子面对面站在最前沿的警察。

但是在其位,谋其职,姜复新是老了,不如年轻时手身灵敏,追个小蟊贼蹿出七八条街不带喘气的,但他的阅历还在,眼光也有,总不至于就要开始养老吧?他的自尊心不允许他这么做,这片土地,他已经巡了半辈子,爱得太过深沉,他放不下,丢不开,连想都不敢想,有朝一日,他要退休,清清闲闲地待在家里,任由身上长起又白又嫩的蘑菇。

所以他坚持着像以往一样,每天沿着闭着眼睛都能找到的小巷子,用脚步丈量着辖区里每一个角落,这里的每个人他都知道,哪家有孤寡老人需要时时看望,哪家小孩子是留守儿童得关注着,不能让孩子心理留下阴影,哪家的娃娃走错了路,被打击处理过,现在放回来了,他得隔三差五上门开导,引着往正道上走,不能让娃一辈子全毁了,哪家婆媳不合常常打架,得总去劝解一二,等等等等。

老街坊仍在,可是城市发展的脚步太快,辖区还是那个辖区,但辖区里的人员流动太频繁,不是常住的,姜复新已经有很多不认识的了。

宣宜才艺工作室的驻地,以前是个商场,后来经济不景气,黄了,房子空置得有两年多,才最终又租出去,工作室开业当天,姜复新还凑在人群中看了一会儿热闹,虽然对打扮得妖里妖气在台上蹦蹦跳跳的少男少女颇多微词,但看起来工作室也是个正经单位,在他的辖区安顿下来后一直挺安分,没惹过太招眼的事,只要不是涉及黄啊赌啊毒的,就与他没什么关系。

唯一让他有些不愉快的,就是来来往往生面孔太多了,姜复新习惯性地想要认识自己片区里的所有人,走在街上巡逻时,都能叫上名字打个招呼,方才显得亲近,可是工作室的人员流动太快,有些人他还没记住名字呢,便再也没出现过。

整个时代都在进步,姜复新虽然顽固,却不是不通情理之人,自然明白时代的大潮,不是他只身能挡得住的,人员流动,经济才有活力,不然所有人都像一潭死水似的只看到眼前的一亩三分地,岂不是要退回到自给自足的农耕时代,调整了一段时间,便对工作室见怪不怪了。

没想到,这间平时很不爱惹事的宣宜才艺工作室最近不知道走了什么背字,一直站在风口浪尖上就没下去过,三条人命啊,前后两个星期的时间都没了,姜复新不仔细查个水落石出就不是姜复新了。

所以郭建峰和文沫就被绑架——额,不对,邀请了过来。姜复新是个干实事的行动派,将他早就准备好的卷宗拿来,竟是连口气都没让郭文二人喘。

宣宜工作室第一位死因有可疑的便是季春风,她跳楼地点不详,原因不详,她的家人心心念念的就是带女儿的尸体回家,甚至有好几次还跟姜复新起了冲突,骂得很难听,据说是因为宣宜已经答应他们,事情了了就会给他们一笔钱,鲜红的毛爷爷和已经死了的女儿,谁轻谁重,季家人根本不用想都知道,若非姜复新一直拦着,恐怕季春风的尸体早化成一把灰了。

第二位死因有可疑的,是苏戎。作为宣宜新一批出道的小网红来说,苏戎走的是稳扎稳打的路子,人气一直稳中有升,算是同期出道的人里表现不错的,从小喜欢、学习街舞的他任何一种高难度的动作都信手拈来,再加上人长得还算帅气迷人,很是吸引了不少青春少女的目光。女人,对于长得好看的男人,总是会欣赏加宽容的,礼物刷得跟不要钱似的。

苏戎出名之后,屏幕前还是腼腆内向的模样,但是在幕后,却有几分盛气凌人了,说白了,就是觉得自己重要了,红了,开始耍大牌,常常看不起工作室的后勤人员和其他名气不如他的小网红,更是在他死前一段时间,传出他有意跳槽到对手公司去的消息,传言有鼻子有眼的,怎么看也不像是无风起浪,恐怕有几分真相在里面。

苏戎以前住在工作室的集训中心,两人一间,后来名气大了,架子摆起来后,觉得集训中心的筒子楼配不上他的身份,便住到了工作室为当红主播提供的公寓里去,五十来平的酒店式公寓,一人一间,倒是方便许多。

可问题就出在这间公寓上。苏戎搬进去当天晚上没有上直播,助理找到公寓去抓人。红了,可以耍大牌,可以刁难助理和后勤,但是网络上的观众是最没耐心最没长性的一类人,苏戎绝对不能跟他们耍,所以不论幕后如何,在台前,苏戎装得还是很不错的,至少没有错过一期的直播。所以当天晚上他没来时,助理直接过来找人,久敲无人应门,找了马甘霖,带来公寓的备用钥匙,怒火冲天的他们进了屋,才在浴室找到已经死亡多时的苏戎。

触电死亡的尸体,又被温热的洗澡水冲刷了许久,连死亡时间都不能确定。整个现场并无可疑,已经到了冬季,哪怕x市属于南方,阴冷的天气也很难过,不比北方集**暖,外面滴水成冰,屋里都可以温暖如春,x市的冬天,屋内比外面更冷,平时开开空调,盖些厚点的被子,才算没在自家屋里冻死。苏戎现在居住的这间公寓已经空置一段时间,显得比旁的住人的屋子更冷一些,搬完了家想要收拾收拾自己的苏戎去洗澡的时候,因为嫌冷,便顺手带着电暖风一起进了浴室。

这一平常的举动,要了他的命。电暖风被他随手放在洗手池上,插上电源,出风口对着自己,他跨进浴缸,开始洗澡,洗手池与浴缸是紧挨着的,电暖风的线本就不够长,放在洗手池上摇摇晃晃,没多久,苏戎仍然洗得忘我的时候,电暖风掉进了浴缸,远远高出人体所能承受的极限的电流在苏戎体内乱窜,最终导致呼吸麻痹,心跳停止,他的生命,也永远定格在了19岁。

还是个孩子的年纪,却早早地离开了人世,可是这起明明白白就是意外,苏戎从搬进公寓到马甘霖拿了钥匙来开门期间,公寓大门口的监控姜复新都看了,没有任何人来访,如果苏戎不愿意,谁还能让他一个大男人主动脱啊光啊了衣服,乖乖站进浴缸里,注水等人电死不成?他又不是个傻子!所以姜复新一开始接到报警时,亲自看了现场,也是倾向于这是一起意外。让他改变主意的,是宣宜才艺工作室的态度。

按理来说,苏戎是在工作室租的公寓里出的事,工作室自然要承担一定的侵权赔偿责任,但也不过是尽些人道主义义务罢了,不会有多少钱的,可是姜复新无意间听说,工作室赔给了苏家一百万,只求尽快结案。

就算苏戎才华横溢,未来可能挣不止一个一百万,但是工作室是什么地方?是要挣钱的公司,不是善堂,于情于理,也没道理赔这么多钱,因为苏戎自己带了电暖风进浴室,才是导致他意外身亡的根本原因,工作室凭什么背锅掏钱?

但个中原由,任姜复新使出十八般武艺,如何旁敲侧击,苏家人都守口如瓶,拿了钱迅速消失,便是苏戎如今还躺在市局的停尸柜里都不管了。

姜复新多年从警的嗅觉灵敏得觉得有些不对,但是到底哪里不对,却也说不上来,只得先拖着不签结案报告。

然后没过几天,第三起意外发生了。

喻诗琪死了。

谁是喻诗琪?不过是个不太红的小主播,有副典型的江南美女的姿态,看起来虽然赏心悦目,但美则美矣却毫无特点,十几年一直学舞又如何?巴掌大点的直播间,她便是上天入地之能,展现给观众的也仅仅是九牛之一毛,现在的主播,哪个不会唱唱歌跳跳舞,说出去简直就是笑话,必修课好嘛!

观众的欣赏水平有限,他们大多看不太出来跳舞的主播专不专业,只要长得够漂亮,身材够优美就行了,喻诗琪这江南美女便有些吃不开,因此一直不温不火,跟李维雨当初被砍时差不多的处境,要不是宣宜现在正青黄不接,需要人撑场子,做到输人不输阵,她怕是早就混不下去了。

就这么个不显山不露水,平时在工作室里低调得仿佛不存在的喻诗琪,怎么可能会有人要害她,因此哪怕她死在自己的宿舍,头磕在家具坚硬的一角,睁大的眼睛中仍有对生的眷恋,也应该是一场意外。

离她脚不远的地方,有个圆形金属道具,据工作室的人说,平常喻诗琪会拿它来练些基本功,踩在上面维持平衡,这个现场,很像是她没踩稳,失足摔倒后又磕到坚硬的桌角,引起急性硬膜下出血导致死亡,应该是意外。

姜复新一直关注的是工作室的动作,喻诗琪死后不久,工作室主动找上她的家属,要求补偿他们,前提是别闹事。

工作室想要名誉,不愿意顶着自己这里出杀人犯的名头,这可以理解,但是问题是走正常的途径,这几起案子十有**会当意外结案,无非就是时间可能长一点。宣宜工作室不是成立一天两天了,怎么会这么沉不住气,连几天都等不得,上赶着给死者家属送钱,明晃晃的把柄递上去,也不怕落人口实?

这不合常理。姜复新看在眼里,签字的笔就拿不起来了。

卷宗看完,郭建峰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这位老哥们他是了解的,现在自己只要不顺着姜复新意思说,且还有的磨,可他左看右看,除了季春风坠楼地点不详算得上明显的疑点外,另外两起案件根本连疑点都没有。

苏戎倒是得罪过一些人,但是公寓的监控却排除了几乎所有人的作案时间,喻诗琪无足轻重,低调老实,谁都没动机杀她。姜复新认为有问题,不过是觉得三名死者都在同一间工作室上班,时机又如此巧合,外加上工作室态度暧昧。这又算得上什么证据?

对上姜复新满含希望的眼睛,郭建峰唯有苦笑,不过他没有把话说死,只说下午有空的话,先去三个现场转一转,如果现场没能告诉他们什么,尸体也不能告诉他们真相,郭建峰便会劝姜复新死心放手算了。

该做的都做了,仍然没有疑点的话,姜复新再压着不结案就有些说不过去了,半辈子的交情,郭建峰怎么忍心看老友临退休再惹一身腥。于是郭建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姜复新最终才勉强答应,复勘现场再没发现,便当是他老眼昏花,职业病犯了,绝对不会再抓着不放。

孟宇轩最近一直早出晚归,实在是工作太多太杂,搅得他头疼,如果知道包泉这么快就没得救了,他打死也不愿意接手工作室这个烫手山竽,可惜千金难买早知道,他现在被捆住了手脚,连仅剩不多的时间都没办法一直陪着包泉。

包泉虽然嘴上没说,但眼中的落寞他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尤其是,现在包泉总是很温柔地笑,也不太抗拒他的亲近,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如果可以忽略包泉命不久矣的事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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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过敏

包泉表现得一点都不像一个癌症晚期的病人,至少她在孟宇轩跟前的时候,与正常人没有两样,总是让孟宇轩不自觉地忘记,他现在来之不易的温馨幸福会无比短暂。如果说工作繁忙有什么好处,让他没有时间胡思乱想大约就是其中之一。

到底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工作室接二连三的有人因为意外死亡,让他有几分力不从心,顾头顾不上腚。李维雨的前车犹在,他唯一能想到的解决方式,就是尽量安抚死者家属,不要让他们来闹出事,给工作室带来更多的负面影响。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一点都不假,大笔金钱砸下去,只要家属自己不追究,便起不来什么大风浪。没有任何证据的意外事件,谁也不能空口白牙给办成一桩谋杀案。

而且工作室并不是全无好处,几乎每有一个人意外死亡,都会多出来一个平常与他关系尚可,却非常懂得抓住时机,借势上位的主播迅速窜红。死亡,因为未知,更显得迷人,我们自己对死亡本身充满恐惧,却愿意从其他人的嘴里,听到关于那个世界冰山一角的种种描述,似乎这样就能拨开迷雾,望向未知的彼岸,为自己以后人生中最后将要面对的关卡,补充一丝勇气。借着季春风的死,陶碧落摇身一变,扶摇直上,俨然已经有几分炙手可热的意思;苏戎的死成全了戚宗寒,在苏戎没有搬进新公寓之前,他们两个一直在一起居住,算得上熟悉;喻诗琪的死,确是路良得到了实在的好处,他在喻诗琪的死讯散发出去当晚的直播节目中痛哭流涕,诉说着他们曾经的点点滴滴,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意思,都是他们两个是男女朋友,不过是因为工作室不允许主播之间私自拍拖的规定,才不得已选择地下恋情,将保密工作做得十分到位,但现在斯人已逝,他总不能连伤心的权利都没有吧,一副有情有义,情深至极的模样。

观众们只能相信自己看到的,自然有一大片无知少女,被路良的惺惺作态吸引,这三个不温不火事业岌岌可危的主播们,当真懂得什么叫做抓紧机会,借他人博上位,其他一众主播,到底棋差一招,如果此时再与他们用相同的套路,得到的大约不是观众的同情与喜爱,而是恶心与咒骂了吧。所以说时机很重要,每个人的成功可以借鉴却不能套用,错过了时机,他们也只能在背地里,别人见不到听不到的地方,发泄发泄心中情绪,明面上却什么也不敢表现出来,人家正当红,如日中天,欺负个不温不火的小主播不在话下,他们已经错失了机会,总不能连这点眼力见儿都没有,净做些招人诟病的事情。

孟宇轩没有空去理会这些主播之间的明争暗斗,事实上谁红谁不红他完全不关注,只要没有任何负面报道,没来一堆死者家属拉横幅堵着公司的大门妨碍他们的正常运转,财务报表上的数字好看,其他的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他巴不得手底下的主播们都能红透半边天呢,但是资源就那么多,他们自己想方设法地冒出头,能给工作室带来更大的收益,这是双赢的好事,孟宇轩疯掉了才会去阻止,至于这些人在屏幕前深情款款,到底是真是假,管他呢!

姜复新耐着性子,请郭建峰和文沫在派出所食堂吃了顿便饭。一荤一素,一碗米饭,即使是荤菜,也是肥多肉少,每份里可怜巴巴的几片,见不到几丝油星。基层派出所经费紧张,便是这样的饭食,也需要所有的干警自掏腰包,倒是比外面买盒饭便宜干净一些,仅三块钱一顿,毕竟派出所的食堂不是外面盈利的饭馆,只要做到收支平衡即可,偶尔精打细算下来,月底略有结余的时候还能全所聚一次餐,吃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氛围,而且姜复新一直与他们同吃同住,半点架子没有,因此他虽然性子倔强,但是派出所新来的年轻人都对他非常佩服。看见老所长领了两个陌生人来食堂吃饭,还一副频频看表恨不得他们把所有食物一下子倒进嘴里的不耐烦样,都觉得有些好奇,分分伸脖子过来张望。姜复新一个眼神扫过去,顿时鸦雀无声,倒不是多惧怕这位老所长,实在是他太能讲大道理,谁要犯点错误被他抓住,批评半个小时能放回来都已经算是谢天谢地了,如唐僧念经一般长篇大论,是让派出所所有的干警都对他噤若寒蝉的主要原因。这帮精明的警察们又怎么能看不出来,姜所长现在心情不好,非常不好,他们哪里还敢撩虎须,纷纷低头扒饭,不过却对这两位身穿警服的同行到底是什么身份更充满了浓厚的兴趣,能让这么个倔老头忍着脾气,还陪着吃饭的,也算稀客。

众人的一番注目礼下,这顿饭吃得还颇有些难以下咽。文沫认为自己已经不算挑食,也不禁对食堂大师傅充满了怨念,他以前觉得x市公安局食堂的伙食就已经够糟糕的了,没想到,没有比较,他真的没有发言权,相比较几片过咸的肥肉和水煮白菜,市公安局食堂的蒜苔炒肉已经算是很良心了。但在人家的食堂吃免费餐,还剩下大半要倒掉,是绝对拉仇恨的一件事,她只能努力忽略掉饭菜没油少盐的味道,加快咀嚼速度,勉强将为数不少的一份饭硬塞下去。再看郭建峰,大约他们上一代的人,小的时候吃苦受累的日子过习惯了,哪怕如今富贵,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他们吃得下鲍鱼龙虾,同样也咽得下清粥小菜,这一份味道不佳的饭食,郭建锋却吃得极认真极优雅,颗粒未剩。

好容易到郭建峰最后一口饭吃完,姜复新再也忍不住,拉着他的手絮絮叨叨地往外拖:“哎呀,你说你吃个饭怎么跟个大姑娘似的!啊,不对,人家这儿有一个女同志,吃的都比你快,不就是想看我老姜的笑话,现在我急得火上房,抓耳挠腮的囧样你也看到了,可以干活去了吧?”郭建峰知道,姜复新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而且快点去现场快点看完,没有什么新的疑点,说服了这倔老头,他们就可以回市局,姜复新便再没有理由阻止他们。胡搅蛮缠可不是他性格的一部分,他倔强,认死理,轻易听不进去别人的话,但也重证据,相信眼见为实。

历城区是x市比较老的一个旧城区,历城派出所辖区面积并不大,只有原历城老街的几条中心街道,再加上几个老旧的厂房,以及他们的家属区。自上个世纪末,国营企业经济效益下滑,这片老城区便有些暮气沉沉,到处都呈现出一副颓势,仅有的几个较新的建筑,建成时间也大多在十年以上,与x市中心的新城区一比,活像生活在两个不同时代。

苏戎出事的公寓,可以算得上是历城派出所辖区内最新的一栋楼了,落成于2004年,当时的卖点就是精装修,小面积,适合年轻人居住。但开发商似乎忘了,四五十平米的面积,年轻人住当然是没有问题,但是年轻人要结婚生子,岁数再长一些要赡养父母,四五十平米的精装小公寓,有钱人买来玩玩,扔着也无所谓,但是对于真正想要在这个城市安家落户的年轻人来说,这样的小平米,只能让他们望而却步,实用性并不强,过两年还得换,实在太过麻烦,而且这边老旧,地铁都没有通,公交车也只有可怜的几条线,周围住的又大多数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或是背负着家庭重担的中年,年轻人群体数量过少,相应配套的娱乐设施也凤毛麟角,种种因素加起来,这栋公寓的整体销售形势很不乐观。最后开发商连本金都没有收回来,价钱更是一跌再跌,现在这里的房源,多数掌握在有些闲钱的中产阶级手里,对外出租,因为租金便宜,装修风格又适合未婚的年轻人,倒是吸引了不少人气,反正只是短租,看在薪水也少的面子上,其他种种不利就可以忍了。

宣宜才艺工作室选择在这附近办公司,怕也是看中了这附近的房租便宜的优点,一间网络工作室对实际的办公地点要求并不高,每间直播间可以装修得风格迥异,适应各种不同人群的需要,至于直播间外面的世界,观众又看不到,管它是灯火辉煌,还是残缺破旧。

苏戎出事的那间公寓位于顶楼,十二层的高度,放在别的地方不算什么,放在历城派出所辖区,几乎可以俯瞰整个城区,因为租的人一直络绎不绝,市场前景一片大好,这栋孤零零的公寓楼里,物业方面做得倒是不错,有保安24小时值班,正门口安装了监控摄像头。

警方判断苏荣的死是意外的主要依据有两个,一是监控录像在苏戎入住公寓到助理发现他身亡期间,没有发现可疑的陌生人物进出公寓楼,二是一个身体健康的成年男子,不会任由人把他推到浴缸里电死而没有任何反抗的痕迹。苏戎的尸体,相比较其他死法,显得格外安详,因为他死的时候,淋浴器一直开着,温热的水,推迟了尸僵现象的产生,他脸上的表情很生动,带着一丝惊讶,几分痛苦,也许还有些迷茫,似乎没有料到死亡会突然如影随形地追上他的脚步,全身上下,除了两处电击伤外,没有其他的伤痕。

其实如果不是姜复新一直认为有疑点,文沫心里边也是倾向于这是一起意外事件的论断的,当然这话她埋在心里没有说出来,一切还是等看完现场再说吧。

这栋公寓开发商建的时候绝对很良心,不仅安了两部电梯,更有两部逃生用的楼梯,一部在墙体以内,一部在外面,每层都有通往外侧逃生梯的门。当然,为了安全和管理需要,逃生梯接口的那扇门从外面是打不开的。文沫特意没有坐电梯,但是在查看了逃生门之后,沿楼梯一层一层地走了上去。三种下楼渠道,逃生梯直通室外,不需要经过门口保安,但从一楼到十二楼的逃生梯的楼梯上,因为疏于打扫,布满着均匀的灰尘,每一层逃生梯的灰尘都保持着最原始的状态,没有留下脚印,显然最近没有人通行过。楼梯的出口也在一楼的大厅,如果那里有人进出,就会被监控摄像头拍到,最后三人得出结论,事发时间段内,确实没有可疑人员进出。

到达12楼,因为姜复新始终坚持己见,苏戎身亡的公寓仍然贴着警方的封条。然后他们进了屋,公寓房面积狭小,结构紧凑,开放式厨房在进门的左手边,门的右边是全玻璃窗的浴室,剩下的面积,便充当了客厅加卧室加餐厅的功能。苏戎刚搬进来还没有来得及收拾,房间里乱糟糟的,地上只有一只行李箱被打开,一套紧身的舞蹈服,整整齐齐地叠放在床上,他显然在为晚上的直播做准备;浴室的脏衣篓里苏戎换下的衣服,应该就是正常脱下,没有被外力严重拉扯变形了痕迹,苏戎进浴缸洗澡这件事,应该也是他自己主动而非被人强迫;暖风机掉落的位置,只能从初勘现场拍的照片上去观察了,那只倒霉的电暖风被当做物证保存在了派出所,这次没有带过来。照片上,可以清晰的看见,电暖风原本是被插在洗手台下方的插座上的,线不算太长,颤巍巍地挂在浴缸内侧,浴缸里水说的高度,刚好能够将它浸没,洗手台的设计本身也有些略微前倾,再加上瓷器沾水之后表面光滑,电暖风意外掉落的可能性很大。

郭建峰和文沫依次将这些论断说给姜复新听,越说老头子的脸色越不好看,说到最后,他只能长叹一声,摆摆手要放人回去,前因后果解释得如此清楚,且合情合理,他不信也得信,这次是自己。阅读本书最新章节,请百、度、搜\索、永\生\小\說\網

旧事重提

姜复新的态度很奇怪,文沫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不过是一时因为自己钻牛角尖出了差错,又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干了一辈子的老警察了,姜复新何至于这么想不开,终于在证据面前被说服后,他惭愧内疚是正常的,怎么会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变了,一瞬间仿佛苍老了好几岁,脸上写满了懊恼与不甘?

郭建峰偷偷拽了下文沫的胳膊,用眼神示意她现在不要追问,扶着姜复新先去床上坐一会,缓缓神,后者不言不语,任由郭建峰摆弄,只怔怔发呆,怎么叫也不理人。

郭建峰无奈,只得跟文沫避到了阳台上,还很贴心地关上门,让姜复新一个人在屋里静一静。

文沫不太理解,姜复新现在明显情绪不对,他们还把他一个人扔在屋里不闻不问,合适吗?郭建峰点了只烟,闷头抽完,看屋里还没反应,而文沫又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沉吟片刻,道:“这件事咱们一组的人都知道,也算不上什么秘密,告诉你无妨,不过你回去看到秦凯后,可千万别在他面前说。”

姜复新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还得从大约两年前说起。

2015年底,全省公安战线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每一位公安干警几乎都是不眠不休,24小时连轴转,忙得像狗一样。那个时候的秦凯已经是重案一组的得力干将,他本身更是拼命三郎式的工作狂。这种时候更是身先士卒,已经有一个多月没回过家了。

12月28号,秦凯接到女儿打来的电话,电话那端的小女孩委屈至极,带着哭腔责问为什么这一次的家长会,别的孩子都是父母一起到场,只有她,明明有爸爸,活得却像个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作为家长说话不算话,让她被全班的同学嘲笑,她恨死秦凯这个不作为的爸爸了。彼时秦凯刚刚从一个线人的嘴里套出一个可能在x市活动的人贩子的行踪,正带着人跟这条线,蹲守在人贩子的家门口,希望能顺藤摸瓜,抓几条大鱼,给专项整治行动贡献一份力量,也为今年的工作画一个圆满的句号。他忙起来就是天王老子都顾不上,何况是在他心目中年纪还小不懂事,生气了、哭闹了,随便哄一哄就能雨过天晴的女儿呢。他匆匆敷衍地安慰了几句,很没诚意地说了句对不起,然后让女儿去找妈妈不要打扰他工作,之后就干脆利落地挂了电话。这是让秦凯一直后悔到现在的行为,因为那是他最后一次听到女儿的声音,最后一次接到女儿的电话。

经过两天两夜的蹲守,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抓获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三名,解救被拐卖的儿童两名,抓捕过程无人员伤亡。兴高采烈的秦凯回到组里,还没来得及庆祝小小的胜利,等到的就是满脸焦急的老婆张牙舞爪地抓住他狠狠地锤了几下怒吼道:“你天天就知道工作工作工作,找回别人的孩子高兴得手舞足蹈的,你自己的女儿丢了你知不知道??”平时温柔端庄的老婆此时状若癫狂,像极了失了幼仔的母兽,对着秦凯一顿又抓又咬。秦凯疲倦致极,脑子反应不过来,老婆又哭又闹说话说不清楚,他还蒙着呢,有什么事情不能好好说,哭闹能解决问题吗?没看到他已经忙了这么久,两天两夜没合眼,好不容易得空能休息一会儿,没想到自家端庄温柔的老婆又出来捣乱。孩子怎么了?生病了就送医院,干嘛总是一副天塌下来的样子,女人就是禁不住事。

秦凯略微有些不耐烦,周围这么多同事还看着呢,他大小也算个官儿,天天在同事面前表扬自家老婆如何的懂事,体谅他工作不易,家里家外一力承担,轻易不给他找麻烦,话音似乎还犹在耳边,老婆就闹上门了,多响亮的一个巴掌啊!男人嘛,总是看重面子的,因此他沉下脸,拽开老婆仍然抓着他衣襟的手,喝道:“好了,不要闹!有什么事情你把哭声收入了好好跟我说,如果没想好,你就先回家,什么时候想好了,什么时候再跟我说。”

因为女儿丢了正六神无主的妻子好不容易找到了秦凯本人,还有满腹的委屈没有诉说,就被劈头盖脸地吼了几句,这些天压抑着的恐惧与愤怒终于齐齐发泄出来,目标直指秦凯,使出浑身的力气,狠狠地扇在了秦凯脸上。啪的一声脆响,整个办公室都安静了下来,齐刷刷的向着声音来源行注目礼。秦凯的脸红一阵白一阵,刚想发火,老婆就指着他的鼻子骂道:“姓秦的,你就是个乌龟王八蛋!女儿是我一个人能生出来的吗?你这做父亲的难道只是个挂名?长到十四岁,你是看过她一次作业,还是生病的时候陪过一次床?我里里外外当妈又当爸的,把孩子好不容易拉扯这么大!孩子多懂事,知道你工作忙,小小年纪就知道体谅你不容易,发烧到四十度我抱着她去医院打吊瓶,她昏迷不醒之间喃喃说出的第一句话就是不要告诉爸爸,让他去抓坏人!那是你的小棉袄啊!早从一个多月前开始就天天求着你,说这一回学校组织元旦联欢晚会,顺便把家长会一道开了,希望家长和学生一块儿去学校联欢。上了七年学,你从来没有去开过一次家长会,孩子也从没说过什么,好不容易张回口,求了你那么久,你答应下来了,她有多高兴你也看见了!可转头你就忘个精光,一心扑在你的事业上!是,x市人民需要你,全中国的人民都需要你!警察队伍里了你就不转了!你有太多的事情要忙,有太多的坏人要抓,有太多更可怜的孩子值得你去管,你就这么吝惜分一点点时间给你的女儿?好啊!现在你如意了,既然你从没有把她放在心上,她丢了又关你什么事,我的女儿,我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女儿!我自己去找!秦凯,老娘要跟你离婚!”

长长的一席话,字字血泪,道出作为警嫂所有的艰辛与痛苦。陆玄卿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后悔过,自己嫁了个警察。丈夫工作忙她可以体谅,但丈夫的心已经不在她和女儿身上,她无法原谅。其实说到底她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只不过因为丈夫从事着一份伟大的职业,她爱屋及乌,只得用柔弱的肩膀扛起原本不属于他的重担。可是这一切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不论丈夫身在何方,心必须要在家里,他必须要爱她重她,亲她念她,没有这个前提,又哪来的什么伴随而来的责任?

女儿失踪两天,她报警之后,给秦凯打了整整两天的电话,不是无人接听就是关机,来一组寻人,又因为抓捕在即,避免走漏风声,所有与外界的通讯全部中断,郭建峰倒是架不住她的哀求,告诉了她秦凯现在所在的位置,但她不敢去,人贩子是怎样的狠角色,秦凯曾经用血淋淋鲜活的案例告诉过她,有枪都不是什么新鲜事,如果她过去,惊动了人贩子,任务失不失败她不在乎,但万一双方交火,被被夹在两方中间,若受了损伤,女儿又能依靠哪一个?她必须首先要保护自己,因为只有她安然无恙,才能把女儿寻回来,才能在女儿回家后,继续为她遮风挡雨,至于丈夫,以后就真的没有了。

陆玄卿转身想走,却被秦凯一把拉住:“你说什么,飞飞怎么了?她不见了,怎么会不见的?你说话呀!女儿到底怎么了?”陆玄卿真的不想再跟着眼前这个男人生气,她没有时间耽误,擦干了脸上残留的泪水,冷冷地扔下一句:“飞飞已经失踪两天了,我刚才一进来就告诉你了。”甩开拉着她的手,决绝离开。

秦凯的家就住在历城派出所的辖区内。他的父母是某个国营老厂的员工,曾经荣幸的分到了福利房。自下岗后老两口身体不算太好,因此秦凯一家没有另外买房子居住,而是一直与父母住在一起,直到给他们养老送终。2000年以后,x市的房价像坐了火箭一窜再窜,以警察的微薄收入,一个月的工资已经买不了市中心楼盘的一间厕所,历城区的房子虽然老旧,但至少也是个遮风挡雨的家,一家人便仍然住在这里。当初女儿秦飞飞失踪,陆玄卿遍寻不到之下,第一时间向派出所报了案,特地点明自己是警察家属的身份,希望他们能够在秦飞飞的案子上多花一些心血。

14岁正上初中的孩子,平时表现良好,品学兼优,无不良嗜好,在失踪之前,与父母闹了些别扭,怎么看怎么像是小孩子耍脾气,指不定躲在哪个小伙伴家里成心让父母着急。姜复新是老片警了,自他从警以来,三十多年,一直都在一个派出所没有动过窝,一路从小片警坐到所长的位置,街坊邻里有什么怪现状,他认为自己已经见识过了,再加上这个老头脾气古怪,因为他的梦想一直都是当一个刑警,却因为这臭脾气,快要退休了仍然没能如愿,骨子里就对其他的同事用自己的身份在办事的时候谋方便的行为鄙视至极,因此陆玄卿说自己是警嫂,不但没能帮上女儿秦飞飞,反倒还让姜复新带着有色眼镜,在心里将好快划归为没事儿找事儿那一类人,压根没重视。

等到又过了两天,孩子始终没消息,姜复新终于觉察出几分不对,重视起来之后,悔得肠子都青了。

派出所辖区的原住民,姜复新就没有不认识,但秦凯的女儿秦飞飞,他还真谈不上熟悉。住在老旧的城区,是高房价下无奈的选择,陆玄卿没有办法。但是对于女儿,她是一点委屈都不愿意女儿受的,老城区的教学质量自然比不上中心城区,那里的学校不管是硬件设施还是师资力量都相对优越,因此夫妻俩一合计,咬牙省吃俭用交了借读费,让女儿去上了市一中。市一中离家很远,秦飞飞只能住校,每月回来一次,一次能呆两到三天,见面的次数少,青春期的少女,几乎是一天一个模样,姜复新对秦飞飞只能算有够印象,却叫不上名字。

就在陆玄卿报案的前一天,姜复新像往常一样在辖区里巡逻,看到个脸生的男子慌里慌张得抱着个昏迷不醒的女孩子,匆匆往前一路小跑,形迹十分可疑。他上前拦住该男子,该男子自己解释说,怀里抱着的这个女孩是他的妹妹,他是来本地出差的,妹妹吵着要跟着,他自小宠爱妹妹,便带着来了,只让她在宾馆里不要随便乱跑,因为中午肚子饿,妹妹在宾馆的餐厅点了一份蘑菇吃,吃完之后就躺在床上,一直睡到他回来,仍然昏迷不醒,他觉得有些不对,情急之下抱着她就往外跑,想赶紧送她去医院,可是他在x市人生地不熟,走进小胡同就迷路了。

姜复新并不相信这名男子的说辞,附近没有像样的宾馆,一般出差的人,为了自己公司的体面,都不会选择住在太破烂的地方,而且哪儿有出来干正经事还带着自己未成年妹妹的,出了事难道不知道打110或者120吗?自己这么抱着跑出来会比救护车还快?一个天天在外面跑来跑去做生意的成年人,这么点道理都不懂?但他怀里的女孩子昏迷不醒是真的,嘴唇都有些发紫了,不管这个男人有没有问题,女孩子的病情都耽误不得,当下他去派出所开了警车出来,送该男子和女孩去最近的医院抢救。他转过头停车的功夫,该男子与女孩就都不见了,后来姜复新从医院急诊大门口的监控中看到前脚该男子从警车上下来,后脚就来了一辆没有牌照的面包车将两人接走。姜复新自然知道这里头肯定是有问题,也将相关的情况向上级公安分局报告,说历城派出所辖区内疑似发生了一起绑架。

正值年尾,哪里都忙,派出所更是恨不得一个人掰成两个人用,反正案情已经通报上级,刑事案件又不归基层派出所负责,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姜飞飞就是那个男子手里抱着的女孩。可是这回再仔细看看秦飞飞的照片,回想那天他看到女孩的样子,多年的老片警了,又怎么会看不出来这其实是一个人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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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伪装

曾经有一个绝佳的机会摆在姜复新的面前,但他没有去珍惜,直到失去才后悔莫及,可惜,他不是至尊宝,没有月光宝盒可以穿越时空。秦凯在得知姜复新与女儿失之交臂之后差点跟姜复新打起来,还是郭建峰死活给拦住的。秦凯冷静下来之后,把秦飞飞的照片塞到姜复新的上衣口袋里:“如果哪天你看到她的尸体,这一切全是你的错。”虽然几乎错过了女儿所有成长,但血脉相连的亲父女,秦凯心痛难忍。

秦飞飞失踪,秦家也算是彻底散了,陆玄卿执意要离婚,秦凯对妻子还有感情,无论如何都不同意,陆玄卿无奈之下搬离秦家另外租房居住,夫妻两个的交流仅限于讨论女儿的事,除此之外,陆玄卿就当没有秦凯这个人。

两年了,700个日夜,秦飞飞的下落不仅折磨着秦凯夫妇,同样也折磨着姜复新,他利用自己所有的关系网和空余时间,几乎将x市周围的几个市都走过来了,听说哪里抓到人贩子,也会第一时间赶去旁听审讯,抽空拿着秦飞飞的照片给人贩子认,看孩子有没有经手过。

大海捞针不过如此。姜复新年事已高,长期高压满负荷的工作,他的身体已经是强弩之末,因为心里有个念想,硬撑着罢了。便是当事人秦凯,看到姜复新如此为寻找秦飞飞奔波,也有些动容,犯罪分子想要拐走个孩子,总会有这样那样的方式,只有千日作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秦飞飞的失踪,谁都有责任,不能只怪姜复新一个人。

秦凯的原谅,对姜复新来说,远远不够。这块心病,只能由秦飞飞完好无缺地回来才能补上,可是两年过去,人海茫茫,要找一个不知道是死是活,被倒卖到哪去,甚至连模样都可能发生重大变化的十五六岁的女孩子,只要想想都让人绝望。

不想让秦飞飞的悲剧再次重演,姜复新便变成这么一副多疑,认死理的古怪性子。

文沫怎么也没想到姜复新跟秦凯其中还有这么一段过往,听了郭建峰的讲述,不禁有些同情秦凯,妻离子散,好好一个家,只剩他一个孤家寡人。

“那当初抱走秦飞飞的男子,不是有视频截图吗?没有牌照的面包车上找不到别的线索了吗?那男子有同伙,而且还这么会打时间差,短短几分钟便能前后呼应着从警察眼皮子底下掳人,肯定配合十分默契,绝不是第一次干拐人的勾当,周围各县市相似作案手法的案子并一并,说不定会有发现。秦凯之后没查出些什么来吗?”

“查了,怎么没查,你上面说的每一条线,秦凯都追过。视频截图的像素太低,识别度不算高,那名男子长得就是一般大众脸,没有明显的特点,连协查通报都发不了,没有牌子的面包车后来辗转找到了,是被盗车辆,嫌疑人盗车后将车牌摘下,走市区的小路也基本不会碰到交警,比挂牌子被认出来要安全,这辆车被嫌疑人扔在高架桥下,有人发现后报警。车内提取出属于秦飞飞的毛发,没有血迹,所以秦凯一直坚信他的女儿还活着。可是这伙人非常狡猾,哪怕他们在别处也作过类似的案子,甚至有几起根本没有引起警方的重视,他们还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倒是把***打日本鬼子那套好理论用到歪门邪道上去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文沫还想追问,郭建峰却先一步回了屋,她扭头看过去,才发现姜复新不知什么时候站起来,垂着头正往门口走,也忙跟上。

姜复新只顾低头走路,仍然对郭建峰的问候没反应,郭建峰倒是挺习惯他这样,三人眼看着就要出这间小小的公寓门时,郭建峰突然站住,还一把拉住了姜复新:“等等,有些不对。”他眯着眼睛望向门后的电路控制开关上,一排六个开关,盖子上端灰扑扑沾满了土,下面干净得就有点怪异了。

配套设施称得上齐全的小公寓,每一户都有单独的电闸,分线控制,提高安全系数。那么为什么苏戎触电时,墙上的漏电断路器没有动作?当然,根本漏电断路器的工作原理,只有当输入电流与输出电流不相等或者短路产生的电流大于漏电断路器的正常工作所允许的最大电流时,才会主动切断电源,水中触电,电流流向复杂,也许达不到漏电断路器规定切断的要求。不过到底漏电断路器会不会工作,还原一下现场就知道了。

文沫很快从物业保安那里寻到了一个跟出事的同一规格型号的电暖风,郭建峰则留在浴室里先给浴缸注水,姜复新不复刚才失魂落魄的模样,紧张地跟在郭建峰的身后,连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万事俱备。为了能更准确直观地展现漏电断路器是否跳闸、灵敏度如何,姜复顺手打开了浴室灯。

郭建峰将电暖风接通电源,扔进浴缸。还没容得在场三人数秒,几乎是在电暖风落入水面的同时,浴室的灯就黑了,如果非要说延迟的话,大约0.1秒吧。

这意味着什么,已经不需要言语去解释了。漏电断路器本身安装在电路上的作用就是防止人体触电,因此灵敏度相当高。

本应跳闸的电磁阀没有动作,漏电断路器上的灰尘有被人擦过的痕迹,另外就是......

“郭组长,一般人泡浴缸的时候,会开淋浴吗?”文沫觉得这个还原的现场有哪里不太一样,想了半天才想出来:刚才郭建峰给浴缸注水的时候,用的是位于浴缸一端上的注水龙头,而不是淋浴头,注水龙头就是固定在浴缸上的,位置低,流出来的水理论上应该比用淋浴头放出来的要高那么一丢丢,而且两者的出水量也有差别,自然是注水龙头水流多些,更重要的是,一个固定,一个要摘下来搭在浴缸边上,哪个更方便使用,只要智力正常的人,都不会选错。x市的天气虽然算不上多寒冷,却已经让身娇肉贵的苏戎开了暖风机了,他总不至于在想泡浴缸的时候还用淋浴头放水吧,又慢又冷的。浴室里这一反常的行为,如果一定要有个解释,文沫只能想出来一条:改变尸温,干扰死亡时间的认定。

只要家里卫生间面积不是特别大的,很少会装浴缸,所以一般也没有人注意这个问题,此时文沫提出来,郭建峰才发现他们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

毫无疑问,苏戎的死,是被人成意外的谋杀!郭建峰马上打电话通知了法医科,把苏戎的尸体拉过来做解剖,又联系鉴证科立刻赶来公寓进行二次取证,之后召回在家睡大觉的王家兄弟去查苏戎的社会关系,想了想,还是没给秦凯打电话,怕姜复新见到他磨不开面子。

姜复新的心思却没放在秦凯身上,他想到的是,如果苏戎的死不是意外,那会不会季春风和喻诗琪也不是死于意外,而是被人谋杀了呢?三起案件,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做的。郭建峰哑口无言,这是一句两句话能推理出来的吗?一切都得看证据说话。警方在接到有人死亡的报案后,一般遵循的原则是先自然死亡,再意外,再自杀,最后才是他杀。而不是反过来,避免把本来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姜复新当了一辈子警察了,这个道理应该懂吧?唉,大概是早已经失了平常心,代入了自己的感情。

刚刚还死气沉沉的双眼此时又神采奕奕,郭建峰不想直接一盆冷水下去浇灭他所有的希望,只含糊地说:“得看证据,一会等咱们的人来了,这个现场交给他们,咱们再去喻诗琪死亡现场看一看去,老伙计,别心急啊,你看,要不是你拉着我们来,杀害苏戎的凶手就能瞒天过海了,你该高兴才对。”

姜复新的眸色一黯,有什么好高兴的,人都死了,抓住凶手有什么意义,他习惯性地伸出手摸了摸左胸前的口袋,那里面躺着一张穿着校服的女孩的照片,照片上的女孩笑得多甜,可是因为他,这个女孩失踪两年,生死未卜,凶多吉少。以至于让他在活着的每一天里,都要记着自己的过错,从不敢忘。

很快,人都来了,法医科派来的人是颜志勋,栾法医还在外地没回来,郭建峰将这处现场交给颜志勋负责,他则带着姜复新和文沫一起赶赴下一个现场。

跟喻诗琪同住一间房的女孩早已经搬走,死了人的屋子,哪个还能没心没肺地住下去,因此虽然这处现场没有贴封条,倒也没有太过被污染。

喻诗琪被发现时是仰面躺在自己辟出来的一块练功房里的,说房夸张了些,由鞋盒隔出来的大约三平米的一小块地方。以前集训中心面积大人少,还能一人分一间,后来人越来越多,运气不好的就得跟别人拼住了,后来工作室出事,出走了一大批人,原本喻诗琪他们可以申请一人一间的,反正空出来的房子那么多,空着也白搭,但工作室的大领导加小领导都忙得很,天天黑着张脸很吓人,如此低气压下,谁敢拿换房子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去惹人讨厌,都老老实实地住着吧,两个人一间,除了空间显得小了些外,没别的不便,还有个人聊聊天,没那么寂寞。

出事时,喻诗琪的室友正在上直播,没有作案时间,是第一个被排除的。现在最有嫌疑的,反倒是发现死者并报警的人,路风。

首先,路风虽然口口声声说自己跟喻诗琪是男女朋友,但是他没有任何证据,就连情侣之间较亲密的聊天记录都没有,从移动公司那能查出来的通话记录则显示,他们两人之间的联系几乎没有,保密效果做得再好,也无法阻挡两个相爱的人私下的联系,路风的说辞很站不住脚,那么他在案发当天来找喻诗琪的原因就有些耐人寻味了。其次,路风借着喻诗琪死的东风,狠狠火了一把,在网络上,他有个响亮的绰号,叫深情王子,因为自喻诗琪死后,他的主播风格一直都在悼念、追忆、畅想未来中来回跳转,吸引了很多向往至死不渝的爱情的无知少女。可以说,喻诗琪的死,他成为直接受益人。最后,路风一直明里暗里地盯着喻家人,好像很怕他们去闹事似的,还特别积极主动地询问派出所什么时候才会把喻诗琪的死当意外结案。什么人才会关注案情进展?除了家属,便只有凶手了。

喻诗琪死得很干脆,从后脑被磕伤到死亡,最多一个小时,她身上没有别的痕迹,指甲缝里干干净净,现场并不凌乱,无论路风身上有多少疑点,警方都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喻诗琪死于谋杀,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哪怕郭建峰认识当喻诗琪的死是谋杀来对待,除了浪费警力外,最终路风也不会受到什么处罚。

郭建峰无奈地摇了摇头,喻诗琪案上发掘不出什么线索了。姜复新这一回倒没有太大反应,大约是觉得自己猜对了一个应该够了,不能太贪心肖想三起案件都是谋杀,很快接受这一事实,带着他们奔医院而来。

市中心医院还是一片繁忙,人来人往,季春风当天陈尸的地点,此时也有几位老人陪护之余,聚在附近聊天,地上除了个已经略暗沉的白色人形外,没有脑浆,没有血液。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自古如此。

更何况,亲戚或许也有想放声歌唱的冲动。季春风的死,季家上上下下没有人觉得悲伤,金钱,有的时候太能折射出人性了。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亲生女儿又如何?谁会在乎季春风到底是意外坠楼、真心自杀还是被人推下来的?

说到底,也只有姜复新一个人在乎罢了。文沫向前方看去,只前方略有些驼背的身形此时无比高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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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凶现身

再勘苏戎案的现场并没有能让人眼前一亮的新发现,无论凶手是谁,他花费了足够的心思,努力把自己存在的痕迹全部淹没。

至于苏戎的尸体,想要解剖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无论郭建峰怎么苦口婆心地去做苏家人的工作,三番两次强调苏戎是被谋杀,他死的冤枉,苏家人都是死咬着不松口,拿出副绝不同意的态度。

都是钱闹的,不管宣宜才艺工作室在苏戎的死亡背后扮演了什么角色,它粉饰太平的举动都达到了应有的目的,大笔大笔砸下去的钱没有白费。最后郭建峰不想再跟他们白费口舌,白白耽误时间,以不容置疑的口吻向苏家人下了最后通碟:哪怕他们做为死者家属,公~安~机~关~依~法~侦~办~刑~事~案件带有强制性,他们来征得家属的同意不是必须行为,只不过出于尊重的目的,既然家属做不通工作,他们便公事公办去,当着苏家人的面,他直接打电话给颜志勋,要求他立刻安排尸检,心里也不禁感谢姜复新的执拗,将苏戎的尸体扣在法医科,这为之后的工作省了不少事。

看来有必要会一会宣宜管事的人了,鬼知道他们如此想要瞒天过海到底是为了什么,这三名死者都是他们公司旗下的艺人,也许有什么内幕是别人不知道的。

郭建峰是个行动派,说去就去,他从苏家出来,一分钟没耽误,直接驱车去了宣宜,见到了现在的负责人孟宇轩。

与想象中满身铜臭、世故圆滑不一定,孟宇轩还保留着做为大学生的干净与纯粹,他甚至在对上郭建峰鹰隼般锐利的目光时,明显瑟缩了一下,才结结巴巴地请郭建峰坐下,问他有何贵干。

在被问及为什么要给三名死者家属钱,让他们三缄其口不许闹事时,孟宇轩很是有些难为情地说:“对、对不起,警察同志,是我、是我考虑得不周全。宣宜的主要收入来源于主播,前一阵子已经搞得人心惶惶的,我是怕,怕他们三家的家属来公司闹,再搞点动静出来,宣宜就完蛋了。姑妈是相信我,才把公司交给我打理,还给了我很高的分成,我得做出点成绩给她看不是?出了事,我心里慌,怕对手公司又借机给我们泼脏水,才想出拿钱来稳定家属情绪的损招。您放心,既然您说苏戎的死是谋杀,您放心大胆的查,苏家人,我会搞定。对不起,给你们的工作添麻烦了。”孟宇轩的态度是真诚的,话语是恳切的,尤其是他一双清澈的眼睛,便是郭建峰这个当刑警相当老道的人型移动测谎仪也没发现他有任何躲闪与回避,落落大方地承认错误,这样的人,很难让人不相信。至少郭建峰相信了他。

当办公室里只剩下孟宇轩一个人后,他才慢慢放松下来,面对郭建峰时他感受到了不小的压力,等人走了,才发觉他的后背早已经出了几层白毛冷汗,不禁暗暗唾弃自己居然这么经不得事儿。

如果包泉在这,一定比他处理得更好,她会冷静、镇定地解释,提出解决方法,而不是像他这样结结巴巴,方寸大乱。再一次深切地怀疑了自己一番后,他甚至升出几分姑妈当初把工作室交给自己,到底是对还是错的纠结,他们是有血缘关系不假,但是孟宇轩的年龄阅历摆在这,短时间爬鸭子上架的速成,只能让他学懂些皮毛,勉强应付日常工作室的琐事,真的遇到大事难事的时候,他的缺点就会暴露无疑。

他再在办公室里坐不住,反正现在整个宣宜他才是老大,没有人能管得住他,便是翘班又如何,他现在急切地想要见到包泉,将自己满肚子的苦恼都倒给她,只有她能理解自己,而不是像马甘霖等人觉得的,他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

哪怕是出乎意料之外的时间回的家,包泉依然还是坐在沙发上第一时间温柔地起身迎接他的归来,这一平常让他觉得暖心无比的举动,此时却让他体会到几分心酸。包泉就要死了啊,他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她经常背着他一大把一大把地吃着止疼药,甚至还有医院免费给的止痛针剂,在她腿上留下的那一小片青紫,如果不是疼极了,性格坚强的包泉断不会这么做。她每天就是自己一个人坐在家里一片小小的空间,慢慢地、一步步地走向死亡的吗?除了等他回来,什么事都做不了吗?

而他,除了享受着她的陪伴,每每拿工作上不顺心的事来烦她,又为她做了什么?这是他想要的爱情吗?最让他绝望的是,他既没有办法阻止她迈向死亡的步伐,又没有办法劝服自己放她去她想去了地方安静死去。本质上,他孟宇轩,就是个既卑鄙又懦弱的人。

他扔掉手里的皮包,一个箭步过去,把包泉抱进怀里,她似乎又瘦了,放在她背后的手已经能摸到她的肋骨,这副小小的干瘪的身躯,已经油尽灯枯,随时可能熄灭。大滴大滴滚烫的泪水落下,包泉感受得到,但她很聪明的什么话也没说,只是也用尽自己的力气,回抱着孟宇轩,贪恋这一时半刻的温暖。

颜志勋动作很快,又或者说苏戎的尸体上没有什么值得花时间去研究的伤痕,除了两处电击伤外,几天的放置也没让尸体上显现出新的伤痕。

鉴证科处也没有新的发现,提取到了检材在后续比对后被一一排除。苏戎身亡的公寓之间有过多任住户,每一任搬走后,虽然下一任住进来前会有清扫,但显然卫生间不是他们重点打扫的地方,采集到的多数毛发都属于宣宜旗下曾经的网红艺人,他们中大部分人已经离开了宣宜,并无可疑。

折腾了几天后,郭建峰、文沫和王家兄弟都快跑断腿了。大约是没想到苏戎的案子会这么麻烦,郭建峰当时仅叫回了王家兄弟俩跟着查外围,没有打扰李承平和秦凯,至于闵三行这臭小子,从那天他们被姜复新拐走,喊他看家后,连个招呼都没打便不见了,气得郭组长嚷嚷着无组织无纪律,等回头有空一定要找闵局长告状去。

对待下属,郭建峰一贯嘴硬心软,闵三行回来挨一顿骂是必须的,但是告状什么的,以郭建峰护犊子的性格,肯定不会。

发了一通火后,郭建峰喝了几口水,对三人说:“是不是我们把案子都想复杂了,才追了这么久乱七八糟的线。”

王家兄弟坐直身子,文沫也看向郭建峰,等着他接着往下说:“你们说,凶手费了这么大的力气,将一桩谋杀精心伪装成意外的目的是什么?”他不需要等三人的回答,径自道:“大多数的凶手在作案后肯定会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去伪造现场,希望能混淆视听,但是像这么精心准备的也不多见,而且凶手刻意还做出让尸体保持温度,干扰死亡时间的判断,我觉得这里面大有文章。”

文沫突然明白过来郭建峰是什么意思,只听他继续说道:“从苏戎搬进公寓,到被发现死亡,期间没有任何可疑人员出入过,这一点咱们已经反复确认了,对不对?那如果,苏戎在进了公寓没多久就已经死了,然后凶手才从容离开现场了呢?”

王家栋首先提出反对意见:“就算是离开,也不能隐形着飞出去吧?刚刚已经说了,监控上没有可疑人员。”

文沫敲着桌面,轻轻说:“如果凶手是跟苏戎一同进入,然后又独自离开的呢?”

王家梁也力挺自己哥哥:“不是说了,没有发现可疑......”他突然顿住,像是明白了什么,又皱眉否认:“不可能吧。”

“为什么不可能?忘了福尔摩斯的至理名言了?排除所有的不可能,剩下的哪怕再荒诞,都一定是事实真相!”郭建峰从办公桌上拿起自己的帽子,站起身:“走,咱们一块去会会这个第一发现人去。”

首先发现苏戎死亡且报案的人,其实有两个:马甘霖和郑呈。前者是宣宜现在实际上的二把手,后者,是苏戎一开始有些知名度后,工作室为他配的私人助理。郭建峰要找的,就是郑呈。

从始至终,他们一直希望在监控上寻找那个理应出现的凶手,其实他出现过,而且还是光明正大地从大门口进出的,不可他的身上有一个很安全的标签,苏戎的私人助理,跟着苏戎搬家,忙进忙出,自然算不得可疑人员,没有人会怀疑他动了什么手脚,尤其是在他还拉着马甘霖做目击证人的情况下。

事实上,郑呈在看到四名穿着警服的人出现时,心也漏跳了一拍,但他很快掩饰过去,正常地微笑,正常地打招呼,他再三仔细地回想着自己到底有没有露出马脚。

击溃郑呈的心理防线比想象中要容易得多,郭建峰甚至连句话都没说,只安静地坐在那里,听着王家栋把他们一路来到宣宜工作室时猜想的郑呈杀害苏戎且进行了伪装的全过程复述了一遍,便足以让郑呈垂头丧气地承认自己杀了人的事实。

之后的审讯便改回到了市公安局,郑呈戴着手铐被从工作室带走的时候,几乎所有听到风声的人都涌了过来,他们需要亲眼看一看到底是不是真的,路良混在人群中,不动声色地后退回去。

郑呈面如死灰,原来他认为的完美谋杀,在专业人士的眼中不过如此,这么快,连一个月都不到呢,他就落网了。既然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到了审讯室,郑呈反而不怕了,他做都做了,还有什么不敢说的?

苏戎不是个好伺候的人,尤其是之前集训时,他不显山不露水,得到的关注少之又少,经常受别人欺负,等到他咸鱼翻身红起来之后,便将之前受过的罪变本加厉地还到郑呈身上。在观众面前,他是优雅的王子,在同事面前,他是有有风度的绅士,只有到了郑呈这里,他化身成令人痛恨的恶魔。

挨点打骂,郑呈是可以忍的,他忍着在宣宜不想离开,是因为他有抱负,其貌不扬的他,也跳得一手好街舞,一开始能分到苏戎名下,他很兴奋,觉得自己的机会终于到了,他希望苏戎能看到他的优点,两人合作,都能一飞冲天。于是他毫无保留地跳了几段自己最得意的街舞,期待苏戎的认可,可是后者仅仅一句轻飘飘的“没什么水平”打发了他。

如果仅仅是这样,郑呈也可以忍,技不如人,甘拜下风的肚量他还是有的。但是苏戎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拿着他的动作他的心血,自己来用。网络上不知被转载了多少回的视频链接,看着郑呈心都在滴血,享受着万人崇拜的那个人,本应是自己,却成了苏戎。

之后苏戎对他突然好了,不打不骂,还时常与他讨教,还特意在工资之外,另给他补贴,数目不菲。郑呈本身不是个坏脾气的人,不然也不能忍到现在,看看苏戎优秀的外表,再想想自己的平凡,大约出生在一个看脸的时代,光有才华是不够的。到底是没有白费心血,苏戎如果一直用钱来买他的才能,也许过不了多久他也能在x市有一间自己的房子了吧。

梦想,总是能在现实中多次折翼,直到你放弃飞翔的。郑呈想要认命。但在他都不知道的心底某一个角落,有阴暗见不得光的恶毒想法正疯狂滋生,凭什么?没有谁生来卑贱,如果没有了苏戎,自己是不是就有了机会?

他想要苏戎死,自己取而代之,唯一的问题就是,要如何才能在苏戎死后,自己毫无嫌疑全身而退,毕竟想要出道的主播,身上是不能有污点的。

郑呈在街舞上有得天独厚的天赋,可是在别的方面,脑子就没这么灵活了,杀人,是最邪恶的行为,必会受到法律最严厉的制裁,他要如何,才能两全其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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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后主使

郑呈恨毒了苏戎,他原本从未想过,原本你恨一个人恨不得想死,仅仅只需要一个月的时间。他眼睁睁地看着苏戎因为他的关系大放异彩,拿着不菲的收入,享受着众星捧月的待遇,放纵着越来越坏的脾气。

他以为,苏戎哪怕没有一次在节目中或是在与宣宜的管理层交流中提过他的名字,至少心里还是尊重于他的付出和天分的。可是后来一次又一次苏戎当众让他下不了台,拿他平凡甚至称得上丑陋的长相开玩笑,他在心里就一次比一次更恨他。

他恨到不敢让任何人看到他的目光,生怕满满的怨恨藏都藏不住,因为对于宣宜来说,不可以失去苏戎,却能轻易失去他,不过区区一个私人助理,失去了又如何?再开出三千加的工资,有的是人愿意来干。

杀了苏戎!

这个念头由来已久,久到即使郑呈再小心,终是露出了马脚。所幸知道他心中龌龊的唯一一人第二天便离职了,他需要担心的,仅仅是要如何才能制造一场完美的谋杀,杀了人,再把自己的嫌疑排除。

苏戎申请单人公寓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之前宣宜动荡不安,几欲倒闭,苏戎想过跳槽,但他新签了合约,人气虽火,代价也高,挖人的平台不想付一大笔违约金,他无奈只得留下,后来高层换人,苏戎又有别的想法,一直没能成功。郑呈做为私人助理,私下里跟马甘霖关系不错,瞅准机会,塞了好处给马甘霖,让他给苏戎分派单人公寓,马甘霖欣然同意。

苏戎搬家,郑呈受苦,在被颐指气使了大约三个小时后,他们终于出发,一路上苏戎兴致高昂,还对未来满怀希望,半点都知道,他踏入的,是一个死亡陷阱!

坐在审讯室里的郑呈恢复了平静,开始十分有条理地讲述自己杀人的过程。仿佛像他之前演示了千百遍一样:

1、送苏戎进公寓,没有人过来最好,如何有人来,一定要想办法全部支开,借口已经提前想好,比如以苏戎挑剔的名义让人去很远的家装店买东西,东西的难选程度以三个小时内回不来为宜;

2、说服苏戎在晚上直播前沐浴,最好泡浴缸;

3、检查公寓配发的电暖风是否能正常使用,调整电线长度;

4、检查浴室门锁,如有条件提前弄坏;

5、等苏戎放好洗澡水,

6、卡住电闸,自己拿着电暖风找借口进去浴室;

7、将电暖风插上,然后扔进浴缸。

8、等人死了后,打开淋浴头,调整水温;

9、离开现场,如果有人被支使开,打电话通知东西送到工作室,如果无人,晚上直播前打电话给苏戎,无人接听后过来叫门,无人开门后找马甘霖来用备用钥匙打开房门;

10、进屋后一定要让马甘霖先发现苏戎的尸体,等他先切断电暖风的电源,再将卡在电闸上的卡扣摘下,清理可能留下的指纹;

11、装假惊慌,然后报警。

果然,一切进行得很顺利,他就安心地看着苏戎像条死鱼一样在水里翻腾,等确认电得死得不能再死了之后,离开现场,晚上拉着马甘霖做了目击证人,一场谋杀,变成意外,他觉得连老天爷都在帮他。

直到现在,他坐在审讯室里,一点都不明白,自己到底哪里出了错,这个计划,他看了又看,在心里不知道想前想后多少遍,没有漏洞,应该很完美。

大约只能怪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了吧。

犯罪嫌疑人如此配合,案子办到现在,皆大欢喜,似乎可以结案了。郭建峰为人仔细,养成的老习惯,再简单的案子,多审几遍总是没错的,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提审,每一次,虽然审问的人都不一样,但郑呈很配合,老老实实把作案经过再说一遍,口供严丝合缝,一字不差,准备正式写报告报请检查院批捕。

闵三行不在,写报告这么让人头疼的事没人喜欢,所以文沫就很悲惨地被抓壮丁了。

真的动笔写了没多久,文沫就觉得有些不对。三份口供,是由不同的记录员写的,但是内容,几乎连标点符号都一模一样!

犯罪心理学上一般认为,人在作案时,心里害怕之下会很慌乱,肾上腺素急剧分泌的结果就是事后他很可能不会完全记得所有细节,被捕后交代的口供前后会有区别,使用的语言也会不一样,甚至交代的作案过程可能都会不一致。

像郑呈这样,三次口供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大致有两种情况:第一,郑呈替人顶罪,他根本不是凶手,甚至根本没有到过案发现场,他所谓的口供,是真正的凶手告诉他细节后,他加以整理,强化记忆,像背书一样背给警察听;第二,郑呈是凶手,但是教唆他作案的另有其人,如何作案是别人教给他的,他害怕忘记,背下后默记在心里无数遍,倒背如流后,按照这个流程动手杀人,他在录口供时,想的不是自己在现场杀人的全过程,而是自己背下的作案步骤。

无论是以上哪种,苏戎死亡案还远远到不了结案的时候!

三份口供摆上桌,郭建峰细看之下,完全明白,他是老刑警了,作过的笔录不知道有多少,自然明白这里面是什么情况,郑呈这小子,看着挺老实啊,交代得多快,原来心里还藏着不少坏水呢!

他立刻打电话到拘留所,再次提审郑呈,这家伙是凶手无疑,问题是,他背后是不是还有人?

郑呈被带上来时有些烦:“警察同志,我都说了三遍了,这还要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啊?杀人才不过赔一条命,你这是要让我烦死省颗子弹吗?”

郭建峰没言语,等到郑呈被铐在椅子上之后,才狠狠一拍桌子,屋里所有人都被他吓了一跳:“哼!你长着一副老实相,干的事却一点也不老实!”三份口供扔到郑呈面前:“自己看看,看完了再说!”

郑呈一头雾水地拿起自己的口供看起来,三份全看完,还没明白过来:“我这不交代得挺一致的吗?”

“挺一致?呵呵,就是一致得太劲了!我问你,你当时害怕吗?看着苏戎死的时候?还有,你离开苏戎的公寓,回到工作室里,都做了什么,跟我说说看。”

郑呈哑然,那天杀人之后,他慌得连开车时手抖得连方向盘都快要握不住了,之后干了什么更是半点也想不起来,只记得他一次又一次地看表,还得在有人时表现得尽量正常一点,别那么心虚害怕,其他的,一片空白。

他突然明白过来,自己到底哪里错了,他说得太顺,太相同,而他不应该记得这么清楚,回答得这么顺畅的。

他这算不算是自己把自己坑死了?不、不,不光坑了自己,连帮他的人也一起坑了。他郑呈也许是个杀人犯,讲不得什么道德不道德,但他也同样爱憎分明,绝对不会出卖帮助了他的人的!

郑呈开始沉默,任郭建峰如何审都不再吐口。倒是让警方更确定他们想得没错,此案另有隐情,绝对不是一起简单的因仇杀人案件。为了让他开口,警方先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甚至只要他交代出教唆他的人,就算他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至少不会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后来更是远赴临省,找来了郑家父母。郑呈自然动容,可惜,这些诱惑,不足以让他说话。

与此同时,信息科的同事们一点没闲着,最近与郑呈有联系的人一一被调查,微信记录被清除的也一一恢复,更是连他手机上的软件只要带定位功能的,存储的相关gps信息全都调了出来。

在大数据时代,想隐藏些什么,没那么容易。

浮出水面的,是一个几乎要被宣宜遗忘的名字:包泉。

两人曾经在半个月前通过微信频繁联系,而在之此前两人从不是好友。面对恢复回来的聊天记录里一条又一条与郑呈口供里一个字不差的作案过程,郑呈无奈地摇了摇头,铁证如山,他再也没有办法保护包泉了。

至于警方想知道的包泉在哪里的问题,郑呈是真的无法回答,他们的一切联系都是通过微信,密谋达成后,包泉曾经叮嘱他换个手机后,便把他删除了,是他觉得包泉小心太过,只是清除了聊天记录就算,没有把新买的手机也一起扔了。

隐瞒既然没有意义,该说的,郑呈也都说了:“包泉以前偶然发现过,我盯着苏戎的眼神,那个时候她算是我的上司,过后问我到底怎么回事,我就告诉了她,苏戎拿我的编舞自己上节目,我也知道她肯定不会帮我,因为工作室的利益才是第一位的,苏戎红,而我,什么都不是。我就是憋得狠了,也知道包泉不是个爱传闲话和多管闲事的人,果然她没想过要把苏戎怎么样,只是问我要不要换个人跟。我想同意,却舍不得苏戎多给的钱。便还是留了下来。

不久后包泉辞职。我们两个什么联系都没有,半个月前,她突然加了我微信,直截了当地问我还想不想要苏戎的命。怎么不想,我做梦都想!

几乎是一拍即合,包泉心思缜密,制定的计划完美无缺,我直接动手,苏戎他只有死路一条。”

郭建峰有些无语地看郑呈在那沾沾自喜,似乎杀人是件很了不起的事,耐着性子继续问:“你的目的,就是想没了苏戎,自己当主播吧?那么包泉呢?她想要什么?”

郑呈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她一直都说只是帮我,并没有提过要求。”聊天记录里确实包泉没说过,郑呈大约是真不知道。

包泉从来没有刻意隐藏过她的行踪,很快,她身患绝症,入院治疗,大约不到一个月前出院的消息就查出来了,可是之后她去了哪里,没人知道。警方通过询问她在医院时的主治医生得知,包泉的病没有治疗价值,因她本人没有近亲属,医生便告知了来看望她的表弟孟宇轩,之后由这位表弟为病人办理了出院手续。

警方再度找上门时,孟宇轩没想到,他们居然想找包泉,却不主动说明找人的原因,只看着他不让他通风报信。

这架势有点吓人。但他已经完全不知该干什么了,警察至少不是坏人,不会做坏事,他只能选择相信,带人回去找包泉。

包泉还是像往常一样,坐在沙发上,看到他回来,起身想迎一迎他,再发现进来的还有一群身着警装的人之后,她的脸上笑容渐渐淡下去了,眼睛努力睁大,紧随在孟宇轩身后进门的郭建峰,流露出乞求。

瘦瘦小小、命不长久的包泉很容易让人同情,孟宇轩之前完全不知情的样子不像假装,在观察了一下室内没有别的出路,包泉跑不了之后,郭建峰带人退到门口,并没有关门,室内发生什么,他们都能看见。

这是郭建峰的底限了,包泉明白,没再提过分要求,只感激地冲他点点头,然后把全部注意力放在孟宇轩身上。

这个大男孩,一脸懵懂,一脸担忧。他开口想问包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警察找她做什么,可还没容得他说一个字,包泉突然第一次主动,上前一步抱住了他,然后,趁着他低头看她的时候,吻了他。

不过蜻蜓点水般的触碰,转瞬分开,却足以让孟宇轩激动不已,再想要更多,包泉却已经退后,然后侧身,走向一直等在门口的警察,伸出手。

锃亮的手铐戴在包泉瘦弱的手腕上,几欲滑落,深深刺痛了孟宇轩的眼睛,他急红了眼似地奔到门口,高大的身躯堵在包泉身前:“你们为什么要抓她?她犯了什么法?”

没等郭建峰说话,包泉抢先一步:“孟宇轩,你让开。”证据冷得让孟宇轩不敢相信几分钟前他们还曾拥吻。

“我是一个杀人犯,利用了你,对不起。”包泉干巴巴地发声:“警察同志,带我走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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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扑后继

半个月的温柔小意,让孟宇轩几乎忘了包泉本性是什么样子。他愕然望向包泉,才发现她的眸子那么冰冷,像极了曾经在宣宜工作时女强人的形象,离他无比遥远。

郭建峰不愿意再耽误时间,示意王家栋上前拦开孟宇轩,然后一行人离开,包泉的步子很缓慢,却自始至终都没有回过头,直到人影都看不见,孟宇轩才停止挣扎,怅然若失地倚在门框上。

梦醒了,他仿佛仍然醉着。满室她的味道,可惜佳人已经不在。孟宇轩突然一分钟都不愿意再继续待下去,因为只要他人还在这儿,就会止不住地回想他们曾经的点点滴滴,这些记忆是那么真实,映照着一室清寂,以至于强烈的反差让他极度思念刚刚离开的包泉,他潜意识里明白,包泉再也不会回到这里。

他忍不住打车跟去公安局,他必须要知道,包泉到底怎么了。杀了人吗?不可能的,她已经虚弱到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哪里还有能力去杀人。可是包泉自己亲口承认,断没可能是警察搞错了。究竟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发生了什么?包泉那么善良的人,又为什么会犯下如此恶劣的罪行?他不弄个明明白白,绝不死心。

随着包泉的落网,宣宜工作室风起云涌的原因才最终浮出水面。孟宇轩强烈要求旁听审讯,只要他不进预审室里捣乱,郭建峰也懒得理他,只派了文沫看着点别闹事,就由他去了。

包泉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反正她就要死了,她的生命所剩不多,大约只会病死,已经熬不过整个庭审,那么无论她做了什么交代了什么,警方都会因为她的死而结案,外界不会知道,宣宜的名声保住了,孟宇轩和她之间的事再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

所以,你看,有的时候死亡真的不是一件坏事。因为已经无所畏惧,便可以放肆地无视所有道德与法律的约束,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想要知道作案动机?很简单啊,为了宣宜。

宣宜在x市看为不错,但是放眼全国,无名小卒一般的存在,尤其是在李维雨疑似被害后,走了那么多网红,可以说是元气大损,便是连一直没什么存在感的小网络公司都能压他们一头。公司的窘境,当时还是头号副手的她心知肚明,后来李维雨醒来,事情真相明了之后迅速窜红,所有人都羡慕她好运气的时候,只有包泉看到了这背后的商机:不炒作,便是再有能力,再有本事,也像个古代的豪门少女一样,养在深闺无人知,可李维雨的爆红又似乎无法复制,哪有那么多的意外,一次是意外,整得多了,就变成人为了。观众又不傻,自然知道背后的猫腻,上当一次两次或许还可能,但是三次四次,呵呵,开玩笑了。

季春风的死,是意外加人为。却为包泉打开了另一扇门。

彼此除了孟佳丽,没有人知道包泉身患重病住院,季春风和马甘霖当然也不知道,如果马甘霖知道,也许就不会把那么能惹事、千方百计想办法讹诈工作室的季春风送到市中心医院去。

孟宇轩刚刚向包泉表白过,包泉不敢也不能回应,但这并不妨碍她一条接一条地读孟宇轩发来的消息,躲在无人的角落里偷偷乐。原本平凡得像丑小鸭的她也会有人喜欢,这份情谊哪怕不合时宜且不为世俗所容,但是,管她呢,她就要死了,便是放纵一回又如何。

很快医院为她调换了病房,从原来的阴暗的两人间,换到了宽敞明亮的单人间,得知是孟宇轩的安排,她心里像吃了蜜似的。哪个少女不怀春,生命的最后时刻,还能体会爱情的美好,包泉几乎要感谢上苍了。

等她在新病房安顿好,才发现光顾着高兴,手机落在了原来的病房里。好死不死的,季春风为了跟宣宜讨价还价,想找个地方假装跳楼,顶楼她没上去,只得盯着空置病房,正好选中了包泉曾经住过的那间。

而包泉的手机,一个接一个新消息提醒,在床头柜上欢快地唱歌。季春风自然被声音吸引,手机锁屏她自然打不开,但是消息通知亮屏时,她只看了看来信息的人和内容,再加上看至她手里拿着自己手机后变得脸色苍白、穿着病号服的包泉,她一瞬间明白了很多事!

啧啧,真没看出来,包泉多正经的一个人啊,居然跟自己的表弟有一腿,啧啧,季春风望向包泉的目光,要多暧昧有多暧昧。包泉知道,此时多说多错,还是离季春风远一点吧,人品低劣的人,是不能用常理去推断的。

她想抢回自己的手机,季春风自然不愿意给,明晃晃的证据,掌握在手,可以不知道能从孟宇轩那里敲到多少好处的。

争抢之间,包泉一直处于下峰,她因为服用化疗药物,身体虚弱,不是好吃好喝身体倍棒的季春风的对手,可怜她不一会儿就气喘吁吁,冷汗直冒了。

最后,季春风是怎么坠的楼,包泉不清楚,她只记得自己紧紧攥住手机,然后用出吃奶的力气推了下季春风,后者只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便消失在病房,几秒钟之后,楼下传来阵阵叫喊。

她连探出头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得知自己闯了大祸,她悄悄离开,回到自己病房,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只有她自己知道,她身上的病号服都被冷汗浸透。

之后的日子她惶惶不可终日,每天都魂不守舍的,害怕下一秒警察就会破门而入,将冰冷的手铐给她戴上。

她幸运地躲过了,出了院,回了孟宇轩的家,一颗不安的心才渐渐平静下来,从孟守轩口中得知,工作室给季家不少钱,季春风的死到底事实真相如何,无人关心。

包泉知道自己安全了,她终于可以好好养病,争取能多活一天是一天,现在的生活太完美,她舍不得死。

每天,孟宇轩下班回来后,他们无论干什么事都愿意腻在一起,而且有说不完的话,包泉会告诉孟宇轩今天她都做了什么,孟宇轩会向包泉说一说工作室的近况,哪个主播又红了,哪个主播要走了之类的。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当得知因为季春风的死而窜红的陶碧落后,一个大胆的想法在包泉的脑海中渐渐形成。

一个人死,可以扶持起另外一个。只要死的人无足轻重,便是合适的、可行的。

于是包泉想到了苏戎。这是最后一批经过包泉手的新进艺人,苏戎虽然红,但是他早就背地里与别家工作室勾勾搭搭,随时都可能跳槽,他再红,以后也不会为宣宜服务,不如毁了另外培养一个。经过了李维雨风波,包泉对任何想要跳槽而不是选择忠于工作室的人都很讨厌,苏戎正撞到枪口上。

孟佳丽对自己有知遇之恩,救命之义,后来的孟宇轩,他的父母对自己更有多年抚养之恩。自己已经没有以后,这么多恩情还没来得及报答,她便是死了都闭不上眼睛。连命都可以不要,杀个把人又算得了什么呢?

虽然她已经没有力量去杀人,但是借一把刀还是很容易的。郑呈对苏戎有杀心,这一点是包泉无意中发现的,要让宣宜得利,就不能有丑闻传出来,所以苏戎必须死于意外,她本身就是一名阴谋家,工于心计,想要制造一场意外太容易。

而郑呈这把刀名副其实地好用,她几乎以为自己可以高枕无忧。半个月过去,就在她完全放下心来之后,她居然被抓了。

孟宇轩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眼中温柔可亲的包泉,居然这么的,心狠手辣!为了如此怪诞的理由,谈笑间要了一条人命!他苦笑着,蹒跚走出公安局,打电话告诉孟佳丽他不干了,径直回了父母家,将自己关进房间里,一句话都不想说。被欺骗、被玩弄,孟宇轩啊孟宇轩,你能确定包泉对你的感情是真的吗?她临被带走前留在你唇上的印迹,究竟是什么意思?

包泉开始安安静静地在看守所等死,她承认自己错手推季春风坠楼,承认自己指使郑呈杀害苏戎,却对喻诗琪的死避而不谈,摆出一副与她无关的态度。

案子一波三折地办到现在,郭建峰在没弄明白喻诗琪的死到底是意外还是人为之前,再也不敢轻易下结论结案,只得反复提审包泉。可是包泉毕竟身患重病,不同于一般的犯人,一次比一次弱不禁风,郭建峰真不敢再折腾她。

然后他们决定去找一找路良,希望吓一吓他,能吓出点破绽来。

路良瘦瘦小小的一副正太样,胆子与他的身材成正比,看到郭建峰带了一伙人黑着张脸把他从直播间拎出来,再结合之前听到包泉杀人犯事被抓的风声,腿一软,瘫倒在地,哆嗦着承认了自己杀害喻诗琪、伪造意外现场的犯罪事实。

他暗恋喻诗琪,已经发展到变态的地步,求而不得,所以才会被包泉利用,让他对喻诗琪痛下杀人,成就自己,甚至在被捕后,他仍然强调自己不后悔杀人,众星捧月的感觉那么棒,他只后悔自己没有早点下手。

三条人命,没有人记得,网络主播暴红的现状背后,多少血泪,没有人在乎。干净纯洁的灵魂进入染缸,出来的,是怎样狰狞的恶魔。人性可以在金钱与名声面前让步,人前一张脸,人后一张脸,每个人都变成优秀的演员,演出一幕幕观众希望看到的戏码。成王败寇,只要能往上爬,只要能站到顶端,不管代价几何,总会有人愿意付出。

案子结了。郑呈和路良会得到应有的惩罚,包泉终于在看守所里耗尽了她最后一点生命活力,永远闭上了眼睛,她不知道,她视之如生命的宣宜工作室,在孟宇轩退出后,被孟佳丽贱价出售,昔日耀眼一时的网红,或被后浪推在沙滩上,或转战阵地继续走红,仍然不断上演着他们风水输液转的人生。

姑姑姑父还是孟宇轩,包泉在世上唯一的一家亲人,到得她死,都没有来看过她一眼,不知道当她躺在医院的急诊室里,挣扎着咽下最后一口气时,是否仍然大大地瞪着眼睛,期望能最后看他们一眼。更不知道,他们会在心里如何评价她,是命苦的侄女,还是勾搭自家儿子的狐狸精,亦或养不熟的白眼狼?

等到华灯初上,文沫才从办公室走出来,头昏脑涨。结案报告写得异常艰难,她无比怀念闵三行在的日子,可这二货却连个影子都不见,微信不回,电话无法接听,跟人间蒸发了似的。

她急切地需要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因此连晚饭都顾不得吃,直接想要走去彭忘川的诊所。路上人来人往,热闹极了,置身其中,足以驱散文沫最后一段时间对人性的怀疑与否定,脚步逐渐轻快。

“喂,你看这篇招聘广告,年薪百万哦,而且没有学历要求。”路边两名少女头挨着头盯着一部手机。

“真的假的啊?”

“当然是真的了,你没看过直播吗?那么多刷礼物的,昨天刚看了个新闻说,一个小男孩为了给自己喜欢的主播刷礼物,偷了他妈妈四十多万呢。”

“啧啧,这么多钱啊?我一个月辛辛苦苦刷盘子才挣不到两千块,你看,我手都粗了。”

“要不说呢,这来钱快,又体面,你想不想去试试?”

“想啊,当然想。”

“那我们先报名吧。只要不是骗钱的,就试试去呗。万一成功了呢。”

自来财帛动人心,名利迷人眼,**惑人智。

一代又一代,前赴后继,似滔滔江水般连绵不绝。

文沫忽然觉得意兴阑珊,她抬手招来一辆空车,坐上去。

到了诊所,还是司机提醒,文沫才回过神来。彭忘川的诊所还没有关门,她像往常一样敲了敲门后直接进了治疗室。

没想到,这个点钟,居然还是病人在,文沫有些尴尬,想退出去。那位病人却转过头来,微笑着说他这就走,便从沙发上起身,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离开了。

本章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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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

天空飘着蒙蒙细雨,配合上阵阵冷风,让这座倒霉的临近秦岭淮河一线,却隶属于南方的小城,在初冬的傍晚平添上阵阵寒意。大街上车水马龙,私家车拼命鸣着喇叭,公交车挤得像沙丁鱼罐头,每一个刚刚下班的人都想着快点回家,打开空调取取暖,仅有不多的行人也在不断加快脚步。中午还艳阳高照,没有人预料到傍晚会如此寒冷,身上薄薄的冬装早已经不足以抵抗风雨交加的阴冷,所有人都在这样的鬼天气里瑟瑟发抖,恨不能插上翅膀立刻飞回家。

在步履匆匆的行人中,有个蹒跚的背影就显的格外引人注目。罗敏拎着空菜篮子,拖着不利于行的左腿,一步一挨地向离家最近的永和街菜市场走去。因为天气不好,她又行动不便,今天她比平常出来得早了些,正赶上晚高峰下班回家的人群。突然面对茫茫人海,罗敏显得有些无措,在人行道上经常不小心就会碰到其他人,被碰到的那个人总会不耐烦地瞪她一眼,想要骂上一句,发现她年纪大,行动不便,又咽回去匆匆离开。

就在撞与被撞中她走出了五百多米的距离,绵绵的细雨虽然不大,但长时间的淋雨,让她的头发丝上挂了一层水雾,尖尖的下巴也有一滴雨水正在汇聚,将落不落地挂着。终于迈进了菜市场有顶的棚子里,罗敏深深呼出一口气,捶了捶酸痛的后背,抹掉脸上的雨水。

菜市场里熙熙攘攘,到处挤满了正为晚餐采购的人,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罗敏不习惯这样的嘈杂,她总是在菜市场清净下来后,才会过来选购一些不够新鲜但却足够便宜、被别人选剩下的菜,因此她也并不着急上前,而是选了一个不会挡着其他人的道,也淋不着雨的角落,有些焦急地一遍又一遍向菜摊前张望,希望买菜的人赶紧都离开,她实在放心不下家里边,却知道此时上前也不会有哪个菜贩子能分心来招待她。

20分钟后,购物的人们满载而归,菜市场终于渐渐安静下来,见到常去的几个菜摊前已经没有什么买主,罗敏终于拖着她的左腿向菜摊走去。离她最近的是马大姐的摊位,她正忙着整理刚刚被顾客翻乱的菜摊,水灵灵的萝卜,鲜嫩的芹菜,顶花带刺的黄瓜,白嫩嫩的豆腐,罗敏贪婪地从一样又一样新鲜菜品身上划过,最终将目光投向了摊位的一角,马大姐是习惯将所有不新鲜的或者有损伤的菜堆在那里的,如果运气好,罗敏可以得到一些免费的蔬菜,虽然是被别人挑拣下来不要的叶子,但能省则省,微薄的收入,没有给她多少挑选的余地,不论新鲜与否,做出来的菜味道都会差不多,她只能这样安慰自己,去继续贫穷且看不到尽头的苦难生活。

作为社会最底层的穷苦人家,多年来罗敏也养成了自己的生存智慧。比如傍晚菜市场能免费得到的廉价蔬菜,比如超市里接近保质期被打折处理的商品,比如换季时街边小店堆在门口的促销衣物。感谢祖国给与贫困人口的补贴,丰富的物产和便捷的物流,使她哪怕贫穷,精打细算之下,依然可以过着吃饱穿暖的生活。当所有的雄心壮志都被磨灭,年华不在,婚姻失败,还得照顾病儿子,她现在唯一的念想就是,要好好,努力。因为,如果她出了什么事情死去,她血脉相连的儿子怕是也撑不了多久,而他除了自己,再没有其他人可以依靠。真正贫穷与痛苦的日子,是让人没有时间去抱怨的,因为如何生存下去,已经占据了生命中全部的时间。罗敏甚至后悔,为什么当初会因为放弃农村户口,成为吃城镇粮的居民而感到幸福,至少有农村户口的时候,她还有一亩半薄田,只要种上,别的不管,米粮总是少不了的。可是现在她什么都没有,除了扶贫补贴,再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在高物价的城市里,活得卑微得像地沟里的老鼠。

马大姐显然早就看见了罗敏,快手快脚地整理好自己的摊位,然后抽出一个塑料袋扔给她:“快快,桶里的菜已经装满了,你想要什么就自己拿吧,今天下着雨,你出来一趟也不容易,不用给钱了。”罗敏面上一喜,却摆摆手没要马大姐的塑料袋:“你买袋子也是要花钱的,我自己带了筐,谢谢你,谢谢你啊!好人有好报啊!”她谄媚得冲着马大姐一笑,然后埋头在筐里面寻找食材。

接受别人的施舍,便要懂事别惹人讨厌,把别人对自己的好当做理所当然,那是自掘坟墓,堵住自己以后退路的错误办法,罗敏深谙其中之道,她小心地蹲在装菜的筐前,神情专注,将已经不能食用的烂菜叶子全部都拣出来,拖着左腿,扔到不远处的垃圾桶里,然后再把卖相不错,只轻微有些损伤的菜,简单打理,又一一还给马大姐,这些菜还是能卖上一些钱的,便宜些总会有人要,或者自己拿回家去吃也是很好的,剩下的卖相不佳,处理后所剩无几的菜,罗敏就装进自己带来的篮子里,她并不贪心,选择够他们母子俩吃两顿饭的菜后,再次向马大姐道谢,这才提着菜篮子,一瘸一拐地离开。

隔壁摊位的年轻人刚来菜市场摆摊不久,他好奇得看着眼前一幕,过来跟马大姐搭话:“大姐,你的心肠挺好啊!卖菜才挣几个钱,风里来雨里去的,你还能免费养着这么个人。”马大姐正低着头,查看刚才微信上的转帐记录,听到有人叫自己,抬头一看不是客人,而是隔壁摊位的同行,她又漫不经心地低下头去算帐,嘴里解释了几句:“你来的时间短,不知道。她在这附近住了几十年了,虽然穷,却是个极懂事的人,没有一般上了点岁数,身体还有残疾的人那种我穷我有理,全世界人民都该让着我的臭毛病,虽然买菜总选最便宜的买,但真的让人讨厌不起来。她两年前中过风,左边身子不听使唤,为了她那疯儿子,却咬着牙坚持锻炼成现在这样,也是真的不容易,咱就是挣的不多,风里来雨里去的,也比她挣钱容易不是,再说了也损失不了多少,那些菜反正卖出去也值不了两块钱,送给她吃能活两条人命。我多卖两块钱,也变不成大富大贵的人家,就当做善事了。让我常年累月去资助个贫困学生,没那么多精力,自己的钱还不够花呢,但是力所能及的小善,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对面摊位的男子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没再言语,只抬眼望着罗敏越走越远的背影。

一片片连绵不绝的低矮木板房,隐藏在高楼大厦的背后,一下雨满是泥泞,和着街道上随处可见的排泄物,家庭垃圾,死猫死狗,散发着阵阵令人作呕的味道。除了附近的原住民,没有任何人愿意到这个地方来,它就像秃子头上的癞痢,这座光鲜亮丽城市背后的牛皮癣,藏在阴暗见不得光的角落里,仿佛被全世界遗忘抛弃的所在。

天已经很昏暗,这里却只有零零散散的光,有气无力地透出窗户,不足以照亮周围的街道。稍微有些条件的邻居早已经搬走,越来越多的房间空置,这里的条件已经差到哪怕租金再低廉,都没有人愿意承租的地步。

罗敏花了比出门更多的时间,拎着沉甸甸的半筐菜,一步一挨地挪到自己家门口,颤颤巍巍拿出钥匙,打开自家歪歪曲曲挂在门框上已经快要倒塌的房门。就在此时,邻居家院子里突然传来几声狗叫,声音尖利刺耳连绵不绝,罗敏咒骂了两句,慌忙将手里的菜篮子扔下,心急火燎地向卧室赶去,深恨自己这条病腿。当她的手放在卧室门上,正要用力往里推的时候,里面突然响起一个男子低声的咆哮,逐渐转变为抽泣,那声音真是闻者伤心见者流泪,要多压抑有多压抑,要多悲愤有多悲愤,罗敏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碎了,想要冲进去,像以前一样抱住儿子,给他安全感,让他慢慢安静下来,但是现在她不敢。十年的时光,让她不到50岁的身体已经佝偻,两鬓早已斑白,左半边身子更是不太听使唤,她在不断衰老,但她的儿子一天比一天强壮,哪怕神智依然不清醒,可是在罗敏的精心照料下,身高已经一米八。长得膀大腰圆的儿子疯狂起来,她早已不是对手,再限制不了他的行动,安抚不了他的躁动。每每当儿子发疯的时候,她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紧紧锁着卧室的门,绝不能放他出去,以免惊扰到为数不多的左邻右舍,又或者他跑得更远,跑出这片贫民区,跑到马路上,被车撞到,太多太多无法预计的可怕后果,让她再不敢像从前那样,每当阳光明媚时,还会扶着儿子在外面附近走一走,晒一晒太阳。

这样难熬的日子,每一天都弄得罗敏疲惫不堪,大约只有死亡才能解脱,这样的究竟有什么意义?可是死容易,才真正艰难,她无法亲手杀死儿子,更无法狠心杀死自己,留下病儿子无人照料,无声无息地躺在卧室里等死。她只能拼尽全力,咬紧牙关,一天接一天辛苦得活下去,只要儿子还一天,只要她还能动一天,他们就必须好好的活下去,一直活下去。

狗叫声渐渐远去,哀嚎的儿子也渐渐安静下来,又过了十来分钟,再没有动静传来,罗敏才终于松了一口气,心里想着,一会儿等吃完晚饭,她一定要去邻居家一趟,空无一人的院落,前后门她都得锁好,再不能让这些随地乱窜的流浪狗跑到附近吓坏自己的儿子了。

那么胆小,那么敏感的他,是听不得狗叫声的,事实上,任何稍微大一点的动静,都会惊扰到他。又等了一会儿,屋内确实没有再传出动静,罗敏终于放下心来,走回去捡起菜篮子,奔向厨房。

所谓的厨房,不过是在拥挤的院落一角,用建筑材料剩下的边角料,随意搭起来的棚子,四处漏风,勉强遮雨。破旧的已经生锈的煤气罐与同样沧桑斑驳掉漆的煤气灶,一口把已经掉了的锅,三只破破烂烂的碗,几双筷子,一块儿已经开裂的菜板,一小袋食盐,一瓶还未开封的酱油,半袋醋,还有几个已经发了芽的土豆,就是厨房里的全部东西,这里一粒粮食都没有,如此开放的厨房也没有老鼠光顾,足可见这个家已经穷到了什么地步。罗敏叹息着盘算要怎样合理搭配带回来的菜蔬,争取让儿子能够多吃两口,看着儿子大口大口的吃着她做的饭菜,再朝她傻傻的一笑,是罗敏一天生活中最开心的时光,便是为了儿子的笑容,和包着饭菜的嘴里喃喃不清的吐出一句妈妈,她就觉得所有的苦与累都是值得的。

天空中最后一丝亮光正在渐渐隐去,罗敏没敢继续耽误时间,她必须尽快做好饭菜,不然吃饭的时候再要点灯,这点可怜的电费已经超出了她的支出范围,能省便省些吧。珍而重之地从隔壁厢房的储物柜里舀出半碗米,他手脚麻利地用个旧电饭锅蒸上米饭,又返回厨房,凉拌了芹菜和胡萝卜,拿出珍藏的一颗鸡蛋,用一小把韭菜炒好,等两个菜出锅,米饭也差不多熟了,她看了一眼已经见底的油桶,暗暗告诫着明天一定得买些油回来。

再计算一下这个月的开销,罗敏抿了抿嘴,有些多了,11月才过了三分之一,她已经花了四百块了,儿子的药也要没了,这个可是决不能断的。而且天越来越冷,家里到处透风,被子硬的像石头一样,早已经起不到保暖的作用,必须要买一件新的了。

哪哪都需要花钱,可是她连隔夜粮都没有,可怎么办?

愁容满面的罗敏端着饭菜,打开了卧室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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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

“儿啊,妈妈拿着饭进来了,不要害怕啊。”罗敏轻声细语地冲着卧室门说,也不管里面的人到底听见没有,直接开门进去,一边走一边继续轻声道:“是妈妈,妈妈进来了,别害怕啊。是妈妈,宝儿别怕,妈妈给你送饭来了,今天有你最爱吃的炒鸡蛋,可香了,待会你要多吃点啊。乖。”

卧室里黑乎乎一片,门窗都关得死死的,厚厚的窗帘挡住外界传进来的所有光线,别说傍晚时分了,就是天光大亮的白昼,也不会有一丝光能透进来。空气不流通,卧室内弥漫着一股由屎尿和汗味混合到一起后发酵过的浓烈的臭味,能熏得人摔个跟头。罗敏打开门后,只是轻轻皱了皱眉头,显然早已习惯这种恶臭,倒不是她有多懒,不肯为儿子收拾,实在是,唉,一言难尽。

罗敏是个可怜的女人。

四十多年前出生于农村的她,十几二十岁的年纪上,貌美如花,是远近几个村子小伙们明里暗里喜欢的对象。时常受到追捧,还有别人家长辈看着她时或真心或假意的劝说,这么漂亮的小姑娘,怎么能嫁给个庄稼汉,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苦生活?土里刨食的日子有多难过,再美丽的脸,被太阳常年累月晒来晒去,便是连黄脸婆都当不了,直接进级成黑脸包公了。好不容易精心伺候一年庄稼,累得像狗一样,等到丰收了,那最好的粮还得拿去交税,剩下的才能卖几个钱,都不够一家老小扯布做身新衣服的。

如此苦难的日子,老一辈已经过了大半生了,为什么还要小辈继续过呢?但凡有点姿色的女人都想尽办法嫁进城里去,变成城里人。当城里人多好啊,按月发粮票,布票,各种票,他们天然高人一等,不用辛苦劳作就有饭吃。

罗敏自然也想奔着这条康庄大道走,脱离贫穷落后的家乡。于是那个时代特有的怪现象之一,漂亮的农村美女嫁给城里的残疾人,便屡见不鲜了。罗敏那时候找的老公名叫范拥军,他身体健全,他的父母和他三个人都在国营工厂里上班,放在那个年代,可以算得上一等一的好家庭,工资高,工作体面,想娶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罗敏经过介绍人认识范拥军时,几乎以为自己是被天上掉的金元宝砸中头了,晕乎乎地死死贴上范拥军不松手,哪怕后来得知他曾经有过一段婚姻,不过他老婆怀孕时不小心从楼上摔下来死了,这才降低自己的标准。

即使男方是个二婚头,比起之前罗敏以为自己会嫁个缺胳膊断腿的男人,范拥军都要好上在多,他仪表堂堂的脸和他金光闪闪的工作,都为他加了太多分,也让罗敏迷花了眼,在认识不到一个月后就松口答应结婚的事。

没有婚礼,没有酒席,罗敏就被范拥军骑着自行车接回他家,便算过门了,用她婆婆公公的话说,都二婚了,还是低调点,不然让亲戚朋友知道了笑话。那个年代,是提倡夫妻白头偕老的,丧偶之后再娶虽然不算什么坏事,但是范拥军的前妻死了才不到半年,他就另抱得美人归,真细论起来,还是不太道德的。只要能嫁进工人家庭,吃香喝辣,罗敏哪还管得了有没有婚礼,兴高采烈地嫁进来,准备过她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神仙日子。

然后她的噩梦就开始了。范拥军长得人模狗样,可是这张皮下面隐藏着的,却是恶魔一样的心。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打女人是家常便饭,后来罗敏才知道,他前妻怀孕六个月从楼梯上滚下去一尸两命根本不是意外,而是范拥军照着一天三顿饭的打她,根本不管她是否怀着孩子,他前妻实在受不了,娘家又不管,最终才想不开自己自杀的,那么绝决惨烈地送掉了两条人命,可是范拥军根本一点悔意都没有,他的母亲,同样身为女人,却只黑着脸对罗敏说,如果她不老实点,以前可是有榜样的,他们老范家便是再弄死十个八个儿媳妇,也照样会有人前扑后继地嫁进来,那女人不听话,活该挨打,唯一可惜的是她那还没出世的大孙子,女人要多少有多少,孙子却是稀罕货。

罗敏虽然是个女孩子,家里也有别的兄弟,但是因为长得漂亮可爱,从小到大也是受尽家人疼爱的,哪里想过原来世上还会有如此狠心的人,拿别人家的闺女不当人看。可惜为时已晚,木已成舟,范拥军碗口大的拳头打在身上疼得她阵阵惨叫,可是婆婆公公就像什么都没听见似的,每天只躲在自己屋里装死,除非打得实在太过份,婆婆才会出来阻止一下,理由无外乎是真打坏了还得送去医院,要花钱。

罗敏是个要强的,她曾经是众人羡慕的对象,父母的骄傲,哪怕如今的生活一地鸡毛,狼狈不堪,但是在家人和同村好友面前,她仍然下意识地选择粉饰太平,她太高傲了,绝对不允许自己变成众人同情的目标,所以她会小心地遮掩一身伤痕,在被痛打时学会沉默。忍字头上一把刀,罗敏把这把刀埋在身体里,虽然仍然会痛,但她已经习惯。

吃的穿的,与以前比,确实高档不少,可是换来这些享受的背后有多少血泪。罗敏早已经学会不再哭泣,在家里尽量降低存在感,不多说一句话,不敢做错一件事。整整一年,罗敏便已经判若两人,她由一朵盛开的鲜花迅速衰败。

每个女人怀孕时的母性光环她没有,坐月子时好吃好喝家人呵护她没有,孩子辛苦生下来她这当妈的连抱一下的资格都没有,罗敏觉得自己像头可怜的母猪,生完崽子就没有了用处。

直到儿子范思哲七岁,罗敏的人生才迎来转机:国企下岗潮来临。

经济转型升级的余波来得比所有人想象得都要快,吃惯了大锅饭,捧惯了铁饭碗的人一夜之间回到解放前,失去了他们身上光鲜靓丽的标签,他们走出了已经暮气沉沉的工厂大门,突然发现早已经不适应外面激烈竞争的世界,他们,正在慢慢被社会抛弃。没有技术,一身懒筋,吃不得苦受不得累,活得像大爷的一群人,下岗找不到工作,另谋出路根本就是个笑话。

原本三个人吃皇粮,现在变成三个人坐吃山空。眼见着范家父母儿子越来越绿的脸,一次次碰壁的求职经历,罗敏笑得肚子抽筋,面上却是丝毫不显。她觉得从来没有如此痛快过,让你们一天到晚牛x轰轰,从鼻孔里看人,居然也有今天,真是老天爷长眼!

范拥军下岗后,年富力强的大男人,不想着如何再就业,却是天天喝酒赌钱,喝醉了输钱了便回来打老婆,罗敏一开始忍着是因为不想让四邻至亲看笑话,现在还有什么可怕的?反正范拥军也不敢真把她打死,便再不只挨打不还手,夫妻两个常常打得鸡飞狗跳,却是谁也奈何不了谁,连以前趾高气昂的公婆也只是气得跳脚,却再也不敢拿罗敏打跑了自有后来人当儿媳妇来威胁,以家里现在的情况,还会有人愿意跟着范拥军才叫见鬼。

罗敏有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感觉,她不再满足于当个家庭主妇,迫切地想要出去见见世面,骨子里有股不服输精神的她靠着勤劳的双手,支撑起个水果摊,虽然挣得不多,但也够一家人吃喝了。那个年代,基本上只要敢于去做,真材实料,都会成功,罗敏并不是多有商业头脑,她只是敢想敢干。

家里有了经济来源,原本是件好事,罗敏自己用着自己花来的钱,腰杆也能越来越硬,但问题是,在家里有吃有喝后,范拥军连最后一点出去找工作的心都没了,整天开始不务正业,没钱就问自家老婆要,罗敏只要稍微提出反对意见便能立刻遭到一顿毒打,无奈只能破财免灾,就当家里养个废物。

如果仅仅是这样,罗敏还是能将日子过下去的,为了儿子,她也能忍。可是范拥军都变成地上的臭狗屎了,居然还会有不长眼睛的女人贴上他。

在外场上,范拥军会打扮得像个人样,再加上他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自然放在某些没安好心的女人眼里,就是一只不错的金龟,傍上了可以有吃有喝。范拥军对这样的女人是来者不拒的,或者说,一般的男人,对免费贴上来的女人,总是抱着不上白不上的心态,极少会拒绝。

男人在外面逢场作戏,玩玩女人,在大多数存在偏见的人眼中,算不得什么大事,反正自家总是不吃亏的,家里的老婆睁只眼闭只眼就算了,要死要活的闹着离了婚又如何,天下男人都是一样,再找个别的,同样还是会出去偷吃。罗敏对范拥军早就没了感情,不愿意离婚的唯一理由就是不想儿子没个完整的家,当然更懒得管范拥军在外面的那些糟心事,眼不见心不烦。

可是问题是,范拥军在外面玩女人,得吃饭开房,这些钱总不能让女人倒贴吧?花销的钱越来越多,罗敏累死累活挣的钱,多数都要喂进范拥军的嘴里,让他出去逍遥快活,自家儿子想吃点好的都没钱买,这是她绝不能忍的。

夫妻俩又恢复从前一天三顿饭打架的日子,吓得范思哲常常嚎啕大哭,可罗敏再顾不上,只能由婆婆过来哄。

范拥军要不到更多钱,在情人面前丢了面子,憋着气回来打架,两人打得红了眼的时候,范拥军浑劲上来,目标从罗敏换成了范思哲。

儿子是罗敏唯一软肋。范拥军怎么着她,她可以不在乎,但是谁要动她宝贝儿子一根手指头,她便要跟谁拼命!范拥军一直知道,而且范思哲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就算再不是东西,也能做到虎毒不食子。

可是今天,打红了眼的范拥军怒发冲冠,完全失去了理智,他看到在一旁哭泣的儿子后,便只有一个念头:毁了让罗敏最在意的东西,让她后悔一辈子!

抄起手边能够到的最坚硬的东西:一把椅子,范拥军没轻没重地向范思哲脑袋拍去,转眼就看到范思哲小小的身子软绵绵倒下去,罗敏僵立当场,根本不敢相信眼前发生了什么!范拥军做势还要砸第二下,还是婆婆反应更快,一个箭步冲过去把孙子护在怀里,那把硬质的木头椅子就砸到她的头上,血无声地涌了出来,老人家抽搐两下,便一动不动了。

见误伤了自己的母亲,范拥军残存的理智回炉,扔下椅子,颤颤巍巍小跑过去,将手指头探到母亲的鼻子底下。没有呼吸!他跌坐在地,脑海一片空白。

失手砸死了自己老娘,将自己儿子砸成颅骨骨折,范拥军最终被判了个无期,连亲爹都从未去看过他一眼,也算是人才了。

从那之后,范思哲醒来后,就再也没有长大过,他保持着七岁儿童的智力,内向,胆小,敏感,时时刻刻处于紧张与中,除了罗敏,任何人接近他他都会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只能日日夜夜躲在暗无天日的角落里。

如果说这辈子罗敏真有什么后悔的事,让儿子一直生长在范家就是其中之一。她怎么也不会想到,每每她与范拥军打得不亦乐乎时,儿子小小的心灵是如何恐惧,他以一个七岁孩子的视角清楚认识到什么叫暴力,做为母亲的她却没能及时发现儿子的异样,没能在他最需要的时候给他安全感。

范拥军的那一砸,砸掉了范思哲最后的理智,罗敏的长期忽视,更是让他沉浸进中久久回不了神。

直到现在,二十多年了,罗敏还在为当初的过错赎罪,她这辈子都对不起儿子,因此这么多年来,她才能几十年如一日地照顾着他,无怨无悔。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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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难

伤害已经造成,罗敏和范拥军花了八年的时间造就了儿子悲剧的人生,范拥军会出牢底坐穿的代价,他的老父亲到死都没有原谅他,而罗敏,则要用她剩余的人生为曾经亲手种下的恶果赎罪。

儿子拖累得她几乎完全没有时间去挣钱,当家里的积蓄用完,是老公公出去打工挣点零花来维持生活,等老公公失去劳动能力后,一家人的生活很快陷入贫困。儿子只有按时服药,才能安安静静地活着,一旦停了,他会陷入深深的恐惧中,每每尖叫不止,拒绝任何人的接近。所以哪怕再穷再难,罗敏是宁愿自己挨饿,也要省出钱来给儿子买药的。

十多年了,罗敏不知道她还能坚持多久。她悲哀地站在卧室门口,等适应了黑暗后,向着角落里望去,范思哲缩在那里,一米八多的身高挤进小小的缝隙,真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罗敏迈步向前走,恶臭更加浓烈,她也曾多次想要说服儿子换身衣服,洗洗澡,可是儿子剧烈反抗之下,她也只能由他去了,让他在自己的排泄物上打滚,熏得她眼睛都疼,心里更疼。

“哲哲,吃饭了。”儿子没有反应,仍然缩着一动不动,罗敏只能先把饭放下,再跪到儿子旁边,轻声劝着。

每一次吃饭都像一场战役,从她说服儿子出来坐好,到拉开厚重的窗帘,再到吃完,通常会花掉一个小时甚至更长的时间,仅这一项工作,一天两次,都让她觉得心力交瘁。

终于,她收拾了碗筷,又细心地将儿子嘴角的油渍擦干净,她总是尽所有努力想要把儿子伺弄得更干净一点,即使明知道是无用功,也乐此不疲,因为只有这个时候,儿子才会安安静静地坐着任她碰。

等罗敏把每天的例行公事做完,天已经黑透,她躺上厢房临时拼凑的硬木板床上,身体累极,却一丝睡意也没有。

自公公去世,她跟儿子相依为命,原本还是有个略体面的住处的,可是儿子听不得任何动静,三年前楼下有新人结婚,她出去给儿子拿药,将儿子一个人锁在家里,她知道他会害怕巨大的动静,但是她无法理直气壮地要求别人在喜庆的日子里不放鞭炮,只希望自家的门足够牢固,在儿子发狂时阻挡他跑出去伤害别人或受到更大的伤害。

她以最快的速度跑着去跑着回,但还是晚了。婚车回来时,鞭炮声四起,儿子吓坏了,他是没有跑出来,但是他把卧室的窗户砸穿了,一块巨大的玻璃碎片好死不死正扎中了刚刚下车的新娘腿上一根大动脉,鲜血汩汩流淌,等救护车赶到时,人眼看着都没气了。

好好一场喜事变丧事,偏偏罪魁祸首还是个心智只有七岁,明显不正常的疯子,肯定不会为误杀了一个人付出任何代价,于是愤怒的死者亲属把所有的怒火撒到了罗敏身上,变着花样的辱骂不算什么,拳脚相加更不算什么,她都可以忍,毕竟她是绝对理亏的,但是他们让她赔偿,让她搬走,她如何能答应!

离了这里,他们无处可去啊!为了儿子的病,她早已经家徒四壁,兜比脸还干净,哪一个要求,她都不能应!她跪下哭求,没有人同情她,这样一个危险如定时炸弹般的疯子就住在他们周围,让所有的街坊都害怕了,今天是结婚的人家的不幸,可是下一次呢?谁知道会不会因为自家孩子的哭闹,或者过年时串门亲戚的笑声,就让他再一次疯狂,下一次受伤甚至死亡的也许会是自己。

人性本是自私的,事不关己的时候才能高高挂起,真的与自己有关了,那便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一个小区团结起来,罗敏很快连立足之地都没有,她除了带着疯儿子离开,别无选择,而那幢本身也值不了多少钱的旧房子,便赔给了倒霉新娘的家人,她只身带着儿子,来到了这片老旧的木板房。一开始,她还租得起一间房,后来等她累得中风,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之后,连一个月一百块的房租都成了奢侈的开支,好在房东可怜她的遭遇,有没有那么一百来块钱对房东来说不算什么,便默许了他们不花钱继续住下去,他们终于不用露宿街头,勉强活着。

就在不久前,有两名警察找上门来,告诉她范拥军在监狱里与别人犯人争斗,被对方用磨类了的牙刷把刺中脾脏,大出血死了,顺便给她带来了范拥军坐牢多年,挣的三千块工资,她接了钱,却没有去收尸。

今天夜里,她终于有时间好好去回想回想,她的前夫到底长什么样子。是的,前夫,在范拥军入狱的第二年,罗敏把婚离了,虽然只不过是个形式,背着疯儿子这么沉重的包袱,她肯定不会再有改嫁他人的机会,但是她不想再跟范拥军有任何关系,她不想再被人称为他的妻子,所以特意去找他签字离了婚。

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范拥军,十三年了,她已经忘记了他的样子,无论如何回想都想不起来,他们的婚姻从来没有过甜蜜,她也从不曾爱上过他。

迷迷糊糊将睡未醒间,罗敏似乎感觉到屋内有人走动,呵呵,她暗自笑笑,不是她在做梦,就是哪个小偷迷了路。

他没有费多少工夫,就很顺利地登堂入室了,大门上锈迹斑斑的锁简直是如笑话般的存在,亏他为了今天还曾狠下了一番心血研究如何撬锁,平白耽误不少时间。

黑暗中,他小心移动,争取不碰到任何物品,两个目标,一个半残,一个心残,应该很容易,这也是他为什么会选他们做第一目标的原因,遭到反抗任务失败的可能小。

连续观察这对母子已经有九天了,他们活得太辛苦,太受罪了。生活得如此没有质量,已经丧失了做为人最基本的尊严,便让他,来结束他们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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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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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

马大姐这几天卖菜的时候总觉得心神不宁,好像少了点什么似的,可是明明一切都再正常不过,她卖了十几年的菜,一切流程熟得连闭着眼睛都不会弄错,可她这种奇怪的感觉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为什么就是想不起来。

隔壁摊位的年轻人,大约是还吃不了这份苦,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今天马大姐已经把菜摊前的新鲜蔬菜都一箩一箩堆放整齐,隔壁摊的小年轻才哈欠连天地拉着货进来,只顾得上匆匆打了个招呼,清晨早起买菜的老大爷老大娘们已经进来,他才刚刚开始整理摊位,手忙脚乱中不知出了多少错,自然引得这些老大爷老大妈们心中不满,纷纷转向其他菜摊,丢了不知多少生意。马大姐笑容满面,虽然多忙碌几分,但一想到自己挣的都是真金白银的钞票,再苦再累便也不觉得什么了。

好容易闲下来,已经上午近10点,休息不了几分钟,就会有中午买菜的人过来,马大姐抓紧时间,匆匆将从家里面带出来早晨没有来得及吃的早饭放到电饭锅里加热。电饭锅加些水,直接把带来的饭盒坐进去,温度上来暖暖地吃下去,别提有多舒服了。今天她带的是昨天晚上烙好的韭菜盒子,还有用电高压锅小火慢炖了一整晚的排骨,一加热鲜香四溢,勾起了她肚子里不知道多少馋虫,咕噜咕噜直叫,就连旁边摊位睡眼惺忪的小年轻,都探着头向她这处张望,不停地用舌头舔着嘴唇,大概也是一个没来得及吃早饭,现在肚里空空的货。

这年轻人比自己儿子大不了几岁,而自己的儿子现在在大学校园里边,朝九晚五,经常逃课,每个月她得好吃好喝的伺候着,还得付出2000块钱的生活费,与自己的儿子一比,这小年轻实在太过辛苦,马大姐心里一软,招呼着他过来,一块垫吧一口,一会儿还有的忙,他们休息时间不多。马大姐的手艺不错,饭菜很香,小年轻确实没有吃早饭,此时早已饥肠辘辘,又懒得泡面,闻到家常菜的香味早就忍不住,马大姐一招呼他,也不矫情,匆匆跑开,买回半只烧鸡,全当加个菜,好过白吃白喝,不然以后还想再三不五时来马大姐这儿蹭饭,太当作理所当然的话他抹不开面子。

两个人吃得很香甜,小年轻吃到了好吃的食物,肚子里有了底,不再饿得心慌,也有了几分聊天的兴致,他初初出来摆摊讨生活,有许多地方可以跟马大姐学习,自然想套套近乎,远亲还不如近邻呢,两个摊位紧邻也需要几分缘分不是,关系处的好了,有什么事情一起能搭把手,也算是小人物的生存智慧之一。可是两人并不熟悉,平常也没怎么说过话,小年轻绞尽脑汁,终于找到了个切入口:“大姐,最近几天,怎么没看到那个瘸腿的女人来你摊前挑菜呀,她上回拿走的菜量并不多,也就够吃一两天撑死了,你看我这儿也有些被压坏的菜,摘一摘都还能吃,一会儿我抓空收拾出来,等她来了,你告诉我一声,我送给她,咱也做做好事,嘿嘿!”

香喷喷的韭菜盒子吃到嘴里突然没了味道,马大姐心里咯噔一下,对呀,好几天没看到罗家妹子了,不会又出什么事了吧,原来她这几天心中不安就是因为罗家妹子始终未曾出现!

两人有几年的渊源,也不光是卖菜的之于买菜的关系。大约三年前,有一回收摊之后,马大姐急着回家去给儿子做饭。那个时候儿子在上高中,学习负担十分沉重,做家长的在功课上帮不了孩子,只能一门心思好好地照顾他们的生活,吃好喝好,穿好睡好,但她工作性质特殊,不可能像每天坐办公室的父母那样,准时准点的回家给孩子做好饭菜,等着他放学,她能做的就是抽出所有的空闲,将饭菜提前准备好,等儿子自己回家就能热着吃,两年相安无事。但大约是高三的压力比以往都沉重数倍,已经远远超出了一个18岁少年所能负荷的最大值,心里憋屈只能向最亲近的人发泄出来,因此那几天儿子总是闹哄,说父母把钱看得比他重,不然为什么总是为了挣钱早出晚归,一家人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连面都见不到。马大姐自知理亏,又心疼儿子,自那之后宁可放弃一些生意,也要准时准点得回去陪儿子吃饭,母子两个在餐桌上交流几句,比什么都重要。结果那一天她收摊收得有些晚,大约等她再赶回去,儿子几乎已经到了去学校的时间,她忙乱之下,那放着今天卖菜所得所有收入的钱包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等她匆匆赶回家,跟儿子说了几句话,想要像往常一样清点一天收入时,才发现平常一直拎在手中的钱包无影无踪。

她来来回回在家与菜摊的路上走了好几趟,又在菜市场自己摊位前前后后翻了几圈,问了相熟的人,谁都没有看见。卖菜是个辛苦活计,起五更爬半夜,挣的不过是些差价,今天收入的钱,有一部分是要作为本金留着明天早上新进蔬菜的,结果现在全赔了进去,马大姐只要一想到自己马虎大意之下,让家里边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就觉得心口都疼,她蔫头蔫脑地回家,直接躺到床上去睡觉,却一直折腾到半夜都没合上眼睛。可是生活还要继续,不会因为她丢了本钱,第二天就不需要去进货了,好在老公并没有说什么,反而安慰她破财免灾,丢了就丢了,让她放宽心,不要再难过,并重新拿了钱给她,叫她先去买菜,别多想。到底是血汗钱,马大姐家称不上富裕,她更不是洒脱的人,总来买菜的老顾客自然发觉了她的异常,但是丢钱这种事,别人除了安慰几句之外,也帮不上什么忙。

从来没在早上出现过菜市场的罗敏,匆匆奔着马大姐的摊位而来时,马大姐是极度厌烦的,彼时在她的眼里,罗敏就是一个什么菜便宜买什么,想方设法想占便宜要添头的抠门主妇,这样的顾客大概没有哪个卖家会喜欢。要在平时,马大姐还有闲心应付她两句,可是此时她心情实在不佳,憋了一肚子的火,没有办法跟任何人发泄,既然罗敏自己撞上枪口,就别怪她不客气了。果然,罗敏在她的摊前站定,嗫嚅着半天不知道想说些什么,与她之前想免费要些卖相不好的菜时简直一模一样。马大姐一声冷哼,打断了罗敏想要说出的话,这一次一点脸都没给,极尽嘲讽之能事,鄙视她爱占便宜,而且专捡一个羊上薅羊毛,诺大个菜市场,这么多个摊位,罗敏为什么指定沾马大姐一个人的便宜,是嫌她脾气太好,很好说话吗?那么今天她就要让罗敏知道知道,她马大姐也是有脾气的,愿意应付罗敏,是因为她人品好,不愿意应付,也不过是理所当然!

罗敏涨红着一张脸,如果不是生活实在继续不下去,谁又会每天因为几块钱的菜钱如此低三下四,陪小心说好话,还要听人揶揄,但是她今天来却真的不是为了买菜。她小心地从自己的破布袋子里拉出一个布包,一层层打开,马大姐漫不经心的一瞥,心漏跳了半拍,这不是她遍寻不到的钱包吗?是罗敏偷走的?不对不对,昨天收摊之前,她还看到了这个钱包,那个时候罗敏早买完菜走了,不是她拿的,那是她捡到的,专门给自己送回来?

罗敏将钱包拎过去,放在马大姐的摊位上:“这是昨天、昨天菜市场收摊之后,我想过来捡点儿菜叶子,在垃圾桶发现的,我以前来你摊位前买菜的时候,总看你拿着这个包,一眼就认出来了。里边还有3000块钱,你数数,我,我真的没拿,如果有什么少的,绝对不是我拿的。你、你、你要相信我。”罗敏结结巴巴地解释着,她是穷,没有钱,但她至少还有骨气,求人施舍可以,偷别人东西,绝对是超过她做人底线的行为。

马大姐恍惚记得,昨天她临走时去丢过垃圾,大约是不小心将钱包一起扔进了垃圾桶。失而复得,马大姐激动万分,同时更惭愧万分,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罗敏的家有多困难,从她隔三差五来菜市场买最便宜的菜,偶尔买些鸡蛋,几乎从来不买肉,以及她身上洗得发白还打了补丁的衣服都可以看出。3000块钱,对马大姐来说,是一次进菜的本金,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丢了她当然会心疼,会纠结,但是终究丢这些钱于她无关痛痒,饿不着也冻不着。但是罗敏,这笔钱在她眼中显然是个大数目,她可以给自己买身衣服,可以买些好吃的改善改善伙食,剩下的钱留着慢慢花,至少能过一两个月衣食无忧的生活,又或者,就算家财万贯,捡到钱又有几个人真正愿意去还给失主,这东西不记名不绑定,谁捡到谁花,几乎都算得上是惯例了。因此马大姐从来没有想过,这么一个生活窘迫,急需要钱的人,居然会有如此高的道德情操,她为她刚刚蛮不讲理地向罗敏发脾气而感到内疚与惭愧。可是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她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心里再歉疚,最多也就是说几句对不起,她一把抢过钱包,看都不看地抓出来一堆红票,死死塞进罗敏手里,不管罗敏怎么满脸通红的解释着自己不要她的钱,捡到东西还给主人是她应该做的事情,不是为了得到报酬,马大姐都执意塞给了她,最后罗敏强不过,而她也确实需要钱,便厚着脸皮收下了。

自那以后,两个人之间似乎多了一些什么,不再仅仅是摊主与顾客的关系,她深知罗敏的性子,只要日子过得过去,不会白要别人的东西,因此这么多年来,她也仅仅是给罗敏在自己的菜摊残次品中随意挑选的权利,没有过多地提供帮助,因为罗敏即使贫穷,她也需要保留做人最后的尊严,总是接受施舍,会让她像乞丐一样,不能再与马大姐平等相交。

越是处于社会底层的人,表现出远高于他阶层所在的道德素养,越是容易得到别人的尊重,马大姐尊重罗敏,与钱财地位没有关系,她仅仅是尊重于这个人高尚的道德情操,像莲花一般出淤泥而不染。

上一次罗敏中风偏瘫在床不能动时,也是马大姐发现她有好几天没有来买过菜,深一脚浅一脚地找到了她家去,才算是救了他们母子一命。中风是容易复发的,一想到这儿,马大姐再也坐不住,急匆匆交代了小年轻一会儿帮她看着点摊,就一溜烟地跑了。

循着记忆,她熟门熟路地找到了罗敏家,还没容得她敲门,那颤巍巍的木头门就嘎吱一声开了。连门都没关,虽然这一片鲜有人住,更不可能会有小偷光顾,但流浪猫流浪狗也随处可见,跑进跑出了十分烦人,罗敏自己说,她总是很小心得关好房门的,因为她的儿子有病,怕吵,一丁点儿小的动静都会吓到他。上一次罗敏动不了,马大姐来敲门的时候,就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好不容易从他们邻居家翻进了院子。

她狐疑地进了屋,直奔厢房而去,罗敏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被子整整齐齐地压在她的身上,而且在她的枕头边还放了一束白玫瑰。

马大姐上前推了推她:“老妹妹醒醒。”刚一接触,她就觉出了不对,罗敏的身子硬硬的,冰冰凉,已经多时了!

虽然从未见过死人,但是罗敏的样子很安详,马大姐倒没有如何害怕,稍微平复了一下心态,掏出手机报警。唉,可怜罗敏今年才不过47岁,却看上去比她都老,也不知道没有了亲妈的悉心照料,罗敏那病儿子能活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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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脱

派出所的民警来到比马大姐想象的要快得多。事实上自从三年多前,罗敏带着她的病儿子到这片著名的贫民窟木板房中居住,派出所民警就已经是他们家的常客了。

她的儿子疯得厉害,手底下还曾经有人命官司,虽然因为范思哲完全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而免于了刑事处罚,但是那个可怜新娘的家属却是打定了主意不愿意让范思哲好过,哪怕罗敏赔了房子,带着儿子迁居到无人居住的贫民窟,都没能让愤怒的死者家属选择原谅,他们不甘于自己花样年华的女儿死于非命,而凶手却一直逍遥法外,甚至连悔过都不曾有,每天还有人好吃好喝的伺候,无忧无虑的生活,凭什么?他们纠缠不休,多次闹上门去,罗敏任打任骂,只有在儿子受欺负时,无奈之下也曾经报过几次警,因此派出所的民警自然熟门熟路。

罗敏死的太安详,因此到场的民警自然而然认为,她要么是自然死亡,要么就是自杀,不会是暴力的刑事案件,然而等他们打开了正房卧室的门,盯着阵阵扑鼻恶臭,找到了范思哲的尸体后,才明白自己先入为主的观念错得有多离谱。

拉开厚重遮光的窗帘,卧室内的情形便一览无语,范思哲也安静地躺在床上,脏得已经看不出本色的被子工工整整地盖在他身上,同样一束白玫瑰放在他枕头边,有些发蔫。如果不是在刺鼻的恶臭下,还有浓浓的让人无法忽视的血腥气,范思哲的死,几乎也可以称得上安详。等民警揭开被子,清楚看到了范思哲身上几处深可见骨的锐器伤,当即便联系了市局刑警队,这是谋杀无疑了,就算罗敏终于过够了地狱般的日子,下定决心要杀害自己的儿子,随后自杀,也犯不着用如此暴力的手段,一碗耗子药,安静又祥和。至少民警认为,不会有哪一个母亲能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下这样的毒手,仅仅在他们视线范围之内,范思哲身上的刀伤就不下十处,其中最深的一条,连腹膜都割破了,肠子狰狞地挤在一处,从伤口漏出来。

重案一组放羊式的上班方式早在两个星期前结束,除了行踪不明打电话不接的闵三行,其他人全员到岗,李承平带着老婆孩子去海南玩了一圈,晒得乌黑,一派轻松,秦凯却明显消瘦不少,表情更加阴郁,众人谁也不敢问他到底怎么了,怕触他的霉头,捅炸马蜂窝。郭建峰又一次打电话没有打通后,在办公室很发了一顿脾气,大骂闵三行是个无组织无纪律不靠谱的货,却还是舍不得找闵局长告状。公安局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闵局长对自己这个儿子到底有多严厉,那真是半点错都不能出,不然他敢回家拿皮带将成年的儿子抽个半死,因此郭建峰只得自顾自的生闷气,然后派王家兄弟专门去找闵三行,不论他藏在哪个耗子洞,都必须要把他抓回来,先骂两顿出出气,然后再想方设法的将这件事情圆过去,别捅到闵局长跟前,省得这臭小子受皮肉之苦,作为领导他必须护犊子。

因此,接到案子后,只有他们四个人赶去了案发现场。外地的案情毫无进展,被借调走到栾法医归期也变得遥遥无期了,跟来出现场的仍然是颜志勋,另外还有鉴证科的周聿,她前段时间一直跟着重案三组在忙一起灭门惨案,刚刚空闲下来没几天。她瞥了一眼进来的一组众人,没有发现闵三行的踪迹,明显带着些失望低下头,继续手头的工作,她与闵三行之间到底有些什么爱恨情仇,虽然众人都不知道详细内情,但要说这两个人完全没有关系,众人眼睛又不瞎,自然不信,不过闵三行自己不愿意说,他们这些做同事哥们儿的,也只能选择当没看见,让这一对儿不甚和谐的cp,继续别扭纠结着。

这个凶案现场有些奇怪,似乎凶手特意花时间精心布置过。范思哲浑身上下血淋淋臭烘烘的,案发现场到处都有鲜血喷溅的痕迹,可想而知凶手和死者之间经历了怎样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战,据当地派出所民警和报案人马大姐介绍,死者范思哲心智有障碍,虽然生得五大三粗,在与凶手交锋时看似占尽便宜,但他智力只相当于七八岁的孩童,仅凭一腔蛮力,再如何垂死挣扎,也不会是凶手的对手。案发现场随处可见的喷溅血迹经过周聿的初步判断,都与范思哲的血型可以做同一认定,至于具体是否同属于一人,还需要带回去做dna检测。但就初步来判断,凶手应该没有受伤。现场唯一称得上干净的,就是盖在范思哲身上的那床被子,被子黑乎乎,脏兮兮,早已经看不出本色,却只有内侧挨着范思哲身体的部位,浸润上了鲜血,外表干干净净没有一丝血迹。

相比范思哲死亡现场的惨烈,罗敏的死因就简单的多,她死于机械性窒息,脖颈上有明显的淤痕,是被凶手徒手掐死的,没有借助工具。翻开她紧闭的眼睑,可以看到明显的出血点。两具尸体旁边放着的与整个现场的陈旧破败格格不入的白玫瑰,更是透着几分诡异,这显然是凶手的杰作。据马大姐描述,死者生前生活穷困,朝不保夕,活着已经很是艰难,当一个人的物质需求占据了他生活中绝大部多数的时间,怕是也没有这个闲情逸致,拿钱买花来陶冶情操了,这显然是凶手故意放在死者尸体旁边的,连带着在人死后,为他们精心梳妆,平整地放在床上,再盖上被子,一系列看似多余的动作,凶手都有着自己的目的性。

母子两个穷困潦倒身无长物,因财杀人的可能第一个被排除;罗敏前夫死在监狱,儿子又是一副疯疯癫癫的样子,连自理能力都没有,她全部的时间都花在照料儿子身上,自然不会有不开眼的男人看上她,因情杀人的可能也被排除;鉴于范思哲发狂后经常暴起伤人,罗敏一家得罪人无数,警方的调查目标,自然第一时间锁定在范思哲曾经伤害过的人身上。

虽然文沫以专业的眼光来看,认为这起案件的背后肯定不会那么简单,因为因仇杀人,多多少少会有些戮尸泄愤的行为,范思哲的尸体虽然千疮百孔,但颜志勋早就说了,他身上的伤全部都是死前造成的,大约是因为凶手没有想到,范思哲这个智商只有七八岁的残障人士,体格会如此健壮,能跟他缠斗不休,杀他的时候才颇费了一番功夫,不然他应该会像她母亲一样,死得体面而安详。

这绝对不会是对他们心怀仇恨的人能做得出来的,如果你恨一个人,肯定会希望他死的时候越痛苦越好,死亡以后越狼狈越好,哪里还会有闲情逸致为他们梳头发、盖被子、摆鲜花呢?文沫直觉地认为郭建峰在罗敏的所谓仇家中是找不到真正的凶手的。

一前一后两具尸体被缓缓地从案发现场抬出来。周围拉起的警戒线,不远处灯光闪烁的警车,以及进进出出穿着制服的人,都足以引起周围人的好奇,等到尸体抬出时,几乎达到了万人空巷的地步,真奇怪,这里十室九空,警方想要寻找一位目击证人都连着敲了两排房子无一应答的鬼地方,到底从哪里出来这么多人的,居然将巷子口密密麻麻地堵住了。他们倒是保存着几丝敬畏,没有越过警方设置的警戒线。

大约围观看热闹是中国人的天性,不管认识不认识死者的,都能聚在一起传几句自己刚刚听到的小道消息:

“啧啧,听说这户人家那儿子是个杀人狂,早就有人看他不顺眼要除掉他了,看来这回是真惹了什么人,才落得个母子两个全部丧命的下场。”

“切!你的消息不准,那儿子其实啊,是个神经病,还弱智,当初他们有房子的,就因为他们的弱智儿子惹出来的事儿,房子卖了赔钱给人家,才搬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住,这母子俩精穷精穷的,真不知道什么人会对他们痛下杀手,杀他们回头再赔上自己一条命,太不值当了。”

“唉,那个女的也是命不好,听说他儿子这个样子,是被她老公给打出来的,原先也是挺聪明的小孩儿。她老公坐了班房,留给她这么个疯疯癫癫的儿子,母子俩日子过的实在是辛苦,要我说,死了摊在别人身上不是好事,放在他们身上,可是大大的。你说人活着都不如条狗了,还有什么活头?早死早超生得了,祈祷下辈子又投个好胎,不缺吃不少穿有花不完的钱。”

“哎!老大哥这句话说的是,她们娘俩确实活着不容易,还不如死了!”

“对对对,……”众人七嘴八舌的表示认同,说到最后,竟没有一个对母子两个惨死觉得同情,开始在案发现场笑嘻嘻地指指点点,仿佛不是围观两条生命的逝去,而是去参加一场婚礼。是什么时候死亡也变成了一件好事呢?

无论他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他们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如果他们真的不想活了,自杀也许为人不齿,被某些宗教所厌弃,但到底是自己的选择。强行被别人剥夺生命,难道还是一种高尚的行为了吗?

文沫跟周聿回了局里,郭建锋则带着李承平和秦凯去走访与罗敏家有仇怨的人家。

在警方找上这些人,告知他们范思哲已死的消息之后,这些人无一例外,半点掩饰都没有地表达了他们的喜悦之情。凭什么精神病人伤人杀人都不犯法?凭什么这样危险的人能够与他们生活在同一个小区,行动没有受到任何的限制?区区赔些钱财,就换他们最亲的人受伤或者死亡,他们还必须得无条件接受这样的处理结果,不能有任何的异义?像范思哲这样的人渣社会败类浪费粮食的精神病,就应该被关进精神病院里腐烂发霉,再没有重见阳光的一天!他死了,实在是太好不过,省得他们自己动手了!他们希望警方记住,如果有朝一日找到了是谁下的手一定要告诉他们,他们愿意写联名信,请求对他从轻发落,愿意给凶手送一面大大的锦旗,告诉亲口告诉他他是一个英雄!不就两条不值钱的命吗?他们也愿意出钱去摆平,可以吗?

郭建峰等三人回到重案一组的时候,脸都要绿了,其实平心而论,他可以理解这些人心中到底有多悲愤,范思哲真的应该被关进精神病院接受强制治疗,但罗敏没有钱承担昂贵的医疗费用,她用尽了她所有的努力,将儿子锁在屋中,远离人群居住,再苦再累宁可自己挨饿也绝对不断了儿子的药,她在她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真的已经尽力了,结果仍然如此,错不在她身上。精神病院是盈利机构,我国对精神病人犯法之后相应的处罚没有明确的长效机制,因此多数严重的精神疾病患者都是处在家人的监管下,既是家人沉重的负担,又是社会的安全隐患。

所以哪怕案子还要继续查下去,他们心里边也已经转变了一开始的看法,那些围观群众说的对,对于有些人来说,也许死亡真的是。

有作案动机的人经过警方的细致排查一一被排除了作案的可能,文沫又适时说出了自己的观点:凶手为两名死者整理仪容的行为,可能是悔过,也可能是移情作用下表现出来的爱意。凶手将尸体整理整齐,并摆放鲜花的行为,更像是种仪式,他虽然剥夺了两个人的生命,却尽力想给他们一个体面的葬礼,这是不是可以说明凶手杀人并不是他的目的,他真正的目的,就像围观群众猜测的那样,是希望将死者从他们苦难的生活中出来,让他们早登极乐,不用在尘世里受苦受难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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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情

心理学上有一种现象,叫做作用,同样适用于犯罪心理学。凶手可以既残忍无情地杀害死者,又在死者死后,对他的尸体表现出温情脉脉的一面,是因为在死者死后,他曾经的主体人格不复存在,凶手没有将他视为死者自身,而是联想到了自己生活中非常亲近的人,比如他的父母,兄弟姐妹,爱人,等等。他的生命中有这样的一个人,正在遭受着病痛的折磨,每天努力挣扎求存,却痛苦异常。潜意识里,凶手想要帮自己这位深爱的人解除痛苦,但是情感上,他又无法割舍与ta的联系。

举个例子,自己至亲的人得了不治之症,药石无效,每日保守治疗,不过是为了苦挨日子,多活一天算一天,对病人是折磨,对家属是煎熬,但是这样的例子在全国各地每天都在重演着,究其原因,只有两个字,不舍。人死如灯灭,无论我们把死后的那个世界形容得多么美妙,无论我们对转世投胎寄予了多少美好的祝愿,都无法改变一个事实,那就是只要死了,便从此阴阳永隔,这个人最终只能变成几斤没有任何生命的骨灰,不会笑,不会说话,上天入地遍寻不到,今生缘尽。

正常人都做不到洒脱地放手,大把大把的金钱砸下去,只为了换来多一天的相处,是无奈,也是人性。大多数人会在绝望中渐渐学会接受,等到不可避免的那一天真正到来,再慢慢走出阴霾,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但有些人,却在绝望中沉沦,潜意识里的贪念越来越强,既渴望与亲人相处,不愿生死永诀,又不忍看他受罪,每日痛苦扭曲。作用就是他情感宣泄的突破口,他目睹了死者的苦难,对他们的遭遇感同身受,他无法帮助自己的亲人,对杀死两个陌生人却没有这样的顾虑,他认为,他是在帮助他们,他的行为是正义,而当死者遇害之后,在他的眼中,他们就是他的亲人,所以他才有杀人之后整理遗体,摆放鲜花的举动。

如果文沫的这一番分析正确,她几乎可以肯定,凶手绝不会就此收手,x市将会出现一个连环杀手,只要警方不抓住他,而他的亲人还痛苦地生存着,这样的杀戮就永远不会停止,因为他与一般满足自己私欲的犯罪分子不一样,他认为他在救赎,他在用心去杀人,他的行为是正义的,凶手自己不会有愧疚,在心理上就没有杀人之后一般凶手需要的缓冲期,他一定会很快再次作案!

罗敏案的凶案现场留给警方的线索并不多,凶手在杀人之后,不光精心地打理了尸体,更是精心打扫了两处案发现场,卧室和厢房连两名死者留下的指纹都没有找到,显见得凶手打理现场是多么彻底。案发地附近没有监控,更没有目击证人,这片贫民区鲜有人住,没有人认为值得被监控,凶手大约也是看中了这一点,才将它作为练手的第一目标。

一周之后。

武庆毅平躺在床上,床头绑着个懒人支架,一部手机正连着充电器,欢快地播放着喜剧片,武庆毅看得专注,时不时咧嘴一笑,暂时忘记自己悲催的处境。22岁,刚刚大学毕业,应该是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如鲜花般含苞待放,准备闯荡社会,大展身手,成就人生的无尽可能,可是一场事故,改变了他的命运。

半年前,他刚刚毕业,找了好几份工作都觉得不是满意,也没有着急签订合同,想缓一缓,先回家呆一段时间,再安安心心的找工作。他理想的工作的,是在首都,x市是个小地方,他看不上,但家在这里,当他老了以后回来养老还是不错的,小城市环境很好。

儿子回家,父母自然是乐见其成的,还反反复复地劝说儿子改变主意,留在家乡,土生土长的南方人,习惯了南方阴冷的气候,能受得了北方的寒风呼啸,又干又冷吗?武庆毅是家中独子,父母自然舍不得他离家千里之遥,除非逢年过节轻易都见不到面,武庆毅满脸内疚,父母只有他一个孩子,他们在一天天老去,自己本应陪在身边尽孝,古语有云父母在不远游,可是他还太年轻,不想偏安一隅,找一份稳定但收入不太高的工作了此残生,不趁着年轻闯荡闯荡,他一辈子都不会甘心。这是个不可调和的矛盾,到最后父母看他主意已定,也不再提伤心话题,一家人只抓紧时间相处享受最后的团圆时光,等儿子真的打定主意去外地工作,他们想再见一面都难了。

一个很平凡的傍晚,武庆毅陪着妈妈去家附近的超市购买生活用品,气氛十分融洽,母子两个慢慢地拎着东西从超市步行回家,灾难突然降临,就在一瞬间,谁能想到人行步道上好端端的会窜出一辆车了,等发动机的巨大轰鸣已经近在耳旁时,母子两个谁也来不及躲开,武庆毅本能地扔掉手中的物品,狠狠推了母亲一下,这个举动最终救了母亲一命,却让他落下了高位截瘫的下场,从此胸口以下毫无知觉。

母亲两只眼睛都要哭瞎,不停地责怪他为什么要推开自己,她都年纪一大把了,还能有几年活头,可是年轻力壮的儿子,从此以后就要常躺床头,这比杀了她还要难过。但事实已成,谁也没有力量扭转时间,武庆毅毫无康复希望,他所有的理想与抱负,都被车祸带走,从此以后,便要与屎尿袋为伍。科学发达的现在,脊柱严重损伤也是无法治疗的。

他曾经也消沉,抑郁,有严重的厌世情绪,也曾经深恨他的母亲,为什么那一天一定要出去买东西,才让他不得不随行,导致了今天的严重后果。到最后他只能选择接受,接受自己再站不起来的事实,接受自己以后离不开父母照顾的现状。不管欢乐还是悲伤,一天总归还是24个小时,不多1分,不少1秒。武庆毅从仅剩不多的娱乐项目中找些乐子,看喜剧片逐渐就成了他的爱好。

将他弄成了这副鬼样子的司机,事故当天酒驾,这就意味着保险公司一毛钱都不会赔,而肇事司机家里并不富裕,将他撞成重度伤残,余生都要在床上度过,理赔额度大约百万朝上,司机根本无力承担,最后被以危险驾驶罪被判了两年半,也就到头了,武庆毅得到的只有司机家属给的十几万赔偿,以治病的花费来说,根本杯水车薪。

胸部以下无知觉,也就意味着他不能自主操作膈肌运动,真真字面上的连呼吸都无法自己掌控,没有便意,只能被动的等着屎尿袋满了,让日渐年迈的父母帮他更换,才仅半年,身体就生了褥疮。他需要渐渐的适应这些新变化,吴妈妈对儿子变成这样深深地自责,曾经严肃的和吴爸爸商量,想要辞职回来,全职照顾儿子。可是现实是,武庆毅以后自己劳动创造收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他仅剩下两只不太听指挥的手勉强能够使用,父母必须为他考虑,如果有一天父母先他一步不离开这个世界,至少要保证留下足够的资产,能够让儿子请个保姆,照顾起居,不然他怕是能自己把自己饿死在床上。武庆毅不是没有想过买个轮椅,至少他的胳膊可以动,操纵轮椅经过练习应该不在话下,但是等他在父亲的帮助下努力坐起来后,才发现,他根本无法长时间维持坐着的动作,腰部用不上力,他会不自然地滑下去,即使能够用腰带紧束缚住身体,时间长了,在轮椅上的姿势也一定非常奇怪。最重要的是他们家面积狭小,还是顶楼,没有电梯,他每次去医院复查,都是父亲吭哧吭哧地将他背下去,哪怕现在天气寒冷,附近的额头上都有大滴大滴的汗珠渗出,也是四十多岁的人了,稀稀疏疏的白发从父亲的头发中冒出。本应是他努力工作,创造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给父母,现在却反过来成为了他们的累赘,已经连累他们至此,武庆毅说什么也不愿意让母亲辞职回家,只为照顾自己,一是因为家里需要钱,二是他自己不想承认自己就是一个废物。

于是白天的绝大多数时间,他都安心地躺在床上,看看电影玩玩手机,床头柜上摆着水和食物,他伸伸手就能够到,时间并不是太难打发。他唯一郁闷的,就是自己的生命似乎没有价值,就像个造粪机器一样,每天混吃等死。

今天也是一样,他正看得高兴,忽然听到门响,不久后脚步声响起,正是冲着他的卧室而来。父母这个点钟不会回来,母亲是工厂的会计,每天有数不清的帐要算,常常忙得需要加班,很难请假,根本不可能去上班后有中途偷溜回来看他的可能,父亲是公交司机,虽然两趟班次之间会有一定的休息时间,但是枢纽站离他们家很遥远,这点时间根本不够他折腾来回的,一直以来武庆毅又很让人省心,除非出了他自己实在解决不了的大事,轻易不会给父母打电话麻烦他们。因此自他回家休养,不需要人24小时看守之后,父母还从来没有在白天半路回来的时候,而且这个脚步声,他听着十分陌生,会是谁呢?虽然有一些关系亲近的亲戚,但是他们并没有自己家的钥匙。

略带狐疑地盯着卧室门,对上了一双陌生的眼睛,走进来的年轻男子武庆毅可以肯定自己不认识他。

“你是谁?怎么进来我们家的?”

年轻男子突然笑了:“我是来找你的,武庆毅,观察你很久了。这一个星期,你都没有出过家门吧?我听说你以前最爱好的运动是足球,现在这样半死不活的躺在床上,生活有乐趣吗?”当着矮子不说矬,这青年男子简简单单的一番话,听在武庆毅到耳朵里,字字诛心,天知道他做了多少心理建设,才能让自己现在勉强走出高位截瘫造成的阴影,不再有轻生的念头,因为他知道如果他死了,他的父母大概也活不成,他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是父母活着的全部希望,即使他半身不遂地躺在床上,也仍然是父母的精神支柱,如果他不在了,父母一定伤心难过得要死,所以哪怕再苦再累再难,他都得努力活着。这个青年男子莫名其妙地闯进他的家里,又说些似是而非的话,到底是何居心?

武庆毅的眼光蓦地尖锐起来:“我喜欢什么与你无关,这是我的家,请你马上离开,你不受欢迎!”

“那又怎样?我就是不走,你奈我何?起不来床,你不可能把我赶出去,不是吗?当个废物的滋味不好受吧?活得这么难受,干嘛要活着呢?难道你的父母从来没有告诉过你,你对他们来说是个累赘吗??不要觉得你活着是为了他们,他们才不过四十出头,没有了你,他们照样可以重新生个孩子,现在科技这么发达,试管婴儿,说不定还能得个双胞胎呢,你想想两个健康的新生命,总比你这垂死的要好的多吧?”

武庆毅沉默了,不可否认,青年男子的这番话,他听进了心里,这个男子,难道是父母派来的吗?不然为何如此了解他的情况,还知道他们家的事,他们不好意思当他的面说出让他去死的话,因此才通过别人的嘴告知他?

“你是怎么进来的?”他必须要知道,到底是不是父母派他来的。

青年男子晃了晃手中的一串钥匙,那个钥匙扣上,挂着个木雕的小佛。武庆毅闭了闭眼睛。那个小佛,是他从学校附近的百货商场里买回来的,当初和同学去逛街时,他一眼就看中,觉得非常适合母亲的气质,自买回来后母亲一直挂在她的钥匙链上,从未拿过下,这串钥匙是母亲的。

武庆毅勉强挤出一丝苦笑:“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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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刀

武妈妈总觉得心神不定,仿佛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一样。不在状态很快就影响了她的工作,忙中出错的下场就是,四十多岁的人了,还被比自己小十多岁的领导骂了个狗血淋头,实在是丢人之极。武妈妈个性坚强,儿子的事没有告诉任何一位同事,在她看来工作与私生活应该分得清清楚楚,告诉同事有什么用,除了收获几枚同情的目光外,大约也就只有请假相对容易这一点好处了,一辈子挺直腰杆做人,武妈妈不允许自己如此软弱。失魂落魄地回到办公桌前,她却没有心情再做任何工作,只呆呆地盯着墙上的挂钟,直到下班。

似乎一转眼,同事就急匆匆陆陆续续已经离开,会计们难得准点下班,谁也不想留在这里,生怕会被心血来潮的领导突然抓去加班,加班费挣不到几毛,整个晚上大约都要赔进去。武妈妈早已经归心似箭,可是这个关口她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家里的钥匙。武爸爸今天上晚班,九点以后才能到家,她找不到钥匙就意味着进不了家门,儿子可还在家里等着她呢,他装排泄物的袋子大约满了需要更换,而且吃了一天冰冷的食物,儿子已经够委屈,晚上她无论如何得做几个热乎饭菜给儿子吃,但那串该死的钥匙她无论如何也找不到。

背包里的东西已经全被她倒在了桌子上,手机钱包,办公室的那串钥匙都在,唯独只有家中的钥匙不见了,她明明记得早上出家门的时候还攥在手中,之后放进了包里,然后挤上了早高峰的公交车,怎么会就没了呢?算了,算了,不要找了,还是先去老公那里拿钥匙,然后赶回去给儿子做饭吧,钥匙丢了再配几把就得了,反正家里的钥匙一共也就三四把,都有备用,好配得很。

当他坐车赶到枢纽站,再等丈夫一趟车开完回来,拿到钥匙回家,已经是近两个小时之后的事情,夫妻两个的工作性质在这里摆着,都比较忙碌,他们总是尽可能地抽出时间来,保证至少有一个人可以正常下班,回去陪一陪儿子,免得他一个人躺在床上一天,实在太无聊,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就不好了。

她匆匆开门,拎着楼下快餐店打包的儿子最爱吃的宫保鸡丁盖饭进了卧室:“小毅饿坏了吧?妈妈给你买了吃的,你是现在吃呢,还是先等一会儿,妈妈再去放个汤一块儿吃?”儿子没有回应,她突然发现卧室稍微安静了些,记得以前每回她回来时,儿子总是在看电影,时不时发出阵阵笑声,可是今天,儿子却睡觉,双目紧闭,被子盖得很整齐,枕头边儿上还放着一束白玫瑰。

她狐疑地盯着那朵花,明明早上出去的时候她特意还进了卧室看一眼,儿子的床头什么也没有,老公虽然比她走得晚,但是以他闷葫芦似的性子,给儿子买个鸡腿倒有可能,买朵花这么文艺的事情,不像他的性格能做出来的事儿。这花到底是哪儿来的,真奇怪。她不想吵醒儿子睡觉,饭可以什么时候醒了什么时候吃,她想先把导尿袋儿换掉,轻轻地掀开被子,熟悉的淡黄色塑封袋没有出现在眼前,事实上儿子常年光着下半身,此时整整齐齐地穿了一条裤子,这太不正常了!武妈妈一边动手解儿子的裤子,一边想要摇醒他,触手是一片冰凉。

“儿子、儿子!”武妈妈颤颤巍巍得将手指头伸到儿子的鼻子底下,没有感觉到呼吸,又不是心地拨到脖子上,同样没有脉搏,儿子死了!武妈妈呆呆地坐在儿子的尸体旁边,有些回不过神来。这个小生命的到来曾经带给这个家庭无数快乐,她依稀记得儿子刚刚生下来时,只有六斤六两,皱巴巴的像只丑陋的猴子,她还不死心地追问过医生是不是抱错了,然后眼看着他一点点长大,又白又胖,第一次叫她妈妈,第一次站起来走路,第一天上学,第一天离开家,第一天出车祸,过往无数的记忆涌来,铺天盖地,令她几乎无法呼吸。自己的孩子,明明比自己小那么多,为什么会走在自己的前面呢?为什么死的不是她?为什么当初受伤的不是她?为什么儿子要想不开?

无数个为什么在她的脑海中盘旋,一直到敲门声传来,她才惊觉自己在儿子的尸体旁边不知不觉枯坐了两个小时。她迈着沉重的步伐,好不容易挪到门口,打开了房门,扑到丈夫身上,终于将所有的不安和伤心都哭了出来:“小毅死了,这傻孩子!呜呜呜呜呜呜呜!”

怎么可能?武爸爸怀疑自己耳朵出了问题,儿子明明情绪一直很稳定,也很乐观积极的面对生活,一切都似乎在向好的方面转变,怎么会突然就死了?他顾不得安慰妻子,三步并作两步地走进了儿子的房间,儿子的表情很安详,双目紧闭,像睡着了一样,他同样触碰到了儿子冰冷的肌肤,小心翼翼拉开被子,目光停留在儿子腿上穿着的那条裤子上,然后掏出手机报了警。

等民警赶到,他一再反复强调,儿子绝对不是自杀,首先是他枕头边上那朵来历不明的白玫瑰,其次儿子身上穿的那条裤子,是他从阳台上收回来,叠得整齐,放进柜子里的。儿子的卧室,是所有房间中最大的一间,衣柜与床平行放置,中间有两米多的距离,儿子高位截瘫,不良于行,他的活动范围,仅限于床边的床头柜,再远的地方,他几乎是够不到的,怎么可能自己拔掉导尿管,在身上一点灰尘都没沾到的情况下,将两米开外的裤子拿过来,又自己穿上了?武爸爸原本以为还要费一番口舌,才能让民警相信儿子的死绝对不会是自杀,没想到民警仔细地观察了一遍现场,便立刻打了一通电话,没过多久,居然有重案组的刑警赶到。

虽然文沫相信自己的判断,凶手不会收手,而且很快就会再次作案,但她没有想到,这个很快,居然仅仅间隔一周的时间。枕边的白玫瑰,仔细整理过、盖上了被子的遗体,如此明显的特征都在告诉警方,武庆毅的死,与罗敏案有直接联系。

颜志勋开始了他的工作,一边检验一边向在场的刑警们描述:“死者男性,20到25岁之间,身体尸僵遍布全身,初步估计死亡超过6小时,尸体表面多处已愈合开放性外伤,尾椎骨附近皮肤生有褥疮,除此以外,尸体表面没有致死性伤痕,尸体嘴角残留被擦拭的呕吐物,喉头及鼻粘膜有轻微出血现象,死者死前曾反复呕吐,怀疑服用了大量的药物致死,具体原因还需进一步解剖。”颜志勋想拉走尸体的时候,武妈妈冲进卧室,她紧紧攥着儿子的手,说什么都不放,泣不成声,全身瘫软地靠在自家老公身上,她知道,只要她这一松手,儿子就真的再也回不来了,可是要了他们老两口的命了,唯一的孩子死了,他们还有如何才能生存下去。

颜志勋耸了耸肩,只小声地跟武爸爸说让他多劝一劝,没有强硬要求带走尸体,这倒挺出乎文沫的预料。大约是刚毕业没多久,颜志勋还保留了一些从学校带出来的臭脾气,经常自诩为铁面无私,一切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他比栾法医这个从设法医事业二十多年的老法医还显得没有人情味儿,就在去年,文沫没有来之前,他刚刚分到市公安局法医科室,栾法医带他第一次出现场,他就差点儿被死者家属打,原因就是当着死者家属的面说了一句,人反正死都死了,死拉着不放手也不能让他活过来,还不如赶紧交给我们去解剖,也许还能发现点什么线索,给死者报仇雪恨。当初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可能没坏心眼,是一门心思得想着要破案的,但他错就错在没有考虑死者家属的感受,人家一家刚刚失去了亲人,他不劝着点儿,或者委婉一点就罢了,非得当着人家面儿说解剖啊死都死了之类的话,伤心过头了死者家属自然不干。事后栾法医批评了颜志勋,但他书读多了,脑子早就转不过弯儿来,颇有些倔脾气,八匹马拉不回头,今儿他到底是吃错什么药了,居然如此通情达理。

大约是文沫怀疑的目光实在太过炽烈,颜志勋感应到了之后抬头,两人视线撞在一起,他多聪明一人,自然立刻明白文沫在想些什么,裂了裂嘴角,刚想说话,目光扫过悲痛欲绝的武妈妈,低头掏出手机匆匆打了一行字发出去,与此同时文沫的手机震了一下,颜志勋发给他一条微信消息:秦哥最近情绪不大好。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文沫却立时悟了。颜志勋和秦凯的关系不错,他们两个性格相似,都是眼里揉不得沙子,疾恶如仇的性子,又都将规章制度奉为金科玉律,自然走得比其他同事要近一些。秦凯女儿的事,虽然说几乎整个公安局所有人都知道,但要论谁知道内幕最为详细,大约除了郭剑锋和文沫,就要数颜志勋了。秦凯现在算得上孤家寡人一个,女儿丢了,老婆相当于离了,心里憋屈想找人喝酒骂娘的时候,颜志勋就成了一人选,秦凯把他当成垃圾桶,有什么心里话也愿意跟他说。重案一组前段时间放假,秦凯回来后比以往更沉默,没有人敢问他放假期间去了哪里做了什么,唯一可能知情的人就是颜志勋了,能让这么个愣头青对死者家属流露出恻隐之心,足可见秦凯的寻找没有任何收获,其实想想也知道,人海茫茫,又过去了这么久,曾经有什么线索,现在佚失得差不多了,想要从中捞出一个小女孩来,可谓难于登天。

又过了一个小时,在丈夫小意温存地劝说下,武妈妈终于平静下来,心不甘情不愿地松开儿子的手,默默站到一边,只目光还贪婪地盯在儿子苍白的脸上,想要最后多看他几眼,直到尸体被抬出去,才失魂落魄地跌坐在地上,任丈夫如何搀扶都不愿意起身。当武妈妈的目光落在床头柜上,她突然猛扑过去,抓起串钥匙嚎啕大哭。

遍寻不到的家钥匙,奇迹般出现在儿子卧室的床头柜上,再结合刚刚警察说的,他们家的大门没有被撬过的痕迹,凶手是如何进屋行凶的呢?自然是一早就盯上了他们家,今天早上趁着人挤人的时候,从她的包里偷走了钥匙,才进得屋来杀了她的儿子!都是因为她,因为她不小心,没有把钥匙放好,才给了凶手可乘之机,要了她儿子的命!她一边止不住的哭,一边举着这串钥匙向警方解释,断断续续不停打嗝,但是现场没有人露出不耐烦的表情,都很严肃得在侧耳倾听,李承平更是掏出记录本,一字一句将武妈妈的话记录下来,时不时拿给她看一眼,这样写对不对。

这个刚刚经历了丧子之痛的女人,已经在深深的自责中,他们不希望等他们走了之后,不久这里再发生一起命案。

凶手竟然会如此准确得偷到钥匙,进屋行凶,让警方感到不安,至少说明凶手一直在暗中观察着一家人的生活作息习惯。虽然作案间隔是一周时间,但他还需要去了解这家人,以便于更好下手,他需要多久的时间观察,三天五天还是一周?是不是从罗敏母子被害之后,武庆毅就已经进入了他的视线范围,那是不是说明武庆毅被害后,凶手已经盯上了新的目标?不久的将来,他们会看到第三个摆着白玫瑰的凶案现场,而警方却仍然对凶手一无所知,任由他把x市当成狩猎场,来去自如,随意,行杀人的罪恶事实,还把自己当成是救赎的天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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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

尸检结果很快出来,武庆毅的胃里发现大量还未来得及消化的安眠药,他至少吃下了100片,死亡是个缓慢而痛苦的过程。

大多数人对服安眠药自杀存在误区,认为会安安静静地一睡不醒,无病无痛地死去,但实际却是大量药物刺激着胃部,在死亡前死者会一直不停呕吐,有些甚至是被自己吐出来的呕吐物活活呛死,要多痛苦有多痛苦。

武家父母都表示自家没有人需要借助安眠药物得以入睡,更别提买这么大剂量的了。但是安眠药在我国不算管制类药品,想要买到有很多办法,从药品来源入手查几乎是不可能的。

武妈妈的钥匙在她激动之下已被污染,鉴证科勉力试了试,没有发现可以利用的指纹,生物检材都属于武妈妈一人。至于她说自己是在早班公交车上丢了钥匙,警方在联系了公交公司后取得当天武妈妈上车前后的监控视频,同样没有发现有可疑人物接近她,虽然公交车上人挤人,但是武妈妈站的位置正好在监控范围以内,她的背包拉链一直开着,却没有任何一只手曾经伸进去过。

武家周围为数不多的监控录像也被提取,李承平生生熬了两夜,瞪红了一双眼睛,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想念闵三行——以前他在时,看监控视频的活都是他做——累成狗却没有任何收获,让他无比沮丧。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警方一条条在排除。凶手是个很小心的人,从他选择的作案对象可见一斑:罗敏家偏僻荒凉,四周无人,罗敏自身长期营养不良,小身板跟白送一样,范思哲头脑简单,仗着身材优势也逃不过被杀的下场;武庆毅家也在老旧小区,出入口多监控设备少,他本人又卧床不起,根本无法与凶手抗衡。凶手几乎是立于不败之地的,只要小心出入案发现场的时候别被人看见,就可以将风险减至最低。

颜志勋却有一点迷惑不解:武庆毅双上肢功能基本完好,在凶手喂他吃药的时候还是有反抗能力的,但是他身上一点抵御性伤痕都没有,口鼻粘膜出血也是因为反复呕吐导致,并非被凶手强行灌药造成的损伤,这种情况,一般只会出现在自杀的人身上。

可武庆毅的父母言之凿凿,家里没有安眠药,自家儿子精神状况良好,绝对不会自杀,虽然死者家属的供词不是百分百可靠,但是武家父母在发现自家儿子死后,悲痛不是装出来的,如果武庆毅真的有自杀倾向,瞒得了外人,一直贴身照顾他的父母是无论如何也瞒不住的,哪怕武家父母同样不愿儿子死去,但是他们潜意识里有感觉,不会如现在这般难以接受现实。

那朵白玫瑰同样告诉警方,武庆毅的死有一个凶手存在,大约只有抓到他,才能知道武庆毅到底为什么会乖乖吃下要他命的药。

而且,如果凶手一早就认定了下一作案目标的话,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凶手随时都有可能再次作案,而警方,连他是高是矮是圆是扁甚至是男是女都不知道,丢人不丢人?

目击证人没有,物证也没有,郭建峰他们都纷纷去找自己的线人,询问他们有没有听到什么风吹草动,留下文沫,从受害者入手,想要分析清楚两名死者之间是不是存在某种联系,也许这个联系的所在,就是凶手。

好在两起案件的受害者活动范围受到很大限制,要查起来也不困难。

罗敏几乎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除了购买生活必需品,轻易不愿意离开儿子一步,范思哲就更不用说了,自从罗敏带着他搬来木板房住,他三年多来根本没有离开过那猪圈一样的卧室,吃喝拉撒睡都在里面。罗敏唯一计划外去的远处,就是他们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她必须每隔两三个月去一次,证明她和儿子还好好地活着,才能继续享受提供给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补贴,这是罗敏收入的唯一来源,她总是很听话地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做。

武庆毅的父母都有收入,他们一家年平均收入并不低,自然不符合申请低保的条件,但是武庆毅瘫痪在床,丧失全部劳动能力,重度伤残,并且从肇事司机家没有得到足额补偿,生活困难,同样也是可以到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些给困难家庭的补贴的。

而且,两家人的户口,都在同一个街道办事处!虽然罗武两家彼此不太可能认识,但是街道办同一个科室的工作人员,了解两家的情况是他们的工作要求,难道,这其中会有凶手?

至少也是个侦查方向,郭建峰接到文沫汇报的电话,让她跟着秦凯一起跑一趟街道办,先把主管民政工作人员的资料拿到手再说,有事没事,查查看。

同一科室的工作人员有四,分别是科室主任姜鹏,男,现年37岁,未婚,父母在堂,有一个弟弟在远洋轮上工作,常年不回来,只他一个人忙活着照顾父母,好在父母虽然年迈,但身体不错,不用他太操心,他是个乐天派,崇尚不婚主义,无不良嗜好,看起来没什么嫌疑;

副主任刘颖,女,现年40岁,已婚,娘家在外地,父母由哥嫂照顾,没听说有什么矛盾,丈夫是同单位另一科室的工作人员,两人育有一女,公婆都已去世,一家和睦,最近家里无大变故,她工作严谨认真,为人较死板,不太好相处,却也算不上坏人;

科员言希荨,男,现年25岁,未婚,父母健在,有一个比他大七八岁的姐姐,据说他们姐弟两人感情很好。而他这位姐姐,现在正躺在病床上,乳腺癌,因为发现得早,做了手术之后,生存机率很高,言希荨最近出勤不佳,三天两头请假去医院照顾姐姐,因为她的病,丈夫跟她离婚,原本就是相亲认识的,结婚才不过两年,连孩子都没有,男方嫌弃她哪怕治好了以后也不可以生孩子,不然就会因为停药有复发死亡的可能,到最后人财两空,果断地离了婚。言希荨原本是个挺开朗的小伙子,自家姐姐出了这种事,他曾经拎着板砖去前姐夫家门,动手打人被行政拘留过,单位领导很严肃地找他谈了话,希望他能克制自己的情绪,不然很可能下次再闹出点事来,触犯刑法,他连工作都保不住;

另外一名科员高鸿生,男,现年30岁,家在外地,只身前来x市工作,已婚,与妻子两地分居,每周末都得坐两个小时的高铁回家,为人稳重,暂时没发现异样,具体家里什么情况,还得请外地同行们帮忙调查调查。

从表面上来看,四个人中,最可疑的是言希荨,只有他家里有人生病,有移情作案的可能,但具体到底是不是他,还得继续观察,观察他姐姐病到什么程度,是真能治好还是言希荨自己放出来的烟雾弹。

当然,凶手也不一定就在这四人当中,因为如果凶手真有心想要了解死者的信息,还有很多别的途径,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个人信息的保密工作又不严格,想要获取并非难事。所以在盯着这条线的同时,警方也没有放过其他,开始广泛撒网。

摊子铺得大了,人手就有些不够用,闵三行仍然不见人影,王家兄弟就差把x市翻过来了,都没找到这小子的踪影,郭建峰只得先叫人回来忙着查案,找人的事,等有空了再进行吧,说不定闵三行过两天就回来了呢。

嘴上这么说,郭建峰还是忍不住开始真正担心了。闵三行以前从来没有像这次似的,一下子失踪近半个月,别是出了意外!他一直瞒着闵局长真的好吗?就在前不久他们父子刚刚大吵一架,闵三行从家里搬出来自己住,父子俩似乎就停止了交流,不然也不可能闵三行这么多天没露面,闵局长却一无所知,如果以后真的发现闵三行出事,郭建峰这个做组长的知情不报,也是要吃不了兜着走的!

犊子是肯定得护的,但是护犊子的前提是犊子没有危险,此时他却不肯定闵三行绝对安全了,心思百转,权衡利弊了半天,他终于决定等过两天,案子破了,得找闵局长说道说道去。

言希荨不知道他已经被警方秘密监视了,文沫和秦凯、王家兄弟四个人二十四小时分两班跟着他,郭建峰和李承平去寻找别的,免得他们最后发现在错误的树上吊死,给凶手可乘之机害了别人。

言希荨的姐姐言江黎还住在医院,手术后正处于恢复期,抗癌是条漫长且痛苦的路,她发现得还算及时,得以直接切除病灶,只要之后辅以轻剂量的化疗,愈后良好。但言江黎的心态很不好。

大约是失去了健康,失去了工作,又失去了婚姻,短短时间内三重打击让她意志消沉,言希荨只要一去医院看她,她就能立刻眼泪像不要钱的自来水似的,哗哗开冒。他这唯一的弟弟过得苦啊,人形垃圾桶没少当,却也无奈,姐姐生重病,父母已经跟着着急上火,听得那没见良心的怂人提了离婚,只把当初言江黎陪嫁的车还了回来,又另外给了五万块钱,就当买断了两年的夫妻情分,走得那叫一个干脆。家里的老父母全气得高血压心脏病全出来了,躺在床上直骂自己当初瞎了眼,把女儿嫁给这种不是人的。可怜言希荨两面哄,短短时间胡子丛生,像老了十岁,积压的各种脾气也不能跟自己病歪歪的亲人撒,他还只是个年轻人,经历的事儿不多,这一回家里简直天都塌了,他能撑到现在,只是工作时有些容易发火,已经是个奇迹。

言江黎精气神都崩了,每天过着以泪洗面的生活,很是让言希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医生三令五申,癌症三分靠治,三分靠养,剩下的四分,全看心态,心态好了,病魔也会投降,心态不好,就离死不远了,可为什么他好话说尽,道理讲得他都懒得讲了,言江黎还是无动于衷?天底下比她惨的有的是,她天天把不想活了,还不如去死挂在嘴边,有意思吗?

连她同病室的病人都劝她。同样是癌症,言江黎还能做手术,把大部分的癌细胞都切掉了,可是同屋的陈智睿却没有这种幸运,十八岁,花一样的年纪,他原本应该跟他的同龄人一起,奋战在高三的教室里,为不久的将来就要进行的那场全国范围的能改变他命运的考试做准备,可是他现在却只能躺在医院里,忍受着种种非人的疼痛,一次又一次接受手术,被动地接受身体里多余的组织被切除再长回,再切除再生长的死循环,直到某一天,他再也没有从前的幸运,能一直坚持活着从手术台上下来。

生命中大约中四年的时光,陈智睿都是在进进出出医院、手术与恢复中度过的,如果他也像言江黎一样在刚刚查出患病后便要死要活的,现在他早就应该死了。

所以陈智睿半个眼珠子都看不上言江黎,陈家不是大富大贵之家,陈智睿初发病时年纪还小,没有社保,没有商业保险,每一分治病的费用都是自家父母辛苦攒下的血汗钱,到现在,四年多,五次手术,早已经掏空了他的家底,家里能卖的都卖了,可是父母还是咬牙坚持,为了能多点收入,父亲去做了别人躲避不及的背尸工,每月能有两万块的收入,却是别人眼里最晦气的人,母亲全职照顾他,只要他有个头疼脑热,一家人都担心得不行,生怕引出别的大毛病,让他早已经被掏空,脆弱得不堪一击的身子彻底垮掉。

他也曾想过放弃,不想治了,活着如此艰难,何必?可是父母舍不得,他们给了他生命,给了他一切,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让他活着,他又如何能伤了他们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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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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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

陈智睿有些羡慕地看着言希荨为姐姐跑前跑后忙里忙外,神态永远温和,不徐不急,便是再多的心烦,看到这样一个人在身边,也全都抹平了。他妈妈虽然也全职照顾他,一般除了回家洗衣做饭外总是陪着他,但是多年的患病生涯,不光消耗掉了他的所有元气,连带着父母也早被拖垮,爸爸白天忙着睡觉,往往在傍晚时分,赶在医院探视时间还没结束才能抽空过来看看他,问几句“有没有觉得好一点”等老生常谈的话,然后再匆匆离去,他知道父亲不是不爱他,只是太多生活的重担压在父亲身上,哪里有那么多时间表达情感,都用在挣钱上了。要知道,他住一天院,光床位费和基础护理费加在一起,就有近二百块,这还算最少的。而母亲,每每望向他的目光中总是带着深深的疲惫与担忧,连说话都小心翼翼,生怕吓到他,如果不是陈智睿很肯定自己一直努力呼吸,大约都要以为自己已经停尸在床了。

这样的父母,让他倍感压力,他们活着的全部动力是治好他,他活着的全部意义是给父母坚持下去的理由。与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苦逼相比,言江黎还有什么可报怨的?可是为什么她一个人生病了,倒霉了,便恨不得拉全世界来陪葬呢?首当其冲的,便是言希荨。

上一次入院,大约是三个月之前,他忽然觉得有些喘不上气来,胸口总是闷闷的,虽然理论上还没有到需要接受手术的时间段——他上次手术是在九个月以前,按照肿瘤以往的生长速度,至少得一年才会长到器官承受不住压力的地步,但不排除肿瘤恶化的可能,所以家里人不敢耽误,当天就送他进了医院,做完一套检查,等结果时也没想回家,生怕万一有什么意外,连抢救都来不及,不如安安心心住在医院吸点氧。于是办理了住院手续的他就很不幸与言江黎做了病友,那个时候她刚刚接受完手术,大约是被切去了女性特征的一部分,以后身材总会受到点影响,几乎她家只要有人在她身边,她便自动开启水龙头模式,哭得不亦乐乎,陈智壑曾经一度非常担心自己会被眼泪冲跑。而且对于一个十八岁的大男孩来说,从未体会过感情,更没有对哪个女孩动过心,怜香惜玉的被动技能没有解锁,听到女人哭,这个女人还跟他除了分享一间病房没有一毛钱关系,他只觉得心烦异常,如果不是肿瘤病房一贯生意火爆他没得换,想要回家他妈妈也眼泪汪汪地求他,他还真一分钟都呆不下去!

所以才会对言希荨充满同情啊喂!怎么忍得了的?也深深地庆幸,幸亏自己没有姐妹这种奇怪的生物!

有的时候陈智睿明显能看得出言希荨也忍不了了,时常找借口出去平息平息即将暴走的心态,两位深受言江黎眼泪之害的难兄难弟几乎一见如故,相谈甚欢。得知言希荨是公务员,陈智睿很是羡慕,他有个远房表姐,远到什么程度呢?一年都不定能在家庭聚会上见上一面,自己生病住院多年,他们一次都没来探望过,这位表姐前两年大学毕业考上了他们本地的公务员后,姨妈给所有亲戚打了电话,无论平常是否有联系,专门炫耀自己养了个如此出息的女儿,用她的原话说,就是上千人报名竞争才招三个人,简直比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录取率还低,从此后吃上皇粮,衣食无忧了!

陈智睿之所以记这么清楚,是因为那远房姨妈兴奋太过,还专门把住得近的亲戚都叫过去吃了顿饭,陈智睿因为那段时间病情稳定,完全能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便跟着父母一起去蹭顿好的,家里边经济并不宽裕,总是能省就省,他不忍心自己营养均衡父母吃糠咽菜,从不让单独给他准备小灶,十几岁的大小伙子,正是长身体饿得快的时候,席上吃得着急了些,便得了那姨妈的冷嘲热讽,与她优秀的女儿相比,陈智睿简直被秒得渣都不剩,姨妈明里暗里说人的命天注定,治不好就别白搭钱之类,气得父亲当场带着自己老婆孩子摔筷子走人,自此老死不相往来。

记忆不太愉快,所以陈智睿记得再清楚不过,知道考取公务员的不容易,对言希荨就多了几分敬仰,搞得言希荨没好意思告诉他考试与考试是有区别的,基层的岗位竞争要小得多,他羡慕错人了。当然,这些不妨碍言希荨向他解释自己的工作,谈那些生活得无比艰辛的穷人。

就像是曾经听这的一个故事,一个人总在抱怨自己穷得买不起鞋,每天光脚走路多么辛苦,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没有脚的人。言希荨拍了拍陈智睿瘦弱的肩膀,似是劝他又似是想说服自己:“这天底下比咱们过得惨的有的是,至少你还能住进医院,还看得起病,还有活下去的希望。有些人,连买药的钱都没有,还有些人,生下来就得了绝症被亲生父母放弃。没有逼到绝境,你永远不知道人性可以堕落到什么程度,珍惜你现在的生活吧,都不容易,好好活着。”

是啊,都不容易。活着才是最艰难的事。

听了三天言江黎魔音穿脑般的哭声,陈智睿终于等回了他的检验结果,病情没有恶化,大约是天气太热引起他的不适,平时多注意休息,按时吃药,应该不会有大问题,等到肿瘤再长大些回来复诊即可。

不用立刻挨上一刀,陈智睿自然乐呵,而不用立刻支出一大笔钱,陈家父母也很高兴,一家人欢欢乐乐地收拾东西家走,陈智睿要了言希荨的联系方式,自那之后一直保持联系。

这一回,他住院准备手术,巧合地又跟言江黎住到一起。虽然头疼这爱哭包的泪水还是一如既往得多,但到底言希荨的知心大哥哥做得不错,他也就忍了。

陈智睿严格意义上来说得的不是恶性肿瘤,肿瘤的生长速度不快,对身体主要器官的攻击性不强,与那些动辄几个月就死的病人相比,他无疑是幸运的。但他的不幸在于,肿瘤生长的位置,让医生不敢冒险摘除全部。

这片多余的粥样肿瘤组织,生长在陈智睿的心脏周围,像一团杂草似的纵横交错,将他整个心脏严严实实包裹其中,相伴相生,大有你敢动我,我就与你同归于尽的架势,想要全部切除干净,陈智睿有九成的可能下不来手术台。根治的方法也有,那就是心脏移植手术,可是一来各种可供移植的器官是像大熊猫一样稀缺的资源,二来哪怕能找到合适的供体,各项费用加在一起已经高昂到普通家庭望而却步的程度,三来移植的器官终究不是自己打娘胎里长出来的,会产生排异反应,长期服用抗排异反应的药物也是笔不小的开支,这最后嘛,即使以上都不是问题,移植来器官也有理论上的使用年限,十年最多不会超过二十年,便需要再次更换,这是个魔咒般的死循环。

所以根治的方案不可行,剩下的就只有保守治疗了。一次又一次开膛破肚,将医生有把握的多余肿瘤组织切除,减轻心脏的压力,让陈智睿可以正常生活一段时间,直到他又感觉心脏压力太大,再做下一次手术。

连医生都无法确定这样的手术他们还能做几次,每次切开,都是对身体的一次大损伤,皮肤上的瘢痕总有多到无法下刀的时候,陈智睿还是会死。

这一次,是他第四次要上手术台,他的内心毫无波澜,只希望手术过后,他又能过上一段正常人的生活,不用父母时时刻刻看着他,仿佛他下一秒就要一头栽倒在地上停止呼吸一样。所以与自己注定要死,不过早晚的问题的蛋疼相比,已经完成化疗,快要痊愈,只要定期复查,就能长久地平安地活下去的言江黎真是软蛋一个。

自得了病,陈智睿就觉得自己快成肿瘤方面的专家了,乳腺癌就是以高治愈率出名的好嘛,别一副要死要活的德行好嘛?陈智睿一脸嫌弃全落到了言希荨眼里,他朝着对方眨眨眼睛,无奈地耸耸肩,又低下头去安慰自己的姐姐,好容易才劝住她,赶紧走出病房去透透气。

半年了啊,言希荨有的时候真忍不住想掐死她,血脉相连又如何,生病不是他的错,他并不欠她什么,为毛要一直装孙子啊?可是,每当他鼓起勇气想要吼姐姐几句,让她清醒点,别总演琼瑶剧了的时候,眼前都会浮现出姐姐年幼时照顾他的场景,父母忙于工作,回家都晚,是姐姐踩着凳子爬上比她还高的灶台,给他热饭吃,不知道挨了多少回烫,一幕幕,历历在目。然后他总是会心软,大约这就是亲人吧,让你欢喜让你忧。

言希荨的生活很规律,白天不是去上班,就是去医院陪他姐姐,晚上等医院探视时间结束,才会回家,继续照顾父母,洗衣做饭,收拾家务,什么都干,眼底下的青黑比几位换着盯他的警察都重。言希荨在武庆毅死亡当天从单位请假后去向不明,这是王家梁刚刚查出来的线索,众人忍不住兴奋,他请假的理由是回家照顾血压高觉得不舒服的妈妈,可是老人家当天被他送到医院挂点滴后,他便离开了,三个小时后才来接挂完水的老娘回家,三个小时,足够他杀人后再返回了。

因为还没有足够的证据,众人不想先惊动他,口供靠不住的时代,只有拿到物证才是王道,盯!继续盯下去,总会有线索!

陈智睿缓缓地睁开眼睛,还是一成不变的白,外加无论来多少次都不可能会习惯的消毒水味,他轻叹一声,不知是该庆幸自己居然又一次从死神的屠刀下溜了过来,还是该郁闷为什么他还要活着,如果注定他的人生就是不断消耗父母的生命力来补充自己,为什么不让他就此死了呢?上了手术台下不来的那么多,为什么就没有他呢?他不敢轻言生死,可是手术失败却不在他的控制范围以内,死在手术台上,才会让父母没有遗憾吧,他们知道他们尽了力了,才能忘记伤痛,重新开始生活。只有苦笑自己命硬,然后继续等死的日子。

转眼一周过去,陈智睿拆了药线,跟随父母回家,刀口一直火辣辣得疼,原本他应该继续在医院休养,消炎止疼,但是回家虽然恢复得慢些,却可以省不少钱,穷人的悲哀,一切以省钱为目的,哪怕为此多受些罪,也没的选。

言希荨老实得很,半点状况都不出,让一众等着逮他狐狸尾巴的警察郁闷非常,盯梢的日子不好过啊,又不能离太远,又不能被发现,纯粹技术活。

而且,一直再没有新案情发生,让他们更坚定地认为言希荨就是凶手,也许是最近警方查得太紧,让言希荨感到不安全,又或者,言江黎马上就要出院,言希荨没了作案动机,从此以后金盆洗手也不一定。

但愿不要是后者,重案一组人仰马翻,最终连凶手的毛都没抓到,他们丢人都得丢到太平洋去。

第二天下午,言希荨替姐姐办理了出院手续,带着她回家。到家后不久,他便出了家门,打车离开,不是他单位的方向,这一发现让盯着他的秦凯和文沫有些兴奋,好不容易看到一丁点曙光。

可是言希荨坐的出租车明显靠边停下来,文沫发誓她已经看到言希荨掏钱给司机,准备下车,怎么能突然就又坐着车调头回了家呢?兜兜转转来回三十来里地,跑出来溜弯呢?

言希荨这一天再也没有出来过,直到王家兄弟来换班,文沫都有些不甘心,千叮咛万嘱咐他们俩一定死死看稳了,绝对不能让言希荨在他们眼皮子底下跑掉,最后王家兄弟听得烦了,又不好意思明说,她才被哭笑不得的秦凯直接拉走,真是,平时挺稳重的人,怎么这么沉不住气了。阅读本书最新章节,请百、度、搜\索、永\生\小\說\網

梦境

长时间高强度的盯梢工作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了的,文沫受伤频繁,身体不好,这几天盯下来已经身心俱疲。回到宿舍,收拾好自己,她躺在床上,明明很困,却半丝睡意也无,翻来覆去睡不着,打算掏出手机玩一会儿,打发打发时间,结果亮起的屏幕上显示有十二个未接来电。

是一个边陲省份的陌生号码,盯梢过程中文沫的手机始终处于静音状态,她平时并没有玩手机的习惯,一度还被闵三行系称为山顶洞人,像不愿意接受火种的老猴子,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老古董,对她来说,手机的作用,无非是打电话和收发消息,必要的时候查些资料,本质上就是一个通讯设备外加便携式电脑,让她花费大量的时间,玩游戏、之类,跟浪费生命有什么区别?

同一个号码来电十二次,肯定是有事找她,文沫连忙回拨回去,答覆她的却是机械化的女声:“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时间内,文沫三次尝试拨打该号码,均处于关机状态。困意袭来,她将手机调回正常的铃声模式,渐渐进入梦乡。

这一晚,她睡得极不安稳,不停地做着梦。以旁观者的身份看着周围发生的一切,她似在睡觉,却又似梦游。

先是她熟悉的人和事,梦里的父亲还是那么年轻,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她举过头顶,扛在肩上,然后他把她放下,转身离去,她拼命地呼喊,知道他这一去就再也回不来了,但是她听不到自己的声音,追到门口就再也迈不出去,只看到父亲挥手的背影,以及车辆远离的声音;

然后是母亲,做了一桌菜,从生日蛋糕上插的蜡烛来看,应该是她十三岁生日,那一天,她生气于自己没有收到哪怕一份像样的生日礼物,连饭都不肯好好吃;

上大学时,同班同学在教室里,就教授留的课题,争得面红耳赤,就差撸袖子打架了,不一会儿下课铃响,他们立刻就勾肩搭背地出去,有两个男生过来找她,一个高高大大,是她男朋友秦鹏修,还有一个个子稍矮,看似很安静沉稳的人,她知道她叫崔志佳,可为什么他无端地让她感到害怕呢?连梦中都想要拼命地逃离;

下一个场景,她便开始飞一般地在林中奔跑,似乎身后有洪水猛兽。树林中一阵响动传来,她发觉自己迷路了,一直在原地打转,跑!这是她唯一的念头,可是跑来跑去,她仍然没出林子,偏偏崔志佳突然出现!他比以前成熟不少,看样子得有三十岁上来,五官却没有发生明显改变,她不停地奔跑,她知道她在躲避崔志佳的追捕,可是为什么?往山上跑对体力是个大考验,她全凭一口气支撑着,好几次都险些被崔志佳抓个正着,不过人在危险的时候能爆发出的潜力是无穷的,梦中的她不是今天的孱弱,每次都能将将避过。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体力下降得很快,崔志佳离自己越来越近,将将避过的次数越来越多,最后她仿佛就向前跨了一步,却突然来到了悬崖边上,她镇定地转过身,面对着崔志佳,微笑,然后,毫不犹豫地向后倒去,耳边呼呼的风声;

她没有等来触底后的疼痛,而是掉进了......她在b市的家?面前的这个女人,她明明如此熟悉,明明名字就在嘴边,为什么她就是叫不出来;

高大的身影,穿着警服,一步步向她走近,从阴影里露出来的脸让她觉得心安,正是程功。他似乎很熟悉她的家,自顾自脱下外套挂好,自顾自地去冰箱里寻来饮料,又极像个主人似地坐到沙发上,对她招招手,她不自觉地跟过去,被他一把搂在怀里,随即轻轻地吻了下来,她没有躲开,甚至对这样亲密的接触并不觉得讨厌,可是什么时候,他们有过如此亲密的行为,而且已经频繁到她不但不抗拒,还很喜欢的地步了呢?

梦中,一间熟悉又陌生的办公室出现在眼前,里面来来往往的人都跟她打招呼,称呼她为文主任,这是哪里?程功也在,还有个和蔼笑着的老头,他又是谁?为什么这么眼熟?哦,不,这个老头她一定在哪见过,一定;

梦里纷乱无比,许许多多既熟悉又陌生的人物和场景换来换去,文沫潜意识里知道,这些都是她被压抑的记忆,她也想要记起,毕竟那曾经是她生活的一部分,生生剥离,使得她现在人格都不够健全。她拼命地想要做一个完整的梦,然而,大家都懂的,做梦这种事,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最近她一直会这样做梦,有时长,有时短些,醒来后有种物是人非,不知身在何方的错觉,于她的选择性失忆症没有任何用处,而且大多数时候,她连清醒过来都困难异常,总是需要外界刺激,所以她定了闹表,以防自己深陷记忆昏睡不醒。

这些症状,自她一个月前突然加重,彭忘川说是这是好现象,说明记忆快要苏醒,就像治病一样,总会先加重再痊愈,叫她不用担心,她一开始也确实没有太担心,她自己是学心理出身的——犯罪心理也是心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不是应该想起来更多,症状开始减轻吗?为什么还是片断满天飞,时常白日做梦般感到某些场景似乎从前经历过,没有想起来哪怕一段有意义的完整记忆呢?

难道是她当初病得太重,记忆被压抑得太深,所以好转时才会比常人更难?但是没道理啊,她人都活蹦乱跳半年多了,而且主观上也愿意记起,不存在什么潜意识阻挠之类的蹩脚借口啊。

梦还在继续,文沫像在看一出剪辑混乱的电影,没头没脑,里面的人物各自有他们的悲欢离合,动作自然,表情生动,可是她却一直没有代入感,像游魂一样,穿梭于不同时空,她想要醒来,想要停止,却又贪恋程功出现的一时半会儿记忆。

只有他出现,文沫才会觉得安全,才能完全放心相处,他们的每一次拥抱,每一次亲吻,每一次牵手,都让她安心无比,大约这就是爱情吧,不论你记不记得与他曾经经历过的事,只要他在你身边,出现在你生命中,你仍然能从茫茫人海中一眼就认出他,愿意亲近,愿意无条件地交付自己一颗真心,因为你知道,他永远都不会伤害你。

此时他们仍然在她的家里,场景不是在沙发上,而是转移到了床上,他们相拥着,慢慢剥离身上的衣物,马上就要坦诚相见,这是从前从不曾有过的片断,文沫根本不知道,这究竟是他们曾经发生过的记忆,还是她自己日中所思夜有所梦后杜撰出来的假象,最后一丝理智告诉她,自她从医院里醒过来,程功每日守在她身边,可是她安心的同时,却也没有付出过爱情,程功是个好人,但文沫别扭的性子却不能任自己在失去记忆后还能全盘接受曾经的男友,就好像,那并不是属于她的东西,霸占是不道德的。

似乎有背景音乐声渐渐传来,是不久前火热上映的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片尾曲,凉凉。嗯,这首歌挺好听的,但是,如此热火朝天的场景,放这么悲的歌,不合适吧?

背景音乐声越来越大,文沫心不甘情不愿地努力睁开条缝,啊,是她身处的宿舍,哪有什么背景音乐,欢快叫着的,不是她的手机又是哪个?

屏幕上显示两个大字:程功。

刚刚梦到少儿不宜的画面,哪怕还没梦到真的发生了什么,可是此时看到那个人的名字,文沫突然觉得今天天气好热......

她清了清喉咙,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一些,然后按下接听键:“喂~”带着一丝她都没有察觉的娇羞。

“文沫吗?”对方干脆清冷,不是程功的声音。

“我是,请问你......”

对方很快打断了文沫的话:“程功最近有没有跟你联系过?”

半夜三更,拿着程功的手机打电话过来,上来就找人,还不表明自己的身份,鬼才会告诉你的吧?别说文沫是警察,警惕性本身就比一般人高些,便是缺心眼的,也不会说。

“请问你是哪位?”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文沫坚持问道。

“这是秘密,你无权知道。”对方冷冰冰地回答。

“好,那我也无可奉告!”丢下这句话,文沫直接挂断了电话,却有些放心不下,程功怎么了,他的手机为什么会在别人手里,而且听这说话底气十足的样子,来头还不简单,虽然担心程功出什么事,但是她是真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当初程功离开之前,只说要回老部队帮着执行个什么任务,具体的不能多透露。

程功的老部队,可是高度保密的特种部队啊。她刚刚醒过来,天天无聊躺在床上时,程功为了给她解闷,也为了让她重新了解他,说了很多他以前的事。他还特别自信地说,他主动申请转业的时候,领导很不愿意放他走呢,想来这次回去,任务不会太简单。

特种部队里什么样的人才没有,没有哪个人是无法替代的,虽然培养个特种兵不容易,但是中国有近十五亿人口,找出些牛人来一点都不难,非要找程功这个退役过时的,大约有特别的理由在里面。

黑暗中,连时间都似乎变慢了,文沫挂断电话不是为了赌气,而是很肯定对方如何真的想要从她嘴里获得情报,就一定会再打来,她先发制人地打掉对方的嚣张气焰,之后才好让对方把她放到平等的位置上去好好说话,盛气凌人什么的,最讨厌了。

终于,就在文沫等得不耐烦的时候,电话终于又响了,她等着响了四声后,才接起。

对方换了一个人,这个声音明显苍老了一些:“文沫,对不起,刚才是我们的同志态度不好。也请你原谅,我们没有办法告诉你番号和姓名,这都是保密的,我们有纪律。”

“那我要如何相信你们?相信你们不是程功的敌人,万一你们正在想办法抓他呢?我不是害了他?”这种可能虽然极低,但不是没有,容不得文沫不小心。

对方沉默了大约一分钟,然后才道:“我们没有办法证明,至少通过手机电话不行,打扰了。”电话突然被挂断,文沫没来由地一阵心虚,程功到底怎么了?听对方的口气,怎么像是人不见了,可是手机为什么会留在他们手里?又为什么会认定自己可能知道程功的下落,毕竟他们很久没见,对方不可能不知道他们没有联系的啊?

还有,那个陌生号码是谁的?哎呦喂,别打个电话什么都不说清楚就拍屁股走人了啊!太不负责任了!她不死心地将两个电话都拨了一遍,果不其然全部关机。

时钟显示现在是凌晨两点十四分,文沫攥着手机,再没有一丝睡意,几乎是睁眼到天亮,才迷迷糊糊有点困意,刚闭上眼睛,手机又突然尖叫起来,一室寂静中传来张碧晨尖细的声音,吓得文沫一个激灵。

这一次,来电的人是郭建峰,文沫心道,坏了。

又出了一起命案,死者正是与言江黎同一病房的陈智睿!

苍白消瘦的男孩,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衣着整齐,枕头边放着一朵还带着水珠的白玫瑰,郭建峰接到110指挥中心的电话,是第一个赶到的,他先给王家兄弟打了电话,确认他们连眼珠子都没眨一下地盯在言希荨家楼下,整个小区的灯都没几个亮着的,言家更是早在十点钟就一片漆黑了。

他们可以肯定,言希荨没有离开过家,警方楼下盯梢,百分百的不在场证明,凶手当真不是他,他们找错人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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蹊跷

就在王家兄弟以为他们跟错线,这些天的辛苦全白费,正想骂娘,开车去增援郭建峰时,突然发现言希荨居然鬼一样出现在小区门口,哼着歌步伐轻松地往家走,门口还有一辆正在调头准备离开的出租车。

真是活见鬼了!王家梁差点连眼珠子都瞪了出来,怎么可能?他们兄弟俩昨天可是连撒尿都用营养快线的瓶子解决,互相监督着一分钟都没合眼,真到凌晨两三点困大劲了,也是下狠手掐胳膊大腿上的嫩肉,咖啡喝得想吐,绝对没有双双睡着!

但铁一般的事实摆在他们眼前,言希荨神不知鬼不觉地出去了!他们直到他大摇大摆地走进来才发现!这是大大的失职!王家兄弟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对视一眼,跳出车去,一个去过拦马上要走的出租车,一个想先将言希荨扣下,免得回头这货畏罪潜逃出上千里了,他们还傻乎乎坐他家楼底下看着呢。

言希荨正春风得意,他还顺便在路上买了永和豆浆回来,虽然不知道这玩意与自家榨出来的有什么区别,但姐姐就是好这口儿,买来给她,让她高兴高兴,别再总哭哭啼啼。在医院哭就哭了,心烦的不过来来去去都是他一个,做为弟弟,他年轻力壮,可以忍,但是家里还有父母。儿女都是老人的骨肉,哪有不心疼的道理,尤其是那毫无人性的前姐夫,已经让老两口反悔得想跳河了——这门婚事,姐姐当初并不是十分愿意嫁,觉得相亲本来就是不靠谱的行为,两个人认识的时间太短,更不会有深刻的感情基础,无非是到了合适的年龄,碰到个各方面条件差不太多,没有太讨厌的感觉,可以搭伙凑合过,没事的时候千好万好,真遇到事,百分百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林中鸟。但老两口都觉得前姐夫人还算踏实,家境也不错,是个可以依靠的人,劝姐姐他们吃的盐比她吃的米都多,最后姐姐听从,落得现在被抛弃的下场。老父老母深恨自己有眼无珠,害了女儿,身上的老毛病都犯了,母亲到现在还躺在床上起不来,他们有多内疚言希荨很清楚,如果姐姐再整天以泪洗面,她也许只是心里苦,想要发泄发泄,可是落到父母眼里,怕是要更内疚几分了,再让他们着急上火,估计还不得双双进医院!

一想到三位病人需要他伺候的可能,言希荨就觉得一个头变成两个大,可千万别啊~~一定要劝住姐姐,言希荨加快了脚步,希望可以赶在家人醒来前无声无息地回去。

然后他没走几步,就被人从后面扑倒,毫无准备之下,身子重重砸在水泥地上,手肘、膝盖和脸全都火辣辣地疼,拎在手里的早餐自然也全喂了土地公公。他心下一凛,不能是......

他做不到转过头去看到底是谁偷袭他,背后的人扭着他胳膊说:“不许动,我是警察,你被逮捕了!”冰冷的手铐瞬间加身。

逮捕?搞笑呢吧?他犯了哪条王法?谁报的警要抓他?认错人了吧?言希荨想解释,自己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哪怕有些小瑕疵也够不上逮捕的标准啊。

“抓到了吗?”身后另一个声音响起,然后言希荨被两个人一左一右从地上拽起来,他刚才倒下去的地方留下丝血迹,身上到处都疼。刚刚的好心情全没了,他有些恼怒:“喂,你们到底是警察还是土匪啊?我犯了什么罪了?你们认对人了吗?逮捕证拿来我看!嘶~~~看给我整的一身伤,我要告你们!”言希荨挣扎着想转身,牵动身上的伤,顿时疼得呲牙咧嘴。

“给我老实点!言希荨,我们抓的就是你!走!”竟是不由分说直接被塞进警车了。留下一头雾水的司机,擦擦额头的冷汗,乖了个乖乖,他刚刚拉了个什么角色,得,又可以跟兄弟们吹吹牛了,反正该说的他都说了,连联系方式也留下,这儿没他事,先溜。

王家兄弟没有直接回局里,重案一组现在全员都在跑外,没有人在办公室,还是先带着言希荨去案发现场吧,反正少不得得让他指认现场。

郭建峰一直在给陈妈妈做笔录,听到有人进来的动静,抬眼一看,好家伙!

他蹿到王家梁身边小声问:“这怎么回事?你们不刚刚还汇报说言希荨一夜没有离开家半步,可以排除嫌疑吗?这会儿抓他来案发现场干嘛?简直胡闹!”言希荨一直在挣扎,嘴里更是没闲着,不停叫道警察打啊人之类。事实上谁也没动他一根手指头,只是刚刚王家栋抓他的时候扑倒人的动作大了些,言希荨半边脸全是土,裤子也破了,还有暗红色的痕迹渗出来,看起来有些狼狈,那样子真像挨了打。

网络自媒体时代,一切人或事都像被放到了显微镜底下,不能行差踏错一步,不然,网络暴啊民能拿唾沫星子淹死他们!王家兄弟都是老成人,当刑警不是一年两年了,怎么能不明白这个道理,犯如此白痴的错误?

“头~”王家梁有些难为情,顿了又顿,才结结巴巴地把他们如何抓获言希荨的过程告之郭建峰,之后澄清自己:“头啊,我们真的没有偷懒,更没睡觉,这家伙绝对不是从正门出来的,大约是我们被他发现了,才偷偷溜出去的。”

“放屁!他能偷偷溜出去,不知道再偷溜回去?合着哪个凶手这么傻,把柄直接送到警察手里,活得不耐烦了?”郭建峰压低了嗓门骂道:“你们两个干得好事,还不先把人带!自作主张,哪怕你们开车到楼下了,跟我先打声招呼也好,弄得咱们这么被动,你看外面围观的这点儿人!媒体如果捕风捉影写出什么不实报道,我拿你们俩到领导面前顶缸,这么二的锅,我可不背!”

王家兄弟从善如流地带着言希荨滚回公安局,心里也有些打鼓,这货如果不是凶手,看他现在不依不挠,觉得自己受了委屈的样子,他们的麻烦可就大了。他们必须承认,刚刚看到言希荨出现在他们视线范围中时,他们一根名为理智的弦被震得翻飞,只被自己工作失误的悲愤气得不够冷静,想先抓到人再说,是本着宁错杀不放过的心去的。

但是现在被郭建峰一顿训,他们也渐渐转过弯来,如果凶手真的就是言希荨,他知道有警察在跟着他,还敢偷偷溜出去作案,是他太狂妄自大吗?

上一次案情分析会的时候,文沫还说过凶手是个小心谨慎的人,他事先做过周全的调查,选的作案对象都是家中无人、没有监控的,从未没视频抓到过。言希荨如果是凶手,胆大心细之下,发现这几天一直有人跟着他不难,更应该小心蛰伏,等风声过去,而不是顶风作案。另外,言江黎出院了,情况在好转,他真的还有理由动手杀人吗?

打发走了不靠谱的手下,郭建峰又回去找陈妈妈,她一直在哭,是那种无声的压抑着的哭,一直在掉泪,可是说话的时候声音又很平稳,比起声嘶力竭,或者泣不成声,她这种哭法更让人心疼,仿佛全世界再也没有让你在意的那个人,仿佛灵魂的一部分也随之而去,用一举一动诠释着什么叫悲莫大于心死。

文沫还沉浸在昨晚稀奇古怪的梦中,似乎因为是被电话吵醒的,而且比她平时起床时间要早得多,她现在满脑子都是连不起来的记忆,这些记忆,与梦境相比,多了几分真实,却也更零碎,像是一堆新翻出来的拼图碎片,而她暂时还不知道拼的办法。

这个现场有些奇怪,死者也有些奇怪。

陈妈妈自述了发现陈智睿尸体的全过程:每天早上四点多钟,是陈智睿第一次服药的时间,所以陈妈妈自儿子生病这四年来一直养成的生物钟,三点多就醒了,起来烧水,拿药,再简单地准备早饭,陈爸爸是个背尸工,每天早上太阳升起时就下班了,到家的时候基本上正是陈智睿锻炼的时间段,陈妈妈必须陪着儿子,哪怕儿子一再强调不用陪,她也很难放心得下,胸口四条长长的刀口,两边皮肉狰狞,她看着都替儿子疼,又怎么能放他一个人运动,万一出点事,她连哭都来不及,医生可是再三强调,心脏骤停的黄金抢救时间只有四分钟,过了时间,大脑长期缺氧,就是救回来,也会留下终身残疾的,她如何敢掉以轻心。

所以只能委屈陈爸爸,回来吃锅里预留给他的饭,混着水蒸气的味道,说不上怪。今天陈妈妈像往常一样,做完准备工作,看看时间差不多,就想进屋叫醒儿子,可是摸到的就是一具凉得已经发硬的尸体!

她以为,是手术后期护理出了问题,儿子怕他们多花钱,拆了药线后死活不愿意继续住院,要回到家来,这两天换药都是陈妈妈一手包办,她只能忍着哆嗦,在儿子狰狞的伤口上涂抹各种药水。

但是等她掀开被子一看,儿子的右胳膊上,居然插着只大号针筒!她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儿子自杀了,可是手术成功了,儿子没有任何理由这个时间寻死,剩下的就只有谋杀了,于是她报了警。

死者家里还是母亲在家,凶手这么大胆子?罗敏母子遇害的时候也是两个人在家,可是他们都死了;武庆毅被害时,凶手还特意想办法偷到了武妈妈的钥匙,怎么到了陈智睿,陈家谁也没丢钥匙,房门没有被撬的痕迹,陈妈妈就睡在隔壁,凶手便登堂入室了?

尤其最奇怪的是,凶手居然没有带走作案凶器。

罗敏案时,凶手带走了杀范思哲用的刀,可以看出他行凶之前也做过精心地计划,徒手掐死罗敏没问题,因为她又瘦又小,杀范思哲的时候就没那么容易了,再智力低下,也不会干等着让人掐他脖子,呼吸不上来时也会本能反抗,所以凶手带了刀以备不时之需,而且也真用上了,作案之后更是直接带走,一点线索都不给警方留下。

武庆毅死的时候,武家一套完整的玻璃茶杯少了一了,遍寻不到,初步怀疑这只杯子就是凶手喂给武庆毅安眠药后用来送药用的,哪怕是从死者家里拿的,他也在行凶后从现场带走了。

试问一个小心谨慎如此的凶手,为什么到杀害陈智睿时便大意了呢?针筒上是没有留下指纹,但是拿走不是应该更放心吗?留下,终究是个隐患,天知道现在警方的技术鉴定手段到底有多先进。

而且,一墙之隔,以现在一夜之间可以拔地而起的盖楼速度,质量可想而知,那薄薄的一堵墙,再加上陈妈妈对儿子的紧张程度,只要陈智睿发出点动静,陈妈妈立刻都能飞奔过来,那到时,碰到凶手想害她儿子,不拼命才怪!

变数这么多,真的不像凶手的风格。

颜志勋拉着尸体走了,郭建峰又安慰了家属几句,也跟着走了。

解剖结果当晚才出来:陈智睿死于动脉栓塞。害死他的是曾经赖以生存的空气,元凶就是那只被遗留在现场的针筒。针筒是空的,干干净净,如果不是凶手留下了它,让颜志勋想起以前看到过的一个案例,解剖死者心脏的时候,特意取出后放入水中,才看到冒出来的气泡,大约确定死因这件事,他还要纠结好久。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凶手这一次,出了纰漏,帮了警方的大忙。

言希荨被关在拘留室里,叫喊着要找律师,要告他们,已经闹了好几个小时,劲头十足,没吃没喝,一点颓态都不显,比谁都精神,跟打了鸡血似的。

郭建峰回来后,连口水都没顾得上喝,先去提审言希荨,如果凶手真是他,他们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还打草惊了蛇,处境十分不利,如果凶手另有其人,早一分钟排除他,早一分钟他们能投入全部的精力重新锁定嫌疑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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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

郭建峰安排了预审室,准备先把言希荨拿下,文沫本来应该跟着去做记录的——警察的工作,一大部分都得跟写字打交道,而大家都对这一工作深恶病绝,所以每每被抓包的都是新人,美其名曰锻炼锻炼,以前闵三行在,他相当另类得喜欢这份工作,文沫乐得自在,现在闵三行不在,小新人文沫便是被奴役的对象,想念闵三行啊想念,为毛总是想念他的时候才发现这货从来不在!

不过,她在刚进去还没坐下时,被一通电话解救了。郭建峰接起电话来听了一会儿,回答一句“知道了,我现在就叫她过去。”然后挂了电话对文沫说:“你去趟闵局长的办公室,他有事儿找你,顺便把王家栋叫来。”

啊?虽然很开心终于不用累断手写笔录,但是局长大人召见,还是素以严肃著称的闵局长,文沫心里有点打鼓。公安局的这三位副局长,文沫只跟卫风打过交道,闵局长从没说过话,对他的了解基本上来源于闵三行的吐槽,什么家长**、不讲理、死板啊之类,他们父子相处的方式很奇怪,如果不是长得还挺像,大约闵三行会认为自己是隔壁老王的孩子。

会不会是闵三行一事东窗事发了?而自己跟他走得近了些,所以闵局长想从自己这里问问情况?自己是说还是不说呢?虽然她也没有比郭建峰等人知道得更多,闵三行这一次连个招呼都没打突然不见,便是王家兄弟都找不到他们,要知道,这两位相对年轻的同事可是以线人多著称,全x市大大小小的事,只要他们诚心想要打听,总是会听到些风声的,不然前几天郭建峰也不会派他们先悄悄找人。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文沫敲响了闵局长办公室的门。听到门内有人说请进后,才推门进去,她打定主意绝不能把闵三行卖了,就装作一问三不知好了,反正她正常也不知道那二货到底干嘛去了。她只能帮到这儿,剩下的,闵三行同志,自求多福吧。

然而进了办公室,文沫才发现闵局长并不是一个人,还有两位表示严肃,身着便服,坐姿十分挺拔的人,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她。

短得像刚刚从监狱放出来的平头,额头上还有一圈泾渭分明的晒痕,结合他们的坐姿,文沫心下有了几分了然。

果然,闵局长介绍这两位是军队的同志,碰到点棘手的事,需要找她帮忙,让文沫直接跟着他们走。

昨天刚有程功的旧同事打来电话,不肯表明身份,她挂了电话,今天便找上门来了?看来程功的确是出事了。文沫突然觉得心里沉甸甸的,随着她记忆的复苏,曾经沉寂的感情似乎也随之复苏,她还不能完全想起自己与程功过去的点滴,还只是一些片断不时闪过,有的时候身处相似的场景,也会激发她想起更多,记忆已经逐渐有开始连贯的趋势。

她几乎已经连续梦到程功好几天了,梦里闪过的人物很多,可是她认识并且能叫得出名字的不多,而在梦中,她认识且能带给她安全感的,就只有程功一个人。

她很清醒地知道,这个男人,在她曾经的生活中,占着不小的比重,他爱她不容质疑,她爱他,也渐渐在找回感觉。

千万不要出事!千万不要。不要在我重新开始记起你,重新发觉爱着你的时候,离开我。文沫默不作声地乖乖跟着走。现在急是没用的,她相信他们大老远地跟来找她,不会是单纯地想要问问程功最近有没有跟她联系,而是会对她和盘托出的。

她跟着他们上了辆没有牌照的车,车子一路急驶,出了市区,上了高速,文沫抬眼看了看路牌,是去边境的,如果一路畅通,大约需要十来个小时。车上前排的两个人并不像想说话的样子,文沫昨天本就睡得晚,又做了一晚上累人的梦,再到天还没亮就被吵醒,现在困得想吐,头昏耳鸣的。

大约真的是老了,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全寝室偷溜出去通宵,玩得那叫一个热火朝天,第二天照样全天课,还有节是号称公安大唯一不能逃的必修,导师是出了名的挂科狂魔,点名不到,挂,上课抽查答不上来,挂,所以他的课永远是需要高强度脑力的,她们疯玩了一夜,眼都没合过,文沫第二天很不幸被挂课狂魔抽到答题,居然还能顺利过关。再对比现在......算了,不提也罢。

对方不想解释,文沫也不着急,反正她就是急死,这两个人没有接到命令,也不会多跟她说哪怕一个字,她白费力气干嘛,有这功夫,趁着路上没事,还不如先好好睡一会儿,养精蓄锐,总会有人告诉她,千里迢迢接她干嘛去。

十个小时,上千公里,就在文沫呼呼大睡中迅速度过,等她一路好睡,再次清醒的时候,车子已经驶离高速,正在不知名的乡间小路上飞驶,一路颠得文沫简直怀疑开车的那货驾照是买来的。

终于,在文沫的胆汁已经再不服从想要涌出嘴角时,车子一个急刹,停住了。深山老林里,文沫也管不了有没有蛇虫鼠蚁,直接奔下车去吐个天荒地老。好容易缓过神,再看周围,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冒出一堆人来,三五成群地或坐或站,身着迷彩服,脸上涂着伪装色,手里拿的、背后背的,一看都是真家伙。

领头的一说话,文沫就听出来这家伙就是今天天还没亮时给自己打电话的人。不知名的荒郊野岭,总让文沫觉得心神不宁,没来由地想到清楚停留在记忆里的几个片断:她在深山老林里像没头苍蝇似地狂奔,慌不择路,害怕的那个人,是她学生时代男朋友的好友,她站在悬崖边,满心绝望,认为唯有死亡才能解脱。

所以,无人的森林,绝对不是文沫喜欢的地方,尤其是被莫名其妙像绑架一样带过来的,如果不是知道他们有很大可能是最可爱的人,文沫是打死也不会这么做的。

“程功了,已经超过二十四小时。本来按照惯例我们是不会这么早联系家属的,可是程功前,给你打过很多电话,我们觉得你可能会知道些什么。因为一般情况下,程功懂得纪律,不可能无缘无故联系你。”

“是这个号码?”文沫调出通话记录,对方看了一眼,点头,她收回手机,冷冷地问:“那你们就没看到,我一个也没接到?程功到底去干了什么?我既然来了,找不到他是不会走的!”

此时天已微黑,林深叶密处更是快要伸手不见五指,但这并不妨碍文沫清晰地看到离他们不远处的一片稀疏的林子布满大大小小的坑,最近一个,不算深,坑边的土呈放射状分布。

这是一个被地雷炸出来的坑,和平年代的我国,还有哪里会有如此多的地雷呢?答案不言而喻。

当年的那场战争早已经结束,但是弥漫在边境的硝烟却从未散去,战争时期埋下的无数暗雷使得很多坦途变成死亡地带,一个村子80多个人仅剩70多条腿的事,不是杜撰,而是事实。居住在这里的边民很多为了讨生活,不得不深入雷区,每一次出行,对他们都像拿命在赌。

看来程功这一次的任务就是清理这些深埋在地下几十年之久的隐患了,团队行动,不应该有太大危险。这些雷,在当时算得上先进,但在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如果真的想清除,大约只是花费点力气。

问题是,真的如此简单吗?排雷任务,需要用上整整二十人的特种作战分队吗?自然,文沫不会得到回答,他们什么都不告诉她,还指望她能帮着他们找到程功,呵呵,她不是神仙好吗?

可是现在不是生气的时候,文沫只得一再告诫自己,对这些人,自己得忍,他们有他们的无奈,他们有他们的纪律,丢了伙伴,他们比她还着急,长期吃住行都在一起,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能在生死关头把后背毫不犹豫交给对方的密友,比亲兄弟还亲,程功也曾是他们的一员,他了,这些人比她还着急。

她只能分析利弊,让这些人意识到让她帮忙有利无害:“你看,你们这么大老远地把我接过来,如果不让我帮忙,还得再大老远地给我送回去。十个小时呢,这些时间用在搜救上多好,程功平常很靠谱,不管你们执行什么任务,断没有随随便便就丢了的可能,他现在不知道身陷什么险境,正等着你们去救他呢,你们在这儿耽误的每一分钟,也许都是程功再不可能有的未来!如果到最后你们发现,就差那么一丁点时间,你们就能救回一个活生生的他,结果却因为不相干的事,让他付出代价,你们摸着胸口问问自己,能怀着这样的愧疚过下半辈子吗?我绝不拖你们后腿,无论你们告诉我什么绝密情报,出了这片林子,我从来没有来过,从来不知道你们干过什么,只要你跟我的领导解释好我的去向,我半个字都不会透露。你可以相信我!求你,程功不能有事,我、我、我”文沫我的半天,也不知道说什么,对着个陌生男人表达自己对男朋友的思念之情略奇怪,尤其是这个男朋友还是好不容易才刚刚回想起来的。

对面领头的人沉思了一会,便点头同意了,文沫有句话说到点子上了,时间,对他们来说太珍贵了,他们浪费不起。

具体的行动计划是什么,文沫不得而知,她只知道他们这一队人,是奔着边境上的走私线来的。

百分之几万的利润,值得所有人疯狂。一条成熟的走私线,便是最底层的人骡,只要每次带够要求的数量,都能挣到可以养活一家老小的钱,我国这边还好,基本还得温饱,再加上政策宣传,有其他挣钱之道的当地居民绝不会铤而走险,但是越国边民,却是为了钱什么都敢做的。

穷才会凶、饿才会急。越国边民都知道,我国对走私行为的打击十分严厉,他们走私的物品,又是我国绝对不容许存在的枪啊支和毒啊品,基本上抓到都要判个死刑。有钱能使鬼推磨,既然选择在刀尖上跳舞,他们早就有了死的觉悟。不出事则矣,真遇到边检人员,一场轰轰烈烈的遭遇战便立时拉来帷幕,满天子弹乱飞,人命如草芥般不值钱。

他们可以心狠手辣,连自己人都能下毒手杀死,只为了不被活捉,时刻做好同归于尽的准备。面对这样的敌人,我方作战人员再想发扬风格,尽量不杀伤生命,简直像个笑话,与虎谋皮的事,怎么可能讨到好。

死亡人数在逐渐增加,谁的心里还不憋着团火,不过是不愿意滥杀无辜,可他们实在太过份了。于是上级命令他们来清缴,尽可能打掉几个团伙,立立威,告诉境外那些猖狂的家伙们,国界线以内,是我们当家作主的地方,容不得他们当成自家后花园一般撒野!

于是精英小分队上了前线。一个月的时间,他们已经作战无数次,击毙走私人员三十余人,但是这些人,就像雨后春笋一样,割了一茬还会不断地涌出,杀他们是没有意义的,只要背后控制团啊伙的大佬不被抓,这样底层的人骡,要多少有多少。你永远也想象不到,有些人为了生存,为了钱,会做出什么丧心病狂的事。

又一次遭遇战中。对方的队伍里居然有个最多十三四岁的小女孩,那女孩跟受惊的小兔子一样,躲在树后嚎啕大哭。

对着个孩子,没有人会认为她是威胁,更不会有人冲着她开枪,他们小心地用火力压制对方,让他们不断退后,把小女孩所在的位置开辟成安全地带,然后程功上去救人,他一边小心观察,一边准备将小女孩扛在肩膀上直接带走,有我方火力掩护,他可以最快退回到更安全的地带。

但问题是,他们谁也没想到,小女孩手里有刀,而且她一点也不在意使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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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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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

程功肩上扛着个娇小玲珑的身影,急速向自己的兄弟跑来,双方还在激烈交火,虽然他们这一方似乎装备精良些,但人数上始终不占优势,蚁多咬死象,他们不想跟这些杀红了眼,一心只想着同归于尽的疯子们硬拼,一直打得很保守,以压制对方为主。

可是还没跑上两步,他的后背突然一痛,有什么尖锐的利器刺中了他,紧接着又是一下,又是一下。他一个踉跄,连他带小女孩一起摔倒在地。

变故突生,程功的背后一片殷红,倒在地上无知无觉,众人配合默契,有条不紊地准备按照老习惯,两人去救人,剩下的火力掩护。但是一直被他们压着打的走私犯们像是一直等着这一刻发生似的,突然火力全开,他们人多势众,一时间枪林弹雨,任何上前想要救人的行为无异于自杀。

领头人——我们暂且称他为老a吧——下令强攻,多次你来我往后,除了让己方多了几名伤员外,毫无成果,其中有一名伤员失血过多,急性加压包扎也不能完全止住血,再耽误下去,性命堪忧。

没有人愿意丢下自己的战友,但是战场上绝不是可以意气用事的地方,手心手背都是肉,老a痛下决心,下达暂时撤退的命令。

但还是来不及了。动脉被打断的那位战友,最终还是没能坚持到医院,哪怕他们之中驾驶技术最好的人将越野车开得马上就能起飞了,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亲如兄弟的战友在车上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等到他们重整旗鼓,又带上了重载火力支援,再返回去找程功的时候,那片林子早就不见人影,只有无数被打得千疮百孔的树、地上杂乱无章的脚印以及到处撒落的血迹,沉默地向人们诉说着这里曾经发生过怎样激烈的战斗。

程功与这些走私犯们一齐失踪了。那个小女孩自然也不见了,他们只在程功受伤倒地的位置发现了沾满血迹的匕首,不是他们的标准配置,当时在程功身边唯一一个人就是那个小女孩,除了她,没有人能下手。一开始他们以为程功只是中枪了,没想到还有这么一段。

犹记得,他们在最一开始参军入伍,培训我国的作战史时,与越国的这场战争被着重描述过。因为它的年代最短,最像现代战争。当时越国上上下下,每一个都是疯子,不要以为多岁行动不便的老妪,或是又矮又瘦、目光呆滞的孩子就会是安全的,他们可以随时从身上掏出武器,抱着与你同归于尽的心。

但一次又一次,我们还是会上当,因为善良,也因为不想错杀无辜,有多少人都是死在这份善良上,他们拿我们的善良,当成了杀人利害。

没想到,几十年后的今天,同样的一幕再次上演,到底是什么样的家庭,才能养出如此心狠手辣的孩子?

好奇怪。他们没来之前,巡逻队经常跟他们遭遇,每次当然也是子弹乱飞,互有伤亡,他们每每都是第一时间快速撤走,从来没有打扫过战场,受伤重些不利于行的都可以弃之不顾,更别提带走死人了。程功的伤势,从出血量来看应该不会立即毙命,而且他们也很肯定刚才的交战中他们打死了对方至少五个人,但林子里太干净了,一具尸体都没留下,程功自然也消失不见。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他们是特种作战小队,由几个小组组成,为了任务顺利,成员在选拔时尽可能最优配置,也就意味着擅长什么的都有。其中擅长追踪的人带着他们走出去几十里,已经完全深入邻国边界,他们以为会这样一直走到邻国的某个村落去,可是没多久,他们发现对方似乎又折返回来,一路追踪,他们回到了国内,但不久后,便在深山老林里完全失去了对方痕迹,任他们在周围如何寻找都没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程功的去向因此成迷。自他失踪到现在,已经过去30多个小时了,生还的希望不大,但只要还有一丝希望,他们就绝对不会放弃。

程功在这边任务时,统一办过一张卫星通信卡,便于他们之间在没有信号的地方联系,程功从未用它联系过除了小队里之外的任何人,所以当他下落不明后,居然还有拨打文沫电话的记录,他们本能地以为程功是病得糊涂,下意识联系了自己最亲近的人,他还能打电话,至少证明他还活着。

所以文沫才千里迢迢被接了来,他们当时病急乱投医,才犯下了如此显而易见的错误。

程功躺在一堆散发着霉味的稻草上,额头滚烫,口唇干裂,双眼无神,四肢酸软。他现在还能幸运得活着,大约真是命大。

三处刀伤,很巧妙地避开了主要器官,只有几处肌肉损伤,他现在还一动就疼得撕心裂肺。好在虽然伤口又深又长,经过粗糙的包扎还时不时渗血,但是他应该是不大可能马上就死了,哦,应该说,如果再能有几片消炎药吃,别让伤口感染,他就不用死了。

他还觉得自己英明神武十几年呢,没想到这回居然阴沟里翻船。现在回想起来当时的情景,真想扇自己几个大耳刮子,简直傻得可爱,智商负数!

一队亡命徒里夹杂着的女孩子,甭管她年龄几何,又怎么可能是简单角色!自己还傻乎乎地送上门去。他们一定是事先就商量好,要抓一个人质过来的,不然他们更直接的做法,应该是在当场就把已经基本上失去行动的他一枪崩了,而不是把他弄回到他们的窝点来,因为以前他们一直就是这么做的,不留活口,不救伤员。

他们想干什么不是程功需要思考的重点,他现在唯一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尽快恢复些体力,然后逃出去。不管对方想干什么,对他来说都绝对不会是件好事。人质的作用,无疑只有两种,一是杀了立威,一是有所图谋。

如果他们想杀了他立威,当场下手,再把他面目标全非的尸体留下就能达到目的,可他们还费心派人来照顾他,还给他喂药喂水,大约还真不是想要弄死他。那么就只剩下一种可能了,有所图。

图什么呢?他们这支小分队来边境的时间不长,虽然有过几次激战,但击毙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小角色,对背后庞大的团啊伙来说,不伤筋不动骨,所以想要拿他队里什么人寻仇的可能没有。他们几次遭遇战后也缴获了不少物资,按照市场价值来说,还真不算少,难不成他们是打着拿他换物资的主意?

如果真是这样,他们可就太蠢了。这个口子放开,以后会有无穷无尽的麻烦,他们小队不会永远在边境呆着,一直战斗在第一线的都是公安边检和武警,至于边防部队,这些人都是老手,边防巡逻是有固定线路的,他们会小心避开。所以如果程功能换回物资,下一回他们丢了东西,可以直接再抓一个边检,再下一回想要什么了,再抓一个武警。没完没了,如附骨之蛆,一旦沾上,甩都甩不脱,所以此路是断断行不通的。

可是对方显然似乎正是做着这样的梦。程功一直烧得有些糊涂,饭送到嘴边就吃,药放到手里就灌,能养多一分体力,他就多一分逃出去的希望,病病歪歪的,连个女人都收拾不了,要怎么逃?

他还从未经历过这种无助和绝望,他的身手他的本事,都是他赖以生存的本钱,他一直觉得很安心的,因为真刀真枪一拳一脚、耗费了无数血汗练就的一身功夫谁也偷不走,可是受了伤,生了病,他就手软脚软,任人宰割了。呵呵,可真是离开部队太久,在地方呆得连骨头都软了,还不知道老a回头找来要怎样骂他不中用。

如果他就此死了,不知道......她......会不会伤心难过呢?程功无力地靠在稻草上,第一次觉得,文沫的失忆真不是一件坏事,他现在之于她就是个比普通朋友要关系好上那么一丁点的朋友,但她还不爱他,所以,她的伤心,只会是失去了一个普通朋友的伤心,有一点,却不会伤痛欲绝。

真想她啊~~天知道他自执行任务开始,一直没有联系过她的日日夜夜都是怎么过来的,他只能一遍遍看自己手机里存的照片,只能一遍遍在卫星通信电话上拨出倒背如流的号码,然后在还没有拨通之前挂掉。他想她,很想很想,但是纪律不允许他这么做,而且,他也不想因为他的情不自禁,让文沫承受非议。大约真的爱了,才会处处为对方着想吧。

天很快全黑下来,树林里变得不太安全,相对原始状态森林仍然是动物的天堂,大大小小从昆虫到爬行动物在夜幕降临后全都出来活动,人类最好不要在此时与大自然的力量抗衡,哪怕他们有枪也不行。

退回到最近的村落,老a在这儿租了几间民居做落脚点。再三确认他们不是坏人,老乡们都很愿意挣这份钱。众人匆匆就着水吃下压缩饼干,合衣打地铺休息。村里能腾出的房子毕竟有限,而且这里离边境线很近,实际上并不安全,他们肯定不愿意分开住,反正都是大老爷们,现在气温也不太低,便直接都打了地铺团团睡在一起。

因此文沫便有些尴尬了,就她一个女同志,单独安排一个房间住又不安全,老a正犯难呢,文沫吃完了不太可口的晚饭,自顾自拖了个没人用的睡袋到墙角,钻进去休息。

这女人!程功那臭小子......眼光不错!

夜渐渐深了,除了两名守夜的战士,其他人都进入了梦乡,屋内有此起彼伏的呼噜声。文沫连头也埋在睡袋里,却是一点也睡不着。她之前睡了很长时间,现在一点也不困,也不能动,生怕惊醒了屋内其他人。刀头舔血的日子过得久了,他们警惕性都很高,连睡觉都睁着只眼睛绝不是夸张的形容。

她只得闭目养神,争取能培养出些困意,明天白天他们还得往更远的地方去探一探,因为种种迹象表明,程功应该没有被带得太远,主要是这一带地型复杂,有很多地方还埋着雷,他们的搜索进展只能以龟速来形容。

熟悉的歌声响起,文沫下意识地从兜里掏出手机想要关闭,背后其他人已经有人明显在翻身或发出一声不满的冷哼。

但是当看到屏幕上闪动的来电号码时,文沫尖叫:“老a!”

老a几乎是一瞬间飞来她身旁的。看到号码,他果断夺过手机,滑动接听,并点开了免提:“喂。”

“喂,跟那小子一伙的人吗?你们听好了。”不是程功的声音:“我们要我们的货。全还给我们,你们的人就能活着回去。否则!哼!”还没等老a说句话,对方就挂断了。

通话时间太短,他们没能追踪到信号,对方显然也正是防着他们这手,才干脆利落地挂了电话。

老a有些不明白,程功的通讯设备中明明存了他们所有人的电话,为什么偏偏他们会打给文沫呢?如果他今天送了文沫走,会有什么后果!

不久之后,他们真的把程功救回来时,才知道为什么电话会打到文沫那里:通讯录第一个位置,通话记录也是最多的,被犯罪分子理所当然地当成了他们的头儿。只能说,这是个美丽的误会。

老a只犹豫了不到十分钟,便决定要用缴获物资换程功活命。队中立即就有人反对,这是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老a本人还有他们所有都会受到处分,想救程功肯定会有其它方法,他们应该沉得住气,而不是被犯罪分子牵着鼻子走,给了他们他们想要的,下一次呢?下下次呢?这个口子不能开。

老a也知道,自己的决定略有些草率,可是将在外,君令有所不受。比起他们个人的荣辱得失,显然还是人命更重要,别说程功是他们的兄弟,便是不认识的村民被抓了,他也会做这样的决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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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救

他们必须要做两手准备,在对方再次打来电话之前,绝对不会坐以待毙,该进行的侦察一项都不能少,如果他们能有所发现,最好不过,如果不能,等对方再打来电话,他们就会定下交换人质和物资的时间地点,先平安将程功救回来再图其它。

至于上级在知道后会有的处罚,老a做为队长,自然会一力扛下来,不让手下的兄弟跟着一起吃挂落。当然了,这些都是他心中所想,以后也会这么做,就没必要跟他们说了。

被派来照顾程功的,就是动手伤他的那个女孩。她总是低着头一言不发,该做的事做好,便会匆匆离去。程功真的不想理她,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居然如此心狠手辣,完全颠覆了孩子这个美好词汇在他心中的印象,他只对她感到恶心。

但是,他想要逃出去,他知道他的兄弟们一定正在努力寻找他,但他也不希望自己没有任何行动地等人来救援,说到底,靠山靠水靠人不如靠自己。他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在这房间里,每每只有女孩掀开门进来时,能隐约看到外面还是一眼望不到头的丛林,即使能判断方向,毫无准备之下贸然跑出去也跟找死没什么两样。

原始森林从来都不是人类的天堂,做为野生动物最后的栖息地,其中危险不言而喻,哪怕他单兵装备齐全时也不敢一个人乱跑,更何况他现在浑身上下只有一身衣服的时候,那帮人搜他身搜得很彻底,连根针都没给他留下。

如果跑出去不能活下来,他的努力将没有任何意义。所以,这个女孩子,就是他唯一的希望。

让她开口说话几乎是不可能的事。程功趁着她每次进来的功夫,不停地想哄她说出他们到底在哪里,女孩就像聋子一样,对他的话置若罔闻,头也不抬,他以为她听不懂汉语,便开始说他这到儿执行任务后学过的几句蹩脚的越语,仍然得不到回应。

死硬分子啊真是。一天多时间,不够他伤势恢复的,但是烧却是退下去了点,又因为结结实实吃了顿饭,得到能量补充,手软脚软的症状消失,他觉得,对付外面那些武器装备齐全的走私犯也许会有些困难,但是细胳膊细腿的孩子总没问题吧。

非常时期,就要采用非常办法,欺负孩子什么的放在她身上都不存在的,毕竟当初可是这个“孩子”毫不留情地刺伤了他,既然她先放弃了身为孩子的纯真,他也不必纠结于要尊老爱幼了。

于是他假装虚弱,得下一次这孩子再进来,靠在他身边想喂他吃饭的时候,程功突然暴起发力,一个擒拿把她按在地上不得动弹,还顺势捂住了她的嘴防止她叫出声来惊动别人。女孩只是大滴大滴地流眼泪,满脸惊恐,唔唔直叫。

程功侧耳倾听,外面似乎无人把守,他们是太过放心自己伤势严重不良于行,还是周围根本危险到他即使跑出去也活不了?但小心起,他还是压低身体,贴在女孩耳朵边说:“你别再出声,我不会伤害你,你听得懂吗?”

女孩终于有了反应,狂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果然很老实地不再呜咽,安静下来。程功将捂着她的嘴松开,却并没有让她从地上起来,仍然按着她,这才问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你们一共有多少人?你是中国人还是越国人?”

女孩拼命摇头,嘴张开又闭上,半晌也没发出一个字,程功眼底暗了暗,看来不吃些苦头,她是不会老实的。他手下微微用力,女孩被反剪在背后的手臂角度便有些诡异,她急促地喘息着,额头上冒出冷汗,只呜呜低叫,仍然不说话。

程功不明白,这里的孩子莫不是都经过训练,可以抵抗审讯?他正在思索着要不要再换个更严酷点的方式,折磨折磨她,不问出些有用的情报,他的逃跑之路更加漫漫。

然后他看到女孩努力地将脸转向他,张大了嘴,露出嘴里断口整齐的半截舌头,眼中流露出乞求......

那断舌,分明是利器所伤,实打实人为的!程功束缚住她的手突然松开,更多的是难以相信亲眼所见的震惊。

他不是没有见识过邪恶与凶残,人大约是世界上最残忍的动物,不但对其它物种残忍,对自己的同类,更是无所不用其极,想尽办法折磨。

这个女孩,是加害者,也是受害者。程功觉得自己没有办法憎恨她,将她变成如今这般模样的,是邪恶的坏人造就的不健全环境,怪不得她。但当然,他的心软只是源于对她的同情,还没有滥好人到让他放她离去,她之前能捅他三刀,现在也会去通风报信,她也许是个可怜的牺牲品,但大环境早已经同化了她,让她失去原本的善良。

扯下她衣服下摆,将她捆了个结实,再塞住嘴,虽然她不会说话,但是发出些声响引人注意还是能办到的,所以程功必须小心,他不想同一条阴沟里翻两次船。

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抓了这女孩,只要她没有像往常一样按时回去,外面的人就会警觉,仓促之下计划没有思虑周全,他赤手空拳的,成功的机率基本上可以说无限趋近于零。

小心将门打开一条缝,程功向外观察。

外面基本上看不到人影,四周只有他这一间小木屋,连地上的路都似乎是新踩出来的,漫山遍野都没有人活动的痕迹。他到底被带到了什么鬼地方?再三观察,发现确实没有人隐藏在暗处,程功这才推门走了出去。后背上的伤还没有时间愈合,他这一动,牵着伤口火辣辣得疼,还有液体外渗,这女孩子大约没有什么医学常识,只是用布条将伤口包扎上,没有上过止血药,他不动的时候还好,此时,鲜血又从匆匆结了一层痂的伤处涌出。

沿着新踩出来的小路,程功弯腰低头,小心翼翼向前走,他速度很慢,还得努力忽略后背一阵阵不间断的抽痛。这里人迹罕至不是没道理的,他已经有两次看到蛇从草丛中缓缓爬过,那独有的鲜艳颜色向世人宣示着它的毒性,在无人问津的深山老林里,被咬一口的下场就是必死无疑。蛇的数量之多,走到最后,程功只得胆战心惊地退回小木屋,至少在屋里还是安全的,大约是建造木屋的材料有天然驱蛇的效用,被关了这么久,尽管屋内潮湿污浊,却没有蛇的身影。

这个女孩身上一定有驱蛇的药,不然这么多趟来来回回,她不可能每次都幸运地安然无恙。她会主动拿出来吗?程功觉得他有必要问一问,这样就不用他亲自动手搜人家女孩子的身了,倒不是他有多矫情,生死关头还在乎些没用的操守礼节,只是他一想到文沫也曾经被人关在深山里长达一年之久,眼前这个女孩就不知不觉地有了几丝文沫当年的身影,一样地弱小无力,任人宰割,他实在下不去狠心,至少得先给予她足够的尊重,如果她给脸不要脸,就别怪他无情了。

“你身上的驱蛇药,拿来给我用用。”程功开口索要,她主动拿出来,就皆大欢喜。

女孩神情惊恐,拼命摇头,又伸直双腿露出脚踝给程功看。那里有一圈颜色略发黄,程功凑过去,闻到股草药味。

他皱了皱眉头:“你每次来之前抹上点,身上没带着?”女孩狂点头,蛇药是每个寨子必不可少的东西,可是制作过程却只掌握在极少数的头人手里,维护他们的绝对统治地位,如果哪个寨民胆敢不听话,就会被驱逐出去喂蛇,不是没有聪明人发现过能驱蛇的草药,哪怕效果不如成品蛇药好,也是极管用的,但是这一行为如果被头领知道,等待他们的会比死还难受。

女孩的父亲就是因为擅自采了驱药的草药,被头人发现,才跟弟弟一起遭万蛇啃噬惨死的,她的母亲跟她则失去了舌头,被迫沦为奴隶,从此过着毫无地位的生活,她们的存在,正是头人用来警告其他蠢蠢欲动的人,敢于挑战他的权威,会有什么下场。

呵呵,这真是天要绝他啊,怪不得外面没有守卫,这些天然的守卫比什么人都强,不想活尽可以试试。程功一屁股坐在稻草上,等待来人,女孩在他这儿待的时间早已经比平日要长得多,他大概也不用等太久。

但愿,他们抓他来,是真的希望用他的命换回对他们更重要的东西,因为只有这样,在交易没有达成之前,他们也许会变着法地折磨他,但终究不会要了他的命。活着,只有活着,才有希望。

老a又一次接到对方的电话,是在四小时后,天还没见亮。树林里更是漆黑一片,可是对方要求的交易时间,却是6点,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而交易地点,从对方发过来的gps坐标看,还有很长一段路。

原始森林里的路与平常意义上平直的大马路不一样,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危险,走直线是不可能的,就算他们都是丛林战的老手,在不熟悉的路段行走也得备加小心,因为这里边,很可能是未标识出来的雷区。

时间紧迫,对方电话还是干脆利落地挂断,他们回拔回去得到的全是忙音,连讨价还价的余地都没有。一行人一句废话也不说,立即整装出发。

经过艰难跋涉,终于在约定时间前十分钟,到达预定地点附近,那是一小片空地,在树林中找到这么处地方,对方也算是用了心了。他们没有着急过去,留下两个人专门照看文沫,剩下的人立即四散开来,到处搜索对方有没有事先埋伏人,或者有没有其他陷阱。虽然对方是冲着缴获物资来的,也不排除想要将他们一网打尽的可能。毕竟自从他们来到边境后,对方的行动多数都被破坏,再这么下去,曾经成熟的线路都要废了。一劳永逸的方法,就是做了他们,让我方不敢轻举妄动。

但看来对方的胃口没有那么大,这里一切正常,对方的人还没来。

他们按惯例安排警戒,为了不让对方误会,再引起不必要的纷争,威胁到程功的生命,他们的人除了一名狙击手外全都布在了明处,而那位狙击手是伪装潜行的行家,有把握不被发现。

终于,在约定时间过了二十七分钟后,才有不少人影远远走来,领头被五花大绑押着的,正是程功。他一张脸像调色盘似的,极精彩,显然受了不少款待,不过看他那样子,脚步虽有些虚浮,总体还算精神,似乎不会有性命之忧。

对方来了不少人,林子里影影绰绰到处都有人影在晃动,手里拿着的,自然不是烧火棍。以一对五,对于特种兵来说不是难事,难就难在,他们不知道对方暗地里还有多少人,物资整整齐齐地摆上前,对方一一点验,确认无误后,程功被缓缓放回,对方派出一小部分人搬着东西先撤了。

等到程功平安被送到后方,对方的大部队也已经撤了,只剩下殿后的人十来个人。老a自然没有客气,带着队伍上前,送上门的人头,不捡白不捡。

十几分钟,战斗便结束,除了一个活口,剩下的全部被击毙,他们故意留下个受伤不能动弹的,就是为了顺藤摸瓜,欺负了他们的人,还想全身而退,门都没有。

老a要让他们知道知道,什么叫老虎屁股摸不得,什么叫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前方的战斗如何,程功没有去关注。事实上,自他第一眼看到文沫正站在他面前,微笑着看着他,他就把要借把枪参与战斗的想法扔到九霄云外去了。

他不是在做梦吗?忍不住狠狠掐了下自己胳膊,嘶~~好疼!不是梦,他朝思暮想的人,正活生生站在他面前!要不是背后不断传来枪声,他都要顾不得浑身脏兮兮的,将她拥入怀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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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

程功的心情从来没有这么好过,平安脱险,还有佳人在前。

千言万语在嘴边翻滚,却又不知从何说起。这个令他朝思暮想的女人,偏偏现在不爱他。一句不合时宜的话,如果显得唐突,程功是断断不会说的,他爱得太小心,大约是经历过失去,此时的相见才让他倍加珍惜。

“你、你怎么来了?”好不容易憋出一句话,程功却在说完后恨不得扇自己个大嘴巴,什么叫你怎么来了?人家来不行吗?别让文沫觉得自己嫌她过来碍手碍脚才好。他有些不安,努力睁大肿得几乎看不见的眼睛,他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要多狼狈有多狼狈,绝对不是希望自己爱人看到模样。

文沫没有回答,她往前迈出一小步,此时距离程功只有半只手臂的长度,然后她抬起手,轻轻抚上他的一处红肿,有些心疼:“还疼吗?听说你后背也受伤了?要紧吗?”

程功惊讶地低头,正对上文沫的眼睛,那双澄清的眸子里满满全是怜惜,还隐隐泛起几分水光。她!???

他忍不住伸手覆在她的小手上,语气迟疑中带着小心:“你、你记起来了?”恢复记忆,当然是他梦寐以求的事,但文沫真的能承受得住过往种种吗?那些记忆可不全是快乐与喜悦,长达一年的被囚生涯,近半年的恢复期,不知名的对手,所有因为她而死的朋友,以及......李响岳的身故。

他知道她是坚强的,每一次都能从心底最深的梦魇里挣扎着醒过来,每一次都没有让人失望过。但正因为如此,他才会更心疼。他会因为她的出色独立而被吸引以至于爱上她,可是真的爱上她后更多的却是心疼,他希望从今往后,他可以为她撑起一片淋不到雨的天空,但他同时更明白,她绝不是需要依附于人的菟丝子,如果想长长久久地待在她身边,希望与她修成正果,他可以保护她,照顾她,却绝不能阻止她、禁锢她。

文沫是只苍鹰,他便只能做悬崖边的树,知道她盘旋累了会回来,却不能做一整片天空,囚禁她的自由。对爱人未来的路,明知道弃满艰辛,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前行,是无奈,更是深爱。爱一个人,就爱她的所有。

迎着程功希冀的目光,文沫摇了摇头,见那希冀顿时黯淡,又笑着补充:“我想起来一些片断,里面有你。”她突然很郑重地说:“记忆里,你对我很好,跟你在一起,我觉得很心安,很快乐。我想,我大概已经回忆起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情商方面,我低得可怜,也许一辈子也没有办法像别的女人那样,当个小鸟依人的妻子。但我会努力,去为我们的未来而努力。你可以耐心一点,等我吗?”

心里突然涌起一股暖流,她问他,愿不愿意等她,她告诉她,她跟他在一起很快乐、很心安。如果说所有的等待与煎熬只为与她相守,那么听到她亲口承认愿意与他在一起,就已经可以忘却所有的辛苦了。明明没有一个字的情话,可是文沫就有这种魔力,能让他心情瞬间飞扬!

他拼命点头,死死攥着她的小手不松,宁愿肿胀处钻心的疼。疼痛是个好东西,可以提醒他,刚刚听到的一切不是梦。

此时无声胜有声,两人谁也没有说话,只面对面站着,背景音乐般的枪声逐渐停歇,树林里除了风声再没有别的动静,他们近得连彼此的呼吸声都能听到,心底突然翻起一个声音,不断怂恿他抱住她,抱住她,别管这里合不合适。而他也确实付诸行动。

但显然,他们太过眼中只有彼此的行为深深刺激了其他人。老a手下这小二十号人,除了已经近四十岁的老a成家立业了,其他人都是光棍一条,常年累月钻山越岭,连耗子都不一定能见到母的,更别提认识女人了,就算部队里有几个女兵女军官,也看不上他们这种基本上不着家,出任务还什么都得保密,死在外面家属都是最后一个知道的特种兵,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谁愿意提心吊胆受这么份罪啊。他们自己也明白,结婚其实就是拖累别人,索性也潇洒点,单身狗的生活多好。

但是想得明白,不代表他们不渴望家庭温暖,平常都是一大堆光棍聚在一起没感觉,程功归队后也不会谈论自己的女朋友,所以一直众人与他相安无事,可是现在活生生的一幕刺激着他们,再加上人已经救回来了,气氛早已经不复先前的凝重,在一起多年亲如兄弟的队友们自然一点也不客气,一看出程功有不老实的苗头,便一拥而上,七手八脚把程功从文沫身边拉开,将还没来得及成型的拥抱掐死在萌芽状态,任程功再怎么想反抗,被两个身强力壮的队友制住,身上有伤的他也只能束手就擒了。

一众人各种各样花式调侃如雪片般飞来,声浪大得连林里休息的鸟都被惊飞,有些比程功年纪小的,便一口一个嫂子叫了起来,还要求程功当场介绍介绍与嫂子相识相恋全过程,具体进展到哪一步了也必须交代,热情得还真让人招架不住。

文沫觉得脸颊微微有些发热,很有几分难为情,但她知道,如果自己表现得太羞涩,反而会让这些人更起劲,可怜平常没什么乐趣的他们,自己绝对不会轻易被放过。她拿出以前上大学面对着几百人替导师做报告的心理素质,不断暗示自己,这些人不过是会说话会走路的萝卜白菜,都是一群纸老虎,没有杀伤力的,淡定淡定。

无论别人说什么,文沫都照单全收,再落落大方,脸上挂起得体的笑,一副邻家好嫂嫂的模样,她跟程功就是男女朋友关系,不用藏着掖着。

果然,调侃了几句,众人发现文沫连脸上的红晕都褪得干净了,便觉得无趣,再闹不下去了,只得拖着程功上担架,大部队赶紧返回。

此处已经是境外,界碑还得往回走上七八公里才能见到。在对方的地盘上,虽然不用怕他们,但是能避免些麻烦还是避免些的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程功原本还想反对躺担架,自己又不是重伤不起了,坐担架多丢人,但是文沫就跟在担架旁,伸出白嫩的小手想过来拉他,他咧嘴一笑,再不说要起来走路的话了。

相聚总是短暂的。等到回了聚点,程功被送去附近的野战医院治疗,文沫本想跟着他一起,好方便照顾的,但一来她出现在边境本就是老a自作主张,很多事得瞒着上面,二来郭建峰又打来电话,让她如果事情处理完了火速归队,他们办案人手不够。

自己来边境,知情的只有闵局长一人,就是他也只知道文沫需要协助充当心理医生,具体的就不知道了。以郭建峰的为人,如果不是真的忙不过来,他绝对不会打电话来抓人,所以文沫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回去。

程功活像个被人抛弃的大狗,送她走的时候眼泪汪汪,搞得文沫很有罪恶感,答应了一系列的以后一定要多通电话,等他这边任务结束回b市就申请调动,要尽快想起以前等等不平等条约,才终于脱身。

预审室里,郭建峰烟抽了一根接一根,双眼熬得通红。不止他一个,一组的另外三位在岗人员都是这么一副鬼样子。文沫虽然也两天两夜没有休息好,但是与他们比起来,简直就是做了个spa回来的。

言希荨的嘴比河蚌还紧,除了反复说自己无辜外,什么也不交代。无辜是用嘴说的吗?需要证据,证据!你真无辜,可以啊,告诉警方事发当晚去了哪里,做了些什么,有什么人证物证,交代清楚了,警方怎么给你抓回来的,肯定怎么客客气气送你回去,赔礼道歉都没问题。郭建峰好话说尽,口水熬干,言希荨就是软硬不吃,梗着脖子就一句:“我无辜。”再问多了,继续装河蚌。

这种时刻,就是所有警察怀念过去的机会了。那个时候嫌疑人不交代他们还有别的方法,可是现在,要讲人权,要**治,除了跟他们死磕硬熬时间,没别的好办法。

郭建峰火烧眉毛似地叫文沫回来,就是想着她可以从心理学方面入手,分析分析这家伙脑子里到底想些什么,他不说,到底有什么隐情。

不是郭建峰想不开非要跟言希荨死磕到底,只是他的表现一点都不像无辜人。首先他躲避警方的监视偷溜出去,其次据送他回来的出租司机说,言希荨上车的位置,就在案发现场隔壁小区,直线距离不过700米,最后,言希荨太能扛了,一般人有他的心理素质吗?由不得他们不怀疑。

言希荨在短短两天时间内瘦脱了形,整个人无精打采,双眼深深凹陷,他的日子也不好过啊。言希荨这个人,性格上,怎么说呢,一般和谐家庭出来的孩子,成年后的人生也比较平顺的话,不会有太严重的缺陷。要不是查来查去最终的疑点都集中在言希荨身上,他还真不会是警方盯梢的目标。

又或者说,几条线索查到他身上,他就算不是犯罪嫌疑人本人,也肯定与嫌疑人有联系,只不过这种联系现在还没被发现。真没有问题的话,交代出来也就是了,为什么他宁可受这份罪,也一言不发呢?

既然不合常理,背后就一定会有一份合理的解释。言希荨是在凌晨回到小区内被王家栋抓到的,他随身携带的东西,除了手机、两百多块钱和早上新买的早餐外,什么也没有。

假设他不是凶手这个前提成立,那么他昨天晚上必然得有地方休息,据王家栋说,言希荨刚被抓回来的时候精神不错,不像一夜没睡好的样子。

没带身份证,自然不会住在宾馆,言家名下只有一处住房,那么言希荨极有可能就是住在某个朋友家。他似乎也没听说过有什么不良嗜好,不抽烟不赌博不找失足妇女联络感情,活脱脱新时代好青年。半夜出去找同性朋友玩,应该用不着这么偷偷摸摸,他大可以大大方方地从门走。

那么剩下的可能只有一种:言希荨有个关系亲密的女性朋友,而且这个朋友跟他的关系暂时还不能曝光。

文沫想起上一次,言希荨打车转了一圈又回家的事,似乎当时出租车停的位置也离案发现场不远,难不成上一次,他就是去见这位神秘女友的?

文沫赶紧问郭建峰:“他上车地点附近小区的住户名单有吗?”

这个自然没有,他们最近除了不间断提审言希荨以外,剩下的人力和时间都花在陈智睿案上了,可惜没有进展。

拿到小区的常住人口登记对警察来说不是难事,二十分钟后,户籍科最新最全资料新鲜打印完毕,几人分别拿了些,开始筛选。

男的,pass。通过与言希荨的几次接触,他应该不是同性恋者。

年纪高于五十岁的妇女,pass。言希荨成长环境正常,对父母是亲人的感情,没有恋母情结,自然比他年龄大太多的不会吸引他。

年纪低于18岁与家人同住的,pass。还未成年,监护人不可能会允许自家女儿留下莫名其妙的男人过一夜,而且这个男人还已经成年。

剩下的人数仍然不少,一一去找肯定不行。言希荨宁可跟警察耗着也不愿意拿出自己的不在场证明,这个女人,怕是已经结婚了吧。

于是在剩下已婚女性中,王家兄弟又去查案发当天,谁老公没在家,最终选出来三个。

三个人名,郭建峰装作无意,在预审室里一一读给言希荨听,当听到最后一个名叫梅婧娴的人时,言希荨想要猛地抬头,又生生打住,那姿势,就像是突然打了个无声的嗝。

郭建峰笑了。小子,你好样的,为着个女人,杀人的罪名都不害怕!

排除

人在震惊、害怕等等情绪控制下时的第一反应是骗不了人的。言希荨基本上等同于将把柄交到了警方手里,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

再一次提审的时候,郭建峰只是稍微表达了一下想要去拜访那位迷人的已婚女士的丈夫,言希荨立时便方寸大乱,急吼吼地想要阻止郭建峰,只要警方保证,无论他今天说些什么,都必须严格保密,绝不去打扰梅婧娴的生活,他便一五一十地说出来案发当晚,他到底都干了什么。

郭建峰气得鼻子都要歪了!还用得着说?看言希荨这熊样还能不明白?亏他还傻不拉叽地摆出副痴情种子的样,觉得自己有多大义凛然,纯粹的傻瓜大笨蛋!耽误了他们多长时间!

言希荨痛哭流涕地诉说着他跟他的地下恋人如何地相见恨晚,如何的相爱却不能相守,只能抓紧一切时间当对快活鸳鸯,不是言希荨不愿意娶梅婧娴,只是她的老公是个有暴力倾向的人,已经不止一次说过,只要梅婧娴敢离婚,他就会杀她全家。如此高压的态势之下,言希荨爱得痛苦而绝望,他深陷这段没感情的恋情中不能自拔,看不到出路,舍不得放弃,便是连见见面,说说话都是种奢侈。

最近,好不容易梅婧娴的老公出差了,言希荨自然想抓紧分分秒秒的时间跟爱人在一起,于是便有了上回文沫他们盯梢,言希荨带着他们兜了一圈的可疑行为。梅婧娴的家,位于小区最靠近马路的那幢楼,从卫生间的窗户望出去,街景一览无余,有什么风吹草动都尽逃不过梅婧娴的眼睛。

她实在是被整得怕了。自己的老公多疑且不可理喻,自他们结婚后,渐渐褪下温和的伪装,简直像变了一个人。他会觉得她穿了一条只到膝盖以上的裙子是为了出去勾引男人,会觉得她喷了香水去上班就是不正经,会觉得她一次电话没接到就是跟别人在鬼混,他每一次觉得自家老婆有不忠的行为,都会用拳手来告诉她。梅婧娴无疑是懦弱胆小的,她渐渐将自己封闭起来,以往丰富多采的生活全都消失不见,她像被囚禁在自家牢笼里的犯人,上班的几个小时,不过是从家的牢笼换到了单位的牢笼。

压抑着的委屈,被剥离的欢乐,令梅婧娴苦不堪言,她从以开朗大方,变成了连别人打个喷嚏都能吓坏的小可怜。没有朋友,没有交际圈,明明生活在21世纪,她却像是清朝遗民。

大约是物极必反。梅婧娴最初结婚时,是一心想着相夫教子,白头偕老的,但是当丈夫给她的除了恐惧,再无爱意后,她便开始有意识地去别人身上寻找爱情。

不知道她是幸运还是不幸,居然碰到了言希荨。像言希荨这样一生平顺的人,其实应该很难理解梅婧娴的痛苦,他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但人与人的交往,就是这么奇妙,言希荨同情她的不幸,自然而然地带上几分怜惜,两颗心越走越近,终于偷尝禁果。

情与欲的完美结合,带给彼此最顶极的享受,像吸啊毒一样上瘾,从此他们一发不可收拾,抓紧所有机会偷情。

当然,这一切都是梅婧娴瞒着丈夫进行的。如果说这几年的婚姻生活让她学会了什么,那便是如何隐藏自己的秘密,以及如何小心谨慎地无论做什么事都死死瞒着自己丈夫。她像个最优秀的演员,一边扮演着被驯服的小妻子,一边又在丈夫不知情的时候,寻欢作乐。

他们的联系,不用,短信,电话,因为以上种种都是有记录可循的,一旦被发现,后果不堪设想。他们只用邮箱,草稿箱里永远有一封没有标题的邮件,几句简短的法文对话。梅婧娴做的就是翻译工作,专攻法语,这样的邮件只会被当成没有完成的工作,她的控制狂丈夫不会法语,而言希荨却在大学选修过,如此便利,不利用简直天理不容。

言希荨被警方盯上后,第一次去梅婧娴家,她就发现有人跟着他。当时梅婧娴真是吓坏了,还以为是她那变态老公发现什么不对,要知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啊,就算她小心再小心,都不可能战胜一个心理变态的人,如果被他知道,自己就死定了。

所以她当即也顾不得发消息会留下纪录,立刻通知言希荨,他被人盯梢,让他赶紧走。

这也是为什么言希荨半夜去见梅婧娴时没有选择从自家大门口明晃晃地出去,而是选择从隔壁跳出去的原因。他们家所在的整幢楼设计有个特别有意思的地方,你家窗台底下的阳台不是你家的,而是隔了一个楼门的隔壁家。当初这一设计据说还获得了个创意奖,但只有真正住在这里的人才知道这一设计有多坑爹,基本上是小偷的最爱,被吐槽为谁想当飞贼根本无需培训。案发当天,言希荨八点多便溜了出去,跟自己邻居撒了个小谎,说自家门锁坏了,从里边死活打不开,一家人都被锁在家里,打电话叫修锁的来也得半个小时,他有些急事需要立即外出,邻居也曾因为没带钥匙翻过他们家,根本不疑有它,便让言希荨大摇大摆地出去了。王家兄弟一直盯着的都是言希荨家所在的楼道口,自然没注意到这货从旁边跑了。

前后对应,言希荨的口供里没有漏洞,虽然还没有找另外一位当事人梅婧娴落实情况,但警方相信,这一次言希荨说的都是真的。

事到如今,警方唯一的犯罪嫌疑人也被。

像每一个线索全断了的案子一样,一组全体成员再一次回归到案件本身,从罗敏案开始,沿着蛛丝马迹分析侦查,言希荨的名字再一次出现。

因为就连陈智睿的户籍地址,也是归属于他所在的街道办管辖的,而陈智睿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虽然不归他们民政科管,但到底也是从他们单位交钱办理的,更何况陈智睿两次住院都巧合地跟言江黎一个病房,而且言希荨自己也是承认认识陈智睿的。

不得已,警方再次找到了言希荨,他比在拘留室里时看起来要健康一些,可能是因为结结实实睡了一天觉,又好好吃了两顿饭的缘故,但他的精神仍然很萎靡。他这几天被拘留的消息瞒得过别人,却瞒不过单位,拒绝配合警方调查刑事案件,与有夫之妇有染,这么严重的人品问题,大约以后他在事业上不会有任何建树,言希荨可以算是毁了自己原本平顺的人生。

不知道此时他那位一心想护着的亡命鸳鸯有没有百忙之中发来慰问之言,还是因为自己秘密外泄吓得做了缩头乌龟,再不敢跟言希荨有任何来往,以免小命不保。他可曾后悔,为了一段没有未来,更算不上道理的孽情付出太多他无法承受的代价?

言希荨也显然并没有想过还会见到郭建峰,警察上门对现在的他来说,绝对不是好事,因为有杀人嫌疑被抓,按照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定律,他已经新晋为整个小区大爷大妈们嘴里的新秀,各种臆想层出不穷,已经让身体不好的父母分外忧虑了,邻居也议论纷纷,他的日子难过到极点,更糟的是,梅婧娴没有任何回音,他甚至都不知道她现在是死是活,那个疯子般的男人会怎么虐待她。

“你们来干嘛?”言希荨一点让开大门放人进来的念头都没有。

此时正值下午上班时间,时不时有楼上的邻居从楼梯上走下来,目光从郭建峰等人的警服上划过,又看向言希荨,透着淡淡的鄙视。曾经的天之骄子,此时的过街老鼠,言希荨有苦说不出,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放人进家,免得这些长舌妇般的邻居们明天不知道又要编排出现多难听的话,没有人会关心他是否真的有罪,在他们看来,好人家可不会三天两头有警察上门,更别提他还在公安局被关了好几天,在奉公守法的好市民眼里,他跟极具传染性的致病菌没有本质区别。

以往有多意气风发,现在就有多沮丧落寞。所以,言希荨自然不待见找上门来的郭建峰和文沫。对于他们说的,三位死者都曾经在他们街道办办过诸如低保之类的手续,言希荨应该认识他们的论断嗤之以鼻。

街道办的管理范围内居民大约四万余人,业务量有多大可想而知,他只能保证经过他手的每一个低保户都是合情合理的,他也同样同情他们的遭遇,但是,那又怎样?再苦再难,都始终是别人的人生,与他何干?他绝对没有闲得蛋疼满世界向别人去宣传这些苦难,他又不是有病,为什么要把不相干人的家世当成炫耀的资本。

文沫不死心地反复确认:“你真的,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不一定是有心的,也可能是无意中提起?你再好好想一想,这很重要。任何一个人,你可能无意中提起这三个人的,都算数。罗敏、武庆毅,还有陈智睿。你总不会想我们一直来麻烦你吧?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们,我们保证再也不会出现在你家门口。”

言希荨最近心情很不好,而且他明确说过自己绝对没有拿别人的苦难取笑的爱好,这帮警察从来都听不懂人话是不是?他刚想发火,却突然愣住,沉思片刻,有些不确定地说:“我真的没有跟外人刻意说起过什么。你们不干这个,不知道。穷人哪里都有,哪怕咱们这还算不得偏远地区,但是有些人的日子过得,还不如有钱人家的一条狗。我们每天接触的都是这样的人,同样生而为人,他们多数也并不都是馋懒奸滑,可是仿佛命运跟他们开了个玩笑似的,一步步就沦落到快要饿死的地步。低保的补贴,只能让他们有饭吃,却没有办法给他们体面的生活。现在这方面的政策也严了,能领到的人都是真的需要帮助的。你们觉得,我每天上班的八个小时见识到人生的苦难一面还不够,下班之后还会把这些装在心里吗?见到的都是阴暗面,我会先把自己逼疯的。”

“所以下班之后,我会尽量干一些能让自己轻松愉快的事,看看喜剧片啦,玩玩手机游戏啦,这一类。”言希荨着急解释,他还是很在意别人的看法的,可是他还真有过提及工作的时候,但是那个人已经死了啊......

“如果非要说我跟谁提过工作上的事,只有陈智睿一个人。他......怎么说呢,明明才不过十七八岁,身上就有一种暮气,心如死水似的。但明明他也并不算病得很重,至少离死还远得很呢。后来认识的时间长了,他也挺同情我要照顾爱哭精姐姐,每天都精疲力尽的,也经常来安慰我。”

“他真的有种与年龄不相称的成熟,大约也是因为有病在身,生与死之间数次徘徊,总感觉他比我那三十多的姐姐还要懂事。有那么一次。就在住院接受检查的时候。有一次他妈妈回家先衣服去的时候,他居然哭了。哭得很伤心,声音却不大,就是那种屈膝抱头,低低呜咽,活像小兽般哀嚎的哭。”

“他哭得比我姐姐吓人多了,同一个病房住了好几天,也算认识,他亲人又都不在身边,我便过去安慰安慰他。为了让他打起精神来,可能就说了些我工作上的事,希望让他知道,其实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比他还要惨得多,但他们都还坚强地活着。至少他父母没有放弃他,他自己就更不应该放弃自己了。尤其是他们家还有经济能力支持着他不断治疗。到底是小孩子,还远远没有见识过什么是真正的贫穷与悲惨。”

“你确定除了陈智壑之外,再没跟别人谈过你的工作?”

言希荨颇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没有,没有。你们爱信不信。”

“那你确定,你跟陈智睿说话时,他家人都不在身边?”

“肯定的啊,不然你以为那孩子会哭吗?他在父母面前装得坚强着呢,也不知道小小年纪,怎么就这么多心眼。”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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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

言希荨有些怅然,那个会在别人都觉得他是家中的顶梁柱,便理所当然地得撑起父母和姐姐的全部希望时,递给他一张纸巾擦干净头上的泪,然后说你真的好辛苦的大男孩,已经不在了,却没有死于病痛的折磨。第一次,他为自己没有积极配合的行为感到愧疚,因此送走郭建峰和文沫时他便没有了那么强烈的抵触情绪。

侦查视线被集中到陈家。陈智睿的死,与前两起案子比起来,疑点最多。首先,陈智睿死时家里还有母亲在隔壁熟睡,现场不可控的变量最多,比起前两起案子,这一起,凶手在作案时显然自信心最膨胀,其次,凶手第一次在现场留下作案工具,虽然没能给警方提供什么线索,但至少让死者的母亲第一时间报了警,如果没有针管留下,死者被扎成马蜂窝的胳膊根本不会引起警方过多注意。刚刚从医院做完大手术回家的死者身上有针孔再正常不过了,也许死者的死会被当作术后并发症,而非谋杀,最后,陈智睿所在的小区虽然陈旧,但是附近却很繁华,摄像头遍地,凶手被某个监控视频拍到的可能很高,虽然因为范围巨大,而且没有明确目标前一一比对想找出凶手是不可能的,但是一旦犯罪嫌疑人被抓,再反向比对,几乎可以算得上铁证。

为什么第三起案子有这么多区别?是什么让凶手从小心谨慎变成粗心大意,仅仅是他两次成功作案便给了他盲目自信吗?

文沫可不这么认为。连环杀人犯,一旦行成自己的风格后,在作案时会近乎严苛地要求自己保持统一,他们多数有高度的条理性,很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杀人手段也许会变化,但是在现场留下自己决定性特征的步骤不会省略,同样的,他本身表示出来的性格特征也不会一夜之间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除非死者与凶手之间还有别的联系,对凶手来说,陈智睿是特别的那一个,他跟罗敏和她的疯猴子,以及武庆毅不同,他们之于他是陌生人,但是陈智睿不是!

生病后的陈智睿全部生活除了父母就是医院,他没有朋友,没有爱人,与他关系最亲近的,只有父母!父母杀子女,虽然有些匪夷所思,但警方还是决定照着这个方向查一查,但求不遗漏任何可能。

这一查,还真查出来不少事。模范家庭如陈家,背地里也有很多看不见的龌龊。

陈妈妈在发现儿子死了后有多悲痛,文沫亲眼所见,她相信,陈妈妈是真的悲痛,因为假的就是假的,装得再像也会有破绽,杀了自己亲生孩子的父母文沫不是没遇到过。大约虎毒食子是人间悲剧中最悲惨的一种,曾经留给她很深的印象,所以在她频繁闪现的破碎记忆中,就有这样一个女人。她装得很像,抱着孩子的尸体哭得不能自已,表情动作都十分到位,像是精心演习过,从始至终,都把失子的母亲表达得活灵活现。只到最后,依依不舍放下孩子尸体时,她第一时间掏出随身携带的小镜子,检查自己的妆容,才露出马脚。陈妈妈没有破绽,她悲伤得极自然,痛到极致,是无法伪装的。

反倒是陈爸爸有些意思。陈爸爸为了儿子的病,必须要努力挣钱,因为只有他挣到足够的钱,才能为儿子买来命。人常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却没有人说久病床前无老子,但是道理却是相通的。谁也没有办法长久以来负担别人的生命,这个担心太沉太重,哪怕是亲生,也会有觉得疲惫的一天。

陈爸爸四十多岁的人,明显比同龄人苍老得多。背尸人为什么明明报酬不低却没有多少人愿意做,晦气是一方面,昼伏夜出是一方面,更多的是来自自己的心理压力。这注定是份孤独的职业,不被人理解,不被人接受。哪怕亲密如夫妻,陈妈妈也无法过自己心里那道关。陈爸爸和陈妈妈貌合神离有些日子了,他们还保持着婚姻关系没有离,一是上了些年岁,在他们结婚那个年代,还是相信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神话的,离婚是丢人的事,只要能勉强过下去的,没有人愿意离婚。只要陈爸爸不与自己亲热,别用他碰尸体的手碰她,日子也过得,更重要的是,陈智睿需要治疗,需要很多很多的钱,以陈妈妈的能力绝对挣不到的钱,她疯了才会把家里的摇钱树陈爸爸推开。

男人大约不会像女人一样,对自己的子女产生死都不能放手,哪怕有一丝希望,倾家荡产都得治的念头,少了十月怀胎的甜蜜与一朝分娩的痛苦,小生命来到世界上对他们来说十分容易,所以他们更理性,也更冷情。如果不是陈妈妈一直坚持,陈爸爸早就选择放弃了。

一个病孩子,浪费了大量的金钱,摧残了他的和谐婚姻,更耗尽了他对陈智睿全部的爱。孩子嘛,只要有女人,随便生几个都会有,他们一样会长大成人,热热闹闹围着他喊爸爸,他才四十多岁,想生的话还有的是机会,为什么偏要一根歪脖树上吊死?

陈爸爸的工作时间其实非常自由,有工作了去做,没事的时候才不会有人管他去了哪里。背尸工不好找啊,轻易谁也不会管他,只要他该做的都做好了就行。

好巧不巧的,三起案件发生时,陈爸爸都没有不在场证明。至于作案动机?诈骗保险金算吗?

是的,陈智睿有一份保额不低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陈爸爸陈景治一年前为他投的。如果陈智睿死于疾病,他们一家拿不到一毛钱的保险赔偿,但如何陈智睿死于意外或者谋杀,陈景治做为唯一受益人,可以得到两百万人民币。

两百万,不是个小数目,尤其是对陈家这种为治病已经掏光了家底的人家来说。陈爸爸的疲惫是有目共睹的,沉重的生活压力已经让他越来越狂躁,没有谁能长长久久地背负着另外一个人的性命,哪怕是自己的亲儿子也不行。

最最可疑的是,陈智睿的这份保险,正是陈景治买的,花费的金钱对于他们风雨飘摇的小家来说难以负担。

大多数的中国人不喜欢买保险,大概是因为保险保障的多是灾难与疾病,听起来就让人不舒服,买了保险,就好像是期待这些不幸发生一样,大多数人,尤其是家境不太宽裕的人家,是不会想着买一份可能一辈子都用不上的保险的。因此陈景治的行为便显得怪异起来:陈智睿得了不治之症,再如何努力想方设法地延长生命,死亡都会降临得比他同龄人要早得多,而且他现在除了定期去医院复查,感觉身体好的时候在阳光下随便走一走——即使陈智睿一直强调自己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但是只要他稍微有一点出格的行为,陈妈妈总是一副吓得要晕过去的模样,多多少少也限制了陈智睿的行动,他已经这样了,唯一能为父母做的就是尽管少让他们操点心,如果母亲非要把他看成被风一吹就倒的瓷娃娃,他必须要顾忌她的感受,哪怕这就意味着他必须长时间关在家里,像坐牢一样——只要有可能,陈妈妈一定会寸步不离地守着儿子的,简直就像老母鸡护小鸡一样,极尽细致周到。

有个如此护犊子的老娘在,陈智睿遇到危险的可能无限趋近于零,他还怎么遇到意外?陈景治的做法,无异于将钱白白扔到水里打了水漂,还是连响声都没听到的那种。彼时正是陈智睿刚刚做完第二次手术,漫长的恢复期还需要大笔的花销,可是陈景治却把家里边为数不多的积蓄这样败完,气得陈妈妈暴跳如雷,吵得楼上楼下一整夜都没睡好觉,最后还是陈智睿出声,才让气得冒烟的陈妈妈理智回归,无论跟丈夫有多大不合,都不能耽误到儿子的正常休息。

那段时光陈家过得甚是凄惨,连陈妈妈都不得不跑去兼职送快递挣一份收入,不然买菜的钱都没有,一家人都得饿死。

陈智睿拥有比同龄人更早熟且敏感的心。他在本该天真烂漫的年纪已经开始面对生死考验,自然不会再继续幼稚下去。因此他一早就发现,似乎父亲对他的感情有些复杂。心疼有之,毕竟是自己的亲骨肉,又养了十多年,一丁点都不爱不可能,便是养条狗,十多年来下,狗要死了,也会伤心难过掉几滴眼泪,更何况是自己儿子;厌恶有之,原本陈景治有份挣得虽然不多也够温饱的工作,清闲体面,平时基本上都是混时间,雷打不动到日子开支,本来就是胸无大志的一个人,就想安安稳稳地生活着,可是平静的一切都被儿子打破,连妻子原本的工作都不得不辞掉去照顾儿子,压在他身上的担子自然更重,为了钱,为了短时间内能挣到尽可能多的钱,他牺牲了自己,以达到成全家人的目的,如果仅仅是累些苦些他也能忍,但是妻子对他的躲避却让他伤透了心,连带着始作俑者陈智睿自然不受待见。

警方对陈景治的怀疑,在他来公安局找郭建峰,想开具一封陈智睿是被谋杀的证明信时达到了顶峰。按正常手续来说,被谋杀的受害者家属想要申领保险金,一般都得等到凶手落网,不然保险公司不会承认保险需要履行赔偿义务,有的案子拖得时间实在太长的,公安机关也会出具相关手续,但那是极少数,大多数的死者家属的关注点还是一直放在为亲人讨公道上的。人都没了,钱不钱的,也就没那么重要了。

可是陈智睿到现在为止,满打满算也才死了不过六天,还远远到不了拖得太长的范围,便是区区几天都等不得?有哪一个父亲会这么做?花钱的大头都没了,他是着急拿钱干什么去?

陈景治既有作案时间,又有作案动机,而且他家里边,他极了解,又有钥匙,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陈家的门锁没有被撬过的痕迹,陈妈妈为什么熟睡中一直没有惊醒,以及陈智睿身上为什么一点反抗伤痕都没有,就那么乖乖地任人将粗粗的针头扎进血管,还推了管空气进去。做为一个足够懂事的孩子,一旦陈智睿确认父亲根本不想让他继续活下去,而且还想亲自动手杀他,他大约是生不出反抗的心的,不被祝福的生命,不如趁早结束得好,也省得自己跟家人都受罪。

当警方的调查目标集中到陈景治身上,再不像没头苍蝇似的到底乱找后,铁一般的物证渐渐浮出水面:案发当晚,陈景治被拍到凌晨在家附近出现过,而那个时段他之前却说自己一直在上班来着,殡仪馆离他家,开车还需要近一个小时车程,更何况陈景治名下根本没有车,而他本人更是连驾照都没有,他有什么理由大半夜的回来?杀死陈智睿的针筒,是陈景治亲自去买的,因为他们家附近药店的店员记忆十分深刻,警方只上门稍加询问,他们就很轻易地从一众照片中认出了陈景治,指认就是这个脾气很坏的老头子需要买一根大号针筒,而他们库里没货,让他第二天再来时,他很恶毒地咒骂着他们每一个人,种种污言秽语实在是让人印象深刻。

证据足够,警方决定逮捕陈景治。他似乎对自己被捕一点都不奇怪,既不否认自己买了针筒,又不否认在儿子死亡当晚他在家附近游荡,可是却拒不承认杀人。他很懂法,直指警方这些所谓的铁证不过都是间接证据,他们仍然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是他将针筒扎进了儿子的胳膊,是他将空气推进儿子的身体。

“只要没有别的证据,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认罪的。”这是陈景治的原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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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

陈景治的态度无疑坦荡得过分了。不过他有句话却是说对了,不论是视频还是药店工作人员的指证,弃其量只能算作间接证据,按照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就算他们勉强将案件移交检察院,陈景治百分百会被判无罪,又或者,法院直接以证据不足的理由,发回重审。

陈妈妈在陈景治被带走时还没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直到她左等右等都等不到丈夫回来,到公安局来打听消息,才仿佛被雷劈了一样。

是她的丈夫,杀了她的儿子???不不不,这绝对不是真的!可是,怀疑的种子一旦在心里种下,接下来便会很快开花结果。陈妈妈以往从未往陈景治身上想,可是现在,再重新想过,某些事便渐渐浮现在脑海中。

他曾经偷偷地问过,可不可以放儿子自生自灭,省得一次次接受手术,活得那么痛苦,她以为,他是不忍心儿子受罪,可是......

