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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玄武界》


楔子

“你不能这么对我!你不能这么对我!”

贾凌芸那半透明的身体不断的扭曲,变形,凄厉的尖叫声耳膜。

林玉一脸的冷漠,动作却没有停下分毫。

凭什么不能这么对你,就因为你是远古大能的一个分身?

既然打从一开始就存了害人之心,就要有被报复的觉悟。

贾凌芸的尖叫声越来越微弱了,已经连挣扎的动作都做不出,靠功法凝聚而成的身体也越来越难维持住了,几乎已经是完全透明的。

费云岭随时有可能回来,林玉又加快了速度……

第一章 也叫林玉

黄昏时分,林玉回到了自己的府邸。

三天,还有三天,自己就不得不离开京城,前往北部边境自己至今都还叫不上名字的地方做一个小小的九品照磨,还是从九品的。

“快到吃饭时间了,怎么还要出去?”一进屋看到妻子已经梳妆完毕,一副正要出去的样子。

“哦,九公主府上的梅花开了,邀一众命妇前去饮宴。而且你知道的,太后的寿辰快到了,各家送些什么寿礼还是要打听一下的,咱们现在落魄了,到底是世家子弟,总不能太寒酸。你现在这个样子,人家九公主有些事情还会想到咱们,咱们也不能总不识抬举。”

“那早去早回,别喝那么多酒。岳父大人这次官拜尚书令,这也是我们这些世家大族这几年难得的盛事,舅郎带话说几家人准备一起聚一聚。我好歹也是林家的长子嫡孙,你更是岳父大人的嫡女,我毕竟有公务在身,你要是也不去总是不好。”

“知道了,到时候我会去的,先走了。”妻子回答得有些漫不经心,急匆匆的带了丫鬟奶娘离开。

看着渐渐远去的妻子,林玉只感到一阵发冷。再转身看看镜中自己如今的样子,硕大的肚子,球一般的身材,挤成一团的五官,几乎完全看不到的脖子,那样的滑稽可笑。

林玉不傻。没错,妻子的确是去了九公主府,只是……

林家是大齐最顶尖的几大家族之一,作为家中的长子嫡孙,林玉从小就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穿最好的华服,吃最好的美食,读最好的书,请最好的师父,与全国最有前途的一群同龄人称兄道弟,而那些最有权势的人都是他的长辈。林玉自己也算争气,十六岁第一次上战场就有不俗表现,不单没被吓得手软脚软,还在一次冲锋中斩杀敌军一名校尉,此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不到三十岁已经官拜户部侍郎,即便是在世家大族中也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可如今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唐木平,一个乡下来的小官吏的儿子,还是个妾生子,长相平平,出身低微,后来林玉还专门派人调查过,那小子非但不是什么神童,据说三岁时话都说不利索,七岁时开始读书,也没表现出什么天赋,却以不到十八岁的年纪便开挂般的连中三元,又不知怎么得了最受宠的九公主喜爱,被招做驸马。原本林玉对这样的人是不放在心上的,一个寒门出身,在朝中无依无靠的小子,又为了荣华富贵当了驸马,要知道在大齐外戚向来最被防范,是不能掌握实权的,可这小子却似乎总是在有意无意的和他对着干,不只总能有惊无险的从他手中逃脱,还在不到五年光景,从一个普通翰林外放知县,接着就是知府,如今更做到了总督高位,真可谓春风得意马蹄疾。

林玉不由叹了口气,看了眼摆在床头的官服,绿色的,照磨的官服,而且是从九品的照磨,谁会想到,一个公认的明日之星,会在年届不惑之时被一贬再贬,人家被外放出京都是风风光光,如今自己根本是被扫地出门。

起初,不只是家人朋友,就是许多点头之交也会不时前来拜访,可渐渐的,门前冷落车马稀,就是林家人来的次数也越来越少,直到如今,半个人影也见不到,就是府里的那些仆人丫鬟似乎都在躲着自己,谁都知道,自己的前途完了。

花花轿子人抬人,那些不相干的人原本就大都是趋炎附势之辈,林玉本就不大在乎那些人的态度,至于家人,林玉也能理解,林家毕竟是大家族,不可能因为他一个人把整个家族都拖进去,何况要不是家族的关系,自己的下场恐怕还要更惨。

没错,林玉是世家子弟,而且是最顶级的那种,可他与那些只会依赖父荫的二世祖们不同。能够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更多的还是靠林玉自己一手一脚打拼出来的,确切的说是他在死人堆里摸爬滚打那么多年换来的,那些悍不畏死的士兵,诡计多端的谋士,威风凛凛的将军,老谋深算的政客,林玉见得太多了,也斗败过太多了,不然只凭一个世家子弟的身份,又怎么可能在那群老家伙们掌权的朝堂上有一席之地呢。

可如今呢,落魄如斯,像狗一般活着,任人践踏嘲笑,他成了人人眼中的笑柄,一个可怜又可笑的窝囊废,一个不自量力的废物。

如今的林玉早已没了往日的意气风发,他只想这么安安静静的活下去,就在那个他现在还叫不上名字的小地方,了此残生也就罢了。这可不像一个刚刚四十岁又久居高位的男人的想法,只是与唐木平斗了这些年,他真的有些累了,更重要的是,他怕了。

拍开一坛酒,林玉自斟自饮着。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还有三天就要离开繁华的京城,可妻子却已经明确表示要留在京城,说的好听,什么故土难离,什么要留下来在父母身边尽孝,都是屁话,还不是为了男人。对,就是那个唐木平,也不知两人什么时候搅在一起的,起初还多少遮掩一些,现在根本是明目张胆,随便找点儿什么借口一张帖子就将妻子接去九公主府,一住就是好几天,这可就是在啪啪的打脸了。可林玉也只能忍着,不忍又能如何,就连朝中那些老家伙都拿唐木平没办法,自己如今落魄如斯,对方想整治自己还不就跟捻死个臭虫一般。

不知不觉中,酒坛子已经空了。

胃里一阵的翻江倒海,脑袋里好像有人拿一把小勺不断的撬呀撬的,林玉挣扎着站起身向外走,有种想吐却吐不出来的感觉。

一个踉跄,栽倒在地上,头重重的可在椅子上,挣扎着,林玉还想要站起来,手胡乱的摸索着,却正摸到了酒坛子,一轱辘,刚好砸在头上。

林玉死了。还有好几个时辰,来叫他起床的丫鬟才会发现尸体,也就是说这段时间他只能这么孤零零的躺在地上。林玉曾想过一万种自己的死法,这样窝窝囊囊的离开,真是太凄凉了……

第二章 失败

风临城,大齐的王都。小玲珑别院,林府的众多别院之一,前户部侍郎林玉的府邸。

林玉安静的站在床边,一动不动,也不发出任何声音,只是盯着床上那个男人。

炼化了贾凌芸,林玉一刻也没有在上马界多停留。费云岭已经出世了,接下来会有怎样的波澜还不知道,再选择转生,还不知又要多少年,魂修林玉是不会选的,那就只有夺舍这一条路了,于是林玉来了这里,风临城——既然是要夺舍,选择本家刚刚过世的年轻人才是最好的。

床上的男人差不多已是人到中年,看起来比实际的年龄还要显得大一些,个子不高,体重却相当惊人,若不是床榻足够结实,仿佛只要一个翻身就能把床压塌——如果他现在还能够翻身的话。

林玉当然不是头一次见到胖子,却是头一次觉得,那硕大的肚子,球一般的身材,还有那挤成一团的五官,几乎完全看不到的脖子,是那样的滑稽可笑。

林玉看了眼摆在床头的官服,刺眼的绿色,还有那只大大的鹌鹑,那是件照磨的官服,不是正八品,不是从八品,不是正九品,而是最低阶的从九品的照磨,不惑之年还被扫地出门,这家伙混得真是越来越回去了。

没错,床上的男人正是也叫林玉,就是那个曾经位高权重,曾经春风得意的林玉,也是如今这个落魄如斯的林玉。这些年的苦闷让他不断的放纵自己,变成了如今这副德行,本就不高的个子,再配上这幅脑满肠肥的尊荣,就是他自己看了也会觉得厌恶。说起来,他自己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会堕落到如今这步田地。而就是现在,满屋子都是恶心的呕吐物的气味,又一场的大醉之后,他死了。

“受了些挫折,便自甘堕落,胡吃海塞不算,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如今的后辈都如此的玻璃心吗?”看着眼前烂泥般的家伙,林玉不由得腹诽着。

满屋子的恶臭,似乎还混杂了别的什么味道,林玉扫视了一眼整个屋子,最终把目光聚焦在床头的一个锦盒上。

那是一个做工十分考究的锦盒,问题当然不是锦盒本身,而是它的款式。身为王都最有权势的几个家族之一的长子嫡孙,房间里有这么一个锦盒原本并不稀奇,只是这间屋子并非主人夫妇居住的正房,也不是姬妾们的起居室,倒更像是主人单独的书房,整间屋子都充满了男人的阳刚气息,冷不丁出现这么一个极其女性化的锦盒,自然显得格格不入。

“堕落也就罢了,何至于堕落如斯。”林玉轻声叹息道。

稍一探查,林玉便知道了锦盒内的东西,竟然是逍遥散。

林家的子孙还真是把祖先的那点东西遗传了个通透。在大楚的时候被当初驸马欺负,到了大齐又被当朝驸马欺负,在大楚时一旦落魄了就只能像癞皮狗一半活着,只能从逍遥散中寻求片刻的安慰,到了大齐一旦落魄了也依旧是如此,就不能有一点长进吗?难道还指望林玉这次带着家族投奔大楚去吗?

一想到重生之后自己又要把之前的经历再来一遍,尤其是每日还要再次忍受逍遥散的折磨,林玉就觉得丧气,只是现在看来,似乎也没有别的更好的选择。

“这小子之前居然还看书呀!”

床脚,一本小册子摊开落在哪里,显然是主人临死前的挣扎将它推落在哪里。让林玉感到意外的是这个看起来堕落的家伙临死前不是在干别的,而是在看书。

大略地扫过,更让林玉对这家伙刮目相看。那本小册子与其所说一本书,倒不如说是一个人的读书笔记,只是略加分析,便知道这本笔记原来的主人竟然是林玉认识的那个林鑫语,也就是床上躺着的这个林玉的小妹。这对兄妹的年纪差了很多,但感情却一直很好,在整个家族都已经放弃他的时候,只有林鑫语还不时给他送来关怀与鼓励,一直希望他能重新振作起来,甚至不惜为他冒险前往了一个危险秘境,回头再看,林鑫语当初会去上马营果然是为了找什么东西,居然是为了她这个不争气的哥哥。虽然最后没带回什么,毕竟还是让这位哥哥大为感动,虽然一时还摆脱不了如今的窘境,只是也在试图振作,床头的那盒逍遥散似乎就有好几天没有服用了。虽然已经接受了命运的安排,准备去那个还叫不上名字的地方当他的照磨,也知道自己现在的情况可能去了也不过养老罢了,至少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他不会再推脱。

“不甘心吗?原来还知道要反抗啊,也罢,还不算是无可救药,那么接下来的人生就看我的吧。”

夺舍的过程并不复杂,何况早已经历了一次,也算是驾轻就熟。

接连几次的尝试,都没有成功,林玉自己反倒是觉得整个的灵魂都好像被千万根针刺过一般,疼痛难忍。

“被下了熔魂丹?是谁如此的恶毒?”林玉震惊的不只是有人如此恶毒,熔魂丹分明是一种早已失传的毒药,据说不但能致人死命,更会完全毁灭一个人的灵魂,据说当年这也是一种比较低端的毒药,要炼制解药并不困难,对那些真正的高手更是不起作用,可对于现在的林玉却是一个棘手的大麻烦。

没想到夺舍不成,自己的灵魂现在也中了毒。林玉努力的回忆着关于熔魂丹自己所知道的一切,如果夺舍成功,自己好歹还有两年的缓冲时间,可这一切却都要在天亮之前完成,难道真的要随便夺舍一个外人吗?

鸡叫第二遍了,天马上就亮了,必须立刻找到新的夺舍对象,再不能成功,等待林玉的也许就是魂飞魄散的命运。

突然,林玉感知到了城东,不对,应该是王都以东的某地发生了一些变化,不能再犹豫了,林玉一个纵身,飞了出去……

第三章 我是秦玉

“我这算成功了吗?”

隐约的哭泣声让林玉逐渐恢复了意识。

头很疼,确切的说,全身都是酸痛的感觉,而头,尤其疼。好一会儿,勉强微微抬起一点眼皮,眼前却还是一片模糊,所有的东西都只能看个大概。自己应该是躺在床上,床板很硬,褥子很薄,躺着并不舒服,这是一间不大的屋子,有门,有窗户,门关着,窗户很小,屋子里十分昏暗,看不清什么,只能看见一个很年轻的女子坐在窗前哭泣。

门被从外面推开,屋子亮了一些,一个佝偻的身影走进来,随手又将门带上。

“凤凰,你这是……”这是一个苍老的声音。

“族长来了,大哥他已经去了,就在刚刚。”年轻女子带着哭腔。

“去了……”好半天,又是那个苍老的声音,近了许多,已经走到了床前,“也好,石头这孩子也是命苦,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托生在咱们黄玉山庄,这么走了也好,还能少遭些罪,也许下辈子还能托生个好人家。说句不中听的话,这些年,也是你大哥拖累了你。凤凰,你应该也有十四了吧,是时候该找个婆家了,你大哥走了,你还要活着,也该为自己考虑一下了。二伯知道你要强,不过一个女孩子,再怎么要强总归还是要嫁人的。”

“族长,我大哥他刚走,这时候还是不要……”年轻女子的声音透着疲惫,林玉却听得出,这其中还隐隐包含了一丝怒意。

“嗨,凤凰,你这丫头总这么见外,还是叫二伯听着顺耳些,”那苍老声音似乎不以为意,“这一笔写不出两个秦字,好歹我跟你爹也是亲兄弟,二伯是没什么本事,不过给你相看一个好人家还是做得到的。多的就不说了,这是就包在二伯身上,凤丫头你就只管放一百个心。好了,二伯也要回去了。”

“送族长。”

门又响了一声,那苍老声音走了。屋子里又安静了下来,除了那低低的抽泣声。

一些碎片不住的在脑子里转呀转的,搅得一阵阵的头疼,有种想吐的感觉。渐渐的,一段完全陌生的记忆被拼凑出来。

一对少年兄妹,作为等外之人的后代,艰难的生活在这个叫黄玉山庄的村子里。黄玉山庄很大,名字听起来也很吸引人,却是个资源极度匮乏的地方,这里是没有原住民的,原本居住的都是流配的犯人及其后代,后来这里成了王都的贵族林家的地盘,将家族中一些资质极差,修炼无望的人迁居这里,任他们苟延残喘,自生自灭。三年前,为了能让兄妹二人的生活能稍好过些,才十二岁的秦玉冒险与人去采黄风果,结果却一无所获,勉强保住半条命挣扎着回来,从此却落下了咳血的毛病,这么日咳夜咳,虽然有妹妹秦凤悉心照料,身子却一天不如一天,终究还是没能挺过去。要说起来这点儿小伤在外面或许不算什么,可这里是黄玉山庄,就是有疗伤的药也不是秦家兄妹搞得到的,只能胡乱搞来一些草药,身体还是一天天的垮了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总算感觉有了些力气,林玉再次睁开了眼睛,扭了扭脖子。不,从今往后,这世上再没有什么林玉了,我就是秦玉,秦玉就是我,再怎么艰难,还能比当初逃离鬼域岛时更艰难吗,自己还不是熬过去了,甚至爬到了一个流浪武者所能达到的高峰,比起那段日子,现在的自己的条件还是要好得多。

只是这么轻微的转动脖子,便费了好大力气,身下的床也实在不结实,发出很大的声响。

“哥……”还在抽泣的秦凤被惊动,朝这边望过来,先是一愣,轻声唤道。

突然有了这么个妹妹,还是让秦玉感到无所适从,只能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笑。

“哥,你没事,太好了,这真太好了!”秦凤扑倒床前,放声大哭。亲人一个接一个的离开,早已让这个虚岁才十四的少女感到麻木,如今哥哥失而复得,虽然她也知道哥哥难免还是只能躺在床上,这个家总算还在,如此的大悲大喜,又怎能不让这个小姑娘哭得撕心裂肺。

“有水吗?”秦玉的身体实在是虚弱,浑身都极不舒服,嘴巴里尤其干渴难耐,本想说几句安慰的话,只是话到了嘴边却只剩下了这三个字。

“看我,真是糊涂。”

粗糙的黄泥大碗,有些发浑的水,不是开水。秦家很穷,只有一个小姑娘忙里忙外,有限的柴火还要做饭和给秦玉熬药,喝不起开水。

秦玉只喝了几口,胸口一阵憋闷,嗓子一甜,一口血喷了出来,黄泥大碗里,床榻上,秦凤的身上,全是,眼前一黑,昏死了过去。

再次醒来,屋里的光线更暗了,满屋子都是熬煮汤药的难闻气味,一个中年女子坐在床前,正用手巾给自己擦汗。

“二婶。”秦玉虚弱的唤了一声,挣扎了一下,到底是没有起来。

“躺着吧,别动了。烧总算退了,还好,还好……”中年女子的声音很轻,听不出一丝的喜悦之情,反倒是透着一股子的冷淡与无奈,“你这孩子到底是命硬,鬼门关都被你转了一圈,居然又活过来了。二婶说话不中听,听得进去你便听听,能记在心里最好,听不进去你就当二婶在唱戏好了,也不指望你能记二婶的好。在咱们黄玉山庄,甭管是秦家人,林家人,其他各姓的人家,甚至还有才搬来的许家人,谁不知道凤凰这孩子是个好姑娘,谁家要是去回去做媳妇,那真是上辈子烧了好香了,可为什么到现在都没人上门来提亲,还不是有你拖累着。石头你也知道,能住在黄玉山庄的,谁家不是苦哈哈的,有你拖累着,哪个像样的人家敢上门提亲。二婶知道你也心疼凤凰这丫头,不然当初也不会冒险去采什么黄风果,可你看看你现在这样子,真的算是心疼凤凰吗?”

“族长夫人,您也累了,凤凰还要照顾我哥,就不送您了。”不知何时,秦凤端着药站在了门口。

“你这孩子,真是……”中年女子摇摇头,没继续说下去,悻悻的离开。

屋子里的气氛有些尴尬。

“哥,二婶说的你别往心里去。”还是秦凤先开了口。

“我知道。”秦玉也没有多说什么。

家徒四壁,还是这样一副身体,除了这个妹妹,没有人待见自己,不过能够夺舍重生已经很幸运了,还有什么好抱怨的……

第四章 二婶

孱弱的身体是承受不住星辰锻体诀的,甚至承受不住被简化后的鹰蛇强身术。强行尝试了一次,结果是再次吐血,秦玉不敢再试了。

现在已经知道了,林鑫语和鹦哥练的就是鹰蛇强身术,只不过林鑫语的修炼成果更好,这大约与她能得到更多资源有关。

家传的十六式星辰锻体诀,传下来的只有三式,前世做冒险者时又偶然寻回一式,现在秦玉一共有四式,可惜现在等于是身在宝山上,却无力挖掘。

每天只能躺在床上,喝着又苦又臭的汤药,看着秦凤一个小姑娘独自忙里忙外,自己一个男人却只能无所事事,这滋味真心不好受。

对了,还有回梦心经,身体再孱弱,精神力总是不受影响的,还有鹰蛇强身术被盗的那个只是徒具其形,未得其实的版本,自己被叫做老六时就练过,这个版本更加简化,也许能适应如今的身体。

说干就干,小半个月的时间一转眼就过去了。

这天,秦玉发现自己可以下床,扶着墙还能走几步。

这具身体真的太久没有出屋了,秦玉迫不及待的推开房门,一阵微风拂面,秦玉倒退了半步,几乎摔倒。

“哥,你怎么下床了,快回去躺下。”秦凤正挑着水回来——这种活,要不是家里男人都死绝了,是不会让一个小姑娘干的,一进院门就看到秦玉几乎摔倒,忙跑过来搀住。

“你大哥我又不是七老八十,风吹吹就摔倒了。”秦玉过意虎着脸道,“太久没出来见见阳光,人都要发霉了,不是干别的,就是出来透透气嘛。没那么大惊小怪的。说起来今天我感觉身上轻松了许多,一会儿午饭多做些,搞不好还能多吃半碗。”

听秦玉还能开玩笑,秦凤总算比较放心,平复一下心情,这才发现自己关注错了重点,秦玉竟然是自己下床了,还一路自己走到了门口,对于一个垂死之人,简直就是奇迹,秦凤不由得上下打量着秦玉。

“怎么,不认识大哥了?”

“哥,你的伤全好了?”

“哪那么容易,不过确实好些了,至少死不了了。”

“太好了,这阵太好了!”秦凤早已是满眼的泪花。

这几年秦凤独自支撑着这个家,的确撑得很辛苦,从前的日子也是只有兄妹两人,至少还有大哥的呵护,日子过得也很辛苦,至少还可以苦中作乐,有时秦玉能带回一颗其实不怎么甜的糖果也能让秦凤高兴好久,而这几年,也不知多久没讲过秦凤发自内心的笑容了。大哥的伤还没有全好,不过日子总算有了盼头。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着,渐渐的,秦玉可以下床活动的时间越来越长,甚至可以帮秦凤做一些家务,重活干不了,收拾碗筷,抹桌扫地还是可以的。

这天,秦玉正在家里切萝卜,今天的身体状况更好了,秦玉打算独立做一顿饭,只是家里实在没什么东西,找得到的就只有萝卜。

“凤凰在家吗?”有人在叫门。

秦玉擦了把手,扶着墙去开门。

“石头?你……好了?”来人是之前来过的二婶,也就是现任族长夫人,之前来时秦玉还是一副奄奄一息的样子,现在居然能自己起来开门了,也难怪二婶会愣在那里,半天才憋出这么一句。

“二婶,屋里坐吧。凤丫头要中午才回来。”

将二婶让进屋,秦玉忙扶着墙去倒水,端了水一回身,才发现二婶并没有找个地方坐下,而是就站在一进门的地方,愣愣的看着自己。

“二婶,我身上有什么吗?”秦玉被看得有些发毛。

“石头,你真的全好了?”

“也没那么容易了,不过比起之前的确是好了很多。”话说的到这里,秦玉才记起自己和二婶的儿子秦尔关系要好,当初就是两人结伴去采的黄风果,结果双双受伤而回,秦尔的身体比秦玉要好得多,身为族长,二伯的家庭条件也比这两兄妹要好得多,不过真正有效的疗伤药可不是在黄玉山庄搞得到的,“耳朵他……”

“石头,你是怎么好起来的,快告诉二婶,就当是我这个做婶子的求你了!”说着,二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秦玉到底还是身子不方面,想要去搀都来不及,只得让到一旁。

“二婶,你这是怎么了?快起来,你这样侄儿如何受得起。”

“都是一家人,二婶也不怕笑话。你知道,二婶家也就耳朵这一根独苗,尤其你二伯这也算是老来得子,更是宝贝得不行。那一年你们被人抬回来,耳朵他身体好,开始还没什么,你二伯也以为是走运,伤得不重,没想到一年后突然发作,家里能想的办法都想了,也派人去给望都的本家稍信,可说到底我们都是被家族抛弃的人,有谁会理我们?这伤就一天拖一天,再拖下去,大夫说,怕是过年之前就是大限了。二婶知道之前对你说了那些不中听的话,是二婶糊涂,二婶该死,念在你和耳朵兄弟一场的份上,救救耳朵吧。”说着,大耳瓜子已经要往脸上扇了。

秦玉忙拉住二婶。

秦玉和秦尔的关系一向很好,之前不管是族长还是族长夫人说的那些,对秦玉也说不上有什么恶意,只能说是黄玉山庄实在太苦了,身为族长也有不得已苦衷,不管是多不情愿,也不管两家人的关系有多好,总不能为了一个将死之人拖累活人吧,说起来这还要算是对秦凤不错的,只不过他们在对上自己的亲儿子时就有些双标了。

能够救秦尔当然是最好的,不过秦玉也知道,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往往不容易被珍惜。

“二婶,我跟耳朵是兄弟,能救他我当然是义不容辞,不过侄儿是真的没什么把握,只能姑且一试吧。二婶你是知道的,我们都是林家的旁支,打小就练过回梦心经,侄儿也是躺在床上无所事事,练着练着也就感觉身体慢慢好了。二婶您要是信得过,不放让耳朵也试试,只是侄儿也不知道练回梦心经与身体慢慢好转只间有什么联系。姑且一试吧。”

二婶连道了几声谢,一刻也不愿远多停,飞也似的回家了,就连她当初来时的目的都不记得了……

第五章 固基丹 上

秦凤回来时已经是黄昏了,看见秦玉已经将晚饭准备好,很是惊奇,虽然只有一些萝卜而已。

“快中午的时候二婶来过,我想应该是找你的,不过看见我这样,大约是把要说什么都忘了。对了,二婶她后来又去找你吗?”

“倒是没有,不过我也知道是什么事了。过些天村子里准备组织人手去山里围猎。”

“啊?不会吧。要是围猎的话不都是冬季到来之前吗?现在去围猎,万一大雪封山,还不是去多少就死多少。”

“也是没有办法,再说也找通晓天时的人看过,近段日子也许会有雪,不过不会大。今年的收成不好,偏又赶上大楚那边的人打过来,为了打仗,王都的本家那边能给的支援就变得极少了,我们也只能自己想办法,不去山里围猎,全村老少都要饿肚子,那些有点积蓄的人家还好过些,等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怕是十家有九家要饿死人。”

“歉收的事不是现在才知道的,长老们怎么想的,这时才想起围猎。”

“进山也不是就能达到很多猎物,再说有些野兽也会咬人,谁死谁伤都不好,长老们说白了也不愿担这个责任,往年还能指望本家那边能给些救济,谁想到如今又打仗了,消息也不过这几天传回来,要不是今天听人抱怨起这事,咱们还不知道呢。”

秦玉一下子沉默了。他不是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贵公子,冬天去山里围猎,风险高收益少,这个道理谁都懂的,不到山穷水尽,谁会愿意走到这一步。

看来二婶今天来就是通知秦风做好准备的。黄玉山庄实在太穷了,就是族长也不能有丝毫的偏袒,要想在最后的成果中分一杯羹,那么就要出人出力,秦凤只是女孩子,也一样参加围猎。可看看秦凤那单薄的身体,秦玉又如何放心的下。

突然,秦玉被秦凤插在髻上的小花吸引了全部的目光。

“怎么了?哥。我头上有什么吗?”

秦凤注意到不对,接连叫了好几声,秦玉这才反应过来。

“凤凰,你头上插的是什么?”

秦凤被问得满脑门的问号,伸手一摸,摘下髻上的小花,想了一下才道,“我当是什么,好看吗?是红灯笼草的花了。”

“你确定?”红灯笼草,这个名字秦玉还是第一次听说,而他知道的则是另外一种叫千里冰霜绿裹红的草药。

“这就是红灯笼草,没错呀!”秦凤将小花左看右看,抓了抓头,“说起来这红灯笼草也是怪,春夏秋都是懒趴趴的倒在地上,现在冰天雪地的,其他花呀草呀的早都败了,它倒来了精神,长得到处都是,冬天里喂猪就靠它了,不过这东西味道很苦,人吃了反而感到更饿,就是到饥荒也没人吃它。对了,这当初不还是大哥你给我讲的吗?怎么你自己到忘了。”

秦玉呵呵傻笑,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内心却十分激动。

身为一个曾经在冒险者中闯出赫赫威名的人,除了实力要足够强,炼丹制符炼器布阵多多少少还是要懂一些的,蕴灵丹秦玉是练不出的,辟谷丹也是练不出的,不过流浪武者的一些常见低端丹药还是难不住他的。听秦风的描述,秦玉更加肯定这就是千里冰霜绿裹红。秦玉所知道的丹方,大部分都需要两种甚至更多草药按一定比例配合炼制,不过也有例外,固基丹就是少数几种只需要一味药材就能炼制的,这是一种辅助练体的丹药,效果普通,不过胜在没有什么副作用,而且炼制方法不难,对条件的要求极低,差不多可以说就是没有要求,当初不少冒险者都会炼制,没有几个人吃得起蕴灵丹,固基丹就成了冒险者们的最好选择,需求量极大,对千里冰霜绿裹红的需求自然也大,很多冒险者进山最主要目的就是采摘草药,却依旧供不应求,没想到现在居然多得可以拿来喂猪了。再一想又觉得不对,难道就连固基丹的丹方也失传了吗?否则再怎么也不会多到这个地步,名字也跟原来不一样了。努力的回忆,自己还在营盘镇时,也给黄家放过猪,那时候没有留意,现在想起来,越想越觉得那时的猪草就是眼前的红灯笼草,也就是千里冰霜绿裹红。

“你……确定?”秦玉还是不太放心。

“大哥你今天怎么了?怎么对这猪草这么上心?”

“能弄些回来吗?”

“这会儿?”

“嗯,快,越多越好!要整棵的,不是只要花。”秦玉兴奋的心情已经不可遏制,转身在厨房里寻找着趁手的家伙。

秦凤是不明白大哥今天怎么了,不过只是弄些猪草回来,不再说什么,背了个柳条筐出去。

兄妹俩住的房子一共就两间屋,秦凤住里间,秦玉住外间,所谓厨房不过是外间靠近门口的一小片区域,能用的东西也就那几样,菜板,有些崩坏却舍不得扔的菜刀,选来选去,最终选了平时给秦玉熬药的砂锅,用沉淀过的清水仔细的擦过。

秦凤出去没多大会儿就回来了,就像她说的,红灯笼草很多,根本不需要找,随便出去一趟就带回不少。

秦玉取了些出来,努力的回忆着丹方上的一切,按照步骤,小心的分拣出一份的量,去掉花和果实——别说,这红灯笼草的名字还挺贴切,不管是花苞还是果实,看起来真的就像是一个个小小的红灯笼。

“还是我来吧。”看着秦玉打算切这些猪草,秦凤忙说道,想想自己的身体,秦玉也没有坚持,只是嘱咐不用切得太碎。

到底是常年操持家务的,还要自己切药熬药,这点活倒也难不住秦凤,不消片刻就完成了。

“接下来看我的吧,也让大哥露一手。”秦玉笑着说道,心里却并没有太多把握,固基丹他前世自然炼过不只一炉,不过那些都是真正的单炉,听人说也是可以用泥炉炼出来的,至于砂锅行不行,没听人说过,大约也从没人想过使用砂锅吧。

“总要试过才知道的。”秦玉暗暗给自己打着气……

第六章 固基丹 下

将最后一道手诀打入砂锅,那让人不安的砰砰声总算停了下来,秦玉也累得瘫倒在灶台前。

足足花了三刻钟的时间,用掉了家里未来几天的全部柴火,现在最后一点儿柴正在炉膛里燃烧,也烧不了多久了。明天不去打柴的话,家里饭都吃不上。

秦凤愣愣的站在一旁,她突然觉得面前大哥自己有点不认识了,她当然知道大哥是在炼丹,不过大哥是什么时候学会炼丹的,炼的又是什么呢?

