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明反清 - xp1024.com
《复明反清》


序章 神枪手

“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响,姜嘉看了一眼身侧的计分表,露出了一抹从容的微笑,九点六环,几乎正中靶心。

四周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他们来至全球各地,大多人拥有者恐怖的体魄,但对着相对瘦小的姜嘉,却报以了敬重的目光。当中一个帅气开朗的中国青年夸张叫道:“嘉神,我太佩服你拉,两千八米,九点六环,再一次破了自己的记录。”

姜嘉平静的望了一眼来给自己道喜的好友葛涛,并没有任何的骄傲,谦逊的道:“这只是试训,成绩再好也是零,真正令人信服的,还是实战。”

姜嘉、葛涛皆是国际反恐特战部队的成员。

国际反恐特战部队是近年来成立的一支战斗力超强的特殊部队,成立的原因即是近年来恐怖组织越来越猖狂。随着科技的进步,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采取了极端的方式,谋取经济暴利。

恐怖组织的活动,遍布五大洲、七大洋,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都有他们活动的迹象,给世界各国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经过各国的商议,针对当前的情况,一致决定成立一支专门对付恐怖组织的国际劲旅,以打压恐怖组织的气焰,这也是国际反恐特战部队的起因。

能够加入国际反恐特战部队的,都是精英中的精英,各个国家最强悍的战士,有着无与伦比的实力。

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有国家的地方就有战争。

这些从世界各国汇聚一起的强悍战士,有着至高的国家荣誉感。他们在对敌时,能够配合无间,但是一到了空闲时间,即成了泾渭分明的竞争对手。在每一个项目上,都如争夺奥运会冠军一样,要为自己的国家赢得至高荣誉。

中国特种兵是世上最强大的特种兵系之一,有着过人的素质,徒手格斗,野外生存,飞檐走壁,攀山越岭,在国际反恐特战部队中大放异彩,屡屡夺魁,令世界各国侧目。

尤其是葛涛,葛涛出自没落的武术世家,自幼学习至刚至强的八极拳,打遍特战部队无敌手。在一次特殊任务中,曾于远东徒手击杀七百斤的东北虎,而震惊整个特战部队,被队里的人称为最强的功夫小子。

然而在枪械上中国特种兵却一直是弱项,这也给中国的制度有关。中国对于枪械管的特别严,绝大多数的人,就算一辈子也没机会摸枪。一般人只有从军后才能接触枪,然后练习。中国参军年龄在十八岁到二十四岁之间,而且就算当了兵,真正开枪的机会也不多。

反之其他国家他们对枪械的管理并不严格,甚至还有许多的少年射击俱乐部,其中德国的少年射击俱乐部只要到了十四岁,即可入内耍枪。当然在中国也是有射击俱乐部的,但是没有一定的经济支持,想要长期练习,无疑是痴人说梦,有了这个经济实力的人,又有几个会去从军?

慢了一步,想要追回来,那是千难万难。在这方面,中国军人基础要逊于他国,表现自然是逊色一筹,尤其是狙击一项,更是相差甚多。可偏偏狙击是反恐斗争的主流武器,杀伤力最强最稳的武器,至关重要。

姜嘉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点,他是富二代出身,自幼喜欢玩枪,因为种种原因参军入伍。那超强的狙击手天赋,引起了长官的注意。经过培训,短短的二十年,他成为了精通所有枪械的神枪手。…,

加入国际反恐特战部队以后,凭借一己之力,打破了十二项部队先辈创下的几率,震惊了整个特战部队,打破了神枪小队中中国队员为零的局面,成为其中数一数二的枪手。

开朗的葛涛更是给他灌上了一个“神”的绰号。

葛涛慎重的说道:“说的不错,你有实力,缺的只剩下证明自己的战绩……”

根据反恐特战部队的习俗,新人入队需要接受两年的特训才能获得出战的机会,姜嘉入队方才一年半,还差些许时间。

“不过了,神就是神,你现在除了刷新自己的记录,还是刷新自己的记录,有这个实力,还怕什么?”严肃不了多久,葛涛又嬉笑起来,他用手肘顶了顶姜嘉的小腹,很看好自己的这位同胞将来的表现,毕竟在枪械上中国队员被压的太惨了,需要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毫无疑问,姜嘉是其中最出色的。

姜嘉道:“你们就是太看得起我了,神,真不敢当,不过我倒是知道一个接近神的枪手,他的实力,让我自愧不如。”他开始是苦笑,但随着说道那一个人,语气渐渐变得尊重,还有一丝丝的向往。

葛涛一脸惊讶,在特战部队中,姜嘉的枪法以是公认的第一,而特战部队是聚集了全世界最出色的精英,夸张道:“不可能吧,还有比你更厉害的枪手?”

姜嘉淡笑道:“有什么奇怪的,我们中国自古就有一句话叫做强中自有强中手,厉害的人物往往都隐藏在民间。去年,我不是获得了一个回家探亲的机会?在深圳的一家训练场里,我遇上了他。结果输了,以一分之差,输给了他。”

葛涛有些不以为然道:“一分,差距不大,是你当时没发挥好吧?”

姜嘉摇了摇头道:“我二十岁受到了国家的栽培,拥有最好的条件,又在特战部队中受过最科学的训练,而他仅仅是一名枪械爱好者……如此情况,还能说差距不大?他是我迄今为止,遇上了最具神枪手天份的人……如果他能像我一样,很难想象他的就成会如何。”

葛涛沉默半响,记起了自己的师弟,那位习武天份更胜于他的奇才,也是因为环境所逼,放弃了习武,长叹道:“你说的不错,我们国家缺的不是人才,而是发展人才的土壤,使得人才沦为庸才。对了,那人叫什么?”

姜嘉道:“李翔……”

第二章 痛骂施琅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西湖苏堤传来了一人的放声高吟。

紧跟随的是一声的赞叹,“贺季真的一首《咏柳》将柳树的柔美,表达的淋漓尽致……”

又一人道:“不仅如此,他借柳树歌咏春风,赞美春天,赋物入妙,语意温柔,正应了此情此景。”

正逢初春好时节,春游踏青会友时。

这江南美景,首推西湖。而西湖美景又以苏堤春晓为尊,在这景色宜人的季节中,少不了文人墨客的卖弄风骚。三五十人聚在一处,吟诗对对,观景赏花,正是纾解闭门苦读所带来烦闷的绝妙之事。

“几位好雅兴啊!”粗犷豪气的声音从一旁插入,一位魁梧的壮士笑盈盈的出现在了这群年轻文士的身侧,在他身旁还有几人,亲昵非常,显是带着家人出游来的。

同为游人,能相遇一景本是缘分,礼貌客套,基本礼节。

谁知这伙年轻文士见了来人,一个个神色微变,交头接耳,无人应会。

魁梧的壮士略显尴尬,随即坦然一笑,道:“看来你们对施某误会甚深……也罢,你们不是施某,哪里懂得施某人的感受?”他叹了一声,颇为感慨,转身欲走,却听身后传来一阵冷笑:“施大人背信弃义,背主求荣,你的感受,我李卫国确实不曾体会。”

施大人身子微微一颤,缓缓的转过来,面容严峻肃然。他姓施单名一个琅字,乃福建水师提督。他本是民族英雄郑成功麾下的将领,后投降清朝,受到重用。虽官运亨通,却无法避开天下悠悠之口。他常屈尊与文士往来,即是想借助他们之口,为自己洗刷“背信弃义,背主求荣”之名。今日与家人一到来西湖游玩,见文士聚会便上前亲近,却不想碰了一个钉子,让人揭了老底。

时正康熙七年,明朝早已灭亡多年,天下还算安定,唯独江南,风云暗涌,尤未安稳。

昔年吴三桂叛清,迎清兵入关,清军所向披靡,河山尽失。明军义军降的降,败的败,不堪一击。达江南时,清将大笑道:“江南暗弱,兵卒无能,一纸降书即可收服。”

他们哪里知道江南士子多如水中之鱼。士子们自幼学习孔孟之道,忠君爱国之心,可表天地,可照日月。他们并不强大,但却用血肉证明对故国的眷恋不舍。

清军在江南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抵抗。即便是是现在,天下基本大定。江南上下百姓士子也有大多数人不忘故国。哪怕钢刀在喉,哪怕清朝贵族叫嚣着“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江南百姓也面无惧色的表露自己的爱国心。

李卫国即是其中之一,他始终心存故国,便是现在依然头戴四方平定巾,身着襕衫,做明朝书生打扮。

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李卫国的一干好友大多都与他一般,对于施琅这种逆臣,充满了不屑与厌恶。

施琅一字一字的缓缓道:“背信弃义,背主求荣……”说了这八个字,他突然像是受到刺激一样,怒声道:“是我施琅背信弃义,还是那郑成功负我施琅在先?你们知道什么,我施琅少年便追随郑家,受他郑成功的召唤,为他出生入死。就是因为意见不合,他削我兵权,我不说二话。朝廷派马得功偷袭厦门,守厦主将郑芝莞正是郑成功的叔叔。他不顾全城百姓的安危,惊慌弃城溃逃。是我,是我施琅领着六十人,浴血奋战,打退了朝廷兵马,为他保住了厦门。那一仗,我身负三十二处刀伤,致命伤高达六处。可郑成功他是怎么对我的……我的部下曾德犯了军法,他逃到了郑成功的军中,我只不过是将他擒来正法,以正军规,何错之有?”…,

李卫国期期艾艾说不出话来,一行文士也无言以对。他们虽是文人,不通军略,却也知军法无情。

此时苏堤左右的行人都被施琅的话给吸引,他们悄悄的聚在四周,静观其变。听得施琅发问,有的人点头表示赞同,有的人暗自鄙夷,但鄙夷却也不得不承认施琅在这方面无错,不知如何反驳他。

施琅大声道:“说不出来了?因为我没错,错的是郑成功。他不问原因就下令抓我父子三人,我侥幸逃脱……可是、可是……”话至此处,他眼角含泪,双目赤红,拳头紧握,厉声道:“那心狠手辣的恶徒竟然将我无罪的父弟杀了……我施琅走到今天都是那恶徒一步步逼的,怪不得我。”

“哈哈……”施琅话音落下不久,围观的人群中,传来了一阵大笑。

众人寻声望去,只见一个弱冠少年,毫无风度的捧腹大笑,大失仪态。

施琅大怒:“少年郎,你笑什么?”

弱冠少年笑声立止,抬头露出真容,是位英气勃发的少年郎,他冷笑道:“我笑你施琅恬不知耻……颠倒是非,混淆视听。明明是背主求荣,却表现的义薄云天……这当了婊子,还要挂贞洁牌坊,你说,我笑……呃,何错之有?”

施琅怒发冲冠,几欲动手,见四周人众,强压着怒气切齿道:“你倒是说说,我施琅如何的颠倒是非,混淆视听?”

少年郎扬声道:“先前你说叛明投清是因为郑成功杀了你的家人?”

施琅高声道:“正是如此。”

少年郎怒笑道:“回答的爽快,那我就要问一问施大人你了。你叛明投清可是有人用刀架着脖子强迫你的?还是你爸……父亲让你怎么做的?真是可笑……郑成功杀了你的家人,你若是条汉子,大可去杀了他。你成功了,没人怪你。为父报仇,天经地义。你失败了,也是条汉子,值得敬重。你呢,选择了降清。这是你的决定,本来也没什么。可你偏偏为了自己的名声,将一切都赖在郑成功的身上,说是郑成功逼你的,这跟挂贞洁牌坊的婊子有什么区别?”

少年郎一字重过一字,他手指施琅再次高声道:“现在我明打明的告诉你,是你自己选择了做汉奸走狗,哪怕你有天大的委屈,你——施琅,就是汉奸走狗,找再多的借口,也是汉奸走狗。”

“好,骂得好!”四周传来了一阵欢呼。

有人说江南暗弱,有人说江南多骑墙派,但历史却证明了江南是最重视故国的,就算到了乾隆年间,江南大部分地区还是保留着明朝的遗风。官降民不降,说的即是如此。

少年郎的这番话,说中了四周游客的心声。他们记起了自己是明朝的子民,忍不住为他高声喝彩。

施琅受如此痛骂,脸上就如打翻的五味瓶,又气又怒,各种表情都有,但眼帘之下无法瞧见的部分,充斥着浓浓的杀机。

第三章 穿越者

施琅受到如此责骂,气的脑袋发懵,拂袖而走,家人都顾不得了。

施琅的妻儿亦不好意思多留,底耸着头,匆匆而走。

少年郎的这一番痛骂大快人心,在施琅走后,他即刻让游人围住,连连笑赞,只把那少年郎说的是晕头转向。还没等他回过神来,便听人群中传出一句话来:“这位公子还是速速离去的好,你那番话是大快人心,可却犯了忌讳。现在已经是大清的天下,你骂他是汉奸走狗,细究起来,怕是有性命之虞。”

又有人附和道:“施琅这厮品行不佳,却是有智有勇。先前让公子气的冲昏了头才没有意识到这点,待清醒醒悟,饶不得公子。”

两人一说,四周游人也明白事情严重,纷纷让开,给了少年郎离去的道路。

有许多人想结交这位敢于仗义执言的少年郎也将心思藏在心底,期盼过了今日,日后有幸见面,结交一番。

少年郎有些拘束的往四周一礼,在游人的目送下,离开了西湖苏堤。

“咕嘟咕嘟……”

少年郎离开了西湖,耳中听到了肚子的呼叫,忍不住叹了口气道:“李翔啊,李翔,你真是天下第一的糊涂蛋,都到了火烧眉毛了,还逞什么英雄好汉……”嘀咕着摸了摸正在打鼓的肚子,道:“别人穿越不是官二代富二代就是美女成群,同为穿越大军的一员,我不会就这样饿死吧,这也太对不起先烈了。”

少年郎叫李翔,并不属于这个世界。就在一天前,他还是一个刚刚走出高中校门的学生,可一天后他却成为了一个四百多年前的古人。这之间的转变,离奇如梦,让人无法接受。

李翔还记得那一天的景象,他与校友一起到西湖游玩。在十景之一的孤山遇到了拍摄明朝奇人王明阳的剧组,剧组正在游人中挑选一些路人甲的角色,李翔觉得好玩也加入其中。因为他外表阳光,让剧组相中给他一个颇有含金量的路人甲:一个拿拂尘装逼,没有一句台词的明朝道士。

其实他应该庆幸,他演的是道士。清朝对汉人剃发易服的打压到了极致,他们杀了数以百万的人,依然觉得不够,只要有汉人不剃发易服的,若非道士,抓到一个就杀一个,绝无生还的可能。

正当他演完一场,打算卸妆的时候,脚下突然出现了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在众目睽睽之下,整个人毫无征兆的消失了。

在他原本所在的世界里,因为他的消失,引起了无数各类学家的兴趣,也衍生了一个科学名词“时空黑洞”。结合各种条件,发生的几率是亿万亿分之一。

李翔当时又惊又惧,跑出了山林,这才发现眼前的景象与记忆中的大不相同,同样是孤山,同样是杭州西湖,但却是四百年前没有人工刻意开发的西湖孤山,四周的游人都是电视里常见到的古人。

那种情况就如做梦一样,李翔用了一天一夜才接受了这个事实。确切的说是不得不接受了这个事实,他一天一夜没有吃东西,肚子早已饿的率众抗议。

李翔整理了一下看看有没有有用的东西,却发现手机什么的都在换衣服的时候让朋友保管了。唯一带来的东西,只有同病相怜的化妆盒。盒子里就是一些简单化妆用具,还有一套洋人的金色卷发,连剪刀也没有一把,没有一点用处。…,

李翔只能将化妆盒埋了起来,走出了孤山,决定先解决当前之急填饱肚子,在做打算。

他就如这个时代的特殊道士一样,信步走在西湖上,脑中苦思充饥良策。抵达苏堤时,正好遇上了李卫国一行的“文人墨客”,灵机一动,计上心头:古代君子之交,以文会友,吟几首诗,交个朋友,吃个蹭饭,肚子的问题不就解决了?

这诗不会做,会吟就行,装下逼,摆出个才子的模样,还不鹤立鸡群?

这装逼的本事,古人哪里有现代人有研究。

心念于此,李翔正打算隆重出场,不想让施琅抢了一个先。

李翔作为一个中国人,对于中国的历史还是有些研究的。细节可能说不上来,可是历史上的那些伟人,那些汉奸,他可记得清清楚楚。施琅便是其中之一,位于汉奸之列。

李翔觉得晦气,打算另找目标,就算是饿扁了,也不能跟汉奸为伍。正打算离去的他,听到了李卫国的质问。

李卫国的反应让李翔惊讶,施琅随后的回答更是让李翔气得义愤填膺。

中国古来英雄无数,李翔最欣赏敬重的人物首推岳飞、郑成功。心目中的英雄偶像让施琅这个汉奸如此贬低,只气得面红耳赤,站出来痛骂了他一顿。

历史上关于郑成功与施琅的事情,李翔在了解郑成功的时候,还是知道的。

便如施琅说的,事情即是因为曾德而起。曾德曾是施琅的部下,因犯了死罪,藏到了郑成功的军中。郑成功见他勇猛,提拔他曾为自己的亲随。施琅得知后,直接到郑成功军中拿人了。

郑成功是一个很强势的大将,施琅不通过他就到他军中拿人,等于是扇他一个耳光。于是下令让施琅不得杀曾德,可施琅却一意孤行的将曾德杀了。他正了军法不假,却也违背了郑成功的将令。郑成功下令捉拿施琅,施琅却跑了,这才激怒了郑成功,将施琅的父弟给杀了。

总得来说是屁大的事,如果施琅不跑,郑成功应该不至于为了一个曾德而杀一员能征善战的虎将,可施琅自己跑了,让家人替他受罪。

这件事情郑成功也不是没有错,但绝非错在他一人,施琅自己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李翔并非偏袒郑成功,实是施琅将他与郑成功的恩怨,放在了国家大义上,将这段恩怨当做自己降清当汉奸的借口,来蛊惑天下人,为自己洗刷臭名,说郑成功的不是。

这种小人做法,激怒了了解一切缘由的李翔,也就有了那一段痛快淋漓的大骂。

走在路上,李翔吧唧了一下嘴,这骂了汉奸,心底到是痛快了,可这肚子该怎么办?

第四章 贵人相救

不知不觉中,李翔出了游人如梭的西湖,举目四顾,无一亲人,也无一可去之处,心中凄凉,念及养育了他十九年的双亲,想起父亲让扁担压弯的腰,想起母亲那慈祥的面容,更是泪湿双眼。

“爸、妈,孩儿不孝,再也不能照顾您二老了。”他想起家中还有一个懂事的弟弟,心中略感安慰,他弟弟李飞自幼懂事听话,不像他一样,调皮捣蛋,喜欢乱捣鼓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常常惹祸。有他在,至少二老不至于没人照顾。

李翔神游天外,突听一声高呼,回头一望,魂飞胆丧:一人一骑在他身后十步之外,对方黑巾蒙面,腰间佩刀已经半出,居心不轨。

李翔农村里长大,喜欢打猎,十岁就开始偷偷的捣鼓家里的土铳,十二岁即偷偷的拿着土铳上上打猎,翻山越岭平常之事,身手反应比之常人灵活许多。这性命攸关,也不管难看不难看,一个翻身,就地滚了几圈,避开了心怀叵测的那名骑士。

骑士显是冲他来的,在李翔避开之后,也勒马而停,调转马头,手中举着明晃晃的钢刀,向他冲去。

李翔滚倒在地,目光与骑士接触,更是一惊,心道:“老天。不会就这么挂了吧。”对方的目光熟悉,李翔来到这个时空,方才两日,得罪的人唯有施琅。这蒙面骑士的眼神身形与施琅相差无几,不是他又是谁来?

施琅虽是汉奸,但确有超凡的本领,功夫了得,是出了名的悍将,自己充其量就是身手灵活一些,功夫一道,从未接触,哪可能是他的敌手。对方有马,自己想逃也逃不了。

李翔一咬牙,暗忖:只能赌一把了。他发疯似的向身后跑去,耳中听着马蹄越来越急,越来越近,突然停住脚步,反转身体整个人对着马的前蹄扑了过去:施琅单骑蒙面而来,那是非杀他不可。与其盲目奔逃,至筋疲力尽,让对方虐杀,倒不如趁着体力充沛,放手一搏,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李翔年纪不大,但因为喜好的狩猎,已有七年的猎龄,有着猎人的心态。猎人深处大自然,随时随地都有可能遇险,一个遇事不乱的好心态是猎人在深山中存活的首要关键。故而面对险境,李翔这里并没有吓得尿裤子,反而沉着的想着办法。

物理学有着惯性定理,只要他能抱住马的前腿,让马无法继续前冲,受到力的影响,施琅的身体必将突然前涌,摔下马来。

如果是加速到极致的马,李翔这种举动无疑是找死,但如今马的速度没有完全提上来,正是一个机会。

天算不如天使,李翔双手抱了一个空气。

施琅身经百战,什么突发事情没有遇过?李翔的举动尽管出乎他的意料,但本能的勒住了马缰,向右一扯,控制坐骑来了个四十五度角转弯,以高明的骑术,急停了下来。

看着就在脚下的李翔,施琅狰狞的举起了大刀。

“完了……”李翔双手抱空,就知一切皆休。

“当!”

他翻过身来,欲作死前挣扎,突如其来的一根白色长枪点在了刀背上,救了他一命。

李翔向那救命恩人望去,是一个戴著狰狞面具的怪人,身披黑色长袍,从体型上看是一个女子。

怪人枪法精妙,竟如朵朵梨花,处处攻击施琅要害,招招致命。…,

施琅突遇强敌,也无心顾及李翔,举刀相迎,身前一线护的密不透风。

看着头顶上眼花缭乱的你来我往,李翔想着保命要紧,就地一滚,逃到了一旁,手中却悄悄的握住了一块如鹅卵石般大小的石子。

李翔吞了口唾沫,心中有些忐忑,但他并没有跑,来人救了他的性命,在没有确定她的安全,他做不到一个人灰溜溜的逃跑。

怪人长枪幻出漫天枪影,招招占据先机,只打的施琅全无还手之力。

李翔大喜,学做古人微微作揖,高声道:“这位英雄,救命大恩,没齿难忘。我不会武艺,留着也只是累赘,拖累英雄,先行一步。”既然怪人能压着施琅,足见武艺不会逊色于他,独自一人能够从容应对,他留在这里反而碍事。

施琅武艺并非不如怪人,只是他今日是来游玩,只带了随身佩刀,并不适合马战,对面的怪人以兵器上的优势,力压他一筹,兼之怪人确实枪法精妙,世所罕见,只能被她压着,听李翔要走,气得“哇哇”怒吼,全无办法,暗恨自己托大,想要亲自手刃李翔。若是叫上亲卫,那里由得李翔在这里放肆。

李翔转身想走,突然发现右方百米外的林木处有一位着甲的将官,正弯弓欲射,冰冷光亮的箭头正指着那位怪人。

“嗖”的一声,箭羽平行而飞,直射怪人而去。

李翔骇然大叫,手中的石子依照感觉向怪人方向掷去。他与怪人只有十步远,飞石转瞬即到。箭羽的速度快飞石数倍,后发先至,先一步抵达,正好与飞石撞在一处。

石子的力量远不如箭羽,磕飞了老远。箭羽终究受到了一点点力的影响,斜刺里贴着怪人的面具飞了出去。

李翔彻底松了口气,有这种效果,连他自己也没有想过。

这算是上天赐予李翔的一种天赋:李翔自小对于准心都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就像得了强迫症一样。小时候看见一个洞,就想用石子射进去,不射进去,就不吃饭不睡觉,长大了也是一样,玩飞镖,玩枪,甚至偷偷的玩家里的土铳,都有一种必须要打到所想要打到的东西,打不到就茶不思,饭不想,干什么都没精力。

经过千万次的练习,久而久之,李翔的命中率越来越高,到了后来,几乎达到百发百中的神奇境界。

他曾经用石子打过低空的飞鸟,通过预判路线,将飞鸟打下来,但打这离弦的箭,预判这种速度,却是凭生第一次,正是超水平发挥。再来一箭,他自己都不敢保证,还会有如此神奇的命中率。

怪人突然娇喝一声,手中长枪闪动如神迹般往上跳起,幻出漫空枪影,晃动跳跃间,长江大河般往施琅面门涌了过去。

施琅护着面门,不想耳中听到爱驹的悲鸣声。

怪人的长枪出人意料的扎进了施琅坐骑的颈部,她收枪回马,至李翔身侧,伸出了纤细的小手,低喝道:“快上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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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美人吟雪

危急关头,李翔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拉住怪人的手,在她的拉扯下,整个人腾空飞起,落在怪人身前马背之上。

“你挡着我了……”李翔终究是男子,便是比不上施琅魁梧壮硕,胜过纤纤佳人却是无疑。他坐在怪人的前面就像是一堵墙,挡住了她所有视线。

李翔脸色有些发白,骑马这高难度的事情,他还是第一次,听身后的怪人娇喝,只能尽量的缩起身子,双手死死的拉着鬃毛,将身子后倾,靠在怪人的身上,寻求一些安稳。

怪人的坐骑是少见的名驹,速度如若闪电。李翔从未骑过马,不知如何才能在马背上保持平衡,整个人随着良驹奔跑时带来的颤动,左右摇摆,若不是怪人双臂拉着缰绳,半搂着他,非摔下马背不可。

怪人骑术高明,策马如飞,还能护着李翔,保他安全。

李翔自幼胆大,渐渐也缓解了紧张的情绪。

忽然间清香入鼻,有一股所不出来的奇怪味道,接着他察觉到随着身体的上下浮动,身后那如棉花般柔滑,如软糖般富有弹性的山峦,不断的受到重力的挤压,顶在他的背上。那种感觉,那种感觉就像是让美人儿用胸前的凶器按摩一样。

李翔杂念丛生,身子酥麻到了骨子里,什么都忘的一干二净,肚子危险什么的,早就不重要了。在感受着这种独特的按摩之余,他脑中也不断地念想,想着身后怪人面具下的容颜,心道:“这怪人功夫好,声音也美……”目光落在那双持殭的双手上,又加了一句“巧手也是白嫩顺滑,容貌应该不差吧,只是不知她为何不惜得罪施琅,也要来救助自己,是路见不平,还是我太帅了?”

李翔缩在怪人怀中,身子觉得有些僵硬,微微移了移,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

怪人似乎有所察觉,冷哼一声道:“趴下……”

“什么?”李翔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发现一股力量将他压在了马背上,迫使他只能放开扯着鬃毛的双手,身子前倾,搂着白马的脖子。

“妄动一下,我将你踢下马去……”怪人原来担心施琅追来,也不知他们有多少人马,为保安全,一心策马,没顾念其他,但李翔这一动,让她胸前有股酸麻之感,方才发现两个的姿势极其不雅,因不确定李翔有心还是无意,也不好怪罪,只能恶狠狠的说了一句。

李翔扑在马背上,欲哭无泪,与先前的待遇,相差何止万里,暗骂自己犯贱,失去了最原始最天然最舒适的按摩椅。

也不知过了多久,马渐渐停了,身后的怪人也下了马,道:“我绕了一圈,到了这里应该安全了。施琅身为福建水军提督,手握地方水军,不可能在杭州逗留太久。他爱惜名声,也不会将此事捅开。你随意找个去处,只需月余时间,即可无恙。”

李翔跳下马背,脚步有些飘飘的,正是第一次骑马的后遗症。听了怪人的话,心中恍然,心想现在是古代,也便学着电视上的古人,文绉绉的道:“多谢姑娘救命之恩,李翔没齿难忘,可否告之姓名,一睹芳容,以图报答。”

“姓李?”怪人低声嘀咕了一句,多瞧了李翔两眼,随即释然一笑道:“举手之劳而已,再说你也救我一命,我们算是扯平了。你快走吧,免得施琅追上来。”…,

李翔知她不想透露自己的一切,有些遗憾,只能道:“也好,那多问一句,这里是什么地方,我要去江西南昌应该往哪里去。”他老家在江西,后来搬到了浙江。浙江呆不得,也没什么地方可去,索性回老家一趟,看看能不能找到自己要走的路,至于生活问题,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怪人道:“这里是栖霞岭,你要去南昌可往北行,到长江后坐船西行,要不了多久就能进入江西。”

李翔一听此处竟是栖霞岭,大喜过望,道:“原来这里就是栖霞岭,真好,到了栖霞岭,不上山祭拜岳王爷对不起天地良心。”他喜从心生,岳飞是他最敬重的英雄,能够在他的墓前拜拜,都会觉得莫大荣耀。

怪人先是一呆,随即道:“你也要去岳王墓?”

李翔笑道:“这是自然,岳王爷智勇绝伦,为国为民,死守抗金第一线,决不妥协,决不放弃,这股精神,这股气节,实在令人敬仰,他是我心目中最伟大的大英雄。”他说的眉飞色舞,突然记起怪人说的那个“也”字,忙道:“难道你也要去祭拜岳王爷?”

怪人没做任何犹豫拿下了面罩,露出一张粉光致致、光洁娇媚的脸蛋儿,柔媚的弯眉如柳叶一般,近双眉处淡一些,后边却又黑又浓,一双亮晶晶的明眸下面是腻如玉脂的鼻子,五官搭配的恰到好处。

李翔双眼不由得一亮,眼前的美女长得极其标致,但却有另一种风采比她的美貌更吸引人,是那股若有若无的英气:她站如劲松,身形高挑修长,眉宇间自信飞扬,举手投足,铿锵有力,毫无女子的娇弱,像是一位英姿飒爽的女将军。

李翔看的怦然心动,随之一笑,心想:“如此佳人,也不知会插在哪朵牛粪上。”

眼前的美人儿确实美极,让人心动,但李翔有自知之明,以他目前的身份地位与对方的模样,有着天囊之别,也无别的念想,只是暗自诅咒一句他未来的夫婿,走路让石头绊倒。这没下重咒,是怕佳人独守空闺,害她一生。

美人道:“在下姓秦双名吟雪,即是同道,一路同行吧。”

秦吟雪大方邀约,毫无做作之感。她出身于将门世家,是明朝女将秦良玉之后。因为清朝对于明朝“余孽”,赶尽杀绝,秦良玉的后人不得以改为母姓,故而秦吟雪跟她祖母一样姓秦。

秦良玉战功赫赫,作为史上唯一一位凭战功封侯的女将军,麾下的白杆兵参加平播、援辽、平奢、勤王、抗清、讨逆等大大小小上百场战役,战无不胜。自创的梨花枪法更是打遍天下,鲜有敌手,有着不输于男人的武勇与智慧。

秦吟雪虽是女子,却向往祖母的风采,自幼学习兵法韬略,希望于祖母一般闯下一份不让须眉的成就。她是明朝后裔,作为亡国之民,对清朝有着刻骨的敌视。今日她来杭州是为了祭拜宋朝名将岳飞,路过西湖附近的时候,遇上了李卫国一行人,听他们说着李翔痛骂施琅之事,心中暗惊,自忖:“施琅好名,受到如此侮辱,定绕不过李翔。”她与李翔素昧平生,却欣赏他的勇气。现如今是大清的天下,李翔能够如此痛骂施琅,实属不易。不愿见如此有气节的人,死于施琅之手,在查明李翔的大致模样与去向后,飞马支援。

秦吟雪老远就见施琅在李翔背后,意图痛下杀手,因相隔甚远,来不及支援,是以出声警告,提醒李翔。李翔的反抗,为她赢得了时间,成功的将他救了下来。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秦吟雪并不打算告之李翔姓名,更没打算以真面目相见。

可是李翔对于岳飞的敬意,让秦吟雪打消了所有的疑虑,觉得李翔是一个有气节而且颇有本事的人物,可以一交。

两人目标一致,也是缘分,又互救过性命,坦然摘下面具,告之姓名,邀他同往。

美女相邀,李翔自是义不容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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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岳王墓立志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再深,有龙则灵。

杭州栖霞岭远近驰名,以桃花盛开,犹如满岭彩霞而得名。但真使此岭成名的还是因为山中安息着一位可歌可泣的名族英雄……岳飞。

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秦桧、王氏、张俊、万俟卨四人因为百姓的怨恨,跪在了岳王亩之前,哪怕受尽千年的风吹雨打也难以洗去他们所造的罪孽。

李翔、秦吟雪走在前往岳王墓的途中,在他们的身后还有两位俊俏的小丫头,叫做锦儿、钟儿,是秦吟雪的侍婢。她们随同秦吟雪一到来杭州,途中遇上了李翔之事,秦吟雪便吩咐二俾先行一步,在栖霞岭下的凉亭等候。

秦吟雪与李翔同行不久,便与二俾汇合了。

李翔在途中跟秦吟雪说了自己的惨事,当然没说是穿越来的,这样太惊世骇俗了,只是说了自己的盘缠让小偷给偷了。

秦吟雪吩咐锦儿给了他三个干饼,总算是安慰了肚子。

两人一路闲聊,说到了秦吟雪的武艺,李翔赞她的枪法就如朵朵梨花盛开。

秦吟雪却道:“吟雪这套枪法精妙高明,我不过才得三四成水准,跟先人相比,差得远了。倒是公子,见过有射落对方的箭羽的。却从未听过更未见过有人仅凭飞石就能打飞离弦的箭,李公子的这手绝技,真让吟雪刮目相看。”

李翔道:“那是小孩子贪玩,练出来的把戏,先前能够打中箭羽,运气的成分更大一些。”

秦吟雪不可置否的一笑,自从初次见到李翔之后,就觉得他并非常人,面对实力悬殊的施琅,他表现出了足够的胆气与魄力,在自己救了他以后,没有盲目的逃,也没有傻傻的留下来做累赘。

有胆气,有气节,够义气,够机灵,这是秦吟雪在心底对李翔的评价,正因为有这些评价,她觉得李翔是个人物,不信什么运气之说,但也没有说破。

走了一段,秦吟雪脸色越发庄重。

李翔也收起了笑脸,在后世他时常到岳王墓祭拜,栖霞岭的景色与四百多年前相差极大,不过依然是那个方位那个位置,大致的地方还是有感觉的。

转了几个弯,岳王墓已在眼前,秦桧、王氏、张俊、万俟卨四座跪像,正是岳王墓标志性的招牌。

岳王墓四周很是干净,看来经常有人打扫。

秦吟雪亲自摆上了贡品,肃穆的站在那刻有“宋岳鄂王墓”五大字样的墓碑前,深深的弯腰作揖。

李翔亦是如是,看着墓碑,想着岳飞的事迹,想他在太行山孤立无援的时候,依旧不改抗金信念,以二十余骑吓退了金国万人队;想他为了保护数十万百姓撤退在柴墟镇亲自殿后,与金人激战南霸塘,身中两枪,死战不退。粮食断绝,岳家军上下直接就地割敌尸充饥,数十万百姓无一人遭受金兵毒手;想他长驱伊洛,克复商虢何等威风;想他加兵宛叶,兵进蔡州战无不胜。郾城大捷、颍昌大捷更是在野战中打的号称野战不败的金国骑兵落花流水,心中也不由的涌现出一股豪气,若我能如岳王爷这般,那该多好。

在后世没有这个机会,现在到了古代不如就以岳王爷为追逐的目标?

现在的李翔正是充满对英雄的崇拜的年纪,正是追梦的年纪,更是充满干劲的年纪,想着如果能像岳飞一样,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这辈子无憾了。…,

李翔根本没有去想现在的他连温饱都没法子解决。又何谈跟岳飞一样。

不过这就是年轻人,初生牛犊不怕虎,孤身一人,无权无势,却敢把皇帝拉下马。

当然还有一句话:如果想都不敢去想,又怎么能够成功?

同样的秦吟雪脑中也浮现着岳飞的点点事迹,心思:“若人人皆如岳王爷这样,满清鞑子又岂能占我大明河山,享我大明天下?我秦吟雪虽是女流,却也愿为心中正义,抛头颅洒热血。”

如李翔一样,秦吟雪也年轻。年轻人或许没有成年人那么成熟,那么睿智,但他们敢拼敢冲,有理想有抱负,有着成年人缺乏的干劲。

“走吧!”李翔也不知站了多久,发现手上的香都烧了快一半了,忙插到香炉中去。

秦吟雪也淡淡的一笑,点头同意。

在下山的路上,秦吟雪看了李翔一眼,觉得他有些不一样了。人还是同样的人,但精神上似乎充满了莫名的信心,问道:“刚刚在岳王爷面前,公子在想什么?”

李翔道:“想起了岳王爷生平事迹,有股被激励的冲动,想着如果能像岳王爷那样,该有多好。”

秦吟雪问道:“那公子今后可有什么打算?”

李翔想了想,脸顿时垮了,终于想起了自己面临的处境,不满道:“秦姑娘,不带这样打击人的。刚刚建立起来的信心,全都没了。”他装作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心底却没有多大的失落。就是有心出人头地,也没打算一步登天。哪怕是岳飞也是从敢死队的一个小卒爬上来的。他还年青,有时间挥霍,就算到老了,一事无成,也没关系,至少他向往追求过。

秦吟雪道:“李公子,吟雪有一弟。顽弟生性顽皮,不好读书,先生请了一堆,个个都说他朽木不可雕。我看公子也是饱读之士,不如先至我府上教顽弟读书,在做打算?”

走在最后面的锦儿、钟儿听了这话相互望了一眼,都觉得不可思议,在她们心中自家的小姐是女中豪杰,高傲如孔雀,对于一些世家公子,达官贵胄从不加以颜色,不知为何会对李翔,另眼相看。

却不知秦吟雪年少气高,心系故国。达官贵胄在她的眼中就是满清鞑子的狗腿子,而如今成名的世家公子,大多都为了家族的利益,委曲求全,最先剃发易服的,在她眼里也不是好东西。

反之李翔明明是文人,却放弃考取功名的机会,情愿当个带发修行的道士,也不向满清低头,敢骂施琅,有胆识有志气有气节,还救过她一命,待遇自然与众不同。

秦吟雪心知文人傲骨,也没有直接出手帮助,而是让他凭借自己的能力赚取自己应得的东西。

李翔想了想,明白秦吟雪有心拉他一把,只是他知道自己的斤两,虽是高中毕业,但主攻的是数理化,对于古代文学,实在没有什么深入的研究,但转念一想,教不来古文,不会教数理化吗?怕什么,点头应了下来。

就在他答应的瞬间,突然脚一震,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在他脚旁有一块可恨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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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所见所闻

苏州位于太湖之滨,长江南岸的入海口处,物华天宝,人杰地灵,被誉为“人间天堂”,素来以山水秀丽、园林典雅而闻名天下。

秦吟雪的家即在这座历史悠久的园林古城。

在前往苏州的途中,李翔拘束的骑在马背上,左右四顾。

杭州苏州两地相隔不远,却也不近,不可能徒步而行。秦吟雪一行人有三匹马,正好分了李翔一匹,锦儿、钟儿两个小丫头同骑而行。李翔本不会骑马,但江南并非产马要地,大多马匹都是用来驮货代步的矮小马,温顺异常,并不难驾驭,只要稍微掌握诀窍,就算是新手,也可乘之代步。但想要骑乘秦吟雪那匹特地从北方千金购来的良驹,就需要认认真真的下苦功夫练习骑术了。

回到古代,李翔还没有好好的领略江南风光,与美人同行,正打算看看古代与后世有什么区别。可这一路北行,所见所闻却是触目惊心。

沿海诸省本为殷实富庶之区,但眼前人稀地荒,民有饥色,农民举步蹒跚,毫无生机,生民之困,已到极处。

李翔身在二十一世纪,在那个世界虽说贫富差距极大,但再穷困的人,也有一口饭吃,哪曾见过如此惨景。

犹豫许久,李翔忍不住对身旁的秦吟雪问道:“怎会如此?天下大乱过后,即便不是大治,也不应该是这番景象?”

秦吟雪讥讽一笑道:“还不是朝廷的迁海令惹的祸,常言到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江南之所以发达,皆因海路便利,通达八方。一纸迁海令却让沿海空虚,使农业、渔业、手工业及海外贸易都遭受很大的摧残。百姓生计断绝,流离失所,海盗乘机活动,危害之巨,无法言表。”她愤然的指着周边一切道:“公子今日看到的还是好的,还没有见到真正的惨事。当年迁海令下达的时候,朝廷命令从传达之日起,以三天为限,沿海居民必须全部拆迁完毕。”

“三天?”李翔失声低呼,这要进行集体大迁移。就算是在后世,三天也未必能够迁移的了。在古代没有电话,还有广播,更没有汽车这类搬运货物的工具,效率低下的马车牛车,还不是人人都有,仅仅三天时间怎么够?清朝皇帝的脑子让驴踢傻了不成,下这种白痴的命令?

秦吟雪脸色伤感,道:“不错,正是三天。那么短的时间大部分百姓还不知道这件事情,偶尔听说也以为是闹着玩的。三天之内迁移,怎么可能呢?但这是事实,还不到三天。仅仅在命令下达的第二天,坐不住的清兵就如狼似虎的冲进沿海百姓的家轰人了。好多百姓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人拽出被窝,轰出家门。大多数人根本没有时间收拾行李,留下的财产全被官兵瓜分干净。瓜分干净还不止,还烧屋毁墙,一点余地也不留。百姓反抗就地正法,百姓不愿离开故土,引头一刀。无辜受罪的百姓们丢弃祖辈经营的土地房产,离乡背井,仓促奔逃,野处露栖。老弱妇幼,因冻饿而死,曝尸荒野者多达数十万计,以至于尸体填于沟壕,荒野中白骨累累,疫病四起,惨不忍睹。”

李翔听了脸色发白,他对于中国历史还是有些了解的,但这所谓的了解,限于秦汉三国时期,隋唐时期,宋明朝等汉人王朝,元清历史了解的不多,细节方面知道的不是很清楚,对于那些耳熟能详的屠杀是知道的,也是因为如此,对于清朝一直抱有偏见,但对于迁海令只是有所耳闻,觉得在书中出现过,却不知这迁海令竟然带来了这种可怕的后果。…,

这完全是赤裸裸的权力压迫,与大屠杀有什么区别?

“真是可恨!”李翔只觉得胸中有着一团火焰在燃烧,让他生出一股说不出的痛楚,对于清朝有偏见厌恶,渐渐的转为痛恨。

这时李翔听到了轻微的哽咽声,锦儿、钟儿已经红了眼,在一旁暗自垂泪。

秦吟雪解惑道:“锦儿、钟儿的父母就是沿海渔民,都死于当年的迁海令,当年我爹爹救下她们的时候,她们被已经逼得饿的发狂发疯的百姓抓住,打算丢入火中,烤了充饥……”

李翔脸色铁青,话都说不出来。

秦吟雪继续道:“我们所走的路,还算是接近内陆,算不得沿海,只是受到了波及,再往东而去景象更糟,直至死亡长城。”

李翔不解问道:“死亡长城,那是什么?”这秦始皇修建的万里长城是远近闻名,死亡长城却不曾耳闻。

秦吟雪道:“在驱逐了所有沿海百姓之后,清兵于离海岸三十里处开挖两丈余深,两丈余宽的壕沟,在壕沟上筑起四尺余厚,八尺于高的城墙,如同千年前的长城一样。不同的是任何人,只要有人踏入死亡长城一小步格杀勿论。死亡长城的另一边只剩下累累白骨,被烧毁的房屋,无一人迹。”

李翔想起史书上记载的大清是如何的繁华,一部部的电视剧中记载的清王朝是如何的富强,此时此刻的他真想穿越回去,绑着那些良心被狗吃了的编辑导演,再穿越过来让他们亲眼看看这番景象,看他们怎么解释这一切。

一个个饥民,一片片荒芜的土地,地底埋藏的数十万具白骨,数十万个冤魂,就是所谓的康熙盛世?

李翔愤然道:“满清如此欺压我汉人百姓实在可恨……若能如岳王爷那样……”说道这里,他警觉闭嘴,这时代不同,话不能乱说。刚刚从鬼门关爬出来,虽说并不后悔骂了施琅,但还是要吸取教训,谨慎一些好。

秦吟雪见李翔突然闭嘴,心中明悟,笑道:“我知李公子嫉恶如仇,不过留得性命,做点实事,可比贪图一时痛快心里舒坦更有意义,不是吗?”她七窍玲珑,也没说什么,很聪明的用了一个“恶”,代表了一切。

这个“恶”,并非是原意的恶人,而是满清朝廷。

北行一日,随着苏州的将近,街道两旁的情景,渐渐有了转变。

苏州远离海岸线,水网密布,土地肥沃,交通又极其便利,是江南屈指一数的繁华都会,越是接近本地,越有欣欣向荣的感觉。

但李翔脑海中让中途的惨景占据,以无心思欣赏此地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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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不可不防

在接近苏州城的时候,秦吟雪突然问道:“李公子,你可有路引?”

“这个……”李翔也知路引是什么东西,可他哪有那玩意,只能苦笑道:“随着盘缠一并让贼人偷去了。”他觉得有些对不住眼前的美女佳人,秦吟雪一路来对他还算照顾,可他却因为一个谎言,编织了无数个为谎言圆谎的谎言。直至现在,他说谎都能做到面不改色了。

秦吟雪想了想道:“那就得委屈公子了,你趴在马背上装晕,我带你入城……”说着,让锦儿给他牵马。

李翔依言趴在马背上。

秦吟雪或者她背后的的秦家在苏州有着不俗实力。路引在明清最为时兴,常人要远行,若无路引,是要依律治罪的,尤其是清朝对于百姓的束缚严格,更是如此。

可秦吟雪只是与城门将官说了几句话,检查路引的守城兵卒便让锦儿牵着他入城了,破例没有检查。

远离了城门,李翔在秦吟雪的提醒下,起身打量着四周的景色,街上来来往往都是人,街道房屋充满了古色古香的气息。他刻意留意了行人的装束,发现街上的商人文士武夫大多都剃发易服,扎起了辫子,穿着类似于旗袍样式的衣服,反倒是最朴实的百姓依旧保持着明朝的装束。

李翔因为迁海令一事,对于清朝已经厌恶到了骨子里,见那么多人放弃自己的习俗文化,论节操还比不上百姓,实在可恶。

其实这是李翔错怪他们了,他到现在还没有真正的意识到清朝为了挽杀汉人的文化,对汉人百姓做了如何残忍的事情。面对杀了几百万汉人的满清侩子手,他们只能屈辱的选择遵从满人的要求。

沿着苏州最宽的大街转了几圈,街上的行人渐渐少去。周边的商铺屋舍变成了红砖绿瓦,富丽堂皇的宅院,他们到了城中的富人区。

一行人在一栋大庄院前停下,李翔看着屋檐上金光闪闪的“秦府”二字,在看看府邸的宽距,暗自咋舌,早料到秦吟雪是白富美,想不到富成这样,这一块富人区就属“秦府”的占地面积最大,想必家业也差不多,在苏州因数顶尖。

李翔想的不错,当年秦良玉的丈夫马千乘是汉朝的名将马援之后,因祖上有功世袭石柱县土司,十数代累积下来的钱物毫不亚于富商大贾。清朝对于明朝余孽,斩尽杀绝,秦良玉的后人改为秦姓,聚家财来到苏州。

当时的苏州刚刚经历战火,百废待兴,秦吟雪的爷爷秦祥麟结交当时的苏州知府,出资重建苏州,帮助他上教了一份辉煌的业绩,以致官运亨通。秦家也在巡抚投桃报李的帮助下成为苏州大户。虽说苏州知府早已换人,但似乎天祝秦家,那位知府的官越做越大,直接成了京城政要。而秦家多年来,也一直支持地方建设与历代知府都有不错的关系,底子越来越厚,不仅是苏州第一富商,便是放眼江南,也是位列前茅的大商贾。

进了府邸,面前正门是高耸巍峨的正殿,有着庄严之气,左右两旁却是绿莹莹的草皮,左边草地上有着一个树桩,树桩四周四头小鹿在低头觅食,在小鹿的不远处有只成年的梅花鹿爱怜的看着孩子们。

这一切都是石头砌成的,活灵活现,如真的一样,更绝的是树桩上的年轮是棋盘,四头围着的小鹿竟然是坐凳。…,

右边的草地上种着各类鲜花,鲜花如绿草地相映成趣,比起孤零零的盆栽显得更加真实,更加美丽。

园林的布局是江南的文化之一,而苏州的园林文化又冠绝江南,有“江南园林甲天下,苏州园林甲江南”之说,秦府的摆设布局都是依照园林艺术家精心设计的,一草一木都经过精心布置,富贵高雅,自然不同凡响。

李翔不懂什么园林艺术,也感受到了这份高雅,觉得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独特美感,瞧得是眼花缭乱,心旷神怡,自豪的想着:“中国的文化出类拔萃,这园林艺术,便是放眼世界,也独此一家……”

秦吟雪让锦儿带李翔去西面客房歇息,问得父亲的去处,走进大殿东面的长廊,穿过几个小院,来到了一栋叫做“养心书斋”的屋舍前,敲了敲门,提示了一下,没等回应就推门走了进去。

书斋中有十数个大书架,书架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书本半新半旧,显示出主人家是爱书之人,也表明了这些书都不是摆设。

右边的书桌处,一位四旬中年人正对着扒在书桌上伏案书写的孩童吹胡子瞪眼,高声叱喝。孩童年岁不大,顶着光秃秃的光头,一双眼睛古灵精怪,见到秦吟雪如见救星,两眼露出了哀求的神色。

秦吟雪习惯性的摇头苦笑道:“爹爹,卓铭又惹您生气了?”

秦吟雪的父亲秦安瞪着双眼,道:“这混账小子不好好读书,用弹弓把正殿里的青花瓷打了,气死我也。”

秦吟雪听了怒瞪了秦卓铭一眼,她知自己的父亲表面富贵,实际却异常节俭,门庭的富贵都是摆给外人看的,真实的自己甚至不愿浪费一个铜钱。省吃俭用的存钱,是为了日后能够用这笔钱光宗耀祖,不负先辈英明。青花瓷造价昂贵,作为摆设,必不可缺,重新置办,要浪费好一大笔资金。

看着那几乎哀求的小脸,秦吟雪也忍不下心来,道:“此次出行,女儿收获匪浅呢!”

秦安明白女儿心思,将秦卓铭赶了出去。秦卓铭如遇大赦,一骨碌的就没影了。

秦吟雪将李翔的事情,前前后后的告诉了秦安。

秦安静静听着,脸上阴晴不定,直到听秦吟雪说已经将李翔请到府上来了,方才道:“雪儿,你素来聪慧,怎么在这件事情上做的如此糊涂,将一个来历不明的人请到府上来,你真信他所说的家世?”

秦吟雪摇了摇头道:“女儿是信他的为人,而不是他的话。女儿也看的出来,他有难言之隐,也许如我们一样,也是大明名门之后,不能吐露真言。女儿知他话中有假,但不妨碍女儿对他的信任。”

秦安听了一怔,问道:“你说他姓李,会不会就是我们找了十年的人?”

秦吟雪犹豫了会儿,迟疑道:“不否认有这个可能,只是李晋王的后人关系太大,没有确认他的身份或者取得他的完全信任,女儿还不敢贸然询问,怕生出祸端。”

秦安点了点头,随即厉声道:“不管怎么样,你这次的做法太不理智了。你要知道,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小皇帝康熙是一个非常非常非常了得的人物,比他父亲顺治要厉害一百倍,一千倍。别看他现在才十几岁,别看他现在还没有主政,大权还在鳌拜手中,但他的魔掌早已深入了江南。派心腹在江南布下了一个可怕而庞大的情报网。天地会最近连连失利,多个分舵被捣毁,就是他们的杰作。据我所知,现在的天地会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相信要不了多久,北方陈近南、胡德帝就会南下稳定军心。天地会在江南根深蒂固,以他们的实力都一时奈何不得对方,更何况是我们?鞑子的情报现在是网无孔不入,为父真的担心这个突然出现行为怪异的李翔会是他们一员,不可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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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唯一的机会

秦吟雪也知父亲的顾虑是有道理的,今时的确不同往日。上任满清的顺治皇帝手段刚烈,独断独行,他下令剃发易服,引发了天下士子的暴动,尤以江南为最。清军在顺治的任命下对反抗者展开了血腥屠杀江阴八十一日、嘉定三屠,还有扬州十日。数百万百姓,惨死于屠刀之下。清兵行事之狠辣,残暴,令人发指。天下汉人尤以江南人士,对于顺治无不恨之入骨。

然而这一切在康熙即位以后,渐渐的改变了。就如她父亲所说,康熙真的是一个非常非常非常了得的人物,他的软刀子比他父亲的刚硬手段高明百倍。他不在直接与汉人为敌,而是高喊满汉一家的口号,在政务上给予汉人便利,表示出以汉治汉的决心,以减缓满汉之间的仇恨。但实际上呢,打着满汉一家的口号,背地里干的依旧执行着圈田、逃人法、投充法等欺压汉人的制度。

偏偏许多无知的人物就吃这么一套,觉得清廷对汉人如何如何好,以此蛊惑那些不知情的人,在无形中改变汉人对满清的态度。

这嘴上的仁义道德还是康熙的其中一种手段,另一招是专门用来对付天地会、白莲教这些反清势力的,尤其是遍布天下的天地会。

当年顺治对付天地会是发动全国之力,蛮行硬来,毫无成就,反而使得天地会越做越大。康熙吸取了教训,不再正面大势的用兵,以心腹组建与天地会同等性质的情报机构,派人潜伏各地,收买拉拢反清要员,便如明朝无孔不入的锦衣卫一样,化作一条毒蛇,静观其变,只要一有异动,毒蛇就会感应,立刻出击,挽杀一切。

这支情报网背后有朝廷无尽的财力支持,又有地方官员配合,结构庞大根基稳固,比之天地会更加严谨,以致新生势力,竟能让根深蒂固的天地会处处碰壁。

仅此二事,即可看出康熙手段高明了得。

但是尽管如此,秦吟雪心底还是相信李翔,因为李翔的所作所为,值得信任,更关键的原因还是志同道合的友人太少,能够合得来的更是万里挑一。人是群体动物,需要有一个伙伴来互相支撑鼓励,独自一个人真的太累。

“这样吧,爹爹,你可以派人监视他,假如李公子真的心怀不轨,就表示我们已经引起了怀疑,可以利用他传递一些假消息,为我们取利。没有异常的话就是我们误会他了,到时候女儿会亲自向他道歉。”

秦安点头道:“两全之法,就这样决定了,为父也想见见这位敢当众痛骂施琅究竟是什么人物,你安排一下,晚上父亲设宴,就当是卓铭的拜师宴吧。对了,朱瑜来了,在西厢客房,你去敷衍一下……真是委屈你了。”

秦吟雪脸上一僵,颇为无奈的点了点头。朱瑜是江苏巡抚朱国治长子,这朱国治是满清的一条狗,汉人的耻辱。他媚上压下,在任上搜刮无度,人称“朱白地”,江南三大欺压汉人的惨案,他一个人就制造了两个,分别是奏销案、哭庙案。江南上至文人武夫,下到草莽百姓,无不对其恨之入骨。

秦安、秦吟雪这类身怀节操的义士,更是如此。只是朱国治这条忠犬深得上面喜爱,任由他为非作歹,又是江苏巡抚,地方的军政大员,手握军政之权,谁也奈何不得他。…,

秦安是商人,手无实权,只能委曲求全。

朱瑜在机缘巧合之下遇到了秦吟雪,惊为天人,发动一切力量展开追求。

秦家父女只能以秦吟雪早有婚约唯由,因对方暂时失去了音讯,不能完婚,才拖到今日。

朱瑜哪管那么多,死缠烂打的。朱家忌惮秦家在朝堂上的保护伞,秦家也忌惮朱家在江苏的实力,双方就僵持在这点,谁也没有撕破脸。

**********

李翔被送到偏院客房,并没有立刻休息,而是走出客房,漫步在偏院的林荫小径。

苏州园林艺术之美融入每一个院子,不同的院子有着不同的感觉,李翔所住院子的主题是“竹”,屋舍让翠绿的四季竹环绕,就像身处竹海中一样。院子里没有宽阔的大道,唯有一条可供两人并肩独行的青石小径。

清幽的环境,正好让他静一静,思考今后要走的道路。

来到这个世界,听秦吟雪说迁海令一事,亲眼瞧见了沿海百姓的困苦,发现这个所谓太平盛世下面的真实情况,起了反清之心。但要反清又谈何容易,李翔年纪轻轻,身怀热血,却也不是无头无脑的莽夫,傻傻的送死。康熙在历史上的能力,那是不用质疑的,想要跟他斗,就凭现在的自己,根本不够看。

在他的记忆中,这个时代的反清力量并不弱小,明里的台湾郑家,暗里的天地会,白莲教,只是这些力量表面上看似强大,实际上他们的存在没有一次撼动清朝的根基。放眼整个康熙朝,撼动清朝根基的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由吴三桂发起的三藩之乱。

想要反清,三藩之乱,应该是唯一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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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推销姐姐的弟弟

[[[CP|W:250|H:190|A:C|U:file2../chapters/20128/1/2421794634793761553266250606801.jpg]]]李翔边走边想,发现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他只能根据记忆中历史的走向来做一个大致的目标,具体应该怎么走,却没有头绪。

今年是康熙七年,下一年便是鳌拜的忌日,到时候康熙主政,决议削藩,三藩乱起。这前前后后加起来也不过是短短几年的时间,就算有这个机会,可是如果没有一定的实力,即便机会来了,也把握不住。

李翔苦着脸,想着后世小说中的那些翻云覆雨的主角,在想想自己,不由一阵气苦,人家穿越是官二代富二代,家里有钱有势,而自己这穿越却是孤零零的一人,什么力量也没有,无威无望的,便是高举义旗,也不会有任何人追随。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李翔心中不断琢磨,也许加入反清的一方,先赚取威望,培植势力,才是最好的选择。

是台湾郑家,还是天地会?

李翔拿不定主意,他发现很多事情,想的是非常美好,但要真正执行起来,却是万分困难。

漫无目的的走了半天,不知不觉来到了院子右角落的小池塘。小池塘的正前方有一个小鬼正在玩着弹弓,他所在的方向只能看个背影,给他映象最深的就是那光秃秃在阳光照射下闪闪发亮的脑袋。

“是和尚?”李翔觉得奇怪,这秦府又不是和尚庙,哪来的小和尚?

这时“啪”的一声,由弹弓射出的石子,打在了池塘中央的小假山上,在假山上留了下了一个清晰的印迹,磕破了一角。

小家伙跳起来跺了跺脚,不甘道:“可恶,就差一点点了。”

李翔上前了几步,好奇的看着假山。

假山的形状类似于珊瑚,在分叉的中心处有一座小小的草庐,而那印迹就在草庐一尺的地方。

李翔忍不住一笑,或许在小家伙眼里,这一尺很近,但在他这个对于准心有着盲目偏执的怪人眼中,一尺无疑是孙猴子的一个筋斗。

小家伙听到了笑声,转过身来,上下打量着李翔,像被踩着尾巴一样,气鼓鼓的道:“你是谁,笑什么笑,换做你来,还不如我呢。”

李翔瞧了小家伙的面容,神色一呆,眼前这小家伙圆胖的脸蛋,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鼻子略显有些上翘,显露出一副淘气相,那模样竟然像极了电影《乌龙院》里的那个小明星郝邵文,尤其是生气时候的样子,几乎是一个模子映出来的。

“不会是郝邵文的前世吧……”李翔恶意的想着。

小家伙秦卓铭不乐意了,怒道:“问你话呢,你是谁?有本事你来射射?”说着,将弹弓递给了他。

李翔笑着接过弹弓,试了试弹性。弓弦不知是用什么材料做的,弹性极佳,随即从池塘中拣起了一个小鹅卵石,瞄着那茅草屋。突然回过神来,一拍脑袋,心道:“跟小孩子一样……”

见李翔收回了弹弓,秦卓铭撇了撇嘴不屑道:“怎么不射,怕丢脸?”

李翔不理会他,又度从池塘里拣了一个鹅卵石,用力往前一抛,鹅卵石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飞向十米之外。紧接着他拉弓射击,一气呵成,在皮筋弹力的作用下,鹅卵石如离弦之箭,准确无误的击中先前的那块鹅卵石。

两石相撞,禁不起大力,在半空中碎裂开来。

秦卓铭看的是目瞪口呆,他射草屋射距才五步不到,而李翔抛出去的飞石少说也有十几二十步,更别说一个不动,一个是移动中的。…,

李翔凌空拉了拉弹弓,小小的木架子,加上皮筋,俨然就是一把小巧的武器,心中产生了一个想法,自己功夫不行,在这个乱世连防身之力都没有,在没有弄到火枪之前,弹弓似乎是种不错的武器。手中的这把太小了,小孩子玩得,如果木架子加大一点,皮筋在粗一点,打到要害,威力可不一般。

“太……太厉害了……”秦卓铭激动的几乎说不出话来,又蹦又跳的,亲昵的拉着李翔道:“好哥哥,好哥哥,教教我,我介绍我姐姐给你认识,我姐可漂亮拉,那是公认的苏州第一美人呢。”

李翔愕然看着公然卖姐姐的秦卓铭,终于肯定了这个小家伙就是秦吟雪嘴里的那个“顽童”,果然是个极品,在陌生人面前直接把姐姐卖了,只是好好的富二代,怎么剃个光头?

秦卓铭绷着个脸道:“别问我为什么剃个和尚头,烦着呢,让学堂里的人笑死了。也不知是哪个该死的和尚说我生来短命,要想活的长久,在十八岁之前,都不许留发……哼,要是让我遇到那个贼和尚,非把他的脑袋当木鱼敲不可。”

李翔让秦卓铭看出了心思,觉得有些意外,看着秦卓铭光溜溜的脑袋,别有深意的笑了笑,是高僧的预言,还是为了不让儿子扎辫子,秦家情愿让他光着脑袋?他没有点破,只是摇了摇头道:“这可是我的绝技,不传外人。”

秦卓铭看了看左右,偷偷的说道:“我可不算是外人啊,只要你能娶了我姐姐,就是我姐夫,我们怎么算是外人?我姐最疼我了,有我在,我保证你是一众竞争者中最有希望成功的一个。”

李翔让这小家伙逼的苦笑不止。

这时在竹林处传来了一男一女的对话声。

女声李翔听出来了,正是秦吟雪,男的却不知是谁。

秦卓铭本想再贿赂李翔,听到声音后,嘟了嘟嘴,小声的说了句话。

李翔听不太清楚,只是隐隐约约的听到了“讨厌鬼”、“缠”这几个字。

在竹林的拐角处,两道身影出现在李翔的视线。

秦吟雪换了一套淡黄绸衫,更显得潇洒飘逸,容光照人,在她身侧并肩而行的是一位身穿蓝色底绣上虎纹武士华服,脚踏黑色武士皮靴的英伟青年,身形与李翔相差无几,体形极佳,虎背熊腰,充满了男性的魅力。

他的发型是清朝标准的金钱鼠尾头,真正的金钱鼠尾头可不是电视里的那样,只剃前额,那是清朝中后期渐渐改良的。清初的金钱鼠尾头是将四周头发全部剃去,仅留头顶中心的头发,其形状如铜钱,那几根手指粗的头发,被结辫下垂,形如鼠尾,故称金钱鼠尾。

李翔微微摇头,好好的一个英武青年,却剃了这么不堪入目的发型。

看着犹如璧人一般的男女,李翔不知为何,心底有股不痛快的感觉。

秦卓铭这时变了神采,笑嘻嘻的冲到了两人的中间,将秦吟雪挤到了一旁,亲热的拉着英武青年的手,笑道:“朱哥,给我带了什么好玩的东西来?你上次送我的蹴鞠,不见啦。”

被挤到了一旁的秦吟雪,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先行一步。

英武青年见此大急,却也不能不顾秦卓铭,只能道:“哥哥来秦府自然少不了你的礼物,你不是说你想要一只会说话的鹦鹉,就在客房里,等会给你。”

秦卓铭大喜过望,缠着英武青年跟他说个不停。

来到近处,秦吟雪给两人做了介绍。

李翔知他叫朱瑜,客气的称了一声:“朱兄。”

朱瑜得知李翔的名字后,神色却是一怔,早在一年前,他便向秦家求亲,秦家以有婚约拒之。这些年来,他的心腹查出秦家人在江南找一个姓李的青年,“岂难道……”

他脸上笑容不减,看着李翔的眼神,却充满了敌意。虽然李翔依旧是道士装束,可谁不知现今天下几乎一半的道士都是“假”的。

PS:嘿嘿,附上一府清朝规定的发型,各位爱发人士,看看是多么的难看,让你剃,你们会剃嘛?

满人在劝汉人剃发的时候说“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我只能说当时满人的审美光是多么的奇特。

图片上传要审核,估计明天才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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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应战

李翔瞧出朱瑜的那一点点的敌视,不知自己无故躺着中枪,觉得莫名其妙。既然这个朱瑜不愿意跟他往来,他也不去贴那冷屁股。

秦吟雪喜欢与李翔聊一些关于历史的话题。这算是天性使然,她对于诗词歌赋不感兴趣,对于兵法韬略,国家大事却是情有独钟。故而从未跟李翔谈论过诗词歌赋上的事情,也是因为如此,到现在为止,李翔这个对古代文学一窍不通的假道士书生,没有露馅。

因为他们都崇拜岳飞,一路上由岳飞这里历史人物,牵引到古代历史。

历史人物的事迹能够牵扯到背后的军事政治,这些都是秦吟雪感兴趣的。

李翔作为穿越者,除了自身学习的数理化,最擅长的就是历史了。尤其是那些历史上出名的,惹争议的人物。贴吧里,论坛上,对于他们的争论,那是详细到了极致,几乎把古人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拿来辩论。不管是对是错,都有各自的道理。

李翔常常看的津津有味,大涨见识,兴致来的时候,还会与意见不服的争论几个小时,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对的,认真的查询史书,来表明自己的观点。历史知识非常的丰富,与秦吟雪聊起来,是滔滔不绝,默契合拍。

秦吟雪所知的历史大多都是市面上流传的史书,而后世的历史学家却利用网络,将那个时代所有的史料集合起来。内容远比这个时代流传的书籍丰富,知道的自然更加详细,见解更加独特。

故而关于历史的认识,李翔要胜秦吟雪许多。以致秦吟雪对于李翔的学识,那是非常佩服的。

如今聚在一处,两人果不其然的又说了起来。

秦吟雪聊到隋唐之事,说到了隋文帝杨坚。秦吟雪道:“文帝杨坚节俭克己,在位仅仅十二年,隋朝的官仓府库就全都装满了钱粮布帛,入多于出,着实了得。”

李翔摇头笑道:“这秦姑娘就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文帝开创科举,结束了继魏晋南北朝以来数百年大分裂的局面,确实伟大,完全可比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但说他治世如何高明,我却不以为然。回忆汉朝,汉武帝即位时期,也是这番景象,国库充实,以致穿钱的绳索都腐烂于库。隋朝在各地都兴建了无数大库房,所存物资比汉武帝时候还要多出许多。府库的充实,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有一个问题,不知秦姑娘怀疑过没有,汉朝经过数代明君,发展了八十年,才有如此景象,而唐朝经过五十年的发展,到开元盛世,才堪堪与隋朝相比。隋朝只是十二年,物质经济更胜汉朝唐朝,超越前代并不稀奇,可连后代都比不上,这未免不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吧。”

秦吟雪有些不服,道:“那问题出在哪里?”

李翔道:“答案就在《隋书》里,都说文帝时期税收不高,其实不然。他沿袭了北周的恶习,以古代度量衡三升当一升,一直到大业年间才恢复,也就是说杨坚赋税的数量没有加,但是收税用的工具度量衡是三变一,等于将税率提升了三倍。”

秦吟雪一怔,记起了《隋书律历》却有这段记载“开皇以古斗三升为一升,大业初,依复古斗。”

李翔接着道:“这只是杨坚敛财手段之一,其二是义仓。义仓是隋文帝时期的一个伟大的制度,即是让百姓每户每年秋收时拿出一石以下的粮食,储存到隋朝的仓库里,等到闹了自然灾害拿出来救急。这是非常高明的制度,只是遇上了一个抠门的皇帝。除了开皇五年,义仓出了几次钱财以外,以后只见百姓每年不断地交钱粮,天灾一个接着一个的犯,可就是领不到半分钱的赔偿金。到了后来,杨坚更是直接下诏收税了,公然把义仓当做了敛财的手段。这个我记得在《资治通鉴》中有过类似的记载,说他‘惜库不惜民’,宁愿百姓饿死,也不开仓赈灾。”…,

“不过嘛,隋文帝统治下的百姓穷虽然穷了点,可穷得踏实。毕竟比起前朝的动辄服兵役打仗去死人,能安安稳稳在田里耕作,这已经是一种极大的福分了,所以官府税收重一些也无所谓。隋文帝也毕竟是一代明君,在晚年他自己也认识到了这一点,临死留下了遗诏,说明了隋朝虽富,但四海百姓,衣食不丰。希望后人能够体恤百姓,休养生息,不得劳人。这个时候的隋朝,是标准的国富民穷。如果说汉武帝时期,汉朝是鹏程万里的雄鹰,那隋朝就像是一只拥有最纯正血统的小鹰。只要小鹰成长起来,腾飞万里,轻而易举。”

“这个时候的隋朝需要的是致力发展的文景,而不是雄心万丈的汉武。可偏偏杨广不甘心做文景,他要当汉武要成就千秋伟业,要做中华的千古圣君。但是小鹰就算血统在存正,也无法如雄鹰一般。汉朝国富民强,就算禁得起折腾,也是天下人口锐减的结局。隋朝根基本就不如汉朝,可偏偏杨广比汉武帝更能折腾十倍,在他奋斗的八年里,前后数千万人次的人力被他用政令和军队驱赶着剥离了赖以谋生的土地,其中近一半的人都再没能看到自己的故乡。为了逃避如此可怖的徭役,青壮农民甚至竞相自残,用砍掉自己的手脚来逃避徭役,还管这个叫‘福手’、‘福脚’。”

李翔接着道:“隋朝的快速没落,并非没有道理,由此亦可看出,唯有民富,国方能强大持久。若隋文帝能够早日意识到问题所在,若杨广能够如文景一样,休养生息,相信以当时的人口,隋朝不难再现汉武之风,也不至于弄得天下大乱,叛乱四起,二世而亡。”

秦吟雪双眼异彩连连,李翔这番精辟的言论又是她从未考虑过的,叹服道:“李公子博古通今,今日又让吟雪大开眼见了。”

李翔被赞的有些不好意思了,他上述说的,除了小部分是他自己的观点,绝大多数都是网上众人讨论出来的结果。

李翔、秦吟雪一人一句,聊得不亦乐乎。

完全沉浸于两人世界,将朱瑜、秦卓铭丢在一旁了。

朱瑜急得满头大汗,比起文学,满清更加重视老本行骑射。他父亲这条满清忠狗,为了媚上着重抓他骑射箭术,对于历史上的人物一窍不通,若不是今日听两人说起,他还不知道隋文帝叫杨坚呢,根本插不上嘴,但见心爱的女子与别的男人笑谈无间,心底又恨又怒。

秦卓铭那机灵的小眼睛在李翔与秦吟雪身上来回转悠,古灵精怪的莫名笑了起来。

朱瑜按耐不住,咳了一声,吸引了注意后,高声道:“李兄果然是才高八斗,在下欣赏的很。古有六艺,李兄在文学上如此了得,御射绝技,想必也有极高的造诣,不若择个吉日良辰,大家切磋切磋,让我领教一下。”

李翔听他表面虽是客气,实则语含讽刺激将。若不应下,下一句必然笑自己是个一无是处的书生,若是应诺,则中了他的诡计。他敢这么说,想必在骑射上有不熟的造诣,能够在自己的长处方面好好的羞辱自己。

李翔欣然笑道:“朱兄既然相邀,敢不从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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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良苦用心

朱瑜仰天一笑道:“好,够爽快……”

他话未说完,秦吟雪便道:“就比骑术算了。朱公子骑术一绝,李公子亦是个中高手,第一次骑白龙便能策之如飞。旗鼓相当,观赏起来才够滋味。”

李翔望了秦吟雪一眼,没有说话。

朱瑜心底一怔,略微打鼓,秦吟雪的白龙可是千里良驹,这类坐骑,没有一定的骑术功底,没有的良驹认可,无法驾驭自如,便是他也不敢保证能在短时间内驯服如此良驹,他道:“骑射骑射,不可分家,只骑不射,有什么意思?李兄觉得呢?”

李翔笑道:“就依朱兄吧。”

朱瑜瞄了秦吟雪一眼,见她脸色微微有些焦急,心底一笑道:“正逢桃花盛开的季节,在苏州以西,太湖之畔,有座桃林。前日在下抵达苏州的时候,知府公子请我到桃林一游,正逢桃花盛开之际,我们就将比赛场地定在那处,一边赏花,一边比试,别有一番风味。朱某眼下还有事,先行告辞了,三日后见。”

他心底已经将李翔视为秦吟雪就要找的未婚夫婿,他继续留在秦府,只能给自己添堵,不如离去,布置一切,三日后好好教训教训李翔,让秦吟雪知道,谁才真正配的上她的人物。

朱瑜匆匆离去,秦卓铭欢快的大叫道:“朱哥,等等我,我要会说话的鹦鹉。”

朱瑜、秦卓铭先后离去,池塘边转眼至于李翔、秦吟雪两人。

李翔道:“谢过秦姑娘美意,若真让我跟他比试骑术,那可就丢大脸了。”他以猜到秦吟雪用意,至于成不成功,他不了解朱瑜为人,却是不知,但这番好意,是实在的。

秦吟雪静静的看着他,道:“是应该我谢你才对吧,你真的是因为赌一口气才跟朱瑜比试的?”

李翔还没说话,秦吟雪便接着道:“我是不信,我知公子受到无故挑衅会有些怒火,但绝不会为了这点事情盲目的与他人争锋。”

李翔尴尬的摸了摸鼻子,道:“话都让你说去了,我还能说什么。”无故受到针对挑衅,李翔确实不满,但这并非是接受挑衅的真正理由。他还不是那种让人说几句就抡起拳头的莽夫,朱瑜的挑衅确实高端,让他应也不是,不应也不是。但作为一个后世人,身怀千年语言诡辩之大成,他有十种以上的方法能够不受任何影响的避开挑衅,甚至还可以冷嘲热讽的将朱瑜鄙视一顿,让他说不出话来。

之所以没有那么做是因为他看出来了,秦吟雪对于朱瑜很是反感,甚至可以说是厌恶。秦吟雪的性格颇为男子气,大方好爽,直来直往。若不是因为迫于无奈,她是不可能跟朱瑜往来的。

秦吟雪现在在李翔心中的地位很重,这无关情爱,是感激恩情。李翔在这个世上无亲无故,秦吟雪不但救了他一命,还告诉了他许多清朝的知识,又将他带回家来,让他不至于流落街头,盲人摸象的在异世界闯荡。

秦吟雪所作的一切,并不是要什么回报,可李翔作为受益人却不能忘恩。

他看出了朱瑜是一个倨傲要面子的人,只要在秦吟雪面前,狠狠的扫了他的颜面,让他无地自容,就可帮助秦吟雪摆脱朱瑜。

只是李翔没有想到,秦吟雪竟然看破了他的用意,还当面说了出来。

秦吟雪叹道:“我知你为我好,但是朱瑜此人好颜面,心胸狭隘,你若让他下不了台。真不知会做出什么事情来,他不足为据,但他的父亲却是一条疯狗,在整个江苏,就属他权力最大,最不好惹。”…,

李翔心道:“难怪……”以清朝的官制,江苏最大的是巡抚,秦家就算在商界混的再开,也得罪不起地方巡抚。他不以为意的一笑道:“我有分寸的,适可而止就是了。”

李翔说的轻松,秦吟雪心底却很是复杂,欲言又止,李翔如此为她考虑,让她很是感动,却又不知该说些什么。

当晚秦安设宴,款待了李翔,让秦卓铭拜师。

秦卓铭二话不说,欢欢喜喜的行了拜师礼,给李翔上茶。

秦卓铭的态度让秦家父女大掉眼镜,互望了一眼心道:“这小家伙怎么这么好说话了。”

秦卓铭悄悄的用只有两人听见的声音说道:“拜了师,就不是外人了,可以传我绝技了吧……还有,我说话算数哦,你教了我,我在姐姐面前给你说好话……”说着还别有深意的眨了眨眼。

李翔摇头苦笑,真是人小鬼大。

因为身份不一样,李翔从客房搬到了专门为秦卓铭师傅准备的上等别院,正好与秦卓铭一个人的院子相邻。

当天夜里,秦卓铭偷偷的钻进了李翔的房间,手中拿着一只烤的油光发亮的类似于小鸟的动物,嬉皮笑脸的道:“翔哥哥,这是我亲自烤的,分你一半,味道可好了。”

李翔看着献宝似地秦卓铭,笑骂道:“你小子年纪轻轻就当花和尚了,就不怕你爹扒了你的皮?”

秦卓铭嗅了嗅味道,撇了撇嘴道:“我爹才不会怪我呢,别以为他什么都不知道。那老家伙精明着。他让我装和尚,吃素菜,心底早就过意不去了,哪里会管我偷偷的吃什么。你不要我可吃了啊,上好的鹦鹉肉,别有味道。”

李翔有着怔怔的看着秦卓铭,这小家伙看起来疯疯癫癫的,好玩好闹,指不定是个天才,坐在他前面道:“若是朱瑜的那只会说话的鹦鹉,那我真是要尝尝了。”

秦卓铭嘿嘿的笑着:“就是那傻小子的,我姐姐不喜欢他,还死皮赖脸的,讨厌死了。不过我倒是喜欢多来几个像他这样的。天天有礼物收,玩腻了就丢,又不用做什么,不拿白不拿。前些天,他还送我了个大珍珠呢,听说这东西磨成粉,可以美容,我就磨了给小白擦脸,也没什么效果嘛,是不是,小白……”他冲着门口叫了一声,一条毛茸茸全身雪白的小狗跑了进来,亲昵的围着秦卓铭的脚边转。

李翔彻底傻了,这富二代的生活,他还真不懂,用珍珠给狗狗敷面膜,这要有多奢侈。

秦卓铭继续的说着,“我年纪还小,分不清楚好坏。但你是我姐姐的朋友,她的朋友,肯定是好人,我告诉你拉,那坏蛋有个很可恶的爹爹,很坏很坏,是天底下最坏的坏蛋,三天后可要好好的教训一下那坏蛋的儿子……”他自顾的说着,见李翔已经将鹦鹉肉吃的差不多了,突然改变了说话的语气,老气横秋的道:“古话说吃人嘴软,你吃了我的东西,可要教我玩弹弓,不许赖皮。”说着,不等给李翔回答的机会,一骨碌的跑走了。

李翔嚼了嚼嘴里的肉,怎么感觉让一个屁点大的小孩给设计了?

算了,反正又不是什么真的不传之秘,只是……

秦卓铭的一番话最让李翔在意的是朱瑜的父亲,他并不认为秦卓铭在胡说八道,小孩子或许不懂事,但他们善恶观是最实在的。记得秦吟雪也说朱瑜的父亲是条疯狗,他很好奇那个江苏巡抚究竟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第十三章 无法无天

李翔走出了秦府的大门,看着四周古色古香的街道,揣着怀中的些许银两,兴致高昂的上街去了。

如他所想的一样,古灵精怪的秦卓铭是一个天才,只是太好玩了,不好读书而已。

李翔用昔年他老子教育他的方法教育秦卓铭:在小的时候,李翔对于家里的土铳情有独钟,他老子知道无法限制李翔的爱好,索性约法三章,让他完成作业、考出好成绩,就任意他玩,甚至以考了第一就带他上山打猎做条件,诱惑他。

为了兴趣爱好,李翔在学习上下了好一番功夫,自小到大,成绩都是名列前茅的。这种方法,对于心野好玩的孩子,最是管用。

面对想要学他弹弓绝技的秦卓铭,李翔也使出了这一招,只要他认真学习一天,第二日便放他半天的假,传授他绝技。

秦卓铭如他所料,为了李翔那出神入化的绝技,耐下心来读书。

秦卓铭还小,这个时候学习大多倾向于死记硬背,不求甚解。秦卓铭识字不少,一篇文章只有个别不认识的字,请教一下读法,就没李翔什么事情了。繁体字与简体字相差不大,只要不是那类生僻字,李翔大多认识,这假书生的身份也没有露馅。

当天晚上秦安来抽查功课,他有些不放心年轻的李翔,教不好自己的孩子。结果面对对答如流的秦卓铭,秦安乐的合不拢嘴,立刻摆了宴席来款待李翔,李翔趁机向秦安预支了工钱。

秦安为人节俭,但为了儿子,出手却很阔绰,给了他一块碎银,一串铜钱,足足抵得上后世的几千块钱了。

趁着秦卓铭去学堂的空闲,李翔打算逛一逛苏州,熟悉一下古代的环境。

既然来到这个时代,就不要指望这个时代围着你一人转,想要混得好,必需融入时代,才能闯出一番事业。若自持未来人的身份,与世界格格不入,只会让人当做是疯子傻子来对待,有几人会信?

苏州作为江南重要的都会还是很繁华的,行人熙来攘往,比之后世也别有一番风光。也许是时间太短,李翔漫步于苏州大街,听着这个时代的方言,发现自己还是有些难以融入这个世界。

李翔来到了一条小食街,焦糖、酱油混着热肉的气味,让人垂涎三尺。他是吃过午饭在出来的,秦安给他的待遇极好,吃的都是精致美食,并不是太饿,但还是随意找了家街边小摊,要了两个包子,两根油条,一碗粥,想尝尝古代街边小吃的味道。

包子是新鲜的菜肉包,半菜半肉,一口咬去,能够榨出油来,味道极佳,油条味道倒是于后世相差不了多少,不过完全不用担心会有地沟油的存在,也吃的津津有味。

便在此时,只听得西边大路上马蹄杂沓,一群人乱糟糟的乘马奔驰而来。

这群人是一队清兵,约莫七八十人,带着尖圆的帽子,胸前绣着一个大大的衙字,十数人骑着骏马,余下围在骏马左右。另有五十多百姓,被清兵用绳缚了曳之而行。这些百姓大都筋疲力尽,衣衫褴褛,如何跟得上马匹,有的跌倒在地,便被绳子拉着随地拖行。他们一个个口叫“冤枉、饶命”,哭哭啼啼,极是凄惨。

这群清兵在一个身着黑色官服的胖子的带领下,横行无忌,在这热闹的大街上横冲直撞,如若无人。…,

意外的是街边的百姓,没一个抱怨,都是避之不及,他们就如见了猫的老鼠一样,四处奔逃。卖菜的丢下了自己的菜篮,街边小摊更是连摊位都不要了,有店面的不顾一切,直接关上了大门。

整个长街在清兵出现的那一刻,一下子乱了起来。

李翔心中一跳,觉得事有古怪,还没有反应,斜刺里跑来一人,拉着他的手就往隔壁的屋里拽。

李翔一时不查,险些让对方拽倒在地,只能顺着他的力量进了隔壁的屋里,早有两个拿着门板的老人家在第一时间合上了店门。

“这……”李翔看着一脸庆幸的年青道士,不知说些什么,却已经认出他来了。他就是前些日子,在西湖遇上的那个质问施琅背主求荣的那个道士,也是他提醒自己要小心施琅的。

年青道士没有理会李翔,只是道:“跟我来……”

李翔满腔疑惑,但凭借当初的一面之缘,知他并非是歹人,也跟着他上了二楼。

二楼是一间卧房,年青道士来到临街的窗口,悄悄的推开一条缝隙,向下眺望。李翔也顺着细缝看街道的景象,发现就在这短短的时间内街道上竟然空无一人,死寂一片,只剩下满街道的狼藉,只剩下一只孤零零的鸡,横行霸道的在街上逛。

“唉!也不知这条疯狗盯上了那一家。”年青道士见这番景象,叹了口气。

李翔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那清兵真有那么可怕?”

年青道士咬牙切齿的道:“清兵可恶,但真正可怕的是那个领头的畜生……公子想必是为了躲施琅,第一次踏入这江苏吧,也难怪你不知了。那领头的畜生叫朱国治,是江苏巡抚,一条见人咬人,遇狗咬狗的疯狗。”

江苏巡抚!

朱国治!

朱瑜的父亲?

李翔想起秦吟雪、秦卓铭对朱国治的评价,正想发问,却见那伙清兵已经来到了近处,就在名为松鹤楼的一家古色古香的豪华酒楼停了下来。

为首的那个朱国治一挥手道:“就是这里,竟敢勾结天地会的叛逆,好胆子,给我抓人,查封。”

在他身侧的清兵得命后,直接将门踹了开来,十多人如狼似虎的冲了进去。

这时那些被绑在马后边的百姓挣扎着逼近朱国治,其中一个年逾六十的老妇人,跪着哀求道:“朱大人,冤枉啊,老妇一家人根本就不认识天……”她话还没说完,一个清兵一脚就将那妇人踢的滚了一个圈,晕死过去。他刷的一下,抽出了钢刀,喝道:“有没有勾结天地会大人自有决断,你们等候审判就是,谁敢上前一步试试!”

他怒瞪双眼,嚣张跋扈,不可一世。

哭喊声再次传来,松鹤楼里压出了四人,正是一家老小,他们被上了枷锁,同先前那伙人一样,被马牵在后方拉着走,那个被踢晕的老妇人,竟然如死狗一样,就地拖拉着,完全不顾及死活。

如此景象李翔以前只在电视中看过,如今亲眼所见,整个人都呆住了,只觉得心中有一团烈火焚烧,牙齿咬得咯咯响,指甲深入掌心,殷红一片,却不自知。

年青道士叹道:“可怜,可恨!”

李翔绷紧着脸,第一次真正的觉得自己无能,如果他身怀绝世武艺,他早就纵身而下,将这群清兵杀的干干净净一个不剩;如果他有一把枪,哪怕死了也要在朱国治的脑袋上开一个口子。

可是,他什么也没有,没有武艺,没有枪,就如废人一样眼睁睁的看着事情的发生,没有一点办法。

“我真是个废物……”李翔低声道。

年青道士惨笑道:“我又何尝不是,真正是英雄是扬州城里的八十万亡灵,嘉定城里的全城百姓,江阴城里的十七万尸体,是万人坑下的一具具白骨……真正的英雄都死了,在鞑子屠刀下苟延残喘的我们都是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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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疯狗,必杀之

年青道士的话让李翔一震,想起了街上那一群群百姓,畏兵如鼠的样子,心中突然明白了清朝的用心,他们就是用杀戮来征服,杀光反抗他们的人,让那些不敢反抗的人畏惧他们,老老实实的做他们的奴才。

李翔切齿道:“英雄死了,但精神不灭。属于他们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这些活下来的人唯有继承他们的精神,才对得起他们的牺牲,才能够让鞑子知道,我们汉人的傲骨杀不弯,志气也杀不尽。”

年青道士重重的点了点头道:“兄台说的实在太好了,在下姓李,双名卫国,单字一个晋。在西湖时,兄台怒骂施琅,大快人心。当时就觉得兄台是值得一交的朋友,今日听到这番话,更觉得兄台是位义士,不知是否愿意交我这个朋友。”

李翔有些不喜李卫国文绉绉的说话方式,但也看得出来他人如其名,是一位反清的义士,便道:“同一路人,生下来注定就是朋友。我叫李翔,字嘛,原来没有,刚刚取了一个,就叫鹏举。不指望能如岳王爷一样,但有生之年,决不负‘鹏举’二字。”

李卫国笑赞道:“岳鹏举,李鹏举,鹏举兄豪气干云,以岳王爷为志向,令我辈汗颜。稍等片刻,我去打些酒来,我们把酒畅谈。”

不过一刻,李卫国端了壶酒,两旁下酒小菜,席地而坐。

李翔并不太会喝酒,好在清朝的酒度数不高,浅尝慢饮也醉不倒人。他举杯敬李卫国,问出了心中的疑问,道:“那朱国治嚣张跋扈,确实可恨,但不知百姓为何如此怕他?”

李卫国愤然道:“因为他是一条疯狗,看来鹏举兄对于朱国治并不了解,我便从头说起。这条疯狗贪财暴敛,曾是固安知县,靠溜须拍马升任江苏巡抚。他为了巴结上司,搜刮无度,人称‘朱白地’,江苏百姓,苦不堪言。因为江南富庶,鞑子在江南的赋税极重,尤以江苏府,松江府为最。当时正是战后重建,江南富商百姓即要受朱国治的剥削,又要面对超重赋税,哪里支付的起。朱国治这条鞑子的忠狗,根本不体恤百姓民情,借口抗粮,制造了奏销案,只要不交钱,一律问罪,前前后后一共一万余人受到打压。更可恨的是朱国治为了做出成绩,胡乱抓人。探花叶方霭欠一钱,他直接剥夺了探花的称号,故民间有‘探花不值一文钱’之说。他为了打压江南名士上,更是不愧余力,吴伟业、徐乾学、徐元文、韩炎、汪琬等江南缙绅著名人物全部莫名被罗织在内,让他们衣冠扫地,朱国治完全是为了咬人而咬人。”

李翔听了默然不言,但脸绷得紧紧地。

李卫国继续道:“这奏销案还是朱国治微不足道的一件‘功绩’,接下来的‘哭庙案’,更是显出了此人的狠辣。七年前,江南遇到少见的水患,收成有限。鞑子催逼百姓缴税,新任吴县县令任维初将百姓缴纳的粮食私藏了,高价在市场上贩卖,中饱私囊。另一边为了填补空缺,他再次逼迫百姓缴税。百姓实在拿不出粮来,任维初丧心病狂的将拿不出粮食的百姓捉入官府,严刑逼迫,将一人活活打死,罪行发指,民情沸腾。以金圣叹为首的几个秀才,因同情百姓的遭遇,写了‘揭帖’到哭灵场所控告县官。可是任维初是朱国治的人,他的官都是从朱国治那里买来的。金圣叹等几个秀才如何斗得过朱国治这个巡抚?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最终金圣叹想了一个办法,去文庙哭诉,希望能够号召更多的人,引起朝廷的主意。金圣叹在祭文中直指,朱国治才是真正的主使者。朱国治这条恶狗慌了,狗急跳墙,将金圣叹这些为民请命的秀才十八人一并抓了,以死刑论罪。在执刑的那一天,百姓向朱国治求情,希望朱国治能网开一面。朱国治竟然下令命清兵对围观求情的百姓痛下毒手,不但以金圣叹为首的十八名秀才身首异处,刑场四周,多了整整一百二十一具尸体,法场之上,惟血腥触鼻。”…,

李翔将手中的酒杯摔在了地上,切齿道:“朱国治真是一条好狗,我李翔必杀此狗。”

李卫国只以为李翔是酒后怒言,没有在意,却没有留意到,他的眼眸中充满了坚定。

李卫国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道:“朱国治的劣行,真是说上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他就是清朝的一条疯狗,无法无天的疯狗。尤其是最近几年,他为了讨好上面,不愧余力的缉拿天地会的人。为了表功,他再一次发挥疯狗的特性,宁可错杀一千,也绝不放过一个。只要跟天地会扯上一点点的关系,哪怕是与天地会的人打过一个照面,让他知道也是天地会的人。但凡进入府衙大牢的,就没有一个活着出来,一条条无辜的性命都成了他的功绩。”

李翔听到这里已经能平静对待,他已经决定杀朱国治,就算在听到的再多,决心都不会再改,既然有心干大事,就从杀朱国治开始,干就干的轰轰烈烈。

与李卫国又聊了几句,李翔起身告辞。

李卫国道:“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相见。我家住在江宁府城西五十里外的小村,今日来苏州只为访友,明日便要起身返家。日后鹏举兄若能来江宁,千万要来陋室小居几日。”

李翔肃然应道,“一定!”

李翔走出了店门,因为朱国治以走,街上渐渐恢复了人流,但比起先前,显是冷清许多。

李翔无暇他顾,直往秦府走去,步伐坚定有力。

在他的脑中已经开始设计如何才能除去朱国治这条恶狗,他虽然没有枪,但还有智慧。

若说文学的艺术文化的沉淀,那数理化就是未来发展的根基。

李翔学的就是数理化,而且成绩优异,他没有本事造手枪,没有本事造出飞机大炮,但是根据化学原理,根据这个时代存有的物质条件,制造一些简单的,符合这个时代科技的化学武器,并不是那么困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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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穷屌丝与高富帅

回到了秦府,秦吟雪迎面走了上来,关怀道:“刚刚得到消息,朱国治来苏州了,没遇上他吧?”与李翔的清闲不同,秦吟雪在不外出的情况之下,每日学习兵法韬略,练习武艺骑术,终日不断。

她从城外练习骑术归来,得知李翔外出,又得知朱国治今日到了苏州,四处缉拿天地会的成员,心中起了不祥的预感,在朱国治出现的几条街转了一圈,没有打听到李翔的消息,只能返回府邸等候。见他平安,心中大石终于落下。

李翔感受到了那关切之心,未免她担心,平静的道:“很不巧的遇上了,也明白了你口中那恶狗的含义。”

秦吟雪见李翔平静的有些过头,更是在意,追问道:“真的没事?”

李翔深深吸了口气,笑道:“没事,只是心底有些不舒服,看着横行霸道的恶狗,却没有一点办法。对了,秦姑娘,我决定了,赴了明天的约,再呆几日,我就离开,出去闯闯。”

秦吟雪呆了呆,欲言又止,想说的最终什么也没说,只是道:“早知道会有这么一日,只是没想到来的那么快。好男儿志在四方,公子志向远大,小小的秦府困不住你,吟雪不敢强留,只希望公子能早日达成所愿。”

李翔想着朱国治的暴虐,想着扬州、嘉定、江阴城里的亡魂,更想到了清朝闭关锁国,令中国科技远远落后西方。致使未来数百年里都受到列强欺凌,更发生了八国联军侵华的惨剧。

既然他来到了这个时代,知道了这段惨痛的经历,那么作为一个中国人就有义务制止历史重演,也许他一人能力有限,也许他改变不了一切,但至少他能够问心无愧的说一句……我尽力的。

李翔坚定的点头道:“一定会的,我相信,巍巍华夏,那个曾经屹立于世界之颠的大国,终有崛起的一日,只要我们努力,就有可能在我们手上实现……秦姑娘,能不能帮我准备一些东西,我要石灰水、草木灰、面粉、少量砂糖、食盐、软锰矿、硫酸、硝酸,细沙、玻璃杯、玻璃管、皮管、捣药的药臼、捣药舂、大缸……”他一下子说了十多种在路上脑海中总结出来的必要用品。

秦吟雪一头雾水,不知李翔想干什么,但见他神色严肃,也没有多问,应了一声,立刻去了。

秦家果然财大气粗,只是半个时辰,李翔要的东西通通都备齐。

李翔整理了脑中的化学知识,进行化学实验……

也许是因为秦吟雪特别吩咐过了,自他陷入化学实验之后,便无一人打扰。

日落月升,李翔沉浸在实验的筹备中,在院子里,整整忙活了六个时辰,将所需要的材料,通通备齐。只等时间好从石灰水、草木灰中提炼出钾盐、氢氧化钾,就能实行下一步实验。

见天色不早,明日还有与朱瑜的比试,不容有失,匆匆的洗了个澡,上床休息了。

第二天一大早,李翔梳洗完毕,就有小婢让他去前厅。

来到前厅,朱瑜正在厅中与秦吟雪闲聊。今天他穿着一身白色的武士服,英俊的面容,自傲的神色,显得卓尔不群。唯独头顶上那细细长长的老鼠尾巴发型,在随着他身子的晃动,左摇右摆,大煞风景。

李翔依旧是一生道服,虽说模样并不逊于朱瑜,可衣着却完完全全给比了下去,两人站在一起几乎等于是diao丝与高富帅的差别。…,

李翔并不为意,如果让他剃清朝的那铜钱大小的老鼠尾发型,他情愿当一辈子道士。更何况他相信有朝一日,他们汉人会穿着自己的服饰,留自己想留的发型,光明正大的走在大街上,而不是像现在一样,被逼着留剃自己不喜欢的发型,穿自己不喜欢的衣服。

朱瑜见到李翔是一脸的欢愉,就好像李翔今日必输一样。

李翔从他身旁掠过,问秦吟雪吃过早餐没有。

秦吟雪笑说没有,客气的让朱瑜稍等片刻,与李翔一同从侧门而入,去饭堂用餐。自始至终,李翔都未瞧朱瑜一眼。

朱瑜哪曾受过如此待遇,只气得脸色发青,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心道:“到了比试的时候,看你还能如何猖狂的起来。”

秦吟雪与李翔并肩而行。

秦吟雪道:“我了解朱瑜,他好面子,但并不是那种一无是处的人物,在箭术上上有一定的造诣。依照他性格,他不会给你任何胜过他的机会。听了我前天的话,会放弃与你比试骑射,只比射箭。如果我没猜错,这两天他定在桃园练习,熟悉场地,已经占据了先机,你要小心了。”她并不是在为自己能否摆脱朱瑜而担心,实是怕李翔输了,受到朱瑜的鄙夷,颜面尽失。

李翔知她心意,神秘一笑,道:“这点我也想到了,早有应对之法,你就放心吧,我保管今日之后,他再也没有颜面纠缠你。”

秦吟雪依旧难以安心,向来果断的她,在此事上却有些患得患失。

两人用过早餐,至大厅与朱瑜汇合。

朱瑜早已等得不耐烦了,在大厅中走来走去,见两人出来,也选择无视李翔,招呼秦吟雪前往桃林。

李翔可没有朱瑜的小心眼,不以为意。

朱瑜见李翔压根不在乎,再一次感到气闷。

朱瑜骑着良驹,将原本挂在马背上的铁胎弓斜挂在了背上,人帅马骏,更显的不凡。

李翔骑上了秦吟雪精心准备的好马,身上也挎着弓箭。

好马自然比不上良驹,连弓箭也比铁胎弓要小上一号,再次现出了diao丝与高富帅的差距。

朱瑜也发现了这点,更加自得的扬起了脑袋,道:“秦姑娘,窦公子已经等候多时了,我们快些走吧。”他哪里是怕别人等得不耐烦,分明是想早一些羞辱李翔,让他知道厉害。

为了方便,朱瑜约好了同去的人在城西的十里亭相聚。

他们是最晚的一拨,抵达十里亭的时候,十里亭里已经有十数人在候着了,男女皆有,个个都衣着艳丽,身份不凡。

秦吟雪遥见厅中众人,脸上闪现怒火,随即又是一阵冷笑。她气朱瑜用心险恶,将苏州城最上流的几位公子哥大小姐都请了来,分明打算借助他们的嘴,不想让李翔继续在苏州待下去。后面一笑,却是相信李翔,觉得朱瑜要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她在离开家的时候,还在担心怕李翔输,但随着事情的迫近,她的信心,反而是越来越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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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比箭

朱瑜的爹是江苏一带的领军人物,他自然子凭父贵,在年轻一辈威信最高。

他一抵达,十里亭中所有人都站了起来,上前来打招呼。

有一个人似乎不认得朱瑜、秦吟雪,人群中为首的一人介绍道:“这位就是江南拥有小周郎之称的朱瑜,朱公子,文武双全,实是江南年青一辈的顶尖人物,这位是秦吟雪,秦姑娘,虽是巾帼,但文韬武略,毫不逊于须眉,在江南也属顶尖人物,至于这位?”

他支支吾吾,说不出来,最后憋了句:“我也不知是哪家道观的道长,但能够与朱公子、秦姑娘为友,应该也非常人。”

李翔心知下马威就来了,当即应声道:“贫道乃荆州襄阳卧龙观的道人,真不巧在贫道出家之前,四邻都称我小诸葛,与这位朱公子正好是三国里的了得人物。”他信口胡说,反正吹牛不犯法。

在历史上诸葛亮、周瑜被并称为一时瑜亮,以表示两人才华之人不相上下,难分伯仲。但《三国演义》在清朝十分的流行,甚至有传言清军入关,人手一本《三国演义》。虽说有些夸张,但也可见《三国演义》在清朝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谁不知道在《三国演义》里,号称三步一计的高富帅美周郎是让穷**丝的村夫诸葛亮活活气死的?

李翔自称小诸葛,明显是回应朱瑜的小周郎了。

朱瑜的笑容僵硬在脸上,恨不得挥起手中的马鞭痛抽李翔一顿,心道:“就凭你这王八蛋也敢比诸葛亮?”却不曾想过,他自己又何德何能,能比雅量高致的美周郎?

这剑拔弩张的气氛,引起了一阵窃笑。此次前往桃园,名义上是赏花,但几乎无人不知朱瑜与李翔之斗,就是冲着看戏的心情来的。两人争的越厉害,越有好戏看,但大多都觉得李翔有些自不量力。

朱瑜才能远比不上美周郎,可他的箭术却是公认的高明,而李翔完全不知是从哪个山沟里跑出来的人物,怎么相比?

一行人同往桃园而去,

先前介绍的那位正是朱瑜说的那个苏州知府的长子窦显,他与朱瑜是同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一路上都在给朱瑜造势。

正是桃花盛开之际,桃园的景色极美。微风拂过,红白花片悠悠飘落,落英缤纷,甚是好看,只是一行人都无心赏景,无人停下脚步欣赏。

桃园中心有一块巨大的草皮,以往是游人野营休息的最佳之地,今日却空无一人。唯有白线一条,与六十步之外的六个箭靶。

李翔见次情形,心中冷笑,这草皮空间虽大,但并不足以跑马,果然从一开始,他们就不曾想过要比骑射。

朱瑜有心摆显,一到了草地,立刻上前数步,把箭架在特别巨型的强弓上,拉弓的手还捏着另两枝箭,沉腰坐马。

弓弦“砰、砰、砰”的前后响了三下。三枝劲箭一枝追着一枝,流星般电射而去,第一枝正中六十布步外箭靶的红心,接着后两枝先后破空而至,第二枝硬生生入前一箭翎尾处,连成一串,第三枝却射偏了,但也插在红心之处。

众观者看得如痴如醉,轰然叫好。

李翔眼前一亮,这朱瑜的箭术真是不错,但似乎……。

朱瑜遗憾的摇头:“这连珠三箭,我还是差些火候。”他说的谦虚,神色却是一片倨傲。在他这个年纪,能够射出连珠三箭已经很不错的,这箭箭追尾又是一个难度的技巧,更加不容易掌握。…,

朱瑜露的这一手,登时让人觉得,成绩已经没有什么悬念的,望着李翔的眼神大多都充满了幸灾乐祸,都觉得要看他笑话了。

李翔面不改色的捡起了一块石头,只是随手往空中一抛,石头在高空划过一条弧线,竟然精准的打在了朱瑜射的箭羽的顶部,一下子将三支箭都打了下来,拍了拍手上的沙土,笑道:“可以开始了吗?”

这一手绝活亦同样让人惊愕,李翔只是随手一抛,这是运气,还是?

如果不是运气,这一手的绝妙程度要更胜朱瑜的连珠三箭。连珠三箭终究是依仗强弓之力,直射命中,而李翔这一招却是弧线而下,若非拥有超强的手法,几乎不可能做到。

朱瑜也收起轻蔑的神色,有些不可置信。

“开始吧!”他淡淡的说了一句,将弓横摆前胸,自傲的道:“把弓是特别打造,是加大的铁胎弓,两臂非有三百斤力气,休想拉得开……”

四周发出一阵惊叹,三百斤的力气对于一些人是没有什么,但今日来的人大多都是娇生惯养的富二代、官二代,哪有三百斤的力气。

李翔勾了勾鼻子,有样学样,道:“平常的黑漆弓,只要是个正常人,都拿的开……”

四周传来阵阵窃笑,比起朱瑜,李翔似乎又逊了一筹。

朱瑜冷冷一笑,以是胜券在握了。比试弓箭,强弓也是至关重要的利器。铁胎弓力道强劲,射出的箭不论威力速度都要远胜黑漆弓,李翔只凭黑漆弓,如何与他争锋。他左手如托泰山,右手如抱婴儿,只一拉就把那铁胎弓拉得弓如满月,对着靶心,松开了弓弦。离弦的箭,划破长空,直冲箭靶而去。谁料斜刺里一箭异军突起,后发先至,箭尖相撞,两支箭竟然同时跌落在地。

原来就在朱瑜射出箭羽的时候,他身旁的李翔弯弓射箭,一气呵成,以他平常黑漆弓射出的箭羽,竟比铁胎弓更要迅猛。

围观群众包括朱瑜同时露出骇然之色。

李翔却是惭愧一笑,道:“一不小心,射偏了。”

朱瑜听了这话,又气又怒,强忍着怒意,刷刷刷,连拉三下弓弦,施展出绝技连珠三箭。

李翔也同射三箭,只听啪啪啪的三声。朱瑜所射的箭羽再次让李翔的箭羽,击落在地。

朱瑜目瞪口呆,觉不可思议。

李翔却无比懊恼的道:“怎么又射偏了?”

四周静寂无声,谁都看的出来,李翔这是存心戏弄朱瑜,也看出来了,李翔的箭法要远胜朱瑜,射中靶心不难,射落离弦之箭才是真正的困难,李翔箭箭不落空,这份绝技足矣震撼全场。

朱瑜慌了体会到了一股前所未有的无助,不得不承认他逊色李翔太多太多,他失声叫道:“这不可能,黑漆弓哪有如此的劲道?”

李翔冷冷一笑:“化腐朽为神奇,才是真正的本事,剑法练至至高境界,一草一木,皆可为剑,更何况弓呼?只要技术过硬,便是劣弓在手,照样胜你……”说这话时,他双手负于后背,一副绝世高手气度风范。

第十七章 天地会霸气出场

四周官富二代看着高深莫测的李翔,一个个都说不出话来。

唯有秦吟雪暗自窃笑,众人之中,只有她了解事情。

当初她便有心送李翔一把好弓,却被李翔拒绝了。李翔没说缘由只是问她要了复合弓的弓弦与弓身,自己组装。

她不明白为什么,但却知道李翔组装后的复合弓,威力较之一般复合弓胜过近乎两倍,便是铁胎弓也难以与之相比。朱瑜的铁胎弓固然厉害,但却比不上李翔手上的复合弓。

李翔这里用了后世的物理学原理,古希腊科学家阿基米德曾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动地球”。弓箭能够射出去,也是利用物理学力的原理。这个时代人有种误区,总觉得弓越重,弓身越硬威力就越大,其实不然。一把弓的真正威力在于弓身、弓弦与整体形状的相互配合。只要弓身的嫩性加上弓弦的弹力以及整把弓的形态与弓身弓弦的力量配合的恰到好处,就能够能够发挥出一把弓的真正的劲力,而不是盲目的加重。

李翔的爷爷是老红军,是负责后勤的战士,红军在井冈山建立根据地的时候,他是军中为数不多的枪械技术人员,负责制造武器的。故而在枪械管制极严的中国,李翔的老家依然有着几把简易的土铳,都是他爷爷为了养活家里私底下制造用来打猎养家的。

李翔小时候常听他爷爷说在井冈山的故事,他说那段日子极为艰苦,他们将手中的材料用尽以后,就开始做古老的弓箭,是以对于弓箭的制作也很有心得。李翔的爷爷怕李翔惹事,不教他制造土铳枪械的技术,但却把弓箭的制作方法,弓身弓弦的最佳比例都告诉了他。

李翔在没有接触土铳之前,一直都是用弓箭、弹弓之类的武器缓解他对于准心的强迫症,技术均是一流水准。

自从答应朱瑜比试之后,除了昨天晚上,这些天的夜里他都会花上几个时辰适应练习,让自己找回记忆深处的技术,直至今日,大放异彩。

朱瑜失魂落魄的看着底下的那堆箭羽,手中的铁弓跌落在地也毫无察觉。

李翔道:“回去再练几年吧,你的技术根本不够看……”他这是实话实说,朱瑜的箭法在外行面前,有很高的水准,但真正的说起来,只能算是入门。他射箭的时候,花太多时间在瞄准上了。就算是三箭连射,在接连射击的时候,都会有短暂的停顿时间用来瞄准,确保自己能够射中靶心,对于命中靶心做不到绝对的自信。

也是因为如此,李翔总能击落他的箭:他瞄准的时间越长,也就等于告诉了李翔,他要走的射击线路。

对于射手来说,绝对自信是至关重要的,不管是枪械还是弓箭弹弓甚至于手甩飞石,都要跟着感觉走,瞄准了就不能在犹豫,更不能为了确保自己的命中率,多瞄一会儿,这是致命的错误。

也许是身旁溜须拍马的太多,朱瑜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点。

便在这时,桃林突然走来三人,为首一个是一条大汉,身材甚是魁伟,四十来岁年纪,身穿灰色旧僧袍,已微有破烂,浓眉大眼,一张四方的国字脸,颇有风霜之色,顾盼之际,极有威势。在他身旁两位,一个高挑消瘦,另一个矮小的犹如侏儒,他们来的突然,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窦显眉头一挑,上前道:“你们是谁?谁允许你们进来的?”

那为首的大汉蒲扇大的手掌,抓着窦显的衣领,将他如小鸡一般单手举起,丢出了三丈之外,口中笑道:“滚开,一条哈巴狗,要的不是你。”

窦显是个成年人,大汉如此轻易的将他举起,这份神力,实在惊人。

秦吟雪眉头一挑,秀腿一抬,快如闪电,踢出时势挟劲风,甚是威猛。

大汉叫道:“妙极,妙极!”他小退半步,左手扣住秦吟雪脚腕,对着那鞋底一拳挥去,这一拳竟然带有破空之声。

秦吟雪连退三步,跪倒在地,右腿竟然完全失去知觉,无法动弹。

李翔神色骤变,连射三箭。

大汉出手如电,竟然正面将李翔这三箭尽数接下。

大汉将箭羽丢在地上,看了看微微发麻的手掌,以及手掌心微微磕破的皮肉,笑赞道:“好箭法,好劲道,若不是先前见识了你的箭法,暗自留心,我未必接得下来。”

大汉边走边上前道:“不要做无畏的挣扎,你们这伙人就先前的姑娘能打,她动弹不得,剩下的你们,我们三个中的任何一个,足以对付。我叫胡德帝,你们应该听过这个的名字,我只为朱瑜而来,其他的人不感兴趣。”

朱瑜吓得变色,调头就跑。

那个矮小男子,手一抬,两道黑光一闪,朱瑜立时跪在了草地上,抱膝打滚。

李翔看的清楚,那银光是指甲帮大小的铁球,正中朱瑜左右腿弯,将他打的跪倒在地。如此暗器手法,比之李翔的飞石,高明百倍。

胡德帝从腰间扯下一个麻袋,一手拎起朱瑜,将他塞进了袋子,道:“告诉朱国治,天地会复仇来了,让他洗好脖子,我会去找他的。”

说罢,头亦不回,消失于桃林深处。

李翔也失神片刻,他就是天地会的副总舵主胡德帝,果然了得。

那些官富二代见此惊变,哪敢在多逗留片刻,一个个如兔子一般跑了。

李翔见秦吟雪依旧跪在原地,上前关怀问道:“怎么样?”

秦吟雪摇头道:“麻了,根本动不了。胡德帝的玄空拳果然了得,传言不差,他身兼少林多项绝技,一身武艺收放自如,更是突破了明劲,已达暗劲水准,非我们可以匹敌的。”她学的是战场武艺且是马上绝技,遇上胡德帝这类内家高手,自然是大吃亏。

“我背你吧?”李翔弯下了身子。

秦吟雪点了点头,没有任何排斥的趴在了他的身上。

闻着近在咫尺的芳香,李翔再度感受着背后那熟悉的感觉,心中忍不住一荡,心道:“若是能娶她做老婆,那该多好。”

回到了秦府,李翔不知天地会的加入会不会给他的计划带来什么变故,但还是一心投入他的研究。

不知日月,就在大功即将告成之际,秦卓铭突然出现,慌慌张张的叫道:“翔哥哥,不好了,朱国治那大坏蛋带着人马,要冲进来了,说你是天地会的叛贼,要来抓你,我带你从后门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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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生擒朱国治

秦府大厅,剑拔弩张。

不可一世的朱国治不久前还在江苏境内缉拿所谓的天地会叛逆,但在途中闻讯爱子被天地会的胡德帝擒拿,整个人都傻了。朱国治在江苏一带横行无忌,就如土霸王一样,残害百姓,无法无天。也许是报应或者是别的什么原因。他年近五十,却仅有一子,并非妻妾无力,而是生下来的儿女无一人活过周岁,都因各种缘故夭折。故而他对于朱瑜这一独子很是宠爱,百依百顺。听闻朱瑜现在生死不明,气得怒发如狂。

他从窦显那里得知朱瑜与李翔的比试,以及朱瑜被抓的经过。

朱国治在江苏查天地会查了八年,虽然上缴了一份血淋淋的功绩,但他心底清楚,八年来他在剿灭天地会上的成就几乎等于零。真正取得成效的是朝廷手中的一支神秘部队,他们捣毁了天地会的两个分舵。而他就是捡捡残羹饭菜,从捣毁的分舵入手,牵连一些无辜的人。就凭他,压根找不到天地会的所在,更无法得知胡德帝的下落,只能下令三军,漫无目的的寻找。

在茫然无措下,朱国治便将满腔的怒火都发泄到了李翔的身上。

在江苏他就是王,李翔又是哪根葱,哪根蒜,竟敢羞辱他的儿子,心中的怒火,有了发泄之处,立马点齐了八百兵卒,直接杀到了苏州。他令七百兵卒将秦府团团围住,直接领着百人破了秦府的大门,硬闯了进去。

秦安在苏州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让朱国治如此张狂的冲到自己的家中闹事,气得暴跳如雷,在大厅与朱国治僵持对立。

朱国治肥硕的身躯起伏不定,眼中燃烧着熊熊怒焰。

秦安高瘦的身躯并不健壮,但此刻却如铁塔一般站立着,双眼毫不畏惧的盯着朱国治。

朱国治怒喝道:“秦东家,我只要李翔,把他交出来,念在我们那多年交情的份上,我可以不与你为难。”

秦安道:“李翔是我府上的先生,他与令郎的恩怨,你我都非常清楚,他是不是天地会的人,你我也非常清楚,后辈的恩怨,我们长辈没有必要过问,朱大人还请高抬贵手。”

朱国治仰首“哈哈”一笑,气急叫道:“好,好,好,既然你秦老板话都说到这个份上,那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秦安,现在我告诉你,在江苏,我说谁是天地会,谁就是天地会……别以为你上头有人,我就怕你。当今世上,除了皇上,谁也不能拿我怎么样……”

朱国治毫不夸张的说着,他不但是一条疯狗,还是一条聪明的疯狗,当了那么多年的官,他已经看透了上面的想法意思,现在敢如此的无法无天,追其根源,正是清朝皇帝的放纵。

朱国治起初为官的时候是小贪,但随着朝廷的毫不知情,渐渐变成了大贪,而且越贪越是厉害,弄得整个江苏,乌烟瘴气。

这当官的时间越长,朱国治揣摩上面心思的能力就越出众,他发现清朝在官制上有很多都沿袭于明朝,其中监察制度,更是如此。他在江南如此祸害百姓,清政府不可能不知道。唯一的解释就是放纵,放纵他贪污,放纵他大闹!