他还曾经透露出不想继续上班的意愿,当她问他那儿子治病需要钱怎么办,他轻描淡写地说顺其自然......

他甚至明确跟儿子表示过,真希望从未生过这个儿子,如果不是因为被儿子拖累,他的人生可以过得很安逸很舒适。

一桩桩,一件件,现在回想起来,分明就是早就厌了家里有个填不满的无底洞!

陈妈妈疯了一样冲进预审室,王家兄弟想要阻拦,却被抓个满脸花,有几条指甲印甚至见了血。他们其实都认为,让陈景治见识见识自家老婆的恐怖战斗力对他及早交代作案经过有好处,所以拦的时候并没有尽全力,不然陈妈妈就是再厉害,也不可能是人高马大的两名刑警的对手。

陈景治自然是招架不住因为失子之痛已经有些疯癫的老婆,被她一边打一边骂,因为戴着手铐而护不住自己,很快身上就挂彩见血了。陈妈妈一点没留手,仿佛小小的身躯里积蓄了无数怨恨,此时终于找到发泄口,自然不遗余力。郭建峰乐得看热闹,文沫更不会不知趣去拉架,这种好不容易找到目标发泄的人最是不好惹。

等到郭建峰认为差不多,而陈妈妈也没多少力气继续伤人,众人将这对怨偶拉开时,陈景治已经可以用凄惨来形容:嘴角正在流血,眼眶红肿,头发被揪掉好几把,有些地方已经露出头皮,还微微往外渗血,脖子上仿佛被只疯狗挠过,胳膊上明晃晃两个大牙印,此时的他再不复刚才的淡定,捂着脸不停吸气,满眼怨毒地望向自家媳妇。

陈妈妈比他还怨毒,恨不得现在立刻一把掐死陈景治,她被王家兄弟拉住,挣脱不得,只能嘴里不停冒出脏话,诅咒陈景治不得好死:“你个畜生,死的怎么不是你?你还我儿子!最该死的是你,是你!你去死吧!我真是瞎了眼了,居然嫁给你这种人!”

陈景治浑身都疼,气得不轻。他可是真的想过,儿子虽然没了,可是他对老婆还是有感情的,以后他们领了保险赔偿金,再好好过日子。他觉得,他真的仁至义尽了,再狗咬吕洞宾,可就别怪他不客气!

陈妈妈嘴上一点没闲着,十几分钟的时间,把陈景治祖宗十八代都骂遍了,还反复骂像他这么恶毒的男人,是活该断子绝孙的。陈景治像吃了苍蝇一样恶心,他有苦说不出,如果他乱说话,二百万块人民币就要与他saygoodbay了,他如何舍得?

一场闹剧以陈景治沉默,陈妈妈昏倒结束。

这几天的日子过得起伏太大,一天好几场戏,文沫觉得自己有些审美疲劳了。当天下午早早收工,爬回宿舍装死。

她仍然没有办法安枕,梦中凌乱的记忆依然拼凑不出完整的过去,有时她会忘记自己是在做梦,会感到害怕。

这两天的梦里,总会出现一位始终看不到长相的男人,文沫可以很清楚地感觉到他身上的敌意,这敌意,是明明白白针对她的。那个男人,想要她死,而且不惜任何代价地想。还有一位慈祥的老者,他的名字他的长相,熟悉异常,可她就是想不起来。

程功会知道吧。知道这些人是谁。想到远在边境执行任务的男友,文沫有些羞涩,她实在称不上情商高,也没有多少恋爱经验,更不是温柔似水的女人,可怜程功仿佛经历了两万五千里的漫长征途,才算得到点名份。可他在几乎没有希望的情况下一直等到现在,文沫不能说自己不感动。

她现在很想他,哪怕可以打个电话也好,可是她也知道,部队有纪律,自己不能太让程功搞特殊,所以只能安慰自己,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睡吧,睡着了就不会胡思乱想了,虽然梦境不会比清醒时轻松多少。

梦中,她熟悉的一个女人,穿着警服,似乎有些行动不便,她满身是血地向着文沫爬过来,双眼直勾勾地望着她,目不转睛,伸出一只手,渴望地盯着她。文沫也伸出一只手,想要抓住,却发现无论她如何努力,两只手之间总有无形的力量阻止着。然后画面一转,那个女人气若游丝地躺在病床上,浑身插满管子,旁边还有个小小的婴儿床,可是她探过头去想要看得更清楚一些,才发现婴儿床里躺着的小孩儿满脸青紫,不哭不闹,显然已经死了很久。

“罗沁!”文沫脱口而出,哭着从睡梦中醒来。与罗沁有关的记忆一股脑涌出来,整齐且清晰,她记起自己是如何与罗沁相识,又是如何目睹她死去,连带着他们一家三口!

头痛欲裂,耳朵里充斥着各种声音,她似乎要迷失在自己的记忆深处,久久回不了神。

等一切都平静下来,她像条死鱼一样直挺挺躺在床上,对其它还没有想起来的记忆有深深的抵触。

想起来有什么好?过去的都已经过去,她无力改变,只能眼睁睁看着悲剧再一次重演,这些人,有她的同事,她的爱人,她的导师,她的挚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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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

但记忆说到底,是由不得自己做主想起来还是遗忘的。对于自己掌控不了的事,文沫没有过于纠结。她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躺回温暖的被窝想要接着睡,桌上的手机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有人说,穿上警服,你签的这份工作就是二十四小时无休的,犯罪分子可不会管你警察休息还是没休息,想什么时候作案就什么时候作案。文沫伸出手去接听,来电人是李承平,凶手又行动了!

这已经是第四起了!才仅仅过了不到一个月!凶手的作案手段算不上暴力,作案对象也有特定人群,所以哪怕前三起案子都有小道消息广为流传,但大多数人还是很淡定的,毕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要太简单。但是还有更多的案件不断发生的话,他们的压力就太大了,只要想一想有个连环杀手在自己的辖区范围内肆虐,谁心里不憋着一口气,想把这嚣张的家伙逮住,为民除害。

天还是一如既往的黑。文沫在离现场最近的路口下了车,步行匆匆而去。哪怕是半夜时分,也不缺乏看热闹的人,有些人甚至穿着睡衣,外面只套了件薄棉袄,脚脖子还露在寒风中,却兴致勃勃地伸头向警戒线里张望,生怕错过了对他们平淡的人生来说算得上精彩的一出戏。

中心现场很是热闹,文沫出示了警官证,越过警戒线,就听到了高亢嘹亮的哭声,百转千回,分外动听。不得不说,听得受害者家属哭多了,这一位,额,应该是先生吧,哭得是最好听的。

背对着文沫穿着花里胡哨大棉袄跪坐在地上的人留着一头漂亮的长发,已经到腰线以下了,这打扮,乍一看会绝对会被认成个女人,但是他的声音,虽然有几分刻意的柔媚,却是男声无疑。李承平正黑着脸站在一旁,居高临下地望着他,看到文沫过来,他忍不住长舒一口气,招招手示意她过来:“小文啊,这位家属交给你了,我去看看郭队那边有没有别的吩咐。”等文沫离得近了,他才凑过来小声说:“我的个亲娘啊,老子活了四十来年,也没见过这么妖的男人!可是招架不住,你是学心理学的,治治这位的病吧,我先撤了!对不住妹子,回头哥请你吃饭,算我欠你一回!”话音还没落,人已经窜进屋去。

文沫无语,怪不得李承平给她打电话的时候跟火上房了似的,让她赶紧过来,路上还打了不下三个电话询问她到哪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李大个子,原来也有害怕的。

地上的人哭得可能是累了,见李承平走开后,声音立即变小,一直捂着脸的手开了大大的指缝,半丝泪意也无的眼睛滴溜溜转着向四周张望,正对上文沫似笑非笑的目光。

厚脸皮的人,总是会超乎你的想象,这货居然手一捂,接着装哭!

知道是装的就好办了。要不文沫还奇怪呢,怎么可以有人伤心之下哭得还这么动听,抑扬顿挫的。

“喂,别哭了,起来。我刚来,什么也不知道,你哭也没用。你想怎样,痛快说。”文沫很不客气地抬腿踢了踢那个男人:“外面冷,你不跟我进来就接着哭吧,我可不在这冻着了。”说完根本不给他拒绝的机会,直接走了。

寒冬季节的深夜,已经到达零下,地上沁人心脾的凉爽与屋内的温暖相比,他顿时就觉得坐不住了,手脚麻利地从地上起来,跟着也想进屋。那可是案发现场,闲人免进的,自然被警察客气地挡下,带到隔壁刚刚被腾出来的空房里先等着。

这一次的死者,是位独居的老人,名叫刘梅花,七十多岁的年纪,子女,身体又不好,两只脚都几乎跨进了棺材,就这么安静地生活在老屋里,没招谁没惹谁,居然不得善终。

老人头南脚北仰躺在床上,被发现时尸僵都已经缓解,死亡超过24小时了。发现她尸体的,就是外面哭得假得不能再假的那位,她的儿子王候权。老人死得可以算得上安详,凶手是用她家的枕头将她捂死的,年老体弱外加上有风湿病的她根本无力反抗,只能任由所剩不多的生命被强行剥夺,以至于死不瞑目。

据邻居反映,老人生有两子一女,老伴在五年前因病去世后,她身体渐渐不太好了,但是三个儿女都住在左近,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提出要把老人接到家里去住的,他们常年都见不着人影,连赡养费都不愿意支付,还是居委会的热心大妈们看不下去,帮着联系了街道办的工作人员专门调解这件事。其中大儿子与小女儿态度都很强硬,说母亲年轻的时候对他们就不够好,全偏心眼最小的儿子王候权,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惦记他,便是等长大了,女儿结婚要了不非的彩礼,一毛钱陪嫁都没有,搞得女儿在婆家很是抬不起头来,结果母亲压根不考虑她的感受,把钱全给了王候权买房;大儿子也是一把辛酸泪,觉得自己没从父母那里得到什么家产,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自己跟老婆吃苦受累一砖一瓦挣出来的,要养就让小儿子去养。

而占了大便宜的王候权一言不发,谁问他什么态度都是一句“哥哥姐姐怎么做,他就怎么做。绝对不会比他们更差。”把他哥姐的鼻子都气歪了。占便宜没够,担责任往后缩的东西,母亲的付出都喂了狗了!

伤人的话,都是当着刘梅花的面说的。老人家年纪一大把,本是应该享儿女福的时候,现在看着已经成年的儿女互相推卸责任,谁都不想养她,她忍不住老泪纵横。最终在街道办和居委会的共同施压下,三个儿女才勉强答应每人每月给母亲二百块钱当做生活费,如果有疾病开销再三人均摊。

六百块,不算多,但对于节俭惯了的老太太来说,也够花。在居委会大妈的见证下,他们先支付了一年的生活费,总计7200元,大儿子和小女儿不情不愿给了自己那部分,便再连个面都不露,只按年打钱过来,仿佛用这2400块钱,就能买断多年的亲情。

但是法律可以要求儿子强制探望,付生活费,却没有办法要求任何一个儿女对父母付出真心,刘梅花至少还能衣食无忧,比起很多老人来说,她也算是可以安享晚年了,不能再强求更多。

她从很久之前就得了风湿,号称不死癌症的疾病绝不是好相与的,左腿已经有很多年不良于行了,可是没人管她,不论是觉得她亏欠了他们的大儿子和女儿,还是她疼到心坎上的小儿子。人老惹人嫌,她再后悔也没用,只得自己拖着病弱的腿照顾自己,万一有个头疼脑热躺床上起不来,还可以麻烦热心的邻居多做一口饭给她吃,好在她摊上了个好邻居。

王候权之所以会在半夜三更天来母亲家,还是邻居白天三番两次打电话不断骚扰的结果,他才不情不愿地姗姗来迟。领居已经两天没看见刘梅花的身影了,这很说明问题,因为她几乎每天都会一瘸一拐地在家门口搭的灶上做饭。这片城中村很老旧,刘梅花的家又是丈夫祖上留下来的几小间平房,厨房里连抽油烟机都没有,夏天还可以开窗户透气,冬天家里就点了个小小的电暖风,好不容易有点热乎气,再都散出去,还不得冻死个人啊,人上了年纪本就畏寒,刘梅花还有风湿,更受不得冻,没办法只得买些散煤,在家里门生个灶,随便把一天的饭做出来,多是白米饭蒸一锅,然后配上些咸菜就对付一顿。那模样,很是凄惨,附近认识她的没有不同情的,私下里也会背后说说养儿育女的有什么用,都靠不住。

邻居在敲了好几次刘家门都没得到回应后,觉得有必要给王候权打个电话,没得生养了一场的孩子,自个儿老娘死在床上都不知道吧。

没想到,一语中的,当王候权被吵得实在没办法,终于还是选择勉为其难地跑一趟,他很不愿意回来,因为母亲身上总有股挥之不去的尿臊气,屋子里边也臭烘烘的,更重要的是,母亲现在手里真的没有钱了,他再捞不到什么好处,去得多了,还不得什么事都管,沾上就甩不掉,自然有多远躲多远。

良心?良心多少钱一斤?能吃还是能穿?再说了,他哥姐怎么办他就怎么办,一点责任没少尽,怎么就没良心了?

刘梅花床头放着的那朵白玫瑰早不复原本的娇艳,皱巴巴发黄打蔫,家里边被翻得十分凌乱,柜子里的衣物扔得遍地都是,几床被子也没逃过毒手,连棉花都划出来了。凶手想从刘梅花这儿找什么东西?

可是前三名死者家里没有失窃。罗敏家也许是因为太穷了没什么值得偷的,但是武庆毅的家,就在客厅茶几上,明面上摆着一千多元现金,凶手不可能没看见,却连碰都没碰。他自然不是奔着钱来的,难道这位古稀之年的老人有什么值得他觊觎的?看这家徒四壁的样子,也不像有钱的。

这不符合凶手一贯作风。文沫想了想,还是决定去问问王候权。

他正在自己家厨房里冻得直跳脚,看到文沫进来,脸上闪过一丝不悦。

“你母亲家里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吗?传家宝之类的?”

王候权眼睛向门边瞥了瞥,身子也不由自主地转过一个微小的角度,回答道:“没有。我妈能有啥?有传家宝她能过成这样?连电暖风都舍不得多点一会儿。哎,现场那个你们没用吧?没用给我拿过来行不?这儿太冷了。要不我先回去也行,刚你们那位同志不让我走。我真是冻得难受,再真冻出毛病来,也是给你们添麻烦不是?”

文沫气乐了:“你说你一大老爷们都嫌冷,你妈在这儿住了这么多年,中个冬天都得这么熬吧?你怎么不问问她冷不冷?”

“她?她不冷,她自己说的不冷的。要不然也不至于连我给他交电费的钱都贪。”

“你每月给她多少钱交电费啊?”

“二十块钱,不少了,她一般都用不完。这钱可不从养老钱里扣的,我还得给二百,这是我多给的,得尽份心不是?”

自己的亲娘,给二十块钱的电钱,居然也叫尽份心,寒冬时节,谁家电费不是动辄上百。文沫突然觉得跟这种三观不正的人说话,完全要有很强的自制力,以免自己不小心将他一把掐死。

“说说你发现死者的经过吧。”

“哦,那个,我已经说过好几遍了。”王候权搓搓冰冷的手,有些不耐烦:“隔壁大姐给我打电话,说我妈好几天没露面了,让我过来瞅瞅。这不,我就来了。”文沫发出一声轻哼,邻居可是说过了,从昨天晚上打电话到今天晚上,打了不下五个电话,可是王候权却等到半夜才来。

王候权好像并没有听出文沫对他有情绪,只自顾自往下说,他实在太冷了,很想回家:“我来了之后,自己用钥匙打开的门,进屋喊我妈没反应,开了灯看到她躺在床上,还以为就是睡着了呢,推了两下才发现人早就凉透了,这才给110打电话。死人都得报警是吧?不然开不出死亡证明来。”

“你是发现她死了之后,立即报的警吗?”

“是啊,不然呢?谁愿意跟个死人多呆,吓都吓死了。”王候权根本没意识到,他说这话的时候,身子又不由自主地向门边转了转,一只脚已经向前迈了一步,准备时刻逃离的姿态。

很好,他在撒谎。

文沫没有跟他多说话,只叫来一名同事,让他好好看着王候权,绝不能让他跑了,然后自己回了现场。

卧室地上到处都是衣物和被褥,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所有进入中心现场的警察都戴着鞋套,一个脚印都没留下,文沫眯着眼睛仔细寻找了半天,还跟周聿确认再三,确定确实没有鞋印,出来找王候权算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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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

文沫回来得太快,王候权还以为她是来放自己回家的。刚刚新分配过来看守他的人简直把他当犯人对待,他想出自己家厨房的门都不被允许。

真是,这些警察凭什么?他可是受害者家属,不是凶手!一点都不讲理!

他决定先发制人,从气势上压倒他们:“喂,你们想干什么?我可是守法公民,你们不是抓不到杀我妈的凶手,随便找个人顶罪吧?哼,我可懂法,我要告你们!”

“哦?告我们什么?”文沫不急不徐地问道:“请问王先生,您是练过轻功,还是学过幻影显形?又或者隔空取物?”

“什么乱七八糟的?你什么意思?”王候权的嗓门很大,似是要在半夜里把四邻全吵醒,以期让他们来见证他受了委屈,为他出头。

“你大可以继续大一点声音,反正外面已经围了不少人了。索性我就把他们全叫进来,让他们评评理,杀害亲生母亲、抢夺财物,不论放在哪个年代,都是十恶不赦的死罪。”

大约是被杀害亲生母亲、十恶不赦的字眼吓住,王候权瞠目结舌,噎了好半天,然后一蹦三尺高:“你、你、你血口喷人!我什么时候害我妈了?啊?你们是要草菅人命吗?可真是官字两个口,我一个小老百姓说不过你!”他喋喋不体地想要解释,却又不知道说什么,急得在厨房里乱转,碰掉一堆碗筷,瓷器碎裂的声音才让他稍微缓过神来,见文沫仍然是一副淡淡的,不相信他的样子,他便又拿出自己的绝活,开始跟唱戏似得哭。快四十岁的大老爷们了,也真不嫌丢人,他长长的头发随着他点头的动作甩啊甩,让文沫腻烦得紧。

不忠不孝,不仁不义,说的可能就是王候权这类人。而他显然同时具备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优良品质,到底是该说他心理素质过硬还是死不要脸呢?

真是多跟这样人品低劣到一定程度的人说一句话都恶心,文沫懒得跟兜圈子,直接问他:“你打开卧室门,看到满地零乱的衣服和被褥了吗?”

“看到又怎么了?那么一地,我能看不到吗?”王候权说话算数带着哭腔,可是脸上干干净净的,一丝泪痕都没有,连眼圈都没红。

“然后你走过去,推了推死者?”

“是啊。我先叫了她两声,她没回应,我才走过去推的,接着就发现了她身子都凉了。有什么问题吗?”王候权梗着脖子瞪文沫,那样子活样你要说出不同意我就掐死你。

“你别看我,低头看看你的鞋?”

鞋怎么了?这警察说话莫名其妙!果然女人都是不可理喻的,不管她穿不穿警服!虽然心里这么想,王候权还是低下了头。

“哎哟喂!我的新鞋啊!该死的!”王候权嗷一嗓子开骂,唠叨着到母亲家这边的路真是难走,又是水又是泥的,居委会管闲事的功力一等一,正儿八经该他们干的活反倒没人管了,果然贫困落后的地方就是不行。骂到最后,连已经死了的亲妈都骂进去了,即使没有太多难听词汇,也让文沫听着十分刺耳。

她很客气地打断他:“那你告诉我,你这一鞋的泥,案发现场的衣物上丁点没沾着,你不会轻功,怎么发现你妈已经死亡多时的?别现在告诉我你了双千里眼,她头可是冲着墙的!”

“我......”王候权牙关紧咬,脸上肌肉都在抽筋,看起来很后悔刚才把话说得太满,跟警察抵赖是没有用的,现在要怎么圆回来呢?

周聿简直就是个神助功,她走进厨房,把刚刚采集到的样本递给文沫,故意大声说出她刚才的发现:“我们把地上的衣服稍微收捡了几件做物证,然后在地上发现了几个四十二码的新鲜鞋印,这是刚刚提取到的样本,现在就差找检材比对了。”

文沫注意到王候权好像牙疼似的皱了皱眉,又扯动几下嘴角,终还是忍住,什么都没说。她觉得有必要再加一把火,不给王候权留任何侥幸心理:“王候权,证明你清白的时候到了,鞋脱下来,我们比对比对,尽快把你留下的痕迹排除,才能找真正的凶手不是。”她跟周聿一左一右地把他从地上拉起来,示意另外一名在场的同事给他脱鞋。

王候权杀猪一般地开始喊叫:“我错了!我错了!别抓我,我说!我说!”那模样,鼻涕眼泪全落下来了。

他蹲在地上,连头都不敢抬,慢慢将手伸进怀里,拽出一个牛皮纸袋,依依不舍地递给文沫。文沫可是狠用了几分力,才最终将纸袋从王候树手里拽出来,也亏得牛皮纸质量好才没有散架。

纸袋掂在手里分量不重,文沫打开来看,发现里面是房产证和大概五千元现金,她目光锐利地望向王候权,期待他的解释,后者垂头丧气地说:“我来的时候大约11点,她真的已经死了,我没杀人!但是......”

“但是你发现死者之后,并没有及时报警,而是先翻箱倒柜,找起值钱的东西来。是也不是?”周聿打断了王候权将要说的话:“你让我觉得恶心!”

反正自己辛苦大半天,毛线也没落着,无论如何都有些不甘心,平常可是他来看老妈的时候最多,那两个哥哥姐姐,就跟没有一样,现在老妈死了,剩下这点家产理所当然是要归他的,他不可是提前一会拿了,怎么就十恶不赦了?说出大天去,他也不怕!反正他没杀人!

“是啊!我这也是怕你们警察有手脚不太干净的,万一再丢了少了的,不好解释不是?也是为你们好。”

“谁给你的权利破坏现场?死的那个人是你妈,你满脑子只能想到钱?”

“嗨!什么妈不妈的,那老东西已经73了,身子骨又那样,活着也是受罪,早死早托生,反正她是吃过苦享过福,一辈子不亏。我才可怜呢,年纪一大把了,被她惯坏,一事无成,家里老婆孩子跟着挨饿,她既然不能养我一辈子,干嘛把我惯成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性子?反正我是吃定她了,这房子,这钱,早晚还是归我,哼!”

王候权确实是被父母宠得过了,懦弱,自私,唯利是图,六亲不认,但是这种人一般也都胆子小,真正的大恶是不敢的,所以文沫相信这一次,他说了实话,刘梅花的死与他是无关的。

警告他如果警方找他他要随叫随到后,文沫便让他麻利地滚蛋,因为他再呆下去,不保证不挨打,所有听到他话的人都看他不顺眼。

等到王候权的背影都看不见了,周聿才继续说刚才的发现:“我们刚刚在老人家指甲缝里找到些生物组织,如果没有意外,应该是她临死时候从凶手身上抓下来的。

意外的惊喜。dna证据在现在,基本可以算得上铁证,因为自然界中两个完全独立的个体,dna吻合的机率可以低到忽略不计——同卵双胞胎除外。

犯罪嫌疑人曾经有过案底也说不定。当然了,鉴于我国dna信息库的不全程度,可能性微乎其微。

然而果然处处有惊喜。周聿熬到下午五点没合过眼,最后居然真的比对出了一个嫌疑人!

凌非晨,现年20岁,家住本市xx小区,两年前曾因打架斗殴致人轻伤被判过一年半有期徒刑,刚刚放出来没多久。

浆糊一样的案子终于捞出来点干的,众人一阵兴奋,立刻组织人手去抓人!

凌非晨躲在楼下小酒馆喝了顿饱的,醉熏熏刚回到家,母上大人骂人的功力刚开始展现,一群警察仿佛从天而降般把他们包围了。凌妈妈一开门,吓了一大跳,而凌非晨看到来人反而十分平静,迷醉的双眼睁开,神情带了几分清明:“你们来得好快!”

他极配合地跟警方走了,凌妈妈自然不放心,一定要跟着去。

一路拉着警笛回了局里,直到坐进预审室里,文沫还有几分不真实感,这就破案了?先前还纠结于凶手半丝行藏不露,手艺娴熟了反倒倒退着去犯了初学者的错误?

别忘了,罗敏也是被掐死的,她死的时候显然求生意志比刘梅花要强上不少,她还有个病儿子要照顾,她死了,范思哲就得等死,而且她也要年轻不少,再没足够的力气挣扎不过凶手,抓他两道血印子不是难事吧?可是罗敏的指甲缝里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有。

凌非晨的胳膊上一小条一小条的红肿,有些地方还破了皮,袖子一圈上去,他很配合摆出容易将伤痕照出的姿势拍照取证,还没等郭建峰审,他就主动交代了:“罗敏,范思哲,武庆毅,陈智睿,还有刘梅花,都是我杀的。”

作案经过说得丝毫不差,笔录做完,他很干脆地签了字,然后打了个大大的呵欠,乖乖戴上手铐,跟着王家栋往外走。

凌妈妈猛扑过来,被王家梁拦住,没有经过审判的嫌疑人私下见家属是违反规定的,他唯一能见的,应该是他的代表律师。她突破不过去,自然碰不到儿子,她只是不明白,儿子为什么要承担他没犯过的罪行!

“不!你们别抓他,他没做过,什么也没做过!我可以证明,他生病了,快要死了,我天天陪着他呢,他哪有空出去杀那么多人!不是他,不是他!”

众人惊讶。文沫刚刚的怀疑,已经被凌非晨身上的伤说服了,可是现在这又是唱得哪一出?到底是凌非晨撒了谎,还是凌妈妈救子心切,口不择言?

人命关天的案子,自然不可能简单审一回就移送检察院,而且他们更加不可能只听凌非晨一面之词。王家栋带凌非晨去拘留所,凌妈妈则被文沫引到一组办公室。

凌妈妈颤抖着手捧着茶杯,想要汲取些力量,过了好半晌才开口:“晨儿命苦,是我对不住他。他算不上好孩子,是我教育失误。但是当妈的,不可能一点不了解自己的儿子。他不会是个杀人犯的。不会的。”

李承平递过来一个记录本,上面记载着四起案件发生的大概时间,凌妈妈反复回想,再三确定:“这几天,他绝对是跟我在一起的。尤其是这一天,我跟他在医院。你们可以查了查。至于这一天......”凌妈妈在最后刘梅花死的日期迟疑了:“他出去了,半夜才回来,喝得醉熏熏的,应该没有时间去杀人吧?”

“您先回去等消息。我们警察是绝对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同时也绝对不会冤枉一个好人的。如果凌非晨真的不是凶手,我们不会冤枉他。”凌妈妈一步三回头地由着王家梁送她回家,再三说着她明天再过来的话。

第二天,凌妈妈很早就等在公安局门口,看样子似乎一夜没睡,等到郭建峰上班来时,才把她带进来,送到小会议室,让她临时休息。

凌非晨没有被关在拘留所,因为他患有尿毒症,隔三差五需要透析一回,不然就可能小命不保,根治的方法有,便是换肾。

可是凌妈妈与他血型不同,不绝对不可以为儿子提供肾源的,而凌非晨的爸爸,咳咳,他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父亲从来不在画面以内,据凌妈妈自己说,当初她外出打工,跟男友同居,因为想不想留下孩子的事意见无法统一,才最终分的手,离了那个工厂,茫茫人海再也找不到,二十年过去,早断了联系,连对方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她在儿子生病后也曾多方打听,无奈她对对方的家庭背景、联系方式一无所知,除了一个中国最大众的名字之外。

凌非晨只能一次又一次做着透析,直到家里再无力承担为止。可以说,他已经在死神的黑名单上挂了号,无非是拖日子。以他现在每天酗酒度日的心态来看,他显然也没想过有一天自己能活好,可以长长久久地活下去。

从这一点上看,他倒是符合凶手的一方面特征:自己或者亲近的人患了绝症。

自杀

但目的呢?凌非晨杀人动机是什么?他自己的病好不了了,母亲救不了他,不知行踪的父亲更是不用指望,他一天天走向死亡是母子俩都心知肚明的事。凌妈妈虽然非常伤心难过,但却早已经学会渐渐接受现实。

也是因为凌非晨患的是慢性重大疾病,医保报销的比例在今年有很大提升,长期透析的费用大部分都不用自己负担,剩下的,凭着家里的积蓄,还可以支撑一段时间。母子俩早早就商量好的。凌妈妈一个人将他养这么大已经很不容易,儿子走在母亲前面本来就不正常,近五十岁的凌妈妈不再年轻,以后还有漫长的人生路要走,再不用为儿子牺牲全部了,不然到最后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老了要怎么办?总不能七老八十还无片瓦遮身沿街乞讨吧?

经过数次争论,不知道有多少次抱头痛苦,终于两个人平静下来,达成一致,如果家里的积蓄用得差不多了,透析的作用也不大了,他们都要尽量看开,放凌非晨走。身为穷人,就得向现实低头,是无奈,也是生存艺术。

而且凌非晨最近又爱好上酗酒,以他的身体状况,好好保养尚且没有多少寿数剩余,何况这么糟蹋。凌妈妈心疼非常,一是因为儿子实在不能喝酒,看他这么自甘堕落当妈的哪有不难受的,二是因为她知道儿子为什么这么做,早一天死,早一天她便不用这么辛苦。当年的非婚生子,让她之后的二十年都没有再结婚,每一个想娶她的男人都不愿意接受她儿子,女孩还好,可是男孩长大后要买车买房娶老婆,又不是自己亲生的,谁舍得拿这么多钱出来。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凌妈妈是后悔自己当初太任性生了凌非晨出来的,很是看他不顺眼。儿子太懂事,她太没本事。

由此可见,凌非晨自己想死,完全不会有人阻止,又怎么可能萌生帮助别人解脱的想法呢?

第二次提审。

凌非晨还是头昂得高高的,仿佛不是要接受审讯,而是得了诺贝尔奖,很是让他引以为傲。

凌妈妈泪眼婆娑地站在预审室门口,等着看儿子一眼,她没有像上回一样猛扑上去,只是带着哭腔质问为什么儿子要把自己往送死的路上推。

凌非晨高昂的头终于低垂。他无言以对。如果说他这一生最对不起的人是谁,非他的亲娘莫数。无论当初她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生下他,还是后来怨恨他的存在让她没能有美满的婚姻生活,她都把他带大了,从来没有想过抛弃。所以他注定欠她的,可是现在他唯一能为她做的一件事就是早点死,好叫她还有机会开始新生活。这段母子缘,从头到尾带着一个孽字。

他默不作声地从母亲身边经过,坐到审讯室里后,已经不复刚才的伤感,他对这次主审的文沫说:“警察同志。别再叫我妈来了,没用的。都是我做的。我是杀人犯,你们枪毙我吧。”

文沫和王家梁坐定,她摇了摇头:“凌非晨,我们的工作,是抓住凶手,为枉死的人命负责。但这个凶手,必须是真凶,草菅人命的事,我们绝不会做。所以,并非你说你杀了人,我们就一定会相信。证据面前,半点做不得假。你耐心一点吧,还怕想死赶不上车吗?”

凌非晨耸耸肩,低垂得让人看到的眼眸中闪过一丝担忧。

这场审讯持续了很久,凌非晨从一开始的很配合到很狂躁。文沫先是让他完完整整把四起案子的作案过程说了一遍,在笔录本上仔细记下,然后开始像小学老师课堂抽查一样,毫无章法随意提问,还不给思考时间。凌非晨觉得自己全都答上来了,可是为什么对面这女警的脸越来越沉。他都承认了,他们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一个连环杀人案能到此为止,有人承认对此负责,他们不是应该乐开花吗?毕竟有犯罪嫌疑人送上门来如此配合的情况可不多见。

李承平是在审讯结束后才匆匆赶到的,众人都饿得前胸贴后背,先去食堂打回饭菜,狠吃了几口,肚中有食,饿得疼痛的感觉消失,才有心情分析案情。

李承平咽下一大口米饭:“凌非晨这孙子,百分百在撒谎。我去了他们就诊的医院,凌妈妈没骗咱们,武庆毅死的时候,这孙子在医院做透析呢,一个上午都在,下午他要还有力气去武庆毅家,那可真是个奇迹。”

王家栋则去鉴证科蹲守了半天:“dna鉴定出来了,比对一致,刘梅花指甲缝里残存的上皮组织就是凌非晨的。再加上他身上的伤,刘梅花肯定是他杀的。”今天食堂的饭又难吃出了新高度,不过王家栋也早就饿了,只得一筷子接一筷子地把食物塞进嘴里。

“罗敏案没有新发现,倒是陈景治。”郭建峰端起杯子喝了口水,把刚才吃到的有沙子的饭冲下去:“他关在拘留怕里很平静,被提审也只说自己不是凶手。我跟保险公司联系了下,告之他们陈智睿的案子疑点众多,很可能就是投保人杀的被保险人,他们已经暂缓支付保险金了,等咱们的调查结果出来再说。在得知那份保单被拒绝赔偿后,李景治的脸上表情很好看,到底是不是他亲手杀了自己儿子,很快我们就知道了:他要是凶手呢,还会一言不发地继续在拘留所住着,直到过了最长拘留时效被放出来,咱们目前还没有直接证据。他要不是凶手的话,很快他就熬不住要吐口了,拘留所的饭菜还有里面的环境,唔......”没有对比就没有优越感,郭建峰瞬间觉得食堂的饭菜前所未有得可口。

文沫吃完得最快,除了米里有捡不干净的沙子,菜无论做什么都是一种味道以外,食堂的食物并不是很难让人下咽,她很知足,至少比派出所的好多了,而且她一天三顿在食堂吃,再不习惯也得习惯了,此时她给众人都倒上水,坐回自己的办公桌前,翻开笔录本:“我同意王家栋的说法。凌非晨肯定是杀害刘梅花的真凶。只有这一起案件,他无论我随时翻出什么细节,基本都能很快回答出来,并且准确无误。如果他不是凶手,根本不可能知道如此多现场情况。但是前三起案件,就正好相反了。他表现得很像背书,从中摘出一段的时候,会需要从头说起帮助自己回忆,只要是涉及到一丝不太重要凶手却应该知道的细节时,他都一带而过,表现得非常不耐烦,以此来掩饰他不知道的窘态。”

“可是他图什么?被枪毙,顶着个杀人犯的名头很好玩?”李承平放下饭盆,看样子是不想再吃了:“凌妈妈是个单亲妈妈,二十年来受多了非议了,再加上好不容易拉扯大的儿子是杀人犯,凌非晨到底是有多恨她?”

“可是凌非晨看到凌妈妈时,却一点都不像恨她的样子。他要是自己不想活了,有的是办法死,这大概是下下策的一种了。”

“哎,对,今天来单位的时候在门口碰到王候权了。那货躺在传达室不起来,被张大爷拎着就给扔出去了!”李承平突然补了一句。

想想如此喜感的画面,众人哄笑,凝重的气氛一扫而光。张大爷是今年刚刚退休的老刑警了,手底下可都是真功夫,到年龄的时候死活不想退,领导特意给他安排到传达室发挥余热,他也知道政策要求,他必须得退,所以便宜委委屈屈得去了传达室,天天正闲得脑袋长蘑菇呢,有人送上门来还能讨得着好?王候权这一次可踢到钢板上了。

剩下的午休时间就在说说笑笑中度过,郭建峰刚刷完饭盆回来,他的手机便欢快地叫了起来,接完电话,他叫上文沫匆匆开车去拘留所:陈景治招了。

拘留所的日子,不适合所有人。吃不好睡不好再加上心理压力,陈景治明显消瘦,身背上青筋都突出来了。他显然已经等得很心急,见到郭建峰进来,哪还有几天前的冷淡,张嘴急急解释:“警察同志,我没杀人,我儿子,不是我杀的。我还没、没那么冷血。”说到最后,他羞愧得低下头。

他虽然没有亲自动手,可是却在得知儿子将死时踌躇再三,选择放任,实在难以启齿。可是形势比人强,他不说是不可能的。既然钱已经得不到了,他再清白不保,以后还怎么生活。

他颓然地坐在椅子上,双手抱头,闷声开口:“我儿子,是自杀。”

自杀?石破天惊一般的消息!文沫第一反应就是陈景治又跟他们说谎了!她与郭建峰对视一眼,虽然都带着满满的怀疑,却谁也没有打断陈景治的话:“都是我的错。是我不想再让他治了。跟孩子他妈吵架的时候就让他听见了。这孩子是个心思重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有了想要自杀的念头。”

“一年多前,他妈病了,高烧四十度不退,烧得直说胡话。我还得上班,干我这工作的,你也知道,找个替班的不可能,所以只要天没塌下来,该去就得去。孩儿他妈一个人在家,儿子不敢靠她太近,被传染了的话,以他的抵抗力,下一个病倒的就是他,而且会比他妈严重得多。孩儿他妈自己一个人躺在床上,想喝口水都够不着。我第二天早上回家的时候,就看到小睿坐在他妈卧室门口,显然一夜没睡,而孩儿他妈体温一直没退,我匆匆送她去医院,都不敢想是不是会烧出后遗症来。”

“当天他妈住院,我回家拿换洗漱用品,小睿就跟我说,让我去给他买份意外险,保额多一点的。我觉得那是乱花钱,小小年纪的哪来那么意外。那是他第一次跟我说他想制造一个他杀的假象,能让我骗领到保险金的。这样即使我不去干背尸的工作,我们两口子以后的生活也有保障了。”

“我骂他胡闹,让他回屋休息。以为他一个小孩子家家随便说说,过几天也就忘了。可是后来他反复提了好几次,还威胁我不买就不吃药。我害怕他一直执拗下去,想着不过是一笔钱打水漂,就去了。买了个二百万的意外险,摆到他面前,他才恢复吃药。”

“一年很快过去,期间他又做了一次手术,我的压力很大,脾气也渐渐不好,有的时候真希望他就些死掉了才好,他真的是个大包袱,压得我喘气不过气来。就在一个月前,他告诉我他准备好了。”

陈景治突然抬起头来,眼神空洞:“你们知道吗?我还没反应过来他说的准备好了是什么,他说又补充了一句,我准备好去死了。呵呵、”他笑出声,语气中充满悲凉:“我的儿子,比我小二十多岁的儿子,在我面前说,他准备好了去死。”

“可恨我还沾沾自喜,终于要解脱,并且可以得到一大笔钱,根本不曾阻止。”

“小睿选择自杀的那天,我其实想过要回家去阻止他。所以我家附近的监控拍到了我。可是我是个懦夫!我在楼下站了一个小时!一个小时!满脑子都是那二百万,那么大一堆钱,然后就一步也迈不动了。”

“第二天回到家,果不其然小睿死了。我的心痛只有小小的一阵,更多的是窍喜。仿佛无限美好的新生活在向我招手。我只是,没想到。”陈景治轻轻叹息,却没有接着说下去。

但文沫明白他的意思,他只是没想到,警方会把他当作嫌疑犯,才让陈智睿精心安排的他杀骗局曝光。

他们从来没有怀疑过陈智睿是自杀,前面有两起相似的案子,他又刚好在做完手术,又可以开心快乐得活一段时间的时候死去。不得不承认,这小伙子对人心的把握有超出他年龄数倍的精准。

难道就像刘梅花之死一样,陈智睿的死与前两起也不是同一人所为?这也太凑巧了吧?

落幕

后半段的询问一直断断续续,因为陈景治终于找回了不知道被他抛到哪个犄角旮旯的良心,开始怀念起已经死了的儿子,时常说着说着就哽咽着说不出话来,可是文沫却只关注到他虽然发红却没有丝毫泪意的眼眶。

本性这种东西,不是光靠嘴说的,而是由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组成。陈景治此时情感丰富的戏码在文沫看来,就是一出演得过火的闹剧。真应了一句古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虽然陈景治交代的有些出乎警方所料,但细想起来也算得上合情合理,只不过他们一开始就把陈智睿定格在受害者的位置上,没往那方面想。现在听了陈景治的供词,再仔细回想回想,似乎很多陈智睿案一些想不通的事都有了合理解释:为什么凶手从小心谨慎变得有些急躁,为什么凶手在现场留下了凶器,为什么只有陈智睿死亡时家中还有其他人。因为他自杀的话,凶器就没有办法选择扔在什么地方,让空气在体内形成栓塞的死法可以尽可能快地要了自己的命,意味着可以少受些痛苦,但同时也意味着从注射到死亡的时间短得他几乎无法掌握,凶器扔到哪都会显得可疑,最好的办法就是置之不理,至于为什么凶器上没有指纹,他们在返回去从各个角度再三看现场照片时发现陈智睿床边的垃圾桶里有几张纸巾,很新,只略有些褶皱,周聿出现场的时候自然也采集了,上面没有留下明显痕迹,当时以为就是陈智睿用来擦手的,没有多做研究,当无关证据处理掉了。很可能,当初陈智睿撑着最后一口气,将针筒上的指纹擦掉。不过鉴于唯一能告之他们真相的人已经死了,这一论断只能靠猜测。

看陈景治交代得也差不多了,郭建峰便想示意拘留所的同行带他先回去,等他们一一验证过他的证词,没有出入,才能放人。陈景治缓缓站起身,眼神复杂,挣扎了许久,才又说道:“我儿子在临死前,曾经跟我说过,等拿到了赔偿,让我给一个叫凌巧的人三十万。”

文沫抬起头,仔细地盯着陈景治看,像是以前从不认识他似的,然后才问:“你留到最后才说出来,不会是压根没想过听你儿子的话吧?”

陈景治老脸一红,随即又觉得自己没做错,凭什么他儿子用命换来的、他付了本钱冒着巨大的风险,好不容易得来的收益,自己一辈子还长着,指不定都不够花,还得给个莫名其妙的人!他小市民思想几十年,从来没见过那么多钱,曾经无数次畅想要如何花用,算来算去都觉得少,哪里还愿意割肉给别人。

他想的是,反正儿子死了钱才能到手,到那个时候,谁还管得着他给不给别人钱?这个叫凌巧的,他听都没听过,儿子只留了一个银行卡号和人名,多的一句话都没交代。反正他背的死尸不计其数,就算以前也曾畏神惧鬼,也早就变成坚定的无神论者了,人死如灯灭,有什么好怕的?就当他儿子最后为他尽些孝心了。

所以凌巧一早就被他扔到脑后去了,那张写着银行卡号的纸条也压进了箱底,他是打定主意要赖账。当他的梦想破灭,钱再也不可能拿到手后,凌巧这个名字才再浮现在他的脑海中。儿子的生活全部消耗在治病上,认识的人极有限,而且多数都为父母所知,他是上哪认识的这位不知高矮胖瘦的人的?与这人又有什么渊源,值得拿三十万去酬谢?

陈景治的人品之低劣,文沫已经有些免疫了,又或者说,林子大了,见的鸟多了,早已经学会淡定,不然肯定会被活活气死,作为警察能接触到的人,不能说是社会上最正直最无私最无辜的一类人,她不应太有自己的好恶。但她也是人,有思想有感情的人,所以,不可避免的,她深深厌恶陈景治之流。

法律层面上,他除了想要骗取保险金没成功外,没有触犯任何一条律法,是个完全无辜的人。但在道德层面上,他为人所不耻。能明知道儿子寻死计划,甚至知道确切日期,却不但不加阻止还反倒隐隐期待,甚至站到自家楼下没有任何行动地静待。便是没有太高智商的动物还知道守护幼仔,真真禽兽不如的代名词!这样连自己儿子都不在意极端自私的人,如何不让人齿冷?文沫觉得自己没有冲上去揍他一顿已经很克制了。

郭建峰大约是一样的想法。陈景治把他认为可以有讨价还价余地的事最后才说,是希望警察向他要凌巧的银行卡号以追查本人的,在他看来,这个人也许才是警察一直想找的真凶,如果筹码利用得好,他也许今天就能回家也说不定,至少肯定能为自己争取点好处。

但他显然运气不好。凌巧这个人,一组早已经遇见,因此他就又被带回号子里蹲着,几天之内,怕是没人愿意管他了。

凌巧是何许人?凌非晨的母亲,凌妈妈是也。陈景治说了半天废话,也就两句还有点用:陈智睿是自杀,他与凌巧有联系。其实陈景治也是个笨的,不懂警方办案流程,陈智睿留下的写着凌巧银行卡号和姓名的纸条他们自然是要得到的,那是物证,没有物证,空口白牙一说牵连谁就牵连谁,还不乱套?陈景治但凡坚持一点,他还真说不准今天就出去了,但是他显然不知道,郭建峰和文沫,包括拘留所里的同行自然没那么好心去提醒他,这种人,法律收拾不了他,看他多受一天罪也是好的。

陈智睿与凌巧有何联系?一组众人都有种预感,弄清了这一点,离连环杀人案的结案就不远了。

面对着上门的警察,凌巧显得很茫然。他们来问自己什么?照片上的这个男孩她应该认识吗?可是明明没有见过啊。她太多的时间都花在讨生活上,除了儿子,其他人她真的没有时间去在意。可是来找她的警察似乎不太满意她的回答。

陈智睿?照片上这个孩子叫陈智睿?居然有十八岁了,瘦瘦小小的看起来绝对未成年。可是知道了名字有什么用,她还是不认识啊。

凌巧的表情不似作伪,她真的不认识陈智睿。

既然不是凌巧自己的原因,警方的目光只能重新盯回到凌非晨身上。

如果没有凌非晨再一次作案,让警方深信不疑凶手仍然逍遥法外,大肆作案,根本来不及多给陈景治施加压力,导致案件的真相一直云里雾里,陈智睿是自杀的事实也许早就可以浮出水面。试想想,谁还会在连环杀人案第四次发生时,怀疑第三名死者有问题,警方的注意力肯定都转向新发生的案子上去了。凌非晨完美地为陈智睿打了掩护,要说这其中都归功于巧合,呵呵,当他们警察都是三岁孩子?

这一次提审,当凌非晨听到陈智睿的名字,当他得知自己的母亲一毛钱都不会再得到,他脸上的淡定从容终于全都消失不见,露出几丝茫然。

他设想过所有可能的结局,却从来没想过如果失败了该怎么办。计划是如此精密而周详,令人信服不会出现任何意外。他必须承认当时他惊慌了,亲手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比他想象中要困难得多,哪怕他已经选择了独居且没有反抗能力的老太太,也为她濒死时暴发出来的强烈求生**所震慑,以至于害怕之下匆匆逃离,留下的证据,让警察那么快找上门来。

凌非晨抱着将错就错的心理,反正我国的法律规定,杀人偿命,杀一个人是死,杀五个人也是死,没有区别。他索性全部承担下来,反正他也早就活够了,身体里承担排毒功能的两个器官成了废物,他必须得定期连在一台冰冷的机器上几个小时,才能换来一段时间的安全,不能工作,不能生活,像活死人一样,这样的人生有什么乐趣?早死早超生!

有的时候,这些警察敬业得让人讨厌!他们总是伸长了鼻子,不断打探不应该裸露在阳光下的秘密,那些阴暗见不得光的霉菌就让他们呆在暗处有什么不好?现在好了,他白白搭上一条性命,也没能为母亲换来任何利益!

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

两个正青春的少年在医院偶然相识,本应享受生活的年纪却为健康为累,每一天睁开眼睛都像是从死神手里借来的时光。当活着已经不再有意义,他们便开始思考如何使自己的死亡变得有意义。

陈智睿别看比凌非晨还小,却更有主见,有魄力,凌非晨折服于他的设想,感叹于他的冷酷。没有谁面对死亡会毫无波澜,不管想死的心有多坚定。可是陈智睿却完全没有退缩,他从如何制造连环凶杀案,到怎么把自己变成一位受害者,以及在他死后由凌非晨继续再杀一个人以将警方的目光从他的死身上移开。

一桩桩,一件件,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凌非晨觉得自己是想破了头都想不出来的,当追问陈智睿到底是从什么时候起有这样的想法,而且还能做得尽善尽美时,后者只是笑笑并不回答,他始终没有说这个主意是自己想的,但凌非晨觉得是他爸在教他。那个男人他曾经远远看到过一次,接来医院复查的陈智睿回家,脸上还有掩护不住的厌恶。

有这样的父亲还不如没有。凌非晨第一次觉得做个单亲家庭的孩子也不全是坏事。你最亲近、最应该极力救你的人,巴不得你立刻死,会是什么滋味,他连想都不敢想。

计划开始得很顺利。他们在医院的密谋再没有第三个人知道,更加不会有人在事后挖出他们的关系,无论凌非晨有没有被逮住,陈智睿都是受害者,陈家就能拿到赔偿金,而拿到手后,凌巧能得到一部分,够她重新开始新生活。皆大欢喜。

可没想到临了临了,他们自以为是的计划终究抵不过事实真相。

“前三起案子,都是陈智睿自己做的。他手术后恢复好了,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一段时间,而我不能,我一直觉得很乏力,连个老太太都差点制服不了。挑选的受害者,是他听同病房的大哥说的。本来我们最担心的就是人选问题。必须要我们的身体状况能控制的,必须要营造出他们处境与陈智睿类似的错觉,这样才更像连环杀人案。我们查了不少资料,保证每一个环节都做得像真正的连环杀人。受害者的选择,白玫瑰的使用,我们真的尽力了。”

凌非晨开始喃喃自语,郭建峰已经不想再听。他们得到了足够的口供,再综合综合,基本上可以写结案报告了。

最后离开的时候,凌非晨乞求他杀人的原因警方不要告诉凌巧知道,就让她以为自己是个坏透顶的人,是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就好了。这样在以后凌非晨不在的日子里,她还能怨恨,还能松口气,而不是余生都活在悔恨中,悔恨为什么没早一点发现儿子的想法进而及时阻止。

竹篮打水一场空。在这一场闹剧中,没有人真正得到实际的好处。陈智睿的手上沾满了三个无辜者的鲜血,陈景治是个卑鄙的跳梁小丑,凌非晨会死得极不光彩,凌巧失去了相依为命的儿子。

至于为什么武庆毅会毫不反抗地去死,这个问题凌非晨不能回答,陈智睿显然没办法再回答,就成了本案一个小小的瑕疵。

三个月后,凌非晨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转入监狱服刑,至于保外就医的待遇,他就享受不到了,到了该接受治疗的时候,会带短暂地带出监狱,呼吸呼吸外面的新鲜空气。

王候权向凌非晨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承担刘梅花死亡带来的全部损失。凌巧出面,将最后一点积蓄赔给王候权,才算换得息事宁人。她为了生活,为了儿子透析的费用,不得不打两份工,努力维持,日子过得比之前还要辛苦。

本章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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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邻居

吴新然表示很忧伤。

作为一枚标准的八零后,在九零后已经结婚生子,零零后到处秀恩爱花式虐狗的大环境下,他居然母胎单身了三十几年了。想他一长相算得上周正,事业勉强有成,脾气也够收敛的大好青年,为毛就没有女票呢?

人都说女孩子的保质期短,要抓紧时间找个好男人嫁了,因为无论多少岁的男人,喜欢的永远是18岁要容貌有容貌,要身材有身材的妙龄少女,一旦上了岁数,无异于自身打了个打折促销的标签,被戏称为剩女。但男人就不一样了,只要有钱,七老八十照样能找个18的。

是啊,只要有钱。呵呵,吴新然现在最看不得的就是这四个字了。

因为他现在才发现,男人啊,保质期更短,只有在学校上学那几年,才会有人因你或长得帅,或会打球,或有音乐天赋等等各种酷炫的技能属性而喜欢你,但真等你离开大学校园走进社会,女人会喜欢你的愿意就下降为两种:你对她真得特别好,你很有钱。

很不幸,大约是吴新然做人失败,这两种加分项一个也无,打着一份挣来的钱够交房租,够吃饭后所剩无几的工,撩妹技能逐年倒退已经到尬聊阶段,除了单位的女同事还能说上几句话外,见到别的女人,他先脸发红手乱抖,一副上不得台面的样子,浑身上下写满了**丝两个字。非常愉快地单身到了现在。

他之所以忧伤,完全是因为隔壁的小伙子。好像是叫戚茂吧,比他还小上一些呢,那家伙,私生活丰富多采到几乎夜夜不空。本来人家大晚上的,关上门熄了灯跟自己的女朋友有些亲密接触,干不着吴新然的事。但问题是,他租的这破房子看着挺新,没想到开发商也是个偷工减料的黑心家伙,一堵薄薄的墙,什么声音都隔不住,阵阵喘息声听得十分真切,好似那两个抵死缠绵的人就在他耳边一样。

他吴新然是个身体很正常的男人好不好?本来夜深人静就容易胡思乱想,再加上隔壁这位每天晚上这么刺激,吴新然觉得自己没把自己整虚脱了都是他本身底子好,再这么下去,他早晚得跑去找失足妇女联络联络感情!

唉,日子太特么难熬了。这种无心听了人家壁角的事,一次两次是情趣,次数多了就是煎熬。他常常夜半被隔壁的动静惊醒,然后等人家云收雨霁了瞪眼到天明,然后顶着大大的熊猫眼去上班,整个白天都呵欠连天,被关系好的同事戏谑地问是不是晚上活动太丰富了。

特么的他连汤都没喝到好嘛?人家天天吃肉,可怜他却要熬成肾亏!

这样下去不行,工作毫无效率,困得眼睛都要睁不开,被老板骂同事怨,时间长了哪个老板会要一个不能全身心投入的员工?他必须得找隔壁谈一谈,让他们稍微收敛点。要不是已经在房东那里预付了一年的房租,以那老太婆的尿性,给她钱容易,想要回来,呵呵,没门,他早就一怒之下搬家了。

唉,人穷啊,所以志也得短些,做不出年轻气盛时不管不顾的举动,这个家,他搬不起,所以要么忍,要么让隔壁改变。

平心而论,戚茂长得相当帅气,是那种很阳光很青春的帅气,像杨洋一样,很容易惹女孩子喜欢。对方开门时脸上还挂着迷人的笑意,但是当看到门外站着的是个黑眼圈重重,胡子拉茬的男人时,他的笑便迅速收敛,略抬起下巴,有些不悦地问:“你是谁?”

显然,在楼道里多次遇见,吴新然的笑脸都摆给瞎子看了,隔壁这位一起住了快两个月的大帅哥压根没把平凡的吴新然放在眼里过。

他虽然没指望戚茂能一下子叫出他的名字,可好歹也应该混个脸熟,值得有个平和的好态度吧?这么生硬的一句话,立刻就让吴新然心底的气升腾而起,他眯起眼睛,熟悉的人都应该知道这是个危险的信号,代表平常老好人一般的他真的生气了。

但显然,戚茂根本不知道,见吴新然不回答,他更加不耐烦:“有事说事,没事滚蛋!老子不认识你!”

你特么是谁老子?吴新然原本是报着能好商好量,和平解决的目的来的,可是这个男人是怎么回事?老子又不是同性恋,你这张小白脸长得再好看与我有什么关系?跑到老子面前装什么大瓣蒜,莫不是被女人宠坏了,不知道天高地厚?

当下吴新然也不再客气,警告戚茂道:“以后大半夜的,你能不能小心声?家里那点破事叫得整幢楼的人都听到了!别看你那女人骚得跟狐狸精似的,能叫上好几小时,但你家那破床板子一共也摇不上几分钟!能力不行就别跑出来丢人!”说完,也不管戚茂的反应,扬长而去,听着背后传来的咒骂难得的觉得开心。

当天晚上,吴新然是个应酬。做销售这一行他没有一点优势,嘴笨,人也有时候太要脸面,磨不开,可是伺候客户有的时候跟伺候祖宗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吴新然一直没有学会销售最大的生存宝典,混得很惨,也就导致他手头为数不多的客户成了宝贝疙瘩,得哄着供着。就像今天,他本身不太擅长喝酒,可是客户一句“你不喝就是不给我面子。生意还要不要做下去?”他就得忍着恶心硬往肚子里灌,喝得连站都站不稳了也绝不敢倒下。

喝到最后,直接断片,他完全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的家。迷迷糊糊被砰砰砰什么东西撞到墙的噪音吵醒时,缓了好一会儿,他才发现自己正躺在自家卧室的地板上,半边身子都被硬硬的地面硌得发麻。

隔壁传来的动静比以往任何一天都更暴力更嘈杂,女人叫的声音也更大声,基本上可以等同于惨叫了,鬼知道她到底是爽的还是疼的,他现在压根没心情听别人的夜生活,只希望得到一夜安枕,很过分吗?

他气得要疯!工作七八年,换了不知道多少住处,从未遇到过如此不要脸,半点不为旁人着想的邻居!真是深深后悔当初没有提前先了解了解周围住的都是什么人便昏头昏脑地交了一年房租,唉,都怪他耳根子软,一听房东说交足一年的,可以再每月给他便宜两百块,一年能省两千多,便毫不犹豫地掏光了腰包,搞得现在连个退路都没有,冲动是魔鬼啊~~

半边身子麻木的感觉渐渐消失,他按着突突跳着疼的额头,晃晃悠悠地坐起来,两条腿软得仿佛不是自己的,他站了几次都没能成功后便放弃了,像瘫痪的病人似的,一点点挪到床边,双臂发力,好容易才坐上去。

隔壁的战斗似乎升级了,乒乓作响声不绝于耳,高分贝刺激得吴新然头更疼了,他狠狠拍了几下墙壁,又觉得不过瘾,上脚踹了几下,隔壁在一声嘹亮的惨叫声后,回归一片寂静,再也没传出一丝动静。

吴新然除了再多咒骂几句外,也没法可想,他难受得紧,床又软又舒服地勾搭他,他便一个翻身,连衣服都没来得及脱,钻进被窝,下一秒就打起了呼噜,沉沉睡去。

第二天上班,他自然不出所料得又迟到。整整两个月,工作日四十多天,他几乎没有一天不迟到的,每回的借口都是自己起得迟了。如果是业绩上佳的业务员,手底下客户无数,便是老板都得指着人家吃饭的,自然能得几分优待,连句重话都听不到,但是吴新然显然不属于此列。他几年间也换了不少公司,没有几个能干得很长的,概因性格所限,天生不适合吃销售这碗饭,可是以他的学历和工作经历,找别的工作又委实困难了点,因此每每都是尽最大努力还像混日子般一事无成。比他小好多的后辈都拿着上万的月薪,只有他,还是可怜巴巴的四千多块。在x市这样的地方,辛苦一个月不吃不喝,也就买半平米房子。

老板是不会看手底下人努力不努力的,他们一般要的只有成绩。明晃晃的效益摆在眼前才是真的,其它的不过是顺带。因此当吴新然再一次点背地迟到进公司时撞到老板,被开除几乎是他唯一的结局。

收拾起自己为数不多的家当,一个纸盒子全能搬走,望了望呆了半年多的公司里,竟无一人关心他的去留,捏着刚刚财务甩过来的几张毛爷爷,他垂头丧气地离开。

躺在租来的房子里,他除了觉得自己可笑外,便只剩下愤怒。以往,他可能仍然是公司里垫底的那个,但是还从来没有因为总是迟到而被开除过,只要想想老板看他时的不屑,以及同事们或幸灾乐祸或无视的眼神,他就有股控制不住的戾气。

三十四岁,一事无成。吴新然啊吴新然,你到底是有多可怜?家乡已无亲人牵挂,每每过年选择不回去时,你都告诉自己,理由不过是因为父母不在,家已经散了,便是还有爷奶在堂,他们也不缺人奉养,何必自己一个苦命人回去碍他们的眼。可是究竟事实如何,你骗得了别人,却骗不了自己。因为没脸回去啊!古人云衣锦还乡,你有什么?说得好听的是在大城市里混着,事实如何?这座城市里没有你的立足之地,回乡后还要面对昔日处境差不多的同学发少一个个都光鲜靓丽只有自己灰扑扑的落差。他们也许不是为了炫耀,可是他们说的每一句话,都像钢针扎在你胸口一样疼。不是你没有肚量,实在是漂泊多年,也没练成厚厚的一张脸皮。

唉,别想了,好好休息,调整状态,明天还要重新开始找工作。做为兜里没有半分存款的外来人员,手停便意味着口停,明天是不是应该试试看别的工作了,不能总在销售一个行当里吊死,明显他混不出前途来。树挪死人挪活,他还就不信了,世界这么大,就没他的容身之处......

吴新然打了个呵欠,翻个身准备先睡一觉再说,昨天没睡好,困得他头疼。

这一觉睡得超级长,他好几次朦胧中听到些动静,却又立刻能再度入睡,直到隔壁的噪音又起。

像是锯木头的声音,源源不断地传入吴新然耳朵,让他一场史无前例的超长睡眠告终,他极不甘心地睁开眼睛,摸过手机来看表,下午三点。

神志回归,耳边的声音便令人觉得更响了,刺啦刺啦个没完。不过人家在家里搞点小装修,又是大白天的,他根本没立场去管,反正现在肚子空空,出去溜达溜达觅觅食,躲过去便罢。

酒足饭饱,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吴新然才施施然回家。

五点多钟,正是很多人下班的时间。但他所住的鑫城帝景是本市著名的鬼区之一。因为地处偏僻,价钱还不便宜,一直卖得不太好,别的楼盘刚开盘就能被抢个七七八八,它这里交付使用一年了,入住率仍然低得可怜,晚上时五幢楼里亮灯的超不过两巴掌,阴气森森的。要不是因为房租实在便宜,吴新然才不愿意住到荒郊野岭的地方来呢。

结果他人品不好,他们这幢楼一共七个住户,上上下下十三层,他却好死不死得跟戚茂做了邻居。

电梯门一开,吴新然刚想迈步进去,就看到戚茂拖着个旅行箱,一副要外出的样子。他心下一喜,看那旅行箱的大小,装的东西应该不少,大概是出远门吧。这夜夜做新郎的家伙终于要远离几日了,看,他的要求就是低得如此可怜。

他没理戚茂,对方更是连个眼神都欠奉,拖着箱子匆匆离去。吴新然一进电梯,就闻到股奇怪的味道,说不上是香还是臭,有点像肉被烤焦了的味道,很熏人。及至电梯到了八楼,他一出来,这味道更强烈了。吴新然自己不会做饭,家里基本没开过伙,剩下两家到现在还是空的,这味道自然是戚茂家传出来的。

吴新然骂了几句,长得人模狗样的,做的饭却这么难闻,也是个大大的绣花枕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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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下梁子

大约是丢了工作已经让吴新然倒霉到极点了吧,之后一直吵得他半夜睡不着觉的邻居很是安静了几天,吴新然一夜好睡,第二天神清气爽,开始兴致勃勃地第n次投入到找工作当中。轻车熟路不能再走了,他挑来选去,面试无数,终于在一周之后找到个颇适合他的工作:当网站编辑。

如果非要吴新然说出个特长来的话,大概就是文学了吧。他大学时学的专业听着挺文艺的,汉语言文学。当时所有的亲戚还有学校的老师都极力劝他不要乱报专业,因为上了大学,说白了,不是让你关进象牙塔里傻傻地蹲四年的,而是为了之后进入社会能有立足之地去学习知识,人必须要现实,只有物质生活上满足了,才可能有精力去想精神领域的事。

但他统统没听进去。做为山区里飞出来的金凤凰,他总认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他那么优秀,理应会有人赏识他。从小到大的作文都被老师在课堂上当范文读,以后如果能当个作家,这人生该有多完美。是的,写作才是他人生目标。

犹记得,他打起包袱,背着行囊,来到学校,真正走出来,开了眼界,受了挫折,才知道当初的自己有多天真,当初劝他的人真的是一心为了他好。但为时已晚,他早就失去了任性的权利,专业再不对他的胃口,他都必须要硬着头皮学下去。因为学历虽然不是万能的,却是相当好用的一块敲门砖。即便在大学生多如牛毛的时代,学历也是一道难以逾越的屏障。刻板印象中,那么多学校在招生,那么多人都有了本科学历,那么没有的,自然比有的还要差。这就是现实,无论你愿不愿意承认。

四年的大学生活终于过去,拿着学位证步入招聘会,他终于看清了自己的就业前景,那就是没有人要。这个专业的学生,最好的出路是进公司做高级文秘,或者考公务员,如果家里有钱,继续深造,留校做研究或者担任教职也是很好的,尴尬的就是像吴新然这样,要关系没关系,要能力没能力,要钱没钱的了。

他也曾经试着写书,网络文学那么发达,还愁挣不来钱吗?然后满腔热情地写了两个月,终于vip收费要有收入了。一个月居然只有可怜巴巴的600多块,其中的整数部分还是因为他每天都很勤快地码字得来的全勤,订阅可怜得已经没法看。他一本书写完,总共收入只有三千块,却花费了七个月的时间,同等时间下,出去找任何一个兼职都会比这挣得多。

全职作家的梦想破灭,从他笔下流出的文字大约是不符合现代人审美的,他们喜欢看轻松些、爽快些的,不用动脑最好。因为现实已经够让人蛋疼,不需要看文还看绞尽脑汁或者虐恋情深的,小心肝承受不了。

放弃了多年来的梦想后,吴新然开始做他并不擅长的销售,结果就是像现在这样,三十多岁,一事无成。

不知道当一名编辑是不是会有所改变。这是一份薪水尚可,提成尚可,压力尚可的工作,换句话说,想要养家糊口可以,想要大富大贵做梦,好在优点是上手快,只要有些文学功底,细心耐心,都能干好。对吴新然来说,最好的优势就是,他没必要面对客户,这些作者都是通过qq交流,让他轻松无比。

编辑的工作时间几乎是五加二白加黑的,因为每一名网络写手的作息时间都不一样,虽然公司明确规定他们是八小时工作制的,但真有写手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也没有办法当成视而不见。所以很多时候,他都得把工作带回家来做。

繁杂、琐碎,夜以继日,让刚刚上手的吴新然颇有些吃不消,渐渐的有向夜猫子转移的倾向。基本上整个小区不多的灯,最后熄灭的总有吴新然家。

没有任何一种工作是毫无压力的,吴新然并不是被娇惯坏了的孩子,很能吃得起苦,天分不够勤奋来凑,每每奋战到半夜也毫无怨言。他总相信,没有伞的孩子需要努力奔跑。

可是他想努力,邻居却不管他需不需要安静的工作环境。

难得清静了几天,隔壁又开始从前的固定节目,床塌吱呀作响,撞得他这一面墙嘭嘭嘭没完没了,再配合上男人的低喘和女人的呻吟,一阵一阵,令吴新然烦躁不堪,盯着电脑良久,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作为一个生理功能正常却连女生小手都没拉过几次的单身狗,吴新然自然不可能做到两耳不闻窗外事,隔壁的动静一丝不落钻进他的脑袋,让他忍不住想入非非,什么工作,什么绩效,统统抵不过**。

这一晚,应该做好的工作都没做,他第二天又顶着大大的黑眼圈,外带呵欠连天的去上班。因为昨天有个写书的文被屏蔽了一章,vip章节自己又没有修改权限,便夺命连环call找到吴新然,千恳万求地请他帮着把修改好的章节内容粘贴上去再申请解禁。吴新然答应得好好的,那位写书在电脑前枯坐到十二点整都没收到站内短信说屏蔽解除,活生生一个月白忙,被扣了全勤!

对于大多数写手来说,全勤才是他们收入的大头,月入百万是极稀有的白金作家,这下让人遭了损失,对方在qq上骂完还不解恨,还跑去跟主编投诉。吴新然自然免不了挨一顿骂。

想想自己也算得上兢兢业业,多努力多用功想要做出些成绩。可是隔壁邻居仿佛他的克星一般,碰到了他就要倒霉。

因为心情不好,一天的效率极低,他不可避免地又带了一堆工作回家,不可避免地又被隔壁影响。还有十个月要忍,他不能一直这么没定力,打开酷狗音乐,把音箱声音调到最大,在汪峰怒吼的歌曲中,重新投入工作。

因为音乐声实在太大,盖过了隔壁的动静外,也盖过了门铃的声音,直到他听到咣咣咣的砸门声,吴新然才关掉了歌曲,跑去开门。

大半夜跑来砸门的,自然是他的邻居戚茂。穿着一条浴袍气势汹汹站在门口,吴新然开门的瞬间,差点被戚茂还没放下的拳头砸中。

“你干什么?”机灵地闪避开,吴新然吼道,大半夜的跑来砸别人家的门,他是有病吧?

没想到戚茂比他的嗓门还高:“大半夜的,你放的什么鬼哭狼嚎?吓死个人了,有没有点公德?”

我次哦!见过不讲理的,没见过这么不讲理的!只许你在那做床上运动扰民,就不许我放首歌将少儿不宜的动静屏蔽?是何道理?吴新然只觉得热血上冲,既然秀才遇到兵,无论如何都说不清了,那他也不费口舌,直接来硬的得了。对付不讲理的人,跟他好好说话他听不懂,自然只能上拳头教教他做人!

戚茂这么一副夜夜笙歌的小身板,再配合上他小白脸的长相,吴新然压根没放在眼里,以为分分钟完虐。刚一准备出手,就发现自己仰面躺倒在地,脸上一片火辣辣得痛,而戚茂分外不屑地瞪了他一眼:“关掉你那该死的音乐,再坏了本大爷的兴致,可就不是一点皮外伤解决得了的了!”

吴新然像死鱼一样,挣扎了半天才站起来,耳朵嗡嗡作响,鼻子里正有温热的液体缓缓流下,半边脸又痛又痒,他站到穿衣镜前一看,左脸靠近眼睛的位置有块巴掌大的红肿,一顿一顿得痛。

这小白脸,下手还真狠,最让他郁闷的是,自己压根没看到对方是如何出手的,对方是不是学过格斗技巧不一定,但自己这个完全没学过,打架只凭一股蛮力的,肯定不会是他的对手。技不如人,除了甘拜下峰外,还能有什么办法,他只能先忍下这一拳之仇。

好在隔壁似乎也被败了兴致,今夜倒是安静下来,没有再继续折腾,他得以安心做完手头的工作。

等到第二天,他抽中午吃饭时间去买了副耳机,然后开始仔细地想,要怎么对待隔壁这怪胎。

被人欺负了还不能还手的感觉太憋闷,吴新然只要还是个男人都不可能忍得下去,既然直接短兵相接不是明智的选择,那他就足迂回路线吧,反正他有一年的时间跟他慢慢耗,戚茂你等着,只要你有一丁点作奸犯科的地方,呵呵,咱们就走着瞧。

戚茂浑不知自己被人盯上,还日日吃喝玩乐,过得好不潇洒。

吴新然注意到,这货每天晚上带回来的女人就没重样过,似乎都是从附近领来的失足妇女,打扮得一看就不像良家,他一阵阵兴奋,不怕戚茂不守规矩,就怕他太守规矩了,自己想要祸害他都找不到理由。

戚茂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孤零零一个人住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从来不见他出去上班,每天只到傍晚会出去转一圈,然后带回个妖艳美丽的失足妇女,尽情享乐,醉生梦死。

等到吴新然跟踪了几回,终于拍到戚茂去某某洗浴中心带回个失足妇女进家门的全过程,他耐心等待隔壁传来熟悉的动静,好打电话报警有人嫖娼,却迟迟没有声响,直到午夜,他实在困得睁不开眼睛,不想放弃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终于打了110.

原本戚茂才是应该倒霉的那一个。可是他等来等去,确实等到了警察来,他趴在猫眼上盯着对门,为什么两个警察在进门转了一圈,只说了几句话后,跑来敲自己的门呢?不是应该把这变态抓回去行政拘留加罚款吗?

吴新然不情不愿地开了门,戚茂此时还没进去,好整以暇地靠在门框上,似笑非笑看过来。其中一名瘦高个的警察同志问道:“你叫吴新然?刚刚的警是你报的?”

“是啊。警察同志,我有证据,你看照片,刚刚他领了个小姐回来,我亲眼看到的,还拍下来了呢。”吴新然将手中捏着的照片递过去,照片拍得相当清晰,照片中的女人脸上带着轻浮的笑,进门时,一只手已经放到了戚茂不可描述的部位。

两名警察对视一眼,严肃地说:“吴先生。刚刚戚先生已经告诉我们,你们是有些矛盾的。邻里之间,处不来有矛盾可以理解,但是你报假警冤枉人,性质就有些恶劣了。这照片我们先拿回去,你最好把原版底片也给我们,如果事后证明这些不是伪造的也就罢了,如果是伪造的,吴先生可得做好心理准备,跟我们回去吃几顿牢饭。”

吴新然三十几年的生活中除了办身份证之外,再没跟警察打过交道,他有些懵,更多的是害怕,会被抓啊~如果自己的工作单位知道,那不是要丢工作?会不会记进档案里,跟他一辈子呢?

他现在很后悔,非常后悔,自己怎么能这么沉不住气呢,不过是小小的挨了一拳,反正他现在也很晚才睡,戴上耳机什么都听不到,有什么不能忍的呢?搞得自己现在无比被动,真是,太不值得了。

这一夜吴新然纠结得无论如何都睡不着,躺在床上像烙饼一样翻来覆去。夜深人静,一丁点小动静都能被无限放大。隔壁绝对有动静,而且貌似还是有个女人不停在哭,吴新然把耳朵贴在墙上,哭声更清晰了,可是不一会儿便什么都没有了。他不死心地继续贴着,有什么东西在地板上摩擦,然后,死一般寂静。

他刚想又冲动地拿起手机拨打110,回想起警察的话,又讪讪放下,他疑神疑鬼个什么劲,也许只是戚茂在家看电视也说不定呢,自己再报个假警,可就要吃不了兜着走喽。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睡觉睡觉,明天还要上班呢,这份工作来之不易,可不能丢了。

吴新然没想到,第二天一大早,他睡眼惺忪间,又被砸门声吵醒,等他带着起床气开了门,居然又看到戚茂那张欠扁的脸!

“你又想怎么样?”吴新然吼道,双手慢慢攥拳。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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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三行归来

郭建峰黑着一张脸,坐在办公桌旁,左手时不时在桌面上敲击。一组的办公室现在静得掉根针都能听见,七个大活人除了郭建峰正呼哧呼哧喘气外都憋得很是辛苦。

长眼睛的都知道,自家头儿现在心情很不爽,谁还会没事找事上赶着凑上去找骂啊,因此五双眼睛直勾勾盯着坐在墙角小小的板凳上的罪魁祸首。后者低着头,高大的身影蜷缩在一起,背靠着墙,看上去有几分可怜。可是众人没办法同情他,谁让他这一回干了很多不靠谱的事呢!

闵三行现在连哭都哭不出来,郭建峰越来越有往他自家老爹的方向发展的势头,那眼神那气势,活脱脱又一个闵老阎王啊!他怎么命就这么苦啊!!!

也无怪郭建峰生气。这一次,没有人站在闵三行一边。他失踪了整半个月,音讯全无,不请假也就罢了,如果真是临时有什么急事,回来解释清楚了大家也会原谅他的。但问题是,闵三行忒也不靠谱,他失踪的原因,郭建峰居然还是从别人嘴里听说的。

就在今天早上,王家梁早早给郭建峰打了个电话,吱吱唔唔老半天,最后郭建峰都不耐烦了,吼他别特么像个娘们似的唧唧歪歪,有话就说,有屁快放。王家梁这才道:“闵三行的下落有消息了。”惊得郭建峰连饭都不吃了,匆匆赶来与王家梁汇合,准备一起去找人。

王家梁一直不愿意说闵三行在哪,其实倒不是想刻意隐瞒,他只怕郭建峰发现了事实真相后就不去要人了,因此扛到了目的地,才最终吐了口:“头儿,闵三行,额,被关在这儿。”王家梁不敢看郭建峰的脸色。他们现在在什么地方?涉水县的拘留所。

要说闵三行也是个人才。警察上班时间才有执法权,下班了,就像普通人一样,也需要有自己的生活。半个月前,他跟他的朋友一块出去泡吧,喝得多了,酒精上脑,胆子也跟着变大起来,竟一帮人开车奔着x市一处风景不错的外县而去。

单单只是洒驾也就罢了,闵三行不是开车的那个人,人品好没出事故,虽说不是好人该干的事,却终归没伤害到任何人,囫囵过去也就是了。

可他们到得一处景区,黑灯瞎火的,偏嚷嚷着要进去,都是群喝高的酒鬼,半点道理也没得讲,把个守山的门卫大爷吓得不轻,闹来闹去大爷不给开门,他们竟然一拥而上动了手,可怜老人家六十多岁的年纪,他们这群酒鬼下手又没轻没重的,居然踢断了人家一根肋骨,到现在还在医院里住着没出来呢。

他们一行五个人,便全被当地同行给包了饺子,一个不落全抓住了。倒不是说当地同行有多神勇,而是接到报警赶去时,这五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主儿还在人家景区大门口高声笑谈,时不时掏出手机来拍照,玩得正高兴呢。

闵三行到底动没动手,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喝得都断了片了,哪还有什么记忆。他之所以一直被关着,而且当地同行还没能通知他的家属或者工作单位,单纯是因为这家伙酒醒之后,理智回笼,一直死咬着说自己叫孟同跃,是本市的一名出租车司机。这个名字并不是闵三行灵机一动想出来的,还且有些渊源。

孟同跃是闵三行的线人。社会上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做警察的嘛,最好是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关键时刻必须消息灵通,所以很多时候抓到个把本性算不上太坏的小蟊贼,他们都愿意选择睁只眼闭只眼地从轻处罚,换取他们的一些情报,久而久之,发展为固定关系,或付些钱财,或时不时帮个不起眼的小忙,来交换他们看不到听不到的消息,也算是互惠互利的好事。

这个孟同跃是个特例。他家里小有资产,被父母养成个混蛋性子,游手好闲习惯了,很是有些不争气,父母是打也打了,骂也骂了,硬管不回来,到最后,心也凉了。一个儿子既然养废,他们便十分响应祖国号召,赶着年龄还不算太大,上了末班车,又生个老儿子,争取把小儿子培养成知礼懂事、勤奋上进的好青年。才不过三岁的娃娃,看着就钟灵毓秀,性子又是一等一的好,全没有孟同跃的混帐。

于是做父母一颗心便偏到不知道哪个胳肢窝,对孟同跃开始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他再干什么家里也不管。孟同跃还当是个好事,结果不过一个月,他便悲催地发现,家里再也不给他钱花了。做为成天一掷千金的纨绔,孟同跃自己不会挣钱,花钱却从不小气,哪里有什么积蓄,哪里又曾靠自己的努力挣来过钱。这一下父母来招釜底抽薪,既阴损且管用。

孟同跃身边的狐朋狗友一开始还孟大少孟大少地叫着,好吃好喝供着他,以期能从他身上获得更多利益,然则时日长了,且孟家也放出话来,孟同跃连继承权都被剥夺,很明显是要他自生自灭,这些冲着他钱来的人们立即作鸟兽散,独留下他一个人开始吃前二十多年的生命中从没吃过的苦。

其实放在普通人身上,也算不得有多苦。毕竟是亲生儿子,便是实在不成器,且他们又有了别的可以养老的人,孟家父母也没想着把大儿子往死路上逼,家里有饭吃,有衣服穿,有地方睡觉,但多余的钱财,却是再不给了的。孟同跃也算有骨气,真有事需要钱时,再没跟家里张过嘴,但他又实在没什么本事,一个月差不多换了十份工作,哪一个也干不长,受不得苦,又怕累。

既然正道没戏,那便走些旁门左道吧。孟同跃别的本事没有,把妹却是把好手,以前他贴钱给自己那以十计数的女友们,现在就得想着怎么从她们身上捞出钱来。他口才好,长得也过得去,通身的气度也不像个没钱的,用生意上急于周转的破借口,从这骗一万,从那套两万的,小日子也算过得潇洒。

大多数女人意识到受骗之后,哭闹几场发现讨不回便宜,便懒得跟孟同跃一般见识,不然搞得满城风雨时,这种事一般倒霉的也是女人,人们议论时多不会说孟同跃骗人,只会觉得这些女人不够检点。言语才是杀人利器,谁也不想让自己落得这么个名声,少不得得打落牙齿和血吞,就当自己遇到条疯狗,早脱身早完事。

如此,孟同跃便越发没有节制,终有一日,栽到闵三行手里。也该孟同跃倒霉,他在x市招惹的女人太多,这座城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坏名声传播速度是仅次于光速的快,再者他的骗局其实明眼人都能看透,渐渐上当的人少了,他不得以只能将魔爪伸向处世未深的大学生。可是学生多数很穷,有钱有貌的还嫌孟同跃太老呢。

因为没钱,自然会将钱财看得重些,基本上万八千块是一普通女大学生小一年的生活费,上当受骗之后的在乎程度与白领女性是不一样的。

那日,孟同跃施施然从一家饭店里出来,身后有个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甚是不雅的小姑娘追着他喊,求他还钱。这阵仗孟同跃见得多了,根本连眼皮子都不带抬的,想赶紧打辆车离开,免得在大街上拉拉扯扯得难看。她们总是会哭闹,好似哭闹之后就能把钱拿回去一样,开玩笑呢,都已经花掉的东西,他怎么可能变得出来。呵呵,他更不怕这些人去告,不过万八千块的借款,一来这些女人手里没有欠条,二来他也没有说明永远不还,借钱总得有时间吧,他过个十年八年有钱了再还不行啊?

有恃无恐,他自然高枕无忧。因此当那女学生又哭又闹当街抱着他腿不撒手引来一群人围观时,他很生气。怎么就这么不要脸呢?做人怎么可以这样呢?难看不难看?孟同跃扬手就想打人。

然后被人死死抓住了扬起的手。闵三行了解前因后果之后,一番连威胁带恐吓,孟同跃干别的缺德事他没碰到,可是眼下撞见,自没有不管的道理,如果孟同跃胆敢不把钱还给人家小姑娘,那他也就不怕花时间把之前所有被孟同跃“借”过钱的女人找出来,让她们一起联名去告他,金额加在一起有多大,罪名坐实会有什么结果,孟同跃心知肚明,他赌的就是没有人敢弄大罢了,被扒掉这层外衣,也不过是只纸老虎。

之后,闵三行一直盯着孟同跃,一度让他的日子过得很悲惨,最后他痛定思痛,找了个出租车司机的工作,也算是被逼着走上正道了。现在的孟同跃挣着一份工资,与以往的混蛋样天壤之别。改邪归正之后,懂事的他很感激当初闵三行的逼迫,便自愿成了线人,出租车司机可以接触行行色色各类人物,消息挺灵通的,没少给闵三行帮助。

有着这么一番前缘,闵三行情急之下便把他的名字报了出来,好在他们出来喝酒之前闵三行换了衣服,钱包手机都没带,当地同行一时半会儿也没办法确认他的身份,只得先将他关起来,等什么时候空闲了,再查证查证。

也亏得是这一次一起被抓的五个人都是铁哥们,没一个人出卖别人的,不然闵三行一出戏早就穿帮了。

还是直到真正的孟同跃悄悄找到王家梁,告之他闵三行可能遇到麻烦,叫他们自己人给拘了,王家梁才带着郭建峰过来。闵三行这臭小子也是命好,当地同行早上过孟家了解情况,不过孟同跃自当了司机后便搬出去租房住,不带跟家人来往,他们还当儿子又老毛病犯了才引得警察上门,装傻似的一问三不知,连对方拿出来认人的照片都没仔细看就胡乱点了头,又在孟同跃回家看他们时把他一顿臭骂。

这么多阴差阳错之下,闵三行居然能一直瞒过,不得不说他运气实在好。但现在,郭建峰亲自要接人,王家梁望着组长阴沉得几乎要滴出水来的脸,生生打了个冷颤,啊,闵三行啊闵三行,自求多福吧!

郭建峰私下里如何托人情赔不是,王家梁就不得而知了,他只知道第二天上午,闵三行终于重见天日,由郭建峰亲自接着直接回了局里。接下来就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闵三行跟个鹌鹑似的坐在小板凳上,大气都不敢出。他几次想张口道个歉,可是每每一抬头对上郭建峰阴云密布的脸就再也不敢随便开口了。

这一坐就是一上午,众人谁也没敢帮着哪怕求一句情,因为这样的行为明晃晃就是奔着撞枪口去的,可怜闵三行一双脚早麻得没有知觉,肚子又饿,浑身上下还散发着久未洗澡的汗馊味。他刚刚在心里感叹了几句,自己还能更倒霉些吗,早知道会有今天这番罪受,当初说什么他也不会跟着那帮损友跑去灌黄汤时,一组的大门就被人从外面推开。进来的人让他脊背挺直,冷汗立刻就下来了。

闵局长只淡淡地瞥了一眼闵三行,便直接对郭建峰说:“老郭啊,这不成器的小子我先带回去了,这次谢谢你,是我老闵欠了你个人情。”说完不等郭建峰的反应,一脚过去,踢到闵三行坐着的小板凳上,那小板凳应声从闵三行屁股底下滑出,极灵巧地在空中翻了个身,落到地上装死。闵三行两条腿麻得已然不是自己的,此时失去平衡,狼狈地摔在地上,闵局长鼻子里挤出一声冷哼:“还不跟我回家!”

面如死灰的闵三行慢慢从地上站起来,拖着两条不太好用的腿,一瘸一拐地跟着出去,最后在门关上前,还绝望地回头望向组里其他人,期待谁能出声救救他。可是对上谁的目光,谁就会立刻低下头去,却是没人敢帮他了。

那可是闵局长啊,谁敢老虎头上拔毛?闵三行啊闵三行,自求多福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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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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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峰皱着眉头问道:“是谁把消息透给闵局长的?”没有人回答。第二天,闵三行青肿着一张脸来了单位,嘴角微微一扯就会一阵抽痛,自然是他亲亲的老子下的狠手,而且严令他不许请假,必须顶着这么张调色盘一般的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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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母则强

谁也没想有想到,这片看似十分寻常,等闲人迹罕至的山林子里,小小一亩地的范围内,居然能起出七具尸骸!

桑俊深深地忧伤了。想想他们一直以来吹嘘的,风景优美、夜不闭户的景区,后花园里居然成了别人的便宜墓地!一巴掌拍在脸上也不过如此,丢人,真是丢大人了。

栾法医只大略得将七具尸骸从头到尾粗看一遍,得出死者应该是在五年内陆续被埋在这里的结论,第一具,也就是被小王发现的那具身上皮肉皆无的尸骨,当年埋得最浅,这几年涉水县的雨水颇多,渐渐冲掉上面铺垫的泥土,这才重见天日。除了最近一具被肢解的女尸外,其他尸骸凶手都做了遮掩,唯独最后这一具,就这么大咧咧扔在外面,才叫人看个正着报的警。

栾法医带着浩浩荡荡的七具尸体离开,这验尸报告至少也得一个多月才能出来。景区出了大事,桑俊自然没敢耽搁,急急忙忙向上级领导做了汇报,得到指示,抽调一切可以抽调的人力物力,尽快破案,还涉水县一个安宁!

专案组一夜之间便建了起来,全县的精英一网打尽,全调了过来,这么多人力的投入,便是把整个涉水县有一个算一个来来回回摸一遍底都够了,自然牛鬼蛇神应该无所遁形才对。然则凶手的狡猾程度犹在他们估计之上。一年了,自景区后山发现七具尸体后,一年了,专案组人来来走走都换了不知道几茬,连凶手的毛都没摸到,而且凶杀案也戛然而止,涉水县要多平静有多平静,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可是那几具女尸又实打实地摆在市局的法医科里,栾法医熬了几个通宵后,验尸报告终于出来,七具女尸,死亡时间间隔大约有五年之久,她们被害时间很平均,前后相差在九个月左右。最新鲜的两具女尸身上有被性侵害的痕迹,提取的男性分泌物内不含遗传物质,无法通过dna鉴定判断凶手身份,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凶手有天生生理缺陷,也可能凶手做过结扎手术。

至于死因,所有女尸都是被人敲碎了头盖骨,造成重度颅脑损伤致死的,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区别,那就是第一具尸体上,死者的头盖骨只有一次击打痕迹,而后来的,所有死者都被反复击打至少三次以上,最惨的是四号女尸,头骨已经碎得几乎拼不起来。

女尸被凶手仔细清理过,新鲜尸体的指甲内没有留下任何生物检材,所有女尸身上未着衣物,没有佩戴任何首饰,更加不会有身份证明。

七具女尸中,最后三具尸体容貌还能依稀辨认,第四具女尸头骨粉碎,基本上是不可能通过颅骨复原来认尸了,只能等到有人来找,再用骨髓做dna鉴定,剩下三具,倒是可以试试颅骨复原。

涉水县的人口流动性大,很多人离乡背井多年不归,已经与家人失去联系也是有的,再加上我国公安系统对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多是属地管理,相互之间并不通气,如果是a地的亲人在a地报失踪,数据是不会发布到b地的,那么人如果死在b地,在不发全国范围内协查通报的前提下,死者家属不会想到去b地找人,ab两地公安之间不会共享信息,沟通不畅之下,很可能两处案子都悬着,渐渐变成悬案。这弊端,短时间内怕也没什么好办法解决,人口基数如此庞大,还有些人出于各式各样的目的,自觉不自觉地报假案,如果强行联网,信息共享,只会让公安局淹没在无法印证的案件洪水之下,无法为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帮忙,长远来看,绝非好事。

所以查找尸源的工作,在人口流动频繁的地方,有时候也需要运气。这一次,涉水县的同行们显然是走了背字的。七具女尸,不论是新鲜尸体还是已经化为一堆白骨的,均无人前来认领,哪怕她们复原出来的最可能头像已经在本市新闻头条滚动播出了,也不见有人前来。

整整一年,原专案组便只剩下桑俊一人,其他人都是来来走走,在没有任何新线索的前提下,专案组基本上等同于有名无实,毕竟公安局人手有限,每个人都恨不得变身八爪鱼,管着好几摊子事,七尸案再重要,没有线索光耗时间抓不到凶手也是白搭。

一年时间悄悄溜走,本以为死一般的悬案,却在最近又死灰复燃了。

一个月前,有位穿着破破烂烂好似乞丐的老大娘晕倒在涉水县公安局门口,门卫赵大爷将她搀扶进来,喂了些水,掐掐人中,才幽幽转醒,老人家见赵大爷穿着一身警服,抓着就不撒撒手了:“青天大老爷啊,我女儿在哪?让我见见我女儿啊!”把赵大爷整得还挺懵,最近没听说抓回来哪个女犯人啊。

老大娘颤颤巍巍从怀里掏出副画像来,赵大爷定盯一看,哟,这不是去年一直往外发的协查通报吗?全市各派出所居委会乡镇政府都发遍了,一直没有回音,难不成这位老人家的女儿,就是其中一个死者?

赵大爷虽然年岁大了,但职业敏感度还在,立即打电话给桑俊,告之他七尸案可能有新线索了,三分钟后,桑俊急匆匆从办公楼里跑出来。

老大娘转去抓桑俊的袖子,空出来的手不停挥舞着通报:“我女儿,这上面有我女儿,带我去见见她,我就这么一个女儿啊!呜呜呜呜~”老大娘哭得伤心,身子又晃了几晃,桑俊担心她悲伤过度再晕过去,只得一直好言相劝,又答应立即带她去看女儿,这才让老大娘止了哭,跟着他上了车。

尸体还在市局,桑俊特意叮嘱司机放慢车速,给他点时间来问问大概的来龙去脉,至少得知道这位老大娘的身份和她到底要认第几具尸首。不然认错了,对谁都是空欢喜一场,他们倒是无所谓,不过耽误些时间,就怕老大娘的身体撑不住。

一路上,老大娘从来没有松开抓着桑俊的手,就像溺水的人抓着一根救命稻草似的。谁人没有父母,看着这位比自己的亲娘大不了多少的老人家衣不蔽体,满面风霜的模样,桑俊只能感叹可怜天下父母心,让司机在早餐店门口停一停,买些包子来给老大娘,她一把抓过去狼吞虎咽起来,一边还不忘催促:“闺女,快点,我要见闺女。”

桑俊体贴地递过一杯还温热的豆浆:“大娘,慢点吃,别着急,啊~我们这就带你去见你闺女。不过你先告诉我,你闺女叫啥?是这上面哪个人?我们也好安排。”协查通报上有几副是死者最可能长相的复原照,到底有几分相似,其实谁都没把握,科学总是会存在偏差的,尤其是不算精准的科学。

老大娘一听,将还带着油星的手指定在第三名死者的复原图身上:“我闺女,大妮,我闺女。三年没回来了,她,她不会这样的。她可孝顺了。”

第三名死者被发现时已经腐烂得差不多了,虽然后来验尸时经过处理,但是只要想想也知道,尸体的模样绝对不会是老大娘记忆中的女儿,便是新入职不久的警察都看不惯,更何况年事已高的老人家。她会不会一时接受不了再晕过去?要真的是在他们监管时出点事,恐怕他们谁都说不清,讨得不好。

还是先稳住老人家吧,千万不能就这么带过去认尸。

思及此,桑俊打定主意,一会就算到了市局,也要先想办法稳住她,劝她打消了认女儿尸体的准备,待查清她的身份之后,再看看她家里有没有别的亲人,至少得找个年轻力壮的来。

老大娘一路乞讨着过来,很有几分疯癫,除了关于女儿的话还能听进去,别的时候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车已经停进公安局院里很久,她被带着走了十来分钟,进到间狭窄低矮的办公室,她放眼望向四周,哪哪都寻不到女儿的影子,自然着急上火百般不情愿地折腾。

不知道浪费了多少口水与水磨功夫,老人家终于平静下来,在补丁摞补丁的衣服里摸了半天,摸出个巴掌大的蓝布钱包,递给桑俊。

钱包里,有一张老人的身份证,两张已经模糊的旧照片,照片中是个大约十六七岁的青年女子,看起来与第三名死者还真有些相像。

老人家语无伦次地絮叨着,桑俊耐心听了半晌,大致拼凑出一个故事的大概:老人家叫姜淑凤,今年53岁,第一任老公在她结婚五年时病死了,没给她留下一儿半女,娘家又容不下,只得改嫁他人,二嫁的这位老公是个好吃懒做的主儿,等到家里的孩子接连降生,生活日益贫困,眼见着过不下去了,混帐老公不想着如何挣钱养家,居然拍拍屁股自己进城讨生活,一去不复返,再也没管过留在家里的妻儿。这么个大包袱,在家家都困难的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的农村,便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嫡亲父母都不一定愿意管,更别论兄弟姐妹了。

姜淑凤望着膝下嗷嗷待哺的两女一子,连哭都哭不出来。她没什么文化,勉强读完初中就不读了,在家务了几年农便出了嫁,生存技能除了种地什么也不会干,家里山多地少,她便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过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也不可能从地里刨出够四个人吃的口粮,更何况其他各项生活开支,哪怕再俭省,加起来都不是小数目。

但什么努力都不做净等饿死,就算姜淑凤自己死活无所谓,三个孩子却是无辜,她必须得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天地来。为了生存,她狠心将三个孩子托给公婆,答应每月给一百元生活费,好在最小的孩子都已经一岁多,早断了奶了,不然她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一百元放在现在算不得什么,但在近二十年前,可是一个成年人大半个月的工资,姜淑凤手里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巨款。

她带着两身衣服进了城,什么脏活累活,只要给钱多统统都愿意干,高烧四十度都不敢讲一天假休息,生怕被扣工资。好在那个年代像她这样进城找活干的少,一般人只要能过得下去,都不愿意背井离乡地吃苦,她虽然年龄学识不占优势,但勤能补拙,有一颗好学能吃苦的心,比什么都强。

她以一己之力,养活着三个幼童,其中辛苦,不足为外人道也。只要孩子好好的,她什么苦都愿意吃,女子本弱,,一点都不夸张。

但上天给予姜淑凤的苦难还远远没结束。她正在城里上班的一天中午,刚吃完饭好不容易可以抽空休息半个小时,就看到婆婆神情不自然地站到了她面前,吱唔半天终于告诉她,她的儿子和大女儿野着跑出去玩时,失踪落水,因为没有被大人及时发现,等到中午吃饭,公公出去寻人时,两具尸体都已经飘起来了。

姜淑凤只觉得脑袋嗡一下的,连忙跟着送婆婆来报信的自家叔伯兄弟一起坐拖拉机回去,一路上拼命催着开快一点。

小小的两具尸体,摆在她家房子门口,盖着白布单。他们老家那边有规矩,还没有结婚的孩子死亡算横死,既不能操办发丧,也不能把尸首抬进家里停灵,因为小孩子的鬼魂最凶,还分不清是非,一旦有个什么怠慢的地方,便能生生世世搅得家宅不宁。看到了这一幕,姜淑凤心中一直存着的丁点希冀也熄灭了,双眼一翻,晕死过去,从拖拉机上栽倒在地。

如果不是因为还有个小女儿需要她,可能当时姜淑凤就随着两个苦命的孩子去了。但即使她勉强醒转过来,也有好几天不吃不喝不动,只守在自己两个孩子的尸首旁,谁敢动他们就跟谁拼命。

她怨恨着所有人,怨恨公婆为什么答应看孩子未尽到责任,怨恨同村为什么那么深的水塘都没个防护措施,怨恨失踪已久的老公跟个死人一样,怨恨自己没本事不能把孩子带在身边,怨恨小女儿怎么不跟着一起去好在出事时回来报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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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路之花

怨恨别人,总比直面着自己的惨淡要来得容易得多。姜淑凤在门口呆坐了七八日,直到小女儿的哭声将她唤回神来,天气炎热,儿子女儿的身子都臭了,她一眼都不敢多看,记忆里那么可爱漂亮的两个孩子,怎么会渐渐变成一团黑乎乎臭烘烘的腐肉?她一把抱住怀里最后的温暖,再不肯叫她小囡,因为这个称呼会让她想起早夭的一对儿女。她的心太小,放不下如此多的悲伤,如果注定他们缘分浅薄,那就该忘都忘记吧,彼此解脱。

于是小女儿成了大妮,生活中再没了哥哥姐姐的影子,连家里仅存的一张老照片都被姜淑凤收藏起来,免得睹物思人,又引得肝肠寸断。她不再信任公婆,将大妮带在身边抚养,凡事不假他人之手,大妮平安长到十六岁。

多年在工厂里劳作,让姜淑凤积劳成疾,她再干不动的时候,夺走了她健康和美貌的厂子毫不犹豫开除了她,只给了一万块的遣散费。对穷人来说,年轻的时候拿健康换取金钱,等到年老了,失去劳动能力以后,连拿钱换健康的机会都没有。医院可不是慈善机构,进一趟都得花不少钱,姜淑凤舍不得,她手里为数不多的钱,还得存着给大妮上大学呢。

一辈子吃苦受累,姜淑凤不像很多略显愚昧的家庭主妇一般,大约是见得多了,很明白事理。她这辈子,吃亏就吃亏在学历不高,没有一项技能特长上。大字都不识一箩筐,又没什么拿手绝活的人,凭什么用人单位要开高工资养着呢?就像她呆了十来年的厂子,前脚她再做不得了,后脚便将她扫地出门,有大批的初中毕业的年青人等着进去挣一份在现在的他们看来高得不可思议的工资,殊不知道现在他们看似比同学们都更有出息,能挣钱养活自己,可是他们却在最应该学习的年纪偷了懒走了捷径,换来的可能是一生卑微,当昔日的同窗们努力汲取了更多的知识,纷纷功成名就的时候,他们仍然还埋首在工厂里,挣着一份累死累活也算不得高的工资时,后悔都来不及了。

姜淑凤以切身体会,拼了命地也要送女儿上学,只要女儿愿意上,多少钱她都会供着,且花得心甘情愿,为此她省吃俭用,节衣缩食。她以为,她可以至少让女儿的未来有更多选择,可是当已经长成大姑娘的女儿,站在她面前倔强地说再不愿读书,想要跟着大几岁的同村姐姐出去打工时,她突然有些回不了神。多年来忙于工作,她与女儿早已生疏,她只知道照顾女儿有吃有穿,却很少有母女谈心的时候,女儿这一代人,她看不懂,亦不愿总说错话引得女儿不耐烦。母女两人更多的是同住一个屋檐下,却一天连几句话也说不上。

无论她怎么哭求,女儿还是走了,义无返顾,甚至在走的当天,自始至终都没有回过头来看她一眼,相依为命十数年啊!

在那之后,女儿就像活在了她的回忆里,只有偶然的电话打回来,说不上两句也匆匆挂了,还会有不少的钱寄回来,让姜淑凤有些担心女儿到底在外面做什么,高中都没毕业的女娃娃,居然一次就能邮回家里一万块钱来,姜淑凤隐隐有些不安。

直到女儿跟着一起出去的姐姐在前不久回来结婚嫁人,她才听到些风言风语。那个同村的丫头叫张睛,姜淑凤也认识,细论起来,也还跟他们沾着亲带着故的,因此那丫头结婚的时候,姜淑凤也被请去吃喜酒。新娘身材高挑,五官精致,待人接物落落大方,而新郎五短身材,长相一般偏下,神情呆滞,有人来敬酒都不发一言,两个人站在一起,要多不般配有多不般配。姜淑凤有些为这个远亲可惜,选男人她就是前车之鉴,第一个身体不好,早早没了,第二个好吃懒做,自己逃了,一辈子她都没享到什么福。

可是同桌吃饭的村里其他人可不这么想。女人聚到一起哪还有不八卦的,这边厢吃着新娘家准备的好吃好喝,那边厢菜还在嘴里就说人家闲话。

“啧啧,老郭家这小子还真是发愁娶不上媳妇啊,连现成的活王八都愿意当!这丫头是个什么货色,千人枕外人骑的biao啊子,有几个钱也是带着骚臭味的,他也真饥不择食,什么样的都要!”

“切,现在有钱就是大爷,甭管钱怎么来的,是香的还是臭的,只要是真的,就能换来吃穿,骨气顶什么用?老郭家穷得叮当响,不娶这样的,要不,何婶子把你家小女儿说给他?”

“呸,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家玲儿长得好,起码得要个十万八万彩礼,老郭家穷得就要光腚了,鬼才做他丈母娘!”

“那不就结了。一个就想找个老实人嫁了,一个没钱娶好婆娘,这两人凑做堆,不正合适。”旁边的一个小辈媳妇正两眼放光地将她新鲜取得的八卦资料放出来:“我听说啊,这郭家小子别看长得不咋的,看着挺老实,其实很有些花花肠子,他把那小妖精的钱套出来,再踹了她都不是没可能的。你们且等着瞧吧,有这臭丫头哭的时候。”众人应和几声,忙忙地又吃饭夹菜,今儿这席面可是下了血本了,菜量足,居然还有螃蟹大虾,要知道在不靠海的地方,这两样东西都不便宜,可不能浪费,吃吃吃。

只有姜淑凤坐在那,跟刚刚被雷劈了似的,这丫头在外面是干什么的,她就是再傻也听得出来,更何况这几个人的闲话里又说得那样露骨。如果这丫头不是个正经的,那自己闺女呢?自己养大的闺女,又在外面干了些什么?

姜淑凤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碎了!她头也不回地跑回家,翻出女儿给她留的电话号码打过去,关机,再打,还关机。她不死心,来来去去拨了几百遍电话,始终都处于关机状态,无论是下午三四点还是凌晨两三点。她放心不下,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来找张睛问问清楚,如果女儿真的在外面干些丢人现眼的事,她一定会亲自将人抓回来,再打断腿,便是养着一辈子,也不能让女儿这么糟蹋自己的人生!

做人,可以没钱没本事,但无论如何都要能堂堂正正挺起胸膛,为了钱,做出卖自己身体和灵魂的事,别人怎么样她管不着,但她姜淑凤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好不容易拉扯长大的女儿绝对不可以!

张睛对姜淑凤的来访一点意外都没有,她穿着一条膝上三十公分的正红色短裙,露出两条修长笔直的大白腿,好整以暇地坐在藤椅上,只在听到门口有动静时略张望一眼,接着便又自顾自地摆弄着手机,丝毫没有家里来了客人走身张罗的意思。她那新婚的丈夫坐在她旁边,吃着桌子上各式点心零食,连抬头的工夫都没有,不停发出哼哧哼哧的声音,引得张睛一阵厌恶,抬腿就踹:“吃吃吃!就知道吃!还不快去把屋里的衣服收拾了洗了去,真是猪托生,上不得台面!”郭铁柱被这一踹,刚塞进嘴里的话梅都没来得及嚼几口吐核,就吞了下去,卡在食管上好不难受,引得他一阵阵干呕。

张睛哪里能忍得了这男人如此恶心,又飞起白腿踹了几脚,直到郭铁柱鬼撵似地一烟跑了,才好似刚发现家里多了个大活人似的,似笑非笑地道:“哟,今儿刮得是哪阵风,三婶婶怎么有空来看我这一表三千里的侄女?”姜淑凤那不知是死是活的二任丈夫,是张睛一个远房叔叔,因为都在一个村子聚族而居,上一辈也时有来往,这关系就说不上远近了,但是几年前姜淑凤就很讨厌张睛整天涂脂抹粉小小年纪不学好,有限的几次带孩子回老家也把女儿看得很紧,没想到千防万防都没防住,还是让女儿跟着个坏榜样不学好,现在看到这个女人便是回家来,成了亲也不安份,哪个好人家的闺女会穿这么短的裙子,还坐没个坐像,从姜淑凤站的角度都能看到她的底裤了,身后就是大门,虽然谈不上人来人往,总还是时不时有人经过的,她却一点不顾忌!

村子里风言风语的传闻,姜淑凤自然没少听见,原本心底还有几分怀疑在里面,可是此时现实活生生摆在眼前,回了老家尚且如此,可想而知在外面时得有多放啊荡,说她不是特殊行业的从业人员,便是自己都骗不了自己。

那么女儿呢?姜淑凤心口闷痛,颤声问:“我们家大妮呢?你把她带到哪去了?”

“切!你家大妮都二十好几了,是成年人了,懂不懂?她去哪里关我什么事,我又不是她妈,还得管着她吃喝拉撒不成?”张睛撇撇嘴,一脸不屑!那小妖精初初带出去还挺上道,很听她的话,没想到过了没多久就胆敢跟她对着干,哼,扔一边去能让自生自灭已经是她的仁慈了,有那心狠的,还不得找些相好的轮了她!

母女两个都是不折不扣的白眼狼!女儿是个不懂感恩的,母亲更加不知进退!她已经上岸了好吗?过去的种种与她无关了好吗?她只是想在最短时间内挣点钱,又吃不得苦,自然要最大限度利用自己的优势,挣够钱回来享受,有什么错?总比进工厂打工,加班加点,觉都睡不够,成天像个机器人一样,挣上仨瓜俩枣还不够她买套化妆品的好吧,人生的价值都被繁重的劳动压榨干净了,等年华不再,要钱没钱,要貌没貌,还得拼死拼活生孩子,一辈子围着锅台孩子转,人生想想就没有乐趣。

姜淑凤被张睛这满不在乎的样子激怒了。张睛想要糟蹋自己的人生没人管得了,她那个拜金外加重男轻女的娘在后面怎么撺掇也是她家里事,外人更加管不着,但是她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拐带着她姜淑凤的闺女。自失了大女儿和儿子,小闺女就是她的命!谁抢了她闺女,她便要跟谁拼命!

反正姜淑凤一辈子都是个没什么大出息,嘴拙口笨的人,跟张睛打口水仗不会讨得到一分钱便宜,既然文的不行就来武的,比力气,她就算年纪大上许多,也比不事生产的米虫要强。

张睛自然没料到,这平常看起来老实懦弱的远房三婶婶居然像个疯婆子似的,不由分说上来便动起了手,她现在肠子都悔青了,自己怎么能把自己男人支使走了呢,好歹也是个男人,跟她连手还能打不成个半百的老疯子?

可是现在显然没人能救她,她一边在屋子里四处乱窜一边叫着自家男人的名字,痛呼着救命。姜淑凤新仇旧恨,一上来就没有留手的意思,又是惯常干重活的,直打得张睛哭爹喊娘,郭铁柱抱了堆衣服终于出现在堂屋时,张睛已然狠挨了几下,一张漂亮的脸上又红又肿,姜淑凤很明显地看到郭铁柱咧着嘴无声地笑了,然后,趁着张睛没发现他来,脚底抹油,溜得极痛快。

恶人自有恶人磨,想来这郭铁柱还真跟村里人说的一样,看着老实,其实心里也有着不少小九九,现在张睛有钱又年轻漂亮,真等着这两样任何一项没有了,且有她苦日子过。可是哪怕知道张睛以后过得不好,也没让姜淑凤对她的恶感下去一丝半点。

又狠狠揍了几下,张睛不再哭喊救命,而是开始求饶,姜淑凤也认为火候差不多了,她来是要问出女儿的下落,其它事与此相比,微不足道。

张睛抽泣着说出x市的一个地址,至少三年前,她的大妮还在那做,起了个不俗不雅的艺名叫飘飘,听说因为人美嘴甜,混得不错,之后便没了消息,彼时张睛跟她关系早已经恶化,久无来往,再问不出什么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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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女之路

等姜淑凤收拾了家中为数不多的细软,第二天便早早踏上后,才发现原来中国人有那么多,想要找到某一个特定的人时,简直比登天还难。

张睛倒是没有跟她说谎话,灯红酒绿的尽头,一家ktv每当华灯初上,便客似云来,仔细观察之下会发现,男多女少,门口站着的迎宾小姐在寒风瑟瑟中穿得极清凉,一张姣好的面孔带着几分风尘气。这会是个什么样的场所,姜淑凤不是躲在深山不知世事的老神仙,自然明白。她压抑着一口怒气想要往里闯,将她那不要脸的闺女拽出来,立刻带回家,再也不允许这么自甘下贱了!

可她连门都没进去。她的穿着打扮彼时还算得上整洁,但却与光鲜有很大差距,再加上她年龄一大把,长得又粗鄙,怎么看也不像是能进这种场所消费得起的。能当得上迎宾的人,姿色什么都是次要,重要的是得有眼色,能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既然敢吃色啊情这碗饭,上门来闹事的三教九流哪个没见过,便是最难缠的都能让他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何况像姜淑凤这样没怎么见过大世面的乡下婆子。

软语一哄,好话一说,姜淑凤三言两语之下就被对方明白了来意,得知她想找的女儿名叫飘飘,手里捏着的照片还是好多年前的,青涩得可以,两位拦住她的迎宾相视一笑,很放心地将她带进来了大厅的角落里,然后冲着一众还没有客人的公主喊:“飘飘,你妈来接你回家了。”

四五个衣着暴露的女人齐齐回头,不约而同地向姜淑凤脸上望去,发现根本不是自家老娘后,又齐刷刷松了口气,反正一个个坐着也无聊,送上门的热闹,不看白不看,反正只要不是找自己的,她们旁观看戏心情不要太爽。

“娘啊,你看我可是你女儿?要不干脆领了我回家去吧,我肯定以后好好孝顺你,给你养老送终。”走在最前的一个蛇精脸美女率先开口。

“切,我说,飘姐你是从小缺乏母爱吗?听人说过认干哥干爹的,你这跑来认干娘是什么鬼?”紧随其后的一位偏丰腴的女人甩着手中的帕子,咯咯笑出声。

“呀,你不知道啊?咱们飘姐想她娘想得紧哟,你来得时间短不知道,飘姐的娘是被拐来的,生了孩子后婆家看得松了些,连孩子都不要直接跑了。”走在最后看起来年龄最小的女人一脸神秘地解释道。被人称为飘姐的女人脸色沉了沉,她最恨别人拿身世还说嘴,娘跑爹不疼,从不关心她在外面过得好不好,只天天要钱的是吸血鬼,可不是什么亲人,她倒还巴不得自己亲娘能来找自己,打一顿再带自己回家呢。

姜淑凤没想到这么多个重名的居然没一个是她的女儿,她们七嘴八舌地从一开始耍嘴皮子,到最后几乎要吵起来,只不过因为大厅就那么多地方,吵得太大声会让前台上正办理手续的客人听到,坏了自己今晚的生意,因此只勉强压低声音,但是言语间的恶毒却是一点也不少的,太过露骨的话,姜淑凤听听都脸红,她们却还习以为常。

这就是她十多年尽最大努力捧在手心里的女儿日常的生活一角,在这么大个染缸里泡着,出淤泥而不染才真是笑话。她想等在大厅,看会不会女儿今天没来,或者已经有客人了,但再听她们说下去,她忍不住是不是想替她们的父母教育教育她们,只得先离开。

外面的风又冷又硬,可是姜淑凤不在乎,她裹了裹身上不挡风的破棉袄,坐到角落里,盯着ktv门口。

一连三天,除了吃饭上厕所会动一动地方外,姜淑凤半步都没离开过,最后她不得不无奈地承认,女儿真的已经不在这里。

户口本上,女儿的大名就叫张大妮,曾经无数次,女儿从学校哭着跑回来,闹着要改名,并姜淑凤知道,女儿对这个名字很厌恶,当年她不过是大妮大妮地当个小名叫着的,因为计划生育的影响,身为三女儿,一直也没户口,等到前两个孩子死了,还是女儿的爷爷去派出所上的户口,老人家没什么文化,想都没想就把张大妮做为大名报上去了,也因此让小女儿被嘲笑了多年,气愤了多年。便是现在她自己给自己起个飘飘的名字,比大妮是好听一些,但是这些场所的女人,总是会起个没什么特点,能让人叫着还好听些的化名,鬼知道换个地方还会不会用。

不知名姓,不知行踪,只有个死活没开机的电话,她一个连方向都几乎辨别不清的外地人,又如何能找得出来她女儿啊?城市居,大不易。全部家当在匆匆寻找女儿的时间里被消耗殆尽,她固执地走遍全市大大小小的特殊场所,没钱了就睡在桥洞下或者公园里,没饭吃就去捡人家吃剩下的,衣服破了就从垃圾桶里翻人家不要的,生活再艰苦,都没能让她放弃寻找女儿。

皇天不负有心人,就在她几近绝望,快要撑不下去时,她终于迎来了转机。却是一个足浴城里的服务员,在被她缠了三四次后,终于答应看看她手里陈年旧照,帮着问问自家店里有没有这么个人,一看之下,虽然清纯稚嫩了些,还是一眼就认出,照片上的这个女孩,很可能就是几年前与自己关系不错,后来有一天接了客人出去,却再也没见回来的张飘絮。

她们这行,流动性极强,换了地方谋生的,捞够了上岸的,甚至被杀被害都不新鲜,从事着高危的工作,就别想着既挣钱又安全的好事。所以张飘絮的失踪并没能引起太多警觉,实在是见怪不怪了。

直到有人不小心看到了协查通报。他们所在的小区居委会很负责任,几乎辖区内所有的经营场所他们都走了一遍,给了通报,叮嘱他们有什么情况及时反映。但是对于从事不法行业的人来说,能不跟这些人打交道,等闲是绝不会给自己找事的。哪怕那个时候有人漫不经心地一瞥,发现有个人很像张飘絮,也多半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只要没牵连到自己头上,绝对的高高挂起。

可是姜淑凤一副乞丐模样地在门前蹲了好几天,只眼巴巴得想找女儿,任谁看了都会叹一声可怜天下父母心,不知道则罢,知道了,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狠心当没看见。

姜淑凤拿到了那份服务员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翻出来的协查通报,只一眼,差点一口气没上来,那第三张图,虽然发型与记忆中偏差太多,但是眉眼间带出来的熟悉可做不得假,分明就是她日日看惯的自己的模样!

“大妮啊!”姜淑凤哭着嚎着,那服务员见她一身破烂,恐怕身上也没什么钱了,给她一百钱,送她上了来涉水县的长途班车,她刚一下车,一路问了不知道多少人,才找上公安局的门,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撑着:绝对不能倒下,至少要看到伤害自己闺女的人死在眼前才行!

于是就有了她又饿又累,体力不支晕倒在公安局大门前的一幕。她抓着桑俊的手,点着协查通报上自己闺女的照片,声泪俱下:“苍天啊,警察同志啊!可要给我做主啊,我闺女她是个好闺女啊,她不该死啊,死的该是我这老婆子啊!我上辈子是做了什么孽啊,三个儿女啊,一个都留不住!白发人送黑发人啊,送了两回啊!我还有什么念想!警察同志啊,求求你了!”老人家还想跪下,被桑俊死死拦住。他心里很不是滋味,案发到现在已经一年了,他们连丁点线索都没找到,七名死者就像全是孤家寡人似的,没有人来认领,凶手也再没作案,他们忙过了最初那一段,当初触目惊心的案发现场就变成了冷冰的照片,当初的震惊渐渐平息,他们很容易就遗忘了七条无辜生命,因为遗忘比一直惦记要容易太多,他们的借口很好用:新案太多,警力不足,旧案没有线索。他也曾想过,如果某一天寻找尸源的工作有了进展,面对这些受害者家属时,他希望他能挺直腰杆告诉他们,杀害他们亲人的犯罪分子已经被绳之以法了。

今天,对上姜淑凤满满全是绝望悲伤的眼睛时,桑俊不自觉地转开,心虚啊!记得以前不知道从哪听到过一句话,说凶手杀人,杀的从来都不止受害者一人,连带着关心在意他们的人,也同样都是凶手的受害者。此情此景,正应了这一句话。

“老人家,你别着急,你指认的这具尸骨,就是我们让你现在去认,你也肯定认不出来。我们得做别的鉴定来确认你与她的血缘关系。一会我们就安排法医来采血,行吗?”这样一位可怜的老人家,任何隐瞒与欺骗都只能造成更严重的伤害,因为事实真相早晚会浮出水面,所以桑俊缓缓蹲下,握着老人的手,缓缓向她解释。

肯定认不出来,法医来采血,姜淑凤一开始没明白桑俊是什么意思,还想说无论如何,自己的闺女自己肯定都认得,但她立刻就反应过来,这是说闺女死得太狼狈,已经不成人形了啊!她忍不住又热泪盈眶,却生生憋住,没让一颗眼泪再掉下来。做为一名失去两个幼儿,又将唯一的女儿拉扯长大的女性,她即使曾经软弱可欺,也早被生活锻炼出了刚毅的一面。她沙哑着道:“那你们现在就抽血吧。”她稳稳伸出皮包骨头的胳膊。

颜志勋抽了血,转头去做dna鉴定去了,等结果的过程中,桑俊将老人家带回自己家,让妻子帮着给她洗了澡,买了新衣服,过程中老人家只不停说谢谢,却能看出,她对自己会如何一点都不在意,只一天要询问上十来遍有结果了呢。每一次,桑俊在回答还没有时都有股罪恶感。

鉴定结果:三号女尸与姜淑凤存在亲子关系的可能为99%。可以认定三号女尸即为姜淑凤的女儿张大妮。

姜淑凤第一时间得知结果,死活非要看一眼女儿,桑俊是想要阻止的,但是姜淑凤掷地有声地道:“那是我女儿,我身上掉下来,亲自养这么大的女儿,无论她变成个什么样子,我还能怕了自己的亲闺女不成?我是一定要见她的,无论你说什么!”桑俊再没劝说的理由,只得带她去了法医科,还暗暗叮嘱颜志勋要注意观察老人家,一旦发现不对要立刻采取合理措施,可不能闹出人命啊!

一具**得不完全的尸骨,比白森森的骨头更有冲击力,微黄的骨骼上粘连着黑色的腐烂组织,有的地方还在渗着尸油,哪怕保存得还算得当,味道也相当冲鼻,桑俊反对姜淑凤来认尸,是怕她以后的人生中,会长长久久只记得这具与美观搭不上边的尸骨,反而忘了女儿原本的模样,她的孩子都死了,但她的生活必须继续,总得有些美好记忆让她撑个一个又一个漫长白日。

姜淑凤看着这凄惨的尸骨时,眼中全是温柔,这是她的女儿,变成什么样子,也还是她的女儿。站在停尸柜旁,姜淑凤从头到尾只说了一句话:“抓住凶手,告诉我!”

桑俊在她背后用力点头:“一定会!”

姜淑凤将自己这一段时间一直在x市的特殊场所来来回回寻人的事说了,自己的女儿干了不光彩的事又如何?总罪不至死吧?凶手别想逃脱罪名,必须要一命偿一命!

桑俊其实也曾有过隐隐的怀疑。因为最新一具尸体手很细嫩,一张脸更是保养得不错,栾法医曾经从她脸上刮下些化妆品样本,经鉴定是雅诗兰黛最新款,价格不菲,能用得起的,不是有钱人,就是对自己妆容十分在意的人,再加上他们寻了许久,都没人认尸,死者从事特殊职业的怀疑便日渐浓了起来。但这个行业人数不算少,流动特别大,挨门挨户去找,他们没有时间更没有精力。

没想到,姜淑凤居然靠着毅力做了他们没空做的工作,找到了案情的突破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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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重现

韩夜筝觉得这拘留所真是一天都呆不下去了。想他多年来一直奉公过法的良好市民,居然也有身陷囹圄的一天。可是,明明是高速啊,撞死人了真的也算他的责任?他冤不冤啊!

跑大车的,常常路上连续开车十几个小时,困得眼睛都睁不开。出事那天,韩夜筝确实是在跑长途,七八个小时,中间除了吃饭上厕所,从来没休息过。现在养车不容易,不是有句流传甚广的对联嘛,上联是:油改气气涨钱,跑车师傅苦难言,下联是:轮胎涨路费涨,就是不见运费涨,横批:跑车太难。他们养车的也得吃饭啊,可一趟车有的时候跑下来拿到钱,仔细算算,扣了油费,扣了过路费,扣了或多或少肯定会有罚款钱,能剩下的少得可怜,已经不足以养活妻儿老小,就这样的活还不总有,半年挣钱半年赔钱,两两相抵下来,剩下个七八万就念句阿弥陀佛了。如果赶上特别倒霉,再遇到个车坏了,交通事故之类的情况,能保本都是妄想。

所以多拉快跑,偷着超载仍然是很多大车司机的无奈选择。谁不知道这样不安全,容易出事,天天新闻里血淋淋的报道,只要不是瞎子聋子都能看到,尤其是冬天到了,往北方跑一趟,冰天雪地的,人加车能囫囵个回来都是祖宗保佑。但是生意惨淡的季节,也不可能全都跑家门口吧?越是长途越挣钱啊,为了生存,他们也是没办法。

这一次出事,真该韩夜筝倒霉。他刚刚在x市附近的万家服务区停下来吃了顿夜宵,晚上那袋泡面早消化干净了,饿得胃疼,便是因为刚出来时堵车,他已经被预定计划要晚一些了,他还是先停在服务区准备再泡一袋面。近四十岁的年纪,已经不再年轻,身体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毛病一堆,他实在不敢跟自己的健康过不去,说实话,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死都死不起,补品死贵买不起,平常注意些多爱护爱护自己还是做得到的,他特意停车吃点东西,还很大方地买了两根烤肠。

就这么因为耽误了半个小时的时间,路上只得着急着些,开得比平常快,但是大货车,虽然现在上高速超重过路费会收得很高不合适,但整车加上货物也得个二十来吨。想跑太快也不可能,所以基本上是擦着80的边跑,偶然赶上哪一段车少,还没测速,便多轰点油门跑个90多顶天了。

说心里话,与平常一开十五六个小时,他那天真的算不上累,虽然法律意义上他是疲劳驾驶,可是他可以负责任的说,道路上的一举一动他都看得分明,更有十足的把握能反应过来。他千小心万小心,也没小心过高速上突然出现个人,尤其是这人被他的车灯照到时,已经就躺在地上了。

当时他的车速85公里\/小时,因为他下意识得低头去看了一眼时速表,此时采取紧急制动,救不了地上躺着的人,还得把自己的命赔进去,驾驶室后面连着的挂车在紧急刹车时由于惯性挤扁驾驶室不要太容易。他曾经有个挺好的一起跑车的哥们就是这么死的,路中间飞奔出来个电三轮,他为了不撞到人踩死了刹车,结果后面拉的钢筋纷纷高速前冲,有四根不偏不倚地扎进了他的胸口,人当场就不行了。所以他虽然下意识把脚放到了刹车上,也确实踩下去了,却没有踩得太用力,只让车辆以相较紧急刹车平缓些的速度停下来,留下一道浅浅的刹车痕迹。

车很稳,半点没有碾压到人的颠簸,如果不是他亲眼看到地上躺着个人,他会直接开走,倒不是有意识的肇事逃逸,是根本没有不知道自己撞了人。他掏出手机打了110,说明自己所在位置,看了眼时间:半夜11点17分。

他不情不愿地披上军大衣,从车上跳出去。轮胎因为刚才的摩擦仍然不断冒着烟,映得周围环境都有几分氤氲,空气中还有些淡淡的血腥味,他打开手电筒照了照,每个轮胎上都有些可疑的暗红色,倒没有他想象中的尸体残块,即使这样,也让他忍不住干呕几声。

记忆里,那个人此时应该躺在他车后头大约三四米的距离,一辆二十吨重的大货车从人身上碾压过去后,那个人会是什么样子,韩夜筝心里明镜似的。但他必须确认一下,手电筒极不配合地左扫右扫,他才后知后觉得发现自己全身都在抖,为自己夺走了一条宝贵的性命,为接下来因为赔偿而让家庭陷入困境。前者是他身为一个人最起码的善良,后者是对风雨飘摇的家的愧疚。

夜色中,除了时不时呼啸而过的车以及自己开了双闪的灯,仿佛全世界都消失在眼前,韩夜筝心里很乱,度日如年,他迫切地希望警察能尽快找到自己,从这场梦魇般的事故中解脱。

他被带走时,正是从尸体旁经过的。他还是忍不住想要回头多看一眼,看一眼因他而消失的生命长什么样子,他会长长久久地把这张脸刻在心里,永远永远要记得,交通安全重于泰山,人命消失得太容易,一切都在一念之间,他手里握着的方向盘,脚下踩着的油门,控制着的,是能吞噬无数生灵的野兽,责任两个字,是他必须扛起来的。

但是他看了一张怎样的脸!一直卡在嗓子眼不上不下的那点泡面此时终于完完整整吐了出来,正吐到旁边准备带他上车的警察裤子上,一条条挂着,分外完整。那应该是个女人吧,一张脸正正好好被车轮轧过,几乎成了一滩肉泥,五官别指望,便是连头骨可能都没有完整的了,如果不是那一堆血肉模糊的黄红边上还有长长的头发,韩夜筝真的怎么也看不出来那堆血肉会曾经是一颗人头。而刚刚那一瞥中,他还看到那女人被轧得支离破碎,惨不忍睹,他是造了什么孽啊!

他无知无觉地被讯问,被关进拘留所,一连几天脑海中晃动得全是那个女人长长的头发,她总是背影看起来分外姣好,可是等她转过来时,原本应该长着五官的地方只有血红一片。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终于渐渐好转,也终于有些沉不住气。

高速本来就不是行人应该上来的地方,他不算超速,也在看到人时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她的死亡无法避免,本就不应该由他来承担主要责任的。警方调查取证需要时间,他也都积极配合了,但是关了他好几天了,连个电话都不打,是不是有些过分了?

好在他才刚刚开始烦躁,几乎同时就被释放了出来,言明等过一阵子交通事故责任书出了再说,让他耐心回去等消息。他就这么稀里糊涂被放回家去,暂时也没了跑车的心思,忐忑不安地等着高悬于头顶的利剑落下。奇怪,通常不是应该关到鉴定书出来,让他这个肇事方与死者家属见一见,然后商量商量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后再签和解书,如果是他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再接受刑事处罚的吗?不过暂时得到自由,韩夜筝不想去纠结其中的程序问题,能回家等着总好过拘留所里不见天日的生活。

涉水县公安局刑警队里。

桑俊刚想报请局长,因为姜淑凤提供的新线索,七尸案有了一丝曙光,他请求重组专案组,就被队里其他人电话召回。

“桑队,你看看这三起案子。”卞淳先见他回来,一句废话没有,递给他三份卷宗。桑俊接过,只扫了一眼封皮,挑挑眉翻开。

这三份卷宗并不是刑警队的,而是交巡警队那边送过来的,最近一年内,涉水县境内高速上涉及到人员死亡的事故报告。

这三起案件有个共性:都是行人在半夜上高速后被撞死亡,出事地点附近都没有高清摄像头,除了最后一起发生在三天前的事故肇事司机停留在现场报警,使死者尸体得到最大限度保存外,另外两具尸体被高速上知情或不知情的不知道多少辆车碾轧无数回,等高速巡警发现时,只能在一公里的范围内收集到些肉沫骨头渣,连个人形都拼不回来,至于为什么知道这是两具人的尸体而不是猫狗,仅仅是因为暗红色血迹分布得太广,且中心现场没有任何动物皮毛留下。

如果不是韩夜筝提前发现了死者,虽然仍是避免不了撞上了的人,却在撞人后第一时间选择报警,他们也许还是不会发现,原来这并不是高速上撞人逃逸事件,而是实打实的三起谋杀!

得出这个结论,其实交警队内部也争论了许久。事发地段仅有的两个监控摄像头并非夜视高清,本就是为了监控流量使用的,夜间堵车很少见,他们没有必要更换,因此夜间拍出来的视频是如何质量可想而知,他们一开始并未引起注意,因为事发路段两旁都是村镇,可供行人和车辆通行的涵洞离得较远,有些村民为了图省事,直接穿高速路而过也不算新鲜,以前更是发生过来往车辆撞死人的事。但死者死了很多天了,都没见有村民过来寻人,总不至于家里少了个大活人不知道吧?一次也就罢了,两次,三次,任谁也不能当巧合来看。他们反复走访当地村民,又专门去省城找了技术人员处理视频,原本刚有点眉目,这又出了第三起奇怪的车祸。

保密起见,韩夜筝并不知道真相,他撞的哪里是什么活人,而是早就死得不能再死,被人肢解的女尸!见到这具尸体,很多人立刻想到了一年前从景区后山里挖出来的那七具尸骸,实在是当时那件事太过轰动,系统内的人就没有几个不知情的,小小的涉水县平静了多年,居然石破天惊般出了个恶魔。

所有人都以为,这个恶魔因为罪行暴露,害怕之下龟缩起来,但现在血淋淋的事实摆在他们眼前,恶魔就是恶魔,杀人的**永无止境,他所要做的,不是停止杀戮本身,而是选个更隐蔽、更安全的弃尸方式。看来当年他大意之下,最后一具尸体没有掩埋,让人发现了他的存在后,他变得更小心谨慎了,将尸体扔到高速上真是又狠又毒的做法,每天上千辆车来来去去,别说尸体,就是钢板都得削下一层去,再加上夜间行车,视野不佳,大车本身又颠簸,轧到个把人一不小心就能疏忽过去,绝对安全有效的毁尸灭迹方式。

以上还仅是因为同样被肢解的女尸而产生的推论,具体能不能与七尸案做同一认定,还得靠证据说话。

所幸,他们之前的努力没有白费。两段不甚清晰的视频经过专业人士修复,已经能看清一个瘦高的黑影将某个长方形的东西拖上高速,扔下些疑似尸体的块状物,然后消失在夜色中的全过程,韩夜筝撞到的女尸体内也检测到了男性分泌物,同样的不含遗传物质。无论是天生还是后天做了手术的结果,这样的人群都占极少数,两相印证,自然所有人都倾向于这就是去年销声匿迹的七尸案的凶手!

鉴于他好玩失踪的前科劣迹,如果此次惊动了他,鬼知道下回他又要换什么恶心的方式再去毁尸,所以只得委屈韩夜筝先背着肇事致人死亡的黑锅了。

交巡警中队送来的卷宗着实没能给刑警队太多可以查下去的线索,前两具尸体就不用想了,碎得连亲爹亲娘都不可能认识,年龄,身高,体貌特征一律没有,协查通报都发不出去,就连唯一一具肉身尚存的女尸,也是头骨尽碎,没有长相。其他的,都是已知线索,可以做并案之用,但一年前他们就一一排查过,没能有什么发现,一年后再重新调查,估计仍然不会有新发现。

好在,至少他们知道,凶手现在是如何处理尸体的,既然找不到人,他们就用最笨的方式,守株待兔如何?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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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心狗肺

美女爱渣男,这句话还真特么成了真理了。

涉水县公安局时隔一年,又向x市同行们发了一份协查通报,通报上要求配合寻找的女尸身高约165,体重在100斤左右,看她的身体皮肤,应该也是个肤白貌美的漂亮姑娘,另外在尸检中发现,她曾经做过不止一次流产手术,且切除过阑尾。结合姜淑凤女儿张大妮的身份,警方有理由怀疑这位受害者也有极大可能是个小姐。

这本是广撒网的习惯做法,总得把消息通过一定渠道散布出去,不然光靠着刑警队的几个人走访,猴年马月也不一定有进展,更何况现在流动人口这么多,谁知道是哪里的人在他们辖区内遇害,他们可是离了本辖区便没有执法权的。

因此通报该发发,他们该调查调查,两不耽误。可就是这份他们没有报多大希望的协查通报,通过庞大有条理的组织机构一层层传递到基层时,不到两天功夫就收到了反馈,有人上门认尸来了。

涉水县公安局的办公楼有不少个年头了,多数办公室都低矮破旧,但因为经费问题,始终没能修缮。桑俊满身风霜地赶回来,第一眼看到正在接待室里的小青年时,本能就感到厌恶。这小青年大约二十出头,染着一头又黄又紫又白的头发,与火鸡羽毛相比都不逊色,他此时叼着烟,满脸嫌恶,两只脚大大咧咧架到桌子上,正不停抖腿,看到门口站着的警察也丝毫没有收敛,把抽了半截的香烟呸一口吐在地上,扬扬下巴道:“你们这也叫个办公楼?居然把我带到这儿来,也不嫌丢人。就看看你们这桌子椅子,毛刺都起来了,知道老子身上穿着的衣服多少钱一件不?告诉你,勾出丝来你根本都赔不起!”说完,又一口痰吐到地上。

桑俊今年也快四十岁的人了,坐在刑警队长的位置上四五年,常年审讯犯人,自然有股不一般的气势,正是像这火鸡青年一类小混混的克星,他不怒自威,就那么定定站在那儿,就让火鸡青年讪讪把桌子上的腿收回去,连身板都坐得直了些,只有脸上还挂着不屑与嫌恶。

桑俊与卞淳先谁都没有理火鸡青年,直直坐到他对面,打开笔录本:“姓名。”

“丘勇。”火鸡少年下意识回答,突然转过弯来,自己不是被他们抓来的犯人,而是认尸的受害者,怎么这脸黑得跟包公似的警察反倒先审上他了?他像坐在火盆上一般,立刻跳将起来:“我次哦,老子不是来受审的,是来认尸体的,你们是不是搞错了?”

“你是谁老子?”桑俊停下笔,抬头看向丘勇,明明一个坐着一个站着,丘勇是处于居高临下位置的那一个,应该更有气势些,可是桑俊眼中无喜无怒,就那么淡淡地看了丘勇一眼,对方只觉得周身的空气都清凉几分,平常说惯了老子老子的,此时却不敢接话说谁叫就是谁老子。

他为自己如此脓包而郁闷,索性双臂交叠在胸前又一屁股坐下,瞪着桑俊。这点压力算不得什么,这种自以为自己很本事,尾巴都要翘上天的货色,桑俊见得多了,自然不会放在心上,反正他们所有的嚣张都是装出来的,嘴里说得再狠,也只敢欺负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人,对着警察,他们会相当知道分寸。

丘勇是自己找上门的,嚷嚷着要认尸,还很体贴得带来了一把缠着几根长头发的梳子。他认为在高速上被碾碎了脸的女人,就是他五天前失踪的女友苏心锦。他这次来,既不是为了领回尸体,让她能入土为安,也不是想要提供破案现场,为死去的女友讨个公道,他只想让警方出个死亡证明。至于苏心锦会如何,鬼才有闲心管。

既然不能提供更多线索,且dna鉴定县里还没条件做,得送到市里去,会花更多时间,桑俊最近忙得脚打后脑勺,没工夫跟他闲磕牙,三言两语打发了人,不去理会丘勇走时犹自满嘴脏话的丑恶嘴脸。

两天后,dna鉴定报告回来,那具头被碾碎的女尸正是苏心锦,现年只有二十岁,在市里有一套住房,全款购于一年前,也是她的现居住地。

桑俊带人找到物业说明情况,想要让他们配合,开门让他们进去搜查搜查,看能不能找到些线索。可是物业觉得很疑惑,苏心锦的家里,现在有人住啊,小情侣天天出双入对的,那个女的,难道不是苏心锦本人?物业的保安只知道b幢一单位1604房的业主是位穿着打扮很轻浮的美女,她那男友一头花花绿绿的毛更是小区独一无二的景观,想不认识他们都难,可是至于苏心锦到底长什么样,却也说不清楚,只记得挺漂亮,就是妆化得太厚,怎么看也不像刚刚二十岁的人,浑身上下一股风尘气。他们只记得那个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的男的总带着个跟苏心锦长得差不多一样感觉的女人出出进进,至于是不是苏心锦本人,小区虽然只有三幢楼,可住户全加起来也有两百多人,谁还能都认识,原本还挺肯定,现在警察来了,他们也就没那么确定了。

既然知道苏心锦家有人,警方就打消了原本想撬锁的计划,直接上去叫门。两声门铃响过,屋内传来踢踢踏踏的脚步声,门锁咔哒一响,门开了,露出丘勇火鸡一般的头发,他此时双眼迷离,头也没抬,就伸出手去:“喂,送个饭怎么这么慢?居然迟到,老子都快饿死了,等一会投诉你!”

“你是谁老子?”桑俊没有任何声音起伏地的话,让丘勇猛得抬头,四个警察,把家门堵得严严实实,他的瞌睡瞬间全跑,收起刚才痞子般的神情,努力拼出几分笑:“警、警察大哥,您、您有何贵干啊?我这、这还没起呢。”一边说,一边就想关上门。

桑俊懒得问他为什么在这,直接带着人闯进去,丘勇连反抗机会都没有,就被架进了客厅,他只穿了条内裤,还极透极薄,跟没穿效果差不多,哪怕脸皮厚如他,此时也有几分难为情,手捂住重点部位站着,一张脸憋得通红,不住地偷偷瞄向卧室。

卞淳先顺着他的眼神站到卧室门前,刚摸到门把手,门突然开了,一位身上未着啊寸啊缕的女人揉着头发走出来,发现客厅里多了四个男人时也只怔了一下,就又身形款款地走回了卧室,披上件睡衣又出来。

这个女人,乍一看跟苏心锦还真有几分像。苏心锦曾经因为卖啊yin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两次,留过案底,即使是穿着拘留所里统一的号服,也没能让她收敛几分骨子里透出的风尘气,只是卸下浓妆后显得年轻不少。眼前这个女人,与卸妆后的苏心锦有四成相似,尤其一双眼睛仿佛能勾人魂,更是像了个十成十。

桑俊踢了踢在一旁想装死的丘勇:“不给我们介绍介绍,这是谁吗?”

“......”丘勇第一次觉得理屈词穷,毕竟干的事说不上光彩,他当着别人还可以吹嘘自己有本事,但当着警察说,总有些难为情。

倒是女孩先开了口:“我是苏心锦的妹妹,苏心绣。这里现在是我家了,你们有什么事吗?”

“你知道你姐姐出事了吗?”

“知道啊,前两天丘哥不还去过公安局认尸的吗?怎么?你们特意来送死亡证明的?太好了,给我吧。”女孩伸出粉粉嫩嫩的一只手,脸上的表情更是一片欣喜,没有半丝得知姐姐死去的悲伤,这位,真的是亲妹妹?

丘勇再顾不得自己几近裸着,冲过来打掉苏心绣伸着的手,这丫头片子还真是不知死活的性子,要不是为了房子,鬼才会来哄这么个傻缺的货。苏心锦啊苏心锦,枉你生了颗七窍玲珑心,怎么就在自己妹妹的问题上,这么看不透想不开呢?全心全意为她又如何?还不是辛苦养了只白眼狼出来,嘿嘿,不过这样也好,正便宜他了。

桑俊简单解释两句,苏心锦已经死亡,对于她名下的住所,警方有权搜查取证,请他们配合,苏心绣还想分辨什么,被丘勇拉了一下,委委屈屈望了后者一眼,得到严厉警告眼神一枚,然后站到一边不敢再说话。

苏心锦的家里,几乎找不到她的东西。除了一套洗漱用品,连件衣服都没有发现,不论警方要查看什么,总有苏心绣或者丘勇迅速站出来,告之警方这些东西是她或他的。要不是之前他们确实从户籍科和房管局查过,这处住房的所有人是苏心锦,还以为他们走错了地方。

自然,他们忙了半天,一无所获,只得打道回府。

半日后,关于丘勇与苏家姐妹的恩怨情仇就摆在了众人的桌前。什么叫生活远比电视剧更精彩,饶是他们自认为见多识广,今天算是开了眼了。

丘勇现年二十五岁,已经在社会上沉沉浮浮七八年了。他从来没有什么正经职业,无非是给哪哪个发廊看看场子,去哪哪个足疗城端个茶递个水,没有遇到苏心锦之前,日子混得很惨,如果不是还有嘴皮子好使,脑子灵活的优点,怕是饿死都有可能。

苏心锦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在她四岁那年,她的父亲因为抢劫杀人被判了死刑,她的母亲丢下她还有襁褓中的妹妹,头也不回地走了,爷爷奶奶也早就不在人世,叔伯们又对她们避之唯恐不及。她只得抱着妹妹,跟当地民政部门的人进了孤儿院,在那一直呆到成年。其间不是没有人想领养她,可是她不愿意跟妹妹分开,没有谁有勇气一起领养两个孩子的。

苏心锦是个好姐姐,从小到大,她都尽了最大努力将妹妹包在她的羽翼之下,可是她的付出没能换来妹妹的尊重,反而变成了理所当然,无节制地索要与压榨,不会拒绝的苏心锦在18岁成年终于可以离开孤儿院时,为了钱走上一条不归路。苏心绣理所当然地享受着一切,她嫉妒姐姐有钱,嫉妒姐姐比她漂亮,嫉妒姐姐过着看似繁花似锦的生活,嫉妒为什么丑小鸭永远都是她自己。

她疯狂地想要抢走姐姐拥有的一切!

丘勇会缠上苏心锦,也有妹妹的多半功劳。小小年纪,不知道珍惜平静的生活的苏心绣对一切都保持着旺盛的好奇心,说白了就是不知天高地厚,丘勇在社会上混了多年,看人一看一个准,好不容易发现个人傻貌似还有钱的女孩,怎么能放过。别看丘勇长得不怎么样,讨女孩子欢心可是自小精通的本领,苏心绣白纸一般,自然抵挡不住。然后通过苏心绣,又认识了苏心锦,他发现这位比妹妹的钱多,只要打着帮妹妹的旗号,什么钱都能要出来。于是转移目标,开始进攻姐姐。

这笔帐自然苏心绣还要算到姐姐头上,在她看来,自家姐姐妖精一般勾走了对她有意思的男人,买个房子还不写她的名字,桩桩件件都是在**裸地鄙视自己。

也因此,苏心锦突然失踪,做妹妹的根本不上心,还趁着姐姐终于不在,扔了她几乎所有的东西,还把姐姐的男人骗到床上,她却是不知,苏心锦早八辈子就明白丘勇是个烂人,她挡在前面不过是替自家妹妹挡灾,可谁知道,白眼狼就是白眼狼,自私自利的人也永远不会有替别人着急的那一天。苏心锦的一片好心可真是喂了狗了。

众人一时唏嘘。像苏心绣这样的人,现实生活中绝不占少数,似乎觉得全世界都欠着他们,可是他们不想一想,如果不是出于爱,谁会无条件惯着他们?他们挥霍着亲人和爱人的包容,不知道等众叛亲离的那一天,会不会后悔。

但可惜,无论是苏心绣还是丘勇,都不是凶手,苏心锦的死对他们造成的唯一影响,就是给他们留下的房子和钱,让他们能一个狼心一个狗肺得成为绝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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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仍然看不清长像,但是足以让他们辨别出凶手的大致身高,他比身后的护栏高出半个身子,护栏约1.2米高。

推测凶手是男性,身材偏瘦,身高在1.75以上,身体强壮得足以徒手拎动100斤重的死者尸体,对弃尸地点周围的环境很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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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尸方式

凶手杀人后移尸,目的无非一种:毁尸灭迹,以期最大限度保护自己。这是人下意识的本能反应,毕竟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道理明晃晃摆在那,谁在杀人之后第一个念头都是怎么样才能让自己逃脱法律的制裁。别的痕迹都好抹去,指纹最简单,拿条抹布擦干净就好了;脚印也好处理,墩布一拖,光亮如新,再觉得心里没底,直接把作案时穿过的鞋扔掉;血迹也不算难,所有能破坏细胞结构的化学试剂都可以选择;唯独这么一大具尸体,很不好毁干净。

人的尸体不是生活垃圾,随手扔进垃圾桶就行的,平时路上见个猫狗的尸体都还要心生怜悯两分钟,暗念几句阿弥陀佛,可想而知如果突然出现具人的尸体该有多惊悚。所以毁尸灭迹实乃人之常情。

这位凶手脑子绝对够使,仅看他前后两次想出的就知道了。涉水县在x市众县区内山地最多,地形最复杂,这些山外形上来说好看倒是挺好看的,但是貌似除了好看也真没有别的大用处,种庄嫁也不怎么好好长,在涉水县旅游业没发展起来之前,这附近的居民真是住在山清水秀的地方,却几乎穷得讨饭,等到景区开始建设,周围稍微能沾得上边的人都把自家分得的那么点山林地卖给了旅游开发公司,用块不能产粮食的破地换回真金白银,可是合适得不能再适合的买卖了,没看没轮着的人嫉妒得眼睛都红了吗?嘿嘿。

因为买地的价格算不上贵,旅游公司要想在本地发展,光靠他们自己那点人肯定不行,离不开当地居民的帮助,因此基本上找上门来的地,只要位置不偏得太离谱,便一股脑先收了算,就当做个人情,以后还得常来常往,强龙不压地头蛇嘛,反正他们家大业大,不差这仨瓜俩枣。也就造成了后来景区虽然圈了边界,开发了不少景点,却仍然有大片大片待开发或根本没有开发价值的荒地。当然了,这个所谓荒地也不是咱们想得那样寸草不生,只是可能附近没什么可看,或者太过偏远,开发成本太高,投入产出比不合适,被旅游公司放弃。

但这些荒地还在景区范围以内,有铁丝网围墙之类圈占了的,里面还处于最原始的状态,本地人这点景色几乎是从小看到大,早没什么吸引力了,再说他们想进景区,低价票或者免费票想弄都能弄到,犯不着冒着风险逃票进去,偶尔有小青年寻刺激,景区更是懒得管,终归是在自家门口,又是小孩子淘气,管也管不过来。

由此可见,凶手应该很熟悉涉水县的地理环境,知道将尸体埋进景区后山,只要处理得当,怕是十年八年都不会有人发现,到那个时候,就算因为数量太大,或者景区开发政策有变化,再守不住秘密又如何,一堆堆白骨,连亲爹娘都认不出来,查不清受害者的身份,还谈什么破案!

事实证明,七具女尸被发现,还是因为最后一具没有掩埋,前六条人命都在无声无息中消失,连个水花都没溅起来。这是凶手故意为之的吗?不可能。如果凶手觉得自己已经接连结果了六条人命,却还没有人知道他的存在,想用第七具尸体还高调宣布自己的罪恶,那么之后他不会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低调地换了种,他当初可是得到了x市刑侦圈子里几乎所有人的注视,连打招呼都从问你今天吃饭了吗变成你听说七尸案有进展了吗,他得有多恶趣味才能在搅乱了一池春水后依然低调?自大型人格的凶手绝不会这么干,他只会一次又一次把他的杰作扔在越来越显眼的地方,来显示自己有多牛,警察抓不到他。

所以文沫宁可相信,这第七具尸体没有被掩埋,是有意外事件打断了凶手的计划。鉴于抛尸地点鸟不拉屎,更不可能有大型野生动物,那么能打扰到凶手本身的,只能是有人意外出现了。

沉浸在卷宗中,看了不下三百张照片,时间过得倒是很快,只文沫似乎从来没有这么精力集中地干过什么,累得半死,抬头瞬间眼前都有片刻漆黑了,她迅速闭眼,等待这阵疲惫感过去。唉,身体不好真的很蛋疼啊,尤其她现在可是在刑警队里混,跟组里另外六头壮得跟牛似的大汉比,她比林妹妹还林妹妹,就连表面上看起来最弱不禁风的闵三行,也在一个月前例行体能测试中轻轻松松跑完四千米,连大气都不带喘的,哪像她,其他人都跑完了,她还在一半路程上拖着仿佛灌了铅的腿一步一挨,速度慢得哪里还能看出来是在跑,偏身体素质这种东西,不是发挥主观能动性就能克服的,从鼻腔开始,一路向下,嗓子眼、下呼吸道,肺,都如刀割一般得疼。

周围先跑完不少正在休息的同行对着她指指点点,文沫来市局时间不长,为人又略宅,因此很多人也仅是觉得她脸熟,知道她是刑警队新分来的。这差得前无古人估计也很可能后无来者的体测成绩让文沫无形中被打上了个后门兵的标签,尤其是后来她这烂得不能再烂的成绩居然没有以不合格被要求回警校再造,还低空飞过,更是坚定了很多人看她的眼神。她很清楚自己为什么会通过:局长的照顾。曾经受过的伤和缺失的多年记忆化身为保护盾,给了她免死金牌。但文沫的性格无疑是敏感且要强的。她永远也无法将别人对她的照顾当成理所当然,这样的她,如果有朝一日真的跟队友们一起陷入危险,无疑会是拖油瓶般的存在,自己受伤倒罢了,技不如人,自作自受,如果连累了其他人,她又当如何?

还是要有计划得锻炼恢复啊,哪怕她不止一次看到身体上布满着的大大小小伤痕,知道曾经的她肯定有很多故事,也不能动摇她努力的决心。

扯远了,案子重要。文沫睁开眼睛,正对上秦凯关切的目光,她微微摇头,示意自己很好。三人很快将翻乱的卷宗归类放好,一看表,已经近七点了,文沫的的肚子突然哀号一声,在刚刚安静下来的屋子叫人听得分外清晰。咳咳,她有些不好意思,总不能承认自己一听到可以参与侦破连环杀人案时,居然莫名其妙得很兴奋,拎着包出门的时候更有种自己原本就是习惯东奔西跑的错觉,连中午饭都没好好吃,一颗心都飞到涉水县来了,刚刚沉浸在工作中不觉得,现在闲下来,身体各部位才趁机诉苦,不过,话说回来,刚刚看卷宗分析案情的感觉,真的太熟悉了,熟悉得似乎她从毕业到现在都应该从事这方面的工作才对。

犯罪心理学研究室。八个大字浮现在她脑海中,不同于以前程功提起时的陌生,这个地方,文沫感觉得到,承载了她几乎全部的欢乐与悲伤,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她与那段被尘封的记忆之间,只隔着一层薄纱,仿佛伸伸手就能捅破......

“走走走,前几天大哥还说欠你一顿饭,今儿正好,走走走,我听说涉水县产一种蘑菇,不能人工养殖,都得从山上现采,味儿特好,咱们就吃这个去。”李承平看了一下午各式各样尸体的照片,心情很烦躁,急需有些事转移转移注意力,吃饭好啊,既能填饱肚子还能联络感情。

他们一行人往外走时,正遇上想找他们来的桑俊,他本想早点回来的,被些琐事绊住,已然晚了,原本还害怕他们已经吃过了,正好遇到,客套了几句,便提出无论如何这第一顿饭得他请,尽尽地主之谊,盛情难却之下,李承平只得用他蒲扇大的手拍拍文沫,这饭先欠着,下回再请,便跟着桑俊走了。

桑俊先约了自己的手下卞淳先,告之他地点,又带着秦凯三人步行约十分钟,带他们去了本地很有特色的一家饭店,店面不大,收拾得干净整齐,五个人又是一番介绍,进去坐定,点了几道招牌菜。此时已经7点半多,涉水县的冬天是旅游淡季,吃着这碗饭的本地人进入难得的闲暇时光,绝不会在天都已经黑了的7、8点钟出来晃,因此他们是小店里唯一一桌客,老板上菜极快,不过十来分钟,他们点的四菜一汤就已经齐了,光看着样子,就让人很有食欲。

因着晚上众人还打算坐到一起参详参详案情,酒就没必要喝了,吃饭就真成了吃饭,好在卞淳先是个很会活跃气氛的人,众人以前虽不熟悉,这第一次坐在一起吃饭却没有太拘谨的感觉,等肚子里有了打底的四五分饱时,众人吃饭的速度慢下来,也有心情聊天。

一群警察聚在一起,原来也没有打过交道,最保险不会冷场的话题自然就只有案情了。文沫想起她之前的几点疑惑,便顺势问了出来:“桑队,去年刚刚案发时,你们有没有走访到最近去过那片树林的人?”

“没有。当时专案组人手充足,几乎每一个在涉水县住的人都被走访到了,不过显然我们没那么好运发现目击证人。”

“凶手肯定不会主动放弃那么好的埋尸场所,五年了,他都小心谨慎没出过纰漏。这次却把这么大个把柄扔在外面,肯定是当时有什么人或事打扰到了他。你觉得,如果我再从这方面入手,会有新发现吗?”文沫将自己刚刚看卷宗时所思所想一一说出来,从现场有可能曾经有目击证人看到凶手弃尸,到第一具白骨的异常,怀疑第一死者与凶手有不一般的关系,甚至很可能是男女朋友,倒令得在场的四位男同事刮目相看。

别说桑俊和卞淳先,就是秦凯和李承平也没见过这样的文沫,说起案情来分析得头头是道,井井有条,浑身上下洋溢着自信,让她勉强称得上清秀的长相生动不少,几个月同事生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文沫,似乎这样的她,才更接近从别人嘴里听到的关于她过去的传奇经历。

桑俊有些兴奋,这是一个全新的角度,他们研究死者,是研究死者究竟是怎么死的,姓什么叫什么,谁会害他们,可文沫研究死者,研究的是死者与死者间有什么共性,对凶手来说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为什么凶手要杀他们,这三个问题搞清楚任何一个,都会是重大突破!市局还真是卧虎藏龙,这么个不起眼的女警都有一手好本事啊!

他兴奋起来,有的时候就顾不太上小心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大大咧咧地拿文沫当了自己人,说起掏心窝子的话:“嗨,我年长你几岁,腆着脸称你一声妹子。文妹子啊,桑哥以前还真看不起女警,你看咱们县公安局那几个女警,都是文职,个顶个会化妆打扮,花枝招展的,还动不动就哭鼻子,咱就是个大老粗,老婆哭了都懒得哄,哪有空哄几个小娃娃。这市里来的就是不一样,你看看你这样,虽然单薄了些,但清清爽爽干干净净,有事说事,不会动不动就哭叽叽的,才像个人民警察嘛!哎,对!”桑俊凑过去小声问:“听说你们那也有个女警,哎哟喂,体能测试的时候四千米跑了半个小时,听说还是刑警队的,这样的警察,简直就是给咱们丢脸啊!还是妹子你这样的好!”

他声音虽小,可是这么张小桌子,坐着的其余三人该听到的都听到了,卞淳先早知道自家老大是个自来熟性子,心眼却是不坏,只无奈地耸耸肩,倒是秦凯和李承平都一脸古怪,想说什么,被文沫一个眼神给制止了。

她可是研究心理学的,像桑俊这种背后八卦别人两句的,当场拆穿得多尴尬,要说就让人家说完说痛快了,半路泼凉水不地道,再说自己跑得太慢,全系统出名,本来也得赖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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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魂不定

既然当事人都不在意,而且他们一组的其余众人也拿这事打趣过文沫不止一次,此时便安安心心地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选几颗菜丢进嘴里,一边看着桑俊耍宝,其中过程不再赘述,反正最终的结果就是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继续回去讨论案情自是不提。

与此同时,在离涉水县不远的市区内,吴新然坐在派出所里,,捧着杯子的手一直抖啊抖,叫一旁陪着他的民警小王都害怕得盯着杯子,生怕下一秒就看到它从一块完整的玻璃变成四分五裂的碎片。

你说这都叫什么事?唉,这位主儿他可认识,前不久可刚刚报过一起假案,虽然当时态度很笃定,也不像是无理取闹,但是他们接了警该做的都做了,没有找到本该出现的小姐,俗话说抓贼抓赃,捉奸捉双,女人都没见到,说人家涉嫌嫖啊娼太牵强了吧。

这才不过几天功夫,他怎么还自己跑到派出所来了?真有事,人来也就来了,该说的事说清楚,该他们管的他们想办法帮着解决,不该他们管的他们也会好声好气地解释几句,端茶送客。吴新然只是刚一开始手脚并用以极不雅的姿势爬起来,被他搀扶着勉强坐到椅子上就开始发抖,到现在也没缓过来,问他什么都没反应,只嘴里不停地喃喃说道:“杀人了,杀人了......”问谁杀人了,不说话,问谁被杀了,还是不说话。

人命关天,哪怕知道这人不算很靠谱,但他吓得半死的样子却肯定不是装出来的,小王只得耐下心来陪着,时不时安慰几句,以期让他尽快平静下来。

好不容易等到天都黑了,小王饿得前心贴后背,又不能丢下吴新然一个人在这自己跑去吃饭,只得忍着胃里一阵阵生疼,靠喝水缓解缓解,做警察的,饮食不规律,十之**都有胃病,最禁不得饿。两人相对坐着,大眼瞪小眼,吴新然难受不难受小王不知道,他却熬得很难受,心里边不停腹诽,这家伙一会儿真有事也就罢了,要是还耍他玩,哼哼,别的没权力,行政拘留个几天还是能的,怎么也得出出气,刹住这货不停拿他们开涮的闸。

如此又过了两个小时,小王觉得自己胃里虽然装满了水,仍然火烧火燎的,这倒罢了,平常有个不按时吃饭或者吃不对付的时候也总疼,尚且还能忍,可是他这两个多小时灌了一壶水,想上厕所又要怎么忍?

派出所里夜间值班的一般两个人,他今天本不该值班,可是谁让他在吴新然进门时离得最近,顺手扶起来,第一接警人负责制啊,他也没办法半道再推给别人,且不知道为什么,吴新然似乎因为与他有过一面之缘,知道他是警察,对他有些信任,只要他离开坐的椅子,吴新然便会更不安一些,直到他再次坐回去,这种情况下,小王不可能到点下班就走,便跟今天值班的换了班,留了下来。除了他之外,另外一名值班人员是要在隔壁值班室守着电话的,以免有突发情况不能立即接听电话,错过出警时间。

小王平常就不是愿意麻烦别人的性子,但现在他憋得狠了,再不去厕所怕是要尿了裤子,面子算什么,他自己不可能再强撑,立即站起来想要去隔壁找同行来帮他先盯一会,自己去上个厕所,保证没两分钟说回来。

他起身的瞬间,吴新然终于还是摔了一直捧着的杯子,用双手一把拉住小王,似大梦初醒般惊恐地道:“死人了,杀人了。我看到的,不不不,不是看到的,是是知道了。”他说的话颠三倒四,总的来说就是有人死了,他似乎是看到了全过程,却因为刚从惊吓中回过神,语言表达能力还没上线,想说什么却总也说不到点子上。

小王此时都快哭了,他平坦的肚子已经明显突出,憋得相当辛苦,随时都有尿出来的可能,放水是必须立即就要进行的事,可是吴新然的力量不小,两只手跟钳子似的攥着他的手不松,无论他怎么说自己只是出去两分钟,马上就回来,吴新然根本听不进去,认死理一般。他憋得急,既然吴新然不松手,他就只能拖着一起去厕所了。好在对方这次倒没有再闹,乖乖跟着去。

许是外面夜晚的风太凉,醒神作用不错,再次回来,吴新然明显平静不少,既不再紧攥着小王的胳膊,也不再疯言疯语地大叫,只沉默了几分钟,便开始有条理地讲述自己的经历:

自上次吴新然报了警,与隔壁邻居戚茂闹得很不愉快,自己还摊上个报假警,扰乱社会秩序的嫌疑,天知道他一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啊,如果真的拘留个十天半个月,现在这份好不容易找来的工作也得保不住,后果大大的。他到底报没报假警,自己心知肚明,拍到的照片也让警察拿走了,那照片绝非ps伪造的,总不至于把没头没脑的罪名安在他头上吧?戚茂才不是东西呢,没道理真正有问题的人没事,他个热心市民反受处罚。

如此纠结一夜,没想到第二天一大早,他睡眼惺忪间,又被砸门声吵醒,等他带着起床气开了门,居然又看到戚茂那张欠扁的脸!

“你又想怎么样?”吴新然吼道,双手慢慢攥拳,大不了再干一架。

戚茂却没有想要再打架的意思,居然还挤出个很自然亲切的微笑,说的话也很客气:“吴大哥,那个,既然咱们两个在这里处不来,咱们不妨想个解决办法如何?”

有道是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摆明了上门来求和解的,吴新然又不是多不讲理的人,自然不可能还冷着一张脸不给台阶下,也客客气气把人请进家,两人坐定,开始商量解决方式,依吴新然来看,是希望戚茂收敛点,或者折腾的时间早一点,别总半夜吵他睡觉就好,但没想到,戚茂倒是个大方有钱的,他直接提出让吴新然搬走,他多交给房东的房租戚茂会帮忙要回来一些,另外再多给他一万块当精神损失费了。

吴新然掐着手指头算了算,自己当初交给房东的房租总计一万二千块,自己住了几个月,就算半年好了,拿回六千块来应该挺容易吧,剩下的当赔给房东的损失,再加上戚茂答应给多他一万块的精神损失,合着几个月白住了不说,还能赚几千块,怎么算怎么都合适。嗨,还别说,这戚茂是个不错的年轻人嘛。

两人相谈甚欢,达成共识后吴新然客客气气送走了戚茂,美滋滋地收拾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没几天,房东果然主动联系吴新然,退给他六千块钱,戚茂又拿来一万现金给他,他便高高兴兴地拉着自己的旅行箱头也不回地搬走了,戚茂当时还送他进了电梯,挥手送行。

他很快找到了新住处,虽然地方比以前还小,房子也旧,更是连厨房和卫生间都得公用,但是房租便宜不少,而且他特意试住一晚,嘿嘿,隔音还不错,便欢欢喜喜开始生活新篇章。住处换了顺心的,工作上更是劲头十足,一切都不要太美好。

他的欢乐,在昨天回家里被居委会大妈叫住,硬塞了张纸进来时便戛然而止了。吴新然以为不过是这些居委会大妈们发发传单挣几个外快贴补家用,刚想把这张看起来一点艺术气息都没有的白纸随手扔掉,低头瞥了一眼的功夫,就看到个女人头直勾勾盯着她,那模样甚是让他觉得眼熟,却一时半会想不出来。这纸就再没扔出去,而是被他拿回了家。

等到家放下手里的包,又脱了鞋,舒舒服服倒在床上后,这张纸才被他随意拎起来,抹平后,才发现根本不是什么传单,而是一张由公安局发出来的协查通报,上面有七张年青女人的照片,其中几张看起来很怪异,让他觉得有些眼熟的,是最后一张。

他仍然想不起来自己在哪见过这个女人。他的交际其实挺窄的。城市里讨生活,像他这种工资不高又得租房居住的,平时出去吃顿饭都得精打细算,除了必要的单位聚餐,他是能推就推,倒不是不想跟人交流,实在是钱包太瘪没有底气。所以他认识的女人,翻来覆去只有单位的那几个,至于路上跟谁擦肩而过,跟谁同乘一辆车,呵呵,除非长得极漂亮很吸引人眼球的,其他的基本上一扫而过,谁会没事关注个陌生人。大约这才是他多年单身的真相吧,他叹了口气。因为是第一次看协查通报,吴新然倒是很有耐心地把底下小字打出来的介绍都看了,说这几名死者是最近发现的无名尸,怀疑从事特殊服务业,如有人认识或能提供情报的,欢迎致电公安局专线。

被害了?做小姐啊?切,让这些女人不学好,像他这样的大好青年单身就是因为有些女人臭不要脸,有人对着好不行,非得用身子去挣脏钱,指不定等钱挣够了还得上岸洗白再找个老实人嫁了,哼,老实人怎么了?老实人挖你家祖坟了?活生生当接盘侠!吴新然心头火起,忍不住把这一类从事人员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发誓自己就是宁可单身一辈子,也不找这种坏女人,当然,如果以后有经济实力了,去照顾她们生意就另当别论了。

他突然怔住,又去看刚才让他觉得很眼熟的女人的头像,回想起来自己在哪里见过她了!

戚茂带回来的那个小姐!

被他偷拍了照片的女人!

原来她已经死了!

自己见过的活生生的人转眼就变成尸体这种事,吴新然还是第一次遇见,哪怕这个女人姓甚名谁他都不知道,但是总归是一条人命,最朴素的同情之情还是涌上了吴新然的心头。不过别人的悲欢离合他也只当个故事看看,同情过后,该干什么干什么。草草煮了点面吃,他靠坐在桌头,摆好小坑桌,打开笔记本开始工作。

却是一点效率也没有,脑海中晃来晃去都是那个女人。一会儿是她头像贴在协查通报上的样子,一会儿是她挽着戚茂不停在他身上蹭来蹭去的样子,一会儿又是警察到了戚茂家没找到人的场景,最后,居然还蹦出来个硕大的旅行箱!

他索性放下工作,开始慢慢回想,在跟戚茂做邻居的几个月里,他似乎总是能听到隔壁传来装修的动静,基本上都不会很久,声音虽刺耳,但忍忍也就过去了,只是那味道却不太好闻,像是什么肉类烧糊了,臭臭的,有点恶心,但也总是一阵阵的,不会太久,所以吴新然一直没往心里去过。再加上,不久之前,似乎有一次他正碰到戚茂出去,在家里闹过一场锯木头的动静,飘了几股臭味出来后,戚茂又拉着个旅行箱出去。

别怪吴新然想象力丰富,他原本就一直想当个作家来着,想象力丰富是必备技能,因此他越想越不对,这三样分开没什么不对,可是连起来,却怎么看怎么都像是杀人后分尸搬运的过程!

戚茂一直在自己隔壁杀人吧,不然怎么解释那些夜半时分他听到的女人哭,仔细想想,从戚茂家走出去的女人,似乎比带回来的要少吧。

所谓疑人偷斧,他认定了戚茂有问题,便把从前生活中所有不对的细节都联系在一起,得出戚茂杀了人的结论,事实上,他没有任何证据,只是单纯得因为后怕,才慌不择路地直接跑来派出所,只有这里,才让他感到安全。

因为他实在不敢想,如果那天戚茂进了他家,与他好商好量、客气礼貌地请他搬家时,如果他想争一口意气,断然拒绝,就是咬死了不搬,戚茂会不会对他下毒手,以除去这个可能会坏事的难缠的邻居。

毕竟,说到底,因为他的多事,可是让警察进过戚茂的家,且还把几张照片做为证据交给了警察,平时这照片还没什么,可一旦警方发现了死者,再想起来比对照片,证明戚茂是最后一个见到死者活着的人,这嫌疑却是很难洗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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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馅饼

涉水县的连环杀人案便是连省厅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更何况地理位置上极接近的街道派出所,从小王他们所的位置出发,沿着派出所大门口一直往前走,走到最大最宽的一条主街上,然后右拐,再顺着这条国道一直走,就能到涉水县公安局,连弯都不带拐的,直线距离17公里。

小王自然意识到事情的重要性,也为自己没有不负责任直接下班走人感到庆幸。但自然的,他没有只听信吴新然的一面之辞,毕竟这位以前可是有报假警的前科的。

他想了想,把与涉水县七尸案有关的协查通报都找了出来,包括一年前印发的以及最近印发的,一共三份。第一份,是当初在景区后山里挖出来的七具女尸,其上只有六幅画像,第四位死者虽然也在协查通报上占了一席之地,但因为颅骨损伤过度,无法复原,原本应该是她画像的位置只在留白处写了说明;第二份,是前不久发现凶手改变了弃尸方式,抛尸高速后,补发的通告,这一份因为内容涉及绝密,只在公安系统内部小范围发布,对外时发布的另外一份,则只有被韩夜筝及时发现的那具女尸,而且发布理由也没写并案,只是简单介绍高速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死者身份无从辨别,希望家属认领,这也是为什么一开始丘勇去认尸的时候趾高气扬,觉得自己无比好运,没了苏心锦,就苏心绣那个胸大无脑的蠢女人,他吃定了。第三份,却是错发出来的,发放范围很小,在发现错误后很快被销毁,流传得圈子并不大。

因为这份协查通报上,排版时由于工作人员的一时大意,把最后一名死者苏心锦的图片也放上去了。这位新来的内勤并不了解一年前七尸案的真相,还以为当时发协查通报的老底中少了一张图片,一年过去了,总不至于还认不清长相,自以为是得把手边上唯一有长相的苏心锦的头像摆了上去,按时间顺序排了排序,糊里糊涂弄出这么张怪模怪样的协查通报来,还大大咧咧得写上七尸案有新进展几个字,邻导签字时也忙得焦头烂额,以为这种东西怎么写怎么发都已经早有模版,根本没看内容就印制派发了。还是卞淳先无意中看到,才发现苏心锦这一致命的错误!

之前他们就在案情分析会上达成共识,趁着凶手还不知道他们已经发现他的新弃尸方式,便就这一点上先采取保密措施,不向外界通报,苏心锦的身份在查找时也便说是无名女尸需要查寻其身份,半个字都没透露与七尸案有联系。要不然以凶手和狡猾程度,再换个更隐蔽的弃尸方式,他们哪里就如此幸运得能再碰上个像韩夜筝这样的老实人?这一次,间隔一年发现凶手仍然在不断作案,下一次呢?还要多久?一年,两年?甚至永远?

所幸从这份有问题的协查通报发下去到卞淳先发现问题,不过差了仅仅四个小时,基层的联动反应还没有快到四个小时完成一项系统工程的地步,追回来的是大部分,仅有小部分已经发放却没办法再追回来。也许凶手根本没有看到,他们刻意要求退回时反而引起他的警觉,就得不偿失了。他们无奈接受这一事实,自然出错的内勤受到了严厉的批评,直接开除了事。

只能说,吴新然新搬过去的居委会大妈还不知道召回的消息,因为各种原因没通知到她,而她又相当敬业地真把这些通报一张张发现居民手里,阴差阳错之下,才让吴新然看到了这上面本不该出现的苏心锦。

小王拿过来这份不合格的协查通报后,吴新然指着最后一张苏心锦的照片说:“同志,就是她,是她!上回、上回你们拿走的那个、那个,对对,我偷拍的照片,就是她啊,照片还在吗?”吴新然生怕小王不信他的话,有前科摆在那,肯定特别容易让人先入为主,可惜当初他手机里边的原片都被他删除了,就是想拿出证据来也没有。

小王想了想,上次的照片,他是有印象拿回来着,但是其实说要送去鉴定的话不过是吓吓吴新然,他们所里没有这方面的人才,送去分局又显得有些小题大做,可如果吴新然真是报假警,不吓唬住他,他下次还敢这么干怎么办?自然得把话说得越严重越好,当然不会真的把照片拿去做鉴定,回来后他顺手放哪来着?

在吴新然期待的目光中,小王翻遍了自己的办公室,才从档案架里找出来这张差点被压箱底的照片。照片中,一个瘦高的青年男子挽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态度亲密,而这个女人,可不就是跟协查通报上最后一位长像一般无二。

桑俊接到电话时,正跟秦凯几人刚刚回到办公室,他们还打算再讨论讨论这第一死者的特殊性,以及凶手改变弃尸方式的原因,是不是真的有个目击证人曾经无意中看到什么却没有跟案情联系起来。

就仿佛一个人正饿得快要死了,突然天上掉下来个大馅饼,简直让人没办法相信会有如此好运!他们一点头绪都没有,连凶手的影子都没看到,居然就有人把他送上门来了?或者说,几乎送上门来了?

据丘勇说,苏心锦正是在一次出去接客时失踪的,手机关机,洗啊浴城也找不到人。他提供的日期,与吴新然拍到戚茂带苏心锦回家的日期吻合,之后苏心锦就失踪了,吴新然听到过戚茂家传来不止一次电锯的声音,持续时间还都不算长,法医也说凶手用来分尸的工具可能是刀锯一类。然后又过了一天,苏心锦被肢解的尸体莫名其妙出现在高速上。戚茂是凶手的可能性几乎百分之百!

自然,他们一行五人再没有回办公室的必要,转头直接上了警车,奔着派出所就来,17公里,他们拉着警笛只开了不到10分钟,桑俊把刚刚电话里的内容一字不落告诉了另外四人,众人止不住兴奋。等到他们气息不稳地进了屋,十只眼睛饿狼似地落在吴新然身上,把后者吓得恨不得整个人存到小王身后。

得知要立刻去抓戚茂,吴新然下意识报出了他原来的住址,小王去过一次,此时更是自告奋勇地去带路,他们离开时,吴新然最后不放心似的,又喊了一句:“上回他们家那个女的就没找着,那房子不大,根本藏不下个大活人,你们小心别让他跑了!”如果让戚茂知道是自己告的密,他要是能跑掉,还不得第一时间杀了自己出气啊,吴新然自然是不愿意自己的一条小命有人惦记的。

鑫城帝景这个鬼区全x市都出名,这么个风景优美的宜居城市,哪个楼盘不是刚刚开始发布就能被人抢购一空,大抵中国人从古至今都有买地盖房的情节,仿佛没有个正儿八经的窝就心里没底似的,古时假但凡是发了家的,不论做着高官还是当了地主,都得在家盖个至少三进的院子,特别有钱的,还可以一个地方盖几个,到得现代,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了,买地这事也不是一般老百姓干得起的,但是买房嘛,嘿嘿,必须要下手快准狠,哪怕以后再卖出去挣个差价也是好的,总之先买了再说。所以我国很多著名的鬼城都是在地广人稀的地方,哪听说过人口稠密地区房子还有没人买的,谁知道当初建房的时候是不是哪柱香没烧对庙门。不过现在倒是能让警方很容易控制抓捕现场,避免发生意外。

吴新然租过的那幢楼,七层现在应该只有戚茂一个人居住,众人到得楼下,抬头向上张望,数了一遍又一遍,不对啊!不是说七层一户人家住,六层八层都没有人,只有10几楼才有另外几个住户吗?怎么现在七楼的灯亮着,六楼也亮着啊?

“会不会是新搬来的人家?”几天里搬来个人,不算奇怪吧,小王有些不确定地说。

“要不咱们还是先去物业问问?上次你们进了戚茂家,不也是没找到那个女人吗?如果不我们现在打草惊蛇,冲进去抓人,万一他家里什么证据也没有,咱们可就被动了,大家都知道,物证比人证可靠多了。”秦凯一惯是个老成持重的性子,虽然因着他女儿丢了,最近几年才有些急躁,但底子还在,因此一开口便提出更稳妥的法子。

问问总归是没坏处的。整个小区都没几户人家住,任哪个物业公司来都得赔钱,这才第一年,还是由开发商出的物业在管理,勉强有两个人充门面,等明年再看,怕是门卫室都得结满蜘蛛网,毕竟赔本赚吆喝的事谁傻了才会去干,收那点物业费都不够给门卫开工资的。

天气冷,又已经晚上八点多了,天已经黑透,小保安蜷缩在门卫室里玩手机,一个小太阳开得足足的,门卫室又小,倒还挺暖和,小保安玩得正投入,冷不丁听到有人敲门,吓了一大跳,抬头看到两个穿着警服的高大男人走进来,差点脱口而出的脏话又不情不愿咽了回去,换上一句干巴巴的问候:“警察同志,有什么事吗?”他们这等闲连老鼠都不光顾,这一回居然来了不少警察,刚刚他可看到了,外面还站着四个人。

“把咱们小区常住人口登记薄拿出来我们检查一下。”小王和桑俊一起进来的,见桑俊没有说话的意思,他便开了口,他是片警,不想跟这位满脸写着好奇的小保安解释,以免夜长梦多,直接找了个最简单的借口。这本是片警的工作职责之一,这小保安似乎也经历过,没再多问,转身从身后的档案箱里抽出本挺新的登记册来。

里面一共也没几页,已经是包括买了房没有过来住的所有人了。小王低下头去寻找戚茂的名字,呆了一呆,没有多说什么,暗暗记下,还了册子,招呼着众人先往小区里走。

他们却是没看错,七楼那家是戚茂家,正下方六楼亮着灯的,却不是什么新搬来的住户,是那小子在本小区挨着买了两套房,那间屋子在户主一栏上,也明晃晃写着戚茂的名字。

这两层上下挨着的楼房间不知道有没有通道,上一次他们没能找到戚茂带回家的小姐,是不是就藏进了下一层楼里?当然,小王就是嘀咕了几句,具体里面什么情况,还是抓了人之后再仔细搜查搜查吧。

他之所以自告奋勇跟着来,倒不是想贪一份功劳什么的,只是他想到上一次在吴新然报警时,他们要是能找着那个女人,是不是她就不用死了?是不是他们站在屋内四处走动没发现有人时,那个女人正在楼下被绑着,连哭都哭不出声,眼睁睁着看着一线生机消失,自己不得不付出生命的代价。他本能得觉得愧疚。

所以这一次,他一定不会再让戚茂逃掉!一定!

兵分三路,小王和文沫负责守在楼道口,小王不是刑警,文沫体质虚弱,受过的专门训练最少,戚茂手里头有至少十条人命,且挺然残忍,还肢解尸体,抓住必然逃不了一个死字,桑俊怕他狗急跳墙,再伤了人就不好了。

剩下的桑俊和李承平上到六楼,秦凯和卞淳先去了七楼。桑俊和卞淳先都是带着枪来的,就在他们先一步赶去派出所了解情况,得知吴新然所言不虚准备直接抓人后,他打电话回涉水县公安局,找了队里其他人去找领导领枪支,他自然也通过电话汇报了他们现在的意外发现。六只五四很快送到了派出所,此时他们人手一只,静等桑俊的命令。

卞淳先先按响了七层的门铃,一连按了四声,才听到回应,与此同时,六楼的灯灭了,七楼的门很快开启,戚茂肩膀上还挂着水珠,腰间仅围了条浴巾,连问都没问是谁就拉开了房门。

两支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他:“不许动,我们是警察!”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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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落网

戚茂只是稍微愣了一下,然后很顺从地举起了手:“别开枪!别开枪!”一点反抗的意思也没有。卞淳先先放下枪,掏出手铐走向戚茂,秦凯在后面举枪,仍然没有放松警惕。这位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但手底下可是很有可能握着十条人命的主儿。

楼道并不隔音,七楼的动静,在六楼守着的桑俊和李承平都听见了,似乎戚茂对警察登门抓人一事反应平淡,束手就擒,并没有他们想象中的刀光剑影,俱都放松了警惕,李承平个大嗓门还扯着嗓子喊了声:“抓住了说一声,咱们就上去跟你们汇合去。”

不单站在外面用枪指着人的秦凯听得分明,戚茂自己也听得分明,他皱了皱眉头,意识到不好,却没有立即反抗,空洞洞的枪口还对着他的脑袋呢,他必须得冷静下来,好好想一想,如何求得一线生机。

卞淳先见随着自己的接近,戚茂还很老实站着不动,心里边的弦却一点没敢松,做为刑警,随时随地保持警惕已经成为他的一种本能,而这种本能在一秒救了他一命!

门就那么大,两个成年人并排过不去,卞淳先走到门口准备跨进去时,戚茂只向门一侧挪动了一小步,正正好好让卞淳先挡在了秦凯的枪口与他之间,形成死角!卞淳先预先估计到行走路线,特意避开枪口,可是他没有预估到,戚茂会动。

秦凯立刻对戚茂没了威胁,他便是再想重新寻找射击位置,戚茂却没有给他机会。防盗门重重地拍回来,卞淳先要不是一直警觉,在门拍来之前已经收回了已经迈进门的腿,此时怕立刻就能被来势汹汹的门给拍断腿骨。

没有了阻挡,门自然回到它该回的位置,嘭得一声紧紧地关上了,高大厚重的铁门,绝对不是美国电影里一脚就能踢断的便宜货。防盗门的动静这么大,楼下自然不可能听不到,在问清自己人没有受伤,只是戚茂逃跑退回了屋内,他们被挡在外面了之后,桑俊一面接着守住六楼的出口,一面打电话回局里,让他们以最快的速度调破拆设备过来,忍不住有些后悔自己大意了,没有准备周全就来抓人,让己方陷入被动。大约还是心底深处觉得这胜利来得太不真实太快了,自己都有些不相信,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的吧。

但局面已经变成这么副鬼样子,他们今天必须拿下戚茂不可,再无退路,他还就不信了,六七层高的楼,这货被困在房间里没有别的出口,还真敢跳楼不成,那样倒也省事了,直接摔死,比走流程判他死刑不知道为纳税人省下多少钱。

当然啦,这种不靠谱的想法立刻就被桑俊拍飞出脑海,他可是人民警察,不到万不得已,活捉凶手才是他的工作,而且这案子有太多没有搞明白的地方,如果戚茂死了,带着这些秘密进了棺材,他们怕是永远也没有机会让三名到现在为止还没有长相的无辜死者沉冤昭雪,她们的亲人也许还在某个角落里眼巴巴地盼着她们回家,不知道自己心爱的女儿、姐妹已经长在最美好的年华长眠地下,无论真相如何不堪,都总比永远不知道、从希望等到绝望要来得好些。

破拆装备已经在路上,戚茂是罐子里的王八,桑俊唯一怕的就是他做什么傻事,楼上楼下几乎同时开始砸门,大声嚷着叫戚茂开门,不要负隅顽抗,争取最后宽大处理的机会,赶紧投降。

门内的戚茂点上一只烟,捞起沙发上一件睡衣。

他一直不喜欢香烟的味道,总让他有压抑不住咳嗽恶心的感觉,以前的他是从不吸烟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哪怕讨厌,也会点上一根,有一口没一口地嘬着,仍然时时被呛得咳嗽,认识他的人都不明白他这种自虐为哪般。他微微偏过头,目光落在博古架上,从那上面的每一张照片上扫过,最后定格在最高处,他喃喃地说了句什么,被外面警察不断的咆哮淹没,连自己都没听清说了什么。

大概,就要这样结束了吧。他曾经无数次想过这一天,想过如何来终结自己的生命,楼下那间犹如人间地狱般的房子里保存着的证据,他应该一把火毁掉的,他也早早备下了汽油,可是突然他不想了。他不想一个人孤零零得离去,更不想为他根本没做过的一桩谋杀背起黑锅,当然,最不想的,却是让她以小姐的名义被害。这个世界上早已经没有人在意她的名声了,可是他在意,他最珍重爱护的人,生前没能保护她已经让他愧疚一生了,如果到死都顶着这么个名声,她一定会死不瞑目的吧。冰清玉洁如她,跟六个那样的人躺在一起多年,如果她在天有灵,怕是连一分一秒都没办法忍受吧。

他是知道且愿意说出真相的唯一的人。

一根烟慢慢燃尽,他盯着那烟头,似明似灭,仍然艰难得点燃最后一点可以燃烧的材料,倔强得不肯熄灭。窗外,远远的,有红蓝光芒交替闪烁靠近,他知道,很快就会有人带来足以拆除他防盗门的装备,把他从家里带走,留给他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他把自己弄成如今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有气没处撒,靠着一点小小的反抗,来宣泄自己的不满,殊不知也许在别人眼里就像个跳梁小丑似的。有些人,大约天生就不懂得什么是亲情。繁衍后代是动物本能,自然界中管生不管养的例子不胜枚举,而有的时候,人还不如动物。可是父母双亲,记住,是双亲啊,两个人,碰到一对极品都没有为人父母情怀的概率应该不会太高吧,为什么他如此倒霉,从小就是爹不疼娘不爱的人呢?

明明,他是亲生的啊,跟父亲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明明,他们家里条件很好,并且是越来越好,而他,身为独子,不是理应集三千宠爱于一身的吗;明明,他们也倾尽全力培养他,教育他,可为什么他们的眼中从来没有温情脉脉,体贴关怀,目光落在他身上时永远都是打量与评估,不像看着自己的亲生儿子,而是一件有价值,能让他们卖个好价钱的商品。一切的一切都被利益化的,亲情根本就是笑话。

在这样的家庭里被养大的孩子理应也是台冰冷的机器吧,因为从小没有被给予爱,所以才应该更不懂得爱。显然,在父母的眼中,他长歪了,因为从来没有得到,才更加渴望,渴望付出爱,更渴望得到爱,不管是来自于亲人、爱人、还是朋友,谁愿意对他好那么一点点,他恨不得连一整颗心都掏给人家!

手中的烟蒂终于落到地上,几乎同一时间,坚固的防盗门轰然倒地,一群警察冲进来,他转眼就被按倒在地,不许动的叫喊声此起彼伏,被反剪在背后的双手自然有手铐招呼,他最后又不甘心地抬头望了望博古架的最上面,无声地念了个名字,然后就被人一把从地上薅起来,动作粗鲁地推搡出门。

戚茂位于7楼的家看起来还算比较正常的,一室一厅,装修简单,站在客厅一览无余,除了一张摆的满满登登的博古架,八成新的双人沙发,一张双人床,以及大大的,占了卧室半面墙的衣柜,别无他物。因为警方心里先存了6.7楼之间可以互通的怀疑,搜查起来多了点注意,先是有民警找到了房门钥匙,抽出一部分警力去开了楼下门,剩下人员继续在7楼搜查线索。人已经抓了,证据找不到多尴尬。

桑俊卞淳先留在了7楼,去6楼的是由秦凯带着,李承平和文沫还有小王都跟着他一起。他们刚打开门,灯还没开,就有股熟悉的臭味夹杂在浓重的血腥味中扑面而来!这也就罢了,他们已经做好心理准备,戚茂是凶手,所住的地方又偏僻得很,他的家很可能就是杀人分尸的第一现场,在他家里找到分尸工具、血迹残留甚至骨头渣子都算不上奇怪。但开灯的一瞬间,他们还是被眼前看到的一切震惊了:天花板、墙壁、地面全部一片血红,只看天花板上一道一道的喷溅血迹,在场都是经验丰富的警察了,立刻就能联想出来有死者在被分尸时仍然一息尚存。房间里没有任何家具,地面上倒是厚厚的铺了一层平常用在房顶上的防水毡垫,所有窗户都从内里封死,一把血迹斑斑的电锯大大咧咧摆在地上,旁边还放着把折起来的梯子。在电锯正上方,一块天花板被挖出个黑洞洞的空洞,与楼上相通。楼上也在脚前脚后发现了通道入口,就在衣柜内,一块活动地板打开,就能下来6楼了。

幸好,屋内没有再发现新的尸体,甚至连进去搜查的必要都没有,只等着鉴证科的同事进去取证就行了,他们任何不专业的动作都可能破坏现场。

桑俊是被秦凯叫下来的,6楼的现场很有冲击力,叫见多识广的刑警队长也皱了皱眉头,咳嗽一声缓解不适,同时心里到底是放下心来,证据确凿,戚茂跑不了!

文沫忍着恶心,跟秦凯打了个招呼,回了7楼。凶手是抓住了,但是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样的经历,为什么会变成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这些问题都没搞清楚,而这些问题的答案,才是文沫真正关心的。

7楼那个摆的满满登登的博古架上,最多的就是年轻女性的照片,已经被同行一个个拿下来,编上编号,作为证据准备收集起来。其中有两个是单独放置的,文沫带上手套,拿起来看。

一个上面落了不少灰的,边框也有些被太阳晒得褪色的痕迹,正是张大妮,另外一个新一些的,是苏心锦。那么是不是他们可以理解为,每一个在博古架上摆着的,都是戚茂的受害者呢?这算是他收集的战利品吗?

她的目光在照片上来来回回逡巡,试图发现其他熟悉的面孔。博古架上摆着的照片加起来有二十一个,而现在他们发现、并案的,加在一起也只有十个人,还有一多半死者的尸体没有被发现,戚茂会痛痛快快地交代出她们的埋尸地点吗?如果他以此为筹码,想要换自己一条生路,警方又该怎么办?不答应,会有十余个家庭不知道自己女儿的下落,如果答应,只要公开审理,戚茂的所作所为流传开来,老百姓的唾沫星子能把公安局的大门淹了,实在是罪大恶极四个字不用再他身上,便再没有人值得动用死刑了。哪怕在我国越来越慎重稀少启用死刑,戚茂手握这么多人命,不杀不足以证公道!

果然,又有几张照片让文沫觉得眼熟,虽然与协查通报上颅骨复原出来的图像有区别,但外貌特征吻合度还是挺高的,文沫比较肯定这些照片属于景区后山挖出来的另外几具无名尸。有几张照片连人物都有些褪色,相框上更是盖着厚厚的灰尘,只有一张,属于第一具有些奇怪的尸骨。

这张照片不像其他照片,被拍照的人刻意摆出最漂亮的造型,艺术照的成分居多,而是一张实实在在的生活照。片中人穿得很破旧,白色衬衣洗得发黄,牛仔裤也磨得褪了色,看她年纪最多不超过20岁,还满脸稚气,对着镜头笑得清甜,仅仅看着照片,就有青春气息扑面而来,浑身上下看不出一丝风尘气。这张照片也应该很旧了,相框也是唯一一个用木头制成的,已经掉了漆,被人细心修补过,一尘不染。在一堆脏兮兮的相框中尤为惹眼。显然,这张照片上的人,对戚茂来说应该有特别的意义,她是谁呢?会不会她就是戚茂杀害的具有特殊意义的第一死者?到底她做了什么事,惹得戚茂走上疯狂杀人的不归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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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初见

位于6楼的案发现场搜查取证工作一时半会儿是完不成的,等到市局专门派了鉴证科的工作人员前来增援,桑俊和秦凯便都带着手下人先行压着戚茂回了涉水县公安局。戚茂的身上只穿着一件丝质的睡袍,没有暖气的南方偏北地区,便是捂在被窝里,这样的打扮都会让人瑟瑟发抖,更何况是在四处漏风的警车上了。戚茂一张脸冻得青紫,文沫可以肯定自己听到了他牙齿打颤的声音,一般情况下他们是不会这么对待犯罪嫌疑人的,便是被关进监狱里边判了刑的犯人,也有人权,基于人对人的最基本的同情心,也不会故意去虐待,但只要一想想那些惨不忍睹的尸体,明白他斯斯文文的外表下隐藏着一颗禽兽不如的心,众人的脸上都明晃晃得摆着厌恶的情绪,连掩饰都不屑于去做。

工作本身可以没有属性,但作为一个人,却不可能没有好恶。戚茂践踏的是人性的底线,此时众人只是对他一身单薄视而不见,而没有其他的过激举动,已经算是很理智,很克制了。、十几分钟后,车稳稳停在了涉水县公安局的大院内,本该宁静的晚上,办公大楼灯火通明,七尸案凶手落网的消息不胫而走,在短短半个小时内就传遍了整个涉水县,所有的警察都自发回了单位加班,纷纷伸着脖子张望,想要第一时间看一看,引起这么大轰动的杀人恶魔,究竟长得是怎样的三头六臂凶神恶煞。

自然,戚茂外在长相没有满足大家的好奇心,但因为众人都只是听说七尸案的凶手落网,至于更详细的消息,并没有官方渠道传出,因此众人都三五成群得聚集在大厅和走廊里,纷纷交换自己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小道消息,议论得很是欢快。

戚茂内向独处惯了,众人肆无忌惮打量的目光落在他身上时,让他觉得分外难受,再加上他们聚在一起议论自己时的声音实在算不得小,凶手,恶魔,死刑,杀人偿命,枪毙都算便宜他了,诸如此类评论不绝于耳。戚茂嘴角勾起一丝苦笑,父母对他的教育是成功的,他的本质和他们一样是冷血自私无情的人,无论他如何渴求爱情、渴求亲情、渴求友情,都没有办法抹杀他从小没有得到过任何的爱,同样也不知道如何去给予别人爱的事实。

他这样的人啊!终究是配不上她!或许他这么多年放不下想不开唯一的原因,就在于他自己没有完完全全地得到过这份爱情,因为斯人已逝,他追悔莫及,连弥补的机会都不曾有过,才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背负不了那么多的悲伤与愧疚,自然而然的,需要将这些情绪宣泄在别人身上,还需要寻找一个理由去怪罪别人。他没有错,错的都是别人,他就这样陷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在自己绝望的生命中挣扎、沉沦、放纵的深渊,他终究是该死的,但是一个人死未免太过孤孤单单,拉上两个垫背的,该是多美妙的事情。

自警察拿枪对着他脑门到现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在思前想后,犹豫不决,摇摆不定之后,戚茂第一次非常明确地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他要让他的心中所爱恢复名誉,他要让那一对自私的、不配为人父母的爹娘为他们的罪行付出代价,他要亲眼看着他们费尽苦心、耗费无数人力物力财力,好不容易搭建起来的网络毁于一旦,他要亲手将他们送入地狱,来补偿自己悲惨的25年的过去,他要解救那些像她一样,被无辜牵连,不明就里落入魔窟的可怜女孩,如果他真的爱她,真的在乎她,真的想向她证明,自己跟父母是不一样的,那么摆在他面前的道路会非常清晰,他没有其他别的出路。如果这辈子,他还有机会再做一件对的事情,那么就是现在。

桑俊和秦凯负责审讯,记录工作由卞淳先接手,文沫和李承平以及涉水县公安局的同行们便都聚到了隔壁,透过单透玻璃旁听,小小一间屋子挤得满满当当。

审讯开始。

“姓名。”

“……”戚茂头一次被抓,不了解审讯流程,初初坐进审讯室,手铐没解开不说,还被锁进个凉冰冰的铁椅子里,连脚铐都戴上了,这是当他武林高手吗?分分钟能挣脱束缚逃之夭夭?可真看得起他!

“姓名!”桑俊提高了嗓门又问一遍,锐利的目光直刺向戚茂,后者连个眼皮都没抬。他还冷得正用全部意志力抵抗身体不由自主的震颤,牙关紧咬,根本放松不下来,鬼知道公安局里冷的跟冰窖一样,不然他才不会被抓前傻乎乎地站着,怎么也得穿着得体点,不至于一上来就露了怯。

桑俊心里有火,或者说不光他,在场所有人心里都有一团火。被戚茂牵着鼻子溜了一年多,忙得像狗一样,连人家的一片衣角都没摸着,谁心里能没火,尤其是跟着去了抓捕现场,看到6楼地狱般场景的几个人,更是把斯文败类的戚茂妖魔化了。如果换成其他人,审讯之初,免不得还得采取点怀柔策略,先软化嫌疑人,诱其开口,自己的喜怒哀乐不重要,录口供最重要。

但显然,众人对戚茂从心理到生理感到厌恶,他得庆幸自己生在法制社会的新中国,不然分分钟被人当场打死弃尸荒野的下场。自然桑俊没有哪个耐心摆出副邻家好哥哥的姿态去与戚茂虚与委蛇。

“姓名!”桑俊大手一拍桌子,震得摆在上面的签字笔都跟着吓了一跳,戚茂更是忍不住瑟缩一下,腮帮子鼓鼓,继续低头沉默,不是他不想说,没看出来他快冻死了吗?身上的蚕丝睡衣质地精良,穿着舒服,现在冰冷刺骨得贴在它身上,不能抵挡寒冷反吸取它身上散发的热量,真是该死!

戚茂的模样众人自然看在眼里,他这样就算可怜?那被他杀害的人呢?他可曾可怜过她们分毫???彼时他掌控着绝对力量,主宰她们的生死,今天角色反转,他受的罪不足其施与别人之万一,还有什么可不知足的?!到现在被抓了,眼看着死路一条了,也不愿意交代自己的罪行,这是什么行径?死猪不怕开水烫了?真是枉费爹妈给他生了这么一张人皮!所有人义愤填膺地骂着戚茂不是人,只有文沫和李承平什么也没说,静静地站着,偶尔低声交谈几句。

文沫觉得戚茂在被逮捕前后行为很反常。被捕前,7楼发生了什么,文沫没有亲眼看到,她只从李承平那里知道个大概,戚茂是有机会困兽犹斗的。搜查时,又在他6楼的卫生间里发现了大量汽油,从戚茂闪躲进屋内直到县公安局调来破拆工具,之间有十多分钟的时间,戚茂有的是机会点燃这些汽油,无论他是想自杀,销毁证据,还是等着警察进屋时同归于尽,有的是发挥的余地!

但他都没有,他什么也没做,几乎是等着警察去抓的。这说明他很明白自己的处境,也没有垂死反击的意思,事已至此,他再沉默不语就没道理了。他分明没有求死之心,有交流**,怎么进了审讯室却一言不发了呢?

桑俊对戚茂疾言厉色,语气更是一次比一次强硬,可戚茂神情不变,除了脸越来越青。

文沫突然拉着李承平离开,两人驱车回来戚茂家,她将已经归类、采过指纹的相框统统带走,并且从戚茂7楼的家里拿了一件厚外套,又急匆匆赶回县公安局,一来一去因为李承平开的快,不过用了40分钟。审讯室里的情况没有太大变化,桑俊显然处在暴怒的边缘,秦凯看着不对,一直在劝。

文沫先发了个信息跟秦凯沟通,得到他的同意后,拉着李承平一起进了审讯室,秦凯则拽着桑俊出去了。

文沫先把从戚茂家里拿来的厚外套递给他:“你先加件衣服吧,看你冻的脸都青了。”戚茂看着近在咫尺的外套,一眼就认出这是自己的。这些警察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这是打算暴力的不好使,换了怀柔政策?他想抗拒,但实在太冷,身体比大脑行动更快,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衣服已经被他接到手上,他在扔掉还是穿上之间只犹豫了一秒钟,想抬手穿上时才发现手铐限制了他的行动。

文沫笑笑,很顺手得帮他披上。然后又倒了杯热水,递到戚茂手边。身上不冷了,还能喝口热水,戚茂铁青的脸色终于开始好转,他只一杯接一杯喝水,文沫好脾气得一杯接一杯倒给他。

他喝了四杯水,手里又捧上一杯,薄薄的纸杯缓缓透出阵阵暖意,他长叹一声:“听我讲个故事,可好?”他抬起头,一双漂亮的丹凤眼清澈见底,没有暴虐,没有残忍,没有阴霾,就那么清澈得仿佛一泓清泉,似乎他根本不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而是懵懂无知的孩童。其实戚茂长得很好看,偏女气的长相让他有些奶油小生的帅气,很符合现在90后小女生的审美,文沫很好奇,究竟是怎样的成长经历,会让他变成今天这样,听故事?没问题,她有的是时间。

文沫从善如流地点点头,坐回审讯席,示意戚茂可以开始了。

“五年了吧?是啊,已经五年了,60个月,1800多个日日夜夜,原来她已经离开我这么久了。”戚茂苦笑,满脸哀伤没有半丝作伪。

没有人催促他,就连坐在角落里一脸不屑的卞淳先也只是紧紧抿着嘴。

记忆中的那个女孩,笑靥如花,穿着的寒酸一点都不妨碍她的清纯美好,她站在哪里,哪里就是风景,让他根本移不开视线。

犹记得初见时。

他是目下无尘、表面看起来冷酷无情的贵家公子,实则内心脆弱敏感,他渴望一切能给予他温暖的人和事,却又害怕付出受伤害,只能伪装成高贵冷淡的样子,让一众心情鬼胎的人离他远一点。

她是毫不起眼的丑小鸭,在描眉化妆、衣着得体的女同学中,她总是穿得灰扑扑的,不施粉黛,在人前很少抬头,说话声音像蚊子哼哼。

这样两个不相干的人,居然会相遇,只能归结于命运的奇妙。

那一年,他研二,她大一。

如果非要在那个时候给他们身上找出点共同点,那便是他们都没有什么朋友。他是因为太冷情,很多人自认为高攀不起,不愿意伏低做小去亲近,她则是因为贫穷在她身上留下的印迹太明显,人前又总是一副自卑的样子,很没存在感。他们身上都刻着一样的孤独。

她低着头,臂弯里抱着好几本厚厚的参考书,这些书都是她从图书馆中借来的,大学原来这么好,有读不完的书,学不完的知识,她像海绵一般如饥似渴地汲取着,全身心徜徉在知识的海洋中,兴奋得不能自已。

低着头走路的她自然没有看到从小路上慢慢踱步过来的他,鲜少有的,她像她这个年纪的少女般蹦蹦跳跳得往前走,一不小心,撞到了他身上。

一杯双倍加浓的苦咖啡便全部亲情奉献给了他的衬衫,幸好不算太烫,他只是拧起眉毛,有些不悦地盯着闯祸的她,他这么个大活人都没看到?还一头撞进来,莫非又是个想要攀上他的无知女孩?

可是穿成这样来接近他,未免太怀疑他的口味了吧?难道他已经饥不择食到什么货色都要的地步了?他想等等看,看这女孩还有什么后招。

可是女孩压根没有在意到她弄脏了他的衣服,只一心盯着自己刚刚借出来的几本书,最外面那本,已经有咖啡渍浸润,慢慢泛出黄色,很是显眼。

她真的想哭了,这本书好贵的,这么还回去还不得被图书馆的管理员大伯骂死,指不定还得赔偿,她可是连伙食费都得靠家教来赚,哪里有多余的钱赔书啊!

她悲愤地抬起头,望向始作俑者,在看到他的衬衫前襟全都是咖啡渍后,错愕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然后,她哭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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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救英雄

戚茂原还等着这一身穷酸气的女孩子来点新鲜花样,没想到居然一咧嘴,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往外涌,哭得那叫一个惨。戚茂的家世如何,学校里没人知道,但是平常他穿的用的,哪样也不是便宜货,哪怕他内心为人很想低调,也得低调得起来才行。以前也不是没有女孩子用过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戏码,所以戚茂还当这女孩子跟那些人一样,手段实算不得高明。

可别的女孩子哭是手段,不过是哼哼几声,眼圈都不带红的,更别提眼泪,假得叫人一眼看过去就倒了味口,哪像这位,眼泪还真没少流,难道是个天生的戏精?

这一哭就哭了好几分钟,戚茂已经再没有耐心看她演下去了,刚想移步离开,身上的衣服湿哒哒的,贴在身上十分不好受,却见这女孩突然抬起头来,似乎终于鼓足了勇气,满脸泪痕,只一双大眼睛眨巴了两下,期期艾艾地道:“这衣服,我、我、我给你洗干净吧。”本来想说赔钱的,她便是再没见识,也是在开学初时被同寝室的室友拖去参加过几次寝内聚会,穿着洗得发白的高中校服,坐在装潢一看就很精致很高档的咖啡厅里,自卑得连手脚都不知道要往哪放,喝着散发着怪味的咖啡,真心接受不了这洋鬼子喜欢的东西,一股子苦味,让她舌头发麻。偏这一小杯跟中药似的东西,价格比中药可生猛了不知道多少倍,一杯就当得上她两天的伙食费,让她打心眼里不喜。她是知道,这种东西沾到衣服上难清洗,别的颜色的衣服倒也罢了,左右多洗几次颜色便能浅上不少,勉强还能穿,但是白衬衫,这难看的褐色印子可是再难恢复如初了。

但人穷志短,她也想豪气得说出句对不起,你的衬衫我赔之类的话,但是她咬咬牙,这衬衫光是看着,就明显比自己身上的地摊货不知道贵几倍,她哪里敢口出狂言,万一赔不起,说出去的大话又要哪个来圆?她自小到大都家贫如洗,看惯了父母行事,比一般孩子更懂得言出必践的道理。

戚茂被这样一双眼睛一看,竟有些移不开眼,没想到啊,这面黄饥瘦的小丫头片子,居然生出这么双动人的眼睛,人们常说他的眼睛生得好,但他自己却知道,在这一双漂亮得似女人的眼睛中,却没有过多属于人类的生气,仿佛没有灵魂般空洞。可眼前这个小丫头却不同,刚刚被泪水冲刷过的眼睛灵动异常,情感丰富,这么乞求地望着他,让他心底深处都在颤抖。

鬼使神差的,他居然真的就那么当场脱了衬衫,递给她,以居高临下的语气说:“一定要洗干净!”然后在众人惊掉了眼珠的错愕中就那么光着膀子一路走回寝室,难得他还能走得很优雅,目不斜视。

背后远远传来一声清脆的叫喊:“我叫温莛。是医学院中医学的一年级新生,学长怎么称呼?衣服给你送到哪去啊?”戚茂连脚步都没停顿,直直走了,开玩笑,还真能洗得干净不成?刚他真是被她的眼睛给勾得昏了头了,脱下衬衫已经后悔,但是收回来又显得小家子气,只得光着上身在校园里让人参观了一回,多少女生花痴的目光,不知道将他视奸了多少遍。

此事就当过去,戚茂根本没放在心上。可是五天后,这个女孩却又一次在路上拦住了他,他皱着眉头,有些不解。那女孩却递上来一件白衬衫,并非那天他给她的,质地仅拿眼睛一扫也知道不是什么好货,这是什么情况?

只听那女孩低着头,声音有些闷闷的:“对不起,学长,你那件实在洗不干净了,我、我就买了件新的赔给你。”这件衣服花了她一百二十块,原来男生穿的衬衫这么贵,同样的价钱她去买t恤,砍砍价能买三件了。可便是她吃馒头咸菜硬省出来的钱买回来的“天价”衬衫,只用手摸都不如那件污了的柔软,但她真的已经尽力。

她不知道学长姓甚名谁,住哪幢宿舍楼,只能每天在相同时间徘徊在最初撞到人的地点附近,这不,都过了一个星期,她才好容易堵着人,飞快地把在她书包里装了一周的衬衫递过去。戚茂一脸嫌弃,他还真没穿过地摊货,一身衣服贵重些的足可以当很多学生半年生活费,家里那对冷血爹娘在吃穿住行上还真没亏待过他。

他倒退一步,没有接那衬衫,瞧见女孩一张眼囧得通红,衣服不起眼处还多了个补丁,这件衬衫在他看来只配进垃圾桶的命,却大概掏空了她的积蓄吧。他迟疑着,最终也没好意思就这么走开,两个人静静站着,女孩捧着衣服,他站着不接,僵持在场,引得来来往往不少人侧目。女孩的头越来越低,几乎快要埋到胸口,看起来分外可怜无助。可是这世上可怜无助的人多了,戚茂又从没有什么恻隐之心。

“一件衬衫,你扔了算了,这衣服我不要,你拿回去吧,反正我收了也是扔垃圾桶的命。”戚茂抬脚就走,再不理会她,甚至连她的名字也没想起来。

两人人至此本不应有交集。直到学期末。

研究生说是上三年,其实基本上两年半也就毕业了,所以研二正经是该写论文的时候,忙忙乱乱不得闲,学习是戚茂的长处,他天生长了颗挺聪明的脑子,一路顺风顺水读到研究生,看那架势,是想奔着博士学位去的。

到了年根底下,他们四个同一导师的研究生都接到了课题,准备开题报告。他一向没朋友,独来独往惯了,几个同门宴请导师的时候他虽然也跟着去了,但散席时他们打车先走,却是没有人招呼他的,本来关系也冷漠得可以,他们更不愿热脸去贴冷屁股,连句再见也没说。

戚茂考上北方去上的大学,因为他是南方人,从小就对冬天会下雪,白白一层铺在地上很是向往,觉得这样的景色才是人间至美,所以虽然每每冬天他冻得跟狗似的,还是喜欢下了雪出去乱走,一脚一脚踩在白皑皑的雪上才舒服。

这一天下了雪,戚茂自然又是一路从饭店向学校走去,不过该他运气不好,路遇上了一群喝多了酒的小混混,正是好动想找点事做手痒痒的时候,戚茂居然自己送上门来。北方下雪的冬夜,街面上根本看不到几个人,便是这仅有的几个人,也在戚茂跟他们争执起来后第一时间溜了。

如果这些人无非求些财,戚茂家里有的是钱,根本不在乎身上这点连零花钱都算不上的小头,拿去给他们便罢,好汉不吃眼前亏,他们人数众多,戚茂却仅一个人,怎么看都占不上优势。偏痛快地递过去钱包手机,这些人压根没罢手的意思,领头的一个眼神,一群酒鬼就将他围了起来,捏得手指关节咔咔作响。

戚茂自生下来长这么大,第一次知道被人按在地上揍是什么滋味,对方人多势众,他就是有心想要还还手都不能够,能护着自己身上要害别被打的太惨已经很勉强,他只希望对方下手有点分寸,别真整出人命来,除此之外,别无他想。

“住手!住手!我已经报警了!你们快住手!”突然传来的清脆叫声让戚茂觉得很耳熟,一直打他的这帮小混混听到报警两个字连酒劲都淡了不少,醒过神来之后作鸟兽散。

“你没事吧?”还是刚才的声音,戚茂觉得自己浑身都疼,只恨不得立刻晕过去才好,反正一会警察来了总会送他去医院的,死不了就行。

“喂!”见他没反应,来人使劲摇了他几下,引得他一阵阵恶心,脸一偏张嘴就吐。来人不敢再摇,只不停掀他眼皮:“别睡!别睡啊,这里冷,睡着了要活活冻死的!救命,救命啊!来人啊!”阵阵呼喊终于引了人来,没多久有警笛响起,戚茂终于离开冷冰的地面,被抬上了救护车,送进医院。

他伤得不算重,皮肉受苦难免,却没有生命危险,警察过来走个过场做做笔录,便再没有下文。等警察走了,进来一个小女孩,仍然低着头双手捻着衣角,直到此时,戚茂才想起她是谁了,却仍然不记得她的名字。

出院之后,戚茂才庆幸自己能捡回条命不容易。这丫头片子根本没有手机,说报了警是吓唬人的,亏得那些个小混混都胆小,要不然以她的豆芽菜身板,不过是又多一个挨打的,送他来医院还是有好心人听到她呼救,帮着报了警,到医院他身上的财物早交出去了,她更是浑身上下只拿出来四百块,还是刚刚出去做家教结的一个月的工钱,要不是医院见他半昏半醒着,救人要紧,开通了绿色通道,他怕是能一直晕在医院门口没人管。

虽然过程充满着波折,但到底是因为这丫头的介入,才让他少挨了很多拳头,救命之恩哪怕掺了些水也还是救命之恩,等他恢复好出了院,终于又一次问起了她的名字。

温莛。彼时他浑然不知,这个名字,他此生难忘,便是为着她,他杀人入魔,堕入地狱亦无怨无悔!

戚茂的回忆很长,但真的讲故事时,他并没多好的口才,记忆中再生动再活泼的细节,从他嘴里说出来,也少了九分美感,干干巴巴几句话,五分钟都没用上,众人只知道他认识了一个救了他的小丫头,叫温莛,至于这个丫头有什么特别,半点没听出来。

文沫在一堆相框里翻找了会,拿出那个擦得很干净、照片上女孩穿着朴素的,递给戚茂:“这是温莛?”

戚茂点点头,贪婪地注视着温莛的容颜。除了笑起来左脸颊有颗酒窝,大大的眼睛仿佛会说话,她长得不算精致,却别有一番滋味,让他在失去了她的五年时间里,越看越爱,越看越痛,在他心底深深扎根的她,大约从来不知道,他会有朝一日爱她如斯。

毕竟,如果严格算起来,温莛其实也是死在他手上的。虽然他气得发疯,但从来没有想伤害过她一分一毫。自己眼中一定满是怀疑与愤怒,让她心灰意冷之下,直直撞上他手里握着的刀,让他眼睁睁看着她失血过多,生命活力一点点流失,最终死在他的臂弯里吧。

他的人生,自落地那天起,从来没有掌握在他自己手里,他的一切,得自于父母,自然也只需他们一句话,就可以让他失去一切。戚茂为什么愿意赖在校园里,一是因为他读书上真有些天赋,二来嘛,却是因着家里的事尚不需他插手,父母都还身强体壮,远远不是该用上他这个儿子的时候,自然愿意让他随着自己意的生活。但人有旦夕祸福,命运降临在他头上时,温莛就是累赘。

一场校园爱情因着不太靠谱的而开始,两颗孤独的心第一次贴近,便迸发出超新星爆发的火花,他们都像是在人群中寻觅了多年,蓦然回首,发现了灯火阑珊处的对方,死死抓住那一丢丢温暖。没有人看好他们,一个是山沟沟里飞出的丑小鸭,每天只为生计而奔波,浑身上下写满贫穷,一个是翩翩浊世佳公子,高傲得就差不食人间烟火了,可偏偏这两个人就在半年时间里好得跟连体婴儿似的,他们一个人一身不超过100块的地摊货,搭配上上千块的专柜产品,竟然也能看出几分和谐的味道,真是奇哉怪也!

温莛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戚茂对她的宠与爱,跟着他出去吃高档的食物,到处旅游,却从不接受他高额的礼物与金钱上的帮助,她说,女人,总得有能力养活自己,便是挣得少了,也得经济独立,她没有办法让自己活成菟丝子。

戚茂很欣赏这样的她,更尊重她的选择,他会开着自家价值不菲、平常停在学校停车场、轻易不用的跑车,只为接送去做家教的她,哪怕来回油钱比她能挣到的学费还高,亦乐此不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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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燕分飞

老话说,少年不识愁滋味,用在戚茂身上再合适不过。他那时已经二十四的年纪,因着六岁入学,比同届的都小上一些,再加上从小衣食优越,哪怕没有得到过真心疼爱,亦让他养出副目下无尘的性子,一毛钱都没自己亲手挣过,看着成日风里来雨里去讨生活的小女友,竟生出不少羡慕。让他过这样的日子,他怕是早就能将自己饿死了,所以只有羡慕的份,羡慕过了,只有心疼,更是加倍得对她好。

自家儿子谈恋爱,那对自私冷漠的父母哪里还能不知道,原本三人对坐着吃晚饭时,餐厅的气氛冷得像冰窖一般,一片死寂,根本没人说话,匆匆吃完各忙各的,他们不像是一家人,更像是同住一个屋檐下关系不太好的租客。可是现在,虽然还是没人说话,只顾埋头吃饭,可是戚茂的手机却不停地叫唤,一会一条短信没个停顿,他还一边吃,一边掏出来,噼里啪啦一顿打字,嘴角噙着笑意,荡漾得他整张脸都明媚了几分。

做为过来人的父母自然明白儿子这八成是遇到喜欢的姑娘了,原也没想着做打鸳鸯的大棒,只要女方家跟他们门当户对,也可以认下这门亲。然而他们细打听之下,才知道儿子喜欢上的居然是个家贫如洗的。

温莛来自祖国大西南,除她之外的祖祖辈辈几乎连离家最近的城市都没进过,没考上大学之前,她到过的最远的地方,是自己镇上的高中。层层叠叠的大山,限制了她的想象,更限制了当地经济的发展,物产丰富又如何?想致富得先修路,便是他们那里有的是山货,运不出去都白搭,守着座什么都出产的山,吃喝是不愁,连镇子同的东西都还可以以物易物,钱反倒成了稀罕物。

一直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活成了世外桃源,但是温莛有心想要出来看看,她仅从家里那台能收到中啊央一套节目的彩电中了解过她身处的世界,那么大,那么美,深深觉得世界那么大,她必须要去看看。于是她埋首书本,相信知识可以改变命运,考上大学,就能走出大山,去看看人生不一样的风景。

她确实看到了,来之前,一年五千元的学费让从不求人的父母把整个寨子的人家都走了一遍,三块五块地凑,又两个人起早贪黑上山外出,几十里路走出去,把山货换回点点钱财,坚持了整两个月,等到温莛接到辗转送到她手的录取通知书,算算开学的日子,怕是要马上启程才能赶上。自然不可能有人送她,便是连学费也还差着一大截子,又哪里还有多的钱再买一张火车票。她只得自己背起沉重的行李,走一天一夜的路,去县城里坐上一辆见站就停的绿皮火车,再到大城市里转车,折腾了又足足三十个小时,她终于站到了这座以后将要生活四年的城市。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陌生的站点,更加陌生的人潮,已经好几天没合过眼的她一时间不知所措,还好看到了学校贴心派出接站的学长,拉着的长横幅上写着某某大学欢迎新同学,她再三看了,确认无误,才欢蹦乱跳地跑过去,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激动。

到了校,报道却是大问题,父母加她三个人,用了好几个月的时间,也只挣到了三千块钱,当她红着脸从贴身藏着的布包里,把还带着体温的一大把零钱放到财务科时,一科室的人都停下手头的动作去看她,怎的这孩子竟不知道可以申请助学货款的吗?国家现在政策这样好,怎么可能平白无故让人因为没钱就上不起学的。一帮母爱泛滥的中年大妈们纷纷围上来,看她瘦小的身材,看她身上穿着的破烂,再看她一脸局促不安,得,申请贫困生补贴和助学贷款的事她们一手包办了,只让温莛填了表,然后开好单子,让她先回寝室休息。

也算是温莛遇到好人,一应手续办得都很顺利,她只用交一半学费,剩下的一半可以贷款,住宿费学校做主给免了,每个月还可以有贫困生补贴二百元,以及每个学生都有的餐补五十元,省得点也勉强够吃。温莛心里感动,好好念书的同时,还在课余时间去做做家教或其临时工作,只要她再努力一点,明年的一半学费自己就能挣出来了,不用父母再每日走上那么远的路,脚底板上磨得全是血泡。

也许在同学和老师眼里,温莛是个家境贫困,但上进心很强的女学生,不是有句话叫莫欺少年穷吗?现在困难又如何,只要肯努力,贫穷都是暂时的。但是对于戚茂父母来说,他们戚家不是名门大户,发家也只他们这一代的事,但无论如何,人有了钱后,心里总会不自觉地看不起不如他们的人家,要是差一点他们也可以忍,但是差得太多了,呵呵,戚茂要才有才,要貌有貌,怎么会娶这么个明显以后要拖后腿的儿媳妇!这也是为人父母的一点私心吧。

戚茂浑不知道自己原是有自由恋爱的权利,却没有选定未来妻子的权利,所以只他一日没提温莛的存在,自家父母便当儿子不过在外面找个女的玩玩,他都二十多了,从没对女人表现出丁点兴趣,他们差一点就想让自家儿子去以前从不让他涉足的自家产业里玩玩去,有没有感情是一回事,脱了衣服,男男女女放到一起,总不至于一点生理反应都没有吧,那可就是功能有问题了。

因此戚家父母很淡定,反而是戚茂,跟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似的。往常虽然懒得回家但同样不喜欢清冷校园的戚茂总是会在家住到开学,但这一次,他只呆了十来天,连年都不过,一个招呼不打人就走了。

温莛的家那么远,来来回回时间又长车票又不便宜,她便只得在寒假初申请了留校,继续做家教兼职挣下一年学费,还是戚茂走之前,半是威胁半是哀求地给她买了个千把块的手机,便于两人联系,倒不是他舍不得买贵的,是温莛死活不肯要。他既怜惜又开心,像她这样的女孩子真的不多,他何其幸运。

两个小时飞机,他一落地便迫不及待回了学校,想给温莛一个惊喜,远远的看到她穿得鼓鼓囊囊,旁边还跟着个男生给她撑伞,此时天已微黑,北地开始飘雪,这两个人站在雪地里,让戚茂心里很不舒服。他以为别人再不可能发现她的好,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只会美给他一个人看,却原来在他不知道的地方,已经有人在觊觎他的宝贝了。

心中翻涌起来一种名为愤怒的情绪,他不得不承认这一幕让他醋了,他纵有千好万好,明年就要毕业离校都是不争的事实,本校没有正规博士点,他就算读博,也不可能在本校读,校园爱情什么的,留给他的时间不多,要怪,只能怪他年岁长她许多,遇见得太晚。

这边厢初识情滋味的少年,那边厢为着生计忙碌的少女,两的冷战开始得毫无预兆,温莛忙学业忙挣钱,留给戚茂的时间本就不多,还以为他是一门心思写论文去了,哪知道原是醋吃到酸,自己跟自己生闷气。

本就是误会,说开了便没什么,他们两个却一个不开窍,一个苦思想什么办法才能把佳人一直栓在身边。温莛上学晚,转过年来已经过了二十,符合国家政策,属于允许结婚的了,既然心里没安全感,就把人直接娶回家,长长久久地相对着,名份既定,总可以让莫名其妙的烂桃花退散了。戚茂的心思还单纯得可怜,殊不知竟是这样一个少男心性的念头,把温莛生生逼上了死路!

自家儿子连年都没在家过,转头回了学校不算什么,但是这还又没几天功夫,儿子就打电话回来想要结婚,还不是商量,那口气,听着竟直接就是告知他们一声,半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他们想方设法旁敲侧击地打听着,结婚的对象还是那个穷酸,心里头怎么可能没有火。

儿子都是自家的好,便是天上的仙女下凡也不一定配得上,有问题的自然只能是别人的家的闺女。劝来劝去,自家儿子平常就懒得跟他们说话,更不愿意听从他们的任何安排,很反感他们,到后来干脆连电话都不接,反正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只一心一意想办法去求婚,必须够浪漫够感动才行。

他买空了两家花店,整整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白玫瑰,硕大的戒指攥在手心,气球之类更是不能少,要不是学校里不让燃放鞭炮,他也得弄回来些。这一切,自然是瞒着温莛进行的,要不然怎么能叫惊喜呢?

可他这边什么都准备好了,万事俱备,在温莛寝室楼下摆出好大阵仗,问题来了:女主角不见了。打电话关机,图书馆、教室、寝室哪哪都没见人,他从傍晚七点过就站在楼下,一直等到十一点钟,被无数人围观看笑话,直到寝室锁门熄灯。

她会去了哪?一个女孩子家家的,半夜都不见人,会不会出什么事?正当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想要报警时,温莛给他回电话。

“喂,大半夜的你跑哪去了?我来接你!”戚茂接起电话没好气地吼道,这还是他第一次真的生气,治安再好,也总有些男人不安好心的,温莛什么都好,却总对接近她的男人没戒心,大约也是她从小就生长在民风淳朴的地方,内心总把人都想得太好吧,可得好好教育教育她,告诉他世道险恶才行。

可是对方却不是温莛,而是他的母亲邹墨迪:“阿茂,你来xx路xxktv,看看你为咱们戚家选的儿媳妇,是个什么货色!”

戚茂皱了皱眉头。他们家里就是开ktv起的家,手下不少家,里面有些什么,戚茂很清楚,就量贩式的销售方式,一大堆人花个百十块钱就能一呆一下午,酒水全不要,能挣到钱吗?ktv的收入大头还得在包房公主身上,如果这些公主还出台那就更好了。戚茂从懂人事起就不讨厌ktv这种地方,直觉进了这里当公主的女人没有好东西,看一眼都脏眼睛,怎么温莛会去?

但母亲有很多缺点,却还真没有骗过他,他赶紧开车过去,见到了母亲早早为他设定好的圈套:

包间内,温莛醉趴着,时不时还会说句胡话,身上的衣服凌乱不堪,屋内弥漫着腥甜的气味。任何一个男人看到自己女朋友这副模样都会受不了,更何况今天还是他千选万选的想要求婚的好日子!

他做了这辈子最大的一件错事,他用茶几上剩下的酒水,把温莛浇醒,在她还没回过神来时,发疯似地摇着她的肩膀,问她为什么要做这种事,如果真的想要钱,他可以给她的,比别的男人多得多,她为什么要这么下贱,然后,他不听解释,一巴掌扇在温莛脸上,之后扬长而去。

连分手两个字都需要说,这对不久前还让人羡慕的情侣终于劳燕分飞,温莛在戚茂求婚当晚衣衫不整晕倒在ktv包间的消息在学校里传得纷纷扬扬,之前一直背地里羡慕嫉妒恨的众女生们开始光明正大给温莛难堪。

戚茂对此冷眼旁观,哪怕之前他也曾怀疑过这里面有母亲的手笔,但他亲眼看到温莛的狼狈,母亲便是再有本事,也不可能强迫她去那种地方吧?或者说,她如何真的被人陷害,可是为什么那一次之后,他们明明在校园也曾几次相遇——或者说,是戚茂故意出现在温莛面前,就是想听听她到底是怎么解释的,可是温莛一句话没有,每次都低着头匆匆离开,放到戚茂眼里,根本就是她心虚了!

一腔情思,满腹热血,生生让个小丫头片子给耍了,他原还留着一车的花和戒指到第三天,结果当然这些花进了垃圾桶,连戒指都扔进了学校的人工湖里,只愿再不想起此等伤心事!

棒打鸳鸯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大约就不会有之后的悲剧了。

戚茂是一个对感情很用心很专情的人,温莛实打实的背叛行为是他永生永世都不会原谅的,哪怕他在心底仍然爱着这个女孩,却绝对不会允许自己捧出一颗真心来,被别人践踏得渣子都不剩。而温莛又是一个万般委屈都会打落牙齿和血吞,骨子里自卑到没有存在感的人,即使她有心为自己辩解几句,对上戚茂的冷脸,忆起曾经狠狠挥在自己脸上的那个巴掌,都让她心底的爱意逐渐被失望所代替。

这个误会就成了横亘在两人中间的死结,再没有转圜的余地,从此后就应当长长久久得似两条相交线渐行渐远。

然而假的终究是假的,这个世界上没有谁做局能做得如此天衣无缝,举头三尺有神明,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老理儿不光是说着好听的。

邹墨迪觉得自己这一手安排得无比妥当,他们戚家家大业大,朋友遍地,便是儿子逃到了北方又如何,喜欢上个穷酸破落户家的闺女又如何,只要一天她这个当娘的没有点头应允,自家儿子不过是被她攥在手掌心中的孙猴子,纵有天大的本事,也绝翻不出她的五指山去,想跟她斗?哼,这猴崽子还且嫩着呢!看她这一回出手,兵不血刃,仅一个回合,曾经爱得如胶似漆的小情侣不一样没了下文?

她给儿子打过去电话,假惺惺地询问婚期,得到儿子再不想订婚结婚的回答,高兴得一时翘了尾巴。心情愉快之下,嘴上没了把门的,一时不慎将实话说了出来。当然她炫耀自己本事的对象不是儿子,而是自家的老公,她唯一没有注意到的是,电话打完,她没有挂断,她以为儿子肯定会很不耐烦得在说完要说的话后直接挂掉她的电话,但戚茂刚刚失了心头所爱,心情正烦,只是把手机随意扔在了床上,翻来覆去得睡不着,正听到电话听筒里不断传出母亲的声音,将她背地里见不得光的所作所为交代了个干净!

“当家的,儿子刚才说了,不娶那穷酸破落户了。”邹墨迪喜滋滋得端起参茶来嘬了一口,压在她心头好几天的烦心事终于摆平,忍不住跟自己老公炫耀起来。戚东老神在在地翻着一份报纸,选一段自己感兴趣的报道正读得有滋有味,听妻子这么一说,从鼻孔里哼哼两声,算是应答。

他们夫妻两个,性情相似,心肠都是一样的冷硬,真正算得上臭鱼找烂虾,再合拍也没有了,按说这样的夫妻,基本上是可以琴瑟和鸣的,很能理解得了少年相伴的情谊。但显然这一对夫妻从结婚那天起到现在,从来就没有谈情说爱的时候,情爱是能当吃还是能当穿,比人民币还来得实在不成?他们不屑一顾的东西,自然体会不到其中重要之处,就更加无法理解,儿子放着大把大把的联姻对象一眼不看,又为何会喜欢一个无才无貌,家里穷得叮当响的货色。

邹墨迪满心欢喜,无奈自己老公压根不配合,但她自编自导自演的一场大戏没了听众,岂不寂寞,因此便拉了他细细分说自己究竟都干了些什么。出事的那家ktv,儿子自然不会知道他们家在其中也是有股份的。一个地方的产业发展到了顶端,要想谋求突破,就得把目光放得长远一些,邹墨迪眼光独到,知道钱财放在手中是要贬值的,换算成实业却可以钱生钱,因此当本地的娱乐产业处于饱和状态之后,她便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撒网,一个又一个的分店开起来,她只需要出钱寻找本地的合作者,一是分散风险,二是强龙也需要找个地头蛇看护,毕竟山高水远总有照顾不周的地方,当地的地痞流氓们手底下有的是人脉,缺的可能就是这点启动资金,一个愿意出人,一个愿意出钱,基本上一拍即合。在戚茂跑去这座北方城市上大学之初,他戚家的分店就开到了这里。

戚茂对自己未来的产业从来没有重视过,自然不会知道其中猫腻,所以当邹墨迪想要给温庭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一点教训的时候,简直不要太简单,她只动了动嘴,一个电话过去,希望给小丫头一点苦头吃,却别真的伤了她,立刻有人为她办好。她自是不在意温莛会如何,但她拿不准的是自家儿子的念头,所以投鼠忌器,总不能为了杀了一只老鼠,打碎了自家宝贝玉瓶吧。还好她下手有分寸,只如此如此的交代,安排他们做一场戏。

知道温莛急缺钱,到处在找假期工作,他们便以面试为由,把她骗到了ktv附近,一包安眠药下进水里,先迷啊晕了再说。之后的事就更简单了,昏迷不醒的温莛,被人撬开了牙关强灌了不少酒,又刻意将衣服弄乱,扔进一个刚刚被人使用过还未来得及收拾的ktv包间,接下来便由邹墨迪亲自上场,叫来儿子看个正着,温莛虽然知道自己上了当,但因为晕过去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情,她自己心里都没底,又如何去跟戚茂解释,这个哑巴亏她是吃定了,所谓黄泥落在裤裆里,不是屎来也是屎了。这种被人亲眼所见抓个正着的丢人事,又如何能分辨的清楚?邹墨迪从来没有如此开心,还以为要颇费一番周折,那承想儿子也是个有心理洁癖的人,痛快分手。

一番话洋洋洒洒地显摆完,哼着小曲儿,略觉无聊,她想拿起手机约几个朋友出去坐坐,这才发觉了根本没有挂断的电话,一时间瞠目结舌,吞了吞口水,轻轻叫了一声阿茂,然后电话被挂断了。她满脸笑意还来不及收回去,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大嘴巴,怎么就这么沉不住气呀,这下可坏了!

戚茂挂断电话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就这么呆呆地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大脑一片空白。良久,他动了动,却是抬手狠狠抽了自己一个耳光,半边脸火辣辣的疼。不久之前,他也用同样的力道狠狠地抽在温莛的脸上,虽然之后几天回想起来他早已经后悔不已,却从来没有认为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不是温莛自己的原因,别人难不成能强拉她进了ktv,这可是法治时代,不兴强抢民女那一套,所以他拼命为自己找借口,把所有的错误都推在温莛一个人的身上,好让这场让他拿不起也放不下的分手变得更容易些,可他没想到事实真相居然是这样。温莛出去找工作这事儿他是知道的,他喜欢独立自主的女性,当然如果这个独立自主的性格另一面是小鸟依人的话他会更喜欢。从小生活在那样的家庭,父母都是工作狂,他潜意识里也是看不起那些自身立不起来什么事情都靠着男人的女人的,没有谁应该为别人的生命负责一辈子,也许谈恋爱时你侬我侬感情正好怎么样都行,但如果新鲜感过了呢,事事都要依附于一个男人,时间久了男人也会烦也会累也会有疲惫的时候想找一个靠得住的肩膀靠靠,如果女人立不起来,这份感情又怎么能长长久久的进行下去。

所以温莛本身没有做错,错的是他,是他没有意识到,父母会对温莛出手,将她置于险地,还不由分说地反过来责怪她,母亲在背后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将他们俩玩弄于股掌之间,这个局简单得很,说出来不值一提,而他却一直没有怀疑,居然傻乎乎得一头就栽进这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陷阱中,不听解释不问原由,闹到今天这个地步,他根本就是活该!没脸再往温莛跟前去,一边是羞恼自己的不讲理,另一方面,是害怕父母在得知两人复合后,还有其他的损招等着她。

也许他们本质上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既然不能护她周全,那么就放手让她去寻找另一个可以为她遮风挡雨的怀抱,也不枉两人相知相遇相亲相爱,曾携手度过一百多个美好的日日夜夜。这份最初的、单纯的、没有任何功利性的校园爱情,会是他一生都放在心底,最纯洁最珍贵的一份记忆。

可偏在戚茂心痛不已想着放手时,温莛病了。高烧四十多度一直不退,烧得都已经说起了胡话,神志不清了,才被同寝室的人发现,急匆匆送进医院。温莛性格内向,敏感自卑,她在学校了除了戚茂,几乎可以说没有朋友,寝室里的室友也仅仅是个面子请,关系不远不近,到不了说知心话的地步。

前一分钟还你侬我侬,恨不多重新揉搓了做一个新人出来,后一分钟劳燕分飞,让全学校的人都看了她的笑话,温莛知道自己无辜,可是却百口莫辩,这些心事全部都沉甸甸地压在她心底,天长地久也没有个发泄的渠道,她本身又是个多思的性子,可不得生生得把自己闷病了。刚开始有点不舒服的时候,她仅仅是躺在床上,大被一捂,想着发发汗,挺一挺也就过去了,哪成想这病却越闹越凶,被送到医院时,已经出现了脱水的症状,狠狠地挂了好几天的输液瓶,将将把烧退下去,本就纤细的身材这下彻底瘦成了纸片,风一吹都能跑。

戚茂得到消息时,心疼的像刀割一样,如果有自己的照顾,温莛又怎么会病上好几天都无人知晓,一条命硬生生地去了半条,不忍之下,他去医院看了一眼,怜惜之情又起,这一回却是无论如何都不想再放手了。外头多少风雨,他一个25岁的大小伙子难道还扛不住不成?如果连自己喜欢的女人都护不了,他还不如一头撞死,也好过做个无用的软蛋!

衣不解带地细心照料,温柔可亲得嘘寒问暖,连带着含情脉脉得道歉痛悔,终于换来温莛的两眼一红,落下串泪来,悲切的道一声我是被冤枉的,一桩风波才算终于过去。虽然刚刚和好,再不复最初的蜜里调油,裂痕总是在的,但戚茂仿佛一夜之间成熟,比以前更稳重更包容,开始一步一个脚印得制定起他们的未来。他马上要研究生毕业,可以找到一份能够养家糊口的工作,努力几年,安家置产,正好可以等到温莛毕业,再一起组建家庭。只要不靠着家里,并且天长日久的相处下来,等到木已成舟的那一天,父母终究是拧不过自己儿子的,难不成他为着不想要这儿媳妇,连带着儿子一起扫地出门?

这一次,戚茂长了记性,对自己与温莛和好如初一事守口如瓶,绝不叫家里边看出一星半点的苗头。但自古以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戚茂是邹墨迪生的,又养到这么大,按照他们的方式教养了二十多年的儿子有反常之处,做父母的又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哪怕戚茂装得没事儿人似的也不行。

他虽然轻易不回家,且从不主动往家打电话,但邹墨迪是什么人,儿子在学校的一举一动她清清楚楚。两人复合的第二天她就知道了,咬牙切齿暗道,小贱人手段还真多,装病博同情,这么下三滥的招数都使得出来!哼,原想着小小的惩处一下,可以让她知难而退,看清楚她和戚茂之间绝无可能,偏偏不要脸皮不怕死得又贴上来,可别怪我下手狠辣,不留情面了!

一条毒计又浮现在邹墨迪的脑海中,既然已经给过警告,没被人当回事,这一次,她便直接下黑手了!

半个月之后。温莛在做完家教回学校的路上神秘失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戚茂疯了似的到处寻找,却迟迟没有消息。一个大活人。怎么能就凭白无故的不见了呢?他害怕是母亲故技重施,打电话回去询问,得到邹墨迪否认的回答。万般无奈之下,他选择了报警。可是警方几经调查,也没有发现丝毫线索,这件事情是谁做下的,竟成了无头公案!

寻人之路

说到此处戚茂发出一声冷笑,手中握着的纸杯也被他一把捏扁,好在水早已经凉了,只湿哒哒从他的手腕流下。

此时他面容扭曲,原本的英俊帅气,被狰狞代替,这样子的他看起来还真有几分杀人魔王的模样,不管是审讯室内,还是隔壁的警察们全都没有打断他的话,虽然他们对之后发生了什么,已经有隐隐的预感。温莛百分百的是被戚茂的父母想办法弄走,受了不少的苦处。

大约,年迈的父母与已经成年的子女之间最大的矛盾,就是一个想要操控一切,另外一个却已经是独立自主的灵魂,矛盾小的不过是家长里短,无心争吵,矛盾升级到不可调和之时,最极端的就是象戚茂这样,为了反抗父母无所不用其极。

戚茂努力吸了几口气,尽量让自己平复下来,开始继续讲述他跟温莛那命定的结局,他的语气波澜不惊,毫无起伏,只有他紧握的双手,显示着他此时内心并不平静。

研二下半个学期,戚茂都是在东奔西跑中度过,指望着警察出人力物力全中国到处跑去寻找一位失踪者是不现实的。人口流动如此频繁的现在,不告而别的事情太多太多了,在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失踪者是被绑架或者被杀害以前,一张普普通通的失踪案是不可能让警方投入太多的精力的,一是他们人手不足,二是也没有这个经费可以让他们到处出差找人,当然最重要的一点,他们害怕白忙一趟,结果被寻找的这个人已经在其他地方定居,并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因为戚茂的身份尴尬,他说温莛是他的未婚妻,但我国法律保护的,只是在民政局登记注册结婚了的正当夫妻关系,其他的诸如谈恋爱、订婚,法律并不认可其程序,也就是说,在法律意义上,戚茂与温莛并没有相对应的权利与义务,也许温莛就是为了躲他,才不告而别的,毕竟情侣之间的事情,警方不可能调查得出来,光听戚茂一面之词,万一温莛根本就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呢,他们所做的一切,不就变成了送羊入虎口吗?这种蠢事自然不会去干,因此警方不过草草调查了一个多星期,戚茂再来的时候,就被告知温莛的失踪案不会再进一步查下去了。

他在派出所大吵大闹,被关进拘留所冷静了几天,出来之后自己踏上了漫长的寻人之路,近半年的时间压根没在学校出现。研二下学期,是研究生学习中最关键的一个学期,他却根本不在乎,连开题报告都没有正儿八经地交给导师过,任凭导师如何苦口婆心地打电话叫他赶紧回来,他都置若罔闻,至于家里的电话,更是连接都懒得接。

不论他如何努力去寻找,在中国这样一个领土疆域广阔,人口数量众多的国家中去寻找一个特定的人,比大海捞针有过之而无不及,可他不能放弃,哪怕有一线生机都绝对绝对不能放弃,他隐隐有些不好的预感,温莛失踪绝对与家中父母脱了不干系,他不能再将温莛置于聊险地后拍拍屁股转身就走,当什么事都没发生,他根本过不了自己心里那一关。

温莛的父母压根不知道女儿失踪的消息,那么遥远的路途,那么贵的车票,是贫穷与落后,让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思念被生生斩断,温家住在深山老林里,连电都不通,就更加不会有电话线路,再加上温家父母不识字,在一起那么久温莛几乎没有根家里联系过,警方自然不会山长水远的去到温莛家里,所以戚茂更加不可以放弃,他是唯一会寻找她的人。

这一条路他走得极艰难,这还是在他身上有钱的前提下。坚持半年,就已经让他身心俱疲了,他在网上认识了很多人,这些人同样身边有至亲之人失踪,多数都是孩子,他在到处东奔西走的过程中也见了不少,他们每个人坚持的时间都比戚茂要久,不知疲倦地散发着自己孩子的信息,捧着他们的照片,站在每一个陌生的城市里人流最密集的地方,无论怎样的形容枯槁穷困潦倒,他们的眼眸中永远都跳动着希望的光芒。是这些人给了戚茂力量,是这些人,让他永不言败决不放弃,而他能做的,也就是当一个善财童子。寻人这种事,需要坚持与毅力,更需要金钱的帮助,坐车要钱,吃住要钱,打探消息要钱,登寻人启事要钱,几乎离了钱寸步难行。

但因着找人这种事,居无定所、四处漂泊,自然也不可能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有长久的收入,便是家资百万,也在日复一日的寻觅中消耗殆尽,他们都是一群有梦想的人,为了一家团聚什么都可以舍弃,戚茂感动之余便想尽些绵薄之力,他穷得只剩下钱,一开始一万两万的往外送,到后来需要帮助的人太多,而他的钱大多数来源于父母,虽然很不耻自己25岁的大小伙子,依然处于啃老状态,但他现在满门心思都放在寻找温莛下落这一件事上,所有的人生计划,只有等到找到温莛才能具有实际的意义,他只能厚着脸皮拿着父母以前给他的积蓄过活。因为自从他荒废学业为这个女人什么都不顾的那天起,父母便将她列入了拒绝往来名单,钱财上的帮助自然断了,所以到得后来,为了自己能持久坚持下去,也只能闭着眼睛假装看不到别的寻人者的苦痛,再不可能像原来似的大手大脚,一万两万的抛洒出去毫不心疼,只能象征性地塞个三头五百,聊表寸心。

戚茂养尊处优惯了,这辈子所有的苦都是在那一年受的,他原本就瘦高瘦高的,出去跑了大半年,风餐露宿,心里面牵挂着温莛的安危,没有一日能睡个囫囵觉,常常半夜三更惊醒,盯着天花板一直到天明,瘦得整个人都脱了相,胡子拉碴、头发打结,身上也穿着脏兮兮的,活脱脱一流浪汉,找到后来他都已经绝望了,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回家找父母哭一哭,也许见到他这副鬼样子,他们一个心软,就会把温莛还给他,潜意识里,他一直觉得温莛失踪这件事,与母亲脱不了干系,要不然为什么好好的一个大活人,早不失踪晚不失踪,偏偏等到他们两个和好如初,再度蜜里调油的时候,消失得无影无踪呢?

母亲是什么样性格的人,二十多年相处下来,戚茂称得上是世界上最了解她的人。那一位真真正正的心黑手狠,不然凭她一个女人,也不能在娱乐产业中创出这么大一份家业,自家父亲虽然也是一样对别人狼心狗肺,在家里还多多少少有点窝囊,对唯一的儿子,骨子里还隐藏着一丝人性,但是自己的母亲,却是不折不扣钻在了钱眼里,善良软弱,怜惜爱护,通通被她视之为人的软肋,早早割舍出去,连带着亲生的儿子都想给调教成六亲不认的冷血畜生,一丝亲情欠奉,还能指望她对别个有多好吗?温莛实实在在碍了她的眼,她还有什么事是做不出来的?

那时的他想得很天真,他回去哭一哭,再让父母看到他一身狼狈,二十多年相处之情,便是只阿猫阿狗,养的时候长了也有几分香火情在吧,母亲能忍心折腾温莛,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难道还能忍心折腾自己十月怀胎,辛辛苦苦生下来的儿子?他可以赌咒发誓,只要温莛平平安安归来,自己再不会去打扰这小丫头片子的生活,反正他学位也基本没戏,剩下的书念不念都已经没有意义,他可以答应再不回学校,再不见温莛,只要她活着,只要她好好的享受她这个年纪该有的生活,戚茂什么都可以不要。

但显然他高估了自己的重要性,更低估了母亲的冷血程度,等到他满身风尘,嘴角起皮,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如此狼狈地跪在母亲身前,母亲却连眼皮都没抬,只咬死了说温莛的失踪与他不相干,父亲在旁边沉默着没说话。

最后一次希望落空,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一身哀伤得回了自己房间,躺在床上囫囵个儿睡去,睡到半夜又做起噩梦,梦见温莛披头散发地站在他的床前,满身血腥,不住的叫着,戚哥哥我好疼,吓得他一激灵,突然惊醒,花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自己已经回了家。他嗓子干得冒烟儿,迷瞪着眼睛往床头柜上摸去,摸到水杯子刚想喝一口,半坐起来时,眼睛无意中向门边一瞥,吓得他将手中的杯子不管不顾地砸过去,正中目标,那团黑影哎呦一声,才叫戚茂听出来是他老爹。要说非得他在他这一对父母中选出一个稍微亲近的的人来,还得算是戚茂的父亲,戚东这个人,心肠比老婆稍微要软上那么一点点,虽然有限,但一家三口也不能总是相顾无言,戚茂有的时候还愿意跟他说上两句话,此时见他鬼鬼祟祟的潜入自己房间,站在角落里吓人,他本身情绪就不太好,此时更是瞅着父母不顺眼,一点耐心也没有,当下翻个白眼,想起来现在是半夜黑咕隆咚的也看不见,又加上两句:“人吓人吓死人呐!大半夜不好好在自己屋睡觉跑我这儿来干嘛?不用盯着我,天亮我就走,找不到温莛以后你们就当没我这个儿子好了!我是再不会回这个家。”他自然不会信母亲的矢口否认,这个女人可以盯着你的眼睛满脸真诚地说谎,戚茂从小到大不知道叫她糊弄了多少回,早就已经免疫了,他还是想逼一逼父亲,看能不能从他这里得到两句准话,至少有个指引,也比他没头苍蝇似的全国到处乱跑要强上许多。

戚东向儿子床边走了几步,压着嗓子说:“嘘!小声点儿,可别让你妈知道了,她前段时间神神秘秘的,背着我不知道干了些什么事儿。后来我想了想,八成就是把小丫头片子弄走了。多的我也不知道,你往x市找一找,好像你娘前不久刚刚在那儿起了个新炉灶,那小丫头十有**是在那里的,保密啊,千万别说是我说出去的,要不然我在家也没个消停日子过!”戚东这句话说完,又蹑手蹑脚地出了房间,戚茂再没有睡意,连夜就走了。

父子两个背地里这番谈话做得隐蔽,邹墨迪压根没想到,在她只手遮天的家里,老公儿子居然能背着她搞些小动作,等到第二天起床发现儿子已经走了,还以为他是不死心,又到外面胡乱去找人了,根本没往心里去,自认为自己藏人的地方很出人意料,儿子就是想破了脑袋也不能找到人,待过个一年半载,再深的情分也会慢慢淡下去,何况他们两个人满打满算处了还不到半年,哪来那么多的海誓山盟海枯石烂,隔得久了,那么点子因叛逆而起的心也就平复了,到时候她再给儿子介绍个好的,要多完美有多完美。

至于温莛以后的下场,呵呵,这么个好货色,大学生,长得又不丑,最重要的是还是个雏,她人都绑了,自然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大大方方得就这么放回去,拐卖妇女儿童是个什么罪名她清楚的很,放回去温莛一个也许不要紧,但是自己沾上这挣钱的买卖,以后还想着长长久久的做下去,万一温莛回去报了警坏了事,让她在这上面栽个大跟头,便是她自己破费些钱财不重要,可是跟她合伙的那帮人,每一个都不是善类,以他们的罪行,抓住就是一个死字,可不是什么都不怕,能豁得出去了。

所以说从动用这些人抓走温莛的那一天起,这小丫头片子在邹墨迪的眼里就是一个死人了,儿子再想找到她却不能够。邹墨迪就是对自己太过自信,有些盲目自大,认为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之中,等到知道那帮凶神恶煞之徒抓了她的儿子,了解自家丈夫背着她跟儿子说了什么,为时已晚。

温莛血溅当场,邹墨迪确实遂了心愿,弄死了那个她无论如何都看着不顺眼的小丫头片子,却同样也失去了儿子。

功亏一篑

“要死啦,这是什么地方,左邻右舍都有人,你是狗不成?大街上照样办事儿?进屋去。”男人早已经全身血液往下流,女人怎么说怎么是,抱着她进了屋,什么不可描述的事儿都干了,满足地躺在床上抽着烟,任女人自己收拾完走人。

女人走的时候,特意趁男人不注意,从对面的窗户缝里往里望。被关着的人似乎听到动静,正好抬头,四目相对之下,女人笑了,嘿嘿,该着她得一大笔意外之财,这好事儿,再多几次多好!

既确认了里面的人是戚茂要找的,女人自然第一时间出来领赏钱,两万钱到手,她美滋滋地一路哼着小曲回去了。

只要想想温莛被关在暗无天日的屋子里日复一日地越来越绝望,戚茂连一分钟都不想等下去,可是他也很清楚以自己的身体状况直接杀进去的结果就是害死温莛,只要母亲知道了他已经找上门来,自己对她始终不能放手,温莛岂不是死定了。

第二天,他在相同的时间又一次堵住那个女人,换了她手里的外卖,这两份的菜里是下了大剂量安眠药的,只要吃下,必会让守门的男人睡上至少一天,反正他也不会把菜端给温莛吃。

计划分外顺利,戚茂耐心等了半个小时,那男人已经鼾声如雷,睡得像死猪一样,他这才蹑手蹑脚地溜进院子,翻出钥匙,开门救人!

温莛被关了半年,一开始还会大喊大叫,后来只知道哭,现在连哭都哭不出来,只一天天地熬日子罢了,连见不见得到明天的太阳都不知道。吃不好睡不着,点灯熬油似的,她瘦得只剩一把骨头。戚茂同样一身狼狈,刚进来时温莛压根不认识,吓得她拼命往后缩,还是戚茂抱住她开口说对不起,她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是得救了。

两个人没演什么抱头痛哭的戏码,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先逃,逃得远远的,先离开x市,找个安全地方安静过一段时间,等真的安全了,再想办法。戚茂始终没有胆量告诉温莛,她前后两次被坑都是因着他。

却说这两人逃之夭夭,放他们走的女人却回过味来。他们跑了倒是没事,剩下她一个回去又如何交代?送饭的工作一直她做,现在饭里被掺了药,被看管的人又跑了,她不当替罪羊哪个当?怀里的钱突然变得有些烫手,她思来想去,上面的人心黑手狠,要是知道自己吃里扒外,命大约他们不敢要,但是整得自己以后在这行业里混不下去,断了财路还是能的,不如先去坦白,争取个好态度,应该可以从轻处罚。

戚茂不知道,自己重金买通的临时同伙已经倒戈相向,他们连火车站都没跑到,就叫人堵个正着,仅一个照面,就被打晕装了麻袋,再清醒时,已经又变成阶下之囚,唯一不同之处,就是这回是戚茂和温莛两个做了难兄难弟。

戚茂敢从他们手里截人,就是明晃晃打他们的脸,现在既然被他们抓回来,这事再不能善了。他们倒是没有动手立刻灭了这两只臭虫,因为戚茂身上的钱包落在他们手里了,里面有身份证。

挣谁的钱,吃谁的饭,这些眼明心亮的人清楚着呢,更清楚他们负责看管的这个女人身上有什么故事,没想到啊,情字着上一把刀,戚茂居然真的找来了,看他那副模样,还没少受罪。顶头上司家的公子哥,他们当然不会把他怎么样,好吃好喝伺候着,只不得自由,连带着温莛都梳洗干净重见天日,他们两个日日都能见一回,匆匆说上几句话。

两人心里都清楚,他们现在跟待宰的猪没什么区别,头顶上悬着的刀什么时候落下来,端看对方的心情。而戚茂更是多了几分绝望,他比温莛更明白,等他妈一来,事情真相浮出水面,以温莛的性子,绝对会恨死他。他之前的努力与辛苦通通付之流水,与温莛再无可能,那痛苦,比杀了他还难受!

此时的戚茂不用化装已经十足像个乞丐了,他倒是真有些小聪明,到了x市并没有大张旗鼓地找人。母亲是个什么样的狠角色,他哪里敢打草惊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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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她先死

此时时间已经到了后半夜,旁观的人热度过去,明天还得上班,早已经走得差不多,他们可不耐烦听些学生时代的爱情故事,只要戚茂摞了,确认他是凶手就得了。

文沫关注的却不是这些。戚茂讲了个不错的故事,凄美至极。生离死别,人生最大的悲剧之一,戚茂会为了温莛的死伤感到现在,一是因为他们爱得辛苦,过程波折,二是因为温莛嘴里说着不后悔,最后一句话却是希望再不要相见,她的心里,还是怨恨的吧。

但故事就是故事,说过也就过了。戚茂的杀人动机是什么?这些受害者怎么惹到他了?文沫的问题问出来,戚茂冷笑道:“报复!”

戚茂的报复藏得深了点。道路也曲折了点。邹墨迪的所作所为已经让她永远失去了儿子的心,自温莛死后,母子俩连基本的面子情也维持不下去,戚茂索性连家都不回了,直接在x市安家落户,守着温莛。

她的尸体,终于还是被人从他手里夺了去。人不吃不喝能活的极限本就不长,戚茂的身体又不好,抱着她的第三天夜里,晕过去很久,等他醒来时,人已经在医院,温莛没有了,仓库没有了,邹墨迪没有了,他就像做了个噩梦。可温莛却真的死了,他多方打听了许久,甚至以死相逼,才让邹墨迪妥协,说出了温莛尸体的下落。

已经失踪半年的人,尸体突然出现在千里外的某小城,还不知道要引出后面多少事,他们这一行做得久了,早已经形成链条,实现产业化。戚茂赶去得将将及时,温莛的尸体还没烧,被他带来景区后山小心掩埋,每每心烦的时候,便来这里,陪她坐坐。

以前在学校,有一次提起去旅行的事,温莛叽叽喳喳地说了好多想去的地方,这座山榜上有名。别的地方太远,这边风景又正好,所以最后竟成了她的葬身之地。

他开始杀人,是在有一次喝得烂醉,回家路上被几个打扮得妖里妖气的女人拉进去玩乐,本来他神智已失,醉里做过的事不需要感到太内疚,这些小姐不过讨口饭吃,他既然该做的都做了,酒醒之后自然做不出提起裤子赖帐的事,痛快给了钱,出来,抬头随意看了眼招牌,眼神立刻冰冷下去。

左上角一丛墨竹,在霓虹灯招牌下并不起眼,戚茂却恨不得将它摘下来踩个稀巴烂!邹墨迪用金钱织了好大一张网,可他偏不愿做她网里的鱼,既然躲不过,那就拼个鱼死网破吧!杀人这种事,上了手,竟越来越轻松。手上沾了越多人的血,戚茂反而越平静。

温莛来世不想见他。像他手上有二十条人命的恶魔,大抵是会下地狱,永世不得超生了,没有转世,便再没有相遇的可能。从此之后,上穷碧落下黄泉,再不相见,只愿她安好。

五年,一晃就过来了。戚茂在五年时间里杀了二十个人,竟直到最近才被发觉,不得不说,在犯罪领域,有些人生来就有天赋!

死在戚茂手里的女人,多是邹墨迪开的场子里讨生活的,对于手下人员频繁失踪流动,邹墨迪压根没往心里去,来来往往,总不至于少了她的人用,换得频繁点还能让顾客有些新鲜感。但当事情牵连到戚茂身上,她立刻派了自家老公上阵打亲情牌,说什么女人沾太多对身子不好,劝戚茂安定下来娶妻生子,给戚家传个后,也算他尽到职责了。

戚茂什么也没说,转头跑回老家的医院,在父母眼皮子底下做了结扎手术,反正他想要好好过一辈子的女人已经死了,结婚生子?呵呵,自己生去吧!邹墨迪知道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气得倒仰之余认真地考虑生二胎的事,有几分让戚茂自生自灭的意思。

树林里埋的最后一具尸体,戚茂绝对没有故意扔下让警察发现的意思。只因他去抛尸那天,在林子里遇到了还算不上懂事的小孩子,为免惊动他们,先退了回来,想等天黑了再回去埋,没想到这中间几个小时的时间,平常鬼影子都没有的树林里居然去了想要逃票的游客,才让一桩隐藏了多年的惊天大案浮出水面。

戚茂一番前因后果说得很顺溜,等到东方泛起了鱼肚白,审讯才算将将要结束,卞淳先手腕子抄得发麻,三人轮换着才算坚持下来。

等到拿着笔录本让他签完字,准备先送到看守所时,戚茂又扔下了个重磅炸弹:“我妈在本地有个窝点,里面藏了不少全国各地被拐来的女孩,七岁到二十几岁不等,她还有条通着祖国大西南的线,能偷渡人到国外去。这一伙人组织严密,里边不乏亡命之徒,你们肯定是很想抓到他们的吧?”说到这,戚茂挑挑眉,闭上嘴。

这是有所求了?文沫很上道:“你有什么条件?”

“很简单。好好将温莛安葬了,不能火化,给她买个棺材,就葬在之前的景区后山坡上;再有,我要看着我妈先死。”他咧嘴笑,眼里满是怨毒。

邹墨迪铁青着脸赶到x市,既惊且怒。自家儿子贼心不死地摸到了她自认为很安心的地方去!他怎么敢?怎么敢?怎么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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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山一角

恶心到他的结果,就是这张漂亮的脸被他一棍子一棍子敲得稀碎,鲜血与脑浆共舞,手臂与大腿齐飞,拼都拼不回去。

如果是五年前,戚茂还是个有些许处啊女情结的男生,他对感情有洁癖,容不下一丝一毫的瑕疵,可是现在,他总是在想,如果温莛还能活着,无论她遭受过什么,变成什么样子,他都不会介意,只要她还活着,他就愿意,爱她一生一世。

只可惜,他的一生一世已经快要到头,从他进看守所的那一天起,他的生命已经开始倒计时。

涉水县七尸案暂时告一段落,牵扯出来的别的隐情却是要另案处理了,在此暂不赘述。

其它被戚掩埋处理的尸体,仅少数寻回,他不仅在涉水县高速段抛过尸,远些的,便是连邻市都曾经光顾,绝大多数趁夜抛尸高速的尸体,大约连骨头渣子都没能剩下吧。

这些寻回的尸体,也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被遗忘,协查通报满天飞,上门认尸者却寥寥无几。很难想像,一个活生生的人从世界上消失,居然没有任何人注意,仿佛从不曾存在过一样。

文沫站在巍峨的办公楼前无声叹息。戚茂掀开的那个冰山一角,让她想起之前在b市住院时,程功拿给她看的,她以前办过的案件。

其中之一,便是鬼市。

那么一座外表富丽堂皇、内心丑恶扭曲的大楼,不知道曾经埋葬过多少冤死的灵魂,而今,她发现,鬼市似乎无处不在,只要人的不灭,人性不存,对同类,只会比对动物更冷血。在他们眼中,这些人都不再是人,而是奴隶,能换钱的奴隶,与牲畜无异......

本卷完。

谁也不是一出生就恶毒的。一个母亲,十月怀胎时微妙的互动,就应该让她从心底里珍爱与期待腹中生命的诞生。一朝分娩,受苦受难将一个小生命带来世间,岂有不疼爱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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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罗地网

秦凯好不容易抓到根救命稻草,哪还顾得上回市局,打电话向郭建峰说明情况,天天泡在看守所跟戚茂死磕,不问个底掉绝不罢休。

与此同时,郭建峰带着一组剩余人员与李承平和文沫在戚茂交代出的一个以前的窝点处汇合。

上午十点,太阳铺洒下一片金光,连这片周围的建筑物都带上了圣洁的颜色。实在是很没特点的一片厂区。做为x市开发最早,已经渐渐没落的司营经济开发区,此时留存的企业并不多,原本车来车往、烟囱林立、天空中到处飘黑烟的景象不再,半上午的黄金时间,也仅有几辆大货车横冲直撞地驾出厂区,片刻后跑得不见踪影,周围再次恢复平静。

时代的车轮在进步,落后的产业被淘汰,发展最早,同样也意味着淘汰最早,此时整个司营经济开发园区内仅留存下来两家企业,仔细算算已经活了三十多年,从改革开放初期到现在,几经波折,颇为不易,一度风雨飘摇,始终屹立不倒。放眼如今的x市,虽然利润排不上号,但是提起名字,除了黄口小儿,也称得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那些从工厂成立之初一直干到退休的更是与有荣焉。

这片园区内一直艰难活下来的工厂有二:峰峰水泥厂和耀洁玻璃厂。厂区一南一北,隔空相望,像两位对弈的王者,睥睨着中间的一片废墟。说是废墟也许夸张了些,工厂维持不下去了,这片地皮是最后的资产,近年来,涉及土地性质改变的审批规划越来越严格,农用地不允许转为建设用地的严令下,原本就是建设用地的地皮越来越值钱,哪怕司营经济开发区一开始划定的范围就离x市新城区很遥远,在有的别的经济开发园区可选后,这里吸引不来大批的投资者办厂,却也不乏眼光长远的先买下来以待升值,近年来仅用做仓库。

大片大片的彩钢房,排列整齐,一眼望不到头,的确是个藏人的好地方。郭建峰一行人在附近的小区汇合,六个人很默契得各自换了常服,将警车开去隐蔽地方藏好,这才三三两两以不同身份来开发区附近转悠,为防打草惊蛇,不管有没有发现,一旦时间稍长,引得人注意就先撤出。

峰峰水泥厂常年招工,现今的用工荒率先波及的就是工资偏低的三级以下城市,一工难求,因此见着在附近打量的李承平,虽然觉得这位年纪已经有些偏大,肯定高于他们的用人标准35周岁,却还是热情地招呼了,身子骨好的,大点就大点嘛,总好过没人可用,门卫大爷死拉活拽得让他进去填份申请表,差点吓得李承平以为犯罪分子已经饥不择食到连他连长相的大老爷们也不放过了。不过这借口倒是好用,李承平一边似模似样地填着表,一边跟老大爷套话。

“大哥,咱们厂效益怎么样啊?别我辛苦干了一个月,到手一毛钱拿不到啊。”

“这你绝对放心,咱们厂效益好着呢,现在到处盖楼、装修,哪个不需要水泥,咱们厂这几年又上了好几条新生产线,生产以前需要进口的特种水泥呢,哎哟,好卖得不得了,你再等会儿,到中午了,就能看到门口来拉水泥的罐车从这排出去一公里呢!啧啧,老头子在厂里干了半辈子,到老了才来看看大门混混日子等退休。实话说,咱们厂子也有阵儿传着要倒,工资半年没发过。那是三年前吧,好多人都等着这份工资养家糊口的,这一不发工资,就是断了人家一家的收入来源,人总得吃饭穿衣不是?很多工友都坐在大门口,堵着不让厂领导走,事情闹得很大,最后还是王董事出来摆平的,讲明第二天就是砸锅卖铁卖房子,也会先给大家发点工资,解决燃眉之急。人家那说话可真是一个唾沫一颗钉,第二天,厂里就发了一个月工资,虽然与欠的相比,差得不多,但也算是让各家都有钱花了。如果不是真逼得快要饿死了,哪个会去闹事嘛。后来才听说,厂子里那时候真没钱,积压的水泥卖不出去,负债太多,好几条生产线停产,这钱,是王董事自家拿出来的,他可是连夜卖了套房给朋友,才筹来的钱呢。”

“后来呢?”三年前水泥厂闹过危机,时间上与戚茂交代得也算对得上号,李承平暗暗记下这个王董事,准备回去查查他的底。

“厂里工人都很感动。平日这些领导高高在上,吃香喝辣,就是厂子里发不出工资,他们也照样宝马香车,出入高级场所,却让普通工人一家老小饿肚子。闹了场事,却闹出来个厚道的领导,大家听说他卖了房子才发出来的工资,也挺过意不去,只得埋头加把劲干。这众人一条心,情况居然说有了好转,厂里接到了订单,积压的货全卖了,这几年又上新的生产线。看那条就是今年新上了,听说生产出来的特种水泥抗震级别特别高,以后发生七级以下地震都不用怕喽。不过我老头子不懂那些,只知道过几年我就可以退休了,赶上国家的政策好,好好养老,含饴弄孙去喽。”门卫大爷笑眯眯地看着李承平填完表,拒绝他想要进厂区看看工作环境的要求,客客气气叫他回去等通知,送了人出去。李承平见实问不出什么来,周围大车一辆辆停过来,有心跟司机搭搭话,却又怕引人怀疑,便先行离去了。

王家栋五家梁兄弟则是临时打了个出租车,在仓库附近绕来绕去,时不时东逛西逛。这仓库虽然建成时间差不多,规划得也算整齐划一,可是细看,还是能看出占地100多亩的地界,是分成三家的。有两家总有车来来回回拉货,只中间一家,连个看门的都没有,门死死关着,连个窗户都没安,王家梁刚叫出租车司机停车,下去转了一圈,就有个三十来岁比他高出一头的壮汉过来问他是干什么的,在得知王家梁想要租几间仓库后,告之他这一片都是自用,并不出租,叫他去别处寻去,还站在原地,目送着出租车离去才离开。

闵三行穿着身笔挺的西装,与周围粉尘飞扬的环境格格不入,他却如闲庭信步般一直走到玻璃厂大门口,往门卫室递了张刚刚从小区旁边的打印部印制出来的名片:xx家装公司采购员。他们公司刚刚成立,虽然已经有供应玻璃的代理商,但是降低成本是公司永恒的追求,听说耀洁玻璃厂的玻璃便宜,种类也齐全,便跟厂里销售联系过,觉得不错,这就直接上门,算一算从打电话到人到大门口,也就不到两个小时,绝对神速。

但是有生意上门,不做是傻瓜,也因此闵三行很快就被早已经得到吩咐的门卫客客气气引起了厂里的办公室,在会客室落坐,不一会儿,进来位干练的美女。

“你好!你就是闵助理吧?我是之前与你通电话的小陈,没想到你来得可真快啊,看来我们厂的玻璃一定是卖便宜啦。”陈莉说笑着,还对闵三行俏皮得眨了眨眼睛。

闵三行摆出副色眯眯的模样,盯着陈莉的胸脯看了至少一分钟,才收回视线,也嬉皮笑脸地说:“哪里是你们厂的玻璃便宜,还不是陈小姐的美丽实在让人心动,比玻璃重要多了,才让我如此迫不及待。”

陈莉非但没有因为闵三行盯着她的目光不善而恼怒,笑容反倒更热情了几分:“哦?原来我有这么大的名气,回头可得找老板要求加工资。既然闵助理这么急匆匆得赶来,我也就不再跟你客套,浪费时间了,先看看我们的产品再谈?我保证给你个最优惠的价格。”

闵三行爽快答应,一页页开始翻看产品介绍,又跟着陈莉去参观了几种制作工序,最后返回会客室,陈莉亲手沏了杯好茶放到闵三行身前,闵三行自然不会放过吃豆腐的机会,借机摸了好几次小手,惹来陈莉嗔怪的目光几枚。

“不知道闵助理对我们的产品可满意?”满意个鬼!闵三行就是再不懂玻璃的行情,至少也知道自己家用的都是什么东西吧,这耀洁玻璃厂总共那么几条破烂的生产线,似乎几十年没翻新没改造过,出的玻璃种类更是几十年如一日不变的普通玻璃,充其量是加点别的颜色,看着花花绿绿的挺能骗人,可事实上,便是现在用在厕所门上的磨砂玻璃,他们都造不出来。而且耀洁玻璃厂的玻璃价格确实便宜,以现在的人工成本来算,根本赔钱赚吆喝,卖到这个价位,呵呵,这厂子的主人还真可以称得上慈善家了。

闵三行微微露出几分不满,却还不住偷看陈莉,嘴里不肯说定:“这个,我还是回去跟我们经理商量商量吧,咱们这,出的玻璃种类确实有些少,满足不了我们日常家装的需求。不过也许不能都换了,但是这一部分普通玻璃我还是能帮着争取争取的。”陈莉原还当事情不成,脸上明显带出几分不满意来,想她陪了大半天,嘴都说干,居然还得着个不确定的回答,真是浪费感情!闵三行马上看着她的脸色话头一转,又让她多云转晴。

文沫选择留在园区外他们下车的小区,住在这里的人半数在水泥厂上班,半数是奔着这里房价比市区便宜来的,虽然住得远了些,但是门口有公交,再走不远还有国道,进市里的车很多,交通便利,因此还算热闹。文沫四处转转,向大妈们打听这里有没有要出租的房子,他们这一次准备长期抗战,自然得安置好窝点,租个房子住进去,是最不容易惊动人的方式,如果此处真有人贩子的窝点,在没有办法强攻的情况下,蹲守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郭建峰则在刚一下车就接到了二组同行的电话。俞际是来找他借人的,借的人正是文沫。文沫刚来x市分进重案一组时,俞际曾经跟闵三行八卦过很多回她的过去,语气既推崇又惋惜,还借故上门来跟文沫搭讪过,对她失忆的传闻有些不太相信,晃悠过几回,文沫却丝毫没有记起来他们曾经共事过,工作表现也确实像初出茅庐的菜鸟,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走了。

此时他却是有些病急乱投医,不得以为之了。他们遇到棘手的事不好解决,非得心理学家来不可。而俞际认识的与心理学沾边的,只有文沫一人,哪怕她现在是菜鸟级别,基础知识倒一点不含糊,总得死马当活马医,比没有强就行。

郭建峰之所以没有马上答应下来,是因为俞际现在却并非在x市局,而是前两天请假回了老家,在邻市f市,出市区调人,郭建峰做不得主,俞际更做不得主,得走正规手续,而且俞际早已经调离f市市局,他说话管用吗?别文沫去了,那边还觉得他们多此一举,岂不尴尬?当初副局长卫风百般嘱咐他照顾好文沫,就是怕她初来乍到,且盛名难副,再受欺负,他还自己主动送出去给别人瞧不起,可不是失职嘛。还有就是他们现在正紧锣密鼓地安排盯梢,一组人手本来就少,没有确凿证据前也只是跟领导通了气,让他们心里有数,没有大咧咧得调人,他们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能不能轮得过来,两头兼顾都不好说,现在再抽走他们的人手,还不一定什么时候能还回来,栾法医就是前车之鉴,借出去都多久了,每每快要完成手头的工作赶回来,都有新案子把他拴住,要不是颜志勋也能独当一面,他们早就得乱套,现在又张口说借人,郭建峰会愿意才怪。

转过没两天,他们刚刚在经济开发区旁的峰峰小区租了间两居室,由李承平与文沫化装成夫妻入住,王家兄弟俩则在玻璃厂门口开个流动餐车,郭建峰则通过几层线人关系,挑选到一个可以信任的货车司机,接下给玻璃厂送货的工作,他负责搬运跟车。一条条线暗暗布下,织起道监视网。

外围侦查

却说郭建峰拒绝了俞际的请求,忙起来一堆事,真没怎么放在心上,想着不过是俞际病急乱投医的昏招,回头他自己就能醒过神来,知道隔了个市,文沫去了尴尬。

没想到仅过了三天,文沫在新租来的房子里一顿收拾,刚刚安顿好,郭建峰一脸不悦地带着俞际找上门。

他们提前有过安排,几个人秘密在园区附近布控,彼此就算见了也得装不认识,不然都是生面孔,还彼此认识,太惹眼。戚茂在交代出这个窝点时曾反复多次强调,犯罪分子有多高多高的警惕性,但凡感觉到有哪点不对的风吹草动,他们都会先行杀害人质,逃之夭夭。唯一一点能捞起来的线索,哪怕现在连个鬼影子都没捞出来,他们也得十二万分小心,假设这一窝点因为隐蔽可靠,安全性高,犯罪分子反复利用的可能就很高,因为与以前的信息沟通不畅不同,现在网络发达,信息传播速度太快,人们对人贩子的厌恶度更深,真的露出马脚,他们立刻就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被曝光后x市及至全国都可能再没有他们的容身之地,他们再频繁更换地点,一堆满脸横肉的男人带着群哭哭啼啼的小姑娘小孩子,稍微长点脑子有点警觉心的人都能看出异常,风险太大,能有个安全可靠的地点,仅送进来运出去人,借着大货车进进出出的掩护,反倒不惹眼。

所以一组一行人在简单地侦查了一圈后碰头,郭建峰拿着他刚刚调取过来的两间工厂的基本资料,跟众人商量着下一步行动计划。如果戚茂说的都是真的,那么他们身为警察,没有办法放任这么一颗毒瘤一直在x市内滋生,于公于私,都必须要倾尽全力将其拔除!