对于自己的表现,秦玉是很不满意的,只不过一炉,哦不,应该说是一砂锅的固基丹,当初自己不知炼过多少次,哪怕是最开始也没花过这么久的时间,身体太虚弱了,只是打入几道手诀,竟然就累得爬不起来。

“揭开盖子看看吧。”秦玉有气无力地说道。

一股淡淡的药香,不是特别留意根本不会察觉。

“这是什么?好香啊!”到底是自己的妹妹,还真是捧场。

从秦凤手里接过丹药。一个是三颗,不是特别圆,黑不溜秋的也很不好看,凑到鼻子前闻了闻,果然只有很淡的药香。

“只有三颗啊。”秦玉不由叹了口气,固基丹完全成丹,一份草药可以成丹十二颗,也就是说自己的成丹率只有四分之一,虽然他也知道以自己现在的状况,用的还是一个不太干净的普通砂锅,有四分之一的成丹率就该偷笑了,却依然不免失望,只是秦玉失望的还不只是成丹率,“下中上极绝,只是下品丹而已,算了,第一次没炼出废单也算不错吧。”

秦玉知道,丹药分了凡丹和灵丹,蕴灵丹算是最顶尖的凡丹,而固基丹在凡丹中只能算是普通,不算垫底,却也高级不到哪去,没种丹要又分下品中品上品极品绝品五个等级,绝品丹自然是最好的,据说极品以上的蕴灵丹已经可以归入灵丹的范畴了,当然,秦玉是没有见过灵丹的,也没听说谁能炼得出传说中的绝品丹,能炼出极品丹就已经可以受到所有炼丹师膜拜了,哪怕他炼出的只是极品固基丹。至于废丹,也不是完全没有作用,只是比起下品丹,废丹的效果真是差得令人崩溃。

拿了一颗含进嘴里,果然,没有入口即化的感觉,没有进入炼气期,想要直接炼化也不可能,只能等着它慢慢自己发挥效果。

“要不要也试试。”

秦凤倒是想都没想,直接抓起一颗吞了下去。这丹药其貌不扬,更不清楚有什么名堂,不过秦凤坚信大哥是不会害她的,就算有什么问题兄妹两人一起承受她也甘愿。

秦玉盘膝坐下,秦风也是有样学样。

固基丹慢慢化开,秦玉耐心的感受着身体的一切变化。

一刻钟,两刻钟。

“热!”秦凤轻叫一声。

“怎么了?”秦玉关切的问道,也在奇怪自己身上为何什么都没感觉到。

“肚子,肚子好像有一点热。”秦凤的声音有些不安。

“什么位置?”

“应该是肚脐稍往下一点。”

秦玉知道,秦凤说的地方是丹田。

“现在好像整个人都热起来了。”

“还有什么感觉?”秦玉自己还是什么感觉都没有。

“略微有一点麻麻的,不过不难受,对了,感觉现在好清醒呀,还有,肚子好像没刚才那么饿了。”

秦玉这才记起俩人还没吃完饭呢,不过也是,秦凤回来就一直折腾到现在,何况说是晚饭,也只有萝卜而已,一时忘了也算正常,不过听秦凤这么一说,还确实不是那么饿。

固基丹不能替代正常的饮食,作为凡丹,它也起不到辟谷丹的作用,很明显两个人这是有点而饿过了。

“还有什么感觉?”

“不太好说。嗯,有点像是刚洗过热水澡,身体没有那么累了。别的,好像没了。”秦凤很认真的感受着身体的一切变化,不过除了这些她也的确感受不到什么。

“算了,先吃饭吧,萝卜都凉了。”秦玉有些失望,直到现在他还是什么都没感觉到,又看了一眼手中剩下的最后一颗固基丹,怎么看都没有炼制失败,小妹感觉不明显也就算了,自己居然什么都感觉不到。

吃过饭,天已经黑了下来,灶膛里的火也早就熄了,屋子里黑洞洞的。

秦玉准备再练一遍回梦心经和练体术就睡下了,至于自己炼的固基丹为什么会这样也只能明天再想了。

和往常一样,顺利的运转了一遍回梦心经,变化发生在开始练体的时候。

能扶着墙走路,和能顺利的运行一遍练体术完全是不同的概念。往日,哪怕是摆出一个最简单的姿势,也要花好大的力气,动作也很难维持得很标准,做一两个动作就要停下来休息,然后再继续,这一次虽然也有很大阻滞,至少可以一口气把动作完成,中间居然没有停下休息,整套动作完成,秦玉不只没有累瘫在地上,甚至还有些意犹未尽。

感觉,没有错,感觉来了。身上热热的,就像是在洗热水澡,周身三千六百处穴道仿佛同时被人按摩着。

秦玉没有犹豫,直接将剩下的那颗固基丹含进口中,没有停下来,也没有继续那个似是而非的练体术,直接开始鹰蛇强身术,这一次再没了之前那种被人用重锤猛击身体的痛苦感觉,每个骨节依旧疼痛,却不再是不可忍受,断断续续,鹰蛇强身术的第一式居然被他完成了。

“哥,你能练功了!”不知什么时候,秦凤站在了门口,借着刚刚升起的月光,正看着秦玉,声音颤抖,有些激动,也有些兴奋。同样是苦练了许久,秦凤自然不会认不得鹰蛇强身术的第一式。

黄玉山庄都是些被家族抛弃的人,不过也不是完全不给机会,二十岁前如果能掌握鹰蛇强身术的前五式,就可以被接回家族。

自己的资质不如大哥,这一点秦凤从小就知道,小时候大哥时常说等他将前五式练全,就带她离开黄玉山庄,自从大哥受伤后,这个想法早不知抛到哪去了。和其他孩子一样,秦凤也是三岁便开始练习鹰蛇强身术,现在十四岁了,第二式都没有学全,二十岁前怎么看都不可能掌握到第五式,大哥现在又能练功,岂不是说希望又回来了……

第七章 炼丹忙

秦凤醒的时候,天还没有亮。

和往常一样,准备先练一遍鹰蛇强身术,然后再开始一天的忙碌。现在是农闲时间,秦凤却不能休息,自家事自家知道,她还要去给人打短工,虽然不过是帮人缝缝补补,洗洗涮涮,不过这些年要不是靠这个,兄妹俩怕是也活不到现在。

很顺利的完成第一式,接下来就是第二式了,秦凤的资质很差,即便是在黄玉山庄的孩子里也被认为是排名靠后的,十四岁,第二式都没有学全,那些留在王都里的本家的精英是什么样她是不知道的,大哥受伤前是十二岁,那会已经开始练第三式了,还有二伯家的秦尔,和自己同岁,受伤前也跟大哥的进境差不多。

对于秦尔,秦凤是不怎么服气的,那小子也未必就资质很好,只不过他是族长的孩子,能得到额外的照顾,有专人指导练功,也不用干活,吃得也更好,在秦凤看来,秦尔至少不会比秦玉的资质更好。

似乎比头一天要顺利一些。不知不觉间,第二式鹰蛇强身术的一个个姿势被秦凤摆了出来,中间也有许多卡顿,至少不再是完全的停滞,不知不觉间,卡顿越来越少,时间也越花越少。

渐渐地,昨天晚上吞下丹药后的感觉又来了,热热的,麻麻的,很舒服,身体好像有用不完的劲,已经不再满足简简单单照着功法图谱摆姿势,秦凤需要更大的挑战……

“我练成第二式了?!”秦凤自己都不敢相信,秦凤没有专人指导,有什么不懂的,除了大哥,只能去问住在隔壁的林大娘,前几天林大娘还说自己至少还有半年功夫才能把第二式学全,怎么今天就练成了。

林大娘四十多岁,一辈子没有嫁人,一方面是因为脸上有好大一块红色胎记,媒人见了都要绕着走,另一方面也是她自己心高气傲。林大娘年轻时据说是村子里的第一天才,原本是很有机会能回归本家的,后来不知怎么摔断了腿,直到现在走路都还一瘸一拐的,也没能在二十岁前突破第五式,自然就只能留下。脸上那么大块胎记,又是个瘸子,当然没人看得上,不过在林大娘看来,村子里也没有哪个男人配得上她,至少还留在村子里的同龄人中是挑不出来的。林大娘是瘸了,基础到底还在,不只是如今黄玉山庄的第一高手,教小孩子也很有一套,二伯家的秦尔要不是她手把手教的,当初也不会有那个成就,听人说前些年,村子里有个叫秦英的小女孩也是她教的,就被本家挑走了,走的时候好像比秦凤现在还要小几岁。和秦凤一样,农闲时林大娘也会帮人缝缝补补,只不过秦凤是为了帮补家计,林大娘更多的还是不愿闲下来,顺便也能赚些零花钱,赶上她高兴的时候,偶尔的也会指点秦凤,这样的人说的话,秦凤自然是信的。

“吱呀——”院门被推开的声音。

“谁呀,这么早。”秦家兄妹孤苦无依,几乎没什么人会来找他们,尤其是现在天还没亮呢。

“大哥,你……”秦凤惊讶的愣在门口,只见秦玉正背了好大一捆柴进来。

“早什么,你忘了,昨天把所有的柴都烧完了,不去打些回来,今天的早饭都没得吃。快进去,屋外冷。”秦玉笑呵呵的说着冷,脑袋上却冒着热气,不断有汗珠从额头上滴下。

秦玉将柴堆好,抱了些进屋,秦凤这才注意到,门旁边原本放着柳条筐的地方,扎扎实实堆满了红灯笼草。

“大哥,我的强身术到第二式了!”秦凤得意的报喜道,“是不是大哥昨天给我吃的丹药的关系。”

“要说一点没有你肯定不信,不过要说全是丹药的关系,那是骗你的。”秦玉说着话,手上的工作可是一点儿都没停下来,看他那麻利的动作,任谁都不会相信就在前些天,这个看起来只是有些虚弱的少年还一副奄奄一息的样子,直到昨天还要扶着墙才能行走,“你的进境虽然不快,但基础打得很扎实,只差一个突破的契机,要一点一点积累当然会很慢,有了丹药辅助自然会快一些,却不能把一切功劳都归到丹药上。不过有时候这些辅助也是很重要的,你的资质也未必就比耳朵差,不过他吃的比你好,不用干活,练功时间自然也比你长得多,还有二伯和林大娘手把手的教,要是再比你差岂不是会让人笑话。大哥给你多炼些固基丹,往后我们家的凤凰也不会比任何人差。”

“这个药叫固基丹?大哥你懂的好多呀!”

“也没什么,好像是之前听什么人说过,也不知怎么以前就一直没想起来过,还要多亏我们家的凤丫头带了红灯笼草的花,不然还真想不起来。说起来大哥也不知这是真的假的,总要试试嘛,没想到还就真成了。”

很快,又是一炉,不,应该说是一砂锅的原料配好,放到炉火上,秦玉的身体好了许多,手诀打得也比之前利索了。

秦凤一面惊讶的看着秦玉炼丹,一面准备着早餐,也就是萝卜粥,还差点切到手。

“多大的姑娘了,还这么毛躁。”

“要你管。”秦风的口气怎么听都是撒娇的成分居多。

很快,固基丹炼好了。

“四颗,还是下品丹。”秦玉叹了口气,却也无可奈何,手法还是不够熟练,时间也还是花得久了些。

吃过饭,秦玉留在家里继续研究炼丹,秦凤则出门去了,走的时候秦玉让她把全部的四颗丹药都带上了,交代她时不时就吃一颗,就当是糖豆好了。

“大哥他不会是打算靠炼丹来引起本家的注意,最后离开黄玉山庄吧。”

秦凤对于炼丹的事只是听老人们当故事讲过,也知道要成为一个炼丹师是很辛苦的,不知有多少天才穷其一生,最后却没有丝毫的成就,就连被称为炼丹师都做不到。其实对于黄玉山庄的这些被抛弃的人来说,要回归本家的方法并不是只有二十岁前掌握鹰蛇强身术的前五式,如果在炼丹制符炼器布阵等方面能达到本家的要求,同样可以回归本家,而且比达到修炼的要求后所得到的资源还要丰厚得多,据说在家族中的地位也要好得多,不会被人看不起,更加不会被欺负,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达到修炼要求的还时不时会有那么一两个,达到其他要求的却是一个都没有,也难怪,那些不只对资质有要求,听说还需要大量的资源堆积才有成功的希望,黄玉山庄这些人都是被抛弃的,日子都过得苦哈哈,稍有时间精力,也要用在练功上,什么炼丹制符炼器布阵,谁有心情搞那些,老人们也只能当做故事偶尔给孩子们讲讲。

干了一整天的活,主人家中午还管了顿饭,黄米面窝头,酸菜炖粉条,应该是还放了猪油,有没有放肉秦凤不知道,反正她是没吃出来。

回到家,晚饭已经准备好了,还是萝卜粥。桌上一个大笸箩,满满的都是那种黑不溜秋的固基丹,怕是有几百颗。秦玉双手托着腮,正对着门坐在桌前,好像没看到秦凤已经回来了。

“最多可以有九颗,超七成的成丹率,也不错。怎么会都是下品丹,这样不行啊。难道一定要用丹炉吗?丹炉啊,上哪能弄一个来?难办,难办!”秦玉的声音不大,反正他本来也就是在自言自语。

看大哥这幅样子,秦凤心疼不已,却又帮不上忙,只能暗恨自己没用。

猛的,秦凤想起了什么,忙跑到里屋,在自己的床下翻找着……

第八章 打算

“大哥,你不要吓我!”

秦凤在里屋找了许久,最后满头满身是灰的出来,手里抱了个不大的木头盒子,却没想到一到外屋,就看见秦玉倒在地上,身体微微的抽搐,嘴角还挂着白沫。原以为秦玉已经彻底好了,看到这情形,又怎能不让这个才十四岁的小姑娘慌乱起来。

秦凤刚要出去叫大夫来,却被秦玉拽住了裤腿。

“不……不用……叫大夫。”秦玉的话说得很吃力,“一会儿就好,一会儿就好了。没事的,别怕,别怕。”

结果反倒是秦玉在安慰妹妹。

自家事自家知道。这副身体的伤虽不能说已经痊愈,不过也好得七七八八了,回梦心经加上鹰蛇强身术,如今还有固基丹的辅助,只是这点伤还难不倒秦玉,真正要命的还是熔魂丹。

关于熔魂丹秦玉知道的也不多,毕竟也是一种失传已久的丹药。据说这东西无色无味,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让人中毒,而且这还是一种少见的直接针对灵魂的毒药,就像它的名字一样,一旦毒发,就能一点点熔炼掉人的灵魂,而且过程十分痛苦,最后的结果可不只是致人死命而已,连灵魂也会灰飞烟灭,是一种非常歹毒的丹药,即便是从前的许多大奸大恶之人对这种毒丹也是相当的嗤之以鼻。另外,据说熔魂丹的制作过程相当复杂,却只是一种很低端的毒药,它的解毒药相当普通,没有解毒药也没关系,只要自身实力足够,也能炼化掉它,这也是熔魂丹渐渐为人所遗忘,并最终失传的原因,前世做冒险者时,江湖上也只留下了它的点滴传说。

很显然,如今的秦玉是没有炼化熔魂丹的实力的,也不会炼制它的解药,这才是真的麻烦。

头疼,恶心,好像有千万根针直接刺在灵魂上一般,这些都是熔魂丹发作的典型反应。

“也不知再来上几次,我这条命就交代了。”秦玉心中暗暗想道,“也许只要两年,也许还要更短的时间,在那之前我要想到办法。”

好一会儿,秦玉才挣扎着坐起来,脸色惨白,汗大颗大颗的往下滴,身子还在不住地抖动。

秦凤焦急的站在一旁,却一点办法都没有,她听话的没有去叫大夫,可秦玉这样子怎么看也不像是没事。

“大哥……”

“没事的,放心,放心。”

“怎么会没事,出这么多汗,身子又抖成这样,绝对不寻常。”

又是好一会儿过去,秦玉的脸上总算有了血色,身子也不再抖了,除了呼吸还有些粗重,脸上也还有没落尽的汗珠,与之前看起来已经没太大区别了。

看着这个盒子里的东西,秦玉愣了许久。

那是一个木质的器皿,具体是用什么木料加工的,秦玉也看不出来,它的样子应该是一个丹炉,只是秦玉从没见过木质的丹炉,炼丹时不会被火一起烧掉吗?

身为一个流浪武者,能接触到的层次注定是不会高的。药师的确是令人羡慕的职业,收入高,受人尊敬,不过那说的都是高端药师,那些没有炼丹师称号的药师们大都日子过得并没有多好,大部分时候他们也要像其他冒险者一样四处做任务,换取维持生计和购买各种原料的资金,药师们通常战力普通,与菜鸟冒险者们一起做任务对于他们来说挣钱太慢,可那些高端冒险者也不愿带着他们这样的拖油瓶,除非他们的炼丹水平真的很厉害,不过那样的药师通常也很高傲,你就是备足原料带着重金都不见得能让他们炼丹,更不会随随便便与人组队跑去冒险。

正是因为很多药师的生活都很困苦,而不管什么水平的药师,一个炼丹炉都是必须的,秦玉见过很多千奇百怪的丹炉,甚至见过用泥烧制的,极端情况下还有冰做的那种一次性丹炉,这些粗制滥造的东西很容易炸炉,不过据说还是炼得出丹药的——虽然秦玉并没有亲眼见过。至于木质的丹炉,别说见过,听都没听说过。

秦玉从秦凤手中接过丹炉,仔细的观察着。不管怎么看,这都是一个丹炉,而且看起来有人真的曾经那它炼丹,有没有成功过不是很清楚,却留下了曾经炸炉的痕迹,整个丹炉的情况很糟,伤痕累累,却好像并没有完全损毁。

“要不要试试。”秦玉很有些犹豫。一个现成的丹炉就摆在眼前,只是这样的一个木质的丹炉,还有明显的曾经炸炉的痕迹,现在又不是炼不出固基丹,秦玉实在是不想在这上面冒险,至少现在不会。

炼丹的事可以先缓一缓,反正已经有了几百颗固基丹,够吃一阵子了。

熔魂丹的事同样急不来,虽然生死攸关,不过毕竟不是迫在眉睫,何况自己现在完全没有头绪,黄玉山庄的人也很难会给自己什么意见。

明天是该出去走走了,夺舍重生到现在,自己甚至还有白天出过门,说是生活在黄玉山庄,可自己对这里依旧很陌生,只知道黄玉山庄是个村子,却并不小,也不在山上,而是建在山谷中的一片地势相对较高的开阔地上。这些年林家一直在寻找那些失散各地的亲属,那些资质好的住在王都的本家,资质差的住在黄玉山庄,不断有人离开,也不断有人补充进来,如今的黄玉山庄共有林、秦、许、张、卫、韩、郑、齐八个姓,一万多人,还有差不多一万人左右在外当冒险者执行任务,具体的数字就没人清楚了。此外,当初流放到这里的犯人的后裔似乎也一直生活在这里,与这些林家的族人间很少来往。

黄玉山庄很穷,不过一些该有的东西都是有的,甚至还有一个藏书阁,这个就很值得去看看,还有秦玉的那些朋友,也该走动走动,如果两年后还没有找到熔魂丹的解决办法,有那些朋友在,秦凤也不会完全无依无靠,就是被人欺负想找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第九章 藏书阁

一夜无话,第二天秦玉没有继续炼丹。

夺舍重生以来,秦玉第一次白天走出家门。

真实的看在眼里,才发现黄玉山庄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大得多,之前晚上出来砍柴,甚至都没有做出村子。对于秦玉来说这显得那样的不可思议,整个村子就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封闭圈子,有自己的学堂,自己的商店,很多时候不需要出村子就可以办到想要干的一切,几乎所有人都知根知底,即便那些新来的,要不了半年也能跟大家打成一片了。

自己与小妹住的地方,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杂院。那油漆剥落、木板腐朽的大门,还有几十上百间高高低低、屋顶各异的自建小屋,这些简陋的建筑几乎完全遮住了院子的本来面目,只能根据那些偶然露出的边边角角去自行猜测,不过在秦玉看来,即便是恢复原样,整个院子也还远谈不上美观,只是可能会敞亮些罢了。

院中“哗哗”淌着水的池子边,几个上了年纪的妇女正在洗衣服,洗菜,刷鞋,大声的拉扯着家务事,谈论着那些最不好笑的笑话。看不见小伙子,也看不见半大的男孩,男孩子总是闲不住的,即便是百无聊赖,即便知道马上要投入到生死未卜的围猎,也很少有人会在这样的大杂院里打发时光。小姑娘们搬着小凳子挤在一起,看上去是在学做针线,不过更可能是在小声聊着些有的没的,那些年纪大些的年轻姑娘脸上完全看不到笑容,她们的学生时代已经结束了,会出现在这里,就说明她们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事情做,当然,她们也可以选择嫁人,不过谁愿意在人生才刚开始的时候就把自己变成黄脸婆。

“还真是个女儿国呀。”秦玉感慨着,朝藏书阁走去。

说是藏书阁,其实就是位于村子中央的一间木板房,一张八仙桌,四个长条凳子,几个一看就有些年头的大书架,连个守门人都没有,谁都可以进去看书,好在黄玉山庄也没有外人。

书架上的书还真是不少,有些是从本家那边带过来的,也有的是被找回的亲属直接带来的,最多的还是历年出去当冒险者的黄玉山庄的本地人写的各种笔记。

二十岁前不能练到鹰蛇强身术的第五式,也就基本失去了回归本家的机会,毕竟要在炼丹制符炼器布阵方面有所成就可比鹰蛇强身术还要难得多,可也不是所有人都愿意一辈子窝在黄玉山庄混吃等死,每年都有很多年轻人选择出去闯荡,也有些自认为资质不差,十来岁就出去历练,盼着能在二十岁前能有回归本家的能力,很多人都死在了外面,也有的不一定是死了,只是自尊心太强,没混出个人样不愿面对家乡父老,就留在了外面,到底还是有很多人回来,他们将自己的所见所闻,或是练功心得记录下来,希望后辈们能在自己的基础上出人头地。

藏书阁的书大致分了三类:第一类自然是前人的练功心得,还有他们离开黄玉山庄所得到的各种功法,第二类是介绍各种奇谈怪论,包括了很多奇人异事,甚至还有传说中的藏宝图,最多的还是第三类,讲的是外面世界的山川地貌,风土人情,甚至还讲了许多待人接物的注意事项。

秦玉看得很快,不到一天的工夫,整个藏书阁的书已被他看完了三分之一强。

也不能怪他走马观花。黄玉山庄的人毕竟都是些资质很差的,又生活在这样一个封闭的环境里。冒险者也不是那么容易当的,从字里行间看得出,那些走出黄玉山庄的年轻人,水平真的没有多高,他们中的一部分,甚至在第一次执行任务时就死掉了,活下来的,绝大部分终生都只能停留在菜鸟冒险者的水平,或者说他们可能一辈子都只能留在像饮马驿那样的地方,只能一辈子都只能对付类似猴鼠兽那样的野兽,稍有一个不注意,三两只猴鼠兽也许就把他们欺负了,不要说像林鑫语那样的天才美少女,有的人都已经垂垂老矣,在他最巅峰的时候都不见得能在如今的鹦哥面前走上三招两式。冒险者的世界,实力也就决定了一个人的眼界,实力不到,很多事情可能想都不会想到。

那些山川地貌,风土人情,对于那些一辈子都没离开过黄玉山庄的人来说或许还有些吸引力,秦玉就完全提不起兴趣看。至于那些奇谈怪论,秦玉自己做冒险者时也听过很不少,当故事听听还是很吸引人的,却不能太当真,谁知道那些藏宝图的背后,到底是真正的宝藏,还是陷阱。练功心得什么的还是可以看看的,虽然大部分在秦玉看来都幼稚得可笑,其中的一些对他还是能有点儿启发的,其中还有一个丹方,介绍的是一种名为火焰丹的丹药,竟然也是只需要千里冰霜绿裹红这一味草药,对于炼制的方法记载十分详细,而且看得出,写这份笔记的主人也知道千里冰霜绿裹红就是随处可见的红灯笼草,不过在最后他还写道,自己在无意中得到这个丹方后进行了很多次试验,却一次都没成功过。既然有详细的手诀和炼制方法,秦玉觉得自己之后可以试试。

回到家里时,天已经黑了,秦凤也已经回来了。

秦凤带回了一个奇怪的消息,围猎行动被取消了,本家那边又同意送来粮食的物资。

一个大家族,极少会如此朝令夕改,秦玉总觉得有些不寻常。

“对了,大哥,之前你那个同学来家里了一趟,叫什么来着,哎呀,想不起来了,她好像是要借大哥你的读书笔记。你那些东西我也不知道放在哪儿,她说明天还会再来。”

“哦。”秦玉随口答应了一声。

受伤前秦玉就没有再去学堂了,这会儿居然还有人来借读书笔记,这让秦玉完全摸不着头脑……

第十章 幼稚

不管是什么原因,本家能又答应送来物资,黄玉山庄的人终于不用大冬天去山里围猎,每个人都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真的要依靠味蕾来获取食物,且不说其中的风险,这数九寒天的进山,能有多少收获真的不好说,搞不好没有死于大雪封山,没有死于野兽口下,饥饿也会要了大家的命。虽然瞎忙活了两天,倒是没见有人抱怨。

那个来借读书笔记的同学再也没有出现,秦玉虽然觉得奇怪,不过也没有放在心上。

连着几天,秦玉都在藏书阁里看书。

那些练功心得对于秦玉已经完全没有了帮助,也再没有类似火焰丹的丹方被发现。倒是在一本介绍各地风土人情的笔记中看到,在一些所谓的极阴之地,会生长一种名为铁丁木的树,这种树常年不见阳光,不长叶子,也不开花,当然更不会结果实,就算是在极阴之地也很少见,但一被发现就是一大片,有人用这种铁丁木的树枝炼器,只要很少的一点儿就能提升炼器的品质,另外,这种铁丁木还在树上时就和普通的树枝没什么区别,也很容易点着,一旦被砍下,放置一段时间,就会变得十分坚硬,而且几乎不会被点着。

从描述来看,笔记的主人并没有亲眼见过铁丁木,甚至也没有见过铁丁木制品,只是听人闲聊时提起,字里行间表达的意思,那个提起铁丁木的家伙也只是个一般的菜鸟冒险者,同样没有见过铁丁木,很多人都认为这只是无意义的吹嘘,就连笔记的主人也是这么认为,只是当做一般的见闻加以记载,事实上在他的笔记里还提到了很多荒诞不经的东西,铁丁木也不过是其中之一。

如果不是见过了家里那个丹炉,秦玉同样会被这则记载当个笑话来看,然后很快就丢之脑后,可现在他越来越觉得家里那个丹炉就是铁丁木做的。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么家里那个丹炉会不会还是可以用的。凡丹对于丹炉的要求不高,固基丹在凡丹中就不算高端货,至于那个火焰丹,从描述上来看,大约也就和固基丹差不多,只是炼丹所花的时间会比较久而已。

秦玉按捺不住心情,才中午就提前回家了。

先是将鹰蛇强身术的第一式练了几遍,将身心调整到最佳状态,小心地将丹炉擦拭了几遍,还是从已经熟练的固基丹开始。

将最后一道手诀打入丹炉,熄了火,秦玉心里有些忐忑。

没有任何的异状,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应该是成功了,只是不知道成丹几颗,品级又是如何。

接连几个深呼吸,秦玉小心地揭开炉盖,九颗黑乎乎的药丸正躺在炉内。

拿起一颗,在鼻前一闻,又是下品丹。

秦玉不死心,一颗接一颗的把丹药取出,下品,下品,又是下品……

第九颗了,秦玉闭上眼睛,细心的感受着,感受着,中品下!中品丹药中的下品,进步只是微不足道,却足以让秦玉兴奋。

很快,又炼了三炉出来,到第三炉时,全部的九颗丹药都是中品下。

服下一颗中品下的固基丹,又练了几遍强身术,秦玉准备尝试一下火焰丹。

心中默念即便口诀,又把炼丹的手诀演练了几遍,自问不会出错。

火焰丹的手诀不比固基丹复杂,甚至反而更加的好记,只是要长得多,而且打入每道手诀间有长时间的停顿,这样的停顿一共有三次,先是一道聚灵诀,然后是两道凝丹诀,最后再打入一道成丹诀,火焰丹才算是炼成。

聚灵诀打入得很顺利,就像笔记中描述的一样,丹炉内发出一阵阵如同流水的声音,不时的还会发出一两声好像蟾蜍的叫声,听起来有些怪异,但整个丹炉依旧平稳,秦玉知道这是炼丹的正常现象,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接着是第一道凝丹诀,同样顺利,这是丹炉内已经没了声音,丹炉轻微地跳动两下,然后就安静了下来。

第二道凝丹诀打入,丹炉内起初也是无声无息,没过一会儿,炉火突然毫无征兆的熄灭,炼丹失败了,秦玉用手摸了摸丹炉,冰凉。

秦玉倒也不会泄气,笔记上记载得清楚,关于火焰丹,那位原主人不管是之前还是之后都从没听人提起过,更没有见过这种丹药,这张他得到的丹方是唯一的孤证,他自己对于炼丹有一定的研究,算是当时整个黄玉山庄的头号药师,与流浪武者中的其他药师切磋,也是胜多败少,当然,他自己也知道愿意和他切磋的,也都是些不入流的药师,关于这个丹方他也尝试过很多次,却没有一次成功,通常都是打入第一道凝丹诀炉火就莫名其妙的熄灭了,最好的一次,是在刚要打入成丹诀时失败,而且那之后再没有过这么好的成绩。关于失败的原因他自己也有想过,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炉火温度不足,可不管他如何把火焰扇旺,选择何种燃料点火,甚至干脆在夏季午后最热的时候炼丹,似乎也收到了一些成效,却依然免不了失败。相比之下秦玉第一次炼制火焰丹,可以坚持到打第二道凝丹诀才失败,已经算是不错的成绩了。

只是这样就认输,当然不是秦玉的性格,他在思索着失败的原因。

“屋子里好冷呀!”不知什么时候,秦风已经回来了。

屋子里冷?秦玉站起身跑到屋外,又转身回来,反复试了几次,果然,屋子里的确是比屋外还要冷,而且十分明显。

“这火焰丹炼制时会吸收周围的热量?”秦玉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有趣的事情。

这也难怪,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秦玉都没有真的学过炼丹,不过是得到了丹方,然后依样画葫芦,有时画成了,有时却画不成,不是他的功夫不到,而且秦玉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炼丹,说得难听点儿,成功了他都不知道是因为什么。

果然,炼丹没有那么容易。以为知道了几个丹方,勤加修炼,就可以成为炼丹师的想法还真是幼稚……

第十一章 炮灰

本家派来的人很快就到了,不过他们到来的不只有粮食而已,这一次还会选拔一些人带回本家,当然,必要的考核还是需要的。

领头的人秦玉也认识,正是林鑫语的贴身丫鬟鹦哥,只是没想到她居然林大娘显得相当熟悉,亲热得很,问了二伯才知道,鹦哥正是那个之前小小年纪就学会了鹰蛇强身术第五式的叫秦英的小姑娘,当然,秦玉认识鹦哥,鹦哥却不认识他。说起来,鹦哥虽然是丫鬟,秦玉却还是第一次见她做一副丫鬟的打扮。

“怎么,不打算试试,这可不像你石头哥的为人。”

本家的人到来,对于黄玉山庄绝对是件大事,男女老少都聚集起来,比过年还热闹,秦尔也拄着拐杖出来,看他的样子气色还可以,细心调养,再过些天应该就能扔掉双拐,能恢复到那一步还不好说,总不会像之前那样半死不活的。

“自家事自家知道,又何必去丢那个人。如果没有受伤,这些年一直坚持练功,这次我还真想试试,不过现在第二式的动作都做不出,别的就更不用说了。”

秦尔的脸色变得灰暗起来,他知道秦玉没那个意思,不过同样是去采黄风果受的伤,岂不是说他也几乎没有在二十岁前学会第五式的机会,关于林大娘的过去,秦尔自然不会没听说过,同情她的遭遇是一回事,自己却绝对不想也是那样。

“抱歉。”

“没事的,石头哥,我也没那么脆弱。再说要不是石头哥,我这个会儿可能还躺在床上呢,说不得什么时候这条小命都丢掉了。看石头哥你恢复得也不错,我也不会被落下的。”说着,秦尔用力地挥了挥拳头。

两个少年还在闲聊着,鹦哥那边已经把这次选拔的规则宣布了出来,与以往不同,这次不再限定年龄要在二十岁以内,也不再要求鹰蛇强身术要达到第五式,鹦哥这次从本家那边带来了考核的工具,只要测一下,很快就能知道谁是合乎要求的。

整个黄玉山庄欢声雷动,那些年纪超过二十岁的看到了希望,那些家境不好,练功速度较慢的,一向都看那些所谓的天才不服气,这次也有了公平竞争的机会。

秦尔也很激动,原本因为受伤的关系,他都已经对回归本家不抱希望了,这样一来不是连他也有了希望,何况到了本家,自己这点儿伤就根本不算什么了。

秦玉第一个想到的自然是测灵尺,不过很快就否定了这个想法。且不说林家未必真有测灵尺,就是有也不会让鹦哥带在身上,起码也要林鑫语本人才可以,更重要的是测灵尺是测灵根用的,对于林家这种武修就显得有些鸡肋了。

不管怎样,所有人都被集中在了村中的广场,几位族长早命人在那里搭好凉棚,鹦哥带来的人不多,时间紧任务重,也就在那凑合了。

测试进行得很快,差不多人走进凉棚,立刻就能有结果,合格的发给号码牌,在广场西侧等待,其他人就可以直接回家了。

秦玉有注意到,林大娘是不合格的,黯然的离开广场,难道是因为她岁数大了?