为什么?

因为江南是反清的最严重的地区,江南的每一个百姓,每一个豪绅都有可能怀有二心。清朝需要一条狗的管住这些百姓,这些豪绅,狗越疯的厉害,百姓豪绅就越不敢轻举妄动,越能给那些心怀不轨的人敲警钟,给没有二心的人以警示。…,

所以哪怕是朱国治在刑场上,杖杀一百二十一位无辜百姓,造成如此震动天地的惨案,清朝皇帝都能够不闻不问。

因为他们需要朱国治这条狗。

朱国治察觉到这一点,越来越疯狂,越来越无法无天,他知道只要他继续扮演疯狗,他就能享受帝王般的待遇。

朱国治忌惮秦安,实是怕惹麻烦,但如今撕破了脸,他也就无所畏惧了,厉声道:“来人,搜屋,如果有人阻碍,便是天地会同伙……格杀勿论。”

他这命令一下,屋里屋外的百名清兵,纷纷抽出了腰间的弯刀。

亮闪闪的钢刀散发着阴寒的气息。

秦安脸色剧变,实在想象不到朱国治猖狂至此。

“住手……”李翔昂首阔步的走进了大厅,看着如此阵容,坦然笑道:“我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道士,朱大人何必如此劳师动众?我跟你走便是了。”他来到秦安的身前,深深一拜道:“李翔多谢秦东家的维护之情,但一人做事一人当,没有必要因为我一人,而让整个秦府受罪。”

秦安也并非是存心要护李翔,只是他恼朱国治猖狂,又在乎秦吟雪的感受,这才相护,想不到李翔会在这关键的时候挺身而出,心中即愧又有些不安。

朱国治已经将一切愤怒都倾注与李翔,那双殷红的双眼充满了狰狞之色,“给我拿下……”

李翔上前一步,稍微逼近了朱国治一些,突然露出了如阳光般灿烂的笑容。

朱国治没由的心头一跳。

李翔双手深入道袍的长袖中,伸出来的时候,左右手心中分别多出了三个圆球形的物体。

他往地上猛力的一砸!

砰……

砰……

砰……

……

连到六声巨响,白色的烟雾在刹那间扩散开来,距离之内,目不视物,只能听到此起彼伏的咳嗽声。

待烟雾散去,屋子里的情景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李翔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朱国治的身前,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正抵在他的喉咙处。

朱国治深深的感受到脖子上那死亡的气息,再无任何猖狂之色,一片苍白,恐惧的情绪让他控制不住自己,嘴巴上下抖动,颤声道:“好汉,好汉饶命……好汉饶命。”

李翔一手扣朱国治,反转匕首,对着那肥大的耳朵,用力一削,无比肮脏的血液喷射而出。

朱国治发出一阵如杀猪般的嗷叫,竟然直接给吓尿了裤子。

李翔将匕首上的血擦在了朱国治那肥嘟嘟的脸上,笑道:“我李翔没杀过人,也许在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会因为害怕,下不了手。但杀一条疯狗,我狠得下心肠。”

一刀一刀……

李翔的匕首在朱国治的脸上割出了一条条的血痕,厉声道:“还不叫你们的狗给我滚出去?”

PS:上传前夕,灵光一闪,发现情节这样写比我存稿写的更好,就改了情节,更新晚了,抱歉。凌晨一张,改到中午12点左右更新,新书求支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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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天地会再现

李翔有意杀朱国治,故而一直在脑中思索,以目前清朝的科技能够造出什么威力强劲的化学武器。百般思量,发现这个时代的化学研究太过落后,许许多多的化学成分都没有诞生,设备也不齐全,很难提炼化学元素,更别说制作威力强劲的化学武器。

最终李翔想到了粉尘爆炸,粉尘爆炸就是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火焰瞬间传播于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同时释放大量的热,形成很高的温度和很大的压力,系统的能量转化为机械功以及光和热的辐射,具有很强的破坏力。简单的来说就是指悬浮于空气中的可燃粉尘触及明火或电火花等火源时发生的爆炸现象。

只要空气中漂浮着过多的可燃性粉尘,遇到能够使之燃烧的热量,即能产生可怕的连环爆炸。

人工制造粉尘爆炸,需要施展的环境有些严苛,但却是最容易制作的。只需要烟雾弹与炸药的配合,即可制造粉尘爆炸。

烟雾弹在后世的时候,李翔曾经亲手制作过,它的主要成分是氯酸钾与白糖,为了使用方便,他还特地以酒精、硝酸、银盐、火药、沙子制造成圆形摔炮。只要两者结合,就成了类似于日本忍者常用的圆形烟雾弹。将圆形烟雾弹投之于地,摔炮就会爆炸,从而引发烟雾弹的化学反应,形成大片的烟雾。

整个过程就属氯酸钾的制作过程最为复杂,需要用到氢氧化钾与氧气。他用石灰水与草木灰混合,生成氢氧化钾,再用食盐、软锰矿和浓硫酸的混合,生成氯气,将生成的氯气通入加热的氢氧化钾,使之冷却后才能分离出氯酸钾。

李翔这些天大部分都花费在氯酸钾的提炼上,直到昨日深夜方才完成,并做成烟雾弹。

依照李翔的原定计划,他还需要将砂糖磨成粉末,一并参入烟雾弹中,再另行制作一个爆炸温度在410℃以上的小型炸药。砂糖粉末是常见物中爆炸下极限最低,起火点低的物品。

在化学中,爆炸下极限越低,威力越大,砂糖粉末一但爆炸,威力足可将一栋房子掀了。用来杀人,那是绰绰有余的。

朱国治来的太突然,李翔的炸药还未完成,好在烟雾弹已经做好了。为了不拖累秦家,他决定孤注一掷。

烟雾弹这类神奇的东西在中国还是第一次出现,朱国治身旁不缺强人保护,但遇上了烟雾弹却全无法子,大意之下,连东南西北都分辨不清,何况保护?

唯有李翔做足了准备,早已算准了他与朱国治之间的距离,借助烟雾的掩护,将他生擒活捉。

李翔压着朱国治,刀不断在他的脸上划过,就像在他的脸上作画。

朱国治惊惧镇恐,大声哭叫道:“还,还傻着干什么,给我滚,滚……”在他的命令下,冲进秦府的清兵,一个个都被逼得退了回去。

朱国治已经吓尿了,眼中流着斗大的泪珠,强挤出一个笑脸,道:“好汉、英雄,我已经照您的吩咐做了,小的是猪是狗,您大人有大量,就饶了小的吧。”

李翔心中鄙夷,这厮欺软怕硬,先前是如何猖狂,现在仿佛被抽去了脊梁骨一般,凶悍霸道早丢到乌拉圭去了。

疯狗的牙齿只龇向比自己卑微、弱小的人,这话说得果真一点没错。

李翔用刀柄重重的在朱国治的胸口来了一下,笑道:“想得倒美,将你大爷当做三岁小孩了,在没确保我安全之前,你就乖乖的听话,不然……”他脸色一横,将匕首重重的插进了朱国治的右腿上。…,

胸口挨了一下的朱国治,难受的几欲呕血,大腿这突如其来的一刀,更是让他发出了无比凄惨的尖叫。厉声震耳,仿佛是恶鬼厉吼。

“叫什么叫,吼鬼呢,再叫就把你的舌头割了……”李翔并没有拔出匕首,朱国治是他现在的护身符,有必要留他一条狗命,伤他的大腿,正是防止他不老实逃跑。他拔出了朱国治佩戴在身上的钢刀,向秦安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压着他,走了出去。

朱国治每走一步都能感受到大腿上的阵阵剧痛,龇牙咧嘴,心中终于显现后悔的情绪。

李翔押着朱国治一步一步的走着,八百兵卒连连退后,无一人胆敢上前。

朱国治是江苏巡抚,手握江苏的兵马大权,只要他在手中,放眼江苏是无人敢动他的。

走出了秦府,李翔看到了整条街上的已经布满了兵卒,苏州知府在最快的时间领兵来了。在兵丛中,他还看到了秦吟雪。

秦吟雪每日都回去城郊练习骑马,事发之时,她并不在秦府,回来之后才知道家中生变,但因为屋外的兵卒封锁,她自己也不了解情况,只能干着急。

李翔对着秦吟雪给了她一个放心的笑容。

秦吟雪突然发现在李翔的身后,一把银色的飞刀,直逼他后颈,有一位藏身街角的百姓悄悄的向他投掷了暗器,吓得脸色剧变,惊骇的大张嘴巴,竟叫不出声来。

李翔察觉有异,回头眺望,却听一声惨叫与飞刀落地之声。

一道黑色的光芒击落了飞刀,那个“百姓”倒在了血泊之中,他的眉心处插着一根如粗如手指的飞针。

李翔望向右方屋顶,救他的人正是那日在桃林遇见的暗器高手。

暗器高手又一抬手,一物飞向朱国治而去,正好落在他的衣领处,那是一张纸条,以铁珠加重。

李翔用刀死死抵着朱国治的喉咙,空出一手,拿过纸条,只见上述:“朱国治恶贯满盈,祸害百姓,不可不除。然鞑子密探庇护左右,藏于人群,少年侠士,不可妄动。速来向阳街,四红灯笼处……天地会胡德帝拜上。”

李翔将纸条一揉,略作犹豫,缓缓往向阳街行去。

今日之事,出乎意料,他并没有做充分准备,虽然成功擒得朱国治,却没有周详的计划。只是临时想着借助朱国治,掩护他到太湖,然后杀人潜水而逃。他自幼在乡下长大,水性不差,还是有望逃脱的。

但随着天地会的莫名加入,李翔决定依照胡德帝的安排去做,虽不知天地会葫芦里卖什么药,但他们在江南势力强大,安排的后路总比他临时想到的逃生法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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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杀恶狗,出苏州

向阳街也位于苏州城内的富豪区,距李翔所在的地方只有两条街。

朱国治是人精,见李翔改变了方向,心中以察觉他要跟天地会汇合了。

他与天地会不共戴天,一但落入天地会之手,将必死无疑,忙哀求道:“李公子,李道长,千错万错都是我一人的错,是我不该误会您,您就大人有大量,饶我这次吧。我保证你能安全的离开,天地会的反贼都不是好东西,只要跟他们扯上关系,就再无回头路了。”

李翔行事果断,已经决定,便不再犹豫。朱国治喋喋不休,徒惹他反感,便从朱国治的怀中摸出了,一块汗巾,强塞近了他的嘴里。

朱国治呜呜呜的大叫。

李翔用刀背抽了朱国治两个耳光,这家伙就是欠抽,打了他两下便将他打老实了。

有人质在手,暗中又有天地会好汉的保护。一时之间,清兵亦奈何不得他,只能远远的跟着,为了朱国治的安危,不敢过于上前。

转了两条街,李翔就瞧见了纸条上所谓的四红灯笼。

右街第三栋宅院的屋檐上,挂着四个精美的小红灯笼。宅院的院门大开,有迎客之意。

李翔押着朱国治走进了院内,院门呼的一下紧紧闭上。

在门后方藏着两位家丁打扮的青年,他们用三条粗铁棍,将大门栓死。

“我们又见面了……”粗狂豪迈的胡德帝也在门关上的同时,出现在了大厅口,他走到近前,看着以如死灰般的朱国治,赞道:“真是好汉子,我们做不到的事情,你一个人就做到了。我们不沾你的光,这家伙怎么处置,你说的算。”

李翔毫不犹豫的道:“这种恶狗留在世上除了乱咬人,没有别的作用。”

胡德帝蒲扇大的双手一合,道:“说得好,那就快动手吧,这里支持不了多久,我先带你离开。”

朱国治起初听胡德帝的话,还燃起了些许生机,但立刻就被推向谷底,瘫软在了地上,望向李翔的目光充满了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怕了!

横行霸道的土霸王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做死亡前的恐惧。

李翔手在微微颤抖,第一次杀人,有些挣扎,但他的脑海中浮现刑场上那无辜的一百多条性命,浮现出大街上被当做天地会反贼捉拿的无辜百姓,狠下心来,手起刀落。

朱国治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便倒在了地上。

血花在空中绽放,渐了李翔一身。

李翔手中的钢刀落在地上,有种恐惧的感觉,但想起杀的是恶贯满盈的朱国治,又有几分兴奋。

胡德帝看出李翔这是第一次杀人,道:“人都有第一次,习惯就好,走,没时间磨蹭了。”

胡德帝的一句习惯就好,让李翔意识到,想要反清,这还是一个开始。他咬着牙,用力的点着头道:“我没事,走吧……”

胡德帝当先向大厅走去,中途道:“会游水吗?”

李翔表示还行。

“那就走水路吧……水路可以从排水渠通往城外,最为安全。”胡德帝带着李翔来到了府邸中部庭院的大水塘附近。

两人换上了准备好的水靠,胡德帝又丢给了他一根长绳,道:“绑在身上,地下排水渠道纵横交错,跟错了路,谁也救不了你。”

关乎性命,李翔不敢大意,将长绳绑在腰间,打了一个死结。…,

确认无误之后,胡德帝带着李翔潜入水中,钻入了出水口。

在漆黑的洞里,眼不能视物,只能顺着池塘水流之力,往前方移动。

突然大力一扯,李翔让人拉出了水面。他一抹眼前水珠,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奇异的地洞,有一房间那么大,洞内有烛光,亦有粮食与水,还有多个通风孔,保持地洞的空气流通。在左边有一个黑乎乎的通道,不知通向哪里。

“这?”李翔诧异的看了看四周,这个独特的空间实在造的绝妙,任谁也想不到地底下出水口的上方,别有洞天。

胡德帝道:“这里是我天地会的藏身据点之一,如今是鞑子的天下。我们实力太弱,只能效仿兔子,来个狡兔三窟……跟我这边走。”说着他拿起洞中的油灯,率先走进了黑乎乎的通道,通道只够一人同行。两人一路无话,走了大约半柱香的时间,一股难闻的恶臭越来越重。

走到通道尽头,竟是一条几乎废弃的排水渠,脏水淤泥,让人几欲作呕。

胡德帝脸色也有些不好受,强笑道:“苏州在五十年前,曾经重建,换了新的排水渠。这条旧的,几乎荒废,我天地会中有一成员的先祖参于旧排水渠的建设,正好拥有图纸。发现这旧排水渠能够直接通向城外,也就成了我们离城的最佳路径,我们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使得这排水渠的空气通畅,但这恶臭却无法避免。”

他们越走越快,大约行了一里左右,终于到了尽头,离开了苏州城。

两人正位于苏州附近的偏僻山林里,在林中小溪痛痛快快的洗去了身上的淤泥恶臭,都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胡德帝靠在溪边的石头上晒着太阳,道:“小兄弟,我们就在这山林中住下。与其在江南东躲西藏,不如安安心心的在这山中安安稳稳的过段时间,你看如何?”

李翔很清楚,朱国治是江苏巡抚,是手握军政大权的省级干部。杀了他,可不是什么小事。几乎可以确定,现在苏州、江南甚至不久后整个大清都会流传着他李翔的大名。那一张张的通缉榜,也会标明他的身价,现在下山无异于自投罗网,遂道:“就依副总舵主的吧。”

胡德帝道:“什么副总舵主不副总舵主的,就叫我一声大哥得了,小兄弟,我看你箭术高明,有胆子杀朱国治这条老狗,是条汉子,要不加入我们天地会?一起干反清复明的大事,将鞑子赶出中原,还我河山。”

李翔有点小洁癖,依旧在水中清洗着已经干净的身子,听了这话,手停了下来,犹豫了片刻,道:“胡大哥,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请恕我不能从命。这反清是我的志愿,我这里说句大哥不爱听的话,天地会固然势大,然而对于反清事业,却没有任何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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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溪边长谈

胡德帝坐直了身子,神色不悦,怒道:“我天地会上万之众,遍布大江南北,四海五湖,多为武林好手,个个都能以一当十的英雄人物。杀贪官恶霸,除民族败类,鞑子皇帝对我们是恨之入骨,为了除去我们是寝食难安,可偏偏奈何不得我们。你小娃子懂什么,怎么说我们没有成效?”

李翔心知是触及了胡德帝的逆鳞,也不气恼,只是道:“这点我不否认,天地会确实聚集了来自于五湖四海的英雄豪杰,杀贪官,惩恶霸,诛奸邪,救百姓,干得也确确实实是利民的大事,让人敬佩,让人敬仰。你们的所作所为,可称之为侠,但与颠覆清朝这等大事,又有何利?现今天下是鞑子的天下,杀贪官,惩恶霸,锄奸邪,救百姓甚至可以毫不客气的说是为满人除去毒瘤,真的能够起到反清之效?我不觉得……自古皆有侠以武犯禁之说,可在历朝历代,都不缺乏为民请命的英雄,难道这些英雄都是反朝廷的?你们跟他们干的是差不多一样的事情,你们凭什么就认定,你们做的事情给清朝带来了很大的伤害?杀了一个贪官,要不了多久清廷又会派一个官员上任,他们也许会更加的贪,也许会是一个贤明而合格的好官。如果是一个更贪的官,那么你们杀贪官又有何意?反过来说,如果新上任的是一位好官,那么他会给百姓带来好的生活,百姓过的幸福,胡大哥觉得他们还会起反清的心思?”

胡德帝拳头一收一放,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如今让李翔指出,却不知如何回答了,二月天,胡德帝的额头上在这个时刻,竟然急出了汗来,他不得不承认李翔说的很有道理。

杀贪官是大快人心,但杀了一个贪官,来了领来另一个贪官,那杀了有什么意思。更让人焦急的还是来了一个好官,好官造福百姓,带领百姓走进新的生活,那不是等于帮助清朝除害了吗?

天地会举着反清的旗帜,干的却是为清朝谋福的举动,这让以反清为己任的胡德帝如何能够接受?

胡德帝呆傻的许久,方才道:“难道我们不应该杀贪官,任由贪官为非作歹,祸害百姓,使得天下民怨沸腾,才是我们应该做的?”

“当然不是……”李翔正容道:“有贪官不杀,有恶霸不除,有奸邪不诛,反而任由贪官横行,恶霸为祸,奸邪当道,那天地会还叫什么天地会,至少现如今天下人说起天地会都会赞一句是顶天立地的汉子,而不是坐视百姓陷入水深火热而不闻不问的路人。你们的做法没错,只是对于反清大业,没有想象中的成效而已。”

胡德帝一时之间,还接受不了这个事实,独自纠结了好一阵子,方才叹道:“那依照小兄弟这么说,天地会不是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不然……”李翔正容道:“如果天地会没有存在的意义,清廷也不会为了围剿你们,而如此的劳师动众。只是你们没有走对自己应该走的路,放着金山银山而没有利用起……呃,也不能这么说,而是没有能够用起你们的力量。”

胡德帝精神一震,忙道:“这话怎么说?”

李翔从容道:“天地会规模浩大,遍布大江南北,中华各地,其中成员多为豪迈英雄人物,在地方有自己的人际实力。将这股力量用起来,将会形成很可怕的情报网,精英小队,不论是打探情报,还是执行刺杀、营救等等任务都会无往不利。只是如今天下没有能与清朝抗衡的力量,也无人能够与你们配合合作,才使得你们发挥不出应有的实力。在下认为,想要反清,真正靠的是军事力量,而不是你们天地会的群众实力。你们若是为辅,可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但若充当反清主力,那真是没有效果。就拿朱国治这条恶狗来说,这条恶狗为祸江苏多年,以你们的处事风格,绝不可能坐视他为祸。唯一的解释,只有你们奈何不得他。”…,

胡德帝露出愧色,确实如此。朱国治对于清廷来说是一条好狗,上面特地选择了几位强人在他身旁保护,他个人又是巡抚,从二品的朝廷大员,手握地方军政,出入之间,至少有三百兵卒护卫,还有软甲护身。他们天地会虽说高手众多,可也奈何不得朱国治。多次刺杀,都失败而终。

李翔见胡德帝表情,既知自己没有猜错,续道:“这就是军事力量,不是轻易就能够撼动的。我能成功,是运气加他们大意的结果,换做是身怀绝技的人物,根本就不可能近距离的接触到朱国治。所以我个人觉得,天地会的存在的意义,并非正面与清廷对抗,你们真不具备那个实力。”

胡德帝能够成为天地会的第二把手,绝非粗鲁莽夫,他粗中有细,已经领悟到了李翔话中的真正用意。脑中浮现出他最佩服人的身影: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他似乎就与台湾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胡德帝心道:“总舵主才智无双,想必他早如小兄弟一般,看破了这点,才与郑家往来的吧?”他笑赞道:“真看不出来,小兄弟,你好是厉害,跟诸葛亮有的一比。就凭你这份才智,我相信,你一定能够闯出一番事业。要不这样,你既然不愿加入天地会,我介绍你给我们总舵主认识,他好像跟台湾有着密切的关系,也许能够举荐你去台湾发展。”

李翔受到胡德帝称赞,面容微红,他说的一切都是历史上已经发生过的事情,他只不过做了一个总结,当个事后诸葛亮,指出一条正确的道路,哪比得上真正的诸葛亮?但听到后面,心想:“原来胡大哥还不知道天地会的总舵主陈近南就是台湾军师陈永华。”在他的记忆中,天地会的便是化名为万云龙的郑成功与化名为陈近南的陈永华创立的,其目的即是如他说的那般为了招集天下义士反清。

可是郑成功英年早逝,台湾一日不如一日,反倒是天地会让陈近南搞的红红火火,遍布天下。

胡德帝最后的话,让李翔有些心动,台湾郑家现在是反清第一势力,若这几年能在台湾混个风生水起,待三藩之乱来临时,就有机会异军突起,趁着清朝根基动摇的时候,将他一举推倒。

但是……

李翔犹豫了,因为在他的记忆深处,依稀记得郑成功这只猛虎的儿子,一个个意外的都是病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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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大英雄李晋王

李翔将全身上下都搓的发红,方才上了岸,在溪边的另一块大石上,与胡德帝相对而坐。

面对胡德帝的好意邀请,答道:“先过了眼前这关吧,据我所知,台湾郑家自从郑成功早逝之后,实力以有所下降。郑经有守成有余,攻取不足。想要推翻清朝,我看很悬。便是有你们天地会相助,胜算也不是很大。”他绞尽脑汁回忆脑海中关于郑家的情况,发现郑成功虽然北伐失败,但至少打的轰轰烈烈,让整个清王朝心悸。而郑经反攻清朝,却没有多少像样的战绩。

虎父无犬子,这是一句空话,早已不流行了。

李翔望着碧绿蓝天,在想着反清的路应该如何去走。

胡德帝也没有说些什么,李翔先前对于天地会的分析,入情入理,让他对这位年纪轻轻的小兄弟,有着刮目相看的信服感觉。台湾远离中原,清朝又下了迁海令,寸板不得下水。故而对于那里的局势,他也不知情,自是无法插嘴。

李翔出神的想了会儿,突然笑自己愚笨:自己对现在的局势,毫不知情,空想有屁用,天地会遍布天下,对于天下大势的动向,胡德帝不比自己知道的多?忙问道:“胡大哥,你说除了台湾郑家,现今天下,还有反清的势力了吗?”

胡德帝道:“也不能说没有,在西北有好几股反清的力量,不过都是一些杂鱼。我不知道台湾郑家的实力如何,但可以肯定,那些力量就算加起来,也绝对比不上郑家。”

李翔眼睛一亮,这要推翻清朝,郑家的力量不可少,但仅仅依靠郑家,绝对不够,必需要集合所有反清力量,方能与清廷抗争。杂鱼就算力量再小,聚集起来,也能干出一番大事啊。

民族英雄岳飞那天下无敌的岳家军不就是靠不断的招募流民,从零到整的,一点点累积的?

“说说看,都有哪些?”

胡德帝想了想,好半天才道:“我记得在湖南有夔东十三家的余部,大概有两三千的兵马。在四川、广西、贵州也有当初南明的反清势力,零零碎碎的加起来,差不多四五千左右。这些都是不愿意降清的反清义士,他们被清兵击败之后,逃至山林,占山为王,分别三百到五百不等。湖南、四川、广西、贵州都是多山地带,他们藏在山中,清兵也奈何他们不得。”

李翔沉吟道:“有没有可能将他们聚集起来?六七千兵马,人数不少,还是老兵,有战场经验,给把武器就能直接上阵杀敌了。”

胡德帝摇头道:“别抱太大希望,南明军参差不齐,缺乏可以服众的统帅,他们占山为王,相互之间,少有来往,谁有那个本事,将他们聚集起来?至于夔东十三家就更不可能了,他们最初齐心齐力,在湖北兴山县茅麓山建立反清据点,十数年多次击退前来围剿的清兵,但随着时间推移,他们内部起了矛盾,让清兵抓住了机会,逐一击破,首领刘体纯、李来亨自缢死,郝永忠、袁宗弟被俘杀,谭宏、谭诣等投降,与清斗争了二十一年的反清势力,跟着烟消云散。余下的残兵败卒,因为隶属不同,相互指责,现在没有打起来就不错了,更别说什么聚集起来反清。”

李翔暗自叹息,脑中想着有没有办法将这相互不往来的兵将,聚集起来。…,

“对了,差点忘了,在阿瓦河东百里处还有一股三千余众的反清军,他们可了不得,那是李晋王当年留下来的队伍,都是英雄好汉,阵仗交锋,便是有十倍之敌,也奈何不得他们。”胡德帝对于南明残兵与夔东十三家的残兵,并没有多少在意,但对于阿瓦河的那三千兵却格外重视,连连赞叹,脸上甚至浮现敬慕之色。

李翔奇道:“那李晋王是什么来头,让大哥如此失态。”

胡德帝瞪圆了双眼,惊讶道:“小兄弟,我看你才智非凡,怎么见识这么不广,连李晋王也不知道?我胡德帝这一生只敬服三人,第一位便是这李晋王,次之是国姓爷,然后是我天地会陈总舵主。”

李翔搜遍脑中人物,国姓爷郑成功、陈总舵主陈近南,这两位他是知道,但李晋王却没有任何的印象,他竟能排在郑成功的前面?

胡德帝道:“李晋王,是我明朝的军事统帅,叫李定国,是当时最能征善战的大将,纵横一生,几乎战无不胜,好是了得。”

李翔听到李定国,方才恍然,心想:“原来是他。”

李定国的威名他自然知道,只是不知在这个时代,他被人称之为李晋王。

难怪胡德帝对这个李晋王如此推崇,是李定国的话,那是理所当然。

当年清兵南下,八旗兵战无不胜,明军以及起义军,节节败退。明末诸将在那个时候,唯有李定国一人敢于十万八旗劲旅野战死磕,他先与定南王孔有德对战桂阳,逼孔有德自尽,后于八旗军决战衡阳,大破清兵,斩杀鞑子老祖宗的孙子爱新觉罗尼堪,打破了满清“八旗兵满万不可敌”的神话。

李定国连歼满清二王,复地千里,使得清朝官员天大恸,称“自国家开创以来,未有如今日之挫辱者也”。连顺治皇帝也悲叹:“我朝用兵,从无此失。”因惧怕李定国一人,满清甚至打算放弃西南七省,若不是孙可望这个民族败类妒贤嫉能,使得大好局势,毁于一旦,满清能否安坐天下,由未可知。

李定国面对同僚嫉恨,皇帝猜疑,处处受制之下,依然能在磨盘山大败清兵、在缅甸破象兵十万。

就以当时的功绩来算,李定国的战绩凌驾于明末任何一将,郑成功亦远远不及。

李翔忆起李定国的点点滴滴,肃然道:“李晋王确实是一代英雄。”

胡德帝道:“可不是,只可惜,他如国姓爷一样,英年早逝。在他去世后,他麾下的亲兵,那些令清军闻之变色的百战劲旅不愿意投降,聚于阿瓦河东百里处,自力更生。”

李翔道:“李晋王战功赫赫,威震清缅,他麾下亲兵的战力,可想而知。如果能将这三千兵卒调用,将会是一支无与伦比劲旅。”

胡德帝哈哈一笑道:“想的是美,这种强兵,若非李晋王复生,就算是天王老子也调不动他们。”

李翔不甘心道:“那李晋王可有后人?”人死复生那是不可能了,但李定国的后人未必就不行。

胡德帝冷哼一声道:“英雄的儿子是狗熊,李晋王临死前千叮咛,万嘱咐,宁死荒郊,也不降清,但他的儿子李嗣兴在李晋王死后不久便降了。也许是报应吧,李嗣兴降清不过一年就病死了,至于李嗣兴有没有后人就不知道,我想应该有吧,但便是有,那也是鞑子八旗中的一位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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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习武

李翔与胡德帝在溪边聊了许久,直到天色昏暗,才发现忘记时间,一并往山上行去。

两人走了一个时辰,直到夜幕降临,才抵达山顶。在山顶空地有一栋木屋,李翔大喜上前,道:“又累又饿,终于可以歇歇脚了。”

胡德帝一把拉住他道:“不是这里,这里荒废了好几年,里面都是灰尘蛛网,哪能住人。”说着,绕过木屋,在遍布爬山虎的山壁处一指道:“我们住在这里……”他小心翼翼的拉开附在山壁上的枝藤,露出一个山洞。

李翔恍然大悟,这老江湖,终究是老江湖。假若他们住在木屋里,清兵搜查上来,发现有人住过的痕迹,必将起疑,着重搜查此山。反之,他们发现木屋毫无人迹,便会认为此处无人,又哪里会去留意,布满爬山虎的山壁后别有洞天。

这些江湖经验,正是他缺乏的。

天地会一个组织能与一个朝廷抗争,果然有着非凡的能耐。从这点小事,即可看出严峻的形势,以及天地会步步为营,不急不躁的心态。

李翔跟着胡德帝走进了山洞,发现洞内空间极广,人工开凿了一个大厅以及六个房间,仓库、卧房、厕所、厨房,应有尽有。

胡德帝在库房将吊在洞顶的食物取下,先拿出两个番薯,用水洗了洗,丢给了李翔道:“先垫垫肚子,这就做饭。”

李翔早已饿的前胸贴后背,咬着甜脆可口的番薯,与胡德帝一到,做了简单的晚餐。

李翔累了一天,吃饭不久后就在卧房里,沉沉睡去。

夜里他做了一个梦,梦见李定国的百战劲旅在为他效力,他领着那支久经战阵的无敌雄师,纵横疆场,所向无敌。

就在他即将一统天下,斩杀康熙的时候……他醒了。

用力的伸着懒腰,舒展着筋骨,回味起那如真似幻的梦境,李翔心道:“现实真是残酷,做梦也做不完整。”

他走出房间,洞中空无一人,胡德帝不知去向,隐隐约约听到洞外传来“呼呼”声,心下好奇,走了山洞。

山洞外胡德帝正在空旷处练习着拳脚,他一招一式,大开大合,出拳的时候如若闪电。

李翔发现先前的那“呼呼”声,竟然是胡德帝出拳后打出的破空之音。

他不懂武艺,却也看得出来胡德帝正在耍一套极为高明的拳法,威力惊人。

他看的入神,胡德帝收起拳脚,长吐了口气道:“小兄弟也懂得功夫?”

李翔用力的摇着头道:“一窍不通,不过在我很小的时候很羡慕电视……现实中的那些英雄侠客们,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如他们一般,行侠仗义。”他心中一动,笑道:“胡大哥,你功夫那么好,不如传授我几招,让我防防身?”他对习武并没有多少热衷,但来到清朝才几天,他先后多次陷入危机,两次险些丧命,多亏了秦吟雪与天地会的好汉相救,才保住了性命。他不求自己武艺又多高,但至少要能够自保。

胡德帝豪迈爽快,对李翔很有好感,毫不犹豫的道:“就有什么,鞑子的搜查不要一两月停不了,正好找点事情做做。不过着丑话说在前头,习武可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我三岁练武,日日不断,三四十年,才有这般成就。你底子低,气力不足,又不是练武的料子,想要练出点成绩来,必需多花十倍以上的努力才行。”…,

李翔慎重道:“这个我明白,大哥也不用跟我客气,就将我当做驴马,尽管使唤便是了。”

胡德帝兴致勃勃的让他练习扎马,说道:“习武之人,下盘功夫至关重要,只有下盘稳健,才能做到进退自如。我的功夫,大开大合,必需配上先天神力,加上十几二十年的苦练,才能发挥力量,你学不了。我看你身子骨还算灵活,教你一套闪避擒拿的步法手法,即能攻亦能跑。可惜我不会暗器,不然也能传你几手。”

李翔听了觉得有些遗憾,谁不想拥有盖世武艺,随即一想,却又释然了,现在不是秦汉三国,依仗武力称雄。在明朝火器已经充分的运用于战场,西方火器的发展更是迅速,清朝火器技术固然较之明朝有所下降,但八旗军中也有火器营的存在。

武功再强,面对火枪大炮,又有什么用?

自己最擅长的是枪,只要有把火枪,遇上胡德帝这级别的高手,也是不惧。

不过这个时代的枪比不上后世,装填子弹,需要好一段时间,对付单人绰绰有余,人一多,便麻烦了。学些闪避擒拿的功夫,正好可以用上。

心念于此,李翔也就看开了,专心练习马步。

这不练不知道,一练去了半条命。

习武之难,远非李翔所能够想象。标准的马步,他蹲上几分钟就觉得吃不消,可胡德帝毫无人情味的让他蹲上半个时辰,整整一个小时。才坚持了半个小时,他的大腿就开始抽筋,忍不住倒在了地上。

恢复之后,李翔再次爬起来,将剩余的半个小时任务给完成了。

胡德帝赞许的笑了笑,习武最忌讳怕吃苦与半途而废,李翔能够克服自身困难,完成任务,实在难得可贵。

此后整整一个月半的时间,李翔都在跟胡德帝练武。

胡德帝教的认真严厉,李翔为了能够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也学的努力,以意志克服一个个的困难,坚持了下来。他的努力并没有白费,为自己的身子骨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他在蹦跳之际,明显的察觉出自己的体力,脚力,手力,臂力都有了显著的增长。尤其是在习得轻身术后,效果更是显著,让他有种身轻如燕的感觉,施展起来,他的速度都快比得上刘翔了。

李翔并不知,他所学的轻身术,虽有一个大众名字,却是少林七十二绝技之一,胡德帝为人正直豪迈,有英雄之气,他即答应李翔教他功夫,就没有想过半点私藏。

在这期间,胡德帝下山了几次,处理了天地会的事情,带来了江南的最新动向。

朱国治的死,在江南确确实实的引起了一阵轩然大波,小皇帝康熙得知痛失爱狗,下令所有州县缉拿李翔,悬赏白银千两,并且出动军队,在江南大势搜索他下落。

江苏百姓对此事,却是欢喜连连,连路过的陌生人都频频拿到李翔的好处:他们受到恶狗毒害多年,暗自里早已将李翔视为锄奸英雄,他们虽不敢收留陌生人,但只要陌生人上门,都会得到优待,送水送食,生怕对方是逃亡的李翔本人,担心怠慢了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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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离别后的暗云

又过了半个月,胡德帝下山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李翔隐隐知道他们分别的日子就要来了。

对此李翔心中有很多的不舍,胡德帝重情重义,待他便如兄弟一样,处处照拂,不但亲力亲为的传授他武艺,还在晚边休息的时候,给他讲一些江湖上的事情,传授他行走江湖的经验。

如果不是为了他,胡德帝根本没有理由在这山中呆上两个月。

这天胡德帝入黑后才回来,还带来了一位衣着艳丽的妇人,叫李翔到近前,给他介绍道:“小兄弟,这位是我天地会香主余凤……二娘这位就是杀朱国治的少年英雄李翔了。”

李翔听眼前这位打扮的跟老鸨一样的妇人竟是天地会的香主,不由大感诧异。他没有加入天地会,对于天地会的成员并不了解,但通过与胡德帝月余时间的接触,他知道天地会组织庞大,总舵、分舵、分坛纪律严明,分工精细,不能相互干涉,也不能妄自尊大,是少见的严谨组织。也是因为如此,天地会才能在于国家这庞大的机器面前游刃有余。

天地会的第一把手是陈近南无疑,次之是胡德帝,接下来便是各省香主,香主之下是各地分舵,分舵之下,在是分坛,一层接管一层。香主之尊,仅次陈近南、胡德帝,想不到一省香主会是一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妇人。

当然李翔没有任何瞧不起女人的心思,只是天地会虽以贩夫走卒为基,但中上层人士,多为武林豪杰。这类人大多实在,若没有一点本事,想要爬在他们头上不容易,尤其是女人。

艳丽妇人“咯咯”一笑道:“好俊朗的小后生,姐姐知道自己风韵犹存,弟弟也不用这样看着吧。你真对姐姐有意,在无人的时候,我们……”说着双眼一挑,竟抛了一个媚眼儿。

李翔相信这个艳丽妇人在多年前可能是一位人见人爱,车见车载的美人儿,但如今岁月这把杀猪刀已经在她脸上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让她如此调戏,只觉着头皮一阵发麻,脸都变色了。

“好了,二娘,你就别逗小兄弟了……”还是胡德帝够意思,关键时刻叫住余凤,接着道:“小兄弟,两个月了,清兵的搜查早已松懈下来,我特地瞧了瞧你的画像。画师并没有见过你的容貌,只听口述,也就只有四五成像,只要再让二娘给你乔装一下,保管能够平安的离开江南。出了江南,小兄弟要不要换回现在的装束即可随意,通缉令这种东西,也是有地域性的。江南之外,地方官员不会白白花费心思,盯着通缉令找人。”

李翔已和他建立了亦师亦友的深刻感情,听后虽有心里准备,还是有些不舍,道:“胡大哥……”

胡德帝经历了无数次的生离死别,对分离之事,早已看开,笑道:“你我志向一致,今日分离,是为了去实现我们的目标,只要目标达成,就算相隔万里,终有见面的一天。”

李翔深深的点了点头,没有再说。

三人走进山洞,余凤取出了随身携带的乔装用具,细心的给李翔打扮起来,帮他换了一个发型,然后贴上了三屡细长的山羊胡须,长度将近三寸,差不多十厘米。

李翔看着将近面目全非的自己,翻白了双眼,扯了扯下巴的胡子,道:“技术真的不错,完全看不出来是贴上去的,沾的也够结实。可这会不会太假了一点,四五十岁的胡须,不满二十的年纪,根本不相称嘛。”…,

余凤娇笑道:“小弟弟,可别不信姐姐的技术,你走出去,不但没有人怀疑,反而大把大把的达官贵人巴结你呢!”

李翔一头雾水。

胡德帝笑道:“道士最擅长养生之法,昔日张三丰真人,其年过一百,面容依旧如四五十岁中年男子,唐朝吕洞宾修入世之道,年过半百却有着一幅二十出头的模样,被世人引为神仙。小兄弟这幅样子出去,非但不会惹人奇怪,反而会让世人觉得你道法高深,将你敬如上宾,你放心就是。”

李翔不信余凤,却不能不信胡德帝。

胡德帝将一直背在肩上的包裹取下道:“这里面有一些换洗的衣服,一些碎银,一点干粮,还有一本道德经,有空看两眼。既然要扮道士,总不能几句道家经典都说不上来。”说着,他从怀中拿出了一块腰牌以及一份文牒道:“这是腰牌与路引,都是真的,是我已故的一位朋友,并非伪造,有了这两样东西,你天下哪里都能去得。”

余凤这时也拿出了一个小小的瓷瓶道:“这个你放好了,想要卸妆,你便将里面的水均匀的抹在胡须根部,轻揉片刻就能摘下,若是强来,就只能连皮带肉一起扯下。”

李翔吓了一跳,不能排除这个时代会有如此强力的胶水,忙将瓷瓶细细收藏。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当天夜里,李翔便与胡德帝正式告别,离开了住了两个月的山洞。

胡德帝目送李翔离去,余凤深深的看了身旁的伟岸男子,说道:“大哥,你永远是这样,对任何人推心置腹,重情重义。不知你想过没有,人心难测海水难量,世上不是所有人都如你这般的。”

胡德帝眉头一挑道:“你想说什么?你是在怀疑小兄弟?”

余凤摇了摇头道:“我这话并非针对一人,而是所有人。这个李翔所作所为确实是个汉子,但他心中有什么打算,谁也不知道。也许有一天,因为信念不同,你们拔刀相向也不一定。再比如说,我们天地会,天地会人多势众,不能指望他们所有人都像大哥一样,那么无私。人都是有私心的,防范一些,总有好处没有坏处。”

胡德帝怒道:“越说越是离谱,小兄弟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我的事情,反而因为他杀了朱国治,引出了鞑子的密探,让我们为兄弟报了分舵被毁的大仇。对我们有大恩,做人怎可恩将仇报,胡乱怀疑恩人?至于后面防范兄弟,更是大不可为。我们天地会上下一心,才有今日成就,怀疑这个,怀疑哪个,不寒兄弟们的心才怪。”

余凤咬了咬牙道:“大哥,小妹就实话跟你说了吧。自从鞑子改变了对付我们天地会的方法,以收买拉拢为上,就有部分兄弟经不住诱惑而降清。好在,他们都不是要员,没有多少影响。前段时间镇江、通州两大分舵被毁,天地会受到前所未有的损伤,我怀疑是内人通风报信,而且地位不低。这两大分舵很可能是将大哥或总舵主诱至江南稳定军心的诡计,他们是冲着你们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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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江宁见闻

天上星云密布,李翔走下了山,看着近在咫尺的苏州,心头浮现秦吟雪那漂亮的容颜与飒爽的英姿。

他早在一个月前,便从胡德帝口中得知了秦家的消息。

因为李翔住在秦家,又与天地会扯上了关系,秦家不可避免的受到了牵连。

秦安、秦吟雪乃至秦卓铭都被抓进了大牢,受到了牢狱之灾。

不过李翔终究是一个后世人,与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扯不上关系。秦家与李翔之间,并无深交,自然也无勾结串通一说。经过取证调查,秦家人并未受到伤害,已经安然出狱了。

他咬了咬牙,压下了想去见一见秦吟雪给他报个平安的冲动,现在清兵可能减弱了对他的搜查,并不等于放弃对他的搜查,再入苏州危险太大,亦可能会给秦家带来麻烦,直接绕过苏州,往西方走去。

这几天李翔意识到就快与胡德帝分别后,一直在想接下来怎么走,是加入天地会,还是远赴台湾,谋求发展?思前想后,他还是决定走自己的路,加入天地会,他早已否决了。天地会存在的性质,注定了他未来的走向。他的存在,有助于推翻清朝,但绝不可能成为推翻清朝的主要力量。

台湾在他的考虑之内,最终还是选择放弃。台湾局限性太小,虽说反清实力属他最强,但想要发展,却不容易。因为台湾已经有了一个陈永华,作为台湾的军师,他是绝对合格的,有他在台湾致力发展,台湾的力量因该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在缺乏人口,无法与大陆连接的情况下,想要再次提升实力,觉不容易。他不认为自己有诸葛亮、张良、韩信这类人的干略,也不认为自己的干略能够胜过被郑成功誉为诸葛亮的陈永华。他或许能够凭借后世的智慧,让台湾的实力得到提升,然而这点提升却不足以让弱小的郑家有与满清一拼的力量。

距离三藩之乱还有几年,有足够的时间让他去找自己的路。

李翔如此选择,内心深处不免充斥着苦涩的感觉,他在后世看过不少穿越的小说,主角不是富二代就是官二代,有一定的实力基础。就算不是,也会带一些超时代的玩意,作为成长助力。可他呢,孤零零一个,最初穿来连饭都吃不上,东西是带来了,只是带来了一个化妆盒,无用的垃圾。

这差距也太大了。

李翔抱怨之余,只能面对现实。没有钱,就想办法赚钱,没有实力,就想办法凝聚实力。

“自己好歹也比古人多个几百年的知识,总能混出点成绩来吧。”他是如此安慰自己的。

李翔决定的第一站是北京,去给康熙添点堵。

在他的记忆中,康熙前几年混的并不好,因为有鳌拜这位辅政大臣的存在。鳌拜作为三朝元老,又是清朝第一勇士,手握重兵,他引领的党派又把持朝政,军政大权,皆在他一人之手。在他权力巅峰时期,清朝一切政事先于鳌拜私家议定,再摆上朝堂。他可以任意行使皇帝的权威,满朝文武也没有人有勇气对他提出疑议。

这段时间在里,康熙虽说不上是傀儡,但只要鳌拜不同意,康熙就决定不了任何事情。

再过一年,康熙就会除去辅政大臣鳌拜,以三十条大罪,将鳌拜一党铲除,正式掌权亲政。

李翔现在很想知道,如果在康熙八年,康熙没有搞倒鳌拜,会发生什么情况?…,

有他这位穿越者在,康熙想要再以历史上的擒贼擒王的手段,安安稳稳的亲政,那是不容易滴。

如果能够逼得鳌拜造反,杀了康熙,那可就有的瞧了。

李翔笑着给自己定下了一个任务,激化鳌拜、康熙之间的矛盾,让他们水火不容,不在如历史上那般将问题解决的那么容易。

李翔当夜在附近的小村找了一个客栈休息。

翌日动身的时候,李翔打算结账。客店的掌柜却是一脸的虔诚道:“道长光顾小店,乃是小店荣幸,这钱是万万收不得的。”

李翔捋了捋下颚胡须,心道:“自己还真让人以高人对待了。”也不强求,只是学着电视里,说了句:“无上天尊,东家心善,必受太乙天尊庇佑。”

客店掌柜乐的合不拢嘴,只觉得有李翔这么一句赞叹,花再多钱都值得了。

李翔离开客店,往西而行。他要去北京,北上是捷径,但北上之路,必经镇江,朱国治的老家即在镇江,天地会绑架朱瑜的目的是为了引出满清密探,朱瑜虽傲慢自大,却不是大奸大恶之徒。他父亲的责任,算不到他的身上。天地会也没有将他杀害,只是在目的达成之后,悄悄将他放了。

李翔担心碰上狗血事情,刻意避开镇江先去江宁,然后北上过长江。

一路西行,李翔的装束给了他很大的便利,果真走到哪儿,都会受到他人的敬重。

尤其是抵达江宁时,更是如此。江宁作为六朝古都,是江南最繁华最富饶的都会,大富豪们多不胜数。他们钱多的花不完,对于长寿之法,异常热衷。李翔走在挨近江宁的官道上,就遇上了好几拨大富人家,邀请他过府一叙,打算将他供奉起来。更加爽快的直接表示愿意在城外山庄给他修建一处规模宏伟的道观,让他在里边静修。

李翔连连拒绝之余,也不免苦笑不得,早就听说古代富豪有在府邸修道观,拜道家真君的风气,想不到却让他给遇上了。

这来到江宁,李翔便想起了那位书生好友李卫国,当初答应路过江宁,一定去他府上小住几日。但以如今的情况来看,还是不去为妙,免得拖累了人家。

来到江宁城外的茶棚处,李翔要了杯水,点了一些面食,并不打算入城,只要再往北行,不久即达长江,过了长江才算是真正安全。

李翔吃着点心,耳中意外听到了感兴趣的话题。四邻的百姓以及路人都在讨论同一件事情,江宁城前几日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城的奸杀案,江宁府富商洪霖之女,外出求佛时,受人强掳,奸杀于山林。

一行脚商人道:“据说凶手已经抓到了,是山脚下的一位叫胡定的书生,见色起意,干下这等恶事。”

另外一人却道:“我听的怎么不一样,行凶的是一个假道士叫李卫国的,前两天就被官府抓去了。”

听到这里,李翔顿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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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封疆大吏

江宁又称金陵,作为江南最重要的经济文化的中心,清朝对于此地的重视是前所未有的。

整个江宁有一个庞大而严谨的官僚体制,便是江南江西总督府也在江宁城中。

李翔走在前往江宁监狱的路上,心中想着在茶棚听到的事情。李卫国在江苏拉了他一把,现如今知道他出事,无论如何也不能不闻不问。他并不知详情,但以他对李卫国的认识,知道这个人有些迂腐,但是气节高尚,心存故国,不会做出奸杀女子这恶事。

来到监狱,李翔发现监狱外已经聚集了一伙人。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家哭天喊地的哀嚎者。

她拖着一个狱卒的手,跪下哭求道:“官差大人,官差大人,求求你,就让我见一见定儿吧。他是我胡家唯一的后人,我保证,我保证他不是恶徒,不会干出这伤天害理的事情的。”

狱卒一脸为难,也跟着跪了下来道:“老人家,你真的折煞我了。不是我不让你进去,而是实在没有办法。上面规定了,说事情严重,不许任何人探监。您老就别为难我了。”

四周围观的百姓摇头叹息。

李翔走到百姓中间,问道:“不知发生了何事,这位老人家哭得如此伤心。”

百姓们听到询问声,纷纷扭头来看,见到李翔的模样,先是一怔,随即恭恭敬敬的行礼叫了一声:“道长……”

李翔已经习惯了这种称呼,面不改色的说了句:“无上天尊。”

百姓见是一位道法高深的有道之士,个个不落于前,争先恐后的给他解释。在他身侧的一位老人家道:“说来也是可怜,那洪家小姐心地善良,是难得的大好人。她自幼与人定亲,但她父亲却想攀高枝,意图悔婚。洪家小姐道‘既以定亲,便是万家人,父亲若逼女儿不洁,女儿唯有一死,以保清白。’前不久传来音讯,那万家公子高中榜眼。洪家小姐还佛许愿,打算在福弘寺吃斋七日,报答偿愿恩情,却不想在寺中让人奸杀了,可恨是贼人啊……”他说不下去。

立刻有一妇人接话道:“事发之时,寺中僧人都聚在一起做早课,唯有留宿寺中的胡定与李卫国。这胡定是出名的孝子,李卫国也是一位常常助人的好人,真不敢相信,事情会是他们做的。”

其他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李翔也渐渐知道了一个大概,心道:“这谣言果真不可信,卫国兄充其量了就是一个疑犯,哪里是奸杀犯,只要查明一切,自会无恙。”他正准备离去,心中却是一惊,低叫:“不对。”他瞧了那些死守在监狱外的狱卒一眼,暗忖:“便是犯人都会有探监的机会,疑犯没有理由不让人探监,除非……”

李翔觉得是不寻常,在一旁静静的候着。

胡家的亲人,苦求无果,只能沮丧离去。

围观百姓见无热闹可看,也相继离开。

李翔整了整装束,装作仙风道骨的模样,来到两位狱卒前道:“贫道修行五十年,初次下山,路经此处,见这牢房似有怨气飘荡,二位面上亦有凶兆,奇哉。怪哉。”

他一脸不解,摇头晃脑。

两位狱卒神色大变,他们本来就有些心虚,见李翔自爆“修行五十年”,在看他二十不到的年轻面容,早已认定他为有道之士。古人大多迷信,心中早已打鼓,只是面露难色。…,

李翔对着其中的一名狱卒道:“这位施主,正所谓善恶终有报,现今不报,那是时候未到。贫道看你一脸正气,实非歹人,有心替你免灾,还望如实以告。”

李翔这话一出口,另一个狱卒吓的当场跪了下来,磕头道:“道长真是高人,求道长也赐小的解救之法,小的保证以后再也不作恶了。”

两名狱卒分别叫齐祥、柳云枫。齐祥性子阴柔,喜欢小偷小摸,无大过却劣迹不断,柳云枫则为人正派,自力更生,乐于助人是公认的好人。

齐祥见李翔神机妙算,已到极致,将他视为仙人,跪地求救。

李翔心中直乐,他哪有那么神奇,只是依照常理逻辑分析:一个人的对人的态度,即可证明他的品行。先前胡定一家苦苦哀求两人,齐祥表现的极不耐烦,柳云枫却一直耐心解释,和和气气,在老人家跪下来的时候,毫不犹豫的也跪了下来,不敢受老人家的大礼。

如此行径,早已将柳云枫的人品表露无疑,根本不是什么神机妙算。

柳云枫不知其中道理,也信了李翔是一位有道之士,将他拉到一旁道:“其实具体什么,云枫也不清楚。但就在胡定、李卫国两位疑犯被关进大牢后不久,知府大人就亲自来下令,说不许任何人探监。胡定、李卫国是不是歹人,还未确定,大人怎会下这般糊涂的命令?云枫干这行时间不长,但问过衙头,他说他干了十五年,也从未遇到今日这种情况。这其中应该有什么原因,我看的出来,知府大人下这命令的时候,是充满了不甘与怒火。柳云枫为人问心无愧,不求道人搭救,如果道长真有通神之能,还请道人力挽狂澜,搭救胡、李二人,我信他们都不是歹人。”

李翔肃然道:“贫道一定竭尽所能。”

他别过柳云枫,四处打听了一下现今知府的为人。

贩夫走卒,书生商贾,他们都说知府大人是一个清廉的好官。

李翔心想:“既然为官清廉是个好官,那就是说很可能受到上面的逼迫。”江宁是江南第一都会,此处的知府论实际地位,压根不逊于朱国治这位巡抚,谁压的住他?

李翔想到了一人,江南江西总督。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实行的是督抚制。当时全国划分为二十三个省,每个省设一名巡抚,为主管一省军政的最高长官。但巡抚之上,还有总督。

江南江西总督主管江苏、安徽、江西三省军政,是清朝最高级别的封疆大吏。巡抚虽管军政,但只是一省,侧重民政,总督是负责多省军政,且偏于军事。他随随便便都能调遣三省所有大军……

如果是他插手干预,那就……

李翔埋头苦思,跟江南江西总督比起来,朱国治就是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从他手中救人,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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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江宁曹寅

李翔在江宁打探了江南江西总督的情报,意外的发现江南江西总督麻勒吉并非是一个歹人,反之甚得人心。他上任不久,苏州、松江频遭水患,麻勒吉过问此事,号召百姓挖掘吴淞江、刘河口,疏通河流,从各府漕折银十四万支助,并且上书皇帝,要求在淮、扬被水坍没田地,请永免岁赋,并得到恩准。

镇江驻防将军李显贵、知府刘元辅侵冒钱粮,麻勒吉将他们罢官擒拿,押送上京问罪。

麻勒吉的插手,让贪污成性的朱国治屁也不敢放一个,破天荒的没有敢贪污。一系列正确的措施,麻勒吉拯救了数以十万计的百姓,上百万人受到了恩惠。

李翔对事不对人,对于清朝厌恶至极,但对于麻勒吉这为百姓干了事实的满清官员,并没有那种厌恶,只是觉得奇怪。以麻勒吉在江南的作为,称得上是个好官,他在奸杀事件中,又充当什么角色?

就在李翔在想如何解救李卫国的时候,情况再次起了变故。胡定无罪释放,已经离开了监狱,但李卫国却依然毫无消息。

李翔心叫:“不好。”如果内定凶手是他们两个其中之一的话,那么胡定出来了,剩下一个,必然就是凶手。

李翔走在大街上,心中想着有什么人能够让麻勒吉忌惮的,想要救人,以他之力,万万不能,除非是借力用力。

这时李翔来到一家豪华的酒馆前,一个邋里邋遢的中年人,让店小二轰着赶着。

中年人大叫:“我又不是乞丐,又不乞讨,不坏你生意,赶我做什么,就让我看一眼,就看一眼……万金难得,宝马良驹啊。”

李翔瞧得莫名其妙,店小二轰走了中年人后,嘀咕道:“曹公子的大宛马可是皇上赏赐的,有着汗血宝马的血统,哪是你这等人随意摸得的?”

店小二虽是狗眼看人低,但却透露着社会的现实,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这种情况都是屡见不鲜。

李翔往前走着,在客栈旁的马厩处,一匹神骏无匹的良驹在马厩中昂立着。灯大的双眼炯炯有神,窄面宽肩,瘦骨尖耳,鬃毛中有一流白毛,四蹄也是白色的,仰首四顾,神奇飞扬,神骏之态,一览无遗,在马厩中如鹤立鸡群。

便是李翔这不懂马的人也瞧得出这马的神骏,更在秦吟雪的良驹之上,仔细观看,却见马鞍上用金丝线绣着江南曹寅四字。

李翔停住脚步,神色微动,在记忆中想起了曹寅这个人物。

他不就是千古奇书《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先生的先祖,记得后世听人说过,曹家人备受康熙的器重,曹寅本人更是康熙的伴读,与他关系深厚,情同兄弟。

李翔眼珠子一转,提步走上了这家名为“第一楼”的酒家。

**********

江宁高昇客栈。

作为江宁城中最老资格的客栈,誉为江宁第一亦不为过。

一缕琴音幽幽然的在空气中飘荡。

琴音奇妙之极,清醒优雅,若现若隐,琴音如呼吸般细不可闻,却又如在心底一一呈现,音符与音符间的呼吸、乐句与乐句间的转折,透过琴音水(乳)交融的表现出来。琴声如清泉溪流,直指人心:心里焦躁的人,听此声音,便如受了魔力一般,洗涤心灵,心境和平之人,更会如登仙境。

客栈里的一时众人都听得痴了,便是连街道两旁的行人也为能听此琴音,停止了一切出声的动作。…,

不管懂不懂音律,只要听此琴音,都会产生余音绕梁三日的感觉。

琴音倏歇。

客栈里,长街外没有人能说出话来。

过了好一会儿,客栈里才发出了整整欢呼喝彩之色。

“听顾大家一曲琴音,如听天籁。若有幸能与顾大家会晤,此身无憾。”一位衣着华贵的学子,对着客店天字一号房,遥遥参拜。

客栈众人醒悟,纷纷求见。

一位白衣丽人,俏立屋外,“我家小姐来江宁只为游玩,并无其他,弹琴只是自娱,诸位公子莫要强求。”

顿时间,遗憾之声,充满了客栈。

白衣丽人走进了房间,调皮的吐了吐舌头,道:“真是讨厌,这个公子,那个公子的,就像苍蝇一样,烦死人了。”

帘幕之下,出尘的身姿若隐若现,便是看不到姿容,只凭那模糊的影子,即比那白衣丽人更加动人。

轻笑传来:“好了,小莲,你也别笑,若是没有他们追捧,我顾云曦又岂有今日。天下之大,为利往来,他们想娶我,占有我,我又何尝不是在不利用他们,为我做事?”她的声音如梦似幻,但却充满商人特有的市侩。

这时门敲了三下,有人道:“云曦姐,是我,剑雨。”

小莲将门打开。

一位红妆俏佳人闪身进了屋子,恭恭敬敬的对着帘幕道:“打听到了,一切都如云曦姐想的那样,胡定已经放出来了,相信要不了多久,李卫国就会以奸杀罪名处死。”

顾云曦轻声道:“果然是这样,这个总督麻勒吉,是个好官不假,但是他们满人始终小瞧我们汉人。为了包庇满人,拿无罪之人顶缸。胡定、李卫国皆是穷苦读书人,只是一个剃发,一个不愿意剃发当了假道士。麻勒吉选择李卫国作为替死鬼,理所当然的。”

红妆俏佳人剑雨道:“那我们应该怎么办?麻勒吉的地位身份便是在整个清王朝都排的上号,实力太强,想要救人,谈何容易。”

顾云曦道:“地位高,不一定得宠,官做的大,未必就能一手遮天。便拿我朝来说,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内阁首辅,有时候还比不上一个宦官。麻勒吉的地位的地位很高,但在这江宁就是有他惹不起,不敢惹的人物。曹家,能救李卫国的只有一人,给康熙当过伴读的曹寅。剑雨,你再帮我跑一趟,去找曹寅就说我有事情他帮忙,希望他能来此处一叙。”

剑雨点头领命。

小莲撅着嘴道:“云曦姐,那李卫国不过就是一个寻常的书生,向他这样的人,不用打灯笼也能找到一大把,何必为他如此费心费力?”

顾云曦长叹:“只恨他才能有限,无法肩挑重担,注定庸碌一身,但毕竟是英雄之后,他出了事,我又怎能袖手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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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巧舌如簧

第一楼!

霸气的名字,显示出了这酒家的不凡。

第一楼是江宁第一酒家,三层以上的酒席必须预定,兼且非是有头有脸的达官贵人,富商巨贾,一般人要预定酒席还不受理。

李翔走进了第一楼,却听楼上传来阵阵喧闹,还夹带着掀桌子的声音。

“滚,给小爷滚……”怒发如狂的声音从第一楼楼上传来。

两个青年文士连滚带爬的下了二楼,当中一人蓝衫文士捂着额头,脸上湿漉漉的,另一个青衣文士更是一身油渍,不断的用丝巾擦拭。两人见一酒楼的人都在关注他们,不约而同的挺直了胸膛,强装镇定,露着灿烂的笑容,用手中的折扇掩盖自己的失态。

青衣文士低声抱怨:“该死的曹寅,欺人太甚,有求于我们,还这般猖狂,实在可恶。”

蓝衫文士附和道:“不就是依仗着家世,有什么了不起的,就凭他那点手段,还想追顾大家,做梦去吧。”

他们匆匆而走,留下了一堆议论。

李翔在一旁找了个中心的位子坐下,正好一直在思索营救李卫国的方法,没顾得上吃饭,随意点了些小菜,问邻桌的一位行脚商人道:“这位施主,贫道在这江宁多次听到顾大家,却不知这顾大家究竟是何人?”

行脚商人一路行商,见多识广,当即笑道:“这位道长一定是从北方来的吧,在荆淮江南一带,没人不知是顾大家的大名。顾大家芳名云曦,是三国时期,江东顾氏之后,盛传千年名门,因家道中落,被顾炎武收留,认为义女。此女幼龄即号神童,成年后更是琴棋书画,无一不精,诗词歌赋,无一不晓,名传江南。”

李翔听了暗自咋舌:“顾氏之后,顾炎武义女,好大的来头。”又听行脚商人道:“相传她与人对弈,从未输过一局半子。书画奇技,得当世十数位知名书画家认可,琴技更是出类拔萃,便是当时名家在她面前亦要自愧不如,称其为‘大家’。便是中原名士,为听顾大家一曲,也会不远千里而来。更难能可贵的是,顾大家有着天仙姿容,超凡的名望,却不为富贵折腰,毫无任何自满,平易近人,实在是奇女子中的典范。”

李翔有些不信,世上真有如此完美的女性?有机会倒是要见识一下。

正说着,店小二突然高声一呼,低头哈腰道:“曹公子慢走,下次再来!”

一位身型高挺笔直匀称,相貌英俊的少年绷紧着脸,走下了楼梯。

李翔瞧他一身文士装扮,腰间却配着一把宝剑,两者合一,非但没有任何的不适,反而显得文武双全,心中不由道:“仅以外貌来说,这个曹寅确实不凡,比之那自诩美周郎的朱瑜胜过十倍。”

李翔不等行脚商人说完,结了帐,追了出去,跟着他来到了马厩处。

曹寅不善的看着李翔道:“跟着我做什么?”他心头急是不快,说话也有些不客气。

李翔笑道:“我想请曹公子帮我个忙,同时,也帮你自己一个忙。”

曹寅讶然道:“那我倒要听听,怎么能帮我自己的忙?”

李翔道:“曹公子可是在为无法讨美人欢心而发愁?”

曹寅脸色微变,这正是他目前最烦心的事情:他自幼习得文武,堪称文武双全,由善书法,颇为自负。在月余前遇顾云曦,听她一曲,如同天籁,后又在书法上完败,对之又敬又爱。别看曹寅身形伟岸,似弱冠之龄,实际上只有十六岁,才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他在情爱上毫无经验,不知从何处入手。今日便请了江宁城中两位出名的风流公子,向他们请教经验。

曹寅压根不知,所谓的风流公子,并非真风流,而是流连于妓院会所得到的“雅号”。他们对于青楼女子,那是手段高明,可那些手段怎么能够用来对付顾云曦这类知名才女。

他们两个风流公子,一个让他用药物,一个教他房中秘术,让他征服女人,惹的曹寅暴跳如雷。

曹寅品行兼优,对于顾云曦敬多于爱,这两个风流公子不但小觑了他的品行,还侮辱了他对顾云曦那一身才学的仰慕,愤恨之下,大打出手,将两人打出了第一楼。

正生着气的他,让李翔道破心中之事,不免诧异,心中冷笑:“我倒要看看你这道人能说出什么好话来。”遂然点了点头。

李翔将曹寅拉到一边,道:“顾云曦之父乃是天下大儒顾炎武,其志向气节,曹公子应当知晓。现今世上满人欺压汉人,屡见不鲜,以致汉人对满人都有着极深的成见。顾云曦是顾炎武之女,耳濡目染,只怕更是如此。”

曹寅知他说的不假,但立即道:“这个我也略知一些,现在确实是满人的天下,不过我是汉人,我父亲从小就这么教我。更何况,皇上一直极力改善满汉之间的关系,这不应该成为障碍。”

李翔心中冷笑,他相信康熙是这么想的,汉人在中原潜在的力量远胜于满人,满人也没有当年元朝的实力,他们不敢明着将汉人定义为下等人,也一个劲的重复宣传满汉一家。

不过宣传口号是一回事,实际做法,便是另一回事。

在李翔的记忆中就曾在贴吧里看到高人指出一件史书上记载的事情,主角好像是一个叫噶礼的,他在北京的大街上公然强污汉民女,犯了死罪。汉人官员上表死罪,康熙不但不罚噶礼,反而给他升官,让他担任蓝翎长也就是禁卫军的长官。

同一时期,满人惹怒到了汉人,受到了汉人的毒打。汉人却连伸冤的机会也没有,便被下了大狱。

这就是所谓的满汉一家。

没事发生的时候,口号叫的震天响,有事的时候,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但出于当前事态,李翔也没有反驳,违心的道:“阳奉阴违,曹公子难道不清楚?当前江宁正好发生类似之事,洪家小姐受到奸杀,疑犯是两个汉人。一个是公认的孝子,一个是公认的好人。奇怪的是,他们还没有定罪,知府就下令禁止任何人探监。据我所知,这个命令是总督大人下的,这其中必然有问题……”

李翔的话让曹寅神色吃重,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其实李翔压根不能确定是不是麻勒吉这个总督向知府施压的,但只要曹家插手,除非施压的就是曹家,不管是不是麻勒吉,都有望救出李卫国。

李翔接着道:“我不否认,这么说是为了救我朋友,但如今曹公子能够从总督手中救人,为我们汉人讨一个公道。我相信顾大家,定会对你刮目相看。我说的是不是实话,一查便知,不会连累公子……”

曹寅最初打算戏弄眼前这个不知好歹的道人,但随着他的话听下去,越听竟越是在理。他身为汉人,本就对于满人欺凌汉人一事,有着排斥,便是没有顾云曦的存在,他都会好好考虑。

如今能够一举数的,曹寅当即便决定了,这个忙,帮了,他没说出口,只是沉着脸道:“事关重大,容我好好考虑。”

看着曹寅离去的身影,李翔淡淡一笑,他知事成了。

李翔没有发现在他不远处的墙角处,蹲着一个俏丽的身影。

高昇客栈。

顾云曦听着剑雨的回报,那张让人窒息的脸庞浮现出一抹好奇神采,轻笑道:“有趣,真是有趣。竟然有人利用我来说服曹寅,倒有些能耐。”

婢女小莲不满道:“我看是可恨才是,竟然敢利用云曦姐。”

顾云曦不以为意的道:“利来利往,我能利用他人,他人自然也能利用我,各凭手段,没什么好抱怨的。这也倒好,让我省去了一番功夫……不过我有些好奇,那个道士究竟是何人,竟与我想到一块去了。”

第二十九章 奴隶论

曹寅并没有全信了李翔的话,他在与李翔分别之后,特地到牢门前确认了此事,知道李翔说的不假。

随之才回到家中,将事情的经过告诉了他的父亲曹玺,当然他舍去了,为了取得顾云曦好感的一事,只说李翔这个不知姓名的道士,求上了他。

曹玺听闻事情缘由,触及心中往事,亦是大怒:当年清兵南下,他才只有三岁,沈阳落陷,他被清兵俘虏,成为四贝勒皇太极府上的“包衣阿哈”,也就是家庭奴隶。作为一个奴隶,他幼年受到的欺辱可想而之。

虽然后来他凭借努力,爬了上来,但那时的经历给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回忆,直至今日,他备受恩宠,亦忘不了童年之事,对于满人无故欺压汉人,深痛欲绝。

但他也知道,世间之大,总有许多力有未逮的事情。他不是皇帝,无法改变天下走向,只能尽己所能的帮一个算一个。

如果曹寅说的属实,那么这件事情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满人欺负汉人,而是将汉人当做替罪羔羊,用他们的性命,来袒护满人犯下的罪孽。

曹玺沉声道:“寅儿,这件事你做的很好。我们曹家深受圣恩不假,是朝廷官吏亦不假,除此之外,我们还以一个汉人的身份活在世间。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消除满汉之间存在的矛盾。”

曹寅心中大喜:他的父亲向来严厉,从小到大,夸他的次数用一对手掌都数的过来,想不到竟然会因为此事而夸奖他。

曹寅告辞。

曹玺之妻孙氏,在一旁欣慰笑道:“寅儿晓得关心民生,真是懂事了。”

曹玺却摇头道:“自己的孩子你还不了解,此事八成是那个道士的功劳,他用了某种方法说服了寅儿,将他当做枪使了。这样也好,寅儿文武皆有一番造诣,就是心性好动,不够成熟。让寅儿早一些接触到这方面的事情,早成熟些,也省去了我们的心事。”

孙氏含笑点头,随即道:“比起寅儿的改变,妾身到是很好奇那个道士。觉得这个道士,一定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

曹玺先是一怔,片刻赞同道:“夫人言之有理,那道士能够说动寅儿,以他为枪,将老夫推上台面,深通借力用力的本事。他还无半点力量便能做到这点,如果手中有权,只怕成就非同一般。他若为友,那还好说,若是为敌,会有麻烦。”他浑然一震,对着孙氏一拜,道:“多谢夫人指点,他是道士,方外之人,却插手世间俗世,可见他并非是真道士,而是不愿剃发之人,敌大于友,我会让人看着他的。”

孙氏轻轻一笑,眼中充满了洞察一切的目光。

曹玺先找到了知府,确定确实是麻勒吉从中干涉,立刻找上了这位江南江西总督。

麻勒吉为官多年,精于太极之法,面对曹玺的质问,只说自己对于奸杀恶行,深痛欲绝,这才下的命令,并非是存心包庇,坦言道:“既然曹大人觉得麻勒吉干涉此事,有碍公正,那麻勒吉不过问就是了。”

曹玺面对这么一说,也没了法子,麻勒吉过于干涉此事,并不等于他就是真凶,或者包庇真凶。没有确切的证据,曹玺也不能对麻勒吉这个总督怎么样,论职位十个曹玺也比不上一个麻勒吉。

曹玺也知会有这个结果,但他的目的已经达到。只要麻勒吉不插手参与,知府就能秉公处理,李卫国究竟是不是凶手,也能查明。…,

送走了曹玺之后,麻勒吉铁青着脸,往后院走去。还未抵达,远远就听见皮鞭啪啪作响和粗野的破口大骂:“干你娘的狗杂种!活该杀千刀的贼胚子,老子叫你不长眼睛!叫你不长眼睛!”

麻勒吉听了更是恼怒,冲进了后院,一位体型粗大,一身横肉的满族汉子,正在用皮鞭抽打着一个青衣佣人。每一鞭挥下去,必定带起一串飞溅的血珠。青衣佣人早挨不住,昏死了过去,那头满族汉子犹自不解气,乱鞭一套痛打。

“住手。”麻勒吉大喝上前,心中叫苦不迭,怎么来了这么一位煞星。满族汉子叫噶礼,满洲正红旗人,出至栋鄂氏,满人中的名门,生下来即是贵族。武艺超群,凶暴桀骜,在京城因一言不快,赤手空拳打死了汉人书生,引起了舆论。在上面的示意下让噶礼离开京城,暂避风头。因噶礼的父亲与他私交甚深,便将噶礼送来江宁。

噶礼来到江宁,依然不改行事风格,反而变本加厉。在街上看中了洪家小姐,色心大起。他吃过一次亏,也学乖了,不再强来,偷偷的跟着,在无人的时候,将洪家小姐强暴了。洪家小姐贞烈,在忍受禽兽摧残的时候,拔出发簪,狠狠的刺进了噶礼的右臂。发簪正好刺在噶礼肩膀上方,骨头与骨头的交接处,差点就废了噶礼这条胳膊。

噶礼大怒,一掌将洪家小姐打死,逃回了总督府。

麻勒吉见噶礼受伤,问他缘由。噶礼毫不隐瞒的将事情说了出来,还骂骂咧咧的,表示一个贱奴,竟敢伤他。

麻勒吉听了大惊失色,将噶礼怒斥了顿,把他禁闭在家,然后留意此事动向。

麻勒吉为官清正,但重满轻汉,他能够做到关心民生,爱护百姓,但做不到将满人,将自己好友的儿子推向刑场,在得知江宁府衙初步将两名汉人定为疑犯的时候,当即便以总督的权利,向知府施压,以保噶礼。

麻勒吉万万没有想到曹玺会在这个时候出现,打乱了他的计划。

正为此事发愁,又见噶礼随意鞭挞佣人,心头火起,怒喝道:“噶礼,你小子拿个佣人撒什么疯……”

噶礼见是麻勒吉,嘿嘿一笑,将鞭子丢了,叫喝一声:“来人,把这死狗拖出去!”他瓮声瓮气的嗓门里带着一股火气,显然意犹未足。他拿起地上的袍褂,随便在身上抹了把汗,道:“真是不长眼的东西,不知道爷爷右肩有伤,还将茶水送到左边,瞎了狗眼了。”

麻勒吉厉声道:“就为了这点小事,你便要将他活活打死?”

噶礼不以为意道:“不就是一个奴隶嘛,值得这么大惊小怪。真搞不懂你们一个个的到底在想什么,依照我们满人的规矩,战败者就是奴隶,可以像狗一样的驱使。现在整个汉人都是败者,都是我们满人的奴隶,杀几个人,打几个人算什么?在草原上,我爷爷当年还用奴隶练箭了,日后我要上了战场,一定将我的敌人,当做畜生一样虐杀,这才是真正的勇士。”

麻勒吉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狠声道:“好好好,你这脾气,我管不了你。现在事情闹大,连曹玺都插手了,已经不再我的控制中。我秘密送你回北京,此事就这么结了,别在惹事。”

噶礼脸色一变,猖狂之态,早已消失不见。他将汉人视为猪狗,认为他们都是奴隶,却也知道世上还是有一些“奴隶”是他惹不得的,其中曹家排在第一位。

只因曹玺的夫人孙氏是当今皇帝康熙的奶妈,康熙由孙氏一手带大,两人情同母子。也是因为这层关系,康熙将曹玺视为近臣,将曹寅视为兄弟。

跟曹家过不去,等于是跟康熙为难。

噶礼听到曹家插手,也熊了,屁也不敢放一个,认可了麻勒吉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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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临终嘱托

李卫国走出了府衙,长长的吐了口气,心中觉得晦气,好好的在寺院抄个佛经,都惹出祸来,到现在为止,还有些莫名其妙。

因为李卫国没有剃发,不能参加科举应试,连一些文书的工作都不好找。只能靠帮人写写家书,赚几口饭吃,日子过的清贫。福弘寺的佛经,年久失修,需要重新更换,也就请了李卫国抄写,想不到飞来横祸,被当做奸杀犯给关押起来。

经李翔的暗中出手,麻勒吉被迫妥协,江宁知府开审此案,通过调查,李卫国在案发期间人在藏经阁书写,有抄录的众多经文为证,若他离开藏经阁行凶,绝无时间抄录出整整三册的经文。其次,案发现场有大滩血迹,证实并非被害者,而是凶手遗留下的。李卫国全身上下,只有几处陈旧的伤疤,并无任何新伤。

江宁知府仅仅只用几分钟的时间,就证明了李卫国是无辜的。

李卫国还提出了一条有用的证据,表示在出恭的时候,碰到了一位抱着血淋淋的肩膀急匆匆离去的满人,满人的肩上正插着一根金色的茶花发簪,从洪霖的口中证实,茶花发簪就是他女儿最喜欢的头饰。

几种事件一综合,犯人初步的形象已经呈现了。

江宁知府通过麻勒吉的包庇行径,心中更是有了底,李卫国无罪释放。

李卫国还不知道这中间的种种原因,更不清楚自己几乎在鬼门关走了一圈。

他吸了吸新鲜的空气,向城外走去,被关了几天,他迫切的需要回家洗个澡,好好地洗去一身的晦气。

来到接近城门的闹市,李卫国突然瞧见右方一人从珍宝阁走了出来。他怔怔的看了会儿,好一阵疑惑,脑中闪过一张慌张的脸庞,惊呼大叫:“是他,就是他,凶手,凶手别跑……”

李卫国为人正派,对于犯下奸杀恶行的歹人,切齿痛恨,见到凶手竟敢在市场上大摇大摆的逛着,也顾不得其他,冲上前去就拉住了他,大叫:“来人啊,抓凶手,抓凶手……他就是奸杀洪家小姐的凶手。”

让李卫国擒住的人正是噶礼。

噶礼得知曹家插手,知府打算公事公办,有些心虚,不敢在江宁久呆。在麻勒吉的安排下,乘轿打算离开江宁,返回北京。路经闹市,想着在北京未婚妻,心血来潮,要给她带点江宁的特产回去。

噶礼此人性格张狂,不受约束,想到就做,不计后果,也不理会他人劝说,在珍宝阁卖了一块稀有的珊瑚石,出来时,正好与李卫国碰上了。

李卫国抓着他受伤的胳膊,大呼小叫。

噶礼心头一慌,抡起左拳,狠狠的打在了李卫国的胸口。

李卫国双目圆瞪,眼珠子都要凸了出来,整个人一下子瘫在了地上,血不住的从他的嘴里涌出。

噶礼暴虐骁勇,有生裂狮虎之力,他怒急下的这一拳直接打断了李卫国的胸骨,尖锐的胸骨刺进了他的肺部,造成了大量的内出血。

噶礼见大街上混乱不堪,打算逃走,却发现脚让李卫国死死的抱了住,挣扎了下,无法睁开,眼睛一红,对着脚下的李卫国就是一套猛踹。

李卫国有着书生的倔脾气,死死的抱住噶礼,用自己的背挡着对方的脚,他的肺部不断出血,鲜血从口中喷出,要多吓人便有多吓人,但此刻他完全不顾及自己的安危,依旧大叫:“抓凶手,他是奸杀洪家小姐的凶手……”…,

噶礼眼中杀气纵横,拔出了腰间的匕首,对着李卫国的胳臂,狠狠的削了下去。匕首明亮锋利,这一削到实处,在粗壮的胳臂也非断不可。

眼看匕首即将削断李卫国的手臂,噶礼只觉得手腕一麻,手臂完全用不上力,匕首也不由自主的掉在了地上。他转头一看,一个须发修长的道士正向他这边冲刺而来。

李翔在借助曹家的力量之后,担心自己利用曹寅,引起曹家人的不满或怀疑,潜伏在了衙门附近,只待确认李卫国无恙之后,立刻离城北上。

李卫国果真在不久被无罪释放,李翔也了却了心事,在他身后走着,一并离城。李卫国与噶礼的纠缠发生的太突然,根本来不及施救,只来得及保住他的胳臂。

李翔跃上台阶,直攻噶礼胸口。

噶礼右臂动弹不得,左臂麻经又受了李翔飞石击打,无法使力还击,只能伸左臂格挡,却不料完全扑了一个空。李翔出手如电,在途中竟改了方向,五指成爪,直攻噶礼下颚。

噶礼抬头闪避,却不知李翔这一招又是虚招,他趁对方抬头,无法瞧见他招式的时候,中途再次变招,直接扣住了噶礼受伤的肩膀。

李翔这一招擒拿手法,两虚一实,正是胡德帝传他的擒拿手,讲究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噶礼自幼好武,武艺在年轻一辈,位居翘楚,胜过李翔许多。但他右臂受伤,左臂又暂时无法发力,右脚还让李卫国死死抱住,自身本领,发挥不出三成。

李翔的功夫讲究快与奇幻,噶礼处处受制,心里混乱,让他有机可乘,一招擒拿。

李翔见噶礼出手毒辣,又是洪家小姐的奸杀凶手,这出手毫不留情,五指用力,深深的扣入他的伤口。

噶礼铁打的身子也支持不住,惨叫一身,半跪下来。

李翔心知自己习武不过两月,实力有限,更不给噶礼反击的机会。先抓着他的右臂,另一脚踩着他的肩膀,用力的用上一压,将他的手臂打了一个转,直接废了。

这时送噶礼离城的几个满人凶神恶煞的冲了上来。

李翔正打算迎击,一人从人群中冲出,拳脚并使,三招两式,将满人打趴在地。

李翔认出了来人,竟是狱卒柳云枫,没有想到这小小的狱卒,会有如此武艺。

柳云枫来到李翔身侧道:“道长信得过在下,就将这恶徒交给我,你带李卫国去救治,晚了怕来不及了……将他送到医馆,立刻离城。”他说着挨到近处,轻轻低语。

李翔看了柳云枫一眼,慎重道:“我信你。”

说着抱起了不断呕血的李卫国,往医馆赶去,他刚刚路过的时候,就在这条街的街尾看到一家医馆。

“你可是鹏举兄……”李卫国眯着眼,看着似像不像的的李翔,吃力的说着。

李翔道:“就是我……”

“咳咳……”李卫国连咳了好几下,血不断的涌出,挤出了一个笑容,用着力气拉着李翔的衣襟,将脑袋靠着他的肩上,轻轻的道:“能见到你……实在太好了,听我说,去我家,淳化镇……新安村,山后有一口枯井,枯井下方右侧有东西,你拿着……好好利用,玉、玉佩去……台湾,找……找郑家……藏宝图……用来反……清……”他说话越来越无力,最后几个字更是细若蚊鸣。

李翔没怎么听清,正要发问,顿时察觉李卫国的手渐渐失力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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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枯井铁盒

淳化镇新安村。

李翔借着夜幕来到了李卫国临终前所说的枯井,他在晚边已经来查探过地形,此时行动起来,甚是迅速。

李卫国伤的太重,内脏让自己的断骨刺破,造成大量的内出血。这在医学不怎么发达的古代,几乎等于是受到了阎王爷的召唤,必死无疑。更何况受如此重创,还让噶礼狠狠的一通猛踹,能够坚持住把内心深处潜藏的机要大事说出来,已经是非常不容易了。

李翔没有起死回生的本事,只能将他送至城南的义庄,换了沾满血的道服,先一步出城了。

柳云枫的那一句“立刻离城”,让人警觉,他那表情肃然,并非是开玩笑。最初李翔以为是自己打了噶礼,随即一想,却不以为然。噶礼是奸杀案的凶手,又当众行凶,打死李卫国。

两条性命,噶礼一但落入秉公处理的江宁知府手里,那是必死无疑。而他作为擒拿噶礼的人,即便是下手狠了些,也不可能算罪。

柳云枫指的应该是另有其事,李翔本就是通缉要犯,身在江南也不想多生事端。李卫国没有逃过劫难,但凶手噶礼让他擒住,有曹家在,便是麻勒吉也保不住噶礼。

事情并不完美,但也算告一段落,没有必要在立于危墙之下了。

出了江宁,李翔直奔淳化镇新安村,他很好奇李卫国临终嘱托的事情。

他听到了玉佩、台湾、郑家与藏宝图等字样,句句都是轰动人心的字眼。

李翔明白,李卫国身上一定藏着很大的秘密,要想揭开这一切,唯有找到对方临终送给他的东西了。

李翔看着深不见底的枯井,将随身携带的长绳绑在了枯井右侧的大树上,顺着长绳,踩着枯井四壁的石缝,缓缓地下到枯井中去。枯井荒废多年,底下的淤泥几乎没了脚腕。他点燃油灯,也不清楚到底哪个地方是李卫国说的右侧,只能一块一块石头的摸,在他左手处的石块,明显的在他的大力摸动下,有着缓缓移动的感觉,用力抽出了石块,露出了一个小洞,伸手进去掏摸,入手滑溜僵硬,似乎是个由特殊东西包裹的铁盒。他大喜过望,将周边的石块逐一抽出,取出了由油纸包裹的四方形铁盒。铁盒入手沉重,里面似乎有不少东西。

李翔没急得打开,顺着绳索上了枯井,借着夜幕走进了村里的荒山,瞧了瞧四周无人,这才放心的在一颗榕树下,坐了下来。

李卫国将事情说得那么神秘,又是玉佩又是宝藏的,搞得李翔现在心里都有些压力了,生怕让他人来了一个渔翁得利,做贼似地,确保万全以后,才敢放心打开这神秘的铁盒。

他将油纸撕去,铁盒捧在了大腿上,打开了铁盒,放在铁盒最上面的是一块碧绿的玉佩。玉佩在烛光的照射下,散发着荧荧的绿色光辉,那光辉竟然盖过了烛光。

“这?”李翔举得很不可思议,将玉佩捧在了手上,只觉得入手冰凉,玉佩的正面的一条戏珠的龙,活灵活现,细细一看,龙的形态竟组成了一个“李”字,玉佩反面是一只展翅腾飞的凤,凤的形态却是一个“郑”字。

“李、郑……”李翔默念二字,心中想着李卫国曾要他拿着这块玉佩去台湾找郑家,暗忖道:“难道卫国兄与郑家有什么往来?凭借这块玉佩去郑家,能飞黄腾达?”…,

他将玉佩贴身收好,铁盒中原来玉佩下是一叠古老的书籍,取出其中一册,泛黄的书面上写着《岳武穆兵集》五字,心道:“岳武穆,不就是岳飞?难道是传说中的《武穆遗书》?”他心中一喜翻开首页,是一篇序章,只见序章写道:“霆幼年闻父亲感慨,余自幼好武,冲锋陷阵,所当无前,自诩能以一己之力,撼动三军。然金兵南下,占我家国,杀我宋民,为父转战中原,屡屡胜敌,却毫无建树,心中深恨。方觉错矣,用兵重治,欲克强敌,当以强兵为上,计谋策略辅之,方能决胜千里,百战不殆。”

李翔对于偶像的事迹非常了解,想想岳飞的一身,心中大以为然。在岳飞那个时代,岳飞的武艺可算是天下难有敌手,他青年时冲锋陷阵,单骑斩将,以二十人吓退万余金兵,以八百人强冲五十万贼兵大营。金兵南下,岳飞领着队伍屡屡胜敌,却无法左右大局。后来岳家军成,岳飞坐镇后方指挥,极少上阵杀敌,但岳家军却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取襄樊定杨幺,灭伪齐败金兵,杀的金兵直呼岳爷爷。

岳家军后期百战百胜,杀的完颜兀术不敢与岳家军再战,企图逃至黄河北岸死守,靠的不是计谋,而是力量,绝对克敌制胜的力量。

李翔作为后世人,对于兵法没有深刻的了解,当在这时也产生感同深受的感觉,觉得打仗这事情,计谋什么的都是虚的,好的计策不是说有就有的。如果只依靠计谋取胜,万一黔驴技穷了,那不就是一败涂地了?坐拥一支战无不胜的强兵,才是正理。

想着李翔意外发现序章,四周的空白处赫然写着密密麻麻的小字,顿时大为好奇,在灯火下仔细分辨,却是一篇个人感想,突然他目光注视在落款上,险些惊呼出声来,那落款竟然是李定国。

那位威震清缅的明朝大将李晋王。

李翔看着感想,只见上述:“定国幼年以汉将霍去病为目标,每战必前,克敌制胜于眼前。后破武昌,与岳家后人手中得昔日抗金名将宋鄂王空闲时所写的兵法心得,大为感触,尤其是强兵之法,更如醍醐灌顶,茅塞顿开。以鄂王遗留下的练兵之法,着重治军强兵。定国有此成就,鄂王吾之师也……”

他将《岳武穆兵集》放在一旁,又拿出了一本书,随意翻了翻,这本是李定国记载下自己的用兵心得,当中还有各种火器的配合战法。也许是时代相差不远,李定国记载的这本用兵心得,都是用平常记述的方式记载的,不像古时候的兵书玄奥无比,晦涩难懂,看的让人头昏脑胀。

李翔宝贝似的将两本兵法放在一旁,这为将者,必要研读兵法,岳飞、李定国都是他们那个时代绝顶的军事人物,有时间可以好好研读他们的用兵心得,指不定能够用得上。

铁盒容量不大,少了两本兵书,只余下一块青铜饰物与一张羊皮。

李翔将青铜饰物取出,是一块老虎形状的饰物,入手微沉,在老虎的另一侧刻着“晋王”二字。

他出神的看着这饰物,心中一动,低呼道:“难道这是当年李晋王调兵用的虎符?”

第三十二章 转道西南

李翔拿着手中类似于虎符之类的东西,神态千变万化,如果这真是调兵用的虎符,那是不是可以凭借他调动在阿瓦河附近的那支百战劲旅?

如此想着,他的心中隐隐有些激动,记起了在洞中那夜的梦,梦里他便是凭借李晋王的这支百战劲旅起家称雄的。

将这块类似于虎符的青铜饰品贴身收藏,李翔拿出了最后一张羊皮,这应该就是藏宝图了。类似的情节他只在电视里看过,从未想过自己会拥有这传说中的东西。

他打开了折叠起来的羊皮,意外的发现羊皮里竟夹着一张信笺。

信笺是一位叫李破虏的人写的,李翔皱了皱眉,不知这个李破虏到底是何人,耐心看下去,信笺中写道:“吾名李破虏,乃明末抗清名将李晋王之后。昔年先祖遗恨而亡,勒令李家后人,宁暴尸荒郊,受野兽啃咬,死不安宁,亦不可降清。然我父却违背父命,归降满清。娘亲大义,不愿背弃祖训,趁夜带吾逃离,意往台湾娘家庇护。路遇追兵,忠臣义士冒死引开。娘亲与途中染病,被迫定居于淳化镇新安村,不久病故。娘亲临终前,命我习文修武,成年后往台湾效力,继承先祖反清事业。吾不敢忘娘亲遗命,日习文夜修武,奈何生性蠢笨,不喜文韬武略,多年来文不成武不就,实愧对先祖盖世英明,无颜赴台。为不丢先人颜面,交友天下,意图寻得一位能继承先祖遗命之英雄,将鄂王兵书、先祖之用兵心得传授,驱逐满清,还我汉人河山。盒内除兵书尚有玉佩一枚,乃昔年国姓爷之物,凭此玉佩往台湾投效,可得重用。另有先祖虎符,先祖威名暴于南北,可凭此符,召集先祖旧部,一并抗清。剩余羊皮乃是记载昔年大西张献忠遗留蜀中宝藏之宝图其一,若有机会寻得其余四份,可拥天下之财,招兵买马,已达夙愿。”

李翔反复看了几遍信笺,将手中信笺揉成一团,心道:“卫国兄想必就是这李破虏了吧,也许是怕人找到他,改了名字。”脑中记起李卫国临终前,那一张完全放心的笑脸,深深的吸了口气,目光坚定凝重,“卫国兄如此看得起我,我岂能让他失望?”

他并不认为李卫国是因为要死了,才将秘密说出来,而且因为他是李翔,才会让他来找这份宝藏。

李翔将两本兵书都放在包裹里,收好玉佩、虎符以及藏宝图,并将信笺以火烧毁。

这时东方的天际露出了一个笑脸,李翔踏着这初升的朝阳,走向了一条全新的道路。

有了虎符在手,李翔决定暂时放弃北京之行,前往阿瓦河,去会一会在那里的百战劲旅。如果真能用虎符得他们相助,那他算是真真正正的踏上了反清的第一步,有了属于自己的力量。

虽然只有几千人,但放在战场上,又有哪些人有胆子小觑这几千人的百战劲旅?

**********

江宁府,府衙。

面对身负两命的噶礼,江宁知府一锤定音,秋后处斩。

麻勒吉也在旁听审,至始至终都没有说一句话。他拳头握得死死的,他想救噶礼,却知道自己无能为力。他人也许觉得曹家只是依仗康熙奶妈孙氏的缘故,飞黄腾达,然而他却清楚的知道曹家真正的实力力量。

曹玺并非仅仅只是江宁织造,他还有一个秘密的身份通政使,江南秘密情报组织的首脑,他手上掌握了一个无比巨大的情报网络,专门用来对付天地会的。就跟明朝无孔不入的锦衣卫一样。

只要曹玺愿意,他能够轻易的将自己这个总督拉下马来。故而麻勒吉知道,江宁曹家,得罪不得。

这时曹玺在曹家也得到了江宁知府判噶礼死刑的消息,他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噶礼所犯的罪,唯有他死才能换补偿,这个结果正是他满意的。

曹玺将此事放下,拍手叫来了两个下人,问道:“孙维、钱正安还没有消息?”孙维、钱正安是他的部下,也是情报网中擅于跟踪的两人,一天前派他们的跟踪那个利用他们曹家的道士,一去一天,毫无音讯。

两位下人,相继摇了摇头。

曹玺来回走了两步,便在这时传来了孙、钱求见的消息。

孙维、钱正安脸带羞愧的跪在了曹玺面前请罪。他们在府衙附近发现了李翔,但在跟踪的时候,让人打晕了,给绑着丢在了牛栏里,刚刚才被发现放了出来。曹玺脸色严峻,怀疑起李翔是什么大人物了。

其实都是柳云枫暗中相助,李翔大义救人,柳云枫深感敬佩,在路上发现孙维、钱正安偷偷跟着李翔,以为是麻勒吉的人,是暗中找机会报仇的,也就将他们打晕了。他提醒李翔速速离去,即是因为此事。

当然曹玺便是有通天之能,也猜不到这其中的关系。

曹玺让孙维、钱正安发动情报网,好好的调查那道士的行踪。

当天入夜,曹玺正在休息,突然得到了康熙的密令。

曹玺跪在地上接过密令,认真观看,好一会儿,才道:“皇上真是好魄力,夫人明早命下人收拾一下,我们要返京了。”

孙氏愕然,低声道:“我们走了,辛辛苦苦组建的情报网怎么办?”她在深宫照顾康熙多年,耳濡目染,经历过许多宫廷争斗,也略懂政治谋略,常作为参谋给曹玺出谋划策,曹玺的事情她是知道的。

“放弃!”曹玺道:“原本计划是稳住天地会,派人打入天地会内部,收买离间天地会成员,让他们自顾不暇。皇上好抽出时间对付鳌拜与三藩。但现在他改变了计划,看来朱国治的死,已经激怒皇上了,他不允许天地会再嚣张下去。以牺牲我们目前的情报网,换取他们的信任,挖出天地会在北方京城的情报网,将南北天地会,一网打尽。皇上让我们回京,是担心我们遇到危险吧。”

孙氏沉默了会儿,道:“这应该只是其一,皇上现在急需支持他的力量对付鳌拜,相公若是回京,他的胜算又会增大几分。看来他与鳌拜的矛盾,已经不可避免了。处理不当,将会引发一场可怕的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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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讨债的小丫头

李翔觉得既要前往阿瓦河会一会当年李定国遗留下的亲卫军,又要赶到北京去破坏康熙擒拿鳌拜的计划,时间有些吃紧。

他选择了最快的道路,先从江宁坐船沿长江西进入蜀,再购买一匹良驹南下云南,日夜兼程。胡德帝待李翔极好,知他是朝廷重犯,短期内难以抛头露面的赚钱,给他备下了许多银钱,供他花销。饶是如此,这一路下来,只出不进,身上所剩余的银钱只剩零零散散的铜钱了。

李翔风尘仆仆,一脸疲乏的来到了永昌府章凤口岸。

经过这番赶路,李翔充分的了解到古代与后世的不同。后世他要从江宁到云南这边,坐飞机也就是天把时间,而他现在从江宁坐船到蜀中用了二十多天,再从蜀中来抵达章凤口岸又花了二十多天,前前后后一个半月,都为赶路而过。

走水路还好,沿途可以欣赏一下长江两岸风景,累了困了还能好好的休息。但陆路骑乘,那就要人命了,一路颠簸,腰酸背痛的,大腿两旁都磨出了水泡,疼的要命,屁股都要磨出老茧来。唯一的好处,随着二十多天的奔驰,李翔对于马匹的掌控越来越纯熟,骑术日渐高明,已能掌控自如,不会存在怕摔下马背不敢策马飞驰的问题。

章凤口岸位于西南边疆,东邻潞西,南连瑞丽,北接梁河、盈江,无天然屏障,是清缅边境的一座商业口岸。因为清朝的禁海制度,让清朝少了最富饶的海上丝绸之路,不得以另辟蹊径,开拓陆路的商业渠道,缅甸则是清朝的主要出口大国之一。

清朝将棉纱、布匹、黄丝、硫磺、杂货进出口缅甸,并周转其他国家,来来往往的大多都是清缅商人,偶尔还能遇到印度的商贩。

李翔找了一家客栈歇马,在客房睡了一觉,发现胡子因为赶路都结在了一起,索性用药水将它洗去,见天色好早,走出客栈,在市场逛逛,随便问一问去阿瓦河的路。

章凤口岸因为地理位置特殊,是当地最繁华富饶的地方,论往来人流,竟不逊色与苏州江宁这等大城。

在这里的人,不再是以汉人为主,有娇小的苗人,黝黑壮硕的俅人,还有肌肤白皙的百夷族人等等少数民族,处处透露着民族风气。

因为剃发易服主要针对强大的汉人,少数民族大多生活在偏僻山中,与世隔绝,章凤口岸又位于清缅交界处,大多少数民族人都留着自己民族的发饰,让最近见惯了金钱老鼠尾的李翔倍感亲切。

走了许久,他发现整个章凤口岸竟然看不到一面清朝的旗帜,往来的兵卒身上都印着“吴”字标记,心中明悟。吴三桂这狗汉奸能够在历史上占据一席之地,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谁都知道现在是满人的天下,吴三桂也不敢公然的造反,但他在兵卒身上印着“吴”字,在旗帜上挂着“吴”字,表示在云南,他吴三桂的话比皇帝还管用,久而久之,在吴三桂领地的人自然而然的将吴三桂视为他们的皇,以吴三桂为尊。日后若是造反,清帝康熙在云南的影响力,自是远远不及吴三桂这个云南王。

李翔在章凤口岸转了圈,问清了去阿瓦河的路,摸着有些干瘪的肚子,翻了翻钱袋里所剩不多的铜钱,心道:“余钱不多,只能买馒头,将就几日,等到了目的地就不愁没吃的了。”…,

如此想着,只听空中传来一声鸣叫,情不自禁的抬头眺望,还不了解什么情况,一道黑影从天而降,“砰”的一声,落在了他的身前。

李翔定睛一看,竟是少见的小雄鹰,一支箭羽射穿了它的颈部,挣扎了几下,死透了。他呆了呆,双手一合,笑道:“真是想睡觉就送枕头来,晚餐有着落了。”

他捡起了这从天而降的鹰,将箭羽拔了丢到了路边,走到章凤口岸的偏僻处,除去内脏,就地点了堆火,用长剑插着,当即烤了起来。长剑是他买的,打算路上防身用,一直没有机会用上,倒是常常充当烧火棍,也算是物尽其用。

在后世他上山打猎,没少烤过野味,有点名厨水准,不过片刻老鹰就飘起了特殊的香味。

马蹄声传来,李翔分心眺望,心中不由得一紧,一朵红云飘来,一位姿容身段秀美无伦的红衣少女,正骑着匹神骏红马飞驰而来,红衣少女的手中拿着一张精巧的长弓。

“不会是讨债来的吧?”李翔面不改色的吹起了口哨,一副毫不在意的神色。

红衣少女策马来到近前,看了看李翔,看了看已经面目全非的鹰,眉宇间怒气闪现,切齿道:“这只鹰从那儿来的?”

李翔抬头眼光不由落到那的红衣少女俏脸上,和她秋波盈盈的俏目一触,小心脏不争气的跳了几下。远看以觉得来人是一位少见的美女,近看的她更是人比花娇,可爱无匹。

她似乎并非汉人,年纪不大,一张娃娃脸,肤色奇白,光滑晶莹,一张樱桃小口灵巧端正,两排细细的牙齿便如碎玉一般,可爱的如童话里的公主,令人侧目的是红色衣襟包裹的前胸,竟是波涛汹涌,传说中的童颜(巨)乳。

李翔见是小美女,收起了原先否认的想法道:“是天上掉下来的,老天爷送的……”

红衣少女闻言恼怒道:“那是我射下来的。”

“是吗?”李翔一脸惊奇,问道:“明明是我捡来的,怎么成你射的了?”

红衣少女气道:“我不将它射下来,你怎么捡得到?”

李翔道:“你说着鹰是你射的,我说这鹰不是你射的,要是你射的,鹰怎么不在你手上,不在你手上就不是你的嘛。你说是你射的,可鹰在我手上,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手上的鹰是你射下来的?”他说的又急又快,就像是大话西游里的唐僧。

红衣少女本就不太熟悉汉语,听的是头昏脑胀,两眼发花,反复琢磨,不解其意,见李翔一脸的笑意,恍然明白,叫道:“好你个臭道士,敢戏弄本姑娘,看我饶得了你。”说着纵身下马,手中的马鞭往李翔当头抽了下来。

李翔见马鞭又快又急,退一步避开。

红衣少女一击不中,绷紧着俏脸,连抽三鞭。

李翔再次施展轻身术一一躲过。

红衣少女见打不中,停了下来,不再强攻,泪眼蒙蒙的瞧着李翔,似乎受到了天大的委屈,看了看那诱人的烤鹰,轻轻的道:“我饿。”

李翔也只想斗她玩玩,可不想罪大恶极的惹哭一个可爱的小姑娘,举了举手上的烤鹰,道:“就快好了,我们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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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四方兵将,现身听命

李翔熟练的烤着小鹰,随着盐巴花椒的撒上,已经熟透的小鹰呈现着古铜色,浓香扑鼻。

红衣少女双眼直勾勾的看着小鹰,樱桃小嘴不自觉的动着,就如画饼充饥一般,不断的吞咽着馋涎。

“咕唧、咕唧……”

长长的腹鸣声突然如连环雷鸣一样,红衣少女脸红的就跟猴子屁股一样,眼泪珠都挂了出来,可怜兮兮的看着李翔,她没说话,但那大大的眼睛却一直在问,“好了没有,好了没有。”可怜就像是一只被主人抛弃的小猫咪,不断的“喵喵喵”的叫着。

李翔见这可爱的小丫头喉头一动一动,心里暗笑,也不知几天没吃东西了,当下撕下了一只鹰大腿递给了她。

红衣少女大喜,夹手夺过,狼吞虎咽的吃得干干净净,她舔着抓拿鹰腿的五个手指,再次以那会说话的大眼睛瞧着李翔。

李翔又给了她一个大腿,自己撕下一截翅膀,美美的吃着。

这一次红衣少女吃的不快,似在慢慢品尝滋味。

李翔也没有理会她,一点点享受着自己的劳动果实。

红衣少女咬着腿肉,眼珠子骨溜溜的转着,突然空出双手对着搁在架子上的长剑抢去。

李翔竟也在第一时间咬住鹰肉,一手抓红衣少女的手臂,另一手先一步抢过长剑,以擒拿手法,将红衣少女的手臂弯在身后,只要她一动,手臂必然会产生剧痛。

他哈哈一笑,“小丫头古灵精怪,跟我斗还差着点。”他表面毫无防备,心底却暗自留了一个心眼。这是胡德帝传授他的江湖经验,也是看多了电视小说的结果。为人处世,不能不信人,也不能全信人。

如果这红衣少女如天龙八部里阿紫那般毒辣,趁他不注意下手对付他,那他这会儿绝不容情。这是古代,并非是后世。在这里杀人不过头点地,一个不慎就会小命不保,不忍会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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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少女对鹰肉出手,显是无害人之心,李翔这里也点到为止,只是将她擒了住。

红衣少女可怜乖巧的面目揭破,也不再扮,用空着的手拿着鹰腿,恶狠狠的说道:“我是百夷的公主,你敢动我,我娘不会放过你的。”

李翔从地上捡起马鞭,抢过了鹰腿,塞进红衣少女的殷桃小嘴里,将她双手绑了起来,拉着她坐在了地上。忙完这一切,方才道:“管你是不是百夷的公主,饿成这样,就算是公主,也是一个胆大妄为,不知世事逃出百夷的笨公主……乖乖呆着,别惹我发火,不然将你按在地上,打你屁股。”

红衣少女听到开头有些惊愕,显是被说中了事实,随即又因为那句“笨公主”愤怒起来,但随着听到后面的威胁,眼眸深处有了惧意,不敢再挣扎了。李翔这一招,可比威胁杀她,更要有效。

因为威胁杀人,大多都是出于恐吓的目的,便是李翔再如何装着凶神恶煞,也吓唬不到人,反之打屁股,却是能够付之行动的,一个好好的大姑娘,让人撅着屁股打,那可多丢人啊。

吃了一点鹰肉,李翔将剩余的都打包好来,塞进红马的行囊,猛的一拍马臀,赶跑了红马,笑着解开了红衣少女的马鞭,跳的远远地,笑道:“再不去追你的马,可就跑了啊!”…,

红衣少女先将嘴里鹰肉拿在手上,跳着脚怒道:“臭道士,死道士,给我记着……”她大叫着往红马跑去了方向追着,边跑还不忘咬一口手上的肉。

李翔笑着转身离去,回到客栈付了房钱,用剩余的铜钱都买了干粮,骑着那匹跟了他半个多月的瘦马往阿瓦河赶去。

经过询问,李翔得知阿瓦河是缅甸境内的一条河,往东百里则是靠近云南边境。

阿瓦河上中下游长达上千米,李翔只知李定国的亲兵藏于阿瓦河东百里处,具体是上游还是下游并不清楚,他也不好问路人说自己要找南明李定国的残部。但经过他分析,这些亲兵应该位于清缅的交界处。

因为三千多人绝不是少数,只要不是瞎子都不可能察觉不到。若在缅甸境内,缅甸王不至于不闻不问,若在云南境内,吴三桂也不应该不管。也许李定国的亲兵很牛,但毕竟只有三千人,吴三桂拥兵十数万,缅甸也有近乎十万大军,真正打起来,那些兵是不可能存有胜算的。

唯有在两国交界的三不管地带,才能安安稳稳的生活着。

李翔便顺着这条线索沿着清缅边境寻找,终于找到了蛛丝马迹,在清缅边境最险的虎踞山上盘踞着一个极少与山下人接触的山寨,桂家集。山寨里的人都以桂为姓,在山中自成一国,自耕自用。

李翔记得李定国效忠的是南明永历皇帝,而这永历皇帝又称桂王。

这个桂家集十之八九便是当年李定国的曲部。

虎踞山由前峰、中峰和后峰三部分组成,山壁陡峭形势险固实为易守难攻的要地。

李翔在休息的时候不时翻阅岳飞、李定国所著的兵书,岳李二人都是他们那个时代的绝顶名将,他们留下的兵法并不是经过整理,一字一句认真考究的兵书,而是平时累积的心得,用笔墨记载下来,以便日后整理成书。

这些心得是随手而写,也因此最直白,最直接,不需要反复推敲琢磨,就能够很好理解,让李翔这位军事小白都看的明白,也渐渐掌握了丁点皮毛,有些心得。

看着虎踞山的地形地势,他脑中反复思考攻山之法,无一可用,心道:“此地易守难攻,是一座难以攻克的天然的堡垒。有三千精锐,足可抵挡十倍以上的强兵,难怪听命能在清缅边境平安多年。除非吴三桂、缅甸王下了血本攻山,不然休想吃掉山中的这些强兵。”

李翔顺着狭小的山道而行,越上虎踞山,他便觉得背脊有些阴凉,一股让多处眼光盯着的感觉,但他却找不到视线的来源。

继续走了百步,李翔突地顿住了脚步,将心一横,从怀中取出了虎符,单手高举喝道:“李晋王虎符在此,四方兵将,现身听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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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虎狼劲旅

李翔高举着虎符,心中有些打鼓,但这虎踞山绝壁千刃奇险无比,冒然入山,万一迷路,遭遇陷阱野兽,那便丑大了。

今日他来此处便是希望能够得到李定国遗留下来的精兵强将相助,如果让山中的人看到自己出丑,如何能够降服这些威震天下的虎狼之师?索性霸气一点,占据主动,让人领自己前往山中桂家集。

李翔这话音刚落,四周密林中便传来一声低呼。

左方林木一阵晃动,一人从灌木丛中钻了出来。

李翔心中暗惊,他离自己相隔不远,可是却潜伏的毫无声息,那一身匿藏之术,实在高明。

来人年在二十五上下的壮实男子,宽肩窄腰,长腿身上没有半寸多余脂肪,坚实贲起的肌肉灵活,显示着他的力量。笔直的鼻梁,浑圆的颧骨国字形的脸庞,给人一种刚毅靠得住的感觉。

李翔静静的打量着来人,从他脸上看出了激动,以及一丝丝的期待。

“这位公子,可否将虎符给我看看?”壮实男子恭敬的抱拳,他似乎了解清朝的情况,并没有因为李翔打扮成一个道士,而称他为道长。

李翔将虎符递给了他。

壮实男子恭敬的举双手来捧,看着这块昔年李定国号令三军的虎符,竟然激动的不能自持,双目中含着热泪,颤声道:“是,是晋王殿下的虎符,我见过,在九年前,我见过……”一抹眼中泪水,对着左右山岭大叫道:“快,快去通知我爹,总算等到了,我们等到了……”

左右传来领命之声,随着荆棘的颤动,消失远方,自始至终李翔都未瞧见人影。

壮实男子道:“在下桂仲明,幼年时,曾与小殿下有过几面之缘,不过想必小殿下早已不记得了。”

李翔听他自报姓名,神色一怔,桂仲明,岂不就是梁羽生小说里七剑下天山的主角之一腾蛟剑的传人?对了,他想起小说里腾蛟剑就是原本李定国的佩剑,后来传给了心腹将领,而桂仲明便是桂家之后,李定国亲卫军的后人。

想必是与金大侠写的郭靖一样,梁羽生也是沿用了历史上的真人真名,只是不知这个桂仲明是否如小说里的那样,身怀绝技。

如此想着,李翔又觉得自己真笨,如果早想到这点,也不用盲目的找了,不能问李定国的亲兵藏身何处,还不能问桂家在哪不成?

他想着完全没有留意到桂仲明后面的话,只是应道:“我叫李翔,桂兄能否带我入山?”

桂仲明先是一怔,随即想到天下大势,恍然点头心想:“小殿下流落在外,定是吃了不少的苦,未免他人认出,改名也在情理之中,难怪难以寻找。”他不在说话,只是领着李翔快步而行,想让等候了八年的父亲早一点见到“小殿下”。他并不知道,李翔根本就不是他所想的那个人。

李翔见桂仲明走的极快,也不甘示弱,运起轻身术,跟在后边,他受过胡德帝的严酷训练,有些根基,这些天又日夜兼程,体力大有长进,轻身术更是少林绝学,让他能够不落于后。

桂仲明一心前进,兴致途中才想到自己走惯了山路,不是问题,小殿下如何承受的住,回头一看,却见李翔紧紧的跟在后面,面色如常,仅仅只是出了一点热汗,暗暗服气,稍稍降低了点速度。

李翔越上虎踞山,越能察觉虎踞山的险峻,尤其是后峰,那里背临悬崖,峭壁如削,唯一的连接两地的通道只有一条两人宽的一线天小道,两旁都是巍峨的山崖,陡峭耸立,放眼望去竟是难以及顶。…,

走过了一线天,他只觉得眼前突然一亮,四周豁然开朗,所在之处,是一处广阔的盆地,左边山崖上一条大瀑布如玉龙悬空,滚滚而下,倾入一座清澈异常的大潭之中,碧绿的潭水被阳光一照闪动着耀眼的白光。湖潭两侧长满了青青的翠竹,风吹竹叶“沙沙”作响。湖潭四周有六条人工挖掘的溪流,分别引向各地盆地各处。

在溪流的附近一亩亩的都是良田,田里已经插满了秧苗,秧苗迎风招展,一副世外桃源的安逸景象。

李翔无法想象如此险峻的山林中会有这般的世外桃源,只能不住的赞叹,造物主的神奇。

便在李翔感慨万千的时候,桂仲明并没有停下步伐,而是绕过了这世外桃源,继续往山林深处走去。

李翔跟在身后,却不时的回头眺望,有些流连忘返。

又走了一段路,他们来到了一块宽达数里的广场,广场位于悬崖上,三面是山壁,都有人工挖掘的迹象,这广场因是人力开凿出来的。

在广场之上,三千多兵卒列成一个方阵,他们在在广场上静静的站着,便如劲松一般,除了沉重的呼吸声,听不到任何多余的声音。

这些兵卒一个个都身披铠甲,配备各类武器,他们一动不动,身上却有股凌然杀气,那是百战劲旅特有的锐气,只有真正的精锐,只有无数次将敌人踩于脚下的部队,才能培养出这种拥有必胜信念的强卒。

李翔早有心理准备,早就知道李定国的这支精锐无比的强大,心底不断的拔高他们的能力,可亲眼见到他们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依然低估了他们。

看着如此劲旅,李翔的血液都沸腾起来,忍不住的问自己,现在的我,有资格率领如此强兵吗?