上级领导也是这个意思,只不过现阶段由于证据不足,且出于保密需要,只能由一组承担前期侦查任务,一切行动由郭建峰全权负责,必要时候,可以采取非常措施,不用提前请示汇报。这相当于给了郭建峰便宜行事的权利,真出点什么事,上级领导的领导责任该负还是得负,由此可见上级领导对案情的重视,还没影呢,就全面开了绿灯。

郭建峰在欣慰领导对他信任的同时,怎么能不感觉到肩上的担子沉甸甸的,越是权利自主,越得小心谨慎,绝不能出差错。也因此,在碰头会上,大家先把各种得到的些许情报汇总,最后制定了行动方案。

峰峰水泥厂的王董事,全名王维庆,本市人。三年前,峰峰水泥厂在另外两家水泥厂的降价竞争下,活得很艰难,是王维庆靠着个人力量力挽狂澜,变卖家中所有家当,原本小有资产的他带着妻儿租房居住,上下班骑着个破电驴,时不时没电还得推着进厂,很起到些以身作则的表率作用,全厂上下对他都很信服。毕竟降价真的赔钱,另外两家水泥厂撑了一段时间,看峰峰还挺着呢,自己有点挺不住,恢复原价,峰峰立刻活了过来。等峰峰水泥厂咬牙度过了难关,又是王维庆寻找到投资商,给峰峰注资不少,引起先进生产线,成本降低,产品名录繁多起来,打压得另外两家水泥厂翻不了身,至此一家独大。

因着有人新注资,峰峰水泥厂也趁势改了名,峰峰还是八十年代初国营办起来时的老名,后来到九十年代,转卖给个人,并未更名,再后来到私营合伙,仍然沿用老名,现在引入投资,才终于更名为峰峰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但因为峰峰水泥厂这么多年在x市,老人们还是不习惯叫它有限公司,还是以老名字相称。王维庆从原本的公司经理一跃变成董事,以前他平息厂里工人时投的钱全作成了原始股给他,再加上他很得全厂上下工人的爱戴,且董事长只是挂名,没有大事轻易不来,所以实际上峰峰水泥厂实际掌舵人就是他。

王维庆今年42岁,结过两次婚,前妻袁惠丽,与他育有一女王思思,现年17岁,后两人离异,女儿归前妻抚养,八年前再婚,妻子盖宁静,今年只有29岁,两人生了有一子王隽,现年七岁。家庭开支与他的收入相配套,外围调查暂时没有发现可疑。

耀洁玻璃厂不景气不是最近一两年的事,事实上很多人都不清楚这个厂子是如何顽强地活了这么多年的,从警方掌握的税收情况来看,耀洁玻璃厂已经连续亏损超过七年,连工人工资都已经很久没发过,早就资不抵债且没有任何能起死回生的迹象,按理说,这样的厂子早就应该走破产程序,资产清算发工资偿还债务。

但耀洁却一直在坚持,生产线不更新,产品过于陈旧,且有太高的可替代性,没什么市场竞争力,只能说耀洁的所有人任性,根本不是图挣钱。

最令人奇怪的是,警方搞不到耀洁玻璃厂的职工名单,像工会、税务、统计等监管单位都没有这方面的信息,可闵三行进去耀洁晃过一阵,生产线虽破旧,却仍然在运转,整个厂房虽小,却也有十几个工人正在忙碌。

人总不可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且既然是人就得吃喝拉撒睡,他们姓甚名谁,住在何方,都是警方下一步需要搞清的问题。

至于中间的大片仓库,分属于三个不同的企业名下,其中最靠北边的一片,所有者是家知名的家具销售公司,最南边一片,是某电商在本市的仓储库房,每天总在固定时间有车辆进出,行事规律,经得住查,看似没什么可疑。

最中间的一片,却是登记在耀洁玻璃厂名下的,那一片就是王家梁遇到高壮大汉请他离开的地方,在此之前,以王家梁的侦查能力,都没发现这人是从哪冒出来的,等听到脚步声回头时,人已经在他身后不远处。这片地区平时死气沉沉,地上的土都能踩出脚印来。耀洁穷得都快疯了,这么好的位置占着,自己又用不着,就它那点产量,因为价格低比成本还低,自然能卖出去,根本没有压库存这种事,好好一片仓库,光维护成本都不小,不自用,不出租,难不成留着当传家宝啊?

难以忘却

她并不是法盲。女儿打离婚官司时,讲了律师,焦大娘全程参与,一直旁听,很是把新《婚姻法》前前后后了解个透彻,知道渣男在孩子抚养权这一点上没有撒谎。六神无主之下,她只能抱着孩子去公安局哭了。

俞际的孩子那个时候也刚两岁,虎头虎脑正是好玩的时候,他只要一有空回家就会看孩子,稀罕不够。看着焦大娘怀里要哭不哭,一张小脸冻得有些发青的孩子,不免动了恻隐之心,又是买牛奶,又是抱着哄,到最后还想出办法,让焦大娘请个律师,先发制人,告了渣男,指明他为了小三抛妻弃子,现在上门索要孩子,也并不是因着疼惜这孩子,只是想要回孩子从母亲那里继承的遗产,行为卑劣。

最终法院采纳了焦大娘的举证,抚养权归焦大娘所有,渣男努力一场,竹篮打水一场空,这次真的消失得无影无踪,再没登过门。焦大娘千恩万谢,专程买了东西来感谢俞际关键时刻帮他们祖孙二人出了主意,俞际推辞不下,看东西也不算贵重,只得收下,之后不免对他们多关注几分,这些年常来常往。

焦大娘的身子骨年轻时不算太好,上了年纪又受丧女之痛,还要抚养个小娃娃,即使小有积蓄,仍然时时感到精神不济,很是劳累,却无奈她孤老婆子一个,连个能帮趁的亲戚都没有,为了小外孙,只能咬牙硬挺,这才磕磕绊绊过了两年。

俞际尽可能会一个月去一次焦家,帮着做些买袋米面、灌个燃气的体力活,焦大娘千恩万谢的话说多了,自己都觉得没意思,便也不再多说,一切用行动来表示,当俞际跟自己亲儿子似的,关切备至,就连俞际调去外省,老人家也没忘了总打电话过来问候,他有机会回家,也一定会抽时间去看焦大娘,常来常往。

认识得时间久了,俞际知道,焦大娘便是嘴上不说,心里最惦记的,仍然是闺女尸体的下落。没得人都死了,却连个葬身之地都没有,成了孤魂野鬼了吧?老一辈人讲究个入土为安,一时半会改不了,只要想想女儿可能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腐烂,连个家门都回不得,她就寝食难安。

可警方会全力侦办谋杀案,却不会耗费精力寻找一个死人。老人家的这个愿望,终究还得看老天爷是什么意思,虽然宿命论了些。

哪知道,老天爷是这么跟他们开玩笑的!三年过去,焦大娘都已经慢慢平静下来,接受现实的时候,焦寒月居然活着回来了!

哪怕神志不清,明显看起来精神都不大正常;哪怕破衣烂衫,头发都花白了一半,像个四五十岁的老妪;哪怕骨瘦如柴,没有了丝毫照片上的美感;这个女人,都是焦寒月无疑,因为dna鉴定不会出错!

死而复生,这么离奇的事居然发生了!偏偏当事人焦寒月这三年来显然受了不小的磋磨,已经精神失常,问她什么,她除了会惊声尖叫外,根本不会回答!

俞际不敢告诉焦大娘,心心念念的女儿没死是好事,这是这副模样的焦寒月,生不如死!

更重要的问题是:景颢当初认罪伏法时可是亲口承认,他杀了焦寒月的。如果焦寒月还活着的事传出去,警方再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当初景颢就是掳走焦寒月的人,景颢的家人怕是不会善罢甘休,打起为杀人狂魔翻供的主意!这绝对不是f市警方愿意看到的!

这么一来,耀洁玻璃厂的嫌疑陡增。偏现在这家工厂的所有人身份敏感,他们一时半会动不了。做为第一批来x市投资的外商,黄艾伦是有着金光闪闪英国国籍的华人,他当时回来时美其名曰吃水不忘挖井人,自己有钱了也想带动带动家乡父老共同富裕,话说得一等一漂亮,当时他的回归也是受到了欢迎的,各种接见,开会,活动,每逢开电视必有他的身影,给他地皮给他免税。可这位,怎么说呢,雷声大雨点小,好处拿到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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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之行

邢家沟人闻风而动,村子里上到六十多还能爬得动山路的老人,下到刚刚刚上一年级的孩子,有一个算一个,全跟着柳依凤呼啦啦就来了。半路上碰到高田双,说什么也不让他背东西,由年轻妇女接过背包,他也不便争夺,只好随大伙又回去路边。

浩浩荡荡的搬运队伍,运了一趟,车上包括方可宁刚买来的东西就干净了,邮政快递速度不可能有这么快,大约还得等几天,向大家伙说明情况,过几天还有一大批衣服鞋子寄过来,众人高兴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一定要让他们进村子里去坐一坐,让所有得到他们帮助的娃娃们过来表示感谢。

自己的善心被感激,让高田双觉得很欣慰。虽然做公益不求回报,但是得知受助对象心怀感激,总比不知感恩让人熨帖。他当下也不推辞,拉着女朋友就跟着村民进了山。

山路最考验人的体力,他们两人一个从小娇生惯养,一个做了多年码农活动有限,十几里还是村民连拉带扯走过来的,花了三个小时时间。等终于站到山梁上看到炊烟袅袅的村落,太阳都已经高高挂在空中了。

入目到处都是低矮的泥巴屋,黄土中裸露着岩石的山寸草不生,仅在村落跟前的山脚下,被人工开出些梯田。村子里的小娃娃,还没到读书年纪的,十有都光着脚,聚到一堆,好奇打量着远道来的叔叔。

突然,一个头发乱蓬蓬的小女孩钻出来,大约是刚从村子里的大人手里得到双新鞋,此时穿在脚上,兴奋地满脸通红,站到方可宁跟前,深深的一鞠躬,抬起头甜甜地笑:“谢谢阿姨,穿着鞋真暖和!”其他孩子欢呼着跑散去领鞋。

这女孩两腮还有被冻伤的痕迹,一条一条细小的伤痕,显然不是今年一年冻出来的,方可宁心疼地摸摸她的脸,解下自己的围脖套在她脖子上,小女孩惊讶得瞪大眼睛,不敢相信自己又有新礼物,这围脖又软和又温暖。

“去吧,去跟小伙伴玩吧。一会儿中午有肉吃。”方可宁微笑着让她先去玩,偏过头把眼角的泪擦掉。那小女孩听到有肉吃时的亮晶晶的眼神刺激了她,平时挑食怕胖,肥腻的肉一口都不愿意吃,聚餐时桌上尺把长的鱼动不了两筷子,可是这里生活的人们,怕是能吃上一顿肉都像过年似的,她怎么能不心酸!

高田双无声地搂过她,轻声安慰,两人心里都挺不是滋味,毕竟在他们看来,能来一趟,送些东西已经不容易了,近千公里的单程,可能为他们做的,仅仅是让他们吃几顿饱的,多两双鞋穿,改变不了他们贫困的事实,个人力量在扶贫面前,还是太渺小了。

感谢伟大的祖国,各项扶贫工程都稳步推进,受益人数越来越多,相信用不了多久,这里的山路也会变成坦途,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会享受到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成果,在温暖的大家庭里越过越好。

当天中午,村子里似过年一般热闹,家家户户搬着自家的餐桌,在场院上搭成一排,大盆大盆的白米饭、蒸馍馍流水般送上桌,孩子们流着口水围成一圈,却谁都不抢不哭,等到炖得喷香的猪肉白菜和膜肉萝卜送上桌,大人们才三五成群地过来,领头村长拉着高田双和方可宁坐定,众人才各自以家庭为单位,寻了位置坐下开吃。

孩子们一口一口吃着肉,大人们专捡白菜和萝卜吃,明明生活困苦,脸上洋溢的笑容却那么纯真。

救焦寒月回来的,是一对去祖国大西北自驾游的情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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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是草

与当年相比,现在的日子已经算得上不错了,各级政府都想着他们,给他们各种补贴,还经常有好心人送来吃的穿的用的,他们再不知足,就是白眼狼了。

村子里年轻男人多出去打工,总等着别人救济不是个事,还得自己想办法立起来,手伸得习惯了,可不得连骨头都软下去。因此绝大多数都出门想办法挣钱去了。小草的爹是个特例。

小草爹叫苗大壮,这个村子里的人都姓苗,一个老祖宗的,全村人沾亲带故,只远近亲疏不同。苗大壮这一支,九代单传,一支一支传下来十分不易,因此这一支的人,呵呵,普遍把男人捧得像天一样,在家里说一不二,油瓶子倒了都不扶,全家的活计,包括种地,都是女人做,男人反而游手好闲养大爷。

一代一代的,可不越过越穷,等到了苗大壮这,被亲娘惯坏了的他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等快三十了还除了吃饭上厕所睡大觉闲磕牙啥正事不干,娶不上媳妇,他老娘才急了。可是苗大壮懒惰的名声早传扬出去,再没哪个女人肯跟他,穷也许还可以改变,但懒却是一生一世的毛病,谁愿意一过门就过吃苦受累做牛做马的生活,又不是犯贱!

如此又过了三年,眼看着苗大壮三十了,以后注定要做老光棍,他们这一支九代单传,要绝后了,着急上火的大壮娘咬牙进城打了半年工,五十岁高龄去工地搬砖,累得满手血泡,存够两万块钱,回家来时就给儿子带了个媳妇。

带回来当天村里就有人看到了,他的小媳妇长得倒真不错,除了不太高兴,一张脸白白净净,身子也壮实。

只成亲当天,全村人都去他家里吃席,却谁也没看见新娘子,只听得新房里一直有人哭,喜庆的好事,一直哭着是怎么个情况?众人八卦一回新娘子的来历,跟大壮娘打听,可他们一家口风都紧,愣是没问出来。

但他们不说,时间长了,一个村的,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谁家新娘子娶进门不外出走动,四邻拜拜,下地干活的,偏他们家的,从始至终都没见过人影,要不是年头结婚,年底大壮娘就咧着嘴笑说儿媳妇添了对龙凤胎,家里也时常听到小孩子哭,都以为他们家根本没进人口。

这龙凤胎的女孩就是小草,儿子就是苗大壮旁边吃东西墨墨迹迹的男孩小龙。

走了这么远的山路,对高田双和方可宁来说都是不小的体力消耗,他们早就饿了,高田双倒没什么,小时候吃得比这些还差,粗粮划得嗓子生疼也得照样就着凉水咽下去,吃这些,小意思了。但是方可宁却有些吃不下去,她没吃过多少苦,家里虽然也是粗茶淡饭,但至少母亲厨艺很好,便是萝卜白菜也能做得香甜可口,面对着大锅水煮出来的菜,即使腹中响雷般地咆哮,她也真的一点食欲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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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家

好歹也算个带把的男人,本应顶天立地的,偏他不愿出外挣钱养妻活儿,让个老娘操持内外,家里老的壮的,爷俩都是懒汉,等到大壮老娘也瘫在炕头,爷俩还是一样懒,可怜她躺在床上动弹不得,吃喝好歹还有三岁的孙女给送一口,拉撒却难为孩子了,实没人能照顾,这个家没几天便臭气熏天,连个下脚处都没了。

也亏得苗大壮跟他爹能在家里住下去,别人家的猪圈都没臭到这地步!

村子里的人自大壮娘起不来炕也很少来他们家,此时闻着这味心里直犯恶心,有离得近的更是直觉得头疼,这还是大冬天呢,冷得到处结冰且如此熏人,等到盛夏,身上怕不都能生出蛆来,那画面,却是真要命!

众人站在门口,迟迟不敢迈腿进去,刚才送孩子回来的人想必也是受刺激不轻,先返回自己家了吧,根本没跟众人打过照面,里边什么情况更是不知。

方可宁刚才在席上没吃什么,现在虽然闻着这味也恶心得不行,至少胃里没东西,想吐也吐不出来,她心急小草的伤,也管不了那许多,就想当先进屋看看情况。

她刚一迈步,只听见院子里墙根下太阳晒不到的猪圈里有人发出一声呻吟。

刚刚谁也没注意角落里的猪圈。苗大壮老娘是个勤快的,里里外外一把抓,极能干——她不能干也不行啊,家里好几口人,只等她一个人挣来嚼用,可不得能干嘛,她身体好着的时候,家里养着两头肥猪,是准备过年的时候卖出去挣些钱来的,怕是在他们家吃得最好的是苗大壮带他爹他儿子,第二好的就是两头猪,连大壮娘都舍不得吃穿,也得紧着别把猪饿着掉称。

可是她一躺在炕上,两头猪立即被馋了好久又懒得伺候的苗大壮红刀子进白刀子出,给宰了,眼看着即将出栏的大肥猪,少说卖出去也能换个两千块,省着点,且能过几个月。但这爷俩想的不是以后日子如何过,而是自己馋肉了,得吃肉!

两头猪,四百多斤,被这爷孙仨连着顿顿过年似的吃,直吃了两个来月,幸亏他们这冬天冷,不然肉都得放坏喽。就是这么吃,也没想过要给家里的三个女人多一口,要不是小草精明,总能从他们啃过的骨头缝里剔出几丝肉丝来,这三个女人怕是真得饿死。

不知道大壮娘躺倒在床,炕吃炕拉,无人照应时,对于之前一直惯着家里的男人这一做法后不后悔。

扯远了,且说众人听到猪圈里有人的动静,伸长脖子过去望。因着这猪圈盖的位置不当,隐在阴影里,很多人望了好一会,直到眼睛适应了黑暗,才总算勉强认出猪圈里的是什么。

第一反应,人还能住在猪圈里?

第二反应,咦?怎么好像不止一个人?

第三反应,我次哦,苗大壮怎么不去死!

那猪圈里,横七竖八躺着三个人。头发花白、身上盖着张破棉被,呼哧呼哧喘着粗气的,不是大壮娘又是哪个!旁边坐着上半身前后轻摇,嘴里时不时发出些介于哭泣与呻吟之间的女人,头发长得看不清长相,大约应该是他们家买来的媳妇吧。最后一个,小小的、一动不动趴着的,可不就是让方可宁放心不下的小草。

没想到居然被扔进了猪圈!那可是四面透风、潮湿阴冷的烂泥地啊,小草身上穿得多单薄众人谁没看到,小孩子还晕着,这也太、太没良心了!

到底是哪个送了她回来的,居然如此不负责任!谁家里没有小娃娃?平常看小草挨打受骂帮不得吃穿也就罢了,明摆着作贱她想要她死,却也不是一般村民能干出来的缺德事!

众人都红了眼睛,有那心软的,再顾不得猪圈里脏臭,索性连门都不进,直接跳墙进去,将孩子抱出来,把自己的外套脱了,盖在孩子身上,摸了摸脖子,还有脉搏,才微微松了口气。

这小男孩新上身的衣服已经油迹斑斑,再加上他露在外面的脸和手都黑得不成样子,下巴上还时不时滴下黑乎乎的一滴油汗混合物,脏得不能再脏,本能让方可宁感到不喜,她看惯了干净的孩子,虽然小草身上穿得单薄破烂,但至少一张脸还能看,只被风又吹又冻得腮上红肿,让人一看之下,心生怜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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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曾相识

“住手!快住手!田双,阻止吧,快啊!”这野蛮人的行径与禽兽何异!方可宁心疼完小草,又心疼她母亲,可是她也知道自己绝不是苗大壮的对手,只能将求救的目光转向高田双。后者同样义愤填膺,一拳直照苗大壮面门而去,低着头踩人的苗大壮一个不查,结结实实挨了一拳,这才停手,恶狠狠盯着高田双,双手攥拳,嘎嘣作响,像头发怒的狮子。

老村长拄着拐杖进了苗大壮家,又是几拐棍下去,抽在苗大壮身上,这回却没留手,打得苗大壮龇牙咧嘴,躲闪进屋。老村长辈份高,便是苗老爹见了,也得恭恭敬敬叫一声七叔,此时也拿出长辈的架子,指着苗老爹的鼻子一顿臭骂,无外乎再这么公然虐待家庭成员、败坏村里风气,就让他们混蛋,出去自生自灭去,再别回来。

苗老爹被骂得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甩甩袖子一言不发进了屋,而苗大壮则被他爹给踹出家门顶雷,缩在屋檐下,对上七叔公,也不得不赔上点笑脸,哪还有刚才的凶神恶煞。

在他反复保证一定会去找医生给小草看看,并且绝对不会再打人之后,众人觉得这一场闹剧可以收场,纷纷开始劝方可宁息事宁人,睁只眼闭只眼算了。

老村长也小声跟高田双解释着这疯女人的来历:虽然大壮娘防得紧,但是村里人不是傻子。他们村精穷精穷的,哪一个男人到了岁数想结婚的,不都是要了爹娘多半条命,家里家外凑,亲朋好友借,给女方家好大一笔彩礼钱,才能娶回来个媳妇的。这种欠一屁股债娶亲的事已经成了他们这里的常态,基本上新娘子进门,家里就回到解放前了。

像苗大壮家穷成这样,如果不想打一辈子光棍,只有买媳妇一条路可走了。买回来的媳妇什么来路,呵呵,被人贩子拐来的可怜人呗。如果碰上个稍微心肠软点的,给吃给喝好好养着,只没有人身自由,过个几年,生儿育女,跑的心也没了,还能像普通山区妇女似的,可着正常的家庭生活,融入新环境。

但要是碰上个像苗大壮一家这样心狠的,死了也算一了百了,怕就怕像这疯女人一样,被折磨得不成人形,偏偏还命硬死不了,可不得天天活受罪吗?

苗大壮一家从老到小,没有一个拿女人当人的,伺候了自己半辈子的老伴、亲娘尚且能狠下心扔进猪圈里不闻不问,就更别说他们家花了大价钱买来、与他们家牲畜无异的女人了。

这疯女人自生了一对双胞胎下来,给苗大壮家留了个根后,她本身就没什么用了,是死是活,无人关注,过着吃得比鸡差,起得比狗早的生活,几乎是天天一小打,三天一大打,以前还算有些理智,能跟人交流的,这两年下来,越来越疯。

村里人都知道他们家这疯媳妇,怕是活不了多久了,却没有人愿意做出头鸟,管上一管。苗大壮可是出了名的浑人,他们惹不起,只能躲着。

老村长把苗大壮家的疯妇来历前后说清,是想着让他们也退一步,他们毕竟不是本地人,管得了一时,可管不了一世,老村长现在还能弹压着,是因为并没有把苗大壮的反骨真激起来,这货可是软硬不吃,跟茅坑里的石头似的,再闹下去,今天可真的不好收场了。

然而高田双沉默着没说什么,方可宁先不干了。从小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她哪里听过见过这等龌龊,还以为普天之下皆教化呢,哪成想这边远山区,缺吃少穿也就罢了,人们的法律意识居然如此淡薄!

拐卖妇女儿童是什么罪名?收留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是积德行善的行为,也是犯罪好不好?全村的人都知道,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哪怕去派出所报一声,这个可怜的女人也不会落到今天人不人鬼不鬼的境地!

她怎么可能转身离开,视而不见?老村长做为一名党员,居然带头包庇,真是岂有此理!

张口就想骂,还是高田双及时拉住她,多年的默契,让她与男友对视一眼后,没再多说什么,当天下午,又翻了十几里山路,两人回到停车的地方,开车之后,并没有原路返回,而是第一时间将车开进了镇上派出所。

疯女人被解救的曲折不必赘言,总之,苗大壮因为袭警被关进了县拘留所,之后大约还得为自己买被拐卖妇女的行为付出代价,而疯女人的身份证也从苗大壮家里翻了出来,x市人,当地警方经费紧张,没有办法送人回家,高田双主动提出带她回去。

焦寒月就是这么回来的。俞际请来文沫帮忙之后,踌躇再三,还是决定给焦大娘打个电话,她盼了许久的亲生女儿还活着,哪怕疯得厉害,却到底比冷冰冰的一具尸骨强上许多。

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大约无论变成什么样子,血缘亲情割舍不断,而这个世界上,真正会放弃自己子女的父母,还是太少太少了。

文沫接过俞际给她的几年前f市“雨夜屠夫”案的全部资料,越看,熟悉感越强烈,似乎她之前,在哪里见过听过这个案子,那些现场图、笔录,她都仿佛曾经看过,有的时候不用看,都能知道下一篇大致内容是什么。

直到翻到犯罪嫌疑人的基本资料,她才恍然,这个男人,她是认识的!

小草那脏兮兮的双胞胎兄弟不知道从哪钻出来,看到自家大不了几分钟的姐姐被人抱着,自己却正睡得香,而且众人的注意力全都盯着姐姐,统没放在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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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证如山

但焦寒月不让她靠近,只要焦大娘稍一走近,焦寒月就大哭大闹,还伸手到处划拉,焦大娘已经被她狠狠打了几下,眼泪更是止都止不住,她可怜的女儿,到底都经历了什么,怎么会弄成这个样子哟!连亲娘都认不得了。

最终,焦寒月还是被强制注射了一针镇静剂,送去医院检查,焦大娘抱着外孙寸步不离,还不停地跟怀里的小外孙说,这是妈妈。

小孩子忘性大,在他有限的记忆里,母亲是个很淡薄的称呼,他的母亲,不应该是个活生生的人,而是家里墙上挂着的一张黑白照片,逢年过节一柱香。他很好奇地盯着这个浑身散发着臭味的女人,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自家的妈妈如此脏兮兮的,对他来说,意味着以后跟别的小朋友一块玩的时候,也可以说自己有妈妈了,他还是很高兴的。

俞际没有跟着焦大娘,转而把注意力放在文沫身上。文沫已经坐在办公室里对着景颢的照片看了许久,久到连他进去都没反应。他不明白,一张罪犯的照片,有什么好看的。他们的当务之急,是让焦寒月平静下来,最好能开口说话,交代交代她到底是不是让景颢抓走的,这中间到底有什么差错,以杜绝景家人想要替景颢翻供的可能。

板上钉钉的铁案,而让个杀人案被平反,他们整个f市同行的脸都要被人踩在脚底下了,哪还有公信力可言!

他小心地叫了文沫一声,神情有些忐忑。

文沫回过神来,收回落在照片上的目光,感受到俞际的不安,回以他一个微笑:“别怕,景颢是凶手无无疑。你就是不相信我当时的判断,也要相信后来从他家里搜出来的证据。铁证如山,绝不是一个活着的焦寒月就能抹杀的。景家人翻不了案。”

犯罪心理画像能帮助警方缩小侦查范围,甄选犯罪嫌疑人,但真正定案,靠的还是证据。人会犯错,会撒谎。只有证据才是最可靠的。

如果这桩案子不是铁证如山,大约就没有哪起案子是了吧。

景颢杀人,源自于自己心理失衡。

他也曾经是勤勉工作,努力生活的普通人。虽然家境普通,母亲早逝,只能跟着父亲,两人生活在六十平米大的陈旧楼房里。

清苦的生活让他在现实面前逐渐妥协,越来越沉默。等到二十六七岁上,通过相亲认识了一个同样普通的女孩,交往半年,准备谈婚论嫁。

不菲的财礼沉甸甸压在他与父亲的肩上。一辈子积蓄都不够他讨一个老婆进门的。可他还是咬牙出了,就希望结婚之后,能好好地过着平淡且清贫的生活。虽然向往灯红酒绿,但大多数人都过得与他差不多,他也没什么可抱怨的。

但女孩家里对他出的财礼很不满意。大环境影响,财礼钱越涨越高,可景颢的家庭条件摆在那,想要更多真的拿不出来,两个孩子虽然不是一见钟情,非君不可,但到底没有恶感,勉强凑合,也能过得下去,女孩年纪不小,也想嫁了。

婚礼前夕,突生变故。女孩一个远房亲戚有一次带着个朋友来女孩家做客,那朋友不知怎的,看上女孩了,知道女孩已经订亲,马上就要结婚,也不想放弃,直接砸了多一倍的钱,希望女方先退婚。反正现在这个世道,结婚了都能离,何况只是要结婚,还没真的去领证,一切皆有可能。

女孩受宠若惊,烈女怕缠郎,这位后来居上最终抱得美人归的男子可比木讷的景颢讨人喜欢得多,女方见女孩一点反对的意思也没有,便欢欢喜喜找景颢退了婚,财礼钱倒是一分不少还回来,还多给了一点当精神损失费。

不久之后,女孩结婚,现实版上演女友结婚了新郎不是我。景颢表面上没说什么,却到底意难平,还无处可以诉说,越憋越难受,最终心理变态,走上强奸杀人的犯罪道路。

他杀人时还有个恶习,喜欢在作案时用手机录音频,回来没事的时候反复听,听自己杀人的全过程,以满足变态心理,更会留下一件受害者的随身物品,一只发夹,或者一条丝袜。让他能在以后漫长且孤寂的夜晚一遍遍重温自己的人生巅峰。

现实生活中,他什么都不是,但是背地里,他是能让整个f市的女性闻风丧胆的人物,他沉浸于这种见不得光的情节中无法自拔。直到警察上门,还像个英雄般,昂首挺胸地走出家门,只碰到自已老父亲的视线时,才微微有些悔意。

他在的卧室里,搜出的这些证据,足够将他送上断头台,与他一起居住的老父亲不可能对儿子背地里的龌龊举动一无所知,只要他闹不起来,他们家其他的远房亲戚便不足为惧。所以俞际的担心全无必要。

文沫现在感兴趣的,是焦寒月为什么没死,她是被谁卖到远在大西北的山沟里去的?

景颢一直没有离开过f市。从他掳走焦寒月到被警方抓获,里外里只有五天时间,根本不可能跑到大西北去卖个人再回来。

文沫想起当年警方在搜查景颢家时没有搞明白的一个细节:他们在他家里,发现了一张当天晚上飞往深圳的机票。

景父表现,儿子从来没有跟他说过要离家。当时,景颢已经失业有三个来月。事实上,自他第一次杀人之后,他便对上班失去了兴趣,索性辞职回家。

几名死者在遇害时身上都带有少量现金,但景颢分文未取,他失业几个月来更没有向老父亲要过零花钱,自己的积蓄更是消耗得一干二净。

那么,买机票的钱哪来的?另外在他家里还发现了大约两千块港币,本市的几家大银行都不记得景颢来兑换过。港币不大陆能流通的有效货币,因此能兑换的银行统不过几家总行,别无其他来源。

因为当初这些细节与案情无关,大家并没有深究,仅仅以为这是景颢为自己选的退路,如果当时警方没有及时找到他,他可能已经逃到深圳,再想办法偷渡去往别处,从此天高云淡了。

文沫扶着脑袋小心坐下去,好悬没直接扑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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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绝人性

焦寒月的确是特例。见到他的惨样的人,心里都沉甸甸的。试想想,大山深处这些求告无门,被全村老少一起帮着瞒起来的受害者,还有多少?他们失职啊!

所以苗大壮必须要被严惩,还有与焦寒月同样遭遇的人必须要解救!因着这么一根线头牵出来的解救被拐妇女的专项行动于2017年底轰轰烈烈展开,山区里挣扎逃跑未果的可怜女人被解救,送回原籍,却是后话了。

苗大壮犹不知道自己到底惹了多大麻烦,估计得要洗洗屁股把牢底坐穿,面对提审民警时嬉皮笑脸,不住说自己想回家,见他要是不说实话真走不了,便把焦寒月如何到他们家,又是如何疯了的一股脑说出来。

电视上不都这么演的吗?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他只要该说的都说了,也就可以回家了吧。虽然在拘留所有吃有喝,住得也算暖和,比家里不知道好了多少倍。但是没有自由这事,让他一个惯喜欢到底溜达的到底有些不习惯,只觉得关得他浑身骨头都疼,他实在太想念自家门口靠墙晒太阳的感觉了。

他如是说:

焦寒月是被大壮娘买回来的。

前文提到,苗大壮快三十岁了,家里穷得叮当响,大壮娘出去打工挣钱,给她买回来这么个媳妇。

焦寒月被转过不知道多少次,最终卖到大壮娘手里时,已经哭得眼泪都干了。她的家里,上有白发老娘,下有待哺幼儿,两张嘴就等着她一人供养,白发人如何能送黑发人?还不懂事的孩子已经没了爹,怎么还能离了娘?

她是哭得不能自已,企图说动这些人贩子行行好,放她回家。他们千里迢迢把她卖来卖去,图的不也是钱吗?钱她有啊,只要送她回家,多少钱她都是愿意出的。

人贩子如何还存着一丝人性,那也做不成人贩子。能忍心把同类都当物品去卖,做无本买卖的人,还算人吗?对人贩子而言,把焦寒月卖出去,才是最安全的行为。因为买人的和卖人都有罪,双方就是乌鸦落在猪身上,谁也别嫌谁黑,说出去谁都摘不干净。送焦寒月回家呢?先不说她事先答应的钱财能不能到手,焦寒月失踪多天,家里怎么可能不报警,她再全须全尾回来,警察也肯定会上门去问,万一走漏风声,自己岂不死定了?

同样都是挣钱,卖掉麻烦最少,人贩子傻了才会送她回去。所以焦寒月的想头自然落空。后面被卖来卖去,都习惯性沉默了,连哭都渐渐止住。

等落到大壮娘手里,知道是想买回去给她儿子当媳妇的,而且那人贩子因着自己天天哭,眼睛肿,脸色还是种病态的苍白,且与别的小姑娘相比,她的年纪着实偏大,只卖了两万块钱。

她离婚的时候分到了几十万家产,这两万块钱如果能让她重获自由,小意思。她隐隐升起丝希望,希望能说动同样身为女人的大壮娘,能同意让她出钱赎回自身,她愿意给她双倍,只要她肯放人,四万钱,下回她还可以再买个年轻漂亮的。

至于其他人落不落入火坑,她自顾不暇,没那么大心怀却考虑别人。

但大壮娘是个认死理的,要么现在焦寒月立刻拍出四万块钱来,她放人走,要么焦寒月就死了走的心,跟她回去过日子,想让她没看到钱先放人,那是死都不可能的。万一钱打了水漂,她找谁哭去。

等到不情不愿的焦寒月被带回去,见到几间摇摇欲坠的低矮土房,又看到高高壮壮却邋里邋遢的苗大壮,真是死的心都有了。

当天晚上,家里破天荒打了一壶自家酿的米酒,在粮食连吃都不够吃的地方,酿酒是最奢侈的行为,苗大壮开怀地喝着小酒,虽然还是有些嫌弃她又老又丑,当天晚上却毫不客气地睡了,而且一直折腾到大天亮,才肯放过焦寒月。

腰酸背痛的她还没来得及合一下眼睛,就被大壮娘给拍起来干活。一边干,一边还不停被洗脑。大壮娘摊上个什么都不做的老公,还不遗余力地将苗大壮也养成个游手好闲的二流子,此时更不忘让焦寒月接受她关于女人天生低贱,要为男人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观点。

焦寒月如果是这种性格的人,当初也不会跟前夫离婚,她自然不愿,还总想着要逃。苗大壮不讲理,更不明理,有事没事打老婆被他当成消遣。

可是大壮娘白天几乎与焦寒月寸步不离,便是上厕所都会将她拉上,不让她跑,晚上又被苗大壮折腾得死去活来。日夜无休的生活,很快就将她的精气神榨干,睡眠不足的她连脑袋都不会转,又哪里还有力气跑。

渐渐的,焦寒月不再在被打时哭喊,不再会手脚勤快地干活,她只缩在角落里,双眼呆滞,木讷非常。苗大壮看她更不顺眼,打得更凶,她只会更呆滞。

如此恶性循环,在她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之后,焦寒月就变成现在这样,被大壮娘毫不留情地扔到猪圈里自生自灭,只偶尔扔点剩饭馊水给她,勉强饿不死。

苗大壮的罪行大白于天下,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正义也许会迟到,却不会缺席。

不幸中的万幸,焦寒月还留着一条命,终于亲人团聚,哪怕她已经不认得。

安静地躺在病床上,连见惯生死的医生都不禁温了眼眶。她的体重已经轻到连个十来岁的孩子都不如的地步,长期营养不良让她已经有了油尽灯枯之势,身上大大小小深深浅浅新新旧旧的伤痕遍布,连私密地方都没放过。

一个人,怎么会对另一个人,做如此残忍之事?失去人性的人,真的比畜牲还可怕!

派出所里。苗大壮日子过得不错,他根本不在乎自己因为什么进来,整天吃了睡睡了吃,没事儿人似的,等到提审他的时候,反倒还比在家胖了几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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孰轻孰重

焦大娘不离不弃地守在女儿病床前。

焦寒月清醒的时间极短,因为每每她清醒过来,总会在伤人与伤己之间轮换。大约是换了个新环境,多年受虐待的生涯让她对陌生人攻击性极强,情绪十分激动,无论医护人员和焦大娘如何好言相劝,都没能让她放松一点。

她的身体已经禁不得剧烈运动,无奈之下,只能用药物让她先行昏睡,再徐徐图之。

文沫在这里能做的已经很少,以焦寒月的状态,根本无法接受心理辅导,她很想先回x市去,这几天有限的跟李承平的联系都能看出,整个一组所有人忙得四脚朝天,她人不在,当初分给她的工作就由别人代劳,一天两天应应急也就罢了,如果从头到尾麻烦别人,文沫心里过意不去。

可她刚跟俞际开个头说要回去的事,便被挡了回来,还被苦口婆心地劝了一回:“天底下有组织的犯罪团伙哪有那么多?f市与x市又离得这样近,万一当初拐走焦寒月的,跟你们现在查的那伙人其实是一家呢?这不就多了条现成的线索吗?”俞际是除了局领导外唯一的知情人。

当初他据理力争想借文沫走,甚至颇有些浑不吝耍赖皮的意思,郭建峰不想跟他撕破脸,在争得上级领导同意后,告诉了俞际实情,他们手头真有案子,人手不足,希望俞际能理解。没成想这位油盐不进,竟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先斩后奏,谁的劝告都听不进去。

如果文沫真来了以后发挥重要作用也行,偏她只是在办公室里看看卷宗。景颢罪无可赦是个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况且焦寒月活着回来的消息并没有走漏出去,焦大娘照顾女儿还来不及呢,哪有闲心跟别人到处八卦去,他们家可没有近亲属在f市。

公安局里其他人谁会闲得蛋疼跑去跟景家老父说你儿子可能是无辜的?八字还没见一撇呢,这是嫌自己平静日子过太久了吗?

焦寒月那状态,亲妈都不认识,谁赶着她清醒时凑上去都是挨打的份,文沫空有满肚子的才学,想出不下十个治疗方案,也爱莫能助。天天混日子,盯着手机一遍遍等同事们闲下来在微信群里发布是新进展,文沫真是有指着鼻子骂俞际一顿的冲动。

以前她怎么不知道自己办公室隔壁还有这么个二百五呢!真是一句好话都没办法给他了。文沫跟俞际本就不算熟,也只停留在以前短暂的几次接触,这货有点逗逼的印象上,可这几天接触下来,真真让她倒足胃口。

文沫从来没有如此讨厌过哪一位同事。警察这个职业,选择容易,做好不容易。每一个最可敬的人文沫都是发自内心得觉得可亲可近的,有些小毛病,无伤大雅的话,从不会往心里去。人无完人嘛,何必苛求。

她自认为自己的容人之量很大了。俞际却仍然在她的容忍之外。焦家很惨,焦大娘失了女儿,白发人送黑发人,哪人间惨事,小小的幼童没了娘,跟着病歪歪的外祖母讨生活,还有个眼里只有钱,半点不关心他死活的亲爹,如果哪一天外祖母不幸在他未成年之前去往西方极乐世界,他还得带着家产落入亲爹手里,日子可以想见是怎样的惨上加惨。

文沫都理解。一个合格的警察当着久了,总会有胸口的蚊子血经年不掉,变成朱砂痣的时候,这正说明我们的人民警察在工作之余,也不乏柔情,他们心里都存着热血。但俞际却是为着自己心里的那点不忍,行强人所难之事。

全天下就他一个人遇到的受害者家属不容易吗?戚茂杀的那些人难道就没有父母家人了吗?她们过得只会比能吃饱穿暖、被护在亲人羽翼之下的幼童可怜得多。

试问天底下有多少女人会主动去出卖自己的身体?就算真有为了钱什么都能不在意的,她们每天过着一双玉臂千人枕的生活,得到的收入又有几分是落入他们口袋里的?

鬼市的悲剧,天知道还在多少个角落里重演着!

这是为数不多,被文沫想起来的与程功有关的点滴。

程功有个前女友,名叫常欢,因为年纪小又任性的缘故,在跟程功闹分手后失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程功心里过意不去,认为自己有责任,死活从部队转业,回了老家t市做一名刑警,想要寻找常欢的下落。

因为常欢身份证在s市被使用过,一路追踪到s市,也开启了他跟文沫的缘分,虽然之前两人在工作中就有接触,但是这一次的并肩作战,以及常欢之死,才真正算是渐渐走到一起。

尤记得,当初被他们从阴影见不得光的地下室里解救出来的女人们。用现在网络上一句流行语来解释,就是贫穷限制了我们的想象。

有钱也许不完全是好事。很多有钱人,在有了钱之后,反而渐渐迷失了自己,沉浸在金钱带来的满足感中,自高自大,为所欲为。他们用金钱购买着一切,物质、女人、欢乐以及用来满足种种变态心理。

如果说前者的需求还算正常,可以用有钱任性来正视,那么最后一项需求,就是他们寻求刺激、不能为外人道也的龌龊思想作祟。

问一个最简单的问题,哪个年代的奴隶最多?你是否自然而然想到了奴隶社会?又或者元朝统治中原大地时,用落后文明的武力野蛮战胜了先进文明、中华大地从封建社会倒退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整个汉族人民沦为下等民族的阶段?

错了。真正奴隶数量最多的,恰恰是当代,在我们每个人的眼皮子底下。想想地救上现在生活着75亿人,想想全世界快捷的交通工具使得旅行时间被大大缩短,想想这无本万利的买卖!

百分之三百的暴利就足够让任何人铤而走险,更何况是无本的买卖!谁会觉得钱烧手?见识过了大风刮钱是什么感觉,谁又能沉下心来干一份累得半死也只能挣够温饱的工作?

人口走啊私,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这是奴隶制度在现代社会的体现,也是当前世界第三大严重犯罪活动,仅次于武啊器和毒啊品走啊私,已成为发展最快的有组织犯罪之一,全球所有的人口犯罪集团控制着约2亿人口,并每年由此获得高达300亿美元的非法收入,全球每年有近百万人被私运到其他国家,从事色啊情业或被迫进入血汗工厂从事奴隶劳动。

与世界上处于战乱国家公民生命安全都不能保障,更别提人身自由相比,我们国家长期处于和平状态,人民安居乐业。但因着领土面积宽广,人口众多,阳光总有照不到的地方,便是在这些暗处,渐渐也滋生出一群居心不良的人来。

黄种女人,因着外表娇小可爱,一直在国际上算抢手货,亚洲地区的女性在国际市场上一直很值钱。中国有着14亿人口,其中一半是女性,除去年岁太大太小的不算,从十一二岁到三十多岁,整整二十岁的年龄跨度,这些人每一个都很值钱,自然会有人投其所好,想方设法得将她们卖出去。

几条成形的国际走私线路,就这么堂而皇之地形成了,边境守得再严,巡逻得再频繁,也架不住走私犯没事天天尽琢磨着怎么钻空子。只有千日做贼,又如何能千日防贼?有多少我们的同胞姐妹,就这样被输送国外,生死不知?

与她们相比,似乎被留在国内、失去自由,沦为性啊奴的人还相对好些,因为至少还有一线生机,可以等到警察如天神般从天而降来解救她们。

以前文沫真的这么以为。人只要活着,总是有希望的,真的死了,便什么都没有了。要不然为什么都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呢?

可是真正看到这些受害者,她才发现,生无可恋,生不如死到底是怎样一种悲凉。

她们在被解救之初,也曾喜极而泣,抱着解救她们的警察下跪磕头,激动得不能自已。可是没多过久,这份激动就被不安与死寂所代替。

身陷囹圄,朝不保夕时,她们只有两个念头,生存下去与重见天日,心里有个念想支撑着她们,便是眼前有苦难,心中仍然怀着希望,她们还可以日复一日身处地狱尚苟且偷生。但等她们真的重获自由了,摆在她们面前的,看似是一条条康庄大道,却条条都是死路。

受中国儒家传统文化影响,以及明代时广为流传的程朱理学坑害,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思想,哪怕在现代也依然有很多人深信不疑。女人遭遇强啊奸的时候,就应该拼死反抗,宁死不屈,就算为此送掉性命也在所不惜。

可是凭什么?同样都是人生父母养,到底是命重要还是贞节重要的争论,真的有必要放到台面上来争吗?无论何时,性命才是最重要最宝贵最不能失去的,哪怕遭受性啊侵害会给女性留下一生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好过丢掉一条性命!

但显然,我们国家距离男女平等、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还有很明显的距离。所以当这些受害者脱困,生命安全得以保全之后,她们再想一想自己就跟趴在玻璃上的苍蝇一般,前途无限光明却半点出路也无,也由不得她们不绝望。

心理创伤让她们再也提不起精神来相信任何人,身体创伤让她们的丈夫孩子无法接受一个已经不再干净的妻子母亲,她们比一无所有还凄惨,世界之大,却无她们的容身之处,除了寻死又能做什么呢?

鬼市一案结案时,旁观的老百姓们只在听到宣判首恶死刑时欢呼一片,转过头议论两句,又去过自己的美好日子去了,他们不知道,鬼市一案的受害者,从被解救到宣判,已经死伤过半,自杀的成功率之高,连文沫自以为见多识广,都被深深震撼了。

x市会成为下一个s市吗?现在一组办的案子,结局会比鬼市更惨烈吗?只要想想,有多少无辜的女人整日盼着念着,甚至到死都等不来重获自由,文沫就止不住浑身发冷。

相比之下,焦寒月的遭遇是让人心疼,可是她回来了,文沫在这发挥不了什么作用,俞际还拦着不让走,只是因为焦寒月可能会用得着,又怎么能不让文沫鄙视他的自私!

偏郭建峰还得看在f市同行出了正规手续的份上,劝文沫不要跟俞际搞得太僵,先暂时在f市忍一忍,现在他们也不过是前期卧底侦查,并没有实质的进展,虽然忙碌,倒还可以盯得住。等真忙不过来,便是文沫不想回来,郭建峰也不会允许。

无所事事的日子就在文沫坐在焦寒月的病床旁边刷微信中度过,焦寒月依然大多数时间昏睡,清醒时打人,可能是因为进了医院,得到治疗,补充了体液,营养又跟得上,她神智未清,但脸色已经缓过来,挂上几分红润,不再是一开始送回来时带着死气的青灰色。

反倒焦大娘的头发眼见着又白了几分,失而复得的喜悦与女儿神智已失的沮丧让老人家很有些手忙脚乱,连外孙子都不敢抱来跟前,生怕小孩子不懂事,留下阴影,以后不认亲娘。她是有了春秋的人,说句不好听的,今天晚上睡着了,还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明天早上的太阳,万一她走在女儿前面,女儿总得有人能照顾才好,亲生儿子自然比别人来得亲近些。

却是把所有生活的重担扛到自己一个人的肩膀上,女子本弱,为母则强,文沫对着焦大娘肃然起敬。

如此过了一周。焦寒月清醒时居然难得的安静着,听着焦大娘嘴里哼着以前哄女儿入睡的儿歌,神情前所未有地缓和。这是个好现象。

一组那边,也终于查出个关键人物。耀洁玻璃厂的副厂长,人称侃爷、真名尚助、现年二十七岁,可别小看这位九零后的小伙子,年纪轻轻已经是两进宫的人物,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妨碍公务、故意伤害,罪名长长一串。

文沫在微信里点开他的照片看,正巧焦寒月的脸也转过来,无神的双眼落到文沫的手机屏幕上。

一声刺耳的尖叫,焦寒月再次疯了似地叫喊挥手,医务人员忙进来给她注射镇静剂......

应激反应

像炮弹一般从床上弹起的她,被早就等在一边的焦大娘死死搂住,好容易平静下来,焦大娘已经头发散乱,脸上多了条长长的血檀子,却是焦寒月疯狂起来后抠出来的,她离得太近,连躲都没地方躲,又害怕自己放手之后,文沫受伤,或者医生再给焦寒月一针镇静剂,那东西打多了,正常人都会变白痴,何况女儿一个不正常的!

刺激源消失,身边陪着的又是血脉相连的亲妈,细致非常,轻声细语如润物细无声,终于还是赶在护士听到动静进病房来之前将焦寒月安抚下去,她坐在床边,双手抱着胳膊,嘴里反反复复地低语:“不要!求你了,放了我,不要!不要!”

这是以前不曾有的。自回到f市,焦寒月从来没有说过话,又或者她曾经说过,却没有人能明白代表什么意思,精神病人的世界,正常人很难企及。

焦大娘悲凉地望着文沫,眼里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事实摆在眼前,总不能还说是她绝望之下出现幻觉吧?焦寒月只有看到文沫手机里不知道什么内容才会发疯。

文沫是积年的老警察,自记忆渐渐恢复,她已经找回很多过去办案时的感觉,敏锐度比之郭建峰也称不上逊色,如果现在她还看不出她手机里这位名为尚助的年轻人八成与焦寒月有联系,她就真的瞎了。

而且看焦寒月的过激反应,尚助之于她,怕还不是什么好的关联。纵观焦寒月被拐卖前的生活,按部就班到了无聊的地步,两点一线地从单位回家,再从家到单位。年轻的激情都被一场让她身心俱疲的离婚战争消耗殆尽,每个人看到的都是她被渣男绿了,却没有仅带着满身伤痕净身出户,而是胜利反转不利局势,拿着大笔钱财,还得到儿子的抚养权,可以算大获全胜。却没有想到,她以一己之力扛下如此多重担,也是会累,会怕的。

当一个女人必须要努力挣钱养家,别无退路时,除了生存,其他的都不再重要,养儿子很费钱,分得的家产她又不敢用。母亲一天比一天大了,孩子更是上个幼儿园比上大学都贵,往后花钱的时候还多,她一根弦绷得紧紧的,再不敢有丝毫松懈。工作上也是,自己没本事,脱离社会好多年,重回工作岗位,工资不高,为了多挣几块夜班费,她每每披星戴月地来去。

这样一个顾家努力挣钱的女人,怎么会与尚助有交集呢?尚助是个典型的小混混,父母长期在外地打工,他是由爷爷奶奶带大的留守儿童。成长过程缺乏父母爱与都教导的孩子,会走向两个极端。要么因为爷爷奶奶漠视,缺乏安全感变得极内向自卑,要么因为被同龄孩子欺负学会以暴制暴,家里监护人又溺爱变得强势霸道。

尚助自然是后者,刚刚十六岁的他就成为他家附近中小学学生的噩梦:这位要起保护费、打起人来,从来不知道留情为何物,学上得不怎么样,杀鸡儆猴用得却出神入化。他第一次被抓进去关进监狱,一条街的人出来放鞭炮,祸害可算走了。

劣迹一点点深重,犯罪手段一次比一次升级,犯罪性质一次比一次恶劣。监狱是个大大的染缸,把小小年纪便一心学坏的尚助培养成了合格的罪犯,他应该是奔着牢底坐穿的康庄大道一去不复返的。

耀洁玻璃厂里,这么个祸害做了副厂长,说这厂子里没鬼,呵呵,谁信?

尤其是,现在焦寒月的反应!

如果焦寒月是个正常人,她声泪俱下得指控尚助,文沫可能还会有些怀疑,但她分明神智不清,只凭本能反应,如何做得了假?一个人再能装,有犯罪心理学专家几乎不间断地陪伴,还能丝毫不露马脚?

假的就是假的,微表情与下意识反应伪装不得,最是骗不了人。

焦寒月对尚助畏之如虎,而他们之前不大可能有交集。最大的可能,却是当初焦寒月被拐卖,除了景颢作孽之外,恐怕也少不了尚助的手笔!,你寂寞,小姐姐用电影温暖你

彼时文沫根本不知道是自己的原因,才让焦寒月再次发了狂,还以为她病得真没救了,好好的人,疯得如此厉害,就算回了家,也不过是比在山村里得到更好的医疗和看护,下半辈子只能在精神病院里混日子,无知无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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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飞烟灰

俞际没理会这些跳梁小丑,径自走到景玉涛跟前。

三四年不见,景玉涛仿佛老了十岁,身子明显佝偻。老人家抽了一口烟,看到有人站到他跟前,抬头看去,微微一怔。

几年前,正是这两人带队,抓走了他儿子,从他们家里搜出来大把罪证。没想到几年之后,又遇到这两个人。

凭心而论,景玉涛知道自己儿子死有余辜,可到底是自己唯一的儿子,又从小一把屎一把尿,又当爹又当妈地拉扯大,心疼之余,难免迁怒。世界上那么多人,唯独这两个人,是他极不愿看到的。

景玉涛坐着没动,他不是不明事理的人,自己的远亲跑来闹本就站不住脚,外人不知道,他还能不清楚?当初从他们家里搜到的证据,判儿子死五次都够了,区区一个焦寒月没死,根本改变不了什么,这些人,不过痴心妄想。

利欲熏心,他说什么这些人根本听不进去,死活架着他来了,还动了儿子的骨灰。景玉涛心里怎么能不难受?安安静静过日子也不可得,他不过是个糟老头子,还有几年活头,这些人也不放过,亲戚?路人也不过如此了。

室内突然混乱,也不知道是谁先动的手,两方人马似乎混战到一起,当啷一声响,景颢的骨灰盒被撞到地上,本就不是质量多上乘的木头盒子,当即摔碎,骨灰散落,这些人却毫无顾忌,在上面踩来踩去。

景玉涛气得眼睛都红了,气沉丹田一声吼,吓住了所有人,他却没管,急急奔到儿子的骨灰前,老泪纵横地想要捧起来。

他这一哭,才让失去理智的景家后辈缓过神来,有道行不够的,老脸一红,那脸皮厚的,便借题发挥,说些诛心之言,什么警察打他们啦,连死人的骨灰盒都放过啦之类的。

不过说了两句就没声了。因为在场的景家人极少有挂彩的,倒是警察几乎个个脸上带伤。景家人有男有女,男的打架还好,挥的是拳头,女人打架,可不就扯头发抠脸蛋嘛。为了避免麻烦,对拳头警察是能躲就躲,实躲不过了,才出手卸掉对方力气,避开正面挨打,脸上叫抠两下也只能忍着,却是谁也不敢还手的。省得不讲理的景家远亲们找到借口给他们扣屎盆子。

果然,他们猜得不错。

景家女人骂了几嗓子,还没来得及躺到地上撒泼打滚,就纷纷被自家男人拉住,渐渐安静下来。人家警察的伤都明晃晃摆着呢,他们倒是各个除了衣服乱了,头发散了之外,没有变化,哪还好意思说警察的不是呢。

没闹起来,众人的气焰先矮了三分,会客厅里终于安静下来,景玉涛的哭声就格外凄惨了些,景颢的骨灰被一众人又踩又踢的,早就去了小半,剩下的被他小心捧在怀里。

“警察同志!”景玉涛满脸通红,激动不已:“我儿子是杀人凶手,他死有余辜。我不闹事,是他们逼我来的!”狠狠瞪了一眼这些远亲,景玉涛大踏步离开。

景家人一看,正主儿都走了,何况他们现在不占理,闹也闹不出结果,还是先溜,回家过日子去吧。

可他们想得倒美,伤了警察,还能拍拍屁股没事儿人似得离开?做梦!刚刚几个叫得最凶,下手最狠的有一个算一个,被早憋了一肚子气的警察包了圆,以妨碍执行公务罪先关几天再说!,你寂寞,小姐姐用电影温暖你

保险起见,文沫又试了两回,拿尚助的照片刺激她,每一次,焦寒月都从安静状态瞬间转为癫狂,显然尚助给她留下的是与苗大壮相比也毫不逊色的心理阴影。焦大娘有心责怪文沫,不但没帮忙想办法让女儿恢复,还总是拣最扎人的地方刺激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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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鬼蛇神

事情还要从监控刚刚开始说起。伪装成小摊贩跑到两个厂子的中间地带摆摊的王家兄弟悲催地发现,他们的小生意,赔了个彻底。

峰峰水泥厂中午休息时间很短,而且里边有自己的食堂,味道怎么样暂且不论,价钱却是很便宜的,基本上不为挣钱,福利性质居多,因此峰峰的员工十有是不愿意出来折腾的,在厂子里吃完饭,还能留出十几二十分钟光明正大地偷懒休息会。

耀洁玻璃厂则压根没有一个人出来过。不论几点,没见过下班接班的大队人流,仅有寥寥可数的两人进进出出,就是陈莉和尚助,这也是尚助一开始进入警方侦查范围内的原因。

耀洁玻璃厂里情况未明,大张旗鼓进去搜查,一是没有足够的证据,打草惊蛇会让他们下一步行动陷入被动,一旦搜查无果,对方肯定会转移,他们在x市多年,低调得几乎没有人知道他们的动向,再让他们重新找地方蛰伏起来怎么办?二是万一里面有为数不少的悍匪,警方冲进去基本上等同于给人送菜,一场血战不知道会造成多么难挽回的后果,这却是谁也不想看到的。

既然耀洁玻璃厂明摆着有问题,陈莉和尚助又是唯二的突破口,闵三行便是不想跟陈莉这类女人打交道,也不得不拿出十八般本事,忍着恶心与她周旋,微信聊天记录黄得不能看,只要对方说见面,闵三行就一定会把时间定在白天,地点必须是人潮汹涌的闹市。被一众同事调侃这是奔着守身如玉去的,还不如从了陈莉,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女人嘛,哄一哄就行了,哄得好的,心里有什么话掏不出来的。

当然了,他们这些男人之间的荤段子自来不敢当着文沫说,虽然进了刑警队,女人也彪悍得变成第三性,但文沫极少跟他们互相调笑,大家平时关系不错,文沫表现也很随和,但她既有上面领导的照顾,又是辉煌的过去矗立在那,总还是与真正的同事隔着那么一层。现在相处愉快,他们就别作死把关系走绝了,过分的话可不能说。

但放到闵三行身上却没这顾忌,反正文沫没来之前,他们一组的调侃对象都是他。闵三行倒也光棍,牺牲了自己的微信号,让众人集思广益,就不相了,五个大男人干不过一个女人,论黄论荤,还得他们更胜一筹才对。

他们隔着个手机什么话都敢讲,真刀真枪面见真人的时候,闵三行又乖得跟鹌鹑似的,反倒让陈莉以为他是个好男人,对他更加殷勤。

陈莉这个名字,放眼全中国,没有十万也有八万了,重名重姓的要多少有多少,警方一时之间既无法确定这个名字是真是假,也无法从全国那么多同名同姓的人里挑出符合要求的,毕竟女性,年龄二十上下的陈莉一抓一大把。别看她跟闵三行聊天好像毫无顾忌,全身心被他迷住了一般,在涉及到自己方面,她的警惕性很高,一点口风不露。这块难啃的骨头只能放闵三行与她接着磨去。

尚助也好像在努力洗白中。这位自小被爷爷奶奶惯着长大的独生子,性格里有霸道的一面,从上初中开始,就信奉拳头里出老大,把想要欺负他的人揍得哭爹喊娘,称霸学校,纠集一帮跟他一样的坏学生,奔着作死的路一直跑个不停。

三次被判刑的经历对他来说跟荣誉勋章似的。所以当这位混混头子穿上西装跑去朝九晚五,着实惊掉的一众人的眼珠,连他父母都不信他还有能学好的一天。

反正至少现在,警方深挖之下,还真除了前科劣迹外,找不到他新的黑历史。当真浪子回头吗?虽然世事无绝对,但尚助嘛,呵呵。

不劳而获得多了,大手大脚得惯了,再回头去挣辛苦钱,对任何人来说都不容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尚助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偏跟自己过不去,背后的原因着实耐人寻味,尤其是,耀洁玻璃厂里边的水太深,深得便是警方想相信这一切都是巧合,也找不出理由说服自己。

等到文沫一趟极不情愿的f市之行又取得意外收获,证实尚助早在几年前就开始沾手拐卖人口的犯罪事实,再加上耀洁玻璃厂被怀疑为人贩子藏人的窝点,尚助是黑是白,是忠是奸,几乎已经肯定:狗改不了吃屎。

人手充足,新分来的两班倒盯着尚助。

郭建峰从一开始就辗转了不知道多少人,才总算跟耀洁的送货司机搭上了话。在此之前,这位谢师傅的底都被查了好几遍,确定身家清白,郭建峰才第一次进了耀洁。

耀洁每次运的原材料量不大,一星期送一回,都堆在厂房左侧的空地上。郭建峰是新面孔,自然会被关注,因此前两次进出,郭建峰都表现得很正常,手里不停干活,动作利落,与人打交道时唯唯诺诺,就是个一门心思想挣钱的老好人形象。郭建峰在出入耀洁玻璃厂两次后,仔细观察厂里并没有十分可疑的动静,想着是时候大胆一点,借着身份掩护,往厂房后面的的宿舍摸一摸。

耀洁玻璃厂占地不大,除了厂房外,就只有后面还有排破旧的宿舍,其他地方全是一揽无余的空地,保安室四周都是玻璃,整个厂区尽在眼皮子底下,郭建峰想要行动只能借着货车遮掩。

他瞅准机会,边掏出根烟来点,边往保安室的死角走去。还没容得他借着想抽烟的功夫,往厂房后面走出五十米,就被保安喊住,一边恶狠狠地让他灭了烟,一边推搡着他往门口去,还威胁道进了厂子不准乱跑,下次再不听话腿打折。

明面上,耀洁玻璃厂的门卫处有两个保安,均三四十岁,满脸横肉,面相凶恶,身份不详,警方偷偷拍了照片,放到系统里比对,暂时没有结果。郭建峰是老警察了,在见到一个犯罪分子时有猎犬般的直觉,第一眼看到这两个保安,直觉他们被打击处理过或者负案在逃的可能性极大。

闵三行问过陈莉好几次这两位保安的身份,都被陈莉借别的话题岔开了,他们只得用最笨的方法,大海捞针般查他们的身份。,你寂寞,小姐姐用电影温暖你

景家一群人进了拘留所的第二天,景玉涛又回来公安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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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梢意外

再说秦凯。

戚茂在遇到一系列让他心灰意冷的倒霉事前,心思还算单纯,看到的世界处处都是光明,最黑暗的也不过是自己家的产业里那么多为了钱自甘堕落的女人,还常常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他的成长是被迫的,长期处于家长高压压迫下的他,就连反抗手段都带着压抑。温莛的死,罪魁祸首的他的母亲邹墨迪,所谓冤有头债有主,他真的想报复,首当其冲的应该是邹墨迪,而不是最后长眠在景区后山的无名尸。

但邹墨迪在戚茂的人生中一直扮演着统治者的角色,前文说过,她与其说是一个母亲,不如说是位不容置疑的君主,戚茂习惯了顺从,当他终有一天与母亲与家庭分道扬镳的时候,他潜意识里仍然把母亲当成打不倒的权威势力。

所以他只能拿母亲手下的产业开刀,他变着法地说服自己,这样其实也是在为温莛复仇,可实际上,邹墨迪不痛不痒,日子照过,生意照做。

戚茂因杀人被捕的事,邹墨迪早就知道,她的消息网灵通着呢,远在千里之外也对戚茂的动向了如执掌,跳梁小丑般挣扎的他,唯一真正的反抗,就是最后说的那一句,想让母亲比他先死。

可惜,戚茂的愿意注定无法实现了。邹墨迪早已经在警方挂上了号,哪怕没有戚茂最后的供词,经营娱乐产业本身就很值得警方关注,郭建峰在经过上级领导同意后,也联系了邹墨迪所在城市的同行。戚家有钱,有钱很多时候就意味着交友广阔,消息灵通。

人口走私,从来都不是一人两人能干得成的事,需要严密的组织与分工合作。谁负责拐人,谁负责集中保管,谁负责运送,谁负责接应,谁负责善后,每个环节都不能出差错,如果他们还跟境外的人口犯罪团伙有勾结,那么边境走私线也必须要有可靠的人手。

邹墨迪生意做大,利欲熏心,掺和一脚有可能,毕竟谁也不嫌钱多,有的挣傻了才会拒绝,本来她从事的就是与色啊情相关的产业,拐来的人如果安份,藏在见不得光的角落里,直接为她服务都有可能,还可以让她的产业里随时保持人员流动,有长长久久的新鲜感吸引客人,销赃环节不知道能省多少事。

但是她究竟在整条利益链里扮演什么角色,现在谁也说不好,轻易动了她,也许警方能获得一次胜利,抓到不少犯罪嫌疑人,解救一批被拐卖的无辜妇女。但是整个利益链并没有受到毁灭性打击,稍微再找些人手,分分钟可以死灰复燃。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后果,是警方不愿意看到的。他们的努力与汗水,换来的应该是青青白日,朗朗乾坤,而不是李代桃僵,罪恶依旧!任何一处走漏风声,被尚在暗处感觉安全的犯罪分子得知,他们只会灭掉手里的人证物证,藏匿得无影无踪,等风声过后,再图不轨。

这代价太沉重了,由不得警方不慎重!所以郭建峰仅仅是说邹墨迪涉嫌容留被拐妇女,逼迫他们从事色啊情啊服务业,需要重点监视,多的一句也没说,至于上级领导之间通没通气,就不是郭建峰能过问的了。

邹墨迪被纳入监控网络时已经小腹微突,怀孕四月有余了,大概是第一个儿子身上的失败,让她不甘心自己没有教育孩子的天分,她这样的人,没有办法接受自己有什么是不擅长的,自然想要再试一次。放弃了戚茂之后,她准备了好久才又怀上一胎,自然备加珍惜,家里的事全当甩手掌柜,扔给老公去处理,自己安心养胎。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如果警方在两年内任何时间收网,邹墨迪都会因为处于孕期、产期或哺乳期而躲避掉死刑,戚茂千算万算,肯定没算到母亲会再度生育。

秦凯跟戚茂几乎同吃同住了半个月。涉水县的一亩三分地上,众人理解了秦凯的执着后,纷纷睁只眼闭只眼地全面开绿灯,只要戚茂好好活着,他们不担责任,别的都由着秦凯折腾。

但是戚茂知道的真的都说了,再问八百年,他不知道的也没办法瞎说,秦凯只能放弃在他身上继续浪费时间,而是转去缠上邹墨迪。

奔波千里,只为了求杳无音信的女儿一线生机,父爱如此,不免让人动容。邹墨迪的一举一动,都在警方的监控之中,手机被监听,走到哪里都有人盯着她,她家附近的所有摄像头拍到的视频也上传至同一终端以便核查。

但她的生活很规律,一周内每天什么时间段该做什么,计划周详,瑜伽、胎教、吃饭、逛街,剩下时间宅在家里,没有与任何人联系,全部精力都花在肚子里的孩子身上,哪里有半点戚茂形容的冷血无情,为了挣钱天王老子都得靠边,更何况是个孩子。

拍到的照片上,邹墨迪母性光环十足,一切行动以孩子为第一要务,反倒是戚东,天天早出晚归,盯着生意,夫妻俩关系似乎极恶劣,便是老妻以四十多岁高龄再次怀孕,反应激烈,有时候趴在马桶上吐得直不起腰,戚东都能稳坐钓鱼台,连眼皮都不带抬一下的,好像妻子怀的不是他的孩子似的。

邹墨迪倒也坚强,对丈夫的不理不睬淡然视之,不哭不闹,自己顾好自己,两人相敬如宾。

秦凯瞪着布满血丝的眼睛盯着监视屏,嘴里大口大口吞着泡面,他不是本地警察,人生地不熟,谁也不认识,还是找了x市市局与他私交不错的卫局长求情,才托了不少关系混进监控小组的。

警力不足,是全中国同行们共同头疼的问题,一大堆积案还且没处理呢,每个人都忙得四脚朝天,邹墨迪这里又抽走四个人手,还是长期没尽头的工作。

警察最讨厌的工作种类有哪两种?这个问题拿去问,十个里边得有九个告诉你,一是写报告,二是盯梢。

写报告的痛苦程度,很多警察宁愿跟犯罪分子真刀真枪的干,也不愿意趴在办公桌前大眼瞪小眼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除了闵三行等少数另类,几乎没有人喜欢。

盯梢却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痛苦。首先时间太长,什么时候需要盯梢呢?自然是知道目标人物有问题,却没有别的证据做突破口,只能寄希望于目标人物自己露出破绽的时候。一旦开始盯,便需要做出长期抗战的准备。盯梢时人力资源紧缺,两人一组盯十二个小时是常态,再有装备问题,就像他们现在这样,大冷天的坐在车里,只有小小的一方屏幕,连火都不敢打,不然一辆车长久停在某人家楼下,一动不动,却打着火,这不明摆着告诉别人我们来盯你了吗?

南方的冷,是穿再多的衣服都得靠抖来取暖的魔法攻击,这项工作派下来,很多人避之唯恐不及,秦凯自告奋勇顶一个人,不知道背后多少人感激他。跟他坐在一个车里挨冻的,是分局拎来的倒霉蛋赵志浩,刚刚警校毕业半年,还在实习期,混得久的老油条听着有盯梢任务要借人,躲得快,只他一个没人脉没背景的菜鸟被抓了壮丁,此时有些嫌恶地望了一眼秦凯手中捧着的泡面桶,觉得腹中饥饿的感觉都去了几分。

他们盯梢中,不能擅离职守,连水都得少喝以减少上厕所的次数,能坐到开着空调的饭店里吃一顿好的打打牙祭工作期间就别想了。泡面因其低廉的价格和便捷的食用方式而成为他们这段时间的主食,一天三顿,不说顿顿吃也差不多了。

坐在车里久了,真能冻得手脚都没有知觉,泡面好歹是拿热水泡开的,就是拿在手里取取暖也比干冻着强,秦凯很满足现在还有的吃有的喝的状态,想当初他们有一次盯梢,犯罪嫌疑人住在荒郊野岭,附近连个鬼影子都没有,盯他的时候,可是连车都不能开的。两个人盖着伪装专用枯草黄的苫布,就那么躺在冰冷的地上,十二个小时下来,能冻得你全身硬得像冰棍一般,好半天缓不过劲来,吃东西也不过是压缩饼干就矿泉水。

没有比较就不觉得幸福。秦凯又吞下一大口泡面,自嘲一笑,年轻真好,还能任性。赵志浩这几天就没断过抱怨,累啊,冷啊,吃得不好啊,等等,总有几分坐立不安的感觉,秦凯从警近二十年,生死一线都经历过不下一回,到现在都胡子一大把了,自然再没有年轻时的傲气,能讲究的时候讲究些吃穿,非常时期,只要能活着,其他的,还有什么不能忍?

不过吃了几天泡面,就这么一副闻之欲呕的模样,还大小伙子呢,哼,秦凯心中鄙视,懒得搭理他。

邹墨迪现在生活规律,跟着她而不被发现不是件很困难的事。秦凯三两口将剩下的几口面吞下,又喝光汤暖暖身子,将空盒子随手扔到后座的垃圾袋里,掏出手机看看时间。

差十五分钟下午两点,时间刚刚好。两点钟,是邹墨迪出门去上胎教课的时间,会有司机送她过去,路上需要二十多分钟,两点半到四点半,两个小时的课。上课的人自然是跟她一般的孕妇,不过很多人有老公陪着,像邹墨迪这样自始至终一个人的倒很少见。

课堂里秦凯和赵志浩都不方便进去,只得反复再三确认课堂没问题,不管是授课老师还是听课的人,与邹墨迪都没明面上的联系。

秦凯趁机闭着眼睛养养神。今天他已经盯了十六个小时,接他们班的人因为有突发案情,人手实调配不开,因此他们是从昨天晚上八点多一直盯到现在没动过地方。邹墨迪六点间总会到家,然后休息不再外出,手机监听也没有发现,她害怕辐射,连家里的无线网都断了,手机更是轻易不再使用。

十几分钟转瞬即逝,邹墨迪出现在他们的视野范围内,上了自己的座驾,赵志浩手忙脚乱地发动车子,刚想叫醒秦凯,转头发现他已经醒睁开眼睛,沉声道:“离远一点,别让她发觉了。”

别看邹墨迪现在一副家庭主妇的模样,她曾经也是本市的一号人物,以前对待竞争对手时出手狠辣,毫不留情,赫赫威名犹在,不容小觑。

赵志浩依言跟上,表现得还很稚嫩,他压根没是学刑警出身的,实习时也多是做些杂活,虽然在校期间刑侦学也算是他们专业的必修课,到底却是混过学分就就粥吃得差不多,此时回想老师教过的知识,竟是一片空白,免不了手心冒汗,两眼发直。

他昨天晚上在车里还睡了几个小时,虽然冷得难受,补眠之后精神却还不错,不像秦凯,从头至尾也就刚刚才合会儿眼,满眼血丝。

赵志浩很紧张,紧张的人开车就容易犯错,在某个交通路口,邹墨迪坐的车已经左转过去,他却被红灯拦住,七十多秒的红灯等下去,还不知道让他们先走多远。

秦凯一脸淡定,赵志浩却觉得自己无地自容,好容易等到绿灯终于亮起,他像离弦的箭一般冲出去,探头找邹墨迪的车。秦凯还不停地安慰他,没事,没事,这条路是他们走熟的,知道邹墨迪要去哪,仅靠先走的七十多秒也做不成什么事,他们只要一路开到瑜伽馆就好。

赵志浩显然没听进去,车速并没有明显降低,在非机动与机动车混行的狭窄辅路上,秦凯坐在副驾驶上,都忍不住为他捏一把汗。

邹墨迪的车并没有走太远,载着孕妇,司机的首要工作就是保证车速平缓,别有紧急刹车之类的事件发生,两边全是速度很快的电动车,他不得不小心。因此赵志浩很轻松地就追上了,因离得距离太近,秦凯还曾让他再慢点,拉开点距离,免得被发现。

但赵志浩太过紧张,竟错把油门当了刹车,车辆失控之下,直直撞上了邹墨迪的车。

一场大火

但这三张卡的机主是谁,他们完全没有头绪。

表面上风平浪静的城市里,内里有什么波涛汹涌,至少在此时,警方还有一头雾水。

单凭三个电话,没头没脑的一句似是而非的话,便是现在警方动了邹墨迪,她也很容易推脱得一干二净,所以盯档行动依旧。秦凯坐在邹墨迪家门口的车里,赵志浩不在。他们现在只剩两个人,又不是铁打的,只能一个盯12个小时,勉强轮换开。

他不明白的是,如果邹墨迪打的几通电话真是因为发现异常,通风报信,让这条利益链上的其他人避避风头,连带着可以洗清自己,那么他们到底是哪里露了破绽?

邹墨迪自怀孕以后社会活动大大减少,就秦凯观察,除了有限的计划外出,一直很安静地宅在家里,接触得人有限,最多的便是自己的丈夫还有家里边雇佣的司机和保姆,这两个人从一开始就被警方查过底,普通的家庭,没有可疑。

可以负责任的说,唯二与她接触过的警察,只有秦凯和赵志浩。但秦凯不是本地人,以前也从来没有来过这儿办案子,邹墨迪会知道他是警察的可能微乎其微,赵志浩警校刚刚毕业,供职的又是离邹墨迪住处很远的一个分局,他不是刑警,没出过外勤,按理来说,邹墨迪不应该认识赵志浩。

可邹墨迪的生活规律却实实在在是从那天出车祸与他们打照面开始改变的,她不再外出,甚至连戚东的外出也被限制,大大减少,警方还监控到他们家产业帐面上的流动资金也被大量调取,进了邹墨迪的私人帐户。

放在平时,这些动作都属正常,可是现在,秦凯总有不好的预感。那三通不知通话方的神秘电话,绝对有问题!秦凯不知道这些人是谁,要干什么,只能死盯着邹墨迪一根线,哪怕没有进展,盯着人他心里也踏实。

两天后,x市。

郭建峰望着耀洁玻璃厂冲天火光,沮丧且愤怒。

秦凯打来电话,说邹墨迪与x市的未知人物联系,那话听着,却似乎是他们露了行藏,对方要采取行动了。郭建峰了解秦凯的为人,知道不是真的觉得不对,不会拿这么似是而非的线索来扰乱他们的视线,因此格外警惕,就怕x市出大乱子。

邹墨迪在本地的产业被他们的人紧紧盯着,耀洁玻璃厂这边也没敢放松,众人这两天过得战战兢兢,终于明白那个广泛流传的故事里,为什么老人家等了一夜,在另外一只靴子落地之前,连觉都不敢睡了。

可是就在一个小时之前,尚助甩掉跟踪他的人消失了,陈莉没有像往常一样,缠闵三行缠得紧,而是音讯全无。还有平常虽然没有人员进出,更是一周也仅有少得可怜的一两辆车进出,但是耀洁玻璃厂的值班室却有人二十四小时值班,大门紧闭的同时,会有一扇小门开启。今天却门窗紧闭,毫无动静。

郭建峰着想他们可能会逃,那两个身材魁梧结实,面相凶恶的保安,已经甩了盯梢不知去向的尚助,以及突然消失的陈莉,种种迹像似乎都在表现,他们准备外逃。因此一组全员都埋伏在耀洁玻璃厂四周,他们坚信人还在厂里,只要他们胆跑出来,有一个算一个,抓了人再进去搜,应当不会再有危险了。

警方没料到的是,他们埋伏半天,一个人影没看见,厂子里却突然燃起大火,已成燎原之势,消防官兵过来用高压水枪压制,一时半会也不能让火魔停止肆虐!

这场大火烧了整整六个小时,却不是被控制住,而是它已然烧光厂里的一切,烧无可烧,自行熄灭。消防官兵在接到火警险情之后不超十分钟就赶到了现场,然而耀洁玻璃厂内火势迅猛,人根本不可能靠近,而厂外,唯一一个消防栓却没有水,三辆消防车只得从峰峰小区内的消防栓取水装车再拉过来救火,实际验证了一把什么叫远水救不了近火。

郭建峰着实很上火,这场火,烧掉了他们心心念念的证据,烧掉了他们一个多月的心血,也烧掉了他们最宝贵的一条线索。他除了在火场外望火兴叹外,竟是什么也做不了。

一组众人、包括后来支援的几位同行脸色都相当难看。聚在附近等火熄灭,盯了耀洁这么久,他们一直想进去摸摸情况,没想到,第一次进厂,却是这种情况。

好容易明火渐熄,仅剩的丁点零星火点也被消防车载来的水浇灭,灼灼热浪渐渐消散,再三确认火势已灭,再没有死灰复燃的可能,消防官兵们才一身疲惫地离开,剩下脸色铁青的警察,默默守在火场周围,只等厂内温度降低到不伤人的程度,便第一时间进入。

此时还无人知晓,他们在几个小时后进入中心火场里,会有怎样惨绝人寰的现场等着他们。

有人说,人这种生物一旦冷酷起来,是会比动物都凶残百倍的。因为动物仅会凭借本能去伤人,便是万兽之王,能伤的人数也有限,但人有理智,会思考,最要命的,是会利用工具,调动不属于自己的力量为自己所用,所伤所害之命,怕是真正的数字连他们自己都无法掌握。

于是,人的残忍永无止境,人杀人,也更无节制。当一个人内心泯灭掉最后一丝良知的时候,杀戮对他来说再无禁忌,同类在他眼中,不过可以欺凌伤害的对象,手起刀落间,便能主宰他们的生死。

不义之财,如果要用人命为代价来聚集与守护,到底要如何丧心病狂,才能花掉沾血的钱币醉卧美人榻,安枕如婴儿?

文沫默不作声地望着眼前,连叹息的念头都没有。究竟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

赵志浩还没反应过来,手忙脚乱,伸手抹抹额头上的汗,伸头一看受害方,我的妈哟,恨不得当自己是只鹌鹑,能缩进驾驶座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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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市,实验高中,高二二班。

陈子青与迟端是对好基友,两人自初中相识,算下来已经五年有余,时常一起嬉戏打闹,互相监督学习,关系极近,彼此没有什么不能说的,包括偷偷喜欢年级里哪个女生,昨天谁又半夜做了春梦。可最近陈子青觉得迟端有些不对,似乎有事瞒着他。

实验高中是f市数一数二的重点高中,里面牛人多到变态,陈子青一直很刻苦,加之脑子够用,是实打实考与实验高中的,但迟端却不是。他在初中时就对学习兴趣寥寥,要不是跟陈子青关系不错,能听得进去劝告,总能耐得下性子看几眼书,勉勉强强考了个不上不下的分数,得知陈子青入入实险,自己也想来,才被他的父母花钱打通了关系,送了进来。

迟端家境不错,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中产,光在f市就听说有七八套房子,便是迟端以后不争气,没什么大出息,只要别染上黄啊赌啊毒,靠着出租房子的租金,日子也不难过。但谁家父母不想孩子上进,因此迟端提出想上实验,虽然分数差了一些,这笔钱却是出得心甘情愿。

尤其是得知儿子有个好友,非但不像他平常的那些狐朋狗友一般撺掇着他不学好,还一直纠正约束着他,欢喜非常,时常邀请陈子青去家里吃饭,陈子青跟迟家一家三口都很亲近。

所以迟端有什么事瞒着陈子青,就让后者觉得很奇怪了。看着好友两眼无神,眼底青黑,每天白天上课时昏昏欲睡的疲惫模样,他再也忍耐不住,决心要问个明白,关心朋友,正是他应该做的。

迟端这个刚满18岁的少年,也是快人快语,心里藏不住事的孩子,少年人的精气神在他身上表现得十分明显,原本跟自己的好友在一起时,无话不谈,从电子竞技到国内外大事,可这一次,他们却已经有近一个星期不曾好好聊天。上课的时候,迟端都在悄悄补眠中度过,放学后,却又匆匆离去,一分钟都不愿意在教室多呆。

这一天也是如此,但陈子青相当郑重地叫住了他。迟端知道这位好友的性子,虽然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但是学习之余,也有他们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应有的好奇爱玩之心,如果他一直都是副老学究的模样,爱玩爱闹的迟端也不可能跟他关系这么好。除了学业上,陈子青从来没有这么郑重地叫过迟端的全名,他迟疑一下,虽然归心似箭,但还是留了下来。

等到班里同学走个精光,陈子青才开口问道:“迟端,你最近怎么整个人都没精神?是不是遇到什么烦心事了?”

迟端不耐烦地挥挥手:“没有的事,你别乱想。我想早点回家,你要是没别的事,我就先走了。”到底是多年好友,迟端哪怕心里焦急,还是稍稍解释了几句。

“可是,马上就要期末考了。你都多长时间没好好看看书了。咱们现在高二,还有一年半就面临高考,时间不等人啊。”陈子青不想眼看着好友从成绩还能挂挂车尾到完完全全被甩下,忍不住出言相劝。

“切!学习有什么用?”见陈子青还想再说什么,迟端直接打断了他的话:“学得再好,也不过就是为了考个好大学,考个好大学,也不过就是想着以后找份好工作,工资高。那又如何?我表哥清华毕业,刚刚在b市找个份令人羡慕的工作,我二姨前几天还特意打电话过来跟我们炫耀表哥如何了不起。”说到这,迟端讥讽一笑:“我妈好脾气,懒得答理这些不懂事的亲戚,有好工作怎么样?刚刚毕业一个月上万块工资是不少了,但那又如何?我们家的房子,除去自住的,剩下六套租出去,你知道一个月租金多少吗?”

陈子青怎么能不知道。他跟迟端关系好,迟端又是个心直口快的人,早就说过好几次,六处房,一个月光租金就小两万块,迟家叔叔阿姨工资也不差,月入过万,他们一家一个月的收入,抵得上f市大多数家庭一年的。

陈子青张张嘴还想说什么,可迟端再没耐心谈下去,他只要一想到自己刚刚接触到的那个神奇的世界,极大满足他的渴望,就觉得除了那事儿,其它一切都不在他关心范围之内,包括朋友。

最终陈子青还是无可奈何地望着迟端远去,重重叹了一口气,思考着是不是该跟迟阿姨通个电话,但到底疏不间亲,这念头一闪而过就被他放弃了,寄希望于过几天迟端自己就会回过弯来,明白学习并不单单是考个好大学找份好工作那么肤浅,而是提升自己,使自己更优秀,有眼界,有涵养。

陈子青的心思,迟端没有时间去体会,他匆匆赶回家,从厨房拿点吃的,直接回卧室,锁门、开电脑一气呵成,连母亲的呼唤都被他关在门外未曾搭理。

暗网的世界有多宽广,迟端不知道,他能看到冰山一角也纯属意外,可就是这冰山一角,就已经让他沉迷其中无法自拔了。

成长于互联网 时代的他们,似乎从刚能坐稳就开始玩手机里的小游戏,陪伴着他们成长的,不再是图书与父母的睡前故事,而是手机电脑,七八岁开始,几乎人手一个。课业繁重的时候,家里也曾限制他玩电子设备,但当连学校教育都寻求改革,与时俱进之后,父母想限制也限制不了,只要说一句要用电脑做作业,谁还真知道他躲在屋里干些什么?

更何况他心里明镜似的,自己学习成绩始终不算太好,勉强花钱进了重点高中又如何?基础没打好,跟不上就是跟不上,他现在已经高二,还有一年多,便面临高考,可是他的成绩,在高手如云的实验高中,只能排在年级800多名开外,这很说明问题,因为他们全年级一共只有不到1000人,他就是再努力,顶多能考个二本。

现在大学生多如牛毛,研究生都遍地走了,区区一个二本,出来能找什么好工作,最后还不是要回家来躺在父母为他打好的基础上混吃等死嘛,如此这般,何苦折腾?

迟端不傻,他很清楚自己未来的成就远不如在家老老实实守着房租过日子来得好,便渐渐放纵,与陈子青有些渐行渐远,只是陈子青一心忙于学业,没有发觉罢了。他们上了高中,课业繁重,竞争激烈,陈子青与他早不像初中那样交流频繁,只不过两人是同桌,说话最多,因此陈子青才没有注意到他们早已经不如以前亲密。

耸耸肩,迟端在电脑前坐定,打开网页,从收藏夹里点开他心心念念的网址,满脸兴奋得发亮,哪还有在教室里的半死不活。

弹出的界面简洁明了,看起来就是个规规矩矩的影视网站,直到迟端点开右上角一行写着会员登录的小字,熟练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验证成功,登录进去再刷新,一片新天地才打开!

界面上不再是中规中矩的电影简介,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又一个极尽诱惑的标题,以及一张又一张让人血脉贲张的图片。

照片中的女子大多极美,身上衣服少得可怜,只遮住最关键部位,正是这种半遮半露,才最能勾得一个男人的心。即使迟端只有十八岁,却也是个正正经经的男人。

他生长环境相对单纯,父母恩爱,四邻友好,有没太我极品亲戚,上学时交的朋友虽然有不着调的,他却因为陈子青的缘故,没有跟着一起堕落,对于女性,一直是好奇且有朦胧好感的。

慕少艾是人欲,是本能,以前他们男孩子聚在一起,少不得要谈些与女孩有关的话题,有那见识广、已经尝过其中滋味的自然讲过不少荤话,但是听来的与看来的,那刺激区别可大了去了。

发现这个隐藏的网站,还得归功于他的一个损友。年纪轻轻换了不知道多少个女朋友,每一个还都被他成功拉到床上,在一众同龄的男孩子中,他可是出尽风头,人人羡慕。迟端听他描述与某位女友在床上的细节,心生向往,软磨硬泡得跟他要了这么个网站,说其中有他想知道的,小电影自己去看,比他说要详细直观得多。

结果就是,迟端不但人生第一次看了带颜色的小电影,还意外发现充值成会员到一定钱数后,居然开通了高级会员,内里的东西,却跟那些个已经录制好的小电影不一样,而是直播的。

直播平台现在有多火爆,想必只要是会上网的人都不陌生,迟端自然也看过不少,虽然一掷千金,换来主播嗲嗲的一句谢谢老板。

但这个直播平台却又不同。一般的直播平台被网警严密管制着,很多内容都是不允许直播的,比如低俗,比如色啊情,比如反啊动,总之一切与法律和道德精神相悖的,都被严格禁止。这个直播平台,却是专攻色啊情方面。

有主播脱得再干净也没有,对着屏幕搔首弄姿,有主播根本不是一个人,当场干些羞羞的事,比带颜色的小电影刺激多了,有的主播拿着皮鞭,不断抽打在另外一个人身上......

上面的语言文字就能让迟端呼吸困难,更别提配合上生动的画面了。

上面那些小分类,更是怎么露骨怎么变态怎么来,几乎没有不敢用,只有想不到。

迟端虽然对这方面有着旺盛的好奇心,但他毕竟才不过刚刚成年,性取向还算正常,这些画面,有的太过刺激,直觉让他有些恶心,好奇心过后,他便只看些自己喜欢的,恶趣味并不重。

今天也是一样。他喜欢一个叫悠悠的主播,长得甜美可爱,而且最重要的是,与一众风尘气十足的主播相比,悠悠身上还存着那么几分仙气,欲言又止,欲语还休的样子,比干脆脱光要有情趣得多。

悠悠正在跳舞,她整个身体看起来毫无瑕疵,一对玉兔跳啊跳,很吸引人的眼球,迟端看得眼睛都舍不得眨。一舞完毕,悠悠累得直喘气,听到迟端耳朵里,不免让他想入非非,盯着她表面挂了一层汗珠的身体,自然起了反应。

一艘游艇从屏幕划过,不知道又有哪个大佬刷了礼物。迟端家境虽然不错,但父母并不很娇惯他,因此他的零用钱不多,能充够高级会员的费用,还是他省了几个月的饭钱才凑出来的,一艘游艇的虚拟礼物,他现在实在拿不出,只得眼睁睁看着别人得到让主播做一件事的权利。

这个平台上,所有的虚拟礼物都很昂贵,最好的火箭价值人民币五十万元,一艘游艇,也值人民币八万八千八百八十八块。只要刷上比游艇更值钱的礼物,刷礼物的观众便获得让主播做一件事的权利,而且没有下限,不得拒绝。

不知道这位匿名人士提了什么要求——直播间所有观众都是匿名的,大约平台的组织者也知道他们的行为不大合法,悠悠却满脸为难,咬着嘴唇不动。

好半天,观众们群情激愤,他们可是花钱在看直播,每一分钟都是钱,可不是来看主播坐着不动的!

但悠悠却开始梨花带雨地哭求,硬是不愿,众人一看没戏,三三两两离开直播间,转去别人那里看,反正这么多主播呢,长得漂亮的又不是没有,这个悠悠还真以为自己是大家小姐不成?

收看人数从三十多变成二,悠悠开始慌了,不断求饶,恳请大家回来。

可刚刚走的这些人却听不到她哭,自然也不可能回来。

迟端觉得没意思,刚也想退出去,就看剩下的另外一位观众,大约是刚才刷礼物的吧,发话了:既然做不到他的要求,要么退钱,要么这主播可以去死了。

这位的脾气貌似不怎么好啊。迟端觉得没意思,鼠标挪到右上角,关闭眼看就能点下去。

画面中突然出现了一个满脸横肉的男人,抓起悠悠的头发,露出她修长洁白的脖子,然后下一秒,一把刀突然出现,狠狠划过......

必须报警

观看直播时,迟端特意全屏播放,整个屏幕此时一片血红,肯定是刚刚悠悠喷溅出来的血沾到摄像头上了。

怎么会这样?他觉得自己一定在做梦,好好的,不过是看些带点颜色的直播罢了,虽然现在正规的平台不少,但是像这种不正规的,尺度不小的,自然有的是人爱看,收入不菲。

杀人是什么罪名?哪怕迟端年纪小,不懂法,却也知道杀人偿命的道理,不过只是主播一次没有做到客人的要求,便要付出一条命的代价吗?金钱虽重要,真的能重要过人命吗?

惊魂未定,他颤抖着去关网页,不忍再多看一眼血红的画面。呆呆地坐在电脑前,直到母亲好几次敲门喊他吃饭,他才连忙装作若无其事地出了卧室。

迟妈妈做好一桌饭,四个菜全是迟端爱吃的。一家三口坐定,父母聊着家常,时不时跟他说话,他心里有事,胃口全无,多数时间都低着头扒碗里的饭粒,哪里像在吃饭,受刑还差不多。

见儿子与平常不大一样,仔细打量之后发现他脸色有些苍白,迟妈妈关怀地问:“端端,你脸怎么这么白?是不是最近学习压力太大了?”实验高中是本市最好的高中,儿子进去一年多成绩并没有多理想,他们是比较开明的父母,觉得成材的路多种多样,也不一定非要死读书考个多好的大学,只要儿子自己一直努力,上个普通的大学接受教育,拿个学历也就是了,不愿意给儿子多大压力。

见迟端没说话,迟爸爸接过话口:“端端,不管什么事,量力而行,学业、工作都比不上身体重要,你明白吗?”

迟端有一瞬间的冲动想要告诉父母,刚刚他看到什么。可话到嘴边,他又觉得尴尬。自己偷偷看这种网站,要是让父母知道可怎么办,多丢人。

而且最重要是的,他心里有顾虑,不知道自己刚刚看到的那一幕,究竟是真实发生过,还仅仅是故意做出来的视觉效果。如果是真实发生的,他应该去报警,让警察去抓杀人凶手,可这种小直播平台,从网络上买个域名,几台电脑,几个房间,建立起来不要太容易,跑得当然更加容易,警察能找到吗?到时候会不会怪自己报假案,如果本身杀人的画面是假的,自己小题大作,再闹得风风雨雨,丢脸都是次要的,让父母失望,却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事。

他与父母感情很好,自己家里民主得很,没有一般中国家长的**习俗,父母对他从不强加干涉,只教他做人的道理,物质上从未亏欠,一家人和和美美。自己虽然有些爱玩爱闹不好好学习的小毛病,但是至少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家教良好,没有出过大纰漏。看带颜色的网站这种话,让他怎么说得出口?

他只能默认是自己读书太累,匆匆扒完碗里的饭,一头扎回卧室里,留下有些担忧的父母。

这一夜,却是注定不成眠的,因为只要一闭上眼睛,他就仿佛又能看到满屏血污。很奇怪,平常他看直播,虽然也会血脉贲张,激动不已,但看过就会立刻忘掉,连主播的脸长什么样都记不清楚,可是这一次,悠悠的脸一直停留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她的一举一动,以及最后被害的样子,他都能回忆得纤毫毕现。

电脑就放在桌上,但迟端现在根本没有一点想要去玩的意思,等到东方亮起鱼肚白,他苦笑,居然熬了一夜,他却连眼睛都没合过,以往便是看直播看得不亦乐乎,也从来没有通宵的时候。

坐到课堂里,他头痛欲裂,脸色很不好,连带着看人都有了淡淡的重影,有些后悔早上母亲关切地问他要不要在家休息时,他逞强得说没事,非要来上课。虽然知道其实自己并不想在家呆着,只要坐到电脑桌前,他就会本能地恐惧,不如来学校。

陈子青坐到他身边时自然也看出他状态不太对劲,可是昨天他刚刚出于一番好意劝告了迟端,被迟端定义为多管闲事,心里还有些生气。少年心性,越是关系亲近的朋友相欺,越是让他受不了。

既然迟端见他进来也没搭理他,只顾着双眼无神地发呆,他又何必自作多情,多管闲事呢?朋友这种东西,本来就是合得来则合,合不来则散的。

第二节课,因为语文老师临时有事,改成了自习。教室里安安静静,只有偶尔传来的翻书声,时间对于这些高中生是很宝贵的,每个人都很自觉。

陈子青做完一张卷子,扭头看了一眼迟端,这货从第一节课上了没二十分钟就趴下睡觉了,连下课铃都没惊动,一直睡到现在。他到底怎么了?虽然觉得迟端与自己有了隔阂,但到底是多年好友,陈子青怎么可能一点不担心。

可是课堂实在不是说话的好地方,尤其所有人都安静学习,他们这发出一点声响都会很引人注目,他只得先将不安压下,心想等下课了一定要弄醒迟端,好好问问。

可是还没等下课,安安静静的教室里,迟端突然发出一声吼:“别杀她!”声音之大,吓了全班同学一吓,纷纷看向声音来源。

陈子青连忙转头,他离迟端最近,听到的声音最大,心头一跳,连笔都掉在地上去了。

迟端并未清醒,从放在课桌上的双臂间露出半张脸,眼睛闭着,眉头紧皱,很不安稳,嘴里一直喃喃低语,说的含混,近如陈子青也听不清。

班里已经有人露出不满情绪,迟端平时在班里人缘算不得好。他自家条件不错,对学习不算上心,成绩挂着车尾,可班里大多数都是埋头苦学的好学生,对他天然有些看不上,迟端心高气傲,自然也懒得理这些人,所谓谋不同不相为谋嘛。

平时因为互不干扰,才井水不犯河水,可是迟端这一次却是打扰到所有人了,自然有平时看他不顺眼的正借着机会说几句酸话,惹得全班同学对他的印象都更差,脸色都不好看。

“不要!不要!”偏偏这时,迟端又喊几句,刚刚平复下来重新去看书的同学们已经明显有些恼怒。

陈子青一看不好,哪里还在意昨天他们之间的不愉快,急忙用力去推迟端,晃了好几下,才将他晃醒。最初的茫然过后,他顶着班里同学的眼神,飞也似地逃出教室,陈子青放心不下,紧随其后。

他这是做了一个梦吗?还是又看到昨天对他刺激极深的那一幕了?迟端一口气跑到操场,停下之后,只剩后怕。

陈子青大口大口地喘了会儿气,看迟端除了脸色苍白并无异常,放心不少,才问:“你刚刚怎么了?做噩梦了?”迟端以前不是没有在课堂上睡觉的前例,但他一直很安静,没有磨牙说梦话的恶习。

迟端定定地望着陈子青,突然也有了倾诉的**。他憋这一天,几乎度秒如年,再不找人说说,怕是自己都要疯。父母说不出口,陌生人谁又有时间听他闲话,只有陈子青,可以让他一吐为快。

毕竟只是18岁的小小青年,目睹这么大的事,内心的不平静可以想见,他还没什么阅历心机,自然手足无措。

听了迟端语无伦次、前言不搭后语的一顿描述,得亏陈子青理解能力不错,勉强拼凑出个大概。

“你是说,有人被杀了?你通过个网络摄像头,观看了整个过程?”陈子青听完,也觉得脸色有些发白,腿脚发软。半大孩子的世界很单纯,最头疼的事也不过是学习成绩和喜欢的女孩子,哪里经历过人命关天的大事。

“大概就是这样。”迟端一吐为快,此时当陈子青为救命稻草:“哥们,你帮我拿个主意,我要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走!”陈子青扯着迟端的袖子,往校门口走,一边走一边掏出手机,报了警。

“......”直到电话接通,迟端才知道原来陈子青是给110打电话,他有一瞬间的恼怒,自己瞻前顾后,没敢吱声,为得是什么?陈子青却一点商量的意思都没有,直接报警了,可曾想过他的处境?

警方来得很快。呼啸着由远及近的警笛声,准备无误停在实验高中的校门口,不但吓到了看门的大爷,更是连所有的老师和学生都惊动了,纷纷放下手头的事,探头探脑往大门口瞅,学校里的领导更是纷纷出来,上前问个究竟。可千万别是哪个学生出了事啊。

陈子青一直拽着迟端站在校门口。现在正是上午上课期间,看门的老大爷那么尽责,绝对不会在没看到老师签字的假条前放他们出校门。不过他们本来也不是非出去不可。

陈子青的爷爷以前是个老警察,正直了一辈子了,陈子青小的时候父母工作忙,没空照看他,他上学之前几乎都是跟爷爷一些度过的。爷爷总给他灌输的思想就是,相信警察,自己碰上坏人坏事,要勇于报警,哪怕最终查不清楚,警察叔叔也不会怪他的,只会表扬他是个热心机警的好孩子。

直到现在,爷爷已经去世,可陈子青即使在路上碰到交警,也会觉得亲近,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大多数还是很可爱的,他信任他们带来的安全感。所以一听迟端说完,他连考虑都不用考虑,直接报警。

与人命相比,丢不丢脸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而且迟端想多了,警察才不会管一个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子在网上看有色网站的事呢。

迟端经过最开始的慌乱,知道事情结果不可更改,也渐渐平静下来,开始组织语言,一会好应付警方的询问。

来人并没有因为报案人还是两个学生就掉以轻心,态度很是温和,仔细询问了迟端所上的网站的网址,要走了他的用户名和密码,对于迟端为什么会发现这个网站压根连问都没问,一句话带过,只要求他把对方在直播间杀人的细节说清楚。

回忆令人恐惧的一幕对一个18岁的少年来说并不容易,好在前来录口供的两位警察叔叔很有耐心,没有表现出不耐或是鄙夷,还一点点引导他回想,放松下来的迟端很快把自己所能想起来的细节都一一交代清楚。

见两个穿着校服的本校学生正被警察盘问,学校领导们有些坐不住了,副校长第一时间上前打探消息,到底这学生把警察招来是因为什么事。

报案人提供的线索没有验证之前,这些警察自然不会乱说话,考虑到以后这俩学生还得在学校里混,不能让老师和同学怀疑他们干了坏事,因此只说有个案子,两个学生是目击证人,他们来找他们了解情况,希望能得到些线索。

校领导不是一定要知道警方正在调查的案件细节,一听说与自己学校的事无关,这两个学生也没干啥坏事,立刻安下心来,借口还有事,留下陈迟二人的班主任在旁边照看,自己先走了。

迟端将自己知道的全说出来,警察叔叔的态度从始至终都很温和,他担心的事也没有公之于众,心里一块大石落地,连笑容都明媚了几分,询问结束之后,跟着陈子青上楼,他拍拍这位多年好友的肩膀:“好兄弟!谢谢!”两人相视一笑,最近一段时间的隔阂消失无踪。

警车众呼啸着从学校门口远离,回程的路上,王烁问李桐:“咱们市这一半天发现年轻女尸的吗?”

“没听说。不过这小子说的话不像假的,细节挺经得起推敲的。如果真是昨天出的命案,凶手可能还没来得及弃尸。而且网络直播啊,谁说被害人一定是咱们f市的?”

“倒也是。唉,现在犯罪手段越来越高明,这帮犯罪分子也懂得与时俱进,可不是什么好现象。”

“有什么办法?新形式下新方法,咱们不自己寻求改革创新,还能让犯罪分子迁就咱们不成?回去先看看这平台吧,万一是假的呢,现在网上什么造假的没有?不过区区一个视频,p个图也没什么难度。我总觉得,这凶手明知道直播间的摄像头开着,还敢动手杀人,要么是个蠢的,要么就是吓唬人。可巧让小孩儿看到了。”

查无实证

王烁与李桐两人是f市某分局刑警队的,报案的虽然是两个半大小子,报的却是杀人的重案,因此110指挥中心便转给了离实验高中最近的分局。

回到局里,两人先向队长简单汇报了下案情,之后第一时间试着登录迟端提供的网站,看看是不是真实存在,还有没有这位叫悠悠的主播的存在。好在迟端平时看她直播的次数最多,对她最是迷恋,手机里拍了好多她的照片,像素很高,对照起来并不困难。

正常的电影网站可以打开,可是右上角的会员登录,无论李桐试了多少次,都是该页面无法显示,请检查你的网络连接后刷新重试,竟是打不开了。

王烁接过鼠标又试几次,抬头望着自己搭档:“不会是这俩小子真的耍咱们玩吧?”

“不可能。咱们当警察多少年了,还能被两个毛孩子骗了?记笔录的时候你也在呢,我问了他好几次,大体细节都能对上。而且你没发现吗?这俩孩子一开始还有点紧张,后来完全放松下来了,如果真是骗人报假警的,只能咱们问得越多越详细,他们越紧张才对。”李桐翻开笔录本,逐行重新开始看。

两个孩子,大约是编不出这种谎言的。不是真的进网站浏览过,他怎么可能知道如此隐蔽的登录口,给的登录名和密码也不像假的。李桐皱了皱眉头。

网络上的色啊情啊网站数不胜数,网警们都知道,却对此无可奈何。警察的执法权是划分地域的,可全国互联的网络,犯罪分子随便买个域名,整台硬盘大的电脑当服务器,保证二十四小时开机,一个最简陋的小网站就建立起来了,再去些有点名气的网站花点钱打个广告,占个超链接的位置,不发愁没人上门。

老祖宗说过,食色性也。意思说是,吃饭和性,是人的本能。所有人都有或多或少的叛逆心理,越是不让干的事,越是想要干一干。色啊情是被禁止的,多了几分禁制的美,自然让很多人趋之若骛。出去花钱找小姐真刀真枪的也许还碍于家有河东狮不敢,但是在网上看一些带颜色的片子就没有这么多顾忌了。关起门来,花点小钱,要什么有什么,谁管?

网警的工作很繁忙,看不见的对手到处都有,天南海北的联合行动很麻烦,犯罪分子虽然不算狡猾,但是犯罪成本太低,几千块,一个小网站就能建起来,如果运气好,隐蔽性高,一段时间没有被警方发现,知名度上来,人气不低,这点成本分分钟能收回来,再加上惩罚力度也跟不上,我国刑法规定的传播yin啊秽物品罪最低处罚仅仅是拘役或者管制,最高虽然也能到无期,但是界定却也同样是个麻烦事。

全中国的公安系统,不管什么警种,唯一一个共同点就是缺人手,缺得眼睛都快绿了,网警工作量太大,很多时候干的都是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好不容易抓来的犯罪嫌疑人,可能最后处罚都不够他们辛苦的,渐渐的,这些小网站的存在,大家也学会视而不见,无它,现实,无奈罢了。

所以一个18岁的大男孩,青春期有些生理与心理的变化,与父母讨论这种事难以启齿,同龄人大多好奇却又缺乏经验,他会沉迷于网络很正常,发现这种网络更正常。而杀人案子,哪怕孩子再不懂事也应该明白人命关天的道理,按说撒谎也撒不这么大,而且他着实没有撒谎的必要,对他没任何好处,相反之后也许还会吃不了兜着走。

而且最重要的是,一个提供免费电影欣赏与下载的小网站,连广告都不算多,从点击量上来看,摆在名面上的电影都老得快要掉牙了,十几年前的老片子都有,与现在喜欢上网冲浪的青年人代沟重重,根本没几个人看,运营成本谁来支付?经营网站不就是为了挣钱的吗?谁都不是慈善家。

现在登录不进去,却让李桐对迟端最后一丝顾虑也尽去了。只有迟端说的都是真话,昨天的直播间里真的出了了不得的大事,才让犯罪分子连夜关闭网站,停止运营,连挣钱都顾不上了。

李桐对网络犯罪一窍不通,叫上王烁,他们直奔市局,只有市局,才设有网警支队。

昏暗的房间,弥漫的烟味,一群黑眼圈深深的年青人,一排排显示屏,组成了市局的网警支队。这是全市平均年龄最低的一支队伍,大的也不过刚刚三十出头,小的,仅有二十岁。显示屏上不断滚动的各种信息,李桐仅仅看一眼都觉得头晕,左顾右盼,不知道找谁。

他以前从来没有跟网警打过交道,像他们这种天天往外跑着查案的,实在理解不了盯着显示屏能盯出什么花来。最要命的是,办公室角落里还坐着个脸色苍白的小伙,他的显示屏正对着门,播放着一部*****,虽然听不到声音,只看一眼,也让李桐觉得尴尬。上班时间,要不要这么嚣张的?

他们的到来自然引起众人注意,最后还是位神情疲惫的美女警花站起身来招呼他们:“大哥哪个单位的?来这有什么事吗?”

李桐尽量让自己表现得严肃一点,假装没有看到角落里猥琐一幕,咳嗽一声,正色道:“同志你好,我们是xx分局刑警队的,遇到个案子,与网络色啊情有点关系,一时间不知道从哪下手,想来找你们取取经。”

“哦!等一下啊。赵哥,找你的,别看了,过来接待一下。”美女冲着最里面喊了一声,正在看黄啊片的男子挥挥手算是回答。

李桐皱着眉头走到这位赵姓同行身边,刚想先打个招呼,只见这位眼睛没离屏幕,指了指不远处的两张椅子:“你们先坐,我这马上完事。”得,他们干正事的,还等着上班时间看黄啊片的,什么世道?

王烁见李桐脸色不好,以好几年搭档的默契,自然明白他怎么回事。最是端方不过的一个人,看到眼前这一幕,八成是误会了,忍着好笑在他耳边小声解释:“这一位,大约是正轮上鉴黄师的工作。”

自从各种带点颜色的图书、刊物、小视频、漫画等等在祖中大地繁荣起来,新形式下打击犯罪的警察只得跟着一起想出应变之法。

扫黄打非的严峻形式下,怎么定罪量刑是重中之重,鉴定就成了必须的一项工作,鉴黄师因此应运而生。刚开始的时候,鉴黄师几乎全是已婚女性,工作的时候也是自己一个人一间小房子,避免让别人看到。但是一天八个小时,不停地看这些东西,时时迎接同事和家人异样的目光,还得出具报告,打包证据,生理和心理承受着双重压力,几乎没有人能干很长时间。警察人数本来就少,这样的工作也不好面向社会转接外包。

到现在,由于网络的普及,以网络为传播渠道让黄色产业有星星之火燎原的架势,网警工作量大增,根本不是几个人能忙得过来的,所以这鉴定工作便不再安排专人,而是所有人员轮着来,今天大概正好轮到这位姓赵的同行了。

李桐的脸色逐渐缓和,心里对刚刚还鄙视的同行升起些敬意,比起直面凶猛的犯罪分子,这些网警同行也不容易啊。

赵达好不容易拖着进度条用10来分钟看完一部时长50分钟的片,确定是属于他们打击范畴内的无疑,将其放入证据专用的文件夹内,匆匆拽过张表格,填写完整,这才空闲下来,转头自我介绍,问李王二人的来意。

他们提供的网址,让赵达觉得有些熟悉,似乎就在这一半天,接到过举报。他们这的线索太多,人就这么几个,信息处理方面不免有些滞后,毕竟他们只是有两只手的人,不是八爪鱼。积压的线索多了,一时半会他还真想不起来,只得起身换到门边上一排电脑上去,调取最近三天的举报线索。

仅三天,就有上千条,简单一搜索,果然他没有记错,这个网址,最近三天内,就有过两次被举报的记录,再往前搜索,没见增加,看起来应该是个新建不久的小网站。这种网站流动性太强,他们一般就算知道,也拿他们没办法,估计还没等他们走正规程序联系到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的同行,这网站就搬家了呢。

一个网页的存在与消亡,并不仅仅只是关闭服务器就行的,它所有的访问记录,在互联网上都会留下特定痕迹,只要你知道去哪里寻找。想要完完全全消除自己的上网足迹,非专业人士不可为,万幸,大多数只想捞一笔钱的不法分子都没有这方面的特长,网警想要追踪他们并不困难。

“哎,你们查这家网站是为了什么案子?如果是普通的刑事案,劝你们别在这上面白费力气了,他们大多数会整个代理服务器,自己藏得远远的,既然已经访问不了了,就说明对方完全知道自己违法犯罪行为要纸包不住火,说不定已经跑路。我们能查他们的ip,能顺着上网痕迹追到物理地址,最后肯定能给你一个他们隐藏主机的现实地址,但是你们大老远的去,还真不一定能找到线索。这帮人,鬼精着呢。”赵达一边跟他们解释,一边手上忙个不停,敲键盘像弹钢琴一样流畅,电脑听话得任他摆弄,一条条代码迅速运行。

“呐~给你们。”不过十分钟,赵达写下个地址,递给李桐:“他们的服务器以前肯定在这,现在嘛!嗨,咱们经费可不多,少干自己掏腰包的事。”

李桐耸耸肩:“我也不想,可是疑似凶杀案,怎么也得想办法查下去。”

“这么严重?那是得查,我们会把这个网址挂上公安网,让全国的同行都帮着盯着点,只要它还敢再上线,一准通知你们。”

道了谢,李王两人捏着纸条,回了分局。纸上写的地址并不远,就在他们隔壁x市,但是他们想要跨市区去查案,得上级领导同意才行。如果是大案子,自然没得说,肯定一路绿灯,但是现在他们手里有的,仅仅是迟端的证词,且相信这份证词还是李桐从警多年的直觉。

连立案都不够的一份不太可靠的证词,仅有的一个上百公里外的地址,领导能同意他们去的可能微乎其微。

办公经费,是一道领导们都必须掂量掂量的红线,以他们的工作量来衡量,这点钱真的少得可怜,领导们也不容易啊。

不出意料地被拒绝,李王二人知道,这份证词到此为止了,他们能做的都做了,在没有看到死者尸体,或者没有寻到案发现场之前,他们也只能就此罢手。

x市。护城河。

南方多水,工业并不算发达的x市环城水系出了名的干净,清澈见底谈不上,但也算难得的水质良好,水里鱼虾不少,两岸全是河畔公园,也算是x市居民平常打发时间的好去处。

今年冬天有些奇怪,南冷北暖,北方不少地方还片雪未下,南方却已然冰封千里了。护城河因着水体一直循环,并未上冻,可是水温也是低得连摸一摸都刺骨。

如此严冬,除了冬泳爱好者,河畔公园人踪难寻。李爷爷便是喜欢冬泳的人之一,这位年青时在东北做过知青的老爷爷,八十岁高龄了还天天游泳,身体极硬朗。

可今天,下水之前,李爷爷可没想到,他今天会上不来。人老了,身体各零件不如年青时好使,李爷爷的家人曾经三令五申不许他去游泳,如果非得不听话要去游,一定要叫着家里人跟着一起去。

今天有人跟他来的,是他小儿子家,他最小的一个孙辈,今年才只有16岁,上的职业高中,早早放了假,在家闲得没事,李爷爷吵着要去游泳,家人不放心,才派他来监督的。

可才16岁的孩子,好不容易放了假,玩手机时间且还不够,哪里愿意陪着个老头子出来受冻?李爷爷刚下水,他就迫不及待地跑去旁边的商店里蹭网,专业打起了游戏。

三把游戏玩完,意犹未尽,看看表,却是有些晚了,奇怪为什么爷爷没来叫他。他走出商店,看到爷爷的衣服还在岸边,人却不见踪影。

他心里一沉,坏了!

水中沉尸

自家爷爷是个不愿意轻易服老的性子,总觉得自己年轻的时候经历过那么多大风大浪,现在就算是年纪大了又如何?但有需要,照样能为社会主义事业添砖加瓦。

可他的家人就不这么想了。家里的这一老,可真正是个宝,老人家性格并不古怪,对后辈子侄和蔼可亲,自身还有不菲的退休金,生活无忧之余还总给小辈们零花钱,没有了金钱上的纠纷,自然容易父慈子孝。

李家这位小孙子没少从李爷爷这儿得好处,虽然年龄上的差距让他们有十几条代沟,但对爷爷也是真心敬爱,如果因为自己一时大意,让家里的老祖宗受了伤害,他会很内疚的。

冬天河水有多冷,只要站在边上感受一下风的威力就知道了,这飘着碎冰渣的护城河,水面上处处平静,哪还看得到李爷爷的身影?李家小孙子狂奔到河边,欲哭无泪,手忙脚乱地就想脱衣服下水,还是他刚刚去的商店店主看他神情不对,跟了出来,赶过来阻止了他,让他先别着急,打电话通知家人,自己则在附近走走,看看是不是老爷子一时兴奋游得远了。

这位老爷子可不是一般人,80岁了,耳不聋眼不花,比60的都硬朗,再说他可是附近名人,每年冬天都算得上一条独特的风景线,冬泳惯了的,不能出事吧?

往护城河下游走出去没200米,水里边一大片阴影引起了店主的注意。x市的这条护城河一直以来水质都不错,今年夏天政府还特意拨了钱搞清理工作,水里边的水草多数被连根拔起,怎么可能短短半年就有大片阴影呢?

他疑心之下,探出半个身子想要凑近一些看看清楚,一开始没看明白,那么大一团不规则的阴影,离得又远,谁能猜出来是什么,可是这回仔细打量之下,吓得他自己也差点掉进护城河——那隐在水底一起一伏,被水流的作用冲刷不停的,可不就是经常来冬泳的老大爷嘛!

“救人啊!快来人啊!小子,报警!快报警!你爷爷真掉进去了!”店主一边扯着嗓子狂叫,一边往回跑,他怕这小子冲动之下直接跳进水里救人,这护城河水足足三米深,可不是闹着玩的,尤其现在是冬天,一般就算会游泳的,没有做充足的准备活动,下水基本等于找死,只要身体适应不了水温,抽个筋痉个挛,救不及时,绝对是送命的事。

小年青考虑不了那么多,刚刚店主一声呼喊,李家小孙子自然听到了,那是从小看着他长大,对他很是慈爱的爷爷,他急红了眼,深恨自己只顾着玩游戏,没有陪着他老人家,才出了事,此时当然只想跳下水去救人。

护城河边静悄悄的,工作日的半上午,竟是再没有第三个人出没,店主飞奔回来好劝歹劝拦住了人,问清楚他已经打了电话通知家人,再叫他赶紧报警,为了安全起见,不想让这孩子看到水里的一幕,死拉活拽给拽进了商店里等警察来。

回想刚刚吓到他的那一幕,李家老爷子,肯定凶多吉少了,唉!

因为接到报警只是说护城河里有人溺水,附近派出所出了两个人一辆车,拐个弯从消防支队接了个水性好的消防员来,另准备绳索若干,准备下河救人。

五分钟不到,他们就赶到了报案人所描述的河段,远远望去,河面上连挣扎的迹象都没有,报案人听到警笛作响,撒丫子跑出来,哭得很是伤心,拉着他们就往河边去:“求求你们,救救我爷爷,他落水了,我找不到他。呜呜呜......”少年心性,只顾着哭,他家人的动作没有警察快,此时还没赶到,他哪里经得住事,除了哭不知道干什么。

好在店主是个热心肠,人命关天的事,碰上了就没有往回缩的道理,带着警察并消防员往他发现的阴影地带去,只要探出身去,老爷子的身形还是很容易发现的,他身上穿着的泳衣是亮绿色的,虽然在水底不太显眼,却也基本能看清。

一个人形,随着水流晃来晃去,不挣扎,不上浮,九成是已经死亡了。

派出所处理这种溺水案件次数不少,夏天尤其多,因此也算得上经验丰富,既然人已经死了,他们就没有必要着急,让消防员在岸边先活动开,再慢慢下水适应一下,身上绑着安全绳,向死者方向靠近。

捞尸与救活人比起来,危险系统低不少,尸体就在那里,等着你捞与不捞,而活人却因着求生本能,会不由自主地抓住身边一切救命稻草,水性不佳,无人相助之时,往往救人的也很容易被溺水的拉进水底,力竭而亡。所以救落水之人,最重要的是量力而行,以免救人不成,还要搭上自己的性命。

消防员很快接近李爷爷的尸体,他深吸一口气,准备潜入水底,将手中另一根安全绳绑在老人家身上,再拽出水面。

岸上众人焦急等待,不错眼珠地盯着消防员潜进去的地方,等待他带着尸体重新浮上来。

水下,一个人影缓缓下沉,突然,大大的气泡自水底升起,把已经恢复平静的水面搅得像开锅一样,只见刚刚潜下去的消防员迅速冒出水面,大口大口地咳嗽着,把不小心吸进肺里的水尽数往外吐,缓了好半天,才终于能勉强说出话了。

身经百战,不知道参加了多少次救援灭火任务的消防员这一次真的被吓到了:水底下,除了李爷爷的尸体外,在他旁边还有具尸体,被麻袋裹着,只露出一张苍白的、圆瞪着眼睛的脑袋!下水的消防员仅仅以为这是一次再简单不过的捞尸任务,把绳子绑好,让上面人合力往上拉也就是了,所以下了水,居然发现旁边还有一具尸体,而且这具尸体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不是自然死亡,惊慌之下,可是喝了好大一口河水。

离着两具尸体这么近的河水被吸进身体里,还真是说不出的恶心,浮上水面之后,恨不得把自己的胆汁并整个胃都吐出来才好!

又加派人手,把两具尸体都从水里捞出后,李爷爷的家人终于赶到,他们扑在自家长辈身上,哭得肝肠寸断,尤其以跟着爷爷一块来的小孙子最是伤心,如果他当时不是跑开去玩游戏,还来得及在爷爷出现异常时救他一救,却没想到,自己沉迷于游戏世界的时候,自己爷爷生在生与死之间挣扎,终于没能逃过厄运。

他们把尸体小心抬走,人群散去,仅剩另外一具仍然装在麻袋里的女尸以及等着刑警队派人过来的民警,凶杀案,派出所没有侦办权利,还得刑警上。那位刚刚下水的消防员浑身湿透,已经有民警开车先送他回单位了。

栾法医这回是自己开车来的。他终于搞定了外市的案子,已经正式回归,颜志勋在他不在的这段日子天天忙得像狗一样,整个人都累瘦了一圈,被他强制要求放假休息一周。

重案四组接手了这起案子。组长王猛带着两个组员也在栾法医到达现场后不久赶来。此时栾法医已经开始验尸工作。

裹尸用的麻袋是最常见用来装饲料的袋子,在水里浸泡过,上面留有检材的可能不大,但栾法医也很仔细地沿着接口处一点点挑开缝合线,力争保证麻袋的完整。

失去了束缚的尸体仍然呈卷曲状,四肢收拢,未着衣物,尸僵已经遍布全身,连脚趾都僵硬了,尸体背部布满浅紫色尸斑,比正常颜色浅得多,推测尸体曾大量失血,且在死后4-6小时内尸体曾被多次翻动,导致尸斑形成过程中毛细血管少量存血一再发生位移,血液一直没能稳定凝结,未形成深色尸斑。

至于死因,栾法医只能透过尸体的双上肢,观察到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利器伤,但因为尸僵现象,他无法在野外场所以暴力破坏,具体情况还需回了局里再判断。至于死者的死亡时间也是一样,低温的水体打破了尸体死亡后的降温过程,通过尸温来判断死亡时间已经不可信了。

栾法医带着尸体先行一步,留下王猛带着人继续。尸体被发现的位置,正是护城河与应急排水涵洞口的交界,这涵洞本是怕雨大时护城河水泛滥特意挖的排水口,平时并不处于开启状态,铁栏杆里还有关闭的闸门,因着地势修建得平坦,免不了水流到这的时候会有几分缓和,积下不少杂物。铁栏杆的存在就是为了避免太多垃圾废物进入涵洞,堵住闸门,汛期时出问题。

不想这一回,阻住的是两具尸体。如果不是李爷爷溺水身亡,也漂流到此处,冬天里连个鬼影子都少见的护城河里,这具被害的女尸一时半会怕是无法重见天日,等被发现时,指不定已经变成累累白骨,平白变成公安局悬案里的一页纸。

小商店的监控录像没有拍到什么可疑身影,附近更不可能找到目击证人,王猛带人忙了一圈,毫无收获,只得先回局里,知道这回的案子怕又是个麻烦,查不到尸源,还有什么搞头?

栾法医将尸体带回法医科,并没有着急去解剖,尸僵正是发展到顶峰的阶段,他这把老骨头一个人想要暴力破坏可不行,颜志勋又刚刚被他勒令休息,怎么好马上再叫回来上班,等上一两天吧,自然缓解之后再说,眼下,他的手头尸体可多,虽然多数已经不用他再费劲解剖了,可是工作量却是比解剖还要大。

文沫得知栾法医回来,早早等在他的办公室。望着这位比自己大上不少,气质让她无比心安的大哥鬓角又多了些许白发,心头忍不住一酸。想说的话就咽下去了,他已经够不容易了,五加二白加黑,几乎没有闲时候,再拿些自己的小事打扰他,似乎不大合适。

栾法医倒了杯茶放到文沫身前的桌上,瞪了她一眼:“有什么想说的说吧。”

“啊?”

“啊什么啊?”栾法医笑骂道:“怎么的?以为我是个只会解剖死人的呆瓜,一点人情世故都不通?你们一组忙得连轴转,你还有闲心跑到我这来?不是真的想我个糟老头子吧?”

文沫抬头,定定地望向栾法医里,记忆里,有一位比他大一些,气质却很相近的老者,也用同样的口气跟她说话,她觉得这位老者既熟悉,又亲近,却为何偏偏很多人很多事她都想起来了,就是想不起他的名字?

对上栾法医关切的目光,文沫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思绪都从脑海中清出去,倾诉的**很强烈,她只是,一时不知道从何说起。

随着记忆的复苏,她也常常梦到以前去过的案发现场,支离破碎的肢体,阴险残忍的罪犯,让她真实明白什么叫恶魔行走于人间,地狱降临于俗世,她不应该感动不适与愤怒。

这些过于初级的情感,不应该出现在一位老警察身上。她想起来那么多过往,早已经不是菜鸟了,不是吗?

可是想起来的,始终差着一层,片断般的记忆,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碎片越来越趋于完整,但内心深处,文沫很明白,过去的经历与现在的她之间还有着很深的隔阂,她需要更多的时间,去回想,去认同。

耀洁玻璃厂里,一场大火熄灭,留下的,除了满目疮痍,还有二十三具尸体,靠近起火点的那两具,甚至已经严重碳化,除非抓住凶手,让他主动交代,不然以现代的技术手段,连判断死者身份都难上加难。烧得轻的,也已经面目全非,离得近些,就能闻到肉类被烧焦的糊香味。

文沫扭头就跑,最终忍不住靠在角落里,很没出息地吐了个翻江蹈海,直到连胆汁都吐个干净,才终于勉强停下来。

二十三条人命,就这么消亡了。幸好颜志勋说,这些人在被焚之前,就已经死亡,不然文沫仅是想一想,便不寒而栗!

疑犯行踪

耀洁玻璃厂一场大火,夺去无数生命,陈莉与尚助失踪,一组众人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

闵三行这几天养成个坏毛病,无论在干什么,总是幻听。明明听到手机有新消息提醒,但掏出来时,屏幕上根本没有提示。他捏着手机叹气,这都四天了,一直不间断地给陈莉发了那么多让他牙疼的肉麻情话,却均如泥牛入海般,没收到过一丝一毫的回音。他现在暗暗有些后悔,当初耀洁玻璃厂摆在明面上的总共就四个人:陈莉,尚助以及门口两尊铁塔样的保安。

尚助是他们重点盯的对象,二十四小时有人紧跟着,可是陈莉轻易并不离开厂子,难以接触,而且她在闵三行跟前表现出来的轻佻模样,也实在怪不得警方会从心底里轻视她。她自起火后就失踪了,闵三行不知道她到底是已经葬身火海,还是跟尚助一样,逃之夭夭,隐藏起来避风头。

大火之后,清理出来的尸体他都去上前看过一眼,被烧焦的不算,能辨认出的里面并没有陈莉。她们无一例外都是女尸,却都面黄饥瘦的,活像几年没吃饱过饭似的,与陈莉的油光水滑对比太明显,哪怕有些面目不清,闵三行自问也不会认错。

至于剩下的几具严重焚毁,亲爹妈来都认不出来的,如果陈莉在这里面,那也只能怪她运气不好,死了也得做个孤魂野鬼了。

这些死尸的出现,也从侧面证明,戚茂提供的线索是准确的,邹墨迪的确控制着x市的这个据点,是人口走啊私利益链条上的重要一环。

眼下倒是寻找尚助成了头等大事,他是在厂外故意甩掉盯梢之人才失踪的,而且他失踪之后不久,耀洁玻璃厂便被付之一炬,他在其中充当了不光彩角色已经毋庸置疑,抓住他,很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一根绳上的蚂蚱,找对了绳,还怕抓不到蚂蚱吗?

别看尚助年纪不大,可也算是在街面上混成精的人物,与警方斗智斗勇的本事都是实战里总结出来的,监狱这座大染缸,教会了他不少旁门左道。

耀洁起火,尚助逃脱警方监视,肯定会被当做头号嫌犯通缉抓捕,往常出入随意、交通发达的x市,顷刻间对他来说,就变成了一座巨大的牢笼,火车站、汽车站等地原本安检就严,他想蒙混过关基本上相当于白日做梦,只要一出现,怕是立刻就会被抓。进出要道就更不必说了,设卡拦截什么的都不算事,他得吃多少熊心豹子胆,才能堂而皇之开着自己名下的车闯卡。

所以于他而言,最安全的反而是留下,躲过风声,警方的设卡排查总不能一直进行下去,过段时间,看不到他的人影,自然会以为他已经跑出去了。到排查放松下来,他再伺机而动,逃出生天就容易了。二十几条人命啊,虽然那把火不是他亲自点的,就是一个从犯的罪名,恐怕也能让他把牢底坐穿,搞不好就能吃到颗铁花生米,容不得他不仔细。

x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个把人有心想要藏起来,警方也不可能把大大小小的狗洞耗子洞都翻个正着,少不得发动人民群众的力量,给各社区居委会大爷大妈们发光发热的机会,再从尚助以前的狐朋狗友身上入手,一点点摸他的位置。

奸如秦桧还有仨朋友,何况尚助对外人阴险狠毒,对自己昔日兄弟,自己发达后没少关照,因此总算让警方找到这么两个称得上发小的人物。

丁小磊,现年22岁,本市人,家境普通,父母摆个小摊养家糊口。他职业技术学校毕业之后,到处打工,没有稳定收入来源,花钱却大手大脚,跟尚助算得上臭味相投。

时近中午,丁小磊一场好睡,伸个懒腰起身,天天花天酒地,他手头的钱花得差不多了,照着往常,尚助早早就会跟他联系,再送点钱来给他挥霍,可不知道这回怎么回事,都好久了,也不见尚助的消息。

他坐在床上醒了会儿神,拨打了这位老朋友的电话,电话那头,传来关机的提示。切,臭小子,又不知道死那哪去了。没再理会,反正这货整天神神秘秘的,还是先填饱肚子要紧。

没想到他点完一份外卖,穿戴整齐,洗漱完毕,等着小哥送饭上门,听到有人敲门,兴冲冲地去接早饭的时候,来人竟然是两名警察。

嗯?细细回想自己并没有作奸犯科,他目露疑惑:“你们找谁?”

“丁小磊?”

“啊,我是。你们找我?有什么事?”

“我们找你,是想打听尚助的下落。”

尚助这小子又犯事了?丁小磊没当回事,这小子是个胆子大性子鲁莽的,三进宫的都,他自己也总说,他再回监狱是早晚的事儿,外面的好日子过一天少一天。但是警察找到自己头上没道理啊,虽然他们俩从小玩到大,但是现在的关系说起来很复杂,总之是那小子欠自己的,所以才会总给他钱花。自己对他的事可称不上了解啊。

他如是解释,微微有些紧张,不知道尚助手里流出来的钱来路是不是明了,最近一年多,那小子出手可比以前大方不少。

“最近你真没见过他?”

“真没有,真没有!他巴不得躲着我呢,哪会主动上门来找我?”这句话丁小磊是凭良心说的:“那个,警察同志,实话说了吧,以前我跟尚助是关系很好,但现在嘛~那小子做事不讲究,朋友妻不可戏,他玩了我前女友,还是把她肚子搞大了,实在瞒不过去才告诉我的,让我当了两年的活王八。本来是要狠打一架,不死不休的,可这货提出拿钱平事。反正我跟那贱人也没结婚,分手就是,有钱才是大爷,就同意了。”

“轻易他是不会上我这来的,只有我缺钱了,给他打电话,他这才送过来。一个月就一次,除此之外,再无联系。警察同志,你们说说,这事儿放谁身上还能当什么也没发生似的,跟原来一样好?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他尚助可是我从小到大的朋友,给我戴绿帽子之前半点没念之前的情谊!”已经过去的事了,可是丁小磊说起来,还是满肚子的愤怒和委屈,模样不似做假。

“那后来,尚助跟你前女友还有联系吗?”意识到这位前女友可能是个关键角色,警方开始挖掘线索。

“孩子都生了,能没联系吗?尚助再怎么不是人,对那小闺女倒好,他自己小的时候没体会到多少父母之爱,自然不愿意自己闺女再走他的老路。”丁小磊提供了前女友的联系方式。

丁小磊这位前女友,名叫李娜娜,本市人,无业,现年20岁,户籍记录显然她有个非婚生女李渺,刚刚4个月大,出生证明上写着父亲为尚助。现居住在清水花园a1幢一单元101室。这幢房子的户主不是她,也不是尚助,大约是间出租屋。

外围调查没有发现异常,李娜娜独自带着女儿生活,没有疑似尚助的人与之居住,居委会的大爷大妈都找不出来,人应该真的不在这里。

警方决定正面接触。告之李娜娜尚助现在负案潜逃,如果李娜娜有办法联系到他的话,希望她能配合警方工作。

不提他还好,提起他,李娜娜满肚子气!尚助花言巧语说了一箩筐,骗她连孩子都生了,却一直避而不谈结婚的事!李娜娜的父母都是传统的人,女儿未婚先孕,还执意生下孩子,把他们气不轻,赶她出家门,扬言不再认她这个女儿了。李娜娜带着个吃奶的娃娃,没人能帮把手,每天累得半死,自然也不能出去找工作,积蓄不多,养个孩子又费钱,整天入不敷出的,只能缠着尚助想要结婚。

可尚助对闺女不错,对她就不太假辞色了,渐渐失去耐心。帮她交了房子一年租金,又留出足够的奶粉钱,竟是很少来了,她的电话不接,微信不回,一副撇清关系的嘴脸,让李娜娜气得牙痒痒,深深后悔自己当初怎么耳根子软听了他的话,生这么个拖油瓶出来!

李娜娜咬牙切齿,小闺女被她用力之下捏疼,哼哼两嗓子后还是忍不住哭了起来,李娜娜一边哄着孩子,一边跟警方说话:“后来我跟踪过尚助几回。”李娜娜面露得意:“哼,都说女人在抓男人出轨方面有福尔摩斯的直觉,早看他不对劲了,果然,跟了几次就发现他跟一个看上去就不正经的女人打得火热!我还拍了照片呢!”

照片不算太清楚,每次的地点也不尽相同,李娜娜一一指给他们,这几处地点都是哪里。警方拿回去让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得到更清晰的局部特写,照片上的那个女人,不是陈莉又是哪个?

闵三行挑挑眉,哎哟,这可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了,两个人都不是什么好鸟,正好臭鱼烂虾配一锅!

陈莉与尚助这狡兔三窟的,没个人领着想查出来还真得费些功夫,也不知道李娜娜哪里来毅力,果然吃醋的女人战斗力彪悍,却无意中给警方帮了大忙。

事不宜迟,一组众人分三组,分别赶赴三处地点,寻找尚助和陈莉的踪迹,发现他们,立即抓捕。

闵三行和文沫一组,带着四个临时借用过来的别组刑警,一路急行。至于本应由他们承担的耀洁玻璃厂的取证工作,只能先交给外组派来支援的友军了,这一块不能放下,他们可是怀疑离火灾现场不远的仓库里还有猫腻呢,暂时没动,是因为他们人手上已经捉襟见肘,那边又一直安安静静没个动静,不论是火灾之前还是之后,红外探测仪都没发现有人活动的痕迹。

在栾法医那消磨了整个中午,不管文沫说什么,栾法医都只是很耐心地倾听,大道理文沫都懂,她需要也只是个听众,程功的伤早就好了,已经回到一线继续执行任务,常常处于失联状态,想去心理诊所找个垃圾桶吧,彭忘川却给自己放假,跑到名著风景区享受生活去了,正巧这时机,栾法医回来。

还别说,吐吐槽,发发牢骚,装装柔弱之后,文沫觉得整个人神清气爽,此时可以雄赳赳气昂昂奔赴属于她的战场。被栾法医干脆利落地轰走,换他耳根清静。

他们这一组分到的地址离得最远,附近居住的人员也鱼龙混杂,不过因为是城中村,平房居多,隐蔽性不好,不算理想的藏身之处,搜到人的可能最小,才算照顾他们这一组。文沫是个战斗渣,有危险的地方,郭建峰还真不敢派她去。

李娜娜能跟踪许久没被发现,又对尚助抱有最后一丝幻想,没有跟他当面对质,才给了警方一线机会。不过李娜娜毕竟不是专业人员,跟踪的时候不敢太靠近,给出的两人可能藏身地点都是挺大的范围,还得刑侦人员具体寻找。

到达预定地点,村里人来人往,因为进城务工的多了,当地村民还没赶上平改的,基本上都做起了出租的生意,因为租金便宜,总能吸引不少外来务工人员,有靠着这份租金糊口的,就想方设法多盖两层,隔出不同的单间,有久不在这居住,只怕房子没人住破败得快的,就整体全租出去,虽然少了些钱,却省事省心。

根据李娜娜提供的照片,实地对比后,闵三行将目标锁定在并排的三间房子上。

左边和中间都是独门独院,面积不大,只有六十来平,此时宅门紧闭,无人出入,右边一间,已经被房主加盖成三层,所有窗台上都拉出根铁丝,满满当当晒着衣物,时不时还有小孩子的哭闹声传来。房东一家就住在西厢,扯着嗓门让家长看看孩子,别总哭得太久,惹人心烦。

在房东眼皮子底下藏着不是什么好事,他们的行踪能瞒过所有人,想要瞒过真金白银当面交易的房东却是不易,所以按常理来说,右边一间,可能不大。

落入法网

来之前,6人都统一换了便服,也没开警车,远远停下,四散分开,很轻松融入周围环境。

他们有人装作想要租房的外来户,有人走到路边摊买份面条,闵三行和文沫则去了附近的街道办,了解两间房的房主信息。

巧合的是,这两间平房,都归一人所有,他住在比较远的城西,得知是警察想知道租客的信息,有些为难。他这两间房是脚前脚后租出去的,中间那间,租给了小两口,据说是因为妻子怀孕,原来居住环境太嘈杂,才想搬个清静点的院子,又手头不宽裕,才来了城中村寻找房源。只记得他们夫妻俩都挺痛快的,随便看了看就付足两年房租;左边那间,则是两个高高壮壮的男人租去的,据说是在附近上班的,就近想找个住处,也是付了两年租金。

房东特别高兴自家房子如此迅速地租出去,而且至少两年内不用心烦,自然也没问太多,连个合同都没签,收钱也都是微信直接转账。这才刚刚过去一年,他且不用着急问租客是不是要续租,更一直没来过城中村看,反正就破屋两间,里面的家电也值不了几个钱,他心宽着呢。

至于租客长什么样子,他一时半会回想不出来,如果有照片倒是可以认一认,让他说出租客的体貌特证,他除了知道左边两个男人都长得五大三粗,满脸横肉,中间一对小夫妻,那个老婆看着不像正经女人之外,还真说不出来。

房东不知道的是,闵三行挂断电话,与文沫对视一眼,两人都有些兴奋。不能这么凑巧,这么简单吧?他们撞大运了?

耀洁玻璃厂之前摆在明处的一共四个人。起火时,两名保安首先不见,大门从内反锁,陈莉是什么时候失联的没人注意,她一直都呆在厂内,轻易不会出门。尚助甩掉警方盯梢失踪。

这四个人的体貌特征,与刚刚房东描述的惊人相似,是单纯巧合,还是这四个人真的都在这里?

如果他们真的都在这里,耀洁玻璃厂里二十多条冤魂都是因他们而死,手里沾了这么多人的血,他们心里肯定明镜似的,被警察抓到就是死路一条。

狗急还会跳墙,何况是人?他们本来以为此行就只抓捕尚助一个,来6个人怎么都够使,如果真是四个人躲在一处,任何一间房内的两个人被惊动了,都可能会使另外两个人有时间逃跑或顽抗到底。如果6个人分两拨进去抓捕,可就太危险了。

与境外人口走私组织有勾结、掌握着边境走私线的犯罪分子,手里要没把枪,说出去都不好意思不是?

如果里面真有人,且已经发现被警察盯上,随时有逃跑或者伤害其他无辜群众的可能,他们6个不上也得上,人民的生命安全面前,他们只能义无返顾,哪怕赔上自己的性命也在所不惜。可现在事情远远没有恶化这无可挽回的份上,他们甚至无法确定屋内有人,即使有人,也无法确定就一定是他们要找的人。

文沫当即打电话给周聿,让她带一台热成像仪过来,是高科技手段发挥作用的时候了。

闵三行听说文沫叫了周聿,一张脸都皱起来:“鉴证科那么多人,为毛要叫她来?”他是极不愿意见周聿的,具体原因谁问都不说。

文沫白了他一眼:“刚刚让你打电话叫人,你不叫。鉴证科的人,我认识的只周聿一个,不找她找谁?反正谁来对我都一样。”

最近闵三行和周聿一直互相躲,连楼道里偶遇这种事都没怎么发生过。自上一次一起出过一次现场,周聿办事干脆利落,行事丝毫不拖泥带水,这样的女警,是文沫极欣赏的,不由让她想起罗沁,免不了有几分移情作用,下意识想要与周聿亲近。

别看她面对闵三行时一副冷冰冰的高冷模样,真正有私交熟悉起来之后,才发现她冰冷的外表下有颗热情的心,至少对朋友是没得说的。市局女警不多,文职又多有些女人身上的通病,小心眼外加娇气,合不大来,因此周聿和文沫两个几个月下来关系相当不错。

闵三行那幽怨的眼神便时不时往文沫身上飘,满满全是控诉:为毛我这么想躲那臭女人,你非得贴上去?你到底是哪一边的啊喂?明明我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跟你做朋友的,简直是背叛!!

文沫是谁?随着记忆的恢复,本性也开始显露,有时恶趣味上来,似笑非笑地回一句:怎么,你吃醋了?让闵三行夺路而逃,偏他不长记性,下次继续。

周聿来的速度很快,要不是不能开警车拉警笛,估计会更快,这位的驾驶技术,额,不当赛车手真是屈才,反正文沫自坐过一次她的车后,是能不坐就不坐,如果非要坐,也一定不坐在副驾驶座。她是警察,因公殉职无所谓,要是车祸没命就太丢人了。

到达之后,闵三行早早避远,周聿更是连眼皮都没抬,只顾着摆弄手里的热成像仪。

很快,显示屏中出现了一个红色的人影,但仅此一个,别无他人。这个人在左边的屋内,来回走动几次。

虽然有些失望,但众人还是松了口气,真有四个人,他们还没把握拿下,一个人的话,只需要确定这个人是不是他们要找的四人之一了。

事情办完,周聿本应关闭热成像仪,自顾自离开。闵三行巴不得她快点走,拽过另外五个人说要讨论制定抓捕方案,文沫只能无奈地翻个白眼,与周聿交换个你懂的的眼神,挥挥手让她先收拾了东西回去。

还没等周聿关闭热成像仪,奇怪的一幕发生了:刚刚还完整的人影,突然开始一点点消失,那模样,就像正在陷入土里一样,周聿急忙叫他们过来,正好赶上看那人的上半身渐渐下沉,直到完全消失不见!

人当然不会凭空消失,地当然不会凭空下陷,热成像仪当然不会突然故障,那么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这屋子里边有地下室,这个人躲进了地下室内,而热成像仪是不能在地底下使用的,人影自然消失不见。

这屋内的地下室里藏着多少人,热成像仪就作不得准了。在确定了另外两组并无收获后,全员都来城中村集合。小心无大错,人手充足,底气才足。

于是这天夜里,当街道上已经再看不到人影的时候,早就被重重包围的小院四周,随着一声行动命令的下达,公安干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破门而入,很快搜到了地下室入口,两瓶催泪瓦斯伺候。

咳嗽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的犯罪嫌疑人已经散失战斗力,无奈高举双手投降,从地下室里逃出,很没形象地喘着粗气。四个人,一个不少。

等瓦斯的威力散去,李承平带人下去搜,搜出来的东西让人忍不住后怕:四支五四式手枪被安置在四张地铺的枕头边上,另外还有一只微冲以及足够多的子弹,如果他们不是一出手就用瓦斯制服了犯罪嫌疑人,一场恶战在所难免,而子弹都是不长眼的。

尚助除了哀叹自己倒霉外,别无他想。既然被抓,他也无话可说,从踏上这条路起,他就知道早晚会有这么一天,只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审讯室内,郭建峰不停打着亲情牌。尚助自己缺爱,导致他一直没什么安全感,所有的一切都必须要靠自己的拳头去争取,他愿意自己的女儿走上他的老路吗?

正式审讯之前,他们曾经聚在一起商量过,到底要怎么瓦解这四人的心理防线。他们知道躲起来,又准备了枪啊支啊弹药,一副打算同归于尽的样子,自然什么留他们一命、见见父母亲人的常规招数不太好使。陈莉和另外两个保安的身份更是没有查明,连个真名叫什么都不知道,又要如何寻找他们的弱点?所以思来想去,还得是尚助身上还有突破口。

李娜娜说尚助并不想跟她结婚,却不但给她留下不少钱,更是对还不懂事的女儿照顾得颇周道。去李娜娜家录口供的同行回来也说,才不过四个月的小孩子,身上穿的,吃用的,无一不是最好的东西,高端的牌子货,价值不菲。一位同行家的孩子今年一岁了,对婴幼儿用品很了解。

尚助似有松动,可是他跟警察打交道多年,信任无从谈起,仅凭空口的牙的几句话就让他相信绝不可能。他需要看到书面证明。

例来我国法院宣判时,如果判处一个人死刑,基本上会有并处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经济和政治上的处罚。剥夺不剥夺政治权利的,尚助不在乎,可他铤而走险,用人命挣钱,主要目的还是希望家人过得好一些。如果他家有钱,在他年幼时,父母就不需要出去打工,将他扔下,如果他没有留下足够的钱财给自己的闺女,也许她长大之后,会成为李娜娜的翻版,有个男人对她花言巧语几句,就跟人家跑了,未婚生育,一辈子也差不多看到头了。

所以,他要书面证明,证明他名下的财产全转移到女儿名下,只要警方帮他办成这件事,他会告诉他们,到底谁是他的上家,谁是他的下家。

这条件并不算太难达到。案情就是命令,与国际走私集团造成的危害相比,尚助的个人财产归属微不足道,郭建峰一请示,上级领导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大开绿灯,加急处理,第二天,新鲜出炉的公证材料、房产证、银行存款单就摆到了尚助的面前,并且李娜娜也抱着李渺过来见到了尚助。

李娜娜神情复杂,望向尚助的表情还夹杂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她已经开始由爱生恨,给了警方重要线索,几乎算是亲手将尚助推上断头台的,没想到,原来他不跟她结婚,真正的原因居然是他不想连累自己,并且还为女儿留下笔数目不小的钱。

除了造化弄人、阴差阳错之外,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尚助一脸温柔地盯着李渺的小脸蛋,怎么看也看不够,这个五官还带着他影子的小生命,他想好好呵护,奈何相遇太迟。

长叹一声,尚助缓缓说出两个名字:“本市人间天堂夜总会的邹墨迪邹总,是拉我入行的人,但她平常不在x市,与我直接联系的,一般都是王维庆。”

开了头,后面的话再说就容易多了:“耀洁的背后东家,是个叫黄艾伦的英国人,这小子是国际走私集团某个大头目女儿的男宠,因为他是华人,长着黄皮肤黑眼睛,回来不会惹人注目,所以才被走私集团派回来发展国内市场。可以说,耀洁存在多长时间,这条挣钱的黄金通道,就经营了多少年。”

“上世纪末,我们以招工为名义,从偏远山区招女人过来,先存在这,再通过王维庆手上的关系,运到边境去,到了边境,就由黄艾伦接手,想办法走私出去。一旦出了国门,这些人很抢手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论是黑人还是白种人,都最喜欢咱们黄种女人,小小的个子,大大的眼睛,只要不是特别岁数大的,看起来都比实际年龄要小。”

“咱们的货一贯供不应求。被拐出国门的女人,多数送进地下妓啊院去卖身,一夜接上十个八个客,白天还要去他们开的血汗工厂做工,基本上坚持个一年半载的,人就熬死了。年龄再小些的,十三四岁,用处就更多了。卖大价钱的,就是这个年龄的孩子。有人专门会买回去,用途不详,同样的,她们也活不了多久,因为这些买主隔个一年半载都会再来购买。美其名曰,保持新鲜感。”

“走私到国外,虽然挣得多,但是风险也很大。所以有些二流货色,费劲弄出去也多卖不了多少钱的,就由邹墨迪想办法消化,她似乎人面很广,哪哪都有朋友,再说她自己名下的产业也能容纳不少人。”

“还有挣钱的门路,比如现在火起来的直播平台,长得好性子也好的,就放去做主播,只要乖巧,倒是一时半会儿死不了。呵呵。”

阶段胜利

“从你们到厂子外盯着我们那一天,我们其实就知道了。陈莉那丫头的荤话你们居然也吃得消,哈哈,看着你们装得好辛苦的样子,真是笑死我了。”

“你们大概不知道吧?我们厂子还从来没有人上门主动联系过要买货的,因为那点可怜的产量,也就王董事想怎么着也得有个遮羞布掩人耳目,才勉强开着条生产线,把一直砸在手里卖不出去的女人送进去干点活,省得她们闲着,聚到一起,吃饱了没事干,再弄出动静来惹人心烦。”

“耀洁平常连个生人面孔都不容易遇见,这回一见就是好几张,你说我们能不警觉吗?呵呵,还以为你们做得很好?不过也亏得你们没有自大到直接冲进来抓人,王董事可是特意调了一队弟兄,手里边家伙式全着呢。你们只要敢进来,多了不敢说,留下几条人命是必须的。”

“知道离我们不远的仓库不?就中间那片,可是跟我们厂里连着呢,住着王董事手下不少弟兄,平时好吃好喝供着,里边看守的女人除了特意留出来的随便玩,要什么给什么,关键时刻王董事说上,那真的是能豁出命去。反正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命案,过一天好日子算一天,指不定哪天就让公安抓到,死路一条了。”

“你们拿什么跟我斗?在你们眼皮子底下安然过了多年,手头来来去去过了不下万人,你们什么都不知道吗?呵呵。”

最后的一句呵呵可把郭建峰恶心着了,他一直都知道人性是经不住拷问的,可是看着这个跟自己儿子年纪差不多的犯罪嫌疑人,他觉得他的三观又一次被刷新了。果然人性本恶。

拍着桌子瞪着尚助,郭建峰气不打一处来:“你算个什么东西?凭什么决定别人的命运?别说受害者都是被人拐来的,就算是你自己的儿女,你也没有权利将他们卖掉!想钱想疯了吧?尚助,坏事做绝,结果只有死路一条!”

尚助根本连眼皮都没抬一下:“那又如何?适者生存,优胜劣汰,本来就是最根本的自然法则。如果没有被拐卖出去,这些人也不过是守着个穷山沟,吃不饱穿不暖,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生活本就没什么指望。又软弱可欺,为什么只能帮助他们?让他们成为新时代的米虫?呵呵,自己想着不劳而获,天上掉馅饼,就别怪馅饼里掺了毒!”

道不同,不相为谋,有些人愿意在作死的路上一奔到底,并且还有着自己的道理,就随他去吧。郭建峰懒得再听下去,索性把审讯的事交给李承平,自己则带着大队人马去抓王维庆,至于邹墨迪,当然得通知兄弟单位,顺便打个电话给秦凯,可别临门一脚再让邹墨迪跑了。黄艾伦并没在国内,想抓他,还得动用国际刑警。可惜尚助只是个小角色,边境走私线这么高级的秘密,他是没有权利知道的。

峰峰水泥厂是家正经的工厂,只不过王维庆这个董事不太正经。他在x市共有四处房产,名下有三辆轿车。警方兵分五路,郭建峰带队,直扑向峰峰水泥厂,其他四组则分别去他名下房产所在地。

峰峰水泥厂相较住处,明显是块难啃的骨头。尚助说得很清楚,王维庆经营多年,实打实的地头蛇,手底下又有无数亡命之徒,只要被警方抓捕,只会决一死战。

水泥厂大门紧闭,连门大爷都没有,厂门口排成一长队的货车也都不见踪影,离得近了,郭建峰才看到门口贴着的一张告示,日期是五天前,耀洁玻璃厂起火当天:因企业改造升级需要,现已全面停产,恢复生产时间另行通知。

王维庆会跑,这事不见怪。通缉令已经在打印之中,也已经有人去出入境管理中心出查王维庆的记录,只要他还没有潜逃出国境,正规方法离开祖国他就别想了,x市以及全国范围内的机场对他来说马上就要成为禁区。

但他肯定不会带着手底下那么多人和被拐卖来、刚集中收集、还没来得及卖出去的奴隶,目标太大,一个人出差错,会连累所有人。所以最安全的方式,就是他自己悄悄地跑,跑出来的可能还要高些。至于这些人嘛,养了许久,最后再给警察下个绊子才好。

郭建峰跟相关单位要到峰峰水泥厂的设计蓝图,带了两队由领导协调调配来的武警战士了解地形后,动用红外成像仪、夜视仪等先进装备,又先围着工厂放了一圈催泪瓦斯,他们自己人则戴上防毒面具,快准狠地突击进厂。

瓦斯开路,厂里埋伏的人哪怕还有反抗意识,身体也被连累得迟钝了许多,拿着枪失去准头地一番乱射,负隅顽抗,被武警战士当场击毙二十余人,剩下三个看大势已去,缴枪投降。

果然,清点后发现,被当场击毙二十四人,活捉三个,这里边没有王维庆。据活着的人交代,五天前,厂子一停厂,王维庆就下令让全厂工人回家,工资照发,连门卫大爷都不留。因他在厂里威望极高,众人不疑有它,半天时间走个干净。

他们这帮等于将命卖给王维庆的人从前一直也没来过峰峰水泥厂,这家厂子摆在明面上,是王维庆的老窝,他爱护得紧,本着兔子不吃窝边草怕被对头发现的原则,水泥厂不管是明面上还是暗地里干的都是正当买卖。

可耀洁一烧,尚助他们躲起来了之后,王维庆一直有种不详的预感。他的直觉多数挺准,因此才快手快脚地想着要逃,至于逃去了哪里,怎么也不会跟这些被他当了弃子的人讲。

只有两个心腹中的心腹知道王维庆的真实意图,其他人不过是从阴冷的仓库换个地方继续醉生梦死。可惜,心腹已经在枪战中被击毙了。

解救出来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总计四十一人,14、5岁的未成年少女占了一半。所有人都一副劫后余生既恐惧又庆幸的表情,已经有专人来安排他们的善后问题。

王维庆没抓到,也算搂草打到几只肥兔子,暂时性的胜利是可以鼓舞士气的,总让犯罪分子牵着鼻子走的感觉实在不怎么好。

就在这时,负责耀洁大火后清理现场的王家梁打电话给郭建峰,叫他到下面仓库来一趟。

仓库离得不远,郭建峰过来只用了十几分钟,就见到王家梁这个平时虽然爱说爱笑,却心理刚强的大男人泪流满面。

他指一指仓库入口,示意郭建峰自己进去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郭建峰转身走进了仓库,眯着眼睛静等片刻,才适应了仓库内的昏暗。

一间间隔开的小房间连绵不绝,时不时有同行们进进出出。郭建峰皱眉,这里不是王维庆用来关押被拐妇女的地方吗?他们在耀洁起火后不久就已经用高科技手段确认过这里没人了。而且事实上原本被关在这儿的受害者也确实是被转移到峰峰水泥厂内,所以这片仓库警方才没有着急检查,反正人去楼空,证据留着,什么时候过来都一样的。

可这网络直播间的装修风格是怎么一回事?

一个单薄的人影从左边一间房里走出来,居然是文沫,他们一组分开搜寻王维庆的下落时,文沫是跟闵三行一起,去了王维庆在老城区的一幢独门别墅的,怎么会又出现在这?

“家梁打电话,叫我一定过来趟,他当时哭得嗓子都哑了,我就赶紧开车过来了。到了之后才知道这傻小子哭什么。”文沫带着郭建峰进了最靠近仓库门,也是最大的一间房间内,数台电脑整齐摆放,屏幕黑着,只有指示灯不停闪烁,证明它们仍然在工作。文沫点了其中一个的键盘,电脑从休眠中恢复,显示屏亮起......

郭建峰睁大眼睛,一个接一个将电脑全部唤醒,目瞪口呆!

王维庆这个畜牲,可真是为了挣钱,无所不用其极啊!各种暴力色啊情充斥着电脑屏幕,有些根本已经远远超出人类所能承受的程度,这已经不仅仅是变态了,简直丧心病狂!可以说,就连某些性心理异常,常用bt翻墙出去,去国外的服务器上下载重口味带颜色的小电影,搜出来的东西,都不足以形容这里的电脑上储存资料之万一。那真是种类齐全,应有尽有,只有想不到,没有他不敢拍的!反正成本于他而言,低到没有,每一分钱都是白挣来的。

这么危险的犯罪分子逃了,郭建峰心里头堵得难受,刚刚因为击毙犯罪分子,解救人质带来的喜悦荡然无存。

缓缓走出仓库,王家梁已经稳定住自己的情绪,只眼圈还红得厉害,见郭建峰出来,他有点不好意思。郭建峰拍拍他的肩膀:“见得多了,还是一样被他们的兽行惊讶到。家梁啊,当警察,需要冷静,却不需要冷情,你会感同身受,正说明你是个热血的人,不必难为情。”王家梁点点头,没有说话,脸色却是好转了些。

邹墨迪这几天一直睡不好觉,戚东只顾着自己,就像没看到她不舒服一样,半句暖话都没说过。戚茂出事,做父亲的心如刀绞,还想着四处奔走,见一见儿子,一直没能如愿。老婆是当妈的,应该更难过才对。邹墨迪可有一丝一毫难过的样子?转眼又怀上个孩子,还如珠如宝地小心翼翼起来。

她越是表现得在意,越是慈爱,戚东看她就越不顺眼,似乎这个孩子生出来,便可以取代戚茂的位置,他们还是完美无缺的一家人,一切照旧。

邹墨迪却对戚东的不高兴熟视无睹,该干什么干什么。这一天又是一样。

邹墨迪对外逃一直是有准备的,她早在通风报信的时候就应该跑了。可是现在的她不是一个人,肚子里揣着的孩子她更在乎一些。好奇怪,明明她应该是最没有母性的人,怀着戚茂的时候,家里还条件不好,什么事都要夫妻俩亲力亲为,她根本没把自己当个孕妇。在家养胎什么也不做?绝不可能,戚茂乖得很,在她肚子又顽强,最后平安出生,她一直都觉得,不需要在儿子身上倾注什么心血,只一味提要求就好。

现在的这个,折腾得她差点连肠子都吐出来,稍微劳累一点就见红,可她偏偏就吃这一套,安安心心养着胎,无比期待孩子出生。

缘份这种玄之又玄的东西估计还真有。

所以她必须得想个万全的计策。

钱她是不缺的。忙活来忙活去,再连点应急的钱都准备不好,她可就是个棒槌了。安全的藏身之处也不缺,狡免三窟的道理她自然懂。现在难就难在,到底要怎么从警察的眼皮子底下逃出去。

她知道门口有警察,还得益于戚东以前结下的善缘。估计警方做梦也没想到,派来监视盯梢的人里,有她的人吧?

赵志浩出身并不怎么样,父母离异,好不容易熬到他考上大学,要上警校去了,自家母亲又得了肺癌,治疗费用太高,他们家全部的家产加起来也不够一半的。赵志浩原本想要放弃学业,拿着家里不多的存款去治病的,可是他母亲不愿意,说自己反正都要死,干嘛还要连累儿子,以死相逼,让赵志浩去上学。

戚东无意中得知这事。钱他们家有的是,实在理解不了有些人为了钱就得舍命的悲哀,大手一挥,捐给他们一笔钱,赵母做了手术,病情稳定下来。赵志浩只在戚东去医院送钱时见过他们夫妻一面。邹墨迪想着赵志浩以后读的是警校,毕业后很可能也不会抛下重病的老娘去遥远的地方上班,就想着跟他结个善缘,对他态度十分和蔼,还许愿以后有难处尽管来找他们,他们绝对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

这都五年过去了,邹墨迪自己都忘了这么个人的存在,赵志浩也从来没有上过戚家门。没想到,那次车祸,赵志浩站到她面前,小声告诉她她已经被警察盯上了。

她肯定命不该绝!

悬崖勒马

既然跟赵志浩有这么一番前缘,而且他能在执行公务时冒着巨大的风险提醒自己,显然以前自己无意中结的善缘还在发挥作用,是不是接下来逃出升天,还得靠他帮忙?

邹墨迪在黑暗中半靠在床头,她今天特意睡了整个白天,养精蓄锐,就等着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了,才好行动。

戚东在隔壁房间沉沉睡去,自她怀上这个孩子,夫妻两个以极快的速度形同陌路,连眼神交流都不曾有过。青年夫妻,也风风雨雨近三十年,感情基础也是有的。她原以为,她与丈夫是同类人,冷血,凡事只考虑于自己是否有益,根本没有多余的感情。

在儿子的事上,他们都处理得很失败,自私本性如此。但儿子出事,两个人同样都在反思,戚东反思自己为什么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他开始愧疚,开始变得不再那么自私自利;邹墨迪却认为是自己教育失败,急于用新的作品代替戚茂。

她肚子里的孩子是怎么怀上的,别人不知道,她又怎么会不知道?戚东得知儿子被抓,整天东奔西走,剩余时间借酒浇愁,是她趁他不备,在他的酒里加了催啊情的药物,这才有了孩子。戚东正眼都不再瞧邹墨迪一眼,一方面是为儿子不平,另一方面,大约也是拉不下面子吧。

可邹墨迪管不了那么多,她得需要另外一个新的生命转移她的注意力,至于戚东愿意不愿意,她不在乎。

这次一别,夫妻两个也许再也不会相见,冷血如她,也有些伤感。

但这伤感来得快去得更快,在生存与自由的危机面前,她非常懂得取舍,压根不会有丝毫犹豫,就能明白怎么选择对自己最好。

她背起个小挎包,微微抚摸着自己的肚子,好孩子,你要好好的,妈妈带着你,闯出一条生路去!

家门口不能走,警察一定会在正门口等着她。她有些后悔,为什么当初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要选一个号称防御严格、四周高墙耸立,以她的身手绝对翻不出去的鬼地方住呢?这帮警察大概就是看中这点,才会死死守在正门口不动的。

警察监视她的同时,她也在观察警察。似乎门口一直只有一个人盯梢,那么,只要她找准规律,什么时候赵志浩盯梢了,什么时候就是她逃跑的时候。虽然拿不定主意这份善缘可以让赵志浩做到什么程度,但是这却由不得他了,从他告诉自己有警察盯梢那一刻起,他们就是一根绳上的蚂蚱,敢不放她,她就带着他一起下地狱。

呵呵,私自给被盯梢目标通风报信是什么罪名?情节严重的话,坐牢肯定跑不了,就算情节轻微,也得被开除出警察队伍,赵志浩舍得刚刚走上正轨的生活天翻地覆?才怪!

确定外面的车里只有赵志浩一个人,邹墨迪深吸一口气,紧了紧身上的羊绒大衣,拉开门,走入夜色中。

赵志浩果然就坐在车里,对她出来并且向他走来的行为,有些手足无措,愣了一会才推开门下车,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上次的事,谢谢你了。”只要邹墨迪愿意,她还是可以很亲切很和善的,伪装成邻家好阿姨的模样对她来说毫无压力,如非必要,她真的不想威胁赵志浩,天知道跑出去之后的路会不会走得顺利,留下个“自己人”可以通风报信多好。

“我应该做的。邹阿姨,您说谢谢太客气了。要不是您,我妈她......”赵志浩不知道该说什么,可以说,他能有今天,他的妈妈还活着,得益于眼前这个人。她也许永远都不明白,就在他悲痛欲绝的时候,她扶起他的手有多么像天使。

可是这么一位天使样的贵妇,却被警方盯梢,赵志浩不是傻子,哪怕秦凯不说,他也能从他的脸上看出凝重。

邹墨迪绝对不会像她表现出来那么善良单纯。赵志浩知道自己职责所在,哪怕邹墨迪于他有恩,也应该以大局为重,分清是非。他也曾经为此挣扎过很久,所以那天才会一晃神撞上前车。可就是这一次撞车,给他提供了接近邹墨迪的机会,鬼使神差的,他脱口而出,暴露了他跟秦凯。

他在后悔与害怕中度过了五天。后悔自己过于冲动,邹墨迪之后的行为异常,秦凯在人手不足、他们两个分开盯梢之后,也渐渐透露出邹墨迪到底犯了什么法,结果超乎他的想象。

于是才有了现在很滑稽的一幕出现:

盯梢对象堂而皇之地与负责盯梢的警察打招呼,态度熟悉且自然。

赵志浩内心纠结了一番,母亲的命是这个女人救的,他不是不知感恩的人,自然想要回报一二。可是邹墨迪不是普通的偷税漏税一类的小案子,背后牵连之广,即使秦凯只是含混地透露了一丁点给他知道,以赵志浩的职业敏感性,他要再不明白,可就真是个傻的了。

此时此刻,邹墨迪的突然出现意味着什么,赵志浩动动脚趾头都能猜出来,无非是希望他睁只眼闭只眼地放了她罢了。反正只他一人,邹墨迪想逃跑,只需要过他一关即可。

恰恰他们之间,横着沉重的救命之恩。如果放在四年前,他母亲刚刚虚弱地得从手术室里被推出来,医生擦了擦头上的汗告诉他母亲的病灶被切除得十分及时,基本上算是捡回来了一条命,他是恨不得跪在戚东和邹墨迪身前,不惜肝脑涂地的。

这么些年了,当初的感受他始终深藏心中,不敢或忘。可到底,却已经长大,不再是十**岁的毛头小子,一腔热血虽然还不至于冷却,却已经知是知非。他的肩上,不仅仅扛着他与母亲两条命,还有身上这身衣服赋予他的责任。

这是赵志浩坐立不安的五天中,得出的最后结论。邹墨迪本质上并非好人,虽然这不能抹杀她帮过他的事实,赵志浩却不能违背本心地放她走。至于他欠邹墨迪的,等她被捕之后,他会尽力为她奔走,不让她在里面受苦,法律至少不会将一个孕妇送上断头台,有肚子里的孩子护着,邹墨迪死不了,他可以主动申请调去监狱,长长久久地照顾她。

“邹阿姨。你怎么出来了?”

邹墨迪微微一笑:“你呀你,还真是个长情的孩子,这一次阿姨有难,亏得你救我了。我一会儿就走,是来跟你告个别,顺便谢谢你的。真想不到,当年的一份善缘,居然换了我一条生路。”

赵志浩如何听不出邹墨迪的潜台词,特意点出他们赵家欠了她,还拿上次他通风报信的事做筹码,想让他睁只眼闭只眼,再次抬抬手。

可这一次真的不行。他态度坚决,盯着邹墨迪,一字一顿:“邹阿姨,您救了我妈,救了我们这个家,您和戚叔叔的大恩大德,志浩一天也不敢忘。可是,这一次您真的做错了。邹阿姨,您跟我回局里自首吧,争取个宽大处理。您放心,您还怀着孩子呢,一定不会被判死刑的,以后,我也会好好照顾你......”

“你说什么?”邹墨迪微微沉了脸,她在上位太久,能让她好言好语相待,温和笑脸相迎的人不多,她以为她的姿态摆得够低了,可是赵志浩却给脸不要脸,直接拒绝她。

可现在是她有求于人,心里翻涌的怒气被她强压下去。邹墨迪缺点无数,却总有些优点,其中之一就是非常识实务,知道什么时候该气焰嚣张,什么时候该低声下气。事关自由,容不得她耍脾气。

摸出一张纸巾,邹墨迪说哭就哭:“阿姨这么些年过得多不容易,现在终于有点钱,眼看就有好日子过了,怎么愿意回去吃苦?监狱里就不是人过的日子,你就放了阿姨走吧,阿姨有钱,阿姨给你钱,好不好?足够你舒舒服服过下半辈子的。便是你因着我受了连累,生活也不会有影响的。阿姨给了你母亲一条命,你就用你的工作偿还了,还不行吗?你这工作也挣不了几个钱,何必累死累活的受气?阿姨可以让你以后衣食无忧啊。傻孩子,没什么比钱更重要的了。”

赵志浩丝毫不为所动,钱确实重要,没有钱,他差点眼睁睁看着母亲病死,差点失学,可是钱却不是最重要的。一个人,自己立身不正,便是家财万贯,又能如何?还不是会被别人看不起?他从小接受的教育,自己的人生观价格观,都不允许他为了钱财出卖人格。

“对不起,邹阿姨,你还是跟我去局里吧。”赵志浩掏出手铐,微微有些心酸,怎么就跟自己家的恩人,走到了快要兵戎相见的地步了呢:“我会说你是自愿跟我回来的,算是自首,法律上可以减轻处罚的。”

邹墨迪的哀兵政策失效,知道来软的是不行了,动之以情,诱之以利都没有用,她又没办法晓之以理,本身就不占理嘛,那就只剩胜之以武了。

她手心里,一直紧紧攥着一个小小的防狼喷雾。赵志浩拒绝的态度明确,现在更是伸手拽她的手,手铐就想往上铐。她抢先一步,抬起手,手里的喷雾一点没浪费,全冲着赵志浩的眼睛招呼过去。

没有防备,赵志浩被喷个正着,眼睛火辣辣地痛,根本睁不开眼,多年警校的培训休养还在,他反应十分迅速,不由分说向着刚刚邹墨迪所在位置抓去。邹墨迪到底上了年纪,又怀着孩子,身子笨重。她一着得手占了先机,脑子反应很快,知道自己必须抓住这一线生机迅速逃走,只要离家稍微远点,她就能躲进一处离她家最近的藏身之地,警方就算是大张旗鼓地找她,也大约会以为她早就逃得远远的了,哪里能离得这么近。

灯下黑,这是人之常情。

可理想很丰富,现实很骨感。她的身子可就没有脑子那么好使了,还没来得及跑,胳膊已经被赵志浩抓住,大手跟钢箍似的钳着她,让她动弹不得。

她咬牙发狠,又想掏出随身装着的匕首,还没容得她动手,四周突然亮起几束强光,不许动,举起手来,我们是警察的喊声此起彼伏。秦凯冲出来,反剪住她刚刚被赵志浩松开的胳膊,明晃晃的手铐终于还是铐住了她,逃跑行动失败。

赵志浩的眼睛又红又肿,疼得难受,听到周围的动静,第一反应就是太棒了,邹墨迪跑不了;第二反应却是坏了,他要怎么解释清楚,自己做了违反警察职业道德的事,不知道是不是已经严重到构成犯罪;最后又想到今天交班时,秦凯望着他几次欲言又止,再结合突然像神兵天降般出现的同行,他肯定早就被怀疑了。

一阵后怕加庆幸,还好他没有一错再错,关键时刻没跟邹墨迪同流合污,不然现在就不是自己人拧开矿泉水瓶给自己冲洗眼睛,而是另一副明晃晃的手铐也要戴在他腕上,成为阶下之囚了吧。

秦凯确实知道赵志浩有问题。那天车祸之后,他们俩身份暴露,秦凯百思不得其解,分析来分析去,最后所有的疑点都集中在赵志浩一人身上。他与邹墨迪有旧,这点半不难查,秦凯向本地公安局的领导说明情况,立即就查出来了。

当初他们安排盯梢,本来还真没放在心上,赵志浩被选中是真正的偶然因素,可就是这么个偶然,差点坏了大事。

好在,赵志浩虽然一时糊涂,关键时刻却没有掉链子,也算对得起他身上这身皮了。

亲手抓邹墨迪,是秦凯主动要求来的差使,对当地同行来说,谁抓都一样,反正嫌疑人最后都是在到他们手的,所以众人安静地张开口袋,等着邹墨迪自投罗网,如果赵志浩也做帮凶,那就一网打尽。

没想到邹墨迪还真给他们面子,他们布置好的第二天,就急不可耐地送上门来了。她肯定已经知道x市她的基业被毁,她已经不再安全。

残忍现实

邹墨迪终于落网,秦凯盼这一天已经盼了很久,至于赵志浩会受到什么处罚,那不是他关注的目标,这个年轻人最后的表现,至少能为他赢得从轻处罚的机会。敢做就要敢当,谁也无法决定别人的人生路该怎么走。

其实秦凯也知道,邹墨迪会认识她女儿,会知道她的下落,可能性微乎其微。他曾经有过无数次这种经历,拼了命地寻找某一个关键人物,到最后不过竹篮打水。可他必须坚持下去,必须坚定一个信念,那就是他的女儿还活着,在某个地方正等着他解救。

对邹墨迪的审讯是漫长而艰难的工作,她太清楚警方的一些惯用手段,软硬不吃,死不开口,可她越是抗拒,就越让秦凯生出不该有的期待,坐立不安。

戚东被邹墨迪瞒得死死的,直到警察找上门,出示了搜查证,连带着他们家名下的所有产业都在搜查范围之内,他才刚刚知道自己的老婆背着他都干了什么事。

为什么说全国范围内的人口拐卖走私网络,邹墨迪在其中是关键环节上的人物呢?就在于她基本上遍布了祖国东南部多数地级市及以上娱乐产业。

窝藏被拐卖来的妇女儿童少不了她的地盘,化整为零或者化零为整,调度有序之下神不知鬼不觉;

调啊教这些人能为他们所用少不了她的人手,惯常做娱乐业的,心慈手软为何物早已经不记得了,有那不服管教的,当众打死、以儆效尤她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毕竟运出国门挣外汇的都得是极品中的极品,边境走私线并没有他们想象得那么安全,只看收益,就知道风险必不会小,多数人还得在国内想办法消耗,更离不开下游链条上能吃下众多人的邹墨迪了;

可以说,邹墨迪被捕、戚家产业在全国范围内被各地同行清查,盘踞国内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发展、到现在俨然已经形成气候的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团伙受到了毁灭性打击,便是有漏网的小鱼小虾,短时间内也蹦跶不出花来。

未来一段时间此类犯罪将会大大减少的前景可以预见。

两天过去,栾法医忙完手头最着紧的工作,终于有时间喘口气,才想起来还有具水中打捞出来的女尸没有处理。

女尸严重的尸僵现象已经缓解,上肢渐渐向身体两侧沉降,露出一张苍白得近乎透明的小脸,以及脖颈上一道触目惊心的利器伤,伤口两侧肌肉卷缩,说明为生前伤,深及动脉,是致命伤无疑,保险起见,栾法医解剖了胸腔,证明肺内没有积水,不是溺亡。

女尸身材娇小,哪怕泡在水里一段时间,已经开始微微**,也能看得出她生前应该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年纪最多不超过18岁,当然,更准备的年龄鉴定需要通过骨骼的生长情况来判断,但她实在太小,一眼就能看出还是个孩子。

是谁对一个孩子下此毒手?一刀致命,深可见骨,凶手没有丝毫犹豫和紧张,干脆利落,夺取人命,凶残至极。

栾法医的解剖台上躺的人多了,上至90的人瑞,下至刚出生的婴儿,但每一次遇到年纪小的遇害者,他还是有几分不忍,无关职业,乃是人类对幼小同类天生的呵护同情。所以他一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样的仇恨,会让人对孩子下手。

尤其是,这个孩子,让他有种熟悉感。

当法医的,对人体了如执掌,一个人的面部特征,栾法医只要见过,除非特别没特点的大众脸,都会有些印象,不敢说每个他见过一面的人都会认识,但下次再见一定会觉得眼熟。

这个孩子就给他这种感觉,似乎像他的熟人,但他又实在想不起来,自己的工作又怎么会跟个孩子有交集。挥之不去的感觉让他很困扰。

就在他沉思的时候,文沫踹门进来,那扇可怜的门迅速晃了几晃,发出吱呀吱呀的悲鸣。

栾法医回头淡淡看了一眼在他这一贯不拿自己当外人的文沫,戳刀:“体力不错啊。听说你前几个月体测不及格?这也不像不及格的样子。”

文沫本就有些不太好看的脸色彻底黑了,喂,不带说话像插刀,还刀刀见血的,能不能愉快地聊天了?不埋汰埋汰她心里不舒服是吧?不就踹了一脚门嘛,至于非得提起她的丢人事吗?想当初她也是散打高手,捉几个小蟊贼不费劲的,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啊!

当然,这些话她只敢在心里念叨几句,要是让栾法医知道,她把他比喻成狗,还不分分钟用解剖刀把她大卸八块。

“说吧,你又怎么了?”栾法医低头继续忙活,准备做只合格的垃圾桶。

“其实......也没说什么。”文沫斟酌着不知道该从何说起。比起耀洁一把火夺走二十多人的惨烈,仓库电脑里的视频给她更多的是恶心和不适。

这两天他们组里只有她相对清闲,但这种相对的,只是身体上的,心理上产生的压力,远远比出去到处跑案子抓人更令人疲惫。

尚助的话匣子一旦打开,就有点收不住,他虽然算不上什么大人物,但他为人精明,嘴巴又甜,会溜须拍马,很得王维庆的信任,许多王维庆自己不方便出面的事,都由他来处理,因此上上下下一条线上认识不少人。

他是基本上算死定了,自然不想单仅仅只有自己倒霉,能坑多少坑多少,只要跟他沾过边的,有一个算一个,全供出来了。郭建峰带着一组剩下的人没日没夜地抓人、审讯、再抓人,别的地方不敢说,x市差不多应该是大耗子小老鼠抓得差不多。

唯独王维庆挖地三尺也没找出来,边防还没传来消息,郭建峰知道急不得,也不狠催,只有嘴角生出的燎泡能表现他内心并不平静。

文沫一直泡着看视频,这都是证据,需要记录、分类、整理、标记,以便以后呈堂用,总不能他们自己心里都没点数电脑里都有什么就拿上法庭吧,那也太草率了。

人类关于性的所有美好与圣洁仿佛都不再存在,所有丑陋的、罪恶的、变态的、扭曲的心理都突然被曝光在太阳下,两具甚至更多具身体以种种非正常的姿势交缠在一起,令人作呕,各种动物也频频被搬上屏幕,仿佛抽打在身上的不是皮鞭大棒,而是羽毛轻抚,鞭鞭见血亦能让挨打之人露出满足的笑脸。

人心之丑恶,已经不能用文字来描述了。

文沫觉得自己还没结婚,就已经对那方面完全没有**了,不知道以后等真的结婚了,才发现自己是个xing冷淡,该怎么是好,可不可以要求工作单位赔偿,这......应该算工伤吧?

栾法医低头,手里的刀一刻没停,不抬头不说话,反正文沫也只是暂时有些调整不过来,找人说说话,平息平息,自己就能好,然后拍拍屁股走人,留他一个人重新清静下来。他觉得当个法医挺好,真的,因为他已经从事这门专业二十多年,还没有一个躺着的人跟他说过话,特别清静。

文沫嘀咕几句,也就安静下来,她不会总这样需要找人倾诉来调解,只是庆幸栾法医耐心不错,说得差不多了,凑上前看他工作。

这具女尸颈部的伤痕显眼,是最吸引人注意的地方,文沫先瞄了几眼伤口,好在遇害的一瞬间多数血液都随着心脏的跳动从她身体里喷溅而出,尸体内残留血液不多,再被水泡过,伤口早已经肿胀发白,不那么让人恶心。

然后文沫注意到那张脸,稚气未脱,又带着成熟女性的妩媚,怎么看,怎么觉得有些眼熟。

“这个女孩......我好像在哪见过。”可是在哪呢?文沫一时想不起来。

“你也觉得这女孩眼熟?”栾法医停止工作,错愕地抬起头来。

“嗯,有点眼熟。什么?也?”文沫惊讶,与栾法医对视。

栾法医是本地土著,接触的认识的人多,可文沫刚来还不到半年,性子又惫懒,除了工作几乎没有别的娱乐,认识的人少得可怜,多数都是同事!

他们心都狠得一沉,同时想到一个人:秦飞飞!

这张稚嫩中带着熟悉的脸,难道属于秦凯的女儿吗?有了目标,他们再看解剖台上的少女时,带着审视与目的,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竟然很快就找出不少与秦凯相似的地方,剩下一些不太相似的,栾法医却说是像陆玄卿的,而她,正是秦飞飞的母亲。

文沫很明白,如果这个女孩真的是秦凯的女儿,会意味着什么。

那就意味着,在几天前,秦飞飞仍然是活着的。到他们开始盯梢,出了差错,让邹墨迪通风报信出去,尚助、陈莉、王维庆逃跑,耀洁二十多条人命被大火吞噬,秦飞飞也是在那前后身死——秦飞飞的死亡时间,是栾法医根据死者身上水中特有微型藻类植物繁殖周期推算出来的,在肝温失效后的最好选择。

秦凯几乎是与他女儿失之交臂的,他坚持不懈地寻找这么久,却功亏一篑,这一事实会彻底击溃他的心理。

栾法医将解剖刀扔进污染物池,咬牙切齿地说:“这女孩,被人多次性啊侵啊犯,甚至还有堕过胎的痕迹,她如果一直就在x市,在我们眼皮子底下,秦凯要怎么活!”

当务之急,他们必须要确定,这具女尸,到底是不是秦飞飞。人有相似,仅凭容貌判断,作不得准的。

但文沫绝对不想拿着个似是而非的结论,把秦凯从外地叫回来,他一颗心都扑在邹墨迪身上,希望从她嘴里问出女儿的下落,文沫怎么能做那个通知他他女儿已经在他眼皮子底下遇害的那个人,尤其是在他们根本没有确定之前。

要怎么弄到对比可用的生物检材呢?文沫想来想去,突然想起一件小事。

一个月前,秦凯中午一边吃饭一边看书,似乎被书页划破了手指头,伤口不浅,流了好几滴血,掉在地上的自然被抹去,可是浸进书页的,应该还在。文沫花了近两个小时,才翻出这本决定命运的书。

六小时,加急dna检验亲子关系需要的最短时间。栾法医和文沫内心的煎熬没有人知道,他们对谁都没敢吐半个字,包括做检验的周聿。

文沫可以很肯定,这是她从警十余多的经历中,唯一一次希望他们找不到死者身份的时候。她甚至求助于从来不相信的神佛,希望现实不要那么残忍。

时辰难捱,她只能借由工作打发时光,看着屏幕上别人的生死哀乐人性黑暗也比干呆着强,反正早看晚看都得看,心里想着事,反倒不觉得看这些更堵得慌。

然而,看了还不如不看,无知有的时候真的是一种幸福。

文沫恨不得戳瞎自己双眼,这屏幕上一脸稚气、还带着畏惧的,不是停尸间那具怀疑是秦飞飞的尸体又是哪个?

她顿时关掉了显示屏,可是音响里仍然传出声音,与别个的挨打受骂也像享受一般不一样,她的哭闹惨叫都是压抑的悲痛,半点都没伪装。

绝望与不安的日子持续得不太久,栾法医终于打电话来,告诉她鉴定报告已经出来,让她去一趟法医科。

一份最普通不过的a4纸装订整齐,倒扣在桌上,栾法医显然还没有看,他勉强挤出个笑,示意文沫先看。

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文沫一咬牙,将报告翻开,顺着往下看,跳过技术鉴定,只看结论:确定亲子关系99.999999%

文沫只觉得脑子嗡一下,手中的报告飘落到地上,栾法医长叹一声,没有再看,文沫的表情已经说明了结果。

她不明白,为什么其他人都还活着,王维庆并没有连着这些人一起烧死,而是让自己养的亡命徒带着他们撤入了峰峰水泥厂。秦飞飞到底做了什么,会在最后关头被人杀死?

现在摆在他们面前最大的难题,是要如何告之秦凯这一人间悲剧!

报仇无门

仿佛记忆中,程功也曾经有过类似遭遇。

分手后失踪的前女友,他遍寻不到,好容易找到下落,人已经化为飞灰了,甚至连骨灰都不知道被扔到哪个犄角旮旯,竟是连个念想都没留下。

那个可怜的女子叫什么呢?文沫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彼时她与程功只有些革命友谊,算不得熟悉,在s市不期而遇,偶然合作,自然不会太分心管他的私事。

她只记得,那个女人是在被解救前夕,被犯罪分子知道,他们即将到来的覆灭与这个女人脱不了干系,要不是程功多事,他们且可以自在逍遥过日子呢,气愤不过,夺了她的性命。

程功听到这一消息后是什么反应?又是如何度过最难捱最愧疚的时光的呢?文沫对此知之甚少,想得脑瓜仁疼都没回想起来,只得放弃,心里暗暗念叨等他回来,对他好点。

当务之急,却是秦凯了。秦飞飞的消息,透给他知道自然会让他伤心欲绝,可是既知道了秦飞飞的下落,就没有瞒着秦凯的道理。两年了,这么多个日日夜夜,秦凯所求,唯真相二字而已,文沫于情于理,都不可以剥夺他的权利。

既早早晚晚这一通艰难的电话总是要打的,况且公安局里人来人往,即使法医科少有人来,可世上就没有不透风的墙,她第一时间早早告诉了秦凯,总比他拐弯抹角从别处听到风声要好,以后他们且还得长长久久如同事般相处下去,要是让秦凯迁怒于她可就不美了。

秦凯接到文沫电话时,正聚精会神地旁听对邹墨迪的审讯。平素最是稳重周全的一个人,竟失声当着众人喊出来:“你说什么?”众人猛得被吓一跳,俱都抬眼看他,秦凯失魂落魄地直接栽倒在地,就那么躺倒,抱着头直哭。

一时间竟没有人敢上来扶他一把,毕竟不是一个单位的熟人,很从人甚至连认都不认识他,只因他也穿着警服,知道是同行,过来旁听罢了,也没人来问他姓甚名谁,此时见他哭得肚肠寸断,形象全无,都面面相觑,却不知道过去扶起来说些什么。

交浅言深本就是大忌。不过一直放任秦凯躺在地上又是不像,约摸过了五分钟,秦凯的哭声渐小,才终于被人搀扶起来,他一抹泪,连哭声都停了,低头去找自己的手机,屏幕摔得稀碎,肯定是用不得了,哑着嗓子借了个。

专从事刑侦的,组里所有人电话早倒背如流,他给文沫打回去,语气中带着自己都没察觉的绝望:“确定吗?”只要有一丝不确定,事情就可能还有变数。

文沫沉默了一下,实在不忍心连他最后一点希望都狠心掐灭:“做了dna鉴定了。确定。”

秦凯眼前又是一黑,晃了两晃,闭上眼睛,等眩晕感过去,才又问:“玄卿,她知道了吗?”

“没有,我想,你会希望第一个知道,暂时除了我和栾法医,咱们单位还没人知道。”

“谢谢你。”秦凯心情沉重,恨不得立刻插上翅膀飞回去。一万个人告诉他秦飞飞已经死了都不好使,他必须要自己亲眼看到才行!

当天就买了高铁回去,要不是两座城市之间坐飞机再加上转车的时间比高铁还要久,他肯定立刻杀到机场去。这一路坐立不安,恨不得自己跑到驾驶室里去将火车开到飞起,短短三个小时行程愣是让他坐出十二个小时的感觉。

好不容易熬到到站,下了车,站在出站口外的广场上,秦凯竟有些胆怯了,连迈步的力气都没有。

文沫在电话里并未细说,秦飞飞究竟是怎么死的,他们又是如何发现的。他着急上火地赶回来,手机也不能用了,在车上就更没办法联系文沫,因此现在仍然感觉不久前收到的电话充满着不真实感,内心极度抵触。

他转念又想,女儿难道一直从未离开过x市?他东奔西走、四处寻觅,竟是生生地错过了无数次救女儿的时机不成?他到底,是不配为人父的,当初妻子的两巴掌扇得对。

别想这些有的没的,回去是正经。他刚想赶紧打个车就走,就看到文沫正站在两步开外,视线相对之下,才开口招呼他:“组长,我来接你。现在走吗?”

秦凯憋了一肚子话想问,可路上却真真不是说话的地方,以前文沫不大开车,有事出外勤都是主动要求坐车的,此时见她神情专注,开得飞快,也实在不忍心打扰,反正也不过几十分钟,一切就要见分晓了。

解剖台上躺着的秦飞飞早已经叫栾法医里里外外好好收拾了两遍:解剖的刀口、脖颈上的致命伤都进行了仔细的缝合,又特意买了身女装给她穿戴整齐,头发梳拢到一旁,脸上打了层薄粉,使她看起来气色好些,不再那么苍白吓人。此时的她,如睡美人般可爱。

秦凯已经两年没见过女儿,青春期的孩子,说夸张些,一天一个样,他原本与女儿相处的时间就少。等他下班回来,多数已经深夜,女儿早就睡了,等他起早离开,女儿多半还没起床,就算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他们父女两个能坐到一张桌子上吃饭的次数都少得可怜。

他那个时候一心扑在工作上,家里的事理所当然交给妻子。对于男人来说,什么叫负责任呢?只要挣来钱交给妻子养家糊口,不嫖不赌不打老婆,就够了。不得不说,这个时代对男性过于宽容,他拿工作为借口,一次次推远了女儿,以至于现在被迫挺接受他的女儿再也不在了的事实。

台上躺着的女尸,让秦凯既熟悉又陌生,他看了一眼,心理上还没能接受女儿已死的事实,自然看着不像,可是再看第二眼、第三眼,血脉相连的本能逐渐冒头,忍了一路的眼泪唰一下就落了下来。

低低的、压抑的呜咽从室内传出,栾法医和文沫早早防着看到这刺眼的一幕,先一步退到外面办公室,给秦凯跟女儿一些时间独处。听到屋内传出的动静,两人也是一脸感同身受的哀凄。

过了没多久,屋内又重新安静下来,秦凯大步流星走出来,虽然眼眶红红,浑身却再不见悲伤,只散发着浓浓的戾气,他定定地盯着文沫:“谁动的手,抓住了没?”

文沫在去火车站接他之前一点也没闲着,盯着电脑不住看视频,只要主角是秦飞飞的,都仔细看了一遍,终于找到了她被害的一幕,也算是对秦凯有个交代了。

她如是这般地解释了下,语气尽量委婉,措辞尽量小心,不好听的词一个也不用,却又明明确确表达了意思,不由心下感叹汉语的博大精深。

秦凯自然听得分明,他死咬着后槽牙,脸上脖子上青筋暴起,眼睛里恨不得喷出火来,却一动不动地听着文沫从头到尾说完,这才从牙缝里挤出些话来问,这些视频证据现在在哪,他要亲眼看看,杀了她女儿的人是谁,哪怕文沫一再强调凶手从头到尾没露过脸,而且那视频,任何一个当父亲的,看到女儿如此,都会受不了也丝毫不为所动。

平静地看完视频,截取了凶手无数张图,送去鉴证科分析,他借了文沫的手机,最终还是拨了电话给妻子。

陆玄卿说与他形同陌路都是轻的,自女儿丢了,再见秦凯根本是恨之入骨,骂几句的时候少,动手的时候多,秦凯就那么站着,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自知理亏,他欠她们母女太多,才想着要找回女儿,好好弥补。

可没想到,再次联系妻子,却是让她来认尸的。做为母亲,秦凯相信,她跟自己是一样的念头,无论结果如何,知道总比永远被蒙在鼓里要好。

陆玄卿已经有年头不接秦凯的电话了,这一次还是他用别的打来,才接通的,待她听到秦凯的声音又挂断,就听到秦凯低低说:“飞飞找到了。”

她先是一喜,可还没容她乐,就回过味来。到底是做过十多年夫妻的人,她对秦凯又怎么会不了解,如果秦飞飞能活着被找回来,不论她变成个什么样子,秦凯绝对不会没头没脑只给她打个电话,必是要全须全尾地将人带到她面前来的。

女儿是他们之间一道跨不过去的沟,可这沟在女儿活着回来后还有几丝可能能填上,现在她却明白,这块身上掉下来的肉,终于还是真的失去了,从今往后,山高水长,只有梦里能再见。

她忍不住失声痛苦,不能自已,边哭还不忘含混不清地问候着秦凯的祖宗十八代,秦凯静静听着,他没有辩驳的立场,能为她做的已经不多。夫妻一场,到现在,只能说造化弄人,遗憾已不能重来。

电话突然断了,秦凯有冲动再拨回去,却怎么也按不下去通话键,他还能说什么?他还有脸说什么?好好个女儿,精心巴意养了十多年,一朝走失,再见时已经阴阳永隔,他身为警察,竟连凶手的毛都没抓到!

他知道,老婆必是要来的,便是不想见他,女儿却肯定是要见一见的。他慢慢踱回法医科,目露哀求,希望栾法医能隐瞒女儿曾经被侵犯的事实,便是陆玄卿追问,也希望他能撒个小谎骗一骗她。

栾法医自然答应,做母亲的心,他懂。女儿死了,已经是最坏的结果,还曾经屈辱地活着,知道对她无异于火上浇油,却无半分益处。

陆玄卿果然很快出现,与上次栾法医见到她相比,已是瘦得脱了形,先是哭了一场女儿,等喘上来一口气,就没轻没重地挠了秦凯一脸花,再之后,决绝离去,她有太多的事要做,头一件重要的,就是先办了女儿的丧事。

秦凯目送陆玄卿的背影消失,这才迈步离开,文沫叫了他两声,问他要去干什么,没有得到回答。

不过很快,所有人都知道秦凯去做了什么,他女儿被害的消息这才渐渐传开,一组其余人一个不落,全都过来看了一眼,摇头直叹可惜。

将自己的事交代了个底掉,被批准逮捕关进看守所的尚助、峰峰水泥厂对战中投降侥幸活下来的三个亡命徒,都叫秦凯打成了猪头,要不是同事看着不对,一涌而上,把盛怒如狮子的秦凯拦下来,这四条人命大约可就要交代在他手里了。

可是知道的就是知道,不知道的还是不知道,这四个人连秦飞飞其人是谁都不知道,问他们前几天仓库里死了人没,倒是有个人点头如捣蒜,可要问是谁动的手,却又一问三不知了。

秦凯想要再揍,终是未能如愿,违规放他进来已经是同行能做的极限,带了身伤他们本来就担着干系,再真闹出人命来,所有人从上到下有一个算一个,统统别想捞着好。

后来秦凯冷静下来,再仔细一想,才大约明白,杀害自己女儿的凶手应该已经死了。当初仓库的看守人员根本没有能跑得掉的,在峰峰水泥厂被包了饺子,只剩下这三个见机的,还能勉强多活几天才吃断头饭。

可知道是一回事,不能手刃凶手为女儿报仇,秦凯心中压着的这团火却是怎么也发不出去,不了解女儿这么多年的经历,不知道她真正死因,他到底意难平。

案子办到如今这样,王维庆的下落不明,想要在漫长的边境线上堵到他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无论如何已经不是x市公安局的他们能管得了的了。

两个月后,人口走私案分别在两地共同公开审理,尚助、邹墨迪、陈莉、以及另外五名充当打手的犯罪分子一审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余涉案人员三年至十年不等。被判死刑的众人不服,上诉至省高院,省高院做出同样的终审判决,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然而伤害已经造成,无论是死去的人、被解救的人,都不可能再找回原本属于他们的生活,死者已矣,活着的他们,却要努力重新开始新生。

一场小小的葬礼。

秦凯待众人散去,呆坐在女儿坟头,面色发沉,不知想些什么。

本卷完。

漫天飞雪

从昨天傍晚开始,位于南方的x市下起了2018年的第一场雪。这雪没有并丝南方的雪应该有的温柔小意,反而来势汹汹,竟是越下越大,从最开始稍感觉有些打脸的冰碴子,到漫天飞舞的鹅毛大雪片。一时间让人有置身西北的错觉。

有老人感叹一声,自他记事起这么多年了,也没怎么下过这么大的雪,再抬头望望天,阴沉得厉害。

不管大街小巷,汽车、电动车、自行车还是行人,出行时都带了几分狼狈,飘雪时可能还有心欣赏几分,等到白皑皑的雪铺了满地,再被车轧人踩,零落成泥,黑乎乎一片,美感顿消,只剩下了不便。

所有人都带了些小心翼翼,仍然时不时能听到哎哟一声:这是有人摔了;嘭嘭两声:这是车撞了。城建局各式各样的机械开出来,所有的保洁人员齐上阵,道路两旁的商家、小区里有闲有心的住户,男女老少都投入到一场轰轰烈烈的扫雪大作战中。

别人家的忙乱与秦凯并无相干。他自安葬了女儿,整个都似变了个人,每天上下班来不过点个卯,扭头再不见人影,有几回甚至大早起来都远远能让人闻到一身酒气。

郭建峰念在他多年念想,找回来的闺女竟已经是具尸体,做父亲的心碎成一地玻璃渣滓,想拼都拼不回来。秦凯以前很注重形象,更热爱工作,等闲连个假都不请,可现在他只要一进公安局,一往自己的位置上一坐,就能想起任劳任怨多年的妻子抬手扇他耳光时说的话:

他秦凯就是个不配做人父亲的,为着份随时可以被别人替代的工作,赔了女儿一条命进去。

他就半点想工作的心都没了。如果他现在还能一门心思投入工作,估计女儿在地下都得哭醒吧。

他把大多数时间都消耗在郊外女儿的坟前,生卒年份离得近得吓人。只有喝多了酒,才能把心底压着的愧疚减到最轻。

这一天,下着雪,天又阴着,没来由就让人心情不好。一组刚刚破了个大案子,结案报告写得飞起,每个人都熬红了眼睛,打着呵欠没精打采。秦凯一直没在x市跟案子,邹墨迪的部分也用不着他千里迢迢回去帮着写报告,他这几天来不来的没大区别。

但与众人的忙碌相比,秦凯视而不见、因私废公的态度是真正让郭建峰生气的地方。共事多年,郭建峰不愿意眼睁睁看着秦凯就此堕落,看他进来呆不上五分钟就想走,一身酒气熏得人头疼,当即沉下脸叫住他,两人自去寻了个无人的地方说话。

本是郭建峰给他遮掩,不想当着众组员的面下了秦凯的脸,要不以后可怎么服众,但秦凯现在好话歹话统统听不进去,郭建峰再忠言逆耳了几句,秦凯立即扯着嗓子嚷起来,竟是没一会整个二楼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刑警队除开他们重案一组,还有好几个重案组呢,另外也有些没有分到重案组的同事,均都放下手头的工作,探出头来看是怎么回事,这么大动静,不知道的还以为有人闹上门来了呢。

郭建峰脸黑得能滴出墨汁来,要是放在平时,秦凯十分有眼力件儿,怎么可能还跟他顶,可他现在压根就对自己的工作恨得透透的,自己辞还有点舍不得,要是使劲闹,动静大了,把他开除,但算他求仁得仁了。

反正杀害女儿的凶手已经死了,元凶首恶又不是仅靠他没头苍蝇似的到处乱窜就能抓回来的。人生陡然失去目标,秦凯整个人的精气神眼瞅着差上一大截子。对着陌生人可能还收敛些不耐,但郭建峰与他本就相熟,说话更是不需要经过大脑,直接让血管里灌多了的酒精说话,闹得郭建峰面子上很不好看。

他直接甩手走了,秦凯压根不在意,拍拍屁股不知道窜到哪去消磨时光。郭建峰黑着张脸坐回办公室,再动手写报告,却是握了半晌笔,一个字也写不进去。

他最是护手下的一个人,自然不可能真把秦凯如此这般模样的事捅出去,他倒是不在乎秦凯的态度,心情不好再借酒浇愁的人,能说出什么好听话来。他担心的要比这些严重得多。

重案组一直以来都是香饽饽,一个萝卜一个坑,不知道多少双眼睛盯着,想看他们犯错,好腾了地方。秦凯本身还挂着个职务,在大人物眼里不算什么,可是放在无官无职的人眼里,就是条又宽又可靠的跳板。秦凯真被人捅上去告了,能落下他的好来?

再有更隐瞒的一层意思,就怕秦凯现在妻离子死,再心存了要不得的心思,根本不想活了,他们遭遇悍匪枪战近战的太正常了,只要秦凯放放水分分神,一个英烈跑不掉了。

他思来想去放心不下,自嘲地笑,自己就是操心命,合该着这些人都得他来供着。却还是偷偷找了文沫,看看她能不能想想法子劝一劝。

文沫能有什么法子?她自己且得躲着秦凯呢。秦飞飞的死讯是她通知秦凯的,秦飞飞遇害时的视频是她翻出来的,如果说现在秦凯不想见的人有个明确列表,她大概是排在第一号的。虽然秦飞飞的遭遇与她无关,但平心而论,秦凯很难面对着她还能心平气和,甚至吐露心声。

郭建峰是实实在在给文沫出了个难题。

可领导张了嘴,事再难办也得办,况且一段时间相处下来,好歹同事之谊摆在那,总不能真眼睁睁看着他就此迷失于丧女这痛中无法自拔吧。

她不是专业人士不要紧,找个专业的就得了呗。翻翻手机里的号码,看看时间,快要吃饭了,嗯,这个点钟,彭忘川应该有空。

电话拨出去很快接通,彭忘川那随便一听就能让耳朵怀孕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哪怕文沫听了不少回了,依然会有一瞬间的出神。

“哟~文女士,你居然会主动给我打电话?我得出去看看外头是不是下红雨了。怎么?要约吗?”彭忘川停下整理病历的工作,往椅子背上一靠,调侃的话越说越顺溜。

对着别的病人他是绝对不敢的,尤其是女病人。想他也是三十多岁的黄金单身汉,虽然够不上钻石级别,但自认魅力不小,有些女病人来上一两回可能还为着心理健康,次数多了,指不定初衷都不记得,开始对他明示暗示,若有若无地**。

彭忘川哪里会看不出来,但他除了装傻充愣以外没的选择。虽然他没有身在国外的环境中,但是不与自己的病人产生医患以外的关系是他给自己竖起的一根红线,绝绝对对不想越过。所以他只能板着张脸装木头,让她们知难而退。

对着文沫,就没有这么多顾忌了。一来这个女人眼明心亮,跟他又算半个同行,很清楚这些开玩笑的话做不得数,不会往心里去,再加上她有男友,似乎感情也是经过重重考验的,根本不惧他这小小玩笑似的诱惑。

跟这样的人相处才舒服。文沫在他面前渐渐不再拘束,有点君子之交的随性,他便也就着一起松快下来,露出除了医生外的本性来。

“约啊。当然要约。”文沫扔掉笔,把写得她头疼的报告拎起来,放到郭建峰的桌子上,一挑眉毛,对着彭忘川说:“这两天,介不介意我带个同事过去,他的情况,我回头先去你那一趟,电话里说不清楚。”

得到彭忘川的肯定回答,她挂断电话,笑眯眯地对郭建峰说:“那个,领导,秦凯交给我,这报告......”

郭建峰忍不住抚额,大约是他这组长当得太没威严,才底下一个两个都反了天了,可这本就是他自找的,文沫估计着正懒得写呢,抬眼看看闵三行还在,似乎游刃有余的样子,一会就甩给他好了,看都不看文沫,挥挥手让她赶紧滚蛋。

文沫笑眯眯地滚蛋了,秦凯会去的地方有三,自己家,陆玄卿的住处楼下,还有秦飞飞的墓。她决定先去找彭忘川交代几句,再去秦飞飞的墓地碰碰运气。

两个都是专业人士,交流顺畅,十五分钟,彭忘川就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了,想让秦凯恢复生活下去的勇气,一是给他目标,二是让他从活人的愧疚感中解脱出来。这两点做到,虽然秦凯没办法像以前一样,但至少再不会颓废下去,以至于害人害己。

时间不等人,拖得长了,郁结于心可就不好了。文沫立即杀过去找人,临走还从彭忘川这得到了不少名胜景区附近的特产。祖国的山山水水她没时间去看,吃点特产聊胜于无吧。

秦凯果然在秦飞飞的墓碑上靠着,脚边扔着个已经空了的酒瓶子,漫天飞雪中,还打起了呼噜。

也不知道他在此处到底睡了有多久,身上落满了厚厚的一层雪,靠近皮肤的一层不断化出水来,在滴水成冰的天气里,得有多冷。

因与周围白茫茫的背景融为一片,如果不仔细看,还真很难发现这是个人。文沫嘀咕两句这么大个人了,一点也不知道心疼自己,万一真在这睡一夜,冻死人都有可能。零下好几度的天气可不闹着玩的。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秦凯摇醒,他微微睁开条缝,待看清楚眼前之人,手比脑子行动更快,抬手就把文沫架着他的胳膊拂开。文沫弯着腰,一时失了平衡,狼狈摔倒在雪地里。

秦凯的脸上有懊恼一闪而过,索性低下头不再看她。文沫自地上爬起,检查了手脚关节没有大碍,拍拍身上沾的雪:“走吧。”

淡淡的两个字,不带一丝火气,秦凯本想拒绝,对上她一双仿佛能洞察一切的眼睛。文沫的过去不是秘密,有心想知道的恐怕比她本人知道得都详细,她一路走来,失去了多少亲近的同事战友长辈,虽然不能与他的丧女之痛相比,一点一滴叠加起来,也够她受的。

可她依然没有被打倒,秦凯觉得自己站起来比她高出一个半头去,做的事却都有些让人看不起,因此一个不字怎么都说不出口,只得晃了两晃,又站起来,乖乖跟着她走。

x市肿瘤医院。

不论外面天气如何,医院里依旧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时不时听到有人喊让一让、让一让,急救!挂号处并排开了七个窗口还是每个窗口前都挤满了焦急的家属。

天气反常,南方下雪北方不下,很多体质弱的人都冻病了,对身患重症经了手术、化疗、放疗的病人来说,稍微一点小毛病都可能会夺走他们的生命,但凡有个头疼脑热,以前身体好的时候不当回事,现在虚了,着急麻慌地往医院跑。

到了医院,钱就不能当钱使了,跟纸一样,说交多少就得交多少,一点都不能带讨价还价的,再贵的价格都得咬牙受了,一生积蓄分文不落,全是给医院存的。

即便如此,也不见得就能买回一条命来。

随着人平均年龄越来越高,空气、水体、食品污染,患肿瘤的人数与日俱增,可以说,除了头发和指甲,人体任何部位任何组织都有患癌的可能,而有效的治疗方法突破却有限,仅有的几种特效药那价格普通人看了基本上连死的心都有了,还不如不治,要不最后就得人财两空。

方大爷就是这么想的。他得了食道癌已经两年有余,手术做过,化疗经过,折腾到现在,自己手里为数不多的养老钱全搭进去,还拖累了自己的三个儿子。做了手术后,他连话都不能说,美味都是一口吃不到,流食哪里是给人吃的,喂猪猪都要嫌弃,可他一日三餐,顿顿如此,人生乐趣一个享受不到,每天就是浑身没劲躺在床上,痛不欲生啊。

他已经七十七岁高龄,还有什么想不开的?死了反倒是解脱,奈何儿子们都孝顺,总说他们的妈已经没了,这会儿爹再也走了,他们可就真的成了没爹没娘的孩子。纷纷跪到他床前哭求他好好活着。方大爷没法儿,只得熬日子,一天天咬牙坚持到现在。

医院一角

动手术是伤筋动骨泄元气的事。方大爷一把岁数,两年之内挨了三刀,哪里长癌切哪里。

一般人没他这运气,癌症被发现时要么扩散要么转移,都处于已经没有治疗价值的第四期,基本上靠开的大剂量止痛药挨日子,一口心气撑着能多活些时光,要是自己个都不惦着活了,死亡可能就一两天的事。

但方大爷的家人照顾得极周到,定期检查做得勤快,发现的新病灶都处于早中期,对症治疗效果不错,勉勉强强撑到现在。

他年岁大了,新陈代谢没有年轻人旺盛,伤口愈合得极缓慢,消炎药吃着,体温也常年37度以上。他在床上躺得时间长,身子早就虚弱得不行,常年离不了人伺候,活着就是干受罪。

奈何儿子们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当没爹没娘的孩子,他少不得不能透露出丁点丧气样来,寒了儿子们的心不算,还得让儿媳妇们以为他得了便宜卖乖,尚能请医问药,已经比大多数无人照顾的强出不知道几条街去。久病床前无孝子绝对不是说来玩的。

赶上这两天天气不好,外面飘雪,屋内见不到阳光,又阴又冷,可是再冷,以往也冻不着他一个病人,长江以南统没有暖气,他们取暖就靠着空调和电暖风,床下再铺一床电热毯,多多喝水对身体反正没妨碍,只要不渴着干着,所有设备齐上阵,方大爷的卧室里温暖如春,除了味道难闻些,样样都不错。

奈何所有取暖设备对电力的依赖太高,昨天天那样冷,很多人都扛不住,纷纷用电取暖,用电量一大,小区带不了这么大的负载,可不就得跳闸了。

不知道谁家的设备老化,年久失修,昨天一天加一夜,这电闸是跳了合、合了跳,折腾个没完,断断续续供的电,惹得周围住户破口大骂,却是半点方法也没用,叫了电力所的来检修又如何?主线路没问题,是谁家自己短路,单户私换的漏电断路器额定电流又大,不跳自家的,可不得跳全小区的。

别人冻一冻不要紧,方老爷子这身子骨可禁不得冻,小辈们着急去超市买回好几个热水袋,煤气烧水,滚开后兑好冷水,比体温高那么七八度灌进去,塞进老爷子被窝四五个,隔一断时间换一回,伺候的人一夜没睡,熬得两只眼睛通红。

就是这么精心加小心,方老爷子还是在第二天早上连打几个喷嚏,差一点将脖子上的伤口震裂,已经微微有些渗血,众人一通忙乱帮着换药包扎。早上寒意逼人,冻着了老爷子,下午就发起烧来。

方老爷子三个儿子,姓名一路排开,之孟、之仲、之望。其中以老二之仲最有出息,家里最有钱,基本上老爷子的治疗费要拿大头的,老大之孟离得最远,平常虽然也常回来看望,却到底因着一家老小也得靠着他养,不能常年在身边,也只多多地送些钱来给老爷子平时吃用。

剩下的这个小儿子之望,事亲至孝,虽然没什么大能耐,却最是老实不过的性子,照料老爷子的责任基本上他是一肩承担的,连工作都辞了。

两个哥哥自觉委屈了弟弟,只能从金钱方面多多补贴,给的比他上班时挣得多得多,对弟弟以及弟媳妇也多有感谢之词,并无居高临下,惹人不快。甚至两个哥哥还明跟方老爷子商量,等他真有那么一天,家里的老房子就留给之望一人,也不能平白让他牺牲了去。一家子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远近闻名。

方之望给老爷子收拾完了伤口,又扶他上了厕所,自己准备好早餐,半个小时再过来,老爷子已是烧得满脸通红,人事不醒了,吓得他连装糊糊的碗都打翻在地,急忙给大哥打电话,叫他开车过来送老人家去医院。

方老爷子病得只剩一把骨头,全身上下加起来估计也就百来斤,方之望其实一个人抱着他爬七八层楼不带喘气的,他直接带着父亲下去,再打个车都比叫大哥开车过来方便。但抱着个看起来就不好的老人家送出租,一般的出租车司机都不愿意拉,他们可以救急,但是万一老人没在车上,可就太不吉利了,因此常常拒载。方之望自己不会开车,只得每次都麻烦大哥。

方之孟很快就到了,待三弟抱着老父上了车,一路又快又稳当地奔着肿瘤医院去。他们常来常往,两年多,这路跑得熟得不能再熟。

方之孟找地方停车,等进医院时,就看到方之望已经带着老父挂上了常年的医师,自己坐在候诊室,怀里把老父亲抱得严严实实,其他患者投来好奇的目光,熟悉的医生护士冲着他们笑,方之望眼里除了老父,再看不到别人。

候诊时间很长,肿瘤医院自是不会少了病人的,每个来的都或多或少有些重的轻的的毛病,可以治疗就算在轻的这一列里,谁叫这是肿瘤医院呢。所以哪怕方老爷子看着不好,也到不了挂急诊的程度。

等了近两个小时,好容易终于轮着,兄弟俩都随老父亲进了诊室,跟医生打招呼:“方哥,这次又麻烦你了。”这位方医生,全名方权义,今年五十出头,比方之孟将将大几个月,是肿瘤医院排得上号的主治医师。

他跟方之孟一家并没什么血缘关系,不过姓着同一个姓,又常来常往,方家兄弟对他客气周到,请他吃过几次饭,逢年过节多有走动,倒是当朋友处下来。虽然他也知道方家是为着方老爷子的病,但只看这几兄弟对父亲一片孝心,方权义就认为他们是可交之人,对他们倒不反感,天长日久,还真处出几分真情来。

“老爷子这是怎么了?”方权义记得方老爷子的复诊时间,还不到日子,看方家兄弟俩又面露焦急,以为老爷子病情恶化,心里咯噔一下,忙从椅上站起来,探头去看。

方老爷子面色潮红,牙关紧闭,满面是汗,倒把方权义唬了一跳,听方家兄弟一解释,再探手摸了摸老爷子的额头,看看他的伤口,才长出一口气:“不碍的,虽然上了岁数又有别的毛病,烧一烧也算不上太坏的事。怕就怕他连烧都不烧,自己机体的杀菌能力都没了才是真不好。我这开点药,输输液,先把烧退退,这两天先住医院观察观察,做做常规检查,结果出来再细看,别往家折腾了。你们安安心。”

方权义见兄弟俩点头,打开电脑下医嘱,方之孟接过单子去交钱提药,方权义则交待个小护士,带着他们先去病房安顿,住院手续慢慢来不急。

到了住院部,熟人更多,方老爷子可是个名人,知道他的不在少数,便是有新来的认不得他的样子对不上号,也必定听过他的事。现在这个金钱至上快节奏生活的年代,久病床前还一家和睦的,绝对可以上新闻头条了。

方老爷子又来,有空没空的护士都过来瞧一眼打个招呼,新来的更是一脸好奇跟过来多看几眼,他惯住的17号病房门口围了不少人。

“你们都在干什么?工作不用干啊?”冷硬的声音自身后响起,刚刚还七嘴八舌议论的护士们立即止了声,也不回头看,低着头三三两两溜走,离得远了,才长出一口气,有年纪小的,吐吐舌头,背后嚼一句:“妈呀,吓死我了,吴医生还真是冷场王啊!唉,咱们真命苦,跟他一个班。”

其他人虽然没有说话,但看表情也知道,对小护士的话都是赞同的。每天高压力的工作,面对的还是重病在身、沉疴难治的病人,死亡的气息似乎无处不在。她们却还年轻,心理压力自然得想个办法排揎,闲暇时说一说话,逗一逗乐,也是个缓解,别的班的医生不但不会管,还掺和着一起,只要不当着病人或病人家属的面,也无可厚非。

偏这位吴医生,跟个冷面阎王似的,自己天天板着张死人脸也就罢了,连底下人说笑几声也会出言训斥,拜托,他是医生,她们是护士,不归同一个部门管的好吗?给他面子是客气,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吵得乌眼鸡似的也丢人不是,可这位也别太理所当然了行不行?

被众人背地里不知道骂了多少回的吴医生名叫吴浩,今年不过三十七岁,别看人家年龄在主治医师中偏小,身上的光芒一点都不少。哈佛医学院正儿八经的医学博士,毕业后在美国实习两年,就毅然放弃大好前途,回国来了,对消化系统癌有深入研究,年纪青青在国际刊物上撰写了很多论文。

他刚来医院工作才不过两年,一开始因为他金灿灿的头衔,倒追他的人可不少,就他那臭脾气,不到几个月,便让全院上下无数芳心萌动的女医生女护士撞了冰山,熄了热情。山太高,仰着看也是很累的好嘛!

方之孟很快办好了父亲的住院手续,拿着各种单子和输液用药回来住院部,刚进电梯,就被里面冲出来的人撞了满怀,好悬没有把手里的药瓶子扔出去。等他站稳,撞他的人早就隐入来来往往的人群里,连个道歉都没有。

他耸耸肩,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什么素质。回想刚刚那人的样子,竟根本没看见脸,只记得是个比自己稍矮,略有些单薄的男人,可是这样的男人一抓一大把,鬼知道是谁。

电梯里再没别人,方之孟按下7楼的按键,等着电梯门关上。不经意间低头,就看到一串亮晶晶的钥匙。三两个钥匙都是平常物,偏那钥匙扣做得漂亮,像是佛家用的佛牌,金光闪闪。

能随身挂着当钥匙扣用,想必也不是真金,方之孟随手捡起来,果然,重量一入手就对不上,那么大一块金光闪闪的佛牌呢,拿到手里轻飘飘的,而且连着佛牌的一小片卡扣比别的颜色都亮,乍一看不显,仔细看去,却有些丑了。

一串钥匙都挺干净,应该刚丢下没多久,方之孟随手装进自己裤子口袋,想着一会儿下来的时候把钥匙送到导医台。

失主见着钥匙没了应该会回来找,方之孟本应该先把钥匙送过去,可这钥匙似乎像刚刚撞到他不道歉的人掉的,虽然方之孟认为自己没那么小心眼,却也不会专门为着这么个没素质的家伙单跑一趟,且让他着急着急。

方老爷子输上液,两瓶下去,温度终于渐退,兄弟俩提着的心才算回归原位。

方之望对大哥说:“这儿有我看着就行了。你先回吧,知道你那事多,不留你了。”方之孟拍拍三弟的肩膀,也没跟他客气,做为私企经理,手底下一大摊子事虽然不用他亲自干,但是拍板做决定的得是他才行:“辛苦你了。哥哥心里都明白,多的话不说,老爷子住院的钱交得足足的,你安心守着,这房间咱们包下了,你也别干熬着,累了就上空床休息休息。”

仔细嘱咐但凡有变立即给他打电话,好了要出院了也告诉他来接,方之孟看了看睡得安详的父亲,替他掖一掖被角,擦了一把汗,这才轻手轻脚地离开。

临走之前,没忘了把钥匙送到导医台。

就在他离开医院不久,有人跑得满头大汗,跑前跑后似乎在寻找什么,最后终于从导医台将自己的钥匙领出来,还被小护士笑话了两句。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化疗科的新进实习医生刘杰,人称马大哈是也。做医生,最要不得性格就是大大咧咧,马马虎虎,偏刘杰从小到大都是这样的人。

化疗对药剂的使用量多严格啊,从上班第一天开始,主任康晓冬就不停地强调,从自己手中流出来的药单、分出去的药片,一丝一毫都不能出差错,别的药喝错了也许只是没疗效,化疗药吃错,却是要命的事!

但刘杰还是一样会出错,每每他的单子开出来,康晓冬都得气得肝疼,单位都能写错,毫克写成克,最过份的千克都有,不是说了一回两回了,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就因为他刘杰的爹是医院的副院长!

危险逼近

说刘杰是化疗科新进实习医生,只是相对这个科室来说的,在肿瘤医院,刘杰可算不上新人。

背靠大树好乘凉,古今中外,这句话都是通用的。

康晓冬在肿瘤医院这一亩三分地儿上也是位大名鼎鼎的人物,四十三岁的女强人,为着事业,与丈夫两人结婚近二十年,都没生个孩子出来。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大环境下,顶住了多少压力。

她在工作上一丝不苟,但凡出错,是绝不留情的,也因此很得罪了一些人,等着看她婚变出笑话的不知凡几,当面自然不敢说些不中听的,背地里却没少咬耳朵,但她的老公还就是对她痴心一片,两人琴瑟和鸣,令人羡慕。

这么一个严于律己同时也严于待人的,最最容忍不得的也就是刘杰这类人了,偏人家后面背景深深,康晓冬虽然业务能力很强,但到底没办法跟顶头上司对着干,只得捏着鼻子认了。

怪不得身为副院长的儿子,他进医院两年,还没脱掉实习医师的身份,连个助理都没评上,医院里所有科室轮换个遍,三个多月前终于被调来化疗科。

原来她还当是刘院长想要好好历练历练儿子,打磨打磨他,才让他先在医院各科室之间轮岗,都熟悉一遍,再找个自己最喜欢的地儿呆,好好培养。

以前刘杰不归她管时,在医院碰到也会笑眯眯地打招呼,康晓冬还对他印象不错,认为他是个有礼貌的好孩子。等现在真个成了她手下,却恨不得立刻掐死了干净!

早知道他是这么个货色,当初说什么也得死咬了不让他进来的!怪道一向有些官架子的刘院长那次找她谈话的时候怎么这么和蔼,她可是上了当,捧回来个烫手山竽!

懒得理他,现在权且给刘院长些面子,再过半年,哼哼,踢出去不留情,她当科室主任年深日久,就不信刘院长还会因着自己不争气的儿子跟她撕破脸。

刘杰自然是不知道自己在化疗科前景也是堪忧,不过就算知道他也不在乎。

学医本就并非是他所愿,而且以现在医生累得半死、不被理解、收入不高不低的尴尬,他那一根筋的父亲还是个头脑简单只能看见自家门前两步路的笨蛋,硬逼着他选了不喜欢的医学专业,导致别人吃喝玩乐的大学四年幸福生活,落到他跟前,就是跟砖头厚的教科书做斗争的五年,要不是他哭着喊着寻死觅活誓不读研,现在不得继续水深火热?

他压根没想长长久久吃医生这碗饭,在别人看来千好万好的职业,他就是提不起劲头来。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自然哪个科室都留不住。

刘杰已经用事实说明,他真的不是当医生的料,奈何自家老爷子就是个老顽固,根本讲不通道理。好吧,既然家里不让辞职,他就继续吊儿郎当干罢,总之收入也够他胡吃海塞了,且等着他家老头退休回家那天,有他熬出头的日子。

跟导医台的小护士道了谢,不理会她的调侃,他转身去了ct室。

如果说刘杰在医院里还有谁能真个被他当朋友,也就只有麦贺林一个。与刘杰的吊儿郎当不同,麦贺林可是一等一实干的人。他进肿瘤医院七年,按理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好好一个正牌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毕业的高材生,被分派来个冷衙门口,一呆就是七年不带挪窝的。

还不是因为他背后没有个当副院长的亲爹嘛!不然这么份工作,挂块骨头,狗都会干,哪里用得着他!

成年累月地操纵一台设备,看影像出报告,便是原来再有血性的人,都得被磨得平平的。麦贺林就算以前也不够实干,现在也得实下来,花费很多心血的学业也在七年里彻底荒废了。

其实说白了,当医生也算是熟练工种。接触的病人多了,治疗得多了,心里渐渐也就有谱,什么症状是什么病,不靠检测仪器也能估个**不离十,他做梦都想自己坐在诊室里,等着外面一个接一个病人进来,亲切地称呼他一声麦主任。

主任医师啊!唉,不提也罢。

刘杰会喜欢麦贺林的原因很简单,他当麦贺林与他一样,胸无大志,厌恶医生职业,不然为什么以他的才学这么多年窝在一个地方,学术上无甚建数。麦贺林从来都是个温和得有些懦弱的人,很不会摆冷脸给人看,更不会拿腔拿调讨人嫌,对谁都是同一张笑脸,再没有口出恶言的时候。

做为全省闻名的一间三甲医院,肿瘤医院哪哪都少不了勾心斗角。大医院待遇好、见识广,哪个有些本事有些门路的不是削尖了脑袋往里挤。自来僧多粥少的地界,来个新人,可不就得有旧人分得的利益更少,但是谁又有能力不让医院招新?只得跟母狼护犊子一般,看住自己的既得利益,不能叫新进来的骑到自己脖颈子上拉屎。

刘杰刚进来时,所有人对他都如临大敌,门子硬,又是正经科班出身,只要刘院长一句话,不太过份的话,连大院长孙德安都得看在多年老搭档的面子上默认了。自然很多人都对想要往自己盘里争食的刘杰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

他就算刚进医院没有打酱油到底,有三分不对,通过这些疑人偷斧的人嘴里一传,哪里还有一丁点好,恨不得死命给他踩到泥里去。

但麦贺林却从来不会如此,他对刘杰的态度跟对别人没有区别,虽然没多自来熟的亲近,却没有冷眼相对,更不会当面一套背后一套。

刘杰本来也是个心思单纯的人,并不适应与演宫斗、倾轧上瘾的被害妄想症患者打交道,麦贺林因此才投了他的眼缘,自顾自贴上来,引他为知己。

麦贺林心里到底对刘杰是什么态度,没人知道,只他不排斥、却也没有因为与刘杰亲近就谋个新岗,众人更不大拿他们俩当回事。肿瘤医院人才济济,混吃混喝的自然也有,越是后者才越是没威胁,所有人恨不得刘杰永远跟着麦贺林呆在ct室里再别露头才好。

麦贺林不是本地人,据说老家在东北一座县城里,家里父母在当地做着小买卖,小康水平,但这样的小康,放到南边来估计算不得什么,经济基础摆着呢,x市再是南方三线城市,也比东北县城要繁华得多,他来的时候光身子一个,七年过去,还没在本地置下房车,仍然孑然一身。顶着肿瘤医院医生的金字招牌,还打着光棍,也是令人费解。

麦贺林刚刚结束上午半天工作,一刻没得闲。做检查的病人什么时候都少不了,他这里全天门庭若市。脚不沾地的一上午,早饿得前心贴后背。

刘杰在外面敲门,因着办公室里有设备操作台,ct检测仪又很贵重,一直是闲人免进的,平时也没人来,只有刘杰三不五时会过来吐吐槽、偷偷懒。

没有立刻给他开门,麦贺林慢吞吞套上刚刚脱下的防护服,隔着门瓮声瓮气问是谁,刘杰一愣,平时他来麦贺林这串门,从来没有被拦下的时候,基本上一敲门就会开,今儿这是怎么了?

“我啊!你这鬼地方哪还有别人来?”刘杰是知道平常除了病人,轻易再没人来这的。整个ct室其实就只麦贺林和小护士范知趣两个人。病人来做检查,也是走前门,办公室再不来的。

“我这正忙着呢,今天没空招呼你,你先回去吧。以后没事,好好钻研钻研专业,没成天到处乱晃,仗着有个好爹为所欲为。”麦贺林的语气有些不耐烦,话说得一点脸都没给刘杰留。

刘杰多聪明的人,怎么能听不出来这是麦贺林不愿意跟他再相交的意思,心里还真有些不是滋味,两人认识也有段日子了,他以为麦贺林是朋友,怎的最近一周里,总是这么爱搭不理的呢?不是前阵子他们还有一起庆祝生日,麦贺林还送他礼物来着。

男人的友谊应该简单纯粹,要么酒桌饭局上交下情份,要么兴趣相投,要么就是天长地久处出来的面子。刘杰有什么烦心事都愿意往麦贺林这吐一吐,几次还张罗着想帮他一把,让他如愿以偿,真正当个治病救人的医生去,可每次麦贺林都是副云淡风轻的模样,他以为他们都是一样的。

这些想头不过就在刘杰心头转了个过子,他不是爱好热脸贴人冷屁股的人,更不会轻易往谁跟前献殷勤,既然麦贺林明确表示厌烦他,他以后不来就是。

站在走廊上,人来人往,他竟一时觉得这偌大个医院,却没有他的容身之处,真是悲凉。

一时从怀里掏出钥匙,佛牌还闪着光。这是麦贺林送给他的,刘杰虽然不笃信神佛,对这些宗教还有几分敬畏,欢欢喜喜收下,还挂在钥匙上,以示喜欢之意。

这才多久,三天而已。亮闪闪的佛牌还没变化,卡扣就已经开始掉漆,露出里面不一样的底色来,有些破旧。想要扔掉,孩子气一回,却最终还是叹口气,罢了,无论如何,朋友一场。

方老爷子这烧来得快退得也快,三天五次液输下去,人就已经清醒了。上了年岁的老人,尤其还得了要命的病,对医院很是忌讳,用他的话说,死也得死在家里,绝不能在医院里咽了气,能不来,这地方还是得少来。

于是死活闹着要出院。方之望伺候老爷子时间最久,对他的脾气也了解,回去静养着还好些,在问过了方权义和吴浩后,确定没引起别的并发症,只脖子上的刀口还是长得太慢,还得多注意些,痛快地带着老父办出院手续回家。

回家时自然还是叫大哥来接。方之望给大哥打电话,接电话的却是大嫂裴葶:“之望啊,你大哥病了,发烧、呕吐的,虽然看着不太严重,但开车总还不太好吧,要不,你们打个车,钱我们家肯定是会出的,行吗?”

方之望还能说什么,只得自己在医院门口抱着老父站了好久,才有个好心的出租车司机答应送他们回家。

方之孟确实不太舒服,躺在床上直哼哼,觉得浑身哪哪碰着都疼,肚子尤其疼,止不住想要吐,已经一天一夜水米未尽了,要不然裴葶绝对不会这么干脆拒绝去接老爷子出院。她是长媳,本来照顾老人的责任多半是要她承担的,有个三弟顶在前面,她占了大便宜,每每还让丈夫多给点钱回家,让她心安理得地丢开手。

可当照顾老人与自家丈夫的健康发生冲突,裴葶的关注点自然全在丈夫身上,小叔子偶尔打个车没什么大不了的。

“要我说,咱们还是去医院挂个水吧。你这又是疼又是吐的,还烧得这样高,硬扛可不是办法。”裴葶见丈夫又吐出几口酸水,心疼得紧,赶忙倒过杯水来,喂他漱漱口,又劝。

方之孟最近几年跑得最多的地方就是医院,只要一想到触眼的白和刺鼻的消毒药水味,刚压下去的恶心感又再泛上来,忍不住一猫腰又吐出口来,有气无力地躺回床上,冲妻子摆摆手:“不碍的。你帮我弄点粥来,我垫垫肚子,吃两片褪烧药发发汗,明天一早也就好了。”

裴葶忙不迭答应,方之孟吃了药之后果然能安生睡觉,不再想吐,让她松了口气。见丈夫身上的睡衣早就湿透了,这天可不暖和,家里才11度,再穿着凉冰冰的湿衣服睡,醒来估计更难受。只得自己勉强支着身子,将湿衣服扒下来。

脱掉睡裤,裴葶看到丈夫右腿外侧有块铜钱大小的不均匀红斑,微微红肿,她轻轻碰了两下,睡梦中的丈夫微微皱眉。

“怎么这么不小心,也不知道是撞到哪了。真是,多大个人了,还跟个孩子似的!”裴葶嗜嘟囔着,收了脏衣服自去清洗不提。

此时的他们,并不知道,并未被驯服的科技猛兽已经出笼,向无辜的人们伸出利爪!

病来如山倒

新的一天又匆匆开始,好像刚刚睁开眼睛,忙忙碌碌,大半个上午就过去了。

康晓冬揉揉太阳穴,闭目养神,等着下属帮自己打饭回来。她今天觉得实在是累,照往常这些小事,是绝不会劳动属下去做的。她给自己定位很正,工作上的领导,属下有什么错必是该骂骂,但工作之外的琐事,别人可没这义务。

可今天这一顿忙乱,几乎脚不沾地,本来身体就有些不舒服,丈夫原本想让她请一天假休息休息的,是她自己不乐意,强撑着非得来,才一上午,还真支撑不住了。到现在一屁股坐到椅子上,从头发丝到脚趾头,就没一个细胞想要动一动。这也就是办公室没有床,不然连饭都不用吃,直接躺下睡觉了。

下属很快将她的饭打来。医院食堂的大锅饭,再是专门卖给医护人员的小灶,味好得也有限,不过倒是份量足、热量够,再加上价格实惠罢了。一周七天,每天固定吃什么,连续几个月不带换的。

康晓冬浑身难受,胃口谈不上好。原本早上就吃不下饭,觉得胃里一阵阵顶得难受,又忙了一上午,肚子里早就应该空空如野。她也感觉到自己是饿了的,不然也不会去打饭,可是饭菜摆到眼皮子底下,一份素炒菜花,一份红烧带鱼,卖相和味道都属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本就不是重视口腹之欲的人,对吃食的要求仅为能入口即可。康晓冬拎起筷子,夹着菜往嘴里送。

一筷子鱼塞进嘴里,还没来得及嚼上一下,她哇得一口便吐了出来,低头一看,饭盆里浮着一层血红,她刚刚竟吐出一口血来!

后知后觉得尝出腥味来,康晓冬脑子一片空白。做为一名常年在肿瘤医院工作的医生,她很明白无缘无故能吐出血来,绝对不是好兆头。

为什么恶性肿瘤死亡率高呢?除了发展迅速之外,最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恶性肿瘤在发病初期,多数没有明显症状,就是自己的身体有些小改变小病痛,一般人也绝对不会联想到自己得了绝症的。

感冒发烧还浑身无力四肢酸痛呢,谁又会在意小小的头昏胸闷体重减轻呢?等到症状明显的时候再查,一般都已经处于中晚期,癌细胞早就扩散,失去手术条件了。

因为了解,所以害怕,更因为了解,所以恐惧。别看康晓冬劝起病人好好治疗很有一套,那是建立在自己是局外人,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基础上。才四十多岁的人,谁不想好好活着,人生还有那么长,怎么能就戛然而止了呢?

她欲哭无泪,给自己老公打了电话,一直哭一直哭得连句整话都说不出来,急得他赶紧跟领导请了假,跑来医院。

高进松跑得满头是汗,到了化疗科,逮着个熟面孔,就问康晓冬在哪。科室里很多人都是认识他的,每次康主任下晚班,这个男人风里雨里,都在门口等着,二十几年如一日,羡慕死个人,因此一个科室里的,不认识他的人少。

等到他冲进主任办公室,康晓冬泪流满面,听到动静抬眼望着他,嘴角还挂着一丝血痕。高进松心口大痛,自己这位妻子是什么性格的人,二十多年共同生活,他相信不会再有人比他更了解。自己很少见过她哭,仿佛世界上没有什么事能难倒她,怎么突然哭成这样?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三步并做两步地绕过办公桌,站到康晓冬身前,微微下蹲,将她整个人圈进自己怀里,语气温柔得能挤出水来:“宝贝,怎么了?哪个给你委屈受了,我帮你打他去。”这是夫妻俩一贯逗乐子的话,康晓冬工作忙、压力重,时不时回家就拿他当心灵垃圾桶吐吐槽,他每每都会抬手将妻子搂到怀里,靠在自己胸口,然后说上一句会替她撑腰,把欺负她的人都打一顿的孩子气话,惹得老婆笑几声,屡试不爽。

然而今天却不再管用了。康晓冬只是哭,哭着哭着嘴角又有血流出来,她微微一咳嗽,便有血沫喷到高进松身上,沾红了他崭新的白衬衫,狰狞且刺眼。

高进松手抖了抖,心里也是一紧,妻子这是......病了?什么病会让人吐血呢?再一不留情眼睛瞥向了还扔在桌上的饭盒,他都差点哭出来!

可不是有种天都塌了的感觉!好容易死咬着嘴唇,稳定住情绪,他才轻声说:“宝贝,我带你去,做做检查好不好?”

康晓冬从本心里想要拒绝。外面形形色色往她科室来的病人,她见得多了,从最开始的同情悲伤到后来的麻木不仁。眼见着他们一个个悲壮地进来,再一个个虚弱得出去。没多久可能就再也没出现过。

不敢仔细去想这些再也没来的人到底是好了,重新开始新生活,还是已经不在了。恶性肿瘤各种治疗手段听着种类繁多,看着眼花缭乱,治愈率和生存时间摆在那,少得吓死人。

正因为太了解,所以才会本能地恐惧。好好的正常人是绝对不会吐血的,再结合她一直没有觉查出身体的异样,断定自己十之**得的不是好病。就更不希望自己像小白鼠一样,被各科室轮流折腾一趟,钱花了,人受罪了,最后还是一样要死。

她浑身发冷,拼命抱住丈夫,汲取唯一一丝温暖。蜷缩在让她安心的怀抱里,康晓冬突然有些后悔,为什么她没生个孩子出来。就算自己以后先走一步,也不至于留他一个孤零零的。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终于哭够,她从丈夫怀里抬起头,勉强笑笑:“走吧。”

一路无言,高进松紧紧攥着康晓冬的手,就像当年他们初定情时,约定一生一世都不松手一般。

抽血化验、ct,b超,甚至连胃部钡餐造影都做了。

到第四天上,康晓冬已经起不来床。住院部开了一个单间,人眼见着憔悴多了。连头发都一把一把地掉,头晕、恶心,四肢无力,吐血、便血,昏迷不醒的时候多,甚至连身上的皮都有大片脱落,露出里面的嫩肉来,就像烧伤一样。

病得如此厉害,病情发展得如此迅速,偏医院一时半会儿还没检查出个准备结果来!

高进松瞪着布着血丝的眼睛,面沉如墨,一字一顿地问:“康晓冬到底得的什么病?你们再拿不出个说法来,就别耽误我们时间!开个转院单子,我们去省里看去,再不行,还有s市,b市可以去!”

吴浩跟方权义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偏还没办法硬气地直说康晓冬到底怎么了。

血常规化验显示,康晓冬的血红细胞结构被破坏,大多数失去了输氧功能,产生大面积的溶血反应,白细胞、血小板数量也少得惊人,身体几乎没有抵抗力,也没有正常的凝血功能。

她吐血的原因,不是消化系统生了晚期恶性肿瘤表现出来的症状,而是胃肠道粘膜有缺损,表皮脱落,血小板过低没能及时凝血,才会既吐血又便血的。

所有的检测只发现这些症状,可是造成这些症状的病因是什么,他们却跟没头苍蝇似的,想了多种可能,都被一一否定。

吴浩推了推架在鼻子上的眼镜,很不自然地解释:“那个......我们只能肯定康主任不是得了癌症。咱们这里是肿瘤专科医院,对这方面的研究多些,其他的病症嘛,术业有专攻,高大哥还是转院去看一看,多看几个专家比较好。”姿态已经够低,也算是间接暗示高进松赶紧去别处。

现在的病人真死在医院可不得了,哪怕是自己的同事也不得不防,刘院长昨天还打电话过来,算是明示他如果高进松提出转院,一定要答应。

病因查不出来,康晓冬又病得这样重,症状还极奇怪,什么病会来势汹汹,仅仅几天就能破坏人体造血、凝血功能,造成胃肠道粘膜损伤和皮肤烧伤呢?他自认为自己受过多年医学专业教育,又出国镀过金——不是简单地溜达一圈贴点金,而是正经付出过努力,学习过知识的,理应大千世界,千奇百怪的症人都见识过了。

他们第一个排除是恶性肿瘤病变,第二个排除的,就是流行性出血热病毒感染。

康晓冬身上很多症状其实很像感染了流行性出血热,比如埃博拉。只有这些在医学病毒传染性分类上,处于第iv级的魔鬼病毒才会有短时间内将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七窍流血而亡的腐肉。

如果她真的感染了这种病毒,整个肿瘤医院早就戒严了,每一个跟康晓冬有过交集的人都得被隔离,不然以我国本土上还从未出现过的危险病毒爆发流行,后果可不堪设想!

当时血常规检验结果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惊了,加急做了病毒学分析,那几天参与抢救康晓冬的医护人员有一个算一个,都没敢回家,更没敢透出去一个字,就怕传染给了家人,或者引起恐慌。

好在虚惊一场。虽然不忍心,但康晓冬眼见着不好了,死道友不死贫道也是人之常情。

高进松忙里忙外,心力交瘁。肿瘤医院存着让他赶紧带人到别处看看的心思,一应转院应该开的手续都办得极痛快,一个小时后,救护车开着急救灯一路直奔省会而去。高进松坐在车里,紧紧拉着昏迷不醒的妻子的手,眼泪再也忍不住。

他没想过,说好了要长长久久做一辈子夫妻的他们,怎么半路上她就要撒手离他而去呢?好狠的心~

转院却是转得太迟,康晓冬病得太重,救护车还没出x市,她便咽了气。任凭高进松喊得嗓子都哑了,也再没能睁开眼睛看一眼丈夫,就在睡梦中去了。

人都死了,还转个屁的院,救护车掉头就又开了回来。

刘院长接到通知的时候直嘬牙花子,可千万别闹起来才好啊,要不然又得放血赔钱。

因着直到康晓冬死,她到底得的什么病都没检查出来,连个死亡证明都开不出来,况且就算医院想囫囵过去,给她写个败血症,高进松都不带干的。

前脚康晓冬的尸体进了医院太平间,后脚高进松就打电话报了警。

非正常死亡警方也是得查的,因此出警的速度倒是很快,来得却只有法医和一名分局的刑警,高进松与医院相关人员分别做了笔录,颜志勋拷贝了病例,将尸体一并带回去。

人死了,检查手段就要多些,不像活人,总不可能直接开膛破肚。照例先将尸体存放起来,等着尸僵过程缓解过去再动手解剖,不然仅趁着现在三两个小时,也只够看个体表特征的。

文沫劝秦凯的过程也是一把辛酸泪。秦凯是极不愿意见文沫这个亲手打碎人梦想的人的,让他一直活在希望里多好。她说了千百句话,秦凯一律听不进去,只有一句真正打动了他:“动手杀秦飞飞的人已经死了。可是让她被害的真正原因,你真的不想知道吗?”

“你什么意思?”被酒精蒙蔽的双眼难得有一瞬间的清明。

“她会受苦受难直至死亡,是那些心存阴暗的人的错。没有他们,哪来的非法网站?她死了,这些人却还可以关注别人,继续以她们的痛苦为乐。你难道不想抓尽这样的人,为她报仇吗?”

秦凯难得的没有直接无视或者反驳,而是仔细思考文沫话里的意思。良久,点点头,表示认可。

文沫这也是没办法的病急乱投医行为,秦凯的人生唯一目标已经失去,不再重新给他树立一个,他只会一天比一天消沉。

可目标哪那么好找,她除了信口胡说还能有什么办法?

可就是因为她的信口胡说,险些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这却是文沫没有想到的。等真到了这一天,差点没悔得肠子都青了,当然,这是后话。

不管过程如此,秦凯最终还是坐到了彭忘川的诊所里,表面上看起来挺配合。

来势汹汹

方老爷子的病情稳定,体征良好,方之望一直提着的心这才渐渐平复下去。拉着父亲骨瘦如柴的手,他轻轻叹了一声气。

兄弟三人,他受父亲的照顾最多,母亲去世的时候,两位哥哥已经成家立业,只剩下他一个毛头小子还没能力自己赚钱糊口。

是父亲掏出积蓄,为他的工作奔走,又给他娶了妻子。

老爷子节俭勤劳了一辈子,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就为了三个儿子能过上好日子。轮到他回报这份亲情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能做的,与父母所给予的,相差太远太远。

父亲病重,两年时间,从顶天立地的汉子,变得骨瘦如柴,多苦多痛,都咬牙忍着,不吭一声。

人常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可方之望真的觉得,让父亲如此痛苦的活着,是身为儿子自私自利的想法。当生命除了痛苦再无其他的意义时,真的还有延续下去的必要吗?

可这话他不能说。作为照顾父亲的主力,这一番话说出去,两个哥哥一定会骂得他狗血淋头,指不定就拳脚相加,一顶不孝的大帽子扣上。

他郁闷地点燃一根烟,猛吸几口,觉得还是有必要好好的跟两个哥哥掰碎了揉开了解释解释。让父亲这么没有质量,单纯依靠药物镇痛才能活着,真的是一个儿子对父亲的孝心吗?他虽然老实内向,但一直都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从不藏着掖着的性子。一念即起,便要付诸行动。

他先打电话给了大哥。通话提示音响起时,他还在心里边打着腹稿,要如何说服大哥。没想到电话接通后,听到的却是大嫂慌里慌张的声音:“之望啊!你快来我家一趟吧!你大哥他病了!”

自家大嫂自来认为自己修养很好,总是一副温温柔柔,说话轻声细语的模样,哪里像现在这样惊慌失措过。方之望皱了皱眉,过半个小时要给老爷子按时吃药,大哥一向知道他这儿的工作24小时是离不得人的,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会让大嫂慌成这个样子,前两天看到大哥是不还都好好的吗?

哥哥身边至少还有嫂子照顾,父亲这里只有他自己,老婆要出去挣钱维持生计,总不能一家人指着哥哥们救济,不是说回来就能回来的,临时让他去哪里找人来看着父亲呢?

他只得先安慰嫂子:“嫂子你别着急,我把父亲这安顿好马上就过去。他到底怎么了,你说具体一点,要不要现在先打个120,送你们去医院?”

裴葶早已经六神无主,整个人都吓蒙了,她紧紧握着手机,望着床上脸色苍白的自家丈夫,一时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方之孟自送了父亲去医院回来,没两天就开始发烧。在那个时候至少他神智还是清醒的,自己主动要求吃饭吃退烧药,好好睡一觉发发汗,病也许就好了。

五十出头的人,平常爱好锻炼,腹部还有六块腹肌,轻易从不生病,壮得像头牛似的。在裴葶的心目中,丈夫就是一座山,永远可靠,轻易不会倒下。

裴葶是一个很胆小的女人,前二十多年的生活,蜷缩在父母的羽翼下,享受着中产阶级丰富的物质生活,养尊处优惯了,后二十多年,又嫁了一个有上进心,事业有成的丈夫,四十多年的生命里,可以说她被保护得太好,从来没有挣过一分钱,没有体会过社会中人心复杂。

因为总有人在她面前为她遮风挡雨,她得以一直安稳地窝在自己的小窝中,精致而美好,却同样没有任何担当的能力。

眼见着自以为能够靠一辈子的山此时像滩烂泥似的躺在床上,意识全无,怎么能不让他她心慌意乱,呆若木鸡。除了哭,她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方之望的电话,被她当成了救命稻草:“之望,之望,你哥哥他、他,他发了好几天的高烧,他、他、他,他流了好多血,好多好多血啊!”裴葶结结巴巴的一番话,把刘之望吓了个半死!

流了好多血!难道大哥受了外伤?

“那你还不赶紧送他去医院,还在家里面干什么?”方之望冲着手机吼道,急匆匆地披上外套,准备出门。

也不知道自己刚才情绪失控喊出来的几句话老父亲听到没有,但他此时没有时间顾忌,只能把他半个小时之后需要吃的药放在她的枕头边上,叮嘱他自己按时吃,自己三步并作两步地离开了家,打车直奔大哥的住处。

当然,在车上他没有忘记叫一辆救护车先去。一边不停地催促司机快点开,一边在心里边暗骂,看着美丽端庄的大嫂,却是个绣花枕头,关键时刻一点都不靠谱,生病打120,这是常识好不好,大哥到底流了多少血,有没有生命危险,大嫂一问三不知,问得急了就是哭!

二十多分钟的车程,刘之望如坐针毡,好容易才挨到下车,已经看见大哥家门口停了辆救护车。

救护车因为从最近的医院赶来,一路上遇到红灯不需要停,自然比刘之望先行到达。等到他腿软脚软地从出租车上爬下来,刘之孟已经被打包装上了救护车,后面跟着哭哭啼啼的裴葶,身上穿着睡衣,手里连个包都没呢,就这么想要跟着救护车去医院。

刘之望出声叫了一句嫂子,阻止她上车:“嫂子,你怎么这样就出来了?进医院哪有不花钱的,赶紧去取现金,换衣服呀!我先跟着去,你别哭了,收拾收拾东西,也马上赶过来吧。换洗衣服,洗漱用品,医保卡,还有钱,一定要都拿过来!”

裴葶自己六神无主,根本不知道做些什么,对刘之望的吩咐言听计从,点点头立刻回去屋里收拾。

刘之望自己上了救护车,一路呼啸着去医院。在车上,他不敢打扰,医护人员急救,只能默默地缩在角落里,看着自家大哥身体上插满管子,血压低,呼吸弱,脸色苍白,全身是汗,干净的医用白被单下,还有鲜血正一滴一滴的流出来。他的眼泪止不住得往下流。

他有点理解嫂子,大哥为什么会病成了个样子?如果不是脸庞长得一模一样,他实在无法相信现在这个病入膏肓,浑身上下没有一点鲜活气儿的人,会是前两天他刚刚见过的大哥,到底出了什么事?

救护车很快到达医院,大哥被拉进急诊室里抢救,他只能一趟又一趟的跑去交各种单据的费用。他出门出得着急,浑身上下只装了2000块钱,没一会就用光了。好在大嫂虽然经得事少,但有人告诉她干什么,她还是能干好的,很快也紧随其后到了医院。

交足了钱,他们能做的就是等在急诊室门外,渴望这扇门再次开启,刘之孟能平安出来。

医院里从人声鼎沸到门可罗雀,近八个小时的抢救。当医生疲惫地走出急诊室大门,寻找刘之孟的家属时,裴葶早已经站立不住,连围上前去问一句自己的丈夫是否还活着的勇气都没有。

还是刘之望顶在了前面:“医生,我大哥现在怎么样了?”

“你最近与患者同吃同住过吗?知不知道他有没有接触过强腐蚀性的物质?患者肠道出血的现象已经得到了缓解,但是肠粘膜有点状坏死和脱落,他究竟能恢复到什么程度,我们得观察一段时间再看一看。如果这种伤害是永久的不可逆的,接下来可能我们需要切除一段小肠。而且他的血常规有些异常,输氧和凝血功能都在一定程度上遭到了破坏。我们前期只排除了出血性病毒感染的可能,没有查明病因。暂时他虽然还没有脱离危险,病情却没有进一步恶化,也算是个好消息吧,你们先去给他办住院手续,他需要在重症监护室呆两天,如果你们知道他吃了什么接触了什么可能导致他这些症状,希望你们家属能告诉我,以便对症治疗,使患者尽快康复。嗯,咱们就先说这么多,如果有其他变化,我们会及时跟你们沟通的。”

刘之望一连说了好几声谢谢,千恩万谢送医生去休息。无论如何,只要人还活着就好。

转过头去,看到自家玻璃做的嫂子已经瘫到地上,喜极而泣。大哥这两天吃了什么干了什么,也就只有嫂子一个人最清楚了,他不得不耐心仔细地询问,让她好生回想。

裴葶知道丈夫没事,也渐渐的平息下来,不再动不动就哭,跟着自己的小叔子把从家收拾来的能用的上的洗漱用品,都转交给重症监护病房的护士,自己在外间预留的床上,开始仔细思索,老公这几天到底接触了什么东西,才把他害成这副鬼样子。

夫妻两个都十分注重养生,年纪不小,家有余财,自然是什么健康吃什么,买菜都奔着有机的牌子去。老公近一年来少有应酬,能推的饭局一般都推了,在家也是滴酒不沾,肠胃一向没毛病,这次会急性便血,才真正把裴葶吓了一大跳。

可医生说他接触的东西有问题,裴葶却百思不得其解。夫妻两人吃着同样的饭菜,住在一间房子内,一个进了重症监护室半死不活,一个却什么毛病都没有,这怎么可能?所以如果刘之孟真的接触到了强腐蚀性的物质,也一定不是在家。

她慌忙掏出丈夫的手机,开始一个一个给他公司的同事和下属打电话,询问他们之中有没有人出现和刘之孟相同的症状。一圈电话打下来,所有人都活蹦乱跳,对刘之孟的病情表现出来了浓浓的关切之情,那么公司也被排除了。

作为一个生活规律,工作规律,作息规律的人,有什么行为是反常的,可能会接触到特定物质的呢,裴葶皱皱眉头,抬眼向小叔子望去,欲言又止。

是了,她想起来了,好像似乎是从医院回去之后没多久,老公就开始发烧,高烧不退,时而清醒时而昏迷,发展到后来呕吐,便血。难道他是去医院的时候,碰到了什么脏东西?可是小叔子没事啊!老爷子也没听说有什么事,如果真的是接触到了什么,老爷子这体弱多病,土埋到脖子的,不应该比五十多岁的儿子体抵抗力要弱得多,为什么偏偏生病的是刘之孟呢,没道理啊。

刘之望最看不得的就是嫂子这副优柔寡断,好像全世界都给了她委屈受的白莲花模样,这是真正过日子的人吗?有点鸡飞狗跳,别人还没怎么样呢她先吓个半死,真是一点事情都担不起来!

他又不是他大哥,不喜欢这个调调,现在都火烧眉毛了,哪还有闲心像刚才似的温温柔柔跟她说话:“嫂子,你有什么话就赶紧说,大哥这儿等着救命呢!”她那模样分明就是想起了什么。

“其实就是小事情了。你大哥平常就两点一线,从公司到家从家到公司,开车来回,我们最近几天,菜市场和超市都没逛过,商场什么的更是没去,唯一一次他去了我没去的地方,除了他的公司,就只有医院。就是你送老爷子去医院让他开车那天,他回来隔天就不大舒服,你们在医院,分开过吗?他自己是不是碰到了什么?”

看着小叔子脸色不好,裴葶好不容易一鼓作气把想问的问出来了。刘之望听她这么说,眉头皱得更紧了,先是想反驳来着,大哥在医院待的时间最短,真有事儿也应该是他们父子俩的事,怎么着也轮不到前前后后在医院加起来一共呆了一个多小时的大哥吧。

可是他后来想到,大哥有一段时间是离开他们父子,自己去办住院手续的。肿瘤医院人来人往,指不定还真能碰见什么鬼东西。如果是那样的话,就不应该只有他一个人出现这种症状,医院里应该有跟他病症类似的患者!

想到这儿,他吩咐嫂子一定要在重症监护室门口看着,寸步不离,以防里边需要什么东西她可以及时去购买,他则直接打车去了肿瘤医院。

辐射污染

医院里他比较熟悉的,只有方权义一位,可他们的朋友关系,初衷虽有些经不起推敲,相处下来,确是有真情在里边的。如果真的证明方之孟的一场疾病因医院而起,那这就是方家和肿瘤医院之间的矛盾。方之望不想把方权义夹在中间难做人,双方他帮谁都不对,倒不如干脆让他置身事外,当然了,这是最坏的打算。

出租车在距离肿瘤医院大概一公里的地方,就已经寸步难行了。刘之望耐心地等了10分钟,一眼望不到头的长龙连一厘米都没有移动,他只得结账下车,步行前往目的地。

向前又走了大概五百米,人越堆越多,他边说着对不起,边往前挤,纳闷怎么肿瘤医院附近能堵成这个样子。

马上,他就找到了答案。两位荷枪实弹的警察蜀黍客客气气地将他拦了下来,动作十分标准的敬了个礼:“对不起,同志,前方戒严,请您绕行。”

戒严?难道是有什么大人物要从这儿过不成,那封路也就够了,总不能连行人都不让通过吧。他搓搓手,解释道:“那个,警察同志。我只想去下肿瘤医院打听点事儿。我爸病重,前段时间在这住院来着,我就去找一下他的主治医生了解了解情况,绝不捣乱,您就让我先过去吧,我可是守法公民,又没开车,不会堵路的。”

不料他一番话说完,刚刚还只是例行公事板着脸的警察,突然间神情一变,满脸警惕:“你仔细说一下,你父亲住院的时间,是哪一天?”

“就三天前,他得了食道癌,做过切除手术,前两天,发烧来着,我就把他送医院来了,之后康复出院了。”

“三天前......”警察喃喃地重复了一句,然后通过对讲机喊话:“这儿发现一位三天前在肿瘤医院的,要不要一起隔离?”对方的回答,刘之望没有听清楚,下一秒他已经被人包围,两名警察一前一后,让他进退不得。

刘之望大急:“这是怎么了?我可是奉公守法的良好市民啊!你们凭什么抓我?”

“同志,请你冷静一下,我们不是抓你!你再次耐心等候一会儿,我们会有专门的人员来给你做检查,如果没有异常,会立刻放你离开。事关你的生命安全,请你配合!”不由分说,刘之望刚有点反抗的意向,就被警察制住。

“你的家人,都在哪里?当时和你一起来肿瘤医院的人,除了你父亲,还有谁?我们这就派人过去。你可要对你家人的生命安全负责任!”

这是怎么了?抓他一个还不够,连带着家人要一起倒霉,还说是为他们好?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可众目睽睽,光天化日,这些警察不可能明晃晃骗人,这对他们一点好处都没有。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刘之望心头打鼓。

他远远的看到有一对穿着奇怪的人,正小跑着过来。他们身上穿着的衣服跟电视剧里的宇航员相似,很是臃肿笨重,跑起步来姿势说不出的滑稽。可是刘之望看到之后,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因为对方显然是冲着他来的。而且等这队人越来越近,他也突然想起来,这身衣服为什么让他看着觉得很是眼熟。

他是个地地道道的生化危机迷,第一集里,在僵尸病毒刚开始流行时,美国的那个什么什么防疫局,可不就是穿成这个样子,来防护病毒的嘛!

我次哦,刘之望突然反应过来,为什么肿瘤医院会被戒严隔离,为什么对方一听说他三天前在肿瘤医院呆过,立刻变得警惕并向上级汇报,为什么有一对穿着防化服的人向着他冲过来,为什么他的哥哥自出了医院回到家,就开始发烧便血昏迷不醒,肯定是医院里有什么超级病毒泄露了,这特么简直就是现实版的生化危机啊!

未知的才是最可怕的。刘之望浑身骨头都在打颤,只要一想想他惊鸿一瞥看到的自己大哥的惨象,不久的将来也会出现在自己身上,他就忍不住一阵又一阵的绝望。他还不想死,他才刚刚四十出头,他还有大把大把的美好人生!

双腿一软,冲着已经跑到他身边穿着防化服的人直接跪了下去:“求求你们救救我,还有我大哥!我大哥他,他快不行了!”

“什么?你大哥他在哪里?快带我们去!”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一开始并没有理会刘之望的哀求,快速地掏出一个比成年人手掌略大的仪器,在刘之望的身前身后反复晃了几次,兹拉兹拉的噪音不绝于耳,却没有其他明显的动静。

还没容得众人这口气松下去,就听到刘之望不断地形容他大哥的症状。这不是典型的肠胃型放射病吗?听说病情可控,看起来并不太严重,他应该只曾经短短的接触过放射物质,并没有长期携带。

刘之孟现在所在的医院急诊室加重症监护室很快被全面清理,所有与他有过接触的医护人员也在接受辐射检测仪检测没有明显异常后,被强令要求先行淋浴,再隔离观察一段时间,吃促核素排出的药物。

至于刘之孟本人,则在被检测自身辐射值超过正常人上百倍后,被打包转送至肿瘤医院。转送过程中连根头发丝都没外露。他的妻子和弟弟则被拦在了医院大门之外,与刘之孟接触过的公司同事也都有专人上门去做检测,只要辐射不超标,对身体就不会有危害。

裴葶坐在警戒线外毫无形象地痛哭流涕,她眼睁睁地看着丈夫被裹成粽子抬进医院,想要跟着却被挡下,偏偏挡她的人一言不发,不给解释,不说缘由。

她哭得那么伤心,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刘之孟已然身故。刘之望一个头两个大,太阳穴突突的跳,忍不住吼道:“别哭了!哭有个屁用!我大哥这是死了吗?要你在这给他号丧!”毫不留情面地骂过去,让裴葶怔瑕的,连哭都忘了。

他极不耐烦地走开,想去寻人问问,这肿瘤医院到底出了什么事。刚刚他哥哥大老远的从别的医院被拉过来的时候,他一直追在穿着防化服的人生后,千方百计想要打听出什么了,可是他们却没空搭理他,就交代了一句他大哥现在需要隔离治疗,再耽误下去恐怕有生命危险,人就不明不白地抬进了肿瘤医院,连探视都不被允许,只说稍后会有人找到他们说明情况。

他大嫂因为就近照顾大哥的时间过多,身上也有辐射超标的情况,所幸并不严重,不会留下后遗症,之后会有人专门安排她接受相关治疗。

反复提及的辐射两字,终于引起了刘之望的主意。哪怕他是个理科渣,也明白辐射超标对人体意味着什么。

事实上我们生活的环境中,充斥着各式各样的辐射。几乎所有的电子产品都含有电磁辐射,功率越大辐射越强,但是这种电磁辐射对人体的伤害,除非强到一定程度,都是微乎其微的,肯定用不到出动防化服这么夸张。

那么剩下的另外一种对人体有致命危害的,就只有电离辐射了。

不久之前,在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电离辐射(所有类型)在一类致癌物清单中。自从自己老爹得了癌症,刘之望平时对这方面的文献资料,最新出的研究成果都十分关切,了解颇多。

人类应用电离辐射,来为自己造福,其时间可以追溯到一百多年前。哪怕你对电离辐射这个词还很陌生,但是提起到x光检查,相信绝大多数的人都会了解。

x光,实际上就是一种电离辐射。它还有一个学名,叫做伦琴射线。在安全值的范围以内,我们利用x射线来检查骨骼损伤,内脏病变,有效且安全,只要不在短时间内反复接受x光检查,就不会有危险。

但是当电离辐射辐射度增大,就会对人体造成各种各样的伤害。医学上对电离辐射引起的病症,有一个学名叫做放射病。

患者在接受大剂量的电离辐射照射之后,轻微反应包括头晕,恶心,呕吐,浑身乏力;稍微严重一点,胃肠痉挛,肠道出血,过个十几二十年可能会罹患癌症;再严重一点,表面会有烧伤现象,整个大脑处于水肿死机状态,人基本上就活不了了。

当然以上这些人在接受辐射之后,不会立刻死去,死亡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很多人的肢体和脏器都在慢慢腐烂,只有不断通过手术切除,才能让他们尽量延长生命,却无药可医。人就等于是行走的尸体,死亡对他们来说反而更像解脱。

此时辐射已经对人体造成了永久不可逆转的损伤,如果辐射量再大一些,人就会当场死亡,表皮也会像蛇蜕皮那样,脱下来一层,整个人面目全非血肉模糊。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微波炉中,被加热炙烤的肉类。

肿瘤医院有放射治疗机,而且不上一台。方老爷子曾经使用过不止一次,也就意味着这些治疗机中是拥有放射源的。只要是放射性物质,因为其自身的不稳定性,始终都处在不断的衰变过程中,会产生高强度电离辐射。这些放射性物质,只要处理不当,随意乱扔,对人体的伤害都将是毁灭性的!

难道哥哥种种反常的病症,都是因为接触了放射源吗?那他,还能治好吗?

他再没有闲心去四处打探消息,一屁股坐在嫂子身边,突然有些羡慕她还可以没心没肺的只顾低泣。他要是也能哭出来该有多好,如果哭一哭,事情就能过去,该有多好。

刘志旺的猜测几乎全中。让我们将时间倒回一天,从康晓冬的尸体进了市局法医科冷藏柜的第二天开始说起。

康晓冬的死因医院方面没有给出答案,高进松自妻子的尸体送过来,就半步没离开过公安局大门,非得要第一时间知道结果不成。

等尸僵现象缓解,栾法医着手准备解剖。

当死者的胸腔被打开,眼前的一幕让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死者的整个腹腔都是血液,怪不得她背部的尸斑颜色比一般人要浅,明明生前并没有失去太多血液;胃部和小肠发现了至少七处穿孔。其他的脏器也有不同程度的液化。

康晓冬从死亡到现在仅仅30个小时,可以算得上实实在在的新鲜尸体了,脏器纵使有腐烂,也到不了液化的程度,要是夏天还有可能,因为温度与消化酶的活性成正比。可这几天明明是x市一年中最冷的日子,为何她的内脏会**得如此之快呢?

栾法医将死者的内脏分别提取出检材,交给鉴证科的同行来寻找异常,自己接着埋头查找死因。

活着的时候检查不出来的,现在人都躺上解剖台了,胸腔腹腔颅腔都一一打开,早早晚晚能找到的。

他埋头工作,常常废寝忘食,一干就是好几个钟头,众人也早就习以为常,不会在这种时候来打扰他,除了帮着打下手,动手解剖些不太重要的脏器的颜志勋,法医科内再无他人,安静极了,只能听到两人偶尔交谈,以及各种工具切割**的动静。

门被嘭得一脚踹开,栾法医还没来得及皱起眉头,就被闯进来的周聿一手一个,拉起两人就走。

“诶?小周你这是干什么?我们在工作!”栾法医很生气,他手里还拿着解剖刀呢,要是不小心划伤了谁,多危险啊,这人死得蹊跷,鬼知道有没有携带什么病毒,病理报告还没出来呢。

周聿瓮声瓮气地说了一句:“这尸体有毒,不能直接接触,快跟我走!”