秦尔也是不合格的,同样是一脸的丧气,难道是因为他的伤还没有全好?

队伍排得很长,缩短得也很快,秦玉距离凉棚越来越近了。

秦风已经进入了凉棚,一个小厮打扮的少年正将一个乌黑的指环套在她右手的拇指上,指环上镶了八颗细小的宝石,离得有些距离,秦玉自然是看不到的,只是当指环套上的一瞬间,八颗宝石中的七颗被依次点亮,秦玉这才注意到。

“过关,去排队吧。下一位!”少年递给秦凤一个号码牌,高声喊道。

秦凤朝秦玉这边挥了挥手,一蹦一跳的跑向广场西侧。

秦玉愣愣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直到被人推了一把,才发现前面已经少了四五个人了。

只有秦玉自己知道他看见了什么。那是根骨戒,一种从前在流浪武者中十分流行的小饰品,也仅仅流行于流浪武者之中。

八颗细小的宝石,代表的是人的奇经八脉,八颗宝石都黯淡无光,代表人的八条经脉都是畅通的,相反,每点亮一颗宝石,就意味着相对应的经脉是淤塞的,经脉淤塞得越多,人的潜力也就越低,不管资质如何,最终所能达到的成就也就越低。流浪武者间只要看看对方的根骨戒,就能大致推测对方未来是不是自己惹得起的人,有些人会趁对方还未成长起来结个善缘,有些则是趁对方还不是威胁将对方杀掉。贵族老爷们没有这个担心,他们都通常不需要自己动手,即便是经脉淤塞,又立志成为高手,也可以高价搜寻一些天材地宝来伐经洗髓,根骨戒反倒是流行不起来。

“被挑走的都是经脉淤塞之人啊。”马上就要轮到秦玉了,心中却不由得感慨着。

“下一个!快点!别磨磨蹭蹭的,还有那么多人等着!”一个声音打断了秦玉的思索。

秦玉走进凉棚,接过根骨戒带上,一颗,两颗……八颗宝石都被点亮。

“过关!去排队!下一个!”

秦玉接过号码牌,不远处,秦凤正向他招收。

……

这次选拔的人数打破了之前任何一次的记录,足足有一千多人被选中,秦玉略一打听,就知道被选中的至少也有五颗宝石被点亮。

有人欢喜有人愁。看着秦凤兴奋的笑脸,秦玉也只能面前挤出一丝可能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都是经脉淤塞之人,都是些注定不可能有大成就之人,一个很明显的事实是林家绝不可能给这么多人准备天材地宝来伐经洗髓,也根本准备不起。

“这是要去做炮灰呀!”秦玉心中一片悲哀,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只是他从来都不是一个认命的人,身中熔魂丹的毒不能让他认命,八条经脉都被淤塞不能让他任命,被家族当作炮灰也同样不能……

第十二章 到双石桥镇

离开黄玉山庄,而且是兄妹俩一起,能带走的自然都要带走,虽然东西的确不算多,还是装了整整一车。没有马,没有牛,没有骡子,也没有驴,秦玉在前面拉车,秦凤在后面推着。这个时候,秦玉尤其怀念之前得到过的那个神奇的小包袱,要是那个小包袱还在,这点儿东西随随便便就装下了。想到小包袱,也就想起了花见羞。她还好吗?是不是还活着?有没有从上马界逃出来?有没有躲过费云岭的追捕?

算了,就算她还活着又怎样,见面的机会也是渺茫,还不如留着力气赶路,说到底,这副身体始终还是太弱了。

只走了一天,又汇合了更多的人。所有人这才知道,不是只有黄玉山庄,被家族抛弃的人还有更多,还有玄玉山庄,地玉山庄,天玉山庄,他们的人更多,加起来将近万数,相比起来,能住在黄玉山庄还算是不错的。也不知当初的人是怎么设计的,天地玄黄,他们偏要反着来,黄玉山庄反倒是资质最好的,天玉山庄才是资质最差的一群人。

不只是这些同样是炮灰的人们,鸳鸯琥珀珍珠也都在,加上鹦哥,四大丫鬟,每人去一个村子挑人。

远远的,又看见了林鑫语,她似乎又长高了些,披着大红斗篷,被一大群铠甲武士簇拥着。

这时候人们才知道,不是回风临城的本家,而要是去一个叫小鬼域岛的地方,更糟糕的是,不出意外,那里再过不久就是与大楚交战的前线。不只是林家,大齐最顶尖的几个大家族都要去,王都的禁卫军已经先一步出发了。

有人抱怨,也有人咒骂。秦玉表现得十分平静,早知道是要去做炮灰,是这样一个结果对于他来说并不意外。

“那些瓶瓶罐罐的,能扔的通通都扔掉,不能扔的,我会让家族的亲军帮你们扔,还不愿意的,就地正法。我们要轻装前进,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林鑫语的声音听起来很柔和,却能保证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听得到,那份久居上位的威严,不需要刻意去装腔作势,没有人会怀疑她执行这一命令的决心与能力。

整整一车东西,充满了秦玉和秦凤家的回忆,还是说扔就要扔掉。那个疑似铁丁木的香炉被留了下来,还有这些天吃剩下的固基丹,秦凤留下了几本小册子,说是当年秦玉的读书笔记,总要留点儿念想。

队伍很快继续前进,走得很快,比之前去天马岭要快得多。

秦玉有留心观察过,的确,不管走到哪,红灯笼草始终都是看得到的,火焰丹且不去说它,固基丹的丹方看来的确是失传了。

每走一天,秦玉都会打一个绳结,当绳结打到第十七个时,队伍来到一座海港,无数的大船正等在那里,又坐了一整天的船,终于到了小鬼域岛。

和周天子治下的鬼域岛一样,小鬼域岛同样是因为生产鬼域石而得名,不过这里的矿产资源早已枯竭,如今不过是一个修筑了大量要塞的普通海岛,这里曾经是大楚的领土,现在则归了大齐,岛上如今人心惶惶,谁也不知道一场大战会在何时爆发。

秦玉原本以为他们这些人会被编入军队,加强防御,不过或许是大楚的军队还在海的另一面,暂时威胁不到小鬼域岛,将军们坚决反对把这几家大贵族的族人编入军队,只让他们自行安置,林家族人被划定的区域是在岛的西南方向,距离前线最远,却也是消息最闭塞的地方。

秦玉兄妹住的地方叫双石桥镇,是一个很大却并不繁华的镇子。据说这里原本有一条小河流过,河上有两座石拱桥,原本是小鬼域岛有名的风景区,后来慢慢有人搬来居住,人越来越多,小河里的水却越来越少,最后完全干涸了,两座石桥也被拆除了,留下的只有这个地名而已。

林鑫语自然是不住在双石桥镇的,只是让人送来了一些生活必需品和粮食。虽然大家一时都还找不到活干,至少暂时不需要为生计发愁。不管怎么说,总算赶在过年前把大家安顿了下来。

让秦家兄妹高兴的是,到了双石桥镇,还是和以前相熟的人住在一起,大家彼此也有个照应,这其中也包括了原本并不住在黄玉山庄核心区域的老魏头。

老魏头叫魏羽麟,其实并不算老,甚至根本还不到五十岁,不是林家族人,没有老婆,当然更没有孩子。原本还是黄玉山庄的第一高手,书读得很好,人长得也英俊潇洒,算是黄玉山庄出去做流浪武者的人中混得不错的,后来莫名其妙的又出去了一趟,回来时丢了一只右手,原本还有一个婆娘也就这么黄了,那女人后来带了个孩子远走他乡,有人说是魏羽麟的,也有说不是的。没了惯用的右手,这个曾经的第一高手当真是落了毛的凤凰不如鸡,后来干脆沦落到只能扫街的份了。魏羽麟几乎没有什么朋友,在大部分人看来这与他风光时过于孤高的性格有很大关系,只是没有人搞得清楚为什么他会与秦玉很谈得来,一老一少倒也相处得宜。秦家很穷,秦玉的书也是读得断断续续,若没有老魏头的指点,也不会每次学堂的考试都能名列前茅。当然,黄玉山庄的那个学堂也没什么好的老师,教学质量普普通通,学生们大都也无心向学,秦玉已经算多少年都遇不到的读书种子了。

曾经的黄玉山庄第一高手,竟然是个八条经脉全部淤塞之人,这不由得让秦玉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情。

马上就过年了,秦玉每天早出晚归,不只是为了适应新的环境,也是要找份工作,林鑫语给的粮食总会吃完,在那之前必须要找到工作,不过这显然并不容易。

“哥,你那个同学又来了一次,对了,这次她留下名字了,好像是叫林静,还是林晶的,反正是个差不多这样的名字了。”

“是吗?她也来了双石桥镇了?”秦玉多少有些心不在焉……

第十三章 不一样的两个女孩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秦凤不知去哪了。

囫囵的吃下几个干馒头片,外加多半碗稀饭,没什么油水,严格地说其实并不好吃,不过也总比萝卜粥强些。

正收拾着碗筷,屋外一阵的敲门声。

“我是昨天来过的林静,秦玉同学在家吗?”

进屋的是个女孩子,秦玉的记忆碎片中还有一些对她的印象,的确是从前的同学,都是十五岁,花朵般的年纪,不过却没有花朵般的样貌,干瘦,甚至瘦小得像个孩子,还是不漂亮的那种。

秦玉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读书笔记,秦凤一直很小心的收着,这么多年过去,来的路上也是风餐露宿,依旧保存的很好。

“我还以为你不肯的。”她的嗓音意外的圆润,可以让人忽略她的干瘦,“大家都知道你读书嘴好,要不是之前……”

林静没有再说下去,即便年纪不大,她也知道这件事是很容易让人尴尬的。

“没什么,运气不好罢了,再说在咱们黄玉山庄,读书再好有没什么大用,难不成还去考秀才吗?从先祖被家族放弃的那一刻起,这条路注定是走不通的。”

“本来我也不想念的。大家都知道,我脑子笨。不过我妈她……”

“那你还看什么书呀?莫非还真惦记着考秀才不成?”门被推开,又进来一位姑娘,比起林静,她可要好看得多了,人还没进来,一串好听的笑声就已经进了屋,“你忘了之前最后一次考试那会儿,我是全学堂第五名,有一百九十分呢,连我都没敢想着要考秀才。你才九十八分,哈哈,要只算一门,那可是个优等生,但你却是好几门加在一起的分数。哈哈哈……”

林静的脸红了一下,她并不觉得对方是怀了怎样的坏心眼儿,也没有太过不好意思,事实上九十八分的她在学堂里也还不算太差,甚至还要算中等偏上的成绩。

进来的女孩名叫江娜,也是秦玉之前的同学,而且是来双石桥镇的所有同学中第一个找到工作的。江娜长得很漂亮,据说她还有一个更漂亮的姐姐,只是秦玉没有见过,才刚一来就被本地的守备大人看上,已经去家里提了亲,江家也不失时机的替江娜揽下了管理传讯玉简的美差,不累,而且离家很近。传讯玉简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看起来很像大臣们上朝用的笏板,可以给距离很远的人传递声音,如果正好两人都在使用传讯玉简,还可以对话。

说实话,江娜可是一点都不喜欢管理传讯玉简,太烦人。从早到晚没个闲工夫,好像家里供着什么神像,人走马灯似地进来出去,踢破门槛子。而她本人就好像庙里的供奉箱,僵硬地吞进一份又一份香油。一想到这场面,她就感到一股凉意从脚底板直透脑门,她甚至觉得这还不如去走街串巷卖些吃食,推着小车满世界走,说不定还能遇上什么好事。

“你家有传讯玉简了,真厉害!”林静倒是颇为羡慕的,传讯玉简她自然是没见过的,不过也知道是什么,可能是来了个女生的关系,她也显得活泼了许多,“再怎么也该算是县太爷的待遇了。以后出去玩就不用大老远跑去叫你了,找个玉简一喊不就约好在哪见了嘛。”

“得了吧,还县太爷待遇呢,都是黄玉山庄出来的,谁还不知道谁呀?”对于这些,江娜倒是颇有些不屑,“整天介在那小屋子里一呆,憋闷都能把人憋闷死。那会儿咱们在学堂里多来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年不就有好多人要去参加什么县试,结果又有几个考上的,我看一个都没有吧。还不是咱们那臭老师,自己都没弄明白,参加了一辈子科举,县试都没过的人却来教咱们,也不看看自己够不够斤两。对了,今年那些家伙还跑来撺掇着我也去试试,才不去受那份洋罪呢!临了还要白瞎几文大钱,都考不了几分,不够磕碜的。谁会像石头那样有先见之明,早早的就跟着老魏头,我妈说别看老魏头那半间破屋子不大点儿,里面的书搞不好比咱们黄玉山庄的藏书阁里还要多呢。说起来那个老魏头这几年也是够惨的了,不过不是都说什么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嘛,来了双石桥镇,搞不好过些日子他还会抖起来呢!要我说,别的人都是白给,要是石头去了搞不好还真能弄个秀才当当。不过话又说回来,即使考上了也未见得很好,那么多人考秀才,考上了也还要考举人,考进士,就算一路过关斩将,中了进士,要是最后去了哪个穷山旮旯可就惨了,而且还是一辈子都不一定出的来,那样的官当着也憋屈……”

还真是服了江娜,她竟然嗓子不冒烟,就这么东拉西扯的,而且大有一直说到天黑也不歇口气的劲头,秦玉这时真盼着林静能说些什么,或者干脆进来个人,然而却并没有。

“对了,石头。怎么说咱也都是林家族人,而且总归是离开了黄玉山庄,你是不是也该重新开始练功了,就你这小鸡崽儿样子,好像风吹吹就倒了,现在都不一定打得过凤凰。”

秦玉脸不由一红,现在他真的很怀疑江娜是不是真的只有十五岁,说起话来好像那些上了年纪的老娘们儿,不过怎么说也都是为自己好,秦玉还是听得进去的。

“石头,过了年帮我守一天玉简吧,每天都守着那个破玩意儿,人都少活几年。”江娜的话听起来好像是在开玩笑,又好像不是,“正好这两天马大伟他们约我去游泳,我这都好久没游了,也不知会不会在他们面前出丑。”

“啥?我没听错吧,这大冷的天你去游泳?”

“不是啦。你们不知道,这小鬼域岛奇怪得很,过年前是连续半年的冬季,过了年却又是连续半年的夏天,不然谁大冷的天跑去游泳呀。”

左右也是没事做,秦玉答应了下来。

快中午时,江娜才不情愿的回去接着守她的传讯玉简,林静收拾好笔记也回去了。

马上就要过年了,过了年又是一个新的开始……

第十四章 去药店

所谓过年,也就是听着爆竹声,吃了顿萝卜馅的饺子,依然是萝卜,不过林鑫语还记得给每个族人割了半斤肉,重生以来,这顿饺子吃得是最香的。

就像江娜说的一样,小鬼域岛的气候果然十分诡异,才刚过了年,一点点的过渡都没有,直接就进入了夏天。

秦玉依旧没有找到工作,不是他挑三拣四,有那么多成年人可供选择,谁会雇佣一个看起来瘦弱的少年,秦玉总不能指望有江娜一家的好运吧。

暴烈的日头大约是成心要把一切生物都驱逐到阴影里,例外总是有的,比如,卖冰水的。

没有云,也没有风,似乎是要下雨了,不过听本地人说,小鬼域岛的夏天就是如此,每一天都可以当做是生命中最闷热的一天来过,有人甚至说,饭可以几天不吃,冰水不能一天不喝。

咸涩的汗水顺着下巴滴落。秦玉倒是没觉得有特别难捱,炼制火焰丹又失败了,现在看来,炼制火焰丹的过程反倒成了兄妹俩避暑的好方法,不过也看得出,炼制火焰丹失败不是气温的原因,当初那个笔记的作者到底是猜错了。

家里的粮食还够吃一阵子,实在不行,把固基丹拿出来,那可是好东西,不过秦玉也知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不到山穷水尽,他是不会暴露太多自己的底牌的。

那些制符店根本就是黑店嘛,一小叠加工好的黄纸要五百两银子,一小罐朱砂也是这个价,不说秦玉的制符水平并不高杆,失败率都在五成以上,问题是这些材料就不是秦玉买得起的。

秦玉觉得自己有必要去丹药店碰碰运气,不知草药是个什么价钱。

“石头!”一声清脆的叫声把秦玉从独自的沉思中拉回来,这才发现自己几乎撞到墙上。

叫住他的是一位相当年轻的姑娘,坐在三块破木板钉成的小板凳上,守着一辆漆着白色油漆的小车。这小车使用四个木头嘎达似的歪歪扭扭的轱辘撑着,车帮上两个看上去相当蹩脚的大红字——冰水,还有一只看上去更像是猫的老虎。

姑娘比秦玉大一些,却也还没到所谓挑花了眼的老处女的年龄,也就才二十刚出头,清秀,苗条,显出端庄的神态,细长眉毛,杏核眼,小鼻子,小嘴,白净的脸庞有些消瘦,如果再胖一些应该还要更漂亮。那是秦家兄妹的新邻居,一户本地人家的女儿方茜,兄妹俩刚搬来时得到了方家人的不少照顾,彼此已经很熟悉了。之前还听方家人说方茜才找到了工作,原来就是沿街叫卖冰水。

说起来方茜还算是幸运的,这种时候还找得到工作,起初是在镇办的饭馆里当跑堂的,年前就接到去报到了通知。方茜妈刘淑芸高兴地咧着嘴,从嗓子眼里冒出一阵阵喜悦的音响。她为女儿由衷的感到自豪——二十一岁了,不能在家里吃白饭了,现在好了,有工作了,可以挣钱了!方茜却只感到一阵阵的委屈,生活太不公了,那些比自己差许多的人都有更好选择,自己也不求能有个轻松体面来钱快的工作,毕竟她也知道如今的工作并不好找,好歹她也是读过书的,去给药师当个学徒应该不算过分,可为什么却是要去做那种端盘子伺候人的下贱活,眼泪终于还是不争气的掉了下来。

“有事干就不错了,别净想些有的没的。年轻人要脚踏实地,不要好高骛远,能挣钱养活自己有什么不好。”天黑时,父亲方炜带着满身的油腻子味儿回来,方茜央他给自己换个好些的工作,却只招来这样一顿训斥,不过又哪有做父亲的会不心疼女儿,何况方家也就这么一个孩子,最后还是豁出这张老脸来求人,工作的确是换了,不过仍旧是服务业,而且是抛头露面去街上卖冰水,并不会比端盘子更令人感到高兴。

“咕咚咕咚!”里屋传来水倒在碗里的声音,确切的说倒出来的其实是方炜平日里常喝的散装白酒,他真的有些心灰意冷了,只好喝酒生闷气,刘淑芸也只有陪着哭脸唉声叹气。

就是那个时候,方茜对于父母的埋怨一下子消失了,甚至有些可怜起他们。从记事时起,爸妈吵架大都是为了自己这个独生女儿。老两口辛苦一辈子,也操了一辈子心,方茜知道父亲一直都想要一个儿子,一直都没有如愿,有时会看起来有些重男轻女,不过对自己的确是没的说,母亲这几年也显得越发苍老了,其实她也才刚刚四十出头而已,根本还没到老的年纪,更重要的是他们还从没有沾过自己这个女儿的光。方茜从心里涌出一个念头——该让他们有一点盼头才行。于是,她开始卖起了冰水。

……

简单地打过招呼,秦玉加开脚步走向丹药店。本地人的孩子生活尚且如此不易,他又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伙计,有没有一线天?”打听着来到双石桥镇最大的丹药店,斟酌一番,秦玉报了一个前世做冒险者时最普通的草药,比千里冰封绿裹红还要普通。

“啥?那什么玩意?走走走,不卖药别捣烂。”伙计显得有些不耐烦。

“嗯,也有可能还有别的什么名字,您再好好想想,有没有差不多的草药。”秦玉并不死心。

“没有没有。”秦玉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会往外面哄客人的伙计,“要买药就进来,不买就滚蛋,别在那装模作样。”

“怎么就装模作样了。”秦玉不服气道,“有就有,没有就说,也别耽误小爷的时间,你家没有我还可以去别家问问。”

“哟,小兔崽子,你说你是……”

“够了,黑子!”那伙计的话还没说完,便被从里间出来的一个中年人打断,“来者是客,注意你的礼貌。再不闭上你那张臭嘴,你当东家说要扣工钱是闹着玩的吗?这位小哥面生得很,敢问想买什么药。”

“请问有没有一线天。”伸手不打笑脸人,对方客客气气,秦玉自然也是客客气气。

那中年人一愣,似乎想到了什么……

第十五章 兴隆街

秦玉去的这家丹药店有个奇怪的名字,叫千符妙丹店,听起来很容易让人误会是兼营符篆丹药的店铺,其实却并非如此。双石桥镇一共有三家丹药店,虽说千符妙丹店是最大的一家,不过也只是比其他两家在门脸上略大一点,却经营着全双石桥镇八成以上的丹药生意,就是在整个小鬼域岛都是有些名气的。

然而秦玉还是失望了。一连问了十几种药材,最后还冒险问了一种唤作生生练血丹的普通丹药,却一样都没有,甚至听都没听说过。

“掌柜的,你又何必对那小子这般客气。这些天这种人咱们见得多了,自以为报上一两样奇怪的药名,就能把咱们糊弄过去,不是想来店里找个活干,就是推销一些奇怪的草药,也许根本不是什么草药,根本就是路边的野草罢了。”看秦玉走得远了,被叫做黑子的伙计不忿的说道。

“你这几天气不顺,我知道的。”那个中年男人捋着胡须,不紧不慢地说道,“我总有种感觉,这小子跟我们之前间的那些人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我看都差不多嘛,难道他还真是来买药的不成?不说别的,跟着您老这些年,我黑子看人的本事还是有一些的,就凭他身上那身衣服,咱店里甭管是草药还是丹药,他一样都买不起。那帮子外地佬,都是穷鬼,好好的自己家不住,跑到咱们这儿来抢饭吃。”

“嗯,他也应该不是来买药的。家里有人急等着药救命不是他这个样子。”那中年男人又习惯性地捋捋胡子,“老夫龚兴梁在药师界当然算不得什么人物,到底混迹这么多年,自问看人还是有些水准的。这小子不简单,他应该还会再来,到时候好生招待着,咱们这家店铺生意一直不错,这两年发展也算遇到瓶颈了,能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老夫要是猜得不错,就着落在这小子身上。”

“有那么神吗?”黑子明显是不太服气。

“怎么,你小子有意见,不然咱们打个赌如何。”

“得了吧,上次赌输的钱我还不知道那什么还给您老呢,这次还是免了。都听您的,他要是在来我小心伺候着就是,反正我们这些当伙计的这也是分内之事。”

龚兴梁高深莫测的笑笑,转身回了里间。只是他没有说,秦玉最开始说的那个一线牵他好像是在哪本药典上见过,却怎么也想不起来,那好像是一种很名贵的药材,至于能炼制什么丹药,实在是想不起来了,也可能药典上根本就没有提,自小就开始学习炼丹,只有个药名,其他什么记载都没有,这样的事龚兴梁见得太多了,也正是如此,他的两个儿子都没有继承他的衣钵而干了别的,不过或许是总跟一些丹药打交道的关系,龚兴梁看起来比实际要年轻得多,很多人还把他当做是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

离开千符妙丹店,秦玉又去了另外两家丹药店,几乎就是被轰出来的,其中一家好歹还和伙计说了几句话,另一家才一进门,伙计就开始扫地,根本就是在赶人。不过从伙计嘴里骂骂咧咧的话也听得出他们也不可以针对自己,而是实在被自己这些外地人烦得要命。

兴隆街上闲人很多,大家三五一群,都在讨论着或真或假的消息,不时有手持大令的巡逻兵经过,也不驱赶人群,只要他们不闹事也就当没看见了。

“听说了吗?大楚的兵好像退了。”

“你这都听谁说的呀。”

“什么叫谁说的呀,我说的不行吗?你还非跟我抬这个杠。你倒是说说,大楚的兵要是没退,他们在海的那一边干什么,几十万大军,人吃马嚼每天那可都不是个小数,打又不打过来,退又不退,你当大楚王的银子都是大风刮来的呀。我这可是听传消息的驿卒们闲聊打屁的时候说的,驿卒们的消息够灵通吧,他们都这么说,还错得了。”

“得了吧,消息灵通?真消息灵通他们也不用当什么驿卒了。你也说是闲聊打屁,这话你也能当真?”