位于三千兵卒之前的一员老将,大步走了上来。

桂仲明低声介绍:“这是我爹,本叫王国玺,现改名为桂国玺。”

这位老将身型不高,可是骨骼粗大,一切向横发展,胸阔背厚,脖子特别粗,甚至给人一种在锋利的刀都砍不断的感觉。肤色黝黑,颧骨显露,方形有如铁铸的脸容,闪闪有神铜铃般的巨目,体内似充盈著无尽的力量,移动间自具威势和气度。

李翔心道:“大将即是如此,那李晋王该是如何的了得。”想着英雄风采,再次折服。

桂仲明上前一步,将虎符交予桂国玺,叫了一声:“将军!”

桂国玺看着手中虎符,一个铁血男儿,竟然失声痛哭起来,比先前的桂仲明还要失态。在他的带动下,校场四周处处传来哽咽之声。

李翔从怀中拿出玉佩,递给桂国玺。

桂国玺道:“虎符是当年晋王所用,玉佩也是当年郑成功送给少夫人的嫁妆,准确无误……”他后退一步,单膝跪地高声道:“桂国玺拜见小王爷……”

在他身后的数千兵卒也一兵跪下,整齐划一的高喝道:“拜见小王爷……”

第三十六章 冯京做马凉

(改个小问题,据说明朝是没有王爷的叫法的,所以改成了殿下。)

正文:

李翔瞧见这种架势,忍不住小小后退了一步。

“小殿下?”这是叫谁呢?

看着跪在一地的兵卒,李翔脑袋都有些乱了,片刻过后方才醒悟,他们这是在叫他,将他当成了李卫国,那个没改名前的李破虏,李定国的后人。李定国是晋王,根据这个时代的爵位世袭法,李定国的孙子确实可称小殿下。

李翔心中略作挣扎,有心道明事实,但如果说明一切,这个强兵会为他所用吗?

现如今李卫国已经死了,也许李定国还有后人,但是李嗣兴已经投降清朝,即便他娶妻生子,后人也烙上了满清的印记,如何能够号令这支强兵反清?

历史上只记载了李定国的亲卫军不愿意降清,退至山林,以桂为姓,便没有了后文,可见这支强兵因为时间的流逝消失在了历史的洪流之中,并没有发挥出存在的价值。

如此骁勇善战的兵卒,于这山林中渐渐老去,雄风不再,岂不可惜?卫国兄将一切托付,想必也存有此心吧?

李翔念及至此,上前道:“诸位快快请起,你们都是李翔的长辈,怎敢受此大礼。”

他亲自上前,扶起了桂国玺这位泪流满面的硬汉。

桂国玺起身上下打量着李翔,长叹道:“我们苦等了七年,终于将小殿下等到了。当年少夫人说要带小殿下去台湾暂避,却不想一去便没了音讯,让人好是焦急,西军中有许多人在江南、台湾找寻小殿下的下落,不知小殿下跟他们遇上了没有?”

李翔听这一声充满辛酸的长叹,顿时觉得自己做了最正确的选择。一群铁血男儿聚在山林,只为等待一个能够信服的首领,领他们下山,重现往日荣光。这种日子,绝不好过。如果让他们先有希望,最后失望到底,岂不是太残忍了?

对于桂国玺的询问,李翔并不怎么了解李卫国的生活,但他在留下的信笺中得知个大概,低沉道:“当年娘亲带我离开,半途中就得了重病去世了。我年幼无力,如何去得台湾?只能在小村中定居,直至前不久杀了一个清朝狗官,离开了江南,才决定在这世间闯一闯,希望能够驱逐鞑虏,还我河山。”

桂国玺听他说起身世,心中暗叹,小殿下小小年纪独自生活,真为难他了,后听他的抱负,也激动起来道:“这是晋王的遗愿,即是我们定国军的目标,我定国军上下三千三百八十六号人都愿意听从小殿下号令……驱逐鞑虏,还我河山。”说道最后,他高举起了手臂,高呼起来。

在他身后的三千三百八十六位定国军将士纷纷高举着手中的兵器大呼:“驱逐鞑虏,还我河山。”

喊声震响,充斥着战争之风。

李翔深深的看着定国军上下将士,略作犹豫,大步走上了校台,看着一个个的如狼似虎的悍卒,高声道:“我知道你们大家都等不及了,我也一样,但是现在不行。鞑子的江山还算稳固,你们固然是以一当十的劲旅,然而面对千百倍之敌却也难以抵挡。现在的情况比当年更加的恶劣,所以我需要你们更强,比现在还要强,唯有如此才能不堕定国军的威名。我们失败了一次,所以现在隐居这山林之中,他日打出去后,就不允许再次失败,再次受此侮辱。所以不要问我什么时候带你们打出去,只要你们拥有足够的力量,我李翔发誓,一定会让‘定国军’三个字,令鞑子闻风丧胆。”…,

下面的三千兵卒没有说话,回应他的是一双双坚定的眼神。

李翔看着那一双双眼睛,暗自发誓:“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们心甘情愿的为我而战,而不是因为我这个假冒的小殿下。”

桂国玺看着豪气干云的李翔,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心道:“小殿下年纪轻轻,看似羸弱,却有几分晋王当年的风采。”

桂国玺留下了桂仲明,让他领着将士们训练,邀请李翔参观一下他们的住所。

两人下了校场,来到世外桃源,看着眼前这番景象,李翔再次感慨,“真是个好地方。”

桂国玺点头道:“多亏了这晋王谷,若不是这里,我们这三千多号人,在云南、缅甸真的难以容身。”他这话说的不虚,那个时期的李定国太强了,面对内部种种不利的因素,依然以一军之力,力抗清缅两个国家。

清兵让李定国杀的闻风丧胆,在磨盘山战役,若非内部叛徒出卖军情,吴三桂早已全军覆没,成为吴死桂,缅甸以为李定国可欺,以十万象兵来攻,李定国用缺衣少食,长途跋涉衣衫尽褴褛的军队,持木棒长矛大破缅甸十万象兵,杀的缅甸人到了乾隆时期,说到李定国的名字,依然为之胆裂。

他们与吴三桂、缅甸都有血仇,偏偏被双方围困,若不是虎踞山,他们早就让其中之一给吃掉了。

李翔在晋王谷转了一圈,发现这晋王谷无愧是世外桃源,水资源丰富,土地也意外肥沃,根本不像是山区土块,跟田地里的泥巴差不多,除了种植稻米,还能养鸡养猪,几乎可以做到自食其力。

桂国玺告诉他,他们每三个月都会带着自己劳动的果实,去山下的市场赶集,换取一些生活用品。吃用什么的,自己完全能够自足。

当天夜里,为了欢迎李翔的到来,晋王谷的男女在校场上载歌载舞,谷中的兵将大多都是汉人,但妻子多为少数民族的良家女,又久在山区,染上了一些云南当地少数民族的风情,喜欢唱歌跳舞,上百人围着大火堆唱着跳着,非常的欢愉。

李翔作为主角也忍不住的上去跳来扭去,宾主尽欢。

舞会结束,李翔找到了桂国玺,表示自己就要离去了。

桂国玺大惊急道:“这是为何?小殿下难道是嫌弃我们招待不周?”

李翔忙道:“并非如此,桂将军别多心。对于你们,我是由衷的敬佩与感谢。只是现在的局势非常恶劣,我们想要推翻清朝,可以说是难如登天,但并非没有机会。现在的鞑子皇帝康熙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物,他的厉害恰恰会给我们带来推翻他们的机会。吴三桂、尚可喜、耿精忠这三个老贼,各自独霸一方,吃着清廷的军饷,收着地方的税赋,不断的壮大实力。康熙不会做视三人嚣张太久,假以时日,必有削藩之意。一但削藩吴三桂、耿精忠必反,这两个老贼兵力加起来足达三十万,如果在加上台湾的郑家,将会掀起全新的反清热潮。我们只要能把握住这个机会,必有还我河山的希望。”

桂国玺震惊了,他在云南多时,隐隐知道吴三桂不断吸收当年他们的大西军,似有反意,确远不及李翔分析的如此通透,一时之间,运筹帷幄的李翔似乎跟他记忆中的那位战神李定国重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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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收心

李翔见桂国玺一脸震惊,心底一笑,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别看桂国玺与桂家集的三千定国军对他毕恭毕敬,但这一切都是因为李定国的缘故,他本人根本不具备这样的威信。

桂国玺原名王国玺,李翔在了解李定国的时候,听过他的事迹。他是李定国麾下的头号猛将,磨盘山战役的最大功臣。磨盘山战役是李定国最后一次大败清兵,当时清兵侵入云南,李定国料定清兵势大必骄,决定在怒江以西二十里的磨盘山沿羊肠小道两旁草木丛中设下埋伏,以泰安伯窦名望为初伏,广昌侯高文贵为二伏,武靖侯王国玺为三伏,伏击清兵。

清将正是大汉奸吴三桂,他以为明军已经望风逃窜,逍遥自在地进入伏击区。正在这一决定胜负之际,明光禄寺少卿卢桂生叛变投敌,把李定国设下埋伏的机密报告吴三桂。吴三桂大惊,他品行低下,却是智勇战将,当机立断立刻下令已进入二伏的清军前锋后撤,向路旁草木丛中搜杀伏兵。明兵因为没有得到号令不敢擅自出战,伤亡很大。

清兵势大,又破了李定国的计策,先发制人,处处暂优。

李定国果断下令放弃计划,与清兵死战。

在处处受制之下,李定国的六千兵凭借凌驾于清兵的战力,压着五万清兵来杀,最终击溃了吴三桂。王国玺作为三伏兵,他率领的军队,长驱直入,一直杀到吴三桂的眼前,斩马刀连劈吴三桂数将,吓得吴三桂抱头鼠窜。

桂国玺便是放眼天下,也是数一数二的悍将,李翔决定收服这支定国军由他开始。

历史上诸葛亮身在草庐,料天下三分,为兵不满千,将不过关张赵的刘备拟定了未来近二十年的军事动向,战略目标,被世人推崇。现在他推算未来的天下走势,细节处如若眼见,一但发生,即便比不上诸葛亮,也差不了多少了。

届时桂国玺怎能不对李翔的神机妙算而震服?

只要桂国玺信服他的能力,不再因为他是李定国的后人对他言听计从,李翔的目的即以达到。只是心中难免有着那么一点点的惭愧,这种天下大势,只要稍微了解历史的人都说的出来。但放在古代,还没有发生的时候,却是惊世骇俗的。

李翔继续道:“现在康熙与鳌拜斗的正欢,一时间还不会削藩。不过我们也不能干等着天下大变,必需要做些什么。所以,我打算前往京城让他们斗的更加厉害,最好能够两败俱伤,顺便结识反清义士,为我们日后反清做足准备。”

桂国玺看李翔的眼光果然不一样了,李定国在他的心目中如同神一般,对于他的后人李翔那是本能的敬重,本能的要听他命令,但通过今夜与李翔的交谈,他发现李翔目光长远,极有见地,重新认识了这位小殿下,不再仅是因为李定国,而是他李翔自身的能力,心中也燃起了一丝希望:小殿下如此睿智,也许真能领我们走出困境,完成晋王遗愿。

桂国玺肃然道:“小殿下处处谋定而动,末将佩服,既是如此,末将也不强留了。便在虎踞山等候小殿下,只要小殿下一声号令,我定国军上下必然下山相助。”

李翔笑道:“定国军个个都是悍卒,到时候少不了依仗将军。”

桂国玺斩钉截铁的道:“凡有所命,莫敢不从。”…,

休息了一夜,李翔整理好行装,打算向桂国玺与定国军上下告辞。

来到桂国玺的屋前,正逢桂国玺、桂仲明并肩走出来。

桂国玺向桂仲明嘱咐着什么,桂仲明在一旁连连点头。

李翔笑着跟他们打着招呼,随即道:“桂将军,仲明兄,我向你们辞行来了。”

桂国玺、桂仲明抱拳一拜。

李翔发现桂国玺的双眼遍布血丝,大有一宿未眠的迹象。

桂国玺恭敬道:“小殿下,昨晚末将想了一夜,还是觉得别急着走。您在大局上的想法无可挑剔,可细节部分却稍有不足。鞑子对于剃发易服很是在意,佯装道士可以避免这点。但身在京城,想要做什么事情,没有一个身份,实在不易。”他昨天一夜没合眼,都在考虑此事。他不以智谋见长,但胜在阅历丰富,问题细节上想得很是全面。

李翔苦笑,这点他也不是没有想过,只是清朝的金钱鼠尾头实在太恶心了,光秃秃的脑袋,就头顶顶着一撮老鼠尾巴,想想都不寒而栗,只能道:“这易服能够将就一下,可是剃发实在太……”他说不出口,只能佩服满清的审美观无比强大。

桂国玺也露着会心的微笑道:“所以末将想到一个法子,末将与缅甸的权臣达宁格有着来往。可以让他给小殿下伪造一个身份,让小殿下以缅甸人的身份入清,即可解决一切疑难。”

李翔眼中一亮,清朝便是在霸道也不可能让邻国也剃发易服,只要有一个缅甸人的身份,便是走在大街上也无所谓,他迟疑道:“那个人可信吗?”

桂国玺道:“没有什么可信不可信的,在五年前,我们在虎踞山上发现了一个银矿,那个达宁格也就找上了我们做交易,我们定期提供给他们银矿,他们则提供给我们从吴三桂那里购买的兵器铠甲。他野心勃勃,需要我们山中银矿的支持,对于我的要求,他不会不答应。此外小殿下一人北上太过危险,就让仲明同行吧。仲明自幼学武,功夫不错,性子又沉稳,应该可以帮得上一点忙的。”

李翔大喜,笑道:“能得仲明兄相助,那是再好没有的了,那我就在山里多住几日,好好请教将军将军练兵领兵之法……”他说着,想到刚刚桂国玺说,能够通过达宁格向吴三桂购买兵器,心中一动,忙问道:“既然能够向吴三桂购买兵器,不知能不能给我弄把火器来,用来防身。”

桂国玺毫不犹豫的道:“这太容易了,根本没有必要找吴三桂,西方的那些国家在缅甸成立了什么印度公司的,有好多毛鬼子,弄个一两把来,不是问题。”

李翔听了更是欣喜若狂,太意外了,这一趟的云南之行,真可以说得上是不虚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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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意外之喜

桂国玺亲自下山处理李翔的事情。

李翔本人在山上无所事事,便随着定国军一同训练。

经过半天的练习,李翔终于明白定国军为何有如此实力。他们半天的练习量,只能以恐怖二字形容,除了练习简单而实用的沙场武技,其他时间大多都用于负重耐力、爆发力的练习。

桂仲明在带领兵卒操练的时候跟他解释道:“上了战场,想要活命,只有唯有在最短的时间杀死自己的敌人,才能有效的防止一对多的出现,才能令敌人胆寒,对你心生畏惧。而要做到最短的时间内斩杀敌人,靠的唯有爆发力,在出手的瞬间,将力量提升,以压倒性的实力,将对手了结。但爆发力盈不可久。因而自古强兵,每一个兵卒,出手时都能做到刚猛狠辣,亢奋凌厉,收招时,风平浪静,无波无动,在辅以需要超强的耐力与默契的配合,则战无不胜,无所不破。”

李翔将如此心得牢牢记下,日后也打算亲自训练出一支如同定国军一般的强兵悍卒。

在山上呆了十日,李翔得知桂国玺上山的消息,大喜之下,亲自前去一线天迎接。

桂国玺见李翔前来,慌忙上前问好。

李翔见他背了两把一米五六左右的火枪,立刻笑得合不拢嘴。

桂国玺明白他意,将一把火枪从背上卸下,道:“失算了,想不到毛鬼子那么小气,给他们钱也不卖,可把我气得。当天晚上趁他们不备,摸到了他们的营地,干倒了两个毛鬼子抢了两把枪来,还有两箱子的弹药。”

李翔笑着竖起了大拇指,将火枪拿在手上把玩着。他酷爱枪械,对于枪械的历史有过研究,发现手中的火枪竟然是这个时代最先进的撞击式燧发枪,更是乐的合不拢嘴。

撞击式燧发枪是枪械的一大改革,在此之前的火绳枪需要靠燃烧的火绳来点燃火药,只要一遇雨雪立刻就废了,遇到潮湿的气候,也会废一大半。但燧发枪却不然,法国人在击锤的钳口上夹了一块燧石。还在传火孔边设有一击砧,只要扣引扳机,在弹簧的作用下,将燧石重重地打在火门边上,冒出火星,即可引燃火药,它大大简化了射击过程,提高了发火率和射击精度。

李翔瞄了瞄,哈哈大笑,“好东西,真是好东西。”

桂国玺见李翔如此高兴,也跟着乐呵起来。

这时却有一不和谐的声音传来,“桂大叔,到了没有,把我晾在一旁了?”

李翔的心神都被燧发枪吸引了根本就没在意桂国玺的身后还有一人,此刻寻声望去,不由得一愣,好熟悉的身形。就在他不远处,一个身穿红衣,娇小玲珑,却身形丰满的女子不耐烦的站着,她的头让黑色的布袋罩住了,看不见模样。

一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在他脑海中出现……

不由暗忖,“不会那么巧吧!”

桂国玺猛的一拍脑袋,笑道:“看我这脑子,竟把百夷的小公主百灵儿给忘记了……”桂家集深藏虎踞山,他们是不允许任何外人入内的。即便是信任的盟友,想要上山也必须依照规矩戴上头套,任何人都不例外。

李翔上山时因为身份特殊,才被特别对待,免去了这条。

李翔见桂国玺拉下百灵儿的头套,忍不住苦笑,该死的墨菲定理,还真不假,这事情偏偏就会向所想到的不好的方向发展。…,

百灵儿撅着嘴,一脸的不满,待瞧见李翔,那双大眼睛就如火药爆开了一样,几乎都要喷出了火来。她眼珠子一转,拉着桂国玺,泪眼蒙蒙的道:“大叔,大叔,这个坏蛋欺负过我,还说要拔光我的衣服打我屁股,好可恶。”

李翔瞪圆了眼睛,说打她屁股不否认,但啥时候说过拔光衣服了?

正想解释,百灵儿的脑袋上就挨了一个暴枣,桂国玺横眉瞪眼的道:“你这小丫头就是花样多,唬弄了你大叔十几次还不够。在瞎说,我真要打你屁股了……”

李翔心头暗笑,看来这小丫头装傻卖萌的性格早已经人尽皆知了,就算假扮的在可怜也没人相信。

百灵儿见这招不灵,收起了泪眼,不甘的瞪着李翔,琢磨着怎样报复才能解心头之恨,想着自己打不过他,大叔又不帮自己,一跺脚道:“不理你们了。”她说着往山谷跑去,路过李翔身旁的时候,突然飞起一脚。

李翔从容避开。

百灵儿哼了一声,头也不回了跑进了山谷。

桂国玺苦笑着摇头:“百灵儿是百夷族族长的女儿,天性调皮捣蛋。这不,因为贪玩打翻了百夷族的神像,吓得不敢回家溜了出来。如果有什么得罪小殿下的地方,还望不要放在心上。”

李翔将两人之间的事情一说,道:“这小丫头本性不坏,长得可爱,真要气她,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桂国玺听了大笑起来,道:“正是这个道理,每每百灵儿来山谷里作客都会将整个山谷搞得乌烟瘴气,却没有一人说她一句重话。”说着,他从怀里拿出了一块腰牌与一份公文,低声道:“事情已经办妥,小殿下北行的身份是缅甸土司达宁格的小儿子诸葛正,因仰慕中原文化,往中原历练。我假装入中原是为了寻找小殿下,并不是做什么危害鞑子的事情,所以达宁格答应的很痛快。并告诉我,他的小儿子在年前随着东印度公司到西方去了,知道的人不多,不用担心会撞在一起。有了这两个凭证,在加上吴三桂特许的入境签文,小殿下大可不必剃发。到了北京,说不定还有面见鞑子皇帝的可能呢。达宁格虽不是缅甸的王,但却是实力最强大的土司,手中的兵马最多,就连缅甸王也要看他的脸色行事。”

说者无心,听者却是有意。

李翔心中一动,猛拍大腿笑道:“真是天助我也,桂将军你可帮了大忙了。康熙目前最忌鳌拜,次之是吴三桂。缅甸与吴三桂是近邻,且与清廷呈前后夹击之势,又有一定的实力。我此行去北京,必受康熙款待,大利我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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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最强的神枪手

李翔急切的想要把玩手中燧发枪,也没与桂国玺多聊,找了一处偏僻的地方,将引药倒入引药锅,合上引药锅盖,拧开装发射药的小瓶,将发射药从枪口倒入,在将弹丸从枪口装入,接着从枪管下抽出通条,插进枪管捣实弹丸和发射药。

搞定这一切,李翔站在河畔一百步之外,对着准心,瞄着河旁巨石上的鹅卵石,扣动了扳机。

“砰!”的一声,烟雾大作。

引燃的火药发出了一阵烟尘,李翔还是第一次捣鼓这个时代最精良的枪支,没有想到会有如此情况,硝烟都进到眼睛里去了。

到河边用清水洗去眼睛里的灰尘,这才来到河边看自己的命中率,这一枪并没有如他所愿的击中鹅卵石,而是打在了巨石的右下侧,偏了足足一尺。但坚硬无比的巨石,硬生生的让铅弹打出了一个坑洞,如此威力绝非弓箭能够做到的。

李翔对于这一枪完全在意料之中,并没有任何的不满。这里不是二十一世纪,后世的枪械因为力量极大,打出去的子弹在一定距离里几乎是直线的,哪怕是遇上了大风,受到的影响都是有限。

清朝这个时期的火枪还是依靠火药发力,铅弹也比不上后世的子弹。一但铅弹出了枪膛,便失去了控制。铅弹没有稳定气流的尾翼,故而超过了一定的距离就变得极难控制,会大幅度的受到风力的影响,偏离准心。

论命中准确率,即便是这个时候最精良的燧发枪远远比不上弓箭。

不过与燧发枪相比,弓箭也存有极大的不足,就如初次与胡德帝相遇,胡德帝能够凭借一双肉掌接他射出去的箭羽,换做是子弹,他就算有本事接到,子弹也会在他的手心穿一个洞。

弓箭一但对上刀盾兵,身披重甲的步卒,或者身披锁子甲的骑兵,威力即会大减,遇上了西方的板甲,更是成了无用之物。但火枪不一样,火枪有着极强的穿甲能力,完全不虚任何铠甲。最关键的还是威力,铅弹是一种几乎和臭名昭著的细菌武器相匹敌的武器。因为铅比较软,因此在击中人体后往往将所有动能全部释放出来,发生形变乃至破裂,导致人体组织出现喇叭型空腔,创伤面积是弹丸截面积的数十倍,加上瞬间对人体的血液循环系统产生巨大压力所造成的损害,那并非是人能够承受的了得。像电视上演的,人中了枪还能生龙活虎的冲杀,都是扯淡,子弹一但打在人的身上,就会有一股类似于爆炸的强大力量,弹头在经过身体时形成的巨大力量会震伤脏器,震波形成的出弹伤口直径有可能达到十数厘米以上!如果是打在头上,创口将更为可怕,它能够将掀飞人的三分之一的头盖骨,当年M国总统肯尼迪就是以这样一种方式殉国的。

宋朝岳家军有一位猛将叫杨再兴,小商河一役,他以三百战十万,身中数十箭不死,依然能够奋力拼杀。但如果杨再兴中的是铅弹,体魄再强的人,只要中个两三发,铁定完蛋大吉。

故而尽管现在的燧发枪存在着诸多问题,在射程命中上甚至还比不上弓箭,可取代弓箭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凭借这一枪,李翔作为一个枪械发烧友看到了燧发枪的威力,也看到了铅弹与火枪的不足。

他将额前的一缕头发拉了下来,头发很长,直到鼻尖,看着这一缕随风而动的发丝,脑中出现了一个人,一个他唯一敬佩的神枪手。…,

那是在他高二暑假的时候,他有一个超级富二代的朋友,因为都是枪械发烧友很谈的来。富二代的父亲在深圳开了一家射击场,得到国家的允许,里面有十数种枪支,任由会员练习。

那年暑假,富二代邀请李翔去深圳玩,许诺免费任他玩三个小时。李翔没有禁得起诱惑去了,只是短短的一个小时,在熟悉了手中的小口径步枪之后,打破了射击场的记录,余下的时间连续数次在记录上刷新,让他的富二代朋友吓掉了眼镜。当即拜师,表示只要教他枪法,他拿出私房钱来请李翔无限次的在射击场练习。

李翔家境普通,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满口答应。接下来的一个月,他完全泡在了射击场里,打破了射击场里所有的记录,而且不断的翻新,以至于远远地凌驾于第二名。

直到那一天,李翔接到了他朋友的电话,说有一个人只用了一晚上的时间就打破了他创下的记录。

李翔不服,重新夺回了记录,但他在不断夺回记录的同时,同一个人正以同样的速度破他刚刚创下不久的记录。

他就在射击场里。

一个三十多岁身型瘦小的的青年,他上前约战李翔,要与他比上一比。

面对如此强敌,李翔超水平发挥,以一分之差,赢了他。

不过李翔没有高兴,他觉得自己输了,他在这个射击场练习了一个月,对这里的一切都很熟悉,而他的对手却只来了两天。如果让他练习一个月,成绩只怕会逆转。

李翔服气他的技术,与他成为了知己,一生中遇到的唯一知己。

接下来的几天两人一起练习,一起聊枪。他对枪械的认识,胜过李翔太多,各种技巧更是闻所未闻,让李翔受益匪浅。

李翔曾问他电话问他住址,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告诉了他的名字叫……姜嘉。

一个神秘而强大的神枪手。

李翔回忆起他们离别时候的情景:那是在公园的草地上,两人并肩躺着看天,姜嘉那时候张开五指对着天空,低声道:“阿翔,你玩过阻击吗?”

李翔答道:“没有!”他玩的枪不少,但阻击却从未接触过,在任何的国家,阻击都是受到限制的。

姜嘉道:“我玩过,而且经常玩。我喜欢那种感觉,在远远的掌控一切,任何目标,都会因为你手指轻轻一勾而摧毁。我现在打的是死物,不知日后遇到了活物,还会不会有这种感觉。”

李翔没有回答,也不知怎么回答,在他们那个时代杀人是不敢想象的,至少他从来没有想过。

姜嘉幽幽的道:“阻击是枪械中最霸道,最需要技巧的枪,他能锻炼出一个枪手所有的素质。不管是心态,还是什么。明天我就要走了,也许以后再也无法见面。我教你最后一招,感觉风,享受风。只有与风融为一体,你的枪才不会受到风的阻碍。”他说着将自己的头发拉直,看着顺风而非的发梢,指着远方的一棵大树道:“三百一十六米,两点钟方向,阵风六级。”说着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小巧的风速仪与手持测距仪集合为一体的古怪用具,丢给了李翔。

李翔接过一看,便如姜嘉说的一样两点钟方向,阵风六级,手持测距仪也表明确表示是三百一十六米。

李翔由衷的赞叹:“姜哥一定是最强的阻击手……”

姜嘉哈哈一笑,认真道:“你才是最强的神枪手,我比不了。”

李翔即便到现在还不明白这话的意思,但他真的从姜嘉的身上学到了很多。

枪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抓准枪的力度、风的速度、方向哪怕在差劲的枪,在一个真正神枪手的手里,依然是最犀利的武器。

他看着眼前的一缕头发,端起了枪心中默念:“三点钟风向,阵风五级,距离九十六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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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如痴如狂

“砰!”

随着李翔扣动了扳机,燧发枪再次烟雾缭绕,铅弹打在了巨石的右侧,离鹅卵石仅有一寸之地,相较于先前的一尺,已经好了好多了。

李翔已经初步掌握了一点数据,他有信心在下一枪打倒目标,但他没有那么做,而是用一块尖利的石头,在巨石上画了一个标准的靶心,然后在到对面,这一次距离先前的九十六米近了一步,九十五米。

根据直觉、风速的判断,李翔对着靶心扣动了扳机。

铅弹如他预想中的一样,并没有打中目标,而是往左偏移了一点。只是一步,距离少了一米,铅弹的运行路线又会有着不同,依照九十六米的感觉来打,便会偏移一些。

这偏移一点,并无伤大雅,可作为一个对于命中靶心,有着极度偏执的李翔来说是万万不能接受的。再说了,九十五米偏了一点,九十呢,八十五呢,又或者更远,一百一百一,岂不是偏的更远?

遇到事发的时候,别想敌人会给你九十六米的射程,让你打的精准。李翔要想成为这个时代的神枪手,那就必须适应手中的燧发枪,了解它一切细微的性能。

这时“嗖”的一声,一支箭羽越过李翔射向了靶心,箭羽又急又快正中靶心,但因力量不足,无法破石,弹到了一边,箭头都弯了。

李翔回头一看,百灵儿得意的扬了扬手中的弓箭,像极了翘着尾巴的孔雀,洋洋得意的道:“你那玩意不行,命中差远了,还是弓箭好,容易控制。跟我学,我教你弓箭。”

这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百灵儿与李翔算不上仇敌,但关系并不融洽。若无猫腻,岂会好心教他弓箭?

李翔现在一门心思都在手中的枪上,他需要深入了解手中这把日后会与他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枪,没空搭理百灵儿跟她瞎胡闹,给了她一句“别烦我”,就直接将她无视了。

百灵儿何尝受过这种待遇,气得跺脚。她来找李翔确实是有事相求的,刚刚她从桂仲明那里得知即将北上去北京,心思便活络了。她打破了族中的宝贝,短期内不敢回家。百夷族在云南又是历史悠久,与周边各个族部都有往来,便是不与外人接触的桂家集,也有一定的关系。

百灵儿古灵精怪,并不是一个傻丫头,知道无法在桂家集久待,要不了多久,必然会被送回百夷族。她自幼就听说北京是最繁华最雄伟的地方,早就有意去看一看了。面对这千载难逢的机会,苦缠着桂仲明要同往。桂仲明禁受不住,告诉她唯有李翔认可,她才能同路而行。

百灵儿气恼李翔,但心底对于他的感觉却不是真讨厌,反而有那么一点点的好感。虽说李翔抢了她的鹰,但并没有亏待她,反而给她打理好了,自己只吃了一个翅膀,其他的都留给了她,分明是特别关照。只因受到了欺负,拉不下脸来和好,见他独自一人在河边耍枪,枪法又是极臭,心中一动,也便上前自告奋勇的拉近关系,好一同前去北京。

却不想李翔直接给了她“别烦我”三个字,将她当做苍蝇打发了。

百灵儿牙齿咬得咯咯响,“死李翔,臭李翔,你给我等着,我饶不了你。”丢下了句狠话,气冲冲的走着。

“砰!”

“砰!”

“砰!”…,

…………

一枪一枪!

李翔不断的测试着燧发枪的性能,从九十六米到六十米,从一百米到两百米。

整整两天的时间,李翔一心都沉浸在燧发枪的研究中,即便到了晚上也在四周点着火把练习。唯有枪身发热,无法继续射击的时候,才会停下来,略作休息,喝点水,咬几个馒头,但脑海中还是不断的在盘算着燧发枪的性能。

巨石上密密麻麻的遍布了五百多个枪孔,几乎将桂国玺带来的子弹打完了。

随着对于燧发枪的了解,他的命中越来越恐怖,只要在两百米之内,他都有把握掌握住自己的命中率。两百米之外就要看运气了,以现在的科技,燧发枪能在一百三十米之内,保持准确率,以是不容易。

李翔凭借技术感觉以及对枪械的了解,硬生生的将精准射程提升到了两百米。射程再长,他也无能为力。

对于如痴如狂的李翔,桂国玺、桂仲明担心的夜不能寐。

桂仲明想要打断李翔,却让桂国玺阻挡了。

他当年在习武的时候,也有过类似的情况,深知人的心神全部专注在一件事情中,是最反感最讨厌外人打扰的,也强迫不来,只能远远的担心。

见李翔已经收起了燧发枪,一并迎了上来。

李翔疲惫的一笑,道:“让二位担心了。”

桂国玺叹道:“神乎其技,小殿下这两天的成果,实在是让人叹为观止。”

桂仲明也是心有余悸的点头附和,火枪的威力是难以抵挡的,若是人人命中率都如李翔这般,他们苦练武艺十数年,又有什么意义?

李翔道:“我天生不具备习武天赋,倒是对着火器情有独钟,只能扬长避短,在这方面下苦功夫。桂将军,你弄来的弹药基本上都用光了,只能劳烦你另外弄些来。仲明兄,一切就绪,我们明天立刻动身,时间紧迫,耽误不得。”

桂国玺颔首道:“这不是问题,毛鬼子火枪金贵,弹药不至于当成宝贝,再弄些来,不是问题。”

李翔两天没好好吃东西了,对着准备的美食,大吃了顿纳头便睡。

也许是太累,直到第二天清晨李翔才醒过来,睡了整整八个时辰了。

活动了筋骨,玩了会儿枪,天明时分,李翔、桂仲明辞别了桂国玺离开了桂家集。

李翔走在下山的路上,脑中不知为何的想起了百灵儿,问道:“百灵儿那丫头呢,怎么不见了?”

桂仲明答道:“昨天父亲下山不久,她便吵着要走回家了,拿她没办法,只好让人送他回百夷族了。”

行至半途,遇上了一伙人灰头土脸的山上。

桂仲明惊讶上前问道:“怎么就回来了?”

其中一人惭愧道:“少将军,别提了,我们让小公主给耍了,在途中就不见影子。”

桂仲明傻呆了会儿,突然道:“也许可能我们北行路途,要多加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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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众人皆醉我独醒

天津府。

临近黄昏,沧州官道,两骑并肩南下。

他们一个中年成熟,大方稳重,一个年轻俊朗,孔武有力,脸型有六分相像,正是一对父子。

俊朗的儿子回忆起一路所见所闻,一脸茫然道:“父亲,孩儿在盛京四处都听有人歌颂大清朝如何如何繁荣富强,皇帝如何如何的英明神武,是多么多么的爱民,都将大清吹捧到天上去了。可是这一路南下,所见所闻,却发现一路百姓,民有菜色,他们眼睛无神,形如木偶,完全看不到富强的痕迹。”

稳重的父亲扬鞭一指道:“所以为父要你回家祭祖之后,独自游历天下,只有自己眼睛看到的,才是真的。耳朵听到的,不能不信,也不能全信。不过有一种人的话,那是万万不能信的。”

儿子好奇问道:“什么人的话。”

父亲咧嘴一笑:“东林党的那群老狗们……呃,说老狗太对不起狗了。让为父想想应该用什么来形容他们……对了,茅厕里的蛐蛐,没有骨头的,再臭的东西,对于他们来说也是香的,所以呢,他们说的话都是放屁,比放屁还臭。那些歌功颂德的恶心话,都是他们这些人吹出来的。”他一身是儒士服,也做书生打扮,但出口却是豪放不羁,无所禁忌。

他叫姚启圣,说道这个姚启圣,有些来头。他是一个奇人,自幼生长在豪富之家,但他却毫无纨绔子弟的恶习气。他聪明过人,勤于读书,尤其是对历代清廉之士敬佩不已,常引以为楷模。而从小就很喜欢练武,不但善于使硬弓,武艺也很高强,文武双全。他视钱财如粪土,视官爵如无物。早年游历天下时,在通州受到了地方土豪的欺凌。他直接投到了八旗军中效命,凭借才干任通州知州,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将那土豪杀了,然后拍了拍手,弃官不干。

在回乡的路上,遇到了清兵意图凌辱女子,上前夺刀,将两名清兵杀了,救下女子后,仗义送她回家。

郑成功攻打台湾时,姚启圣暗中资助粮草,帮助郑成功攻台。康熙二年,却又参加科举,八旗乡试第一,授广东香山知县。他的前任知县是个饭桶,累积了上万件公务没有处理。

姚启圣上任第一件事就是抗旨,因为清政府的迁海令害的沿海百姓民不聊生,数以百万计的百姓受难。姚启圣为了百姓,私自开了海禁,给当地百姓开了一条生路,第二件事就是将上万件公务处理干净,严惩乡绅恶霸,为百姓伸冤。不久后,清廷就罢了姚启圣。

姚启圣才高盖世,屡屡升迁,但他处处为百姓着想,一再得罪上司,被一再降职,两年前被贬值盛京当一个养马的司厩,干了两年,又不干了。与儿子姚仪,南下回老家。

姚仪在盛京长大,不知天下疾苦,只是在盛京听人人盛传清朝如何伟大,如何富强,心中悠然向往,只觉得大清可与书中的汉唐相比。谁知南下回家,路过直隶,看到了事实,脑海中的印象崩塌了,忍不住问起了姚启圣原因何在。

姚启圣依旧是姚启圣,年过四十,依然豪放不羁,毫无顾忌的将那些吹捧清朝如何强大的犬儒,说成了茅厕里的臭虫。

姚仪始终不明缘由,问道:“历朝历代,这国都是天下的中心,其他地方可以贫穷,这京师怎么还是如此?”…,

姚启圣道:“你又错了,傻小子。京师不富,还有什么地方富,你是没机会到北京城里去看看,看了你就知道京师富不富了。我们一路来见到的都是奴隶,你说奴隶怎么能够代表他们的主子?当年满人入侵,攻破北京之后,他们就发愁了。他们的家都远在西北,京城哪里有他们的住处。所以,他们想到了一个高明的办法,圈地。马儿跑到哪里,哪里的土地就是他们的田地,在那里生活的百姓就是他们的奴隶。满洲八旗,将京师所有田地占为己有,将百姓收为奴隶。顺天、保定、河间、易州、遵化、永平四十二府州县,随后也全部受到波及。所有好的田地,都让八旗占据。让种了一辈子田的农民,无田可种。导致流民南窜,四处可见剥树皮挖草根的百姓;四处可见受不了罪,全家人自缢而死的百姓;四处可见为了数百钱,迫不得已卖子卖女的父母;至于僵仆路旁,为乌鸢豺狼吃掉的,更是数不胜数。一路所见的百姓都是剩下的,全靠为那些旗人种地换取一口饭吃的奴隶。他们本是地主,如今却是奴隶,为了抢夺他们家园的强盗卖命,换取一点点的食物,你说他们能有什么好脸色。他们的灵魂,早就死啦,只是为了活着而活。”

姚启圣说着就像是发了瘟病的病鸡,整个人一下子鳖了。

姚仪彻底的惊呆了,根本说不出话来,过了许久,方才怒道:“父亲,满人如此欺凌我们,你为何还要为他们效力?我……我,恨不得……”他左右见官道上无人,切齿道:“立刻加入天地会,立刻投入台湾,跟他们一起反清。”

姚启圣抬手用马缰抽了姚仪一鞭子,怒道:“你要是敢这么做,就别认我这个爹。”

姚仪摸着被抽痛的地方,一脸的不服气。

姚启圣突然发狂的大笑,眼泪都笑了出来。

姚仪呆呆的看着自己的父亲,他觉得姚启圣笑得比哭还难受。

过了好久,姚启圣才止住了笑声,抹去了眼泪,傻傻得道:“给你讲个故事吧,我有一个朋友叫陈明遇,他是个英雄,是个笨蛋。顺治二年,那一年,满人施行‘剃发易服’的政策,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陈明遇率众反抗,为父在得到消息后,第一时间去拜会他,让他投降剃发。他说为父是个汉奸,是个畜生,将为父打了出来。结果他们败了,江阴城破,十七万百姓死于清兵屠刀之下。他们是烈士,是英雄,也是笨蛋,死得不值啊。”

姚仪看着几乎发狂的姚启圣,突然觉得有些了解了自己这位父亲,陈明遇有错吗,没错,他是英雄是不屈烈士,可他父亲就真的错了吗?退一步,能保住十七万条生命啊。

众人皆醉我独醒。

姚启圣最大的悲剧就是能力太强,看的太清楚……

他太明白清朝已经是大势所趋,世上除非出现一个能与秦皇汉武,唐宗宋祖相比的人物,不然反清都是空谈,只会带来更大的伤亡。

与其让无辜的人为反清而死,不如顺了清朝,至少能让一些人免于战祸之苦。

PS:写这一章,我犹豫了好久,反复修改了好久。

我个人很欣赏姚启圣这个人,但是他却一手策划灭了台湾。比起施琅这个小人,我意外觉得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从他所作所为可以看出他不为名不为利,视金钱如粪土,能为百姓抗朝廷意旨。他家财万贯,又是封疆大吏,可死后却连埋葬的钱都没有。

我个人对他的了解是这样的,但到底是不是,我没穿越过,真不清楚。

我写的小说,以我个人的思绪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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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恶行昭彰

姚启圣发泄了一通,心里也好受了一些。

这么多年来,他已经隐隐看开了,与其切合不实际的梦想,给百姓带来更大的危害,不如干些利于百姓的实事。既然改变不了这个世界,救不了天下所有受苦的汉人,那唯一能做的只有在力所能及之下,帮助更多的人。

父子二人一路无话,各怀心事。

路过一片榕树林,两人突听阵阵惨叫。

姚启圣、姚仪互望了一眼,相继下马,各取马背上的兵刃,悄然走进树林。

他们藏身在树后,望林中望去,不由得目喷火焰。

树林中两个人挂在树干上,一个是三十多岁的壮年,另一个只有十来岁,他们遍体鳞伤,全身上下都是血淋淋的鞭痕。

在两人的四周围着六人,三个满人,正拿着鞭子,怒骂着抽打着两人。他们身旁不远三位凶神恶煞的地痞流氓,手指着树上的两人,嘻嘻哈哈的大笑着,一边树下还有一位晕倒的妇人。

一个矮小壮硕的满人似乎的打累到了,骂骂咧咧的将手中的鞭子丢在了地上,目光落在晕倒的妇人身上,怔了怔,淫笑起来,叽里呱啦的用满语说了通,在另外两人的哄笑中,走向了那妇人。

他毫无顾忌的拉开妇人的衣襟,往妇人前胸伸去。

吊在树上的两人破口大骂,换来的却是一顿鞭打。

姚启圣、姚仪是义愤填膺。

姚启圣低声道:“杀,不留活口。”

那么多年过去,姚启圣豪侠之心不减,仗剑第一个冲了过去。

对着那两位扬鞭的满人冲去,他出手奇快,又出其不意,两个满人还未反应过来,就让利剑刺了一个透心凉。

三名地痞流氓面对如此惊变,浑然变色,纷纷取出武器反抗。

姚仪挡在三人面前,长剑霍霍,毫不容情,只是三合,便取了三人性命。

余下那位满人正想搂着妇人快活,却发现只是转瞬间,只余他一人,吓得忙拔出匕首,抵在了妇人的颈部,厉声大叫。

满人说的是满语,姚启圣、姚仪在盛京生活了两年,那里满人各半,两人也听得懂简单的满语,知道满人再喊他是镶黄旗鳌拜麾下大将胡巴赫的佣人,敢对他们不利,不会有好果子吃的。

姚启圣、姚仪哪会在乎什么鳌拜、胡巴赫只是那满人现在情绪不稳,握匕首的手都微微颤颤的,在妇人喉部割出了条血痕,贸然上前,怕刺激到对方,致使妇人有生命危险。

便在这时,姚启圣、姚仪突然听到“砰……”的一声,满人前额开了一个孔,一个血洞,脑浆混着血液兹兹流出,他没有任何反应便向后倒去。

两人回头眺望,发现不知何时树林中多出三人,两男一女,他们都不是中原人特有的打扮。为首一人,留着一头异于常人的短发,三七向右边分去,非常飘逸,使得那张本来就阳光俊朗的容貌,显得更加帅气,他手上拿着一把火枪,神色肃然,很显然先前的那一枪是他的杰作。

另外两人一个魁梧壮硕,另一个人比花娇,都非寻常之辈。

他们正是李翔一行人。

正如桂仲明预感的那样,百灵儿在他们的必经之路等着他们。李翔是去办大事的,不想带着一个喜欢惹是生非的丫头,尽管丫头可爱养眼

只是百灵儿也是倔脾气,心意已决,几头牛也拉不回,表示这北京她是去定了,大不了大路朝天各走半边,谁管的了谁。…,

桂仲明与百灵儿情如兄妹,李翔也不想看到一个姑娘家赌气似地闯天下,只有与她约法三章,带她一同上路。

一路北行,百灵儿还算听话,并没有惹出什么大祸,只是喜欢与李翔唱反调,吵嘴什么的是家常便饭。

走了两个多月,终于来到了天津,抵达了了直隶。所谓的直隶是指直接隶属于京师的地区,预示着他们里北京已经不远。

这日他们走在官道上,听到了树林中的惨叫。三人都属于急公好义,多管闲事的人物,一并入林,正好瞧见姚家父子与那满人僵持。

李翔见树林中的情形,猜中了大概,拿出燧发枪一枪了解了那个满人。

李翔正想开口,解救挂在树上的汉人,一起离开此地。

姚启圣先一步道:“救人,先离开这是非之地,在做相谈。”

姚家父子负责救人。

李翔让桂仲明去将树林外的两匹马牵进来,驮着受伤的三人,从另一头走出了树林,他过了小河,在河上游处停了下来。

一切皆是姚启圣领路。

李翔若有所思的瞧了姚启圣一眼,觉得这人真不简单,有桥不走,踏河而行,不往南下,却出人意料的选择北上,微不足道的举动,却包含着深思熟虑的智慧,是天性使然,还是计划周全?

李翔拿出了随身携带的金疮药与桂仲明分别给受伤的两人敷上。

百灵儿看着遍体鳞伤的两人,怒气冲冲的道:“那些人也太狠了些,怎么能将人当做畜生鞭打。”

姚启圣道:“在有些时候,人往往连畜生都不如。”

受伤的汉子一直保持着清醒,听了这话,感慨道:“先生这话说道我心里去了,自从清兵一统天下之后,我们汉人未必就比得上牲口。唉,想我陆家在沧州生活了十代,代代凭借祖上留下来的基业勤勤恳恳的务农,传在我手上却遭此横祸?”

李翔道:“是圈地惹的吧。”他知道圈地是满人霸占汉人田地最蛮横的一种手法。

受伤汉子道:“差不多了,都是那几种手段。就在昨天,沧州的几个恶霸趁着我外出务农,强行到我家中抢走了房产地契,底价卖给了满人。满人有田地房屋的地契,立刻就成了我们的主人,将我们变成最底下的奴隶。我们斗不过他们,只能偷偷逃跑,他们却依旧不放过我们,一路追赶。若非几位英雄相救,我们一家恐怕这辈子都无法翻身了。”想着被抓回去的结果,受伤汉子就是一阵后怕。

因为清朝对汉人压榨严苛,以致北方汉人不愿做奴隶,纷纷南逃。满人高汉人数等,他们不用从事任何劳动,所吃所用,都要取自汉人。汉人逃跑,直接影响八旗生计,清廷为此制定了严苛的逃人法。依照清朝的残酷律法,逃跑的奴隶只要被抓到一次,即在面上刺字,永世为奴。

便在此时,只听得西边路上马蹄杂沓,一群人乱糟糟的乘马奔驰而来。

二十余名清兵呼喝着向他们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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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全灭清兵

李翔神色凝重,只怕来者不善。

受伤汉子长叹一声,道:“几位好汉先行一步吧,天意如此,我陆安认命了。”

李翔熟练的给燧发枪上了弹药,笑道:“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既然救了你,就没有把你丢下的道理。二十八人,未必就是我们的对手……”

他端起枪,瞄着最前一个似乎的领头的,心道:“把他做了,先声夺人,然后山上,以我们的力量,能行。”

姚启圣突然一拍枪杆,乱了他的准心道:“别打头头,打最后一人。这里是他们的地盘,唯有全歼,不让他们回去告密,才能保证无恙……我们往山上跑,上了山他们就只能下马来战了。”

李翔对上姚启圣的目光,似乎成竹在胸,心念电转,亦觉得他说的不错。打退这些人不难,但只要漏了一个,便会在短期内引出大片清兵,并且在一定的时间内找到他们的大致方位,将会更麻烦。

当下也不犹豫,直接一枪,打中了落在最后的一名清兵的心脏,将他了结。

百灵儿也取出了弓箭,娇喝了一声,“看我的。”

“嗖”的一声,箭羽又快又急,直射一名清兵胸口。

弓箭毕竟不比火枪,箭羽有迹可循,清兵转身闪避,箭羽从他的肩膀擦过,带出了一片血雾。

领头的清兵见转眼间,己方一死一伤,气得哇哇大叫,呼喝一声,加快了策马速度,向他们冲来。

李翔道:“仲明殿后……”说着他先一步抱起了一直在昏迷中的小孩,往右手山上跑去。他这时发现,姚启圣选择休息的地方,正好有条通往山上的山路,应该是早有预防。

姚启圣抱起妇人,姚仪抱起了受伤汉子,一起向山上跑去,百灵儿跟在后面,不时的张弓射箭,但因跑动中,力道准心都难以控制,只是伤了三人,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多少的损害。

一行人刚上了山,清兵骑兵已到,他们纷纷下马呼喝着攻上山来。

桂仲明的武器是一把唐刀,一声大喝,霸气威武的唐刀闪电挥出,“当当”两声,将两名清兵的长刀荡开,箭步抢前,刀由左往右一拉,两名清兵的喉咙都被开了口。

李翔眼前一亮,道:“好刀法……”他平时见桂仲明练武,尤不觉得的,今日杀敌,方才发现桂仲明刀法简单,但却处处攻敌要害,好是了得。

姚启圣眼中也是一亮,拉过姚仪,对他一阵低语。

姚仪点头钻进了了右边的荆棘丛。

李翔会心一笑,也装好了弹药,又度打死了一人。

百灵儿这时也开了荤,山道狭长,难以闪躲,那清兵将注意力都放在了桂仲明的身上,让她一箭穿心。百灵儿年岁不大,但生活在荒蛮的大山中。山中种族群众多互间少不了矛盾。那里没有什么律法,以拳头说话,自幼见惯了杀伐,对于杀人并没有抵触,反而觉得了不起,得意的笑着道:“我也射倒一个啦。”

李翔亦不说话,抬手一枪,又射杀一人。燧发枪威力最大的间距是六十米,在这六十米中子弹是笔直飞行的,威力极为强大,打在身上就是一个乒乓球大小的洞孔,血流不止。

桂仲明武艺极强,卡在山道上,不退一步,唐刀格挡劈砍,威风凛凛,包括先前死在他刀下的两人,已有五人命丧他手。…,

清兵百长巴哈吸取了教训,高声呼喝,不再盲目的往山道上攻,他们四散开来,从荆棘丛中迂回攻击,他们站位很有讲究,呈雁形而上,逼近桂仲明。

桂仲明脸色沉重,心叫不好。这股清兵,训练有素,决非乌合之众。

若单对单,他一人轻轻松松灭清兵全部,但如今他们以这种雁形战阵逼近,则意味着他一人要同时面对十数人的攻击。若在平地,他可以凭借躲闪走位,教敌人不能形成合围之势。可如今身在山地,四周都是荆棘丛大大限制了灵活性,反而不妙。

李翔以装填好了子弹,看出了桂仲明陷入危机,燧发枪直接瞄准了清兵的首领。

姚启圣慎重道:“成功与否,皆在公子一枪,在我儿出现的那一刻,还请立刻击杀对方百长。”

李翔并没有回答,但在姚仪出现在清兵身后的那一刹那,手指轻轻一扣。

率众而来的百长巴哈根本反应不过来,应声而倒。

清兵哗然大震。他们见惯了生死,对于战友同胞阵亡,做得到无动于衷,可首领一死,却无法等闲,各自一顿。

桂仲明心叫:“好机会!”他俯冲上前,刃光一闪,砍倒了一人,随即转手力劈。清兵举刀格挡,却是刀断人亡。

姚仪这时呼喝着从背后杀出,长剑刺透了两名清兵的后心。

姚启圣跟着俯冲而下,长剑挥动,一名清兵,亡于剑下。

百灵儿也在这时发力,刁钻无比的利箭射死了两名清兵。

清兵登时间被打蒙了,完全失去了斗志,陷入恐慌。

这即是姚启圣要的效果,清兵一共有二十八人,李翔射杀四人,百灵儿射死三人,桂仲明杀了七人,姚仪两人,姚启圣一人,加起来也不过十七人,他们还有十一人,人数稳占优势,固然硬拼不过,可要一门心思逃跑,仅以李翔他们几人未必全部都能够留下。

但姚启圣先让李翔射杀敌酋,在利用姚仪打一个出其不意,桂仲明趁机大展神威,百灵儿与他也同时出手,在一眨眼的功夫,他们合力杀了八人,让清兵锐减了几乎半数人手,产生了一股强大而不可抵挡的虚假力量,让对方心生恐惧,将占据绝对优势的清兵打的头昏脑胀,乱作一团。

李翔拄枪而立,看着桂仲明、姚仪、姚启圣三人大展神威,将余下的清兵一一斩杀,终于有人承受不住,调头逃跑,他毫不犹豫的一枪将对方击毙。

姚仪飞剑射杀了最后一人,上前拔出了血淋淋的长剑,大笑道:“痛快,鞑子如此对待我汉人百姓,今日能够杀些鞑子,便觉得特别舒畅。”

桂仲明跟着道:“才二十几个,少了些,再多些来就更好了。”

李翔微微一笑,能将这伙清兵歼灭,他也觉得高兴,但眼下却非高兴的时候道:“杀鞑子,机会可不少,前提是别把命丢了。这一伙人并非一般的清兵,有些本事,不能再将事情闹大了。这位先生,你说下一步,我们应该怎么走?”

他望着姚启圣直觉告诉他,这个能够舞剑杀敌的书生,很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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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真英雄还是爱国贼

李翔心中有自己的逃生方法,但不知为何他很想听一听眼前这个不知姓名的书生的主意。

姚启圣也不墨迹,反而喜欢这种感觉。作为一个喜欢胡思乱想,大局观全面的人,他喜欢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内,从容不迫的道:“公子并非常人,余亦有些能耐,想撇开一切不难,难得是如何将这位陆兄送离直隶。”

陆安只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农民百姓,见李翔、姚启圣这些身怀绝技的人都为他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人费心费力,只感动的热泪盈眶,道:“几位恩公,陆安贱命一条,实在无颜拖累你们。还是不要管我们了,这山不小,我一家人藏在山中,官兵想要抓到我们也不容易。”

李翔深深的看着陆安,摇头叹道:“你说这番话,真是枉费我们的一番苦心了。现今满清欺我汉人实在太甚,且不说攻城掠地时,造成的轮番屠杀。便是天下平定,也处处针对我们汉人。迁海令,为了一己之私,罔顾沿海千万百姓,让数百万百姓断绝生计,令数十万人埋骨荒野。圈地令,无度霸占我汉人田地,让数以百万的人失去家业。北京,原本属于我们汉人的家园,现在四周方圆百里,没有一块是我们汉人的土地;投充法,将我们汉人当做奴隶,任意买卖,等同货物猪狗;逃人法,将一个个无辜的百姓当做奴隶,为了防止他们逃跑,还定下无比苛刻的令法,肆意残害我们汉人百姓……面对如此欺凌,我们汉人若还自甘堕落,还不同仇敌忾,要让满清奴役我们多时?我们救你,是因为看不惯满人的暴虐,看不惯自己的同胞受人欺凌。我们将你视为同胞,你又何苦自贱。作为一个活在世上的人,没有任何一条命是贱的。”

他的话充满了不甘与痛心疾首。

李翔在后世并不是一个偏激的人,他虽然对于清朝充满了讨厌,但仅仅只限于一种叫做“厌恶”的情绪,并没有什么。这都过去四百年了,有些事情就算在计较也是没用。因为那是历史,一段已经发生了的,过去的,无法更改的事情。

人可以缅怀过去,但不能沉迷过去。

可是现在不同了,李翔来到了这个时代。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已经不属于历史。他亲眼见到江南沿海百姓过的是什么生活,他亲眼见到清朝是怎么样用暴政来压迫百姓,来欺凌百姓的。

这些惨剧,是课本没有的,是史书无法完全记载的。

不是亲眼所见,根本体会不到那种悲惨。

所以他恨,恨这个世道,恨清朝,恨那些压迫汉人的满人……但是他更恨还是自甘堕落的汉人,越重视越恨。

也许现在清朝很强,也许满人用屠刀杀了成千上万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汉人,令人惧怕,但这都不是理由。

人不是奴隶,你可以为了生存,为了家人,当一个奴隶,却不能心甘情愿的觉得自己就是奴隶,一辈子是奴隶命。

陆安呆呆的看着李翔,心中感触极大。

姚启圣神色亦是大动,心中大以为然,却又不以为然。

桂仲明、姚仪两人却是血气方刚的汉子,均是热血沸腾。前者道:“大人说的极是,人或有尊卑之分,命却无贵贱之别。每个人只有一条命,都是金贵的,不能连自己都瞧不起自己。”

后者附和:“古云有云,二人同心,其利断金。我们汉人若能同心协力,鞑子又安敢如此欺凌我们?”…,

李翔长吐了口闷气道:“所以陆大哥就别说这种话了,我们不会丢下你们的……”说着,他望向姚启圣道:“我也是同一个意思,先确保陆大哥的安全,才是当前紧要。先生有何高见?”

姚启圣道:“扩大事件,将今日之事,严重化,让满人无暇顾及我们这一群小人物。”

李翔见姚启圣竟然与他想到一块儿去了,有些意外,没有插话。

姚启圣接着道:“这伙清兵于寻常的清兵不同,一个个都是满人,应该隶属满洲八旗,并非是汉军八旗。满人命贵如金,我们杀了他们那么多人,他们决计不会等闲视之,定会大张旗鼓的追击凶手。我们可以自报姓名,吸引满人的注意,让满人去针对那些大人物,相信即可无恙。”

李翔笑道:“好主意,但可以过火一些。陆大哥,霸占你房子田地的满人是谁,我们可以利用他来吸引注意。天地会势力庞大,清廷那么多年都奈何不得他们,背个黑锅应该不是问题。”

姚启圣顺着话道:“我知道是谁,就由我来写吧。”他来到最近的清兵尸体旁,一剑削下了他的手臂。在最显眼的一颗大树上写道:“欺压百姓,天理不容,天地会除恶于此。胡巴赫恶名昭彰,即日取其狗命,胡德帝留。”

李翔暗自点头,短短几字,表明一切,确实是胡德帝的风格,更绝的是以手臂为墨,尽显这位天地会副总舵主的气概。”他的想法与姚启圣相差无几,但这细节,却不如他的高明,不由暗忖:“不知他姓甚名谁,真是一个了得的人物。”

他笑道:“天地会威名远播,只要鞑子看到这则消息,必将会慎重行事,呈报上方决断,将会无暇再管陆大哥了。我们聚在一起,目标太大,不如分头行动?”

姚启圣欣然同意道:“我与犬子正要南下,恰与陆兄同路,护送他南下就交由我们父子吧,”

“行!”李翔也是爽快之人,立刻答道:“我的目的是北上,就当你们的掩护好了。”他顿了顿道:“好歹也算是共患难了,到现在还不知道二位的姓名,不知可否相告?”

姚启圣道:“我姓兆,单名一个圣,这位是犬子,兆仪。”

李翔将两个名字默念了遍,脑中没有印象,也不去想,道:“我叫李翔,至于我身旁的两位暂时不能透露,还望见谅,就此别过……”

他招呼了桂仲明、百灵儿一声,下山去了。

姚仪低声道:“李翔,那不是叔父信上说的那位杀朱国治的英雄?”

姚启圣颔首笑道:“今日看来为父是枉做小人了……这个李翔真是个人物。”说着他的表情万分严肃,心道:“只是不知是一个真英雄,还是爱国贼……”

真英雄力挽狂澜,忍他人之不能忍,为他人所不能为。

爱国贼满腔热血,有英雄之气,却成不得大事,只会连累更多人受苦。

第五章 鳌拜

姚启圣的策略是成功的,天地会一直是清朝的心病。

他们藏的太深,实力范围又太广,不时出现一下,往往就是雷霆一击,或是杀朝廷要员,或是杀作恶多端的恶霸,其中以满人居多,弄得人心惶惶。

二十多具尸体,霸气威武的血字,赶来现场的清兵无不相信这是天地会的手笔。

地方官员慌了,受到指名的胡巴赫吓尿了。

前者果断将事情升级,上报朝廷说有天地会反贼出现,派人支援,后者调了大队人马保护自己,龟缩在家中足不出户,一个晚上要换四五个地方睡觉才能安眠,没有一个人会去在意陆安这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奴隶了。

李翔在做出“天地会”北上的痕迹之后,悄悄的避开了这条官道,继续往北而行。

越是逼近北京,李翔的脸色越是严肃,生活在这里的汉人就像行尸走肉一样。他还看到了许多脸上刺了“奴”字的汉人,他们都是那些无端成为奴隶,不甘受驱使的汉人。他们试着逃跑,却没有陆安的幸运,被抓了回来,满人以最耻辱的方式,惩戒了他们,在他们脸上刻下来永世为奴的印记。

李翔真的想不通,亦想不明白。汉唐之际,他们汉人强大的时候,对于投效自己的异族人,能够做到一视同仁。为什么这些异族在强大的时候,反过来如此对待他们汉人?

他一路心事重重,桂仲明也受到了影响,一路上都绷紧着脸,百灵儿也意外的不多话了,闷葫芦的闷在哪儿。

直到他们抵达了北京城,清朝的京师顺天府。

李翔飘逸的发型在清朝是独一无二的,虽说潇洒美观,但也给他带来了不少的麻烦。

不过他有详细的身份证明,作为缅甸土司的儿子,论地位等同于清朝的小王爷,而且还有吴三桂亲自盖印的出入证明,更加显得地位隆重,城外的士兵也不敢多加干涉,热情的迎他入城。

李翔、桂仲明、百灵儿一并进了京师。

百灵儿闷了一路,终于抵达了梦想之地,打算一饱眼福,哪知大街上人来人往,人是不少,但看不到任何繁华的景象。四周的屋舍都是旧屋,外表也不显得美观,往来间都是身穿麻布衣的汉人,一眼望去,一个穿丝绸的都没有,不由大失所望,撇嘴道:“这就是京师,比我们百夷族还不如呢,跟章凤口岸的差距是一天一地嘛。”

李翔对于清朝的形象,已经彻底的崩坏,心中固然奇怪,却也不觉得意外,但真难想象作为一个国家的颜面竟会是这个样子。

不过很快李翔他们就发现自己错了,三人沿着街道一路北行,越是接近内城,越有繁华之气,四周的建筑也变得富丽堂皇起来。

其实这是清初京师的一大特色,东富西贵南贫北贱。

清朝定都北京之后,实行“旗民分城居住”的制度。“旗”自然是指满人。“民”指汉、回等其它民族的居民。朝廷公然下旨,内城房屋一律让给旗人居住,不允许有汉人住宅。他们蛮横的将汉人都驱逐到了南城,形成了一块全部由汉人居住的贫民区,故而称之为南贫。

商人多集中在东部,西部则大多都是满人的王侯府邸,而北部多为伶人乐户以及妓院等烟花场所,加上南部,故称东富西贵南贫北贱。

达官贵人入城大多是走东、南两门,根本不屑经过南门的。李翔他们初来乍道,哪里知道这些。不过也因如此,他们再一次体会到了满清在这个时代是如何对待汉人的。…,

李翔他们顺着人流来到了京师东部,终于体会到了作为一个国都的繁华。

商人往来如梭,大批商人云集这里,四周店铺堆积如山,买卖的盛况令人难以想象。

李翔想着南城的景象,在于这东城相比,简直一天一地。

百灵儿也让巨大的差别给镇住了,这才是她心目中的北京嘛。

作为一个百夷族人,她没有李翔那种心理负担,很快就投入了四周那买卖的气氛中去,这个店面逛逛,那个摊位瞧瞧,快乐的像只小鸟。

连李翔都让她的笑声感染了,敞开了心胸,暗道:“愁眉苦脸的反清是反,笑着反清,同样是反,何苦愁着脸,凭添苦恼?”

当下也加入了百灵儿的行列,桂仲明见小殿下开心,也跟着笑了。

古代的东西也许比不上现代美观,但胜在“奇”字,千奇百怪,只有想不到的,没有找不到的。

逛了一个时辰,李翔提议找家客栈休息,得到了一致的认可。他们一直赶路,沿途没有踏踏实实的休息,初到京师的那股兴奋劲头,也让随之而来的疲乏打倒。

李翔现在的身份是缅甸土司的儿子诸葛正,地位不凡,吃住都不能寒酸,找了一家相当豪华的客栈,包了一个院子,住了进去。

百灵儿真是累了,霸占了一个最好的房间,躺在床上倒头就睡。

李翔招呼桂仲明一同去礼部,他们要去的地方是主客清吏司,是清朝专门负责接待外宾的。

李翔入清是“仰慕”清朝的文化,学习文化礼节,算不上是他国使者,但去报个到,领个证明,好方便他在这京师行事。

礼部位于紫禁城外大明门附近,李翔多证齐全,守城军官热情的将他迎入内城,并指出了礼部所在的地方。

李翔、桂仲明顺着内城长街,往礼部方向走去,这还没走几步。

但听得蹄声如雷,三十余乘马疾风般从正前方的紫禁城处飞驰而来。马上乘客除为首一人都是玄色薄毡大氅,里面玄色布衣,腰挎佩刀,背负弓箭,人似虎,马如龙,人既矫捷,马亦雄骏。

李翔目光注意到对方的马蹄,那一匹匹的骏马马掌竟是用黄金打造。

对方人数不多,只有三十三人,气势之壮,却似有如千军万马一般。

最前头的一人形态威猛如雄狮,双目藏神不露,他须发皆白,别具威严,蓝色的衣服上绣着类似于龙的四爪巨蟒,只是初步一看,即有三条,前胸与左右手臂。

李翔心中暗惊,在清朝朝服能绣四爪蟒的至少是镇国公以上级别的,此人是谁?

这时那人目光在李翔身上一扫,突然勒马而停。他身后的三十二骑士竟然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于第一时间停马而立,骑术之高明,令人心惊。

为首那人马鞭遥指李翔道:“你是谁,来自哪里。”他的语气威猛,不容置疑。

李翔心中闪过一个人的名字“鳌拜”,他不卑不亢的道:“在下缅甸土司达宁格次子诸葛正,因仰慕大清文化,来京师求学。今日方到京师,特至户部报道。”

马上那人突然“哈哈”一笑道:“原来是来至缅甸的贵客,达尔巴,你去户部知会一声,就说缅甸的小王子诸葛正来我大清,让他记录一下,外宾馆给小王子准备一栋最豪华的别院。人我带走了……”说着他再次面向李翔道:“远来的客人,我鳌拜热情邀请你到我府上做客,你是否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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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鳌拜是大忠臣?

李翔对于眼前人是的猜测,只是出于本能,在清朝耳熟能详的除了康熙,剩下的就是鳌拜了。想不到真的是他,更想不到他会莫名的邀请自己,对自己如此的看中。

鳌拜说的相当客气,但一举一动,都充满了一个权臣的霸气。他根本没有过问李翔的想法,直接让属下去礼部知会一声,免去了他跑礼部的必要。

不过这在鳌拜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他是清朝的辅政大臣,当朝太师,一等公,与他同一党派的班布尔善是大学士,济世是工部尚书,马迩赛是户部尚书,基本上把持了朝政。他可以将康熙钦定的事情,拿回来改批,但他鳌拜决定的事情,康熙只能干瞪眼了。这个诸葛正作为一个小小缅甸土司的次子,怎么会拒绝他这个大清王朝的一号人物的邀请?

李翔自然不会拒绝,反之非常乐意。他来京师就是为了挑拨鳌拜与康熙之间的关系,正愁着不知道怎么接近鳌拜、康熙这两个大人物,却想不到这刚想睡觉,就有人送上枕头来了。

“鳌太师的邀请,诸葛正岂敢不从。”他笑着点头应诺。

鳌拜只是手一挥,立刻有两名骑士将自己的坐骑拉给了李翔、桂仲明。

李翔从巴蜀到云南,再从云南至京师,这万里路途都是以马代步,一天中少说也有六个时辰在马背上骑乘,骑术大有长进。鳌拜侍从的马皆是神骏良驹,不好驾驭,却难不到现在的李翔。

他与桂仲明随着鳌拜一同往西城行去。

西城都是王孙贵胄的府邸,一路行去,放眼所见都是琼楼玉宇,西贵之称是当之无愧。

鳌拜的府邸是原来明王朝遗留下来的王府,相当豪华。

鳌拜宴请李翔的地方是一处位于花园的雅轩,三面全是大窗,卷起的朱帘外是美不胜收的亭园景色,尤其是现在夕阳西下,馀晖洒入院内,别有味道。

鳌拜于上首,李翔坐在一侧,桂仲明则在偏殿与鳌拜的那些武士聚在一起。

鳌拜一边殷勤劝饮,一边与他说着缅甸的事情。李翔在来之前,已经对于缅甸的情况详细了解,对答如流。

鳌拜当然知道他没说谎,大感满意,笑道:“想当年缅甸也是威震西北的强国,只可惜败于逆贼李定国之后,损失惨重,实力大减。不过也因如此,缅甸王受到了严重的置疑,威信不再,你父亲达宁格才有今日之势。”

李翔想不到鳌拜对于缅甸,知道的并不比他的少,索性直言道:“鳌太师果然明察秋毫,天下有能者居之,缅甸王昏庸无能,无力统帅缅甸,我父亲取而代之,又有何不可?”

鳌拜一副果然如此的模样,拍掌大笑:“小王子快人快语,正对老夫胃口。老夫也不与你墨迹,你大可命人告之你父亲,他若想称王,我大清将鼎力支持,此言出我鳌拜口,一诺九鼎,决不食言。”

李翔心中大动,终于明白为什么鳌拜如此看中自己了,鳌拜这是看中了缅甸达宁格的力量,希望达宁格能为缅甸王,因为他要对付吴三桂。

缅甸与清朝互用友好,但实际上清朝得不到缅甸多少好处。真正得利的是吴三桂,清朝禁海,使得他国商人不得不通过缅甸与清朝贸易。缅甸与云南相邻,贸易所得皆归吴三桂这个藩王。

故而天下三藩,吴三桂最富有实力最强大。…,

因此鳌拜想要扶持达宁格,断了吴三桂这天经济命脉。只是他远在京师,并不知道达宁格早已与吴三桂暗中有往来了。

他是以仰慕大清文化来京师,实际是心怀叵测,鳌拜也不信李翔只是为了求学万里来京,误以为他名义上是来大清求学,实际上是求大清支持那个冒牌父亲造反的。

几个误会一生,他李翔意外的成为上宾了。

只是李翔暗中奇怪,依照现在的局势,应该是康熙鳌拜斗的水火不容的时候,怎么鳌拜还有心思去插手缅甸与吴三桂的事情?

难道?

他见鳌拜言辞凿凿,无说谎之意,想到一个令人不可置信的事情,故作感动道:“鳌太师真是我缅甸的大恩人,我父亲若真能担任缅甸之王,决计不忘太师大恩。”

鳌拜哈哈大笑,一个劲的劝酒,酒过三巡,他故作漫不经意的问道:“缅甸与我大清平西王之云南相邻,不知小王子对这平西王怎么看?”

李翔道:“放眼云南,各族百姓,只知有王,而不知有清。”

鳌拜握酒杯的手明显一顿,望着李翔的眼神也充满了厉色,李翔这几句话明显是看破了他打算对付吴三桂的心思。吴三桂作为清朝最强大的藩王,他与耿精忠、尚可喜往来密切,一但得知他的意图,事先做准备,联合三藩,对大清是大大的不利。

李翔此刻便是离弦之箭,不得不发。因为他发现了一件可笑的事情,鳌拜对于清朝来说是一个大大的忠臣。

康熙亲政,意图维护皇权的心思,不说路人皆知,只要身在朝堂没有几个不知道的,鳌拜没有理由不清楚,可他不再想着如何对付康熙,却在这里考虑怎么减弱三藩的力量,怎么帮助清朝对付吴三桂,足见他压根对康熙就没有什么防范。

难怪历史上康熙凭借十几个少年就拿下了号称满洲第一勇士的鳌拜,夺权夺的那么轻松。鳌拜只是贪恋权位,当一个权臣,并没有造反之心,便如明朝张居正一般,张居正大权在握时,皇帝都奈何不得他,但他所作的并不是如何对付皇帝巩固自己的地位,图谋造反,而是如何用自己的才华,实行变法改革,造福天下。

鳌拜固然没有张居正那般伟大,但目的也是一样的。他手握大权,控制朝政,却并不以与皇帝作对,巩固自己的力量为目标,而是心系清王朝的发展,要为清王朝除害。

李翔意外发现这点,即觉得荒谬,又觉得可笑。鳌拜奸臣深入人心,怎就成了一个忠于清朝的权臣?

如果让事态如此发展下去,鳌拜将会重蹈覆辙。因为一心为大清锄奸而小觑了康熙,发生让小皇帝用十几个少年郎给摆平了的历史事件。

他必须让鳌拜意识到这点,不能便宜了康熙。

PS:关于鳌拜的资料查了好多,发现自己原先都让电视剧小说什么的忽悠了。康熙擒拿鳌拜之后数落鳌拜三十大罪,没有一条是严重的违法乱纪,又没有严重的贪污受贿,更无图谋不轨的勃勃野心,反之却做了一些有利于“大清”的事情。

他是权臣,却不是逆臣,所以康熙连杀他的真正理由都没有,他到了晚年回忆起鳌拜的功绩也表示鳌拜是清王朝最大的功臣。雍正一即位,更是直接赐鳌拜祭葬,复一等公,世袭罔替,算是给他平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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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另眼相看

看着眼神犀利的鳌拜,李翔毫不畏惧的道:“鳌太师对缅甸的了解仅限于大概,而不知详情。在我之上有一位大哥,他能力远不如我,但却最讨父亲喜欢,便是我立再大的功绩,也发挥不了一身所长。我来京师,表面为父亲寻求大清支持,实际上是想在这里找到一个机会,让我一展所长,怎样也好过呆在缅甸,为他人做嫁衣的好!”他语气充满了不甘,又颇为无奈。

鳌拜厉色减缓,得知缘由,拍掌大笑:“原来如此,你们缅甸文化受汉人的影响太大,那些立嫡不立庶,立长不立幼的屁话都是鬼扯淡,放着小王子这样的人才不立,选择一个庸才,真是可笑。小王子放心,只要你心向我大清,我大清绝不亏待于你。”

他说的大方,言语斩钉截铁,心中却另有打算。他知道要对付吴三桂,眼前的这位诸葛正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现在诸葛正有意向他示好,且不论此人干略如何,凭借那小王子的身份,就是一把锋利的剑,可以拉拢大用。假若他真有才,留在身旁也能助自己一臂之力,若是一个无才,只是利用自己上位,亦能先以利诱,用光一切价值后,再踢到一边。

李翔大喜道谢,心中却不敢有任何马虎,这鳌拜看似粗狂,毫无心机,实在是一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他这类人最重实际。你若对他有用,他可以对你推心置腹,让你受宠若惊,但若失去利用价值,翻脸无情,就是分分钟的事情。必需让他看清楚自己真正的价值,才能令他真正的器重自己,从而相信自己,唯有这样,方能挑唆他与康熙之间的关系。

李翔暗自沉吟了好一会儿,想着历史上康熙与吴三桂之争,想着那段历史的进程,说道:“鳌太师为大清呕心沥血,诸葛正佩服,但想要锄奸,在下认为现在绝非动手的时机。”

鳌拜将刚端起的酒杯放回了桌上,颇有兴致的道:“那小王子有什么高见?”

李翔扬声道:“自古以来,藩王与朝廷之间都存有一个疙瘩,这个疙瘩是彼此的心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千年不变的真理。所以藩王们怕朝廷会对付他们,不断的扩充力量,来达到自己不被吞食的目的。朝廷管制天下,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对藩王本就存有忌惮,见他们不断的喝自己的血,充实自己,更不能无动于衷,想要对付他们。这样一来二往,彼此之间的矛盾,将会激化,到时候将会发生不可估量的后果。”

鳌拜蛮横道:“我大清为天下之主,何惧蟊贼生事?”

李翔笑道:“真打起来,大清固然是处处占据先机,但为未必会有十成把握。吴三桂、尚可喜、耿精忠都是战将,不容小觑。大清在内尚有天地会捣乱,在外台湾郑家、西方草原都不平静,江南的反清力量也蠢蠢欲动,若他们联合起来并肩子齐上,大清想要获胜,将会付出惨痛代价。”

鳌拜之所以迟迟不敢向三藩下手,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目光灼热的看着李翔,放下身段请教道:“那小王子可有什么妙招?”

李翔道:“妙招算不上,昏招到有一个。吴三桂虽强,实际上并不足为据,真正令人心悸的是三藩同进同退。故而在下认为分化三藩,令三藩反目,才是日后削藩的最佳手段。”…,

鳌拜迟疑道:“话虽这么说没错,可吴三桂、尚可喜、耿精忠都是老狐狸,想要分化他们,可不容易。”

李翔自信满满的道:“分化他们确实不易,但是他们的儿子呢?他们儿子都在京师为质,这些人可没有长辈的心机,一但他们相互闹的不可收场,必然会影响到这些老狐狸。虽然是微乎其微,但却是成效出现的第一步。”他微笑着伸出了一根手指,接着伸出第二根道:“彼此有了心结就方便行事,吴三桂、尚可喜、耿精忠都是贪得无厌之徒,尚、耿二人对于吴三桂一人坐拥海外贸易,眼红的紧。如果他们得到消息,说朝廷有意在广州、福建重开港口,他们彼此三人会有什么反应?”

鳌拜眼中一亮,笑道:“这到手的肥肉,谁也不愿意放弃,争执必起。”

李翔点头道:“从心结到争执,为了利益,他们之间的关系将不再稳固。他们三人关系的变化,又会引起小辈的敌意。我们可以在制造摩擦,让他们父子相互影响,从而达到分化之效。”

鳌拜顺着李翔的思路想下去,突地拍案而起,高声道:“我明白了,好计,真是好计。等到他们关系恶劣,即可拉拢尚可喜。尚可喜此人毫无野心,贪婪却胆小怕事,最易拉拢,只要他倒向我们,吴三桂、耿精忠他们一个远在云南、一个远在福建,就算一同造反,少了尚可喜的广东,也无法连成一线,并力而战。小王子才智过人,巧妙的解除了困恼我鳌拜一年的难题,鳌拜佩服。”

看着兴奋的鳌拜,李翔自己有些傻眼了,他真没想的那么深,只是打算利用三藩父子相互摩擦让他们产生矛盾。鳌拜竟然顺着他的思路另辟蹊径,想出了拉拢尚可喜,来解决三藩的这个大问题。

记得历史上三藩之乱并不包括尚可喜,而是尚可喜的儿子尚之信。尚可喜胆小不敢反清,是尚之信架空了他老爹,才使得三藩连枝,短期内占据云南蜀中以及整个长江南岸。

也就是说,尚可喜并不是没有被拉拢的可能的,如果真如鳌拜计划的那样,岂不等于帮了清朝一个大忙?

此刻李翔真恨不得掴自己几个耳光,让自己嘴贱,但转念一想,觉得没有必要太过在乎:就快到年底了,还有五个月就是鳌拜、康熙对决的时候,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他的计划根本不足以达到预料的效果。

而他反因这一计,让鳌拜另眼相看,在鳌拜的心中占据了一定的份量。

只要他能在短时间内让鳌拜认识到他的敌人不是三藩,而是小皇帝康熙,就能化险为夷,让清王朝陷入内乱的泥潭。

果然因为这一计,鳌拜对李翔的态度跟原来完全不一样了,他先前只想利用李翔的身份,现在他迫切的希望能够拉拢李翔,加入他的阵营,为他长期出谋划策。

第八章 香喷喷的李翔

紫禁城上书房。

上书房是皇宫中专门规定给皇帝读书的场所,但此刻这读书之地,却有一批身强力壮的少年在空旷之处扭打在一起。他们在练习布库,也即是满族的一种角力游戏。

这些人年纪虽小,却身手灵敏,用劲刁钻,显然非一朝一夕练就的。

在这群少年的上方,年不过十五六的康熙正专心致志的拿着一本《史记》阅读着,他正读到高祖本纪,对于项羽、刘邦这两个绝顶的人物,犹然神往,对身旁的人道:“子清,你怎么看项羽、刘邦这两个人。”

站在殿下的一位英俊少年听了康熙的发问,立刻回答道:“当年让奴才学习《史记》的时候,家父曾说过论刚猛强悍,刘邦给项羽提鞋都不配,但论意志的坚韧不拔,一百个项羽也及不上一个刘邦。”

英俊少年正是李翔与江宁遇到的曹寅,自从曹家迁回京师,康熙立刻将曹寅调为自己的近身侍卫,可见对曹家恩宠。

康熙听了曹寅的话,大感认同,道:“项羽、刘邦两个不同类型的男人,不同领域的对决,真是了不起。”他很喜欢汉人文化,正是因为喜欢,心中也存着一丝忌惮。

一篇高祖本纪,将刘邦从布衣到皇帝的传奇一生写的活灵活现。《史记》这不仅仅是一本介绍历史的书,还是一本前人留下来的宝贵经验,书中介绍了项羽失败的原因,刘邦胜利的原因,将刘邦的坚韧隐忍用人、张良的高瞻远瞩、韩信领兵的诡异、陈平的谋、范增的奇无不刻画的淋漓尽致,若能读通读懂,深入的理解了当时项羽、刘邦、张良、韩信、陈平、范增这几人,从他们这些人中领悟到一些东西,就是一位可造之才。

不仅仅是《史记》,任何一本史书,任何一本兵法都是如此。

汉人拥有几千年的文化经验,只需理解其中的皮毛,即有不凡的成就,汉人若是发展起来,将会是何其的可怕。

尽管康熙不想承认,但不得不承认汉人胜过满人太多。他们满人骑马射箭还可以,但真正能够安邦治国定天下的又有几人?

“皇上,主客清吏司曹大人求见。”

这时太监总管的声音从殿外传来。

康熙禀退了殿下的布库少年宣曹玺觐见。

曹玺原来是内务府的营缮司郎中,但因身负对付江南天地会的重任,离职担任江宁织造,通政使司通政使,现调回京城,让康熙安排在了户部,担任主客清吏司,负责接待外宾事务,暗地里依旧兼任通政使,充任他的耳目。

“奴才叩见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曹玺一丝不苟的跪在了康熙的面前。

康熙让曹玺平身,亲热问道:“曹爱卿此时来见朕可有要事?”

曹玺道:“奴才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今日当值时,鳌拜的护卫突然来户部说缅甸的小王子诸葛正来大清了,让奴才登记在案,并且准备上好的庭院相待。”

康熙沉吟片刻,笑道:“鳌拜这是要对付吴三桂了……他将自己当成什么了,如此重要的事情,朕毫无所知,独断独行,着实可恶。”他年纪不大,但八岁登基,坐在龙椅上冷眼看尽了文武大臣的明争暗斗,城府极深,喜怒不形于色,便是此刻心中充满让一个家奴站在头上的屈辱,脸上也看不见任何表情。…,

其实康熙很清楚,对付吴三桂是势在必行的。三藩年年向朝廷拿着巨额的军饷,贪得无厌的吸着他的血喂饱自己。长期以往,只会此消彼长,让三藩越做越大,不好控制。鳌拜此举是明智的决定,但他忍受不了。他已经亲政了,鳌拜却没有交出辅政大臣的权力,处处以辅政大臣的名义压他一筹。他不愿意当一个没有实权的帝王,不愿意在鳌拜的阴影下活着。他是皇帝,容不得鳌拜爬在他头上,哪怕鳌拜做的是利于大清的事情,他也不允许。

曹玺道:“皇上息怒,鳌拜有失臣子之礼,妄自尊大,早已大失人心,只是鳌拜一党监管文武,诸多大臣敢怒而不敢言。只要时机一到,陛下取得先机,必可掌握主动。臣此来是发现一件奇事,鳌拜先是命奴才为诸葛正准备住处,但根据奴才的调查,鳌拜将他在西城的一栋豪宅送给了诸葛正,并且还让人挑选侍婢奴仆,对他极其优待。”

康熙脸上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一副感兴趣的表情,道:“这个诸葛正不简单啊,看来他不仅仅只是一枚棋子,还是一位有着特殊能耐的人才。”他在三年前就已经开始暗中了解鳌拜,知道鳌拜的为人。鳌拜非常的势利,只要有利用价值,他可以如王莽一样,礼贤下士,但如果对方失去了利用价值,他能立刻翻脸不认人,一脚将对方踢开。越重要越有用的人,他会越重视,不惜任何金钱任何物品。班布尔善是鳌拜的心腹,官居侍卫内大臣拜秘书院大学士。鳌拜酷爱宝马,有一匹稀世奇珍汗血宝马。宝贝的王孙贵族希望看一眼都不行,但班布尔善表示对马的喜爱后,鳌拜当即二话不说就将马送给了班布尔善。

李翔能得鳌拜又送宅子又送下人,一定有过人之处。

康熙念此问道:“这个诸葛正年纪多大?”

曹玺答道:“二十岁上下,兴许不到一些。”

康熙沉吟片刻道:“他是缅甸人,却姓诸葛,据朕所知,云南那边的人将三国时期,平南的诸葛亮视为神人。此人应该仰慕汉人文化,才取此名。子清近日你不用当值了,找个机会与此人结识。朕想知道他是个什么人,有什么能耐,让鳌拜如此的看中。”

曹寅心思机敏问道:“皇上是想将他收为己用?”

“不错!”康熙视曹玺、曹寅为近臣,对他们也不做隐瞒道:“朕第一个要除的即是鳌拜,次之便是三藩。吴三桂乃三藩之首,就算这个诸葛正是个庸才,也能大用,更何况是个人才?鳌拜活了那么多年,朕相信,他这点眼力还是有的。只要是人才,朕便希望他能为朕效力。”

第九章 备受器重

李翔、桂仲明在鳌府管家的带领下来道了西城的一处豪宅,豪宅的前身是明朝的侯爷府,固然比不上王公府,但在侯府之列,却能排的上档次,地理位置极佳。两人四处逛了逛,府内陈设华美,雕梁画栋,极穷巧思,在这北方之地,意外的是一座古典充满江南水乡风味的庭院。

桂仲明见四周无人道:“鳌拜还真看得起小殿下。”

李翔苦笑:“我帮了他那么大的忙,不给我点好处哪行。不过这个鳌拜,还真不是简单的人物。”

这话他是有感而发,刚才在闲逛府邸时,便察觉了。这里虽然没有鳌拜府邸那么大,但里面的诸般装饰用器,竟然和鳌拜自己用的一模一样!四周金壁辉煌,侍婢美女如云,绝不会差鳌拜自己府上的女婢分毫。

这股视金如粪土的豪气,确实有成大事的气度!

他虽厌恶满清,但也不得不承认鳌拜、康熙之流,还是非常有能耐手段的,顿了顿道:“仲明,你去将百灵儿接来吧,途中要好好叮嘱她,让她有什么话别当着屋里的侍婢说,免得传到鳌拜耳中。”

整个府邸的佣人侍婢都是鳌拜安排的,鳌拜当着他的面让人去挑选的,如各朝惯例都是犯了罪被贬贵族的家人,应该不会是鳌拜的眼线。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他不能确定这些人究竟有没有个别是例外。现在他身份特殊,凡事还是小心为好。

桂仲明做事稳重,也知此理,领命而去。

李翔在正厅坐下,侍婢送上了茶水,他喝着茶,神游天外。原先他认为康熙、鳌拜势同水火,只要在他们其中添点油,加点醋,提点鳌拜一下,即可达成目标。但与鳌拜一叙,方知事情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鳌拜此人竟然是个忠臣,一个对大清王朝忠心耿耿的忠臣,根本没有与康熙作对的意思。想来也是,鳌拜一门大将,他的伯父是清朝的开国元勋之一,二哥卓布泰也是军功卓著的战将,本人更是随皇太极征讨各地,战功赫赫,不但是一员骁勇战将,还是皇太极的心腹。皇太极死后,摄政王多尔衮意图篡位,是鳌拜力扶顺治登基。康熙时期,他已经历经四朝,三朝元老,就连皇宫里的禁军都是鳌拜一党掌管的。他真有心造反,只需要一句话,康熙就会被剁成肉酱,哪里会让康熙用十几个少年郎擒住?

根据历史的进程可以判断出康熙现如今一定是在示弱,练习摔跤好手,打算擒贼擒王,而鳌拜却一心一意,为大清除去肘腋之患,谋定对付三藩。

前者城府极深,后者全无防备,胜负几乎是一面倒。

好在他利用三藩之事,顺利的拉近了与鳌拜的关系,不然情况会更加的恶劣。

“好啊,有好玩的事情,也不叫上我,真没良心。”人未到,话先至。

百灵儿来到大厅,不满的指手画脚,张牙舞爪。她在客栈小睡了一个时辰,醒来后就被桂仲明告之,李翔遇到了鳌拜,得到了器重,已经在京师重地有了一栋显赫的豪宅,大是惊愕,觉得自己错过了场好戏,被排斥在外了。

李翔从容不迫的一笑道:“这怪得了谁?谁让你睡的像小猪一样,叫你也叫不醒。”

百灵儿脸色泛红,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跳起来道:“谁是小猪了,你才是,你才是呢……”她哪知李翔根本没叫她,只以为真是自己太累了,忙转移话题道:“我四处转转,懒得理你。”…,

这时下人来报,鳌拜送来了一些生活所需的物质,让李翔清点。

李翔看着长街外,十多辆装载满满的马车,目光深邃,再次感慨鳌拜手段高明,他是以最直接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感受,比起漫无天地的乱吹,这种物资奖励才是实在的。

从这一天起,李翔就如咸鱼翻身一样,一下子过上了奢华的生活。每天鳌拜都亲自造访,对他的饮食起居过问关怀,无微不至。他也常与鳌拜谈论兵法以及天下大事。

李翔日夜研读岳飞、李定国的用兵心得,在理论方面很有造诣。鳌拜虽说身经百战,但他取胜之道大多在于勇悍打硬仗,或者利用经验取胜,论军事理论差岳飞、李定国这类人太多太多了,连李翔都比不上。

他们两个就如赵奢与赵括,论真正的军事才干,赵奢暴赵括十条街,但比嘴上功夫,赵奢却不如赵括。李翔这辈子还没有领过一个兵,比军事肯定不如鳌拜这类的百战名将,但他依照岳李的理论,说的都是道理,唬的鳌拜的一愣一愣的。

赵奢因为是赵括的老爹,所以他能够了解赵括的真才实学,鳌拜与李翔刚刚认识,他哪里知道夸夸其谈的李翔到底是纸上谈兵还是胸藏十万兵甲?

对于天下大事,李翔更是能够发挥后人的优势,说着未来走向,削藩、定台什么的,也表现出了超人的远见,直让鳌拜相信自己捡到宝贝了,对于李翔是有求必应,将他视为一个智谋军略超强的异人,虽不敢对他完全信任,但对于他的话都会放在心底,不敢有小觑之心。

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十天的清闲日子,这一天李翔实在觉得太闷,于是起了个大早,打算去东市透透气,买一些化学用具,做一些实验,免得长久不用,将学来的还给老师。

桂仲明在一旁护卫,百灵儿意外也跟了出来,叽叽喳喳的。

这些天李翔足不出户,都在潜心阅读兵书,都是桂仲明陪着百灵儿游玩的。桂仲明稳重,这类人往往木讷,脾气也好,不喜欢说话,不喜欢计较,更不喜欢惹事与百灵儿根本尿不到一壶里去。百灵儿发现少了一个吵嘴的人,万分无趣。这日见李翔外出,怎么样也要跟着。

此时天空刚下过雨,阳光明媚,天际一道彩虹挂在长空。

李翔与百灵儿并肩来东市,口中不停的吵着究竟是火枪厉害还是弓箭牛逼。

他没有回应两旁商家的热情招呼,自顾自地大步向前走,却忽然撞在一个人身上,将对方撞倒在了地上,自己也立足不稳,但让桂仲明搀扶住了。

李翔忙上前扶起对方,连说抱歉。

被撞到的是一位长相不俗的公子,他借李翔的力从容起身,笑道:“兄台不比道歉,是我吴应熊的不对,自顾想着心事,没有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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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酒能乱性,亦能使人发疯

吴应熊?

李翔的目光落在了眼前这个这个年纪在二十四五之间的公子哥,心道:“他就是《鹿鼎记》里的那个让建宁公主阉割了的倒霉蛋,也不怎么样嘛?”看着吴应熊,心底没由的一乐。一直以来他见过的名人大多都是高富帅,让他这个自诩长得不错的穷diao丝压力好大,今天终于见到一个高富不帅的了,心里找到了些平衡。

平心而论,吴应熊长得不错,国字脸颇具英气,但于帅哥是挨不上边。尤其是打扮,吴应熊的衣着都偏向这个时代的中年人,带着象牙扳指,锦衣玉佩,穿戴上显出了中年人的华贵,而不是青年人的时髦潇洒,与他的年龄不相匹配,难道是因为惧内的缘故?

李翔有些恶意的想着,桂仲明这时在后面轻声道:“他是故意撞上来的。”

李翔在于百灵儿斗嘴不自觉,但桂仲明心系李翔安全,四顾周围环境,却将吴应熊刻意的动作看的清楚,只因对方没有任何危险性的举动,方才没有动手。

李翔得桂仲明提醒,心中恍然,他是觉得这吴应熊来的突然,原来是刻意为之,略一思索,也明白对方来意。他是吴三桂的儿子,清廷削藩的意图虽不明显,但自古以来,朝廷与藩王都不可能和睦共处的。

三藩不断的加强实力,即是为了防止清朝认为他们好欺而削藩。

缅甸与云南相邻,又握有云南的经济命脉,他这个缅甸军力最强土司的“小王子”,不远千里来京,怎能不触动吴应熊的神经?

只怕在消息传开,吴应熊就派人盯着自己了,自己一出府邸,他就安排了这场“相撞”的好戏。

李翔故作惊讶道:“原来尊下便是平西王之子,驸马爷,失敬失敬……”他不知道吴应熊在清朝担任什么官职,但却知道他是驸马,直接以驸马相称。

吴应熊赶忙回礼道:“兄台太客气了,我走得急,实在不好意思,这样吧,我做东,向兄台赔罪。”

李翔知道推脱不掉,点头应下。

百灵儿笑道:“我正好饿了,那个什么马的,可不要小气,我要吃好的。”

李翔瞪了百灵儿一眼,这家伙真是一点也不知客气。

吴应熊的身上似乎没有高富不帅的高傲,和气的很,也不生气,只是一口应诺。

吴应熊带着李翔来到了东市最豪华的酒楼之一……天然居。

酒楼的对联正是“客上天然居;居然天上客”,看着这古董似地对联,没少将李翔雷了个里焦外嫩。

不过似乎清朝的文人很吃这一套,天然居里的客人大多都是这各方士子,他们相互成群,谈论着各种事情。

李翔留意了一下,发现没有谈论国家大事的,说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暗自摇了摇头,他们是不敢谈呢,还是没本事说?

吴应熊见李翔对这些文人感兴趣,笑道:“这些都是各地的士子,上京赶考来的,十年寒窗,只为一考。”

来到了三楼,李翔目光留意到窗边的一伙书生,他们一伙人都上了年纪,最年长的差不多有六十几了,须发皆白,脸上的皱纹都挤在了一坨,最年轻的也有四十来岁,他们在一起高谈论阔,聊得特别欢愉。

只听其中一位五十左右的文人看着街上来往成群的商贩,感慨道:“民富国强,当今圣上,英明神武,如此景象,盛世再现也。”说着他还感慨良多,用手指抹去了眼角晶莹的泪珠。…,

李翔听了头皮一阵发麻,恶心的都快要吐出隔夜饭来了。

随之他的话音一落,立刻有人接道:“当今国治是轻徭役,减税赋,先帝留给皇上的遗命即是永不加赋,只要遵从这四字,我大清将会在现文景治世,汉唐之风。”

又有另一人道:“当年皇上年不过十六便有如今成就,在过十几二十年,比那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又岂在话下?”

李翔听了更是觉得五脏六腑都要翻过来了,见过无耻的吹捧,却没见过这么无耻的。若不是身在京师,他真想上前将他们这些人暴打一顿。

吴应熊带着李翔来到了雅间。

李翔应着吴应熊的邀请,在一旁坐下,故作漫不经心的道:“刚才那些人是谁,看起来好有学问的样子,真想过去请教一下。”

吴应熊轻蔑的一笑,只是稍微表露出一点面部感情,随即恢复了热情,笑道:“那些都是我大清朝的大儒,确实很有学问,他们基本上都是东林党的人,是我朝的阿思哈尼哈番。”

李翔听到“东林党”这三个字,拳头不由自主的握紧了。

东林党实在是太有名了,在明朝末期,他们几乎把持朝政,一言一行,甚至能左右皇帝,荣宠之极。可是清兵入关,死节的不是一个个东林党的要员,而是被世人唾骂的“阉狗”,至于“东林党”的那些书生,绝大多数都说是骨头的软蛋,投降了。

让李翔记忆犹新的是一个钱谦益的大人物,他还是通过了解一位爱国歌妓才了解他的。

那位歌姬就是秦淮八艳的柳如是。

钱谦益是东林党首领,在士林中可谓万人之上,南明礼部尚书,他在门前挂着一幅对联,“君恩深似海,臣节重如山”,以表示自己有多么的高尚有气节。但就是“高尚、气节如山”的党首,在清兵南下的时候,他却打开了城门,率领大臣迎清兵入城。再此之前,柳如是表示“你殉国,我殉夫”,钱谦益可笑的说了一句“水太冷,不能下。”表示自己不是不想殉国,而是水太冷了。

柳如是自己想要殉国,却让钱谦益拉住了。

降清的时候,多铎下令剃头,群情涌动,钱谦益又站出来了,说“头皮痒甚”再次做了万众的榜样,剃头扎辫。

钱谦益这个东林党的党首与柳如是这个歌姬相比,实在是天差地别。

李翔心中暗忖:“原来是东林党的那群背祖忘宗的畜生,难怪能够面不改色的在大势吹捧如此大清多么的强盛。”他咬了咬牙,脑中想着怎么去教训这群畜生。

吴应熊却劝他喝酒,表示赔罪。

李翔看着斟满的杯中酒,想到了一句话:“酒能乱性,亦能使人发疯。”

他突然万分高兴,咧嘴一笑道:“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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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醉打犬儒

出李翔的意外,吴应熊并没有直接追问他的来意,而是一个劲的劝他饮酒,不断的与他扯东道西,一副全无用心的模样。当得知李翔叫做诸葛正的时候,他甚至惊呼了一声,道:“原来兄台便是鳌太师最近结交的异人,失敬失敬。”

鳌拜在清朝的地位毫不逊于康熙这个皇上,他的一举一动无不受人瞩目。近来十数日,他每天必往李翔府报道,早已引发了不小的遐想,让京师上下,有头有脸的人物都知道有李翔这么一号人物,备受鳌拜器重。

吴应熊倒也不算是过于吹捧。

李翔也不在乎,只要是喝酒就合他的心意,来者不惧。

李翔年岁不大,在后世顶多也是同学聚聚,喝几瓶啤酒,酒量有限。虽说这个时代的酒纯度不高,但满满几盅下肚,酒意已然上涌,脸色绯红如抹了胭脂一般,坐着都觉得有些轻浮了。

他饱饱的打了一个酒嗝,道:“驸马爷,喝多了,去方便一下,片刻就归。”

他晕晕乎乎,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

桂仲明忙上前扶着,百灵儿这没良心的小丫头,压根不理会他,自顾着吃着一桌的佳肴。他们百夷族穷乡僻壤的,论食物的滋味,哪里比得上中原,尝到了中原的美味佳肴,这丫头完全成了一个吃货,只要一有好吃的爹娘都会忘了。

懵懵懂懂的李翔瞄了头也不抬的丫头一样,诅咒她吃成一个小胖猪。不过貌似那么久了,这丫头的身材好像越来越好了。

在桂仲明的搀扶下,李翔走出了包间,他拉着桂仲明低声道:“等下别让我过火,演出戏……”

桂仲明不解其意,莫名其妙。

李翔却一把推开了他,晃晃悠悠的向那群正在漫天吹捧大清朝是如何富强,康熙帝是如何英明的文士走去。

他并不反感文人,也没有轻儒轻文人的思想,相反对于历史上那些有着铮铮铁骨的大儒以及那些无惧生死的文人非常的敬重,比如浩然正气的文天祥,还有高呼“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顾炎武,这些人都是其中的表率。

与他们这些真名士、真大儒相比,某些人就显得丑恶了。明明是因为贪生怕死,节操全无,却要当一个挂着贞节牌坊的婊子,表示自己是良禽择木而栖,不断的向世人吹捧清朝的伟大,来给自己背节叛国,充当借口理由。

这类人确实是儒,但不是大儒,而是犬儒。

就如他当初骂的施琅一样,是施琅自己选择投清,找什么狗屁的借口当理由?

怕死,谁不怕死。

怕死叛国,固然丢脸,但对于他自己而言,也算保住了一条小命,踏踏实实的苟且活着也就是了。非要不安分的站在前台,想尽办法给已经丢尽的节操,找一个理由,证明自己节操依旧。

就如自诩节操重如山的钱谦益,不敢殉国就不敢殉国,非要找个水冷的理由当借口,岂不可笑。

这类无耻小人,李翔实在是看不过了。

这时那伙书生中有一人站了起来,他叫朱之臣,当年清兵兵临城下的时候,明朝礼部尚书赵之龙怕死,提议投降,身为侍郎的朱之臣是第一个响应的。多年过去了,当年随他一同降清的死了大半,而他最年轻依然活着,而且生龙活虎,奋战第一线,要为自己洗刷不节之名,纠集了一伙臭味相投的伙伴大势吹捧大清盛世,表示清帝是如何的英明神武。…,

他起身道:“诸公,我们为天下苍生遥尽皇上一杯,以表心中……”他话还没说完,就觉得一股大力将他向后拉去,整个人还未反应过来,脸颊上就结结实实的挨了一记,被打的头昏脑胀,眼冒金星。

李翔“醉醺醺”的到了近前,见他说的实在恶心,忍不住一把抓着他脑袋上的金钱老鼠尾,猛的往后一拉,一个耳刮子打在了他的左脸上。他恼这伙人卑鄙无耻,下手绝不容情,又重又狠,直将朱之臣掌掴在地,眼冒金星,口鼻都溢出血来。

他将桌子猛的一掀,大大咧咧的道:“一群苍蝇嗡嗡嗡的乱叫,吵大爷喝酒的雅兴,大爷我今天就好好让你们知道厉害。”他看起来站立不稳,但摇摇晃晃间,探手抓着两个呆呆的不明所以的犬儒文士的脑袋,大力扯得两人头颅猛撞在一起,口中还跟着学李小龙“嗷”的叫了一声。

他拳脚并用,一拳打断了右手旁一个犬儒的鼻梁,接着飞起一脚,将一个打算逃跑的犬儒踹飞了出去。

让酒桌压倒在地的两个犬儒打算起身,李翔高高跃起,两脚重重的踩在了两人的身上,从地上捡起倒了差不多的酒壶,高声唱起了成龙的醉拳:“我颠颠又倒倒,好比浪涛……”他在放声大唱的时候,脚下不住的乱踩,将脚下的两人踩的两眼翻白才肯罢休,酒往脸上倒着,口中继续唱着“有万种的委屈,付之一笑。”

那个让李翔踹倒的犬儒见他们一伙人东倒西歪的倒在地上呻吟,也来了火气,撩起袖子,冲上来要与李翔搏命。

李翔想也不想,直接将手中的酒壶当武器,结结实实的打在了对方的脑袋上。

酒壶四分五裂,再一次证明了人的脑袋比陶瓷更硬。

朱之臣终于清醒过来,手指着李翔,气得暴跳如雷,高喝道:“孽障,敢打当朝大儒……”

李翔气得笑了,也停止了高歌道:“什么大儒大猪的,你是妖怪,两个脑袋,小爷是孙猴子,打的就是妖怪。”他上前就是一脚飞踹,将朱之臣踹倒在了地上,一屁股坐在朱之臣的胸口,又拔他胡子又敲他脑袋,乱拳一套猛打,完全不计他死活了。

桂仲明这时过来拉他,李翔直接一拳打在了桂仲明的胸口,将他打退了三步。

桂仲明脸色一紧,有些苦色,再次上前,用了一个虚招,将李翔控制住了。

李翔挣扎了片刻,力气用尽,便如烂泥一般,醉死过去了。

此时酒楼早已闹成一团,类似于天然居这样的大酒楼护卫绝不少,见有人醉酒闹事,早就举着木棍冲上来了。但吴应熊比他们快上一步,制止了这些护卫,是他请李翔喝酒的,如果李翔出事,他不好跟鳌拜交待。

桂仲明抱起了李翔,苦着脸道:“驸马爷,你说现在怎么办?”

吴应熊略一沉吟道:“将你家大人送回府,这里我来处理。”

他是当朝额驸,官居少保兼太子太保,虽无实权,但也不是一般人惹得起的,话一出,酒楼立刻让出了一条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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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大饱眼福

李翔这一发酒疯,登时在京师引发了一场风暴。

八卦在历史上任何一时期都无法避免的,尤其是古代更是如此。虽说古代没有先进的科技,但是他们也没有额外的娱乐,闲暇时就靠聊聊天唠唠嗑度日子。

化名“诸葛正”的李翔,在京师已经小有名气,朱之臣这一行犬儒更是大大的有名。

李翔将这一伙人暴打至半死,其中伤害最为严重的是朱之臣。他最初的一巴掌打掉了朱之臣的三颗牙齿,最后的一通猛揍,更是将他的鼻子打塌了,眼睛打肿了,嘴巴也打歪了,就连胡子也被拔了差不多了,那凄惨的模样,连他老婆都认不得他。

世人都知道李翔闯祸了,而且是闯大祸了。

朱之臣是清朝的侍郎,官位并不低,朝廷大员,这殴打朝廷大员可不是小事。但真正目光长远的人,却是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因为李翔背后有个鳌拜。

不过任凭外界闹得在如何,都与李翔无关。

李翔作为当事人之一,此刻正不雅的倒在床上,呼啦呼啦的大睡。

虽说他是借酒闹事,但为了防止他人看出破绽,酒是真喝了,也有些醉了,只是还没到烂醉如泥的地步,能够清楚的知道想干什么,该干什么。让桂仲明“擒住”后,他假装醉倒,但没过多久,就真的在酒意的麻痹下,沉沉睡去。

便是回到了府邸,他依然没醒。

四周黑茫茫的,隐隐约约中李翔突然觉得自己身在广阔的海中,呼吸困难,四周除了海水什么也没有。

他想大叫,却叫不出来,想呼吸却也无法呼吸,前所未有的感觉,让他几欲发狂。

“呼!”

李翔突地从梦中惊醒,头疼欲裂,回想着梦中景象,发现了罪魁祸首:百灵儿仰着身子半身睡在床沿上,头以他的肚子做枕头,双手左右摊开,一手搭在船尾,另一手在床头,正好将他的鼻子嘴巴都捂了住,让他只能依靠一点点的缝隙呼吸。

“这丫头!”李翔没法子将改在鼻子上的手,移到了一旁,揉了揉隐隐发痛的脑袋,这醉酒后的感觉,实在难受,但回想起日前的那场痛快淋漓的打架,顿时觉得付出什么代价都值得了。

略微恢复了精神,他直起了半身,目光却意外落在那百灵儿那如波涛般雄伟的山峦上,登时觉得有些傻眼了,口干舌燥。

百灵儿的睡相太难看也太诱人,她仰面躺着背顶着床沿,致使前胸格外的挺拔,胸口的衣襟微微分开,从李翔这个角度正好可以从侧面一览衣内风光,衣内的肌肤比白玉还白,毫无任何的瑕疵,完美的深沟,让人忍不住想在上面重重的捏上一把。在那肥美圆硕的上方有着几成碍眼的白布,若非这些白布,以李翔这个角度足以一览尖顶。

“白布!”李翔失神的看着,脑中灵光一闪,低呼道:“老天,束胸,这……”他恐怖的看着那张依旧有着婴儿肥的白俏脸蛋,又度看了看那凸起的山峦,以及缠在山峦上的白布,忍不住道:“这还然不让别的女人活啊……”

李翔在第一次见到百灵儿的时候,这个丫头给他最大的感触就是童颜巨(乳),那挺拔的山峦,足以让电视上看的那些模特儿自惭愧疚,但如今他才发现这丫头还保存了实力,真正的力量还没有显露出来………,

“咕嘟!”他忍不住咽了口口水,双眼珠不住的往那衣内瞄去,不住的心想,如果除去束胸,那山峦该有多么的巨大雄伟。

“啊呜,好吃,真好吃……”百灵儿嘴巴咀嚼着,晶亮的口水沿着嘴角流下,她突然翻了一个遍,双手抓着被子,咕咚的滚在了地上,趴在地上继续睡着。

李翔再次目瞪口呆,好……好强大的睡相,他惋惜的收回了目光,下床将百灵儿抱上了床铺,给她盖上了被子。

在盖上之前,李翔脑中想过一丝恶念,以这丫头的睡相,就算摸上一把也不会知道,但还是没有实际行动,饱饱眼福已经知足了。这朋友便宜,还是占不得的。

李翔伸着懒腰,走出了房间,正想找点吃了,意外的听到了一阵兵器的碰撞声。寻声穿过长廊,却发现桂仲明正与鳌拜战做一处。

桂仲明环身一绕,飕飕飕刀光闪动,三下杀招,和身压将过去。

鳌拜手中拿着一把类似于蒙古人用的短弯刀,青森森的,刀光如水,面对桂仲明的杀招,他只是举刀一格,便制止住了对方的杀招。双刀碰撞铮声清响,声如击磐,良久不绝。

鳌拜笑道:“好刀法,在看我的!”他刀走剑势刺出,虽是短刀,但刺出时势夹劲风,又狠又准。

桂仲明见来势厉害,哪敢有丝毫怠忽,唐刀一摆,双手紧握,力劈而下,正是以己之长攻彼之短,利用刀长的优势,占据先机。

鳌拜轻轻一笑,转刀侧身,连消带打。这一招高明之极,借助弯刀的侧面轻轻一擦,教对手无从发力,不仅可将桂仲明的力道化于无形,随后顺势发出的反手一刺更可致敌于死。

桂仲明刀被架开,正欲回刀防守,鳌拜的刀先一步横在了他的脖颈处。

鳌拜哈哈一笑,“小子,很不错,很有潜力,你的刀法简单高明,十足的沙场武艺,爆发力,耐力也是一流,上了战场定是员虎将。但还不够,不够圆滑。单对单的时候,会吃亏的。”他将弯刀丢给了随行的侍卫,转向了李翔道:“诸葛先生,醉酒的滋味可不好受。我给你准备了醒酒汤,以前应酬的时候,都用它来醒酒。”

李翔忙道:“谢大人厚爱,诸葛正无能,实在愧对大人的器重,今日吴应熊因为他父亲找上了我,我想为大人分忧,看看有没有机会离间他与另外两位世子的的关系,想不到让他几杯黄汤一罐,分不清楚东南西北了……唉,现在只能确定吴应熊在京师有自己的潜藏力量,而且不小,他对我来京师的事情非常的在意,非常担心会触及云南的利益。”

鳌拜听了点了点头,这一切他都打听清楚了,也猜到了十之八九,但他猜到与李翔坦白交代,完全是不同的概念,他满意的笑道:“诸葛先生初来乍道,那是不知,吴三桂这个儿子千杯不醉,属酒桶的。硬拼起来,我大清没一个受的了他,他最喜欢将人灌倒,然后打听消息。方法是简单,却异常的有效。今日想必也打算用这招,只是没想到先生跟宋朝的名将岳飞一样,一喝醉酒,就乱打一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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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神秘傅老

岳飞廉洁避功、刚直不阿、不纵女色、文采风流、治军严明、战功卓著,论人品操守,在华夏千年名将中能与之相提并论的也仅有汉大将军卫青、明中山王徐达等寥寥数人。但人无完人,岳飞也是有小小的毛病的。便是酗酒,而且酒品非常的不好。一喝醉了酒,就撒酒疯,逮到人就叫打金狗。有一次,他与赵秉渊喝酒。赵秉渊佩服岳飞的干略,不断的举杯敬酒,结果岳飞喝高兴了,赵秉渊悲剧了。

喝醉的岳飞将赵秉渊当做金狗揍了,酒醉不知轻重,赵秉渊险些让武艺高强的岳飞活活打死。

也是因为此事,岳飞深知喝酒误事,断然戒酒,发誓这一生只喝直捣黄龙后的庆功酒。可惜的是,便是他死了,这口酒也没喝上。

鳌拜能知此事,显然对于汉人文化及英雄事迹有着一定的了解。

李翔自是明白鳌拜说的是什么,但他呆呆的傻站着,眼中茫然,一副毫不知情的样子,问道:“什么乱打一气,太师的话,我没听明白。”

他故作深思,桂仲明忙提醒道:“公子,您醉后失态,将同在酒楼里喝酒的大儒们给打了。”

李翔惊疑出声,想了片刻,一拍脑袋道:“难道不是在做梦,我的天,喝酒误事,喝酒误事。”他急得来回走了两步,停下来道:“趁事情没有闹大,应该上门赔罪才是……不行,我若去赔罪,太师的颜面将会受损,不成。”

他左右为难。

鳌拜瞧着他,脸上的笑容越盛。

李翔最终道:“诸葛正喝酒误事,给太师惹麻烦了,此事还需太师出面才行。”

鳌拜笑容化为笑声,毫不在意的道:“先生放心,那群软骨头的腐儒就应该好好的教训教训,先生打的好,若不是有这身份,我都想挥拳揍他们一顿,先生这一顿狠揍,算是给我出气了。”。

他对李翔让他出面处理此事,非常满意:李翔为他出定三藩之策,已经让他好感大生,近来相处,李翔那过人的远见,老道的用兵心得,使他大开眼界,诚心提拔重用。如今因为意外,惹出事端,李翔不为自己考虑,处处站在他的立场,也符合了一个良谋的标准。如果李翔没有让他出面,而是以自己表示上门赔罪,才会让他大失所望。

现在满朝文武都知道李翔是他鳌拜看重的人,李翔上门赔罪,岂不等于表示他鳌拜无法庇护自己人,打他的耳刮子吗?李翔将事情交给他来处理,那是最对鳌拜心思的做法。

李翔也吃定了鳌拜这种护短的心态,才敢毫无忌惮的将那群犬儒暴打一顿。在清朝,康熙都奈何如今的鳌拜不得,更别说一群犬儒。如果那群犬儒不知自量,将此事扩大,捅到康熙哪里,说不定还能离间康熙与鳌拜之间的关系呢。

一举多得,一石多鸟。

鳌拜让李翔尽管放心,他居功自傲,连皇帝都不放在眼里,哪里会去在意几个腐儒?