栾法医是老法医了,什么情况没遇到过,很快冷静下来,连忙让周聿放手,把身上穿的外套以及手上的器械全就地扔了,示意颜志勋也这么做,走出解剖室,开始认真洗手洗脸。

封闭隔离

颜志勋有样学样,两人很快洗干净,转过身来等着周聿解释。

周聿先一步关上了法医办公室通往解剖室的门,这才把她刚刚做出来的鉴定报告递给栾法医。

市公安局痕迹检验科新引进了一台质谱分析仪。其价格昂贵,使用一次花费不菲。局领导曾经为买不买这台仪器专门开了至少四五次的讨论会。

公安系统从上到下各个级别,办公经费都是紧缺的,有的时候连加班补助都发不出来。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当了家的过惯了穷日子,手里边有限的资金自然是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必须要保证全部都用在刀刃上。

质谱分析仪到底有什么用处,就算大家一开始不知道,三番两次的开会讨论,该知道的也都知道了。说白了,它就是一台能检验物质组成成分的仪器。现在系统内大多数的实验室,想检测物质成分,只能靠连猜带蒙,先研究个**不离十了,再用专门的试剂检验化学反应,对号入座。而质谱分析仪可以在不知道物质是由什么东西组成的前提下,一次性快速分析出其主要成分,操作简单,鉴定结果准确率高,速度快。

所有人心知肚明,这台设备真的管用,可昂贵的价格让很多人直皱眉头。最后还是局领导一咬牙一跺脚,跑去省厅哭穷,争取了一半的资金补贴,才最终将这宝贝疙瘩买了回来,轻易不敢使用。使用一次上千块的费用,让它买回来之后颇有点鸡肋。

周聿昨天拿到样本的时候,第一反应也不是用质谱分析仪器检测,而是先用了传统方法,分析观察,在培养皿中加入不同的试剂,当然也没有忘记做dna检测和病毒学分析。结果她分析来分析去,废寝忘食的一顿忙碌,都没能找出脏器**速度过快的合理解释。

正常的dna报告出结果需要一天多的时间,病毒学分析就更慢了,需要先将检测样本中的菌群进行培养,再分别鉴定,最快也要三四天,慢的话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也不新鲜。

等到晚上9点钟,周聿饿得胃疼,不得不暂时放下手头的工作,先出去吃点东西。离开实验室的时候,他顺手将照明灯全部关闭了。

等她吃饱喝足回来,打开实验室的大门,还没来得及开灯,就看见自己的操作台上有什么东西正发出微弱的光芒,而且不止一团。

半夜三更,整层实验楼就只有她一个人,再配合上点点跟鬼火相似的光,要不是周聿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胆子也大,估计早就尖叫一声跑着去叫人了。因为正常的器官组织细胞,发出的生物学意义上的微弱光芒,人眼是绝对不可能看到的,那需要特殊的仪器。

不该发光的物体发光了,显见是有问题。周聿知道,只要找出能令器官组织发光的物质,就能解开死者**程度加快的秘密。

此时周聿已经有了不祥的预感,她不想再耽误时间,直接选择了质谱分析仪。

结果出来,情理之外意料之中。她刚刚吃饭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主楼那边法医办公室的窗户亮着。

栾法医是出了名的工作狂,手里头有案子,解剖没做利索,他是绝对不会提前下班回家,此时应该还在解剖室里加班,跟尸体接触久了……

周聿抓起报告,飞奔着向法医办公室跑去,来不及解释先把人抓出来再说。

栾法医看着报告里大大的co60几个符号,一时间怔在当场。

法医这个行当做得久了,他早已经炼就了见惯不怪宠辱不惊的本领。当一个人绞尽脑汁得想去犯罪、想去杀人的时候,其智商堪比福尔摩斯。杀人的手段层出不穷,千奇百怪,基本上是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凶手做不到。

有大量的实践经验做基础,栾法医自认为自己也算得上是见多识广。没想到,他还是小看了凶手的智商。

用放射性物质杀人于无形,真亏他想的出!鉴定报告上co60的含量,已经不仅仅是误接触这个级别所能达到的了。康晓冬家庭美满,工作顺利,没有自杀的可能,这起所谓的非正常死亡,一定是谋杀。

凶手胆大包天的敢拿放射性污染物来害人,人命在他眼里还有价值吗?他又真的知道放射性污染物一旦处理不当泄露出去,会造成怎样严重的后果吗?

栾法医合上报告,缓缓地走到了解剖室门前,关灯开门。死者还没有来得及缝合的尸体静静地躺在解剖台上,满腹的亮光让解剖室看起来阴森森的。

死者的死亡原因已经不需要再进一步查找了。她全身上下,只有腹部发出的光芒最强,头颅和四肢没有异常,这说明放射性物质还没有进入她的血液循环,很可能是被死者误服后,因为服用的剂量极大,直接将死者置于了死地。

与其他的杀人凶器相比,放射性污染物显然没有那么容易被销毁。只要接触过,存在过,就一定还会留下证据。

事不宜迟,栾法医半夜三更将郭建锋从睡梦中拽起来。康晓冬的死已经确认为谋杀,那么她曾经呆过的地方,家,还有医院的办公室,都是高危场所,极有可能仍然存在放射性污染物,随时可能危害其他人的生命安全,留给郭建峰的反应时间不多了。

自放射性元素最初被发现,到现在不过小两百年的光景,人类对放射性物质的研究从来没有停止过。哪怕现在全世界各地建了不少的核电站,原啊子啊弹氢啊弹等高尖端的核啊武啊器,世界范围内来看储量也不小,人类依然不能说完全了解放射性物质,就更谈不上掌握及正确的使用了。

我们利用它的性能为我们服务的同时,也让沉睡的恶魔潜伏在了我们的身边,当桎梏恶魔的牢笼被开启,危险的猛兽落入到坏人手中时,康晓冬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与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打交道,郭建锋都没有皱过一下眉头,可是面对着看不见摸不着的对手时,他也束手无策。市公安局的设备已经很是齐全,但对放射性物质防护和检测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他思来想去,只能求助于省疾控中心。疾控中心有各式各样的应急处理预案,放射性污染也是他们研究的课题之一。

事实证明省疾控中心十分靠谱,从市局领导出面联系他们,到肿瘤医院被全线戒严,仅仅隔了三个小时。x市到省城的高速,跑160公里\/小时的速度,也需要开上两个小时。

医院里每一个人都接受了表皮辐射尘埃量检测,无异常不超标的痛快放行;轻微超标不影响身体健康的,分派促核素排除药物,嘱咐他们按时吃药,先行关进肿瘤医院的病房里隔离;至于其他检测出来明显辐射超标,已经有病理反应的,则每人安排一个单间,疾控中心的人负责治疗与观察。

医院的每一个角落,也都被工作人员拿仪器一寸一寸地搜查过来,工程量是巨大的,直到第二天刘之望找上门来,才勉强算是第一波搜查结束。

重案一组全体人员一直在肿瘤医院的戒严线外待命,在对抗放射性物质的战斗中,他们并非专业人士,自然不能第一时间进入核心现场,只能焦急地等着专业人士处理完现场,将所有放射性污染物的危险排除之后,他们才能进去该抓凶手抓凶手。

俗话说下雪不冷融雪冷。被清洁工人堆积到绿化带周围的雪正在渐渐融化,x市的温度几乎接近历史最低点,一组众人已经焦急等待了好几个小时。他们从昨天晚上到现在就没有合过眼睛,疾控中心到达肿瘤医院之前,他们就已经先一步到达了。与医院领导打了招呼,请他们配合调查,先不要惊动任何人,以免造成恐慌。同时也防止有心人看着不对,趁乱逃跑。

当疾控中心的人来了以后,他们又忙着从局里抽调人手,过来布置警戒线。忙的时候不觉得时间过得有多慢,当他们能做的都做完了,只剩下干等,才有种度日如年的感觉。

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一趟又一趟地进出,虽然还没有夸张到整个医院的窗户都用塑料蒙起来,但正门口也已经临时搭建起来了几间空气过滤室。他们进进出出,一趟又一趟穿防护服脱防护服,他们在一旁看着都觉得累。

不过闵三行私底下跟文沫说,他现在宁可穿这么一套极其笨重的衣服,也好过在瑟瑟寒冬中冻得跟孙子似的。直到此时,文沫才算懂了什么叫南方的冷是真正的魔法攻击。空气又阴又寒,凉冰冰的专往骨头缝里钻,在外面站着干等着实在不是什么好活计。

所有人都有些缩手缩脚,露出几分猥琐,只有秦凯,站的像标杆一样,没有人敢上去劝一劝他。就连文沫现在也不知道秦凯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不知道是最后她临时想出来的那番话起了作用,还是彭忘川真的有两手。

总之秦凯乖乖地跟她去看了心理医生,一下午两个小时的功夫,秦凯又变回了原来的那个秦凯,只是比以前更冷酷更沉默寡言,连与他肩并肩作战多年的同事,对他都有些望而生畏。

郭剑峰觉得他这个样子十分反常,曾说好几次都想私下里找他聊一聊,可是似乎秦飞飞的死也带走了秦凯人性化的一面。如果说以前他的人生中,除了工作还有寻找女儿,那么现在他就只剩下工作,彻头彻尾进化成了工作机器。

他自己没有交谈的**,任凭别人磨破了嘴皮,根本就是白做无用功,郭建峰只得无奈放弃,先将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眼前的案子上。至少这样的秦凯,比起酗酒厌世,了无生气的那个他要好得多。郭建峰也不能奢望,在经受丧女之痛之后这么短的时间,秦凯就恢复如初不是。

肿瘤医院周围围满了看热闹的人,医院里很多病人及其家属,检测后身上没有发现异常的,很快就被释放离开了。他们中小部分人留下来看热闹,听到旁边有人小声议论,询问着肿瘤医院里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生平第一次,他们成了主角,侃侃而谈,赚足了周围一众人对注目礼,极大地满足了他们的虚荣心,忍不住想说更多。

不管是自己亲身经历,还是偶然间听为他们做检查的人透漏的一鳞半爪。

“医院里是有核辐射超标了,核辐射知道吗?几年前那个小日本的核电站出事故,死了不少人呐。”

“哎哟!那咱们在这里安不安全?快快快,都别围着了咱们赶紧离远点儿吧。”

“唉?那要不要买点盐呢?不是说吃盐的话,可以防辐射吗?”

“听谁瞎说呢?上回我屯的盐到现在刚刚吃完!”

“放心吧,没事。这就是个小医院,就算再有放射性物质能有多少,哪里能跟核电站相比,咱们离这么远应该是没事的。”

“这种事儿,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都说被辐射的人呢,就算不会立即死,过几年也会得各种各样得癌症,早晚得死了。”

“不说了,不说了,咱们赶紧走吧,安全第一,为了看个热闹把命搭上可不合适!”

如此三番,几次这样的对话,周围看热闹的群众走得干干净净,总是人来人往的医院这一次终于安静下来。

医院的入口也安静下来,好久没有人员出去,镇定如郭建峰,也忍不住一只接一只得开始抽烟,好几次掏出手机来,想打个电话,都生生忍住了。

终于,到了华灯初上的傍晚时分,里面出来人,告知他们可以进去了,当然,防护服是必须的。

没有了人来人往,医院一点也不像大家想像中的医院,寂静的走廊上只有众人杂七杂八的脚步声,谁也没有开口询问情况,相信会有人解释给他们听的,他们能知道的,对案子有帮助的,早晚会知道,高于他们保密级别的,这些人嘴紧得像蚌壳一样,多一个字都不会告诉他们。他们又何必多事呢?与人方便与自己方便,互相尊重,只要案子能破,别的他们才不在乎。

瓮中捉鳖

刘院长和老婆一顺边躺在自己医院的病床上,怎么也不明白这一切都是如何发生的。他们除了大眼瞪小眼,忍着身体的不适外,还要为唯一的儿子担着一份心。

刘杰到底怎么样了,他们不知道,这些穿着防化服的人嘴巴极紧,除了叮嘱他们按时吃药、好好休息之外,无论他们问什么,都跟听不见似的。

人身自由也被限制,刘院长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有一天他会被囚禁在自己医院的某间病房内,门一律从外面被反锁,他们有限的活动范围,只剩下股病房里的十几平米。

为什么会发生放射性物质泄露呢?为什么他们一家三口无一例外地中招了呢?他曾经耳朵贴在门上偷听别人说话,知道在医院里被隔离得不光只有他们一家,还有几个医院的医生、病人家属。

刘院长做为医院的领导之一,在泄露事件发生的最初,也是在一定范围内被告知真相的。彼时他正在医院里。

刘杰也病了,而且病得很重,他当时跟妻子俩日夜不休地贴身照顾了儿子一天一宿,在医院工作了这么多年,他刚刚才知道病房里的床硬得睡不着,卫生间脏得不敢用,病人食堂出品的饭菜难吃得无法下咽。他很是嘲笑自己养尊处优,儿子都昏迷不醒,大脑水肿,不得不切开一块头盖骨缓解压力了,他还有闲心注意这些生活细节。

生与死的边缘徘徊时,其它任何事都没有意义。

现在回想当初蠢笨如猪的他与主治医生。头昏恶心、呕吐便血、四肢抽搐、高热不退,迅速发展成脑水肿,肝脾肿大,酸中毒,种种症状已经明明白白地表现出来,告之他们这是核辐射过量引起的放射病。他们就是笨到根本不知道如何检查,如何对症治疗!

康晓冬的急性猝死本来应该引起他们的注意,刘杰后来与死亡仅一线之隔更应该让他们联想到放射病。可是一次又一次,他们太相信自己的经验,更是盲目自信小概率事件不会发生。

放射性物质啊,普通人一辈子可能连见都没见过,更别提接触了。便是医院的医护人员,会有专人使用含有放射性物质的仪器用于检测和治疗,但是那里面的放射性元素是被层层包裹在最安全最核心的结构内,铅封是必不可少的,轻易不会有人能碰到,连损坏泄露都绝无仅有才对!

可他们是医生!平时学的用的,都是要求他们怎么样直接推断病因。如果一种生物,长得像鸭子,叫声像鸭子,走路像鸭子,那这种生物无疑就是只鸭子!所以康晓冬的病症非常自然第一时间被归结为某种致死率极高、病情发展极迅速的出血热,为此为她急救的医护人员也都全副武装,就像当年对付非啊典一样。

他们之中,又有谁亲眼见过放射病患者?就连学生时代,学校里的老教授对这方面的病症也是纸上谈兵。他们怎么就好死不死碰到了呢?

不不不,停下。刘院长感觉短短几个小时,自己白头发都多长出一堆来,他得关心关心自己儿子,不应该胡思乱想这些有的没的。

老妻一直在旁边默默流泪,每一次刘院长试图与她交谈时,她都会闭着眼睛转过身去,不理他。本来心绪就不好,关在个比狗笼子大不了多少的屋里,唯一的交谈对象还这么副样子,刘院长很是窝火,最终冲着老妻吼道:“我怎么你了?你总这么爱搭不理的?孩子生病不是我的错,被关在这里更不是我的错!你这哪来的邪火,真是不可理喻!”

本来就是逞一时口舌之利的,说出来比憋在心里好受些。原本夫妻二人,脾气不好的也是他,妻子在他生气发火时总会一言不发,一个巴掌都拍不响,根本吵不起来。

可这一回,他话还没说完,就见老妻噌得一下坐直身子,双眼喷火地瞪他:“要不是因为你,杰儿会生死不明吗?”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发生意外谁也不想的!”

“跟你没关系?跟你没关系,跟谁有关系?你不是不知道,他从小到大都不想学医,要不是你逼着他上了这么多年的医科,毕业后又抢先一步动用关系把他弄进你们医院,他是情愿当个摄影师的,到处旅行、看风景、赏人文才是他的愿望!”

刘院长烦躁地在病房里踱步:“当摄影师?全中国人有个手机都能拍照片,这行业有什么前途?连饭都吃不饱了,还谈理想?他那梦想能挣着钱吗?我这是为他好!当医生多好,收入高,体面。”

“体面?体面就给各位体面到小黑屋里了?体面就把儿子体面得命悬一线了?要不是他来这该死的医院工作,能病得人事不醒吗?”

“这跟医院有什么关系?你怎么知道他一定是在医院里接触到什么东西了呢?”

“刘春鹏!你当我是个傻子不成?不是你们医院出了事,为什么我在家里都被人找上门来,像犯人一样被送到这儿来!为什么你们医院的人都被检查了,还有几个就关在咱们旁边的病房里隔离!你们肿瘤医院里有什么,你心里没点数吗?”

刘院长颓然地放弃争吵,不得不承认老妻说得都对。可问题到底出在哪呢?哪一台设备损坏了?

这也是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来了医院之后,第一个要解答的问题。

一楼的急诊室已经被临时布置成指挥部,不知道这白惨惨的衣服里面到底加了多少铅衬,穿起来走路时短途还没感觉,时间长了,死沉死沉的,连抬抬手都费劲,不过见着别人都没有脱掉的意思,一组众人也只得入乡随俗。

终于,一个看起来像是领头的人过来跟他们描述现在现场的情况:“整间医院我们已经搜索过了。放疗室里一台治疗机有被人为破拆的痕迹,但他应该对放疗机的结构有相当的了解,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被偷走的放射性元素co60只占很小一部分比例,不足以影响放疗机的正常使用。”

“这么一点丢失的量,如果他不是拿出来害人,根本神不知鬼不觉,不在这台放疗机报废的时候,也不会有人关心内里的核元素是否安全。我们,额,怎么说呢,还算幸运。”

“这间医院里共有三十多人身上发现了过量的放射性尘埃覆盖。大多数没有出现症状,相信及时服药排出体内核素,不会影响他们今后的生活,比较严重的是这几个人。”那人递给郭建峰一份资料。

“偷出来的放射性元素一共被分为了三份。相信凶手原定的目标一共也只有三个。第一份,如你们所见,被制成了钥匙链上的卡扣。不知道凶手是不是真的想要他的命,卡扣上还涂了一层铅粉。我们收缴回来的钥匙扣上有掉漆现象,这才将里面的放射性物质裸露出来,危害到了携带者的人身安全。”

“这串钥匙扣的主人叫刘杰,他现在在重症监护室内。不得不说,他的情况不容乐观,一般达到他接受的辐射量的人,无一例外最终全都死亡了。我们现在,与其说是在治疗,但不如说是收集数据。他因脑水肿已经深度昏迷,你们不用在他身上浪费时间了。”

“这第二份,则被碾成粉末,撒进了康晓冬放在办公室的咖啡罐内。据她的老公高进松说,康晓冬对咖啡严重依赖,每天必喝。可正巧她出事的这两天,因为觉得自己的生活方式不够健康,康晓冬想要改变一下,两天没碰。”

“康晓冬出事后,直到我们封了整座医院,也没有人再进入康晓冬的办公室。她的咖啡罐检测出放射性物质辐射量超过正常水平五百多倍。单纯辐射不应该立即致死,她显然将放射性物质喝进了体内——我们在她的办公室上发现了已经冷透的半杯咖啡。”

“感谢你们局的法医。要不是他机警,这次怕是要出大事。谁进康晓冬的办公室,只要那罐咖啡还在,都将处于强辐射的照射之下,相当于被死神拥抱在怀里。”

“这最后一份,则在ct检验科的办公室,被安放在了防辐射服内侧。受害最严重的是麦贺林和他的助手护士蒋诺。麦贺林的大腿皮肤有烧灼脱落,我们做过分析,他的身体细胞结构受到了影响,肝脏部位的癌细胞得到抑制,但同时正常细胞也被杀灭太多,他现在,直白来说,就是一具行走的尸体。如果一直积极治疗,不得其他病症的前提下,本着肢体腐烂一块就切一块的原则,大约可以撑个七八年吧。但他已经没有治疗价值了。”

“蒋诺在接受检查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怀孕,三个月的身孕,却检查不到胎心。这个孩子肯定是保不住了。她的情况比麦贺林要好,那件防护服她穿的次数比较少,因为co60被放在内侧,不穿在身上时,倒是好的保护。”

“其他几名受感染人群预后都还不错,总体来说,这次不算是意外核泄露,而是人为的投放污染物。当然就是各位的研究领域了。”

“不过很遗憾,所有的‘凶器’我们除了电子照片,没办法给你们提供原件了。好了,我们的工作暂时告一段落,接下来就看各位的了。当然,各位手上的纸介版本的资料,最好也不要带出去,就在这里使用吧,我可以再发一份电子版的给你们。”

“还有,这些病人,你们每次审讯时间不要太长,要知道,他们的皮肤表面还残留着大量的放射尘埃,接触得久了,这防化服的功效也就那样,大剂量面前一切隔离措施都是纸老虎。一次最多十五分钟,然后换个人去。”

果然,看不见的对手就是麻烦。

好在他们这一次的嫌疑犯范围很小,照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提供的资料,以及与医院方面再三确认,他们知道凶手无论是谁,都在这些辐射量超标的人之中。

偷放射性物质如果真是那么简单的话,也不可能全国这么大范围的应用,核污染事件发生的机率低得可怜。

一般的放射性污染物或废弃物,在回收的时候,都需要专业人士,专业拆除、搬运设备,专用防护服。利用医院的现在条件,能保证工作在放疗科、x光检验科的工作人员不因长期接受辐射而对身体产生影响,还不至于能防护武器级别的辐射。

所以,无论凶手准备得多完备,他都必然是co60的第一个受害者!也就是说,现在应该还在医院被隔离了。

很好,三十几人的名单,相较于以前的大海捞针来说,已经很短很短,瓮中捉鳖,不要太容易。

突破口被选在了蒋诺身上。

她受到的辐射不大不小,没有大到对她的身体造成太坏的不可逆转伤害,没有小到能让她肚子里的孩子活下来。最重要的,蒋诺今年二十六岁,未婚。

未婚怀孕,而且蒋诺自己还是个护士,正经医科大学毕业,专业知识该懂的都懂。有句俗话叫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她会不知道自己这三个月来身体出现变化?

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郭建峰一个字也不信。疾控中心的人管不到一个小护士说不说谎,他们却是最喜欢有人说谎被发觉,因为一个谎言必然要无数个谎言来弥补,而当一个人说谎的的时候,本能地想要解释更多,以便让人相信她的话。

说得多,绝大多数意味着错得多,而且,现编与自己无关的谎言难度太大,很多人都会根据自己的真实记忆编,说得多,同样就意味着透露出真相的可能逐渐增大。

文沫和李承平径直去了蒋诺的病房。

相比较其他刚刚得知自己怀孕了,又立即失去孩子的母亲,蒋诺的反应极为平淡,她甚至对自己怀孕的事避而不谈,无论文沫多少次想挑起话头,她都沉默以对,以不变应万变。

莲花朵朵

脸色苍白,瘦瘦小小,眼眶微红,大大的眼睛仿佛永远含着泪水。

这样的蒋诺别有一种凄凉的美,就像受惊的小鹿,令人不愿意说一句重话,生怕不小心伤了她的心。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安静的侧脸,单薄的身子,李承平自认为不是个多怜香惜玉的人,也不好意思再说些刺人心的话了。

蒋诺似乎很明白自身的长处和短板,平心而论,仔细打量之下,她并不是多漂亮的女孩子,五官不丑,却也称不上好看,一张脸平淡无奇,属于典型的大众脸,单看她的长相,很容易被人遗忘。

但她身上的这股白莲花气质就是另外一桩故事了。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同样道理,会装可怜的女人更容易得到人的同情和怜惜。

也许蒋诺并非本性如此,而是二十几年如一日慢慢养成的性子,她根本不必刻意去做什么,就能表现出楚楚可怜的模样。

文沫在旁边观察了好久,装可怜的习惯是印入她骨子里的,便是普通的谈话间,她也会不自觉流露出几分,并无一丝伪装,称得上手到擒来。

可惜,纵使她再沉默,到底还年纪小些,心性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坚定。对于他们的问话,蒋诺虽然没有回答过一句,但是她放在身侧的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抓着床单,时紧时松。

文沫扯扯嘴角,很好,不是完全做到喜怒不行于色,只会装可怜就好,不然的话倒还真是块硬骨头。

客客气气又说了些场面话,让蒋诺好好休息,安心养身子,别操心害怕云云,文沫偷偷从背后拽了下李承平的衣服,对方了然,很快,两人告辞先离开。

对付一个死咬牙关誓不开口的小丫头片子,最快捷的方式莫过于寻找到证据,一击即中,心理防线崩溃,想要重新建立起来可就没那么容易了。等她褪去了可怜的一层伪装,二十几岁刚出校门涉世未深的小姑娘,李承平想要套她的口供,怎么看怎么都是以大欺小。

一个云英未嫁的小姑娘,又正是好年纪,怀了孩子不敢声张,知道之后不曾哭闹,甚至没有想去寻自己心上人诉诉委屈,这正常吗?呵呵,当然不。

都什么年代了?又不是古时候未婚姑娘发现婚前失贞要沉塘,现在先上车后补票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如果蒋诺与那个男人郎有情妾有意,一场婚礼成为幸福新人再正常不过。

可看蒋诺的样子,似乎还巴不得肚子里的孩子没了,此时胎死腹中,正合她的心意。由此看来,这个孩子,要么是逢场作戏的一夜戏产物;要么,怕是父亲的身份不太能够见人,蒋诺说不定私下里来往的男人已经有了家庭了。

好在这姑娘的家是本地的,她也一直跟父母住在一起,文沫和李承平离开医院,去了蒋诺家里。

晚上八点,因为外面天气寒冷,一般没什么事的普通人都缩在家里边点着空调取暖。蒋家自然也不例外。文李两人便很荣幸见到了蒋诺的全部亲人。

蒋爸爸看起来很慈祥,不擅言辞,跑来开门时还穿着围裙,甫一见到警察还吓了一跳;

见到蒋妈妈,文沫与李承平交换了个眼神,白莲花性格大约也是会遗传的。她先是坐在沙发上问是谁来了,得知警察登门,让自家丈夫赶紧放人进来,自己则怯生生地站起来,连头都不怎么敢抬,只稍微用余光看人,一接触到文沫的视线,又慌忙埋下头去。

也五十多岁的人了,装起受气小媳妇来,怎么看怎么让人感觉别扭。

蒋诺有个姐姐蒋婼,今年三十三岁,已经结婚,老公柯以志,三十四岁,两人还有个儿子,现年三岁。他们一家三口也住在蒋家。

蒋家其实并不大,三室一厅,一百平米,小三室结构,满满当当住着6个人,哪哪看着都窄。客厅的地上摆着不少东西,估计是常用的,来来回回拿出来再收回去麻烦,索性平铺在地上了。

已经八点多,这一家人还没吃晚饭。蒋爸爸打了个招呼就回厨房做饭去,炖肉的味道挺香。蒋妈妈一副受惊小兔子的模样,他们还一句话都没问,这位已经欲语泪先流了。

李承平被蒋诺腻歪半天,现在又来个蒋诺老年升级版,会哭会装的道行比蒋诺还高明,真不知道蒋爸爸是怎么能忍她三十多年的。

家里边来人的动静惊动了在卧室里陪孩子玩耍的蒋婼一家,夫妻俩安顿孩子睡下,也来到客厅。

李承平先心有余悸地仔细打量几眼蒋婼,看她神色如常,眉眼间全是傲慢,看人带着股居高临下的味道,反而平静下来,这要再来一位白莲花,他可真有点招架不住。还什么都没说呢,就水漫金山了,他往哪说理去!

“什么事?”蒋婼看了自己母亲一眼,文沫明显感觉后者瑟缩一下,然后迅速抬起头,露出讨好的笑:“婼儿饿了吧?饭还得等一会才好。你爸做了你最爱吃的红烧肉,还有以志最爱吃的宫保鸡丁。”

“怎么还没好啊?这都几点了!再晚点,吃完饭差不多得直接睡觉了,不压炕头净长肉啊?我都胖了一圈了,都怪你们!”蒋婼丝毫没有因为家里来了外人就有所收敛,半点没给自家老娘面子,披头盖脸地骂过来,喋喋不休,十分聒噪。

李承平很反感蒋妈妈这种白莲花样的女人,但同样也不喜欢咄咄逼人的蒋婼。百善孝为先,看一个人到底什么性格,不能光看他表现出来的是什么样,还得看他对待自己父母时是什么态度。连生他养他的父母都不尊敬爱戴,还能指望这样的人有多好?

蒋爸爸听到女儿的叫骂,急忙从厨房跑出来,蒋妈妈自女儿数落她第一个字开始,眼泪就像不要钱似的,淌个不停,怯怯地望着蒋爸爸,李承平看得一阵恶寒。

蒋妈妈已经不年轻了。五十多岁的人,保养得又没多好,毕竟蒋家条件摆在这儿,温饱罢了,哪里有那许多闲钱去买贵得要死的护肤品,因此蒋妈妈脸上抬头纹、鱼尾纹、老人斑、晒伤斑一应俱全。想像一下老得一脸褶子的人,顶着张菊花脸,做出二八少女的动作......

偏偏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蒋爸爸就好这一口,一看老妻哭得梨花-----额,带雨,心先软上几分,将女儿的火力吸引到自己身上:“婼儿,是爸爸不好,今天买菜回来晚了。你别生你妈的气了。”

“还好意思说!子涵都没吃上饭,这会困得眼睛都睁不开,睡觉去了。小孩子不吃饭怎么长个子!你们真是一对废物!”蒋婼骂上瘾了,谁顶上来骂谁,她老公抄着手站一边看戏,没有阻止的意思。

骂了大约十分钟,蒋婼这才慢条斯理地坐在沙发上,像刚看见文沫和李承平似的,极夸张地拉长音说:“哟~~~这三更半夜的,哪个好人家里有警察上门啊?我们可都是守法公民。那小妖精干什么坏事了?自己不回来也就罢了,还惹了警察来!以后说出去,别人还当我们老蒋家的都是贼呢!”

称自己亲妹妹为小妖精,可蒋家在场的其他人压根没有人提出异议,甚至没有人脸上露出不快,很显然,蒋婼这么叫蒋诺不是一天两天了。

相比妹妹的白莲花模样,姐姐的盛气凌人应该会活得更好吧,自古人善才会被人欺,良善的被恶的欺负再正常不过。

不然也不会自家小闺女住进医院被隔离了,家里边连一个凑上去打听打听出了什么事,着急上火的人都没有。虽然肿瘤医院一般人现在进不去,但是很多被隔离的人的家属来来回回打听消息的一直就没断过。人有事没事,见不见得到强求不得,至少打听出来个人还平安的消息也是好的。

可这一家,非但连个面都没露,还自顾自在家里边炖肉吃饭,他们俩进来得有小二十分钟了,除了蒋婼的一句小妖精,当父母的甚至都没提过自家小闺女半句,怕是压根没有人把她放在心上吧。

客厅里五个人,谁都没有再说话,气氛一时有些尴尬。蒋爸爸看看自家大闺女,又看看李承平,最后硬着头皮站出来想说几句话打打圆场:“警察同志,我家小诺现在怎么样了?”

“你敢她干什么!越大越不听话,你当她是闺女,她可当你是爹了?操的什么闲心,回去做饭去!”蒋婼截下蒋爸爸的话,直接站起来将他推回厨房。

“说吧,来我家干嘛?那小妖精是死是活?”蒋婼赶走了老爸,又瞪起自家丈夫来。柯以志摸摸鼻子,耸耸肩,一言不发回屋去了。

望着自家丈夫的背影,蒋婼的目光阴狠得好像淬了毒。

“呸,窝囊废!”这句话显然是骂柯以志的。

这一家6口人,除了刚三岁的小外孙,以及白莲花一般的蒋妈妈,剩下四个成年人中,只有蒋爸爸和蒋诺有工作。

蒋爸爸在一家浴池给人搓背,辛苦是很辛苦,挣得不算少,一个月也有4、5千元收入。蒋诺就更不用说了,肿瘤医院的效益很好,像她这样才不过入职不到两年的小护士每个月也有小一万元工资。

如果她只需要管着自己,这点工资可以让她在x市过得相当舒适。可她还有这么多口人要养。

蒋婼从小到大学习就不好,勉强读完初中,考了个中专,三年混过去,什么没学会,走上社会两眼一摸黑,先还知道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在个电子厂里当流水线上的工作,一天站上十个小时,累得像狗一样。

然后没多久,她就认识了柯以志,两人臭味相投,王八看绿豆,很快结了婚,往更南边的大城市里闯荡,做着发大财的美梦。可是哪有什么遍地可以捡到钱的地方,看似繁华的都市里像他们这种做着一夜暴富美梦的人要多少有多少。

有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他们的这种心理,诱惑他们走上了传啊销之路。一入传啊销深似海,从此亲人变陌路。人为了钱,什么都敢干,蒋婼花光了自家和丈夫的微薄积蓄,骗光了父母辛苦存下的养老钱,最终一贫如洗,被传啊销组织赶了出来,连最基本的生存都维持不了,无奈回到x市。

见惯了外面的花花世界,满脑子都是别人为她画下的大饼,蒋婼又岂会再重新甘于平淡,累死累活一个月挣个三千块的小钱?不得不说,她被洗脑得非常彻底,便是人回了家,心也丢在外面。

夫妻俩几乎成了废物,挤回父母家里,也一点难堪都没有,反而还像女主人似的高高在上,要吃要喝要穿要玩,没有养孩子的本钱,还偏偏生完一个还不够,现在又怀上了,堪堪三个月。

要不是蒋诺大学毕业找了份好工作,蒋家父母就差点被大闺女逼着卖了房子把钱给她瞎折腾去了。还是蒋诺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反驳了姐姐,咬牙答应下来养活他们一家,才总算保住了父母的房子,让一家6口不至于无片瓦遮身。

按常理来说,这样跟下金蛋母鸡似的宝贝妹妹,蒋婼不应该好好哄着捧着,毕竟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一家三口吃着人家的喝着人家的,腰杆子想硬也硬不起来。

可偏偏蒋婼没这种自觉,她天生唯我独尊惯了。家里边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家庭,父母很难不偏心眼,蒋婼和蒋诺之间,与其说是姐妹,倒不如说是竞争者,自有了妹妹开始,蒋婼就明里暗里争着父母的宠爱与关注,吃穿住行什么都得比妹妹强,父母必须永远把注意力放在她身上才行。

她叛逆、辍学、打架、吸烟,妹妹乖巧、懂事、聪敏、好学,可偏偏父母喜欢的都是能惹事的她,因为妹妹永远乖巧,乖巧到根本不需要父母担心,有个让他们头疼的大闺女已经消耗掉他们全部的空余时间,乖巧的小闺女自然被忽略。

父母还想当然地认为,不听话需要管教的孩子花上更多精力很正常。

不打自招

众星捧月般长大,蒋婼自私自利惯了。蒋诺这个妹妹平常就没少受姐姐欺负,终于当她大学毕业、进了医院工作、有了不菲收入时,蒋婼理所当然地认为该轮到妹妹养她们一家了,哪让当初是妹妹一力阻止她卖房子去搞大买卖的,以至于现在仍然一穷二白。

阻止蒋婼卖房大概已经用尽了蒋诺二十多年积攒下来的勇气,背上养活姐姐姐夫和外甥一家的重担,她再也说不出一句反对的话。

近万块的月薪,蒋诺又过着什么生活?

当同龄人拎着名牌包包,当同事们轻而易举地买车买房,当朋友们下了班去酒吧餐厅小聚时,蒋诺只能低下头,退缩到众人看不到的角落。她用着还是学生时代买的、卡得已经快要动不了的最老版国产手机,穿着夜市地摊上买来的不超过百元的衣服,跟父母挤进百平米的旧楼房里,连卧室都得跟外甥分享,每天在医院里连工作餐都得挑最便宜的吃,因为每个月的工资全额上交后,她能得到的生活费少得可怜。

真真切切地贯彻着什么叫俯首甘为孺子牛,什么叫燃烧自己照亮他人,什么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她就是个美味多汁的大肉包子,被姐姐一口咬上,分食殆尽!

现在,蒋诺躺在医院,她最亲近的家人们若无其事地继续着他们的生活,大口喝酒,大口吃肉。

当文沫提出想要看一看蒋诺的住处,寻找寻找线索时,蒋婼直接拒绝:因为现在那间房给了儿子住,儿子刚刚睡着,不宜惊动。她一直觉得家里太挤,没有妹妹在的话,刚刚好够住。只要她的工资交回家里,人爱去哪去哪——反正工资卡在自己手里把着呢,有了钱,哪里还愿意要个碍眼的人在跟前。

走出蒋家时,李承平缓缓吐出一口浊气。炖肉的味道从门缝里不断飘散出来,蒋家温暖如春,其乐融融,他们两个都不由自主地回想起来苍白无力躺在病床上的蒋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一个人的原生家庭如何,对她的影响是深远且长久的,也真怪不得她,可这样的人生,到底凄凉了些。

蒋诺的手机他们自然接触不到,所有被检测出辐射严重超标的人的随身物品已经统一销毁了,从通讯公司调取的通话记录乏味得很,一个女孩子,没有钱,还是副白莲花性子,能有几个真正知心的朋友?除了同事的正常交流,没有大量集中的电话,每月流量使用也少得可怜,真不知道她在离开手机就没法活的当下,都有什么娱乐。

查了一圈蒋诺的社会关系,李承平相当郁闷。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圣母玛利亚存在不成?蒋诺的生活里从来没有一个男人的存在,她的孩子到底是哪个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文沫却对李承平说:“也许我们想得远了,更想得多了。我们总觉得应该有这样一个男人出现在蒋诺的生活中,那么雁过留声,总会有些蛛丝马迹。他们肯定会有联系。”

“但咱们反过来想想。蒋诺在医院工作,而且还是ct室这样的地方,白班也就罢了,时不时还要值夜班。一个小姑娘,手里没有钱,又长得十分平凡,穿得朴素得过了,还是副可怜兮兮,不说话先哭几嗓子的性子,什么样的男人,会被这样的女人吸引呢?同样,蒋诺会喜欢什么类型的男人呢?”

“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女人在选择自己未来伴侣时有两种倾向:与父亲关系亲密的,会不自觉地选择与自己父亲有某些相似之处的男友,等同于恋父情节的正常体现;与父亲关系冷淡,或者父母感情不和谐的,女儿则会倾向于选择与自己父亲完全不一致的类型。”

“蒋爸爸咱们都见过,他是老好人性子,有个强势的女儿,眼泪不要钱的妻子,他最擅长的事就是和稀泥。你觉得蒋诺择偶时,会喜欢他这种性格的人吗?”

李承平想了想,摇摇头。蒋诺只是懦弱惯了,又不是真傻。便是嘴里不说,平常老实着不表现出来,却不代表她在那个原生家庭里没受过委屈。

蒋婼的目中无人绝不是一天养成的,从小到大有这么个人姐姐,蒋诺得到父母关心极少,一旦她跟姐姐有了矛盾,做父母的理所当然偏心他们喜欢的孩子,蒋诺肯定会被要求要乖巧要懂事,要学习孔融让梨,不能跟姐姐对着干。

习惯成自然,她思想上接受了无奈的现实,并不等同于她内心认同。从昨天他们跟蒋诺的谈话中也能发现,她对家里人也很冷淡。

失去了未成形的孩子,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二十多岁的小姑娘,不应该慌乱之下希望见到熟悉亲近的人吗?她却在十几分钟与警方的交谈中,半句没有提过自己的家人,虽然她绝大多数时间都在沉默,但是谈及家庭与警方问她的问题并不冲突。

所以这姑娘看着白莲花,懦弱得一塌糊涂,其实心里明镜似的。

很显然,她讨厌她的亲人,自然不会照着她父亲的模子选男人。再加上她的工作圈子狭小得可以,这个男人,九成九也出自这间医院!

但会是谁呢?肿瘤医院是我市甚至全省最出名的一家癌症类三甲医院,医生加护士得有三百多人,男的占了一大半,除去年纪太大、不可能与蒋诺有交集的,至少也得有七八十个可能选择。

蒋诺懦弱胆小,能吸引的是很有保护欲的男子,最好强势些,说一不二,却又不会太强势到听不进去别人的意见,而且极有可能将要结婚或已经结婚。

李承平拿出以前做外围调查的水磨工夫,开始查这七八十位可能人选,用了两天两夜,一无所获。蒋诺太没有存在感了,这些人多数压根不记得自己医院里还有这么位小护士,剩下几个认识她的对她观感都不算太好,李承平冷眼看着,所有人都没有可疑。

文沫对蒋诺的再审也没什么用处,这小姑娘嘴很严,说得烦着她了,大被一蒙,身子一抽一抽,看起来极为可怜。

反倒是郭建峰和王家梁在刘院长一家那发现了突破口。

刘杰的病情逐渐稳定,没有进一步加重的趋势。刘院长思子心切,托了不少关系,终于得以从自己被关的病房中出来,能去儿子的床前陪一陪。

原本英俊的儿子几乎让刘院长认不出来。他的头上缠着厚厚的绷带,一根管子通出来——那是引流降压用的,好在起密封作用的水瓶中没有出现血色。这是个好现象。

闯过生死关,可刘杰到底能不能醒来,现在谁也说不好,大脑是人体中最精密的仪器,在病人没有苏醒之前,任何判断大脑有没有损伤的方法都不够精确,只能安慰安慰不懂行的外人了。

刘院长老泪纵横,泣不成声地追问郭建峰,究竟是谁要害他们,好好的,谁会想着去偷放射性物质害人?真有深仇大恨,来点痛快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不是更好吗?玩阴的算什么本事!

郭建峰拿着张照片问他:“这钥匙是从你们家里翻出来的。钥匙链上的卡扣就是co60做的,外面涂着一层铅粉,看到这儿缺了一块吗?”

刘院长接过照片,他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不是姓麦的那小子送给我儿子的吗?这就是放射源?就是这玩意害得杰儿遭殃的?麦贺林!老子要杀了你!”刘院长咆哮着就想冲出去,被眼疾手快的王家梁拽了回来:“你别着急,麦贺林现在就在医院里,他跑不了。我再问你一遍,你确定,这钥匙链是麦贺林送给刘杰的?”

“确定!杰儿还特意往我跟前晃过几次,说是麦贺林送的。杰儿从小就喜欢这佛啊观音啊之类的,那天应该正好是杰儿的生日,我老伴做了一桌子菜,等着他回来吃,他回来的时候钥匙就挂着个这东西了,还特意拿给我们看,还说这是生日礼物,礼轻情义重。要是我当时知道这到底是什么做的,我绝对不会让他一直随身携带的。”刘院长双手捂脸,懊恼至极!

儿子不愿意做医生,那就不做,不愿意上班,那就不上!他到底是为了什么要逼迫着儿子做不愿意做的事啊,结果把他逼得躺在床上,大约最好的结果,就是一辈子要活在可能得癌症的阴影中,最差的结果,以后也就没有以后了!可是,千金难买早知道啊!

麦贺林正好也在医院被隔离起来,如果他真的是凶手,那就太好了,抓他根本不费吹灰之力。

刘院长气苦,当初麦贺林会进医院,还是他主动提出的。

肿瘤医院效益好,挣得多,谁不想进,一个萝卜一个坑,护士竞争还小些,医生嘛,哪个进来时不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争取到的名额,花了大价钱的有之,门子硬的有之,像麦贺林这样完全没背影没学历的就少了。

他进医院,是因为当初医院一直因为招聘上的暗箱操作而被人举报。做为公立医院,他们有上级管理单位,面子上如果过不去的话会让很多人很难做人。肿瘤医院的水很深,哪出点问题,都有可能拔出萝卜带出泥。

能坐到领导岗位的哪个不是人精中的人精,自然知道什么事做的什么事做不得,什么钱挣的什么钱挣不得,更明白闷声发大财才是王道,万万不能被人盯上。所以当初肿瘤医院被推到风口浪尖上,那一年的招聘不得不装装样子走正规流程,而且录取的人还不能都是能被查出来与某些人沾亲带故的,一定要有个什么关系都沾不上的清白人。

也该麦贺林命好,从遥远的地方考过来,可不正是在本地无亲无故,有他的存在,那一年的招聘好歹混过去了。本来麦贺林第二年就应该被找原因开除,给后来人腾地方——他本来占的就是别人预定的位置。但麦贺林为人很低调,没有明显过错,如果直接开除他们连理由都找不到。因此这个异类居然还在肿瘤医院一直干下来了,哪怕是没什么油水的科室,工资收入也相当可观。

麦贺林的情况也就比刘杰好上一点,他至少是清醒的,虽然精神很不好。

闵三行本来是在查这些被辐射的人的底,接到郭建峰的命令才先优先关照麦贺林的。

秦凯主动要求跟他一起,闵三行委婉拒绝了一回,秦凯当听不懂,他只得无奈带着这个黑面神,内心多少只草泥马狂奔而过就不知道了。

麦贺林百无聊赖地躺着,目光呆滞地注视着输液瓶里的蓝色液体,听到有人进病房,也只偏偏头看了一眼,又是一身白看不到脸的人,他自然不愿意多关注。

在ct室呆时间长了,他很清楚被过量辐射有什么后果,尤其是他还被检查出患了癌症。三十多岁的人,就得癌症了,呵呵,果然是黄泉路上无老少啊。

“麦贺林,你认不认识这个钥匙链。”闵三行开门见山,递过照片给麦贺林看。

只一眼,麦贺林挑挑眉:“刘杰的。”

“据刘院长说,刘杰说这是你送给他的。”

“是吗?记不得了。”

“记不得?那就让我帮你好好回忆回忆。”闵三行将照片拎到麦贺林眼前,指着钥匙扣底下的佛牌说:“这雕工,这式样,不是x市本地产物。咱们这信佛的不多,仅有几个小寺也没人有这手艺。虽然佛牌的材质算不上好,可雕工真不赖,明显带着东北地区的风格。如果我没记错,整个肿瘤医院,只有麦先生你一个人来自东北吧。”

“胡说八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们说是东北的就是东北的?当警察都这么是非不分,信口雌黄吗?这明明就是我从郊区的清远寺里随便买回来玩的,跟东北有什么关系?哼,就知道你们都看不起我!”

麦贺林说到最后几乎是喊出来的。但随后,对上闵三行似笑非笑,以及他身上那个黑脸包公似的男人的脸时,他却恨不得扇自己一个巴掌!

奸情曝光

麦贺林脸上青一阵白一阵,要不是仍然觉得手软脚软,真恨不得立刻抽自己几个大嘴巴!

不都做了半天心理建设了吗?警察最是狡猾,自己得秉承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不说不错的原则,一推六二五了事,千万不能着了他们的道!

一句不过脑子的话,等同于直接承认自己的罪行!麦贺林满嘴苦涩,他怎么这么笨啊!

刘杰手中的钥匙链确实是从他这拿走的,可问题是,当初可不是他主动给的啊。麦贺林一脸便秘似的表情,对上闵三行似笑非笑的脸,忍不住嘴角一抽,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他低下头,虽然心里害怕得死,但他却一点也不为自己做过的事感到悔恨,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还会这么做!

闵三行则有些惊喜。最近一段时间,他们遭遇的犯罪嫌疑人智商都很在线,跟警方斗智斗勇,让他们在办案过程中束手束脚,很是憋屈。搞得他现在接个案子都会忍不住往复杂了想,有点草木皆兵的架势。

这回居然让他碰上个傻的。刚刚自己就是信口胡说来的,他一个年纪青青的大好青年,哪里喜欢参禅拜佛,连庙门都没怎么进过,又哪里分得出一块佛牌雕刻工艺是南方还是北方。结果麦贺林自己把自己给卖个底掉。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废工夫啊。这才应该是犯罪分子的正确打开方式啊,像人精子似的、心理有病就喜欢杀人来找平衡的毕竟是少数才对。

可不可以当刚才的话他都没说过,再重来一次?即使在动手之前有着同归于尽的勇气,当真正面对生与死的挑战时,麦贺林也跟其他贪生怕死的人一样,认怂了。

他想当鹌鹑,也得看警察给不给他机会。杀人偿命,多简单的道理,麦贺林又不是三岁的孩子,怎么可能不明白。如果他真的知道厉害,知道害怕,就应该在动手害人之前想一想后果,而不是等到已经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后再来担心自己一条小命。

人命自来无贵贱,不可能放到天平上去分轻重。康晓冬死了,刘杰半死不活,蒋诺失去了一个孩子,还有另外小三十人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以后的人生都会与从前大不一样。

桩桩件件的罪恶,都是由麦贺林一手造成的,等待他的下场,除了死路一条,根本别无可能。

唯一让闵三行不明白的是,麦贺林自身辐射超标也在上百倍,为什么他反而在一众人中算是症状轻微的。

虽然警方一开始就认定了凶手就在遭受过量辐射的一群人之中,可麦贺林却是以受害者的姿态出现的,在刘院长认出钥匙链来源是麦贺林之前,他根本不在被怀疑行列。

原因无他,无论是哪个犯罪嫌疑人也没笨到把辐射源放在自己身边不加防护,任由自己受伤严重的。核辐射可不比一般的**创伤啊,麦贺林应该比谁都清楚。

苦肉计是犯罪分子为了给自己脱罪经常使用的计策,但重点是放在脱罪上的,所以哪怕身上有伤,养养也就好了,不伤筋不动骨,几天之后又活蹦乱跳。核发辐射的厉害之处,在于以后的人生中长长久久的影响,不可逆转的损伤,各种各样可怕的后遗症,真不如直接被抓来一颗铁花生米来得痛快。

麦贺林得多想不开,才能走这一步烂棋。可现在他们两个一没打二没骂,仅仅是闵三行诈了他两句,秦凯当个黑面神,他就自己全招了,总不能还是假的吧?

不按常理出牌的凶手,麦贺林可以算一个。

十几分钟很快过去,麦贺林还犹自不甘心,想着怎么把故事圆回来,再把自己摘出来,他刚开口说了几句分辨自己其实并没想害人,就被秦凯打断。

与总是嬉皮笑脸的闵三行相比,秦凯身上自有种让人喘不过气的威严,麦贺林总觉得他看人的眼神太锋利,自己心里那点小九九早就被人一眼看穿了,满肚子的解释之词,再不敢提起。

“做过还是没做过,我们不光要听你一个人怎么说,还得寻找其他证据。你且好好想想,我们一会儿再来。说谎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你好自为之。”十五分钟已到,秦凯大步流星地离开,闵三行还有些不乐意:“这脓包马上不要交代了。咱们应该一鼓作气才对啊,怎么能这节骨眼上撤出来?”

“时间到了,再呆下去,对身体不好。”闵三行目瞪口呆,他是不是也被辐射过量了?所以刚刚才出现幻觉。

从来舍生忘死,永远冲在第一线的铁血刑警,一贯为抓犯人不顾自身安危,让领导又爱又恨的秦凯,居然还会有听从吩咐的时候?

那个什么狗屁接触时间不十五分钟的,是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为保安全故意往严重了说的数字。真实情况是,人体遭受过量辐射,他们的机体内部发生一系列变化,本身却无论如何都变不成辐射源的。

既然不是放射源,体表原本附着的放射性尘埃肯定第一时间被清洗干净了,对人体应该就不再具有危害,就跟得了重病却不传染一般。他们安全着呢。

闵三行受过高等教育,核物理不是他的专业,但谁让他兴趣广泛,什么都喜欢都会一点呢,基本的常识总是知道的,所以当初被交代十几分钟就出来,他嗤之以鼻,不过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才没当众反驳。

没想到真正听进去的,反而是秦凯。这位副组长还真是短时间内大变样啊。闵三行跟他认识三年,还以为相当了解他呢,真不知道他看的心理医生给他灌了什么**汤!

话说回来,文沫这丫头还挺有本事,居然能说动秦凯去看心理医生。要是换成他,面对着这样的秦凯,连屁都不敢多放一个,没办法,积威日久,他可不想太岁头上动土。

没等闵三行两人出去找证据,证据却自己送上门来了。

高进松也被隔离在了医院。康晓冬接触放射性物质的时间最长,高进松每天晚上与她躺在一张床上,自然无法幸免。好在,他的情况不严重,按时吃药输液,预后良好。

一个人被关在一间病房里,肯定是略无聊的。人一旦闲下来,难免胡思乱想。康晓冬的手机一直在高进松手里。当初康晓冬出事时什么都乱了套,慌乱之下,高进松错拿了康晓冬的手机报的警,在那之后,也一直没有机会拿回自己了。

原本他的一切随身物品在做了检查之后都应集中销毁,这些沾上了放射性尘埃的东西对人体百害而无一利,销毁是一劳永逸的好办法。

但高进桦舍不得,康晓冬已经死了,夫妻感情一直不错的他中年丧妻,放在别人身上可能是个高兴事,人生三大乐,升官发财死老婆嘛,但是摊到他身上,只剩下悲凉和茫然。

结婚多年,两人的感情确实不如从前,从如胶似漆到相敬如宾,激情早已经不在,毕竟真正的生活不是谈恋爱,柴米油盐得多了,总得接地气,琐碎事多了,总得有争执。

可吵归吵,他们是自由恋爱结婚,有着深刻的感情基础,多年相伴下来,早已经亲情比爱情更多。两个人的世界已经很完美,高进松对现在的生活非常满意,不想有变动,更没有出去寻花问柳的冲动。总以为他们可以一起携手,直到白头。

陪你一起变老,不是最美的誓言了吗?默默与你度过每天每夜,不是最长情的告白了吗?

谁能想到,飞来横祸。他几乎算是眼睁睁地看着妻子惨死在眼前,身在医院,却仍然救助不得。高进松看到妻子尸体的时候,心都凉了。只剩下他一个孤零零的,今后的人生还有什么乐趣?

所以当一身白看不清脸的工作人员用程序化的声音告诉他,他们要拿走他所有的随身物品去销毁的时候,高进松死死握着妻子的手机,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撒手。

工作人员拿他还真是没办法,同时心里也有点可怜他。男人深情专一的不多,比女人专情还要令人同情。于是规定不外乎人情,手机必须还得拿走,但里边的内容,照片啊,通话记录啊,微信聊天记录之类的,都可以想办法给他导出来,也算给他留点念想。

高进松知道,这是他们的底线了,自己再坚持下去,或者想着得寸进尺,结果都不会比现在更好。只能无奈点头,接受他们的提议。

可是在看了妻子手机里的东西后,他宁愿自己没心没肺地让他们把东西直接销毁,也好过知道真相!

自己活生生成了一个笑话!这几天他有多思念康晓冬,现在就有多恨她!曾经的欢乐与缱绻现在都变成了耻辱与不甘!

她是不是知道了?却在他面前装得像什么都不知道似的,真是个好演员!骗得他好苦!

凭什么,她可以一死了之,却在她死了之后,让他发现她与别的男人亲密的照片!而且看照片上的那个男人,年纪绝对不会太大!他好恨!恨不得把康晓冬从死亡中拽回来,狠狠打一顿泄愤,恨不得把这个奸夫碎尸万段!

真不知道自己的头顶上从什么时候开始戴绿帽子的,真是难为她一面跟姘夫打得火热,一面还得假装跟她鹣鲽情深。呵呵,高进松只要一想到自己被关在这儿都是因为康晓冬,还为她的惨死背地里哭了好几嗓子,不知道已经让多少知情人看了笑话,他就连死的心都有了。

咬紧牙关,不再去看衣不蔽体的男女搂抱在一起,对着镜头笑得极甜蜜,他翻开妻子的微信和通话记录,在字里行间寻找那个姘夫的踪迹。

以他对康晓冬的了解。女强人惯了的她不会看得上纯粹靠女人吃饭的小白脸,这个男人肯定有工作,再加上她的生活中工作占了绝大部分比重,还得小心防着不能让他知道,这个男人十有**就是医院里的同事。

果然,他查到了微信里的名字,再对着添加好友里通讯录的真名,将隐藏在暗处的麦贺林翻了出来。

他以为医院里所有的医护人员都像他似的,被一个个隔离了,他出不去,其他人也肯定一样。戴绿帽子的耻辱与让对方身败名裂的痛快,两相比较,还是后者占了上峰。不能他一个人当活王八,康晓冬干干净净的,她就算是死,也得背着**的名头死,也得让她以前的同事知道知道她都做了什么见不得光的事!

这是康晓冬欠他的!近二十年的夫妻啊!她怎么能这么对他?

隔着门,高进松开始扯着脖子嚷嚷,指名道姓骂麦贺林,什么难听话都说了出来,污言秽语简直不像是能从看着挺斯文的高进松嘴里出来的。

他一声高过一声的叫骂,麦贺林根本听不到,他与高进松不在一层楼。

但正主儿听不到,看守的人能听到,警察能听到。

麦贺林已经间接承认自己是杀人凶手,虽然有些想反悔的意思,但吐出来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哪里收得回来。

可保险起见,警方不可能单独凭着一个人的口供就全盘接受,用作定罪的唯一证据,作案动机,人证物证,越多越好。

医院里很多人都对麦贺林的印象不深,他很老实,常常呆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轻易也不愿意与人交流,所以即使在医院工作多年,也没几个人敢说自己了解麦贺林。

有点工作宅的他,表面上看起来跟康晓冬一点关联都没有,为什么他会下杀手害她呢?作案动机是什么?找不到合理解释,一个干巴巴的口供,犯罪嫌疑人随时可能反水。

高进松的一番唱念做打,也许一开始有不甘有愤怒,到后来就是一心一意想要臭康晓冬和麦贺林的名声了。

闵三行很不厚道地录制了两段精彩片断,准备放给麦贺林听听。

天涯沦落人

听着这婉转昂扬、荡气回肠、振聋发聩、余音不绝的泼夫骂街现场版原音回放,麦贺林脸上最后一丝血色也顷刻间褪得干干净净。

他知道早早晚晚会有这么一天。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啊!他当初,怎么就鬼迷心窍了呢?

当初,他硕士毕业,进入社会求职。

心高气傲,自己定位不准,一度让他碰了一鼻子灰。

东北这片黑土地,做为老牌工业基地,曾经有过它几十年的辉煌。殊不见油田林立,每个人的工作或直截了当或拐弯抹角,都与油字沾了点边。

那从地里开采出来的哪里是油,分明是黑乎乎的金子!没有人注意到一片欣欣向荣的背后,会是几十年后的一蹶不振。

资源是老天爷赏的。之所以被称为不可再生能源,是因为相比较人类短短的万把年存在史,它们形成的过程历时已经远远超过人类纪元,需要在高温高压的深处,花上数亿年的漫长岁月。

可仅仅只有几十年,那么一大片辽阔的油田便从每天出油不断,到现在半荒废状态。数亿年的漫长岁月终究抵不过索取无度的贪婪。

不可再生,采一点少一点。等到资源枯竭,本就因资源而存在,因资源而兴盛的东北大地再次迎来了衰退与沉寂。

麦贺林的家,就在离油田不远的县城里。他长大的过程,就是县城兴旺发达到衰退冷清的过程。家里从每顿大米白面肉菜满盆到青菜豆腐酸菜当道,他也从垂髫小儿成长为有志青年。

与最初的万人涌入,寻口饭吃不同,现在稍微有点本事的人都早早离开,去外面更广阔的天地里另谋生路了。

但是麦贺林的父母走不了。他们两个家就在这,所有亲朋都在这,祖父母已经老迈离不得人,父亲又在政府机关工作,挣得虽少,却足以养家,母亲经营着一家小饭店,无论如何,卖吃食的买卖只要有人就不愁做不下去。

暮气沉沉的小县城除了年节里还热闹些,平常冷清得可以,青壮纷纷离开的后果是明显的。麦贺林一直希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离开这里,去繁华的大都市闯荡,而不是像父母那样,日复一日守着一潭死水浪费生命。

有着考出去离开家的念头支撑着,他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江南一座久负盛名的医学院,没有在意父母见到学费单子上那五位数时皱起的眉,一颗心早已经飞得远了。

自他上了学,见识了外面的花花世界,原来人生还有那种活法!纸醉金迷,一掷千金!凭什么别人的人生多潇洒恣意,他的却平淡无奇?小小青年的心理渐渐失衡。

回家时才发现伙食又降了一个等次。他知道父母不容易,父亲一个月两千出头的工资,母亲的小饭店总是半死不活,收入与父亲相比多不了多少,看过了繁华,再也忍受不了冷清。

为人子一场,父母虽然没有让他生活优渥,同样也没亏待过他,他的良知还是有的,没有不懂事地冲父母大喊大叫,知道他们抚养他也是费尽心血。家里条件这样,一方面是挣得不多却要负担他的学费生活费,另一方面,还有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四位老人等着赡养,他们也不容易。

自那之后,麦贺林很少回家,大学五年,最后一年不顾父母的反对,坚持考研。因为他知道,学医的,单单一个本科早已经烂大街了,连县里边的小医院想进去都得托人托关系,很费劲。

他从前对钱没有执念,只是感觉多一些会对生活有帮助,但是经过了自己贫穷与别人富裕的对比之后,他想要钱,想要很多很多的钱,过上舒适的生活。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比大学要昂贵得多,仅三年的学习时间,与他五年本科花费已经不相上下了。父母不忍心拒绝儿子,更不想委屈长辈,只得自己简朴再简朴。

他看在眼里,一言不发,只憋着一口心气,一心想要出人头地。

在他看来,能进一家有名的三甲医院,已经算是有出息一列了。所以他研究生毕业之后,给自己的定位就是找一家三甲医院,一路坐到主治医师的位置,然后风风光光几十年,快退休了找家学校,教书育人。

仿佛能看到一条康庄大道就在脚下!

可是现实一次又一次用最残酷的方式教他做人。连平常混日子的同学都通过家里帮助进了数一数二的大医院,他一个高材生却求职无门,一次又一次面试,一次又一次被拒绝。手里边拿着的成绩单简介根本没有人好好看过一眼。

他不是真傻,几次三番之后,哪还看不出来,每一次最终被选聘的条件不如他的比比皆是,可奈何人家有门子有后台啊。

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才是真理。他以为他努力了,就会比别人多那么一丢丢的优势,此时才无奈发现,原来他所有的努力,都不如别人家里的人脉关系。

可是回家吗?家里边的县医院倒是一定会有他的一席之地,毕竟那边条件艰苦,医生、尤其是高学历的医生还是短缺的,但他不甘心。

那样一个死气沉沉的地方,他一辈子都不想回去。

抱着最后一次垂死挣扎的念头,他参加了肿瘤医院的招聘考试。笔试当然通过,面试官态度也极和蔼。可面试过后,久久没有消息。

彼时他已经在外面漂泊了好几个月,成为班里唯一还没着落的人,像x市的肿瘤医院,虽然在本省内名气不小,可是放眼全国也算不得顶顶好的,但他没的选,现在不是他能选别人,而是别人在挑他。

从希望到绝望,他在又一次接到父母要求他回家的电话后,无奈购票准备离开,所有的雄心壮志,现在回头来看,都像一场笑话。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临行前一天。他终于接到肿瘤医院迟来的电话:他被录用了!只要能留下,只要能给他一口喘息的机会,他一直相信,是金子,总有发光的一天!

挂断电话,他才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峰回路转,离自己想要的生活又近了一步,哪怕他身为男子,情绪内敛,还是激动得落下泪来。

他欢天喜地地告诉了父母这个好消息,将已经打包好的行李再翻检出来,满心都是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他又开始相信,努力有才学的人终不会过得太差。

可进了医院,他才发现根本不是那回事。他被分配到最没有技术含量的科室,无人问津,空有一身本领和想要学习更多知识的冲劲。

形式比人强,他也曾不公过,争取过,可当无论你怎么蹦跶,别人都当你是跳梁小丑,根本连个正眼都不给时,你自己也会渐渐觉得没意思。

他想过一怒之定辞职离开的,但是他不能,现实再次让他看清,他能进肿瘤医院本就有幸运的成分在里面,他的位置,根本不应该是他的,为什么过了许久,才在最后一刻接到录用电话?麦贺林不傻,他只是不愿意在人情世故上动脑筋,并非不懂,真往那方面想了,还有什么不明白?

这也许是他唯一的机会,就算不受重用,没有前途,不菲的收入仍然绊住了他辞职的脚步。他早已经过了可以任性重来的年纪,父母渐老,祖辈还有两位老人等着赡养,他怎么可以自私自利不管不顾,为着一个人痛苦,逃避属于他的责任。

挣的钱大半被寄回家里,因为工作第一年回家时,他没跟父母打招呼,非年非节的,因为心心烦,请了几天假辗转回来。父母对他的突然归来很诧异,脸上色变,不住往厨房瞥去。锅里炖着酸菜,一阵阵味道有些冲鼻。

一大盆酸菜上,漂浮着零星几块肥肉,一家三口就着一个菜吃了一顿午饭。麦贺林抬头不经意见看到母亲斑白了的头发,以及父亲早已经磨得起毛的衬衫。

爷爷自奶奶去世后身体一直不好,三天两头需要住院,农村医保报销低得可怜,绝大多数的药费开销都落在了父母身上,他家的二叔三姑都是白眼狼靠不住的,父亲心软,不想看自己的爹受委屈,少不得委屈自己。

麦贺林那时候深深明白一个道理,父母尚在苟且,他哪里有资格去追求诗和远方。自此后,多数工资被寄回家里,自己仅留出足够的生活费。

也算一代天骄,从此沉寂下来,甘心当个隐形人,在医院里无声无息过活,虽然无甚建树,到底没有让一直盯着他的人找到错处开除了去。

如果不碰上康晓冬,也许现在麦贺林还是会像一直以来那样,安安静静地做个美男子。

康晓冬的家庭幸福,事业有成,这在肿瘤医院人尽皆知。曾几何时,麦贺林是把康晓冬当成榜样的,他希望自己也能像她一样。

可表面表现出来的东西,就一定是真的吗?康晓冬心里的苦,除了自己扛,没有办法跟任何人倾诉。别人只会当她无病呻吟罢了。

康晓冬是重视工作了一些,可她同样渴望一个温暖的家庭。丈夫对她温柔和善,家务一手包办,有求必应,便是康晓冬主动要求以后丁克不要孩子,高进松都是忙不迭地答应下来,还加倍对她好,让一干等着看她笑话的人统统被打脸。

可事实却是,康晓冬刚结婚的时候是想当一个贤妻良母的。她对孩子并不排斥,相反,还很期待。可夫妻感情很好的他们,却五年时间朝夕相处,连个蛋都没生出来。

康晓冬自己就是医生,别的便利没有,顺便做个体检还是可以的。那时候肿瘤医院还不是专门的专科医院,妇科医生与她关系不错,一番检查之后,确定她很正常很健康。

生孩子从来就不是一个人的事,因此建议她带着自家老公一起来做检查,有病趁早治。那可是九十年代,不孕不育说出去是丢人的事,医学发展也远远比不上现在,各种手段都有。

高进松一听康晓冬让他去检查的话,从来好脾气的他第一次发了大火,一口咬定自己绝对不会有问题,死活不同意去。

自己卧榻边上的人,康晓冬怎么可能会不了解,他的反常自然引起她的注意。表面上这事就算过去了,可是康晓冬已经上心,等到高进松单位组织体检来他们医院时,她凭着人脉关系偷偷帮高进松多做了几项检查,这才发现了真相。

而且她隐约觉得,高进松是知道自己生殖细胞活性低的,当年他们结婚的时候可是有婚检的,虽然结果只有自己知道,但这种很明显的问题不可能查不出来。唯一的可能,就是高进松当年就对自己隐瞒了真相。

活性低,不代表着完全没办法受孕,如果自然的方式不行,也可以通过医学手段。但是高进松如此抵触检查,害怕问题曝光,康晓冬不想勉强他。不然就算他们可以获得一个孩子,夫妻感情总是会受影响的。

身为一个男人,那方面有问题,如何能抬起头来做人?康晓冬爱他,所以便主动说自己忙于事业,以后不想要孩子。高进松松了口气,满口答应下来,对老婆更好了,因为对方的说辞不会让人怀疑到他身上去。

时间长了,连康晓冬自己也觉得,没有孩子的生活太轻松了。工作已经要累成狗,再回家还得带孩子的话,她是女人,不是超人。

情难自已的时候,她也会找个无人的角落哭上一哭,缓解缓解。女强人了太久,她都忘了有个肩膀可以依靠是什么感觉了。老公对她是好,可是一成不变、平静如水的生活给她带来的不是安定,而是窒息。

她才只有四十多岁,为什么已经过上七老八十的生活了呢?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那是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在住院部后面的小花园里小憩的麦贺林被康晓冬的哭泣吵醒,他揉了揉发胀的头,从草丛中转出来,对上的就是康晓冬还挂着泪珠的惊愕的脸。

渣男怨女

那个时候,麦贺林是认识康晓冬的,但康晓冬不认识他。

也很正常。麦贺林在医院就像隐形人一样,安静得几乎没有存在感,ct室也许人来人往,但是后面的办公室却常年只有麦贺林和蒋诺两个人大眼对小眼。

康晓冬却基本上算是医院里的风云人物,有能力,有手腕,再过一两年,很可能能进医院的领导班子。开会永远坐在第一排的名人,又怎么会认识谁都不是的麦贺林呢?

他知道自己是应该走开的。没有谁愿意让个陌生人看到自己狼狈的一面,尤其是像康晓冬这样,一贯以刚强一面示人的女强人。他也确实这么做了,抬脚转身,一言不发,像刚刚什么都没看见一样。只不过临离开之前,眼前又晃过刚刚看到的全是泪的脸,不小心“丢”了一包纸币,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很长一段时间,两人再无交集。麦贺林早已经忘记了小花园里悲伤的背影,以及康晓冬虽然已经不再年轻,眼角爬上淡淡的皱纹,却仍然美丽的脸。他不敢再去小花园,撞见别人的**,一次就够了,两次,会让人讨厌的,而现在,麦贺林必须安分,不能让任何人讨厌他。

肿瘤医院占地不小,但是楼起得更多,几乎两年就加一幢。现代人寿命延长,空气水食物都不如以前干净,吃得又好,运动得又少,肿瘤医院的生意不要太好。原本的绿地花园被一幢幢拔地而起的住院部、手术楼取代,留给医生们自由活动、呼吸呼吸新鲜空气的地方越来越少。

麦贺林在工作上的压抑可想而知,趁着午休时间躲在角落里,忘却眼前的烦恼是他唯一的消遣,先开始与康晓冬遭遇,他还着实忍了又忍,中午也在办公室度过。一天两天还好,时间长了,他心底又开始说不出的烦躁,好好一个办公室在他眼里无异于牢笼般的存在,拼命想要逃离。

他想,过了这么久,康晓冬日理万机,忙碌异常,大约早就忘了这事儿了吧,是他想太多了。

于是再一次踏入小花园,仍然是自己喜欢的角落里,他躺进几乎被藤蔓遮掩住的长条椅里,阳光透过密密麻麻的树叶缝隙倾泄下来,斑斑点点落在他身上,无端让他觉得多了几分温暖,连心态都跟着温和下来,不复之前的暴躁。

他眯着眼,享受难得的安宁时光,居然慢慢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很久,也许只有几分钟,清浅的哭声又传入他耳中,将他吵醒。这哭声......麦贺林抽抽嘴角,不知道是他太倒霉,间隔这么久再来又碰上了康晓冬,还是这货根本就是经常来这边哭!

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她还有什么可哭的?是哭自己没当上院长?还是哭老公对她太好?这个女人命已经很不错了,该哭的应该是他才对,**年的医疗教育,他就落得个看守仪器的工作,现在唯一擅长的就是签字了。

与他相比,康晓冬的任何烦恼都像无病呻吟一般可笑!他耐下性子,想等着康晓冬哭够了,离开了,再出去。不然两次被自己撞上,对方恼羞成怒,他可得吃不了兜着走。

然而总是事与愿违的。他万年不怎么响过、平时只当手表用的手机,居然此时欢快地鸣叫起来。他愣了好几秒钟才反应过来这首已经有些陌生的歌是他的手机铃声。

黑着脸接起来,却是一个同事找他。昨天这位同事一脸屈尊降贵的表情,大驾光临ct办公室,想让一个亲戚插队做检查。这种事麦贺林经历得多了,以他的资历与背景,医院里谁他都惹不起,所以哪怕心里讨厌这些人,也得笑容满面地答应下来。谁知道,居然今天就来催结果。

他三言两语地说完,要同事明天再来取结果,挂断电话,康晓冬已经转过来,看到了树后面的他。四目相对,麦贺林脸色比康晓冬还要难看。

康晓冬已经擦过脸了,除了眼眶有点红外,看不出刚刚哭过的痕迹。她也想不到,自己上次撞到他会久没敢过来,今天实在憋不住了,居然又撞到这个人!

麦贺林嘛,她上次撞上他的时候,怕他嘴不严到处乱说,毁了她苦心经营的形象,曾经刻意打听过他,还为此很是提心吊胆了一阵子,结果什么风声都没有,她还在心里夸了两句这人挺识相。

如果此时两人都能听到对方的心声,怕是要忍不住一起叹息一声:孽缘啊,连想法都一模一样。

风过无痕的两起意外相遇没能在康晓冬心里留下任何涟漪,可是麦贺林却忍不住开始关注她的一举一动了。她依然工作出色,时不时能看到高进松来接她、两人并肩离去的背影,小花园中的偶遇再也没有发生,哪怕麦贺林天天都会过去,雷打不动。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关注一个大自己**岁的女人,他没谈过恋爱,甚至连爱慕的对象都没有,天生这方面反应迟钝。他只是忍不住在每一次开大会时寻找她的身影,每一次去食堂时频频回首寻觅,连去化疗科的次数都不知不觉增多了。

直到前年年底,医院开新年联欢会时,他才惊觉,自己似乎喜欢上康晓冬了。

联欢会的气氛很好,便是麦贺林有点不合群,这种场合也是极喜爱的。因为无论是谁,都只尽情玩乐,不谈公事。

真心话大冒险环节,麦贺林成语接龙输了,选择了大冒险,冒险内容,就是向在座的一位女性约舞,被拒绝的话,要喝掉一杯红酒。

做为一个纯粹的东北人,麦贺林的酒量浅得惊天地泣鬼神,别说一杯红酒,就是啤酒,他都能醉死过去。

单位的女性,他最熟悉的便是蒋诺了,可放眼望了一圈,却没看到她,其他人,大约被拒绝的可能很大,麦贺林小心谨慎惯了,何况他不想被惩罚,喝醉酒什么的,丢人是一方面,没人照顾,他估计连出租屋都回不去。

最后他看到了角落里笑得温和的康晓冬。今年她换下了常年在身的白大褂,穿了合体的套装裙,成熟女性优雅美丽差点晃花麦贺林的眼。

鬼使神差的,他慢慢走到康晓冬面前,伸出手邀舞。别人的小声议论他听不到,他就那么定定地直视着康晓冬的眼睛,专注而认真。

一舞毕,麦贺林还没清醒过来,康晓冬已经退回到自己的位置上,拿着杯橙汁啜饮,与旁边人说笑,连个眼角都没给麦贺林。

可麦贺林感觉自己怀里还有她的气息,不是香水味,应该是某种洗衣液的味道,康晓冬是不喜欢涂脂抹粉搽香水的,她的手也没有想象中柔软,又瘦又硬,左手大拇指上还有薄茧,却是他第一次握女人的手。

他脸不自然地红了红,好在并没有人关注他,他感觉室内太闷太热,一分钟都呆不下去,起身走出门。

拐角处,居然撞上了康晓冬!

康晓冬喝饮料喝多了,出来方便,他们选择办联欢的地点远离主楼,本来就是员工食堂,她根本没想到会碰到人,走得急些,等同于直接扑进了麦贺林怀里。

麦贺林被人冲撞,本能地稳住身形同时,抱住怀里人,再看到是康晓冬之后,他突然不想松手了。康晓冬觉得尴尬想要退开时,就被麦贺林紧紧圈住,她挣扎一下,对方却加重了力道。

什么情况?康晓冬惊讶地抬头,麦贺林正好低头看过来,四目再次相对,麦贺林冲口而出:“别再躲起来自己哭了,有什么不痛快,跟我说说,你哭的样子,让人看得好伤心。”

这番根本不经大脑的话说完,麦贺林整个人都方了,他在干什么?他疯了不成?

等待中的巴掌和讥讽都没有来,两人都沉默了。康晓冬再次挣扎,终于从麦贺林的怀抱中突围出来,转头看看外面高高挂起的月牙。不都说满月才会让人做出不合常理的举动嘛,难不成新月也有这种威力?

不过,她一颗心都酸酸涩涩的,原来,她的苦,他都看在眼里了。

于是,顺理成章,没多久,一个有情一个动心,相差小小八岁多的年龄再也不是问题。康晓冬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轻松了,死水一潭的家庭之外,有人告诉她,她很好,很美。让她可以表现出真实自我,不用遮掩对孩子的喜欢,不用永远刚强在外。

偷啊情的快乐,缘自于破坏禁忌的爽快。麦贺林越来越认识到,他对康晓冬并不迷恋,也许他对她根本没有爱情,只不过这个女人有些特别,让他稍微关注,想要靠近,得到之后,也不过如此。

但他舍不得放手。因为异乡漂泊之中,一个人的孤寂谁人能懂?而且跟康晓冬在一起,哪怕不能见光,也是有无数好处的。比如说,前几天她告诉他,她向院领导推荐他,很可能他就要离开ct室去当一名真正的医生了!

男人,无论多深情,都会首先看重利益,看重工作,尤其是麦贺林已经发觉自己不爱康晓冬,既然有免费送上门的不花钱**,还能因此而在工作上得到些好处,他又如何不能假装个懂她爱她的深情情啊人呢?根本毫无压力。

他们的保密工作做得足够好。麦贺林是小人物,无人关注,康晓冬的情况大家又都知道,没有人会想到一个表面上看起来家庭美满幸福的女人会去偷啊情。

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大约就不会有现在的惨剧了。

可女人啊,永远都是太重感情,太想当然了。麦贺林对她与高进松不同,一个是言谈间能让她笑,一个是讨好着她却让她觉得想哭。她虽然对孩子没有执念,却因为得不到而想要。

她想要离开高进松,跟麦贺林长长久久光明正大地在一起。此念一起,压都压不下去。

她兴奋地跟麦贺林商量,要怎么跟老公说清楚,要怎么离婚,然后他们就可以合法了!她是兴奋了,但麦贺林一颗心却忍不住沉了沉。

大他这么多,四十多已经不年轻了。而且她不想要孩子——高进松有问题这种事,哪怕康晓冬与麦贺林很亲密了,也无法说出口,所以麦贺林真的以为不想要孩子的是康晓冬自己的意思——他家里就他一根独苗,父母早就开始不停地催促他结婚生子。

在他看来,结婚早晚都没关系,但婚是肯定要结的,孩子呢,当然也要生,两个也许负担太重,养一个孩子却是必须的,无论如何,也不能断子绝孙了不是?

所以显然,康晓冬可以是个好情啊人,他不介意就算结婚之后也可以跟她保持这种关系,男人嘛,玩玩无所谓,这个社会对男人总是宽容的,就算最后奸情败露,他也就是被人指指点点罢了,远不及康晓冬受的诘难多,他还有什么可害怕的?

可是,他绝对不可能娶个大他这么多还不想生孩子的女人回家。旁敲侧击、委婉含蓄地拒绝了两次。康晓冬一点都不傻,自然听出来麦贺林的意思。

她觉得自己受了莫大的伤害,一开始是麦贺林来招惹她,招惹了却又不想负责,她虽然大多数时候在麦贺林面前都挺温柔,可领导当惯了,自有股刚强在里面,她难得表现出来一次,婚她绝对是要离的,至于麦贺林愿不愿意娶,呵呵,重要吗?她马上要经历一次失败婚姻,第二次自然要更慎重。

麦贺林根本不够了解康晓冬,哪怕他们偷偷摸摸在一起快两年,他还是不了解她。当她告诉他,她是一定要离婚的时候,他真的彻底慌了。

他还想在医院混下去,还想有所建树。可是拒绝康晓冬,他想要进科室当坐班医生的梦估计再不能实现,没有她的帮助,他什么都不是,答应的话,他父母唾沫星子能淹死他,况且他自己也不愿意。

康晓冬动作很快,快得不给麦贺林反应时间,下一次约会,她就拿出来已经起草好的离婚协议给他看,就回去就要向高进松摊牌。

毒计初现

也是在那一瞬间,麦贺林对康晓冬起了杀心。

他太重视自己现在的工作了。康晓冬在医院里有着举重若轻的地位,而他,是随时能被人取代,什么也不是的小人物。

再多的雄心壮志,在现实面前也不得不折腰。以前年轻不懂事的时候,也曾有过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的冲动,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除了心底的一份期冀,他已经学会认命。

康晓冬随口的许诺他放在心上,一生唯一一次的机会,他盼了许久,哪能淡定如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但就算康晓冬不能帮他,他也可以接受,毕竟还有现在这份鸡肋般的工作垫底,吃穿不愁,生活就不会有太大变故。

可他不能容忍的,是任何会对他现有工作形成威胁的行为。康晓冬向高进松提出离婚,公开与他在一起,对他来说,就是威胁!

别看高进松平时文气得很,对康晓冬百依百顺,那都是建在康晓冬是他的妻子,他爱她的前提下。如果康晓冬抛弃了他,而且还明告诉他他被戴了很久的绿帽子,后果会如何呢?

至少麦贺林知道,自己绝对不会忍气吞声一言不发窝囊至极地离开,既然康晓冬都已经不顾夫妻多年的情分,忍心离高进松而去了,高进松只要还是个男人,他就不可能忍得了,非得闹得人尽皆知,康晓冬声名狼籍不可。

这个时代,永远都是对男人宽容,对女人苛刻的。男人出轨,那叫本性,可以浪子回头金不换,别人提起来,就是谁还没点过去。女人出轨,那叫淫荡,不守妇道十恶不赦,别人提起来,就是这个女人如何如何肮脏,她跟她的奸夫都该死。

康晓冬在医院不可或缺,便是她闹离婚,自毁以往家庭美满事业有成的完美形象,众人也顶多背后议论她身在福中不知福之类的酸话,当着她的面,估计连屁都不敢放一声。

那么自然的,麦贺林这个奸夫受到的非议就要更多些,会成众矢之的都不为过,总得有只替罪羊不是?

可是凭什么?他只不过犯了个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就因为康晓冬比他重要,他就理所应当要被牺牲吗?影响恶劣的后果如果由他来背,被开除都算轻的。他这位置得来得侥幸,多年来一直让他心里很没有安全感。他的小心谨慎,夹着尾巴做人就换来个扫地出门的下场?

不可能!

一想到老家卧床不起需要钱治病的爷爷,五十多岁头发已经白了一半的妈妈,每天风里来雨里去一年到头都舍不得买新衣服的爸爸,麦贺林没有办法不珍惜现在虽然浪费生命却稳定的工作。他身后还有需要他养的人,现实逼得他低头。

谁也不可能一动杀心就立刻去杀人。麦贺林虽然心里很清楚他并不爱康晓冬,只不过一开始对她表现出来软弱的一面与工作中的她大相径庭而有些好奇,渐渐觉得能把医院里名头很响的女强人搞上自己的床很有成就感。一夜夫妻百日恩,他对她当然心有怜惜。但在利益面前,他非常懂得取舍。

小心地劝说来劝说去,再三希望康晓冬能打消离婚的念头,可都被一口回绝。几次三番,虽然那份离婚协议还没有闹出来,高进松依然隔三岔五来医院接她,一切都似与从前没什么两样。

但麦贺林是知道康晓冬的,她打定的主意,谁也无法改变她。仿佛脖子上架着一把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落下来,让他身首异处,死无葬身之地,他却对此无能为力。求也求了,吵也吵了,康晓冬听得烦了,一开始还会敷衍几句,到后来,干脆只要麦贺林一提起话头,她直接起身走人。

杀心就是在一分一秒与康晓冬的冷战中一点一滴地积累起来的。从量变到质变,足足两个月。他下定决心要动手,而不是只能被动地在每个清晨惊醒后恐惧是不是就是今天,他要臭名昭著。

可是杀人不是杀鸡。杀鸡没人管,杀人却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康晓冬该死,但麦贺林却没有一点要陪着她一起死的心思。他有太多牵挂,他必须好好活着。

有什么东西能杀人于无形,事后不会怀疑到他身上呢?麦贺林在医院工作,首先想到的就是化验室里各式各样的试剂。化验室用的东西,有剧毒的东西一抓一大把,就是康晓冬自己所在的化疗室,里面很多药对肿瘤病人可能有医疗作用,用在正常人身上就是毒药了。

他千方百计想要找个安全渠道弄到一些,但无奈几次尝试都失败了,再伸手,怕是就会被怀疑,以后康晓冬真的死于非命,第一个被怀疑的肯定就是行为异常的他。

麦贺林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讨厌自己一直默默独处于ct办公室,轻易不结交任何人,他来医院这么多年,连个关系很好的哥们都没有,刘杰是自己送上门来的,而且总是带着些公子哥高高在上的骄傲,从来不替别人考虑,还一厢情愿地当麦贺林是医院里少数不那么功利的。

麦贺林没拿他当过真朋友,像刘杰这样从小被宠到大,从来不知道缺钱是什么滋味的家伙,

又怎么能理解麦贺林的焦虑与忍辱负重呢?

使用放射性物质杀人,是麦贺林考虑再三的结果。首先,他有接触放射性物质的可能,ct机里面就有,只要方法得到,他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偷取一些,剂量少的话,不会对ct机的正常使用产生影响;

其次,这里是他的地盘,自己无论做什么都不会太打人眼,蒋诺的性子又摆在那,头埋得恨不得缩进胸腔里,闲事一律不管;

再次,防护设备他这里很齐全,不会对他的身体造成破坏,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是千万不能干的;

这最后也是最主要的嘛,他打算一边先稳住康晓冬,一边徐徐图之,到时候就算康晓冬与高进松一起出现症状,也只会被认为是他们家里有些不健康的东西,医生治疗的时候会先入为主,放射病的初期症状与出血热病毒感染相似,他们不会专门往放射性污染物辐射过量的方面去想的,不经过专门检测,只验血验尿做个ct、mri可是检测不出辐射过量的。

而且必须要感谢康晓冬保密工作做得好,他们平常就在一间医院里,想见面总有机会,通话微信这两种最常用的联系方式康晓冬删得很勤,像强迫症一样一天需要清除记录十余次。表面上看,他们根本没有交集。就算退一万步讲,最后这两人死状有异,被报了警,他也有信心自己不被挖出来。

一条成形的杀人计划被麦贺林慢慢拼凑出来,越来越趋向完美,他力争任何一个细节都不放过,终于准备实施。

然而理想与现实终究是有距离的,ct机构造复杂,放射源在其核心的核心部位,想要拆开偷取,凭借他一个人的力量基本上是痴人说梦。而且就算他勉为其难地拆开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也没把握能将仪器复原,保证没有人能发现异样。

麦贺林的脸色十分难看。他想了又想的结果,就是第一步还没跨出去就折戟沉沙了不成?站在自己看护了六七年的设备前,他沉思着是不是可以找个替代品。

医院里可不止他这一台设备里含有放射源,不从自己看管的仪器下手,便是以后东窗事发,他这种隐形人也不容易被当做怀疑对象的。

说干就干,麦贺林最终选择了放疗科的设备,还特意拐弯抹角地要到了说明书,仔细研究结构,找到了动手拆除的地点。可放疗科毕竟不是他的一亩三分地儿,他大白天晃过去太扎眼,晚上去的话,相比ct室需要应付争诊,必须要值夜班,放疗科晚上铁定是没有人的,但问题是,医院里到处都是摄像头,每层楼道每个拐角都有啊,几乎全方位无死角,他便是选了月黑风高夜去,人是碰不到,不知疲倦的高科技设备伤不起啊!

仿佛老天爷都在帮他一般。正当麦贺林着急得嘴角都起了大泡,也没想出如何绕过摄像头的方法时,x市罕见得下了一场大雪,气温骤降,到了夜里,用电取暖的家庭多了,电网难以负荷,纷纷断电。肿瘤医院所在的片区的一个变压器起火,整个医院瞬间漆黑一片,当天晚上,正好是麦贺林值夜班!

医院里自然是有应急设备的,不然危重病人离不开呼吸机、输氧机的岂不是小命玩完。仅仅停电两分钟后,备用发电机便开始进入工作状态,部分供电已经恢复正常。

因为发电机功率有限,不可能带得动整个医院的所有设备,自然可着要紧的设备来。麦贺林所在的科室还是一片森然绿光,头顶上标示着应急出口的照明灯亮着,ct机死一般寂静,没有了平常待机时轻微蜂鸣。

他灵机一动。连不重要的医疗设备的电源都被切断了,那摄像设备呢?八成也不可能分得到应急供电吧。他大摇大摆地打开办公室门,探头望向角落里的摄像头。夜间总在的小红点消失不见,麦贺林露出个大大的微笑。

三个小时的小偷经历实在算不得好,每一分每一秒麦贺林都是在恐惧中度过的,他大着胆子穿着防护服过来偷东西,撬门就花了一个小时。不住地想,如果他还没达成心愿,电力就恢复了怎么办,到时候,他避无可避,无处遁形。

但开弓没有回头箭,此时他已经骑虎难下,只得硬着头皮往前冲了。好在,这一次异常顺利,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立刻放进早就准备好一直随身带着的铅盒里,盖上盖,属于放射性元素特有的光芒消失,麦贺林舒了口气。再小心仔细地将自己破坏的位置修复好,趁着夜深人静无人知,溜回ct室,抱着铅盒,难得的睡了个好觉。

麦贺林第一次作贼,经验不够丰富。第二天一大早来上班的放疗室工作人员就发现了门锁有异,好像被撬了。

但因为想着到了年底,小偷们也得过年,估计是趁着半夜想偷点钱的。可算他们找错地方了,放疗室里干净得连老鼠都没有,治疗仪器倒是值老鼻子钱了,可也得谁有本事能带走啊。因此众人笑骂这小贼也是个倒霉的,这事儿便过去了,谁也没放在心上。

麦贺林提心吊胆了好几天。如果真有人仔细查的话,他那点小手脚根本瞒不了人,检查出来丢了什么东西,一天找不回来,一天他们全院上下,有一个算一个,都得不着好。放射源,可是国家严格管控的东西!直到看大家都没当回事,他才渐渐放下心来。

本来麦贺林是想选个稳妥的方式,让康晓冬的身体一点点衰败下去的。他精心准备了钥匙链,小心替换了其中一小节卡扣,还特别细心地先在外面涂了层铅粉。这东西一开始拿到手里不会对人有太明显危害,等大家都习惯它的存在了,铅粉自然脱落,恶魔露出本来面目,康晓冬出事,也不会有人想到钥匙扣上去。

到时候麦贺林只需要趁人不注意,再把钥匙扣偷回来销毁掉,康晓冬一死,就是死无对证。计划天衣无缝,简直完美!

谁能想到,他钥匙链做出来,还没等给康晓冬送去,便被刘杰截了胡。

麦贺林眼睛都绿了,这玩意可不是路边摊不值钱十几块钱好几个的货色!能要人命呢!他就算是不喜欢刘杰的自高自大,但刘杰对他多数时候还是很够意思的,他并不想要伤害一个无辜的人!

可是刘杰是能听得进人劝的吗?当然不是了。麦贺林越是不同意给他,他倔脾气上来,还偏偏得要,任麦贺林磨破了嘴皮子都不同意归还,拿起来一溜烟就跑了!只留下麦贺林愣在原地,大脑一片空白。

怎么办?

前后矛盾

唯一阻止麦贺林现在就不顾一切,把刘杰手里拿着的钥匙链夺回来的原因,只有他最后涂上去的那层铅粉。

他安慰自己,至少一段时间内,刘杰都是安全的,他只需要耐心等着,等刘杰自己新鲜劲过去,悄悄的,再买个一样的去把有问题的钥匙链换回来。

左不过让康晓冬再多活几天,拐过弯,他的目的同样也能实现,所以麦贺林虽然心里隐隐有些着急,表面上还能假装一脸淡定。

康晓冬浑然不觉自己正在被看似老实忠厚的麦贺林推向死路,还像往常一样,避开人耳目偷偷来找他,麦贺林心里腻歪,面上不得不安抚她,在刘杰那二货没将钥匙链放下之前,他必须得忍。

不是没想过再做一个的解决方法。可是放射源啊,不是闹着玩的,哪怕他手里还余了不少——当初怕不够用,特意多取了些。但这玩意的厉害,别人不知道,他一个正经学了八年医的还能不清楚?防护服防得了ct机运行时产业的微量辐射,当他直面放射源时,防护服更多的是心理安慰作用,时间长了,可是会出事的。

麦贺林可是想要好好活着,长长久久活着的,康晓冬不值得他把自己的命搭进去。

可谁能知道,刘杰本身就是个莽撞性子,麦贺林在放射源上涂铅粉时本就不想让铅粉一直挂在上面,涂得就薄薄一层。刘杰跟方之孟一撞,钥匙撞到地上,好死不死撞掉了铅粉的一角。

方之孟浑然不知自己从电梯地上捡了个大啊麻烦,还装进裤兜带在身边,短短几个小时,差点搭进去他一条命去。

刘杰比刘之孟还惨,被辐射的时间比他不知道长了多少倍。麦贺林一直关注着刘杰的钥匙卡扣,那点小小的掉漆自然瞒不过他的眼睛,再次索要被顶回来之后,他自觉远离刘杰,心里却明白,必须要尽快解决康晓冬了,不然拖到刘杰出了事,他再没有机会,空忙一场,害了不该害的人,再让正主逃过一劫,他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咽下这回气的。

好在外人都知道刘杰跟他关系不错,便是刘杰真的出问题,也不会有人想到他身上来的。

要赶在刘杰出事之前先让康晓冬死,徐徐图之的怀柔手段便不能再用了,他在一次幽会时进了康晓冬的办公室,趁着她去隔壁屋洗手的机会,将放射源加进了她每天必喝的咖啡里,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寻个借口走了,从此开始躲着康晓冬。

后者也不是傻的,自然看出麦贺林最近一段时间不太对劲,但她并不觉得麦贺林的不对劲是需要花心思去猜的。她想离婚是真,想跟麦贺林重新组成家庭也是真,但这一切的前提都是建立在麦贺林心甘情愿的前提下,只要麦贺林不愿意,她康晓冬也不是嫁不出去,或者非得依靠一个男人过活的菟丝子女人,合得来呢,便你好我好大家好,合不来,大不了一拍两散,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她以前跟麦贺林在床上情动时也不知道说过什么感性的话,说过了便罢,床上的情话,有几句可信?她已经四十多岁,不再年轻,哪怕有年少轻狂的想法,也已经能够克制自己。

但她忘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这句话了。麦贺林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他不知道健康的、光明正大的情侣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他人生中第一个女人就是康晓冬,他花了不少时间才确定,他是不爱她的。

恋爱经验为零的他自然分不出康晓冬哪句话是真,哪句话是假,一律当它们是真的,因为在他的印象中,只有男人才会为了种种目的说假话哄女人,女人谈恋爱都是走心的。

所以一步错,步步错,才有了今天一死两重伤,无数人受到的伤害只能交由时间来检验的严重后果。

麦贺林苦笑。他还是太嫩了,被警察随便两句话就诈出来。康晓冬是死了,他的目的达到一半,至于保护自己嘛,现在看来就是个玩笑。

他下狠手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东窗事发后要如何独善其身呢?放射源沾身上都不得好,更何况直接吃下去呢。

果然害人终害己,古人诚不欺我。

闵三行要问的都仔细问了,边边角角细枝末节一个都没放过,笔录记得手都发麻。原想着自己一个人又要问又要记累得慌,秦凯也是一组的一份子,总得尽点责任吧,哪知道这位从头到尾就负责黑着一张脸站着,一言不发,半点掺和的意思都没有。听到闵三行叫他,也只是淡淡地瞥过来,继续眼观鼻鼻观心地站着发呆。

得,他还是认命接着写吧。麦贺林知道瞒不过去,该交代的都交代了,细节处也能前后印证,闵三行喜滋滋地让麦贺林签字画押,准备带回去交差。

蒋诺还是一言不发地装傻,李承平早已经没耐心陪着这小姑奶奶,反正闵三行那边已经找到元凶,区区一个小姑娘未婚先孕的破事,说是小姑娘,其实也已经二十六、七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又不是这丫头的爹娘,鬼才愿意去管呢,爱说不说!

李承平拉着文沫就走了,自己的人生路都是自己选的,苦了累了,哭了笑了,自己负责,别人谁也帮不了忙。

“怎么样?怎么样?这才一天,案子破了!嘿嘿,口供在此,完全没疑点。咱们可以走了吧?剩下的事就不归咱们管了,还是交给省里面的专家吧。”最后一句话,闵三行是冲着郭建峰说的。

组里人谁不知道谁。闵三行个重度洁癖患者,进医院比杀了他好不了多少。要不是肿瘤医院里绝大多数地方刚刚经过一场彻底的消毒,病人又多数要么回家要么转院,剩下的人加起来才三十几个,他是打死也不愿意进来的。

办案需要,他不得不忍,现在案子水落石出了,他一分钟都呆不下去,尤其是在王家兄弟已经被郭建峰先一步派回局里办事去之后。

麦贺林确实是闵三行揪出来的。三十几个犯罪嫌疑人虽然已经算得上数量少,但一一查过来还不知道要花多少精力,这次能破案,也算他们运气不错。因此他很是大度地大手一挥,放闵三行先回去。

文沫凑上前去看口供,她很好奇,想出这么一招下三滥的法子,害人害己的家伙,到底脑子里是怎么想的,是不是有坑。

可是从头到尾把口供看完,文沫沉下脸。

这不对啊。

“嗯?不对?怎么不对?”郭建峰有些奇怪,口供他也一目十行地看过来了。作案动机,作案过程,交代得很清楚,这口供,怎么看怎么也不像假的啊。

文沫压根没意识到自己居然心里想着的同时嘴上不自觉地说出声了,还叫离她最近的郭建峰听个正着,不免有几分不好意思。其实她也没有证据能证据这口供有问题,只是觉得麦贺林这个人有些奇怪而已。

闵三行最开始写到的关于杀人动机一项,是因死者与他有私情,他不想等事情曝光自己无地自容,才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萌生杀念。之所以选择放射源这种很难得到的杀人凶器,完全是出于隐蔽的角落考虑,死者的死亡真相可能会被掩盖,凶手自然更容易脱身。

由此可见,麦贺林的脑子相当清楚,求生**强烈,根本没有与康晓冬同归于尽的想法,哪怕现在得知自己辐射超标,也没有表现出自杀倾向,还很积极地配合治疗。

这么一个想好好活下去的人,会做出在自己常穿的防护服里放放射性物质的举动吗?

显然不会。没有自杀倾向的人做出自杀行为,这不正常。

另一方面,麦贺林对于杀人过程交代得很详细,基本上已经排除他替人顶罪的可能了。他无疑是害康晓冬死于非命,让整个肿瘤医院被隔离的元凶首恶,本案到这儿应该可以告一段落了。

但文沫的关注点与刑警还是有区别的。随着记忆的进一步复苏,她越来越像原来的她,脑海中浮现出来的记忆一点一点填补着她失去的岁月,让她重温时由陌生到熟悉,渐渐的越来越有代入感,不再像旁观者一般。她能感觉到,她与她自己所有过去之间,仅差一条主线,这条主线再想起来,她就是完整的她了。

同时复苏的,还有她的办案方式,抓不到凶手时,她需要千方百计地为凶手画像,从蛛丝马迹中、从作案手段中、从现场情况中推测凶手的性格特点、成长经历、心理活动,抓到了凶手后,自然要通过他的描述,他的行为来分析。

所有人的心理活动都具有鲜明的个性,但同时又能从个性中提取出共性来。只要是人,他的行为就应当有迹可循,存在合理解释。

眼前的不合理,文沫做不到视而不见,她的职业要求她必须弄明白。

当然,犯罪心理研究室已经不在了。她只记得李响岳的脸,与半年多前程功带她看的墓的墓碑上和善的脸重合。心不由地一痛,一辈子老警察了,临了临了,走的时候连身警服都没穿上。虽然上面没有明着公布当年李响岳做下的错事,可是死后哀荣一点没得到的他,怕是死了都闭不上眼睛吧?

文沫已经在记起他的当天狠狠哭过一回,这位将她视做亲女的老领导的离去,让她实在意难平!辛苦了一辈子,奉献了一辈子,不得善终也就罢了。

古有马革裹尸,今有因公殉职。李响岳从来不是怕死的,如果不是研究室凝结了他太多心血,已经放不下,他是不会放弃当一线刑警的。可是这么憋屈得离去,不免让文沫生出许多物伤其类的悲哀来。

她是心无恐惧的,可她却没有办法心无挂碍!她有太多想要守护,放心不下的人,无论身在何方,她亦不改初衷!

一瞬间,文沫想了许多,莫名的情绪在她双眸中翻滚,又渐渐平息下去。她轻轻呼出一口气,下定决心要把麦贺林的矛盾之处弄明白,一边小心开口跟郭建峰要求再审,一边想着要找什么理由说服他同意。

结果打了一肚子的草稿都没用上,文沫一说想再审审,郭建峰立刻同意了。碰上个不按常理出牌的领导,嗨,还挺爽。

文沫哪里知道,郭建峰被卫局长耳提面命了多回,这女娃娃不容易,下来了也不是她的错,而是被牵连了,上面的意思,就是让她先出来避避风头,早晚都是要回去的,虽然不用明着多恭敬,但也不能让人受委屈。工作上,能配合就配合,能帮忙就帮忙,结份善缘,大家面上都好看。

于是这一路绿灯开得让文沫有些纳闷,不过也没往心里去。她从正式上班就分到李响岳手下,一路顺风顺水,没受过来自领导的刁难,还以为全天下的领导都这么通情达理。

麦贺林蜷缩在床上,连头都露,恨不得拿被子把自己闷死,只有右手因为戴着手铐在外面无力耷拉着,让他整个的姿势有几分奇怪。

听到门响,麦贺林动了动,却没露头,声音从被子里传来,带着几分闷闷的感觉:“你们怎么又回来了?我连死罪都扛了,还想怎么样?”

“抱歉,还得麻烦你,有点小问题想问清楚。”文沫尽量让自己说话时温柔点,女警在问口供的时候其实挺点便宜的,语气温和,再带点笑,很容易就让犯罪嫌疑人卸下心防,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

麦贺林没想到这回居然换人了,七手八脚地从被子里钻出来,对上文沫的笑脸,一时间不知道警察这回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输液瓶里蓝汪汪的药还剩半瓶,文沫看了一眼,半个字没有提口供,先问了一个无关的问题:“你身体怎么样?感觉好点了吗?”

“哦,没什么,呆几天就应该没事了。”可是身体好与不好又如何?他杀了人,等待他的只能是法律的制裁。

黄雀在后

“呵呵。”文沫突然笑出声,又望着麦贺林直摇头:“可惜,直接枪毙可能还算好的。你好歹也算个人才,国家培养你多年,就这么死了,真是可惜。”

只要一想到自己杀人凶手的帽子戴定了,麦贺林心里就很不是滋味,想他家祖宗十八代都没人作奸犯科,到了他这儿,一步登天,亲手给自己挖个坑埋了,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生死边缘徘徊,麦贺林真的悔得肠子都青了,跟命相比,丢点人,丢份工作又算得了什么?脸丢了可以找回场子来,工作丢了大不了换个城市重新开始,命要没了,可就真的什么都没了。

“我......”麦贺林拼命地回忆那点可怜的法律常识,什么样的罪犯在宣判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他似乎既没有主动投案自首,也没有积极赔偿死者家属,更没有检举揭发其他人的犯罪行为,悔罪表现什么的,光凭他一张嘴,空口白牙瞎说,谁承认啊?

可是他真的知道后悔了,他真的不想死啊!康晓冬虽然死得挺快,但罪可没少遭,她生命中最后几个小时,是在巨大的痛苦中熬过的。而且为着杀她一个,还连累得刘杰也命悬一线,很可能不久之后便步了康晓冬的后尘。整个肿瘤医院大约要很久不能再进人,等到辐射强度低到人体可长时间接触没有危害,至少几年。

罪大恶极,手段极其残忍,他倒是很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从重从严处罚的情形。

麦贺林的表情变化自然都落进一直盯着他的文沫眼里,他挣扎着,哪怕明知道情况很糟糕,希望低得不存在,却仍然忍不住,出于本能,想去找颗救命稻草。

求生欲如此强烈的他,绝对不会做出往自己经常穿的防护服里放放射源这种无异于自杀的行为!这案子,到麦贺林身上,还远远不能算结束!

巧合吗?无声无形的凶器,被两个人同时利用,其中一位凶手正好是另一位凶手的目标。如果不是文沫觉得怪异,存了心不想放过任何一丝不合理之处,以刑警的角度来看,案件完全可以到此为止,写结案报告,报请检察院提起公诉了,毕竟已经铁证如山。

闵三行不是新手,不会犯初学者的错误,麦贺林的前后行为的异常他也许并不是没看到,但是先入这主,他潜意识里就没想过,还有一个凶手想害麦贺林。

因为一开始省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就已经明确告诉警方,他们在一部放疗机上发现被动手脚的痕迹,然后检测之后发现丢失放射性物质co60,搜查整个医院后,寻找到的放射性元素物质的量在一定范围内可以认定是丢失的全部。

没有缺失的co60流落在外,谁又会想到还有其他人在背后弄鬼呢?文沫其实也全无证据,她只是认定麦贺林不会主动选择自杀罢了。

如果说之前还有些怀疑是不是自己判断错了,那么这么近的距离观察得来的结果,文沫必须选择相信自己的眼睛。口供可以骗人,现场可以作假,证人可以串供,只有一个人的微表情永远不可能骗人。下意识的反应来不及伪装,最是真实可靠。

省疾控中心的人才有几个,面对着三十几个需要他们监控照料的病人,捉襟见肘。麦贺林直到现在还不知道自己到底被辐射得有多严重。

文沫很想看看他在知道之后的反应。康晓冬与他之间的事,确实踩过了道德底限,有配偶却不对配偶负责,无论男女,都应该受人唾弃,但是这毕竟只是道德水平的缺失,无论如何,罪不至死,康晓冬不值得死得那么凄惨。

麦贺林为着一己私欲,肆意践踏人命,却还有机会思考如何避过死刑判决,他凭什么?从头到尾,他可给过康晓冬机会?

文沫凑到麦贺林耳边,因为穿着笨重的防护服,麦贺林看不清她的脸,更不明白她突然靠近的举动有何用意。

“你可知道,你经常穿的防护服里,也有一小块co60?亏你自己还是医生,没有觉得自己哪里不舒服得紧吗?腿疼不疼?想不想吐?啧啧。刚刚我说,你要是直接被枪毙可能还痛快点,并不是因为憎恨你的犯罪行为而想让你快点死。我只是,简单地陈述了一个事实而已。”文沫俏皮地眨了眨眼睛,站直身子,脸上露出玩味的笑容。

而麦贺林刚开始还神游天外,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能让自己的罪行减轻一些,就是被关进监狱呆一辈子,也好过英年早逝。所以文沫说话的声音虽然传进了他耳朵,却没往心里去。

等到他反应过来文沫说的是什么意思,彻彻底底品味到了什么叫五雷轰顶!

不可能的!被关起来的时候他心里明镜似的,自己接触过放射性物质,辐射超标再正常没有,可是那么周全的防护啊,他不会有生命危险的,一定不会!

也是因为坚信这一点,才让他在发现腿上有不明原因的烧灼伤后还能淡定自如,明明胃里一直觉得涨涨的什么都不想吃,他仍然相信自己不会有危险。

麦贺林张了张嘴,还没容得说出一句话来,先把中午吃过的饭吐个精光,满屋弥漫着难闻的臭味。不不不,这是心理作用,慌什么?他明知co60的危害,小心又小心,谨慎再谨慎,怎么可能会让自己也变成它的牺牲者呢?

这个警察在骗他,对的,她在骗他!他不能慌,不能慌。拼命地压下胃里哪怕空荡荡的,也挥之不去的烧灼感,他狠狠瞪了文沫一眼。

可文沫不会在乎一个将死之人的看法,尤其是这将死之人还是个杀人凶手,更让她根本同情不起来,她稍稍后退了些,穿防护服还是有些好处的,至少她闻不到呕吐物的难闻,可这并不代表她愿意看一堆被消化到一半的食糜,无论吃进去之前如何美味,现在都化做一滩分辨不出本来面目的残渣,要真是溅几滴到衣服上,咦哦~想想就恶心。

嘴边挂着冷笑,文沫伸手点了点地上,示意麦贺林自己看。

那刚刚吐出来,还散发着热气的食糜中,带出来的丝丝暗红,不是血又是什么?

麦贺林如遭雷击,怔怔地盯了半晌,额头上挂满冷汗。他抬手去擦,因神思不属用力过猛,手收回的时候,带着的居然还有自己额边的一缕头发!

怎么会这样?仿佛手里捏的不是头发,而是烫手山芋,他动作极快地抖落干净,又不死心地摸了一把自己的脑袋,望着布满手心还带着毛囊的头发,久久不动。

然后嚎啕大哭。自己的未来,居然连死亡都算得上解脱,他不如现在就死了算了,反正已经没有指望了!只要一想到自己的身体已经在开始慢慢**,自己就像一具行走的尸体,他除了后悔,就只剩下恨了。

“是谁?到底是谁害的我?告诉我!”告诉他,让他亲手杀了那个畜生!反正自己死定了,临死之前再拉个垫背的,一点也不亏。就算在医院都单独隔离没机会,也总有一天会被关进看守所吧,到时候,他绝不会放过!

麦贺林一张本就说不上多帅气的脸扭曲着,无比丑陋,整个人都被怨恨包裹着。可文沫看着这样的他,嘴上自然不会多说半句,心里却像大冬天从冰天雪地进了温暖如春的室内般舒爽。

身为警察,她无法明确表达自己的个人好恶,麦贺林既是凶手,又是受害者,警方有义务寻找到伤害他的人。可做为一个女人,在得知他与康晓冬的故事后,心里鄙视之余,还得骂上一句渣男。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叫渣,勾搭别的女人到手后又嫌弃、分手后又害怕也叫渣,没半点担当,将所有错误都往女人身上推,至少文沫是打心眼里看不起他。

活该两个字,用在麦贺林身上再合适不过。

文沫来此的目的已经达到,证明麦贺林不是自杀,证明还有个隐在暗处的凶手早就洞悉了麦贺林的计划,并巧妙地设计将他引入死局,非常顺利地差一点就要瞒天过海。

她脚步轻快,转身离开,只叮嘱门口看护的工作人员注意着点麦贺林的情绪。他以前千方百计想要活着,是为了过得更好。现在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足以打击得他失去继续生存下去的勇气。便是以前他没想过自杀,之后嘛,就不定了。

他不能死,绝不能不明不白死在医院里,他需要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为他对一个无辜女人做的事,付出代价。

真的很不甘心替这样的人寻找凶手,文沫懒得多管,反正她的本职也不是抓坏蛋,提供个思路就够了,因此从麦贺林的病房出来,她毫无压力地将最新进展告之郭建峰,然后挥挥衣袖,当甩手掌柜去了。

王家兄弟和闵三行都不在,秦凯又是一副别人欠他八百万的臭脸,文沫显然一点都不想沾手,只剩下李承平一个手下能使唤得动,郭建峰不禁再次感叹自己这组长当着,太没威严。

别看麦贺林不志不响地下狠手要了康晓冬的命,连一直将他视为朋友的刘杰身边有那么危险的东西,他也能视而不见,可是实际上医院里所有认识他的人对他的评价都是老实、内向,不参与医院内乱七八糟的争斗,嘴巴很严。没有一个人说他坏话,更没有人能想出来,究竟谁会想要置他于死地。

本来也是,老实得连自己办公室都不轻易踏出去,他能惹着谁?郭建峰跟李承平调查了足足两天。

两天时间,可以发生很多事,比如刘杰原本稳定的病情突然恶化,经过几个小时的漫长抢救,也没能抢回他一条命来,刘院长与妻子连儿子的最后一面都没赶上见,直到半夜人已经死了的时候,他们才得知消息。

活着的时候,刘杰是病人,需要照顾与观察记录,死了之后,他的尸体便成了污染物,立即便要被销毁,等刘院长赶来想见见儿子的遗体,看到的只是一盒骨灰,便是这些,都必须得再次处理,而不是发还家属。

灰飞烟灭,不过如此。儿子死了,剩下一对父母绝望得欲哭无泪。一时间所有仍在隔离的人都纷纷从病房中探出半个头来,有种物伤其类的忧郁,还不知道,下一个会轮到谁,他们真的能从医院平安走出去吗?空荡荡的走廊里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比监控防得都严。

这种场景,以前只能在电视里看到,他们现在身临其中,说不害怕都是假的。

再比如,当刘杰死了,一直沉默以对的蒋诺突然要求见警察,她开口就是石破天惊的一句话,她肚子里的孩子就是刘杰的,与别人没有关系。

孩子是谁的,只要与案子无关,哪个耐烦去管,他们是刑警,又不是居委会大爷大妈。虽然不明白蒋诺与刘杰男未婚女未嫁,为什么在他活着的时候连个字都不敢吐,等人死了,又痛快地说了。

文沫听蒋诺说完,追问一句:“还有其他想说的吗?”见蒋诺摇头,她哦一声表示知道了,然后拍拍屁股,痛快走人。

蒋诺有些反应不过来,张张嘴,望着文沫的背影,咬咬嘴唇,又低下头去。

医院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弥漫着一种绝望的气息,所有人不像一开始那样,虽然彼此见不到面,却仍然能隔着墙跟旁人说说话,高兴时还能引吭高歌一曲。

现在,他们在渐渐安静中沉寂下去,送进去的饭很多时候会原样再端出来,尤其是当麦贺林在病房里吐得连胃都快倒出来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吃不下东西去。

所有人心里都清楚,下一个会死的人,是麦贺林,再下一个呢?会是谁呢?没有人告诉他们谁比谁病得重些,他们自己猜测的同时,免不了深深恐惧。

二选其一

也许是医院里的绝望气息也侵染了警察的士气,这案子越查下去,越让人无语。

从作案动机入手,他们一无所获。麦贺林是个小人物,没有谁需要处心积虑用这么隐蔽的方式对付他。

从作案方式入手,凶手用的与麦贺林加害康晓冬的方法如出一辙,要不是麦贺林根本没有自杀倾向,所有人都要认为他根本就是自己活腻了。

从作案过程猜测,正对着ct室的摄像头录下许多人出出入入的影象,这些人病人有之,家属有之,同事有之,所有人的出现与存在都是合理的,ct室连同旁边的办公室内都没有监控,如果凶手对医院环境熟悉,刻意躲进监控死角再动手,还真能瞒天过海。

好在寻找作案凶器的出处还算比较靠谱的线索,有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帮忙,早早晚晚能联系到某个人身上。但这件事急不来,整个肿瘤医院此前曾经被细致地搜查过,一寸一寸搜过来的,除了放疗室里一台问题机器,其他含有放射源的设备均没有发现异常。

一座城市里,应用于民用领域含有放射性物质的设备比咱们想象得要多得多,监管嘛,呵呵,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多数人知道,这东西危险,可自以为自己接触不到,当然更不用如何保管了。真正管理、使用、维护的人员,总觉得大家都知道放射性物质不是闹着玩的,躲着还来不及呢,没看到有些人连去医院拍个x光片还龇牙咧嘴不愿意呢,哪里还会千方百计整到手,心里有保管的概念,但论严密,却一点也谈不上。

疾控中心的人手不足,根本不可能组织大规模的突击检查,况且他们查也有些名不正言不顺的意思。所以只能雷声大雨点小,让所有涉及到的企事业单位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回复。

具体能不能查出来,就得看问题是不是很严重了,如果不严重,最大的可能还是单位私下里悄悄解决,不然一个领导责任,就让涉事单位的一把手吃不了兜着走,他们能真心好好检查,如实上报才有鬼。

所以,放眼整个市,可能的来源不知道有多少。这个不知名的凶手可比麦贺林聪明多了,秉承着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则。肿瘤医院就这么大,能动手脚的地方算来算去只有几处,目标太明显,早早晚晚会东窗事发。

文沫想不通的地方,是凶手的动机。

不可能是报复杀人,麦贺林老实得跟鹌鹑似的,哪个想杀他嘛?

不可能是因情杀人,康晓冬已经死了,高进松直到老婆死后才知道自己戴了许久的绿帽子,他倒是有心想要掐死麦贺林,可惜被单独隔离让他的念头落了空。

不可能是钱财纠纷,麦贺林一穷二白,挣的钱多数寄回家,自己私生活只剩下康晓冬一个,不赌不嫖不抽烟,标准五好青年,既没能力借别人钱又没必要向别人借钱。

更不可能是无差别杀人了,如果真是无差别杀人,凶手绝对不会仁慈到从头到尾害的只有麦贺林一个。

一定有什么原因,让凶手非选麦贺林不可。

幸好,麦贺林还活着,虽然情绪不稳定,虽然对警方的询问不够配合,也比单纯一具尸体躺在解剖台上作用要多。

麦贺林无疑是恨害他的人的。一个人有**,总比清心寡欲什么也不想要的人容易套出话来。利用他心中的恨,文沫笔录记了好几本。

按照她先前的分析,凶手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男性,有医学教育背景。有医学教育背景的理由就不需要赘述了,重点讨论一下凶手的性别问题。虽然我们说杀人凶手是不分性别的,无论男的女的都可能会走到杀人的犯罪道路,但是两种性别的群体在选择作案凶器上,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好战是隐藏在男人血脉里的天性,而且大多数男人的胆子都比女人大,所以他们在选择作案凶器上,更倾向于破坏性杀伤力大的武器,作案时也往往愿意与受害者面对面,直接pk,现场更血腥一些。

而女人则心软一些,更喜欢不与死者接触就能达到目的的作案凶器,各类毒药常年占据女性犯罪的首选榜单。

如果从两性心理的角度来看,是不是放射性物质应该更受女性青睐呢?其实不然。因为本案中的凶手还有个身份,那就是医学从业人员。

无知有的时候还真是幸福的。因为无知,所以无惧。本案中的凶手知道放射性物质接触后的危害,知道生不如死,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身体逐渐腐烂的痛苦绝望,此其一;

与医院到处可以顺手牵羊到的有毒试剂相比,放射性物质难以获得,难以保存,接触时更要万分小心,没有哪个女人愿意碰对自己明显有害的东西,爱美是天性,胆小也是天性,不会因后天受过医学训练而改变,此其二。

因此女性反而轻易不会尝试这种杀人方式,只有男人,才够冷静,够冷血,且能身体力行,达成所愿。

第二:未婚或离异,有独立住所,能避开人的耳目,行为举止怪异也不会被配偶怀疑。

第三:年龄在三十到四十岁之间。男性年纪再小些,性格冲动,某些心理问题还未暴露出来,而且解决问题的方式往往简单粗暴,再老一些,则因为雄性激素分泌减少趋向于平和,不是深仇大恨不会轻易做下害死人命的事。

第四:来源于工作中或者生活中的压力过大,导致心理失衡。可能近期内失去家庭成员、感情巨变,或者工作上达不到自己期望的预期。

第五:生性谨慎,有心计。

这是最泛泛、最草率的一份心理画像,几乎可以用在任何医院工作、离异的中年男人身上。半年多没有从事老本行,文沫对于自己现在水平庐山瀑布汗,这都不够丢人的。

好在,他们有个明显的优势,那就是现在他们已经有了一个三十来人组成的嫌疑人群体,再加上以上明显得不能再明显的几个条件,可以排除绝大多数人选。

本来,被隔离的三十多人就是护士居多,而护士这个职业,虽然现在也有男性从事,但依然还是女人的天下,再加上几个年纪太小或者太大的也排除在外,剩下的只有两个人。

吴浩,住院医师,三十七岁,金光闪闪的海龟,黄金单身汉,高收入,有车有房,性格冷清孤傲,在医院里人缘算不上好,独来独往惯了的人物。他自述不知道从何处接触过放射性物质,在一众人中,他遭遇的辐射强度排名相当靠前,仅次于刘杰、麦贺林、高进松和李真洪。

另外一个就是李真洪了。他是康晓冬的手下,现年三十二岁,自称是快乐的单身汉,真真正正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医院很多护士据说都跟他有过一段露水情缘,所有人都认为自己是特殊的那一个,能让花花公子自此收心,改邪归正,但每一个都碰了南墙,失望离去。好在李真洪风流却不下流,倒也没惹出收拾不了的麻烦。他说自己大概是因工作出入康晓冬的办公室次数最多,每次停留时间最长,才遭了池鱼之殃。

两个人,文沫都试探过,表面上还真看不出来哪个人更像是凶手。

吴浩面对警察时也跟以前一样清冷,除非必要,多余的话一句不说。他在病床上正襟危坐的样子,自带一股气场,让人有种想要仰望的感觉。

两人的对话是这样的:

“吴先生,你简历这么漂亮,全中国的三甲医院任你挑,为什么来x市?虽然肿瘤医院不差,但是待遇放眼全国,似乎排不上号。”

吴浩淡淡地看她一眼,连眼睛都没眨:“我不缺钱。”言下之意,有钱任性,千金难买我乐意。

文沫面无表情,心里有个小人咆哮着:有钱了不起啊!我祖宗十八辈贫下中农我骄傲,我根正苗红,以此来压制她对隐形富二代的羡慕嫉妒恨。

“你与麦贺林相熟吗?”

“谁?”

“......就是医院ct室的医生。”

“哦,不认识。”

“可是明明ct室门口的摄像头拍到过好几次你进了办公室。”

“那又如何?我还天天都在楼下的餐厅吃早饭的,难道还得认识厨师和店员不成?”吴浩终于有表情了,一脸的你很白痴望着文沫。

好在防护服隔着,脸上红了对方也看不到。这货绝对腹黑,说话噎死人不偿命,倒是挺符合凶手的性格的。

直奔主题,不然审讯的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就尴尬了:“麦贺林也被过量辐射了,他的防护服里被人偷偷安置了放射源。这事你怎么看?”

“我没空看。”吴浩摸来床头柜上的书,翻开继续看,对话太没营养,他本来就惫懒跟人聊天,看在她是警察的面上多说几句,可是,唉,天才的世界太寂寞了。

“你似乎对麦贺林会死这件事,反应太平淡了些。”

“他又不是我什么人,难道我装着想哭才正常?我是医生,治的又是绝症,见惯了生死的,个把不熟的人是死是活我都得关心?抱歉,我没你那么闲。”

“麦贺林从不与人结怨,为什么会有想害他?”

吴浩刚翻开的书又被合上,他居然轻笑了一声:“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是医生,你是警察。抓罪犯是你应该做的事,这个问题也应该你来回答。可以不继续烦我吗?”

完全让被询问对象占了主导,文沫也有些哭笑不得,很好。这个男人,够强势,够冷漠,身为医生,心狠当然更不可或缺,说他操起手术刀,能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把个大活人剖了,文沫都是相信的。

从吴浩的病房走出时,文沫不期然地撞上了对面病房的蒋诺。她眼见着又苍白了,失了孩子,身体有恙,最是该休息的时候,可她一惯是个心事重的,心里边不知道压了多少事,以她的性子,旁的人还没怎么样呢,就能自己钻进牛角尖里出不来。

谁也没办法帮她,自己的人生还得自己做主。

蒋诺低下头,默默退后两步,身影单薄,楚楚可怜,但文沫仅只看了一眼,就转身离开了。

李真洪与吴浩相比,就健谈多了。他无疑是个很有人格魅力的人,如果他的眼睛再老实点,别总想着向文沫抛媚眼,她会觉得他更有魅力的。

纯粹以女人的角度来看,李真洪就是典型的男人不坏,女人不爱那类的。他长得很带几分帅气,不阳刚,也不阴柔,正正好好,举手投足间,开口闭口间,绅士风度十足,且很体贴人,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就是个暖男。

可惜了,暖男太花心,生生将自己降级为中央空调,就没那么惹人喜欢了。

他倒是一直滔滔不绝,文沫问一个问题,他能从问题本身一直聊到天涯海角,要不是她每次都强势打断,再把信马由僵的话题拽回来,鬼知道这货还能满嘴跑火车到多远。

李真洪与吴浩不对付,根本一点掩饰都没有。用他的话来说,吴浩就是装13,心里边想得不行不行的,表面上还装得禁啊欲系,哪像他,活得就这么真实。

滥情不是病,你情我愿,一夜贪欢,然后风过无痕。老祖宗都说,食色性也,有什么好避讳的。

他神神密密地贴到文沫身边,要不是防护服够笨够厚,文沫都要忍不住一个耳朵拍过去。

还没听到李真洪说什么,郭建峰突然推门进来:“走。蒋诺自首了。”

哈?什么?文沫怀疑自己耳朵有问题,蒋诺?杀人凶手?这玩笑开大了!

用进废退的道理她明白,自己这一鳞半爪的本事与之前没有可比性。但出入如此之大,还是让她打心底里就不相信。

蒋诺什么性子,她敢撒谎也就罢了,还真敢杀人不成?

这孩子,故意添乱来的吧?

代人受过

还嫌事情不够乱啊?只要想想她小白兔似的脸,文沫就忍不住有些头疼。

可是既然有人主动要求投案自首,按规定,他们必是要走个过场的。李承平是一万个不待见蒋诺,秦凯又雷打不动当黑面门神,郭建峰能用的人只有文沫一个,她只能先丢下李真洪,让李承平过来先跟这话唠唠个够。

李真洪没眼色地凑过来:“谁?谁出事了?蒋诺?是ct室的那个我见犹怜的小美人吗?”见文沫根本不搭理他直接想走,他一把拽住她的袖子:“喂喂,别这么绝情嘛,咱们也算老相识了不是?”

刚刚的话全部收回,什么挺有魅力的中央空调,这货就是个色胚,见到个母的都迈不开腿,荤腥不忌。

一把甩开李真洪的手,文沫走出去两步忽然站定,想到蒋诺肚子里流掉的那个父不详的可怜孩子,不会是这货的吧?

“蒋诺,也是你众多梦中情人的一个?”难道男人爱的都是这个调调?未语泪先流,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李真洪吓得直接跳回床上:“哟!有些玩笑开不得的!”文沫轻嗤一声,不知道刚才开玩笑的是谁。

见她不信,李真洪急急摆手:“哎呀,我就是随便说说,嘴上没把门的惯了,你千万别往心里去,我可是清白的!”他一挺胸膛:“有些女人,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他是真委屈,蒋诺长得并不怎么样,可是身上那股白莲花的味道真有几分古典小家碧玉的感觉,不经意间挠得人心痒痒。

现代女性独立自主,能顶多半边天了。钱自己会挣,孩子自己能生,家务自己能做,甚至彪悍得连桶装水都自己能搬上六层楼不带喘气的。时代的发展与生存的需要结合在一起,让多数女性已经渐渐往女汉子的方向倾斜。

李真洪是个男人,还是个不甚强壮,细高竹竿似的男人,比力气还真不一定能比得过医院里忙忙碌碌工作像打仗的大多数女护士。他打心眼里就对柔弱的女生多存一分好感与宽容。

阅尽千帆,最终返璞归真了,他还真就喜欢蒋诺身上的调调。可是在众多女人中游刃有余的他偏偏不敢靠近。

一是因为他总觉得人生的乐趣从来不是为着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二是因为他知道一旦沾上蒋诺,大约生生世世甩不开,他现在喜欢柔弱的,未必结婚之后能长长久久地喜欢,到时候再想离了,主动权可就不在他手上了,得看蒋诺愿不愿意。

婚姻于他,像鸠酒,初尝时甜美,却左不过穿肠毒药。真等最后面目全非时,再来后悔当初明明了解自己的本性,怎么就轻易走进婚姻的坟墓,还有什么意思。

自己不可能全心全意爱某个女人,一时的心动好感,不足以让他飞蛾扑火。所以蒋诺的世界才算逃过一劫。

李真洪情真意切,做了就是做了,没做就是没做。医院里的这些女同事谁跟他当过一夜夫妻他能如数家珍。本是很无耻的一件事,滥情到极致只靠下半身思考的他,却能将这些艳事坦坦当当说出来,真不知道应该讨厌他还是同情他。

性啊爱成瘾症嘛这不是,心理学上也算是一种疾病的。

蒋诺低着头,乖乖坐在病床边,如果说她与之前文沫看到的样子有什么不同,大约就是再没有听到低声啜泣,她很安静,两只手在身前交握,左手大拇指和食指不停地掰右手食指指甲。

看得出来,她很紧张,居然没有紧张到哭,倒是出人意料。

郭建峰见文沫进来,摊开笔录本,开始讯问。

“姓名。”

“蒋、蒋诺。”

“年龄。”

“二十七。”

“职业。”

“护士。”

“说说作案过程吧。”

可能是作案两个字还是有些刺耳,饶是蒋诺做到了好心理准备,还是有一瞬间仓皇地抬起头,湿漉漉的眼睛划过一丝惊恐,又很快紧紧咬着嘴唇复又低下头去,艰难开口:

“我......我......麦医生他......”细密的汗珠爬上她光洁的额头,打好的腹稿不知从何说起,她一向不是聪慧的人,中规中矩过了二十多年,好容易做了件出格的事,心里的紧张不能用言语来形容。对面两名警察又不动如山,虽然隔着防护服看不清脸色,可是目光却直直盯着她,要多严肃有多严肃,蒋诺突然有些想打退堂鼓,却也知道自己已经骑虎难下了。

她深呼吸一次,颤颤巍巍开口:“我恨麦医生!”第一句话出口,蒋诺难得的竟然觉得轻松,再往下说要容易多了:“我知道自己只是个小护士,没人脉,没关系,没本事,没能力,会被人嫌弃。要不也不能一进医院工作,就被分到ct室,之后一直没动过地方。”

“所有人都知道,ct是有辐射的。在我跟麦医生到医院工作之前,像这样的岗位都应该是轮岗制的,省得呆得长了,对身体不好。可是我们来了之后,轮岗就被上面的人选择遗忘了。只剩下我们两个,像被发配一般,无人理会。”

“家里没背景,也不是我的错。谁不愿意有个富裕的生活环境,可是出身无法选择,我爸爸又不是王健林。麦医生自己郁郁不得志,冲着别人老实得跟绵羊似的,只有在我面前,他才像头豺狼。”

“他总是不遗余力地嘲讽我,打击我,一出点什么问题都会责骂我。报告单有问题怪我,办公室卫生不好骂我,甚至连停电停水食堂伙食不好也都是我的错。”

蒋诺缓缓抬起头,嘴角挂着讽刺的笑,这使她整个人的气质瞬间变了,仿佛一朵白莲花卸去伪装,终于要进化成食人花似的,连眉眼都带着几分桀骜不驯。

“我是一个人。不是阿猫阿狗,他在说这些刀刀见血的伤人话时,可曾想过我的感受?或者在他看来,我根本就没有感情,不会伤心,不懂难过?”说到最后,蒋诺语气冰冷,字字泣血,便是从一开始就抱着怀疑之心的文沫,现在也有些于心不忍。

话匣子打开,还带着破罐子破摔的决绝,蒋诺越说越激动:“谁不是人生父母养的?凭什么他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欺凌我???我恨他!恨不得他死!”

“他太自信了,做什么事都不背着我,他跟康晓冬鬼混让我给他打掩护,就连他想害她都不避讳我。他怎么可以这样?我清清白白,只想安静工作挣一份工资养家糊口,他想干什么?知道我胆子小不敢说出去,让我被迫当他的从犯吗?”

“要怪,就不要怪我心狠手辣,是他先不仁的!知道他要死了,我很开心。”蒋诺毫不掩饰地笑了,说实话,她笑起来的样子很漂亮,让她寡淡的五官多了几分明媚与率真,只是这份漂亮看在两位警察眼里,就带了些危险。

“说说吧,你是怎么搞到放射性物质co60的?这东西又不是萝卜白菜,哪个菜市场随便就能买到。”

“有麦医生在前面顶着,哪里用得着我啊操这心。”

“你的意思是说,放在麦贺林自己穿的防护服里面的放射性物质,来自于麦贺林自己吗?”

“不错,他储存股co60的铅盒,一直就那么随手扔在办公室的铁皮柜子里,连锁都没锁,我想顺手牵羊,不要太方便哦。这东西的重量随时都在变化,多一点少一点,他还每回都拿称去称不成?我偷偷藏了一些,他不可能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复仇的时候,用他自己亲手提供的凶器更让人觉得爽快的吗?”

“可惜,我大概是没有办法亲眼看到他一点一点的腐烂,一点一点的死去,在痛苦和哀号中渐渐走向自己末路的了。”蒋诺耸耸肩。

“我从来没有一点点的后悔,只恨自己,没能动手早一点,以至于让他欺负了我那么久。”

郭建峰与文沫对视一眼。他们从一开始就怀疑蒋诺主动投案自首是抱着替人顶罪的目的的,而她刚才声情并茂的表演,现身说法,用事实让两位警察心底曾经有过一分犹豫,但现在听她说,杀人凶器来自麦贺林自己,便已经确定他们当初的判断没有错,蒋诺绝对不会是凶手。

可又有谁,值得这样一个胆小如兔子的女生,第一次摒弃卑微与懦弱,居然还能强自伪装镇定,在两名警察的注目礼下,将谎话说的既严丝合缝,又理直气壮,如果不是还有杀人凶器来源不合理这一漏洞,他们要发现蒋诺是在撒谎,还需要费一番力气好好调查。

蒋诺大概不知道放射性物质的特性,衰变虽然在一直发生,但它衰变之后的产物,质量损害微乎其微。在宏观世界层面上,原子核内多一个中子或者少一个中子,外层多一个电子或者少一个电子,又有什么分别呢?

一旦确定蒋诺确实在撒谎,郭建峰一改刚才的温文和善,开始有针对性的提问,咄咄逼人,不给蒋诺留任何喘息的机会,直到她漏出更多的马脚为止。

谎言之所以称为谎言,就在于他是由人主观凭空捏造出来的,并不是源自亲身经历和真实记忆。真正的记忆,每次在叙述的过程中,细枝末节可能都会不一样,因为绝大多数的人都没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一时想不起来很正常,每次回忆必然不尽相同。

精心编造的谎言,因为是假的,没有真实记忆做依靠去回想,只能单纯凭借记忆力背下来,教科书式的回答每次或者雷同,或者当犯罪嫌疑人记忆不佳时,连雷同都复述不出来,自然问得越多,编的假话越多。临时拼凑出来的故事,再让他复述时,大脑只剩下一片空白,前言不搭后语,等于不打自招了。

蒋诺属于后者,她的故事大多数是灵机一动,千方百计想要圆满出来的,郭建峰没有给他任何的机会多想,一个问题接一个问题地抛出来,疾言厉色,让伪装坚强的蒋诺到最后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再问什么都是一句“我不知道,我就是凶手,你们枪毙我吧!我都投案自首了,你们还问来问去的干什么,谁会没事闲的承认自己是杀人凶手,我又不是精神有问题。”

她一度哭到哽咽,险些晕过去,考虑到她现在身体很虚弱,郭建峰没有乘胜追击,而是先让她回去休息。

蒋诺自己跳出来,反倒省了警方很多事,不用再费劲去查李真洪和吴浩的背景和经历了。

李真洪虽然在男女关系方面过于随便,人品很渣,但他倒也是个敢作敢当的,如果他真跟蒋诺有什么,也用不着藏着掖着,所以最大的可能,就是吴浩。

吴浩与蒋诺,怎么看怎么不搭配。

一个金光闪闪的海归,学历高,家境好,长得帅,哪哪都是优点,走在大街上也能成为焦点的那种。

反观蒋诺,就是吴浩的反面。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孩。

这样的两个人之间,会产生爱情?

但爱情这回事,有的时候是不能用常理来推断的,爱了就爱了,便是外人看着不般配,说到底,还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本也不由外人评判。

男未娶女未嫁,恋爱结婚都是自然的事,偷着摸着反成了毛病。

他们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事,必须要隐藏在阴暗的角落里?

最重要的,是吴浩与麦贺林之间有什么过节,以至于让以救死扶伤为己任的医生痛下杀手。

对他的调查紧锣密鼓展开。吴浩很自律,不吸烟,不喝酒,早睡早起,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不泡吧,不撩妹,甚至除了工作相关,不上网。他的家,干净得令人发指,随便到处摸,手上不沾土。家具少得仅够维持正常生活,一张床一张沙发的极简主义,家里白茫茫一片。冰箱里空空如野,老鼠大概都得饿死,哦,不,这么干净的家里,如何会有老鼠?

他在三十多岁的年纪,活成了七八十岁的模样。是真的无欲无求,还是故作清高?

引蛇出洞

从吴浩身上没有查到什么疑点。虽然他性格清高孤傲,让一众视他为梦中情人的女护士们如泰坦尼克撞冰山一样,纷纷在追爱不成之后铩羽而归,但众位同事对他的风评依然很好。

工作上的他很严谨,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医学容不得任何作假,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并且能够以身作则,且愿意带新人,谁有学术上的问题向他求教总能得到满意的解答,比别的敝帚自珍,生怕教会了徒弟饿死师傅的医生要好多了。

在感情方面,所有的同事一律认为吴浩就是先天性智商高情商低的,倒不是故意对谁冷着一张脸,只是单纯不善交际。

这么一个身上几乎没有瑕疵,醉心于事业,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为什么非杀麦贺林不可?既然外围的调查无法给警方答案,他们只能想方设法的从当事人嘴里问出事实真相。

高智商的人,其实是警方审讯时最讨厌碰到的一类人,他们可以一直冷静自持,轻易的避开警方在言语中设下的陷阱,审讯过程注定是一场长期你来我往斗智斗勇的较量,鹿死谁手,还是个大大的问号。

所以面对面的硬碰硬能避免则避免,郭建峰无法忘却,他参与的最长一次审讯,断断续续持续了十天,每天不低于八个小时,几乎是将工作上全部的时间都用来耗在审讯室中,和犯罪嫌疑人一起度过,如果不是他们还有几个人选可以替换,真说不好到底是他们还是犯罪嫌疑人首先崩溃。

这样不美好的记忆,自然谁也不愿意再次经历,如果他们迂回战术有效的话,能节约不少时间。以有心算无心,也是他们唯一的先机。

蒋诺被严密看管了起来,再小心求证过省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知道服用一定量的安眠药,不会对蒋诺的身体造成过多伤害,他们便抢先一步让她进入昏昏沉沉的睡眠状态,再从医院的血库里提了一袋全血过来,床上撒一些,地上洒一滩。

晚上9点,不停在各病房外巡视的看守,首先发现了蒋诺的异样。

开门,开灯,惨白惨白的灯光映照着地上鲜红鲜红的血迹,说不出的刺眼。

“快来人啊!医生!医生都在哪?有人自杀了!”

角落里早就准备好的工作人员,提着工具急慌慌地冲进蒋诺所在的病房,装模做样地一阵抢救。

自然暗地里一直有人留心着吴浩病房里的动静,他先是在病房门前露了头,一张脸几乎贴在了门玻璃上,然后又消失不见。

假装参与抢救的这几位工作人员也是人才,天生具有演戏的才能,如果不是文沫他们事先知道,这只是一场戏,大约也会被他们时不时叫着要输血要输液的声音给吓到。

当心脏除颤器最终上场的时候,吴浩终于失去了所有的冷静,一边拍着紧闭的房门,一边叫着:“放我出去!我是医生!我来救她!,快放我出去!”

自然有工作人员前来呵斥“小声点儿,别添乱。里头正抢救呢!”

“我是医生!我是医生!快放我出去,我能帮忙!”

“你还是管好你自己吧,别给我们添乱,还得分心照顾你,你又不是她什么人,这么上心干什么?”

“充电完成,所有人停手!”又是两声电击。

“病人自主心跳没有恢复,继续充电到三百伏!”

一声声抢救命令下达,吴浩1分钟比1分钟更焦虑:“快放我出去,她是我女朋友!我要亲自去救她!不要耽误时间了,时间就是生命你们懂不懂?”他开始用尽力气踹门,木制的病房门哪里经得住如此大力的蹬踹,几脚下去就变了形,再追加两脚,房门便轰然大开。

吴浩急步冲了过去,挤进人群中,定睛一看,暗道不好,他上当!

蒋诺虽然昏迷不醒,但呼吸平稳,面色红润,哪里像是失血过多的样子,再去看她的两手手腕,虽然床单上有血,但她的身上只零星蹭到一点儿,手腕处皮肤平整,根本没有深可见骨的伤痕。

郭建峰踱进病房,鼓掌道:“看不出来呀,表面上冷心冷情的吴医生,居然也是个痴情种子,那么为什么你和蒋诺的关系一直深深隐藏在地下呢?是你觉得找个像她这样的女朋友,太掉价,不好意思向人说吗?你可知道,她为了你,自己主动承认麦贺林的死是她所为。她甘愿用她的一条命来换你的,不知吴大医生作何感想呢?”

蒋诺自首的事,除了当事人和警察没有人知道。蒋诺是想将所有的罪责一力承担,偏偏住在斜对面的就是吴浩,自然是希望自己自首的动静越小越好。警方是从一开始就认定蒋诺不会是凶手,审讯的时候特意关上了门。

病房隔音效果不错,吴浩果然没有察觉,因此这部自编自导的假戏才能顺利进行,并且毫无意外地引出了吴浩。

吴浩的脸色有些难看,单凭他承认自己是蒋诺的男朋友并不会引起警方的怀疑。单身男女,年龄合适,你情我愿,与人无干,见到自己女朋友出事,正常人都不会袖手旁观。

可如果蒋诺自首呢?除了自己关心在意的人之外,谁会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情愿自己身陷牢笼断送一生呢?

吴浩眼神极其复杂地看了一眼仍然在床上昏迷不醒的蒋诺,只想送她一句话: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自己当初怎么就会看上了如此愚蠢的女人。他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你们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我的?”如果早已经被警方盯上,他只能怨恨自己手段不够高明,如果是从蒋诺自首之后才开始的,这大概只能怪自己当初眼光不好,环肥燕瘦各种性格的美女,对他投怀送抱任君采撷,挑来挑去却专门挑了一个拖后腿的。

“你是聪明人,道理你都懂。所以你应该很清楚,当你自己亲手接触了放射性物质之后,一这种民用的非专业的防护设备来讲,你不被过量辐射的可能性是无限趋近于零的。所以我们一直知道,凶手就在三几个被隔离的人中。这么小的一个犯罪嫌疑人群体,我们再找不到你,只能说明我们太废物,和你聪明不聪明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当然了我们得感谢蒋诺的配合,如果没有她傻乎乎的自投罗网,找你是肯定能找到,但应该不会这么快,至少能让你再多逍遥半个月吧。

好了,废话少说,请吧,咱们需要好好聊聊天,就从你的作案动机开始说起吧。”

吴浩微微一笑,临走之前又看了一眼蒋诺。他收回刚才说她笨的话,这个女子其实真的冰雪聪明,他从未告诉过她是自己动的手,他一直以为自己做的事情神不知鬼不觉,却没想到,这个他自认为智商不高,性格懦弱一无是处的女朋友,居然早就看穿了他!

真是个又蠢又笨的……傻丫头啊!

吴浩没有蒋诺的好运,能够在自己的病房里接受审讯。明晃晃的手铐戴在手腕上的感觉让他觉得十分陌生,海归博士与阶下之囚两个身份的极端反差,一时间他还无法适应。

稍微扭动下有些酸麻的肩膀,尽量让自己舒服一些,靠在硬硬的板凳上时间略长,哪怕他认为自己已经习惯了简朴艰辛的工作生活环境,上半身的酸胀感依然阵阵袭来。不过没关系,他本身就是一个对物质生活要求不算高的人,习惯简单的生活方式,会习惯的。

高傲惯了的人,不会那么容易接受自己的失败,哪怕罪行败露,吴浩也有自信,自己并没有留下什么首尾,让警方抓他的小辫子。一切的一切都是他们的推测,物证?不存在的。

最初他是被蒋诺的自杀和自首行为弄得有些不知所措,才会让警方抓住他语病上的漏洞,有理由对他进行抓捕和审讯。可是他们失策在给了自己喘息的时间,让他在冷静下来之后,回想了自己整个的作案过程,虽然称不上完美,却也高明。

他有自信,蒋诺绝对不会出庭指证他,不管这丫头到底是如何推断出他才是幕后真凶的,就凭她敢以身相代,他都相信她绝对不会出卖他。

与聪明高傲的人打交道,击溃他们的心理防线尤为重要,只要他们认为大势已去,负隅顽抗没有任何的意义,他们就会如竹筒倒豆子一般,把该说的都说出来。这是文沫逐渐复苏的记忆告诉她的一条制胜法门,所谓蛇打七寸,就是同样道理。

他们手里,掌握这两项必杀技。吴浩自信满满,不外乎他们认为警方找不到他犯罪的物证,那么他手上拥有的放射性元素是从何得来,解开这个谜题,吴浩的自信就去掉了大半。

“你觉得你做的很隐蔽?你错了。中国虽然大,但也就那么大,地球都是一个村子了,只要你是在我国境内,合法的或者非法的取得了不该取得的东西,警方愿意查,全中国就是一张天罗地网,一天不行两天,两天不行四天,四天还不行就八天了,如果还不行,一年两年,三年五年,这一辈子,我们都会在背后盯着你,无论你走到哪里,请相信你的背后都有一双眼睛。从今往后,你再也不是自由的。

让我们来推测一下,我想你会认为,各地的警察都是各自为战的,彼此之间交流很困难。所以我们只能查,本市范围内的一亩三分地。所以你为了逃避侦查,这放射性元素一定不是出自本市区。

正常人的想法,当然是越远越好,越与你没有关系越好。但显然你认为警方也是这么想的,而且还有一种道理叫做灯下黑。正向思维推出去,逆向思维推回来,你会认为在本市是不安全的,但是本市周围的地区,就是我们灯下黑的那一圈阴影了。

而你要去非法取得这些东西,你必须有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你不会单独出去引人注目,那么对于一个医生来说,以什么名目出去,最合理不过呢?医学交流会议,其他地方的病人慕名专程来请你去做手术。

放射性物质存储时间越长,对人体伤害越大。脏弹听说过吧?用核废料做的,比原子弹还有杀伤力,放射性物质衰减产生的物质有更强烈的放射性,它不断地向外散逸电离辐射。

你杀麦贺林,绝对不可能是处心积虑的结果,事情哪有那么凑巧,同一间医院的两个不相干的人,会选择用同一种方式来杀人,而这杀人凶器取得又如此困难。

所以你一定是临时起意,在无意中得知了麦贺林的计划之后,果断出手。所以你取得放射性元素co60一定是非常最近的事情,那么你最近外出过几趟呢,一查便知。”

吴浩如老僧入定一般,对文沫一篇洋洋洒洒的长篇大论,既不赞成也不反对,没事人一样。

不过没关系,他们还有第二个杀手锏:“你知道蒋诺怀孕了吗?这个孩子应该是你的吧?”

吴浩波澜不惊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异彩,快得几乎让人没有察觉,但文沫一直仔细的盯着他,自然看到了。

她再接再厉:“不过很可惜,几天前她刚刚流产,这么一个年轻的小生命,甚至它的母亲都没有察觉到它的存在,就消失了。或者就算它勉强被保下来,辐射过量的产物,它生下来就注定没有办法有平安喜乐的一生,也许胎死腹中,对它来说,是最好的结局。

怎么会这样?吴浩少有的迷茫了,他一直都是很有计划的人。恨不得让自己每天的行程安排精确到秒,他喜欢掌控一切,讨厌所有的惊喜和意料之外。

可偏偏现在似乎他珍视的,在意的,都被破坏殆尽,他一无所有。

“好吧,警察同志,你赢了。”心态再也不平衡,他没有必要继续死鸭子嘴硬下去:“如果我说,要麦贺林死,并没有特别的原因,他的存在很碍眼,仅此而已,你相信吗?”

害人害己

事情真说出来,其实不值一提。

麦贺林大约也是平时在医院里忍气吞声得狠了,他是人不是神仙,心里有气自然想要撒出来。

早在进了医院,受了不少明里暗里的排挤,他从象牙塔里带出来的高傲早就被消磨得一干二净,剩下的只有深深的挫败和自卑。他表面上看起来唯唯诺诺,逆来顺受,其实在人们看不到的地方,他有着自己平衡自己的一套方法。

那就是在比还不如的人身上找回平衡来。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原本就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放到人身上,也没进化高级多少。

在无人关注的地方,又遇到蒋诺这个实心的大肉包子,麦贺林根本连掩饰都不必,在经过最初一段时间的观察试探,发现蒋诺真的没有背景,她能进医院是跟他一样踩到了狗屎,那段时间医院辞职的护士特别多,用工荒,只要是个正规学校毕业的护理专业来报名,都能进来。

既然蒋诺不是院里了不得的大人物拐弯抹角的亲戚故友,麦贺林哪里还会客气。

好在他到底是受过多年高等教育的人,心地没有渣到极致,还有分寸。多数时候都是在外面又被谁无视,又让谁踩了一脚之类的小事,回来办公室,他心里不得劲,变本加厉用恶毒的语言来攻击蒋诺,看到她哭得不能自已,才算能勉强寻求点心理平衡。

因为想忘掉自己的卑微,他只有必须保证有人比他更不堪更卑微,才能转嫁自己的痛苦。

蒋诺和吴浩的相遇,就是因为这丫头又一次被骂的急了,脑子一片空白,只想着要离开,再不找个清净的地方透口气,她就要被憋死了。

几乎所有高层建筑的天台,都是爱情或者恐怖故事的发生地。以蒋诺的性子,恐怖故事的可能太小,她自然邂逅的是爱情。

住院部的天台,是整个肿瘤医院最高地点。蒋诺之前在家已经被姐姐骂过一顿。

本来并不是她的错,有人打电话找她,手机铃声吵醒了小外甥与她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深更半夜扰人清梦,已经到了早上上班时间,孩子也应该起床准备上幼儿园了,可是家里所有人都惯着,把好好的孩子惯的没样。蒋诺心里觉得这样不好,可更知道跟姐姐说是没道理可讲的。

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这一家子的事,她努力视而不见,左不过对她来说,每月工资交到家里,就再没她什么事了。

所以很多时候,他们还是能维护表面上的和平,互不侵犯的,就算姐姐总是有事没事找机会骂她,目的也就只有要钱一个。

蒋诺是没脾气,软的像面条,但就算是泥人也有三分土性,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何况她一个有血有肉的大活人。

姐姐的尖声叫骂在她还接着同事电话是便蓦地响起,吓得她差点将手机扔出去,电话那端的同事自然不可能听不到,很快三言两语挂了电话。

蒋诺觉得很没有面子,她在医院里处境艰难,步履维艰也就罢了,谁让她没背景没本事。可自己的亲人为什么也这么对她?这一大家人,如今可是几乎靠着她才能吃饱穿暖。

姐姐一家更是吸血鬼,白吃白喝还不行,居然还在家里作威作福,对她想骂就骂,一点姐妹情都不讲。她难得回嘴,分辨两句,妈妈就立刻蹿出来,拉着她的袖子一边哭一边让她赶紧跟姐姐道歉,就连爸爸也一脸不赞同。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呢?父母之所以会不问青红皂白偏袒姐姐,说白了无非怕麻烦。自己老实可欺,受了委屈,也通常会息事宁人,要是姐姐闹起来,家里可就跟爆发了第三次世界大战似的,没完没了。不闹的天翻地覆鸡飞狗跳都不算完。

所以她一退再退,受了委屈家里人也会选择视而不见。她一言不发离开家,心里已经很不舒服。上了半天班,还要充当麦贺林的出气筒。

她有那么像包子吗?为什么别人总是欺负她?委屈极了,她很想从楼顶跳下去,一了百了,死了就不会再有烦恼了。

她晕头晕脑就跑到了住院部的天台上。双手扶着栏杆,望着不远处车水马龙的街道,有种想要纵身一跃,把所有的烦恼都抛在脑后的想法。

她也真的这么干了。一只脚将将要跨出去的时候,身后一个冷漠的声音打断了她的动作:“喂!要跳楼去别的地方跳去,这儿是我的地盘,谁让你上来的?”

一直沉浸在自己悲伤中的蒋诺压根就没有听到有人来的声音。

不过被这么一打断,作为一个从骨子里就懦弱的女人来说,再也不能鼓起勇气放弃自己的生命。

心里又实在憋得难受,她靠着栏杆滑坐下来,开始放声痛哭。

吴浩被她吵得头疼。女人在他面前或庄重得体,或温柔可爱,总是恨不得把自己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哪有像蒋诺似的,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形象全无,让吴浩直皱眉头,有种转身就跑的冲动。

他也真的这么干了,别人的死活与他又有什么关系?别说这个护士穿着的女人他不认识,就算是他亲爹亲妈跑到楼顶来跳楼,恐怕他也会选择袖手旁观。

打从心底里,他就对生命抱着漠视的态度。医生这个职业选择,并不是他有多么喜欢白衣天使的称呼,更不是他有多么热爱救死扶伤的本职,他只是单纯的认为作为一名医生,容不得任何作假,能救就是能救,不能救就是不能救,简单粗暴,严谨自律,非常适合他一直以来养成的习惯。他喜欢一切有规律,混乱和无序,是他决不能容忍的。

转身离去时,外套似乎被什么勾住了。他一低头,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自己白大褂的一角,被哭哭啼啼的女人攥在手里。

吴浩是什么人?从来没有对任何人心软过,尤其是女人。他不悦的开口呵斥:“你干什么,想死就赶紧死去!”

蒋诺会这么大胆的拽别人的衣角,来源于内心极度的孤独感,仿佛被全世界抛弃一般。她明明有父母有姐姐,可是这么多的亲人就没有一个人真正在乎她的死活。如果不是因为她还挣着一份工资,供养着家里人,恐怕那个家里早就没有她的立足之处。

孑然一身无人关心的凄苦几乎要将蒋诺淹没,她不想一个人坐在天台上喝风,身边只有吴浩。

吴浩不认识她,她又怎么能不认识医院里的头号黄金单身汉,当一众女同事兴致勃勃地讨论着他时,蒋诺每每充当安静的听众,却将她们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印进了心里。

不是没有偷偷幻想过,自己会成为被白马王子亲睐的灰姑娘,但她当然也有自知之明。如果是平时,打死她她都绝对不敢去拽吴浩的衣服,但是现在莫名的孤寂,让她想抓住身边唯一的活人,哪怕就这样陪着她多1分钟都好,她不想一个人忍受孤独,怕自己下1秒,忍不住再次翻过栏杆,纵身一跃。

因此当吴浩气急败坏地叫她放手时,她非但没有听从,反而还得寸进尺的将另一只手也拽了上去,小心翼翼地抬起头,委委屈屈望着吴浩。那副可怜相便是一直自诩为铁石心肠的他,也狠不下心来。

此后几次三番的偶遇,蒋诺难得主动,开始明示暗示地想要追求吴浩。吴浩对此嗤之以鼻,什么阿猫阿狗都敢跑到她跟前献殷勤。

可是后来都发生了什么事呢?俗套的好像八点档的肥皂剧。因为由他主刀的病人死在了手术台上,家属们难以接受亲人离世的事实,与医护人员发生了激烈冲突。其中一名情绪最激动的家属,挥舞着一把折叠水果刀,恶狠狠地冲着吴浩就来了。

蒋诺无意中听人说吴浩手术出了问题,被家属围攻的消息,才赶过来,正巧看到如此凶险的一幕,身体比大脑反应更迅速,她飞奔到吴浩身边,两只手死死抓住了刺向他的刀。殷红的血,从她的手指头缝里一滴一滴往下流,吓傻了挥刀的家属,也看呆了吴浩。

如果这一生你注定无法爱别人,那么就找一个很爱很爱自己的。于是这场风波过后,吴浩与蒋诺正式开始交往。其实要求保密,是蒋诺自己的主意,吴浩巴不得向全世界宣布他已经有了女朋友,可以让身边的狂蜂浪蝶安静些,但蒋诺为人太过自卑,在医院里的日子本身就不好过,自然不想变成全医院女同事的公敌,好说歹说,才劝吴浩同意暂时保密。只不过自那以后,吴浩ct室跑比从前稍微勤快了一些。

也正因为如此,才与麦贺林多了些交往。麦贺林这个人,怎么说呢,吴浩真心喜欢不起来。他几乎好几次都忍不住想劝麦贺林去看心理医生,怀疑这家伙有被害妄想症。

他进医院有多少年了,一直窝在角落里自怨自艾,总认为他没有建树,是因为他在医院里没有关系,别人都故意排挤打压他,才会让名牌大学硕士毕业的他郁郁不得志,空耗时间浪费生命。

可事实真相却是,肿瘤医院确实不好进,总得有些关系有些门子送点钱,才能顺顺利利进来。但进来以后的个人发展,完全就看自己的本事了,毕竟医学容不得作假,自己没有本事,门子再硬,也不会有长远的发展。

麦贺林既然已经进了医院,不好好学习,想着上进,总认为自己比任何人都有才华,天天有明珠蒙尘的感慨,长吁短叹,忌贤妒能,平庸无知,谁会看得上他?

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鄙视别人的特权,却又希望自己也是特权阶级,pk不过比他强悍的,便从弱小的人身上找平衡,只看到贼吃肉,见不到贼挨打。

吴浩已经说不清楚,他到底是认为麦贺林更可悲一些,还是更可恨一些。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吴浩懒得跟他一般见识,也实在烦透了他总是阴阳怪气得跟自己说话,或者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变本加厉地折磨蒋诺。

当这种厌恶的情绪达到顶点,恰好从蒋诺那里听说了麦贺林想要干什么,一条借刀杀人瞒天过海的计划就在他的脑中浮现。

杀人一事,没有给他造成任何的心理负担,身为医生,早已经看惯生死,尤其是他想杀的这个人其实也并不无辜,人品低劣卑鄙,活着就是浪费粮食,早死早投胎去吧。

没有抓到吴浩之前,警方也不止一次猜错过他的动机,如今真说出来,果然不值一提。

吴浩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签字画押之后本案也圆满的画上了一个句号。

被隔离在肿瘤医院的众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终于恢复正常,至于有没有留下长久的后遗症,只能由时间去检验了。

曾经门庭若市的肿瘤医院,在短时间内无法重新投入使用,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认真细致地将所有被辐射污染的物品销毁,辐射源移除之后,再过个一年半载,也就没有妨碍了。

两个月后,吴浩一审被判处死刑,他本人没有上诉,几次三番的拒绝一直等在看守所门口仅仅只为了见他一面的蒋诺。

上诉期过后,判决生效,等待吴浩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利用他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文沫几次出入看守所,就想与吴浩多聊一聊。无论是他轻易夺取麦贺林的生命,还是他极端漠视自己的生命;对蒋诺的感情来得快放得更快;整个杀人计划看似很有条理,实际上是非常取巧的投机行为;他自律的、极简的生活方式,源自于从小到大父母的培养,常年深入骨髓的习惯;再加上他对周围人和事的无所谓态度。

种种迹象都表明,吴浩是一个不算太典型的反社会人格。病态的心理,造就了他悲剧的一生。

他被执行死刑的当天,蒋诺于家中自杀,尸体直到第二天才被家人发现,草草火化。

本卷完。

童言无忌

x市第三实验小学。

时近年关,小学已经早早就放了假,校园里本应一片安静。

三年一班的教室里却很热闹,四十来个孩子外带五六十个家长分前后两排围着坐了,课桌已经堆到角落里,留出中间大片空地。

赵蔓青很欣慰,筹划近两周,好不容易选了个大家都能来的周末,把她心心念念的新年联欢会开起来了。

赵蔓青非常喜欢孩子,不然当初也不会放着待遇不错的高中不选,执意来了小学。能让所有的同学与家长欢聚一堂,互动娱乐,既是增强班级凝聚力、让家长认可的好办法,也是在一众老资格教师中脱颖而出的筹码。不然她一个小萌新,想要出头还不知猴年马月。

反正让自己涨点工资与喜欢孩子又不冲突,她这不过是顺手,搂草打兔子,闲着也是闲着嘛。

为了这么一台联欢,赵蔓青可算是正经耗了不少心血,从前期的与各位家长约定时间,到教室布置,购买食品,安排小游戏,选择奖品,事无巨细,从头到尾,没有假过他人之手。累也累得甘之如饴。

她事先在靠窗的两个角落里安放了两台dv,这可都是从教务处借出来的,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全最好,留个影像资料,收藏或者传到网上分享,也算是自己的成绩。

教室里气氛很好,算是开个好头,赵蔓青刚想松口气,就瞧见了背对着门坐着,泫然若泣的张铠然了。

这小朋友还真让她有些头疼。

半路转来的插班生,而且据她了解,张铠然还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跟着母亲过活,连姓都是随了母亲的。开学一个月才来报道,好说歹说求着校长收下,几乎是硬塞到了赵蔓青班里。

小学的孩子,每一个都极牵扯老师精力,正值初初学知识,习惯养成的年龄段,一个个又都调皮捣蛋,人嫌狗不爱的。

谁都不会愿意半道上多出个学生,尤其是这孩子还错过最初分班让孩子们逐渐熟悉的过程,注定至少一学期内不会太合群了。但赵蔓青人微言轻,不可能像别的老教师那么低气十足拒绝上级领导的安排,她只得委委屈屈捏鼻子认下。

她也只是个俗人,虽然个人素质和职业要求,她不会对着个无辜的孩子发泄一肚子无名火,但心里难免对他烦躁几分,对他从来没有像对别的学生那么耐心。虽然她知道自己这样不太好,但她是人不是神仙,完全心无芥蒂很难做到。

张铠然大约是因为家庭的关系,只有母亲一人,缺乏父爱,让个八、九岁的男孩子一点都不像同龄人活泼开朗。他总是穿着洗得发白的旧衣服,或者不算合体的校服,走路低着头,说话声小得像蚊子哼哼。一身穷酸气在同学中浑身上下散着不讨喜的信息。

表面上赵蔓青还会呵斥学生几句,不让他们太明显得欺负张铠然,不过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张铠然经常上个体育课或者去厕所,身上就沾着不少土回来,有的时候还会留着明晃晃的大脚印,赵蔓青象征性问上两句,张铠然吓得跟个鹌鹑似的,除了摇头,屁都不放一个,她索性就问过拉倒,从不深究。

做老师的,自然知道自己学生什么品性,谁会欺负张铠然,她心里门清,除了班级小霸王董昊天之外,还能有谁。

张铠然的家里很穷,这从他妈妈送他来上学时,身上穿着的衣服不起眼的地方居然打了块同色的补丁就可见一二。

现在什么年代了,衣服贵的有,便宜的也不少,花不起大价钱,批发市场十几二十块一件的衬衫随便买一件也够穿几个月了,哪里还需要打补丁这么寒酸。

明明是母子的两个人,张铠然才**岁的年纪,可他那个妈看面相却很苍老,说是他奶奶绝对没人怀疑。由此可见,他们的日子艰难到什么地步。

今天这么好的活动,张铠然的母亲果然没有出现。似乎从一开始,她建了微信群拉所有家长进来的时候,张铠然的母亲,额,她记得好像是叫张敏婷的,总是苦着一张脸,说他们家没有手机。这年头,全民信息化年代,手机已然成为生活必需品,还真有没有的?

不管赵蔓青信不信,张敏婷都永远不在她能寻找到的范围之内,非但微信群里没她,连学校登记的家长联系方式上,也只有一串固定电话,赵蔓青打过一次,好像还是纪敏婷工作单位的电话,她似乎是在哪个公司当清洁工呢。

算了,人家一个女人,拉扯个孩子,不容易呢。

这一次开联欢会,所有家长也算比较积极响应,克服重重困难才让大家欢聚一堂,唯一缺少的就只有张铠然的家长,他一个人形单影只得坐在门边上,满眼流露出羡慕,望着周围不少同学都在父母的怀里撒娇,由不得他不黯然。

赵蔓青突然有一瞬间的心疼。人生而不平等啊,连**岁的孩子都开始欺软怕硬,看他内向、家境贫寒就都来欺负他。可说到底,张铠然也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凭什么他的童年与别人相比,就非得要不快乐呢?

自己自诩为爱孩子,却只因为张铠然性格不比别的孩子讨喜,总有些阴沉,便不喜欢他,虽然她做为老师,没有带着欺负过张铠然,可同样的,见着他被别人欺负,却从未想过阻止,如何配得上为人师表四个字?她最开始选择当老师时的单纯美好希望都抛到哪里去了?

快步走到张铠然身边,礼貌地回应了几名附近家长的招呼,她蹲下身,轻轻摸了摸张铠然的头:“今天一个人来的?嗯?”她的态度很温和,说话的语气也很轻柔,没有半分不快。

张铠然先是瑟缩一下,见平时习惯漠视他的班主任一反常态的温柔,虽然有些奇怪,但他一个小孩子,心里哪有那么多弯弯绕,受宠若惊的不安过去,便雀跃起来:“赵老师,我妈要上班,没得空来,不过她让我给老师带了礼物。过年她可能比较忙,没空去向你拜年了。让我替她问老师过年好。”

小心地从怀里掏出包得很严实的礼品盒,递给赵蔓青。礼盒很小,份量也轻,见张铠然有些紧张地望着她,一副生怕被拒绝的不安模样。赵蔓青露出个大大的、惊喜的笑容:“唉呀,小然有礼物给老师啊!真是谢谢你了,也替我谢谢你妈妈。提前祝你们新年快乐。”又在他头上摸了两把,叮嘱他玩得开心点,赵蔓青起身离开,当然没忘了带着刚刚得到的礼物。

不知道里面装着什么,当面拒绝又怕让孩子误会自己是嫌弃他们家,赵蔓青只能先接下来。如果里面是不值钱的小玩意,留着做个念想也好,如果很贵重,以后再找机会退回去,不能伤了孩子的颜面。

联欢会进行了一个半小时,孩子们表演才艺的热情非但没有消退,反而更加高涨,争先恐后地上台,场面十分热闹。张铠然正拿着块红薯干吃得香甜,目不转睛盯着场地中央正跳舞的同学,就被不速之客打断。

董昊天面带嫌恶地站到张铠然面前,不仅打断了他的视线,还伸手过来拍掉他拿着吃的红薯干。

“你干什么?”张铠然有些不高兴,刚刚提起的玩乐之心又沉了沉。他真是讨厌极了自己这个同学,长得膀大腰圆,肥头大耳,一脸笨相,自己也不知道哪里招惹到这小霸王了,全班四十多个同学,为什么偏偏就看他一个人不顺眼。有意无意总在欺负欺负才行?

“干什么?”董昊天毫不掩饰自己的嫌弃:“喂!你那乞丐妈妈怎么没来?不会还在外面捡垃圾呢吧?也是,你们家跟我们家不一样,手停口停。你还上学干什么?为什么不跟你妈妈一起去捡垃圾去?”

张铠然面无表情,这些车轱辘话董昊天自认识他那天,看到他妈妈身上打了补丁的衣服就开始说,一直说了几个月了,就算最初他心里头有火气,不服之下跟董昊天动过几次手,但每一次,董昊天都能完全ko他。

没办法,自己豆芽菜似的小身板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被人说几句难听话又不会真的少块肉,他只旁边有只讨厌的苍蝇一直叫很烦人,不往心里去,也就是了。

可事实再次证明,麻烦不是你不去找,就会不来烦你的。董昊天被家里宠坏了,性格强势且不讲理,小孩子的好恶也很简单,他就是不喜欢张铠然,看到他就想欺负他。

于是一个九岁的孩子,用了他所能知道的最恶毒的语言,来攻击跟他同龄的另一个孩子:“哈!张铠然,你爸爸呢?你爸爸是不是看你妈长得太丑了,才不要她的。你是个没有爸爸的野孩子。你是野孩子!”

教室内歌舞正酣,赵蔓青一时注意力也在场中,没有发现张铠然这边的异常,等到一声惨嚎大得足以盖过音响的动静,把在场中跳舞的孩子都吓得直接摔倒在地上,所有人的注意力才被门口正打得难分难解的两个男孩子吸引。

刚刚的惨叫是董昊天发出来的。张铠然自知打不过身材比自己足足高壮一圈的董昊天,自动手伊始,便张嘴紧紧咬住这货的耳朵,任雨点般的拳头落在他身上都不松口。他浑身都疼,只有一个念头,要让这小胖子吃点苦头,凭什么说他是野孩子?他有父有母!他最讨厌别人说他爸爸不要他!

董昊天的父母都来了,刚刚是没注意,现在看到自己儿子被人给咬了,哪里能干,连忙上前将两个孩子分开,董父抱起儿子,董母则一点没留情,伸出鸡爪般干瘦的手就往张铠然的脸上掐去,迫他松口。

张铠然吃痛,况且咬了半天,早就脱力,不过凭着一口气硬撑,现在被人掐住脸,只得无奈松口。

董母见儿子耳朵都见血了,不禁红了眼。董家三代单代,董母身子不好,自然生育不易,躺在挨了上千针,好不容易做个试管怀了双胎,却还有一个在出生时夭折,就这么个宝贝儿子,还不得千宠百惯着。

她掐张铠然更是没轻没重,恨不得直接掐死拉倒,等赵蔓青赶过来,将张铠然救下时,他白白净净的小脸上已经被掐破皮,流出血来。

赵蔓青也有些生气。她刚刚捡回做老师公平公正的心,觉得自己平常亏欠了张铠然,还没做什么补偿呢,这孩子就在自己眼皮底下受了伤,虽然是个男孩子,疤痕代表着荣誉,但也没有伤在脸上,给人毁容的吧?董家也太过分了!

赵蔓青冷着脸,瞪向正围着自己儿子哄的一对极品父母,严厉道:“你们就这么惯着孩子?平常小打小闹,张铠然懂事,从来没打过小报告,我这做班主任的,没证据也不好管,可是现在大家可都长得眼睛看着呢,董昊天仗着身高体壮,总是在班里欺负同学!你们不管教他也就算了,居然还自己动手,把个孩子的脸都掐出血了,真是能耐啊!”

董母不理赵蔓青,而是直接指着张铠然破口大骂:“你个没人要的小野种,也敢欺负我儿子,你给我等着,看我明天不找校长开除你去!”

董家有钱,虽然校长谈不上怕他们家,但x市是个小地方,谁不认识谁,校长也不可能真一点面子不给董家,张铠然说不得就得受委屈。

赵蔓青无奈,自己想给张铠然撑腰也得有底气才行啊。人微言轻的悲哀谁能懂?

刚想劝张铠然忍一忍,董家他惹不起,道个歉先,小孩子打闹嘛,说几句软话,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她还没来得及跟张铠然讲讲道理,就看到一直被她搂在怀里的孩子突然剧烈挣扎出来,哭喊道:“我才不是野种!我有爸爸!我爸爸叫纪宏图,我妈妈叫张雨萌!我有爸爸,也有妈妈!不许你这么骂我!”

听者有心

小小的孩童,最后一句话喊出时,嗓音嘶哑,神情激愤,胸膛高低起伏不停,双手握拳,满脸通红,显然已经气到了极点。

可他振聋发聩一句吼,换来的却是董母变本加厉的喝骂:“我管你爸你妈叫什么!你个有娘生没爹教的野孩子,今儿我还就把话摞这儿了,你下个学期还能在这读书,我名字倒过来写!”狠话说完,董母再不理张铠然,转过身去不停安慰自家儿子,心啊肝啊叫个不停,偏那小胖子不依不饶,作势想要扑过来再打张铠然,被自家父亲拉住,摆脱不开。

他们一家三口,两个大人外加一个孩子,欺负个父母俱不在跟前的孩子,说出去笑死个人,毕竟自家孩子什么德行,董父不可能完全不知情,他虽然也娇惯孩子,一颗心不定偏那哪去了,但众目睽睽之下也得要脸不是。

董昊天在面对父亲时不像在母亲跟前一般,撒泼没底限,也只能瞪着眼睛骂张铠然几句,到底疼得紧,跟着父母离开去医院上药。

一段插曲过后,教室里的气氛很快恢复。董昊天是班级一霸,谁家孩子都或多或少被他欺负过,是个地地道道的熊孩子。而每个熊孩子背后都有对熊父母的定律再次成立,这些家长也有不少跟董家人打过交道的,蛮不讲理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本事早见识过,现在见这一家离开,不由同情地望了望仍然被赵蔓青抱在怀里的孩子。

到底不关自家事,众人腹诽了董家三个极品几句,便又把注意力集中到能歌善舞的自家孩子身上。吾家有儿女初长成,哪个做父母的不是老怀大慰。

赵蔓青听刚才张铠然愤愤然喊出的父母名字,有些怀疑,此时就着教室里的灯光,再仔细打量张铠然的长相,回忆回忆她见过的他妈妈的样子,竟是越看越心惊。

这孩子,为什么与张敏婷相似的地方极少,竟根本不像一对母子!再加上她对张敏婷年纪的怀疑,此时再回头想想,自己怎么这么傻,没看出来,张敏婷不声不息的,难道原来却是个拐子不成?

张铠然——或者不知道叫什么的这孩子,又是怎么落到她手里的?

赵蔓青年轻气盛,正义感爆棚,再加上不久前刚刚升起的对张铠然的愧疚,让她在短时间内脑补出一场狗血大戏。

她紧紧搂住张铠然:“别怕,别怕,赵老师会为你作主的。”

张铠然根本没害怕,他一开始只觉得愤怒,被人欺负了,尤其对方还有帮手的情况下,他无可奈何地落败。

等到愤怒的情绪因为董家三口的离去而逐渐减退,他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到底做了什么。

不过,大概,额,应该没关系吧。有些心虚地望了望周围正玩得开心的同学和他们的家长,张铠然很小大人地暗暗呼出一口气,刚想把这段失误揭过去,赵蔓青居然紧紧搂住了他,还让他别怕。

他似乎没有哪里表现得像很害怕的样子吧?还有,赵老师你这手劲略大,已经勒得他有点喘不过气来。

“老师~”张铠然气若游丝,用力掰赵蔓青的手臂,卡得脖子真疼啊。

赵蔓青听张铠然的声音不对,还以为自己刚刚的猜想全中,心中对他怜惜加内疚,暗恨自己怎么能这么大意,没能早点发现这孩子的不对劲,不知道凭白得多受多少委屈去。

虽然还猜不出来张敏婷明明自己温饱都成问题,为什么还要带着个拐来的拖油瓶,但天下所有的人贩子没一个好的总是真理,张铠然在张敏婷手下一定讨不了什么好。

她是不是应该先报警呢?

松开圈着张铠然的手,赵蔓青顺势蹲下,一双美眸里闪着泪光,小心询问:“今天小然别回家了,跟老师住几天好不好?”她认为,小孩子不能见着人性太过丑恶的一面。张铠然这么久时间,不逃不跑,不哭不闹,指不定被怎么洗过脑了,让他看见张敏婷被警察带走可不是对孩子有利的童年回忆。

“为什么要住老师家去?”张铠然有些不情愿。虽然张敏婷今天一早就说过,她不能来参加联欢会,可也同时答应,回家之后给他做他最爱吃的韭菜鸡蛋馅饺子,他还中午饭都吃得少了些,专门等着晚上回家的这顿加餐呢。平常工作忙起来人影都不见,张敏婷几乎很少花时间做饭,每次都是极简单地对付。

“你看看,你现在脸上有伤,回去不是让你妈妈看了伤心嘛,她工作那么累,你也不想她为了你受伤的事分心吧?先跟老师家去,老师帮你处理下伤口,等长好了,再晚点送你回去。”

张铠然踌躇了一下。在不想让家长伤心和饺子的诱惑下权衡半天,最终决定还是不能让家人担心,不过福利能争取还是得争取:“那,老师能给我做顿饺子吃吗?”说完又有些脸红,他平常有些怕赵蔓青,可今天赵老师实在太温柔了,让他忍不住想得寸进尺。

赵蔓青一愣,现在的孩子,衣食无忧是最起码的,哪个还会为了顿根本一点也不名贵稀有的吃食还小心翼翼呢?不由心下又疼他多几分:“老师不太会做饭。”眼见着刚刚还满眼小星星的男孩神情暗淡下去,她忙不迭又追加一句:“不过呢,老师可以带你出去吃。你除了想吃饺子,还想吃什么呢?”

“什么都可以吗?”哇,幸福来得太突然了,张铠然慢了半拍才反应过来,要不是仍然被赵蔓青半抱着,都要跳起来表达一下激动心情了。

“当然。老师可是大人,有工资的,请你吃顿饭还请得起。别替老师省钱,想吃什么尽管说。”赵蔓青一边安抚着孩子,一边想着要不要报个警。

单凭她的怀疑可是靠不住的,孩子长得像一方家长并不稀奇,万一刚刚只是孩子生气之时随便抛出来的话,她大惊小怪过了,闹得太大可不好收场。因此她觉得还是先旁敲侧击打听打听,看看张铠然家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如果张敏婷真不是好人,她绝对不会坐视不管。

小孩子的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一听说有好吃的,还任他挑选,张铠然立刻高兴得一蹦三尺高,又兴致勃勃地跑去跟同学玩。

晚上近九点,活动终于结束,家长抱着已经昏昏欲睡的自家孩子,纷纷跟赵蔓青打招呼离开。送走了所有人,赵蔓青颇松了一口气,一直提着的心终于放下,一切顺利,没出她处理不了的意外。

又花了一个小时把教室内的垃圾收拾干净,至于桌椅板凳,就等着开学回来全班同学一齐整理了,偶尔的劳动对孩子有益处。

因此,很快赵蔓青就一手拎着垃圾,一手牵着张铠然,走出校门。

既然存了心想要探探张铠然家的底,便一路行来都依着这小家伙,买了不少好吃的,两人最后坐在一家装修不错的饭店里,赵蔓青点了几个小孩子应该都爱吃的菜,趁着他吃得香甜,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询问关于他父母的事。

纪宏图,张雨萌。两个挺普通的名字,没任何特点,赵蔓青仔细想了半天,最终判定这两个人她肯定不认识,而且她确定在张铠然的家庭关系里,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么两个名字,他的法定监护人只有一个,就是张敏婷。

“小然,你说你有爸爸妈妈,那他们现在在哪啊?张敏婷不会你妈妈吧?她是你什么人啊?”赵蔓青见张铠然吃得差不多了,这才开口问道,一般小孩子吃饱了会比较没有警惕性,心态放松,问出答案的可能还要高些。

不想这小家伙竟然十分警觉,捧着一杯可乐,顾左右而言它:“老师,你说什么啊?我就是骗骗董昊天的家长,她掐我掐得好疼,我怕她再欺负我,就随口胡说了。”

小男孩微微低下头,只用眼角的余光小心瞥她一眼,又连忙缩回去,捧着可乐的一双手也不停来回搓着饮料杯子。

这小屁孩心虚了呢。赵蔓青微微一笑,她倒不是多八卦,非要知道人家家庭成员都有谁,她只需要确定的就是这孩子可千万别是人贩子拐来的。

她决定换个问法:“那,现在你到底是跟谁住在一起呢?老师可是知道你有没有撒谎。上课的时候怎么学的来着?撒谎的小孩不是好孩子的,小然是不是好孩子呢?”

张铠然把小胸脯一挺:“当然是好孩子!”可是赵老师问的问题要怎么回答呢?他可是被三令五申地要求过,绝对不能说的。

骗人不是好孩子,不听家长话也不是好孩子,左右为难的张铠然小朋友第一次囧了,这问题让个**岁的孩子来回答,似乎太难了些。

索性装傻到底,只捡自己能回答的说:“我妈对我可好了。姥姥对我也好。”

“姥姥?谁是你姥姥啊?”

“我跟我姥姥住一起啊。老师不知道她的名字吗?我也不知道啊。”他俏皮地吐了吐舌头。

哦,原来张敏婷是他姥姥啊!赵蔓青恍然大悟,好像似乎张敏婷一直也没说过她是这孩子的母亲吧,都是她先入为主地自以为。

好嘛,差点闹出个大笑话来。赵蔓青心中庆幸自己没有贸贸然报警,不然还真是不好收场。孩子既然跟着姥姥,安全没有问题,其他的她也不想多问。谁家没点**,也许人家父母离异,母亲再嫁,不好带个拖油瓶呢。

虽然心里仍然对这祖孙俩生活艰难,当女儿的还生活费都不出有点微词,但是她一个做班主任的,还没有手长到可以插手别人家家事的地步。先前心中生疑,问问还算是尽身为老师的义务,对学生负责,现在疑问尽去,因此果断决定不问。

看看时间,实在有些晚了,张铠然虽然还努力睁着眼睛,也有一搭没一搭地小鸡啄米似的点头犯困,是该送他回去了,不然再晚些,怕是家长要不放心出来寻找,她岂不成了拐带人家孩子的坏人。

果然,送回去时张敏婷已经急得直哭,正穿戴整齐准备出去找人,见着赵蔓青抱着孩子回来,一把先抢过,上上下下检查一遍,发现了脸上的伤,又哭了几嗓子,连个好脸色都没给赵蔓青,让她一肚子想要解释的话不知从何说起。

然后她就吃到了闭门羹,很不爽地摸摸鼻子。算了,本来也是自己考虑得不周到,让人家家大人着急了,没说几句不好听的喷她一脸,她还要什么自行车。

累了一天,赵蔓青只想早点回家睡觉。打个车,二十分钟,就到自家楼下。

洗漱完毕,人反倒精神不少,一时半会反正也睡不着觉,她打开电脑,开始整理今天录制的视频。剪辑她是实打实的外行,不过现在的软件多啊,找个好用的,把长长的视频一段段剪开,以场地中间孩子们表演的节目为单位,一一上传到微博。

她的微博粉丝不多不少,不能跟顶级大v相提并论,好歹也有个几百人关注,让她觉得很受鼓舞,被人重视的感觉其实挺不错的。

做完这一切,夜已经很深了,她打了个呵欠,躺到床上,沉沉睡去,反正明天不用上班,她可要睡到自然醒......

三天后。

张敏婷已经两天没来上班了。她的组长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本来一个上了岁数,又没有学历,为人还很木讷的老女人,能找到份干保洁的工作就很不容易了,他们公司待遇好,就是临时工也有三险,很多人削尖了脑袋想起来。

僧多粥少,张敏婷进了公司一直表现不错,从不迟到早退,连请假都绝无仅有,充分展现了我国妇女勤劳朴实的工作作风。

组长前几天开小组会时还表扬过张敏婷任劳任怨,自觉加班,话音犹在耳边,就被她打脸了,怎么可能不生气。

偏偏张敏婷穷得连个手机都没有。听听,听听,现在手机已经成为基本配置,万把块的高档货买不起,老年机只能接打电话的,恨不得几十块钱就能买得起。

还得劳烦她老胳膊老腿的,亲自登门来找人!

水火无情

组长好不容易忍到下班,已经立春了,天头还算长,此时太阳依然悬在西边天空,倔强着不肯去休息,她略一思考,便决定上门去找一找张敏婷。

没办法,年底了,用工荒,平常排着队任君挑选的打工大军已然返乡过节去了,公司过年是不放假的。没办法,谁让人家是外企,顶头上司不过中国春节,只给个三倍工资,符合国家规定,一群员工哭爹骂娘也没用。

就算张敏婷想要掉链子,关键时刻拿乔,他们也只得先捏鼻子认了,等年后求职的人多起来,再换个听话的。组长一边在心里想着等以后如何折腾张敏婷三十六计,一边下了公交车往她家的方向走去,不停抱怨明明是城市里嘛,为什么路居然会这么难走。

“着火了!”突然前面有人惊呼出声,伴随着慌乱的脚步声和嘈杂的叫喊声不断传来,组长终于将注意力从脚底下凹凸不平的青砖上转移到不远处正冒出浓烟的建筑上去。

不会这么巧吧!她的目的地就在前面,3号楼1单元201.她忍不住又看看起火的位置,可不百分百就是自己要去的地方!

居然是张敏婷的家里着火了!她腿有些软,走也不是,留也不是,迈不开腿,僵立当场。长这么大,只听说过水火无情,又有几个亲身经历过?

倒有热心邻居打了119,然后自己也投入到救火行动之中,只是家里边多数物品都易燃,一盆盆接水的老办法根本不能让火势停止蔓延,转眼间,大火就透过二楼的窗户往外喷射,三楼眼见着要保不住。

好在楼里的人都有机会逃生,命保住了,此刻才有闲心回过头来在乎身外物,三楼的住户一边破口大骂,一边不甘心端着一盆盆水做最后的挣扎,只希望消防车来得快一些,自己努力让火势延缓一些,也许下一秒就能出现转机。

消防车来得不慢,五分钟后,呼啸着停在了起火地点楼下。但是他们跑去消防栓接水时,阀门打开,却一滴水都没有流出来。

一辆消防车能带的水很有限,压力又低,好在起火点只是二楼,还不至于喷不上去,勉强暂时算是能压制住火势,可真想灭掉,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现代化的住宅起火,原因很复杂,可能是厨房里操作不当,锅里的油被引燃,没能被正确扑灭进而引燃了房顶的装修建材或者家里存着的食用油;可能是开关插座电线时间长了,老化破损后短路;当然还可能是人为纵火。

无论哪一种,仅隔着个小客户,用压力不足的水枪喷射,还得时不时两车交换,空车跑去两公里以外有水的消防栓取水,总之一个小小的火灾最终烧了三层楼,上下都受了牵连,才算终于停止肆虐,不甘心地熄灭了。

消防官兵一心一意想着扑火,没有进入中心现场救人,是因为在场的所有人都说他们家里这个点钟根本没有人的。

张敏婷为人很低调,从来不声不响的,虽然看起来性格稍显内向,但现代人,尤其是城里人,楼上楼下住了多年,彼此不认识都实属正常。像张敏婷的性格,反而能更快融入环境,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要放在一般地方,鬼才知道他们家有人没人。

但用做出租的房子,新的比较少。这幢居民楼年代久远,住在这儿的老人居多,老人家闲着没事,就好聊个东家长西家短。张敏婷新搬来时没少给这些老人家做茶余饭后的谈资,实在是发生在他们身边的新鲜事太少,而他们又实在太闲。

一个长相挺苍老的独身女人,带着个才**岁的孩子,深居简出,不与人交往,令老人家们的八卦之火熊熊燃烧起来,对她们娘儿俩不免多几分关注。自然也知道了张敏婷的活动规律:早上七点出门,送孩子上学,自己上班,不到晚上六点半不会回来。如果孩子放假,她也会带着孩子一起去上班,不然小孩子自己哪有会做饭的,放在家里无人照顾。

所以当一开始火势不小,消防官兵来的时候,就已经有人告诉他们房里没人,让他们不用再冒险进屋了。老人家原也是好意,这些消防兵们多数都能当他们孙辈了,年纪还小,闯进火场多危险啊,当然是能避免他们涉险就避免了。钱财房子都是身外物,人命最重要,不需要救人,就没必要让这些娃娃们冒险进去搜救。

组长一直站在人群里,直到听到周围几个老大娘的议论,才回过神来。

她们说:“好在屋头没人,发生在上班时间,不然这么大的火,人都要死在里面的呢。”

“这楼上楼下的可就倒霉了。张敏婷家穷哦,连肉都吃不起,让她赔偿损失,把她卖了也赔不出来,少不得还得自己认下这损失。”

“以后可得小心些,回去我就让我儿子买点新的插头送过来,线路起火可不得了。”

“你怎么知道是线路起火?人家消防兵都不敢说呢。”

“张敏婷一日三餐恨不得水煮,厨房里哪里还有油起得来火啊?她中午从来不回来的,你忘了?没人做饭,哪里会厨房起火?看她那老实巴交样就知道,哪里能惹来敢杀人放火的仇家,还不得是家里的电器之类起的火?”

“哦哟,可不得了,我儿子前几天跟我说买灭火器放家里,我还骂他乱花钱呢,这回可是长教训了,一会儿就打电话让他买回来。”

张敏婷?对对对,她是来找人,来找张敏婷的,她最近两天可都没上班啊!她突然有些心慌,再在人群里来回看了好几圈,哪里有张敏婷的影子!

“救人啊!救人!我是张敏婷单位的,她已经两天没上班了!她还在屋里啊!快救人!”于是不管不顾地扑过去,拽住一位穿着消防服的小伙子,她有些害怕,语无伦次地说。

这火从着起来到扑灭,少说也有两个小时了,火势最大的时候,红彤彤的火舌从二楼窗户伸出,楼下五米以内根本站不得人,灼人的热浪烤得人脸疼,更别提屋内的温度了。

便是现在明火已经熄灭,浓烟依然还未完全散去,颇有些死灰想要复燃的意思,没看水枪还一直没停呢,只不过众人比着刚刚还明火肆虐时要放松几分。火情得到控制,自然没那么焦急了,尤其是三楼的住户,虽然不可避免自家被火苗舔着了,但没有像二楼似的烧个精光,损失不大,心情更加美丽。

形势一片大好,眼看着能收工回去,被拽住的消防兵都有些懵。

屋里有人!屋里居然有人!???他缓缓地扭过头,看着被烧得只剩黑乎乎一片,连窗户上玻璃都熔化了的二楼房间,脑子一片空白。

屋里即便曾经有过人,现在最好的结果,也就是变成截木炭了吧。他们失职啊!怎么能不进去看个究竟,只听人说没有人在便轻易地相信了呢?

组长喊的几嗓子声音不小,很多人都听见了,两名消防兵反应最迅速,穿戴好刚脱了一半的装备,头也不回地冲上了二楼。

防盗门已经在火焰高温作用下变了形,但到底是厚厚的防盗门,不是他们凭着**力量就能撞开的。他们只能出来,想办法从窗户进去。

滚滚浓烟对人有着致命威胁,可只要一想到这火灾现场里还可能有群众被困,便是凶多吉少,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不进去搜一回,小战士们心下难安。因此虽然现场依然凶险,几名消防兵还是毫不犹豫地跳进去了,要不是他们带的装备不够,防烟面具更是只有三个,进去的人会更多。

刚刚还议论纷纷的群众此时也屏住了呼吸,之前信誓旦旦说张敏婷家没人的两位老人家更是目不转睛地盯着窗户,特别希望下一秒就能看到张敏婷被这些兵娃娃们背出来,毫发无伤。他们不敢想,如果张敏婷真的因为他们随口一说没能得到及时救援被烧死在家中,他们的良心要何处安放。

可他们注定要失望了。窗户口倒是很快就爬出人来了,一个消防兵怀里抱着个看似像睡熟了的孩子,另外一个则冲外面喊,找破拆工具来开门,遗体不太好搬动。

遗体。这就是说,至少死了一个。那这孩子是死是活呢?众人的目光集中过来。

外面有人上前接过孩子,送到刚刚到了的急救车上。可医生根本就没想着抢救,摸了摸孩子的脖子,又趴下听听心跳,缓缓摇了摇头。

这孩子早已经气绝身亡多时了,也不知道从火场出来,如果能身上没有明显烧伤的。

两条人命!在场的消防官兵脱帽默哀。

二楼的防盗门终于被打开,蹚着水进屋的消防官兵们心情很是沉重,两个人,他们都没救了,大的也就罢了,尸体位于火场中心,如果她在消防车抵达时仍然活着,没可能会静悄悄任由自己被烧死而不求救的。可是小的呢,如果他们救得及时点,会不会小的就不用死了?

刚刚提前进来的消防兵抹了把头上的汗,向自己领导敬个礼:“队长,报警吧,这次起火,不是意外,而是人为!”

“你说什么?你确定吗?”

“百分百确定。火场的另外一位死者,身上还有被绳索捆绑的痕迹。另外现场有使用助燃剂的迹像。”

夜渐渐深了,夜风阵阵吹来,在场的所有人莫名打了个冷颤。刚刚消防兵向上级领导汇报时声音不低,并没有想刻意隐瞒在场群众。

谋杀!平民百姓连想都不敢想的事!绝大多数的中国人勤俭善良,吃苦耐劳。所思所想,也不过是吃饱穿暖,安居乐业,如果再有钱些,追求点高标准生活。便是自己懒些,奸些,小偷小摸,自私自利就到头了。真正的大恶是不敢的。

杀人是最邪恶的行为,没有之一。如果说死者本身不讨人喜欢,是爱惹事生非,偷鸡摸狗,鱼肉乡邻的恶人,大约大家不但不会悲伤害怕,心里还会隐隐有些快意,念叨两句善恶到头终有报,恶人自有恶人磨,活该他死。

但张敏婷能做什么十恶不赦的事?她一个老实本份,辛苦养家的女人,还带着个几岁的孩子,活得多不容易。又如何当得现在的下场?

她的尸体被抬出来时,周围一片静默。昏黄的路灯下,担架上盖着白布,白布下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根本不会是个成年女人的形状。

连个全尸都没给留。或者凶手更狠点,根本就是活着被焚的。容不得众人不害怕!

郭建峰刚刚下班,还没到家呢,路上就接到了110指挥中心打来的电话,让他调头去火场。

故意纵火案是重案中的重案。都说水火无情,选择纵火杀人的犯罪嫌疑人通常都比较危险,因为他们根本不在乎自己的行为会不会伤害到其他无辜的人。

就比如这一次,如果案发时间不正好是傍晚,而是凌晨,等火真的烧起来,其他楼的人还在梦中,一个不好,烧的也许就会有整幢楼。

社会危险性极大,绝对不能放纵的一类犯罪行为。

尤其是当知道死者之一是个才八岁多的男童。郭建峰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有通知秦凯,虽然他女儿被害时年纪已经不小,但是失踪时也才是十几岁的孩子,暂时还是不要让他接手有孩子被害的案件了,免得进一步受刺激。

纵火案虽然被当成重案来办,但通常破案过程并不繁琐,因此郭建峰只叫了李承平和王家梁两人跟他一起出现场,其他人暂时没有被惊动。

注定又是一个不眠夜。警笛红蓝相间的光以及消防车的红光在火灾现场闪烁整晚,不知道多少附近的居民辗转反侧,生怕一闭眼,下一个受害的就会是自己。

可杀人总得有理由,尤其是下这么狠的手。

新年将近

文沫很轻快地走在去彭忘川的诊所的路上。

最近的心情不要太美丽哦~

远在边疆、时常失联、聚少离多的名义上的男友程大先生终于要回来了!

文沫仔细想想,认识两年多了吧,这位倒霉催的男友连牵牵小手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再亲密的举动她思来想去都没想起过太多,拥抱嘛,肯定是有,不过可惜,关于他的记忆,想起来不少,也让她从心底里开始接受在意程功,但真的回忆曾经在一起的温馨时刻,抱歉,跟看别人的爱恨情仇一样一样的。

好在她不是强求的人,对感情还是随遇而安些,以前不记得就不记得了,她只知道现在想要见这个男人,想要跟他有个未来,就够了。殊不见每段没有结果的感情,除了让人伤怀外别无作用。文汪不希望自己也变成个自怨自艾的小女人,付出时毫不保留,离开后绝不眷恋。

与其说无情,不如说是对自己的保护。人活在世,多数还是自私的,便心中有大爱,那也只是某个方面,在感情面前,绝对要多爱自己一点没有错。因为太在意,付出太多,求而不得,往往都会悲剧。

要不然,古人怎么会发出意到浓时怎忍舍,情到深处无怨尤的感慨。她是警察,见过的痴男怨女不知凡几,因情走上不归路的人,可怜吗?也可怜,可恨吗?当然可恨。

情爱,从来都应该是人生点缀,如果哪一天成了主旋律,文沫大约要两眼一翻,骂一句:就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每个人都在苟且,哪来那么多诗和远方?

当然了,以上种种思绪仅在她脑海中一闪而过,便抛之脑后,人生苦短,活在当下吧。

因为心情美丽,整个人神采飞扬了不少,文沫有闲心慢下自己的脚步,欣赏起年关前的人生百态。

一条繁华的商业街,有拖家带口来逛的,手里拎着大包小包,老人被簇拥在正中,孩子则紧紧跟着大人的步伐,所有人都簇新打扮,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也有小情侣亲亲密密牵着手,一家店接着一家店转,手里拿着糖葫芦、糯米糕,边走边吃,不知小伙在姑娘耳边说了什么,换来姑娘甜甜一笑,空着的手替他整整衣领,脉脉温情流动;

还有老两口,互相搀扶着缓缓走来,老婆婆手里抱着捧硕大的玫瑰,一边抱怨着老头子乱花钱,买这么贵的东西,一边又小心地抱着花,不让迎面来的人流碰到,珍爱至极;

小摊小贩都借着新年前最后几天的工夫,卖力地吆喝着,时不时回想回想最近几天入账,又可以过个肥年,笑得很是开怀;

两边的店铺更是打起了争夺客源的战争,各种福利频出,让有选择困难症的人难以取舍。

总而言之,新的一年快要到了,所有人都甜甜密密、和和美美,团团圆圆,多幸福啊~

踏进诊所时,文沫还沉浸在刚刚的一幕幕生活画卷里,笑容温柔,让她不过清秀的五官多了几分生动。

彭忘川定定地看着,有些收不回目光。他心里有几分烦躁,很是有些生自己的气。最近他怎么了?总也不能专注于某件事,常常走神,而且还时不时地在某几次工作后觉得疲惫非常,控制不住想要睡觉。最坑爹的是,他时常会忘却自己有段时间做了什么,还得借助治疗笔记才能勉强回想起来。

要不是不久前他还做过体检,证明自己壮得像头牛似的,绝对没有隐疾,他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什么不治之症。

可现在对着笑得挺好看的文沫发花痴又是为哪般?做为心理医生,操守的底线之一就是不跟自己的病人有医患关系外更深层的牵绊,可以当朋友,但绝对不可以做男女朋友。彭忘川觉得自己一直做得挺好的。

文沫性格不错,做事很有分寸,而且学识广博,当朋友处着十分舒服。自己对她的定位很准,朋友最多,暧昧不要。

摇了摇头,把一些突然涌上心头的乱七八糟的念头甩出去,他扯出个很不真诚的笑:“今天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文沫很少会提前预约,因为她那行业,什么时候有空没空很难确定,基本上都会在来之前直接打个电话问他有空没空。因此此时出现在诊所彭忘川倒没觉得意外,只是有些不解。

这位明显满脸带笑,整个人都恨不得发光发热,就差在脑门上贴上一条:我很开心的横幅了,真的需要见心理医生吗?

“这不是好不容易有空,来安慰安慰你嘛。”文沫很随意地挑张凳子坐下,惯例离治疗椅远远的。

“哈?我哪点需要你安慰?”

“医院嘛,年节前后不都应该冷清些?中国人自古以来都有讲究和忌讳,虽然没什么科学依据,也算是给自己讨个口彩。来医院,不就说明自己有病吗?所以你这,嗯,比我想得好一些,门前还没结蜘蛛网。”

“咳,你来晚了,门前的蜘蛛网,刚刚被我扫了。”开了两句玩笑,彭忘川心里边几分诡异的悸动平复下去,长长舒了口气。

“走吧,别在这长吁短叹的了。”

“啊?上哪?”刚来几分钟啊?椅子还没坐热呢,就要走?彭忘川有几分不情愿。

“彭先生,都几点钟了?当然是去吃晚饭了!快走吧,我中午吃得少,早饿死了。”文沫站起身,扭头奔着门口去,几步迈出,没听到身后动静,有些不解地转过身来:“怎么?当个心理医生就不食人间烟火,成仙了?别害怕,今天我请。”

单位食堂的饭菜其实还不错,至少比基层站所强多了,食谱周周换,新鲜当季又便宜的蔬菜都能吃上,荤菜也不会只能看到一两片肉。但就算是再好吃的东西也架不住总吃啊,尤其是饭堂的大厨都有个通用本领,甭管什么菜,做出来之后都一个味,乱炖加水煮,再不挑食的人常年吃,也绝对不会喜欢。

文沫是个适应性很强的人,条件不允许的时候,食材多难吃,还是会选择咽下去,但只要条件允许还有选择,她就绝对不会委屈自己。

好在程功要回来了,五大三粗的汉子,居然上得厅堂入得厨房,与文沫的手艺相比不知道好了多少。想要征服一个男人,首先要征服他的胃,其实反过来也是一样的。还真是怀念他。

彭忘川犹豫了一下,他自觉很坦荡,一顿饭罢了,有什么不敢吃的,痛快起身,关闭诊所,两人一路步行,想就近选个差不多的馆子。

诊所的阴影里,一个人形轮廓静静矗立着。他就这么定定地望着两人远去的背影,心中愤意翻滚。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文沫怎么还不死!一枚c4炸啊弹啊,夺走了那么多人的生命,凭什么她可以毫发无伤,只付出失去记忆的代价就能全身而退了?她何德何能,能再次拥有平静的生活?

呵呵,只要他活着一天,就会盯着她一天。尽管乐吧,笑吧,享受人生吧,你哭的日子都会在后面!总有一天,总有一天!

文沫对此自然不知,还高高兴兴地想一会儿点点什么好吃的。她在x市朋友不多,除了一帮整日在一起的同事外,也就彭忘川一个能说得上话的了。大过年的,别人都一家团聚,只她一个人形单影只,还要去吃食堂算不上多好吃的饭菜这么凄惨,自然心里头也浮起几分乡愁。

好在彭忘川也是个孤家寡人。没有亲人爱人陪伴,有个朋友也不错。

离诊所不远就有间看着挺精致的饭店,本地菜色做主打。南方菜多精巧细致,口味清淡,吃的就是食材本身的味道,一开始文沫颇有些不习惯,她虽然口轻些,但还是喜欢浓油赤酱,让人一看就有食欲的北方味。不过入乡随俗,反正味道好吃,她就可以接受。

很长时间没下过馆子了,不想吃食堂的时候,文沫多数选择外卖,一个人点一桌菜什么的,她自己倒无所谓,放在别人眼里,就有些悲哀。虽然不在乎别人异样的目光,但能避免还是避免一些,免得让别人不自在不是,唉,没办法,她总是习惯为别人考虑的好人。

彭忘川对点菜没兴趣,由着文沫自己折腾,不一会儿,就点了七道菜和一盆汤。她以为南方菜多数杯盘精致小巧,七八道听着多,量应该不太大。没想到过一会儿菜上来,她傻了。

谁说南方菜用的碟子都小的?她眼前这跟自家脸盆一般大的汤是个什么鬼?而且不光这一盆巨无霸,七道菜将个六人桌占得满满登登。

彭忘川先笑了:“一看你就没怎么出来吃过本地菜。哈哈,都是你点的,你可要负责吃完,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必须光盘。”

不理会对面幸灾乐祸的某只,文沫瞪着鱼眼睛,很是郁闷。

此时电话响起,文沫掏出手机,一看来电人,嘿嘿,救场的来了,她以前怎么没发现闵三行同志如此可爱呢?

“喂,你不介意我多叫个人过来吧?”这是问彭忘川,对方自然没有反对。

闵三行被自家老爷子又骂个狗血淋头,原因嘛,都三十的人了,还是可耻的单身狗,说出去太丢人。每逢春节被催婚,闵三行听得耳朵起茧子,一气之下摔门走人。因为心情不好,狐朋狗友不想找,就想找个人能听听他说话,陪他喝点酒发泄发泄,思来想去,就把主意打到了文沫身上。

反正她是肯定会有空的嘛,没家没口,唯一的男友还远在边疆,两个天涯沦落人,谁也别嫌弃谁。

三人坐定,闵三行打量彭忘川的同时,彭忘川也在打量闵三行。独文汪一个,坐在对面看着这两个各有特色的儒雅帅哥,表面上不动声色,心中已经脑补出不知道多少场大戏了。

闵三行是个gay,这几乎不需要怀疑,不然也不能每次家里边给他安排相亲,都跟杀了他似的艰难。彭忘川单看外表,很有些禁啊欲系强攻的感觉,这两个人嘛,挺般配啊。就是闵三行怎么看怎么也不像个受,万一他们俩都是攻,额?互攻???

邪恶了邪恶了。文沫默念我是正经女孩,不能腐好几遍,低头以喝茶的动作掩饰内心的激动,没办法,闵三行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可彭忘川是以察言观色为吃饭家伙的,自己露出点什么来被他发现,还不得立刻血溅当场啊。

无论一个男人是不是gay,只要他自己没有对外承认,就绝对不会希望自己跟gay这个词沾上丁点关系,文沫必须低调,再低调。

三人相处颇愉快,虽然闵三行偶尔抽风,多数时间还是很健谈且不让人讨厌的家伙,彭忘川就更随和了,只听他的声音不看脸,完全能沉迷下去。

到最后,七菜一汤除了汤还剩着,菜都吃得差不多了,还真都挺能吃的,尤其闵三行,不是说这货有洁癖吗?平时单位的同事有来一组串门子的,坐一下他的椅子,他都能打盆水回来擦洗个七八遍的,怎么喝了几瓶猫尿,居然跟彭忘川勾肩搭背起来了?

果然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任这两个酒疯子继续慢慢喝,文沫选个舒服的姿势靠着,给程功打电话。

一串怪异的数字拨出去,还没响上第二声,电话就接通了。

程功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文沫突然觉得非常安心,她微微一笑:“机票订的哪天的?要不要我去接你?”真的有些期待,能早一点见到他了。

电话那端的程功突然沉默下去,过了一会儿,才说:“抱歉,大约还要过几天才能回去,我们这边,出了点问题,一时半会儿走不了了。”

“哦......”说不失望是假的,但是文沫不是无理取闹的人,她很清楚程功有多想回来见她,此时被任务绊住脚也是意外,他们各自有工作,不可能还像十几二十岁的小情侣一样,有情饮水饱,其他全不顾。

“没关系,什么时候能来,提前通知我。”文沫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若无其事。

莫名其妙

一顿饭吃到最后,文沫突然有了喝酒的冲动。她自诩为理智的人,现在也只想不理智那么一回。

再过两天,就是情人节了。这个以往她并不怎么在意的西方节日,现在突然具有了不一样的意义。

真的很希望自己的爱人能陪在身边,过个情人节呢。也不需要做什么,就两个人手拉着手,逛街吃饭看电影,在三十多岁,同龄人孩子都会打酱油的岁数,老夫偏发一回少年狂。在扑天盖地粉色的世界里,可以不那么孤寂,一碗一碗吃着别人撒出来的狗粮。

如果不是一开始程功给了她期待,她大抵也不会像现在这么失落。好在没事的时候,还可以喝喝小酒,有三两朋友,不用一个人缩在宿舍里无聊。

果然儿女情长要不得啊。文沫长舒一口气,把来得快去得也快的负面情绪抛到脑后,加入到抢酒的队伍中。

别看闵三行喝了不少酒,醉得不清,护食的本能一直都在,文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好不容易夺下来两瓶啤酒,就着已经冷的菜三口两口吞下肚,豪气干云地结了账,跟彭忘川一左一右扛着醉猫闵三行同志出门。

醉酒的人原本就没有任何理智可言,闵三行死都不说自己住在哪里,口口声声要离家出走,再也不回家。鉴于这货已经有过不靠谱的失踪经历,而且也是在醉酒后才发生的事故,文沫没有办法,只得暂时先把他安顿到彭忘川家去。

本来不应该这么麻烦彭忘川的,就算文沫跟他是关系不错的朋友,但闵三行与他到底陌生,而家又是个很**的地方。

她一开始提出将闵三行带去酒店的,可是第一家酒店看着他们两男一女三人开房,前台mm大约也是见多识广且想象力丰富,话里话外的意思,让文沫着实听着不太舒服。

经过这么一次灾难性尝试,酒店这一选择就被干脆利落地pass了。带回公安局吗?宿舍里倒不会没地方住,闵三行又醉得人事不醒,也绝不会跟以前似的洁癖狂住不下去,至于第二天他会不会酒醒过来哭爹喊娘把自己洗脱一层皮,都不在文沫的考虑范围之内。

不过转念一想,公安局,那可是闵局长的地盘,有个什么风吹草动,他绝对比任何人都要消息灵通。闵三行跑到他的地盘上去作妖,还不是羊入虎口,死得悲惨。

看到闵三行受苦受难,文沫可能眉头都不皱一下,这货多数时候还是很能作的,不吃点苦头不知道天高地厚。可袖手旁观看热闹和亲手送上断头台是不一样的,她还真不想这么干。

所以最后当彭忘川提出带他回家时,文沫略思考一下就同意了。两害相较取其轻,反正这两货如果忽略闵三行的性啊取向,住在一起还算合理。

甩掉闵三行这个麻烦,拒绝彭忘川让她上去坐一会儿的邀请,她挥挥手,走得很潇洒。开玩笑,心里正犯酸,一直端着张笑脸装到现在很辛苦了好不好,吹吹冷风清醒清醒多好,巴不得一个人呆着呢。

文沫走得很快,没一会儿就在转角处消失不见。彭忘川怅然若失地目送她的背影,直到看不见了,才无奈拎着醉猫上楼,把他扔在沙发上,好心盖上被子,再懒得理会。

直到进了自己卧室,带着一身酒气躺在床上,他还觉得脑子很乱。他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之前毫无征兆,他会突然对文沫有了特别的关注呢?

今天早些时间在办公室偶然的一丝悸动他觉得只是受大环境影响,他单身日久,而文沫又恰好是个不错的女人,一时间表错情很正常,因为就在诊所正对面就有家搞活动搞得如火如荼的花店,甜得腻死人的爱情歌曲一首接一首放着,便是平常不动凡心的人听得多了,也有几分想要谈恋爱的错觉。

可刚刚又是怎么回事?在文沫离去的瞬间,自己居然会有不舍,会想要拽住她?但是现在看不到人,再回想自己的行为,怎么看怎么傻缺到了极点。

大概最近他实在太闲了。每天坐在办公室里发呆的时间多过于接待病人的时间。可不应该啊,他以前虽然没在本市开诊所,却也不是无业游民的。年前年后心理医生的生意确实不好做,没道理他以前适应良好,现在心猿意马吧?

一定有问题。他彭忘川有着良好的职业操守以及高出普通标准的自制力,不可能出现如此不负责任的反常心理活动。

到底问题出在哪呢?带着这个他无法解答的问题,渐渐进入梦乡。

这个梦,第二天惊醒后,他宁愿从来没做过。趁着闵三行还在沙发上睡得像猪一样,他偷偷地像做贼似的,溜进卫生间,换掉湿了的内裤,放开冷水,冲掉他的迷茫。

真是见了鬼了!自己居然会做黄色兮兮的梦,主角居然还是最不可能的人!一定是最近太闲,还是赶紧关了诊所,回老家去吧,哪怕被家人逼婚,也好可总有莫名其妙的错觉!

或许是卫生间的水声惊醒了一直在沙发上沉睡的闵三行,他睁开眼,慢慢坐起来,揉了揉宿醉后隐隐作痛的太阳穴,拼命回想自己这是可能在什么地方。

肯定不是自己家里,也肯定不是文沫的宿舍,难道......是昨天那个不太爱说话的心理医生?我靠!

闵三行掀开被子瞅了一眼,嗯,自己身上衣着虽然皱巴巴的,还没有被人强行扒过的痕迹,便放下心来。不得不说,彭忘川长得还算不错,声音更是好听到男女通杀,不过他却真的不是自己的菜,不来电的。

当然,闵三行私心里不想承认,自己不想也不敢吃窝边草,所有跟自己认识的人有关系的,都不在他挑选范围之内。

一贯古板守旧的老爹如果知道他一直以来拼命躲避着结婚,原因居然是自己喜欢的是男人,怕就不仅仅是打断一条腿那么简单了。气急了,真的打死他都有可能。

谁让他倒霉,摊上这么个封建大家长似的爸爸,而自己最开始最应该反抗的时候妥协了,搞得现在这么被动,什么都得一点点妥协下去!

冬天的南方,屋内几乎都可以滴水成冰,洗了五分钟的纯冷水澡,彭忘川已经清醒得不能再清醒,打着哆嗦从卫生间出来,因为在自己家里像贼似的偷溜去洗澡时没拿浴袍,此时他也只能可怜巴巴地围条比毛巾大不了多少的小浴巾,仅能遮住重点部位。

闵三行还傻乎乎地坐着,设想被父亲发现的凄惨后果,与找个根本不可能爱上的人绑在一起一辈子,哪个更痛苦,一抬头就看到了如此养眼的一幕。

彭忘川的长相再不是他的菜,都不影响他欣赏一具近乎完美的躯体。阳刚有力,四肢比例协调,腹部六块肌肉,两条大腿修长,哇塞,极品!

被人视奸了八百遍,自己还浑然不觉的彭先生还从容地从闵三行面前走过,回想来回想去,发现香艳的梦已经被他忘得差不多了,连那个女人的脸到底长什么样都不记得了,才长长舒出一口气去。

这特么坑爹的事,再不要有下一回了。或许,他可以试着找个人谈谈恋爱了?一个人虽然挺好,但有些特定的日子到底孤单,总不能一直被人花式虐来虐去吧。

这两位共处一个屋檐下会如何,彭忘川神经搭错线把她如何如何,文沫自然一概不知。年前的最后两个工作日,从王家栋那得知郭建峰等三人新接了个案子,不大不小,用不着其他人帮忙后,文沫很痛快地选择了翘班。

还是适应不了南方冬天的魔法攻击,每天起床都像一场战争。被窝里好歹因为有电热毯还存着一丝热乎气,头露在外面,两只耳朵冻得都有些失去知觉。

公安局宿舍楼的条件没那么好。建的时候电线用得估计不咋的,稍微用些大功率电器总闸跟吃了兴奋剂似的,啪啪跳个不停。所以电暖风是别想了,能用个电热毯就已经算烧高香了。

文沫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怀念过暖气,床以外的地方都是远方的感觉她现在真切体会到。所以,没事的时候,翘班翘得毫无压力,被窝是这个世界上最舒服的地方,没有之一。

一直在被窝里赖到十一点,实在是饿得有些扛不住,文沫才不情不愿地准备起床,这一准备就准备了四十来分钟,眼看再不起食堂就要关门了,她用最快的速度把所有衣服一件件套到身上,结结实实打个冷颤,烧热水洗漱,准备出门。

大约是要过年的缘故,犯罪分子也纷纷收心回家休息,全局上下几乎所有人难得的清闲。文沫端着午饭回办公室,一路上,碰到认识不认识的都微笑跟人打招呼。她来了半年多了,才第一次知道,原来局里有这么多人,可见连罪犯都回家老实过年了。

如此单纯快乐的气氛一直持续到中午郭建峰带人回来。

文沫正跟自己的一盆饭菜做斗争。明明饿得要死,见着了却仍然不想吃。西葫芦炒肉片,青椒炒鸡蛋,主食是米饭,再配半盆西红柿鸡蛋汤。伙食挺不错,荤素搭配,营养均衡,但架不住大锅饭,再怎么做也好吃不到哪去。

昨天一顿大餐的味道还尚在嗓子眼,这天壤之别的饭就难以下咽了。可是该吃还得吃啊,浪费粮食是可耻的,文沫只能尽量放慢进食速度,明明知道拉长战线只会让痛苦的时间更久,她也顾不得了。

郭建峰和李承平顶着一层黑灰进了门,王家梁则先去洗澡去了。文沫默默为这位大哥伸个大拇指,这天气,在单位洗澡,需要的可不仅仅是勇气。

办公室里瞬间充斥着浓浓的烟火味,郭建峰神色还有些凝重。

因为自己上午翘班,中午端着饭过来的时候,她就让看了一上午办公室的王家栋先去休息休息,下午再来,闵三行更是不见踪影,秦凯则总是板着张死人脸,文沫跟他说话也爱搭不理的,之后去向不明,反正下班后他就闪人了。

所以现在办公室里只有文沫一个人,见郭建峰心情似乎不太美丽,她只得硬着头气凑上去:“郭组长,你们还没吃饭吧,要不我现在再打两份去?”

郭建峰哪里有闲心吃饭,他摆摆手拒绝:“没事,这案子的死者,让我看了心里不太舒服。你吃的你,我缓一会儿。”

文沫有点好奇,什么样的死者会让郭建峰生出不忍和难过的情绪来?做为一名老警察,见到任何现场都得做到面不改色心不跳,别管是恶臭满天的腐尸,还是未足月就死的婴儿,自己的生活还得继续,所以该吃得吃,该喝得喝。

郭建峰不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一直以来他给文沫的印象就是经验丰富、有人情味、严肃认真却又护犊子的老刑警。听说他们手里的就是个普通的纵火案啊,遇害的似乎是一对母子来着。

难道是因为死者之一是孩子?秦凯死了女儿没多久,才隔外让郭建峰多愁善感?鉴于郭建峰没有叫秦凯出现场,文沫觉得自己的判断很可能是正确的。

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吃着已经冷掉的饭菜,因为郭建峰和李承平像两尊大冰箱似的坐着不动,一副生人勿近的表情,办公室的整体气氛越来越压抑,到最后,文沫连汤都不敢喝了,生怕发出什么声音来,扰了这一室清静。

闵三行好死不死就在这时踏进办公室,嘴角快咧到后脑勺去了,满脑子都是上午自己在彭忘川家里看到的极品身材,哇,这货要不是文沫的朋友,他无论如何都得贴上去尝尝滋味的。可惜了。

郭建峰被他推门进来发出的动静从沉思中打断,抬头一看是他,而且头发稍上还挂着霜呢,显然刚从外面来,这个点,正值中午,不可能是闵三行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跑来加班的,呵呵。

“你上午又翘班?”虽然是疑问的证据,但郭建峰脸上可没有半点自己只是随便问问的意思,闵三行笑脸顿时跨了,没有辩解,选择默认。

情人节重逢

闵三行如何在心里懊恼出门没看黄历也没用。平常郭建峰并不会抓个手下人做出气筒,但今天他在火场看到的一幕幕人间惨剧让他心里这口气憋得久了,再不出出来,怕是得憋出毛病。

所以自然闵三行成倒霉蛋,背锅了。

文沫安安静静吃着饭,连眼神都没往那边溜去,要多老实有多老实。开玩笑,一看就知道郭建峰心情极不好,自己刚刚问他话的时候他还能好好回答是因为没抓到她早上翘班。谁让闵三行没眼力件儿,让抓个正着呢?不打馋的,不打懒的,光打不长眼的,可是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

抱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想法,文沫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心里默念:闵先生啊,对不住了,大不了回头多请你再吃顿饭,不过这酒嘛,能免则免了。

可大约是老天爷也不想让文沫做缩头乌龟,必须要给她一次机会上前堵枪眼去。郭建峰在火场被熏了半晚上加一上午,嗓子眼里都是烟火气,渴得都快自己要冒烟了。训了闵三行几句后,端起水杯狠狠灌了杯凉水,清清嗓子,张嘴刚想要骂。

原本安静得落地根针都能听到的办公室,突然传来清脆的铃音:“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沸羊羊,慢羊羊软绵绵红太狼灰太狼。别看我只是一只羊......”孩子特有的声音在办公室里回荡。

儿歌,哈哈,谁这么有才!三个大男人,还这么童真啊~~

我次哦!当三个人六只眼睛齐唰唰盯上她的时候,文沫突然后知后觉想起来,自己前几天手贱,把程功的来电铃声专门换了的!

这货在边境,多山多雨林,没有人烟啊!自己设置的还是他以前用的电话号,而不是那个乱七八糟看起来像网络诈骗电话似的号,他他他不是有任务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吗?这个电话怎么可能会使用?!

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想挂断吧,看见好不容易才晃在屏幕上的人名,又有几分不舍,一时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十分纠结。

郭建峰是出了名的护犊子,不会拿手下人撒气的,今天这口心气憋着,也是因为面对的是闵三行这样没心没肺的货,才毫无顾忌想骂就骂了。本来越骂越上瘾,一时竟停不下来,好在被电话打断,才觉得自己有些过了。

他遮掩着想再去喝口水,可杯子已经见底,到底还是放回桌上,装作没看见文沫蹑手蹑脚从门边溜出去,不耐烦地挥挥手,倒让闵三行如蒙大赦。

文沫前脚刚溜出去,程功的电话后脚就挂断了。这让刚刚按下接听键放到耳边的她颇有些怅然若失。原来情爱一道,居然如此折磨人,亏她长到三十多的年龄,还自认为感情经历相当丰富,今天才真正体会到其中的酸甜苦辣,也算得上格外迟钝了。

好在程功在一分钟之后又打了回来,声音说不出的轻快:“我到机场了,等我,马上去找你。”

什么鬼?不是刚说有任务,要过几天才回来吗?怎么突然就出现在机场了?而且说话也不说清楚点,差这么几分钟吗?给句解释都没空,火上房似的挂了电话。

还真是,让人不省心!

文沫嘟囔着回办公室,发现闵三行居然坐回到自己的办公桌旁,偷偷对自己挤眉弄眼,这略带感谢的眼神怎么回事?郭建峰也好似恢复正常,正跟李承平凑到一起小声讨论着案情。文沫心里有些好奇,却也知道现在绝对不是过去询问的好时机,没得闵三行逃出生天,自己跑去顶上他空出来的位置。

一个半小时,是x市公安局去机场需要的大致时间,程功最快也要一个半小时后才能到。文沫像坐在热锅上似的,每五分钟看一次表,恨不得这一个半小时赶紧过去。

此时这般过了一个小时,郭建峰已经停止与李承平再讨论案情,而是拍了拍肩头还落着的黑灰,在闵三行悲愤的眼神中,把干净的地面弄得脏兮兮的,才算勉强收拾出人样,能见人了。他戴好警帽,复又站起道:“所有人都跟我走。”

这命令有些莫名其妙啊,也不说去哪,也不说干什么,有保密需要的联合行动也不过如此了。可他们一组自己的行动,犯得着这么神秘吗?

直到四个人坐到车上,发动离开公安局在院,郭建峰才开口说出此行目的地:“三行,去看守所。”

“这次咱们的任务很简单,提审王维庆。他被抓获且已经被押回本市的消息暂时还不能让任何人知道。除了咱们四人外,也只有咱们局领导清楚王维庆被关在什么地方,走漏风声,后果自负。”

王维庆被抓回来了?众人听了郭建峰的话,眼神从迷茫变成兴奋。

他的落网,才真正意味着不久前的大案终结。每每想起玻璃厂内的焦尸,仓库里被逼从事色啊情服务的年轻女孩,以及无数至今被运出国境线生死不明的受害者,都让他们对元凶首恶恨之入骨。

只要还有利可图,谁都知道,此类犯罪就永远不会完全消失,总有人想要践踏人类公认的道德底限,所谓欲壑难填,也是人之本性。所以他们才要立志发现一个打掉一个,绝不宽恕纵容,不然,又如何对得对血泪满满的受害者!

像王维庆这样的人,死都算便宜他了。如果法律允许,凌迟处死都不为过。可是他被抓了,想办法瞒着秦凯一个人也就罢了,为什么还弄得这么神神秘秘的呢?似乎有些过了。

郭建峰大约也是清楚大家心里肯定都有着同样的疑问,王维庆被捕,是值得全市人民共同庆祝的好事,他们应该押着犯人高调游街才对。

可今时不同往日,王维庆虽然罪该万死,现在却不是杀他的时候,他们反而要提供保护。

他斟酌着开口“王维庆的背后还有人,黄艾伦不过也是只小虾米,在他们俩背后,有境外的人口中走私集团,咱们看到的,连冰山一角都没有。”

“这一次王维庆逃跑是被咱们逼得无处可去,境外就是他最好的藏身之处,不说引渡千难万难,多少国家根本就是犯罪的天堂,逃出国境线,天大地大随处可去。”

“当初他企图偷渡出国的时候,其实咱们边境巡逻队就发现了他。因为想要放长线钓大鱼,国际刑警组织要求咱们先稍安勿躁。王维庆不知道自己身后有尾巴,真把国际刑警引到邻国的某个老巢去了。”

“东南亚的据点因为他被成功打掉,他也成了以前死忠的集团追杀的目标,很是狼狈地躲了一阵,国际刑警一开始想继续利用他,设计在抓捕时放他逃跑,没想到这货也是个没用的,被人追杀,居然怂得跑回来自首,落到了边防巡逻队手里。”

“他还掌握着不少有用资料,可现在他不愿意说,想以此为筹码,让咱们的人想办法救他儿子和女儿。这两个孩子现在下落不明,生死不知,咱们找不到,撬不开他的嘴,边境对他来说又极不安全。自首才六七天,就已经有三拨人试图暗杀他。”

“由此可鉴,他手里估计还真有不少有用的情报,不然人家不可能出动这么多人手,非要他死不可,反正他在国内犯的法,枪毙他十次都够了。所以这次他被秘密押送回来,一是希望咱们想办法撬开他的嘴,二是保护他的人身安全。”

最后,郭建峰又补充一句:“王维庆这次回来,身份都用的化名,没人知道他到底是谁,连看守所的同行们都不知道。你们千万别在秦凯面前走漏风声,我怕他知道,受刺激。”

秦凯现在唯一上心的两件事,就是抓住王维庆,当然,如果在抓捕的时候那货反抗能给他机会击毙就更好了。二嘛,就是努力不让自己闺女的悲剧再次上演,这一点,只能靠他自己,谁也帮不了他。

如果知道王维庆虽然被抓了回来,可却一不能公开审理宣判,二不能亲自动手打得他连他亲妈都不认识,相反还得好好保护他的人身安全,秦凯还不得气得发疯。好不容易他天天冷着的一张脸没有那么黑了,再用这事儿来刺激他,天知道他能做出什么事来。

之后的路程在众人沉默中度过。瞒着秦凯好说,保护又用不到他们,一组天天事儿很多的,哪能空耗在看守所,而且一个重案组的人都派过去的话,这么大阵仗,便是一开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天长日久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都会知道,就把王维庆甩给看守所的同行们费心吧,反正他们还被蒙在鼓里,换个身份无人知晓没有特殊照顾,想来寻找他要费不少事。

终于到达目的地。高墙电网,荷枪实弹,一道紧闭的大门隔绝出两个世界,外面灯红酒绿,内里一片沉寂。

说好在门口碰头。郭建峰他们的车先到,因为是警车,看守所的同行们没有过来询问来意,任他们坐在车里静等押送王维庆的人。

文沫突然有些紧张。王维庆是在边境线上被抓回来的,押送他们回来的人肯定也来自西南边陲,明明暂时不能回来的程功却在刚刚给她打了电话,难道?

没等多久,一辆出租车出现在他们的视野内,直奔着看守所而来,等车停稳,下来三个人,出租车便一阵风似的调头,转眼没了影子,显然对这一趟生意算不得欢喜。

看守所建在郊区,又远离村镇,来这的人很少,哪个好人都对监狱之类的机构敬而远之。

文沫却一双眼睛盯在了左边那人身上,不是程功又是哪个?他比上次她见到他时瘦了些,胡子很久没刮,让他看起来多了些陌生感,只还是那样一双眼睛,静静望过来,带着脉脉温情。

终于,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再次相遇了啊,好不容易。

只眼见正事要紧,不是说话的好时机。文沫只回应了一个大大的笑容,跟着郭建峰走过去,同两位押送人员一一握手,然后给三位下属介绍:“这两位是咱们边境执行任务的同志,程先生,华先生。”

“这是我们一组的三名警员,李承平,闵三行,文沫。”对方没有介绍名字,那位华先生还是上次文沫去边境时见过的,应该三十不到,此时瞪大眼睛盯着文沫瞧来瞧去,然后露出个大大的暧昧的笑容:“哦~~~原来是程嫂子啊。”一边拖长音伸手过去握,一边挤眉弄眼地望向程功。

“原来你们认识?”郭建峰又不瞎,怎么可能看不出华先生的模样甚是古怪。郭建峰没见过程功,文沫也不是个喜欢拿自己的私事到处去说的人,但他也知道文沫是有个男友的,大概应该就是对面高个子的中年男人吧。

嗯,看着不错,挺稳重挺有安全感的,配得上文沫,不过这人是个木头吗?遇到女朋友反应也太冷淡了,他们不是很久没见了吗?人都是偏心的,郭建峰自然偏着自己手下的兵,倒没有老丈人看女婿越看越生气的念头,只眼光中的审视再不能少。

不过显然现在正事要紧,要办完正事,才能让他们有些自由时间聊聊天逛逛街,今天可是情人节啊,他老头子一个不过洋节日,年青人还是得过的。

因此很快,六个人押着王维庆进看守所,显然这么大阵仗押一个犯人还是把看守所的同行吓到,以为抓了个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一看手续,哟,杀人犯啊,一点不新鲜。

郭建峰解释人是从外地抓来的,他们是本市的警察,想着人一到,先提审一次,就一块来了,并非特意送人进来的。

这倒还合理,同行没有多想,像往常一样走了手续,给了个单间。

x市治安还算可以,可能被判死刑的犯罪分子相对比较少,因此就有了不成文的规定,每个重罪的人都单独一人关押,既是对该犯人的保护,也是对看守所里其他犯罪分子的保护。倒正合郭建峰他们的意。

触目惊心

至于后面审王维庆的工作,郭建峰很干脆让文沫该干嘛干嘛去,他们这人手足够,用不着她必须留下。

好好的情人节,一波三折之后,聚少离多的两人终于有了喘息。

李承平开车将他们送到市区。华姓队员十分有眼力件儿地离开,不当八百瓦的大电灯泡。

难得的相处,还是情人节这样粉红色系遍街头的时间,文沫印象中自己从未过过情人节。以前她是工作狂,对洋节日不屑一顾,再加上几段糟糕至极的感情史,她要还对爱情抱有幻想,也真对不起这么多年长的岁数。

不过嘛,现在她似乎可以期待一下,两个骨子里都不浪漫的人,也算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了,不知道会有会有些别样的惊喜呢。

忍不住抬头看看与自己行走的程功。真好,活生生的真人,就在自己身旁,她能感受得到肩膀传来的轻微触感,令她心跳都在加快。

原来,真的遇到那个对的人,是如此幸福的事,最浪漫,莫过于携手同行,风雨同舟,白头偕老。

只是不知道,程功是否与她是同样感受。她偷偷地用眼角余光瞥他,有种近乡情怯的小女人心态。今天从看守所门口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相遇开始,到现在肩并肩与名正言顺的男朋友一起逛街,虽然一直没几句交流,可所有的体验对文沫还说都是新奇的。

褪去冷硬坚强的伪装,她也不过是个渴望爱与被爱的正常女人,没有便罢了,明明有这么一个人,既可靠,又忠诚,她何德何能,自然会好好珍惜,这与她热爱自己的工作并不冲突,皆大欢喜的好事,再端着装着拒绝就显得矫情了。

一路沉默,直到看到间甜点店,程功才拽着文沫进去,找个地方歇歇脚,他实在是累惨了,现在最想干的事就是找个地方好好睡上一觉。

华宁彬的任务已经完成,当天就会返回归队。但程功却还另有任务。

部队里的保密纪律与地方警察要严得多,哪怕现在程功名义上已经离开部队,与原单位就没有牵绊了,但多年的军旅生涯,服从命令和严格保密已经刻进了他的骨头里,时时刻刻不敢或忘。

王维庆回来是绝密,知悉范围很小,程功能不顾自己刚下飞机,给文沫用未经过加密处理的手机拨打电话,暴露位置,其实不像他的风格。

他爱文沫,可也爱得理智,早已经不是为了爱情可以不顾一切的毛头小子,违反纪律的事他绝对不可能干得出来。

因为他知道,自己冲动的后果,很可能就会有人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但还有一个词,叫事急从权。

押送王维庆只是保密级别很高的行动,对时间的要求其实没那么紧迫。王维庆虽然为了暂时保命,走投无路之下来自首,可是自首后对自己的问题多是回避态度,出卖别人倒是出卖得毫无压力,至于他失踪的儿女还能得他一两分关切,与他的儿女一起失踪的妻子嘛,他从始至终连问都没问一句。

所以,其实他们最开始的想法,是用王维庆来作饵,引着境外派来的杀手过来,好多抓几个。境外的走私分子虽然难缠,但抓得多了,总会有那么一个两个骨头相对软和些的,好拿捏,总能吐出点有用的东西。

他们之所以选用了飞机,而不是开车押送,或者更保险的火车,实在是程功的另一项秘密任务并没有留给他太多选择的时间,自然越快越好。

他伸手摸了摸一直别在腰间的配枪,自嘲地笑笑,居然,他也会有害怕的时候,需要靠枪械来带给他安全感了。

真正面对过邪恶的人,才有资格害怕。程功的脑海中还回荡着临行前,队长与他私下里的对话:

处在禁啊毒第一线的战士,不管是军人还是警察,自己与家人的安全时时刻刻都受到威胁。毒啊贩都是没有人性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反正他们烂命一条,被抓住死刑稳稳的,连生死都不在乎的人最可怕,因为他们最豁得出去,什么事都敢干。

穿上这身衣服,接过这把钢枪,扛起保卫祖国边防线安宁和平的重任那一刻,他们自然而然地成了毒啊贩的眼中钉肉中刺。

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在毒啊贩的眼里,缉啊毒警察和边防支队的武警战士就是他们的杀父仇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第三条路可以走。

西南边陲,有个小城叫帕敢。这座人口不足十万的全国n线小城市,在普通民众心里自然如隐形人一般存在。可是对于公安系统内的人来说,却是如雷贯耳。

因为一座山的那边,就是世界闻名的毒啊品输出基地。便是当地居民再如何想要安居乐业,靠着双手过上美好生活,也得看外面愿不愿意放弃背后的一条天然走私线。咱们自己人不出去捞这偏门,可架不住有想要进来借道的犯罪分子。

久而久之,帕敢的治安环境一年比一年恶劣,等到国内多座城市莫名多出来的毒源纷纷指向它时,这座世外桃源一般山青水秀的小城,早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批发市场,商品是什么,不用多说了吧?

帕敢的公安干警们人数不多,加起来不过三百余人,占总人口数的比例已经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如今,十年过去,最原始的三百余人,十不存一。

帕敢靠着越国那一边的山林间,有着数百坟茔。它们有新有旧,有高有低,有干净有残破,却无一例外全都没有墓碑。一座座突起的坟包,风吹过沙沙地响,平添了几分悲凉。

与最邪恶的一群人打交道,代价是惨重的。谁都是人生父母养的血肉之躯,并没有刀枪不入的本领,每一次与毒啊贩的激战,都会有战友长眠不醒。

可以负责任的说,帕敢几乎每一寸土地上,都有缉啊毒警或者边防战士抛过头颅洒过热血。但这些最可爱的人从来没有皱过眉头往后退过一步,硬生生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挡住毒啊贩非法贸易的步伐。

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没有办法后退。他们身后,是国家利益、民众安全以及自己一家老小的生命。

远的不说,近三年,帕敢公安局前前后后换了四个公安局长,七个刑警队长,再往下,大约只有档案里一张张个人简历才能说清,到底有多少人牺牲吧。因为这些,是真真正正的绝密资料,全中国,可能只有国安部档案室里才有唯一一份保存的纪录,其他的,都被销毁了。

从此以后,一个活生生的人,就仿佛像从来没存在过一样,没有身份,没有墓地。一个人,没了父母血亲的来源,没了身后长眠之处,仅活在亲人无限思念与痛苦中。

偏偏毒啊贩认为,这样仍然不够。他们就像毒蛇一样,总在黑暗里伺机而动,看清一张对手的脸,深深印在心底,永生永世,不杀得对手家破人亡绝不收手。

2005年的一天。队长亲身经历过的一件事,现在想起来仍然毛骨悚然。

那天,像往常一样,他们小队刚刚从国外执行任务回来,路过帕敢,就地休整一天,明天归队。

小城人烟稀少,仅一条主街。夏天的傍晚,气温相对宜人,可主街上透出灯光的店铺寥寥,街上基本看不到人影,偶尔有一两个闪过,无不行色匆匆。

来之前,他们是知道帕敢治安一时紧张,犯罪分子嚣张得很的。他们是特种兵,经常执行各种各样困难任务,天南海北的跑。可是饶是他们见多识广,也从来没有在国内看到跟帕敢一样的地方。

这些境外不老实呆着,非得跑来咱们国家后花园里搞风搞雨的犯罪分子,还真是毫无顾忌,为所欲为了!

街角突然转出来三两个行迹可疑的青年,他们神色紧张,一路东张西望,走得近了,能看到腰间鼓鼓,队长是什么人物,摸枪的次数比摸自己老婆都要多,立刻意识到这几个小青年怀里揣着家伙。

咱们国家对枪支管理得十分严格,除了执行公务的人员和部分少数民族同胞之外,任何人配枪都是非法的,他一根弦绷紧,手已经放到自己的配枪上,卡扣开启,如有必要,他能在0.3秒内拔枪,开保险、完成射击则可以在0.5秒内完成。

这已经是极快的速度,需要常年累月训练才能达到。即使对方有三个人,他也不怕。

一间开门营业的店里同样走出三个人。这三个人与小青年相比,年纪略大些,经过队长身边时,警惕性很高,狼一般凶狠明亮的眼睛,以及他们身上的气势告诉队长,这些人,应该跟他算一伙的。

那几个小青年脚步一顿,下一秒已经调转方向准备离开了。

街头巷尾不是交火的理想场所。对方可以不管不顾,身为警察,却没有办法将老百姓置于危险之中,毕竟子弹是不长眼的。他们公安局今天接到情报,有人带着货要来交易,地点还在帕敢这荒凉得不能再荒凉的中心地带。

警方自然不可能不派人来。但他们经常能得到这样的情报,似是而非,信吧,证据太少,而且相当一部分人是为了领提供信息奖励,可能随口胡编一个,反正当地人都知道,他们这里的犯罪分子不是正准备交易,就是正在交易,瞎猫碰死耗子的机率高得值得人赌。

不信吧,万一情报是真的,他们怎么可能放任犯罪分子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干非法构当。只得先派个排头兵侦查侦查。

对方大约也是新入行不久,胆子还没那么大。城内本身鱼龙混杂,国外过来讨生活的人十之**沾了个毒字。但抓他们也要讲人赃并获,不然三言两语开脱出去,他们到最后还是白忙一场。人家又没有本国国籍,罪行不够重的是可以引渡回国的,花费时间与费用都不低。人手这么紧张的边境线上,哪有那个美国时间陪他们闲磕牙。

所以如果对方真心实意退走,他们可以当没看见,这不是渎职,而是对现实的无奈妥协,为了更好更集中地利用警力抓大鱼而不得不为之。

形势一片大好。直到不远处再次小跑着有人过来。

却看似并没有威胁,一个不怎么修边幅,头发湿哒哒贴在脸上的女人,正在追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小男孩身手十分灵活,左突右钻,几次都险险从女人手下逃脱,目标,正冲着几个年长的警察去。

领头的那个在看到小男孩的瞬间,已经紧张起来,他拼命想要躲到同事身后,如果不是他们现在身处的位置三家店都没开门,他肯定已经钻进店里,从后门处逃之夭夭了。

“爸爸,爸爸!”小男孩伸手抱住领头男人的腿,仰起小脸,笑得格外灿烂,扭过头去:“妈妈,你看,是爸爸,真的是爸爸。你还说我认错人了,我爸爸,我怎么可能会认错。”小男孩的脸上挂着毫不掩饰的骄傲,一幅快夸夸我的模样,煞是讨人喜欢。

可不管是追小男孩的女人,还是被他抱住的男人,脸色都不是一般难看。领头男人甚至还骂了女人几句:“你怎么看孩子的?谁让他跑出来的?啊?”女人低着头,咬咬嘴唇,什么也没说,只上前死死将男孩从男人腿上扒拉开,抱进怀里,直接扭头跑了。

真真来得快,去得也快。

再抬头,几个小青年早已经消失不见,三名警察也迅速离开,街上恢复平静。

本是无关紧要的一段小插曲,过去也就过去了。

没想到,仅仅三天后,离这条街不远处的小区里,发生了一起恶性杀人案,共四人被害,死者之一,便是那天出现在街头的男人,另外三名,是他的妻子,和一个七岁,一个刚刚五个多月的孩子。

最惨的,是每一具尸体都面目全非,身中二十刀不止,整个现场到处是喷溅的血迹,触目惊心。

秘密任务

一个美满的四口之家,就这么被毁了。

饶是身经百战,但死于他们手下的全是罪有应得的坏人,真正这么不分青红皂白地滥杀无辜,却是第一次听说。

虽然队长本人没有亲到现场,亲眼所见,但帕敢就是个比发达地区的小镇也大不了多少的地方,抬头不见低头见,谁能不认识谁,有点什么消息,不到半日,就能传得所有人都知道。

所以哪怕队长没有那好奇心出去打听,该知道的也都知道了。而且他还知道了另外一个惊人的事实,那就是像这样的灭门案,帕敢已经不知道发生了多少回。

公安干警们都有一腔热血,为了对得起身上穿着的警服,通宵达旦、夜以继日不算什么,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高于一切。

可当他们从事的工作不光会赔上自己的性命,还得牵连家小时,又有几个人不忌惮。古代绿林还讲究个首恶必除,却罪不及妻儿老小呢,这些犯罪分子可是连最后的一丝人性都丧失了,对着还不满周岁的孩子,手里的刀丝毫没有停顿。

到底什么仇什么怨?其实说白了,不过杀鸡儆猴。你们公安不都不怕死,牺牲了还能得个生前身后名吗?那好啊,索性成全到底,送你们上路。自己不怕死,总不愿意看着家人一起去死吧?杀了你全家,以后再来新人,总得掂量掂量。

你抓我兄弟,我杀你全家。这风俗渐渐变成境外的毒啊贩打击报复的重要手段,所过之处,鸡犬不留。

偏偏如此残忍血腥的方式最有效。在目睹了战友及其家人惨死血泊中之后,不是所有人都只顾着怨恨对手凶残,还有一部分人生出惧意,开始打起退堂鼓的。

当警察,是有些人一辈子的理想,却也是有些人随意选择的工作,目的也没那么高尚,不外乎养家糊口。

对普通刑警来说,在帕敢这么个偏远得连地图上都不一定能打得到名字的小城来说,加上乱七八糟的边远地区补贴、特岗津贴,算下来大约五千块。

与发达地区动辄上万的工资不能比,但五千块,在帕敢已经算得上绝对的高收入,这里的最低工资标准不过才800块,很多人一个月只能挣一两千块。

所以为什么帕敢的警察牺牲率这么高,还是会有人愿意干,为着一份能让全家过上好日子的工资,也是可以承担一点风险的。平安无事固然好,真出了什么事,国家给的抚恤也够家里人生活。

但现在却是另外一番光景。当家人都成了毒啊贩的暗杀目标,他们的牺牲还有什么意义?好处全无,还有生命危险,害怕退缩也是人之常情。

有好几年的时间,帕敢新增警员数远远小于牺牲的缉啊毒警,一度面临青黄不接的窘境。

直到后来,把冲在第一线,抓捕犯人数多,在毒啊贩心里挂上号的公安干警家属妥善保护起来异地安置,才算解了很多人的后顾之忧。

这些被安置的家属,虽然轻易再见不到亲人,几乎像发配一般,不能与过去的生活有任何联系,如非必要,现代化的通讯设备能不用就不用,不到紧急关头,过去的事就让它尘封在心中,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多年过去,异地安置的家属到底有多少,恐怕当地警方自己都不太清楚。毒啊贩的能力也许不怎么样,但他们有钱啊,重赏之下,总有人晕头晕脑做些损人不利己的事,不但坑了自己同行,还把自己搭进去。

腐坏堕落的警察防不胜防,为了保证家属的绝对安全,便是他们自己的亲人都说不好他们去了哪里,更别说别人了。方法是不尽人情了些,却简单有效。

无论是战斗在第一线的公安干警,还是在他们背后,连自己原本正常的人生都放弃了的家属,都是值得敬佩的。什么工作都得有人做,这些人的牺牲格外伟大。

毒啊贩都是心狠手辣的,他们可以十几年如一日地不放弃寻找昔日让他们连在梦里见到都睡不安宁的警察,更可以十几年如一日地盯着祖国大地各处的风吹草动,如毒蛇般出击迅速,快得不给警方反应时间。

警方不可能派出专门人手,为每一个异地安置的家属配保卫,他们全都寄希望于这些人够低调,离得够远,天长日久过去,总会渐淡忘,他们可以重新开始一段新生活,而不是每天都活在被人追杀的阴影中。

真的不幸,也有人会被发现,一个都躲不过被害的命运,但绝大多数都是安全的,他们也算是占了点先机。

这一次程功会来,便是因为不久前他们所在边境小镇里,几乎所有人的手机都收到了一段视频。视频中,一个四五十岁的女人被人逼问着孩子去哪了。女人全身上下一片鲜血淋漓,看着森然可怖,无论自始至终都没出现在画面中的男子如何逼问,她都紧咬牙关,一言不发。

最后,大约审问的人已经不期待从她嘴里得到答案了,往她身上并周围的地面上倒了两桶汽油,然后放了一把火。

火势一下子窜得老高,拍摄器材自然没能幸免,最后视频就定格在漫天大火中,配上一行黑乎乎的文字:纪宏图,有本事你来报仇啊。

程功不认识纪宏图,以前更是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人。直到接到这项绝密任务,才获得得了知情权。

张敏婷的死,惊动了国安部。没有谁愿意看到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发生,绝对不能寒了守护着祖国边防线,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冲在第一线的人。此案就被国安部挂牌督办了。

可犯罪分子杀完人之后,如果仅是逃走,他们可以派人去境外老巢抓住,或者就地击毙都可以,但问题是,这些人在烧死张敏婷之后,并没有回到他们来的地方,而是据可靠消息说,选择了就地从明转暗,目的不详。

抓人便显得尤为重要,生怕他们再祸害其他人,要知道,南方三四线小城,是很多异地安置人员的首选地点,气候适宜,工作机会相对较多,孩子也能受到不错的教育。万一犯罪分子根本就是有计划地针对异地安置人员的,很难想象警方要如何防范,因为连他们,都不知道安置人员的下落!

政策制定初期,防着他们被人出卖最重要,所以再不联系是大家默认的准则,他们从来没想到,出现上述情况时,警方要如何保护这些人的安全,考虑问题不周到啊!

人得找,犯人得抓,行动却必须低调。不然人家还没找到需要下手的目标,警方先去起来,岂不是自投罗网。

程功特种兵出身,后来转来做了特警,此次是暂时归队参与行动,行动结束,自然从哪来回哪去。他这样的身份,反倒成了最适合的人选,不会有人想起他,也就不会有人盯着他,避开所有人的耳目,他是天然的隐形人。

接受任务时,程功没有丝毫犹豫,只是给文沫打电话略有些迟疑。他知道她可以信任,且他也需要帮手。一个人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不知名姓,不知长像,不知有几个人,更不知他们下一步想干什么,绝对算不上程功擅长的,尤其是时间上还要求越快越好。

所以他据理力争,跟上级领导表明了自己短板,适时把文沫推出来。推荐人选时,程功可以摸着胸口说自己一点偏袒的念头都没有,术业有专攻,他很有自知之明。如果这些领导脑子再清楚一些就完美了。

说服他们费了不少工夫,不然他能来得还更早些。最后还是一位以前与文沫有过接触,相对了解的老领导拍了板,大胆将万一出事的责任担下来,才为文沫争取到了知悉权。

此时此刻,坐在甜品店里,程功满肚子的话,不知道该从何说起。本来因为特殊日期带来的暧昧感一扫而空,他只剩下紧张。

此次再见,文沫分明又有不同,望着自己的眼睛不再像过去似的古井无波,静得可怕,而是带着感情,让他喜出忘外:“你是不是想起来了?”文沫以前也曾这么看他,不过从医院醒来后便再没出现过。边境短暂重逢时,她虽然会心疼自己受伤,可也没有像现在这么脉脉含情。

“从认识你第一天到现在的事,基本都想起来了。”

“基本?”程功皱皱眉头,不是全部,她忘了什么?

“我始终想不起来,当初自己是怎么进医院的。我知道发生了爆炸案,可为了什么,一点都想不起来。”看程功目露担忧,文沫微微一笑:“不打紧。早晚会想起来的。这件事,是我失忆的刺激源,最后想起来也合情合理。”

“我当然相信你。你是我见过的女人中,最坚强的。但是,做为你的男朋友,我还是会担心。”程功轻轻握住文沫的手:“保护好你自己,不然我会心疼。而且以后有我在你身边,你累的时候,也可以偶尔不用那么坚强,一切有我。”

文沫认真地望着程功的眼睛,后者也定定地看向她,眼神交汇,一切尽在不言中,文沫微笑:“好。”

短暂的温情瞬间过去,点了几样文沫爱吃的点心饮料,程功开始向她交代自己回来的另外一项任务。甜品店里其他人都忙着谈情说爱,他又刻意压低声音,没有人听见。

如此这般,这般如此介绍完,文沫盯着自己面前已经冷掉的奶茶,一时间不知道要说什么。

警察这个职业,从来牺牲多,奉献多,她一直都知道。还以为曾经的自己每每面对着最最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已经够辛苦,可原来,还有比自己辛苦千倍百倍的!

纪宏图的经历,比传说还精彩。我们总认为影视作品有些被加工处理得太过,已经脱离事实,堪称神剧。可纪宏图,却是活的神剧代表,只不过他的经历,无比真实。

从警校毕业的他,一天都没有真正穿上警服过。明面上,他因为与同期学员打架斗殴被开除,之后自暴自弃,成了小混混,整日偷鸡摸狗,只要能挣钱,啥事都敢干,最后自然而然进了毒啊枭的犯罪团伙。

从最底层的马仔做起,逞凶斗狠,一路扶摇直上,做到了小头目的位置,在团伙里拥有一定的话语权。

境外像这样的团伙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他们普遍人数不多,几十号人,为着一点利益争斗不休,时常火拼,混乱至极。

纪宏图十分聪明,他想方设法加重彼此矛盾,让这些人狗咬狗,自相残杀,再通知警方抓捕,每每出手,几乎没有落空的时候。如此几次之后,卓有成效。

久而久之,便有人觉出不对味来。怎么这么巧每每他们一有动作就能被警方获知,肯定是因为他们内部有鬼!

纪宏图哪怕再小心,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有心人想要查,就不可能一点端倪查不出来。他最终还是暴露了。

在身份曝光之前,纪宏图感觉到了不对,先一步逃出生天,他知道自己以往举动太招人眼,监狱里一半的人都是他送进去的,哪里还敢光明正大回归警队,继续换个身份,从卧底变成警察。

他只能隐姓埋名,想等风声过去。

几年的卧底生涯,他青梅竹马的女友一直不相信他会突然从向往光明为人正直的大好青年变成犯罪分子,一直等着他,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虽然不能正式恢复身份,但私下里小心些,见面是无妨的,结婚也是无妨的,反正他的化名和真名相去甚远。

一年后,他们的爱情结晶出世,纪宏图的真实身份也被锲而不舍的犯罪分子扒出来,他们一家人都处于极度危险之中。

为了保护刚出生的小生命,他们不得不忍痛让张敏婷——张雨萌的母亲,将孩子带走,再也不要回来。他们俩则换个地方也隐藏起来,毕竟犯罪分子暂时还不知道纪宏图结了婚生了子,张铠然跟着张敏婷比跟着父母要安全得多。

达成共识

自从跟孩子分开,一直到现在,纪宏图和张雨萌就再没有见过祖孙二人。

一个小生命,从胚胎扎根母腹开始,到长成一个复杂的生命体,每每会让人感叹生命的奇妙。身为一个母亲,第一次知道自己正在孕育一个孩子,到感受ta的第一次胎动,再到四维彩超看到张不甚清楚的脸。一朝分娩,受尽痛苦,升级做了母亲。其中有多少辛酸与苦泪,只有经历过的女人才明了。

吐到趴在马桶边直不起腰,胖到连自己都不忍再照镜子,成夜成夜不能成眠,四肢浮肿得连走路都困难。一个男人成为父亲是从看到孩子的那一刻开始的,但一个女人成为母亲,却是孩子还在自己身体里就已经开始了。

文沫很难想象,跟自己刚刚出生、可能还没来得及多抱几回,多看几眼的儿子分别,而且一别就是**年,再见无期,会是怎样的绝望。

可张雨萌如是做了。因为她爱上了一位人民警察,他的背后,有着一长串随时随地都可能要了他命的毒啊贩。面临生死抉择时,骨肉分离都是小事,如果孩子能活下来,他们做父母的,便是死都能闭上眼了。

偏偏最后出事的是孩子和老人。让他们情何以堪?

“纪宏图夫妇,现在知道他们的儿子已经遇害了吗?”面前的甜点再没有心情多吃一口,两人静默了一会儿,文沫先开口问道。

程功缓缓摇了摇头:“张敏婷带着张铠然消失了之后没多久,纪宏图被毒啊贩找到过一次。他们不知道从哪里收到风声,知道他已经结婚,妻子怀孕了,遍查了附近几个城市的大医院和小诊所,大把大把地撒钱。”

“财帛动人心。见利忘义的大有人在,很快丈夫符合纪宏图长相的孕妇资料都被调出来,专门有人一一核实,确定到底哪个是他们要找的目标。还特意往各医院妇产科守株待兔去。”

“也该纪宏图命大。张雨萌该生的时候,有亲戚出了意外,纪宏图跑去帮忙,张雨萌生产的时候压根没能回来,可是算是从犯罪分子的眼皮子底下逃过一劫。”

“等孩子出生,他匆匆赶来医院,被人盯个正着。可纪宏图到底是正经的警校毕业生,近身搏斗是看家本事,又卧底多年,警惕性极高,刚进医院大门就发现不对,没等被对方包饺子,自己扭头就跑,凭借着对地形的熟悉,成功甩掉身后的尾巴。”

“医院他肯定不能再回去了。但张雨萌还在那,如果让这些人知道他去医院的真实目的,老婆孩子一个也别想活着出来。他必须想个办法,打消对手的疑心。自己藏身之处曝光,使纪宏图不敢相信任何人,连家都没再回,想办法联系了张雨萌,更是找了个跟他体貌特征相似的人接他们母子出来。终于成功瞒天过海。”

“那一次险而又险。如果当初他没有回老家看望亲戚,而是跟老婆一起去医院待产,估计就不会有任何后续。一个大男人还好跑,即将临盆的老婆怎么跑?老婆跑不了,他如何舍得下老婆自己逃命?”

“也是那一次,纪宏图终于明白,边陲对他来说已经不安全,哪怕他不光明正大恢复身份,隐姓埋名,曾经由他手被抓被枪毙的毒啊贩的亲朋好友也绝对不会放过他,定要除之而后快的。所以他说服老婆,前脚让岳母带着孩子走,后脚他跟老婆也走了。”

“从此之后,纪家一家四口人分成两拨,天各一方。没有人知道纪宏图去了哪。以他曾经接受过的训练,想找他,绝非易事。”

程功的这项任务其实没有具体要求,抓杀人凶手,尽可能地寻找纪宏图夫妇的下落都是必须要做的事,如果可能,能多找到一些人,救一些人就更好了。

也正因为任务可发挥的余地太多,才真正困难。他不可能再像以往一样,有个正当工作摆在前头,可以明面上要求警方的支援,既然是秘密行动,秘密二字就不是说着玩的。他唯一能依靠的,也只有文沫了。

发生在x市的纵火案,死者还是一老一小两个人,似乎正是前几天郭建峰接手的。

火灾,哪个城市都无法避免,如果哪一天,某一城市,发生的火灾次数小于十,这一天可以称得上难得的宁静。并不是所有的火灾都用得着刑警出动的,涉及人命的少之又少,所以程功一开始跟她说起纵火时,她心里就隐隐有些预感。

可她没听过郭建峰或李承平他们谁提过受害者叫什么,只知道确实是有个小孩子的,还让郭建峰脸色难看了许久。

如果案子真分到了一组,文沫提出参与侦破,郭建峰应该不会反对,她也不用将程功的任务告之郭建峰,只由她跟进案子,随时知会程功就好了,既能得到第一手资料,又不用暴露于人前。他们现在最不需要的,就是让凶手发现上面重视张铠然的死,已经派人下来。

凶手的目的,当然不仅仅是杀害一个小孩子,而是报复。报复纪宏图,让他尝尝家破人亡、众叛亲离的滋味,只要纪宏图还活着,他们就如鲠在喉,食不下咽。

亲生儿子死了,纪宏图这做老子的在儿子生前都没照顾过一天,匆匆忙忙将刚刚出世的他送上逃亡路,那么知道儿子死了呢?难道也能忍得住继续做缩头乌龟?

呵呵,至少他们知道的纪宏图可是狡猾阴险、满腹算计,做事狠绝,不留后路的人!这样的人,不可能对儿子的死无动于衷,他只要知道消息,百分之九十会赶来。

这也是凶手选择折磨张敏婷,最后还放火将人活活烧死,并且把所作所为拍成视频、让其广泛流传的原因。他们大概把张家仔细搜了一遍,却没有找到张铠然,折磨张敏婷,是他们想逼着纪宏图出头的方式,毕竟这位据说对妻子情深义意,对岳母多有亏欠,对儿子自然非常思念。

可是后来消防兵却从火场找到已经窒息死亡的张铠然,虽然过程出乎意料到,结局却很美好,只要凶手的最终目标是纪宏图,就一定会在附近想办法盯着火场的动静和案件进展,守株待兔这法子虽然笨些,但架不住好用。

哪怕有万分之一的可能,程功都绝对不能冲到台前来。而且,在所有人之中,除开凶手之外,能认识纪宏图的也就只有程功一人了,来之前,他曾经看到过纪宏图已经转为绝密的档案资料,照片上的年轻人朝气蓬勃,英俊帅气,就是不知道兜兜转转十五年过去,他是否还是当初的模样。

想想也不可能了。所有的抱负与理想都在日复一日的提心吊胆中被消磨,他的所有努力没能带给他荣耀回归,反而逼得他不得不背井离乡,骨肉分离,其中的辛酸与沧桑不足为外人道也。心境早与当年的一腔热血不同了,人怎么可能还一成不变?

但有个大体印象,总比两眼一摸黑不知高矮胖瘦要好上一些,他们手里掌握的资料,只能说聊胜于无吧。

想来郭建峰不会在看守所停留太久,他们打着着急审问犯人的幌子过去,为了避免有人起疑,作戏肯定要作全套,问是得问的,走个过场,大约很快就会回来。

说了半天正事,好容易该交代的都交代了,程功这才有时间好好看看许久未见的文沫。上一次匆匆忙忙见上一面时,他就觉得文沫对他的态度软化不少,此时再看,也不知道是先入为主的心理作用,还是文沫真的跟以前大不相同,他分明从她脸上看到几分羞涩。

奇了怪了,以前同住一个屋檐下也没见到她如此明显的小女儿情态,难道还能真的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他发现,文沫的眼神有些飘忽,不停地瞥向他身边,那里有什么这么吸引她的注意力,连好不容易相见的男友都不趁着有机会赶紧多看几眼。有些吃味地顺着文沫的视线扭头向后看,顿时他就觉得屋里的温度似乎高了一点啊......

身后的三桌情侣,不知道是情不自禁,还是受大环境影响,每一对都在忘情拥吻,有一对还时不时发出啧啧声,要多香艳有多香艳。

程功到底是血气方刚的大男人,又对男女之事不可能一无所知。俗话说,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他天天跟着一堆男人在一起,每日除了辛苦执行任务,闲暇时聚在一起能聊的话题除了女人还是女人,他什么荤段子没听过。

但到底想象中的与此时真人现场秀还是不一样。他忍不住蠢蠢欲动,心潮澎湃,屁股微抬,拉着椅子向文沫的方向靠了靠,尽量做到不动声色,打算润物细无声,别因为自己太孟浪而把人吓走了。

他觉得自己动作挺轻,可文沫本来就觉得两个已经三十多岁的老白菜梆子,坐到全是十几二十岁小情侣的店里很尴尬,再加上身边总有人想即兴表演一下秀秀恩爱,她看哪都不合适,怕看多了长针眼,只得大部分注意力放在他们面前的桌子上,仿佛从来没见过提拉米苏长什么样似的仔细观察,自然眼皮子底下的程功干点什么,她都能看到。

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这货心里没憋什么好念头,不然为毛一张暗得乌漆嘛黑的脸还能透出红色来?作贼心虚就是为他发明的!她瞪了程功一眼。

然而店里没有镜子,文沫根本不知道自己一张脸也红成了猴屁股。她这一眼瞪过去,非但没有平常的怒意,还带上了几分妩媚风流,端得是有味道,让程功看得痴了,上半身不自觉想要靠得近些,再近些,如果能吻住那红唇就完美了。

“哐当!”暧昧安静的室内突然传出声响,听到众位沉浸在爱河中的鸳鸯耳里不啻惊雷,纷纷回头看向声音来源。文沫刚才想躲程功倾过来的身子,不查之下,把一份甜点推到了桌边,来了个自由落体。

这么一出意外,店里的暧昧气息便荡然无存。感受到大家不善的眼神,文沫很无辜地摸了摸鼻子,略带埋怨得又瞪了程功一眼,后者缩缩脖子,双眼望着天花板,额,与他无关,与他无关,与他无关,默念一百遍,不信也成真。

不想再在这儿呆下去。文沫倒不是反对与男友有亲密接触,毕竟她也三十几岁的人了,正常生理需要嘛,想要便要,无需压抑。但她很讨厌在公共场合过度亲密,而拥吻就是属于过度的范畴,总让她不太自在。

真的想了,开个房嘛,干嘛要公开表演,真是!

再也不想多呆一分钟,文沫恼羞成怒,直接站起身走人,程功哪里不知道惹到女友了。

别看文沫在工作中算得上见多识广,她自己更不是多迂腐的人,在这方面却很不喜欢公开场合秀恩爱,忙不迭扔下张毛爷爷,起身去追人。

出了店门,文沫正在旁边等着他,让他提起的心终于放下,女友心胸宽广大约也是利大于弊吧,至少不需要他时时哄着,以他们聚少离多的状态,比心眼小的要省劲多了。

昨天露宿在山林里,今天又坐了两个小时飞机,一直忙来忙去时不觉得,现在置身于充满年味的街头,身旁到处是欢声笑语,其乐融融,突然岁月静好,他轻轻用自己的大手裹住文沫的小手,没入人流,如果能一直这么走下去,该多好。

时间不早,刚刚他们枯坐小店,光顾着尴尬了,甜点没吃几口,再加上中午食堂的饭实在算不上美味,程功吃的飞机餐,味道更好不到哪去,他们麻溜地选了家看起来挺干净的小店,点上两菜一汤,美美吃了顿晚饭,便送程功去宾馆住下。

文沫特意选了间离市公安局近些的,好在新年假期内,没有因为情人节受太多影响,到底他们人品好,顺利定到最后一间标间。

执念成魔

程功做了半天心理建设,最终还是没能开口拦下文沫,那一句:“今天晚上留下来陪我,别回去了行吗?”就在文沫清澈的目光注视下死活没说出口。

等到人影已经走得不见,他怅然回到房间,恨不得狠狠扇自己个嘴巴子,明明心里想着,好不容易见到了,要好好把握一分一秒的时间腻在一起,烈女还怕缠郎呢,他盯着紧着点,表明了他的在意与喜欢,文沫可不就能早变成他煮熟的鸭子了嘛。

现在是装矜持的时候吗?以前好歹还能一墙之隔,可以互道早安与晚安呢,可现在他不在身边不说,还时不时就得跑到深山老林里去,连个鬼手机信号都没有,跟原始社会似的。

追妻之路道阻且长。

他本就不是浪漫性子也就罢了,便是现在表现得再殷勤,不能装一辈子,早晚都会暴露本性,建立在虚假性格之上的婚姻基石也不牢固,所以他尽量扬长避短,只一心一意想要对她好。捧出一颗真心来,以文沫的性子,自然不会随意践踏,反而会因他的真诚而高看一眼。

事实上他的计划也一直奏效,两人感情趋于稳定,就差临门一脚就可以结婚,真正安定下来,也算水到渠成。

谁知道后来又发生了那么多事!

办公楼被炸,李响岳身故,犯罪心理研究室解散,最重要的,文沫失忆,调职。桩桩件件加一起,他之前所有的努力化为乌有,一朝回到解放前。

偏偏,一切都是造化弄人,怨不得文沫,怨不得自己。唯一可以怨恨的,也只有制造悲剧的罪魁祸首崔志佳。可他却又死了,让程功满肚子怨气无处发泄,只得打落牙齿和血吞,忍上加忍。

好在比起李响岳已经不在,文沫好歹人没大碍,只要人还在,他就算重头再来,还有机会。

正因为差点失去,才让程功现在倍感珍惜。远不得,近不得,轻不得,重不得。倒不是文沫如何能作,只是他不知道如何把握这个度。

他们也曾很亲密无间,朝夕相处,说话随意,心意相通。文沫忘的干净,他却记得清楚。

再退回到朋友的位置,有多困难,只有程功自己知道,但他也咬牙做了,因为舍不得,因为想重新试一次。他能打动她一次,第二次只能更驾轻就熟。

可说实话,分别两地,半年时间,加起来根本没能见上几面,程功面上不显,心里的焦急却与日俱增。

感情是经不起时间考验的,轻易承诺等你,最后劳燕分飞才是结局。所以最初文沫远赴x市他没有多说什么。他真的怕,地域距离会成为阻隔他们最大的障碍。

可为什么现在明明一切都向着好的一面发展,他们又可以回到从前时,他仍然如此小心翼翼?他在害怕什么?失而复得难道不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吗?

他显然已经囿于害怕失去的怪圈中,不能自拔了。那场爆炸,没有夺去他的健康身体,没能夺去他爱的人,却也对他的心理造成不小压力,害怕全心付出仍然会重蹈覆辙。他可以很肯定,再有一次,他绝不会有之前的坚持,即使文沫对他戒备抗拒,依然能笑脸相迎。也算是**型的ptsd症状了。

对于程功的患得患失,文沫丝毫不知情。她已经回了单位,抬头却看到属于一组的办公室灯仍然亮着。算算日子,今天是大年二十九,不该一组留人值班的,谁这么勤快?

农历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到今天为止已经正式结束,文沫虽然没有亲眼所在,也可以想象得出来,下午五点半到点下班时,大家是如何步履匆匆,急急想要回家。

公安局各科室除了纯文职科室外,纷纷安排好值班表,两人一组,轮番守岗,其他人便开心地回家准备过年去了。

整个刑警队是统一安排值班的,几个重案组,再加上一般刑警,轮下来正好七天假期,一人一次,大家都不至于太过辛苦。重案组出的值班人员,是郭建峰和秦凯两个人。前者因为是组长,根本不需要过问大家的意见,直接把自己名字报上去了,而后者,反正在哪都孤家寡人一个,还不如值班呢,至少有个伴。

文沫也曾经争过值班的工作,反正她根本就是住在公安局里,值班只是从在宿舍呆着换到在办公室呆着,毫无压力。可惜,她注定争不过两个头头。

也因此,她很清楚,一组的值班时间,是大年初一,也就是后天。那现在这么晚了,谁还在办公室呢?

刑警的工作很辛苦,忙起来时二十四小时连轴转,身体严重超负荷,因此多数闲暇时,郭建峰尽量让大家能休息就多休息。所以放眼全局,重案一组算是相对来说,工作时间较少,效率较高的一个组,大家也早习惯有事拼命干,没事尽量休息的节奏。

难道是,郭建峰手头的案子太棘手?现在全组就这么一个案子在手,别人,应该都没事才对吧。

如果真是郭建峰在的话,她过去正好可以表示关心之余顺便问问案情,合情合理,不会引人怀疑,还需要想办法圆谎。

可惜,她猜错了,在办公室忙碌的,不是郭建峰,而是秦凯。

似乎是没想到过已经这么晚了,居然还会有人来。秦凯抬起头,脸上满是诧异,与最近的面瘫加黑脸风格十分不搭。

办公室里弥漫着烟味,很呛,不知道秦凯已经一个人呆了有多久了,文沫站在门边,离他不过五六步距离,却已经隔着烟雾。

幸好闵三行没在,不然还不得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压抑着喉咙里想咳嗽的**,文沫好不容易摸到窗户边,一把推开,让外面干净寒冷的空气吹散一室烟熏,这才觉得自己终于又活过来了。

往日总被收拾得一尘不染的烟灰缸此时早已不堪重负,满是烟蒂,地上还扔着两个被捏扁的烟盒。秦凯以前虽然也抽烟,但是烟瘾真的没有那么重。他到底在办公室里忙什么?前不久不还一副恨不得再也不来办公室上班的模样吗?

这转变太快太不正常。文沫下意识地瞄向秦凯桌上的资料。

不算小的办公桌,铺满了各种资料,厚厚的,杂乱的,有几张还被揉搓过然后又随意抹平,皱巴巴地缩在桌角。

文沫只来得及看到几张截图,似乎是上次秦凯已经看到的秦飞飞被害时的视频资料。

这些东西,他上次不是已经看过一次了吗?哪怕所有人都极力阻止他去看,但他一句反对的话都听不进去,坚持去了。

一个父亲,永远永远不需要看到自己亲生女儿赤身**毫无尊严的模样,更不需要看到女儿生命中最后一刻,眼神中最后一丝生气离她而去的一幕。

秦凯都做了。他承受着多大的心理压力,忍受着多大的悲痛,真的只有他自己才明白。文沫无法说出像感同身受这么轻描淡写的话,那是她用来安慰别的受害者家属的套话,根本没有多少真诚在里面,秦凯自己也是警察,岂能不知?