“当不当真的,我也就痛快痛快嘴,万一要是真的呢,说不定我们过不了几天还能回黄玉山庄去呢,这日子,真不是人过的。”

“少做这些不切实际的梦。说是让咱们来当炮灰的,怎么可能这会儿就让咱们回去,而且说实在的,现在的日子难捱,回去也不见得就好。树挪死人挪活,来了这小鬼域岛,对于咱们这些被家族抛弃的人来说也未必是坏事。”

……

听着人们在那里八卦,秦玉没听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不过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得到。

兴隆街是双石桥镇的老街,多少显得有些破败,包括千符妙丹店在内,镇子上比较上档次的店都不在这兴隆街上,但要说人气,整个双石桥镇没有哪条街比得上兴隆街的,一些小店,摊贩,包括那些三五成群的闲汉都在兴隆街聚集,要是弄个卖吃食的小摊,只要经济实惠,应该不愁客源,只是无论前世还是今生,秦玉都不能算个好厨子,何况他现在就连把一个最基本的摊子撑起来的资本都没有。

“你怎么也回来这儿,还以为我们的大才子只会在家里看书呢。”

秦玉也没想到这个时候在兴隆街能遇得到江娜,看来她的确是十分不喜欢那个管理传讯玉简的工作。

江娜又一次提出请秦玉帮他守一天传讯玉简,左右没有事情做,秦玉也就爽快地答应了,捡日不如撞日,就定在了第二天,秦玉还有一钱银子的工钱,对于此事身无分文的秦家人来说,这是一笔十分可观的收入,全买成粗粮,差不多够兄妹俩吃一个月了,看样子江娜这个未来姐夫还真是个能量很大的人,不仅仅是本地的守备那么简单。

秦玉没有急着回家,他决定先去找一趟老魏头他那里的书够多,听江娜把这份工作形容得如此枯燥,有本书看应该会好很多……

第十六章 守玉简 上

带着从老魏头那借来的《江山一统志》,来到了江娜说的铁皮小屋。

事实上,守着那个好像笏板一样的玉简,日子也未必就过得那么无聊,原本还打算好好看看这本《江山一统志》,只是比起书本,那些形形色色的人更能勾起秦玉的兴趣。

皮靴后跟上的钉子撞击着方砖地板,一个略有些肥胖而神态庄重的青年走进铁皮小屋,用与他长相并不匹配的修长手指拨着号码盘——与秦玉之前见过的传讯玉简不同,这里的传讯玉简有一个大大的号码盘,也是照顾普通人不可能把精神力或者元神注入玉简中的设计。很快就通了,那青年立刻变得喘息起来,脸也好想一下子红了起来:“小丽吗?是我,我都已经原地不动的拨号有大半个时辰了,手都快出茧子了……嗯,接受考验,向神明保证,只要能和你通上话,就是再站他一个时辰也心甘情愿。你说的嘛,这是爱的魔力……”

一个上午甚至都还没有过去,这已经是第三个刚刚拿起玉简就向对方宣称已经拨了半个时辰号码盘的家伙了,无一例外的都是小伙子,对方也无一例外的都是他们心仪的姑娘,也不知对方知道了真相他们又会作何解释,又或者那些姑娘们原本就了解真相,只是更愿意听小伙子们的甜言蜜语,哪怕并不那么真诚。

接下来的是一个自认为打扮得相当时髦的漂亮妞,其实她也不过是把头发梳得高高的,脸蛋擦的白白的,嘴巴好像才吃了人血馒头,留了漂亮的长指甲,还涂了指甲油,也没什么,不过她这个样子与其说是漂亮,不如说更像是努力向上流社会学习的风尘女子。她用一种饱含着厌恶鄙视又多少有点羡慕的复杂眼神送那位用整块的碎银子交二十文钱通话费的家伙出门,然后用好像舞台上的戏子般夸张的动作搂过传讯玉简和号码盘,就好像抱着一只乖巧的猫咪:“长青社吗?找一下俊贤……什么?你就是?你不会一直守在玉简旁边吧?可别因为我而耽误了工作,领导要批评的。哦,都新写的剧本呢,那就好。……我吗?没办法,这边太忙了,你知道的,我们这位大人可是什么事都离不开我的,这不嘛,玉简旁边就还摆着一大摞简报要抄呢……你要给我打过来?别别,我不告诉你我们办公室的号码。嗯,我们都还年轻,我不希望别人误会我是那种只顾恋爱不思进取的人,总之影响不好了。……其他人,现在都在做练体术呢,现在没人……”

秦玉想笑,却又笑不出来。普通人的悲哀呀,那个叫什么俊贤的是什么人不清楚,至于这个姑娘可是不到一个时辰前才刚刚就在这个电话前向掌柜请了假,那会儿她还只是才进某工厂或是某店铺不久的普通学徒,现在却变成了某衙门的办公室女郎,也许对方太优秀了,她不得不有所隐瞒,只是这又能瞒得了几时。

上了年纪的老太太居然也来赶时髦了。这个红光满面的老妇人戴着玳瑁眼镜,似乎有些学问,手里抓了一把瓜子磕着,摆出一副气势不凡的样子,坐在摇摇晃晃的长登上,却给人一种陷在太师椅里的错觉,她故意把号码盘的连接线拉得很长,好像传讯玉简只是她的下属一般,而她本人却似乎非常享受这种感觉:“马把总吗?……对,是我……少给我打那些官腔,我现在就在李大人的家里给你打这个电话……哪个李大人?还会有哪个李大人,想当初都是一起从如意坊出来,你能当上把总老爷,我也不是白混的……不,不是房子那点儿小事,还用不着为这种事进这么大的庙,烧这么高的香,也就是多年的老伙计不见面了,叙叙旧……你自己考虑着办吧,还用得着谁来挑明了说吗?不过我想还是不要麻烦李大人出面的好,事闹大了,对谁都不好……”

秦玉几乎要笑出声来了,小小的铁皮屋,一瞬间从谋衙门的办公室变成了似乎应该位高权重的李大人家。当然,不管怎么变,变成哪里,有样东西总是不会少的,传讯玉简,衙门里会有,某大人的家里也会有,有了传讯玉简,对方才会相信,或者说才会重视。然而总是经历这样的无厘头事件,要忍住不笑也会忍到有内伤的吧。

……

已经是傍晚了,又有人来了,这一次是一对儿。长得很精神的男人告诉对方自己还留在排练场,听得出来那边应该是他的妻子,让她学堂去接孩子,不用等他吃饭,排练会相当晚。他在跟老婆甜言蜜语,旁若无人的说着一些肉麻的话,左手却始终挽着身边那个女孩,那女孩比他年轻得多,算不上绝色,却也还算端庄,她不时的抬头看天,男人一放下玉简,立即娇滴滴的挽着他往外走,秦玉隐约听见一句:“俊贤,今天晚上哪儿吃去呀……”就算看不见人,听声音也知道两人的亲密关系。

这家伙也该算是极品了——虽然没有任何证据,秦玉凭直觉还是判断得出他就是上午那个漂亮妞通话的那个叫俊贤的,他居然是有老婆的,也有情人,而且还不止一个,其中一个还对他服服帖帖的。关键还是他那副旁若无人的架势,看了就让人来气,也不怕东窗事发,难道他真的以为长得帅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铃……”一阵尖锐而急促的声音又将秦玉的思绪从八卦中拉了回来,江娜明明交待过的,这里不管传呼的,住在这一片的人应该都清楚。

迟疑了一阵子,秦玉还是接了——偷懒谁都想的,然而秦玉终究还不是那种铁石心肠的人,人家说不定有什么急事,何况也总不能任凭铃声就这么一直响下去吧。

对于自己的未来秦玉已经有了些想法,只是他还想不到,未来一段时间的自己和这次的接听扯上了那么深的联系。有时候,能否把握未来,就是因为这样看似不起眼的小事……

第十七章 守玉简 下

才一拿起传讯玉简秦玉就后悔了。

也不知道对方是在什么地方,秦玉只感到对面传来的声音震得他脑袋“嗡嗡”响,一方面是不知什么发出的巨大噪音,另一方面则是对方的大嗓门:“劳驾,给叫一下住在你们胡同拐角五号的龚永康。要快!”

“我们这儿不管传呼。”秦玉自己也说不明白是为什么,居然说了这么一句,不过倒也没什么错,江娜说过,这儿的确是不管传呼的,也许当初就是考虑到她这个人一向都比较懒吧。

“那你们到底是不是公用玉简?”对方显然是有些火了,不过似乎是什么人把玉简夺了过去,声音小了些,却明显的更加急切了,只是或许对面的噪音实在太大,完全听不出是男是女:“求您了,大妈。我们是小龚他媳妇马秀竹的朋友,他媳妇怀孕八个多月,正上着班却大叫肚子疼,看这意思是要早产了,工友们刚帮着给送到稳婆那边去了,求您给找一下龚永康,叫他赶紧的去兴隆街的王婆婆家。大妈,您也是养过孩子得人,也知道女人的苦,男人要是在身边总是好些的,这万一要是有个好歹,我们可都……”

对方显然是搞错了,固执的以为守传讯玉简的就一定都是大妈,不会是年轻人,更加不可能是个少年人,秦玉一时有些说不出话,甚至有些不知所措。

“大妈,您就行行好吧,将来准能抱胖孙……”

“我不是大妈!”一个少年人一直被人叫了半天大妈,任谁都是有气的,老实说他的确有种干脆把传讯玉简摔了的冲动,然而毕竟是人命关天,他还是答应去给叫一声,倒是边上一个早就等得不耐烦的姑娘立刻扑了上去,好像看见猎物的老虎,一把将玉简捧在怀里。

“钱放桌上就好了。”出去的时候秦玉交代了一声,怎么说今天也有一钱银子的工钱,就算这段时间来的人都不按规矩来他也不是赔不起。

结果还是白跑了一趟,那个叫龚永康的倒是个积极分子,居然加班去了。很难想像这年月居然还有人会主动加班,没有泡病号就算是很勤快的了,大约所有的人都以为他一准在家里给媳妇准备晚饭呢吧,好在的是起码还从邻居那里知道了龚永康单位以及通讯号码。

“少年人,真是什么都不懂,大令都没听说过,就是专抓街上那些不三不四的小商小贩的人了,你每天走在街上,不也看到那些手持令牌的巡逻队嘛,就是他们,不过不知道也没关系,这年头,衙门随随便便就成立一个部门,有随随便便就撤销掉,搞不好你都还没记住就不存在了。”也难怪会受到这样嘲笑,对于秦玉来说,大令这样的名词实在是太陌生了,不过好像他也正准备着去干那人口中的所谓不三不四。

一直是占线,也不知是什么人在聊什么,还算运气,龚永康没有出去巡逻,接通了后很快就赶过来接听,一听秦玉的叙述,立时就发出了哭腔。秦玉甚至有些可怜这个从未见过面的男人,心里不难想象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样子。

“怎么办,怎么办?!”那一边传来哽咽声。就快要做爸爸了,妻子的情况却还不甚明了,问题是从衙门到兴隆街路程上似乎也远了些,不管平时是个怎样的人,现在的龚永康的确是六神无主了。

“还用说?骑上马赶紧去呀!没有马你不会借一匹呀,马车也行呀,什么时候了,还在哪儿犯兔子愣,想不想要儿子了?”秦玉也不知道这样的话自己怎么就会冲口而出,感觉上还真的是很像那些在大杂院里常见的大妈们。

“对!对呀!我咋糊涂了。”秦玉几乎想象得出,对方一定是一面跺脚一面懊恼得在直敲头。

……

龚永康刚过完三十岁生日,土生土长的小鬼域岛人。父亲在他出生后不久,为了自己的理想离开了小鬼域岛,这一走就是二十几年。父亲离开前留下一笔钱,不是很多,母亲带着她和哥哥,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苦日子,少长大一些就跟着母亲和哥哥一起干活,种过地,接过垃圾,给人当过学徒,后来去当了兵,苦没少吃,罪没少遭,福没享过,小时候经常被骂是没有爹的野种,受尽了欺负和侮辱。有一天父亲突然回来,带回了很多钱,而且成了受人尊敬很有面子的人,龚永康也靠着关系在衙门里有了份体面的工作,大小也是个小头目,妻子长得也算漂亮,知书达理,脾气秉性都好,只是据说是流放过来的犯人的女儿,多少显得有些门不当户不对,其实这时候龚永康也完全可以找个更好的姑娘,只是人到底是不能忘本的,人家姑娘是在自己最潦倒的时候跟的自己,患难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龚永康早就认准了,这辈子就是马秀竹了。现在他也是做爸爸的人了,妻子给他们龚家添了个小子,虽然不足月,多少有些瘦弱,一家人还是喜气洋洋的,老爷子更是高兴得哼起了小曲。

龚永康自然也不会忘了关键时刻通知自己的秦玉,这自然是帮了自己大忙,现在没事自然最好,可要是自己当时没有赶到,或是这中间出了什么差错,光是想想就觉得后怕。

秦玉倒并不认为自己帮了对方多么了不起的忙,只是举手之劳而已,至于龚永康说的必有所报他也并没有太当真。他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好好花掉刚赚到的一钱银子,是先去买粮食,还是先去割些肉回来,兄妹俩好好打打牙祭,又或者是去兴隆街上扯上几尺花布,秦凤可是已经很久没有做过新衣服了。

此时的秦玉还不知道,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自己与龚家人的关系会变得越来越紧密,若说能遇到什么贵人,这一家人绝对要算的……

第十八章 姬逍遥的传说

老魏头的《江山一统志》真是一本好书。原本以为一本介绍各地风土人情的地理志,或者是讲述风云时代的某位大英雄的传记,没想到会是一本大燕国的史官家族花费几代人精力精心考证的一本史书,讲述的是从传说时代起整个玄武大陆的历。这其中穿插了很多十分精彩的小故事,不过这个史官家族对这些谈得十分泛泛,在他们看来,这些未必都是历史的真相,凡是他们认为还有待考证的统统不会介绍得很详细,而且会注明待考证,而那些被他们详加记述的则都是公认的史实。或许正是他们严谨的态度,让这个不算人丁兴旺且居住在偏远小国被称为南燕史氏的史官家族成为了这方面的权威。

兴隆街的西段有一个广场,不大,整个玄武大陆很多有些历史的城镇都有这么一个广场,广场上最醒目的是一座雕像,是一个年轻的女人将一柄重剑高高举起,正要劈向一个怪物。

那年轻女人有两个名字,冰霜帝国的人叫她百花羞,而北边的周帝国她有一个听起来很像男人的名字,叫姬逍遥,但不管是百花羞还是姬逍遥说的都是同一个人,就连两个帝国的雕像都是一模一样的,也有一种说法,那女人就叫姬逍遥,百花羞不过是人们对她的一种敬称。

传说在上古时期,魔族统治着整个世界的绝大部分地区,妖族也有自己的地盘,而那时候的人族十分弱小,大部分人族都是魔族甚至妖族的奴隶,少部分人族在一些偏远地区建立了自己的国度,也不过是苟延残喘,通常这些国度要不了多久就会被灭掉,疯狂的屠杀后,残存下来的人会被胜利者抓去做奴隶,虽然坏境如此恶劣,不过人族的反抗却一天都没有停止过,只是面对强大的妖族,还有更强大的魔族,人族的反抗很难掀起什么浪花。

姬逍遥还在襁褓中时便被遗弃,有人说她的父母都是反抗军的领袖,失败之后为了不连累到她,不得不忍痛将她抛弃,但这些传说并不能改变她弃婴的悲惨身世。

也许上天都在同情这个可怜的孩子,一个原本并不会路过那里的修道之人临时起意改变了前进路线,那个人就是姬逍遥后来的师父。

和很多人想象的不同,被师父收留的姬逍遥并没有一路开挂,从此走上人生巅峰。她的师父并不是什么厉害角色,而且她还有七个师兄弟,姬逍遥的资质不好,确切的说应该是很差,虽然不是不能修炼,可最小的师弟都已经进入筑基期,她还在炼气期第二层徘徊,到了差不多二十五岁的时候,也许是自卑,也许是别的什么原因,姬逍遥离开了师门。

在这之后姬逍遥应该吃了很多苦,并留下了很多未经证实的传说。史书上记载的是她在将近两百岁时回到了师门,那时候师父已经死了,大师兄是师门中第一高手,已经是结丹后期,正在向元婴期冲击,而此时的姬逍遥早已非吴下阿蒙,成为了一个传说中的银牌武者。

在此之后,姬逍遥高举反抗大旗,带领人族通过漫长的战争打败了妖族和魔族,雕像上所描绘的正是她将近七百岁时,与魔王决战的情景,那一战据说持续了很多天,最终已经是玉牌武者的姬逍遥成功斩杀了魔王。再后来,也就是与魔王大战的三百年后姬逍遥也成了整个世界唯一一个举霞飞升之人……

整本《江山一统志》,就数这段内容记载得最纠结。

南燕史氏最擅长考证。他们发现,冰霜帝国的祖先居住在北部的冰冻苔原,后来才一点点扩张到整个大陆,后来冰冻苔原又出现了一群人,建立了如今的周帝国,他们很快占领了玄武大陆的北部大约三分之一的领土,而那些原住民为了对抗周帝国,才组建了如今的冰霜帝国。冰霜帝国从组织结构到各项制度几乎完全照搬自周帝国,诸侯的国名甚至还特意在前面加个大字,例如周帝国有诸侯齐国,冰霜帝国的诸侯就叫大齐国,可惜虽然控制着玄武大陆三分之二的领土,在与周帝国的战争中却是胜少败多。

按照南燕史氏的考证,关于姬逍遥的传说大部分都来自于周帝国,而且玄武大陆上也没有任何曾经被魔族统治的混迹,这原本似乎说明所谓姬逍遥的传说并不是发生在玄武大陆上真是的历史,甚至有人怀疑这根本是周人刻意编造的谎言,可事情又似乎没有那么简单。

作为权威,南燕史氏曾参与挖掘过一处古迹,那是一处上古时代的城市遗址,可以肯定的是那时候周人的祖先还没有来到玄武大陆。然而就是这个上古城市遗迹,也有着相同的广场,广场上也有着相同的雕像,甚至在残存的竹简中还发现了类似的记载,只不过这位被叫做百花羞的英雄还有另一个身份,就是周天子的祖先,她的七个师兄弟则是周帝国七个最大诸侯的祖先,而记载这一切的却是冰霜帝国的祖先们。这让南燕史氏,不,应该说是让整个冰霜帝国都尴尬不已。有人不承认这座古迹的真实性,认为这根本就是周人伪造的,不过大部分人还是愿意接受这一切,再怎么说也是整个人族的英雄,总不能因为和周人的敌对就把整段历史都抹去。

对于秦玉来说,一个不知多少代之前的大英雄的传说,当故事看过了也就算了,真正吸引他的是姬逍遥的一次冒险,那时候的姬逍遥实力还不强,炼丹制符炼器布阵也都只学了个皮毛,与此时的秦玉一样,她也中了熔魂丹的毒解不了,最后是用了一种名为捆魂符的符篆临时压制,直到实力提升后才将毒化去。

捆魂符吗?没想到这种直接对灵魂发动攻击的低端符篆有压制熔魂丹的作用。秦玉不由大喜,虽然成功率不高,秦玉也是制作得出来的。

现在的问题是没有钱……

第十九章 羊血汤

“卖热乎乎羊血汤,四十文钱一碗!四十文钱一碗,热乎乎的羊血汤!”

不愧是兴隆街,就好像它的名字一样,人们总是想要讨个好彩图,没有人会不想生意兴隆,每一天都会有生面孔来这里摆摊,每一天也都有人生意失败黯然离场,起初,没有人会注意那个身材瘦弱扯着脖子吆喝的少年,还有他的羊血汤摊子。

到底是小鬼域岛,天却还是那样热,没有一片云,也没有一丝风,没有要下雨的意思,可对于那些连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有的人来说,这自然是最好的,至于热,反倒是不难忍受的。

大家都在忙着招揽生意,当然,也不是没有例外。那是一个穿格子上衣的年轻女孩,年纪决不会超过二十岁,守着一个卖散装高粱烧的摊子,却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看得出她绝不情愿来看摊子,只是拗不过家里人,临时过来帮把手。

女孩正在看书,两腿并拢着,裙子下露出一小截圆润光滑的小腿,大腿上摊着本很厚的书,样子相当老旧了,看不见封皮,大约是某本大部头的小说——这年月,做着文学梦的女孩子在哪都并不会很罕见。

“卖热乎乎羊血汤,四十文钱一碗!四十文钱一碗,热乎乎的羊血汤!”还是那充满热情而高亢的吆喝声。

这清亮的嗓音将女孩的心绪都搅乱了,她有些反感的望过去,那是一个个子不高瘦瘦的男生,看长相比自己还小一些,整个兴隆街就数他的吆喝声最大,而且最是不厌其烦,而且总是这样反反复复的,一刻也不肯消停,好像是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的羊血汤四十文钱一碗,又好像是把同样的话反过来再说一遍就比原来便宜似的。

“讨厌!”女孩小声骂了一句,接着看她的书。

那少年好像整个上午一碗都没卖出去过,就活该他倒霉,喊那么大声,打扰本姑娘看书,女孩在心里暗暗想着。

“姑娘,来半斤高粱烧。”一个相当平和的声音,其实他已经叫了好几遍了。

女孩猛醒过来,小说中的生活肥皂泡般的破灭掉了,同时消失的还有她对那少年的腹诽。才刚一动,就感到热浪一股脑地扑向脸颊,汗珠从秀美的额头不断滚下来,只感到心头一阵的烦躁,就像是要找人吵架,带着股恼气盯着站在摊子前面的人,却又猛地意识到自己太失礼了,一时间颇有些不知所措。

“姑娘,来半斤高粱烧。”那平和的声音再次响起,不厌其烦的又说了一遍。

女孩慌乱了,尤其让她慌乱的是,站在面前的竟然是大令的人,听爹爹说,这些人更多时候只是做做样子,维护一下现场的秩序,只有当上面的官僚下来时才会然真办事,平时是不会动不动就抓人的,可第一次与大令的人打交道,还是难免紧张,好在对方还算和气,女孩还是顺利的给他打了酒,总算是没有忙中出错。

“你……你还要什么?”对方接过酒瓶子,却没有转身就走,女孩急得有种要哭出来的感觉。

“你还没说多少钱。”那个大令的男人似乎并不着急,说话的声音依旧那样平和。

“一……啊,八十文。”也许是希望对方赶紧离开,女孩不自觉的少报了二十文钱。

“一斤高粱烧两百文,半斤不是该一百文吗?”对方显然不想占这个便宜,还是递了枚当一百的铜钱过来。

“是龚二哥来了,来吃碗羊血汤吧。热乎乎的来上一大碗,再配上我特调的茱萸,出上一身透汗,最是舒服了。”女孩这时倒是有些感激那男生了,不管怎么说,他总算是帮自己从窘状中解脱出来,不止如此,他这一嗓子倒是等于告诉了女孩面前这位大令的男人姓龚,似乎和他还蛮熟的,只是他那些歪理,说什么在这么大热天里出一身臭汗,黏糊糊的,臭都臭死了,又哪里会觉得舒服,女孩几乎忍不住要笑出来,反倒没之前那么紧张了。

“也好,反正我也还没有吃午饭,看这样子你今天应该也还没开张,就照顾一下你的生意好了。”大令那个姓龚的一面把钱硬塞给女孩,一面应和着那男生,“不过我现在正工作着,二哥就不要叫了,你可以跟别人一样叫我声龚头或是龚队。”

说也奇怪,自从大令的龚队在那个卖羊血汤的摊子吃过后,那边的生意也一下子好起来了,也不知是那男生不停地大声吆喝的功劳,还是仅仅是真的到了饭点儿的关系,或者是他做的羊血汤真的就那么好吃,当然,大令的龚队发挥的作用恐怕也是不容忽视的,总之食客络绎不绝。

生意好的关系,那少年必须不停地招呼客人,吆喝声也就停了下来,女孩总算可以比较安静的看书了,当然,在兴隆街想真的安静下来恐怕就要到晚上了,不过嗓门最大的那个男生停了下来,也就好了许多——总不能太过挑剔吧。

“来两斤高粱烧,我知道的,四百文嘛。给。”是那个卖羊血汤的男生的声音,女孩愣了一下,没想到他生意这么好,他还有心思跑过来买酒,不过一个少年一下子买二斤烈性的高粱烧,别是不怀好意吧,女孩警惕了起来。

“客人点了酒,你知道的,我那里没有酒,可也不能让客人们失望不是,做生意就是永远不能对客人说不。”男生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着,不过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

没想到他居然还能帮自己做生意,而且看上去喝酒的人不少,带来的二十斤地瓜烧很快的就见底了,要知道这种自家酿的高粱烧味道并不好,父亲还一文钱也不肯降价,从前每次父亲自己来的时候,二十斤酒差不多要两天才买得完,有时还要更久的时间,上次也是自己来的,就像今天一样,结果二十斤酒买了四天,带来的干粮都不够。现在天还早,自己甚至还有时间去书店看一会儿书,每次都是来去匆匆,自己已经许久没去过了……

“一,二,三……九百九十九,一千。一千文,就是半两银子,这才是第一天。”盘着腿坐在床上,面前是一大堆铜钱,秦玉兴奋得直拍大腿,万事开头难,有个好的开头,成功才有希望。

“真的!”秦凤有些被吓到了,她还是头一回见到这么多钱,总觉得有些不真实,忍不住捏了捏自己的脸。

秦玉春风满面,不只是为了这一千文铜钱,更重要的是,他终于踏出了这一步,而且会一直走下去……

第二十章 不能摆摊的日子

秦玉也想要每天都去摆摊卖羊血汤,只是条件并不允许。

不是每个人都愿意看到兴隆街上的人发财,也不是每个人都觉得摆摊做生意也是正当行业,衙门的人倒是愿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终究还是有红眼病人向上投告发了,好在,龚永康提前打了招呼,连着好几天,秦玉没有在出摊,一下子又变得无所事事。

“来杯冰水吧,这么热的天,就是好人也要热坏的。放心,一杯冰水姐还是请得起的。”看见秦玉一个人闷头闷脑的蹲在路边,正在卖冰水的方茜一脸关切的走过来。

秦玉接过冰水,不过还是照旧付了钱,交情归交情,买卖归买卖,何况现在的秦玉也不差这一杯冰水钱。

“年轻真是好呀,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喝什么就喝什么,像这样的冰水,不管天气多热,我都是喝不成了,岁月不饶人呀。”

秦玉抬起头,说话的原来是一起摆摊的附近村子来的孙老汉,虽然不能出摊,他却还是来了镇上,也难怪,像他那样处处都很讲究的人,再乡下大约也显得与人格格不入吧。因为秦玉的关系,孙老汉与老魏头现在也颇熟识了,两个都有些残疾的老人,倒是颇有不少共同语言。

孙老汉名叫孙秉禹,今年五十五岁,常年的乡村生活,风吹日晒,让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老得多。年轻时孙秉禹大约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过着沿街摆摊叫卖的生活,身为富家子弟的他年纪轻轻就中了秀才,那会儿的他正意气风发,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天能环游世界,对于他来说那似乎并不能算是十分遥不可及的梦想,可是家里得罪了朝中权贵,仕途于他便犹如梦幻泡影,抄家,发配,流落异乡,在对抗兽潮的战斗中左腿受了伤,医治得很不及时,留下了终身残疾,为了避祸,逃到了小鬼域岛,在乡下一躲就是很多年。

“两个儿子都大了,要说媳妇了,人家一相,要人才有人才,要本事有本事,也都勤劳肯干,都是相中了的。再一问家庭,朝廷钦犯之后?不嫁!好说歹说两个孩子也都去上媳妇了,家里却拉下一屁股的饥荒,靠土里刨食,怕是几辈子都还不上,我年岁也大了,不图啥了,也就进城来,捣腾些针头线脑的,总要把家里拉下的饥荒都还上不是。”说起自己为什么来摆摊做生意,孙秉禹是这么说的,事实也确是如此。

“你可好了,生意兴隆,只要把拉下的饥荒都还上,要发财还不是早晚的事。哪像我们,上头派人下来倒是不会查我们,可同样是风里来雨里去,拿的却都是死钱,干好干坏一个样,甚至干与不干也是一个样。”方茜也是走得累了,索性也在路边坐下,不无羡慕的说道。

“你羡慕我,我才羡慕你哩。你看你今天就有钱赚,我就只能傻坐着。何况你干的这个就像你自己说的,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也是一个样,我老头子呢,很努力才能有钱赚,稍不努力,立刻就没饭吃。”此时的孙老汉早就没了当年贵族佳公子的风采,虽然卖些针头线脑其实也不少赚,不过他更羡慕方茜这样旱涝保收的,当然,对于现在的生活他倒也还算满意,“我算看出来了,东西好不见得就卖得好,首先你要知道买东西的人想买些什么,又能买些什么。就好比我自己吧,可别小看这卖针头线脑,大家都用得着,也都买得起,别看每笔生意赚不了什么钱,聚沙成塔,集腋成裘,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你想想,衣服破了,扯块布做新衣服,或是直接买新衣服,那是要花不少钱的,买些针头线脑的回来补一补,也就凑合穿了,这就是需求,有需求生意才做得成。这兴隆街上每天都有人开始做生意,也每天都有人离开,不排除也有赚够了钱的,或者是有什么更好的前途,那些失败离开的也很不少,有的不见得是东西不好,就说张家那小子卖的面条,我吃过,很好吃的,不过这年月谁肯花五十文钱吃一碗素面,还不管饱,他当满大街都是贵族老爷呀。相比较,秦小哥一万热乎乎的羊血汤,吃得满嘴流油,也才四十文钱,大家自然愿意吃。”

“也是哦。”方茜附和道,“对了,石头,你那些羊血是从哪儿搞来的,如今整个小鬼域岛都实行配给制,肉更是配给的重中之重,羊血好像很少能在市场上出现,你从是哪儿能搞来那么多的。”

“当然是买的。”秦玉自然是没有说谎。配给归配给,在市场上不容易碰到,并不代表就没有,例如屠宰厂就有不少。正是因为不需要肉票,也不是生活必需品,也就没有多少人会去关注那些羊血猪血之类都被拿去干什么了,就算在市场上完全看不见,也并不稀奇。事实上这其中很大一部分都被屠宰厂的内部人员或是一些关系户买下了,如果还有剩余,才有可能在市场上见得到,而且也只是有可能而已,很多时候还来不及到市场上去就坏掉了,也只有扔掉,有些可惜,但也不会有什么人会去追究。相当的凑巧,马秀竹就在屠宰厂工作,秦玉当初那么大的人情,自然的也就成了关系户,对于屠宰厂的官员着也该算是件好事,不但减少了浪费,增加了收入,何况秦玉每次都是按时结账,从不拖欠,再者也算是向大令的龚永康示好的一个契机。

“那你和老李他们家丫头又是怎么回事,兴隆街就这么大,人就这么多,如今可是都在传你们的事,是不是真的。”孙秉禹虽说不小了,对这种八卦还是很感兴趣的,再说闲着也是闲着,他倒是不怕人家说他为老不尊。

秦玉的羊血汤生意好,都在传说他发了大财,被编排的段子也多,还有人有鼻子有眼的描述说亲眼看到那小子跟一个小妖精般的乡下姑娘买酒,一买都是三斤五斤的,更有人言之凿凿,说俩人准是早就滚在一处了,上街手拉着手,还给那小妖精买花呢,对于这些孙老汉自然是不信的,不过也不妨碍他那这些话挤兑秦玉。

秦玉倒也不气,只是笑笑:“你说的是春妮,我好像是跟他爹比较熟吧。要说照顾生意,也是有财大叔在的时候比较多吧,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吗?再说了,那个李春妮总是一个人静静的看书,好像庙里的神像似的,别说说话了,做个生意都不带吆喝的,我就是有心勾搭,也要有机会才行啊。”

“这么说你对李家丫头还是有些意思的?”说着,孙秉禹的脸色突然郑重了起来,“算了算了,玩笑话,当不得真,不过有些话你也不能太过不当真。常言道空穴来风未必无因,街上这么多编排你和李家丫头的段子,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我老头子在兴隆街上卖针头线脑的也有些日子了,之前什么样我是不知道,不过自打我在这,见过的,听说过的,还就数石头你每天赚的钱最多。有些人就是这样,自己不努力,或是没能耐,却最见不得别人好,见不得别人通过努力过上好日子。老实说上头的人对于兴隆街的事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的,也知道那些大令虽然每天巡逻,却很少会真的阻止人来摆摊,毕竟这些也是互惠互利的事,衙门的人也能得些好处,百姓也得到了方便,再说如今那么多人找不到活干,连个摊子都不让人摆,是要逼着那些人饿死吗?再说上头的人忙着呢,才没那个闲功夫管兴隆街这点小事。我老头子在这时间也不短,每回有人下来,都是有人嫉妒别人赚了大钱,把事情捅了上去。你小子最近最好安生些,可不敢这时候往刀口上撞,小心别成了那个吓唬猴的鸡。”

三个人正聊着,几个手持大令的巡逻兵过来,都不认识,一看就不是本地人,而是被上面派下来的。

“几个人不三不四的干什么呢!”