李翔送走了鳌拜,问桂仲明鳌拜的武艺如何。

桂仲明羞愧的叹道:“这鳌拜无愧于满洲第一勇士,他的刀法与我一般,都是用来上阵杀敌的战场武技,但他已达化境,突破了招式本身的限制,做到了化简为繁,力量也达暗劲水准。我不是他的对手,就连我父亲也没有达到那个境界。”

李翔对功夫是境界并不了解,但经过桂仲明细说方才明白。…,

功夫分招式与劲力,两者都有各自的境界。劲力分为明劲、暗劲、化劲三个境界,而招式分为化繁为简,化简为繁。

明劲即是纯刚之力,靠的是筋骨力,也就是人天生的本力,再进一步就是锻炼出来的肌肉力量。而暗劲是另一层境界,至刚则至柔,由纯刚之劲力自然转化出来的柔化之力,劲不显于外形,能够杀人而不显痕迹。至于化劲则更深一步,桂仲明自己也不知如何解释,只是道:“相传这化劲乃是最高境界,来力不进,去力无阻。到了这个境界,基本上都是武道宗师了,放眼天下,达到这个境界的也不过是十指之数。”

“至于招式的化繁为简,化简为繁,因人而异。类似于我、鳌拜这类人学习的都是杀场刀法,不是你死,即是我亡。一出手必是攻势,杀招。对手越多,就越能体会我们的价值。但与我们相反的还有江湖中人,他们注重招式,步伐的运用,通常是先利于不败之地,然后在克敌制胜。因注重步伐,招式,身形合一,对付一人时,可以发挥出最大的力量,可一但人多,就会因为面对数面攻击而导致招式、步伐的混乱。”

李翔听了有些明白了,答道:“简单的说江湖中人长于单打独斗,而你们武将长于群殴,团体战斗。”

桂仲明道:“大体上就是如此,但江湖人练至一定境界,可将繁杂的招式简化,适合群战,同样的沙场武艺练至一定境界,也能做到身形合一,化简为繁,从而适应独斗。”

李翔似懂非懂的道:“这就是所谓的武学一道,殊途同归吧。”他心想:想不到鳌拜武艺那么高强,不过再强的人,大意之下,让十多人按倒在地,也不是照样无计可施?

**********

京师天地会秘密分舵。

一位仙风道骨的老道士在他人的带领下走进了分舵,老道士背负长剑,腰间挂着一个大的吓人的酒葫芦,口中哼着小调,若让李翔听到非惊讶瞪出双眼珠来。

那小调正是李翔在怒打朱之臣那群犬儒的时候,唱的醉拳。

“我颠颠又倒倒,好比浪涛……有万种的委屈,付之一笑……”

他只会这两句,翻来覆去的唱,却丝毫没有厌烦的意思。

“傅老,什么风,把你老人家吹来了?”豪迈的声音传来,胡德帝大步走出迎接,对着老道恭恭敬敬的作揖。

傅老道:“老道儿这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劳烦你帮我查个人。这小子估计跟我有缘,只是不知是敌是友。”

胡德帝当即应诺道:“行,傅老一句话,上刀山,下火海,我胡德帝也干。”

傅老也不客气道:“那老道儿就谢过了,正好最近老道儿创出了一套拳法,我们来比划比划。”

胡德帝当即苦着脸,但没有拒绝道:“好吧,傅老既然存心想欺负晚辈,晚辈也认了。”

胡德帝面容一整,气势如山,呼的一拳轰炸而出,正是他的成名绝技破空拳,一出手就是十成之力,毫不留情。因为他知道,眼前这个老道士是当今世上绝顶高手,是世间少有的化劲奇人。

面对如此凶猛的来势,傅老竟然不疾不徐的从腰间取下葫芦喝了一口,就在胡德帝破空拳抵达他面门的时候,他身形意外的向右方一歪一倒,以极其怪异的姿势斜刺里一拳打在了胡德帝的胸口,他两指如钩,拳走连环,顷刻间胡德帝胸口连受了十多招,将他打的连连后退。

胡德帝稳住脚步一脸惊愕道:“傅老,这……这是什么功夫,好怪异……”他知道两人之间的差距,但想不到自己会连对方一招都接不下来。对方的招式太怪,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就像是一个醉汉胡搅蛮缠,却招招奇妙古怪,高明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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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权倾朝野

“皇上,请为老臣做主啊!”

紫禁城乾清宫,早朝的时候,朝堂上出现了滑稽一幕。

一个几乎是顶着猪头的大臣,跪在了大殿上,哭喊着,不住的伏地磕头,眼泪哗哗的,似乎受到了莫大的委屈。

康熙让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了一跳,忙往殿下瞧去,只见一个穿着从二品官服的朝廷大员,像死了爹娘一样,放声大哭,忙道:“爱卿究竟怎么了,哭的如此伤心?”

哭喊的人正是朱之臣,清朝为了收买心智不坚的汉奸,特别许诺,带官投降者,官居原职,绝不更改。朱之臣在南明朝担任侍郎,投降清朝以后,也一直挂着侍郎的头衔,从二品的大员。

不过这个所谓的大员是虚的,清朝的皇帝还没有那么傻,朝中官员都分满汉设立。满人的侍郎是主管,汉人的侍郎,充其量也就是打打下手,权力有限。但不管怎么样,二品大员就是二品大员,让一人莫名其妙的毒打一顿,这口恶气无论如何也是咽不下去的。

朱之臣为了解恨,在稍微清醒些后,即可报了官,要严惩李翔。

但是李翔有鳌拜的庇佑,任凭朱之臣怎么告也没有半点消息。负责此事的大臣早已受到了鳌拜的叮嘱,压根就没鸟朱之臣。

这里也看出了朱之臣在清朝混的怎么样了。

满人自幼身在东北苦寒之地,他们敬重强者而鄙视懦夫。

李定国两蹶名王,天下震动,杀的清兵溃不成军,让顺治对其恨之入骨。他死后勐腊各族人民奉他为神,建立晋王庙,成为诸葛亮之后,千年来第二个在滇黔川三地受百姓爱戴,自发建庙祭祀的人物。

清兵虽然残暴狠辣,但对于李定国这位对手是又怕又敬,不但不制止地方百姓建庙祭祀他们的敌人,甚至于亲自拜祭。

可见真正是英雄不仅只是让自己人敬佩,连敌人都会对他们赞不绝口,又怕又敬。而卑鄙小人,莫说是敌人,就算自己人,对他们也会充满了不屑,不愿与他们为伍。

朱之臣身为二品大员,但在清王朝里,就是一个打酱油的,正事没有多少,到处捧康熙的臭脚,没有人脉什么,他到现在甚至还不知道李翔是鳌拜罩着的。只是认为李翔与吴应熊有些关系,官员玩忽职守的原因是因为吴应熊在从中作梗。

朱之臣心底明白,吴三桂在云南是土霸王,但在京师力量有限,吴应熊地位固然在他之上,可是都是虚职,没有半点实力,比他更是不如,火在心头也不怕得罪他,将心一横,决定直接捅到康熙跟前,让康熙圣断。

听康熙发问,朱之臣泣声道:“飞来横祸,请皇上给老臣做主啊……臣昨日在天然居酒楼让一个贼子一顿暴打,险些丧命,无法再为皇上效命。臣好歹也是我朝大员,荣辱关乎我朝颜面。如今却在大庭广众之下受到这番毒打,臣受这点委屈不要紧,但大清跟皇上受不得啊。”他泪如雨下,激动异常,似乎自己是一个爱国英雄,在为自己的祖国不平。

朱之臣说这番话的时候,完全没有察觉大殿上的气氛完全变了,空气都凝固了起来。

对于李翔的事,鳌拜已经亲自出面,只要有点人脉的官员都明智的选择退避三舍:谁敢跟鳌拜这个连皇帝也奈何不得的权臣较劲?

可朱之臣却英勇的战了出来,而且还在众目睽睽的朝堂之上,康熙、鳌拜的面前,这不等于当着鳌拜的面,给他狠狠的一个耳光吗?…,

太英勇了,他们不知朱之臣根本不知道鳌拜在为李翔撑腰,一时间一个人人眼中的懦夫,成了一个敢跟鳌拜叫板的英雄。那些不属于鳌拜党的成员,一个个都以敬佩的目光瞧者这位无畏无惧的英雄。

康熙头瞬间大了一倍,关于李翔醉酒闹事,他已经从曹寅那里得知。李翔殴打朱之臣确实有过,但因醉酒是无心之失,既然鳌拜出面,事情也就算了。朱之臣也确实是条好狗,天天捧他臭脚,还是很有用处的。心中已经决定此事过去,给他一点实权,算是补偿。但万万没有想到朱之臣会如此的不知趣,当众抖出此事,岂不是逼着他跟鳌拜正面对抗?

作为皇帝,他能够在私下里对鳌拜妥协,却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向鳌拜服软。

康熙暗恨朱之臣可恶,强撑着道:“究竟是谁,如此大胆,敢殴打我朝重臣?”

鳌拜本来站在众臣最上首,闭目养神,根本不理会什么琐事,在他的掌控下,大事都是有他这位辅政大臣私下处理的,什么早朝只是一个过场,很少有商议大事的时候。可就在养神的他,让一计狠狠的耳光给抽醒了,灯笼大的虎目瞪着朱之臣,露出了杀人的目光与吃人的獠牙。

面对康熙的追问,鳌拜站了出来道:“回皇上,此事老夫知道一些。额驸吴应熊的酒量皇上应该清楚,就在今年上元节,他一个人放倒了一桌的好汉。昨天来至缅甸的小王子诸葛正让额驸灌倒了,诸葛正在毫不知情下打了这位朱之臣。也就是屁大的事情,一点皮肉伤,值得如此大惊小怪……”他最后一句话是问向朱之臣的,眼中充满了不客气。

朱之臣吓傻了,怎么样也想不到惹出了这尊大神。他这类人就是欺软怕硬,胆小怕死,让鳌拜一瞪,脸上顿时全无血色,微微颤颤,完全说不出话来,那股发自内心的恐惧,让他情不自禁的瘫在了地上。

康熙见鳌拜喧宾夺主,心中暗怒,但他城府极深,毫不显露,只是轻轻笑道:“原来如此,诸葛正打人在先确实不对,但醉酒不受控制,也情有可原。就让诸葛正让个错就是了。”

鳌拜眉头一挑,他虽然霸道,却不是逆臣,不想为了这点事情就跟康熙这个皇帝对着干,忍气吞声道:“好吧,既然皇上这么说了,那老臣就带诸葛正向朱大人赔礼了。”

他仰着头双手对着天空握拳乱抖了一下,权当赔罪。

朱之臣哪里还敢说一句屁话,夹着尾巴躲在了人群里去了。

是人都知道鳌拜这是敷衍,但是无人敢说一句话。

康熙在这种情况下依旧笑出声来,道:“好了,鳌太师都赔不是了,此事就告一段落,退朝吧。”

这番情形,能笑得出来,不是傻瓜就是天才。

第十五章 直言挑唆

这一退朝,朱之臣就如被恶狗追赶一般,匆匆忙忙的逃回府邸。

他的府邸还算豪华,只是没有人气。作为一个人人唾骂的汉奸,表面风光,但实际上是要付出代价的。

便如降清的洪承畴,他虽然风光无限,可却是众叛亲离。荣誉归乡,无一亲人庆贺,人人如避狗屎。尤其是洪母,举棒怒打洪承畴,断绝母子关系,发誓“头不顶清朝天,脚不踏清朝地”,至死都生活在船上,不在涉足陆地。

朱之臣亦是如此,得知他降清父亲活活气死,母亲也卧病在床,不肯服药,不日病故,就连妻儿都不耻他为人,离他而去,令他成为孤家寡人。

偌大的府邸,毫无人气。

朱之臣此刻已经没心思顾及这一切,脑中只有一个想法跑路。鳌拜作为一个权臣,想要具备凌驾皇权的威信,必需要有非常的手段。但凡敢挑衅他的人,都会付出惨痛的代价。

只要让鳌拜盯上,谁也跑不了。即便是与鳌拜同一级别的辅政大臣,照样死在他的手上。

朱之臣今日在满朝文武面前,狠狠的扇了鳌拜一个耳光,鳌拜决计不会善罢甘休,除逃之外,别无他途。

可是为时已晚,他还没有来得及收拾行装,凶神恶煞的清兵以如狼似虎般的冲进了府邸,根本不容朱之臣有说话的机会,直接带走。

鳌拜再一次用权力告诉满朝文武,得罪他鳌拜将有什么下场。

李翔让桂仲明刻意留意了朱之臣的动向,当得知他让清兵抓去之后,一颗心思,即活跃起来,前往鳌拜府找鳌拜。

鳌拜并不在府中,但管家知道李翔是贵客,热情的请李翔至客厅相候,奉上精美的茶水。怕他枯燥,还提议是否要选本书来打发时间,李翔随意要了本兵书。

管家给他送来的是《吴子》,战国时期吴起的巨著,是一本不亚于《孙子》的兵书韬略。不过李翔看着手中厚厚的书籍,叹了口气,古人总喜欢把文章写的玄奥无比,《吴子》也是一样:晦涩难懂不说,而且都是干枯的大道理。他的古文素养又不高,在苏州秦家逗留的时候就翻过《孙子》,几千字读得是头晕脑涨、不知所云,一点长进都没有,以至于看了古文就倒胃口。还是岳飞、李定国所写的行军心得,符合他的胃口。只不过两本心得,他翻来覆去,看了不下千遍,知识要点都记在心中,欠缺的只是实际运用,继续盲目的阅读就等于背死书了。

印着头皮翻开第一页,他突然发现那些玄奥的古文,不再如印象中的那么难懂,一字一句都是可以理解的,心中大感奇怪。却不知道他原来从未习过兵法,更不懂什么韬略,哪里能够领悟前辈的智慧结晶,但今时不同往日,他日夜研读岳飞、李定国所写的行军心得,已经有一定的军事功底,看起来自然不会在如以往一样,头晕脑涨、不知所云了。翻看了几卷,鳌拜大步走进了客厅,老远就笑道:“先生来的真巧,我正想去找你呢。这些天我都在发愁应该给你个什么官职,今天与济世、班布尔善商议了一下,有些为难。世人不知先生才学,一下子将你提的太高不合适,随便给你个位子又太委屈了。济世表示不久就是会试,先生去参加吧,有个好的身份,提拔先生就容易了。”…,

李翔想不到鳌拜会为他如此劳心,也颇为在意,但念起清朝的罪恶,释然了,他们各有目的,充其量就是相互利用,摇头苦笑道:“太师太高看我了,我对于什么四书五经之类的东西,那是一窍不通,去了也是白去。”

鳌拜不屑的撇了撇嘴道:“四书五经是什么东西,汉人的玩意学他做什么。先生放心就是了,主考官是我的好友,你去考场睡一觉。至于答卷我会安排,保管你考个会元。”

李翔惊愕的说不出话来,对于这个时代的科举制度他也了解一二,文士要经过四场大考,才能出人头地,分别是童生试、乡试、会试、殿试,说白了就算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这四个级别。只有考了童生试,成为秀才,才能考乡试,乡试过关成为举人,才能考会试,会试过关就算贡士,接下来的殿试就算熟知的考取状元、榜眼、探花的终极考试了。

乡试、举人、会试每三年一次,会试第一名即是会元,也就意味着李翔去考场睡个觉,出来以后就是全国高考状元。

这该死的官僚主义,都让李翔不知如何来形容了。好一会儿,他才道:“那诸葛正就谢太师厚爱,就去考场睡上一觉。”

鳌拜听他说的有趣跟着笑起。两人就此事稍微聊了两句,李翔说起了来意:“太师,听说朱之臣被官兵抓了?”

鳌拜一听到朱之臣,笑脸跟着不见,哼声道:“这种腐儒,混蛋透顶,敢在我鳌拜面前嚣张,不给个教训,世人还以为我好欺负呢。怎么,先生觉得我做得不对?”

李翔道:“太师权掌天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威信决不可断,朱之臣那混账算是咎由自取。只是在下心中实在不安,若非是我醉酒闹事,也不至于闹的如此,让太师为难了。”

鳌拜一脸古怪道:“什么为难的,就一个杂碎,捏死他,就像捏死一只蚂蚁。”

李翔叹了口气,道:“在下说的并非是朱之臣,而是皇上。太师动怒去捏一只蚂蚁,显然这只蚂蚁已经惹到了太师。如果在下没有猜错,朱之臣定是将事情捅到了皇上面前。此事经皇上过问,以非小事。皇上出面,太师岂能不为难?”

鳌拜暗自佩服道:“先生果真神算,一切正如先生所言。不过我鳌拜是三朝元老,朱之臣算什么东西,哪能跟我比。皇上年少,只图享乐嬉戏,正事都要依赖于我,不会对我怎么样的。”说着还一脸的不以为意。

李翔心道果然,鳌拜手握大权,根本就没有将康熙放在眼里,无怪会败于康熙之手。他沉声道:“在下说句太师不中听的话,过刚易折。太师权倾天下,可曾想过皇上真实的感受?古往今来,又有几个皇帝容得下权倾天下的大臣?太师说皇上年少,只图享乐嬉戏,不知如何享乐,如何嬉戏?”

鳌拜闻言火辣辣的眼睛,闪着莫名的神采。

第十六章 巧言游说

“砰!”

一声巨响,鳌拜在略作犹豫之后,勃然大怒,右掌猛拍身旁的桃木桌,那掌中巨力登时将桌子拍的四分五裂,双目射出一阵寒光,让人不寒而栗:“诸葛正,莫要以为你是缅甸的小王子,我鳌拜就不敢杀你。你说的这番话是犯上作乱……我鳌拜深受先皇恩典,岂受如此挑唆?你到底是何居心?”

李翔实在不了解鳌拜此刻的心态,他都到了这一步了,要不如遏必隆一样,老老实实的交出权力,当一个忠心耿耿的大臣,要不然就索性反了,也许还能争夺一下,有机会权掌天下。像现在这样,僵持着,随着康熙的年纪越长,地位越稳固,鳌拜的下场会更加悲惨。不过鳌拜若真的对他的话无动于衷,就用不着如此虚张声势了。

李翔无视怒火中烧的鳌拜,不疾不徐的喝了口茶道:“鳌大人听我讲一个故事吧,在很远很远的西方,有一个叫美利坚的国家,在某个时代,他们的国家很强盛,并不亚于大清。但是他们的国王在一次狩猎中摔下了马背,摔死了。国家即将陷入危机,国王的弟弟很有干略,也很有威信,他站出来表示,愿意效忠国王的儿子,以他的威信镇服了所有心怀叵测的人。谁也不知道,这个弟弟表面忠诚,暗地里却是一个意图夺取皇位的野心家,只因实力不足以傲视群雄,才以曲为直,打算架空自己的侄儿,一点一点的扩大实力,待时机成熟,即谋反篡位。”

“国王的弟弟一点一点的凝聚实力,拉拢重臣,让整个国家几乎成为一言堂。国王的儿子在美利坚几乎成为了傀儡,几乎没有多少人看好他。然而就是他,扭转了乾坤。他知道自己的实力与叔叔根本无法相比,于是假装贪图享乐,让他叔叔放心,天天与一群戏子混迹在一起。直到有一天,他见时机成熟,邀请他叔叔看戏,结果一群戏子蜂拥而上,将他叔叔擒拿。他当即宣布他叔叔数十条大罪,打入天牢,重新掌握了国家大权。他叔叔忽略了一点,一个戏子,没有十数年的苦练是上不了台的,他们也许没有很强的武艺,但一个个都身手敏捷,只要稍加训练,即能成为好手。他们出其不意蜂拥而上,任凭他叔叔武艺再好,也没有还手的余地。”

李翔轻描淡写的说着,他的故事情节都是根据康熙擒鳌拜的手法改良来的,至于美利坚更是随口胡诌。他本想说一个这个时代的国家名。但担心清朝恰恰有这个国家的人,从而暴露。索性随口说一个这个时代没有的国家名,让鳌拜想调查也无从入手。

李翔的故事并不精彩,反而很是枯燥。因为他根本不是用说故事的心态说的,一切从简,然而鳌拜听了却如同晴天霹雳,神色大恐。

这故事与他的情况是在太相似了,故事里的人是训练戏子,而康熙却实打实的训练摔跤好手。

如果康熙真的以这种方法对付他,若有准备,他自信即便再来一倍的人,他也有能力冲出一条血路。但就如故事说的那样,在全无防备之下,被十数人按倒在地,扣住手脚,便是大象也爬不起来。

鳌拜拳头一紧一松,他想起了自己对康熙的态度,心中做了一个假设如果在今日之前,康熙以同样的方法对付他,他有几成把握能够化险为夷。想着得到的答案,他冷汗直流。…,

李翔见鳌拜表情不断变化,再次道:“在下并非要太师做大逆不道之事,但大人所行之事,却不容于皇上。太师英明睿智,可知道明朝首辅张居正?他的下场又如何?任何一个帝王都不允许太师这样的霸者存在,所以在下恳请太师,谨慎从事,绝对不能因为皇上年幼好玩,便对他疏于提防。因为他将是太师最大的敌人,吴三桂虽然霸据一方,能够给大清带来威胁,但对太师的威胁却远不如皇上,所以不可不防。”

鳌拜双目赤红,心中杂念万千,他没有反心,但是放不下权力,更加不愿意坐以待毙,让康熙这个小皇帝杀了,成为他问鼎的奠基石,“那依先生之见,我应该怎么做?”

李翔笑道:“什么也别做,太师已经是权倾天下,大清都在您的掌骨之间,已经做的够好了。只要多多留意皇上,处处提防,让他找不到对付太师的机会,太师便永远是赢家。”

鳌拜双眼一亮,若有所思。

李翔续道:“这样太师就可以看看皇上究竟真的自顾玩乐,还是大智若愚,令怀鬼胎。如果是自顾玩乐,太师也不会损失什么,但若是令怀鬼胎,则一计不成,会令选一计。只要皇上露出马脚,那太师应该不会坐以待毙了吧?”

鳌拜沉声道:“我鳌拜无意夺取爱新觉罗家族的天下,但若爱新觉罗负我鳌拜,我鳌拜也不会傻到引头待死。”

李翔长吐了口气道:“便是这样,我就放心了。”

鳌拜双目睁睁的瞪着李翔,道:“该说的我说了,现在先生你应该回答我的问题了吧,你究竟是什么人,存着什么用心。两个问题,如果有一个我不满意,你是聪明人,应该知道会是什么下场。”

李翔从容道:“在下诸葛正,缅甸人,小王子不小王子都是虚的。我没有多大的野心,但不想辜负我这些年的努力。我要找一个能用我的人,一个能够发挥我一身所长的人。大清是我唯一的选择,在了解大清当下的情况之后,皇上与太师就成了我选择的分叉口。皇上虽然是一国之君,但比不上太师。因为我诸葛正由始至终相信皇上不是等闲之辈,他与太师之间终有一战,我要做开国元勋,而非顺应潮流,当一个辅国之臣。不知这个理由,太师可否接受?”

鳌拜深深的吸了口气,点头道:“当然接受,从今日起先生便是我鳌拜的心腹幕僚,有什么需求,尽管直说,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无有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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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汤士弘

李翔在鳌拜的亲自相送下,走出了府邸,瞧着街道四周的豪宅,心情大是舒畅。

毫无疑问,他赌对了。凭借一个历史上康熙擒鳌拜而改编的故事,说动了鳌拜,让他意识到康熙并非他眼中的那个不顾政务,成天玩乐的小屁孩,而是一位城府极深,干略非凡的皇帝。

鳌拜掌握皇宫禁军兵权,只要留意处处小心,不再给康熙可趁的机会,历史就不会重演,康熙也不可能那么轻易的夺取天下大权。

这一次的成功,看似平常,然却是反清路途中的一大步,不但取得了鳌拜的初步信任,还控制了历史的走向。

只要康熙一天没有掌握大权,就无法放手对付三藩与郑家,也等于为他们赚取了充足而宝贵的时间。接下来如果能让鳌拜与康熙打上一场轰轰烈烈的内战,大耗清兵实力,成功的几率就更大了。

一步走对,就如拨云见日,前途一片光明,李翔亦觉得对接下来的路越发平坦好走。

他并没有急着回府,与桂仲明走向京师东市,打算买一些化学用品,在空闲的时间做做实验,捣鼓一些新奇的玩意。

李翔意外的发现京师竟然有家小小的专门卖化学用品的化学店铺,里面试管、烧杯还有一些这个时代的存有的化学用品,几乎一应俱全,只是价格意外的昂贵。

不过更让李翔意外的还是店掌柜竟然是一个二三十岁的汉人。

李翔如今受到鳌拜器重,给了他大笔的金银铜钱,对于这些昂贵的物品也不吝啬,反正用的不是自己的钱,将店铺里存有的化学器械各买了一份,用试管、烧瓶、烧杯、蒸发皿这些常用器材更是各买了六个。

汉人掌柜见来了大客户,亲热的与李翔交谈起来。

交谈中李翔得知这个掌柜叫汤士弘。

汤士弘道:“很意外,真的很意外。不管汉人还是满人都不追求发展,不研究科学。少有你这样黄皮肤黑头发的人来我店里买东西,大多顾客都是西方的洋人。”

李翔知他说的是事实,却也不知怎么回答。中国千年的发展,东方的文化都要领先于世界,直到明朝末年,才让西方后来居上。西方来的传教士也因此不远万里传教。

明朝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徐光启在与以汤若望为首的西方传教士的接触中,察觉出东方文化已经落后,不顾世人冷眼,加入天主教虚心的学习西方文化,并且将汤若望推荐给崇祯皇帝。

孔子有句名言,“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虽说当时有许多死读书的腐儒,排斥西方文化,但真正有远见的文臣大儒,却懂得吸取他人的长处,充实自己。

汤若望受到了崇祯皇帝的礼遇,被委以重任,协助徐光启、李天经编成《崇祯历书》。又受明廷之命以西法督造战炮,并口述有关大炮冶铸、制造、保管、运输、演放以及火药配制、炮弹制造等原理和技术。

明朝不断的吸取着西方的先进文化,改良自己的枪炮,焦勗作为汤若望的学生,更是编写了《火攻挈要》和《火攻秘要》,是为当时介绍西洋火枪技术的权威著作。

这个时期,东方虽然处于落后阶段,但差距并不大,只要谦虚一些,还是能够追赶上的。

只可惜当时明朝内忧外患,不久李自成这个反贼攻破了北京,明朝灭亡。接着清兵南下,固步自封,让中国的科技开了倒车,彻底毁了跟上西方,甚至超越的机会。…,

李翔暗叹口气,避开这个话题不谈,随口道:“你奇怪,我也奇怪。如果是洋人开这间小店,到是正常,你看起来应该是个汉人,怎么也会西方科学?”

汤士弘似乎想到了什么伤心事,先沉默了片刻才道:“说来话长,唉,我这是心痛啊。我父亲姓潘,是神父汤若望的仆人,先皇念汤若望年老无子,将我过继给汤若望做义孙。我自幼跟随干爷爷学习科学,三年前干爷爷病故,我孤身来京城想将他的一身所学在这里推广,了却他万里东来的愿望。谁料处处碰壁,心灰意冷,只能在此地开家小店,连生计都难以维持,还是依靠变卖干爷爷留下的文物,才能维持至今。”

李翔能够体会汤士弘心中的苦处,安慰道:“放心吧,先进的学说能够促进社会进步,固步自封,只会导致落后,终有一日,科学会在世界发扬光大。”他心中加了一句:“唯有灭清,建立一个新得时代,打破传统的观念,才能真正的让中国总体进步。”

“说得好!”殿外一人鼓掌走了进来。

李翔寻声望去,不由一怔,来人是位翩翩公子,竟是江宁曹寅。他还不知曹家已经搬回京师,对于曹寅的出现很意外。

曹寅来到近处,望着李翔也生出了奇怪的熟悉感觉。他奉康熙命与李翔接触,一直以来都没有机会,直到今日得知李翔在东市,便匆匆赶来。他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对西方文化并不排斥。康熙本人更是一个科学迷,他限制西方科学的推广,但自己却对于西方的文化却很有研究,甚至精通多国语言。曹寅耳濡目染也懂得一些,找了一个机会插话进来。

见到李翔,登时觉得他好熟悉,只是记不起来从哪里见过。在江宁时,李翔是一个年过五旬的老道士,而现在是一个剃着流行头发的小王子,两人身份之间存着太大差距,怎样也无法想到一块去。

曹寅心知机会难得,亦不多想道:“西方科学与我们东方文化各有所长,却有很多可取之处,若能将彼此文化结合,取长补短,衍生出新的文化,将会出现历史性的变革。就如唐朝时的火药,经过发展到了宋朝成为火器,至明朝成为火统、火炮一样。”

曹寅的话,让李翔眼中一亮,想不到这个高富帅的公子哥儿如此有见底。

其实这个道理并不难懂,康熙、纳兰明珠、索额图这些历史上名声赫赫的人物,也不尽然全是傻瓜笨蛋,看不明白这点,只是他们迂腐的支持着他们满人的骑射传统,刻意限制了科学的发展,不加以创新,致使科技大幅度落后。

汤士弘一人独自在京师坚持,无一同路人,今日连遇两个,如遇知己,店铺也不开了,直接邀请两人如室内畅谈。

PS:七夕情人节,中国人最传统的节日,祝贺所有情人节日快乐,没有情人的兄弟姐妹在这日找到有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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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天下第一奇人

汤若望毕业于罗马德意志学院,这所大学是当时西方的优秀学府之一,包含了数学、天文学、地理学、机械力学、化学等科目,西方近代实验科学的先驱者伽利略便是在这所大学任教,汤若望是那个时期的尖子生,精于数学、天文学、化学,便是连枪械火炮也会制作,而且技术相当精妙。曾两年中为明朝铸造了二十门西方先进的火炮,立过大功。

汤士弘作为汤若望的义孙,自小跟在汤若望左右,学习了许多先进的西方文化。汤若望本人在清朝也曾受到了隆重的待遇,但是顺治只是看中汤若望在数学、天文学领域上的才华,让他管理钦天监,研究历法算术。为了保护满人骑射的传统,甚至于限制汤若望发挥化学、枪械火炮的所长。

汤若望为了不让自己所学在中国失传,着重传授汤士弘化学、枪械火炮这类的知识。

汤士弘对于枪械火炮兴趣不大,但对于化学却有着异于常人的兴趣,在这方面甚至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李翔后世专攻理科,数理化是他的拿手好戏,与汤士弘最合得来,谈得拢。

曹寅聪慧,虽无二人在化学上的知识,但往往能够举一反三,也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李翔毕竟比这个时代多了四百年的知识,在这方面有着先天性的优势,远非汤士弘可以相比的,只是言语间透露一点,便让他激动的拿笔记下,打算回头做实验证明了。

汤士弘由衷的赞叹道:“诸葛兄在科学方面的造诣实在令人佩服。”

“化学”这一词出现在十八九世纪,在此之前这方面的东西都是由科学两个字代替的。

李翔道:“我不过是拾人牙慧,倒是士弘兄才具备真才实学。”他这并非是客套吹捧,一个伟大的科学家,基本上都具备一个特点痴狂。他们能够为了验证某个现象,长时间奋战于第一线,满脑子都是理论。

李翔自问做不到这点,他学理科只是老套的为了以后走上社会混口饭吃,完全没有当一个什么学家的心思。

而汤士弘不同,在与汤士弘聊天的时候,便听他说过小时候为了做实验而忘记一切的故事。李翔当时就知道汤士弘在化学上就是一个痴儿,而且很有天赋,只是因为身在清朝,身在这个不重视科学的朝代,埋没了他的天份。

如果他能够得到如汤若望一样的学习机会,不敢保证他会如西方伽利略、牛顿之流的伟人那么伟大,但至少能够成为一个有干略的科学家,可以促进科学事业的发展。

在于汤士弘的接触下,李翔暗自下了个决定,一定要多留意汤士弘这类的人才,然后将他脑中的先进知识,传授给他们,让他们去研究,让他们去发现。

西方能够创造出灿烂的科学文化,东方人难道就不行吗?

他们中国一度领先于世界,现在被西方追上,难道就不能再次发力,重新找回属于自己的领头位子?

离开了汤士弘家,曹寅与李翔并肩而行。前者若有所指的道:“诸葛兄身为缅甸的小王子,不但了解我们汉人文化,对于西方文化照样了如指掌,真是了得。”

李翔年纪不大,但自从穿越到清朝,多次险死还生,又经勾心斗角,与鳌拜这头老虎谋皮,致使他处处如履薄冰,小心谨慎,早已非一个单纯的高中毕业生,有了城府,有了自己认人识人的标准。…,

他最初并未怀疑曹寅,但随着与汤士弘的深谈,曹寅便暴露了自己。

他了解化学,汤士弘也了解化学,所以两人一买一卖,能够现在小店里结识是一种很正常的缘分。可曹寅对化学一窍不通,他能够凭借自己的机智,不至于出丑,不至于当个哑巴,但是他没有理由会出现在汤士弘的小店。

一个完全不懂化学的人,有什么理由出现在卖化学用具的偏僻小店,并且好奇的上前搭话?

故而,李翔已能断定曹寅这家伙,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另有所图,听他发问,滴水不漏的答道:“这算是小国得天独厚的待遇吧,我们缅甸与大清相邻,耳濡目染,对于你们的文化自当是了解。洋人将我缅甸视为与大清通货的渠道,在缅甸设立了东印度公司,使得洋人文化也传入了缅甸。我这个人最是贪心,即崇拜你们的文化,又欣赏洋人的科学,没办法只有下苦功,两者都学了。不过两种都是略懂,上不了台面。”

**********

天地会分舵。

傅老惬意的坐在庭院里,高举着酒壶往口中灌着美酒,酒是他最爱的竹叶青,他嗜酒如命,但生平只喝竹叶青,整整喝了五十年了。

傅老本名叫傅山,字青主,称他为当世第一奇人,一点也不夸张。

他是当世大儒,山西文人领袖,曾为救忠臣袁继咸,率领众学子,包围首辅请愿示威,惊动崇祯皇帝;他是书法名家,被时人尊为“清初第一写家”,曾到淮南,淮人求诗字,几乎踩断门槛;他是一位画家,所画山水、梅、兰、竹等,被列人逸品之列。他是杏林圣者,被人称之为“医圣”,内科、妇科、儿科、外科,科科均有很高的技术,所著的《傅氏女科》、《青囊秘诀》,至今流传于世,造福于人。他是一位武术家,当世少有的武术宗师……除此之外,更重要的他还是一位反清义士,连顾炎武都佩服他的气节,感慨道:“萧然物外,自得天机,吾不如傅青主。”

反清义士、士人领袖、书法家、画家、医圣、武学宗师,任何一个称谓落在一人头上都是万分的了不起,更别说傅山,傅青主一人总揽所有称谓。

足音响起,傅山放下了酒壶道:“小胡,让你查的事情,查的怎么样了?”

傅山头也不回,只听足音,便以认出了来人。

胡德帝这位天地会的二号人物被叫做“小胡”,一点脾气也是没有,来到近前道:“奇了怪了,你说的诸葛正,我竟然认识,他就是那杀朱国治的那位好汉,怎么混到了鳌拜这狗贼的身旁了,难道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傅山醉朦胧的两眼闪过一到亮光,道:“你觉得他是不是一个叛清小人?”

胡德帝摇头道:“我决不信,他应该是另有苦衷的,以我对他的认识,他不是这种人。”

傅山从位子上站起笑道:“有你这话足够,我去会会这位小兄弟。”

PS:更新晚了,抱歉。这个,昨天是什么节日兄弟姐妹们都知道哈,所以二代没人性了回。

第十九章 传授绝技

时近冬日,京师位于偏北方,气候较为寒冷,让一直都生活在南方的李翔有些不适应。

李翔与曹寅相互留下了联系方式,各自回府。

夜幕降临,尚无睡意,李翔不想早早的躲在被窝里浪费时光,索性在院子里打了一套拳,练习了胡德帝传授他的轻身术与擒拿手,暖暖身子。他发现胡德帝传他的轻身术非常的高明,若是一个劲的用来跑路,便如桂仲明这样的好手,也在一时半刻奈何他不得,故而每天都会抽出点时间主练轻身术,至于擒拿手练的较少。比起与人正面对决,他更喜欢远远的一枪了结一切。

只是桂国玺给他弄来的燧发枪太笨重了,不利于携带,而且威力太大,即便是打在手脚这些不是要害的地方,都会有近乎一二成的死亡率。因为铅是一种有毒的成分,打入人的身体有很大的几率造成严重铅中毒,轻则手脚半残,重则瘫痪变白痴更甚至一命呜呼。打在胸口、脑袋这些地方就不用说了。在一般情况下,真不能随随便便的开枪。

所以学点防身的武艺是非常有必要的,便如天然居痛揍那伙犬儒,若非怀有轻身术,能够处处占据先机,让对方六七个人一拥而上,他未必就承受的住。

李翔练得用心,突然有人说道:“好好的功夫练得一塌糊涂!”

他吃了一惊,怎地背后有人到来,竟然毫无知觉,急忙回头,只见说话的是个古怪老道,穿着一身干净的青色道衣,须发很是整洁,但腰间却挂了一个大的不像样的朱红酒壶,背后挂着一柄剑,一身打扮非常怪异。他立地八尺左右,两条剑眉,眼睛稍小,正土鼻,四方口,腮下三缕清须,长得倒是有几分仙风道骨的模样,只是一脸的醉意,眼睛朦胧眯起,只余下一条小小的缝隙。他似乎对于李翔的功夫很鄙视,摇头晃脑,一副孺子不可教也的神态。

李翔觉得眼前这家伙好是无礼,但他行动奇特,能够悄无声息的来到这后院,定非常人,道:“道长说的是,在下习武只为防身自娱,跟道人比起来,那是差得远了。”他明知眼前这个道人很可能是某位了不得的人物,但也没弱了声势,明里赞老道武艺高强,实际上却是指他翻墙入室,做小偷行径。

醉道人正是离开天地会分舵的傅山,他听出了李翔的话外之音,也不气恼,只是悠哉悠哉的灌了两口酒,笑眯眯的道:“小娃儿倒是牙尖嘴利的,不愿意吃一点亏。你练的是少林功夫吧,是小胡教的?那几招擒拿手可不是少林的,是小胡自创的一门功夫。”

李翔怔了怔,见他一语道破自己功夫的出处,又叫胡德帝“小胡”,心想:“这道人来人可真不小。”忙道:“前辈好眼力,轻身术、擒拿手都是胡大哥教我的。”

傅山撇了撇嘴道:“难怪了,论功夫,小胡能打他师傅三个,可说道教人的本事,十个他,也勾不着他师傅的鞋底。古往今来,习武讲究身形合一,轻身术、擒拿手都算得上的不错的功夫,瞧你练得,要不就用轻身术逃,要不就用擒拿手攻,怎么就没想过将两者合一,脚踩轻身步,手施擒拿手?如此进可攻,退亦可守,进退自如也。”

李翔白了傅山一眼,道:“当我傻的啊,如果真能运用起来,我早就用了。两套功夫,一个脚快,一个手快,单独施展那是没问题,一同用起来,还不乱套了。”…,

傅山又灌了两口酒道:“所以说小胡不是个好师傅,他习武三十年,根基稳健,对敌经验无比丰富,做到身形合一,并非难事。而你又不是什么百年难得一遇的武学奇才,根基又低,经验全无,一下子传授两门高深的武艺能够消化的了才怪了。你小子与我老道儿有缘,今日我便传授你一套功夫。看好了……”他高举着酒壶,满满的灌了口酒,整个人突然如喝醉酒一般上下左右前后晃动,突地往前一倒,看似要摔倒在地,右脚却巧妙的一点,身子转了一个弯,右拳如勾,闪电击出,左脚小步一迈,整个人重心又意外的往左倒了去,身子化作冲天炮,似乎要撞向身前的敌人,可就在要撞击的片刻,身形再次往右一摇,左手如鞭子一般击甩出去。

他就如一个醉汉,跌跌撞撞,摇摇摆摆,却给人一种挺拔、轻盈、潇洒的感觉,然而一招一式又是出人意料,就连不擅长武艺的李翔都能看出傅山耍的是一套极其高明的拳法。而且是一套很熟悉,是后世几乎家喻户晓的拳法……醉拳。

他低呼道:“这是醉拳?”

傅山顿住了脚步,就如松柏站立,全无醉态,问道:“你识得这套拳法?”

李翔赶忙摇头道:“不认识,只是看前辈像喝醉了酒一样,不知怎么的,这两个字就脱口而出了。”

傅山听了大喜,道:“你与这套拳法,果然缘分不浅。”他自幼被称为神童,是学无所不精,无所不极,也就是说只要他用心学,不管什么都能学有所成:学文则大儒,学武则宗师,学书法则书法家,学画则画家,学医则医圣。他酷爱喝酒,一生离不开酒,不论是习武作画还是写字,总在酒酣之后,独处一室,舞练一番,这才乘兴而动。

一次醉中练武,进入一种物我两忘、神与物游的境地,与醉中造拳,以醉态入武术,形成了别具一格的拳法……醉拳。

醉拳近年而创,别于一般武艺,他从未传授任何人,也未在他人面前使过。

前些日子,他在天然居饮酒,意外听到了李翔高歌,虽然只是短短几句,却与醉拳的拳意很是相似,就像冥冥之中注定一样。李翔借醉打人,瞒的了所有人,却瞒不了他。作为武学宗师,他看出李翔打人时拳拳到肉,力量匀称,并不是醉酒后控制不住自己的胡乱击打。

傅山近年研习道家经典,很信缘分。

李翔的歌与他创的醉拳不谋而合,所干的事情,又让他大感痛快,于是便起了传授醉拳的心思。他生性洒脱,没有什么门户之见,唯一担心的就怕将拳法传授歹人。

也就找上了胡德帝,得知李翔非但不是歹人,反而是志同道合的义士,更不在犹豫,将自己这套醉拳传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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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醉拳

李翔并不知面前这位老道为什么要平白无故的传授他绝技,可这天上掉下来的馅饼那是不捡白不捡,恭恭敬敬的抱拳作揖,道:“多谢前辈厚爱,诸葛正感激不尽。”

傅山知他真名是李翔,但如胡德帝一样,也选择相信李翔。觉得他能够佯醉怒打犬儒,足见其心,并非是贪图富贵的小人,潜伏在鳌拜身旁有着自己的目的。他作为外人,没必要胡乱参合进去,也不点破,只是道:“什么前辈不前辈的,你若喜欢叫我傅老就行了,不喜欢叫老道,老头也没所谓。”

李翔见傅山随性洒脱,也暗生好感,笑道:“那就尊称一声傅老吧。”

傅山根本不在意别人叫他什么,他行走天下,足迹踏遍了半个中国,一路上行侠仗义,赠医施药,从不留名,几乎到每一个地方都有一个名字,什么公它、公之它、朱衣道人、石道人、啬庐、侨黄、侨松等二十多个,都是他所救的人为了怀念恩人自行取得,其他人知道这些假名请求傅山治病,他都点头答应,也不说这名字不是自己的。

“醉拳是老道从醉中结合书画拳术领悟出的一套拳法,故而与世间的武艺大有不同,招招虚中有实,指前打后,指东打西,特点是快速多变,出奇制敌。”傅山与胡德帝传授武艺的方法大不相同,不是死死的让李翔跟着他练,而是先给他讲解醉拳的特点,然后在慢慢指点。

“论拳法之精妙,步法之怪异,醉拳皆在轻身术与擒拿手之上,不过此功夫胜在眼、手、身、腿、步五者一体,相互配合,孟不离焦,焦不离孟。不用担心,两种功夫,手法与步法,难以相处融洽。”

李翔难得受到名师指点,听的非常认真,突然想起了成龙主演的醉拳,心血来潮的问道:“那这醉拳会不会要喝了酒才厉害,不喝酒就不厉害了?”

傅山让这个问题问的莫名其妙,道:“厉害的功夫怎么样都是厉害的,关喝酒不喝酒什么事情?不过你这个问题很有见地,我创这套拳法已有一年,却从未想过,让我想想。”

看着陷入沉思的傅山,李翔正想告诉他自己只是受到了误导,瞎说的,但却听他道:“醉拳的基本就算幻与奇,以醉形、醉态迷惑对手,寓藏武术进攻与防守技术为一体的象形拳术。醉与不醉应该有些差别的,真醉脚步漂浮,更能以醉态迷惑对手。但不可多量,量过无法控制力量,形醉意不醉,只要保持一个清醒的脑袋,将身体融入醉拳,知道自己做什么足矣。我怎么先前没想到,果然是缘分,这醉拳传授于你,最合适了。”

他神色愉悦,说着摆出了一个敬酒的架势,道:“这叫做‘劝酒换杯式’,以劝酒式为试探,由此起进入醉态。注意醉拳非拳,这叫持杯手,醉拳中的主要手型之一。”他中指、无名指,小指卷屈握紧,拇指和食指张开略屈,形成蟹钳状,正是电影里放的那种持拳姿态。

“第一招,‘太白敬酒’。”

傅山身形左摇右晃,动作不断的跌撞,摇摆,但跌撞摇摆中,却处处暗含着闪、展、腾、挪、虚守实发、逢击而避、乘隙而入、指东打西等武术的技击要点,让人防不胜防。

傅山教的认真,李翔学的仔细,不知不觉以是丑时一刻,凌晨一点左右。…,

醉拳招式不多,但以奇幻为主,每一招都变化无常,有数十种形态,非常难练,四个时辰,近乎一夜,李翔费尽心力才勉强学会第一招太白敬酒,用的还不太熟练。

傅山也不介意,醉拳异于天下所有拳法,想要练成绝非一朝一夕之事,李翔有此成绩,已经很不错了。

傅山告辞离去。李翔打算送他出去,傅山却摇头一笑,说了一句不用。

看着他轻飘飘的身影,李翔心道:“难道高人都不喜欢走正门,爱玩飞檐走壁?”

他也不操这个心,傅山既然有本事能进府来,想必出去也是不难。

李翔独自在院中练了会儿,直到实在撑不住,方才进屋休息。

翌日清晨。

李翔只觉得全身绞痛,仿佛身上的经脉全部断了一样。这醉拳颠颠倒倒,扭来扭去对腰腿的柔韧性、关节的灵活性非常有讲究,李翔练习醉拳第一次如此锻炼,正因有效才会有如此之痛。

来到府内演武场,桂仲明正在演武场挥汗如雨的练习,自从以极大的差距败给鳌拜之后,他对自己的要求更加严苛了。

想着昨夜的练习,李翔笑道:“仲明,我们来过两招。”

桂仲明收起了唐刀,瞧了瞧李翔,灿灿一笑道:“公子,这个,我看就不用了吧!”

藐视,赤裸裸的藐视。

李翔信心十足的拍了拍胸口,道:“别瞧不起人,我学了新招儿,谁赢谁输,还不一定呢。”他真不指望打赢桂仲明,只是想试一试,这一招醉拳到底威力如何。

桂仲明跟了李翔好几个月,沿途所见所闻,对于李翔的才智,还是非常佩服的,见他如此自信,心底也不免打鼓心道:“难道小殿下真的学了什么绝招?比就比吧,最多手下留情便是了。”

如此想着,桂仲明欣然点头,还刀入鞘,摆开了架势,他学的是宋太祖赵匡胤创的太祖长拳,这套拳法未必有多高明,但刚猛强劲,正适合他们这类以沙场战士的武艺。

李翔身子一倒,整个人顿时如喝醉了酒一般,摇摇晃晃,或前或后。

桂仲明傻眼了,这是什么功夫?

李翔勾了勾手,挑衅道:“来啊!”

桂仲明脸色一沉,上前就是一招猛虎出洞,直捣李翔胸口。

李翔竟也一步上前,似乎要以拳对拳。

桂仲明神色大变,想要收招,以是不急,他自幼苦练武艺,力量、爆发力非常人可比,这一拳若是打实,少不了断几根骨头。李翔的轻身术异常高明,如此正面攻击,他完全闪避的开,是以从没想过他会正面迎上来,也没有留情。

便在拳拳相碰之际,李翔的身体突然消失了,拳头打了一个空,他还没反应过来,左胸右胸各中了一拳。

论武艺李翔又那里是桂仲明的敌手,但醉拳招式实在奇幻奥妙,只要一不小心,任凭你武艺在高,也有中招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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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风波将起

接下来几日,李翔都在夜里跟随傅山学习拳法,翌日天明再与桂仲明比武。随着对醉拳的了解越深,他越觉得这套拳法了不得。而且最适合他这类无天生神力,且错过练武最佳时期的人使用的。

便如太极拳,太极拳以柔克刚,以慢打快,与世间武艺截然相反,初传江湖,即引发了轩然大波。醉拳也是另辟蹊径,重在奇幻,只要能够熟练运用,即便功夫不深,也能依仗招数的怪异胜过高于自己一等的强者。

便如《倚天屠龙记》里的波斯三使,论真才实学,他们又岂是张无忌的敌手,但依仗招式的诡异,照样让当世一等一的高手处处受制。

这点李翔在桂仲明身上体会到了,桂仲明的拳法刚猛强硬,遇上他的醉拳,就如遇到了克星,让他颠颠倒倒的身形晃的晕头转向,任凭对方拳头力量再大也打不到他,反而让他那一套声东击西,指南打北,忽前忽后的拳法,忽悠的手忙脚乱,连连中招。

这一日,天空意外作美,开出了入冬之后第一个大太阳。

李翔站在太阳底下,尽情的伸展着肢体,温暖的阳光照耀着大地,照在身上,让人全身上下暖呼呼的,非常舒服。

曹寅派人来府上约他,趁着好天气一并外出游玩。

李翔也不想浪费这老天爷的恩典,正有如此心思,欣然同意,约好地点,对百灵儿、桂仲明道:“一起出去走走吧……”

百灵儿、桂仲明生活在云南,那里是亚热带和温带交界,气温稳定,即便是冬季最冷的时候,也在零度之上,昆明、大理这些地方更是暖和,一年四季,棉衣都不需要穿。李翔所在的江西浙江,比云南要冷,然与北方,依旧无法相比。

虽说明朝的小冰河时期已经渐渐过去,气温有些转暖,但到了冬季,京师这里零下几度还是常有的事情,前几日冷空气袭来,温度更低,让三人极不适应。

李翔、桂仲明还好,作为男子汉还能顶着冷风,走出房间练武。百灵儿这个野丫头直接变成了大家闺秀,足不出户,一天到晚的躲在炭火旁。天黑钻被窝,不到中午绝不下床。

难得出了这么一个好天气,憋坏了的百灵儿高举双手双脚赞成。

桂仲明也无反对之意。

三人穿着厚厚的冬装,牵着三匹骏马,出了府邸。当他们赶到约定的集合点崇文门街口时,曹寅已经等候多时了,在他左右还有三名护卫。

曹寅迎上前来道:“诸葛兄远来京师,燕京八景不可不游,八景之中,论景色各有所长,但万里长城最具雄伟,理当为先。”

李翔便是在后世也没有机会一览长城雄伟,想不到在清朝有这个机会,自是满口赞同。

百灵儿远在云南不知长城威名,满口问道:“长城是什么地方,有好吃的吗?”

李翔道:“长城是一大奇迹,凝聚了华夏人千年的智慧结晶。没有好吃的,但绝对能够让你大饱眼福。”

百灵儿一听没有好吃的登时不乐意了。

曹寅道:“姑娘放心,此去并非片刻能回,我早已备上各种点心,在长城之上,席地而坐,一边欣赏景色,一边品尝点心,也是一大乐趣。”

百灵儿甜甜一笑,“还是这位哥哥好,不像某些人……哼哼。”

李翔翻了一个白眼,心道:“真是个吃里扒外的东西。”这丫头吃自己的用自己的,也没听她叫一个“哥哥”。…,

曹寅见百灵儿笑脸如花,心中不由得想起心目中的仙子顾云曦,暗忖:“不知她还记得有我这个人?只要她没把我忘了,我就心满意足拉。”

一行人往北而行。

这时十数骑飞驰而过,从他们的身后赶超,顷刻间以化作一群黑点消失在路的尽头,只留下了满天的尘土。

李翔挥了挥手,敏感的闭上了口鼻,眼中闪过一丝疑惑,只是一个侧面,他发现先前飞驰出去的那伙人中间有一个人很是眼熟,很像江宁城的那个奸杀犯,杀害李卫国的那个恶徒。

但只是一个照面,他也不能确定那人到底是不是噶礼。

百灵儿一时不查,吃了一嘴的灰,连吐了好几口,怒道:“这是谁啊,好是无礼。”

曹寅哼了声道:“这般张扬,还能有谁?尚之信呗,依仗着小王爷的身份,聚集了一伙恶徒,在京师嚣张跋扈,不可一世。在京的三大藩王的世子,就属他最张狂了。”

李翔也没追问,一行人一路谈笑飞驰,用了一个半时辰,抵达了万里长城。

清朝因为没有了草原力量的威胁,这雄伟的军事建筑已经成为了游人游玩的景观,没有任何驻兵把守。

他们登上了长城,站在一处烽火台上。

李翔放眼四顾,看着绵延万里的雄伟建筑,脑海中只有“奇迹”二字可以形容:忍不住赞叹道:“太壮观了,如此建筑,需要多强大的智慧,才能做到。”

桂仲明不太爱说话,但此刻也忍不住的感慨道:“书中看的,跟亲眼见的,感受真不一样。”

百灵儿也瞪圆了眼睛,为长城的雄伟而震撼,忍不住的在烽火台上高呼起来。

曹寅道:“长城每来一次都会忍不住被这雄伟的气概震撼,此处才是一个小烽火台,等会到了居庸关,居高临下的眺望,那才真正称得上是雄伟壮丽。”

在曹寅这个东道主的带领下,李翔他们沿着长城城墙而上,也许是因为气候寒冷,长城之上,除了他们没有别的游人,显得较为冷清。

曹寅、李翔、桂仲明、百灵儿四人各牵着马走在路中间,其中桂仲明落后李翔半个身位,曹寅带来的护卫远远的跟在后方。

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两骑分作前后,向他们这方飞驰而来,来势如若闪电,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已到近前。他们来势汹汹,遇见有人竟毫不减速。

当先一骑,骑术精湛,斜刺里从曹寅的右侧冲了过去。随后一骑,骑术稍微逊色,竟直接对着百灵儿冲了过去。

百灵儿吓呆了。

李翔眼疾手快,一把将百灵儿拉到怀中。马上的骑手让百灵儿的坐骑挡住了去路,不得不勒住了战马,他一脸怒意,怒骂道:“小畜生,找死。”手中的马鞭子一扬,“嗖”地一声向李翔打了下来。

桂仲明前迈一步,单手接住马鞭,用力一拉,直接将那人拉下了马背,重重的摔倒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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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挑拨

桂仲明手接到马鞭,顿时察觉马鞭有异,那不是寻常皮质马鞭,马鞭的外表虽以皮革包裹,但中心却藏有类似于钢铁丝之类的东西。那玩意一但劈在脑袋上,可真不是开玩笑的。他中心一怒,直接将对方拉下了马背。

自李翔救人,桂仲明上前阻挡,只是刹那功夫。

百灵儿遭此劫难,惊魂未定,让李翔搂在怀中,一时之间,没能回过神来。直到险些撞她的凶手发出落地后的惨叫,这才惊醒,有些害羞的推开李翔,对着摔落在地的那人迎面就是一脚,将他踢的翻了一个跟头。

她还不解气,打算再来一记狠的,却让曹寅警觉先一步抓了住,他绷紧着脸,怒喝道:“尚之信,你好大的胆子,想死不成。”

策马险些撞到百灵儿的正是平南王尚可喜之子尚之信,尚之信性子嚣张跋扈,人虽在京师为质,但却依仗老子的荣耀,不可一世,常常惹祸,引发争端,连康熙、鳌拜也大为头疼。

尚之信自幼学习骑射,酷爱骑马,论骑术在整个京城都大有名望。作为一个跋扈的富二代,他想怎么玩都成。早已经不满足老套的原野飞驰。为了寻求刺激,不断的创新花样。他试过在京城大街上横冲直撞,不顾路人死活,也试过在泥泞的田野中奔驰,将百姓辛辛苦苦种下的庄稼践踏大半。

最近他发现了一个新花样,在长城上赛马,长城蜿蜒曲折,上下幅度极大,沿途还有许多烽火台,要骑马登上台阶穿过烽火台,需要极强的控制力,想要在长城上策马飞奔,绝非是容易的事情。

尚之信经常邀请狐朋狗友一同赛马,而且稳拿冠军。但不久前尚之信遇到了一位实力强劲的挑战者,他的骑术更在尚之信之上。尚之信已经在他手上惨败过一次。

尚之信不愿意服输,换了匹好马还准备了特质的钢丝马鞭,只待一雪前耻。可是任凭他如何机关算尽,都无法弥补技术上的差距。面对那位强敌,他始终落后一个马身,眼看终点将至。意外发现不远处有一伙人,心中不惊反喜,觉得反败为胜的机会来了。

只要对方稍减速度,他便能随即追上,取得领先位置。至于会不会撞到人,那完全不是他要考虑的问题,他在京师骑了六七年的马,让他撞倒、撞死、撞残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一点事儿也没有。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的对手明知前方有人却不减速,反而提升了速度,迫使他不得不跟着提速,直到便要撞到的时候,对方巧妙的避让开来,而他确因缺乏那个技术被迫停了下来,输掉了比赛。

尚之信蛮不讲理,此时又将所有过错都推卸到了李翔他们一行人的身上,认为如果不是他们挡道,他未必会输,恼羞之下,举鞭子便抽了下去。他哪里想到对方竟会还手,而且直接将他从马背上扯了下来,让他摔了一下屁股朝天。更没想到的还在后面,一个小丫头居然趁他倒地的时候,将他踢了一个倒栽葱。

作为平南王的世子,未来的地方诸侯,尚之信何曾受过如此羞辱,只待起身,将那些敢向他动手的杂碎全部杀了。

他还没起身,立刻听到了怒声质问,登时吓得打了一个激灵。

尚之信嚣张跋扈在京师能够张狂到现在,也并非完全是因为他老子的关系。他个人属于那种欺善怕恶类型的,他的狂是对一般人狂,对于那些能够威胁到他的人,却没有任何的的张狂之意。…,

敢如此叫他名字的,地位绝不简单,定睛一看,竟是曹寅,一颗心不由得一跳。曹家人地位不高,但放眼京师,除了鳌拜,没有一人有胆子招惹。

尚之信怔了半响道:“原来是曹公子,今天怎么有雅兴来这里游玩。”他当做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拍了拍屁股,咧嘴笑了笑。

曹寅不动声色的道:“皇上放我几天假,让我招待朋友。”

尚之信脸色微变,曹寅是侍卫,还没听过皇帝身旁的侍卫无端放假的,后一句“让我招待朋友”更是将他吓得不轻,忙笑道:“既然如此,那就不打扰曹公子与诸位的雅兴了。”他牵着马一瘸一拐的往一侧溜走了。

李翔见曹寅不动声色的吓退了尚之信,暗自赞叹:“这个曹寅还真是一个人物。”他本想仗着鳌拜的力量给尚之信一个沉重教训,防止他无法无天为害百姓,但却被曹寅插手干预了。

曹寅回望了一眼,见茫茫长城只有尚之信一人的身影,先前那个从他身旁穿过去的人已经没了身影了,他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尚之信来到烽火台,回见曹寅他们已经走远,猛的一拳打在石壁上,叫了一声:“可恶。”

“呵呵!”轻笑传来,一个粗矿的声音从烽火台上走了下来。

“笑什么笑,噶礼,如果不是那个该死的曹寅,我不会输给你。”尚之信觉得很没面子,强撑着说道。

噶礼赞同道:“尚兄弟的骑术整个京师谁不知道,若不是曹寅的出现,我噶礼又岂是你的对手。”

尚之信见狂妄的噶礼竟然承认不如他,大感意外,他极好面子,让他这一吹捧,心中特别畅快,笑道:“噶礼兄太谦虚了,你的骑术在京师也找不到几人能够胜你的。”

“只是……”噶礼道:“那曹寅算什么东西,尚兄弟为了他,宁愿减速输掉比赛。可他却一点也不领情,一句道歉也没有,还将兄弟训斥了一顿,真不是东西,真不知兄弟怎么能够忍受的住。”

尚之信听到“曹寅”二字,脸上笑意全无,也狠得牙痒痒的道:“那小王八蛋背后有皇上,动不得……若非如此,我早就给他们颜色了。”

噶礼道:“曹寅动不得,其他人应该不再此列吧,那个男的,还有女的,分明就是护卫之流的,教训他们又有什么难的?”

尚之信双眼一亮,狰狞的笑了。

噶礼见后暗中冷笑:“便让你们狗咬狗去,江宁之仇,我会一一讨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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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挑衅

尚之信的事,并没有扫了李翔他们游玩的雅兴,面对长城的雄伟壮丽,一切不开心的东西都抛在了脑后。

经过长时间的游玩跋涉,他们到了居庸关,长城最出名的要塞。

居庸关俨如一座军事堡垒,形势险要,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关城是由明朝大将徐达督建的,徐达作为明朝最出色的大将,战略眼光,何其之高。一座雄关横跨在太行余脉军都山地的峡谷上,城垣东达翠屏山脊,西驶金柜山巅,周长四千余米,南北月城及城楼、敌楼等配套设施齐备。关城内外还有衙署、庙宇、儒学等各种相关建筑设施。

“这里是南关瓮城呈马蹄形,城西侧有瓮城城门通往关城向南的大道,弧形瓮城城台上原来设有炮台,外墙有垛口,内侧墙低矮无垛口。作战时可将敌人诱入瓮城,主城关闭阻其入城,再放瓮城闸门,敌人就被困在瓮城里,只能束手就擒,有‘瓮中捉鳖’之意,因此得名瓮城。”

“这四周的洞口皆是明朝时期的炮台,明成祖朱棣将国都迁至北京,为防外敌来侵,特别下令长城沿线安置名为‘神威大将军’的火炮。还有佛郎机、神枪、铁铳等利器,那个时期的长城对于草原的游牧民族,几乎就是不可逾越的高山。”

京师八景,曹寅独爱“居庸叠翠”,每每与好友游玩,万里长城都是首选之处。来这居庸关已达数十次,对于一景一物,异常熟悉,介绍起来就如后世中的导游,说的头头是道。

他们的下一站是云台,云台位于居庸关的中心,取其“远望如在云端”之意,是用汉白玉石筑成的,台高近乎十米,上小下大,平面呈矩形。

一行人登上了台顶,眺望四周,使之曹寅先前说的真正的“雄伟壮丽”是什么意思了。

站在居庸关云台顶处,俯视四周,关旁两岸,山势雄奇,中间又有长达数十里的溪谷,清流萦绕,翠峰重叠,花木郁茂,山鸟争鸣。绮丽的风景,正是京师八景之一的“居庸叠翠”。

站在云台高处,能将长城的险要壮观,与周边的绮丽景致,尽收眼底,只有身临其境的人才能感受到长城那气吞山河的气势。

李翔看到这一幕,大呼不虚此行,笑道:“不到长城非好汉,今天我也算是条好汉了。”

他们在云台顶处流连忘返,不舍得离去。

曹寅让随行的护卫在地上摊上了桌布,将准备好的点心一一摆上,道:“走了一路,先用些糕点垫垫肚子吧,这长城可玩的地方还有很多呢,一时半刻不急着回去。”

百灵儿这个吃货高兴的跳了起来,老老实实的坐在桌布的一角,抓起一块糕点甜甜的吃了起来。

她长得甜美可爱,失礼的事情,她做起来却毫无失礼的感觉,反而让人为之一笑,生不起责怪的心思。

李翔随即坐下,他见桂仲明没有坐下的意思,拉着他做到了身旁。桂仲明虽奉他为主,但他并没有单纯的将他视为部下,而是一位忠心耿耿,将会随他一起出生入死的朋友兄弟。

桂仲明有些拘束,可还是坐了下来。

曹寅的目光若有所思的在两人身上一撇。

这时曹寅的的一个护卫对着曹寅一阵耳语。

曹寅脸色微沉,目光瞧者云台的台阶处。

李翔心知有异,随着望去,不一刻踢踢踏踏的登梯声传来,尚之信大大咧咧的走上了云台,身后还有一伙凶神恶煞的护卫。尚之信的身后,护卫之前,他发现了一个本应该以死的人,此刻却好好的一步步靠近。…,

李翔双眼瞳孔急剧收缩,心道:“他竟然没死?”

曹寅也瞧见了噶礼,脸上也是一片震惊,忍不住道:“你还活着?”

噶礼冷笑道:“想要我死,可不容易。不就是杀了几个奴隶,皇上亲自下达的免死罪,谁敢杀我!”

决议以下,噶礼本来是必死无疑的,但是未等得及噶礼斩头,曹家已经举家离开江宁了。

曹家一走,江宁就以江南江西总督麻勒吉最大,他亲自干涉此案,让案情重审。

结果虽然一样,但却拖延了时间,麻勒吉的快马已经抵达京师,将情况告知了噶礼的家人。噶礼的家人是八旗中镶蓝旗的大将,早年就跟随皇太极征战,立有大功,当即请求康熙饶恕噶礼。

满清从很早以前就开始呼喊满汉一家,但只要触及满人的利益,满汉一家就是屁话。

康熙当即下了免死令,免去了噶礼的死罪,并无受到任何处罚。

李翔想不到杀害李卫国的凶手依然活得好好的,眼帘下杀机隐现,如果不为李卫国复仇,如何对得起,他给的这一个身份?

曹寅心中虽恨,却也无法置疑康熙的圣谕,只能打算回去后,跟康熙问个清楚。

尚之信装模作样的四处走了走,说道:“这云台真是个好地方,好久没上来过了。”他脚步停在桂仲明身前,道:“这位壮士叫什么,好是厉害,那一手徒手接鞭的本事让人大开眼界。我身后这群不成器的蠢材如果有壮士一半的能耐,我尚之信就要烧高香了。”

尚之信话音一落,护卫群中立刻走出了一位如张飞似地壮汉,他眼如铜铃,三五大粗,一举一动,充满了彪悍之气,高声道:“世子这么说就小觑我们了……”他铜铃大的眼睛瞪着桂仲明,挑衅道:“你……可敢站出来,与我一教高下?”

李翔自从尚之信到来的那一刻,便知道是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果然如此。

他奈何不得曹寅,所以对将他拉下马背的护卫出手,以作报复。

曹寅正要说话,尚之信佯怒道:“胡克夫,不得无礼,这里什么时候轮到你说话了。”

胡克夫双目依旧狠狠的盯着桂仲明道:“是男人就出来应战,没带种的回家吃奶去。”在尚武的时代,这两句话是相当严重的。

桂仲明眼中也闪过丝丝怒火,但却没有说话。

李翔知道桂仲明在想什么,尚之信是藩王世子,与之交恶对他会有影响,宁愿自己受辱,也不惹麻烦。

“去吧,别给我面子,适才世子不说说了吗,他出门带了一群蠢材,你就当替世子教训一下他手下的蠢材吧。”

第二十四章 桂仲明扬威

李翔的话登时让尚之信气得吹胡子等眼睛,带着一群蠢材,那我算什么,岂不是等于蠢材的头头,大蠢材了,他咬牙切齿的说道:“那就让胡克夫来领教这位壮士的高招了。”

“慢着!”李翔突然出声,他看着胡克夫,又看了看桂仲明道:“既然这是强者教训蠢材,那不如点到为止吧?”

尚之信听了一怔,随即大笑起来,以为李翔是熊了,得意道:“自然是点到为止,不过嘛,这真刀实枪的实战,总会有些损伤的,还是看自个的实力为好。”

李翔点头道:“仲明,听到了啊,对方想见识一下你的实力,那就拿出实力来,别胡思乱想。以你的实力,对付不了高手,对付蠢材还是可以的。”他这是在提醒桂仲明,让他全力以赴。

桂仲明肃然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他抽出了唐刀,火热的双眼直视胡克夫,单手握刀,卓立云台之上。整个人身上顿时充满了肃杀之气,唯有历经生死的人,才会有如此气势。

桂仲明年纪不大,今年不过二十五岁,但若因为这个年纪就小觑于他,那就大错特错了。

历史上岳飞教子严苛,长子岳云十三岁就被派上阵杀敌,多年沙场历练,成就了岳云“赢官人”的美名。桂仲明几乎是受到相同的待遇,他十四岁就让桂国玺丢到战场上历练。他上阵杀敌的时候,正逢南明军最困难的时期,清兵大举南下,桂仲明几乎每个月都与清兵恶战,直至李定国病故,那一年他十八岁。

四年的战场生涯,桂仲明早已磨练出了如钢铁一般的意志与高明杀敌技巧,在虎踞山潜伏的七年里,他也从未间断过严苛的训练。

便因如此,对于桂仲明的实力,李翔有着十足的把握。

胡克夫见桂仲明气势迫人,神色也转为凝重。作为尚之信麾下最强的护卫长,他自然亦不是等闲之辈,身上透出强烈自信,但却并未有任何轻敌之意,纵然是狮子搏兔亦用全力。

胡克夫的武器是三菱铁棍,李翔见那三角形的铁棍入手沉重,只怕不下五十斤,身上任何一个部位,挨着一下,哪怕只是轻轻一碰,都免不了断筋碎骨。

胡克夫手中的三菱铁棍忽地弹上半空,毫无任何花俏的向前一桶,刚猛的劲风直射桂仲明胸口。

桂仲明大仗小仗经历无数,知道这一招绝不能以刀去接,转身让开敌锋,顺势一刀向对方手腕削去。

胡克夫他大吼一声,三棱铁棍顿时舞成一个黑圈,气流大作,观战的人人都觉得耳朵里灌满了风!

桂仲明并没有放弃进攻,而是转刀侧身,连消带打。

李翔瞪圆了眼睛,这一招他见鳌拜使过,上一次桂仲明与鳌拜对战,桂仲明便是败在此招之下,想不到他竟然偷师学来了。

桂仲明自信一笑,刀面轻轻一擦,便如太极的借力用力,管教对手无从发力,将对方的攻势化为无形,随即转手一刀,寒光乍起,如贯日白虹,雪亮的唐刀已经架在了胡克夫的脖颈处。

鳌拜的这一招是他身经百战悟出的绝技之一,那日与桂仲明对战,存心要在李翔面前建立自己神勇无敌的风采,使出此招,顷刻制敌。

桂仲明天资极佳,苦思破解之法,下苦功夫研究。结果这破解的方法没有想出,反而因为研究的太过透彻,将这一招领悟了。此次还是首次用于实战,一招奏效,置敌于顷刻。…,

“承让了!”桂仲明无伤人之心,收刀抱拳,后退了一步。

这盏茶功夫未过,桂仲明已然取胜,赢来是乾净利落,大方漂亮。

李翔拍手鼓掌。

尚之信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李翔一下一下的鼓掌声便如一巴掌一巴掌的耳光,打的他心里一阵阵的疼痛,怒视胡克夫。暗地里给他施了一个眼色。

胡克夫也不信自己败的如此干净利落,只是觉得手中三棱铁棍一下子不受控制,接着刀就落到了自己的颈脖处。输的如此不明不白,他怎能甘心,怒吼一声,三棱铁棍的棍尖一沉,毒蛇一般对准桂仲明的小腹猛扎过去。

这一下若是刺中,五脏六腑非被搅成肉酱不可!

李翔、百灵儿惊呼出声。

桂仲明移步避开。

胡克夫却寸步不让,三棱铁棍横扫而出,先前一招让他明白,比巧劲自己远非桂仲明对手,舍短取长,招招硬拼搏命,不给对方施展巧劲的机会。

桂仲明脸色一沉,竟然不闪不避,蓦然一声大喝,只听“当”的一声。

胡克夫的铁棍让桂仲明硬生生的架住了,比力量桂仲明依旧表现的毫不逊色。

不过此时桂仲明单手持刀,已经换做了双手。这亦是唐刀的过人之处,唐刀长短适中,刀柄较长,单手持拿,轻巧灵动,快如疾风,双手劈砍却有开山断石之力,刚柔并济。后来的日本刀就是沿袭了这一点,加以自己的工艺,令其成为上世界上知名的宝刀。

论力量桂仲明比之胡克夫,要稍逊三分,但胡克夫每一击,力量均衡,而桂仲明以超强的爆发力,将力量凝聚双手,这一劈之力,力量更大。

胡克夫手臂颤抖,竟忍不住往后一仰。他又气又怒,已经失去理智,在技巧上输了,能说对方狡诈,若在力量上又输了,还能找什么借口,怒吼一声,将力量凝聚双手,猛烈朝着桂仲明当头砸下。

桂仲明二话不说,双手持刀,大步先前,似乎要再来一计硬拼硬。

众人瞩目下的力量对决没有发生,桂仲明双手持刀迎击的时候,突然单手发力,后发先至,刀锋一转,削断了胡克夫的右手手腕。

胡克夫手腕已断,铁棍落地,攻势自然化解。

桂仲明单手持刀换双手持刀硬抗一计,接着又在电光石火以单手克敌,两者之间的转换将唐刀的优势,发挥的淋漓尽致,让人拍案叫绝。

“好!”曹寅当先叫喝起来:“好刀法,刚柔并济,果真了得。”

桂仲明看着捂着断手的胡克夫,冷声道:“我绕你一次,你却不知好歹,如今也休怪我无情。”他收刀入鞘,来到了李翔的身旁。

李翔笑道:“果如世子说的一样,刀剑无眼,伤了贵属下,实在抱歉。”他口头上表达歉意,但脸上却无任何愧疚,反而是笑盈盈的。

尚之信颜面尽失,气得说不出话来,只是狠狠的瞪了胡克夫一眼,怒骂了一声“废物”。

他转身欲走,噶礼这时意外跳了出来道:“属下武艺超群,无话可说,但不知主人的武功怎么样,有没有胆子与我一战。”

第二十五章 醉拳逞威(上)

噶礼双眼直愣愣的瞧着李翔,等候他的回应,眼中有着莫名的意味。因为曹寅有康熙罩着,他惹不起,从一开始便打算当一个局外人,挑唆尚之信跟曹寅死磕,没有动手的想法。

但是来到了云台,他看到了李翔,一股熟悉而愤恨的感觉涌上了心头,让他想到了一个刻苦铭心的仇人,一个可恨的道士。

那日在江宁,若不是那可恨的道士从中作梗,他早已经离开江宁,根本不用被处以死刑,关在暗无天日的牢房里等死。

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是人?

噶礼当时都认为自己是必死无疑了,心情灰暗到极致,犹如行尸走肉,整个人都处在一种呆傻麻木的状态,生命中除了吃睡之外,就是等死,数着自己还能活几天。

直到康熙特赦,无罪释放。

噶礼出狱如获新生,回想起狱中受的苦,心中充满了暴戾之情。他是那种恨一个人,能恨一辈子的人物:他要报仇,要将害他入狱的人,尝受到生不如死的滋味,要将他在大牢里受到的罪十倍百倍的讨还回来。

曹家他动不得,指认他的李卫国已经死在他的手上,余下的两个仇敌唯有将他擒拿的李翔与将他押至府衙的牢头柳云枫,其中更将折断他手臂的李翔,视为生平第一仇敌。

只是他找遍整个江宁都找不到李翔的行踪,至于柳云枫也因不满清廷无道,弃官出游。

两个仇敌,噶礼任是报复不了,只能将此二人的容貌刻在脑海里,希望有一天能够遇上。好用他们的血,洗去心头之恨。上了云台,自从与李翔对上眼睛后,他就觉得眼前这人与心目中的道人有着极大的相似。

他不比曹寅,曹寅与李翔虽见过面,但只是觉得当时的李翔口才极佳,过后也不会花心思去记,在脑海中只有一个模糊的容貌。如果再次遇到李翔乔装后的样子,能够回想起来,但现在这幅真实的模样,与他记忆中的道人相差太大,两则结合不到一起去。

噶礼就不同了,他将李翔的模样刻在了心头,脑海中会时时想起此事,对李翔乔装成道士的模样记忆犹新,如今李翔虽然卸去了装变化极大,但面部特征却没有改变。他将两者结合在一起,顿时觉得眼前这个人与记忆中的道人有着六成的相似,心中立时充满了愤恨之意。只是他不能确定眼前这人,到底是不是那个道人,但不想错过这次机会。

为了报仇泄愤,也顾不得原先的计划了,直接上前挑战,想着无论如何也要逼李翔出手,从招式中判断到底是与不是。

面貌相像,如果在加上招式相像的话,那即表明眼前这个年轻人很有可能就是那道人,就算不是也有极大的可能是他的至亲,叔侄兄弟之类的。当然也可能真是巧合,但那又如何,长了这幅相貌,活该被打。

噶礼语出挑衅,眼中透露着丝丝恨意,已经将李翔视为心中的那个道士了。

曹寅见噶礼无端出来挑衅,起身道:“你要打,我奉陪!”

噶礼不屑的撇了撇嘴,一脸的轻视道:“你不是我的对手。”

曹寅以为是因为他的缘故才会牵累李翔的,明知非噶礼之敌,也不退半步道:“不是不对手,比过才知道。”

李翔上前拉住了曹寅,道:“既然这位壮士向我挑战,这一战自然由我来打。”…,

他轻轻一笑,心底却有着说不出的严肃:他想不到噶礼会莫名其妙的找上他,但见到那一双仇恨的目光,隐隐有所察觉,心道:“难道他认出了自己?”转念一想,立刻否定了这点,除了江宁的一战,他与噶礼全无接触,今日也是初次遇上。噶礼并不知道当时的他是李翔,也不知道现在的他叫诸葛正,如果真认出了他,没有理由花费心思拐弯抹角的找他挑战。

但噶礼怀疑上了他,这是毋庸置疑的。找他挑战想必是打算从招式中来确认他到底是不是江宁城的那个人。

如果今日不应战,打消噶礼心中的疑虑,让他死心,只怕日后会不断的缠着自己,严重的可能导致身份泄露。

念及此处,李翔长笑而起,拉住了曹寅,接受了挑战,若是半个月前,他只会擒拿手与轻身术,还真不敢应战,但如今他学会了醉拳,又何惧与噶礼一战!

曹寅心急如焚,噶礼桀骜骁勇,便是在京师也大有名望,更兼出手狠辣,毫不容情。他出战取不得胜,但最起码可以凭借曹家的身份,让对方忌惮,不至于下重手,李翔小王子的身份虽高,可在京师实没有什么威胁力,只能道:“诸葛兄是鳌太师的贵人,你看着办便是了。”

噶礼听了眉头一挑,心中也有了一点忌惮。不过也不是很在意,他父亲与鳌拜多次协同作战,关系密切,不信鳌拜会为了一个奴隶而对他怎么样。他并未与李翔有过往来,在他眼中汉人都是满人的奴隶,见李翔长得如汉人一般无恙,便将他视为汉人了。

“来吧……”李翔手做捧杯状,摆出了醉拳的起手姿态。

醉拳乃奇人傅山最新创的拳法,即便整个世界目前也只有胡德帝、桂仲明、百灵儿这三个人见识过,那怪异的姿态,登时让四周人瞪圆了双眼。都说习武之人,下盘稳如劲松,牛马拉扯不动,可李翔不待牛马来拉,自己先站不稳了,颠颠倒倒的,就像是一个喝醉了酒的酒鬼,不能自控。

噶礼见李翔摇摇摆摆的,耍的根本不是正统套路的武艺,与记忆中的那个道人的步法、擒拿手有着天差地别,不免自问,“难道真不是他。”

箭在弦上,以是不得不发。他踏上一步,呼的一拳,便往李翔胸口打到,这一招神速如电,招简力沉,击在实处,少不了与李卫国一般的下场。

李翔这些天每日都受到傅山的言传身教,对于醉拳的认识更胜一筹,眼见噶礼左拳击到,右脚实,左脚虚,身子倾斜贴着噶礼的左臂,避开了这一击。

醉拳包括万象,即有太极卸力的窍门,也有沾衣十八跌的绝妙,如今他用的便“贴”字诀,直接将重心靠在了噶礼的手臂上,超近距离的一击膝顶,打在了他的小腹。

第二十六章 醉拳逞威(下)

醉拳这一招“贴”字诀与沾衣十八跌有异曲同工之妙。

李翔整个人的重心都靠在噶礼的身上,因为靠的太近,噶礼反而不好攻击,更不好抵挡,胸口硬生生的挨了一计。

只是一合,噶礼已经确定眼前这人,并非是那个可恶的道士,双方的武功路子完全不一样。道士步法轻盈,擒拿手高明,但都不到火候,实力实在有限,如果不是因为当时他的脚让李卫国抱住,动弹不得,一身武艺施展不开,根本不会让他擒住。

而面前此人,一身武艺怪异无比,让人防无可防,交手不过一合便中他暗算,失去先机。

曹寅看呆了,以骁勇而名传京师的噶礼,竟然一合就让化名诸葛正的李翔击中,委实太过惊人,眼中闪着莫名的神采,博学多才,还有如此出众的武艺,难怪眼高于顶的鳌拜会对他如此器重。

尚之信与随行的一干富家子弟,一个个也看傻了眼。噶礼的武艺他们是见识过的,如桂仲明一样,都有凌驾于胡克夫来的实力。想不到如此强劲的好手,竟也一合受制,这伙人究竟是什么来头?

噶礼更是又气又怒,虽然他以确定李翔并非那个道士,但他桀骜骁勇,这辈子与人恶斗上百场,从未有今日这种情况,感受着靠在身上的力量,发现如此近的距离,他拳头都无法伸展,无法聚力出击,一咬牙后退了一步,决定拉开两人距离,再行反击。

哪知李翔如附骨之疽,竟然紧跟而上依旧靠在他的身上,就仿佛他们彼此都没动过一样。

噶礼一惊之下,怒气填膺,举起拳头迂回着直砸李翔后心。李翔背后如长了眼睛一般,身子一颠一倒,已经绕至噶礼身后。

噶礼收力不及,那如碗口大的铁拳重重的砸在了自己的胸口,打的他自己连退两步。

李翔在噶礼身后,一脚蹬在了噶礼的屁股上,将他往前踹了去。

噶礼自受一拳,哪里还能顾及身后,只被踹的往前冲了三步,好不容易使出“千斤坠”之力定住身形,却已满脸胀得通红,狼狈万分。

曹寅大声喝彩。

百灵儿叫道:“好一招恶狗扑食,果然高明。不过吃的东西在这里了,你扑的力量太小了,要跳起来,往前冲,这样才抢的到吃的。”

噶礼只气得脸色自红转青,愤怒转身,想要捏碎李翔的脑袋,却发现李翔远远的出了他的攻击范围。

李翔的那一招,确实有些侮辱人了,但醉拳就是如此。随性而发,不讲究任何传统招式,只要能够击打到对方,没有任何的讲究。好比先前的那一招,屁股飞踹,存在世上的任何功夫上都找不出这么一招的,然醉拳便有。

他并非存心侮辱噶礼,但噶礼却不那么认为,怒吼一声,纵身扑上,快拳连攻,臂影晃动,便似有数十条手臂、数十个拳头同时击出一般。

李翔受名师指点,又常与桂仲明比武,已有一定的对敌经验,屏气凝神,以浑身解数,施展醉拳技法:太白醉酒、武松醉跌、洞宾提壶,待使到鲁智深醉打山门时,下虚上实,刹时间悟到了醉拳旨中的精微奥妙之处,来了一计下虚下实,一拳打在了噶礼的下颚,勾脚一拌,这一招使得犹如行云流水,潇洒无比。

噶礼只觉得李翔忽左忽右,忽东忽西,搅的他晕头转向,无可闪避,无可抵御,连中六拳,心中突然警觉,对方声东击西,指南打北,自己何不打南守北,声东守西。于是见李翔冲天勾拳由下而来,视若无睹,自顾防守上方,却不想直接中了一计勾拳,下盘松懈,让对方把握机会拌到在地,再次出丑。…,

李翔摇摇晃晃,单脚立地,笑道:“你不是我的对手。”

噶礼摔了一个屁股朝天,又痛又怒,喝道:“这是什么古怪武功……”

李翔笑道:“高明的神功……”

噶礼先是一怔,随即大笑:“好功夫,可惜使用的人太拙了,你手上无力,有神功在身,又有何用!”对战许久,他察觉到了问题所在,比斗至今,他以受了十数拳,但身上除了自己打自己的一拳至今还隐隐作痛外,其他被击中之处,只是当时阵痛,过后即毫无感觉。

他自幼习武,一身肌肉如钢筋铁骨,寻常攻击,实难给他造成伤害。

李翔练武的时间终究太短,比之古人力量本就有所欠缺。对战噶礼,他能够依仗奥妙的醉拳,立于不败之地,但无法将之击伤。

桂仲明脸色也是一变,与李翔对战,最初他比噶礼好不了多少,随着渐渐习惯醉拳的套路,情况方才有所好转,但也常常挨拳中招,他只以为是李翔手下留情,未成想过精妙的招式,还需力量的辅佐。

噶礼冷冷的道:“老子看你能转到几时,今日不折了你一条腿,你噶礼爷爷从这个云台上滚下去……”

桂仲明冷着脸站起身来,李翔笑着对他挥了挥手,让他坐下。

噶礼讥讽着向李翔冲来,果真只攻不守,完全无视的李翔的攻击,而且出手又狠又辣,处处对着要害。

李翔对噶礼本有深仇,现在又让他一套狠辣的抢攻,也打出了火气,右手圆转向前,朝噶礼面门挥去,正是一招仙姑献酒。噶礼完全无视,不闪不避,右拳猛挥,只盼两人各受一招,看看谁伤的重。

李翔一个回身,再次使用“贴”字诀,避开噶礼的长拳,使出了开战时同样的招式。

噶礼心道:“还用这一招,就算受你一下又有何妨?”他这一次学乖了,没有对自己下手,张开蒲扇大的手掌来抓李翔的胳膊。

李翔阴阴的一笑,心道:“你小子能将身上的肌肉练成钢筋铁骨,老子不信,你连下面那玩意也能练得钢筋铁骨不成。”猛的一计膝顶,正中噶礼胯下。

噶礼蒲扇大的手才伸至一半,命根子遭受如此一击,眼珠子暴凸,发出了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双手捂着胯下,叫着跳着。

李翔尚不打算放过他,一脚蹬在了他的脸上,将他踹到了楼梯口,他脚一滑顺着楼梯滚了下去。

正好应了他的誓言。

第二十七章 内孤康熙,外结三藩

李翔的那一计膝顶,让在场的所有男人,胯下都忍不住的为之一紧,脸色苍白,精神上受到了不小的打击。打的虽然不是他们,但想着那话儿受到这般重创,那该有多疼啊,对于已经滚下去的噶礼都抱以了万分的同情。

尚之信见他们之中武艺最强的噶礼都让李翔打倒,哪敢在猖狂,灰溜溜的走了。

曹寅感慨道:“诸葛兄的招数前所未见,完全打破了我对功夫的认识。”

李翔道:“我这套功夫胜在奇幻,不以常见的力量速度为主,便是因为怪异,才能出奇制胜,屡屡得手。那噶礼功夫真的不错,若非依仗这套功夫,我还真不是他的对手。”

曹寅切齿道:“噶礼自幼就以好斗闻名,功夫还是其次,骑射的能力更是一绝,被誉为新一代的巴图鲁,三年前的武举科考,他一举夺魁,被封为武状元。”

百灵儿问道:“武状元我知道,但什么是巴图鲁?”

曹寅解释道:“巴图鲁是满语中的词汇,是‘勇’的意思,在我大清巴图鲁是一种荣誉,唯有骁勇无匹的勇士才有资格受此封号。”

百灵儿不屑的撇了撇嘴道:“还不是让讨厌鬼给教训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

曹寅想着噶礼的恶迹,心中充满了疑惑。

李翔若有所指的问道:“曹兄似乎很仇视这个噶礼,他曾犯过死罪?”

曹寅毫不掩饰自己对他的厌恶,道:“此人桀骜暴戾,贪婪好色,手段卑劣,曾……”他想发泄一下,将噶礼的恶迹一一说来,但想到康熙将劣迹斑斑的噶礼无罪释放,便说不下去,道:“算了,别提他了。免得坏了兴致,吃些点心,我们玩我们的。”

李翔淡淡一笑,也未追问。

他们一行人吃了糕点,又在长城玩了半日,与日落之前,返回了京师。

李翔与曹寅告别,回到府上,佯装打扮了番,一个人翻墙出了府邸,来到了鳌拜府。

鳌拜在客厅接待,见李翔一身下人打扮,不免笑道:“诸葛先生这演的是哪出戏?”

李翔并未正面回答,而是笑道:“原来我只有七成把握,但是现在……鳌太师,我有九成把握肯定当今的皇上绝非易于之辈。”

鳌拜沉着张老脸道:“怎么说?”

李翔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多问了一句,道:“鳌大人可知我今日去了何处?”

鳌拜自是知道的,李翔对于他来说,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指李翔的抱负与干略,陌生又因他们相处的时间太短,没有建立起完全信任的关系。同时李翔给他带来的震撼又太大了,就如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即可伤害敌人,亦能伤到自己。他可不敢任由这把双刃剑失去控制,早就暗中派人监视着李翔。不但知道李翔今日与曹寅去了长城,还清楚的知道他们与尚之信发生了冲突,甚至李翔以高深的武技打败噶礼都了解了。

当然这些是无法明说的,只是道:“这个,我不知道。”

李翔从容一笑,他才不信鳌拜会那么老实,但也无所谓,他早就知道与虎谋皮,并不是简单的事情,说道:“我是与曹寅,曹家公子一起去长城游玩了。”

鳌拜点头应道:“京师八景,‘居庸叠翠’,长城确实值得一游。”

李翔心道:“装什么傻!”想着,提高了声呗道:“曹家与皇上的关系,难道太师不知道?曹寅虽然以一个朋友的身份领我游玩,没有谈论任何关于太师与皇上之间的事情。但他有意与我结识,已经说明问题了。吴三桂不但是太师的敌人,也是皇上的。我的存在,能够派上大用场,所以皇上让曹寅出现在我的身旁。如此人物,哪里是太师口中的那个小皇帝。”…,

鳌拜脸色早已变得吃重,他确实在装傻。以前他根本没有将康熙看在眼里,直将他视为一个好玩的孩子。但自从受到李翔的提醒,开始存了一个心,处处留意康熙的举动。

现在的康熙虽然了得,但毕竟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娃儿,就算在如何厉害,为人处世,都不可能做到事事顾全,尤其是在鳌拜这等人物的眼皮底下。

鳌拜这一留心,登时发现了许多的不寻常,渐渐开始偏向了李翔设想的那个可能,已经暂时放下对付吴三桂的心思了,决定先静观其变。即便他现在权倾朝野,也不敢冒然行废立之事。他虽然掌控京师附近绝大部分兵权,但是如今大清坐拥天下,四方总督都是效忠皇帝的,八旗军中也有不少存着忠君思想的大将一但他们起兵勤王,那后果如何谁也无法预料。

他先叹了口气,随即一脸刚毅道:“先生说的是,小皇帝确实已经不是我所知的那个小孩了,但想要跟我鳌拜斗,他还是嫩了点。”

李翔看着已经认识到康熙威胁的鳌拜,心底的大石终于落地了,笑道:“大人既然意识到这点,想必已经有了应对的办法了,是该改变总体策略的时候了。皇上毕竟是皇上,手握天下兵马,唯有结交三藩,引他们为援,才能取得成功。”

鳌拜目光深深的看了李翔一眼,突然哈哈一笑道:“此事暂且不提,还没到那个地步。在过月余,就是开年恩科。我鳌拜不会亏待任何一个跟随我的人。先生举人的身份,我已经安排好了。因仰慕我大清的文化,先生偷偷的化名在云南参加了当地的童生试、乡试,已经考取了举人的资格,够资格参加来年的会试。不过要在我大清为官,先生还必须入乡随俗才行。”他瞧了瞧李翔的头发。

李翔心中暗骂,鬼才要剃什么金钱鼠尾头,但脸上却不以为意的道:“这个,不是我不想入乡随俗,而是头发太短了。我在缅甸随着西方的洋人剃了一个短发。如果再剃金钱鼠尾,那只会在脑袋顶上竖着一根翘起来的倒毛,那也太难看了。只要头发长了,我自然会剃的。”

他早在虎踞山的时候就考虑过这个问题了,所以让山上精于理发的妇人给他剃了短碎。这个时代,自然没有短碎这个发型,但作为一个顺着潮流的青年,对于发型可不是一般的在乎,碎发的特点,都记在脑子里。

他将短碎的特点细细描绘,在以山上的小孩子做活体实验,妇人经过指点练习已有七八成短碎的模样了。

李翔也不勉强,也许比不上后世的理发师剃的标准,但比起金钱鼠尾,实在好太多了。

短碎顶部不长,想剃金钱鼠尾,留个鞭子,那是不可能的。

鳌拜瞧了瞧,确实如此,也不勉强了,毕竟剃发主要针对的是汉人,缅甸人就如洋人一样,是不需要剃发的。只是李翔与洋人不同,有着汉人的模样,所以才会提出剃发一说。

李翔告辞离去。

鳌拜静静的坐了片刻,突然道:“济世先生,此子如何?”

屏风后面传来一个声音道:“很是了得。”

鳌拜道:“确实呢,‘内孤康熙,外结三藩’,先生想到的,这个诸葛正也想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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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黄培诗案

济南大牢。

一个又高又瘦,面目黝黑的中年文士一步一步,缓缓的走出了充满潮气的地牢,久违的阳光照在他身上,整整七个月不见天日的他,只是象征性的眨了眨不适应强光的眼睛,表情木然,但他瘦弱的身形确如松柏一般挺拔,走起路来坚定有力。

“宁人兄!”

“义父!”

中年文士刚刚适应了强光,立见三位知己好友迎面而来,在三人的身后还有他的义女以及两位侍婢。此刻五人个个大喜过望,双眼泛红,泪光隐现,他淡然笑道:“太冲兄、子德兄、密之兄,哪一阵好风,把你们吹来了?”

最先的三人之中,有两位中年文士及一位六旬高僧,右首文士瓜子长脸,身形微胖,颚下一缕黑须,姓黄名宗羲,字太冲,浙江余姚人氏。左首文士脸若圆盘,体壮如山,唇上左右胡须长达下颚,颚下却是干干净净,有些滑稽,他姓李名因笃,字子德,陕西富平东乡人。中间的和尚身形瘦小,一身袈裟,姓方名以智,字密之,号弘智大师。三人都是当时响当当的人物,士林大儒,明亡之后,他们拒清不仕,游走天下,处处结交反清志士,以反清为毕生之志。今日他们齐聚济南,皆因面前这位中年文士。

这中年文士更是了得,他姓顾名炎武,字宁人,江苏昆山人氏,当今世上最具盛名的大儒。他原为明季诸生,青年时发愤为经世致用之学,明末动乱之际,高呼“天下兴亡,匹夫之贱,与有责焉”,毅然参加昆山抗清义军。不数日昆山失守,死难者多达四万,嗣母王氏闻变,绝食殉国,临终嘱咐顾炎武道:“我虽妇人,身受国恩,与国俱亡,义也。汝无为异国臣子,无负世世国恩,无忘先祖遗训,则吾可以瞑于地下。”

顾炎武深受感动,以反清为毕生志向,联络淮徐豪杰,奔走于各股抗清力量之间。

奈何顾炎武、黄宗羲、李因笃、方以智这类人太少,明朝终灭,虽是如此,几人依旧不改反清之念。

一年前,顾炎武决议北游,以结纳各地抗清志士,考察北中国山川形势,徐图反清大业,至济南不幸身陷黄培诗案,受牢狱之灾。

所谓的黄培诗案,即是文(字)狱,清廷初定中原,极欲压服前明臣民,急需各类忠于满清的人才,罗织文网,制造血淋淋发的文(字)狱。

黄培是山东即墨人,明末官至锦衣卫都指挥使,明亡后,隐居在家。他是位有才华的诗人,隐居乡间,不与清朝权贵结交,借诗明志,抒发胸襟。而受黄家几代恩遇的小人姜元衡却无耻投靠清朝,为求得荣华富贵,恩将仇报,纠合小人从黄培的诗词中摘抄了若干句子,断章取义地指控黄培有反清复明思想。

黄培诗案由此而起,文(字)狱因此而生,二百一十七个无辜的人受到了牵连。

姜元衡这个小人还觉得事情闹得不够大,上了一道《南北通逆》的禀文,指控路过济南的顾炎武等“故明废臣”和对清朝怀有二心之人,说他们不是密谋造反,就是诽谤朝廷。在这份居心叵测的禀文中,姜元衡点了约三百人的名字,企图制造一件大案。

顾炎武一个打酱油的路人,就这样因为诬告,莫名其妙的被抓进了大牢,险些丧命。

顾炎武终究不是常人,为救他性命,傅山、黄宗羲、李因笃、方以智、朱彝尊等友人的多方奔走竭力营救,终于就他救出了大牢。…,

见顾炎武还有心说笑,黄宗羲笑道:“宁人在里面倒是自在,可苦了我们这些人,四处找人为宁人说项,老脸都丢尽了。”

顾炎武没有说什么感激的话,他们之间是真正的君子之交,根本不需要什么客套的话。

“义父,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先去客栈梳洗一下,冲去身上晦气。女儿备了薄酒,可与几位叔叔伯伯,畅饮相聚。”顾云曦轻柔的说着,那婉约的嗓音,令人如沐春风。

顾炎武和蔼一笑,道:“也好,辛苦你了。”他已将此身投入反清事业,不再过问儿女之情。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他无儿无女,又常游历天下,家中事务都由义女顾云曦打理,早已将她视为亲女一般。

一行人来到客栈,顾炎武稍作梳洗,与黄宗羲、李因笃、方以智三人聚在桌前。

黄宗羲道:“我们难得聚在一起,顾兄、李兄、方兄,先干三杯。”

顾炎武、李因笃先连饮三杯,方以智犹豫片刻,随即也举杯连喝了三杯。

李因笃道:“顾兄这回算是飞来横祸,这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

顾炎武又自饮了三杯,突地大笑了一声,道:“算不上是飞来横祸,能够遇到类似黄培这样的义士,这七个月的牢狱之灾,我顾炎武坐的值得,哪怕在关一年,我也情愿。”

他自饮自说,愤然道:“那些鞑子狗官,恨不得将此事情闹大,牵扯的人越多,他们功劳越大。为此不惜栽赃嫁祸,对黄培严刑拷打。黄培真英雄也,他两年前的六月二十日入狱,在这七百多天里,鞑子狗官对他施以了惨不忍睹的酷刑,只为让他多诬蔑一人。他全身上下找不到一块好的肌肤,指甲被拔了,手指里插进了竹签,背上的肉被打烂了,一眼看去,可以看到身上的白骨。两年来,他给鞑子狗官的只有一句话‘反清,我的意思,灭清,我的意愿,与所有人无关。’我曾问他,与其忍受这种痛苦,为何不一死了之?你们知道他怎么说的……”他眼泪滚滚而下,将酒杯丢在地上,哭叫道:“只有被打死的黄培,没有向清狗低头的黄培,我若寻死,就是怕了他们,区区鞑子胡虏,何惧之有。如此英雄,我顾炎武能与他同关在一个牢房,是我八辈子修来的福气……”说着,他以泣不成声。

黄宗羲、李因笃、方以智相继震惊。

黄宗羲拍桌怒道:“可恨的姜元衡,可恶的鞑子胡虏,我真恨不得生食其肉,以泄心头之恨。”

顾炎武痛哭一阵,摸去了泪水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除非鞑子能将我们汉人杀的一干二净,不然终有推翻鞑子还我河山的一日。太冲兄、子德兄、密之兄,我依旧打算北行,以我残躯,势必点起反清之火,还我河山。”

黄宗羲道:“正当如此,我打算往西,李兄、方兄依旧在南方行动,务必点起反清之火,让鞑子知道我们汉人的厉害。”

李因笃道:“对了,宁人北上,在北京也许能遇上青主也不一定呢。”

顾炎武眼睛一亮,道:“青主在北京?”他与傅山相交莫逆,关系便如古时的伯牙子期。

方以智道:“宁人出事,青主便是见首不见尾的神龙,也要现身了。他曾医治过熊赐履的母亲,与熊赐履有大恩。宁人能够出狱,青主出了大力。”

顾炎武道:“如此我更期待此次北行了。”

便在四人畅谈之时,在院子里守着的顾云曦,冷着脸,对着剑雨下了道命令:“等我们出了济南,将姜元衡擒了,丢在油锅里,慢慢的烧,记住想办法不要让他的头浸到油锅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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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盗取试题

紫禁城上书房。

康熙接见了两位礼部尚书外库与黄机。

外库是一位矮小粗壮的汉子,没有一点文人的风范,他上前将两卷试卷双手呈上道:“皇上,来年恩科的试题,已经拟好了。”

康熙年纪虽轻,但深知科举取士的重要,命人太监将试题拿了上来,认真阅览,满意的点了点头,赞道:“试题不错,就这么定下了。将试题封存,待开考的前一日,监督印刷,所有负责印刷的人,不可阅览试题,更不可离开半步,直至举人入场,才许回家。两位爱卿,科考取士,关乎社稷,重于一切,不可有任何怠慢。”

外库、黄机领命而去。

曹寅与两人打了一个照面,得知里面无人,不用通报直径走进了上书房。这是他侍卫的特权,上书房是康熙看书的地方,为了不吵到他,类似一这级别的侍卫是允许不通传入内的。

见曹寅到来,康熙道:“今天可是有收获了?”

曹寅先行拜礼,然后才道:“回皇上,今日是大有收获。那诸葛正确实是一个了得的人物,博学多才,能文能武,就连身旁的护卫都有超凡之能。”他将今日长城发生的事情细说。

康熙先是暗怒:尚之信还是那么不知好歹,噶礼更是屡教不改,暴戾依旧,但听诸葛正与桂仲明分别教训了此二人,心中也涌现一股幸灾乐祸的感觉,道:“这两人跋扈成习,受点教训也好……子清,你觉得诸葛正为人怎么样?”

曹寅答道:“初步接触,他应该不是鳌太师那一类人,以常理而言走不到一块去。听他说明年二月的会试,他会参加,若能高中,皇上就能在殿试上与他一晤了。以奴才短见,这个诸葛正绝非等闲。”

康熙感兴趣的点道:“那朕倒要看看他究竟能考出什么成绩。”

曹寅犹豫再三,问道:“皇上,那噶礼……”

康熙脸色一沉,打断道:“此事你不必过问了,朕自有分寸。”

**********

外库、黄机在重重保护下,回到了礼部,以两把钥匙将试题封存,一人一把,分别保管。

外库道:“黄大人,我手上还有点琐事,你先回去,我要过会儿再走。”

礼部尚书分满汉而立,但谁都知道汉人的礼部尚书多是摆设,充当下手的。

外库一开口,黄机便如属下一样,作揖乐呵呵的离去了。

外库见四周无人,将屋门锁上,拿出了自己钥匙的同时又偷偷的取出了与黄机一模一样的钥匙,打开了封存的试题,小心翼翼的拓写了一封,藏入袖中,马不停蹄的赶到了鳌拜的府邸,将拓写的试卷交给了鳌拜。

鳌拜拿着试卷,眼中已经浮现化名为诸葛正的李翔睡着拿会元的模样了。

*************

李翔当夜与傅山学习醉拳的时候,向他说了日间与噶礼的比试,表示醉拳高明,但对于某些体魄过人或是练了硬气功的人,会因为力量的不足,而难以伤到他们。

那一战因为打的是噶礼,所以他能够无所忌惮的使出断子绝孙顶,但如果对手是他人,这种阴损的招式,还是不宜使用的。

傅山捻着长长的黑须道:“才学武几日,就在外边逞强了?也罢,今天我不教你醉拳了,教你识别穴位。”他在京师不久,却也听过噶礼的恶名,尽管知道的不详细,但能确定他是个恶徒。…,

李翔以他教的武艺,对付噶礼这类人,他还是支持的。其实他早已发现李翔缺乏力量的这一弱点,只是打算教他学会醉拳之后,再来更正这个毛病。现今李翔自己发现了这点,还险些因这个问题,让恶徒教训,也就改变了想法,传授他新的东西。

“人身上除去没发现的穴位以外,共有七百多个穴位,这些穴位能置人生,亦能置人于死。在这七百多个穴位中,有一百零八个要穴,其中七十二个要害穴,能伤其身,却不致命,余下三十六个穴位可称致命穴。虽说致命,却也不然,人没有那么脆弱,但只要重击这些致命穴,保管让人短时间失去战力,任人宰割。”

李翔从未研究过这些,但武侠片看过不少,也知道这穴位的重要,听的特别仔细,道:“也就是说,只要能够击中这些穴位,便是我力量有所不及,也能克敌制胜?”

傅山点头道:“正是如此,这击打穴位,便如你那一计膝顶,攻敌于要害。今日我没带人体穴位图来,无法明确的给你全面讲解,你只要记住三十六致命穴就成。”说着,他手指自己的头顶正中线与两耳尖联线的交点处,道:“这是百会穴,为督脉,为手足三阳、督脉之会,被猛力击中者,脑晕倒地不省人事。”接着他指在了自己在眉梢与外眼角之间向后约一寸凹处,道:“这里是太阳穴,属奇穴,被击中后会头昏、眼黑耳鸣,短时间内大脑失控停止,分不清东南西北。”

他将人体三十六处致命穴,一处一处的指给李翔看,李翔逐字硬记,在脑中模拟日间与噶礼的那一战,若是他早知道这些穴位,他完全能够凭借醉拳的奥妙,光明正大的将他击倒。

李翔赞叹道:“傅老的醉拳实在高明奥妙之极,我学不过一月,已能击败噶礼这样的好手,若学个三五十年,还不了的?”

傅山看着颇为自得的李翔,泼了一盆冷水道:“想得倒美。你遇上的都不算是真正的好手,还没有踏入武道的大门,顶多处在明劲境界。任何一个进入暗劲的好手,他们都不会轻易的受到招式的迷惑。记住了,醉拳只是拳法,只是一种打倒敌人的技巧,但并不算是自身的力量,真正的想要进步,靠的不是招式,而是自身的境界。说句直白的,你现在走的是歪门邪道,实力看似大涨,能够打败诸多好手,但自身实力却没有多少长进。”

李翔脸上一红,想到了一个人,一个美女,周芷若。她学了《九阴真经》,实力看似强大,大放异彩,但与醉拳一样,纯以奇幻见长,真实修为比俞莲舟、殷梨亭都要差上一大截。

不过他也不在乎,心想:“最多遇上真正的高手,我躲在后面放冷枪便是了,这功夫再高,还能比得上火枪不成?”

傅山哪里知道李翔心中所想,又跟他讲解了一些穴道的要领。

第三十章 孤立康熙第一步

紫禁城乾清宫。

康熙与群臣商议了科举事情,科举国之大事,满朝文武都极其重视,经过挑选,选择了四位德高望重的主考官,为总载,再以进士出身的大学士、尚书以下副都御史以上的官员十八人,担任同考官。

历朝历代对于科举舞弊都费尽心力,如今也是一样,这四个主考,十八个同考官都是朝中文武商议了三个时辰的结果。

此事一了解,康熙便有了退朝的心思。

但就在太监喊出有事上奏,无事退朝的时候,堂下走出了一人,跪地高呼道:“臣纳兰明珠有事启奏。”

纳兰明珠是一个三十多岁的文人,并没有满人的粗狂,反而文质彬彬,一副翩翩君子的模样。他出身满洲贵族,纳喇氏,正黄旗人,但他的身份却没有给他带来多少便利,反而让他仕途一片崎岖,皆因他娶了英亲王阿济格的女儿。英亲王阿济格战功无数,但狂妄自大,自多尔衮死后便无法无天,较之鳌拜还要猖狂三分,最后更是意图谋乱夺政,让顺治诛杀。

纳兰明珠也受到了牵连,仕途昏暗。但明珠酷爱汉文化,自幼从汉文化中学习了安邦定国治天下的干略,不断的建立功绩,从云麾使、郎中一直凭借功绩向上攀登,内务府总管,弘文院学士直至现在的刑部尚书。他完全是凭借能力一步一步爬上来的,有着他人难以比及的干略。

康熙见是纳兰明珠也收了退朝的想法,他重视人才,对于纳兰明珠的干略,还是很欣赏的,有心提拔他成为自己的肱骨之臣,只是君臣之间缺乏一个交心的机会。历史上,纳兰明珠立谏康熙削藩,以真知灼见为康熙打了头阵,也因如此受到了康熙的器重,以为臂膀,从而权倾朝野。但现在纳兰明珠还差一点,还不是康熙的心腹,只是清朝的一个能臣。

“爱卿何事启奏?”

纳兰明珠扬声道:“臣以为皇上乃天子,四海父母,一举一动,当以身作则,以为天下表率。因亲近君子,斥远小人。臣听闻皇上在上书房如此庄严之地与一群布库少年嬉戏,实在有失君上身份。臣恳请皇上要以国事为重,不要贪嬉戏游乐,玩物丧志,将布库少年逐出皇宫。”

他一脸刚毅,如若唐之魏征,一字一句,锵锵有力。

康熙徒然变色,还未等开口,殿下百官最上首的一人已然怒不可遏的站了出来,高喝道:“纳兰明珠,你算什么东西,敢如此的指责皇上。”满朝文武,敢如此在朝堂上大喝的人,除了鳌拜哪还有他人!

纳兰明珠一脸刚直,无惧鳌拜威严,道:“鳌太师,您作为先皇任命的辅政大臣,理当辅佐皇上,协助皇上治理天下。如今皇上玩物丧志,与上书房如此隆重之地,聚集一伙布库少年嬉戏玩乐。如此出格,难道身为臣子不该劝诫?”

“这个……”鳌拜登时无话可说,纳兰明珠这番话,刚柔并济,以先皇为依仗,处处占据一个理字。鳌拜权倾朝野不假,但也不是蛮横耍泼的无赖,说不上话,灿灿道:“如今天下大定,皇上毕竟年幼,贪玩些也没什么。”

纳兰明珠立刻回道:“天下大定?鳌太师,请恕明珠不以为然。我大清取得天下,是天命所归,但终究有一些不知好歹的蟊贼处处于我大清为敌,远在台湾的郑家不说。就说近处,天地会妖言惑众,先是于江南杀我朝二品大员朱国治,后又于天津境内杀我八旗子弟近三十人,恶迹斑斑,何来天下大定?”…,

鳌拜让纳兰明珠一套逼问,说不出话来,气得在一旁吹胡子瞪眼睛。

纳兰明珠跪伏在地,陈恳道:“便是因为先如今我大清外有台湾郑家为祸,内有天地会逆贼猖獗。皇上更是应该将心思放于朝政,思知足以自戒。不可纵情傲物,玩物丧志。”

康熙铁青着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那群布库少年,是他擒拿鳌拜的杀手锏,为此他谋划了整整两年的时间,眼看时机就要到来,让他将布库少年逐出皇宫,岂不等于让他前功尽弃。可偏偏他却怪不得纳兰明珠,纳兰明珠一字一句,金玉良言,是位敢于直谏的大臣。作为一个有抱负的皇帝,康熙深知这类人可遇而不可求,如何能够责怪与他。

这时又有一人站了出来,秘书院侍读学士熊赐履。熊赐履为顺治年间的进士,在四年前上表《万言疏》,对清朝时政、特别是四大辅臣推行的种种政策提出尖锐批评,要求少年皇帝加强儒学修养,以程朱理学为清廷治理国家的根本,受到了康熙的器重。

此刻他也跪地仗言,高声道:“尚书大人金玉良言,处处位皇上着想。臣也恳请皇上为了江山社稷,收心治国,将布库少年逐出皇宫。”

康熙瞄了索额图一眼,让他来想办法。

索额图是四大辅政大臣索尼之子,吏部右侍郎,他的侄女即是康熙的皇后,属于皇亲国戚,是康熙最信任的臣子。鳌拜专权跋扈,广植党羽,文武各官,尽出门下。康熙大为不满,找来索额图商议,以布库少年擒拿鳌拜的策略,便是索额图出的。

如今却闹了这么一出,让康熙这个皇帝骑虎难下。

索额图现在也是一个头两个大,这个纳兰明珠还真是他的死对头,从小到大两人都是意见相左,尿不到一壶去,现如今在这等大事上还来扯他后腿。他不是不想上前表态,而是纳兰明珠完全占了理,跟他辩论落了佞臣之名是小,能不能说赢是真正的关键。

索额图没那个自信说服纳兰明珠这类嘴皮上逞威的家伙。

便在他左右为难之际,又有一人站了出来,工部尚书济世道:“明珠尚书说的不无道理,皇上在上书房与布库少年嬉戏,确实不该。但鳌太师也没错,人精力有限,适当游戏,放松放松,劳逸结合,也是一种养生之道。皇上安危关乎天下,不可小视。依臣之见,可在皇宫边角空出一地,让布库少年嬉戏。平时布库少年住在宫外,皇上有闲情的时候,可将他们招进宫来,一举两得。”

鳌拜大喜道:“好办法,济世大人这招好,皇上,我看就这么定了吧。”

康熙双眼一闭,心道:“完了。”布库少年逐出皇宫,即有被拉拢的危险,也不能执行擒贼擒王的计划:鳌拜作为国之大臣,怎么可能在皇宫的最角落接见他?好让布库少年动手?更何况四周没有屋舍,鳌拜只需大吼一声,立刻就会有兵马赶来……

所有算计,功亏一篑。

便是如此,康熙依然能够将一切怒火藏在心底,坦然自若的一笑,道:“就这么办,退朝。”

鳌拜、济世眼神一对,眼底皆露着冷笑。

除去这些布库少年,正是孤立康熙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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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各展其能

“混蛋!”