任何干巴巴的安慰都是敷衍,任何同情都是对他的侮辱。所以文沫会尽力劝他去接受心理医生辅导,却一句抱歉啊同情啊关心之类的话都没多说。

秦凯以前有多骄傲,现在只会比以前更多,他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情和安慰,更不希望自己变成他们嘴里某个受害者的执着于过去不愿意继续生活的家属。

他想要放下,想要找回自己,可他该怎么做?从警这么多年,做人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人教过他,失去了骨肉之后,要如何坚强。

心理医生是他的救命稻草,他不知道该不该信,可是一个陌生人才能让他卸下心防,不想让同事朋友看不起,他必须端着,但在心理咨询师的办公室里,他可以毫无顾忌哭成泪人,没有人会因此轻视他。

至少心中的郁结少了,他想,总是会有用的,会好起来的。

女儿绝对不是无缘无故被害的。这是让他保持清醒最重要的一点。

他的心理医生告诉他,为什么女儿早不遇害晚不遇害,就在行动马上要成功时死了呢?别的被拐卖人员都活着,只有女儿一个死了。为什么?

这是盘桓在他心里已久的问题。他知道,自己远在外地时,粗心大意之下,让姓邹的贱人有了可乘之机,通风报信成功,直接导致玻璃厂里的人全部惨死。

但女儿不是玻璃厂那些人老珠黄,除了出卖苦力,便再没有用处的牺牲品,处理掉便处理掉,一点不可惜。她曾经也算一棵小摇钱树。

色啊情啊直播的捞钱能力,几乎可以与造钱厂媲美了。所以不到最后一刻,这些人不会被放弃,而当初从水泥厂里抓住的活口也交代,他们手里留着这些女人,也是为着万一他们倒霉没能躲过警方的打击,至少手上有人质,还有谈判的筹码,最次也能在临死时拉个垫背的,怎么算都不亏。

因此不应该有主播被害,可他女儿偏偏就死了。要不是他早早想通这一点,怕是现在不疯也得得抑郁症。

心理医生开出的第一剂药,就是找清女儿死亡的背后真相。凭她到底做了什么,招来哪怕对方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被直播出去,也要血腥杀害秦飞飞。

唯一的线索,隐藏在一个个直播间数以万计的数据中,这些对应的数据代表着现实生活中一个个真人,他们目睹了经过的,大约会比他知道更多内情。

可他审人问案在行,涉及到从虚拟世界里寻找现实生活中的真实身份,对他来说,不亚于天书。隔行如隔山,他瞪得头都大了,也不知道如何入手。

今天,是他想趁着单位最近无人,正好可以清清静静思考思考,自己到底是要慢慢学习,寻人无期限呢,还是求助于些靠谱的朋友,找计算机方面的专业人士帮助。

还好来的是文沫,秦凯长出一口气。与一组其他人相比,他还真宁可面对文沫。他以前不怎么信服,认为是伪科学的心理学说服着他今天还能冷静地工作,真得感谢她。

当然了,不防备,没那么尴尬,不代表他需要把他的打算和行为都解释给文沫听。说实话,整个一组所有成员算在内,文沫与秦凯的关系最说不上好,虽然没有大的冲突,但实在也亲近随和不起来,普通同事关系吧,甚至还比普通同事要尴尬一点。

所以文沫向着桌子上瞄过来时,秦凯下意识地将已经随意铺满整个桌子的资料像母鸡护崽子一般,张开双臂划拉过来,目露警惕。

其实文沫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现在除了秦飞飞的事,还有什么能让秦凯在意的。不知道他还想干什么,案子不是已经结了吗?连邹墨迪都在怀孕近七个月的时候突然流产,肚中已经成形却明显发育不足的女婴,在保温箱里躺了仅三天,便永远停止了刚刚开始不久的微弱呼吸,甚至都没来得及睁开眼睛看一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就是前几天发生的事,外地的同行特意告之秦凯知道的。还有当初跟他一起值班,后来给邹墨迪通风报信的警察开除公职之外,被判了6年,现在已经转去当地监狱服刑。

邹墨迪孩子没了,人也极度虚弱,精神出现异常,整天抱着个枕头说是自己女儿。她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如果家属提要求的话。

可戚东多一句话都没说过,连见都不见邹墨迪,他曾在公开场合表过态,像她这么恶毒的女人,就适合在监狱里一点点腐烂,他与她,早已没有往日夫妻情份,生生死死都不愿再见。

这已经是能盼望的最好结果。秦凯再强求下去,也不会让这些罪犯受到比现在更重的惩罚,他根本只是在苛求自己。

算了,道理谁都懂,已经深植于内心的魔鬼,只能自己除。

忧患意识

2018的新年,对于文沫和程功来说,与平常的放假日没有太大区别。

因为环境污染的问题,全国很多城市对烟花爆竹的燃放都制定了严格规定。便是大年三十和初一两天,也只有些人偷偷摸摸在楼下点个小挂鞭,稀稀拉拉的鞭炮声之后,是连空气中都缺少了几分年味。

快节奏的现代生活,过年更多的是一种身为中国人的情节,五千年历史传承与积淀下来的民族自豪感,以及天数不长、每天都在忙忙碌碌走亲串友吃吃喝喝中度过的假期。

身在异乡的两人,外加随欲而安的性子,哪怕大年三十当晚,两人只能窝在宾馆里看春晚,随便买点速冻饺子自己煮着吃点,谁也没觉得有多凄惨,反倒是因为身边有人陪,内心无比安定,忙里偷闲享受着岁月静好。

更岁交子,新的一年如期而至。在新年的钟声中,文沫与程功互道一声新年快乐,相视一笑。

大年初一,郭建峰轮到值班的日子,文沫早早就起来了,打着呵欠啃几口面包,跟程功打个招呼,匆匆回了局里。

做为一名敬业的老警察,郭建峰自然如期到了办公室。要不是因为多少年了,一直都没怎么陪过家人过年,好不容易有机会年三十能在家里过一次,望着妻子和孩子期盼的眼神,他怎么也说不出回单位加班的话,可能他一天都不会休息。

实在是手头上这起纵火案格外让他放心不下啊!

几十年风风雨雨过来了,郭建峰什么样的案子没过过手?纵火案的现场都不知道出了多少回了,看到被烧成什么样凄惨模样的尸体都不算奇怪的,能照样做到面不改色心不跳。

可这一回,却还真是让他开了眼了。

张家死的那一老一少,可以说是两个极端。老的变成一截焦炭,小的却毫发未伤。

张敏婷处于起火点上。可以说,凶手纵火不是目的,杀人才是。这具生前被焚的尸体,像极了现代版邱少云!

如果不是栾法医十分确定,死者在被火焚烧时仍然活着,郭建峰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一个活人会在没有任何束缚的情况下,忍受着上千度高温火焰灼烧的巨痛,能一动不动地趴着等死!

活人是有感觉的啊,遍布于我们身体每个角落的感觉神经末梢,会将每一点细小的感觉传输至大脑,因此我们才能有触觉、痛觉等等。

疼痛,是人体感知外界刺激,并做出相应回避伤害动作最重要的感觉之一。一个正常人,能忍受的疼痛等级,大约在三到五级,因人而异,再剧烈的疼痛,怕就会忍不住呼喊或者主动逃避了。

被火焰灼烧能产生的痛感,至少也得奔着十级往上,有多疼,谁受过谁知道,绝对不是能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抗战年代,时代特殊,有着国家和人民大义在前面顶着,必须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为了祖国的利益和战友的生命,万万人牺牲,才出现一个邱少云烈士。

为什么邱少云同志会被载入史册?是因为他的精神他的牺牲绝无仅有,再没有别人能做到。

张敏婷不过是五十多岁、没受过太高教育的中老年家庭妇女,人生经历乏味至极,靠着做清洁工拉扯着个孩子,两人生活困窘得可以。

没有任何特殊性,如千百万中国老一代女性一样,平凡无奇的她为什么会做出如此惊人的举动呢?

答案就在张铠然身上。

熊熊大火不但将张家所在的二楼烧成空房一间,连带着上下楼都受了波及,为什么同样死在屋内的张铠然身上却没有一点烧灼伤呢?事实上,除了停止呼吸已经死亡之外,张铠然的尸身就如同入睡一般,在面目全非的火场里完好无损地保存了下来。

张家住的房子是租的。老旧的小区里,毫不起眼的一套小面积老住宅,也算与张敏婷低收入的身份相匹配。可就在这么老旧的房子里,居然还有夹层。

张敏婷倒在客厅正中,夹层却在卧室与阳台之间。这一面并非承重墙,里面搭建时施工方可能也有偷工减料的情况发生,砖石搭得极不走心,稍用些力,便能连墙皮带里头的砖块一齐抠下来。

这并非秘密,全小区的人都知道,有很多人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阳台与卧室之间的这堵不算牢靠的墙全部拆掉,还能增大卧室采光,虽然有些不利于保暖,但他们本就身外南方,冬天又没有集**暖,多些太阳晒也是好的。

出租屋的房东说,他们家的墙原也是拆掉的,这堵夹层,是张敏婷自己买了水泥和砖回来,自己垒上去的,当初也知会过他,他想着原本那里就应该有墙,自己拆了,租客愿意垒回来,又不用他多出一毛钱,他才懒得管,只叮嘱张敏婷别破坏屋里其它结构,也小心些别把楼道弄得太脏后,便再懒得过问。

等到房子被火烧得面目全非之后,他还一脸懵得被消防员问,怎么家里还有夹层,夹层里还发现个已经死亡的孩子?

吓得他出了一身白毛汗。本来租出去的房子突然着火他就害怕呢。被老邻居叫回来的时候,得知屋里白天一般都没有人,好端端的却失了火,想着八成是家里边电线老化了,三十来年没换过屋里的线。

别人家都不知道装修过几回了,唯独他这破屋子,自十多年前他搬到别处住,这里长期用来出租,因着房子年头实在太长,租金连年下降还是很难找到租客,他深觉赔钱,卖又卖不出去,便一年年随便租出去挣几个零花,哪里还愿意下功夫收拾。

便是上好的铜电线,用得年头长还可能老化出故障呢,他们家里可还是老旧的铝线,由不得他不心虚。一边擦汗一边想着怎么推卸责任。等到有人惊呼屋里可能有人,再到消防官兵进屋找到两具尸体出来后,他只觉得眼前一阵阵发黑。

他从张敏婷手里一共收了不到两千块的房租,这下可不得倒赔出去个几十万去了?再加上自家房子,再不值钱烧成这样也得修啊,还有楼上楼下,哎哟,可是折了老本了。人性自私,谁也怪不得他心里先算账,都来不及同情同情无辜枉死的两条人命。

等到有人站到他跟前跟他说话,他早已经面无人色,听了几耳朵后,还有些反应不过来,怎么这些消防官兵没有找他兴师问罪的意思。之后才知道,原来根本不是意外,而是有人蓄意纵火,行凶杀人!

我靠,他忍不住想爆粗口!哪个龟孙子干出这么伤天害理的事?烧的可是他的房子啊!真看不出来,张敏婷给他的印象就是老实巴交,跟谁说话都低着头轻声细语的模样,跟个受气包差不多,哪个会来杀她嘛?一无财二无貌的。

他怎么就当初看走了眼,招这么个货回了自己家,被殃及池鱼的吧?诅咒外凶手,又想再骂几句张敏婷出出气,看到裹尸袋里突起的一小块,他又忙忙闭上嘴。到底也只是普通人,哪怕自私是本性,他也不可能真正恶毒。

前不久还活蹦乱跳的人呢,就这么尸骨都快无存了,他心里也不落忍。便是赔些钱,也好过张敏婷连命都丢了。因此再回答消防官兵和警察的问题时,他抵触情绪消散,知无不言。

张铠然其实很不必死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五十岁的大姐居然难得的很有忧患意识,购买了在许多人眼里根本用不着的“家庭保命装备”,但据常理推断,张铠然只要正确穿戴上这些装备,夹层墙不倒,他就不应该葬身大火,可以幸存下来。

但凡事都有例外。一个上小学的孩子,慌乱之下,被张敏婷塞在夹层墙里,能忍住不哭不闹不被人发现就已经很不容易,让他不害怕不惶恐,镇定自若地自救,要求还是太高了些。

本应在遇到火灾时发挥作用的呼吸面具没能救他的命,他也穿好戴上了,可底下一圈可调松紧的颈部固定位置还暴露着,大量有毒气体通过张敏婷粗制滥造搭建的夹层墙涌入,毫不费力穿过最后一层生命屏障,不知不觉间夺走了张铠然的生命。

孩子的死亡是个悲剧,这毋庸置疑。他在夹层墙里,本应得到精心保护,看墙内还存着的水和食物,照明设备、小把匕首、辣椒水,绳索、灭火器一应俱全,令郭建峰最不解的地方也在于此。

远高于正常家庭的忧患意识,让郭建峰感到不安。中国人讲究颇多,其中有一项忌讳,就是买保险、准备救生用品。似乎准备这些东西,都是在有意无意诅咒自己会遭受意外。只要不买、不碰、不谈论这些事,那么意外与灾难都只会降临在别人家。

大环境如此,不是一朝一夕能改变的,尤其是老一辈人,更是连听都不愿意听到有人提起,别说自己主动去购买了。

张敏婷的行为有多反常,一对比就看得出来了。那么唯一的解释,是她知道,自己与张铠然一直处于危险之中。

可一对穷得叮当响的母子,有什么可让人觊觎的呢?无论郭建峰怎么查,都查不出来。他们的身份没有可疑,外地迁来,正常人口流动,配偶早已经死亡,名下只有一个儿子,虽然母子之间岁数差得多了些,法律也没哪条规定不允许人生老来子的。

他们来x市时间不算长,半年都不到,张敏婷找了份忙碌非常,只能勉强糊口的工作,整天过着工作单位、家里和儿子学校三点一线的生活,最多与外人接触的行为就是去附近菜市场买菜,回来途中遇到邻居会打声招呼。

白天家里轻易见不到人,大人上班,孩子上学。大人在工作单位也沉默寡言,给人的印象就是老实得近乎懦弱,除了低头干活什么也不会,不惹事不生非,为人又勤快,没人说她一句不好。

孩子在学校虽然比一般孩子敏感些,自卑些,那也是由于家里边贫穷,与同龄人相比时让他不自在的正常反应。孩子间的小打小闹,怎么也够不到要杀人放火这么严重的。

至于张铠然从前就读的学校,额,似乎没这方面的记录,孩子过来插班,根本没有接转学籍,连他能进赵蔓青的班,还是学校领导被张敏婷缠得没办法,她年纪不小,还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着实让人看着可怜,只得开个后门,怎么也不能耽误了孩子不是。

这对母子还真是神秘啊!来历不算明确,一切都查无实证,过高的忧患意识,最终的死于非命,种种迹像表明,他们的遇害绝不单纯。

郭建峰低着头看资料,证人证词这方面,大概还得补充一些,张铠然的学校里还有戏可唱,孩子上学,可不是直接送到学校里那么简单,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到高中毕业,甚至上了大学,都得有相应的学籍资料,前后印证,才能证明身份,转学时,资料必是要带着走的才行。

上完二年级转学,学籍资料没转走,名叫张铠然,只有个年岁大的寡母,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会很多吗?虽然可能结果传回来慢一些,但只要有心查,相信还是能查到的。

至于张敏婷,有她的身份证信息,联系户口所在地的同行帮忙查一查他们家的旧事,也不算困难。如果有必要,他可以直接过去。

当然了,怎么也得等正式上班之后,他们加班也就罢了,自觉自愿行为,放假期间还跑去别人辖区查案,不知道怎么招人烦呢,这点眼力件儿他不至于没有。

郭建峰这点做得特别好。自己是个加班狂,却从不要求别人跟他一样,很有领导的风度,懂得体谅别人。

所以当文沫推门进来时,郭建峰眼底闪过一丝惊讶。

程功可没走呢吧。郭建峰不明白,好不容易相聚,又是难得清闲的新年,小情侣不腻到一起,居然还有闲心来陪他个糟老头子?

往事难安

“丫头,大过年的,不好好休息,居然跑来加班?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这么爱岗敬业啊?”心里虽然装着案子,郭建峰还是爽朗地笑着打趣文沫。

该勤快的时候相当勤快,没事儿时也非常会躲懒,文沫这样的警察倒真不招人讨厌,相反,郭建峰挺喜欢她的性格,与众人能打成一片,没有骄矜之气,特别是人家还有真才实学。

文沫愣愣地站在门边,一时有些分不清记忆与现实。

郭建峰的脸与李响岳渐渐融合在一起,哪怕这两张脸根本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可同样的一声丫头,还是叫得文沫热泪盈眶,差点忍不住当场就哭出来。

那个一手教会了她成长到现在的高度、平常爱与她开玩笑、出事一定会第一时间想着护着她的像父亲一样的老人家,已经变成b市郊区一座荒凉的孤坟!

终于想起,心如刀绞。

李响岳死了,文沫一直都知道。程功在她仍然失忆时带着她去过李响岳的墓前,后来她想起往事时,自然没多久就联系起来,可她一直不知道,李响岳因何而死,她又为何受伤失忆!那是她记忆残缺的最后一部分。

但现在,她想起来了。

她知道,真相会相当惨烈,但她还是低估了惨烈程度。

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在耳边响起时,他们谁都没想过,会有犯罪分子如此大胆,将他们的办公场所选为目标。他们一直以为,自家一亩三分地儿上,无比安全。

可现实狠狠扇了他们一个响亮的耳光,还让他们为他们自己的愚蠢付出生命的代价。

爆炸发生得太突然,突然到没给任何人反应时间。文沫自认为自己经历过种种危险,每每面对生死抉择时,自己都挺能镇得住场子。

可当时她是如何应对的呢?千钧一发之际,她仍然傻傻地站着,感受着地动山摇和坠物乱飞,置身于危机之中而不自救。

在天花板掉下来的前一秒,程功与李响岳两个人,分别从两个不同角度,飞身向她扑来......

文沫扶着门框的手蓦得缩紧,微微闭上眼,不想再看下一秒。

可这一幕幕都发生在她脑海深处,根本不受视觉影响。她睁开眼,站的是x市公安局重案一组办公室大门口,可却仿佛置身于爆炸现场正中心。她闭上眼,身与心同时回到毁灭一切的时刻。

程功到底年轻,离文沫的直线距离也比李响岳近,他先将文沫扑倒在地,紧紧压在自己身下。

李响岳迟了一步,可干巴巴的文字如何能形容得出来当时情况的危机与凶险?大约连一秒的时间都没有,李响岳正正好好压在程功身上。

最底下的文沫连气都喘不上来,她拼命想要叫喊,却只能眼睁睁地目睹悲剧再次发生,她无能为力。

天花板塌了,地板陷了。黑暗,无处不在黑暗将她吞噬,她最后的记忆,定格在此。

之后发生了什么,她是清醒后才知道的,一分一秒都不曾忘却。

“丫头,你怎么了?”文沫一直站在门边上,没有进来,没有说话,突然间脸色苍白,头上还是冷汗,摇摇欲坠,把郭建峰吓了一跳。

他慌忙放下手中的工作,想扶文沫先坐下,看她那模样,似乎随时都会晕倒。

再次听到熟悉的称呼,浓浓的思念与伤感之情涌上文沫心头,她再也忍不住,一把抱住郭建峰:“主任!”眼泪喷薄而出,哭得不能自已。

郭建峰:“......”这什么什么情况哈?有话不能好好说吗?大过年的刚一见面就给我来水漫金山啊?怎么劝?自家老婆都没劝过好不好?

文沫没有办法原谅自己。李响岳的死与她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可她却能转头就将他忘个一干二净,直到现在才最终想起。

如果不是因为她的拒绝、逃跑和追捕,崔志佳不会变成最后那般疯狗的模样,不管不顾拼着同归于尽也要炸了犯罪心理研究室;

如果不是因为她,就不会有莫名其妙的幕后黑手一直盯紧她的亲朋好友,如吸血鬼似的阴魂不散。李响岳曾经类似于清理门户的举动会一直被遮掩下去,直到他自然死亡,这个秘密再也不会有人知晓。他就不会心存死志;

如果不是因为她,爆炸发生时李响岳不至于无法自保。正因为第一时间来保护她的举动,才让他死于非命!

她却忘了!忘得如此彻底,迟迟想不起!

她根本不想记起,潜意识里,她就是自私自利冷血无情忘恩负义的人!

这场迟来的悲愤与痛恨在哭声中被慢慢宣泄出来,哭到最后,文沫已经没有力气,眼泪更早已经流干,只能无力地抽咽,却依然死死巴着郭建峰不松手。

她把郭建峰当成李响岳本人,有千言万语想要对他说,却根本不知道如何开口。理智在此时,于她毫无用处,她宁愿自己疯得彻底,只生存在李响岳还活着、正被她紧紧抱住的幻想世界里。

如此尴尬的状态整整持续了一个半小时。郭建峰僵立着不敢妄动,不明白文沫这状若疯癫到底为哪般,从她的只言片语里似乎大概明白,她把他当成了另外一个对她很重要,她觉得很愧疚的长辈,只能度秒如年地期待她赶紧清醒过来。

解救他们俩的,却是秦凯。

孤家寡人一个,面对着万家团圆的灯火,别人家热热闹闹的大年初一,于他跟上刑没有两样。一室清冷的家,他多一分钟都不想呆下去,知道郭建峰今天值班,特意过来。

两个人在一起,另外一个还是自己的老熟人,总比他一个人在家胡思乱想的好。

没想到,他推开办公室的门,看到的居然是如此辣眼睛的一幕:文沫跟八爪鱼似的,紧紧搂着郭建峰不松手,还哭得如丧考妣,郭建峰则满脸尴尬,一副不知所措的模样。

我的天啊~~~他、他、他看到了什么?

“你、你们......”秦凯惊讶得合不拢嘴,身体比脑子反应更快的结果就是,他脱口而出质问的话。

然后,他深深地后悔了。

老话说,非礼勿听,非礼勿视。他应该装作没看见文沫抱着郭建峰,他更应该装作没听到文沫哭得撕心裂肺、郭建峰沉默得一言不发。

他怎么就能忍不住脱口而出,惊动了两人呢。

这下,郭建峰黑着张脸盯着他,文沫也不哭了,面带诧异地也望过来,大约他们今天没有想到会再有人来,打扰了他们吧......

“你们继续、继续,我、我什么也没看见,这就走了。”秦凯尴尬地笑了笑,尽量使自己看起来真诚无比地说了上面一番话,转身准备走,还想顺手带上门。

“站住!”郭建峰咳嗽一声,心里松了好大一口气。我滴个神啊,终于有人来解救他了。他偷眼看向文沫,后者正低着头擦眼泪,穿脑的魔音终于停止。

谢天谢地。即使秦凯的语言、动作外加表情都在告诉郭建峰,这小子怕是误会了,可无所谓,只要拯救他出苦海,他可以当没看见。

回过神来的文沫明白自己干了什么,脸已经红得跟猴子屁股有一拼了,连抬头的勇气都没有。她从来不算多情绪化的人啊,这回是怎么了?还有什么脸在一组混下去,555555,可真的是想再哭一场的。

郭建峰大概也很明白文沫现在有多尴尬,因为他特别贴心地拽着秦凯出去谈心去了,把办公室留给了文沫调整情绪。

溜回自己办公桌前,文沫点开手机自拍,去掉美颜,一张苍白得鬼似的僵尸脸出现在镜头中,眼睛红得快要能滴出血来,丑出新天际啊。

本来就不是美女,但至少五官端正,自有股气质,现在嘛,呵呵,文沫扯扯嘴角,发现镜头中的自己整张脸都歪向一边,比刚才还要丑,慌忙放下,又恢复成面无表情的模样,开始琢磨怎么溜走。

重案一组进进出出只有一个门。如果不出意外,郭建峰和秦凯大约不会走得太远,她要直接大摇大摆从门走出去,九成可能会跟他们撞个正着,而现在,全世界范围来看,文沫最不想见到的人,就是郭建峰。

可总不能跳窗户吧。虽然办公室所在楼层不算太高,除了倒霉透顶脖子着地,等闲绝对摔不死人,但是大过年的被人看到自己“跳楼”,甭管真的假的,人言可畏,说得多了,假的也成真的了,自己岂不是还得再出次名。

她为什么不会隐身术啊,撞墙!

不对,现在不是考虑这些有的没的的时候。她想起了最关键的记忆,也同时明白为什么以前自己询问程功李响岳究竟是怎么死的的时候,他的回避。

犯罪心理学研究室被炸,崔志佳虽然是执行人,但文沫相信,他绝对不是主谋,在他背后,还另有其人。

那个一直隐在暗处,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幕后黑手!不知名姓,不知长相,甚至连性别都不知道的神秘凶手,直接和间接死在他手里的人,都与文沫有着某有关联。

罗沁,项钏,他们俩的孩子,褚橙,齐冉、崔志佳,李响岳,犯罪心理研究室的数位同事,桩桩血案,条条人命,都得算到他头上才行!

文沫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惹上这么凶残的对手的,对方似乎很喜欢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一直看着她疲于应付。

可为什么她失忆的这段时间,对方却一反常态的安静下来,没有再出过一次手呢?

至少半年多以来,文沫接触的发生在x市的多起案件中,见不到幕后黑手的手笔。他的作案方式很鲜明:以陈年旧案为饵,限时破案。文沫破不了的,他便出手杀她亲近的人。他破了的,犯罪嫌疑人便会出现在公安局投案自首。

回想x市的案子,没有一个是如此。

幕后黑手对文沫,不是单纯的想要一决高低,他与她的联系中,透露出来的是毫不掩饰的恨。这份恨意,通过他一次又一次谋杀行为,铺天盖地地积压到文沫身上。

死亡大多时候只是结局。无论我们对死后的世界有多少美化与粉饰,都不能改变人一旦死亡,**与灵魂一同消亡,从此天地间再没有这个独一无二的人的结果。

所以死亡对很多人来说,几乎称得上解脱。对方显然也认为,真的直接杀了文沫,是让她得以解脱的行为。

他不愿意这么便宜得让她死。他要她活着,好好活着,长长久久地活着,越痛苦越好。

所以他选择伤害她亲近在意的人。他希望她害怕到惶惶不可终日,再不敢多交一个朋友,多跟任何人说一句话,他希望她愧疚到夜不成眠,食不下咽,每每闭上眼就能看到每一个张因她而死的面孔。

从精神上一点点将一个人打垮,让这个人明明活着,却如行尸走肉般,没有希望,没有未来,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才是真正的胜利。

文沫冷冷一笑,难道是因为失忆的她已经不配做他的对手了,所以他才会暂时消失了吧。猫和老鼠的游戏,如果老鼠已经死了,猫确实也没有再玩下去的必要了。

但现在,如果老鼠又回归了呢?如果对方知道,自己已经想起来了一切,除了工作地点有所调整之外,她还是她了之后呢?会不会再次出现呢?

上一次,被他有心算无心,文沫一直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但这一次呢?她可以掌握主动,控制他回归和开始游戏的时机,是不是终于可以换回一丝丝主动权了呢?

她突然有些期待,期待未来的某一天,她可以与幕后黑手面对面,看清他的长相,对他说一句:你输了。

十五公里外的一间出租屋内。

一个男人躺在床上,听着不远处小孩子淘气放的摔炮,一声又一声炸在他心头。又是一个新年了啊。

孤单的日子不易过,每年三百六十五天漫长得似一个世纪。他讨厌所有的节日,每一个团圆的节日都是在提醒着他他有多孤独。

都是因为她!

一无所获

文沫颤抖的身子逐渐放松下来,脑海里纷杂的思绪也被她一一理清。

恐惧是人最原始最基本的情感之一,文沫没有刻意压抑。

初初想起自己肩膀上的这颗脑袋早已经被人惦记并不是多愉快的念头。她除了害怕还是害怕。早先自己身体素质不错,还能以一敌三的时候,她也许还有自信,万一倒霉催的真的好死不死与幕后黑手狭路相逢,她绝不会坐以待毙。

便是最终不敌,也至少得战斗到最后一刻,虽死犹荣才行。

可现在......呵呵。

低头看看自己皮包骨头的双手,根根青筋突起,连握拳都需用全力。胳膊上倒是有点肉,可摸上去才知道,肥肥的一层膘罢了,何谈力量?

便是过往学过的招式还记忆犹新,可以拿出来吓唬吓唬人,但真的动了手,是不是花架子一眼就能被看破。软绵绵的一拳估计还没挥出,就得沦为阶下之囚了。

崔志佳啊崔志佳,真的是上辈子欠你的吧。前前后后两次,身体破败都是因为他。文沫恨得牙痒痒,却也不能真的把个死人的骨灰从地里挖出来挫骨扬灰。

她的眼神暗了暗。下定决心不告诉程功自己已经恢复全部记忆的事实。

自己问过程功无数次,当初她如何受伤,李响岳如何身故,程功都避而不答,将转移话题的技巧修炼到满级,这番顾左右而言它的态度虽然明显了些,文沫却也明白他的出发点。

自己大约是最近几年烧香进错了庙门子,一直没消停得接连出事,而且次次都足以威胁生命安全。种种弱不禁风的丑态都在程功面前表露无虞,似乎从两人相识,她就一直弱得可以,由不得程功不担心。

身为男友与身为朋友自然是不一样的,所以文沫才会对程功的避而不谈容忍度极高,有个人在乎你的感受,总比一直孤家寡人一个要强得多。

所以现在,文沫才不想让程功知道自己想起来了。因为她想起来,也就意味着那个神秘的幕后黑手早早晚晚会再次找上门来,她以及她周围亲近之人全都将处于极度危险之中。

而她,现在实打实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女人,以程功的性子,怕是宁可放弃一切,也不会让她一个人扛起所有重担。

他不会用嘴随便说说“谁想要伤害你,得踏着我的尸体”之类听着血淋淋,却有种另类温柔的话,他会真正用行动诠释。

与程功不想让她受到伤害的心一致的,是她不愿意看他受伤害。她再也没有亲人了,可程功老家还有父母,身为独子的他出了事,伤痛欲绝的还有两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她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那样悲惨的画面。

这是属于她的战斗,如果幕后黑手真的敢再次出来,她保证,一定会抓到他,给所有死难者报仇!便是退一万步讲,她能力不够,斗不过他,也一定不会让他全身而退。想抓一个人不容易,可是真的抱着同归于尽的心,她也不是好惹的。

打定了主意,文沫收起思绪,正襟危坐,等着郭建峰和秦凯进来,纠结着想个什么由头解释解释。

但郭建峰何许人也,全局闻名最疼下属的领导。虽然不知道两人在外面嘀咕半天都说了些什么,反正他们重新进屋之后,就统统当刚刚什么事也没发生,各自坐回自己办公桌,各忙各的,文沫反而直接被无视了。

心下微微松口气,文沫把刚刚还没编利索的瞎话抛到脑后。要知道,这两位都是审人无数的老刑警了,自己这点撒谎的本领放他们面前根本不够看,原就是抱着他们不会深究的打算的。这下好了,连解释都不用。

办公室终于安静下来,三人都低着头一声不吭。

好不容易熬到中午,文沫私心里是想回去跟程功腻一腻呢。可这两尊神一个要走的意思都没有,她也只能可怜兮兮地趴着不动。

好在老大没这么没人性,郭建峰看看表,把手中让他头疼的资料甩到一边,咳嗽一声:“中午食堂没饭,外面饭店也没有几家开门的,我来的时候从家带了饭,因为不知道你们都是闲不住的,只有一人份的,咱们再泡点面,凑合一口得了。”

秦凯随意点点头,两人看向文沫,后者怎么可能发表不同意见,陪着笑脸狂点头。

于是大年初一的中午饭,估计全国人民举家吃剩饭呢,文沫抱着桶泡面,上面还放着只一面温热一面冰冷的排骨,怎一个凄惨了得。不过想想程功在宾馆里也没饭吃,她又觉得平衡不少。

重案一组的传统之一,端饭碗在办公室,总会三言两语得转到案情上去。文沫便是为着这个来的,自然竖起耳朵想要听一听。

郭建峰刚打开话匣子的时候就醒过神来,特么秦凯在这儿呢,怎么能当着他的面说案子,自己千防万防,不让他参与进来,不就是怕勾起伤心事,再变回不久之前那个不苟言笑的黑脸包公嘛。

可秦凯因女儿之死的悲痛被压下去后,智商上线,虽然仍然对女儿之死以外的案件兴趣缺缺,可一听郭建峰提到孩子,他眼睛都直了,就那么瞪过去,大有你不说我盯死你的趋势。

郭建峰吸溜一口面,边嚼边说,三言两语地交代完案情,偷眼看秦凯没有明显变化,这才放下心来。

唉,别人组里,组员看组长眼色,放到他这,怎么全反过来了。这手底下的人,一个两个都不省心,他也真是命苦。

不管正副组长之间的眼神交流,文沫勉强咽着不好吃的面,早已经魂飞天外了。

张敏婷已经做得足够好了。他们祖孙二人到底是怎么被找到的呢?

异地安置这个政策有利有弊,放弃以前的生活和关系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但当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其他一切身外物都可以抛弃。因为只有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远在海对岸的m国有个大名鼎鼎的政策,叫证人保护计划,制定和执行的目的,就是保护重要证人安全的。他们会帮助可以指证罪大恶极的罪犯的目击证人换个身份、换个地点开始新生,帮助他们寻找工作,联系子女就读学校,还要定期查探,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

与完备的证人保护计划相比,我们的异地安置政策就要简陋多了。一般情况下出于安置人自愿,警方只会提供建议,告之他们尽量选择不起眼的小城,不要从事太过惹眼的工作,不要跟之前的社会关系有联系,每隔一段时间换一个地方,时刻警惕自己身边有没有不怀好意的陌生人出现。除此之外,没有金钱援助,没有额外保护。

可以说,选择异地安置的人,从离开那天起,凡事都得靠自己。

文沫想象不出来,一个五十岁的人,没有一技之长,独自扛起抚养外孙护他周全的工作,八、九年下来,得吃多少苦,受多少罪。

张敏婷都无怨无悔地做了。她熬尽了自己的精神,付出了自己的人生。小心地听从着最初的指导,哪怕多年平安度过,也没有放松保护外孙安全的一根弦。

生死关头,被折磨被摧残,依然咬紧牙关一言不发,把生的希望留给外孙,给他好好活下去的机会。

但可惜,有些事,说句唯心主义的话,是要尽人事,听天命的。

也罢,黄泉路上,祖孙二人相伴,也不算太寂寞。

快节奏的生活背影下,年味越来越淡,人们还没能休息够,便开始三三两两重回工作岗位,忙着挣钱养家糊口了。

年初五,接了财神,放了鞭炮,吃了饺子,年味就几乎散得不再存在。除了家远的人可能会额外多请几天年假外,初七一到,又是一片忙碌。

郭建峰早就已经坐不住,要不是想着大过年的上老百姓家录口供去,不挨顿骂都是好了,他初二就去了,哪里还会等到初七。

出事的小区地上还铺着红红的鞭炮纸,被烧成一片黑灰的案发现场当然更没来得及打理,警方设的警戒线也不知道被哪个淘气的孩子拽断了,歪歪斜斜挂在已经变形的防盗门把手上,仍然有阵阵焦糊味直往鼻孔里钻,文沫忍不住轻轻咳嗽两声。

她磨了郭建峰半天,才让他同意带自己出来。

张家所在的单元一共只有四层八家住户,除了张敏婷和张铠然都死了,一楼三楼房屋受损暂时无法居住,他们都是去的别处过年,剩下五户住家倒是都在。

见到警察上门,虽然心里还有些不舒服,毕竟还是年里,这些上点岁数的老住户还是老思想呢,不出十五不算过完年。

但张敏婷以前虽然跟谁都不熟,但她老实巴交的,死于非命,大家心里都是同情的,因此谁都没说不好听的话,客客气气将人引进屋里,知道的都一五一十说出来。

“出事前啊?还真没注意有陌生人出入。嗨,咱们这小区什么样你们也都看到了,没物业没监控,只有进出小区的几个路口有监控,外人随随便便都能进来。”

“小区里多数房子都出租了,来来回回好多生人呐,谁会去专门注意。好几十年的老房子,谁家买了新的还在这住,冬天冷夏天热的。”

“张家大姐可是实在人。晚上我出去锻炼,好几次碰到她主动扫楼道,我们这的楼道,自她搬进来,比别的地方都干净。这么好的大姐,谁能跟她有仇怨啊?还能下手这么狠,警察同志,你们可得抓住坏人,惩恶扬善啊。”

“张家的事啊?抱歉,我们跟他们真的不熟,平常仅限于碰面打个招呼,没发现她出事之前有过情绪紧张的时候,可能我没遇到吧,你们要不问问别人?”

“着火之后啊?诶呦,那打听他们家的事的人可多了。应该都是些街坊邻居打听,那天火可不小,很多人当时没在家,没看到,可不代表不后怕啊。咱们这是老小区,出了事不得了的。”

“也没什么人问他们之前的旧事,都是问火怎么着起来的,死了人没之类的。”

当着郭建峰的面,文沫不敢问一些相对敏感的问题,比如凶手可能来自边陲,说话带着西南口音,比如应该至少有两名以上的凶手,都是男性的可能更大一些之类。

这些线索,不是文沫应该知道的,所以她很识趣得没有再多问,反正程功之后肯定也要来一趟,她是当探子来的,看正规渠道能掌握什么有用信息。

于是最后两人打道回府时,什么发现也没有。郭建峰回来之后,决定订票去一趟张敏婷的故乡。

她工作的单位,保存着一张她入职时提交的身份证明信息,那上面清楚得写着,张敏婷是yn省km市下江县安庆镇,儿子则是她八年多前生的,但户籍资料里看不到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也不知道这户口究竟是怎么上出来的。

不过yn省是我国的少数民族聚居大省,很多少数民族同胞还保留着他们以往的生活习惯,也许人家的孩子根本不是在医院生的也说不定。

至少要过去一趟,当地派出所总会知道得详细些。国人重故乡,总是故土难离的。像张敏婷这么大岁数还带个幼子出来讨生活的,总得有些必须外出漂泊的理由,不知道她的理由,是不是她被害的原因呢?

文沫自然不能跟郭建峰一起去,一男一女,不太方便。她几次想要提醒郭建峰,张敏婷跟张铠然不是母子而是祖孙,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兹事体大,干系深远,文沫不能泄密。可眼睁睁看着郭建峰白跑一趟,她又有些于心不忍。

还有句话她没说的是,张敏婷的身份,八成也是假的,即使名字是真的,户籍地估计也不可能是真的,或者说,哪怕户籍资料上登记了这么个人,当地有的也不一定就是本人。

谁让异地安置这种高度机密的行为背后,是公安系统帮着提供最真实的假身份呢。

祸从口出

郭建峰带着李承平一块去西南,还给文沫布置了一大看监控视频的工作。倒也正中她的下怀。程功一直想找机会看看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在不表明自己身份的前提下还是有些困难的。只能靠文沫想办法,现在郭建峰公务外出,秦凯万事不管,她正好山中无老虎,小猴子称大王,可以便宜行事。

程功手机上,还保存着张敏婷死亡时被凶手拍下的视频,文沫这两天已经看过很多次。

整个视频不长,但过程太过血腥压抑,正常人看了,没有几个会觉得心理舒服的。文沫第一次看的时候,气得忍不住破口大骂凶手是变态。

张敏婷整张脸正对着摄像头,她原本就因为常年操劳,长得并不算好看,又被人将一张脸打得猪头一般,更显狰狞。文沫对她最深的印象,是她拼命对着摄像头摇头。

整段视频中,张敏婷都没有说过一句话,可意思表露得再鲜明不过。祖孙两条命是赔定了,他们不需要任何人来报仇。活着的人,更应该好好活下去。从头到尾,哪怕站在生命的尾巴尖上,这位善良伟大的老人,脸上没见半点怨恨。

如果没有纪宏图,张雨萌会有个正常的人生,结婚、生子,过着朝九晚五的平静生活,孩子不需要颠沛流离,母亲不需要寝食难安。他们会像绝大多数人一样,操心着房贷车贷,为着生计奔波,最大的烦恼可能是儿子能不能上个当地最好的小学,自己单位效益不好会不会下岗。

而不是四处奔跑逃命。

但张雨萌爱上的是纪宏图,一个为了边境安宁、人民幸福生活而选择牺牲小我的警察,更多年来一直不离不弃,生死相随。没有几个人有这样的勇气,能坚持这么多年亦不改初衷。她无疑是可敬的。

更可敬的还是张敏婷。在家长制仍然盛行,父母可以左右子女决定的本国,她没有干涉女儿对自己人生的选择,哪怕在她眼里,跟着那样一个男人过一辈子东躲西藏隐姓埋名的日子绝对算不上好生活,也没有强硬拆散他们。

反而在女儿需要她时,勇敢站了出来,义不容辞地接下天大的麻烦,无怨无悔,直至死亡。

可歌可泣。每看一遍,文沫眼眶都忍不住湿润。

凶手显然是专业人士,录制的视频中,他的声音经过伪装,画面内,除了露出只戴着手套的手外,连影子都没拍到一点,别说文沫只看了几遍,便是边境线上的同行通过专业的分析软件,也没能得到更多线索。

当警察的大约都有个通病,再先进的设备,再能干的同行,再中肯的结论,没经过自己听听看看得出结论,都不会轻易接受结果。所以这令人不适的视频,她到底还是看了,程功经不住她磨。

对张敏婷的同情和对凶手的痛恨达到顶峰,恨不得立刻破案,血债血偿!

监控视频好几十个g,文沫拷贝一份拿给程功。他不便出面直接查案,所以能在幕后做的工作文沫毫无压力全推给他,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实在是没耐心看这些乱七八糟的视频。

现在文沫最关心的问题是,凶手是怎么找到张敏婷的。这位老人家没有手机,也从来没与老家的亲朋好友联系过,甚至出事之后,帕敢的朋友才从视频里知道。深居简出,每隔半年到一年便更改落脚点,小心谨慎地度过了八年有余的他们,到底哪里露了行踪呢?

既然老人家身上没问题,那么就只能是孩子了。

张铠然还是个孩子,说懂事也不懂事,说听话还天性调气的年纪。而且,文沫相信,以张敏婷的性格,必然不可能会告诉张铠然,他跟一般的孩子是不一样的。除了频繁搬家这一避无可避的事实,她一定会尽量给孩子一个正常的童年。

无论明天可能发生什么,活在当下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

张铠然现在还是孩子,可张敏婷知道,他会一天天长大,总有一天是要成年的。他需要融入正常人的世界,过上正常的生活,而不是像他的父母一样,永远也不能光明正大地行走于阳光下。

小小年纪的他还理解不了,为什么一直相依为命的姥姥在外人眼里要当他的母亲,为什么他连户籍都是假的,为什么他们明明生活在现代社会,却连手机这种最普通的大众生活用品都没有,为什么别的小朋友都有父母,他的父母之于他只是两个名字。

张敏婷本能地想要保护他,这些大人世界里的血腥残暴、互相杀戮不可能入一个孩子的耳朵。所以张铠然必然对自己身处危险一无所知。他可能只知道,父母有苦衷,不能抚养他长大,但他们一定是爱他的。

如果凶手知道纪宏图有个儿子呢?这不是什么秘密,当初纪宏图能被人找到,大概身边人的事也被了解得差不多了。即使一次侥幸逃过,也无法掩盖他有妻有子的事实,找两个大人不好找,要找一个孩子嘛,还是有迹可循的。

孩子的年龄在那摆着呢,想做假不容易,到了年纪得上学,他们总不会在一个地方安然呆很久,频繁转学的前提再加上,全国能有几个?

小学时能转过两次学也顶天了吧,上了三两年就转过三四回的,大约可以算绝无仅有了。

看来,还得去张铠然的学校问一问,他的任课老师当然更不能少。

转天赵蔓青被文沫找上门的时候,还有些发懵:“你说,张铠然怎么了?”

“半个月前,他们家起火,他还有他姥姥,全部遇难了。”文沫语气平淡地解释了一句。

竟然死了!怎么可能?半个月前,自己还曾经送他回过家,那个时候还活蹦乱跳的小男孩,怎么可能就这么死了?

骗人的吧?赵蔓青拒绝相信,自己班里的孩子出事,她居然还是等警察找上门为才知道。

她仔细回想那次她送张铠然回家的情形,没有让孩子受委屈,心里才好过一点,擦擦不自觉流下的眼泪,尴尬一笑:“抱歉,消息有些太突然,让您见笑了。有什么我可以帮忙的吗?额,您刚刚说,姥姥?那张铠然的妈妈呢?还安好吗?”似乎这孩子的母亲岁数挺不小了,也没听说过还有其他亲人,姥姥是从哪冒出来的?

“你大概误会了。一直跟张铠然住在一起的女人,是他姥姥,不是妈妈。祖孙俩都未能幸免。”

赵蔓青再次沉默。她不可能记错,张铠然的联系人里,的的确确只有一个母亲,怎么又变成姥姥了?不过是年龄上倒是对得上,警察嘴里说出来的话,总不会有假吧。

“到底出了什么事呢?大过年的,怎么会突然着了火?”

“抱歉,对于正在调查的案子,我不能透露太多。今天我来,是想问一问,在出事前,有没有人来学校找过张铠然。或者,找过刚刚转学来的孩子,不知名姓的?”文沫没有再回答赵蔓青的问话,直截了当地切入正题。

“没有。”赵蔓青很肯定地回答,提起自己的工作和班上的那些孩子,她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绝对尽心尽力了,没有人比她更了解自己的学生。

“你很肯定?张铠然自己呢?有没有提过有陌生人到学校找他的事?”文沫继续追问。

这个嘛,赵蔓青再不敢肯定了。张铠然转学来的时间不长,相比较有些两次分班依然是她带的孩子,这个新来的自然要生疏得多,而且以前,张铠然穿着不好,性格还偏内向,与同学关系不好,她自然也对这样的孩子喜欢不太起来。虽然没有明着欺负,可也并不太关心。

她有些不好意思,是人总有偏颇,可却不能当着别人面表露出来,只得期期艾艾半天,最后才低头说句不太清楚。

文沫了然地看了看赵蔓青,什么都没说,光是神态已经足以让赵蔓青头埋得更低了些。年轻教师,干劲十足,总觉得可以做到尽善尽美不偏不倚的,但人性有好恶,其实也怪不得她。

可赵蔓青心里别提多不得劲了,只要想想平常被她忽略的男孩子已经不在了,她心里就忍不住一阵阵难过。

眼看着文沫要走,再想她刚刚看自己的眼神,心有不甘,想要证明自己没有对不起那孩子。突然间灵光一闪,她想起件略有关联的事,张嘴说道:“那孩子似乎自己说过父母的名字,可是那两个人我都不认识,前不久,有人来问过他们。”

“什么?你说仔细点!”张铠然的父母,就是纪宏图和张雨萌啊!有人会来问他们,不用说,除了凶手不做他想。

对赵蔓青来说,不相干的人来问另外两个不相干的人,就像是在陌生的城市里遇到有人问路一样,是她无法回答,同样无需回答的一件小事,轻飘飘来句你们认错人了便过去了。

所以时隔半个多月,她几乎已经忘个精光,哪里抵得住文沫一句接一句追问。

她只记得,那是她送张铠然回家的第二天上午。学校早已经放假,她又刚刚完成组织孩子和家长一起开联欢晚会的大事,正清闲下来,开始慢慢采购年货,准备过年。

拎了一大袋子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两个男子,他们跟她差不多个头,还不到一米七,在男人里算相当矮的了,可要说他们的长相,赵蔓青绞尽了脑汁也想不起来。

两人拦了她的路,语气也颇有些不客气,上来就问纪宏图在哪。呵呵,鬼知道是谁啊,说他们找错人了,那两人还不乐意,有一个一直恶狠狠冲她瞪眼睛,要不是青天白日,周围人来人往,她一个弱女子指不定就吓到了。

她再三说不认识,后来才不了了之的。当时挺害怕,时间长了也淡忘掉了。

赵蔓青忖着文沫的脸色道:“现在你一提,我好像想起来纪宏图这个名字在哪听过了。张铠然说,他爸爸叫这个名儿的。”

“可外人怎么会这么巧就找上你来问呢?还有,你怎么知道张铠然的爸爸,叫纪宏图?”

“当然是张铠然自己说的。”

“他说的时候,还有谁听见了?”消息到底是怎么走漏的,文沫必须追查清楚。

“这~~~班里的一个小朋友和他父母,还有......坏了!”赵蔓青突然想起来,她当时录了视频,而且发上了网,如果张铠然的爸爸不是什么好人,被人寻仇找上门的话,她罪过可大了!

诚惶诚恐地点开视频给文沫看了一遍。

小小的男孩,刚刚跟人打过架,因为别人说他是缺乏教养没人要的孩子而神情激动,愤怒地大吼出两个名字,听到的人不以为然,赵蔓青更是没见当一回事直接发到网上。

可这些听者无心,网络上的呢?

弄上网的视频,鬼知道被谁转载过,鬼知道都有谁看过,在这个全民都没有秘密,消息传播速度比光速还快的时代,张铠然几乎算得上亲手签写了自己的死刑执行单。

百密一疏!

文沫再能耐,也不可能将所有看过视频的人都一一找出来排查,线索到此为止算是断了。望着赵蔓青红红的眼眶,她甚至一句抱怨的话都说不出来。

张铠然错了吗?赵蔓青错了吗?

他们都没有错,普通人的一个看似无心的举动,谁知道背后居然会有生命危险呢?他们都没有错,错的是毒啊贩,他们丧心病狂,灭绝人性。

问清楚赵蔓青是在家附近的超市外被人拦下问话之后,文沫又弄了十几个g的监控资料带回去扔给程功。

不知长相的情况下,找凶手不容易。但是同时出现在两处地点的相同面孔又有几个呢?除了凶手,相信别人不会这么巧合,会在正确的时间出现于一南一北两处相距近二十公里的地点吧。

x市火车站。

节后的返程高峰还没过去,人流汹涌的车站今天迎来了疲惫的一家三口。夫妻两个看起来四十多岁,带着个5、6岁的小女孩,站在车站出口,神情茫然......

无怨无悔

毒啊贩都是没人性不怕死的。他们做事,从来不需要藏着掖着。

想让谁死,真刀真枪、光明正大地来,成功了,杀鸡儆猴的目的达到,失败了,也得让别人知道,他们都不是好惹的。惹了他们,跟捅马蜂窝没有本质区别,早早晚晚,不死不休!

纪宏图年轻的时候跟他们打过多年交道,自然对他们的脾气秉性有十足了解。那一边混乱的无人监管地带,再加上外国的武装势力本就靠着贩啊毒挣来的钱养兵,又怎么会真心实意去禁?每一次争斗都是利益博弈的结果。

不是纪宏图多有本事,能掌控全局,是他很擅长揣测人心,见缝插针,明白这些混乱的小势力之间如何才能争斗起来,又如果能借刀杀人,借力打力。所以他才能混得风生水起。

但也仅仅是在所有的小势力没反应过来之前,只要他们之中真正管事的人通通气,必然知道有人在背后搞鬼。可以说每一次纪宏图的胜利都是刀尖上跳舞,充满了危险,被发现是铁板钉钉的事,不过早晚问题。

一转眼距离当初腥风血雨的生活,已经十几年过去了,他心安理得地隐姓埋名也已经足足九年,与社会脱节太久太久......

虽最初并不情愿。哪个男人不想有一番成就,明明他做了那么多事,表彰唾手可得,却因为身份败露,想要回归警界,恢复名誉都成了奢望,被迫踏上逃亡之路,还美其名曰异地安置。

他及他的家人都得到了一个官方发放的假的真实身份,从此世上再无纪宏图此人,他变成了别人,没有学历,没有经验,没有钱,没有亲人的别人。

再没有人管他们的死活,以后过得好与不好,全靠他们自己奋斗。

骨肉离散他忍了,四处流亡他忍了,父母生不养死不葬他还是忍了,可当九年之后,他的噩梦终于变成现实,他忍无可忍了。

父母永远不应该比自己的孩子活得更长啊。失子之痛,甚至还不能用白发人送黑发人来形容,他的头发还没白,他的孩子连人生都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

凭什么?就因为他的爸爸是纪宏图,就该早夭吗?

铁骨铮铮的汉子,自己可以流尽最后一滴血,也绝不会像个懦夫一般叫苦叫累,可是他也不过天底下最平凡的父亲,失去了从生出到死亡他连抱都没抱过的儿子,如何不悲?不痛?不伤?不恨?

他悲,自己当初没有抗争到底,或者坚持带着孩子一起走;

他痛,世界上最亲近的亲人之一,到死都没见过父亲一眼;

他伤,明明自己才是靶子,为什么死的却不是他;

他恨,恨不得手刃凶手,为子报仇!

种种复杂的情绪,让他今天站到了x市这片土地上,与儿子共同呼吸同一方空气。

但他有冤、有怨,却从来不曾言悔。不后悔曾经的职业选择,如果时间重来一次,他依然还会义无返顾。

傻吗?是傻的吧。可无论什么样的工作总得有人做,不是他,也会有千千万万个像他一样的人,他们都有父母妻儿,活着亦或死去,不改初衷。

因为人生在世,有所为有所不为。总得有人负重前行,总得有人做出牺牲。

一双温暖的手轻轻握住他的手,阻止他继续站在车站前发呆。这双手早已不再年轻,曾经的柔软已经被大大小小的茧子代替,无声地诉说着岁月留下的风霜。

纪宏图突然平静下来,喷薄而出的思绪被压下,他转过身,从妻子手中接过女儿,轻声道:“我没事,你放心。”

整整十个小时的硬座,人挤人的车厢,充斥着脚臭味、泡面味和烟味的空气,都让人无端烦躁。可张雨萌神态平和,除了眼眶微红外,看不出任何不妥。她就那么静静站着,便有种神奇的安定人心神的能力。

纪宏图认识张雨萌多年,夫妻两个风雨同舟,真正意义上生死相随,很多次,搬家躲避身后烦人的尾巴时,她都比他更镇定。

只要他们一家还能相守在一起,每天一起迎接太阳升起,每天一起进入梦乡,可以享受平凡的幸福,张雨萌别无所求。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所以说,这个家能一直维持下来,张雨萌功不可没。

早在五年前,当他们又有了一个女儿之后,纪宏图就一直设法想要找回儿子,一家团聚。为了达到目的,他这些年来都跟原来的老同事秘密联系着,希望能寻到岳母的踪迹。

可没想到,岳母藏得比谁都严实,多年来更是从来不曾与人联系过,让纪宏图从芒芒人海里,如何能找到他们呢?

本来想着即使现在找不到,他们耐心点,再有原来的老同事帮忙,早早晚晚,总还有相见的一天。

没想过,转过年来,他最近一次再跟老同事联系的时候,得到的就是岳母与儿子双双遇害的消息!

骗人的吧?他们找人找了五年多了,连毛都没抓着,毒啊贩又是怎么找到他们的?

视频里岳母生命中最后一刻的倔强与惨状,让从来和风细雨的张雨萌哭得好几次昏死过去,求他来认尸。

老人家辛苦一辈子了,临了临了,别说安享晚年,还得为着他们奔波,承担起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更是最后被他们连累得命都丢了,不得善终!

他们西南地区的风俗,人死了,必是要送回老家,入土为安的。张雨萌无论如何也不愿意看到母亲死后连个容身之处都没有。纪宏图自己就是警察,哪怕一直都是卧底的身份,也不可能不知道警方对于无主尸体最后会如何处理。

送去直接火化,骨灰随便找个地方一扔,从此灰飞湮灭,世间再无此人。

所以现在他们来了,来见多年未见的亲人最后一面。

纪宏图从下了火车就开始紧张,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他知道,那些人杀了岳母和儿子不是目的,他们真正的目标,从始至终都只有他一个,当然,他们根本不会在乎,为了达到杀了他的目的,会有多少人被牵连受伤害。

x市此时于他来说绝对不安全,他本应该带着一家人离得远远的,而不是送上门来自投罗网。可是妻子泪眼婆娑的模样,让他说不出拒绝的话来。这么多年,她从不抱怨,从不后悔,现在就这么点要求,他怎么忍心不帮忙。

所以,即使x市是龙潭虎穴,他还是来了,因为不放心女儿一个人在家,便连她也一块带上了。也好,怎么也得来看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姥姥和哥哥,如果真出什么事,一家人,黄泉路上还有个照应。

宾馆中,文沫躺在床上拿着袋薯片吃,程功则聚精会神地在看监控,安静的房间里不时发出咔哧咔哧的声音,像进了只老鼠。

躺在床上,看别人忙碌,自己悠闲,别提多幸福了。文沫边吃边偷看,嗯,认真的男人最帅,果然不假。

保持一个动作三小时不变也是本事,程功还真不愧是专业人士,定力十足,耐心更足,在纷乱繁杂的监控视频中寻来寻去,还真让他寻到了几张相同的面孔。

赵蔓青被人询问的画面没拍到,只拍到她离开超市时,有四个男人在她身后不远处,两人一组,不能确定这四个人是否是一伙人。赵蔓青本人也无法辨认出到底是哪两个人跟她问认不认识纪宏图来着,只记得确实只有两个人。

拿这四个人的截图跟案发现场所在的小区路口监控录像对比,终于发现前面两个人在案发前两日和案发当日,都由小区北出口两次出入小区,作案嫌疑很大!

这两个男人看身高不超过1米7,剃着相似的平头,体貌特征被监控拍得很清楚,只要他们还停留在x市,应该不难寻找。

但寻人好寻的前提是,整个市的同行们行动起来。

程功不能暴露,郭建峰去了西南,文沫一个挂着名的文职,哪怕在重案一组呆着,也没办法自己发内部通报。一不符合规定,二让郭建峰回来之后脸往哪搁?

所以无论如何不能把郭建峰绕过去。文沫从来没有想欺瞒他跟程功搞坚定的地下工作。放着现成的资源不利用才是傻,别的人能不能相信两说,但文沫相信,重案一组的每一个同事都是值得信任的。

难得的相聚,一对情侣却在这一点上起了争执,谁都说服不了谁。

程功是坚定的保密派,他的任务,牵扯文沫进来已是不该,再扩大知悉范围,真走漏风声,后者谁都承担不起。但不是说在自己的国家的领土上不信任自己人,实在是人命关天,责任太过重大。

与其承担风险,还不如缓下步伐来慢慢查慢慢找,反正人已经死了,纪宏图这么多年一直潜藏得很好,他们没必要着急。

可文沫不希望郭建峰一直被蒙在鼓里,放着现成的资源不利用,非要自己去钻牛角尖是愚蠢的行为。之前他们曾分析过,纪宏图也许会因为儿子出事而现身,到那时候,冲着他来的人一定会死死盯着任何一点风吹草动,只等他一出现,便除之而后快。

留给他们的时间没有想象中充足啊!他们本来就在明,对方在暗,真碰上对方有心算无心,别到时候阴沟里翻船,还孤立无援,可就真的被动了。

一方面认为保密是原则问题,一方面认为不应该把同盟当贼来防,这一场争执旷日持久,一直到郭建峰风尘扑扑地从外地回来,都没争论出个结果。

好在,他们真正争执的时间极少,绝大多数时间还是用在找人上,虽然仍然没有进展,但x市整体上算风平浪静,不幸中的万幸。

一趟西南之行当然无功而返。张敏婷的身份不出意料是假的。真正的张敏婷是个孤老婆子,丈夫死得比她早得多,而且两人也没有孩子,她多年并未再婚,一直一个人生活。八年前因病死亡,却不知道为什么户口没有注销,还被冒名顶替,名下更是莫名其妙多出个孩子。

当地同行表现得十分配合,却一问三不知,态度热情得让你连气都生不出来,两人无功而返,憋了一肚子气,回来第一件事就是问文沫监控录像看出什么疑点来没。

好不容易跟程功争取到不说出死者的真实身份,更不提纪宏图的事,只把他们认为很可疑的两个男子的监控截图交上去,借助警方的力量寻人,两人才算勉强达成共识。

因此文沫编了几条看似很合理的理由。两人在作案前进的小区,生面孔,作案后又被拍到仓皇离开,嫌疑颇大。

案发后唯一不错的线索,自然要细细地查,只要这两人还在x市,总要先找出人来再说。

为防打草惊蛇,协查通报仅限于本市公安内部发布,相比较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自然要慢上一些,却比程功自己没头苍蝇似的乱找要强得多。

全分局派出所紧锣密鼓开始排查,内紧外松,全市范围还处于年后刚刚上班的一片慵懒中。

此时谁都不知道,纪宏图已经来了,x市一场疾风骤雨是躲也躲不开了。

某破旧的网吧内,两名二十出头的小青年已经在这上了好几个通宵,开两台机子却从不玩游戏看电影,每次进来倒头就睡,还真是奇怪。

虽然他们网吧也常常都有一时缺钱过来花个十几块买个睡觉地儿的人,但这两位穿着挺不错,怎么看也不像缺钱的主儿,还真是爱好奇特,难道趴在桌子上睡得比较舒服?

不过这年头,谁会去管别人的私事,尤其是这两位每次钱都交得足,也从不惹事生非,就安安静静睡觉,网管才懒得管他们为什么会来网吧包夜呢。

这一天,如往常一般,他们继续开了两台机子,准备休息。做为土生土长的亚热带地区人,还真有点受不了这边的寒冷,好在网吧里人不少,暖风开得足,还能熬得住。

刚随便凑合一口夜宵,最后一口汤还没咽下,其中一人的手机里收到消息:纪宏图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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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肩而过

城关派出所的老钱今天值班,正赶上新发下来的协查通报,热气腾腾新鲜出炉,他看到了第一眼。

协查通报上要找的是两个二十出头的年青男子,照片显然经过处理,有艺术加工的痕迹,与真人大约会有误差啊。老赵一边看,一边在心里琢磨。

大约每一个基层派出所的片警都有个武侠梦,总是希望能在平凡的岗位上某一天做出不平凡的事,比如抓个a级通缉犯之类的。

当然了,这梦做了快三十年,眼看着他从青葱少年变成佝偻大叔,梦想依然是梦想,每天的工作依然枯燥得可以。

可手里的这份通报,却让心气早就平了老钱激动了一下。我靠,这两个年青人,为毛他看着无比眼熟?

肯定是在什么地方见过的!他别的长处没有,认人还有几分本领,只要是见过的人,就会觉得眼熟。老钱激动得从椅子上蹦起来,眼神从画像上划过,去看这两个人犯了什么事,怀疑与2.10纵火杀人案有关!

哈!杀人案!不是小事儿啊,真抓到了人,他老钱也能风光一回,总不至于一辈子默默无闻当个小片警,被老婆一口一个没出息骂着都不能还口。

可是到底在哪见过呢?或者说,见过不重要,真刀真枪地抓着了人,才是功劳。

做为片警,如果不用处理街坊邻里投诉报警的鸡毛蒜皮小事,他每天的行程相对固定。x市的治安又一贯良好,他们所在片区位于新城区内,全是一水高楼大厦,街道办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什么的都新成立不久,办事员干劲正足,各项工作不用他们吩咐,都已经想到他们前边去了。

有这么配合的同级单位,他们的工作反而比别的派出所要清闲不少,每日只是象征性巡逻巡逻,出去走走,权当溜食,你好我好大家好。

最近几天,老钱的工作比平常还清闲呢,新年刚过,城里边的房子还空着大半,连喝酒闹事的都比平常少,他巡街的速度也快,还真没去过什么特别的地方。

难道是在街上打过一个照面?如果真是这样,人可不好找了。一腔热情被这念头泼上盆凉水,登时连脚下生风的步子都慢下来。

嗨,白高兴一场!他叹了口气,继续着走过不知道多少遍的路线。

要拐过一个弯的时候,眼角余光扫到街角不起眼的破网吧,脚步顿住。

“我靠!想起来的!这俩孙子在这上过网呢!”

年前还没放假的时候,他们领到一项任务,检查所有营业场所的防火设施,力保过年期间不发生造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火灾。哦,似乎就是因为过年前最后几个工作日,有地方失火,死了两个人,才突然下的命令。

他们忙碌了许久,连年三十都奋战着,才总算将辖区内所有的营业场所都走了一遍,几处安全隐患也排除,才安安心心回去过个年。

初三值班的时候,他还特意跟着同事一起,又走访了一遍仍然经营的少数地点,这网吧就是其中之一。

在家家户户都有宽带无线网的年代,网吧的日子不好过,新开的也就罢了,仗着电脑配备好,还能吸引些人气,像这种开业年限长,设备陈旧的,就只能指望着价值便宜,营业时间长挣点钱了。

所以多数网吧都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初三傍晚,都七点多了吧,他们处理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小案子后,回去路上,路过网吧,看见还开着门营业,有人员进进出出,才临时起意去检查的。

因为是过年,网吧显得比平时热闹几分,网管在看到有警察进来时十分紧张,老钱左右一扫,就发现里面有不少未成年人在上网,绝大多数都在打游戏。

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标语还贴在门上,虽然知道网吧为了挣钱,免不了阳奉阴违,倒到底他们突击检查的时候没发现这么明显的违规,还算是全了彼此的面子,过得去也就罢了。现在的孩子,人手一个手机玩游戏,连家长都不怎么管,他们做警察的,总有看管不到的地方,哪里能行使家长的职责,管得住一个有心玩,一个想挣钱的两伙人。

网管已经不敢说话了,只得趁着警察还没发火之前,把这些孩子的电脑做下机处理,这下可捅了马蜂窝了,小祖宗们玩得正欢,突然电脑变回待机画面,鼠标键盘统统失灵,哪里能干,嘴里不干不净骂出声来,抬头看到警察,才蔫蔫得想跑。

大过年的,实在不想打扰这么多家庭过年,可职责所在,也是为着孩子以后好,这次侥幸躲过,他们下一回只会变本加厉,况且网吧本身也太过份了,这不是坑孩子嘛,不得不处罚!

于是那天他们忙到很晚,对网吧的所有者开了罚单,这些孩子也由他们一一打电话给家长来领,差不多到11点,才离开网吧。

责令他们停业之类的口头警告其实谁都知道没什么用处,但他们也不可能真的就盯着一间网吧耗上一个班,所里一共只留三个人值班,万一有什么紧急情况,根本忙不过来,只能靠网吧自觉。

他们还没推门,就有两个小青年进来了,且低着头熟门熟路往里走,撞到老钱身上才抬起头来,这两个人当时退后一步,转身想走来着。

老钱当时没在意,只盯着两个小青年仔细打量了下,发现这两个肯定已经成年,就没再多管,已经耽误太多时间,他们得尽快回去。

现在回想起来,虽然很多人平时没事儿时不愿意跟警察打交道,可也没听说过谁见了就想跑,那两个小青年的行为,可不就是时刻准备跑来着嘛。

果然作贼心虚!他奶奶的,让两个纵火杀人犯从他们眼皮子底下逃走了,这口气必须得挣回来。

不知道这两个孙子还在不在网吧,人还在最好,虽然这种可能性很小,哪个作了大案的犯罪分子不想着离自己犯案的地方远远的,好生躲起来,再不被人发现才好。从初三到初十,已经七天了。

就算人早已经逃之夭夭,他们在这儿上过网,总得登记过身份信息吧,协查通报上没有姓名,身份证号之类,想是还没被掌握,知道他们的身份也是大功一件。

他想了想,为防万一嫌疑人还在,打电话叫来两名同事。

阴暗的网吧里,烟味大得能呛死人,网管坐在主机前看电影,戴着耳机的他根本根本没注意到屋内多了三个人。

三人也没第一时间惊动他,分开把网吧搜了一遍,才发现今儿还真清静,除了网管,网吧里竟一个人都没有,当然更没有他们想要找的嫌疑人了。

直到被拍上肩膀,网管小伙才吓了一大跳,发现屋里多了三个大活人。

上一次警察来,他们老板可是被罚得狠了,本来这生意就日薄西山,占着店面干赔钱,老板早就萌生退意。网吧如果开不下去,还要什么网管,他可不得失业。因此对着没几天又阴魂不散回来的警察,他就没了好脸色:“警察同志,今儿我们这可一个未成年人都没有,看清楚了吧?看清楚就走吧,我这儿还忙着呢。”

都要失业了,谁还敬着这群大爷,反正他又没去作奸犯科,这帮人啊,再牛x也管不到他头上去,怕他们干毛!

“大年初三我们处理完走的时候,门口碰到两个小青年,你看看,还有没有印象?”老钱没有拿出协查通报,只给网管看了他用手机拍的备份。

网管连个眼皮都没抬:“不认识。”

“抬头,好好看看!”

“怎么的?这俩也未成年?那你们怎么当时不处罚了?都一个礼拜过去了才来马后炮?”懒得搭理,网管小伙还是不抬头,自顾自在主机上搜别的电影看。

“你!”对方态度不好,任谁是被忽视的对象心情都不可能很愉快。既然小鬼难缠,还是叫正主儿来:“给你们老板打电话,我们要查这两个人的登记资料。做为网吧,每个上网的人你们是有义务登记身份资料的,没错吧?”

“你说找就找啊?我还说这两个人压根没来过我们这儿呢。怎么什么屎盆子都想我们往脑袋上扣?”网管小伙一听要请老板,心里先胆怯两分。他巴不得老板不来呢,老板不来,家大业大的,就根本想不起来自己手里头还有这么家不挣钱的买卖。

现在叫来,让他看到赔着水电人工网费的买卖,大白天的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可不得让他刚开年就失业啊,虽然他工资不高,可是清闲啊,而且还可以整天泡在网上,换个工作,上哪找这好事儿去。

因为有私心,他的态度不由得也软化下来:“那个,警察同志,小事,小事,哪用得着请老板这么严重。我看看是谁,再给你找资料哈,您几位先坐。”

这网吧开在居民区附近,来来往往的熟客居多,他有信息能认识,结果伸脖一望,心就凉了半截。

我滴个老娘诶~老话怎么说来着,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他脸上青一阵白一阵,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么明显的异样,老钱他们要再看不出来,身上这身皮就白穿了。

不过倒也侧面说明,他们没找错地儿,这两名犯罪嫌疑人在网吧出现过的可能很高。

不过是两名客人,找出来,有大概进出时间,找出来个登记信息不困难啊,这小网管怎么一副要被吓死的样子。

“你到底认不认识,说句话啊?”

怎么可能不认识,还从人家身上没少挣钱呢!但问题也就出在这儿啊,他为了多挣点钱,私底下放人进来,钱没少收,却都进了自己腰包。

“这两个人犯什么事了?”他得掂量掂量,权衡下利弊。如果是小事......

反正网吧里的监控早八百年就坏了,现在纯粹是个摆设,外面也没有正对着网吧入口的摄像头,他就是死咬着说没见过,这帮警察又能奈他何。

如果真是要命的大事,自己也就痛快地把知道的该说都说了,大不了换份工作,总不至于把他当共犯吧。

“还有你讨价还价的余地?赶紧有话说,有屁放!”老钱一巴掌拍在这臭小子后背上,打得后者一个哆嗦,苦着脸说:“认识认识。”

还没容得老钱惊喜,这小子话风一转:“可我也不知道他们叫什么是哪里人啊。”

“你这小子,还拿起架子是怎么的?”老钱指着正打开的主机吼道:“给老子查,查不出来,告你妨碍公务!”

“警察叔叔,警察叔叔!”网管小子吓得快哭了,他哪里经过这疾言厉色的询问,褪去刚刚的痞气,连连求饶:“是我眼皮子浅,挣了昧心钱!”

却原来这人在他的网吧里连续呆了得有十来天,每天也不贵,四十块钱包两包泡面。

在网吧上个通宵,差不多十五块一个人,再加一人一包泡面,这小子倒真没多要钱,那他怕个毛线啊?

呵呵,猫腻就在于此。

这两个人,给的钱直接落到网管手里,不上账,而网管呢,直接将他们开的电脑退出系统,不需要登录,神不知鬼不觉地黑自家老板。

而退出系统不登录,主机自然不会有显示,就更不需要身份证实名制了。

好不容易发现的线索就这么白白地做了无用功,老钱一张胖黑涨得通红,恨不得把这爱占便宜耍小聪明的混小子扔进禁闭室呆几天去。

可就算抓了他又有什么用,这两个嫌疑人的身份,他们还是一样搞不清。

看见三名警察围着自己,都是一副要吃人的模样,网管真正害怕了,他可不想进监狱啊,急忙交代:“他们这几天一直都在,每天晚上都来,每天!你们耐心等会,一定能抓住人的,一定能。”

可这两个人,今天早上走的时候阴沉着脸,对他热情的招呼声毫无回应,不像平常似的,总会说一声,晚上给他们留个门,万一要是不回来呢......

一人落网

老钱等人守株待兔的同时,把他们的发现向市局做了汇报,虽然仍然可惜不知道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但至少嫌疑人未逃离本市,还有抓捕的机会,比之前两眼一抹黑好多了。

网管几乎是每隔五分钟就忍不住向门口张望,盼星星盼月亮,就盼着这两位大爷赶紧来,他也好将功折罪脱了身。

在网吧里假装上网的几名警察三番两次警告他冷静点,要稳住,都无济于事,要不是实在怕临时换人会引人怀疑,他们真想直接派个自己人把网管换下去。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人家回不回来不还一定呢。老钱如是想着,倒是安安心心地坐着,两眼不离显示屏,一点看不出是在等着抓人,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网吧里一时间除了敲击键盘的声音外再无动静,一张大网静静铺开,就等着猎物上门。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夜晚来临,灯光渐次亮起,原本还很淡定的众人也有些沉不住气,至于本来就沉不住气的网管,此时更恨自己爹娘没把自己生成长颈鹿,要不是有人一直严厉地瞪着他,让他不敢轻举妄动,他早跑出站去张望了。

终于,在所有人期盼的目光中,有人挑开门帘进来了。

门口的灯光昏暗,看不清那人的长相,但他们要找的是形影不离的两个人,这进来的只有一个人,应该不是。

网吧里除了三名片警和网管外,当然还有几个来上网的人,如果他们先一步清场,把无关人员都赶走,再走漏风声打草惊蛇,这半天功夫就白费了,只叮嘱网管开机子的时候把这些人都隔到远远的角落里,伤不着就是了。

此时网吧里时不时响起几声叫喊,他们联机打游戏的时不时骂两句猪队友,反倒让整个网吧有了生气,不像下午那么死气沉沉,与平时没什么两样。

这人进屋,先没忙着往前走,而是一只脚撑着门,留个缝,四下张望了一圈,待听得几声喊叫骂人后,才真正放心进来。

等这人再往前走了几步,整个人完全暴露在灯光下,让人能看清长相时,网管因为一直盯着门口进来的人,此时指着他,啊啊了两声,神情惊恐,却说不出话来。

那人脚步一顿,脸色瞬间变了,急忙转身,就想往门口跑,只要出了门,出了门......

然而众人等的就是他,好不容易入了网,哪能让鱼儿轻易溜掉!

老钱在看清来人的长相时已经第一时间冲过去,堵在门口,另外两人虽然比他反应慢了半拍,但当网管认出来人时,他们也没耽误功夫,直接断了后路。一前两后,把来人包抄起来。

以三对一,胜算满满,老钱甚至还有时间向后踹一脚门,挡住外面射进来的光,使自己身处的地点稍暗,真动起手来,对方一时看不到他的动作。

他们唯一没想到的是,对方真的是个硬点子,身上有枪不太可能,各种交通工具层层安检不是当摆设的,但刀却是不会离身的。

对方手里有人命,干的又是国法绝不容情的买卖,与警察遭遇,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如何逃命,而是如何才能杀一个够本杀两个挣一个。

他两只手抄兜,慢慢地摸索到一直小心藏着的两把刀,一长一短,他用得极习惯。

有心算无心,哪怕以三对一,派出所处理小事习惯了的片警,与亡命之徒遭遇,一个照面,老钱左手就被狠狠砍了一刀,血流如注。

剧痛传来,老钱惨叫一声,不光他自己吓一跳,另外两名同行更吓了一跳。他们手里可是连根警棍都没有的,怎么能斗得过持刀的歹徒!

毕竟不是专业的刑警,无论实战经验还是心理素质都差着一大截,因此听到同事惨叫,第一反应竟是害怕想要后退。但网吧里空地就这么大,其他地方摆满了电脑,还有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伸着脖子望过来看发生什么事,他们又能退到哪里去?

胆怯是人的本能,但警察毕竟不是普通人,他们身上承担着使命,背后是老百姓的生命安全。

被围住的青年一刀挥出,鲜血四溅,让他找回了许久不曾接触的感觉,太平日子不是谁都愿意过的,尝过血的滋味,谁又甘于平淡?

与他过招,这些警察居然还会发愣害怕?很好,非专业人士他最喜欢了,杀一个算一个!

老钱受了伤,胳膊火辣辣得痛,身子忍不住向后缩,正门位置已经被他无意识的动作让出来了,但是青年却没有选择第一时间逃跑,而是紧紧追着老钱不少,长长的还在滴血的尖刀又一起举起。

狭窄的过道,能容老钱躲闪的空间不多,他笨手笨脚地后退,以躲过闪着寒光的刀尖,有那么两三次,他都能感觉到贴着他胳膊划过的刀散发出来的寒意。他无暇多想,只能本能地躲避再躲避,后退再后退。

直到退无可退。

过道已经到头了,再往右转,他自然还能避上一避,他并非孤身一人,这青年人此时追着他砍,大概身后的同事还没有办法制住此人,他只要再拖一会儿,只要一会儿。

连抬眼看看同事在干什么以便配合的时间都没有,青年一步步紧逼,不给他喘息的机会。

他向后挪动的脚步此时却突然停止。

网吧之前曾经来过客人,他们没有赶人走,只是将他们都分散到了角落安全的位置。

谁能想到嫌疑人会如此猖狂,以三对一,他面不改色心不跳,连逃的念头都没生过一个,直接挥起砍刀。

他老钱的背后那排电脑下,有个二十出差的姑娘缩了进去,正在哭,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老钱能听到。他知道,他不能再后退了,如果自己退到那姑娘身边去,他们两个人就都危险了。

已经砍红了眼的青年怎么可能会管这姑娘是不是警察呢,就算不是,他拽住个人质,也能让警察束手束脚。

人民的生命安全最重要。老钱盯着越来越近的刀,没有后退,而是伸出没有受伤的手,一把握住青年的手腕,与他比拼起了力气。

早已经不再年青的老钱又哪里是小青年的对手,而且这青年人手里一共有两把刀,这边厢用力想要刺向老钱,那边厢一直没怎么动用的左手挥着把短匕,以极快的速度冲着老钱的脖子袭来!

老钱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这回大约是死定了,大约是能评个烈士,立个一等功的吧,还好儿子已经快要大学毕业,以后不愁老婆没人养了。他抬起受伤的胳膊,知道只能起到阻一阻的作用,不干等死罢了。

等待死亡的感觉十分微妙,仿佛连时间都无限延长,预料之中的疼痛迟迟没有到来,久得连老钱都忍不住焦急地希望解脱。

他握住拿着刀的手腕的手力量早已经消耗殆尽,现在还能硬挺,完全靠一口气死撑,突然,对方居然比他先力竭了,向后撤的力量带着他也踉跄一下,差点跌倒。

原来就在他步步后撤时,两个同事早已经回过神来,只是碍于通道狭窄,没办法硬闯进去,一旦吸引了嫌疑人的注意,他们一前一后的排列无疑就是送上门的羔羊。

只能先委屈老钱吸引对方火力。他们一个紧随其后,一个站到电脑桌上去,等待时机,统一行动。

两个青壮对一个,刀毕竟只是冷兵器,等到小青年的上半身都被压制动弹不得,脚随处乱踢也无力回天,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手中的刀被夺走,再也无力伤人分毫。

一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大祸消于无形,三个片警都有点后怕,尤其是老钱,真真正正直面了匪徒,生死一线,好在,都还好,劫后余生,胳膊上的伤口很狰狞,出血却没有多少,应该没有砍到动脉,没有生命危险。

小小的网吧大约从开业到现在头一次人气沸腾,在一溜警车和急救车开走之后,连留在地上的几小滩血都让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惊叹不已。死亡和血腥之于他们是很新奇的体验,不但不害怕,还趋之若鹜,一时间,网吧里坐无虚席,至于离开的罪犯和受伤的警察嘛,呵呵,跟他们有什么关系。

郭建峰接到通知说协查通报上的嫌疑人被抓个正着,还有个片警受伤时,既高兴又生气。高兴的是这么快,案情就有了重大进展,嘿,这家伙被警察围着的时候二话不说拔刀就刺,即使他不是纵火的真凶,也肯定有其他案子在身上,也算他们没白忙活。

生气的却是派出所的片警胆子也太大了。万一出点事,再有同行牺牲,一条人命啊,那是抓多少人都弥补不回来的。他们的战友同行已经流了太多太多血,多得让人心疼。

嘱咐秦凯带人去看看负伤的同行,也是调开他的意思,郭建峰直接开审嫌疑人。

抓到人的消息,文沫知道了,程功自然也知道了。两个人只抓到一个,对于能不能撬开他的嘴这件事,两人态度统一:八成啊,悬!

这一个自有警方操心,文沫便没回局里凑热闹,反正她说出去查案,天南海北哪都去得,只要最终把案子破了,别的,郭建峰都不会多管。

两人把目标盯在另外一个在逃的嫌疑人身上。既然网管小伙说过,在昨天晚上他们还在一起,那为什么一个白天过去,回来的就只剩下一个人了呢?

他们既然选择留在x市而不是在纵火后立刻离开,文沫怀疑大约他们一开始的猜测要成真的:他们在等纪宏图出现。

两人一起在网吧里委屈了十天半个月,连过年都没分开过,早出晚归,双宿双飞的,这一次分开,难道是纪宏图终于现身了?

但愿是他们多想,照着他们面对警察二话不说,不解释不逃跑,直接拔了刀子的狠劲来看,纪宏图一旦出现,绝对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文沫还有深一层的担心:没有养过一天的儿子,本就让纪宏图心怀愧疚,现在惨死火场,如果对方真与纪宏图遭遇,二对一可能他还不敢如何,现在警方抓了一个,一对一,纪宏图会不会忍不住执行私刑呢?

无论纪宏图以前是什么身份,警察也好卧底也罢,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手段,都是为了让自己活下来,顺利完成任务。没有经历过那份真心打从心底里升出来的恐惧的人,没有权利评判这些人的是非功过。

可隐姓埋名多年的纪宏图,不过是没有执法权的普通群众,他主动杀人的话,无论理由多正当,手段都用错了。

文沫可以理解他的报仇心切,却没有办法在真正面对的时候置之不理。李响岳的悲剧,不需要再重演了。虽然会被人批评一句站着说话不腰疼,但还是得说:纪宏图受过相关教育,他应该比一般人更相信法律会给每个人以公平正义,而不是自己想着如何去执行私刑。

他们必须尽快抓到另外一名嫌疑人,这对纪宏图来说,既是保护又是帮助。

被抓的青年人当然一个字都没吐过,他身上唯一一张身份证还是假的,只能说现在造假技术真高,这张身份证要不是与户籍资料库里的照片对不上,连警方自己都不知道是假的,里面各种防伪技术、芯片资料一应俱全。

纪宏图已经到达x市三天了。妻子和女儿被她安顿到郊区城乡结合部的出租屋内,留够了十天的食物,交代他们在此期间不要出来,如果到时候东西都吃完了,他还没回来,就报警。

张雨萌含着泪,没有说任何挽留的话。这么多年东躲西藏的生活非但没有让他们夫妻陌路,反而更珍惜现在的生活。她比谁都更清楚,自己的丈夫在意什么,想要什么。而她要的就更简单的,一家人在一起来安喜乐,就比什么都重要。

就在文沫祈祷纪宏图千万老实地隐在暗处别跑出来添乱时,这货光明正大地上了公安局的门,要求认领尸体。

回去处去

程功来x市的首要任务就是找到纪宏图保证他的安全,抓犯人都算搂草打兔子,顺手的事。

他可真是白发了半天愁,觉得纪宏图这么多年来藏得好好的,他想找人无异于大海捞针。结果,咳咳,真是人生何处无惊喜啊。

站在公安局大门口,程功第一次看到纪宏图本人。他与十年前的图片相比,不但老了许多,眼角全是皱纹,连头发都已经白了不少,而且整个人的精气神也完全不一样。

穿着警服的他是何等意气风发,就算做卧底殚精竭虑,也是神采飞扬的,他那时,浑身上下都写着恣意二字。

可现在......

肩膀也塌了,背也佝偻了,倚靠在门边,活脱脱比他实际年龄要大上七八岁,连看人都带着几分小心翼翼。

曾经的警界精英啊这是......程功忍不住感慨,痛恨毒啊贩的凶残,也为纪宏图撒几滴辛酸泪。对他来说,活着,一家老小平安幸福地活着,就是最大的奢望了,可显然,他的希望破灭。

郭建峰是不知情的。听说有人来认半个月前的纵火案死者,除了觉得终于能弄清楚这两人的身份,能挖出点作案动机来以外,没有太大的激动。受害者家属嘛,他见过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

想想远趟祖的大西南却一无所获,郭建峰只恨这小子没能来得早点,耽误他们时间不说,还浪费了本就为数不多的办案经费。因此见到纪宏图的时候,心里先带了不满。

对于一个不认识的人,先入为主再正常不过,作询问笔录的时候带上几分情绪更是理所当然的事。

纪宏图能在毒啊贩里卧底几年,察言观色的功夫绝对一流,郭建峰毫不掩饰的不喜他又怎么可能看不到。虽然不明白这份不喜从何而来,心里也不是不失落的。

他曾经是他们之的一员,但凡能光明正大表明身份,就算得到的不是热情回应,至少也不会是明晃晃的厌烦。物是人非,大抵如是。

郭建峰耐着性子问了几个问题,诸如死者的身份、年龄、社会关系之类,本也是询问家属的固定流程,他公事公办。可是心里憋着的火却逐渐压不住了。

纪宏图提供的身份就是张敏婷和张铠然的假身份,社会关系更是一问三不知,至于他跟两名死者的关系,更是吱吱唔唔说不清楚,再多问问,又变成一问三不知了。

郭建峰气乐了:“你当公安局是戏园子呢?容得你演了一出又一出?你到底是什么人?到底来干什么?”纪宏图刚想开口解释,就被郭建峰强势打断:“别又想着编谎话骗我!刚刚你说的话,哪句真哪句假,你心知肚明!再打着拿我们当傻子糊弄的念头,呵呵,拘留所给你备着单间呢。”

几句话,把纪宏图的谎言堵在了嗓子眼里,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告诉他真相?那又如何?恐怕没有任何一个人能证明自己说的到底是真是假。他没档案,没证人,没身份,什么都没有。信与不信,完全在郭建峰一念之间。

谁会相信?就连纪宏图自己,在没经历之前,也从未曾听说过这所谓的异地安置!内地和平了太久,哪里知道边境线上的惨烈。

他只能选择沉默,可这份沉默看在郭建峰眼里,就成了撒谎被拆穿后的无言以对。骗到他头上来了?好,很好,他得教育教育,x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重案组的大门可不是那么好进的!

郭建峰被蒙在鼓里,可文沫知道纪宏图的真实身份啊。有程功先一步在门口确认过,文沫得到消息,一时想不出如何能既让郭建峰消除疑惑,又能不暴露纪宏图身份的两全其美的法子,眼看着郭建峰马上要使出洪荒之力,只能先硬着头皮出面安抚,让他消消气,一面又把皮球踢回给程功,限他半个小时内把谎撒圆了,要不然就得对郭建峰和盘托出。

文沫再三担保,郭建峰绝对值得信任,嘴很紧,人品很端正。真到万不得以,别人可以瞒着,告诉郭建峰一个人,能省他们很多事,也免得两下重复工作,浪费宝贵的警力。

程功只得让文沫拖多久先拖多久,他必须向上级请求,自己不能做主。无论郭建峰多可靠,他都得取得上级同意后才能告之,这是纪律,铁一般不容践踏。

郭建峰也并不是真的跟纪宏图生气,他就是想看看,自己暴怒之下,能不能让对方露出马脚。因此文沫过来一劝,他立刻收回刚才要吃人的黑脸,效果很明显。

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也算他们审讯中常用的招数,文沫这是要上来做知心大姐姐的,在场所有人都清楚,包括纪宏图,他有些想笑,这些他曾经学过,却从来没用过的招数,现在居然要由一个自己人用到自己身上,岂不可笑。

他还真想看看,文沫到底要怎么把知心姐姐的角色演好,一定很有趣吧。

可文沫压根没打算来虚的。纪宏图现身,就足以引动他身后盯着他的人,从他光明正大地走进公安局大门要认尸开始,他就已经处于危险之中,还有一名嫌疑人没抓到,留给他们反应的时间不多了。

公安局不是什么隐蔽的地点,嫌疑人只要稍微有点脑子,肯定会安排人盯着,纪宏图但凡会来x市,认尸是必须做的事,盯住公安局,就算盯住纪宏图了。

文沫面色凝重地坐到纪宏图对面,她知道隔壁房间里,透过单向玻璃,郭建峰肯定站在那看着他们,程功不吐口,她自然不会擅自违反保密纪律。她只能尽可能地凑近,压低声音叫了一声:“纪宏图,纪警官,我是来帮你的,请你相信我。”

纪宏图一副看戏的心情顷刻消失无踪,他也不由地神情一凝:“你知道我是谁?”纪宏图现在可不叫纪宏图,他的身份证上写着,他叫葛小顺,贵州省某落后山区的农民。

这个陌生的名字,十来年没有叫过了。便是连自己最亲近的妻子,也从他们改名换姓后,开始叫他小顺哥,就为着万一遇到事,不能顺嘴叫错,不打自招。

他都几乎忘了,他本不叫葛小顺,原来他还有个真名的。

“我知道。上级领导派了专人来保护你,但他不方便露面,隐在暗处作用更大些,所以叫我来接你出去。你相信我吗?”

纪宏图抬头,相信?两个轻飘飘的字,对他来说却有千金重。任是谁被迫放弃自己的所有过去,重新以一人新身份开始生活,都不可能再轻易地相信任何人。他的轻信,付出的只会是生命代价。

可是对上文沫的眼睛,没有躲闪,没有回避,只见真诚的目光,他突然又觉得,相信一次又何妨?他来x市,不是本就抱着必死的决心来的吗?现在多好,原来人走了茶也可以不凉,十年的时光过去,依然还有人记得他,在意他的生命安全,值了!

坚定地、缓缓的点头,纪宏图突然笑了,他浑身散发出来的气势,哪里还有之前半点怯懦与颓废,就像一把刚刚剥去锈蚀的宝剑,只剩锐气!

郭建峰还一头雾水没明白什么情况呢,他是在隔壁,可文沫声音低,他只能看到他们的动作,压根听不清两人说了什么。怎么一眨眼,这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兄弟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文沫在搞什么鬼?这人明明很可疑,为毛坐得那么近,说话又那么小声?出了危险怎么办?真是,一点都不让人省心!

他这回是真生气了,为了文沫的不知轻重,推门进来时的脸色比出去时还黑,任文沫怎么赔笑脸也不好使。

这尴尬的不好解释的现状!文沫把程功在心里骂了好几遍,终于等来了他的电话,而此时,问询室里三个人已经冷场有半个多小时,郭建峰的耐心即将告罄。

听了电话那端人的解释,郭建峰从将信将疑,到肃然起敬,挂断电话,他一时没有说话,惹得文沫和纪宏图都紧张地看着他,一时不清楚他到底信还是不信。

缓缓站起身,郭建峰整了整衣领,戴正帽子,立正,向纪宏图敬了个礼。

一切尽在不言中。

纪宏图坐在椅子上,早已经泪流满面,为着曾经的付出,为着多年的躲藏,更为着仍然被承认!

两个小时后,纪宏图独自从公安局大门口走出来,眼眶微红,神态哀伤。

外面的街道很安静,只偶尔有车开过,上班的午后,并没有几个行人出没。

倚在街边全神贯注看手机的小青年就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了。就在纪宏图低着头擦着眼泪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小青年突然扔掉手机,一直插着兜的手掏出把砍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纪宏图奔去!

他以为自己以有心算无心,志在必得,可还有句老话,叫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郭建峰、文沫、纪宏图在内,程功在外,既然已经知道门口大概有人盯着纪宏图的动向,又怎么可能一点计划都没有,他们又不傻。

青年人以为的出其不意,其实一直都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只等他暴起伤人,抓他个现行。

都没用别人动手,纪宏图自己便将小青年拿下,他那三脚猫的功夫,跟不专业的片警还能逞逞能,放在真刀真枪拼出来的缉啊毒啊警眼里,抓他跟玩似的。

危险解除,让郭建峰头疼了好几天的案子也告一段落了。

纪宏图想安葬了岳母和儿子再走,郭建峰自然没有意见,处处配合,给予方便,甚至还一手包办了葬礼,让纪宏图安心去接老婆孩子过来,在x市,他们暂时是安全的,不需要躲藏。

程功再三坚持,一定要跟着纪宏图去,在他们重新安全躲起来之前,他不会离开纪宏图半步,这是他的任务,大半工作都由别人做了,再让他束手休息,他也闲不住。

对于程功的好意,纪宏图反对无效,只能笑纳。不得不说,被组织重视在意,这种感觉不错。

张雨萌提心吊胆过了好几天,吃不好睡不着,如果不是还有女儿要她照料,她早坚持不住。盼星星盼月亮,盼得眼睛都绿了,终于把丈夫盼回来,哪里还顾得上是不是当着女儿和外人的面,哭着扑进丈夫怀里。

纪宏图抱着哭得像个泪人的妻子好声安慰,细语相劝,没有半点不耐,只略不好意思地向程功笑笑。铁汉柔情简直为他量身定做。

一家三口从出租屋出来,准备出发回公安局。两具尸体还没从法医科出来,他们还得回去办手续,再送去殡仪馆准备火化事宜,这些事只有亲人能做,郭建峰是无法代劳的。

程功跟在他们身后三两步的距离,不想打扰正处于悲伤之中的一家人,

在他们对面,两个年青人正头凑头地不知道说些什么,偶尔抬头笑笑,又很快低下头去。

原来在街上并不显眼的举动,程功却眼神一凝,这两个人,怎么看着有点眼熟?他在x市除了文沫以及一组打过照面的人,可真的不任何别的人了。

两拨人相向运动,越来越近,终于快要擦肩而过了。

“小心!”电光火石间,程功终于想起,当初看监控时,这两个人,似乎是跟在他们刚刚抓获的另外两个年青人后面的!他们很可能是一伙的!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他高声示警!

两名青年人也在此时动了!他们左边一人掏出砍刀,右边一个手里拿着的却是一把手枪!

不好!

没有太多时间思考,凭着本能,程功和纪宏图一前一后扑将上去,与两名歹徒缠斗,拿刀的歹徒很快被程功制服,可是旁边却传来一声枪响......

公安局门口的枪声惊动了局里的警察,大家纷纷抄家伙涌出来,看外面出了什么事。

纪宏图气喘吁吁地坐起来,趴在他身上的年青人一动不动,被他一扒拉,翻身滚落地上,胸前正有殷红的血从枪口出涌出,纪宏图在缠斗中夺了他的枪。

三天后,x市火车站。一家三口中,两位成年人手里分别抱着个肃穆的黑盒子,小孩子拿着串糖葫芦吃得正欢。

他们取票进站,上车离去,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再次消失得无影无踪。

本卷完。

嫁给我吧

一桩心事了结,没费一兵一卒,程功的心情不要太美丽。反正他时间还充裕,暂时离了不算太平的边境,不用管勾心斗角的原单位,突然发现x市这座小城说不出的安逸。

“要不,我也申请申请,调到这里来吧?咱们长期异地,也不是个事啊。”周末,无案一身轻的两人终于有了游玩的兴致,一天时间,他们跑遍了x市附近几个著名景点,到了晚上,随便找家看起来挺干净整洁的农家院,文沫刚躺上床挺尸,程功突然来这么一句。

“啊?为什么?”干得好好的工作,哪能说换就换。

“傻瓜!”程功坐到文沫床边,将她因为出汗而贴在额头的碎发拨开,轻轻掐了掐她没多少肉的脸颊:“你就不想想以后啊?”

“以后?什么以后?”文沫歪着头,有些不太明白程功的话。今天太累了,身体完全超负载运转,累得她连头都不想抬,只恨不得不洗澡不刷牙躺在床上睡它个昏天暗地,连带着脑子更是不想转。

文沫的疲惫程功看在眼里,疼在心头。曾几何时,一代英姿飒爽的女警,身手敏捷,现今连爬半座山身上虚汗出得就跟水里捞出来一样。要知道,现在可是刚过立春,天寒地冻还远远没有结束。

坚强又脆弱的女人自然是惹人保护欲爆棚的,而且这个女人又是自己相知相爱的爱人,再没有什么能比得上两情相悦更让人觉得幸福了。

更何况,于程功而言,他跟文沫能有今天,用失而复得、守得云开见月明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他不能再承受一次失去了!

夜长梦多,他必须尽快把文沫娶回家,再不想没名没份地继续下去。以后,就由他来做站在她身侧的男人,守护她,照料她吧。

身材高大的男人俯视下来,目光温柔得能让人溺死在里面:“你,嫁给我好不好?”原本不应该这么突然,没有鲜花,没有戒指,没有友人的见证与祝福,他甚至都没有单膝跪地,这婚求得略显仓促。

可也许是气氛刚刚好,也许是窗外的月亮太美丽,他一分钟都不想等下去,求娶的话自然而然从他嘴里吐出来。

然后一室寂静。程功连呼吸都怕打扰到文沫,只等着听那一句他期盼已久的回答。而文沫,大脑还在当机中,智商不在线的她此时迷糊得可以,嫁给他是什么意思?

他们就这么大眼对小眼地目光相接,谁也没有移开,谁也没有说话,直到房间内的气氛已经寂静得有些尴尬了,文沫成了浆糊的脑袋才终于回过味来。

“你、你、你,你、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回想起来的记忆里,文沫似乎不是第一次被求婚了,可现在她的心情除了忐忑,更多的,却是期待。

那是一种对自己的未来生活有信心,想要改变,想要自己的爱人参与其中,一起到老的肯定。可是望着程功紧张的模样,她到了嘴边的一句好啊就变成了:“我考虑考虑。”

啊?这是......被拒绝了?程功愕然,他以为自己一番情真意切的表白,一定能抱得美人归呢。

文沫不禁莞尔。就算只为了看到程功的模样,刚刚自己说考虑考虑就是值回票价的。真是,这么实心眼的人,看着好想笑。

“好啊!你故意逗我!看我怎么收拾你!”两人面对面离得这么近,程功怎么可能看不到文沫眼底都不屑于隐藏的笑意,他立刻反应过来自己被忽悠了,这坏丫头诚心的!当下再不客气,身子前倾,伸出手臂把想要后退躲避的文沫一把捞回,快狠准地吻上了她的唇。

这不是他们的初吻,却也是自文沫病愈后的第一次。绵长而认真的一个吻,让人忍不住沉醉其中,久久不愿分开。

直到缺氧的憋闷感越来越重,文沫才终于狠下心把程功推开,后者顺势放开了她,却仍然不错眼珠地盯着文沫,那双苍白的唇现在鲜艳欲滴,整张脸都洋溢着春色,看得他挪不开眼。

“那么,还用考虑吗?”他没有放开搂着他的手臂,一副如果你敢继续考虑我就吻到你同意的地痞样。

文沫伸出双手,捧住程功的脸,不躲不闪,正色道:“好。”

“什么好?我很好啊,好的很呢。听不懂啊,你说清楚点。”

“......”刚刚不还是深情不悔呢吗?怎么这么一会剧本就改成地痞流氓当街调戏了呢?画风变得太快,有点辣眼睛。

“好,我再考虑考虑。”哼哼,谁怕谁?

“哦~~~还要考虑啊~~~”程功眯起双眼,一点一点缓慢地凑向文沫,目标,她的红唇。

我......靠,还真是一招鲜,吃遍天!怕了他了!

“好,咱们结婚吧!”

程功将文沫轻轻搂紧,此时无声胜有声。

吾心安处是故乡。两颗漂泊的心,终于不再彷徨,找到了宁静的港湾。

狗粮发得有点腻、不擅长感情描写的废柴作者菌飘过,以下新案开始

第二天便是元宵佳节,街上的人流比过年前几天还要多些。大抵是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买买买都跟不要钱似的,收银台前能排长队。

昨天累得像狗,虽然一夜好眠仍然没能缓过来的文沫对逛街兴趣缺缺,勉强买了些零食之后,说什么也不逛了,拉着程功离开商业街。

x市人口不多不少,与摩肩接踵相比,隔壁的小吃一条街因为不到饭点的原因可清静多了,两人随便找了家小店坐下,要了两份鸭血粉丝汤,一边休息聊天,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吃着。享受着两人相处带来的安心。

这样的时间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有。程功还得回b市归队,至于他说的想换工作调到x市来,文沫思来想去还是劝住了。

一来程功家里还有父母,b市离t市那么近,来回很方便,父母都已年迈,x市远在千里之外,真有什么事,却已经鞭长莫及。子欲养而亲不待这一人间悲剧,能少一出是一出。

二来无论背地里有多少人觉得文沫冤,可她来x市也是实打实贬下来的,算不得有远大前程。她如何能要求程功放弃首府地区的好工作,跑来陪她发配呢?一个人的牺牲和成全才能换来的十全十美,她宁可不要。

程功原还想反驳,被文沫一句“异地,你是对我没信心还是对自己没信心?”给整没电了。只得先歇下踌省市调动这一不现实的想法,开始把目光转向如何帮助文沫重回b市一事上。很多老领导还是肯定文沫的工作能力的,只要她能在x市做出彩,犯罪心理研究室又不可或缺,关了的部门重新开,对上面人不过一句话的事。

无论他来还是文沫回去,都不是能着急的事,因此程功暂时放下,抓紧眼前每一分每一秒能相聚的时光,恨不能时间就此停止。

“哎哟!你往哪摔呢?”冷清的街道突然有人传来一声吼,吸引了附近所有人的目光。

离粉丝店不远的街对面,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大爷坐在地上,右手背到身后,正一下下捶着自己的腰,表情痛苦。在他身边,有个十七八岁的小女孩,正用手指着他破口大骂:“你这人怎么这么为老不尊啊!我告诉你,我可没碰到你,你别想赖到我身上!真是,一把年纪不好好在家呆着,跑出来学人碰瓷,丢不丢人!”

周围很快围了一圈看热闹的人,真不知道冷清的街道上哪来的这么多人,他们无一例外抱着看戏的心情而来,只拿出自己的手机开始录视频,没有任何一个人伸手扶老人一把。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国人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的优良品质就似乎丢了。遇事爱看热闹倒还是一样,却再也没有愿意伸出援助之手给有需要的人。

尤其是老人,已经完完全全成了扶不起的祖宗。网络上每每能见到好心人扶老人被讹诈的新闻,网民们甚至戏称扶老人的都得是有钱人,还必须非一般有钱,弄不好就得宝马进去,电动车出来。

因此年轻姑娘越骂声越大,越骂越生气,越骂越难听,竟成了正常的社会现象,众人有那自诩正义感强的,已经开始声讨老人了。

“现在这社会啊,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喽。天天的早峰期抢公交座位,晚上广场舞扰民,机动车道上暴走还不够,还跑来碰瓷。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老爷子,你快起来吧,地上凉,这小姑娘一看就没几个钱,你选错人了。”

“看看啊,看看啊,现在的老人都变什么样了,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啊,都敢讹人。”这是对着自己录的视频说的。

小姑娘看有人帮腔,下巴一抬,跟骄傲的小公鸡似的,叉着腰做茶壶状,又接着骂:“喂,老不死的。我爷爷像你这么大岁数的时候早挂墙上了。你还有几年好活?也不知道多积点德!滚滚滚,本小姐宽宏大量不跟你计较。”骂完人,光明正大准备离开。

老爷子一直坐在地上就没起来过,脸上痛苦更甚,见女孩想走,伸出手虚抓一把,自然不可能抓住,他这才真急了:“别、别走,你、你撞、撞我。”

围观群众中有人发出嘘声,一片“看看吧,我说的没错,老人讹人了吧”的议论响起。小女孩连头都没回,只想尽快离开。

却被刚刚过来的程功拦个正着:“小姑娘,还是等等搞清楚再走吧。”

“你什么人?是不是跟那老不死的一伙的?好啊,快来人,看看他们合伙欺负我一个了,他们早就有准备,要讹我。大家帮我评评理啊!”小姑娘演技一流,这话还没说几句,眼泪先下来了,惹得一众男人纷纷指责程功不厚道。

“大家稍安勿躁。我们不认识这位老大爷。我是市公安局的,刚才在附近吃东西,正好看到,只想弄清楚事情真相。”文沫开口解释,还拿出自己的证件在众人眼前晃过。

“警察了不起啊?警察就可以随便当街拦人?我又没犯法!”小姑娘不服气,连哭都顾不上,矛头直指文沫。

“警察没什么了起的。可老爷子毕竟现在在地上坐着呢,看他的表情也不像装的。我们并没有说是你推的或者绊的他,只当时事发时你是离他最近的,可能看得最清楚,要求你留下,耽误你一些时间配合,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文沫心平气和的解释与小姑娘一味的胡搅蛮缠形成对比,围观群众也开始不再跟着闹腾。

不理会小姑娘,程功径直走过去,先问老爷子身上哪里不舒服,有什么既往病史,能不能先扶他起来,得到肯定回答后,他先搀着老人家从地上起来,零度左右的气温,坐在地上对老人家来说可不是闹着玩的。

老爷子勉强靠着程功站住,指着小姑娘开始诉苦:“这丫头,从我身边过的时候,突然就带着我的拐杖冲出去。我没防备,杵了个空,这才跌倒。真是她碰到我的,我没讹她。”

“你放屁!我就从你身边路过,怎么能碰到你?刚才我还特意离你远远的呢!”小姑娘一听就不干了,重新开始叫骂,就差连老爷子的祖上都问候过来,估计还是顾忌着在场有许多人,小女孩家家的骂得太难听会令人反感。

文沫观察了一下小姑娘身上穿戴,又望向老爷子刚刚被程功塞进手里的拐杖,已经大致明白,老爷子还真不是讹她。

可空口无凭,两人各执一词的话,警察也很难办。她没有着急下结论,而是观察起事发地点附近建筑,看有没有角度合适的监控录像能拍到事发经过。

只要有录像,是谁的责任不是谁的责任,一看便知,用不着打口水官司了。

凑巧的是,这条小吃一条街几乎家家户户门口都装着各式各样的监控,正好有三个角度不错的,文沫转身进了店里,表明身份,开始一一查看录像。

路见不平

很快,事实真相浮出水面:老大爷用的拐杖上有个挂钩状突起,是为了平常顺手需要带的东西能有个地方挂。这一回上街溜达他两手空空,没在意挂钩朝向,使其歪向外侧。

小姑娘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使用现在流行的蓝牙耳机,两根长长的连接线在她身侧飘荡,路过老大爷的时候,耳机连接线正好被挂钩勾住。两人谁都无知无觉,老大爷抬手将拐杖往前送,小姑娘小碎步走得不慢。老大爷的拐杖还没杵实,就被已经离得有些距离的小姑娘带着一歪,他此时的重心已经偏移,一个不稳,摔倒在地。

至此,小姑娘哪怕再不愿承认自己的过错,也没法抵赖老大爷摔倒与自己无关了,只得哭着打了120急救电话,又忙不迭地打电话求救。

受伤的老大爷看年纪得七十往上了。这么大岁数摔上一跤不是小事,虽然他再三推托自己没事,还是被众人劝上了急救车。尤其是刚刚批评他碰瓷的,现在更是不遗余力力劝他去医院看看,有事早治疗,没事求安心,以弥补自己刚刚的过错。

反正说几句好听话,又不掉一块肉,更不用出一分钱,慷他人之慨谁不会。

老大爷最初摔一跤,也有点懵,现在到医院检查后,没什么大毛病,情绪也渐渐稳定下来,说话清楚连贯多了,握着程功不撒手:“孩子,谢谢你啊。”要不是程功和文沫站出来帮忙,他就要被人冤枉成碰瓷的了。老人家正直了一辈子,还是老党员老革命,哪里容得下别人向他身上泼脏水,污蔑他的名誉。

急救室的门再次被推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急匆匆地进来,见到老大爷先问:“撞你的人呢?”没等老大爷回答,就把目光转移到程功身上,表情一下子变得凶狠起来:“就是你撞的我爸?赔钱!先拿十万块钱来,不然一切免谈!”

好一个不孝子,自家老爹进了医院,他什么情况都不知道呢,也不问上一声老爷子好不好,第一时间先找肇事方;好一个狮子大开口,还没怎么样呢,张嘴就是十万块。

就算现在钱不如以前值钱了,但是以x市月平均工资不过四千多块的小城市,十万,是很多人不吃不喝两年才能挣到的钱,在很多人眼里,都是笔巨款。

程功皱着眉头,老大爷挺明白事理的,没闹没叫,只让小姑娘把检查的钱出了,再没提什么过分要求,怎么会有这么个一心钻钱眼里的浑不吝儿子呢?

“哟呵,你小子装什么傻?撞了我爸,叫你赔钱呢没听见啊?”见程功不说话,也没有点头哈腰地讨好巴结他,中年男人火气一下子窜起来,扯过程功的衣领就想打人。

就他一副脑满肠肥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的模样,也敢跟程功比划?真正见过血的有自有股气势,程功稳稳攥住他的手腕,微一用力,对方立刻响起了杀猪般的叫声:“哎哟,哎哟,杀人了!救命啊!”惹得急诊医生纷纷冲进室内,发现不是他们想象中的那样。

“你们别在医院里闹,有矛盾要解决的出去,别扰乱我们的正常医疗秩序。”丢下一句冷冰冰的话,医生们缩回头,懒得理会对他们来说总会上演的闹剧。

小姑娘一见这阵仗,自己父母还在赶来的路上,她一个女孩直接出面怕是还不得比讹死,心里边腹诽两句老爷子八成还是讹人专业户,就算他不是,他这儿子也一定是,不然谁还会把个看起来七十多岁,走路都颤颤巍巍的老大爷一个人放出来,这不诚心祸害人嘛。

打定主意当缩头乌龟,怎么也得拖到自己这边不再是她一个人,有底气的时候再说。嘿嘿,这二位不是好管闲事吗?半路上看到有事直接强出头,更是怕她跑了似的跟到医院来了,那就让他们出个够。人民警察为人民,她可是正经八百的人民呢。

“怎么的?你们撞了我爸,这回是要打我了?天底下还有没有说理的地方?我要去告你们!放手,我说叫你放......哎哟哎哟!”程功加重了点力道,阻止了这货继续聒噪。

老爷子已经羞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到底是上了岁数的老人家,这回坐在病床上,顺手想敲自己儿子的时候,才想起来刚才检查的时候,拐杖被放到门口了,此时也不在手边,想敲都敲不到。

他正直了一辈子,没做过什么坏事,怎么就让他摊上这么个不着调的儿子呢?眼看着奔五十的人了,四六不懂,还懒惰成性。他一事无成也就罢了,还娶了个比他还不是东西的老婆。这一对夫妻可真真应了句老话,臭鱼找烂虾,腥臭味都凑到一起了,谁也别嫌弃谁。

“你给我闭嘴!”狠狠一拍身边的桌子,毕竟是当过兵的,即使身体已经风烛残年,气势还在,他这儿子小时候也被他打怕了,所有的长辈里最怕这个爸爸,此时听到老爸一声断喝,条件反射地闭上嘴,只拿眼睛瞪着程功,表情忿忿。

“咱们老司家的脸都被你丢光了!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丢人现眼的玩意!滚,从哪来滚回哪去,我没你这个儿子,你给我滚!”父子俩的关系从来没好过,父慈子孝什么的,想都不用想,没这个儿子在眼前气人,他可能还多活几天。

要是放在平时,被老爸这么骂,司诚扬早就扭头就走了,听不得老爷子那套做人要清白正直的理论。现在这个年代,有钱的才是大爷,谁会管你手里的毛爷爷怎么挣来的,只要你有钱就行了。

可是今天,眼看着赚钱的机会就在眼前,别说骂他几句,打都不走哦。他跟老爷子有仇,跟钱可没仇。最近几天他手气有点背,可是输得连裤子都当了,正愁往哪划拉点钱平账呢,就有送上门来的了,嘿嘿,该他有这份外财。

老爷子,还得谢谢你哟,非得白天到大街溜达去。

不过,这倒不失为一条好的挣钱路子,以后就天天把老爷子赶去人多的地方,像公园啊,广场啊之类,等到人来人往碰到他,他就可以出去大喝一声,叫人赔钱了,稳赚不赔的好办法!

哎呀,他怎么这么聪明呢,忍不住崇拜自己~

知子莫若父。看着自家已经显出老态的儿子眼珠子滴溜溜转个不停,就知道他心里又不知道憋着什么坏水了。气得老爷子又拍一下桌子,作势起来要打人。

司诚扬拖着肥硕的身躯兔子似地窜到门旁边,老爷子一时半会威胁不到他人身安全的地方,搓搓手,朝程功一乐:“今儿你小子走运,我家老爷子看起来挺中气十足的样子,我也不黑你,你出一万,咱们这事算了了。”

自己这几天一共输了五千多,还了钱后还能剩下点出去找几个小姐乐呵乐呵。家里那母老虎又丑又凶,哪如外面的软玉温香。

从十万到一万,才不过五分钟,这价码,跳水也没这么快。

终于,小姑娘的父母赶到,先看自家闺女除了眼睛有点肿,哭过了之外,没有别的异常,这才放下心来,开始想着怎么处理眼前的糟心事。

好好走个路都能刮倒老人,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好在老头没什么大碍,估计检查的费用出了,再把人好生送回家里,买点营养品看看,给人家压压惊也顶天了。

一个想着多捞点,一个计划着没大事花个千把块解决,谈不到一块儿去,自然说话声音越来越大,发展到最后吵得不可开交。

自知道正主儿不是程功,而是角落里刚才尽量降低自己存在感的小丫头片子,看她父母也都是文化人,不像他,脸皮厚得堪比城墙拐角,为了钱可以豁得出去,而且屋内唯一对他能有些威胁的程功并没有帮着对方的意思,他还有什么放不开,撸起袖子准备干啊!

可他想闹事,也得看自家老爹配合不配合,他这吐沫星子浪费半天,自家老爹拍拍屁股,由程功扶着走人了。

等司诚扬回过神来,屋里哪还有老爹的身影!顿时也提不起精神干架,只得灰溜溜走了,临了还摞下句狠话,不让他们放点血,这事不算完。

鬼才听他的,小姑娘一家迅速离开,跟身后有鬼撵着似的。

程功提出送老人家回家,司穆想了想,同意了。医院离他家有点远,以他现在的体力,想走回去不现实,打车的话,他出门还真没带钱,又不像年轻人会用手机订车,网上付款。反正今天这人情是欠下了,多点少点无所谓,他就厚着脸皮,倚老卖老一回,占占这小伙子便宜。

司穆自三十年前妻子去世一直没再婚,由他母亲帮着拉扯儿子长大,结婚的时候买了婚房,就把儿子扫地出门了,自十五年前,他母亲去世,一个人独居至今。

位于市中心某幽静小区的两幢小楼归他自己使用,老人家是x市本地人,家里占地平改,手头有钱。

“随便坐吧。家里现在就我一个人。等一会儿小胡回来,让他带你们转转。我有点累了,就先上去休息了,少陪。”

见司穆累了,程功和文沫如何能留在这打扰主人休息,自然是极力请辞,准备自行离开。但司穆一定要留他们吃饭,无论如何都不让他们现在就走,还拽着程功的袖子不松手。

老小孩老小孩,果然一点都不假,这么孩子气留客的举动,还真挺有意思。既然老人家诚心留客,他们再推辞就是不给面子了,只得答应留下来。

主人上去休息,他们坐在客厅里连动都不好意思多动,毕竟两个小时之前还是陌生人,现在就登堂入室在人家家坐着,真是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搁了。

好在这样的尴尬没有持续太久,二十分钟后,一个剃着光头的壮汉开门进屋。看到沙发上坐着两个陌生人,把手里菜篮子往门口的鞋柜上一放,大步走向程文二人。他表情很严肃,让两人担心是不是下一秒就该被礼貌地轰出去了。

没想到壮汉却突然豪迈地笑了,伸出手跟两人分别握了握:“刚刚司叔叔已经给我打过电话了,叫我多买点好吃的,中午做顿好的招待招待你们。”

盛情难却。这壮汉长得一脸横肉很凶狠的样子,倒不难相处,说话很幽默,谈吐也不俗,他只自我介绍说他叫胡成龙,不知道他跟司穆什么关系。

中午饭很丰盛,四个人,胡成龙做了八道菜,还没吃呢,只光看看那卖相,就知道错不了。

司穆拄着拐杖过来,看了看菜,很满意,再看了看酒,更满意了,不过又看到别人的酒杯都倒满了,他面前摆着的却是一杯鲜榨果汁,刚刚还笑意满满的脸顿时绿成了苦瓜,可怜兮兮地望向胡成龙。

那模样分明就是在说,我也想喝洒。可胡成龙根本无视一个古稀之年的老人的请求,冷着脸一副没有商量的样子。

“好不容易家里来客人,小胡啊,我就破例喝一杯,行不?”司穆讨好地笑。

胡成龙冷冷瞥他一眼:“你再说一遍。”

“一杯,就一杯。不不不,一口,我就喝一口,行不行?这酒也不全是坏处啊,不是医生也说,少量饮酒对血管好吗?这玩意,钱是药,两是酒,斤是毒。我就喝一口,当喝药了。行不?”

胡成龙没有回答,只起身倒了杯红酒来,浅浅一层铺在玻璃酒杯里,好看是挺好看,不过,呵呵,以文沫来看,这点子酒,喝完怕是才真要把老爷子肚子里的馋虫勾出来。

不过胡成龙到底跟老爷子什么关系?自然不可能是父子,姓都不一样;也不大像亲戚,司老爷子虽然儿子不成器,但也是有亲儿子的,不可能怕无人赡养再找个近亲签遗赠抚养协议;

最大的可能,倒是保姆之类。

但男人很少有愿意选择保姆这一行当的,而两人之间相处的随意又着实不像。

中毒而亡

当然,他们与司穆不过萍水相逢,因为缘分才最终坐到一张桌边,享用一顿美味大餐,司家的事,胡成龙的事,都与他们没什么干系,便是两人的关系奇怪了些又有什么,不偷不抢不杀不打,不犯法。

胡成龙的手艺了得,被单位食堂摧残了半年多的文沫觉得自己舌头上已经装死很久的味蕾突然一下子全活过来,叫嚣着渴求品尝着美食。炸的酥脆焦香的排骨、炖得极鲜极美的鱼汤,都让文沫欲罢不能,便是一道普普通通的酸辣土豆丝,也在其它美味前丝毫不被比将下去。

于是窘的就是,文沫在第一次到个仍然算得上陌生人的家里吃饭,居然吃撑了……

饭后,又坐着聊了一会儿,在老人家的极力要求下,他们留下自己的名姓以及联系方式,这才礼貌地告辞。上了年岁的老人,无论心态怎么年轻,身体都改变不了逐渐衰老的事实,这一天又折腾得够呛,早已经累得上下眼皮打架,因此也没有再狠留客人,放了程功和文沫离开。

小小一段插曲,过去了,如风过了无痕。

接下来的日子,两人继续抓紧一切时间腻在一起,每时每刻都不愿分离。然而到底还有工作在身,周末,在单位领导打电话过来催他归队、文沫也好言相劝让他以事业为难,儿女情长日后还有机会,他才依依不舍地踏上了回b市的火车。

送走男友,文沫一时间不知道去哪里,原本一个人没什么,可习惯了两个人相互依偎后,再重新变得形单影只,怎么看怎么凄凉,这大约就是孤独感吧,她不得不感慨习惯的力量,甩甩头,沿着街随意溜达。

周末的傍晚,又刚过元宵不久,街道上的彩灯和灯笼都没有拆下去,在微黑的夜色中散发出柔和的光芒。周边人或行色匆匆,或三五成群,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地:家。

灯火辉煌的夜,哪一盏灯是为你而点亮的呢?又有哪个人,会甘心为你点亮一盏灯,等待你的归来?

手机突然震动起来,文沫笑了。刚刚分开就十分想念,她也像十几岁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一般,渴望心上人的来电。

可这笑容在她看到来电人名姓后就隐了回去。除了工作,郭建峰从来没有因为别的事找过她。

2018年3月4日晚,文沫再一次见到司穆,距离上一次见面,仅仅过了三天。

郭建峰打电话过来告诉她,司穆的儿子司诚扬于3月4日上午被人发现陈尸于x市会宁区一个垃圾桶旁,发现他的是一名拾荒者。

大清早的,还没睡醒的拾荒者张有德不过是为着生活才出来碰碰运气,远远的他就看到垃圾桶旁边有两条白花花的大腿在外面露着,起初也没怎么在意。这附近有不少小服装店,扔个人体模型什么的不新鲜。

再加上会宁区是x市著名的站街女聚集地,总有品性恶劣的男人借着喝酒喝多了的由头出来打野食。

这些出卖自己身体为生的小姐也有不是善茬的,醉酒吗?那就喂点加了料的饮料,让他们醉得彻底些,连手机带钱包得把客人搜刮个干净,再衣服都不帮着穿上就扔出来。

到早上酒醒了,这些人发现赤着身子又被洗劫一空,本就理亏,声张大了丢脸的还是他们自己,只得认倒霉,灰溜溜得跑掉。

张有德见得多了,自己也是个男人,虽然五十多了,某些机能处于衰退期,但他对女人还是有渴望与向往的。穷了一辈子,娶媳妇自然是娶不起的,女人再不拜金,也得要求有地方住有粮食吃吧,他但凡在老家能过得下去,也不会出来风吹日晒雨淋得来讨饭,试问哪个女人能愿意跟他睡桥洞吃干馒头就咸菜?

他一年到头得辛苦,也不见能落下几个钱来,这辈子做个老光棍是注定的了,站街女都嫌他臭嫌他穷酸,虽然有人看在钱的份上接待过他,但那一脸嫌弃根本毫不掩饰。

也因此,他更讨厌有家有口,年纪还轻的男人,吃着碗里看着锅里,对于他们被反劫财物根本毫不同情,甚至还隐隐欢喜。

凭什么就他一个人倒霉,有人落难,他乐见其成得很呢。哼着小曲,慢慢走向恶臭的垃圾桶,他伸腿过去就想踢两脚,看看这两条人模人样的腿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是假的那便罢了,是真的的话,嘿嘿,他可有好戏看了。

结果很出乎他的意料,腿是真腿,好戏,却也没那么容易看。

一具下半身裸着的男尸靠在墙角,上衣前襟全是血,嘴唇周围也全是黑红黑红的血迹,双眼凸出,死不瞑目。

张有德有先天性心脏病,为着这么个倒霉的病,挣的钱大头都捐给医院了,此时看到如此惊悚的一幕,差点一口气没上来,也随着这男尸一起去了。

好在他随身带着救命药,摸索着含下一粒,才渐渐缓和,捡回一条命,不顾自己眼前还一阵阵发黑,手脚并用连滚带爬地蹿到街上,抓到个人喘着粗气就让人报警,说里面死人了。

不管人是怎么死的,原本这案子都跟重案一组跟郭建峰没什么关系。会宁区是有分局的,普通的杀人案自然归分局管。

按照正常的办案流程,发现尸体,身上有这么多血迹,第一怀疑当然是凶杀,所以110指挥中心在接到报警之后第一时间直接派了刑警队出现场。

可尸体拉回来之后一解剖,却有些出乎大家意料。这位不明身份的男尸的死因仅仅称得上有可疑,却不一定非凶杀不可。

他是中毒而死的,尸检表明,死者的胃内容物发现还没有完全消化的蘑菇,其中分离出来的提取物化验显示,某种与食用蘑菇长得很相像的毒蘑菇混入其中,这与之后有针对性的血液检测结果相符。

死者应该是在死亡前一天之内食用了有毒蘑菇,致使毒素进入体内,大量破坏红血球而迅速出现溶血症状,死者本身长期酗酒,肝、肾和心脏都有不同程度损伤,这次中毒,又进一步加重器官负担,最终因心力衰竭而死亡。

至于为什么他死前会吐血,是因为死者的胃壁早就有溃疡症状,脾脏因中毒而肿大出血,腹部内积存下的血液通过溃疡穿孔的胃壁进入消化道,同时死者生前又有头疼呕吐的现象。这才出现了差点吓死拾荒者的一幕。

如此说来,死者是死于谋杀还是意外就很难判定了,只能等查清毒蘑菇来源才能下结论。

菌类的大家庭到底有多少成员,恐怕连专家都说不清楚,其中不可食用的占了大头,剩下可食用的,都被以吃货著称的国人端上餐桌。

当人工养殖的吃不过瘾后,采于山林间的就成了人们趋之若鹜的美味,一盘野生蘑菇在饭店里能卖出极高的价钱,蘑菇越是难得,这价格就越是水涨船高。

高价是极有诱惑力的。山野里长的东西居然也能换来真金白银,而且为数不少,让很多人找了赖以为生的方式,一趟进山,找几株新鲜货,就能换来毛爷爷,傻子才不干呢。

但并不是所有菌类都能食用,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认识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

什么?辨别毒蘑菇有窍门?

比如色彩鲜艳的就有毒,灰扑扑的单色的就无毒?那肉褐鳞小伞菇怎么算?长得不好看、颜色也不鲜艳的它是实打实的毒蘑菇,在我国分布范围极广。

比如毒蘑菇与银器、大米、蒜同炒会令这些东西变黑。别逗了,不管有毒无毒,都不会变黑,再说,采下来的蘑菇要晒干是必经过程也就罢了,炒完煮过的,还能卖给哪个冤大头去?这所谓的辨别方式一百个不靠谱。

比如毒蘑菇破损后会流出汁液,还会遇空气变色。舌尖上的中国看过没?再去看看介绍蘑菇的那一集去,人家有毒的还能通过烹调食用呢,无间美味好不好?没毒的流水变色也不少见,可见这个方法也是忽悠人玩的。

辨别方法不靠谱,成品野蘑菇是不是有毒就只能看采集者的人品和眼力了。真碰上有毒的,可能刚采下来还有人能认得,都晒成短黑小了,鬼知道原来有毒没毒。

至于吃不吃到毒蘑菇?抱歉,自己拼人品去吧。

因此近几年来,全国范围内误食毒蘑菇的报道屡见不鲜。当然了,因为毒蘑菇的毒性不同,人出现的中毒症状也不相同,多是精神亢奋、出现幻觉,真的因为服了毒蘑菇死亡的虽然不是没有,但比例已经很低。

这无名男尸难道中了头奖?

分局的同行一边在案发地附近寻找目击证人,一边在全市范围内查找出售野生蘑菇的饭店,又利用各种渠道发布寻找尸源的信息。三管齐下,争取某一条线能见到点儿破案的亮光。

他们本来是寄希望于寻找到目击证人的。死者死的时候下半身未着寸缕,案发现场附近又没发现裤子一类的衣服,总不至于是死者自己没事闲得喜欢溜鸟吧?

再结合会宁区最盛产什么,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刑警队虽然不会管抓小姐这种治安案件,但不妨碍他们认识某些经年不变、痴迷站街的老从业人员。

也不是所有的小姐都挺可恨的。虽然她们的存在违背道德违背法律,很多人也是因为好逸恶劳才入的这一行,却也有些人,是走投无路之下,才堕落的。

是人都得生活,当其他一切出路都被堵死,只剩下一具皮囊还勉强能用,谁又能怪她们发挥身为女人的唯一优势呢?

因此很多时候,警方突击扫啊黄,即使抓到这些人,也会分辨清楚,是不是一样要处罚。能放一马的,还是会放一马。也许不合规定,却是各方妥协,给人一条生路的仁慈。

身处社会最底层,她们能听到能看到很多信息,守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生存法则,没有人逼问,她们自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这时曾经的仁慈就派上用场了。两分面子情,外加上以后再被抓还能放一马的真实利益,很多人还是愿意吐口的,即使揭发的,是她们中的一员。

还真有人认识死者。司诚扬,少数来找野食会透露自己真名姓的男人,他的贪花好色是出了名的,只要是女的,不论长相,甚至不关心年龄,都能玩得尽兴。整条街出名的人物,做这一行的,没几个不认识他的。

至于他到底是怎么死的,还得问阿霞姐。提供给警方一个人员,神色慌张的某站街女低着头走开。

阿霞姐其实年纪并不大,才只有二十九岁。在站街的一众工作者们中间,这个年纪已经相当年轻。站在街边上拉客的她们有个共同的名字,叫做廉价。哪怕同样是出来卖,包装精美放在精品店里的东西与地摊货自然不可能同等价格。

廉价的她们年纪偏大,姿色江河日下,辛苦工作才能勉强温饱,其他一切需求都不能得到满足。有些人安于贫穷,有些人想方设法出头。

在这里能被称为姐的人物,不一定真正年纪大,但一定心狠手辣,能压得住场子。

阿霞姐是跟人争地盘敢动刀子的人物,几条街谁见了她不避让三分?同时也是反劫出来寻花男人的首创者。

司诚扬被发现死在垃圾桶旁的前一晚,有人看到他正是跟阿霞姐在一起的,而且远远的,还能隐约听到两人在争执着什么,貌似很激烈,能看到两人有肢体冲突。

以阿霞姐的性子,司诚扬不挨打那才是天上下红雨。

警方找到阿霞,对方当然矢口否认,相当光棍得承认自己确实在案发前一天见过司诚扬,两人有些小矛盾,但之后司诚扬自行离去,出了什么事,就与她无关了,而且她还很体贴地提供了证人,她的一个老相好。

司诚扬死亡的具体时间法医还没有下定论。吃毒蘑菇死亡的他在临死前肝脏超负载运转,会导致肝温升高,影响死亡时间的判断,而且就算判断出来又如何,阿霞是老油条了,自然还会有别的借口推脱。

排除谋杀

像阿霞这样的滚刀肉,与警察打交道那经验可以说是相当丰富,便是真的见了棺材掉不掉泪还两说,单凭着被人看见在死者生前曾经与之有过纠缠,就想让阿霞说实话,呵呵,除非她回回炉,变成三岁孩子。

不过在她这里倒也不是全无收获,至少知道死者身份,找他的亲人了解一下,死者生前喜欢去哪里吃饭,又有些什么朋友,总会查到线索。

司穆被警察找上门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与儿子素来关系不够和谐,自司诚扬结婚起就没住在一块。而且以司诚扬的性子,上门来就一件事:要钱。司穆巴不得儿子再不登门呢。

可巴不得儿子不登门,不等于是希望儿子去死。司穆的父母都是旧社会出生并长大的人,教养他的方式也多守旧古板。在这样家庭长大的司穆不可能不重视血脉亲情。儿子再不好,那也是他的血脉延续,平常再不待见,也不希望自己临了临了,还得饱尝丧子之痛。

七十多岁的人了,哭得老泪纵横,几次昏厥过去,醒来之后仍然泣不成声,极力要求必须立刻见到儿子的尸体。

除非亲眼所见,他是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相信,儿子会走在他前头的。但老人家情绪这么激动,谁敢真的带他立刻去认尸,万一他有什么不好,一口气上不来,也跟着去了怎么办?公安局有点风吹草动可一贯受关注,真有意外,他们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好在还有胡成龙从旁劝着,他自己跟警方介绍自己,称司穆是他隔得有点远的表舅舅,上了年纪,需要人照顾,他正好以前是做老年营养师的,知道司穆这边需要人,就辞了外地的工作,专门回来照顾司穆,一直跟他住在一起。

司穆很听胡成龙的话,警方劝了半天反而越哭越厉害的老人,胡成龙刚从外面买菜回来,只三言两语,司穆的脸就由阴转晴了。虽然仍然不时抽泣两声,倒也没再像刚才那样哭得快要跟着儿子去了似的。

警方来人也不由地嘀咕,现在保姆市场多混乱,保姆欺负孩子,纵火杀死人全家的都不少见,像胡成龙这样的壮年男子,甘心情愿放弃高薪工作回来伺候关系本就远的亲戚可真难得。别说八竿子打不着的表外甥,就是亲儿子恐怕都做不到。

警方的问题司穆是真不知道,他急红了眼地想帮忙,却因为多年疏于联系,亲情早已淡漠,此时他才发现原来儿子的一切他都不知道。

老爹这没什么希望,那只能去问老婆了。奇怪,司诚扬从发现死亡到现在已经过去整整两天,难道身为老婆,自家老公两天不见人影,手机也打不通,都不找一找吗?失踪超过48小时,连报警都够了。

司诚扬的家在本市最贵小区之一的碧桂园。上下两层,总面积三百多平米,建成十多年也不显老旧,各项基础配套设备更新换代十分及时,已经是普通人眼里的豪宅了,一个工薪阶层,连物业费都不一定交得起。

这是司诚扬的婚房。据说当年司诚扬和妻子贾丽萍经过相亲认识确立恋爱关系,司诚扬这么个不事生产的浑人,被贾丽萍拿捏得服服贴贴的。贾丽萍说没有一套大房子绝不结婚。司诚扬便拉下脸来跟老父亲死闹了半年多,才算掏光老爷子的棺材本,全款买了这套房。

从儿子结婚到现在,司穆一步都没踏进过自己花钱买的这套房子,他原本是打算无论如何都跟着儿子一起住的。

老伴早早就没了,他一个人也确实孤单,想享受享受儿孙承欢膝下的晚年生活。无奈儿子是个浑的,找了个老婆比他有过之而无不及。当初结婚第二天就当着一桌亲朋的面,说出生不养死不葬的话,让司穆丢尽了脸,也对儿子儿媳寒了心,自此如非必要,轻易不来往。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话说得再对也没有了。

贾丽萍见了警察,得知丈夫已死,不但没有像一般的受害者家属那样悲伤哭泣,还半点不关心死者到底是被谁害的,只一个劲追问,这套婚房是不是现在全归她了。

果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把钱财看得比人命还重要的人的想法,很容易理解,却很难接受。

不过贾丽萍如何钻进钱眼里都与警方无关,他们只想弄清楚死者死亡前到底是在什么地方吃到的毒蘑菇,是意外还是凶杀。

贾丽萍当然愿意提供相关信息帮助警方破案,按照她的原话说,如果她老公真是被人害的,加害人总得赔偿吧,退一万步说,就算是误食,他也不是在家里吃的,那就一定是饭店或是别人家里有毒蘑菇,自己老公吃了才会死,那么这也算是他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她做为死者妻子有权向法律主张权利,提起民事赔偿。

果然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啊。贾丽萍是个真小人,她的目的简单且直观,就是奔着钱去的,只要有足够的钱,怕是直接让她动手杀人,她都能狠心干得出来。

干脆利落绝不拖泥带水藏着掖着的把自己的算计摆在明处,有什么说什么,讨厌是很讨厌,别人却无权说她对还是错。大众的利益与道德取向与她何干?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又没碍着别人事,谁也管不着她。

根据贾丽萍提供的线索,司诚扬是三天前出门,深更半夜发来条微信说要晚点回去,之后就再没消息的。他出门的时候,说自己是去找他的一个朋友六子谈点生意。

对于这种谈生意的推脱之辞,贾丽萍又不是脑子进水,当然不会信。自己的老公是什么样人,结婚十多年了,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说句话糙理不糙的话,他抬抬屁股,她就知道他要拉什么样的屎。

谈生意?四十多岁的人了,打从生下来到现在,可曾挣过一分钱?连工作都没正式干过的娇少爷一个会谈生意?除非天上下毛爷爷,大风都能刮来钱。

不过一般司诚扬出去,身上都是不带钱的,而回来的时候呢,身上又总有千八百块,至于这钱是哪来的,贾丽萍懒得问,她只需要想方设法逼着老公交到她手里就行了。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有她吃有她喝,这老公啊,看去哪去哪,不用她做饭伺候,她还巴不得呢。报警?没那闲功夫。

带着奇葩年年有,今年特别多的感慨,警方又辗转找到了死者的朋友六子。六子真名叫刘子奇,现年三十七岁,本市人,无业。

他比司诚扬幸运之处就在于,司诚扬老子手里有钱,却不愿意给他太多,而刘子奇却是地地道道的拆一代,上面虽然还有个老娘,却患有老年痴呆症,万事不记得,当然更不可能管得了钱。

身家都在自己手里攥着,刘子奇名下七套房,自己一家人住一套,剩下六套出租,包租公的日子别提多潇洒了。

男人手里有了钱,除非特别有上进心的,不然家里已经有了吃喝不愁的家底,谁还累死累活地去上班挣点死工资。吃喝玩乐才是享受人生。

刘子奇与司诚扬可谓臭味相投,两年前相识之后,成天混在一起,好得能穿一条裤子,除了老婆不共享,其他都可以共享,五毒俱全,整个会宁区遍地都是他们的足迹,荤腥不忌。

所以司诚扬出事当天,用脚趾头想想,就知道他们去干什么了。他们俩混到一起,一定是先吃饭,再唱k,喝点酒,再去找个知冷知热的.....

警方在刘子奇的家里找到还没有醒酒依然昏睡的他。醉生梦死的生活使得他还不到四十岁,就小脸腊黄,眼底青黑,浑身虚胖。他想了半天,才想起来三天前司诚扬来找他时的情形。

两人聚到一起必须是要吃晚饭的。平时总会早早到饭馆的司诚扬那天破天荒迟到了,一反平常话唠似的,几乎吃饭全程都没说话,光顾着一杯杯灌酒。

虽然他们那天喝的是啤酒,但司诚扬本来酒量就不怎么样,三瓶啤酒下肚,走路就已经虚浮了,同时也打开话匣子,用极尽恶毒之能事得骂胡成龙。

做为关系很铁的酒肉朋友,刘子奇自然知道胡成龙是何方神圣:司家老爷子的远亲,以保姆之名照顾着老爷子的起居生活。

要照刘子奇说,老人家上了岁数,身体不好,能找到个靠谱的人照顾着,不用亲力亲为,那是再好也没有了,司诚扬纯属身上福中不知福。他们家脑子不转筋的老太太可是除了他,谁都近不了身的。那种几乎二十小时无休的痛苦,他恨不得能有人代了他去,你以为为什么他这么爱出来吃饭玩乐,还不是家里实在呆不住,一会闲工夫没有。

可换到司诚扬这,便全成了胡成龙没安好心眼,想要骗他老爹的钱。

司穆手里有钱,这刘子奇知道,可是胡成龙付出劳动,取得报酬,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能把老人家当自己亲爹得好好伺候着,就是多花点钱,做小辈的也应该甘愿才是。

偏司诚扬自己花钱大手大脚,还将老爷子的钱视为自己私产,谁动都不行,这才有父子两个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矛头更是直指胡成龙。

因为在胡成龙没来之前,司诚扬从老爷子手里要钱虽然也会挨骂,可只要是去要了,就没有空着手的时候,偏胡成龙来了之后,十次有九次是要不来的。

没有了钱,如何支撑自己奢侈的生活?司诚扬对胡成龙是恨不得食肉寝皮,除之而后快的。

听着司诚扬发了半天牢骚,渐渐气也消了,两人才勾肩搭背地去上附近的ktv继续喝下半顿酒,喝得舒服了,各自分开去找乐子,再之后,刘子奇直接回家,没再见过司诚扬。

至于那天晚上吃了什么,好像是有一盘蘑菇炒肉,可两人都吃了不少啊,如果菜有问题,没道理司诚扬吐血吐死了,他还活蹦乱跳一点事没有啊。

他们选择的饭馆就在案发现场不远,隔了两条街,一间装修得很土老冒,卖的就是农家菜的馆子。

饭馆虽然乡土气息浓郁,里面收拾得却干净,很会吸引城里人的猎奇心理,生意很火爆。

野蘑炒肉,普通的家常用盘子,装三分之二都不够,一盘就要七十多块钱。号称用的蘑菇全是野生,都是从附近的山民手里直接收购来的,假一赔十。

照这么来看,里面混入毒蘑菇的可能不是没有。警方检查了店里剩余的干蘑菇,在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店只能先行查封。

不查封的话,他们已经接手一件死亡案件,这毒蘑菇的毒性太强,万一再出现误食死亡的事件,就是他们警方失职了。

店老板赌咒发誓,说自己店里肯定不会有毒蘑菇也无济于事,人命关天,在没有检测结果之前,他就是说破大天也不用使。店老板只能叫一声倒霉,先关门歇业。

两天之后,加急的检验结果出来,那袋没用完的野生蘑菇里,又发现与死者体内提取到的同种毒蘑菇。来源搞清,案子的性质也能从谋杀改为意外,基本上可以结案了。

对这一结果,店老板跳出来表示不服,自己的蘑菇肯定没问题,要求警方再次重新做检测,如果有必要,他要提起行政复议,由省一级的专门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警方明白店老板的心理。想创业开店不容易,但是想让一个店倒闭,再容易不过。对于饭店来说,食材有问题,是足以砸招牌的重大过失,就算最终饭店跟死者家属和解,他们这店也算是完了。

几年的心血,任谁也不会甘心。

再检测就再检测呗,反正结果他们警方又没动手脚,别说再检测一次,就是再检测十次,结果也不会有任何变化。

可店老板哭着闹着说不可能是他们店里食材的问题,原因嘛,他那蘑菇,压根就不是什么野生的,从山民手里收来的。大批量进来的袋装蘑菇,再撒去包装,改头换面,摇身一变,成了野生蘑菇。

三十几块一大袋子,卖的时候,就成了七十多块一小盘,利润大大的。

胡搅蛮缠

虽然农家菜馆的老板还有厨师都一口咬定,自己店里用的蘑菇并非真正野生,但是警方对这一说法并不采信。

其一,店里除了老板和厨师说蘑菇是买的成品,再没有其他人能佐证他们的证词。就是服务员都认为自己店里用的蘑菇是纯天然野生的高级货,不是人工培植能比的。

虽然店老板解释说这涉及行业机密以及自己的人品操守,所以保密工作一直做得很好,但在警方看来,就成了老板为了逃避责任而找的并不太高明的借口。

其二,干蘑菇里混入的有毒蘑菇在本地山区有广泛分布,外表不出众,低调得很像无毒,但因其毒性强烈,附近山区的村民从小就被长辈耳提面命告之他们山里采来的野蘑菇只要不肯定不认识,就绝对不能食用。

但最近几年,野生两个字代表的含义被无限放大,令人们趋之若鹜,有市场必须会推高需求,总会有道德水平低下的人为了钱敢拿人命开玩笑。

全国范围内报告误食毒蘑菇死亡病例在早些年里少得可怜,但最近几年却呈井喷式增长,与人们追逐野味有直接关系。

其三,在再三调查了死者司诚扬的社会关系后发现,虽然司诚扬这个人不是什么好鸟,但也没做下打家劫舍、杀人放火、偷人老婆等等容易惹下生死仇怨的仇家。说白了,他就是一有色胆没凶胆的窝囊废,吃喝嫖啊赌样样都拿手,别的样样都拿不出手。

这样的人烂命一条,连动手杀他都会感觉脏了自己的手。

综合以上,司诚扬的死最终还是被定为意外,告之了家属之后,剩下的就是家属与店老板之间民事侵权的扯皮了,与分局刑警队没多大关系。

到此为止,刑事侦查就可以告一段落。

贾丽萍对此是乐见其成的,下饭馆吃错东西死了人,店老板怎么着也得赔个几十万才行吧,而且最棒的是,能开起一间规模不小的饭店的人,又怎么会没有钱赔偿呢。

于是在死了老公的第五天,贾丽萍兴冲冲地请了律师,与店老板开始打官司了。她满脸笑容,店老板如丧考妣,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店老板家死了人了。

与贾丽萍的接受良好,甚至有些欢欣鼓舞相比,司穆却怎么也不相信儿子的死是个意外。他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来到分局,找了主办案件的警察,要求重新侦查。因为他有理由怀疑,自己那没出息的儿子,是被无良的儿媳妇给害的。

以前他知道贾丽萍是个凉薄的,从结婚时着急撇清,直言以后不养不葬时他就知道。可他想的是,人心都是肉做的,十几年的夫妻,总得对司诚扬有几分真心。不是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恩情深情海吗?

怎么到了她这,就是任何东西任何人任何情感都能放到天平上去称一称,估出个价值来呢?人命能用钱来衡量吗?多年相伴的情谊能用钱来衡量吗?

对别人也许不能,但贾丽萍的话,大约就可以了。

司诚扬死了比他活着对贾丽萍有利。哪怕是自己的亲儿子,司穆也不可能昧着良心说自己的儿子是人中龙凤,百里挑一。他就是个混吃等死、没有担当的造粪机器,不会挣钱,光想着花别人钱,自己不知努力,却又想吃好穿好。

贾丽萍嫁了司诚扬,是她当年眼光不好,这么多年没有提离婚的事,完全是看在老公公的面上。

倒不是说司穆对贾丽萍有多好,让她舍不得离开,而是司穆有钱,也一再纵容娇养着儿子,要什么给什么。他们的小家因为有司穆的接济,一直还算过得,直到最近几年。

最近几年,司穆的身体不好,胡成龙来照顾他,两个人生活,必然比一个简朴惯了的老人花销要大上不少。司穆是有钱,但已经七十多岁的他,没有经济来源,每月的养老金只有可怜巴巴的一点点,以后生活开支、医药费哪一项都不会便宜。

钱用一分就少一分,他没有办法开源,只能想办法节流,手头把得比以前紧多了,便是对亲儿子,也没以前的大方。

他早就知道自己这儿子是靠不住的。要怪就怪当年老婆死了之后,他不擅长带孩子,把自己老娘接过来照顾,隔辈的祖孙,最是亲近不过,又是唯一的大孙子,老太太溺爱得太过,他每每想教育的时候都被老娘拼命拦着。

等到他老娘去世,儿子已经被养成了这么一副样子,十七八岁的人了,成天不事生产,不想上学,只懂任性享受,最终这苦果都得他自己尝。

养老儿子靠不住,政府不能靠,那就只能靠自己。等到真的老了,身体日渐走下坡路,他就越发把钱看得更重要。他打算得挺好,以后等真的老得到不了了,就找间养老院住进去。

公立的正规些,但是人也多,他就是申请了,也不一定轮得着,能住进公立养老院的,要么是离退休老干部,要么是孤寡老人,像他这种级别不够,还有儿子的,想轮得到难上加难。

剩下的私立养老机构,条件稍微好点的,多数收费高昂,他这点积蓄,真的不知道能支撑几年。要是人活着,钱却没了,再被赶出来,后果会如何,他想都不敢想。

他于是明白,必须要有钱。

儿子的小家离了他的接济,马上陷入经济危机,生活水平直线下跌,从之后司诚扬来要钱的频繁程度来看,贾丽萍就算没有直接上门指着司穆的鼻子让他掏钱,在家也肯定没少跟司诚扬闹。

老公不能赚钱养家,贾丽萍又不想离婚放弃住在宽敞大房子里的权利,这是司穆在他们结婚之前买给司诚扬结婚用的,以现在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婚前财产,她要是离了婚,别的暂且不论,房子与她没有半毛钱关系。

她很精明,知道以自己的条件,再想找个比司诚扬条件更好的很费劲。过惯了伸手要钱花的好日子,谁愿意苦哈哈得一分也得自己辛苦去挣?

所以司诚扬一死,对贾丽萍非常有利,她有作案动机。

老人家上了岁数,性子多少都有些固执,无论警方怎么解释,有动机又如何,一家人过日子,肯定都有恩怨情仇,动杀心的人多,真正下手杀人的,却少之又少。

人都有理智,更有常识。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为了些许矛盾,就要夺人性命,害人害己,只是极少数人能做出来的事。毕竟杀人不是杀只鸡,胆子大到无视人命的亡命徒又能有几个。

好说歹说,司穆一个字都听不进去,一口咬定自己的儿子绝对就被谋杀的,他们想要以意外结案,他不赞同。反正他一把老骨头了,唯一的儿子还死了,活着能有什么意思,还不如一起跟着死了算了。

他就坐在公安局不走了,什么时候解决问题,什么时候再说!

软硬兼施,老人家油盐不进。分局的同志束手无策,只能陪着他耗时间,但却无论如何都不吐口,将意外改定为凶杀,这是原则问题,不是一位老人家纠缠就能更改的。

司穆不笨,人老成精,自然明白这些人都是在敷衍他,可他老实巴交一辈子了,何曾跟警察打过交道,现在临了临了,失了亲子,还是因为意外中毒而死,叫他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接受这一结果,左思右想,终于还是想起文沫来。

那天文沫在他的再三要求下留了联系方式,临走时客气一句,让老大爷以后有需要她帮忙的地方,尽管联系。

所以司穆就真的联系了,他没有直接打电话给文沫,而是直接找上了市局刑侦支队重案一组,觉得他人亲自过来盯着,比直接打个电话要来得有用得多。经历了几天被搪塞的日子,他对警察的信任度极低,要不是仍然有求于他们,他再也不想登任何一处公安局的门。

当天,文沫请假去车站送程功,没有在组里。司穆探头探脑了半天,没看到有女警,还以为文沫骗他呢,可又不甘心放弃最后一丝希望,一直在门口徘徊。

重案组这种地方,一贯是闲人免进的,司穆的身影就显得非常可疑,郭建峰第一时间就看出来询问,老人家过来可有事情。但司穆拒绝回答。

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走路都走不太利索,没什么威胁,他愿意转就转吧,郭建峰反复询问了三次都没能得到回答后,就由着他去了。

直到傍晚,下班时间到,人们一个接一个换了便服离开,重案一组当然也不例外,郭建峰最后一个走,准备关灯关门时,司穆终于等不下去了,拦住郭建峰,吱吱唔唔说要找文沫,不知道他们这到底有没有这么个人。

人,自然是有的,可文沫在本地没亲戚也没听说过有很多朋友,哪来的老头子找她?多嘴问问找她干嘛。

一下午在门口急得如热锅上蚂蚁的司穆听到这一句问话,眼睛都亮了。看来文沫没有骗他,确实是在刑警队上班啊。

他抓着郭建峰的胳膊,哭得要多可怜有多可怜,把儿媳说得无比恶毒,反复强调自己儿子死得有多惨,末了希望警察同志帮他讨回公道,给儿子报仇,让坏人得到应有惩罚。

投毒杀夫?类似的案子最近没听说啊。郭建峰一头雾水。他在x市公安局呆得年头很长,全市系统内他的朋友遍地都是,可以算得上消息很灵通的人物。

说句毫不夸张的话,只要是x市范围内发生的凶杀案,他都知道个大概。可最近真的没听说过类似案子,杀夫啊,这么劲爆的题材,总有人愿意八卦的。

等到他好不容易劝住司穆,听其断断续续把前因后果讲清楚,这才明白,怕是有麻烦找上门来了。

分局的同志已经办结的案子,他们重案组有什么权利推翻结案重新调查?那得由检察院提出要求,认为案子办得有问题,需要发回补充侦查。

一旦被要求发回补充侦查,也就是明摆着告诉所有人,这案子当初经办人办得有问题。这么得罪人的事,不是有确凿的证据,哪个傻子会干?以后还想不想在x市同行里抬头做人了?

可老人家不依不饶,一定要郭建峰把文沫叫来,让她帮忙。郭建峰被缠得没办法,这才打了电话来,却不是让她回单位,而是先让她了解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想办法劝一劝。

可问题是文沫跟司穆也根本不熟的好嘛!她真的不理解,为什么老人家就一口咬定自己的儿子是被人害的呢?做家长的,不一般都是看着自己孩子万般好,绝对不相信他会有仇家吗?司穆却反其道而行之,而且还是在事实明显清楚的情况下,真是奇怪。

结果文沫一个电话打去会宁分局,烫手山竽立刻拿到了手里。得知司穆跑去市局缠着郭建峰了,分局众人狠松了一口气,半点没介意他们插手,还很痛快地将案子转了过去,告诉他们不用有顾虑,随便查,怎么查都行,只别再让那老头子再回来就行。

本身就人少事多,还得专门分个人来看着他,真是麻烦,现在这麻烦明显转移目标了,他们可不得敲锣打鼓地送神。

文沫不免头大,这些同行们都怎么回事,一次两次全是,不怪他们不懂规矩地来抢案子,居然欢天喜地地告诉他们随便抢,随便查。只能感叹,世道真是变了。

司穆最终还是被郭建峰先送回家,文沫过了一会,大约八点才到的司家。老爷子不吃不喝,伸长脖等着她出现。文沫只得抓紧时间,去分局取了相关资料,路上大略扫了几眼,来不及跟郭建峰通个气,就被司老爷子一把抓住。那眼神,跟蒙冤受屈的苦主见到青天大老爷似的。

真是奇了怪了,他们满打满算就见过一面,虽然这一面的时间长了些,但司穆凭什么认定,她文沫就有本事帮他翻案?

就她目前看到的,这就是一起普通的意外。

事实真相

跟老人打交道必须要有耐心才行,文沫只得沉下心,好生劝着,再加上毕竟是在司老爷子的家里,还有胡成龙在,他照顾老爷子好几年,最是了解老爷子的脾气。

众人不遗余力的规劝,终于让老爷子冷静下来,不再哭闹,但是对于儿子的死,他还是一口咬定其中另有隐情,倒没再咬死了说自己儿媳害了人命。

几人追问,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老人家有这种想法,他终于吐口:

司诚扬死得不算光彩啊。光着大半个身子死在小巷子的垃圾桶旁边,那么难堪得走,怎么可能是意外?他是真的命本该绝,还是其中有**的手笔?

让他中毒的蘑菇来源可疑,店老板与贾丽萍之间就赔偿问题已经拉开帷幕。贾丽萍狮子大开口,店老板却一口咬定自己用的蘑菇没问题,此其一。

就算退一万步讲,他儿子中毒真是意外,那么当他毒发身亡时,与他在一起的人为什么不采取任何措施,反倒让他倒在路边等死,连个急救电话都没想过去打,见死不救,难道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此其二。

如此案件,居然以事实清楚无可疑,被判断为意外结案了,让司穆怎么能甘愿认同,怎么能不闹?

他是个坚信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人,不声不响的话,不会有人再去管儿子的事,他只有闹,闹得越大越不可开交越好。反正他也土埋到脖子的人了,丢不丢人的,无所谓。

话已经说开,司穆真怕文沫跑了,他心里明镜似的,自己的要求会让人很为难,而文沫与他只算萍水相逢,万一真的恼了他,转头走掉,再不多管闲事,司穆也不可能一而再再而三地用同样一招去膈应人。

文沫是个女人,女人的通病她也有,其它的她能克服,但心软这毛病,大约一辈子都不会改变了。对着凶恶的犯罪分子,她可以做到比犯罪分子还狠还凶,但是对着个饱受丧子之痛的老人,文沫本能地同情,自然心会更软。

她望着老人已经不见一根黑的白发,叹息一声可怜天下父母心,抬头看向郭建峰,意思再明显不过:这闲事,她想管。

郭建峰耸耸肩,分局都不在乎,他更不会反对。但这算是文沫的私事,不能占用正常工作时间,至于工作时间之外,她爱干什么,都是她的自由。

得到司穆的保证,无论文沫最终调查结果是不是他想像中那样,他都不会再纠缠不休,闹得所有人都不安宁。

达到所有人都暂时满意的结果,已经是晚上九点多,相对安静的室内突然传来“咕噜”一声,就见胡成龙红着一张脸,摸摸自己的光头,带着歉意道:“对不住,对不住,中午吃得有点少,实在是饿了。”

司穆情绪平衡,待人接物的技艺上线,自然张罗着留客,让胡成龙看看家里有什么菜,做几样上来,天已经这么晚,想必大家都饿了,就随便做几样速度快的家常炒菜,大家赶紧垫垫肚子。

胡成龙应声去了厨房,剩下司穆跟郭建峰还有文沫在客厅里大眼瞪小眼,没了自己熟悉的人在身边,刚刚他还又哭又闹的,脸上泪痕犹在,一张老脸燥得也通红通红,硬着头皮寒暄。

本就不熟的人没话找话,难受得不是一星半点,偏文沫虽然心软答应帮着再查一查,却不喜老爷子逼迫人的态度,故意不想给他台阶下。他问三句,文沫敷衍着回一句,郭建峰面对陌生人更是冷着脸,让人望而生畏。尬聊几句之后,三人都各自找地方坐着,再没人说话,气氛直降至冰点。

好在胡成龙速度飞快,二十分钟之后端出四菜一汤,四人围坐着吃个干干净净,再一人捧一杯热饮。吃饱喝足,心情愉悦,也有几分冰释前嫌的味道。

郭建峰略休息了一会就先行离开,文沫则留下来与司穆和胡成龙继续研究案情。

这种感觉很微妙,仿佛回到从前。

文沫在x市公安局虽然过得不错,上有局长,下有郭建峰,都对她很照顾,又能不把她当菩萨似的高高供起来,而是真正当个下属来看待,文沫理应知足,但是内心的角落里仍然难掩几分失落。

以前在犯罪心理研究室,接手的案情多数挑战极高,设身处地地分析凶手的作案动机,天南海北地与各式各样心理异常的凶手打交道,每一天都过得极丰富,极有意义。

x市的生活更多的像一潭死水,虽然破了两起大案,但或多或少有瞎猫碰死耗子的嫌疑,虽然很多时间,一起命案的侦破需要几分运气,却不能总靠运气来支撑。因为运气总有用完的时候,只有实力才是自己的。

配角当得多了,文沫想起以前单枪匹马走江湖的辉煌日子,多多少少心里有些不是滋味。这也是人之常情,从高处下来,忍不住失落。

所以这一次,即使是用自己私人时间,简单得调查起小案子,于她来说,都像重温过往,虽然无论怎么看,一起意外背后的故事与连环杀手都没有可比性。

聊胜于无,她得知足常乐。

提起儿子,司穆的脸沉了又沉,对这唯一的亲生儿子,如果用一句话来总结,那只能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反倒是胡成龙在听司穆说起他不争气的儿子时,眼神闪烁,在文沫看向他时下意识得回避,似乎有什么事瞒着老人家似的。

上一次在司老爷子家吃饭,文沫就觉得这两人之间的关系不同寻常,以前觉得不关自己事,但现在司诚扬偏偏出事了,没了唯一的儿子,司穆的遗产何去何从呢?是不是胡成龙是变成受益人了?如果以上假设成立,胡成龙也有杀害司诚扬的动机。

胡成龙有一手好厨艺,司诚扬又是误食了毒蘑菇中毒身亡的,这两者让文沫一颗身为犯罪心理专家的心有些蠢蠢欲动,她见得多了,有的时候直觉很准。她觉得胡成龙不太正常,八成胡成龙真有不对的地方。

当着胡成龙的面,文沫自然半句不提自己对他的怀疑,只将整件事来龙去脉的大体框架搭建起来:司诚扬于死亡前一天,在饭馆里吃了据说是山里人采的野蘑菇做的菜,因为其中混入有毒蘑菇,在当天晚上与某站街女交易的时候,毒发身亡,该女子受惊吓后逃跑,没有报警,拾荒者张有德于次日发现死者。

现场原始照片上,司诚扬下半身未着寸缕,现场附近也没有发现他的裤子,手机和钱包都是无踪无影。谁拿了他的东西?是毒发前还是死亡后?

阿霞承认曾经在司诚扬死亡前见过他,两人有些争执,之后分道扬镳,阿霞提供的不在场证据是与另一老客户在一起,经不经得起推敲有待进一步调查。

张有德称发现死者的时候差点将自己吓死,什么都没顾得上便立刻报警。

饭馆老板宁可让贾丽萍去法院告他,也拒绝承认自己店里的菜吃死了人,更拒绝赔偿,哪怕分局的第二次鉴定报告做出来,证明蘑菇里确实有有毒成分,依然态度强硬。

与司诚扬一起吃饭的刘子奇这两天更是吓个半死,自行要求入院接受检查,哪怕医生反复告诉他他的身体很健康,没有任何中毒迹象,他依然放心不下。没道理同一个盘子里吃同一道菜,一个横尸街头,一个安然无恙啊。

这其中,到底谁在说谎?亦或所有人因为各式各样的原因都在说谎?

不知不觉,已经十一点了。司穆困得早已经歪在一旁睡着,胡成龙守着他,体贴得给他搭上一条薄毛毯,安静地陪在一边,望向老者的眼神满是担忧,终于忍不住轻声打断文沫的沉思:“那个,文警官,已经十一点了。老爷子需要休息,你看?”

司穆睡着了,但显然歪在沙发上,身体蜷缩不是很舒服的睡姿,他不时想要翻身,都是胡成龙伸手挡着他,免得他掉下去,一次又一次,没有半点不耐,动作温柔,显而易见是真的对老爷子很好。

文沫从善如流地离开,脑海里回想着刚刚看到的那温情一幕。司老爷子晚年真有这么个人陪着,反倒比他那不着调的儿子要好上无数倍,从某个角度来看,司诚扬的死也许是件好事也说不定。

身为警察,文沫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能做得像亲儿子一般好的胡成龙究竟为了什么目的留在司老爷子身边,又在司诚扬的死亡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这些问题她都会想方设法找到答案。

于是乎,自来了x市第一次,文沫的生活过得无比充实。正常上班时间都在一组熬点,其余时间则在案发现场、报案者张有德、最后被看见与死者在一起的阿霞、贾丽萍家、司老爷子处之间奔波。

众人的说法与之前警方的询问笔录相一致,基本上没有出入,当文沫问起司诚扬的裤子以及手机钱包的去向时,所有人都很统一地回答没看见。

贾丽萍作证,司诚扬出门必会带这两样东西,虽然钱包里没多少钱,手机却是新买的果8,花了8千多块银子。

这样一部不便宜的手机,是个人见到都会想捡便宜,哪怕它出现的位置,是在一个死人身上。

好在这苹果机追踪定位的功能挺好用,在去了专业售后,出示证件,说明原因后,文沫没花多长时间等待,就得到了这部手机的位置信息,实时更新的软件上显示,它就在会宁区的护城河边某处。

跟着定位软件到达河边,文沫毫不意外地见到了张有德,那位最初报警发现尸体的拾荒大爷。

张有德一直居无定所,桥洞是他最常住的地方,好在南方的冬天没有那么冷,到不了冻死人的地步,不然这日子就真难过了。

他是见过文沫的,被她反复追问了好几次,几乎要露馅,此时再次看到,对方还似笑非笑地盯着他,仿佛能看清楚他内心深处最龌龊的念头,他顿住,然后立刻掉头狂奔而逃。

文沫自然抬脚就追。张有德近六十的年纪,因为拾荒东奔西走,运动量从来不小,绝不是现今文沫这破败的身体能追得上的,胸口疼得像刀割一样,文沫不得不停下来,眼睁睁地看着张有德从她的视野里消失。

不过没关系,想跑就跑吧,文沫手里有定位神器在,便是他跑到天边去,只要不舍得将手机扔掉,她总是可以找得到的。

几次三番追逃戏码过后,张有德再也不想跑了,他甩不掉她,以后还得在这一片区域讨生活,再跑又能跑到哪去,只得哭丧着脸把好不容易得来,还没捂热乎的手机连同空钱包交还回来,至于里面的钱,张有德选择性忘记,文沫也懒得计较,她的目的不是抓小偷,而是还原事实真相。

张有德根本不是第二天一大早发现司诚扬的。他头天晚上就看到了在垃圾桶边上的死者,不过死人他是没兴趣动的,刚想打电话报警的时候,看到了扔在一边的裤子。身处社会最底层时间长了,什么道德风尚都得给生存需要让路,眼晃晃白得的东西在手边,他自然不会放过。至于死人?死都死了,他不报警,总会有人看到报警的。

第二天,他没有现场附近看到任何异常,忍不住过去看了一眼,才知道死者根本没被人看见,这才自编自导了一幕发现死人差点吓死的戏码。

这手机,文沫再晚找他一天,他就可以卖出去处理掉,神不知鬼不觉,怪只怪他动作太慢,胆子太小,瞻前顾后得不爽快,整到现在被人人赃并获,白忙一场。

东西寻回来了,剩下的问题是,当初司诚扬毒发,他到底是跟哪个女人在一起的?照他尸体陈设的模样来看,定是两人正在交易,他开始吐血,吓到了那个女人,她逃得飞快,没报警,没再回来看望,任司诚扬等死。

倚老卖老

因为用得都是自己工作之余的休息时间,所以追回一个手机就用掉了文沫三天时间。

司穆显然并没有太好的耐性,每天雷打不动,每隔一个小时一个电话,让文沫颇有些后悔自己当初怎么就一时鬼迷心窍把电话号告诉他了,给自己惹了这么个麻烦。

她好说歹说,才让司穆答应暂时不再打夺命连环call过来催问进展,前提是当天晚上文沫去他家,详细说说这三天她都干了什么,是不是尽心尽力在查。

算了,全当做善事了,她是个善良又心软的人,不会跟上了岁数的老人家一般见识的,虽然这老人家实在无礼取闹了些。

下午下班后,文沫没有像往常一样继续出去找线索,她应该会一会阿霞的,希望能从对方惯常说谎的细节中推断出几分真相。

她相信阿霞真的不是最后司诚扬死的时候与他在一起的那个女人。这位大名鼎鼎的江湖一姐胆子绝对不会那么说,被吓得仓惶逃离现场。阿霞是会留下来将司诚扬洗劫一空,再眼睁睁看着他咽气,而内心毫无波澜,甚至想哼几句歌的。

要不然,何以对得起最近年来长长的像卷纸似的、仍然在不断增长的案底呢。从卖啊淫到盗窃,从打架斗殴到故意伤害,轻轻重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只要有必要,阿霞都干得出来。她是不会犯将手机和钱丢在现场的低级错误的,干出这事来的,一定是个菜鸟,而阿霞,应该是知情人。

会宁区的大街小巷,别看是俗称的蚊子腿,丁点小的肉,却也有着错综复杂的势力分布,阿霞不是任何一条道上的人物,能混到今天无人敢惹,凭的就是一个字:狠。她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疯狗一般不要命,谁愿意吃不到羊肉还惹一身腥?

一想到自己要面对这么一个油盐不进、软硬不吃的女人,文沫就有些头疼,要不是自己不是会半途而废的人,现在早就摞挑子不干了。

晚上八点。特意过吃饭,又溜达半天消了食的文沫才终于敲响司家的门。胡成龙黑着一脸来开门,文沫一跨进来,迎上的就是司老爷子同样黑着的脸,活像别人欠他八百万似的。

司穆的步子迈得有点急,以他这么大岁数,前不久还刚刚摔过一跤的身子骨,现在的举动对他可没好处,他晃了两晃,才将将站定在文沫身前,压根没理会胡成龙伸出去扶他的手,随手打掉,急切地说:“你这丫头,怎么才来?可让老头子好等。我儿子的案子,怎么样了?找到人了没?”没有一句问候,连寒暄都顾不上,司老爷子只急切地想知道,儿子到底是不是让人给害的。

文沫心道,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司诚扬如何自私自利文沫没有亲眼看见,但现在司老爷子可是明晃晃立在眼前,父子俩一脉相承,都是不会为别人考虑的。

自己周车劳顿,好几天都没休息好,今天早上还照过镜子,脸色泛白,眼底青黑,司老爷子却视而不见,连一句关切的话都不耐烦去说,仿佛自己欠他的似的。

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是天经地义的,谁让他们挣着国家开的工资呢。但自己却是利用私人时间,以私人身份在查一桩已经被警察判定为意外的案子,司穆与自己,再不是老百姓与警察的关系,自己帮他,是看在他老年丧子可怜的份上,怎么这老头,也如此拎不清呢?

初次相见时老实巴交、总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麻烦你了的那个有礼貌的老头哪里去了?几天时间换了个人似的,总不至于是因为失了儿子,连神智也一起失了吧?

文沫一直挂着的客套的笑此时也收了起来,换上副略冷漠的面孔。司穆对此毫无反应,仍然拽着文沫的裙子,一个接一个问题抛出来,丝毫不在意文沫自进了他家一直站在门边上,连客厅的沙发角都没摸到。

还是胡成龙将心急的司穆拉开,示意他稍安勿躁。可他的一片好心,司穆非但不领情,还强硬地推开他,拎起拐杖一下又一下打在胡成龙身上,边打边骂:“你个小兔崽子,早知道你是这么个白眼狼的性子,当初我就不应该管你,放你饿死了算!,哼,诚扬刚死,你就露出了狐狸尾巴!”

“想让我去住敬老院?你到底安的什么心?这房子是住不下我了?还是我短你吃喝的?或者嫌我家庙太小,养不起你这尊神?”司穆岁数不小,嘴皮子却那叫一个利索,堪称骂人不带脏字的典型。

“诚扬不止一次说你留在我身边,心思不纯,说你是惦记着我的钱的。我从来没信过他的话,为了你,还跟他吵过很多次,说他心底是黑的,才看什么都是黑的。”

“没想到啊,没想到。原来你这孩子,看面相就不是好相与的,内心里比面相还不好相与。你是不是来我家这几年,日也盼,夜也盼,就盼着我儿子死了,好独吞我这份家产呢?”

“说不得诚扬出事,就是你的手笔。一个绊脚石已经被你踢开了,下一个,是不是就是我了?你想怎么弄死我?啊?是不是也给我做点毒蘑菇吃?”

“你这个黑了心烂了肝的狼崽子!我真是瞎的眼了!你,赶紧从我家滚出去,我不要你假惺惺!滚!”

胡成龙还真是好脾气,无论司穆怎么闹,他都能保持着微笑,一边听着,一边劝老爷子消消气,别气坏了身子,仿佛挨骂的那个人不是他一样。

司穆有些话还真是恶毒,即使亲生儿子都不一定能忍,可胡成龙自始至终,脸上的笑容都没有变过,到底他是心机深沉还是涵养太好呢?

迷一样的人物啊,这个胡成龙。文沫曾经查过他的底。干净清白,身世可怜。从小失去双亲,靠吃百家饭长大的,一直以来努力生活,不断提高自己,以前所有帮助过他的人,他都一一回报,从这一点上看,是个人品很正直的人。

但貌似从前司穆与他没有交集。胡成龙是考过了国际认证等级的专业营养师,这样的人才,放在哪个私立养老机构,月薪都轻松过万,能让他过上既悠闲又有钱的生活。

可是司穆能给他什么?无非是一般保姆的价格,一个月有三千块差不多了,再多,恐怕即使司穆经济上能承担得起,但以老人家一贯的节约来说,也是舍不得的。

他凭什么会留下?这疑问困扰文沫良久,始终得不到合理解释。

司老爷子骂得脸红脖子粗,气喘吁吁的,才终于暂时放过胡成龙,借着后者伸手搀扶,慢慢走回客厅,坐在那一言不发,不知道想些什么。

胡成龙把司穆安顿好,又返回来对着文沫尴尬地笑,小声说:“老爷子最近几天因为儿子的死,这里有点不清楚。”他指指自己的头:“您多担待,别跟他一般见识。”热情地请文沫坐下,上了茶和水果。

文沫不想在司家多呆,直接拿出她找回来的手机和钱包:“老爷子,当初发现你儿子尸体的拾荒者将这些钱物昧下,我昨天刚找回来的。东西物归原主,不过这个人与你儿子的死没有关系,我很肯定。”

东西不东西的,人都死了,谁还会在意,司穆瞥了一眼,发现确实是他儿子的,再没多看一眼,接着追问:“还有没有别的发现?谁害了我儿子?谁最后与他在一起的?你还知道什么,一块都说出来吧。”

三天时间看着挺长,可是真正能让文沫整块利用的时间却少得可怜,她已经尽力了,怎么司老爷子的意思,她应该查到更多更有用的消息呢?

“目前就这些。”文沫语气淡淡,她不傻,不要求别人感谢她的付出,至少不能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吧?

“目前就这些?就这些,你怎么好意思拿到我面前来?”司穆怒意满满地从沙发上站起来,一张原本看起来挺慈祥的脸现在只剩下狰狞,他用力拄着拐杖一下又一下地往地上敲,用怨毒的眼神盯着文沫,嘴里的话更加不客气。

“你们都是一样的酒囊饭袋!好好的一个大活人,说没就没了,偏你们查不出个所以然来,就用意外这样烂得不能再烂的借口来搪塞我。真当我老糊涂呢?国家出钱养着你们,就是让你们这么为人民服务的?”

“老爷子。看在你比我大上不少,当我爷爷辈都够的份上,您刚才说的话,我不会往心里去。但是也请您明白,警察查的是事实,绝不会捏造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徇私放纵一个坏人。这是我们做警察的职业操守,不容怀疑!”对于得寸进尺的人,文沫向来不会惯着,她冷冷地道:“看来我也不需要继续浪费我的时间了。您儿子意外死亡的结论目前来看没有差错。您老还是尽快去办手续,将他的遗体领回来处理后事吧。我先告辞了。”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人欺我一分,我还他一分。文沫从来都不是软柿子,被人指着鼻子骂,自然也不会刻意再顺着人说话。

“你、你、你!好你个死丫头,牙尖嘴利!你给我站住!”文沫不想再跟司穆纠缠下去,抬脚就走,可司穆却不打算就这么放她走。他脾气上来,不管不顾,说出来的话自然不会好听,可是刚刚说完他又后悔了,放走文沫,以后再想请回来可不容易。

心急之下,司老爷子扔掉拐杖小跑着追向已经走到门口准备开门的文沫,伸手想要抓住她,没想到文沫动作却快,先一步打开门,头也不回地离开。

临关上房门时,她好像听到门内传出点声响,然后胡成龙一声吼:“老爷子!”再之后的事,却与文沫无关了。她抬头望天,吐出一口浊气,这都什么事!回家睡觉!

深夜。

小巷子里突然传来哒哒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一个略显臃肿的女人身影渐渐走近,站在巷子里左顾右盼,显然是在等人。

没一会儿,全身被风衣包住的高壮身影出现,那女人立刻换上副谄媚的表情迎上前去:“你来了?钱带来了吗?”

“嗯。你没跟别人说起过咱们的交易吧?”说话的是个男子,但声音瓮声瓮气的。

“切,当老娘是什么人,答应的必须做到。我要的钱呢?”女人伸出手来摊开。

男子从衣服兜里摸出个信封,放到女人手上,转身便走。

女人撇撇嘴,他们之间,永远不再见面才好。钱到手了,鬼才会再找他。她喜滋滋地一边打开信封数钱,一边往回走。长长的小巷子里没有光,但这是她的地盘,闭着眼睛都能走出去,哪里会怕。

等到脖子上被一条绳子勒住,让她喘不上气来,抬腿向后踢,发现自己被身后的凶手凌空抬了起来,再想伸手往后抓,就使不上劲了。

她瞪着一双杏眼,一只手拉扯绳子,一只手想要抓住袭击自己的人,嘴无力大张着,却连一丝空气都无法吸入。

她挣扎了有一分多钟,便再也不动了。

男人将她的尸体像扔破布娃娃一样扔到垃圾桶边,这个地方在不久前刚刚陈列过另外一具尸体。她大概做梦也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也会是同样下场吧。

趁着夜色,男人收好他给出去的信封,迅速消失在密如蛛网的小巷子里。

一切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直到第二天天蒙蒙亮,张有德哼着小曲出来转悠,他一直相信,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看在他这么勤快的份上,老天爷总不至于一直让他困于贫穷的。

这一次,他再也不用假装,吓得屁滚尿流得从小巷子里手脚并用地爬出来,嘴里杀猪一般地叫喊着“死人了,又死人了!”

这一回,死的还是他认识的人,阿霞姐,会宁区有名的人物,跺跺脚,地面抖三抖,居然也会就这么死了。

两难抉择

同一地点,短时间内连续发现两具尸体,虽然一个是中毒意外,一个是被绳索套颈、机械性窒息死亡,但因为时间上太过凑巧,还是让人本能地产生些联想。

就连分局侦办司诚扬案的刑警心里也直犯嘀咕,是不是当初他们真的判断错误了,司诚扬的死亡案背后其实另有隐情?

但仔细想来又不对。阿霞名声在外,树敌无数,想让她死的人十只手指头都数不过来,就连她自己,自嘲的时候都会说自己如果哪天死了,一定是被谋杀的,像她这样的女人,出来混的那一天就知道,自己是得不到善终的。

如果要真说阿霞被害案有什么耐人寻味的地方,那就是阿霞本身并不是在垃圾桶边上被人直接勒死,而是死后才扔在这的,距离她陈尸地点两米开外的地方开始,有一条明显的拖痕直指垃圾桶方向。

陈尸地点两米开外,其实已经到小巷对面,车都进不来的小巷,两边没有路灯,又没有住户,实在是杀人放火的好地方,凶手完全可以将阿霞的尸体就那么扔在地上的,没必要非得拖行两米之远。

要知道,人在杀人之后,心情大多慌乱,仓皇逃走尚且还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又哪里有闲心逗留在案发现场。

不久之前司诚扬被害,会宁区内就传得沸沸扬扬。人们对桃色新闻的八卦热情显然要高得多,司诚扬下半身裸着,这么明显的特征,又是死在会宁区这片有名的“美女”云集的地方,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他是奔着什么去的。

只要是长了耳朵的成年人,多多少少都知道这处最近几天令大家口耳相传的著名垃圾桶。哪条街哪条巷,传得清楚着呢,甚至还有很多好奇心旺盛的,特意在警方的警戒线尚未拆除时慕名前来观摩。

凶手不会不知道,他却在杀人后又将尸体拖到这附近,怎么看怎么带着刻意的味道。

哦,法医经过尸检,已经确定凶手是个“他”了。死者脖颈上的淤痕受力方向在斜上方,也就是说死者在死亡时,几乎是全身与地面垂直的,跟上吊死亡的受力角度差不多,两耳后有向后方相交的勒痕,证明她是被害。

案发现场附近没有树,死者身上衣着也没有明显摩擦的痕迹,不存在借用外力将人吊起的可能。这说明凶手身强力壮,有能力将体重120斤的被害人拎起,且身高高出被害人不少,凶手为男性的可能性极高。

嗯,要找一个与阿霞有仇且身强体壮的男人。呵呵,阿霞认识的男人没几个与她没仇的,而且数量之后,让负责调查阿霞社会关系的刑警立刻陷入到走访、记录、查证、排除的汪洋大海里。他们所有人都毫不避讳地承认自己与阿霞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认识,对她都是恨不得她死的,哪个女人混到她这份上,怕是都要睡不着觉了,可阿霞绝对是其中另类,不但不害怕,反引以为傲。

这些人中大部分都有不在场证明,或外出与朋友聚餐到半夜才回来,或与家人享受宁静的夜晚,或根本不在本市,一小部分没有证明的,都不约而同说自己一个人在家睡觉。

这是个百用百灵的好借口,反正都是没结婚的单身狗,一个人睡觉又不犯法,反正他们没杀人,需要找证据证明他们到底杀没杀人的是警察,不是他们这些所谓的嫌疑人。

别的案子生怕没有嫌疑人,现在好了,他们找到了一大堆,还都暂时没有证据排除。

文沫没想到,仅仅是过了一个晚上,阿霞居然死了。她深深的后悔为什么昨天晚上她要临时改变计划,没去见阿霞,而是跑去司穆家。现在好了,阿霞死了,死得如此巧合。

x市文沫不熟,想查点什么没人脉没资源,很不方便,她想了想,还是给闵三行打了个电话。这小子最近日子不好过,又被老爹逼相亲,一副再不结婚就断绝父子关系的架势,在局长办公室就吵起来,闹得不可开交。

闵三行早已经搬到宿舍居住,闵家有日子没回了,除了工作单位,闵局长抓不着儿子,不然以他的脾气,绝对不可能闹到局里来的,也是被闵三行气得不轻。

两代人的成长环境、受教育背景、人生观价值观完全不同,能有共同语言才怪,尤其是闵三行这种,享受过资本主义社会父母与子女间如朋友相处的坦然和自由,再想让他乖乖按照父母为他安排的人生路走下去,绝不可能。

放弃自己的学业,回国当警察,已经是闵三行向父亲妥协的结果,当他发现步步妥协换来的却是亲人的步步紧逼,他从开始反抗到矛盾全面激化只是时间问题。

相亲结婚啊?还真是他没办法再妥协的事呢。这回乐子大了。

文沫很没形象地坐在马路牙子上,嘴里还叨着根棒棒糖,惹得来来往往的人向她行注目礼的不知凡几。闵三行看到她时,她也懒洋洋抬抬手,算是打招呼了。

“你怎么这么副德行了?没睡醒?”闵三行很看不惯她随意乱坐的模样:“喂,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坐的地方被多少人踩过?又有多少人在上面吐过痰?你居然能坐得下去,是不是女人!”

一组之中,文沫与闵三行关系最好,纯纯粹粹的朋友,不像闵三行认识的其他女人那般,所他当成潜在的结婚对象,总让他忍不住毛骨悚然,因此跟文沫在一起时,闵三行也最像自己,爱开开玩笑。

文沫白了他一眼:“你以为我愿意坐这啊?还不是因为早上没吃早饭,刚刚又被太阳晒得发昏,差点眼前一黑晕倒,不吃点糖不休息会儿能行吗?”

“啧啧,年纪不大,身上毛病不少......”闵三行说话不经大脑,刚说出去立刻反应过来自己说错话了,文沫最讨厌别人说她身体不好,哪怕这根本就是明摆着的事实。

果然,这女人炸毛了,一下子跳起来照着闵三行脑袋上狠狠来了一下,疼得他眼泪都差点飙出来。果然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切,老子偏要说,身体弱鸡似的,当什么刑警,转个内勤做做得了,反正你现在也挂着内勤的名头!偏偏出来逞强,真碰上犯罪分子你就完了你知道不?”闵三行真的是出于一片好心,干他们这行的,出警有没有命回,完全看老天爷安排。他是跟文沫真熟,才会说话这么直接这么随意。

但文沫并不领这份情,哪个人在一线热血江湖的地方呆过,都不想再安逸着混吃等死,她迫切地希望自己好起来,每天晚上都在公安局大院里做运动,适当逼一逼自己的极限,逐渐增加运动量,虽然短期内看不出来效果,长此以往,至少不会追个快六十岁的老头还需要中途休息无数回。

只要有效果,再苦再累文沫都会坚持下去,因为没有人比她更清楚,留给她的时间不多了,她的背后,背着个明晃晃的靶子,正有人在暗地里虎视眈眈想要她以及她在意的人的命,而她甚至连对方的衣角都没抓到过。

恐惧与挫败感是她坚持下去的动力。做警察这一行嘛,难免会被犯罪分子惦记上,恨不得除之而后快,那又如何?只能证明工作做得好,坏人抓得多。

闵三行看文沫不说话,脸上还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以为自己的劝说她听进去了,再接再励:“你说你们女人,非得要证明自己能撑半边天,累死累活得干什么?职场跟同事竞争竞争也就罢了,费点脑子的事,智商这种东西,本就没有高下之别。可体能却是实打实的差距,男人天生身体素质就比女人高,这是基因决定的。你......”

接下来的话闵三行没有机会说下去了。因为文沫大约是真的怒了,不管闵三行是好心还是无意,她都不愿意听让她泄气的话。她当年有多努力证明自己,现在就有多讨厌别人说什么天生不合适的话。

她幽幽地问道:“你还有空管别人的闲事?你老爹那关,你想怎么过?直接告诉他你要出柜吗?”

闵三行脸上的表情突然僵住,眼睛瞪得大大的,半晌才道:“你从什么时候开始知道的?”

这就等于间接承认了文沫一直以来的猜测,不过却是他们认识许久后第一次开诚布公地谈起对闵三行来说很私人的问题。

“也没有很久,就刚认识到现在吧。满打满算半年多。”

闵三行除了苦笑还是苦笑:“我觉得我装得挺好的。是哪里露馅了?”

文沫歪着头想了好一会儿,也不知道从何说起,迹象太多太明显,她又不是超级大八卦,知道也就知道了,不会刻意去记,更不会跟别人提起,现在让她一一说清楚,一时半会儿真想不起来。

她三两口吞下棒棒糖,从马路牙子上起来:“喂,今天不查案了,反正我想查的人已经死了,咱们去喝酒吧。走。”

走出去三五米远,文沫没有听到身后有脚步声跟上,回头一看,闵三行仍然站在原处,失魂落魄:“怎么?憋了这么久,好容易有个了解你的人可以让你倾诉了,你这是,不需要?闵三行,机会只有一次,过了这个村,我只会当什么都不知道。”

虽然没有回答,但是闵三行这一次却跟上文沫的步伐,用行动做了回答。

困惑于性别的错位,自卑于自己的另类,讨厌亲人强加于己身的生活,却又想做最真实的自己,获得绝对自由。闵三行在矛盾之中孤独前行,如屡薄冰。

因为庞大的人口基数,从全世界范围来看,中国有着世界上最大的同性恋群体。同时因为深受儒家思想影响,这种不正常的性取向一直不被社会主流思想承认。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影响了中国几千年,哪怕在风气开放的当今,也被很多人奉为金科玉律,逼着自己的儿女相亲,结婚,生子,继续着他们认为的传统的人生。

闵局长的本意就在于此,他希望闵三行可以按照他的预想生活下去,规避人生所有的苦难,过着虽然平静无趣,却可以一生平安的生活。

但闵三行却恰恰不想要这样的生活。他希望平生唯一一次,做自己,仅仅是简简单单做自己,可以光明正大地说自己是个gay,可以与自己的爱人同行于阳光下,不用顾忌,不用不安。

很多像他一样的人,在面对着来自家庭来自亲人的压力时,都选择了另一种逃避的方法,那就是找个不知情的无辜女人结婚。虽然注定他们一辈子都不会爱上女人,但跟女人上个床,生个孩子,尽到人生义务,之后再出去过另一种见不得光的生活,对他们来讲毫无压力。

别人的幸福与他们有什么关系,只要自己幸福就够了,一辈子太短太短。

这是闵三行最不愿意选择的路。他不认为自己有多么高尚的道德情操,只是单纯认为自己的人生已经注定悲剧色彩更浓,为何还要牵连一个无辜的女人进来,以后可能还有无辜的下一代,没有爱的家庭,哪里又适合抚养孩子呢?

如果不是他坚持原则,早在三年前就可以与周聿结婚生子,而不是选择告诉她真相,让一颗心已经系在他身上的周聿一颗芳心碎成渣,到现在已经对他因爱生恨。

酒量不怎么样的他很快醉倒,文沫有一搭没一搭地继续喝酒。

每个人的人生都有不为人知的无奈,生活何尝不是自己与社会、与他人、与现实的妥协。退让亦或坚持,端看代价几何。

闵三行的难题是个死结,他既不愿意把路走绝,直接带个男人上门让他爸死心;也不愿意将无辜的女人搭进他的人生中,多一个人成为悲剧;更不可能抛弃所有一走了之。

闵三行啊闵三行,你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世上哪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连得道高僧都解不开的死结,你明明知道注定无法面面俱到,怎么就是看不穿,放不下,坚持要求不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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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是如此炼成的

中午一顿酒两人都喝得有点多,还好他们出来一般习惯穿便装,要不然,工作日的中午,两名身着警装的警察在街边小饭馆喝得酩酊大醉,怕是能登上当地新闻头条,他们俩这处分背得妥妥的,闹不好可能还会被杀鸡儆猴。

下午以他们的精神状态,自然不适合上班,好在在没有案子需要查的时候,郭建峰是个很善解人意的领导,连问都没问原因便痛快准了假。

至于醉猫闵三行,文沫试着拖了两下,没能拖动,刚还发愁找谁来帮忙呢,总不能在人家饭馆呆到酒醒吧?刚刚服务员

周聿与闵三行之间的感情纠葛文沫其实刚才大致了解了些。闵三行这家伙酒品不是一般的差,喝多点马尿看他们的眼神充满着幽怨,大概因为他们是店里剩下的唯一一桌客人,别的服务员早不知道跑哪休息去了,他们也别太没眼力件儿地耽误人家,都挺不容易的。

好死不死的,周聿居然此时给文沫打来电话,又从她吱吱唔唔欲言又止中听出她是跟闵三行在一起,顿了好半天,才低声说闵三行不适合她,让文沫擦亮眼睛,小心万劫不复,语气中有压抑不住的惆怅与悲凉。

这也是个可怜人。工作上那么精明能干的周聿,居然会在感情上拖泥带水,明知道闵三行一辈子都没可能会爱她,仍然千方百计地想要改变他、软化他,一颗痴心错付,永永远远得不到回应。

这起悲剧里,没有人做错,周聿只会苦自己,除了出现在闵三行的生命里,对他没有好脸色,不拒绝家里人将她跟闵三行送做堆的之外,再无过激举动,她既没有缠着闵三行要死要活,也没有求爱不得,便将闵三行不能告人的**昭告天下,谁又能说她错呢?为情所困,身不由己。

挂掉周聿的电话,文沫想了想,还是得打扰打扰彭忘川,反正闵三行是在他家住过一晚的,一回生二回熟。

彭忘川的诊所最近生意仍在冷清期,除了几个固定的老客户外,新客源的发展暂时处于停滞状态。他对此倒是接受良好,压根不为自己的饭碗和收入问题担心。

x市是座四线往下的小城市,经济一般,人口数量一般,除了环境好外也没别的明显优点。自一开始到这开诊所,彭忘川就不是奔着钱来的,就他目前的客源数来看,每月收入在五千块左右,已经够他养活自己,比人均收入高出不少,知足常乐嘛。

如果说他有什么烦心事,唯二能让他上心的,大约就是最近新来的一名客户,以及时不时不知道从何处钻出来的对文沫的奇怪态度了。

这位身份一看就是假的,不知名姓,绝口不谈自己过去,却来他的诊所极其频繁的老哥额,应该是得叫老哥的吧,看着五十来岁的年纪,彭忘川自认为看人极准的,但这位自称为庆哥的,呵呵,他还真看不透。

自己的收费不算便宜,按小时计的,来他这的客户很多都恨不得自己一次性把他们心理上精神上的大小毛病都治好,下一次再不用来花冤枉钱,毕竟听听他们说说心里话,再对症得开写药、叮嘱他们如何克制一些小毛病,三言两语的事,居然一个小时收五十到一百块,黑,实在是太黑了。

庆哥却愿意在他的诊所里一坐就半天,还不太爱说话,就算说,也是真真正正在闲聊,要认真算起来,估计彭忘川说自己事的时间,比庆哥还要多到底谁是医生谁是病人?谁给谁做心理辅导?

彭忘川又一次小心地劝他,自己收费不便宜,如果真的没问题,以后不用来了之后,这位土豪一次性甩出五千块,特豪气地说算是订金,扣完再交。实打实拿钱砸人。

对于这样的客户,彭忘川只能说,让他们来得更多些吧。谁都跟钱没仇,自己不想昧着良心挣客户不该花的钱是一方面,客户主动给,要求自己帮他消磨时间又是另一回事。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皆大欢喜。彭忘川不是圣人,怎么可能把这么尊金光闪闪的大佛往外推,他又不傻。

还有文沫。自己也是三十多岁的正常男人,对女人对性有兴趣很正常,可一来文沫是他的病人,二来人家有男朋友,三来两人之间的交往一直秉承着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态度,对方没有给过他任何超出朋友关系之外的暗示,自己也从来不曾把她当成可以交往结婚的正常女人看,自己这莫名其妙的冲动与好感从何而来?

一见钟情?日久生情?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光阑珊处?别逗了,他是心理医生,以上种种都可以用心理学现象来解释,他很理智很冷静,不会做出格的事的。因此以上种种看似浪漫的情景百分百不会发生在他身上。

那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像无根的浮萍一般突然出来,没多久便来势汹汹,一发不可收拾。在没有想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之前,彭忘川一直小心避着文沫,除非每月定期的几个疗程之外,没有私下相处过。

文沫某些方面心思细腻,某些方面又粗枝大叶得厉害,她当然能感受到彭忘川突然的疏远与冷淡,却没有多想,只归结为最近一段时间他太忙了,没有心情应付她,也渐渐没再找过他。

可今天熟悉的号码跳出来,叫彭忘川太阳穴突突得跳,一半是紧张,一半则又有些期待。他已经有些日子没想过她了,更是在那一回春啊梦后再没梦到过她,是不是已经将偶然错误的悸动平复下去了呢?他有些犹豫着,要不要接电话,还是干脆假装自己正忙着,视而不见。

对面的人自然发现彭忘川盯着手机,直到它从轻微而有规律的震动又重新安静下来,彭忘川脸上有掩饰不住的怅然若失。

他微微一笑,站起身来,礼貌告辞:“彭医生,今天就到这儿吧。我就不打扰,先走了。”

“没事的,我没事,您尽管坐。”彭忘川看看表,才刚刚两点,一般这位老哥来了,绝对会一坐一下午的,两个大男人大眼瞪小眼地对望,也着实无聊了些。但人家散财的都不介意,他一个挣钱的,这点小小的迁就看在钱的面子上也不可能做不到。

“我倒是真没事,你嘛,就不一定了。彭小弟,看你一眼春色,可是春心动了?不知道哪位美女有此荣幸啊?”庆大哥笑得眯着眼,戏谑地望着彭忘川。

“哪有,我孤家寡人一个。”在这位大哥面前,为毛自己总有种感觉自己才是病人,对面的大哥往那一站,直直望着你,简单三言两语,就能轻易让人敞开心扉。

何方神圣啊?

“孤家寡人是像我这样的。呵呵,年青人,你呀,还有大把大把时光值得去享受生活,何必非要自己一个人。人生最大的乐趣,是有一个知你懂你疼你爱你之人,与你共度余生啊。”

仿佛也是有道理的。再往前推五年,彭忘川也是热衷于游走于各种相亲场所的,也因此认识不少女人,更交了几个女朋友。但每每到了床上,他就对这些女人提不起丁点兴趣,小弟完全不配合,他被人骂无能的时候还少吗?

如果不是每天清晨起床时,自己的小兄弟都昂首挺胸,彭忘川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生理功能有障碍。后来他只能找借口安慰自己,他自己是个正人君子,只有真正结婚了才能行夫妻之事,再此之前都属于耍流氓,反正从此再没有相亲的兴趣。

“大哥,看年岁你也不小了,一直一个人过吗?”彭忘川想转移话题,他跟文沫,是医生与病患、朋友与朋友的关系,他不屑于干挖墙角的事,更不会在自己根本没看清楚内心真正想法之前,贸贸然失去一个可交的朋友。

“其实本来可以不是一个人的。”难得的,这位喜怒不形于色,十分自制内敛的大哥此时脸上带出几分悲伤,眼神中也有满得要溢出来的伤痛。不过也仅是一瞬间,他发现自己说漏嘴了,急忙转身离开,一瘸一拐的身影远去,在残冬季节,分外萧索。

文沫的电话没有再打回来,彭忘川在办公室转圈转得都有点想吐了,才终于还是没忍住,主动回拨过去。

再次弄个醉鬼回家,彭忘川心里说不出的郁闷,怎么又是这货!

他满脸嫌弃,看着半靠着马桶,吐得肠子都要出来的闵三行,上一次好歹睡死了,这一次,怎么这么火爆。听说这货有洁癖,喝醉的时候倒真半点看不出来,不知道如果现在他拍张照片留存,以后拿出来,这家伙会不会把脸都洗掉几层皮呢?

自己家这马桶可有日子没刷了,彭忘川不怀好意地盯着与马桶外沿亲密接触的闵三行的左脸,笑得很猥琐。

一下午无话,文沫虽然是第一次来彭忘川家,却一点也不认生,拖了个懒人沙发到阳台,又从书架上抽了本感兴趣的书,舒舒服服地晒着太阳看着书,没多久竟有些昏昏欲睡。

彭忘川一直没有净下心来干任何事,在自己家里,他竟不知道要如何是好了。既不敢有过份举动,又不能直勾勾盯着文沫看,内里抓心挠肝,表面云淡风轻,怎么一句难受了得。

他发现离文沫越近,他内心越渴望,退到闵三行身边反而还能平静下来。但问题是,那货吐起来没完没了,也不知道到底喝了多少酒,整个卫生间里都充斥着难闻的酸臭味,恶心得他根本呆不了多久。

这真是特么的坑爹,一个两个外人到他家里来跟主人似的自在,他这主人反而是坐没坐的地儿,站没站的地儿了。

磨牙ing~~

终于,难熬的三个小时过去,华灯初上,文沫从已经降温的阳台出来,刚刚睡了一小觉的她脸上还带着几分慵懒,让五官平平的她突然多了两分女人味,妈的,更吸引人了!

彭忘川狠狠压下不切实际的幻想,踢了踢仍然倒在地上装死的闵三行,都睡了一个小时了,地板砖比床还舒服?

睡着的都醒了,他这主家总不能干站着,没话找话得聊了几句,文沫的手机突然响了,只要看她接电话时笑成一朵花,哪里不知道是谁。

奇怪,她跟男朋友通电话,自己居然一点难过的意思都没有,这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啊?在乎还是不在乎啊?

闵三行在地板砖上睡得并不安稳,他翻了个身,自然而然地抱住了什么东西,嗯,手感不错那是彭忘川的腿!

醉猫不醒,文沫只能再次不厚道地丢下他自己跑了,挥一挥衣袖,没理会彭忘川的欲言又止。

狠狠地抽出自己的腿,再将闵三行拎起,扒光衣服,开开喷头,冲个晶晶亮、透心凉的凉水澡,将他从昏睡中叫起,自己则头也不回地离开卫生间,还体贴地关上了门。

闵三行冻得直哆嗦着醒来,响亮地打了两个喷嚏,一脸懵,这什么地方?看着挺眼熟啊。他挣扎着站起来,左调右调都是冷水,再打开热水器,一看温度,次哦,12度,这是给人洗澡用的?谁这么缺德?

想都没想,他看着地上已经湿透的衣服,打死他都不会再捡来穿上,卫生间内再没有可替换衣物。最终他还是一咬牙,光着身子挂着水滴冲出来,撞上彭忘川,这才回想起来,自己为什么会觉得这家的装饰眼熟。

文沫!闵三行恨得咬牙切齿。他宁可回到像狗窝一样的公安局宿舍去住,以前不想住是过不了心里那一关,现在必须不得不住是为了躲家里人,虽然那环境脏得他恨不得一把火烧了,但非常时期总得特殊处理不是。

把他扔在个陌生男人家里真的好吗?他可是喜欢男人的!自己浑身上下一丝不挂,被人看光光了,他也是有贞操的好不好?

兄弟争论

当天晚上,一组轮到王家栋值班,文沫因为下午在彭忘川家里眯了一小觉,暂时不困,一时半会儿睡不着,想着自己下午毕竟旷了半天班,心里有些过意不去,知道王家栋家里老人有些不好,他的叔伯姑姑轮流照顾,小一辈的也三不五十过去尽尽心,很是疲惫,便主动要求过去帮忙盯一会,让王家栋先睡,等自己困了,再叫他起来。

自己人,不客气,因为心疼体弱的老娘太辛苦,王家栋昨天在奶奶床前陪了一夜,换老妈回去休息,到现在已经有近40个小时没合过眼,实在有点撑不住,也没矫情,道了声谢进值班室内间补眠去。

感觉自己刚刚躺下,还没睡踏实呢,文沫就过来推醒了他:“你的电话,好像是家里打来的。”他的手机随意扔在办公桌上,没有带进值班室。

这么晚了,家里突然打电话找他,他今天值班家里人都知道,联想到病重的奶奶,王家栋心里咯噔一下。

果然,接起电话,那头的老父亲语气哽咽:“家栋啊,请个假回来吧,你奶奶,走了。”

王家栋没想到,他离开时看着还好的奶奶,居然说走就走,虽然老人家已经90高龄,也算喜丧,但他只要想到以前老人家抱着他给他买糖吃的画面,心里就忍不住难过,到底血脉相连。

他抬起头,还没来得及说话,文沫就挥挥手:“家里有事吧?你快去,这里我帮你盯着。”王家栋感谢地笑笑,没再多说话,起身离开。

紧赶慢赶地赶回家,奶奶已经换上寿衣,头发梳得柔顺光亮,面容安详地躺在床上,一直立在床边的输液杆被推到角落,她风箱似的呼吸声再也没有了。

生离死别,世上再没有比这更让人心伤的别离。王家栋沉默地跟弟弟站到父亲一辈后面,向奶奶三鞠躬,准备做最后的告别。

专业操持白事的店铺几天前他们就打过招呼,但现在通知,最早也得明天早上才能来,今天晚上他们除了陪着老人最后一程,想想需要通知的亲朋好友,竟是什么也做不了。

老一辈的迷信思想依然存在,奶奶的卧室里只留下两名属鸡的亲属陪着,其他人则聚到别的屋里,干坐着等待黎明的到来。王家栋困得厉害,眼眶通红,此时却毫无睡意,只睁着眼睛不知道想些什么。

反倒是王家梁,这几天一直跟在奶奶身边,连班都没去上,谁说久病床前无孝子,王家梁如此诚心诚意地伺候着老人家,此时心里只会被哥哥更难过。

王家梁几乎是被奶奶亲手带大的。双胞胎兄弟俩的出生,一方面给家人带来了无限欢乐,一方面也让父母在育儿时手忙脚乱,人仰马翻。父亲是家中的小儿子,他出生时奶奶已经60多岁,身体也不好,但还是无怨无悔地接过了抚养王家梁的重任,让小儿子一家喘口气,这一养,就养到了七岁,上小学才被父母接回身边。如果说这屋里谁跟奶奶最亲近,非他莫属。

他拽着哥哥的袖子,脸贴在哥哥的肩膀,无声哭泣。冬装那么厚,王家栋都已经感觉到肩膀处一片冰凉。他什么安慰的话也说不出来,任弟弟发泄情绪。老人家这么大的岁数没了,按老理讲身为子孙是不能哭的,要高兴,要笑,不然老人走也走得不踏实,王家梁想哭也只能偷着哭。

见他实在收不住,哭到后来已经开始有些动静,屋子里一大堆人,叫别人挑理就不好了,王家栋带着弟弟悄悄出来透口气。

“别哭了。奶奶最疼你,你这么哭,她怎么能放心走?”劝慰的话干巴巴的,连王家栋自己都觉得说出来没意思,但他也很想哭,又能说出什么至理名言来,兄弟两个相顾无言。

“奶奶虽然年纪大了,平时腿脚不利索,十天有八天是躺在床上不愿意多活动的,但是明明一个月前咱们带她去体检,医生还说她主要器官没毛病。人身上没大毛病,哪会这么快就没了?”

“九十岁的人了,说没就没。你看看咱们身边,有几家的老人活到九十岁的?她老人家没遭太多罪,走得挺安详,你......节哀吧。”拍拍自己弟弟的肩膀,王家栋示意他收收泪,别再哭了,还有三天好熬,葬礼最是累人,谁的身子骨也不是铁打的。

“道理我都懂,就是心里还接受不了。唉~”

一夜再无话,等到东方露出鱼肚白时,请来的管事人也到了,灵棚很快支起,哀乐一响,众子孙辈跪拜,将老人的遗体挪入冰棺,得到通知的亲朋好友陆续赶来,丧礼正式开始。

安康养老院的院长蔡平强大约是正中午时分到的。他平时工作忙碌,得知在自己院里住的老人去世,他就算再忙,也得过来看一看,送送最后一程。

也不知道是不是养老院今年命犯太岁,从18年元旦刚过,到现在满打满算才两个来月,他们养老院里住着的老人,已经集中死了十来个,保持着一个月三五人的速度。以他们养老院建院七年以来的平均死亡率看,高出了两倍不止。

虽然冬季因为寒冷,老人家容易去世,但也没有齐整得死这么多的,死得他心里拔凉拔凉的。已经有很多老人强烈要求搬出去,说他们养老院是屠宰场,他们进来就得横着出去。

人啊,越上岁数越怕死,只要听到自己认识的人死了,都吓得整夜整夜睡不着觉。如此危言耸听的言论在养老院里传播开,蔡平强的压力可想而知。

工作不顺心,面上忍不住带出几分愁苦,倒与丧礼的氛围完美融合。他哭丧着一张脸,与老人的家属互相行礼,由王家梁送人离开。

临走时,蔡平强还是忍不住解释了两句:“罗阿姨好好的,怎么这么突然呢?唉,真是人有旦夕祸福啊。她老人家走的时候可安详?”

王家梁正心里憋得难受,有人跟他说起奶奶,自然接话聊了下去,可越听蔡平强说,他越是心惊,到后来,直接拽着蔡平强回去,在人群中找他哥的身影。

兄弟两个之中,王家栋相较王家梁稳重一些,弟弟平时有什么事拿不定主意的,都愿意听听哥哥的意见。

他本就对奶奶的突然死亡心存顾虑,又因为职业的关系免不了会多想几分,蔡平强说养老院近期死亡人数远超平时,由不得他不往歪了想!

他们的奶奶可是一直都住在安康养老院的,只到最近,老人家眼看着不行了,才由亲人接回来贴身照顾,这才月余,就去了,而且还是无病无灾无明显病痛,人就没了!

“哥,你怎么看?”刚刚蔡平强又重复了一遍养老院近三个月来死亡率畸高、院里的传言越来越离谱的事,王家梁有些紧张地盯着自家哥哥,希望他能从中发现异样。

“这有什么奇怪的。人上了年纪,说病就病,就没就没,不都正常吗?这几个月去的多,也许完全就是巧合。”

“哥!你身为警察,就一点职业敏感度都没有吗?”王家梁有些着急,以前没觉得自家哥哥这么迟钝啊。

“我身为警察,讲的是证据,看的也是证据!职业敏感与神经过敏之间有很大差距。家梁,你别再胡思乱想了。奶奶是病没的,没人害她。她一个九十岁的老人家,与人无怨的,没人害她又有几年好活,谁会非要她死不可?”

“这世道、这人心,你以为是几十年前,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啊?没有理由就不能杀人了吗?无差别犯罪,为了满足自己变态的内心而杀戮的,没有吗?也许有些人就是单纯地以杀人为乐趣呢?”

王家栋看着争得脸红脖子粗的弟弟,叹了口气:“你呀,少看些乱七八糟的电视。”自家弟弟是个美剧迷,什么犯罪心理、警察世家,一季一季追着看。

“跟电视有什么关系!大洋彼岸太远,那文沫呢?她总不能是假的吧?她以前办过的案子,抓过的凶手,有几个是有仇有怨的?无辜被害的多了去了!”

“动机呢?杀老人,动机是什么?”

“觉得他们年纪大了,不能造福社会,只浪费粮食,将他们从地球上抹杀;认为他们倚老卖老,全都变坏了,想提高全民素质;或者再黑心一点,有些老人有自己的私房,工作人员为了钱,杀了他们,侵占他们的钱财;再或者根本就是养老院人满为患,把这些住得久的,已经捞不着油水的杀了,再招些新人进来挣钱......”王家梁天马行空地想象。

“哎哟,小祖宗喂,药可以乱说,话可不能乱说。我们可不挣那黑心钱,更没有心狠手辣的工作人员。”蔡平强听着这话的走向不对,赶紧出声打断。

安康养老院是公办性质,虽然也会收费,但相对低廉,不会像一般的私营老年公寓那样,将照顾老人做成产业,以挣钱为目的。

他们这里的工作人员常年处于短缺状态,工资不高,劳动强度不小,新人除了特别有爱心,不为吃穿发愁的,哪个能长长久久干下去?

可以说,这是一群真正全心全意为老年人服务的善良人,蔡平强这辈子最自豪的事,就是手下有这么一群下属,在他眼里,他们最可爱,自然容不得人诋毁,假设都不行。

“那你敢说,这些老人死了之后,腾出来的新位置没进新人?”被打断的王家梁很生气,矛头直指蔡平强。

“......”蔡平强还真没法说。有空着的床位不进人,他是等着被骂死了呢吗?他们到底知不知道公立养老院全市才几所啊?知不知道有多少人为了进来一等就是好几年吗?知不知道那长长的等待名单上有多少也算本市有头有脸的人家吗?

他顶住了各方压力,只看老人身体状况和等待时间,铁面无私,伤了多少人,为的是什么?他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他的对与错,养老院里的是与非,不是别人三言两语就能抹杀的。

懒得再听这两兄弟斗嘴,他还有的是事等着呢,甩甩袖子,直接扭头走了。

留下兄弟两个,仍然在为自家奶奶是谋杀还是自然死亡争论不休。王家梁说服不了哥哥,又无论如何都放不下,对于亲近长辈死亡这一事实,他接受无能,巴不得能找到别的借口。

可自家奶奶死在自家床上,衣服也是亲近的小辈换的,身上有伤没伤一眼就能看出来,哪里能瞒得过去?丧礼进行到一半,他又怎么能将奶奶从棺材里拉出来,再送去法医那检验?自家哥哥同不同意都是小事,他只要敢,他爹加他叔叔伯伯都能打死他。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王家兄弟回来上班,快节奏的现代生活没有留给我们太多时间哀悼死者,似乎送去火化、骨灰一埋,便能连着丧亲之痛一起掩埋,然后轻松继续自己的人生。

薄情至此,王家梁无言以对地看着所有亲戚一瞬间走个干净,偌大的屋子前脚还人满为患,后脚便寂静得掉根针都听得见,深深地忧伤了。

于是归来上班时情绪不佳,简直像炸药桶似的,谁点都炸,把当哥哥的愁的,跟在他屁股后头专业给人道歉。有这么个不着调的弟弟,头疼。

让他满血复活的,是蔡平强私下里打来的电话:安康养老院又死一个!

死人放在养老院里不稀奇,稀奇的是,死的这位老人家早几年卧床不起,需要特殊护理,一直以来活得都挺好的,结果今天早上护理员进屋给他送早饭,就发现老者躺在地上,已经硬了,他脑后有一小滩出血,脸上满是惊骇,眼睛凸得几乎要掉出来。

蔡平强以为老人是自己掉下来的,以他的身体状况,掉下床肯定上不来,但护理员一口咬定,昨天夜里十点多钟,她伺候老人睡下时还一切正常。老人睡觉很老实,连翻身动作都做不完,又怎么能掉下床呢?一米八宽的大床,像他这么干瘦的老人睡三个也不嫌挤。

可疑鞋印

死的老人叫赵柱,现年69岁,一辈子没结过婚的老光棍,也是街道办指定到安康养老院来的五保户。

依照传统,我国一直以来都是家庭养老模式,儿子负责赡养父母。但是现在嘛,这种传统的养老模式受到很大冲击。

当夫妻两人都需要辛苦工作才能维持生活时,必须有一人居家专门看护老人就变成了奢侈。请保姆请不起,送去养老院就是最好的选择。

因着一直以来,无儿无女的住进养老院才名正言顺,只要有儿女,住进去的话等于向所有人宣告儿女不孝,老人家多心疼自家儿女,自然不愿意让别人戳自家的脊梁骨,往向七八年,养老院的床位还不像现在这么紧张。

可现实的无奈总需要人不断妥协,家中子女无力照料,送老人到更好的专业机构去住悄然流行,且全国范围内如星星之火,迅速燎原。

蔡平强觉得自己很冤枉很委屈。

早上本来心情极好地来上班,可还没等他到养老院呢,就接到护理员带着哭腔的电话,心情不免晴转阴几分,等到了单位一看,火气更是止不住往上窜。

赵柱的房间在一楼靠近值班室的位置,此时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人,几乎整个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加老人都集中了过来,平时连路都懒得多走一步的老人此时也伸长了脖子,试图穿过层层人群,亲眼看看里面到底什么情况。

据传,赵柱是被人害死的,他们养老院里真的有个坏人,要一个个得将他们全杀死。在蔡平强的努力下被压下去的谣言此时更是再度传得沸沸扬扬,与之前相比,内容更惊悚,几乎可以称得上诛心之言了。

蔡平强沉着脸,呵斥前来看热闹、擅离职守的工作人员。要知道平时他总是脸上挂着笑,从来没有用重话说过工作人员,因为知道这些人能坚持下来真的不容易,他是能体谅就体谅,绝不为难责备。

因此看到他的脸阴得几乎能滴出水来,众人也明白,这位平常看起来随和好说话的老好人院长这一次是真的怒了,哪里还顾得上围观看热闹,说实在话,对他们这些工作人员来说,养老院不好,对他们更是一点好处都没有,纷纷低着头迅速离开,有很多还顺手扶走了自己负责照料的老人家。

一时间,门口围观的人去了大半,蔡平强扒拉开人群进去,就听到早前给他打电话来的护理员哭得跟自己亲爹死了似的。他跨进房间,就看到赵柱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护理员缩在墙角里嚎个不停。

“哭什么哭,你爹还没死呢!闭嘴!”盛怒之下,蔡平强再也不顾得这些人的不容易了,他着急善后处理。

心底还是有几分庆幸的。赵柱不单一辈子都单身,他自己的两个哥哥走得都早,仅剩的姐姐嫁得又远,平常亲戚间联系极少,小一辈的都不算亲近,不然哪里还容得下这帮唯恐天下不乱的围过来看热闹,早就有人上门来砸他们养老院的招牌了。

好好的老人送起来,不是因病去世,就这么死得不明不白,养老院怎么着也逃不过个护理不利的罪名,赔钱都是小事,污了名声,可就浪费了蔡平强大半辈子的心血啊。

毫不夸张得说,他陪自己老婆孩子都没有在养老院工作的时间多。他想将事情压下去,只要尸体火化掉,别人再怎么传都没有证据,只能算谣传。可是赵柱躺在地上双眼圆瞪的模样实在太吓人,蔡平强一辈子没做过亏心事,看着这样的赵柱,实在没办法一口咬定他是意外去的,踌躇半天,终于还是理智占了上峰,准备报警。

他不想把事情弄大,人心惶惶之下,养老院可就真完了,最终把主意打到了王家兄弟身上。

罗奶奶是王家兄弟的亲奶奶,将近八年前住进养老院的,这八年来,工作人员一直尽心尽力照顾她,与王家人多多少少有几分面子情。而且蔡平强自己心里也没底,他虽然绝对相信自己手下这些人光明磊落,不是心理阴暗到需要杀人来找平衡的人,但最近种种巧合结合在一起,由不得他不多想。

还是拜托王家兄弟来看看吧,只有他们来,才会愿意听蔡平强的,在事实真相没有弄清楚之前降低影响,别闹大了无法收拾。当然,如果赵柱的死真的不是意外,他也一定不会包庇犯人。

王家兄弟来得比他想像得还要快,而且不光他们两个人过来,还拉上了文沫、闵三行、周聿和栾法医。四人都是王家栋熟悉的,知道他们办事牢靠,嘴还够紧。

重案一组四人出动,瞒着郭建峰是不可能的,然而这种只能暂时判断为死因有可疑,却不能确定为谋杀案的,用不到市局重案组,王家栋知道自己这手伸得略长了些,但蔡平强打电话过来时说的似是而非的话,让他顾不得许多。

如果他们的奶奶真的也是因为住在养老院,才身体没有大毛病却突然离世,他们做为孙辈,无论如何都得知道真相。他们求到郭建峰跟前,几年的交情,又不算太出格的事,郭建峰自然愿意帮忙。

先示意蔡平强按照正规流程报警,郭建峰再打了几个电话,七拐八扭地把案子要过来,让他们得以光明正大出现在养老院。

护理员早被蔡平强一声吼吓得再不敢哭,虽然对蔡院长诅咒她爸的话颇有几分怨念,但现在显然不是胡闹的时候,只得委委屈屈地沿着墙根溜到屋外,低着头仔细回想昨天夜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等文沫掏出记录本来录口供,她这一腔委屈终于有地方诉说了:“我昨天走的时候,他还好好的呢啊。”

赵柱瘫痪在床多年了,一般这种老人脾气都比较差,整天躺在床上,除非工作人员有空闲时,会抱着他们坐轮椅,推出门呼吸呼吸新鲜空气。鉴于工作人员的繁忙程度,连这样的放风都可遇不可求。

但赵柱是难得的老实人,他脾气很好,就算有什么想不开,也只会自己生闷气,不会把气撒到照顾他的身上去,是个很好伺候的老头。他一辈子没结婚,只要还是因为身体差,家里穷,才被剩下来。护理员照顾他时,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不挑剔多事,对谁都笑眯眯的,这样的老人,大家都挺喜欢,也愿意伺候他。

养老院住得倒是挺宽敞,年岁不大的两人一间,上了年纪和身体不好的都一个人一间,免得互相打扰。可护理方面,他们十几个工作人员需要照顾六十多个老人的吃喝拉撒,每天睁开眼睛就像打仗似的,累得跟狗一样,做得自然不能跟专人一对一照顾那么仔细。

有所疏漏正常,但他们既然能拿着低工资坚持下来,心地肯定都不坏,不会做故意磋磨老人的事。

“昨天晚上,大概十点钟,我像往常一样进来看过他,他已经睡着了。这几天他有些感冒,我大概七点半喂他吃的药。感冒药多多少少有些催眠作用,他早早就犯了困,我抱他去上了趟厕所,又准备好水杯放到他手边,尿罐也摆在椅子上了,他伸手就能够到。这才让他躺好睡觉。

昨天我值夜班,十点钟按照惯例都会巡查一遍,再自己也休息。进来看他的时候,他睡很挺沉,因为鼻子不通气,呼吸声有些重,我还看了水杯,里面的水还满着。

怎么到了早上,他就掉到床底下了?他也没有非得起来的必要啊。要是我早点起,或者睡觉的时候别睡那么沉,是不是就能听到他呼救了?”

栾法医已经看过尸体,此时正跟王家栋两人抬着裹尸袋从她们身边经过,惹得护理员好不容易止住的泪又流下来。虽然不是她第一次看到死人了,但养老院里其他的老人死的时候,哪个有赵柱这么狰狞,大清早的一进屋,就看到如此惊悚的一幕,她这心到现在还扑通扑通跳得飞快呢。

养老院最近到底是中了什么邪?她不禁也开始相信传言,莫非集中死亡的这一批老人,真的不是天灾而是**?她打了个冷颤,不敢再深想下去。

尸体抬起,栾法医在此的工作告一段落,安安静静坐到车上去等人。

文沫安慰了护理员几句,死者到底是怎么死的暂时还不清楚,她很不必先把包袱背在身上,安心工作才是。

送走护理员,文沫这才进屋。

安康养老院面积不算大,一幢三层小楼,每层大约十几个房间,所有的老人都住在一幢楼里。因为成立时间较早,小楼外墙没有重新粉刷,给人的整体感觉很陈旧。赵柱的房间又北向,还是一楼,窗外高大的树木将阳光遮得严严实实,能通过层层封锁透进来的没有几缕。

屋内弥漫着一股久不洗澡的汗臭味与尿臊味混合沉淀的怪味,文沫忍不住捂了捂鼻子,又多戴一层口罩,这才觉得好多了。

尸体运走,地上只留下个用白油漆画出来的人形,头部位置一小滩血迹,呈暗红色,室内没有打斗和翻动的痕迹,就连老人压在枕头底下的两千多块现金都没动过。

周聿正单膝跪地,以各种角落拍一米高的窗台,一边拍,一边看拍出来的照片,随后删掉,继续重拍。

“这窗台怎么了?”文沫凑过来问。

“你蹲下来看。”周聿指着窗台上浅浅的一道弧形,那里正好有束阳光照到,不仔细看的话根本不可能被发现。

文沫也学着周聿的样子,单膝跪地,扭动脖子,变换角度,努力盯出个所以然来。

窗台上面居然还镶着瓷砖,也不知道当初这房子的装修是谁搞的,审美观奇特得不得了。

周聿解释道:“我看这儿像鞋印,不过很不完整,没有鉴定价值。瓷砖平面太光滑,不是理想载体,要不是这窗台有日子没擦,灰尘太大,就这么一条鞋边印估计都看不到。没有办法提取,我就想试试能不能拍得清楚点,但咱们局这破照相机哟,真是难为我了。”她继续拍完删、删完接着拍,一直都得不到想要的照片。

文沫左摇右晃了好久,终于看清楚窗台上不单一道弧形,还连带着有些浅浅的规则花纹,很浅,很淡,似乎她们吹一口气,就能让鞋印变形。

鞋印的方向,是冲着窗外的,足以说明很多问题。

死者赵柱是位瘫痪老人,连走路尚且不能够,哪里还有精力跳窗户并留下鞋印呢?负责照顾他的工作人员进进出出都是光明正大的,放着好好的门不走去跳窗户,窗户外面还大树参天,人迹罕至,脑子被门夹了也做不出来。

唯一有可能从窗户出入,想要神不知鬼不觉的,只能是凶手!虽然尸检结果还没出来,文沫已经先入为主,认为这是一起凶杀案了。

虽然单凭一个脚印下结论武断了些,但本案情况特殊,其他人实没必要选择走窗户,这个可疑的鞋印几乎可以算铁证了。

当然,在尸检报告出来之前,心中有数不代表需要告知王家兄弟。他们俩在来的路上已经大致说了安康养老院与他们家的渊源,对于奶奶的死心存疑虑的事也没瞒人。文沫当然不希望在没有证据之前不负责任地下结论,一句话说起来简单,但真要判断错了,这个鞋印另有解释,给了王家兄弟无谓的希望,就是坑人了。

房间很干净,干净得出乎他们对一般养老院的认知,床单上不见污渍,卫生间里没有明显异味,地上没有垃圾,可见这里的工作人员平常很负责。

蔡平强已经不知道第多少次擦头上的汗了,明明才初春,树叶刚刚冒出绿芽,天气还远远不到热的程度,他怎么就一直止不住得流汗呢?

远处,平常少有人至的凉亭里,此时围着不少人,正七嘴八舌不知道说什么,王家兄弟都在那儿,蔡平强想过去听听,却实在不想听到自己不愿听的话,只得远远看着,坐立不安。

怀疑的种子

本以为对养老院和蔡平强本人而言,发现赵柱的尸体已经很倒霉,把警方叫到养老院就算是倒霉到极点了,可等第二天一大早,养老院的大门被情绪激动的老人家属拍得山响,昨天没回家、睡在办公室、刚刚起床的蔡平强得到消息后,这下脸真变成一根苦瓜了。

他怎么就把这帮人给忘了呢?他怎么能把这帮人忘了呢?养老院里流言四起的时候,不是没有这两个多月内去世的老人家属找来,要钱的有之,要说法的有之,单纯想找个借口发泄丧亲之痛的也有之。

即使蔡平强干了这么多年服务行业,打太极、安慰人的技能已经点到满级,望着已经怒气冲冲地进了养老院大门,正直直奔着自己来的一大群人,也很是头疼。这一次,他没有理由再说服他们了。

警察都登门抬尸体走了,蔡平强还能脖子一梗说赵柱是自然死亡吗?警察又不是太闲,连签死亡证明的事儿都管!

这群人领头的,是2月中旬过年前后去世的老人孟美娥的儿子尹保江。孟美娥去世的时候,才将将过了六十七岁生日,而且还是大年根下,尹保江对此接受无能,曾经不止一次来院里闹过。

众人看他是个孝子,但养老院的工作人员都知道他是个什么货色。

孟美娥是企业退休职工,领着一个月近两千元的退休金,老伴五年前去世后,她就被儿子送到养老院来,说他自己没有时间照料,放到养老院他当儿子的也放心。

那个时候政策不一样,各地养老形势没那么严峻,养老院有空余床位,像孟美娥这种不享受国家补贴和救助,需要自己按月支付养老费用的老人,养老院是愿意收的,接收这样的老人,养老院不会贴钱,反而略有结余。

可孟美娥一住进来,刚开始说得好好的,一定会把母亲的养老费用按月打到养老院的账上,自己也会常来常往多多看望,希望他们好好照顾老人家的尹保江就跟失踪了似的。

孟美娥发放养老金的银行卡在尹保江手里把着,每个月收入1750元。支出仅需要1200元,再留个几百块零花,对于吃住都有人照顾的老人来说,按理应该还算过得去。

但尹保江大概是属貔貅的,只吃不拉,拿钱的时候痛快着呢,到了往外掏钱的时候,跟从他身上割肉似的。非得养老院和孟美娥从月初催到月尾,才不情不愿地把本月的钱交上,多一分零花都不给老娘。

等到孟美娥没了,他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不是伤心难过,而是怪养老院没照顾好,要不然他娘怎么会才67就没了,现在中国人的平均寿命都不止,好好的养老金,还没领几年呢,就要没了,就算每个月只能剩下几百块,那也是钱啊。最丧气的是,人还死在年根下,诚心让他们一家都过不好年。

养老院几乎将他的电话打爆,他一开始还接,后来干脆手机关机,面都不想露,更别提操办丧事了。孟美娥的丧事到最后为什么会办成了?蔡平强想想,原因可能有二。一是老人没了,亲朋好友总得随个礼表示表示,二是领退休金的老人没了,还有一笔丧葬费、一次性补贴和账户中个人自付部分结余可以领,加起来,得有个两万左右,钱串子一般的尹保江怎么可能放过。

人一火化,葬礼办完,事情应该告一段落了吧?别着急啊,这才刚开始。尹保江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往养老院跑了十趟,孟美娥住在这儿的时候他来过几趟呢?三趟,五年,仅仅三趟。

足可见金钱的魅力远大于亲情。蔡平强越在养老院呆得时间长,越是可怜有些老人,子女数量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孝心,有孝心的话,一个就够,没有孝心,便是养上十个八个,也能将老娘活活饿死。养儿防老?呵呵,别逗了,从古至今都没防住过。

此时见带头来闹事的又是尹保江,蔡平强一直压着的心火忍不住噌噌往上窜,待听到这孙子净说些不好听的挤兑他,话里话外那意思还是为了钱,希望养老院再赔偿一笔,免得事情闹大,大家脸上都不好看。

闹大?尹保江是不是个傻的?警察都上门了,能不闹大吗?他们养老院面子里子都没保住,现在他还会惯着这么个不孝的玩意?呸!

尹保江剩下的话被蔡平强全堵在嗓子眼里:“孟大姐要是地下有知,做鬼都不放过你这不孝的儿子!见到钱比见你妈都亲,活着你不看,死了你不管,最后看在钱的份上才办了丧事。你还意思上门来闹?给你脸了,滚犊子!”

蔡平强平时老好人当得多,不管是养老院住着的老人、老人家属、还是工作人员,哪个见他黑过脸,现在不但脸黑了,连脏话都骂出来,众人一噎,都消停一会,但架不住人多,每个人又都心思各异,没几分钟,蔡平强的弹压余威消散,众人又开始七嘴八舌地声讨:

“我们家老人身体棒着呢,这死得不明不白的,我怎么也得要个说法吧?总不能因为上了岁数就该死。”这是心疼老人的。

“对,就是这个道理。真要是被人害的,不见着坏人伏法,我们心气不平!”这是正义感强的。

“好好的人送进来,说没就没了,养老院总得有责任吧?每个月的钱难道都白交了?”这是心里边有小九九,但还要脸的。

“老人就是你们害死的,赔命!要不赔钱!”这是理不直气也壮,目的明确,就是奔着钱来的。

说来好笑,叫喊得欢的,都是平常对老人不闻不问的。蔡平强早就看他们不顺眼了,现在反正已经这样,索性一次骂个痛快,省得以后后悔。

“要真觉得自家老人死得蹊跷,那就去报警,我们是养老院,不是公安局,只管照顾老人,不负责查案。我丑话先说在前面,如果最后真的有这么个所谓的凶手,专杀老人,只要这凶手不是我们养老院的工作人员,钱,我是一分都不会赔的!”

以尹保江以为代表心术不正的一群人听到蔡平强这话可真急了,凭什么他们家老人被害死了都没得赔啊?

蔡平强缓缓从最前面几人的脸上看过来,冷笑道:“你们心里想要什么,我明白得很。你们是想都不用想。凶手杀人,关我什么事?难道你们住在自己家里被人害了,还能告物业没有把好门吗?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是人都懂的道理,到你们这儿就说不通了?”

“去吧,去公安局报案啊,让警察去查,我行得正坐得端。你们家老人在这过得怎么样,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想闹到我头上,哼,真当我是软柿子随意捏啊?”

“报就报,谁怕谁?”尹保江气冲冲地走出几米远,才发现身后没几个人跟上。他转身,挑眉:“你们怎么回事?不想知道真相了吗?总不能让蔡平强一手遮天吧?”

父母七老八十的一群人年纪自然不会太小,多年来的社会阅历让他们哪怕不懂法,不懂破案流程,但基本的常识还在。报案简单,可他们要报的是凶杀案。

十来起凶杀案,放眼全国,都是令人震惊的,绝对重案要案的级别。如果他们没错倒还好,最后调查出来分明是他们无是生非,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还造成了恐慌。

造谣都会被判刑,那报假案呢?

或者就算无法确定他们报的就是假案,毕竟十来人呢,真的都死了,他们怀疑也合情合理。但是刑事案件,侦破时尸体总是要摆在解剖台上剖一剖验一验的。他们绝大多数人家的老人,要么已经火化,变成一把骨头灰了,还怎么剖怎么验?要么已经入土为安,再挖出来?很多子女打心里都是反感的。

闹养老院他们无压力,去报谋杀案得另说了,他们中的很多人,还真没这个打算。

“你们!”俗话说,法不责众,有一群人跟着他一起起哄,尹保江除了杀人放火什么都敢干,可要真只剩他一个人嘛,他也是个怂的。

蔡平强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眼神中是丝毫不加掩饰的鄙夷。尹保江觉得自己像被人剥光了扔在地上一般,脸上火辣辣的。

人活一张脸,就算尹保江有自己的小九九,不是多么品德高尚的人,被当众下了脸,也着实让他难堪。心里憋着一口气,还没人给他台阶下,尹保江居然真的直接跑去了派出所,嚷嚷着要报案。

别人来不来又如何?尹保江自己去就够了,只要他说得严重点、笃定点,反正包括他老娘在内,大多数老人的尸体都是火化的,死无对证。再加上昨天确实警察进了养老院,院内也确实抬出具尸体,总不是他信口开河的吧?警察不信也得信,因为他们承担不起不信的后果。

尹保江狮子大开口,上来就说养老院里有人蓄意杀人,多达十数人,果然达到他的预期效果。派出所新分来不久的小片警被他吓得一愣一愣的,连向所长汇报都忘了,直接给指挥中心打电话,告诉他们有十多人死亡的重大案情,需要火速派刑警来。

等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全系统都传了遍,就差直接说x市出了杀人狂魔的时候,一组成员在郭建峰的带领下于七分钟内赶到派出所,报案人尹保江正老神在在端着杯茶,坐在休息室里玩手机游戏,说不出的轻松。

没有尸体,没有现场,没有物证,有的,仅仅是尹保江的一张嘴,当他再次把自己刚才吓唬小片警察的话又说一遍后,王家栋恨不得挥拳打向他喷粪的嘴。在尹保江嘴里,自己刚刚过世的奶奶也成了受害者之一。

拿死人出来说事,尹保江哪来的脸?

郭建峰上前制止自己手下的莽撞行为,严肃地批评了小片警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在法医的验尸报告没有出来之前,他们不会随便揣测什么,养老院里其他去世的老人死因有无可疑,暂时还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还是那句话,没有证据,一切免谈。他们是警察,不是神棍,不能凭着别人三言两语,就头脑发热,做出不理智的举动。

干脆利落得收队走人,小片警已经臊得满脸通红,恨不得他们早点走,别让所里其他人知道他干的掉链子事,等郭建峰带人离开,他又忙不迭地把尹保江轰走。

嗨,目的达到。尹保江笑嘻嘻地喝完杯中茶水,将空杯子随手扔进垃圾桶,摇头晃脑地离开。

他今天,给警察种下了一棵怀疑的种子,哪怕昨天死的老头有一丁点让人怀疑死因的地方,他们展开调查的时候,总会想起自己今天说的一番话的。

不查不可能得安宁啊。身为警察的职业病之一,就是看谁都像坏人,听到什么蛛丝马迹非得查个水落石出不可。

嘿嘿,就算最后他真的想多了,他又没有什么损失。等警察隔三岔五地出入养老院,便是一开始不相信谣言的人也得琢磨琢磨,是不是真的确有其事。

只要舆论风向变了,人心惶惶之际,养老院肯定得不着好,首当其冲的就是蔡平强那老匹夫。哼,既然他尹保江得不到好处,就不会让任何人好过。

损人不利己的事,谁说干着就没有意义了?老子乐意!

再说赵柱死亡一案,现场勘查除了一个鞋印外再无发现,现场该有的都有,不该有的一律没有,周聿眼睛都快瞪出来了也没能找到有价值线索;众人的询问笔录更是记得手腕都麻了,可无论私下里他们怎么传谣言,当着警察的面,没有几个胆子大到把些子虚乌有的事当事实讲给警察听的,每个人都恨不得歌功颂德,说养老院如何好,护理员如何好,竟是一句坏话也听不到。

众人的目光紧盯法医科。现场可以伪造,人会撒谎,但尸体不会。

当个法医不容易

躺在解剖台上的死者不如刚被发现时那么狰狞,这已经是栾法医第三次对尸体进行再次检查了。

法医不断地检验尸体,以期得到新证据很正常,一般案子没有其它线索时,尸体就是最好且唯一的突破口。但栾法医已经很久没有如此集中地复检一具尸体了。

五天之内,复检三次,对栾法医算是个新记录,颜志勋有些不理解,如此频繁得检验尸体真的能找到新证据吗?毕竟前两次他们都可以称得上无功而返,每多一次检验,等同于对尸体多几分破坏,每多来一次,寻找新线索的可能就低几分。

很多美剧里把法医演得神一样,高度白骨化的尸体身上都能从骨骼的受损情况推断出凶手的身高,惯用手,凶器的形状以及袭击过程。但事实上,每一位合格的法医都是千百具尸体检验经验培养出来的。

在犯罪率高、枪支暴力泛滥的外国还有可能,我国的社会治安相对良好,暴力致人死亡的案件发案几率很低,很多县级公安机关甚至连法医都没有,大城市的同行们也许还见多识广一些,但那也仅限于照本宣科般的出鉴定结论。

像栾法医这么经验丰富的老法医可遇而不可求,颜志勋师从于他,可以说是极幸运的,一直以来,只要栾法医出马,就没有搞不定的案子,没看见临市、省会一有疑难案件,总会第一时间借他过去吗?

跟了他这么久,颜志勋第一次在他眼中看到了费解,可明明摆在他们解剖台上的这具尸体身上没有奇怪的地方。

死者男性,年60许,上肢发达,下肢萎缩,远比正常人纤细,后脑一处骨折是致其死亡的原因,除此之外,身上无明显外伤,连个褥疮都没有。

在颜志勋看来,这叫死因无可疑。长期卧床的老人,谁会与他过不去,下黑手来杀他呢?意外身亡。多好写的鉴定结论啊。

他们是法医,只负责从尸体身上找证据,别的,却不是他们能力范围内该管的。一个人是被谋杀、意外还是自杀,尸体绝对不会说谎。他们得出的结论,必须要忠于事实,忠于死者,忠于他们的职业道德,而不是告诉警察他们想听的话。

王家梁几乎每隔一个小时就会出现在他们办公室里一趟,跟赶着投胎似得催他们的尸检报告。还有文沫,这个时不时会出现在法医科,打扰他们平静生活的女人,明面上说觉得栾法医亲切,把他看成自家长辈一般,但实际上也不过嘴上说得好听。

前几天栾法医的妻子生病住院,他熬得双眼通红,人都瘦了几斤,可见着文沫过来问候一声?连个电话都没打,也着实凉薄了些吧。

颜志勋是个黑白分明的人,他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谁都有苦衷,谁都有不得已,人生在世,不如意十之**,活得很不容易。但做人,总得有些什么是真正在意的,既然真在意,又如何会抽不出时间来陪伴关心?

其实说到底,还不是因为不够重要?颜志勋替自己的师傅不值,自然对文沫颇有意见,连带着,整个重案一组他都不算太待见。

两次检验,结论都是死者死于颅脑损伤,未见其他明显外伤,死因无可疑。还不够吗?难道一组的人都是瞎的,不知道他们一次次奔走于办公室与法医科的行为,是在变相给他们施加压力吗?

栾法医自然不会做为了迎合警察就篡改尸检报告的事,他这么有原则有主见的人心里一杆秤抬得稳稳的,但这同时也代表着他会严谨再严谨,力求做到万无一失才行。但凡有一丝疑虑,一丝解释不通的地方,都必须要有科学鉴定和合理解释。

死者双下肢肉眼可见的萎缩,是让栾法医踌躇的主要原因。不良于行的死者,是怎么在半夜掉到床下,以致磕伤后脑,重伤不治身亡的呢?

栾法医一遍遍地检查尸体,希望时间能让新鲜尸体在死亡前极短的、可能与死者发生肢体冲突的时间范围内受的伤显现出来如果死者死于谋杀,真的有这么一位凶手的话。而如果再没有发现,也算是他尽心尽力后的死心了。

做为全省闻名的老法医,身边也带着颜志勋这个徒弟,一些**取证、伤情鉴定、意外致死和自杀的尸体,栾法医基本上都交给颜志勋来过手,自己只在必要的时候给予帮助,很少亲自动手了。

他戴到眼镜,见次将赵柱的尸体从冷藏柜里拉出,揭开白布的瞬间,他就眯起了眼睛。

见师傅没有像往常一样叫他一块抬尸体上解剖台,只是站在边上低着头,摆弄起死者左臂来。

颜志勋心里咯噔一下,难道真的出来鬼手印了?

这所谓的鬼手印自然不可能是真的鬼留下的,唯物主义的他们怎么能相信如此莫须有的东西。鬼手印是个私底下的俗称,一般特指尸体上一开始没有出现,经过一段时间后显现出来的、临死前刚刚形成的瘀伤。

人身上的瘀痕,其实是毛线血管破裂后、少量渗出的血液显色于表皮的反映。人体受到撞击、挤压,都可能造成毛细血管破损。一般轻微的不需要特殊治疗,血液中含有的血小板会促使血液凝固、皮下出血停止,渗出的血液细胞组织会将其渐渐吸收。

但人死后,血液停止流动,细胞的吸收作用更是不复存在,因此瘀伤死后不会再形成。但是死者在濒死时,血液还未停止流动时如果受伤,毛细血管依然会受损出血,这些血液依然会渗入组织细胞,唯一区别的是,人死之后,组织细胞失去活性,再不会吸收血液达到自愈的目的。

所以过几天,尸体上就会有青紫的伤痕显现,有的时候就是凶手拉扯死者的手印,狰狞地出现在已经死了几天的尸体上,颇有视觉冲击效果,才被戏称为鬼手印。

他悄悄走近,不敢打扰栾法医工作,只小心地探头往尸体上张望。

这具男尸的左臂上,浮现出一个十分清晰的手掌印,五指俱全,可惜因为皮肤不是良好的载体,提不出指纹来。

颜志勋不由地偷偷观察栾法医的表情,难道师傅已经神通广大到未卜先知,能掐会算了?他早就写好的报告迟迟没交上去,等的就是这一刻?

良久,栾法医放下尸体的胳膊,取证,改报告,一直忙到又一次夜幕降临,喝了一杯徒弟送上的温开水,揉揉发疼的太阳穴,抬眼看了看在旁边欲言又止的徒弟,轻笑出声:“呵呵,跟师傅还有什么不好开口的?想说就说吧。”

“您是不是一开始就知道,里面那位是被人杀的?”不然为什么明明看着没问题的尸体,要一直盯着不放。

“你当我是神棍啊?”栾法医无奈摇摇头:“小颜啊。你跟在我身边时间也不短了。这几年咱们检验过的尸体,身上出现鬼手印的,十个八个总得有吧?濒死伤痕延时显现,对咱们法医来说不是新鲜事。”

“你以前从来不觉得那些尸体有什么特别,为什么会觉得今天师傅的动作很出格,值得关注呢?”

颜志勋思考了一会儿才回答道:“大概是因为王家梁总来问东问西,而您与一组关系一向亲密,我怕......”后面的话没有说出来,他怕惹师傅生气。

“你怕我徇私舞弊?投人所好?不负责任吗?”栾法医自然知道颜志勋没有说完的话里究竟是什么意思。

他略有些失望。颜志勋人挺聪明,基础知识也扎实,他们两个在法医科相处的时间比跟家人相处的时间都多,本来,栾法医觉得颜志勋是懂他的。

现在看来,是他想多了。这位看似还不错的小徒弟,且得好好学习,多多磨练才行,一时半会是不能放出来独当一面了。

他收起脸上的笑意,正色对徒弟训诫道:“小颜。你很聪明,很有主见,胆子也够大,这些都是身为一个法医最基本的素质,你做得很好。但是,有一点,你做得不够好。”

颜志勋连忙从椅子上起来,在栾法医身前肃立,聆听师傅教诲。法医的师徒关系,更类似于古代手艺人的师承,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当然也有新发展:互敬互助,共同进步,

“小颜啊,平常心。你来的第一天,我就告诉你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有颗平常心。”

“死者躺上咱们的解剖台,就注定着他们没有办法亲口向警方、向世人诉说他们的委屈与伤痛,不能亲手指认杀害他们的凶手了。到了那个时候,他们唯一能依赖信任的,就是我们这些法医。我们是他们的嘴,帮他们说话,替他们还原事实真相。”

“你要记住,人命关天。无论怎么小心谨慎都不为过。我们的工作,容不下失误。”

“是,我明白了。”颜志勋微微垂下头。

“哦,r市的那份工作,你先回绝了吧。你还需要再多锻炼锻炼,不用太着急正式开始工作,磨刀不误砍柴工,这是对你自己负责。”栾法医拿着尸检报告离开前,想起前不久颜志勋兴致勃勃地告诉他自己收到了份工作邀请,之前栾法医也觉得火候差不多了,但现在看来,还是草率了些。

颜志勋松开紧紧攥着的拳手,盯着掌心里留下的指甲印,有些可惜自己与一份不错的工作失之交臂,在据理力争与顺从师傅之间只纠结了一小下,便决定不多废话。以栾法医在业界的地位,他说一句顶得上颜志勋说十句,他说不放人,r市再不可能要自己。

唉,他的实习期似乎长了些,看来跟着最好的师傅有利有弊,路也并不会好走多少啊。

谋杀!尸检报告新鲜出炉,王家梁第一个抢先去看,果然与他想得一样,那他奶奶呢?到底是不是正常死亡?

可惜,他奶奶的尸体已经火化了,便是曾经有什么不妥,现在也看不出来。可王家梁怎么会甘心,那是一手把他拉扯大,宠他疼他三十多年的亲奶奶!不弄个水落石出,他枉穿了一身警服!

他奶奶的尸体没有了,别的人呢?就在前天,还有人跑去派出所报案,说养老院里十余个老人都是被人害死的。当时他还跟着郭组长一起杀过去呢,虽然后来因为没有证据,没有尸体这案立不了,但现在不一样了,他们有尸检报告!

连卧床不起,脾气温和,与世无争,贫穷的五保老人都不放过,凶手肯定是特别残忍、特别变态的坏人,能杀一个,就能杀十个。

至少,他们应该有权利调查一下。

王家梁期盼地望向郭建峰,这位组长从来没有让他们失望过,也从来没有拒绝过他们的要求,尤其是正当合理的要求。

但这一次,王家梁失望了。郭建峰连想都没想,直接拒绝以十名老人可疑死亡为名义进养老院调查。公办的养老院,上面牵扯的机构与人员太复杂,事情闹得太大,如果最后一场空,他区区一个小组长可兜不住,搞得没法收场,对谁都不好。

但是嘛,赵柱的死是被谋杀的,他们想调查名正言顺,到时候自己的手下可以启发工作人员还有健在的老人们多说些话,无论与案情有关,还是无关,他们还能不让人说不成?

王家梁还没来得及失落,就听到郭建峰这相当明显的暗示,哪里能不明白自己该怎么做,脸上立刻多云转晴,高高兴兴地领命去查案。

尹保江连着请了一个星期假不去上班,天天徘徊在养老院门口,他在等,等着警察上门,等着瞅准机会添油加醋。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啊,他老娘死了,他想多要点好处,过分吗?如果要怪,就只能怪蔡平强太不给面子,一点情理都不讲,非得逼着他剑走偏峰。

终于,他左等右等,等来了想等、且愿意听他说话的人,嘿嘿!

热心市民

像尹保江这样的人物,其实是让警察又爱又恨的。

爱他们能及时有效地提供各类对的错的、别人知道不知道的大路货色以及来历不明的小道消息;恨他们搬弄是非的本事一等一,提供的消息到底可信不可信需要他们花费大量时间进行验证,很可能到最后发现消息是真,但与案情没有半毛钱关系,白忙一场。

当他们大张旗鼓地进了养老院,开始调查赵柱死亡案的真相时,蔡平强黑着一张脸,不配合不反抗,典型得把非暴力不合作六个字贯彻个彻底。

身为院长的他是这种态度,底下的工作人员心里自然明白他们该怎么做。公立养老院虽然工资低得可怜,但相应的福利还不错,至少五险一金都有,这对很多人挺有诱惑力,现在的工作他们还是很珍惜的。

与自己的直系领导对着干这么傻的事,稍微有点智商的人都不会干。他们这些在体制内耳濡目染许久的,自然明白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除了极个别人心里有些小算盘,看能不能趁着这个机会给某个跟自己有仇的人拉下水,其他人全部三缄其口,一问三不知。

王家梁逮着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护理员不放,年岁在四十多的吴姐本身就是个胆小的,每每都只勤恳低头做事,不多话,更不多事,哪里见过这阵仗。王家梁又故意总是黑着一张脸,公事公办地端着架子,说几句什么第一发现人和最后见到死者活着的人都是她,如果找不到凶手就拿她去交差之类的话。

如果换任何一个对法律稍微了解些的人都会知道,王家梁这话纯粹是在吓唬人,抓人得讲证据,判刑更不是凭着某人第一个发现尸体就行的。但王家梁就是吃准了吴姐没见过什么世面,法律意识淡薄,不禁吓。

果不其然,连蒙带吓之下,吴姐彻底慌了手脚,工作再重要,也是建立在自己是清白无辜的基础上,如果她因此被抓,工作肯定要保不住,连名声和自由都得失去,她怎么可能不害怕?

慌乱之下,她忍不住详细向王家梁说明赵柱死亡前后,她做了什么,养老院里都来过哪些人,别人又做了什么。一个事无巨细地问,一个知无不尽地答,相处十分愉快。

赵柱临死之前并没有什么异常,前文提过,他因为感冒,睡得比平时早些,之后吴姐也去值班室里休息。

值班室就在一楼大门边上,所有的人走正规渠道进进出出都不可能避得过值班室内人的眼睛,等到晚上一过十点,大门紧闭,楼里除了一些老人粗重的呼吸,再没动静。

吴姐年纪不算大,睡也比一般老人要多得多,十点钟查一圈一楼所有房间。这三层小楼建成的时间不短,没有加装电梯,所以不良于行、身体病弱的都住在一楼,包括几个像赵柱一样基本生活都不能自理的。

养老院十年前床位还宽松得很,近几年却已经人满为患,很多老人的住宿条件都从一人一间变成两至三人一间,只有一楼的房间,住的都是病得重的、需要专门照料的老人,仍然保持着一人一间。

当然,这可是蔡平强以一人之力,扛住了很多生活不能自理、想要住进来的老人的家属,才给了大家喘口气的机会。那长长的等待名单分为两类,一类只是年纪大些,身体没有大病痛,一类却需要人贴身伺候,连自己吃饭上厕所都不能够。

对于前一类人,找找关系,打个招呼,加个床,问题都不大,不过是多床被子要洗,多碗饭要打的事儿。可对于后一类人,养老院已经实在抽不出人手照料,蔡平强规矩定死,必须出一个进一个。像这一次,赵柱死了,他空出来的床位,可以进一个需要特殊护理的名额。

吴姐因为紧张,很多时候说的话前言不搭后语,很难懂,但王家梁却从中听出一个消息:赵柱的死,可能不是因为他本身,百是因为他占着养老院极为宝贵的床位。要不然,还有谁有理由会杀害一个年岁已高、身无恒产、不良于行的老人呢?

赵柱可是老五保户,在进养老院之前,家里穷得连房顶都四处透光没钱修,自己更是吃了上顿没下顿,身上穿的家里用的,全都是好心人送来的。一直到进了养老院,才终于过上三餐得继,衣着干净的生活。

别人眼盯得发红也没用。公立的养老院,天然有赵柱一个床住。谁让人家无子无女,四邻不靠,党和政府不能丢下他不管呢。

同样的,杀了赵柱,麻烦会降到最低。像他这样的人,生前没人牵挂,死后也不会有人心疼,只要凶手手脚做得干净一点,不留线索,便是知道是谋杀又如何?没有受害者家属跑到公安局大门外去哭,过一段时间没得戏唱,谁有那么多时间围着桩注定当悬案的死案尽心尽力查?纯属吃力不讨好。

王家梁问来问去,见吴姐已经没有什么新鲜话说,翻来覆去都是给自己脱罪,反复强调自己头天晚上看的时候赵柱还好好的,第二天早上再进去的时候赵柱已经死了,她在值班室一觉睡到闹钟响,睡觉质量不错的她什么都没有听到。

尹保江则缠上了王家栋,开始细数从2018年1月1日到现在,死在养老院的倒霉蛋:

1月5日,江氏,女,96岁,死得很安详,睡梦中离世。她的子女都先她一步离世,孙子辈的都不在本地,连她的丧事,都是孙辈人委托养老院全权处理的,尸体火化,骨灰撒入河中;

1月12日,王爱军,男,77岁。吃完午饭回房休息的他被同住的人发现时已经不行了。送医抢救途中咽气,据医院鉴定,他是吃了花生油做的饭菜,过敏休克致死的。看到他的人都被他满脸长疹子的模样吓个半死。王爱军不能吃坚果这是养老院的工作人员都知道的事,他会对坚果类产生严重的过敏反应,因此饭菜一向是单做,连锅碗瓢盆都与别人的分开。为此,他自己每个月得比其他老人多支付五百块的特殊护理费用。

尹保江说起他时语气十分惋惜,王爱军与赵柱的情况差不多,没有家人,后事也是养老院料理的,尸体火化,骨灰抛撒。

用尹保江的原话,如果他娘是这么死的,他不让养老院大出血,赔个三五十万,他就跟蔡平强姓。王爱军知道自己有的过敏症,平时吃喝都挺小心的,可这一回,养老院居然说他们在王爱军的床头柜里发现一袋子开心果,还是被拆开的,同住的老人称不是他买的,来源一度成秘,居然也让养老院一床大被遮掩过去;

1月15日,袁敏,女,82岁。在她的死亡证明上写的她是死于心脏病,其生前确实患有严重的风湿性心脏病,家属对这一结果接受良好,她的死亡像是最正常的,连尹保江都没理由怀疑她是被害的;

1月19日,邝思海,男,69岁。他死的地点有些奇怪,不是在自己房间,不是在餐厅,他是等到晚上就寝还未归之后,被当天值夜班的工作人员从楼后的树林里发现的。谁会在大冬天正冷的时候,去遮天蔽日的树林里?

但邝思海不但去了,还死在里边破败的凉亭里。他被人发现时,喉咙里一颗没来得及咀嚼就被咽下去的槟榔早已经夺去他的生命。他躺在凉亭地上,眼睛瞪得大大的,舌头外伸,双手还保持着想要抓破脖子的姿势。

邝思海确实对槟榔成瘾,谁让他年轻时间在福建当了多年的兵呢,已经吃习惯,戒不掉了。自从他被确诊为口腔癌后,家属就再也没给他买过一颗槟榔,养老院只负责日常吃穿住行,自然不会主动提供这类吃食,他的屋里,也没有槟榔的影子,这颗神秘的致人死亡的槟榔仿佛毒蛇用来引诱亚当和夏娃的苹果一般。

但到底是自家老爷子贪嘴,家属们闹了几天,见蔡平强态度强硬,自己也有些理亏,偃旗息鼓,回家办丧事去了;

1月23日,贡凡生,男,62岁。他住进养老院才仅一周时间,白天想要出去在附近转转,熟悉熟悉周边环境。对于身体健康有自理能力,脑子也清楚的老人,养老院白天并不会限制他们的自由,他们是住进来养老,不是坐牢的,只要保证每天晚上按时回来,别的行为不受干涉。

贡凡生刚刚走出养老院不远,就被一名骑电动车的冒失鬼撞倒,脑袋狠狠磕在地上,眼瞅着人就不行了,那骑车人一看撞到人了,连车都没下,一阵风似地飞速逃离,竟是在场的路人谁都没想着要拦下他,更因为冬天武装得很严实,也没有一个路人看清肇事者的长像,让他就这么轻松逃脱。

而贡凡生,就倒霉得死了也白死。其家属报警,还专门在出事地点附近发了好久的传单,呼吁目击者多多提供证据,但人海茫茫,交警调了监控,也没找到肇事者,最后案子只能悬在那,不了了之。

接下来二月死亡的几个老人,包括尹保江的母亲孟美娥在内,就比较倾向于因病死亡了。

2月2日,李有金,男,70岁。老人家没病没灾,活得很精神,天天在养老院楼前的空地上跳广场舞,体力很好,胃口也好。他死亡前一天还去医院体过检,心肝脾脏肾哪哪都没问题。

他那几天,稍微有点低烧,护理员还专门带他去附近诊所开了药,打了一针,谁能想到,转过天来,老人家就呼吸衰竭,最终导致死亡。

当时老人的家属差点连诊所的房顶都给掀了,嚷嚷着要报警,要尸检。结果小诊所别看地方不大,管理还挺严格,各项记录做得全,还有监控录像。

给老人用的药是什么,分量多少,记录里写得清清楚楚,该做的皮试都做了,老人并没有过敏反应,而且看他死亡时很安详,也不像是过敏性休克造成的。除了过敏一种不良反应外,给老人用的药都很温和,没有其他的配伍禁忌。

证据确凿,老人的死亡与诊所用药无关,老人的家属想闹也闹不起来。

接下来死的就是孟美娥了。

孟美娥的身子骨一向不算太好,像她这么大岁数的人,很少家中就一个孩子的,但尹保江是独生子。

孟美娥生他的时候难产,差点一尸两命,虽然最后救回来,身体却是亏空了,从那之后一直气血两虚,重活累活一点不能干,还得一直吃中药养着,几十来,仍然贫血得厉害,上了岁数,又新添低血糖的毛病,稍微一个姿势呆得久些,站起来就眼前发黑。

2月9日,孟美娥永远闭上眼睛。她会去世,就是因为低血糖休克,早上被人发现时,连尸体都凉透了。要不然的话,尹保江早就闹得养老院不得安宁,还能让他们大门打开,照常运转?

过年期间,养老院还算比较消停,没有人死亡,蔡平强也算松了口气,得以回家过个好年。

没想到,到了三月,赵柱又死了。

短短两个多月,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养老院全算上,死了有12个之多,除去几个明显就像是病死的,也还有至少一半是死因有可疑的。

大概是有个连环杀手吧?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尹保江自信满满地下结论。

王家栋把尹保江说的人名全记了下来,至于这些人的死因嘛,呵呵,反正听尹保江随便乱说他是不会相信的。这种唯恐天下不乱,心里边小九九藏得太多的人,大约都非常擅长危言耸听,有一分真相,得加注九分谎言,水分太大。

他可没忘记,就在几天前,这位还跑到派出所去报案,说得有多严重。

人上了岁数,有点小病就要命、夜间睡觉猝死并不新鲜,所以李有金等人的死亡也许真的只是自然死亡,让王家栋听进去的,还是贡凡生被撞死一事。

众目睽睽之下被车撞,总不会是假的。只要案子还悬着,他们就有权利调查。

蓄意谋杀

贡凡生出车祸的路口离养老院距离不算太近,有约1公里。因路的东南角是一家大型超市,东西便宜且种类齐全,附近的人、包括养老院的人都喜欢来这买东西。贡凡生才来不久,会逛到这附近,也是情理之中。

谁先搬了新住处,不都得了解了解附近衣食住行相关情况。

交警部门保留着事发时出事地点前后两个小时的监控录相,与分局刑警队合作调查了一个多月,终因能追的线索全断,无奈放弃。

他们对王家梁和闵三行上门来讨要卷宗的行为有些反感。重案组又如何?天生比他们交警队事故科厉害吗?他们破不了的案子,放到重案组就能破?捞过界在警界可是大忌,一个系统里混的同行,以后谁都可能有用着谁的地方。

老话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事故科被市局重案组以权相压,脸被打得啪啪的,心气能平才怪了。就连郭建峰打电话来跟交警队队长解释,也得看人家愿意不愿意听。哼,不就是仗着闵三行在重案组吗?闵副局长官大一级压死人,让他们移交就得移交。

这笔账,算不到闵局长头上,人家毕竟是上司,郭建峰人缘好,没有人真愿意狠得罪他,但是闵三行嘛,呵呵,这家伙身上的辫子无数,随便抓到哪个都有得他受,看他能笑到几时!

当然,此时闵三行不会知道,自己一个陪衬却落入别人眼里,当了出气筒,等他最想保守、心底最阴暗的秘密揭露出来,与父亲之间的关系再无修复的可能,虽然收获了真心的伴侣却也为此付出惨重代价,再回想今天,也只能感叹一声,一切都是命,半点不由人。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贡凡生出事的路口很繁忙,街边高楼林立,人员川流不息,一个红灯,汽车能排出去小二百米,轻易一个红灯根本不可能过去。非机动车道车满为患,密密麻麻,至于人行道,早已经被停着的各式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占得满满登登。甚至还有不自觉的商家和小摊贩齐街占道经营,变相使道路变窄,更加重交通负担。

行人无路可走,只能挤上非机动车道,电动车、自行车挤不过行人,只能争抢汽车的路,汽车在这里成了弱势群体,尽量放慢速度,委委屈屈地蹭着走。

放眼全市范围,这个路口的交通事故率也居高不下,虽然少有人员死亡的报告,但刮蹭、人伤却屡见不鲜。

道路狭窄、秩序混乱、城管执法艰难,都是导致问题道路一直以来无法通畅的主要原因。这种乱相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自然没有办法一天两天解决。

做为本市城建开发较早的片区,区内道路普通狭窄,双向四车道的两旁还得让出条绿化带来,实际真正可供通行的道路,满打满算也不过十米。真正能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法就是推倒重建,连同两旁的商店也一起向后退,留出空间修路。

但谁有这个力度?那得真金白银拍在面前说话,那得跟老百姓一家一家谈判,最后如果问题还解决不了,落下的四个字只会是劳民伤财。吃力不讨好的事,能不干就不干。

总而言之,这个路口以及附近的交通就成了鬼见愁,除非自己家就住在附近,避无可避,不然一般本市人在出行时都会选择绕路,以免在离家几公里的地方被堵成狗。

如此头疼的地方,唯一不可能避开的,就是交警。他们基本上白天总会安排人在附近疏导交通,从早7点到晚8点,四班倒,一小时一换人,晴天一身泥,雨天一身水,非常辛苦。

但即使如此,该发生的交通事故还是会发生。

事实上贡凡生被撞当时,离他仅仅一百米远就有一位交警在执勤。但因来往的车流很大,路口又没有放置交通岗,等他听到骚乱过来时,肇事者早已经逃之夭夭,就连贡凡生周围的人也没有几个敢上前扶他的,仅有的热心人打了120,其他人最多的是看到汩汩流出的鲜血,情不自禁一声尖叫。

思想滑坡的年代,扶不起的大约不仅仅是老人而已。总之,贡凡生从被人撞到到最终送医途中死亡,前前后后不超过半个小时,养老院得到消息时,贡凡生的尸体已经被清理干净,妥善安放进太平间了。

闵三行找到当初事先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警察小安。穿上交警的衣服时间还不长的他对那天发生的事记忆犹新:

元月一日刚刚上岗的他是个协勤,不是找不到比协勤工作高的工作,只是他真心想要当警察,这是他从小到大的理想,所以哪怕工资待遇差了一大截,父母也不同意他去,他还是穿上了警服,成为一名光荣的交警。

干的工作没有区别,他每天站在马路中间,指挥着、疏导着交通,偶尔扶一扶年迈的老奶奶过马路,领一领刚刚放学对着车流胆怯不前的小学生,觉得内心无比充实。

贡凡生的死给他挺大刺激。他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到非机动车道上出了交通事故,直到那人越聚越多,他才跑过去的。

中国人喜欢看热闹的天性是埋藏在血脉里,传承了一代又一代,再过上千年也改不了的。贡凡生后脑不断有鲜血涌出,可周围人最多的,却是因为路被挡住,不得不停下来,既然已经停下来,就手看个热闹,拿出手机拍视频。

打电话求助的已经寥寥,更别提上前扶住伤者,按住出血点的。小安拨开人群走进去一看,已经够不得多思考什么,脱掉外衣裹住贡凡生的脑袋,向指挥中心报告现场情况,请求增派人员过来疏导交通,免得救护车被堵。

他们一个班的其他人不当值,原本都坐在街边的车里休息,此时全跑过来,分散在道路各处帮忙,救护车的警笛从远远传来到接到伤者,愣是一分钟没耽误,小安目送着车离去,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两只手上全是鲜血,他的警用棉衣已经被血渗透了。

非机动车道再次恢复通畅,刚刚滞留的群众纷纷骑车离去,只剩下地上一滩红得刺眼的血,以及觉得阵阵血腥气直冲鼻子的小安。蓦得,起了风,没穿棉衣的小安被寒风吹过,忍不住打个哆嗦,这风,真是凉到了骨子里啊......

交警没看到,目击证人两个月都没蹦出来,闵三行自然不能指望现在突然有人良心发现。说实在话,如果当时事发实然,大家谁也不会第一时间注意到肇事者,等人跑远,再想注意也难,再加上冬天穿得都厚,骑电动车本来因为冷,大家都会连脸带脖子都罩上,留个眼睛就足够了。

谁有那本事能通过一双眼睛认出人来?自己亲娘都不一定能认识。所以没看到也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对肇事者而言,他跑得太干脆利落了,几乎连犹豫的时间都没有,这就有些反常了。

正常人骑着电动车撞了人,尤其是在路口处车流量大,车速并不太快的地方撞了人,绝大多数都不会造成严重后果,至少不像汽车撞人非死即伤那么严重。便是需要送人去医院,赔医药费误工费,也达不到很高昂、根本赔不起的程度。

所以一般稍微有点良心的人,至少得停下来惊慌害怕一下,再至少回头看一看被撞人的情况,真觉得不对了,才会十分不负责任地选择逃跑。如此耽误下来,四五分钟,应该会有人看到肇事者,就算看不清他的长相,也会知道他骑个什么样的车,穿着什么样颜色的衣服。

但现场没有人知道,连监控录相都没拍清楚到底是哪个电动车撞到的老人。只见原本平缓向前的车流突然有秒钟骚乱,然后十几架车蹿出去,剩下的有停下的有被堵的,路口一段时间都再没有电动车经过。

肇事者应该就在这十几人之中。但问题是电动车不停机动车一样上着车牌,监控摄像头能拍得一清二楚,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骑着车跑了,可就真的跑了,x市那么大,上哪找去?

闵三行瞪着眼珠子看监控录相,一遍不行两遍,两遍不行三遍,三遍还不行,他又跑去交警队指挥中心,调取事发前后方圆几公里内所有的监控录相回来看。那工作量大得,让文沫相当怀疑闵三行有自虐倾向。

被拉着一起来看监控的文沫欲哭无泪,送给闵三行一个中指,无奈加入他行列,做好当重案一组第二只新鲜出炉的兔子的准备。

监控里的人流依然川流不息,即使他们拿到了周围所有路口的录相对比观看,也没能找到什么重点,因为他们压根就不知道他们到底在找什么。

到最后,广泛撒网,闵三行连沿街商店自己安装的摄像头都不放过,只要能用的、对着主街的,录相统统都拿来了,一组全员,除了一直在外面跑着寻找还不知道存不存在的目击证人的王家梁,都扑到看录相的伟大事业上。

贡凡生被撞到的地方有些凑巧,刚刚好在交通监控摄像头后一点点,也就意味着,没有一个摄像头拍到现场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盯紧所有在事发时驶离现场的电动车外加摩托车。这些人急于离开,而不是选择屈服于内心看热闹的**留下来,总得有理由。退一万步讲,他们就算不是肇事者,也很有可能目击了事发经过。

监控上的那十一个离开的人,重案一组剩余成员每人都盯准一至两个人,开始在浩如大海的录相中,寻找与他们相同或相似的身影。

文沫负责盯住的是一个穿着皮夹克、戴着套头帽和墨镜、分辨不出男女,身形瘦小,骑着黑色电动车的人。

奇怪的是,除了事发地附近红绿灯口的交通摄像头拍到了他之外,不管是前一个交通路口还是后一个交通路口,文沫在录像中都没有寻找到他的身影。

电动车的时速可不慢,七八分钟之内通过三个路口,就算骑得不快也应该没什么问题。之后的摄像头没拍到他也有情可原,可能他的家就在附近,直接在到达下一个红绿灯路口之前拐进了自己家所在的小区,因此才从交通监控摄像头中消失。

但是为什么在事发之前的路口也没有拍到他呢?这片地区交通堵塞是常事,这种堵,堵的不仅仅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密密麻麻的拥堵也屡见不鲜,住在附近的人心里边明镜似的,除非要去的地方很遥远,且没有直达的公交线路,轻易他们连电动车都不愿意骑出来,像从路口这边的小区到路口那边的小区之间的交通,步行才是最快的方式。谁脑子进水了,会在短短几百米的距离之间,明知道拥堵的情况下,骑一辆电动车招摇过市。

所以这个既没有来处又没有去向的人,身上的嫌疑陡然增大。

文沫这儿有了具体的怀疑对象,闵三行就先放下自己手里边已经基本查出行动路线的两个人,转过头来帮文沫先确定。

这时候他从周边商店搜罗来的监控视频就派上了用场。离事发现场大约一百米远的地方,同样颜色的电动车和同样装扮的人被发现停在路边,时间长达半个小时之久。他从出现在画面中时,就已经是全副武装,谁都看不到他的模样。

此人一直停在路边,直到他接了一个电话,他骑上车,目视前方,又过了十分钟,才突然启动车子,加速离开。速度之快,差点撞上旁边另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那名车主还停下来骂了一句,可此人既没减速,也没回头,从另外几个沿街商铺的监控录像中一闪而过,直奔着事发地点而去!

种种迹象表明,贡凡生的死,也许并不仅仅是交通意外这么简单,他更像是被人蓄意谋杀的!