“喝冰水,怎么,不行吗?”对方说话很不客气,秦玉也没有反倒跟他们客气的意思,摇了摇手中的杯子,依旧坐在那里,连头都没抬。

“不知道这里不让摆摊吗?东西没收,赶紧滚。”

“我们的冷饮店可是大齐王殿下的,还是头回听说不让摆摊的,你们算哪根葱,也敢在这儿胡言乱语!”方茜拍开对方伸过来抢推车的手,没好气的说着,从怀里摸出店里发下的凭证,这些王族产业自然有一般人享受不到的特权。

那几个大兵一愣,接过凭证仔细地端详了半天,只得无奈的有还给方茜,王族产业,还真不是他们管得到的,只得悻悻的离去。

再聊下去也没意思了,正要离开,远远的看见龚永康正过来……

第二十一章 龚永健

有些时候,拼命努力到最后,却只发现此路不通,而有些时候,想睡觉就会有人送上枕头。摊子暂时摆不成了,却没想到正好龚永康的哥哥龚永健回到了双石桥镇。

龚永健比弟弟大了四岁,兄弟俩长得很像,只是哥哥要白一些,一身有点儿旧但浆洗得很干净的青色常服,显得很干练的样子。他中过举人,吃的苦也不像龚永康那么多,给人的感觉他这个做哥哥的反倒还更年轻些。龚永健没有继续参加科举,而是直接选了官,因为是干技术出身,如今在临江府第二修造厂担任厂长的职务,从八品。这家小厂以前是生产一些木质农具的,后来转产弓弩等兵器,不过产品质量差强人意,即便是在小鬼域岛也没什么人喜欢临江二厂的产品,一年里换了三任厂长,被认为是无可救药的工厂。龚永健会去,听起来颇有几分临危受命的意思,其实不然,因为得到了上司的器重,龚永健会去第二修造厂,更多是为了把他从原来的正九品提拔到从八品。

“别人都是把厂子当做提级别的跳板,级别上去了,也就会毫不犹豫的离开,我哥他至少还是真心想要把厂子做好的,不然也不会呆到现在也没走。”其实龚永康并不需要解释这么多,至少面对秦玉时并不需要。

对于秦玉的事情,龚永健也听说过一些,临江府的府城自然也有类似兴隆街的地方,自然也有像秦玉这样沿街摆摊叫卖的人,龚永健自己就曾在一个地摊上买过一把水果刀,当时主要还是图省事,因为从他住的地方到官营商店要花不少时间,只是为了一把水果刀显然并不划算,之后他曾经留意过,同样的一把水果刀,地摊上买的却比官营的大商店便宜许多,质量却毫不逊色。他也曾好奇过这些被人们称为不三不四的生意人到底能挣多少,却也没有深究,直到头一天听偶然来拜访的弟弟谈起秦玉。

“卖羊血汤当真是那么好赚的吗?”虽然觉得很唐突,龚永健还是忍不住自己的好奇,秦玉在兴隆街摆摊还不到一个月,已经赚了将近十两银子,即便已经身为从八品官员的龚永健也不能说自己是完全不动心的。

“一种小吃而已,你当是挖金子呢!”秦玉的表现又一次让龚永健吃了一惊,面对自己,小小年纪他竟然完全不会紧张,甚至还开起了玩笑,“我卖的是羊血汤,又不是什么更厉害的东西,我可以卖,别人要是愿意,也一样可以卖,几乎看不到什么门槛,任谁都可以进来分一杯羹。而且老实说,现在这样差不多也就要到头了,我也就是一个人,又不是能生出三头六臂来,再多就吃不消了。还有,这就好像是分蛋糕一样,蛋糕本身就只有那么大,我能分到很大一块,并不能代表蛋糕本身能有多大,只是没有人来跟我争,如此而已。咱们小鬼域岛的人最是会有样学要的,大家见我秦玉能卖羊血汤小赚一笔,只要条件允许,说不定哪天便会一拥而上,那时候我想你就不会再问什么‘卖羊血汤当真是那么好赚的吗’之类的话了。”

这显然跟龚永健预先设想的答案有很大的出入,不过这样更好。不是标准答案,但标准答案往往也正是最平庸的答案,那些看似意外的答案才更应该在情理之中。没有错,假如遍地都是这种小吃摊,区区羊血汤又怎么可能让一个人一下子富起来,只是听秦玉的意思,又似乎还有另一层含义。龚永健还没有弄明白,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示意秦玉接着说下去。

“辛辛苦苦这么久,只赚这么几两银子真的算是很多吗?我不知道,不过我觉得,不管怎么说现在摆摊总还算是有一定风险的,万一政策再收紧,让我们这些别人口中的不三不四去干什么呢?现在不就是嘛,我们不就已经没事做了吗?那么多人找不到活干,总不会有什么人愿意养我们到老吧?从前不会,现在不会,将来我想也是不会的。既然是有风险,如果利润还不好,谁会愿意干?话又说回来,别的地方是怎样的,我没去过,自然说不好,不过就算是在这小鬼域岛,有的人衣食无忧,有的人就饥寒交迫,这样对吗,既然那些人家可以,凭什么我们就不能。有些人看到别人摆个摊子赚了些小钱就说如何如何,我却想说,指不定将来我们还可以赚更多的钱呢!”

“人不大,口气倒是不小。”龚永康听得不由乐了,龚永健却没有笑。

也许是从前吃了很多苦的关系,龚永康对于现在的生活已经相当满意了,你可以说他是不思进取,也可以说他是知足常乐。相较而言,龚永健的理想较之弟弟可是要远大得多,说是有雄心壮志也好,说是野心勃勃也好,当然,你也可以说成是积极要求上进。临江第二修造厂的状况的确是够糟糕的,然而龚永健也明白危机往往也就意味着机遇,这也是为什么龚永健没有急于要求调走。正因为情况已经糟糕到了这个地步,一旦出了成绩才更能得到上级的认可,正因为情况糟糕万一出了状况才不致引来上级的愤怒,同时也正因为情况糟糕,它才并不在衙门的特别关注对象之列,相应地便也拥有了一定的自主权,而正是这点可怜的自主权让它显得与众不同,在一切都需要计划的时代,让龚永健成为了少数能够掌握自己命运的人。现在的龚永健正准备着大干一场,他需要有人能帮他一把,又不至于盖过自己的锋芒,最好还是来自体制外的,秦玉似乎正是最合适的人选。

“跟我一起去临江府城吧,双石桥镇太小了,怕是早晚都会容不下你的。有些事,早一步决定,总是好的。”即将告别时,龚永健有些突然的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在此之前就连龚永康也是一无所知。

“我可以考虑一下吗?”秦玉并没有立刻答应。

“当然可以,我有的是时间。”龚永健自然也不会催促……

第二十二章 要去临江

临江府,去还是不去,秦玉没有半分的犹豫,几乎是龚永健的邀请才一出口就在心里答应了,不过他也不想让对方知道自己有多急迫。

让所有人都跌破眼镜的是,最早知道秦玉要去临江的人,不是他的妹妹秦凤,而是两位从乡下来的老人,在兴隆街卖针头线脑的老汉孙秉禹,还有李春妮的父亲,卖高粱烧的李有财。

靠着卖针头线脑,家里拉下的看似几辈子也还不完的饥荒终于还得差不多了,再努上一把力,不出意外,搞不好到年底的时候孙秉禹就可以彻底无债一身轻了,家里依旧那么清贫,能够重新成为体面的城里人似乎也还是遥不可及的梦想,然而心中的一块大石现在也算落了地。现在每月有一笔可观的收入,一家人的感觉还没有那么明显,可等到把债还完,小日子也算不错了,当然,跟从前那种有钱人家的少爷生活还是有很大差距的,可现在,又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李有财是个干瘦老头,秃顶,手指如几根枯柴一般,走路的样子多少有些古怪。很多年前,那会儿大齐和大楚也在打仗,还是少年的他和几个同乡一起,去抢了大楚人的军用仓库,说是去抢,大楚人也根本不会拦着,刚刚战败,逃命都还来不及呢,大楚王的停战诏书才刚一下,从前那些趾高气扬的大楚军人一下子由人见人怕的杀人魔王变成丧家犬,杀人的家什扔的到处都是,也没人管。从已经空荡荡的仓库里,李有财搬走了一整箱的军用皮靴,回来的路上还捡了一把军官用的战刀和一件军大衣,也不知是哪个军官跑得如此顾头不顾腚。秦玉都想象的出来:一个衣衫褴褛农民打扮的大齐少年,披着还插了羽箭的大楚军大衣,光着脚丫子,挎着军刀,抱着装满皮靴的箱子,在乡间的土路上狂奔,后面追赶的官兵一面高声呵斥,一面放着箭,只是准头可能差点儿……然而李有财的得意并没有维持太长时间,那些已成惊弓之鸟的大楚人也不只是忙中出错,还是有意为之,整整一箱子鞋,居然全是右脚,一只左脚的也没有,也许再去一趟,李有财能抢回一箱左脚的来,只是已经占领了仓库的大齐官军已经加强了戒备,他也不愿再去冒险,于是在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一家人都只能穿着一顺脚的鞋走路,也难怪他走路的样子看上去有些古怪,大约就是那时留下的后遗症。那把军刀也一直留着,那是一把据说钢刃很好,锋利无比的刀,后来被一个亲戚家孩子的同学借去,参加了乡间为争抢水源展开的武斗,那孩子据说表现的非常英勇,可能还用它杀过人,可对方的大刀长矛也不是吃素的,那孩子到底没能回来,再之后就不知道那把刀的下落了。李有财酿酒技术很好,但用不能入库的高粱显然是酿不出什么好酒来的,不过自从搭上秦玉后他的酒好卖了许多,对此他自然是感激的。他自己没读过什么书,只能将希望寄托在儿女身上,可惜唯一的儿子也是个不爱读书的,倒是女儿不只人长得漂亮,读书也好,朝廷里的女官不多,就是女秀才都不多,可有这么个希望总比没有好,如今他也略有些钱了,一辈子克勤克俭是改不了的,在给女儿买书方面倒是很舍得。

……

“我要走了,去临江。”秦玉说得很慢,也很平静,就好像说一件与他完全没有关系的事一样,“我走了,羊血汤的摊子自然也不会跟我一起去临江,上头的人下来检查,也不会留在咱们双石桥一直不走,你们有没有兴趣接着干下去。”

这个问题多少有些突如其来,不管是孙秉禹还是李有财都没有任何准备。

虽然两个摊子离得非常近,秦玉每天还要来买酒,李有财也知道秦玉是赚到了钱的,但能赚到多少就不清楚了,和许多人一样,他更关心的还是自己的高粱烧能不能卖出去,能卖出去多少,至于别的他没有很在意,即便如此,他也知道这个不起眼的小摊子比自己的高粱烧赚钱得多,关键是人家和大令的人关系处得很好,有官面上的人照应着,做起买卖心里也踏实许多。

对于秦玉有多能赚多少钱,孙秉禹当然更清楚一些,自己在村上被孩子们起了个“冒富大叔”的绰号,然而比起那个羊血汤摊子来,还是有些小巫见大巫的感觉。有时闲下来他自己也在想,比起总是卖那些针头线脑的,自己是不是也还可以干点儿别的,如今的收入似乎很不少,可对于曾经有过富裕生活的他来说,也不能说就完全没有别的想法。

“准备去临江呀,年轻人多出去闯闯总是好的,去了准备干什么?”一阵沉默后,孙秉禹先开口了。

“还没有想好,总要先去了才能知道。再说去了临江,也不是说我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的,还要先看看我能干些什么。不过我想,总会比留在双石桥有更好的机会才对。即便是没有干好,至少我也还可以回来嘛。”秦玉显得很放松,起码表面上是这样的。

对于接手小吃摊,两位老人都十分感兴趣,尤其是李有财,因为这样一来,即便是小吃摊一文钱不赚,他说不定也还可以多卖出去一些酒。此外李有财的儿子李大山,孙秉禹的两个儿子孙国强,孙国盛也会与秦玉同行,他们都比秦玉年岁大,却是去给他打下手的,出去闯一闯总胜过一直窝在家土里刨食,就算只是去城里见见世面也是好的。至于秦凤,则是要留在家里,秦玉把所有的银子都留给了她,当初有自己这个拖油瓶在,秦凤也是挺过来了,现在又有方家人的照顾,倒也让人放心。

临江府,这又会是一个新的开始,也是一个新的机会——终于要去了……

第二十三章 初进城

作为府城,临江的战争氛围似乎更浓一些,到处都看得到军人的身影,茶馆里聊的也都是战争有关的事情。然而比起双石桥镇,这里能听得到的消息并没有更可靠一些,说什么的都有,重要的是谁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说的是对的,或是证明别人说的是错的。

“石头,茶可都淡得没味了,你还准在继续在这儿耗下去?”孙国盛最先表现出了不耐烦。

孙国强用胳膊肘捅了弟弟一下,示意他闭嘴。

李大山顾自的喝着茶,琢磨着是不是再去一次厕所。

一壶最廉价的茶,一碟最廉价的点心,吃过早饭就坐在这里,一坐就是多半个时辰,续水的小二只翻白眼,满脸都写着鄙视。

李大山二十八岁,孙国强二十七岁,孙国盛年纪小些,也有二十五岁,秦玉只有十五岁,然而各自的父亲却说进了城一切都听秦玉的安排,虽然不敢违抗父亲的命令,不过看着这么一个少年在那里装深沉,怎么可能服气。才一会儿的功夫,李大山去了五次厕所,孙国盛也一会儿嘟囔一句想离开,只有孙国强还沉得住气,不过看得出来,也是强压着火罢了。

秦玉知道,茶馆往往是消息最灵通的地方之一。大楚的军队有没有退,是不是准备打过来,又准备什么时候打过来,秦玉是不关心这些的。倒不是说他觉得打仗这种事无所谓,只是在茶馆这种地方想听来关于战争最切确的消息是不可能的,真正了解详情的人这会儿不会来茶馆,剩下的人不过是吹吹牛皮,卖弄一下本就不可靠的所谓内部消息。

“听说了吗?”一个家伙故意把声音压低,却刚好能让周围的人都听到,“五大家族的人对于岛上现在还在执行配给制已经忍无可忍了,摊牌说不定就在这几天。”

五大家族?听到这里秦玉不由得一愣,这次带着大批族人到小鬼域岛来增援的明明不是六大家族吗?难道是自己记错了,还是自己理解错了对方的意思?

“这事也就你还拿来当什么内部消息,整个岛上谁不知道。说实话,五大家族一下子来了那么多人,那么多张嘴要吃饭,那么多人要找活干,继续执行配给制,就是逼着他们这些人去死嘛。不过说也奇怪,张家,王家,林家,赵家,刘家,都是如此,偏偏那个什么李家与其他大家族格格不入,要说他们来的人也不少,又都是王都来的大家族,本来就应该同气连枝,现在倒好,感觉上李家是被其他五大家族给孤立一般。”

听到这里,秦玉终于确定自己没有理解错,果然说的就是王都来的六大家族,那个李家不就是和林家有姻亲关系的李家吗?林家的长子嫡孙娶的就是李家的嫡女,虽然这种姻亲关系出了点儿岔子,那个林玉还死了,不过大家族不都讲究个家丑不可外扬嘛,看起来两家至少在这小鬼域岛上倒是有几分水火不容的意思。

有意思,真有意思,看来自己有必要多了解一下其中的内幕,不过这种事在茶馆就打听不到了。

“走吧,也不能让龚大哥等咱们太久。”

……

有些事,不亲眼去看看,不亲身去体会,是很难真正会有什么感觉的。临江第二修造厂的情况便是如此,甚至远比秦玉他们所能想象到的最糟糕的情况还要来得更糟。

身为一个官营的从八品大厂,临江第二修造厂也是有几分历史的。最早时只是一个生产笸箩的手工社,后来和其他几个手工社合并,才有了现在的临江第二修造厂,那时候还叫做临江农具修造厂,直到转产武器才盖了现在的名字,但比起一厂来仍旧难免英雄气短,一厂好歹有自己独立的一整套体系,就是攻城守城的器械也能生产,二厂却始终摆脱不了当初手工社的藩篱,到现在也只是生产一些木制兵器零件,例如枪杆,箭杆什么的,据说当初也曾一度辉煌,工人们披红挂彩的接受衙门和军方的表彰那也是常有的事,可看着现在的厂区却完全想象不出当时的情形。

厂区里只有一条勉强能难辨认出来的烂泥路,还好近来天气还算干燥,深一脚浅一脚的还算能前进。

“这要是下了雨雪,非得用绳子把鞋绑起来不可,要不然一脚下去,脚拔上来了,鞋子却要陷下去。”很显然,李大山对付这种烂泥路有着相当的经验,只是他怎么也想不通,城里怎么会有这样的路,在他心目中,城里就算不是到处都是青砖铺地,也该有条像样点儿的石板路。

还不到中午,厂子的大院里已经完全看不见有人在走动,大门口也没有人守着,连大门都没有关,秦玉他们也相当容易的就进来了。

车间里倒是有六七个工人,却没一个是在工作的,而是围成一桌推骨牌,一旁放着一个打开的纸包,黑乎乎的看不清什么,大约是吃东西,桌脚的木桶里装的应该是米酒,整个车间都弥漫着劣质米酒的味道。

“这就是城里人?!还没俺们村里来的讲究”孙国盛一脸的失望,拽了拽他哥的衣角,大约是又要回去的意思,孙国强毕竟沉稳一些,假装没感觉到。

“你们是……啊,对不住,让几位失望了。”身后传来一个不大的声音,正是身为厂长的龚永健。

“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呀!”在龚永健那间破旧的办公室里,身为厂长的他还亲自给几个人倒了茶,自然不是什么名茶,普通的山茶罢了,却也别样的芳香,坐下来,龚永健开始大倒苦水,“人浮于事,而且所有能干的事都有可能仅仅停留在表面文章上。前些时候有兄弟单位来推广先进经验,开始时工人们觉得新鲜,还干过那么一阵子,我也还以为厂子从此会慢慢好起来,不过你们也知道,很多事并不是那么立竿见影,兄弟单位也是足足搞了三年多才有了一些成就,衙门里要的却是马上就能出成绩,结果可想而知,后来还组织了个锣鼓队到厂里来表彰有多少多少项成果,现在想想,前前后后就好像是一出闹剧一般,而那阵风过后,一切又都恢复了原样,什么先进经验,再没有人提它了。”

说着,龚永健从抽屉里取出已经裱得很好的大奖状,他甚至不好意思把它挂在自己的办公室里。

“这哪里算是什么荣誉,简直就是丢人!”龚永健叹息道,言语间颇有些无可奈何。

应该说龚永健还算是够意思的,虽然修造厂并没有多余的房子,也还是给秦玉他们安排了宿舍,只是似乎太过因陋就简了些。那原本是当初建厂房时瓦工们的临时住所,后来在墙上抹了些灰,又在屋顶的黑油毡上加了些瓦片,很长时间一直是被当做库房的,不过里面通常都是空空如也的,在此之前龚永健刚带着工人们给垒了个炕,凑合着也能住人。好在秦玉他们并不是来享福的,无暇去考察房间的“悠久历史”,在龚永健那里找了些旧的邸报公文什么的,把墙糊一糊就是了,只是气味有些让人受不了,大约住久了也就会习惯了,当然,没有人会希望自己习惯这些。

“你个臭娘儿们,臭不要脸的你,王母娘娘的槌板石——你就欠大棒槌擂。站着撒尿的人都不说我,你个蹲着撒尿的货还敢说我?你是老母猪吃碗碴子——不知啥好歹是不?再不闭上你那张臭嘴,我就给你塞上个玩意儿,让你在张不开那张臭嘴!你在跟我在这儿得瑟,我就掐住你的龙头,捏住你的凤梗,削你个前倾儿着地,你在跟我得瑟,就揍你个生活不能自理!”

“就你那小老样吧!细胳膊细腿的,蹦起来还没蛤蟆高!削我?你削一个试试?脑瓜骨不给你打开瓢了我就跟你姓!还老爷们呢!就只会往老娘儿们堆儿里凑,有能耐你也跟别人家老爷们似的,跟老爷们干架去,不打你出屎来!”

白天还是安安静静,晚上反倒是热闹了起来,只是这样的热闹并不会让人感到欣喜,不是干架就是泼妇骂街,鸡飞狗跳,就没个消停时候,嗓门一个赛一个的亮,要不了多久就会真的动起手来,好在大家还都知道这边的小屋里住的是厂长请来的客人,倒也没有人刻意的跑过来骚扰他们。

“城里就这样?!”孙国盛的失望情绪再也掩饰不住了,“哥,明儿咱就回吧,这日子一天也没法过了。”

“瞧你那揍性,没出息的玩意儿,你不来,有的是人愿意进城,谁还求到你了不成?你也不算小了,也是个壮劳力,在村里一年能挣几个钱,咱爹风里来雨里去的,在镇子上又能赚到多少,又不是没读过书,你自己不会去算?要真觉得在城里就委屈了你,滚回去接着干你的积肥员去!五大员呢,多神气,多了不起!”孙国强恨不得给弟弟一个耳掴子,才刚出来怎么就打退堂鼓了,这让他感到一阵的难堪。

李大山原本也还抱着和孙国盛一样的想法,只是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听了孙国强的话,又觉得颇有道理,城里的机会一定是要比乡下多得多,自己的父亲不也是一样,自己就这么空手而归,好像个丧家犬一样,怕是见到了乡亲们也抬不起头来。母亲给自己说了门亲,那可是十里八乡难得的漂亮闺女,甚至不比自己妹妹差,只是对方提出的条件苛刻了些,要是自己能衣锦还乡,谁不会高看自己一眼,那门婚事岂不也就成了。

秦玉倒是很早就睡下了,而且睡得很熟,明天开始还有许多事正等着他呢……

第二十四章 消息

第二天早上一起来,秦玉就把三个人派了出去,让他们去临江的各个工厂,主要是那些兵工厂,调查一些零配件的使用情况。做这种事原本当然是不可能完成的,甚至可能会被当成是别有用心的坏人,不过三人都拿着龚永健帮忙搞来的介绍信,自然也就可以通行无阻,只是李大山他们对于秦玉的具体想法还有些摸不着头脑,好在临来的时候孙秉禹和李有财都有交代,搞不懂的事就先不要搞懂好了,先做起来才是最重要的。

秦玉自己当然也没有闲着,他要去街上转一转,瞧一瞧,倒不是他突然对逛街产生了兴趣,而是想亲眼看一看临江府,前世时听人说起过,不要指望在一个还完全陌生的环境里取得成功,因为在那里几乎可以肯定的说所采取的每一步行动都是盲目的,非理性的,与其遇到瓶颈时才考虑解决之道,不如一开始就对所处的环境有所了解。

也就在那一天,秦玉第一次遇见杨大拿。

杨大拿的真名叫杨广诚,这世上当然不可能有哪个老人会给自己孩子起名叫大拿的,虽然大拿有在某一领域里是能手的意思,不过戏谑的味道还是太重了些。

杨大拿五十出头,长得膀大腰圆,只是略有些跛,他自己倒是们不在乎,还时常会和一帮小年轻们看玩笑:“别看我走道栽楞着膀子,那是道儿不平,要换成校场那种煤渣跑道,也是一样的,不信来掰掰腕子。”正一通臭吹,要是有人来一嗓子:“梁超来了!”他立马就能消停下来,头也低下去了,眼神也好像不济了,迷迷瞪瞪的就开始往边上出溜了。

梁超是这附近的捕快的名字,杨大拿这个外号就是他给起的,不过当面会这么叫的也就只有梁超和其他少数几个人而已,更多的人只叫他杨大,算是个简称,也多少是给他留几分面子。

杨大拿不抽烟,不推骨牌,每天晚上没人的时候总一个人出来,四处划拉点儿东西回家,他管这叫“拿”,而且只拿公家的,从不拿个人的。

每次梁超见了杨大拿,差不多总是会有类似这样的一番对话:

“东房山头那边种的葱,你拔的?”

“嘿嘿,拔不点儿,嘿嘿。”

“那可是朝廷的,是公家的,不是哪个人的。”

“就是就是,是公家的。要是哪个人的,我就不拿了。”

“拿?你那算是拿吗?那叫偷,不问自取是为贼也。”

“别说偷,别说偷。说偷多不好听,还是拿好,您就说拿得了。千万别提那个字。”杨大拿央求着,却还是那么嬉皮笑脸,他知道对方并不会真的把他怎么样。

“以后不要再拿了!”说的人看上去也很横,其实也不过虚张声势,不自觉的,梁超用的也是那个“拿”字。

“不拿不拿,绝对不拿了。”杨大拿含糊的应付着,心里想的却是,“不拿?真要不拿吃什么?”

许是觉得还不够劲儿,梁超又加上了一句:“再拿叫我抓住,就不会这么客气了,直接把你抓进牢里,也让你好好吃几天公家饭。”

杨大拿倒还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走吧走吧,忙您的去吧。我一个病人,谁能和我一样,谁又会和我一般见识,走吧,别耽误了您的正事,为了我,犯不上。”

杨大拿总是拿,于是也就有了这个外号,有人看不过去,更多的人却并不心疼:“公家的东西,硬要你也得给点儿,拿就拿吧,一个瘸子他还能拿多少,再说好歹他也是明着拿的。”

有时候杨大拿看上什么了,还会去提前告诉人家一声,碰上心情好的还会交代他一句:“拿吧拿吧,可说好了就一面口袋,不兴用车拉。”

杨大拿拿出了名,人们都只记得他总是拿,几乎记不起他的本名,也差不多忘了这个叫杨广诚的男人也曾是响当当的巧手匠人,手艺精,活好,能在一根烟袋杆上雕整篇的长文外带一副美人图,也能用半截老树根雕出百鸟朝凤,如果不是翻看了修造厂的旧档案,秦玉自然也不会想得到。

秦玉看见杨大拿时,他正栽楞正膀子看人下棋。杨大拿最大的爱好就是下棋,据说棋艺还很高,久而久之大家也就没了陪太子读书的兴趣,再加上他总是“拿”,很多人都看不起他,愿意陪他下棋的人就更少了,媳妇还活着时是媳妇陪她下,后来媳妇死了,是儿子陪他下,再后来唯一的儿子跟人打架被关了起来,杨大拿就变得只能看人家下棋,好在他还算老实,懂得观棋不语的道理,倒也没人会把他赶走。

“怎么就会想到他,他可是个老大难,真正的麻烦人物,要是有可能,我都想请他走人,留着这么一个货,到哪儿都是个祸害。”龚永健显然对于杨广诚没有丝毫的好印象,可以说一听到他的名字就脑仁疼,他甚至常常就当工厂没有这个人,有时想想还真的,没有他说不定比有他还要更好些。

“我见过他了,看得出来,年岁大了,手艺却没有丢,看人家下棋的空,手也没闲着,眼睛都不带看的,一会儿的工夫,一个小人儿便雕出来了。这可是块宝呀,想想看,修造厂这么多年,可就出了这么一个巧手匠人,就看龚厂长你怎么用了,要是用好了可不得了,说不定修造厂能不能翻身,便着落在他杨大拿身上。”

龚永健听到这里,好像听懂了些,又好像没听懂,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对于他来讲,自然是希望能搞好工厂的,然而在他看来,成天泡病号,总是偷东西的老大难人物,怎么也不该会成为搞好工厂的关键性人物,当然,如果能把他开除自然是另当别论,可问题是自己这个厂长其实并没有自作主张开除工人的权利,很奇怪,像他这样官营工厂的从八品厂长,要招个把人进厂是件容易事,要靠出一个人却要冒不小的风险。至于说巧手匠人,龚永健实在看不出像修造厂这样产品结构简单的工厂有什么必要非要有一个巧手匠人。

搞不懂秦玉的意思没有关系,反正秦玉现在也还没有拿出一个像样的方案,而在一些举手之劳的事情上,龚永健也不介意释放一些善意。

“上头派到双石桥镇的人已经很快就会回来。不过五大家族的建议至少不会立刻变成现实。是的,李家的确显得有些势单力孤,而小鬼域岛的那些军人也不可能一直这么强硬,一点也不给大家族面子,只是五大家族暂时选择了忍让,或者说是选择了等待,确切的说他们是在等一个人。”

“一个人?大家族做事什么时候这么婆婆妈妈的了。”龚永健的话成功的引起了秦玉的兴趣,“莫非是五大家族的哪位族长要亲自来小鬼域岛不成。”

“那倒是不至于。说起来五大家族等的就是你们林家的人,这次来的指挥官,就是那位林鑫语大小姐,如今她已经来了临江城,听说是正在闭关。现在大家都在说,这要这位大小姐一出关,局势立刻就能扭转,到时候李家就算不愿意也能强按牛头喝水,李家要是也屈服了,小鬼域岛上的边军还有什么意见也就不用考虑了。”

“不会吧。”秦玉知道林鑫语很强,也知道她是林家的嫡小姐,只是这样一个人真的对整个林家会有那么大的影响吗?更不要说这个小姑娘能影响到其他几个大家族。

“看来跟传说的一样,你们这些人对自己家族的了解甚至还不如我们这些外人。”话说到这里,龚永健倒是有些犹豫了,一个被家族抛弃的少年,真的帮得到自己吗?还是说他在双石桥镇的成功不过是一时运气,不过再一想也就释然了,自己打从一开始就没有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个少年身上,不过是想要多一个可能罢了,既然如此,何不干脆表现得大方一些。

“你们的这位大小姐可不得了,说是咱们大齐的第一天才也不为过,小小年纪已经是十三级武士,而且据说十三级巅峰,这次闭关就是为了冲击十四级。十三级武士咱们大齐不是没有,不过都是些老头子了,这都多少年没再出过十三级武士,更不要说是传说中的十四级,有这个实力,她的话别人自然要重视。如果这次她真的冲击成功,别说是其他几大家族,就是大王也要给几分面子的,即便是不成功,如此年轻就是十三级武士,未来简直不可限量,几大家族哪怕只是为了自家的利益,也愿意和林家结盟,说起来那个李家也真是奇怪,居然在这种小事上和你们林家唱反调,真不知他们是怎么想的。”

看着秦玉那张有些茫然的脸,龚永健多少是有些不屑的,不过他隐藏得很好,没有表现出来,只是龚永健没想到的是,秦玉心中所想的与他并不一样……

第二十五章 小酒馆

孙国强他们还是每天的早出晚归,每天交回来的调查报告也已经堆积成厚厚的一大摞,虽然对于秦玉到底要干什么还是不大摸得清头绪,却也渐渐明白自己每天的忙碌似乎并不是在做无用功,如此一来三人也干得更加卖力。双石桥那边也有好消息传来,上头派的人果然回去了,孙秉禹和李有财合伙的羊血汤摊子开张了,生意很火爆,两位老人甚至忙不过来,孙国强和孙国盛两人的媳妇也不得不从乡下赶过来帮忙,村子里难免是有意见的,也总是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但数着每天赚回来的钱,心里边还是美滋滋的,至于其他的谁还有心情去理会。

龚永健也终于走出了第一步——在厂里制定了十项新的规章制度,从不准在车间里随地大小便,到不准哄抢工厂物资,这样的规章制度拿出来的结果自然是把秦玉逗得前仰后合,不过他也知道这已经算是龚永健能做出的最大努力,即便是如此,龚永健并没有十足的把握让工人们都能老老实实的执行。

“也算不错了,至少还应该先让他们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至于说有没有成效,能有多大成效,反正厂子这个样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们不妨把时间拉得长一些,总不能期待有什么特别立竿见影的效果,要是有,厂子也恐怕早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那个杨大拿,只要他服帖了,其他人就都不成问题,而且厂子将来能到哪个地步,十有八九就着落在他身上了。”

关于秦玉的话,龚永健只能说是听懂了一半,杨大拿在所有的工人中自然是问题最大的,只要是能把他拿下,或是让他彻底服帖,其他人自然也就不会跟着起刺,至于那最后半句,是不是有些太抬举他了。只是这样的话,至少现在龚永健还不会说。

……

码头货场附近有一家不大的便民酒馆,这也是整个临江唯一的一家通宵营业的酒馆说起来秦玉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种官营的小饭馆。三张摇摇晃晃的破木头桌子,几把快散架的烂板凳,一坐上去便“嘎吱嘎吱”的响,好像稍不留神就能一屁股坐到地上去,简单的几个下酒菜,捞面条,还有劣质的烧酒,白天是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晚上则是个驼着背,走到很慢的老头,耳朵好像有点儿背,酒没了经常要喊好久才能在端上来,不过白天晚上都开门,倒也不乏一些低标准的顾客光临,其中在货场扛大个和在附近上班的年轻人占了大多数,他们总是下了工结伴而来,喝上几碗酒,吹吹牛皮,发发牢骚,然后再晕乎乎的回去睡大头觉,也有闲着没事也会跑来喝酒的,通常也是住在附近的年轻人,至于杨广诚大约是晚上会来光顾这里的唯一一个上了岁数的人吧。

杨广诚没别的嗜好,就是好喝酒。有炒菜,自然是要喝的,就个咸菜疙瘩,也能整个半斤,就算完全没有菜,吃个捞面条,也能砸吧它二两。

“这老家伙撒泡尿也能有五十来度,放个屁都带酒精味儿!”有工友这么评价他,偏杨广诚自己还觉得不够劲儿,自己还加了一句,“应该说我是放个屁都能醉了裤裆!话说回来,我心里便明白着呢。不明白?不明白我能看出这房子晃悠来吗?”