紫禁城上书房,满腔怒火的康熙终于忍不住心中的那股暴戾之气,将眼前的书桌猛的一翻。案几上堆积如山的奏章书本,笔墨纸砚,顿时飞了出去。书桌砸在地上,发出了一阵巨响。

两年的布置,两年的谋划,两年的准备,两年的期盼……

在这一日,一切的一切,毁于一旦。

即便康熙城府再深,也忍不住动了雷霆之怒,以掀桌子而发泄。

“皇上,索大人、曹大人求见。”太监战战兢兢的上前禀报,生怕在这时候触怒到面前这位“真龙天子”。

康熙强压下心头怒火,尽量保持着君王的风范道:“先收拾一下,宣他们觐见!”

大殿门口等候宣召的几名太监走进来,有条不紊地拾起散落在地的奏章书本,笔墨纸砚,整理完毕后他们向康熙躬身行礼,这才静静地退了出去。

索额图、曹玺先后走进了书房,行礼参拜。

如今朝堂之上,几乎一半都是鳌拜的党羽,剩下的大部分属于中立派,唯有一小部分是站在康熙这边的。在这一小部分人中,康熙只能信任索额图、曹玺以及少数的个别几人。

“平身吧!”康熙淡淡的说着,没有多余的表情。但索额图、曹玺都了解,康熙越是冷静,就越能表明他心头窝着的火气越大。

“布库少年,朕以下令让他们出宫,筹备了两年的计划,就这样因为一个谏言,可笑的无疾而终,朕不甘心呐!”康熙右手握拳,在桌面上重重的敲了三下。

曹玺摇头苦笑:“明珠大人,这是好心干了坏事。到了这一步,我们只能从长计议。”他也不甘心,历史只能记一个大概,而不是详细的过程。

鳌拜在大意下,简简单单的被一群布库少年擒住不假,但他手握皇宫禁军,麾下的镶黄旗猛将,遍布京师要处。若没有充足的准备,怎么可能压制的住这些只听鳌拜号令的骄兵悍将?他们的计划经过全盘考虑,做了充足的准备,打算在明年的五月,也就是安亲王岳乐回京的时候动手。岳乐是清太祖第七子阿巴泰的儿子,是清朝目前在战功上唯一能与鳌拜相提并论的人物,在军中有着不输于鳌拜的威信。有他坐镇,加上随行的亲兵,就算鳌拜的部下因为鳌拜被擒而造反,也能支持到勤王军的到来。

五个半月,只差五个半月,计策就能施行,如今功亏一篑,谁又能够甘心?但作为康熙的心腹谋士之一,他有义务在这个时候劝说康熙冷静。

康熙道:“朕知道需要冷静,但朕更想知道对付鳌拜的办法,不能在让他如此猖狂下去。天无二日,国无二君,大清的皇帝是我爱新觉罗玄烨,而不是鳌拜。”

索额图沉思了好一会儿道:“布库少年不成,也许可以用另一种方式实行这个计划。记得汉人里有一个叫专诸的好汉,吴王阖闾野心勃勃,欲杀吴王僚而自立。伍子胥把专诸推荐给阖闾,阖闾凭借专诸的一刺,掌握了实权,从而称霸。”

康熙摇头道:“朕早已想过此法,只是鳌拜身为我大清第一勇士,万夫难敌。寻常刺客如何能用,何况他身旁还有威名赫赫的三十二哲别,谁又有那个本事杀他。”

索额图默然不语,正是全无办法,他才提出刺杀,看看能不能铤而走险。…,

受到提示,曹玺神色为之一动,道:“索大人的提议让奴才想到一个人,胡德帝,此人武艺超群,只怕不会输于鳌拜,也许我们可以利用他来对付鳌拜。”

康熙眼中一亮道:“利用天地会?”

曹玺思绪展开,道:“不错,依照我们的原定计划,铲除鳌拜之后,立刻利用我们的眼线将京师与江南的天地会诛灭。如今鳌拜一时无法除去,我们也不能冒然对天地会出手,免得让鳌拜看出我们潜在的力量。既然要暂搁计划,还不如利用我们的眼线,挑唆鳌拜与天地会敌对,借助他们的势力对付鳌拜。我们可以暗中支援天地会,给他们一些便利,增加他们成功的机会。若成,大事可定,皇上可坐享其成。若不成,也是天地会做的,与我们无关。”

康熙大喜道:“妙极,妙极,爱卿无愧是朕的良谋,此事由你安排,务必步步为营,我们费了好大的心力才将眼线打入天地会,成为其中头目。要彻底铲除天地会少不得他的支持。若无必要,此事让他置身事外。当然如果非牺牲他不可,也只能舍小求大了……索额图,你尽量配合曹爱卿行事,务必成功。”

**********

鳌府。

鳌拜请来了李翔,将今日早朝上的事情如实以告,一脸的欢愉自得,道:“好久没有这么痛快了,康熙那小子表面上毫无所谓,真当我鳌拜看不出来吗?他越是这样,就越证明他的愤怒。哈哈,痛快,痛快。能够如此,全赖诸葛先生,我敬你一杯。”以前他虽有些看不起康熙这个皇帝,但每每称呼他都会带上“皇帝”二字,现如今直接称康熙了,可见他心中对于康熙,已经没有了一点的敬意。

李翔笑着举杯道:“太师这一招借力用力,实在高明,让皇上莫名其妙的挨了一巴掌,却不知罪魁祸首,只能将带血的牙往自己肚子里吞。”他将酒一饮而尽,眼中即有忌惮也有开心。

这一刻他已经完全确定历史已经改了,那些用来擒拿鳌拜的布库少年已经被逐出了皇宫。

康熙、鳌拜之间将会有一场斗智斗勇的决战,不论谁输谁赢,都只有一个结局,两败俱伤。

不过他想不到鳌拜会用这种方式来孤立康熙,委实高明。利用纳兰明珠的直谏,不动声色的砍掉康熙一臂,让康熙毫无察觉。

鳌拜真不是等闲之辈,就算他明白康熙的用心,也没有任何异动,是打算一点一点的除去康熙的依仗,彻底的孤立康熙。若事态如此发展下去,当康熙发现鳌拜存有异心的时候,他已经成为孤家寡人了。

看来火烧的不够,还必须加浇上一壶油,才能让两人彻底的正面对抗,兵戎相见。

这种背地里使暗招,危害还不够大。

李翔心中暗思,嘴里却道:“纳兰明珠终于皇上,不知太师用了什么高招,将他给用上了。”

鳌拜不屑道:“这些文人个个都想做魏征,既然他们想做,我就给他们这个机会,让他知道皇上有多么的荒唐。不用我出力,他们自个就站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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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高中会元

随着科举的来临,从全国各地涌向京师的学子多如过江之鲫。

虽然清朝无德,但终究是一个国家,唯一的国家。书生学子寒窗十年,想要生存,想要出人头地,投效的目标也只有一个。

李翔讨厌那些背祖忘宗的汉奸,对于这些学子却无多大的排斥。

毕竟读书人千千万万,总不能指望他们都捧着书本,一个个念着圣人之道,喝西北风吧。

京师风云暗涌,却又风平浪静。鳌拜与康熙斗了一场,以鳌拜胜利告终。

康熙失了一局,不敢妄动,鳌拜赢了一局,怕打草惊蛇,亦没有乘胜追击。彼此都在凝聚力量,等待时机,好做出致命一击。

他已经做到让鳌拜、康熙反目,剩下的就是更进一步,兵戎相见,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内战。

只要两人打的嗨皮,三藩必然会有意动。他也能趁机联合台湾郑家,利用定国军的实力,举起义旗,反清复明。

其实李翔对于要不要复明,并不是那么的重视,这只是一个口号,但反清却是一定要的。在这种局势下,他并没有冒然的选择火上浇油,而是决定考取会元,想方设法谋个一官半职,利用职权,来进行自己的下一步计划。

也许是知道他即将面临会试,曹寅、吴应熊这些人都没有来打扰他。

鳌拜因为已经确认了与李翔的关系,来的次数也少了,李翔自己在家也乐的清闲。他懒得看书,就算在怎么临阵磨枪,在四书五经与八股文上也不可能比得上这个时期的文人,索性看也不看,只是捣鼓一些化学实验,阅览兵书,练习枪法与醉拳。

不知不觉,两月即过,到了会试开考的日子。

李翔拿着这个时代的准考证,一块奇特的竹牌,走进了考场。

这个时代的科举考试是严苛的,数千计的学子能够考上的仅有两三百人,入取线极其的底下,有很多人考了一辈子,老了也没有机会考上。

经过了严密的检查,确定李翔身上没有带一个字的杂物后,让他走进了考场。

再他进入考场之前,有一个人兜里有一张洗烂的银票,因为贴在了衣布上没有发现,便被无情的赶了出去,剥夺了今年的科考资格。

这种制度古来有之,谁也无法改变,这个考生只能三年后再来了。

李翔看着被赶出去的书生,心道:“真希望三年后,他参加的科举是一个全新的,由汉人统治的朝代。”

会试考场处于完全封闭式,一人一个单独的小间,九天内吃喝拉撒睡全在里面,只要不走出房间,不开口说话,任由你在里面做什么考官都不会过问。

随着“咚”的一声钟响,宣布了科举考试正式开始,从密封的匣子中取出了试题,当众挂起。

主考官巡视考场,同考官逐一发下作答白纸。

李翔接过发给他的白纸,只是看了一眼,立刻目定口呆,一张雪白的试卷上面密密麻麻的填满了答案,连名字都写好了,根本不需要他动笔。更令他惊讶的是那一些答案的笔迹歪歪斜斜与他的字有着七成相像。

他作为一个后世人,平时用的多为钢笔圆珠笔,偶尔书法课用毛笔练练大字,类似古代用毛笔书写小字,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难了,偷偷的练习了好一段时间,才勉勉强强写出一点人样,能够辨认出来。…,

这模仿笔迹,模仿一手糟糕的字体,比模仿漂亮的的字体,更加困难。

这鳌拜手上还真是能人辈出。

李翔想着,将试题放在一旁,直接趴在了桌上睡觉……

第一天,睡觉……

第两天,睡觉……

第三天,睡觉……

三天一场考试,一共三场。

试卷交了上去,再次发了下来依旧是填满了答案的。

于是乎再次重复睡觉。

整整做了九天的牢,铃声一响,李翔逃跑似地第一个出了考场,嗅着外边的新鲜空气,忍不住长叹了口气,心悸道:“这种罪,只此一次,下次打死我,都不来了。”

二月天正是寒冷的时节,九天不洗澡并没有多大关系。真正让人难受的是上厕所,开始还行,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考场上下气味弥漫,整个考场就如厕所一样。

搞得他现在鼻子都失控了,久闻不知其臭。

“公子……”

“诸葛兄……”

李翔听到了熟悉的声音,抬头一看,人群中曹寅、桂仲明、百灵儿迎面走来。

李翔笑着迎了上去。

百灵儿说了一句:“好臭!”捏着鼻子,跑到一旁,一脸戏谑。

李翔瞪了她一眼,心想:好男不跟女斗。

曹寅道:“诸葛兄兴致高昂,看来对于高中,把握十足。”

李翔有些大言不惭的道:“下笔如有神……”事实上他一个字也没写,但他知道既然鳌拜满打满算的说给他个会元当当,试题的答案便不会找一个随便的人解答,有相当的水准,太过谦虚反而不好。

曹寅笑道:“本想请诸葛兄聚聚,让你放松一下,现在看来,还是改日吧!”

李翔莫名其妙。

桂仲明解释道:“公子双眼浮肿,这些天应该没有好好休息吧。”

李翔摸了摸双眼,确实觉得有些不一样,苦笑心想:“我能说这两个眼睛是睡肿的嘛?”他将话藏在心底,只能谢过曹寅的好意。

时间一晃即过,放榜的日子转眼即来。

在这激动人心的时候,有人欢喜有人愁,数千学子等的就是一个答案。

李翔亦不例外,他想看一看鳌拜真的是否那么强势,连着至关重要的科举都能操控。

不过他没去放榜的地方,而是在家里等曹寅。

依照流程礼部官员从数千名学子中,选出两三百成绩优异者,排定名次,上交康熙由康熙过目,然后盖印下榜。

曹寅作为一等侍卫,能立于康熙身侧,将会是第一个知道榜单的外人。

“恭喜诸葛兄……”曹寅声音远远的传来,待走到近处,高声道:“会试第一,恭喜诸葛兄高中会元,皇上对于诸葛兄的作答是赞不绝口,只是念叨了一句,就是字丑了点。”

李翔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整张考卷,只有字跟自己差不多,曹寅这话损的他厉害,不过得知答案心头也是一乐,暗忖:“古往今来,我也许算是最牛的考生了,这会元来的真容易。”

曹寅道:“在过几日,即是殿试,由皇上亲自出题,诸葛兄若能再得皇上赞许,也许今年的状元郎就是你了。”

这一听还有殿试,李翔登时傻眼。

ps:实在抱歉,昏头了,一直以为昨晚更新了,直到现在才发现,没有更新,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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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劲敌相会

紫禁城。

两百三十位贡士在礼部官员的引领下,走进了京师的中心地,被称之为皇宫的地方。

此次科举,只取两百三十人,这两百三十人除了走在最前头的李翔,基本上可以说是从万千人的竞争中脱颖而出的。

面临他们的是人生仕途上至关重要的一关,殿试。

殿试是由武则天创建的,通过朝廷殿试者为进士,只要身为进士,即可直接为官。如果淘汰,将会打为原形,一无所有。

李翔身为会元,会试第一,在一瞬间名满京城,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此次状元的大热门。

今日来到皇宫门口等候的时候,人人都亲热的上前打这招呼,但大多都存有忌惮之意,只要上了考场他们就是以毛笔对战的敌人了,而且在他们眼中李翔算是劲敌。

李翔对于这种目光,心底除了苦笑还是苦笑:今日他来这里完全是赶鸭子上架。论才学他这个四书五经没翻过一本,八股文是什么玩意,怎么写都不知道的人,怎么跟这些从乡镇到全国都脱颖而出的学子相比。

当初鳌拜让他参加会试的时候,他只以为只要在考场上睡几觉便成了。哪里想到还有接下来的殿试,经过曹寅提醒才回想起来,登时眼冒金星。他记得殿试自古是由皇帝亲自出题的,即便鳌拜有通天之能,也没有办法帮他分毫,就他那点能力,还不露馅了?

他找过鳌拜,鳌拜却不以为然的表示,殿试只是一个过场,考的并不是四书五经,只要不跑题不走调,他就有办法给他一个进士。

依照惯例,只要成为进士便可为官,不一定非要考取状元。当然考了状元,仕途会更加顺畅无疑。

不得已,李翔只能硬着头皮来了,只希望康熙别出太难的题目,使他这位会元贡士第一人不至于当众出丑。

穿过了富丽堂皇的宫殿,李翔他们来到了保和殿。

保和殿是紫禁城外朝三大殿之一位于中和殿后。初名谨身殿,嘉靖时遭火灾,重修后改称建极殿,清顺治二年改为保和殿。专门用来举办大宴接待外国使者以及科举殿试的地方。

保和殿规模雄伟,高达三十米,屋顶为重檐歇山顶,上覆黄色琉璃瓦,上下檐角均安放九个小兽。上檐是单翘重昂七踩斗栱,下檐是重昂五踩斗栱。内外檐均为金龙和玺彩画,天花为沥粉贴金正面龙。六架天花梁彩画极其别致,与偏重丹红色的装修和陈设搭配协调,显得华贵富丽。

踏入殿内,殿内的景象更是让李翔他们这群土包子目瞪口呆,殿内地面竟以金砖铺地,坐北向南设雕镂金漆宝座,闪闪生辉,大殿两旁摆着两百多张案桌,笔墨纸砚逐一齐备,案桌角上还有考生的名字。

李翔看着地面的金砖,恶意的想着:“早知道偷偷带点工具来,就算没考上就地挖一个小洞,也发财了。”

他们一行人在殿前列队站着,随着一声轻响,只听尖利的太监嗓音传来:“皇上驾到……”

殿内的所有官员贡士在第一时间跪了下去,唯有李翔一人鹤立鸡群的站着,犹豫了会儿,忍气跟着跪了下来,低着脑袋只用他一人听得见的声音低声叫道:“康麻子早死早死早早死!”

康熙箭步坐上那由雕镂金漆的龙椅宝座上,高声道:“诸位平身!”…,

殿中众人这才站了起来。

李翔抬头想瞧瞧康熙究竟长得什么样子,看着龙椅上身穿龙袍的人第一个印象就是年轻,其次是脸上的麻子,再次是他的个子,好矮。初步目测一下,估计就是一米五左右,他现在十六岁,便是再如何的疯涨也不会超过一米六。撇去这些不说,还算是容颜俊秀,眼精目灵,称得上相貌堂堂。

便在李翔打量康熙的时候,康熙也在打量着他。

李翔相貌不差,阳光偏带几分帅气,三七分的短碎发更是突出了这点,看的康熙也暗自点头赞许。

“不得无礼!”礼部官员见李翔光明正大的与康熙对视,吓出了一身冷汗,低喝道:“不得无礼。”

李翔莫名其妙。

康熙笑道:“无妨,这位便是诸葛正吧,朕看过你的答题,文采飞扬,委实不凡,希望你在这次殿试中亦能让朕另眼相看。开始吧……”最后一句,他是对礼部官员说的。

随着这一声开始,李翔他们相继坐到自己的位子上,等候康熙出题。

康熙犹豫了会儿,提笔洋洋洒洒写了两百多字,以作题目。

李翔的小心肝砰砰直跳,看着摆在眼前的题目,意外的松了口气,有两道题目,一文一武,一道是说某地水患频繁,收成底下,如何若为官,因如何处理。另一道是说地方叛乱,应该如何妥善因对。

李翔见题心道:“难怪鳌拜信心十足,原来殿试考的不是文采,而是实干。”

清朝科举完全沿袭明朝,科举制度首创于杨坚,盛于唐朝,经过近乎千年的发展,到了明朝已经非常合理了。童生试、乡试、会试考的是文化水平,而殿试则考实际干略,便是为了选择拥有相当文化水准又有实际干略的人才。

能够参加殿试,文化水准都不低,都是博士水准的,再考四书五经,没有意义。

李翔看着第一题,脑中突然想到后世的一首农谚歌谣,提笔便写:“春雷响,万物长。惊蛰春雷响,农夫闲转忙……冬耕无早,春耕勿晚。春耕抢墒,秋耕抢时。先耕高亢,后耕淤洼。先耕白塘土,后耕淤泥头……挖地如挖粮,整地如修仓。要想收水稻,田埂先修好。种稻靠埂,种麦靠沟。挖塘修坝,旱涝不怕。水利不修,有田也丢。打井修渠能防旱,丰收靠人不靠天。种不好庄稼一年穷,修不好塘堰一世穷。有地有井人当家,有地无井天当家。只靠双手不靠天,修好水利万年甜。靠天吃饭饿断肠,脑勤手勤粮满仓。旱年收不收,全在井和沟。种地不修沟,好比遭贼偷。春天不开沟,夏水无处流。田间开条流水沟,旱了涝了都能收。求天不如挖地。常向天上望,不如地下挖个塘。有田无塘,好像婴儿没有娘。旱田变水田,一年顶两年。小麦连年收,就怕偷懒不挖沟。旱田靠沟,水田靠埂。地堰开了口,跑了粮一斗。东逛西串,不如挑沟垒堰。明排暗浇有三利,防旱防涝还增地……一年富,拾粪土;十年富,种树木。种树十年,强似种田。栽树忙一天,利益得百年。一代栽树,辈辈幸福。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年之计莫如种谷,十年之计莫如种树。搞好四旁绿化,风沙旱涝都不怕……治山治水不栽树,有土有水保不住……”

这谚语是后世根据中国古人千年的智慧经验编出来的,包含了农耕治水栽树防水的道理,简单易懂。不过其中的一些无关紧要以及超时代的东西,都给去掉了。

至于第二题,李翔根据历史上康熙对付三藩的手段,洋洋洒洒也写了一通。

殿试要考一天。李翔发现自己才一个时辰就写好了,检查了一下无错,无聊的玩了一会儿毛笔,哈哈一打,瞌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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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金榜题名

康熙坐在龙椅上翻着由西方传来了一本数学理论,他作为这个时代最早接触西方科技的人,对于西方的文化同样有着极深的兴趣。他觉得西方文化有着完全不输于东方文化的水平,认为自幼学习东方文化的汉人已经很恐怖了,如果在让他们接触到西方文化,增长自己的见识,对于他的统治会有很不利的影响。所以他限制了西方文化的传播,尤其是枪械炮弹,这个能够动摇满清骑射传统的利器。

所以他情愿把这些西方的科技文化当成了自己的玩具,也不让它传播出去,让汉人学习。

便在他看的津津有味的时候,余光突然发现备受他看好的诸葛正正趴在案桌上呼呼大睡,眼珠子都惊讶的瞪了出来,隐隐生怒,心道:“这个诸葛正好是狂妄,敢如此藐视庄严的殿试?”

他对着身旁的太监一阵耳语,让他将李翔的试卷拿去给他,想看看到底他给出了什么样的答案。

康熙接过太监递来的试卷,看着寥寥数字,心头冷笑,中国治水农耕已有四千年的历史,史上的治水心得,随随便便都能写一本书。只凭这点字,便想治理水患,解决收成低下的弊端?

他一脸的不信,但随着一字一句的读下去,双眼渐渐充满了凝重,不可思议。

这类似于歌谣的东西,一字一句,竟然是至理名言,短短几百字的东西,包含了耕种要诀,治水防旱防沙等等诀窍。以精短的词语,变成了一首字字珠玑的歌谣,实在太让人惊讶了。

康熙重视农耕,那是国家的命脉,他虽然没有下过地,更没有种过田,但是研究过这方面的东西,有过了解。他不能确定李翔写的全对,但根据他脑海中的知识,却觉得字字在理。

尤其是后面关于植树抗洪治沙的,比起年年拨款修理堤坝,不如将水患消除与无形之中,利用树木来防止水土流失,控制减轻水患的发生。这比挖水渠,修堤坝更要看的长远高明。

康熙不得不承认,李翔所写的这短短的几百字,给了他莫大的震撼,这种感觉他这一生都极少遇到。

其实这是很正常的,这种农谚歌谣并非是胡乱编就,而是后人浓缩了几千年农耕技巧以及治水防沙防旱防涝的心得经验谈,被有心人编撰成歌谣。在农民百姓人人传唱的后世,自然不算什么。可在这尚未出现的古代,便如宝典一般珍贵了。

康熙往下看去,看着第二题眉宇间更是有着说不出的惊叹,他出题考的是实际,都是根据现实演变来的,这第二题半真半假,虽没有指名道姓,但暗地里却根据当前的情况,表示三藩叛乱,应该如何因对。

李翔写的便是根据历史上康熙与满朝文武商议的战术,分化诱惑,逐个击破,以拉拢为主,攻打为辅,先放任最强力的吴三桂,将随他反叛的枝叶斩断,让他孤掌难鸣,在以全国之力,对抗吴三桂一地。

反正这个战术到后来都是纳兰明珠、索尔图这类人想出来的,李翔也不怕提前说出来。今时不同往日,历史上没有他的出现,这个战术取得了奇效,现在他出现了,如此战术还能取到相应的成果?

康熙面对这足以打动他的战术策略,久久说不出话来,让太监将试卷送了回去,已经完全改变了心中想法,暗忖:“并非是他藐视殿试,而是对于他而言,自己出的题目实在太小儿科了,他的干略只怕会凌驾此次殿试的所有人之上,只是这字……”…,

科举考试,对书法很讲究的,特别强调书写,必须用正体,即所谓“院体”,字要方正、光园、乌黑、体大。从某种角度来看,书法往往比文章重要。

李翔睡的香甜,对于这些全无察觉。

日暮来临,李翔他们在礼部的引领下离开了皇宫。

对于李翔在考场上睡着一事,绝大多数的考生都报以了幸灾乐祸的表情,觉得少了一个强敌,高中的可能性越大了。

却不知道李翔对此毫不在意,他根本无心考什么状元,只要能够中进士足以。他自信写的不错,只需鳌拜推波助澜一下,考个进士因是不难。所以全无心理负担,过着如常日子。

阅卷日。

康熙将读卷管的品论都是收集起来,依照惯例殿试考试将有八名读卷官读卷,这八名读卷官都是当世显赫的人物。他们轮流阅卷,根据内容,写下各自的评分,加“○”、“△”、“\”、“1”、“×”五种记号,得“○”最多者为佳卷,而后就所有卷中,选○最多的十份考卷进呈皇帝,让皇上从中挑选出状元榜眼探花。

康熙看着面前的十份试卷,一一阅读。各有所长,但与李翔的答案相比,显然要差一个档次。尤其是治水上,大多都是老生常谈,重治,那有李翔的特立独行,以防为主。等水患来了在治,哪有事先防范更加重要?

康熙毫不犹豫的提笔在金榜状元下面挥笔写下了诸葛正三个字,接下来的探花、榜眼让他犹豫了片刻,最后写下蔡启僔、孙在丰两人的名字,让人将金榜发放下去。

读卷官见状元竟然是没有进入初选的诸葛正,各自愕然。

康熙道:“朕择人才,以干略为主,何必拘于书法?”

读卷官也无话可说,李翔的评分全部是“△”,便是因为书法的不足,而扣分的。

金榜随即发下,立刻引起了轰动。

李翔得到报喜,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可思议的心道:“怎么混成状元郎了?这状元也太好当了吧!”

他这么想其实大错特错了,科举取士,便如文人的战场,很多人考了一辈子,满头白发的时候,还是一个童生。他是因为鳌拜专权,让他渡过了最难的关卡,让他这个近乎文盲的人,混上了会元。

殿试考的是真才实学,李翔脑中有多了这个时代四百年的知识,论实学并不输于这个时代的人,能够拔得头筹,一举夺魁,也不为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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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最愚蠢的决定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

李翔终于感受到这句话的含义了,他来京师多日。除了因为鳌拜的另眼相待,在清朝上流人士中取得了一点声望以外,几乎无人问津,即便在天然居大闹了一场,也只是令人茶余饭后一谈而过。

但如今他走到哪儿都有人指指点点,各路文人上前搭讪,更甚至连上门来说亲的媒婆都不下三位数字了,一个说这家的小姐如何的大家闺秀,一个说那家的小姐如何的知书达礼,这个说天上一对,那个说地下一双……

这毫不夸张,因为状元实在太难的了。自从科举开创以来,涌现了数以百万计的举人和十多万名进士。但从唐朝起历史上第一位状元孙伏伽开始,到清末最后一位状元刘春霖止,在这一千两百多年间,产生的状元郎还不到六百位。大文豪苏东坡都曾发过“莫道登科易,老夫如登天”的感慨,足见状元之珍贵与不易。

苦读寒窗数十年,为的就是金榜题名,状元及第便是天下读书人的毕生追求。

类似于李翔这般轻松“大魁天下”获得三鼎甲之首的,古往今来,也只他一人。

这日李翔受到了康熙的召见,来到宫门口已有两人在宫外等候。

李翔瞧着有些熟悉,但却叫不出名字。

两人见到李翔,一并迎了上来,其中一个又高又瘦的成熟稳重的文士道:“诸葛兄,早就想去府上拜访了,只是实在脱不开身。以后同朝为官,相互之间,多多光照。”

另一个身形较矮,双眼如猴,很是机灵,笑道:“只怕与我们一样,便是去了也抽不出时间来招呼我们。”

李翔听两人一说,也猜到了他们的身份,暗忖:“两人应该就是探花蔡启僔、榜眼孙在丰了,只是不知哪个是蔡启僔,哪个是孙在丰。”他客套道:“彼此彼此,即是同届考生,也是缘分,自当相互扶持。”

三人客套一番,李翔也从两人的互称中得知成熟稳重的是探花郎蔡启僔,机灵圆滑的是榜眼孙在丰。

在内官的带领下,李翔他们三人来到了弘德殿。

弘德殿是康熙早朝之后,处理政务,接见官员的地方。

李、蔡、孙三人作为科考三鼎甲,依照惯例是直接入朝为官的,而且官位不会低于六品。

三人心中有数,今日邀他们齐聚,十之八九便是册封他们官职。但除了李翔以外,蔡启僔、孙在丰在进了皇宫之后,都有些拘谨忐忑。

两人见李翔一脸无所谓,各自佩服,心想:“无怪诸葛兄能得状元,这份镇定,远非我所能及。”

他们却不知李翔对于官位根本不在乎,他只想着混到朝堂上去,跻身入政,从而在康熙、鳌拜的头上浇些油,让火烧的更旺。

走进了弘德殿,行了参拜礼。

李翔依旧暗骂康麻子早死,来泄愤。

康熙笑道:“诸位都是饱学之士,国之栋梁,快快平身……”他话锋一转,道:“金科状元诸葛正上前听封……”

李翔再次上前跪拜,心中骂街,诚心让老子多跪一次是不是?这仇记下了,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反清成功,必将你康麻子擒与帐下,将自己磕的这些头,双倍的讨还回来。

“金科状元诸葛正文武全才,成绩优异,令人惊叹,实为不可多得之人才,特封虞衡清吏司员外郎。”…,

李翔不知这个虞衡清吏司员外郎是什么玩意,谢了恩站在了一旁。

蔡启僔、孙在丰却瞪圆了眼睛,望着李翔的背影,充满了羡慕以及震撼。

李翔不晓得清朝的制度,但蔡启僔、孙在丰却非常了解,他们属于三鼎甲,依照惯例三鼎甲可以直接被朝廷入用,在朝为官。但是这个为官也是有一个惯例,先于翰林院担任修撰,六品官职。这个职位负责修书,并没有什么实权,但却能与皇帝近距离接触,让皇帝考察他们的真才实干,然后予以重任,根据他们不同的干略,安排在不同的职位上。

这里有一个过程,在皇帝面前表现好的,通常只要一年便在朝中担任实职。当然如果得罪了皇帝或者表现的不佳,三年五年,甚至一辈子都只能呆在翰林院,吃六品皇粮。

而李翔却直接跳过了翰林院这道坎,直接担任虞衡清吏司员外郎。这个职位隶属工部,而且是从五品官员,升了一阶。如此待遇,古往今来都是极其罕见。在清朝更是从来没有这个先例。

其实这一切都归功于鳌拜。鳌拜深知李翔的能力,为了让他更好的为自己效力,已经为李翔铺好路了。他知道李翔的字是无法在殿试里过关的,所以不可能位列三甲,考上状元、探花或者榜眼。

李翔淘汰是必然的,他将会进入复考,也就是考取二甲“进士出身”,鳌拜过问不了鼎甲,二甲却毫无问题,哪怕李翔在二甲一字不写,也能考上“进士出身”,接着安排官职给他步步提升的机会。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他千算万算算不到因为李翔的睡觉,康熙在第一时间看了李翔的答卷,而是深受震撼,亲点他为状元。

这下鳌拜坐不住了,翰林院修撰能够近距离接触康熙,万一李翔在接触中受到了拉拢或者什么,对他大是不利。他还做不到完全的相信李翔,所以索性表示李翔才干无双,提议直接将李翔安排到工部任职,让他跳过翰林院,担任实干官员。

这样鳌拜满意,康熙却不干了,工部尚书济世是鳌拜的第一心腹,第一智囊,让李翔在他手下任职,岂不是将人才往鳌拜身上推?

他觉得李翔来京师不久,虽然跟鳌拜走得近,但彼此之前并没有来往,还是能够争取过来的,可不想放弃,灵机一动,索性就升了李翔一阶,让他担任虞衡清吏司员外郎。

虞衡清吏司虽然隶属工部,但它是负责制作火枪火炮等军用器械的地方。鳌拜一党大多都是满人,喜欢骑射,看不起火枪火炮,通常都是无视这个部门。因为制作火枪火炮离不开西方的技术,少不了洋人传教士的支持,这个部门与钦天监关系极佳。康熙又喜欢从钦天监的传教士这里学习西方文化,一来二往,虞衡清吏司表面隶属工部,但实际却属于一个跟康熙走的很近的独立部门。

康熙将李翔安排在虞衡清吏司在他看来正是一举两得,即堵住了鳌拜的嘴,又拉拢了李翔,两全其美。

他甚至为此沾沾自喜,但却不知,他做了一个一生中最最愚蠢的决定……

这个决定,为大清的灭亡,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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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巨大的宝藏

在事后李翔才从蔡启僔、孙在丰口中得知担任虞衡清吏司员外郎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

但他心底却不怎么高兴的起来,他更希望得到蔡启僔、孙在丰的位子。蔡启僔、孙在丰能从童生试、乡试、会试中一步步的踩着万千人爬上来,并不是李翔这种半吊子。属于那类真的文采斐然的才子,被任命为翰林院授日讲官兼起居注官,也受到了特别的待遇。

居注官是编写起居注的官员,古代皇帝为了向后人证明自己有多么英明辛劳,多么不容易,特别让人记载他宫中私生活外的种种言行,流传后世。如此少不了与康熙近距离接触,这样能更好的达成他的目的。

不过任命以下,也无法更改,李翔只好认命,这个时候,他还不知道康熙在与鳌拜暗斗的时候,送了他一份天大的礼物。

三人出了皇宫,找了一家酒馆喝酒聊天。

当说到彼此抱负的时候,李翔不能将反清说出口,只能道:“我是缅甸人,但自幼仰慕汉人千年文化,取姓诸葛,即是因为崇拜诸葛亮之故。来到京师,意外发现汉人生活艰苦,决定在大清一展所长之余,尽可能的将大清变成第二个唐朝,一个真正万邦来贺,文化灿烂的王朝。”他说的轻松,但心底却是清楚,就凭康熙、雍正、乾隆这些所谓“明君”,比起胸襟气度,便是加起来也够不着李世民的脚板底。他们只会愚昧无知的守护着满人那狗屁的骑射传统,闭关锁国,放弃真正的强国利器。

蔡启僔、孙在丰听了李翔的话,相继动容。

孙在丰道:“诸葛兄作为一个缅甸人都有如此广阔的胸怀,孙某实在汗颜。与诸葛兄一比,孙某真的落了下乘了。不怕两位笑话,我来参加科考主要目的是为了我那卧病在床的母亲与劳累一生的妻子。我孙在丰一穷二白,累得母亲妻儿跟着受苦,连母亲的治病钱也是靠娘子变卖嫁妆换来的。生活所需,只靠娘子为他人缝缝补补。我手无缚鸡之力,帮人书书写写,还不足以维持个人温饱。若不来参加科考,取得一官半职,这个家能够坚持多久,只有天知道了。”

李翔、蔡启僔相继动容。

蔡启僔道:“好男儿为家人奋斗,在是平常不过的事情,何来汗颜一说。愚弟佩服,敬孙兄一杯。”

李翔跟着道:“同敬,世人都说世人都说有国才有家,国在家之前,但我却不这么认为。一个男人生存在世上,对于国家,存在着义务,对于家庭,存在着责任。人有义务为国家出力,但更有责任维护家庭。若家庭都无法维持,自己的责任都做不到,谈什么履行义务。”

蔡启僔拍案道:“诸葛兄说的好,当浮一大白。比起二位,蔡某真的就逊色多啦。我出生官宦世家,父亲是前朝进士,官拜吏部侍郎、东阁大学士,从小就随父在京师受业,立志要与父亲一般,科举高中。但随后清兵南下,前朝灭亡。我至老家读书写字,自娱自乐。因家境殷实,无从官之心,大志也抛在脑后。是我父亲说服了我,他说人活在世上都有属于自己的价值,如今满汉不平,大多汉人都受着苦难。即有这份才学,何不尽己所能,造福百姓?为官一方,哪怕是帮助一人,也种好过碌碌无为。”

蔡启僔没有说明,但李翔、孙在丰都听出了他真实的意思,并非是大志消磨,而是不愿意出仕清朝,各自一笑,撇开了话题。…,

三人如此将心声吐露,关系立刻亲近了一截,无话不谈,直至夜幕方归。

翌日,李翔穿上了从五品的官服,在镜子前摆了摆姿态,觉得挺威武的,策马前去工部报道。

工部尚书济世正在早朝,但他早已经安排了虞衡清吏司的郎中乌尔泰接待。乌尔泰主管虞衡清吏司,正是李翔的顶头上司,但在李翔面前,他却问寒问暖,伺候周到,让李翔好几次怀疑这乌尔泰究竟是自己的上司,还是部下。

虞衡清吏司不受鳌拜一党待见,位于工部的最角落,要走好一段路。

李翔闲得无聊问乌尔泰道:“郎中大人,这虞衡清吏司究竟是干什么的?”

乌尔泰道:“也没什么,就是制作一些洋枪、洋炮的,根本不用我们动手,有什么问题交给洋人就成了。没有大事,六部里就属我们这个部门最是清闲。只要每天点个卯,就可以休息了。”

李翔根本没有听乌尔泰后面的话,只听了前面一点就足以让他动容了。

制造洋枪、洋炮,那不就是兵工厂?康熙竟然将他安排在清朝的兵工厂任职?

不知不觉,李翔加快了脚步。

乌尔泰擅于溜须拍马,得到济世的提醒,深知李翔与鳌拜关系匪浅,紧紧的跟在身后,用心讨好。

李翔来到虞衡清吏司,直接让乌尔泰带他到生产线上去,说是生产线,但实际上只有五十多人的小团队,分别负责制作组装休整,整个流程。而且他发现这个团队里全部都是袒胸露臂的满人与蒙古人,并无汉人。

李翔在已经组装好的枪堆里取出了一把,发现清朝的火枪,竟然也是先进的燧发枪,而且发火装置与他的那把英国燧发枪有些不一样,但结构之精妙,却毫不逊于他那把燧发枪,忍不住要来火药子弹,出了场房,在屋外空旷处,开了一枪。

他是这方面的行家,这枪一开,当即发现这种燧发枪已经有些过时了,不论射程命中威力都要远逊于他的那把,有些不如人意。

李翔将枪放了回去,问乌尔泰有没有设计图纸。

乌尔泰道:“自然是有的,洋枪这东西不能外传,图纸是不能随便给人看的。但诸葛先生在虞衡清吏司任职,以后也会接触到这方面,给你看看也是无妨。”说着,他带着李翔来到了虞衡清吏司官邸深处的一个铁门铸成的房间,打开了锁。房间不大,只有三个书架,书架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资料图纸。

乌尔泰指着所有图纸道:“这些基本上都是明朝留下来的,有火统、鸟铳、火绳枪,还有叫做神威大将军的火炮……你要的那种枪是经过一个叫毕懋康的明人改良过的,洋人叫他们燧发枪,比火绳枪好用多了。”他从右手边的一个架子上取了一叠关于燧发枪的图纸,交给了李翔。

李翔随意翻了翻图纸,一步一步介绍的非常详细,他来到存火炮制作图纸前,看着制作神威大将军的步骤,心想:“我如果在这里学会怎么造枪,怎么制作火炮,日后起兵,将技术传下去,岂不是能够自己制作火器,拥有强力的火器作为克敌依仗?”

他发现这个小小的房间,藏着无比巨大的宝藏,而他就身处宝藏之中。

第三十七章 研究发明

对于毫不重视火器的满人乌尔泰来说,那一张张一份份科技图纸都是没有大用的垃圾,其作用还比不上一份草纸。

但对于酷爱此道,且别有用心的李翔来说,那些科技图纸就是宝,而且万金难求。

正如乌尔泰说的,虞衡清吏司是六部部门中最空闲的,从阵容来看就知道了。

一个国家的火器所需,只靠五十多人的火器团队,就能满足,足见满清对火器是如何的不重视。

这五十多人的火器团队都在虞衡清吏司干了至少十年,经验丰富,一般的问题都难不倒他们。非一般的问题,作为门外汉也解决不了,只能去请更加高明的西洋人来处理,其他人站在旁边只能碍事。

虞衡清吏司的责任是负责督造军事器械,其他的环节也是一样。他们大多都是充当一个悠哉悠哉的监督者的身份,只要人在就行,流水线的制作系统,是容不得外人插手的。

面对这种情况,李翔高兴的几乎忍不住大吼三声。便是因为无所事事,他更能将心神投放至对火器的研究学习。

他先将自己负责的火器营详细的了解了一个大概,心中只有说不出的冷笑。

比起火器不断蓬勃发展的西方,清朝现在还是处在吃明朝老本的情况。

清朝的火器营用的火枪是明朝毕懋康发明的燧发枪,用的火炮是崇祯年间,经过汤若望改良过的“神威大将军”。四五十年了,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至于虎蹲炮、抬枪这些名震一时的火器,更是因为资料的流失,而无法制造。

李翔只是从只言片语中,了解这些利器的威力。

懈怠不前,这并非李翔冷笑的原因,真正让他觉得可笑的还是关于清军火器的配置,清军主力军分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其中满洲八旗与汉军八旗中配有火器营,有专门以火器作为武器的精锐军。

但是满洲八旗的火器营的配置竟然足足高了汉军火器营两个档次。

足可看出满清不是不知道火器的力量,反而正是因为太清楚火器的力量,所以才限制火器的发展,以防他们的传统骑射淘汰,以防汉人拥有了强大的火器支持,从而对他们造成威胁。

便是因为这种私心,以至于西方八国联军入侵的时候,中国人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去硬拼一杆杆的火枪。

李翔在火器营近似疯狂的吸收着各种技术,他本就热爱枪械,在这上面上很有天赋,在材料充足,又有详细图纸,还有一群技术工亲身示范的良好条件下,他不用半天时间就学会了燧发枪的组装。

不但如此,他还将府邸备用的英军燧发枪拆卸开来,将两枪做了一个鲜明的对比,每一个细节都认真琢磨,察觉出英军燧发枪的优势,将明朝遗留下来的燧发枪以英国燧发枪为样本,做了改良,成功的制作出了当时一流的火枪。

他当然不会傻的将这种技术送给清朝,而是偷偷的将火枪拆开分尸,将技巧牢记脑海,只待困龙出天之时,以此技术,组建一支当世第一流的火枪队,让那些信奉骑射的满人知道,科技是怎么玩的。

整整半个月,李翔都沉浸在火器的制造上,将清朝的现阶段制作的火器研究了一个透彻,至于那些尚未制作或者禁止制作的利器,他在无人的时候以鹅毛笔绘制下来,带出工部打算日后有机会研究。…,

他受到鳌拜一党的特别关照,康熙也有拉拢之意,在虞衡清吏司连乌尔泰这类主管都不敢得罪他,给了他的行动增添了许多便利。

有了一定的技术作为依靠,李翔自己开始入手研究短的燧发枪,现在的燧发枪基本上都是长筒枪,携带极不便利。在这个时期,西方已经有短筒燧发枪了,只是没有传过来。

李翔一直都觉得他们东方人不会比西方人差,西方人能够做到的,他们东方人一样能够做到。

经过他对于燧发枪的反复拆卸与了解,对于燧发枪已经有了很深的认识。他不怕失败,敢于放手一搏。

用了五天的时间,经过上百次的失败,李翔成功的制作出了东方第一支短筒燧发枪。整枝枪只有二十厘米左右。比起长筒燧发枪,短筒燧发枪威力要逊色许多,连三分之一都不到,有效射程只有二十米,但这已经足够了。

短筒燧发枪为得就是携带方便,而且在近距离使用,失去长筒燧发枪的特性,这是必然的。

有醉拳在身,随身又带着短筒燧发枪,李翔相信便是遇上胡德帝这类的高手,他也有自信将他撂倒。

就在他潜心研究火器的时候,京师突然之间,暗流涌动,杀机四伏。

鳌拜在无意中发现了天地会的一个分舵,亲自调集镶黄旗兵马,突袭分舵,击杀了十三条天地会好汉,包括了分舵舵主。

天地会不甘示弱,立刻就还以了颜色。

负责围剿天地会京师分舵的是鳌拜麾下的两位蒙古大将扎巴哈、穆尔。

扎巴哈以于家中莫名的丢了脑袋,在一旁的柱子上写着血淋淋的血字“以贼头颅,祭奠英灵,天地会,胡德帝留。”

穆尔得知扎巴哈的下场,吓得寝食难安,担心天地会的报复,所行之处必有大批人手保护。

今日他打算去鳌拜府找鳌拜商议个对策,带了整整一百二十位护卫兵护航,是平时的六倍。

一百二十骑缓缓而行慢慢转入通往市集的大街。

此刻在路的一端一辆双马拉动的马车缓缓驶来赶车的人头带竹笠看不清楚来人的面目。

领路前行的两个护卫一见驶来的马车毫无让道的意思连忙喝骂起来。

穆尔警觉的望着前方,便在他心神都让前方吸引的时候,劲气却压顶而来。

一道黑影如大鹏展翅,从天而降,穆尔还来不及出手,黑影一掌已经拍断了穆尔的脖子,他一手抵在穆尔头顶,另一手掐着颈部,一扭一拉,竟然硬生生的将穆尔的人头从身体上扯了下来。

他高喝一声:“告诉鳌拜,他的人头,我胡德帝预定了。”

黑影正是胡德帝,他单手打出重围,在其他天地会好汉的支援下,从容的离开了早已混乱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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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街上巧遇

胡德帝当街击杀清将,转瞬间消息以传达开来。

天地会与鳌拜的结怨来的突然,沉浸在火器研究中的李翔意外得到这个消息,不免暗自心急。在他的努力下,如今康熙、鳌拜以是势同水火,康熙不可能在轻而易举的除去鳌拜。

他们之间的决裂,只是时间问题。

天地会这突然插足,不管成功与否,都没有好处。

天地会成功,鳌拜命丧,等于帮康熙了一个大忙。天地会失败,实力将会受损。想要反清,必需将所有力量聚集一处,才有胜算。天地会的存在,举足轻重,这种无谓的损失,完全没有必要。如果动手的是胡德帝本人,那就更不是李翔愿意看到的:胡德帝重情重义,曾救过他一命,对他有大恩,更兼他是天地会的副总舵主首脑之一。首脑被擒被杀,这对天地会的打击,可想而知。

只是李翔现在除了干着急,也没有别的什么法子,他根本联系不上天地会。

这天是难得节假日。

自汉朝起,人性化的出现了官员休息制度,规定朝中官员可每五天返家沐浴,所以叫五日休。到了唐代改为“旬休”,也就是十天可休息一天。清朝也差不多,一月只有三天假期。

李翔本不在乎什么假日不假日的,他恨不得将所有时间都用在火器的研究上,但因天地会的事情,让他放心不下,决定上街走走,碰碰运气,也许能够发生巧遇,与胡德帝或者天地会的人遇上,说服他放弃刺杀鳌拜。

冬去春来,天气已经慢慢转暖。

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逛了一圈,李翔亦忍不住笑自己浪费时间,如果天地会真的是随随便便就在大街上能够遇上,只怕在十年前就被消灭了。

“算了,就当是放松一些绷紧的神经吧。”

如此想着,李翔与桂仲明走在南城的街道,左右都是小门小户,但此刻对于他而言却倍感情切,只因来往的行人大多都是汉人之故。他工作的地方只有满人与蒙古人,才发现混迹在汉人群里,也是一种快乐。

今日只有他们两人出行,百灵儿因为玩闹过头,不适应气候的转变,不再是唧唧喳喳的小鸟,变成了一只卧病在床的瘟鸡,只能病恹恹的躺着,羡慕的瞧着两人,老老实实呆在家里。

李翔意外发现大街上多了许多的文人,他们一个个都打扮的整整齐齐,光鲜华丽,都是往一个地方去了。如此情况,令人生疑。

“诸葛兄!”

李翔听到身后有人叫唤,还没有转身,一人以到他身侧,正是风度翩翩的的曹寅。

今日曹寅打扮的特别潇洒,内穿绛紫长袍,外罩青色儒衣,随身的长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把白玉折扇,正轻柔地摇晃着,一派悠然自得之状,说不尽风流倜傥、文质彬彬。

还没等李翔开口,又有三人随后赶上,意外是蔡启僔、孙在丰,还有一个不认识的中年书生,亦是一表人才。

李翔发现不仅是曹寅,连蔡启僔、孙在丰都是衣裳光鲜,打扮的整整洁洁。

“你们这是去哪?”李翔不免好奇。

蔡启僔笑道:“先来介绍一下……”他指着那个中年书生道:“这位是徐乾学,徐兄,二甲传胪,庶吉士……这位就不多做介绍了,新科状元诸葛正。”

科举取士,地位最高的称为三鼎甲,也就是状元、榜眼、探花三人。但每次科举不可能只选三人。于是又有了二甲、三甲会考,从殿试落选的人中,再次进行考核。中二甲、三甲者,也能称之为进士,不过是进士出身与同进士出身,比及三鼎甲的进士及第,相差甚远。…,

二甲传胪如同李翔的鼎甲状元,视为二甲第一的意思。

“久闻大名了!”徐乾学恭敬的作揖。

李翔赶忙回礼。

蔡启僔接着道:“徐兄的二弟徐元文是顺治十六年的状元,现任秘书院侍读。他的舅父正是当今大儒顾炎武,我与孙兄仰慕顾炎武先生久已,得知炎武先生正在徐兄家中,特往拜访。至于……曹兄,他嘛,那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了,呵呵。”他一脸调笑,别有深意。

因为职位需要,蔡启僔、孙在丰现在都在康熙左右,正好与曹寅这个侍卫一样。曹寅才华也是非凡,三人相处融洽,很快便称兄道弟起来,交情匪浅。

曹寅红着脸解释道:“这个……小弟我对炎武先生的义女仰慕至极……那个……”

李翔在江宁时就知道这单子事情了,还曾利用此事唆使曹寅救助李卫国,只是故作不知,道:“好了,这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男未婚配,女未嫁人,害羞什么。”

“相请不如偶遇,李兄不如也一同前去,舅父能与诸位英杰相聚,想必也很是高兴。”徐乾学隆重邀请。

蔡启僔、孙在丰连连应和,曹寅也想多找一人壮壮胆气,让他同去。

李翔颇为怪异的瞧了徐乾学一眼,也想见一见历史上那个喊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顾炎武究竟是何等人物,点头答应。

一路上徐乾学话不离顾炎武、顾云曦,再三表示,顾炎武文采如何了得,他有今日离不开顾炎武的指点,又极力夸赞顾云曦的能力,琴棋书画,无所不精,诗词歌赋无所不通。

蔡启僔、孙在丰仰慕顾炎武久已,听的是津津有味,曹寅倾慕顾云曦,也听的两眼放光。

唯独李翔觉得异样,他佩服顾炎武,但远不到崇拜的地步,至于顾云曦更是了,虽然听说长得貌若天仙,但终究只是传闻。一个人身在局外,看的清楚。心中顿觉这个徐乾学过于做作,存心讨好他、蔡启僔、孙在丰与曹寅,用心并非纯正,心想:“这家伙溜须拍马不露痕迹,若是为官,只怕是左右逢源,节节高升。”

他中心如此判断。

走过两条长街,来到了一处较为豪华的府邸。

在徐乾学的带领下,五人来到了大厅。

此时厅上已有三人,一个布衣书生,一个锦衣书生,以及一个道士。

看着那个道士,李翔几乎惊叫出声来,那道士竟是教他醉拳的傅老。

第三十九章 真正的大儒

李翔脸上有些激动,傅老在将醉拳传授他之后,又指点了几天他醉拳打穴的技巧,随后便再也没有出现过,他连一声谢都没有来得及说,今日意外相见,实在开心。

傅山见李翔也是一怔,随即摇了摇头,示意李翔装着不认识。李翔终究不是他的徒弟,他教李翔醉拳,只因彼此有缘,没有必要将他训练成第一流的高手。醉拳传授,缘分己尽,认识与不认识都没所谓了。

李翔心中固然不解其中深意,却也没有说话。

厅中的气氛本来比较僵硬,但自他们四人出现之后,锦衣书生打破了僵局道:“宁人,就是宁人,状元、榜眼、探花,外加一个二甲传胪,此次科举位列前茅的四人都聚集在此处了。也只有宁人,拥有如此面子。”

锦衣书生姓熊,名赐履,字敬修,官居秘书院侍读学士,是汉人官员中混迹的比较好的一个,因为对清朝辅政旧习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很得康熙看中。

顾炎武身受“黄培诗案”,熊赐履在傅山的出面下,出力颇多。

如李翔一样,顾炎武不耻叛徒汉奸,但对熊赐履这种并非明臣,倚靠自身才学,考中进士的文人,没有多大的排斥,上门表达了谢意。

一来二往,也熟络了。

这一日聚在一起,本是气氛融洽,熊赐履突然邀请顾炎武编修《明史》,话外之意便是邀请他入朝为官了。

顾炎武听了立刻绷起了脸,道:“果有此举,不为介之推逃,则为屈原之死矣。”直接表示,逼我仕清,不是学晋国的忠臣介之推逃到名山大川里躲起来,就学楚国屈原跳河自杀。

熊赐履接不上话来,直到李翔、蔡启僔、孙在丰、徐乾学出现,才让他找到机会转移话题。

李翔不认得熊赐履,但满朝文武却没有几个不认识他的。至于蔡启僔、孙在丰、徐乾学现在都在翰林院任职,熊赐履正是他们的顶头上司之一,彼此都很熟悉。

顾炎武一听堂下的三人竟所谓状元、榜眼、探花,也肃然起敬,由衷道:“原来你们就是诸葛正、蔡启僔、孙在丰,顾某久闻大名了,快快坐下,无需见外,顾某不过是年长你们几岁,论成就还不及你们呢。”

蔡启僔、孙在丰一脸谦逊。

李翔却是一脸的诧异,想不到反清反了一辈子的顾炎武,竟然会对他们这些为清朝效力的人那么客气。

其实李翔完全误解顾炎武这个人了,就如很多人一样,以为顾炎武这一类人都是那类死忠明朝的大儒书生,愿意为灭亡多年的明朝,奉献一身。

事实上完全不然。

顾炎武并不是愚忠,反而他的思想,非常的开明。开明到他敢于正式面对一个王朝的兴衰,而不是傻傻的愚忠一个朝代,傻傻的一意孤行,将梦想当作现实。在明灭以后,顾炎武不仅仅一心反清,还一直在思考着明朝为什么会被灭。

有人说是因为小冰河时期的到来,实际上这只是原因之一,但绝对不是关键。因为小冰河时期是全球范围性的,并非仅仅针对明朝这一个国家。当时的日本、朝鲜、女真,西藏乃至于印度等国都面临这个气候的困恼,但他们都没有如明朝一样,天下大乱,以致灭国。

真正造成明朝灭亡的原因很简单,便如汉唐宋一样,盛极必衰,这是历史必然的道理。…,

明朝后期的制度已经使得官员腐烂到了骨子里,百姓民不聊生,无以为继。要不然李自成、张献忠这类人也不至于,振臂一呼,天下人争先响应。

顾炎武曾说:“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

这句话被梁启超简易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其实这句话值得深究的,顾炎武说的不是国家,而是天下。他的这句话之前,还有一句,真正原话是“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而矣。”

意思是保卫国家的人应该是那些君王那些大臣那些吃着山珍海味的富人干的事情,正是因为有国家在,君才是君,臣才是臣,富人才是富人,若国家不存,君将不是君,臣将不是臣,富人将不是富人。所以保卫一个国家,是这些君王、臣子以及享受到国家待遇的富人应该做的事情。换一句话就是说,如果国家无道,百姓生活不能为计,吃饭穿衣都成问题,享受不到这个国家的好处,凭什么要百姓为这种国家而付出?

后一句话,点中了问题的关键。结合前一句话正是百姓没有必要为了国家而付出一切,但作为一个在这个时代生存的人,保护天下,保护自己的利益,却是每一个人应该做的事情。

顾炎武反清,并不是狭隘的因为清朝不是汉人的王朝,也不是因为他是明朝的臣子,从而反清。而是因为清朝等级分化太过严重,在这个时代,百姓如奴隶,没有自己主权,没有说话的余地,没有人生的自由,没有公正的待遇。

如果清朝能如秦末之后的汉朝,隋末之后的唐朝,五代十国之后的宋朝一样,立志发展,创造一个真正的盛世,让百姓过上真正安逸的日子,还天下一个太平,顾炎武未必会如此处心积虑的反清。

正是因为清朝做不到公正,处处重满轻汉,处处奴役汉人,才会有顾炎武、王夫之、傅山这类一辈子为反清事业奋斗的人物存在。

反清并不是一定为了复明,顾炎武反清就是为了天下。

所以顾炎武丝毫没有用歧视的眼光看待李翔、蔡启僔、孙在丰这类为清效力的汉人,反而为他们的成就而高兴。

清朝无德无道,并不代表李翔、蔡启僔、孙在丰这类人无德无道,若他们能够成为造福一方的良臣干吏,顾炎武只会为他们感到高兴。

李翔受到了时代的影响,只以为顾炎武反清是为了明朝,哪里能够体会他的这种为天下百姓而不为国家的高尚品德?

除了品德,顾炎武的才学也不是吹的,蔡启僔、孙在丰问了许多自己不能够理解的问题,他都能够一一的作答,而且答案让两人满意。

最后蔡启僔问了一个顾炎武都难以回答的问题:“顾先生,最近学生发现皇上常与比利时的传教士南怀仁学习西方科学,发现西方科学非常奥妙,比我们的文化有过之,而无不及,不知西方与我们东方的文化,先生怎么看?”

顾炎武不精通西方文化,自然无法说明,毫不掩饰的答道:“这个问题,顾某真不知如何回答了,说实话,我对西方文化一窍不通。不过我觉得文化并没有什么东西方之分。孔圣人有一句非常明了的话‘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如果你说的西方科学,真的高明,我们完全可以虚心学习,然后传给后人,这样我们即拥有我们自己的文化又学会了西方的知识,何乐而不为?”…,

李翔一直没有插话的余地,但因顾炎武这话动容了,真知灼见。顾炎武不但承认了自己的不足,还以开明的眼光表达了自己对西方文化的看法,叹道:“达者为师,顾先生这番话太高明了。若是有酒,拼得一醉,也要敬先生三杯。对于西方的科学,我有所了解,但就如顾先生说的,其实文化并没有国界。西方有科学,我们东方一样有。比如数学,说白了就是我们的算术,最古老的六艺之一。在比如科技,一切一切的源头,都来至于唐朝的火药。这些文化,我们比西方先进了数百年,甚至一千年,这些就是我们的科学。西方人从我们这里学去,经过他们的改良形成了全新的东西,这是他们的能力,也是我们的不足。我们就应该承认面对,然后吸取教训,予以反超。有竞争,才有进步。墨守陈规,死守老祖宗的东西,是没有出息的。要知道老祖宗的东西,也是老祖宗们创出来了。他们行,我们若不行,岂不是等于我们一代不如一代,永远靠吃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

第四十章 古典美人

李翔说的新颖,让在场的人眼中各自一亮。

人的思想是逐渐进步的,从春秋时期,孔子有教无类,打破了贵族的文化垄断,将文化带给百姓之后,百姓的明智不断的提高。尤其是发展至今,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

便如顾炎武的国家与天下分别之说,换做几百年前,哪有这种思想?

发展到这个时期,封建社会已经开始走向落幕,全新的思想变革,逐渐产生。

李翔的话在如今这个事情,算不上是天方夜谭,是能够让人接受的。

他续道:“老祖宗的东西,那是历史。我们作为后人,应当尊重保留,但不应该过于依赖。毕竟时代在进步,我们人也应该进步。落后便要挨打,如果有一天西方人的科技,凌驾于我们,谁能保证他们不会如历史上匈奴、突厥,这些强盗一样,眼红这片花花世界?”

他前面的话让人深思,后面这番话更若暮鼓晨钟,重重敲在各人的心窝处。

没有人怀疑他这些话的真实性,历史上已经有过太多血的教训,便是近年荷兰的红毛鬼子还不是一样频频对台湾出手?

“真知灼见!”顾炎武长叹道:“这四个字,应该送还给诸葛贤侄才是,‘落后便要挨打’说的粗俗,却是至理名言。”

李翔忙说不敢,他心底清楚,与面前这些人相比,自己几乎等于草包,哪敢猖狂,谦虚的紧。

讲多错多,所以他只是在特别地方发几句言,但往往因为时代见识的不同,足以让人眼前一亮。

聊了许久,蔡启僔、孙在丰心满意足,曹寅却是坐如针毯,他的才学不低,若再平常,有顾炎武、傅山这级别的大儒,他必然会与他们好好请教,但今日他心不在此,便如坐牢一样。

徐乾学察言观色,看出了曹寅的不耐烦,找了一个借口,领着诸人往后院走去。

李翔也瞧出了曹寅的急不可耐,调笑道:“子清兄,如此心急,让我也好奇起来了,不知那顾云曦究竟有什么魅力。”

曹寅便如纯情的小正太,羞红着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蔡启僔道:“在一次偶然之下,我与顾大家见过一面,当时惊鸿一瞥,影响极其深刻,至今依旧如新。若非当时我与夫人新婚燕尔,指不定亦把持不住,与子清兄一般了。”

孙在丰羡慕道:“蔡兄真是好运,我虽在江南,顾大家长得如何,无缘一见,只是在西湖曾听过她的一曲高山流水,琴音美妙,用绕梁三日来形容,亦毫不夸张。”

江南多才子,蔡启僔、孙在丰、徐乾学都是江南人,对于在江南活动的顾云曦都有所闻。

李翔听在耳中,对于那个“传说中”的才女也产生了兴趣,一个人怎么能够如此的完美?

来到后院,从下人口中得知顾云曦在西院的庭院赏鱼,一行人当即往西行去。

这来到西院口,远远就见一个俏丽的佳人守在了院外,她双手环绕前胸,一柄带鞘的长剑握在右手,神色严峻的瞧着走来的他们。

曹寅见是剑雨,脚下打飘,竟不敢上前了。想见时,思如潮水,可这即将见面却微微颤颤,左右摇摆。

“剑雨姑娘,表妹可在院中?我带了几位少年英杰,与她一见。”徐乾学恭敬的说着,老老实实的停住脚步,似乎还要等候通报。…,

李翔在后面瞧得暗暗咋舌,心忖:“这究竟是谁的家啊……喧宾夺主了吗?”

蔡启僔、孙在丰、曹寅等人却毫不在意,才女嘛,身份摆着,又岂是轻易能够见到的?

剑雨冷着脸道:“徐公子与诸位稍等片刻,我家小姐累了在里面小休,我去通知她。”说着,转身离去。

李翔不免嘀咕:“好大的架子。”

徐乾学略显尴尬,他大顾云曦二十多岁,辈分相同,但是表哥无疑。却不知为何,在顾云曦面前,他会不知觉的低人一等,便是这个表妹客居他家中,他也硬不起来。

蔡启僔笑道:“‘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香山居士这《琵琶行》用在此时最是恰当,诸葛兄稍安勿躁。”

李翔只好如此,左右一瞧,顿失发现曹寅落后他们好一大截,哑然失笑道:“子清兄,依照你这速度,只怕要等到天黑,才能一尝心愿了。”

蔡启僔、孙在丰跟着笑起来。

曹寅更觉得不好意思,一壮胆,大步走了上来。

正逢剑雨走出来道:“我家小姐请你们进去……”

李翔对顾云曦已经兴趣缺缺,但发现了全新的好玩东西,特地走慢一步,或拉或推,赶鸭子上架,欣赏一个小正太害羞的表情。曹寅今年十七,已经过了正太的年纪,但那羞羞的表情,与正太真的没多大差别。

西院并不大,但别具特色。

一亩地范围的院子,其中三分之二是一个大型的水塘,水塘上驾着四通八达的木桥,水塘四处假山、莲花、水竹,林立水塘上方,别有一番美感。

在水塘的中央,有一座八角形的水上凉亭,两道秀丽的身影在凉亭中。

李翔走上了木桥,无意中发现水中的游鱼都不约而同的往凉亭中间游去,好似聚会一般,聚集在凉亭四周,他心中疑乎,不会连这些鱼儿都被迷住了吧,沉鱼落雁的翻版?

来到了凉亭处。凉亭的石桌上上摆放着一面古琴,古琴样式古老,朴实无华,在琴尾处有些焦痕,一位国色天香的美人儿正坐在正面的竹凳上,见他们到来上前相迎。

李翔终于见到顾云曦的庐山真貌,一看下,立时呼吸顿止,由衷在心底赞叹:“果然是一位倾国倾城的佳人。”

眼前的佳人姿容绝美,那对秀眉细长妩媚,斜向两鬓,是罕见的凤眼蛾眉,配合著她修长曼妙的身段,宽大的雪白汉服,修美的玉项,洁白的肌肤,辉映间更觉高雅多姿,明艳照人。尤其走动间垂在两旁的一对广袖,随风轻摆,显得从容大气。

在她的身上找不到任何一件值钱的装饰品,也看不出任何的打扮的痕迹。便是这没有多余的装饰,没有任何的打扮,完完整整的一份素颜,胜过万千精心修饰装扮。

论姿容顾云曦比他见过最美的秦吟雪,尤要胜过三分。论气质秦吟雪是英姿飒爽的英雌,而顾云曦却是一个浑身上下充满古典气息的美女,不相上下。

李翔纵然对顾云曦没有什么好感,此刻还是忍不住多看了好几眼。

蔡启僔、孙在丰、桂仲明也差不多,至于曹寅更是看呆了。

李翔收回了目光,落在一旁的侍婢身上,竟也是位清秀靓丽的可人儿,只可惜与顾云曦站在一起,却成了装饰的绿叶。

“咦!”当目光落在侍婢嘴唇上的时候,发现那樱桃小嘴闪闪发亮,目光回到顾云曦脸上,想起塘中游鱼,忽道:“什么味道,好香?”

侍婢跟着脸色一变,道:“哪,哪有什么味道。”

顾云曦神色如常,那又深又黑双眸,在李翔脸上一瞟,浅浅一笑。

不知为何,让美人儿如此娇媚的一笑,李翔非但没有任何销魂,反而背脊凉飕飕的,觉得有些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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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意外的定计

李翔哪里闻到什么味道,只是他身处险地,频频跟鳌拜这类人打交道,处处步步为营,心思目光比以往敏锐了十倍不止,常常去留意一些,平常不会去注意的地方。

在走上木桥的时候,意外发现水中的鱼都往亭子那边游去,一大票的各类游鱼聚集在凉亭附近。那个什么沉鱼落雁,自然不符合实际,一般来说,发生这种情况只有一个可能,喂鱼。

李翔一开始也没有想的那么深,但见那婢女嘴唇湿润,分明是吃过东西的样子,那顾云曦也没有休息过后的懒散,几种异样的感觉一综合即得出了一个有趣的结论。

顾云曦根本就没有休息,而是在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东西:如果是单纯的吃东西喂鱼,那有什么见不得人好隐瞒的?

好奇心,人皆有之。

李翔较之常人更甚,忍不住多嘴一问,想看看两女的反应。

顾云曦表现的平静无波,没有任何异样,显示出了泰山崩塌也面不改色的从容镇定,那侍婢便做不到了,心虚的回了一句,真以为李翔闻到了什么,露了馅。

“想必是顾云曦与侍婢在吃着某些见不得人的东西,得知他们到来,匆忙间将吃的东西丢在了池塘里,引起了鱼儿的争抢。”

李翔得到了这么一个答案,有些心满意足了,但不知为何,让顾云曦两眼一触,浅浅一笑,会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

“表哥,给小妹介绍一下吧!曹公子与这位蔡公子,小妹识得,有过几面之缘,至于这几位却是第一次相遇了。”顾云曦轻柔的说着,如黄莺鸣叫般的声音从口中吐出,悦耳动听。

蔡启僔惊叹道:“不过一面之缘,顾大家依旧记得蔡某,三生有幸。”

徐乾学如若应声虫,完全让顾云曦掌握了主动,连连点头介绍了李翔、孙在丰与桂仲明。

顾云曦道:“原来是今科三鼎甲的才子齐聚,云曦真是莫感荣幸。云曦这里正好有些问题想找高人求解呢……”

蔡启僔忙说不敢。

孙在丰道:“顾大家义父乃当今大儒,我几人哪敢班门弄斧。”

顾云曦却道:“学无先后,达者为师。不同的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见解,义父固然才学经天,但仅是个人理解,并不代表就是一切正理。三位能与万千学子中,拔尖而出,自非等闲,自有独特见解。”

说着眼神一瞟,落在了桂仲明身上道:“桂公子站如劲松,气势如渊,护主万里而行,勇武忠贞,云曦佩服。”她盈盈作揖,桂仲明顿感受宠若惊。

说着又来到曹寅面前,二话没说,即拜了下去。

曹寅见梦中人站在面前,如此近距离接触,一时间如堕梦中,见她如此大礼,手足无措,扶也不是,不扶也不是,忙道:“顾大家,你……”他惊愕的说不出话来。

顾云曦道:“江宁李卫国一案,若非公子仗义执言,抱打不平,真凶焉能授首……云曦敬重公子敢于在这种局势下,为我们汉人说话出头,当受一拜。”

曹寅登时挠了一个大红脸,心中又惭又愧,若不是那个道士,他未必会出这个头,便是出了这个头,依旧没能让真凶授首,长叹道:“顾大家此举真是羞煞我了,曹寅无能,费尽心力,真凶依旧逍遥法外。”针对此事,他还特地去找了他的父亲曹玺,曹玺早以知道此事,如同康熙一样,让他不要过问,暗里表示只要康熙在,便是噶礼再奸杀十个乃至一百人汉人,也不会受半点惩罚。至于为什么,曹玺知道,但并没有告诉他。…,

顾云曦也是一阵惊愕,如李翔一样,得知噶礼被判死刑,也以为他必死无疑,哪里想到他竟然还活着,神色百转,无奈长叹:“不管怎么说,曹公子已经尽力,只是时代如此,无可奈何。”

说起李卫国一案,蔡启僔、孙在丰、桂仲明几人都是义愤填膺。

李翔却暗道:“厉害!”

这顾云曦真是一个不简单的人物,短短时间将他们都拢络了过去,连他自己都不知不觉的产生好感,但令他意外的还是顾云曦竟会对李卫国如此重视,更想不到曹寅对于“噶礼”一案,用上了费尽心力这四个字。

在京师混的久了,李翔越来越知曹家在康熙心中的地位,曹寅为人正派,他说费尽心力必然不假。曹玺在江宁会为李卫国出头,来到京师,想必也不会坐视不理,康熙在此事上完全不理会曹家,难道说这个噶礼在康熙心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子?

他心底嘀咕,暗自琢磨,脑中突然想起噶礼的父亲扎海,因为他有心为李卫国报仇,特地关注了噶礼背后的势力。噶礼是镶蓝旗满人,出生于伊尔根觉罗氏。这伊尔根觉罗氏是满清的八大姓氏之一,地位相当显赫。扎海官居镶蓝旗大将,手中握有镶蓝旗六千旗兵,并且驻扎于京师附近,护卫京师安全。

这扎海与鳌拜一般,都是同一时期的大将,战功彪炳。鳌拜领兵的时候,扎海还曾经协助他破敌,受到了鳌拜的提携。两人走的很近,关系密切,应属于鳌拜一党。

当年噶礼在京师惹事,即是鳌拜出面保住的。

如果保噶礼不死的是鳌拜,曹寅此刻完全能将一切推卸到鳌拜的身上,但结果没有,从他的口中,李翔听出了一点点对于康熙姑息养奸的不满。可见保噶礼的不是鳌拜,而是康熙。

康熙有什么理由保一个敌对党派的噶礼,而且还情愿为了他与亲信曹家闹得不愉快?

“皇上亲自下达的免死罪,谁敢杀我!”

这时李翔脑中浮现在长城时,噶礼面对曹寅的质问,嚣张的回话。

莫非……

他想到一个可能,康熙会不会早就拉拢了扎海,他需要扎海手中的六千旗兵,所以对噶礼处处纵容。

心念至此,李翔眼中一亮,发现这个想法并非完全不可能。鳌拜掌握京师大部分的兵权,康熙想要取胜,手中必须要有一定的实力才行,历史上他擒鳌拜,擒的轻松容易,可布局未必就如此的简单?

这个扎海,兴许是康熙手中一支没有用上的奇兵。

鳌拜现在之所以没对康熙动手,实是因为康熙实力太弱,根本不足以与之对抗,如果让他知道康熙还藏有奇兵,那结果将会如何?

笑容浮现,李翔对于如何火上浇油,本没有什么头绪,却意外的因为这一次相聚,有了初步的计划。

他回过神来,登时发现顾云曦、蔡启僔、孙在丰、曹寅等人一个个都瞧着他。

顾云曦幽幽道:“诸葛公子再想什么,笑得如此开心,云曦叫了三声也不曾理会。”

李翔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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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女王?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一种感觉,李翔觉得眼前的这位堪称绝世的古典美女,身上有一股可怕的气息,让他有点不寒而栗,见她幽幽逼问,忙打起了马虎眼,哈哈笑道:“临时想到了一件事情,走神了,勿怪勿怪。”

顾云曦眼珠子一转,并未多问,只是笑道:“原来如此,还以为公子看不起云溪,不屑与云溪说话呢。刚刚蔡公子说公子精通东西双方文化,在江南我曾与一个传教士有过短暂的接触,他说我们东方太落后拉,就跟土著一样,什么都比不上他们西方。说什么他们比利时人是世界最聪明的人,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他叫南怀仁,就是现在的钦天监监副。不是我背后说人坏话,此人确实是傲慢无礼,狂妄之极,便是被贬江南,依旧很是跋扈,与另一位受人敬重的传教士汤若望相比有天囊之别。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南怀仁确实很有本事,做的几个简单的实验,让我们哑口无言,不知如何应对。难道我们几千年的文化,真的比不上西方?”

她说道后面,脸色沉重,已经没有了笑意。

李翔听到顾云曦说起南怀仁,脑中也想起了一件事情,就在十多天前,康熙要求制作六门神威大将军。也许是因为手艺生疏,还是什么原因,造出来的火炮威力大减,远远比不上明朝时期的。不得已求助于南怀仁,南怀仁三两下解决了问题,一脸傲慢的表示问题处在何处。

他当时一心研究,兼之受辱的又是那些满人蒙古人,也没有出头,想起此事即知顾云曦说的不差,冷冷笑道:“王婆卖瓜,自然是自卖自夸。在我看来,落后的不是技术,而是制度。现在的西方处在一个文艺复兴的阶段,就如当初的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战国,百家争鸣,各种学说的产生,各种理论的碰撞,一个个先烈,不断的求实求知,创造出了华夏文化。完全可以说,华夏文化源于春秋战国。现在的西方正处于这个阶段,所以他们在短短的百年里,从我们眼中的土著,一跃成了科技的领军者。但华夏毕竟有上千年的文化为基,他们想全面超过我们是不容易的,充其量就是科技领先一些而已,差距并不大。”

李翔说的是事实,现在的西方还是处在复兴阶段,在工业化到来之前,东西方的文化差距并不大的。直到工业化的来临,东方文化的倒退,这才导致了彼此科技距离的拉大。

他想到一事,接着笑道:“所以南怀仁说东方与西方相比就是土著,完全是扯淡。他们的科技胜过我们,但其他地方比起我们来才更像土著。据我所知这个时期的西方人几乎是不洗澡的,随地小解乱丢垃圾是人人都不以为意的事情。”

听李翔说的恶心,顾云曦、蔡启僔、孙在丰等人听的是目瞪口呆,作为一个极其讲究爱干净的民族,实在难以想象一个人从来不洗澡是什么情况。

站在顾云曦身后的侍婢愕然道:“真的假的?那可不臭死了。”

李翔笑道:“自然是真的,你说的臭也不假。他们一个个身上都散发这一股恶臭,需要用香水来掩盖。富人嘛依靠香水比富,而穷人聚在一起就是臭味相投,久闻不觉其臭。不到西方自然觉得西方是天堂,到了西方保证会发现那是地狱。”…,

顾云曦若有所思的一笑,漫不经心的道:“听公子这么一说,似乎去过西方?”

李翔心底暗惊,跟着漫不经心的答道:“西方是没有去过,不过缅甸有很多西方人,听他们说的。他们很好奇我们东方人为什么天天洗澡,就算适应了我们这里的习俗,他们也不会像我们这样经常洗,身上依旧会有股味道。”

顾云曦似乎对西方文化很感兴趣,问这问那。

李翔处处留心,一一作答。

最后顾云曦感慨道:“西方文化果然有它的独到之处,让云曦大开眼界。”说着她起身隆重一拜笑道:“多谢诸葛公子指点,云曦受益匪浅。日后若有机会,必将上门请教,希望公子不吝赐教。”

李翔闻言,暗叫不好,撇了曹寅一眼,果真这纯情的家伙,两眼冒出了异彩。

顾云曦道:“为谢诸位今日指点,云曦以一曲相赠。”说着,她双手搭着琴弦,轻轻弹奏。

悦耳动人的旋律从顾云曦的指尖传来,在琴音的安抚下,众人进入了另一片天地,翠木葱葱,鸟语花香,让人的心沉醉在一片宁静祥和之中,仿佛身在寂静的夜晚,面前是一片宽广的湖泊,湖泊上倒映着一轮明月,看不见一丝的波纹,平静安详,将一切暴戾全部带走。

李翔并不懂音律,但是在顾云曦那双妙手之下,整个人少进入了少有的空明境界,精神松弛,头一歪靠在凉亭的柱子上睡去了。

当他醒来的时候,天色以近昏暗,身上披着一件毯子,四周以空无一人。

李翔扭了扭隐隐作痛的身子,只觉着精神大好,发现这个把时辰的睡眠,胜过几天几夜。皆因身心放松之故,李翔年纪不大,凭借机智与鳌拜这类人为伍,几乎费劲心神,才有今日。

人有心事,难以安眠,睡觉质量极差,音乐有让人心平气和的魔力。

顾云曦乃琴中圣者,所奏的乐曲深入人心,舒缓了李翔的压力,促使他心平气和的睡去。这一觉的质量,远胜于平常多日休息。

为了不吵着他,顾云曦与蔡启僔、孙在丰等人换了一个地方交谈,见李翔醒来,一并告辞离去。

顾云曦亲自送他们出门。

顾云曦身后的那个婢女小莲瞪着李翔离去的背影道:“可恶的家伙,鼻子那么灵,肯定属狗的。”

顾云曦摇头道:“并非是他鼻子灵,而是心细如发,察觉了异样故意试探。是你笨,自己露底了。”

小莲听了更是瞪圆了眼睛气急败坏的道:“就知道他不是好东西,云曦姐的琴声那么优美,他都能听睡着,还诓我,可恶可恶。”

顾云曦轻轻的道:“他睡着是因为太累,这个诸葛正绝对不简单,我觉得他不是一个来追求发展的王子,以他获得的成就,在清朝绝无二人。如果真是来清求发展,他不可能那么累。不过……”她脸上突的露出了森然的笑容,让她整个人的气质彻底改变,不在是古典美人,更像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王,“接下来一段时间他可有得忙累,剑雨,将我欣赏诸葛正,喜欢西方文化的事情传出去。”

笑容过后,顾云曦又恢复了古典美人的模样,心道:“希望能够借此让那么固步自封的读书人在了解西方文化的同时,意识到知道西方文化并不亚于东方文化,从而认真的学习自己不具备的知识。”

第四十三章 风波将至

李翔、蔡启僔、孙在丰、曹寅一行人走在回家的路上。

蔡启僔、孙在丰笑问李翔,顾云曦琴声如此优美,为何能够睡的如此深沉。

李翔也不知何故,曹寅双眼委屈的往李翔身上瞄着,明明是自己有追美之心,怎么觉得成了拉皮条了,他们聊的那么欢乐,自己话都搭不上。

李翔让他瞧的很不自在,苦笑道:“天晓得会出现这种情况,最多我吃亏点,教你一些西方的知识,助你抱得美人归。”

曹寅双眼一亮,这才笑逐颜开。

李翔回到了府邸,脑中想着今日的收获,写了一封信,打算明日交给济世,让他带给鳌拜。

如今他以入朝为官,但并没有走进鳌拜党这个圈子里,李翔暗自向鳌拜表示,如果他公然走进圈子,将失去与曹寅、康熙接触的机会,发挥不出自己存在的意义,不如划清一点距离,反而会有奇效。

鳌拜为人自负,相信李翔在工部里翻不出他的手掌心,也应了他的要求。

故而现在李翔基本上不怎么与鳌拜往来,有事情商议,大多都是通过工部尚书济世的传达。济世作为李翔的直系上司,与李翔走得近,并不会惹人怀疑。如果扎海真的归降了康熙,一但让鳌拜察觉,那就有好戏看了。

他将书信放好,走出书房来到了院子里,练习了一会儿醉拳。就算再如何的忙碌,他每天都会抽出一点时间来练习醉拳与枪法,在这个乱世必须要有一套防身的绝技,这是最起码的生存之道。

醉拳繁琐变化无常,李翔仅是练习招式就足足用了三个月,便是如今他依旧没有做到将这套功夫融会贯通。

“不错,比起原来是生硬,已经好了很多,足见你这段日子没有荒废。”

便在他收拳的时候,身后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李翔大喜转身,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声:“傅老!”他对传授他绝技的傅老存有感激之心,今日发现傅老是傅山,又旁敲侧击从蔡启僔、孙在丰等人口中探出傅山的事迹之后,对于这位奇人从感激变为了敬佩。

傅山点头道:“你习武时间不长,又错过了最佳年纪,勤能补拙是令你增强实力超越自身的唯一之法。你如此用心,也不枉费我将此拳法传授于你。”

李翔上前深深一拜,道:“傅老授技之恩,晚辈铭感五内,无以回报,请受晚辈一拜。”他本有心答谢傅山,如今得知对方是当今著名大儒,这一拜更加真诚了。

傅山毫不做作的受了这一礼,方才道:“原本以为再无相见之日,却不想今日意外相聚。足见你我缘份实在不浅,我明日即将南下,今日来找你,实是有事相求。我那好友顾炎武生性倔强,常得罪人。似乎命中放煞,常受牢狱之灾。十年里被关了三次,次次都有性命之忧。你身为今科状元,前途无量。若我这好友再出意外,还望你能够出力相助。”

李翔道:“傅老相托,晚辈自当尽力而为。只是晚辈好奇,傅老一代奇人,怎会莫名传授我拳法?仅是因为缘份?”他原来是信了傅山缘份之说,但今日得知傅山的真实身份,当即起了怀疑。

傅山早年抗清,现如今在不在抗清第一线无法确定,但可以肯定,类似他这类人不会为了“缘份”就将自己最新创出来的绝技,传授给他这个与鳌拜、清朝走的很近的他国小王子。…,

他甚至怀疑傅山是不是知道了他的身份。

傅山人老成精,哈哈笑道:“你也不用试我,正如你想的一样。我早已知道你的身份,你叫李翔,并非是什么小王子诸葛正。我虽不知你的目的,但小胡说你可信,那就一定有可信的理由。”

被识破身份,李翔先是暗惊,但听傅山说起“小胡”心中大动,知道他真实身份的不多,只有寥寥数人,名字中带有胡字的,唯有一人,低呼道:“傅老说的小胡可是胡德帝胡大哥?他来京师了?”

傅山点头道:“不错,是他告诉我,你的身份。”

李翔大喜,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当即道:“傅老可否立刻找到胡大哥,让他停止对鳌拜的报复。他如此行为,实是愚蠢至极。先如今鳌拜与康熙以渐渐如同水火,他们之间敌对指日可待。清朝即将陷入内乱,到时候清朝实力大损,反清时机亦将到来。如果这个时候鳌拜遇刺身亡,等于帮助康熙这个皇帝荡平内乱,毁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他知道如果不跟傅山说清楚,傅山是不会贸然去找胡德帝的。

就如傅山信任胡德帝从而信任李翔,李翔此时也选择了信任胡德帝从而信任傅山。

傅山动容道:“原来如此,你佯装缅甸的小王子就是为了挑唆康熙与鳌拜的关系,让他们相互内斗,以减弱清朝的实力。果真好算计……”他突然弯腰作揖,道:“义士与虎狼为伍,一个人默默为反清事业干着实事。比起我们这些名望集于一身却什么事情也干不了的所谓大儒,强上百倍。”

李翔忙道:“不敢。”

这个人有个人的难处,易地而处,他也不敢保证能做的比顾炎武他们出色。他们干不出成绩,那是为名声所累。他们每到一地,便有万千双眼睛盯着,能干出点成绩那就出鬼了。

他们这些大儒存在的意义并不是反清,而是一面旗帜,能够号召天下才干之士的旗子,并不需要干出什么成绩,只要维持住那至高无上的名望,便是在为反清出力。

傅山告辞离去。

李翔看着傅山失去的身影,长长的吐了口气道:“这下好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傅山离开了李翔的状元府,直奔天地会京师分舵。

他乃当世奇人,游历天下,行侠仗义,多次帮助天地会铲除地方贪官恶霸,当年便救过天地会的创始者万云龙一命,被总舵主陈近南亲命为第一客卿。他虽不在天地会任职,可地位却仅次于陈近南、胡德帝,对于天地会在京师的几个分舵,了若指掌。

来到城南的一处豪宅,见左右无人,以不同的规律敲打着屋外的门环,对了暗号,被人迎进了大厅。

坐了不久,一个健硕的男子大步而来,他一面风霜,脸上有一道由眼下斜落至唇角的刀疤,非常恐怖,“在下天地会堂主向华银,见过傅老。”

傅山心急李翔的大事道:“你们副总舵主在哪,老夫有急事要立刻见他。”

向华银迟疑道:“副总舵主现在在策划如何刺杀鳌拜一时半刻抽不开身,不知傅老的急事可否对我说来?”

傅山急切道:“与你说也没有用……”他说着拿出了一块漆红色的令牌道:“此乃万云龙之天地令,此令一出,天地会上下皆听号令,立刻带我去见副总舵主。”

向华银立刻抱拳道:“遵命,但还请傅老稍等片刻,我只知副总舵主大致在哪个分舵,具体是哪个却不清楚,容我出去问一问。”他转身过去的时候,眼中闪过一丝利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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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偷袭

昏暗的街道,向华银领着傅山游走于小巷中,穿来插去,四周充斥着鸣虫的叫声。

“非常时刻,处处需得谨慎,从小巷走,绕一些远路,可保万全……”向华银回过头来与傅山说话。

傅山正待开口,突然察觉有异,正前方一道银光闪过,一支冷箭突的直射向华银后心。

“小心……”傅山面色为沉,低喝一声,身形一闪,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挡在了向华银身前,左手轻轻向上一挥,与箭头侧面撞在一处,箭羽便如撞上了铁石物一般,立即磕飞。正待应战,冷不防后心传来一阵剧痛,身后的向华银不知何时手中已经多了一把匕首,重重的刺入傅山后心。

这一下变故突如其来,傅山武功之深,虽已到了化境归一的最高境界,天下鲜有敌手,但为救向华银心神都让未知的敌人吸引,哪能料到被自己救的人会在背后如此给他一刀。

在向华银身后的两名天地会成员蓦地见此变故,都惊呆了,不察之下,让左右两人一人一刀,插进了胸口,横死当场。

傅山突觉腰间剧痛,呼吸登时闭住,转身一掌,打在了向华银的胸口。这一掌无声无息,却硬如钢铁,将向华银整个人打飞出了三丈。他道袍一卷,扫落了暗处射来的暗器,举手投足连毙同行未死的天地会成员,往小巷窜去。

小巷路口已有十余人从暗处现身阻拦,傅山背上长剑出鞘,腾空而起,人剑合一,化作一道闪电,朝十数人劈去。

剑芒映着头顶的朦胧的月光,更添其不可抗御的肃杀之气。

前来阻挡傅山的都是好手,人人悍勇如若虎豹,可是当那阴寒的长剑往他们疾射而至时,眼睛登时全被长剑的厉芒所蔽,就在失神的刹那间,长剑已达他们要害,大骇欲退时,已纷纷溅血堕地,死时连伤在什么地方都弄不清楚。

傅山仅用一剑,便刺死六人,打破了一个缺口,窜逃而出。

傅山才跑出二十余步,便觉得头重脚轻,几乎摔倒,立即醒悟,刀上有毒,当即取出针灸袋,在跑动间准确无误的将银针刺入中刀部位的四周,一咬牙将短刀拔了出来。

刀入身体两寸,几乎深入体内,但傅山拔出刀的时候,却无鲜血喷洒,唯有些许猩红的毒血缓流,就如血脉被封住了一样神奇。

听着身后急促的脚步声,他一咬牙,掉头对着追兵冲了过去:与其在追逐中体力耗尽被擒,不如在尚有体力的时候,将追兵尽数诛杀,争取有限的一些,或能保命。

傅山屏气凝神,冲入人群中去,数十年的苦修,倏地具体表现出来。他动作柔中有刚,缓急相兼,闪展晃忽,如颠如狂:步法左旋右转,踉踉跄跄;身法东倒西歪,飘忽不定;剑法穿挂云扫,劈抹撩刺变幻莫测。

若李翔在此,非惊叹高呼不可。他使的醉拳,便如醉汉发疯,虽然奥妙无穷,却略显狼狈。可是傅山此时使出的醉剑却身若杨柳,剑似龙蛇,形醉神不醉,潇洒飘逸。

然而在这潇洒飘逸的剑法下,确是血雨腥风。奥妙的招式,在李翔手中尚且能发挥奇效,更何况是傅山这类化境高手。出人意料的招式,神出鬼没的长剑,只是短短的几个呼吸,追击的二十多名好手,全数饮恨剑下。

傅山刺死了最后一人,发现自己后心已经一片血迹,银针封住了他那一块血脉,但随着剧烈的运动,造成血流加速,银针也失去了理想的效果。…,

他咬了咬牙,用银针在自己的百会穴上一刺,强迫大脑保持清醒,离开了此处。

留在原地的向华银连喷了好几口鲜血才缓过劲来,他爬着坐起,靠在墙上,看着地上的五具尸体,吃力的伸手入怀,从怀中取出了一块铁条内甲,内甲中心有着明显弯曲的痕迹,形成一个五指印。看着内甲上的五指印,心中一阵后怕,若非有这内甲护身,他五脏六腑,非让傅山的内劲打烂不可。

向华银开始便知傅山武艺高强,天下间鲜有敌手,想要暗中偷袭都没有多大的把握。于是,决定铤而走险,以自身为诱饵,吸引傅山的注意力,然后给他致命一击。他的原定计划是傅山拉着他,躲离暗箭,他好在侧面在傅山心脏处一刀,直接了结了他。

哪里料到傅山的武艺超出他的想象,面对射来的劲箭,他依然能够从容不迫的挡在他身前,以手掌击落箭羽,留给了他一个后背,向华银不得已只能从后心下手了。

“大人,傅山跑了。”一个黑衣人惭愧的出现在向华银的身前。

向华银又咳出了口血,道:“继续找,顺着血迹,不停的找,让他无法去天地会分舵,无法与熟知的人会面。在派人通知曹大人动用军队。傅山受了我一刀,刀上有剧毒,只要不给他休息的机会,让毒术顺着血液流遍全身,任凭他医术再好,武艺再高,也只有死路一条。”

休息了好一会儿,向华银才略微恢复了精力,挣扎这爬起,打算去找胡德帝,将此事嫁祸给鳌拜,让他定下对鳌拜的刺杀行动。

走出了十步,突然他又折了回来,仔细的看了看那三个同伙的伤势,冷冷一笑,吐了口血痰道:“好你个傅山,差点就中了你的诡计了。故意不杀我,是知道我会将这次事情嫁祸给鳌拜,在这三人的身上留下你打死的痕迹。让胡德帝发现到我在说谎,你也太小觑我了。”

他阴冷一笑,让人将尸体尽数毁去。

**********

紫禁城,乾清宫。

康熙在睡梦中让曹玺叫醒。

看着一脸肃然的曹玺,康熙赶走了睡意,道:“曹爱卿深夜找朕,可是计划起了变故?”在过一个月就是鳌拜的生日,是一生中最为吉利的六十大寿。

鳌拜为了彰显他的权势,打算在京师举办一个的宴会,京师所有达官贵胄都在邀请之列,摆千桌酒席,从府邸至大街,效仿古人的流水待客。

这一日的鳌拜府与他屋外的大街将会是万人空巷。

在他们的计划里,天地会便是利用这个机会,混入宾客中刺杀鳌拜。

以当时的场面,以天地会的能力,只要能够混到鳌拜的身旁,成功的几率是很大的。

康熙因为李翔的出现,现在处处受制,完全奈何不得鳌拜,才令他不得不可笑的将希望都寄托在死敌天地会的身上。

曹玺将傅山的事情前前后后的告诉康熙,道:“向华银此人狡诈贪婪,但诡计多端,他联系上下,觉得傅山如此急切的找胡德帝,有七成的可能是劝说胡德帝放弃刺杀鳌拜,便贸然行动。只是想不到傅山武艺之高,超乎想像。”

康熙铁青着脸道:“莫说是七成,便是只有一成可能。傅山也该死。到了今时今日,朕不许任何人来破坏计划。立刻传朕旨意,全城搜索傅山的下落,若有人胆敢隐瞒,同罪当诛。对了,类似于傅山这类人最重情义,据朕所知,他交友天下,可以从他朋友身上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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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所见略同

李翔当夜美美的睡了一个好觉,因为傅山的出现,他心头最在乎的事情已经得到了解决,不用在为胡德帝与鳌拜正面敌对带来的后果而担忧。

但是事实证明,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他发现一觉起来,一切都离他所想的相去甚远。

因为事发地点的京师西部,李翔的状元府也在西部,一大早就有士兵敲门要求搜查。

李翔是新科状元,而且一度与鳌拜走的很近,清兵虽奉命行事,确也不敢为难,拿出了上面颁布的搜查与通缉公文,征求着李翔的意见。

看着公文上记载的是傅山,李翔心中暗惊,暗忖:“才一晚上,傅老发生了什么意外?”

他面不改色的同意了卫兵搜查的请求。

面对这档子事情,若非鳌拜这种权势滔天的人,便是打脸充胖子也无用,反而会引起怀疑。

李翔让下人送上茶水,漫不经心的问道:“这位将军,究竟发生什么事情了,这个傅山昨天我还曾与他见过,当今的大儒之一呢?”昨天的会面,诸多人在场,便是有心隐瞒亦是无用,直接说出来,更加显得问心无愧。

负责搜查的将官一路搜查下来,都没有遇到什么好脸色,李翔的配合,让他充满了好感,对于问题也答的极为爽快,有气无力的报怨道:“也不知是出门没看黄历还是什么,摊上了这档子事情。城西都是公子这类的达官显贵,我这等小兵卒一个也惹不起,没少受人冷眼,好像我的不是一样。要是人人都跟公子这样,通情达理,该有多好。还有那个该死的傅山,好端端的吃饱了闲着没事做,非要刺杀什么皇亲国戚。这不惹下大祸。今日一早,才是凌晨左右,上面就下达了旨意,让我们贴通缉令,全城搜捕傅山,忙到现在眼睛也没有眨一下。”

李翔心中起疑,昨日傅山应该去找胡德帝才是,怎么会去刺杀什么皇亲国戚?不免问道:“不知是哪个皇亲国戚,可别是我认识的。”

问起这个,将官也是一头雾水道:“我只知上面是这么下令的,到底是谁,我却不知了。”

李翔应了一声,也知打探不了多少了,只是随便的聊了几句。

他的配合,清兵也投桃报李,将府邸上下可以藏人的地方扫视了一遍,并没有磕磕碰碰即离开了。

“仲明,你立刻去徐家一趟,看看那里的情况。如果可能,劝说顾先生他们离开,傅老发生了这类事情,他这个最好的朋友,想要置身事外,估计不可能了,能避就避。”

李翔在送走清兵之后,即刻找来桂仲明,让他去通知顾炎武避避风头,心中却万分诧异,实在不知傅山为了好端端的去理会什么皇亲国戚。同时也认为,既然傅山有心情去刺杀皇亲国戚,那足以证明,他已经通知了胡德帝:以他的老练,不至于因小失大。

李翔纵然才智过人,也并非神仙,做不到掐指一算,昨夜景象浮现眼前。并不知天地会内部存在叛徒,更不知什么所谓的刺杀皇亲国戚是掩人耳目,胡乱编制的一条罪名。

不到小半个时辰,桂仲明带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

他晚到一步,这刚刚抵达徐府,即发现清兵押着顾炎武离开,已经将他囚禁了。

李翔想起傅山的嘱托,想着解决的问题,突然脑中浮现出一人,暗叫:“不好。”…,

他在京师认识的朋友不多,其中最亲近的就属曹寅、蔡启僔、孙在丰与徐乾学。前三位都是值得一交的人物,后者徐乾学却给他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心机太深,太过做作。

李翔这里的心机深,并非是那种城府心智,而是交友的态度。徐乾学对待曹寅的热情大于他李翔,而对待他李翔的热情大于蔡启僔,对于蔡启僔的热情又大于孙在丰。正好依着家世、地位从上至下。可见此人非常的势利,这类人一但有人触及他的利益,会不择手段的维护,哪怕是至亲之人。

李翔对徐乾学了解的不深,无法断定他到底是不是这类人,但给他的感觉是这类人无疑。顾炎武为人倔强,有着牛脾气,又与傅山情若兄弟。此次入狱,必然讨不得好。

徐乾学作为二甲传胪,是今年仅次于他、蔡启僔、孙在丰的存在,可说是前途无量,亦能说是前途渺茫。他的地位不上不下,一但上前一步,就是康庄大道,可下跌一步,便是独木小桥了。在这个关键的时候若受到顾炎武的牵累,前途必然大受影响。

如果徐乾学自私至极,功利心极重,在这个时刻很有可能会会求脱身,暗地里落井下石。

李翔思前想后,心道:“顾先生天下大儒,值得敬重,且威望至高。日后反清时,由他登高一呼,从者必将云涌,不能有失,何况我答应了傅老,怎能失信?”又叫来桂仲明,让他去找徐乾学,叮嘱道:“如果这个时候徐乾学再为救顾炎武奔波,那就算了。如果无所事事,或者心神不宁,想个办法将他偷偷给我绑了,找个地方藏起来。”

徐乾学若为顾炎武奔波,则意味着他愿意惹祸上身,便是他李翔冤枉好人了,反之在这种情况之下,还能无所事事犹豫不决,足见他有心置身事外,或者另有想法。

**********

徐府。

顾云曦芊芊玉指不住的在桌上轻轻敲打,那张绝美姿容上透露着淡淡的忧色。小莲轻柔的帮她揉着太阳穴,表情也极为担忧,道:“云曦姐,别担心了,没事的,老爷吉人天相,一定会逢凶化吉,就像前阵子一样。”

顾云曦道:“你不懂,这次不同往日。你真以为傅先生是刺杀了什么皇亲国戚,错了。傅先生的为人我了解,他才智超绝,高瞻远瞩,不会鲁莽行事的。就算他有心要杀什么人,也会等义父离开,或者想办法支开义父,了却一切后顾之忧,然后行动。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朝廷如此兴师动众,一定不是小事。想要救出义父,难如登天,需要从长计议,急不来。他们的目的是傅先生,一时半刻不会伤害到义父。让我担心的是大表哥,义父无后,待他如子,他知道义父的很多事情,很难保证其中没有威胁到义父的。”

小莲安慰道:“这个云曦姐就放心,大表少爷为人和蔼,对待我们都好,他就算知道些什么也不会说。”

顾云曦冷笑道:“是你太天真了,我那表哥自小就是官迷。他待我们好是利用我来结交京师的达官贵族,好争取人脉上位,哪里安得什么好心。我不过跟他抱着同样的想法,结交京师贵胄,方便行事,相互利用罢了。”

便在这时,剑雨匆匆而来,道:“云曦姐,找到徐乾学了,他在一家酒馆喝闷酒。”

顾云曦先是一怔,摇头叹道:“果然跟我想的一样,他在与思想做争斗,考虑是置身事外,还是为了前途出卖义父。人与人之间,果真只有利益。剑雨,想办法将他擒住,找个地方关起来,别让他惹事。”

第四十六章 约斗南怀仁

“当!”

刀剑相交。

桂仲明一招击退面前突如其来的敌人,脸色略微严峻,初次交手,便知眼前这位秀丽佳人武艺不俗。

他奉命寻找徐乾学下落,意外在一家不知名的小酒肆里发现了他,见他不为顾炎武的事情奔波想办法,而是独自一人酗酒,心知李翔顾虑的不差,正想着怎么将他偷偷虏来,恰好发现徐乾学醉倒了,像死猪一样的趴在桌上。

他佯装徐乾学的好友,为他付了账,轻而易举的将他带出了酒肆。

京师很大,但作为国都,基本上每一处地方都被开发起来,想要找到一块没有什么人的地方并不容易。

最后桂仲明选择了南园,这里是北京城内著名的开放式公园,有一片广大森林区,间中点缀些亭台,景色雅致,吸引了大片游人观赏。李翔在处理公务的时候,他曾带着百灵儿来南园游玩过,知道南园游人甚多,但偏僻无路的树林深处并无人迹,可以藏人。谁知将人带入南园树林,意外发现有人跟踪。

他将徐乾学靠在树上,霍然转身,反手一刀,往暗处劈去。

这时他发现跟踪自己的竟是在徐府有过一面之缘的剑雨。剑雨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刀,竟然丝毫未乱,自然地拔出长剑迎击,接下了桂仲明这一刀。

剑雨摆开架势,长剑遥指桂仲明道:“把人交给我。”

桂仲明心头雪亮,笑道:“我当是什么,原来是姑娘动的手。我们目标一样,不如一并行事,彼此有个交待?”最初他以为徐乾学是醉酒了,可一路下来,徐乾学如死猪一样,绝非是醉酒甜睡,心中便有了怀疑。剑雨出现,确定了他的想法。

剑雨心头窝火,自己好不容易神下了迷药,正打算出手,却让桂仲明捡了一个现成的便宜,将人带走了,冷面一寒,二话不说,直接仗剑而上。手中长剑化作一道长虹,有如狂风怒浪,直向桂仲明卷去。

瞬息之间,长剑有如毒蛇般在窄小的空间内,向桂仲明作了十六下急刺,每一下急刺,都由一个不同的角度向桂仲明攻去,每一着都试图封死桂仲明回击的路线。

桂仲明暗赞,前日他见剑雨剑不离身,便以怀疑她剑术造诣非凡,今日见她出手,果真了得。如此快剑,生平仅见。赞归赞,他的身形一点没有慢下来,锐利的眼神,使他从她身形肩膊的微妙变化中,判断出她每一个将要攻击的角度和变化。

剑雨每一剑都刺空,原来完美无懈的一击,给对方一个转身,或一个侧撞,便变成劣招,无论速度多快,总在桂仲明的闪避下冰消瓦解。

忽地他暴起一击唐刀劈在长剑的剑背上,剑雨虎口一震,长剑几乎脱手,连忙抽剑后退。

桂仲明并不乘胜追击,气定神闲地站在丈许开外道:“姑娘,你的剑法快捷,身法灵巧,我想胜你并不容易,你要赢我,怕也很难。我们打下去,只会惊动游人,造成更大的不便。你暗中下药想必是为了帮顾炎武先生,我亦是如此,既然目标一致。我们一并将他藏好,各自回去交差,两全其美,你看如何?”他再次重复自己的意思。

剑雨心知他说的不错,点头道:“就这么办,回去转告诸葛正,告诉他别耍花招,想以此来威胁我家小姐。”

桂仲明立刻道:“剑雨姑娘,我想你是误会了,我家公子是天底下少有的好男儿,这种事情,他才不屑去做。”…,

剑雨撇了撇嘴,没有回话,脸上满是不信。

李翔得到桂仲明的回信,大感意外,没想到他与顾云曦竟想到一块去了,脑中浮现那张绝色容颜,忍不住心道:“这家伙真不简单,不知她会用什么法子来救顾炎武,可以期待一下。”

一时半刻,他也没有救顾炎武的策略,也没有强求,顾炎武终究无过,只是受到了牵累。清朝固然无道,但是面对顾炎武这类闻名天下的大儒,也不敢胡乱挥刀,生命还是有保障的。

见点卯的时候快到了,李翔匆匆穿上官府,前去工部报道。来到工部,屁股还没坐热,得到康熙召见的消息。

李翔心中谩骂了几句,跟着侍卫一路来到了钦天监。

钦天监的大堂康熙正在于一个洋人对话,见李翔入内,笑道:“诸葛爱卿,这位比利时的南怀仁神父就无需朕介绍了吧。”

李翔点了点头,道:“在工部见过几次面。”说着,像南怀仁问好。

南怀仁只是淡淡的回礼,一副倨傲的神色,接着对康熙道:“皇上,荷兰使者带来的短筒燧发枪与蟠肠鸟枪是西方最高的科技,一般人哪里仿照的出来,交给火器营浪费时间。便将这个任务交给我吧,我南怀仁有信心将这两把枪仿造出来。”

见李翔一头雾水,康熙愤愤不平的道:“今日荷兰使者向朕送上了两把枪,态度很是傲慢,言语间都是炫耀之意。想我大清地大物博,区区红毛鬼子安敢在朕面前炫耀。朕有心造同样的枪械回赠给荷兰使者,让他知道我大清的枪炮技术,并不比他们的差。诸葛爱卿管辖火器营,朕想听听你的看法,能否完成此项任务。”

李翔听悉缘由,心中冷笑,暗忖:若不是你这麻子,哪有这番局面,他装作感兴趣的神色道:“可否将两把火枪都拿来给臣瞧瞧?”

康熙让人端上了两把火枪,一把正是短筒燧发枪,另一把从表面上看与长筒燧发枪一般无恙。

李翔将短筒燧发枪拿在手上把玩了一会儿道:“这火枪携带方便,利于防身,很有创意。让臣来做,一个晚上即可完成任务。”

康熙惊愕的看了李翔一眼,就在李翔来之前,南怀仁表示他五天完成任务,而李翔这里却是一夜。

南怀仁但觉失了颜面冷哼道:“满口大话。主啊,宽恕这位无知的信徒吧,我愿意为他祈祷……”说着还一脸的虔诚。

李翔笑道:“我想南神父忽视了两个问题,第一、我诸葛正不是什么基督教的信徒,你口中的什么主啊,上帝,在我眼里就是一个神棍。我可以尊重你的信仰,但请不要将你的信仰强行套在我的头上。第二、不知道你的上帝没有教你最起码的做人的道理,在事实没有出现以前,胡乱的质疑别人。如果我成功了怎么办,你南神父是不是要为自己的无知在上帝面前,好好的忏悔?”

南怀仁备受康熙礼遇,如今让李翔针锋相对,当众受了如此耳光,觉得面子挂不住,但李翔一字一句,处处占理,他对中文理解的也不够透彻,一时间也不知如何反驳。

李翔不理会南怀仁道:“皇上,臣愿意立军令状,一夜之内,完成任务。让那些西方人知道,我们东方人的才智,绝对不会输于他们。我们领先了几千年,哪里容得他们狂妄。”…,

他从顾云曦哪里知道南怀仁的为人,也亲眼见识了他的嚣张,想争取表现的他,当即借助这个机会拿南怀仁开刀。

李翔很清楚以南怀仁的能力,他是完全能够造出短筒燧发枪的,就算没有他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再说短筒燧发枪上不了战场,就算清朝学去也没有什么大用。

康熙早知南怀仁对外嚣张,但他需要他的才智,那嚣张也在他的承受范围之内,也没有采取措施,但是同为东方人,能够看到西方人吃瘪,还是值得高兴的事情,欣然同意了李翔的请命。

南怀仁跟着大急,道:“皇上,我也愿意立军令状,一夜之内,完成任务。”他是铁了心,要与不知天高地厚的李翔斗一斗了。

康熙见两人争锋,大感兴趣道:“行,朕允了。不过军令状还是算了,朕可不想失去你们任何一人,这样吧,有一句古话,达者为师。谁输了,谁就是老师,但为赢者奉茶,行拜师之礼。”

李翔一口答应,南怀仁也毫不相让。

康熙指着另一把火枪道:“这把叫蟠肠鸟枪,非常的厉害,刚才试了试,射程可达五百步,有效射程近乎两百五十多步,不论威力还是射程精准,都是我大清火枪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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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鸡肋神器

李翔听了康熙的话彻底的呆住了,射程五百步,有效射程两百五十多步,那是什么概念,古人将左右双脚各向前一迈,归为一步,一步之距一米以上,也就意味着有效射程可达三百米,射程更是高达六七百米,这用在战场上绝对是无往不利的利器,心中不免疑乎,这种射程这种精,准据他所知,在这个时代只有膛线枪能够做得到。

他们现在用的燧发枪与被淘汰的火绳枪统称为滑膛枪,滑膛枪最大的不足就是打出去的子弹没有什么旋转力,就如丢出去的石头一样,全靠火药产生的爆炸力,飞射出去。没有旋转力的子弹就如没有箭羽的箭枝,难以维持平衡。子弹没有了旋转力就很难直线飞行,稍大一点的风都能将子弹吹飞。若非到了李翔这个级别的神枪手,能够敏锐的感受到风速、风向、温度、湿度,加以超强的技巧扶持,保持极高的命中率。在目前这个时代,理论上是不可能存在神枪手的,子弹太难控制了。但自从膛线枪出现之后,神枪手也随之诞生。因为膛线枪赋予了子弹高速旋转的能力,让它能减弱子弹飞行后受到的阻力影响,让子弹射的更远更加的精准。

滑膛枪便是与弓箭相比,依旧存在着射程不如、命中不如两大缺陷,但是膛线枪完全弥补了这一点,膛线枪的出现意味着冷兵器完全脱离历史的舞台。只是西方的科技真的到了这个地步了?

李翔将那把类似于燧发枪的蟠肠鸟枪,拿在手上把玩,果然发现枪管内部有螺纹的痕迹,确实是膛线枪。膛线枪的标志性设备即是枪管内部呈现螺纹形状,致使子弹旋转着飞射出来。至于里面是什么样子,什么变故,得需要拆开来来看看了。

“能不能让臣试试!”李翔爱枪如命,手中握有这个时代的最高科技,心痒难耐。

康熙点头同意,让人送上了弹药。

李翔拿着子弹研究了片刻,发现与寻常的滑膛枪相比要大上那么一号,将子弹往枪孔里塞,发现因为枪孔里有着螺纹,子弹竟然卡在了枪口塞不进去,他诧异的看了康熙一眼,还以为拿错子弹了。

“用点力!”曹寅提醒道:“我看荷兰使者用了很大的力气才能子弹安装进去的。”

李翔将蛮力将子弹按入枪孔,铅弹柔软,在他大力挤压下,都变了形,又花费了好一阵子功夫才用通条捣实弹丸,来到屋外,天上正好有一群大雁飞过,目测一下差不多有一百二十米的间距,瞄准那支领头雁,扣动括机。

“砰!”随着一声巨响,那领头雁竟然应声落地。

“好枪法!”走出来的康熙看到这一幕,大感惊讶,火枪不比弓箭,准心极难控制,新枪在手,一枪命中百步之外的东西,实在了得。

南怀仁心胸狭隘,看不得李翔出风头,说道:“越往上空,风阻力越大,此枪能够射杀飞行中的大雁,不愧是我西方利器。唯我西方先进技术,才能造出此枪。”他绝口不提李翔的枪法,而赞枪械的精良,显然在暗指并非李翔枪法好,而是因为依仗利器的缘故。

李翔不理会南怀仁,突然一笑道:“皇上,荷兰使者忽悠我们呢,这把枪威力射程命中率确实令人吃惊,但说句难听的就是中看不中用的废物,上不了台面。一把枪需要看全面,不只是射程命中。蟠肠鸟枪的枪管里有螺旋纹痕,为了为了取得良好的闭气性,子弹往往做的口径与枪口径持平甚至略大,需要蛮力塞进枪孔,使得铅弹变形,堵住螺旋纹痕。因此装填弹药的速度比我们用的燧发枪要慢上五六倍,也即是说上了战场,燧发枪能射五六枪,蟠肠鸟枪才能射出一枪,根本就是鸡肋,完全占不了优势。”说道这里,他瞄了南怀仁一眼道:“当然,如果西方人一个个都是傻瓜笨蛋,将这种枪当作宝,广泛投入战场,那就另当别论了。这种枪,只能开一枪,玩玩还行。”…,

他看出了蟠肠鸟枪的不足,脑海中亦在这个时候也突然想起了当年姜嘉聊枪的时候给他说的知识,膛线枪在很早以前就被德国人、意大利人发明出来了,便是因为极难装填子弹的缘故,一直被冷藏着。直到近十九世纪,一个叫什么米涅的军人发明出了米涅弹,纠正了这一致命弱点。这才让膛线枪有了发挥的余地,成为战场上的王者。

李翔看着手中的蟠肠鸟枪,心想:如果能够先发明出米涅弹,那么就能早西方两百年使用如此神器了。

南怀仁再次让李翔逼的哑口无言,对于枪械的认识,南怀仁哪里比得上李翔。

康熙赞许的看着李翔,眼中满是欣赏之意,心道:“这个李翔能文能武,干略出众,可以大用。”他先将蟠肠鸟枪给南怀仁研究,将短筒燧发枪给了李翔,让他们各自研究,到了一定的时间在相互换一下,看谁能先一步的完成任务。

李翔目前固然心系顾炎武的事情,但他更注重自己的任务,让康熙鳌拜尽早反目,才是当前之要。

短筒燧发枪李翔自己已经研发出来了,不过他有自知之明,坦然的承认西方的火枪技术在他们之上,能够谦虚的吸取着西方的技术。与南怀仁相争,实在是因为南怀仁太过傲慢,瞧不起他们东方文化,才存心给他一个教训,让他知道什么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也许以目前的情况来说,东方的科技确实落后西方,但是在医学、农业、文化等等依旧占据领先地位,各有所长。如果南怀仁如历史上的汤若望一样,谦逊有理,秉着相互学习的态度交流,李翔敬重还来不及,哪里会如此的与他相争?