又一线索

贡凡生住进养老院没几天,他会出去溜达这一行为是可以预料的,但他会往哪个方向溜达,又会在什么时间出门,却由不得凶手决定。

监控录相中这位最终等来了兔子撞树的凶手不可能单纯凭借运气,他在事发前十分钟接到的那个电话十分可疑。

贡凡生从养老院步行到出事地点,以一个60岁出头老人的平均步行速度,差不多要十分钟,前后误差在两分钟上下当然,必须要有的前提,就是贡凡生是奔着这个路口来的。

如果真的有人盯上他蓄意谋杀,这绝不算是个很高明的局。

首先,变数太多,几乎需要凶手完美预测贡凡生的行动路线,卡好时间点,太早太晚都不行;

其次,必须保证贡凡生一定是按照他们设想的方向行走,如果中途老人家决定要去做点别的事,路上遇到熟人,或者哪怕不小心拐错了弯,都不一定能让他到达预定地点;

再次,道路的交通状况他们不可控,真的堵车了,如果电动车速度起不来,撞着人又能如何?不过是些无关大碍的瘀伤,休息休息很快能恢复;

最后,碰撞本身确实没有要了贡凡生的命,他的致命伤在脑后,是被撞后跌倒时,磕到马路牙子上才导致的。

所以,贡凡生的死,是太多偶然因素掺杂在一起的,与其说是精心设计的谋杀,倒不如说是种种人为不可控结合在一起的意外。

准确得说,他被撞是蓄意,死亡是意外,凶手的目的,可能也不是真的想要他的命,才让这起谋杀显得又草率又仓促。

当然,事实真相如何,还得着落在凶手身上,想要找他不好找,大海捞针一般,但是想要找给他打电话的那个人嘛,就相对容易多了。

能了解贡凡生的动向,提前告之凶手准备,时间掐得刚刚好、且还能通过跟贡凡生介绍附近情况,让他奔着超市方向走的人,一定就在养老院里。

养老院所有人加起来查一遍,也比他们遍地撒网去捞鱼要容易得多。

蔡平强在事发当天去民政局开会,一天都没在养老院出现过,自然是第一个被排除嫌疑的。想在养老院里大规模排查,不光工作人员身上有嫌疑,很多住在这的老人,他们也不会放过,动静很大,蔡平强他们无论如何也越不过去,必须得争得他的支持才好办事。

但文沫与他细细分说贡凡生之死的种种疑点,最后指出养老院内部有人参与,蔡平强便态度强硬起来,一个字都不想再听。

养老院里的工作人员,跟着他干,时间最短的,也有五年了。他们的辛苦与付出,他们的坚持与善良,都让蔡平强看在眼里,记在心间,如果说这里边会有人与外人串通,陷害刚住进来的老人,蔡平强头一个不相信。

说句不好听的大实话,他贡凡生是死是活,与他们这些人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他们不会因为老人照顾得好多得一毛钱,也不会因为老人意外死亡少得一毛钱,不会因为多一个老人增加多少工作量而咒骂,也不会因为少一个老人减轻多少工作量而庆幸。

苦中作乐、甘于奉献的他们,怎么会做吃力不讨好的事?一定是警方搞错了。蔡平强深深后悔,为什么自己会忍不住在赵柱死的时候报警,又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赶走尹保江,让他跑到警方跟前去大放厥词。

对文沫和闵三行这两位看长相就不算靠谱的警察蔡平强则无比轻视,耳根子软得像面条一样,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破大案、破重案,一点都不会脚踏实地。想像力丰富是好事,但过于丰富,就是天大的坏事了。

x市治安一向好,他们养老院更是系统内有口皆碑的,没看到那么长的等待名单吗?这些警察是不毁了他,不毁了养老院不甘心是吧?

蔡平强明明白白表明态度,虽然他没有办法阻止警方查案,但他的态度有时候就很说明问题了。上一次,工作人员还只是不太愿意与他们交谈,这一次则是明晃晃地拒绝加赶人了。不管他们照顾老人时如何可亲,板起来生硬的脸在文沫眼中可是真的不怎么好看。

连续好几次被当成苍蝇一般轰来赶去,泥人都得有三分土性,更何况是他们。闵三行咬牙切齿地看着自己还没靠近,就如同避瘟神一样遁走的两位大姐,只能把目标转向在院子里晒太阳的一位大爷。

闵三行不太喜欢与上了年纪的老人打交道,尤其是神情严肃的老大爷。他们总是会让他联想起自己死板倔强,不通情理的父亲,但现在没办法,他只能硬着头皮上。

他刚凑上前,还没容得开口唤人,就见之前还一直闭目养神、仿佛睡着了的老人家突然开口,中气十足:“哪个兔崽子挡了我的阳光啊?”双眼慢慢睁开,望向闵三行的目光中满是愤怒。

这绝对不是个好脾气的老人,他别是点着炸药桶了。老人的目光有几分像闵局长,同样的愤怒,还夹杂着厌恶,闵三行内心先多三分畏惧,喃喃不知道说什么。

老人拎起放在座位边上的拐杖,对着闵三行的小腿就是一个:“一边去!”闵三行条件反射地跳到旁边,还忍不住后退一步,防止再被打。别看老人年纪不小,打人的力道一点都不轻,腿上一阵阵抽痛,他也只能咧嘴倒抽两口冷气,还得赔起笑脸,谁让自己想从对方口里了解情况呢。

“大爷......”闵三行小心地又凑上去,绕到侧面,坚决不挡阳光。

“别,我没侄子,亲戚别乱论。”老人一开口就很不客气,根本不给闵三行说话的机会。

“那,你老人家怎么称呼?”

“老人家?我有那么老吗?你哪冒出来的小兔崽子?懂不懂礼貌?”老人家气得坐直身体,瞪着闵三行,手里的拐杖挥舞得虎虎生风。

他就是故意的。故意给这小警察难堪。反正他都已经70了,警察又能怎么着他?

人上了岁数,所求不多,不过老有所养四个字罢了。能健健康康地活着,有人负责一日三餐,就是最好的神仙日子。在生与死面前,什么金钱、地位、名声,都没有任何意义。

心无挂碍,想得开,放得开的人,往往都能好好的、长久地活着。到了70岁,老大爷还有什么想不开的?给吃就吃,吃穿就穿,虽然有些脾气,却也撒不到这些照顾他的人身上去。

他们不容易啊。上上下下这么多老人的吃穿住行都得负责好,需要的不仅仅是责任心与爱心。老大爷耳不聋眼不瞎,听得到最近一段时间,养老院里人心惶惶的议论,他对此其实是嗤之以鼻的。

他住在安康养老院已经十来年了,哪年不得送走些熟悉的人,生老病死,多正常的事。偏今年人死得多了些、集中了些,便有许许多多的诛心之言传扬开来,还说有什么连环杀手?简直是个笑话!老头子土埋到脖子的人了,还没见识过凶杀案呢,临了临了,连养老院都不再清静,难道是世道变了不成?

开什么玩笑!党和政府英明领导,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谁放着好日子不会享福,自己个奔着作死的绝路一条道走到黑?

这些警察也是吃饱了撑的吧?没看到现在很多护理员已经不能安下心来好好工作了吗?今天中午送给他的午饭,居然加了他最不爱吃的香菜,前两天就该换的床单被罩,也一直拖到现在没人更换,他想洗澡,竟连个有空的男护工都抽不出来,一问才知道,最近养老院多事之秋,志愿者们都被告之暂时不要来了。

人少事多,自然不可能再像从前一样事事周全。老大爷表示很生气,现在始作俑者居然还敢腆着脸跑来跟他套话,不给他点颜色瞧瞧,真不知道天高地厚!

闵三行于是很可怜地成了出气筒,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被老人贬得一无是处,只得灰头土脸地告辞,转移目标。

相比之下,文沫的运气就要好得多了。也许是因为她天生长着一张不招人眼的普通面孔,又素面朝天不爱化妆,容易得老太太的喜欢。

这不,她刚在院子里有意转了一圈,身上的警服外套脱掉之后,众人对她的敌意小了不少,有很多之前没见过她的,都把她当成新来的志愿者。能融入老人的圈子,听听他们闲谈,也比到处碰壁的强。文沫没有刻意强调自己是警察,安静下来,在老人身边偶尔端个茶递个水,扶着上个厕所,倒是听了不少闲话。

其中有一位马奶奶说的话,引起了文沫的注意。

马奶奶今年65岁,年纪不大,但身子却很不好。她患有末期肝癌。肝脏这个器官很特殊,它本身是感觉不到疼痛的,因此肝癌被发现时大多数已经处于晚期,哪怕切除病灶、移植新的肝源,再做大剂量的放化疗,存活率也不算乐观。

便是正值壮年的成年人治疗后的生存期也多在五年左右,更何况马奶奶已经65岁,身体虚弱,很可能连整台肝移植手术和化疗都撑不下来。子女们倒是很有孝心,愿意出钱出力,甚至还有血型与她一致的子女主动要求提供肝源,希望母亲能积极治疗,早日康复。

是马奶奶自己坚决拒绝,说老婆子病弱之躯,本就没几年活头了,遭这罪也就算了,还得带累子女,就不折腾了。几十万的天价费用,治疗了也不一定痊愈的顾忌,以及身体确确实实的疼痛,她心疼子女,也心疼自己。

到了现在,医生说她最多也就只能再活三个月,末期癌症的疼痛,没有经历过的人绝对体会不到,无时无刻,不分昼夜,连喘口气的时间都不会留。马奶奶夜里能安睡,白天还有精力起床,完全是因为杜啊冷啊丁的强效止疼作用。

国家为末期癌症病人免费提供的止疼药,让马奶奶能体面地度过人生的最后时光。

可半个多月前,马奶奶却有几夜疼得翻来倒去,难以忍受。她以为她已经对止疼药有了耐药性,可问题是她用上杜啊冷啊丁才不过一个多月,还远远达不到耐药的标准。

难道她用的药是假的?可是不能够啊,同样的都是养老字专门的护理员帮她去医院取的,而且她白天也会用半支,效果很好啊,就那几个晚上,她连眼都合不上。

天知道每一分每一秒疼痛难忍的夜她都是怎么熬过来的!那真是度秒如年的几个夜晚,却偏偏她去医院检查,医生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只能忍着蚀骨且漫无边际的疼,恨不得自己立刻死了,祈祷夜晚赶紧过去!

好在,仅仅那几个夜晚,之后药效突然回复,她夜里终于又能睡个好觉,一直到现在,她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其实身体的种种不适,越来越给护理员添麻烦,子女担忧却在她面前强言欢笑,众人虽然不说但似有若无的帮助与同情,都让她越来越平静地接受死亡。死亡于她,再无恐惧,只剩期待。

老人们相谈甚欢,文沫若有所思,找了个借口告辞离开。

看马奶奶现在精神尚可,止疼药想必作用良好,她那几夜连续不断的剧痛难忍,白日里却相安无事,由不得文沫不怀疑。

药不可能有问题,有问题的一定是人。有人换了马奶奶的药!

杜啊冷啊丁是管制药品,止疼效果很好,但使用过量,会致人死亡。致死的症状,就包括呼吸衰竭。

如果文沫没有记错的话,养老院在2月时死了一位身体挺健康的老人李有金。老人家会猝死,多数都是身体有暗伤,底子本身有问题,可这位老人,死前刚刚做过体检,身体倍儿棒。

他的死,会不会也是谋杀?马奶奶被人换走的药,用在了他的身上。三支的药,已经足以致其过量死亡了。

连环凶杀

养老院的水,很深啊~~

文沫好不容易找到接连吃瘪、被几个老头不带脏字来回骂得很是郁闷、坐在树林子里怀疑人生的闵三行。

见到文沫,闵三行突然有种被压迫的贫下中农见到解放军一般的亲切,恨不得抱着哭上两嗓子,要不是知道在人家的地盘上,得注意形象,他指不定还真能干出来。

不过此时他也眼眶红红,看人的眼神别提多委屈了,真真一受气小媳妇形象,白搭长这么大个子了。

“难不成还是个受?”文沫嘀咕了一句。

闵三行耳朵向来好使,虽然他早已经认清自己的性取向,一点也不会在已知人群面前避讳自己喜欢男人的事实,但对于在上面还是在下面的问题,他还是很在意,很敏感的。当即跳脚:“喂喂喂,你乱说什么呢?我明明是根正苗红的攻好不好?”

这话一喊出来,对上文沫笑弯了的眉眼,闵三行脸都黑了。他大爷的,他都说了什么?自己的私生活怎么能拿出来说事?他实在太不专业了,尤其还跟个女人说,要多尴尬有多尴尬。

文沫拍拍他的肩膀:“安啦,不用解释,我了解的。姐姐对同性相恋没有一点鄙视,你放心好了。”

这不是重点好不好?闵三行很想哭,文大警官同志,你确定你是心理学专家?简直称得上草菅人命好不好?

“好了。不闹了,说正事。”文沫收回脸上的戏谑与玩味,突然正色,速度之快,让闵三行很不适应。

捡着刚才听到的聊天重点,文沫三言两语把事情说清楚,末了一摊手:“以上,纯属个人推断。没证据,没证人,连尸首都没有。不过......”

“不过你还是觉得李有金的死有问题?听你这么一说,怀疑倒是不无道理。可养老院里谁会做这样的事?动机到底是什么?这些老人与世无争,便是曾经谁与谁有点矛盾,也不至于杀了一个又一个吧?”

闵三行不是不相信文沫的推断,他只是觉得整件事都很匪夷所思。好好一座名声在外的养老院,怎么突然画风一转,变成屠宰场了呢?

赵柱已经被判定为谋杀,贡凡生的死更是有明显人为操作的痕迹,现在又来个李有金?尹保江提供的那一长串死者名单,难不成各个都是被谋杀?他们x市,终于了在平静多年后,真的出了个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闵三行的意思是,真正的连环杀手?

不像之前的罗丛娟、李旭葵、包泉之流。虽然他们也杀害了多人,手上沾着不止一个人的鲜血。但他们杀的人,与他们有关联、有仇怨,他们杀人,要么为着报仇,要么为着得利,总是有所求的。

会对陌生人起杀心、并最终实施了杀人行为,且一而再再而三屈从于内心嗜血**,并认同杀人才是自己最终本性的,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连环杀手。而x市在此前,还真没有出现过类似的。

难道这么一位恶魔,居然产于养老院,以杀害毫无反抗能力,人生已近终点、只想好好活下去的老人为乐趣?

身处一片幽静得连鸟叫声都不闻的树林子里,斑驳的阳光照下来,一点都没驱散闵三行内心的凉意。他不由分说拽起文沫离开,站到院子里,让午后的阳光烤得他脸有些发烫,这才缓缓吐出一口气,决定再查查其他人死因有无可疑。

他们必须得知道,受害者范围有多大,凶手有没有继续行凶的意图。

文沫的理论知识与经验,都要求她必须先掌握大量的资料,才能从中分析出凶手的性格特点、社会层次、受教育程度等等可以鉴别他的因素。可以说,每一个犯罪心理专家都需要大量的案件与人命堆积出来。

犯罪心理学这门学科研究的意义,虽然同样也是阻止犯罪、拯救生命,但有的时候,却不得不依靠凶手多制造犯罪现场,多杀害一些受害者才能发现其**性。用少数人的牺牲,为大局服务,为未来千千万万可能受害者的生命负责。

冷酷吗?肯定是冷酷的。因为有些受害者注定要死,牺牲在所难免。可哪怕凶手杀了十个八个,真到抓住的那一天,真到从他手里救下一个即将死去的受害者那一刻,所有一切都是值得的,又一个披着人皮的禽兽从社会中被消灭,再不会多出十个八人的受害者。

这就是犯罪心理学研究的意义!

两人肩并肩从养老院走出去的时候,谁也没有多话。

王家兄弟俩一直在跟赵柱的线。文闵二人离开时,他们正好查到养老院来。楼后那片小树林是他们的目标。人迹罕致的地方,x市又久未下雨雪,说不定他们运气好,能采集到脚印之类的痕检证据。

他们已经几乎排除了所有能想到的、接近过赵柱的人员。不管是养老院的护理员、左邻右舍住着的老人,还是一个星期过来照顾他们一两次的志愿者,都没有任何疑点。

事实上,他们虽然一直希望得到赵柱是被害身亡的结论,却从来没想过,这个结论出来之后,他们的侦查方向是谁,应该怀疑谁,要从哪里寻找到凶手。

四处扑空之后,养老院已经是他们第三次前来了,可想而知,这一次大概也不会有收获。他们垂头丧气地跟文闵二人打招呼,就想进去,被闵三行拦了下来。

案情有新发现,如果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杀人案,而真的像他们设想的那样,是连环凶杀的话,他们再如何费力在一个死者身上挖掘疑点,可能都是做无用功。他们还看不到凶手的意图,不知道他想干什么,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窜是没有意义的。

还是先回局里,开个案情分析会再说。明确了调查方向,看到更巨大的、由凶手书写的蓝图,他们才能有的放矢。

市局刑警队重案一组办公室。全员到齐。

养老院的案子一直是由王家兄弟挑大头,文沫和闵三行帮忙。四个人,查一起案子,人手原本应该够的。因此郭建峰、秦凯和李承平就没再插手,除了王家栋每天向郭建峰汇报进展之外,他们对此案没有太关注,尤其是在尹保江闹了个大乌龙之后。

闵三行他们四人一起回来,表情严肃地把最新发现一一说明,末了还加上他们的推测,郭建峰立刻意识到养老院发的案子,也许尹保江有夸大的成分,却也好死不死地歪打正着了:这些死者里,肯定还有死因有可疑的!

他不由地转头看向一言不发的文沫,问道:“你怎么看?”无差别杀人的连环杀手啊,真的假的?如果真有其事,这案子放眼全国,也是重案要案的级别了,他们历来平静的x市何德何能?

文沫觉得压力山大。一直以来她原来的工作套路都是地方上的同行碰到棘手案子,再请他们过来,到她手上的案子已经确定为同一凶手的所为的多个受害者了,她只需要运用所学知识,配合经验,给出一份凶手的分析结论。

说难也难,站在凶手的角度设身处地地想他从想,透过他作下的罪恶窥探他的内心世界,如何被扭曲、如何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并不容易。说简单也简单,就被老翁卖香油一样,做得多了,唯手熟尔。

但现在反其道而行之,让文沫直接判断会不会存在这样一个凶手,他到底又有多少个受害者,本身并非文沫擅长的工作。而且他们手上现在有什么?只有一份尸检报告,一份监控录相,几句根本没有形成证言的闲谈。

没有尸体,缺乏最基本的物证,似是而非的推断,就可以判定是不是连环凶杀了?也未免太过草率了些。

可当所有人都目光灼灼地盯着自己,文沫那句证据不足,无法判断的话怎么也吐不出来。可也没办法违背良心就一口咬定要以连环凶杀案的方向侦破,只能避重就轻地选择转移话题:“是不是连环凶杀案,现在判断都显得草率。咱们还是立足现在已经落实的案子,再分出人手去查一查其他在1月到现在的时间段内死亡的老人的情况,都摸清楚了,再讨论有没有并案的可能。”中规中矩的回答,毫无新意,郭建峰有些失望,这上面下来的,也不过如此呢,不是说记忆大致恢复了吗?她以前如果也这水平,大概就是传说中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幸亏文沫现在不知道郭建峰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更是没有把自己已经恢复全部记忆的事告诉包括程功在内的任何人,不然还真的想喷一口老血。她又不是神仙,光凭猜的就行!

无论多复杂的案子,都得着落到事实基础上。想要找出事实真相,则需要借助尸体和物证,如果有人证就更完美了。

本案难就难在,他们的假设没有机会检验。

赵柱一案,毫无疑问是谋杀。贡凡生一案,虽然警方没有拿到尸体做检验,但至少还有段监控站得住脚,也算有物证有影子,但李有金的死,如果真的像他们想象中那样,别说现在尸体已经化成灰了,就是尸体还在,法医能不能检测出止疼药注射过量都还两说。

至于其他人,更是连是不是被害的影子都没有。

当务之急,他们必须得再次走访这些死者的家属,重点问他们死者死前有没有任何特别反应,比如提起什么人想害他们,谁跟他们突然亲近,周围有没有其他老人的身体状况突然发生改变,还要劝少数尸体并未火化的家属同意警方开棺验尸。

工程不可谓不浩大,但这一次郭建峰没有犹豫,让他们几个先分工去忙,他则先去说服上级领导。

蔡平强被请到市局,又被带进审讯室,面对着坐到他对面两米开外一脸严肃的警察,虽然那张脸他并不陌生,但这态度嘛,却与之前在养老院时他们求他时大相径庭。

他也不由紧张起来,之前他态度鲜明地想与警方打擂台,底下人也极不配合,耽误警方工作,后果如何,其实他心里明镜似的,唯一能指望的,也就是警察们都在危言耸听,事实上根本没那么严重。一条人命又如何?都说众生平等,生命本身没有高低贵贱,骗骗无知的孩童就算了,大人谁会相信?

没有高低贵贱?没钱你去医院看看病试试!病死在大门口都不会有人多看一眼!

赵柱的死,没有人在意,无论他是被害还是意外,抓不抓得到凶手,对蔡平强来说,都无所谓。没有人追查,没有人过问,警方查不下去自然会放弃。

在养老院待得时间长了,蔡平强必须得承认,这份他投入过多的工作已经对他的性格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生老病死之于他,是比一般人都更能接受的自然规律。他见惯了生死,已经对此无感了。不能说他冷血,只是赵柱那样活着,连床都下不来,一点自理能力都没有,他活着,护理员受累,他自己也遭罪。死亡对他自己、对养老院,都是解脱。

但蔡平强依然肯定,绝对不会是他们养老院里的任何人下的杀手。比赵柱身体更差,更需要卧床、拖得时间更长、脾气暴躁到难以相处的也不是没有,不都还好好活着呢吗?如果是他们自己内部人动的手,赵柱且还排不上号呢。

“蔡平强,这一次,我们动用正式的审讯室来找你询问情况,希望你能配合。”闵三行不带丝毫感情的声音冷冰冰响起,打断蔡平强的思绪。

“我真不明白,还能配合你们什么?这几天你们一直在养老院里查来查去,我能问问查到什么了吗?”

“案件在调查阶段,我们不方便透露具体细节,现在你只需要回答我们的问题就行了。”

“随便你吧。我知道的不多,不知道的不敢乱说。”他又不是犯人,搞这么大阵仗,以为他就会害怕?他靠在椅背上,无所谓地耸耸肩,先前的紧张也渐渐平静下来。

最不可能情侣

只要稍微想一想蔡平强的立场,文沫就大概清楚他这么一副非暴力不合作的模样是为哪般了。无非是既不想抹黑自己耗费了无数心血才有今日规模的养老院,又不愿意承认跟了多年的属下有心狠手辣之辈。

其实警方从来没有说过罪犯一定就是养老院的工作人员,是蔡平强既听不进去他们的解释,又主观臆断警方就是来找麻烦的,他们似乎从来就没有能心平气和地将事情讲清楚的机会。

叫蔡平强来之前,闵三行与文沫闲聊,才让文沫得知养老院里三不五时总有热心的志愿者过去帮忙,送钱送物,送爱心送关怀,很多人甚至形成了习惯,每周都抽出固定的时间过去。他们去了养老院这么些日子一个也没碰上过,是因为养老院通知这些人暂时不要来。

渐渐变老,是一种很难用言语形容的状态。文沫还算年轻,没有经历过,也没有经常去过类似养老院的机构,即使知道很多人有爱心,愿意花人力物力、不求回报来照顾这些老人,真正意义上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品德高尚,也不清楚内里到底如何运作。

所以他们的目标最开始自然集中到了养老院里所有的工作人员身上,但这些人他们都查过,既没有作案动机,多数根本没有作案时间。便是警察们也希望这些人是无辜的。

现在让他们看到了破案的新方向,自然愿意跟蔡平强缓和关系,取得他的支持与配合。

结果皆大欢喜,他们拿到了两份名单,还有蔡平强在旁边帮着简单介绍。

第一份名单,是定时定点会来养老院帮忙的爱心人士,多达三十余人。他们之中有一部分人已经整整坚持了五年多,无论他们最初来的目的是什么,能坚持这么久,也肯定是真正有爱心的人。蔡平强指着一个个他熟悉无比的名字絮絮叨叨个不停,拼命拼命说着他们的好话。

短短一串名单,最让文沫意外的是,她看到了两个熟人的名字:胡成龙与贾丽萍。除了感叹一声世界太小了之外,眼神不断向他们的名字上瞟,总觉得巧合得有些违和。

蔡平强一直观察着他们的反应,见文沫对胡成龙似乎额外关注,便多说了几句他的情况,当然全是赞美之词:“哎呀,这个小胡,可是好同志啊。他是这一批志愿者里最热心、来得最频繁的。我们院里很多老人家都很喜欢他,家里有未婚的闺女都想着要介绍给他当老婆呢,说他有耐心,会疼人,年纪大点就大点,都不算毛病。”

提起胡成龙,蔡平强整个人都是愉快的,这绝对是个好同志,对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老人很有细致,也很有耐心,唉,为了他,蔡平强都差点开一次后门,好在没有一时头脑发热就真答应下来。

胡成龙连脾气不怎么好的司穆都能照顾好了,这些老人当然不在话下,但文沫关心的并不是胡成龙这个人的性格如何,而是他跟贾丽萍有没有其它关系。

蔡平强有些答不上来,他对贾丽萍这个名字并没有太深刻的印象,再看看记录,她来做志愿者,也不过是最近三个月之内的事,还三天打渔两天晒网。这样的人蔡平强见得多了,一开始信心十足,来养老院名义上是帮忙,其实都不够添乱的,到最后三分钟热度,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又苦又累的工作,还没给付工钱,干不下去也正常,蔡平强自然不会用要求工作人员的标准要求他们,哪怕只是过来帮一天忙的,他都只有感激,但是希望他像了解胡成龙一类人那样去了解贾丽萍是不可能的。

文沫却对贾丽萍来养老院的动机表示深切怀疑。

贾丽萍是什么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私心极重,一切都为着自己的利益着想,是个真真正正的小人,而且这小人,她还做得极坦荡。

真小人有真小人的好处,那便是不会玩当人一套背后一套的心眼。贾丽萍做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只会是利己,来养老院照顾这些对她没什么帮助的老人,搭上时间、劳动和金钱,像是贾丽萍能做出来的事吗?

文沫相信自己应该不会看走眼,当志愿者的行为本身就与贾丽萍整体风格不搭配,而且她来的时间点也太凑巧了吧,年初来,从年初开始,养老院开始变成屠宰场。

可杀人从来不是简单的事,贾丽萍肯定不会缺乏胆子,但她缺乏动手的动机。没有利益,让她放弃大好人生,去杀一些已经走向人生尽头的老人,无利不起早的她图什么?

当然了,也不能因为文沫认识这两个人,就把杀人犯的罪名往人家头上安,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巧合存在的,他们需要证据,排除他们的嫌疑或者证明他们就是杀人凶手。

对比贾丽萍和胡成龙来养老院做志愿服务的时间与案发时间,两人身上的嫌疑加大。

赵柱被人发现死亡前一天,胡成龙与贾丽萍都来过养老院。贾丽萍逗留了大约两个小时,而胡成龙,则一直待到晚上十一点多。

养老院十点钟熄灯就寝,按规定,九点钟的时候,非值班的工作人员就应该全部离开,包括家属和志愿者都得走,养老院正门关闭,一般人不能再随便出入。

这项明文规定执行了得有十多年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直以来养老院坚持得都挺好。

但那一天,胡成龙照顾的老人刘奶奶突然癫痫发作,值班的工作人员都是女性,力气小,根本制不住她,还是胡成龙抱着刘奶奶,将她的双手双脚缚住,不让她乱动之定伤了自己,又撬开她紧闭的牙关塞入毛巾,避免她咬伤舌头,直到救护车来,一直忙前忙后。

至于救护车来之后,谁也没注意他的去向,蔡平强也拿不定主意,打电话问了很多人,他们都说应该是在救护车走了之后自行离开的,不过谁也不敢确定。

刘奶奶的房间也在一楼,与赵柱隔了三五个房间。那天所有的值班人员除了发现尸体的护理员见刘奶奶的事她插上不手去,又按照惯例巡逻一圈就回值班室休息之外,其他人都在刘奶奶房间做善后处理,凌乱的物品该收拾收拾,该扔扔。

如果这种时候,胡成龙想做点什么,再容易避开人耳目不过。一楼房间的窗户并不高,以胡成龙的身高,跳个窗毫不费力。

贡凡生出事当天,胡成龙和贾丽萍依然来了,贾丽萍还是待了半上午就先行离开,胡成龙则直到傍晚快要吃晚饭的时间才离开。监控录相告诉警方,贡凡生的死应该是两个人合作的结果,一个在养老院盯着贡凡生的动向,及时通风报信,另一个埋伏在路边,专等贡凡生出现。

还是李有金。他死的当天,胡成龙不在,贾丽萍却一反常态地待到下午四五点钟,也是她第一个发现李有金死亡的。

再往下查,这两人越来越多出现在警方的视线里:

胡成龙与贾丽萍在养老院里并没有过多交流,但胡成龙与贾丽萍来志愿服务的时间高度吻合,几乎没有单独一人过来的时候,每次都是两人同时出现。

贾丽萍通常都会早退,并且照顾人时不太上心,总是阴沉着脸,做事粗手粗脚,很不讨老人欢心。但她却在李有金死前一周,对马奶奶殷勤倍至,关怀周到。也是在之后的几天里,马奶奶的止疼药突然不好使了,疼得她夜里整夜整夜睡不着觉。

贾丽萍的个子在女人里不算矮,但因为性别的原因,背影看起来单薄瘦小许多,而监控录相里,要了贡凡生命的电动车上,坐着的就是个相对于男人来说,略显瘦小的身影。

难道这个凶手,其实是“她”?

文沫盯着名单沉思着,直到闵三行推了她一把,才怔怔地抬起头,目露疑惑。

“你想什么呢?这么出神。我跟你说了好几句话,都不理我。”

“抱歉,走神了。你刚刚说什么?”

“还记得这老头不?”闵三行指着另外一份明显比志愿者长得多的名单其中之一给文沫看,文沫一扫:司穆。她挑挑眉,看向蔡平强。

司穆有自己的住宅,手里又有钱能请得起私人保姆,胡成龙这样的保姆,真不知道司穆上辈子做什么好事才能遇到。哦,他还曾经有个儿子,哪怕儿子最近死了,不还有个儿媳妇和孙子呢吗?贾丽萍再不愿意照顾他,也会看在钱的份上而为之的。

有人照顾,住得宽敞,不为生活费医药费发愁,司穆有什么理由申请住各方面条件相对来说都没自己住着舒服的养老院呢?

闵三行嘴角一撇,司穆为什么会申请住养老院他不知道,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原本就认识,居然又巧合地出现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女人前不久又死了丈夫,还想把公公送进养老院,答案似乎已经呼之欲出了。

胡成龙与贾丽萍十之**有奸情啊!闵三行轻松甩出这么一句话。

就这么简单?不可能吧?便是他们两个有不正当关系,司诚杨是他们在一起奔向幸福生活的绊脚石,杀他还算有动机,想把司穆这个累赘送进养老院也解释得通,可赵柱、贡凡生和李有金与他们什么仇什么怨?为什么他们非死不可?

杀人又不是杀鸡,这两人是疯魔了吗?

作案动机不明确,闵三行想破脑袋也想不通,索性想不通就先不去想。目前来看,说胡成龙与贾丽萍是杀人凶手的证据不足,当志愿者又不违法,一下子跳到杀人犯的高度,以为破案是讲故事呢?

不过接下来围绕志愿者展开专项调查时,警方发现了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自今年年初开始,胡成龙来养老院志愿服务,贾丽萍也一定会来,第二天,养老院就会有一位老人去世贡凡生是个例外,他是于他们来的当天死亡的。

除了他们两人之外,其他志愿者的时间没一个能对上的。

一次是凑巧,两次是巧合,三次四次也许只是个意外,那么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呢?如此精人的巧合没有人为的痕迹,那只能说老天爷在捉弄人了。

当犯罪嫌疑人从一群变成两人时,警方开始以胡贾二人为重点,展开细致的外围调查。

贾丽萍现在过得很不错,她很快就进入角色,适应了寡妇的身份,除了生命中少了个一无是处的丈夫外,她没什么改变,她依然住在自己惯常住的家里,手里有存款,心里不着慌,每天日子过得极悠闲。

两人唯一的女儿已经十五岁了,正在上高一,大约是成长过程中父亲长期处于缺位状态,这个女孩常年与母亲生活在一起,有样学样,简直与贾丽萍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又馋又懒且自私自利,长得本来不差,但看人总是副刻薄相,让人见之不喜。她谁都不爱,只爱自己,与她相比,贾丽萍都稍逊一筹。

到底是做了母亲的人,埋藏在血脉里的母性让贾丽萍对自己的女儿多多少少还有些真情谊,会关心她,照顾她,会为她考虑,以至于可以放弃自己的利益。除此之外,任何其他人在她心里,都没有份量。

而且,表面上看,她跟胡成龙没有任何接触。去司穆家要钱的事都是司诚扬在做,贾丽萍从来没有挑过头,逢年过节去老爷子家打个卯,跟胡成龙能碰个面,能不能说上句话都还两说。

像她这样一心钻到钱眼里去,对自己正头老公也不上心的女人,会突然狂热地爱上一个平时接触不多的男人,且这个男人一没貌,二没钱,贾丽萍在最该天真浪漫好骗的年纪都爱不上这样的人,四十几岁时突然就疯狂了,这么多年岂不是活到狗身上去了,就是再有天分的作家也写不出这样的桥段。

畏罪自杀

而胡成龙最近更老实,别说杀人了,连睡觉都没空。

司穆住进医院了,而且病得不轻。

司诚扬这个不孝子的死给了老爷子很大打击,他一直心绪不宁肝火很旺。

文沫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两人可以算大吵一架,不欢而散,临离开时司穆摔倒,文沫摔门而去。

自那之后,司穆再没站起来过。他被胡成龙叫来急救车送往医院,因为中风现在左半边身子完全没有知觉,半张脸也歪着,嘴角还滴滴哒哒口水流不停。

胡成龙一个人分身乏术,累得像狗一样,二十四小时连轴转,很多不明真相的医护人员和病友还以为他是司穆的儿子。

本来脾气就不算太好的老人又骤然重病,被困在小小一张病床上寸步难行。以往司穆虽然走路也不算利索,但好歹拄着拐杖还能自己上街,现在别说上街了,就是上厕所没人扶着,他都站不住。

基本上已经失去了自理能力,司穆心里难受,自然得找个途径发泄,胡成龙离得最近,受到了刁难和辱骂也最多。喂到嘴边的饭稍不合胃口,老爷子就能喷他一脸,搀扶着做复健,也能耍着脾气用他还有力气的左手照着胡成龙头上就打,下手没轻没重。

经常脸上带着伤的光头汉子让所有人同情,知道他并非司穆的儿子,仅仅是拿着工资的保姆的更是敬佩不已。这年代好人少啊,得有多么善良的心才能对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老人如此无微不至。

就连跟了他好几天的警察都得服气,绝对是条汉子,回来后对他赞不绝口,好话跟不要钱似地往外说,中心思想就是这么个热心肠的好人,不可能是冷血凶手。

在怀疑上胡成龙和贾丽萍是凶手之后,一组就召开了第二次案情分析会布署下一步工作计划,盯着他们俩是最基本的,但是警方关注的重点仍然是去哪里寻找证据。

按照他们手上现在掌握的线索,赵柱和李有金的死从养老院是再不能挖出线索来了,唯独贡凡生案,还能深入挖掘一下。

所以一部分人跑去盯梢时,闵三行和文沫便专注这条线。他们在出事地点附近扩大搜寻范围,试图找到凶手的来处。

凶手在案发地附近包裹得严实,是因为知道自己在做犯法要命的事,有很强的警惕心理,但是离开之后,只要足够远,远到自己认为安全,警惕心自然也会淡去。

x市的冬天还没有冷到滴水成冰的地步,有不怕冷的姑娘一年四季敢露着两条大白腿。尤其是案发时马上开春,街上人来人往,像比着谁穿得少似的。不骑车时,凶手如果还包得那么严实走在人群里会很显眼。

作案用的电动车即使没有挂车牌,在电动车生产厂家多如牛毛的国内,想查找到一模一样的,只要警方愿意,花的不过是时间。所以正常情况下,凶手会在作案后第一时间处理掉电动车,再借用公共交通工具达到快速逃离现场的目的。

贾丽萍家只有一辆轻型小电动车,是女儿上学骑的,贾丽萍自己出行,百分百滴滴专车,绝不会骑电动车,用她的话说,骑那玩意,掉价。

案发现场附近没有哪个市民报警称自家电动车丢失,贾丽萍也应该没有偷电动车的技术,作案工具来源不明,凶手在作案后急于丢弃的可能很大。

扩大搜寻范围意味着更多的录相,大量的走访。在这方面文沫仍然有很多东西要学。她已经多年没有接触过具体的警察工作,以前还觉得自己的工作枯燥,现在看来,却是她之前想错了。

辛苦的工作,在得到回报时便显得极有意义。他们在距离案发现场正东方向两公里的地方,找到了那辆被随意停在一家小吃店门口的电动车。

小吃店老板已经郁闷好几天了。每天清晨她来开门,这辆车在,每天晚上她结束一天的劳作关门回家时,这辆车还在。不偏不倚,正挡着她家大门。

店里来来往往食客不少,当然也有开车、骑车来的,店门前的空地确实就是留着给人停车方便,可也没有一直挡着人家正门,一连几天不挪不动的。

店主人对此颇有微词,拍了个照片传上微博,再配合几句既生气又无奈的话语,倒不是不能直接把车挪走,只这店主人挺善良,怕随便挪了,回头再被人偷走,等主人回来找车时麻烦。

电动车再不值钱,也得花一千多块买。她自己是做小买卖的,知道挣钱的艰难。

没想到她随手发微博的行为居然引起小范围的讨论,可能因为是发生在每个人身边的事,让大家感同身受了。总之结果就是成为热搜之一的本条微博入了警方的眼,那辆车正是他们苦心寻找的肇事车辆。

小吃店里有个正对着收银台的摄像头,透过身后的玻璃,正门口的一举一动也被记录得清清楚楚。

贡凡生出事那天,与凶手一模一样装扮、骑一样车的人,在小吃店门口停好车,进来转了一圈,随便买了些吃食,步行离开。

她出了店门,就迫不及待地将头上的帽子眼镜摘掉,连外套都脱了,一分钟之内变换装束,露出自己的本来面目,不是贾丽萍又是哪个!

贾丽萍的犯罪证据找到,可以出逮捕证,先将她抓回来了!

然而他们带齐人手和证件,上门抓人时却扑了个空。被吵着休息的小姑娘面带不耐得打开门,根本没有放警察进门的意思,只冷冷地询问他们要干什么。

在得知是找自己母亲之后,小姑娘更不耐烦了,嘟囔了句“我怎么知道她去哪了”直接关上门,再任凭警方如何敲都跟没听见一样。

他们认定了贾丽萍是在家的,拿着自家女儿当挡箭牌就能逃避惩罚未免也太天真了些。擅长溜门开锁的王家梁一分钟之内搞定大门,众人一涌而入,挨屋找人。

贾丽萍确实没在家,戴上耳朵吼着跑得不知道到哪去歌、跳着社会摇的少女被突然闯入的警察吓了一大跳,一边声嘶力竭地叫唤着出去,一边将手边能够到的东西都扔向对面,状若疯癫。警方不得不出动两个人才算将她制服,让她暂时安静。

从她嘴里得知,贾丽萍从昨天早上出门,就一直没有回来。昨天跟着她盯梢的是李承平和秦凯,可他们是跟着贾丽萍回家的,刚刚还一直在楼下坐着,没见过贾丽萍出门,要不然警方也不会拿到逮捕证直奔她家来。

家里确实没人,小姑娘说她妈昨天没回来也不像撒谎,这大活人,还能失踪不成?

李承平他们为了不打草惊蛇,盯梢时一直保持着必要的安全距离,昨天当然也只是看着贾丽萍走进了她家所在的楼门口,没有跟着一直上楼。

也许贾丽萍自己察觉到什么,她感到危险,找地方藏起来了。以李承平与秦凯的本事,还不至于让被盯梢对象从他们眼皮子底下溜走。他们停车的位置,在住宅楼的西侧路边。贾丽萍家所在的这幢楼又是小区东北角,后面无路可走,只要她出门,就李承平和秦凯不可能看不到。

极有可能,贾丽萍仍然藏在楼里!

自己家没有,别人家不可能。像贾丽萍这么自私自利的女人,真心朋友半个也没有,跟四邻更是不熟,谁家能收留她?众人的目光不禁落到楼顶上。

十八楼的楼道内,一段焊死在墙上的铁梯子,从那里爬上去,打开梯子正上方的预留的出口,能直接上到楼顶。为着太阳能安装和维修和需要,出口并没有封死,一般手脚利索的人只要愿意,都能爬上去。

梯子上布满尘土,中间横梁上几个鞋印,扶手上也有缺口,显然最近有人使用过。一组众人除了李承平和秦凯继续下去到门口守着,以防他们猜错被贾丽萍钻了空子逃之夭夭,剩余人在郭建峰的带领下依次往上爬,文沫被排在倒数第二,闵三行垫后,防着文沫爬到一半体力不支再也危险。虽然梯子本身并不高,离地四米多摔下去也实在危险。

文沫嘴角抽了抽,实在不忍心辜负闵三行一番好意却又想要照着他的俊脸呼两巴掌上去。她到底在他眼里有多废柴?

楼顶上风不小,吹得人脸疼,等到文沫上来,稍微适应一下时,郭建峰他们已经发现了要找的目标。

贾丽萍靠坐在消防水箱下的管道旁,头歪下一边,嘴角挂着一抹笑意,已然死亡多时了。从她的手里找到个空药瓶,没有标签,里边也没有药。

这是,自杀了?

昨天她是一个人回来的,楼顶又没发现其他人活动的痕迹,她死得安详,没有跟人搏斗过,警方的第一反应当然是自杀。

可是,不可能的,像贾丽萍毫不利人,专门爱己的自私鬼会自杀?便是她的鬼魂出现在文沫面前亲口承认,文沫都不会相信哪怕一个字。

以警方现在手里掌握的线索,贡凡生的死虽然可以被定性为蓄意杀人,但依照最近几年,国家层面对死刑的谨慎程度,贾丽萍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几乎不存在,不会吃枪子,以贾丽萍的性子,进了监狱也能活得很好,她根本没有理由去死。

况且,贡凡生的死,是两个人的杰作,那个给贾丽萍打电话的人是她的共犯,贾丽萍傻了才会自己一个人一死了之,将所有罪行都自己扛。

自知道贾丽萍有作案嫌疑后,她的手机通话记录就已经被警方调取了。电话卡实名制的今天,警方依然很难在凶手有预谋的情况下,从通话记录里寻找到证据。他们依然可以有很多途径买到黑卡,拜如今发达的网络黑科技所赐。

贾丽萍用的是自己的电话卡,可通话的另一方,却是个177开头、假身份证办理的黑卡,本来警方想着肯定能从贾丽萍嘴里套问出对方的身份。像她这样的女人,不会帮任何人死撑。

没想到,贾丽萍却死了,一个绝对不会自杀身亡的人,孤单单在自己家楼顶上安详地死去,周围没有其他人存在的痕迹。

楼底下堆上来的警车吸引来大批附近的居民,当贾丽萍的尸体运下来时,虽然因为包裹得严实,众人看不到死尸的模样,但人群中的议论声陡然增大,他们听传言说死了人,原是不信的,此时亲眼所见,兴奋有之,害怕有之。

贾丽萍大约没想到,她活着的时候,这些同住一个小区的住户没几个认识她的,现在她死了,反倒很出名。

至于唯一跟她有亲属关系的女儿反而反应极冷淡,没有一丝悲伤,只淡定地听完警察说自己亲娘没了,淡定地哦了一声,返回去继续到网络世界里醉生梦死。这下好了,没有人天天到晚上十点就催着她睡觉,早上六点叫她起床,逼着她上学,逼着她优秀,她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了。

司穆躺在病床上,连个眼角都没给站在一床边的文沫,后者对此更是满不在乎。她跟闵三行来的目的又不是真的来告之老爷子他的儿媳妇也死了,而是想要试探一下胡成龙。

如果他们两人真是共犯,贾丽萍的死对他来说就是解脱,唯一能指证自己的人死了,他便可以逃避法律制裁。至于他们两人之间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也都随着贾丽萍的死而烟销云散,可以当做没发生过。

不得不说,贾丽萍死得太是时候了,完完全全像是用她的一条命,成全了她的共犯。

闵三行负责告之死讯并询问一下老爷子知不知道贾丽萍有没有自杀倾向,文沫则偷偷盯着胡成龙,看他有什么反应。

他眼皮子都没抬一下,手中端着的一勺饭稳稳当当地递到老爷子嘴边,老爷子吸溜进去,转眼就喷了他一身,连离得很近的闵三行都遭了池鱼之殃,洁癖不轻的他脸瞬间就绿了,反而是胡成龙,特淡定地擦了擦脸,又一勺喂过去。

拖他下水

司穆嘴歪眼斜、一脸怒气的模样十分可憎,他一边嘟囔着让人听不清楚的话,一边不忘用眼神一眼一眼瞪着胡成龙。

可胡成龙对此似乎习以为常,淡定得仿佛司穆仇恨憎恶的那个人根本不是他一样,该做什么做什么,将司穆伺候得十分仔细。

他们是有请护工的,毕竟胡成龙是人不是神,还得吃饭上厕所睡觉,不可能真的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地守在司穆身边。

医院里男护工数量稀少,而且价格也比女护工昂贵,一天就得三百多块,司穆住院住了十来天,光讲护工的开销就已经四千块了。

因着胡成龙根本不放心换个外人来伺候司老爷子,只要时间允许,他一定会亲力亲为,哪怕司穆明晃晃地不待见他,变着法地作妖,他也能忍不能忍都忍了。反倒是男护工拿着不菲的工资,乐得清闲。

说实在话,脾气不好的病人,伺候起来是真受罪,男护工在胡成龙回家做饭、晚上睡觉、不得不外出时,很好地领教到了这一点。与之前他伺候的别的病人相比,司穆绝对是最难缠最讨厌的一个。

在医院,护工完完全全是卖方市场,僧多粥少,负责任周到仔细的就更少了。他们完全可以挑挑捡捡,选个好伺候的。

这位男护工留下,一是因为胡成龙大多数时候都不假他手,他乐得光拿钱不干活,偶尔必须要干活的时候就不再那么难忍受;二来嘛,则是胡成龙对他很是尊敬,没有半点我出钱要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的高高在上盛气凌人,这让他感到舒服。

昨天半夜,胡成龙回家睡觉去了,只剩下男护工跟在老爷子身边,他半夜起床检查老爷子体温时,被对方一把抓住。

他从来不知道,原来没几天时间,瘦了一大圈,看起来弱不禁风的老爷子手劲居然那么大,紧紧地如铁箍一般钳住他的手腕,努力支起上半身,贴到他耳朵边上用漏风的嘴断断续续说:“救、救、救我......他是、是、他是、杀、杀、杀人、凶手!”

男护工压根没听明白司老爷子说什么,回味了半晌,司老爷子在夜色中两只眼睛贼亮,像会发光,直勾勾盯着男护工,让后者在抬头对上司老爷子眼睛的瞬间觉得后背发凉,终于琢磨出来刚刚自己听到了什么。

那个他,除了胡成龙不会再的二个,因为司老爷子住院许久,除了胡成龙,只有他的正牌儿媳贾丽萍带着孙女过来一趟,呆了没十分钟就走了,走时象征性地替老爷子盖了盖被角,而那十多岁的孙女,从头到尾皱着眉头捂着鼻子,看她亲爷爷的眼神活像看一滩大便,一言不发,跟着她娘逃也似地离开。

他撇撇嘴,养儿防老?纯属放屁。听说他儿子也是个浑的,好在死得早,不然有这么个讨债鬼,怕是他躺在床上也安宁不了。

自那之后老爷子的脾气就更暴躁了。给他擦澡换衣服的事再也不愿意让胡成龙插手,要知道以前这些活计胡成龙是绝对不会放心别人来做的,可怜男护工只拿工资不干活的好日子过到头。

每两天一次,男护工黑着张脸伺候老头子洗澡,真不知道都要卧床的人了,还洗得这么勤干什么,老头子也怪,别看对胡成龙没有好脸子吧,他说的话却都挺能听得进去,让干什么干什么,除了每次洗澡的时候都要攥紧左手怎么也不松开之外,倒也配合。

男护工深深叹了口气,怎么老爷子活到七十多岁,还看不开呢?到他这岁数,能多活一天算一天,别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穷折腾了不行吗?胡成龙不是他任何人他懂不懂啊?真等那一天一颗红心变凉,再弃他而去,他可想好要怎么活下去吗?指望着那对母女?别逗了。

每天变着法折腾胡成龙也就罢了,现在居然跟自己说,胡成龙是个杀人凶手?他杀谁了?老爷子天天困在床上,亲眼看见了?作妖折腾人什么的没人管,诬告人是杀人凶手可不是家事,一床大被盖着就能遮掩过去。

他一个字都不会信。如果连胡成龙这么重情重义的人都是杀人凶手了,这个世界也太让人绝望。

他拍拍老爷子的手,低低说了几句老爷子莫怕,你这是做噩梦了等安抚人的话,老爷子情急之下,又用力支手上半身,想抓他的胳膊,被他躲过,再三劝着,老爷子终于没了力气,像条咸鱼似的直挺挺落到床上,一动不动,只眼睛仍然睁着。

可现在是怎么回事?警察居然找上门来,告之老者他的儿媳畏罪自杀。他那儿媳妇是杀人凶手?不可一世,谁都不放在眼里的女人会杀人,杀的还是养老院里无亲无故的老人,这得多狠的心才能做到!

不对,不对。为什么他在旁边越听,越觉得警方说的那女人作案的时间越觉得熟悉,那几天,胡成龙也不见踪影啊!

蓦得想起老人拼尽全力凑到他耳边说的话,男护工眼神微凝,不动声色地向胡成龙看去。

坐在老人床边表现得相当淡定的胡成龙,别人看到的都是他的稳重,只有男护工发现,他端着碗的手,靠在碗底附近的两根正不断颤抖,他在紧张!

能紧张什么?答案呼之欲出!

男护工哪里见过这阵仗,两腿发软,只要一想到自己很可能跟个杀人凶手共事了小半个月,他就觉得浑身像置身冰窖里一般,冷到心间。

杀人凶手啊,都冷血无情的,万一哪里狂性大发,把他也生劈活砍了可怎么办?没听说死的都是些无辜的老人吗?连无辜老人都不放过,自己这有的时候还跟他争吵,绝对算得罪了他的人可怎么办?

不行,要告诉警察自己知道的,绝不能坐以待毙!当然,得避着点胡成龙,防他狗急跳墙伤害自己。

于是,等警方的一番试探无功而返,走出病房不远处时,闵三行才看到鬼鬼祟祟躲在楼道拐弯处,向他们招手的男护工。

他警惕地四下张望,见没有发现胡成龙的身影,知道这个时间,一般是胡成龙回去给老爷子拿换洗衣服,不在医院,这才放心大胆说出自己想说的话:胡成龙是杀人凶手,消息是老爷子亲口说的,应该可靠......吧?

司穆?他难道知道些什么吗?当下文沫让男护工把事情说清楚,前因后果,什么时候司穆开始有反常,见过谁,做过什么,前后行为有什么更改,事无巨细。

之后,趁着胡成龙还没有回来,他们又回到司穆的病房。老人浑浊的眼睛又一次清明,颤颤巍巍伸出手,将一直攥在手心里的东西交给闵三行,含糊地说:“报仇。”

与虎谋皮,虎会伤人,但人又如何会束手就擒呢?

贾丽萍本性自私,做任何事都会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从计划一开始,她为着利益选择与胡成龙合作,等逐渐发现真相,后知后觉地知道自己成了替罪羊之后,她已经明白过来胡成龙不会放过她,她早晚也得死。

不是没想过投案自首,但胡成龙比她心黑手狠得多,如果贾丽萍敢自首,他就算拼着自己一命不要,也会杀了她女儿,反正被警方抓到,手里沾了这么多人的血,他是死路一条。贾丽萍再没人性,也是为人母的女人,对别人可以冷心冷肺,对自己的女儿,她到底还存着几分真情爱意。

可甘心吗?被人利用,最后估计生前身后名也得被泼上一盆脏水,贾丽萍自然是不甘心的。自己死,也得拉着胡成龙下水才行。

得知自己必然得不到好下场,贾丽萍惶恐了一阵就又平静下来,她这辈子,吃的苦少享得福多,也算值了。

她开始有意识收集证据,通话录音,聊天记录,胡成龙给她写的计划书,一点一滴搜集起来,外加上她对胡成龙作案动机的推断,全部装进箱子里锁死,而箱子,则被她趁胡成龙不在家,放进了司穆的家里。

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这是贾丽萍给自己留的杀手锏,每一种可能的后果都必须考虑进去。开箱子的钥匙她交给了司老爷子,放箱子的地点则告诉了女儿。两者缺一不可。

司穆正是从这个他向来讨厌的儿媳嘴里听说儿子的死就是胡成龙的手笔,贾丽萍知道胡成龙计划杀司诚扬,不但没有阻止,反而充当了帮凶。

对儿子的思念压倒了胡成龙多年来在司老爷子身边伺候的情份,最终这份证据到了警方手里,贾丽萍算计得很到位,胡成龙逃不掉。

他到底太心急了些,可他没有时间了。又或者,如果不是他早已经被医生判定死刑,命不久矣,他根本不需要用这么多人的性命,为司老爷子铺就最后一段路的通途了。

二十年前,胡成龙就欠了司穆一条命。

小混混一般的他,为着五十块钱,愣头愣脑参与了一场群架,砍刀与铁棍齐飞的战场,凶神恶煞的他每每回想起来都只剩下后怕。

他被人一棍削在脑后,当即昏死过去,等他醒来,周围除了凌乱的血迹,早已经空无一人。头一阵阵晕沉,他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只能勉强抬起手,摸一摸后脑上鸡蛋大的包,一碰之下,剧痛难忍。

眼前看什么都是重影,只要稍微动一下胃里就翻江捣海,他试了多次,连站都站不起来,一声声呼喊,除了风声,无人应答。

大概就要死在这儿了吧。二十几岁的毛头小子,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恐惧与后悔。人生还没开始,他已经挥霍得一干二净。

渐渐晕倒,等待死亡。

可等他再次醒来,却是已经身处医院,医生不止一次告诉他他有多幸运,蛛网膜出血,三级脑震荡,再晚些时间送来,便是大罗神仙也救不得他。

到底是谁救他,这个问题困扰他许久,只知道救他的人是个大叔,五十多岁年纪,据说是来此地的外乡人,打车路过时听到有人呼救,等找到人时,胡成龙已经昏迷不醒了。他好人做到底,跟司机一块送来医院,留下足够的押金,这才匆匆忙忙赶去机场,改签了一趟航班才离开。

出院之后,胡成龙洗心革面痛改前非,一边拿出最后的积蓄去学一直感兴趣的烹饪,一边四处打听,想找出恩人身份,当面答谢。最终他也只从送他来医院的出租车司机那里打听出一个名字,simu.不知是哪两个字,搭乘的航班目地的是省会f市,一省之中唯一的机场。姓si的人不多,一个省的面积也不大,他有耐心,一定能找到。

一边学厨一边找人,他几乎踏遍了全省,最终才在x市找到了司穆。二十年了,因为自己的时时打扰,那名老司机还记得司穆的长相,虽然老了很多,还是一眼就认出来。

胡成龙不知道当时他的心情如何,只知道自己的命是司穆救的,自己现在能活得像个人样,也是司穆给的,他得报答。

借着老爷子身体不好,需要人照顾的由头,胡成龙终于与梦中的救命恩人朝夕相伴了。老爷子为人正直,很好相处,他们很是有一段两相宜的好时光。

但好时光易逝,先是胡成龙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才知道二十年前的旧伤,因为当时手术条件限制,根本没有完全治好,现在已经癌变,失去治疗条件,生命进入最后半年的倒计时。再是司穆上了岁数,逐渐糊涂,身体更每况愈下,时刻需要人照顾。

胡成龙以为自己是能给老爷子养老送终的,他拿到报告的时候觉得这真是老天爷跟他开的一个玩笑。但事实摆在眼前,他不得不考虑老爷子在他死后怎么过活的问题。

司诚扬是个靠不住的,他那倒霉老婆就更别提了,没了自己,一个一天比一天老、脾气都开始变得有些古怪的老头,还守着为数不少的钱财,能有好日子过吗?

养老院是最好选择,但偏偏现在养老院人满为患,有子女的老人已经没有公立养老院愿意接收了,哪怕胡成龙在安康做了多年志愿者也不行。

怎么办?好在这个时候,他看到了本市电视台播放的纪录片:包泉案。

先走一步

身患绝症,命不久矣,与他一样。

有放心不下的人或事,与他一样。

解决方法:剥夺他人生命以达到守护自己想要守护的人的目的。

胡成龙本身并不聪明,从小到大讨厌读书的他这辈子的聪明劲都用在为司老爷子解决后顾之忧这一件事上头了。

他积极地完善自己的计划,力求最低限度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他不是刽子手,即使必须干几桩草菅人命的事,也希望能把损失降到最低。

当然,在此之前,他不是第一时间就选择如此疯狂的做法,而是先努力试过其他出路,确定无路可走。

他跟蔡平强的关系不错,像他这样热心公益的人,自然而然得能得到蔡平强的好感,如果早几年胡成龙张这个嘴,要把司穆送进养老院,蔡平强睁只眼闭只睁,稍微插个队,这点权利还是有的。

那个时候胡成龙不愿意让司穆去受委屈,自己照顾得细致周到从不假手于人,他以为他可以一直照顾着司穆到去世。来到老爷子身边,他从未提起往事,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曾有过一段无比荒唐的年轻时代。

等他想要送去的时候,蔡平强已经无能为力,那么长一串等待列表,他可以私下里不动声色地将老爷子往前挪几位,却不能做得太明显,失了公允。胡成龙充分体会到什么叫时过境迁,后悔不迭。

权力不用,果然过期是会作废的。蔡平强私下里往前挪的那几位相对应长长的等待名单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胡成龙求了又求,也不过是好不容易将司穆挪到了第一页的最下面,再多,却是不肯了。

胡成龙苦笑一声,没再为难蔡平强,身在院长的位置上,他要考虑得太多,胡成龙不是是非不分的人,得领这份情。

但第一页也有近二十个名字,半年时间司穆能进养老院几乎等同于天方夜谈。司穆等得起,他等不起,尤其是司穆还有个那样的儿子。

七十多岁的老人,孩子至少也得过了而立之年,可以独立生活,成家立业,有能力照顾父母。司诚扬就像个长不大的不懂事孩子,早年丧母、长于祖辈之手被溺爱惯了的他从来没尝过人间疾苦,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并没有意识到他需要承担起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

司穆落到儿子手里,只会有一个下场:被榨干手里的钱财,然后扔到一边,任其自生自灭。这是胡成龙绝对不愿意看到的。所以送司穆去养老院就成了他最后的选择。

包泉一案的确给了他不少启发,万不得以,他只好送养老院里的几位老人去死了。

之后养老院政策改变,所有有子女的申请者排名一律要放到没有的人之后。这对他既是好处也是坏处。好处是,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我国,没有子女或者子女先过世的毕竟是少数,而且蔡平强明显也是想要帮胡成龙的,在所有无子女的申请者之后就是司穆。他排在第六位。

这也就意味着,养老院里只需要死6个人,司穆就能进去。

他开始计划杀人,动静越小越好,越像自杀越好。老人嘛,有点病痛突然去世一点也不新鲜,哪怕这几个月死得会多一些,只要不出现自杀案件,就应该不会引人注目。

可前脚他杀了人,后脚有新人住进去,司穆的名次一点都没有前移过。越来越多比他更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插队到他之前,胡成龙辛苦一场,全都是在为他人做嫁衣裳。

他本来没想过要杀司诚扬的。司穆这位老人家,嘴上说着不在乎儿子,心里对这废柴疼爱程度不比自家老娘少,只不过他不愿意表现在面上,让儿子在纨绔之外再添霸道。

也是司诚扬自己作死,老爷子摔倒,他一声都不过问伤势如何,半点为父亲担心的心都没有,又一味得想讹钱,这样的儿子,于司穆来说,有不如没有。

死了儿子,司老爷子也许只会伤心一段时间,可如果儿子不死,离了自己,晚年生活指不定得多潦倒。

一定要杀了司诚扬!

下毒不是件简单的事,司诚扬十天半个月也不见得来司穆家一趟,来了只为要钱,饭不吃水不喝地着急离开,胡成龙无从下手。

错过两次机会之后的他把主意打到贾丽萍身上。自私自利的人会想要什么?有个不成器的丈夫的女人最想要什么?而他能给她什么?

诱之以利,是胡成龙想出来的办法。什么感情、什么仇怨,他没有耐心也没有时间去经营去挖掘,直接简单粗暴甩出来绝对的利益:

司诚扬死了比活着用处大。活着,吃喝嫖赌五毒俱全的他就像癞蛤蟆一样,既吓人又伤人,每天不想着挣钱养家反而自己变成个无底洞,已经有妻有女却过着一人吃饱,凡事不管的生活,贾丽萍对他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

他死了,一切照旧。司穆只有一个儿子,他的父母已经去世,妻子早早没了,第一顺序继承人自此灭失个干净。再加上兄弟姐妹没有,孙女是他财产的唯一继承人。自己的亲生女儿总比混蛋丈夫来得可靠得多。

而且,额外的好处是,司诚扬死了,司穆住进养老院,现在他住的房子空出来,或租或住都使得。

明晃晃的金钱诱惑,偏贾丽萍最吃这一套。她只思考了一夜,就简单决定了司诚扬必死的命运。

司诚扬喜欢吃蘑菇,所以胡成龙才想出怎么把他弄成意外死亡的办法。

她在他千载难逢起床吃早饭的时候,往他的牛奶里加入毒蘑菇磨成的粉,亲眼看着他喝下去,心里只有快意。胡成龙则一直跟踪他到平常最爱去的一家珍味馆,以找工作为由混入后厨,趁人不备在蘑菇堆里扔进几只有毒的。

他认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也确实没有露出马脚,无论饭馆老板承不承认,这个黑锅他都没办法不背。

贾丽萍自此上了胡成龙的贼船,不得不进一步配合他去养老院祸害无辜老人,杀了一个又一个。眼看着司穆的在等待名单上已经排得很靠前了,意外居然再一次发生:司穆中风入院,无自理能力。

养老院收的老人分为两种,一种是可以自理的,不需要人专门伺候、喂饭、穿衣,一种是基本失去自理能力,卧床不起或老年痴呆。后者因为需要专业医疗服务和贴身照料,一直被公立养老院严格控制收纳人数。

胡成龙郁闷得几乎要吐血。就差一点点,一点点,他的计划就会成功,现在,一切重新来过。司穆的名字又回到长长的几乎望不到头的等待中。

私立养老院的价钱,以司穆的积蓄不是承担不起,但胡成龙害怕,私立养老院就是以挣钱为目的,司穆在里面无人关照的话,他们会不会虐待他,时间久了,费用高昂到贾丽萍觉得浪费的时候,会不会接他回来,随便给口吃喝,活活将他搓磨死。

到那时,胡成龙早已经不在,想管也有心无力了。相比之下,他更信任蔡平强的人品,相信有他在,安康养老院绝对不会出现虐待老人的事,而且相对私立收费低廉,贾丽萍应该不会灭绝人性。

如果说贡凡生的死,对贾丽萍来说还能承受,那么赵柱的死却让他看清了胡成龙的疯狂。她是自私,却还没有足够冷血,连卧床不起的老人都不放过。她当初上胡成龙的贼船时,根本没想到手上沾着的血已经怎么都洗不掉。

萌生退意的她开始拒绝接胡成龙的电话,在是否选择自首以减轻自己的罪行和带着女儿远走高飞,换个城市重新开始之间徘徊。

她下不定这个决心,舍不得即将到手的钱财,又害怕胡成龙会坑她到万劫不复,只能发挥乌龟心态,得过且过。

那条微博她看到了,自然能认出来,那辆电动车,正是胡成龙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偷来给她,连扔车地点都一并计划好的。

他说,那家店附近都没有摄像头,她是安全的。而她也傻傻地相信了。

贾丽萍无声地笑。她自私了一辈子,从来只有她坑别人,这回,却被人坑了,而且极有可能还直接坑死她。

留给她的时间不多,她相信要不了多久警方就会找上门来她太相信胡成龙,相信他们是合作伙伴,有共同利益,不会背后捅刀子,却原来,她是他早早就物色好的替罪羊!

胡成龙早次打来电话时,她选择接听,听着对方冷淡的威胁,如果她敢不把罪名扛起来,牵连他出来的话,他会第一时间拼个鱼死网破,也要杀了她女儿!

贾丽萍自杀,正合胡成龙的意。他以为自己安全了。不知道死了多少脑细胞做的局,他终于完美赌赢。因为赵柱的死,养老院那边蔡平强也已经打来电话,只要司穆的情况稳定,他就可以送他过去。

刚拎着衣物跨进病房,冰冷的手铐让他从逃避法律制裁的美梦中清醒过来,他看向两侧面无表情的警察,又抬头看看司穆瞪他的眼睛里全是怨恨,突然就觉得意兴阑珊了。

机关算尽,为的是什么,全天下人都可以恨他,唯独司穆不可以。他欠他一条命,他还他这么多年的精心照顾,为他以后的人生铺路,他有什么错?

凭什么要瞪他?自己可曾有过一丝一毫自私的想法?可曾贪过他一分钱?都没有啊,一心为他啊!

司穆的表现让胡成龙很寒心,自己人生最后的美好时光,就这么浪费了,到底值不值。可他仍然是一心为他的,希望老爷子在没有他的日子里过得好。

警察马上要带他走时,司穆的孙女司晨来了。这个完全继承父母性格缺陷的女孩子,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消息,又正好赶上胡成龙被捕一幕,她双眼赤红,奔到爷爷病房旁,抬手照着老人劈头盖脸地打下去,边打边骂:“你个老不死的,我爸说的一点都没错,你怎么还不去死!害死我爸,害死我妈,你凭什么还活着?”

被人拉开,女孩子仍然骂个不停:“你给我等着,等你落到我手里那一天,你不是不能动弹吗?不是站不起来吗?我要叫你在床上躺到烂,躺到臭!”

司晨对老人根本没感情,父母在家说话从来不避讳她,老爷子有钱,却不给他们家花是司晨从叫到大对爷爷的印象,祖孙感情淡薄到几乎没有,因此骂他司晨一点心里负担都没有。

胡成龙开始挣扎,他做了那么多,不是为了让个小屁孩儿毁了他的计划的。

再过几年,司晨就要成年了,成年,就意味着她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要以决定身体不好的爷爷的养老归属。

怎么就能千算万算把这小王八蛋给算丢了,万一以后......

胡成龙瞳孔收缩,内心焦灼,再望向司穆时,他突然不再挣扎,只请求道:“让我跟老爷子道个别,行不行?两分钟就行。”

无论胡成龙做了什么,他的出发点都是为了司老爷子,一颗心可昭日月,文沫本不希望再节外生枝,这么热闹的一出大戏已经吸引了很多人到病房门口堵着,如果胡成龙真想逃跑,也不是完全没机会,病房里还有不少人,随便挟持一个又是场口水官司。

但闵三行倒是挺同情他的,还是松开了拉他胳膊的手,示意他抓紧时间,当然,手铐没摘。

胡成龙笑眯眯地走过去,每一步都走得很缓慢,他弯下腰,凑到司穆耳朵想说什么,老爷子一脸憎恨与嫌恶,挥手跟赶苍蝇一样想赶走他。要不是因为身上使不出多少力气,老爷子掐死他的心都有。

没有人注意,胡成龙伸手摸向老爷子枕头底下,那里,有他今天早上刚刚给老爷子用、还没来得及放回原处的刮胡刀。

不是电动的,是真正有刀片的那种,也是老爷子喜欢的。轻车熟路地拆出刀片来,胡成龙连一丝犹豫也没有,狠狠划开司穆的脖子。

血,呈一道抛物线从众人的眼前划过,喷了离得很近的胡成龙和旁边的司晨一脸。小女孩嗷一嗓子两眼一翻晕了,胡成龙则眯着眼睛轻轻说了一句:“我再不能照顾你了。老爷子你先走一步吧,省得以后受苦。”

本卷完。

刑满释放

2018年3月22日。

今天是个好日子,郑陆见天边渐渐露出鱼肚白,身体上每一个细胞都欢呼着自由的到来。

是的,今天是他入狱三周年整,按照最初的判决以及三年来循规蹈矩,他今天应该能被正式释放,重新回归社会。

郑陆昨天辗转反侧一夜没睡好,听着别人或轻或重的呼噜声,睁眼到天明。

一夜未曾合过眼,他此时应该是极困的,但即将重获自由所带来的兴奋让他毫无困意,看起来精神抖擞。

终于要结束长达三年噩梦般的日子,重返社会,郑陆怎么能不兴奋。

清晨铃声响过,众人打着呵欠,手脚麻利地开始起床,纷纷涌向本就狭小的卫生间洗漱,劣质牙刷、劣质牙膏、劣质毛巾、劣质香皂,物质生活条件的艰苦,让郑陆发誓,出去后,他一定要买些最好的生活用品,以弥补自己三年来掰着手指数着日子度过的一千多个日日夜夜。

一如既往,别人洗漱时郑陆没敢往前凑,等众人三三两两散了,他才终于可以接点凉水,忍着骨头里散发出来的寒意,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毕,排队等待开门放风。

铃声又响,再加几声哨声远远传来,监室的门应声开启,众人鱼贯而出,找准自己的位置排队站好。

郑陆被人推来推去,挤在几个人高马大的犯人中间,连呼吸都觉得憋闷。无所谓了,今天他只需要再忍一天,就一天,然后就能出去了,这鬼地方,打死他他都绝不会再回来!

哨声又起,夹杂着喊号声,前面的队伍渐渐动了,郑陆赶紧跟上,开始晨跑。十几分钟后,五圈早操跑完,多数身体素质不怎么样的犯人已经喘气如牛,很没形象地瘫坐到地上,其中也包括郑陆。

他有时会想,这么惨无人道,拉着所有人出来晨跑,是不是主要目的是消耗犯人的体力,防止一天中他们闲得无聊,无是生非。

每天吃得比猪还差,再加上晨跑与体力劳动,多数时候他们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能得以休息之外,每天累得像狗一样,躺到床上两眼一闭立刻就能睡着,哪里精力生事。

稍做休息,哨声再起,所有人再次排好队,出发向食堂走去。

监狱的犯人食堂百分百像外面的养猪场,唯一不同的大概就是猪比他们吃得要多。无论什么菜色都能做出同样白水煮得像泔水的味道也是种本事。郑陆耐着性子打了一份早餐:一块又黑又硬的馒头,一碗稀得能照出人影的米粥,三两根明显发育不良的粗咸菜。别说正值青年的郑陆,就是个娘们也不够吃的。

郑陆回到自己惯常用餐的角落,盯着眼前的饭食发呆。三年啊,三年!他吃这样的早餐居然吃了三年!以往不吃等到中午肚子实在饿得难受,不得不把硬得划嗓子的馒头泡进米汤里吞下去,今天,他是说什么也不会再吃一口了。

等被释放出去,想要什么吃不到!他爹有的是钱!

早餐时间毕,他不吃的早饭早已经被同监室其他人抢个精光,郑陆对此毫无反应,又不是第一次被抢,他早已经习惯,以前还会拼命护食,恨不得张嘴咬人,现在嘛,呵呵,这帮又笨又蠢的猪也就只配吃猪食。

终于,工作时间到。郑陆抬头看看监狱里从任何角度都能看到、挂在钟楼上的表,八点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会收到被释放的通知,也不知道家里今天谁会来接他,唉,时间怎么过得这么慢呢?

度日如年中,终于熬到10点整。郑陆的心早已经飞越高墙电网,手里的活自然频频出错,工作效率极低。大概管教也知道今天是他出狱的日子,并没有因此责备,只睁只眼闭只眼装没看见,懒得跟他计较。

“郑陆!”突然有人高喊他的名字。郑陆自己还沉浸在心事中,旁边的狱友已经狠狠一胳膊肘怼到他胸口,疼痛刺激使他条件反射地站起来大声回答:“到!”

“出列!”

“是!”

他在所有狱友和管教的注目礼中走向加工厂的大门口,平常进进出出习惯了的门此时在郑陆眼里就是通往自由的捷径,他忍不住兴奋。

走到严肃的管教面前,他立正站好,等待下一步指示。

释放犯人有个小小的仪式,或者也不能叫仪式,纯属为了让剩下的服刑人员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去而抛的诱饵。但因为管教的话总带着浓浓的勾引,知道你最在意什么,最关心什么,知道怎么样能引得你要按照他们的要求往好了做。

互惠互利的事。犯人有了指望,自然会好好改造,不想些乱七八糟的,自然不会惹是生非,管教们不用恨不得生八只眼睛盯着他们,也乐得心里轻松些。

“郑陆,到今天为止,你已经入狱三年,距离你的刑期到期还有一年的时间。因为三年内你一直配合改造,取得受害者家属辩解,认罪认错态度良好,经监狱管理局研究、局党委同意,予以减刑提前释放。望你出狱后不要重蹈覆辙,好好做人,努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郑陆明白!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各位管教。今后我一定痛改前非,好好生活!”郑陆吼得脸红脖子粗,声音回荡在加工厂内。

他没有回头去看狱友们的反应,想也知道,这群傻瓜此时一定比他还心潮澎湃,暗下决心一定好好改造。

他们不知道的是,好不好好改造与减刑与否肯定有关系,但却不是决定因素。他只被判了四年,相较于他的所做所为,差着不知道多少火候,能判得这么轻,又被关进本省内闻名的一座以管理松泛而著称的轻刑犯监狱,不是他人品好,都是背后有钱的老爹的功劳。

所以说,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什么的,绝对至理名言,郑陆嘴角上勾,三年来终于露出会心的微笑。

自此之后,他可以做回他风风光光的富二代,过着纸醉金迷、呼朋引伴、女友成群的美好日子,如果说监狱三年的生活教会了什么,那便是如果以后还管不住自己的裤裆,便该把所有痕迹消除得干净些,不可以再牵连到自己身上。

管教带着他回到监室,给他时间收拾随身东西。郑陆冷冷地看着为数不多的几本书和几套狱服以及劣质洗漱用品,一点收拾的心都没有。

这些东西的存在,只会无时无刻地提醒他自己这三年过着怎样猪狗不如的生活,郑陆坚决摇了摇头,一样也不要。

只换了一身自己当年入狱时穿来的旧衫,他随着管教走向监狱正门。

高高大大的两扇正门自然不会开,大门上一道小门倒是已经为他敞开。郑陆跟管教握手道别,然后头也不回地拿着刚刚送到他手里的刑满释放通知书,离开监狱。

一步跨出,却是两个世界。郑陆深吸一口代表着自由的空气,这才有心情看一看到底是谁来接的他。

今天不是开放探视的日子,监狱门口没什么人,只有一辆老旧的破桑塔纳停在二十米开放,再没有别人。

郑陆左顾右盼,心忍不住一点点往下沉。

自己被释放出去是三年来他在里面能坚持下来的唯一念想,天天恨不得巴着手指头数日子,自然是早就知道自己会在今天出来,也早早就跟家里打过电话,告之他们,并表达了希望他们来接他回家的意愿。

怎么今天居然没人来?他以为他会受到欢迎,他是父母唯一的心肝宝贝,无论他做什么错事,别人可能会他怨怪他,但父母绝对会无条件宠他爱他的。

他们这么在乎自己,怎么会忘了他今天出狱呢?

郑陆心底闪过一丝慌乱,突然后知后觉哪里不对。

现年二十一岁的他,入狱时才过了十八岁的生日半年多。恣意享受人生的他从来没有为挣钱找工作的事发过愁,家里开着五间大型连锁超市,他只需要等以后继承家族企业就够了,哪里还需要像贫困家庭的孩子一样去奋斗。

父亲郑建武是个对外人精明对家人一心一意疼爱的好男人,母亲王淑琴是个普普通通的家庭主妇,性情温柔,他从小在一个和谐的家庭里长大,一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过得别提多潇洒了。

他们总说,他只需要健康长大,不用死读什么书,认得字,明事理就够了,以后他们的都会是他的,钱是一辈子都花不完的多。郑陆一直习惯这样的生活,从来没想过,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再无条件地宠他该怎么办。

三年,母亲倒是一个月会来看他一两次,可父亲自始至终都没出现过。他有机会往家里打电话,接听的人也永远不会是父亲,打他手机,是从来都被挂断的。

是不是父亲仍然怪他?怪他不争气丢了他的脸呢?还是怪他有不要脸的臭毛病让他在亲朋好友面前抬不起头来?

郑陆有些不安,他必须立刻回家,取得父亲的原谅。父亲是个认死理的人,他平时看着脾气不错,但真的认定什么事,那绝对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如果父亲真的认定不要他,他......

狠狠打个寒颤,郑陆甩甩头,把如此荒堂的想法扔出脑海,他是他们唯一的孩子,不要他,以后父母老了还能靠谁去?

摸了摸上衣口袋,好在三年在监狱做苦力,出狱的时候还能得到一笔低廉到没有的钱,三百四十块,还不及在工地搬一天砖挣得多,却换了他三年辛苦,这工卖得还真是廉价!

之前郑陆自然看不上这点小钱,但现在,这点钱大约也足够送他回家的。这座监狱不在他家x市,相距大约怎么也得三百公里,只要他先付一部分钱,证明自己不是想坐霸王车的,等到了家,区区几百块,都是小钱。

那辆看起来很破旧的桑塔纳在他眼里也突然变得可爱起来。他忙跑过去搭讪,希望自己运气好些这位车主是个黑车司机,又或者会为挣些钱宁愿辛苦跑一趟。

没有钱的人总会变着法的想挣钱的,郑陆见过太多为了钱什么都肯做的人,自然明白有钱能使鬼推磨的道理,谁跟钱也没仇不是。

“喂,哥们,x市去不去?来回给你一千块钱。”来回六百公里,一千块钱不算少了。除去油费过桥费,还有的挣,郑陆觉得自己给的价位很合理。

车上的大哥趴在驾驶上,似乎睡得正香,时不时打起响亮的呼噜,郑陆的话压根对他没有影响。

回家心切,再加上郑陆从来也不会是个自以为打扰别人的人,伸手进去推人:“喂,哥们,来生意了,醒醒,醒醒!”

车内的中年男子被摇了几下,终于有了反应,慢慢从方向盘上抬起头来,睁着睡得迷糊的眼睛,无神地望向郑陆。

看清车内男子的面容,郑陆心头一紧,身子控制不住地后退了几步,脸上也浮现出几分惊恐,连已经长好的胳膊都开始隐隐作痛。

这个煞神怎么会在这儿?难道是专门等着他出来,好再打一顿报仇的?今天刑满释放的仅郑陆一人而已,如果这个男人不是专门来等他,很难解释相距三百多公里之外生活的人怎么会这么凑巧出现在监狱门口。

自己这小身板可不是眼前高壮如铁塔般汉子的对手,上一次的遭遇害他受了三个月断臂俞合的痛苦,那还是有警察在周围及时分开他们的结果,这一次,两个人直接面对面,可怎么办?

郑陆吓得快哭了,一点一点往后退,以前觉得恨不得躲得远远的监狱都成了他的救星,可见眼前这中年男人带给他的恐怖回忆。

此时车内的男子大约也是醒过神来,看清了郑陆的长像,他推门下车,郑陆已经转身就往监狱门口跑了,反正看大门的警察又不会见死不救!

“郑少爷!郑少爷别跑啊,我是专门来接你回家的。郑少爷~”中年男人的语气中满满都是谄媚,郑陆脚下缓了缓,狐疑回头,对上的就是堆满了笑容的脸,哪里有上一次吃人般的凶狠。

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是吃错药了还是怎么的?

眼前的男人不是跟他有血海深仇,恨不得食他肉寝他皮才甘心的吗?这一脸谄媚又是为哪般?

可看他的模样又着实不像真的想要伤害他,郑陆到底年轻,有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停下了往回跑的脚步,吞吞口水,小心开口:“张、张哥,咱们有话好好说,好好说,别动手。”“郑少爷,看你说的,我怎么能打你呢?我是那样人吗?”一张脸笑成朵灿烂的菊花,张启明举起双手,做了个投降的姿势:“别怕,我不会再伤害你了。嘿嘿,走吧,郑少爷,我送你回家?”

短短三年吧?郑陆歪着脑袋想,确实是只有三年吧,怎么感觉他被关得太久了,脑子已经出现问题了呢?他微微抬头,有些怀疑是不是现在太阳已经开始打西边出来了。

他们之间,应该是不共戴天才对。

就算郑陆没结婚没孩子,也知道以后如果有人敢碰他未成年的女儿一根手指头,他也会打断那个男人的狗腿,如果可能,连命一起收走。

不是有句话,说从有了女儿那天开始,当爸爸的就已经做到了随时入狱的准备吗?

更何况,张启明的女儿,三年前才不过八岁而已,绝对还是个孩子。

自己有什么不要脸的毛病,郑陆自己心里清楚得很。与他同样花样年华的女人,已经成熟懂事,万种风情,但他偏偏不喜欢。

他抱着他们,虽然也会有生理冲动,该做的事一点没少做,但内心依然空虚,她们可以帮他解决生理需要,却无法激起他更多兴趣,往往几分钟就完事了,倒像是例行公事。

但小女孩就不一样了。他能深切地感觉到自己对她们的渴望。他疯狂地迷恋着她们的懵懂,她们的单纯,以及她们还没有来得及发育的身体。

小小的、软软的,抱在怀里手感极好。身上还散发着奶香味,如此干净,如此纯粹。尤其是她们基本上不会对他设防,会靠在他怀里脆生生地叫他哥哥,吃他喂给她们的食物。

他的眼神逐渐炙热,渐渐沾染上**的味道,看着她们时,不再把她们当小妹妹,而是可以与之进行性啊行为的对象。

只要想一想那美妙的感觉,回想自己在小小的身躯里令人窒息的紧致,耳边传来的不是享受的呻吟,而是阵阵哭泣惨叫,征服与蹂躏带给他的快感让他死都愿意!

郑陆非常清楚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恋童癖。在监狱里的三年时光,他不止一次挨过犯人的打,只要是知道他因为什么进去的,没有一个不鄙视他的。

他打饭会被人抢,工作会被人排挤,一个监室的狱友更是没有一个会拿正眼看他的,如果不是因为他进的轻刑犯较多的监狱,所有人轻易不愿意惹事,以免被加刑,他怕是早就菊花不保,今天能不能囫囵个出来都不一定。

当年,他一共猥亵了三个小女孩,其中两个孩子的家长害怕事情闹大会毁了女儿的一辈子,只能忍气吞声,但张启明不一样,他当时在事发后第一时间报了警,并从女儿嘴里问出是郑陆将她欺负了,先一步打上门来。

张启明以前给他父亲开车,五六年的老交情了。张启明的老家在西北边远地区,很穷,穷得他们一家举全家之力,还借了不少外债,才娶回个傻子老婆。

婚是结了,老婆不久还有了身孕,可家里也揭不开锅,父子俩只得都出去打工,留下婆媳看家。几个月后,他们的女儿张小英出生,家里多了一张嘴,再加上傻子老婆是真的很傻,勉强有些自理能力,不用人喂饭穿衣,但除此之外,却万事指望不上。

看孩子这事只能婆婆来,傻子老婆每天吃光端到她面前的饭,就坐在门槛上望天,一脸痴傻破坏了本应还算清秀的面庞。

婆婆忙得四脚朝天,买不起奶粉又吃不上母乳的小英只得喝些米汤过活,小脸腊黄,身子干瘦,哭声像小猫似的,怎么看都像个养不大的短命鬼。婆婆心里憋闷,身体劳累,便三天两头拿傻儿媳出气,打得她哭爹叫娘,家里随时都处于鸡飞狗跳的状态。

傻子再傻,也是不愿意挨打的。婆婆打得太疼,傻媳妇凭着本能行事,躲了几回还是挨打,下一回就利索还手了。很有一把力气的傻媳妇出手就将婆婆ko家里那条跨进跨出的门槛好死不死地与婆婆的脑袋亲密接触。

父子俩接到消息赶回来,傻媳妇的亲人正帮着操持后事,见面就被公公打了个满脸花。最终的结果,亲家没得做,傻媳妇被娘家人领回去,彩礼钱退回来,剩下个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还不会爬的小丫头片子。

这孩子是害得自己失去老婆的原因之一,张父绝对不承认自己是在迁怒,要求儿子把这丫头片子也一并退回给媳妇娘家。是张启明看着与自己十分相似的脸,舍不得,千求万求才留下的。

自此,父子俩的关系降到冷点,张启明在家里呆不下去,孤身带着孩子出来讨生活,好不容易把女儿拉扯到八岁上。做为单亲的父亲,一边要挣钱养活父女两张嘴,一边还得当爹又当娘,一把屎一把尿,其中艰辛,不足为外人道也。

他把女儿当眼珠子一样疼,半点舍不得让她受委屈,就算兜里没有买隔夜粮的钱,也不忍拒绝女儿想吃零食的要求。可以说,在来郑家当司机之前,张启明日子过得很苦,一个高壮的大男人,愣是因为舍不得多吃一口饭,硬生生瘦脱了型。

好在,苦难过后,美好的生活在等着他们。郑建武随和的老好人脾气是公认的,尤其是跟着他干活的,更是不愿意亏待,张启明当了司机之后,郑建武知道他带着个小女儿租住在治安不太好的城中村,上的也是三百块一个月的幼儿园,当即便把一套空着的酒店式公寓房借给他住,五十平米的一室,面积不大,却第一次在异乡让张启明有了家的感觉。

男儿有泪不轻弹,张启明那一次却在郑建武面前流下了眼泪,自那之后,对郑建武死心塌地,觉得自己遇到了贵人。

有了稳定工作,有了好的住处,张启明腰包鼓了,对自己女儿自然不会吝啬。张小英一天比一天出落得更像个公主,长相结合了父母优点的孩子,粉粉嫩嫩招人喜爱。

但张小英与别的孩子有些不同。孩子的智商遗传因素占主导,决定智商的遗传基因位于性染色体x上。如果是男孩,智商全部遗传自母亲,如果是女孩,父母各位一半。

张启明本身就不算绝顶聪明那一类的,就是普通人,他娶的傻老婆大概相当于五岁孩子的智力,智障程度不轻。张小英比一般的孩子要笨一些,反应更是相对迟钝,她能听懂别人说什么的前提,是别人说得慢一些,给她足够思考和反应时间。

自上了幼儿园就表现出与别的孩子有差距的张小英没有在7周岁入学,而是又等了一年,直到足八岁,才上了小学。来自小朋友的奚落和老师的无视让小女孩很难过,每天上学就像上坟一样,心情无比沉重。

只有在郑家,跟郑陆一起玩耍,小女孩才会笑得特别开心。因为成天吊儿郎当的郑大少爷对张小英格外有耐心,总是抱着她,带她出去,听她说话,逗她开心。

张启明以为他跟他爸爸一样,都是善良人,他爸爸由以为他一直都是独生子女,成长过程中也没有太多同龄玩伴,这才把张小英当成亲妹妹看待。

无论如何,各方人都很放心把张小英交给郑陆带,所以才让后来的他做出禽兽不如的事。直到东窗事发,张启明恨不得一死了之,他无数次后悔自己怎么会没看出来郑陆的不怀好意,亲手将女儿送到禽兽手里,害了她一辈子!

才刚刚八岁的年纪,以后的人生就要与尿袋为伍,本来小姑娘就很内向,因为智力偏低,被同学无形排斥,现在身上又总是无法清除的尿臊味,更连家门都不愿意出了。她一个人躲在暗不见光的房间里,连亲生父亲想靠近她都忍不住惊声尖叫。

做为父亲的张启明最一开始像头愤怒的狮子,过了三年,却如此戏剧性地来接当初害他女儿的人出狱回家。不得不说,人生真特么远比电视剧精彩多了。

郑陆心惊胆颤地上了车,飞奔回x市的一路上都大大睁着眼睛,哪怕他已经困得眼前都开始冒重影,愣是一分钟没敢睡,两个多小时的车程结束,已经困得目光呆滞。

他是真的怕,张启明会不管不顾地撞向高速护栏,拉着他一起死。好在,一切都还平安。

站在自己家门口,郑陆有些紧张,也有些期待,身后张启明停好车跟上来,比他更自来熟地打开门,大声叫着:“张姐,张姐,少爷回来了。”

这几天张启明叫他少爷的次数,加起来比他没欺负张小英之前还多,张启明以前喜欢叫他小陆的,怎么听着,都觉得少爷这称呼比小陆,嗯~少了几分亲切劲。

不过只要张启明不想着弄死他,他就烧高香了,哪里还能奢望着对待自己跟以前一样。

一阵急切的脚步声响起,最先奔出来的他妈妈,这位操劳了一辈子,温柔得体的家庭主妇见到儿子十分失态,抱着他哭得震天动地,且还有越演越烈的趋势,郑陆能感觉到有凉凉的泪水顺着他脖颈划落,带起一阵鸡皮疙瘩。

“别哭了,我这不好好的嘛,放出来是喜事,你哭什么?以后再不用大老远去看了。别哭了,别哭了。家里有什么吃的没有,可饿死我了。”郑家白手起家,没有奢侈的坏习惯,家里都是王淑琴自己操持的,一听儿子说饿了,连哭都顾不上,忙不迭地跑去厨房拿吃的。

郑陆狼吞虎咽。杭椒牛柳,嗯,虽然是微波炉加热的,已经不如刚出锅那么嫩滑,皮蛋豆腐,刚切的,老妈着急了,刀功有些粗糙,红焖大虾,油光甑亮,美味!

狠狠吃完三碗冒尖的饭,郑陆才抱着有些发撑的肚子,舒服地呼出一口气。这才是人吃的东西,而不是监狱里的猪食。

看着儿子风卷残云吃饭的模样,王淑琴的眼泪又像断线的珠子似得掉起来。从来没有亏待过的儿子以前可是很挑食的,这不爱吃那不爱吃,便是爱吃的也最多动几筷子,哪像现在这样,活像八百年没吃过饭似的,可见在里面是受了大苦了。

心疼儿子,连带着为自己如今的处境伤怀,这一哭又有收不住的趋势,烦得郑陆一个头两个大。什么时候自家老娘这么爱哭了?以前她可不这样,温柔是真温柔,却没有温柔到似水。

“妈,别哭了,有什么好哭的?我爸呢?今天你们怎么不都来接我啊?让张哥开个破车去,多丢人。”转移话题不想让母亲再哭的郑陆四处寻找父亲的踪影,但他叫了好几声,房间里安安静静的。

他这才确定,父亲不在家。不然哪怕家里面积大些,三百多平,十几个房间,也不至于他扯着嗓子喊都没回应。

提起老公,王淑琴是真伤心。想想两年多前,郑建武跟她说的话:“事到如今,这儿子也算养废了。我不嫌弃自家儿子读不好书没本事,对他唯一的希望就是他做个正直的人。可你看看,他办的都是什么事?触犯国法,被抓进监狱!还兔子专吃窝边草,让我在启明面前怎么抬得起头来?”

王淑琴从来不懂什么大道理,她知道儿子肯定是错了,小英那孩子多可人疼,这兔崽子也真下得去手,可事情已经出了,儿子还是他们的心肝宝贝,他们赔钱,赔很多钱,张启明不是穷吗?张小英以后的治疗也需要钱。

他们多出点钱,把事情摆平不就得了?这世道,还有钱摆不来的事吗?

可怜天下父母心

作为母亲,王淑琴一颗心都是偏向郑陆的,人之常情,无可厚非。

她见丈夫拼命地责怪儿子,把他骂得一无是处。一次两次也就罢了,郑陆真的做错了,她也不会一味地袒护着儿子说他没有错。

当父亲的骂儿子,本也是天经地义的事。郑建武这个人,平时脾气好好说话,但真将他惹火了,也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倔强。

他瞅谁好,就会全心全意的对谁好,瞅谁不好,也会毫无保留的去憎恨。郑建武真的怨上了儿子,郑陆刚刚被抓进看守所,还没有开庭的时候,王淑琴天天在家哭着劝老公,让他托托关系找找人,希望儿子在里面能过得舒服一点,再请个好律师。

他们家经济条件不错,多赔些钱给受害者,争取一个好的认罪态度,也能让儿子少蹲两年大牢,早些出来。

偏偏郑建武认死理,说什么也不愿意为儿子去走后门,觉得丢不起那个人。

为救自己的儿子低三下四地去求人又什么好丢人的?老子救儿子不也是天经地义的吗?王淑琴顺从了丈夫二十年,方方面面打理得妥妥当当,郑建武说东,她基本上没有往西扭着他的时候。

二十年像条狗一样匍匐在他的身前,伺候他们一家老小,现在如此低三下四的求他,哭得眼泪淌了一地,好话说尽,可郑建武就是死咬着牙关不松口,天天变着法得在家骂自己的儿子如何如何禽兽不如。

当母亲的一颗心本来就是偏向自己十月怀胎生下来的骨肉,见自己的儿子被他老子骂的一无是处,听着觉得不舒服,再也压抑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结婚这么多年第一次跟丈夫红了脸。

这一架吵得不可开交,最终郑建武扔下一句“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你自己教出来的好儿子,有本事你自己去救吧,他是生是死,是好是歹,以后通通跟我没关系,咱们两个离婚”接着头也不回地摔门而去,留下王淑琴不知所措地站在客厅里,除了哭什么都做不了。

直觉她不相信郑建武对她说的话是真心的。人在气头上说两句狠话,说说罢了,过后自然就会忘记。这么多年,她陪郑建武吃过苦,也享过福,无论贫穷富有,这个男人在女色上从来没有对不起她过。

在他们这个阶层的女性朋友中,王淑琴是人人艳羡的对象。不单有钱,日子过得舒坦,外面还没有红旗招展的小三小四。老公身心干净,对她不错。

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一个人的性格一旦形成,除非受到强烈刺激,一般情况下前后不会有太大的差别。

离婚这种事,王淑琴从来就没想过,丈夫说出口时,并不是在气头上的口不择言,他还是王淑琴认识的那个他,平时随和对什么都无所谓,真认真起来,谁也没有办法改变他已经决定的事情。

短短一个星期,王淑琴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儿子锒铛入狱,她无能为力,丈夫绝情绝义,她无力抗拒。失去了生命中两个最重要的男人,她才发现自己曾经的日子都过得太舒坦了,像是在温室中被人精心饲养的鲜花,经不起一点人生的风雨。

绝望之下王淑琴想到了自杀。与其凄惨前景可期,不如就此了断一生,也省得以后受罪。这辈子唯一一次勇敢,王淑琴吞下了整整一百片安眠药。

大约也是她命不该绝,刚吃下躺在床上安静等死,胃里翻江倒海地想要呕吐时,郑建武回来了。

他回家,并不是因为想要收回离婚的决定,而是专程来找王淑琴吵架的。做事拖泥带水的她迟迟没有在协议书上签字,只要郑建武一找她说离婚的事,便哭哭啼啼不接话,弄得他烦得很,又实在是不想跟她过下去了。

一次又一次做出让步,名下的房子车子,甚至是他一手经营下来的超市,他都愿意给王淑琴,只求能换一个净身出户,结束他们二十年的互相煎熬。

他们的婚姻里没有爱,有的只是习惯与亲情。郑建武理想中的妻子,是既能温柔似水的照顾家庭,又能雷厉风行地在外面独挡一面,不至于让他累得想哭的时候,都没有一个肩膀可以依靠。

现实中存不存在如此事业家庭一把抓的女强人没人知道,郑建武从来就不觉得自己要求很高。

女人是水做的,不是水泥做的,没有钢筋混凝土的硬度。他只是因为自己从未得到,所以求全责备,以前压着不说还能得过且过,儿子入狱,与其说是导火索,不如说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在他们和谐的婚姻背后,是一潭死水的夫妻生活,激情不在,心早已经渐行渐远。只有王淑琴这个傻瓜还觉得自己的婚姻非常幸福。

郑建武不在外面找女人,不是他对妻子爱得有多深,而是他本能地不愿意去沾花惹草,两者之间是有明显差别的。

他都宁愿净身出户重新开始了,可见离婚的决心。这个决定他下得并不容易,因为自己十几年的奋斗,又一朝回到了解放前,王淑琴还有什么不满意的?除了没有了夫妻的名分,两人不再生活在一起之外,王淑琴的生活不会有任何变化,她仍然可以像过去一样,当一个安于享乐的阔太太。

郑建武觉得自己仁至义尽,耐心告罄,文的不行就打算来武的,一定要把婚离掉。结果他怒气冲冲地回了家,没多久就急急忙忙拨打了急救电话。

王淑琴被送进医院,洗了胃,险险捡回一条小命。她睁开眼睛,见到郑建武时,没哭也没闹,就那么直勾勾地看着这个躺在她身边二十年、朝夕相处的枕边人。

她不明白为什么在自己最需要他的时候,这个男人可以如此决绝地转身离开,带走她全部的希望,打破了她所有的幻想。她已经流不出泪水来了。

从来没被妻子拿这种眼神看过的郑建武有一瞬间的迷茫,就仿佛他似乎也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王淑琴一样。仔细想想风风雨雨这么多年,他何曾问过王淑琴想要什么,他习惯于她的照料,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每天家里窗明几净,有美味可口的饭菜,有熨烫整齐的衣服,他不需要为生活琐事费一丁点的心。

除了郑那几这一次做的太离谱之外,王淑琴一直以来完美地扮演着贤妻良母的角色。

古语云养不教父之过,如果他能多在妻子和孩子身上花一点心血,也许早就能看出郑陆的与众不同,也许他可以规劝,可以打骂,可以想一些非常的措施,断掉儿子邪恶的欲念,那么今天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所以郑陆这错误,不单单是王淑琴的错误,也是他郑建武的失败。他迁怒于妻子是没有道理的。

又过了几天,王淑琴身体康复,可以出院了。郑建武专门开车来接她回家,一路上夫妻二人沉默无言,谁都没心思,也不愿意跟对方说话。

到了自己家门口,王淑琴下车,开门进屋。

郑健武从背后叫住了她。两人一屋里一屋外,明明只隔着一道门的距离,却仿佛远在天涯。

王淑琴慢慢转过身来,她可以看清现在郑建武脸上的纠结与无奈,但她心里正难受的紧,一点也不想为了安慰丈夫说几句好听的话。

郑建武沉默了几分钟,终于还是把自己的打算说出来:“你安心休养,别想些有的没的。这婚,咱们不离了。

但以后这个家,我可能也不会回来了。你放心,我会养你一辈子的,该给你的钱还是会给,你还是我郑建武的妻子,明媒正娶,生同衾死同******子的事,你不要操心,我会处理好的。以后......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咱们都可以商量,你千万别再做傻事了。有钱有闲,有车有房,这是多少人求而不得的生活,你好自为之吧。”

说完他转身离开,此时正值夕阳西下,王淑琴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第一次从他的身上,感受出来了萧索的味道,再没有曾经的意气风发,他们两个,终究是都老了。人心易变,谁也读不懂谁了。

刚刚郑建武说的话,王淑琴自然听懂了。她虽然单纯软弱,可她一个圈子里认识的其他好友,哪一个不是跟着丈夫的小三小四斗智斗勇闯过来的。即使她没有经历过,该听的该懂的,她也都听到了都懂得了。

他是想在自己家之外再安一个家,只要她老老实实,两边相安无事,他就能容忍她占有他妻子的名分,心甘情愿养着她。

王淑琴希望自己可以抄起笤帚疙瘩,狠狠地扔在这个渣男身上,然后潇洒地扔下一句:你想都不要想,老娘要名正言顺地休了你,不做这个有名无份的妻子!

但事实是,她苦笑一下,有再多的雄心壮志,在现实面前都不得不选择苟且偷安。她根本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习惯于依附一个男人,将自己活成了一朵菟丝花。

哪怕狼狈至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她仍然必须委曲求全地活下去。默默地关上门,滑坐到地上,她终于再次忍不住嚎啕大哭,想把自己所有的委屈和不甘都哭出来。

郑建武果然说到做到。被儿子欺负过的小女孩一共有三个,最大的十岁,最小的仅有六岁。张启明家的小英当年八岁,是郑陆最后一个欺负过,也是受伤最严重的女孩子。

外伤撕裂,大小便失禁。医生说,哪怕坚持治疗,长期来看,恢复效果也不会太好。这就意味着一个年仅八岁的小女孩,她的人生已经彻底改变了。

身上挂着的替代设备会时时刻刻提醒着她曾经遭遇的屈辱,更会时时刻刻告诉别人,这个女孩子的与众不同,她将承受旁人异样,鄙视,同情,怜悯的目光度过余生。

身体健康是多少钱也买不来的。郑建武很明白自己没有办法跟张启明开口求原谅。但事关自己的儿子,他这个当老子的,只能厚着脸皮了。

张启明面无表情地看着眼前的那堆钱,真的好大一堆啊,就这么摊开在桌子上,只要他点一点头,就全归他了。

可想想仍然躺在医院里,只要醒着就会一抽一抽地哭着说“爸爸我疼”的女儿,他就想把这些钱统统扔出去。

郑建武还在不停地劝说:“你想想,小英还小,以后治疗需要的钱是个无底洞,你就算能挣钱,父女俩也得过得苦哈哈。大哥我别的没有,穷得就剩下钱了。所以你别也嫌我俗,更别埋怨我以钱压人。大哥这么些年待你也是真心实意的,此时站在你面前,我有愧。”

“但儿子是我养这么大的,他走上歪路,有我至少一半责任,我不能一味得认为他全错了,我一点责任也没有。所以我给你赔罪,有一半是为我自己赔的。”

“老弟啊,大哥我劝你一句。小英这样子,我看着也难受,这点钱,算我的一份心意,好好给孩子治病,没别的意思,你别多想。”

“至于那畜生的错,只要兄弟张嘴,再多的钱,大哥就是倾家荡产也会赔你的,绝对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自始至终,张启明一句话都没说,他想要什么?还用说吗?他想要郑陆给自己女儿赔命!

但这是不可能的。

小英的伤到底怎么来了,她自己根本说不清楚,只能含混得喊痛。让一个八岁的孩子回忆对她来说极痛苦的事,他这个当父亲的看了心疼。

郑陆一口咬定他没有强啊奸她们三个女孩中任意一个,只是搂抱的时候摸了不该摸的地方,最终轮到小英时,一时兴奋,不顾孩子的哭闹走了后门。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郑陆的罪行,只会被定性为猥啊亵儿童,而不是奸啊淫啊幼啊女罪。两种罪行的最大区别,就是前者最高刑期只有五年,而后者才是可以判死刑的。

现实很骨感

彼时张启明本着一颗为父的慈心,是一心一意只想让郑陆用他的贱命来偿还曾经禽兽一般的行为的。

但只凭张启明一人之力,实在是微薄得没有办法做什么,想替女儿讨个公道比登天还难。

郑建武意识到了自己作为父亲没有尽到的责任,终于开始为郑陆积极奔走,大把大把的钱像废纸一样甩出去,效果十分明显。

受害的三个女孩年纪都不大,最大的也才刚刚十周岁。

最大的女孩子商亚楠,是第一个遭遇郑陆咸猪手的,并没有受到实质伤害,相对来说更幸运一些。

十岁的商亚楠正上小学五年级,懵懵懂懂开始懂得男女差异,对异性有朦胧好感的年纪。能认识像郑陆这样长相周正白净,会吃会玩,还出手大方的富二代,是件很值得自豪的事情。

各种各样发达的社交软件也给像郑陆这样心理变态的人大开了方便之门。当商亚楠搂着郑陆的胳膊,甜甜地哥哥长哥哥短叫个不停的时候,压根不知道身边这个大哥哥,其实是披着人皮的狼。

初次对小女孩下手,郑陆的内心大约也是惶恐的,到底只是一个刚刚满十八周岁的大男孩,邪恶也有限度。

他并没有真正对商亚楠做什么,又搂又抱,又摸又亲,有着超乎寻常的亲密。等到他真的邪念一起,带着商亚楠去宾馆开房,小女孩敏感地意识到不对,被郑陆楼住往床上按的时候,开始拼命挣扎反抗,连哭带咬。

郑陆惊慌失措之下安抚女孩,要求她千万不要告诉家长,又塞给了她好几千块钱作为封口费。看见钱,商亚楠眼睛都直了。

家境一般的她在学校学校里交了些好吃好穿,忙于攀比的朋友,在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大环境影响下,她本人也向往漂亮昂贵的衣服,美味高档的食物。无奈零花钱有限,囊中羞涩,只能望洋兴叹。

郑陆的大手笔,让商亚楠的脸迅速由雨转晴,她本身也没吃什么亏,几千块钱比父亲一个月收入还要多,是她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一笔巨款。有了这么一笔钱,她想要的东西都可以买得起,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因此这傻孩子笑眯眯地从宾馆出去,真的将这件事埋在心底,从来没有跟父母提起过,继续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还能笑得甜美,对着郑陆喊哥哥。

郑陆因此得出了错误的结论:原来女人不管年纪大小,只要有钱就没有搞不定的。他频繁带着商亚楠出入宾馆,后者从最一开始的抗拒恐惧,变成了隐隐的期待。因为郑陆并不会对她做出太过分的事情,只喜欢脱啊光啊她的衣服,对她上下其手。虽然有点难为情,但短短几个小时,就能挣到父亲一个月的工资,商亚楠还很感谢陆的大方。

直到东窗事发,郑陆落网,自己交代出曾经带商亚楠去宾馆开房的事实,警察找上门来,商家父母才知道自己的女儿遭遇了什么。他们一边气得直哭,一边将女儿捉住狠狠地揍了一顿。

几千块钱就能买走一个女孩的尊严与自爱,看来穷养儿子富养女儿的话一点都没错。他们已经掏心掏肝地给了女儿他们所能给的一切,却没仔细的想一想,在他们眼中的一切,在女儿的眼中是如此寒酸与窘困,以至于零花钱都需要让她用身体去交换。

难过之后,事情到底要怎么处理?夫妻两个受教育程度不高,直觉地认为这样的丑事不能公之于众。他们的女儿还小,做错了事他们可以教,如果让亲戚朋友,同事同学都知道了商亚楠身上曾经发生过的事,她这辈子都得抬不起头来。

尤其是同学们,小孩子有的时候是很残忍的,因为无知,他们能做出很多大人做不出来的无畏举动,比如用极恶毒的言语去攻击其他的小朋友。便是郑陆没有对商亚楠真正做过什么,谣言也能传得满天飞,其他人会永远戴着有色眼镜看她。

女儿刚刚才十岁,她的人生道路还很长,如果因为这么一点小小的意外,让她为此背负上沉重的十字架,对她的未来发展只有坏处。

思来想去,他们决定打落牙齿和血吞,一口咬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是郑陆记错了。前来负责录口供的警察很郁闷,第一次见着受害者拼尽全力得为犯罪嫌疑人脱罪,就好像他们警察上门来录口供才是真的要害他们女儿一样。

但受害者家属不配合,警察是没有权利越过父母,直接找未成年孩子问话的。几次三番做工作无效之后,他们也只能放弃。事后郑建武积极赔偿,一笔巨款送出,商家一家三口,嘴闭得比蚌壳还严。

第二个受害者江心雅则没有商亚楠的幸运。因为年纪偏小,她压根不明白被男子脱啊光衣服意味着什么。虽然在郑陆触碰她极**的部位时,她还记得母亲跟她说过,凡是小内内遮住的地方,所有的男人都不可以碰,连爸爸都不可以,曾经出言阻止过郑陆的进一步行动,但显然,她没有把母亲的话真正放在心上,没有用实际行动拼命挣扎反抗,反而香甜地吃着郑陆买给她的雪糕,就任由这个大哥哥随意施为了。

自己家的门口,自己家的小区,是很多家长认为可以放心让孩子随意奔跑玩耍的场所,江心雅的父母也不例外。出事当天是个周六,江妈妈午睡未醒,江心雅就精力十足地扑到妈妈的床上,想要妈妈带她出去玩。

正梦会周公梦的爽的江妈妈自然不愿意起床,这大冷的天儿,屋里屋外温度都差不多,伸手出去都嫌受罪。反正自家孩子已经六岁了,知道绝对不会往小区外头随意乱跑,她就放心地挥挥手,让江心雅自己出去,别跑太远,玩够了就回来,她则安心地翻个身,继续补眠。

等到了做晚饭的时间,她正在厨房忙碌,发现女儿回来了,一言不发低着头过来抱着她一只腿,怎么问都不说话,眼圈还有些微微发红,身上的衣服也比她出门时凌乱得多。小区里有几个年纪比自家女儿大一两岁的小男孩,很是调皮捣蛋,江妈妈心想,怕是女儿在外面被这些小男孩给欺负了。

真是的,一会吃完饭一定要去找他们的家长,这样的熊孩子不好好管教,专门欺负比他们小的小女孩,以后长大了可还得了。她哄着女儿:“宝贝乖,没事了,不要哭,有什么委屈跟妈妈说说,妈妈一会替你去打这两个坏哥哥好不好?”

女儿小声地抽泣了两下说道:“妈妈我疼。”

“乖宝贝,告诉妈妈哪里疼,啊~妈妈给你揉一揉好不好呀?”

小女孩的手放在两腿之间,撇撇嘴:“这里痛。”

江妈妈皱了皱眉头,也没心思做饭,她拉着女儿向浴室走去,发现女儿两只腿不自觉地夹紧,突然有了些不好的预感。

女儿换下来的小内内上,一抹鲜红的血刺伤了她的眼睛!作为过来人的她自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江妈妈只觉得自己脑子嗡一下,眼前发黑,她颤抖地抓着女儿瘦小的胳膊问她:“宝贝,刚刚你跟谁在一起着?”这绝不是两个比她大一两岁的熊孩子能干出来的事情。

江妈妈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的闺女才六岁,六岁!居然就被人欺负了,是谁这么禽兽不如?

她红着眼眶呼吸急促,浑身发抖得在房间里转了两圈,才失魂落魄地拿到了手机钱包和车钥匙,抱着女儿下楼,准备先去医院。

路上又给丈夫打个电话,夫妻俩在医院一会合,听医生说,女儿的身体状况果然是她想象中那样,这一次她干净利落地直接晕在了丈夫怀里。江爸爸更是犹如一头愤怒的狮子,手指头握的嘎嘎作响,第一时间选择了报警。

但是受害者太小,郑陆与她原本并不相识,甚至连见都没见过,让一个六岁的孩子诉说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着实难为了她,素描师耐心细致地询问了许久,都没能画出犯罪嫌疑人的画像。

小女孩依然懵懂无知,除了会偶尔说两声有点痛,说大哥哥拿手指头戳她,戳得她流血了好痛之外,还根本不明白在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夫妻俩一看女儿这状况,除了抱头痛哭,没有丝毫办法能为女儿讨回公道。直到郑陆落网,才扛不住审讯自己交代出来。

这第三个倒霉蛋就是张小英了。

再一再二成功逃脱之后,他的犯罪程度逐渐升级,胆子也更大了。因为与张小莹熟识,将这个孩子从家里带走根本没费吹灰之力。这也是他真正意义上第一个性啊侵啊犯的孩子。

不过可惜,侵犯的地方不对。张小英有智力缺陷,很多事情只凭本能,她本能得不喜欢郑陆对她动手动脚的行为,一直都有反抗,但郑陆色心既起,又在兴头,是无论如何都想要尝一尝小孩子到底是什么味道。

他不顾张小英的挣扎,将她压住,不管不顾地发泄,直到看到身下的孩子流了不少血,才慌了神自己逃跑。

张小英是被路过的好心人送进医院的,便是连见惯了生死的医生,在看到张小英身上的伤时都忍不住红了眼圈。

张启明得到消息,紧赶慢赶得赶到医院,忍着剧烈的心痛,慢慢引导女儿,这才说出了郑陆的名字,让这个禽兽没有机会再对其他的女孩子下毒手。张启明因为陪着女儿的关系,晚到了一步,郑陆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他只来得及打断了他一只胳膊,并没有亲手结束了这孙子的狗命,彼时的张启明将其引为平生憾事。

人被抓住,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皆大欢喜。前文提到,(两种罪名的本质区别在于什么,笔者在此不敢多写,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百度,)如果定了前者的罪名,刑期最高不超过五年,五年啊!只用五年,就可以毁了自己女儿的一生,这口气,张启明无论如何得咽不下去。

可郑建武说得一点都没错,他是可以不管不顾,要求郑陆付出惨重的代价。只要他咬死了,说郑陆侵犯了他的女儿,这案子还有得磨,便是郑建武到处撒钱又如何,难道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公平正义可言了吗?他是绝对不会向金钱和权势屈服的。

如此一来,自己连工作都要丢了。一贫如洗的结果,就是女儿的后续治疗得不到保障。医疗服务从来不便宜,单人病房更不是他这样一个小小的打工仔的女儿可以住得起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更何况还有郑建武不断发动金钱攻势来符石他的决心。五十万不够一百万,一百万不够两百万,郑建武不断加码,张启明的心理防线不断溃败,到最后五百万,一口价,张启明答应收了钱之后,缄口不言,什么都不会再对警方乱说。

郑陆最终定了较轻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郑建武活动活动,送他去了一个日子相对好过一些的监狱。

三年的时间过去了。张启明心中的恨意早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因女儿智力低下,就算她健康长大,以后自己也不会有能力挣到五百万之巨,而他一个没文化的打工仔,这笔钱对他来说更是一个天文数字。

与其父女两个苦哈哈得熬日子,不如就像现在这样,他可以好好的将这笔钱存起来,用作女儿未来一个人生活的费用,他总是要先一步离开女儿的,不得不将她的一生都考虑进去。

至于郑家司机的工作,郑建武真心诚意地出言挽留,甚至言明以后他们夫妻两个不会再住在一起,他见到郑陆的机会少之又少,兄弟两个五六年的情谊,不能因为一个小兔崽子犯的错就被一笔勾销。郑建武开出来的报酬优厚,对他也尊重有加,张启明做生不如做熟,反正钱都已经收了,现在再摆出一副清高的脸来也没意思,便继续做着原来的工作。

因此才有了他去监狱接郑陆回家的一幕。

浑然不觉

除了最开始砸下来的五百万,郑建武这三年来也没少给张启明送钱送物,每每都打着给张小英的旗号,堵得张启明说不出反对的话。

钱这东西,没有人不爱的。渐渐的,张小英病情好转,因为有足够的钱,用的药都是最好的,天南海北跑了不少知名大医院,虽然仍然要随身挂着个尿袋,但比起最初已经好多了,身上也没有明显的异味。

小孩子总是健忘了,更何况张小英还智力偏低,好了伤疤没多久便也忘了痛,整天傻笑着喜欢跟父亲腻在一起,无忧无虑的模样让张启明放心不少。

七尺男儿也忍不住感叹,有钱真好。如此看来,他们父女俩也算因祸得福了。

再见郑陆,张启明以为自己还会怨恨,但监狱外的对视,张启明满脸堆笑尚且来不及。

好不容易,三年了,终于回家,本应激动兴奋,享受着父母的嘘寒问暖。但现在的郑陆心情很不好。

听着王淑琴断断续续的哭诉,他只剩下烦躁。自己浑身上下都是监狱里特有的霉味,早就想痛痛快快洗个热水澡,再跑出去玩一圈。

三年时间,他都被关得与社会脱节了,不知道现在流行什么,有没有多些新鲜玩意,就是张启明手里拿着的看着不怎么新的手机,都是他没见过的牌子与型号,怎么可以这么薄,这么大屏的?

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自然还算新。监狱三年,他一直都只穿着统一的灰黑格条纹的狱服,留着小平头,灰头土脸难看至极,好不容易出狱,身上穿的,还是三年前他入狱时换下来的,八成新,却无端让他感受土气。

一个很追求潮流的小青年,不得不穿三年前的衣服,心里能好受才怪!

以前他在家犹如众星捧月,父母恨不得拿他当祖宗供着,可谓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吃的穿的用的无一不精致。往往他还没要呢,母亲已经帮他准备好了。

眼前这个只会哭、蓬头垢面的苍老妇人与自己的母亲除了长相外,哪里像?他不在家的这三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会让母亲完全像变了个人似的,这么......惹人烦呢?

不就是自家男人出去另住了吗?少她吃了还是短她穿了?都已经小五十的人了,怎么这么离不开男人呢?自己一个人在家,想干什么干什么,不知道多自在呢,真是小题大做!

打心眼里看不起母亲这怂样,郑陆一句安慰的话也不再说,直接甩甩袖子,上楼回房了。张启明任务完成,也不想留下来看他们母子之间闹笑话,只得匆匆告辞离去。

郑陆痛痛快快洗了个澡,花了整整一个小时,与之前在监狱里十五分钟都会被别人嫌占淋浴头简直天壤之别。出来之后,那身旧衣自然已经被他扔进垃圾桶,从衣柜里选了套还没撕下标签的换上,摸张信用卡出来,就准备出去血拼了。

衣服要换,手机要换,须后水洗面奶都得重新买,还不知道半小午时间够不够呢。他临出门时也没跟母亲打招呼,王淑琴坐在沙发上看着儿子远去的背影,心里发寒。丈夫有相当于没有,儿子又这么一副靠不住的样子,她以后可怎么办啊!思及此,悲从中来,还没收住的泪再次滑落。

郑陆自然不会管自己的行为是不是让母亲伤心了,此时的他跟个土老帽似的,站在店里,对着微信支付的二微码发呆,一脸好奇。

这三年发生了什么?微信不是聊天软件吗?怎么还能用来付钱了?他也是有微信的,可从来没用过支付功能啊。看着别人熟练地扫码付钱,现金一分不带,更没有几个用信用卡的,他深深感觉什么叫out了。

狠狠逛了一圈,买了台最贵的手机,又随便进专卖店里划拉了些价格昂贵的化妆品,选了几身最贵的衣服,他才心满意足地回家。刚到家,一头扎进自己房间,研究微信支付怎么用,玩得不亦乐乎。

他原来是有微信的,但用得不算多,里面加的十来个好友也是他认为与他关系极不算的朋友,真正意义上的朋友,而不是饭局酒桌上的狐朋狗友。

发条动态,顺便再给所有朋友群发条信息,说自己回来了,半个小时过去,没有一个人回复他。

当然这些人不可能如此默契得全不在,明明十几分钟前他刷朋友圈时还看到有两个人更新状态了,他们不理他,就是单纯地不想理他,当他空气罢了。

呵呵,不是吧,才三年,就冲淡了所有的交情?这也算对待朋友的方式?亏他还把他们当真朋友。不死心之下,他给所有人一一打电话,可对方要么长久无人接听,要么干脆直接拒接,仅有那么零星几个人接了,郑陆听着还是因为对方没有他的手机号,当成陌生人来电接通的,一听是他,对方沉默了一会,直接说以后不要再联系。

郑陆狠狠挂断电话,将新买的手机扔到床上,憋着一肚子气,连呼吸都有些急促,什么叫世态炎凉,什么叫人走茶凉?他现在终于明白了。

次哦,不理就不理,这些人既然不拿他当朋友,他就只当自己从前眼睛瞎了,识人不清,居然交了群狼心狗肺的东西。

楼下,王淑琴喊郑陆吃晚饭。终于不是一个人对着冷冰冰的大房子了,有儿子陪着一起,今天应该不会再味同嚼蜡了吧。

可左喊右喊,都不见郑陆的身影,她上去敲门,只听到儿子吼了一声“走开,别烦我”,王淑琴本来心里就难过,只得默默走开,草草吃了两口,就扔下一大桌美味,也回了房。

刑满释放的第一天,郑陆就在生气与烦躁中度过了,他晚上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躺在床上睡着的,醒来时才发现身上的衣服都没脱,被子也没盖,鼻子稍微觉得有些堵。x市的初春,晚上最低气温仅有6、7度,还是很冷的。

他响亮地打了两个喷嚏,摸摸饿得发疼的肚子,伸个懒腰,这才有心思下楼觅食。

没有一早就准备好的热气腾腾的早餐,厨房里更没有母亲忙碌的身影,郑陆掏出手机看看时间,已经八点多了,居然没有饭吃。他实在饿得不行,看桌上还摆着昨天晚上的剩饭,只得随便挑两样爱吃的拿微波炉加热,将就着扒拉几口,迫不及待地出门。

好不容易重获自由,家于他都像牢笼一般存在。

外面阳光正好,照在身上不冷不热,远远近近,黄黄的迎春花正开得恣意,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郑陆漫无目的地转了几圈,正好碰上个坐在花园子凉亭里捏橡皮泥的小姑娘。

小姑娘七八岁的年纪,粉雕玉琢,十分可爱,正玩得不亦乐乎。

郑陆的心,就像被什么东西挠一下似的,酥酥麻麻,盯着竟就挪不开眼了。他喜欢的,正是小姑娘这种类型,吞吞口水,他下意识想要抬脚。

身后有急急的脚步声向着他们所在的方向传来,一眨眼的功夫,有个女人一阵风似得从他身边蹿过,擦肩时还送他一个嫌恶的眼神。

那女人径直冲到小姑娘身边,一把打掉她手中的橡皮泥,指桑骂槐地道:“谁让你一个人跑出来的?啊?你怎么这么不听话,昨天妈妈跟你说的,都当耳旁风了?”

她拽起小姑娘:“知不知道咱们小区刚放回来个变态,专喜欢欺负你们这种小姑娘,真碰到,你哭都来不及,一辈子都得毁了!真是不让人省心,还不快跟妈回家!”

小姑娘吓得直哭,连心爱的橡皮泥都不敢捡,顺从地被妈妈拉着往家走。

郑陆原本不知道这女人是在骂他变态,直到她们路过他身边时,那女人一点都没压低嗓门,故意要让他听见地对女儿说:“看见了没,就是这个变态,他刚从监狱里放出来,是顶顶坏的大坏蛋,你记住了,以后回家的路上碰到她,一定要大喊救命,别让他欺负了去。记住了吗?”

小姑娘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偷偷看向郑陆,对上他的眼神时,嘴一撇:“妈妈,坏蛋看到我了。他会不会吃了我啊?”

郑陆无语,只能气急地看着母女俩以最快的速度逃离。把他当什么?过街老鼠吗?他已经坐了三年牢,放出来就证明他改造得好,不然怎么能减刑一年呢?

连最开始恨他恨得要死的张启明都去接他回家,甚至还写材料证明他改造得极好,对他们这些受害者家属也诚心悔过,都已经不怪他了,为什么旁人居然还戴着有色眼镜看他?

他只是心里稍微有些想头,可监狱里什么德行,他领教够了,是绝对不会再想回去的,所以他们紧张个什么劲,有贼心没贼胆,伤不着他们女儿的。

一上午,小区里出来逛的人多起来,可无论是谁,都有个特点,那就是郑陆身边方圆三十米内都没有人,便是有人突然冒出来,看到是他,也纷纷掉头,一副避如蛇蝎的模样。

心里微微发沉,郑陆满嘴苦涩,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终是不愿意再逛,更不愿意回家面对母亲的一张晚娘脸,思来想去,决定去找他爸。

张启明是爸爸派来接他的,虽然郑建武自己不露面,但郑陆对父亲还是很有好感,土豪亲爹啊,对他自来疼爱,谁能不爱?

不知道父亲到底搬哪去住了,郑陆只能找张启明问情况。

电话打来时,张启明正给女儿洗澡。按理来说,已经十一岁算是大姑娘的张小英,委实不应该由父亲手把手地给洗澡,儿大避母,女大避父,但张小英只长年纪,智商还停留在几年前水平,张启明放心不下,只得事事亲力亲为。

每一次扫过女儿身上多余的装置,他都觉得心疼,这种心疼,只能在看到银行卡余额时才能被治愈。

电话响起,他直接打开免提,郑陆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的时候,原本老实坐在浴缸里玩玩具的张小英突然浑身发抖,开始哭闹,嘴里含混着说着不要,不要的。

显然是想起以前那场噩梦!张启明眼疾手快地挂断电话,抱着女儿哄了好久,才终于让她平静下来。

郑陆听到听筒里传出来的哭声,有些愧疚地摸摸鼻头,怎么就忘了,自己可把那小傻丫头给害得不轻。他耸耸肩,直接给郑建武打电话,电话响了许久,那边接起来的,却是个陌生女人,听声音,并不比自己大多少。

郑陆本能地觉得有些不喜,过后没一会,郑建武才来听电话,一听他想来找自己,果断拒绝,并明说如非必要,以后不必再联系了。

这真是自己亲爹?那个小时候让自己骑在他脖子上,长大了要什么给买什么,犯罪了不惜花钱帮他铺路的亲爹?前后差距太大了些吧!

真是有了小妖精连亲儿子都不要了!郑陆郁闷无比,真想直接上门堵人,给成天在家哭的老娘出口恶气,可刚刚他拐着弯地问老爸现在住哪都打听不出来,只能选择最笨的办法,去自家超市门前守着,悄悄盯梢。

小妖精什么的,郑陆倒不在乎,可是他害怕自家老爸在外面乱来,真再搞出个儿子来。现在老爸就已经不怎么给他好脸色,连面都不想见,以后真又有了别的孩子,怕是他饿死了都不会管吧。

男人嘛,总是会偏向自己年纪最小的孩子,再加上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如果在外面有个女儿倒罢了,万一再生个儿子,郑建武如何会不疼爱?自己以后能拿到手的遗产都要少上一多半。

自己的地位必须不能受到威胁!他特意从租车公司弄了辆老爸不认识的车,悄悄停在超市门外。

他不知道的是,他在暗处盯着自家老爸的时候,也有人在后面盯着他。与他开着车到处转不同,跟在他身后的人很低调,却总能出现在正确的地方,盘算着如何尽快杀了他!

惨烈死法

三天之后,面目全非的郑陆被一个拾荒的老大娘从远郊的垃圾堆里扒拉出来,王淑琴哭得眼睛都要瞎了,身为亲生母亲的她怎么也没办法相信这烂肉一堆居然会是她放在心尖尖上独子。

垃圾堆那种地方,蝇虫遍布、细菌无数,便是初春的天气里,蝇虫数量稀少了些,也一点都不妨碍尸体迅速**。郑陆刚被刨出来时,就已经臭得让习惯了垃圾堆味的拾荒大娘连胆汁都吐了出来。

王淑琴是昨天刚刚匆匆去了家附近的派出所报的儿子失踪。值班民警一问她儿子已经二十一岁,智力正常,也没跟人吵架生气,只是单纯没有归家,手机又打不通,才让王淑琴慌了手脚,跑来报案的。

一问确实两天一夜没回家了,民警只是按规定做了登记,便让王淑琴回家等着。这个年纪的小青年,不跟家里人说声跑出去玩也是有的,家长太过紧张,他们见得多了,根本没放在心上。

直到市局下发查找尸源的协查通报,身高、体重、年龄、死亡时间都挺吻合,只通报上说尸体已经**,单凭长相根本不可能认出来,民警就留了个心眼,没直说找到王淑琴的儿子,只让她从家里拿来儿子用过的牙刷一柄,说是要留物证,便打发她先回去等消息。他们则将牙刷带去了市局。

dna鉴定结果出来,证实吻合,秦凯和王家栋直接找上王淑琴家,用委婉的方式说明来意,王淑琴双眼一翻,直接晕过去,被掐人中弄醒后,哭着说要去认一认,是不是他们弄错了,自己的儿子才二十出头,怎么会比她死得还早。

郑陆死得极惨,一开始被扒拉出来的尸身上坑坑洼洼,他们还以为是死后抛尸的地点总有刨食的野猫野狗老鼠之类,将他啃食,运回法医科才发现,他身上大多数的伤,都是被犬科动物撕咬所致,而且根据伤口的生理反应看,还是生前伤。

栾法医给出的尸检报告也具明死因,通俗得说,郑陆是被狗咬死的,根据伤痕来推断,咬死他的狗至少有三条,体型、品种都不一样,具体是什么类型,还需要进一步检验。

秦凯看过栾法医标注出来的尸体身上伤痕分布图,像头、脖颈等致命部位伤痕几乎没有,全集中在双下肢,两条腿上几乎已经咬得只剩骨头,手指头十不存一,腹部分布数条抓痕,深可见内脏。

狗咬人是不会区分地方的,那么造成这种伤痕的原因,就只能是因为人是站立姿势,狗跳起扑咬尚且够不到他的脖颈,只能够得到哪咬哪了。一个大活人会乖乖站着让狗咬吗?所以临死前郑陆肯定被捆绑在类似木桩上,限制行动能力。

原本重案一组没人怕狗,警犬多可爱,家养的宠物狗干净听话,便是街边的流浪狗,你送它点吃的它还会冲你摇摇尾巴呢。人类忠诚的朋友,有什么可怕的?

但看完尸检报告,只要稍微想象力丰富一点,想想被几条狗活活地从身上撕扯下一块块肉、疼痛难忍又偏偏一时半会死不了,眼见着两条腿变成森森白骨,最终才因失血过多咽下最后一口气。

没有人不觉得浑身发冷的,凶手就是个疯子,偏就是这个疯子,居然屡屡得手,到现在为止,已经有三人被如此残忍地杀害了。

凶手弃尸时显然对警方的办案流程有些了解,分别选了本市不同的三个区,分属不同分局管辖。其中一个分局在本市最大的区,自己有法医,发生命案需要尸检的尸体就不用送到市局来了。另外一个区没有,那具尸体躺上了市局的解剖台,再加上郑陆的尸体被发现后,因为极惨烈的死法接连出现,间隔仅有半个月,x市一贯还算平静,这半个月来,栾法医只解剖了两具尸体,怎么可能不产生联想。

全市公安系统里通报,这才知道还有一起。三起一模一样的凶杀案,就一起被转到了市局重案一组。

又是一起连环凶杀案,今年x市是怎么了?不发案则矣,一发案就是重案大案,郭建峰按了按隐隐作痛的太阳穴,分派人手去分局拿卷宗过来。

按时间顺序排列,第一死者名叫罗胜强,现年37岁,本市人,无业。3月13日被人在北郊的垃圾填埋场发现,已经高度**,推断死亡时间在3月7、8日左右,第一发现人被排除作案可能,现场无目击证人,无监控设备。

鉴证人员在垃圾堆里翻拣数小时,也没能从浩如烟海的垃圾里翻出与案件有关的物证,他们除了最终查明死者身份之外,连嫌疑人都没有。

第二死者李淮辰,现年29岁,本市人,无业。3月20日在南郊某个非法垃圾倾倒点被发现,已经高度**,推断死亡时间在3月16日前后,第一发现人无可疑,现场无目击证人,无监控设备。

事实上凶手这一次选择的抛尸地点比第一次的还好。南郊这一片本是房地产项目最热门的时候,由几家公司联合拍卖到开发权的建筑用地,只开了个槽后,国内形势就发生了变化,城市扩张的步伐变得慎重。

这片地离城建区有些距离,基础设施跟不上,前期铺天盖地的宣传之后,原本还有投资意向的买房者一过来看这边荒凉得连个鬼影子都没有,纷纷头也不回地离开。建房耗资巨大,几个公司买地已经掏了老本,想凭着先预售收回点成本好建房,谁能想居然遇冷,有底子薄的公司直接经不起消耗破产清算,这个项目最终也因资金链断裂搁浅。

那挖好的大坑就成了附近一些小区和村落倾倒生活垃圾的便利场所,当地政府出面管过几次,收效甚微,渐渐也懒得管。周围荒凉得只有鸟鸣虫叫,名副其实杀人毁尸灭迹的好地点。

第三死者就是郑陆了。全市范围内暂时还没有发现第四名受害者,不过鉴于凶手抛尸地点一般都选择郊区附近的垃圾场,是否还有更多死者没有被发现,暂时谁也说不好。

但目前来说,三起手法一致的凶杀,已经可以并案侦查了。

三名死者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共同点,那就是他们三个全都受过刑事处罚,坐过牢,出狱后一直无业,街坊邻里对他们的风评都不太好。

罗胜强因为故意伤害曾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刚刚放出来不到半年时间;李淮辰则是因抢劫入狱,在里面呆了七年,一年前刑满释放,郑陆则犯猥啊亵儿童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因表现较好,减刑一年,刚刚放出来还不到五天。

除此之外,三人虽然都是本市人,年龄却有些差距,基本上不存在认识的可能,也没有共同的朋友,受教育程度和家庭背景不一,除了不排除曾经在城市某个角落里擦肩而过外,找不到其它共同点。

一组拿到的卷宗能提供的信息不多,里面有前两名死者的详细资料,但也仅此而已。

秦凯与王家栋被安排去重新找三名死者家属录口供,着重问死者与另外两名死者是否相识,再调查他们的社会关系。

闵三行配合文沫留在局里,看能不能推测出凶手的作案动机,确定侦查方向。

郭建峰和李承平则去调查本市所有犬只训练基地。栾法医说咬死三人的狗体型不小,三具尸体上发现的牙印差相仿佛,但到底是不是可以做同一认定,还需要时间做鉴定。他们只得先假设凶手用的犬只不会杀一人换一批。

在我国养大型攻击类犬是不合法的。应该说所有的狗狗主人想要饲养,都需要办理许可证,按时打疫苗以防染病,且不说完全没办法治疗、发病就会死亡的狂犬病,就是一般的寄生虫都可能会要了小孩子的命。但事实上,拥有近十四亿人口、连管人都管不过来的国内,多数人家养的狗都没有手续,偷偷养着玩罢了。

不过一般人家养的都是小型宠物犬,就算偶有大型犬只,也是金毛、萨摩等较温驯、智商高的犬只,像斗牛、松狮等攻击性强的犬只饲养人数极少,而且一般也不会刻意训练狗袭击人。

不缺吃食、生活环境优渥的家养犬一般不会有极强的攻击性,犬只除非觉得自己受到惊吓或者患病不会主动攻击人,那么凶手用来杀人的狗是哪来的呢?

郭建峰只能想到一个来源:地下斗狗场。

只要与赌字沾边的,在我国都统统不合法,但架不住钱多,有利可图,就会让人铤而走险,赌的方式多种多样,最平常的扑克牌、掷色子,麻将,再到斗鸡、斗狗、斗蛐蛐,足球、篮球、拳击,反正能挣到钱的,就不会被放过。

用动物相斗,动物的下场可想而知,要么失败被当场咬死,要么成功出伤痕累累,等待着下一场或者下下一场被更强的咬死。

斗狗嘛,就是选两只体型差不多的犬,赌哪只会赢。一般这样的斗犬,狗主人为了多赢钱,都会选择惨无人道的方式进行训练,先每天鞭打,时刻让狗处于不安全之中,将狗的凶性打出来,再利用活鸡活猪等活物训练它们撕咬,最后再用同类让狗习惯对打,不至于上场后被动挨咬。

基本上一只斗狗的培养周期怎么也得一两个星期,这是一个需要不断进行的过程,旧斗狗要强化条件反射记忆,旧斗狗死亡的同时需要补充新斗狗,又是一套重头再来的把戏。

郭建峰以前跟经侦支队的同行出过现场,他们发现某公司资金交易存在明显洗钱嫌疑,顺着线一路查下去发现个地下赌啊场,赌的项目就是斗狗。抓捕时重案组跟着一块去的,三间一百平方的房间中央,摆放着的是手腕粗的钢筋制成的铁笼子。

冲鼻的腐臭与血腥气夹杂在一起,哪怕久经考验,所有进来的人也忍不住胃里翻腾几下,笼子里到处都是暗黑色的凝固血迹,血泊中还小着不少各种颜色的毛,甚至有角落里还有没清理干净的肉块,整个场景如人间地狱。

狗一直都是狗,但人有的时候不是人。为了利益,他们手里的狗只是挣钱工具,随时可以放弃杀害,被如此培养出来的狗怎么可能不凶性毕露,人们赌的是钱,它们赔上的却是命。身上皮开肉绽血光闪闪,也得步步向前,咬断对方的脖子才能为自己赢得残羹冷饭、一日安眠。

这些人平素是躲着警察的,但实际上警方一直都知道他们的存在,只是每每想要突击打掉他们,都无功而返。狡兔三窟,内里四通八达的斗狗地点,抓几个赌徒有什么用?元凶跑掉了,随时可以换个地方重操旧业。

就像个社会毒瘤一般,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所以郭建峰最一开始的想法,就是奔着源头去,看是不是有哪个训练斗狗的组织者输红了眼,活鸡活猪已经满足不了他们的胃口,对斗狗的凶恶程度不满意,终于升级到用活人直接了。

又或者,老掉牙的斗狗被放弃,再最后倒卖给别人挣一笔钱,被心理阴暗的犯罪分子利用,搞到了绝顶好用的杀人利器。

郭建峰在x市人面广,黑白两道的人,只要不是犯了大错与他水火不容,多多少少都愿意给郭建峰一个面子,如果可能,再让他欠个人情就更好了,以后总会有用得着的地方,人情社会嘛,自然是你帮我我帮你,你好我好大家好。

因此他出面想找人相对来说还是要简单一些,尤其是他并不是想要抓谁,仅仅来打探消息,就更简单了。

经营斗狗的人很谨慎,见面谈是不可能的,这一次他不抓人,万一下一回心血来潮呢,谁也不会傻乎乎地往警察的枪口上撞,挂上号可半点好处都没有。

感谢现代化通讯设备,郭建峰在傍晚时分接到个号码很杂乱的网络电话,对方声音明显经过处理,跟他聊手底下狗的事。

因果报应

“郭队长吗?”

“我是,你哪位?”

“有人给我这个电话,想谈谈我手底下狗的事。”对方开门见山,直奔主题:“x市不小,这市场我也不是独一份的。挣个辛苦钱,谁都不容易。”

“不容易的不是你,是你的狗吧?”郭建峰的老娘家里十年以前养过一条土狗,特别会看家护院,晚上有人路过从来不叫,只有听到敲门声或者有人进院才会通知主人,对自己家人还特别乖,他老娘稀罕得不行。

那时候农村的土狗都是放养的,到处撒欢到处跑,只要按时回来,任它们玩闹去。这只狗某天过了饭点很久没有回来,他老娘拄着拐杖满村转悠着找狗,哪里还寻得到。狗就这么不明不白地丢了,他老娘伤心了很久。

以前郭建峰对狗没有好感恶感,单纯觉得有没有无所谓,但自那以后,就讨厌起来偷狗、虐狗的人。

现在哪怕明知道寻找线索还得对方提供帮助,他也说不出来好听话。

对方嗤笑一声:“人的命各不同,有像王思聪这样生来就是富二代的,一辈子不用奋斗也有吃有喝,有爹妈是街边讨饭的,自小就得跟着讨饭。狗也得有如,有活得像个皇帝的,也有活该受罪的。它们到了我手里,只能怪他们倒霉了。”

“我跟你说这么多废话干嘛?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我呢,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给你打这个电话,当然会有所求,也不要求你现在为我做什么,只希望将来哪天我求着你了,你能想到今天我的好,卖我个面子。当然,我也知道你们警察有原则,大恶我是不会犯的,咱们训狗,却是一定碍不着人的。怎么样?”

郭建峰没多考虑就痛快答应,他讨厌这一类人是一回事,三条人命的大案才最重要,他分得很清:“只要不是大是大非,我就帮你一次。”

“好,郭队长是爽快人。咱们来说说斗狗场的事。”

“全x市有三家比较成规模的斗狗场。你也知道,斗狗嘛,最重要的是训狗,需要远离人群的安静场所,不然狗叫声起,容易扰民,我这你就放心好了,训狗用的都是活鸡,从来没有活人。另外两处嘛,嘿嘿,就算我点儿小私心了,谁让他们不请道义,跑到我的地盘在我嘴边抢食吃。”

对方报了两个地址,郭建峰记下来一看,与前两具尸体发现的地方离得还挺近,至少在一个分局的辖区范围内。

只听对方继续说着另外两个竞争对手的情况,却绝口不提自己,郭建峰出言打断:“对了,斗死的狗,或者眼见活不成再也斗不了的狗,你们一般怎么处理?”

“哈哈,郭队长你想套我话啊?这可是行业机密。”开玩笑,自己在x市经营多年,从育种到销毁一条龙服务销毁才怪,这话骗骗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没问题,骗刑警,呵呵。

“你不说,早晚会有人说。你的两个竞争对手大概很愿意把你的情况告诉我们。到时候我们找上门去问你,结果会如何,你是聪明人。”

“我次哦,你不讲道义。”

“我答应帮你一次,可没说过以后都不抓你了吧?你干的是不是违法的买卖,心里比我明白吧?该说的都说清楚,只要确实与你无关,我们这一次就放过你,不找你麻烦。快说!”

“好,算你狠,我说!对我毫无利用价值的狗,要么被当成斗狗的活物牺牲掉,品相完整点的,肉多点的,就卖给狗肉馆,怎么也比一只鸡值钱。”

还真是将最后一点剩余价值都压榨得干干净净啊!

问出来他常来常往的狗肉馆叫什么名字,郭建峰安排李承平和王家梁去会会另外两家地下斗狗场是什么情况,再回来汇合。

却说秦凯和王家栋在王淑琴这儿没能得到什么有价值线索,她哭来哭去就一句话,自家儿子各个方面都是好的,便是有错,也都是比别人的错,郑建武在儿子出事后也回来陪在妻子身边,但秦凯观察着,这个男人显然在极力忍耐身边水做的妻子,黑着张脸,他倒说了些中肯的话,不过绝大多数警方已经知道。

比如张启明、商平奕和江浩渺,分别是郑陆曾经欺负过的三名小女孩的父亲,任哪一个亲爹知道女儿还未成年就被坏男人糟蹋了,都得有活撕了他的心。

如果死者只有郑陆一个,这三个男人一定是警方的第一怀疑目标。但现在死者有三,这三个人与郑陆有仇,与另外两个人可没仇,杀人动机不成立,他们一样会调查,却不会只集中在这三人身上,万一因此错失了真凶可就得不偿失了。

王淑琴和郑建武都没听过第一死者罗胜强和第二死者李淮辰,对郑陆的房间进行搜查也没有什么发现,或者说他们根本不知道找些什么。郑陆刚刚被放出来五天不到,除去失踪的这三天,他其实满打满算就在家里住了一天多,三年前的旧物,能与现在的案子有什么联系?

罗胜强的爸妈挤在70多平的两居室里,开门看到外面是警察时,微微瑟缩。他们家警察是常来常往的,接到报警来平息纠纷的有之,出了大案子来抓罗胜强的有之,对他们一家帮扶教育的有之,等儿子放出来过来劝诫的有之,儿子死了之后上门查案的就更多了。

十几年了,他们一家几乎算是与警察结下了不解之缘,整个小区所有住户加起来见过的警察都没他们两口子多。

但无论见过多少,只要有警察上门,他们还是本能心虚,实在是生了这么个东西,在警察面前直不起腰来。

罗家父母本性懦弱,一辈子都没什么大出息,他们像全中国所有的父母一样,望子成龙,恨不得把最好的都捧到他面前来,娇惯着养大。

但是他们全心全意地付出,没有换来罗胜强的关爱与尊敬,从小就霸道、不习惯别人对他说不,小时候哭闹几声,拍打父母几下算不得什么,但长大了依然一言不合连家都敢砸,在外面更是一点小事都敢提拳头上手打人。

罗家父母本就不多的积蓄一次次消耗在为儿子赔礼道歉中,终于一贫如洗。他们太软弱,儿子一瞪眼一举拳头他们能吓得瑟瑟发抖,抱团缩在角落里,大气都不敢出,自然谈不上管教,连劝说都不敢惹了儿子心烦。

罗家父母不熊,但他们教出来的儿子却是个典型的熊孩子。等到他横冲直撞终于惹下大祸,罗家父母再无力出来收拾残局,罗胜强便在牢里度过了他人生最美好的十年。

看他长长的案底就知道,这位自成年后一直也没闷着,三天两头惹祸,但都还算小打小闹,行政拘留那是家常便饭,但真的涉嫌刑事犯罪的,仅此一次。

故意伤害能判十年,看来罗胜强这一次可是下手太重,一点后路都没给自己留。他这十年可是实打实坐下来的,一天刑都没减。

监狱是个很能改变人的地方,罗胜强觉得自己横,像只螃蟹似得耀武扬威惯了,新到个地方也不知道夹起尾巴看看眼色,一进来就惹事,跟狱友起了冲突,为自己赢得了三天的禁闭。

他没有郑陆的好运,进的是看守相当严密、犯人多数都两进宫三进宫的惯犯,十年以上的长期羁押犯有的是,换句话说,在这里,他罗胜强排不上号。

等他关禁闭出来,噩梦开始,他不是不服吗?不是能打吗?没关系,监狱里有很多人专治各种不服,罗胜强的头不知道多少次与厕所里黄色尿渍亲密接触,甚至那又臭又臊的东西还被他大口大口喝下。

他没有朋友,做最累的活,吃最少的食物,挨最多的打。脾气上来不服时,就会有人教他做人。总之,父母没教过的,监狱里的人都教了。

罗胜强很快明白,这个世界上比他拳头硬的大有人在,他实在排不上号,再暴躁的脾气也发不出来,他只能生生忍了,因为就算打得过一个,他也打不过一群,而且每每发生冲突,其他人众口一词,把所有错处都往他身上推,一个月有半个月他都是在禁闭室里度过的。

等他出狱,已经全然变了一个人。沉默寡言,听到大点的动静就会抱头蹲下,身上的暴虐变成深深的恐惧,他最爱吃的菜一个也咬不动,刚三十多岁的人,满口牙竟没一个好的,都颤颤巍巍连在牙床上,似乎稍微用点力就会掉。

罗家父母背着儿子不知道偷偷哭了多少场,当着面却一点也不敢露。儿子受了大罪了,但如果现在受些罪,能让儿子把坏毛病改掉,他们心疼是心疼,却也是愿意的。

他们没什么本事,现在更是连赔偿都有心无力了,儿子这脾气再不改改,下一次怕不是进监狱这么好的结果,而是直接变成一具尸体了吧。

这个社会就是这么现实,别人谁也不是你爹你妈,不会这么惯着你。

罗胜强自回来后几乎足不出户,他被打怕了,本能害怕人多的地方,但罗家父母希望儿子能忍住脾气,重新回归社会,自然不希望他天天在家窝着,他们也快七十的人了,不可能养得了儿子一辈子。

于是在被父母软磨硬泡赶出家门找工作的当天,罗胜强再也没能回来,他从失踪到被发现,隔的时间最久,罗家父母对着儿子看不清面目的尸体,哭得恨不得死的人是他们。

当初分局调查这个案子时,方向是奔着仇杀使劲的。概因罗胜强的尸体惨不忍睹,他以前又性情暴虐,树敌无数。

送罗胜强进监狱的那场架,对方是个身量与他小两圈的文弱少年,名叫林风霁。而起因,不过是因为少年卖的菜被他不长眼地踩坏,他被人拦住要赔偿时带着几分醉意,心里窝着一直娶不到老婆的火,便悉数都撒到了少年的身上。

他从此再也没有站起来过。被三拳两脚就打趴下的林风霁只觉得后背被重特压住,仿佛力有千斤,然后身体一瞬间剧痛,再之后,他的半下身就再也没有感觉过疼。

脊椎断裂,半身瘫痪。林风霁的一辈子都被毁了,而罗胜强呢?仅仅判了十年!罗家父母提出要卖房子给林风霁治病,可那房子在中介挂了十年,年年卖不出去!

以x市现在的房价,70平的小两居,还是十五年的旧房,想卖出70万的天价,他们也真是好大的脸!

分局找过林家人,最终却排除了他们的作案嫌疑。林风霁一家人恨罗胜强恨得要死这一点不需赘述,但他们同样也忙着生存,实在没办法把大好的年华都消耗在复仇一事上。

林父去了沿海打工,那里的工资收入是同种工作x市的两倍多,他过年匆匆回来几日,还没过正月十五就走了。林母每天忙于照顾儿子,一头青丝早生了华发,腰也佝偻了,人也消瘦了,哪里能制伏罗胜强。

林风霁就更不可能了。不良于行的他,连出自家门都得要母亲抱着才能出门槛。虽然坐在轮椅上,却不愿意向命运低头,他已经自学完大学课程,过了英语专业四级,准备好好学习,考过专八,以后当个专职翻译。只要脑袋好使,手还能动,坐在家里也能挣钱,他不需要一直当父母的累赘。

这样的一家人,大约也是最好的。受过的苦难自不会忘怀,却更不会把生命浪费在怨恨之中,怨恨别人的同时,也在变相惩罚自己,让自己始终都是罗胜强的受害者。他们放下了,最终活得自我,活得精彩,已经渐渐走出阴霾。反观罗家,罗胜强身死,罗家父母懦弱无能,这个家才是真正要散了。

宿命一点说,天道好轮回,善恶终有报。我们看不见,摸不着的因果,使我们相信世间自有公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一点联系

仇怨最深的一家人被排除,至于其他与罗胜强有过过结的人,十有**早已经不记得他了。毕竟谁也不会真的小心眼到十年前的打架官司一直念念不忘。

他们在罗家附近调查也一圈,街坊邻里的共同感叹都是那么老实的一对父母,是如何养出个混世魔王的。罗胜强是霸道不讲理,周围的人看在罗家父母点头哈腰到自己跟前赔不是的面子上,也不愿意跟他计较,惹不起便躲着些,算不上大矛盾,还不至于行凶杀人。

此时他们接到郭建峰的电话,后者已经到了附近,准备去寻线人提供的地下斗狗场。

四个警察直接找上门可把狗场主人吓了一跳,还以为是专门来封他吃饭家伙的,刚想转头先跑,留得青山在,以后还能另起炉灶。

他反应不慢,但却不知道,今天来的这四个不是治安民警,而是正经刑警,身经百战,还没等他跑呢,李承平已经冲上去一个擒拿手滴溜回来。

狗场主人一张胖脸皱成苦瓜:“哎哟,警察同志,手下留情啊。我这小本买卖,刚开没几天,还没挣到钱呢。我知道我犯法,认打认罚,只求下手轻点,给留条活路。”千万别真开出张巨额罚单,他交不起,还不得进班房里蹲着去。一身肥肉的他进去就是活靶子,专挨人欺负。

正当他叫苦不迭时,郭建峰说明来意:“别紧张,我们是刑警,只管人命大案,不是来抓你的。向你打听点事,你老实说,今儿我们就当没来过,只要让我们发现你说谎话骗人,那停今儿我还就帮着管治安的同行一个帮了。”

“当真?”如闻天籁,狗场主人变脸跟翻书似的:“哎哟,警察同志,早说嘛。先放开我,放开我嘛,咱们有话里边说,这也快中午了,不如我做东,请几位同志吃一顿。”

“不麻烦了。我们问完就走。你训狗的地儿,带我们去看看。”郭建峰示意李承平放人,狗场主人直起身子,甩了甩又酸又痛的肩膀,前面带路,领着他们进了自己平时训狗的地方。

这间地下室还算好的,接近房顶的位置开了两个气窗,稍稍驱散了屋内的血腥气,两只关在笼子里的狗听到动静已经开始惊天动地地吠叫起来,龇起的尖牙在室内昏黄的光下显得寒然可怖。

它左前腿刨地,喉咙里不断有低吼传来,死死盯着郭建峰,眼神都不似一般家养的狗清明,除了杀戮的本能,它似乎已经忘记一切。狗场主人拎起根放在门后的鞭子,抽到铁笼子上,半点没挨到狗身上,那狗却本能地瑟缩一声,夹着尾巴向后退,表面上看似驯服,只眼睛仍然带着凶狠。

“你这里一共多少只狗?”郭建峰环视了一圈这间地下室。面积挺小,狗也不多,除了两只关在大铁笼子里的,靠着内侧墙边还有一排小笼子。那笼子小得,体型稍大些的狗连站都站不起来,只能保持蜷缩的姿势趴着,它们身上的伤明显比大笼子里的狗多得多,有一只仔细观察可以发现,连眼睛都被划掉一只,又没经过处理,正化着脓,吸引几只苍蝇围着它纷飞。

即使身体看起来虚弱到极点,听到动静,它依然努力抬起头,露出锋利的牙齿。

狗场主人对这些狗可算不上客气,对他来说,无用的东西,再怎么折腾都不心疼。

正当他知道警察来查什么,赌咒发誓说自己干的买卖虽然不算正当,但顶多属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万万是不敢沾人命的。他不过求些财罢了,哪里会做杀人害命的勾当时,有个瘦瘦小小的男人直接推开半掩着的地下室门,走了进来。

门外比较亮,几人一时都没看清来人的长相,先听清了他的声音:“李老板,我来拿狗。”

狗场主人的脸色不太好看,早不来晚不来这个时候来,虽然这些报废的狗拿去论斤卖肉是惯例,但当着警察的面,总有种把自己残忍的本质透露出来的卑劣。

对狗无情,同样也可以对人无情,他们还会相信自己刚刚说的绝对没有杀人的话吗?

等来人离开光源,露出真面目,别人倒没什么反应,只秦凯和李承平微微皱眉:居然是他!

商平奕慢慢走了下来,一贯阴沉的脸上死气沉沉,直勾勾地盯着狗场主人,后者巴不得他赶紧离开,立刻上前招呼:“你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早?大白天的,过来干嘛?”

“最近生意好,老板备的货不狗,再不来,晚上就开不了门了。”

“小点声哟,快拿着最边上那两只先走。”狗场主人第一时间想打发他。

“两只不够,老板要四只。”

“好好好,四只就四只,拿走拿走。”

“那钱......”

“咱们老交情了,回头你称好了让你们老板直接转给我就行。别墨迹了,没看我这忙着呢吗?”

商平奕自然看到了,他一开始看到有四个穿警服的站在地下室时还吓了一跳,以为狗场主人东窗事发,要被查封了,但看那样子又不像,反正他跟斗狗没有一毛钱关系,便大着胆子进来要狗,不然耽误了晚上开工,老板可会真的炒他鱿鱼,比警察恐怖多了。

可商平奕不认得在场诸位,秦凯和李承平却是认识他的!郑陆欺负过的三个女孩其中之一的父亲!

偏偏这些狗落到他手里了吗?秦凯拉住想要开口的李承平,默默看着商平奕一只一只将铁笼子搬出地下室,这些狗凶残已经成为唯一本能,隔着笼子都敢伸嘴咬人,商平奕手上戴着厚厚的皮棉手套依然时不时露出痛苦表情,手里的笼子拎得却稳,走路的步伐更没有丝毫被打乱。

他应该已经很习惯这份工作了。秦凯冲李承平低低说了几句,让他带上王家栋跟着商平奕,他则跟郭建峰留下,继续刚才的问题。

问的重点却从如何处理废斗狗以及他这里的工作人员名单转到了商平奕身上。

见警察不再盯着他的事,狗场主人松了口气,一点不隐瞒,将商平奕交代个底掉。

狗场主人在x市开起这摊子买卖时间真不长,满打满算就一年,地方不大,人气不旺,毕竟斗狗赌钱是犯法的事,老板信不过顾客,顾客也信不过老板,万一安全没保障,两方谁也得不着好,对顾客来说,自然去生不如去熟。

好这一口的人实在说不上多,满x市三家狗场已将份额抢得差不多了,甚至稍稍有些供大于求,因此三家之间竞争激烈,做为最弱的狗场,开源的方法不多,就只能多想想节流的方式了。

成本必须压缩,一分钱都不能浪费,几十斤的狗,哪能说扔就扔,拉出来卖肉也不少钱呢。所以狗场主人早就盯上了离他不远的一家名为好再来的狗肉馆。

狗肉好吃上不了席那说的是以前,现在嘛,只要味道好,什么人类忠实的朋友,照吃不误。君不见每每狗肉馆里宾客盈门。

斗狗场发愁手里的狗多得处理不掉,狗肉馆担心没有狗肉来源。这玩意可不是你上菜市场就能买得到的,每天不定量从狗贩子手里收的狗实在不能保证一直正常经营下去,况且,那些狗来源不名,很多都被药得昏昏乎乎的,也不知道人吃了会不会也出问题,他们做吃食的店最怕的就是客人吃出毛病。

一个急需稳定来源,一个手里狗多得没地方处理,两人几乎是一拍即合,三言两语敲定了这些狗的命运。

商平奕在狗肉馆里打工好几年了,别看他生得瘦瘦小小,平时沉默寡言的,杀起狗来那叫一心黑手狠,手起刀落,什么狗落到他手里,就没有两刀砍死的时候。为人又勤快,别人上十个小时班便叫苦连天,他上十二个小时,都不带皱一下眉头的,只要老板钱给到位,让干什么干什么,从不讨价还价。

这样的店员谁不喜欢,饭馆老板当他是个人才,便是商平奕自己不提,也按年头给涨着工资,可以说,这几年狗肉馆的生意越来越好,一半都是靠商平奕撑起来的,饭馆里几乎是他一个人说了算,老板乐得当甩手掌柜,只隔三差五过来看一看后厨是否干净,前台是否偷懒,货源是否充足,其他的小事,都扔给商平奕做主。

李承平过了半个小时回来,他们是跟着商平奕,盯着他回到狗肉馆,到后门附近的老槐树底下坐着杀了只狗才回来的。

他高高举起菜刀,一刀就剁掉狗脑袋剥皮的技术娴熟到让人看着忍不住起鸡皮疙瘩,偏他无知无觉,对杀狗一点抵触都没有。

辞别狗场主人,他们转战狗肉馆,此时已近晚饭时间,附近几个店里稀稀拉拉坐了一两桌客人,狗肉馆门前却已经停满了车,座无虚席。

漫说众人不饿,就是饿,见识完刚刚的一场交易,这香喷喷的狗肉闻在他们鼻子里都是令人作呕的腥气。

商平奕仍然坐在老槐树下,剥着不知道第几张狗皮,远远的,借着院子里的灯光,能看到此时商平奕的脚边扔着的狗脑袋缺了只眼睛。

秦凯他们之前是查过这三个人的。没有打过照面,是因为情况不明朗之前,他们不想惊动凶手,只先侧面了解了一些。

有知情人士透露,当年郑陆猥啊亵女孩的事闹得很大,附近邻居几乎没有不知道的,有那好打听的自然慢慢套出三个受害者都是谁。

张启明是唯一一个在前面冲锋陷阵,扬言要让郑陆拿命来偿的。设身处地地想一想,换哪一个当爹的,怕都想弄死郑陆吧。

这个时候,就体现出钱的重要性了。郑建武这十多年努力经营换来的钱财几乎散得一干二净,那段时间逛过他们家超市的人应该都还有点印象,原本琳琅满目的商品十不存一,连店里的流动资金都提走捞儿子去了,一时周转不开的超市差点因为资金链断裂破产。

赔上绝大部分身价,换儿子四年有期徒刑,换个家底薄的,死刑妥妥的。

张启明得了大约得几百万之巨,是三家人里得到赔偿最多的,谁让他闺女伤得最重,这辈子都可能治不好,有钱也不行。

另外两家则要低调得多,据说两家加起来可能也没有一百万,但自家女儿受伤轻,不提这事儿,再过几年,还有谁知道,风过水无痕,一切就可以回到正轨了。他们原本就不想声张,得了钱之后更是三缄其口,对着一脸好奇好听的八卦分子连理都不理。

相比之下,张启明仍然留在郑家工作,跟着郑建武,像条影子似的。只要有人问他闺女的事,他都会反驳回去,说郑陆是个好孩子,不过是受了坏影响,不能因为一件事把孩子一棍子打死。

竟是从恨郑陆恨得要死到帮着郑陆说话了!果然啊,有钱能使鬼推磨。

商平奕这个人,为人,怎么说呢,看着挺老实懦弱,他们夫妻俩都这样,以四处打零工为生,夫妻俩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的,一心想把女儿培养好。结果女儿仍然不满足,胃口越来越大,直到做出用身体换钱的蠢事。

他们得到的赔偿,一分不少全以女儿的名义存起来,他们夫妻俩则继续各自打工,努力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该干嘛干嘛。

这份狗肉馆里杀生的工作,商平奕干了有小三年了,他似乎天生就该当一个屠夫,一般人下手可能还会犹豫犹豫,他向来手起刀落,绝无失手。

尤其是,小饭馆里老板只管付钱,买狗杀狗都是他一人做主,只要够店里一天用的,别的事,老板根本不会多问一句。

如果商平奕从狗场主人那买回来活狗,自己偷偷藏起来两三只,在回狗肉馆之前藏起来,下班回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运走,只要他没有脑子抽到把这两三只狗的钱走饭馆的账,自己偷偷付了,狗场主人没少得钱,才不会关心狗去了哪。狗肉馆老板有得用,更不会关心他买了多少。

竟是如此轻易就能获得杀人凶器!那么商平奕是真凶吗?还是这仅仅是个巧合?

神秘来电

秦凯兴奋地以为,案子要破,还没容得他高兴,紧接着就被兜头一盆凉水浇醒。

李承平拐弯抹角从老板处打听到的消息,商平奕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狗肉馆规模不大,三个服务员,厨房里两个厨师,再就专业杀狗的商平奕。别人可能有事还能请别人帮着多担待些,互相拆兑一下请个假。

商平奕这一摊子,却是没哪个敢接手的。三个服务员自不必说,都是胆子小的女人,轻易连后院都不想来,两个厨师从来都不会搭手,老板叫都不愿意干。手底下有真功夫的厨师不好找,有的要价贼高,不是小饭馆能承担得起的,便是老板也不会轻易炒厨师。

所以狗肉馆里最难请假的就是商平奕,没有他,连生意都得没得做。商平奕真有事不得不请假的时候,都会提前先处理够几天用的肉才能走。这样的日子不多,老板记得三月整个月可能也就只有两天,月初的6、7号,他说家里有急事,也提前把该干的事都干完了,老板也爽快放人。

月初的6、7号,是法医推断罗胜强的死亡日期。可李淮辰和郑陆死的时候,他都在工作,没有作案时间。按照常理,连环杀人案,非团伙作案时,其中一起案发时没有作案时间的,犯罪嫌疑人都可以被排除。

秦凯不死心,都已经晚上快七点了,饭都没顾得上吃,从狗肉馆后院离开,他跟郭建峰打声招呼,就自己开车去了商平奕家附近走访,试图找出他与罗胜强的交集。

他看到了商亚楠,郑陆的第一个受害者。小姑娘打扮得花枝招展,与三年前稚嫩的照片差得有些远,他没能在第一时间认出来。她与几个同龄人结伴而归,即使穿着校服,脸上化着的妆也与她的年龄极不相称。已经开始发育的女孩子,浑身下下散发出妩媚的气质,可实打实的,这位小姑娘也才将将十三岁。

左手边的男孩额间一缕黄头发,眼睛几乎没有离开过商亚楠的胸口,不像别的女孩子校服上衣拉链几乎拉到脖子下面,商亚楠的校服上衣口开得大大的,透出里面半截抹胸,这点美丽的风景足够让个刚刚开始对女孩有好奇的男孩子眼睛都直了。

三年前的事似乎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她不像一般受到过侵害的孩子那样敏感、内向、多疑、自卑,反而活得很好,笑得那么张扬放肆。

其实这样挺好。无论是不是这个女孩子没有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都不应成为她受侵犯的原因,法律约束的应该是行为人错误的行为,而不是受害者是否有过错,孩子就是孩子,没有足够的判断能力,也没有明确的是非对错观念,郑陆身为一个成年人,占了她的便宜,就是郑陆的错。

郑陆的错误,不需要他的受害者来承担。商亚楠还可以拥有美好的人生,这很好。

但她的妆容精致,衣着整洁,手里拿着最新的苹果机,种种优渥生活带来的痕迹与商平奕坐在老槐树下砍下狗头被溅了一身血时的狼狈,怎么看怎么不协调。

走访的结果与他们掌握的情况没什么大出入。商平奕为人沉默寡言,从来没与邻里拌过嘴,很多人甚至不知道他居然跑去狗肉馆里杀狗挣钱,还以为他每天早出晚归当建筑工人就是为了给自己女儿挣钱挥霍。

商亚楠被宠坏了,是周围邻居对这个小女孩最多的印象。她的脾气并不暴躁,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唯独一点,太爱美,太能花钱了。

普通人家的小姑娘,吃饱穿暖,好好读书,以后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再嫁个好老公,不才是应该走的路吗?没有公主命,为什么父母非要惯着她的公主病呢?

再苦不能苦孩子吗?放屁,看看老商家养出个什么样的闺女?回回考试只要知道商亚楠考了多少名,就基本上算是知道他们学校她这个年级一共有多少人参加考试,倒数第一妥妥的。

如果学校里排一个最会化妆最会花钱的排名,商家肯定不算有钱,但商亚楠绝对名列前茅。

最新款的手机,七八千大洋,她可以只要出了新的就换,那贵得吓死人的商场专柜童装,她敢在不小心沾上一滴墨水洗不掉后连眼都不眨就直接扔掉,心情好的时候,带着七八个朋友,去高档餐厅里吃上一顿大餐,花销没个上千下不来。

十三岁的孩子,享受着最优渥的生活,可她的父母又是如何苟且的?她统统看不到,固执地把自己当总裁家的女儿,偏商家父母还就惯着。

以前商平奕有段时间是辞了原来的工作,回家休养来着,似乎因为郑陆家赔了一笔不算少的钱,商平奕又因为常年工作,腰不太好。可后来没多久,他又开始早出晚归,每每归来时都显得很疲惫。

听跟他们关系不错的邻居说,商平奕早就不想再继续惯着女儿了,实在是因为她胃口越来越大,供应不起,但十多岁的孩子了,正是青春叛逆的年纪,说服教育无效,打了几顿还不够自己心疼的,他们只能咬咬牙,把赔偿金存起来,以免又被心软的老婆被女儿一哄都花出来。

当被问及商平奕有没有可能会杀人时,所有的邻居都摆摆手,十分有自信地说不会。

这么老实的人,哪里敢杀人呢?怕是连杀鸡都不敢吧。

呵呵,杀鸡敢不敢秦凯不知道,只知道他杀狗的时候,连眼睛都不眨,人与狗,又有多大区别呢?

在商平奕这没戏,秦凯很有些不痛快,打道回府后第一时间去找栾法医,想问问他三起案件并案侦查是不是真的一点疑虑都没有,三名死者身上的伤,有没有证据能证明是同一只狗造成的咬痕。

直觉告诉他,商平奕有问题,可证据告诉他,自己想多了。商平奕与罗胜强没有交集,郑陆死亡时他又没有作案时间。

就连斗狗被他多买了之后私藏两三条都是警方的假设。

栾法医在秦凯的注目礼之下仍然很平静,平静地比对照片里的伤痕,拿出其中几张给秦凯看:“虽然送到省厅的犬科dna比对检材还没有收到反馈,但你看看这几张图片里,这几个咬痕。”

照片上拍得一片血肉模糊,触目惊心得很,但秦凯一时间不知道栾法医让他看什么。又黑又黄的尸体,仿佛连拍出来的照片都自带尸臭味。

栾法医指着照片上几个点:“你看,这里、这里还有这里,这是三具尸体上不同部位提取的咬痕,虽然不算完整,但大致轮廓清晰,三个咬痕,上颚位置缺少同一颗牙齿。

秦凯眯着眼睛,左看右看,想要看清哪里能看出是少了同一颗牙,这特么分明整个腿上就只剩下森森发白的骨头了。

栾法医微微一笑,拿回照片:“行了,术业有专攻,都让你们看懂了,还要我个法医干什么。等着吧,我想省厅要不了三天就会有回应了,他们新进了台设备,做dna检测只需要48个小时就能出结果。”

只好如此了,秦凯闷闷不乐地回了办公室,准备整理整理笔记,今天就在宿舍凑合一宿,反正他孤家寡人一个,回家去还得看着墙上挂着女儿的照片难受。摘下来吧,又实在舍不得。还不如就住宿舍得了。

闵三行也在宿舍,洁癖如他,住的地方必然是被打扫过的,极干净,秦凯今天跑了一天,嗓子都要冒烟了,也没有闲聊的心思,灌了两杯水,合衣躺下,随手点起一只烟抽了起来。

躺在床上抽烟,闵三行一脸不高兴,忍了又忍,才忍住想说他几句的冲动。瞎子都看得出来秦凯心情不好。做为同一组的人,闵三行怎么可能不知道秦凯的心结。

这事,劝不了,没法劝。除了赔给秦凯一个活生生的女儿之外,再无解决办法,他也早早洗漱上床,躲在被窝里玩手机。

没过多久,宿舍里一片安静,轻微的鼾声响起,秦凯睡着了。闵三行干脆也闭眼睡觉,手头的案子有点棘手,他们之后一段时间可以预见会忙成狗,现在还能有时间休息,就赶紧养精蓄锐吧。

不知睡了多久,有小女孩的笑声突然像在耳边响起,惊得熟睡中的闵三行出了一声冷汗,还以为自己做了噩梦,正准备翻身继续睡时,笑声又出现了!

他大睁开眼睛,听到隔壁床的秦凯喂了一声,才意识到刚刚听到的笑声居然是秦凯的手机铃声。哎哟喂,我的亲哥哟,用这么人的声音做铃声,真的不怕半夜三更有电话进来吓死人吗?

“你说什么?”秦凯刚刚接起电话时挺漫不经心的,来电的号码他不认识,不过是出于警察的职业习惯,才没有直接挂断接着睡觉,只接通了,并未真正上心听对方说什么。

可对方明显经过变造的声音说出来的话,让他没法不上心,一下子清醒过来,慢慢坐起身,向闵三行的床上看了一眼,发现对方没有动静,仍然像在沉睡,悄悄起身,向公共卫生间走去。

闵三行只睁开了眼睛,在黑暗中听着秦凯走远,一直过了大约半个小时才回来,躺上床不知想些什么。

宿舍里的烟味越来越重,重得闵三行忍不住想咳嗽,再也睡不着。

各怀心事的两个人睁眼到亮,闵三行听到自己手机闹钟响的时候长长舒了口气,终于特么不用装死了,再在宿舍呆下去他就得尼古丁中毒。秦凯从什么时候开始烟瘾这么大了,今天晚上他是打死都不想再住宿舍。

“你昨天都听到什么了?”就在闵三行端着盆出去时,秦凯突然问道。

闵三行转眼,一脸疑惑。

“别装了,你自己不知道你睡觉会磨牙的吗?昨天自从我接完电话回来到刚刚,你一次牙都没磨过。半宿没睡吧?你都听到什么了?”秦凯声音很平淡,可闵三行却有些怕这样的秦凯。

床边的地上有满满的烟灰和烟屁股,床头柜上甩着两只被捏扁的空烟盒。秦凯本人手里仍然掐着只正冒烟的烟,他两眼满是血丝,神情是从来没见过的憔悴。

“没有,我什么都没听见。”闵三行微微垂下眼帘:“我睡不着,是因为你抽了太多烟,呛得难受,而不是听到什么。”

秦凯没有再出声,闵三行等了一会儿,端着盆出去洗漱,等他回来,秦凯已经走了。

再在办公室相遇的时候,他们谁都没有提起昨天夜里发生的事。如果闵三行知道这一通电话后来会让秦凯两次与死神擦肩而过,甚至连名誉都险些不保的话,大约也不会在第二天早上装作不关心不在意的样子堵死秦凯好不容易鼓起倾诉的勇气吧。然而这些都是后话了。

相较与秦凯与闵三行的无精打彩,文沫昨天躺在被窝里与程功煲了半个小时的电话粥,商量清明假期如果能休息的话,要到附近哪个景点去游玩,最后互道晚安,一夜无梦到天亮,别提多神采奕奕。

“你这是怎么了?昨天晚上偷鸡去了?”因与闵三行关系好,文沫开玩笑地问道。她刚凑到闵三行身前说了这么一句,还没听到回答,就一捏鼻子,离得老远:“哎哟我去,你不是不抽烟吗?这一身味,熏死人了!”

“哪是我抽的。”闵三行努努嘴,对面的秦凯仍然不死心,正在研究商平奕与李淮辰的联系:“一晚上没停啊,抽了两包!两包!我这被迫吸了多少毒。”他闻闻自己身上的味,已经被熏得麻木了,根本闻不出。

“很臭?”闵三行疑惑。

“很臭。”文沫正色。

“嗨!我觉得这方法挺好。以后我再嫌味大,点一堆烟熏着,把鼻子熏失灵,管什么香的臭的,统统闻不出来。”

“你敢!敢天天这么大烟味,我塞只老鼠到你被窝!”文沫恶狠狠地威胁闵三行,烟味她从来不喜欢,更别提这么重的。

闵三行瑟缩一下,味道他可以忍,脏兮兮的老鼠嘛,呕~

“算你狠!”

三岁看老

闵三行搓了搓胳膊上一溜因为联想到某些脏兮兮的啮齿动物而起的鸡皮疙瘩,低声嘟囔:“最近也不知道重案一组是不是风水有问题。不是老鼠就是狗,还一个比一个恶心。凶手怎么就不能有品味点?”

“怎么叫有品味?”抱来昨天没看完的卷宗,文沫找了个稍微远些的位置坐下,企图跟闵三行保持距离。

“杀人就杀人嘛。人要想杀人总能找到理由,但咱们能不能文艺一点?杀人不见血最好。就算无法避免必须见血,也能不能尽量创面小一些?死了也像睡着了似的的尸体不行吗?一定要血肉模糊这么暴力?”

文沫头也不抬地查着李淮辰的档案:“有统计数据显示,用毒杀做为杀人方式的,九成以上是女性凶手。原来在你心目中,自己是个女人。”说到这,文沫突然抬起头,极严肃地盯着闵三行,压低声音问道:“难不成,其实你一直是在下面的那一个?你跟我关系好,难道因为把我当了闺蜜?”

一张俊脸涨得通红,闵三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站起身直接自觉滚了,留下猥琐气质日渐加深的文沫笑得像只偷到油的耗子。

哈,这一招屡试不爽啊,只要一涉及在上还是在下的问题,闵三行都会选择逃避。

没有近在咫尺的污染源,空气立刻清新多了,文沫继续手头的工作。

其实三起案件能看的并不多,但文沫依然花了一天的时间慢慢看,把几乎每句话都掰开了,揉碎了,一点点过滤,希望有所发现。

这是某种意义上对文沫来说的第一起以犯罪心理学入手的连环杀人案,她绝不愿意看到任何失败,华丽回归,更多的是做给b市的某些人看的。

李响岳死了,犯罪心理研究室解散了。每每回想起来,都让文沫无端端生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凉。

曾经辉煌的犯罪心理研究室原来也会有曲终人散的一天。其实文沫有时候想想,李响岳死了也好,因为他绝对不愿意活着看到自己辛辛苦苦一手创立的研究室毁在自己的手上。

甘心吗?自然是不甘心的。便是为着李响岳耗费无数心血,为着他对自己的爱护与信任,为着这一门科学不应被关进小黑屋,文沫都有责任有义务尽快让研究室重新开起来。

只不过是上级领导的一念之间。文沫无比怀念李响岳,因为这位老刑警不但刑侦能力很强,与人打交道的能力更强,甚至半路出家也能算半个犯罪心理学专家。有着他从中周旋,文沫只需要埋头钻研业务就行了,旁的事不用她操心。

现在这棵遮风挡雨的树倒下了,再大的狂风暴雨砸在身上,文沫知道自己都再没有退路,她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让上级领导看到犯罪心理研究室存在的价值,让他们知道回报必会远超付出,到时候,就是他们改变主意的时候了。

这条路何其难!但人生在世,有些事非做不过。

轻轻晃晃脑袋,甩掉其中乱七八糟的思绪,长远目标不会那么容易实现,自然还得着眼于眼前,徐徐图之。

王健林不是说嘛,要定个小目标,先挣一个亿,嘿嘿,虽然一个亿的目标对文沫来说大约毕生不可得,但破一个案子做为开头,再一直破下去,总有一天,她会得到认可,犯罪心理研究室会再得到认可。

眼前的恶狗杀人案便是她的第一个小目标,由不得她不慎重。

栾法医又熬了两个通宵,赶出来三具尸体的验尸报告,重点检验三具尸体身上伤痕的共性,这份详实的报告让文沫又爱又恨。

爱的是,看着它,就不用再去翻血肉模糊的尸体照片了,毕竟她又没有特殊嗜好,对那些可怖的照片没有特别的兴趣,能少看还是少看,不然会影响本就所剩无几的胃口。

恨的是,栾法医一点也不听劝,全程不假于他人之手,放着颜志勋只做些简单打下手的工作,自己熬得双眼通红。也四十几岁的人了,这么拼命工作,铁打的身子也挨不住!

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不谈感情,就站在对工作有益的角度来看,像栾法医这样经验丰富的法医,可遇而不可得,他如果倒下了,将是全省及至全国公安系统的重大损失,重新培养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成本,短时间内不可复制。

只有照顾好自己,才能更好地工作,更好地为死者鸣冤,这固执的老头听文沫唠叨的时候点头点得很痛快,可转过身来,该干什么干什么,真把自己当个二十岁的小伙子使。

栾法医说,他已经催省厅的鉴证人员,帮着他们做一份加急,攻击三名死者的犬只到底相不相同,今天晚些时候就会有论断。

文沫是倾向于三起案件均为相同犬只导致这一结论的。尸体上的证据太多了:三名死者的胸膛、手腕均有被绑缚的痕迹,手腕上甚至因为死者濒死时的剧烈挣扎而留下了清晰的纹理,经比对,凶手绑缚死者使用的是淘宝随处可以买到的3mm粗铁链,一块多钱一米,真真正正物美价廉,且纹路大众货,单凭这点线索警方绝对查不出什么。

相似的咬痕前文已经提到,自不必多说。三名死者的脸都**得无法辨认,却不是因为被狗咬,而是死前被人打的。栾法医切开三名死者的皮肤,可见多处大片毛细血管出血,瘀伤还没来得及显现出来,却实打实存在。

死者死亡后,血管里的血液会弥漫出血管,渗入细胞组织间隙,血液的沉淀,是导致人体出现尸斑的主要原因。大量失血的尸体形成的尸斑很浅淡,一氧化碳中毒的尸体颜色不正,都是因为血液异常导致的。

本案中的三位死者在死时,下半身几乎血肉无存,身体里按说血已经流得差不多干了,因此身体的其余部位几乎没有尸斑,只是脸上,因为毛细血管出血发生在死前,确切得说,是在被恶狗撕扯之前。

皮下已经淤血,自不会随着血管向伤口涌去,脸上的血比别处都多,才让死者的尸斑大量集中于脸上,为细菌提供了最好的温床,迅速滋生,导致**,无法辨认。

杀人不过头点地,无论是放狗撕咬也好,还是死前打脸也罢,无一不证明凶手对三名死者怀着相同的恨意,让他们痛痛快快的死难消其心头之恨,必要有一番虐待才行。

高度一致的作案细节,无一不在告诉警方这三起案子均是同一人所为。是的,同一人。至少文沫认为,凶手应该是独自一人。

团伙犯罪并不鲜见,便是连环凶杀也有不少是团伙作案的。但是团伙作案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无论组成成员有多么齐心协力,作案时配合得有多么天衣无缝,都不可避免地在作案过程中会留下带有鲜明个人色彩的杰作。

人不是机器,有自己的好恶,再令行禁止的团体也不可能一个细节的纰漏都不出,因此团伙作案时,无论是案发现场还是尸体本身,都能发现一些细微的差别,更有甚者会留下自己的个性签名。

但本案却不是。凶手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杀人,用极痛苦极残忍的方式,把自己恨的人杀害,让他们在死前受尽折磨,简单粗暴。这么强烈鲜明的憎恨,是一个人的可能远远高于团伙的可能。

凶手应该是身体健壮的成年男性。制造血腥暴力的现场与尸体,对女性来说是视觉与承受能力的双重挑战,可能不大,再加上凶手独自一人作案,需要移尸垃圾场,体力相对不济的女性基本上可以排除。就算下半身几乎没留下血肉,仅剩骨头,将近一百斤的重量对于女性来说仍然不算轻。

凶手并没有太高的智商,又或者说,他觉得不至于在死者身上费心,他们本身就是垃圾,扔到垃圾堆才是他们的归宿。

凶手肯定有交通工具,有大量的空闲时间用来杀人移尸而不被关注,至少得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他得有一处相对安静空旷的杀人场地,就像斗狗场那样隔音效果佳且周围没有太多人居住,不容易被人发现。

至于凶手本身的社会属性,单凭现在的案子不容易推断,婚姻状况,性格特点,都没有在他的杀人行为中得到体现。

到底三名死者与凶手有什么深仇大恨呢?无论是分局的同行还是重案一组最近两天的调查,都没有找到这样一个人物。

他们三人倒是各有仇人,但恨不得他们三个都去死的,至少目前为止,警方没有发现。

秦凯在商平奕身上浪费了不少时间,最终不得不承认这个人古怪也有些古怪,却真的除了有便利条件接触斗狗,罗胜强被害时间段内行踪不明外再无疑点。他不是凶手。

在罗胜强和郑陆身上无戏可唱,警方将目光集中到李淮辰身上。

李淮辰是个弃婴,身上有些残疾,他的左手长得不像人手,而是像鸭子,中间带蹼,大约也正因为此,近三十年前他被人偷偷扔在李奶奶家门口。

那天的半夜下了雪,扬扬洒洒盖了李淮辰的襁褓,他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要不是因为李奶奶彼时已经六十高龄,睡少浅眠,一直隐隐约约听到外面有小孩子哭声,终于躺不住,披衣下床,可能后来也就没有那么多事了。

被抱回家的李淮辰还真是命大,冻得小脸发青也只是哭闹几声,吃饱了李奶奶喂的米汤就安心睡去,没发烧没咳嗽,只睁着双会说话的眼睛望着李奶奶。

赶上战乱年代的老人家早在解放前夕就失去了丈夫,娘家亲戚也已经失联,她无心再嫁,无儿无女,这么多年一个人过得也很辛苦,晚年孤寂,偏偏老天爷给她送来个孩子。

就算李淮辰身有残疾,那时候的李奶奶也真心觉得他漂亮得很个天使。多方打听,找不到孩子的生身父母,经过政府同志的帮助,李奶奶办理了正式的收养手续,给他起了淮辰这个名字,跟着她姓李。

李淮辰幼年过得不错,李奶奶对他是真好。可偏偏李奶奶一辈子奔波劳苦,身体里暗伤不少,没活几年便离开了人世,只留给他三间茅草屋和近万元的债务。

九十年代初的近万元是什么概念,年仅七岁的李淮辰如何会懂。他甚至不明白死亡的意义,只知道疼他护他的奶奶没了,其他所有人都凶神恶煞地来他家里搬东西,连床棉被都没给他留,更别提粮食了。

他饿得难受,在村里四处游荡,一个孩子饿了,还有什么道理可言,自然是看见什么吃什么,获得食物的方式并不那么正大光明。

偷东西在村民眼里可是一宗大罪过,哪怕年纪小也不可能被原谅,那个年代农村的日子不算好过,谁家不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凭什么会养一个与谁都没血缘关系的男孩。

李淮辰看得白眼、挨得打多得数都数不过来,村民讨厌他,连带着与他年纪差不多的孩子也会追在他身后丢他石块,骂他是小贼偷,下贱东西。

不知不觉间,李淮辰再也不是当初被李奶奶抱在怀里,眼神清澈的婴儿,而是成长为阴郁、暴虐、无情无义、寡廉鲜耻的祸害。村里人在他又打了谁家人,又宰了谁家鸡后都骂他当初李奶奶就应该让他在冰天雪地里冻死。怪不得冬天很少下大雪的x市那一年的雪会下得寻么大。

李淮辰不为所动。他的生存哲学是他成长过程中跌跌撞撞学来的:拳头硬,心要狠,什么东西没有了就去偷去抢,反正他没上过学,连自己的名字都不太会写,又家无恒产,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还有什么可顾忌的呢?

只有很少数进过他家那三间已经漏了顶的茅草屋的人才知道,别处如何脏乱,当初李奶奶住的那间都干干净净,收拾整齐,李奶奶的遗像更是擦得锃亮。

何仇何怨

李淮辰会坐牢,真相到底如何,村里人心里明镜似的。李淮辰是有错,但错不到需要坐七年牢的地步,他再欠教养,习惯于没有的东西去偷去拿,也没有胆大到敢拦路抢劫。

他们村主任的儿子张大宝与李淮辰年龄相仿,一个村子里的孩子,谁不认识谁,张大宝从小到大都看李淮辰不顺眼,哪怕李淮辰与他比,几乎可以算得上一无所有,可他就是讨厌这个人,讨厌李淮辰的存在。

但村民们早年间自家光景也不好的时候,没有给过李淮辰一口饭吃,让这孩子长歪了,再想想以前李奶奶的好,心里不是没有愧疚的,尤其是李淮辰仍然经常在村子里偷鸡摸狗的时候,他们嘴上骂得越狠,心里就越愧疚。

李奶奶那么善良的老人家,李淮辰小的时候也很可爱懂礼貌,变成今天这副模样,是李淮辰自己的错,也是全村人的错。

所以明知道现在李淮辰本性再难掰正,村里人在心里还是对他有一份宽容的。

张大宝讨厌李淮辰讨厌得很直接,也许是看不惯他一个无父无母四邻不靠的弃儿成日里横行乡里,也许是觉得李淮辰整天邋里邋遢实在碍眼,也许是因为一山不能容下两只虎,反正有他张大宝在,村里就不能有李淮辰的容身之处。

他们打过好几架,一对一时,李淮辰的拳头总能帮张大宝在脸上开个染坊,一对多时,自然李淮辰要吃亏受罪,一来二去,原本也就小小的看不顺眼,渐渐变成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李淮辰会被判抢劫,还是张大宝设计、家里边人帮忙,上面不知道通了多少层关系的结果。

家中三间破烂的茅草屋,连老鼠都不光顾,更别提人了,是以李淮辰素日里从来不会锁门的,等到某一日他从外面游荡回来,才发现一直摆在屋里的李奶奶的遗像不见了。

这是他心底唯一的温暖,无论堕落到什么地步,李奶奶曾经对他的好一直不曾忘怀。李淮辰疯了似地满村乱找,终于在打了几个人之后,得知张大宝似乎与此事有关。

张姓是他们村的大姓,十户里有九户都姓张,沾着亲带着故,张大宝的爹又是村长,李淮辰无凭无据还真没办法他。

打闹是一回事,长辈都当小孩胡闹,只要不过分都不会在意,但李淮辰要真没有由头把张大宝收拾了,村长第一个就饶不了他。小山村里,村长的威信还是很高的。

因此李淮辰一直守在张大宝家门口,就等着张大宝露出马脚再动手打人出气。

他不知道,这是张大宝早算好的一个局,凭什么全村里所有年青人唯张大宝马首是瞻,只有李淮辰个穷鬼骨头比谁都硬,偏要给他个教训不可。

李奶奶的遗像被张大宝装个在皮包里,故意当着李淮辰的面露出一角又迅速塞回去,李淮辰哪里忍得住,当即冲上来抢夺,张大宝不从,高声叫喊有人抢劫了。

他算准了李淮辰的脾气,也知道李淮辰身上总带着把小匕首,等到争来抢去半天,终于李淮辰不耐之下掏出刀来,狠狠划在张大宝手腕上,后者吃痛,惊呼一声,松了手,包被抢走。

李淮辰拿到想要的东西,头也不回迅速跑开,哪里在意周围围了一圈的村民几乎从头到尾围观了他与张大宝之间的纠纷,为他日后被逮捕当了明正言顺的目击证人。

张大宝的皮包里,除了放着李奶奶的遗像,还有两万块钱。抢劫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两万块已经不算少,且他还有持刀抢劫的嫌疑,证据确凿,由不得他抵赖,抢回遗像这样苍白的解释也没能让警方相信。

于是一审被判入狱七年的李淮辰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张大宝是个张扬的性子,尤其灌点黄汤之后,满嘴里什么话都能秃噜出来。做成这么一件大事,虽然说主要的都由自家老子搞定,但这馊主意最开始还真是他出的,自然值得骄傲,别人恭维几句就当功劳大大地给自己宣扬出去了。

但那时李淮辰已经送去省监狱服刑,村里人对他还没有好到为他两肋插刀的程度,虽然心里惋惜,却也没一个多说话的,沉默着,就当从来没有听到过张小宝的话。

七年,很快过去。张小宝日子过得逍遥,直到某天他看到李淮辰再次出现,脸才难得的黑了黑。尤其是听到李淮辰凑到他耳边说,七年时间,谢谢款待,一定送份大礼给他。

至于这份大礼是什么,张小宝不清楚,他也不想知道,但他相信李淮辰说得出做得到,于是又开始惶惶不可终日。

之后,李淮辰身死,最开心的人怕就是张小宝了。

警方追着张小宝这条线往下查,发现他家中富裕,最大的乐趣就是赌钱,而且最喜欢斗活物,市里的几处房产没有异常,乡下村中的祖宅里却养着几只站起来比人还高的凶狗,村里人都见过他放任几只狗满村乱窜,追鸡撵鸭,无人敢惹。

跟张小宝熟悉的人也说,李淮辰刚回来时,张小宝害怕得要死,曾经不止一次说过要趁着李淮辰没对他动手之前要了对方的命。

张小宝养的几条狗还在,警方出具的搜查证,取了齿模做对比,与此同时,张小宝也被请回局里协助调查。

外人面前不可一世,对着警察,这货却怂了,哭爹喊娘,不断叫冤,明言他是想整李淮辰的,可还没来得及动手,李淮辰就已经死了,他可什么都没做。

齿模比对,张小宝的狗全被排除,非作案工具,张小宝应该可以排除嫌疑。

哆嗦着从公安局走的时候,张小宝一脸纠结,最终还是开口:“那个,李淮辰回村里来之后,我曾经找几个好哥们盯着他,他失踪前,有人看到他跟个女人有过接触。那女的比他大挺多,也不知道跟他说了什么,他就跟着走了。然后再也没回来。”

张大宝的朋友还记得女人的长相,经过户籍资料比对,这个女人的身份浮出水面。

史鸣欢,现年三十三岁,本市人,某公司职员,她本身平淡无奇,没什么出彩,而且与李淮辰八杆子也打不着。

但李淮辰是什么人,本就不应该与史鸣欢有什么交集,在没有线索的情况下,任何一点疑点警方都不能放过。

深查下去,警方发现,史鸣欢有个一表三千里的表妹一直来往颇多,史鸣欢是个事业型的女强人,一直未婚,两年前生过一场大病险些死掉,是她这个表妹衣不解带,出钱出力,才让她顺利度过危险期。

是以两人的感情很好。史鸣欢的这位远房表妹嘛,却与案情有些牵扯,她名叫刘莆菁,有个女儿,江心雅。

年仅六岁就被郑陆猥啊亵,为了女儿名声不愿意声张,忍气吞声的江家父母,又怎么会与李淮辰扯上联系呢?

李淮辰出狱后的日子与以往没明显区别,照例每天游手好闲,缺吃少穿了便顺手牵羊,七年的监狱生涯让他浑身带着股阴冷气,一个眼神都很吓人。据说,他在监狱里一半的时间都在关禁闭,因为与狱友打了不知道多少场架,没被判加刑都是他下手还算有分寸,没真把谁打成重伤的缘故。

史鸣欢找李淮辰有什么事?警方想不通,只能直接找上门,看她如何解释。

面对着上门的警察,听到李淮辰的名字,史鸣欢露出茫然的神情,即使文沫拿出照片,她仍然想不起来这个人到底是谁。

观察她的神情,茫然不似作伪,可张小宝的朋友认过史鸣欢的照片,一眼就从十张照片里挑出她的,非常笃定。还说当时史鸣欢拉着李淮辰的衣袖,拖着他上了路边停着的一辆出租车,很可惜,车牌以他的角度看不到。

文沫进一步提醒她目击证人看到她与李淮辰拉扯的时间地点,史鸣欢皱眉思考了一会,才恍然大悟道:“原来他叫李淮辰啊!那天他穿的不是这身衣服,头发也不一样,我还真没认出来。”她低头仔细看照片,抱歉地笑笑。

她的话,文沫一个字都不信,原本还以为事有误会,史鸣欢只是碰巧见过李淮辰,与命案没什么联系,但是现在嘛~

先前她装得很好,文沫没有怀疑,可之后,她那假装的恍然大悟水分太大,脸上的表情太惊讶,持续时间太长,演技不过关啊。

不动声色地先听史鸣欢解释:“这个男人我真不认识。是他拦住我,说自己很饿,没钱吃饭,让我给他点钱,或者买点饭给他。他一个大男人有手有脚的,现在骗子又这么多,我就没想管,可后来他不让我走,又可怜兮兮说了半天,我有事赶时间,就拽着他去买吃的了。”

“坐着出租车去买吃的?史小姐很乐人为助啊。”

“没有啊,他说他家住的方向,与我办事的地儿离得不太远,我这不是赶时间嘛,所以就顺路先一块走,想到地方再买些吃的给他。”

“他不是说给钱也行吗?拽着陌生人一起坐车,史小姐长这么漂亮,还是小心点的好。”

“你什么意思?我又不是犯人,这个人怎么了?你们找他干什么?无论发生了什么事,都与我无关。”史鸣欢觉得自己说不清楚,索性也不再回答文沫的问题,直接点明自己与李淮辰不熟,不会为他出了事或者他做出的事负责。

“史小姐是个关系不错的远房表妹?”

“有又怎么样?你们还有什么要问的?我还得回去工作呢。”

“那你知道你表妹的女儿,江心雅出过的事吗?”

史鸣欢的脸瞬间就黑了:“你们警察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做吗?人家孩子怎么了,关你们什么事?”

“史小姐别生气。照片上这个男人,死了。欺负你表妹女儿的人,也死了,而且巧合的是,他们两个死状都一模一样,显然是同一人所为。”

“史小姐听得懂我在说什么吗?三条人命,这是重案中的重案。史小姐应该明白,对警察撒谎的后果吧?”

史鸣欢的脸上有慌乱一闪而过,快得如果不是文沫一直盯着她,怕就看不见了。这才是最真实的下意识反应。

知道慌乱就好,说明他们没猜错,史鸣欢说的话有水份,她说的,远比她做的少得多。

这场对话以史鸣欢的不配合告终。自然警方不会放过这条明显有价值可挖的线索,决定先不惊动她,调取了她的通话记录。

李淮辰失踪当天,史鸣欢被人发现与他有拉扯是在下午三时许,然后两人乘出租车离开,也是在那段时间内,史鸣欢与刘莆菁的通话十分频繁,每次时间不长,多则两分钟,短则十几秒,次数高达二十多次,几乎两分钟一次。

再往前翻,史鸣欢与刘莆菁电话联系并不多,一个月也就三四次,一般集中在周末,通话时间在二十分钟左右。

李淮辰失踪前后,史鸣欢与刘莆菁的频繁接触显得很可疑。但这并不能证明什么,两人可以有无数种合理解释,比如史鸣欢与陌生男子同乘一车心里害怕,打电话报平安之类。

况且,郑陆与刘莆菁有死仇,李淮辰可没招过她没惹过她,她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街边公园里。一个大约十岁左右的小姑娘坐在秋千上,双眼呆滞,目视前方,一动不动,不知道想些什么,在她身后不远处,一位神情憔悴的女子正紧张地注视着她,可小姑娘无知无觉,春风乍起,傍晚时免不了带着寒意,小姑娘穿得很单薄,女子手里拎着件孩子的外套,想给她穿上又不敢。

不一会儿有个男人突然出现在。街边公园中间的空地四周全是高大的树木,已经长出叶子的柳树很能遮挡视线,这男人在母女二人看来,就似突然出现。

小姑娘瞳孔一缩,身子颤抖,突然放声大哭,一边哭一边喊:“不要!不要!”声音尖利,反倒把突然出现的男人吓了一跳。

合伙作案

小姑娘惊声尖叫,两只手在空中挥舞,稚嫩的小脸上满是惊恐,一直在旁边小心照看着她的女人慌忙扔下手中的外套,冲过去一把抱住小姑娘,将她的头埋在自己怀里,轻轻哄着她:“宝贝不怕,妈妈在这儿,没事的,没事的,不怕不怕哦。妈妈在呢,嘘,不哭了,不哭了,一会妈妈带你去吃冰激凌好不好,点你最爱吃的草莓冰淇淋。”

路过的男人只是奇怪地看了两眼正在哭闹不停的小姑娘,心想自己长得也没有那么吓人,怎么会一看到自己,就哭得撕心裂肺的,但这些不关他的事,他快步离开了公园。

听到背后的脚步声渐渐远去,直至消失,女人才终于将小姑娘从自己的怀里放开,街边公园这片空地上只余他们两人。

小姑娘哭累了,又恢复了原来呆滞的模样,对母亲的话没有给丝毫反应。

“宝贝,天晚了,一会儿起了风很冷,爸爸也要下班了,咱们回去好不好?”她将小姑娘从秋千上抱下来,小姑娘仍然呆呆的,任她领着。

路过不远处的甜品店,女人想了想,还是拉着小姑娘进了店里,不一会儿两人再出来时,小姑娘手里果然拿着个草莓味的冰激凌,一下一下舔食得正欢,嘴角噙了一抹笑容,看起来可爱极了,不复刚才呆呆的傻样。

女人宠溺地摸摸她的脸,牵着她往家的方向走去,一路上只要有男人接近,女人都会小心翼翼地将小姑娘的视线挡住。

一路相安无事,终于平安到家。

“回来啦?”听到开门的动静,男人从厨房探出头来,对上小姑娘呆滞的眼神时,他微微一笑:“闺女,想爸爸不?”

小女孩一直没什么表情的脸上闪过一丝惊恐,刚想扔掉手中的冰激凌开始放声尖叫,女人麻利地蹲下身子,在她耳边轻轻说:“宝贝,不怕。这是爸爸,爸爸对你特别好,天天抱着你给你买好吃的,给你买花裙子的爸爸。还记得吗?这是爸爸。”

还没来得及出口的尖叫声被小女孩咽了回去,她歪着头盯着男人看了一会儿,叫了一声爸爸,就继续面无表情地低下头去吃冰淇淋。

夫妻两个彼此对视一眼,眼神中都带着阴冷与痛苦。原本他们的孩子聪明可爱,活泼开朗,哪里是这样呆呆傻傻的样子,他们好恨!

家里突然安静下来,没有人说话。在他们看来,他们一家遭的罪,任何语言上的安慰都显得苍白无力。

这样的安静没能持续很久,突然传来的敲门声吓了三人一大跳。小姑娘手里的冰激凌更是惊慌之下掉到了地上。

失去了心爱的美食,小姑娘嘴一扁,又开始哭,被她妈妈手忙脚乱地抱回了卧室,男人则一边盘算着再去给女儿买个冰激凌,一边走到门口去开门。

待看清来的居然是两个他不认识的警察时,男人本就没什么好脸色的脸,这回是彻底黑了下来。都三年了,阴魂不散的警察,竟然又找上门来!一想到女儿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与警察们不无关系,他就气不打一处来,沉声问道:“你们想干什么?”

文沫与闵三行匆匆结束对史鸣欢的询问,略一商量,直接就想先来找了刘莆菁。史鸣欢显然是在隐藏着什么,文沫相信十有**与刘莆菁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史鸣欢会替刘莆菁隐藏什么呢?

单看这姐妹俩的渊源与感情,救命大恩,以史鸣欢的性子,怕是可以性命交付,无论这个妹妹让她做什么,都愿意赴汤蹈火在所不惜的。

李淮辰与刘莆菁往日无冤近日无仇,要说单单只有他一个人身死,便是史鸣欢与李淮辰在其失踪前后有所牵连,警方都不会想到沿着这条线深挖下去。毕竟两个人人生轨迹完全没有交集。

但现在又牵扯上了第三死者郑陆。刘莆菁身为江心雅的母亲,为自己的孩子报仇想要杀死郑陆,作案动机十分明确。

当初商平奕与罗胜强被害案一事有关联的时候,案情尚不明了,这两个人同样是没有任何的交集,商平奕根本没有作案动机,但他却有便利的条件接触作案工具,且在罗胜强被害前后没有不在场证明。警方排除他,是因为他没有杀罗胜强的理由,他搅进案子中还可以解释为巧合。

但巧合一事,可再一,不可再二。

罗胜强的死里有商平奕的身影是巧合,沈莆菁又牵扯到李淮辰被害一案难道也是巧合?他们与前两个死者没什么牵扯,却与第三死者郑陆之间有着血海深仇。

文沫最初的判断出现了偏差,这根本就不是一人所为的连环凶杀案。从目前掌握的线索已经可以看出规律:

罗胜强与李淮辰不过都是烟雾弹,凶手真正的目标自始至终只有一个,那就是郑陆。

凶手也绝不仅仅只有一人,郑陆当初毁了三个孩子,现在这三个孩子的家长极有可能精心策划了几起凶杀案。

伪装成一人所为,尸体呈现出的被害细节高度一致的连环凶杀案,无非就是希望借不在场证据和杀人动机说事,把自己排除在犯罪嫌疑人的范围之外。因为就连环凶杀案而言,一起案子没有作案时间,警方就会想当然地认为,他绝不可能是凶手。

选择恶犬这一作案工具,直接让它们咬死被害人,并非都是制造血腥与暴力的需要,而是尽可能减少人为干涉的痕迹,避免不同的凶手在作案时因为身高、力道、心理素质的差异,露出马脚。

如果上述推论成立,商平奕杀了罗胜强,李淮辰案是刘莆菁所为,那么剩下的郑陡壁,就应该是死在了张启明手中。一人作案时,其他两人光明正大得出现,尽量为自己留下不在场的证据。

他们只想杀了郑陆,一点都不愿意将自己的生命也同样搭进去。

罗胜强和李淮辰之所以会被选择成为受害人,大约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都受过刑事处罚,蹲过大牢,在奉公守法的好市民眼中这样的人就是社会渣子,死有余辜。他们一方面可以引导警察往凶手对刑满释放人员怀有仇恨的角度去考虑,另一方面,他们与罗胜强和李淮辰根本无冤无仇,杀这样的社会渣子,为民除害,以减轻他们内心的愧疚感。

他们应该有个隐蔽的藏狗地点同样也是第一案发现场,提供狗的就是商平奕,至于前两名受害人是他们集中商量出来的结果,还是每一位作案的凶手自由发挥,文沫暂时不得而知。

当然这一套理论现在还全部都是假设,他们缺少证据。找到三名死者被害的第一现场,找到那几只作案用的恶犬,撬开他们三个人其中一个人的嘴巴,人证物证俱全,这案子才能结。

想通案子的关键节点,知道他们对付的到底是什么人之后,闵三行第一时间给郭建峰打了电话,通报他们的最新发现,他们到底要到什么地方去取得证据,三个犯罪嫌疑人是不是需要先监控起来,得等郭建峰指示。

郭建峰给他们的命令是追刘莆菁的线,女人相对于男人在性格方面自然得文弱一些,心理素质不过硬的话,吓一吓兴许就是最好的突破口。

他们已经接触过史鸣欢,刘莆菁一定会第一时间接到警方找上史鸣欢的消息,假的就是假的,是需要时间反复强化记忆,才能编出合理谎言的。

趁着她还没时间串好口供,出其不意地找上门,匆忙之下,刘莆菁的假话里多多少少得有些真实发生过的,短时间内,刘莆菁不敢单纯捏造,只得凭着记忆,半真半假。这就是警方的机会。

江浩渺一脸警惕,压根没想放人进屋。

“你好,我们是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重案一组的。这是我们的证件。今天来是想找刘莆菁了解些情况,请问她在家吗?”

找自家老婆的?

“你们想干什么?”

“郑陆被害了。你们知道吧?”闵三行虽然是疑问的语气问的话,那意思却再明显不过,不需要得到他们的回答。

“知不知道又怎么样?”江浩渺心里本就讨厌警察,他们还是为了那个人渣的死才上门来查案的,更是让他心里不得劲。

女儿受害之后,他们没想过被街坊邻里知道了会对一个才六岁的孩子造成多坏的影响,只希望警方能抓到坏人,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不能再让他祸害别的女孩子了。

可结果呢?警察倒是一趟趟上门跑得勤快,一遍又一遍让女儿回想噩梦般的经历,落在街坊邻里的眼里,自家女儿的事自然瞒不住。

他们可以容忍自己一家人被人戴有色眼镜看待,也可以容忍有人背后议论他们,但他们容忍不了,有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偷着对他们女儿说些有的没的。

六七岁的孩子,世界观还很单纯,她原本并不知道自己身上发生的事到底意味着什么,涂了药,伤处不疼了,对她的生活根本没有影响,她还是那个乐观开朗的小姑娘。

可有些人的心理似乎不太正常,六七十岁的人了,怎么能为老不尊到跑到孩子面前说什么贞洁不贞洁,以后嫁不出去,坏人放出来还会来找她,以后只能嫁给坏人的话。

江心雅这些话听多了,渐渐的不太正常起来,起初父母都没留意,那个时候郑陆初落网,他们打听消息还来不及呢,反正女儿自出事后一直都挺好的,年幼无知也是种幸福。

等他们回过神来时,才发现女儿晚上总做噩梦,白天无精打采,不爱说话,自己的亲爹接近她的时候都有些瑟缩,再之后,情况越来越严重,害怕见到陌生男人,不敢自己睡觉,不爱说话。

他们咨询过心理医生,医生告诉他们有些孩子对创伤的应激反应是要慢半拍的,如果没有及时干预治疗,很容易患上ptsd,更严重的会导致自闭症。孩子的世界更单纯,相对的,一旦出现心理问题,干预治疗的成功率也比成人要低。

他们花了很多钱,送女儿一周两次去做治疗,收效甚微,也许余生都要像现在这样了。嘴碎的老太婆被刘莆菁打破了头,他们家的儿女找上门来也被她拎着菜刀赶走了,可女儿却再也变不回开朗的模样。怎么能不让他们做父母的心痛欲死?

是他们没有保护好她!

“我们是来找刘莆菁的,请你配合我们工作。”闵三行没成想江浩渺态度如此抗拒,再次强调他们来的目的,不是冲着他或者孩子来的,只想与刘莆菁谈一谈。

江浩渺还想拒绝,卧室门突然开了,刘莆菁站在那里道:“浩渺,放他们进来。咱们又没做过亏心事,有什么不能对人言的?”

“你进去看着小雅,她一个人呆着会害怕。我没事的。”江浩渺还想说什么,刘莆菁摇了摇头,示意他不用担心。

“郑陆死的事,我知道。”等江浩渺进卧室,剩下三人在沙发上坐定,刘莆菁干脆地说出这么句话。

“死真是太便宜他的。”刘莆菁语气淡淡,听着挺温柔的,可话里的冷意是个有耳朵的都能听出来。她一点都没想过要掩饰自己对郑陆的痛恨,到底是够坦诚,还是以退为进呢?

“郑陆才死了也没多久,你怎么知道的?”一个刑满释放的人死亡,可够不上上新闻进而家喻户晓的标准。

“我一直在盯着他,从他出狱开始。”刘莆菁掏出手机,上面拍了不少郑陆的照片,有在家的,有出去逛街的。

“盯着他很奇怪吗?像他这样的人,有这不要脸的臭毛病,是永远都不会改的,他一定会再犯罪,我盯着他,只是希望在他再犯罪的时候及时报警,不能再让别的孩子重复我女儿的命运了,也不能让他逍遥法外。”

“我是守法公民。”刘莆菁直直看向闵三行,眼神清澈。

人情与法律

“你是一直跟着郑陆吗?自从他出狱到他遇害,自始至终都没有让她离开过你的视线?”闵三行一张接一张翻着刘莆菁手机里的照片。

每张照片底下都带有时间水印,第一张就是郑陆被释放当天,在监狱门口拍到的,郑陆与张启明一起愉快聊天的画面。而最后一张,是郑陆失踪当天,在他们小区门口,正打着电话往外走的画面,再之后便没有了。

“我的手机都在你手里呢,上面有什么自己看啊。我有家有口,不可能连睡觉的时候都在郑陆的卧室盯着吧?”

“最后一次见到郑陆是什么时候?”

“不记得啦,好几天没跟过了。”

“你不是说郑陆出狱之后,跟着他就是你的头等大事吗?为了防止其他的孩子受到一丁点儿同样的伤害?你这态度很端正,似乎行为嘛,有那么一点言行不一呀。”闵三行斟酌着语气。

他们在敲门之前就已经商量好,要一点一点地挑起刘莆菁的怒气,让她失了这颗平常心。人在愤怒的时候,编的假话也就不那么圆满了。

可无论他们问什么,刘莆菁总能淡淡得几句话驳回来,或者干脆不回答,半点生气的意思都没有,她就是要一口咬死,自己只跟了郑陆几天,然后再次来到他们家门前等着他出门的时候,就发现他的母亲慌慌张张地哭着跑去报警,这时候她才知道郑陆已经失踪,之后只需要略微关注,就能得知郑陆遇害的消息。

作为受害者的母亲,刘莆菁的所作所为无可厚非,她的回答又滴水不漏环环相扣,那么相信在这个问题上她说的全都是实话。

本来他们也不认为刘莆菁与郑陆的死有关系,从郑陆入手的主要目的还是想以此为突破口,引出李淮辰。

“既然你这么关注郑陆被害案,你也应该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吧?”

“当然知道。”刘莆菁一直很淡定的脸上,突然露出了大大的、极灿烂的笑容:“知道他死了我就放心了!知道他死得极惨,我实在是太开心了!这种人渣死不足惜,我还嫌他死得太晚,早在三年前他就应该死!”

“别欺负我不懂法,郑陆犯的事到底构成哪种犯罪,所有人都心知肚明!我承认当初也是我自己过于懦弱,害怕女儿的名誉受到损害,忍气吞声,在郑陆被抓、交代出他对我女儿施的暴行之后,没有及时站出来,才导致他逍遥法外,不过短短的三年,就可以重新做人!”

“政府和法律给了他机会,又何尝给过我女儿机会?”刘莆菁冷笑道:“不管是谁杀了郑陆,我都希望你们抓不住他,如果实在太倒霉被你们抓住了,他也是我的英雄,我给他送锦旗!不过你们警察但凡有点人性,最好都不要抓他,郑陆当年只被判三年究竟有没有猫腻,你们说了不算。”

“这事搞出去真闹大了对谁都没好处,到底是凶手的责任大,还是你们司法量刑过轻,让坏人没有受到应得的惩罚责任更大?自己掂量。”

“你这算是在威胁我们?”

“威胁不敢,不过是实话实说。怎么?现在这个世道已经容忍不下人说真话了吗?有本事你们抓了我去!”

“你放心,如果你没做错事,我们当然不会抓你,你想说什么都可以。但如果最后我们有证据,证明你做错事了,我们绝对不会放过你。”

“好啊,我等着!现在你没事了吧,没事就可以滚了。”

“别着急,我们再问几个问题。与郑陆同样死法的还有两个人,实际上郑陆是连环凶杀案的第三个受害者,我们这次来就想问一问,这两个人你认不认识。”文沫拿出四张照片,分别是罗胜强和李淮辰生前以及死后的照片。

活生生的,与鲜血淋漓的,摆在一起有很强的视觉效果。刘莆菁只看了一眼,想都没想,就将两张血肉模糊的照片迅速翻面,倒扣在茶几上,脸上难免带出几丝嫌恶。

下意识的小动作是骗不了人的,一般人看到这样的血腥,第一反应会是害怕,这是人的本能,但刘普京一点都没有觉得害怕,更多的是不忍直视。这两个人与她无冤无仇,她很可能亲自动手杀了李淮辰,不愿意看他们死后的照片,是愧疚,并非恐惧。

“这两个人是谁啊?我不认识。”除了将两张血肉模糊的照片倒扣在茶几上之外,刘莆菁压根都没有向两名死者正常的生前照片溜过一眼,就矢口否认。

“你跟李淮辰不认识,那史鸣欢总认识吧?”

“那是我姐姐,能不认识吗?又关她什么事?”刘莆菁沉了沉脸色。

正在这时,卧室的门突然开了,有个双眼通红的小姑娘跑了出来,江浩渺跟在后面,着急地想把女儿拉回来。

刘莆菁哪还有刚刚的镇定,转身一把抱住女儿,不想让她看到闵三行。

但为时已晚,小女孩将闵三行的脸看个正着,后者还自以为善意地露出个笑脸,殊不知在小姑娘心里,这张笑脸早已经成为她最可怕的噩梦!

哭声乍起,就一发不可收拾了。刘莆菁一边哄着女儿,一边眼神向刀子似的,不断飞向闵三行。等她抱着女儿进屋,只剩下江浩渺,三个人大眼瞪小眼,在客厅里坐着,尴尬无比。

可是关于李淮辰的事该问的还没问,他们只能厚着脸皮继续坐等刘莆菁出来,假装没看见江浩渺的嫌弃。

屋内的哭声断断续续,直到半个小时后才消失不见。这个孩子心理有问题,文沫自然能看得出来。

刘莆菁显然没有想到两名警察居然厚着脸皮等到了现在,但既然已经出来,她也没有办法再缩回卧室去,板着脸问:“你们到底还有什么事?”

“你女儿,这是怎么了?”

这话却是捅了马蜂窝,刘莆菁情绪激动:“我女儿好着呢!什么事都没有!你们要是没有别的问题,就赶紧走!”

才十岁的小女孩,哪有什么严重的心理问题,只能是受了强烈的刺激,没有得到良好的心理辅导,终于发展成了创伤性应激障碍症。文沫在一瞬间心里便有了数。

相较于一个小孩子的健康与未来,破案就变成了次要的。

“你有带她去看过心理医生吗?”见刘莆菁仍然脸色不善,文沫直接打断了她想说的话:“你是一个母亲,对孩子好的事情你都不应该拒绝,我手里头有现成的人选,可以帮助到你的女儿。她年纪尚幼,仍然有康复的希望,难道你仅仅因为自己对我们警察的不喜,就把女儿最后一丝希望掐灭吗?”

刘莆菁是个合格的母亲,无时无刻不盼望着女儿能够像从前一样开朗活泼,文沫这句话点中了她的死穴,让她赶人走的话一句也说不出来,嗫嚅了半天,最后含泪点点头:“我且信你,你推荐的人是谁?”

文沫取出纸笔,写下彭忘川的名字,心理诊所地址,以及他的联系方式:“这名心理医生我认识,职业操守,专业素养,绝对没问题。”

刘莆菁接过来看了看,脸上闪过一丝愠怒:“你这是耍我们吗?不知道我女儿见到陌生男人就会害怕,如果没有人规劝,而这个男人又一直在场,她能将自己哭得晕过去,我们一直都很小心,小心得让她避开所有陌生男人的接近,怎么……”

没有说完的话被文沫打断,她嗤笑一声:“你不是想学心理学的,不懂很正常,但是以你女儿现在的状态,难道你没有给她找一个靠谱的心理医生看一看吗?难道心理医生没有告诉过你吗?让她完全规避自己害怕恐惧的事物是下下策,最好的治疗方法就是直面自己内心的恐惧。”

“当然,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只要有正确的引导,她这种偏激的应激症早就应该消失了,拖到今天这么严重,要么是你们找的心理专家不靠谱,要么就是你们对孩子保护欲太强。”

刘莆菁无言以对。她何尝不知道自己的问题,但外面的世界那么危险,因为她的失误,已经让女儿受过一次伤害,她怎么能再让她受第二次伤呢?

因噎废食,不过是因为恐惧。恐惧自己最深最痛的梦魇再次变成现实,那会比杀了她还要难受!

可文沫说得很对,自己的女儿,已经被郑陆毁了一半,难道要自己亲手毁掉另一半?她就算能照顾女儿一时,还能照顾一世?

爱得太深,护得太好,反而不利于孩子康复成长。刘莆菁内心只纠结了一小下,便同意尽快带女儿去看看。

闵三行张张嘴,还想问什么,被文沫拦住了。其实现在算得上问口供的好时机,因为女儿的事,至少刘莆菁对他们不会再像刚才似的敌意深重。

但文沫不愿意趁人之危,这个可怜的母亲哪怕真的是凶手,李淮辰虽然无辜,但郑陆却死有余辜。

警察也是人,也会有自己的情感。案子总是要破的,早破晚破都是破,他们很不必急在一时,给这个家庭一口喘息的机会,也是文沫的私心。

刘莆菁良心未泯,她只是一个想保护自己孩子的母亲,以后再想撬开她的嘴有的是办法,没必要拿一个孩子说事,他们是警察,必须要有自己的底线,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那是坏蛋才干得出来的。

出了刘莆菁家,两人径直回了公安局。郭建峰已经开始安排人两班倒盯着张启明,如果他真是杀害郑陆的真凶,他们的杀人计划已经完成。

剩下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清理干净他们留下的首尾,杀掉几条用来作案的恶犬,最好尸骨无存,清理案发第一现场,加点漂白水,血迹自然全被破坏,就算以后警察找到了第一现场,也不会有可用的物证。

总之,一切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为要。

文沫认为,收尾的工作,张启明不应该是直接参与者。

无论他收了郑家多少钱,在外面场合如果表态原谅了郑陆,只要郑陆一出事,他妥妥的第一怀疑对象没跑。

所以这种关键时期,张启明表现得越狗腿越好,行动越平常越好。他必须一直围着郑家转,一点出格的事都没能做。如此行为,不但能在郑家刷足好感度,还能第一时间知道警方的侦查进展,简直一石二鸟之良计。

郭建峰见过张启明很多次。郑家在本市虽然排不上豪门,但郑建武本人交友广阔,豁达爽朗,很有些关系很不错也很管用的朋友。虽然郑陆的事大家该知道的都知道,对他多数是不耻的。但这并不影响与郑建武的关系。

因此,当郑建武想要求人帮忙,督促警方早日破案时,公安局也接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不得不打起精神将连杀凶杀案当第一要务处理。

张启明得以频繁出入公安局,帮郑建武打探消息,得到了不少第一手资料。

好在郭建峰保密意识很强,绝口不提案件进展,只说最近他们重点在查什么,三名死者被狗活活咬死,他们查狗的来源合情合理,至于查到谁身上嘛,呵呵,对不起,正在侦查的案件,具体细节无可奉告。

当得知张启明很可能涉案时,郭建峰忍不住有些后怕,万一当时他看在郑建武的分量上,透露不该透露的,让张启明提前一步得知他们的动向,可就真的被动了。

现在情况依然不乐观。

张启明是郑建武的司机,与郑建武几乎形影不离。自郑陆出事后,郑建武又搬回了原来的住处,小心安慰丧子的王淑琴。

警方想要绕过张启明,单独与郑家夫妻聊一聊,难度系数不小。更让他们为难的是,郑家夫妻不一定会相信警方的话,转头再把这些告之了张启明,让他有了防范,破案之期遥不可期矣。

谁会相信,爱财如命,为了钱就能让自己继续做一条郑家的狗、鞍前马后殷勤伺候着郑家少爷的张启明,会在三年间从未停止过对郑陆的憎恨,一早就设下天罗地网,就等郑陆一出狱,便能第一时间要了他的性命的呢?

简直匪夷所思嘛!

出来混迟早要还

千防万防,张启明该知道的还是知道了。

郭建峰的本意是悄悄接触接触王淑琴,一般做母亲的会比较心疼自家孩子,会愿意相信张启明留在郑建武的身边动机不纯。天长日久得呆在郑家眼皮子底下,张启明又不是超人,总不至于一张面具能戴得完美无缺。

连老虎都有打盹的时候,更何况人。时时刻刻面对着自己心里恨得要死的人,能一直淡定得装下去?总会露些破绽出来。

郑建武不宜惊动,男人嘛,真到气头上,再直接找上张启明,当面锣对面鼓,或者上演一套全武行,横生枝节就不好了。

所以王淑琴就成了他们的目标。

因着丧子之痛,王淑琴比儿子刚刚出狱的时候又明显憔悴了不少。病怏怏的半靠在妃榻上,扯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有气无力地问警察找他们干什么。

听到是要打听与张启明有关的事,王淑琴明显愣了下,有些不自然。在她看来,自己儿子牢也坐了,命也丢了,过去孩子犯的荒唐事,就不能看在他年幼无知的份上,随着他的死一起,尘归尘,土归土?

而且警方上门查张启明的用意何在?郑陆是被人害死的,死的不光他一个,还有两个跟他一样的刑满释放人员。郑陆确实对不起张启明家的闺女,但他们家出了大血,态度诚恳,该赔的钱也都赔了,恩怨总可以了了。

抓着过去一点不是,翻来覆去炒冷饭,警察就这么点本事?儿子死的时间不算长,但第一个被害的到现在可小一个月了,结果如何?如果他们早早得抓住凶手,她的儿子怎么会死?

语气不知不觉就有些发冷:“你们问启明做什么?”这些天,王淑琴的日子不算好过,唯一的独子身死,但也不算难过,本来已经离心的丈夫回家。王淑琴极明智得没有提及郑建武在外面的日子,小妖精不小妖精的,到她这个年纪已经看得淡了。

如果两口子真的能抛却之前的不愉快,和好如初,也算儿子的死不全是坏事。

张启明在他们两夫妻最难过的黑暗日子里不离不弃,甚至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送到特殊教育学校全托,一心一意围着他们夫妻俩,这份心意,她王淑琴得领。

便是血缘亲人也不过如此了。张启明能做到这份上,他们俩就不能没良心,转身怀疑他跟自家儿子的死有关。王淑琴没受过太高教育,但做人基本的道理总是懂的。滴水之恩尚且要涌泉相报,张启明以德报怨,这恩情欠得就数不清了。

如今警方找不到凶手,就想随便找个替死鬼,也得问问他们答不答应吧?

“张启明一直跟在你丈夫身边,他没有对郑陆特别感兴趣?我们听说郑陆刑满释放的时候,还是张启明去接的?”闵三行没有直接问张启明对郑陆的敌意。

“启明兄弟是个知道感恩,分得清恩怨的。不像有些人,专门看不得别人好,觉得天下的乌鸦都应该黑漆漆一团。人心不像你们想得那么坏。”王淑琴意有所指地回答。

假装没听出来王淑琴话里的深意,闵三行接着问:“那在郑陆失踪前后,张启明有没有异常表现?他那几天,是不是一直跟着你的丈夫,没有大段的时间不知去向的?”

王淑琴冷笑:“你们不如直接说是怀疑张启明杀害了我的儿子。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们,没有。

张小英那孩子可怜,受了不少苦楚,张启明身为一手养大她的父亲,自然也曾伤痛欲绝做出了一些不理智的事。但他眼光够长远,很明白什么对他们才是最好的选择。张小英智力有缺陷,她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以张启明当司机开车的微薄收入,张小英以后没有什么好日子过。

五百万,是他们一辈子都挣不来的钱,张启明很能拎得清。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们以人心换人心,没什么对不起他的。

我丈夫信他,我对他也有信心。你们别白费力气瞎折腾了。”王淑琴已经把话挑明,继续跟她兜圈子也没什么意思,闵三行叹了一口气,换上一副推心置腹的面孔:“老姐姐,我跟你说句实话。”

“什么叫做知人知面不知心,画虎画皮难画骨。谁也别夸海口去赌人心,张小英是张启明的亲闺女,谁的孩子谁心疼。他就是跟你们家再亲,遇上他闺女的事,你觉得他会向着谁?

文沫适时接过话头,打算再添一把火:“张启明是否毫无芥蒂地跟你们提起他女儿的近况?是否还曾经带她来过郑家?答案是否定的对不对?”

“如果他心无芥蒂,真的已经放下过去的成见,就应该像以前一样。他分明不愿意女儿再跟郑家的任何人接触,不单是郑陆,就连你和郑大哥,也在他的禁止往来名单中,这叫心无芥蒂,这叫放下仇怨吗?”

“你好好想想,仔细地想,想清楚了,还能再斩钉截铁地跟我们说,郑陆一案,与张启明绝对毫无瓜葛吗?”

王淑琴本能地想要反驳,却没有办法违心说出谎言。

三年多了,她再也没有见过张小英,有的时候闲谈之中,跟张启明问起她女儿的近况,也被张启明顾左右而言它得岔开话题。

她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这些表面上都能看出来的问题,只觉得张启明拉扯个孩子不容易。刚刚文沫说的话点醒了好了。此时此刻再次回想,不得不承认这番话很有道理。

他难道真的是杀害自己儿子的凶手?郑家赔他陪得还不够?钱给了,命也要!这是什么道理?

王淑琴本就六神无主,因为儿子的死心伤疲累,警察的这一番话恰巧又说到了她的心坎中,自然情感的天平就偏向了自家已经殒命的儿子,对张启明存了几分疑心。

她开始仔细回想,儿子失踪前后,自己到底有没有看见过张启明在自家附近。张启明是常年跟着郑建武的。作为司机,郑建武但凡出门的时候,两人几乎形影不离。

儿子最后一次出门前,曾经跟她说过,不会太久就能回来,其实出去也没什么事,就是懒得在家闷着,想出去转一转。

她答应着,只叮嘱儿子早点回来,便做了一桌菜等着人回来了一起吃饭。可之后她左等右等,眼看着时钟转了一圈又一圈,儿子却再也没能回来。她几乎一夜未眠,凌晨时分实在困的撑不住了,打了个盹,还梦到儿子回家了,但当她醒过来之后推开儿子的房门,家中空无一人的时候,才知道自己其实是做了一个梦。

郑陆的手机,从最开始的无人接听,到用户已关机。好不容易因为儿子刑满释放平静下来的心再一次泛起了波澜,等到她哭着去报案,已经是第二天的傍晚。

一天一夜毫无消息,这是她忍耐的极限。她整个人都要崩溃了,在报了警之后就给自己的丈夫打电话。

郑建武原本不想回来,只王淑琴哭得实在可怜,他一时心软之下,真的回来了。

当时王淑琴就倚在门边上等着他,因此记得清清楚楚:当天郑建武是从出租车上下来的,并不是张启明开车送他过来,走近后她能闻到丈夫身上明显的酒气,大约也是他没有自己开车的缘故。

自己儿子失踪时,张启明行踪不明,王淑琴回忆起这一点,一蹦三尺高,哪里还有刚才柔弱的模样,像失去幼崽的母老虎一般,张牙舞爪地就想冲出家门去找张启明。

前后反差太大,文沫和闵三行谁都没有反应过来,愣是让王淑琴冲出了家门,最后在小区门口将她死死拦住。

张启明现在动不得,警方手里毫无证据的情况下,这么做无异于打草惊蛇。

但他们显然低估了王淑琴失去儿子后内心一直压抑着的苦闷,好容易找到了宣泄口,便一发不可收拾。他们拦的了一时,却拦不了一世,最终张启明接到了王淑琴的电话,甫一接起,就被劈头盖脸地骂得狗血淋头。

他心微微一沉,不明白为什么往日王淑琴对他态度还算不错,今天做疯狗样却是又为哪般。

他很快从字里行间中听出意思来,警方这是怀疑上他了?

呵呵,他装了这么久装得还不够像吗?像条狗一样在郑家摇尾乞怜,抛却了自己的尊严,结果就落得被怀疑的下场。

掩饰住内心的紧张,他淡淡地说了一句清者自清,也不管王淑琴到底有没有听清楚,直接挂断电话。

张小英一觉睡醒,揉着眼睛起来找爸爸,就看到张启明坐在沙发上,满屋子烟雾缭绕,呛人得很。她忍不住咳嗽了几声,张启明这才回过神了,连忙起身开窗通风,再将女儿抱回卧室。

女儿小小的身躯三年并没有长多少,仍然是一副骨瘦嶙峋,小脸苍白的模样,身上一直带着若有若无的尿骚气。

张启明不自觉地皱了皱眉,女儿的智力发育停滞不前,身体状况却每况愈下,一个健康的身体是多少钱都换不来的,张启明深深地感到绝望,未来的某一天他走在女儿后头的可能都不是没有。

可没有任何一个孩子,应该比父母先死去。

智力低下的女儿没有办法理解张启明内心的纠结,她看到爸爸皱眉,只能理解为爸爸这是嫌弃她了。小小的女孩子已经十三岁,智力却仅相当于六七岁的孩童,可就是六七岁的孩子,也知道自己身上的味道很难闻。

不安地在父亲的怀里扭动身子,小脸憋得通红,她略带委屈地开口:“爸爸你放我下来吧,我自己会走。”

说话声音都带着几分憨傻,令张启明心疼的同时,不得不欣慰女儿的懂事,他将女儿小小的身子抱得更紧,脸贴在她的脸上:“宝贝不怕,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你永远都是爸爸的心肝宝贝,爸爸不会不管你的。”

“嗯,我知道爸爸最好啦,爸爸我好爱你。”女儿伸手,抱住了张启明的脖子,父女俩难得的温馨,让他一颗冷硬的心,都变得柔软起来。

同时也有了新的担忧,他以为他们的计划天衣无缝。三人分别作案,尽可能让所有细节都高度一致,至少保证其他两起案发时自己有不在场证明,他们就应该是安全的。

可为什么自己会被怀疑呢?他们三个人,没有任何手机通讯联系记录,警方是如何猜出来他们与案件有关的?

还是说被怀疑的只有自己?实在是因为自己与郑陆之间的矛盾太过显眼,就跟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似的。

也是怪他,争取了好久才争取到亲自动手除掉郑陆的殊荣。是的,他把这当成一种荣耀,为了女儿曾经受到了伤害,为了他每天看着女儿痛苦逐渐积累的怒气,为了为民除害。

他知道,他是个小角色,小人物,自古胳膊拧不过大腿,没钱的斗不起有钱的。他那时候便是再有骨气,再如何坚持一定要让郑陆受到应有的惩罚,拒绝郑家给他的巨额赔偿,都没有办法改变郑陆不会被判死刑的最终结局。

郑陆不可能会被判死刑,至少郑建武不会看着自己的独子去死,他是一定会插手的。到那个时候张启明拿什么跟他斗?自己身上穿的,嘴里吃的,都是郑建武所赐,离了他他张启明又算个什么东西?

所以穷人命贱,五百万就能让他感恩戴德,必须非常大度地原谅。

那他就原谅,就狗腿,就谄媚。他有的是时间,可以等郑陆出来。这一次,他不会假任何人之手,一定是要自己动手,送郑陆去死的!

郑陆死在临头,仍不自知。他只要装作偶遇,热情地要求请吃饭,郑陆一点戒心都没有,就上了他的车,他不知道是不是得感慨一下平常伪装得太好。

直到自己露出真面目打晕他,绑上木桩,幽幽醒来的郑陆才知道什么叫害怕。

可惜,已经晚了。如果真有来生,但愿他能懂得一个道理,非要作恶,也千万选个与自己在同一水平线上的对手,欺凌弱小,趁人之危,早早晚晚都得还!这是公道!

表面上的宁静

张启明十分解恨地看着几条狗活生生将郑陆咬死,看着他从最初的剧烈挣扎,竭尽全力的嘶声喊叫,到最后奄奄一息,一动不动,像死狗一样。

怎一句大快人心了得,他连眼睛都不舍得眨,生怕错过一丝一毫郑陆受苦受难的模样,他要将他所有的惨状都牢牢地记在心里,余生都能令他回味无穷。

触犯刑法吗?无所谓。

杀人的愧疚感吗?不存在。

后悔吗?绝不。

抱着乖巧的女儿,张启明的眼神无比坚定。没有证据,他咬死了不说,警察又能奈他何?

惊了不该惊的人,是警方找王淑琴了解情况最大的败笔。好在郭建峰秘密安排的三组盯梢人员都没有暴露,明察暗访之下也没有发现三人之间有过什么联系。

他们都老实得跟鹌鹑一样,平平淡淡地过着自己的日子,循规蹈矩。

商平奕依然每天早出晚归,安安静静地坐在饭店小院儿的老槐树底下,手起刀落杀着狗,脸上连多余的表情都欠奉;刘莆菁忙于带女儿去看新的心理医生,调整治疗方针,连工作都来不及去做,请了长假;至于张启明,王淑琴那一通电话骂得堪称酣畅淋漓,但张启明就偏偏能装的跟没事人一样,亦步亦趋地跟在郑建武身后,当一条最合格的狗,并且丝毫不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过于虚伪。

要说郑建武也是一个大大的奇葩,哪个父母得知害死自己儿子的人可能就在自己身边,即便是心理作用,都不会给他好脸色,偏偏郑建武是个性子执拗认死理的人,别看他平时是个好好先生,真要是认定什么了,八匹马也拉不回来。

他认定张启明是他的兄弟,不争气的儿子死了他确实心里难过,但绝不会因为儿子的死,便牵连到自己身边信任的人。因此无论王淑琴怎么怒骂劝说,郑建武都拒绝开除张启明,为表信任,还每天将它带在身边,几乎形影不离。

至于王淑琴所说郑陆失踪当日,张启明没有送他回来一事,郑建武心知肚明,那天张启明确实找他请假,却是为了他的女儿张小英。

虽然是个人都知道张小英智力有缺陷,与一般的孩子总归是不一样的。但张启明不甘心。

自己的女儿,在当爹的眼中自然千好万好,尤其是这个女儿还是他从小小一团肉球养到现在,更是希望女儿能跟正常人一样。

所以张小英一直读的都是普通孩子就读的小学。十三岁,已经可以上初中的年纪,她却还在三年级晃,且功课拉了太久,每每上课都一脸懵懂得瞪着无辜的眼睛望着老师,半个字都听不懂讲些什么。

这已经是她第三次重读三年级了。加减乘除四则运算,别的孩子只略听一听便能举一反三,张小英却只能勉强掰着手指头算十以内的加减法,这还是张启明教了又教的结果。

她智力低下,接受力和理解力都有限,老师不会为了她一个耽误整个班的进度,不然期末考得个倒数第一,丢人就要丢到整个年级组了。

因此张小英入学本就比一般人晚,又读了五年小学,勉强上到三年级,四年级却是说什么也升不上去了,哪个班主任接到她都颇觉头疼,三番两次好心劝说,把张小英送去特殊教育学校才是正理。

她自身所限,跟上不正常进度的教学,老师头疼,她自己跟比她小好几岁的孩子同处一间教室,仍然事事落后,心里怎么可能好受?张启明看不开,可是坑了自己的闺女。

郑陆失踪当天,张启明接到女儿班主任的电话,当时郑建武正好从车上下来,顺嘴问一句怎么了,张启明有些为难地苦笑:“小英眼他们班的一位男同学打了起来。虽然长得好几岁,但张小英身量小,还有病根,长得瘦瘦小小的,根本不是虎头虎脑小她四五岁的男孩的对手,头上被砸出个核桃大的包。”

本就不灵光,还被打了头,郑建武也是个当爹的,将心比心,都替张启明心疼,连连催着他赶紧去学校看看,万不能让自己女儿吃了亏,现在的孩子啊,家家户户都一个,宝贝疙瘩似的,有那被家里惯坏了熊孩子就够讨厌的了吧,等请来家长才发现,原来熊也是基因遗传的,这家长比孩子还要不讲理不懂事!

张小英又是个嘴笨胆小的,很可能说不清事情经过,老师本就不喜欢她呆傻还非要在正常学校里就读,怎么可能会偏着她说话,再没家长撑腰,被对方家长欺负了的可能太大了。

本来张启明是不愿意走的。郑建武一会有饭局,来的有局里的领导,他是作陪的,不喝酒不可能,而且还肯定得往多了喝,张启明不在,郑建武喝酒又开不了车,打车的话多有不便。张启明身为司机,就这么把人扔在这不管,心里很过意不去。

倒是郑建武不在乎,一点小小的不方便与孩子的事相比,微不足道,他真心拿张启明当哥们,就喜欢张启明这份认真劲,赶紧催他去看女儿。张启明这才千恩万谢地走了。

所以根本不存在什么一大段时间空白,张启明那天的行踪只要去张小英所在的学校一查,就能完全清楚。如此明显能辨别真假的话,张启明是傻了才会当着郑建武面说。

事后张启明回来,他也知道了后续:打人的小男孩脸上带着两条长长的抓痕,正嚎啕大哭,吵得一屋子人脑壳疼,他旁边站着个五大三粗的妇人,五官与小男孩八成相似,一看就知道是亲生母子。

自己的女儿缩着瘦弱的身子躺在地上,绑着的尿袋早已经被拽出来掷在地上,一股难闻的尿臊气弥漫屋内,真亏小男孩还能专心致志哭闹。

张启明听到对方家长一口一个小白痴、小傻子的骂自己女儿,厚厚的嘴唇一开一张极不饶人,他不禁怒从心起,自己放在手里的宝贝就让人这么侮辱,能忍得了他就不是个当个爹的!

大吵一架,在老师和稀泥的劝解下不欢而散,女儿被吓得连话都不说,小脸白得不像话,他心疼之余,第一次认真思考,是不是让女儿上普通小学,对她根本没好处。

他不喜欢特殊教育学校不是一天两天了。以前不是没去看过,那里面的孩子形形色色什么都有,但都是个共性,那就是身体智力残缺,他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在这样一个圈子里成长,从内心已经将自己定性为异类。

但现在看来,放在普通人中,女儿受的欺负比在特教学校还多,是他想错了。

郑建武听闻,没多说什么,只拍拍张启明的肩膀,一副家里孩子不省心的心有戚戚样。没几天,他就联系了特教学校,让女儿住进去,学校的老师有爱心更有耐心,张小英脸上的笑容都比以前多了,人生第一次交到几个朋友。

前因后果,清楚明白。因此王淑琴的哭闹落在郑建武眼里,就成了无理取闹,连带着因为儿子横死引起的同情心也减了几分,又往小三那边来往起来。

彭忘川的心理诊所。

刘莆菁早早就带着女儿过来等。她提前预约好的上午十点,但因为在家里实在坐立不安,还是提前两个小时来了诊所。诊所看起来很正规,比她带女儿去的医院心理科好多了,刘莆菁暗自打量,心里多了几分满意,轻轻整理女儿额前碎发,一颗焦躁的心平静几分。

终于到了约定时间,无论是彭忘川国字脸的稳重长像,还是他说话时温柔可亲的声音,都让刘莆菁心底最后一丝疑虑淡去,很放心地将女儿交给他,然后依照他的意思,到门外等待。

江心雅自己也哭闹了一场,但彭忘川拿了不少玩具给她,还准备了很多零食,对小姑娘耐心十足,语气十分温和,他声音好听,也是占了很大便宜,小姑娘连哭都忘了,拿着玩具,张嘴等彭忘川喂她,连亲妈出去都没回头看一眼,哪里还记得哭。

刘莆菁嘴角一抽,这倒霉孩子,怎么还这么呆呆傻傻的,以后就算好了,还不得继续被人骗?到底还是为她没再哭闹感到高兴,觉得治愈的希望大了几分。

心底不免有几丝后悔,她当初跟人一起密谋报复,只觉得快意,三年期间只要一想到女儿的遭遇就夜不能寐,凭着满腹恶气,一直强忍了三年,直到郑陆出狱。

杀一个陌生人,并不容易,尤其是她是个女人,力道小,虽然骗着让李淮辰喝下轻量安眠药,又算准时间,等到李淮辰彻底清醒,体内残存的安眠药完全代谢出去,才放的狗,没让警方从尸体上查出异样,但却也因此直面了李淮辰的诘问。

他问:“为什么?”

这个问题要刘莆菁如何回答?她能说这是他们长达三年的计划的一部分?她能说他只是倒霉被她从一众刑满释放人员中随意挑选出来的?他与她,本无冤无仇。

凄惨的叫声徘徊于她耳边,日日夜夜不曾消散,相较于商平奕的无动于衷,张启明的轻松快意,刘莆菁却心事重重。

她以为郑陆死了,她只会高兴,但事后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她因此手上沾了无辜人的鲜血,背负了一条人命,永生永世都得活在愧疚中,只要一闭眼,就能看到李淮辰被绑在柱子上,睁着平静的双眼问她“为什么”。

闵三行从诊所后门进来,小心避过刘莆菁的视线,溜进治疗室里。

彭忘川正给小姑娘做催眠,引导她渐渐习惯曾经发生在她身上的事,虽然是噩梦般的回忆,却错不在她,她不需要惩罚自己。

一抬眼,就对上闵三行谄媚的笑脸,差点手一滑,打到小姑娘身上,忙收敛心神,先忙手头上的事。用眼神示意闵三行躲到书架边上去,别等一会江心雅醒了再看到他。

头三次治疗至关重要,容不得闪失,小姑娘对男性的厌恶已经三年之久,绝不可能一朝一夕被扭转过来,闵三行突然闯入,会吓到人,适得其反就不好了。

真不知道这货怎么进来的。自己给病人做治疗时门都会锁住,治疗室只有一扇门。彭忘川狐疑地转过头,用眼神询问。

闵三行一咧嘴,龇着口白牙,晃了晃手中的开锁神器,两根细长的铁丝。彭忘川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这家伙真的是警察?小偷的作派十足,溜门撬锁就没有他不会干的!

不过这货过来有什么事?他来了,那跟他总一块搭档的文沫呢?不知道来了没有。

彭忘川心中一痛,自己有多久没有想过她了?平常见不着想不起不觉得,可只要一见着一想起,他总有种想把她搂在怀里的冲动,说喜欢吧?又为什么见不着的时候一点不想,说不喜欢吧,见着了就跟着魔一样!

真特么丢人!还心理医生呢,连自己为什么反常都分析不出来!

连续瞪了闵三行好几眼,彭忘川继续手头的工作,让闵三行倒挺纳闷,自己好心过来看看他,怎么收获的净是白眼?

还别说,彭忘川这心理诊所挺像样啊,他还是第一次来,柜子里的书按顺序摆得很整齐,桌子上的东西横平竖直,不显混乱,一切的一切都是闵三行自己最喜欢的样子。在这呆着,会让他觉得舒服。

一个小时很快过去,早已经在外面等着坐立不安的刘莆菁终于看到女儿,没哭没闹,安安静静的。她很松了一口气,千恩万谢地领着女儿离开。

彭忘川回了治疗室,闵三行反客为主,正坐在他的椅子上,好奇地从书柜里拿本书正看得开心,全然没有一点自己在别人地盘上的自觉。

“喂,起来!”彭忘川拍拍闵三行的肩膀,吓了后者一大跳,他从座椅上跳起来,脸红的样子,居然还有几分可爱。

我靠,瞎想什么?彭忘川不自在地咳嗽两声,转头不再看闵三行,装作低头整理档案的样子,问道:“你来干什么?”

意外相遇

“咳咳,我说我想你了,过来看看你,信吗?”闵三行向彭忘川抛了个媚眼,后者根本没看见。

“信你才见鬼,有话说,有屁放,没事滚蛋。”彭忘川手上不停。

“切!你这个人一点也不解风情,难怪年纪一大把了,还是光棍一条。”

“那等庸脂俗粉哪里能入我的眼?我喜欢的是你这种类型。”彭忘川微微侧身,中正的国字脸上难得到了几分戏谑的表情。其实以彭忘川的性格,大多数时候不会如此轻浮,同闵三行满打满算也没有打过几次交道。

但不知为什么,一想到他刚才脸红可爱的模样,就非得想逗一逗他不可,调戏的话随口就说了出来,并且他心中隐隐有几分期待,却不知这期待因何而来。两个大男人说些暧昧的话未免有些恶心,万一闵三行心中不喜该怎么办?

闵三行听了彭忘川的话,脸上居然不争气地又浮出几分红云,羞怯异常,低着头跟怀春少女似的,可怜他高高的个子做起这么女性气息的姿态,看在彭忘川眼里还有两分惊艳。

闵三行长的不错,属于乍一看挺好看,越看越耐看的类型,平时不带一丝女气,再加上他职业的关系,阳刚气还是有的,只是现在嘛~

身着便服,浑身气息平和,含羞带怯,让一直平静如水的彭忘川心底划过一丝悸动,竟是看进眼中拔不出来,连收拾办公桌的手都停了下来!

什么时候连蓝颜都成了祸水了?

原来秀色可餐四个字,居然也可以用在男人身上!趁着闵三行没有反应过来,彭忘川贪婪的盯着他的侧脸,想要一次看个够。

此时此刻他脑海中回想的,都是上一次闵三行喝多了,躺在自家浴室的地板上,抱着他的腿的情景。而当时自己做了什么?将他吐得一塌糊涂弄得脏兮兮的t恤脱了下来,露出看着瘦弱,实则很有力量的上半身。

彭忘川的眼神太过炙烈,似乎想要烧穿闵三行身上现在穿着的薄t恤,在心里一点一点勾勒出他火爆的身材。忍不住吞了吞口水,彭忘川暗地里掐了掐自己的虎口,疼痛传来,才让他一直不断澎湃的心绪稍稍安定下来。

办公室终年保持二十四摄氏度的凉爽。此时他心想,空调一定是坏了,不然为什么他后背汗津津的,衣服都已经贴在了自己身上呢?

他怎么能对着一个男人发花痴?俗话说医人者不自医,真是一点都没错。

他自己就是学心理学的,手底下的病人不乏对自己的性取向认识不清,过来寻求解答的,当然还有因为自己孩子的异样,被父母强行送来试图治疗的。

难道他是个同性恋不成?要不然怎么解释,他会因为闵三行而春心荡漾呢?他可从来没有在任何其他人身上体会到这种微妙情感,同时也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了为什么三十多年来,他始终对自己身边的女性没有太多的性冲动。

想到这里,彭忘川脸色一僵。同性恋什么的,他没有丝毫压力,喜欢男人还是喜欢女人对他来说都一样,能有一个真心相伴的人共度余生,其余的,他不会在乎太多。但问题是如果他真的喜欢的是男人,对文沫莫名其妙的情愫又是怎么一回事?

只要一见到她,便心生冲动,难过异常,明明不想的时候他好好的,甚至也从来不会在闲暇时主动想起。

如果不是他自己受过高等教育,他甚至都会相信自己被人下了降头。

想清楚自己对闵三行若有若无的好感,彭忘川对自己莫名其妙的情绪来源产生怀疑,以他的专业角度来分析,他像极了被人催眠后的结果。

别看外人觉得催眠很容易,拉个怀表来回摆,伸出双手来在病人眼前比划成条路,再配合语言就能让人进入催眠状态。

可外行看热闹,内行就得看门道。让人在催眠状态下回想些不愿意、记不起的经历简单,再次清醒后有些人甚至不记得自己回忆起来什么,但给人下心理暗示,让这种状态在清醒时仍然能长期维持,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了。至少彭忘川自己就做不到。

有人希望他对文沫产生不该有的情感,这个人几乎已经成功了,如果不是算漏了彭忘川是个潜在同性恋者,他一定会认为自己爱上了文沫。一男一女,彼此熟悉,日久生情,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吗?

到底是谁坑他?这一点无论如何都得搞清楚。

闵三行见彭忘川久久没再说话,还以为自己的行为引起对方的反感了。天知道他是一路跟着刘莆菁过来,见这诊所是彭忘川开的,才想进来打个招呼,真没坏心。

“喂~你别生气啊,我没别的意思,刚刚打扰到你,抱歉了。”闵三行开口道歉,一来他跟彭忘川确实不熟,有点交浅言深,二来彭忘川是文沫的朋友,他视文沫为闺蜜,让她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就不合适了。

他焦急地想要解释,却对上彭忘川微眯着眼,痴迷的目光。这种目光,闵三行不是第一次见了。x市有名的几个gay吧,闵三行是常客。像他这样长得不错,没有固定伴侣,轻易不会带人回家,且女性倾向的很少,所以闵三行经常能收获这样的目光,难道……彭忘川跟他其实是一类人?????

闵三行忍不住抚额,这个世界真特么小。可为什么以前他混迹于各个gay吧时,根本没见过彭忘川呢?是他已经有固定伴侣,不会出去猎艳,还是来x市时间短,没能融入这个圈子,或者,这货根本就不是自己想的那样,是透过自己想到了别人?

彭忘川这种类型,恰巧是闵三行喜欢的,但gay界有个不成文的规则,那就是千千万万不要主动向圈外人表白。因为大环境影响,多数直男很反感同性恋,有男人向他们表白,不是光荣,是耻辱,碰上脾气暴躁的,动手打人都有可能。保守的父母则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儿子不喜欢女人的事实,以死相逼的屡见不鲜,就算是圈子里出了名的恩爱伴侣,外场上都可能装作不认识。

闵三行的老爹要是知道了他儿子是个gay,恐怕宁愿掐死他都不想让他出门去丢人现眼吧。所以相较无人约束的,闵三行谨慎了不知道多少倍,让他问彭忘川是不是自己人,不如先杀了他比较痛快。

因此这一对阴差阳错,在之后的交往中开始彼此回避,白白浪费了许多可以在一起的宝贵时间,直到其中一个躺在病床上命悬一线,生死之间,才真正大彻大悟,开口勇敢说爱。毕竟人生苦短,遇到一个合适自己的人有多么难得。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刘莆菁带着女儿回家的路上居然意外巧遇了张启明!

17路公交车上。刘莆菁带着女儿刚一上来,就有人站起来为他们让座,人满为患的车厢里,江心雅几乎站不住,这来之不易的座位让刘莆菁摆出个真诚的笑脸,想向让座的人道谢。

可她抬头看清对方的长相,差点惊呼出声:这个男人,她虽然仅在三年前见过几面,自此后再无来往,却绝对化成灰都能认得!

张启明!他怎么会在这?刘莆菁呼吸急促,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是不是要在下一站先下车。警察前几天刚刚登了她家门,怀疑她与李淮辰的死有关,现在她居然半路上碰到了全世界最不想碰到的那个人!

真是黄泥掉进裤裆里,不是屎来也是屎了!她说自己与张启明并无交集可不全是假话,自三年前一别,他们确实一丁点交集都没有,直到郑陆出狱,一切按计划进行,商平奕第一个行动,之后刘莆菁做了她应该做的。

杀人之后,刘莆菁觉得自己的人生再也不会跟以前一样了。郑陆死时,她的确高兴了几天,却仍然无法让她摆脱因杀人而带来的焦虑。

尤其是前几天警察上门,开始缠着她问李淮辰的事,她更是害怕露出破绽。如果说这三年来她一直担心的是如何完美地按计划杀掉一个人,那么现在她更多的则是在梦里对上李淮辰圆瞪的双眼。自己要了一个对她来说没有恩怨的人的性命!

郑陆对不起他们,可李淮辰却与她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他做得再不对,又与刘莆菁有什么关系。为了一己之私,坑害他人性命,现在想来,比郑陆的行为还要恶劣。

她没办法心安理得。也曾有过焦躁难安想要联系另外两人问问他们是怎么整夜安眠的,但她没有他们的联系方式。这是三年前就商量好的,他们本身的生活不应该有交集,拿了郑家的钱,便装得乖一点,越乖越好,越乖,嫌疑越小。

可x市真小。刘莆菁心想,这可是老天爷赐给她的机会,既然偶遇了,问一问总没事吧。她先将女儿安置在空出来的座位上,然后点点头,冲张启明道谢。

张启明却眉头微皱,没多说什么,转身想往车门处走。

这么千载难逢的机会,刘莆菁怎么甘心让张启明跑掉,她想都没想,就伸手拽住了张启明的衣袖,稳定情绪,尽量压低声音道:“你可能不记得我了,我是刘莆菁,江心雅的妈妈。”

张启明怎么可能不记得!他就是因为认出她了,所以才想尽快溜走!这疯婆子,当初他怎么就想不开,非得找个女人来,真是麻烦!

“放手。”张启明的声音不带一丝温度,他冷冷地回道:“对不起,你认错人了。”

警方在怀疑他,他一点都不意外自己身后可能会有警方派来的尾巴,刘莆菁有没有被怀疑他暂时不知道,但如果她也被怀疑,他们偶然在公共场合遇到没什么,凑到一起嘀嘀咕咕却真要命了。如果她没被怀疑,张启明一点都不意外下一步警方重点调查刘莆菁。

三年前郑陆被抓的时候,他们三家受害者家属是聚到一起过的,而且不止一次,整个庭审过程中他们一直都坐得不远。不同的是,刘莆菁和商来奕都只是在旁观,希望第一时间知道郑陆到底有什么下场,而张启明却是实打实真心为郑陆脱罪来的。

看吧,连他的受害者家长都原谅他的,郑陆怎么可能真的罪大恶极?郑建武以为他花了那么多钱买来的是张启明公开表示谅解,却不知道,张启明之所以如此做,是不希望自己等得太多。

三年时光,他们三个全都度日如年。

刘莆菁直到现在都还在度日如年,她见张启明根本不想与她说话的模样,心里咯噔一下,是不是他们都知道自己已经被警方怀疑,想要推她出去当替死鬼,顺便也顶了他们两人的罪?

忍不住心下慌乱,刘莆菁下意识地抓紧张启明的袖子,不想放他离去:“别,救救我,心雅还小,她又是这副样子,不能没有妈妈!”

说得好像他家女儿没有爸爸就能活下去一样!张启明气急,正好公交车新到一站,用力一甩,袖子刺啦一声从肩膀整齐断裂,张启明一得自由,直接从后门跳下,冲进人群,引得旁边被撞到人出口几句国骂。

公交车再次关门启动,车上两个慢了半拍的青年没来得及跳下去,只得望着张启明远去的背景兴叹,打电话报告,自己把人跟丢了。

文沫一直在后面开车跟着公交车,因为她跟闵三行都出现在刘莆菁和张启明面前过,这张脸并不陌生,因此刚刚没敢直接上车,公交车上哪怕人再多,环境都相对封闭,他们俩被发现的可能太大,已经打过一次草惊过一次蛇了,同样的错误犯两次,这身警服也没必要再穿下去。

张启明跑掉之后,文沫立刻靠边停车,掉头去追,车上的两人则改盯刘莆菁。

以刚刚发生的一幕来看。刘莆菁的心乱了,选择她作为突破口,他们又接近成功一步。

三年前的预谋

却说刘莆菁望着张启明落荒而逃的背影,眼神明明灭灭,内心晦暗不明,除了紧紧搂住女儿,试图汲取些温暖外,什么都做不了。

直到公交车到了终点站,司机叫了好几声,她才回过神来,匆匆拉着女儿下了车,一时间又有些茫然,这里是什么地方。

北郊枢纽啊~

看清站牌的刘莆菁脸色一下变得更加苍白,在午后的暖阳中只觉得无比寒冷。她怎么会鬼使神差到了这里呢?

上一次来,刘莆菁开着自己的车,只不过车牌被她换了个假的,头上还戴着帽子,帽檐故意压得很低,以避免一路上被交通摄像头拍到真容。反正她开的大众车街跑的没有一百也有八十,看不清模样,牌照又对不上,警察再有本事也不会想到是她。

后备箱里晕着的那个男人可是与她毫无关联的。

现在想想,请史鸣欢帮忙可真是最大的败笔,如果一切都是自己一手操办,哪里会出现纰漏,引得警方顺着摸到自己身上来,还似乎隐约猜到了他们三人联手作案的动机和方法,怎么能不让她心慌气短。

离这里不太远,是郑建武家的老宅子。郑家是土生土长的本市人,家里的老宅基地离市区不远不近,没赶上城市建设平改,一直保留着。自郑建武白手起家有了钱,这老宅子便只住了郑建武的老妈一人。

老太太住了一辈子乡下,一开始被儿子接进城里享福还挺高兴的,没想到住了没几天,却是无论如何都想回老家了。城里一幢幢高楼大厦看得她眼晕,那个时候郑家还没现在这么有钱,住不起别墅,十几层的电梯坐下来,老太太每次都两股颤颤。

好容易回了家,结果儿子儿媳都忙,孙子还得上学,哪里有空陪她个老太婆。邻里就更不用说了,高高一扇冰冷铁门,透着十足冷漠。

仅一个月,老太太住得是满嘴起燎泡,心口像堵了团棉花似的,说什么也要回乡下,郑建武劝不住老娘,只得将家里的老房子翻修,送人回去,时常探望。

等到老太太没了,家里的老宅再无人居住,一个村落的年轻人也多数涌入了城市讨生活,房子就此空了下来,连带着整个村子也只剩些耳聋眼瞎的老人,大白天的都没几个人影走动,到了夜晚,更是鬼影子都不见半个。

郑家人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他们的儿子会在自家老宅的地下菜窖里殒命吧。也亏得张启明想得出这么绝佳的杀人地点。与他们三人一点牵扯都没有,就算他们被怀疑,警方将他们的人生翻个底朝天,郑家老宅都不可能会在警方关注的范围之内。

除了这一处不可能完全收拾利索的漏洞,刘莆菁自认为他们没有别的把柄。

可就是这一处,现下成了她的心病。她的耳边回荡着三年前最后一次密谋时张启明说过的话:

等咱们分别杀了人之事,便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那几条狗栓在菜窖里,没吃没喝,活不了多久。

刚刚出了杀人案,定是警方追得最紧,最不能出差错的时候,各人忙各人的,只一口咬死了不关自己事。

准备好自己另外两起案子的不在场证明,忘了曾经在什么地方杀过人,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现在回想起来,三年前的密谋就像梦一场。女儿受伤,身为母亲的刘莆菁内心难安。她想,如果不是头天夜里她因为玩手机到后半夜,下午时分怎会如此困倦,居然会同意放孩子一个人跑出去玩,才让女儿受了不该受的伤害。

这是她欠女儿的,得了郑家的钱,眼看着郑陆入狱,都没能让她心里的怨气舒缓下来,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越积越多。

她好恨,恨自己,恨郑陆。所以即使自家丈夫真的能当事情已经过去翻了篇,她却一分钟都不曾忘记几人之间的约定。

她是不相信已经过去三年,当初的约定还能做数的。

三年间,他们彼此半点联系也没有,刘莆菁总觉得男人比女人都要薄情。就比如自家丈夫,江浩渺早在两年前就开始与自己商量生二胎的事。

那个时候女儿已经有了轻微自闭的症状,夜夜哭闹,白天发呆,没有了一点可爱的模样,刘莆菁一颗心系在女儿身上,头发都愁白了不知道多少根,可丈夫呢?却在某个好不容易早早上床休息的夜晚,一把搂住她,翻身压上来,凑到她耳边轻轻说要再生个孩子。

他还振振有词,女儿已经这样了,再治也没可能恢复从前,他们以后老了,养老怎么办?留下女儿一个人怎么办?不如趁着年轻,赶紧生一个,他们可以老有所养,女儿也不愁没人照顾。

刘莆菁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没忍住,照着丈夫不断开合的嘴一巴掌扇过去,终于耳根清静。她推开丈夫,坐起来正色说,女儿是他们的宝贝,无论变成什么样子,她都绝不会放弃,家里没有钱再养一个孩子,她更没精力照顾婴儿,所以二胎的事再不必多说,如果江浩渺执意想生,他们就离婚吧。

刘莆菁是江浩渺费了不少力气才追回来的心头爱,结婚近十年夫妻俩从来没有红过脸,女儿变成这样,做爹的如何不心疼,他想要再生一个,也不全是为了自己。看着妻子日渐憔悴,他也是希望家里能添个小生命缓解缓解气氛。

见妻子反对意愿强烈,连商量的余地都没有,他也就息了心思,再没提起。但刘莆菁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忘记当时江浩渺说这话的语气,分明已经有要放弃女儿的意思。

她就更恨郑陆。时时刻刻恨不得他死了干净。可彼时郑陆在监狱里关着,刘莆菁手再长也伸不进去。

好容易,盼得眼睛都绿了的时候,商平奕率先动手。让刘莆菁意外之余,免不了欣喜。

罗胜强她不认识,却相信商平奕选他,这个人自有取死之道。他们的谋划很完美,却偏偏需要多搭上两条人命。在尽可能不伤及无辜的前提下,刑满释放人员就成了他们最好的选择。与郑陆一般背景,起到转移警方视线、混淆作案动机的作用尚在其次,至少在他们看来,刑满释放人员很多根本不服管教,早早晚晚是会回到原来的老路上去的,这样的社会渣滓,死不足惜,总比他们随便杀个好人容易让自己良心上过得去。

李淮辰还是史鸣欢为刘莆菁提供的人选。当然,史鸣欢并不知道刘莆菁的全部计划,更不明白非得找个刑满释放人员干什么用。但刘莆菁有恩于史鸣欢,这些年姐妹感情处得好,史鸣欢相信自己妹妹是个靠谱的,做不出荒唐事来,便很痛快地答应下来帮忙将李淮辰骗来。

骗的过程没费什么心力。李淮辰游手好闲之余,也偶尔会干点正经事,大约李奶奶在他小时候留下的一丝半点影响还在,他倒不像是一条道奔着作死的方向走的。抽风的时候会送送快递挣点小钱,但总也干不长就嫌累不再做,还经常丢单。

史鸣欢骗人的借口用的就是家里有快递要送,主动打电话找李淮辰,说以前他给她送过快递,留过电话,这次想发快递才第一时间找上他的。

李淮辰是早就不干了的,但他也没说破,起了占点小便宜的心思,无论对方发的是什么东西,白捡的凭什么不要?就算自己不能用,说不定卖掉也能换俩钱呢。

于是他一点戒心没有,按照电话里说的见面地点而去,到了那,史鸣欢却两手空空,李淮辰以为自己被耍了。他正跟村里那小霸王闹得不愉快,生怕被人又算计去,便不想跟史鸣欢走。

史鸣欢好说歹说,生拉硬拽,才把李淮辰弄走,却让人看个正着,还记下长相。

李淮辰被送到刘莆菁车里的时候,还很不满两个女人装神弄鬼几次三番到底想干什么,不过旁敲侧击之下发现她们跟自己村里人没有联系,就放下心了。两个女人,看起来还挺文弱,他一个大老爷们怕什么。

殊不知,根本用不了两个女人。刘莆菁递了瓶加了料的饮料给李淮辰,等他药效起晕了过去,就近放下史鸣欢,就直接将人带去了北郊的地下菜窖里。

这个地方,是刘莆菁这辈子都不愿意再来的。她抱着女儿,等公交车再开出来,立刻头也不回地上车离开。

张启明甩掉刘莆菁后,脚步就慢了下来。他本来是想坐车去看看女儿在学校过得好不好的,这下再没了兴趣,漫无目的地随便走走,好平息平息内心的不安。

他总感觉有人跟着他,假装不经意间回头,身边川流不息的人哪一个都像警察,只要有人看他,就让他有芒刺在身之感。

果然,做贼的心总是虚的。

一想到还保留着的案发现场,张启明心里就跟有五十只老鼠在挠一样,简直是两个百爪挠心,令他坐立难安。

可当初还是他做的主,不让任何人在作案后回案发现场去。就那么扔着的一处快要塌了的老房子,谁能知道地下掩埋着血腥与罪恶,等到时过境迁,无人关注,再想办法平了那处也就是了。掩埋于地下的,便让它长长久久地掩埋下去,永永久久都不见光才好。

但是刘莆菁……

从一开始,张启明就不想让一个女人掺和在他们的事中间,但是他跟商平奕两个人,说连环杀人牵强一些,而且吸引到自己身上的注意力会很集中,太明显了些,他们需要第三个人为他们吸引点火力,所以江家能出个人最好不过。

庭审时,江浩渺陪着女儿去外地散心,露面的一直只有刘莆菁,他们没得选。

商平奕动手之后,张启明就在暗处盯过刘莆菁,没想到这么个柔柔弱弱的女人,杀起人来还颇为利索,该做的都做到了,他担心的事一直没出现,当时心里很是松了一口气。

等到没过多久,郑陆果然被放出来。张启明心想,压抑着仇恨留在郑建武身边没白费,郑陆减刑都是郑建武撒钱撒出来的结果,不然以他个没长大的孩子性格,能做出什么贡献换一年减刑?

三年前,张启明就知道郑陆最多在里面关三年,对这样的结果一点不觉得意外。所以与其他人约的也是三年时间。

他想,郑建武如果知道损了生意根基才换来的减刑却成了孩子的催命符,那场面一定相当精彩。

郑建武真的对他不薄吗?呵呵,有钱人的世界他不懂。钱可不一定能买到一切。

张启明脸上神色变了又变,最终握紧拳头,刘莆菁,你最好别坏事,不然,我绝不会让你活着毁了我好不容易可以得到的平静生活。

当然,他必须得做两手准备,不能一直坐以待比毙。回了郑家,张启明第一件事就是跟郑建武辞职,他看起来很沮丧,还带着几分委屈。郑建武问他原因时,他怎么也不肯说,只一个劲摇头让郑建武别再追问。

张启明是算准了郑建武的心思,他越是表现得难以启齿,越会让郑建武误会是王淑琴做了什么,才逼走了张启明。夫妻关系本就不甚和睦的郑家,怕离反目成仇也不远了。张启明虽然不会刻意去做什么,但是有机会黑他们一把的时候,自然也不会放弃。

能养出像郑陆这种变态孩子的家庭,父母能是什么好货色?就算他们是好货色,不会教育孩子,活该承受因此而产生的连带责任,张启明坑他们坑得毫不手软。

去意已决,短短三天,张启明先是没有半点回转余地得辞了工作,又将在特教学校上学不足半月的女儿接回来,最后打包了简单的行囊,便想带着女儿回西北老家。

火车站每天人流如织,多得是拖家带口、扛着大包小包的旅行者,张启明父女二人并不显眼。等到检票进站,上车寻到自己位置,安置好女儿和行李,张启明施施然坐下,心里说不出的轻松。

正义来的刚刚好

很快,到了开车时间,张启明听到车门关闭的提示音,搂过女儿,拿起一袋零食给她吃,默默最后看一眼x市火车站的站台,心想,这鬼地方,他一辈子都不想再回来了。

可车却没有立即开动。高铁列车可是很少晚点的,张启明就是看这车型既快捷又准时,才买的票。小四百块的价格,对他来说仍然不笔不小的花销,即使手里有了钱,节俭的生活习惯他依然没改。

怎么今天运气这么差,就赶上一次晚点呢?张启明掏出手机和票,发现确实已经过了发车时间,心里升腾起一丝不安,莫不是冲着他来的吧?

念头只起了几秒钟,就被他压下。高铁的发车密度多高,整条铁路白天就没个闲时候,他们的车晚几分钟,是后面很多辆车被调度的结果。以前张启明并不懂这些,还是看到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人民教师堵高铁门事件,才了解了一些。

他不可能重要到让全车人等他一个的地步,警方也不可能这么快就锁定他为目标,正赶着他坐车想逃时就来抓他。

安下心来,张启明不管周围人的议论和猜测,一心一意跟女儿说话。住校的这段日子,张小英连个电话都没跟他打过,肯定是在学校玩得乐不思蜀了。现在还有些怪他这个当爹的突然就将她从学校接走,连跟朋友告别的时间都没有,兀自生着闷气,任凭张启明如何做小伏低都不好使。

列车开门时突然响起,张启明听到动静抬头望去,只看到有人影在车门处一闪而过,上了车了,却没看清是谁,还嘀咕是哪个重要领导这么大面子,能让高铁一列车人等他一个的时候,眼前突然站定了两个人,将他旁边的通道堵个严实,声音清冷地说:“张启明,你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批准逮捕,这是逮捕证,请跟我们走吧。”

手铐原来这么凉。张启明低头看自己手上多出来银光闪闪的东西,抬头对上李承平和秦凯面无表情的脸,内心一片平静,该来的躲不掉,可女儿怎么办?

他转头看向一旁压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依然低着头吃杏仁的女儿,轻轻拍拍她的后背,爸爸今后没办法再照顾你了,你可一定要好好的。平安长大,顺遂一生才好。

张启明缓缓站起身,迎上周围旅客惊讶中带着一点厌恶害怕的眼神,后背挺的笔直。故意杀人又如何?他不后悔,也没有错!

秦凯押着张启明,李承平领着张小英一前一后下了车,没多久,车门关闭,列车出发,这趟可以逃出升天的列车,张启明终于还是动作太慢,没有赶上。

回公安局的路上,张启明一言不发,倒是女儿生平第一次坐警车,有些奇怪为什么后排还有铁栏杆,比划着想把小脑袋往栏杆里伸,被张启明拉住还有些不高兴。

他想不明白,短短三天,警方居然能出示逮捕证,检察院签发的逮捕证可不是一般的拘传能比的,必要证据确凿,查证无误,极为正式。

到底是哪出了问题?