秦玉到便民酒馆的时候还早,杨广诚还没有来。孙国强他们要了些酒,也没什么像样的好菜,幸亏灶上卤的有一个猪肘子,又要了一盘花生米。

“这也叫酒,还没俺爹酿得好。”李大山喝了一口,愤愤不平道。其实李有财酿酒技术还是不错的,只是没有好的原料,至于这家店,显然还要更糟。

“我又想吃你的羊血汤了,那才真的是够味呢,这算什么呀。”孙国盛啃了一口肘子,小声的说着,肘子卤得不怎么入味,料放得也稍显不足。

“还是算了吧,在临江羊血可不是那么好搞,好不容易弄一点儿来,还要卖给别人,不然咱们几个可早就该断粮了。”

“我也就是说说,不然你以为你孙二哥真的不识数啊。”

“哧喇——”孙国盛才刚要站起来,才做好不久的新裤子已经被露出来的钉子头划了好大一个口子。

“坐没个坐相!”当哥哥的孙国强训斥道。

“什么呀!是这凳子上有钉子!”孙国盛委屈道。

“谁家凳子上还没个钉子,偏就把你裤子挂烂了。”

“算了算了,一条裤子而已,有什么大不了,回头兄弟我找人去给孙二哥在做一条,又值不了几个钱……”秦玉忙出来打圆场,却没想到一句话还没说完,却引来满屋子的哄笑。

“年轻人说话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那可是一条裤子,你当是一根线呢?这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怎么着一条裤子不也得穿上几年,看这位小哥的裤子怕是才做的,哪还会有什么闲钱再去做一条,你当所有人家都是贵族老爷呢。老话讲得好,这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看来还真是那么回事。”说话的是在便民酒馆里守夜的老头,别看他平时耳朵挺背的,秦玉的这句话却听得是一清二楚,一个字都没落下。

“哟,我说大爷,您今儿耳朵咋不背了,别平日里都是糊弄我们呢吧。”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青工开玩笑道,又拍着就放在身边的破衣服对孙国盛说,“这位兄弟也用不着太懊恼,出来干活嘛,又不是来相亲的,那面刮了碰了的,随便找块膏药从里边一贴就完了,男人嘛,什么衣服不能穿,只要是不露肉的就是好衣裳,天天把自己当个新郎官儿似的,就什么活都干不了了。”说着还把那件破了好几个大洞的上衣好像什么战利品一般展示给大家伙看,又引得一阵哄笑。

秦玉等人也只能跟着讪讪的笑笑,尽量压低了说话的声音。

“李哥,听说你在家时是练过功夫的,好像已经是二级武士了。闲着也是闲着,给我们讲讲这武士的划分嘛,也让兄弟们开开眼。”有些事秦玉想了好久也没想明白,虽然装得很像,秦玉还是看得出龚永健对自己没有之前那么热情了,再去问他只怕轻视之心更重,李大山也是个二级武士,他自己对这个还是相当自得的,现在又喝了酒,想套他的话应该不难。

“也没什么,不过也不是我自夸,至少在俺们村,像我这样的二级武士真的再找不出第二个了。我是不爱读书,就是喜欢也没用,没我妹子那么聪明的脑子,不过我能吃苦。听过不少关于冒险者的故事,当初也想着出去闯闯,不过现在再说这些就没意思了,只盼着这打仗的日子早点结束,挣点钱,老婆孩子热炕头一辈子就很好。回头再看,这个什么二级武士说出来挺吓人,其实挺没意思的。听说武士一共是十四级,理论上高一级的自然比第一级的厉害,不过那只是理论上而已,其实就算是十二级巅峰,打不过一个一天没练过功夫的也很正常,一级武士单挑十二级并且战而胜之更是很常见的,不过据说到了十三级就不一样了,再强的十二级巅峰也一定打不过十三级,至于十四级,只能用传说来形容,咱们大齐现在好像是一个十四级的都没有……”

李大山还在滔滔不绝地讲着,秦玉却已经听不下去了。

什么时候武者开始使用如此粗暴的分级方法了,而且武者不是应该只有泥草木铁铜银金玉这八级才对吗?自己前世也不过就是个铁牌武者,已经是纵横天下少有敌手了,倒是听说过一些铜牌武者的传说,不过那都是些被各家族当做老祖供着的传说中的强者,银牌金牌更是听都没听说过,至于玉牌武者,传说中也只有上古时代的姬逍遥一个人而已,什么时候武者变得这么不值钱了,还有那个什么十三十四级武士又是什么鬼。林鑫语的确是很强,比起自己前世应该还差得远,这都已经是传说级的吗?

在看看还在喝酒的李大山,没见过他真正动手,见过也没有用,二级对应的就是草牌武者,本来就是不一定能打得过普通人的存在,起码要到木牌才有脱胎换骨的感觉。

之前就听人说起过几级武士几级武士的,一直没太在意,再想想,连固基丹这样算不上高级的丹药都失传了,秦玉不得不往一个自己从没想过的方向去想。

……

打更的敲响代表三更的梆子声,小酒馆里的人已经很少了,三个人晃晃悠悠的回去了,明天还要起早,秦玉还要再等等,他相信杨广诚一定会来的。

又不知过了多久,守夜的老头兀自在打盹,秦玉则在很安静的吃着花生米。门帘一挑,一个人栽楞着膀子进来,秦玉知道,是杨大拿来了……

第二十六章 艺术家

杨大拿来了,走道的样子比从前更栽楞了。

“咋了,杨大,今儿道又不平了?”一个正喝着酒的青工打趣着他,杨大拿在这一片也算是知名人物了——虽然出的不是什么好名。

“哎呀,别提了,别提了。这人走了背字就是邪,喝口凉水都塞牙,放个屁都能砸了脚后跟。这才刚惦记着要过来,要说也是没几步路,搁平常闭着眼睛都能摸过来,今儿这可是倒了血霉了,好端端地走在路上,也不知是哪个挨千刀的把马葫芦盖儿给偷了,偷就偷吧,也不知咋就那么巧,别的石灯笼都好好的,偏就那儿的石灯笼也不知让那个小兔崽子给推到了,也没个人说给重新点上,好好地走在路上身子就开始往下出溜了,亏了年轻时候还有练过,要搁你们几个猴崽子,还不给整成残废呀!”

众人一阵的哄笑,有人说他总是拿,没想到今天也遭报应了,也有人说那马葫芦盖儿指不定就是他自己拿走了,结果临了却给忘了……

青工们哄笑了一阵子也就过去了,大家还是各自喝着酒,秦玉吃着花生,也跟着笑,就连杨大拿嘴里不干不净的念叨着,也跟着一起傻笑。秦玉有注意到,今天这里的主角并不是刚来的杨广诚,而是与同伴们一起过来的其中一个青工。

那名青工叫吴小艺,不过同伴们似乎更愿意叫他艺术家,在一堆人里,他显得那样的与众不同。他们都是在码头货场里扛大个的,同样是穿得破衣烂衫,却只有吴小艺的是补过的,其他人就像他们自己说的,全是随便找块膏药一贴就完事了,吴小艺衣服虽破旧,却很干净,头发也是梳理过的,看上去相当整齐,而且他还是坐下后唯一一个不会把凳子晃来晃去的。这个吴小艺也是读过书的,之前还参加过科举,只是县试都没过,不过他显然并不服气,来年还打算卷土重来,只是他的那班伙伴们似乎并不怎么看好他,毕竟县试过了还有府试,府试过了还有院试,过了院试也才不过是个秀才罢了,吴小艺已经二十出头了,这第一步都还没迈出去,而且听说他之前的成绩很差。

“艺术算个啥?要我说艺术就是盲肠,留着没多大用,要是生了病,割掉了也没什么可惜的。你们看看满大街上那些横着膀子走的人,身上能有多少艺术细胞,说白了甚至还不如那些不三不四摆摊做小买卖的,至少人家还是赚到些钱了的,有了钱,那些漂亮姐也未必就当真嫌人家不三不四,等轮到你们也就捡一些残汤剩饭,吃屎都不一定能抢到热乎的。”至少在这个小酒馆里,杨广诚并不甘心就这么被人边缘化了,时不时的还要插上一嘴,不过他这句话倒似乎引起了共鸣。

“艺术那玩意儿就是形而上学,就好像那些小姑娘们养的狗,养着它是能拉车还是能拉犁,作为只狗连看家护院都做不到,就是想吃个够肉都嫌它不够肥。”一个青工附和着,其实他对于吴小艺并不讨厌,只是不怎么喜欢他没事总是显摆自己的艺术功底,“每天都来个金鸡独立,也不知道累不累,说起来就是立得再久又如何,每只鸡还不都比你强。”

也许是听惯了这样的话,吴小艺倒也并不觉得如何受伤,但还是有一种挫败感:“艺术!艺术你们懂吗?只有艺术才能触及到人的精神和灵魂,那是用什么都换不来的……”

吴小艺的话才说到一半就被人打断了,或许对于他们来说吴小艺的那些话就好像是村头那些死了娃完全没了指望的寡妇们逢人就抱怨“我真傻”这类的吧。

“你们这些文化人呀,绕来绕去的还不就总是那几句,没事了就喜欢把明白话往糊涂里说,把整囫囵的话往破碎了说,叫人听不懂,你们就得意了。其实同样的话别人学上一遍,你们自己也未必就明白是啥意思,结果却反过来还要要嘲笑人家是文盲,这世道。”

又是一阵的哄笑,吴小艺也只能跟着大家伙一起笑,也不知是自嘲,还是无奈。

杨广诚也一起跟着傻笑,也许只要在这个时候,他才能找到片刻的归属感,来证明自己并不是完全的一个人。他掏出烟来点上,也给其他人分了烟,是那种没有过滤嘴的散烟,只要几文钱就能买一大捆,味道很冲,大多数人都抽不习惯,却是兜里没几个钱的老烟鬼们的最爱——他不是没什么不良嗜好吗?抽烟难道不算吗?至少他的工友们不是从来就没见过他抽烟才对吗?可看他点烟的样子,绝对是一标准的老烟枪,何况他还会抽味道这么冲的烟。

吴小艺也接过烟,秦玉注意到他并像别人那样没有直接叼在嘴里,而是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个相当精致的手雕过滤嘴来,秦玉还注意到,在所有的人中并不是只有他才有这种看上去相当考究的手雕过滤嘴,杨广诚也有一个,擦得很干净,还是看得出要旧一些,而且也没有那么精致——与其他直接抽烟的人相比,能有一个手雕的过滤嘴就已经很奢侈了,这或许也是他从不在熟人面前抽烟的原因吧,至于这些青工,反正他们也不是修造厂的人。

秦玉只是无意的扫了那么一眼,就是这一眼,对于他来说,这个晚上就很值得了。杨广诚可以把他见过的东西雕得惟妙惟肖,但也只是如此而已,凭空想象绝不是他的长处,他是个工人,不是艺术家,不管他的手艺有多精湛,创造性便是从一个普通工匠到一个艺术家之间几乎不可逾越的鸿沟。

秦玉几乎可以肯定,那个精致的过滤嘴是吴小艺自己雕的,更重要的是,那是他自己设计的图案,他的手艺或许的确比不上身为巧手匠人的杨广诚,至于其他方面可就是他这位艺术家的强项了,要是两者相辅相成,简直可以说是天下无敌的。

秦玉很愉快的吃完最后一粒花生米,结账回去了。这一夜,他睡得很熟,也很安心……

第二十七章 神像

临江第二修造厂正悄然发生着变化,虽然几乎所有人都并不看好,这不仅包括了直属的衙门,等着看笑话的兄弟单位,也包括了修造厂自己的工人,当然,还有身为厂长的龚永健。他可以感觉得到,工厂的确是在一点点变化着的,也的确是在一点点的变好的,只是不管怎么说,厂子还是原来那个厂子,要说变化也很有限,他的确是看不出在一两年内厂子真的能有什么质的飞跃。

比其他这个当哥哥的,期间曾来过一次临江的龚永康倒是看到了希望,最起码迟到早退的现象几乎已经没有了,如果哥哥还可以在严厉一些,至少这方面可以肯定地说是可以完全杜绝的,上班时喝酒推骨牌的已经完全看不见了——虽然工人们还是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不过有句话不是说吗,什么也不做总比做的全是错的要好,反正修造厂眼下也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生产任务,衙门那里大约也是对他们完全死心了,何况修造厂能生产的那些木制零件的销量也一向都很不好。还记得那次秦玉告诉过他一句话:“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没事就是本事。”听起来的确是消极了些,然而很多时候,很多事的确是如此的。

真正的变化到来得十分突然。修造厂招了一名新工人,吴小艺,之前他只是在码头货场那边扛大个的临时工,修造厂的确不能算是什么好单位,却是正式的工人,这让他的父母很是高兴了好一阵子,当初让他读书,原也没报多大希望真能考出去,万一中个秀才,找份稳定的工作也容易些,现在总算是达到目的了,吴小艺本人似乎并不十分情愿来,他还是更想考科举,但也不想让父母伤心,他已经二十三了,不小了,还是家中的老大,不能什么事都随着自己的性子来,何况修造厂再怎么不好,也是正式职工,也算捧上了铁饭碗,比之前扛大个不知要强多少倍,至于说到把他招到厂里来,龚永健还是有这个权力的,虽然他还是没办法开出任何一个人。另一件叫所有人都感到惊讶的事,是杨广诚居然不泡病号了,听梁超说,他也有段时间不“拿”了,就算是龚永健也不明白他是怎么转过这个弯来的,不过这比什么都好,这个老大难的问题解决了,其他也就不成其为问题了。

不管怎么样,来年的生产计划总还是要制定,而对于衙门的那些人来说,修造厂几乎可以说是已经被他们遗忘的角落,而对于厂子来说这不知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龚永健比起其他厂长有了更多的自主权,不过也说明没有人对厂子的未来是关心的。这期间龚永健有回过一趟双石桥,跟自家老爷子说起这边的事情,老爷子倒是鼓励他就是要离开修造厂也一定要先干出些样子来才可以。

从双石桥回来后,接连有好几天,龚永健都没有见到秦玉,就连杨广诚和吴小艺也没有见到。

“新来的就这样,我看他是不想再干了,也难怪,那小子不是想着考秀才吗?心比天高的家伙,倒是要看着他什么时候倒霉。”

“也不知厂长那是怎么了,就咱们这破厂子,居然还往里边添人,那小子也不知走的谁的门路,开始还是老老实实的,这不嘛,才几天的功夫,也难怪岁数不小了还只是个破临时工,只是苦了咱们这些人,本就是个破烂的厂子,现在可好,又多了一张嘴吃饭。”

“也不能都说那个新人,不说别的,要是你们几个有机会去考科举,难不成还会窝在这里,饿不死也撑不着,半死不活的,厂长也是不容易,你没看一年的功夫都换了三个厂长了,我可是听说咱们龚厂长很得上头的欢心,想走随时都能走,也就是人家心好,才跟咱们这些人一起窝在这儿,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再说我看他那样子十有八九也还是想要把厂子搞好的。”

“光有颗好心有什么用,没本事就是没本事,要不然咱们厂咋还是半死不活的,要我说上边就该派个能人下来,你看人家一厂,搞得红红火火的,再看咱们二厂,还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要我说最不该的还是那个杨大拿,人家龚厂长好歹也是从八品,他算个什么东西,厂长对他这也算仁至义尽了,之前还以为他好歹洗心革面了,看这样子还是狗改不了吃屎。”

工人们议论纷纷,龚永健急得好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好容易聚拢起的人心眼看着又要散了。

就在这时,秦玉他们三个人却一同出现在了龚永健的办公室里。

原来秦玉计划让修造厂生产那些小庙里供奉的木制神像,吴小艺画好了图样,杨广诚也针对几个关键部件雕刻了模型。

修造厂本身就是个木工厂,生产神像用的工具和原料都是现成的,转产不成问题。

“神像,会不会太掉价了?咱们这可是官办大厂,木质神像也就是乡间那些没什么本事的木匠才做的,再说我们是兵工厂,生产神像,这似乎……”三个人能出现对于龚永健来说已经是喜出望外了,可听了秦玉的介绍,他反倒是犹豫了起来。

小鬼域岛一直实行的是配给制,所有的生产都是由衙门统一安排的,修造厂是生产木制兵器零件的,虽然生产神像本身没有技术问题,但能不能生产本身才是个问题,更重要的是没有衙门安排的计划,修造厂就只能自己去需找神像的客户,可龚永健可不认为在小鬼域岛上他的神像竞争得过那些乡间的土木匠。

“这样吧,二十两银子一个,第一个月我要十个,之后要是卖不出去每个月我都再要十个。”看到龚永健在犹豫不决,秦玉很清楚,自己该适时的加上一把火。

不光是杨广诚和吴小艺吓了一跳,龚永健也以为自己是听错了,那样算起来的话每个月都要二百两银子,从八品这个官说大不大,说小可也不算太小,一个月的俸禄都还不到十两银子,岂不是说秦玉每个月都要拿出相当于龚永健两年俸禄的钱来买那些不知该卖给谁的神像?虽然龚永健听说秦玉是很能赚钱,不过这个数字也未免太匪夷所思了。

“干吧!大不了也就是做一些无用功,还能会比现在更糟吗?”虽然还是不大相信秦玉的话,但不得不承认,正是这句话,最终让龚永健下了决心……

第二十八章 搞钱

修造厂开始按部就班的投入生产了。对于龚永健来说,生产神像是要承担相当的风险的,但既然已经开始了,似乎也只有沿着这条路继续走下去,工厂的秩序才刚刚开始恢复,一切似乎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无论如何,他这个领头人都不能在这个时候掉链子。龚永健自己也觉得奇怪,自己当时怎么就鬼使神差,被那个少年说服了。

“我们就这样搞下去真的没有问题吗?”不是没有人问过龚永健这个问题,事实上还远不只一个人这么问过。

好在的是上头的人似乎已经彻底将修造厂遗忘掉了,只要自己不会有事没事的跑到衙门那边去哭穷,便不用担心有任何人会来找自己的麻烦。

工人们似乎干劲儿很高,至少看上去还蛮像那么回事儿的,只是或许是从前懒散惯了的关系,开始是多少还有些不太适应。

“新的工作还是不错的,厂长对我也很不错,工种安排的是所谓的重三级体力劳动,每月的伙食补助就很让人羡慕,仅比扛麻袋的搬运工略少些,不过我从前只是个临时工,现在至少也算是正式工了,每天也只是写写画画,所谓伙食补助半其实是吃不完的。有时想想,这或许比我从前所追求的艺术更值得去追求。艺术,很多时候不一定就那么抽象,艺术,也可以是很实际的,可以是一根几米长的工字钢,可以是巨大的水压车床,甚至可以只是一双长满老茧的大手。我还要画出更精美的图样来,老杨师傅的手可真巧,只要我画的出来,他便做得出来。从前工友们总是叫我艺术家,虽然戏谑的成分大一些,自己想想有时也难免自得,现在看起来,说不定老杨师傅还要比我更适合这个称呼……”吴小艺从小便有写日记的习惯,却很少会在日记里提到工作的事情,到修造厂后一个月,他还是写下了这段话。

杨广诚每天都会很准时的回到车间,好像是一下子又重新找回了身为巧手匠人的感觉。大多数时候其实并不一定需要他亲自动手,只有碰到大活儿时才会跟着看一看,也同样并不是每回都要他亲自动手的,只有当加工那些特别细小的部件时才会展露一下他的绝活。起初那些青工们还有些不以为然,也不是没有干过,都自以为已经是极熟练了,看不出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也不见他就比别人快,只是当几十个小部件做好后,码在一块就好像是一刀切出来的一样,齐刷刷的,之前的那些不服气也一下子都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相比起来其他人做的都可以拿去扔掉了。渐渐地叫他杨大的人没有了,背后叫他杨大拿的也没有了,大伙都跟吴小艺一样,见了面都会很恭敬的叫他一声老杨师傅,就连杨广诚自己都不记得有多少年没有人这么叫过自己了,搞得他自己反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的确是比从前累了些,有些吃不消了。开始不到两天手上就起了泡,睡觉时一定要把两条腿都垫高了才睡得着。说起来还真是丢人,上班许多年了,干的也一直都是体力活,居然还会有这样的感觉,就好像是那些从来没干过活的后生一般,也好,总可以去去懒筋。后来慢慢的就好了,手上的泡起了几次又消了几次,活多起来时也就不觉得疼了,扛起木料来,腰板也挺直了,脚下也生根了,走道也带风了,好像身子骨也比从前壮实了,在屋子外边干活,不穿棉袄也没咋地,还冒汗呢,就是跟媳妇儿那啥时好像也有劲儿了……”一个工人十分愉快的评价着自己的新生活,秦玉听着差点儿没乐喷了,这是让他干活呢,又不是喂了大力丸。

真正感到担心的或许只有龚永健自己吧。与生产兵器零件不一样,生产零件是来自于衙门的计划,只要自己照做了,不管发生什么,至少不会有太大问题,反正这也是一家不景气的工厂,换了那么多厂长也没有干好,凭什么过分苛责自己呢?而生产神像却完全是自己在自作主张,且不说生产神像与他们官营大厂的身份很不匹配,它本身也并不来自于上级的统一安排,万一出了什么岔子,一个从八品的厂长在一些大人物眼里或许并不算什么,何况还要经营一家并不景气的工厂,但眼热的人也并不在少数,不知有多少人在等着看自己的笑话,在等着自己倒霉。在这个一切都要讲究配给的年代里,销售部门自然不会去理会自己的那些神像,也很难想象还会有什么别的买家,毕竟在此之前工厂就是工厂,仅仅是负责生产而已,至于销售从来就不是工厂该考虑的事情,而现在比到这个份上,龚永健自然也就不得不考虑了。

“我会不会是打从一开始就错了。”龚永健不禁对自己也产生了怀疑。

不管是怎样有本事,秦玉毕竟还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而已,他甚至没有一天的工作经验,没进过工厂,更不是衙门的人,有的只是摆过一阵子小吃摊,赚了些小钱,如此而已。在小鬼域岛,这听起来好像是个神话,没有错,是一个人的神话,但一个人的神话并不能代表他就可以救得活一家工厂。现在一切看上去都不错,但也仅仅是看上去而已,没有人注意到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工人们工作不努力,是因为他们看不到未来还有什么前途可言,现在他们似乎有了些希望,但只要那些神像卖不出去,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一场梦而已,甚至还要更糟。工人们或许还不清楚,龚永健却已经听到了一些不好的传闻,有人对修造厂这段日子来所发生的一切已经在有限度的表达了不满。秦玉的确是表达了原意帮自己一把的意愿,可事后想想这更像是空中楼阁,且不说他凭什么要那么不遗余力的帮自己,他又上哪儿去搞那么多钱呢?

对,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一个月赚几两甚至十几两银子,只要条件允许,龚永健相信秦玉还是做得到的,可对于整个修造厂而言,秦玉就是每个月拿出二十两银子来,也不过杯水车薪罢了,何况就是这二十两银子,龚永健觉得自己都有些高低估他了。

看着工人们每天兴高采烈地来工厂干活,整天都乐呵呵的,龚永健只觉得一阵阵懊恼,怪只怪自己当初怎么就鬼迷了心窍。

据说来了临江秦玉又卖起了羊血汤,也只是据说而已,龚永健没有亲自见到。李大山他们几个根本就是游手好闲,看着也是每天早出晚归,拿着自己开的介绍信,从城里的一个工厂走到另一个工厂,总是东看西看,问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然后记在小本本上,谁也不知道他们的小本本上到底记了些什么,开始时龚永健为了预防惹祸上身,还回去特意打听这三人到底干了些什么,日子一天天过,三个人不断的换工厂,所做的事情却几乎一成不变,龚永健也没了打听的兴趣,也就随他们了。

听说李大山他们的父亲与秦玉的关系不错,这次带他们三个进城更多的是让他们见见世面,不过一个个都是二十多岁的大小伙子,不留在乡下种地,也不进工厂上班,甚至不会像秦玉那样找个地方摆摊做点儿小生意,整天就这么晃里晃去,不做正经事,还要伸手向一个十来岁的少年要钱花,龚永健都替他们感到丢人,不过这毕竟也是人家的事情,他也不好插嘴。

秦玉的羊血汤摊子听说经营的还不错,具体如何龚永健就不知道了,只是有一次看到孙国盛去扔垃圾,一大堆的鸡骨架什么的就不提了,其中竟然有几个空酒瓶子,要知道刚来的时候他们喝的可都是最廉价的散装酒,瓶装酒可是要贵得多,龚永健自己当然不会喝不起,也只是偶尔为之,喝剩下的酒瓶子还要留着卖钱,绝不会像孙国盛那样直接扔掉。难道秦玉的那个小摊子真那么赚钱?养得活四个能吃的小伙子,日子过得还不错,顿顿有肉吃,还能喝得起瓶装酒。

自从看见那几个空酒瓶子,虽然心中依旧忐忑,龚永健总算是安心一些,只是不会睡着睡着就从噩梦中惊醒,生怕有一天自己被安上什么罪名,不只前途不保,更有会锒铛入狱的风险。

修造厂的生产到了关键时刻,也许龚永健也被工人们的气氛感染,连着好几天都泡在车间里,饿了嚼几口干馒头,困了就倒在一旁眯一会儿,连厂长办公室几乎都没回过,更别提回家了,等想起来,才意识自己已经好一阵子没见到秦玉了,一打听,别说秦玉,李大山他们都好几天没回来过了。

就在龚永健着急的时候,秦玉又出现了,听人说这一次他是发了,而且还是发了一笔横财……

第二十九章 第一桶金

一口气点了十支蜡烛,整个屋子都照得亮堂堂的,秦玉,李大山,孙国强孙国盛兄弟,四个人盘着腿围坐在炕上。

“乖乖隆地咚,就这么间破屋子,咱点这么多蜡烛,会不会有些太骚包了。”孙国盛咋着嘴巴说道。

“闭嘴,都听石头兄弟的。”孙国强这会儿都想给自家兄弟一个大耳光,每次都这样,进城都这么久了,还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不过他自己现在也不比孙国盛好多少,眼睛放光,呼吸都粗重了。

“一叠是一百张银票,这里一共是四百叠,都是点清了的,那几个银号的家伙开足了马力可是数了好几天的。也不是我说他们,真是小家子气,直接给四张一万两的银票多好,现在一张才一两银子,搞得这么麻烦,不过算了,这些都是小节,我们也不用在意。做兄弟的我最公道了,大家一起干,一起发财,每人是一百叠,平均分了它。没人有意见吧。”秦玉很潇洒的挥了挥手,相当煞有其事地说道。

“一叠一百张,十叠一千张,一百叠……乖乖,有一万张啊!太吓人了!这可都是银票啊,那可就是一万两银子!人都说腰缠万贯,腰缠万贯,老子今天也是腰缠万贯了!”猛的那么一下子,李大山有了种错觉,就好像自己突然连最基本的算数都不会做了,一万两,自己真的也有一万两银子了吗?