李翔将荷兰传来的短筒燧发枪小心翼翼的逐一拆开,对比自己研制的短筒燧发枪,发现大体上一致,细节方面荷兰的短筒燧发枪要占据些优势,但在准心上他是根据后世的枪械的标准制作的,在这方面上更胜一筹。他将两种枪的优势集合在他自己用的短筒燧发枪上,在根据荷兰燧发枪的样式,仿照了一把,见时间还有剩余,大方的将荷兰燧发枪先一步送给了南怀仁,就等着南怀仁差人送来蟠肠鸟枪。

超过了整整两个时辰,南怀仁才在不断的催促下,将蟠肠鸟枪交给了李翔。

李翔不管三七二十一,拿着枪直接将它大卸八块,一个零件一个零件的研究。

时间太短,直至天明李翔也没有整理出头绪,将鸟枪装好,天明时分带着研发品抵达了火器营。

大概在早朝结束之后,李翔再次得到宣召来到了钦天监。

在同样的地方,南怀仁面如死灰,一脸的尴尬,不用看便知道一无所获。

李翔却送上了短筒燧发枪,展示着自己的成果。

康熙亲自试枪,确定了李翔仿照燧发枪的性能。

李翔笑吟吟的道:“南神父,不知你们的上帝有没有教导你们这些信徒不妄语,说话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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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狙击枪

“南怀仁见过先生,给先生奉茶!”南怀仁固然傲慢,但在清朝多年,这为官之道并不逊于官场老油条,这场比试的条件康熙亲口说的,所谓君无戏言,便是在如何的不愿,也非认李翔这个师傅不可。

李翔笑眯眯的接过了拜师茶,伸手在怀里左掏右掏,然后拿出了一个红包,笑着道:“依照我们的规矩,师傅是要给徒弟红包的,怀仁就收下吧。”他叫的亲热,直将南怀仁气的吹胡子瞪眼睛。可那又如何,还不是只能将咬断的血牙往肚子里吞,自认倒霉。

康熙笑着离开了钦天监,令李翔同行。

途中康熙道:“诸葛爱卿,南怀仁好歹也是朝中大臣,地位更在你之上,你这般行事,会不会太损了些?”

李翔道:“并非臣下失了分寸,而是那南怀仁实在太小觑我们东方了,只想让他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我们东方人同样是一个脑袋两个眼睛,智慧是同等,有什么好夸耀的?”

康熙点头道:“确实如此,南怀仁的品性如何,朕也清楚。不过他却有干略,可堪大用。但令朕最意外的还是爱卿,你加入工部不久,便有如此成绩,实在让朕另眼相看。”

李翔道:“食君俸禄,忠君之事,诸葛正意图在大清一展所长。得皇上器重,委派官职,不敢有任何怠慢。唯有日夜研习,充实自己,已报圣恩。有今日成就,也是皇上的功劳。”他有些厚颜无耻的拍了一下康熙的马屁。

康熙喜形于色,正容道:“爱卿真是一片忠心那,付出终有回报,爱卿的努力,朕看在眼里。”

李翔见康熙高兴,趁机道:“皇上,昨天的那把蟠肠鸟枪,臣才刚刚入手研究,还未有成效,不知可否多让臣研究两天,看看能不能看破关键,仿造出来。”

康熙不以为意的欣然同意,觉得反正那蟠肠鸟枪是个鸡肋,没有用处,给他李翔究几日,又有何妨?

李翔心底却是暗笑,他说蟠肠鸟枪是个鸡肋,其实是诓骗康熙的。蟠肠鸟枪绝对不是鸡肋,而且是这个时代独一无二的神器,只因古人从未见识过,所以毫不知情,让他忽悠了。

不过李翔说的也算是大实话,蟠肠鸟枪在战场上确实是无用的废物,射速太慢,就算有惊人的射程与准心亦弥补不了这个致命缺陷,沦落为玩物。归根究底,还是因为这个时代的人没有发现蟠肠鸟枪的价值,这种武器在后世有一个专门的名字叫狙击枪,它的性能完全符合狙击枪的标准。狙击枪一枪了事,根本无需开第二枪,需要的就是射程与精准,射速再慢,也没关系。当然论射程与精准,蟠肠鸟枪无法与后世的狙击枪相提并论,但古代的防卫也没有后世那么严啊,在这个时代,任何刺杀都是近距离的,谁会在意三百米外的一个杀手?

有了这把枪,如果李翔能够完全驾驭他,他将会成为这世上最可怕的杀手。

不过显而易见,作为荷兰贡品,康熙是不会将这把枪送给他的,他能做的唯有尽快掌握这把枪的制作方法,仿造出一把性能同样的蟠肠鸟枪。

有样板在,仿造看似容易,其实不然。如今的他没有图纸,没有技术人员的指导,一切的一切只能靠自己的琢磨。任何细节。哪怕是一个小小的错误,都会影响枪的性能,想要成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李翔将心神放在了蟠肠鸟枪上,但对于顾炎武入狱一案,还是暗自留心的。只是蟠肠鸟枪更加重要,而顾炎武却无性命之忧,也便放了一放。他让桂仲明暗中散布顾炎武无辜入狱的消息,引起话题,让京师上下所有文士都知道这一事情,关注这一事情。到时候便是康熙想对顾炎武下毒手,也要考虑一下后果了。

“成功了!”

经过长达半个月的努力,李翔突然发出了一阵欣喜若狂的叫喊,经过反复的实验,他终于克服了最后一个难关,枪管的制作。

蟠肠鸟枪的枪管不但具备抗热的性能,在枪管内部还有着螺旋纹痕。这些螺旋纹痕的制作极其的不易,在现有的环境下,他失败了近千次,甚至让他产生放弃的念头。最后他想出了一个最原始的方法,用一根比枪管小些的钢管,在钢管上刻挖一个槽,安装一块硬质锋利的钢片,将钢管伸到枪管里一点一点的拉动,硬生生的切出一条条膛线来,出人意料的完成了蟠肠鸟枪枪管的制作,成功的复制了一把刻着李翔印记的蟠肠鸟枪。

蟠肠鸟枪仿造成功,接下来只要改良一下望远镜,制造一个小型的望远镜瞄准器,世界上第一把真正意义上的狙击枪就要诞生了。

李翔那绷劲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过问起顾炎武的事情。

最初他还打算两边入手,但随着难关出现,顾炎武的事情缠在他心头,让他无法专心,索性封闭了顾炎武的消息,专心致志的投入蟠肠鸟枪的研发。

如今一件事情以了,正好可以全心全意的帮助顾炎武脱难了。

桂仲明摇头长叹道:“全无进展,公子,真的没有法子了?这些天我天天留意顾姑娘的动向,她一个女儿家,抛头露面,不断的找那些达官贵胄,为她义父求情,最开始那些达官贵胄还热情的接待,但现如今一个个都开始闭门谢客,连门都不让顾姑娘进了。便是如此,顾姑娘依旧锲而不舍,那份孝义,纵然铁石也要为之动容。前些日子,京师里的士人自发签写万言书恳求皇帝施放顾炎武,只是毫无音讯。这个该死的狗皇帝,我真想一刀宰了他。”

李翔想不到康熙竟然如此的决绝,完全无视了朝中那些为顾炎武求情的大臣,令那些大臣都无计可施,以致羞于见顾云曦,低声道:“康麻子铁了心不放人,谁有这个能力让他改变主意?”

他随意一想,竟是计上心头,道:“仲明,你去一趟徐府,告诉顾云曦,要救顾先生,只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求鳌拜帮忙。”

徐府。

小莲身心疲惫的回到府上,两眼睛泪弯弯的,已经不知是几次被拒之门外了,连乐观开朗神经大条的她也产生了消极的态度。

剑雨手中的剑死死握着,想着靠人不如靠己,实在不行,就去劫狱。

顾云曦却没有任何失落,转身为小莲抹去眼中泪水,道:“傻丫头,别哭了,早就跟你说了,义父没事的。现在这种情况,我早已料到,世态炎凉,即是如此。今晚我去状元府,见了诸葛正,义父就能出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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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才智骇人

李翔从汤士弘那里买来了一个小型望远镜,将望远镜做了改良,安装在蟠肠鸟枪上,制成了一个独特的望远镜瞄准器。望远镜瞄准器确切的说应该是望远式瞄准镜。具有放大作用,能看清和识别远处的目标,适用于远距离精确射击。由于常常用作狙击用途,因此又常常被称为狙击镜。

不过李翔这个自制的狙击镜,可不能与后世的狙击镜相比。后世的狙击镜是科技产物开普勒式望远系统,有物镜、倒象透镜和目镜,再加上分划板组成,在镜片上还有十字瞄准线。

李翔这个狙击镜,充其量就是将百米外的景物移至眼前,让人肉眼可辨远距离的细节,至于接下来的瞄准就看枪手自己的水平了,至少现在李翔还没能顺利的驾驭这把蟠肠鸟枪。

便在他打算投入训练的时候,突然得到了顾云曦求见的消息。

李翔好是奇怪,莫不是感激道谢来了?他收了枪,让人将顾云曦迎至客房,闻了闻身上似乎有种硝烟味道,忙换了一身衣服:这会见佳人,就算两人之间没有什么,也不能寒酸。

来到客房,顾云曦正在优雅的坐在位子上品茶,见李翔到来,上前相迎。

看着眼前的佳人,李翔发现她的神态还是那么的从容不迫,似乎顾炎武的事情并没有让她受到多少影响,不过细细端详,还是发现了一些差异,那张古典优雅的俏脸明显消瘦了少许,多了一股弱质纤纤,人见人怜的气质,让人心动,不由自主的产生护花之心。

李翔不由苦笑,心想这人美就是占优,一举一动都别有魅力,便是不发一言,自己都差不多要投降了,若是开口请求,哪里忍心拒绝,想必那些上书请愿的士人也如自己一般吧。若顾云曦相貌一般或者不堪入目,未必会有如此效果了。

这倒不是李翔以貌取人,实在是因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云曦先谢过诸葛公子仗义相助,云曦无以为报,只能叩谢大恩。”顾云曦上前作揖,深深一礼。

李翔道:“顾姑娘不必如此,不怕实话告诉姑娘,诸葛正竭力相助令尊,实乃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敢受此大礼。”

顾云曦俏目一动,眼帘下垂,道:“不管是不是受人所托,这份恩情却是实实在在,云曦不敢忘却。今日云曦来找公子,其实是有事相求。明日早朝之后,鳌大人会与惯例回府。云曦希望明日公子能与鳌大人一道而行,在适当的时候带一句话给鳌大人,就说‘得士人心,安可治天下。’”

李翔巨震,深深的看了顾云曦一眼,眼中充满了震惊:轻飘飘的一句话,让他察觉一切都是假的,顾云曦并非棋盘上的棋子,而是一位棋手,一步一步都在她的计算之内。

从一开始她就没将希望寄托在那些达官贵胄的身上,而是在利用他们不断的造势,造一个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假象。

然后找鳌拜,让鳌拜出面,在利用鳌拜与康熙之间存在的问题,用鳌拜的权力来救顾炎武。

顾云曦已经看出了康熙与鳌拜之间的矛盾,鳌拜手握兵权,但他并不得人心,尤其是士人之心。他根本就不在乎什么民心人心,他不是皇帝,是一个权臣,只要能够掌握大权,什么都无所谓。

但是最近鳌拜已经有点变了,他开始注重人心,尤其是士人之心,日常行为也收敛了许多。…,

这归根究底,还是因为李翔。李翔让鳌拜意识到康熙的危险,让他意识到这个乳臭未干的毛孩有着莫大的才智干略,他需要更多的力量充实自己的势力,不仅需要打天下的武将,还有能治天下的文人。

古往今来,文武不分家。

史上任何一个超强的帝国都离不开武将的卖命,文臣的治理,而文臣十之八九来至于士林。

只是鳌拜“悔悟”的太晚了,他恶名昭彰,没有多少士人愿意于他为伍。顾云曦这连番举动正是给鳌拜制造一个拉拢士人之心的机会。

顾炎武被擒实在冤枉,傅山犯罪又与顾炎武何干?

抓不到傅山,拿无辜的顾炎武出气,那么多的大臣纷纷表示顾炎武无辜,皇帝无动于衷,众多士林人士写万言书,也石沉大海。种种迹象表明,康熙这个小皇帝昏庸透顶,愚笨无知,是个是非不分的昏君。

这个时候,如果鳌拜站出来,教训了昏君,救出了顾炎武。这番举动,必将受到他人赞赏。

人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动物,一个干了半辈子好事的人,因为某种原因,干了一件坏事,会被指责成为大奸大恶,一个干了一辈子坏事的人,突然干了一件好事,往往会受到他人的另眼相看。

这便是鳌拜重新拉拢士人的天赐良机。

只要鳌拜看透这点,他必将全力救出顾炎武。李翔让桂仲明通知顾云曦去求鳌拜,也因为想到了这一点。但他与顾云曦不同的是,顾云曦从一开始就如此布局,而他是看了顾云曦落得棋子以后,才想到此计。

同时顾云曦想的更深一步,鳌拜此人堪称智勇双全,但他的性子急躁,喜欢率性而为。好比历史上的张飞,张飞论智论勇,在蜀汉皆处顶尖,他发威起来吓退曹军,智擒严颜,完爆张颌,战绩牛到不行,但性子一起,冲动在理智之前,所作所为却是无脑莽夫。

鳌拜亦是如此,他有时精明的可怕,又时又无知的可笑。

顾云曦担心在关键时候,鳌拜性子一起,没有瞧出此事对他大有利处,故而让李翔在一旁点一点,让他明白背后的利益关系,确保万全。

顾云曦处处以利处发,一步一步,用的是两全其美的阳谋,根本不怕无法将顾炎武救出牢房。

看着顾云曦那张略带憔悴的容颜,李翔心道:“此女心机智慧,达到令人感到可怕的水准。”他点头道:“顾姑娘才智委实惊人,诸葛正佩服。明日我会在早朝后,想法子与鳌大人同路而行,依计而行。”

顾云曦见李翔应的无比爽快,毫无犹豫之心,大感意外,暗忖:“他竟然没提任何的请求?”

第五十章 赤裸裸的报复

顾云曦因为幼年悲惨遭遇,利益心极重,表面温柔贤惠,充满了古典韵味,实际心思却异常黑暗。死脑筋的认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是建立在互惠互利上的。因为能够相互得利,才能够相处融洽,其他的一切都是空谈。故而她能毫无惭愧之心的利用身旁的每一个人,将他们视为自己的棋子,任意的驱使,也不介意别人利用她,各凭本事。

李翔为救顾炎武,出了好一份力,先是擒拿徐乾学,接着有参与造势,最后还让人通知她解救顾炎武的办法。

顾云曦将心比心,认为李翔如此费力相助,另有他图,却想不到李翔根本没有表示。性格使然,产生了难以安心的感觉。

李翔哪里知道顾云曦心中的这些黑暗想法,他救顾炎武压根就没有存在什么私心,连半点讨好顾云曦的想法也没有。

这平心而论,顾云曦确实是一位极其罕见的绝色佳人。李翔在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就为之心动,想着如果能够娶上如此漂亮的老婆,便是减寿几年也心甘情愿。但这只是出于人之常情的一种意淫思想。

若再正常时候,李翔也许会付出行动,但如今他有要事在身,只恨不得将一个人掰成两个用,哪有闲情逸致泡妞追美,谈情说爱?

对于顾云曦自然是保持一定距离,免得控制不住感情,陷了进去。

他们两人一个拒人千里,一个心机深沉,只信利益而不信人,缺乏共同语言,只是针对顾炎武的事情稍作商议,随即便失去了话题。

顾云曦突然道:“冒昧的问一个问题,诸葛公子先前说的受人所托,可是受傅山傅先生的托付?”她双眼怔怔的瞧着李翔。

李翔忍不住微微变色。

顾云曦没等李翔回话,即刻笑道:“看来我想得不错,在京师也只有傅先生会如此关照义父了。傅先生乃当世奇人,云曦虽不知原由,但他如此信任公子,足见公子并非常人,明日之事,唯有依仗公子了。”

李翔脸突然冷了下来道:“顾姑娘,我承认你很聪明,分析能力极强。我诸葛正说话算话,答应你的事情,一定会做到。你没有必要用傅老来威胁我,太自以为是了……”他突然从怀中掏出一把枪,对着顾云曦扣动了扳机。

“砰”的一声,铅弹从顾云曦的头上飞过,射断了她的发簪。

柔顺的头发失去了支撑,飘扬挥洒。

顾云曦感受到子弹临身的那股热量,脸色忍不住一变。

“我无心杀你,但真要动手,你与你的护卫,离不开我这状元府,至于杀你的借口,我能够想出百个。给你一个警告,我的事,你少管。”

太可恨了,世上怎么有这样的人。

李翔想不明白,明明答应了她会出手相助的,她不感激也罢了,还不知好歹的暗用傅山来威胁他,告诉他,她知道了他与傅山的关系,让他务必帮这个忙。

顾云曦分析能力太强,李翔现处在最关键的时候,康熙、鳌拜之争,只差一个引发争端的导火索。为了不让顾云曦横插一脚,只能开枪警告,让她适可而止,别因为好奇什么的坏了自己的大事,惹上杀生之祸。

门外的桂仲明、剑雨听到了枪声,不约而同的冲进了屋内,见此情形相继大惊。

剑雨更是长剑出鞘,挡在了顾云曦的身前,双目尖锐的等着李翔,杀意四起。…,

顾云曦淡淡的道:“下去吧,我没事的,没听到我的叫唤,别冒冒失失的闯进来。”

剑雨一阵犹豫,怒瞪了李翔一眼,收剑走出了客厅。

李翔收回了枪,对着桂仲明点了点头。桂仲明也跟着出去,守在门口。

顾云曦并未过多的惊吓,从容不迫的从怀中拿出一条手绢,将如丝秀发捆绑起来,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

李翔反应如此之大,可见他在做一件极其重要,且不可告人的事情。她不想去知道是什么事,但只要抓着这件事情,不愁李翔不会帮忙了。

归根究底,一切还是顾云曦的利益心作祟,李翔一无所求,反而让她无法确定李翔是不是真心相助。

能救顾炎武,只有这一个机会。为了她父亲,她不想错过,也不能错过。故而说出了关于傅山的话,暗示李翔他与傅山这个通缉犯有着非比寻常的关系。接下来的事情固然在她意料之外,但她已经看出了李翔身上怀着极大的秘密,不怕他不出手相助了。

她幽幽道:“也许在公子心底我顾云曦是一个卑鄙恶劣,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可是云曦只是一个弱质女流,救义父的方法只有这一条。错过了这次机会,想要救义父的唯一办法只有傅先生自动投案。云曦唯有做足准备,才能安心,得罪之处,还请原谅。”

顾云曦说得诚恳,李翔心中虽怒,却也不好胡乱发火,只能道:“你放心就是了,我诸葛正说帮就帮,决不食言。”

翌日李翔依约而行,他假装找上司济世说工作的事情与鳌拜一党走在了一起,顾云曦亦适时出现。

一切皆如预料的一样,不过提醒鳌拜的并非是他,而是济世。

李翔向济世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正好与之不谋而合。作为鳌拜麾下的第一谋士,他冷静的给了鳌拜最正确的建议。

第二天,在朝堂上发生的事情,详细经过李翔不得而知,但肯定的是顾炎武出狱了,在鳌拜的据理力争之下,康熙被迫妥协,顾炎武无罪释放。

康熙当时的表情无幸一见,但李翔在事后还蟠肠鸟枪的时候,见到了他,表面上是装着无事,可他那受伤的手,还是证明发生了一些事情的。

他并没有将自己仿照出蟠肠鸟枪的事情透露出来,只是“惭愧”的表示自己无能,无法仿造成功,觉得没有必要将精力浪费在鸡肋火枪之上。

康熙也没有责怪,李翔掌管火器营的时间毕竟才不过月余,能够仿造出短筒燧发枪已经在他意料之外了,蟠肠鸟枪虽是鸡肋,但毕竟是西方最出色的枪械,哪有那么容易仿造的?却不知李翔已经仿造成功,只是不愿意拿出来而已。

受到这这种无妄之灾,顾炎武为了不连累好友,选择离开京师,南下返回江南。

李翔闻讯,心底也松了口气,顾炎武离开京师这个是非之地,那是再好没有的事情了。

就在顾炎武离去的当天,曹寅、蔡启僔、孙在丰突然一并来他府邸找他,说是一起去送顾炎武。

李翔对于顾云曦的事情,还心存芥蒂,并不想去,却赖不住三人的死磨硬泡,只能答应。

途中李翔打趣道:“这离别在即,天南地北,我看子清不如当即求婚,赌上一把,免得后悔终身。”

曹寅长叹一声道:“顾姑娘天人一般的人物,我曹寅又哪能配的上。一直以来,不过是痴心妄想罢了。父亲大人已经给我说了一门亲事,明年的这个时候,我便要与李家表妹成婚。不敢再对顾姑娘有任何的奢望,只要顾姑娘能记得我,于愿足矣。倒是诸葛兄,我觉得当世之上若有一人配得上顾姑娘,必是你无疑。”

李翔吓了一跳,摇头道:“开什么玩笑!”对于顾云曦,现在的他可没有任何好感。

来到西城十里处,一大群的士子在与顾炎武、顾云曦送行。

见李翔他们到来,顾炎武表达了谢意。

顾云曦明艳照人,以高雅端正的姿态与所有士人道谢道别,与顾炎武一道骑马南下。

曹寅满心不舍,却也只能目送他们离去。

李翔却松了口气,感觉送了一尊瘟神。

但就在这时,走了两百步的顾云曦突然调转了马头,疾驰来到李翔身前,下马幽幽得道:“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相见,那发簪我贴身了十年,公子好好保存了。”说着她面如晚霞,害羞的逃离开了。

刹那间,李翔如堕冰窖,四周皆是如刀的目光。

报复,赤裸裸的报复……

第五十一章 决议造反

李翔几乎是被曹寅、蔡启僔、孙在丰三人押着走的。

虽然蔡启僔、孙在丰已经娶妻生子,虽然曹寅也有了未婚妻,但是但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只要是个男人,都无法抵御美人儿的诱惑。更何况是顾云曦这个级别的才女,这个级别的美人儿。

前两者没有逐美之心,却有如此念想,后者更是刚刚决定放弃,之前还不止一次为顾云曦奔走四方。便是因为曹寅为助顾云曦营救顾炎武出力太多,曹玺才会决定曹寅的婚事。

他们三人各怀心思,如今发现一直默默无为,表面上对佳人毫不感兴趣的李翔竟然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捷足先登,连定情信物都有了。

这让三人纷纷感到不可思议,有种被背叛了的感觉,一个个如铁面包青天,表示需要开庭审问,让李翔如实交待他们之间的爱情史。

李翔让他们气的哭笑不得,也只有老天爷知道他是多么的冤枉,还定情信物。他哪里收到过那玩意?发簪是有,不过在垃圾篓里,那个被他一枪嘣断了的。顾云曦将发簪说成定情信物,分明在是报复他的那一枪。

李翔这会儿终于见识到顾云曦的厉害以及女人的报复心,顾云曦玩的这一手,自己走的干干净净,让他完全是有口难辩。难道他能说顾云曦是为了报复自己射她一枪,恶意瞎编的谎言?

别说事关紧要机密不能说,就算说出来又有几人相信?

李翔让他们逼得没法子,索性一口认了,顾云曦一个女孩子都不怕羞,他一个爷们怕什么,还编一编,随口表示自己玉树临风,风流倜傥,惹得顾云曦上门倒贴,来个现代爱情剧里的女追男。

说的曹寅、蔡启僔、孙在丰一愣一愣的,有些不可思议。但细细一想,却又觉得还真有那么回事。

不说李翔的故事编的活灵活现,这几天李翔确实没有空闲去谈情说爱的。

曹寅、蔡启僔、孙在丰三人,一个负责保护康熙安全,另外两个跟着康熙编写《起居注》,李翔斗南怀仁的事情都在他们的眼里,他有任务在身,这是三人都知道的事情。

难道真的女追男,倒贴上门?

曹寅、蔡启僔、孙在丰相互望了一眼,都选择了相信。

曹寅长叹道:“昨日顾姑娘找我,让我务必要拉你一起送行。就觉得你们两人之间有着什么,果然如此。”

李翔咧嘴笑了,笑得有些恐怖,心道:“好你个顾云曦,还以为你丫的是临时起意,报复一下。想不到却是深思熟虑,特地叫老子送上门挖好了陷阱让我自己跳。”

当即也起了报复之心,继续编了一些顾云曦如何倒贴上门的事情,还说的比较肉麻了,让不喜欢八卦的曹、蔡、孙三人都听的津津有味。

**********

鳌拜府。

就在李翔瞎吹的时候,鳌拜召集了他的左右臂膀班布尔善、济世、马迩赛、噶褚哈四人。

班布尔善全名爱新觉罗班布尔善是皇室宗亲,官拜领侍卫内大臣拜秘书院大学士,秘书院大学士是一个虚职,但领侍卫内大臣却是一个大的吓人的职位,正一品,负责皇帝贴身警卫的指挥、调度,手握紫禁城的兵马大权,整个皇宫的兵马皆由班布尔善一人掌控。

济世官拜工部尚书掌管全国屯田、水利、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官办工业,包括军事器械的制造。…,

马迩赛是户部尚书,六部中最高级长官,掌管国家经济,包括户口、税收、统筹国家经费。

噶褚哈兵部尚书,统管全国军事的行政长官。

他们四个人任何一个都是朝堂上举足轻重的大员,任何一人跺一跺脚,都会在朝堂上引起一阵浪潮。可是这些人全部都属于鳌拜一党,一个个都以鳌拜之命是从。

鳌拜控制住这四人几乎等于控制住了清朝的半壁江山,康熙不敢与鳌拜争锋并非没有道理的,双方的实力根本不在一个档次。

今日鳌拜将这四个人都聚集在了一起。

鳌拜铁青着脸,脸上的愤怒一览无遗。他不喜欢装什么城府,脸上的表情,基本上都是最真实的,看着正坐危斤的四人,道:“你们一个个都说,诸葛正这小子心机深沉,心怀叵测,不可深信。但是你们有几个比的上他?如果不是他,我鳌拜今日也许已经让玄烨那毛孩子用一干毛孩子擒住了。还有他说玄烨已经拉拢了扎海,你们也不信。但现在我得到了确切的消息,扎海那个玩恩负义的杂种早已暗中效忠了玄烨,并且商议好了。只要那群布库少年将我擒了,他立刻带兵入京控制次序。不只是扎海,还有山西大同总兵官赵良栋,他手上的五千宁夏标兵,随时来京,连正白旗的那些余孽也开始蠢蠢欲动……天知道这些年我鳌拜为大清鞠躬尽瘁的时候,玄烨那毛孩子拉拢扶持了多少人。是不是等到我鳌拜人头落地的时候,你们才发现大势已去了。”

他一阵咆哮,说出了让他心悸的事情。

他一直以为康熙年少可欺,但是随着李翔不断的提醒,他渐渐发现康熙已经拥有了一股强劲的势力。虽然这股势力还不足以与之对抗,但已经能够威胁到他的存在。更何况他现在根本无法确定康熙还有什么底牌,隐藏了多少他还不知道的力量。

济世作为鳌拜的谋主,这一切消息他都知道,只是沉着脸没有说话。

班布尔善、马迩赛、噶褚哈三人,作威作福许久,早已失去了警觉心,此刻听鳌拜一一说出来,一个个吓的冷汗淋漓,面无血色。

班布尔善小心翼翼的道:“那我们应该这么做?”

鳌拜道:“还能怎么样?你们身上都贴了我鳌拜的名字,我死了,你们一个也活不了,你们说能怎么样?”

班布尔善双眼一红,狠声道:“皇宫兵马都在我手上,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先下手为强,将玄烨这毛孩子杀了,再立一个听话了,实在不行,太师自己当这个皇帝。”

马迩赛符合道:“好主意,我可以暗中抽调国库资金,以作军饷。”

噶褚哈跟着道:“我以能以防止台湾、三藩的名义,将京师四周的兵马调离驻地,方便行事。”

济世这时跟着道:“军用器械,我早以准备妥当,只等太师令下。”

他们一个个都红起了双眼,决定大干一场。

这也是汉人与满人的差异了,汉人自幼学习,忠君爱国,对于造反,有着天生的排斥的心里,而满人却没有这种心理,想反就反。

“好……有你们这番话,我鳌拜就放手大干一场。只要一有借口,立刻杀入皇宫……”

鳌拜一锤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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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刺杀决定

李翔在火器营翻阅着神威大将军的图纸,经过了在火器营里的一个多月的磨练,他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技术,只要有足够的材料,他能够轻易的制作出燧发枪与火炮,只要计策成功,离开京师之后,他即打算入手建造一个小型的兵工厂,将自己在火器营学到的东西与偷偷绘制的图纸,传授下去,让他们入手制作燧发枪与火炮等先进火器。

与清朝相比,他们的实力会有所欠缺,在一时间无法缩短的情况下,唯有用科技弥补。

正在他看的入神的时候,突然得到通知说是济世找他。

李翔心中一动,忙放下手中的一切,疾步而去,自从上次跟济世说了扎海的事情,一直没有音讯,也不知是否真有这回事。康熙、鳌拜之间就差一层纸膜,只有细细一层,可要想捅破,真不容易。

来到工部大堂,李翔发现找他的不是济世,而是鳌拜。

济世站在一侧,鳌拜坐居中央。

“见过太师、尚书大人……”李翔心底松了口气,他们两人同时出现在自己面前,一定是有大事情发生了。

鳌拜道:“诸葛先生,我若要反,应该这么做?”

李翔先是一怔,随即笑道:“太师终于下决定了,以太师的实力,要反容易。首先小皇帝不能活,他很有能耐,而且不甘于太师之下,留之即是祸害。太师现在掌控京畿之地,四方拥兵总督未必服气。所以自立不行,最好是扶持一个傀儡,然后以财权拉拢八旗军,让他们为太师效力。接着联合三藩,坐镇天下中心,以逸待劳。配合三藩将不服太师的勤王军一一击溃,成为李渊第二。接着内求发展,外攻不服太师之人,待实力强大之后,在图对付三藩之策。”

鳌拜拍案而起道:“诸葛先生与济世先生,真是智者所见略同……正如你怀疑的那样,扎海已经让玄烨收买了,除了他,还有一个叫赵良栋的汉军,他前些日子来京续职,露出了马脚。玄烨那小子真是厉害,让我大吃一惊。便如先生说的,在束手束脚下去,我鳌拜早晚会让那毛孩子吞到肚子里去,一根骨头都不剩。玄烨不仁,别怪我不义,只要找到起兵的借口,立刻动手,所以需要先生的相助。”

李翔终于等到了这一天,高声道:“但有所命,诸葛正无有不从。”

鳌拜沉声道:“我需要神威大将军,越多越好!”

李翔神色一禀,知道鳌拜这是试探自己,毫不迟疑的道:“神威大将军制作复杂,且没有皇上的命令,不可擅自铸造。不过,既然鳌太师开了这个口,诸葛正必将竭尽所能的研制。”

鳌拜哈哈大笑,神色一片欢愉,李翔并不算的他的心腹,他们相处的时间太短,没有班布尔善、济世、马迩赛、噶褚哈这些真正心腹的过命交情,对于他,始终存有戒心,最先并不打算将造反之事告之他。

但是李翔身处工部,而且是归于生产军械一类的,对于一些军械的调动都会有所察觉。

不论是鳌拜与济世都不敢小觑李翔,如果让李翔瞧出了蛛丝马迹,难免会使之心寒。更何况杀了康熙之后,要对抗各地的勤王师又少不了神威大将军这类的利器相助。

鳌拜与济世商议,一致认为李翔可信,这才决定对之推心置腹。不过还是防了一手,以鳌拜现在的权力,随便找个借口造火炮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他却让李翔私底下制造。清朝对于火器管制的极严,火炮又是利器中的利器,没有旨意私自铸造,几可处死。…,

鳌拜是存心让李翔如此,抓他把柄,只要发现他存有异心,以此为由,即刻灭杀。

李翔看破这点,但不以为意,他的目的是让康熙、鳌拜狗咬狗,巴不得鳌拜造反,就算是吃饱了撑着也不会去帮康熙。只要两人互斗,他便功成身退了,离开京师,可没有多余的精神在跟他们混在一起。

回到了火器营,李翔立刻分出了一半人手赶制神威大将军,做出一副对鳌拜忠心耿耿的模样,他知道在这段时间鳌拜、济世会将他盯得很紧。

李翔回到府邸,独自在书房想着如何促使鳌拜早日造反。

鳌拜的反心已经确定,但差一个借口,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此事说起可笑,明明有了反意,要当反贼了,却非要挂起贞节牌坊,找一个借口,表示自己是一个忠臣,反叛只是被逼无奈。但事实就是如此,历史上几乎所有的逆贼都会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给自己正名。

鳌拜这里也不能免俗,要找一个起兵的理由。

李翔在京师已经待了不长时间,时间拖得越久,他的身份越有可能暴露,他可不想傻傻的等什么时机出现。时机是人为创造的,可不是等来的。

只是一时之间,想不出什么能促使鳌拜起兵的计策。

“公子!”桂仲明敲了敲房门,走了进来,手中端着热腾腾的饭菜。

李翔这才发现天色以晚,招呼桂仲明坐下,问起了桂仲明的看法。一人计短,二人计长,桂仲明精明稳重,也许有意想不到的注意也不一定。

桂仲明沉吟了许久,摇头道:“我想不出来,跟了公子那么久,也看出了一些事情。清朝这个小皇帝能屈能伸,并非易于之辈,想要抓他的把柄也不容易。应该从鳌拜的身上入手,鳌拜有了反心,逼他造反比较容易一些。”

李翔吃着饭,不住的点头,含糊着说道:“很有道理,继续说下去。”

桂仲明道:“不如安排一场刺杀,只要嫁祸给小皇帝,给了鳌拜一个借口,就行了。”

李翔摇了摇头道:“不是那么容易的,鳌拜仇敌多如毛发,遇刺怎么也算不到康熙的头上……”他说道这里,突然顿住了,霍然起身,笑道:“仲明,你帮大忙了。不错,刺杀鳌拜,可以嫁祸给康熙。独一无二的刺杀,唯有康熙才有可能展开的刺杀……哈哈,康熙小儿,遇上我,算是你碰倒克星了。”

他神色愉悦,目光放在了鳌拜即将到来的六十大寿。

第五十三章 一枪双雕

筹备了整整三个月的寿诞,只为这一日的隆重。

鳌拜的府邸是西城最宏伟的建筑组群,光是前院大厅是可容千人聚会的大广场,威严庄穆的主宅由曲折的长廊贯通,并排而立,坐北向南,两旁殿宇楼台,美不胜收,即有江南水乡的优美,又有北方的雄伟气魄,可谓刚柔并济,显是出于名家设计。

这一天有头有脸的人全来了,在京师没有人受到鳌拜的邀约敢不给他面子的,同样没有人不以受到鳌拜的邀请为荣,那是身份地位的象征。

在这大白天里,鳌拜府与出门的整条长街点起了以万计的红灯笼,大门处和园内更装设贺寿的灯饰,一片喜庆的情形。

入门之后,有专收取和登记贺礼的接待处,也只有有头有脸的人物才能通过接待处,进入鳌府。至于一些身份稍低的人物,便是送了巨礼,也没有资格入鳌府。

李翔作为今科状元,地位算不得低,但京师王公贵胄多如牛毛,这个亲王,那个贝勒,这个一品大员,那个二品尚书,随随便便都能抓上一大把,鳌拜府中也没有李翔的位子,他的位子在街上的流水席处。

得知如此情况,他是谢天谢地,没有他的位子,街道流水席聚集了数以千计的人,少他一个谁能察觉?更能方便他行事。

经过连日是观察,李翔发现在鳌拜府隔壁的显懿亲王府的正殿屋顶正对着鳌拜府的前院,在屋顶上可以俯视前院里的一切景象,是一个最为理想的狙击点。

显懿亲王爱新觉罗富绶是大清铁帽子王之一,不过为人并不娇纵,反而谦逊有礼,府中侍卫并不多。

桂仲明是经过各种严苛环境训练出来的战士,李翔近来习武,身手也算是矫捷,虽然费了一番功夫,但在桂仲明的帮助下,还是潜入了显懿亲王府,此刻正藏身在正殿屋顶。

高处的风很大,李翔藏身的屋角离鳌拜府的前院大厅足足有三百五十米的距离,除了赋予子弹旋转能力的蟠肠鸟枪,以这个时代的科技,便是后世在牛逼的神枪手都做不到在这个距离命中目标。

他以狙击镜瞧着鳌拜府前院的动向,这个时候的望远镜已经有了非常不错的技术,三百多米外的景象清晰可见,一个个宾客三五成群的聚集在一起,他们相互闲聊畅谈,神色欢愉。

在人群中李翔看到了济世、班布尔善、马迩赛这些鳌拜一党的成员,也瞧见了清朝那些难得一见的铁帽子王,他们都是开国功勋之后,生下来就顶着王爷的帽子,衣食无忧,地位极其显赫。所有宾客一个个瞄去,并没有发现鳌拜的踪迹。

他将前额上的头发拉直,感受着风力温度,便如一只毒蛇,耐心的等待着出击的机会。

李翔并没有狙击的经验,但听过世界上最出色的狙击手说过狙击心得,出于对枪械的爱好,记在心底,想不到今时今日会有机会用上。

突然之间,李翔透过狙击镜发现了意想不到的人……胡德帝,他贴着大胡子,做一个满人的打扮,呆在角落,一个可以环顾前院大厅的地方。虽然他经过了精心的伪装,但李翔与之相处了两个多月,狙击镜又将他的模样放大,一眼就瞧了出来,神色不免骇然,暗道:“这是怎么回事?胡大哥难道还打算刺杀鳌拜不成?还是傅老根本就没有将消息传出去?”…,

他心底焦急,但此时此刻又哪里容得他有半点的分心。

便在这时,前院里所有宾客都面向一方,雄壮威武的鳌拜出来了。他穿着吉服,红光满面的受着宾客的的道贺。

胡德帝这时也缓缓的向鳌拜挤去,李翔心头跳动,如何胡德帝这个时候动手,他只能作壁上观了,事态的轻重缓急,他还是分的清楚的。

突然一个小厮拉住了胡德帝,胡德帝神色大动,意外从偏殿离开了前院。

李翔不明所以,但心中却是大喜,屏气凝神,将枪口对着鳌拜移动,等待着理想的机会。

机会很快来了。

济世来到了鳌拜的身前,向鳌拜道贺。

便在这稍纵即逝的机会中,李翔果断的扣动了扳机。

随着一声巨响,烟雾缭绕,铁弹旋转着飙射出枪膛,以肉眼难辨的速度从济世的颈部射入,穿过了他的喉咙,射入鳌拜的胸口,一枪双雕。

李翔开枪之后,根本就没有去看结果。

他有着一个神射手的绝对自信,直接将蟠肠鸟枪背在了肩上,趁着宾客还没有反应过来,以滑翔翼飞离了屋顶。

滑翔翼是李翔想出来的逃跑方法,蟠肠鸟枪做不到真正狙击枪的消声,只要他一扣动扳机,即刻就会被发现所在的地方。就算在如何的出其不意,也不可由陆路逃脱的掉。

从空中逃是唯一的方法,他滑过了高空,选择了在南园的树林中降落,迅速脱去外衣,水靠早以穿在了身上,潜入了贯穿南园的河渠,再由水陆离开。

混乱中,李翔神不知鬼不觉的回到了宴会现场。

喜宴几乎变成了丧宴。

李翔的那一枪当场就了结了济世,鳌拜也受到了创伤在被紧急救护。

城中的清兵已经出动,他们包围了显懿亲王府,又冲入了南园,压根没有料到真正的凶手,已经混入了宴会现场。

鳌拜痛失第一智囊,自己又身受重创,躺在床上怒发如狂,下令动用全城兵力,缉拿刺客。

李翔在混乱中找到了鳌拜府的管家,在他的带领下见到了鳌拜。

鳌拜赤裸着身躯,胸口让沙布一圈圈的藏绕着,脸上凶狠震怒。

蟠肠鸟枪威力固然极大,但毕竟还是落后产物,威力并不足以贯穿两人。鳌拜的伤,算不上很严重,已经取出了铁弹,止住了血,躺在床上。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李翔故作震惊,一副茫然。

班布尔善识得李翔,知他也是鳌拜的智囊之一,低声将经过细说。

李翔断然道:“怎么可能,显懿亲王府与鳌大人府邸相隔好几百步,火枪哪有这个威力。”

班布尔善亲眼见到济世被杀的一幕,脸色苍白,犹自惊魂未定道:“千百双眼睛瞧见的,哪能有错。”

李翔突然想到了什么,神色骇然。

班布尔善也是诡诈之辈,忙追问道:“先生,可是想到了什么?”

李翔犹豫了好一会儿才道:“还真有一把枪有这个威力,前段时间荷兰使者进贡了一把蟠肠鸟枪,是西方射程最远精准度最高的火枪。据说射程可达五百步,有效射程近乎两百五十多步。可是这种枪在我大清只有一把,在皇上的国库里……”

他说道这里脸色突变,班布尔善也想到了什么,骇然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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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今夜凌晨,杀进皇宫

班布尔善失色之余,立刻将病房里多余的人赶了出去,将刚刚猜到的可能告诉了鳌拜。

鳌拜听了竟然强行坐起,不顾迸裂的伤口喝道:“真是玄烨那小皇帝所为?”

李翔让那神情吓了一跳,此刻的鳌拜就如一只受伤的猛狮,胸口的一枪,没要了他的命,反而激发起了他的杀心血气,整个人充满了一股久经沙场的铁血悍将的凌冽气势。

济世的死,给了鳌拜的打击是前所未有的。

鳌拜一生可算是丰富多彩,他以悍将巴图鲁的名号崛起,攻明皮岛,征湖广,取四川,斩张献忠于阵,驰骋疆场,冲锋陷阵,每战必前,几乎称得上的一句所向披靡。而济世是鳌拜亦师亦友的存在,自从结识济世之后,两人一文一武,配合无间。

鳌拜因为是皇太极的心腹,受到了摄政王多尔衮的打击,皇太极突然死去,生前对于继承人并未作出安排,诸王相争。其中以多尔衮势力最大、地位最高、最有资格即位。鳌拜与多尔衮有仇,全赖济世出谋划策,扶起顺治,才让他避过一劫。

他们相互合作了三十年,那种关系,血溶于水,比亲兄弟还要亲。

济世在他的面前,活活的让人一枪打死,鳌拜心中的怒火完全引爆了,就算他最爱的儿子在战场上让敌人杀死,也没有如此愤怒过。

李翔之所以选择对济世下手,实在是因为济世的才智了得,他的冷静,他在鳌拜心中的地位,足以制止鳌拜做任何事情。有他在,鳌拜就不可能过早造反,除去了他,等于断了鳌拜的理智。却没有想到歪打正着,将鳌拜的怒火彻底激发出来了。

他苦着脸,挠了挠头道:“这个我也不能肯定,也许是,也许不是。”

鳌拜咆哮道:“说什么屁话,该怎么说就怎么说……”他气急之下,拿起枕头往李翔砸了过去。

李翔赶忙跳开,这时候的枕头可是纯瓷的,完全能够要人命。

枕头从他的身旁飞过,砸在了门上,掉落在地,四分五裂的粉碎开来。

“这个……荷兰使者确实进贡了一把叫做蟠肠鸟枪的火器,威力我亲自尝试过,比我们目前用的火枪出色三倍以上,不论是射距还是精准。依照常理而言,蟠肠鸟枪可以射中两百步外的东西。可是人的视线看两百步之外的东西,比蚂蚁都大不了多少,想要在那么远的距离射杀人,这需要多少恐怖的眼力与技术。”

李翔一脸不敢相信的模样,将该说的都说了。有些事情,不需要说的那么满的,如果说的太满,反而会引起怀疑。

这亦是李翔的高明之处,他一边强调大清唯一一把蟠肠鸟枪在康熙那里,一边自我脱身,表示不可能。

济世是在千双眼皮子底下硬生生的让火枪打死的,而且从鳌拜身上取出的子弹那是无可改变的事实。他现在说不可能又有什么用,只会增加他人的恐惧而已。

班布尔善便是一种之一,他脸色苍白低声道:“太可怕了,两百步的射程,如此精准,谁防的了?”他惊惧的看了一眼鳌拜,作为大清第一勇士,在火器之下,连反应的余地也没有,更何况他人。

班布尔善的话如警钟在耳,所有鳌拜一党的人都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各自发虚。

鳌拜怒视班布尔善一眼,任由噶褚哈给他重新包裹伤口,心中犹豫,到底要不要反。…,

便在这时,有人在屋外大叫:“太师,不好了,又出人命了。”

这个“又”字,便如一个耳关,重重的打在了鳌拜的脸上。

鳌拜怒喝道:“我鳌拜还没有死,乱什么乱,到底出什么事了?”

鳌府的老管家在屋外道:“有一个下人让人杀了,藏在了花丛里,他的衣服让人剥去,估计混在下人里。老奴不动声色的让人调查,发现有两人鬼鬼祟祟的大算从后门溜走,让人发现后,竟强行杀了出去,连杀了六人。”

李翔听到这里,神色不由浮现在射杀济世之前,那个拉住胡德帝的小厮,是他拉着了即将动手的胡德帝……

鳌拜按着不断起伏的胸口,道:“该死的,究竟是谁,无法无天了。”

老管家道:“不清楚,不过……据说两个人其中一人是跟着简惠亲王德塞一同进来的。”

“什么?德塞?”鳌拜一阵迟疑,接着道:“来人,将德塞这个王八羔子给我拿下,我要亲自审问。”

简惠亲王德塞也是清朝的铁帽子王之一,是大清开国重臣济尔哈朗的后人,作为世袭王爷,他与康熙自幼一起成长,关系极其密切。

老管家道:“德塞王爷很早就走了,走的很急。”

鳌拜恍然大悟,怒道:“果真是玄烨这小子想要老夫的命,派人用火器刺杀不够,还让德塞带人潜进了宴会上,想要做双重保险。只是我鳌拜命大,中枪后暂时昏了过去,他们以为我死了,才没有动手。”他顿了一顿,低声道:“立刻去调查扎海的动向,看看他有什么反应……班布尔善,你暗中调动皇宫护卫。噶褚哈,你持我令牌,调集镶红旗所有兵马,另外再将我重伤昏迷的事情传出去……玄烨这小兔崽子不仁,休要怪我不义。与其等着,莫名其妙的让人一枪枪打死,不如先下手为强。”

鳌拜一党都为那神出鬼没的一枪而心悸,此刻却成为激励他们行动的动力。

一个个领命而去。

鳌拜看了李翔一眼道:“你留下,陪我出谋划策,仔细商讨一下造反的步骤,务必成功。”

李翔心如明镜,知道鳌拜不信他,不敢放他离开,当即道:“太师先休息吧,容诸葛正在这里好好想想计划,待拟定一个完整的方案之后,再与太师商议。现今局面,太师的安全第一。太师若有不测,一切皆休。”

鳌拜点了点头。

李翔巴不得鳌拜造反,哪里会去通知他人,老老实实的与鳌拜以及他的护卫呆在一起,闲来无事,要来纸笔脑中想着造反的计划,一笔一笔写下来。

大约过了两个时辰,鳌拜遇刺的风波尚未平息,去查扎海的动向的人已经赶来回报了。

扎海两天前已经搬到军营居住,而且就在今日有暗中集结的迹象。

鳌拜断然下令:“继续维持我重伤未醒的消息,今夜凌晨,杀进皇宫……”他摸着胸口恶狠狠的想道:“济世兄弟,等着,我鳌拜要在你的尸体前,亲手拧下玄烨的脑袋,让他陪你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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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内乱起 孝庄现

上书房。

康熙接见了德塞、曹玺,看着两个茫然的心腹,他摊着双手道:“谁能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朕听的是莫名其妙,什么胡德帝没有动手,一个神秘人一枪打死了济世,打伤了鳌拜。现在鳌拜生死未知?你们安排了几场刺杀,这计划到底怎么样?”

曹玺苦着脸道:“皇上如此问奴才,奴才真的不知如何回答了。鳌拜府中的宾客都是王孙贵胄,相互之间大多认识。如果安排太多人刺杀,反而容易被发现。这次行动,只有胡德帝一人。我们故意让胡德帝混入德塞王爷的身旁,由他带进鳌拜府,意图行刺。但根据德塞王爷所说,胡德帝在等待刺杀时机的时候,突然间就失去了踪迹,接着在显懿亲王府的正殿屋顶上的一个神秘人在两百步以外的距离一枪打死了济世,子弹穿过济世的喉咙,直入鳌拜的胸口。”

康熙也是了解火枪之人,听了大吃一惊,倒吸了口凉气道:“两百步,这怎么可能……”

曹玺道:“奴才其实也觉得不可能。”

德塞有气无力的道:“皇上,这个我已经跟曹大人说了十多遍了,事实就是如此。不只是我一人看到,在宴会上的上千双眼睛都看到的事情。我也好奇,如果能够抓到那刺客,我真想看看他的眼睛到底是雄鹰变得还是什么。只可惜让刺客跑了,很高明的借助象翅膀一样的东西,从天上飞走了。事情变化的太快,我不敢多呆,乘隙溜了出来,将情况告诉了曹大人。”

曹玺这时接话道:“依照我们原来的定计,如果鳌拜被杀,我们则借助扎海的兵力,维持京师治安,再以岳乐王爷的威信,安抚鳌拜的镶黄旗军马,趁鳌拜一党群龙无首的机会,分化他们的实力。如果失败,德塞王爷吃点亏,也能推托干净。鳌拜在如何的狂妄,也不敢拿一个王爷如何。但现在的变故实在出乎我们的意料,以至于鳌拜是死是活,还不清楚。”

“不用去费心想啦,鳌拜没有死。非但没有死,反而精神的很,精神的要造反……”一个苍老的声音突然从大殿外传来,一个老态龙钟的妇人拄着龙头拐杖,大步走进了上书房。

没有通过任何的通报,在一个中年宫女的搀扶下,直接走了进来。

妇人头带凤冠,凤冠叠三层金凤,金凤之间各贯东珠一只。帽纬上有金凤和宝珠。冠后饰金翟一只,翟尾垂五行珍珠,每行另饰青金石、东珠等宝石,末端还缀有珊瑚,身上披着的黄色外袍绣着龙云及八宝平水等纹样,打扮的华贵异常。

上书房里的人听到声音先是一惊,但见来人皆面容一震,赶忙行礼。

就连康熙也快步从龙椅上走下来,恭恭敬敬的作揖道:“孙儿见过皇祖母……”

这位华贵妇人正是清朝皇宫里最具传奇的一位妇人……孝庄太皇太后,她身旁的宫女也是出名的苏麻喇姑。

孝庄皇太后对于清朝而言,那真算的上是功勋无上,若无她这位妇人,便不会有大清的存在。她是皇太极的侧福晋,虽是女流之辈,却有着卓越的政治才华,而且擅于施展美人计:色诱洪承畴与下嫁多尔衮,即是其中的最具盛名的故事。

明清松锦大战,明军的最高统帅蓟辽总督洪承畴兵败被俘,被押解到盛京。皇太极迫切希望洪承畴能够归降,为其所用,遂派范文程等一干汉族官员轮番前往劝降。洪承畴不为所动,最后还是庄妃的孝庄飘然而至,手进参汤,一席话打动了洪承畴,使其回心转意,拜倒在石榴裙下,归降了大清,成为了一个母不认兄弟与之断绝关系的狗汉奸,为清朝立下了汗马功劳。…,

下嫁多尔衮亦是如此,皇太极猝死,诸王兄弟相争为乱。皇太极长子豪格,弟多尔衮实力最为强劲。多尔衮年轻,军功卓著,掌握两白旗的兵权。豪格是皇太极长子,亦是身经百战,是两黄旗的拥护者,皇位最有利的竞争者之一。

面对此二人,孝庄凭着自己的姑姑是皇太极的正宫皇后以及自身智慧,让唯一的儿子福临也就是顺治登上皇位。为了稳住多尔衮,她甚至不惜下嫁,为顺治争取了建立自己威望的机会。

当然孝庄有的不仅是美色,才干也一样的出众。顺治早故,她把持大局,无有不服,亲自扶起了不满八岁的玄烨继承帝位,再一次担负起保护、教化幼帝的重任,康熙有今日的能耐与孝庄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康熙对于孝庄亦是敬重无比,亲自搀扶着她坐上了自己的位子,自己立于一侧,方才急切问道:“皇祖母何出此言?”

孝庄道:“刚刚不久,班布尔善那个狗奴才擅自调动皇宫守卫,改动紫禁城的守卫布防。这些事情,在他的职权之内,本没什么奇怪的。但是现在是什么时候?他的主子如果真的生死未卜,他还有心情无故的改动紫禁城的守卫布防?”

康熙神色聚变,纵然是他城府在如何的深,此刻也为之变色,失声道:“莫非鳌拜真的要造反?”

孝庄斩钉截铁的道:“除此之外,别无他由。”

曹玺也震恐道:“太皇太后是不是搞错了,就算鳌拜遇刺,也不是陛下所为,怎么能够如此轻易的决定这种事情?需不需要打探清楚?”

孝庄断然道:“不会错的,也没有这个时间,等你们打探清楚,鳌拜已经攻入皇城了。应该立刻行动,不能有任何迟疑。”她根本就不理会曹玺,以强硬而命令的语气看着身侧的康熙。

康熙毕竟还是十六岁的孩子,在魄力上哪里比得上孝庄这位久经风浪的人物,胸膛不住的起伏,道:“皇祖母,不是孙儿下不了这个决定,而是孙儿手中实在没有这个实力与鳌拜一党对抗。”

孝庄突然露出了慈爱的目光,轻柔的道:“皇祖母帮助不了你什么,只能送你一个没有叛贼的紫禁城。”她说着从怀中拿出了三封密信,递给了康熙。

康熙急切的接过密信,大开一看,顿时大喜,密信竟然是爱新觉罗、赫舍里氏、钮钴禄氏,大清王朝最强盛三大家族的效忠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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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控京师 攻皇城

康熙看着手中的三封三大家族的效忠密函,想起孝庄先前的话:“皇祖母帮助不了你什么,只能送你一个没有叛贼的紫禁城。”顿时间,恍然大悟。

清朝大部分制度的沿袭与明朝,但又有一些他们的习俗,最后干脆来了一个明清制度习俗混合,八旗子弟世袭的制度也由此而生。故而京营八旗兵中绝大多数的兵将都是出至与豪门世家。

尤其是以爱新觉罗、赫舍里氏、钮钴禄氏为最,三大家族的后人几乎总揽了七成以上的蓝翎长。

蓝翎长是禁卫官名称,皇城护卫军官、兵卒皆顶戴蓝翎为饰物,兵卒的长官即为蓝翎长。蓝翎长均为正九品武官,地位不高,但手下都有近百兵马,他们统归鳌拜的心腹班布尔善率领。如今三大家族皆向他康熙效忠,即意味着三大家族中的蓝翎长不受班布尔善的指挥,而听他康熙的命令,他掌控着紫禁城七成左右的护卫军,对于皇城的控制,更在班布尔善之上。

“皇祖母……”康熙感动的看着自己的这位奶奶,说不出话来。

康熙龙头拐杖在地上重重的一敲,喝道:“咽下去,爱新觉罗的后人是天生的王者,不许有任何的软弱。你是大清的皇帝,去做你应该做的事情,别丢了我们爱新觉罗这个姓氏脸。”她说着横目瞄了德塞、曹玺一眼道:“今日之事,你们什么也没有听见看见,若让哀家听到半句言语,皇上饶得了你们,哀家也容不得。”

德塞、曹玺相继一震,只觉得后心凉飕飕的,赶忙表示自己会守口如瓶,不会泄露半句,他们心底明白,孝庄是打算借此机会,树立起康熙帝王的威信,将力挽狂澜的机会让给了他。

论成就康熙远远不及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但对于清朝,对于这个时代的满人而言,他算的上的一个优秀的皇帝,拥有者超乎常人的才智与决断,手中握着由孝庄送给他的底牌,果断的展开了反击。

他以皇帝的名义号召宫中所有护卫军,将不服从他指挥的人尽数诛杀,控制住了紫禁城,紧闭城门召集城中守将严防死守,并且诏告天下,指控鳌拜意图谋反,并公布鳌拜十大罪状,要求天下兵马进京勤王。

一步一步,康熙以皇帝的身份在危局中力挽狂澜,从败局中开拓了一条全新的生路,尽显雄主之风。

只是没有多少人知道,这促成这一切的是一个女人。

**********

班布尔善狼狈的犹如丧家之犬,他还不知什么缘由就莫名的遭到了自己部下的攻击,在出其不意之下,连还手的余地也没有,若非跑的快,若非亲卫兵的拼死保护,小命都要留在皇城,在短短的半个时辰里,彻底的失去了对皇城的掌控,哭丧着脸,逃到了鳌拜府。

鳌拜还不知紫禁城发生的事情,正与李翔商议着晚间如何快速夺取皇城攻占京师的步骤计划。

李翔研习岳飞、李定国的行军手札,对于用兵,有着一定的心得,在京师也呆了半年,对于京师的布局情况也有所了解,拟定了几个方案。

鳌拜六旬高龄,但体魄之强健,如若壮年,只是休息了个把时辰,精神就大为好转,见李翔真的在认认真真的为他出谋划策,心底也有些惭愧但更多的是欣慰,觉得李翔能在这个时候,依然踏踏实实的为他效力,足见其心,他根据李翔拟定的步骤计划,做了一番挑选,一番改良。…,

李翔与鳌拜的商议中,发现自己的实战经验太少,许多细节都不如鳌拜想的详细全面,受教之余,也记下了不足之处,扩充自己的干略。

班布尔善哭叫着闯进了鳌拜卧室,打断了两人的商议:“太师大人,不好了。半数以上的蓝翎长一并造反,他们突然拔刀相向,对我展开了进攻,现在已经控制住了紫禁城了。玄烨,玄烨那小皇帝公告天下说太师大人意图造反,还颁布了关于太师大人的十大罪状,下旨天下兵马入京勤王。”他一口气说着这突如其来的变故。

让鳌拜、李翔相继色变。

鳌拜终究见过大场面,顷刻间已恢复常态,沉声问道:“将情况说清楚来。”

班布尔善将爱新觉罗、赫舍里氏、钮钴禄氏三大家族连合“造反”一事说明。

鳌拜愤然道:“该死,我鳌拜破了皇宫,非要这狗屁的三大家族付出代价。”

李翔咋舌道:“好厉害,在这必死之局,小皇帝还能力保紫禁城,做出力挽狂澜之举……事情传出去,必然大振人心,与我们不利啊。”

“厉害个屁!”鳌拜呸了一口,怒骂道:“玄烨那娃儿哪有这本事说动三大家族,那娃儿被我压的跟傀儡没两样,凭什么让三大家族信服,甘愿付出一切?错啦,千算万算,少算了那个老贱人……她深居内宫,深入简出,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鳌拜在顷刻间就联想想到了此事真正的罪魁祸首,心中也生出心悸的感觉:孝庄的手段,他这类老臣最清楚了。当年孝庄几乎是凭借一己之力,在没有任何实际力量的情况下,将自己的儿子顺治扶上了帝位。然后覆雨翻云,先依附多尔衮,打倒皇太极的长子豪格,接着又拉拢豪格遗留下来的力量,对抗多尔衮。一来二往,一个没有任何实力的顺治,在孝庄超群的手段下,尽得豪格、多尔衮的军事实力,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大清之主。

鳌拜当时便是豪格麾下的第一爱将,对于孝庄当年覆雨翻云的手段,知之甚详。

而康熙年幼,便是在如何的干略出众,也改不了他太嫩这一点,做不到处处不留痕迹。如果现在的康熙是十年二十年后的康熙,鳌拜未必会是敌手,但如今警觉下的鳌拜,并非幼年康熙能够对付的了的。

如果是康熙暗连三大家族,做不到不露一丝一毫的痕迹。能够不动声色的拉拢三大家族,整个大清只有孝庄。

只是孝庄这些年,不问政事,鳌拜习惯性的选择了无视,或许是因为心底存在的那一点点忌惮,没敢往这方面去想。异变一发生,他脑中立刻浮现了那个连他都心悸的人。

班布尔善也想到了孝庄,失声道:“原来是她,太皇太后!”

李翔听他们的话,也在脑海中浮现那个传说中的“大玉儿”,不过如此变故,虽在他意料之外,但并妨碍他的最终计划。他将自己写的计划书揉成一团,道:“事已至此,多想无用。太师,立刻兵分两路,一路控制京师,另一路攻打紫禁城,务必在勤王师抵达之前,将小皇帝擒拿击杀。”

第五十七章 功成欲退

康熙已经提前发难,在孝庄的帮助下,指挥三大家族的蓝翎长,控制了紫禁城,宣布鳌拜叛逆,号召天下兵马勤王。

鳌拜被动之下,失去了先机,也被逼上了绝路,只能孤注一掷了。

现在的走向正是针尖对麦芒,康熙想要保住性命,唯一的希望是死守紫禁城,将鳌拜的大军抵御宫门之外,等候勤王军的支援。而鳌拜目前固然占据兵力上的绝对优势,但因为失去了先手,束手束脚,无法擒杀康熙,致使清朝还有君主,勤王军会为了争夺勤王大功,而奋不顾身的不远千里赶来与之血战。

鳌拜的镶黄旗固然实力强大,也难敌天下各路勤王军的数量之众,规模之广。

故而他们一个会以手中不多的兵力尽力死守,另一个则会以大军强攻。

除了死战,还是死战。

李翔的提议鳌拜并没有拒绝,欣然认同,这是唯一的抉择了。

为了激励三军之气,鳌拜以受伤之躯,亲自回应康熙的叱责,表示康熙不仁无德在先,他以摄政大臣的名义起兵讨伐昏君,另立明主,并且派出使者联系三藩,表明荣辱与共,希望得到他们的支持。

李翔如贴身智囊一般,跟在鳌拜左右,看他如何调兵遣将,时不时出几个主意,主要目的还是想趁机吸取一点经验,学习一下调兵遣将的法门。

鳌拜从军几乎五十年,身经百战,足可称得上的一员百战名将,他调兵遣将得心应手,麾下如指臂使,取城控制京师,攻打紫禁城,安排有序,让李翔大开眼见。

扎海在京师附近的六千旗兵打算支援康熙,决定突入城中进入紫禁城。

鳌拜令旗一挥,调遣麾下猛将,以五千兵马,力克扎海六千旗兵,将扎海撵出了京师,六千旗兵一举打散打残。

鳌拜对自己人极好,他辅政期间,将最出色的人才,最精良的装备都往镶黄旗中调,致使镶黄旗的实力几乎能够凌驾于其他七旗,镶黄旗亦是鳌拜手中最大的筹码。

紫禁城是明朝永乐大帝修建的世上规模最大、建筑最雄伟的建筑群,经过几百年不断的翻修,明清两代的皇帝,出于维护他们自己的权威和尊严以及考虑自身的安全,所修建的皇宫,既富丽堂皇,又森严壁垒。不仅宫殿重重,楼阁栉比,并围以十米多高的城墙和五十二米宽的护城河相护,整座宫殿,俨然是一栋难以攻破的壁垒。

纵然鳌拜占据优势,一时之间也难以取得成效。

李翔提议道:“紫禁城一时间难以攻克,强行攻打,损兵折将,并非良策,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应该先制作云梯、投石车等攻城器械,铸造火炮,以围城控制京畿之地为先。”

鳌拜本有此意,颔首道:“先生言之有理,鳌拜有此意。铸造火炮就交给先生来办,休整时日,待鳌某扫平周边不服之地,掌控京畿之日,既然攻城之时。”

李翔得令,露出了轻松愉快的笑容,鳌拜将铸造火炮的任务交给他,足见自己的表现,已经初步得到了他的信任,不在对自己严防死守,任由出入了。

他回到府邸,第一件事即是将自己从工部火器营拓写来的火器制作图纸拿出来,交给桂仲明道:“这些东西至关重要,关乎日后反清事业能否成功,你将它贴身放好,万万不可丢了。另外暗中收拾一下行囊,我们已经功成,明日身退离开。”…,

桂仲明严肃的将图纸收好,大喜道:“太好了,这些天,天天都带着假面具,差点连我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终于可以恢复本来的身份,好好的跟着小殿下干一番事业。”

李翔笑道:“放心,有你发挥的机会。这一年的相处,你的本事我还不清楚?当护卫,实在是屈才,你应该是一位冲锋陷阵的将军才是。对了,百灵儿这丫头,你要看好了,现在京师乱的很,别让她乱跑惹事,无端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桂仲明点头表示明白。

李翔当夜来到了工部,济世以死,作为鳌拜的心腹,他已经算是工部之主,独自一人来到火器营,打开了收藏火器图纸的仓库,偷偷的将里面所有的图纸都一把火给烧了。

这些都是明朝的科技,清朝既然不力求发展,凭什么吃明朝的老本?还不如烧了,让清朝的火器技术继续的倒退,让他们推行自己的骑射之本去吧。只要他握着那些图纸,就不怕技术失传。

做好这一切,李翔来到了鳌拜府。

鳌拜虽然总揽全局,但他的伤势并没有好转,依然在家里养伤,

“鳌太师,不知能不能给我安排百名护卫,现在京师乱的很,我想出城一趟。”李翔道明了来意。现在鳌拜已经封锁了京师,整个京师,除了紫禁城不在管辖之内,其他任何地方任何人都受鳌拜管制,他已经下令城里的人,可以照常生活,但绝不许出入城,任何人都不例外。

李翔便是想走也不容易,他还没有调动镶黄旗的权力,故而他选择了另一种方法。

鳌拜皱眉道:“我还没能控制京畿,先生既然知道京师之外不安全,何必冒险?”

李翔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我也想多活几年,助大人成就一番事业,不想无端冒险。只是有些险还是值得冒的,大人可知汤若望?”

鳌拜点了点头,他是满人骑射传统最忠实的拥护者,当初便是他将汤若望、南怀仁这些传教士赶到南方去的。

李翔道:“汤若望有一个干孙子叫汤士弘,与我相交,从他那里我得知汤若望有一本专门记载火器的书籍,上面有关于火炮的记载。他住在城外,我想去取来,攻打紫禁城需要更加厉害的火炮。汤若望在火器上的成就足以甩开南怀仁好几条街,若能够得到那本书籍,对于攻破紫禁城大有好处。”

鳌拜眼睛一亮,他讨厌火器,但并非不知道火器的威力,如何攻打堡垒一般的紫禁城是他最头疼的事情,如果真如李翔所言,这险真值得冒,当即道:“先生严重了,鳌某即刻拨给你一百五十名骁勇之士,以后他们就是先生的护卫,保护先生安全。”他全然没有怀疑,只因李翔主动开口要护卫之故。

此时此刻在紫禁城中,康熙断然道:“诸葛正必须除去,他会制作火炮,对紫禁城是第一威胁。”

一个突的站出来道:“如果济世是被诸葛正杀的,皇上觉得鳌拜会不会杀了诸葛正?”

第五十八章 歪打正着

康熙突然听到如此荒谬的话,不由一怔,往殿下望去,正是当日坏他大事的纳兰明珠。

当日纳兰明珠叱责他玩物丧志,逼得他不得不将布库少年赶出皇宫,让他气恼了好一阵子,甚至有将纳兰明珠逐出朝堂,丢在外地,来个眼不见心不烦。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原谅,毕竟纳兰明珠是无心之失,而且出于对他的忠心,才会如此厉声劝诫,他正缺这样忠心耿耿的人才。

纳兰明珠出身叶赫那拉氏,也是清朝望族,正黄旗人。正黄旗与鳌拜的镶黄旗走的很近,几乎等于是鳌拜手中的军队,与鳌拜一同参与了造反。但纳兰明珠却觉得鳌拜成不了大气,选择投奔了康熙。

康熙问道:“明珠何出此言?”

纳兰明珠扬声道:“鳌拜作威作福,早有反心,但就算如此,臣亦不认为他会在这个时候急急造反。鳌拜乃一代名将,智勇兼备,不会如此的不智。终其原因再于鳌拜府的那一枪。那一枪有鬼神之能,两三百步的间距,在众目睽睽之下,射杀济世,射伤鳌拜,让鳌拜误以为是皇上所为。但实际上此事并非皇上做的,真正的凶手另有他人。皇上手中的蟠肠鸟枪好好的在国库里,并没有动过的迹象。那么谁还可能会有这独一无二的利器,依照臣的推断有三种可能:其一、荷兰使者不仅带了一把蟠肠鸟枪来我大清,还有第二把甚至第三把;其二、南怀仁;其三、诸葛正。抛去第一种可能不说,满朝文武除了皇上,唯有南怀仁、诸葛正接触过蟠肠鸟枪,甚至还奉命仿造。南怀仁比斗输于诸葛正一事,人尽皆知。所以诸葛正可以成为皇上之外,最大的嫌疑人。只要告之鳌拜说一切都是误会,真正的凶手的诸葛正,万事皆定。鳌拜已经举旗反叛,让他停下来以不可能。但他与济世之间亦师亦友,不会放过给济世报仇的机会。就算他并不相信我们的话,也能在他心中制造一个疙瘩,让他知道诸葛正可能有鬼神之能,能够在两百步外,轻而易举的取人性命,让人防无可防。鳌拜有此忌惮,还敢如此器重诸葛正,让诸葛正负责火器营?臣看未必……”

他一字一句,分析的有条不紊。

康熙听了想到了一件事情,霍然站起,失声道:“对,你分析的很对,这幕后的凶手真的可能是诸葛正。在与南怀仁比试之后,诸葛正特地向朕要了蟠肠鸟枪,说是要继续研究。过了十多天,他才将枪还回,说并未仿造成功。当时朕不以为意,现在想起来,他未必没有仿造成功。他能够在一夜之间造出短筒火枪,十多天完全有可能仿造出蟠肠鸟枪。而且他的枪法极准,第一次触摸蟠肠鸟枪便能打落百步内的大雁……”

纳兰明珠有些傻眼了,其实他说那么多都是废话,心底真正的答案是倾向于罪魁祸首是康熙,他觉得就是康熙为了掌握大权而派杀手刺杀鳌拜,只是误中副车,打死了济世,点出李翔,那纯粹是栽赃嫁祸,让鳌拜对李翔产生怀疑的情绪。

这一招看似简单,但历史上却不知有多少人中这种简单的离间计,便是因为人性的自私。只要鳌拜对于李翔起了疑心,他的计策就算成功,李翔是不是凶手,根本无关紧要。

但此刻听康熙如此一说,纳兰明珠才知道康熙真的不是凶手,真凶很可能便是他歪打正着的李翔,自己也忍不住傻眼了。…,

康熙越想越觉得李翔很有可疑,起声道:“一切就按照明珠说的去做,立刻派出使者,密会鳌拜,说明缘由,表示诸葛正才是真正的凶手。”其实他也只是限于怀疑阶段,但就如纳兰明珠的“栽赃嫁祸”。只要达成目的,结果到底是不是,都无关紧要了。

曹寅见康熙、纳兰明珠打算如此害李翔,又怒又急,但他是护卫,在这种正式的场合是不许说话的。

堂下的曹玺更是怒视曹寅,让他放弃愚蠢的举动。就算他求情又如何,康熙就算再如何的宠信曹家,也断然不会为了曹家而忽视自己的大事。

**********

天蒙蒙亮,李翔美美的伸了一个懒腰,这一夜几乎是他睡得最甜美的一觉了,因为功成身退,所有烦恼都抛在了脑后,一觉睡到大天光,顿觉浑身是劲力,打了一趟拳,练了一会儿枪,见时候不早,叫上桂仲明、百灵儿,带上鳌拜派给他的一百五十名护卫,一同往西门行去。

如何甩掉这一百五十人,李翔还没有想好,但却清楚,如果不带这一百五十人,他不可能走的出京师,出了城后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来到西门,李翔正打算拿出了昨日鳌拜给他的通行令,一个乡下汉突然闯到了马前,“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叫道:“诸葛公子,你救救我娘吧,阿德求你了……”他哭的稀里哗啦的,不住的哀求。

李翔一脸的震惊,这个自称阿德的乡下汉竟然是胡德帝,赶忙下马将他扶起道:“究竟发生什么事情了?”

胡德帝红着双眼道:“我娘得了重病,好不容易凑够了钱,请来大夫,正打算带大夫回家给娘亲治病,想不到城门让人给封了,出不去啊……”

李翔看了一眼所谓的大夫,是一个模样清秀的中年人,依稀认出了他便是在刺杀当日,鳌拜府中突然拉住胡德帝的小厮。

他听明白了,胡德帝也被困在了京师,想要自己帮他出去,犹豫一二,问向身后的护卫长道:“哈将军,你看,能不能通融一下。我初来京师的时候,与下人走散了,若非阿德的娘好心给了口饭吃,指不定要饿死荒野。如此大恩,不能不报。”

哈将军是个魁梧的蒙古人,他道:“鳌大人只是让在下保护先生,让卑职一切都听先生安排,先生自行处置便是了。”

李翔犹豫片刻,点头道:“好吧,那你跟我们一道出城……哈将军你安排二十个人沿途看着他们,先让大夫给阿德的娘治病,然后带着阿德的娘回到京师,不可让他们接触任何一人。”他对哈将军说出了万全之法,心底却是暗笑,莫说二十个人,便是再来一倍人,也挡不住胡德帝,还可以给他分担一些。

哈将军点了点头,招来一员偏将,对他吩咐了几声。

李翔以令牌出了京师,走了一段路,到了分岔口。

李翔让胡德帝他们离去。

胡德帝、中年大夫在二十名兵卒的看护下,从小道往右走去。

中年大夫左右一瞧,神色一凝,脚下一拌,摔了一跤,右脸狼狈的贴在地上,眼中似有精光闪过,若有所思的瞄了一眼城门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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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陈近南

“军爷,往树林里走吧,穿过这树林就快到俺家了,这是近路……很快的”还别说,胡德帝颇有演戏的天份,眼圈到现在还红红的,不时还会有泪珠挂下来。

二十名清兵巴不得早些交差,为首那人催促道:“快些,正好早些回去,能赌上两手。”他笑着对左右清兵说着。小赌怡情,大赌伤身。对于他们这些平日里刀头舔血的将兵,时不时的赌上两把,是最舒心的事情。

来到树林深处,胡德帝与那中年大夫互望一眼,各自点了点头。

两人突然后转,胡德帝探手抓着身后两位清兵的头发,大力扯得两人头颅猛撞在一起,在他们倒下之前,左右手分别抽出了他们腰间挂的着长刀。然后长刀飞舞,迅疾无伦地劈在另两的颈侧处,带出一阵血雾。

这两下手法一气呵成,乾脆利落,当四人倒下时,其他十数名清兵才醒觉发生了什么事,但身体还来不及反应。刃光闪处,胡德帝已经冲入人群,双手刀光飞舞,化作两道闪电似的黄芒,招招追魂夺命。

与胡德帝的粗矿霸气相比,中年大夫却要“文雅”的多,他没有抢夺兵器,似箭矢般笔直射进敌人阵中,双手齐飞在瞬眼间拍出了十多掌,每一掌均拍在清兵的心脏处,掌劲透体而入,所到之处,清兵无不眼睛睁鼓,死的不明不白。

只是倾刻之间,二十名骁勇的清兵,竟连还手的余地也没有,仅仅是盏茶功夫,便让两人尽数诛灭。虽说清兵全无防范,但亦可见两人的速度是如何的迅捷,手段如何的高明。

胡德帝将染血的双刀,投掷于地,道:“九个,还是总舵主厉害,出手如电,暗劲大成,相信抵达化境,只是时间问题。”

若李翔在此,非得惊呼出来不可,那中年大夫竟是天地会的总舵主陈近南。那个在小说中被称为“平生不识陈近南,纵称英雄也枉然”的人物。

陈近南武艺奇高,更在胡德帝之上,他打在清兵身上的掌力,看似不重,可劲力却直透身体,进入脏腑,伤人无形。

在曹玺的暗控下,天地会连连失策,多个分舵被捣毁,致使人心惶惶。

向华银更是潜伏到了胡德帝的身旁,成为地方分堂的堂主,掌握了天地会至高机密。若不是因为鳌拜的威胁,康熙不敢过于暴露自己的实力,天地会必将受到致命打击。

康熙、曹玺认为只要有向华银在,收拾天地会是迟早的事情,甚至借刀杀人,控制天地会为他们除去心腹之患。他们想法是妙,却也小觑了汉家英豪。

胡德帝重情重义,不会怀疑他人,确实容易控制,但天地会并非胡德帝一人的天地会。天地会聚集全国各地的英雄豪杰,其中不乏干略出众的人物,尤其是总舵主陈近南,更是让郑成功誉为当世卧龙先生,才智远见都是一流之选。

只是这几年台湾出现了一些问题,陈近南人在台湾,远离大陆,无暇他顾,才使天地会受此打击。约半年前,他重新返回大陆,通过总总迹象发现了天地会中存有内奸,果断整改布局,将江南天地会成员重新打乱布局,并且逮出了依旧潜伏于江南的内奸。

接着他孤身北上,来到京师,独自明察暗访,发现了向华银的异常,并且得知胡德帝刺杀鳌拜一事。

陈近南有着过人的战略目光,早已察觉康熙、鳌拜内斗,对于他们的反清事业有利无弊。他初来乍到还不知京师的天地会成员,到底有多少人受到了诱惑,向华银安排了多少心腹,不敢贸然现身,只是暗中接见了几个心腹,得知他们也不清楚胡德帝的所在,只知下手的时间,是以潜入鳌拜府,制止了胡德帝的刺杀行动。…,

陈近南贼的很,他知道康熙是打算利用天地会为他们除去劲敌,来个将计就计,刻意让人发现,然后小闹一场,加深康熙、鳌拜之间的矛盾。却不知,他这无心的举动,配合了李翔的刺杀,起到了火上浇油的效果,促使鳌拜决定提前动手。

陈近南道:“这个李翔有智有勇,实在了得。”

胡德帝也觉得面上有光,道:“从苏州初遇,我就知道这个小兄弟不是常人,很有见地,是条汉子。”

“不过,他好像遇上了麻烦!”陈近南道:“刚才我无意中发现城门处似乎有些飞扬的尘土,听了一下,大约千余人跟在后面。他们随后而来,目的很有可能是李翔。”

胡德帝神色骤变,叫了声:“总舵主……”

陈近南会心笑道:“一起去看看,如此豪杰,我也想结识一下。”

**********

李翔领着一百三十名护卫漫无目的的瞎走,留意四周地形,脑中不住的想着撇开这些护卫的办法,不知不觉来到一个较大的村庄,意外发现村庄里空无一人,杂乱不堪,大街上甚至还有十数具尸体,四处都有被烧杀洗劫的情况。

李翔眼珠子转了转,神色骤变,突然翻身下马,来到村口前的石碑处,拂去碑上灰尘道:“就是这里张村,我那朋友就住在张村,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他惊骇道:“哈将军,你带人进村去看看,搜一搜,看看还有没有活人。多带些人,担心还有恶徒,贼寇……”

哈将军沉着脸,点了百人入村,留下了三十名护卫保护。

百人深入村里,身影渐渐消失不见。

李翔对着桂仲明、百灵儿点了点头,将他们召到身旁,一阵耳语,突然道:“有燕子,我们看谁射的准。”

他堂而皇之的拿出了马背上的燧发枪,百灵儿道:“比就比,谁怕谁。”说着,也取出了挂在马背上的弓箭。

桂仲明求饶道:“公子还是饶了我吧,我的箭法臭着呢。”说着逃跑一样,至哈将军的身侧。

李翔瞄着天上的飞鸟,突然之间,火枪一摆,一枪打在了一匹良驹的马腿上,紧接着从怀中掏出短筒燧发枪,一枪打断了另一匹马的马腿。

百灵儿亦转身一箭,射穿了一匹马的马腿。

桂仲明在同一时间出手,挥刀斩死了哈将军的坐骑,一刀了解了他,趁着四周兵卒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又迅速砍断三匹近处坐骑的马腿,飞身上马。

三人策马远去。

护卫一行一百三十人,但骑兵护卫只有二十五人。

现如今他们废去了七匹马,只余下十八人能够将赶上他们的速度。

以李翔的枪法,百灵儿的箭法,桂仲明的武艺,十八人以不足为惧。

第六十章 围堵

十八人不足为惧,但一千余人便太足为惧。

李翔与桂仲明、百灵儿策马狂奔,直待将清兵步卒与骑兵彼此距离拉远,然后回头收拾身后的十八追兵,了结后患,绕道南下,从江南返回云南,潜心发展,等三藩之乱起,再高举义旗反清。

但他还没有跑出两里地,以千计的清军骑兵突然出现在前方四周,对他们展开了包围之势。

看着四周密密麻麻的清兵,李翔一拉缰绳道:“掉头,冲出去……”在他们面前,突然出现的清兵分作两队,分别从他们的左右呈雁字行,意图将他们包抄合围,但由于时间不足,还未来得及封口。

李翔让突如其来的清兵打乱了所有步骤,但慌而不乱,下达了最正确的决定,只要稍作迟疑,让清兵封住了口袋,他们便如瓮中之鳖,唯有死路一条了。

三人骑术过硬,直接原地勒住了疾驰中的奔马,调转马头,往身后的十八骑冲了过去。

桂仲明一马当先,唐刀高举,在阳光下闪闪生辉。

他快,但李翔的枪更快。

随着括机的扣动,对方一名清兵直接翻到在地,毙命当场。

李翔开枪的时候,百灵儿也射出了一箭,嗖的一声,直射清兵颈部,清兵俯低身子,伏在鞍上,那箭从头顶擦了过去。并非百灵儿箭术不精,是这些清兵都是精锐,且拥有坐骑,属于精锐中的翘楚,皆是蒙古女真人。蒙古游牧民族,女真人属于渔猎民族,他们自幼玩弓箭,对于如何闪避弓箭,早已熟能生巧。弓箭的威力在于众,万箭齐发,孤零零的一箭,肉眼可辨。若非是那种天生神力,开弓似弩的神射手射的箭,其他的只要身手稍微敏捷的人都能闪避开来,更何况是蒙古女真人。

桂仲明这时已经冲到了近前,挥刀朝冲在最前头的清兵猛劈。清兵举刀格挡,岂知唐刀过处,长刀立即断成两截,寒芒透体,清兵翻身倒毙。一名清兵随后举刀砍向桂仲明。桂仲明猛地溜下马鞍,右足钩住橙子,身子几乎昔地,避开这一击,翻上马背的时候,对方已经从他身旁穿过,交错之间,唐刀凭直觉回手一削,斜劈在与之交错的清兵肩上,那人立时鲜血飞溅,倒下马去。

桂仲明连斩两人显示除了超凡的武勇,余下清兵都将之视为大敌,凝神对待。

百灵儿趁着清兵分心,一箭射穿了清兵的喉咙。

李翔这时也安装好了子弹,见两名清兵前后位子连成一线,嘴角微翘,屏气凝神,扣动括机。铅弹以肉眼难辨的速度打入前一名清兵的颈侧,人的喉咙右侧并没有骨头。燧发枪威力固然比不上蟠肠鸟枪,但足以穿透皮肉,子弹破颈而出,威力依旧打中了他身后的清兵的胸膛。

前者捂着喉咙,血止不住,眼看活不了了,后者更是直接毙命。

一枪两命。

桂仲明趁机左右突杀,将清兵的阵形冲乱。

三人在桂仲明的奋勇下,闯过了十八人的围堵,突出了重围。

未达一里,后方杀声大作中,前面也出现了百名清兵,正是一并追逐而来的那百名护卫军。

他们一瞧见李翔等人,一个个义愤填膺,取下身上的弓箭,搭箭便射。

百人齐射,威力远非一人张弓可以比拟,密密麻麻的箭羽几乎三人所有覆盖三人所有的闪避路线,挡无可挡。…,

“弃马,跳!”李翔大喝一声,直接从马背上纵身一跃,在惯性的影响下,整个人重重的摔倒在地上,连打了三个滚。顾不得身上的剧痛,他寻找桂仲明、百灵儿的身影,先是松了口气,但随即又为之心悸:桂仲明、百灵儿在他的提醒下,都跳马避开了箭雨,但他发现先前箭羽的落点,三匹马竟然硬生生的给钉死在地上,它们身上布满了箭矢,一百多人的齐射,三匹马身上的箭矢占据了六成,其他的也落在四周,这种命中率当真是恐怖。

前有神射手,后有千名追兵,难道今日要亡命于此?

李翔手心忍不住冒出了冷汗,就在清兵打算射第二波的时候。

晴天中突然响起来了一阵霹雳,“鞑子尔敢……”

一道黑影从天而降,如大鹏展翅的大鸟,出现在了清兵上空。双腿起处,人未着地,已将两名清兵踢飞,双手两把长刀左右舞动,如猛虎出柙,先一刀将右手的清兵砍死,然后人随刀走,双刀犹如两条长虹,在清兵丛中飞舞,顷刻间以他为中心,身旁一丈之地,无一活人。

就在清兵让黑影吸引住目光的时候,又有一人出现在清兵后方,他手中握着长剑,衣裳飘飘,手中长剑却如死神手上的镰刀。谁说剑不容于战场,此人用行动给说这话的人狠狠的一个耳光,他每剑必中敌心脏处,左右挑刺间,但凡出手,必定有人毙命。

李翔看清楚来人,大喜叫道:“胡大哥……”

黑影正是胡德帝,另外一人自然是陈近南。胡德帝放心不下李翔他们,一路顺着脚步跟来,当他们跟上的时候,李翔他们已经突围而走。两人不知情况,只能暗中跟随追逐李翔的那些清兵,看看情况。

正好见到李翔他们冲来,清兵放箭。

第一波箭雨他们没有赶上,第二波正好。胡德帝从一旁的水田跳出来,一脚踩在田畔上的巨石,一跃丈余,跳入兵丛中,以武勇打乱了清兵的箭阵。

李翔耳中已经听到身后急促的马蹄声,忙至马鞍上取下燧发枪与子弹袋囊,招呼叫道:“不可恋战,往田里跑……仲明,你去助胡大哥突围。”

他叫着拉着百灵儿跳下了水田,现在正是春耕时节,水田里泥泞不堪,泥土可没小腿,马匹难以驰骋,唯有如此,才能避免骑兵的围杀。

听到李翔的高呼,胡德帝已经独自杀出了重围,跳下了水田。

陈近南眉头一挑,正想要开口,见远方尘土飞扬,以知其意,跟在其后。

几人有些艰难的在泥泞的田里急行,陈近南来到近处道:“往水田走,可以避开骑兵,但我们都要成为箭靶子。”

果然大路上的清兵有的跟着跳下水田,有的已经拿出了收起的弓箭。

李翔咬了咬牙道:“我也想到了,不过我觉得只有这百人会下辣手,等骑兵一到,我们反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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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豪气干云

李翔说这话自己也没有什么底气,只是一种感觉。他最初险些让清兵包围的时候,双方的最短间距在百步之内,对方如若放箭,完全有可能留下他们。但是他们并没有选择这么做,只是一个劲的在后边猛追。

清兵以骑射见长,他们放弃射击,很有可能是受到了特别的关照。

陈近南也不再多说,事已至此,多说无用,只能选择相信。

第一波箭羽倾斜而下,不过因为清兵的阵形被打乱,失去了统一的配合,箭矢并非如最初那样蝗虫般扑面而来,分作前后,接连不断。

弓箭唯有聚做一处,才有威力,如此连续射来,即便箭术在如何高明,也发挥不出弓箭的威力。

陈近南、胡德帝都是武艺超群的武者,桂仲明作为战将,也锻炼过躲箭避箭的技巧。

胡德帝双刀舞成旋风,将挡在百灵儿的身后,将能够伤及他们的箭矢,一枝枝的磕飞。陈近南更是飘飘然,长剑不动则已,动则必然发出叮的轻响,以超强的眼力,接下一枝枝箭矢,保护住了李翔的后心

桂仲明不时以刀磕飞箭矢,不时左闪右跳,射来的利箭也奈何不得他。

清兵目瞪口呆之余,也意识到问题的所在,不在慌忙张弓,呼喝着一起,打算一同射击。

便在这时,清骑飞驰而来,为首一位清将大呼满语,制止了护卫军的射击。

正如李翔的感觉,鳌拜在昨夜即见到了康熙的使者,得知诸葛正才是幕后的真凶。

鳌拜自然不信,就算是真的,他也只能将错就错。毕竟他已经高呼起了废君的口号,举起了反旗,便如离弦的箭。此刻回头,等待他的只有一死。

但是康熙说的事情不无道理,鳌拜本就对李翔抱有一定的戒心,听了使者的话,更觉得如此,再次对他起了疑心。想起李翔明日就要出城,觉得他很有可能是逃跑,但是又怕自己中了康熙的离间计,故而偷偷的安排一支清兵尾随。李翔若踏踏实实的取汤若望所著的火器书籍,即表明李翔对他是忠心耿耿,什么所谓的幕后真凶是屁话。如果他是策划逃跑,那即表示李翔从一开始就在糊弄他,真的有可能是杀济世的凶手。若是如此,便将李翔擒住,他要亲自挖出李翔的心,来祭拜他的好友济世。

鳌拜自信心爆棚,认为李翔便是有三头六臂也逃不过千名骑兵的追杀,特地下了不可伤他性命的命令。

此刻清将见护卫军意图射杀李翔,自然大声制止,表示鳌拜要活的。谁有本事将他擒住,授予巴图鲁的称呼。

蒙古、满人尽皆尚武,巴图鲁是受用毕生的荣耀,一个个听了都红了眼,如发情的公牛一般,跳下了水田,往李翔他们追去。

陈近南见清兵果真不在射箭,诧异的瞄了李翔一眼。

在泥泞的水田里是无法快跑的,胡德帝边走边道:“真是厉害,小兄弟,你跟鞑子真的卯上了,出动如此大军,我们天地会都没有这个荣耀。”

陈近南道:“如果没有猜错,李公子是这次挑动清廷内乱的罪魁祸首吧?”他一路上听了胡德帝的描述,初步的了解了李翔是一个什么人物。对于混迹在鳌拜身旁的目的,不得而知,但从他今日能够仗义助他们出城,即可看出他并非是贪图富贵才与鳌拜同流合污。…,

关于鳌拜造反的缘由,陈近南困在城中早已听说,他因为知道康熙的杀手锏是胡德帝,所以一开始就能确定刺客另有其人。今日来救李翔,发现李翔枪不离身,又被大军追赶,隐约明白原由。

李翔一直以为身旁的这位大夫只是个武艺超群的天地会好汉,想不到竟然一语猜中了他所干之事,笑道:“这位先生好本事,我自以为藏的深,想不到还是没忙过先生法眼。”

陈近南眼中露出一阵惊叹以及佩服,鳌拜与康熙的不和,他早已知道,也想过分化他们,让他们内斗,却一直以失败告终。不论康熙还是鳌拜都非易于之辈,寻常的伎俩根本对他们无效。李翔能够孤身一人,挑动鳌拜与康熙内斗,实在不易,他叹服道:“李公子如此举动,利于天下,利于万民。陈近南虽不足以代表天下,但仅以个人向李公子表达由衷的谢意。”

他脚步不停,但神态却是认真。

李翔听他自称“陈近南”,惊呼出声来,对于这个大名,他算得上是如雷贯耳了。

“原来是陈总舵主,久仰大名,今日见到尊容,可以称得上一句英雄了。”他脑中想起《鹿鼎记》中,脍炙人口的一句话,开了一个玩笑。

胡德帝一拍脑袋道:“都忘记介绍了,不过现在也少了一番口舌。当初我就知道小兄弟是干大事的,却没想到干的是这样惊天动地的大事。我在溪边跟你说过,我胡德帝这一生敬重三个人,李晋王、国姓爷、陈总舵主,今天又多加了一个,就是你小兄弟。”他为人说一是一,今日口吐此话,显然对李翔很是敬重了。

百灵儿爱美爱漂亮,如今在这烂泥里逃命,早已憋得一肚子火,见他们三人有心思高谈论阔,忍不住报怨道:“笑什么笑啊,再笑小命都要玩玩了。”

李翔双眼一白道:“小丫头,懂什么?”

胡德帝接话道:“我是个大老粗,不懂什么诗词,但记得几句。其中有一句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我怕死,也不想死,但今日能够死在这里,在我而言却死得其所。”

陈近南道:“眼下局面九死一生,当为求一生而奋战,不为九死而恐惧。更何况今日能与李公子这等人物并肩对敌,纵然一死,又有何妨!”

见两人豪气干云,李翔亦大受激励道:“现在说死在早得很呢,想要我们的命,至少要让他们付出代价。清兵大部分是骑兵,我们想跑也跑不了,不如想办法到村子里去,找一户人家守着。以逸待劳,反正他们不会放火放箭,能杀几个是几个。等入夜天黑,在考虑突围之法。”

第六十二章 固守小屋

李翔这时的提议合情合理,陈近南道:“不错,他们人多势众,而我们只有五人,如此逃下去只有体力耗尽,以致束手就擒。不如找个地方转攻为守,与敌人硬拼一场。多杀几个鞑子,兴许他们会承受不住伤害,以困为先,争取一些有利的时间。”

他们两人认同,胡德帝、桂仲明自无反对之理,就连喜欢跟李翔唱反调了百灵儿也在这时不住的点头同意。在她而言,比起在这烂泥地的逃窜,能够干干净净的在一处地方,安安稳稳的放冷箭杀敌,更加痛快。

他们一行人深入水田,一部分清兵在他们身后仅仅的跟着,一副吃定他们的模样,大部分的兵卒骑着马匹在水田田畔游弋,随时准备出击。只要他们上了岸,第一波骑兵就会在最短的时间里飞驰赶到,让他们失去先手。

这地里的水田一块接着一块,占地面积极为广阔,也因如此,清兵一时间也奈何不得他们。

在泥泞的水田中走了大约百丈,一条人工挖掘的河渠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河渠灌溉着水田,下游部分直达村中,河畔只供一人行走。

李翔他们大喜。

陈近南道:“先佯装渡河,吸引清骑绕道,然后迅速折道转入村中。”

五人当即行事,跳入河中。

游弋的清骑发现了李翔他们的目的,当即从右方的绕往河渠对面阻截。

他们见清骑中计立刻返回到了岸上,沿着河畔发足狂奔,直往村中冲去。

他们笔直而行,清骑却要绕一大圈才能到达村中,两条腿固然跑不过四条腿,但一个跑千米,另一个要跑四五倍的路程就另当别论了。

李翔他们进入村中,寻找一处相对来说易守难攻的民房。

村房屋的构造只是为了满足住宿需求,根本不会去考虑什么军事目的。

“那里……”李翔眼尖,指着村中独特的一栋屋舍,那是村里村长的住处。村长屋舍位于村心中,是最常见的正厅卧室连在一起的土墙建筑。因为是村长的住处,有些特立独行,地基较高,位于上坡处,有那么一点可取的地方,且只有一个入口。

他们刚刚发现了目标,身后的如雷鸣般的蹄声已经响起。

清骑以超乎寻常的速度再一次出现在他们的视线,迅速逼近,顷刻间离他们只有两百步的间距。此时他们距村长还有五六十步。

以骑兵而言这两百步只是眨眼间的事情,但五六十步对于李翔他们却相对来说需要“好”一段时间。有限的时间根本不足以让他们进入屋舍,直接会被奔驰而来的骑兵洪流踏成肉泥。

李翔回头一望,突然停住了脚步,燧发枪对着清骑的前蹄扣动了括机,接着取出短燧发枪,再次瞄着马腿,开了一枪。

火枪的威力直接打断了战马的前腿,马前失蹄,清兵与战马都滚翻在了地上。后方冲来的清骑撞上前方受伤翻滚的战马,又有多匹战马失蹄翻跌,把背上的主人拋往地上。

一时人仰马翻,骑兵的速度硬生生的止住了。

两把枪李翔都在水田里就装好了弹药,现在正好派上了用场。

敌人还待追来,但借助李翔争取到的这一点点时间,五人已经先一步冲进了村长的屋舍。

李翔进屋的第一时间便是装填弹药。

陈近南叹为观止的道:“陈某与荷兰的毛鬼子对战数十场,对于火枪的威力,是记忆犹新。但他们一与李公子比起来,就完全排不上号了。”…,

李翔也颇为自豪,论武艺他实属三流,但这枪法,当世之上,能够与他相比的却是屈指可数。

“他们攻来了!”还没有等李翔他们喘口气,清兵已经已经下马拥入院子,挥刀来战。

陈近南曾跟随郑成功身经百战,即刻道:“胡兄弟,你守在屋口,我守里屋窗口,外屋的窗口便由这位壮士负责了……”他指着桂仲明,接着又对李翔、百灵儿道:“至于李公子与这位姑娘寻机开枪放箭……杀一个是一个。”

没有二话,五人立刻分头而动。

一名清兵想冲进屋里,胡德帝直接当头一刀,将他脑袋削了下来,在尸体倒地之前,一脚瞪在他的胸口,将身后的清兵直接踹出了屋外。

有人想从窗而入,桂仲明唐刀一挥,将拔着窗口的手掌为两段,唐刀直捅而出,将清兵刺了一个透心凉。

陈近南守着里屋的窗口更是游刃有余,他的剑法快捷精准,招招致命。

李翔、百灵儿这时也发挥了他们最大的长处,从空隙中对着屋外就是一枪,密密麻麻的清兵,根本无需瞄准,弓弦一响,必中目标,枪声一响,更是意味着有人倒地身亡。

枪与弓箭的优劣势亦在这一刻发挥出来。

连射了十余箭,百灵儿的手臂已经酸痛如刀割,再也拉不起弓箭了。

而李翔依旧如常,毫无负担。

百灵儿嘟着嘴,泪眼呼呼的,想要出力,却实在无能为力。

李翔将短筒燧发枪塞给了她,道:“看着我装弹的方式,别打着自己人就行。”

百灵儿哼声道:“才不会跟你一样笨。”

后世早已证实了一件事情,一个弓箭手需要训练半年才有资格上战场,而一名火枪手只要训练七天,足以在战场上游刃有余的发挥自己存在的价值。

百灵儿看李翔装填弹药已不下百次,对于步骤,了若指掌,如今细细看了几遍,很快就学会了,欠缺的只是准心,但目前的情况射杀清兵根本不需要瞄准……

胡德帝、陈近南、桂仲明占据要地,李翔、百灵儿不断收割人命。

百灵儿对于枪械越来越熟练,越用越开心,突然瞧见了不远处的清将,挑衅道:“我们比一比谁先杀了他。”说着举起了枪,做了瞄准的架势。

李翔吓了一跳,忙一巴掌拍掉了百灵儿手中的燧发枪,道:“别犯傻,他要是死了,我们一个也活不了。”

以清兵的实力,让对付他们五人在容易不过了。一把火,或者直接推到房屋土墙,只要一眨眼的功夫便能让他们五人全军覆没。但他们依旧傻傻的选择强攻,哪里还看不出缘由。

他们是要抓活的。

如果将对方的大将杀了,兵卒失去了控制,他们五人不要几刻钟就会成为肉泥。

以李翔的枪法要射杀清将实在太容易了,他是故意不杀而已。

攻防战持续了半个多时辰,清兵的伤亡人数已近两百余人,反之李翔他们一方占据要处,依仗胡德帝、陈近南、桂仲明高超的武技,并没有多少损伤。

但是李翔已经感觉到手中的枪管烫如烧红的铁条,在继续开抢会有炸膛的危险。

胡德帝的拼杀已经没有那么威武,桂仲明汗流浃背,陈近南的情况不清楚,但相信也差不了多少。

比起在田地里被围杀,他们固守小屋,虽然给他们争取了一定的时间,但情况并没有得到改善,依旧凶多吉少。

清将滕冬延气得双目喷火,鳌拜一个命令,让他打了有生以来最憋屈的“战役”,他有十种以上的方法能够在眨眼间获胜,但却不能使用,只能看着麾下兵卒一个个牺牲,那种感觉让他郁闷若死。

但是没有办法,他是军人,为军命而适从。

“上!”滕冬延红起了眼,咆哮道:“老子不信,这群王八蛋是铁打的,除了那个该死的诸葛正,其他人都给我剁成肉酱。”

他命令刚下不久,突然察觉异样,两百余穿着黑色甲衣的军士从村口冲了进来,他们穿着清兵的装束,但却是敌非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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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不是对战,是屠杀

因为鳌拜与康熙敌对。

现今清兵共分为三派,一派是效忠于鳌拜的造反派,一派是保皇的勤王军,最后是任何朝代都少不了的骑墙派,他们不知如何选择,风吹两面倒。

鳌拜为了分清敌我,暗中命所有效忠他的部队带上黄色标识。

冲入小村的清兵乃是清一色穿着黑色甲衣的兵卒,并没有佩戴黄色标识,而且很容易分辨出那一个个兵卒都是汉人,属于汉军八旗。

因为清朝的制度重满轻汉,满人对于汉人有着先天性的优越感,对于不堪一击的汉军报以鄙夷的态度,滕冬延见两百不自量的汉军敢来以卵击石,轻蔑的发出了一阵笑声,满腔的怒火,正好有了发泄之处,叫来了一位偏将,道:“哈尔,给你三百骑兵,将那群捣乱的蟊贼给我撵走。”他用了“撵”字,可见在他心中,这两百汉军跟两百头牲口差不多了。

哈尔似乎受到了侮辱怒道:“大人,你这是小觑我蒙古勇士吗?对付这群两条腿的家伙,只要一百骑,两个冲刺就能打跑。”清朝蒙古人的地位也远在汉人之上,与满人有着同样的感觉。

滕冬延大笑道:“给你三百骑,不是让你一个冲刺就打跑他们嘛!速去速回,生擒诸葛正才是我们的目的。”

哈尔呼喝着点了三百骑,咆哮道:“将这群不知好歹的两腿汉人撵走。”

三百清骑一冲而下,蹄声如雷,那声势竟不亚于千骑冲刺,清骑能够纵横天下,还是有些独到之处的。

便在两军即将接触,眼看两百瘦弱的汉军就要被清骑碾成粉末的时候,汉军突然散开,他们以灵巧的身手往左右闪避,有的冲入小巷,有的直接越过篱笆,更有的甚至跑到了百姓的家里,顷刻间消失在了大街上。

气势汹汹清骑直接撞上了空气。

哈尔气得几乎骂街,勒住了缰绳,突然听到一个声音,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绷!”战场中传来一阵轻微的震动,那是弩箭丝制弓弦震动空气时发出的特殊响声。

哈尔是久经阵仗的将军,一听这熟悉的声音,立刻心叫:“不好!”

但一切为时已晚,弩箭箭矢极为细小,全长不过数寸,只有一手长短。但就是这细小的弩箭,从现世起就给那些窥视华夏神器的异族血的教训。今日也是一样,左右汉军人手一把弓弩,对着清骑扣动括机,细小的弩箭穿人透马,往往一箭就洞穿了两三人,致使清骑人马悲嘶,一片混乱。

哈尔咆哮道:“卑鄙的汉人,只会用诡计,给我杀……”他调转马头,喝道:“将这群无胆的鼠辈给我杀绝了。”

清骑刚刚打算分作左右追击汉军,马蹄声意外在他们耳中响起,一只由五十人组成的骑兵队从村口急冲而来,便如下山的猛虎狠狠的锲入了打算分散追击汉军的清骑丛中。

为首是位体格魁梧,身躯强壮的战将,手中挥舞这一柄巨大的铁槊。

哈尔想也不想的迎了上去。汉将铁槊蛟龙般刺出。哈尔矛锋一摆,与汉将的铁槊硬拼一记,长矛顿时弯曲着荡开,矛锋弯向一旁。哈尔反应极快,立刻甩开矛把,摘下鞍侧的马刀。可刚握到刀柄,胸口突然一凉,接着身体横飞出去。

汉将的铁槊刺进哈尔的胸口,将他整个人挑飞而起,铁槊当作标枪,猛力投掷。铁槊刺入空中哈尔的尸体,强大的力量带着尸体横飞出丈余,哈尔将钉在在尽头的大树上。…,

哈尔瞪圆着眼睛,一脸的不敢相信。

汉将率领的五十名骑兵,只是一个冲刺便将清骑杀的七零八落,溃不成军。

这时窜入小巷房屋中的汉军蜂拥杀出,以长枪将零零散散的清骑尽数刺死。

滕冬延嗔目结舌,手足无措,才短短的盏茶时间,三百清骑竟然被全部歼灭,他站得高看的清楚,从战争开始,到结束,这伙神秘的汉军旗兵没有损伤一人。

看着钉死在树上的哈尔,一种耻辱的感觉充斥着他的胸膛,想起了战前对汉军的藐视,眼前这队汉军的表现便如耳光一样,重重的抽打在他的脸上,留下一个深深的消褪不去的五指印。

“留下五十……三十人守着,其他人跟我杀下去……我要活寡了他!”滕冬延双目不离下面的汉将,两眼透露着凶光,领着近五百骑俯冲下去。

威风八面的汉将见此情景,二话不说领着骑兵调头就跑。

清兵突然放弃进攻,让早已疲惫不堪的胡德帝、桂仲明、陈近南三人松了口气,前两人靠在土墙上利用这宝贵的时间休息。李翔来到窗外观察外边情形,以防他们突然袭击。陈近南来到卧室门口靠在门槛处,这里既可以与李翔他们说话,也能注意到窗口的动向。他手中的长剑满是鲜血,神色也隐隐有些疲乏,“怎么不攻了?”

李翔摇了摇头道:“不清楚,刚才留意了一下,他们好像遇上麻烦了,隐隐约约的听到一些拼杀声,要不要出去看看?”

陈近南摇头道:“在平常三十人,不是问题,现在估计有些悬……”

李翔正想说话,耳中却听到了屋外传来一阵阵惨叫,不知从什么地方出现了五十名黑甲清兵,他们一个个持拿弓箭在远处将清兵当作靶子来射。

两轮箭羽之后,黑甲清兵抽出了短剑,他们三人一组,分作十数个小队,一起冲向剩余的清兵,展开近距离拼杀。他们相互配合默契,又依仗人数之众,将屋外的清兵杀的毫无还手之力,不一刻,屋前视线中站着的人只有五十名黑甲清兵。他们一个个站在高处,取出弓箭整齐划一的将弓箭举天,往远处方抛射。一轮射后,同时往坡下跑去,屋外空无一人。

“这……”李翔不知应该说些什么,情况的变化完全出乎他的意料道:“出去看看……”

五人相互对望了一眼,一并点头走出了小屋,踩着一地的尸体往坡下望去,个个都露出了动容之色。

几队黑衣清兵将先前追杀他们的黄衣清兵包围了起来,他们的人数似乎远远不及黄衣清兵,但却将对方困的死死的:正面一员骁勇无匹的将军领着一队骑兵舞着铁槊左右突杀,其他三面两百多名枪兵不断的以枪阵一步一步往前占领骑兵活动的空间。那些弓箭手此时已经爬上了左右屋舍的屋顶,在上方不住的往下放着冷箭。

黄衣清兵在骑兵、枪兵、弓箭手的合击下,以恐怖的速度损耗着。

黑衣清兵这一方几乎看不到多少损伤,战局完全呈现一面倒的局势……

这不是对战,是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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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清初第一良将

李翔来到这个世界,还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见识战场,他的嘴巴猛然张开,就那样僵住了。

鲜血在黄土地上流淌,将干裂的黄土地染得鲜红,一具具尸体喷着血倒在地上。

他杀过人,而且早以不只一个,但事实上杀过人与战场上的血腥,完全不相干的,那种感觉只有亲眼见到的人,才有所体会。

在心底他依然忍不住排斥这种厌恶战场的感觉,但他努力将眼睛瞪的大大的,即便是排斥也必须强迫自己接受。因为,他选择的就是这样的路。

战场上胜负以定,黑甲清兵下手绝不容情,看情况不将这些黄衣清兵尽数歼灭是不会罢休的。

李翔道:“我们还是走吧,虽说他们救了我们,但都是清兵,敌友莫辨。我们的身份不论是遇到造反军还是保皇军都讨不了好,走为上策。”他四周眺望了眼,没有发现马匹,只能步行。为了避开战场上的这伙清兵,一行人从村尾离去。

胡德帝、桂仲明因为连续奋战,体力近乎透支,需要李翔、百灵儿的搀扶,走的并不快。陈近南要好一些,他除了有些疲倦之外,依旧保持着气定神闲的模样,能够独自行走。因为他的修为最深,最懂得控制感情,节省力气。不像胡德帝,杀的兴起,三番四次冲出屋外,以至于浑身浴血,受了六处刀伤。

这还未走出百步,身后即传来了马蹄声,一位黑甲骑兵策马从后面赶上,来到他们的面前道:“见过诸葛先生,我家总兵让我向先生问好,并且让我转告先生傅老一切安好,切勿多虑。”

李翔起初还以为对方打算留住自己,却意外听到了傅山的消息,忍不住问道:“傅老究竟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情?”傅山传授他武艺,在他心底傅山如同半个师傅。最初还以为他因为刺杀了皇亲国戚而离开了京师,但后来发现傅山并没有通知胡德帝放弃刺杀鳌拜,才意识到傅山出事了。只是一只没有他的消息,也只能秉着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的心态安慰自己。

如今听到傅山的消息,如何能够不关注?

陈近南、胡德帝两人与傅山的关系也非同一般,以相同的目光看着黑甲骑兵。

黑甲骑兵道:“这个我便不清楚了,要不等会先生问我家总兵,他正在收拾蟊贼,要不了多久便能抽身。”

李翔略作犹豫点头道:“好,那我便去看你家总兵收拾蟊贼吧。”既然黑甲骑兵认出了他,不论是敌是友都没关系了。如果是敌,有心与他们为难,在收拾了黄衣清兵之后,追上他们不过分分钟的事情,以他们的情况,想跑也跑不了。如果是友,又何必跑,还能得知傅山的消息。

既然走不走,结果没有什么差别,何必多此一举。

陈近南也是想到这点,点了点头。

他们重新来到坡上,只是短短的时间,黑甲清兵已经进行扫尾工作了。

不知为何,两军突然停止了战斗,黑甲清兵围成了一圈,那个骁勇无匹的将军与黄衣清兵的将领两人面对着面,似乎要来一对一的单挑。

李翔不免瞪直了眼睛:这都结束了,还演这一出?

战斗很快宣告结束,那位骁勇无匹的将军跃马挥槊,连连强攻,仅仅十合,便破了滕冬延的防线,一槊将他的身体挑起来,甩死狗一样甩在地上。…,

黑甲清兵高呼:“总兵威武!”

那将军手一挥,吩咐了几句,黑甲清兵立刻有条不紊的对战场展开了打扫,他抬头见李翔他们,一扬马鞭,策马赶来。

不一刻已经来到近前,是一位体格魁梧,身躯强壮的战将,因为奋勇杀敌,额头上挂着丝丝汗水,有点黝黑的脸上却是精神抖擞。一身铜钉棉甲,头顶钢盔,长及七尺虎躯散出一股淡淡的铁血气息。两道剑眉浓如密发,覆及眉心,双眼闪如极光,静如无物,有股英雄气概。

他来到李翔身前道:“赵良栋见过各位……”他看了一地的尸体,诧异道:“诸位好手段,竟以五人对抗千人,还有如此成绩。”

赵良栋,李翔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脑中灵机一动,想到他的出处了。《鹿鼎记》里韦小宝的结拜兄弟,电视剧里康麻子让韦小宝灭王屋山土匪,韦小宝二百五一个,哪里会领兵,于是觉得像他这样会拍马屁的是二百五,不会拍马屁的就是人才,便提拔了不会拍马屁的赵良栋。

其实都是因为李翔不喜清朝,没有深入了解《清史》之故,真正的赵良栋在历史上是大大的有名,智勇双全,号称清初第一良将,被封为勇略将军。

在清朝基本上所有汉人将军都缩着脖子做人,低人一等。唯独赵良栋是个例外,他刚直不阿,手段强硬,担任山西大同总兵的时候,力锄强暴,惠抚孤弱。他上任半年之内,处罚了十八名满蒙军官,其中有六人因欺负汉人犯了奸(yin)烧杀之罪,让他以军法直接处死,这六人中甚至包括三大家族的一门偏房后人,一度引起了轩然大波。在他管制的境内,没有一位满人蒙古人敢依仗身份欺凌汉人的。若不是因为他太能打仗,以他的处事手段,早就被贬官逐出清廷了。

李翔道:“都是因为他们奉命不能痛下杀手的缘故,不然我们早就成为烤猪了。倒是赵总兵用兵实在让人惊叹,以少围多,竟然压着对方打,以极小的代价,全歼这股清兵,实在了得。”他由衷赞叹,虽然他并不知历史上赵良栋是如何的牛逼,但仅凭这一战,就能看出他是一位相当了得的将军。

赵良栋嘴巴一瞥道:“没什么大不了的,兵还行,称得上是精锐。但大将却是一个不知兵的蠢货,胜了,也算不了什么。一个废物,还叫嚣着我们汉人是鼠辈,让我跟他单打独斗。还以为有多厉害,也不怎么样。”

这时一名黑甲骑兵来到赵良栋身前,对他一阵耳语。

赵良栋脸色一沉,眼露杀机,切齿道:“将他们给我押上来。”他绷紧着张脸,对着李翔他们的时候略微缓和道:“诸位抱歉,先容在下处理一点事情。”他转过身去,突然大喝一声,“将扎海这王八羔子给我带上来。”

吼声落下,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千名黑甲清兵押着一个个红衣清兵来到了近处,人数足足有三百余人,为首一个正是效忠康熙的扎海。

李翔蒙了,这赵良栋究竟是哪一派的,灭了鳌拜的兵,又收拾康熙的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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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杀的好

扎海灰头土脸的被黑甲清兵押着,跪在了地上。

李翔在京师住了将近一年,与扎海照过面。他明里是鳌拜一党的将军,暗里又结上了康熙,成为他的杀手锏,得到康熙、鳌拜两人的宠信,可谓威风一时,在京师几乎算是横着走的人物。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现如今的扎海却是一身血污,辫子凌乱,身上的衣甲破破烂烂,还受了多处刀伤,但他的神色却依旧倔强不屈,双目喷火,见到赵良栋破口大骂:“你娘的,眼睛让狗叼去了是不是,没看见是我的军队,正红旗的兵。你的兵疯狗一样追杀我,什么意思。”他的地位与赵良栋一样,都是二品武官,但同为二品武官,满汉之间却有着极大的差别。故而扎海完全是以上官的口气说话的。

赵良栋在战场上表现的智勇双全,但这私下低却是一个如张飞般的莽夫,听扎海破口大骂,说他的兵是狗,上前对着扎海的脸就是一脚猛踹,直将他踢翻了一个跟头,怒道:“你的兵才他娘的是狗,你骂我,我不跟你计较,别骂我的兵。”

这一脚极重,扎海的鼻子塌了,嘴巴也破了,口鼻满是鲜血,脸上青紫一块,一个大大的脚印,印在脸上。

扎海嘴巴受伤,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只是怒瞪着赵良栋,似乎要将他千刀万剐一般。

旁边的一员副将谄媚道:“别这样,总兵大人,都是为皇上效力,我们理应齐心协力才是。”

“呸!”赵良栋一口唾沫吐在了副将的脸上道:“你们这伙匪类,哪配跟我赵良栋为伍……我问你,这一村的百姓,是不是你们杀的?”