等到了公安局,进了审讯室,张启明前进的脚步明显顿住。

审讯室内,早已经坐着两个人,不是商平奕和刘莆菁又是哪个?商平奕双手双脚都被铐在椅子上动弹不得,刘莆菁还好些,只手上有手铐,可脸上却有一大片青肿,能明显看出五个明晃晃的手指印。

再见刘莆菁看向商平奕以及自己的目光有些瑟缩,大部分时间都不愿意抬头,张启明哪里还有不明白,到底是这个女人坏了事,心里十分后悔当初公交车上偶遇时怎么没顺手除了这祸害,让她牵连他们至此。

黄泉路上拉个垫背,他就算做鬼也不会放过她。

刘莆菁早把肠子都悔青了,如果不是听文沫说李淮辰当初的抢劫罪里含着大量的水分,其实他虽然有些小偷小摸,不算好人,但本性也绝非罪大恶极,真不该死的话,她怎么会心绪不宁,失了谨慎,在连做两夜噩梦之后,整个人精神都很恍惚。

再之后,史鸣欢突然被警方控制,因为她是最后见到李淮辰活着的人,又找不到她在路边随意拦停的出租车司机作证,证明她其实是带着人去找刘莆菁,交到刘莆菁手里时,李淮辰还是个活生生的大活人。

刘莆菁很重亲情,不然也不可能自己忙成狗的时候还会尽心尽力伺候一个原本没多少联系、一表三千里的姐妹。史鸣欢这些年来与她相处愉快,甚至因为对方混得好,让刘莆菁很是沾了这少光,这些她都记在心里。

当初杀李淮辰的时候,刘莆菁怎么可能不害怕,不过是为母则强外加一口怨恨卡在胸口,才让她孤注一掷,却仍然不敢自己直接对李淮辰下手,只得拉来史鸣欢帮她。

史鸣欢对她要做什么并不知情,刘莆菁没敢告诉她,一是怕被表姐阻止,二是怕史鸣欢害怕退缩,三嘛,则是害怕以后真的东窗事发,她一个杀人凶手被抓死不足惜,史鸣欢却是无辜,她不想连累表姐,这么多年的姐妹情谊都是一点一滴积累下来的,人心肉长,她坑谁也不想坑她。

所以一听史鸣欢出了事,刘莆菁顿时失去理智,缺乏睡眠的脑子只想着能尽快消除所有证据,只要没有证据,警方抓了人又怎样?审讯也得有个时效性,过了日子,该放人就得放人。反正史鸣欢什么都不知道,他们就是问一万遍,还是不知道。

鬼使神差的,刘莆菁又一次开车来了北郊一个不起眼的小村庄,进了郑家老宅,还没来得及从车上搬来早准备好的汽油,就被早已经盯着她很久的警方一举擒获。

地下菜窖自然毫无疑问地暴露了。

刘莆菁几乎是立刻就反应过来自己上了当,她早已经被警察盯上了,可惜她不自知,把三年前张启明的警告当了耳旁风,直接将把柄送到警察手里,成功作了个大死。

刘莆菁只是一个普通的公司职员,对法律的认识仅限于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曾经心怀一口怨恨,味保护女儿母性大发。

现在看到冰冷的手铐,严肃的警察,以及没有窗的审讯室,她除了慌乱还是慌乱。

审讯只持续了大约一个小时,刘莆菁该交代的全都交代清楚了,包括三年前他们如何密谋,三年后三人如何行动。

商平弈就是为了让他们的计划顺利进行,才放弃了原来的工作,故意找一家狗肉馆,去做帮厨;

作案地点则是由张启明亲情提供,他当时说,警察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处老宅,因为作案的地点与他们三人丁点联系都没有,无论是谁露出马脚,另外两人都可以是安全的,他们只需要咬紧牙关不认账。

现在可不是古代社会,犯人不招能动大刑,警察办案讲究的是证据。没有第一案发现场,没有物证,甚至连作案凶器都提取不到,就算知道是他们三个干的,警方也无可奈何,疑罪从无,疑点利益是归于被告的。

他们什么都算计好了,却没有算计到如果自己一旦被抓,到底能不能扛得住警方的轮番审讯。

要知道每一位合格的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都是经受过审讯技巧的培训,他们懂得如何利用犯罪嫌疑人的猜疑与恐惧,更知道他们心理防线的弱点在哪里。

除了经常与警察打交道的惯犯之外,一般人可没有这种心理素质,能在坐进审讯室之后保持冷静闭嘴不言。因为警察有的是时间跟你耗,早早晚晚的,你总会败下阵来。

直到这个时候,刘莆菁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什么叫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他们异想天开地认为自己的计划是如此的完美,以至于警察不会发现,这起精心设计的连环杀人案凶手其实有三个,却不知道,商平弈早早出现在了警方的视线范围之内,当时也被重点调查过,之后因为没有作案动机被排除。

等到刘莆菁进入警方视线,第一次可以算巧合,第二次就有了太多人为的痕迹。警方根本不费吹灰之力就勾勒出来了他们作案的大体经过,尤其是张启明与郑陆之间,矛盾太过突出。

他们从一开始就低估了警方的能力,高估了自己的实力,动手的那天起就注定了他们总有一天会落入法网,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作为主谋的张启明,被关进看守所时,唯一放心不下的只有自己的女儿。他不知道如果以后自己需要在铁窗中度过余生的话,本就智力低下的女儿要怎么办,有钱,并不是万能的。

父亲已经年迈,又能照顾女儿到几岁,等到她真正需要依靠自己活下去那一天,一笔为数不小的财富,不但不能给她安逸的生活,还会成为枕头下的咸鱼,天天被馋猫惦记,永不得安宁。

他愧对女儿,如果女儿以后过的不好,他赔上了自己的后半辈子,究竟意义何在?

郑建武托了无数关系,花钱如扔纸,只为见张启明一面。

张启明从火车上被抓走,跟他关系不错的人私下告诉他张启明确实是杀害他儿子凶手的时候,郑建武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对张启明不够好吗?亲兄弟也不过如此了,为什么呢?

自己的儿子不争气他知道,犯错的时候才十八岁,还仅仅是个孩子。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凭什么就一棍子打死呢?张启明又何曾给过郑陆改正的机会,又何尝把和自己的关系看在眼里过?

最让郑建武接受不了的是,张启明居然选择了郑家老宅作为行凶杀人的第一现场!自己的儿子,是在自己家中老宅殒命,自己却一无所知,郑建武觉得自己的脸都被扇肿了。

他恨极了张启明,却仍然心有不甘,想要听他亲口承认。最终他得偿所愿,看守所中的张启明,神情十分冷漠,没有半点曾经温润中带着谄媚的模样,郑建武一时根本都分不清楚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张启明。

认识时间不长不短,也有十来年了,张小英出事,也有三年了。仿佛到了今天,他才见到了张启明的真面目。

三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的伪装与隐忍,也真是难为他了。

事已至此,张启明想说的话全部都明晃晃地挂在脸上,郑建武的问题已经没有必要问了。他只恨自己,为什么当初识人不明,引狼入室。

两个月以后,庭审现场。

张启明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刘莆菁和商平奕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和无期徒刑。

案子尘埃落定,五个家庭支离破碎。

刘莆菁被带走时,一直眼泪汪汪坐在旁听席上的江心雅突然哭着喊:“妈妈妈妈,你不要走,我以后都乖乖听话,再不惹你生气了,你回家好不好?”

刘莆菁一步三回头地被法警带走,听到背后远远传来的女儿哭声,心都碎了。

张启明的老父亲不远千里从西北赶过来,张小英从小到大都没有见过这个爷爷,自然生疏得紧,拒绝他的亲近。智商不足的她根本不明白现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手里捏着一只可爱的洋娃娃笑的憨傻,张启明临走之前呼唤她的名字,她也只是抬头,冲着张启明笑了笑,便继续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商平奕的妻子和女儿谁都没有出现在庭审现场,女儿嫌弃自己的父亲是个杀人凶手,觉得很丢人,无论母亲怎么劝,都不愿意过来,还以死相逼,威胁母亲也不准来,这个虚荣心极强的女孩子,早已经被养成了自私自利的人,商品一片慈父心肠付诸东流,他被带去监狱服刑时心中,到底作何感想,无人得知。

最后一笔结案报告写完,闵三行钉好新鲜打印出炉的结案报告,往卷宗中一塞,狠狠伸了个懒腰,然后恬着脸凑到郭建峰身边:“头~案子破了,咱们老规矩?”

一组传统,破了大案要案之后,全体出去庆功,吃饭唱k一条龙。

鉴于他们收入微薄,谁也不能一直做这个冤大头,所有的钱全部都出了,所以一直都有aa的良好习惯郭。郭建峰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闵三行欢呼一声,张罗着收钱去,也不多一人五十块钱。

收到秦凯时,后者摆摆手:“我有事就不去了.”然后黑着一张脸,拎起自己随身带着的包,大步流星离开,背影极潇洒。

闵三行扁扁嘴,不合群的家伙,不去就不去吧,剩下众人一醉方休,闹到凌晨一点多,才四散回家。

本卷完。

千里来相会

接下来的x市度过了一段风平浪静的时期。

有将近一个月,重案一组手里头没有案子,众人乐的清闲,吃得好睡得饱,脸色比忙的时候不知道好了多少。

文沫住在公安局的宿舍楼,每天早上可以睡到八点钟再起床,半个小时收拾收拾还能匀出十分钟时间来吃早餐,踩着点踏进重案一组的办公室,日子过得甭掉有多舒坦了。

工作清闲下来的结果之一,就是办公室这些熟悉的同僚一天一天的也见不到一面,秦凯和闵三行现在想想,文沫已经大半个月一面都没见过了,不知道他们在忙些什么。

文沫向来没有打听别人私生活的恶趣味,忙自己的事情还忙不过来呢。程功最近着了魔似的想要调到x市来,还真让他找到个机会,特警队有到下面城市挂职锻炼的名额,今年就有x市,全国城市那么多,能轮到也算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但挂职锻炼时间不定,也有人挂着挂着就回不去了,b市是国家的首都,各种资源丰富,交通便利,发展前景好,是几乎所有人削尖了脑袋都想进去的地方。一个萝卜一个坑,萝卜走了坑自然会被别的萝卜占用,程功出来容易,再想回去,就不知道要怎么费劲了。

他是特种兵出身,身上层层光环披着,无论是最开始分配回t市公安局,还是后来调入b市,都是组织上抢着要他,不用他托人刷脸地去活动,自然体会不到其中艰辛。

但今时不同往日,李响岳以及犯罪心理研究室被撤销,多多少少都会牵连到程功,一直有人看他不顺眼想把他远远的扔出去,不过是因为程功明面上没有大过错,才没让人得逞。

如果程功主动提出调离,可不正中很多人的下怀,以后再想回去b市,怕是难了。而文沫现阶段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将犯罪心理研究室重新建立起来,所以她是一定会回b市去的。

所以,文沫希望程功能在b市等她,别瞎折腾,忍一时分别,只为后计。但程功不干,他认为以后的事以后再想办法不就得了,如果无论干什么都得瞻前顾后左思右想,活得累不累啊?先把眼前顾好了再。

两人第一次意见相左,且谁也说服不了谁,越说越激动之下,大吵一架,文沫带着怨气挂了电话。之后把自己扔到宿舍床上生闷气。

远距离恋爱的坏处此时彰显出来,没人安慰,没有陪不是,没人站在楼下得不到原谅不离开,挂断电话,打开静音,把手机扔到一边,仿佛两人之间的联系彻底中断,刚刚不像是只吵了一架,而是已经决绝说出分手,再无转圜。

文沫强忍着不看手机,任由它屏幕下扣扔在床角,她烦躁得围着宿舍转圈,满腔郁闷得不到舒缓,又怕自己一时忍不住诱惑,想看程功有没有再打电话过来。

看了的话,最终后果只会有两种:一种程功再打来不知道多少次,自己统统没接到,有故意晾着人家的嫌疑,而文沫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会耍小性的人,程功会认为她怕是真的气得不轻,一种是再没有任何电话打进来,自己生闷气,对方不在乎,肯定会让她更生气。

无论哪一种,都会让他们刚刚一场争执变得至关重要,危及远距离没有安全感的恋爱。其实赌气挂完电话文沫就后悔了。两人争执的主要原因不过是都在为对方着想,一时意见没能统一。

两个如此为对方着想的人,能没有真感情?能是因为不在乎?可当时文沫脑子一抽,只想着自己一门心思为他好,程功却不领情。

咳咳,要道歉吗?

还是先看看手机好了。

13个未接来电,文沫看了看呼入时间,几乎从她挂了电话,一分钟一个,全是程功打的。

她刚刚想按下重拨键,对方的电话突然又打进来,接通之后,文沫沉默了一秒:“对不起。”

与此同时,程功也急急地先说了句对不起。

文沫笑,两人连道歉都这么有默契。她还纠结个什么劲?

听到听筒里传来的轻笑声,程功浑身僵硬的肌肉一下子全松弛下来。从笔直坐着的姿势变成很没形象地瘫坐在椅子上,压低嗓音道:“以后我有错,你就骂我一顿出出气,别挂我电话,也别不接,好不好?我很害怕。”

程功的声音传入文沫耳中,磁性沙哑,带着一种诱惑,让文沫不自觉地点点头,之后立刻意识到对方看不见,忙回答一声“好”。

耳边传来了程功低低的笑声,浑厚有力,那声音仿佛自己长了手,透过听筒伸出来摸了摸文沫的耳朵,让她不由地颤栗,脸瞬间有些发热。

距离有的时候大概也是真的会产生美的。文沫心想,以前怎么没觉得程功的声音这么好听,她迫不及待地想听更多,撒娇着让他唱歌听。

歌声时断时续,还有明显跑调。程功没有选择自己仅会的几首军营歌曲,破天荒头一回唱起了前不久一个人在b市溜达时听过的情歌,只可惜他仅仅听过一遍,只觉得那歌词的每一个字都是自己想对文沫说的话,虽然唱得明显不在调上,就连歌词都是刚刚百度出来的,也还是引吭高歌一曲,赠给自己最爱的人。

文沫从来没有听过这歌原唱什么味,觉得程功唱得还是挺好听的,直到不久后机缘巧合之下听了原版,才终于明白一个字都不在调上,跑到西伯利亚去了是什么意思。

这份浓浓的心意,文沫真真实实感受到了。她突然觉得,程功如果能过来先陪她也是件好事。至于以后回b市的事,再想办法好了。

两人就此事终于达成一致,程功兴冲冲挂断电话,哪里还顾得上管现在已经晚上十点,自己的领导不知道是不是已经睡了,第一时间打电话过去,争取到去x市的名额,把事情敲定。

殊不知,去x市挂职锻炼于程功来说是来之不易的机会,对其他人来说却是避之唯恐不及的麻烦,一个比一个躲得快,生怕这倒霉差事派到自己头上。

按规定来说,挂职名额分派下来之后,是必须要求人一个不少得下去的。x市这破地方很多常年呆在b市的人根本没听说过,还得百度地图一把才能知道具体在哪。如此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他们如何能看得上?

领导也是头疼,以往一个个想方设法想要挂职锻炼的下属现在就恨不得送些礼给自己,恳求千万不要被派下去。所有人都推来推去,眼见离上报名单的时间越来越近,领导心情也很烦躁,随便指定一个吧,太伤人,谁的背后没点能量,也在b市呆不稳当。

现在有冤大头自己跳出来,岂有不顺水推舟答应的道理,当面不说,背地里跟自家老婆嘀咕,这程功也是个傻的,他上面有个老领导跟他一个野战纵队出来的,极喜欢他忠厚公正的性子,暗地里关照不少,不然以程功个当兵当傻了的憨性子,早八辈不知道被人挤到哪个犄角旮旯去坐冷板凳了。

原本领导考虑下派人选时第一个被排除的就是程功,现在他自己跳出来,可没人逼他,害怕他临过一晚上反悔,领导当天夜里加了个班,名单最后一人添上,忙不迭地发送到上级单位的公共邮箱。

命令下得很快,三天后,程功收拾行囊,踏上南下的火车,五小时车程后,终于到达x市。这一次,他不需要再匆匆离开,留下自己的爱人一个。

出站口站得笔挺的女子,五官有些平凡,只笑起来的样子,落在程功眼里,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风景,他快步走过去,将文沫搂进怀里:“我来了。”

出站口和进站口附近不乏一对对的情侣,或久别重逢,或即将别离,旁若无人地表达爱意。程功此时拥着文沫一点也不显得突兀,那情话是张嘴就来,程功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原来也会无师自通地哄女人开心,想当初他想追文沫的时候,还是找了一个大情圣同学去取经,结果学成个四不像,闹了不少笑话。

终于,抱了抱了,亲也亲了,文沫还是觉得他们两个年纪加起来一大把,在一众小情侣中也算很显眼的,老脸微微发红,挣脱开来,只牵着程功的手,向站外走去。

今天,文沫是代表市公安局来接人的,以后程功即将成为她的同行,或者准确说应该是上司,挂职下基层的,怎么也得安排个名义上的副局长当当,编外的,不用管太多事,相对自由得多,要不是公安局上上下下都忙成狗,大概也跟政府里挂职的领导一样,安排个虚职,如果愿意也能分一摊子事,如果不愿意,那真是相当清闲。

程功自然不是能闲得住的性子,文沫开车接他到市局后,局领导一早都等在会议室,短暂而热烈的欢迎后,程功婉拒晚上的宴请,说自己累了,改天他请。

局领导们的眼神都暧昧地在程功与文沫之间来回徘徊,一副我懂的样子,把文沫整个大红脸,狠狠瞪着程功,后者摸摸鼻子,背对着文沫时露出一脸苦笑,表达了家里河东狮心下戚戚的无奈,在一众人揶揄的表情中大大方方拉着文沫的手,把人拽走。

小别还胜新婚呢,他们这都别了多久了?只要想想两人认识两年,他们之间的关系仅限于拉拉小手,亲亲小嘴,偶尔吻得激动了手不太老实之外,真正的软玉温香他可从没抱过。

他一个三十多岁需求正旺的正常男人,生生要憋出毛病了,不是和尚胜似和尚,这一次,无论如何他都得把文沫骗到手当然,他指的不单单是骗上床,而是最好领个结婚证出来,好让他名正言顺地履行自己的权利。

文沫早已经答应要嫁给他的,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程功不会让她有后悔的机会。

然而程功想的这些小九九能不能顺利实施,关键不在于文沫,或者他自己,而得看x市内蠢蠢欲动的犯罪分子们给不给他机会。

这不,程功已经成功得拉着文沫回了分配给他的一个单间。文沫的宿舍是多人间的配置,虽然没有其他女警入住,但屋内几张床却占了不少地方,室内空闲地方显得狭小。程功这点却是真正的单间,独立卫生间带淋浴,八成新电脑带光纤宽带,组合大衣柜配席梦思床。

文沫的宿舍与之相比,简直小乱差得像个狗窝。她羡慕地环视一周,瘪瘪嘴:“果然还是当领导好,看看这房间,多像样。”

“喜欢吗?那你搬过来住?反正地方够大。”程功说着地方够大,眼睛却一直瞟向那张大大的、两个人睡也一点都不挤的大床,目测他们离床的距离,要怎么才能把文沫骗上去。

“想得美!”文沫直接开口拒绝。知道她跟程功的关系是一回事,两人没名没分真住到一起让别人看着又是另一回事。如果没有意外,他们两人估计要在x市呆上很长一段时间,无论如何都得稍微顾忌一下形象,不能给同事留下作风有问题的印象。

现在社会风气是开放,但该注意的影响还得注意些。文沫不是很放得开,齐冉的事给了她不少的教训,真想跟一个人长长久久过一辈子,就要循序渐进,不能操之过急,否则真的闹得满城风雨,只差临门一脚再出差错,丢人可丢到姥姥家去了。

房间里气氛正好,从最初的暧昧一路发展下去,文沫觉得自己浑身都热,耳朵旁边尽是程功呼出的气,酥酥软软得靠在程功肩上,动作并不舒服,差着个子,文沫一直踮着脚尖,可她不愿意离开,只想将怀里的男人再抱紧一点。

刺耳的来电铃声惊醒了他们,文沫慌乱推开程功,后者眼底有暗沉飘过,恨不得抓起文沫的手机扔出窗外。

排水沟中的男尸

郭建峰这通电话是硬着头皮打过来的,心里也有些不得劲。

当时程功与文沫手牵手离开时,他也在现场,分别两地的小情侣好不容易见一面,年轻人嘛,血气方刚,会发生点什么大家哪有不知道的,郭建峰此时打来电话,总有几分挠人好事的负疚感。

不由地把秦凯和闵三行骂个半死!

重案一组看着人也不少啊,怎么关键时刻就没个能用的呢?怕是平常对他们太好,一个两个无组织无纪律惯了,哼!

秦凯最近不知道忙些什么,打电话压根连接都不接,假也不请,就是不来上班。闵三行以前玩过一次失踪,这一次又来,不像秦凯的手机一直还打得通,他的无论什么时候打都是关机的提示音。

这一个月都没什么事,郭建峰找了两次没找到人,也没往心里去,现在等着用人之际仍然失联,气得他想要骂娘。闵三行以前一直住在市局宿舍楼,郭建峰过去一问,才知道闵三行大概有七八天没见过人影了。

别说他郭建峰了,就是闵局长,也找不到这个让他头疼的儿子,满世界地找熟人帮忙留意,这臭小子,也不告诉一声自己的动向,说句不好听的,就是他死在外面都没人知道!

李承平家孩子肺炎住院,前两天刚找郭建峰请了一个星期假,重案一组转来转去,只剩下王家兄弟加文沫在个可以调动的人手,出了案子,郭建峰就是不想叫文沫,也实在没办法。

一听说有案子,文沫得去,程功脸都绿了,距床一步之遥,将人吃干抹净的念想再次落空,满腔悲愤都算到凶手头上去了。

早不杀人晚不杀人,非得等着这么关键的时刻跳出来,cao他八辈祖宗。他从牙缝里挤出一句“我跟你一起去。”

案情就是命令,十五分钟后,文沫赶到郭建峰所说的案发地点。后者看到不请自来眼神不善的程功时不自觉地缩了缩脖子,转身挤了王家梁的工作,给目击证人作笔录,一派繁忙景象。

王家梁一头雾水,自己这干得好好的,郭建峰犯哪门子抽。结果一转身就看到程功跟个黑脸包公似的,他低下头偷偷笑了几声,赶紧溜到一边去。

残花挂在枝头上的民心公园,一片初夏风光,石子路上惨白的路灯投下来的光偏偏给映照得带上了几分森森鬼气。

一对年轻的小情侣互相搂抱在一起,想起不久前看到的一幕,齐齐打个冷颤,抱得更紧了些。

女孩的家就在这附近,这公园几乎从建成玩到现在,十几年了来来往往,以为是再安全不过的自家后花园,才敢十点多钟依然徘徊不归家,甚至拉着自家男友往人迹罕至的角落里去。

正你侬我侬,相依相偎,情难自禁的时候,离他们最近的一盏路灯突然亮起,原本女孩选择这么个隐蔽的场所,看中的就是这里乌漆麻黑一片,外面路过的人,只要没听到声音往里走,近在咫尺也不会发现他们的存在。

天知道明明路灯好似坏了很久,一直都没有亮过,现在怎么突然起死回生,打断了他们更进一步的想法。

小情侣自然都觉得有些扫兴,他们还没有脸皮厚到众目睽睽之下表演些少儿不宜画面的程度。

被扫了兴致的两人决定离开,刚站起身来,离他们大约两米远的排水沟里,有一团白花花的类人物体倒在那儿一动不动,女孩子好奇心相对旺盛一些,没有理会想直接拽着她离开的男友,又走近两步,看个仔细。

这一看不要紧,后果就是大约要一个星期夜不能寐了。排水沟里的,可不就是一个人吗?只见他仰面平躺,没有聚焦的无神双眼圆瞪,赤身裸啊体,浑身上下布满了伤痕,血肉模糊一片,死不瞑目!

女孩子长这么大压根就没见过死人,更别说这死人死状还这么可怖,再配合上公园里这惨白惨白的灯光,他没被当场吓死已经算是胆子大的了。

惊声尖叫过后,她扑进男友的怀里,再不敢抬头,连哭都哭不出来。别看男友长着个一米八的大个子,说白了也是一个才不过二十岁的年轻人,碰到死人哪有不怕的。

两个人两股战战,几乎是相互依偎着一步一步挪到案发现场两百米远,才渐渐缓过些神来,忙不迭地打了报警电话。

尸体这般模样,不用想也应该是谋杀,恰好案发现场正在市公安局背后,直线距离不足七百米,郭建锋又正好闲着,便主动要了这案子过来。

谁知道自己手下人不给力,一个个跑得不知去向,让他现在见到文沫就觉得脸上火辣辣的有些发热。但这掉链子事他已经干出来了,又没办法再将案子推出去,首问负责制,只得捏着鼻子认了。

小情侣报了警之后也不肯在现场停留,恨不得离得远远的,要不是因为仍然心存恐惧,浑身无力,走得不快,警察来的这点功夫已经能到女孩儿回家了。

就算如此,他们也跑到了民心公园的正门口,死活都不肯再靠近案发现场一步,女孩更是口口声声发誓,以后再也不来这该死的公园玩了。

抛尸的地点相对隐蔽,位于公园的东南角,五米开外是高高的围墙,墙的另一端,是正在新建的小区。高楼的框架刚刚竖起,夜半时分一片安静。

民心公园兴建于二十一世纪初,十几年的时间已经够公园里原本细小的树木枝繁叶茂,遮天蔽日。也亏得小情侣能找到这么个隐蔽的角落,两株高大的树木紧紧地堵死了来这里唯一一条小路上人们的视线,想要看到他们,除非主动探头,踏足其间,不然四面八方,都被树挡得严严实实。绝对是个幽会外加抛尸的好去处。

尸体头西脚东,仰面躺在排水沟里,民心公园初初修建的那几年降水普遍偏多,最开始排水沟挖得是又深又宽。但最近几年天气逐渐干旱,降水远远达不到泛滥的标准,这又宽又深的排水沟几年都无人再清理,渐渐的被落叶和垃圾对满,已经成了浅浅的一道沟,早看不出原本排水沟的模样了。

栾法医带着颜志勋来的比众人都要晚一些,因此尸体周围一直没有警察过去,就怕自己不小心触碰到尸体,污染了证据。

这人双眼瞳孔早已浑浊,一脸不正常的青白色,都不需要靠近,就能闻到若有若无的尸臭,自然看人是死是活这个步骤就可以省略了。

栾法医这几天身体不太舒服。常年熬夜加班,解剖台边一站就是几个小时,低头弯腰的动作保持时间过长,他的腰椎和颈椎一直都不大好。

骨头上的毛病,还没有严重到需要手术,就因为他的不在意,没有好好休息才坐下了病根。这几天x市多阴天,时不时飘点小雨丝,又湿又潮,栾法医的日子便有些难过,趁着手里没案子,请假回家去休养,这才刚刚一个星期。

郭剑锋原本叫的不是他,颜志勋一个人来出个现场也就够了,真等到需要解剖的时候,栾法医在旁看着,让颜志勋上上手,应该出不了大纰漏。

因此当看到他们俩一块儿来时,郭建峰还愣了一下,这老头是出了名的工作狂,爱自己的事业胜过一切,别人怎么说,他表面上答应得很痛快,转过头就当了耳旁风。

郭剑峰不解的目光投向颜志勋,眼神中询问的意味很明显。颜志勋原本就不太好看的脸色又阴了几分,不着痕迹的一眼又一眼瞪向栾法医。

做助理多年,颜志勋自觉自己磨砺得够了,已经可以独当一面,可栾法医事事挡在前头,压根一点儿让他发光发热的机会都不给。没有实际操作,上不得解剖台,颜志勋空有一腔抱负,难道要等着华发丛生,才有出头之日不成?

断人前途,亦如杀人父母。栾法医为什么始终不肯给自己机会?以前表现得还不明显,时不时的让自己打个下手,偶尔有些伤情鉴定,或者死因很明显的尸体也会交给自己练练手,但自从他兴奋地跟栾法医表示想要接受邀请,正式开始法医职业生涯时,栾法医对他的态度,陡然就变了。时不时言语上打击他,学习中压着他,甚至帮他拒绝了本来不错的工作。

什么仇什么怨?自己跟了他这么些年,一直恭敬有加,勤敏好学,最终换来的就是这些吗?颜志勋心底一片冰冷,站在两米开外,默默看着栾法医低头忙碌,看他时不时揉揉脖子捏捏腰,脸庞上流露出两分痛苦,却再不复之前的心疼。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没有人非得要求他必须到场,但他不信任自己,自己想帮他分担点工作量让他能好好歇歇,在他眼里,就变成了抢他的本职工作。

谁又能知道,在外人面前,努力工作,经验丰富,和蔼可亲,与人为善的栾法医,早已经变成了猜忌多疑,敏感自私的怪老头了呢?

死者身上伤痕遍布,血迹斑斑,但栾法医一一看过之后,没有发现能够真正致命的伤痕,多数流于浅表,起始粗收尾细,是鞭打所致。

这些伤痕造成了时间不一,有的伤痕处外圈颜色变浅,已经有好转的迹象,有的刚刚形成,还没有来得及充血肿胀。时间跨度在一个星期以上。

仅仅隔三岔五的鞭打,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致人死亡的,死者皮肤除了稍稍发些青以外,也没有太明显的异常,舌苔和眼睑的颜色都很正常,应该也可以排除中毒的可能。至于致死原因,具体情况还得回去仔细解剖了再确定。

栾法医来得快走得也快,郭建峰也终于做完笔录,放这对可怜的情侣离去,公园又重新恢复了安静,案发现场被警戒线围了个严实。可外面广场上跳舞跳得正欢的群众又有几个知道,他们一向认为安静祥和的公园里,曾经陈列了一具男尸。大抵凶手选在这里弃尸,也是看中了它的幽静。

根据肝温判断,死者死亡时间在十二个小时以内,尸僵已初步行成,因为尸体有被多次翻动的迹象,影响了血液沉淀,体表并没有形成固定的尸斑,只有大片大片颜色浅浅的淡红色印记。

尸体体貌特征清晰,面部可辨认,栾法医稍稍做了清理,洗去面部不必要的泥土,拍了几张相对清晰的照片,给警察去比对,查找受害者的身份。

这次得到反馈消息出乎意料的快,还没等市局一层一层地发下去协查通报,死者就已经被人认出来了:郭奉先,男,现年三十五岁。是市公安局户籍科民警王静拐着弯儿的亲戚,于十天前突然失踪,郭奉先无不良嗜好,老实顾家,从来没有不告而别失踪这么久的时候,他的家人发动了所有的亲朋好友寻找他的下落无果,最后求到王静头上,希望她能帮着留意。

王静与郭奉先不算熟悉,但家庭聚会多多少少也见过几面。郭奉先的老婆与王静算是姨表姐妹,就是关系远了些,已经出了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范围。但因为父母这一辈走得比较近,小辈们互有来往。

她对这个表姐的印象一直不错,中规中矩,老实本分,从小到大乖巧听话,日子过得不好不差,安于平凡的一个人。

在公安局上班,虽然只是户籍科,但耳濡目染之下,王静也知道,一个大活人,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失联十来天,通常最终结果都不会太好。

果然让她猜中,当王家栋拿着死者照片来户籍科进行比对时,王静一接过来,看了一眼,就认出来这就是让他们一家人鸡飞狗跳找了半天的表姐夫。

真的死了!心里明白是一回事,事实真的摆在眼前又是另外一回事。王静很担心柔弱的表姐能不能接受得了这个噩耗。

青年丧夫,对于一直生活顺遂的表姐来说,是人生第一道真正意义上的坎。

好好先生

李明明这十天半个月来一直吃不下睡不着,整个人眼见着比之前憔悴了不少,可强撑着过来开开门,还是对着门外的王静笑了一下。

虽然这笑容说不上好看,但王静明白,自家表姐就是这样的性子。自己心里难受得要死,也会替别人着想,这是怕她也跟着难过呢。

王静没看到表姐夫的尸体,她不敢去。但她跟王家梁关系不错,死缠着让他透露不少表姐夫的情况,王静相信王家梁在说的时候已经打了不少折扣,却仍然让她吓得不轻。

比表姐夫惨的受害者不是没有,但那些人王静并不认识,听的时候心里是有些害怕的,听过也就算了,因为那都是别人的故事,棍子不打在自己身上,是不会觉得疼的。

可这一次,死的是自己认识,年前年后还刚刚聚在一桌吃过饭,表姐夫也曾逗她笑,还把她当个小孩子似的,硬塞了一个红包,说她只要还没结婚,在姐姐姐夫眼里就是小孩子,压岁钱必不可少。

没想到那会是最后一面,直到现在,得知他身死。三十五岁,人生最好的年华,正是一个男人大展宏图的时机,他的人生却已经戛然而止,留下表姐一个。柔弱敏感如她,可怎么好啊?

越过王家梁和郭建峰,王静情不自禁地走上前拥抱住表姐,她比上一次相见时又瘦了,本就只有一把骨头的她,现在被王静抱在怀里,后者都觉得有些硌手。

原来人还能瘦到这种地步!王静心里一惊,脸上就多带出几分惊恐来,连说话都有些颤音:“明明姐,你可得想开点啊!别再苦着自己了!”作为家里娇养长大的女孩子,王静其实也没经历过什么风雨,劝人的话原本准备了一脑子,现在却什么都想不起来,搜肠刮肚地只蹦出这么一句。

可话刚一出口,王静就恨不得咬了自己的舌头。到底会不会劝人?不会说话还不如什么也不说,玩此时无声胜有声,只安静地陪伴也好啊。

李明明本来脸色就不好,眼睛肿得像桃子,可见在他们来之前没少哭,现在一听王静的话,勉强止住的泪又跟断了线的珠子似的,让王静手足无措。自家这位表姐合该是古代穿越过来的,真真一个水做的美人,哭起来的样子都那么好看。

啊呸,想些什么有的没的。王静拍飞脑袋里不合时宜的念头,赶紧拽着李明明进屋,把她按在沙发上,递过纸巾,又倒了杯水,忙前忙后,招呼郭建峰和王家梁随便坐,自己则一直盯着李明明,直到她再次止住泪为止。

浑然没有一点自觉,今天王静到底是怎么求王家梁才能跟着一块过来,她现在心里只余懊恼,怎么说这么藏不住事儿,非得在来之前先手贱给表姐打了电话,告之了她表姐夫的死讯呢?

明知道以她的性子,肯定能哭个水漫金山。心里难过的时候,身边没人,岂不是一条道往悲惨了想,望着墙上挂着的结婚照,想着在这婚房里他们曾经有过的甜蜜时光,除了哭还能干什么?

王家梁暗地里扯了王静几个衣角,无奈人小姑娘不配合,愣装没看见。王家梁偷偷瞥了郭建峰几眼,发现领导没在意,也就随她去了。

李明明长得很漂亮,五生得极好,再加上这么一副病娇西施的身材,任何一个大男人看了,都会忍不住心生怜惜,哪好意思苛待。

郭建峰和颜悦色地安慰李明明,等她脸上雨过天晴,情绪稳定下来,一行人才围坐到茶几边,进入正题。

郭家家庭条件不错,做为土生土长的x市人,在拆迁的大潮中很是得了些实惠,当同龄人为买一套房安身立命之时,他的名下已经有好几套房可供随意使用了。

父母住着一套,自己结婚用着一套,名下剩下的三套房用来出租,他自己还经营一家酒吧,可以说家底颇丰,养家糊口毫无压力。

七年前,郭奉先与李明明通过相亲认识,李明明的家世稍差,父母也是吃皇粮的,没有负担,郭家人对她还是满意的。

尤其李明明长得好,喜欢穿长裙的她有种现在的女孩子身上没有的安宁气质,活脱脱一个古装画里走出来的美人。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缺点,那就是性子太软,自己立不起来。

李明明的父母为此操碎了心,一门心思想给她找一个脾气好,还能包容爱护她的老公,她自己在外面找的那些,父母都放不下心,生怕一错眼珠宝贝女儿让别人欺负了去。

郭奉先是个没脾气的,一看就让人知道这是个老实孩子,三十五岁年纪,腼腆得跟个大姑娘似的,别说动手打人了,活了三十几年,就压根没跟人说过重话。

从相识到订婚他们只用了三个月时间,这么能凑做堆的两个人哪找去?两家父母对他们两个能成再没有不满意的,着急催着订婚,之后没多久就催着结婚。

李明明以前是个普通的公司职员,结婚之后,郭奉先手里有个跟朋友合伙开的酒吧,一天到晚很忙碌,她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多,也有些无聊,因此工作没有辞,仍然拿着两千多块钱的工资。虽然挣得不多,但工作也不算忙碌,她便一直干下来,就当给自己找个乐子。

婚后的生活也一直按部就班,两人虽然没有多深刻的感情基础,但是一直以来相敬如宾,没有脸红吵架的时候,日子就平淡如水地过到现在。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们结婚多年,一直也没个孩子。双方父母怎么可能不着急,都是家里的独苗苗,郭家父母盼孙子盼得眼睛都绿了,就差**裸盯着李明明的肚子,恨不得立刻就鼓起来才好。

李明明碰到这种话题总觉得有些尴尬,自家的私事被长辈公然拿出来提,更过份的是,婆婆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李明明一定有问题,应该好好去医院检查,趁着年岁还不大,能治赶紧治,如果不能治,那就别耽误他们家奉先,总不能让郭家绝了后吧?

郭奉先既想护着妻子,又不愿意与母亲发生争执,他是个对谁都能笑脸相迎,不会口出恶言的人,自然对上怨念深深的老娘,分分钟败下阵来。开酒吧除了让他比以前话多了一些之外,没能改变他骨子里绵软的性子。

后来忍无可忍的他托朋友找了些过硬的关系,从医院拿回张不知道是真还是假的诊断证明,那上面写着郭奉先患有严重的不育症,精啊子活性极低,以现代的医疗技术,几乎没有治愈的可能。

郭妈妈哭得眼睛都差点瞎了,自己好好的长得又高又帅的儿子,应该完美无缺才是,怎么可能不能生孩子?

但白纸黑字,郭妈妈不相信这么大的事,儿子会骗她,只得将所有的泪花都往肚子里咽,对着儿媳笑成朵老菊花,无微不至地关心爱护,生怕儿媳被自己以前的话说得伤了心,万一坚持要离婚,自家儿子可怎么办?

大抵天下有儿子的母亲的心都是如此。儿子不能生的时候,千方百计要留住儿媳,陪着一起当绝户,儿媳不能生的时候,作天作地要搅和黄一对恩爱夫妻,反正他们家必须得后继有人,不能皇位没人继承。

除了夫妻俩一直不得不过二人世界之外,他们之间的感情没有任何问题。

郭奉先之前失踪并没有任何预兆。李明明当天上班,郭奉先会在家睡到自然醒,然后半上午起来收拾收拾,吃个早午饭,下午去酒吧准备营业事宜。

位于闹市区的酒吧是郭奉先跟他最好的哥们田望乡一起合作开起来的。以郭奉先的性格,根本不可能是做生意的料,尤其是这种必须要与人打交道的买卖。因此这间酒吧他最多就是出了一半的钱,再有空的时候过来调个酒,打个下手,真正管理工作都是田望乡在做。

两人也算是老交情,从上大学开始,便是睡在上下铺的兄弟。田望乡有能力、有胆量,能说会道,左右逢源,跟郭奉先相比,就是另一个极端。

他们两个人关系会一直很好也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郭奉先高大帅气,田望乡个子不矮,长相一般,家庭一般,也就一张嘴好用,忽悠得郭奉先是言听计从,对田望乡比对他同床共枕的老婆还好。

除了这么一个知心朋友之外,郭奉先跟别人来往都称得上君子之交淡如水,没有称得上关系很好的,但却也不至于会让别人恨不得杀了他。

李明明哭着说完郭奉先的为人,怎么也不愿意相信会有人能杀了自家连杀鸡都不敢的老公。他们一直与人为善,对谁都未语先笑,彬彬有礼,怎么会惹来杀身之祸呢?这不科学。

详细询问之下,郭建峰觉得有些奇怪。外人看他们这对夫妻感情不错,一家和乐,可李明明对郭奉先在外面跟谁在一起,又认识些什么人,除了一个田望乡外一无所知。她只是死咬着自家老公是个好人,不会有人想害他。

奇怪,关系好的夫妻之间,不应该无话不谈吗?尤其是像他们俩似的,白天整天整天见不到,晚上郭奉先又回来得晚,两夫妻统共一天也就晚上一两个小时能好好见着面说说话,会没有话说?会不分享他们这一天各自的经历?

反正郭建峰是不信的,他皱着眉头听李明明不停地说着郭奉先有多好多好,直觉得太假了。郭奉先不可能是个圣人,如果真是,他也不会被人害了,且单单杀人还不够,还在杀人之前频繁鞭打。

人常说至亲至疏夫妻,再正确也没有了。李明明看来并不像她以为的那么了解郭奉先。

那么这个在亲人妻子眼里完美无缺、老实木讷、长相漂亮的男子,在他唯一的朋友口中又是什么样呢?

他们从李明明家出来,马不停蹄地奔着郭奉先的酒吧而去,结果却吃了个闭门羹,闹市区中行人如潮,寸土寸金的商铺恨不得二十四小时营业,卯足了劲地想挣钱,这爿占地面积不小的旺铺居然铁将军把门。

郭建峰与王家梁在门口只站了十几分钟,便有至少三拨、七个人想来酒吧玩乐,看到大门紧闭还惊奇了一下。王家梁上前询问来人,这酒吧一般都什么时候营业,得到的回答是每天下午2点开门,七八年了,雷打不动,今儿不知道是犯什么邪了。

只要是反常的事,他们做警察的自然不会放过,找出来田望乡在x市的住址,两人一分钟没耽误,直接上家找人去了。

门铃不知道按了多少下,才有人来应门,表明身份后,田望乡有气无力地让开门口,放人进来,却是一点招呼的精神都没有。

沉默地靠在沙发上,两眼直勾勾盯着王家梁,然后沉默。

“田望乡,我们这次来是想了解了解郭奉先的事。”

听到熟悉的名字,田望乡理智稍稍回归:“奉先?你们找到他了?他在哪?他还好吗?”天知道郭奉先已经下落不明十天,他都要急死了,干什么都提不起精神。

他与郭奉先只是朋友,非亲非故,在x市郭奉先要父母有父母,要老婆有老婆,便是真出了事,也轮不到他出面帮忙。

他一丁点消息都打听不出,什么左右逢源,什么消息灵通,统统都不管用了。他什么都不知道,在未知中煎熬了十天,不想吃饭不想睡觉不想喝水不想说话,他什么都不想,只想要郭奉先再出现在他面前。

好容易现在有消息了,虽然来源是警察,说明消息通常不会太好。但那又如何,只要能再见到郭奉先,他什么都不在乎的。

“田先生,怕是你还不知道。郭奉先已经遇害,我们这次来,是想找你了解些他的情况。”

“你说什么?”田望乡一下子从沙发上蹦起来,十来天滴水未进,甫一剧烈运动,让他眼前一黑,干脆利落地倒在了地上,人事不醒。

完美无缺

......

谁也没想到,田望乡居然就这么激动地晕过去了。

手忙脚乱得一顿又是掐人中又中揉胸口的,晕倒的人才有气无力地翻了下眼皮,示意自己已经恢复意识,阻止了王家梁继续摧残他的动作。

后者也是抹了抹脑门上并不存在的汗,万一还不醒,难不成要人工呼吸?虽然知道这是救命的,抢救生命时谁也不会想些有的没的,但对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人之常情地会觉得下不去嘴。

话说,田望乡虽然长得不高也不俊,但看起来身体挺结实的,绝对不是林妹妹那种病秧子,到底有多深的情谊,能让他生生把自己熬得一激动就晕倒呢?

躺在冰冷的地板上,田望乡觉得自己心比地板还要冷。

人怎么就能活得好好的突然死了呢?他从脚趾头到头发丝都是拒绝相信这一事实的,三十多岁,人生最美好的年华,他们一起打拼起来的事业,多年相处的感情,都得随风飘散了。

田望乡痛苦地闭上眼睛,这个世界远比他想象得更荒谬更无常。郭奉先多好的人啊,说话从来轻风细雨,对谁都笑脸相迎,宁可委屈自己也要照顾别人的感受。

犹记得上大学时。

田望乡与郭奉先是同一个宿舍的上下铺,但专业却不一样。自己学的经济管理,郭奉先则是物理系的。

他们学校名不见经传,吊着二流的尾巴。做为一个文科为主的综合性大学,郭奉先所在的物理系地位迷之尴尬,据说自设立这个专业以来,一共只招过五届学生,除了考研,想在本科时找个对口专业的工作,难如登天,是本校就业率常年倒数第一的专业,毫无悬念。

可怜郭奉先做为一个纯理科生,所有科目中只有物理最差,学起来一个头能变两个大,却悲惨得被调剂到了这么个让他深恶痛绝的专业,气得他当时差点想回去复读。

可高三炼狱般的生活,敢于经历两次的都是真的勇士,郭奉先性子说白了,也是带着几分懦弱的,自然没勇气再走进高三教室,过着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迟,精神压力山大的日子,含泪接受自己大学四年要与物理虐恋情深的事实。

他们学校编宿舍根本不会看学生专业,只看生源地,一个生源地的人都会被优先编到一起,他跟郭奉先是唯二的考到祖国大西北、远离故乡的老乡。

田望乡的老家在远县的村子里,距离市区大约两小时车程,也算是穷乡僻壤的半山区,家庭条件与拆迁户郭奉先没法比。

刚进大学的两人望着普遍能高出他们一个头去的北方汉子到处走,表示很想买块豆腐撞死,真是不来北方不知道自己矮啊。

宿舍剩下的两人也是北方人,虽然他们老家离得不远,但一条淮河分了南北。语言上的差异使得别人一开始听不懂他们说的话。所以哪怕两人的家庭背影相去甚远,也毫不例外地成了最好的朋友。

好到什么程度呢?这么说吧,四年下来,除了内裤还不曾互相换着穿之外,他们根本不分彼此,同进同出,就连郭奉先头疼不已、看都不想多看一眼的专业课,都由田望乡帮他考过去了。

要知道,田望乡高中时可是文科生,面对着用微积分来解的大学物理,尤其是力学部分,也头疼了不知道多久,但为了郭奉先,他拿出高考时的毅力,愣是比郭奉先这个正经的物理专业学生学得好多了。

郭奉先感动得眼泪汪汪,知道田望乡家庭条件不算好,一个月只有可怜巴巴的二百块生活费,连吃顿排骨都得精打细算,而郭奉先穷得就剩下钱了,所以他变着法地给田望乡买吃买穿,还总以自己吃不下、穿不了的理由,送给田望乡。

不站在施舍者的位置,真心实意地帮助自己同学过得好一点,郭奉先是个真正善良之人,四年大学,田望乡最得意之事,就是得到个亲如兄弟的朋友。

他低沉的嗓音在客厅里回荡,越仔细回想与郭奉先的过去,越是让他感到胸口像被人拿着大锤一般使劲凿个没完,钝痛持续不断,让他几乎无法呼吸。

这是他睡在上铺的兄弟啊!这么好的人,谁会害他?田望乡觉得这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可能被人害了,唯独郭奉先不会。就像他被不自觉吸引一样,郭奉先天生就具有一种气质,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他就像太阳一样,发光发热,是所有人都渴望的光明与美好。

“到底发生了什么?”田望乡有一丝害怕,会不会是他害了郭奉先?酒吧的生意是他极力拉拢郭奉先的,以至于每天他们归家的时候很少在凌晨两点之前。

我国的治安再好,庞大的人口基数下,也自然会产生些好吃懒做还心狠的败类,他们眼里只有眼,谋财害命一类的事做起来无压力的不在少数。

郭奉先长得高高帅帅,是个很正统的花样美男,换句话说,就是小白脸,一眼看去就知道战斗力不行,是比较好下手的一类。而且郭奉先家里条件好,穿名牌用名牌是对他来说再正常不过,浑身上下都充斥着有钱的味道。对于鼻子比狗还好使的坏人来说,他就是个行走的移动银行。

抢啊银行风险多大,一不小心就是死刑起步,破案率又高。但抢行人就不一样了,抢完就跑,钱这东西,不是全新连号,自然谁拿出来花就是谁的,不具名不绑定的。

郭建峰耐着性子听田望乡从他们上大学回忆到最后一次见面,絮絮叨叨说了半个小时,早就有些心烦了,但田望乡正在兴头上,他也不好意思打断,万一这里面就有线索呢?

可是从头听到尾,除了对郭奉先歌功颂德之外,田望乡一句有用的话也没有,他们一问郭奉先有没有跟人结怨,田望乡就吹胡子瞪眼,一副要吃人的模样,言语间满满回护之意,听不得任何一句说郭奉先不好的话。

临走时,田望乡欲言又止,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一脸青白地掩上门。

郭奉先亲朋好友走遍,郭建峰觉得自己从警多年,真的第一次碰到圣人了,郭奉先一丁点缺点都没有,他会被害,让所有人都真心实意得悲伤。

凶手到底是谁?这个问题,警方与受害者的亲朋好友都找不到头绪。

栾法医自然又是不会听任何人劝地加了两个班,熬的双眼通红,一身疲惫,瞬间苍老几岁。当他来重案一组送尸检报告时,把文沫吓了一大跳。

这才几天没见,栾法医怎么这样了?她连忙扶着栾法医坐下,忍不住数落他:“您这又是何苦?手里头有工作就闲不住,放心不下的性子,早早晚晚得有一天害死你!能不能听人一句劝?让你休息是为你好,怎么总当我们害你?!”

记起从前,文沫自然也明白了自己觉得栾法医亲切的原因,从他身上,她看到了李响岳的影子,都是一样严谨认真的性子,工作尽心尽力,唯恐哪里做的不好,而且年龄相仿。

也正因为栾法医总会让文沫想起李响岳,她反而不愿意再见到他,对他的关怀是因为把他当成别人替身的原因,总让文沫觉得自己有些卑鄙,栾法医多好的人。

可文沫就没见过比他更不会照顾自己的人!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便是不吃不喝不拉不撒不眠不休,一天到头了还是24个小时,不会加倍,能干的工作就那么多。栾法医这又是何苦?

“颜志勋呢?”有火冲着栾法医是发不出来的,只要看看他疲惫的脸色,有功夫数落他,还不如让他赶紧去睡一觉呢,必须要有个人跟在他身边,提醒他休息,颜志勋就是不二人选。

“小颜今天请假没来。”栾法医揉揉酸痛难忍的腰,动一动龇牙咧嘴。

文沫皱了皱眉头,最近颜志勋似乎一直都在请假啊,四月到现在才刚刚过半,她就没怎么在单位见过他。

以前颜志勋挺上进一孩子啊,法医啊,多忙碌的职业,能呆上个正常的周末就偷着乐吧,三天两头请假?什么鬼?怕不是不想干了吧?

“他忙啥呢?”师从全国闻名的法医师傅,颜志勋到底知不知道他有多幸运?不好好珍惜,多多汲取知识,等着当一辈子助理呢不成?

文沫自己也是工作狂,自然看不惯颜志勋的行径,瞪了栾法医一眼:“你也就这么惯着?说出去可是你的徒弟,回头出个错误鉴定,到底丢脸的是谁?该管的就得管。”

栾法医无言以对。他不知道该怎么说,是说自己要求太严格,而颜志勋不理解自己的苦心?还是说自己没本事当个好师傅,教不好徒弟,让他思想偏激,满心怨恨?

师徒一场,如果最后不能善始善终,多半的责任还得着落在师傅身上。颜志勋是他自己挑出来的衣钵传人,结果……

怎一句心酸了得。

他挥挥手,自己慢慢往回走,文沫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有些无奈,唉,一个比一个任性。

尸检报告很详细,文沫看着看着,眼前就不自觉地浮现出栾法医戴着眼镜,弯着腰,一丝不苟做解剖的模样,很是心疼。

郭奉先的死因是急性心肌梗塞。如此大面积的心梗会出现在像郭奉先这个年纪的人身上很奇怪。

心脏病,除了先天性的之外,一般在发病前都多多少少会有征兆,区别只在于明显还是不明显。

如果一定要评选一下身体所有器官之中的劳模,心脏当之无愧,虽然它一半以上的时间都处于肌肉放松状态,但也没有那个器官可以像心脏一样,不分昼夜保持固定频率跳动。停跳超过三分钟,即使人能救回来,因为大脑缺氧变成植物人的可能也会非常高。

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体会逐渐衰老,器官同样也会有各种各样的小毛病,就像电器使用时间长了之后,就算没大毛病,耗电量会提升两三倍一样。

后天性的心脏病是需要时间酝酿的,栾法医起初不明白,一个年纪不大,看起来比较健康,病历也没显示他接受过心脏病的相关检查与治疗,怎么会突然大面积心肌梗塞死亡。

他的一身伤痛,到底是诱因,还是巧合?

人体受到击打等外力作用时,细胞结构会造成破坏,如果被破坏的细胞组织进入血液循环,就会形成我们通常意义所有的血栓。

血栓对人体有无危害,只看血栓的大小以及形成位置,堵塞毛细血管可能一条两条无关痛痒,如果堵塞的是脑部血管、肺部血管或者心血管,抢救不及时,都会造成极严重的后果。

栾法医经过解剖发现,郭奉先的冠状动脉充斥着凝固的血块,对他来说,真正死亡的过程很短。

但在此之前,他受到了非人的虐待。全身上下,包括**部位,都布满或新或旧的鞭伤,手脚都有被捆绑的痕迹,栾法医甚至在他头发里发现了几处电击伤,伤口并不明显,只周围的头发变得焦黄。

最重要的是,栾法医得出的结论之一,是死者死前曾经与人有过性啊接触,准确的说他习惯于非正常的性啊行为方式,高度怀疑他是同性恋者。

现代社会,风气开放,年龄不是问题,距离不是问题,性别不是问题,甚至连种族都不是问题了,他们警察早就见怪不怪了。

可郭奉先装得未免太好了,他的父母不知道,朋友不知道,难道妻子也不知道?

如果他们都知道,郭奉先到底是怎么做到的,能让所有人连一句抱怨的话都说不出口?父母总是接受不了自己的孩子是个异类的,何况郭家父母想抱孙子想得眼睛都绿了,知道自己儿子不要孩子的主要原因是他喜欢同性,还不得天翻地覆啊?

枕边人能不知道自己老公对自己的异样?李明明到底会有多迟钝?哪个妻子能容忍自己变成个人形挡箭牌?

面具下的真实

郭建峰决定,再与李明明接触接触,有目的地询问,看看有没有可以深挖的线索。

到现在为止,警方还不知道凶手作案的动机何在。

郭奉先为人处事上怎么看都是个好的。要说他们警察也算阅人无数了,这还是第一个碰到受害者被一众人没口子称赞,半个不字也说不出来的。

这样的人,却被虐打至死,身上伤痕无数,总得有个理由,不能是他自己倒霉,一出门碰到个杀人狂魔,直接不问缘由,就想致他于死地吧?

栾法医最后送尸检报告过来,临走时吱吱唔唔了半天,才将意思表达明白。

郭奉先是一身伤痕,又浑身光溜溜得被人扔在民心公园,警方看到这样一具尸体,自然第一时间先入为主,必须觉得这是一起谋杀案没跑了。

但反过来想,没有没别的可能?

首先民心公园并不是理想的弃尸场所。从早到晚,这公园里就没个消停的时候,无时无刻没有人的。

早上三四点钟,就有上了年纪精神头十足的大爷们来晨练,能一直折腾到六七点钟,才渐渐散了,各自归家吃早饭。

等他们走了,自有喜欢溜狗架鸟的凑成一堆,公园里一时鸟鸣四起,狗叫不断,怎么一句热闹了得。

半上午,带着孙辈的老头老太太们出来晒太阳,坐在一起聊家常,四下攀比,能像菜市场一样喧闹。

等到中午,更有附近上班的白领随便买些中午过来,找个背阴无风的地方,安安静静吃口饭,再匆匆回到写字楼自己的格子间里,伏案工作。

下午,陆陆续续有老大爷捧着一壶香茗,三三两两凑到一起打牌下棋,直到晚餐时分仍然不舍得离去。

傍晚七时许,公园迎来一天之中最热闹的时刻,广场舞大军强势登场,挥洒着激情与汗水,直闹到十点多钟,才恋恋不舍地相约明日再战。

十点以后,公园里倒难得安静下来,只余些你侬我侬的小情侣,相互依偎着找无人角落互诉衷肠,一般也不会逗留太久,要么各回各家,要么耐不住寂寞跑去开房。

十二点到三四点,是公园唯一清静的时光,也是凶手弃尸最好的时间段。但这其中又有问题。

民心公园存在时间很长,长到x市这一带的建筑已经全部旧貌换新颜。占着个好位置,这么大片绿地实在难得,周围的小区房价一涨再涨,公园后门渐渐已经被堵死,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座高墙。

郭奉先陈尸现场附近就有这么一堵小区院墙,是以现在的民心公园,出入只有正门一条路,想要翻墙进出,也得看看那高高的院墙和墙的那一侧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工作的监控摄像头答不答应。

一个人翻过去尚不容易,更何况还扛着具一百四五十斤重的尸体!

所以正门几乎是唯一选择。

可民心公园正门对着哪啊?市检察院啊,门禁很严,监控很全,别说隔着一条街了,再远些都能看得一清二楚好不好?凶手有胆子从这扛着尸体进去,就别怕被人抓出来秋后算帐。

尸体处理得滴水不露,栾法医这么仔细且经验丰富的老法医都没能从尸体身上找出有用的物证和生物检材出来,说话凶手费了很大劲想掩盖自己杀人的事实,又如何会犯在弃尸时暴露自己的低级错误。

真想弃尸而不为人所知,x市有的是地方可以选择。两面靠山,一面环水,还有一面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地带。

山区里多未开发的荒野地段,人迹罕至,随便往哪一扔,怕是想要重见天日都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不比直接扔在公园里要方便得多?

所以与其说凶手是处心积虑,倒不如说他是慌乱之下,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如何把尸体这一大大的把柄处理掉,根本没有太多时间给他思前想后,他并非早早打算好了的预谋谋杀,更像是,受害者意外死亡,凶手不得不为之。

要不然哪个凶手会选择将受害者鞭打到心肌梗塞致死呢?

从这个角度来看,郭奉先的死更像是意外而非人为啊。

他们是不是可以假设,郭奉先不但喜欢同性,甚至还有些特殊嗜好不然他身上新新旧旧形成时间各不相同的鞭伤如何解释?

当然了,他栾法医是什么人?专业的法医,既然专业,就注定他只要用事实说话,死者身上的一丝一毫线索他都不会放弃,但也从不会在拿不准的情况下多说话,这一次,他已经算是破例了。

郭奉先是否被谋杀,栾法医做的尸检,他最有发言权,现阶段所有的证据都倾向于谋杀这一结论,但他前不久刚刚看了一篇国外传来的法医学论文,专门讲了一起最近某国发生的案子。

案子里的死者,死状与郭奉先有些相似,身上伤痕无数,血肉模糊,重伤导致急性肾衰竭死亡。这样的尸体,自然会让人第一时间联想到凶手,当地警方确实也从这一角度入手进行调查。

查来查去,都是死路一条。与死者有仇怨的人被一个接一个排除,案子悬而未决达五年之久。最终,还是凶手心里过意不去,整天靠酗酒度日,受不得良心谴责,跑去自首,警方才明白自己闹了个多大的乌龙。

这自首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死者的同性恋人。恋人与死者保持稳定的恋爱关系达七年之久,如果不是他们这个国家并不承认同性婚姻,他们早已经登记结婚。

两人非常恩爱,生活和谐,只除了一点不为人知的小秘密。这也是为什么警方最初并没有将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到恋人身上的原因,因为无论是恋人自己还是他们的邻居亲朋,都认为恋人绝对没有杀人动机。

但他们除了是一对同性恋人外,还是一对sm组合。死者就是那个s。而他的死,也是因为玩得过了火,没有及时刹车,才赔进一条命进去。

恋人的本意,一点也没想让死者死。这从头到尾就不是件谋杀案。警方拿着当谋杀侦破,能找到正主儿才见鬼。

这案例,与今时今日郭奉先一案有多相似,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容不得栾法医不多想。于是从来不曾多话瞎猜测的他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至于听不听,就不是他能管的了。

无论如何,郭奉先是同性恋者这一点基本上还是能确定的,再次接触李明明势在必行。郭建峰想了想,这一次带着文沫一块去,有个女同志在,李明明可能会自在些,容易问出话来。

至于想跟着的程功就被郭建峰无视了。开玩笑,站在那跟个铁塔似的,万一吓到人家小媳妇怎么办?李明明柔柔弱弱的。

一天没见,李明明就与之前判若两人。

上一次相见,李明明哭得泪人一般,两只眼睛又红又肿,她整个人都感觉单薄了几分,仿佛风一吹就能倒,典型的丧夫妻子模样,好不可怜。

可现在嘛,啧啧。文沫就算上一次没亲眼看见李明明,但他们分头查案回来,案情分析会总是要开的,大到新的线索、可供查证的方向,小到见的人、说的话,事无巨细,总要拿出来共享。

眼前的李明明一头长发在脑后盘了个髻,正面看去,整个人的气质中就多了几分英气。她嘴里叼了一根烟,脸上原本热切的笑意因为开门见到警察时带出几分错愕,表情十分滑稽。

这样的女人,哪里还有一丁点丧夫的沮丧与绝望?

而且她显然还在等着别人来,只没想到警察会再次来找她。

她有些尴尬,此时再做出哀伤的样子,估计也没人会相信,怕不得还让警察再怀疑她跟自己丈夫的死有关,那可就真的不好解释了。

强挤出来几分笑意,李明明闪到一边,放人进屋,领进客厅。自然而然地拿起放在茶几上的手机,灵活地按键录消息,发送,整个人才像松了口气一样,坐下问道:“不知你们今天来,是为了什么?”

架子端得很足,她眼底藏着不易察觉的倨傲,态度倒是不卑不亢,不见一点之前的柔弱。

这位还真是个人才。

王静是他们的同行,李明明与王静不过是隔了不知道多少层的一个表姐,王静实在没有理由为着这样一个人跟自己的同行撒谎。

那么她嘴里柔弱老实内向的表姐李明明一定是她以及她的所有亲戚对李明明的印象,坐在眼前的女子上身,老实内向没看出来,柔弱更是半点边也沾不上,完完全全一假小子形象,尤其穿的还很有点中性的味道。

李明明在女子之中不算矮的,身材很瘦小,套着身小号的男士西服,头发也经过处理,不施粉黛,一脸冷漠,坐在那,雌雄莫辨。

如果不是一开始就知道这位是个女子,路上遇到,文沫不保证自己能第一眼确定她的性别。

郭建峰与文沫交换了个意味深长的眼神,都觉得他们这一趟来找李明明肯定会不虚此行的。

见对面的两个警察谁也不说话,只都笑得高深莫测,李明明心里先没了底气。她虽然自认为与郭奉先的死无关,但确实是有事瞒着警察的,平民百姓见了警察,尤其是刑警,内心总有两分发虚,哪个好人家三天两头有警察上门的?

李明明装了这么多年的柔弱,可本性却与柔弱丝毫不搭边,反正自己最真实的样子已经被警察看去了,再装柔弱也没用,还不如刚强起来,不能让警察觉得她心里有鬼,万一盯上她不放怎么办?

有些事,是绝对不能光明正大摆到明面上来说的,绝对不行。李明明只要想想自己老爹老娘还有公公婆婆四个人的怒火很可能都冲着她一个人来,她就忍不住一个激灵,轻轻晃晃脑袋,想把吓人的一幕忘掉。

“你们到底有什么事?难不成是过来坐着闲聊的?”李明明吐出一口烟圈,内心已经很不爽了。

文沫刚想问些关于郭奉先是不是喜欢同性、他们之间的婚姻是真实的,还只是形式上的,就听到门铃又响。

李明明微微皱了皱眉。最近因为郭奉先的死,所有亲戚朋友都知道她李明明是个身子弱的,已经在婆婆家哭得气都要断了,随时一副要晕倒的样子,被要求回家来休养,不可太过激动。自然,这些人不会没眼色得到她家里来打扰。

反正郭奉先亲爹亲娘都在呢,丧事现在操持还为时过早,尸体还在公安局里扣着呢,也不知道到哪个猴年马月才能领回来。真正能用上李明明的地方不多,她也乐得安心在家养着,装哭也实在辛苦,姜汁进了眼睛,泪水可不是你想停就能停住的,哭得久了,眼睛是真疼。

今天还真热闹,一个两个都愿意上赶着来做不速之客。

李明明带着些气跑去开门,她阴沉着一张脸,拉开门后,却又再次忍不住惊愕!

“你怎么来了?走走走,快回去!”她压低声音,恨不得门外的人立刻消失在她眼前才好,明明刚刚已经发了消息,让她别来了的!

门外的女子声音柔美:“明明,你怎么了?不是你叫我过来的吗?你家有客人?”

李明明的声音压得再低,客厅到门口也就三四步的距离,他们又不是聋了,怎么可能听不到。文沫直接起身,轻轻却不容拒绝地拽开门边的李明明,见到了此时来的人。

一身长裙,长发飘飘,五官明媚,身材凹凸有致,笑起来极可爱的女子,年纪大约在二十四五左右。

她见到文沫的一身警服,表情由惊讶到愤怒,仅用了五秒钟。

“明明,你这是、这是,有了新欢了?你怎么能!?”女子指着李明明,眼泪说下来就下来,哭得梨花带雨,煞是好看。

李明明一阵头疼。她就知道别看黄晓华长着一脸聪明相,实则除了一张脸能看,就是个十足的蠢货,自己当初怎么就眼瞎看上她了呢???

形式婚姻

李明明一张俊脸黑得几乎能滴出墨汁子来,偏门外的黄晓华最近几天因为李明明有意无意的疏远正心里没底,此时还以为自己上门来,正好看一出完整版的捉奸,只差没在床上,自然是占了个理字的,哪里能不哭不闹。

也不怪黄晓华一见文沫就会错意,这里面其实有一桩公案,还得着落在文沫身上穿的警服上。

x市本就不大,她们这个女同性恋圈子里的人,混个两三回也就混熟了,极少见生面孔。黄晓华与李明明是初中同学,十几年的老相识,她认为自己对李明明是了如指掌,小的时候偷偷暗恋哪个邻家大哥哥,上初中又如何逃课打架,再之后怎么一步步认清自己究竟想要什么喜欢什么,上了大学如何开始学会伪装真实的自己。

一桩桩、一件件,可以说李明明大半人生,黄晓华都是见证。两人的感情也算水到渠成,没有波澜壮阔、跌宕起伏,更没有寻死觅活、鸡飞狗跳。黄晓华满心满眼地爱着李明明,可李明明却总对她若即若离,总让她觉得无法掌控。

这份感情从一开始就不算对等,可黄晓华一心想要把李明明这块石头捂热,甘心为之付出一切,如今骑虎难下,不舍放弃。两人在不知不觉间早已经疲惫不堪。

她们之间的关系,用面目全非四个字来形容再准确不过。世事变迁,就算黄晓华知道她们再也回不去从前的单纯美好,她依然不愿意放弃。因为放弃就意味着她之前多年的坚持付之东流,意味着她从今往后要面对李明明跟别的女人调笑的一幕。

与其看到那样不堪的场面,她不如现在干脆死了算了!

黄晓华痛苦地闭上眼睛,几乎已经可以想象得到,如果她再晚点过来,这两人要如何的被翻红浪呢。

为什么?从两人开诚布公地谈过,将闺蜜之情升级为爱情之后,李明明前前后后勾搭过不知道多少人,她都一一忍了,为的是什么?

别看李明明当着家里人和不了解她底细的外人时如何柔弱羞涩,在她们的圈子里却也是极出名的风云人物。

女同的人数本就少,这其中还有很大一部分并非纯粹一心一意只爱女人的,男女通吃,来者不拒。而且就像男同会随便听从家里安排,找个妻子结婚,传宗接代,生下个孩子来当完成任务,然后开始潇洒地在外面玩玩玩,不管家里的妻子一样,女同也会扭不过家里长辈,不甘不愿地与一个男人相亲,结婚,生子。

不同于男人家里家外分得很清,家里的妻子对他们来说就是个生育工具,孩子生了,长辈满意了,便没有再约束他们到底喜欢男人还是女人,在外面胡天胡地地玩也不会再有人管束。唯一需要做出一点牺牲的,只有那个可怜的妻子。

但那又算什么牺牲呢?除了爱,他什么都可以给。管她吃管她喝,孩子的生活费也按时出,并没有在外面有别的女人,已经比大多数渣男好太多了。这样的日子过不得吗?

女同结婚后,可能她也不爱自己的丈夫,但没有哪个女人会不爱自己的孩子的。即使圈内很有名的关系稳定的情侣,女性化的一方也会想些办法来生个孩子的,现代科学如此发达,非正常受孕小菜一碟。

孩子,是女人一辈子也迈不过去的软肋。一旦有了孩子,生活的重心就会全部向孩子偏移,占据绝大部分精力,哪里还有时间出来像以前那么潇洒地玩玩玩呢?这样的女同,会渐渐淹没于家庭生活之中,最终泯然众人,变成个很正常的家庭主妇。

李明明之所以在圈子里有名,原因有二。

一是她是为数不多的男性化角色。女同群体也存在比例失衡问题,女性化的多,男性化的少,对于在上还是在下的这一问题,女同们本来不如男同们严肃,但大家在选择伴侣时,还是倾向于一样一个的,这种关系较为稳定,频繁更换伴侣,在小圈子里可不算什么好名声。

李明明长得好,出手又大方,对谁都温润如玉,照拂有加,她本人这种雌雄莫辨的美很受女孩子欢迎,围在她身边的狂蜂浪蝶从未断过。

黄晓华羡慕嫉妒恨。因为她没有办法光明正大地站在李明明身边,介绍自己是她的伴侣。李明明对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说是,她们之间的恋情不能曝光,她们可以做一辈子的地下情啊人,却永远不能光明正大地站在阳光下。

彼时李明明已经结婚。虽然不过是装个样子的婚姻,她与郭奉先表面上看起来是恩爱夫妻,实则私底下各玩各的,谁也不干涉谁,连夫妻之实都没有。

形婚,大约是女同和男同最好的出路。

李明明很爱惜羽毛,十几年如一日地忍下来,装得很好,除了她跟郭奉先两人之外,所有的亲朋都不知道他们真正的底细。

她总是有滴水不露的本事的。黄晓华心想,正是因为自己不够聪明,而李明明太聪明太完美了,自己才爱她爱得死去活来吧。

太在意一个人,就会对这个人的一应爱好心中有数。李明明喜欢什么样的人,她心里门清着呢。

反正一切与自己正相反就好了。不用长得太漂亮,一定得有气质,性格爽朗大方,如果有可能的话,来场制服诱惑最好。

李明明喜欢一切角色扮演,护士,警察,教师,女佣,等等等等,每一次都能让她很兴奋,很尽兴。

文沫好死不死得全部符合,由不得黄晓华不多想。

她在门外哭得既伤心又漂亮,李明明气得恨不能一巴掌扇醒她,文沫则有些玩味地看着她哭。

黄晓华哭得实在好看,文沫还从未见过有谁能哭的时候半点狼狈不显,还自带几分妩媚的,简直是个天生的尤物。

而且,这位不单单只是哭,还一边哭一边说着与李明明往日恩爱,听得饶是文沫见多识广,也不免有些脸红心跳,闺房之乐说得如此理直气壮,细致明白,这位美女也算是个妙人了。

李明明一直想堵了黄晓华的嘴,免得她继续胡说八道,可又怕自己过激举动让文沫他们俩误会。她自己还一脑门子官司说不清楚,再沾上郭奉先的死,可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但黄晓华越说越不像样,李明明听得脖子上青筋直冒,当下不管不顾,一把拉住她,先捂了嘴:“胡说八道些什么?还不赶紧闭嘴!”

生起气来也如此俊俏,黄晓华看着这样的李明明呆了一呆,整个人就柔若无骨地靠到李明明身上去,还低低地叫了声明哥。

文沫近在咫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一场乌龙,在李明明千不愿万不愿,还得牵着黄晓华进来解释清楚之中落下帷幕。她该交代的这一次可是真交代得干净,半点藏着掖着的都没敢,最后赌咒发誓自己与郭奉先的死真的毫无关系,他们之间的婚姻都是假的,无冤无仇,犯不着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去害人性命。

这一点上,警方是相信李明明是清白的。

杀人动机无非就是那几种,因情,因仇,因钱。

李明明与郭奉先纯粹互惠互利的利益关系,一丁点私情都没有,任他们在外面胡天胡地,谁也不会管谁。

合则两利,分则两害的两个人,除了很多时候不得不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彼此并不干涉对方的生活,比合租关系还公平干净,哪里谈得上有仇。

至于为了钱就更不可能了。郭奉先哪里有钱,李明明家稍差,因此当初他们这一桩形婚是郭奉先主动找上李明明,要求她配合的。

他们当初约定,两人结婚,并保证不说出真相,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下去,郭奉先会每月按时给李明明一笔钱,当作她做出牺牲的补偿,钱不算少,足够李明明滋润生活,她又有什么理由不答应。只要郭奉先活着,李明明就能一直过着中上的物质生活。

反倒是郭奉先身死后,他的遗产与李明明没有半毛钱关系,早早就立好遗嘱的他,受益人是他的父母,李明明一毛钱都拿不到。

没有了利益纠葛,李明明根本没有作案动机,郭奉先的死,对她百害而无一利。

除了反复强调自己不是杀人凶手之外,李明明对郭奉先的事一无所知。他们当初结婚时就有过约定,各自的私生活互不干涉,互不打扰。

郭奉先是个铁杆同志,坚定做搅屎棍不回头,对女人没有丝毫性啊趣,他没有像别的男同一样选择个无辜的女人结婚,勉强同几次房,生个孩子交差,而是千挑万选了女同的李明明,其实也是他坚守的底限。

不能随便祸害一个无辜的女人。郭奉先是个极好的人,李明明不会爱上他,却不妨碍她喜欢这样有担当又善良的男人,就算是毫无关系的合租室友,知道对方心底善良也比恶毒要来得舒服得多。

所以他才宁可伪造自己生理有问题,不会生孩子的病历,找个女同形婚是他的底限,便是父母压力再大,他都没有越过这个底限去。

像郭奉先这么负责任的人不多了。殊不知我国有着一个庞大的同妻群体,因为种种原因离不了婚,她们背负的痛苦,很难向外人说道明白。

本着互不干涉的原则,李明明不了解郭奉先在外面的事,而且他也从来都不是愿意拿自己的**向外说的人。李明明与他同住一个屋檐下多年,他们可以像最好的闺蜜一般逛街吃饭看电影,独处时也可以相对无言亦不觉得尴尬,或者在某天深夜一齐窝在沙发里看一部催人泪下言情小电影。

这一切与爱情无关,多年相处,他们之间更像亲情,没有血缘的兄妹。李明明会拿自己的私事出来说,遇到烦恼也会找他倾诉,郭奉先从来都是好听众加知心大哥哥,但却没有拿过自己的私事来跟李明明讨论的时候。

郭家父母很传统,很保守,连他们没有孩子的那几年,郭家父母的态度越来越强硬,对着李明明越来直越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李明明就能明白郭奉先在顾忌什么。

他是个好人,更是个孝顺孩子,在他的容忍程度之内,是不愿意父母伤心难过的。身为同志这件事,郭奉先必须小心再小心,绝对不能让父母知道一丝一毫。

在没有碰到李明明之前,郭奉先早已经养成了自己保守好秘密的习惯,一直不曾更改过,既然是秘密,知道的人多了,就没什么意义了。

李明明是有些心疼他的。也不知道郭奉先从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自己与众不同的,李明明自己是大约十六七岁才隐约感觉出来些不对,到现在也十几年了,遮掩得十分辛苦。一边是真实本性中男性化的一面,一边是在父母亲朋跟前扮演乖乖女的角色,再进一步,李明明大概离精神分裂症也差不了多少了。

郭奉先与她应该是差不多的。十几年如一日的在心底压着这么个沉甸甸的秘密,能好受得了才怪。

李明明当着别人滴水不露,可在郭奉先面前就放松得多,常常不用掩饰,表现得越来越真我,她很多事郭奉先都知道,可李明明对郭奉先的了解,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个田望乡,其他人,她没见过没听过。

男同和女同,其实是分属两个不同圈子的,甚至互相有些看不起的意思,轻易也不会有人坏了规矩,跑到自己不相熟的圈子里八卦或者找人麻烦,李明明对郭奉先很好奇,却不代表着她会多事去查郭奉先的底。

因此哪怕很多年盖着棉袄纯聊天,李明明从郭奉先的嘴里听到最多的名字只有田望乡。

但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以她的认知和对郭奉先的了解,他跟田望乡之间,似乎没有爱情,只是单纯的友谊。他们应该不是一对,但如果警方想知道什么,田望乡会是个比李明明更好的对象。

基友缘浅

在李明明处已经问不出什么新鲜内容,郭建峰只能带着文沫去了田望乡家里。

田望乡倒与第一次见时变化不大,除了更憔悴一点,满下巴的青胡茬根根冒出,让他多添了几分苍老。

他仍然沉浸在好友死亡的阴影里不能自拔,缓缓来开门看到来人后也只勉强挤出个苦笑,让人进屋,连待客之道都不讲究了:“你们随意,我实在没心情。”

茶几上摆满了或站或倒的啤酒罐,屋内一股浓浓的酒味,也不知道田望乡这两天下来喝了多少,他现在看起来倒还算神志清醒。

“田望乡,你与郭奉先到底是什么关系?”郭建峰不想再浪费时间,总得让他们找到个突破口才行,挖掘出郭奉先深藏不为人知的一面不是他们的目的,受害者是好是歹,是忠是奸,于他们来说,唯一重要的事就是抓凶手。

“上次不是已经都得很清楚了吗?我们是好哥们,好兄弟,多年的交情,一起开买卖的合伙人。还有什么好问的?”田望乡有气无力地回答,打从心底里觉得这对话没营养。

“你们两个,才是真正的情啊人吧?在一起多久了?”郭建峰这却是在诈田望乡了,前一个问题虽然是疑问的语气,却根本不需要田望乡回答,好似他们警方已经掌握了证据,后一个问题就是个十足的陷阱了。

田望乡诧异得抬头,对上郭建峰锐利的双眼,又迅速缩回去,脸却唰一下红了。

他们小心掩藏着的秘密,人前装得多辛苦,还以为伪装得有多好呢,结果人警察转天就知道了,合着他们就是一群跳梁小丑,自欺欺人玩得不错,屁用没有啊。

田望乡深深郁闷了。一方面有因小心掩饰的真实被扒开放到明处讲,遮羞布一去,尴尬且难堪,另一方面,他承认,他对郭奉先有那么点情愫,也正是因为郭奉先,他才发觉自己其实喜欢的是同性,但他跟郭奉先之间,却真真正正清白到底。

说出来都没人信。大学同宿舍的上下铺,又都好这一口,居然认识多年,感情始终没有升华过。但这却是事实。

造化弄人,别看郭奉先生得温润似水,长得也眉清目秀,着意打扮打扮,说是女娇娥也很能骗得过人去,不是明摆着的弱受吗?田望乡个子矮小,长相粗犷,脾气还直,活脱脱一强攻。

两人一攻一受,多么完美的组合!

是以最开始的时候,田望乡察觉出自己对郭奉先的非份之想,压抑来压抑去,也压抑不住。借着住得近,又感情好,时常有意无意地暗示,还着意用小动作**过。

郭奉先多聪明的人,一次两次以为是巧合,没往心里去,可田望乡有意无意地开他们俩的玩笑,还说些似是而非的话,外加几次有意无意触碰他身体的**部位,自然就明白田望乡的意思了。

青春期,是很多少男少女懂得性,认识性,并对此无比好奇的年纪。如果说从上小学开始上厕所分男女只是习惯俗成,那么这个时候的他们才真的开始体会到什么叫男女有别,什么叫春心萌动。

情窦初开,会爱慕意中人,享受暗恋的甜蜜与痛苦,也算是人生必经阶段。

彼时郭奉先也像其它愣头青男孩一样,见着班里最漂亮的姑娘就张不开嘴,迈不开腿,羞得一张脸红彤彤。

喜欢同性这种事,其实也是分先天和后天的。

郭奉先很不幸,正是那少之又少的后者。

青春年少碰上学业这座大山,有多少浪漫被考试与升学两座大山打压得直不起腰来。年轻人不管不顾可以有情饮水饱,也得问问背后的家长答不答应。

无论家庭条件如何,受教育对一个孩子来说都是最重要的事。便是不用起五更爬半夜地奔着重点一路披荆斩棘,也得懂为人处事的道理。因为家里有钱便纵着孩子什么也不学,什么也不会,那是暴发户的做派。

郭家那个时候已经赶上第一拨拆迁,家庭条件陡然好起来,天天鸡鸭鱼肉变着花样吃,连双袜子都不用郭奉先自己动手洗,郭妈妈一把包办,对儿子唯一的要求就是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业里。

只要与学业无关的,一律属于郭妈妈严防死守的范畴。自然,早恋就是高高挂起排行第一需要盯死的。

愣头青春心动,只要不是瞎子,爹妈没个看不出来的。不像别的家长,会跟自家孩子讲道理,说明白这不过是生理发育很正常的心态,喜欢一个人本没有错,要发乎情止乎礼,别做出过激行为就好。

但偏郭妈妈认为,如此温吞的方法,治标不治本,一个小妖精赶走了,还会有千千万万个小妖精缠上来,她总不能每一次都用温和的方式处理吧?

讲道理?呵呵,让一个初中毕业的家庭妇女讲出大道理,还不如一刀杀了她更痛快些。

上学啊,坐在明亮的教室里汲取知识,得多幸福!郭妈妈受教育程度不高,大道理她不懂,但她是个认死理的人。

她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自己早早辍学了,上到初三,连考试都没参加过,就被家里叫回去跟着下地干活,当个成年劳动力使唤,每天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

她不甘心啊。明明班里三四十人,她的成绩虽然不是顶拔尖的,但努努力,还是能考上中专的。那个年代的中专跟现在可不一样,那是毕了业国家包分配工作的。没看到她一个同学,上学的时候学得比她还差,就因为家里花钱上中专,现在也混成县教育局的副局长了吗?

如果不是后来她嫁得还不错,婆家赶上拆迁,家里有钱了,再不用她忙忙活活土里刨食,她还不一定能落到多悲惨的境地。

哪怕到现在,每每路过学校,听着内里传来朗朗读书声,窗明几净的教室内坐满念书的孩子,她心里都忍不住羡慕。

自己这辈子再重返校园可能不大了,所以考高中,上大学的执念便被她统统转嫁到了儿子身上。望子成龙,自己实现不了的,就让儿女帮忙实现,也是中国大多数父母的想法。

所以郭奉先上学时不能出一丁点差错,郭妈妈绝不会允许。

她也是真狠得下心,找来些无下限带颜色的小电影,让儿子看,不看完不许睡觉,儿子一边看,她在一边念叨着女人如何如何不好,如何如何脏。别看她们出了门打扮得人模狗样的,私下里都是一副贱样。

郭奉先的小心肝哪里受得了这刺激,对女孩美好憧憬都被白花花的肥肉给扭曲了,本来只是心理上朦胧的爱情,这下从心理到生理对女人起了无限反感。

郭妈妈的目的达到,郭奉先再也没有爱上过任何一个女人,一心扑在学业上,顺顺利利大学毕业。

可郭妈妈不知道的是,郭奉先不但上学的时候再不喜欢女人,便是毕了业了,已经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年纪,他仍然看到女人就觉得恶心!只有在同性身上,才能找到爱与被爱的美好感觉。

大学时,远离父母,性格解放。田望乡做为郭奉先最好的朋友,其实真的可以培养培养基情。但无奈,他们两个居然都是受!

郭奉先会是个受不出人意料,可为什么田望乡明明长着张强攻的脸,却是受的身子?他们俩心照不宣出去开房的那一天,怎么一句大写的尴尬了得。

灰溜溜地回来,只要一想两个大男人脱得光溜溜,却全都不约而同地张开腿,那画面太美,已经深深定格在田望乡的心灵深处,时时回想时时令他崩溃。

没办法,做情啊人没缘分,只能一直做兄弟啦。

田望乡吱吱唔唔说明原因,连一贯不苟言笑的郭建峰嘴角都微微上翘,文沫更是低头忍笑忍得很辛苦。

反正最尴尬的都说出来了,田望乡一副豁出去的模样,他们平常最喜欢去玩的地方,圈子里平时比较要好的朋友,唯独没有郭奉先现在的伴侣。

倒不是他不说,而是郭奉先保密工作做得实在好。据说他现在这位伴侣两人关系很稳定,已经有两年多了,但这位已经结婚生子,且妻子还一直被蒙在鼓里,郭奉先不得不低调行事,免得给自己的伴侣惹麻烦。

田望乡也曾问过几次,但郭奉先执意不说,到他出事,都不知道这位神秘男士到底是谁。

走访了一天,终于赶在下班前回了单位,文沫一进办公室就看到程功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眼神颇有些幽怨。

跟块现代版的望妻石似的。文沫摸摸鼻子,心里头涌上几分熟悉。以前在犯罪心理研究室的时候,自己出去办事不带着他,回来时就能收获这样的眼神数枚,活像被主人抛弃的小狗,搞得她心里很内疚。

想想他们两个还真是不容易。文沫本来就是在恋爱这方面缺根筋的,粗枝大叶不细心,更不懂得经营,往往忙于工作,总把程功晾在一边。也亏得他一心一意认定了她,千山万水也要跟来,这份沉甸甸的情谊,文沫又不冷血,怎么会感觉不到。

程功的工作不忙吗?不重要吗?当然不是。特警执行的任务哪一次不危险,哪一次不重要?保护老百姓生命安全是他们时时刻刻需要扛在肩上的职责,不能有一丝一毫马虎的。

台上一分钟,台下尚且得十年功。他们每天忙于训练,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紧急任务,十天半个月联系不上都算正常。

可只要有可能,程功就会坚持跟她联系,让她知道他在想她,没有什么肉麻的话,平凡的字里行间,全都是满满的爱。他用实际行动演绎着爱与责任,包容与宠溺。

文沫觉得自己早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陷入了他的汪洋大海里,心甘情愿,甚至隐隐有些期待与他名正言顺携手的未来。

这个男人,她嫁定了!

微微吐吐舌头,文沫露出个讨好的笑,安抚了程功一直焦躁的心。没理由他已经到了x市,还跟文沫聚少离多吧。

但身上顶着个挂职锻炼的金字招牌,谁敢真的使唤他?左不过还是安排个清闲的地方把他供起来,哪能像从前似的,可以跟文沫同进同出。

不行不行,他还得脸皮再厚点才行。别人没让他出去查案,他可以主动争取啊。现在一组人手这么少,哪里调配得开?没看这才熬了两夜,就一个个变成国宝了吗?他可是现成的资源,不使白不使。

总不至于他主动要求,还会被拒绝吧?嗯,就这么定了!

喝口水的工夫,下班时间就到了。郭建峰见大家已经熬了个通宵,脸色都不大好看,眼巴前也没必须要干的紧事,便打发大家都早些回去,好好休息。顺便又瞥了眼空着的两张桌子。

闵三行与秦凯玩失踪玩得越来越溜,压根看不到人影。秦凯好歹在走之前还私下里说,是他过世女儿的事,有点首尾,可能是条线索,想查一查。

涉及亲人,没有人能释怀,郭建峰很理解,秦菲菲救不回来,如果能让秦凯救回来些别的女孩子,他心里也能好受些,只细细叮嘱一个人在外要千万小心,便放人走了。

可闵三行这一次失踪得比一次还彻底。谁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手机不通,平常开的车就在公安局楼下停着,宿舍里人去屋空,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全不见了。

似乎像是他自己走的,没有人逼他。

闵局长动用了私人关系,连gps定位都用上了,也不知道闵三行究竟钻了哪个耗子洞,每天气急败坏,已经有不少人犯到他手里当了出气筒。

呵呵,等回头闵三行回来,有的他好受的!郭建峰就是再护犊子,心里也不免对闵三行有气。出了天大的事,也得打声招呼再走,不声不响得闹了失踪?还是闵局长打得不够疼!

一行人鱼贯走出办公室。郭建峰最后一个,转身锁门的工夫,桌子上那台一直装哑巴的110内线电话居然响了!

艺高人胆大

这部电话响起,几乎都不会是什么好事。

此次自然不会例外:本市某在建楼盘刚刚发现一具男尸。

尘土飞扬的工地门口,包工头狠狠吸了一口中劣质香烟,被呛得不停咳嗽,抬头望向来路,期待警察的到来。

停工一天,他得损失好几万块!设备、工人,哪个是不要钱的?可他有什么办法,谁让自己没把好门户,让自己承包的楼里多了具死尸呢!

真是晦气,他又呸呸两声,将手指夹着的烟屁股狠狠摔到地上,踩了又踩,转头去训发现尸体的小工:“你这两个招子是喘气用的?天天住在工地上,老子包你吃包你住,你晚上睡得像死猪一样,白天又不知道躲到哪个犄角旮旯偷懒去。有人在你眼皮子底下搞鬼都不晓得,滚滚滚!今年的工资一毛钱都别想要了!”

那被骂的小工垂头丧气,并没有跟包工头争论什么,一具血淋淋的尸体已经让他吓破了胆,直到现在,尸体的惨样还在他眼前晃来晃去,随着一起晃的,还有他浅浅的胃,呕~

建筑工地门口一溜排开三辆警车,包工头急急忙忙迎上来,一顿认错:“警察同志,都是我们没守好门户,给你们添麻烦了。您看这事......”

只要一想到哪怕尸体被抬走,案发现场也得围起来一段时间,他们的工程岂不是要停了,包工头就恨死这凶手了。

x市这么大,哪里不能扔个死人,非得扔到他们工地里来!他这回可亏大发了,哎哟,杀千刀的哟~

这处刚刚立起来四幢楼,连外墙带内部都没装修的工地是本市很著名的一处烂尾楼,开发商趁着房地产最火的买块地,开个盘,圈钱无数。

拿着钱就赶紧建楼吧,等建好了还有大笔尾款可以收。但偏他们心大,拿钱去投别的资去,结果血本无归,剩下这么个烂摊子,再也拿不出钱来盖了。

光秃秃的空壳如何能住人?年复一年地拖下来,得有七八年了。出钱买房的人眼看着楼立在那,就是不能住,半辈子的积蓄打了水漂,如果能不闹?

堵路、跳楼,能用的招都用了,好不容易政府想办法,这楼的装修终于可以进行,众人一齐眼睛绿得跟狼似的。

包工头心里苦啊。这是民心工程,他从别人手里接下层层转包来的活计时,几乎已经是不挣钱的了,也不过是赔本赚吆喝,刷刷关系和好感度。结果现在又遇到这种倒霉事,但他没办法跟警察摆冷脸,和气生财是他一贯坚持的方针,只得挤出笑脸来,为自己哪怕争取早一日开工都是好的。

郭建峰拒绝了包工头递过来的烟:“请前面带路,咱们还是先看看现场吧。”

包工头心微微一沉,与官员打过不少交道见着刑警还真是头一回,自己客套话全憋在嘴边说不出来,只得点点头,领着一行人往尸体所在楼里走。

当然了,一边走还不忘给自己开脱开脱:“警察同志。咱们这儿地方大人少,真照看不过来。我手底下的弟兄我了解,绝对不会有杀人犯的......”

郭建峰任由他唠叨,不打扰也不表态。

位于西北角最偏的一幢楼,与周围另三幢相比,还保持着最原始的状态。别的楼至少外墙已经开始加隔热层,这一幢就如同被遗忘了似的。

没办法,人少事多,总得有个先来后到,包工头自然赶着离正门近,容易让人看出成绩的地方先弄。

于是西北角就成了一片工地上热火朝天背后的冷灶台,无人问津。尸体就陈列在门洞后左手边套间的客厅隔断后,很隐蔽的角落,从哪个角度的窗户、门都看不到陈尸地点。

发现尸体的小工也是因为内急,工地上的厕所又离得太远,他一时偷懒,左拐右拐找了这么个没人的地方想方便一下,结果却吓得他当场拉了裤子,顶着一身恶臭手脚并用鬼哭狼嚎地喊人去了。

尸体浑身**,呈仰卧姿势,纵横交错的伤痕遍布全身,一双大大的眼睛圆瞪着,脸上全是血污,看不出表情。

栾法医只检验了十几分钟,就吩咐人先把尸体装起来带回去,转过头来与郭建峰介绍情况:“死者男性,年龄在四十岁左右,尸体只有手指与脚趾出现轻微尸僵现象,死亡时间不超过三个小时,具体死亡原因得等回去解剖,不过,这具尸体身上的伤痕与上一具很相似。”

郭建峰的表情瞬间更为凝重,眉头忍不住皱起。栾法医是什么性格的人,郭建峰与他相交多年,岂会不知道,他一般不会轻易下结论,但下了的结论,一般都会有十足把握。这是不是说,他们重案一组已经很荣幸地接到了今年第五起连环杀人案?

两名相似的死者并不能说明什么,这个念头也仅在郭建峰的脑海里一闪而过。

站得稍微靠后的程功却在看了两眼尸体后,趴到文沫耳边轻声道:“文沫同志,你真是走到哪哪发重案,来到哪哪出连环凶杀啊,难不成,柯南是以你为原型塑造的吧?简直现实版的死神来了。”

文沫瞪了他一眼,小声抗议:“天要下雨,凶手要杀人,与我何干?是我鼓动他们去杀人的吗?这种场合开玩笑,我看你是存心找打!”

“老婆息怒,息怒......”程功讨好地一笑,到底顾忌现在身处凶案现场,地上刚刚还有具死尸在呢,没敢过份,不然让人看到他们打情骂俏,像什么样子。

文沫在x市公安局的处境,程功这两天来也看出一些,重案一组的人对她比较熟悉,也挺认可,但其他人嘛,只知道她体能差得拖得全局的后腿,多多少少会戴有色眼镜认人,觉得她是靠别人撑腰才进来的。

程功肩上还扛着个挂职锻炼的金字招牌,首都出来的,有不明就里的看到文沫与他颇亲热,才几天功夫,就有酸话传出来,好好一个公安局,比居委会还能传流言。

自己的女人,哪里能让别人如此诋毁,程功真想挥拳头把这些个背地里说人闲话的家伙打个半死,一个个大老爷们,怎么嘴比个老太婆还碎?

但不是什么事都可以用拳头解决的,尤其是对付谣言,越在意越想解释,反而越解释不清楚。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有逆反心理,摆在明面上的不愿意相信。

郁闷还憋屈,程功恨得直捶墙,但文沫却一笑置之,根本没多理会,反过来安慰程功,嘴长在别人身上,爱说就说呗,又不会掉块肉,而且他们自己明白事实真相究竟是什么样的就行了,清者自清。

虽然表面上的不快压了下去,但程功心里还是留下阴影,外场上十分注意分寸,不愿意让文沫再被人看扁。

今天来出现场的并不全是一组成员,因为人手问题,郭建峰特意从刑警支队选了几个帮手,程功是自己厚着脸皮跟来,郭建峰不好意思说让他回去的话,有外人在场,程功还是很能装的。除了没忍住打趣一句之外,他一直老老实实当背景墙,只看不说。

施工的楼房里显然不是案发的第一现场,除了陈尸的角落外,鉴证人员将现场里里外外清理了好几圈,连滴新鲜血迹都没发现。因为载体不理想,也没能提取到可以做为证据的鞋印,只有串边缘模糊不清的脚印在凌乱的地面上忽隐忽现,连尺寸都认不出来。

栾法医说死者死亡时间不超过三个小时,还是具很新鲜的尸体,郭建峰见现场没什么戏唱,将带来的人安排安排,分四个方向分散搜查,看看附近有没有可疑发现。

现在是下午五点四十五分,死者死亡时间最早也不过下午两点多钟,光天化日下,凶手居然就胆大到弃尸空置楼盘,得多艺高人胆大外加对周围环境熟悉。

此处是建筑工地,周围有简陋的围墙阻隔,内里传来些施工的动静,但墙外可是大马路,说不上摩肩接踵,至少也是车和行人穿流不息的,站在现场,都能听到外面汽车喇叭的响声。

选择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弃尸,真不知道凶手是太聪明自负还是太愚蠢焦急。

夜晚从来都是各种犯罪的天然保护色,似乎只有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才能给犯罪分子以安全感,十之七八的刑事案件都发生在夜晚。

可本案凶手偏偏反其道而行之,选择了白天。

再看看他选择的地点。整幢楼在工地所处的位置虽然稍偏,但一墙之隔就是马路,想从外面翻墙进来再背着尸体,不被发现的可能无限低于零。

走工地正门也不是好选择。再是被废弃了几年的楼盘,现在重新进场施工,看门老大爷总是有一个人,场内堆放的很多建筑材料花费不菲,可丢不得。再说了,白天正是忙的时候,如果有人大摇大摆从正门进来,还是生面孔,肩上再扛个麻袋之类的东西,能不惹眼?

除非凶手会隐身术,不然他只要敢从正门进来,就不可能没人看见他。

所以正门处反倒不需要费精力去查。至于别的边边角角能进出的地方,还得再细问工地上的人才行,但愿他们分散开的人员能带回些新发现。

包工头好说歹说,也没能如愿。就算这个弃尸现场一无所获,按规定也不可能马上放人进来,整幢楼的楼口被拉上警戒线,禁止人员进出,至于工地其它地方,总不至于把整个工地封停了吧。

脸上如丧考妣,包工头心里却乐开了花,哈哈,这幢楼反正暂时也装修不到,封了就封了呗,只要不让他另外几幢楼一齐停工,无所谓。

心里美滋滋的他对警方的要求相当配合,要人给人,要时间给时间,谱写了一曲警民一家亲的华美乐章。

王家兄弟选择了西南方向搜查,从案发现场的正门出来,拐个弯沿着正后方的小路走。楼房主体工程都没完成,楼与楼之间的绿化、硬化就更是一律没来得及做了。x市最近几天没有降雨,路上到处尘土飞扬,几乎已经达到面对面看不清人脸的程度,又不能频繁洒水避免扬尘,那么多水泥随意摆放着,洒上水可就热闹了。

看当初的施工图,西南角应该有个可供人通行的小出口,出口不大,不知道现在还没完工时,围墙是不是也同样留出缺口了。

等他们好不容易沾了一身土走过去,才发现果然是他们多想了。建筑工地里不知有多少值钱货,就随便拉出去点钢筋当废品卖也值不少钱,哪个工地对材料都严防死守,就怕有人浑水摸鱼,自然不会明晃晃留个缺口出来。

白跑一趟,他们想赶紧回去。一个转身的功夫,旁边突然冒出来个人影,看衣着打扮应该是工地上的工人。

这么个大活人,兄弟俩不能眼瞎都看不见吧?他从哪冒出来的?凑到围墙跟前,他们一扇页一扇页得摸过去,才终于找到一片不一样的彩钢片。

都是灰扑扑的彩钢片,偏从西数第三片四角都没焊死,看起来与周围几片没区别,真的上手推就会发现它可以推动,上边两角各打个洞,穿上钢丝挂起来,知道位置的人,稍微用力,就能像掀门帘一样掀开彩钢片,露出能供成人钻进钻出的缝隙来。

王家兄弟从缝隙钻出去。工地西南角的外侧,一条笔直的大马路穿过,对面一溜庄严肃穆的政府单位办公场所,而在它的东侧,可不就是民心公园的正门嘛!

这一片烂尾楼的门跟民心公园的正门在两个相对的方向上,他们开车过来时根本没注意是到了哪里,转了一圈才转明白,两起凶案现场,可不就相当于隔了一堵墙,一个在墙外侧靠墙的位置,一个在墙里边离墙最远的地方!

扔来扔去,没扔出去超过一公里呢。这凶手,还真是个傻大胆!怕不是他杀人的第一现场就在这附近吧!

反其道而行之

两具尸体弃尸地点如此近,身上伤痕还很类似,说他们没联系都不可能。

当然,具体能不能并案侦查,还得看尸检结论,确定两名死者死因一致,才能就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做相应安排。

只是这一次尸检报告出来得没那么快,因为栾法医病倒了。

常年加班熬通宵、极少休息,再加上接触各式各样死于非命的尸体所带来的心理压力,栾法医这一次的病来势汹汹。

发现他的是颜志勋,请了一个星期病假的他今天终于回来上班,结果发现法医科的大门开着,办公室里却没有栾法医的身影。这没有什么不正常的,栾法医坐在办公室里只有两种可能,不是在赶报告,就是研究最新出版的法医学理论著作。

解剖室的灯亮着,颜志勋叹了口气,刚刚早上七点,他已经被栾法医养成早早来上班的习惯,这样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做准备,解剖室内所有东西都得重新清洁、检查,每天一次,从最开始的枯燥抗拒,到现在的习以为常。

他以为自己来得够早,没想到栾法医居然比他还早,论敬业,他还真没见过一个人能比栾法医更勤快的,只要有工作,就几乎不会合眼地赶着干完。

怕不是又熬了一个通宵吧?今天颜志勋之所以会来,也是因为听说昨天下午又出了新案子,他再在家休息总有种愧疚感。比起栾法医的轻伤不下火线,自己一个小小的感冒发烧就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实在是有些过份。

还不是因为自己现在被限制着做初级助理的工作,稍微正规点的尸检都沾不上手,对栾法医或多或少有怨怼,到底意难平,又不想跟自己的老师起冲突,才会想着休息几天,稳定稳定情绪。

推开解剖室的门。

一具尸体摆在解剖台上,胸腹部处于打开状态,入眼一片血肉模糊。颜志勋见得多了,倒没有立刻被吓到,他只有些疑惑,为什么栾法医会不在解剖室?

以往站在解剖台边的身影不在,可尸体的状态明明确确表示尸检尚未完成。

诚然一次尸检耗时可能有长有短。死因明确的尸体,最快可能两三个小时就能得出结论,出完整的鉴定报告,但对死因不明确或是有争议的的尸体,恐怕两三个月都不一定能拿出完整的鉴定结论。

但无论时间长短,栾法医从来没有过把一具尸体就这么开膛破肚地扔在解剖台上的时候。尸体也有尊严,这是栾法医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们的职业是法医,尊重尸体,就是尊重他们自己的职业。

颜志勋有些不放心,不会出了什么事,让栾法医不得不离开吧?他掏出手机,翻出栾法医的电话号码拔过去,熟悉的铃声居然在他身侧响起:边上有个衣帽架,他们在那里脱掉外套,穿上白大褂。他这才发现栾法医的外套挂在那,铃声显然从他的衣服中传出。

手机都没拿啊,那他应该走得不远才对。

颜志勋凑到解剖台跟前,想看看栾法医进行到什么地步,如果不妨碍的话,先把尸体的胸腔复原,尸体回收,再去找人。

毕竟让尸体这么放着,一是对死者的不尊重,二来还有可能会造成污染,这三嘛,本来解剖室内的味就够难闻的了,他是宁可闻福内马林的味道,也不希望到处都是尸臭味。现在可已经初夏了,细菌正活跃,再新鲜的尸体这么放着,而不冷藏的话,也会很快散发出难闻的味道。

这一走近,他才发现解剖台另一侧的地面上,露出只黑布鞋来!

却不是栾法医还有谁?也不知道昏迷多久了!颜志勋赶紧打电话叫了救护车,蹲在边上做些急救。

所幸发现得很及时,没有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栾法医被送到医院后,经过救治,很快恢复了意识,当他想及早出院时,却被医生严厉禁止了。

四十多近五十的年纪,栾法医已经罹患高血压、冠心病和严重胃溃疡,每一项都与他长期熬夜加班,饮食不规律有关。这一次莫名晕倒,医院方面还没找出原因,为了他的安全着想,他必须先卧床休养,直到确认没有其他严重病因,才能出院。

栾法医千叮咛万嘱咐不要告诉他家那位,不然耳根清静不了。文沫听说栾法医入院,一个人没有照顾后,放下手头的工作,专门请假去陪护。可把栾法医肠子都悔青了,文沫唠叨人的功力也不浅,他这回耳朵可遭罪喽。

三天时间,栾法医天天被这么个磨人精语言折磨着,怒目瞪着程功,那意思再明显不过,你家的你不管管啊?见死不救不仗义。

程功全当没看见,在一旁憋笑憋得很辛苦,这一幕挺熟悉,似乎是以前文沫训李响岳的绝招,好久不见,甚是怀念啊~

他乐得看戏,这样开心地笑着、唠叨人还照顾人的文沫,他也许久不见了,连带着每天守在医院,不能跟心爱的人做些亲密的事的郁闷都淡了不少。

x市,真好。山好,水好,人更好。

两天后,详细的血液检测报告出炉,住院医生很严肃地开始询问栾法医有关服药方面的问题:“你这高血压得的时间应该挺长了吧?有长期坚持看的医生和服用的药品吧?”

“有的。每次我都是去公安医院开药,基本上算按时服了。”后面一句话说的时候,栾法医略不自在地转了半个头,刚好不与住院医生眼神相接。

文沫看得分明,当着人不好不给栾法医面子,这臭老头撒谎!只得狠狠瞪过去,表示愤怒。

“可这次你入院的时候我们量过你血压,低压都超过120了,你就没觉得头晕,心悸,精神疲惫吗?”

栾法医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他的身体早早出现毛病,基本上也算职业危害,到现在已经习惯,并没有感觉这次晕倒前自己有多难受,而且他明明已经在吃过早饭后按时服用降压药了的。

高血压是常见的慢性病,栾法医是法医,医学常识是不缺的。自然知道厉害,也很努力地按时服了药。他已经开始使用长效药,一天只用吃一次,可以管二十四个小时,习惯每天早上吃过早饭后服用。

难道他晕倒竟是因为血压过高,脑供血异常,才导致暂时失去意识吗?

“还好吧,没觉得特别难受,而且今天早上我服用过降压药。”栾法医简单介绍了自己的服药情况,住院医生也觉得很奇怪。按理说,栾法医吃的药很对症,他的病情并没有明显恶化的迹象,这些药物对他来说已经够用。

为什么他们在他的血液样本里没有发现降压药的影子呢?

栾法医受不了文沫在一边快要喷火的怒视,只得讨好地笑笑,赌咒发誓以后绝对老老实实好好休息,按时吃药。

这一幕幕在医生眼里,还以为这大哥跟他们说了谎。工作中,有所隐瞒的病人他们见得太多太多,反正栾法医也没别的大毛病,打了降压的点滴后血压已经基本回复到正常范围,跌倒也没有给他造成二次伤害,可以让他出院了。

栾法医拿到出院通知书,火急火燎地收拾东西,竟是一分钟都呆不下去。他想回公安局,被文沫厉害制止,直接让程功开车送他们回了栾法医家。

几天不归家忙于工作是栾法医的常态,因此他住了两天医院才被同事送回来,竟没有让老婆产生任何怀疑,文沫私下里威胁他如果敢不好好休息就回去上班,就告诉他老婆。这威胁自然很管用,栾法医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自家老婆对着他一边哭一边诉苦,亏欠家里太多,他很愿意让着自家无可挑剔的老婆,心不甘情不愿地坐在客厅里生闷气。

文沫当没看见栾法医无声的控诉,施施然跟程功一起离开。

主力法医不在,还好有颜志勋这个替补,他信奉的是慢工出细活,倒没有选择熬夜加班赶报告,只有条不紊地验尸,工序与栾法医一致,毕竟这么多年的助手也不是白当的,但速度当然及不上栾法医,要出鉴定结论还得等几天。

郭建峰暂时把人手派出去,一部分人对郭奉先的生活进行细致排查,任何蛛丝马迹都不放过,包括任何一笔银行消费记录,每一条通话信息,至于微信方面的消费情况,反馈得会慢一些,不过不急,他们现在时间有的是。

一部分人则去调查第二死者的身份。死者死亡时间很短,如果他是在被凶手限制行动后不久死亡的话,他家里人恐怕还没有留意到他出事,毕竟一个成年人,几小时不联系,一夜不归家的解释有很多种,哪个家属会第一时间想到自己的家人死亡这种最坏的结果呢?

所以眼下查找尸源成了头等难事。尸体全身未着寸缕,自然不可能有身份证明随身携带,一张脸也血肉模糊,栾法医倒是给出了一张清理面部之后拍的照片,虽然五官清晰可辨,整张脸却也没什么特色,他们只知道,死者是位四十岁出头的男性,身高一米七六,体重140公斤,可这样的成年男人满大街都是。

还有一部分人则继续在两起凶案的弃尸现场附近调查,看有没有什么发现。凶手如果急于处理掉手里的尸体,选择离自己最近且最安全的弃尸场所的话,他就犯了一个大忌。

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因是什么?还不是怕把自己家附近的草吃光了,露出个光秃秃的窝来,明摆着告诉天敌我的家在这,快来抓我吧。

所以按照正常思维考虑的话,凶手弃尸的场所不会离自己住所或者工作地点太近,犯罪心理学认为,每个人都有潜在的安全范围,这个范围就像兔子窝一样,侵犯了安全范围会让他们暴露自己。因此凶手作案后需要弃尸时,潜意识里会倾向扔得离自己的安全范围越远越好,就好比,谁会把带着恶臭的垃圾扔在自家门口?

但本案的凶手似乎不符合这一惯例。光天化日下弃尸,死者死亡不超过三小时,都间接说明凶手很慌乱,似乎他的本意没想杀人,死者的死之于他来说是个意外。

所以他才会第一时间慌不得法地只想抛弃尸体。公园里的男尸被发现时死亡已经很久,并不等同于凶手是在他死后很久才弃的尸,只能说明他被人发现时,死亡了多久。

那么个隐蔽的角落,如果不是那对小情侣恰好看到,恐怕只有等尸体**发出恶臭才会被人发觉。

第二具尸体也一样,如果不是有小工偷懒没去远的厕所,想随便找个背人的角落解决,这位死者也不知道过多久才能被发现。

凶手肯定也没想到警方这么快就接到报警,他肯定会认为自己抛尸地点很偏僻了。

所以即使扔在家门口,他也不用那么慌乱,警方不会想到他反其道而行之的。

大概这就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含义。

闵三行用尽全力,只能让肿胀的眼皮漏出条细缝,勉强看清自己身处的环境。

浑身上下哪里都疼得厉害,连动一动都让他忍不住龇牙咧嘴,可脸上也到处都是伤,略一牵动,疼上加疼。

他从来不是个能忍得了疼的人,从最开始的喊叫到现在连呻吟的力气都没有,闵三行觉得大概前半辈子的罪都在这一次遭齐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个每隔一两天就虐打他一顿的人究竟是谁?仔细回想,他虽然是刑警,也抓过不少人,可真没有谁会恨他恨得要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

没有食物,每天只有被动被人喂下的一碗糖水,他舔了舔干裂起皮的嘴唇,多希望现在有盆水出现在他面前,让他喝个痛快。

每天的一碗水,让他很清楚地知道,他已经被抓来超过十天。大概会死在这儿吧。闵三行不无绝望地想,早知道他的人生这么短暂,还不如抓紧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享受生活,也不枉来这世上走一遭。

但现在,一切都晚了。

紧闭的门再次打开,脚步声传来,听到他耳朵里,就像恶魔从地狱爬上来一般。

未开始的约会

周围不断有细小的动静传来,闵三行一双眼睛睁不开,让他的听觉短时间内超出极限发挥。

被关在这里的,绝对不止他一个人。

金属敲击的清脆声响吓了他一跳,他屏住呼吸,努力伸直耳朵,想要听出声音的大致来源。

每隔两天,那个人就会进来挑选,选择的依据跟菜市场买萝卜白菜没区别,无非就是合眼缘,想挑哪个挑哪来。毕竟被关在这的人全都伤痕累累,毫无反抗能力,唯有乖乖做只待宰羔羊。

闵三行现在唯一的期望,就是那个人在到他这来之前,能选出令他满意的牺牲品,虽然身为警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他的职责,必要时是需要牺牲自己来营救他们的。

但人性自私,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他一个大活人。只有沦落到苟延残喘的地步,才知道原来能活着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什么大义什么职责,统统没有活下去更重要,哪怕活着的代价,是无时无刻不需要忍受身体各处传来的疼痛,是像狗一样蜷缩在笼子里,连翻身都做不到。

如果是以前,有人问闵三行落到现在这步田地,他会如何选择,他一定头一昂、满脸不屑地说,一条命,拿去!宁愿站着死,也绝不委曲求全!

可事实证明,真得变成阶下之囚,万念俱灰后,他还是想要活着,只想活着,多活一分,多活一小时,多活一天,都是好的。

因为只有活着,才有希望。支撑闵三行活下去的动力,就是自己的同事们会全力以赴寻找他的下落。

被血污遮盖住的脸上肌肉抖动,闵三行露出个绝对算不上好看的微笑,安安静静躺着,一动不动,只希望恶魔早日离开,让他能平平安安多活一日。

脚步声与敲击声一点点接近,闵三行努力控制自己的呼吸,耳边传来被无限放大的心跳声,咚咚咚,越来越快,越来越急,连带着让他的呼吸声都重了几分,可他没办法控制,恐惧已经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终于,声响在到达自己附近时停了下来,然后是一阵锁链的哗啦声,闵三行虽然闭着眼睛,却知道,关着自己的铁笼门已经被打开了。

不久前他刚刚喝下过一碗糖水,这么短的时候,不可能是有人进来喂他水,那么来者的目的会是什么,已经不用猜测。

怎么这么倒霉......

距离上一次自己挨的一顿毒打,只不过才过去不到两天,自己到底是哪一点让这位变态看上,才在短时间内三番两次照顾有加?

要知道,同他一起被关着的人至少还有三个人,自己左边那位,可好几天没挨过打了,怎么不去关照关照他?净可着一只羊薅羊毛可不是好习惯。

那人来拽他,他像死狗一样没反应,那人又来抱他,他仍然让自己的身体自然下垂,仿佛没有生命的玩偶,要不是呼吸不能暂停太久,闵三行简直希望能把自己伪装成一具尸体,好躲过又一次毒打。

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虽然都是皮外伤,但在受伤过没有经过处理,又没有适当的营养补充,他身上有些外伤已经在高温的作用下开始感染流脓。从昨天夜里头疼欲裂、精神恍惚,发起了高烧,如果今天再被招呼一顿,他都不用装,极有可能真的变成一具尸体。

他不想死,他才三十多岁,他想好好活着。

闵三行此时不禁有些绝望,我命由人不由己啊!他想活着,也得看这人给不给他机会。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到底他是如何落入这恶魔手里的呢?闵三行撑着昏昏沉沉的脑袋,在晕过去之前突然想起来,他那天,好像是去赴约的......

程功和文沫的生活好似回到了两年前,每天形影不离,出双入对,额,当然,别的情侣出入的都是风花雪月的浪漫场所,他们则游走于两起凶案现场附近的居民区。

虽然每天忙碌不得闲,却比以前分隔两地,即使对方有什么事都只能干着急帮不上忙要好上不知道多少倍。程功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对现在的相处模式,他极满意,当然,如果文沫能答应搬过去跟他一起住就完美了。

无论程功明示暗示,怎么耍赖撒娇,在公安局宿舍楼里,文沫总是干脆利落地拒绝,不过但是隔三岔五跑来洗澡,不用担心再有莽撞的二货没头没脑闯进去。

牵牵小手的纯洁感情啊,简直比小学生谈恋爱还柏拉图,程功脸上的幽怨都快挂不住了,被王家梁调笑了不知道多少回,欲求不满什么的也太难听了些。

其实以文沫那弱鸡般的体能,程功真的稍微用点力强迫强迫,恐怕也能半推半就地成其好事,反正郎有情妾有意嘛,大家都是成年人,何必非得压抑需求呢?

但爱一个人,最起码的一点就是尊重。只想发泄兽欲,与禽兽何异?如果真这么做了,就算事后文沫不怪他,程功也过不了自己心里那一关,互敬互爱四个人,可不仅仅是说说而已。

人在得到某些东西后渴望更多,是本能,能压抑着这些本能,满足于现状的,才是人性。

忙了半上午,两人都又渴又饿,顶着毒辣的日头,三十度的高温天气里,走访绝对不是件容易的事。笔录做了大半本,仅一个小区外带两层商住楼,他们就还有多半没访完,这效率,文沫苦笑,做一名真正的刑警从来不是容易的事,无论是二十四小时盯梢还是大范围没有目标的排查走访,都浸透着刑警们的汗水。正是这看似无意义的辛苦工作,为很多案件的侦破打下坚实的基础。

她之前的工作多数高屋建瓴,现在得以脚踏实地,对今后的发展只有好处。

程功有些心疼,递过瓶刚买来的水,看着文沫一口气喝下半瓶,替她擦掉额头上的汗珠,提议先休息一会儿,找个地方吃点饭。

不差这么一时半会儿的,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再不好好吃饭睡觉照顾着,有她后悔的,自然对程功的建议欣然接受。

两人也不远走,直接在小区门口边上的小饭馆找个空位坐下,要了两份盖浇饭。

此时正是饭点,店里人很多,他们进来时坐的是唯二的两张空位,之后又来了六七个人占了满满一桌子,小小的饭馆立时显得拥挤起来。

人多,上菜的速度就慢,即使他们点的都是不费时间的饭食,也得一阵好等,前前后后六桌客人也是来得巧了,都在几分钟之内进来,让老板娘也好一阵忙碌。

反正他们急也没用,便安心坐着等,还能顺便休息休息。

他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是第二案发现场正门所对的,与前几天发现的隐藏后门是两个方向。因为凶手带着尸体在光天化日这下从正门进出的可能很小,所以这片区域不是他们重点调查的对象。

只是因为凶手前前后后已经做了很多出乎人意料的事,警方害怕他又在故布疑阵,贯彻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最不可能的地方最可能的原则,才抱着搂草打兔子的心态,将这一片区域划进了需要排查的范围以内。

但一上午除了听些家长里短外毫无发现总是让人郁闷的,只要想想下午外加明天都得继续,文沫心底忍不住浮起几分烦躁。

凶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性格特点,什么年龄,是何职业,杀人动机何在?这一次,文沫有些摸不着头脑。

资料过少是一方面。两名死者,很多规律还看不出来,如果不是警方撞到大运直接在凶手作案或者弃尸时抓获他,恐怕他的杀戮还会继续,至少得出现第三名死者,有些规律才能窥见一斑。

凶手作案和弃尸风格呈现两种极端,别具一格是另一方面。从尸体上看,前后两具尸体都血肉模糊,受伤无数,乍看之下,视觉冲击力很强,他们这些刑警见多识广,胃早已经锻炼出来了,放到普通人眼前,分分钟能把人吓晕过去。

虐杀致死,说明凶手心理素质很不错,比一般人不知道要强悍多少,连与他同样的高级智慧生物都能被他折磨得连命都没了,这样的凶手为什么会做出杀人后胡乱弃尸的事?到底是他太自大,还是太害怕?

尸体可以告诉警方很多事,国外一些国家更是有不见尸体不能判定死亡的规定,因此弃尸是门大学问,动静越小越好,被人发现的时间越晚越好,才算成功掩饰自己杀人行为的第一步。

可凶手做了什么?随意乱丢,从这一点上看,凶手又似乎没什么智慧,思维不够缜密。

难道他们要找的,是一个心狠手辣、智力低下的凶手吗?

答案是否定的。

郭奉先神秘失踪,无声无息,再次出来,已经是十多天后,变成了冰冷的尸体。无论郭奉先的性格有多随和,他也绝对不会做出跟陌生人随便乱走的事来。凶手到底是如何抓到他的,又在哪里关了他十多天,文沫暂时想不出来。

一座城市很大,每天来来往往这么多人,凶手能下手的机会太多,除了没有技术含量的拦路抢劫,其它犯罪哪个不需要点智慧,尤其是现代人警惕意识是成长过程中不断被强化的本能之一。

凶手至少要有普通人的智商,取得一定程度的信任之后,才能忽悠走郭奉先,不然如果凶手是使用暴力直接劫人,就算当时附近在场的人都不愿意上前帮忙,至少也会在感觉事情很严重之后报个警。

绝大多数人都是有正义感的,见义勇为需要勇气,明哲保身是人之常情,但是打个电话本就是举手之劳,相信没有人会连这么点小事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但文沫此前特意去110指挥中心查过记录,郭奉先失踪前后,110指挥中心的报警记录里就没有类似的。

这个凶手还真奇怪!

彭忘川今天已经是第三次出神了,而且正是在问诊时间内。对面坐着的长者脾气很随和,对今天自己的主治医生不在状态并没有太多微辞,他只清清喉咙,假装咳嗽两声,暂时唤回魂飞天外的彭忘川。

后者脸微微有些红,他是专业的心理医生,以前从来没有出过连续走神好几次的时候,哪怕病人不惯他,他也心中暗恨自己不够专业。

“小伙子,你这到底是怎么了?不会是有喜欢的姑娘了吧?”

“庆大哥,你别逗了。”彭忘川本能地否定,脑海中却一闪而过闵三行的脸,不禁觉得浑身有些不正常的热。

“还不承认,呵呵,彭医生,你自己照照镜子,看你脸红成什么样子了?做为一名心理医生,你这撒谎的本事嘛,严重不合格。来来来,跟我说说,看看哪个姑娘俘虏了我们大医生的心啊?”

哪有什么姑娘!不过这话打死彭忘川他也不会跟眼前这位老大哥说的,只得拙劣地转移话题,聊起了其他。

对方眼中有精光一闪,微微一笑,就坡下驴,没有继续追问。

好容易熬到时间到,彭忘川第一次比病人还急切地想要离开,偏庆大哥抓着他问东问西个不停,他可不好伸手打金主的脸,只得耐心陪着。

可他再次魂游天外。闵三行是不是在生他的气?要不然怎么人都不见,发>

已经小半个月了,再大的气,也总得告诉他知道,让他当个明白鬼吧?自己到底哪惹着他了?

明明没什么的,就是普通的一起吃个饭,当然了,如果晚上有时间,还可以去看个电影,或者其它......

彭忘川不得不承认,对于闵三行,他是有些带颜色的想法的,但他表现得很像正人君子,装得很好,闵三行又不会读心术,自己在他面前又老实得很,想来不会知道。

那为什么,就突然一点消息都没有了呢?他本来想照着约定的时间过去,却因为临时有事耽误,晚到了半个小时。

难道闵三行以为自己放了他鸽子,这才再不理不睬的?不行,这误会必须立刻澄清才行。

不敢深想的假设

彭忘川是个很有行动力的人,认准了想做什么事,千方百计也会达成所愿。既然要问个清楚,做明白鬼,他便不再瞻前顾后,直接守在公安局大门口堵人。

电话不接又如何?终归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的,有本事闵三行连班都别来上。

可说来奇怪,他接连两三天都挑上下班的点儿蹲在门口等着堵人,连文沫都出出入入见了好几次,却偏偏没有闵三行的影子。

他是极不愿意见文沫的,哪怕在知道自己可能喜欢同性之后,面对文沫,他仍然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在意,那种见到了就想占有的冲动之强烈,得他平息了又平息才能压下去的,至于总跟文沫出出入入的那个高大男子,他更是看着百般不顺眼。

可除了闵三行,他在公安局里认识的人就只剩文沫一个,总天天掐着点过来堵人也不是事,蹲了几天毫无进展,也着实让他心里憋着一团火,不晓得闵三行这别扭脾气到底是什么了,想放着不管吧,又实在狠不下心来。

长到三十几岁,彭忘川还没经历过感情纠纷,要换成是他以往交往的女朋友,打两次电话还回音,恐怕直接分手了事,老死不相往来了,哪像现在这般费神。

万般无奈之下,彭忘川还是极不情愿地给文沫打了电话,希望能通过她,约闵三行出来好好谈谈。

彭忘川蔫蔫得打电话来时,她正跟程功在饭馆里吃着刚刚上来的盖浇饭。小馆子重油重盐,一股子地沟油味,文沫虽然很饿,但吃了几口就有些吃不下了,居然怀念起做什么东西都一个味的食堂来。

有电话来时,她正数着盘子里的米,闻着香肚子饿却吃不进去的感觉很不好受,因此听到手机响连看都没看是谁直接接了。

听到彭忘川的声音时她还觉得奇怪,郭奉先案没出之前大约一个多月她都挺闲的,那时程功还没调过来,她一个人成天不是泡在办公室就是缩在宿舍里,无聊得很,偏每次打电话约彭忘川得到的答复都是他很忙,没有空。

开着家诊所,忙起来的确什么都顾不上,最开始文沫还替彭忘川高兴,直到有一回她出去逛街,溜达到诊所附近,想去看看彭忘川,亲眼看到诊所放假没开门,再打电话过去,彭忘川仍然说他忙着接诊病人呢,才知道这位居然会刻意躲着她。

文沫自诩是个知情识趣的人。彭忘川如此礼貌且客套的疏远,她又如何再上赶着去讨人嫌,于是再没跟彭忘川联系过,仔细想想,已经有二十多天未曾联系。

因此接到电话文沫还有些惊讶,语气里不免带出两分,不知道他现在找她来有什么事。

彭忘川多聪明的人,听出文沫语气里的惊讶,脸不禁红了红,这要他怎么解释?好在是电话联系,文沫自然看不到他的表情,他索性装糊涂到底,直接问闵三行的行踪,明确表示希望文沫帮个忙,劝劝人来见自己。

文沫是知道闵三行的性取向的,可彭忘川?

不会这么巧吧?文沫嘴角忍不住抽了抽。不是说国内的同性恋群体占比不大吗?怎么她在x市一共认识没几个人,就能凑出一对来呢?

严格说起来,他们两个会认识,还是文沫介绍的呢。这这这,他们以后成了还好,要是最后惨淡收场,她可就夹在中间尴尬死了。

怪不得彭忘川最近躲着她,闵三行也玩失踪,怕不是刚刚燃起的爱情小火苗被一盆冰水浇得透心凉,想不开躲起来了吧?

可是不对啊。闵三行哪里是会因为感情问题躲起来的人?他那么大大咧咧一个人,私下里听他谈起自己的情感经历,那叫一个丰富,在国外那几年正经交往过的男朋友就有三四个,更别提无数露水情缘了。

无论他跟彭忘川之间发生过什么,都绝对不会让他当这么久的缩头乌龟。

联想到刚发生的案子,文沫脸上表情凝重起来。

“闵三行与你有约,你到了晚些时候,连人都没看见?再之后,你给他打电话就一直关机了?你们两个,是哪天的约会?”

彭忘川自己心虚,向着友人承认自己喜欢同性很需要勇气,尤其是这个友人还是自己有些企图的,因此他在电话里其实说得很是吱唔,一般人绝听不明白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此时被文沫一语道破,他刚刚还微红的脸此时完全变成烤熟的大虾,慌乱之下报出个日期,连问都没问文沫为什么要问这些问题,就匆匆挂了电话。

文沫哪里还有心管彭忘川为什么火烧眉毛似地挂了电话,只听到他说的五月七日,就觉得有些不对了。

郭奉先是五月十六被人发现死在公园一角的,距离他失踪已经有十三天,也就是说,他是五月三号失踪的,最后行踪还没打探出来,但他名义上的妻子李明明与他并没有利益冲突,更没有作案嫌疑,在失踪时间上撒谎对她一点好处也没有,所以这个失踪时间,还是可以认可的。

这第二死者前天被扔在烂尾楼里,虽然栾法医的最终尸检报告没出来,但从他的随手笔记里也能大体知道,第二死者也失踪十来天了,胃内空空如野,身体极度虚弱,不然也不会一连几天挨鞭子就生生给打死了。

也就是说,前两名死者都是五月初失的踪,郭奉先是家属报了失踪,发现尸体后由他的亲戚王静直接认出来的,第二死者压根没人报过案,不是他本身独居,就是他离家之前已经交代过自己要出门一段时间,还未引起家人警觉。

凶手如果真的喜欢慢慢虐杀受害者,每一名受害者都关上十来天的话,闵三行在这么敏感的时间段内失踪,岂不是大大的危险?

郭奉先可已经被证实是个同性恋啊,第二死者虽然还没确定,但闵三行却可以肯定也是。他与家人赌气住在局里,后来一直没来上班,郭建峰出于护犊子的心态,一直没将他没来上班的事捅出去,还千方百计瞒着闵局长。

这小子以前有过下落不明的前科,那一次他被关进了拘留所,所以这一次他再次失踪,没有人往他被人抓走的方向考虑,谁会没事抓成年男子呢?

我靠,闵三行不会这么倒霉吧?文沫心中不安,却苦于无法求证。如果她单纯因为时间凑巧就大张旗鼓地嚷嚷开闵三行被凶手抓走,生死不明,回头等人毫发无伤得出现了,文沫自己无法下台不算什么,她既要说服众人说闵三行也可能成为凶手的目标,少不得得公开他是同性恋的事实。

曝光别人的**,绝对不是文沫愿意做的。闵局长是个爆炭性子,如果知道自己辛苦养大的儿子是个gay,恐怕宁愿他死在外面也别给自己丢人现眼的。只要闹得满城风雨的,闵三行哪怕真被人害了,闵局长都得恨死文沫,以后x市再不会有她立足之地。

由不得她不谨慎!反正现在说什么都太早,还是先查清楚第二死者的身份,再做打算吧,文沫现在只能祈祷,是她杞人忧天,想太多,闵三行正不知道在哪逍遥快活呢。

程功当了多年特种兵,执行任务的时候连生肉都吃过,对着喷香温热的一盘饭岂有吃不下的道理,他饿得狠了,这小店里人又多又热,刚刚饭上来后,他只低着头吃饭,此时盘子空了,才抬头看见文沫挂了电话正发呆,一边擦嘴一边问:“怎么了?”再看她盘里的饭只动了几口,关切地问:“不合胃口?再给你点点别的吧?看你瘦的。”

以前两人同住一屋,虽然一直分隔两间住着,但抱肯定是抱过不知道多少次了,现在再抱,虽然人还是同一个人,可这身上却明显轻减了不少,连骨头都能摸出来。

望着文沫这风一吹就能倒的体型,程功哪能不心疼,连连唠叨她吃得太少,得养得胖点才行,不然骨瘦如柴的,身子如何能好得了?

文沫满脑子光想着闵三行了,根本没留意程功说什么,只下意识点了点头,等她回过神来,才发现面前又多了一晚汤面,而刚刚她没吃两口的盖饭已经到了程功面前,他正举筷吃得香。

同桌吃饭次数不少,可如此不嫌弃地吃她的剩饭还真是第一次,文沫有些不好意思,想抢回来自己再吃,把还没动过的面给他,被程功拦了,又夹起一大口塞进嘴里:“我喜欢吃呢,好吃,以后还要吃一辈子的呢。”

这老夫发起少年狂来,还真有点让人招架不住。他们两人聚少离多的,打电话虽然频繁,可说来说去无非是今天做了什么,有没有想我之类的,真正煽情的话很少说,有限的几次说出来,便显得很甜。

没成想这回程功调过来,居然小嘴跟抹了蜜似的越来越甜,他是个嘴皮子不算利索的,也正因为如此,现在时不时蹦出来的话,虽然平凡朴实得很,听在文沫耳朵里却每每能甜到心里去,还真是,又感动又羞涩呢。

不过她现在脸皮也练出来了,不再动不动就红,因此不再坚持换回来,低头吃面。嗯,这面真好吃,吃完吃完。

饭毕,饭馆里食客已经换了一拨,两个吊扇马力全开也架不住屋里喧闹,更平添了几分躁热,南方的五月天已经下火一般,程功本身火力壮,吃下两盘饭后早已经汗如雨下,连前襟的衣服都湿透了,文沫见状,忙几口扒完面,结了账走人。

中午正是热的时候,他们也不想在所有人都休息的时候敲上门去讨人嫌,先找个背阴地方凉快凉快,文沫便将刚才彭忘川来电、闵三行失踪时间与郭奉先相差无几的事说了。

闵三行这个人,程功以前在电话里没少听说,文沫在局里与他关系最好,他还曾担心过自己煮得半熟的鸭子飞走,于是很是旁敲侧击过不少次,还为此没少吃飞醋。后来在某些方面天生缺根筋的文沫终于听出来程功话里的醋意,才将闵三行的特殊喜好告诉了他。

多好啊,名副其实男闺蜜,程功放下大石,再不怕自家媳妇飞了,自然对闵三行印象深刻。但自他来了x市工作还真就没见过这位,此时听文沫说起他失踪的事,表情也很是凝重。

再不靠谱,出身警察世家的闵三行也不至于无组织无纪律到如此地步,不声不响玩失踪。上一次他是不得已,怕丢人才不敢将自己的身份说出来,拘在自己人手里,这一次,他还会如此?可能性太小了。

x市真的不大,同一时间段里失踪,本身就很值得怀疑,不过文沫的担心也并非多余,他们现在空口白牙,不过一个还未证实的推断,就随便说出去吓人,的的确确会让他们直接惹来闵局长的怒火,间接害了闵三行。

还得先查出第二死者的身份啊。可他们就这么大海捞针般在案发现场碰运气,也实在是太儿戏了些。

验尸报告啊,该出来的时候偏偏不出来,也真是急死个人了。

牢骚归牢骚,该干的还得干。这下也别歇着了,顶着太阳,干活吧。

警方推断凶手住所或者工作地点在案发现场附近,却拿着受害者的照片满大街找人认,其实还真是挺大海捞针的做法,没道理凶手想杀人,还让自己的街坊邻里看见的。

但架不住他们这次要抓的凶手是个奇葩,往往做事不按常理,文沫他们刚从阴凉的角落起身,买瓶水的工夫,顺便问了一句小店的店主人,居然还真被她一眼就认出来,这第二死者是附近的老街坊。

她这小店开了七八年,死者就光顾过七八年,算是老熟客了,怎么可能不认识,虽然不知道姓甚名谁,具体住址,也知道他家离得不算远,而且这位熟客似乎一直没结过婚,因为从来没见过他跟女人一齐出来过,更别提带着孩子了。

以他的年岁还没结婚的,附近应该有不少人知道他才对。

第二死者身份

什么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文沫与程功对视一眼,咧嘴笑了,至少顶着大太阳半天多的辛苦没有白费,竟让他们在看似纯粹浪费时间的地方找到了线索!

人品啊人品~

店主人来了顾客,没工夫再跟他们闲话,两人也很识趣,只在一旁等着,看还能不能再问出些细节来,以缩小他们的走访范围。毕竟这一片都是居民小区,人口稠密,真一家一家找过去,还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

而且如果店主人说的没错,死者是第一独居的话,他们已经走访过却敲门无人应答的也不少,很可能已经把死者家放过去了。再从头一一查访,还不知道多花出去多少时间。

此时就体现出来老小区的坏处来。这片小区建成已经有十多年,人员流动频繁,租户、全家外出户多如牛毛,没有物业,只有个管理居民计划生育和社保缴纳情况的居委会,几个人要面对上千号居民,他们能认识的话也就没有文沫和程功顶着大太阳一家家找人的事了。

现在好不容易有点希望,自然还得麻烦店主人一二。

但店主人知道的都已经说了,虽然只是小小一家超市,又开在小区里,来来往往熟客居多,但店主人本身并不住在附近,来的客人多是见面脸熟,打个招呼,问候几声的面子情,总不至少闲聊几句就能知道人家的姓名及家庭情况。

八卦过了,挺惹人嫌,现代人都颇讲究**,因为太好打听再得罪顾客,这样的蠢事稍有点头脑的经营者都不会去做。

店主人这里没戏唱,但文沫不死心,又多问了几句他在店里买东西的时候有没有遇到过熟人的,这些人里,有没有店主人比较熟悉的。

招呼完店内的顾客,店主人闲来无事,也愿意帮忙。死者陈尸现场并不远,几辆警车闪着灯一溜排开停在建筑工地那么大的阵仗怎么会不引起关注,警方又没刻意封锁消息,黑色的装尸袋被抬上车时有不多围观群众看到,自然街头巷尾议论纷纷。

附近死了人,转天警察就上了门,只要不算太笨的,自然明白其中联系。如果死的是个陌生人还可以漠不关心,此时明明知道死的人是店里常客,自己也曾与他笑谈几句,心下戚戚实属人之常情。

心里想着,能帮的还是帮帮,此时便站在柜台后冥思苦想。

今天大约真的是文沫和程功撞大运的日子。店主人这边厢正想着呢,店里又来人了。有生意上门,自然挣钱比较重要,她歉意一笑,想先招呼客人。

来的是位五十岁左右的老大姐,嘴角两条深深的皱纹,是长期抿嘴形成的,她一脸严肃,让人看着就知道不是个好相与的人。

店主人一见来人,突然想起来,大约一年多前,可不是她在店里与死者偶然相遇,没说上三两句话,这位老大姐居然扬手就给了死者一记响亮的耳光,顺便骂了句下流,连刚刚放到柜台上准备结账的东西都不要直接走了。

老大姐也算常客,经常过来买些日用品,每次也不多话,无论店主人怎么笑脸相迎,都板着一张脸,活像别人欠她八百块钱似的,岂能不让人印象深刻。

自家店里开了这么多年,还就碰上那么一起打人事件,虽然当事人之一很快离开,另一名当事人一言不发,顶着个鲜红的巴掌印,对店主人的好意询问没有回复,也迅速离开,没能满足店主人熊熊燃烧的八卦之火,但平静的小店里每日生活重复且枯燥,有限的几次与众不同还是让她留下深刻印象。

平时不会刻意回想,此时见着当事人,焉有想不起来的道理。朝着文沫摆摆手,两人凑到一起咬了会耳朵,三言两句将事情说清楚,示意文沫去问老大姐去。

都动手打人了,挨打的还沉默不语,毫不反抗,要知道,老大姐看起来最多也就一米六的身高,死者比她高出一个头去,能让他乖乖挨打,这两人八成有仇,老大姐没道理不知道死者名姓,说不得连死者为什么死都知道呢。

突然被人拦住去路,老大姐条件反射地后退一步,一脸警惕,待看到对方身上穿着警服后,警惕稍退,却添了几分疑惑:“找我?”

这个年纪的人,基本可以当文沫的老妈了,但很多五十多岁的人很不喜欢别人把他们叫老,所以文沫努力使自己看起来和善一些,掏出自己的证件表明身份:“姐,我们是市公安局的。有些情况想向您了解一下,请问您怎么称呼?”

“我姓马,以你的年纪,别叫姐了。你们找我了解什么?我们一家可都奉公守法的。”老大姐本能有些不喜,任哪个好老百姓都不会愿意警察找上门来。

“马阿姨,这个人,您认识吧?能不能告诉我们他的一些情况?”文沫拿出死者照片示意老大姐看。

老大姐伸头看了一眼,脸色突然变黑,冷哼一声,转身就走,路过店主人时,扭头骂了一句多事。

这脾气,还真大。连店主人都恨不上了,程功低低说了句抱歉,急忙追出店去:“马阿姨,请留步。咱们没别的意思,就想知道他到底是谁,住哪。”

马阿姨脚步不停,程功并不真敢拦她,万一老人家一生气,不配合,更麻烦,只得不紧不慢坠在后面,只要人不跟丢就行。

马阿姨负气走出两百多米,才发现后面跟了两条尾巴,下当午的大街上虽然人少些,并不是真的没有,马阿姨很快成了众人关注的对象,她大约很讨厌被人行注目礼,越走越快,到最后几乎小跑起来。

可是文沫和程功会让她甩掉才见鬼,一路跟着她回家,连关门的机会都没留给她,却也没在得到允许之前真的进屋,程功只负责卡住门,让马阿姨生气之余却无可奈何,少不得不情不愿放人进来。

马阿姨从年轻时就不是个好脾气的人,到了更年期,更添几分暴躁,看在两人身上警服的面上,没当场骂出去已是克制,此时阴着脸立在鞋柜边,一言不发,只直勾勾盯着两人。

眼神有些吓人,不知道是生气两人不请非来,还是生气他们打听的人跟她并不对付。

主人不叫进客厅坐,程功和文沫也不好再惹马阿姨生气,三个人大眼瞪小眼就在正门口站定,一时间气氛十分尴尬。

好在十几分钟过去,大门又开,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走了进来,二十几岁的年纪,五官与马阿姨极为相似,年纪青青,嘴角也已经长出两条皱纹,他阴沉着脸的样子,倒有几分吓人。

似乎是没想到门口居然有这么多人,还是自己不认识的,他打开门看到人时还退出去两步判断了下自己是不是走错门了,浑忘记自己其实是拿钥匙开门进来的。

“妈,家里有客人啊?怎么不请人进去坐?杵在这儿干什么?”新进来的马阿姨的儿子有些疑惑,家里这什么阵仗,怎么会有警察来?

“你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了?”马阿姨脸上闪过一丝愕然,儿子的单位离住家二十多公里,回来一趟坐公交车需要一个多小时,中午时间紧,一向是不会回来的,今天这是怎么了?

好死不死的,赶在这节骨眼上回来!马阿姨心下焦急,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儿子知道那个狗东西出了事,他们一家,可与那混蛋没关系。

此时她不知道在心里怎么后悔呢。后悔自己这脾气怎么如此暴躁,刚刚在小超市里,警察拦着她问话,知道的说了就是,非得把人招惹到家里来,可真是作孽哦!

马阿姨神情紧张,拼命使眼色示意警察们先走,千千万万别把那混蛋已死的消息透给自家儿子知道。

但文沫和程功都对马阿姨瞥得快抽筋的眼角装没看见,开玩笑,好不容易得来的线索,自然没有放弃的可能,更何况以马阿姨这么不配合的态度,万一下次躲着他们,给他们吃闭门羹,怎么办?

案情可是不等人的,说不定闵三行已经落到凶手手里,事关自己的同事,别怪他们没眼色了。

“哦,接到通知,下午单位停电,没啥事的都让放半天假了。您二位是.....”

“没事没事,他们是派出所的,来查暂住证。”马阿姨随口乱说个理由,他们家不是本地人,这房子虽然买了,但户籍没迁,这借口倒算合理,当然,前提是两位警察配合。

只要不被赶出去就行,其它的不必计较。况且看马阿姨的模样,他们配合她瞒过儿子,回头再问起来,应该不会乱编瞎话忽悠他们了。

一听马阿姨这么说,青年没在意,冲着程功笑笑,自顾自换鞋进屋,直奔厨房,找吃的去了。

马阿姨伸长脖子看儿子没有异常,领着两人进了客厅,压低声音说:“想知道什么我告诉你们,别跟我儿子提。”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

许凭真。四十四岁,家住他们家楼后面那幢,二单元301室,基本上算与他们家遥遥相望。

马阿姨说这话的时候,很不屑地向阳台看了一眼。纯玻璃落地大阳台,在十多年前的建筑里算比较前卫的设计,此时暗紫色的窗帘紧闭,让厅里有些发暗。

初夏炎热,不开窗帘倒不显得有多突兀,只这窗帘上落了很均匀的一层土。紫色落土很显脏,可以判断出应该很久没有拉开了。

大概,这两家之间的矛盾,已经到了远远看到对方的家就恨得牙痒痒的地步了吧。

但很奇怪,马阿姨没有说两家到底有过结,只一个劲催他们赶紧走,她该说的都说了,让他们到别处寻杀人凶手去。

“妈,你说什么?凭真哥死了?”背后,青年突然冲出来,一手还拿着咬了几口的馒头。他呆呆地问出这一句,连馒头掉地上都顾不得。

马阿姨身子有些发僵,怎么就这么不小心,还让儿子听着了!可骗他的话却说不出来。

“妈,你说话啊!是不是真的????”青年一个箭步冲过来,死死抓住自家老娘的胳膊,骨节泛白。

马阿姨吃痛,脸上一抽,突然怒气上涌,对着平时舍不得打也舍不骂的儿子扬起巴掌,十分用力地甩到儿子脸上:“滚!他是你哪门子的哥?”

青年似乎也没想到自己母亲会甩他巴掌,抬起泪流满面的脸,一时有些茫然。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缓低下头,任眼泪砸在地上:“人都死了,妈你消消气。什么事我都依了你了,这一次,求您依儿子一次,让儿子去看他一眼,行吗?”

“不行!你敢去,我立刻死给你看!那臭不要脸的跟你有什么关系?要让去给他认尸!他不是不结婚吗?没孩子吗?就让他去当个绝户头!无人收尸的下场,已经便宜他了!”

“妈!”

“你还叫我一声妈,就给我滚回屋去。只要你敢背着我去认他,我立刻从家里跳下去,说到做到!”

青年痛苦地蜷缩起身子,放开拉着他妈的手,没有离开,而是安安静静坐在沙发上,擦干眼泪,轻轻问:“凭真哥,怎么死的?居然惹得警察上门?是了,前两天,对面的工地上出事,难不成就是他?”

“你们想听他的事?我都知道,我来讲。”

“你!好你个孝顺儿子!我的话你都不听了?”

青年直直看向马阿姨,笑了:“妈,别再用死来威胁我了。大不了,我陪着您一起。”马阿姨听了这话,气得脸都发紫,捂着胸口好半天,险些喘不上气来。

偏她对付儿子就一招好用的,现在全部失灵,一时还不知道心里如何难过,只呆呆坐着。

“凭真哥怎么死的?”他把刚刚没有得到回答的问题又问了一遍,这一次,马阿姨再说不出阻止的话,估计是知道儿子接下来要说的话她一点也不想听,颤颤地站起身来,进卧室,关门,再无动静。

年少轻信

“我妈以前不这样。她虽然脾气不好,但却是刀子嘴豆腐心。对我,对朋友,即使是对陌生人,都很好的。”青年微微一笑:“其实她吃亏就吃亏在长像上,本来长得就严肃,再整天绷着一张脸,怪吓人的。”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刘骞,不会变魔术的那个。下面是我的故事。”

五口之家。父母和三个孩子。

刘骞生于90年代中期,是家中最小的孩子,现年不过二十三岁。刚刚大学毕业,找了份勉强能养活自己的工作,陪在母亲身边。

他曾经有过一个姐姐和一个哥哥。计划生育抓得最严的时候,他的降生并没有给家人带来多少快乐。原本还勉强混口饱饭吃的刘家,口粮被夺,泥屋被扒,连猪圈里马上就要出栏的大肥肉也被牵走。

留给他们的,是家徒四壁,顶见日光。马阿姨孕期缺乏营养,刘骞出生时又瘦又小,还没有奶水吃,靠着好心的邻居一口米汤一口奶水活下来,快1岁时,还不足十五斤,连路都不会走。

救急不救穷。亲朋好友街里街坊的日子都不好过,哪能一直养活着连大人带孩子五口。再留在村子里恐怕下场就是活活饿死。因为违反了计划生育要求,他们家的口粮地都被大队收回,以后的收益要用来代缴超生罚款。

小小的刘骞自有记忆以来,就是被带大七岁的姐姐看护着,父母都是大忙人,难得一见,他们住在两块破布搭起来的帐篷里,像老鼠一样,游荡在城市边缘,他甚至记得哥哥从垃圾堆里捡来半根别人丢弃的火腿肠,肉的香气让他垂涎三尺。

古语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所有的文明与礼貌都是建立在能吃饱穿暖的前提下的。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孩子,哪里知道什么叫脏,什么叫无礼。

他只知道,自己饿了,想吃肉,自己没衣服穿,不能光着出去。四五岁的孩子,做些偷鸡摸狗的事,只为吃饱肚子。没有人会为了这样的孩子深咎,最多只是逮着送到他父母跟前,骂些牵连了祖宗十八代之类难听的话。

对于不懂事的孩子来说,骂两句无关痛痒,能吃饱才是天大的事。

可小孩子不懂事,大人怎么会不懂?马阿姨以前家里虽然也不富裕,但至少还不至于饿着孩子,自从刘骞出生,生活水平一落千丈,心情怎一句郁闷了得。

从发现怀孕到生下孩子,马阿姨无数次想要打掉他,是刘爸爸一力坚持,非要不可,说孩子是上辈子修来的缘份,一条生命,哪能随意处理。

他们以为镇里的计生干部顶多罚点钱,拉点粮拉倒。反正他们也没什么钱,就算全给他们,有地有手,他们一样能过下去。

可谁知道那几年集中超生的太多太多,他们正撞到枪口上,成了被杀来儆猴的鸡。从最开始的躲躲闪闪到孩子出生后拆房搬粮,让马阿姨的疲于应对都转变成对刘骞的不喜。

如果不是这个超生的老三,他们仍然可以过着安定的生活,至少有两间祖屋能住,隔三差五还能吃顿好的。哪像现在,跟流浪汉做邻居。

夫妻俩每人每天平均工作十二个小时,才能勉强让他们在城市边缘活下去,想要活得更好,活得有尊严,似乎是不可能的事。

这一肚子怨气少不了要发泄在三儿子和丈夫身上,他们既贫穷又可悲,最惨的是,一点也不快乐。

每个人,包括最小还不够懂事的刘骞,都日日夜夜盼着天上掉馅饼,让他们家富裕起来。

然后,讽刺的是,他们家真的有钱了,付出的代价哪怕现在回想起来,仍然让人肝肠寸断。

好不容易某一天,刘爸爸发了工资,百年不遇早早下班回来,想带着孩子们出去吃顿像样的饭菜。三个孩子,最大的已经十五六岁,最小的也五岁了,可他们每一个都比实际年龄看起起来小得多,面黄肌瘦,头大身小子,严重营养不良。

想想也知道,大人也就罢了,可孩子们正长身体的时候,天天开水煮烂菜叶,粥稀得可以当镜子,连吃饱都难,哪来的营养均衡。

刘爸爸做为一个男人,养不得家人,内心的苦楚可想而知。因此这一次好不容易拿到工资,不想去管有什么必要支出,先带着孩子们去吃顿好的再说。

刘骞很不幸地,当天正在发烧,为此马阿姨不得不请天假照顾他。请一天假,要扣掉两天的工资,马阿姨一身疲惫,满腹牢骚,恨恨地看着丈夫带孩子走远,朝刘骞胳膊上狠狠一掐,低声咒骂他是讨债鬼,要把一家都坑死,当初就应该打了他。

当天发生的事,每一个细节他都记得很清楚。尤其是当他吃过马阿姨煮的姜汤,浑身冒汗,两眼发黑,半梦半醒时,马阿姨那一声嘶心裂肺的呼喊。

刘骞再也没有见过爸爸和哥哥姐姐,他问过无数次他们去哪了,都没有得到回答。

不久之后,他们家突然有钱了。马阿姨带着他去了很大很大的商场,给他买了身新衣服,五岁的他兴奋得不知道怎么是好,试完说什么也不舍得脱下来。人生第一次,他穿上了没有补丁的衣服。

中午的时候吃到了可口的饭菜,从来没有过的好吃,哪怕他已经吃饱,却仍然不舍得停嘴,直到撑得想吐。

他以为自己在做梦,可这梦居然不用醒,一直做到现在。

他们住进了像样的屋子,他也上了小学,跟其他小朋友没什么两样,母亲对他越来越好,再也没有掐过他,更没有骂过他,像看护自己的眼珠子一样看护他。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爸爸和哥哥姐姐不知道为什么,再也没有出现过。

直到他上了高中,才知道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他跟妈妈现在的稳定生活,是爸爸和哥哥姐姐用拿换来的。

当年,他们吃完饭回来的路上,哥哥因为兴奋,调皮地跑到马路上,远远驶来了辆重载卡车,刺耳的刹车声响起,两股白烟直冒。司机的一切行为都没办法改变卡车奔着哥哥急速飞奔而去的结果。

生死攸关之际,身为父亲和姐姐的本能让他们没有时间去判断得失安危,纷纷不顾一切想要救下处于危险之中的亲人。

结果却是造成了更大的悲剧。三名亲人命丧车轮之下,马阿姨一个人扛起了所有伤与痛,为刘骞提供遮风挡雨的港湾。没有人知道她到底在多少个夜晚躲在被窝里哭泣,白天还得装得若无其事。

刘骞这个多出来的孩子,竟成了马阿姨唯一的依靠,她倾注了全部心血才将他养大。

得知亲人身死才换来他的幸福生活,衣食住行,花的却是自自己亲人拿命换来的钱,才十六岁的少年心理崩溃了。

他不知道要如何宣泄内心巨大的悲痛,只能选择把自己灌醉,再无心学业或其他生活琐事。那颓废的样子,让马阿姨心疼得不行,却毫无办法。

刘骞封闭起自己,不想让任何人拯救他。

直到遇到许凭真。

这位大他二十余岁的亦父亦友的大哥,既拯救了他,又毁灭了他。

天真不懂事的他在有毫无血缘的人对他好后,受宠若惊,他以为自己没有什么值得对方觊觎的,这份好才来得弥足珍贵。

但许凭真对他好不假,却并非毫无目的。

喜欢同性,虽然不符合主流观念,但是这是自己的事,与人无怨。如果你情我愿,别人无可厚非。

但许凭真不仅喜欢同性,还喜欢年岁小,未成年的同性。单纯可爱,长得又不错的刘骞浑身散发出来的孤独气质给了他可乘之机,他先示好,让刘骞失了戒心,终于在认识后两个月的一天夜晚,成功将刘骞骗到自己家中过夜。

也是那一晚,他奸计得逞,在刘骞的喊叫反抗中,占有了他。

事后,刘骞气得发疯,恨不得一刀捅了许凭真。

现在的孩子普遍早熟,他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被如何了。奇耻大辱,外加被伤害和背叛的愤怒,让他充满玉石俱焚的渴望。

可体力上的弱势,他根本不是已经成年的许凭真的对手,反抗的结果,是再一次受辱。

小小少年,连死都想到了。可他不是一个人,他还有个已经失去丈夫与两个孩子的母亲。

母亲全部的心血都在他身上,他是她活下去的动力与牵挂。这条生命,不仅仅属于他一个人,他无权放弃。

但绝对不能如此白白放过许凭真!他气愤地想要报警。

许凭真连拦都不拦他,随便他报,反正我国法律也没有规定一个男的强啊奸另一个男的有什么处罚。许凭真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根本不害怕。

打了一棍子再给个甜枣,是许凭真惯用伎俩,小小少年懂什么,他连哄带骗,保证以后对他好,绝对轻手轻脚再不弄疼他,竟真的哄住了刘骞。非但打消了报警的念头,还一直与许凭真保持着这种关系。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算不算是个同性恋,因为他唯一的性经验,都来自于许凭真。也许浪子也有回头的时候,许凭真跟他在一起之后,竟真的安定下来,当年马阿姨买了小区的楼,许凭真也跟过来,与他们做了邻居。

转眼七年过去。刘骞从一个高中生变成大学毕业生,步入社会,开始工作。

儿子大了,马阿姨的唯一愿意就是儿子早点娶妻生子,给他生个大胖孙子抱抱。她开始广泛发动自己的关系网,催着儿子去相亲。

可刘骞已经有男友了,只是见不得光而已,自然不愿去相那劳什子亲。但马阿姨如何能接受刘骞的自己还小,想以事业为重,结婚不着急的借口。

当妈的,怎么会不了解自己的儿子,好几次谈心之下,儿子都对不愿相亲的理由吱唔不语,次数多了,马阿姨起了疑心。

许凭真当年买与刘骞同一小区的房子是希望见心上人能近一些,但现在他们两个偷偷摸摸的行为就等于全暴露在亲近邻居的眼皮子底下,只要有人发现他们俩的不对劲,传进马阿姨耳朵里是分分终的事。

就算他们再小心,这世上又怎么会真的有不透风的墙。一年多前,在一起秘密约会时被马阿姨逮个正着的刘骞垂头丧气跟马阿姨回了家,留下许凭真独自黯然神伤。

没有哪个家长真能接受自己孩子是同性恋的事实,区别就在于有些家长更心疼孩子多一些,宁愿自己伤心,也舍不得孩子难过。父母之爱子,是希望他们幸福快乐的。

可马阿姨这么些年了,一直把刘骞当精神支柱,唯一希望,怎么可能接受得了儿子以后都可能没有后代的事实。

想许凭真也四十多岁的人了,还单身一人,他是个没爹没娘的,没人管,愿意一直单着就单着,干嘛来祸害她儿子?

以死相逼,让刘骞答应再也不见许凭真,马阿姨心头的恶气却出不了。她甚至没办法光明正大上许凭真家去打死他,万一邻居知道了,会不会戴着有色眼镜看她儿子呢?

投鼠忌器,马阿姨怎一句憋屈了得,偏许凭真还就住在他们楼后,抬头不见低头见。

马阿姨将刘骞看得死死的,绝对不给他任何机会偷偷去看许凭真,尤其在她知道当年许凭真对自己的儿子是用了强之后,她天天骂着许凭真不得好死。

没想到,这一天居然真的来了,许凭真被杀,不知道是不是曾经他也强过别人,时隔多年,老天爷终于开眼,让这恶人下了地狱。

刘骞不是杀人凶手,他单位的同事可以做证,死者被抛尸前后,刘骞一直在单位上班,没有作案时间。至于马阿姨,虽然言语恶毒,对许凭真恨之入骨,但还真没那胆子下手杀人。

不过警方终于弄清了第二死者的身份,并且也确定,许凭真亦是同性恋者。

案情似乎已经明朗了。

火药味十足的碰面

痛。

很痛。

非常痛。

闵三行从又一次昏迷中清醒,一时间无法分辨自己身在何方。

他大约就要死了,不然为什么会出现幻觉,勉强睁开一条缝的眼睛居然能看到两只白胖馒头和一碗不知道什么做的汤散发着勾人的香气,就放在离他一伸手就能够到的位置?

每天一碗糖水,只能勉强暂时不死,有多久没吃过饭了?十天还是十五天?闵三行已经不记得。他全身的细胞此时都在拼命叫嚣:伸出手,拿过来,吃下去。

但他不敢。

先不说这具已经饿得头晕眼花腹内空空的身体,肠胃还能不能胜任消化工作。饿得久了,暴饮暴食只会让他死得更快。两个白花花的大馒头下肚,再加一碗汤泡发,岂不是会让他活活撑死。

且说抓他来的人,天天打得他连躲闪的力气都没有的人,为如此好心给他送来正常的饮食?要知道如果让他吃饱喝足,以闵三行的性子,绝对不愿意坐以待毙的,就是拼了命,也要闯出条生路来,便是最后不能成行,还能图死个痛快。

没精力反抗必须苟延残喘是一回事,得到希望的曙光,他骨子里身为警察不服输的心又升腾起来。

每天的一碗糖水应该是罪犯控制他们这些阶下囚没力气反抗又不至于饿死的方式,毕竟没有哪个罪犯愿意增加太多风险,受害者吃饱喝足不想着反抗的很少很少。

那么眼前的饭像陷阱的可能太大了。

口水横流啊~~闵三行从来都不知道原来他在缺吃缺喝的情况下,身体还能分泌出来如此多的唾液。但他不敢吃。

饭菜里有毒啊,吃完最后一餐好上路啊,闵三行残存不多的理智告诉他,事出反常必为妖,他只得让自己向着靠墙的一边挪一挪,努力离食物远点。

可他身处的铁笼子,大约跟不久前他在地下室里看到的装狗用的差不多大,只能容他半弯着腿侧躺着,连翻身都费劲,再挪能挪多远。

阶下囚是不需要尊严的,吃喝拉撒都在这区区一立方不到的铁笼子里。闵三行身上疼得厉害,清醒过来后各方感知都在痛觉作用下飞速恢复,自然能轻易闻到阵阵肉香味之中夹杂着的臊臭气。

如果是在半个月之前,有人告诉他他有朝一日会沦落到与屎尿为伍的地步,闵三行会理直气壮地告诉他绝无可能,他宁愿死了算了。

洁癖如他,原来也是可以忍受肮脏的。以前他各种矫情,纯属惯出来的。

不知道等他逃出生天的时候,再碰到文沫,会不会应该鄙视鄙视她,堂堂犯罪心理专家,连个小小的洁癖都矫正不过来,还得人家非专业人士歪打正着。

可是,他还有机会再见到文沫、郭建峰、秦凯、李承平、王家栋、王家梁他们吗?他们是

否知道他的失踪绝非本意,是否应该开始寻找他的下落?

一场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约会,他等了好久才终于等到的一场约会,本应吃吃喝喝玩玩闹闹收场的,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呢?如果他被抓了,那么,彭忘川呢?

闵三行心不由地沉了又沉。彭忘川只是个心理医生,成天坐在椅子上听人说话会职业的,怎么能跟他经常锻炼、硬性要求必须体能达标的警察相比?

他扛到现在,深觉自己已经是强弩之末,彭忘川如果跟他一样被抓,肯定比他更惨。

眯着眼睛,四周的景物在黑暗中模糊一片,任闵三行如何努力,也不可能看清同处一屋、难兄弟难弟们都是谁。

他从来都知道自己不孤单。

与他被关在一起的,大约有三四个人,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交流,饿得连站都快站不稳了,身上又疼得厉害,哪来的力气说话。

只有当夜深人静,万籁俱寂的时候,有人发出清浅的呼噜或是呻吟声,才让闵三行知道,原来还有人在。

但他对面的那间铁笼子却空出来了。他刚被抓进来,不像现在这么伤痕累累的时候,还曾经见到对面的男子。

年轻、帅气、阳光、诱人。

像他们这种同性恋者,其实在分辨同类时很有一手。喜欢同性是件非常尴尬的事,因为很可能会搞出类似于我拿你当兄弟,你却满脑子想着上我的乌龙,被拒绝都是轻的,严重些的,朋友没得做。

要知道,直男是很讨厌他们的。做普通朋友谁都能说一句无所谓,我不歧视同性恋,但真的知道自己关系很密切的朋友真的喜欢同性时,他们内心就会发生微妙的变化,会忍不住猜忌自己跟这类人走得太近,在别人眼里是不是自己也不正常?

单单疏远已经算最好的结果,很多人恨不得立刻让全世界人知道自己是正常人,已经跟这些不正常的划清了界线。

所以闵三行很不愿意让更多人知道自己真实一面,尤其是他那冥顽不灵又脾气暴躁的爹。

保守秘密就意味着他必须小心再小心,不能让自己与g字开头的词联系起来。

与人交往时,没有十足把握,绝不多说一句是他们这一类人生存的不二法门,或长或久,他们都会通过某些路径学会。

闵三行浸淫此道多年,怎么可能在遇到一个典型的同性恋者时认不出来?那名不知名姓的男子,长着张标准的小受脸,非常惹人怜爱。

闵三行蜷着身子,在漆黑的夜里,觉得更冷了。

他以为他被抓是偶然,罪犯不应该是早有预谋。他是警察,抓了他意味着比抓个一般人麻烦得多。

全国警察是一家,向任意一个警察下手,罪犯等同于惹了最不该惹的一群人。他们会追他到天涯海角,不死不休。

除非穷凶极恶,狗急跳墙,一般的罪犯都不会干这种蠢事。闵三行会落入彀中,可能是因为他出现在错误的时间和错误的地点。

但现在,他明白了。

从头到尾,他都是罪犯的目标,根本不存在抓错人的可能。

不是因为他是警察,而是因为他是同性恋。

闵三行十分懊恼,他太迟钝了。

聪明如他,冷静下来之后,端起仍然冒着热气的汤,大口大口喝起来。

既然自己是既定目标,不是抓错人且职业曝光要被灭口,罪犯在食物里下毒可能性不大,他有不知道多少种办法杀死自己,用不着下毒这么小家子气。

这是闵三行三十多年的人生中喝过的是香的汤,虽然里面连根骨头都没有,比一碗水只多了层油,但他狼吞虎咽的吃相足以证明,他是真心觉得好喝。

两个馒头他不敢都吃掉,因为久不进食而萎缩的胃根本容不得他暴饮暴食,极力控制住不停向嘴里塞食物的冲动,他只小口小口吃掉半个馒头,再将汤底一口喝干,便不敢再多吃了。

久违的能量补充,让他有连昏昏沉沉的神智都有了几丝清明,躺着开始思考,要怎么逃出去。

对方只有一个人。被抓来半个月了,闵三行只看到过他一个人,来来回回喂水是他做,来来回回抓人进出是他做,连打人,也是他。

每隔一两天,一顿打逃不过。虽然痛得想死,但也是唯一能离开这间囚室的办法。

罪犯并没有真的想要杀他吧。虽然每一鞭抽到身上都用极了力道,但每每到他晕过去,醒来后便身在囚室了,如果真想他死,只消不停手继续打就得了,那样的话,别说十五天,一天半他可能都撑不下去。

但对面空空的笼子怎么解释?被带走再没回来的青年应该是死了吧,总不至于罪犯一时好心把他放掉。

好困,好累,好痛。一碗汤半个馒头其实营养也不算丰富,闵三行动了会儿脑子,只觉得浑身乏力,他的高烧并没有退下去多少,没有前天那么烫了,却依然折磨着他,他需要休息,趁着没挨下一次打,先睡吧,睡吧。

十五天来,闵三行第一次睡得很沉,也是第一次做梦了。梦里,他似乎回到了十五天前,他跟彭忘川突然的约会时。

文沫给彭忘川打电话过去,让他立即赶来市局,但暂时没告诉他闵三行失踪的事。

这两个人真的凑到一起了?文沫还有些不敢相信。闵三行是什么货色文沫知道,但她从来没看出来彭忘川也好这一口啊。

瞒得倒是挺紧,可惜了他一副好嗓子,这么低沉有磁性,对很多女人极有杀伤力。

果然同性才是真爱,异性只为后代吗?好男人都搞基去了,女同胞们真是悲惨,跟女人抢男人也就算了,居然还得跟男人抢男人,而且百分百得抢不过,唉!

彭忘川不太愿意见文沫,电话里很是推诿了一阵,但文沫态度坚决,他只得委委屈屈答应,不久后跟个受气小媳妇似的,耷拉个脑袋出现在文沫面前。

程功自然寸步不离地跟着文沫,一起来见彭忘川。郭建峰本来想由他跟彭忘川录个口供,让文沫和程功继续留在小区里,去许凭真家里找找线索。

但他被闵局长叫走了。事关闵三行的人身安全,而且以目前发生的案子与他们手里掌握的线索来看,闵三行凶多吉少,再瞒着闵局长有些说不过去。

郭建峰想了半天如何委婉地告之闵局长闵三行失踪的事,想来想去发现没什么好办法。他也已经为人父,如果他家孩子一直下落不明,还被人瞒着,不掀了屋顶都算他好脾气。

闵局长的脾气比他可暴躁得多。郭建峰也有怂的时候,居然直接发了条短信过去。结果前脚发出去,后脚就接到闵局长的电话,让他立刻过去一趟。

组里其他人都被派出去干活,郭建峰无奈之下才将文沫叫回来,想着彭忘川是她的朋友,也许能好说话些,毕竟他们问的很多情况涉及**,万一对方有心回避隐瞒,闵三行一条小命可在阎王爷手里攥着呢。

原以为是两个人的会谈,突然多出个高壮男子,且以保护者的姿态出现在文沫身边。这个男人是谁?

没来由得,心底蹿起一股烦躁,彭忘川一张苦瓜脸瞬间阴转多云,有要下雨的趋势,尤其是当这个男人很自然地撩起文沫额站一抹碎发,帮她别到耳后,又顺带刮了下她的鼻子后。

文沫有些不太适应程功突然的亲昵,不过也没拒绝,现在的情侣,大街上公然搂抱亲吻太正常了,他们这点,毛毛雨啦,虽然她不习惯当着外人秀恩爱,但彭忘川显然不属于外人的范畴。

刚来x市六神无主,前事尽忘,她身边只有闵三行和彭忘川两个朋友,他们给予她的温暖,文沫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在她眼里,彭忘川是地地道道的自己人。

程功也是自己人,亲近点就亲近点呗。

她抬头冲着程功温柔一笑,没有注意彭忘川紧咬牙关,两腮鼓鼓,两手握拳得太用力,连骨节都泛出一抹苍白。

胸口的怒意再也压抑不住,彭忘川猛得向前迈了一大步,直直撞向程功。

特种兵出身、反应灵敏的程功怎么会让完全没有训练底子的彭忘川撞上?他迅速向右前方上一步,正好挡在彭忘川与文沫之间,伸手很用力地紧紧箍住彭忘川的胳膊。

彭忘川一介书生,虽然不文弱,但与体能极佳的程功过招,结果只有一种,他觉得自己两只胳膊疼得失去知觉,完全不受他控制,左冲右突,不过白费力气,根本冲不开程功的束缚。

文沫吓了一跳,她没有注意到刚刚彭忘川的异样,只看到程功突然发难,把彭忘川控制住了。

“你干什么?他是我的朋友!”彭忘川一张脸上正有豆大的汗球滑落,虽然已经五月中旬,x市天气有些热,还没有热到仅仅在太阳下站一会儿就满头大汗的地步。彭忘川显见是疼极。

程功的本事,文沫如何会不知道,对程功亦怒亦嗔地吼了一嗓子,本是很正常的行为,听到彭忘川耳朵里,却觉得这是文沫在向程功撒娇。

是可忍孰不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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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暗示

程功一反常态地没有听文沫的话,只冷冷看着彭忘川。后者一脸狰狞,恨不得一口咬死程功。

渐渐积累的怒气迷了彭忘川的眼,明知道自己不是程功的对手,仍然想作困兽之斗,他极力挣扎着,胳膊动不了就上腿,连着两脚踢出去,都让程功轻易躲过,再对上文沫诧异的眼神,最后一丝理智也陡然崩塌。

程功自然也是听说过彭忘川的,在没有碰面之前,他对这位帮助文沫一步步找回自己、在文沫嘴里既可亲又高尚的心理医生很有好感,他不是不懂感恩的人。

可为什么这位一来,就对他怀有强烈的敌意?程功也是男人,怎么会看不明白彭忘川眼里**裸的嫉妒。

彭忘川喜欢文沫?没听说过啊。要说一点不难过,肯定是骗人的。他以为自己与文沫之间没有秘密,他们什么都可以商量,可以分享的。自从他来了x市,两人之间的关系一日千里,很快就要谈婚论嫁,成家立业。

结果这是突然冒出个情敌来了?文沫是优秀的,这样的女人会有人喜欢程功不认为有什么奇怪,毕竟当初他也是慧眼识珠,于千千万万人中一眼就看中了文沫的。

让他心惊的是彭忘川对他的恨毫不掩饰。如果仅是心里边有些想法,在看到自己心仪对象名正言顺的男朋友时,不是应该黯然神伤,独自躲到角落里去心碎,哀悼为什么相见恨晚吗?

绝对不可能像彭忘川这样,仿佛看到自己的女朋友跟别的男人卿卿我我,他怒火中烧,要杀了奸夫。

任是哪个男人,遇到这样的场景,都会对自己身边的女友产生怀疑,尤其是程功和文沫这种,好不容易刚刚结束两地的情侣。哪怕再理智的人,心里多多少少都会有些怀疑与不舒服。

这无关信任,人之常情。

程功自然也不例外,先是略带狐疑地看向文沫,发现文沫盯着彭忘川看时他的心又沉了沉,可再仔细一看文沫的表情,先前的一点猜疑全被他瞬间扔爪哇岛去了。

文沫脸上的狐疑比他更重:“彭忘川,有话好好说,你这是怎么了?”

手脚并用的发狂并没能让彭忘川捞到什么便宜,他连程功的一块衣角都没碰到,自己反还挨了两脚,结结实实踢在膝盖弯里。程功学的全是杀人制敌的手段,即使出手很有分寸,并不会留下器质性损伤,只那疼痛刺激一般人就受不了。

腿上钻心的疼,胳膊钻心的疼,各处疼痛汇聚在一起,外加上急怒攻心,彭忘川突然眼前一黑,很没出息地晕了过去,还是程功看他快要趴到地上,好心拽了他一把,这才发现他不似作伪,直接背起向他的宿舍走去。

市局门口,上班时间,人来人往,刚刚他们这儿的动静已经引人关注了,程功没有希望成为众人焦点的爱好,还是先走为秒。他相信,经历了那么多艰难,他与文沫之间的感情经得起考验。彭忘川之流,不过浮云耳。

文沫在一旁催促程功快点走,肩膀上扛着个大活人,他们还是很引人注意的。别人不知道她跟彭忘川之间到底有没有牵扯,文沫自己却心知肚明,纯洁得不能再纯洁的朋友关系。她自问从来没有做过让彭忘川误会自己与他有情的事,后者更从来没有表现出来过一丝一毫对她有超出朋友范围的热烈感情。

那彭忘川与程功一个照面喊打喊杀的干嘛?吃错药了?

异地恋最大的杀手,大约就是出轨了吧。程功刚来x市,彭忘川就来这么一出。文沫设身处地地想,如果有个女人过来扬手就给她一巴掌,骂她是狐狸精抢别人男朋友,她的第一反应会是什么?

怀疑自己的男友出轨,背叛了自己。

本来就岌岌可危的信任土崩瓦解,情侣反目成仇,似乎都可以预见。

好歹毒的手段!

她跟彭忘川往日无冤,近日无仇,而且就在今天中午,彭忘川刚刚打过电话来,表明了自己是同性恋的事实,怎么几个小时过去,剧情就出现了神反转,自己变成疑似脚踩两条船了呢?

必须查清楚,还自己一个清白。虽然看程功的表现,不像是生气的样子,但她做为女人,遇到被冤枉的事本就很委屈,如何会愿意这么一个大屎盆子扣在自己脑袋上,没的恶心人。

再说郭建峰。

闵局长脾气火暴在全市公安系统内都是出了名的。他要真一发火,连大局长的面子都不一定给,很是让人下不来台。

郭建峰去见他的路上很有些发怵,一把年纪,资历不浅,能力不差,再被骂得跟孙子似的,丢人是一定的,心里边不舒服更是一定的。

但人是在他的看护下丢的,而且丢了这么久还想方设法帮着隐瞒,闵局长真因此迁怒,郭建峰还真算咎由自取。

路再长,也有走到的时候。伸头一刀,缩头还是一刀。郭建峰走到闵局长门外站定时,心情反而平静了下来,大不了就是被骂个狗血淋头呗。

出乎意料的,闵局长极为平静,面沉如水,什么表情也没有,更没有发脾气。但他整个人坐在座椅里时,无端让郭建峰多了几分心惊!

什么时候闵局长这么老了?两鬓的白发在一缕阳光下极为显眼,他佝偻着身子,戴副老花镜,正伏案写些什么,时不时皱皱眉头,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至少老了十岁,一下子有花甲老人的即视感。

“来了?”闵局长丢下笔,伸手按按一阵阵钝痛的太阳穴,神情疲惫。

郭建峰瞬间有些心疼他。刚强惯了的人,一旦露出软弱的一面,只能说明他是真的伤心难过了。

家里不听话的熊孩子,实在是身为家长的一大悲剧,郭建峰不禁心有戚戚,感同身受,搜肠刮肚找出几句软话安慰闵局长。

可干巴巴地说了些诸如别担心,我们一定会把闵三行找回来,他会没事的之类没营养的话,闵局长没有回应,郭建峰本来就不会安慰人,办公室内陷入尴尬的沉默。

闵局长将自己刚刚写完的一页纸递过来:“这是我能想到的三行说过的他爱去的地方、关系不错的朋友。希望对你们找人有帮助。”

郭建峰接过,见纸上密密麻麻的地址、人名和电话,不由地又是一叹,可怜天下父母心。闵局长性子倔强,脾气暴躁,别人不知道,但郭建峰却是知道的,他经常跟闵三行吵得脸红脖子粗,意见很难有统一的时候,父子关系真说不上好。

可一出事,闵局长没有想着责备谁,只积极尽自己的努力,唯一的愿意就是能让儿子平安回家。

略等了一会儿,闵局长没有再说话的意思,郭建峰拿着那页纸,很用力地点了点头,准备离开。他觉得闵局长应该希望能自己呆着。

“拜托了,帮我把三行平安救回来。”闵局长的声音中带着几分哽咽,郭建峰没敢转身,怕对上闵局长含泪的眼,只大声回答“保证完成任务!”迅速离开。

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多耽误一分钟,闵三行就多一分危险!

按照前两名死者和他们的失踪时间做比对,十天似乎是一道坎。但闵三行失踪超过半个月,却始终没有他的尸体出现,就证明还有希望。

彭忘川是被凉水冰醒的。

他一时反应不及,本能地想吸气,结果吸了一大口水,咳嗽得连肺都差点吐出来。

趴在地上像狗一样将肺里的水咳出来,他才有功夫抬头看看自己在哪。

程功在他身边,文沫坐在床上,两人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彭忘川觉得自己脑子很不清醒,他似乎知道不久前自己做了什么,可仔细回想,却又想不起来。只记得好像他很生气,生气得以至于失了控,然后便眼前一黑,什么也不记得了。

“嘶~”简单一个站直身子的动作,牵扯着胳膊腿转着筋地疼。

“我怎么了?”彭忘川摸摸湿乎乎的头发,略有些茫然。

“你不记得刚刚在门口发生的事了?”程功冷笑,想用失忆来装傻?亏他自己还是心理医生,鬼才会信!

彭忘川自然有些模糊印象,但他问的不是这个,而是他为什么会突然如此不正常。

联想到一直以来见到文沫时自己的不正常,再意识不到不对他就是个傻子。

日月可鉴,虽然自己心里有些见不得光的想法,但他与文沫可真的从来没有超越朋友的关系!而且明明他已经有些喜欢闵三行了呢,为什么还会在见到程功时怒从心起,出现失控的情况?

对上程功的冷脸,彭忘川嘴里泛苦,这可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你喜欢我?”文沫突然开口。

“啊?”彭忘川愣了一下,自然不是。如果是在以前,彭忘川可能还会怀疑一下,因为毕竟他从来没有喜欢过任何一个女人,总觉得爱一个人就是想念外加占有,他是会在见到文沫时涌起冲动的,这应该算是喜欢吧。

但碰到闵三行,从两个路人到心照不宣,再到捅破一层窗户纸,他们之间的进展快得连彭忘川自己都吓到了。

不过是闵三行有过两次醉酒睡在他们家的经历,自己觉得这个男人有些可爱,然后打打电话,聊聊微信,再之后突然某一天街头偶遇,相谈甚欢,再之后,一个电话,他们就要出去吃饭了。

这顿饭必然不会简单只是吃饭,彭忘川有几分紧张,更多的则是欢喜。他甚至开始憧憬他们的未来,还在思考如果国内容不下他们,是不是还是一起出国去开放些的国度比较好。

这才是真正喜欢一个人的状态吧,会考虑以后,会认真交往。

所以现在他敢肯定,自己不喜欢文沫。这说不清道不明的冲动与愤怒都不正常。

“自然不喜欢。”亲眼看到程功已经黑得不能再黑的脸有几分更黑的趋势,他赶紧表明态度,以免皮肉受苦。只是不明白,为什么文沫会当着她男朋友的面问出来,不怕误会加误会,真的解释不清?

“那你,喜欢他?”文沫伸手指了指程功,脸上的表情有几分纠结。

这杀神,他可喜欢不起!

“不不不!不喜欢!我都第一次见他!”彭忘川跳着脚赌咒发誓,终于让程功握紧的拳头放松了些。

“彭忘川,你看着我的眼睛。”

文沫的话似乎带着魔力,彭忘川心里的拒绝的,但身体却不由自主地配合,直直望过去,耳边又听到一阵关节的脆响,肝颤了两下。

文沫长得不算漂亮,一般人,只是有股让人忍不住想亲近的气质,尤其一双眼睛,仿佛会说话,让彭忘川一眼对上,再舍不得挪开,甚至无视旁边想吃人的程功,一步步朝着文沫走过去,作势想要搂抱。

大力被向后一牵扯,彭忘川迈出来的脚步生生停下,眼底仍然掩饰不住渴望,脖子上传来的窒息感让他头脑一清,连连后退,避免了被勒死的命运。

“我到底是怎么了?”

文沫没再理会彭忘川,招呼程功过来,两人嘀咕了半天,程功似乎很不情愿,但最后还是被文沫劝下,顺从地退回彭忘川身边看着他。

“我怀疑你被人下了很强烈的心理暗示。”文沫皱着眉头思考半天,彭忘川自己就是心理医生,又没听说过他接受什么心理辅导,哪里有可能被人暗地动手脚?

但他的反常又实在没有别的解释,做些与他性格相悖的疯狂举动,时而清醒时而混乱,不是心理暗示,别的什么有这么大的力量能让一个成年人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变得不像自己呢?

催眠的话,文沫是会的,而且成功率很高。但心理暗示需要循序渐进,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潜移默化对人施加影响。

这份手艺,文沫就算会,也绝不精通,完全不保证成功率。

彭忘川这么精明的成年人,又具备心理学知识,谁能暗算得了他?

时间宝贵

听文沫这么说,彭忘川第一反应就是不相信。

做为一名科班出身的心理医生,他自然很了解什么是心理暗示,更清楚心理暗示与催眠的区别。

简单通俗来讲,是人都会接受心理暗示,而且几乎每时每刻,我们都在接受外界或他人的愿望、观念、情绪、判断、态度影响,这是人们在生活中,最最常见的一种心理现象。

这种使用含蓄的,间接的方式对人心理和行为施加的影响,个体无意对其做出相应反应的行为,可以称得上非条件反射,即出生便会有的本能,不需要进行后天学习。

因此,人无时无刻不在受到心理暗示,心理暗示有强弱之分,但是心理暗示效果的好坏无法由人的显意识控制,也就是不管你愿不愿意,不管你觉得这对你好不好,你已经受到心理暗示了,而且无时无刻不在接受心理暗示。

举个例子。

某个人被关在冷冻库里,出不来,结果第二天被人发现时已经冻死了。他身上有所有被冻死人的特征,死前脱衣效应,脸上带着愉悦笑容。

可实际上,这个冷库在他进入的那个晚上并没有开冷气,是个常温的地方。但是他认为这是冷冻库,是超低温,出不去肯定要冻死。这个观念的自我暗示就生生将他暗示死了,而且是以“冻死”的症状表现的。

心理暗示的力量是很强大的。催眠是心理暗示的一种,人为可操作性不错,因为被催眠对象多数情况是自己自愿的,潜意识里抵触情绪不大。稍微经过点训练的人都能掌握。

但要在人清醒状态下间接含蓄地施加如此大的心理暗示,绝非一般人能做到。

彭忘川与文沫之间并无情愫,他喜欢的是男人。科学界认为,同性恋多数是先天的,自知或不自知,都不会影响他们对女人天生没什么兴趣。给这样一个人在诱因全无的情况下施加心理暗示,并且还能成功,彭忘川完全不知情,这背后的人有多可怕......

在场众人都不敢再深想下去。文沫更是一颗心沉到了谷底,她望向程功,后者与她的目光在空中交汇,毫不掩饰的恐惧感让文沫特别想投入程功的怀抱里,寻找些安慰。

此时此刻,她不是一个人,还有人可以依靠,实在是太好了。

脉脉温情在心底里流淌,驱散刚刚升腾起的寒意。对手再强大,再心狠手辣又如何?不过是又一只纸老虎。

为了李响岳,为了齐冉,为了犯罪心理研究室死难的同行,为了文沫自己,似乎无所不能的幕后黑手,与她之间,必然会有面对面、殊死一战的时候。

害怕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还是涨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没出息行为。无论什么时候,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或早或晚,或文沫或他人,只要敢于作恶,就会有名为警察的群体前扑后继、源源不断地来将罪犯绳之于法。

文沫怕什么?她从来都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有国家、有千千万万个领导同事、有爱她且她爱的人做后盾,该害怕的,是犯罪分子才对。

一闪而逝的恐惧感消失得无影无踪,为了避免刺激彭忘川再度发狂,文沫带着彭忘川离开程功的宿舍,去一组办公室,留下程功先稍安毋躁。

郭建峰沉着脸回了办公室,与文沫几乎前后脚到达。得知她带来的彭忘川知道关于闵三行失踪前最后的行踪,他很是高兴。闵局长给他的线索查肯定是要查的,但这密密麻麻的一张纸里能查出什么,谁也不敢说。大海捞针似的摸查,浪费的时间不知道闵三行耽误不耽误得起。

能有个切入点,再好不过。

没有程功在身边与文沫眼神交流、气氛暧昧,彭忘川虽然仍然有盯着文沫不放的冲动,但至少在知道自己到底怎么了之后,可以忍受,不做过份举动,对闵三行的担心让他能保持冷静。

他只恨自己为什么没有早一点来局里找闵三行,居然会认为仅仅因为自己晚去了一会儿,闵三行就会生气这么久。

不够了解,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彭忘川不敢想下去,如果闵三行真的出事,他一辈子都没办法原谅自己。

但愿还来得及!

半个月前。

彭忘川的生活平淡如水,每天两点一线,乏味得很。

直到与闵三行再次意外相遇,之后不知是谁先主动,他们之间的通讯明显增多了,虽然聊的话题从来都限于今天天气不错,过得不错之类没营养的。

手机之于彭忘川,就是个打电话发短信的工具,只要看看他微信里才三十几个好友,朋友圈更是从来就没发过就知道,他不是个喜欢跟人闲聊的人。

但是闵三行发的每一条消息,他都第一时间看完,然后秒回,空闲的时候还会从头再翻一遍回味回味。

竟是前所未有的痴迷。喜欢男人还是女人这个问题彭忘川自然也纠结过,但他本就孑然一身,谁都管不了他,只要自己开心就好,别的,就随缘吧。

何况闵三行那么可爱,尤其是喝醉了的样子,简直迷死个人他选择性地遗忘了当初闵三行吐了他家卫生间一地的狼籍模样。

突如其来的约会让彭忘川很兴奋。他其实计划了好久,想提出约闵三行出去,但一直没有足够的胆量,害怕万一被拒绝,估计就没有以后了,连微信聊天的机会都不会再有。

可想而知他的兴奋程度,约会的头一天晚上,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一遍遍起床到衣柜里翻明天的行头,基本上每隔一个小时改一次主意,一直折腾到天亮,才迷迷糊糊睡着。

特意空出一天时间,什么工作也没安排的他哪怕一晚上没好好睡,9点多钟还是精神抖擞地起了床,一遍一遍看表,希望时间走得快点。从来不注重打扮的他穿了新西装,也破天荒地用了男士香水。

一切准备就绪,只等时间到了。

但彭忘川没想到,临出门时,出了状况。

身为心理医生,最大的无奈就是没有办法把工作和生活完全分开,他的病人需要他可能不会时间段,不会因为他下班或者休假就可以在病人找上门时不履行职责。

诊所的前台小护士带着哭腔打电话来,他的一个病人正在诊所里闹事,能砸的几乎都砸了,有伤人倾向,谁都拿人没办法,不好直接报警让警察抓人,只得求助彭忘川,希望他能马上过来安抚安抚。

电话那端还能听到噼里啪啦砸东西的动静,彭忘川低头看了一眼新上身的西装,很不情愿地开车去了诊所,心里将闹事的病人祖宗十八代问候个全。

一阵忙乱自不必说,他使出浑身解数,才终于将发狂的病人安抚好,当时还奇怪呢,真是他的命不好,这么关键的约会都得迟到,要不然为什么根本没有狂躁症、情绪十分稳定,从来没有表现出来过暴力倾向的病人怎么会突然添了新的症候呢?

闵三行定的约会地点是间不起眼的小酒吧,不靠导航,彭忘川根本找不到,事实上他到达约定地点附近的时间不算晚,也就将将比约定时间晚了十五分钟。他很着急,第一次约会就迟到,会给约会对象留下多不好的印象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但那酒吧的入口实在隐蔽,彭忘川在附近转了一圈,别说门了,连招牌都没看到,此时他打闵三行的电话就已经关机了。

最后他是问过同样在附近开店的店主,才转了个弯,在明显冲着居民区的小巷子口找到了酒吧的入口,没有想象中的烟味呛人和音乐狂躁,酒吧里放着轻音乐,很安静,三三两两坐在店内特意布置出来略隐蔽的角落,如果没有长长吧台后一直通到天花板的洒柜,这里还真不像个酒吧。

闵三行的口味挺不错,彭忘川很喜欢小店的装修风格,就是他转来转去,也没看到闵三行,再打电话,仍然关机。

彭忘川坐在吧台很显眼的位置等了一个多小时,来来往往的客人不少,全都不是闵三行。他也曾问过服务员,有没有看到与闵三行的体貌特征相似的人在他之前来过,不过所有人对他的问题都有些回避,不愿意告诉他。

挺不错的一家店,但店里服务员的态度却不算好。这是彭忘川枯坐一下午得出的结论,他当时满脑子都在想闵三行是不是生他的气了,他要怎么才能将人劝回来,根本没考虑一个思想健全的成年人,不会因为约会对象迟到这一点小事就玩失踪,更不会一口气能生半个月之久。

关心则乱,彭忘川在处理与闵三行有关的事上,失了平常心。

郭建峰低头在闵局长给他的纸上到处寻找这处酒吧的名字,没有发现。他刚刚得知闵三行与彭忘川的约会时也是震惊得无以复加。

几年相处,还以为自己对闵三行足够了解,他真的瞒得大家好苦。不过想想也可以理解,郭建峰虽然不怎么排斥,但到底心底还是有几分不自然的。

闵局长肯定不知道自己儿子这一喜好,不然也不会变着法地逼着闵三行去相亲结婚了。

他略谴责地瞪了文沫一眼,刚刚彭忘川说话的时候文沫脸上的表情一直没什么变化,显然早就知道,她平常与闵三行走得就挺近,郭建峰还一度怀疑他们是不是有谈恋爱的趋势,要不是相信自己手下人的操守,又知道文沫在b市是有男友的,大概还得严辞告诫一番私人感情无论能不能修成正果都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幸亏这话没说出口,不然乌龙闹大,他得怎么被人笑话。

第一死者郭奉先是同性恋,刚刚他们又证明第二死者许凭真也是,起初郭建峰还不清楚为什么文沫很肯定闵三行有危险,说理由的时候又吱唔半天,现在明白过味来,第一时间想的却是如何瞒过闵局长。

他可不想费劲巴力把闵三行救回来,结果却被自己局里的领导给打死。

事不宜迟,郭建峰和文沫立即出发,去酒吧寻找当天的目击证人,看有没有人知道闵三行那天有没有去过酒吧,是自己离开还是跟人走的,附近的监控录像也得弄到手。

前两名死者,准确的失踪时间和失踪地点都没有。李明明压根不会过问郭奉先的私生活,能在人失踪之后装成担心的样子报个警也是为了洗清自己身上的嫌疑,保护她见不得光的身份;许凭真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唯一称得上熟识的人的老娘还恨不得他死了算了,防贼似的防他,眼不见心不烦,哪会关心他怎么一阵子没出现了。

不知道时间地点,想要通过监控寻找线索,已经不算是大海捞针,而是整个银河系里捞一根针,凶手选的弃尸地点虽然都是闹市之中的偏僻角落,但监控本就有众多死角,凶手又极可能就是附近的人,想要躲过电子眼只需要费些时间。

好在彭忘川不会记错他们约定的时间,就算小酒吧为了**需要没有安装监控,附近那么多店铺、交通路口和atm总能有那么一两个摄像头捕捉到几丝人影吧?

闵三行是警察,警惕性和分辨能力都不弱,而且体能很好,凶手想要无声无息地带走他,他自愿跟随的可能远比被绑架的可能要大得多。

也就意味着凶手不可能专挑偏僻的小道走来引起闵三行的怀疑,被拍到的概率直线上升。

傍晚时分,酒吧生意不算好。只提供酒水不提供饮食的店铺,营业高峰还得等两个小时才到,店内小猫三两只,服务员全都靠在吧台上闲磕牙。

文沫的出现引起了服务员的注意,很快,有位长得不错,但浑身流里流气、打扮得不男不女的服务员过来,高傲地扬起头:“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请你离开!”

酒吧内清一色男子。服务员是男的,客人也是男的。文沫被当成闯入者,自然得不到好脸色看。

滴水不露的凶手

文沫掏出证件:“我们是警察,来了解点情况。”眼神示意服务员让一让,别挡他们的路。

“警察了不起啊?我们可是合法经营。怕你才怪!哼!”话是这么说,但这名相当个性的服务员还是高傲地昂着头,掉头退开了,虽然他仍然对文沫一个女人敢于来他们酒吧充满怨念。

这是间纯粹的gay吧,哪怕郭建峰和文沫谁都没来过这样的地方,此时心里也明镜似的。现在他们唯一希望的,就是闵三行是这里的常客,至少服务员都认识他,且在他失踪当天留意过他的行踪。

一个不能为主流社会道德习俗接受的群体,对像郭建峰和文沫这样代表着国家暴力机关、拥有公权利的人来说,取得他们的信任与理解、痛痛快快问出他们想知道的线索,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酒吧内原本就不多的顾客在听到门口小小的争执后纷纷离去,文沫说他们是警察的声音并不算小,安静的室内有耳朵的都能听到。

三三两两聚在吧台边的服务员分出两个去收拾顾客用过的桌子,剩下人则全部双手交叉抱臂,整整齐齐站进吧台里,摆明了车马与警察面对面,脸上是毫不掩饰的厌恶。

郭建峰掏出闵三行的照片,特意选了一张他穿着警服的证件照,摆在吧台上。

进来之前,他们已经知道自己这一趟走访不会太顺利,他们姿态高也好、低也罢,都无关紧要,这些人注定是排外的。

与其放低姿态想要跟这些人玩以情动人、以理服人那一套,还不如直截了当地告诉这些人,他们要找的,是他们中的一员,在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线索之前,他们是不会离开的。能最快摆脱他们的方法,就是实话实说。

这些人只要不是笨蛋,一心跟他们作对,自然知道把该说的都说了,不做隐瞒,警察也不会总来烦人。

果然,六名服务员各自低头,随意瞥了一眼照片,脸色都有些不好看。私心里他们肯定不愿意乖乖听话,可警察失踪,只要稍微有些常识的人都知道,警察们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小酒吧之所以选在偏僻的地点,连门都开得隐蔽,自然是希望能为来的顾客提供足够的**,不被人打扰,不用害怕身份曝光是最基本的。

如果警察三天两头就会上门来转一转的流言传出去,谁还敢来?

两害相较取其轻,反正他们真正知道的也不多,说出来又不会掉块肉,还是干脆说了吧。

服务员的领班先问:“那天的事还记得什么?别藏着掖着,就一个一个说吧。照实了说,仔细回想。”

“不是一定非得与我们要找的这人有关系。只要是那天下午发生的事,都可以说,再小的细节都可以。”文沫补充一句,不过没人搭理她。

领头的发话,剩下的人再不情愿,也开始回想,闵三行来的那天,到底都发生了什么。

很平常的一天。

上午十点,酒吧开始营业,不过按照惯例,一般到下午才会渐渐上人,尤其工作日,酒吧更是门可罗雀。

因此如果哪名服务员有事,上午是可以请假偷偷溜出去的。领班很好说话,到点回来,没耽误干活就行。

那天上午,大家都有点私事要办,上午在店里看家的,只有领班和刚刚挡着文沫进来、妖里妖气的青年小力。

闵三行算是酒吧的常客,他一般都是自己来,来了就坐到角落里,喝杯苏打水,轻易不与人交流。反正酒吧的位置是按时间收钱的,他就算不消费其他,光座位钱酒吧都不算赔,所以他想坐多久都没人管。

能来这间酒吧的,大家都是同类人,看对眼直接手挽手出去开房是常事,但闵三行从来都是一个人来,一个人走,有人与他搭讪,他会理,但却从来没有跟谁一起离开的时候。

如此特立独行的他,其实服务员们还真都认识。毕竟哪怕在gay的世界里,闵三行的行为都称得上特别。

那天下午。闵三行很早就来了,没有像往常一样坐到角落里,他径直走来吧台,还要了一杯度数不低的鸡尾酒。

在他来了之后不久,偷偷溜出去旷工的众服务员也纷纷回归到岗,准备傍晚和夜间忙碌工作。

闵三行肯定是在等人。因为小力记得,他几次端酒给客人送过去,都记得闵三行斜着身子,望向大门口、每当有人推门进来、室内一亮时,都忍不住伸长脖子望望来者是谁。

不过他等的人一直也没来,闵三行喝了一杯又一杯,到最后,他面前大约得摆了六七只空酒杯,渐渐话多起来,接着吧台内的调酒员不停唠叨。

可怜这名服务员,闵三行看起来挺柔弱书生的,其实身上有把子力气,又因为喝醉了下手没轻没重,还把人家的手腕子都捏得发红发肿。

但进门的客人是没有错的,服务员绝对不可以在酒吧内对客人无礼,不然倒霉的就是他们自己。领班好说话,老板却是眼里不容沙子的人。再想找个这么适合自己的工作却是难了。

所以哪怕心里烦闵三行烦得死,表面上也不可能真跟个醉酒的顾客一般见识,耐着性子听吧。

闵三行自然是在等彭忘川,可彭忘川却一直不出现。可怜闵三行不知道鼓起多大勇气才起了约会的心,第一次就被放了鸽子,满腔悲愤无法排解。

倒倒压在心里的话,闵三行觉得舒服多了,趴在吧台上睡觉,终于放开调酒员去忙自己的。

也是从这个时间点开始,店里顾客渐渐多了起来,很快座无虚席,服务员们都各忙各的,再没有人关心闵三行,更不知道他到底是自己酒醒离开,还是被人带走。

他们知道的就这么多,能说的都说了。领班望着郭建峰,那意思很明显,该说的我们都说了,两尊大神,可以放过他们这间小庙了吧?

当郭建峰提出想要看看店内的监控时,领班冷笑一声,看白痴性地看着他:“你觉得,一个注意**的店,会有监控这种东西吗?亏你们学是警察。”

酒吧敢装,就是想关门倒闭的节奏。

好在他们本来就觉得不太可能会有监控,听对方真这么说时,倒也没太失落,从酒吧出来,就一家店接着一家店转,调取所有能得到的监控录像。

其实酒吧老板想错了,位置偏僻的地点开店,对他来说注重**了,对别的店来说,防盗是第一位的,酒吧旁边三条不同方向的街道两侧的店铺,清一色的监控装得很齐全,高清的、夜视的,针孔的,应有尽有,拼拼凑凑,酒吧出入的人几乎不存在死角。

一组全体人员,除了下落依然不明的秦凯之外,其他人都放下手头的工作,投入到看视频,寻找闵三行的工作中。每个人都全神贯注地找人。

人手充足,线索被翻出来的速度就快。仅用了一晚上,太阳升起前,闵三行的身影终于出来在某段视频中。

很清楚地照到了正脸,一个陌生男子搀扶着他从某间店铺前走过,闵三行大半个身子都靠在那男子身上,脚步虚浮,几次都差点滑坐到地上。很快,两人的身影走出监控范围。

男子戴着鸭舌帽,又一直没抬过头,看不清长相,只能看出来他比闵三行还要高些,大约得一米八,身材魁梧,身上的穿的衣服洗得发白,有些陈旧,脚上还登着一双军绿色的解放鞋,仿佛从上世纪七十年代穿越过来的。

拿来的视频都是按照店铺名字位置摆放整齐的。找到了闵三行的行踪,接下来的事就好办多了。按照视频里显示的时间和店铺位置,找位于附近的店铺相应时间的视频。

很快,他们的身影再次出现:从酒吧出来时,闵三行就被陌生男子一直搀扶着,他显然还没醒酒,没走出去多远,就吐在了男子裤子上。

他们一直沿着街走,人来人往,没有人觉得他们有些什么不对。陌生男子始终低着头,在帽沿的保护下隐藏起自己的脸,最终,他们上了停在街边的一辆车,红色马六,车辆号看得清清楚楚。

众人一阵兴奋,知道凶手开的车,就相当于知道了凶手的身份。可再查之下,一盆冷水泼过来:凶手用的是假牌子。红色马六是很受欢迎的一款车型,全x市没有一千也得有百十来辆,况且这车到底是不是凶手本人的都很难说,一一排查所有马六车主就是另一场大海捞针的尝试。

王家梁犹不死心。现在交通监控摄像头很多都已经更新换代完成,连小小的一排车架号都能排清,挂个假牌子了不起啊?有本事车架号也贴个假的啊。

但事实证明,凶手智商绝对在线,车架号想换个假的不容易,遮挡住还是很容易的,谁规定车贴不能贴在玻璃上呢?

“特么的!”王家梁甩出一句国骂,嘀咕今年他们一组一定是年初烧香烧错了庙门子,不然为什么往年平平静静凶案极少,今年这些凶手就跟约好了似的,一个个排队作案?

程功脸上挂出几丝笑意,不怀好意地对着文沫挑挑眉。柯南附体的某人在这儿呢,能平静得了才怪。走哪哪死人哟喂。

文沫感觉到有视线落在自己身上,转过头去看时,程功已经飞快调整视线,开玩笑,心里的想法一定不能让文沫知道,不然他连现在拉拉小手亲亲小嘴的福利指不定都没了。

无奈之下,他们带着监控截图又回了酒吧,让服务员认人。

他既然能把闵三行从酒吧里带出来,至少应该也是酒吧的客人,不然一个外人,连门开在哪边都找不到,况且与酒吧的氛围格格不入的话,也总会被人留意,不是某个群体的人,还是很显眼的。

文沫不敢肯定,闵三行到底是凶手选定的目标呢?还是他不过见机行事,发现闵三行独身一人,又醉得不省人事,趁乱出手,随便一抓。

从另一段监控上可以看见彭忘川在附近晃悠的身影,他确实找入口找了十几分钟,而此时闵三行刚刚被凶手带走,转向另一条路,他们几乎算是擦肩而过,彭忘川提前两分钟找来的话,就可以跟闵三行碰个对脸了。

就是耽误了这两分钟时间,闵三行现在生死未卜,只能说时也命也。幸亏彭忘川被他们先送回去了,不然让他知道,还不得恨死自己啊。

时隔一天,警察再次上门,虽然现在店里没有客人,服务员也少得可怜,但小力和领班都还在,他们是对警察抵触最大的两个人,说起话来不由自主带着些阴阳怪气:“警察同志,你们怎么又来了?”

监控截图看不清脸,但那一身打扮过于土气,无论走在哪里都挺引人注目的,也算比较不错的鉴别特征,郭建峰便拿出来让他们认认,看看是不是酒吧的常客,如果运气好,说不定能知道他的名字。

领班漫不经心地望了一眼,淡淡回了句不认识,又自顾自收拾吧台下台的垃圾桶。

小力连看都没看,直低头拖地,郭建峰将截图递过去三次,他才终于不耐烦地看了一眼。

这一眼,小力握着拖把的手瞬间青筋暴起,骨节发白,脸上也有一闪而逝的惊愕,不过别看他小小年纪,却很擅长掩饰自己的情绪,很快压下异样,也淡淡说不认识。

文沫正跟领班要闵三行失踪当天酒吧的交易纪录,没有注意小力瞬间变化的情绪,还真一时被他瞒过,两人无功而返。

从狗笼子里出来,伸直了腰腿,能在小范围内自由活动,闵三行几乎要喜极而泣,忘记自己一身伤痛是拜眼前这个男人所赐,对他再不毒打自己升出几分感激。

他浑然不觉,如果不是因为这个男人,他根本不会被抓,现在应该跟彭忘川商量着晚上吃什么,是去你家还是来我家这类限制级的问题。

而不是像狗一样,受了不少苦,还贱贱的对施加伤害的人抱有感激之情。

傻子凶手

洗了澡,刮了胡子,换了衣服,有床睡,有肉吃,还不用挨打,闵三行受宠若惊地呆立在据说是分给自己的卧室前,不知所措。

这究竟唱的是哪一出?他身上层层叠叠的旧仇因为上了药的缘故,刺激得他额头上不往冒冷汗,前两天还恨不得立时打死了他,现在突如其来的转变又是罪犯想出来的什么新花样?

是想让他在天堂与地狱之前来回反复,以摧毁他的意志吗?闵三行自嘲地笑了,他还有什么意志?都能放弃做人的尊严,像条狗似得摇尾乞怜,只为了活下去。

犹记得两天前。

像往常一样,无论闵三行如何在内心狂喊,罪犯都稳稳当当地停在他面前,不由分说将他拖了出去。

闵三行身上的伤很重,伤口感染引起的高热让他苍白的脸上多了几丝潮红,他毫不怀疑,自己这一次被拎出去,再也没办法活着回来。

他浑身没劲,用尽全力的挣扎也不过像场笑话,等待他的将是死亡的命运。

还没捱过十鞭,闵三行便彻底晕过去了,他耷拉着脑袋,任呼呼作响的鞭子落在身上,毫无反应。

已经连杀两人的罪犯却在此时突然住手,十分反常地摸了摸闵三行的额头,被其滚烫的温度惊到,放弃了继续虐打他的打算,喂他吃了药、给他清理了伤口,送他回了狗笼,送来了有营养的吃食,生生将闵三行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烧退得差不多了,伤口也开始结痂,结结实实吃过两餐饭,闵三行觉得自己像又活过来了。

对上罪犯的一脸笑意,彬彬有礼将他请出狗笼,请进卧室,还准备了换洗衣服。温热的洗澡水让他狠狠掐了自己一下,确定不是梦。

但如此像做梦得躺在床上,闵三行却久久不敢合眼,他怕这其实是再真实无比的梦境,等他一觉睡醒,就会发现自己依然半蜷着腿侧卧在臭气熏天的狗笼子里,浑身上下散发着死亡的味道。

辗转反侧一夜,当敲门声响起时,闵三行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蹦起来,全身戒备,目瞪口呆地发现,抓他来的罪犯端着托盘,一脸笑意。

煎鸡蛋,手抓饼,大米粥,再配上一碟咸菜,简单的食物散发着诱人的香气,闵三行不自觉地咽了口口水,满脸渴望。但罪犯脸上的笑意来得太突兀,让他眼中又多了几分戒备。

来人四十岁上下,笑起来感觉是个很憨厚的人,还带着几分傻气,他没有多说话,只将热血托盘放到床头柜上,示意闵三行处便,便离开了卧室。

被抓来时间不短,除了最开始自己喝得醉熏熏,压根不知道怎么变成阶下囚外,闵三行不止一次与罪犯打过照面。

还是这个人,却又不像这个人。

他挥动着鞭子的时候,脸上从来没有露出过笑容,眼底的冷酷令人心惊;他拖着一个个受害者离开时,步子从来没有因为受害者求饶或者放声大哭而缓过一步,如此专注于伤害人;可现在,他笑了,笑得很温暖,很纯粹,脸上的傻气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

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罪犯?还是他见到的其实根本不是一个人?不不不,闵三行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好好想。

十几天了,被抓进来十几天了,他以为自己死定了。外面什么情况,他一无所知,他不知道他的同事们是不是已经开始翻遍x市寻找他,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还在x市内。

地窖里隔音效果太好,他从来没有听到过外面的动静,挨打时的嘶吼也没能惊动任何人,便是现在这间有床的卧室,采光用的窗户都几乎贴着房顶建的,离地面小三米的高度,不借助什么工具,闵三行自问以他现在的体力,想爬上去简直是天方夜谭,更何况,窗户外一根根手指粗细的铁栅栏也注定了,就算他能爬上去又如何,绝对跑不出去。

从凶神恶煞,到礼下于人,闵三行不相信这仅仅是因为老天开眼。他在等,等罪犯的真实目的曝光,等自己的身体进一步好转。

求人不如靠自己,与其等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来的解救,还是趁机吃好睡好,恢复体力,与之一搏来得现实得多。

郭建峰与文沫再一次从酒吧出来时,不禁有些失落。他们其实是有什么都问不出来的心理准备的,但同时也存在几丝侥幸,还以为总会出现奇迹。

事实证明,破案的捷径?至少现在他们还没找到。

“大哥,来这找乐子啊?”他们还没离开多远,有个人影猛得跳出来,身上全是酒气,不由分说就伸手想搂住郭建峰,一旁的文沫则直接被无视了。

现在的人都这么生猛吗?一点都不懂得克制。光天化日,还是在大街上就对人投怀送抱。

郭建峰促不及防被抱个正着,条件反射地一个小擒拿手,身形一转,对方的双手就被他反剪到身后。

“唉哟哟~~疼疼疼~~~松手!快松手~~~唉哟~~~”杀猪般的叫声吸引了为数不多几名行人的注意。

郭建峰觉得丢脸,多大岁数的人了,居然被个男人当街给抱了,他可没这爱好。但和个酒鬼又哪里道理可讲,真生气别人只会说他肚量小。

这醉鬼大约三十多岁,头顶秃了一圈,身形有几分猥琐,此时又因为疼痛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好不狼狈。

暗骂两声,郭建峰松开对方两只手,只警惕着怕他再扑过来抱自己个满怀,喝了一声:“滚蛋!”

醉鬼得回自由行动力,揉揉酸疼的肩膀,眯着一双老鼠眼,不满地嘀咕:“真是!不约就不约嘛,干嘛动手动脚的,老子又不好sm这一口。”

典型的恶人先告状,郭建峰生了一肚子气,只想快点离开,他蹲下去捡刚刚掉到地上的东西。

那醉鬼却比他先了一步,拾起照片,歪着头打量一会儿:“宋大傻还穿这么一身呢?真土!”

“你认识这人?”顾不得这家伙酒品实在不好,郭建峰凑过去问:“这人是谁?快跟我们说说。”

“啊?我不认识他。”

“刚才你不是叫他名字了吗?”郭建峰忍住揍人的冲动。

“宋大傻算什么名字?哪个家父母的会给孩子起名叫大傻?”醉鬼哈哈大笑,笑够了才在郭建峰越来越黑的脸色前收敛了些,认真回答:“他几年前常来店里,唔,小力,就是店里最骚的服务员,是他侄儿。不过最近几年一直没看见过他了,新人们哪里认识他。”醉鬼说完,把照片扔给郭建峰,哼着跑到西伯利亚去的歌,一溜烟钻进酒吧去,远远的还能听到他点酒的声音。

小力的侄儿,好的很,这臭小子居然从他们眼皮底下溜了!谁会想到看起来年纪很小的他居然会是酒吧里工作过时间最长的!

他们立即也跟着回去,准备再审小力!

可一问才知道小力刚刚已经请假走了!酒吧里还有个后门,只开在员工更衣室后面,客人是不会从后门进出的,但是员工可以,小力就是从后门走的,郭建峰他们前脚离开,小力后脚就走了,不到十分钟,可追出去哪里还有他的影子?

向领班问来小力家地址,他们马不停蹄赶去找人,另外安排组里其他人开始查小力叔叔的住处,先不能急着抓人,以防万一他手里有人质,危及他们的生命安全。

闵三行狼吞虎咽地吃完早饭,连装粥的碗都舔得一干二净,才依依不舍将空盘放回去,意犹未尽。这点早饭,不够塞牙缝的,不知道中午吃什么。

他百无聊赖,懒懒躺回床上,昨天晚上不敢睡,现在吃饱喝足,瞌睡感涌上来,不一会就进入了梦乡。

他是被争吵声从睡梦中吵醒的,极度睡眠不足让他头疼欲裂,躺在床上缓了好一会儿才勉强能分辨出外面吵架的是两个男人,一个声音高亢而响亮,另一个声音尖细且压抑。

“叔,你在干什么?你疯了吗?杀人是犯法的!”

“你来这干什么?走!快走!”

“哎呀,警察都找上门了,你快跑吧!叔,你杀了人了,抓到就是个死啊!”

“可、可、可,我本来没想杀他们的。”

“人死没死?”

“死了。”

“你跑不跑?”

“跑。不不不,不跑。我不能跑,还有事做。”

“什么事都比不上命重要!哎呀,你气死我了!幸亏三奶奶没了,不然还不得打死你啊!”

“你走,不用你管我!”

“你要不是我三奶奶唯一的儿子,我才不管你!快收拾东西,赶紧走。”

“我不走!”

一阵争吵拉扯,凳倒桌翻,外加上几声怒吼,最后一声尖叫,终于归于平静。

闵三行眼睛中闪过一丝神彩。他刚刚听到外面有人说,警察已经快要找上门了,他得救在即!

小力家里,郭建峰扑了个空,小力的父母与儿子关系不好,除了必须要住在一起,基本没有交流,连饭都不会一起吃。不到深夜,小力从来不回家。

因此警察上门时,小力父母很意外,听说是来找小力和小力的叔叔大傻时,他们先是一阵惊讶,接着漠不关心。

有这样的儿子和堂弟,是他们一家的耻辱,两人在外面做什么,是死是活,与他们无关。

报出一个位于郊区的地址后,小力父母冷冷关上了门。

宋大傻本名宋添福,本市人。宋家也算枝繁叶茂,宋添福这一辈就有堂兄弟姐妹二十多人。宋添福的父亲在他很小时与别的女人跑了,他是由母亲一个人拉扯长大的,也就是小力口中的三奶奶。

从三奶奶二十多岁开始,一直没改嫁,独自带着儿子过活,近七十去世,小力这位三奶奶很得宋家人尊敬。

大傻本来不傻,挺聪明一孩子,学习不错,在他们那个年代考上中专,毕业分配工作,是宋家所有孩子学习的榜样。

三奶奶年少失了丈夫,在他们那个年代的农村里,丈夫跟别的女人跑了,没有人去责怪这个男人如何负心薄幸,地道渣男,反而会怪女人没本事,留不住丈夫的心。

本来一个女人带着个吃奶孩子就够艰难的了,这些流言传来传去,传到后来就全成了三奶奶的错,她憋得一口气差点没上来,不为着儿子,怕是能立刻一根绳子吊死,也省得一盆盆污水往身上泼。

好歹坚强地活下去了,但三奶奶的心性与往常相比,变了很多。最大的特点就是不管有人没人,她想发脾气就能立刻发出来,而且每一次,都会把包括她负心丈夫在内的所有男人骂个狗血淋头,再把与小三沾边的女人再骂个体无完肤。

骂功之厉害,没几年无人能出其右。她尤其讨厌打扮时尚的女人,因为时不断提醒她她的人生与婚姻都是败在这样的女人手里的。

每天如何对宋添福耳提面命说女人都是狐狸精,没一个好东西的,外人不知道,他们只知道,一代人中最出息的添福已经三十大几都没结婚,他的侄儿辈,年纪最大的都已经娶妻生子了。

有工作,还在城里买了房的宋添福却一直迟迟不结婚,无论三奶奶怎么一哭二闹三上吊,向来听话的他在这件事上意外得坚持。

果然,天才的另一面都是疯子。添福变成大傻,是五年前的事。大家有段日子没见过宋添福,还以为他进城工作,又住在城里,每天都忙得很,哪里顾得上穷亲戚,人家亲妈见不到儿子都没说什么,哪里轮到他们这些关系或远或近的亲戚。

于是没人追根穷地,直到某天三奶奶披头散发地从自家冲出来,哭着喊着要叫救护车。

众人进了他家,才看到家家户户都有的菜窖底,蜷缩在狗笼子里、衣衫褴褛、头破血流的宋添福。

他已经瘦得脱了形,被救出来时昏迷不醒,一动不动。

在场所有人望向三奶奶的目光中都含着惊诧与恐惧,这可是她亲儿子啊,怎么下得去手?

一线生机

三奶奶一句解释没有,只是哭得伤心,谁问都只摇头不说话。

到底是自家得人尊重的长辈,相当于守了四十多年寡,村里老一辈人多觉得老宋家亏欠了她,年轻一辈没有敢对她不敬的。

宋添福到医院后经过抢救,命是保住了,做过脑部和胸骨手术的他浑身上下裹得像只粽子,icu病房住了十来天,一点醒转的迹象都没有。

三奶奶自己身体不好,又不停啼哭,后来一度昏厥。见她是真伤心,虽然当时看到宋添福惨相的人不少,害怕她的也不少,但她这个样子,谁忍心真的责备她。

尤其宋添福是她自己的亲儿子,放在古代,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时代,母亲杀子不算大罪名,更何况他还没死呢。

关起门来一家人,他们外人掺和什么。所以有医生问宋添福的伤是怎么来的,他们都选择搪塞过去。

一个半月后,宋添福伤好得差不多,出院。渐渐的,人们才发现他与之前的不一样。

宋添福傻了!

他还是能干许多事的。他能认清自家亲戚,都记得名字和称呼,会自己穿衣吃饭,会下地干活,能开车出去。

但他的脑子不灵,跟他说些稍微费脑筋的事,他都转不过弯来。比如买菜,他不会算帐,比如单位的工作,他再也不能胜任,只能病休在家。

三奶奶哭得眼泪都干了,也再换不回健全的儿子。自那之后,宋添福很少在人前露面,不知道三奶奶什么心态,居然还把珍藏着的、属于她那花心老公的衣服给了儿子穿,一身土气的宋添福被小辈不懂事孩子看到后,他有了个新绰号:大傻。

每当有不懂事的孩子这么叫他,三奶奶都会挥着自己的拐杖气势汹汹来打人,但又有什么用,她年纪大了,腿脚如何能跟小孩子相比?这些孩子一边跑一边喊大傻大傻。三奶奶气得跳脚,宋添福却只要一旁傻笑。

没过多久,三奶奶去世,亲戚们都说,她是自己把自己憋屈死的。好好个儿子,弄得又呆又傻,人生唯一的指望没了,能不憋屈吗?

宋添福傻了之后,精细活计一个也做不了,唯独做饭却一直很拿手,他不发疯的时候脾气温和,所以村里人从来不觉得他是个需要赶走的定时炸弹,他也在老家重新开始生活。

身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身体出问题不能适应工作不是他的错,所以他病休在家也有工资,足够他吃喝。这么多年下来,相安无事。

警察来得很快,比小力想象中要快得多,他还没来得及说服叔叔,外面的警笛声就已经响起来了。

这下走不了了,而且不知道警察会不会以为自己也是从犯?小力这才发觉自己的行为很不妥,但叔叔连智能手机都不会用,家里的固定电话也早几年前没拆除了,他除了亲自过来,根本没办法联系到人。

后悔也晚了,小力有些害怕,叔叔这犯的可是死罪啊!他再不懂法,也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道理!

“抓个人质!不不不,咱们投降吧!”才二十出头的少年,早就六神无主了,哪里知道怎么做才对,抓着宋添福的胳膊,满脸惊恐。

宋添福反倒是真的人傻胆大,根本不怕自己会不会被抓,他只知道,自己还有没完成的事。

一个接一个打开卧室门上的锁,这个坚持了这么久的男人,是他辛苦制造出来的作品,千千万万不能失败才好。

因为他已经没有下一次机会了。

地下室里关着的那些都是失败品,趁着被抓之前最后一点时间,他得想办法销毁。

两件事,两条相反的路,他的机会只有一次,几乎不用怎么动脑筋选,他就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很久很久之前,当宋添福还是宋添福时,他的人生几乎完美。有一份清闲收入还不错的工作,虽然不完整但是一直努力给他爱的母亲。宋添福从来不是个有野心的人,只想过平淡生活。

被一个爱他甚过爱自己生命的母亲从小到大灌输着女人都是狐狸精的理念,每每夜深人静总能听到母亲压抑的哭声,宋添福成长为一个大人后,他又怎么可能会去爱别的女人?

仇恨的种子埋进了他的心底早已经不知道多少年,与他一起成长,成为他性格的一部分,会选择喜欢男人几乎是必然。

他没办法将心底最深处的秘密与母亲分享,因为他知道,母亲的婚姻生活不如意,一心是希望儿子找个爱他的人过一辈子的,她很希望看到儿子娶妻生子。

三十几岁不结婚,在农村已经是非常受歧视的,母亲以死相逼让他去相亲,他才不得不吐露。

之后如何了呢?他被母亲关进地下室,关入狗笼子里,不给吃不给喝,还每天挨打。

宋添福一开始不理解,为什么母亲要这么对待他。虎毒还不食子呢,怎么一向爱他如生命的母亲一夜之间就变得六亲不认,对他挥鞭相向了呢?

不知道多少次痛不欲生,晕死过去,迎接他的永远是母亲冰冷的面孔还一盆冷水,以及不停歇的鞭打。

缺吃少喝让他的身体迅速虚弱,再加上鞭打带来的伤痛,没几天,他就熬不住了,哀求着让母亲放过他。

“你知道错了吗?”母亲冷冷地问,手里紧握着鞭子。

“知道了,我错了,饶了我吧,妈!我错了!”

“你愿意娶妻生子了吗?”

“我......”他骗别人没有压力,但不想骗自己的生身母亲,愿意两个字卡在喉咙里,怎么也吐不出来。他知道,只要说出来,毒打就能结束,但他真的不愿意。

不愿意结婚,不想跟个女人生孩子。他不爱她们,他没法爱她们。

他说服不了自己,更说服不了母亲。于是毒打继续,直到他失去意识,晕了好久,再悠悠转醒地,已经不记得曾经发生过什么。

他感觉自己脑袋里有个洞,丢失了很多东西,可他怎么也想不起来,只要努力回想,就头痛欲裂。

终于,不久前,他又一撞到头,晕了好一会儿醒来,觉得他缺失的那部分,终于找回来了!

他已经很久没想过喜欢男人还是女人的问题,是不是说明,母亲打他关他不给他吃的,从身体到心灵上的折磨,其实是有用的呢?

他抓来这些人,是为了救赎他们,本意从来没想过要伤害谁,有两个人死了,也是意外,他不想的,他真的不想的。

他不是多高尚的人,但却绝对不是杀人犯!

敲门声响起,两声之后变成踹门声。

宋添福知道,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至少,要完成最后的作品,要告诉母亲,她做的一切都是有效的。

卧室里的闵三行自然也听到了外面的动静,他正试图将床挪到窗户底下,无奈身上有伤又饿了太久的他根本没力气。

宋添福进来了,一步步走近,闵三行望了望比他高壮一圈的男人,拼命的勇气正慢慢堆积。他是警察,很明白当面对警方的抓捕时,犯罪分子能走投无路到什么地步,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质都在最后这几分钟被害。

闵三行绝不希望救援在即,他却命丧当场。他吃了太多苦才坚持到现在,绝对绝对不愿意这个时候死去。那也太窝囊了。

同时他也知道,以自己的体力,机会只有一次,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刚刚罪犯送来了早餐,同时送来的还有筷子。幸好是木质的,他早早掰了一截,还特意在地上打磨了几下,捅人肚子费点劲,但如何捅在眼睛上呢?

这处人体很柔软受伤后却极疼的所在,罪犯手里没有武器,自己出其不意之下,只要能命中,他就有机会逃出去!

闵三行捏着小小一段跟他手掌差不多长的筷子头,心里告诫自己要冷静再冷静,机会只有一次,他必须要等到罪犯离他足够近,才有动手的可能。

眼睛的目标太小,如果不是刚刚吃了顿饱的,他现在还头昏眼花,看人都是重影呢,别说他只是稍微恢复了点力气,就是全盛时期,也没把握拿着根劣制筷子尖能一击而中。

尽人事,听天命而已。

扑通、扑通。这是闵三行自己的心跳声。

咔叭、咔叭。这是宋添福一步步走近的声音。

时间在这一刻变得极缓慢起来。闵三行全身戒备,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等到罪犯离自己最近时,立即动手!

至于对方如果离他很远就站定不动,他想都没想过。

近了,更近了。

两步远,一步远,近在咫尺。

好机会!

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足一米远,对方刚刚张开嘴想说什么,闵三行大喝一声,抡圆了胳膊,冲着对方的眼眶招呼过去!

一击成功!

鲜血与玻璃体液飞溅,杀猪般的叫声响起,闵三行没有一点手软的意思,有的只有畅快,施虐者与被虐者身份对调,还有比这都爽的事吗?

闵三行只恨自己体力不够,不能直接刺穿对方的大脑,让他立即毙命当场。

不过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他并不恋战,夺路而逃!

不过普通的民居,除了刚刚那间卧室被改造得很难逃离之外,其他房门很容易打开,闵三行闷头直想着逃逃逃!

小力早已经吓傻了,农家小院门哪里经得住踹,警察潮水般涌入院子,小力只觉得自己要完蛋,后悔得肠子都青了,这是给自己惹了多大的一身腥啊!

所以宋添福的惨叫他听到了,闵三行冲出来他看到了,却什么也没做,只一屁股坐在地上,想象着可能会发生的悲惨未来,十分害怕自己得洗干净等坐牢。

“不许动!警察!”闵三行冲到院子里,对着他的是七八支黑洞洞的枪口,他不但不害怕,还笑着举起双手作投降状:“别开枪,自己人!”

得救了,这是闵三行在晕过去之前最后一个念头。

等他醒来,已经在医院了,彭忘川红着一双眼睛冲着他笑,两人的手终于紧紧握在一起,旁边,还有铁青着脸,想要发火又得生生忍住,憋得十分辛苦的闵局长。

后者震惊于自己儿子瞒着自己的天大秘密,又心疼儿子吃了大苦,医生说再晚送过来几天怕是小命不保。他是高兴也不是,生气也不是,一副吃了半只苍蝇的恶心表情。一甩袖子走了,来个眼不见心烦,反正儿大不由爹,唉,做家长的真是悲剧。

宋添福被捕,瞎了一只眼睛的他也被送到医院,不过两只胳膊都被手铐铐住,病房门口还有两名警察看守,他插翅难逃。

至于宋小力,暂时被关进了拘留所,通风报信却并参与作案,多多少少会受到处罚,至于具体怎么判,就是法院的事了。

结案报告不算好写。

文沫始终觉得有些蹊跷。

宋添福脑袋受伤又恢复正常,这在医学上也属正常,大脑是人体最复杂的器官,工作原理至今还没有完全搞清楚。

他抛尸地点接近他以前的住处,是他熟悉且觉得安全的地方,更重要的是他不在附近居住了,警方不可能因为尸体被发现而找到他。

掳人动机也十分明确:想要复制他母亲的成功经验,“帮助”像他一样的人重新变“正常”,会有人死亡纯属意外。

一切滴水不露。

程功伸手抚上文沫的额头:“再皱眉下去,你就要变成老太婆了。想什么呢?区区一个宋添福就能让我们文大主任这么纠结?你遇到的连环杀人犯比他凶恶狠毒的多了去了。”

文沫摇了摇头:“跟凶狠不凶狠没关系。只是觉得这案子不对劲。宋添福脑子不够用,他录口供时的表现你也看到了,虽然看起来很像正常人,但问得深了,尤其涉及到他以前的工作、他所学专业、甚至简单的乘除计算,他都应付不来。这样一个人,怎么能策划如此精心的抓捕计划?”

“你怀疑他还有帮凶?不是已经查过了吗?地下室里别的幸存者也证实了,从头到尾都他一个,确实没有其他人出现的痕迹。”

“不知道,只是觉得有些不对劲。”

“别想太多了。你最近压力太大。知道有人盯上你,你害怕了。”

“可能是我多心了吧。”

本章完。

失踪事件的后遗症

闵三行这一次罪可遭大了,人瘦了一圈,内脏还有轻微出血,整整在医院躺了两个星期,才勉强能出院。

不过也算因祸得福,虽然闵局长仍然对他横眉冷对,对着彭忘川则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但好歹没有更进一步举动,只与闵三行约法三章。要求他答应绝对不会在局里主动向不知情的人承认自己是同性恋,也绝对不能堂而皇之拉着彭忘川招摇过市,更加不可以带着他的另一半回家,让亲戚朋友知道。

除此之外,闵三行愿意干什么,他眼不见心不烦,就当不知道了。这已经是闵局长的底限,却比闵三行原来想的自己曝光会受到的待遇好上不知道几百倍,他就差一蹦三尺高了,好在他还记得这是在自家老爹面前,稍微收敛了些,低眉顺眼地答应下来,私下里跟彭忘川笑得活像偷到油的两只老鼠。

他更是借着自己身上伤没好利索,得找个人照顾他的理由,直接搬去彭忘川家住。

对于闵三行平安归来,如果说还有谁最不高兴,恐怕非周聿莫数,她每天都阴着张几乎能滴出水来的脸坐在一组堵人,虽然知道自己的行为对很多人造成了困扰,可她真的控制不住自己。

爱情大约是人类最难以捉摸的感情了。来得突然,不分时间,不看地点,不论年龄,可能彼此之间仅擦肩而过的一眼,亦或兜兜转转多年后再转身的遇见,尚可老友相处日久生情,也能离婚夫妻再续前缘。

总而言之,爱了就爱了,没有那么多为什么。也别怪自己泥足深陷,卑微到土地里,因为那个在别人眼中的路人,是你眼里千好万好的对的人。

周聿实在不甘心。她已经无数次告诫过自己,也听别人劝了她无数次,次次她都真的听到耳朵里边去了。

她跟闵三行,真的是两个世界里的人,无论她有多努力,想要靠近,想要用一颗真心去换真心,连当同妻这种赔上自己未来一生的损招都提出来了,换来的永远都是闵三行冰冷的拒绝。

她的一颗真心,在闵三行看来,不过是又一个缠着他的麻烦。

周聿很明白,她已经丢人丢得够多了,现在应该是时候走开,把闵三行忘掉,辞了这份她本来就不喜欢的工作,潇洒地转身离开。

但她不甘心!真的不甘心!凭什么她就一定求而不得,她已经克制再克制了,什么都不要,只要一个名份就好,可就连这么卑微的乞求,都得不到回应。

周聿浑身上下就差写上生人勿近四个大字了,一组众人知道劝不了,正主儿没出现,他们说什么都白搭,只得任周聿随心意来去。

文沫不知道要怎么开导周聿,她不是个对感情很执着的人,一直信奉爱情是两个人的事,一个巴掌拍不响。喜欢了就去表白,两情相悦最好,如果做不到,那么说祝对方幸福。

所以她一直都不太理解,某些人执着地想要得到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哪怕得不到心也一定要得到人到底是为了什么?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解释,性情比较偏执的人,更容易钻牛角尖,走上犯罪的道路。远的,如崔志佳,害人害己,死于非命,近的,如胡成龙,机关算尽,竹篮打水。

她微微叹了口气,既然劝不了,索性眼不见心不烦,躲回宿舍拉倒,反正她就住在公安局大院里,有什么事招呼一声,立刻就到。

郭建峰现在很头疼。闵三行失踪许久,虽然捡回来一条命,但是知道他出事的人不少。一个警察,失踪许久,没人找,没人问,还是后知后觉得发现与手头正在破的案子有关,才最终寻找到线索的,别的也就算了,但郭建峰做为组长的管理能力却受到了质疑。

重案组是所有刑警都想进去的地方,号称精英中的精英,不选派最有能力的人,都对不起重案两个字。

别的组且不说,只看重案一组。郭建峰资历、能力都够用,秦凯虽然年轻些,但一心扑在工作上,这么些年累破大案,实力不容小觑,李承平是把格斗好手,抓过的重犯不计其数,就连王家栋王家梁这对兄弟,当年也是通过重重考核才进来了,进来后表现一直不错。

以前的重案一组是完美得无懈可击的。但现在再看呢?闵三行无故失踪不是一次两次,所以才没有引起警觉,郭建峰不但不及时通报他失踪的消息,还千方百计想着压下来,身为领导不能以身作责,已是不该。

当大家的目光都聚集在一组时,才发现秦凯也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郭建峰对他的下落语焉不详,说什么他被外市同行借走跟案子去了,简直开玩笑,连局领导都不知道的借调?还真以为他郭建峰能一手遮天了吗?别人也是有消息来源的。

最后再看文沫,体能测试稳占倒数第一,身子弱得风一吹就倒,来了重案一组后也没看出来有什么明显建树,整天混吃等死,上个班跟打酱油似的。

程功算添头,不占编,没人针对他,但因为他的到来,文沫头上又被安了个整天忙着谈情说爱,无心工作的罪名。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种种对一组不利的言论,郭建峰身处其间,既不能全盘否定外界各色人等的说辞,也不能挨个解释,心情自然不会好到哪去。

从什么时候起,能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姐妹,背后变成一个又一个八卦长舌之人了呢?想当初他最开始被调入重案组时,可不是因为他能说会道挤走了别的竞争者,他走到今天,都是真刀真枪一点一滴自己打拼出来的。

可以很负责任地说,上,无愧无国家无愧于人民,下无愧于弟兄无愧于内心。如果单纯只是别人几句难听的话,郭建峰自认为能扛得住,但是当诘问来自自己一直以来都相处得不错的老领导,郭建峰还是本能地感到委屈。

哪个当领导的不都得护着自己手下人吗?有违规违法的都被保护下来了,明明他手底下人只是需要花些时间处理点个人私事,怎么就有人看他们不顺眼了呢?

这些都算小儿科,几句话伤不得了心,动不了骨。真正伤筋动骨的,是针对重案一组的正式调查居然早已经秘密开始,还是有知情人看郭建峰一直被蒙在鼓里,私下里好心告诉他的!

屋漏偏逢连阴雨!郭建峰站在办公室里,心里边是带了火气的。偌大个办公室,李承平和王家梁凑到一起聊天,秦凯、闵三行、文沫和王家栋居然都不在!

看来真是他平时太好性,惯得这群人无法无天了!郭建峰罕见地发了怒,三言两语打发走阴魂一般的周聿,挨个打电话叫人回来。

秦凯的电话自然还是打不通的,闵三行还在休病假,文沫和王家栋来得倒是挺快,还跟着个程功。

骂人自然痛快,骂完了,该干活还得干活,他们现在最需要做的工作,就是把秦凯找回来。身为刑警,连自己人的下落都不知道,还好意思叫什么重案组,全都回家卖红薯去得了。

f市外环路。

“特么的,居然又堵车,这破路还能不能走?只知道收过桥费,也不修修路的霸王!”好不容易一趟货拉着走了上千公里,眼看着要进城交货,运气好的话,当晚就能到家,歇上一整夜,居然在离家十几公里的地方被堵住,两个小时连一百米都没走过去。

真是神仙也发火,哪怕做为大挂车司机多年,谢施朋碰到堵车早已经淡定了,今天也忍不住破口大骂。

明天可是他女儿十五岁生日,一年到头几乎都在驾驶室里度过的他,好容易有一次能赶得到给女儿回家庆祸一回,他容易吗他?

可前面的路堵成一锅粥了,谢施朋再着急也无用,只得耐下性子,将收音机的声音放大些,听听歌曲,换换心情。

当然啦,看似他已经把腿架到方向盘上,连坐椅靠背都放低了,一副悠闲得快要睡着的模样,但长期跑长途养成的习惯,就是睡觉都得睁着一只眼睛。

他们以跑车为生,靠着拉货挣些辛苦钱,便有那走歪门邪道的,只愿意不劳而获,停靠在路边的大货车就是他们发财致富的快捷通道。

无论是车上拉着的货,还是油箱里的油,能偷到手的,就没有他们不敢偷的。贼不走空,只要来一趟,自是要偷得货车血本无归才好。

更有甚者,根本不能再算是偷,而是明抢。偷好歹得顾忌着别被车主人发现,得手后见好就收,快来快跑,但明抢的常常团伙作案,三五成群的汉子,又怎么会怕被区区一两个车主发现?

发现了,大不了打一架,直接把对方打趴下,车上的东西就任他们予取予求了,不搬空都对不起他们一趟辛苦的。

谢施朋开的这辆大挂车是用他半生积蓄买的,一家老小吃喝全都得从车上出,他为了能多挣点钱,连多一个开车的司机都不敢请,千余公里往返也是自己一个人盯下来,其中辛苦可想而知,无非为了多挣点,怎么甘心被这些马路沿线的老鼠给败了。

所以多数时间,他的警惕性都非常高,除非在自家床上,从来睡不踏实。

此时他也一样,看似很放松,实际上一直半眯着眼盯着倒车镜。离家已经很近,家门口还让贼摸了去,他这四五天的功夫可就全白费了。

车后隐隐约约有个人影在晃,谢施朋勾了勾倒车镜,换个低一些的角度,只为看清楚些。

来人应该只有一个,他在自己车边上打了两个转了。刚刚好像还在别的大车处转悠,掀开人家车上的挡雨布往里看,被喝斥过好几次。

居然又转悠到自己车边上来了,真是胆大包天。

对于偷货偷油的老鼠,所有开大车的司机都恨得牙痒痒。堵车已经绵延出不知道几公里远,小车们纷纷绕行小路,只剩下大车扎堆,小道怕有限宽限高过不去,全停在马路上。

前后左右这么多只眼睛盯着呢,居然也真的胆子大的小偷过来。

谢施朋没有出言像别的司机那样喝止小偷的动作,想来个人赃并获,再将他打一顿出气,他反正现在心情不好,有送上门的沙袋,不用白不用。像这样的小偷,就算抓到了送去派出所,也很难证实他们之前还偷别的东西,往往关几天了事,一点作用都没有,还不如私下里解决,出出心里的恶气。

主意一定,谢施朋也不躺了,坐直身子,悄悄在驾驶室里观察,当小偷跑到他车后面,马上就要从挡雨布里钻进去时,他才迅速跳出驾驶室,顺手拎了根座底下放着的铁棍。

半个身子在外的小偷一不留神,腿上就挨了一棍子,钻心的疼使得他叫出声来:“唉哟~”这才明白,原来他自以为隐蔽,都在人家眼皮子底下瞅着了,亏得他真的是第一次鬼迷心窍,想弄点快钱,没经验,才成了人家砧板上的肉。

可得赶紧出去,不然自己的腿还不废了。他一边大喊:“大哥饶命,再也不敢了,别打我了!”一边就想赶紧往外钻。

但那挡雨布既厚且重,钻进来不容易,想钻出去更不容易。

两条腿时不时挨上一棍子,疼得他哭爹喊娘连连求饶,拼命扒拉着身边的东西,让自己有个着力点,能解放两条腿,避过一顿打。

一个十分沉重的麻袋大约本就放得不稳,被他两次使劲推搡,挪动位置,向旁边缝隙滑去。

“啊!!!!”惨叫声从车内响起,谢施朋得连铁棍都扔了。

我靠,不是吧,难道是刚刚他太用力把这小偷的腿打断了?不然怎么能叫得这么惨。

叫声吸引了周围一圈司机的注意,刚刚谢施朋打人,众人当没看见,反正打的也不是好人,他们才不管这闲事呢,还得叫声打得好。

但真把人打出毛病来也是麻烦,少不得赔些医药费,晦气。但愿刚刚打人的司机下手没那么狠。

“杀人了!杀人了!”小偷鬼哭狼嚎起来,声音之惨烈,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诈尸了呢!

货厢内的尸体

谢施朋掂了掂手里的铁棍,也怕真把人打出毛病来,再赔医药费就太倒霉了,因此哪怕刚刚自己下手挺有分寸,此时也不敢再打,拽着小偷还在半空中乱蹬的腿,将他从挡雨布中解救出来。

这完完全全是谢施朋出于好心,可小偷被救出来不但没有半点感激求饶的意思,还在双脚落地瞬间连连后退,望着他的眼睛活像看到了什么洪水猛兽,一边退一边用双臂在身前到处挥舞,嘴里嚷嚷着:“别过来!别过来!”

堵车路段,车停得很密集,小偷没退两步,就撞到另一辆货车上,咚得一声极响,他人也干脆得两眼一翻,晕过去了。

虽然小偷可恶,他们做货车司机的恨他们恨得牙痒痒,但做人起码的善良也不可能让他们放任有人在眼前晕倒还能装作视而不见。

夜晚视线不好,有人躺在地上,离得远了司机根本看不见,如果一会前方拥堵畅通,他们离开,这小偷再醒不过来,大约唯一的下场就是被后方不知情的司机碾压过去。

一条人命,怎么也得救上一救。谢施朋觉得自己今天出门铁定没看黄历,认命地走到小偷身边,当然没那耐性好声好气蹲下叫人,直接两脚踹在对方腿上:“喂!醒醒!路上不能躺,赶紧起来滚蛋!”

小偷会晕倒,一半是磕的一半是吓的。刚刚他可是分明在货车里看到具血淋淋的男尸!头一回想要来点快钱,谁承想会看到这么副场景,小偷吓都吓死了,此时谢施朋的声音听在他耳朵里跟地狱来客没什么两样。

这位可是敢在车上拉着具尸体跑来跑去的主儿啊!自己真落他手里还能有好结果?他这会连晕都不敢晕了,一个鲤鱼打挺想坐起来,没料谢施朋离他太近,小偷突然的动作刚刚胳膊肘顶上男人某个不可描述的部位上。

谢施朋一张胖脸疼得瞬间出了层白毛汗,条件反射地捂住,双腿并拢,原地乱跳。小偷看得目瞪口呆,连逃跑都望了,等谢施朋稍微缓过点劲来,目露凶光瞄准他过来,他扑通一声,直接跪下,连连告饶:“祖宗,爷爷,小的该死,小的不是人,小的错了,您老人家饶命啊!饶命啊!”还不忘大嘴巴子招呼上自己的脸,打得又响又疼。

这玩的是哪一出?伴随着啪啪声,小偷原本还有几分清秀的脸变成猪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了起来,可见抽自己是下的死手,一点没保留。

不就是想偷点东西未遂嘛?自己也不会将他怎么样,打也打了,骂也骂了,都准备要放走了。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谢施朋哭笑不得,又骂了几句滚蛋,这才打了个呵欠,从地上捡起铁棍,略有些别扭地慢慢走回驾驶室,爬上去休息,自始至终没再管仍然跪在地上扇自己的小偷一眼。

不久,周围又恢复了安静,一辆辆大车熄了火,安静地等待可以重新上路,车水马龙的国道不复平日喧嚣。

但这样的安静没持续多久,就在谢施朋真的有了困意,摆个舒服的姿势准备休息一会儿,一束强光直直冲着他的眼睛照过来,让他微眯着眼都能感到一片光亮,睁开眼的瞬间差点没被闪瞎。

“警察同志,就是他!”这是不久前走掉的那个小偷吧?谢施朋在一眨眼的功夫就被人从驾驶室内拽了出来,双手反剪到背后,动弹不得。

发生了什么?做贼的跑出来喊抓贼的了?还是这鬼地方不知道什么时候警啊匪一家了不成?凭什么抓他?

谢施朋挣扎了几下,换来的是胳膊一阵巨痛以及冰冷的手铐一副,他被押着向自己车尾走去,正好看到两个穿着白大褂的人正埋首于货厢内,不一会儿,居然搬着个人形物体,轻轻放在地上。

这是什么?谢施朋瞪着不停流泪的双眼,好一会儿才看清楚地上躺着的,是个血淋淋的人!或者确切一点说,是具男尸!

他双腿有些发软,幸好被人两名警察一左一右束缚住,才没瘫到地上。自己的车里,居然有个死人,谢施朋想想都觉得眼前发黑。

这人是谁,怎么死的,对他来说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什么尸体会出现在自己车上。

他肯定是没有杀人的,但苍白的解释会让警察相信吗?在他的印象里,打交道最多的只有交警,每每拦停他的车,都会不问青红皂白开张罚单。

所以也别怪他对警察没什么好印象,但凡天天跑车的,对警察的印象都算不上好。

他这是,被栽赃了吧?

此时只能苍白地解释:“我不认识他,这人不是我杀的,警察同志,你们要相信我啊!”

偏那小偷不但挨了他的打,还为了活命自己抽自己嘴巴无数下,新仇旧恨当然要全一股脑算在谢施朋身上。

因此当时他跑掉之后,不但第一时间打了报警电话,还自告奋勇带着警察来找谢施朋的车,不然这里上百辆货车,警察真的一辆辆找也得找几个小时。

现在一听谢施朋有开脱的意思,他立刻第一时间跳出来:“就是他干的!我就是从他的货厢里发现死人的!他还用铁棍抽我,你看我腿!”黑灯瞎火的,仅有的几个手电筒都用在法医那边了,鬼才能看清小偷身上伤得怎么样。

再说,人命关天的大案,又怎么能听报案人一面之辞,总得好好带人回去审审。

接警的是f市洛州县公安局刑警支队的人,其实这里虽然名义上归f市管,离x市阳安县还更近些,正好是交界的三不管地带,他们开车到这,至少得半个小时,不像阳安,过了桥也就十分钟,就到县城了。

法医已经看过尸体,死者身上伤口太多,胸腹部有几处利器伤伤及内脏,造成大量出血,如无意外,应该就是致死原因。另外尸体男性象征受伤过多,已经几乎失去功能,肿胀不堪,凶手下手挺狠,看着死者身上伤处,身为法医也觉得两腿之间有些隐隐作痛。

尸体身上衣着得体考究,经济条件至少良好,腕上还戴着块劳力士表,显然凶手杀人也不是为了求财,再加上伤害生殖器官这一明显不必要的行为,大约又是件桃色纠纷案。

这一类的案子是警察最不愿意碰到的。尸源无处寻觅,社会关系无从查证,桃色纠纷又往往带有隐蔽性,不问对人,就是跑断了腿也可能毫无所获。

怎么就没再往前多走一点,过了桥呢?过了桥,可就不用他们头疼了。

别怪警察碰到命案想往后躲,他们一个国家级贫困县,连法医都没有配置,现在带来的这位,是市局的法医,趁着周末碰巧来县里游玩,正跟老同学吃饭呢,老同学接到出警电话,一听是命案,顺手拽着他一起来了。

反正明天他们打电话到市局请求派人下来,任务也同样会落在他身上,谁让现在法医是稀缺资源,想找一个不容易呢。

现场他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的,就得带着尸体回市里解剖了。洛州县太穷,连个像样的解剖室都没有,一应工具还是十年前上级支援的,解剖刀说不定都已经生锈,他只能暗叹自己倒霉,这一趟出来没玩成还捡了份工作回去,不知道又要被好不容易交到的女朋友如何抱怨。

但没办法,职责所在,案情就是命令。

尸体移走,谢施朋自然也要被带走,包括报案人,一个都不能少。与谢施朋的垂头丧气相比,小偷走在队伍的最前方,趾高气扬,大约一辈子最风光的时刻就是现在了。

现在谢施朋唯一庆幸的,就是警察的态度居然出乎意料的好,没有直接把他当犯罪嫌疑人,客客气气请他回去协助调查。他对此倒没有太强烈的抵触情绪,毕竟死人是从他车里发现的,于情于理,警察都得查一查尸体来源,他一路开车去了哪,在哪停车休息过,都得有个交代才行。

可上千公里距离,他一时半会儿又哪里想得起来,满脑子都是女儿失望哭泣的小脸,很懊恼自己怎么一时嘴快,答应了女儿一定回家给她过生日呢?

现在好了,他说了不算,连打电话通知家里人一声可能都做不到。他扭头看了一眼被堵在路中间动弹不得的车,手机还在驾驶室呢,不知道如果一会儿家里来电话了,负责看车的警察会不会在道路畅通之后将他的车拖回来的同时,顺便接个电话,告诉家人一声。

五天四夜的行车,只在困得不行时偶尔打个盹,距离上次真正好好休息,已经过去不知道多少小时,坐在审讯室里的谢施朋十分疲惫,一个哈欠接一个哈欠打不停,脑子都是懵的。

他只能看到坐在他对面的警察表情十分严肃,一张嘴不停地上下开合,说着什么,他也能听到,但连起来对方想表达什么意思,对不起,原谅他大脑当机,什么也理解不了,只想就此趴下,先睡个昏天暗地才行。

他这番作态放在警察眼里,就是拒不配合工作,故意装疯卖傻,嫌疑自然陡增。

毕竟对于真正无辜的人来说,此时不正是喊冤的好时候吗?不是你干的,便拿出不是你干的证据,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像谢施朋这样拒不配合的,十有**心里有鬼。

就算警察有心想审,也得明天再说了,谢施朋不配合,他们又有什么办法?连死者的身份都不知道,想要攻心为上也摸不清脉络,对犯罪嫌疑人既不能打也不能骂,再审下去他们还得伤心伤肝。

这一夜,不知道有多少人难以入睡,其中肯定是不包括谢施朋的。便是天塌下来的大事,也阻止不了他睡觉的**,实在太困,困到无法思考,被关进看守所的他几乎是立刻倒头入睡,鼾声震天,吵得同一监室的狱友从梦中惊醒,纷纷骂了几句娘。

郭建峰动用了几乎所有关系寻找秦凯的下落。

但秦凯是什么人?优秀的刑警,只要他不愿意被找到,自然有的是办法可以让自己消失得无影无踪。

郭建峰其实早就明白,当初秦凯跟他打声招呼,说要出去办些私事,绝对只是出于他们多年共事的情分。秦凯想走,郭建峰即使不同意,也绝对拦不住。

他会去哪呢?秦凯走了这么久,手机关机,身份证没有使用过的迹象。

在住店和乘车都需要身份信息、买东西可以微信支付的现代,一个人刻意避开不用,目的似乎很明确,就是想失踪得彻底。

他肯定知道,长久不归队,工作会变得岌岌可危。警察队伍从来都不需要无组织无纪律的人。秦凯从前可是视工作如生命,比爱自己的家庭还爱工作的,会有什么事情重要到他宁可冒着丢工作的险,也一定要去做呢?

郭建峰理解不了。似乎从秦菲菲被发现死亡之后,他就已经看不透秦凯了。他女儿死了,他难过,这很正常。可是伤害他女儿的人死的死抓的抓,唯一的元凶首恶跑到国外去,也已经在不久前被抓捕归案。

如果他们背后有更大的幕后头领,国际刑警组织也在跟全球走私集团,秦凯一个小人物,不可能撼得动这庞然大物。秦凯肯定会有自知之明,不做以卵击石的事。

“这臭小子,一个个的都不让我省心!罢了罢了,我也管不着了,任你们去自生自灭吧!老子该吃吃该喝喝,大不了以后我这组长的位置也不坐了!”郭建峰一甩帽子,十分光棍地决定一切顺其自然,别总杞人忧天的事。

他不知道的是,他一心想要寻找的秦凯,此时正合衣而眠,身边还躺着个身材火爆的美女,他用的老年机突然响起铃声,在深夜格外刺耳。

秦凯突然惊醒,连带着旁边的美女都不满地嘟囔几声,翻个身继续睡,他则伸手拿过手机,来电是个陌生号码。

“喂~”阅读最新章节请关注

慢慢铺开的圈套

这手机还是秦凯为了躲避自己人的追查,到了f市才换的,卡也是专门找小贩买的黑卡,表面上来看,手机卡的持有人与他没有半毛钱关系,知道他这个号的人一个也没有。

本来他换手机也不是为了与人联系,追追动态新闻,看看时间。近一个月,除了闹钟从没响过,谁会给他打电话呢?

因此秦凯这一声喂就带了几分疑惑。

听筒里传来轻笑。

男子的声音略低沉,并不引人反感,还带着几分熟悉。

秦凯立刻知道来电的人是谁了,他心底浮起几分复杂的感情,怔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末了只干巴巴问一句:“你怎么知道我新换的手机号的?”

“呵呵,我想知道的事,还很少有查不出来的呢。我注意你很久了。”对方语气轻快,像与多年不见的好久寒暄。

可秦凯现在只想倒头睡觉,最好能一觉到天亮,什么都不用想。他最近太累,太烦了,已经没有多余的力气与人虚与委蛇。

本想随意应付两句就挂电话,对方是给他提供了小小的一点帮助,却还达不到需要他感激涕零的地步。

“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我实在太累了,想先休息一会儿。”秦凯将手机从耳朵边取下来,看了看上面显示的时间,已经凌晨一点十分了。

这么大晚上给人打电话,对方也是真有病。秦凯满腹牢骚,当初怎么会觉得这个人接近自己的目的单纯只是想要帮个忙呢?

“哦?你累了?那你还是先挂电话吧,我是有点小事,不过不重要,等明天再告诉你也是一样。毕竟,最后一晚的安眠,也来之不易是不是?”

什么叫最后一晚的安眠?有什么可来之不易的?秦凯刚想问问清楚,对方已经干脆利落地挂了电话,老年机里传来长长的忙音,在寂静的夜里很刺耳。

连半梦半醒之前的美女都发出一声嘤咛,委委屈屈地翻个身,像八爪鱼似地手脚并用,将秦凯拖回床上,向他怀里钻。

每一次被触碰,都激得皮肤起一层鸡皮疙瘩,秦凯哪里愿意跟这样的女人有过多接触,连忙推开。

推的力气用得大了些,美女直接撞在床头柜上。

“哎哟!”得了,觉也睡不成了,本来就习惯昼伏夜出,翻来覆去也只是有些朦胧睡意的美女被这一撞彻底清醒,她气鼓鼓地从床上坐起来,漂亮的脸蛋挂着层薄怒:“你这人,怎么回事?别以为有几个臭钱就能拽得二五八万似的!告诉你,老娘不稀罕!”

秦凯才懒得理她。不过是钱货两讫的一场交易,他已经是付了包夜的价钱了,想睡个安稳觉都不成?看别人脸色也就罢了,花钱买来的服务态度还这么差,真是,现在的失足妇女连点职业道德都不讲了。

常在风月场所混,美女看人自认为很准,她挣着这份钱,原本是不应该过问过多、要求太多的,拿了钱,客人有什么要求通通照办就是了。

以这个标准,秦凯的钱绝对是好挣的。他只要求自己带他回来过夜,这一个多月来也有四五回了,却从来没有越过雷池半步,哪怕睡在同一张床上,别没像别的男人那样动手动脚,色啊欲熏心,很有几分正人君子的模样。

美女看不透他,反倒对他有些好奇。再怎么出卖自己的身体,她也是个女人,渴望着有个真正的男人能救赎她,给她新生的机会。与众不同的秦凯能入她的眼几乎成为一种必然。

人这种动物,其实真的犯贱。轻而易举得到、被人捧到眼前来的,从来不屑一顾,千方百计得不到的,反而十足上心。

这几回,自己明示暗示,主动攀附,秦凯不为所动,依然深夜在自己身边合衣而眠。钱是不没少挣,还不用自己操劳,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心底居然觉得有些遗憾。

好不容易碰上个真正的正人君子。虽然她不明白这个男人为什么会找像她这样的小姐,找了之后又什么都不做,但他已经是她人生中碰到的最正人君子的男人了。

“喂!你倒是说句话啊!不然以后别来我这儿了!”美女发飙,不断推搡已经躺下准备睡觉的秦凯。

人在困的时候脾气都不会太好,秦凯此时头痛欲裂,只想好好睡一觉而不能够,心底压着的火气噌噌往上冒。

“你以为你特么算什么东西?老子付了钱了,今儿就有权利在这儿睡!滚!以后求老子老子都不来了!”秦凯连眼皮都没抬,直接一头扎进床上,心想以后可得换个只拿钱没那么破事的,要不然花钱买罪受,连觉都睡不好岂不是太冤了。

“你~~”美女气结,觉得更委屈了。

她盯着秦凯的眼神逐渐透出失望。好几个美好的夜晚,她甚至不知道身边躺着的这个男人叫什么,连个骗骗她的称呼都没有,自己把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一个买春客的真名都告诉了他,但这男人可曾听进心里过?

自己捧出了一颗真心,轻易相信这个男人会是她的真命天子,对于一个常在男人堆里打滚的女人来说,简直蠢笨不堪。可她就像着了魔似的,拼命希望他们之间能有高于买卖的关系。

要不然为什么这个男人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回来找她呢?她收费可算不上低,单纯想要找个睡觉的地方,有的是比她廉价得多的选择。

她固执地想要说服自己,自己对他也是特别的。

可真相如此残忍,她情何以堪。

“起来,别睡了,你滚,现在就滚,别再回来了!”她突然疯了似地发火,不顾一切摇醒刚刚开始打呼的秦凯,将之前他给她的三张毛爷爷扔还给她,只想将他赶走。

“神经有毛病吧你?”半夜三更,一丝丝动静都在寂静中被放大数倍。楼上楼下都有人居住,秦凯当然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压低声音想要制止这个女人莫名其妙的发疯。

但女人一门心思想要赶走他,两人拉扯之间,秦凯的胳膊被抠了好长一道伤痕,对方之用力,已经看到有血丝慢慢渗出。

火辣辣地疼,秦凯磨磨后槽牙,一时也忘记不能打女人的原则,照着对方脸上就是一巴掌。

半边脸肿了的女人哪还顾得上哭闹,捂着脸呆呆地望着秦凯拿起自己为数不多的几件衣物,收拾个小手包潇洒离去,连头都没回过。

不知不觉,泪水已经流了一脸,自己作出来的,含着泪也得走下去。从此之后,世界之大,大约是再没有再见之日了吧。

后半夜,她在抱膝自责中度过,一时到快天亮,她迷迷糊糊已经开始打瞌睡,突然听到轻轻的敲门声。

一开始她以为是她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幻觉,可她仔细倾听,又听到第二声、第三声敲门声,同样轻微,却真实存在。

肯定是他无处可去,又回来了!这个念头让她高兴起来,雀跃地从地上跳走,连忙去开门,生怕自己迟了一步,对方没有耐心等下去,已经离去,错过重归于好的机会。

“你回来了。”她顶着半张肿胀的脸,笑得花枝乱颤。

门外的声控灯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亮,她贪婪地想要看清男人的脸,算不上多英俊,却自有一种气质,让她沉迷其中,欲罢不能。

“呵呵。”一声轻笑,她脸上的笑容尚还不及收回,就觉得腹部一阵剧痛,低下头,黑乎乎一片,什么也看不见。

这疼痛是她从未体会过的,紧接着第二下,第三下,一阵又一阵剧痛让她站立不稳,倒向地面。

肚子上有温热的液体正汩汩流出,一同流逝的,还有她的生命力。

哪怕到了生命的尽头,她都不知道死亡已经降临,睁着美丽却无神的眼睛躺在地上,脸上还带着两分笑容,从窗口透进来的月光正照在她脸上,十足诡异。

血泊中的死者面部含笑,嘴角带血,多吓人啊!

一条人命被如此轻易结束,凶手甚至还蹲下来,仔细用她身上薄薄的丝质睡衣蹭干净刀上的血,这才扬长而去,连门都没关。

两个小时后,她被住在楼上早起上学的高中生发现。

真是邪了门了!平时治安堪称良好,已经有几个年头没出过杀人案的小县城,不过一晚上,居然出了两具尸体!

可怜回到市局凳子还没坐热、手头的工作刚刚开个头就被拉来继续出现场的法医。

死者名叫高云思,今年22岁,有因为卖啊淫而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案底。她被人发现死在出租屋里,距门仅半米距离。腹部有五处利器伤,均深可见骨,伤及内脏,系流血过多而导致多器官衰竭死亡。死亡时间大约在凌晨三点到四点之间。

死者租住的小区条件不错,物业管理健全,一应监控设备该有的都有。凌晨时分,小区里活动的人很少,相信在看过监控之后,想找到凶手并不困难。

像高云思这种身份的女人,被害的原因无非就是因情或者因嫖啊资纠纷激情杀人,怎么看案情应该都不会复杂。

直到法医将两具尸体一齐拉回市里做了详细解剖,才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

货厢里发现的男死者也死于利器伤,致命的一刀直接刺中心脏,死者应该当场毙命。但这一刀并没能让凶手停止行凶,之后死者身上至少又中了四五刀,这几刀为死后伤,伤口没有**时的理化反应,无活动性出血。

像这种过度杀伤,一般出现在仇杀中。凶手与死者有仇,一刀将其杀害不能解凶手的心头之恨,才会有了之后的戮尸行为。

出租屋内发现的女死者所有伤口都集中在下腹部,五处刀伤,刀刀伤及内脏,死者的肾脏、脾脏、胃、小肠和肝脏都有损伤,死亡应算是较快的过程。当然,不可能跟心脏受损,一刀毙命相比。

让法医奇怪的,不是他们两者谁死得比较没有痛苦,而是他们身上的刀伤,做完倒模后居然完全一样。也就是说,杀死这两名死者的凶器可以做同一认定。

开刃端锋利,上尖下宽,刀背处有一排锯齿,这样的匕首并不常见,一般家庭中也用不到,相隔时间不久,两具被同一凶器杀死的尸体,要说他们没有联系,完全是巧合,鬼都不信。

男死者的身份警方还没有掌握,他们俩有什么交集更无从查起,一时半会儿,洛州刑警颇觉得有些头疼,除了看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视频,还真没别的事可做。

凌晨时分,正应该是人熟睡的时间段,小区里除了门卫值班室亮着昏黄的灯,偶尔蹿出来只野狗野猫外,空无一人。

所有角度的监控,在案发时间段内,居然没有拍到任何一个人进出小区,门卫室值班的保安也说没有看到过人。

小区里平日供居民进出的门有三个,到了晚上,车行的只留有东门一个,其余两个门关闭,仅容行人通行。这两个门是没有保安值班的,但对着门装有摄像头,夜视高清,拍得很清楚,无论哪个门,在案发时间段内确实无人出入。

不得以,他们只得将查看范围扩大到案发前一天傍晚到第二天天亮以后。无端多出好几个小时的录像,还包括两个上下班高峰,人多得像蚂蚁一样,警方看得头晕脑涨,竟不知道自己需要找什么。

他们可不知道凶手长什么样,会在几点进来,几点再混出去。就算随身携带着凶器又如何?那么一把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匕首,装在哪里能让人看出来?

一碗热汤面下肚,秦凯头上冒起层细汗,不觉得热,反而有些畅快。他几口喝完最后一点汤,掏钱结帐,拎起手包,准备离开。

他一转身,没看到对面已经站了个人,还是位腿脚不太灵便的老人,两人撞个满怀之下,他没事,老人却已经躺在地上,面露痛苦。

他自然第一时间上前搀扶,很肯定自己刚刚还没怎么走动,用的劲也不大,老人家即使倒地应该也不会摔得太重。

难不成是遇见碰瓷的了?阅读最新章节请关注

落入糓中

所幸人性并不全然黑暗,老人当然也不全都讹人。

被他扶起的老人不但没有怨怪他的意思,还不住向他道谢,接过被他捡起的拐杖,千恩万谢地走了。

秦凯也没多做停留,随之离去,让一众想要看戏的食客们败了兴致。

这些人想些什么,与秦凯无关,他现在只知道自己困得头疼,要到哪里去睡一小觉呢?

酒店是绝对不能考虑的,不然他坚持了这么久的躲避于雷达之外就白费了。可上午**点,再找个失足女,她们怕是还没有上岗呢。

逛来逛去,秦凯最终选择了洗浴中心。

一个热水澡,外加宽敞无人的休息厅,让换了身浴袍的秦凯觉得困意更浓。四下无人,他随意选了张躺椅,打个哈欠,十分钟后已经进入沉沉梦乡。

“110报警中心,有什么可以帮您的。”电话铃声刚响了一下,小方就已经按下接听键,程式化地说出这句每天她要说上百遍的话,根本不需要过脑子。

“我刚刚碰到个人,一个男人,他、他是来洗澡的。他穿的衣服上有血迹,黑乎乎的一片,血腥味很重,他还随身带了一把刀,刀上也有血迹。你们快来抓他啊,他不是好人!”来电人似乎很慌乱,说话有些急促,呼吸声更重。

小方很努力地分辨其中有用信息:男人,身上带血,随身带刀。

放在平时,这样的报警电话很可能会让她转给属地片警,然后随便一个小警察过去看一看,到底是有人过度惊恐,还是真有案情。

毕竟一个人随身带了把刀,身上还有些血腥气味,这个人不一定就犯了罪,很可能他其实是一名屠夫,或者肉摊摊主。

谁说现在的人都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热心市民到处都有,在他们眼里,自己的邻居、送外卖的小哥、甚至门口过的陌生人,都是不安好心的犯罪分子。

仿佛警察天天闲着挺没事干似的,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可以打110报警。管吧,浪费本就不足的警力,不管吧,对方一个投诉接电话的人就要吃不了兜着走。

其实还有另一层担忧,那就是再无厘头的电话,他们都害怕其实是报警人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故意装出来的,希望接警的人能听出他们的无助与呼救。

人命关天,谁敢儿戏?因此哪一个打进来的电话他们都不敢随意处置,必是要落到实处,求一个前因后果明明白白的。

哪怕十之**,到最后都被证实是报案人神经过敏,他们仍然职责所在,不敢怠慢。

但今天这个电话则不然,小方立刻警觉起来,一边联系县公安局刑警队,一边询问报案人的具体位置。

她可是知道呢,昨天洛州县刚刚出了两起命案,死者都是被人用刀捅死的,到现在犯人的影子都没见到。这个大白天拿着刀身上带血的人,会不会就是凶手?

xx洗浴中心。

武振存捏着手里的五张毛爷爷,哼着小曲,心情很是欢畅。

现代这世道,出来洗个澡居然还有人上赶着给他送钱来,真是财运旺起来,挡都挡不住。

要他说,刚刚那老头真是个怪人。

老头跟他几乎算是前后脚进的洗浴中心,在他们前面,还有个很疲惫的中年人。武振存是这里的常客,他总喜欢在工作日的上午,过来泡泡澡松松筋骨。

因为只有这个时间段,是洗浴中心人最少的时候,他可以尽情享用安静的休息厅和新换过水的泡澡池,不用担心被打扰,或染上皮肤病。

他独来独往惯了,不太喜欢有人跟他一起,更不会主动跟谁打招呼,聊闲篇。所以最开始老头过来跟他说话时,他很有些厌烦,懒得搭理。

差点就丢了发笔小财的机会。武振存不无庆幸地想。他捏着手里的钱,不敢进休息厅,只在门口向内张望,瞪着靠墙位置上似乎睡着了的中年男人。

可不能让这个男人跑了。

他还是第一次打110,居然是主动提供线索报杀人案。虽然那老头没有将话说清楚,但他也看到中年男人的储物柜里,衣服下摆沾着的一小滩血迹,以及摆在很显眼位置上沾满血的匕首。

老头很光棍地承认自己是个小偷,进洗浴中心是想捞点外快。更衣室里不可能装有摄像头,每个人的贵重物品又肯定会放在柜子里,绝对是下手的好地方。谁能想到,他选的第一个目标居然会是亡命之徒。

武振存现在回想起来,还觉得老头的形象挺高大的。他就算是个小偷又如何?大是大非面前一点都不含糊,很拎得清,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老头比很多人都有骨气得多。

自己怎么能要他的钱呢?武振存再没有刚刚的窃喜,只剩下后悔,回想着刚刚老头离开时一步一拐的背影,想是身有残疾,生活所迫,都不容易。

算了,希望以后有机会再见,他一定会把这钱还回去。

警察来得比武振存想象得快得多,大约只有五分钟时间,便有一群身着警服的人闯了起来,领头的几个龙行虎步,很是精神。武振存立刻迎上去,称自己就是刚才的报案人,那人现在还在休息厅的角落里,睡得挺香。

秦凯感觉自己似乎刚刚躺下,眼皮子不过才合上几秒钟,就被人扭住,耳边还不住传来不许动,你被逮捕了之类的嘈杂声。他的神志未归,困得劲大了,眼皮像被胶水粘住了,根本睁不开。

发生什么情况了?秦凯倒是不慌张的,他没做过坏事,本身又是警察,最大的麻烦,也不过是郭建峰久寻他不着,很可能会将他旷工太多的事告之上级,给他处分,最严重也就开除而已。

他早已经一无所有了,这份工作夺走了他生命中全部重要的东西,他有什么舍不得的?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可为什么会有人一直在他耳边吵,问他叫什么,一直不停地摇晃他,叫他醒过来,别装睡,动作十分粗暴。

可真是很讨厌!管天管地还管人吃饭睡觉?秦凯本身脾气就说不上好,睡不醒的时候更是暴躁,他想按按快要疼得炸开的脑袋,双臂却都让人缚住,怎么挣扎都挣扎不开,闭着眼睛吼了一句:“都特么小声点!没完没了了!”这才缓缓睁开眼睛。

映入眼帘的是深蓝色警服,哦,自己人啊。大概是被郭建峰寻上门来了。秦凯与他是老搭档了,自然很清楚这位组长亲自找来,他会有什么待遇。现在这样,应该算得上温柔了,没直接揍他一顿,看来郭组长心情尚可。

秦凯弯了弯嘴角,努力装出讨好的笑,眼神上移,对上的却是一张很陌生的脸。这张脸上没有笑容,眼神冰冷,一点也不友好。

这人是谁?秦凯在脑海中搜索了一遍,自己绝对不认识他,看他的模样,也不像认识自己的。这就奇怪了,x市不论市局、分局、县局,只要是刑警,他都见过,哪怕叫不上名字,还是能混个脸熟的。

不然一年到头表彰会、工作会、动员会等等大大小小上百个会都是白开的不成?

这人应该不是x市的同行啊。是了,他现在在f市呢,那就奇了,郭建峰能量已经大到能指使外市的同行了?

见秦凯醒了,负责来抓他的洛州县刑警很不高兴,因为这人明显看清自己,也看清自己身上穿的衣服了,却突然目光呆滞,走神去了。

也太不把他们警察放在眼里了。见过杀人犯嚣张的,没见过这么嚣张的。人赃并获,死到临头,连眉头都不皱一下。

这么个人物,以前倒不显山不露水的。

“带走。”有什么事回去再说。反正他们在他身上找到的匕首和血衣已经装进证物袋,马上就要由他们直接送往市局做检验,如果他真是凶手,插翅也难逃。

秦凯被簇拥到警车上,此时就显出出动了这么多人的好处了,秦凯一步都不用自己走,自然有人一直推着他,让他不得不机械地前进。

一路上,他倒真心大,还有心情跟负责押送他的人说笑两句,不过没人回应他,他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手上有手铐,脚上在上车后居然也被戴上脚链,死刑犯才差不多这种待遇吧?

郭建峰就算真的很生气,派人来找他,也断不会如此下他的脸面,让他像个杀人犯一般被带回去。

这是怎么了?

瞌睡早就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他急急问旁边的警察:“你们是哪里的?为什么抓我?我犯了什么事?”

一句“你自己做过什么自己好好想想,一会该交代就交代了吧,坦白从宽,拒绝从严!”秦凯直接被顶了回来。

坦白从宽,拒绝从严?他做了什么,需要坦白这么严重?