“哥,这么大一堆,咱可咋运回家去呀?要不我去雇头驴回来,对了,哥你也有一大堆,我看咱还是干脆雇辆车吧。咱爹总说我不争气,总说我只会在家里陪媳妇,这回回去也让大家都看看,咱也不是那没出息的。对了,还有我那丈母娘,怕是她八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钱吧。就她家那点家当,房子,地,全卖了,一直干到死也没这么多吧。还有我那媳妇,以后这蛤喇油咱都用车皮给她往家拉……”孙国盛难言自己的喜悦,已经有些语无伦次了。

“孙二哥也太小家子气了,都有一万两银子了,还给嫂子用蛤喇油,咋不说给嫂子买瓶雪花膏呢?”秦玉不失时机的打趣道。

“对对,呵呵呵,买雪花膏,就买雪花膏,咱以后再不让媳妇用什么蛤喇油了。呵呵……”孙国盛有些尴尬的笑道。

“都说外面的花花世界,只要有钱,什么都办得到。老子如今也有钱了,什么时候也要出去看看,也看看是不是真那么厉害。”孙国强一向冷静,这会儿也有些乐得找不着北了,像这样的话他要在平时是绝对说不出口来的。

好不容易把那么多银票收拾好了。四个人正乐着,龚永健来了。

“龚哥,就等着你了。走,便民酒馆,今儿晚上不醉不归。这个点在临江想找个好地方吃个东西也不容易,我看也就便民酒馆还算凑合了。”秦玉大叫着。

对于龚永健来说,他只是知道秦玉这一次是发了,但到底是赚了多少钱,又是怎么赚的,他就搞不清楚了,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的好心情。只有秦玉真能赚到钱,厂里的那些神像才才不愁卖不出去。然而他心里始终充满了怀疑,即便秦玉再怎么有本事,赚个几十上百两银子,又或者看几人那兴奋的样子,自己再加大想象,翻上一番,对于整个修造厂来说也依旧是杯水车薪,更不要说去完成秦玉的所谓宏伟目标——一年中要买一百二十个佛龛,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不过龚永健心里多少也还有那么一丝期待,只是就连他自己也觉得那就好像是白日梦一般。

一路这么想着心事,没一会儿的工夫就到了便民酒馆。饭点已经过了,距离下一拨倒班的青工们下班还有一段时间,酒馆里显得有些冷清,不过这一点儿也不会妨碍到秦玉他们的好心情。

“你这个小老弟,哥哥我真的是服气了。从前对你还那么怀疑,是哥哥我不对,来,我先自罚三大杯。”李大山的言语中透着激动。

“我看是你自己想喝酒了吧,自家便是酿酒的,居然还是喝不够。”孙国盛开玩笑道。

“说句心里话,这钱来得容易,不过哥哥我还是一脑子浆糊,人家吃亏能吃得稀里糊涂,我可倒好,这钱居然也赚得稀里糊涂。说出去都会被人笑掉大牙。”还是年纪比较大的孙国强最先冷静了下来,龚永健在一旁也竖起了耳朵,说起来这些人里还就属他最想听秦玉说说了。

“没那么玄乎。还有,这钱也不能说就来得容易,要不然的话,咱们之前所做的努力岂不都是白忙活了。”秦玉摆了摆手,也收敛起了笑容,“你们知道目前要生产兵器需要多少中不同的种类规格的零件吗?起码有好几万种那么多。如果是完全不考虑其他,我们每种都做一点儿,也不用多,只要每种我们一个月赚十文钱,不多吧,那也就是好几百两银子,已经比在双石桥卖羊血汤赚得多很多倍,比之卖那些针头线脑或是家酿高粱烧更是不知多了多少……”

“你们就是这么发的吗?”龚永健发现自己似乎已经找到了事实的全部,可他又看了看那四个人,又觉得自己想的好像不对。

一直站在柜台里的守夜老头却突然插了一句:“真是笑话。不说别的,一个月要卖那么多种零件,你们几个年轻人就是长出三头六臂来也都得累趴下,何况把那么多种零件要凑在一起也该是件很难的事吧。”

“我自然是不会那么做的。”秦玉笑了笑,接着说道,“这还多亏了几位哥哥们的功劳。要不是几位哥哥连日来的奔走,又哪里会有那么多第一手的数据?整个临江那么多家工厂,每家工厂都生产什么,又都需要什么原料,哪些工厂需要的零件有相似相通的,哪些工厂有大量的剩余物资,哪些工厂又是急等着米下锅,他们对零件有哪些特殊的需求,那些零件的出厂价与销售价只间有巨大的利润空间……所有的这些都需要去一家工厂一家工厂的问,慢慢的调查,然后把所有的数据进行汇总。也幸亏这些数据量并不算很大,要不然只靠我们几个恐怕根本就做不到。剩下的就容易了,经过计算得出十八种零件,本地的工厂对它们有很大的需求量,而通过正常的流通渠道又很难获得,这才是我们真正的机会,因为只要能搞到货,就不愁卖不出去。这也要多谢龚大哥的介绍信,这玩意儿可比现金好使多了,拿着钱过去人家还爱答不理的,拿着介绍信过去人家就可以先发货再付款,兄弟我也是贪心一些,胆大一些,一口气吃进来这么多,还好都卖出去了,也还了货款,不然当真是被杀多少次头都不冤枉呀!……”

龚永健听着都有些发傻了,他还从来没想过钱还可以这么赚的,难道自己真的落伍了吗?不过这对于他,对于修造厂,绝对要算是天大的利好消息了,看样子这小子这一次一定没少搂,那岂不是说厂里生产的那些神像至少不用担心卖不出去了吗?

“龚哥可不要把事情想得太好哦。小弟这边是有几个钱了,不过要说能帮到整个修造厂可就太看得起小弟了,起码现在这点钱是完全不够看的。当然,办法我现在也已经想到了,只是到时候龚哥可不要舍不得说好了给小弟的十个神像哦。”秦玉端着酒杯,却始终没喝一口,半开玩笑的说着。

李大山等人自然是听说过秦玉当初和龚永健的约定的,也知道秦玉眼下别说是包下一个月的神像,也别说包下一年份的,一万两银子,就是把修造厂四年生产的神像全包下也不再话下,不过秦玉既然这么说,自然有他的道理,一个个都闭上了嘴。

真正着急的只有龚永健。神像的生产已经开始了一个多月,十几尊神像就堆在库房里,要是卖不出去,不等到衙门的人来追究责任,厂子里那些工人就够他喝一壶的。不管怎样,至少把仓库里现有的卖出去,是龚永健无论如何都要实现的小目标,只是秦玉这时候又不愿多说,自己只是来贺喜的,也不方便多问,虽然已经明确听对方说有办法了,却安慰不了眼下的龚永健……

回到住的地方已经很晚了,李大山他们都喝了不少酒,一倒在炕上就打起了呼噜。

秦玉是睡不着的。

将鹰蛇强身术练了几遍,心情总算是比较平静了。一下子赚了这么多钱,秦玉自己也没有想到,将答应龚永健的事情完成,临江这边的事情也就告一段落了。

一万两银子,可以做很多事情。一叠黄纸五百两银子,一罐朱砂也是五百两,有了这些,秦玉也可以开始制作捆魂符了,失败几次应该是在所难免,不过应该还是做得出来,只是不晓得是不是真有《江山一统志》上说的效果……

第三十章 变化

有些东西,并不是有钱就买得到,例如眼下小鬼域岛上的黄纸和朱砂。

也不知是谁出的主意,军方突然宣布黄纸等制符材料为军需物资,一时间,至少在临江府境内,一张黄纸都买不到,也就是说秦玉想要制作捆魂符,暂时还办不到。

秦玉等人回了一趟双石桥,不过没有久住,连去带回一共只花了三天时间。多少有些让人意外,孙国盛竟然和他媳妇离婚了,要知道这即便是在城里也还相当少见,更让秦玉吃惊的是,居然是孙国盛他媳妇提出离婚的,之前的苦日子都熬过来了,现在有钱了,却偏偏劳燕分飞。

“好好的日子不过,就知道瞎折腾,早晚有那个傻女人后悔的一天。”看得出来,孙国盛对于这段婚姻其实也谈不上有多留恋,大约还是心疼钱更多一些。

又可以好好的大干一场了,每个人都感到十分振奋,孙国盛更是巴望着能领回一个城里女人做媳妇。

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再次回到临江城,秦玉就好像是完全换了一个人似的,从前干得好好的零件生意完全撇下了,起初人们还以为就像之前那样,他又找到了什么更来钱的道,却没想到他原来只是搞小本经营继续卖他的羊血汤。就好像临江城里的其他小商小贩一样,秦玉的摊子就在距离码头货场不远的文昌庙支,就好像双石桥镇的兴隆街,文昌庙也是临江的老街,只是现在略显凌乱一些,卫生条件也不容乐观。

李大山和孙国强也知道秦玉是在等龚永健办理去望齐港的手续,却还是难掩心中的困惑,在耐下性子来观察几天后,终究还是选择了离去,在经历了零件生意的洗礼后,这种累死累活一天也只能赚到一点点铜钱的生意实在是不能让他们感到兴奋,再说之前的买卖也算是熟门熟路,即便是离开了秦玉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而且还可以少一个份钱的,没什么不好。孙国盛这一次却很难得的违背了他大哥的意愿,一天能有几吊钱已经是从前想都不敢想的好生活了,要放在从前只怕一年到头也见不到这么多钱,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还在于最终拆伙的那天晚上秦玉说的那番话。

“没有什么事是不需要冒险的,就好像有的人非常不走运,只是在家里的床上躺着,也会被天上掉下来的星星砸死,难道有谁会因此就不在床上睡觉了吗?做生意当然是一定要冒一些险的,这永远都不会错,重点要看是否认为值得。钱嘛,永远赚不完的,今天赚不完,明天赚不完,以后也一直都是如此。风险也同样是如此,一件事我们之前会做,现在却未必,以前会做,因为我们一贫如洗,也无所顾忌,哪怕只是为了一文钱也要去努力争取,当有了些基础后就要重新来过,一点一点把基础打牢靠,这才是长远之道。人生不会永远一帆风顺的,不会什么好事都让我们碰到的,有得一定有失,绕一些远路往往才能更早到达终点,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在我们还有权力选择走哪条路的时候干脆一些,要不然非到了要改变方向的时候,我们可能连选择的权力都没有了。”

对于孙国盛来说,秦玉的那些话只能说是似懂非懂,不过这并不要紧,他也听得出秦玉这很显然是在表达善意,而经历了上次那笔生意,他也已经对秦玉的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于是他便很快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每天可以赚多少钱他已经没有先前那么在意了,也许他原本也就是个容易满足的人,而且每天这样忙忙碌碌的也比较符合他的性格。

到了晚上会比较无聊一些,毕竟临江城也几乎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夜生活,至多不过是去便民酒馆灌上一肚子的劣质散酒,然后回去睡大头觉。不过有些事,总会有些变化的。

就像是往常一样,看不出有什么特别。

“哟,不错嘛,好在我还是清醒的,不然还以为是走错了地方呢,这是干什么呀,又要卫生检查了吗?拾掇得跟新房似的,害我差点儿都不敢进门了。”

也难怪那个青工刚一进门便大惊小怪的,便民酒馆的样子的确有了很大不同,倒不是真的添了什么或是少了什么,但感觉的确是不一样了。从前地上总是黑不溜秋的,甚至有人怀疑那是不是直接用煤渣铺的,现在才终于让人见到久违的青石地面,更让人惊讶的是其中的一段甚至还铺着木质地板,可见这曾经还是一件相当考究的房子,满是油腻的桌子被人很小心的擦过,露出原本的木纹,摆放得也比从前整齐了,凳子也不再摇摇晃晃的了,并不是换了新凳子,而是原本的凳子被人又重新钉结实了,更重要的是那些刮衣服的钉子头现在全被楔进了木缝里,只要没人胡乱折腾,至少短时间内用不着担心它们再冒头了。

“有个女的。”孙国盛提醒道。他好像是被什么吓到了,声音有些抖。

“不新鲜,胡同里的大妈有时会过来帮忙的。”

秦玉这时才注意到,柜台那边今天换了个年轻的女孩,绝对还不到二十岁,极瘦,脸上带着病态的惨白,走道像飘似的,应该是第一天来上班,有点儿怕生,总是低着个头。

正像秦玉猜测的那样,那个叫王英的女孩今年十九岁,在家待业两年,好不容易有了这份工作,说是正式工,其实一个月也没几个钱。说起来她的人生也算够不幸得了,从小就没爹没妈不说,一路都被其他孩子欺负,眼泪只能往肚子里流,好容易熬到上学,老师又是个犯了事的军官,结果被查出了有历史问题,见天被人揪出去,课自然也就上不成了,这样子居然也被她糊弄到毕业,就这么在家闲了两年,好容易工作了,也只是到这样一个的小酒馆里当服务员,当然,比起那些至今还在家里闲着的,也不能算是最不幸的。对了,她还有个身体不好的奶奶需要人照顾,之前还有个姐姐,后来去了乡下,死在了那里。

“这凳子是你钉的吧?真不错。”秦玉记得自己也曾经干过这样的活,事实上它远不像看上去那么容易,尤其当一个人力气不大,又没怎么干过粗活的情况下,用劲太小钉子根本钉不进去,用劲大了这么烂的板凳一榔头下去说不定就砸得四分五裂了,搞不好还会敲到自己的手。

王英点了点头,算是感谢,也许她还没学会怎么和生人打交道。

秦玉记得那一天孙国盛没怎么喝酒,也没怎么跟那群青工们一起胡闹,很早的便回去了,脸微微有些红,不过应该不是喝酒喝的。

说起来王英虽然瘦一些,又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却还是蛮漂亮的。孙国盛已经恢复了单身,也也大不了她几岁……

秦玉暗暗揣摩着孙国盛的想法,不过他到底还是猜错了。

跟许多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农村的人不一样,孙国盛兄弟俩的童年还是在城里度过的,而且过了相当长一算时间,直到孙秉禹终于意识到自己回城无望,才不得不把两个孩子接回到自己身边,或许正是因为如此,孙家兄弟与那些同龄的农村孩子多少有些格格不入,尤其是比较内向的弟弟孙国盛。后来村子里来了很多清理的年轻人,一样的童年经历也让他和那些年轻人有了更多的共同语言,其中的一些人甚至还和他成了很好的朋友,完全不考虑他是个朝廷钦犯的后代。

那群年轻人中有一个女孩做了村里学堂的老师,这是她费了很大功夫才争取来的,不为别的,只是为了多出来的那仅有的一吊钱,有人说她为了这个陪村长睡过觉,也有人说她跟本就是个懒骨头,说到底还不是为了逃避下地干活。对于前者孙国盛只能说是半信半疑,那个老色鬼听说是见了漂亮大姑娘就走不动道的主,不过也从没听说他会对什么人用强,风评倒也不算太坏,如果真的是求到他,倒还真有可能,至于后者,孙国盛是不会相信的,那女孩对工作十分负责,也从不会刻意逃避下地干活,说那种话的人才真的是坏了良心。当然,不管是怎样评价,都还轮不到他去说,毕竟他是个朝廷钦犯的后代。

“你和那女孩发生了什么吗?”秦玉不是很清楚孙国盛为什么要给他讲这段往事,只是直觉告诉他,那应该与在便民酒馆遇到的那个叫王英的女孩子有很大关系。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如果可能我当然会十分高兴,她真的是个很出色的女孩,不单只是长得漂亮而已。不过很遗憾,其实并没有。人家是城里的女孩,我只是乡下的小子,何况我是个什么身份自己最清楚,我还是有一些自知之明的,那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偶尔在脑子里想想也就是了,没必要付诸行动。大家好歹也是朋友,不要搞得最后连朋友都没得做。”

那女孩后来就死在了那里,病死的。一直以来大家都知道她的身体不好,只是没有人想到会糟糕到那个地步。

孙国盛还记得,那一天就好像以往所经过的每一天一样,并没有什么特殊,大家还是一起上工,孩子们也还是一起去上学,有人早上还看见她挑水,只是气色差一些,不过她似乎也从没有过气色好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习惯了,也不会有人在意。快中午的时候,有人说她正给孩子们上着课就突然晕过去了,有人去叫了村里唯一的大夫。一阵的忙乱,大夫才刚叫来,人就已经不行了,中午的时候女孩曾经清醒过很短一段时间,人们以为没事了,大夫说那叫回光返照,女孩轻轻的念叨着妹妹的名字和卧床的奶奶,很显然是放心不下,不一会儿的工夫便很安静的死掉了……

孙国盛说的那个病死的女孩很显然就是王英的姐姐,如果听到这里还没弄明白那秦玉就是天字第一号的大傻瓜。

“我觉得咱们应该帮帮她们,他们真的是很难。如果只是王英一个人或许还好些,可她还有个奶奶。”孙国盛试探着说道,他不敢肯定秦玉是否会愿意。

“为什么不呢?既然是你朋友的妹妹,那也自然就是我们的朋友。”秦玉倒是蛮痛快。

接下来只要王英自己同意也就是了。让秦玉他们意外的是,王英拒绝得十分干脆,不过想想也不难理解。两个陌生的小伙子,自称是姐姐的朋友,突然提出愿意帮自己,这本身就是很令人怀疑的,更何况他们还是最被人所看不起的不三不四的家伙,胡同里的大妈们说,这种家伙就没一个好人——虽然这两人看上也还没那么坏。另一方面好不容易才有了一份正式的工作,王英自然是舍不得放弃的,至于他们提出的条件的确是相当诱人,一天就有五百文钱,那岂不是六天就跟她一个月的工资一样了,王英不是那种不通世事的小丫头,自然也是知道钱是好东西,,只是这报酬也未免高得太匪夷所思了,让人很难不产生怀疑,而且奶奶也不会同意的。不过想一想,那可的确是很大的一笔钱,如果是真的,那对家里的帮助……算了,反正也不会是真的,想也没有用。

孙国盛总是不死心,还是每天去便民酒馆找王英,还不只一次被大妈们呵斥,不过他还没有打算就这么放弃。那些扛大个的青工们笑话他,居然编出这么离奇的故事来追女孩子,真是土的掉渣了,不过孙国盛并不在乎。

日子一天天的过着。龚永健的手续还是没办下来。孙国强来找过弟弟一次,他们又做成了一笔螺丝生意,赚得比从前少了许多,但依旧是摆摊卖羊血汤远远不能比的,自家兄弟,孙国强当然希望弟弟能过去帮他,孙国盛没有同意,他觉得这样就很好,事实上在此之前秦玉和他一起去衙门办了营业执照,现在的他们已经是临江城里的第一批有执照的摊贩……

第三十一章 去望齐

有道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就在南下的日子定下来的那一天,孙国盛那边也有好消息带过来,王英终于答应过来给他们帮忙了。

“我觉得你们不像是坏人,再说我也不觉得你们有什么必要非要来骗我不可,我姐的确没提过你们,却也没说过没有你们这两个朋友。还有,你们知道的,我奶奶身体不好,我的确是需要那些钱。”王英也许这辈子都没对陌生人一次说过这么多话吧,怯生生的有些不敢看人,不过说起来她和孙国盛也不能算是完全的陌生人了,毕竟这些天来,那小子几乎天天都往便民酒馆跑。她的目光是那样的纯净,水一般的眸子没有一点儿被污染了的痕迹,充满了对面前这两个人信任与感激。

秦玉上下打量了一下王英,从怀里摸出几张银票拍在桌上说:“去做两身新衣服吧。我和国盛哥马上要出远门,去望齐港,你也跟着。一起见见世面也好,也别老窝在临江,外面的世界大着呢!”想了想,到底都是些一两的,又从怀里摸出几张,“你不在家,找个人照顾一下你奶奶。还有,这也不是可怜你,是你该得的,刚那是置装费,这个算出差补助。”

除了在便民酒馆里结算的时候,王英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多钱,有些被吓着了,连连后退说:“我自己有衣服的,我可以……”

“好了,不要说了,就这么定了。人靠衣服马靠鞍,跟着我和国盛哥,不能太寒酸。”还没等她说完,秦玉便打断道,“做衣服的钱不能省,不够再回来跟我说。”

王英愣了好一会儿,她真的是有些被吓到了,这些钱要是留在便民酒馆就是一年也挣不下来。咬了咬牙,还是从桌上接过那些钱,没有错,她的确需要那些钱,要不然她又何必放弃那好不容易找来的正式工作,事实上虽然没有人当着她的面,不过想也知道有不少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能传到王英耳朵里的都还算还,可她也知道更难听的也多得是。

就在这时有人推门进来,秦玉本以为会是龚永健,却没想到来的会是孙国强和李大山,不过想想也不难理解,不提别的,至少还有孙国盛在这里。这俩家伙如今恨不得连内裤都换成绸缎的,自以为能让别人高看一眼,却难免给人一种暴发户的印象。

孙国强孙国盛兄弟俩的感情一向都是很好的,他已经不止一次的表示希望弟弟能跟着他一起干,却都没能说服孙国盛,在家里他们一向都是听孙秉禹的,在外面时也一向都是孙国强说了算,孙国盛似乎一直都没有自己的主张,没想到这一回他却出奇的执拗,这次李大山也一块跟着来了,希望这个弟弟别接着犯浑,只是没想到来得似乎不是时候,秦玉也在,这让孙国强感到一阵的尴尬。

李大山倒不觉的怎样,说实话他和孙国强的目的并不完全一样,孙家兄弟情深与他并没有太直接的关系。李大山从不认为秦玉接着卖羊血汤是个好主意,卖羊血汤的收入的确是不能算少了,这或许是许多人做梦都想不到的高收入,要在以前李大山还会很羡慕,但对于他们这些见过些钱的人来说就不能算很多了,何况每天还要累死累活的。到临江也有些日子了,与当初在乡下时不一样,与在双石桥的感觉也不同,真的是见过些世面了,虽然还不能算是个城里人,主要指的还是没有户籍,当然,也没有工作,不过李大山自问也绝不是当初那个刚进城什么都不懂的乡下小子了。这些日子他也有在文昌庙附近转悠过许多次,比起兴隆街这里的确是要热闹得多,但也仅此而已,但就像兴隆街之于双石桥镇一样,文昌庙的所谓繁荣几乎仍旧是可逆的,那些会来的文昌庙的,依旧只是一些社会的边缘人,被人瞧不起,一旦谁告诉他们只要离开文昌庙就能找到工作,只怕没有几个人愿意留下,何况那里的情况也的确是复杂了一些,那里三六九等什么人都有,也不是所有人都是为了摆摊才去文昌庙,吵架拌嘴的几乎每时每刻都会发生,打架斗殴也绝不什么新鲜事,虽然也只是刚刚有了那么一点苗头,李大山却也看得出,已经有人开始在那里欺行霸市了……这些事秦玉他们就身处其中,自然要比自己了解得多,也许是因为龚永康龚永健兄弟的关系,秦玉目前还可以仰仗着衙门的力量,不至于受欺负,但这也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再者说,比起当初自由自在的日子,现在这种生活总是受约束的。

当然,李大山同来,也并不完全是为了秦玉孙国盛考虑的。这段时间他又与孙国强搭伙做成了一笔生意,获利不少,有超过千两银子,两人平分后也很不少,要在从前这绝对要算个天文数字了,李大山却并没有满足。黄金是值钱的,不过要是一个人已经用惯了钻石,冷不丁用一次黄金说不定也还是觉得寒酸,就好像生一开始赔钱时,没有人会想自己当初赚到了多少,只会想比起最赚钱时自己赔了多少,现在的李大山就是这个样子,曾经有过一次交易狂赚一万两银子的辉煌,这一千两银子虽说不算少,他也绝不会觉得多,这样让他尤其怀念过年前的那段美好时光。当初还以为少了秦玉可以少分一份钱,现在他到宁愿能分秦玉一份。

“哥,大山哥,你们不用再劝了,咱爸不是常说吗,人各有志,你们看,我们这不是在收拾东西要出远门吗?”

孙国强张了张嘴,还想说些什么,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李大山倒是说了些祝一帆风顺之类的话,不过多少显得有些言不由衷,秦玉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顾自倒了杯水慢慢地喝着,甚至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王英手里抓着银票,尴尬的站在一边,她甚至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想要置身事外,却又觉得不大妥当。

“我们是要去望齐港,见见世面,如果可以,也要顺便做些生意的。”秦玉倒并不想瞒着对方,只是道不同不相为谋。

这时候,龚永健已经买好了船票,应该说他还是很有办法的,虽然多花了些时间,没想到还让他搞来了头等舱的票……

临江城到望齐港的路程不算太远,坐船三天就到了,只是半路要在柳青港换船,这是一件相当麻烦的事,尤其是对于那些第一次出远门的人来说。孙国盛在此之前甚至还没有到过临江城,王英则是从来没有出过临江城,龚永健倒是出过门的,不过也没有走过这么远,与他一起来的吴小艺之前倒是天天都可以见到船的,毕竟他曾在码头货场扛过大个,坐船却还是第一次。只有秦玉,不管前世还是今生,出远门对他来说都是小意思。

“什么?船已经开出去了?不会吧?那我们怎么办?”听到码头的工作人员说船已经走了时,秦玉觉得自己都快处于暴走的边缘了。

“能怎们办,再等一天呗。谁让你们来时的船晚点了呢?这不是很正常吗?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柳青港的工作人员显得很不耐烦。

“看来也只有如此了。”龚永健倒还算沉得住气,说实在的他也的确是不愿意立刻就会到船上,毕竟是颠簸了一天一夜,那滋味可真不好受,不过也算不错了,至少他们还是在头等舱里,否则还要更糟。

“可不可以再想想办法,我们真的是有急事。求求你们了。”一个相当熟悉的声音带着哭腔传到耳边。

“求我们也没用。你也不要难为我们,又不是我们说了算的。早干什么去了,有急事,谁不是有急事,早干什么去了,有本事你们飞过去呀。”

秦玉回头一看,果然是认识的人,江娜,她的父母,还有一个既漂亮的年轻姑娘,应该就是她那个被守备大人看上的姐姐江怡,就像传闻的那样,果然是少见的美人。一家人都在,而且一副相当着急的样子,秦玉倒是听说之前有小股的大楚军队偷袭小鬼域岛,临江这边也有调军队参战,莫非……不,应该还不至于那么严重,至少他们一家人没人戴孝,胳膊上没有带着黑纱。

江家人最终还是放弃了这种徒劳的努力,其实打从一开始他们就知道会是这样一个结果,只是不如此不足以发泄憋闷在心中的郁结,这时候,江娜也注意到一直站在一旁的秦玉。

“石头……”能在这里遇到熟人,江娜总算不像刚刚那么激动了。

“这里总不是说话的地方,几位也还没吃饭吧,正好,我们也正商量着要去哪儿吃呢,要不去吃口刀全鸡宴吧,别来一趟柳青港,回去跟别人说连全鸡宴都没吃过。”秦玉没有问江家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只是提议去吃饭。

虽然还搞不清出状况,龚永健还是第一个站出来表示赞成,虽然他也有听人说过柳青港的口刀全鸡宴一点儿都不便宜,不过他更清楚秦玉孙国盛都有钱,有这样两个大户跟着,到哪儿去总亏不了自己的肚子,吴小艺当然也是举双手赞成的,只有王英没有吱声,也没有一副雀跃的样子——女孩子总是比较腼腆的,再说她也听人提起过,全鸡宴绝对不便宜。江家人自然不好意思让秦玉出钱请他们,不过至少江娜还知道秦玉是发了些财的,不会在意那几个钱……

第三十二章 王都来的左清

左清今年整好是四十岁,风尘仆仆的来到望齐港已经有差不多半个月时间了,只是他现在真的十分怀疑,当初自己突发奇想非要来小鬼域岛走这一趟,是不是真的有必要。

比起大齐的其他地方,小鬼域岛是封闭的,如果不是战争的爆发,左清甚至根本没有听说过这里,他也问过身边那些所谓见多识广的人,只有一个好像隐约听冒险者提起过,而且据说那里十分贫困。没有多少人会认为那里能很快富裕起来,然而不少人还是从中嗅到了商机,不得不承认,小鬼域岛地方很大,而且人口众多,哪怕只是跟其中很少一部分人打交道,那也是一个令人垂涎的巨大市场。左清早年在一家商行里打拼,有了一定积蓄后开始独立经营一家商行,主要是从王都风临城向其他地区输出奢侈品,运进粮食之类,不过只要是赚钱,基本上什么都会做,虽然商行的规模不大,但靠着之前积累下来的一些人脉,倒也经营得红红火火,重要的比起那些还在为分店掌柜之类的职务而努力打拼的友人,已经有了相当资产的他完全要算是成功人士了。

这一次会到小鬼域岛来自然是要为希望开拓新的市场而努力的,然而结果却让他相当失望。来之前左清还特意做了些功课,竭尽所能的找了些关于这里的书籍,这让他多少对望齐港有了个初步的了解,不过他还是很快就发现那些其实根本就用不上。作为小鬼域岛上排名前五的大城市,望齐港也要算辉煌一时,然而随着鬼域石的开采殆尽,这里也不过是一个连接大齐本土的一般港口,早已不复昔日的辉煌,几乎所有的街道名称都有变化,来时带的旧地图根本派不上用场,几十甚至上百年前那些商店、戏院、说书场、甚至青楼很多都还在,只是换了个名字,而且破败不堪。昔日相当豪华的邸宅现在被分成了一个个的小单元房,也许是出于解决众多人口住宿问题的考量,只是破旧了很多,有些还亟待修缮,许多年前那里曾是有钱人和外国居住的富人区,现在,这些景象已经消失了。比起风临城,这边的物价十分的亲民,一份快餐,包含了茶、汤、鱼、鸭、炒蛋这些拼盘,加上不限量的米饭馒头,才三百文钱,现炒的热菜也不贵,回锅肉、糖醋鱼加上砂锅豆腐也只要不到五百文,只是在小鬼域岛上似乎很少有人舍得如此的大吃大喝,也不知是生性节俭还是兜里实在没有钱,不过那些餐馆里普遍的非常拥挤,要找到一个位置是相当不容易的,很多时候他必须一看到有空凳子就一把抢来,端到一张已经坐满人的桌子边坐下,要不然就只能像许多本地人那样靠在门边墙角之类糊弄完一餐饭。出行也很苦难,从一地到另一地大多数时候只能靠步行,要等一辆公共马车是很不容易的,其拥挤程度简直难以想象,而且很多地方要怎么去也不是左清这样的外地人能搞清楚的,据说这里也有马匹甚至马车出租的,不过佐藤清没有见到,有一次他是坐在独轮车的货架上被人带去目的地的,其颠簸程度让他有好几次都想狠下心来干脆走着过去,不过人家毕竟也还是一番好意。此外,在经历了长时间清苦的生活后,整个城市的人都正在松弛下来,但这些松弛如果过了头,也是比较危险的。在望齐港的偏僻地方,已经出现一些兜售春宫图的事情,一帮一帮街头闲逛的十几二十几岁青少年也让左邻右舍感到可怕,像左清这样的外地客商的到来,也导致了一些人开始从事不法勾当,虽然这些都还只是个别现象。

说到底左清只是来做生意的,只要生意能做得成,羊望齐港会是个什么样子于他而言本没有多少关系,只是现在这个样子对于他的信心的确是相当大的打击,更重要的是到目前为止他的确还没有谈成任何一笔生意。本地人对于他所能提供的各种奢侈品有着很浓的兴趣,然而真正能买得起的人就寥寥无几了,以他目前所得来的消息,一个本地家庭要想购买他的一件商品只怕要一家人花费一生的积蓄才能够买下,至于那些有能力购买的人,左清所能提供的这些低价奢侈品又很难吸引他们的目光。至于要从当地买进货物,他们似乎也拿不出什么值得一提的商品,左清也亲自去好几家工厂看过,价钱方面是没话说的,质量就完全不能让人满意了。

“也许我根本就不该来,也许再过几年情况会好很多,现在似乎太早了些。”左清有些想要放弃了,却又并不甘心。一直以来的一切也都算顺风顺水,身边的很多人对他的判断也都有种盲目的信任,这也是他最为自傲的资本,左清打算再坚持几天,实在没有机会再回去也还不迟。

这里是一家非常少见的高档酒店,几天来除了在下榻的客栈外第一次可以相对较舒适的用餐,也多少又找回了些还在风临城的感觉。那是一处宫殿般高大优雅的建筑,很醒目,很容易找,只是有些陈旧了,大堂里原本应该很精美的雕花柱子都有些斑驳了,或许是有许多外地客商出入的关系,倒也收拾得很整洁,菜的味道也不错,特别是那道虫草木瓜排骨汤,做得十分入味,左清还在考虑未来几天是不是每天都来光临一次。

“请问是左清先生吗?我可以坐下来吗?”说话的是一个相当年轻的男子,左清甚至怀疑他有没有超过二十岁,与其说是青年,不如说是少年更贴切些,对方虽然是在问自己,不过显然并不打算真的征得自己同意,而是自作主张的拉出一把椅子坐了下来。

左清并没有介意对方的无礼,比起这个,生意才是真正最重要的。他会出现在这里,而不是满世界的出去找生意,正是因为对方的相约,昨天的时候对方便托人给自己带话说有便宜商品愿意出售,最重要的是对方还强调质量方面有保证,这让他非常感兴趣——通过之前的接触他发现那些小鬼域岛的工厂似乎只管生产,对商品的质量一向是不关心的,同时他们也不会关心自己的产品是否能销售的出去,因为一切都要依靠配给,工厂自己根本没有销售的权力。

“我想你应该会感兴趣的。当然,为了保证质量,之后您还可以亲自去验货。”说着,那年轻人递上一本相当精美的图册。

只是一本简简单单的图册,已经让左清对眼前的年轻人有了些好感,来望齐港也有些日子了,那种粗制滥造的商品名录看了太多了,如此做工精美的图册却还是第一次见到……

第三十三章 成交

你猜的没有错,去见王都来的商人左清的那个年轻人正是秦玉。在柳青港虚耗了一天再次上路,只是这次没那么幸运,龚永健也搞不来头等舱的船票,这一路的颠簸与拥挤可真够受,好在大家也知道距离目的地越来越近了。至于接下来,秦玉还要把左清引荐给龚永健,毕竟他还只是个小商贩而已,要把神像运回本土销售,他还没有这方面的许可权,当然,龚永健和他的临江第二修造厂也同样没有,不过修造厂毕竟是官营的,各方面总会好交代些。

马上要去面对一个来自本土的大商人,龚永健多少有些犯迷糊。

“就这样去见一个商人,会不会有些不好,还有,那家伙可不可靠。”龚永健实在很难想象有一天自己也会要去面对一个外地客商,毕竟龚永健从没离开过小鬼域岛,从小接受的教育也认为商人都是唯利是图破坏规则的人。来之前秦玉就告诉他是要见见世面,可见世面归见世面,要去见一个来自本土的大商人总是让他在心里感到有些别扭。

“怕什么,一个商人而已,还能把咱吃了不成。再说那些神像要想卖出去,总是要想办法卖给外地客商的,要在本地卖,我们又何必吃那么多苦大老远跑来望齐,在本地是不是能卖出去且不说,价钱也不会高,难道你还准备留在家里沤肥不成?”