赵良栋话音方落,在一旁的李翔、胡德帝、陈近南他们一个个都瞪直了眼睛,露出了深深的杀机。

李翔最初在村外初步看了一眼,便发现了村里遭了杀人不眨眼的盗贼,逃入村的时候,更肯定了想法,却未想过干出这一切的竟然是兵卒。

副将期期艾艾,说不出话来。

扎海稍作休息,恢复了过来,怒道:“是我干的,这群不识好歹的贱民,问他们要写粮食都不肯给,杀了又怎么样。”

赵良栋怒极大笑,“好,你敢承认好算是条汉子,来人,将这群王八羔子的脑袋给老子剁下来。”

转眼之间,刀光闪烁,人头遍地乱滚,一腔腔滚烫的颈血直喷,三百余首级在他们犯下罪恶之地,四处乱滚,场面血腥无比。但此刻的李翔,只有三个字:“杀的好!”

陈近南、胡德帝、桂仲明,就连百灵儿也是同一想法。

赵良栋回到了李翔他们身前,道:“让诸位见笑了,这里太过血腥,我们换一地谈吧。”

李翔点了点头,一行人来到附近的一处民房,几人相互找了一个地方坐下。

李翔忍不住道:“赵总兵的手段,实在让人不知如何形容。你又杀鳌拜的兵,又杀皇上的亲信,就不怕无法在大清立足?”

赵良栋不以为意的道:“有什么好怕的,我又没做错,考虑那么多干什么?我们当兵的没有你们文人那么多的花花肠子,只知道拿国家俸禄,吃百姓粮食,理所当然的要为国家出力,为百姓干点事情!鳌拜不是好东西,国之大贼,我来京师就是想法子消灭他的。至于扎海对无辜的百姓痛下杀手,比强盗还要可恶。不杀他,杀谁。这类混账货色,遇到一个,我便杀一个,绝不手软。”…,

李翔、陈近南听了相继动容,赵良栋这番话说的太好,虽然粗鄙,但可算至理名言。只可惜如此人物,却是大清的将领。

李翔沉默了片刻,问道:“不知赵总兵跟傅老是什么关系?”

赵良栋肃然道:“傅老算是我赵良栋的再生父母,在十多年前,我娘被农民军掳了去,是傅老将她救下的,还医治好了她的顽疾。九年前,我爹娘一同染上疫病,又是傅老不顾自身安危,深入疫病区将他们医治好。如此恩情,这辈子我都难以报答。前不久,我入京续职,晚间路过西城的时候,遇到了受伤中毒已经晕阙的傅老,将他带出了京师。他伤的很重,一直处在昏迷状态,直到半月前,才醒过来,自配解毒药,逐渐康复。但是他中毒太深,毒性太烈,短时间内,连下床的力气也没有。我看的出来,他心中有事,而且很急。但他不信我,什么也没说。只是努力的疗伤,直到听到鳌拜造反之后,才松了口气,告诉我想要报恩,遇到诸葛公子,尽可能的给予一切方便。”

“我的兵马太少,打不过鳌拜,只想着在附近游弋,找一些落单的部队,消耗他的实力。昨日发现了被屠杀的张村,也发现了凶手的踪迹,一直在附近追击扎海,今日手下斥候无意中发现公子被镶黄旗的兵马追杀,也就分兵赶来了。我想公子与傅老的关系一定很好,傅老失踪多日,心底定然着急,适才在战场上见公子打算走,便让人知会了一声,让你放心,傅老正在我的大营里安心养伤,一切安好。”

李翔心中虽有千万疑问,但听傅老一切安好,也了却了一桩心事,感激道:“傅老算的上是我半个师傅,得知他平安无事,我也安心了。只是赵总兵,有一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在整个清朝类似你这样的人太少了,你的做法虽说大快人心,但不容于这个时代。清廷虽然一口一个满汉一家,但任何政策处处都重满轻汉。你一视同仁,抱打不平,早晚会惹出祸端。”

赵良栋道:“这么劝我的,不只是一个。就连皇上也让我手段别那么过激,但这就是我赵良栋,没打算改,也根本没想要改。我只做我问心无愧的事情,他人怎么想,关我屁事。”

陈近南突然道:“那么作为汉人,为大清效力,也问心无愧?”

李翔心头一跳,陈近南问的如此直白,想必以如自己一般,看出了赵良栋实是不可多得的将才,有心将他拉入反清的事业。

第六十六章 不为天下,为自己

赵良栋听到陈近南的发问,先是一怔,随即斩钉截铁的道:“问心无愧……”说着他笑道:“早应该想到,傅老也太小觑的我赵良栋了,他不敢告诉我,是怕我发现你们从事反清活动吧。也不想想,能让他如此挂心的又岂是忠于大清的人物?你们与傅老的抱负,我也有所耳闻。即便到了目前这个情况,依旧对故明忠心耿耿。有如此节操,让人很是敬佩。我能理解你们,也希望你们能够成功,真的还天下一个太平。但是我赵良栋是一个粗人,并不懂得什么大道理。我只知道,在我从军之前,辛辛苦苦一天干到黑夜,喂不饱我爹娘妻儿的肚子。我是一个男人,睡觉的时候听着妻儿饥饿打鼓的声音,我恨不得将自己的肉煮了。不是我不够努力,实在是当时的世道太过昏暗。朝廷腐败,农民军烧杀抢掠,像我们这等百姓就算是累垮了也养不活家人。为了家人我只能应召入伍加入清兵,至少那一点点军饷,足够我的父母妻儿填饱肚子。一路走来,经历了很多。我也知道这个朝廷对我们汉人不公,我说能够理解你们并非妄言。但我只是一个粗人,改变不了这个世道,我能做的只有让我管辖之内的每一个汉人得到最公正的待遇。在这点上,我问心无愧。”

李翔无法说赵良栋是错的,一个重孝义男人若逼得无法养活自己最亲的人,别说是从军,做出杀人放火的事情都不奇怪。

李翔很欣赏明朝的气节,对于历史上的几个王朝有着自己的想法:强汉、盛唐、富宋、刚明、奴清。

强汉、盛唐、富宋、刚明都有自己辉煌的一面,同样的也有腐败的一面。便如《三国演义》中的一句话,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每一个朝代的兴起,以及每一个朝代的没落,都是无法改变的事情。

他接受强汉的强,盛唐的盛,富宋的富,刚明的刚,但同样也能正视这些王朝强大过后的没落。

有人将明朝问题的所在归于长达七十年的冰河期,这点李翔并不完全认同。冰河期是地域性的,并非只有中国受到影响,全球大部分地区都有这种情况,但因此灭亡的又有几个?

冰河期是原因之一,但不能将所有的问题都赖在气候上。

其实历朝历代的经历大多一致,朝代跨越的时间越长,积累的弊端越多,一但遇到天灾人祸,潜在弊端就会显露,从而造成动荡。明末的朝政确实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党派之争,地方官员腐败,土地兼并严重,税赋繁重,百姓承受不住负担等等原因,本来就不堪负重,随着天灾的降临,更是雪上加霜。再由李自成、张献忠等贼人的造反,王朝垮塌谁也挽救不了。

这是历史的必然性,就如汉之黄巾起义,唐之黄巢起义,若非百姓真的到了难以为计的地步,会有那么多的人,因为贼人的一句话而造反?

说这么多,并不是李翔认可清朝,而是觉得百姓无罪,像赵良栋这类为了生计而从军的百姓,真不能说他是错的。他不是洪承畴,洪承畴受到了明朝皇帝的器重,给了他权力,给了他荣耀,给了他富贵,给了他因有的一切,而他因为怕死因为经不住诱惑而投降了清朝,确确实实的汉奸。但赵良栋没有这一切,他只是一个受到不平待遇的百姓,一个受到压迫,连家都养不活的百姓,能指望他为明朝抛头颅洒热血,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

陈近南有些不理解赵良栋,他看的出来,赵良栋并非是那种迂腐的人,而且也看出了他对清廷的制度有着一定的不满,但却看不出他有任何反清的意思,试探道:“既然赵总兵明白,那为什么还要为鞑子效力。以你的用兵才华,我可以向台湾的延平郡王推举你为将,定能获得大用。”

赵良栋不屑一笑道:“清廷无德,台湾郑家又好在哪里?在我看来,不过是半斤八两。比起希望,我更追求事实。没有实力,只有理想,成不了大事。”

李翔发现陈近南竟说不出话来,心中不由打了一个疙瘩。顿了一顿,赵良栋又道:“诸位鳌拜发现他的军队失去了音讯,定会重新派兵查探,此地不宜久留,我送你们战马五匹,自己保重吧。”

陈近南见劝服不了赵良栋,只能摇头离去,胡德帝跟在其后。

李翔缓缓的来到了赵良栋的身前道:“大乱之后,本因有大治,可清廷带来的不是大治,而是奴役,是毁灭。为了自身的需求,剃发易服,屠杀了数以百万计的无辜生命。我不管别人怎么想,但就我而言。我反清,不是为了明,也不是为了天下苍生。就如你说的一样,我是一个人,不是至高无上的神,我没有那么伟大。但我不想做奴隶,一个在奴隶制度下,苟且偷生的人。也许你做到了问心无愧,但扪心自问,这一切真的是你想要的?”

李翔无法说赵良栋是错的,但却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人都是自私的,李翔当初自我安慰说什么,为了天下反清,都是自我催眠的屁话,为了彰显自己的伟大。实际上他是怕,看着在暴政下在屠杀下,温顺如牲口一样的百姓,怕自己也变成他们一样顺从;看了一个个为大清歌功颂德的文人,也怕自己会跟他们一样无耻。

无法接受清朝着奴隶制度,只能奋起反抗。不是为了天下,而是他自己。

这是他的真心话。

其实世上任何一个伟人走的路,未必不存有私心。比如驱逐蒙古的朱元璋,他足够伟大,但要说他驱逐蒙古是为了天下百姓,李翔第一个不信,朱元璋是雄才伟略的帝王,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但不管他出于什么目的,驱逐了蒙古,他就是一个伟人。

再比如冉闵,他颁布杀胡令也是为了利益,但那又怎么样?他挽救了北方汉人,这是不争的事实,也是无可厚非的伟人。

评价一个伟人并不在于他的想法,而是在于他做过的事情。只要是利于天下百姓的,有私心又有何妨?

李翔也不知为何会跟赵良栋说出这样的话,也许是因为他的问心无愧。

比起漫天不符合实际的大义,李翔的这番话更加让人动容。

人不是神,是人都不可能没有私心,只是表现出来,不表现出来而已。

赵良栋没有让陈近南的质问而改色,但对于李翔这意外的真言深深的震撼住了。

他从军的时候是一个大字不识一个的雇农,一个连地都没有的农民。那时候的他什么也不用想只知道要在战场上活下来,养家糊口,但随着他的成长,不断在战场上出生入死,磨练出了一身武艺,还学会了兵法,学习了文化,懂得了是非。

这时的他,已经成长为地方总兵,拥有一干出生入死的兄弟,家人也如愿以偿的过上了好日子,应是幸福美满,但他反而觉得自己有些迷茫了。

李翔道:“言尽于此,赵总兵好自为之吧,下次如果有幸遇上,将会是在战场上,我会用实际向你证明正是因为有理想才可能拥有实力……”

PS:抱歉啊,有事情耽搁了。晚上还有一更,一天三更不少,但估计会晚一些,两点钟左右,等不及的书友,明天看吧,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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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傻瓜的哲学

李翔卓立船头夸张的张开了双臂,那清爽的潮湿的带着谈谈的海腥味的海风,吹拂着他的头发、面颊、身体的每一处都感受到了大海的气息。迎面吹来的海风,沁入心底,凉凉的,把人心底的燥热一点点带走。海水卷起一层层浪花,那一朵朵浪花,就像欢快孩童相互追赶着,尽情的在浩瀚的海面上撒欢。望眼过去那开阔无边的大海,雄浑而苍茫,把人心中的一切烦恼都抛道九霄云外。

李翔兴致一起,如孩子一样放声大叫。

“啊……”

他此刻正位于广阔无际的大海之中,在他面前,不,应该说是在他四周,只看见蓝湛湛的一片。海水和天空合为一体,都分不清是水还是天。而他就是大海中的一滴水,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李翔并非没见过大海,但从未深入大海中欣赏。站在岸上眺望大海与在大海中眺望大海,那种感觉是截然不同的。

告别了赵良栋之后,李翔他们骑马出了京师地界。但因鳌拜叛乱,京畿一片混乱,上下戒严,生怕鳌拜挥兵来攻,或者溜进了鳌拜的密探。

他们一行五骑太过显眼,李翔本打算与陈近南、胡德帝分道扬镳,却意外受到了陈近南的邀请,让他乘船出海,直接绕过直隶、山东、江苏,先至台湾,再由台湾走安南国北上入江南,即安全又便捷。

李翔想也未想同意下来,他早想去台湾看看,看看没有受到清政府毒害,最后一块保留他们汉人文化精髓的地方。当然也有意与郑家取得联系:三藩之乱即将到来,虽说军事主力是吴三桂、耿精忠他们,但这类人反覆无常,跟他们结交,少不得要保持十二分的警觉,不能深信,否则被卖了还在帮忙数钱。相对来讲,台湾便要好得多,想要成事,需要集合双方彼此的力量。如果有可能,他还打算利用李卫国的身份向郑经借兵,以足够的力量在江南打下一块属于自己的根据地,发展自己的事业。

故而李翔认为亲自去一趟台湾,了解一下未来的盟友,还是很有必要的,只是清朝闭关锁国,迁海令更是封锁了沿海地区,令寸板不得下水,常人无法出海,一直都将想法藏在心底。陈近南的邀请正好给了他这个机会,他当然毫不犹豫的应了下来。

桂仲明唯李翔命是从,自不会反对,至于百灵儿更是没有看过大海举着双手双脚赞成,不过上了船不久她就后悔了,现在如瘟鸡一般的躺着,哭着闹着要下船。

她有着严重性的晕船,只是颠簸了半个时辰就头晕脑胀,呕吐不止。

“只有身在茫茫大海中,才能体会世界之大。”陈近南来到了李翔的身后,能够理解李翔高喊大呼的的冲动。

李翔道:“确实如此,世界之大,人类之小,但藐小的人,却能改变世界,推动世界的进步。也许在赵良栋这些理性人的眼中,反清是遥不可及的梦,认为实力相差太大,没有成功的可能。但却不知在人类的世界里没有不可能的。哪怕是离开这个地球,抵达月亮这种听起来天方夜谭的事情,在几百年后都有可能实现。”

陈近南怔了半响,道:“公子的话,陈某有些听不明白,但能够理解意思。很认同这种说法,也许反抗一个实力胜过自己十倍的人很不理智,但是这不理智的背后有着不屈的信念,有着男儿的铮铮铁骨。而理智的背后意味着是屈辱,丧失一个做人的尊严。国姓爷反清的时候曾经说过一句话‘傻瓜比聪明人更懂得什么是自由,什么是尊严。’”…,

这个新颖的说法,让李翔眼睛一亮,傻瓜受到了欺负知道用拳头维护自己的一切保护自己,而聪明人却会分析双方的实力,适当性的选择让步。理智并非不好,但如果太理智就失去做人的意义。

“国姓爷这话说道我的心坎里去了,世界上聪明的人太多,总是需要几个傻人陪衬的。傻人或许不够理智,但他们却能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来。”

陈近南道:“李公子有如此雄心壮志,又有难得的才略。不如在台湾出仕,以你在京师的作为足以得到延平郡王的器重欣赏,能够一展所长。待时机成熟,出兵江南,驱逐鞑虏,还我河山。”

李翔笑道:“陈总舵主在台湾的地位不低吧,你在劝赵良栋的时候,也说能够向延平郡王推荐他。”他只是听说陈近南是台湾军师陈永华,但到底是不是真的不得而知。

陈近南颔首道:“实不相瞒,在下乃台湾陈永华,当初奉命组建天地会,为了方便行事,改名陈近南。一晃多年,连我自己都快不清楚哪个是真名哪个是假名了。”

李翔笑着表示明白,不管怎么说在大陆,陈近南这三个字比陈永华可是要响亮的多。他没有说话,从怀中拿出了贴身珍藏的玉佩,方才道:“陈总舵主可认识这个?”

陈近南自从李翔拿出玉佩起,眼中瞳孔骤然一缩,伸手接过,细细抚摸着纹饰,眼中流露出怀念的神态,叹道:“如何能够不认识,这是当年国姓爷的家传宝玉!多年前,天下反清军中以李晋王、国姓爷声势最隆,尤其是李晋王,两蹶名王,天下震动。国姓爷对李晋王极为敬重,有了联姻的想法。但他的女儿不是已经嫁人便是未达出阁之龄,于是以侄女代女嫁于李晋王长子。这玉佩就是国姓爷送给他侄女的嫁妆,本是一块未经雕砌的璞玉,在巧匠的雕琢下,正面为龙,反面为凤,龙飞成李,凤舞化郑,当今世上,独一无二的龙凤玉佩,公子姓李,莫不是……”他一拍脑袋道:“我早应该想到的,公子化名诸葛正,来至缅甸,桂仲明姓桂,不就是李晋王遗留下来的亲卫军的姓氏。太好了,原来公子是李晋王的后人,无怪有勇有谋。公子到台湾,必将受到隆重的待遇。若能促成双方通力合作,国姓爷九泉之下,亦能明目。”

PS:惭愧,失言了。发现要写新的一个篇章,主角已经成功挑唆康熙与鳌拜的内斗,接下来是扩充自己的军事实力,需要好好的整理一下大纲思路,昨晚一直到两点都没有动笔,真的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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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初抵贵境即遇刺

陈近南得知李翔是李定国的后人,先是有些失望,随即是一阵狂喜,亲热的程度让李翔都有些“受宠若惊”,心道:“难道这个李晋王威望真的如此之高?”他不知在后世李定国不及郑成功有名,但这个时代郑成功是远远无法与李定国相提并论的,两人的威望不在一个档次之内。当然陈近南如此热情,还有另外原因。

李翔最初对于冒充李定国的后人有些排斥,但随着经历的事情越多,人也跟着成熟,对于冒名顶替一事,已经看开。

这并非是游戏,他后世经常玩三国志一类的战略游戏,为了追求难度,向来都是选择金璇、公孙度、孔融这一类要将没将,要钱没钱的君主,慢慢发展然后灭曹、攻刘斩张飞杀吕布,以一群三流武将,一统天下,再将擒来的女武将调至一个城里,自我意淫,这样才赢的精彩。

问题是玩游戏有存档**,走错一步,失败了能够重来,累积经验,有diao丝战胜高富帅的可能。但他穿越的这个刀光剑影的世界与过去的完全不同,金钱与权力不是数字头衔,而是恶生生的杀伐,走错一步,就是万劫不复,小命玩完,根本不存在失败重来的机会。

在这个适者生存的世道,有一个身份,可以更方便的行事,能够获得许多意想不到的便利,让他忐忑的人生道路平坦好走一些。

现在有一条相对平坦的路摆在他的面前,他何必去玩心跳,独自一人,白手起家?

李定国英雄了得,将灭清视为生平第一志向,若他能够继承如此志向,反清灭清,完成李定国的遗愿,相信在地下的英灵也不会怪他。当然前提真有灵魂九泉一说。

李翔将龙凤玉佩贴身收好,问起了心中的疑问,“陈总舵主,赵良栋前些天说的话让我比较在意,他说清廷不好,台湾也好不到哪里,却不知这是为什么?”

陈近南表情变得有些僵硬,长叹道:“此事说来话长,我也不知从何说起。不怕小殿下笑话,现在台湾内部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改善。延平郡王也有改革之心,陈某也有信心重整吏治,还东宁一个安宁。”他为难的说着,说道最后不像是回答问题,倒像是给自己定下一个目标。

陈近南口中的东宁指的就是台湾,郑经虽然一直沿用明朝的国号,但实际上台湾已经算是一个小王国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因为都会定位东宁,所以有人称呼这个时期的台湾为东宁王朝。

李翔面对这种模棱两可的答案,心底咯噔了一下,陈近南这种表情显然是家丑难言。他在后世隐隐约约的听说过台湾郑氏之亡不在清朝,不在施琅,而在于自身存在的问题,看来这台湾这汉人文化最后的空间,也未必是想象中的乐土。

海船乘风破浪,历时半月,李翔发现四周往来的船舶越来越多,心知他离台湾已经不远了。

陈近南卓立船头,四方过往的船只大多都会停下来遥遥的跟他打这招呼。

李翔还发现商船绝大多数都是日本船队,他们会说一口流利的汉语。

陈近南指着来来往往的船舶道:“清廷愚昧无知,打算以迁海令还限制我东宁发展,却不想此举非但没有让我东宁陷入困境,反而刺激了我东宁的经济,让我东宁繁荣富强。”

原来迁海令颁布之前,因为汉人不愿意被奴役,成群结队的偷渡台湾,当时台湾人少,急需人口巩固自身力量,对于偷渡来的百姓全数接纳,并且鼓励江南百姓来台湾发展。

为了压制台湾,清政府惨无人道的颁布了迁海令,彻底封锁了大陆与台湾的关系,让台湾一下子陷入了困境。

陈近南被郑成功誉为当世的卧龙先生,并非浪得虚名,却有诸葛亮的化腐朽为神奇之能,策略制度连出。他贿赂清将进行走私,由沿海流民负责转运货物,将大陆的奇珍异宝,转卖各国,将台湾岛经营成走私的大本营。

清廷禁海,反而造成中国大陆的货物都被台湾垄断转卖,外商要和大陆做生意,唯有透过台湾。逼得英国、西班牙、日本等国只能与台湾贸易,通过台湾海峡的大小船只,还需要向东宁王朝赋予买路钱,使得台湾的经济以恐怖的速度直线增长。

经济上来了,陈近南又作起了人口贩卖的勾当,大势购买奴隶,扩充台湾人口,短短的几年内,让台湾有了脱胎换骨的改变。

如果不是清政府的愚昧,台湾发展不了那么迅速。

这个时期,日本的德川幕府是东宁王朝重要的贸易伙伴,台湾以大陆的奢侈品大量的换取日本银、铜、铅、盔甲,以支援战争的需要。故而李翔看到的船舶多为日本商船,因为是陈近南让台湾有如此改变,不论百姓还是商人,对于化腐朽为神奇的他充满了敬意。

经济的繁华让李翔觉得自己多心了,有如此经济,台湾应该很富强才是。

又经过一日航行,他们的海船驶进了基隆港,正式踏上了台湾这块中国不可或缺的宝岛。

李翔步入基隆港,发现这座港口的繁华竟然不逊于清朝京师的东市,虽说占地面积以及人流无法相比,但密度与货物却是绰绰有余。在这里你能看到各式各样的外国人,有丝绸、瓷器、染料皮革药材等大陆特产,也有榻榻米、日本刀、景泰蓝、漆器等日本特产,还有胡椒、犀角、象牙等海外特产,各行各业什么都有,商品琳琅满目,热闹非凡。如此景象,让他想起了后世老家信义坊的商业步行街。

李翔看的目不暇接,赞叹道:“东宁繁华至此,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陈近南却露出了一个苦笑,笑得有些不自然。

李翔没有察觉,左右看着周边的店铺,突然他发现右前方的一处店铺窗户半开类似于强弩的器械小部分探出窗口,目标似乎对着他们这个方向。

“小心!”他大叫一声,往右侧一跳,果断的拿出了短筒火枪。

对方似乎受到了刺激,扣动了括机。

李翔在对方扣动括机的同时,也适时开了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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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连环刺杀

李翔提醒的及时,陈近南、胡德帝、桂仲明又是武艺超群的好手,反应神速。一个个本能的往左右避开。一支幽暗的弩箭钉在了他们一行人先前所在的地上,弩箭箭尖与箭身呈现两种颜色,分明是抹上了一些东西,很可能是致命毒药。

李翔、陈近南、胡德帝、桂仲明互望了一眼,皆看到了彼此眼中的惊骇。

这个时代的暗杀,还是以弩箭为上。

火枪的威力最大,防无可防,但是命中是绝对的硬伤。命中率最高的是弓箭,在一定距离能够做到百发百中的人不少,但威力射速是硬伤。虽然有人用离弦的箭来形容速度快,但面对武艺抵达一定境界的好手,接箭挡箭躲箭实在太容易了。接下来的弩箭,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弩箭的命中比不上弓箭,但较之火枪却胜过许多,威力射速不及火枪,但比弓箭又要胜上一筹。

便是高手,想要正面避开弩箭也不容易,更何况是暗地里刺杀?

若非李翔无意中发现刺客,先一步提醒,让陈近南、桂仲明他们有了防备,得以事先避开。猝不及防之下,便是陈近南这等强者亦无自信能够闪避的开。

这时街上传来一阵动乱,既因李翔的一枪,惊吓住了过往的路人,又因刺客从窗口摔了出来,掉到大街上的缘故。

李翔看窗口是以下往上瞧的,视线有限,只瞧见强弩而看不见人,那一枪是根据强弩的位子凭感觉而发,射中了刺客,使他从窗口处摔下,跌落于地。

四周商贩买家受到了惊吓,喊着叫着,摔着跌着,四散奔逃,场面极其混乱。

同一时间,慌乱的人群中两名路过的青年突的跳起发难,他们分别从腰间抽出一把尖锐乌黑的匕首,一前一后直扑李翔而去,吼着:“拿命来吧!”

异变突发,桂仲明、胡德帝、陈近南等人远水救不了近火,相继大惊失色。

李翔也想不到刺客的目标是他,一时间手忙脚乱,身子一歪一斜,脚踏醉拳,整个人向后一倒,力量全靠在了身后的那名刺客身上,将他刺来的手臂夹在了胳肢窝里身子完全倾斜,另一支脚高高抬起抵在了另一名刺客的胸膛,让他近不了身,伤不到自己。

桂仲明、胡德帝、陈近南只见李翔身子左摇右摆,便夹住了一人,挡住了一人。也只有醉拳这种奇葩的武功,能在这种关键的时候,让李翔以这种奇葩的姿势,同时挡住了两名刺客的夹击。

李翔身后的刺客一时动不了,面前的刺客却反手以匕首削挡在胸口的小腿。

李翔赶紧缩脚,脚步再次变化,跑出了两名刺客的攻击范围,这亦是醉拳奥妙之处,要不就近身攻击,贴在对方身上让对方无从发力,要不就跑得远远的,让对方打不着。

桂仲明、胡德帝在李翔推开的第一时间分别迎上了两名刺客,桂仲明连出三刀,将刺客持拿匕首的手臂斩了下来。胡德帝使出了了大擒拿手,只是一合便夺了刺客的匕首,随即将他们的双手折断。

陈近南则来到了李翔的身侧保护着他。

寒光一闪,一道阴暗的利芒直刺陈近南的后心,陈近南冷冷一笑,后发先至就在利刃即将刺入他身体的时候,伸手死死的掐住了那干枯细长的手臂,道:“除了这点伎俩,你们就不会别的了?”…,

手臂的主人是一个身材平凡,面容平凡,一切都很平凡的中年人,是那种丢在人群中就找不着,属于见过面就忘的类型,但他此刻的眼中充满骇然。

陈近南手一抬将他打晕在了地上。

李翔听了陈近南的话,恍然明白,心中让怒火填满,这是一场针对陈近南的刺杀,而且幕后黑手考虑的十分周详,一步一步,步步为营,步步连环。

强弩偷袭是第一步,也是最有把握的一步,但因为自己这个意外,第一步失效。紧接着是第二步,对方知道陈近南武艺高强,在警惕之下,想要刺杀他几乎不可能。是以选择了最羸弱的自己。如果刺客将自己杀了,陈近南必然会大吃一惊,从而心神失守,给负责第三步的刺客可乘之机。就算刺客没有杀了自己,也会吸引住陈近南、桂仲明、胡德帝等人的目光,将自己保护起来,从而忽视了自身的防卫,制造刺杀的机会。

“好狠,好毒!”对方的完整步骤,完全无视李翔这一个外人的生命,将其视为草芥。

台湾的治安还算不错,在刺杀过后的几盏茶的功夫,即有一队巡察兵卒赶来维护治安,查问情况。

巡察兵认得陈近南,见礼之后,请教处理之法。

陈近南道:“将这些刺客都压下去吧,交给你们家大人处置就是了。”

他没有追究的想法,竟直接将刺客交给了地方府衙。

李翔愕然之余,心底隐隐明白,陈近南恐怕心里有底,他知道幕后黑手是谁。所以根本没有调查的必要,另外这个幕后黑手想必有着极强的实力,强到能够造成轩然大波,动摇台湾根本。

为了顾全大局,所以陈近南不打算追究。

发生了这种事情,陈近南也没有继续赶路,而是领着李翔他们来到了基隆港的驿站歇脚压惊。

李翔让桂仲明将百灵儿送去卧房休息,半个月的颠簸,让这个小鸟一般活泼的丫头成了皮包骨的瘟鸡,就算到了目的地也下不了地,租了顶轿子,让人抬着走,并没有受到刺杀的影响。

李翔见四周无人,苦笑道:“这真够刺激的,陈总舵主,一上岸还没有一杯茶凉的时间,就遇到了这种事情,可把我吓得三魂去了六魄,小心脏到现在还没有平静。”

陈近南一脸的歉意,今日因他之故,将李翔牵扯进来,实在觉得心有愧疚,道:“是我连累了小殿下。”

李翔摆了摆手道:“我们一同出生入死过,说这些就见外了。我只是想知道原因,可能总舵主有些顾忌,但我们人在台湾,人生地不熟。什么也不知,好坏不分。万一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有的受了。”

陈近南长叹道:“也罢,告诉小殿下也无妨,其实就算我不说,要不了多久,以小殿下的才智,也能看出问题。如今的东宁,早以非昔年的东宁,在陈某与大陆发展天地会的时候,东宁已经完全变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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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屈才,太可惜了

陈近南这一句“东宁已经完全变样”,让李翔心中一震。

只听他感概道:“当年国姓爷光复东宁之后,东宁这里人口稀疏,民智低下,亦无科技,只能依靠与大陆不断交流才能维持运转。国姓爷病逝不久,延平郡王继位,清廷封锁沿海区域,断了我们的生路。那时我们全军上下,同心协力,建设东宁……”他想起了那段日子,当时郑成功只是一支反清军队,而拿下台湾之后,却成了一个国家。

要打仗,能够随手能抓出一票人,但说治理国家,除了他陈近南,找不出第二个能当大任的。那个时候的郑经雄心壮志不亚于其父,对于他又是百分百的信任,完全放权让他治理台湾。他将台湾发展成走私王国,促成台湾的经济繁荣。这发展对外经济之余,不忘稳固自身环境,以免形成完全依赖外部经济的险恶情况。他亲往各地,教军屯田;教民煮糖晒盐;教匠烧砖,教化地方百姓,让台湾能够自给自足。

同时他还划定行政区域,励行里甲互保,使民众安居乐业,衣食俱足。其后又兴建台湾首座孔庙,奖励教化,规划一套完整的教育制度来培育、拔擢人才。

当时台湾上下在他的治理下日新月异,国力蒸蒸日上,民智也渐渐打开,使得台湾文化水平直追大陆,华夏文化正式入主这块宝岛。

当时的郑家上下一心,制度清明,每一个人都对着未来充满了向往,包括他陈近南。

郑成功再世的时候,曾化名万云龙组建天地会,希望能够将天下反清义士聚集起来,集结众人之力,推翻胡虏,还我河山。因为郑家的中心已经迁移至台湾,天地会发展缓慢,陈近南当时觉得台湾已经走上了正轨,只要依照制度来,他在不在台湾已经不重要了。反之天地会因为郑家的长期不顾,面临重重考验。

陈近南高瞻远瞩,觉得天地会不可废弃,反清事业天地会的位子举足轻重,故而他选择了离岛,离开台湾,于大陆发展天地会。

四年,陈近南用了四年时间,将天地会发展成第一大反清势力,全国各地都有反清义士的身影,使得清政府如临大敌,不得不展开同等的谍报战,来压制天地会。

陈近南将天地会扶上了正轨,便回到了台湾,看看能不能联合天地会发动一波攻势,抢占厦门金门等几个港口,打通与大陆的连接,向天下宣誓他们东宁反清之心至死不渝,便是现在也依旧以永历为年号,号召故明义士,一同反清。

但是他回到台湾的时候,发现一切都变了。

他的制度依然存在,台湾依然是最大的走私王国,但所有的走私生意都让郑家人垄断,不是原先设定的郑氏,而是郑家人。郑经的几位兄弟将原来的国有经济垄断成为郑家人的私有生意,以致郑氏这个“王国”失去了最大的经济命脉,财政不堪付出。

原先一个个大将,一个个忠臣相继腐败,结党营私,闹得极其厉害。因为郑家垄断经济命脉,地方官员分不到羹,便向百姓下手,赋税繁重。百姓虽不至于无以为继,但也只能勉强维持温饱。

陈近南一点点将台湾的情况说明。

李翔彻底的惊呆了,那么繁华的商业都是假象,大部分都被郑家人占据成为私人牟利,这台湾究竟是个什么情况。他道:“才四年,台湾不是还有延平郡王吗?他能在短短两三年,将台湾治理成海上丝绸之路的中心地,怎么不过四年腐败成这样了?”…,

陈近南长叹道:“延平郡王是个英主,有雄心壮志及不俗的干略。只是容易受人鼓动,遇事需要人推一把。冯锡范、刘国轩分掌军事,他们一个贪权,一个贪财,郡王的几个兄弟又把持着朝政,暗地里中饱私囊,欺上媚下。诸大臣各怀私心,延平郡王面对如此情况也无能为力。前段时间在陈某与王长子的劝说下,有心重整朝纲,但因天地会出了问题,不得不返回大陆处理。我如今一上岸,立刻受人刺杀,十有八九是有人担心我会断了他们的财路或者威胁到他们的权力。”

听了那么多,李翔总算明白原因了。陈近南说的婉转,处处在为郑经辩护,实际上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郑经。

郑经说好听的就是优柔寡断,魄力不足,说难听的就是一个二货,一个当不了大局,容易受人蛊惑的人物。

陈近南在的时候,郑经能够重用陈近南,将大事委任。以致三年兴台,将台湾治理成人间乐土。但随着陈近南的离去,他就像失去了灯塔的船,没了方向,开始用起了冯锡范、刘国轩以及他的几位兄弟这些心怀叵测的人,直接导致台湾经济被私人垄断,制度奔溃。

那么长的时间,郑经也发现了原因,但他没有那个魄力决心改革。急需要一个人推一把,在台湾除了陈近南没有人有这个威信实力,所以只要除掉陈近南,就能维护那些人的利益。

幕后黑手可能是兵权在握的刘国轩,可能是握有王城护卫军的冯锡范,也有可能是郑经的那几位将国有经济变成私有,无度中饱私囊的兄弟。

难怪陈近南无心将事情闹大,任何一人都不好对付。

陈近南道:“眼下东宁现在虽乱,但比起当初拿下东宁的时候好上百倍,在那种恶劣的情况下,还能闯出一片天地,更何况是现在?”他说的斩钉截铁,但神色却很是凝重。

李翔并不怎么看好陈近南,多年前,他是郑成功钦命的总军师,地位如同蜀汉的诸葛亮,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有着绝对让人信服的力量。但如今他离开四年,台湾的权力已经让他人瓜分,他凭什么一呼百应?

夜色朦胧,李翔独自站着别院中,眺望着天上的月亮。

“公子,这么晚了,还不休息?”桂仲明练武而归,看着院中的李翔,上前关切的问道。

李翔轻轻一叹道:“再想一些事情,在为一个人可惜。”

桂仲明道:“是陈总舵主吧?”

李翔颔首道:“你也看出来了?台湾能够富强,他个人功劳至少占八成,天地会能够有今日之势,他也是居功至伟。三年兴台,四年令天地会崛起,这份惊世骇俗的才略,无怪郑成功要称他一句当今的卧龙先生。这个称呼,我觉得名副其实。只是在优柔寡断的郑经手上太屈才了,若能为我所用,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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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赠岛

李翔为陈近南的惋惜之余,也意识到了一件事情。台湾虽然是反清的第一大势力,但内部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在内部问题解决之前,想要依仗他们为反清出力怕是很悬。

“看来,还得靠自己!”他心中念着,发现以前想的与台湾并立,一起拿下江南,以江南为基,反攻天下,是多么的不合实际。与其将希望寄托他人,不如依靠自己。只有自己的实力才是最真实的,最可信的。

在驿馆休息了一夜,翌日天明,李翔他们一并前往台湾的东宁府。

一路情形果如陈近南说的那样,深入台湾腹地,依旧是繁华似锦,田野间各种作物成长的欣欣向荣,但百姓并无盛世的喜悦,反而带有菜色。当年陈近南奖励垦荒,发展多种经营,大兴水利建设,使稻米、蔗糖、果类、渔业产量成倍增长。英国传教士曾如此评价当时的台湾“野沃土膏、耕桑并藕、渔盐兹生,硫磺水藤,木棉盛出,经织不乏,舟帆四达,嘉木阴森,屋宇完整的繁荣富裕之邦。”

在鼎盛的时候,台湾所产的粮食不仅足供本岛食用,还以所余运往各地贩卖;仅每年远销日本、波斯的就有三十万担。

现如今依旧能够看到繁荣之相,只是过高的税赋,让地方百姓无法享受丰收的喜悦。

沿途陈近南如数家珍的介绍着台湾的特点,现在的台湾与后世的台湾没法相比,军民加起来人口基数不多三十五万,其中汉人二十万,本地人十万上下,陈近南通过走私来的各国人数万。相比台湾之广,土地之富饶,大部分地方都没有开发,还有很大的开发潜力。

陈近南在政治上的才华,世所罕见,每一处地方应该如何开发都有着自己的见解。

李翔来到这个时代,从未接触过内政方面的事情,一路虚心请教,受益匪浅。

不过让他感触最深的还是当地的百姓,他们一个个都是标准的明人打扮,穿着直裰,戴万字巾,比起在大陆满大街的老鼠尾巴,让他激动的几乎要落泪了,这才是他们华夏应有的财富啊!

经过五日急行,他们来到东宁府。台湾作为最大的走私中心,交通便利,有着得天独厚贸易条件与环境。整个贸易网以东宁府为中心,与日本、暹逻、菲律宾、东南亚各国,甚至英国进行多边的国际贸易。

是以东宁府之繁华又在基隆港之上,如果不是因为郑家内部的原因,这台湾是当之无愧的贸易王国。

其实有如此情况是在情理之中的,想当年丝绸之路兴起的时候,那是何等的繁华,一条商业航线刺激大唐一个国家的经济。至宋后,海上丝绸之路兴起,宋朝与各国贸易,经济之繁荣,更是难以想象。

清政府自断财路,只能便宜台湾了。

陈近南先将李翔他们安置在了驿馆,让他们稍作休息,自己先行去拜见郑经。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陈近南急匆匆的进了驿馆,通知他郑经召见。

延平郡王府位于东宁府中心地,并没有一个王府的奢华,反而以简单朴实。论总体形象,甚至比不上鳌拜送他的那栋豪宅。

“岳父大人!”一个年纪轻轻的俊秀少年,快步从王府内走了出来。

李翔目光落在俊秀少年脸上,不由心中一震。

这人太漂亮了。

李翔来到清朝,见过的帅哥不少,其中包括曹寅这类的高富帅,在这种情况下,他仍能对自己的相貌颇具自信,然而一见此人,却顿时生出邹忌见徐公之感。…,

他年纪不大,估计最多也就是十四五岁,但唇红齿白,好似画上的金童,五官如若女子,可眉宇间却有股儒雅之气,别具气质,并非是那种娘娘腔。

“见过世子……”陈近南上前作揖。

俊秀少年忙道:“岳父大人大人快快免礼……”他目光落在了李翔的身上,展颜一笑道:“这位就是李翔世兄吧,克臧听岳父大人说了你的事迹,你不过年长我几岁,却已经干出了如此轰轰烈烈的大事,实在令人敬佩。”

他说话的时候,神态陈恳,丝毫不给人奉承的感觉。

听眼前这人自称“克臧”,李翔以意识到他是谁了,郑克臧,陈近南的女婿,郑经的长子。聪明特达,年方十六,便能监国处理台湾政务,而且较之郑经更甚一筹。郑经诸弟贪婪成性,郑经优柔寡断,下不了决心严惩,郑克臧却刚直不阿,为百姓出头,年纪轻轻就做出了郑经都做不到的事情,秉公执法,严惩几位叔父,百姓喜有天日。

不过因为他的刚正不阿,伤害到了郑家的利益,冯锡范又想总揽台湾大权立他女婿郑克爽为王,连合郑经诸弟一起逼死了郑克臧,郑克臧的女儿亦跟着殉情。

故而在后世延平郡王祠有“夫死妇亦死,君亡明乃亡”的对联,说的就是郑克臧夫妇。

“过奖了,世弟才是一表人才,将来成就无量。”李翔认真回礼,这也算是他特天独厚的天赋。作为后世人,能够知道一个人的好坏,在李翔眼中郑克臧的魄力更在郑经之上,只可惜英年早逝,若非如此,清朝想拿下台湾也非易事,是一个值得一交的人物。

“父王在大殿等候多时了,世兄、岳父,里面请……”

李翔走进了王府,王府里的摆设与府外一样,都是以简朴为主。

来到大殿,入眼便见一个和蔼的胖子高坐在堂上,他一身明朝标准的绿色郡王服,胸口绣着金丝行龙。因为郑经并不是皇帝,虽然外界已经将他视为东宁国王,但他的排场都是严格按照王爷的标准制定的,并非君王。

“见过延平郡王!”李翔对于郑经没有好感,但处于礼数,还是微微作揖。他们行的是明朝礼,只需弯腰即可。

郑经和悦笑道:“我的表妹是你娘,依照辈分来算,你应该叫我表舅才是,都是一家人,无需客气。我现在还记得当年你娘出嫁时的样子,一晃就是十数年,她的孩儿已经成为一位少年英杰了。表妹在九泉之下,定能瞑目。听军师说你来我台湾是有心继承先祖遗志。正好,我这做舅舅的没有什么可以送你的,东宁这里别的不多,岛屿倒是不少,我送你一岛,供你粮草,待时机成熟我们舅甥一并西进,攻取江南。”

PS:这章补昨天的,因为身体不适,去医院挂了点滴,来不及写,拖到现在更新,不好意思了。

另外依照历史严格来说郑克臧,现在还是娃儿,因为剧情需要,让他长了几岁。小说就不必要细究了。

第六章 互利结盟

李翔对于郑经看出他的来意,并不觉得奇怪。有陈近南这样眼光独到的人才,哪能揣摩不出这显而易见的事情。只是想不到郑经会如此的支持他,要送他一岛,供给他发展,大感意外之余,不免怔立当场。

陈近南解释道:“贵部位于云南,那里地处偏远,又是吴三桂的领地,难以发展。而江南不同,江南反清意识极重,又称得上是我华夏农业经济的中心地。人口密集,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要想反清,江南是唯一最理想的据点。唯有占据江南,才能实现反清理想。这一点,想必小殿下也是这般看的吧?”

李翔点头道:“三藩势大,将会是清廷的心腹之患,对于他们来说,就如锋芒在背。若跟吴三桂打起来,笑到最后的只会是清廷。此外清兵擅于骑射,而江南是水乡泽国,立足江南,可避长取短,利用舟船以及现今的火枪技术来对抗北方的骑射,待壮大之后,另图北伐这江南确实是我选择的最佳地点。”

陈近南道:“正确的抉择,我们早有此意,只是一直没有等到合适的时机。李晋王的亲兵昔年无敌天下,得此三千,无异于平添万余兵马。正是我方急需的强力盟友,但是贵部只有兵而无城无地,决非长久之计。我台湾虽说不强,但好歹有兵三万五,有民三十五万,实力远胜贵部。

既然要两军结盟,自然要分个主次。郑某觉得我方无限支持贵部粮草贵部助我军取得厦门、漳州。成功之后,我方借兵助贵部西进,攻取发展据点,直至贵军能够自力更生为止。不知小殿下,意下如何?”

这一刻陈近南已经不是与他关系密切的天地会总舵主而是一个台湾军师,在与李翔做政治交易。

李翔沉吟了片刻,暗叫:“厉害。”陈近南如此结盟方式,让他找不出任何瑕疵缺点,他看出了彼此双方的优劣势,看中了各自的需求,提出了利于彼此的两全之举。

台湾要想攻占江南,厦门是必须越过的防线而漳州则是福建的中心。跨越了厦门即意味着打开了攻取江南门户拿下了漳州即意味着在江南占据了一席之地。只要取得这两地,台湾立足江南的第一步便能实现。但厦门、漳州都有重兵把守,而且清骑支援神速,若无强大的军事力量,想要拿下这两地绝非易事。故而需要李翔手中的三千虎狼之师相助。

而李翔却大的弱势是没有粮草,没有据点。一但开战,后勤无法维护。郑家若能在他崛起之前,无限资助粮草,等于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最后出兵助他攻取据点更是给与了他发展壮大的可能。

双方皆有利处,而且彼此没有利益伤害,不会出现三国时期,孙吴为利益背盟奇袭荆州的情况。

至于主次之说,李翔并不怎么在意,以实力说话,强者为尊。

现在他的实力确实比不上台湾,难道还要台湾听他的不成?

李翔笑道:“陈先生好算计,事事面面顾全若我不答应那就太不识抬举了。不过,有几件事我必须事先声明,表舅送我的岛屿我有绝对的自主权,表舅不得多加干涉。另外我可以协助贵军攻打厦门、漳州,但我的部队仅限于辅助,而且只听我一人号令。”他说的认真严肃,万一台湾这方便脑袋秀逗了,让他去做攻城主力,他可没那么傻的答应。…,

他只有三千兵,宝贝着呢。

“呵呵······”郑经笑道:“你这小子,还怕表舅暗害你不成?不过身为首领,谨慎一些也是好事。你开的条件我可以答应你,决不食言。至于送你的海岛随后,你可以跟军师了解一下,叫兰屿岛,是东宁附近最大的一个岛屿,岛上有近万名百姓。不过这些百姓有些桀骜,不服管制,能不能收服他们,就看你自己的手段了。”

李翔闻之大喜,兰屿岛在哪他不清楚,但可以肯定岛上资源一定不差。海岛不跟大陆一样,大陆各种交通便利买卖方便,行脚商人无处不在,只要不是住在深山里,都能够买到各类物品。而海岛悬孤海上,不可能存有走南闯北的杂货郎,故而人流都会集中在资源丰富的海岛,因此岛屿划分为有人岛与无人岛。

兰屿岛有近万居民,可见岛上一定有着丰富的资源。台湾地大物博,人口奇缺,郑经能在这种情况下送他一座海岛并且分了近万百姓,给他发展,让他落脚,实在是难得,让他几乎不敢相信。

“多谢表舅慷慨,帮我解决了当前大事。”这一谢,李翔是真心诚意。

郑经却显得慷慨大方,热情的邀请他留下来吃饭,将他介绍给了妻

在饭桌上李翔意外的发现鹿鼎记里的反角小白脸郑克爽,现在竟然还是一个讨奶的娃儿。

晚间郑经让郑克送李翔返回驿馆。

郑克臧谦逊有理,非常健谈,对于岛外的世界很是向往,一路上都在探听岛外的情况。

李翔本对郑家有些排斥,但郑经的慷慨大方,郑克臧在历史上又是位爱护百姓,能为百姓请命的好人物,也跟着亲了起来,说着现在大陆的情况。

郑克臧听的认真,当听清朝的何种圈地、逃人的暴虐制度,一张俊脸绷得贴紧,怒道:“满清胡虏以野蛮奴役天下百姓,实在可恨。无怪爷爷死不忘反清,若是归顺,岂不是也成了胡虏的奴才?人无自尊难自立,鞑子却要毁去这份自尊,可恶至极。”

李翔道:“所以才需要我们的反抗,哪里有压迫就有反抗,千年来都改变不了的定律。”

郑克臧听了这话,肃然一震,想起了现在台湾的情况,眼中透露着一丝决断,犹豫了会儿道:“世兄,你去兰屿岛的时候要小心岛上的百汇商号,那是我七叔开的店铺。因为兰屿岛是东宁最大的附属岛,岛上资源丰富,盛产生姜、菠萝、龙眼,七叔派人将商号开在岛上,禁止任何外人入岛贩卖交易。逼迫岛上居民以生姜、菠萝、龙眼换取食盐等生活所需,以压榨的比例赚取暴利,双方关系闹得很僵。世兄要想在兰屿岛立足,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我认为应该摆在第一位。”

李翔心中一动,问道:“那依照世弟来看,应该怎么处理?”

“以民为上!”郑克臧毫不犹豫的道:“唯有取得民心,才能得到拥戴。”

李翔一笑,没有回话,只是谢过郑克臧的好意,心中以有了决断。

回到了驿馆,李翔将郑经赠岛一事告诉了桂仲明。

桂仲明听了并没有想象中的高兴,有些欲言又止,最后道:“这能有一块地方立足发展那是好事,只是我怕我爹会不太乐意。”

李翔莫名其妙-,问道:“为什么?”

桂仲明扰了扰头道:“这个说来也话长了,当年晋王与郑成功促成了联姻,双方一致约定,夹取广东,东西军联合,光复大明。可是郑成功却出尔反尔,累得晋王大败,父亲为此对郑成功非常厌恶。”…,

原来当时天下反清势力以西军李定国与东军郑成功为最,为了将力量凝聚一处,李郑联姻,夹取广东。

李定国觉得复国有望,出师广东,他神威盖世,一路攻城拔寨破梧州,克开建和德庆,打的野战称雄的清兵,瞧见李字军旗就缩头,改打防御战。晋王军至肇庆,却丝毫不见郑军动向。当时清兵大股部队来援,李定国不得不被迫撤退。他退兵后并不气垒,再三派使者前往厦门同郑成功联络,最终决定由李定国出广西走陆路,郑成功经潮惠由水路,并力进取广东。

为了这一战,李定国聚集全部主力,由广西柳州出兵入粤,出横州,经广东灵山取廉州府,下高州、雷州。广东各处义师群起响应。平、靖二藩与境内清兵,见是李定国,即便拥兵十万,也不敢一战,龟缩待援。

与李定国一心报国,郑成功在此事上却存了私心,因为各种缘由,患得患失,空言应付。以至于长驱直入的晋王军让清兵围困,李定国更因突染重病不能随军,南明那方面孙可望又加快夺权的脚步,将永历帝控制起来。

在外郑成功援兵不至,在内李定国又患病在身,后方大本营还起了夺权争斗。

战无不胜的晋王军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激战四天四夜,全线溃退。

这一战李定国麾下的精锐损失大半,再也不复与十万八旗劲旅死战,令的野战称雄的清兵不敢野战的雄风。

因此对于郑成功,西军上下大部分将领是异常厌恶的。

在得知李定国惨败,郑成功个人对此也深感后悔,陈近南、郑经这些人便是知道此事,所以对于李翔才格外的关照,不然怎么可能赠岛送民,给他一块立足的据点。

李翔听了这一番经过,方才明白,难怪郑经待他如此,原来另有心思。

不过现在他也做不到责怪郑成功,也许他当时存有私心,或者他另有考虑,但事情已经发生,郑成功已经病逝,他的功,他的过,自有后人来断,怪他有什么意义?

只是如此一来,就要重新考虑了,究竟要不要将虎踞山的兵悄悄调来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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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人家第一次嘛

暂时不动!

李翔经过深思熟虑,做出了如此决定。

现在他只是与郑经做了一个初步的口头盟约,双方并没有深入接触,彼此缺乏一种信任。没有必要将那么快将自己的底牌带到这里。他要做的是先发展好兰屿岛,从岛上的百姓中招募一些擅于水战的渔民,初步掌握自保的军事实力,在海峡立足。

等到时机成熟,再根据台湾的形势做决定,若台湾真有攻打厦门、漳州之心,便将兵马调来,协助郑家攻打厦门、漳州。现在他们内部问题严重,一时间也难用兵,事先调来兵马也是无用,还不如将精力用在治理兰屿岛上,逐步扩充力量。

便在李翔为未来谋划的时候,丝毫不知他已经伤害了郑家的利益。

郑裕得知郑经将兰屿岛送给李翔之后,神色即大为震惊,片刻之后转为愤怒,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当即跳起来骂街,反应极其强烈。确认了消息后,直接找上了他的二哥郑聪。

郑聪是郑成功的次子,住在城北街区的富贵坊里。富贵坊名如其名,能够在这街坊居住的非富即贵。

郑聪的府邸很好找,最高最大最宏伟最华丽的就是。他一人的府邸,占据了富贵坊五分之一的面积,称它一句东宁第一府,毫不夸张。

若说郑经的王府节俭,那么郑聪的府邸就是奢华。

走进了府邸,那里面的奢侈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曾经有一个英国人来拜访郑聪,根据他的描述,郑府不知究竟有多少间楼阁,一重重美轮美奂的房屋回廊,望不到头。走不到边。来来往往的婢女,全是身着绫罗绸缎,明艳绝伦的美人,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真令人几乎怀疑身在仙景。那是比他们女王宫殿还要豪华的地方。

郑裕无心欣赏府内景物的华贵。在婢女的带领下犹如走迷宫一般在屋舍里转来转去。足足走了小半个时辰,这才见到了他的二哥。

郑聪是一个肥胖的汉子。他坐在金紫檀木胡床的胡床上,像是一座肉山,全身上下的肉蓬松肿胀。任谁也想不到在五年前。他是一个壮实的豪侠。五年前,他接手了台湾的经济,负责台湾这个走私王国最暴利的工作。

看着堆积如山的银钱从自己手上经过,却不属于自己。郑聪把持不住自己的道德底线,开始贪污受贿。

一次一次没有被发现。他变本加厉,大势敛财,几乎将国营企业变成私营的。交易来所得的钱财大部分收入囊中,唯有小部分充入国库。

郑经察觉之后,意图罢免郑聪,但是受到了几乎全家人的抵制。

郑聪高明的将他的八个弟弟通通都收买了,人人都占着一脚,动一个其他七人跟着遭殃。

郑经优柔寡断,有心处置郑聪却又下不了决心,让兄弟一逼,更加下不了手了。郑聪也“投桃报李”,少贪那么一点,郑经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

“慌什么,天塌不下来。整个东宁都是我们郑家的,还有难倒我们郑家兄弟的事情?”郑聪很淡定的说着,语气充满了目空一切的傲慢。

郑裕道:“二哥是踏实了,天天坐在家里就有用不完的白花花银子。七弟我只分那么一点点,还不够我妻妾的花销。那个兰屿岛上风景优美,我十分钟爱。中心处有一个温泉,我打算建一座屋子,闲来无事,去岛上住几天,泡泡温泉,休息休息。可这刚打算动工,就得到了消息。我们那个好心的大哥将兰屿岛送给了一个外人。这算什么事?爹的位子都给他了,我们兄弟没有一个跟他争的,害死爹的事情,也没有跟他计较。他什么意思,好地方不给我们兄弟,却给一个外人?”…,

郑裕一口一个“他”,全无对自家兄弟的尊敬,反而有些不耻成见。

郑聪不疾不徐的说道:“就知你会为这事情而来。”

郑裕喜道:“二哥早已经知道了?”

郑聪道:“真当你二哥跟你一样,只知道享受?陈永华一回东宁,我就时刻注意他的动向。这个将兰屿岛送给李翔的注意便是他出的,说是爹爹愧对李家,要做些补偿。”

郑裕闻言大怒,骂道:“真是养不熟的狗,我郑家哪点亏待他了,怎么就想着跟我们做对。那些杀手一个个都是废物,怎么就不将他杀了,一了百了?”说到这里,他神色一动,试探问道:“二哥,那杀手不会是你派的吧?”

郑聪眼珠子一横,郑裕心头一跳,不敢再说。

郑聪道:“陈近南一回来,想要他死的,可不只我们兄弟。我们兄弟何必去走这趟浑水。至于你的事情,我早已计划好了。朱锦将兰屿岛送给李翔,也要李翔有那张脸接受才是。你放心吧,我已经做了安排,明天就等着看一场好戏吧。”他口中的“朱锦”,说的即是郑经,因为郑成功被赐以朱姓,称为国姓爷。继任的郑经也理所当然的要改姓朱,故而又叫朱锦。

郑裕不敬郑经,好歹也叫着大哥,郑聪这里更是直接称呼名字,成见更大。

**********

东宁驿馆。

李翔在驿馆住了一夜,翌日一早,他意外的瞧见院子里,那只活泼的鸟儿又回来了。

伸伸臂,踢踢腿,扭扭腰,那汹涌的波涛随着她身子的移动,如波浪一般,上下左右的抖动。

李翔突然记起在京师时候的情形,脸上不由得一红,忙移开眼睛道:“小丫头又活过来了。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百灵儿听到了声音恶狠狠的听着他道:“都是你的错,要不是你答应那个臭东西来什么东宁,我会受这种罪?”

李翔这些日子一只觉得有些奇怪,现在才明白原来是少了一只跟他吵嘴的鸟儿,有些寂寞了,忙道:“是我的错,我怎么样也没有想到,你这只活蹦乱跳的鸟儿,上了船就成瘟鸡了,任人宰割呀。”

百灵儿性子好强,哪容人如此说她,尤其是李翔这个老是惹他生气,心底最坏最坏的坏蛋,跳着脚道:“你才瘟鸡了……我,我不过是上了船……人家第一次嘛,总有些不良反应,下次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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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有好戏看喽

上床······

第一次……

不良反应……

李翔脑袋上冒出了三条黑线,这丫头知不知道自己说些什么啊,是她用词如此的强大,还是自己一门心思想歪了?

看着毫无所觉的百灵儿,李翔确切的肯定了是属于后者。

早上时光就在吵吵闹闹中渡过,李翔打算去找陈近南了解一下关于兰屿岛的情况,顺便向他这个再世卧龙请教一下,应该如何治理兰屿岛才能发挥兰屿岛的特长。

但这还没有行动,郑克臧已经飘然而至。

“世兄!”郑克臧远远叫换,目光落在百灵儿身上,向二人作揖道:“这位想必就是百灵儿姑娘吧,郑克臧有礼了。”他幼年受陈近南言传身教,有着正统儒生的谦逊自信,一言一行,有礼而不做作,让人如沐春风。

李翔没有郑克臧那种自幼受到华夏文学熏陶的儒雅感,但他开朗爱笑,充满了阳光气息,也有着属于自己的独特魅力,笑着回礼。

不过百灵儿对于他们汉文化的礼节了解不深,有些手忙脚乱,略显狼狈,但配合那可爱的表情,却让人心底一乐,没有任何的不适之感。

“父王让我来邀请世兄往练兵场一行,参观我军训练。”郑克臧道明来意。

李翔双眼一亮,也想看看这郑家的军事实力是如政治一样腐败,还是一群精兵悍将。

百灵儿觉得有趣,忙举起了手道:“我也去·我也去!”

李翔、桂仲明、百灵儿一行在郑克臧的带领下往城中心走去。

李翔奇道:“不是去练兵场吗?这好像是去王府的路。”

郑克臧解释道:“练兵场就在王府附近,清朝固然强大,但我父王不忘灭国之耻,效仿唐时太宗皇帝,勤练兵甲·立志复仇。”

唐朝初期,突厥强大,颌利可汗率兵二十万直逼唐都长安城,李世民被迫许以金帛财物,劝退颉利,免去一场战祸。但此事被他引以为耻,在皇宫中演兵习武,风雨不断·最终一雪前耻·灭了突厥。

李翔暗忖:郑经将练兵场安置于王府侧·确实有反清的雄心。但是他优柔寡断,法不责亲,以致内部混乱。这内部不稳,军事再强,又有何意义?

当日辰时,旭日东升。

延平郡王府右方的练兵场上,集中了台湾的武官大将,自郑经而下,几乎全部到齐。

校场边搭了一个高台·郑经、陈近南、李翔、郑克臧等,在高台上排列坐好,观览练兵场下正要进行的演练。

校场中心遍布兵卒,虽然有上万兵员,却是鸦雀无声,显示出精良的军纪,李翔目光在兵群中扫视眺望,一列列的兵将其中括了刀盾兵、长枪手、骑兵、弓弩手还有一支火枪队。

他的目光理所当然的落在那支火枪队上,眼中的泛起了光·这可是他做梦都想要的队伍啊,他最大的梦想就是组建一支火枪兵,让满清知道在科技面前,他们过时的骑射根本不堪一击。想不到在台湾已经先一步拥有了火枪队了,人数还不少,足足有一千左右,他们一个个穿着轻便的皮衣,手中端着先进的燧发枪。更加让他惊讶的是统帅这支火枪队的将领不是汉人,而是拥有蓝眼睛黄头发白皮肤的外国人。

“这······”李翔忍不住惊叹道:“好一支火枪军,想不到东宁这里竟然配备如此精良的火器。”…,

郑经颇感自豪,道:“全是军师的功劳,军师说清兵南下能够所向披靡,靠的主要是满洲八旗与蒙古八旗的骑兵。他们进退迅速,防不胜防。我们作为以耕地为主的汉人,在骑射上与他们那些自幼以骑射为本的鞑子有着不小的差距,犯不着从这方面跟他们较劲。应该发展我们的优势,以长克短。在西方,火枪几乎取代了弓箭。用于战场,在各个方面都有着出人意料的表现。虽然这支火枪兵创建不久,让孤王很看好他们。”

李翔连连点头,在这冷兵器与热武器交替的时代,陈近南能够看出热武器的优点,组建火枪队,实在是了得。郑经能够采纳良言,又有反清之志,也算是一个人物。如果能够再果敢一些的话,有陈近南这等人物的辅佐,台湾定能大放异彩。只可惜······

他微微摇头,指着那外国将军道:“想不到东宁还有西方将军。”

郑经道:“他叫贝克利,也不算是我东宁将军。在西方有一个叫斯图亚特王朝(英国)的商人想跟我东宁做生意,要扩大他们的市场。我们用这边的货物跟他们换取火枪,并且让他们帮我们训练火枪队,那个贝克利就是他们派来的人。据说以前是他们王国的一个将军,打仗挺厉害的。是不是真的就不清楚了,不过他训练火枪队的成绩有目共睹,短短一年直接让火枪队的实力上升了一个档次。”他说着对身旁的旗手吩咐道:“可以开始了……”陨lk着身侧旗手令旗舞动,练兵场校台上的一位消瘦将军,大上前,手中令旗挥舞,场上三军皆动。

刀盾兵身披坚甲,手持铁盾反复练习着简单而食用的战场搏杀之术;长枪手各个身披重甲,手中举着长达丈余的枪,他们列成方阵,随着指挥官的命令,一并前进一并后退,就像是一群聚集在一起的刺猬。

数量不多的骑兵在练习这奔袭杀敌,弓弩手练习叠阵连射之术,火枪兵随着那位外国将军的喝令,不断的以三段击的方式射击,命中率相当的可观。

不同的兵种,以各自不同的训练方式,在战鼓声里运气扬声,挥汗如雨,便像千军万马纵横杀,使人热血沸腾。

李翔发现这台湾的兵将毫不逊于他所遇到的清兵,论装备之精良更在清军之上,心道:“难怪郑家能够立于海岛多年,确实有着一定的实力。”

郑经遥指在校台上指挥的那位消瘦的将军道:“那是我军大将冯锡范,还有一位将军刘国轩在澎湖岛镇守,跟军师同为孤王的肱股之臣。”

李翔瞪直了眼睛,眺望校台上的那位将军,看他指挥若定的号令三军,还以为是什么了得的人物原来是金大侠书中的大反派一剑无血冯锡范不免问道:“这位冯将军气势不凡不知武艺如何?”

郑经笑道:“翔儿好眼力,冯将军早年是父王的护卫,论武艺称得上是勇冠三军,我军上下怕是只有军师是他敌手。”

李翔可是亲眼见识陈近南武艺的,胡德帝也非他之敌,想不到这个冯锡范真如金大描述的一样,有着超强的武技。

李翔有些大开眼界,台湾的兵固然比不上定国军,但一个个都称得上的骁勇之士。他们聚在一起练习声势惊人,让他不免憧憬,想着有朝一日,如果自己能够率领比这些兵多十倍的大军,那会是何等威风?…,

到了兵卒休息的时候,郑经回头对李翔道:“晚边我在府中设宴,介绍我东宁的名臣良将与你认识,以便日后相处。在此之前,就让臧儿领你在东宁转转东宁与中原相比别有味道,论景色绝不逊色半分,”

李翔满口答应。

当天李翔在郑克臧的带领下游了当地著名的日月潭,若不是时间不足,他们还想爬一爬阿里山。

宴会在延平王府进行,台湾的军政大员纷纷到齐。

郑克臧一一给李翔介绍参加宴会的人物,这个将军,那个大人。

李翔年纪轻轻,但他在京师挑唆鳌拜、康熙敌对,使得大清内乱,已经在台湾上流人士中传开,都知道他不仅是当年威震天下的李晋王的后人,还是一个有勇有谋的少年英杰。

此时的郑家文武大多都是当年郑成功的部下,他们对于清朝都异常的敌视,李翔做出如此壮举,一下子拉近了彼此的关系,让他们惊叹之余,也连连表示友好。

百灵儿不喜欢这个气氛,早就不知溜哪里去了。

李翔回应一个个的问候,其实他也不怎么喜欢这种氛围,但他是主角,可没法子逃开。

这时殿外传来高呼:“监军御史大人到…···”

随着这声高呼,殿中的气氛为之一凝,立刻分作了两派,一派上前巴结,另一派不屑一顾的走到了一旁。

连郑克臧向来谦逊的脸上也露出了厌恶之色,监军御史原是陈近南的职位,但陈近南为了郑家离职发展天地会,这个位子便由郑家老二郑聪继任了。

郑聪心机深沉拉拢了一群奸佞之臣,虽无反心,但贪得无厌,以自身权力,为自己大开方便之门。

李翔听过郑聪的“事迹”,往屋外望去,入眼就见一座肉山像坦克一样碾进了大厅,在他身后还有五人,虽然胖瘦不一,脸型却很是相

“见过二叔、三叔、五叔、六叔、七叔、九叔……”郑克臧上前问好。

郑聪身后五人分别是老三郑明、老五郑智、老六郑宽、老七郑裕、老九郑柔。

郑明、郑宽又瘦又高,脸上皆有者酒色过度的苍白,郑智阴沉沉的,一副皮笑肉不笑的样子,郑裕一脸贪婪,穿金戴银,身上都是炫耀财富的饰品,郑柔则人如其名,那身子骨一阵风都能吹得到。

平心而论,除了郑聪胖的变了形外,其他人五官都很不错,但是气质决定一切。

李翔见了暗自郁闷,心道:“这郑成功一世英雄,怎么生的儿子如此不堪?那康麻子起码还生出了九条蛇闹一闹,您老到好,连闹腾的能力也没有,也就老大勉强能够看看。”

人基本到齐,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的百灵儿,突然在李翔耳旁低声道:“嘻嘻,大坏蛋,你要好好谢谢我,有好戏看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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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英雄——李翔

百灵儿说话的时候俏脸透露着深深的笑意,就如花儿盛开。那双大大的眼睛,机灵古怪,充满了恶趣味。

李翔凭着直觉以及对百灵儿的了解,这丫头一定发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或者干了什么捣蛋的事情,才会让她笑得如此欢乐。

他一把拉着百灵儿,低声道:“丫头,你做什么了?”

百灵儿听见追问,笑得更加欢了,但神色却是一片肃然,“想知道啊,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她摇着头哼着山歌的曲调,重复着唱着“就不告诉你”,是一脸的得意。

李翔还想追问,郑经却在这个时候走进了大厅,大厅顿时安静下来。

他也不好再问,只是不住的将目光瞄向百灵儿,想从她的身上看出什么。

但是除了笑脸,还是笑脸。

“诸位,孤王就在先前收到了远方传来的消息……你们谁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趁着安静下来的时候,郑经一脸的欢愉,似乎要宣布一个好消息。

宴会大厅的众人你眼望我眼,皆茫然不知。

李翔一头雾水,百灵儿在卖关子,郑经也莫名其妙的玩这一手,很好玩吗?

郑经吊足了众人的胃口道:“半月前,清朝奉天将军吴玛护,领三万满清骑兵突入京师勤王。鳌拜做出即将攻破紫禁城的假象,诱使吴玛护急进,见鳌拜军驻扎在铁岭一带,于是率一军秘密向东,企图占据抚安堡绕过鳌拜的军队,直抵京师。半夜里吴玛护刚进入香炉山,背后山口忽然火光四起。鳌拜故意驻军铁岭。就是为了引诱极攻的吴玛护绕过铁岭。他早设下埋伏,令麾下大将噶褚哈率军牢牢扼守惠远堡,米丽虎埋伏在香炉山左近。等待敌人进入山道后,予以痛击。激烈战斗维持了三个时辰,吴玛护的大军被堵截在狭长的山道里。阵形无法展开。首尾不能相顾。在鳌拜军的前后夹击下,士兵死伤无数。好不容易突围。又进入了原先铁岭撤下来的守兵设下的埋伏圈,三万满清骑兵让鳌拜尽数消灭,吴玛护也战死埋伏圈内。”

李翔对于京师的地形有些了解。脑中浮现鳌拜用的战术。眼中忍不住散发着异彩:漂亮,虽然鳌拜是他的敌人,但他还是忍不住赞了一句,以最小的伤亡。换取最大的胜利,鳌拜用兵果然有一手。

他为鳌拜赞叹的时候。也为自己的成就而感到高兴,三万骑兵,清朝虽说坐拥天下,但他有几个三万,经得起如此的消耗?

郑经继续道:“吴玛护阵亡不久,宁古塔将军巴海几乎在同一时间进入京师。与鳌拜军对持与懿路河,巴海留下大量旌旗以作疑兵,弃懿路河口不顾,秘密率军向西,企图渡过效仿韩信以木盆、木桶代船从上游渡河,打算迂回到鳌拜军侧后。这一举动为鳌拜麾下的大将所侦知,他佯装不知故意在白天不断的向巴海所留的疑兵阵营挑战,辱骂,暗地里却趁夜色移精兵三千,于上游北岸的中埋伏,半渡而击。巴海指挥的渡河先头部队伤亡惨重,被迫退回南岸。同一时间,他本人强攻疑兵阵营,将五千疑兵绞杀。巴海连败两阵,损兵六千余,被迫连撤三十里。”

“鳌拜的进展也很不顺利,鞑子的小皇帝有些本事,鼓动整个紫禁城死守,紫禁城久攻不克。想要一统京畿,却受到了一个叫赵良栋的汉人连翻狙击。鳌拜探知赵良栋的动向,派兵一万镇压。却意外让赵良栋以少克多,将一万清兵打的大败。”…,

“现在整个京畿乱战一团,大战小站接连不断,初步估计,清廷至少损失了五万兵马……至于其他经济什么的,更是不可计数。内乱还在继续,康熙、鳌拜都没有伤及筋骨……只是初期就已经有如此损伤,继续下去,清廷必然元气大伤。诸位,你们可知道是谁造成的这个局面,是谁以一人之力,一人之智,翻云覆雨,不费一兵一卒,取得了这般可喜的成果?”

郑经突然高声呼喝而起。

“李翔!”

随着人群中一人的高呼,紧接着数十位宾客都跟着大呼起来,呼声振奋人心。

李翔便如英雄一般,受到了众人的喝彩。

李翔想不到郑经会来这一出,大感意外。

其实郑经自己也想不到。他将兰屿岛送给李翔,既是为了弥补他父亲对于李家的亏欠,也是因为李翔这个人。陈近南觉得李翔能人所不能,孤身闯京师,创下一番成就,将会是一个不亚于其先祖的人物,现在与他交好,将来会大有利处。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

可毕竟是自身的领土,赠与他人,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消息传开,自然会引起一些非议,利益受到影响的,叫的最响,即便没有利益关系的,也表示不理解。

郑经一直在想如何让文武接受这个事实,直到今日得到京师的消息,大为振奋,觉得达成夙愿的日子即将到来,登时认可了李翔不亚于李定国这个的说法,也以此来说服满朝文武。

“既然大家认识,孤王也不多做介绍了。不错,造成如此局面的正是在这大厅中的小英雄李翔,让我们一起为他干一杯。”郑经发话,端起了酒杯。

厅中文武同时高举酒杯齐声道:“敬小英雄……”

李翔忙起身道:“殿下与诸位太抬举我,我李翔只只是是尽我所能而已。不过英雄这词,今天我就受下了。”看着一众惊愕的目光,他续道:“英雄分好几种,有的英雄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有的英雄有凌云之壮志,气吞山河之势,腹纳九州之量,包藏四海之胸襟!能救黎民于水火,解百姓于倒悬。还有的英雄敢为人之所不敢为,敢当人之所不敢当。但我这个英雄没那么伟大,指的是反清,反清英雄。我李翔要不死在反清的路上,要不享受反清成功,将鞑子赶出中原的成果。这个英雄,我李翔是,在座的各位,只要有反清之心的,都配称得上这二字。现在我借花献佛回敬,借殿下这杯酒,回敬在这大厅里心存反清之志的所有英雄。”

客套话谁不会说,李翔的一番话,直接让宴会进入了**,并且赢得了大厅中绝大多数存有反清之心的文臣武将的好感。

当然郑家兄弟除外,郑聪看着李翔毫不犹豫的将杯中酒一饮而尽,露出了阴阴的笑容,也将手上的果子酒一饮而尽。(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十章 震惊全场

宴会从一开始气氛就异常热烈。

古人有着很强的思乡情绪,在自我介绍的时候,绝大多数都会加一个哪里人氏,以表露自己的家乡。故土难舍,故土难离,说的也即是如此。

大厅中的一干文武都不是台湾本地人,他们都是跟随郑成功而来到台湾的,对于重返大陆有着异样的执着。

只是清朝已经坐拥天下,拥兵近乎百万,而他们只有三万兵马,实力悬殊太大,一个个都只能将思乡之情,压在心底。如今因为李翔的壮举,让他们看到了丝丝希望,心中的激动自不用多言,千言万语皆在杯中。

李翔酒量有限,让人轮番一敬,就觉得膀胱增大,憋着慌,有去放水的想法,在这当头,真不好意思开这个口,只能尽量的憋着,脸色有些难看。他觉得有人目光有异,抬头正对上正前方的郑聪。

郑聪肥硕的身子就像一个大腹便便的弥勒佛,冲着他笑,脸上的肉一抖一抖的,见他目光看来,举杯示意。

李翔虽觉得他的笑容有些不怀好意,但也没有拒绝,遥遥的敬了一杯。

郑聪笑道:“小殿下孤身闯京师,大智大勇,不逊当年李晋王。我还听说小殿下枪法如神,百步之内,使枪如使弓,无有不中,真可算是枪中后羿,当世无双。只是不知是否有幸,能够见识一下神技。”

李翔眉头微挑,不知这老狐狸存着什么用心,随口道:“只是雕虫小技而已,不值得一题,是传得夸张了。”

“你们东方人就是太爱说大话了……能够在两百五十步的距离精准的击中目标。那不是什么虫小技,是大象大技……只有上帝才做得到。”

李翔的话音刚落,一方传来了蹩脚绕耳的中文发音,却是那位来至于斯图亚特王朝的贝克利,只有深深了解火枪的人才知道火枪要保持准心是多么不容易,更别说两百五十步之外的距离。枪能够做得到,人的眼睛也做不到。人眼并非鹰眼,能够自动调节焦距,视力受着距离的限制。正常的人看百米外的事物基本上只能看清轮廓。距离越远,越受影响。

贝克利听说李翔在两百五十步之外击杀济世,射伤鳌拜,大感震撼,以为是谣言,胡说八道。

先前李翔随口说了句客套话,贝克利立刻不乐意了。因为文化的诧异,他并不知道这是一种常见的说话方式,觉得李翔小觑了火枪。他玩不来汉人的词语,以为雕虫小技的雕虫是什么虫子。觉得雕虫配小技,那大象这庞然大物就配大技了。

李翔想了好半天才想明白这大象大技的意思,忍不住笑出声来,看着一本正经的贝克利。道:“上帝做不到而人做到的事情多了,就比如这杯酒,上帝就没有本事喝下去。两百五十步确实在人的视线之外,但是人有脑子的……”他指了指脑袋道:“世上有一种东西叫做望远镜,人透过他,能够将远处的东西看的清晰。借助它的功效。莫说是两百五十步,就算是三百步都不在话下。”

其实不仅是贝克利,暗自怀疑的人并不少,尤其是通晓弓箭的,更是清楚眼力有限,不可能看清两百步之外的东西,但此刻一听解释,个个都为之动容。李翔既然能够解释出原因,那足以表示一切都是真的。

“哦。卖糕的……”贝克利更是大叫了起来:“你成功了,难以相信。你真的做到了?这个想法我有过,但是怎么也做不到,你难道是上帝?我不敢相信……”他离席大步上前来到李翔面前道:“跟我比一比,你赢了我,我就信你。”…,

李翔本不想搭理他,这家伙跟自己不沾亲不带故的,胡乱怀疑,这技术杂耍,说耍就耍?但他见贝克利眼中闪着狂热,心中却为之一动,点头道:“宴会结束,跟我回府,我们切磋一下。”

贝克利心满意足的转身打算归位。

郑智突道:“何必等到宴会结束,小殿下的神技我等还未见识过,不如就在这里与贝克利教官比试一番,让我们开开眼见?”

新起的东西往往都是吸引人眼球的,虽然火枪在台湾早已不是新奇的东西,但能够熟练玩开的却寥寥可数,也跟着起哄起来。

李翔眯起了眼睛,总觉得现在的情况有些古怪,郑家兄弟好像在设计什么,他用余光往郑聪、郑明、郑智他们那里扫去,意外发现郑聪满头大汗,眉头都皱成了川字。

便在这时,百灵儿不住的搓着他的腰,低声道:“答应他,答应他……赢了他,我就告诉你,我干了什么。”

李翔还是好奇心战胜一切,起身道:“既然大家都有这个兴致,那我也就不扫兴了。”

郑经见李翔答应下来,双手一拍道:“来人,去练兵场将靶子取来,点灯,让我们好好的欣赏一下两位神枪手的较技。”

他说着当先走出了大厅。

一干文武也鱼贯而出,李翔嘴角抽了抽,那股尿意又来了,用力的摇了摇头,跟着后面,余光发现郑聪并没有跟着站起,他依旧坐着手指不住的揉着太阳穴,郑家的几位兄弟围着他,好像出了什么问题。

郑聪冲他一笑道:“太胖了,有时会有些头晕,老毛病了,没事……你们都出去把,我坐会儿就好!”他最后一句是跟身旁的几位兄弟说的。

李翔也懒得关心郑聪这类烂人,出了大厅。

前院已经点起了十多盏灯,火红红的,将前院照的如同白昼。

李翔趁机放水,回来后不久,下人搬来了两个靶子,靶子并非是常见的用来射箭的箭靶,而是人形标靶,是西方训练火枪时用的。

贝克利指点台湾火枪队的射击技术,将西方训练火枪的技巧带了过来。

贝克利手中的燧发枪的样式与李翔的一般无二,但轮外形要更胜一筹,他的枪托枪身用的是上等木料,还精心雕琢着花纹,华丽而大气。而李翔的燧发枪是寻常士兵用的,朴实无华,没有任何的修饰。

在李翔的礼让下,贝克利先上前一步,在离人形标靶一百二十步的时候,端起了燧发枪。

李翔在一旁看着,贝克利姿势正确,瞄准的手法到位,而且有着自己的一套属于自己的射击习惯标准,若非经过千万次的训练,做不到如此。

“砰!”随着贝克利括机的扣动,子弹毫无阻碍的穿过人形标靶,在人形标靶的胸口挨近心脏处留下了一个弹痕。

贝克利收枪道:“火枪比不上弓箭精准,但只要打在双臂除外的上半身任何一处,他就会受到撒旦的召见。”

一众文武见纷纷惊叹,人形标靶木制有手掌厚,燧发枪轻而易举的穿透标靶,实在惊人。

李翔鼓起了手掌,如果标靶是敌人,贝克利已经取走了一人的性命。

贝克利道:“轮到你了……”

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李翔的身上,他的枪法除了陈近南、百灵儿、桂仲明其他人都没有见识过,不清楚到底是不是传说中的那样神奇。…,

李翔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一块拳头般大小的圆形鹅卵石,那是他小解后路过后院鱼塘顺手拿来的,信步来到人形标靶前,将鹅卵石轻轻的放在标靶的头顶。

四周文武看了登时目瞪口呆,虽说李翔没有表示要射鹅卵石,但这样子是明摆着的。一个个议论纷纷,杂声不绝。

鹅卵石固然有拳头大小,但站在一百二十步之外,不易于是一颗毫不起眼的葡萄。

郑经也吓到了,出声道:“翔儿……”

李翔自信一笑,轻轻摇了摇头。

同样是一百二十步,他以自己的射击习惯举枪瞄准,这时一阵强风刮来。

便当院内诸人以为要等强风过后才会开枪,但随着震耳一响,李翔竟在有强风干预的情况下扣动了括机,他们的脑子思绪还没有转过来,那颗鹅卵石因为受到了猛烈的撞击向四方爆炸开来。

静!

一片寂静!

因为这一枪,前院里的空气似乎在瞬间真空,传不出任何声音。

郑经、郑氏兄弟,还有台湾的文臣武将,脑中不约而同的想起了两个字“神技!”

“太、太……太,震撼了!”郑经都不知如何形容这一枪,最后只能用了“震撼”二字。

李翔的这一枪震慑住了校场上的所有文武,对于火枪,台湾的大多数文武都有一定的了解,一来明朝的火器发达,军中火器盛行,二来郑成功的军队长期与荷兰人交战,又与西方通商,与火器盛行的英国、法国都有往来,站在技术的最前端,对于火枪有着深刻的认识。当然也包括火枪存在的不足,可是李翔不但完全无视这些不足,还能在强风之下,保持如此恐怖的精准,这已经超脱他们认识的范围了。

贝克利也傻眼了,他出身于英国贵族,自幼喜欢便开始把玩火枪,精准的技术下,不知击毙了多少敌对的荷兰人,称雄一时,但现在才发现自己真的还差远了。

便在这时,大厅内突然传来了一阵尖叫,一个衣襟被撕裂开的侍女冲了出来。(文昌书院.wenchangshuyuan.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十一章 自作自受 落井下石

李翔见那冲出大厅的侍女容貌清秀,有几分姿色。她雨带梨花,上衣让人撕裂,仅有一件通红的抹胸,她的右手上有着明显的血渍。

侍女见院子里满是愕然看着自己的大男人,更是忍不住的惊呼了一声,双手赶紧捂着前胸,哭泣着从侧面走廊跑开了。

这一变故立刻吸引住了所有人的心思,将他们从李翔的那一枪的震撼中拉了回来。

郑智最先反应过来,高呼一声道:“二哥在里面……”

他神色巨变,疾步往大厅走去。郑经也跟着变色,随后跟上。

李翔以及一干文武跟在后方,也陆续的走进大厅。

大厅的景象让所有人都傻眼了,郑家的老二,台湾赫赫有名的监军御史郑聪。此时此刻光溜溜的在大厅上跳舞,满地都是他脱下的衣裤,那一身的肥肉随着他身体的左右摇晃,上下的抖动。那白花花的肉左右甩着,随便从哪里割一刀,都能取下二十斤肥肉。更不堪的是两腿间那话儿一柱擎天,虽然粗壮不足,但坚挺如枪,也左右晃着。

他的脸上有着五道血淋淋的抓痕,血慢慢的渗出,可他似乎毫无所觉,正如芙蓉姐姐一样努力的卖弄着“风情”。

整个场面丑陋不堪。

“成何体统!”郑经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怒喝:“来人,将他给我拿下。”

两个兵卒奉命慢慢的靠近郑聪,他们行动缓慢,打算以最轻的手法将郑聪擒住。

但是便在左边那位兵卒挨近郑聪的时候,郑聪突然来了一个棕熊展臂,将兵卒抱了住。然后像饿了三天的猪一样,在兵卒的脸上啃着,口中还哼哼的说着“肉麻”的情话,叫着美人儿,口水糊了兵卒一脸。

兵卒让那一身肉味熏得头昏脑胀,满脸的口水,让他几乎作呕,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反抗。如果这个时候他手上有一把刀,他也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刺进郑聪的胸膛。但一切都是想象,两人身形的差异实在太大,在他被抱着的那一刻显现了出来,他的身子几乎要镶入郑聪的肥肉里,只觉得松松软软的,就像被挤进了棉垫里,动弹不得。

郑聪一边亲着,下体的那根长枪,还不断的往前顶。撞击着兵卒的大腿,似乎将那大腿当作了女人身上桃源洞,犹自一脸**。

李翔一张脸都揪在了一起,生怕自己失礼的笑出声来。左右一看,发现除了郑家人,大多数都憋着张脸,以深沉来压着笑意。

“太搞恶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一边想着,突然记起了百灵儿的那句“有好戏看喽”。忙在厅中找着她的身影。

百灵儿这小丫头躲在人群最后。双手捂着双眼,但不时的张开一些缝隙瞧着,脸上幸灾乐祸,还带着几分的得意。

“这丫头……”李翔几乎肯定了这是她的杰作,当即装着什么也不知道。

这时陈近南突然出手,他以鬼魅一般的身法出现在了郑聪身后,抬手一记手刀,斩在了郑聪的颈部。将他打晕。

郑聪的身子往前倒下,陈近南伸手去拉。却发现自己的手掌只能抓着一块肥肉,肥肉弹性十足。拉了足足五寸长,最终从他手上滑了下去。

“砰!”就如巨石落地,一阵地动山摇,厅中的人都有一种脚下震了震的感觉。

郑聪如死猪一般的倒在了地上。

又来了三名兵卒,他们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将郑聪移开,可怜的最先前的那名兵卒已经两眼翻白,口吐白沫了。…,

整个过程,郑经一直铁青着脸,脸上满是震怒,这时道:“今日之事,不可传出去,都散了吧。”

驿馆。

“你这恶作剧,会不会太过激了点。”

李翔一路拉着百灵儿,怕她逃跑,直至驿馆房间,确定四周无外人之后,问出了憋了一路的话。他没有问是不是她做的,而是直接认定了她是唯一凶手。

桂仲明一样讶异,显然没有想过这场闹剧的主谋是因为百灵儿。

百灵儿嘟着嘴儿,轻轻的揉着被抓的有些疼的手腕道:“真是狗咬吕洞宾,不知好人心,要不是我,刚才在大厅里跳舞的就是你了。”

李翔一愣,想起了宴会上郑聪给他带来的违和感,忙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百灵儿嘻嘻一笑道:“他们打算在你的酒里下药,让我听见了,就来了一个偷龙转凤,将你的酒壶与郑聪的换了……”

原来在郑克臧领着李翔,给他介绍台湾文武的时候,百灵儿闲着无聊,一个人溜了,在延平郡王府逛着,也许是本能,或者是生来具有的天赋。她只是随便走走就来到了王府厨房。

闻着那扑鼻的芳香,小馋虫闹腾了起来,见厨房里的大厨都在认认真真忙这忙那,一盆盆诱人的佳肴就在她的不远处,口水几乎要涌出小嘴,按捺不住,趁着大厨不注意,偷偷的溜进了厨房,偷了一个香火腿,一只烧鹅,在府邸角落美美的品尝着。

这还没吃几口,耳中却传来了脚步声,有数人正向她这里走来,慌不择路之下,见附近有一处屋子,想也没想的就躲进了去,屋子是摆满了一坛坛的酒,是藏酒室。

百灵儿先前不经思考,后头一想,暗叫不好,脚步声往她这边走来,这里又只有一个屋子,来人肯定是取酒的,躲在这屋子里不等于是送上门让他们抓?但藏酒室只有一个出口,现在出去会碰个正着,只好蹲在藏酒室深处的架子后面,心中不住祈祷,别被发现了,心道:“如果被发现,还不让那个大坏蛋笑死了?”

果如她所想,来人打开了藏酒室的门,走了进来。她屏气凝神,大气也不敢出,从缝隙中偷看。缝隙甚小,瞧不见进来的人样子,只能看见他们的胸口以下的地方,有两个人,他们的服饰大相径庭,是王府管事的衣服,一个身着青衣,一个紫衣。

紫衣管事从袖中拿出了一个纸包递给青衣管事,嘴里同时道:“这是我家老爷给你药,将药粉混入李翔的酒壶里,搅拌片刻即可,无色无味,保管不会被人察觉。”

百灵儿本是战战兢兢,但听事关李翔,耳朵登时直竖而起,凝神静听。

青衣管事颤声道:“什么药,不会是毒药,让我杀了李翔吧?”

紫衣管事压低着声音道:“哪里的话,我家老爷岂会干这等事情,只是看不惯李翔的作风,想让他出点丑而已。也不怕跟你说实话,这药粉是一些迷幻药催情药,混入酒里无色无味。李翔将会是宴会主角,众人敬酒的对象。他喝了掺了药的酒会受到药物影响,神志模糊,干出一些顺着**的事情,让人看清他的真面目而已,不会闹出人命的。”

他说的小声,在屋外的人隔着门都无法听见,但屋内的百灵儿却能够听的清楚,听了有人用如此卑劣的下三滥手段,眉头挑了一挑,她与李翔吵吵闹闹像是冤家一般,但实际上关系并不差,只是他们相处的方式与众不同。她听有人用这种卑劣的伎俩来对方李翔,便来气了,心道:“大坏蛋讨厌混蛋,但这些背后用这种下三滥手段的人更可恨可恶。”…,

她想着,顺着空隙发现青衣管事已经将药接过,握在手中,对方犹豫了会儿,叹道:“好吧,我会按照大人吩咐去做的,让他好好照顾我儿子,别让他受委屈了。”

紫衣管事接着发出了一阵微笑,安慰道:“放心,我家大人说一是一说二是二,他刚刚还开口给我说了,他已经安排你儿子做公子的书童,与公子一同学习。他很聪明,也许能够成为一个人才,为东宁效力呢。对了,我家大人身体不适,大夫让他不要喝烈酒,你准备一些果子酒给他。”

青衣管事没有回答,只是叹了口气,走出屋子,再次进来的时候手里捧着一个大盆,盆子里摆满了白玉酒壶。他拿出两个在一个酒壶的盖子上用黑泥做了记号,然后将药粉先一步倒入酒壶里,道:“盛酒人多,不好下药,先下药再盛酒,不会让人发现。”说着,将白玉酒壶放回原位,接着转身走到第二个架子摆放果子酒的酒桶附近,盛满了一壶。

紫衣管事冷笑道:“信管事考虑周全,果然老谋深算。”说着,拂袖离去。

待青衣管事离开后,百灵儿悄悄的走了出来,看着单独盛满酒的酒壶和已经混入所有酒壶中去的那个盖子上有点黑泥的酒壶,灵机一动,将那瓶盛满酒的酒壶里的果子酒倒进了有药粉的那个酒壶,将有黑泥的盖子盖在了原先有酒现在无酒的酒壶上去,想了想,觉得李翔太坏,对着盖子口呸了几口,在将之混在酒壶群里。接着摇了摇手中又有药粉又有酒的酒壶,将没有黑泥的盖子盖上,原位放好。接着回到了李翔的身旁,她藏不住话,一开始就忍不住通知李翔看好戏了。

李翔听着百灵儿得意洋洋的说着经过,听的是瞠目结舌,心底暗自发虚,真是好险,如果不是百灵儿,今日他真的要出大丑了,想起郑聪的表现,顿时哈哈大笑,道:“这叫自作自受,活该活该……”本来他决定百灵儿有些过份了,但知道原因哪里还有半点这个念头,只恨不得把嗓子给笑哑了。

他一拍桌子道:“他不仁,我不义,仲明回头乔装一下,将今日的时候传出去,我要让整个东宁的人都知道这个郑聪大庭广众下光着全身抱着一个男人狂亲猛搞,不黑死他,对不起他的如此毒计。”(文昌书院.wenchangshuyuan.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十二章 下定决心

就在李翔为郑聪自作自受,幸灾乐祸的时候,郑经在府上大发雷霆之怒。......【虾米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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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脑子的人都会觉得今日之事,事不寻常。

郑聪就算是一个好色到极致的人,也不可能在宴会中去强上侍女,就算郑聪在如何的喜好男风,也不至于在众目睽睽之下,随手抱着一个男人,就狂亲猛搞。

毕竟他在台湾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不管私下里如何的不堪,都不至于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出如此事情。更何况那个侍女虽然颇有礀色,但还达不到倾国倾城的标准,那个兵卒侍卫更别说了。

一定别有内幕。

郑经在散席之后,即刻展开了调查,还不足盏茶的功夫,即抓到了嫌疑犯……吕信,延平郡王府的管事之一,他负责这一次宴会的饮食。而且郑聪的果子酒是他亲手盛的,他人下毒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吕信便是那位受到胁迫的青衣管事了,他原先的计划很好,将药粉灌入空酒壶里,做上记号,让下人负责盛酒,而他只要在适当的时候,将有着记号的酒分给负责宴席上为李翔倒酒的侍女即可。

如此一来,就算东窗事发,也查不到他的头上。因为从开始到事发,他根本就没有触碰过李翔的酒壶,没有下药的可能。但是千算万算算不到百灵儿这个贪吃的小丫头,她将一切瞧在眼中,来了一个偷梁换柱,将酒壶与酒壶对调了,无意中突出了他这个下药真凶。

吕信无可辩驳,只能将实情说了出来。他说的时候,也表示莫名其妙。明明是针对李翔下药。怎么莫名其妙的变成了郑聪中招。

郑经、陈近南、郑克臧三人听悉缘由,更是震撼,均想不到其中竟有这番曲折,目标竟是李翔,更令他们震惊的是郑聪胆大包天,竟然收买胁迫延平郡王府的管事,意欲何为?

郑经勃然大怒道:“二弟想要干什么,造反吗?”

陈近南冷笑道:“造反还不至于,聪少爷没有那个野心。估计是想打探第一手情报,他好适时的选择应对之法。或者探知有利的情报,为自己谋利。比如多年前,殿下意图南下攻打吕宋,智少爷在消息还未透露之前,先一步廉价收购粮草,令我方征收不到粮食,只能以高价购买。若不是事先得到音讯,又怎会出现这种情况?”

郑经长叹了口气,不在往这方面去想。[].【虾米文学

.xiamiwenxue.]他也知道自己的几个兄弟在许多事情上确实做的过份。他也多次想要严惩他们,最后都因为心底的那丝愧疚而无疾而终。

他撇开这个话题,沉声道:“这么说来,此事应该与李翔有关?”他眉宇中有着些许不悦。人皆有私心。但每个人的底线不一样,郑经就是那种对亲人放纵,对自己对他人严格的类型。

此次事情,伤及的并非是郑聪一个人,还有整个郑家人的脸面。郑聪固然是罪有应得,但郑家人在台湾的威信不能散失。

郑克臧摇头道:“此事表面看上去因是这么回事。但孩儿却不怎么认为。世兄第一次踏入我东宁。与二叔全无关系,今日还是第一次相见。他哪里可能知道二叔有害他之心,更何况吕信下药的时候,世兄与他的护卫都一直与我在一起,没有离开半刻,又怎么能够算到二叔的诡计,然后以其人之道还以其人之身?此事断不可能是他所为。”他本能的忽略掉了百灵儿,认为一个爱玩爱闹的小丫头。不可能有这份能耐。…,

郑经听此解释,亦觉得合乎情理。脸色缓和问道:“除了他们,那还可能是谁?”

陈近南、郑克臧纷纷摇头。表示不知,不过陈近南的眼中却有着些许笑意。

陈近南正容道:“殿下,其实属下认为现在并非追究事情到底是谁干的,而是几位少爷的跋扈,已经到了令人发指之地。李翔第一次来东宁,只是初步伤及他们的利益,他们即以如此卑劣的手段来祸害一个反清英雄,还在殿下的身旁安插眼线。可见在他们眼中已经没有任何律法,只有自己的利益,将东宁、将国姓爷打下来的土地,视为自己牟利的工具。如果继续顾念兄弟情义,属下有胆断言,不出十数年,东宁必亡。如果不是因为鞑子现在内有鳌拜作乱,三藩虎视,连三年都难以撑下去。”他目光卓绝,已经将问题看的透彻。事实上也如他所说,清朝康熙在收拾了吴三桂之后,只用了一年,就灭了郑家。

只因郑家集团实在是烂到了骨子里,郑经未死,还能控制一下,他死之后,郑克臧纵然能力更在郑经之上,但他没有任何实力的支持,大权皆在冯锡范的手中,直接让冯锡范与他的几位亲叔叔乱棍打死。

郑经听陈近南说的严重,神色更是为难,急的满头是汗。

郑克臧道:“先祖打下东宁基业,父王觉得愧对先祖,对于几位叔叔过渡放纵。可因为这份愧疚,致使先祖的基业灭亡,先祖的心血志向化为灰烬,孰轻孰重,还请父王明断。”

郑经听了巨震,双眼怒视郑克臧。

郑克臧却一脸的坚定,毫不示弱的回望着自己的父亲。

其实郑经对自家兄弟的放纵,不是没有原因的。早年他年少无知,受不住诱惑,与四弟乳母陈氏发生了关系,并且生下一子,也就是长子郑克臧。如此关系,在这个时代视为**。

此事让郑经的发妻唐显悦知道了,唐显悦是一个妒妇,气恼之下,直接写书把自己的公公郑成功骂了一顿,说他治家不严,安能治国。郑成功得知此事,气得怒发如狂。他是一个性子很烈很强势的男人,当即就下令让自己的哥哥郑泰到思明州也就是厦门,将教子不严的妻子董友,荒唐的郑经。以及襁褓中的郑克臧一并杀了。

只是郑泰觉得董友与郑克臧无罪,与郑成功商议,只杀郑经即可。郑成功不同意,事情也就暂时僵持住了。

郑成功当时刚刚得到他父亲郑芝龙在北京被杀的消息,心情沉重,又发生郑经**之事,接着又得知永历帝朱由榔在缅甸遇害,短时间内数痛攻心,活活气死。英年早逝。

郑成功逝世后,在台湾的诸将举郑经的弟弟郑袭护理国事,而黄昭、萧拱宸等人又以郑经**,不堪为人上为理由,拥郑袭为东都主,并分兵准备抗拒郑经,郑氏第一次内乱发生。

但在陈近南的谋划下,郑经率师东渡,迅速平定黄昭、萧拱宸之叛,掌握了台湾大权。

如果不是郑成功先死。郑经必亡,同样的,如果不是郑经**,郑成功未必会死。

因为此事。郑经的兄弟都认为郑经是害死郑成功的第一凶手,对于他很是冷淡。而郑经本人也是如此觉得,心中认为自己年少无知,气死了父亲,心怀内疚。对于因自己之故,自幼丧父的的几个兄弟关照有加。尽管他们不领情。也依然如故。就算明知他们放了大错,也舀不下决心处罚他们。…,

今日让郑克臧搓了痛脚,登时虚张声势起来,但见儿子毫不相让,长叹道:“我知道了,就依照军师的意见办吧。但怎么也好,不许伤他性命。”

郑经优柔寡断,但只要有人在背后推他一把。他还是有些作为的,尤其是陈近南这种有份量的人物。当初台湾能够在他手上强盛复兴。也因如此。

陈近南、郑克臧得到郑经的支持,各自露出了大喜之色。终于踏出了解决内患的第一步。

他们相继离开王府。

郑克臧道:“想不到事情会有这样的进展,父王能够下定决心,实在太好了。只是好险,如果真的让世兄喝了药酒,他哪里还有颜面在台湾待下去。”

陈近南笑道:“这就叫做吉人自有天佑,郑聪机关算尽,依然让百灵儿撞破,来了一个偷梁换柱,让他自食恶果。”

郑克臧停下脚步,意外道:“原来岳父早已知道是谁动的手脚?”

陈近南摇了摇头道:“不能确定,但相信相差不多。今日事发,李翔最无嫌疑,又嫌疑最大。我在调查的时候意外从酒窖最深处找到了一些肉屑,肉屑留香,明显是今天遗留下得。又从厨房里得知闹了贼,少了一些食物。想起百灵儿馋嘴的脾性,我估摸着百灵儿这丫头嘴馋,悄悄的从厨房舀了点食物,躲在酒窖里享用,无意撞破了他们的诡计,闹了这么一出。也亏她这么一闹,让殿下下了决心。”

他轻笑着,眼中有着洞察一切的光辉,与郑克臧走了百步,突然问道:“今日与李翔相处,你觉得他怎么样?”

郑克臧开怀笑道道:“世兄真的是一个了得的人物,视乎跟任何人都能相处的起来,就说今日宴会,他与我台湾的大多文武只是初见,可是他却轻而易举的就取得了大家的好感,豪气干云,让人敬佩。”

陈近南点头道:“不错,这就是亲和力,一个成就大业者,必须具备的东西。因为这种亲和力,能够吸引人才聚集他四周,为之效力。这一点,正是你要学习的,你有仁心,有才略又谦虚,论干略不会比李翔差。但缺少这种能够将他人收为麾下,让他人为你誓死效命的上位者的魅力,这一点极其的重要。”

郑克臧怔了怔道:“也许是因为我无雄心壮志吧,不过岳父大人还真说的不错,我现在才发现,与世兄只是相处了一天,可对他的感觉就如相处多年一样,觉得他值得相交,值得信任。”

陈近南看着郑克臧的俊颜一脸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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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收了个贴心的徒弟

李翔也想不到因为百灵儿的无心之举,不但帮了自己免去灾难,也间接帮了郑克臧、陈近南的大忙,只是一个劲的夸赞百灵儿做得好

百灵儿难得受到如此赞叹,一时间也忘记了两人之间的“敌对”关系,得意的将小脑袋扬了起来,哼哼哼的,胸前那对近乎夸张的山峰高高的挺立着,时时吸引着李翔的目光

李翔有些目眩,觉得自己继续再跟这小丫头混在一起,就要成为传说中的巨乳星人了

就在他心思偏移的时候,驿馆护卫来报说贝克利求见

李翔微微一笑,道:“果然来了,请他进来”

百灵儿奇道:“这个黄毛鬼子来找你干什么?”

李翔给了她一个你是笨蛋的眼神,道:“他对火枪如此热爱,面对我这样的宗师,自然少不了请教一二”

百灵儿这才想起两人的关系,冷哼道:“也不休,牛皮哄哄的,吹破就好玩了”她心底清楚,李翔的枪法确实当世一绝,她已经不知见识过多少次了在这方面确实没得说,但随即一想,她除了调换了下了药的酒,还干了一些别的,忍不住“咯咯”笑起,在厉害又怎么样,还不是中招了,当即用手指钩拉下眼皮,吐出舌头,做了一个鬼脸,道:“不理你了,我睡觉去”

贝克利大步走进了大厅,这一见面便上前单膝跪拜于地,一手横着前胸,身子往下压,施以了西方最隆重的礼节,在西方这种礼节只会在拜见他们国王的时候才用得到

不过李翔并不了解这些,但却也看出了这礼节的隆重上前道:“教官快快起来,凭白无故的,拜我做什么?”他不知应该称呼贝克利什么,索性学着郑克臧,称呼他为教官

贝克利表情明显吓了一跳将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连叫“NO、NO、NO”必恭必敬的道:“教官不是我,是你贝克利仰慕师傅神技愿意拜师傅为师,学习枪法”他的表情是一脸的认真

李翔早知贝克利会来向他请教,但却没有想到竟然会这样拜他为师沉吟了片刻道:“拜我为师也不是不行不过我祖上有一个规矩,心术不正者不收,来路不明者不收,不尊师重教者不收”他见贝克利一头雾水也就直白了说道:“简单的说当我徒弟不能作恶,要让我知道他的为人事迹还要唯师命是从”他满口瞎说,什么三条规矩都是信口编的,目的是想了解贝克利

贝克利与他一样,对着枪械有着那股痴迷,让他记起了当年的自己,也有心指点几招但这只是出于两人兴趣一致而产生的好感,但真让他将自己的所学倾囊相授,别说贝克利不能学会,就算能,也不会吃饱了撑着白忙活一场,他可没有傅山的那缘分理论

贝克利今日拜师,显是有心学习他的绝技,即是这样,也该有所付出

他记得郑经在介绍贝克利的时候,说他是西方的将军,如果能够通过贝克利与西方接触往来便是收下他,教他一些技巧,又有何妨?

贝克利听明白了,立刻道:“我贝克利是大不列颠的绅士,伦敦贵族,正直友好,不是恶人”

要说日不落帝国,大不列颠帝国,或者大英帝国,李翔能够立刻知道说的是英国,但斯图亚特王朝却闻所未闻,还以为是西方的一个小国,可现在一听,不免愕然:“大不列颠,伦敦,这不是英国?”…,

“英国?”贝克利点头道:“在多年前,伊丽莎白一世确实说过我们是大英帝国,那是很多年前了现在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已经成为了大不列颠的主人”

李翔眼中一亮,原来斯图亚特王朝就是现在的英国他对于世界史有些了解,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走向工业化的国家,是西方最强大的国家之一在这个时代,有着不逊于荷兰的实力想不到贝克利竟然是英国的贵族,喜道:“听说你还是斯图亚特王朝的将军?”

贝克利骄傲的扬起了头道:“不错,非但是将军,还是舰队司令,在斯图亚特王朝是赫赫有名,陛下亲自册封的子爵加斯赫维宁根战役的英雄”

他说着自己的事迹,道:“斯赫维宁根战役是我大英帝国杰作,我们狠狠的教训了荷兰的那伙强盗,用我们的船炮,将强盗打成了穷光蛋,让他们成为乞丐王国”

通过贝克利,李翔了解到了现在西方的消息情况,西方现在有四个最为强盛的国家分别是西班牙、荷兰、英国与法国其中西班牙因为英国、荷兰的崛起,无敌舰队惨败,走向了落幕法国内陆称雄,海战力量不强现如今海上实力最强的就属荷兰、英国

十多年前,荷兰、英国爆发了第一场海上霸权争夺战,英国以决定性的优势战胜了荷兰,斯赫维宁根战役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场战役,彻底打破了荷兰的海上霸权

因为荷兰领土极小,能够崛起,依靠的就是对外贸易,这一战在在英国海军绞杀式的封锁之下,荷兰在短短年余间乞丐遍地,成为了乞丐王国,不得不认输签订《威斯敏斯特和约》

贝克利出身英国贵族,在斯赫维宁根战役上,以火枪击毙荷兰老将特罗普奠定了胜利的基础,也因为这一战贝克利在英国成为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

李翔奇道:“你在英国混的那么好,怎么现在在台湾当一个教官?”

贝克利脸色一红,忿忿不平的道:“都是那些一点绅士风度也没有的强盗……”他接着说下去

原来英国在取得海上霸权之后,政界和军界在利益的诱惑下开始腐败,战斗力大幅度消弱,而荷兰却为了夺回自己霸主的地位,养精蓄锐终于两国展开了第二次荷英战争

这一次战争规模大,英军虽然腐败,但是依旧占据着绝对的优势,打退了荷兰的进攻,取得了局部的胜利但是老天似乎再给英国开玩笑,一场罕见的火灾降临到伦敦,连续烧了四天四夜,将伦敦城毁去三分之二,英国损失的经济过两场与荷兰决战军费的总和同时十四、十五世纪的黑死病再次席卷英国,十万英国人死于疫病,使得英国国内一片混乱

荷兰趁着这个时机偷袭了英国舰队的战舰船坞查塔姆,打了英国皇家海军的一个措手不及,将英国的皇家海军彻底毁灭

贝克利正是负责防守坞查塔姆的将军之一,因为事出突然,来不及防备,让荷兰杀的大败也因此受到了惩罚,被剥夺了爵位,加入英国东印度公司,被任命为台湾火枪教官

他说道荷兰人,就气得怒发冲冠,一口一个小人,表示他们有着“绅士风度”的英国人不耻这样的奇袭

李翔听的暗笑,行军打仗还讲“绅士风度”,难怪英国会败的那么惨,输的根本不冤嘛,“接下来怎么样了,英国现在的情况如何?”…,

贝克利道:“只能那样,连续三大打击,不得不与荷兰签订《布雷达和约》,我们放宽了《航海条例》,放弃了在荷属东印度群岛方面的权益,并归还了在战争期间抢占的荷属南美洲的苏里南;荷兰正式割让哈得逊流域和阿姆斯特丹,并承认西印度群岛为我们的势力范围”

李翔听的莫名其妙,这究竟是谁赢了,荷兰胜了还需要割地?转念一想,也明白了,荷兰的强大是虚强,他们太依赖海上贸易了,而英国的强才是真的强,国内资源丰富,技术先进,已经再为走向工业化而建立根基一时损伤,无法将他们推向深渊,耗下去荷兰才是真正的不利所以就算是胜者,也做出了让步

李翔道:“我如果出钱,可否想你买到你们最现今的火枪,火炮?”

贝克利拍着胸口道:“这根本不是问题,我们英明的国王查理二世颁布了五条令法,授予东印度公司自主占领地盘、铸造钱币、指令要塞和军队、结盟和宣战、签订和平条约和在被占据地区就民事和刑事诉讼进行审判的权利能够拥有自己的军事力量,只要师傅愿意收下贝克利,贝克利愿意送上一百支火枪作为拜师礼”

“咳”李翔两眼睛泛着光,口水都要流下来,正色道:“好,我看你还是很有天赋的,就收下你了”

贝克利比李翔是高兴,一跃而起道:“感谢上帝,太好了”他恭恭敬敬的拜了拜道:“师傅,我这就去准备拜师礼,要不了三天,你等我”说着跨步跑了出去

李翔感动的都要落泪了,这个徒弟,真是贴心啊

想着即将送上门来的一百支火枪,便激动的难以安眠,翻来覆去,好一会儿才勉强睡去

翌日一早,李翔依照生物钟,早早的起床了练习醉拳、枪法,到了吃饭的时间,驿馆的人已经准备好了膳食,他见百灵儿这馋猫竟然没有坐在桌前大快朵颐,心头一跳道:“仲明,你去看看小丫头,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了?”(未完待续)

第十四章 药店风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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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灵儿卧房,昨天还活蹦乱跳在延平郡王府大闹一场的小丫头,这会儿正虚弱的躺在床上,一张娃娃脸通红似火,虚汗直流,神智不清。口中囔囔念着,似乎在说什么:坏蛋……吃口水之类,说着还会无意中发出一阵嘻嘻笑,好像很得意似得。

李翔、桂仲明皆露关怀之色,紧张的看着床侧一位头发花白的大夫给百灵儿把脉。

百灵儿活蹦乱跳的,一旦失去踪迹,在了解她的人都不知道她身在何处,唯一知道的便是她在的地方一定会有热闹看。但有一件事情是可以确定,吃饭的时候,饭桌上一定会有她的身影。

今日一早,李翔与桂仲明晨练归来,在饭桌上没有发现百灵儿的身影,就觉得事不寻常,李翔忙让桂仲明去百灵儿的房间瞧瞧。

不过一刻便得知百灵儿病了,烧的很严重。

李翔忙让驿馆护卫带路,上街请来大夫医治。

听着百灵儿在病中不断的说什么吃口水,不住的傻笑,李翔忍不住心道:“这丫头是不是烧的出了幻觉,做起春梦来了?”

这时大夫问道:“这位姑娘身体虚的厉害,是不是在此之前也生了病。”

李翔道:“病到是没有,不过小丫头晕船,一路吐得厉害。”

大夫颔首道:“晕船算不上病,但久吐伤身。底子虚,不加以调整,在水土不服的环境下,极易突发病症。”

李翔听大夫说的利害,心头一跳,忙道:“不会有生命危险吧?”