其实是想过做些什么的,但秦凯到底没下得去手,不为别的,就因为他是警察,守护的是人民的生命安全,维护的是法律的公平正义。如果滥用私刑,肆意践踏法律的尊严,他与他曾经抓过的犯罪分子有什么区别?

他深切地体会到了什么是忍字头上一把刀,所以只狠狠揍了一顿那龟孙子,确保孙子那德性连他爹妈都认不出来,才算勉强出了一口气。

现在这又喝得哪一出?难不成那孙子报了警了?

呵呵,借他个胆子他也不可能敢,就那孙子电脑里的东西,足够让他蹲几年大牢了,绝对比他打伤人要严重得多。两败俱伤的蠢事,他其实还挺希望那孙子做一做的。因为只要那孙子敢,真以为就是蹲几年大牢的事?出来之后,他秦凯有的是办法让那孙子以后都没办法再抬头见人,只能像只阴沟里的老鼠一样,人人喊打。

所以坐进审讯室里的秦凯内心一片平静,甚至还有些想笑,尤其是看到对面坐着的两名同行如临大敌,满脸严肃,他就更想笑了。

到最后,他真忍不住笑出声来,惹得对方一阵不快,狠狠拍了一下桌子,啪得一声极响,秦凯坏心眼地想,小子得瑟吧,手回头不肿才怪。

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对面年纪长些,脸上一直没什么表情的警察开口说:“秦凯,交代交代你杀害高云思的作案过程吧。你也是警察,道理你都懂,就别让我们为难了吧。”

他们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这一点秦凯倒是早就想到了,没什么可诧异的,他身上随身带着身份证和工作证,只是从来没见有使用过。这些警察既然把他从洗浴中心带出来,那么他放在储物柜里的证件自然落到他们手里了。

但是他们让他交代杀人经过?

交代什么?有什么好交代的?高云思是谁?他认识吗?

笑容僵在脸上,秦凯心想,这玩笑开大了,一点都不好笑。

“你们在开玩笑!我没有杀人。高云思是谁?”

“你还想狡辩?我们已经掌握了确凿的证据,秦凯,抵赖对你可没好处。”一张现场照片被人拿到秦凯面前。

这是一张受害者的特写。

漂亮的脸蛋上了无生气,一双无神的眼睛仍然睁着,她倒在血泊里,活像被人抛弃的布娃娃,头发就那么凌乱地沾着血迹。

身下好大一滩血啊。

原来她叫高云思啊。

居然会是在这种情况下知道她的真名,似乎她以前告诉过他,她叫云思,只自己随便听听就算,哪个当小姐的,会直接叫真名,他还以为,这是她的街头艺名。

她怎么会死了呢?明明今天凌晨她还中气十足地吼着让他滚,将他推搡出了她家,让他不得不蜷缩在一幢楼之隔的楼梯间里眯了一会儿,还被晨练的大爷当坏蛋给毫不客气地轰了出去。

人死了,与她同住过的自己肯定有嫌疑,被找出来审讯审讯也正常,可为什么刚刚对面的警察似乎很笃定他是凶手呢?

就算县局的同行平时办的刑事案、尤其是命案少了些,也不至于这么草率下结论吧?

死不承认

从前,秦凯一直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他身为警察,代表的就是国法,就是正义。

直到自己女儿死于非命,他一腔怒火无处宣泄,才知道,原来所谓的公正也有附加条件,有的时候,求一个公平,要一个答案,难如登天。

果然,当他牵扯进命案当中,得到的也不是公正,而是被强迫认罪。

做了这么多年刑警,审过的犯罪嫌疑人不计其数,什么手段是他不知道的。禁令出来之后,对犯罪嫌疑人要人道主义关怀,不能打也不能骂。那如果嫌疑人拒不交代的时候,怎么办?

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什么的,只是初级手段。

打亲情牌,试图突破心理防线只适合有软肋且有所求的嫌疑人,像他这样的孤家寡人,呵呵。

其他招数都失效之后,剩下最笨也最有效的一招,就是长时间审讯,他们可以轮流换人,针对的始终都只有秦凯一个。

本来就困得头疼的秦凯这回罪可真的遭大了。每每他眼皮快合上的时候必有惊堂木般的巨响在耳边响起,审讯室内永远亮如白昼,他想喝水,没有,想吃饭,没有,想睡觉,没门。

精神折磨,十分有效。

两天之后,秦凯瞪着满是血丝的双眼,像头愤怒却饥饿的狮子,灼灼望向对面的同行:“我再说一次,我没有杀人!”这是底限,也是事实。

身体和精神上承受再大的压力,秦凯都不可能承认自己没有做过的犯罪行为。口供是能随便录的吗?白纸黑字写出来、经过他签字画押的,那叫铁证如山,便是上了法庭想要推翻都得费不少功夫。

杀人大罪,岂容儿戏!

洛州县公安局刑警队全体成员:“......”

果然曾经当过警察的人犯罪什么的,最讨厌了。所有审讯手段门清,油盐不进,他们都快熬不住了,人家除了憔悴点以外,嘴还跟煮熟的鸭子一样硬!

看来,他们得另辟蹊径了。

本来按照老规矩,有他们自己人犯了事的,一般不到尘埃落定那一天,是不会主动通知他们的同事和上级的。

警察队伍里混的人,第一要忠,第二要义。上级对下属,除非坏得无可救药的,护犊子是必不可少的品德之一。

无论如何,先得不管不顾地护住,但是手下人真有不妥当,也得由着他们内部查清楚,再大义灭亲。

这也是为什么如果内部出了问题,大多很难发现的原因。这种习惯没有什么约定俗成,只从建国一代代传下来,代代皆是如此。

如果要说警察里什么警种最惹自己人讨厌,非公安纠察莫属,这只专门将枪口对准自己人的队伍,在公安局里就像过街老鼠一般的存在。小到警察容风纪,中到贪啊污啊受啊贿,大到杀人越货,没有他们不能管的。

可他们却可以称得上警察里最闲的一处所在,原因嘛,自己想去。

所以对于像秦凯这样异地犯了事儿的同行,他所在单位最晚才会知道。不过鉴于秦凯一直这么的冥顽不灵,他们只得先通知x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重案一组了。

如此完整的证据链,两条人命,可不是区区一个市局重案组组长能护得住的。

郭建峰接到这一通打来重案一组办公室的电话,一时半会儿有些转不过弯来。等他终于听明白听筒对面的人说了什么,第一反应就是:这是骗子,居然胆大包天到骗到警察头上来了。

不然怎么会以奉公守法著称的秦副组长短短一个多月沦为杀人犯了呢?

退一万步讲,就处秦凯真的想杀谁,说句不好听的,他有几百种可以逃避法律制裁的方式,尾巴绝对能扫得无比干净,又如何让人抓了现行呢?

所以,这肯定是骗子来电......是吧?

他连听完的耐心都没有,直接骂了两句骗人也找清对象,然后直接摔了电话。

直到对方第二次打来,再次自报家门,郭建峰才醒过神来,不对,哪个骗子敢如此嚣张,而且说的很多细节都能与秦凯对上,而且以警察的能力,想要查查隔壁市有没有出他们所说的命案,不过一个电话的事。

新鲜出炉的两具尸体,连骗尸报告都还没出呢,凶手就已经落网的消息,其实传得挺广的。这可是明晃晃不掺假的功劳,破案神速,所有参与办案的警察都与有荣焉。

怎么会?

郭建峰找了好几个邻市有过联系的同行确认,得到的回答都是确有其事,案子已经告破了,但具体犯罪嫌疑人是谁,他们就不得而知了。这种正在侦查阶段的刑事案,保密工作还是要的。

秦凯在漫长的一夜又不得睡后,精神从极疲惫变得有些亢奋,尤其是看到郭建峰黑着张脸进来时,他甚至以为自己是因为太困,出现幻觉了。

这一趟洛州县之行,郭建峰没有告诉组里任何人,连跟上级领导请假,都是以自己家里有事的名义,起的私人假期。

他实在没有办法相信,秦凯会走上犯罪道路,不亲眼看了看,不亲口听他说,他无论如何都不会信。

如此憔悴狼狈、满脸青须胡茬,消瘦了一圈,看人时两眼无神的秦凯让郭建峰心疼不已。他是警察,怎么可能看不出来秦凯这是被审得不轻啊。

有些恼怒地望向身旁的刑警队长,郭建峰怎么也没想到,同行坑同行,他们执行得真彻底,便是真的有罪又如何?犯得着这么折腾人吗?

人的心天生就长在左边,自然是偏的。郭建峰与秦凯相熟,肯定先入为主地偏向于他,觉得以他的人品,万万干不出杀人的事来。

但自己来到别人的地盘上,并且自己组里的人还捏在人家手里,郭建峰不是不懂变通之人,心里再多不满,面上都得和和气气,毕竟有求于人家呢不是。

郭建峰递出香烟,脸上堆出些笑容:“兄弟,怎么说也是曾经的自己人。咱们公事公办,但你看,是不是得先让他休息休息,真审出个好歹来,也不好交代不是?”

每个人的体质可以因人而异,但是人就有生理极限,几天几夜不吃不喝不睡,可是会死人的。要真让人死在他们看守所,他们这些人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要不然他们以为叫郭建峰来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也怕出事。当下见郭建峰态度不错,主动提起,他们正好做个顺水人情。

秦凯死扛着不说,他们却并没有闲着,留几个人跟他耗,其他人马不停蹄地展开调查。有了调查方向,查起来事半功倍。

首先,在洗浴中心抓获秦凯时,他的储物柜里搜到的匕首以及血衣的鉴定结果加急出来了。匕首正是杀死高云思和另一具无名男尸的作案凶器,匕首并没有做过清洁,仍然能提取到与无名男尸能做同一认定的生物检材。

血衣上的血迹则来源于高云思,从血迹的凝固程度推断,也与高云思遇害时间相吻合。

高云思租住的小区,警方也从监控中找到了秦凯的影子。他跟高云思在案发当晚一起回家的正脸照得无比清晰,至于为什么警方在案发时间段内没有找到他,则是因为他警察出身,反侦察意识不低,根本不是在作案后立刻离去,而是等到早上,众人都出去上学上班的六点多钟,才混在人群里离开的。

离开时他很低调,特意戴了网上帽子,也一直没怎么抬头,要不是已经知道是他作案,衣着和身高又都对得上,警方差一点就要把他错过去了。

而谢施朋,那位倒霉的货车里被人发现有尸体的司机,居然在看守所里秦凯被提审经过他的监舍时突然认出人来。

天底下竟有这么凑巧的事,说出去都没人信吧?

可偏偏发生了。谢施朋开着车一路上的行踪已经被调查清楚,无名男尸死亡时间被发现时已经超过四十八小时,明显是被害后弃尸货车的。

谢施朋无犯罪纪录,是个本份守法的人,按常理来说,不会做出杀了人还把尸体一直放在车里带着跑的蠢事,他自己更是天天喊冤。只要查出死者身份,确定与谢施朋并无关系,他就可以被放回家了。

高云思一死,警方的注意力不免要转移过去,尤其是秦凯落网后,他们全部的精力都用在如何让秦凯开口上,无名男尸的身份查找上进展就有些迟缓了。

谢施朋被关了四天,精神几欲崩溃。四天里,没有人理他,他度日如年,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就是趴在监舍门上,从十厘米宽的透气口往外看,希望能叫住个来去匆匆的警察,问问自己究竟要在这鬼地方呆多少天。

吃吃不好,睡睡不好,还得受着同监舍犯人的欺负,最重要的,是他根本就是清白的,没杀过人,凭什么他要被抓起来!

家里人还不知道如何着急!

谢施朋一天比一天焦躁,每天都在脑海中将自己一路行来区区几次停车时见过的人,发生的事仔细回忆了不知道多少遍,拼命想要回想起来到底是什么地方,什么时间,自己的车让人暗渡陈仓,当了替罪羊了。

看到秦凯被带着经过时,谢施朋最开始只觉得这个人乍一看有点眼熟,却一时想不起来在哪见过,而且他一向是个守法的好市民,没道理会看着个犯了法的人脸熟,f市又不是他家,他在这没亲戚没朋友,哪里会有熟人。

就在秦凯马上就要走过去时,谢施朋盯着他的侧脸出神,突然怪叫出声:“我靠,是你!”

怪道他觉得这孙子眼熟呢,可不就是他从高速下来,拐弯到附近小饭馆,想找个地方吃顿饭,休息会儿时,差点在路上撞到的那个愣头青嘛!

可那明明是两百公里以外遇到的人啊,怎么好死不死得在这儿又碰上了?

他记得很清楚。

那时天已经黑了,太阳下山后,没有路灯的国道很窄,对面大车的远光又晃得路上基本什么都看不见。

不过这一段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行人也少,谢施朋来来去去跑惯的路,心里有底,倒不觉得害怕,刚从高速上下来的他腹中饥饿,一时事速很快,80公里/小时的速度向前奔去。

秦凯进入他视线范围以内的时候,他再想刹车已经有些来不及了。脑海一片空白的他死死将刹车踩到底,可方向盘却把得稳稳的,不敢乱往对向车道上打,以期避让开秦凯。

一来对向车道上有车,他急打方向很可能会迎头撞上对面的车,二来他现在拉着一车货,重载之下,急打方向,九成都要翻车。

其实踩死刹车也不是明智之举,车能停下,货也会挤坏车厢,几十吨的重量,闹着玩呢吗?他有些后悔,为什么自己要开这么快,限速60的路段开出80的速度来,出了事,自己就要全责了。

现在的人可都金贵,哪个死了不得赔个几十万,哪怕有全险,也少不得自己得出点血。

谢施朋一瞬间想到很多很多,他觉得时间过得挺慢,其实现在回想一开,可能也就几秒钟,他的车便与秦凯擦肩而过,没有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仿佛,他曾经看到在他刹车按喇叭时,秦凯向一旁躲闪了下,身手相当敏捷,一场大祸化为无形。

吓出一身白毛汗、好不容易停下车的谢施朋到底意难平,冲着秦凯喊了几句不要命了,跑到大马路上走,想死别害别人之类的话。秦凯没有回嘴,只站在原地,静静看着他。

他开着车灯,很亮,却看不清秦凯的表情。

之后,到了他平时总去的吃饭的地儿,等自己吃完准备上车休息几个小时再上路时,秦凯刚刚顺着路走过来,还从自己车旁边路过。

明明他停车的位置不在紧靠着马路的空地上啊,中间隔着至少两辆车的位置呢,他怎么能绕到自己车边上?

当时这些不算重要的小事,现在让他再回想,却蓦得得出个结论:这小子当时是不是因为自己骂他,动了手脚坑他,在他车上扔了那个死人?

他是凶手

谢施朋活了半辈子了,从来没有遇到过像现在这么糟心的事,这鬼看守所他一分钟都不想再多呆下去。

可要想出去,自己必须得解释清楚为什么自己的车里会出现死人。

他哪里能知道,那死人是怎么到他车里去的!

好不容易现在有了一丝转机,先不论眼前这个他绝对见过的男人因为什么也被抓进来了,他终于有了合理的说辞,自由在即,怎么能不兴奋!

而且,被抓进了看守所里关着的人,又有几个是好东西!

此时他早已经忘了其实自己就是被关进来的好人,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得出去,绝对不能让警察把个杀人的大帽子扣到他头上来。

死道友不死贫道。在生死关头,连亲兄弟都不一定能靠得住,更何况还只是他见过一面的陌生人。谢施朋出卖起来根本毫无压力。

“警察同志,是他!是他!我车上的死人,是他搬进去的!”谢施朋指着秦凯,兴奋地大叫。而秦凯则目瞪口呆地望向他,这个疯子是谁?什么车?什么死人?怎么随便遇到个人都说他杀人了呢?

真是见了鬼了!

这种鬼话,没人信吧?

可偏偏就在秦凯的注视下,本来押着他往前走的警察却停下的脚步,一脸认真地听铁窗内那疯子胡言乱语。

什么几天前见到过他,大半夜在路上走,差点撞上,什么一时脾气上来骂了两句,之后两百多公里没停过,遇上堵车车里就多了个死人。等等等等。

胡言乱语的一大堆,听的警察却满脸严肃,时不时还点点头,让那疯子把时间地点说得更仔细些。

五天前,傍晚7时许,307国道旁,许树庄附近!

秦凯皱起了眉头。

他那天,确实路过许树庄了,也确实因为心情不好,一时走神,走着走着差点被车撞,还是一声喇叭把他惊回来的,闪身才避过了。而且那司机确实也探出车窗骂了他几句。

但这不过是路上发生的一件小事,他歉意一笑也就过去了。当时这车主不是也骂骂咧咧完就走了吗?怎么跑到这来等着他了,而且怎么也进了看守所?

谢施朋终于说完正事,开始絮絮叨叨追问自己什么时候能被放出去。

这几天清闲惯了的刑警们腿都累细一圈,人是抓住了,口供没有,证据不够充分,他们东奔四跑得容易吗?哪里有闲工夫管谢施朋什么时候会放出去这点小事。

反正也没到最长羁押期限呢,他们又不违法,只是手续办得慢了些。这地方管吃管住,且先慢慢住着吧。

当然这话不能跟谢施朋说,好歹人家也算刚帮了他们一个大忙。

哈哈,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搜出来的凶器被证实是两起命案的作案工具,有视频和人证证明秦凯在凶案现场出现过,被当场抓住时又搜出血衣。铁证如山!

郭建峰拿到了全部资料,越看,脸色越难看。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本来他刚刚来的时候,对秦凯是百分百有信心的,相信他不会是杀人凶手。

警察这一行业做得久了,看惯了世上人心险恶,人性阴暗,其实每个刑警无论再怎么怀疑全天下都没有好人,内心永远都保持着一份天真,那就是人命宝贵,救一条命的意义,远比终结一份罪恶要来得重要得多。

因为不是谁都有机会,能得到救赎的。

秦凯从来不是个冷血的人。在他女儿失踪之后的几年内,他疯了一样到处找的同时,掏钱资助山区贫困女童。

这件事在一组里只有郭建峰一个人知道。

当然不可能是秦凯主动提及,而是被他资助的其中一个女生在考上大学后,千里迢迢找来,以表达感激之情,正好那天组里人都有事出去,郭建峰离得近,中午回来,正好看到这女生蹲在一组办公室门边上,一副望眼欲穿的模样,见到郭建峰神情有些激动,这才让他三言两语套出真相。

知恩图报的人太少了,秦凯一开始资助她们,想法很简单。如果女儿被拐卖了,希望能有户好心人家收留她,他散些钱,求个心安。

怪不得秦凯收入不低,又孤家寡人,却连抽包烟都得买最便宜的,加班订盒饭都不会选择荤菜多的。

郭建峰当时没说什么,却也主动换了香烟牌子,把省出来的钱交给秦凯,让他一并给贫困女童汇过去。这件事组里谁都不知道,便成了他们俩之间的一个秘密。

这样的人,不可能会走上犯罪道路,因为秦凯太明白,每个人心底都潜藏着阴暗与恶的一面,不能消除,却能被引导着向善。他们见识了各种丑恶,知道人在绝望与孤注一掷之后到底能做到什么地步,是无论如何都不会让自己也落入那个地步的。

更何况,秦凯有什么理由非杀人不可?男死者的身份暂时还没查清,女死者是个小姐,虽然说郭建峰实在不明白秦凯为什么会跟她搅合在一起,他明明对前妻情深意重,愧疚重重,但监控视频拍到的画面却肯定做不得假。

他与个风尘女子有牵连又如何?虽然违法,不过小恶,怎么能跟杀人大罪相比呢?以郭建峰对秦凯的了解,在自己的女儿经历了那样的非人虐待,又死状凄惨之后,秦凯绝对绝对不可能对女死者下得去手!

完整的证据链啊!!!!这又要怎么解释?郭建峰很忧伤,从本心出发,他不能相信秦凯杀人,但他也不得不承认,如果今天犯罪嫌疑人不是秦凯,而是任何一个他不认识的男人,这桩杀人案,无论有没有嫌疑人的口供,都可以结案,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了。

雪上加霜的是,当无名男尸的身份终于查明,f市市局的同行在死者家里进行搜查,查出来的东西终于送到郭建峰手里后,他悲哀地发现,心底最后一丝认为秦凯是冤枉的的侥幸正在逐渐消失。

多年刑侦经验,警察直觉,无一不在告诉他,他不能再昧着良心袒护秦凯了。

这一次,秦凯闯得祸太大,谁也兜不住了。

死者肖鱼白,四十三岁,某私营小企业老板,家资富足,三年前离异,育有一子在离婚时被判给前妻,现独居。

肖鱼白这个人,他的朋友告诉警察,是个极讲义气的人,乐善好施,对朋友十分大方,谁有困难找到他,几乎都会得到帮助,因此他人缘很好。

他企业员工得知老板死亡的消息,有几个情绪激动得当场失声痛哭,仿佛死的是自己亲爹。像他这么体谅员工,给出优厚待遇的老板,仅此一家,别无分店了。他们怎么能不伤心。

到了前妻这里,她连提都不愿意提肖鱼白其人。

无论他在外场上,当着人装得如何人模狗样,在自己家里,永远会原形毕露。因为装一时容易,时时刻刻都要伪装,太难,也太累了。

因此他的前妻是唯一知道肖鱼白为自己虚构出来的高大上外表下丑陋真面目的人。

一开始,为了钱,前妻选择忍耐,爱情是什么东西?能当饭吃吗?当然还是面包比较重要。女人啊,陪着男人一起吃苦什么的最傻了。你以为自己陪着他努力,等着他成功,之后就能过好日子了。呵呵,忘了有句话叫富易妻了吗?不是像以前那样理解,有钱了容易找到妻子的意思,而是有钱了,该换个老婆了。

所以前妻一开始目标很明确,她不爱肖鱼白,可是同龄人中,他条件不错,年轻创业,而且成功了,不靠家里,有房有车,多好的结婚人选。

生生忍了十年,前妻觉得再忍下去,她就要心理变态了。得知自己老公是个禽兽不如的东西,让她每天过得如鲠在喉,恶心至极。反胃的感觉是多少钱,多少漂亮衣服和美食美景都无法抵销的。

于是离婚,宁愿净身出户也争取到了孩子,她不想让天使般的儿子跟着死变态老爹一起,走向一条不归路。

肖鱼白什么都好,就是有个毛病,喜欢在床上变着法得折腾,满脑子都是不健康的变态想法,如果这些还可算是情趣,那么他让自己在床上叫他爸爸,却只能算是心理变态了。

前妻除了庆幸还是庆幸,庆幸自己生了个儿子,并且坚决不想生第二胎。如果他们有个女儿,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哪怕只是想想,都能让她觉得脖子后头的汗毛全竖起来了!

他家里用的电脑上,有无数带颜色的网络浏览记录,无数不健康的视频,如果非要在这些东西中找出规律,大概就是女主角们长得普遍偏小,单纯可爱如少女,男主角们都是糟老头子,当她们爹绰绰有余。

父女,多纯洁的关系,却在肖鱼白手里,演变成另类且变态的丑恶!怪不得他的前妻都忍受不了,这绝对已经脱离人的范围,活脱脱一个禽兽!

郭建峰一边打印出来的视频截图一边破口大骂,真的觉得这样的败类死了完完全全是为民除害。

直到他看到一张截图,嘴里的骂音突然消失。

这、这、这!!!怎么可能!!!

他一直在心底留存着一丝希望,觉得秦凯不会拿别人的生命开玩笑,他们比谁都更清楚,什么叫法律的尊严,什么叫任何人的行为都不应该凌驾于法律之上,他们没有权利决定别人的生死,那是法律的权利。

可这张截图,却能说明很多问题。

也是在此时,郭建峰终于相信,秦凯很可能真的是凶手......

栾法医今天终于回来上班了,文沫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兴冲冲地第一时间跑来法医科找他,这老哥哥怕是在家憋得不轻啊。不过他到底是如何说服自己的老婆,才终于换来人身自由的呢?

这位栾家嫂子可真不是一般人,栾法医这种脾气又倔,工作起来就不知道爱惜自己身体的人,大约也就只有像嫂子这类人才能治的了他。

就那么楚楚可怜得看着你,不规劝,不吵闹,默默无语两行泪,哭得那叫一个我见犹怜,栾法医这样铁石心肠的一个人,碰到栾大嫂,也只能百炼钢化作绕指柔,乖乖听话了。

以前他身体没问题的时候,熬夜加班,栾嫂子虽然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但从她认识他的那天起开始,他就是一名法医,工作性质决定,他永远不可能真正闲下来,所以栾嫂子也只能在家里边做好后勤工作,不让栾法医分心,像所有警嫂一样,默默支持。

但现在却又不一样。工作再重要,也没有重要到离了谁地球都不转的地步。栾嫂子可不想年纪轻轻的就当寡妇,自然拿出自己的看家本事,哭得差一点水漫金山,对着这样难得坚持的老婆,栾法医说不出半个不字,只得委屈得跟个受气小媳妇似的,在家休养了半月有余。

他大约是真病得不轻,反正文沫去了几次,栾嫂子眼睛一次比一次红,床头柜上的药一次比一次多,栾法医脸上的肉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往下掉。

一般人血压高只要控制得好,跟正常人没什么两样。这本来就是慢性病,哪能发展如此迅速,想控制又如此最艰难的?

文沫以为栾法医得离开很长一段时间,没想到这么快就回来上班了,她怎么可能不第一时间过来看望。

法医科很安静,文沫探头进来,只看到颜志勋伏案工作,没有栾法医的影子。她略有疑惑,难道情报有误,栾法医根本没来?

倒是颜志勋看见文沫后难得笑得很和善。他一直对文沫不太友善,几乎是明晃晃刻在脸上的,文沫又不瞎,自然能看出来。

这突然笑得和善,倒把文沫吓到了,微张着嘴,不知道怎么回应,只得挤出个不算好看的假笑,准备离开。

“栾法医是回来收拾东西的。他大约得请个长病假了。没一年半载回不来。”颜志勋好心解释:“你来晚了,他刚刚走。”

文沫心里咯噔一下。轻伤不下火线的栾法医会请长假,身体真糟糕到这地步了?

秦凯之危

因为着实挂念,脸上便带出几分焦急,只匆匆跟颜志勋打了个招呼,转身想走。

但颜志勋此时心情正好,盼得眼睛都绿了,也没能盼到一份正式工作,挂个助理名头那么久,他已经有些绝望了。

现在好了,天上掉下来个纯肉馅饼,正正好好砸在他头上,呵呵,怎能不让他心花怒放?

但栾法医是他师傅,手把手多年教导之恩,如果他带着一脸如沐春风的笑出去招摇过市,让人看到,当面也许不会多说什么,但背地里,什么忘恩负义,白眼狼啊,肯定会被人非议。

自己的师傅身体有恙,不能工作,才让他上位转正,他最应该的不是关心师傅的身体吗?这才是有情有义的人最正常的表现。

所以在文沫之前,来了不少过来送栾法医的人,颜志勋一脸恭敬跟在栾法医身后,态度要多依依不舍有多依依不舍,把个孝顺徒弟的角色表演得活灵活现。

现在好容易人已经都走了,他坐在栾法医的办公桌后,说不出的兴奋。

他们两人的办公桌是头对头靠在一起的,一抬头就能看到彼此,位置本身并无好坏之分,但颜志勋还是迫不及待地等到办公室终于只剩他一个人的时候,把自己私人物品搬过来,占据了这张被他觊觎很久的桌子。

他急于向世人炫耀他的胜利,就算他不如栾法医的地方很多,但有一点,他比栾法医年轻,年龄,永远是天然的资本。

心情愉悦之下,便是文沫这个平时他不太喜欢的人出现,他都能做到和颜悦色,笑脸相对。

可这样的他却让文沫不免起了一起鸡皮疙瘩,心里嘀咕颜志勋这是疯了吧?冲着她笑什么笑。平心而论,其实颜志勋长得还可以,中等水平,稍稍偏上,长期与死亡打交道让他身上有种很难言明的气质,偏清冷,却不讨厌。

文沫与颜志勋说不上熟,似乎从她刚与栾法医熟悉起来、频繁出入法医办公室的开始,颜志勋就对她有些意见。别怪文沫敏感,身为一个合格的犯罪心理学专家,即使那时候她失去了部分记忆,专业上不够娴熟,但第六感依然敏锐。

一个人讨厌另一个人,眼神做不得假,下意识的肢体语言做不得假。虽然文沫从来都不觉得自己非得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全天下人民都喜欢她,但明明她与颜志勋从前没有交集,往日是无冤、近日无仇,莫名其妙被人厌恶,心里多少都会委屈。

所以两人相看两生厌,平时能避开都会避开,实在不小心碰面了,也多是一个皮笑肉不笑的尴尬表情,然后擦肩而过。

今儿颜志勋到底是欢喜疯了还是吃错药了?

不过以后还要长长久久打交道,对方又满脸笑容,文沫做不出来撕破脸皮的事,伸手不打笑脸人嘛,中国人讲究中庸,讲究面子上过得去,心里怎么想不重要,脸上都不能太明显带出来。

“栾法医要去外地休养了。哦,你跟他关系那么好,应该早就知道了吧?现在赶过去,可能还来得及送一送。”颜志勋打开工作日志,大大方方在主检法医后面的空格处填上自己的名字,即使今天还根本没有工作。

签完名,颜志勋十分满意地看着自己的名字,平常只能出现在右下角纪录员一行的。所以说,人生的际遇,就是这么神奇。

他抬起头,又冲着还没走的文沫一笑:“以后要一起合作了,法医科要有什么做得不好的地方,请多关照。”

从法医科回来的文沫有些心不在焉。

重案一组成员到得还算全,除了一直不见踪影的秦凯,家里有事请假的郭建峰,组员倒是都到齐了,还多了个程功。

现在的一组却不是什么好去处。被纠察盯上,明显上面要整顿,也已经有人暗示过程功,赶紧换个地方是正经。

但文沫在这,程功自然哪都不会去。

闵三行身上的伤其实没好利索,彭忘川对他照顾得应该不错,现在坐在办公室里一脸傻笑的男子,可比当初从地窖里被去解救出来时胖乎了不少,气色也好。

他可以不回来,继续休病假。不过平时一言不发,任他自生自灭的闵局长主动打电话叫他回来上班,原话说,便是他卧床不起,爬也得爬过来。跟自家老子对着干十几年了,闵三行还是头一回如此听话,回来上班的第一天,闵局长到一组门口晃了一圈,满意离开。

组里人早知道他们处境堪忧,有闵三行这位局长亲子在,李承平的老战友也不乏混到省一级公安机关的,消息都挺灵通。

闵三行的失踪,是犯罪分子处心积虑的结果,虽然一组全体都出于维护同行的心理,没人捅出去,但说起来情有可原,而且他上面有个当官的老子帮着,大约就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结果。

秦凯却危险了。至今没有露面,平时又铁面无私的紧,工作能力是真强,却不算个会做人的。一组的正副两位组长,秦凯远不如郭建峰人缘好。

毕竟全国上下的风气就是人情社会,只他一个人天天板着张公事公办,绝不徇私的脸给谁看?纯粹膈应人呢不是。

因此局里很多人都抱着作壁上观的态度,不落井下石,但也不会主动帮忙,就想看看,一直公正到底的秦凯,究竟会有什么下场。

跟秦凯相处这么久的一组众人对秦凯的观感却和外人不同。这位表面上看起来不苟言笑的副组长,刚认识时确实会觉得他不好接近,不近人情,可真的混熟了,才能发现他冷硬的外表下是一颗柔软的心。

也许他吃亏就吃亏在不会表达上。他可以一边不近人情地拒绝手下人请假的要求,一边努力自己多揽些工作让别人能早回去,一边痛批做错事的人,一边帮忙收拾烂摊子。实实在在刀子嘴豆腐心。

偏偏这样的人,其实大多混不太好。无它,人们都愿意听好话罢了。

自秦菲菲的尸体被发现,秦凯很是煎熬了一阵子,心态不稳的他有多少艰难大家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多骄傲的一个人啊,要多伤心才会神思不属,茶饭不思。

这些伤痛压抑在心里,领导都瞎吗?看不见,听不见?为什么要苛责?虽然警察有警察的制度和规则,但国法还不外乎人情呢,为什么一定要对个优秀的警察苦苦相逼?

说到底,他们也不过是普通人罢了。

被组员们惦记的郭秦两位组长,现在却在一间审讯室里,大眼瞪小眼。

郭建峰痛心疾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审讯了多少犯罪分子,郭建峰又如何看不出来,他的老搭档,老朋友,此时在对他撒谎!

他刚刚把肖鱼白生前与死后的两张照片摆在秦凯面前,秦凯明显牙关紧咬、双手握拳,眼神中一闪而过的是深深有厌恶与恨意。

郭建峰目不转睛地盯着秦凯,看着他的一举一动,多希望自己想多了。

秦凯梗着脖子说不认识这男人,但他眼神里的飘忽基本上已经相当于不打自招了。

这场审讯,其实已经没有必要进行下去了。郭建峰想知道的,已经全部知道了。

他手里一共拿了三张照片,这最后一张,他不愿意拿给秦凯看。他知道,这会勾起秦凯心底深处不能触碰的伤痛。

秦菲菲啊,郭建峰也认识,记忆中的小姑娘很粘她爸,真真是个可爱又漂亮的小棉袄,那么鲜活,那么明媚。却死得那么不堪。

设身处地地想,郭建峰如果也处在秦凯的位置上,替女儿报仇是必须的。不能他一辈子兢兢业业,为别的受害者家属讨回公道,轮到自己的时候,就得打落牙齿和血吞。

公平哪里能相对的?这不是寒了自己人的心吗?

缓缓将最后一张图片放到秦凯眼前,郭建峰语重心长地劝秦凯:“老秦啊,咱们共事多少年了,你是什么人我了解。为菲菲报仇,苦了你了。现在除了实话实说,没别的办法了。你一五一十说出来,我就算是拼了自己一身皮不再穿,也定会保你一条命的!你信我。”

秦凯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呆呆看向郭建峰,后者满脸乞求地回望自己。让他满肚子话堵在嘴里说不出口。

还有什么好说的?连郭建峰都不相信他是无辜的,他被人陷害了,还会有谁相信他?这屎盆子,算是结结实实扣到他脑袋上,拿不下来了。

他嘴里发苦,心头憋闷,却不知道如何解释。

有的时候明明就是真相,可说出来却无比像是为了开脱罪责而编造的谎言。

此时此刻,秦凯有苦说不出,这才明白,原来不是有贵人助他为女儿报仇,而是他从很久之前,便一步步被人利用,利用自己对女儿的愧疚之情,高高挂起了诱饵,牵着他的鼻子,走向无法回头的泥潭之中。

他绝望地闭上眼,回想起几十天前,又一个不眠夜时,他意外接到的那通电话:

半夜会给他打电话的,以前还有老婆孩子,现在只剩下单位。所以当他看到屏幕上显示的陌生号码时,还有些不习惯。

“喂。”他想知道,是谁会在凌晨两三点钟给陌生人打电话。

“秦组长吗?”对方声音有些失真,像听筒上贴了变声器后的机械感。

“我是。您哪位?”藏头露尾外加半夜三更,肯定不是好人,秦凯开始在心里回想最近有哪个他以前抓进去的犯罪分子被释放了。

“我是谁不重要。我打电话来,只想问问秦组长,半夜三更睡不着觉的感觉不好受吧?”对方的语气颇带些嘲讽。

“挑这个时间给我打电话的你,岂不是也睡不着?”秦凯从卧室走到客厅,想用座机打到110指挥中心,请他们用技术手段追踪这通电话。他当时觉得对方来者不善。

“呵呵,秦组长永远那么犀利。不过我打电话来,是来帮你的。”

“帮我?从何说起?还请问贵姓?要不要出来面谈?”秦凯也淡淡地嘲讽回去。

“秦菲菲死的时候,正在直播。这事儿你知道吧?”狠得听到对方提起自己的女儿,而且还是涉及细节。这些与案情关联不大的细节,连元凶首恶被抓回来提起公诉时,公诉书及相关证据都半个字没对外公布过。

别说事涉刑警的女儿,就算一般查不到身份的受害者,这么**的细节,出于对死者及其家属的关怀,也不会堂而皇之地公布出来。

对方是怎么知道?

秦凯知道那个时候他就应该挂断电话,当对方是放屁的。但他舍不得,秦菲菲三个字是他的死穴。

对方显然相当了解他,知道他的软肋在哪里。他握紧电话,连座机都不拨了,静静等着对方的下文。

“秦组长。我可是看在你是铁面无私的好警察份上,才帮你的。至于信不信,就由你了。当时花钱买你女儿表演的,是肖鱼白,f市人。能说的就这么多了,相信以你秦大组长的本事,想查一个人易如反掌。”

没等秦凯回话,对方已经挂断了。

肖鱼白?

这就是自己查了半天,一直查不到,间接害死女儿的变态男吗?

自己请假出去寻人,自认为行动挺低调隐蔽的,怎么会被人发现,而刚刚打电话来的人到底又是谁,为什么要帮他?

种种疑惑压在心底,秦凯知道自己不应该在没有查清打电话的人真实意图之前轻举妄动的,但是,他等不得。

像千万只蚂蚁在身上爬一样,秦凯多一分钟在家都坐不住,简单收拾收拾东西,发个信息给郭建峰,立即踏上去往f市的火车。

等到f市时,天才微微亮,这座不算陌生的城市,秦凯来过很多回,但之前每回来都有明确的目标,像现在这般像没头苍蝇似的,被陌生人的一个电话就叫过来的,却还是第一次。

肖鱼白啊肖鱼白,你是真人吗?你真的在f市吗?你与我女儿的死有关吗?

冤有头,债有主

秦凯除了苦笑还是苦笑。此时手铐脚镣加身,他再不知道自己被人挖个坑给活埋了,也对不起身上穿了多年的一身警服了。

再仔细回想,在那通电话之前,他就曾经接到过陌生人的半夜来电,只不过当时那人并没有明确给过他一个人名,只说他女儿的死背后另有隐情,花了很多功夫一直想要说服他自己私底下去查。

还记得那段时间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女儿,吃不好睡不下,连家都不愿意回,宁可跟闵三行挤在一间宿舍里挺尸。

两次电话间隔时间不算长,秦凯一心扑在查找所谓的真相上,把来电人当做唯一一根救命稻草,一点也没怀疑过对方有坏心。

毕竟在他看来,秦飞飞是他的女儿,她是死是活对他来说是切肤之痛,对外人,却可有可无。这个帮他的人不会因此得到任何好处,更没可能因此害他。

可笑他四十多岁的年纪都长到狗身上去了,人家这分明是做了局,他呢?傻乎乎一点不设防,十分顺从地直接跳进坑去,这下好了吧?没有任何一个人相信他是无辜的,因为肖鱼白死了。

尤其是这个人,他见过。

对方的第一个电话,让秦凯很是没头苍蝇似地在全国到处乱窜了一阵。他也知道这样天南海北地走,什么也查不到,连上哪查去都不知道。但他就是不想在x市呆着,只要稍微一想到他跟自己的女儿一直都在同一座城市,却始终无缘重逢,他就受不了。

权且就这样逃避着吧,天大地大,总得有个角落能容得下他已经破损的心。

等到第二通电话,他直接来了f市后,才千方百计地托关系,欠人情,找到了网警支队的一名同行赵达,帮他查肖鱼白这个人的底。

找人其实户籍警最管用,但秦凯不但想找人,还想确定,这个肖鱼白到底有没有在女儿之死中扮演什么不光彩的角色。

秦飞飞长得不错,虽然秦凯夫妻都是一般人,但女儿自己会挑好基因,与父母的平凡相比,她很漂亮,很出众。

所以从玻璃厂的仓库里搜出来的片子,秦飞飞的总数比谁都多,几年下来,一直被迫直播。

这样一棵好用的摇钱树,怎么会突然被人在直播过程中杀死?要知道那个时候一组只是刚刚盯上玻璃厂,压根没注意不远处的水泥厂以及整厂仓库区。

秦凯有信心,他们的行动很隐蔽,不会被任何人知晓,犯罪分子自然更没有未卜先知的本事,不存在想要销毁证据,杀人灭口的可能。

因此,凶手有的是时间和机会杀她,犯不着光明正大在直播当口,虽然不乏有心理变态的人看到鲜血狂喷的一幕会兴奋,但绝大多数正常人只会惊恐不安。

赔本买卖,谁会干?

所以秦凯一直猜测是直播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有可能是女儿主动求救,或者被人认出来了,但他来来回回看了无数遍录像,都没有发现。而直播时语音互动又不会有录音留下,那是后台的即时通讯。

没有证据,没有方向之前,他可以忍,现在有人把方向指明,他再能忍,就不叫秦凯了。

所以他才会处心积虑找到网警支队的赵达,他首先得确定,肖鱼白其人当时是不是在直播间里。

赵达也没有让他失望,帮他拿到了想要的证据。

网络里,真的没有秘密,只要你知道去何处寻找。

秦凯给他的网址无比熟悉,正是以前有分局的同行来查询过、被他标红挂在网上,提醒全国同行都注意、疑似与杀人案扯上关系的小网站。

倒是挺能惹麻烦。赵达嘀咕了几句。不知道这回又犯了什么事。秦凯他不认识,不过他们这也经常有外省市同行来办案,或者亲戚朋友走走后门查点什么。只要不太违反原则,也不会影响到自己,举手之劳的事,他们还是比较乐意帮忙的。

不过像秦凯这样,同行来办案,却走后门找关系的,倒不多见了。赵达不是乐意八卦的人,也没多问。

只在查询数据流中的地址解析时赞叹了几句这小姑娘长得真漂亮,感叹小小年纪就出来做这个,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丝毫没注意到秦凯瞬间阴沉的脸和眼中喷火的恨意,以至于把线索递过去时,秦凯僵硬着脸,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谢谢后扬长而去,还让他感慨半天怎么能这么没礼貌云云。殊不知他没立刻挨上一顿老拳,脸上开个染坊,已经是秦凯非常有礼貌的表现了。

地址两厢对应,户籍登记确实也是属于一个叫肖鱼白的人的。

秦凯隐在暗处跟踪了他许久,既看到了明面上他是如何与人为善,乐善好施的,也看到了私下无人时他怎么荒唐无下限。

自己的女儿之死的最终谜团,终于要解开了。肖鱼白到底在其中充当了什么角色,一直到此时仍然困扰着他。

有不明白的,就得找个明白人问问清楚。

于是三天后,秦凯动了。

肖鱼白已经离婚,一人独居,而且他的住处在郊区农村边挺荒凉的私人建造的别墅,方圆一公里内人烟稀少,很适合下手。

大约他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特意在远离人群的农村老家建了幢豪华的房子,一来自己的特殊爱好不会为人所知,二来也不会因为住着老屋让自己在生活上太过委屈,有朝一日会成为他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葬身之所。

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平时又不太注意锻炼,哪里会是秦凯的对手。他趁着夜深人静时悄悄潜入别墅,几乎没费吹灰之力,就将肖鱼白捆成了粽子。

面对这么一位从天而降的黑脸包公,肖鱼白吓得拼命求饶,连自己床底下还藏着一万块现金的事都急不可待地说出来,屋里的东西任秦凯随便拿,而且保证自己绝不会报警,只求饶他一条小命。

他把秦凯当成入室盗窃的贼了,秦凯冷冷地笑:“白宝宝?”虽然秦凯问话时带了些疑问的语气,但神情却表达得很清楚,不用否认,他知道自己没找错人。

这三个字,成功让不断告饶的肖鱼白一下子哑了火,一脸惊讶。

他不敢承认,更不敢否认,只得沉默以对,开始思索对方的来意。

自己不为人知的一面平时藏得很好,而且他也努力控制自己的变态**,正常娶妻生子,过得平静安宁。

只除了在网络中,他才会表现出自己兽欲的一面,现在知道的,也不会只有前妻一个人。

这等**之事,前妻纵使与他离婚,但看在他付了一大笔充当封口费的钱的面子上,前妻就应该不会乱说话,毕竟儿子的抚养费给多给少全凭他的心意,谁也不可能真跟钱有仇。得罪他,对前妻一点好处都没有。

可眼前这个人不但上来二话不说捆了自己,现在又叫出自己看小电影小直播的专属网名,肯定该知道的都知道了。自己到底哪里漏了马脚?

不过也因为这样,肖鱼白渐渐平静下来,自己这爱好是变态,但他从来没有伤害过别人,不至于会有人找上门来寻仇,最大的可能,是来讹钱的吧。

他别的没有,就钱多的是,而且一直信奉千金散尽还复来的理念,钱这东西,可不如命重要。

他当即挂上副谄媚的笑:“大哥,大哥,咱们有事好商量,只要您开个价,兄弟绝对没二话。”一边说,还一边神情暧昧地朝秦凯飞媚眼,一副同道中人,我明白的模样。

明白你大爷!秦凯心里那把因为女儿惨死而熊熊燃烧找不到宣泄渠道的火此时终于将他的理智全数吞没,想也不想,挥手拳头,冲着肖鱼白的脸就去了。

不亲手打死他,都消不了他心头之恨。

疯狂地单方殴打持续了大约十五分钟,他下手还算有分寸,没往容易致命的地方招呼,现在还不是时候,他还有问题要问,肖鱼白这条小命,还能多留一会儿。

养尊处优多年,肖鱼白哪里吃过这样的苦头,呼天抢地地连连求饶,哭得眼泪鼻涕糊了一脸。

“还有力气鬼叫?看来打得不够疼啊。”秦凯轻飘飘一句话丢下来,像按下静音键,肖鱼白立即消音,大气都不敢出,生怕惹了这煞星,再劈头盖脸一顿打。

秦凯根本不怕他哭闹,周围连个鬼影子都没有,他怕什么。只不过听着烦罢了。

他有什么脸哭?一条人命,因他的掺和没了,即使他不是亲自操刀杀人的那个,能逃得过法律的制裁,但今天秦凯来找他,目的就是动用私刑,他要手刃这孙子,为女儿报仇!

他不是有钱吗?他不是有那不要脸的臭毛病吗?这样的人活着就是浪费资源,便由他为民除害吧!

耳边,又想起迟端的声音:“那网站,为了吸引人,刷贵重礼物就能让主播做任何事。我发誓,真的只是好奇,看看,我什么都没有做。”小小少年身体瑟瑟发抖,在他面前连站都快站不住了。

这个人是赵达搂草打兔子,顺带帮着查出来的。女儿被害后,整个直播间的人跑得就剩他们俩了。秦凯的目标一直集中在肖鱼白身上,但赵达顺带着给了他迟端的名字后,他拒绝不了想要伤害他的诱惑。

这孩子哪怕以前没犯过错,有如此嗜血凶残的一面,早早晚晚也会走到邪路上去。秦凯如是想,为自己狠下心来做心理建设。

但当他真的见到迟端,看到他尚还稚嫩的脸庞后,却怎么也下不去手。这个大男孩,跟他女儿差不多年纪,他身为长辈,如何能苛责?

他到底不是多邪恶的坏人,只是一个失去女儿的可怜父亲,因此迟端毫发无损地回了家。秦飞飞遇害一幕早已经深入他脑海多时,很多个夜晚,一闭上眼,他就能看到屏幕前的漂亮女孩颈部鲜血狂喷,眼神从绝望恐惧到最终变成空洞,他知道,这梦魇会跟他一生,如影随形,而他,罪有应得。

对着个半大的小子,秦凯会心慈手软,但对着肖鱼白,他可一点顾忌也没有,在他眼里,肖鱼白已经是个死人了。

他是警察,很清楚,如何可以让自己脱罪。只要打扫干净现场,再处理掉尸体,便是怀疑他又如何,缺少证据,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谁也奈何不了他!

秦凯从来不是个莽夫,他的心智,他的才能,他的经验,是他今天报仇的资本!

“大哥,求你,小弟哪里做错了,您吱个声,小弟一定改,求你,饶了小弟一条狗命。杀我,可是脏了您的手啊!”肖鱼白此时再不知道秦凯是冲着杀他来的,他就是个傻的。

到底哪里惹了这么位杀神哟!肖鱼白觉得自己想得头都疼了,也想不起来自己在哪碰到过这个男人。

“大哥,您是不是认错人了,小弟真没惹着过您啊!”死,谁都不想,肖鱼白有钱有闲,日子过得正正好,自然更不想,求爷爷告奶奶的话一直从他被得满是血的嘴里往外吐。

秦凯肯定会让他做个明白鬼的。冤有头,债有主,哪怕到了阴间,也得找对人赔礼道歉才行。

秦凯拿出女儿躺在解剖台上的照片。她眼睛闭上的样子很乖巧,脖子上的伤也被栾法医特意处理过,不仔细看还以为这女孩子只是睡着了。

他没有女儿长大之后的照片,这几年,他被剥夺做为父亲的乐趣,生离,永远是人间惨剧之一。手里这张,已经是唯一。

女儿与他记忆里很不一样,没有太多他与妻子的影子,安详躺着的她让秦凯觉得很陌生。

肖鱼白看到照片后,脸上最后一丝血色也褪得一干二净。

不知道多少次午夜梦回,这张脸是他惊醒前最后看到的!

他并非真的禽兽,原以为网络中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这些女孩子是出于自愿,想要挣钱,才会从事这一行,亦从不知自己一个任性的决定就让年轻女孩死在了电脑那端。

他肯定是有错的,内心装着一头野兽,就是他的原罪。阅读最新章节请关注

讲不清道理就跑吧

郭建峰眼眸黯了黯:“那么说,你真的杀了他?”

他厚着脸皮,把洛州县的同行请了出去,审讯室里只余他们两个人,希望秦凯能看在他们往日的交情上,实话实说。

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天底下恐怕只有秦凯自己清楚了。

内心本就已经怀疑秦凯真的是杀人凶手的郭建峰听到秦凯这么说,扼腕不止。一个好的人民警察,彻底堕落了。

秦凯也是心里憋得难受,他不知道该跟谁细说自己复杂纠结的经历,离建峰又恰恰是自己信任和在意的人,又恰恰有这第一个可以私下里交流的机会。

“我......我也不知道。”秦凯流露出一丝茫然,自己肯定是被人陷害的,因为至少在他走的时候,虽然肖鱼白浑身上下全是伤,但这些皮外伤,真的不应该足以致命。

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因为皮外伤或者自己下手一时失了准头,肖鱼白死了,也绝对不应该死到别人车上,还被个路过的小贼发现。

凑巧?呵呵,天底下压根就没有巧合这种事。

“事到如今,你连句实话都不想跟我说了吗?”郭建峰满脸受伤的表情望着秦凯。

秦凯是想找个人倾诉,他愿意跟郭建峰说,是因为他觉得无论如何,郭建峰至少会相信自己的,他没有那么傻,真的杀了人,还留下直接能指证自己的证据。

可现在,郭建峰的态度让他完全丧失了继续往下说的**。

已经拿审犯人的那套动之以情来对付他了吗?郭建峰啊郭建峰,终究是个合格的警察加上司,而不是自己的挚友。不过想想也是,信任的前提是自己必须值得信任。

从最开始的东奔西跑到最近的一直下落不明,自己的行为本身就没有值得人信任的地方。

而且他是真的想要杀人来着。

话不投机半句多,秦凯在又一次清晰地意识到郭建峰对他刚刚说的那些话接受良好,照单全收,而且自行脑补出他动手杀人的一幕幕后,就彻底失去了交谈的**,开始闭目养神。

屋内一时安静下来。郭建峰好几次欲言又止,在看到秦凯一副不愿多说的模样后,终究一声叹息。

审讯室的门被推开,进来的几名同行面露喜色,终于,捱了这么久,已经让众人疲惫不堪的审讯要见到曙光了。

郭建峰他们都不算熟悉,洛州县不过是f市下属的一座国家级贫困县,穷得叮当响,人口大量涌入附近城市,本辖区内放眼望去全是老人与孩子,连打架斗殴都比别处少了许多,别说郭建峰本来就不在f市的地界上混,就是f市市局的,都不大关注这穷乡僻壤。

原本以为天下同行是一家,总有两分香火情在,所以郭建峰才厚着脸皮提出想单独与秦凯聊一聊。

对方十方爽快就答应了,郭建峰当时还在心里感慨,他们这个集体真是团结的集体,没什么交情,都会满足略无礼的要求,刚刚是他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没想到,人家根本是有预谋的。

他们的人不在审讯室不打紧,角落里的监控摄像头完全帮他们将秦凯说的话一字不落地记录下来,他们还要感谢郭建峰的配合与帮忙。

放出来的视频,让秦凯满是被郭建峰背叛的愤怒,更让郭建峰血往头顶冲。

阴沟里翻船!他这成日打鹰的,今天却叫鹰啄瞎了眼了!

审讯已经进行很多天了。郭建峰也已经陪了好几天了,哪能看不到角落里安装着摄像头。

可是这些同行亲口告诉他,摄像头早坏了,因为经费不足,一直没能维修。

审讯室里破破烂烂的,桌椅都掉了层漆,很是陈旧,再想想洛州县是国家级贫困县,郭建峰哪里会想到,他们一开始告之他秦凯出事,叫他过来,根本就是抱着利用他的目的来的。

于是被他错当做热心同行的人们给坑死了,亲手将证据送到他们手上。秦凯刚刚已经承认他接触过肖鱼白,将人打得半死不活,是抱着取人性命去的。

辩无可辩!

呵呵,好一个证据确凿,好一个亲口承认,好一个精明有效的计划,倒是小瞧了他们!

可说什么都已经晚了,秦凯低着头,不知道想些什么,但郭建峰自认为是自己对不住他,简直没脸再呆下去,愤而离去。

目的达到,洛州县刑警诸人哪也没拦着郭建峰,甚至为他的离去狠松一口气。这位护短的名头传得很盛,即使没有交集的他们也耳闻过不少回,还真怕他会不管不顾地闹出来,他们肯定是不怕的,有理有据,郭建峰自然翻不了天,但到底会费口舌脑筋,而且与这样一位前途大好的人交恶,实非他们所愿。

日子以后且还长得呢,山不转水转,谁知道未来有没有求着人家的时候,能不撕破脸,还是别撕破脸为好。

至于秦凯......

唉,众人心里大都一个念头。从堂堂重案组组长沦为阶下之囚,多警醒的前车之鉴。他们必须时刻绷紧一根弦,万万不能身为执法者知法犯法,不然等来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

“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亲口承认闯入死者家中,对他有杀心,已经足够,他们不过循例问上一问。

一般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都会说些不后悔、对不起家人、我错了或者来根烟之类事后或认命或求饶或淡定的回应。

但秦凯只轻轻一笑,连头都没抬,更没有更多回应,他静静坐着,仿佛以两项故意杀人罪要被提起公诉的人那个人不是他一样。

“带走。”冥顽不灵,还跟这样的人浪费什么口舌?押回看守所才是正经。

随便派了两个人,开着局里的车把秦凯送回去,这桩案子便算告一段落了。两起命案,破案没用上一个星期,够他们吹很久。

众人一脸喜色,纷纷要求队长请客庆祝,队长自然爽快应下,先回办公室让大家把结案报告以及相关手续赶出来,要保质保量。以往最讨厌写材料的众人这一次欣然应允,一时间,刑警队和风细雨,连空气都柔和许多。

只他们的好心情在半个小时后急转直下,哪里还有心情吃庆功宴。

秦凯跑了!

煮熟的鸭子居然还能飞走,刑警队的人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仿佛瞬间被人一巴掌抽在脸上,火辣辣的痛。

洛州县地界不大,从公安局到看守所,满打满算开车也就只需要二十多分钟。位于县城边上的看守所,近几年已经被房地产兴建的大军包围,几次被要求搬迁,老百姓觉得离县城这么近,实在有些晦气。

但此时坐在拉着警笛呼啸而过的警车中的众人都感觉今天去看守所的路,尤其远。

他们大意了。秦凯是什么人,积年的老刑警,要头脑有头脑,要武力值有武力值,怪不得刚刚一言不发任人带走,原来他一早就想好要跑,就不知道,逃跑这事是他一人所为,还是与郭建峰脱不了干系。

如果郭建峰真在其中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可就别怪他们大义灭同行了,秦凯是必须要抓回来的,而且必须得越快越好!

坐在副驾驶位的队长此时心里别提多懊恼了。也怪他手快,一时被胜利冲昏头脑,第一时间已经向局领导汇报,局领导大笑着说要向上级给他们刑警队请功的话还在耳边萦绕,更让他们下不来台。

等好容易在离看守所还有一公里远的地方,看到了规规矩矩停在路边的警车,以及先一步赶到的派出所民警,还有周围围观群众指指点点看好戏的神情,众人被戏耍的感觉更甚。

民警已经有意识地驱赶围观群众,可架不住这来来往往的大马路,到处是路过的车,人家愿意在旁边站着,又没犯哪条国法,警察只能让他们尽量远离些,却没权利不让人从此路过。

警车内,被扒得只剩一条底裤、两手反剪身后,背靠背铐住,做了对难兄难弟的两名刑警羞愧地低下头。

两个人,被一个戴着手铐脚镣的阶下囚给制服了,还以这样极不体面的方式被群众、同事以及上司看到,几辈子的脸都丢尽了!

秦凯被他们押上车时很听话,一点反抗都没有,一个人安安静静坐在后座上。他们开着的是一辆警用小面包,后面改装过,加了铁栏杆。秦凯一个人坐在后头,应当是翻不出什么浪来的。

因此他们以为这不过是次简单的押送任务,来来回回有一个小时足够了。谁知道,半路上这孙子突然在后面制造动静,想要撬门跳车。

他们不得不靠边停车,打开后车门,以图制服秦凯。

这却是个错误至极的决定。也不想想,秦凯看守所审讯室来来去去好几回,身上稍微有点威胁的东西早被收走了,他还能拿什么撬门?

故意引他们上当过来开门的计策,他们傻傻直接冲上去上了钩。

结果是惨烈的。两个人加一起都不是秦凯的对手,还没反应过来呢,被三两招打趴下,阵阵眩晕,根本毫无还手之力。

之后,秦凯自己搜他们身找到钥匙,打开手铐,反手就被他们铐上了。至于衣服,真让人羞愤欲死。秦凯扒下来一套自己穿上,另外一套也顺手拿走。也亏得他有耐心跟他们耽误时间!

两人身无长物,几近**相对,衣服、手机以及手铐的钥匙都被秦凯带走,还被锁在后车箱内!

他们踹了好久的车门,才被路过群众发现。双向四道的出城外环路,车多行人少,一辆警车停在路边又无可疑,谁会分神关注。要不是有骑电动车的大爷听到动静,好奇伸脖往里望,发现了他们,他们且还得继续踹门求救呢。

好不容易撬开手铐,扔给他们两套衣服穿好,带着自己人离开现场,众人一水儿得脸色黑如锅底,抓捕秦凯的协查通报早在第一时间已经发出去了,他们也不会闲着,兵分三路,分别向出城的三处必经之路围堵过去。

他们唯一的希望就是秦凯并无交通工具,靠步行比他们早半个小时的微弱优势,还来不及逃离本县。

大路上设卡堵截只需要花些人力,他们怕的是秦凯根本没那么笨,不会自投罗网。

警察知法犯法什么的,最讨厌了。他们所有的招数在对付自己人时就显得有些蹩脚可笑,你懂的对方都懂,给你来个反其道而行之,虚虚实实,声东击西,三十六计用得那叫一个溜。

乡间小路无数,想要避人耳目有的是办法,秦凯一时间真如钻到地底下去了似的,遍寻不着。

郭建峰被人找上门来时,正心灰意冷,准备返回x市,就被人堵在自己住的旅馆门口了。

来人态度不再像一开始他来时那么和气,上来直接问是不是他把秦凯藏起来了。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利用都利用完了,还不够,跑来泼他脏水?洛州县这鬼地方,难道还真应了那句穷山恶水出刁民的话不成?

“秦凯跑了!他有没有跟你联系过?你是警察,知道窝藏逃犯是什么罪名!还是快老实交代吧!”来人不由分说,直接推开郭建峰,进去搜屋子。

简陋的小旅馆,一眼就能望得清楚全景,哪有秦凯的影子。

郭建峰哪里还有时间计较这些人的态度问题。

秦凯跑了?跑了?跑了!

他居然跑了!

他怎么能做这么没脑子的事?知不知道逃跑被抓回来可是会从重处罚的!郭建峰一门心思想回去托人跑关系,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保下秦凯一条命,现在他自己居然把最后一线生机也葬送了!

一时间,郭建峰心里打翻了五味瓶,混在一起,极不是滋味。

秦凯穿着不太合身的警服,骑着辆刚刚在路边发现没上锁的破自行车,没有想办法跑回x市,而是朝着f市方向前进着。

肖鱼白是不是死在他手里,他没有办法下结论,这孙子到底伤到什么程度,后续怎么死的,他到现在还一头雾水,验尸报告在这么短时间内应该出不来,毕竟不是所有法医都有栾法医的效率。

他唯一可以肯定的,就是高云思他居然是通过这种方式知道她的名字绝对不是他杀的。

必须得回去找出事实真相!

另有隐情

秦凯如泥牛入海,跑得无影无踪,洛州县刑警布下天罗地网,连秦凯的一根头发丝都没捞着,灰头土脸地回了局里,到手的死鸭子长翅膀飞了,这沮丧不是谁都能受不得了。

当然以上乱七八糟的事与x市市局不相干,郭建峰回归之后,一五一十将秦凯因故意杀人罪被批准逮捕,还没来得及上庭,就在去看守所的路上逃跑的事告之了众人。

众人皆惊,秦凯啊,铁面无私如他,居然会走上犯罪道路,众人一时都难以接受,不约而同望向空着的办公桌,心里百感交集,怀疑有之,叹息有之。

秦凯的所作所为是压倒风雨飘摇的重案一组的最后一根稻草。上级首肯,局领导经过研究决定,重案一组全员无限期休假,等待纠察组的调查,调查期间,所有人必须随传随到,不得离开x市。

基本相当于假释出狱的犯人待遇,一组众人从郭建峰嘴里听到消息,到纠察过来传达处罚决定,前前后后只差了不到二十分钟。

难得平时办事拖拖拉拉的纠察组这一次如此雷厉风行,众人敢怒不敢言,只得迅速收拾东西,各回各家,连电话短信交流都暂时停止。不然的话,天知道也许他们只是想打个招呼,落在有心人眼里就变成大逆不道,再牵连出无穷无尽的麻烦,却是谁都不希望看到的。

站在公安局门口,七人目光灼灼,互道珍重,期待重回岗位的那一天,五分钟后,渐行渐远。

程功与文沫是最后剩下的人。他们本来住在公安局宿舍,现在出了这样的事,天天在公安局院里晃来晃去,他们尴尬,且估计也会碍了别人的眼,所以他们必搬换地方住下。

卫风刚刚突然打电话给文沫,让她稍微等一等,他有事要说。做为重案一组的顶头上司,卫局长一直对文沫很不错,她还希望着他能为一组说说好话,多多打打圆场,因此对于他的约见还是很期待的。

公安局正门口显然不是个说话的好地方,文沫有些黯然地盯着门口x市公安局的牌子看了看,拉着程功闷头就走,卫风约了他们在一街之隔的茶楼里见。

先是犯罪心理研究室被关停,现在重案一组又到了分崩离析的边缘,文沫这心里,很不是滋味。

她好容易才从一组找回了些家的感觉,怎么能说散就散了呢?只要想想研究室最后的惨淡收场,文沫觉得自己怎么都无法淡定,当街就忍不住潸然泪下。

她很少哭的,就算实在难过,掉两滴眼泪,也很少有像现在这样,扑到程功怀里,哭得几乎哽咽,连路人都被哭声吸引,有几个心软的还把责备的目光投到程功身上,以为他们是对正闹别扭的情侣。

程功手忙脚乱地安慰着,他如何不知,文沫的心结之一,就是李响岳付出大量心血的研究室被关停,自找回了从前的记忆,文沫一分钟也没有放弃寻找能重回b市,重开犯罪心理研究室的途径,甚至为了这点虚无飘渺的梦想,阻止程功离开b市。

这一次重案一组有难,与曾经的研究室何其相似,也难怪文沫心里不舒服。像她这类心理已经有过创伤的人,昨日重现,往过往的伤口上撒盐,绝对不是好现象。

被囚一年,精神崩溃三个月,文沫坚强地走出来了,那个时候,她的身边有罗沁陪着,无微不至,形影不离;研究室被炸,李响岳和数名同事殒命,近乎流放外地,文沫选择性失忆近一年,终于又想起从前,且精神状态稳定,没有因为记起沉重的过去而陷入混乱,程功必须感谢彭忘川的指引。

他搂着她,站在街头,轻声安慰,等待文沫平静下来。他相信她一定会停止哭泣,擦干泪水,又变回那个神采飞扬,自信满满的女警的。他需要做的,不是劝慰,而是站在她身边,支持她,保护她,相信她。

相信文沫的内心足够坚强,没有什么能打倒她,就算短暂地倒下,她也一定会勇敢地重新站起来。

这就是他看上的女人,想要娶回家的老婆。

文沫很快收拾好心情,擦干眼泪,除了眼睛有点红之外,并无大的异样。他们还得去见卫风,更何况哭哭啼啼只会发泄心中情绪,对眼前的困局一点帮助也没有,哭一会就差不多了,她一直都是个自律的人。

卫风居然还比他们先一步到了,坐在靠窗位置的他比文沫前几天看到他时显得憔悴了些,双眼满是血丝,连笑容都透着疲惫。

做为主抓刑侦的副局长,一组被审查,众人还能回家乖乖等着,最不好做人的却是卫风,他工作繁重,避无可避,如果最后一组被查出有问题,卫风还得负个领导责任,免职都是轻的。

“小文和小程来了啊,坐。”

大家都挺忙的,没时间寒暄,卫风也没多客套,直接表明来意:“现在一组的处境,你们也都看到了。今天我来,是给你们个选择。离开一组,换到别的分局去,可能再不能干刑侦,但一组以后有事也肯定不会牵连到你们。”

他有些无奈,今天这样来见文沫,他也不想,可一组其他人他保不得,文沫和程功却仍然有机会全身而退,能捞一个是一个吧。

打断文沫急于反驳的话头,卫风接着说,语气中有不容置喙的坚持:“文沫,李响岳是我的朋友,还有很多跟我一样的人,希望你有一天,能恢复他的名誉,你身上扛着的责任,不仅仅只是忠于小小的重案一组。”

害怕文沫过于倔强,这丫头身为李响岳一手提拔上来的嫡系,性子与那老家伙有太多相似之处,固执不听劝便是其一,他索性把话说明白一点:“你以为重案一组今天被调查,仅仅是因为前阵子闵三行和秦凯的无故缺勤?天真。”

不过是个借口,一组被人盯上很久了。卫风却也是最近才得到风声,上级可真是瞒得紧啊,而且还真骗过了几乎所有人。

整这么大动静,却是为了两年前的一起旧案,郭建峰那个时候得罪了人,才有现在的飞来横祸。

总之,郭建峰自己凶多吉少,就算不被开除,身上这身皮还能穿,也肯定再进不了刑侦支队,当不了重案组组长了。

眼看着就要沉的船,卫风怎么也不可能眼睁睁看着文沫也跟着沉下去。两年前,文沫还风风光光地跟着李响岳混呢,x市的旧案,无论如何也牵扯不到她身上,想捞出她,对卫风来说还是可以操作的事。

警察这个职业,单枪匹马闯不出名堂,注重的就是团结协作,也因此,一个人的未来发展几乎就与他所在团体联系在一起。就算最终调查的结果,郭建峰一个人有问题,其他人都不曾参与,以后他们何去何从,却也会受到极大影响,很可能再也得不到重用,调到不起眼的冷衙门直到退休。

文沫有更重要的事去做,实在不应该为了与她无关的旧案被牵连。

提起李响岳,文沫只得沉默,誓与重案一组共存亡的话卡在嗓子眼,吐不出来,咽不下去。

文沫从警十多年,只呆过两个地方,研究室与一组。这两个地方都曾给过她温暖,让她有强烈的归属感,哪一个,她都舍不得。

她知道,重案一组这个办公室会一直存在,可如果没有护短宽容的郭建峰,没有严峻内热的秦凯,没有插科打诨的闵三行,没有忠厚可靠的李承平,没有踏实聪明的王家兄弟,便再不是原来的重案一组。

铁打的营牌流水的兵,文沫自然明白世事无永恒的道理,她从没想过会在一组呆一辈子,但如果所有人如此各奔东西,她放不下,受不了。

研究室被关闭时,她身体不好,记忆全失,等醒悟过来却已经太晚,她没办法为李响岳,为许许多多同事们争取。

现在重案一组似乎重蹈覆辙,让她轻而易举地离开,放弃?

办不到。

心底的遗憾,现在就是机会,她可以弥补,可以尽力阻止,连带着当初研究室的那一份,一起争取回来。如果成功,她的心结也多多少少可以放下些了。

五分钟之内,文沫想了很多很多,她知道卫风是好意,他完全可以作壁上观,这本不关他的事,他来提醒,还不知道承担了多少风险,这个情,文沫得领。

但文沫却不会真的如他所说那般抛弃一组,她知道该如何劝卫风:“卫局长,你一片好意,我明白,但放弃,不可能。”

卫风有些不高兴,想要再说什么,文沫只直直望向他道:“卫局长。李叔是什么样的人,你比我清楚,如果今天我什么也不做,直接走了,他老人家就是在地底下,也合不上眼。我不能不战而逃,那是坠了他老人家的威名。”

“您告诉我,两年前发生了什么事,我自有分寸。放心,我还得全须全尾回b市呢,研究室必然是要重新开起来的!”文沫最后一句话说得掷地有声,无端就让卫风觉得安心,他苦笑着摇摇头。

“你这样子,还真有几分像他,不愧他手把手教你这么多年。我到底是老了,后生可畏啊!”卫风站起身:“也罢,今天算我白来一趟。你......注意安全,如果实在事不可为,别勉强。”

这是自然。两年前到底哪桩案子,究竟都发生了什么事,他们还一无所知呢,如果查到最后,郭建峰真的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文沫绝对会头一个不放过他的。

离开的路上,文沫再三问卫风,却没得到肯定回答,他只语焉不详地说那案子牵连上了x市的风云人物,背后关系盘根错节,现在很多人盯着呢,文沫贸然沾手,被人发现,只会对郭建峰更不利,想做什么,还得隐藏起行迹来才行。

真是麻烦。警察的身份会让很多事变得简单些,相反的,不能光明正大用这个身份时,他们就得头疼了。

郭建峰如此稳重的人,又圆滑得紧,怎么会给自己惹上这么大的麻烦?

她迫不及待地想知道,两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可这事偏偏急不来。

卫风走之前透了口风,给他们指了个方向,至于更多,比如公安局原来的卷宗啊,办案人员笔记啊,犯罪分子现在的下落啊,一概没得商量。开玩笑,已经被盯得死死的,纠察组都介入了,谁好死不死凑上去倒霉?

得~操心没用,文沫只得按捺下满腹心事,先租房子,怎么也得安定下来再说。

最后他们选定的暂住地与市公安局相去甚远,开车需要大约五十分钟,已经很算x市郊区了。老国营企业家属楼,孤零零三座,住的全是老人和像他们这样的租客。x市的老城区多得是年纪比他们还大的老楼,鱼龙混杂也有鱼龙混龙的好处,文沫和程功在住了三五晚旅馆后,终于搬进新家,可以松口气,正式开始在x市的同居生活。

忙前忙后收拾屋、添置必须用品的两人手挽手、肩并肩,说不出的温馨和谐,程功仿佛已经能看到婚后甜蜜生活在向他们招手。

可树欲静,也得看风答不答应。

他们不知道的是,从他们搬离公安局宿舍楼的当天,背后就多了一眼隐在暗处的眼睛,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全都落在这双眼睛里。

背靠着墙,耳边还能听到程功刚刚报菜名的声音,文沫在一旁不断提出更高要求,场面过于欢快,如平常人家夫妻一般。

可是凭什么?害得他如此凄惨,凭什么文沫却能得到幸福?

凭什么那么多人因她而死,她还可以厚颜无耻地活着?

这样的女人,早就该死了。那个看上他的男人,更该死。

他现在只有些后悔,当初那么多机会下手弄死这对男女,为什么偏偏放任他们活到现在?

不过没关系,从精神上打击对手,他干得纯熟,让他们痛苦地活着,最后再杀死,会他更有成就感。

他可以等!

两年前

既然卫局长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他们不可以轻举妄动,但坐以待毙什么的也不符合他们的风格,还是得想办法打探打探消息。

他们两个外来人两眼一摸黑,自然得找个地头蛇来帮衬。

闵三行就很荣幸成了他们选出来的腰够粗的地头蛇。

彭忘川家。

闵三行这段时间可是仗着自己受伤需要休养,把彭忘川折腾得够呛,自己倒是养胖了一圈。文沫事先打过电话,跟程功一起登门时看到的就是颐指气使的闵三行和有气无力的彭忘川。

她甩了个同情的眼神扔到彭忘川身上,闵三行是什么人,在狗笼子里被熏出神经质来的货,逃出生天后以前的洁癖被无限制加剧,已经到了变态的地步,彭忘川还敢招呼他来跟自己住,没看到亲爹都拍拍屁股躲得远远的吗?真是不怕死。

彭忘川哭都哭不出来,哪里能想到闵三行如此难缠,使得他团团转,连诊所都没空去,只得挂出牌子暂时停业,没见老主顾们一个个的全都快要打爆他电话了吗?

这算是继上一次跟程功打起来、心中因文沫熊熊燃烧的嫉妒之火后首次碰面,大约因为最近一直深居简出,围着闵三行一人打转,曾经被加诸于身的心理暗示没有得到有心人的强化,已经渐渐消退,再面对文沫时,虽然尚有涟漪,却已经掀不起风浪了,剩下的只有难为情。

如果他不是同性恋,文沫哪都好,但性别他恰恰不喜欢,是不是会做出比跟程功打架要疯狂得多的事?到那时候,不受控制迷失心智的自己,伤了文沫都说不定。最后的结果,必然会害人害己。

好厉害的手段,简直杀人不见血!

可到底是什么人要害他?他自问一直与人为善,没跟谁结过仇怨,又非大富大贵、大奸大恶之人。

想不明白。

拿着个桃子正啃得欢的闵三行看见文沫来了,很是开心。

昨天他们刚刚在公安局门口说暂不联系的时候,闵三行就有一肚子话想要问,可无奈一直是他最大消息来源的老爹死活不吐口,其他跟他关系不错的叔伯们更是集体失踪,一时间他连个打电话相询的人都没有,可真是憋闷死他了。

虽然知道自己应该没什么事,不然第一个着急的就是他老爹。别看父子两个每天打打闹闹,但那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真的有大事发生时,肯定枪口一致对外。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嘛。不管当儿子的做了什么错事,做父亲的也永远都不会放弃儿子的。有这么一位很靠谱的老爹在前面顶着,闵三行高枕无忧。

可问题是,他一个人安全了有毛线用啊,他要的是整个一组平安无事,一个都不能少!

警察世家出身,别的闵三行可能不敢打保票,但是纠察组会抓着这么点小事把重案一组往死里整,绝对不可能。这么拙劣的借口,骗骗别人得了,想糊弄他,不可能。

全市公安系统里,远的不说,就光闵三行知道的,不上班单拿钱的都有不少,他们一组有案子在手的时候几乎通宵达旦,一天能上出三个8小时工作时来,没案子的时候休息休息,都算不成文的规定了,不会有人深究的。

一个好的领导,对下属的要求大约只有两点,一是称职,该干的本职工作必须干好,其余时间嘛,自行处理,二是忠诚,不能干表面上称兄道递,背地里插刀的蠢事。

所以,重案一组到底因为什么事被上头核查,还真是难倒他了,他想破了头,也想不出原因来,唯一看起来像个可用借口的,只有秦凯杀人的事了。

但是别忘了,他们先被纠察调查,后来秦凯才被传出犯了杀人案的。

时间上对不上。

文沫肯定不会无缘无故来找他,昨天刚说不联系,今天就上门,不像文沫会做的事。所以闵三行很开心地挥了挥没有受伤的胳膊,也没从沙发上起来,保持半躺的不雅姿势,一脸兴奋:“快说快说,纠察组到底想查的是谁?又是为了什么事?”

这小子挺眼明心亮啊。文沫听到这一句,突然笑了,一扫连日来的沉闷心情。闵三行是个聪明人,跟聪明人合作,总比笨蛋要舒服得多。

遂随意落座后,他们便表明来意,将卫风说过的话对闵三行又一一说了一遍,询问他两年前一组可接手过什么棘手的案子,牵扯上了x市的风云人物,而且郭建峰的处置还可能有失当之处的?

闵三行脸上的戏谑不见了,只剩下一脸严肃。原来,这些纠察居然是冲着郭建峰去了。

为什么会是他呢?郭建峰这个人,既有公安刑警的一身正义,又能屈能伸,四海之内处处都有他的朋友,人面很广,不然一般人也坐不稳他这个位置。

什么人会想要整他?连两年前的旧案都翻出来了。

稍微想一想,闵三行就知道,这所谓的两年前旧案指的是哪一桩了,当时,他们重案一组的办公室都被人砸个稀巴烂,连郭建峰都被打得鼻青脸肿呢。

这发难的时机,还真掌握得相当好。他前不久刚刚听说董甜宝死在医院里了,她一死,活生生的证据没有了,董家也不太可能再为郭建峰出头,梅书恒的家人不是终于可以抖起来了。

郭建峰当年干了什么,也许别人不知道,但是闵三行却是一组唯一的知情人。严格说起来,郭建峰的行为有些出格,如此明显袒护杀人凶手,不是一个刑警该做的事,但是梅书恒也实在是太过份了,私下里说一句,闵三行自己都认为,他死了活该。

让我们从头说起。

两年前。

郭建峰还是重案一组的组长,秦凯担任副组长时一副不苟言笑的工作狂模样,除了没有文沫,一组没别的不同。

初春的日子,南方草长莺飞,绵绵细雨,组成一幅很漂亮的烟雨江南画卷,这样的天气里,慢节奏的城市中生活的人们,也总带着几分懒洋洋的。

公安局也是一样。午后,连郭建峰都有些昏昏欲睡,他倒了杯浓茶,正小口小口品着,就接到了董甜宝的电话。

董甜宝与郭建峰是高中同学,也是郭建峰曾经的暗恋对象,二十多年过去,虽然两人各自婚嫁,但友谊关系一直保持下来,时常来往,当然,这一切与爱情无关,纯粹的友谊。

郭建峰接电话时,还以为这不过是又一次老同学见面聊个天吃吃饭,可董甜宝却在电话里向他求救。

电话那端,背影声很是嘈杂,董甜宝只来得及喊出一句让郭建峰快来她家救命,就似乎被人打了,很清晰啪得一声脆响,然后通话突然中断,他再打回去,已经无法接通了。

两人相识二十多年了,董甜宝什么性子的人郭建峰如何会不清楚?那就是只彻头彻尾的小绵羊,能在被人打了左脸后把右脸也伸过去给人打的主儿,无论遇到什么事儿,百分百要打落牙齿和血吞,从来不会说一句谁不好。

最重要的是,她从来没有求过郭建峰什么,两人颇有点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意思,要不是因为董甜宝是个真正的好人,而且性子又绵软得紧,郭建峰家的老婆都不可能忍得了自家老公二十年如一日跟学生时代的暗恋对象搅在一起。

能让这样的董甜宝打来求救电话,遇到的事肯定小不了。郭建峰拿起车钥匙就往外跑,以最快速度向梅家飞奔。

梅长恒,是董甜宝的丈夫,两人结婚得有十五六年了,是众人眼中的恩爱夫妻,但梅长恒于一年前突然下落不明,董甜宝报了他失踪,分局警察找了很久都没能找到人,案子仍然悬着。

郭建峰也曾问过董甜宝要不要他帮帮忙,要知道不涉及人命的案子,在警察眼里都算不得大事,一个普通的失踪案,随便查查就会扔到一边不再理会,这人十有**是找不着的。郭建峰在公安系统里混了这么多年,帮她找找关系,托几个可靠的人上上心,寻到人的机会还大些。

董甜宝却连连推却,不想利用他们之间的关系走后门。郭建峰见她确无此意,面上再不提帮忙的事,只私下里找相熟的分局同行,请他们有空时多多留意。

不过鬼知道梅长恒跑到哪去了,竟是一直没找到。

梅家离市局不算远,半个小时后,郭建峰就赶到了雨花园,本市很著名两个别墅区之一,x市有头有脸的人近半都集中在这一片。

董甜宝家的加油站开遍了x市,几乎是个加油站都能看到董家身影,董家富得流油,兄弟姐妹四人齐心协力,董甜宝拥有家里四分之一的股份,实实在在是个小富婆。

梅长恒家则是做建材生意发家,与董家不一样的是,梅长恒是个没本事的,梅家在外打拼挣下一份家业的,是他的大哥梅长慎,他不过是跟在身后喝口汤的,眼高手低,天天吹牛要发大财,却比谁都懒。

他能娶到董甜宝,还真是四十多年人生中最光辉的一笔。不过一无是处的他唯一一点优点,可能就是对妻子特别好,十几年如一日地将董甜宝捧在手掌心里,两个人一直没孩子,据说是因为董甜宝不能生,但梅长恒却一直不离不弃,将来自他家里人的压力全部扛起来,为妻子遮风挡雨。

也算是个有些担当的男人了。董甜宝这么软的性子,嫁了她,才能将单纯绵软一直保留到现在。

郭建峰还没到梅家门口呢,远远的就看到一大群人围着梅家别墅看热闹,里边鸡飞狗叫,慌慌张张冲出来的,不是董甜宝又是哪个。

此时的董甜宝十分狼狈,半边脸肿胀不堪,还挂着明晃晃的手指印,连身上穿的长衫都被撕开了几条,露出里边的内衣,她一面跑一面捂着,还时不时回头,哭得梨花带雨。

从他家里出来的,是五六个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有,凶神恶煞似的,边追边骂贱人站住,打死你之类。

旁边围观都躲得远远的,没有人帮着董甜宝。现代社会的生存法则之一就是少管闲事,他们做为梅家的邻居,与董甜宝是从来没红过脸,可同样也没太深交情,出手相助这种事,咳咳,人家老爷们失踪了,搞不好是会惹来一身腥的,还是算了。

眼见身后的人越追越近,就要赶上董甜宝了,跑的最快的男人,看起来才二十出头的年纪,但一脸凶狠的表情,却是想吃了董甜宝的心都有。

郭建峰一见不好,连忙冲过去,护住董甜宝,把后面一众想要打杀她的人全拦下来。

大约是他身上没来得及换的警服起了作用,虽然追她的人还眼神凶狠,但好歹没再动手,只是看向郭建峰的神情也有些不善,指着董甜宝说:”警察同志,就是她,快抓了她,她是杀我二叔的凶手!”

什么跟什么?郭建峰愣住,谁杀人?董甜宝?搞错了吧?性子绵软的连鸡都杀过的她,哪里会杀人?这小子的二叔又是谁?

疑问还没问出口,便有由远及近的警笛声响起,最后两辆警车停在梅家不远处,四名警察下了车,径直朝他们走来。

“刚刚是谁报警说杀人了?”后来的人还没走到跟前,已经先出声询问了。

郭建峰定睛一看,熟人,分局刑警队的,他连忙走过去小声问问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原来,这群追着董甜宝喊打喊杀的人是梅长恒的亲人,冲在最前面的年轻人,就是大哥梅长慎的儿子梅承方。

他们报警,声称梅长恒是被董甜宝杀害的,尸体也被她分解成无数块,想办法销毁了。

乍一听,多骇人听闻。

董甜宝在郭建峰怀里抖若筛糠,哭得不能自已,梅家人已经被带下去录口供了,但董甜宝却一直无法平复自己的情绪,死死抓着郭建峰的衣襟不松手,别人问她什么,都是嗷一嗓子,哭声震天。

闹剧开端

分局的同事也挺为难,碰上这样的“犯罪嫌疑人”,连好好录个口供都不行,也是头疼。

他们望着郭建峰。市局刑警队有名有姓的人物,他们就算不能说熟悉,也肯定认识,走对面不至于认不出人来。

这两人什么关系?听说郭家家境一般,就算他们x市的房价相对低些,别墅区的房价那也是奔着小两万一平使劲的,郭建峰买得起?

因此怀里搂得紧紧的那半老徐娘,应该......不是嫂子吧?

哎哟喂,仿佛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咳咳,众人清了清嗓子,将注意力艰难调转回来,一本正经地打开笔录本,开始询问报案人。

梅家人丁挺兴旺。梅长慎有一子两女,最大的长女二十九岁,最小的儿子也二十岁了,一听说梅长恒被害死,女儿女婿儿子齐上阵,务必要打死董甜宝这个死狐狸精!

这场闹剧,因此一发不可收拾。

梅承方见警察拦路,再不让他靠近董甜宝一步,而且那警察居然光天化日之下将那贱女人搂在怀里,就这么当着梅家人的面**,真当他们都死绝了吗?

梅长恒自己没孩子,他虽然有些纨绔懒惰不成器,但对哥哥家的几个孩子是真喜欢,他们视若己出,疼爱有加。可以说梅承方三个,从小到大跟着叔叔的时候比谁都多。

人心都是肉长的,肯定谁对他们好,他们就会跟谁亲。因此梅承方自小就特别黏他这个小叔,感情不是一般的好。

也因此,长大之后,就对小婶董甜宝很看不过去眼。这个死女人已经四十岁的年纪了,还天天发嗲撒娇,死霸着小叔不放,谁还没怎么着她呢,动不动就一哭二闹三上吊,整个一搅家精。

试想想,大过年的,一大家子人围着桌子正吃得开心,别人都三两成群,要么聊天,要么喝酒,就她一个人,吃着吃着突然哭出声来,问她怎么了还说不出个所以然。

谁家过年愿意听你哭丧啊?年年如此,不够败兴的。

不就是仗着董家比梅家有钱,她董甜宝有钱吗?就可以随着她自己的性子闹,不顾别人心里怎么想,就可以巴着小叔,让他断子绝孙。

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要不是小叔性子好,能容得她这么多年不懂事?

偏她还不感激,小叔失踪,只报个案就算完了?哪个傻子不知道警察根本不会多好好理会一桩失踪案,全中国那么大,每天失联的人不知道有多少,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天大地大,哪里找去?

她不是有个关系挺好的朋友就是警察吗?让她找找那人,想办法请警察好好找一找,她死活不干,还说什么纯洁的友谊不应该沾染上世俗纠结,欠人情不好还。

啊呸,朋友不就是相互帮助的吗?你帮我我帮你,你好我好大家好,怎么到了董甜宝这,开口求人帮忙就跟要她命似的?就你金贵不成?就你的脸值钱?

董家特么到底是怎么会发家的?有这么个奇葩拎不清的女儿,足以见那家子家教如何!真是老天爷瞎了眼!

但自家叔叔也不算突然失踪,他跟小婶表面看起来仍然跟以前一样好得蜜里调油似的,但是对着侄子时,早就开始经常性吐苦水了。

什么年纪一大把了,两个人连个孩子都没有,甚至连说都不能说,只要一提孩子的事,小婶就能哭得天昏地暗,一副难过得立马想死的样子,搞得小叔手忙脚乱还得使出浑身解数来哄她,一天按着饭点来,累都累死。

年轻的时候夫妻情浓,哭一哭,哄一哄,算是情趣,这都年纪一大把了,再深的感情一对十几年也早就腻歪得不行,平平淡淡凑合过也就得了,再跟养活闺女似的,梅长恒也心累啊。

自己当初猪油蒙了心,怎么娶回来了个哭包,动不动水漫金山,偏别的什么本事没有,他能离婚吗?

答案是不能。

梅长恒年少时就懒惰,随着年龄增长,懒上加懒,一直没个正经营生,梅家是有钱,但那些钱都是他哥梅长慎挣的。梅长慎对自己这唯一的弟弟爱而不惯,让他在自己的公司里挂个名,领份够吃够花的工资,但却不会给他太多钱,免得他大手大脚败家无节制。

于是梅长恒十分悲催的当了多年的贫穷贵公子,家无恒产,饿不死,却绝对过不是奢侈的生活。

不管是他们现在住的房子,还是开的车子,家里的存款,都在董甜宝名下。这些东西,是董家陪嫁给董甜宝的,再加上她手里的股份,简直就是下金蛋的鸡,董甜宝是实实在在的富婆。

说起来董家也算用心良苦,养出这么个立不起来,什么都不会做的闺女,他们也愁啊。可是亲生的,又因为是最小的女儿,从小到大父母宠着,哥哥姐姐惯着,万事不愁,自然只能养成天真不知事,依赖别人的性子。

害怕嫁出去被退货,董家可劲的给自家闺女送钱,就算男人靠不住,不还有钱呢吗?人跟钱可没仇,谁不贪财?

结了婚了,不想要他们家闺女了,也得掂量掂量舍不舍放弃一大笔钱。

不得不说,他们的担忧与对策实在是绝。梅长恒可不舍不得吗?只要董甜宝还是他老婆,花钱问老婆要,每次都会给,日子过得别提多滋润了,他已经习惯了吃软饭,让他把到嘴的蛋糕吐出去?不可能。

哪怕这蛋糕过于甜腻了些,也得伸长脖子往下咽才行,谁让人家有钱呢?有钱就是大爷。

梅长恒的憋闷,梅承方都看在眼里,人的心总会分亲疏远近,自然越看董甜宝越不顺眼。

这夫妻关系能好,怕不都是别人眼瞎吧?两个人在同一间屋子里,半天说不上一句话,这叫关系好?

梅长恒不止一次表达出想逃离现在这种一潭死水生活的愿望,梅承方都恨不得自己掏腰色解救小叔于苦海,但他也才二十岁,大学都没毕业没,家里给的那点零花钱比梅长恒的工资还少呢,眼高于顶的小叔哪里瞧得上。

他一直以为生活就要一直这么继续下去,哪怕梅长恒是他的亲叔叔,他也很清楚自家这个小叔都有什么毛病。喝多酒了敢随便乱说几句,真让他付之行动,呵呵。

然而一年前,梅长恒居然真的下落不明,他的证件、手机、钱包和当季衣服都不见了。没留下只言片语,人已经不见,怎么找都找不到。

窝囊了半辈子的人,难道终于决定改变了?没有小叔在身边的日子,梅承方一直以为,他在外地也一样能过得很好。说不定,此时正躺在三亚的海边晒太阳,偷看过往着泳装的美女呢。

直到最近,有关系亲近的朋友说,董甜宝家里总有股臭味,好像死老鼠味,他们发觉不对。

别说死老鼠的臭味了,就是家里边买了块臭豆腐吃,董甜宝要正好过来他们家,也会做出副非常嫌弃,似乎他们做了什么罪大恶极的坏事一样。

平时自己也总打扮得香喷喷的,香水跟不要钱似的往自己身上喷,都能熏死个人,这样一个奇葩,家里边会有臭味?

可说话人与董家大哥关系极好,常常跟着一起参加董家聚会,去过董甜宝家一点都不奇怪。

消息来源可靠,董甜宝的反常,立刻引起了梅家的警觉!

死老鼠味,那不跟尸体的臭味一个样吗?就算董家真的进了只老鼠,不小心死在哪个犄角旮旯,董甜宝一时不查没找出来,也不可能臭得满屋子都闻到吧?那么小个老鼠啊,哪有这威力?

所以一定是比老鼠更大的东西,能是什么呢?

人。

梅长恒。

什么失踪,根本就是让董甜宝给害了,怪不得她一直不愿意警方好好查呢,敢情她就是凶手!

如此何情何理的推断,众人血冲上脑,直接杀来了董家,一定要让他交代杀害梅长恒的犯罪事实。

董家确实有股淡淡的臭味,不像他们想象得那么夸张,而他们一部分人缠着董甜宝交代“作案经过”,另一部分人则开始翻箱倒柜,寻找梅长恒的“尸体”。

结果自然没找到,董家干净得很,厨房、厕所、卧室、阳台,哪哪都翻了,甚至连后院的泥土都被挖开几个坑,别说死人了,连死老鼠都没找到一只。

可骑虎难下,事情已经闹开,他们得罪了董甜宝,董家不会轻易揭过去,他们只得死咬着董甜宝害了梅长恒这一说法。

于是闹成现在的局面。

郭建峰一直试图让董甜宝平静下来,有事说事,光哭有什么用。大多数时候很理性的爷们是理解不了像董甜宝这样的女人的。

二十年了吧,高中时她什么样子,郭建峰眼神复杂地盯着现在的她看,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了,只记得那时候,她一张脸上全是笑容,好灿烂。

她从来没在郭建峰面前如此狼狈地哭过,呜呜咽咽,连绵不绝,十分......烦人。

按了按突突跳的太阳穴,郭建峰也没办法,只得拉着董甜宝去了警车上,先离梅家人远点。

“你别哭了。咱们一五一十解释清楚,也就没事了。需不需要我给你家人打个电话叫他们过来?我在一边,怕不太合适。”刚刚已经叫梅叫人误会,看向他的眼神都有些不善了。

他们举报董甜宝杀夫,总得找个杀人动机,别再认为自己跟董甜宝有私情,那可大大不妙。这盆脏水如果让他们泼了两人一身,郭建峰做为利害关系人,必须得回避,无论如何不能参与进案件的调查了。

开玩笑,多年好友也事,让他袖手旁观,或者做为嫌疑人接受调查,怎么能忍。

闵三行一口气说了半天,拿眼神瞪向彭忘川,后者听故事正听得开心,狠得接收到闵三行的眼神,一个激灵,跳将起来,却厨房捧出温度适中的水,喂向闵三行嘴边。

看着闵三行十分自然地喝光,文沫很想掸干净胳膊上的鸡皮疙瘩。

这不是**裸的秀恩爱是什么?亏彭忘川被压迫居然半点不敢反抗,你的骨气呢喂?

“行了,行了,知道你俩好得穿一条裤子,快说,别卖关子!”文沫毫不客气,一脚踹在沙发腿上,以她的暴脾气,就应该夺过水杯,浇在闵三行脑袋上。

喝完水,清清嗓子,闵三行笑得极猥琐:“嘿嘿。郭建峰什么都好,本事也大,却对这女人心啊,看不透,猜不明。你说他对董甜宝这么好,后院能安稳吗?”

郭嫂子文沫没见过,闵三行却有幸目睹了当年事件全过程,对郭嫂子的佩服五体投地。她得知自家老公大庭广众之下搂着女人,还被人惟妙惟肖得跑到她面前学了一通。

等郭建峰一身疲惫地回了家,她没吵没闹,就只学着董甜宝一哭,钻到郭建峰怀里,什么也不说,就光哭,哭得郭建峰一个头变成两个大,抓耳挠腮干着急,就是不知道自家老婆到底出了什么事。

你有事你说啊,哭个毛线啊,这女人一个两个果然都是不可理喻的!

郭嫂子见好就收,见郭建峰马上要暴走了,立刻抬起头,退开,站好,脸上哪有泪痕。

“没想到结婚这么多年了,你喜欢的是这个调调?放心,我也能学会,以后你每次回来,我都先哭上一通,咱们再说话可好?”

好个鬼哦!还能不能愉快得生活了?郭建峰脸都绿了,他又不傻,明白这是老婆给他警告,以后得注意与别的女人的分寸。

他又没做对不起家庭的事,心不虚,就是耳朵有点虚,现在还觉得有哭声萦绕呢。

不过他也明说,自己跟董甜宝确实没什么,可董甜宝的事,他却不能不管。二十年的交情不是假的,以他的了解,董甜宝不可能做出杀人的事来,那么胆小的女人啊。

口说无凭,惟今之计,还是把梅长恒找出来最管用。你们梅家不是说梅长恒死了吗?还是被老婆害死的,那我把大活人立这儿,总能平息了吧?:

他想害我

郭建峰不敢再露面去安慰董甜宝,怕自家夫人发起狠来他受不了,因此退而求其次,开始调查梅长恒失踪一案。

报案记录里只有短短三页纸,包括董甜宝的证词,以及警察的调查记录。

董甜宝自述,梅长恒头天晚上还好好的,两夫妻吃了晚饭,看了电视,十一点多上床休息,第二天董甜宝睡到日上三竿,醒来的时候梅长恒已经不在家了。

青天白日的,自家老公出去闲晃游玩不要太正常,虽然这个时候衣柜已经被翻过,属于梅长恒的几件衣物被人拿走,董甜宝也没往心里去。

梅长恒人如其名,干什么都没长性,大约与董甜宝十多年的婚姻生活是他这辈子坚持最长的一件事了。隔三岔五出去游玩什么,梅长恒经常干。

有钱不花,留着白搭,是他的座右铭。董甜宝也懒得管,劝也劝过,闹也闹过,却狗改不了吃屎,反正她又不缺钱,没必要一定让老公上进。

可过了一个星期了,梅长恒音讯全无,手机始终无法接通。梅承方找他的电话都打到董甜宝这儿来了,她才绝对觉出不对劲来。

梅长恒与他,近几年夫妻感情已经淡了不少,基本上没有交流,但梅长恒跟自己大哥一家却非常亲密。

他去做什么,当妻子的董甜宝不一定知道,但梅承方一定会知道的。视如亲子的侄子啊,出门游玩要缺席周末家庭聚会如何会不提前报备?

梅承方一贯看她不顺眼,要不是实在没招,也不会主动给她打电话。

梅长恒这是又玩哪一出?董甜宝给所有她知道的与梅长恒相熟的人都打了一圈电话,没人知道他的下落。

董甜宝这才去附近派出所报了失踪案,派出所查了查没消息,梅家人疏通关系,转到分局又查了查,仍然没消息。

梅长恒没有机票、火车票购买记录,长途汽车因为有些地方还没有完全实名制暂时需要时间继续排查,他自己的车稳稳地停在车库里没有使用,警方放出风去,在他失踪当天也没有收到任何出租车司机搭载过与他体貌特征相吻合的客人的反馈消息。

人就这么凭白无故地失踪了。根本没给警方留下找着人的机会。

像这样配偶失踪的案子,董甜宝自然会被当成第一怀疑对象。梅长恒日子过得挺舒坦的,没理由一个招呼不打消失得无影无踪。

无论是梅家人还是董家人,都肯定董甜宝不会杀人。就她那性子,手上划个小口子流血了都吓得半死,杀人?她要真的那胆子就好了。

怪不得卷宗里边就两页纸的调查记录,根本没地方下手,天大地大,想找个人哪那么容易。

郭建峰有些后悔自己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寻找梅长恒根本就是死路一条。

看来没有捷径可走。也是他心急,觉得这是一劳永逸的办法,毕竟就算现在他帮着董甜宝过了眼前的一关,梅长恒如果一直下落不明找不回来的话,随时随地都可以有人诬赖她杀夫,这屎盆子一扣一个准。

还是先找找董甜宝,问问她还没有没什么遗漏的。他心里打个颤,乖乖姑奶奶哟,可千万别再哭了,真心受不了。

董甜宝并没有被拘留。梅家报案虽然说得严重,但分局同行到了之后,一没有凶案现场,二没有尸体,全凭他们主观猜测,压根算不上证据,梅家人被批评教育了一通,不许他们再来闹事后,便全被梅长慎领走。董家一早就恢复了平静,董甜宝连去分局走个过场问个笔录都没有。

董家不是无名无姓的小户,公安局想动他们,也得掂量掂量。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绝对公平,董家有钱,跟市里的几个领导都能说上话,他们如果证据确凿,谁也袒护不得董甜宝,杀人肯定是要偿命的。

问题是现在什么都没有,如果仅仅是因为有人报案说董甜宝杀人,她就得被当成杀人犯对待,董家第一个就不干。

董甜宝双眼红通通得像兔子,如惊弓之鸟,小心开了道门缝,看清外面站着的是郭建峰,这才松了口气,打开门让人进来。

终于没再上来就哭,郭建峰一颗惴惴的心也放下不少。

“你还好吗?”以董甜宝的性子,受这么一场惊吓,可是遭了罪了。

“还好。还好。”她低着头,可怜巴巴地回答道。

“最近几天,要不你住回娘家吧?一个人住这么大的房子,也不安全。”郭建峰抬头四处打量了下,这还是他第一次来,他们一般吃个饭聊个天,都是在外面随便选个饭馆。

淡淡的臭味弥漫着,郭建峰自然闻得到,他皱了皱眉,这味道太过熟悉,绝对是尸臭味。

现在天气一天热似一天,x市的气温再创新高,已经达到34度了,这温度,如果有尸体的话,用不了二十四个小时,就能**到发出臭味的地步。

难不成,董甜宝家真有尸体?

不对,不对,这味道太淡了,如果是死人,一百多斤肉臭了,绝对不止这点味。

还是说,尸体一直都在,因为时间太长,原先存放时没有异常,现在出现了渗漏,才传出臭味来了呢?

郭建峰第一次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董甜宝。

人是会变的。士别三日且应当刮目相看,更何况,他与董甜宝认识二十年,这二十年来,联系并没有多频繁,长的时候,三五个月不见,都很正常。

他是不是也应该刮目看待看待董甜宝了?不应该让自己多年前的思维与记忆影响现在对她的判断。

没有人可以永远单纯,家里有钱,丈夫疼宠也不行。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人,总是会长大与成熟的。

董甜宝也是一样。

“我能随便看看吗?还是第一次来你家呢。”

董甜宝低着头,没有说话。

认识二十年,她这样的小动作,郭建峰如何能不明白什么意思,她不愿意,却又不知道如何拒绝,因此才保持沉默。

可郭建峰没有像以前似的,很善解人意地略过这个话题不再为难她:“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你家还真大呢,这房子真好。”

十几年的老别墅,却一点不显陈旧,处处金壁辉煌,生生要闪瞎郭建峰贫困的狗眼了。五间卧室,两间书房,客厅旁一个大大的开放式厨房,摆着张比郭建峰床还大的餐桌,楼上楼下三个卫生间,还有储藏室,保姆间。

郭建峰一一看过来,董甜宝沉默的拒绝没好使,只得委屈得跟个小媳妇似的跟在郭建峰身后,看他挨个房间检查,衣柜、床底都扒开看看,连墙壁和地板都得用力踩踩。

她死死咬着下嘴唇,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

一个小时后,郭建峰有些尴尬,除了发现厨房里臭味要更浓一些外,什么也没找到,没有尸体,没有血迹。

他站在洗碗池前,望向外面院子里被挖得不成样子的地面。阵阵相对浓郁的臭味从下水道窜出,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他不相信董甜宝能忍得了自己家里有异味,十五年来的老装修能一点不显旧?无论多贵的装修材料,都会多多少少有些褪色。故宫够显贵了吧?以前皇帝老子住的地方,那木头上的漆还得隔一段时间刷一回,床幔窗帘隔一段时间换一回呢。

董甜宝的家不知道装修过几回了吧。这么大个宅子,想要藏具尸体其实挺简单的。虽然郭建峰什么也没找到,但这味道骗不了人。

他缓缓收回视线,紧盯着下水道口。董甜宝对生活品质要求很高,平常旁边有人抽烟的味道她都忍不了,怎么可能会对到处都有的臭味视而不见?

而且防臭的下水道塞满大街都有卖的,十几块钱就能买一个,董甜宝会放任不管?

下水道有拆装痕迹,应该刚刚被打开过,分局的同事进屋搜查了,他们肯定也能闻出来这是尸臭。

但有味不犯法,找不到尸体一切都白搭。

他再拆一次,能发现点不一样吗?郭建峰没那自信,分局的同行又不是傻的。

他仔细观察了下水道走向,是连接到后院的主管道的。既然屋里已经被拆过了没有发现,他准备从后门出去,挖挖外面。这臭味来源,必须弄清楚。

他往后门走的时候,背后传来阻力,回头一看,却是董甜宝拽住了他的衣角,满脸哀求之色。

哀求什么,她不说,他也知道。

两人定定地站着,董甜宝一双大眼睛有惊恐,有悲哀,有乞求,郭建峰还有什么不明白。

梅家人没有猜错,梅长恒真的已经死了,就死在自己家里,而且凶手是董甜宝。

原来单纯的那个她,现在已经学会杀人,学会撒下弥天大谎了。

物是人非!

坚定地将衣服从董甜宝手里拽回来,眼看着她一点点变得绝望,郭建峰想,原来他其实也可以很冷血。

杀人,是最野蛮的犯罪,除了法律,没有人有资格剥夺别人的生命权。郭建峰不认为董甜宝就有资格凌驾于法律之上。她犯了罪,就得为此承担代价。他能为她做的,就是找个好律师,至少为她争取一线生机。

他从来都很冷静,冷静得有些冷酷。二十年的交情,换不来他徇私枉法。

转身向门外走的脚步更加坚定了。

“郭建峰,求你!”董甜宝轻轻哭泣,他充耳不闻,继续向前。

“你看看我这副样子,都是梅长恒害的!”身后的声音陡然尖利,郭建峰终于还是在打开后门、未迈出去之前,回了头。

然后怔住。

董甜宝一反常态得没有哭,她在笑,可是那笑容满是酸楚,让人心碎。

她说:“我没有几个月好活了。”此时的董甜宝,一头乌黑秀发被她拎在手里,露出脱发脱得仅剩边沿一小片、参差不齐的脑袋来。

郭建峰的脚说什么都再迈不出去了。

她与董甜宝上次相见,是四个月前。那时她有些消瘦,比以前更沉默,整个饭局里说超不过十句话。郭建峰当然注意到了她的反常,问她怎么了,那个时候董甜宝什么也没说,只笑得有些勉强。

他以为是别人的家的私事,自己也没追问。

可掉头发掉得厉害,人也快速消瘦,这是......得了绝症,做了化疗?

“你得了癌症了?”

“肝癌晚期,已经扩散了。”董甜宝无所谓地耸耸肩:“郭建峰,咱们认识二十年了,我从来没有求过你什么,现在我求你,求你不要插手,行吗?梅长恒他该死啊!”

双眸充满了怨毒,郭建峰从来没在董甜宝的脸上看到过这样狰狞的表情,她总是喜欢伤春悲秋,从学生时代开始就喜欢。这么多年了,温温柔柔的。

“我现在这样,全是梅长恒害的,他给我下了毒,故意让人得病,想让我死,你说,他既能害我,我为什么不能杀他?”董甜宝号啕大哭,原本她有钱有闲,生活别提多滋润了,怎么可以在四十岁的年纪,就要死了呢?

她不想死啊!

梅长恒!梅长恒!十几年夫妻,她以为对她很好,宠她爱她的枕边人,居然为了钱,为了不跟她离婚就拿到钱,就处心积虑让她生病,让她死!

“他怎么害的你?生病谁也控制不了,你是不是钻了牛角尖了?”郭建峰总觉得现在的董甜宝精神状态不太正常,梅长恒不是医生,又不是神仙,怎么能让谁得病谁就得病呢?

这解释不合理,郭建峰在心里更倾向是董甜宝患病之后精神太紧张,梅长恒又疏于照顾,才让她产生了被人谋害的错误想法。

“你知道,我一直很爱吃开心果吧?”董甜宝将假发重新戴上,缓缓走到沙发前坐好,盯着茶几上面一溜空瓶发呆。

五六个挺漂亮的糖果罐,漂亮是漂亮,却与整体装修风格并不搭配。相比较博古架上价值不菲的工艺品,这几个糖果罐太寒酸了。

以董甜宝的品味,肯定不会喜欢。

那为什么要留下来呢?

婚内出轨

曾经,董甜宝觉得,她一生的所有好运气,都用在认识梅长恒这件事上了。

学生时代的董甜宝安静得像个隐形人,她不爱说话,性格木讷,读书成绩又差,长得又矮又胖,几乎可以算是一无是处。

她总是在教室的角落里,低着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偶尔也会用眼角的余光注意着班上极受欢迎的男生女生们,心里羡慕不已。

那个时候,董家才刚刚开始发际,钱财逐渐多起来,但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她没参与家族生意,父母和哥哥姐姐们都是穷过来的,即使日子开始变好,艰苦朴素的良好作风没有丢。

家里边吃的很丰富,营养充足,荤素搭配,比以前好不了止一个档次。但是在穿着上,一家子不讲究惯了,暂时还改不了,董甜宝的衣着依然是地摊上十块钱一件的衬衣和长裤,土黄色和灰黄色,让她穿上,浑身散发着浓郁的土气。

对比班里穿着光鲜靓丽、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漂亮姑娘,董甜宝就是只丑陋的虫子,还是只能变扑楞蛾子的那种。

哪个少女不怀春,即使对自己长相超级没信心的董甜宝,也在心里偷偷暗恋着长得高大帅气的班长。可大概,同班三年,班长连她叫什么都记不清吧。

不是不自卑,不是不伤心,可软得没脾气的她也做不出跟家里人撒气,让他们给自己买衣服买化妆品打扮的事来。

灰暗的高中生活结束,董甜宝考入了本市一家名不见经传的三流大学,在她上大学的那个年代,还没有所谓三本的说法,她能擦着线上了本科院校,让全家人都忍不住泪流满面。

他们老董家居然也出了个大学生啊!甜宝真是好样的啊!

对于家人的兴奋,董甜宝却反应平平。三年高中生活告诉她,她在大学的日子也不会有多少改变,死水一般的四年啊,要怎么熬?

她很没自信,哪怕那个时候,郭建峰早已经暗里表达过自己对她的好感,可那又如何?高中毕业,考入外省市的一个曾经的暗恋者,除了让董甜宝从自我厌弃的边缘往回跨了一步,偶尔写两封信描述描述各自的生活,根本毫无意义。

近二十年前,通信很慢,思念也在渐行渐远中减轻。等一学年结束,高中同学聚会,她居然已经差点认不出曾经暗恋了四百多天的班长。

众人仍然叫不上她的名字,对着她挂着勉强笑容的圆脸蹙眉。但董甜宝发现自己已经没那么在乎了。

平静的生活持续到大学最后一年。那一年,董甜宝已经彻底从当年的丑小鸭,外观上变成了天鹅。穿着得体,妆容精致,掩盖了不少容貌上的不足,虽然她还像以前一样珠圆玉润,可整体气质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也是在那一年,她认识了梅长恒,这位外表很亮眼的梅家少爷。

董家算新贵,梅家也是。他们有钱,却没有底蕴,暂时还处于x市有钱人的边缘地带。

梅长恒又是个好吃懒做,胸无大志的性子。梅长慎已经对这唯一的弟弟死心,不再奢望他能上进,帮帮家里的生意,只要他不惹事生非,情愿花点钱养着他。

花花公子梅二少在认识董甜宝的第一眼就被她吸引了。我的个乖乖哟,这小娘们身上穿的戴的,手里拎的,没一个便宜货,有钱,真有钱。

梅长恒是什么人,天天在奢侈品堆里打滚,虽然他不一定买得起,但架不住爱看爱钻研啊,一屋子的各式杂志,每张图都深深印在他的脑海里,无论是最新款的玛莎拉蒂跑车,还是five plus最当季的时装,他都门清得很多,怎么可能一眼认不出来。

这个女人一定很有钱,或者她家里很有钱。

挣得少花得多,穷疯了的梅长恒,几乎第一时间就把董甜宝当成了目标,傍富婆吃软饭什么的,他毫无压力。

阅遍千帆的梅长恒,对上毫无恋爱经验、内心依然自卑的董甜宝,结局可想而知。仅仅一个星期,她就醉死在了梅长恒编造的温柔乡里,再也不愿意醒来。

也不知道梅长恒是什么心态,反正最后他们经过了三年爱情长跑,最终居然结婚了。

婚后生活在董甜宝看来十分甜蜜,梅长恒纵有千千万万个缺点,她自认为对自己是真好。而女人嘛,图的不就是嫁个知冷知热的老公,夫妻俩白头到老,平平顺顺吗?

尤其当两人一直没有孩子,梅家已经三番四次公开表示不满,梅长恒却一直出面护着她,半句责怪都没有时,董甜宝流下了幸福的泪水。

她一直觉得,他们可以天长地久的。

直到......

多烂俗的桥段啊~~~

有一天,董甜宝身上不太舒服,惫懒动弹,躺在床上迷迷糊糊想睡觉,突然接到一个女人打的电话,对她说,梅长恒爱的不是她的人,而是她的钱,如果她但凡还有一分廉耻,也应该早早让出梅长恒夫人的位置。

电话那头的女人语气十分高傲,不知哪里来的优越感,她说她跟梅长恒认识六年了,已经有了个五岁的儿子,小小少年简直就是他父亲的翻版,却一直没能光明正大跟父亲生活在一起。董甜宝就是只不下蛋的母鸡,还真以为男人不在意传宗接代吗?天真!

这通电话,让董甜宝有点懵。本心她是不相信梅长恒撒了弥天大谎专为骗她,可作为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近几年,梅长恒确实变了,哪怕这种改变不算明显。

女人在侦查自己老公出轨方面有着福尔摩斯的能力。以前,无论自欺欺人也好,眼不见心不烦也好,董甜宝一直生活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里,拒绝相信她一直以来苦心经营的爱情早已经不复当初的纯净,变质得腐臭不堪。

梅长恒正好不在家,他说他出去看牡丹花展。

结婚这么久了,梅长恒何时喜欢看过花?美人花的话,他也许还有兴趣。

夫妻关系每况愈下,他们一天到晚相对无言,梅长恒也比以前更爱出门,这些董甜宝看在眼里,却从来不想管。

反正都在家,不说话,也是连空气中都透着尴尬,还不如离得远点,回来了还可能给她个笑脸,气氛和缓一些,她犯不着非得把梅长恒拘在身边。

可接了这么个电话,任董甜宝再没脾气,身体再不舒服,也坐不住。她不会轻易相信一个外人的话,就立即冲出去找自己的丈夫哭闹,但她必须亲眼看一看。

牡丹不是x市的特产花卉,种植要求又高,整个x市只有郊区有个挺出名的园子里养了大片,花期时收点门票,游人不少。

她开车过去,在停车场转了两圈,都没找到停车位,却意外地发现了自己老公的座驾。

他果然来看花了,只不知道是一个人,还是一家三口。

董甜宝将车停在不远处,既不会近到让丈夫发现她的存在,又不会远到看不清来人的脸。

她没等太久,大约一个小时后,那个熟悉的高大身影出现,一个人。

如释重负~她在车里大大地喘了口气,摇摇头,为自己居然会怀疑老公而愧疚。

但她这份释然只持续了三分钟。

等梅长恒坐上车,打开玻璃散热后没多久,一个打扮得很清爽,看起来不到三十岁的年轻女人牵着个小男孩款款走来,小男孩手里拿着雪糕,吃得正高兴。

“你怎么又给原原买雪糕吃?刚刚在里面他都吃了两根了。凉的东西吃多了不好,他还小呢!”这是梅长恒的声音。

“今天天实在太热了,他年纪小,受不住嘛。平时也不会这么惯着他,今天出门玩,开心,就让他吃吧。你难得带他出来,别为这事闹不开心了。儿子总想你呢,下次能一起出来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女人温温柔柔的声音顺风飘来,哪还有打电话时的气势。

她临上车前还四处打量了一番,似乎有些失望。梅长恒开着车,缓缓离去。

坐在自己车里的董甜宝早已经泪流满面,原来那个女人说的都是真的,原来她自以为的完美爱情早已经多了两个人的存在哦,不,应该说,她才早已经变成那个多余的人。

直到有人过来敲她的车玻璃提醒她挡住后面出来的车了,她才回神,驾车离开。

在外面漫无目的地乱逛,直到日头偏西,她才一步一步挪回家。

梅长恒仍然没有回来,她一天水米未沾牙,此时饿得胃都抽了,却再一点吃东西的**也没有,将自己扔在沙发上,直勾勾盯着大门。

此时梅长恒在做什么?跟那个女人,还有他们的儿子,一起开开心心地游玩?一定会被别人当成幸福的一家三口吧?

她苦笑,一直拿着不属于自己的幸福,果然白头携老就是个梦想啊。

大约,梅长恒过不久就会跟她提离婚吧,即使心里难受得要死,这一次不要哭了好不好?里子已经没了,就给自己留点面子吧。天底下的男人那么多,总还会有个贪财的愿意要她的。没想到二嫂一句戏言,不久就要实现。

直到深夜,她躺在沙发上睡着,梅长恒才满面春风地回来,惊醒了她。

“你怎么睡在这?多冷啊,一点都不知道爱惜自己。”梅长恒的话语里有无奈,有宠溺,如果不是下午她亲眼所在,自己的丈夫跟别的女人早已经连儿子都生了,她还会觉得,这个人是她可以依靠一辈子的丈夫。

她勉强扯出个笑,黑暗中梅长恒也看不到她眼中全是苦涩:“等你来着,等着等着就睡着了。”

“傻瓜!你等我做什么,自己先睡就好。”他抱起自己,向楼上卧室走去,姿态那么娴熟,是抱儿子还是抱小三练出来的?

他将她轻轻放在床上,她能从他的衬衫上闻出属于其他女人的香气,胃里一阵抽搐,忍不住推了他一把,翻身冲着床边一阵干呕。

“怎么了怎么了?怎么还吐上了?你是不是感冒了?”董甜宝肠胃弱,经常无论哪里不舒服,最后都会想吐。

她挥开梅长恒过来扶她的手,力气之大,在寂静的夜里发出啪得一声响。

“你今天怎么了?”被打疼了,梅长恒有些生气,自然流露出不满,换作以往,董甜宝早就贴上去替他吹一吹,然后道歉说自己不故意的,梅长恒会趁机刮一下她的小鼻子,然后两人重归于好。

可是今天,董甜宝连理都不想理。她想,自己也是有洁癖的,精神洁癖,虽然内心的一部分可耻地在思考如何才能把梅长恒的心赢回来,但是一惯感性的她此时却无比理智,这个男人,她不想要了。

她从那天开始,一直在等梅长恒开口跟她说离婚的事,可左等右等,一直也等不到。

梅长恒仍然像以前一样,与她话不多,可该说甜言蜜语的时候还是张嘴就来,哄得她一阵心软,虽然会早出晚归,一整天都不见踪影,还是会抽时间替她剥最爱吃的开心果,一剥就是一大罐。

用那种漂漂亮亮的糖果罐装的,满满一大罐。

以前家里穷,能吃上开心果就相当于过年了,现在日子好过了,董甜宝仍然固执得喜欢这种坚果,香香的,咸咸的。

每每能让董甜宝心软。

她在梅长恒又一次出去时,抱着装满开心果仁的糖果罐想了好久,终于还是决定再给梅长恒一个机会,如果他愿意回头是岸,儿子她可以出钱养,但这对母子,梅长恒却是再也不能见了。她愿意给钱,花钱买清静。

她通过手机定位找到了梅长恒,水果手机这功能简直不要太好用。

公园里,果然见到了亲如一家三口的他们。

她抱着糖果罐,等梅长恒暂时离开,站到了那个女人面前。

那女人对她显然很了解,一眼就认出来了,有一瞬间的慌乱,更多的则是欣喜:“我还以为你真怂到会一辈子躲在你家那乌龟壳里不出来。怎么?今天来,是想通了?决定放弃还是争取?”

她默默无语,将开心果仁放在长椅上,一时间不知道要如何开口。

为什么她一个正儿八经的妻子,此时看起来才像委屈的小三?

手刃亲夫

其实连她自己都说不清,自己是想争取还是放弃。梅长恒对她的好历历在目,但眼前这一大一小两个人,又明晃晃地将她脸都打肿了。

自以为是无外如此,梅长恒大概爱的真是她的钱,也难为他十几年如一日装得辛苦。跟她在一起,他累了吧?

“你......”董甜宝想要问问他们是怎么相识的,却又害怕知道真相后会比现在更难受。她的心已经在滴血,何必非要让伤口继续扩大呢?

还是算了吧。看在孩子的份上。

她将目光转向玩沙子玩得正欢的孩子身上。那眉毛那眼睛那嘴巴,全都是梅长恒的模样。也曾幻想过两人会有一个孩子,鼻子像她,眼睛像他,集合两人所有的优点,精致得仿佛瓷娃娃。

“妈妈,妈妈,我饿了,咱们去吃饭吧!”小小的孩童扑向妈妈的怀里,扭头好奇地望着不认识的她,露出个灿烂的微笑,再然后,视线下移,放到糖果罐上。

“好好,我想吃开心果。我好饿。”

“哪让你不好好吃早饭,现在饿了吧?调皮!”母子互动,看得董甜宝眼窝一酸,心里一软,就将那罐她很宝贝的开心果仁推了过去:“吃吧,阿姨请你吃。”

她的目光很温柔,神情很自然,那女人看懂了她的意思,没有强硬拒绝,十分开心地摸着儿子的头,让他想吃点吃点吧。

等梅长恒回来,看到董甜宝居然也在,还与自己的情妇相谈甚欢,脸色有些发黑。

他鲜少有对着董甜宝生气的时候,此时黑着张脸,作老母鸡护小鸡状把那对母子拉到身后,居高临下地站在董甜宝面前质问:“你怎么来了?”

董甜宝仰头,第一次发现,原来梅长恒有这么高,凶起来有这么吓人。

“爸爸,开心果真好吃,阿姨给的,你也吃。”被宠着长大的孩子根本没发现现场的气氛有些凝重,伸出肉乎乎的小手,把掌心的果仁递到父亲跟前。

刚刚还黑着脸的梅长恒十分惊愕,看看儿子手心里的果仁,又突然见到长椅上放着的打开盖的糖果罐。

他拍掉儿子手心里的果仁,对着儿子吼道:“爸爸没教过你生人给的东西不能吃吗?家里短你吃喝了?没出息!赶紧扔了!”看到儿子嘴里正嚼着,不管不顾地伸手指头就上去往外抠。

哭声瞬间震天响。被娇养了好几年,小男孩哪里见过自家爸爸这么凶的时候,倍感自己委屈,当场抱着亲妈的腿,怎么劝都不行。

再三检查儿子嘴里没有果仁了,他才没好气地问情妇:“怎么看孩子的?别人给的东西就吃!平常给你们的生活费不够花吗?还在这丢人现眼,快回去!”

梅长恒的反常引起了董甜宝的注意。

她才应该是那个又哭又闹大发脾气的人吧?她没有做什么不得体的事,心平气和,对一个私生子也和颜悦色,听到孩子说饿,好心拿吃的给他。

怎么梅长恒就摆出这么副鬼样子?

是觉得自己找上门来,让他心虚了?还是害怕自己知道,本来就抱着脚踩两条船的目的,根本不想离婚,所以那女人没办法,才打电话告诉了蒙在鼓里的自己?

董甜宝不是一个多聪明的人。这么多年又被保护得很好,性子里单纯的一面被无限放大。但其实她也没多傻,只不过不愿意花心思算计自己同床共枕的另一半。

孩子吃个零嘴不是大事,正室小三相见没闹起来也不是大事,知道自己在外金屋藏娇,连孩子都生了更不是大事,反正她董甜宝性子软,哄一哄也就好了。

那为什么梅长恒还会发这么大的火呢?而且他并不是真的想教训孩子,而是急切地希望不要让孩子吃下去她的东西。

如果不是知道这罐果仁自己经常吃,她会以为是不是自己气晕了头往里面下了药。

下了药?

下了药!

董甜宝震惊地盯着糖果罐。她一直留意着梅长恒,自然没错过他刚刚知道儿子吃了果仁时脸上有一闪而过的惊恐。

他在惊恐什么?为什么这果仁他儿子一定不能吃?

这东西有问题!

她想,梅长恒总是会悄悄地剥上一盘,然后装得满满的,送来给她,她从来没有见过她当面剥的样子。

她以为是他想着她,温柔体贴。

可如果不是呢?如果这果仁根本有问题呢?

她通体发寒,仿佛一瞬间外面的冷意冻住了她。

信任这种东西,建立起来不容易,想要毁掉,只需要一瞬间。

她再也不敢吃梅长恒拿来的果仁,总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悄悄扔掉,只留下漂亮的罐子,还给他继续剥。

他每每看到空罐子时,眼睛里都会有喜悦,喜从何来?董甜宝不愿意想。

她想,这辈子的运气用在了梅长恒身上,大约这辈子的算计也要用在他身上了。

她买了复制电话卡,在家装了针孔摄像机,连家里的两台车上,也都被她放了窃听器。当然,这一切都是瞒着梅长恒进行的。

他们俩很有默契得没有深谈那天公园相遇的事。梅长恒简单提了几句是因为多年前他一时喝多,着了那个女人的道,她生下孩子才来找他,根本没给他纠正错误的机会。

跪在董甜宝面前哭得十分投入的梅长恒没有抬头,因此也没看到董甜宝似笑非笑的脸,他以为,自己解释清楚了,把外面的女人和孩子贬得一无是处,反复强调自己只是给他们些钱,照顾着孩子生活,跟那女人再没关系。

董甜宝一句多余的话也没说,照单全收,还跟以前一样,梅长恒真当自己已经哄住了妻子,转头该干什么干什么,只要董甜宝不提离婚就好。

自欺欺人的两个人,居然奇迹般在同一屋檐下和平共处。

但她再也没有吃过一颗开心果,尤其是梅长恒拿给她的。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根本不需要时间就能长成参天大树。

就像已经被押上断头台,只等着刽子手的刀挥下来一样,董甜宝迫切地需要知道,事实真相到底如何,是她多想,还是枕边人是个禽兽。

她没有等多久。在一次偷听到梅长恒给那个女人打电话时,证实了自己的猜想。

开心果是好开心果,只里边稍微加了点料:发霉的花生磨成的末。

董甜宝一开始并不知道这招有多厉害,直到她百度了一下。

黄曲霉素,已经被全世界公认的强致癌物之一。人会不会患癌,取决于它在人体内堆积的数量,早晚逃不掉。

心死是什么感觉,愤怒是什么感觉,董甜宝在一天内体会了个遍。

她等着梅长恒回来,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

她问他,为什么。

他笑她,想太多。

她又问他,他知不知道黄曲霉素是什么东西。

他又笑,不知道,干嘛用的。

眼神依旧温柔,身上带着另一个女人的馨香,可背后的算计与狠毒让董甜宝狠狠打了个冷颤。

她手里的刀,刺进了梅长恒的肚子,一刀又一刀,刀刀直没刀柄,刀刀带着绝望。

直到梅长恒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倒在地上,双眼大睁,像离开水的鱼一样用尽全力想要吸一口气,渐渐的不再挣扎,直至死去。

董甜宝居高临下,一句多余的话都没说,就那么静静看着,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她觉得痛快淋漓!

杀人之后,扑天盖地的害怕与后悔才涌上来。她不想死,不想给梅长恒陪葬。于是趁着半夜,将尸拖到后院,忍着恶心剁成小块,顺着下水道想冲走。

她不停地剁,不停地剁,剁得手发疼,胳膊发酸,始终没有停止。

可小块的骨头可以冲走,剩下的头颅和实在剁不到的大骨头,她也只能勉强将它们扔进好不容易打开的主管道,寄希望于在水流的作用下,总有一天能腐蚀,总有一天能被冲走。

直到那一天,她才是安全的。

以往软弱无能的性格帮了她很大的忙。她只收拾干净家里,又在第二天出门时将梅长恒的手机、钱包和衣服远远扔到垃圾桶里,编了个他出去游玩的谎话,便没有人怀疑她了。

天衣无缝吗?自然不。每一天,董甜宝都生活在恐惧之中,生怕别人发现她家下水道里的秘密,或者哪天,邻居家里冲出个头盖骨来。

家里的臭味一出现,董甜宝就闻出来了,她四处查找来源,发现味道出自下水道时,作贼心虚的她不敢吭声,生怕引起别人的警觉。

然而怕什么来什么。

故事讲得挺悲惨,女主角的遭遇也很可怜,郭建峰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董甜宝则擦了一把流到嘴边的泪:“杀了他之后没多久,我去医院体检,被发现患有胆囊癌,切除后化疗,恢复得不错。”

“可好景不长,前不久复查,发现已经复发了,而且这一次,癌细胞扩散,药石无效。我要死了。”

董甜宝说自己要死了的时候十分平静,她只是笑着,看向郭建峰:“董家还得在x市混,有个杀人犯的家庭,说出去太不好听了。我求你,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帮帮我好吗?”

郭建峰不忍拒绝,却不得不拒绝。

杀人偿命,这是公道,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

她可以在知道梅长恒出轨时选择离婚,离开这个渣男,也可以在知道梅长恒想害她的时候,带足证据,告他去,相信以董家的能力,董甜宝不会轻易被人欺负了去。

这不是必死的局,董甜宝有很多次可以选择另一条道路的机会。

然而她都没有。她跟梅长恒死死捆在一起,直到再无退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所以董甜宝可怜吗?可怜的。无辜不?一点也不。

郭建峰打了几通电话,接手了梅长恒被害一案,他收集了足够的证据。

下水道中残存的尸骨被打捞出来。主管道里有不太松也不太紧的隔离网,骨头那么大的东西,根本通不过,全挡在了自家下水道口。也就是董甜宝轻易不在家开伙,不然下水道早就堵了。

可笑的是,下水道传出的阵阵臭味,根源应该不在梅长恒的尸骨。

董甜宝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候,很有耐心地一点一点将剁碎的骨头渣子连着肉一起扔进去,剩下的放进冰箱冻着。时隔一年,哪里还有血肉能散发出臭味,只剩下骨头了。

臭的,是一窝耗子尸体,不知道它们怎么选择了下水道里安家,用水量增多时全家被灭,尸体发出臭味。

看到这一幕,董甜宝又哭又笑地被带走,嘴里喃喃自语都是天意。

之后,郭建峰积极奔走,上窜下跳,从检察院到法院,一路拖关系找熟人,发挥了比董家人更大的作用。

一桩杀人案,因死者有严重过错,又因为董甜宝已经身患绝症,被轻判了三年,而且这三年,她一天都没在监狱里服过刑,直接保外就医,住进本市最好的中心医院,过得还算不错。

除了她已经快要死了之外。

董家人花费无数心血,出手大方,遍请名医,也改变不了董甜宝已经注定的命运,她一天天虚弱下去,完全被病魔压倒,终于快要不行了。

但梅家人一直心存不满。

三年,是故意杀人罪量刑的起点,也就是说,只要定性为故意杀人,量刑不可能低于三年,更何况董甜宝一天牢都没坐守,这让失去了一个儿子/兄弟/叔父的梅家人如何愿意。

他们斗不过董家,只能把满腔仇恨对准郭建峰。

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梅家这三年来什么渠道都走过,连信啊访都没拉下,可郭建峰本身并无过错,董甜宝身子不好,梅长恒有主观错误都是事实,告也告不赢的。

这么桩案子,闵三行会知道,也是因为自家老爹是闵局长,纠察组归他管,在一组要被解散时,也跟闵三行漏了口风。

闵局长不会收拾郭建峰,但这一次不一样,是上面指名道姓一定要严办的。说什么公安干警充当了有钱人家的爪牙,为其脱罪轻判出力,总之就差没直接说郭建峰是黑警察了。

这才闹到现在一发不可收拾。

阴影重现

x市不是文沫的主场。比不得闵三行在消息方面十分灵通,郭建峰现在如何,局里到底要查到什么程度,这些消息就交给闵三行去打听了。

如果他说郭建峰当初在处理董甜宝杀人案时没有过错,文沫是愿意相信的,那是他们大公无私的直系上级。

但心里有一个角落里,划过一道质疑的声音:以郭建峰的护短程度,与董甜宝二十年交情啊,真的没有一丝一毫的徇私吗?

就像,为什么他去了一趟f市,见了秦凯之后,这位已经被批准以故意杀人罪逮捕,马上就要移交检查院起诉的罪犯,突然越狱了呢?

他们谁都不想往郭建峰在其中充当了不光彩的角色这一方向去想,可事实摆在眼前,由不得他们心里不犯嘀咕。

唉,秦凯走上犯罪道路,听起来就像笑话一样。如果不是郭建峰回来,一脸严肃地答应他们这一消息,他们还以为是别人故意黑秦凯呢。

真是多事之秋,文沫拉着程功离开了彭忘川家,走出正门时,一声叹息,忍不住想对老天比个中指,她过几天平静日子容易吗?

如此夸张的动作倒是把紧跟着他们出来的彭忘川吓了一跳,因为文沫上身后倾,差点砸在他脑袋上。

“你跑出来干嘛?我们要走了,不用送,不用送。”文沫摸摸鼻头,又一不小心暴露了女汉子的本质,唉,虽然彭忘川知道她什么德行,但是能装还是得装。

“我被人下了心理暗示的事,思前想后,也没想明白,这个人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彭忘川憋了好久的话,他一直没敢让闵三行知道,他们刚刚建立的脆弱感情,还是不要横生枝节的好,反正他现在表现比较正常,不会再严重失态,影响已经被他有意识地消除了。

但依然如梗在喉。

像彭忘川这么骄傲的人,在自己最精通最引以为傲的本专业被人阴了,以他的性子无论如何都忍不了。他思来想去,觉得有嫌疑的人不算多。

他平常生活相对规律,能固定每隔一段时间与他相见,有机会对他下黑手的人,除了心理诊所的客人,再没有其他了。

他不认为这些人有必要针对他,他一个小心理医生,尊重病人**,敬畏自己职业,行事低调得可以,他喜欢不喜欢谁,重要吗?他又没有女朋友,真喜欢了,大不了就去追,就算对方有男朋友,他也就是不太道德。又能如何?不伤筋不动骨。

所以彭忘川一直觉得那个下手的人不是针对他,而是文沫。

他太清楚远距离异地恋最脆弱之处在哪。信任与怀疑,不过都在一念之间。男友刚来,“奸夫”打上门,是个男人都会忍不住怀疑怀疑自己头上帽子是不是变了色。

万一感情基础不够牢靠,分分钟情侣变路人的节奏啊~~~

这下手之人,要么对文沫有情,要么对她有仇啊~~

“我觉得,他针对的人,是你。文沫,你有没有什么隐藏的暗恋者,或者狠得罪了什么人?”彭忘川简单解释自己的判断,又拿出几份资料递过去:“这是固定常来我诊所的病人资料,你看看,有没有认识的。”

暗恋她的不可能有。交际范围如此之窄的文沫唯一算得上出圈的朋友,仅彭忘川一个,就她现在一副黄豆芽的模样,有人会看上她那纯粹眼瞎。

仇人嘛,倒是有一个。

文沫与程功对视一眼,显然程功也想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那个一直阴魂不散、视人命如草芥,总拿文沫身边亲近之人下手,向来喜欢隐在暗处,以达到他不可告人目的的幕后黑手,原来早已经潜伏到她身边了吗?

这个认知,哪怕未经证实,也让文沫在炎炎夏日如坠冰窟,身子一僵,大脑都变成一片空白了。

她能看到彭忘川的嘴一张一合,能感受到程功过来握住了她的手,可全身的细胞没有一个听她命令的,她动不了,听不了,说不出。

从心底涌出的最原始的恐惧感,已经足够摧毁她的意志!

不记得自己是如何回的家,她贪恋着程功温暖的怀抱,仍然忍不住全身都在发抖。

程功的声音带了些许飘渺,仿佛隔了千山万水,才终于传进她的耳朵里。

他说,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她还有他,一个靠得住,可以靠的人,一个会跟她一起,无论面对什么困难,都会尽全力克服,从来不轻易言败的人,一个爱她敬她,永远不离不弃的人。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在追女人方面笨拙如程功,真说起情话来,也有甜得腻死人的功力。

闭上眼睛,安安心心窝在这个完完全全属于她的怀抱里,她终于渐渐平静下来,长长呼出一口气。

无论做了多少心理建设,真事到临头,她还是会害怕,不过没关系,恐惧是人的本能,只要学会克制就好了。

再睁眼时,文沫满眼温柔,伸手紧紧搂住程功的腰。嗯,很结实,很可靠,很......安心。

她抬起头,亮晶晶地望着程功,然后,一个火热的吻主动送向程功的唇,深深的,义无返顾的,满满爱意的,拥吻下去,不愿分开。

程功先是一怔,没想到文沫会如此热情,然后他心花怒放,立刻反客为主。

男人在这方面永远都是无师自通的,更何况他们谁都不是菜鸟级选手,往往一个眼神,一个深吻,星星之火就能燎原了。

一夜不成眠,文沫在天空渐渐露出鱼肚白的时候彻底晕了过去,最后一个念头,就是惹谁也不能惹一个久旷快要旱死的男人,她是不是已经被拆散架了......

甜梦到被饿醒,文沫揉着酸软的腰,慢慢从床上坐起。

身旁已经没有人了,只有凌乱的床单和散落的几件男式衣物告诉她昨天晚上发生的事不是她的幻觉。

水到渠成,阴阳和合,本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文沫倒不是多矫情的人,做了就做了,不后悔,就是......

还以为睁开眼睛,就能看到程功正温柔地注视着她,然后轻轻在她额头上印上一个吻,说一句早安,然后他们一起起床,一起洗澡,一起吃饭,一起出门,像其他恩爱夫妻那样。

而不是现在,自己醒来,对方已经不见。

说实话,是有一点失落的。

“你醒了?”程功突然探头进卧室,看到文沫已经坐起来,笑着说道,眼神不禁往下稍微移了移,微微眯起眼睛,一脸享受。

文沫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自己身上未着寸缕。

“呀!你先出去!”她羞红了脸,满床找自己的衣服,天知道昨天意乱情迷之下扔到哪去了。她这一动,露出更多春色,程功哪里肯舍得离开,昨天可是关着灯的,什么也没看清,今天先饱饱眼福。

文沫什么都好,该有的都有,就是瘦了点,以后可得好好学学做饭,把她喂胖一点。

眼看着在床上手忙脚乱的女人脸越来越红,眼神越来越凶猛,程功见好说收,缩回头,还很体贴地带上卧室门。

自然,等文沫起床后,仍然免不了被吃了几口豆腐,这才勉强收拾好,肚子饿得直打鼓,家里连根菜叶子都没有,便随便出门选了家最近的小饭馆,点菜吃饭。然后又去超市,买了些食物,总不能搬出来一天三顿下馆子叫外卖,简单的家常菜,他们还是能做的。

都是独立生活惯的人,以前不做,一半是不精通,一半则是工作忙,可现在,一组都快解散了,他们还有什么要忙的。

哪怕知道幕后之人已经将黑手再一次伸出,今天这么好的气氛,文沫仍然还想偷得浮生半日闲。

她跟程功手拉手走在街头,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里,都满满的全是爱与默契。心灵相通,情浓意浓,真好。

快乐得仿佛所有的烦恼都不复存在。

整整溜达了大半天,程功两手提得满满当当,吃的穿的用的玩的,有用的没用的,只要第一眼看到觉得喜欢,统统买了回来。

回到家里,文沫第一时间踢掉她唯一一双高跟鞋,瘫在沙发上不想动。高跟鞋这种反人类的发明,到底为什么那么惹女人喜欢啊?穿上完全找罪受啊!

就连身强体壮的程功,也把一堆袋子往客厅随意一放,狠狠喘了几口粗气,这运动量,比他跑个十公里武装越野也差不到哪去了。女人啊,不管什么样的女人,真兴致来了,化身逛街购物狂人,可真是让一众男同胞们闻风丧胆啊。

虽然两个人一起逛很甜蜜,但程功还是衷心地希望,文沫以后少逛一逛吧。

起身接杯热水,程功拿着杯子走回来,一屁股坐在文沫身边,紧紧贴着她,在她还没来得及推开他时,凑到耳边小声说了句什么。

在外人看来,不过是情侣之间咬咬耳朵。

两人站起来,肩并肩向餐厅走去,文沫顺手拿过热水,亲亲密密虚靠着程功,然后,一个甩手,杯中水冲着餐桌底下泼过去。

一声短暂的低呼传来,热水正中目标。

“不许动!”程功拔枪,对准餐桌底。

桌底的黑影没有过激动静,文沫退后两步,开灯。

强光袭来,桌下人以手捂眼,缓了一会儿,才举着双手慢慢蹭出来,他露在外面的左小臂上通红一片,刚刚文沫泼得挺正,这人烫得不轻。

“你们还真警觉啊!”秦凯有些无奈,自己一身狼狈,要不是实在走投无路,也不会来找文沫。

总觉得这副鬼样子让曾经的下属看到,有些丢脸的说。但文沫可能是唯一能帮到他的人,他不得不来。

秦凯不怕死,如果是在与犯罪分子搏斗中死去,他只会觉得光荣。

但现在,他一点都不想死,背负着杀人犯的罪名,他会死不瞑目。

文沫皱眉。怎么会是他?

被全国通缉,他是怎么从f市跑回x市的?又为什么要回来,要来找她?

她有太多的话想问,可秦凯的状态不算好,他身上的衣服脏得看不出本色,头发更是干枯打结,一张脸近半隐藏在乱蓬蓬的胡须中,整个人瘦得脱了型,着实狼狈。

“你怎么会在这里?”

见是熟人,程功放下枪,上前搀扶。

刚刚他过去倒水时,发现餐厅的窗帘拉上了,这才回去提醒文沫,家里边可能进来人了。

餐厅的窗帘盒有点问题,拉的时候很费劲,那窗帘又栽得厚重。黑乎乎的不太透光,白天不拉开的话必须要点灯才行,他们自搬进来就是拉过。

所以他特意接了杯开水,回去问文沫有没有拉过餐厅的窗帘。

餐厅很空,他们租下这房子之后,没怎么开过伙,餐厅一直没收拾,小小的一张餐桌,四把椅子,别无长物。

这么间屋子,程功刚刚去的厨房没人,厕所和卧室都开着门,外面明晃晃的路灯光射进来,有人没人一目了然。只有餐厅看不清楚,要想藏人,也只能在餐桌底下。

“我没有杀人。你信我吗?”秦凯好不容易站起来,强忍着头晕眼花,只定定望着文沫,如果文沫有一丝一毫不相信他,他今天就算白来,会立刻离开,不讨人厌。

昨天之前,秦凯要这么说,文沫可能还会有所怀疑,可昨天彭忘川点醒她有人冲着她来,她突然反应过来,也许,无论是秦凯杀人,还是郭建峰被查,背后可能都没那么单纯。

秦凯想替女儿讨回公道想得眼睛都绿了,久寻不至,怎么突然就有了线索,之后音讯全无,再被人发现已经沦为阶下之囚?

郭建峰被梅家人咬着不放,也并非一日两日,梅家有钱有势,一直奈何不了他,怎么突然一组就被解散,郭建峰就入了纠察的眼呢?

一桩桩,一件件,看似毫无头绪,可文沫却突然从中嗅出了阴谋的味道。

幕后人与文沫打交道的次数多了,看看以前他都干了什么。

罗沁、项钏、褚橙、齐冉、崔志佳、李响岳,还有可怜的都没来得及睁眼看看这个世界的新生儿。

他从不自己出手,他会利用、威胁别人替他沾染血腥。

秦飞飞的底限

秦凯终于松了一口气。

文沫没有怀疑他,她愿意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相信他,多难能可贵。

这几天到处东躲西藏,像丧家之犬的他已经渐渐绝望。

铺天盖地的通缉令,他不敢坐车,不敢买东西,不敢跟人打照面,什么也不敢。与以前只是刻意躲着摄像头,不使用身份证不同,这一次,任何一个人有人的地方都带着致命的危险,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永远都是罪犯的克星。

很不幸,他再不是站在大海这边,他成了它的敌人,差点被淹死。

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他没的吃,没的休息,昼伏夜出,历尽千辛万苦,回到肖鱼白家里,什么都没有找到。

他不知道肖鱼白到底怎么死的,他的家,还保持着上一次他离开时的模样,干净整齐,没有人气。

他把肖鱼白打得够惨,唯一能确定的,只有在他离开时,肖鱼白仍然活着。至于为什么他的尸体会出现在几百公里以外的一辆货车上,而且这货车还好死不死与他有那么点渊源,而且正好那么巧,事发时他就在洛州县,而且身上还背上另外一起命案。

肖鱼白的死,他不能确定到底与不与自己有关。虽然尸体会出现在货车里肯定是有人想害他,但他仍然忍不住想,如果要是因为他呢,如果肖鱼白已经死了,而仅仅是有人挪了尸体呢?

这一认知吓到他了。他抱着杀人的目的去的,最后没下手,可肖鱼白还是死了,他能解释得清吗?

直到那个他连真名都记不得的小姐也死了,他才明白,自己被人算计了,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对方眼中,那个最开始打来的神秘电话,根本就是引他上钩的诱饵。

被押回看守所的路上,秦凯最终决定逃走。

他是相信法律的,相信它不会放过一个坏人,更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但他没办法相信洛州的同行,因为如果有人真要致他于死地,想出来的计策一定是天衣无缝的,不会有漏洞留下让人发觉。

但这些同行,一开始就火气全开,一门心思地希望自己交代,根本不愿意想别人陷害他的可能。

这是死局,不跑,结果就是个死。跑了,还有一线生机。

不能这么委屈地死了,背着杀人犯的罪名,以后别人说起他来的时候,不会再记得他是个受过不少表彰的人民警察,而只会记得他身为警务人员,知法犯法,最终害人害己。

他不能让自己受这份委屈,更重要的是,如果他名声有瑕疵,以前他参与侦破的案件,亲手逮捕的犯罪分子,他们都有理由跳将出来,控诉自己的非法行为,借此逃避法律制裁。

狼吞虎咽地坐在桌边吃着文沫从超市买回来的炒饭,里边有他平时最讨厌吃的姜末,也没能让秦凯吃饭的动作暂缓一些。

上次吃顿正经饭菜仿佛已经是上辈子的事,他饿得眼冒金星,四肢发软,任何食物摆在他眼前都配得上珍馐美味的名头。

“你......为什么没杀肖鱼白?”这是文沫想不通的地方。

秦凯因秦飞飞的惨死,一直表现得很不像他,愧疚、悲伤与愤怒早已经让他失去了理智,这也是为什么最开始郭建峰带回秦凯因杀人被捕的消息时,众人难过是难过,却没有太多质疑的原因。

因为之前已经有太多太多的迹象表明,秦凯会不惜一切代价去报复,包括践踏法律的底限而杀人。

只要秦凯确定肖鱼白绝不无辜,他没可能还让这个人渣活在世上。

为他提供线索的神秘人物总不至于犯这种低级错误吧?秦凯可是刑警出身,如何能在抓人之前不进行调查?

所以肖鱼白一定有问题。秦凯却没杀他,不合情理。

文沫想不通,所以她直接问了。

正大快朵颐的秦凯突然呛住,一阵惊天动地的咳嗽之后,是沉默。

眼前的美食突然变得索然无味,即使他依然感觉腹内空空,却再没有吃饭的**。

文沫的问题,他自然有答案,可他不想说。

这个答案,折磨着他,生不如死。

他的女儿啊,应该是他的责任,他必须要保护好,无法逃避的责任!

只要想想,当时肖鱼白说的话,他就浑身发冷。

握筷子的手不自觉攥紧,秦凯的脸色十分难看,他艰难开口:“一定要说吗?”

女儿死的最后一刻,他不希望让别人知道。

文沫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秦凯。

“她......”未语泪先流,秦凯哽咽着,扔掉筷子,以手捂脸,断断续续讲述清楚:

肖鱼白喜欢年纪偏小的女孩,尤其喜欢15、6岁的,身上既有成熟女人的曲线,还有少女的稚嫩,让他欲罢不能。

父女啊,多纯洁的关系,肖鱼白偏偏能让它染上色啊情的味道。

他刷了一艘游艇,价值八万八千八百八十八块钱的礼物,换得女儿必须专门为他做一件事。

在屏幕前,衣不蔽体,搔首弄姿,已经够让人难堪,但这也可以忍,只要能活下去,秦飞飞都可以学着接受,学着容忍。

可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有一条底限,超出了,忍无可忍。

叫着爸爸,做着不堪入目的动作,就大大超出了秦飞飞的底限。

她的爸爸,算不上多好的爸爸。

因为他总有比陪伴女儿更重要的事要做,总在答应了她之后一次又一次食言,总是让她在等待。

等待他陪自己出去玩,等待他送自己上一次学,等待他回家吃个团圆饭,等待他看到自己得了满分的奖状。

她可以习惯等待,是因为她知道,自己的爸爸,是个英雄。

警察这个职业并没有多伟大,最伟大的,是警察的家属们。

当英雄们在前面冲锋陷阵、保家卫国时,是这些家属默默承担着一个小家的全部压力。秦凯欠女儿良多,可秦飞飞仍然爱他,深深爱着,并为此坚持活着。

她知道,一定会有像她爸爸一样的警察叔叔,在某一天从天而降,解救她于水火。她坚信着。

可那一天,当她听完肖鱼白的要求,难得沉默了,反抗了。

爸爸这个称呼太过神圣,容不得一丝一毫玷污。就算为了活命,秦飞飞也做不出来。

对不起了爸爸,女儿不能再等你来了。

肖鱼白肿着一张胖脸,对着他痛哭流涕,他真的不知道,这个网站居然会来真的,当着所有看直播的人的面,杀了人。

肖鱼白是个变态,却也只局限在性心理上,他从来不是一个暴力的人,更没想过要害死谁。他说他很后悔。

当然,此时无谓的忏悔并不能让秦凯打消杀人的念头。是他女儿,用生命坚守着父女之间最纯洁最神圣的关系,到死都没有怪过他。

他又怎么能亲手毁掉自己在女儿心中高大的形象呢?如果人真有灵魂,此时女儿在天上看着他,绝对不会希望他做出没有机会回头的错事。

肖鱼白不值得,不值得他脏了自己的手。

于是秦凯收手了。他还想做让女儿为之骄傲为之自豪的刑警爸爸,而不是可悲的杀人犯。

屋内很安静,只有秦凯压抑的哭声,文沫和程功退回到卧室里,将空间留给他。没有人劝说,此时语言是苍白的,他需要的仅仅是发泄。

“我宁愿,他不知道真相。”这样血淋淋的真相,太残酷了。

“有的时候,无知还真是一种幸福。”现在的秦凯,比起之前狂怒得像头暴躁的狮子,浑身散发出来的绝望让人心酸。

如果不是为了自己的名誉,为了他女儿不惜用生命守护的名誉,被不被冤枉,早已经不在乎了。

秦凯身上发生的事,背后见不得光的手段是那么熟悉。

“幕后之人的一贯风格,程功,如果这一次,我逃不掉,你......”文沫觉得有些话应该提前说清楚。她得想办法让程功答应下来,千万别再不顾一切地来救她。

如果最终结果无法避免,她希望,这一次,她再不会牵连到别人。

李响岳和程功在爆炸发生瞬间一前一后扑向她的场景,自她寻回记忆后就在脑海中几乎是循环播放的,她没有办法忘却,更害怕历史重演。

身边这个男人,早就用行动不止一次证明过他很靠得住,让文沫既感动,又害怕。

她必须要约法三章。

“嘘~”程功伸出手,果断捂住文沫的嘴,顺势抱她入怀:“傻瓜!”

“你想说什么,我都知道。”程功放开捂着嘴的手,挪到腰上:“我可以向你保证,如果万一你真的出什么事,我会好好活下去,连同你那一份。但如果你出事时我在你身边,你觉得我会袖手旁观什么都不做吗?”

“那不是我。文沫,认识也快两年了,你足够了解我,应该知道,那不是我。”

“可是......”

“没有可是。保护不了自己的女人,死了也活该。文沫,我不会强求,却绝对会尽力。”他眼神中是满满的爱意:“你放心,这是最坏的打算,一定不会发生的。我们还要结婚,还要一起慢慢变老。”

会很美好吧?一起慢慢变老的日子,平淡却幸福。

一夜无话,谁心情都有些低落。

一个强大且不知底细的对手,让他们不知所措了。

还没打过一个照面,就基本上全军覆没,怎么能不消磨斗志。

秦凯还属于在逃通缉犯,安安稳稳呆在家里保证不被抓回去就地正法就很不容易了,因此文沫将彭忘川给她的那堆资料扔给秦凯去啃,之前她简单看过几眼,这里边的人只有一个她觉得有些眼熟的,可那一位,似乎每次她去找彭忘川都能遇到,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刻意。

庆某。

肯定不是真名吧?有姓庆的吗?就算有,有父母给起名叫某的吗?这大哥是里面最可疑的,因为身份资料很不全,与其他填得满满当当就差打听祖宗十八代的申请表相比,这位庆某什么也没写。

不像是以严谨细致著称的彭忘川会干出来的事。电话联系确认,他也只知道这个客人是几个月前来的他们诊所,比文沫稍晚一些,而且他很神秘,对自己的很多事闭口不谈,彭忘川从来没有真正为他做过治疗,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更像是真正的闲聊。

至于为什么能对庆某容忍度如此之高,当然是看在钱的份上,他再清高,也要挣钱吃饭,一位付钱痛快的客人,他没有理由拒绝。

一条腿行动不便,需要借助拐杖行走,看起起绅士且忧郁,这样的男人,看起来很可靠,怎么也不像坏人。

文沫冥思苦想,自己不认识一条腿行动不便的什么人啊。

全国范围来看,学心理学的人数其实不少,但毕业之后真的从事相关工作者,十不存一,真正精通的,千里挑一。

幕后人应该具备资深心理学研究背景,他对人物心理的把握之准确,利用之彻底,是文沫生平仅见。

最一开始,他的存在,就是从别人嘴里听说的。几桩毫无头绪的陈年旧案,他居然直接威胁凶手前来自首,并对文沫发出挑战,观察入微、头脑清楚、不被条条框框桎梏,心狠手辣,毫无怜悯,连最基本的爱护幼小的感情都没有。

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一点点毁了文沫。

他说,她不是个合格的警察,更玷污了犯罪心理学这门科学,因为她破的案子,有不少罪犯都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身亡。

他说,她夺走了他唯一宝贵的东西,所以也要让她尝一尝失去的滋味,因此她身边的亲朋好友一个接一个被害,可对手始终连面都没露一个。

他用她的生命威胁齐冉为他所用,为他杀人;他对程功动手,真心想让他死,如果不是程功机灵,早就变成一坛骨灰了;他与崔志佳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大约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同一类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从来不在乎会伤害到其他无辜之人。

他从来没想杀文沫,他只想毁了她,从精神上到**上,仅仅杀人,满足不了他变态的心理需求。

好心的陌生人

周永治觉得自己真是撞大运了,天上掉馅饼的事都能让他赶上!

直到搬进新居,再也不用为每月的房租发愁,他还觉得这一切都美好得不真实。

感谢社会主义大家庭,感谢好心人,感谢天上各路神佛,他上辈子一定是拯救了银河系。

苦难过去,前方全是希望!

他坚信,明天一定会更好!

第二天一大早,阳光明媚,拉开窗帘,蓝蓝的天白白的云,外面的空气带着雨后特有的泥土与青草混合的芳香。

昨天晚上不大不小一场正正好的雨,换来了今天的好天气,地面仍然微湿,周永治放弃出去买早饭的念头,想去冰箱里搜刮搜刮,随便做些先填饱肚子再说。

早上总是匆忙的。匆忙得起床,匆忙得做饭,匆忙地出门。

周永治早已经养成习惯,不用定闹钟,六点也一定会准备睁开眼睛。

身边的妻子安慧桅还在甜梦当中,消瘦的面庞上连睡梦中都带着几分凄苦,额头上半年功夫多出好几道皱纹。

她也才只有三十五岁啊!

小心地将贴在妻子脸上的碎发拨弄到一边去,周永治爱怜地亲了亲安慧桅,然后起床去看看家里有什么能吃的东西。

他手忙脚乱地开始煎鸡蛋,摊煎饼,热昨天剩下的一碗冷面条。刚刚搬家,一根菜叶子也找不到,先凑合口吧,等他下班回来,就能做顿好吃点的,庆祝庆祝他们乔迁新居了。

一声声婴儿啼哭传来,儿子醒了。这孩子来得不容易,所幸也格外懂事些,不像一般的孩子总是晚上闹觉,两三个小时就醒一趟,他总能在临睡着吃饱奶,把完尿后获得整晚安眠,也能让父母睡个好觉。

这着实让周永治狠狠松了一口气,他不止一次听单位里已经结婚生了孩子的大姐们诉说自家孩子如何如何磨人,如何如何难带,最夸张的一位大姐家的女儿,甚至需要她整夜靠在床头上,手里抱着孩子才能睡着,只要一放到床上,立刻清醒,啼哭不止。

周永治的母亲已经去世了,他父亲五年前再婚,与他关系并不和谐,找他除了要钱没有一句关心的话,帮他带孩子?想都不用想。

安慧桅的父母又是典型的重男轻女,她弟弟的孩子也才刚满一周岁,老两口忙着带孙子,对外孙,那是半点也没放在心上过,刚出生时安慧桅差点死在产房里出不来,亲生父母哪个也没过来看哪怕一眼。

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放到他们俩身上,竟是相携多年的情意早就超越了生身父母给予的亲情。周永治从来没有如此清晰地认识到,他们两个才是真正的一家人。

因为除了彼此,没人爱他们。

生活再蛋疼,也得努力活下去。周永治是个很看得开的人。

他正占着手,锅真的火正旺,鸡蛋马上煎好,米糊也已经调好,等关火出锅,就能去照顾儿子了。

如是想着,他专注地等着饭熟。直到听见卧室里突然传出哗啦一声,紧接着仿佛重物落地一般的闷响。

坏了!

哪里学顾得上饭,周永治紧忙关了火,放下锅铲,向卧室奔去。

“哎呀,你怎么起来了?别动别动,放着我来。”果然,安慧桅摔倒在地,一脸窘,不过还是阻止了周永治过来抱她的动作,先让他去看儿子。

他熟练地把过尿,换了尿布,将儿子哄住,这才有空放下小的,把大的从地上抱起来,小心放回床上,然后产品兑好奶粉,将奶瓶和儿子都送到老婆怀里,准备回去继续做饭。

门就在此时被砸得山响,一个老年妇女的吼叫声穿过薄薄一层防盗门传进他们耳朵里:“开门!快开门!要死了哟,整天咣咣响,你们是想吓死人吗?”

周永治脸上有一瞬间的扭曲。

如果一定要找出点搬了家的缺点,就是楼下这位大妈实在有点奇葩。

王大妈今年60多岁,身宽体胖,走路如风,声如洪钟,一看就是标准的广场舞大妈的领导者,怎么一回家,就变成病弱的林妹妹了呢?

昨天他们搬家。以周永治三千多的工资,需要养活一家三口,衣食住行,还得负担老婆的医药费,日子过得相当可怜。自然本着能省就省的原则,能自己干的就自己干。

长年租房居住,夫妻俩的行李一直本着能简单就简单的原则,两箱子衣服,一张折叠餐桌,几张马扎,锅碗瓢盆,两床铺盖,还有一大箱新买不久的婴儿用品,别无他物。

等搬家公司帮他将东西卸在门口,他一件件往上搬。老式楼房没有电梯,东西就算不多,四楼的高度,一趟趟往返,到后来周永治还是累得像狗一样,放东西时就下手重了些。

然后,一出家门,刚往下还没走出两步,王大妈就气势汹汹地杀将过来,指着周永治的鼻子狠狠骂了一顿,披头盖脸,毫不留情。

要不是周永治一向不打女人,还就真忍不住跟她动手了。王大妈骂了半天人,中心思想就是她有病,她全家都有病,身体不好,需要静养,他们生活在她家楼上,一定要像不存在似的,一丁点噪音都不许有,更别提像今天这么往地上砸东西了。

砸东西?天知道他刚刚只是没有轻拿轻放罢了,要不要这么夸张?

可上了岁数的老年女性,周永治认为与她们是讲不通道理的,他自己亲妈死得早,岳母也是个浑不吝,导致他对这个年龄阶段的女人从心底就很畏惧。

连连道歉,才被放离开,没想到今天又找上门了。

可见世上根本没有十全十美这一说,好好一处楼房,摊上这么个极品邻居,也是醉了。

自然又是一顿骂,周永治面无表情地听着,也没再做什么道歉,当着她的面,关上了门。

卧室里,儿子已经吃饱了,刚刚的大嗓门没有打扰他吃饭的心情,极给面子地喝光了50ml奶,开始眼皮直打架。

可爱的小模样让周永治父亲爆棚,从妻子手里接过儿子,轻轻拍出几个奶嗝,放进婴儿车里,哄他睡觉。

安慧桅看着眼前温馨的一幕,忍不住热泪盈眶,自己的丈夫绝对是个好男人,自己拖累他了。

“怎么又哭了?快别哭了,还没出月子呢,小心以后眼睛见风流泪。”刚把儿子哄睡,周永治一转头就看到妻子泪眼朦胧的样子,吓了一跳,连忙过来安慰她。

“治哥,谢谢你,谢谢你!”安慧桅已经想跟他说这些话好久了,她不知道如果现在不说,她还有没有勇气再说。

周永治值得更好了,他们都还太年轻,如果注定她后半辈子都要卧床不起,她宁愿放了他,只要他好好照顾儿子,就够了,自己这个累赘,就别麻烦他了。

“傻瓜,我们是夫妻,谈什么谢,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周永治将妻子搂进怀里,她似乎又瘦了,一把骨头都有些硌得慌的感觉了。

谁家坐月子的产妇不是养得油光水滑,白白胖胖的,他家媳妇却连只鸡都没吃上,他这个做丈夫的,不称职啊。

“可我以后也好不了了,不能挣钱帮你分担压力,还得让你花钱给我治病。治哥,咱们,还是离婚吧。以后你再找个好的,只要对小满好就行。”

“胡说!你是我老婆,咱们过得好好的,为什么要离婚?以后这话别再说了。我周永治不是个有本事的男人,差点就养不活妻儿了。但桅子,你我只有彼此了,如果你都离开我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孩子?孩子怎么了?没有你,孩子我才不会要!桅子,你知道吗?当初你说要保下这个孩子,坚决不肯引产的时候,我没劝阻,不是因为我多想要个孩子,而是我知道,你想当妈妈,而这是你唯一的机会。我不忍心让你以后后悔。”

“治哥~你对我的好,我也明白,你不用解释。咱们现在,贫贱夫妻百事哀,你压力太大了。如果注定未来的某一天,你厌倦了,开始变得讨厌我,怨恨我了,怎么办?我也只有你啊,不希望我们的爱情,变成未来千疮百孔的模样,不如现在......”

“我不允许你再说这样的话。以后有我一口吃的,一定有你两口。好听的话,我嘴笨,不会说,咱们只看行动。你别胡思乱想,好好养身子,等停了药,再下下奶,给儿子吃点母乳吧。奶粉太贵,咱们能节约就节约点。”

安慧桅破泣为笑,原本的紧张不安终于全部放下,她这辈子命不算好,可嫁这么个老公,她却已经比大多数人都幸运。

五个月前,她出了一场车祸,被个醉酒司机直直撞出三米多远去。

彼时,她已经怀孕四个多月。

所幸肚子里的小生命够坚强,没有离她而去,仍然茁壮生长着,可她却在撞击飞起落地时伤到了脊椎骨,下半身失去知觉。

连医生都说,孩子能保下来是个奇迹,可这个奇迹,却得由她来决定要不要。

她受创的部位还有渺茫的复原机会,通过积极治疗和康复训练,她有机会在将来站起来。

但接受治疗的前提,是必须放弃孩子。很多药物和治疗手段都对胎儿有影响。

安慧桅沉默地思考了两天两夜,最终决定,保孩子,放弃自己。

旧伤未愈,再加上孕后期胎儿的压迫以及分娩时身体变化,安慧桅的这个决定,就等同于放弃了未来自己再站起来的全部可能。

但她不后悔。一个可能的机会,与她儿子的一条命,她相信随便一个当母亲的人都会愿意用自己来换孩子的。

女子本弱,为母则强。母爱的伟大,就在于放弃自己成全孩子,在别人看来是伟大,在她们看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只是,苦了丈夫了,整个家庭的重担全压在他肩上,而且一压就得几十年。

这几个月,他们过得很苦。醉酒司机家里一贫如洗,唯一一辆车还是不知道倒了n手、车龄十年以上的老爷车,属于扔废品回收站人家还要嫌一嫌不好拆解的货。根本没能力赔偿安慧桅的医药费,干脆利落地选择了去坐牢。

保守治疗费用不低,再加上儿子出生,她没办法顺产,只能剖腹,儿子生下来有些小问题,又住了一个星期保温箱,钱跟流水似得花出去。

手里为数不多的积蓄很快干涸,安慧桅连刀口上的缝合线都没拆,就抱着儿子回家了,他们实在再也住不起医院。好在儿子没大毛病,不需要后续治疗。

周永治在医院陪床,大的小的里里外外全指着他一个人操持,已经有小半个月没有去上过班了。做为销售,不工作就意味着没工资,少得可怜的底薪还不够扣保险的。

弹尽粮绝,这个小家立刻风雨飘摇。安慧桅背着丈夫偷偷给爸妈打电话,想借点钱来应急,结果刚张嘴提自己受伤的事,对面电话就挂断了,压根没给她机会说想借钱,再打,一直无人接听。

这就是亲爸妈啊,她是不是其实是从垃圾桶里捡出来的?

眼看着房租到期,他们要被扫地出门,两人已经做了最坏打算,大不了厚着脸皮去关系好的朋友那里碰碰运气,说不定能借到钱呢。

然后他们的生活,就像坐过山车一样,十分刺激。

居然有人找到他们,说从医院知道他们家的情况,想要帮帮他们,免费提供给他们一套房子住,不用交房租的。

一直到搬进来,安慧桅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原来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好心人啊。连亲爹亲娘在钱面前都冷酷地六亲不认,一个陌生人,居然给了他们久违的温暖。

记得以前不知道在哪看到过一句话,别灰心,这个世界上有人在偷偷爱着你。

谢谢你,陌生人。谢谢你用你的善良关爱着我们,给了我们一个家。

真好。

因为耽误了时间,周永治没功夫吃早饭了,他将做好的饭端到床头,叮嘱安慧桅先吃些,中午如果他回不来,就将就着吃点冷饭,等他晚上回来,吃顿大餐,庆祝乔迁之喜。

灭门惨案

今天工作有些多,下班回家时,已经很晚了。

连他自己中午吃了饱饱的工作餐,现在肚中也觉得空空,还不知道在家的妻儿这一天怎么熬的呢。

好在现在是夏天,吃冷饭没什么,他拎着从饭边饭店里买的两份好菜,脚下生风,向着家里奔去。

家家户户点着灯,阵阵不同的菜香味缓缓飘出,在小区内弥漫着,勾得人肚子里的馋虫跳得更欢。

多有家的味道!周永治十分羡慕,心想着自己一家什么时候能有处属于他们的房子,不用再寄人篱下呢。

“桅子,我回来了。”打开门,屋内黑乎乎一片,他顺手打开客厅的灯,将带回来还冒着热气的饭菜放到餐厅,这才向着卧室走去。

很奇怪,今天安慧桅居然没有应答,儿子更安静,一点都不像刚生下来十几天的孩子。

他早上将一壶开水放到床头了,奶粉也提前量好,儿子的婴儿床更是挪到床前,老婆只需要伸伸手,便能够到。

小婴儿是讲不通道理的,饿了拉了会哭,必须要人照料,安慧桅半身瘫痪,原本不宜劳累,可他出去上班时,照顾孩子只能她来。

贫贱夫妻啊,还真没有别的办法。

所以平常安慧桅白天根本睡不了觉,比他上班也不会轻松多少,每当他赶回来时,她不是抱着儿子哄着,就是带着哭腔叫他赶紧抱她去上厕所。

不可能像现在似的,仿佛不在家一般。

他有些不安了,今天家里实在有些反常。

卧室里漆黑一片,窗帘紧闭,基本上达到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程度。

可他明明记得,早起时,他站在窗前,拉开了窗帘,呼吸了一下早晨的新鲜空气。

安慧桅不良于行,没人抱着,是下不了床的,这窗台离床一米多距离,她怎么能够得窗帘。

“桅子,桅子,你说话啊!”周永治有些急了,他摸索着墙壁上的灯开关。

刚搬进来的新居,一切都那么陌生,他不记得开关在哪,摸来摸去,什么都没摸没到。急得满头汗,才想起来自己的手机上有手电筒。

借助小小闪光灯灯光的帮助,他终于看清了安慧桅躺在床上的样子,挺安祥,可似乎又有哪里不对。为什么她身上穿的、盖的,看起来都是惨白一片呢?

明明床上的被罩是俗不可耐的小碎花啊,超市打折处理,三十九元一套的便宜货。

他寻找到灯开关,点亮,再向床上躺着的妻子望去。

入眼是一片白色。

白色的被罩,白色的床单,白色的枕巾,白色的睡衣,连妻子的脸,都显得白上了两分。

这是怎么回事?

他上前推推妻子,虽然不知道她今天是不是累坏了,才能在他回来后制造了一连串的噪音中还能如此安眠,本来应该让她先好好休息的,但此时的场景有些诡异,他必须得叫醒她了。

“桅子,桅子,醒醒了。”

没有反应。

而且,为什么一个人的身体,会如此僵硬?触手还有点冷意。

他想到一种可能,瞪大眼睛,有些难以置信。

手在发抖。周永治从来没有如果害怕过,他一直以为妻子会福大命大,在他的悉心照料下,可以活好久好久,直到白头。

他颤抖着去摸她的脖子,一片冰冷的皮肤下,没有血管跳动的感觉。

“桅子,桅子,你别吓我,你醒醒啊!”不敢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他使劲摇晃着安慧桅的身子,没有回应。

她死了。

那么突然,毫无预兆。

医生一直以来都在告诉周永治,安慧桅的病有多严重多严重,她的身子一点都不适合继续孕育孩子,是他,是他没有及时阻止,甚至因为他们兜里没钱,她强烈要求提前出院时他还顺水推舟地答应下来。

她说自己没事,医生不过是危言耸听,他居然可耻地信了!

那么多的病危通知单签下来,他居然一点都没往心里去。

抱着已经凉了的老婆在怀中,他号啕大哭:“桅子!桅子,是我害了你啊!是我!都是我!”

“啧啧,情深义重四个字,你当得。”轻轻的一句话,却吓得周永治差点从床边跌下来。

他的家里,怎么还会有外人在?

猛得回头,他看到一个有些上岁数的男人,一手拄着拐杖,另一手,拿着只黑洞洞的枪,枪口正对准他。

“你是谁?”他本能地换了个姿势,将已经死了的妻子挡在身后。

“我是谁,不重要。倒是你,光顾着自己老婆,儿子就不想看上一眼?”

儿子?

对啊,他还有个刚出世半个月的儿子,为什么一个小孩子能一直这么安静?

半个月时间太短,他虽然会本能地爱自己的亲生儿子,但真到关键时间,一丁点都想不起。

他扑到婴儿床前。

儿子没有盖被单,白嫩嫩的小肚子裸露着,根本没有平时的起伏。

养过小孩子的人都知道,孩子的心跳很快,呼吸较大人急促,小肚子一起一伏频率相当高。

可现在,纹丝不动,周永治盯了足足有一分钟,才鼓起勇气碰了碰儿子小小的身躯。

像他妈妈一样,僵硬,冰冷。

儿子也死了!

周永治瘫倒在地,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眼前这个陌生男人一定知道!

哪怕枪口仍然对着他,他内心一片平静,亦或是悲凉。

“他们,怎么死的?”亏得刚刚他还自责不已,觉得是自己没听医生劝告才害了妻子。

“放心,一点罪也没受。死亡的过程很短暂。现在,轮到你下去陪他们了。”男人根本不愿意跟他多废话,直接开了枪。

枪响的动静很大,砰得一声,周永治还来不得做出反应,只觉得胸口一阵钻心的痛,身体里,有什么东西正在迅速流失,他好冷......

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想最后再看妻子一眼。可此时他正半跪在婴儿床边,妻子在他身后的床上。

转身的动作消耗他太多残存能量,做了一半,他便直直向地面上倒去,下意识伸手,握住婴儿床,连人带床带儿子幼小的尸体一齐摔倒在地,重重砸在地板上。

男人弯下腰,检查检查周永治是不是真的死了。然后他将手中的枪仔细擦拭掉指纹,随意扔到地上,准备离开。

门突然被人砸响,外面中气十足的叫骂声响起。男人走向门口的脚步一顿,又悄悄退回到阴影中,耐心等待。

他其实是有些焦急的。这里离文沫家太近,仅隔了一幢楼,万一赶在他们来之前,他还没能安全离开,岂不是作茧自缚,主动送上门让人家抓了?

摸了摸伤腿,他叹气,崔志佳那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还真是炸得一手好楼,坑死他没商量。早知今日,当初就应该放任崔志佳在大山里边喂狼。

门外的老年妇女越骂越低俗,越骂越下流,那薄薄的旧门都几乎被她砸出个窟窿来。

他屏住呼吸,除了等待什么也做不了。

似乎终于骂够,沉重的脚步声往楼下去了,然后是巨大的摔门声,楼道再次恢复安静。

他必须立刻离开。枪声传出去,普通老百姓因为没听过,还可能误会是附近哪家调皮的孩子扔了个摔炮,但文沫和程功可都是专业人士,他半点不敢小瞧他们。

下楼对他来说自受伤后就变成了件难事,一条腿承受整个身体的重量,膝盖还不能灵活回弯,怎一句煎熬了得。

拐杖一步一拄,撞在地面上,在安静的楼道里轻轻回荡,下到三楼,斜次里突然冲出个人来,身材壮硕,一把揪住了他的衣领,伸手要打人。

他挥着拐杖一抡,摆脱了对方还没抓实的动作,伤腿传来一阵钻心的痛,让他有些恼怒。真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啊,现在什么阿猫阿狗都跑他跟前蹦蹬来。泼妇骂街,动手打人,一点教养都没有!

尖利的声音再次响起,还是熟悉的味道,还是熟悉的话语,他只恨自己刚刚为什么把枪扔在现场了,如果带下来,他不介意送她一颗花生米,让这世界多上几分清静。

一场闹剧,他只能保持沉默,以两人的体格,他肯定是打不过她的。

他最大的优点,就是很识时务,这种跳梁小丑到处都有,还不值得他费心思。

王大妈浑然不知这一晚上她有多少次与死神擦肩而过的经历,直到同样住在四楼的另一户人家外出看电影归来,发现对面邻居门户大开,好心想过去提醒,怎么叫都无人应答,这才开灯进屋后发现了已经死亡的一家三口。

警灯交错闪烁的光芒几乎亮了整夜,警察抬出三具尸体的时候,全小区的人几乎都围了过来,一片哗然。住在案发现场对面、凶案的第一发现人一家已经连夜搬走,住进了附近酒店。

从来觉得自家附近挺安全的他们,生平第一次见识了凶杀案。

灭门啊,凶手连还没满月的婴儿都不放过,简直没有人性!

文沫手脚冰凉地死死盯着抬上车的三具尸体。

两大一小,似曾相识。

尤其是当重案二组的同行询问房东时,如丧考妣的他说的话:

当时租房子的人,根本不是今天被害的一家三口,而是一位五十多岁的老大哥,腿有点瘸,拄着拐杖,人看起来挺精神的,尤其一双眼睛,眼神特别锐利。

老大哥付钱付得爽快,直接给了他一年房租外加两个月押金,他连问都没多问一句,只照惯例要了他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就把房子钥匙交给他了。

悔不当初啊!他好好一套房子,租出去每年也有近两万块钱的收入,这下全毁了!死了三个人,还是凶杀,以后谁还敢租他这套凶宅啊!

明明一个老大哥,怎么就变成一家三口了呢?

重案一组与二组是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虽然总有些利益上的分歧,但大是大非上肯定是一条战壕里的兄弟姐妹,小争斗不影响私人感情。

因此文沫想问问案子的详细情况并不困难。

他们晚上也没在家,而是趁夜去找了郭建峰,告知他秦凯的事,顺便问问他到底知不知道上面究竟是谁看他不顺眼,非要整他。

打电话有很多事不方便说,所以他们约了时间地点见面。文沫刚刚把闵三行和卫风告诉她的事说了,连秦凯在他们家都没来得及交代一声,就接到秦凯打来的电话。

他是在家听到枪响并且敏锐地判断出是枪声来,本想立刻出去看看,却害怕自己的身份曝光,不但给他自己,而且也给文沫和程功添麻烦,这才忍住没动,火急火燎地打电话催他们赶紧回来。

涉枪案,x市已经有好多年没遇到过了。这样的大案,发生在自己家附近,文沫的第六感告诉她,事情不会那么简单。

死的一家三口刚刚搬来一天,左邻右舍都还没来得及认个脸熟,除了楼下王大妈与他们吵了两架之外。

房东的房子在租给他们之前,空了有半年以上了,之前的租客是个写字楼里上班的女白领,一人独居,因为结婚才搬走的。怎么看也不像是凶手找错了报仇对象误杀了新来的一家。

三名死者,据法医判断,女性死者与婴儿死于机械性窒息,男性死者则是被枪杀的,而且男性死者的死亡时间,比其妻儿晚了大约七八个小时。

这就奇了怪了。哪个凶手在作案后不是希望越早逃离案发现场、逃得越远越好,还能在现场等待七八个小时,再杀男死者,而且还用了完全不一样的杀人方式。

枪啊,国家管控得多严的东西!凶手居然在作案后扔在了案发现场,还有时间与心思擦干净指纹。他就不怕通过这把枪查到他身上?花了大价钱买的东西,当成一次性的,凶手到底是多有底气?

刚刚发生的凶案,再多的进展也没有。文沫看着同行们收队,也准备跟程功先回家去。秦凯还等着他们呢。

最后出来的几名鉴证科工作人员,周聿走在最后头,手里拎着个看起来挺沉硕大物证袋,看到文沫,遥遥点点头,便上了车。

作为x市唯一的法医,此时颜志勋坐在最前头的车里,看着三具尸体,他低着头,眼神有些晦暗不明。

目标:文沫

回到家中,秦凯已经坐在客厅里等他们了,看他面前烟灰缸的满溢程度,应该已经等得很不耐烦了。

外面聚焦的人群还没有散去,嗡嗡的说话声夹杂在一起,使得今晚的夜注定不能平静。

秦凯又抽了一口烟,才将剩余的半颗捻进烟灰缸,对刚刚进门的文沫说:“你这儿我不能再住下去了,现在就得走,万一明天有同事来你这儿录口供,我害怕被人发现,给你们添麻烦。”

“你想太多了吧,我这儿应该还算安全。以前咱们查案子,哪次去录口供的时候,进了人家家不都乖乖在客厅呆着吗,也没进人家卧室啊厨房啊东瞅西看的。只要你在屋里呆着,不会有事儿的。”

话是这么说,文沫总觉得心里没底。无论是看到被抬出来的两大一小三具尸体,还是凶手在案发现场停留七八个小时之久的事,都让她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似乎这件灭门凶杀案是冲着她来的似的。

不知道到底是她被那神秘且心狠手辣的幕后之人弄得杯弓蛇影,无论发生点什么事都得往他身上套,还是自己身为警察的直觉告诉她这起案件背后透着不寻常的味道。

真是讨厌,怎么偏偏在这种关键时刻一组众人被无期限放了大假呢?不然妥妥案子会落在一组手里,他们最近已经没有未完结的旧案要查了。

秦凯坚持想走。他当初会来找文沫,是在得知郭建峰被调查之后的无奈之举。

他实在太饿太困了,极其需要找个安全的地方好好休息一下,可天大地大对他来说哪里又安全呢?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中,他的小船随时都能倾覆。

程功和文沫两人在董甜宝案案发时都不在x市,根本不可能有牵连,因此纠察放在他们身上的目光几乎没有,不像郭建峰,虽然名义上是在家等着传唤,无事不可离开本市,但实际上他家门口时时刻刻都有两名纠察坐在车里监视居住,生怕郭建峰跑了。

秦凯单单从f市逃回x市就花了不少时间,悄悄打探消息,又摸索来文沫的出租屋,好不容易安顿下来,他自然也不想再出去过吃了上顿没下顿丧家之犬的生活。

但他不能太自私,他被抓无所谓,万一拖累了别人怎么办。

所以文沫这儿,他不会再呆下去了。普通的分局刑警他不怕,可二组,每一个人都猴精猴精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到时候他暴露出来,后悔药可没的卖。

还是趁着天黑先离开,大不了风声平静了,他再回来也就是了。

两人苦劝无果,只得放他离开,站在窗边看到一个高大的背影渐渐远去,直到溶入夜色再也不见。

秦凯走得很及时,因为到第二天天刚大亮,他们将将起床,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呢,就被二组的两名成员堵个正着。如果他们再赖会床,怕是会直接被堵在被窝里。

来的两人文沫都不熟,仅仅能认清脸,知道是自己的同事,在走廊里碰到的点头交。

小张和小冯两个人倒是挺客气,先一顿不好意思打扰了之类的车轱辘话,寒暄半天才算进入正题,拿出两我成年死者的照片让文沫认,问她认不认识他们。

自然是不认识的。文沫在x市交际面窄得可以,她拿过照片仔细打量了一会儿,摇摇头:“确实不认识。昨天我也去了现场,听他们的邻居说,他们才刚搬过来一天。怕是楼上楼下都不熟呢,我哪认识。”

“文姐以前在b市高就?”小冯这话题转得有些突然,文沫不明白,查一起灭门案,与她之前的工作经历有什么关系,可小冯的神态,一点也不像闲聊的样子。

“是,自毕业之后一直在b市工作。”这并不是什么不能说的秘密。

“那,b市市局的人,你都挺熟吧?”

“这不好说。以前挺熟的。后来嘛,调动太频繁,联系少了些,就说不上熟了。我已经调来x市快一年了,跟b市的同行不大联系。”

“你,认识b市公安局刑警队,一个叫罗沁的吗?”

好久没有听到外人提起她的名字了。每每相见,都只存在于午夜梦回偶然惊醒的残梦之中,文沫如何能不认识?

那是她并肩的战友,交心的闺蜜,最最要好的朋友。没有罗沁几个月如一日耐心细致得陪伴,也许文沫还会躲在某个郊区疗养院里,沉浸在被囚禁的噩梦中无法自拔;没有她招惹上冷血无情的幕后黑手,也许罗沁与项钏会甜甜蜜蜜过着温馨幸福的生活。

她救了她,她却间接害了她。

这道伤痕始终在她心间,流着一汪又一汪黑臭的脓水,让她时时刻刻不敢或忘,时时刻刻悔不当初,时时刻刻想要报仇。

正义来得太迟,迟得那些已经死去的人已被遗忘,迟得活着的人等得几近绝望。文沫不知道,如果有一天她知道了幕后之人的真实身份,会不会忍不住动用私刑,直接不废一句话地置他于死地,让担惊受害的生活彻底结束。

去tmd法律秩序,去tmd警察职责!

“文沫,文沫,别怕,我在这,我一直会在这陪着你,不要怕。”程功抱着她渐渐发冷的身躯,又一次将她从黑暗的回忆深渊中拉回来。

浑身的冷意退却,文沫茫然的双眼又恢复了平静,对上两双探究的眼睛,她心底发冷。

他们不可能不知道她认识罗沁,不可能不知道罗沁之死与她有莫大关系,只要他们一个电话去b市公安局问一问。

b市公安局被炸毁,犯罪心理研究室爆炸,给b市警界带来了深远影响,别说过去一两年,下去十年二十年,也是伤痕犹在,抚也抚不平的。

他们却选择拿罗沁来试探她,这些人,是她的同事,虽然不熟,可到底在一个锅里吃饭,如此往别人心里头插刀的事,还真是脸不红心不跳就干出来了。

“认识。”心情不好,语气中自然带出来一些。除非二组的人说明来意,为什么要问罗沁的事,她不会再回答任何问题。

对待自己人,有必要藏着掖着吗?果然是俞际手底下的人,跟他一路货色。

“你跟罗沁,什么关系?她是死了对吗?怎么死的?她丈夫叫什么名字?”一连串问题甩出来。

文沫一概不想回答,听到罗沁的名字就够让她难过的了,居然还牵扯上了项钏。

“你们为什么要问罗沁的事?她已经死了,无论现在x市发生什么案子,都不可能跟她有关系。说明你们的来意,不然,就请离开!”文沫冷冷地说完,站起身,抬手指着门的方向,神情淡漠,眼神锐利。

“文姐,你别生气。”小张到底年长一些,见气氛不好,也觉得他们有些唐突,没注意到文沫的情绪,连忙说几句软话,想缓和缓和。

那也得要文沫领情才行。平常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已经三十多岁的人了,犯不着跟二十几的小伙子一般计较,一直表现得很随和,可现在真当她是软柿子,却是找错人了。她站着不动,也不接话,让小张很有些下不来台。

他求助地望着一旁的程功,希望他能站出来说几句话,劝劝文沫。

二组的人如何,程功不在乎,但他不想让文沫气坏了身子。罗沁早已经成了文沫的心结,心理创伤最忌讳反复受刺激,文沫生不得气。

程功几番圆场,文沫别人的面子可以不给,但程功的却是要必须顾的。她再次坐下,盯着小张:“你们到底什么意思,一次性说个明白,不然别怪不我客气,让你们从哪来滚哪去!”

两人有些讪讪,再不藏着掖着,把几张现场和物证照片递给文沫,他们则在旁边解释。

死者一家的尸体,被凶手惊心摆放过。

死者安慧桅穿着白色的病号服,坐在轮椅上;死者周永治半靠在轮椅旁边,腹部全是血,他的怀里,抱着他们的儿子。

这本身没什么奇怪。

但是,死者安慧桅坐的轮椅不是新的,上面还刻着一行字:b市公安局刑警队长罗沁所有。

杀害周永治的枪支,凶手也并不是随意抛在现场,枪上放了只字条:b市公安局刑警项钏所有。

x市与b市千里之遥。属于b市公安局同行的东西,怎么会突然出现在x市的凶案现场呢?

他们最初发现这些线索时还以为是凶手故意弄鬼,想引开警方的调查视线,抱着问一问的心态,给b市的同行打电话。

结果实在太出人意料。

罗沁和项钏,连带他们俩的孩子,都已经死了。一家三口,也如周家一样,在另一个世界里团聚。

最重要的是,项钏的配枪,在他遇害后,被重新分配给另外一名刑警王义国使用。王义国在三天前一次围捕行动结束后,回公安局的路上出了车祸,当时车上仅有他一人,被撞晕过去,生命倒没什么危险,一条胳膊骨折。

但他的枪却丢了。

事发时是大半夜,王义国回去局里有要紧事,因此没等后面的大部队,自行驾车离开。出事是车速也不快,另一辆事故车在王义国被救起来时早已经人去车空,车主本人半夜被人从被窝里叫醒时还一头雾水,根本不知道自己车被偷了,且还出了交通事故。

昨天半夜,鉴证科回去没人休息,立刻加班加点对案发现场遗留的枪支做了弹道测试,将结果发给b市同行,证实与项钏的原配枪比对一致。这把枪,就是王义国三天前丢失的。

三天前刚刚丢失的配枪,三天后就被用在一x市的杀人案上,而且还明明白白告诉警方枪支来源。

凶手是疯了不成?为什么净做些不合乎常理的事?

他停留在案发现场过久是其一,他用了两种不同的杀人方式是其二,他点明了枪支来源是其三。

他的目的何在?

还是俞际提起文沫曾经在b市很多年,应该找她了解了解情况。

他们向b市同行提起文沫其人时,才得知了很多从前根本不知道的事。比如原来b市有人想让文沫死,她的很多朋友都遭了毒手,比如罗沁是文沫最好的朋友,同样一家三口死于非命。

文沫,是不是才是凶手的目标?不然为什么凶手会处心积虑地在文沫租住的小区犯下谋杀案,要知道,周家搬进来才不过一天,而且房东也说租房的人不是周永治本人,而是一个不良于行的老者。

所以他们才来找她。

周家三口是幕后之人杀的?

这一认知惊到了文沫。她一直认为幕后之人这一次应该会直接冲着她本人来。x市可没几个她的亲朋好友,关系亲近的都是身经百战的刑警。她已经知道幕后之人似乎受过伤,行走不便,这一次他又没有人可以利用,自己出手,呵呵,文沫还正等着他打一组其他人的主意呢,定能叫他有来无回!

可偏偏,他挑了一家与文沫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的无辜人下手,连襁褓中的孩子都不放过,心狠手辣无下限!

他到底是谁?到底要做什么?与文沫有什么深仇大恨?偏偏盯死她一个,却又藏头露尾。

可恶!

秦凯离开文沫家时,已经足够小心,四下留意,保证没有遇到人,他贴着墙根溜得很快,渐渐消失在夜色中。

他不知道的是,从一开始他进文沫家,就已经被人盯上了,此时离开,自以为小心的举动,完全在对方的监视之中。

漫无目的地走在路上,秦凯心里也很迷茫,他不知道要去往何处,这座城市里认识他的人太多,万一碰上谁就不好了,毕竟现在的他可是个过街老鼠。

他尽量拣没人的地方走,累了就隐在角落里休息休息,一顶鸭舌帽自戴上就没摘下来过。

才将将半天,秦凯就无比怀念在文沫家中的几天安逸生活,哀叹一声由奢入俭难。

手机突然收到一条新短消息。

这是程功送他出门时硬塞给他的,让他一定要拿着,以备不时之需。号码是程功以前在b市用的老卡,x市内只有他们三人知道。

可发消息来的人,秦凯却不认识,他还以为是垃圾短信,闲得无聊点开一看,眼睛都瞪直了......阅读最新章节请关注

我要你死

送走二组来人,程功心情十分沉重。

他们最怕的事正在一点点变成现实。

罗沁死在医院里,死在她渐渐好转,终于有了一线生机的时候。文沫那时候就一脸的心如死灰,痛苦不堪。项家的一双老人对她的怨恨才是真正压倒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是啊,害得他们家破人亡,得有多大肚量才能原谅,才能释怀。如果真的一点怨恨都没有,那就不是人,而是圣贤了。但孔圣人,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也不过只出了那么一个。别人,都是庸碌世界里的俗人,爱与恨简直且直白。

往事不堪回首,时间冲淡的一切,现在回想起来,仍然历历在目,从来没有人能将如此惨烈的过去彻底遗忘,文沫自然也不能。

这是叫让程功担心的地方。他能保护住她,不让她的身身体受到伤害,但是她的心灵,如此脆弱,如此敏感,却是程功鞭长莫及的。

这幕后之人也真卑鄙歹毒,最擅长做往人伤口上撒盐的事!

以前害得自己亲近之人死于非命,现在连无辜人都要为她而死,文汪这一次,还能挺过来吗?她不可能再度失忆,更再不会有一个罗沁陪在她身边不离不弃。逃避无效,面对不敢,她要何去何从?

坐在沙发上的那个女人,是程功挚爱,他以前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在仅仅见了她几面,每一次的见面又称不上愉快的时候,就会对她与众不同,既而爱得无法自拔。

可现在,望着她,程功突然悟了。他们俩,本质上是一种人,身上背负着太多的责任与义务,对国家,对人民,唯独没有对自己。那种经历沧桑,满腹心事后自然流露出的成熟与深沉,没办法不吸引他。

可如果变成这样的代价如此沉重,程功宁愿文沫像其他三十多岁的女人一样,需要担心的仅仅是这个月的工资会不会不够买个名牌包包,又或者家里的孩子学习不好,陪写作业身心憔悴。

平凡,但却安全。正是文沫从来没有得到过的生活。哪怕陪在她身边一起变老的那个人,不是他,他也认了。

如果,如果,呵呵,为什么这个世界上什么都有,唯独没有如果。

当警察不容易,当个优秀的警察更不容易。偏偏他们两个选择的职业道路都是如此艰难,并为此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代价。

可总要有人负重前行,不是他们,也会是别人。安宁需要人守护,他们热爱这份事业,从未后悔。

但如果可以......

房间内一室安静,外面孩童玩乐的声音透过窗户传进来。孩子的世界总是快乐的,他们没有大人的生活压力,一件新玩具,一顿美食,都可以让他们轻易得到快乐。即使一个小区内,昨天刚刚死了好几个人,家长们担忧着一家老小的安全。他们也可以对此无知无觉。

文沫的手机突然响起,来电是个了陌生号码。

“喂,你好。”还没能从回想起罗沁一家三口的惨剧中清醒过来,文沫的声音听上去有气无力。

“嗯,我很好,你,大概应该不会那么好了。”

低沉的,很好听的男中音在听筒中响起,声音不大,听到文沫耳朵里,却如同一个新雷在头顶炸开。

这通电话,是谁打来的,众人心照不宣。

文沫默默点开免提。

只听对方接着说:“想必我送的第一份礼物,你已经收到了吧?”

明明很普通的一句话,此时听起来无比讽刺。

岂止是第一份礼物,他送给自己的“礼物”已经数不胜数了!

文沫紧紧捏着手机,目眦欲裂。她深恨对方的卑鄙,更恨自己的无能。

他盯上自己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杀了那么多她在意的人,可自己却连他一根手指头都没看到!简直枉穿了一身警服!

“咱们有什么仇什么怨,你直接冲着我来。这条命就在这儿,有能耐直接来取,背后阴人,算什么本事?”

“哈哈哈,自然是比不上大名鼎鼎的犯罪心理学专家有本事了,而且你身边还有条忠诚的看家狗,我可惹不起。”

“文沫啊文沫,你已经三十好几的年岁,当了这么多年警察,见惯世间百态,怎么能还如此天真!”

“杀人不过头点地,我要的,可不仅仅是你去死。我要你痛苦地活着,活到我让你去死的时候,你才能死。呵呵。”

“为什么?你以为你是谁?我凭什么听你的?”克制再克制,文沫压下胸口的滔天怒火。

“说你天真,你还真天真。当然是因为你是好人,我是坏人啦。坏人做事,没有规则,人命算什么?但好人就不一样了。”

“不过。”对方突然话题一转:“这游戏我玩腻了。你可以死了。如果你自杀,我保证,我从此人间蒸发,再不会对你的朋友下手。怎么样?”

“我......”同意两个字还没说出口,对方已经挂断电话。

“我同意!你大爷的,我说我同意!”文沫疯了似地回拨过去,传来的却是对方已经关机的提示音,她气急,直接将手机砸到对面墙上。可怜被用来泄愤的手机从墙上弹回,落地后粉身碎骨,死的不明不白。

“你同意?你居然敢同意!文沫,你到底心里有没有哪怕一点我的位置?”

刚刚一切发生得太快,一直旁听的程功来不及阻止,他的心提到嗓子眼,直到对方挂了电话,他才抢上前,死死拽住文沫的胳膊,强迫她看着自己。

那对满是血丝的眼眸里,倒映着并不清晰的他的身影,浅浅的,仿佛随时都能消失。

程功没来由地更生气了些,他冲着文沫吼叫:“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这是你的战场,是你与他之间的战争,你想再一次不战而逃吗?这一次,不用失忆,用死亡来逃避吗?如果你真是这样的人,我看不起你!”

文沫紧咬嘴唇,一根一根掰开他的手指,恢复自由后,缓缓坐下,低着头,以手相撑,一言不发。

维持这个动作已经有二十来分钟了。程功不想也不敢打扰她,生怕她再说出他不愿意听的话。她便就这么一动不动,把自己当成一具雕塑。

就在程功以为他们会保持一站一坐的姿势直到天荒地老时,文沫突然开口。

她说:“这个人的目标是我,不在乎在达到目的之前牺牲任何人。他们每个人的命,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都值得好好活下去。”

谁不想好好活着?谁又比谁高贵?不过区区她的一条命,值得用这么多人来换吗?她承担不起。

“如果我早知道,早知道对方的目的只是希望我自己了结,而不用脏了他的手,我早就动手了。因为我死了,罗沁不会死,李响岳不死。他们都能活的好好的。”

“而你。会痛苦一时,我相信你不会忘了我,等以后,你还能遇到一个让你倾心的女子,与她组建家庭,生儿育女,共度余生。”

“不要着急反驳我的话。不要。”文沫伸手按在程功的嘴上,略有些痴迷地盯着他的脸。以前怎么没发现,原来他这么好看,竟是怎么看都看不够,早已经深深印在心里,再也挪不开眼了。

早知道会有今天,她想前想后的想那么多干什么,先嫁了再说,能做多久夫妻,便做多久多好。

“我希望,我所在意的人幸福快乐,我希望,这个世界再没有战乱纷争,我希望,早日实现**。”说到最后,文沫俏皮地眨了眨眼睛,冲着程功灿烂一笑:“如果一个人的牺牲,换来的是很多人的幸福快乐,那就是值得的,对吧?”

这句话还是程功以前跟文沫闲聊时说过的。他那时候觉得挺有道理的一句话,此时竟觉得全是扯蛋!

他的战友,牺牲在边防线上了。已经拉开保险栓的手雷被敌人握在手里,在他脚边,还趴着七八个少男少女。

犯罪分子劫持了一辆校车,想要凭着人质冲出边防线。

十七八岁的孩子,哪里见过这阵仗,哭声震天,纷纷叫着叔叔救命。在边境附近长大,解放军叔叔是他们从小到大都仰慕亲近的对象,此时更是当成救命稻草,不停呼喊着。

上级有命令,敌人必须拿下,无论死活,可人质是无辜的,又必须营救。

僵持不下,让犯罪分子越来越没有耐心,他知道自己今天凶多吉少,心下发狠,想拉着这些孩子陪他一起死。

那位牺牲的战友离得最近,发觉了犯罪分子的意图后,一个猛虎扑食,将他劳劳压在自己身下,右手更是死死拽着犯罪分子拿着手雷的手,拼命往身下拉。

犯罪分子挣扎不过,放开了开关,三秒之后,手雷爆炸。

巨大的威力被两具血肉之躯阻挡,没能造成更严重的破坏,但他的战友已经奄奄一息,死在他们送他去医院的路上。

这是他牺牲前的最后一句话,军人保护人民的使命感高于一切。

光荣是真光荣,伟大是真伟大。

可他活着的亲人呢?身为家中独子,他留给父母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无限伤痛,已经六十高龄的一双老人仅仅得到一张烈士光荣证以及几万元抚恤金,便再无人问津。

要不是他们这些并肩作战的兄弟年年往战友家里汇款,两位老人的生活也只能勉强饿不死罢了。

人们都是擅于遗忘的,遗忘了那些帮助他们,救助他们的英雄。几年过去,就可以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不然为什么,没有一个被救的孩子站出来表达感谢之情呢?他们都很快被家长领走,再没露过面。

有些事,不发生在自己身上,是不知道疼的。

程功攥紧拳头,拼命要求自己冷静下来。愤怒生气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他必须要尽快想办法劝说住文沫。这并不是他的强项,向来嘴笨的他,此时正绞尽脑汁。

“你说过,要一辈子与犯罪分子做斗争,可向他们投降,算做斗争吗?”

“对手很强大,强大到让你觉得不可战胜,所以你退缩了,你想不战而逃,选择一条最好走的路是吗?”

“我......”

“你觉得你牺牲自己成全别人很伟大?你有问过那些已经死去的人的意见吗?他们为什么会被害,因为你?不,你错了。”

“是因为幕后之人冷血无情,视人命如草芥,像他这样的人,没有你,还会有别人,成为他攻击的目标。他需要的,只是一个杀人的理由,而你给了他一个理由。”

“如果不是本性凶残,又有几个人会用杀人的极端方式来处理争端呢?”

“这才是他最卑鄙的地方,杀了人,作了恶,把所有的过错全推到别人身上去,好让他能在夜里睡个好觉。文沫,你凭什么成全他?”

“而且,退一万步讲。就算你真的如他所愿,以自己的命换他收手。那以前他害过的人怎么办?他们想要公平正义谁给他们?凭什么他可以在杀了人之后全身而退,不用为自己的罪行忏悔?”

“文沫,你没有权利!”不单是放弃自己的生命,更是放弃追究幕后之人的罪责,当然,这句话程功根本不需要说出口,因为他相信文沫一定能听懂他的潜台词。

如果她仍要一意孤行,那他该怎么办?

像是等待宣判的犯人,程功此时心已经提到嗓子眼,只希望文沫千千万万要被他说动啊!

郭建峰家。

快递小哥敲了半天门,还不见有人应答。要不是提前先打了电话,确认家里有人,他都要转头直接走了。

天知道一天送上好几百份快递有多累,这些人怎么一个个跟大爷似的,就不知道体谅体谅他们呢?真是做了服务业就得为他们给的几块钱卖命啦?简直没有天理!

姗姗来迟的开门者,小哥小声抱怨了几句,拿到签单,迅速飞奔下楼,一会儿就跑得不见踪影了。

这快递来得奇怪,居然是同城的地址,而且离他们家不远,收件人一栏,属的居然是他的名字。

要知道,他从来也没网购过,谁会给他发快递呢?

我不愿意

文沫不知道说什么,此时她的头很痛,心很乱。其中纠结无法用言语来表达。

一方面,是对犯罪分子的仇恨,是想抓他归案,让他受到法律严惩的决心。

另一方面,是枉死的无辜者沾染到她身上的鲜血所带来的愧疚之情,足以能吞噬她所有勇气,让她渐渐升出求死之心。

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以她的头脑为战场,斗得个你死我活,让她无比头疼。

她是希望用自己一条命,换来永久平和的。可是程功的话也很有道理,凭什么他双手血案累累,就要从来隐世不出,再不追究了?

如果以后有人查到他头上,他是否会故伎重演,再用别人的命来威胁办案人员,无休无止?

妥协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只是弱者无奈之下的选择。

她文沫,是弱者吗?

必须不是!

程功其他的话文沫不一定能听进去,可有一句他说得很对,幕后之人的所作所为,她没有权利放弃追究他的罪责,便是她因为连累无辜人愧疚得活不下去,最终选择自杀以求解脱,也得在抓到凶手之后。

这是她欠那些已经死去的人的公平正义,即使迟到,也好过永远等不到。

想通之后,文沫闭上双眼,再睁开时,已经全是清明:“我明白了。”

程功觉得自己一直悬到嗓子眼的心这回终于放下了,文沫言出必践,他至少不用担心她当着他的面说得好听,转过身在他看不到的地方走了极端。

接下来他们全身心要做的事,就是查到幕后之人的真实身份,再找到他在x市的藏身之处,赶在对方下一次将罪恶之手伸向无辜之前,抓获他。

稳定下心神,明白自身处境,两人很快投入到侦查状态中。

幕后之人显然有备而来,对文沫的一举一动称得上了如指掌。

从最初设计彭忘川,对他下心理暗示,到引诱秦凯走上犯罪道路,不成功后动手亲自杀人嫁祸,到以郭建峰陈年旧案为突破口,让一组基本陷入瘫痪,使文沫孤立无援,最后杀害与罗沁相似的一家三口,激起文沫的愧疚感。

一环环,一桩桩,一件件,用心良苦,其心之歹毒,让人只要想想就不寒而栗。

他对他们知之甚详,他们对他一无所知。不对等的信息,便他们从一开始天然处于劣势。毕竟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他们现在能做的,只有一点点抽丝拨茧,从各种纷乱的片断信息里提取出对自己有用的。

幕后之人不良于行,必须拄着拐杖才能行动。他是一直这样,还是因为什么原因变成这样?如果存在一个原因,这个原因会是文沫吗?所以他才这么仇恨她,恨不得她身败名裂,再死无葬身之地。

他们自然无从得知。事实上,文沫绞尽脑汁,也实在想不出来自己以前认识这样一位精通心理学,而且身有残疾的人。

她盯着手机。

手机里有彭忘川给他的所有资料的照片。别人的很正式,二寸免冠照,只有庆某的,像是监控视频戴出来的图,像素不够,角度不正。

这个人文沫一直觉得很眼熟,因为他跟她不止一次在彭忘川的诊所里碰过面。

可如果这些碰面,是对方故意为之呢?他如果对自己持续关注,肯定知道一年前她失忆的事,也许对方频繁出现,一是为验证自己是否真的失忆,二也是希望给自己一个错觉而跑来刷存在感呢?

他的脸,直觉自己应该见过,不仅是在x市,很久以前,就应该见过。

应该是她认识,却并不熟悉的一类人。

可一时半会儿怎么也想不起来。文沫总觉得他不应该是这个样子,至少腿应该是最近一两年之间新添的毛病,不然,她不可能对他一点印象没有。

要知道,残疾人口比例还是很小的,身有残疾,是正常人看到残疾人时最深刻的第一印象。倒不是说正常人心里边歧视残疾人,而是人在遇到一个陌生人时,会下意识记住最好记,最能区别于其他人的特征。

程功在对面画时间轴,开始往上标具体事件。

2016年11月,幕后之人频繁动作,利用齐冉、崔志佳杀人无数。

2016年12月,犯罪心理研究室被炸,同时,李响岳杀人渎职的事实被揭露,文沫重伤昏迷入院。

然后,奇怪般的,凶手也停止了一切迫害行动。原本此时的文沫是最无助最容易下手的。要知道,那个时候程功也有伤在身,战斗力与平时相比下降了不止一个档次。

直到2017年8月,他才重新开始出现,在彭忘川的诊所里布下长线。

一直隐忍到2018年5月。

近一年里,文沫有大半时间处于失忆状态,不记得过去,身体又孱弱无比,此时如果幕后之人直接对她发难,她十死无生,根本没有足够的自保能力。

一次又一次动手的机会他都错过了。变着法地从心理上打击文沫,难道仅仅是因为他想要她自己动手了结?

至少以前的时候,他还有过一次两直接针对程功的行动,现在却已经要沦落到依赖陌生人才能逼迫文沫的地步了。

种种迹象,都指向一个结果:幕后之人的身体也许很不健康,他除了动动脑子之外,也干不出更罪恶的事。不然他大概也不会非要用枪杀周永治不可。

与妻儿相比,周永治是个健壮的成年男人,凶手拖着一条病腿,没有更好的直接杀害他的办法。于是凶手选择了项钏的原配枪,一举两得。

那么,是不是他们可以这么理解:幕后之人原来身体健康,现在身上的伤,是在2016年12月那次爆炸时受的。

不然为什么在爆炸之后,那么好的机会,他却一直销声匿迹,中间间隔了半年多才露面。

只能是他也在养伤,他的身体需要时间恢复。报复别人固然重要,可只有他活着,才能施行。

他在爆炸现场。至少离得不会太远。这是他们现在掌握的最有利的一条线索。

原来的犯罪心理研究室位于闹市区,在b市寸土寸金的地界,要不是国家清退超标办公用房后空出了这么一片办公楼,李响岳又很有些人缘,且要不来呢。

这也就意味着,这附近监控不会少了。他们已经知道幕后之人的长相,只要回去比对监控视频,早早晚晚能找到对得上的,如果运气够好,他在附近某个需要消费的店里,如果不是付的现金,他们就可以从信用卡收据上知道他的签名。

虽然也是困难重重,多数靠运气,但总是个开始。

文沫送程功回b市。在火车站,程功几次欲言又止,他既想开口让文沫跟他一起去,因为将她一个人留在x市他实在不放心,又知道,即使他说了,文沫也绝对不会同意。

她在x市,还有事要做。

幕后之人上一次打电话,还没有等到她的答案就挂了,肯定在不久之后还会打来,她相信,如果自己拒绝,对方肯定还有后招等着她,她必须留在x市,以免真出事了,鞭长莫及。

程功哪里能放心,在他看来,此时尚还平静的x市不亚于龙潭虎穴。但同时他也知道,如果幕后之人不被抓获,他们永远都得不到安全。

所以b市,程功必须回去一趟,他们不敢拜托熟人去帮忙查,一是怕幕后之人盯着他们,会丧心病狂地对与他们有关联的人下手,二是怕拜托之人不明白事情的严重性,一来二去再耽误了,不如程功自己去一趟放心。

无论他有多不舍,还是踏上了去b市的火车。

程功的火车前脚刚刚驶离x市,后脚,文沫又接到了熟悉的手机号码来电。

这号码,卫风帮他们查过,注册用的身份证所有人曾经有过挂失记录,他本人目前在国外,根本没有国内的电话卡,典型被盗用身份信息了。

文沫早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心细如发的他,敢打电话,就笃定自己的行踪不会暴露。因此知道结果时倒也没有特别强烈的失落感。

此时再次接到电话,文沫心态早已平复。

“喂。”

“一天时间,你考虑得如何了?”一句废话没有,直奔主题。

“我不愿意。”四个字,文沫还以为说出来会有多艰难,此时从她嘴里吐出。无比淡定。

“呵呵。”对方轻笑:“我就知道。”

“文沫啊文沫,我以前从来没有看错你,你除了天真,还很自私。自私得只以为你自己的命最重要,何曾把别人放在心里过?别人的命,在你眼中不值一分钱。”

“接下来,我为你准备了两个礼物,敬请笑纳。不过,文沫,你要记住,永远记住,再有人死,这笔血债,是要算在你头上的!”

对方又一次果断挂了电话。

x市台山风景区侧门。

台山在x市众多五a级景区里不显山不露水,外地人根本没听说过。这里山不太高,水不太多,景区正门也破破烂烂,游人稀少,连景区管委会都觉得安排个工作人员收费可能连工资都收不回来,早早就免了这道程序,谁来了,随便进随便玩。

大约也是因为没有经费维护,这里很多设备年久失修,外地游客看不上,本地人懒得来,一来二去,来得人更少。

今天天气不算太好,阴沉沉的,很可能随时会下雨,本应无人的景区侧门前,正站着个身形高大,头戴鸭舌帽的男子。男子的面部隐藏在帽子的阴影中,让人看不出喜怒。

远远的,另一个身影快速出现,很快与先到的男子汇合。

来人正是郭建峰,他有些难以置信地望着秦凯,有些不相信秦凯有勇气在逃离了警方的逮捕后居然还敢跑回来找他,真的不怕他直接告发吗?

昨天,郭建峰收到的快递,真的是给他的。发件人就是秦凯。他一时半会儿没有搞清楚快递的真伪。按理来说,被全国通缉的秦凯还敢走进人来人往的快递收发部这件事本身就耐人寻味,警察出身,秦凯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的处境究竟有多危险。

但他不得不来,放心不下,万一是真的,是秦凯在向他求助怎么办。

于是今天他花了很多心思,巧妙地将身后讨厌的尾巴全甩干净,在附近打了好个转,确定再没人跟踪,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过来台山,结果一眼就看到了正站在山门口的秦凯。

作为一个逃犯,秦凯衣着还算干净,脸上也很光洁,眼中看不到送疲惫,看起来过得相当不错。

“你疯了?为什么要回来,为什么要约我出来?你就应该跑得远远的,隐姓埋名过一辈子!”郭建峰气不打一处来,要不是他与秦凯多年交情,一个照面,他最应该做的事,就是把他捉拿归案,大义灭亲。

“我约你?不是你给我发短信,叫我在这儿等你,说你有证据,证明我是冤枉的,真凶另有其人吗?”

“什么?”郭建峰敏感地意识到不对。他没有给秦凯发过任何消息,他甚至不知道现在秦凯用的电话号码是多少,之前的老手机号,他倒是曾经打过,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你有没有给我发过快递。”不死心的,郭建峰又多问了一句,得到的是否定答复。

tmd上当了!

“不对,我们被人坑了。快走!”郭建峰抬腿想立刻离开,却为时已晚。

“警察!不许动!举起手来!”荒无人烟的景区门口,一队警察从天而降,领头的,还是郭建峰和秦凯的老熟人,二组的同行。

两人无奈对视一眼,不知道到底谁在背后算计他们。

无论这个人是谁,他的目的都已经达到。秦凯是负案在逃的杀人犯,被抓进去一点也得不到好。郭建峰与秦凯约在这么偏僻的地方见面,鬼知道有什么无耻勾当,一个包庇罪逃不掉。身为现职警务人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他们怎么就这么笨呢,傻傻的落入别人的圈套中?

死局之困

两人大眼瞪小眼地上了警车,当然不可能是前排正副驾驶的位置。

被关在铁栏杆里的郭建峰脸色无比难看,他到现在要是还不知道自己是被人算计了,那就是个纯傻x,不然这些警察从何而来。

坐警车的次数多了,他还是第一次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坐到后面,两个人紧紧挨着,活像动物园里失去自由的狗熊,狼狈倒是次要的,实在是来抓他们的还是昔日同事,丢人可真是丢大了。

他觉得,这都是梅家人搞的鬼,主要目标是他,秦凯完全是误中副车。虽然郭建峰现在还不明白,为什么秦凯胆子那么肥,不往边远人少的地区跑,非得回来x市上门送死,还居然让梅家那群疯狗盯上,但是此时此刻,却是他连累秦凯了。

自己再不济,也不过是被扒了这身皮,再蹲几年大狱,至少性命是无碍的。可秦凯,怕是凶多吉少。

像上一次打晕押送刑警再行逃跑肯定是行不通的。前前后后四辆警车,他们被困在正中间,怕是二组的人已经知悉上次秦凯越狱的事,此次全组出动,戒备森严。

“我没杀人,你相信我吗?”秦凯一直不敢确定郭建峰到底怎么想的,当初洛州县的同行能拿到那么份似是而非的口供,就认定他是杀人凶手,罪大恶极,无论郭建峰是否知情,秦凯在危及自身性命安全的时候,也本能地怨恨了。

这是人之常情,生死存亡关头,怕死、自私都是本性。而且郭建峰当时的表现也不向多相信他的样子,秦凯以为他的态度已经说明一切。

可今天台山的这一场意料之外的碰面,虽然是乌龙一场,却可以说明很多事。

自己会来,是因为手机上接到了条短信,发信人没具姓名,可说话的语气,让他确认应该是郭建峰,短信里提到了他们在洛州县的碰面,也提到他自越狱逃跑后就一直被关注的事,言语之间,让人满满的全是信任。

秦凯被冤枉杀人这么久了,东躲西藏几无容身之处,身边的战友同事居然毫无保留地相信他,文沫愿意收留他,郭建峰愿意冒着危险来见他。

所以他现在突然有种冲动,一定要把当初在洛州县公安局审讯室里被打断的话再说给郭建峰听。

他没有杀人,他不是杀人凶手!

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秦凯希望洗清自己的罪名,不单单是为了女儿,更是为了这些一直对他信任有加的同事、朋友。

如果他的杀人罪名不成立,那么郭建峰来与他相会,又何罪之有呢。

“你特么是不是傻?老子要是不信你,还会被抓进来?”

“你真没发过短信约我?”

“真没有,我收到了一封寄给我的快递,里面写着约见的时间地点,落款是你。电脑打印出来的a4纸。”

秦凯默了默。郭建峰这是关心则乱啊,居然没想到此时以他逃犯的身份打印、寄快递都是高风险的行为,尤其是寄快递,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才行的。

警车一路颠颠开了足足一个小时才回到市局。熟悉的地方,熟悉的人,在这里度过的时间远比在家要多好几倍。可架不住物是人也是,他们却非了。

郭建峰和秦凯手铐加身,被从车上带下来时,所有人都惊得下巴差点没掉下来?这是唱哪一出?即使有那消息灵通的,知道一组被调查的真实原因,但也没听说纠察组真抓到郭建峰什么把柄,假以时日,这阵风吹过去,郭建峰迟早是要回来的。

那么一个前几年被市局着力打造的警界精英,怎么可能说倒就倒。

所以眼前这一幕,才着实惊了很多人,包括刚刚去省里开完会回来,还没下车的卫局长。

一组的正副两位组长被一网打尽,二组还真是有魄力。他可刚刚跟省里领导通了通气,好话说尽,昨天晚上的饭局上他差点喝成胃出血,这才从主要领导嘴里得了句准话。

郭建峰挨这么顿整,还真是因为梅家背后,有高人指点,往省里反映问题的信啊访啊举啊报件用的字眼又刁钻又狠辣,正赶上一问责八清理回头看行动开展得如火如荼,省厅正愁没有典型,梅家的这份资料就让郭建峰撞到枪口上了。

那位领导唱高了以后,拍着卫风的肩膀跟他说,只要郭建峰禁得住查,屁股真干净,最终结果也就是雷声大雨点小,最后肯定会还他一个清白,让他不要急,他们的牺牲与委屈,上级领导都心知肚明。

心知肚明还这么把下面人往死里整,真是,官大一级压死人,上哪说理去,卫风生了一肚子闲气,今天可想着开完会终于可以回来了,再跟郭建峰透个底,让他稳住,刚进公安局大院,就看了这么一出精彩大戏。

二组似乎有意与他们作对,明知道此时正是上班点,人来人往,还让先下车后原地等待,而没有直接带进去,任每一个路过的人都对他们行注目礼。

卫风连车都懒得下,吩咐司机开车绕到后门,索性眼不见为净,想着一组其他人全部停职在家,想必消息很不灵通,立即打电话给文沫,告之她郭建峰与秦凯被抓一事。

秦凯在f市的事,局领导级的都知道,更知道他在送监路上逃跑,早在心里已经认定他有罪,见他被抓回来,卫风倒没太大感觉,腐化堕落的警察,当领导的哪个喜欢。可郭建峰与他一起被抓,又是唱的哪一出?

文沫自接到幕后之人打来的电话,一直有些坐立不安,分别给组里其他人打了电话,告诫他们最近要小心一点,有个既变态又手黑的疯子盯上了她,最喜欢拿她亲近的人下刀。

所有人都表示且等着他来,他们已经在家里呆得身上骨头都上锈了,根本丝毫不惧,哪怕文沫三番两次强调,这个人不可等闲视之,一定要特别重视,还举了从前血淋淋的事实当例子,他们才郑重答应下来,也不知道到底听进去多少。

尤其闵三行最让文沫担心,他有伤在身,彭忘川又不懂近身搏击,万一成为凶手的攻击目标,岂不惨了。

她劝闵三行先回自己家去,闵局长一家子好多人都是警察,安全系数高啊,但闵三行真执拗起来,谁能奈何得了他。

她以为一组所有人,郭建峰应当是最安全的。

门口有同行守门,一举一动都在别人眼皮子底下,幕后之人身体不便,真刀真枪的硬拼根本毫无胜算,他敢惹上郭建峰,大约会死得很难看。

可卫风刚刚来电,偏偏郭建峰就是出事的那一个,更要命的是,秦凯也被抓了。

杀人偿命啊!秦凯身上背着两条人命,如果连卫风这样的领导级别都认定了他是杀人凶手,他根本没有任何活下来的可能,绝对死路一条!

可真是一步好棋啊!

不用假任何人之手,只隐在幕后推波助澜,轻轻巧巧做成一个死局。

秦凯案到底有没有漏洞?文沫不死心,她打算亲自走一趟f市,希望再渺茫也得试一试,想要破解这步死局,只能从案子本身入手。

假的就是假的,再精心的布局,也会有百密一疏的地方,只要拿到秦凯是冤枉的的证据,前期做再多工作,幕后之人也左右不了结果。

她只能求助于卫风,希望卫局长能给她一个正式的身份,让她名正言顺插手隔壁市发生的凶案。

卫风很为难,他在f市自然有有交情的朋友,开口求个人情不算难事,可问题是,他真的要这么做吗?秦凯真的无辜吗?

可文沫的话说得很清楚,她有百分之百的把握,秦凯绝对没有杀人。现在有人陷害他,一切都因文沫而起,是她旧时在b市时招惹上的强大对手再次出现,才将一组搞到现在分崩离析的地步。

包括周永治一家三口的死,都是冲着她来的。不然为什么幕后之人不是随便在小区内杀害一户,而是费了些周折,租了间房,特意将周永治一家三口引起来。

无非就是因为安慧桅瘫痪在床,与罗沁情况相似,他们家又恰好有个新生的婴儿。

卫风很快同意,文沫一个小时后在自家楼下等到了李承平,两人一起开车前往洛州县。

肖鱼白之死,案发地点很偏僻,弃尸方式很独特,虽然文沫一时也想不通,幕后之人拖着条伤腿怎么才能挪动肖鱼白的尸体,将之抛到货车上,但这一案前前后后都没出现过目击证人,证据又全是对秦凯不利的,没戏可唱,他们只得先把目光集中在后一起杀人案上。

高云思是个靠出卖自己过活的社会底层人,秦凯之所以跟她混在一起,就是不希望被任何人找到,花钱找了个睡觉的地儿,无冤无仇,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杀人。

退一万步讲,就算他真杀了人,还会傻傻地穿着血衣,带着凶器,跑去洗浴中心睡大觉?毁尸灭迹,普通人都懂,身为刑警、见识过现代刑侦手段的他会不知道?

洗浴中心的存储柜有锁,报案人如何得知里面有刀还有血衣的呢?

武振存这个人的存在,就很可疑了。

他的口供里说,是一个进洗浴中心的小偷撬开了秦凯使用的存储柜,正翻动寻找值钱东西时被他撞个正着,那小偷才拉住他希望他报个警,说存储柜里有把带血的刀。

为什么小偷不自己报警,却赶在警察到达现场之前先行离开,又为什么,这小偷傻傻地选在平时生意清淡得门可罗雀的大上午,来偷东西。

虽然说上午人少,被发现的可能性小,但收益太少,来往人员也少,更衣室里没有摄像头,大门口有啊,一共就这么小猫三两只,万一受害人丢失财物后报警,警察看看监控就知道该去哪抓人了,危险系数太高。

与收益完全不匹配的危险,是个职业小偷都不会干的。所以武振存的鬼话,文沫一个字都不相信。

李承平也不相信。他与文沫不同,一直在相对基层的地方工作。小偷这个物种,要说讨厌吧也挺讨厌,但也做不出大恶来。

偷点东西偷点钱,享受了不劳而获的快乐,不愿意脚踏实地,只想着直接下手偷来钱又快又轻松。

人的本性已经这样了,改不了了。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几次之后,他们自有一套处事法则。

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是对他们生活的真实写照。偷东西时,被当场抓住自认倒霉,以前犯过的案子死不承认,反正他也知道,自己罪行还达不到被刑拘的标准,顶天了关拘留所里十天半个月的。

这样社会底层的一类人,其实更愿意与警察打好关系,每个警察手底下都有这样的人物,靠他们充当耳朵眼睛,去看城市角落里灰色地带,一般人看不到听不到的消息,往往真用得上时,能收获奇效。

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考虑,偷东西时发现凶杀案的线索,他们才不会白白浪费将这功劳拱手送给别人,肯定第一时间自己打电话报警,或者直接联系相熟的警察,以期为自己谋到点好处。

一次犯事之后全身而退的机会,或者几百块信息提供费用,总之,于他来说,好处无穷。

武振存再次被警察找上门时,已经有些腻歪了,他很后悔为了几百块钱,给自己惹来现在的麻烦。翻来覆去被问同样的问题,答了一遍又一遍,他几乎能将当时说过的话倒背如流了,真的很烦。

严重被干扰到正常生活的武振存不高兴了,拉着张长脸,继续看下棋,完全视旁边的李承平和文沫如无物。

“说吧,你收了那小偷多少钱好处费?”文沫一上来,就问出个让武振存心惊的问题。他们已经笃定那小偷有问题,武振存又实在不像是多热心的好市民,他不过是去那洗浴中心去得频繁,正好被人利用了。

而这利用,也必须得他心甘情愿才行,能打动人最快的途径,就是给钱。

心意已决

“什么钱?我没拿过谁的钱,你们别冤枉我!”武振存本能反驳。拿钱报案,可不是什么光荣的名声。

本来以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武振存自己不会向外说去,那小偷难不成作案失手被抓,然后把这事儿也给吐出来了?

武振存心里边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忐忑了好一会儿,才省过味来,似乎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他拿别人的钱报个警,是犯法的事儿,如果事无转圜,名声不好听就不好听了,好像他这辈子有啥好名声似的,虽然算不是臭大街,可他什么样儿,家里亲朋好友都知道,有什么可藏着掖着的。

想明白这一点,武振存身上的瑟缩之气一扫而空,换上副无赖嘴脸,大咧咧往旁边的花坛上一坐:“你们到底想干嘛?直说吧。”要钱没有,要命不给,这些警察又能怎么着他。

“钱不钱的,不归我们管,我刚才只是确认一下自己的判断。”文沫耸耸肩,掏出手机,找到庆某的照片,让武振存认:“那天让你报案的人,是他吗?”

“都过去多久了,我哪记得。”武振存有些嫌弃地看了看那张五官不甚清晰的照片,就这像素,离得远些,是人是狗都看不清,让他怎么认。

“那个人,腿有残疾,需要拄根拐杖?”

“哎呀,你早这么说不就是了嘛,真是!对,他是腿脚不利索。我当时想,他腿不方便,出去找工作估计也没人要,这才无奈当上了小偷。虽然偷东西不好,但他的心还是好的,不然怎么可能发现了血衣之后就拉着我让我报警呢。”

怎么说也拿了人家几百块钱,漂亮话武振存还是愿意说的,而且这么说也能顺便洗白洗白自己,他可只看小偷可怜,不是想要钱。

“你把那天发生的事,从头到尾再跟我们说一遍,所细节都不要遗漏。”

“这都多久了,半个月得有了吧?我连前天吃的什么都忘了,哪还记得半个月前的事?不记得了,不记得了。”武振存连连摆手,他嫌烦,翻来覆去那么几句话,有什么好说的。

“好啊,既然你不愿意在这说,那咱们就回公安局里,正式再做份笔录。”李承平笔直地站到武振存身旁,很乐意请他上警车,完全不容商量的态度。

“得,怕了你们了还不行吗?我说!”被带回局里,就得耗费小半天时间,来来回回还让那么多人看见,着实不划算。

“唉,那家洗浴中心,是我常去的。早上人少,池子水干净,我呢,就爱图个清净的时候进去泡泡,所以基本上都早上过去。”

“那天,其实真的没什么特别。我买了票,拿了存储柜的钥匙,刚进更衣室,就被那大哥拽住了。”

“挺语无伦次的,一直说什么血啊,刀啊,杀人啊之类的。我当时以为这家伙是个神经病呢,还叫了声大堂里的服务员,然后他就使劲拽着我往前走。”

“别看他腿脚不利索,拽人的力气可不小,我没想到他说动手就动手,还真被他拽着朝前走了几步。”

“然后我就看到对面开着的存储柜里,有把刀,刀上鲜红鲜红的,像能滴下血来,可把我吓了一大跳。”

“咱们这治安好啊,打架的常有,闹出人命的很少听说,最多也就是交通事故死个人,我哪能想到这是杀人凶器啊!”

“但那小偷一直拽着我,开始念叨杀人了杀人了,还哆哆嗦嗦地上前去衣服堆里翻,有一件上衣下摆沾着块暗红色已经干涸的印迹,像血,又不像血。他一口咬定这是血。”

“我当时还不知道他是小偷,心里特别害怕,这柜子肯定不是那小偷的,现在被他们发现了不得的秘密了,万一人家主人突然进来,还不切瓜砍菜连他们俩也杀了灭口啊!”

“我想跑来着,这闲事可管不得,亡命之徒哪里惹得起。可那小偷就疯了似地叫我报警。最开始我说什么也不肯答应,可后来,嘿嘿。”

“后来他给了我五百块钱。只说也不用我干嘛,就打个110就行。我寻思着,打个电话倒也容易,白得五百块,就同意了。后来的事你都知道了。”

确实与他当时录的口供基本一致,只是更详细了些。

如果仅仅如此,武振存的口供便也没什么意义了。拿别人给的钱后帮着报警确实不犯法,尤其他报的根本不是假警。

幕后之人安排得很周详。只要凶器和血衣是从秦凯的存储柜里翻出来的,就算凶器上没有指纹,但血衣却是能检出属于秦凯的dna的,并非被人随便塞件衣服来陷害他,而且血迹沾染上的时间不算短,已经足够凝固变色了,秦凯就算满身长嘴也说不清。

在最关键的人物嘴里没有得到想要的信息,文沫有些沮丧,是不是他们的f市之行最终会空手而归,那个事事当先,总是棋高一筹,每一步都预先估计到的人又一次胜利了。

有对手,能激发人的斗志,可如果对手太强大,强大到连一向自诩心性坚定的文沫也一次又一次动摇了,她要如何坚持下去,如果说服自己,她可以抓住他呢?

所谓关心则乱,幕后之人拿捏住了她的软肋,她是警察,以为人民服务为天职,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利益,可以付出一切,包括她的生命。

上一次,是程功及时劝住了文沫,让她明白,幕后之人的罪恶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不会因为他未来选择收手而放弃追查。

当时面对的是程功,是自己的爱人,文沫以前答应过他,不会欺骗,不耍心眼,更不会把犯罪心理学的各项研究分析用在他身上。

但文沫食言了。程功对她一向信任,知道她是个说到做到的性子,从来没有怀疑过,更加不相信在他们的关系真正亲密无间之后,她会骗他。

程功回b市,并非绝对必要。幕后之人手伸得再长,他也不过就只有一个人而已。程功只要离开x市,他就应该是安全的。所以文沫必须先送他走,如果幕后之人的黑手真的伸向程功,文沫肯定会崩溃。他是她绝对的软肋。

至于一组的其他人,文沫最担心的是闵三行,其次是现在被抓起来的秦凯。闵三行根本不是做警察的料,干一行爱一行他倒真做到了,这么多年下来也算有模有样,外人夸他的时候,也会夸一句虎父无犬子。

可闵三行何曾愿意当过警察,他天生有一个自由的灵魂,警察的条条框框不适合他,他应该是那种,在某个岛屿的海滩上,穿着五彩斑斓的沙滩裤,戴着宽大得不像话的草帽,吹着口哨,问美女顾客要调什么样的鸡尾酒,而不是在艰苦的刑警工作中日复一日地混日子,虽然他这个日子也混得还不错。

与正牌出身的警察相比,闵三行就不够看,再加上现在两只胳膊刚刚恢复,还不能用力,战斗力跌入最低值。可文沫拿他没办法,闵三行是个别看平时很随和,其实相当固执的一个人。他不愿意避开,谁也没办法。

文沫现在很淡定,这种淡定,是因为心里已经有了决断,也是因为她还有时间,部署属于自己的落幕。

在来f市之前,文沫已经做了最坏打算,如果他们寻找证据证明秦凯无辜一事进展得不顺利,她便会让幕后之人达成所愿,拿她的命,换秦凯一条命。

她相信,幕后之人既然没有像对待周永治一家三口那般,直接让秦凯落得个被击毙当场的下场,让警方活捉了他,就一定有足够的筹码和文沫讨价还价。

自己的反应,应当也在对方的预料之中。如果自己在他第一次打电话过来的时候,便想都不想立刻答应下来,愿意用自己的一条命换自己亲近之人的安全,对方未必会信,怕还得起周波折。

有的时候,人对送上门的东西,会本能怀疑,只有千方百计、千辛万苦得来的,才能安心享用。

幕后之人也是人,不管他段数多高,头脑多么聪明,这些人之常情,他也不能免俗,而且由于他生性多疑,很难信任谁,文沫这顺水推舟的一番演戏,骗了程功,也骗了他。

连带着来f市,其实都是一场戏。她必须表现得完美无缺,把用尽一切办法,却已经走投无路,再也翻出浪来的绝望演得活灵活现,才能取信于幕后之人。

当他认定文沫一定会按照他的心愿,奉献出自己的生命时,他同时也会抛出自己的底牌,用来交换生命这么宝贵的东西,他的底牌应该足够真实,肯定能救下秦凯和郭建峰。

一组就算保住了,文沫来x市近一年,没能给一组增光添彩,至少也不会拉他们后腿,这乱子都是她惹来的,肯定要由她终结,也算是全了近一年来的同事之义。

至于自己死后,幕后之人会不会从此销声匿迹,不复存在,也不用为他手上曾经沾染的血腥付出代价,文沫一点也不担心,她已经安排好了两步棋。

第一步棋自然是程功。她相信,以她对程功的了解,自己死后,程功就是踏遍祖国各地,也绝不会在找到幕后凶手之前放弃的。也许这对程功不公平,他值得有更好的人生,不应背负如此沉重的包袱。

但现在文沫顾不上了,她无私了一辈子,临死之前,就让她最后自私一次。说句心里话,她很舍不得,舍不得死,舍不得程功以后会爱别人。

第二步棋,则是卫风。她已经逐渐将幕后之人的所作所为透露给了这位一直视她为晚辈的领导,刚正不阿,最最眼里揉不得沙子的他,一定能成为幕后之人的又一个噩梦!

这两个人都是值得信赖的。

坐上回x市的车,文沫略有困意,她这几天几乎天天睁眼到天明,倒不是睡不着,更多的,应该是得知自己命不久矣,本心上不想浪费时间在睡觉这么无聊的事上,这个世界太美丽了,能多看一眼是一眼。

但现在李承平的车开得很稳,轻微的起伏颤抖中,文沫沉沉睡去,梦里不再是以前黑沉沉一片的惊悚,相反,很温馨。

穿过云层照射下来的阳光即使在梦中都带着温度,那些已经不在的朋友一一在梦中闪现,全都微笑地看向她,鼓励她,怜惜她。

也许死亡没有想象有可怕,也许死亡从来不是终结,也许,灵魂真的存在,至少现在她愿意相信。

x市市区近在咫尺。李承平车速很快,一直将她送到小区门口,才驾车离开。他心情很不爽,为这一赴的毫无收获,不明白为什么文沫只呆了两天,找了武振存和洗浴中心在案发时值班的几个工作人员录了笔录就回来了。

事关秦凯啊,他们不是应该在f市呆到天荒地老,不到最后一刻绝不放弃才行吗?可能还是感情不够深吧,文沫满打满算与他们相识才九个月,恐怕并没有多深刻的情谊。人家可是首都来的领导,以后大不了x市混不下去了,拍拍屁股换个地方。

唉,李承平叹息,真不知道卫局长怎么想的,居然让他全都听文沫的。

出租屋里,再没有熟悉的身影等她。明明才刚刚分开几天,文沫已经很想很想程功了。他在忙什么?居然只吝啬地发了几条信息,连个电话都没打过,一定很忙吧?查那么久之前的事,又是在b市这么个人数极多,流动速度又快的超大城市。

真的很想再见他一面,如果不能,再多说几句话也是好的。可文沫每每发出去的微信消息都石沉大海,一丝音讯都得不到。

对不起,我的爱人,请原谅我对你的欺骗,不要恨我。文沫的脸颊上,两行清泪落下,她闭了闭眼,深吸一口气,等待随时会打进来的电话。

斗智半勇的最后一关。

终于找到你

当手机屏幕终于亮起,熟悉的号码不停闪烁时,文沫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对方打来电话,说明她这一系列“挣扎求生”的动作,对方看在眼里,也愿意相信。毕竟站在他的角度来想问题,会本能地以自己的实际出发。

自己做不到的,便想当然认为别人也做不到,这其实也是人之常情。

幕后之人恨文沫入骨,他自以为对她足够了解,在他的心目中,文沫自私自利,为了破案不择手段,压根不在乎无辜者的死活。

所以一年多以前,他的一系列计划没有奏效。

罗沁和齐冉的死,让文沫很伤心难过,却没能最终击溃她的心理防线。

至于关系要稍逊一些的项钏和褚橙,影响就更小了。

到最后拼了一条命,炸了犯罪心理研究室的崔志佳,文沫恐怕巴不得这位阴魂不散的偏执狂快点死才好,又怎么会因为他的死而难过。

所以文沫挣扎着想要破解眼前的死局,才算师出有名。她本就不应该束手就擒,如果她真这么做了,幕后之人才应该怀疑其中有诈。

她演得不错,让对方照单全收。

终于,两人斗智斗勇到现在,文沫掌握了一丝主动!虽然付出的代价很高昂,但她别无选择。她现在唯一担心的是,到底对方要如何取她这条命。

直接现身,面对面是不可能的。以幕后之人的多疑,他在没有办法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绝不可能以身犯险。他只会躲在暗处,像毒蛇一般伺机而动。

最有可能的,就是让文沫呆在一个他可以掌控的环境内,然后通过网络摄像头同步直播给他看,他肯定要看着她死,还得想方设法真的确认她确实死了才行。

要知道,现在电子合成技术那么发达,各种各样的特技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万一文沫诈他,再骗他露了行藏,到时候,剧情就会瞬间反转。他所有的优势就会荡然无存,而文沫的背后,是整个警察队伍,肯定不是单枪匹马的他能敌得过的。

这一关是最难的。文沫不认为自己能做假骗过他,这个人太精明,走一步看三步是本能,她能想到的骗人方法,他肯定都能想到办法让她无计可施。

按下接听键,文沫镇定开口:“喂。”

“是我。”对方语气熟稔得像一直联系的老朋友,只他轻松说出来的话,像一把又一把重锤砸在文沫胸口,让她几乎喘不过气来。

一切如她设想的一样,只除了一点。

幕后之人谈判的筹码有两个,这本没什么奇怪,以他的性格,怎么可能做出将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蠢事,必是要求个万无一失的。

其一,自然是秦凯。现在郭建峰与秦凯是一根强上的蚂蚱,一个折进去,必定要牵连另一个。幕后之人明言他的手里有证据,能证明秦凯是无辜的,却对文沫问他是不是杀害肖鱼白与高云思的凶手这一问题,避而不答。

通话录音是必须的,文沫这边会录,对方管不着,所以他才会一直避开某些送命的问题,顾左右而言它。这样即使文沫想拿录音当证据,也不过是通话方不明的一段对话,没有实际意义。

他会这么做很正常,因此见他不答,文沫并没有觉得很失落,只在心里感叹了两句跟聪明人打交道真累。

其二,却是彭忘川。幕后之人功力深厚,不会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去做一件看似无用的事。彭忘川被下的心理暗示,不仅仅只有让他误会自己爱上文沫一个,还有另外一个更厉害的,触发条件,只需要幕后之人的一个电话,他的声音,两句早就埋好的暗语。

“想不想先见识一下我有没有撒谎?”对方大约是因为目的快要达到,竟然开始有心情调侃。

“不必了。废话少说,你到底需要我怎么做?”

“爽快!不得不说,文沫,这一次你让刮目相看了。原来你也有在意的人和事。为什么偏偏,你要对她那么绝情?利用得彻底,抛弃得彻底呢?”说到最后,对方低沉的声音中,是无法压抑痛苦,就像,失去了全世界一样。

“她是谁?反正我就要死了,你总得让我做个明白鬼,不至于到死都不知道,你这般恨我,千方百计地复仇,究竟是为了什么吧?”

“目的重要吗?呵呵。别痴心妄想拖延时间,好能追踪我的来电。实话告诉你,我敢给你打电话,敢与你长时间通话,根本就不怕你找。如果你能找到我,只能说明我笨,而笨人,是不值得活在这个世界上的。”

居然不愿意说。复仇最痛快的事,无非是看着对方为自己所做过的事忏悔不已,拼命哭着求原谅,可他居然不愿意告诉自己,他究竟是为谁而来的。

通话仍在继续,文沫打开免提,翻出略模糊的照片,盯着看。这个动作几天之内她做了无法数,几乎能将照片盯出个洞来,这个人,她绝对见过,可是是在哪呢?

“三天后,你回重案一组办公室。叫上所有人,我要你当着全组人的面自杀。至于自杀的方式嘛,服毒什么的不太符合你风格,跳楼尸体又实在不怎么好看,就用枪吧。用项钏那把枪。”

“如果你胆敢在咱们的交易未完成前告之别人真相,秦凯死。”

“如果你最后一刻反悔,闵三行死。”

“如果你敢动心眼耍手段,程功死。”

“只要你活着,他们就得死。记住,这条路,是你选的。你没有退路。”

“我要如何知道,我死之后,你会履行你的承诺,停止杀戮?”

“你不知道,你保证不了。文沫,在这张谈判桌上,你从来没有选择,我给你什么,你都得感恩戴德地接受。你唯一能赌的,就是我的人品。”

“不要让我再重复之前说过的话,我讨厌跟笨蛋说话!只要你们的人在事了之后不再来追查我,我保证,不会动他们任何一个人。如果他们自己送上门为找死,那么,你这条命,就算白死了。”

“所以文沫,我很期待他们中有人来追查我。你知道吗?那样,你的死,将变得毫无意义,哈哈哈哈!”

一阵疯狂的大笑中,对方挂断电话。

有那么一瞬间,文沫的心都要跳到嗓子眼了,她还以为自己安排的后招被他发现,所以才故意警告她很希望以后有人不听话。

好在并没有。

电话终于打完。七分半钟的录音,文沫反反复复了听了好几遍,确定算不得多有用的信息,几条威胁,只要没付诸行动,就不算证据。

不过,出乎文沫意料之外的,幕后之人居然会希望她在公安局自己的办公室里自杀。还得当着那么多人的面。

这太不符合常理了。

x市公安局,虽然文沫算是发配来的这里,客场小一年,没什么话语权。但如果在她与犯罪分子之间选,无论哪一个警察,一定都会坚定地站在她这一面上。

就算文沫守口如瓶,什么也不说,最后突然直接照着她自己的脑袋来一枪,幕后之人又如何能确定自己死了呢?

他肯定得有办法确定才行。而重案一组办公室中,有太多不确定因素,这种不确定,绝对不是幕后之人想要的。

除非......

除非他有十足把握,自己的情况他可以第一时间知晓。

公安局里,会有人给他通风报信,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所以他才那么自信,根本不害怕文沫联系起一群同事跟他耍花样。

他们的队伍里,有他的奸细!

会是谁呢?谁会在自己动手开枪后参与进来,检查她是否已死,还不会让人觉得突兀,甚至会主动要求这个人加入进来呢?

答案只有一个:法医。

在公安局里,还有比法医更专业更合适的人选吗?无论自己是否当场死亡,法医做为医学分支,验尸和抢救都比警察更专业。

颜志勋吗?

他就是幕后之人实施整个计划中关键的一环吗?

此时此刻,文沫突然有些明白,为什么当初栾法医会突然病情加重,为什么颜志勋看她的眼神带着几分怪异。

好端端的,放着大好前程不顾,却与犯罪分子同流合污,颜志勋到底在这桩交易中得到了什么好处?仅仅一个正式法医的身份吗?

幕后之人不是慈善家,他会买通颜志勋,让他做一件可有可无的事,也无非是要第一时间确认自己的计划是否成功,这符合他一惯的性格。

但颜志勋只需要打个电话或者发个短信,这是件极简单的事,哪怕事后他被人发现,仅凭一条短信也不算大罪过。一个死人的信息罢了,泄露出去,职业操守有问题,却够不上触犯法律的程度。

颜志勋随时都能反水,只要他想。

除非,他还有别的问题。

他心心念念想当一个正式法医已经很久了,但栾法医一直以他心性不够,还得再练练为借口,压着他。文沫不信,以栾法医的人品,会故意挡住自己徒弟的路。

如今事实也摆在眼前,颜志勋根本心术不正,为一点利益,就能做出陷害恩师、勾结罪犯的事。

文沫笑了,黑暗之中,一双眼睛闪闪发亮。

蝼蚁尚且偷生。如果可以不死,谁也不愿意走上绝路。

现在,在看清了对方的全部底牌之后,文沫终于从中寻找到了一线生机!

只要运用得好,不但她可以活下来,还能把幕后之人一齐抓住,让他再也不能为祸人间。

程功,看你的了,希望你的b市之行,能为我带来曙光。

文沫心心念念的程功此时在b市的日子过得不要太潇洒。

这次回来,也算一举两得了,不但查清了幕后之人真实身份,还得知,当年力主要将李响岳从警队除名、必要杀鸡儆猴,严惩不贷的一位老领导刚刚退休,同情李响岳,与他有私交的一位领导上台了。

瞌睡遇上送枕头的,不外如是。犯罪心理学研究室恢复有望!

当然,在尘埃落定之前,他不敢将这个消息告诉文沫,x市的形势很复杂,文沫很危险,她现在不可能为这些八字没一撇的事分心,还是等有个结果了再说吧。

那位领导已经跟程功见过面,准备运作。可犯罪心理研究室的原址现在已经重建后租给某公司当办公区了,想再要回来基本上没可能,所以这些事急不来。

他在原址附近碰运气,拿着照片询问了一圈,只有一家咖啡厅的一个服务员对他有些印象,但当时这个人的腿不瘸,气质上佳,十分儒雅,要不是她特意关注,此时绝对没办法认出来。

爆炸时,这个人正是坐在靠窗的位置喝咖啡,正准备结帐离开的。可惜时间长了,服务员想不起来那个人是刷的卡还是付的现金。

这条线索已经很有用了。他们一直怀疑幕后之人的腿伤时间不长,很可能与文沫受伤时间接近,不然也不可能放着下黑手的机会不用,白白给了文沫恢复时间。

此时正式确认,程功下一步直接去附近医院查纪录。当时爆炸发生后,附近的一家医院是收治伤员的主力。

当初爆炸发生时,受损最严重的是犯罪心理研究室这个中心现场,也只有这一层有死亡人员,下面两层,伤者居多,倒没有人死亡。

一开始文沫他们都在一家医院抢救,因为是警察身份,后来病情稳定后才转去了公安医院。

难道他们还曾在同一家医院呆过?

腿伤人员的病历纪录并不多,在医院方面的配合之下,程功只用了半个小时,就找到了自己想要的资料:

牟青,男,五十一岁,盆骨、胫骨等五处骨折入院,足足住了四个月,他有一处骨折伤是粉碎性骨折,手术摘除,也直接导致他两条腿不一样长,从此拐杖不得离手。

这个人......虽然医院留底的病历上配的照片是电子版经过处理的,有些失真,可那熟悉的无官,不正是他跟文沫日日夜夜盯着看过的吗?

终于找到你!

斗智斗勇

程功在查到幕后之人的身份后,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文沫,可电话却长久无人接听。

此时,天早已经黑透,黑暗重新笼罩整个大地,程功一遍一遍焦急地拨打着文沫的电话,听着提示音一声接一声响起,直至自动挂断。

她在干什么?为什么不接电话?强烈的不安让程功在b市一分钟都呆不下去,恨不得肋生双翼,能直接飞回去!

此时早已经没有了飞往x市的航班,高铁夜间也已经停止运行,普通列车需要十一个小时。程功心急如焚,一边迅速赶往车站,一边接着不断试图与文沫联系。

因为临时决定出行,卧铺就不要想了,连坐票都没买到,京九线常年旅客爆满,程功挤在大开空调仍显得闷热的车厢里,坐立不安。

漫长的十一个小时,即使在火车不晚点的情况下,也得第二天十点多才能到。

但愿文沫无事。

这一夜,程功没有合眼,直到手机打得自动关机,也没联系上他的爱人,这火车,能不能开得快一点,再快一点?

好不容易熬到十点四十,列车晚点十分钟,终于停靠在x市火车站,程功从车厢里钻出来,心急火燎往外跑,一路上不知道撞了多少人,收获多少句国骂。

在催得出租车司机几乎也要破口大骂的时候,他终于回来了,扔下张百元大钞,连找零都没空等,他匆忙上楼,开门,进屋。

挨个房间看过来,文沫不在,她的手机则放在卧室,一直连着充电器。

现代人出门,可能不带现金,但还真没几个不带手机的。文沫以前虽然也有不带手机或者手机关机失联的时候,但那只发生在她外出执行公务,不方便携带手机的情况下。

一组可都已经被停职了呢,哪还有案子需要她查?她到底去了哪里?

文沫的手机上,显示着五十几个未接来电,这是程功一夜功劳。程功一条条翻着通话记录和短信消息,希望这些信息能告诉他,文沫会去哪里,多事之秋,她绝不应该单独行动。

当看到某个眼熟的号码,又发现这个号码在他出去前去b市后又给文沫打过两次电话,最近一次通话,正是昨天晚上九点多钟,程功不禁眼前一黑,差点栽倒在地!

他曾经在走之前不止一次叮嘱过文沫,如果幕后之人再给她打电话,一定要告诉他,一定不能听对方忽悠她的话,不能答应对方任何事!

可文沫没有说!

这几天他很忙,一心希望能早点查出线索,然后尽早回来,虽然收到了文沫发的微信消息,但没什么重要的事,都没回。

这事怪他,以前养成的坏习惯,忙于公事时不喜欢黏黏糊糊去谈情说爱去,觉得那样做不够专业。大约也是因为他久没回应,文沫才怕打扰他,便什么事都自己扛了。

肯定发生了什么,幕后之人联系文沫,是又威胁她了,还是又做了什么血案,要拿来恶心恶心文沫,说些你这条命都是建立在别人死亡的基础上之类的废话。

就在这时,文沫的手机突然响了,是闵三行打来的,程功果断按下接听键,希望他能知道文沫最近几天在忙什么,此时人在哪里。

“喂,你让我办的事我都找人弄好了,保证万无一失,不过你可不能告诉别人了,要演得像一些才行,那老东西可是狐狸转世,不好糊弄着呢。”闵三行说得又急又快,程功连个插嘴的功夫都没有,只等他一气都说完了,才终于抓住机会问道:“文沫哪去了?”

“我靠,你谁啊?”

闵三行与程功不算熟,前前后后加起来也才见过四五次,他压根没想到自己说了半天话,对像居然都搞错了,此时猛得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来,刚刚喝的一口水瞬间呛入肺里,惹得他一顿急促咳嗽。

“我是程功。文沫的手机放家里充电,她人却没在,你知道她去了哪里吗?”

“不知道。她没跟我说要出去,这么关键的时候,她能去哪?”

“这么关键的时候?发生什么事了?”

“你居然不知道?那个人给又文沫打电话了......”闵三行突然闭嘴,他突然反应过来,这么绝密的事,越少人知道越安全,越少人知道,成功率越高。

不然大家都心知肚明,脸上稍微带出来一点不自然,那幕后之人精明厉害着呢,万一看穿了,后果不堪设想。

自然不能再说下去,一组众人肯定是值得信任的,他们都是极优秀的警察,程功更值得信任,文沫的眼光还是可以相信的。

但问题是,好警察,好男友,不一定会是好演员,尤其是程功,有句话叫关心则乱,事情关乎着他最爱的人的生命安全,他不知情时下意识的反应与知道真相故意演出来,两者相比,当然前者最为自然,最为真实。

所以,闵三行觉得他不应该告诉她,文沫已经决定明天在重案一组办公室里“自杀”,还得现场直播给幕后之人看的事实。

自觉说漏了嘴的闵三行立刻用行动来纠正自己的过错,他挂了电话。

程功有满肚子的疑问要问,闵三行显然是知道内情的,正想回拨回去,门口突然传来了开门的动静。

是文沫回来了。程功急忙小跑着出了卧室,紧紧将文沫抱进怀里,不想放开。

她似乎比他离开之前又瘦了,抱着的时候,明显能摸到她后背的肋骨,这才三天啊!他不在这几天,她的日子一定不好过吧?

“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刚进家门,低头换鞋这么一会儿,文沫就被人抱个正着,着实吓了她一大跳,要不是抬头看了一眼这搞突然袭击的是自家男友,文沫一膝盖都得顶他个生活不能自理。

喜悦激动过后,文沫皱了皱眉,暗道一声不好,眼底到底多了几分担忧。只不过此时她的头还埋在程功怀里,程功没有发现她的异样。

“你是猪啊,出门不带手机,你是不是一晚上没回来?我给你打了五十多个电话,吓得一夜没敢合眼,还以为你出事了,能不急着赶回来吗?”

“好吧,我错了。出去有点事,手机又没用,就没带。”至于出去有点事具体是指什么,文沫没有多说,程功也没追问。反正文沫一向做事很有分寸,她不愿意说,自然有不说的理由。

只要她平安无事便好。

担心放下,倦意袭来,不由分说地抱着文沫直接上了床,两人眼底都有相似的黑眼圈,足见昨天晚上都没怎么睡觉,还是先补个觉吧。

互相依偎,相拥而眠,此时岁月静好,哪管外面狂风暴雨。

一觉睡到黄昏,他们才被窗外孩子的嬉戏声惊醒。

不想起床,文沫点了外卖,两人靠在床头聊天。

“你看看,对这个人你有印象吗?”这是程功在昨天下午到晚上七八个小时的主要工作成果,能寻找到的关于牟青这个人的全部资料。

见到户籍资料里打印出来的照片,五官周正,双眼有神,头发梳得一丝不苟,即使以证件照黑白版的严重拉低本人颜值的水准来看,牟青这张照片都拍得极为精神。

因此文沫几乎在看见的第一眼就想起来了,她确定是见过他的。

而且不止一次。

处理一起黑幕重重的涉枪连环杀人案时,自己会被请去,就是牟青在背后搞的鬼,事后,他还来过机场送她,让前前后后一直遭受冷遇的文沫很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当时她就对这位热心的半个同行印象极佳。

后来她也听过几次牟青的名字,都是很引人关注的事迹,说他如何理论联系实际,有新的著作,在国际刊物上发表论文,是国内心理学研究领域泰山北斗极的人物。

这样一个人,怎么会是幕后之人?

文沫自认为自己从未曾得罪过他,他的动机何在?

无妨,马上就要见分晓了。

一夜平静地度过,身边的男人轻浅的呼吸声伴着她过了一夜,等东方露出鱼肚白的时候,文沫深深吐出一口浊气,再过几个小时,将是他们斗智斗勇的最后一次对决。

成功,则一组全员安全,牟青大意轻敌之下,给警方逮捕他的机会,失败,秦凯八成要被判处死刑,彭忘川也像颗定时炸弹。

放过一组所有人,是他们交易中牟青需要履行的义务,所以这一场戏,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因为代价太大,谁也付不起。

文沫知道,无论如何,他们都会成功。

如果闵三行的方法起作用,一切都没有意外,顺顺利利骗过牟青,那么皆大欢喜,他们只需要想办法抓人就行了。

如果闵三行的方法没起作用,或者这其间她演砸了,穿帮了,大不了她真的自杀,一组众人还会安全。

所以,失败,不存在的,唯一的区别仅在于自己是死是活。

程功还什么都不知道,天知道她有多少次想要将整个计划和盘拖出,每一次都得强忍下去有多痛苦。

但唯有这样,才能让牟青看到最真实的效果,除了天生戏精的闵三行,没有人知道真相。

怎么从周聿手中要到项钏的配枪反倒成了现在最让文沫束手无策的事。周聿也是个聪明人,周永治一家被害案根本不归一组调查,文沫突然跑来找她要枪,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有些不对劲。

她这两天想了好几个理由,都觉得不甚合理。看来如果事不可为,只能走走旁门左道,派闵三行使一出美男计才行。

周聿是不会拒绝闵三行任何要求的,这个死心眼的姑娘,只会把所有苦水自己咽进去。

八点,睡到自然醒的程功第一眼看到文沫时,就觉得今天的她格外温柔,看着自己的眼神爱意满满。

简单吃过早饭,文沫道:“今天没什么事你就在家好好休息休息吧,我得回一组一趟,有些事要回去处理一下。”

“我跟你一起去吧。”

“不用了,去公安局还能出什么事不成。既然没叫你回去,你就在家再多查查牟青的资料,知己知彼嘛,总不能一直以来被他牵着鼻子走而毫无还手之力。来而不往,可不是君子所为。”

是啊,牟青在背后搞的鬼可不少了,阴魂不散的,还是早抓出来早好。程功自然满口答应下来,已经开始想牟青的户口所在地城市有没有他的熟人,请当地警察帮帮忙,速度应该更快些。

见轻松说通程功,文沫心里松了口气,她就怕程功非得要跟着她,寸步不离,再节外生枝就不好了。

九点整,文沫出门。

九点二十四分,到达x市公安局。

九点二十七分,进了一组办公室。

其它人还没到,闵三行通知他们的,是十点钟到,至于他用什么理由骗了众人来,文沫就不得而知了,总之那鬼灵精肯定能编出借口来,再不济,还能假传个他爸的命令。

这么久没人收拾,办公桌上一层土,文沫打来清水,开始收拾。

“你真的来了?”颜志勋的声音从背后响起,他满脸复杂,昨天自接到幕后之人的电话,他一夜都没合过眼,今天一大早就来了单位,三番两次跑来一组办公室前,看到门一直锁着,才算松口气。

可万万没想到,等他第四次跑过来时,文沫居然真的出现了。

他早就知道自己这法医的位置得来的不正大光明,出来混,欠别人的,迟早都得还,谁也不是慈善家。

他只是没想到,那人让他做的事,居然会如此为难......

“怎么了?我回自己办公室,有问题?”文沫停下手头的工作,似笑非笑看着颜志勋,直看得他心虚地低下头。

“没、没问题。”颜志勋不知道该说什么,事实上他什么都不能说,只得转身落荒而逃。

哼,等一会儿栾法医来了,有你好看的,望着颜志勋的背影,文沫恨恨地想。

差十分钟十点,李承平、王家栋和王家梁一前一后进来,互相打了声招呼,各自先打扫卫生,他们都挺高兴见到彼此,还以为这一次他们被叫回来,是因为一组可以重新组建了。

身死账销

又等了一会儿,秦凯和郭建峰被二组同行押送过来,手铐脚镣加身的秦凯又变回了上次悄悄潜入文沫家里的样子,憔悴不堪。反倒是郭建峰挺镇定,还有心思冲文沫笑笑。押送人员离开得不情不愿,文沫知道,要不是卫风直接下的命令,单凭她是绝对说服不了二组人的。

闵三行迟迟未到,时间却已经悄然划向十点整。

这是她与牟青约定开视频的时间。

不能再等,至少要让他看到,自己已经按约定来到了重案一组办公室,该叫的人也都叫了,在人没来齐之前,稍微等一下,对方应该不会有太大意见。

他都有耐心陪自己玩猫抓老鼠的游戏这么久了,还差这最后几分钟吗?

没有人特别关注文沫开电脑,连视频的动作。

文沫登录上自己久不使用的qq号,添加今天早上牟青发来的一串号码,请求刚发过去,一秒钟都没用上,好友请求就被通过了,紧接着一个视频邀请发送过来。

没有直接点接受,文沫先运行了刚刚从手机号拷贝过来的小程序,一个黑黑的命令提示符框弹出来闪了一下,紧接着消失不见。

到底成没成呢?闵三行介绍的人靠不靠谱?鉴于平时他本人的不靠谱程度,文沫只觉得一口老血要吐出来了,这死孩子关键时刻到底死哪去了,可怜她一个科技小白,被赶鸭子上架,很想哭好不好?

人命关天啊亲,请务必靠谱!

没时间考虑太多,文沫直接点了接受。视频连接成功,对方那一面一片漆黑,自己则完全暴露在视频范围内,连带着后面还能看到郭建峰等其他人。

对方打了一行字过来:你迟到了。

文沫讨好地笑笑:“抱歉,人没来全。还得等会儿。”

不用等了,十点已过,别再浪费时间,任何试图耍花招的行为,后果你懂的。

“不是我故意拖延时间,枪还没拿到。你知道的,公安系统物证登记管理自有一套章程,没有正当理由想领出来很困难。我这不是让闵三行走后门直接找周聿去说情,私下里通融通融嘛。他那有点小困难,马上就来,马上就来。”

别耍花招。

“不会的,不会的。”

终于,又过了十分钟,办公室其他人也注意到了文沫的电脑上摄像头点亮的指示灯。

“工作时间,跟谁视频呢?是姐夫吗?”王家梁性子跳脱些,现在又正心情大好,便自然而然跟文沫开起了玩笑:“怎么没带姐夫一块来?咱们一组没事了,他可以回来工作了。让你们在家天天面对面,在单位也天天面对面,二十四小时在一起,好好培养培养感情,我们呀,可都等着喝喜酒呢!”

众人哄堂大笑,一脸揶揄地望着文沫。文沫脸上升起阵阵红晕,正对着摄像头,在组里其他人看不到的地方,莫名红了眼圈,一滴清泪,悄然划过,又迅速被它的主人擦干。

牟青看到这一幕,反倒放下心来。好不容易找到心上人,关系一日千里,现在马上面临死别,伤心难过是一定的。但组里其他人不可以知道文沫即将要做什么,不然他们一定会阻止她,所以文沫越是隐忍,可信度越高。

开视频,目的可不仅仅是亲眼看着文沫死去,最后心理折磨产生的乐趣,他也不想放过。

闵三行终于来了,他将包装完好的一个物证盒交给文沫,脸色不太好,欲言又止,最后黑着张脸退到一旁。

文沫心想,这家伙还真是戏精出身啊,很入戏嘛,演得好。

作为知情人,他有纠结才正常。想必牟青对他的表演也很满意。

万事俱备,时间已到,成败在此一举。

文沫拆开包装,她感觉到自己的手抖得完全不听使,害怕、紧张皆有。这把枪,乍一看跟项钏用的配枪简直一模一样,可拎到手上,文沫就知道,闵三行办事还是很靠谱的。

这是一把外观仿真度极高的仿真枪,重量与真枪差距明显,只要稍微有点射击经验的,一上手就能感觉出来,轻得不是一星半点。

她更紧张了一些,万一牟青让她当面打开弹夹,检验里面有没有子弹怎么办。

好在她已经耽误太多时间,现在牟青的耐心所剩不多。长时间视频连接,他的藏身地点很有可能会暴露,并不安全。

卫风可是亲自坐阵在网警支队,盯着她电脑的信号查。鸡蛋不能全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道理,不光牟青明白,文沫也很明白。

她没办法保证牟青一定会言出必践,都没办法保证自己在这一场真实与虚幻的网络较量中一定能活下来,所以她也必须要做两手准备。

不需要告诉卫风真相,只告之了他牟青的真实身份,以及他们这一场视频连接会持续很长时间,长到足够网警同行们找出牟青的藏身之所,然后,抓捕。

或者牟青相信文沫已死,自己露出马脚来,或者卫风赶在她需要开枪将戏演完之前抓住人,那么,所有的危险都将过去。两者只需要居其一即可,实在是很低的要求。

但事情远不会有想的那么简单。牟青能隐忍这么久,足见心志之坚定,思虑之成熟,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则要求蛇打七寸,一击必中。

快点,我耐心有限。

牟青开始催促,文沫知道,留给她的时间不多了。她没有办法与卫风联络,询问他们进展,只得先稳住牟青再说。

沉默了一会儿,文沫颤抖地举起枪,顶在自己太阳穴上。

“你在干什么?”一组办公室不算大,文沫的动作不可能一屋子人没人看到,此时大吼出声,想要扑将上来夺下枪的,是李承平。

他本来与闵三行面对面说话,视线所及正好能看到文沫,角度堪称完美。

这自然是闵三行提前安排好的,从最开始李承来的办公桌前一点点引着他过来,就是为了关键时间阻止文沫,能多争取一点时间,卫局长那边的行动成功率就会高一点。

他是拿着钱来的人,所以这个不小心发现文沫举枪有自杀打算的人,必须不能是他,不然戏演过火,肯定会被牟青怀疑。

李承平被闵三行死死抱住:“别过去!”

“放开我!你混蛋,干嘛拦着我?”李承平回头冲着闵三行一顿骂!

文沫身形微微一顿,举枪的手越发大幅度颤抖起来,眼泪大滴大滴落下来,很快浸湿了一小片衣领。

“对不起。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我的朋友,我的同事,因为我,已经付出太多太多代价。这一次秦凯会被诬陷杀人,郭建峰与他的会面被人动了手脚,其实都是冲着我来的。我不死,这些陷害与中伤将永无止境。下一个会轮到谁?李大哥,还是小梁子?或者闵三行,再或者我的爱人?”

文沫站起身,背对着摄像头,闵三行小心跨出摄像头能照到的范围,对着文沫挤眉弄眼,示意她赶紧转回去,他们做的假视频,可没有文沫背对着人的动作,万一她一会演戏太过,就这么举起枪,可就要穿帮了。

“你在说什么?”秦凯很快打断了文沫的话:“我会出事,被人当杀人犯,是因为我真的有了杀人的心,虽然最后关头没有下手,但肖鱼白被我打得不成人形是既定事实,我就是抱着杀了他的目标去的!”

“所以,那是我的错,与你何干?文沫,你有责任心是好的,但把全天下都背在你一个人的肩上,不累吗?”

“是啊,罪犯会盯上你,是罪犯的错。怎么能怪自己呢?你是犯罪心理专家,应该比我们更懂这个道理。”郭建峰有些无奈地摇摇头:“死从来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你先放下枪,咱们有话好好说。”

文沫没有说话,她只是慢慢地转过身去,正对着摄像头。

电脑屏幕上,牟青又发了几条新消息。

真是感人。

不过我最讨厌感人的戏码!

动手吧!

她这一次眼泪如决堤般,止都止不住。

是真的感动。因为身后这些人,没有一个嫌弃她的,哪怕是身陷囹圄,自己名节不保的两位组长,连一句怨她的话都没说过,其他人更是红了眼睛,要不是怕自己情绪激动之下,再让枪走火,早就冲上来抢枪了。

火候差不多了,闵三行偷偷拨通朋友的电话,提醒朋友,时间差不多了。

“谢谢你们。我很高兴,能认识你们,能跟你们共事。谢谢你们对我的照顾,还是......包容。”

“再见。”轻轻呢喃,文沫坐下,手无意识地搭在显示器上,不断颤抖,连带着视频的画质都有些发虚,然后,仿佛不经意的,显示器变换了一个角度,有些冲墙,一组众人已经看不到了,只剩下文沫一张满是泪痕的脸。

她对着摄像头笑了笑:“你赢了,如你所愿。”

她能听到李承平甩开闵三行奔跑过来的声音,能听到王家栋那句尖利的“不要”,能听到秦凯脚镣摩擦地面的动静,她闭上眼睛,苍白的、带着深厚黑眼圈的脸上,满是平静。

一声枪响。

时间在这一瞬间仿佛凝固。

文沫心想,这仿真枪也不知道弹夹里装的是什么,怎么打在头上,死疼死疼的呢?

眼前一片黑暗......

牟青很满意自己看到的画面。

文沫倒在血泊里,脑袋中能明显看到有个圆圆的伤口,正汩汩冒血和脑浆混和在一起黄白红相间的物质。

她仍然握在手里的枪,枪口还冒着白烟。闵三行出现在画面中,将她抱起,她像只没有生命的破布娃娃,任人摆布。

够了。

牟青心满意足,施施然对前面司机说:“停车,我要下车。”城市里的出租车,总是充斥着香烟与陈腐的味道,令人恶心,他从来就不喜欢。

可腿受伤以后,他失去了开车的机会,只得选择出租车出行了。

终于,在坐了近一个小时的车,只在x市主要干道上兜圈子后,他解放了。

不仅仅是身体的解放,更是心灵的解放。

仿佛多年盘旋在头上的阴霾一瞬间消散干净,他从来没有如此觉得这座城市,原来这么可爱。

迈下车时,他故意将手机扔在车门底下储物格里,又多给了司机一百块车钱,让他保持前进的方向再开一段路,当然了,如果有其他客人上车,他也可以拉着,不必特意多走。

白给的钱,司机自然欢天喜地答应下来,不就是不靠边等客吗?小事。这客人还真是有钱烧的,一直让他开着车漫无目的转了这么久,就来回兜圈子,脑子有病。

牟青很快消失在车水马龙中,司机也驾车迅速离开。

没多久,一辆警车呼啸着驶来,毫不客气地别停了刚刚载到一位客人的出租车,几个荷枪实弹的警察蹦下来,不由分说押住客人和司机不得动弹,然后才开始搜他们的身。

两部手机,都不是信号来源。卫风眼神暗了暗,带人搜车。

牟青用过的那部手机被翻出来时,他的脸色很难看,再从司机嘴里得知,前一位客人刚刚离开不过十来分钟,他的脸色就更难看了。

居然让他跑了!难道他们只能寄希望于牟青遵守诺言了吗?

牟青其实并没有走远,步行十分钟,也不过**百米,身后嘹亮的警笛声特别响亮。他笑了,特别喜欢看这些警察空忙一场的样子。

不过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去做,没空回去欣赏了。

穿过两条街,再打一辆车,回了自己的住处,拿出另一部老年机。

手机上有一条新短信,他点开,正是颜志勋发来的。

已确认死亡。

短短五个字,让牟青露出真心实意的笑容。

环环相扣到现在,如此精彩的结局,一点都没超出他的预期,简直太好了。

他编辑了一条短信回回去:把我之前给你的那个牛皮纸袋,扔到传达室去,写明是给重案一组的就行了。

纸袋里,是证明秦凯无罪的证据。他从来是个言而有信的人。

尘埃落定(大结局落)

一觉睡到自然醒,外面明晃晃的阳光照射在他脸上,太温暖,太舒服了。

他极罕见得赖了个床,一直到上午十点才起。

美美吃下自己花费时间做出来的早午饭,习惯性地翻开记录本,看着上面密密麻麻记录着平时自己跟踪文沫时她的一举一动。

现在,却再也用不着了。

牟青随手将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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