“你说是那些要卖给外地佬的?”龚永健有了一种突然掉进套里的感觉,可再细想想又不是。

“自然是要卖给他们的,不然在这小鬼域岛上,有谁出得起让我们满意的价钱。一个月十尊神像,每尊二十两银子,一个月也就是二百两,对于一个人是不少了,对于整个修造厂来说,吃不饱,只能说是饿不着吧。整个大齐可是个大市场,只要这笔生意做成了,之后订单就好像雪片般飞来,当然,那也要我们的货物质量合格有保障才行,这样一来不但修造厂被彻底救活了,最重要的那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你该不会以为我要买那些神像只是为了摆在家里好看的吧?”

龚永健在修造厂也是穷怕了,没事就要去衙门里哭穷,当然不会不明白银子的宝贵,可这些又似乎不应该是他这个层次的人该考虑的事,管他呢,只要能把厂子搞好也就是了,当初能找上秦玉还不是为了这个,至于说他的手段有些剑走偏锋,也不是现在才知道的,早在开始生产神像的时候就应该料到了,甚至说在他开始关注杨大拿这样一个问题工人的时候就应该料到了。

至于说左清,他也同样迫切的需要这笔生意。作为最早吃螃蟹的一批人,他需要向身边所有人来证明自己的眼光,还有一点也是他一直留在望齐港久久不愿离去的原意,甚至说比起向其他人证明自己还要更重要得多,只是在外人面前他自己或许不愿意承认罢了。

“一个最讲究门面功夫的商人,又不是来体验生活,在小鬼域岛会去和普通大众一起在最拥挤的饭馆里就餐,会去吃三百文钱一份的快餐,甚至很少会刻意的点菜,这就已经说明了很多问题了。不妨想想看,我们自己还不是每天大鱼大肉,在柳青港时一顿全鸡宴也不便宜,还不是说点就点了,也没有什么嘛,而他又为什么会那样?难道仅仅是生性节俭吗?可他还不是走到哪儿都穿着做工考究的绸缎长袍,真的会是个节俭的人吗?”在众多的外地客商中,秦玉细心地观察了好几天,最终能够选择左清自然不会是没有道理的。

秦玉猜得没有错,左清的商行的确是遇到了不小的麻烦。就在上一年,左清的事业已经发展到了一定水平,就好像通常人们会做的那样,他也需要拓展自己的业务,同时在他看来继续经营廉价奢侈品已经很难再有任何发展,同时也与自己的新身份并不相符,于是他开始大胆与那些冒险者合作,支持他们去探索秘境。这样的决定原本也不能算错,刚刚经历过兽潮,那些冒险者们正闲得发慌,这时候只要拿出不太多的钱就能成为一支不错的冒险小队的投资人,一旦投资正确立刻就能赚大钱,应该说他所选择的进入时机也恰到好处。只是左清的运气不好,突如其来的战争让他的全部计划都泡了汤,在那样一个环境下所有的投资也理所当然的全部打了水漂,还有人因此丢掉了性命,偏偏死的不是什么冒险者,而是他自己手下的伙计,左清不得不支付大笔的抚恤金,这才叫做屋漏偏逢连阴雨,行船又遇顶头风。

“怕什么?质量一流的你直接拿回去卖就是了,其他的在王都怕是要削价的,但倒倒手你还可以贩卖到外省去,反正那些人也不像风临城的人那么挑剔,未必分得出啥是好赖货,说不定还可以卖个不错的价钱,到时候只怕左老板数钱都要数到手抽筋了。”

虽然不愿意承认,左清却还是知道,对方说的很有道理,做工如此考究的神像,区区一千两银子一尊的确是相当便宜的,而且只要签下这笔合同之后还可以长期合作,质量有自己亲自把关出不了什么大问题,而且就像对方说的那样,大不了卖给外省人也就是了,还不是一样赚钱,虽然难免会矜持一些,最终还是做出了决定。

现在可说是万事具备了,可问题又回到了原点,不管是秦玉还是修造厂都没有直接贩售上品出境的权力。

这自然也难不倒秦玉的,他很快就在望齐港当地找到了一家军方下属的商行搞合作,说是合作,其实就是利用对方的牌照,事情办成了,给他们分点儿钱。有这种什么也不做却有钱分的好事,对于一家新成立的商行来说当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何况对于主管衙门来说也算是不小的政绩,双方自然一拍即合。大家都是官营机构,一切都好商量,至于秦玉在里面插了一脚,也被大家自动忽略了。

龚永健已经是非常满意了,作为一个从八品的厂长如此的自作主张多少有些坏了规矩,但能做到这一步对于各方也算有所交代了,毕竟临江第二修造厂在此之前可是一家还需要衙门补贴的厂子,现在却能创造创造几十万两甚至更多银子的利润,能有这样的成绩谁又能说他什么呢?越是如此,龚永健越是佩服秦玉,只是动动嘴皮子,倒倒手又赚了将近一万两,那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呀。

而对于秦玉,一切都才刚刚开始……

第三十四章发现

紧窄的米色及膝长衫,同样紧窄的宝蓝色缎子长裤,腰束革带,擦得锃亮的又尖又翘的小牛皮靴,腰间挎着短弯刀。秦玉和龚永健费了很大劲儿才认出那是孙国盛,样子有些不伦不类,甚至有可能被胡同的大妈当成小流氓押送去游街,却已经在看不出乡下人的样子了,甚至很难让人相信他是从小在这小鬼域岛长大的,虽说是如此,不过这样走在大街上还是能吸引许多年轻人惊羡的目光,甚至会被认为是从王都来的时髦青年。

“我说国盛哥,咋这副打扮,奇装异服的。”秦玉不由笑道。

“咋?不好看?少见多怪!人家王都那边的年轻人不都这样穿吗?”对于秦玉的话孙国盛一向是信服的,只是这些天左右也没事干,既然是要来见世面的,自己多少也有些钱了,当然不能亏待了自己,见到什么好的就买下来,虽然他自己也未见得就觉得这身行头有多好看,只是图个新鲜罢了,却也难免要嘴硬一番。

“王都的年轻人?风临城我是没去过的,不过怎么说也是从外面迁来小鬼域岛的,这一路上也见了不少王都的年轻人,没办法跟他们套近乎,远远地看上一眼还是没问题的。我想在王都大约也只有街头的小流氓小混混才会这一身打扮吧,还应该是最不入流的那种。不信你问问左老板,人家可是地道的风临城人。当然,如果你要的就是这个效果,那就另当别论了。要不然兄弟还是劝你换下来的好,不然容易挨揍。”秦玉半开玩笑的说着。

见到王英也在一旁偷偷地笑,孙国盛也只有一脸懊恼的表示不会再这样了,不过老实说他也的确担心这样一身打扮会给自己带来麻烦,事实上他自己就亲眼见到过,一个自认为潇洒时髦的青年,在大街上走着走着就有好事的老太太跳出来一顿数落,不过刚刚争辩几句,就有一人跳出来对他进行抨击,最后几乎动手,要知道那家伙穿得还不如自己夸张……

“其实这样也挺不错的,说不定还能给我们带来些小钱花花。”秦玉的话让孙国盛一下子瞪大了眼睛,他刚不还说这是什么奇装异服,穿出去会被揍吗,不过既然他说可以靠这个赚钱,想来也是有些道理的,“那个左老板不是有自己的商行吗?而且听说他之前发财靠的就是那些廉价奢侈品,像你这样的奇装异服他一定也能搞到不少。当然,他的那些廉价奢侈品是不要的,穷人买不起,有钱人看不上,只有那些有些闲钱却不多的人才看得上眼,可偏偏咱们小鬼域岛穷人有的是,如今那些大贵族也有很不少,缺的就是这些有点儿闲钱却不多的人。可那些带有明显异域风情的小件服饰就很不错,什么时候,喜欢追逐新奇时髦的年轻人都不会少,这些东西也不算贵,只要能搞到手,就不用担心卖不出去,另外你身上这种紧身的衣料子,大姑娘小媳妇的做个新衣服也都用得着,穿上那些个,身条儿也都显出来了,这爱美可是女人的天性,贵是稍稍贵了些,可你只要摆在摊子上,就不用担心会没人来买的。咱们来望齐一次也不容易,能办的事当然要尽量办。”

秦玉一口气说了一大堆,把几个人说得都是一愣一愣的,很难判断说他这次到底是早有预谋,还是临时起意。左清那边都不用去问,当然是会举双手赞成的,这几乎就等于是要送钱给他花一样,自然求之不得。孙国盛对于现在的状况还是满意的,不过他也不会情愿一辈子都只是想现在这样随便摆个摊子,王英只是给秦玉和孙国盛打工的,自然不会有什么意见,只是她也好奇秦玉怎么会看见什么都能想到赚钱的主意,有时她甚至会想秦玉会不会就像书里说的那样就好比财神爷下凡,走到哪儿都能赚到哪儿,吴小艺当然是心存羡慕的,他甚至在考虑自己是不是也干脆离开修造厂,虽然已经是正式工了,每个月也就那点死工资,之前还很满意,可跟人家还真没法比,要不然自己也跟着他干,或者干脆自己也摆个摊子,说不定还更好,不过真要下这个决心他也有些舍不得,毕竟如今的工作也的确是来之不易。龚永健则只是在好奇,对于秦玉的才干他已经深有体会,现在他到真的很期待秦玉可以沿着这条路走到哪一步去。

至于秦玉本人,他可不是那种习惯于等待的人,说干就要干起来。

和之前一样,秦玉又一次找到了那家军方下属的商行,用对方的牌照把东西运进来,然后分他们点儿钱。

事情办得很顺利,手续方面略繁琐一些,彼此有商有量的,不过一个时辰也就办得差不多了。

回客栈的路上,每个人都显得很放松。

“走走走!一块似玉非玉的破石头,老子给你开价五两银子还嫌少,你也不打听打听,我康百万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过,要不是看在当年和你爹的交情,都懒得理你。”一个声音从拐角的胡同里传来。

人都是这样,好奇心格外的强烈,秦玉等人紧走几步,站在了胡同口。

“康叔,您就当是可怜可怜我,这块玉您就收了吧。您也知道,我娘她……”说话的是一个佝偻着背的男人,背对着秦玉等人,看不太出年纪,听声音好像并不年轻,他对面站着一个五十来岁的胖子,那他大约跟左清的岁数差不多吧。

“你娘病了,没钱治,我知道的。可你又怪得了谁?当年我和你爹一起出来打拼,你爹攒下的银子至少不比我少,这些年又是那个败家子时常拿了东西来我这家当铺典当,你自己说说,我这个当叔的几时亏待过你,你自己又几时争过气,逛窑子,进赌坊,就没有你小子不干的,现在老娘生病了没钱治,那这么个破东西来糊弄我,我康百万开的是当铺,不是善堂。”

两人的对话秦玉已经没心思听下去了,他的全部注意力都被那个佝偻着背的家伙手中的东西吸引……

第三十五章 绝望

“石头,我知道你有钱。可有钱也不是这么花的呀!那家伙分明是个不孝子,对,他母亲的确是卧病在床,我也很同情,可我是不信那家伙兑了银子真的会去给他老娘买药,还不是或赌或嫖,转眼就花得精光。何况是花五百两银子买这么一堆破烂。”回来的路上,龚永健不住地埋怨着秦玉,虽然花的不是他的钱,看着也是心疼。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类似的想法,只是没像龚永健那样说出来。

五百两银子,龚永健到处求爷爷告奶奶,花上小半年的时间,从衙门那里要来的补贴差不多也就是这个数了,却也能让修造厂半死不活的维持下去。李有财孙秉禹的羊血汤摊子经营得不如秦玉在时好,也比以前卖针头线脑和劣质高粱烧要好得多,重要的是两位老人现在都是兴隆街上让人羡慕的对象。王英在便民酒馆工作的时间不长,经手的总流水都还没有五百两,吴小艺要是不离开修造厂,二十年的工资才差不多是这个数。秦玉虽然聪明,到底还是个少年,骤然乍富,有些太不拿钱当钱了。

那个佝偻着背的家伙拿去当的是一块似玉非玉的柱状物,秦玉就这么买下了,还跟着他回家,那家伙又取出一包东西,说是他死去的父亲从岛外带回来的,秦玉也全都收下,几乎没怎么还价,直接五百两银子成交。

除了那个柱状物,包袱里的东西显得有些杂乱:几个锈迹斑斑的残片,看起来好像是兵器的零件,不够就算真的能拼凑成一件兵器,锈成这个样子,很难想象它还能剩下几分威力;一个看上去很像是罗盘的东西,秦玉还摆弄了一下,完全没有指南的作用,也不知是坏掉了还是一开始就是如此;一个墨斗,一小捆浸了朱砂的线;一身看起来很旧似乎一扯就会破掉的道袍;两颗桃木钉,其中的一颗有被烧灼的痕迹;几支看起来很旧的杏黄色小旗;几块黑不溜秋很不起眼的石头;一叠黄纸,一小罐朱砂,一堆被绑在一起的小袋子,都是空的。

秦玉没有多说什么,不过他心里清楚,五百两银子的确不算少,不过只是那些黄纸和朱砂就不只这个价钱。

这好像是一个道士的包袱,里面的很多东西其余都不知道该怎么用,不过即便抛开黄纸和朱砂,秦玉一开始想要的只是那个似玉非玉的柱状物,其他的都要算是意外之喜了。

那是一把测灵尺,其他人不识货,秦玉又怎么会不认识。

吃过晚饭,秦玉推说有些累了,径自回了房间。

鹰蛇强身术已经已经练到第三式了,不过这个速度并不能让秦玉感到满意,他还需要变得更强。操练了几遍,确定心情已经完全平复,秦玉用力的握了一下测灵尺。

金木水火土,白青黑赤黄。没有,什么光芒都没有,哪怕是像萤火虫那样不易被人察觉的光芒。

“怎么会?”

秦玉不甘心的又握了几次,结果都是一样,没有哪怕最微弱光芒散发出来。

自己是没有灵根的?秦玉瘫坐在地上。

意料之外,却也在情理之中。这世上本就只有极少数人拥有灵根,不要说什么极品灵根,就是杂灵根都很少有人拥有,作为一个被家族抛弃之人的后代,资质差简直就是与生俱来的,没有灵根真的一点都不稀奇。

自己还真是倒霉呀,夺舍了这么一副身体。中了熔魂丹的毒,自己已经失去了继续等待转世和夺舍的机会,八条经脉全部淤塞,除非有天材地宝来伐经洗髓,否则习武的成就注定不会高,没有灵根,想要走修仙之路也被堵死了。传说中的确有人服食生灵丹凭空长出灵根,且不说这传说有几分可信,也不说秦玉根本没有生灵丹的丹方,更不必说秦玉那点儿半吊子的炼丹术应该也炼不出生灵丹,单是要找寻材料,只怕就不比伐经洗髓的天材地宝来的容易半分。

一下子所有的路似乎都被堵死了,秦玉也没了要制作捆魂符的兴致,算起来自己也就还剩一年多点好活了,是去努力赚钱,给秦凤攒出一份丰厚的嫁妆,又或者自己现在就开始享受所剩不多的人生。

“我这是怎么了?”秦玉抱着头,缓缓从地上爬起来,坐到床上。

秦玉一阵的苦笑。自己今天这是怎么了,会如此的玻璃心。熔魂丹隋然恶毒,也不是无药可救,八条经脉全部淤塞,自己也不是第一天知道的,没有灵根就没有灵根了,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世上的人还不是大多数都没有灵根,还不是都活得好好的,自己从前哪怕遇到再大的困难都不会心灰意冷,今天怎么会有这种绝望的感觉。

猛地,秦玉只觉得头一阵阵的疼,不同于以往熔魂丹毒发作,只是单纯的疼而已,却还能勉强控制住身体,不会口吐白沫,也不会浑身抽搐,只是这种疼由内而外,仿佛来自灵魂深处。

突然,眼前的景象都发生了变化,只是转瞬之间,秦玉仿佛离开了望齐港的客栈,又回到了上马界的地下宫殿,而站在自己面前的竟是贾凌芸,只是她的样子十分狼狈,佝偻着身体,仿佛风吹吹就会倒下。

“怎么,没死吗?那这一切都是你制造的幻象喽,刚刚那种绝望的感觉也是你搞的鬼吧。既然没死,那老子就在杀你一回。”秦玉嘴里放着狠话,却并没有动作。

“这家伙如此难缠,差一点就着了她的道。虽然战斗力平平,不过这幻象确实厉害,这次不能解决,指不定什么时候再来一家伙,到时候谁死谁活就不好说了,虽然有些勉强,还是要拿出看家本事才行。”

秦玉的动作很不流畅,整个人都在摇摆,身体一点点蜷曲,不是弓成一个大虾的样子,而是干脆蜷缩成一个球。

“啊——”如同被人揪住头发般硬往后掰一般,脑袋向后仰起一个夸张的角度,尖叫声几乎刺破耳膜……

第三十六章 识海

“石头,你怎么了?”

第一个闯进房间的是孙国盛,接着依序是王英,吴小艺,龚永健,有些意外的是王都来的客商左清也还在,所有人都听见了刚刚那一声尖叫。

房间了似乎一切都很正常,白天买的东西也还好好的摊在桌上,只是秦玉不知为什么倒在地上,也没见身上有伤,只是浑身抖个不停。

“石头,你没事吧,吃晚饭时不还好好的?”孙国盛将秦玉扶到床上,只见秦玉脸色惨白,明明天气依旧很热,他好像却冷得直打哆嗦。

秦玉吃力地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好一会儿,总算缓过来一些,开口道:“让大家担心了,没事的,老毛病了,孙二哥知道的。”

孙国盛点了点头,他知道秦玉有动不动就头疼的毛病,也曾见过他发作的样子,当然,秦玉没告诉他自己是中了熔魂丹的毒,只是和之前比起来,显得尤其猛烈,离得老远都听得见他的惨叫。

“石头,天亮了去医馆瞧瞧,有病是拖不得的,而且你也……”王英怯生生的说着,她是想说秦玉又不差钱,不过想想还是没说出口。

……

送走众人,秦玉也算能够松一口气了,整个人都瘫在床上,一动都不想动。

这次算是真的把贾凌芸完全炼化了,没想到之前一时大意,被那老妖怪躲进了自己灵魂深处,这次突然发难,要不是自己意志坚定,不为幻象所动,又有破虚妄这张底牌在,鹿死谁手还真未可知。

没有林鑫语的丹药,也不知要多久才能恢复使用破虚妄消耗的精神力,至少未来几天,秦玉注定是只能像半个废人一般,还要忍受时不时的头疼,不过即便有,秦玉也不想吃那种副作用极大的丹药。

凡事总是有利有弊。成功的炼化了贾凌芸,不只是排除了一个掩藏极深的隐患,秦玉的脑海里多出了一种名为传承的东西。

“那老妖怪无数年来一直留在噬魂宗还真是得到了不少好东西呀。”仔细查阅着传承的内容,秦玉不由地感慨道。当年五大宗门一番厮杀,几乎同归于尽,费云岭作为魂修留在了噬魂宗旧址,各种功法秘籍又没人跟他抢,还有无数的时间修练,而作为费云岭分裂出来的一部分,贾凌芸所得的内容不全,却已经足够秦玉这个门外汉受用的了。

突然,秦玉想到自己完全炼化了贾凌芸,会不会也有了灵根,如今功法也有了,自己是不是也可以从此踏上修仙之途。

然而希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秦玉挣扎着摸到测灵尺,使劲全身力气一握,没有丝毫的光芒透出,不甘心的又握了一次,依旧没有丝毫变化。

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然而秦玉可不是那种轻易就会服输的人。何况这次还得到了许多传承,也算是不错。

传承这种东西还真是奇妙,就好像是脑海里突然多出了一个巨大的藏书阁,所有的秘籍功法,甚至一些关于人事物的记忆变成了一本本书,整齐地码放在书架上,而自己的灵魂就悠闲地坐在藏书阁内。

“这里还真是简陋啊!”说是藏书阁,其实就是一间大些的茅草屋,书架只有一个,看着就不结实,大部分的书也不是码放在书架上,而是随意的丢在地上,而自己坐着的地方也只有一个破旧的蒲团,连张桌子都没有,比较而言,黄玉山庄的藏书阁反倒显得奢华了。

“怎么会有这么个地方?”秦玉感到好奇,却也没继续纠结。

随便从书架上拿了本书下来,反正头疼得睡不着觉,看看书打发时间吧,也许一会儿可以好些呢。

很快,秦玉便沉浸在书的内容之中。

那是一篇名为《天地初合功》的噬魂宗入门级功法,适合筑基期以下弟子修炼,功法本身平平无奇,甚至让人怀疑这到底是不是一篇修仙功法,真正吸引秦玉的是后面长长的备注和练功心得。

所谓练气期不过是能释放一些低阶法术,拥有了内视的能力,练气期第五层以后可以御物腾空,在一般人看来这已经非常了不起了,不过从那些心得中可知,练气期对人的实力提升有限,不进入筑基期,都未必打得过不修仙不习武的普通人,而那个御物腾空更是鸡肋般的存在,几乎只能站在空中不动,要移动不但极消耗体力,而且速度很慢,只能算是为筑基以后御剑飞行打个基础罢了。此外,那些心得中还不只一次的提到了识海。

识海是修仙之人在体内专门开辟供灵魂居住的地方,开辟识海的条件相当苛刻,不到结丹期失败的机会很大,炼气期更是不能自行开辟识海。噬魂宗是五大宗门中最重视修练识海的,有时宗门内的精英弟子,在刚刚进入炼气期后就由长辈帮他们开辟识海,虽然要冒一些风险,却也让那些弟子能更快的成长起来,噬魂宗弟子更是在同境界中出类拔萃。

秦玉看了看自己身处的这个藏书阁,越看越觉得就是书中说的所谓识海,虽然简陋,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的。那么所谓传承就不是藏书阁本身,而是这些藏书阁里的书。

可自己现在就连炼气期都不是,识海又是哪里来的?

贾凌芸当然不会好心帮自己开辟识海,这副身体原来的主人大约连识海是什么都没听说过。再想想会不会是自己练过的功法无意中开辟了识海,鹰蛇强身术?这不可能,回梦心经?好像也不可能,破虚妄?如果真的有可能,大约也只有这个了,起码每次使用破虚妄,就像开辟识海一样,要头疼许久,可自己前世使用过那么多回,也没见开辟出识海来。

算了,反正这些都已经在自己的识海内,其他人别说不知道自己拥有识海,就是知道,想夺都没办法,倒不急于一时把这些书都看完。

退出识海,依旧是头疼,似乎没有一开始那么难以忍受了,迷迷糊糊的,秦玉睡了过去……

第三十七章 投资与购物

一觉醒来已经是吃午饭的时间,头依旧很疼,依旧不想动弹,不过秦玉还是打算起来活动一下,至少下楼去让同伴们比较放心。

吃过午饭,秦玉又一次开始整理头一天买的那些东西,有了传承,再看这些东西就显得一目了然了。

测灵尺自然不用说,秦玉早就认识的。那些破碎的残片并不能拼凑出一把完整的兵器,只是一些残片,看不出品级,不过也看得出是来自于一件法器的一部分,这就已经很不得了了,普通的兵器与法器,哪怕是下品法器相比,根本是云泥之别,这堆东西的原主人很可能是认识法器的,虽然已经残损不能修复,还可以提取其中的材料,遇到懂行的人,也许能卖大价钱。朱砂黄纸不用多讲,墨斗和线也只是一般走街串巷替人做法事的道人的东西,没什么特别之处,至于那个看起来很像是罗盘的东西,也真的就是一个坏了的罗盘,很可能原主人对此也是一知半解,看都是放在一起,就一股脑都收下了。真正值钱的是那两颗看起来不起眼的桃木钉,那可是货真价实的下品法器,虽然略有一点瑕疵,不过法器就是法器。秦玉赶紧小心地收好,虽然明知道真正认识法器的人很有限,不过现在自己没有实力,却有一件法器,根本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最后看的是那几块黑不溜秋不起眼的石头,这竟然是鬼域石,极为稀有而价钱昂贵的宝石,说是价值连城有些夸张,也不是一般贵族能拥有的,而在修仙界,这种石头还有另一个名称,灵石,一种富含灵气的矿石,修练时握在手中有事半功倍的效果,使用尽后会化为齑粉,这只是几块下品灵石,所含的灵气有限,在那些修仙的大宗门,进入炼气期的弟子每月都能得到两块,不过那也是大宗门,对于其他人来说,只是这几块下品灵石,就足以掀起一阵血雨腥风。

原本只是看中了测灵尺,看到那些黄纸朱砂就知道是一笔赚大了的买卖,没想到还有着许多惊喜等着,不过这也要算是甜蜜的烦恼了,所有的这些东西自己都要小心地收起来,万一走漏了风声,必有血光之灾等着。

……

一连几天,秦玉除了吃饭就没有离开房间,闲下来的时候都是进入识海,一方面整理散落地上的书,另一方面也是挑拣看看有没有适合自己的,不过毕竟有太多需要整理,一时间倒也没看到什么合适的。

就在修养的这几天,秦玉托左清回去后帮自己物色一个便宜的冒险者小队,起初他还劝左清也一起投资,不过这位王都来的客商显然是在之前的投资中吃够了苦头,始终还是心有余悸,不过让他帮帮秦玉的忙倒是举手之劳的,毕竟战争时期,闲下来的冒险者真的要多少有多少,何况这对于增加彼此间的友谊也有帮助。只是在他看来,这个少年的胆子未免太大了些,对外面的世界几乎一无所知,却敢在这个时候投资冒险者小队。

“我年长你许多,也托大叫你一声石头,我劝你还是放弃的好,投资冒险者可不像你想象中的那么容易。”出于好意,左清还是做出了自己的规劝,“做生意可不仅仅是头脑好就完了,信息是很重要的,当然,这也需要一些运气,在所有的生意里,投资冒险者尤其是如此。说你一声少年人,不要说我是倚老卖老,不过这么多年在生意场上打滚,听得多了,也见得多了。人们总愿意去谈那些一夜暴富的例子,就好像投资冒险者小队是这世上最有利可图的一样,其实那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幸运儿罢了,他们往往都是极聪明的,同时运气也比一般人要好太多了,甚至说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打从一开始就是制定游戏规则的家伙,谁输谁赢原本就是由他们来决定的。事实上倾家荡产的也大有人在,我的一个朋友便是如此。那是我的一个学长,从小功课就极好,进了商行以后也有出色的表现,并很快获得提拔,我开始独立经营之后,他早已离职且买卖做得极大,前些年年资产最多时几乎是我的这家小商行总资本的十倍以上,算是一班朋友中最受人羡慕的,太太漂亮温柔,孩子也聪明可爱,家庭幸福,事业蒸蒸日上,就在他事业最顶峰的时候也开始投资冒险者,结果一次小规模的兽潮让他失去了所有的一切,他不再是受人尊敬的人,为了偿还高利贷他太太也要出来工作,甚至要去陪客人喝酒,所赚到的钱却不足以支付利息,最后我那位学长只能走上绝路,那位太太要去城南的书寓陪客人还债,后来干脆长三幺二一路沉沦下去,孩子没有人管,现在成了街头的小混混。石头你是我见过最有经商头脑的少年,我不希望你走那位学长的老路。”

秦玉当然不可能就这么被左清的言语所动摇,他要投资冒险者自然有他的理由,只是有些话说了左清也未必能明白。

几天时间里,几个人都在望齐港展开了各自的采购行动。只有王英是个例外,虽然秦玉和孙国盛都给了她一些钱,王英却并没打算就这么花掉,她还要把钱省下来,给奶奶买药需要钱,买营养品也需要钱,她只有这一个亲人了,哪怕自己省一些,也要照顾好奶奶。吴小艺买了一个巨大的包裹,里面装满了各种千奇百怪的小玩意儿,他说是要自己拿回去玩的,还要给家里人带些回去,秦玉却知道,他是打算带回去卖的,也许要不了多久他就会离开修造厂,虽然他还在犹豫,不过看得出也犹豫不了多久了,能有一份正式工作曾经是一家人的梦想,他也曾经想要继续考科举,不过现在见识了秦玉和孙国盛的财富,吴小艺又有了新的想法,只是要看龚永健会用什么办法挽留他了。孙国盛做了全套的新衣服,按他的说法望齐的裁缝手艺比临江的好太多了,这一次他没再搞出什么奇装异服来。龚永健总是一本正经的样子,没想到购物也绝不落人后,大人孩子的衣服装了一大包,外加全套的头面首饰。相较而言,秦玉买的东西应该还算少的,只是比较贵罢了。

该做的事都做了,要回去了。秦玉却还不打算就这么回临江去,他买了一张相反方向的船票,有一个地方他还打算要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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