大夫笑道:“那到不至于,只是身体太虚,不能做太耗体力的事情。最好能够在家修养月余。辅以去热养身的药即可。”他说着拿出随身携带的纸笔,开了两幅药方,耐心的说着熬药的火候以及吃药的时间。

李翔支付了诊费,亲自送大夫出门,让桂仲明守着百灵儿。自己去抓药。

桂仲明担心道:“这种事情还是让末将去吧。”

李翔笑着摇头:“我去就是了。我没你那份耐心,懂得照顾病人。再说我跟那丫头八字不合。见面就少不了对嘴吵架。我说东,她就得说西,跟我唱反调。指不定让她病情加重呢。”桂仲明性子沉稳有耐心。待百灵儿如同妹妹一般照料。平时对她百依百顺的,但也只有他能在关键的时候让百灵儿听话。换做是他,反而会激起百灵儿的逆反心理,越是让她休息。越要下床嬉戏。

桂仲明深知百灵儿脾性,点头道:“那就劳烦小殿下了。一切小心。”

李翔道:“这里是东宁,只是去买几副药,出不了什么事情。”

桂仲明有些放心不下,但他们人手如此,也没法子。若胡德帝还在,还能请他同往,只是大陆天地会还有事情喜欢他去处理,在东宁不过一日,即悄然离去了。

来到驿馆外,李翔正打算问去药店的路,耳中便听,有人以古怪的腔调大叫:“师傅!”

寻声望去,远处贝克利拉着一辆大马车,兴致高昂的往他这边走来。

来至近处,贝克利一拉马车的门帘道:“师傅,这是拜师礼,一百一十支火枪,还多了十支。”

李翔大喜上前,看着满满一马车的火枪,双眼闪着精光,随意拿一个把检阅一下,果真是上等的货色,论质量绝对在清朝的火枪之上,随口问道:“这玩意越多越好,还能不能多弄一些来。”…,

贝克利当即苦了张脸道:“为了这些火枪,我已经将我在伦敦的房子都卖了,用你们的话说是光着身子,找不到一个铜钱英镑,实在拿不出来了。”

李翔见贝克利一晚上就拿出了一百一十支火枪,以为他是什么大人物,有什么特殊的手段。其实不然,西方人很重视交易,尤其是从英国远来的商人,哪怕是彼此关系再好,也不会向中国人那样,一张面子抵得上千两黄金。

贝克利在英国却有些人脉,又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老板有着过命的交情,也没有用。这交情能够换来便利,让他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货,却换不来一个铜钱。

贝克利将英国的屋子加上自身的积蓄都卖给了东印度公司,这才换来的一百一十支火枪。

李翔听了为之动容,心道:“这家伙对于火枪真不是一般的痴迷。”

李翔让贝克利将一马车的火枪存入驿站。

贝克利迫不及待的擦拳磨掌道:“师傅,我们什么时候开始训练?”

李翔瞧那急样,哑然失笑道:“别急,我朋友病了,先去抓药,等处理要一切再说。要不你晚上来吧,我指点你一些简单的技巧。”

贝克利很绅士的道:“救人要紧,愿主庇佑师傅的朋友。我知道东宁有一处药店,那里价格公道,而且药材质量极好,我带师傅去。”

李翔正愁不识的路,欣然点头。

贝克利领着李翔在城中绕来转去,从城东一直走到城西,再从城西往南,走好一会儿,身旁的行人渐渐少去,也不知到了那个偏僻的地方。一路而来,他看到了两家高挂“药”字的店铺,但念着贝克利的那一句“药材质量极好”,才没有选择进去。

可现在走了将近大半个时辰,越走越偏僻,心中不免疑乎,问道:“药店究竟在哪?沿途都遇上两家了,将店铺开在这偏僻的地方,能赚到钱吗?”

贝克利道:“就在前面,到底什么原因我不知道。我也是朋友介绍的,好像是说受到了逼迫才到这里来的。老板是一个热心的好人,非常的友善……就是那。”他手指着前方不远处。

李翔远远眺望,果然在偏僻的小巷中高挂着“武记药店”,似乎只有小小的一个店面。

来到近处,更发现药店极小,面积的大半部分都让一个个药柜占据了,只留下最前方的一条不足一步的位子。供买药的人停步,构造几乎跟当铺一样。

店掌柜是一个三十来岁的青年,他坐在柜台前看着《本草纲目》,见李翔他们进来,立刻笑脸相迎道:“两位客官。要抓些什么药。别看我这里店小。可五脏俱全。”

李翔将药方子递给了青年,青年看了眼药方。道:“客官是第一次来东宁吧,有家人因水土不服,长时晕船。导致身体虚弱?稍等片刻。这就抓药。”

李翔见青年友善热情,还一语道破了百灵儿的病,点头道:“掌柜好手段,只凭药方就看出了我朋友的病情。猜出了我们初来乍到。”

青年掌柜笑道:“客官过奖了,客人面生。又不像穷苦人家,能关顾这偏僻小店,只可能是经人介绍。若对东宁很熟,怕不会关顾本店了。”

李翔不住点头,如果不是贝克利带路,他只会问驿馆护卫附近最近的药店在何处,哪里会绕半天,来这家偏僻的小店,见掌柜眼观独道,不免奇道:“我看掌柜也不算什么蠢人,为何将药店开在如此偏僻的地方?”…,

青年掌柜脸现怒色,咬牙道:“还不是让人逼得?‘武记药店’金字招牌,在苏州有百年历史,清兵南下,如贼如寇。先父说宁可砸了招牌,也不将店铺开在鞑子的境内。举家应了国姓爷的招募,东渡东宁,在东宁立足。因为家底殷实,在这里开了最大的药店,算得上是财源广进。但是三年前,郑家人涉足草药行业,手段霸道卑鄙。为了避开他们,连续搬迁了三次,最后只能在这偏僻的地方立足。不是我武宁自吹,郑家的药店虽说品种多,但他们是外行,为了牟利,药材根本不注重保养,论药性远远不及小店的。”

李翔摇头暗叹,郑家,又是郑家,如果这武宁的父亲知道会有今日,不知会不会后悔当初的决定。

郑家的那群混账不清,台湾难宁。

李翔付了账,正打算离去。

一群凶神恶煞的地痞流氓突然冲进了药店,他们见李翔手中拿着药包,二话不说,直接就抡拳而上。

李翔反应神速,避开了两人的攻击,退了三步道:“你们发什么神经?”

武宁恶狠狠的望着为首那人,双目喷火,喝道:“又是你们,你们砸了我两次店了,真的没有王法了嘛?”

为首一人冷声道:“开一次砸一次。”说着,手一挥,八人分作两对,其中三人冲向李翔、贝克利,另外五人随手抄起椅子就往药柜上砸去。

李翔恍然明白,郑家的竞争手段,果然卑劣。他抬脚猛地一踹,将冲向他的一人踹到在地,接着一拳打断了另一人的鼻梁,脚下一拌,便将他绊倒。

另一个人对上了贝克利。

贝克利左跳右跳,耍起了西洋拳连续五计快拳,将对方直接打的鼻青脸肿,晕了过去。

这些人都是混混,是那些好勇斗狠一类的流氓,武艺平平。

李翔好歹也身怀醉拳、少林轻身术、大擒拿手三套绝技,虽说练的不怎么样,但对付这些流氓地痞,却是绰绰有余。换做是桂仲明这样的好手,便是一百个,也不足为惧。

贝克利的拳脚功夫还不及李翔,但也练过西洋拳,派的上用场。

李翔三下两下便干翻了四人,贝克利打倒了两个,武宁在怒极之下,也举起了一张板凳,在付出了一个熊猫眼的代价下,将一人打翻在了地上。

最后一人吓的是面如土色,颤声道:“我是郑家三爷的家奴,你们,你们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胆敢庇佑武宁,与我家老爷为敌。”

“去你娘的!”李翔飞起一脚,直接踹在了他的脸上,将他踹飞了出去。

随着惨叫声起,一群兵卒冲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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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给你一个交待

李翔警惕的看着冲进店铺的兵卒,今时今日他对于台湾的一切制度都带起了有色眼镜,深深的意识到记忆中台湾亡于自身的含义。网..

郑成功这头猛虎的儿子,一只猫,另外几人是一群是贪得无厌的老鼠。郑家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干着强盗的事情。谁能保证,这些兵卒堂堂正正?

十数名东宁护卫军控制了场面,一位年轻的将官走进了店铺,他年不过二十几,身形硕长,面容消瘦严峻,给人一种刚正不阿的感觉。他的目光在李翔、贝克利、武宁身上一扫而过,接着看着一地哀嚎的流氓地痞,皱眉道:“怎么回事?”

武宁苦着脸上前道:“这位军爷,小的是本份的生意人,这伙流氓地痞莫名其妙的冲进我的店里,乱打乱砸。这两位是好心的顾客,见不得地痞逞凶,出手相助。”他担心李翔他们受到牵累,并没有说出流氓地痞的身份。

年轻将官双目闪过怒色,道:“又是郑明派的人,你的事情我早有耳闻,只是有心无力。今日这伙人落在了我的手上,绝不罢休。”他似乎知道郑家的作为,也知道武宁在台湾的遭遇,没有理会武宁的隐瞒,直接表露了自己的意思。

武宁摇头苦笑:“大人的好意,在下心领了。这些年也不是没人看不过郑家的做法,但是又如何?这东宁始终是郑家的,胳膊哪里拧得过大腿。”

年轻将官道:“这个就无需你操心了,我自幼苦学文武。从军就是为了一展所长,证明自己,报销家国。但如果上面无道无德,是非不分。哪里值得投效。我铮铮男儿,脱了这身官服,还找不到饭吃不成?将这伙强盗给我压下去……”

他号令一下,店内的兵卒立刻将地上的流氓地痞押了下去。

“说得好!”李翔笑着拍手鼓掌,天下之大,从不会少忠臣良将,热血男儿。但就如古语所云,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缺少的不是人,而是用人识人的人。

一个伟大的君王,需要的不是自身的能力,而是一双识人的慧眼以及用人的手段。

如果郑家因为偏袒自身。而痛失如此刚直的人物,那就太可惜了。

李翔上前道:“鞑子占我疆土,奴役百姓,我汉人深受其害。东宁作为我们华夏文明最后的依存地,满以为是乐土圣地。但是此来东宁。所见所闻,莫不是地富民贫,上欺下,大欺小。与心目中华夏最后的圣地,相去天地之别。但今日大人这份正义直言。让我李翔另眼相看,若东宁上下皆有大人这番品性。东宁何至如此!”

年轻将官一听是李翔自报姓名,神色登时一动,问道:“可是大闹京师的小殿下?失敬的很,在下东宁城南巡检李逸风,见过小殿下。”他听过李翔的名字李翔的事迹,心中也佩服的紧,连忙作揖。

李翔见李逸风说他大闹京师,心中有些骄傲,在不久以前。认识他的人说道他李翔几乎都称他为李晋王之后,能够混得风生水起,靠的是李定国闯下的赫赫威名。但随着他的事迹曝光,他成绩已经得到认可,不在需要的依靠李定国的名声才能站在历史的舞台上。

李翔看着满是严谨的李逸风,又看了看已经押解出去的地痞流氓,道:“李巡检可否借一步说话?”

李逸风心中虽奇,却也未做他想,点了点头。…,

两人来到店铺角落。

李翔低声道:“东宁郑家作威作福久已,李巡检有权缉拿这些地痞流氓,却无权审问干涉,将地痞流氓移交官府,等于失去了控制。李巡检或许能够借此机会看清东宁是否值得投效,但还是无法还给武宁一个公道。我有一计,能够两全其美,不知李巡检是否愿意采用。”

李逸风诚恳道:“还望赐教。”

李翔轻声将心中妙计告诉李逸风,李逸风那双原本就炯炯有神的双眼,越发明亮,最后叹服道:“小殿下才智过人,李某佩服,便依先生。”

李翔与贝克利拜别了李逸风、武宁,回到了驿馆。

因为耗时太多,在驿馆等候的桂仲明早已急的如火上蚂蚁,在驿馆外来回走动。(!百度搜索见李翔他们归来,松了口气道:“去了那么长时间,可将我急坏了。还以为出了什么事情。若小殿下有个意外,我如何对得起晋王殿下。”

李翔尴尬的摸了摸鼻子道:“也许我有柯南的体质,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出些问题。别说,还真发生了一些事情。不过不用在意,还是给丫头熬药,病情可不能耽搁。”

桂仲明点头接过了药,下去负责熬制。

李翔去看了看百灵儿,她还是神智不清的躺着,时而嗤笑,时而自语。

服下了药,似乎有了效果,渐渐睡去了。

李翔见贝克利依旧等着,心知今天不掏出点东西,他是不会罢休的,想着对方已经给足了诚意,指点一二也是理所当然。

来到驿馆别院的空旷处,李翔道:“火枪是一种利器,威力奇大。所以一个射手想要完好的驾御它,必须要对它有足够的了解。”

贝克利一头雾水道:“我不明白,火枪就是火枪,我能够用它就好了,了解它,又什么用?”

李翔摇头道:“我说的了解,不只是结构制作。换个方式说,打三十步之内的敌人,跟打一百三十步的敌人有什么差别?”

贝克利道:“这个差别大了,火枪在三十步的距离是走直线的,打什么什么中。但超出了八十步就会偏,一百三十步偏的更加厉害。一但有风,子弹就会被吹走。师傅的子弹。无视距离大风是大象大技,吓的我睡不着觉。”

李翔懒得去理会贝克利的古怪用词问道:“那让你打一百三十步的距离,你会怎么瞄准,是直接瞄着敌人?”

贝克利摇着头道:“子弹走弧线。只要超过一定距离就要斜着打,将火枪往上移才能打中。”

李翔一合手掌笑道:“就是如此,你既然知道关键,为何不懂得对症下药?你知道子弹走弧线,在射击的时候根据距离的不同,调整射击的角度。为什么不尝试一下了解一下子弹在几步会偏,偏离多少,只要有这个数据。根据距离的不同,就能晓得控制射击时候的角度,以达到射击的准确性。”

贝克利如醍醐灌顶,大叫道:“这么简单的道理我怎么没想到。真是太蠢拉。谢师傅指点,我这就回去,好好的了解一下我的枪。”

看着急性子的贝克利,李翔笑着摇了摇头,道理简单。但想要掌握,谈何容易。便如风力与间距,当初他学着用双眼辨识距离,整整花了六个月的时间。那还是在拥有便携式测距仪的帮助下练就的成果。

贝克利只凭现在的条件,想要做到这一点。几乎是不可能的。充其量能够让他的枪法更加精准一些,要像李翔那样。便是花费十年努力,也未必能够成功。…,

在这一点上,他有着先天性的优势。

过了一天,李翔得到了李逸风求见的消息,他铁青着脸,咬牙切齿的道:“果真如小殿下预料的一样,只是一个晚上,府衙就将那群地痞流氓给放了,什么事情也没有。东宁制度如此糜烂,官员完全无视法纪,如何能够成事。”

李翔暗自摇头,这事情的源头,还是在郑经身上,连他都无视法纪,偏袒亲人,如何指望手下执法如山?他笑道:“那就依照我的计策行事,那伙地痞流氓在哪?”

李逸风道:“正在酒馆里大吃大喝呢。”

李翔轻轻一笑,道:“那我在去会会他们。”

**********

延平郡王府。

郑经哈哈大笑,一脸的愉悦,道:“军师果然神机妙算,不愧是再世卧龙先生,竟然想到了走娘亲的路,让娘亲出马对付二弟,让二弟主动让出监军御史的职位,果真了不起。”

陈近南面对夸赞,并没有多少高兴。这不是他想要的结果,郑聪是台湾最大的毒瘤。要想在短时间内重整次序,以强硬的手段摘除毒瘤是最好的办法。只是如此需要得到郑经的大力支持,才能贯彻最后。奈何郑经因为郑成功的死,愧对郑聪一干人,无法给与支持,只能选择怀柔的方式,巧妙的说动郑成功的夫人台湾董国太出面。

董国太称得上是一个传奇人物。她姓董名友,是郑成功的贤内助,发妻。便是因为她贤惠治家,才使得郑成功能专心致志于征战四方。当年郑成功军费不足,她为应付军需之急,每日亲自领姬妾婢妇纺织布匹,缝纫军服,制作甲胄,支援前线将士。战事紧急时,为稳定军心,主动捐出金银首饰,以应军饷。故而台湾上下都尊称她为董国太或国姓夫人,很得敬重。

当初郑成功因为郑经**,要大开杀戒。令法迟迟未施行,皆是因为被杀的人中间有一个董国太,令郑军诸将都一同违抗郑成功的命令。

董国太现在年事虽高,但在台湾一言一行,很有份量。

陈近南说动董国太,让她逼迫郑聪辞官,初步打击了郑家那群败家子的政治势力。

他正打算跟郑经商讨第二步,突然得报,李翔求见。

李翔捂着手臂,大步的走进了大殿。

郑经原本笑脸迎人,但见李翔这副模样,忍不住问道:“翔儿,你这是?”

李翔咧嘴一笑道:“没什么,让几个混混给暗算了,表舅,不是外甥报怨,你们东宁的治安太差,刑罚太松。昨天买药的时候遇到了一伙流氓地痞乱砸百姓店铺,我看不惯出手教训了他们,最后让官兵抓走了。今日路过酒馆,又遇上了他们。他们二话不说,直接向我报复,招招下狠手,说是要打断我的腿。还好有桂仲明在,不然我这两条腿,未必保得住。”

中国人从古到今有一个特点,爱面子。

郑经让李翔如此奚落,脸上登时无光,怒喝道:“岂有此理,这群流氓地痞敢翻天不成?翔儿放心,我这就给你一个交待。”

PS:这中秋国庆过不得,三天参加五次婚礼,红包去了两千,醉了两次....

再下去要死人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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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良才投奔

在李翔的透露下,东宁城南巡检李逸风让郑经叫了来。

看着殿下的李逸风,郑经怒道:“李巡检,那伙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打伤我外甥的地痞流氓在哪?”

李逸风道:“已经让庄大人放了,小吏也不知他们的去处。”

郑经脸上一红,想起了李翔的奚落“治安太差,刑罚太松”,拍案而起,怒道:“岂有此理,那群流氓地痞砸店在先,报复在后,依照我东宁律法,少说也要关押三年以上。说放就放,庄博这个审理司长是怎么当的。”

台湾的政策部分沿袭明制,也有部分自己改革创建的。审理司便是其一,相当于现在的公安局,负责审决讼。审理司长等同公安局局长。

李逸风深吸一口气道:“上梁不正下梁歪,庄大人平素作为算得上是一位好官。只是流氓地痞有人罩着,他人微言轻,有什么办法。”

郑经脸色数变,心中想到了一个可能,底气不足的道:“一群流氓地痞,东宁毒瘤,有什么背景?”

李逸风冷言讽言道:“小吏官位低下,平生难得见上殿下一面,如今有这大好机会,已准备豁出这条贱命,胸中有语不吐不快。武记药店,昔年是我东宁第一药店。武家人做生意,以诚为本,价格公道,比之殿下三弟郑明开的济仁堂胜过百倍。济仁堂争不过武记药店,暗使卑劣手段。一把火将武记药店烧的干净,还造成一条人命。因为有心人干涉,此事最后不了了之。武宁以余财,另建一家小店,济仁堂又使手段。却让流氓地痞三天两头闹事,逼得武宁连搬三次店铺,最后立于偏僻的城南。不仅是武记药店,东宁城中除了济仁堂,所有药店皆受这般待遇。济仁堂以这种卑劣的手段。在一年内。将分店开遍东宁各处。垄断东宁九成九的药材行业。他们大势哄抬药价,牟取暴利。无视百姓死活。武记药店虽小,依旧以诚为本,虽地处偏僻。依然在他人的互推下取得了极佳的口碑。生意逐渐上了正轨。济仁堂看不过眼,再一次动用了暴力,故技重施,指使流氓地痞去砸武记药店。若非当时这位大人正好在药店里买药。出手相助,武记药店怕是又落个毁店的下场。济仁堂……手段卑劣。无视法纪,谈何仁字,我看是逞凶作恶堂吧。”

他字字锵锵有力,声音洪亮,直震瓦砾。

李翔也一脸的震撼,他的主意是以退为进,让李逸风屈尊与那伙地痞流氓交好,让他虚以委蛇,装成一个表面刚直背后却异常势利的小人,对待流氓地痞照顾有加。

在流氓地痞被放出来后,还请他们喝酒。一群恣意妄为的家伙,几杯黄汤下去,立刻找不到北了,将他们过去的“英雄”事迹,一一的告诉了李逸风。

李逸风便是因为知道了这些“英雄”事迹,今日的态度才会如此激动。

郑明的劣迹罄竹难书,但只凭李逸风说的事情就足以让他坐一辈子的牢。

郑经铁青着脸道:“捕风捉影,没有真凭实据,何足为信。”

李逸风全然无惧,昂首挺胸,高声道:“小吏假意与那群流氓地痞为伍,亲耳从他们口中探知一切。再说,事情是真是假,派能人一查就知。殿下何必如此武断否认,还是殿下知道自己兄弟的德性,知道我说的不假,才会刻意表态,实为偏袒。”…,

郑经说不出话来,李逸风针锋相对的话,处处击中他软肋要害。

陈近南目光在李翔脸上飘过,又见李逸风凛然不惧,心中暗喜,现在台湾政治**,官官相护。官商勾结,牟取暴利,是屡见不鲜,李逸风能在这个时候仗义执言,便如淤泥中的莲花,正是可用之才,他上前道:“殿下,此事就交由在下处理吧,如果校尉说的一切真,我会给武家一个交待。另外那群流氓地痞砸店在先,报复在后,不可饶恕,臣也会给小殿下一个交待。”

郑经吐了口气,点头道:“那一切就交给军师了。”

李翔暗自摇头,便是逼到这个地步,郑经还是无法做到对自己的兄弟秉公处理,事事需要陈近南来代办。

陈近南与李逸风一并下去。

郑经一脸的尴尬道:“让翔儿见笑了。”

李翔道:“想不到会出现这种情况,令表舅为难。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对于东宁的情况,我也有些了解,个人觉得袒护兄弟,并不算错。但不能过度,更不能放纵。长兄为父,表舅作为长兄,有代替父职的义务。”

郑经苦笑,自己气死了父亲,凭什么以父亲的架势教导他们。郑成功的死,是他的心病,这种心病而产生的内疚,一直折磨他,让他无法释怀。不想在这个问题上讨论下去,接着道:“打算什么时候动身往兰屿岛?”

李翔道:“明天吧,今晚找陈先生好好聊聊,向他了解一下兰屿岛的情况,请他指点一二,如何才能让兰屿岛壮大。”

郑经大笑:“这你就是找对人了,军师治世之能,可比萧何、诸葛,得他指点定能让你受益匪浅。”

**********

翌日天明,李翔、桂仲明整理好了一切,打算走马上任,去兰屿岛属于他们的新天地。

桂仲明回望了一眼,看了百灵儿所在的方向。李翔笑道:“不放心,要不留下?”

百灵儿只是体虚,水土不服,并不是大病,服了药出了汗,睡了一天,第二日就清醒了。得知他们今日去兰屿岛,本来是吵着让跟他们同去,但一听要坐船,吓得把被子捂在了头上,打死不去了。

这丫头经过那段时间的海上颠簸,对于坐船已经产生了极大的恐惧感,起了本能的排斥心里。

李翔也乐的如此,先让她好好的休息,调养好身体。等他们在兰屿岛立足之后,在想办法将她接回去。

昨天夜里,李翔与陈近南聊了整整三个时辰,从他那里请教了如何发展兰屿岛。

他发现自己将要走一条忐忑危险的道路,从火中取栗,险中求富贵,百灵儿呆在东宁,相对来说还是很安全的。

桂仲明摇头道:“小殿下安危重于一切,仲明将与小殿下同进同退。”

“那走吧!”李翔大步走出了走出了驿馆。

“师傅!”

在驿馆外,贝克利一肩背着一个包裹,一肩背着火枪,迎了上来。

李翔看着贝克利这番模样,心中生出一个念头道:“你不会是想跟我一起去兰屿岛吧?”

贝克利道:“师傅好厉害,你就是上帝,了不起。这两天我按照师傅指点的方法做了,发现确实有那么一点点的效果。可是跟师傅的大象大技比起来,相差太远啦,就跟关公与大刀的差距一样。我决定了,以后跟在师傅的左右,向师傅学习枪法。我知道师傅的东方的一个大英雄的后人,要反清要打仗,我带过兵,上过战场,是战斗英雄,一定会派上用场的。”他用着古怪的腔调说着,还一脸期盼的看着李翔。…,

李翔很纠结贝克利的汉语水平,他不懂关二爷跟一把刀之间有什么差距,不过还是明白了贝克利的用意,大喜过望,这不就是刚想睡觉,天上就掉下枕头来?他有火枪,也有一万百姓,可以招募火枪手,缺的就是一个能够训练火枪的人。且不管贝克利打仗水平如何,就凭他能够将一千火枪手训练的有模有样,那足以值得大用了。

“好吧,看你如此诚心,就跟我走吧,跟着为师,不会亏待你的。”李翔眉开眼笑,带上贝克利与桂仲明,一同往蚊港码头走去。

蚊港码头是台湾最大的码头,也是最凄凉的码头。在数十年前,因为这个码头通向内陆,所以繁华。现如今清廷封锁了沿海疆域,码头自然跟着凄凉。

偌大的码头空旷无物,只有十数条船停泊在港口,其中大幅分是渔船,小部分是货船。

便在李翔打算登船之际,突听身后传来叫唤声:“小殿下,等等!”

李翔转身回头,却见李逸风一身便装,正以飞一般的速度向他们这边跑来。

“怎么了?李兄弟?”李翔迎了上去。

李逸风跑到近前停下,弯着腰弓着膝,双手撑着大腿,大口的喘着粗气道:“还好,来,来得急,赶,赶上了。”他满头是汗,身上单薄的衣裳湿漉漉的,就像是水里捞上来的一样。

好一会儿,他才回过神来道:“小殿下,我已经辞去了巡检的职位,现在白身一个,愿意追随小殿下鞍前马后,绝不后悔。”

“这……”李翔让突如其来的惊喜给震住了,一脸的不敢相信。

李逸风诚恳道:“我李逸风自幼习文习武,为了就是能够找一个能够让我信服,能够发挥我毕生所学的明主,让他效力,建立一番丰功伟业。延平郡王优柔寡断,过渡偏袒郑氏兄弟,并非我心中所求明主。小殿下却不同,您年纪轻轻便能深入虎穴,挑的两虎相斗,足见大智大勇。为了武宁,出谋出力,也有仁心,又一心反清,怀有大志,甚延平郡王多矣,值得投效,还望小殿下能够收留我一干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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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海盗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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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风深深一拜。

李翔赶紧上前两步扶起李逸风,这一刻激动的心情实在无已表达。只会狠狠的拍了李逸风的肩头,兴奋道:“太好了,实在是太好了。我李翔初出茅庐,便得李兄弟如此刚直的英杰相助,高兴的我都不知如何说了。”他情难自禁。

李逸风见李翔如此兴奋,重视自己,也是激动不已,正容道:“小殿下稍等片刻,逸风还有三十五名兄弟,他们都愿意跟着在下追随小殿下,如今正在后面赶来。我怕来不及,先行一步。”

李翔更是欢喜,三十五人,算不上多,但对于他目前的情况来说,能添三十五名勇士,那是再好没有的了。更让他高兴的还是李逸风,这三十五人,显示出了李逸风的能耐本事。

李逸风在台湾的地位算不上高,只是巡城维护治安的巡检,手上充其量也就是三四十人。可是地位不高的他,弃官离职追随自己,却能令三十五人一并跟随而来,可见他在担任巡检的时候,在被他管制的兵卒心中累积了十足的威信,若不是有真本事,万万做不到这点的。

李逸风不只是品格过硬,带兵也有一手,李翔发觉他捡到宝了。

桂仲明上前恭贺道:“恭喜小殿下,又得助臂。”

李翔哈哈大笑,心里大爽道:“同喜同喜,以后我们的队伍会越来越大,到时候你就不愁没人陪你练武较技了。”

等了片刻,三十五人先后抵达。

李逸风道:“这位就是我跟你们说的大闹京师的小殿下,从今日起,他就是我们的公主,我们兄弟在他麾下一同去建立丰功伟业,让家人过上舒坦的日子,对得住将我们养育我们的父母。”

三十五人齐声大喝。一同道:“见过小殿下……”他们眼中闪着灼灼热芒,对未来充满了向往。

什么样的将军,什么样的兵。

李逸风雄心壮志,他带出来的兵,一个个也不甘平庸。怀有建功立业之心。

李翔包下了一艘船,怀着乘风破浪之心。驶向了兰屿岛。他梦想的发源地。

卓立船头,看着台湾越来越小,眼界却越来越广,道:“终有一日,我要冲出海岛,返回大陆。”

李逸风闻言,上前道:“小殿下有雄心壮志固然是好,但还需辅以实际行动。兰屿岛虽说是台湾之外第一大岛,可终究是一座只有一万百姓的海岛。想要在海岛上发展起来,并非易事。”

李翔笑道:“原先我也是如此认为的,以为在兰屿岛只是过客,锻炼自己的一个平台。但随着昨夜与陈先生的一番交谈,登时发现一切皆有可能。只要方法用的得当。小小的岛屿,依旧能够壮大。”他看了李逸风一眼道:“我要将兰屿岛发展成一个海盗窝……”

他不理会李逸风震惊的表情,脑中却浮现起昨夜与陈近南请教的景象。

李翔生活在二十一世纪。在那个时代,因为所学不同,生活上遇到的许多事情自己无法解决,也就养成了一种不懂就请教的习惯。他对兰屿岛的了解仅限于一个海岛以及岛上有一万百姓,其他细节是一概不知。何况他从未接触过政治,如何知道治理好一个地方?

陈近南能够两年兴台,能力自不言而喻,最佳的求教对象。

就在昨天,他亲自到陈府向陈近南求教。…,

陈近南对于他的到来并不感到意外,并且猜到他的来意,将准备好的资料递给了他。

李翔看着手上关于兰屿岛的资料:兰屿岛是位于台湾东部的小岛,距本岛一百三十里,是一个火山岛,全岛周围被珊瑚礁所围绕,大船不得进,只能行驶舟船。岛上奇岩矗立,景色秀丽,因盛产蝴蝶兰而闻名,所以称之为“兰屿”。

岛上的原住民为雅美族人,群居在一处,活动于北半岛,民风彪悍,极其擅水操舟,岛上盛产鱼类、水芋,有少数旱田,温泉极多。

看着这些资料,李翔双眼昏花,看不出任何的发展前途。

如果是在二十一世纪,他觉得可以在岛上建立一个度假村,吸引游人旅游。风景优美,温泉,沙滩大海,还有蝴蝶兰,都是吸引人的地方。可是在古代,百姓解决温饱都是问题,又哪个有那份闲心千里迢迢的来海岛上旅游?没有飞机轮船这等便利的交通器械,就算富的流油的商家贵族,也不会吃饱了撑着来一个小岛玩耍。

至于鱼类、水芋,那根本不用说,都是廉价货,若兰屿岛有百万人口,聚少成多,鱼、水芋能够成为一笔巨富,可只有一万人,除去老弱妇孺,岛上的生产力低下,这些特产除了维持他们的日常所需,剩下的只有一点点了,完全卖不出价格。

看着有些失落的李翔,陈近南笑道:“小殿下只是看到了眼前的利益,没有往长远去看。不过这也难怪,小殿下在大陆成长,如何能够了解海上的事情?海上远比大陆更加的弱肉强食,没有力量就活不下去。这也是西方人的商队为什么拥有比拟军队的武装实力,那么多的资金投入下去,可不只是摆设。”

李翔玩过小日本的大航海时代,对于当时的情况有些了解,道:“是为了防止海盗,以及敌对国家的黑吃黑吧!”

陈近南道:“正是如此,海盗是海上永远无法消灭的强盗,任何一个国家,哪怕是实力再强,也无法将他们彻底的消灭,在西方更是出现了奉王命抢劫的私掠船。便是我东宁附近依旧有一些横行无忌的海盗。他们处处瞄着过往的小型商队,施行抢掠。”

李翔有些莫名其妙,不知陈近南为何会跟他说这些没用的东西,问道:“海盗与兰屿岛的发展有什么相干?”

陈近南笑答:“看来小殿下还没有理解陈某的意思,海盗抢劫货物,需要一个脱手,接受货物的地方。而兰屿岛的百姓活动于北半岛,南半岛几乎荒废。在记忆中南半岛有一块长达十里的沙滩,在这沙滩上,完全能够大干一场。”

李翔心中一动,道:“陈总舵主的意思是让我在兰屿岛的南半岛建立一个黑市,专门提供海盗转手赃物?以此来促进兰屿岛的发展?”

陈近南双眼一亮,笑道:“小殿下果真一点就透,黑市,这词说的恰当。不过私下里可以这么称呼,表面上还是换一个文雅一点的好!又不是让小殿下直接跟海盗接触,只是开一个集市,提供一个交易的地方而已。不仅是海盗,正当商人也可以来嘛。吸引不了国外的大型商队,四周类似于琉球、吕宋等地方的小伙商队,还是很乐意到一个税率较低,又能以廉价货物买到好东西的淘金地做生意的。还有在海上讨生活的人,最不禁口。开几家酒馆,几家餐馆,只要有好酒美食,哪怕是卖天价,照样大把人消费。”…,

李翔啼笑皆非,这个陈近南太有意思了,他将台湾发展成一个走私王国,现在又打算将他的兰屿岛开发成海盗窝?

但无可否认,他心动了,不过还是有着一点忌讳,道:“如此发展前景确实不小。但这过度与海盗往来会不会对我的名声造成影响?”

陈近南道:“这个大可放心,小殿下可能对海盗的认识不够,现如今的海盗并非是明时期的倭寇,以烧杀为上。所到之处,烧光、杀光、抢光,而是无奈讨生活的方式。其中甚至有一部分是反清义士,被清朝赶到海上,无以为继,只能以海盗为生。他们打劫,控制商船,收熟悉的买路钱,或者没收船上货物,但是都会留下食物与水,并不随意伤害他人性命。当然也有穷凶极恶的,但这类海盗将会受到我东宁,日本德川幕府以及吕宋、西方各国的联合讨伐抵制,在东宁海峡,已经所剩无几了。”

李翔大感意外,想不到在制度下,海盗也能文雅的进行抢劫。

“所以……”陈近南道:“小殿下完全无需过滤这一点,莫说你只是提供一个交易集市,即便与海盗交往也不会有人说你什么。当然不是少量的那类无恶不作的海盗。”

李翔眼中闪过阵阵异彩,已经大为心动,但并没有失去理智,沉声道:“也许大部分海盗不是穷凶极恶之辈,不过可以肯定他们不是善类。好勇斗狠少不了。想要管制他们,也不容易,我现在没有这个实力。”

陈近南赞叹的点着头道:“小殿下真让人刮目相看,能够不被利益迷惑眼睛,理性的分析,这一点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不过小殿下不用担心,力量是相对的。殿下的西军与我东军,在十年前即是盟友,我们东宁的力量即等于小殿下的力量,可以在这方面暂时助你一臂之力。至于以后,就看你自己的本事了。”

..

第十八章 八歧大蛇

东宁郑府。

在东宁姓郑的人不在少数,但最豪华的郑府只有九个。无一例外,九个都是台湾郑家人,猛虎生下的一群老鼠崽。

城东安平坊的郑府是郑家老三郑明的府邸,规模雄伟。或许比不上郑聪府邸的富丽堂皇,但也充满了奢侈糜烂的气味。在郑府的内院找不到一个男人,不论管事还是护卫皆是清一色的女性,而且一个个人比花娇,貌比花艳,就如一个女儿国。

郑明便如女儿国的国王,混迹在脂粉群中。根据统计,郑明一月花费的脂粉钱,足以维持一万人的半年生计。

不过此时此刻,郑明完全没有心思混迹在女人堆里,他的脸阴沉的可怕,牙齿咬的咯咯作响,一副吃人的表情:陈永华,此仇不报,我郑明枉为人。

郑经将郑明交给了陈近南处理,陈近南有心改良东宁风气,自然不予郑明客气。他秉公执法,根据李逸风的提示,以那伙地痞流氓为突破口,抽丝剥茧,直至连上郑明的管家。

以陈近南的想法是直接将郑明严惩,关入大牢,以十年为期,自我反省。只是郑经不同意,陈近南无奈的以退为进,逼迫郑明交出四年来累积的三分之二积蓄以及手中十八家店铺,将罪名定在管家身上。如果郑明不同意,则秉公处理,便是抗命,也要判他监禁终身,没收全部家财。

郑明无奈,只能照办。

陈近南以缴获来的巨额钱财,颁布仁政,以补偿过失。店铺皆还给武宁等以前受到压迫的药商,让他们继续以此为业。

郑明靠垄断牟取暴利,如今垄断打破,陈近南留给他的一家药店。连自给自足都做不到,只能吃老本维持。

四年心血,几乎毁于一旦。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郑明大手大脚惯了,哪里能够忍受得了富饶的生活……对于他来讲。奢侈的生活,才是过日子。富饶的生活都是受罪。

这时一中年壮汉走进了大堂。他粗壮魁梧,右脸一道刀疤,至上而下,将他半张脸都切成了两半,恐怖骇人。他来到近处,道:“大人,已经查探到李逸风的下落了!”他口叫大人,但并没有多少恭敬之色。

郑明眼中露着狠辣之意,陈近南在台湾威信极高。又深得郑经器重,他奈何不得。只能将满腔的怒火发泄在李逸风这个始作俑者的身上,意图将之大卸八块,消他心头之恨。

在接受处罚之后,他即入手对付李逸风。最初是打算借助冯锡范的权利。整死李逸风。

冯锡范不同于陈近南,他刻意与郑家上下交好,有事必帮。不但得到郑经的器重。郑家所有兄弟对他都抱有好感,李逸风作为巡检,正是冯锡范的部下。上司整下官,在容易不过了。冯锡范要他圆则圆,要他扁则扁。

冯锡范对于他的要求果然一口答应,安排了一出惩治李逸风的好戏。但计划还没有施行,李逸风已经先一步弃官离职,不知所踪。

郑明咽不下这口恶气,派人调查李逸风的下落,直至现在才有消息。

“在哪?你安排几个人,将他擒来,我要亲手处置他。”郑明恶狠狠的道,拳头死死握紧就好像李逸风就在他的手心处一样。

中年壮汉迟疑道:“这个……恐怕不太好办,李逸风已经跟着一人乘船离去了,他们一行差不多四十人,去向不明。”…,

郑明瞪圆了眼睛,正待破口大骂“废物”,但对上那中年壮汉的眼睛,话语立刻卡在了喉咙处,心有余悸。中年壮汉可不是他的手下,严格的说应该是客卿。他是一个海盗,叫马夜叉,是海盗中属于穷凶极恶的那一种,干的是杀人越货的勾当。因为需要有人为他们甩货,刀头舔血的生活又需要药材,也就找上了垄断东宁药材行业的郑明。

郑明从未想过要跟海盗做生意,但是对方钢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却不容他不应。在做过几次之后,郑明发现自己有得赚,还能借助他们的力量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渐渐的释然了。为求方便,海盗团伙安排了一个头目在他身旁听用,传达消息。

郑明有一次遇到了刺杀,他曾亲眼见到马夜叉虐杀敌人的手段,当时的景象,让他呕吐了三天,直至今日对马夜叉都不敢大声的说话,恐惧在心。他脸色变了变,缓和了语气道:“那怎么办?此仇不报,我哪能安心。”

马夜叉平静的道:“放心,他们往西南而行,不是去兰屿岛就是南下吕宋,只要郑大人出得起钱,我可以安排人劫杀他们。”

郑明一听要花钱,肉就隐隐作痛,讨好道:“帮个小忙而已,讲钱岂不伤了我们多年来的交情?”

马夜叉道:“对方有四十人,其中大部分都是兵将,有作战能力。要将他们吃下,少不了出动上百名兄弟,还得付出一定的伤亡,不给钱免谈……”他冷哼了一声,调头就走。

郑明张了张嘴,还是没有叫出声来。

“三哥……”马夜叉前脚刚走,立刻有一人闯了近来。

郑明定睛一看是老七郑裕,强露出一个笑脸道:“七弟来了啊!”郑家的几个兄弟,除了对郑经不待见之外,其他人算是臭味相投,关系非常的要好。

郑裕怒道:“三哥啊,七弟我为你不平啊,我们郑家兄弟在东宁多年,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委屈。现在二哥让陈永华逼的交出了官位,跟老鼠一样躲着,让我们兄弟缩着头做人。真是讽刺,这东宁是我们郑家的,凭什么要我们缩着脑袋。那陈永华算什么,还不是我们郑家的一条狗。在我们头上作威作福,也不看看主人!”

郑明拍案而起,怒道:“七弟说的极是,要不是陈永华过问此事,那李逸风?什么东西,三爷我一个手指就能捏死他,能跟我斗!”

郑裕跟着气道:“李逸风这王八羔子,真不是玩意。三哥还不知道吧,他弃官追随李翔去了。我估摸着,你的事,八成有李翔参合其中。”

郑明意外道:“这话怎么说?”

郑裕低声道:“我觉得我们郑家最近一连串的不幸,都跟李翔有关。你想二哥在宴会上受到如此大辱,还不是因为那个李翔?还有三哥的事情,也是李翔开的头,然后才引出了李逸风、陈永华。要不是他,大哥、陈永华又怎么会知道武宁这个小人物?”

郑明眼中几乎都要喷出烈焰,突的若有所指的道:“还有七弟的兰屿岛吧,说到兰屿岛,三哥这里有些想不明白。兰屿岛那小地方鸡不拉屎,鸟不下蛋,没有多少利益可言,你老七向来不做亏本的买卖,现在对这个小岛这般在乎,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兄弟?”

郑裕脸上一僵,随即堆起笑脸道:“哪有,三哥多心了,也不知为什么,反正七弟我看着李翔就不是滋味。在东宁向来只有我们兄弟将他人踩在脚下,什么时候轮到一个外人拉屎撒尿了?现在二哥靠不住,我们自己想法子。”…,

郑明点头道:“七弟有什么打算?”

郑裕阴狠道:“茫茫大海,什么事情都能发生。东宁到兰屿岛,有一段路程,我们也以在途中将他们杀了,神不知,鬼不觉。让他们到海龙王那里后悔去。”

郑明会心笑道:“七弟真是我的知音,这个办法我也想过,只是手头上有些拘谨,请不了好手。”

郑裕拍着胸口道:“还有小弟呢,我出五……六成,只要三哥一句话,是银子还是铜钱,立刻送来。”

郑明大喜,寒声道:“那七弟就等好消息了,我担保李翔、李逸风这两个王八蛋,这辈子也登不上兰屿岛。”

他口气傲慢自信,倒也不是没有原因。与他暗盟的海盗是他们东方海域最凶恶的海盗团伙……八歧大蛇,船长是日本一个浪人武士,早年纠集了地方浪人入海为盗。当时郑成功还未拿下台湾,对海盗管制不严,年余间发展成了令人闻风丧胆的海盗团。

郑成功攻取台湾之后,郑经继位,发展海上丝绸之路,联合日本、朝鲜、英国齐心对付猖獗的海盗,这才压制了海盗的疯狂滋生。但八歧大蛇神出鬼没,虽然东宁舰队、日本德川幕府、朝鲜海军多次围剿,大多都寻觅不到他们的踪影,徒劳无功。他们实力强横,在东海、台湾海峡一代堪称冠冕,几乎无人敢惹。一但被他们盯上的商船,没有一个能够幸免于难的,而且不会存有一个活口。

只要他们答应出手,任凭李翔他们有三头六臂,也只有死路一条。

郑明热情的送走郑裕,叫来了马夜叉,让他通知八歧大蛇海盗团,对付李翔、李逸风。

在一望无际的海上,李翔正在筹划着如何将兰屿岛建设成一座海盗窝,想着如何将进入海盗窝里的海盗,一个个的变成他的兵,他的部下。丝毫没有察觉,他的计划还没有实施,已经被东海罪恶的海盗团盯上了,而且还是以八歧大蛇为旗帜的日本海盗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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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海上激战

李翔将自己的宏愿告诉了李逸风,可将李逸风惊得目瞪口呆,一脸傻样。他笑着解释,将陈近南的核心方针简要的告诉了他。

李逸风听悉缘由,方才恍然大悟,叹服道:“陈永华先生果真了得,能想出如此方法,国姓爷的那句在世卧龙先生,分毫不显得夸张。”他想起了在处理郑明一案时,陈近南对他的拉拢,以及那拳拳爱才之心。如果陈近南是东宁之主,他会大受感动,并且将命交给他。但事实面前,不存在如果。羊领狮群,狮群如同羊群。陈近南个人能力在出色,也改变不了郑经优柔寡断,并非明主的事实。纵然郑经拥有陈近南这个奇才,也不值得投效。

“对了……”李翔突的问道:“你在东宁多年,对东海以及台湾海峡的海盗知道多少?”

他意图将东海海域的海盗招安,收为己用。但对于海盗的势力不怎么了解。这个问题,他曾问过陈近南。陈近南这些年主要心思都用在了天地会上,知道的并不多,而且大多都是四年前的东西。四年时光,能让台湾政治**。弱肉强食的海盗们的实力划分,壮大衰败,更加不好说了。现在他只是随口一问,也没抱多大希望,能够得到有用的消息。

李逸风却道:“小殿下这可问对人了,我的舅父是东宁商会的水手,往来于东宁、吕宋,常于他国水手聊天,了解一些情况。他说现如今的海盗大多都聚集在东宁、东海一代……。”

李翔大感意外,插话道:“不对啊,我听说东宁这一代少有海盗活动,怎么成了海盗的老巢的聚集地?”

“这并不矛盾……”李逸风笑着解释道:“不是有一句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海盗们将老巢设在东宁、东海,如果在家附近作恶,岂不是等于暴露了他们的巢穴?海盗最大的敌人不是军队,而是他们自身。黑吃黑,是海盗壮大自身实力最快的途径。早年的净海王王直,国姓爷的父亲海上大王郑芝龙都是依靠吞并海盗团才壮大的。他们出海作战,最担心巢穴被端,东宁海军对于境内的海盗打击最为严厉。岛屿众多,适合躲藏。将巢穴设在这里可以很好的防止被其他的海盗团吞并,可以放心的至吕宋、马六甲一代掠夺。”

李翔恍然大悟,点头道:“原来如此。”

李逸风接着道:“东宁、东海到底有多少海盗团不能确定,他们大小不一,有的百余人,有的甚至只有十几人。还有一些桀骜的渔民,他们聚在一起,时不时己也会乔装一番,赚些小钱。不过众所周知的,在这一代实力最强劲的莫过于八歧大蛇海盗团。以及东蚶岛由阮春雷率领的海盗团。”

八歧大蛇……

李翔听了这个名字就觉得不痛快,道:“这八个头的虫子是小日本的怪物,这海盗团不会是狗日的率领的吧?”

李逸风不知李翔为何会对日本有如此偏见,不过因为昔年倭寇。他也不喜那个国度,点头道:“他们的首领确实是日本人,据说还是一个武士,为人凶残暴戾,所辖的海盗团以烧杀抢掠为主。经常肆无忌惮的在东海打劫船只,不留活口。他们来去无踪。是东海一代所有海盗团中最为凶暴的一支。”

李翔冷声道:“他们就是这个德性。”

“至于东蚶岛海盗团。严格的说他们并非是海盗,而是反清义士。首领阮春雷是早年‘二阮一陈’中的一阮,曾与大英雄张煌言在沿海抗清,失败之后,流亡海上。东蚶岛无法自给自足,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出海掠夺几次。他们的手段就轻了,只取商船三分之一的货物,尽量做到不伤一人。记得有一次他们出海遇到了八歧大蛇海盗团。因为看不惯他们的凶残手段。阮春雷率领船队迎头痛击了八歧大蛇海盗团,救下了商船。并且派人修好了商船,应该说是亦侠亦道吧。”…,

李翔不住点头。只要是抗清,不管他是什么人,都能让他生出好感。

叮叮叮……

在他们结束话题,李翔欣赏海景的时候,上方桅杆瞭望台突的传来一阵金锣声。

一个年轻的船员苍白着脸往下大叫:“转道,转道,八歧大蛇,八歧大蛇……”他语带颤抖,惊恐万分。

在甲板上的水手听到“八歧大蛇”,几乎所有的人都吓的瘫倒在地,两腿打颤,无法行动。

只有他们这些在海上讨生活的人,才真正的知道“八歧大蛇”的恐怖之处。

听到金锣的声音,船长在第一时间冲出了船舱,得知消息,也瞬息间吓得面无人色,但他见过风浪,厉声大叫道:“调头,别慌都别慌,只要他们没有看见我们就不会有事,我们不是商船,他们的目标不会是我们。逃离他们的视线,就能保住性命。”说着,一脚一脚的踹着倒在地上不能动弹的水手,让他们行动起来。

听到动静的贝克利、桂仲明也跑出了船舱。

贝克利随手从脖颈出取出了一个小型的望远镜,对着右眼眺望。

李翔看了大感佩服,人家这个才叫做专业:贝克利将一个能够伸缩的望远镜作成链子挂在颈脖处,一有事情即刻取出使用。

“仲明,去将我包裹里的望远镜拿来!”他做不到那么专业,但也有那玩意,还是在京师的时候,从汤士弘哪里买来的。他知道这玩意好用,陆战海战都用得上,也不嫌多买了足足五个,用了两个做狙击镜,还有三个。

桂仲明全部拿了出来,分别递给了李翔、李逸风,正好够数。

李翔对着望远镜眺望,意外发现前方竟是一处战场。在视线尽头,南北双方舟舰对峙,在他们左右相隔的海面上。十数艘战舰,激战的如火如荼。

从他这个地方看去,以百计的大小战舰,在海上列成战阵,彷佛无数墨点,密密麻麻地覆盖大片水面。

他们泾渭分明,南方的战舰个个都高挂着八歧大蛇的旗帜,猩红的漆面上,涂鸦着一条丑陋的把头蛇。格外恐怖。而北方的战舰要文雅的多,并没有什么像样的标识,只有中心舰上高挂一面杏黄旗帜,“阮”字旗号,迎风招展。

李翔心中一动,暗忖:“难道是东蚶岛的海盗团跟八歧大蛇干上了?”

他猜想的不错。

八歧大蛇收了郑明的钱财,由四头领内田一郎领着两百人出海堵截李翔。此消息被阮春雷得知了,阮春雷当即点八百人,四十多艘船舰打算将八歧大蛇的这两百人吃掉。

自从当年他击溃了八歧大蛇,从他们手中救下商船之后。彼此就一直处于敌对状态。一但在海上相遇都会红起眼睛死斗一场,多年来,对战了不下二十几次,各有损伤。彼此仇深似海。

尤其是半年前,八歧大蛇趁着阮春雷外出之际,派人偷袭了东蚶岛,捣毁了阮春雷在东蚶岛上的基业,这梁子结得就更深了。

阮春雷现在一股脑的要消灭八歧大蛇,一得到他们的消息立刻出战了。

以八百对战两百。本是必胜的局面。但无巧不巧。八歧大蛇的二统领酒井太一正从马六甲满载归来,他们即使加入战场,挽救了了内田一郎的败局,令双方实力此消彼长,反而是八歧大蛇占据了人数的优势。

八艘斗舰,十八条走舸从敌方两翼分别驶出,以极其娴熟的配合投入战场,向他们杀来。…,

阮春雷沉着以对。拿出号角,举起用力吹响。中心舰后随即驶出十余条长舟。那些长舟高度只有斗舰的三分之一。用来划船的棹孔几乎紧贴着船沿,上面的船舱高度不过两尺。两端翘起犹如飞鸟,船体的宽度只能供两人并坐,船身通体用桐油浸成黑色,外面包着厚厚的水牛皮。细长船身伸出无数黑沉沉的桨棹,就像一条在湖面划行的蜈松。

迅疾如飞,漂水如凫。正是南方著名的战舰之一飞凫。

飞凫数量逊于斗舰、走舸,但此时毫无畏惧的迎了上去。而且不断加速,像鸥鸟一样。

便在双方即便接触的时候,最前方的飞凫突然转向,将船身横过来对着疾驶中的斗舰。飞凫船舱的圆孔中飞出一枝重弩。弩首状如船锚,重重撞上斗舰前沿,巨大的力量,立时在船头砸出了一个洞,海水蜂涌灌入。

这支飞凫军是阮春雷一手打造,在海上训练多年。他们一接近斗舰、走舸便迂回至他们侧面,矢石齐飞,攻击舰上的海盗。尤其是那类似与船锚的重弩,更有无坚不摧的力量。

海上作战,风力最为关键,海船大多存有风帆,依仗风力行动。阮春雷却另辟蹊径,用上了无风帆的飞凫,虽不能远行,但却灵活了数倍。在人力的操控下,能够自由转向,占尽优势。

阮春雷哈哈大笑,他这是专门用来对付八歧大蛇而准备的战术。

八歧大蛇他们在东海逞凶多年,靠的就是小船迅捷,来去如风,阮春雷与之对战多次,也经常吃亏,灵机一动,以他们江南湖战称雄的飞凫,对付八歧大蛇,以更快的速度克制对方速度,果真取得奇效。

他笑声未落,耳中却传来一声巨响,接着水花四散,船身一阵摇晃……

阮春雷笑声立止,脸上露出了震撼之色,火炮,对方竟然配备了火炮?

东方的海盗跟西方,有着极大的差别的。

西方的海盗完全可以与国家舰队相提并论,配备精良,而东方的海盗依旧以冷兵器为主……

火炮一出,那恐怖的威慑力,立刻威慑战场。(文昌书院.wenchangshuyuan.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二十章 贝克利的战术

海战靠的主要是远程武器,故而在数百年前,中国就有传言水战靠弓弩一说,为此还衍生了草船借箭这么一个故事。

是以海战有火炮的一方,与没有火炮的一方将会有着天地之别。.

尤其是火炮带来的威慑力,那是不容忽视的。

这炮声一响,不仅是阮春雷为之变色,连前线作战的飞凫军也受到了影响,忍不住望向身后,看一看己方主舰有没有危险。

这一看顿时糟糕了,飞凫靠人力划桨充当动力,这一看一分心,手上的动作也跟着慢了下来,速度随之减慢。

八歧大蛇的海盗们作战经验极其丰富,斗舰抓住机会强行冲乱飞凫的阵型。走舸利用数量的优势,往来穿梭分割敌阵,以两条甚至三条围攻一条飞凫。

一条飞凫被走舸围住,船上的海盗蚁附而上,明晃晃的日本刀一挥下去,带出阵阵血雾。

飞凫上的海盗以冷兵器相迎,但他们人数不敌八歧大蛇,武器的质量也相差甚远。

日本刀能够名传天下,的的确确不是浪得虚名,大力拼砍之下,东蚶岛一方的海盗往往会落得刀毁人亡的下场。

另一条飞凫因闪避不及,让一条斗舰撞成两截,落入水中的海盗成了箭靶子,一个个死于弓弩之下。还有一条飞凫及时反应过来,抓住机会侧过船身,迂回到了斗舰的后方,以强弩向斗舰射出了一桶火油,火油洒在了船帆上,飞凫上的海盗们弯弓点火,火箭流星般飞出。斗舰船帆瞬间燃起一排火焰。

但他们还来不及高兴,两艘走舸已经到了近处,船上的海盗一轮劲射,接着抡起日本刀即跳上了飞凫,展开围杀。

就因为一炮,东蚶岛凭借飞凫取得的优势,荡然无存。

阮春雷一咬牙,高喝道:“他娘的,所有船舰给我撞上去。跟这群小日本拼了。”他粗声怒喝,看是因为战局失利而怒急攻心,实际却是做了做明智的决定。

原本他是打算利用飞凫的机动力,跟对方耗着取胜。可千算万算,算不到对方有火炮这种利器,虽然数量不多,但威力太大,他们的战舰又无防火炮的特性,只要挨上一炮,铁定玩玩。尽管对方一击不中。但谁也无法保证,下一炮不会落在他们船上,绝不能将胜利的希望寄托在运气上。

现如今唯有一拥而上,才能克制对方的火炮。

“砰!”

又一声巨响。火炮射中了阮春雷右方的侧舰,强劲的力量将木板打了一个对穿,只是一炮,便将它击沉了。

阮春雷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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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恶……”在远处观战的李翔,猛地一拍大腿,一脸的可惜。八歧大蛇海盗团与东蚶岛海盗团海上对决。一个杀人如麻的小日本。一个是亦侠亦道的反清义士,心向着谁不言而喻。

在双方对战开始,李翔即为东蚶岛海盗团加油呼喝,为他们占据优势而高兴。但随着火炮的发威,一颗心渐渐的沉了下去,直至侧舰不幸中炮。

“这样下去,东蚶岛海盗团很可能要遭殃了。”李翔低声说道。

现在战局才开了一个头,胜负还不好说。可是从先前的一阵冷兵器交战中。明显可以看出八歧大蛇海盗团的武器优于东蚶岛海盗团这个事实,人数上也是前者占优。后者被迫冲锋。也失了先手,三处不利。想要扭转,很难很难。…,

贝克利道:“落后的那伙海盗很不错,很果断,但是没有强力的武器,果断也不行。那个占优势的海盗舰长是头猪,仗不是这么打的,不过有火炮,就算乱打也能胜利。”

桂仲明、李逸风从未接触过水战,一个个看的认真,但都没有说话。

“这位大爷,我们还是走。两伙海盗的内斗,关我们什么事情,还是跑了啊……”中年船长见四人看的起劲,哭丧着脸,眼泪水都要滚下来了。这遇到海盗团,常人逃都来不及,可眼前这位大爷在发现两股海盗内斗之后,兴致高昂的让他们靠近一点,好看的清楚。天杀的家伙,要不是他带了三十多凶神恶煞的护卫,早就将他踢到海里去了。

船长没有望远镜,看不清楚状况,但从他们的交谈中却得知了八歧大蛇海盗团占据着优势,心中更是恐慌,海盗团桅杆更高,看的更远,想必早已发现他们,只是在战斗中,无暇顾及。这战斗一结束,还不立刻调转船头向他们杀来?

他们来去如风,自己的这手艘破船如何跑的过?

李翔听了船长的话,看了看战局,果然如他所想的一般发展:东蚶岛的海盗们勇悍不逊于八歧大蛇的海盗,但人数与装备上的差距,令他们落入下风,现在彼此正在僵持,只要僵持打破,情况便会向一面倒去。

他一咬牙,道:“我有心帮东蚶岛打赢这场仗,你们怎么看?”

桂仲明毫不犹豫的道:“一切皆听小殿下吩咐。”

李逸风更是一脸兴奋,点头道:“我也有这个心思,只是不如小殿下这般果决。只要小殿下一声号令,我麾下的兄弟都愿意为你而战。”

贝克利骄傲的道:“我们大不列颠的绅士从来不惧挑战,也愿意跟着师傅一战。”

船长听了李翔的打算,又看着其他三人的反应,吓得尖叫起来:“疯了,一群疯子,不行,这是我的船,我不想死。调头,返航……”他厉声大叫,完全不顾一切。

“唰!”

李翔长剑出鞘,一剑劈在了船长的肩上,剑锋深入肩膀,鲜血直流,冷声道:“两个选择,现在死,听我的,可能死,可能不死。我数三下,不回答,先削了你的肩膀。”

船长惨叫一声,剑入肌肤的痛楚,让他吓得失常的脑子瞬间冷静下来,立刻道:“听大人。听大人的。”

李翔眼中闪过一些内疚,随即又让果敢取代。非常时刻,用非常手段。要想帮助东蚶岛战胜八歧大蛇,首先需要将船行驶到八歧大蛇的近处才行,他们需要船长与水手,如果不能镇服他们,非但救不了人,连自己也要搭进去。

李翔下令道:“迂回而行,将船驶至八歧大蛇后方与东蚶岛前后夹击。”

贝克利听了不住摇头,“no、no、no……师傅,这样不行。海战不能这样打,桅杆上有人,他们能够看清楚我们的行动,分兵来战,就麻烦了。应该这样,迂回,往北走,装作绕过战场的样子,迷惑他们。现在刮的是西南风,我们到了近处,扬起风帆,借着风力,直冲他们,让他们没有反应的时间。”

他说着蹩脚的汉语,不断的做着手势。

李翔研习兵法,可学的都是陆战,对于海战一窍不通,本能的想出了前后夹击的方法。

而贝克利曾是英国皇家海军的舰长,精通水战,一眼就看破了李翔战法的弊端,并且给出了更高明的战术。

李翔并没有因为自己的战术被贝克利否决而气恼,一双眼睛反而因为他的战术亮了起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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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神威大展

便如贝克利说的,海战陆战是两个极端,不能同言而语。【文学

..]

最能体现的就是战斗方式,大海一望无际,人在桅杆上,能够以一双肉眼将方圆数里的景象收入眼底。如果有望远镜看的将会更远。故而两军交战,战术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不可能如陆地上一样,能够根据不同的地形,施以各种相应的战术,以达到以少胜多的效果。

所以李翔他们想要偷偷的靠近八歧大蛇海盗团,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这种办法在陆战中可以配合地形使用,但海战是不顶用的。

这个时候,唯有利用身处顺流顺风的优势,在对方大意之下,利用“快”来达到战术目的。

李翔采纳了贝克利的战术,让船长迂回而行,装作绕过战场的样子。

船长与水手们害怕到了极点,动作僵硬,使得货船行动缓慢,时快时停。如此正好给了对方一种错觉,一种害怕躲避的错觉。

东方的海盗固然比不上西方海盗那样,拥有第一流的设备,但是望远镜这类物品,还是配备的。

八歧大蛇与东蚶岛的海盗团比李翔他们更早的发现他们的踪迹,也一直留意他们的动向,防止这突如其来的一艘货船会对自己不利。不过彼此并未因为他们的出现而多做防范。

一来彼此的对手都非易于之辈,无力分兵,二来货船不具备多少军事力量,不值得慎重对待,只是为防万一,多留了一个心。

此刻将见们时快时慢,远远的绕行。用意明显,也就不去在意了,专心的对付眼前之敌。

直到货船行至八歧大蛇海盗团的斜下方,桅杆上的瞭望兵才察觉到一些不寻常,就算要绕过战场,对方也靠的太近了。

不过这时,为时已晚。

这也是海战与陆战的差别,陆战后方遇敌,将士只要转过身子就能杀敌。可海战的船只为了适应海上变化莫测的气候,普遍较大。想要在短时间内调转船身,那是不可能的。

货船借助风力重重的切入了八歧大蛇海盗团的后方。

货船或许不及海盗船那样拥有超强的作战性能,可论船身的坚固却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毕竟海盗船要考虑各种性能,速度、转向力、远航力等等等等,若船身太坚固太重,将会失去这些性能。【文学

..]而货船不同,李翔包下的这艘船是近海货船,不具备远航的功效,但为了应对超载吃水过深而经常触礁的情况。船身由最坚固最厚的木料以木钉钉死,船底还用铁皮包裹,抗撞击的能力更胜一筹。

此刻趁着风势与八歧大蛇海盗团的舰队撞在了一起,斗舰走舸这类的小船直接被挤翻撞翻。直至撞在对方的主舰上,方才停歇下来。

巨大的撞击力让两艘船上的人都站立不稳,惯性几乎要将人狠狠的摔出去。

李翔深知惯性原理,一开始在还未相撞之前,便已经让船上的兵卒找桅杆之类的柱子抱着,以免被甩出去。并未有人因此受伤。

八歧大蛇海盗团海战经验丰富。他们也知道两船相撞之后力量的恐怖,在第一时间趴在了甲板上。纵然避免不了受伤,但却将伤亡降至最低。个别经验不足的海盗,没能及时的趴下。整个人受到力量的影响凌空飞了起来,有的运气好给摔倒了海里,运气差的直接撞上了围栏,不但将围栏撞断,骨头也跟着断裂。再掉进大海,等待他的只有死了。…,

最悲剧的是桅杆上的海盗。十米高的地方根本没有任何办法应对,直接从瞭望台上给甩了出去。像愤怒的小鸟一样,在空中滑行了一个完美的弧线,重重的砸在了李翔所在客船的甲板上,直接将甲板砸出了一个大洞。

内田一郎在甲板上滚了好几圈,最后撞在了围栏上才停下来,气得哇哇大叫,“巴嘎押路,船大将,我领六十人,先将李翔宰了……”

八歧大蛇海盗团有着明确的上下级制度,分别是水夫、水夫头、船头、船大将、头领,二统领酒井太一是船大将,拥有主舰,而内田一郎是船头,没有资格拥有主舰,但有一群水夫、水夫头,手上握有一定数量的斗舰走舸。

内田一郎授命来伏击李翔这块肥肉,本打算来大赚一笔,却意外遇上了老对头,让他们向追狗一样打,得天皇庇佑,遇到了酒井太一,这才有实力反击。想立个头功,却让对方的飞凫给教训了。若不是酒井太一运气好,在马六甲打劫商船的时候,缴获了一台火炮,扭转局势,他的脸可就丢大了。这好不容易占了上风,原来的肥肉,出人意料的给了他们致命一下,让战局变得迷茫了。

内田一郎现在只想将肥肉切个四分五裂,然后在美美的吞下去。

酒井太一见己方因为李翔的一撞,让对方抓住了机会,扳回了不利的局面,如果不尽快将李翔这伙意外之敌消灭,他们可就危险了,用日语道:“内田君,给你八十人,尽快控制局面!”

“嘿耶!”内田一郎高吼一声,手一挥,召集了一干海盗,以矫捷的身手向货船冲去。

他一马当先,一脚踩在围栏上,凌空一跃,想以优美的姿势跳上货船……

他们海盗杀人夺船,这种登船技巧早已练习了不下千百遍了,作为一个船头,他有着过人的身手以及恐怖的跳跃能力……

可是现在他人在半空中的时候,一声熟悉的响声传入耳中,在空中向前移的他,突然脑袋往后一仰,掉下了茫茫大海……

日本文化,源于中国。

内田一郎一定没有学过一句话:“枪打出头鸟!”

骁勇的内田一郎还没来得及登上货船,已经一命呜呼,让做好一切进攻准备的海盗停下了脚步,你眼望我眼,彼此眼中皆有一股恐惧的感觉。

随着第二人倒在了火枪下,海盗的血性被激发了,怒吼着跃上了货船甲板。

桂仲明、李逸风早已磨刀霍霍,等候多时。

桂仲明唐刀生辉,旋风般闯入敌群,身体与呼啸的刀锋融为一体,起刀、落刀……

对面的两名海盗还来不及挥刀,胸前绽出一朵艳丽的血花,颓然跪地,他们的锁骨被刀锋斩断,由胸至颊绽开一道长长伤口,似乎死都不知如何死的。

“好刀法……”李逸风眼睛一亮,赞了一句,手中长枪一挺,也刺死了一名海盗,随即长枪一扫,将两名海盗打倒在了地上,他身旁的左右兵卒大步而上,将倒地的海盗乱刀砍死。

桂仲明笑道:“你也不差!”他说着唐刀又一次以闪电的速度挥出,伴着阵阵刀风声,和不时响起惨叫声中,一个头颅带起红雾飞洒。

货船上桂仲明、李逸风为前部,三十五名兵卒居中,直接将海盗堵在了船头,不能越过雷池一步。

李逸风一枪挑翻了一人,意外发现他们的客船上已经没有敌人了。…,

桂仲明收刀而立,也是一脸的古怪。意图冲上船的海盗有七八十人,可他的刀下却只有十三条性命,李逸风跟他相差不多,其他兵卒,策应他们防守,杀人的数量也有限,但在他们刀枪无法伤及的地方躺着三十多具尸体,而且数量不断的随着枪响声而增多。

他们不约而同的往后往了一眼,恍然大悟:他们的小殿下一手拿着一把枪,随着左右手括机的扣动,必然有两名海盗倒下。

贝克利在李翔扣动括机之后,立刻送上了两把火枪,李翔将手上的两把火枪放下,接过枪扣动括机……

简单的步骤,简单的时间,简单的取人性命……

李翔在决定帮东蚶岛之后,拟定了战术:他们人少,强攻不是办法,应该以守代攻,让对方杀上船来,他们以客船为据点杀伤敌人。

东蚶岛的实力并不逊于八歧大蛇海盗团,只是输在了人数装备上,他们这一闹已经足够令东蚶岛反败为胜。

在客船缓缓靠近八歧大蛇海盗团的时候,李翔突然想到他们船上还有一百一十把火枪,灵机一动,与贝克利先一步将这一百一十把火枪装弹上膛,到时候就免去了临时装填弹药的时间。

这艘船上只有他们两个会火枪,两个人霸占一百多把火枪是多么奢侈的事情。

桂仲明、李逸风在甲板上抵挡海盗进攻的时候,李翔、贝克利在后方毫不间断的扣动括机杀敌。

李翔在结果了内田一郎之后,发现双方距离太近,只有二十步的间距,根本用不着瞄准,只凭感觉就能打中敌人。于是,他一手一把,一心二用,以双倍的速度杀敌。

贝克利惊骇的直叫上帝,他没有李翔那股百发百中的自信,不敢向他一样玩,索性不开枪了,充当起递枪的工作。

这个时候的李翔手中就如拿着突击步枪一样,可以毫不间断的点射,他的枪法盖世。在这种条件下几乎如同杀人机器,手指一动便是两条性命,一下两个、一下两个,一口气开了二十多枪,连续击毙了四十多名海盗。死在他手中的海盗甚至超过了桂仲明、李逸风以及一干兵卒的总和……(..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二十二章 溃逃

八歧大蛇的海盗团彻底的惊呆了,他们以凶残勇悍着称,见惯的杀戮与死亡,但现在一股恐惧的感觉在他们心底蔓延,那一声声的枪响就如阎王爷的催命符,每一下必将带走一条性命。

倾刻之间,四十多具尸体倒在货船的甲板上。他们发现他们登船速度还比不上对面那个杀神开枪的速度,最初死的还是冲上甲板的海盗,现在甲板的海盗让对方尽数击杀,开始寻觅起他们主舰上的海盗,在射程之内只要露头的都逃不了厄运。

海盗团里的那些煞星在海上横行了一辈子,还没有遇上这种凶狠的敌手,在短短的时间里,一口气击杀他们五十多人。每个人都心生绝望的感觉,一个个都吓得趴在了甲板上,不敢动弹。

这时一个海盗突然冲进了李翔、贝克利所在的船长室里,“嗨”的大喝了一声,双手高举着日本刀往贝克利的脑袋劈了过去。

贝克利听到提醒,吓得就地打一个滚,狼狈的躲过了这一刀。

海盗一击不中,再次“嗨”的一声,砍向了李翔。

李翔手上的两把火枪正好打完,对于突如其来的海盗也吓了一跳,忙将手上的火枪丢在地上,脚踩醉步,身子倾斜着避开了这一刀,大步一前迈,重重的踩在了对方的脚背上。

那个海盗光着脚丫子,让如此一踩,整个人几乎跳起来。

李翔趁势一计勾拳,打在了海盗右肩的肩井穴,以擒拿手法从他手中抢过日本刀,斜刺里一砍,将他脑袋给砍了下来。血柱狂飙,尸体向后倒去。又有一名海盗冲进了船长室,正好让飙射而出的血柱冲到了双眼。

李翔手中的日本刀拖手甩出,透胸而过。

桂仲明、李逸风听到身后动静,心叫“不好”,狡猾的海盗正面冲不上来,下水从客船的四周爬上了船,避开了李翔的射击范围。

桂仲明大叫一声:“退守船长室!”他趁着对面的海盗还没有反应过来,先一步冲向了船长室。唐刀挥舞。连砍翻了两名海盗,叫道:“小殿下,没事把!”

李翔笑道:“两个狗日的,还伤不了我。这群王八蛋真够狡猾的,从后面来了。让李逸风退回来,守着船长室。我们这里闹得那么厉害,估摸着东蚶岛那一边应该取得了成效。这群海盗不是兵,打不过八成会跑,在坚持一下,就能获胜。不过也要提防他们狗急跳墙。这一仗因为我们才败的,不能确定在退之前,冲着我们来一记狠的。”

桂仲明守着门口连续砍了三位想要逼近船长室的海盗,李逸风趁机退了回来。

那些不安分的海盗见已经有数十人从别处爬上了货船。一个个壮起了胆子,上了货船,从正面发动新一波的攻势。

“不长记性的家伙!”李翔冷哼了一声,他相信以桂仲明、李逸风的本事,能够守着船长室,当即也不管左右。再次将心神放在前方。双枪齐握,再次化作突击步枪,大有双枪在手,天下我有的感觉。

连环枪声响起,冲上甲板的海盗在李翔例无虚发的神技下,便如靶子一样,一个个的中枪倒地。

他再一次硬生生的以一己之力,在正前方布下了一个无人能够涉足的火力网。

酒井太一躲在暗处。看着被封锁的货船前沿,终于明白为何内田一郎领的八十人会在顷刻间伤亡殆尽。对方船中有一个如此可怕的煞星,毫无防备之下。自然会跟着付出血的代价。…,

莫说是其他的海盗,就连是他此刻也不敢露头,只能偷偷的看着局势。

后方的危机,牵动了前方形势。

东蚶岛的人抓住战机,已经反败为胜,逐渐杀向他们的主舰,败局以不可挽回。

现在只能以李翔的脑袋交差了,酒井太一大声呼喝着兵卒,放弃从正面进攻,让人下水爬船,对方只有三十多人,只要攻破船长室,近距离对战,便是对方火器在如何的厉害,也无济于事。

这时他耳中传来了一阵凄惨的叫声,往水下望去,六艘飞凫竟然无视他们的船舰,以速度灵巧的迂回到了他们主舰的附近,正以弓弩对着水中的海盗露出了致命的微笑。

那些在水中的海盗,对上飞凫上的海盗,几乎成为了后者的箭靶子。

酒井太一赤红了双眼,叫道:“巴嘎押路……”很显然对方的了望兵发现了他们的动向,投桃报李派出了飞凫来减缓李翔的压力。

“凿沉海船,撤!”酒井太一怨毒的看着货船,又看了看逐渐逼近的东蚶岛海盗,不甘心的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仗打到这个地步,已经有许多海盗跳海逃生了。现在酒井太一的命令一下,这群没有纪律的群贼们哪里还有心思去管他的命令,一个个的逃的比兔子还快。

抢船的抢船,跳海的跳海,全然不顾了。

酒井太一虽然勇猛,但对于自己的生命看的很重,召集着旗本亲兵抢了一艘走舸也跟着逃了。

首领都跑,还指望一群海盗卖命?

一个个不是选择逃跑,就是丢下了武器投降。

不过东蚶岛的那伙海盗似乎杀红了眼,根本不管降不降,只要是八歧大蛇海盗团的人,都逃不了被屠杀的命运。

“是哪位英雄相助,我阮春雷感激不尽!”阮春雷杀上敌舰之后,第一件事即是登上了货船,他看着货船上一地的尸体,眼中充满了震撼。八歧大蛇海盗团很好辨认,他们的团员都会在脑袋上捆绑一条丝带。他们与八歧大蛇海盗团敌对了三年,深知对方的实力。可如今他放眼看去,甲板上百余具尸体都是八歧大蛇海盗团的成员……

“究竟是何妨神圣,拥有如此压倒性的力量?”如此念头在他脑海中闪过。

李翔正在查看受伤的部下,见东蚶岛的首领阮春雷亲自来拜访,上前道:“在下李翔,见过阮首领。”他平淡的应了一声,看着眼前的七尺儿郎:他全身黑如木碳,残眉牛眼,长相十分丑陋,但赤裸的身躯上涨鼓着全是肌肉,手臂、前胸大大小小的伤疤不下十处,手中握着的是两把如钢筋般粗的分水刺,上面满是血迹,给人一种彪悍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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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天下之大,无处可去

阮春雷在李翔打量他的同时,也在观察着李翔,惊讶他的年轻,为他的从容镇定而惊叹:一个不到弱冠之龄的少年,敢以一艘货船,以不到四十人冲击威名赫赫的八歧大蛇海盗团,深入其中杀敌上百,身处尸山战场,面不改色,仿佛自己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他脑海中不住的搜索李翔的名字,却一无所获。他这一生,闯过不少大风大浪。当年追随张煌言的时候,也见识过不少的少年英杰,但如眼前李翔这般出众的却绝无仅有,心中大感讶异。

李翔现在在台湾小有名气,但阮春雷生活在孤岛上,消息不灵通,还未听过他的名字,老实道:“请恕在下常年生活孤岛,孤陋寡闻,不知英雄大名。”

李翔摇头道:“混迹二十载,一事无成,有什么大名可言。”

阮春雷一脸不以为然道:“有志不在年高,更不在年少。阁下有胆子与八歧大蛇海盗团为敌,能以不到四十人,击杀他们百十人,这份胆气实力,又岂是等闲之辈?”

李翔淡淡笑道:“阮首领过奖了,李翔愧不敢当。”

这时一个粗犷的汉子来到了近处,禀告道:“阮老大,一个不剩,全部杀了,要不要乘胜追击,今日也要让八歧大蛇他们知道我们的厉害。”

阮春雷道:“不用了,这里离东宁不远,我们打的如此激烈,难保不被他们察觉。他们是兵,我们是贼,没必要与他们打交道。”他一脸嘲讽的说着,他瞧了李翔一眼,道:“这位英雄莫要怪我们手段狠辣,我们只不过是以牙还牙而已。八歧大蛇的手段比我们残酷百倍。那群王八蛋在半年前趁着我外出的时候,偷袭东蚶岛。我东蚶岛军民誓死抵抗,却寡不敌众。他们杀入村寨,奸淫烧杀,老弱妇孺亦不放过。村寨里尸横片遍野。唯有部分居民逃入山中才幸免于难。我们这伙人在东蚶岛生活了五年,岛上的老弱妇孺都是我们的妻儿老母。我们上下千余人恨不得将他们扒皮抽筋。这是复仇之战。唯有鲜血才能洗清。”他双目赤红,一脸悲愤。

李翔不以为意的道:“对付恶人,唯有用非常手段。孔子曰‘以德报怨,何以报德?’别人如何对你,自当如何去对别人。八歧大蛇那伙贼人的作为,我也有所耳闻,对他们下辣手,只能说痛快。”

阮春雷眼中一亮,笑道:“说的太好了。好男儿便因如此。该杀就杀,不求对得起天下,只求问心无愧。不过话说回来,今日不是李英雄相助,我们这仇非但报不了。还会将自己给搭上去。你是我们的恩人,我要在东蚶岛请你喝酒……”

类似阮春雷这样的海盗,他们的巢穴是不会轻易的招待他人的。一但请人入岛。那么就意味着这个人就是岛上海盗最信任的朋友,可以为他赴汤蹈火。

李翔摇头道:“喝酒就免了,劳烦阮首领将四周的舟船移开,我有要事要赶往兰屿岛。”他并不知海盗的规矩,不过就算知道也一样会拒绝的。他在兰屿岛立足,心中有自己的打算,与东蚶岛过为密切,会妨碍他的计划。

李逸风在东宁多年,知道这个规矩,见李翔拒绝,忙道:“小殿下……”他正欲解释。

阮春雷的脸已经放了下来,终于察觉从一开始李翔的态度就有些不冷不热,似乎不愿意与他们深交,此刻听李逸风叫李翔小殿下,面色一冷,哼道:“原来是延平郡王的长公子,身骄肉贵,难怪瞧不起我们这类下等人,连真名都不屑透露。”…,

李翔心中不悦,不知阮春雷好端端的发什么神经。

桂仲明见气氛有些紧张,上前一步警惕道:“小殿下乃晋王之孙,并非是国姓爷的后人。”

阮春雷神色大震,低呼道:“可是李晋王?”他当年也是反清义军,如何不清楚李定国的赫赫威名。态度立刻来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道:“失敬失敬,原来是英雄之后,难怪有英雄之气,阮某还以为小殿下是那个郑成功的后人呢。”

郑克臧仁孝贤德,在东宁也小有名气,连阮春雷这海盗也知他的姓名,是一个人物。而且在东宁,也只有郑家人能够称“殿下”,这一听“小殿下”本能的将郑克臧套了上去。

阮春雷与郑成功有隙,极其反感郑家,因此态度来了一个大转变,直至误会消除。

阮春雷热情道:“既然小殿下不愿意去东蚶岛,那么务必来我船上。您这艘货船虽说坚固,可经过如此猛烈的撞击,说不准哪里出现一些问题。茫茫大海,一但船舶故障,那就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了。小殿下要去兰屿岛,我送你去便是了。”

话都说道这个份上了,李翔也不好拒绝,点头应了下来。

李翔让阮春雷稍等片刻,在货船的最底层找到了躲在米缸里的船长,以及一干船员,向他们致歉尤其无故受了他一剑的船长,更是如此。

船长听到李翔他们竟然打跑了八歧大蛇海盗团,表情就像见了鬼一样,更显得惶恐了,心道:“连八歧大蛇都能战胜,这家伙更加恐怖。”他只是一个小人物,只想平平安安养家糊口,不敢露出任何的不满,对于李翔的道歉,诚惶诚恐。

李翔邀请他们一并上阮春雷的船,告诉他这艘货船可能有潜在的危险。

船长死活不干,对于他们这类在海上讨生活的人来说,船就是他们的生命,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是不会弃船而走的。

李翔无奈,只好依着他,但硬塞了一些银子,聊表愧疚之心。

李翔上了阮春雷的战舰,他的主舰叫做“破虏”足有两丈高,分为两层,船上城堞森严,木墙高声,如同一座巨大的水上城池。

阮春雷道:“这艘‘破虏’是当年张尚书赠送给我抗清的,本是湖船,因为需要改成了海舰……名字依然叫‘破虏’,不舍得换。”他说着眼中流露着伤感与怀念。

张尚书即是抗清名臣张煌言,他是南明兵部尚书,山河落陷之时,他投笔从戎,站在抗清第一线,整整二十多年,将自己的后半身都献给了抗清事业。他的气节,可比元末的文天祥,是明末清初,唯一一个能与李定国相提并论的抗清英雄。以抗清成就而言,郑成功远不及他。

李翔也略知张煌言的英雄事迹,知道张尚书说的是他,想着张煌言取船名的用意,又想到如今这艘“破虏”存在的意义,忍不住道:“好一艘‘破虏’,张尚书看来对阮首领抱有极大的期望。”

阮春雷自嘲道:“只可惜现在沦落成了打家劫舍的工具,也难怪被人瞧不起。”

李翔正容道:“阮首领莫要误会,我李翔从一开始就没有瞧不起你们的意思。正所谓人在世间,身不由己。我知阮首领沦落今日,必有苦衷。只是不明白原因,以阮首领的实力能力,怎么样也不至于沦落为海盗。你们的行事风格我听说过,但不管怎么手下留情,不伤性命,终究是害人害己的行为。难道阮首领真的打算干一辈子的海盗?”…,

阮春雷双手撑着战舰护栏,眺望远方,苦笑道:“天下之大,却无处可去。”

“东宁啊!”李翔有心接纳他们,但是实力相差太大,只能道:“东宁现在固然制度出现了严重的问题,但终究是我华夏最后的圣地,郑经虽说优柔寡断了些,可确实存有复国大志,应该会收留你们吧。”

阮春雷“哼”了一声道:“我阮春雷就算是饿死,也不去郑家要饭。当初要不是被张尚书劝着,我只恨不得一刀,砍下郑王八蛋的脑袋。”一提到郑家,他就像吃了火药一样,一脸的怒气。

原来阮春雷一开始是张名振的部将,张名振也是抗清英雄,早年是江南的抗清领袖。

张煌言称他为“海天一柱”,可见当时他的威望。但在崇沙失利之后死了,死的莫名其妙,为南明史一大疑案。

张名振的部下怀疑是郑成功下的毒手,郑成功虽然是个英雄,但他个人有着极重的私心,有吞并张名振所部的欲望,致使双方虽为盟友,但貌合神离。张名振莫名死去,郑成功即刻派陈六御兼管张名振所率之军。

张名振到底的是不是郑成功所害,这个是真假莫辨的无头疑案,便是后世人也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郑成功因为张名振崇沙失利,实力大损,确确实实动了吞并张名振大军的心思,而且付出了实际行动。

张名振的临终遗言是将自己的兵马交由张煌言率领,但一部分却让郑成功吞并,另一部分也就是阮春雷以及一些将领,他们深信张名振是郑成功害死的,依照张名振的遗言投奔了张煌言,要求张煌言为张名振报仇。

张煌言一腔热血,忧国忧民,反而说服了阮春雷他们放下这真假莫辨的仇恨,齐心抗清。

阮春雷等人让张煌言的气节情操感动,不再追究,但是这份仇恨,还是记在心底,没有忘记,便是到了今日对于郑成功,对于郑家都抱有极大的敌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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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大节与效忠

李翔从先前阮春雷误认自己是郑冢人就觉得他跟郑家有什么深仇大恨,现在听他说去郑家等于去要饭,更肯定心中想法,不由的苦笑,不知这郑成功怎么得罪他了,就跟生死冤家一样?忍不住问了一句:“据我所知,当年郑家与张尚书的军队是同气连枝,彼此一同对敌,相互依存,怎么生出如此怨恨?”

阮春雷撇嘴道:“那是因为张尚书忧国忧民,不计较个人荣辱,才会三番四次的忍受郑成功的嚣张跋扈。

郑成功就是一个小人,一个手段卑劣的小人。”

他话音一落,一旁的李逸风已然怒道:“国姓爷沉毅果决,治军严整,使桀骜跋扈、各自为政的海上群雄俯首听命,共赴大义,不愧伟烈男儿,岂容你这海贼诋毁?”

李翔心中也怒,但阮春雷并非是施琅那种汉奸,他想听听阮春雷如此讨厌郑成功的理由。

阮春雷不屑道:“那是你不知他的另外一面罢了。”说着,他将郑成功的行为做派细说。不仅只是因为张名振之故,张煌言也受了郑成功不少的委屈。

郑成功的部将大多都源至于他支亲郑芝龙,半数都是海盗,骄横跋扈,不少人未脱海盗旧习,经常与张煌言所部为难。张煌言处处忍让,郑成功却心存偏袒,使得张军诸将上下皆不满郑成功。

另外还有鲁王,攻台二事。鲁王朱以海是大明宗室,是南明抗清的重要领袖之一,与张名振、张煌言、郑成功合力抗清。南方的三位抗清将领,以朱以海为主,齐心协力。但郑成功独大之后,将鲁王近乎软禁,以达到挟藩王而令众将的目的。张煌言对鲁王仍忠心不贰但因为担心引起郑成功的疑心,十年不敢入竭与鲁王见面。张煌言深得军心,将士都为他感到不平。

郑成功这一生最大的功绩是收复台湾,但事实上收复台湾的行为在当时是不被人理解认同的。张煌言就不止一次劝说郑成功放弃征讨台湾的想法,表示“区区台湾,何预于赤县神州。”

作为一今后世人,自然觉得张煌言说的不对。但是在那个时代,张煌言不可能预见到收复台湾所具有的巨大历史意义,只是从当前的形势,给郑成功分析利弊引古证今,从天时、地利、人和三方面分析攻台之非,并以忠义激发成功复仇雪耻以江南为基,北伐反清。

郑成功颇有所威,但此时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郑成功攻取台湾为明朝打下了最后一块立足之地,但同时也如张煌言预料的一样,给江南的反清势力,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因为郑军许多将领不愿东征,以至内部发生严重分裂。驻守铜山守将宣毅左镇郭义、右冲镇蔡禄因不服成功调往台湾助攻的命令竟然劫持忠匡伯张进、总兵朱受,牟官一百零八名、兵四千四百名叛变降清。驻守南澳的部将陈豹,也迫使陈豹牟众入广州降清。其他而未叛降的将领也大多心怀异志,公然抗命造成政变之局。

郑军是江南反清主力,部分兵马让郑成功调往台湾,剩余的军队又闹起了矛盾江南的抗清势力自然跟着实力大损,令清兵步步逼近。在这最关键的时刻,郑成功又英年早逝,抗清的中流砥柱摧折,郑家正式分裂。金门、厦守也跟着失守,张煌言孤悬海上,不仅沿海友军荡然无存,所踞岛屿也丧失殆尽。清庭又极为恶毒的将沿海地区百姓尽迁内地;在沿海开界沟、筑界墙、修炮台、设营盘,分兵据守,严密防备。…,

张煌言拿不出军饷粮食不得已遣散所剩不多的军队。

若非郑成功攻台,南方的抗清义军,绝不至于落得如此下场,张煌言更不会被清兵捉拿,慷慨就义了。

阮春雷从他的角度说着将他们与郑成功的恩怨,统统告诉了李翔他们。

李翔从一开始就默默的听着也没有反驳,直到阮春雷说完,才道:“听阮首领这么一说,我觉得有些明白了。正应了一句话,偏见让人迷失双眼。有一个问题想问首领。假若你困在大漠里,缺食少水,濒死之际,突见一碗毒酒摆在面前,喝了可活半日,你喝是不喝?”

阮春雷毫不犹豫的答道:“倘若真落入那个境地,哪有不喝的道理。半日后的生死由半日后去操心,便是毒发死了,也赚了半日性命可活。”

李翔道:“正是此理,在生死存亡的危机关头,便是圣人贤者,也只能顾及眼前,万难求得长远。沙场用兵,不比寻常,战机变化,稍纵即逝。今日难知明日事,万难深思熟虑永得同全,常走进退都为错,取舍都是罪。你认为郑成功取台湾,放弃大陆基业,令江南义军二十年的奋斗化为乌有。可是你想过没有,若不是郑成功,岂有今日的台湾?我华夏哪里还会有立足之地?郑成功取台湾是因为清兵势大,无力争衡中原,株守两岛也是前途叵测,要找一块生聚屯驻的根据地。他是为大明谋求破局之法,怎能将未知的事情怪在他身上?”

“过……”阮春雷说不出话来,道:“那他毒害张名振大人,图谋吞并张大人的兵,软禁鲁王又做何解释?”

“没有解释!”李翔道:“人非圣贤孰能元过,世人皆存私心,更何况义不养财,慈不掌兵。南方义军分作三股,郑成功作为联军盟主,他觉得张名振大败,损失惨重,难以东山再起,起了吞并之心,壮大自己的力量,走过,但不是罪。”

阮春雷没有好气的道:“那郑成功这么做还有理了?”

李翔正容道:“并非如此,郑成功所作所为,为一己之私,确实是错,没有必要为他掩盖隐瞒。他私德有亏,却非公德沦丧。据我所知,郑成功自起兵以来,在东南沿海始终高张抗清的义旗,以金、厦两岛一隅之地而系天下之望。其间数次南下潮、汕,出没淅、闽沿海:乃至北上长江,破瓜、镇,围南京,传檄吴、楚,天下震动。十七年间,来风帆,统楼船,披坚执锐,每战必先,纵横鲸波,喋血海疆,令清庭惶惶不安,始终被清庭视为东南大患,与国有大功。正所谓瑕不掩瑜,他一生抗清,大节坚定不移,纵有过错,那又如何?作为一个人,何必以圣人的眼光对待,要求他十会十美?”

阮春雷说不上话来。

李逸凤听的是神采飞扬,高声叫好。桂仲明心中大动,终于明白李翔为何能够原谅当年郑成功对于西军的背盟。

李翔一番话说的斩钉截铁,心情几乎让他追微回二十一世纪。二十一世纪网络发达,有许多中二病患者,喜欢标新立异,衬托自己的与众不同,常常在网上黑这黑那,大发言论。一方面表示要将某个人拉下神坛黑他,另一方面又用评论神的态度去评论他,一点错也不能有,将对方黑个一文不是。

古人也是人,英椎也是人。历史上的英椎又有那几个毫无瑕疵的?…,

秦始皇千古一帝,视人命为草芥,李世民弑兄逼父,还有霍去病,他出征匈奴,凯旋而归,军中缺粮,兵牟面有菜色,但他的车帐里却满是吃不了,发等的肉。世上除了各别仅有的几个奇葩,真的很难找到十全十美的人物。真心没有必要去抓小节,而毁一个英雄存在的意义。

李翔道:“从张名振到张煌言,阮首领有理由讨厌郑成功。但现在郑成功以死,何必为了一个人的小节,而去诋毁一个英灵?阮首领敢说郑成功一生的作为,称不上英雄二字?”

阮春雷脸色僵了僵,长叹道:“我明白了,小殿下教训的是。撇开恩怨不谈,郑成功确实是个人物,最多以后不说他坏话就走了。

想不到小殿下年纪轻轻就有如此见识,阮春雷真的佩服。”

桂仲明骄傲的道:“那是自然,我家小殿下的本事阮首领还不知道呢,我觉得他有着不输于晋王殿下的能力。他能以一人之力,挑唆康熙、鳌拜内斗,不费一兵一牟,耗去鞋子五万大军,这一点晋王殿下就做不到。假以时日,必然能够继承晋王遗志,反清复明。”

阮春雷神色动容,赶忙追问。桂伸明将李翔与京师的经历大致略说,接着将郑经得到的消息告诉了阮春雷。

阮春雷听了震惊了半响,望着李翔的目光明显不一样了,以前是敬重,但敬得不是他李翔,而是威名赫赫的李定国。现在依然是敬重,但对象是李翔本人。他犹豫一二,深思哥三,突然上前一步深深一拜道:“阮春雷早年双亲惨死鞋子之手,立志杀尽鞋子,为家人雪恨。后来遇到张大人,受他感化,将家恨化为国恨,愿意如张大人那样为反清贡献一生。多年来,一直没有转移据点,就是不想放弃,那座为反清奋斗了十年的根据地,也希望能够找到一个一个能够收留我们的人,继续带领我们驱逐鞋子,还我河山。小殿下有李晋王之风,我愿意率全岛军民归顺,为小殿下鞍前马后耐(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作者最大的动力。)

第二十五章 何必急在一时!

李翔听了有些傻眼了,他有想过招募阮春雷,但很理智的选择放弃。他在这个时代已经混迹了将近两年,分的清楚理想跟现实。理想是好的,但没有现实作为依仗,理想就是不可触及的梦想。现在的他手上只有三十多人,而且都还是李逸风带来的。论实力,小的可怜。而阮春雷率领的海盗团,少说也有一千号人,若在算上海岛上的家人,加起来不会少于三千。

实力相差太大,而且海盗就是海盗,不说恶行难改,但那种桀骜之气,一时半刻,消磨不掉。谁也无法保证,他们在兰屿岛会安分守己的当一个听话的兵,一但意外发生,以李翔的力量,根本不足以镇得住那一千海盗。他们一千人皆以阮春雷为首,到时候兰屿岛的第一大力量是阮春雷,难保不会客大欺主。

郑成功之所以能够震慑群盗,使桀骜跋扈的海盗俯首听命,共赴大义,那是因为他有那个实力。

多大数人都是自私的,也许阮春雷有报国之心,是一个忠义之人。但并不代表他没有野心,不骄横跋扈,会对实力远逊于他的自己俯首帖耳,老实听话。

李翔不干这种没把握的事情,他可不想因为一个“贪”字,在没发迹之前,就让人架空了。正如饭要一口一口的吃,路要一步一步的走,要有根底才能走的踏实,走的稳健。现在阮春雷突然说投效,反而让李翔有些为难了。

其实正如李翔顾虑的一样,阮春雷并非是诚心诚意的投奔李的,他却又反清之心,但不是一个二货,随随便便就将身家性命交给一个人,他要为自己的部下负责。之所以选择投效,只因今日将八歧大蛇海盗团给得罪死了,双方进入了不死不休的局面。他们东蛐岛与八歧大蛇海盗团打打闹闹,算得上是仇深似海,都想让对方死,但是没有一方付出行动。东绀岛是因为实力不济,兵力装备上有着明显的差距。八歧大蛇是不敢,作为东海第一强,如果与第二强的东绀岛死磕,对其自身的损害将会是致命的。

故而彼此都是在海上,相遇之后沾沾便宜,消耗彼此的实力。如今情况不同了。今日一战,八歧大蛇海盗团阵亡人数,高达八百,实力大损,在兵力上可能已经弱于东绀岛,最强海盗团的地位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海盗很重视自己的名望,只有具备足够的威名,才能让周边海盗臣服,让打劫的对象生畏,从而减少抵抗。八歧大蛇海盗团今日损失惨重,来日必然会找回颜面,与他们一战。

阮春雷从今日对战中发现,八歧大蛇海盗团因为常年在外掠夺,装备精良,远在自己之上。正面对战,他们很是吃亏,更令人担心的是八歧大蛇未必会跟他面对面的打,在东海卑鄙狡作向来是他们的代名词。

阮春雷心知东蛐岛的存在是最大的弱点,八歧大蛇的海盗们能够随时随地的找上他们的老巢,让他们不能远行打秋风,但是如果不远行便无法维持生计,陷入两难的局面。他发现自己在与八歧大蛇对战之前,做梦都想来一场畅快淋漓的大胜。现在实现了,接踵而来的问题,反而让他无法抉择。在无计可施之下,甚至还一度衍生了投奔东宁的想法。在四年前郑经、陈永华就曾请他加盟乐宁,一同抗清。当时他对郑家成见太深,根本没有给他们好脸色,将他们的使者轰狗似得,轰了出去。…,

人是要面子的,当初做的如此坚决,今日阮春雷便拉不下这个脸来了。

这个时候李翔的就成为了他的依仗,李翔有东宁作为靠山,投靠了他,自然不在需要为八歧大蛇而担心。保护东绀岛,这亦是阮春雷决定投奔李翔的目的。至于投奔以后的问题,以后在做考虑。如果李翔真的有李定国那番能耐,全心全意为他效力,并元不可。如果他是一个纸上谈兵的赵括,或者不能善待他们,随时都能选择离去。

李翔深深的看了阮春雷一眼,这个时代,不存在王霸之气,能让人毫无保留的臣服。要想让人信服,必须拥有一定的实力、能力。很显然现在自己并不具备这些,沉吟片刻,他笑道:“阮首领是担心八歧大蛇那群海盗吧!只要你愿意配合,不出一个月,我会让他们在东海消失。”

阮春雷让李翔道破了心中所想,脸上顿时觉得有些发燥,不好意思,心中有着异样的感觉,发现无论是张名振还是张煌言,都没有给他这种被看穿了的感觉。

李翔似笑非笑的续道:“所以,你大可不必为他们来委屈自己。一群死人是威胁不了你们的,至于你的投效,可以暂且收回,我就当作没听见。不出一年,我李翔会让你心甘情愿的为我俯首效力,而不是心存他念。”他这番话说的轻描淡写,却给人一股不容质疑的感觉,让听到的人有一种感觉,他一定做得到。

桂伸明看着李翔,在刹那间,眼中的李翔,在这一刻,似乎与心底的李定国合二为一了。

阮春雷表情肃然,外蒂一些震撼,高声道:“好,小殿下好气魄。

一年,我阮春雷就等你一年,看你如何让我心服口服。你若真能做到,我这条贱命,卖给小殿下又如何?我是个粗人,不懂大道理,但一个唾沫一个钉,说话算话。”

李翔双手一合道:“那我们一言为定,对了……我打算在兰屿岛建造一个集市,一个商业街。这个商业街不收停泊税,也不做任何的身份检查,只是适当的收一些交易税而已。阮首领手上有什么好东西,大可以来我岛上贩卖。就算闲来无事,也可以过来喝喝酒,我可以保证,在这里你能够喝上大陆任何一种美酒。”

阮春雷更是震惊,不收停泊税,不做任何身份检查,这明显是为他们海盗服务的嘛,别有意味的瞧着李翔,暗忖:“赚海盗的钱,还真不是一般的大胆,果真有李晋王的气概。”

他哈哈一笑道:“一定光临。”

阮春雷的破虏舰速度较之原先的货船快上不少,用了半日就将他们送到了兰屿岛。

站在兰呜岛码头上,阮春雷手一挥,一百多人鱼贯而下,他们手中大大小小的抬着不小的箱子,一个个东西沉甸甸的,也不知是什么。

阮春雷道:“这些都是从八歧大蛇海盗船上收刻来的,我看一下,都是西方的特产,非常值钱。应该是他们在马六甲那边打劫来的战利品,价格不菲。这一仗,主力是我东绀岛的勇士,小殿下虽然救了我们的命,但也只能算是为我们创造战机的奇兵,真正杀敌的是我们。依照我们海上的规矩,应该是三七分账。不过我斗胆将海盗遗留下来的武器都收了,反正小殿下用不到,给我们正好能添加战力。这一份也算上的话,就多给你一成,四六分账,够意思了吧……”他豪气的说着。…,

李翔皱眉道:“阮首领这如意算盘打的也太精了吧!这还叫够意思,那我倒是希望,你能够不那么够意思一点。”此次阮春雷出动了八百多号人,他的六成互少要分成八百多份,而李翔他们四成只有四十人分,看上去是占了大便宜。

实斯土不然。

阮春雷狡猾的将八歧大蛇流落战场的武器算作一份,送给李翔,让他多拿一成。如果仅是一些日本刀,那是划算的。

但实际上武器还包括着火炮,那个扭转乾坤,令东蛐岛转胜为败的元上利器。阮春雷绝口不提火炮,分明存着独吞的意思。

李翔从贝克利那里得知,西方对于火枪管制的不严,但对于火炮这种军事性超强的利器管理的非常严格,根本不许私下贩卖,极难找到销路。就算是有,那也是天价中的天价。

“我们还不到四十人,分四份太多了。我可以让出三份给你们,只要将那尊火炮留给我就成了,其他的,别无所求。”他笑吟吟的说着,从一开始他就盯着那尊海上利器了。

阮春雷当即垮了张脸道:“小殿下的眼光真是毒辣,一眼就看出了那大家伙才是真正的宝。算啦,我也不是做生意的料。不过有这火炮在,我东绀岛的守备力至少提升一个档次,可以更好的防备八歧大蛇的来攻。只要小殿下真的能在一月之内,消灭八歧大蛇的那群海盗们,火炮我双手奉上。”

李翔淡淡的看了阮春雷一眼,这家伙粗中有细,还真是个人物,欣然道:“成交。”

阮春雷如约将四成货物留下,扬帆而去。

桂仲明看着船帆消失,长叹道:“多好的机会,小殿下怎么不把握住呢?”

李翔意味深长的道:“不是不把握住,而是没有必要。我的目的是招降东海、台湾海峡的所有海盗,当东方的海盗王。一支不受控制的部队握在手上,只会碍事,反正东绀岛早晚是我的,何必急在一时!”(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作者最大的动力。)

第二十六章 禽儿兽父

>李翔的话让桂仲明、李逸风面面相觑,不知李翔是从哪里来的信心,在短时间内又要灭八歧大蛇海盗团,又要收服东海的海盗,不过两人都不是多嘴之人,将疑问放在心底,拭目以待。

这时一小队兵卒浩浩而来,行至近前停下,为首一人高叫道:“来人可是李翔,小殿下?”

李翔上前应道:“就是在下,这个壮硕的好汉,想必就是人称‘臭红肉’的丘辉,丘把总吧,我听陈先生说过你的名字事迹。肉是红的,但不知臭却从哪里来。”

在他面前的是一位五短身材,长得奇丑无比的壮汉,一脸的红斑,竟比阮春雷还要丑上三分。初步估计,他一米六都不到,在身形普遍较高的古人群中,很少见到他这样的。但是他四肢粗壮,一个手臂足可比得上人的大腿,整个人往横里长了,就好像是西方故事里的矮人。

他四方脸膛上满是汗水,大片连鬓胡子湿漉漉的挡着下半边脸,一双眼睛虽然小,但是眼神透着的是彪悍勇猛。

丘辉是广东汕头人,生于贫苦家庭,双亲被富户迫死,幼年又被海盗掳去。在海盗窝中长大,为了活下去,练就了一身好武艺,勇猛过人,以下克上,成为了一岛海盗首领。因为早年遭遇,他没少干烧杀抢掠~~书书网.shushuw.-更新~~的事情,因此被人称之为“臭红肉”。他对富户极端仇视,当时潮汕地区有些富户投降清朝,组织地方武装帮助官府镇压起义部队。郑成功部队攻下城寨之后,把巨富豪绅交给丘辉处理,丘辉为了筹集军饷,便采取赎人政策:有油水的留下,叫他们写信给亲属以送来赎金,便可释放。无油水的分别杀掉,杀掉时叫人质排列观看种种酷刑。他手段狠辣,跟朱元璋对付贪官的手段有的一比,剥皮胀粗糠,把富户的皮活剥下来。然后把与义军有仇或组织抵抗的富户的皮填上谷壳,作为射靶。让人练习射箭。更缺德的还是他在施行酷刑的时候。特地叫人质排列观看种种酷刑,有的人质被吓得神经错乱,赎回后也是废人。

由于丘辉非常残酷,故潮州当时把他形容为杀人魔王,说他是“食蛇配虎血”不是吃米饭的人类,而是生吞毒蛇饮老虎血的魔王,后来这个词成了一句潮州俗语意思是凶狠至极。

因为他的手段,潮州人还特地送给他一句话,叫做“枭过臭红肉”。便是指丘辉心狠手辣和无恶不作。

丘辉的残酷威摄手段的确使敌人心寒胆丧,他镇守达濠这个据点的时候,清兵都让他吓得不敢进剿。

丘辉在郑成功的部下,算得上是头号魔王,但这魔王让让郑成功收服后。意外受到了感召,成了一个立志反清的好汉。为郑家立下过汗马功劳。只因与冯锡范为恶,一直得不到升迁。

因为他是海盗出身。知道如何结交海盗,如何对付海盗,陈近南特地从厦门将他调来兰屿岛协助李翔,治理兰屿岛。

丘辉在接受任命的时候,听过李翔的事迹,对于他的作为感到敬佩,早早的在码头等候了。许久不见李翔到来,暗自心急,直到得知有船靠近西方的废旧码头,这才急急赶来。

早听说李翔是一个少年英雄,丘辉还以为会是一个年少老成的人物,不知应该怎么相处,但听李翔开口打趣,便知对方不是死板的人,心中大喜:他是海盗窝里出来的人,实在不会什么繁文缛节,笑道:“肉天生的,消不掉,到死都这样。臭早就没了,不过我就是喜欢别让叫我‘臭红肉’,听着亲切。”…,

说着他的目光落在码头上的一箱箱货物,双眼一亮,笑道:“小殿下不会是遇上海盗了吧,从他们身上劫来的?”他以前没少干过这样的事情,一眼就看出了这些不是李翔随身携带的货物。他们又不可能去打劫,唯一的途径就是吃海盗了。

李翔打趣道:“看来丘把总以前没少干过这行,一猜就中。”他本想叫外号,张了张嘴叫不出这种近乎骂人的外号来,接着道:“在来的路上发现了遇到了东蚶岛与一千多人的八歧大蛇对决,想到东蚶岛是反清义士,也就抄了八歧大蛇的后方,帮他们打了一场漂亮战。这些东西,都是他们送的。”

他说的轻描淡写,丘辉神色却是动容,包括他身后的兵士,亦为之变色。他们早年也是海盗,与八歧大蛇有过接触,深知八歧大蛇的厉害之处。李翔敢以不到四十人冲击八歧大蛇后方,帮助东蚶岛取胜,这需要多强大的力量与胆气。

丘辉与那些兵卒,在一时间里全部都露出了服气的神态。

人都有井底之蛙的想法,丘辉与兵士莫名其妙的奉命调离前线,来到一个狗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小岛,听一个不满二十岁少年的命令,心底都有这不同程度上的不爽,觉得李翔不配,只是碍于军令,不得不从。

他们虽然知道李翔在京师干了一件轰轰烈烈的事情,可究竟有多大,意义有多深,他们是不清楚的。但是他们知道八歧大蛇海盗团的厉害,李翔能够打赢一千号人的八歧大蛇海盗团,那是真正的了不起。

丘辉道:“以后这里的一切就是小殿下的了,我老丘是个爽快人,郡王让老丘与手下的狼崽子们暂时听小殿下的号令,那我们就以小殿下为尊,有什么事情跟老丘我说一声,只要不是上刀山,下火海,老丘这里绝不含糊……在茫茫东海的一座不知名的岛屿上。

惨遭败绩的酒井太一瑟瑟发抖的跪在一个瘦若猿猴的日本老者面前,冷汗直流,一脸的恐惧,说着东蚶岛与他们的那一场大战的经过。

在他面前的日本老者五十来岁,一张马脸,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好似一个不问世事,无牵无挂,无忧无虑的隐者。他跪坐在榻榻米上,在他前面摆放着样式华丽的各种茶器。

日本茶道源于中国,但他们也加入了自己的东西,比中国繁杂百倍,他们有很多的器械,敷板、炉、风炉、釜、盖置、水指、柄杓、水次、建水、枣、茶入、仕覆、茶杓、茶筅、茶碗、茶巾……

零零散散数十多种,每一样都必不可少。

日本老者所居住的这间屋舍,完完全全是根据日本茶室建设的,清新优雅。分为床间﹑客﹑点前﹑炉踏等专门区域。室内设置壁龛﹑地炉和各式木窗,右侧布“水屋”,供备放煮水﹑沏茶﹑品茶的器具和清洁用具。数十多种茶器,整整齐齐的摆放在各处,样式华美,一看就知是出至名家人之手。

日本老者耳中听着酒井太一讲述战场之事,手中的动作却没有停下来,认认真真的摆弄着茶具。

每一个步奏都根据特有的规律来,不能出错一步,甚至慢上一秒钟。

正好酒井太一说道,内田一郎毙命,他们坚持不住弃船而逃的时候。

日本老者听到这里,手情不自禁的抖了一下,坏了茶道的步骤,原本那张隐者的脸登时变得狰狞可怕,满是皱纹的脸挤在了一起,含怒道:“出去!”…,

酒井太一惊恐的脸一片死白,完全没了血色。

“父亲大人……”一出了茶室,酒井太一立刻跪在了地上,不住的磕头道:“父亲大人,再给我一个机会。我一定从东蚶岛手上为家主夺回火筒,达成家主振兴我大日本民族的计划。”

日本老者高扬着头,看也不看跪在地上自己的儿子一眼道:“晚了,身为一个高贵的日本武士,不允许失败。为了保留你的武士尊严,你应该知道怎么做。为父亲自为你介错。”

酒井太一牙齿上下打颤,颤抖着从腰间拔出了胁差,逗大的汗珠滚滚而下。他曾经见识过切腹的场面:武士用胁差捅进自己腹部。先从左至右的切割,然后向上割第二刀,割出十字形状,使得内脏爆裂流出,直至失血过多死亡。

这种切腹方式叫做十文字切,切腹者失去知觉之前,极为痛苦。

当日的情景,历历在目,酒井太一手颤抖的更加厉害,突然他眼中出现疯狂的神色,调转胁差,猛刺日本老人,满脸的狰狞。为了活命,哪管眼前这人是不是自己的父亲,或者说他配吗?

胁差还没有刺到日本老者,日本老者突然爆喝一身,身子突然往后一靠,在冲入酒井太一的怀中,以双手控制住刀子,调转刀柄,重重的刺入酒井太一的左侧腹部,然后控制着他的手,猛地往右一拉,向上一提,完成了十文字切。

酒井太一见自己的五脏六腑滚滚而下,以不可思议带着嫉妒痛苦,极度怨恨的目光看着老者,张了张嘴,问道:“为什么?”

日本老者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看着极度痛苦的儿子,从他腰间拔出刀太刀,一刀挥下,帮他介错。

他的刀极准,并没有将酒井太一的脑袋完全砍下来,而是让头和脖子仍有一丝牵连,一点肉一层皮。

日本老者将太刀钉在地上轻轻的道:“我不想让人知道我有一个不敢切腹赎罪的懦夫儿子。”(未完待续……RQ

第二十七章 夜袭

“断藏……”日本老者没有理会脚边的尸体,仿佛死的那人根本不是他的儿子。他对着茶寮的下方叫了一声。

“嘿咦!”在茶寮右手旁的一棵树干后面闪出了一道身影,他穿着一身接近树叶颜色的绿色衣服,全身上下都被裹着,只露出一双犀利如狼的眼睛。他单膝跪在地上,让面巾蒙住的脸没有任何的情绪波动,就像是木头人一样。

日本忍者,一种乱世产物,根据变态的训练方法,训练出来类似间谍的工具。不过比间谍更高明,任务形态更为复杂,更加不单纯。许多人印象中总以为忍者每次出任务都是以黑衣蒙面的姿态出现,其实是受到武侠小说和电影的影响。

实际上在黑夜穿黑的衣服是最容易看出来的,因为人的视线对于黑白这两种眼色最为敏感,漆黑的衣服会与四周的环境有着格格不入的感觉。真正的忍者经常在出任务时不会像小说和电影所叙述的总是以黑衣蒙面的姿态出现,且经常化妆成各式各样的社会人士或各行各业的角色混入一般人群之中,作为自我身份的掩饰。要隐藏自己的时候,他们会选择穿着与四周景物一样眼色的服饰,以求达到人景合一,便如断藏此刻的绿衣服,或者夜间行动时深蓝、深紫色这类接近夜空颜色的服饰。

“你立刻返回江户,告诉家主,说太一无能,未能完成任务,以致火筒让东蚶岛的海盗们夺了去。作为一个光荣的武士,他已经为他犯下的错而赎罪。为了实现光复我大日本民族的计划,必须将火筒夺回来。让家主调来本家亲兵。攻打东蚶岛,夺回火筒。”

“嘿咦!”叫做断藏的忍着,应了一声,往一旁的树林里钻了进去,消失不见。

“堪久郎!”日本老者又叫唤了一声。

又一个绿衣忍者从树干后闪出。若不是他自行出来,真的难以想象一眼可以看穿的小地方,能够硬生生的藏着两个人,而且不被发现。

“你吩咐手下忍者,让他们盯着东蚶岛。别让那伙蟊贼跑了。你亲自去东宁与马夜叉会面,向他了解那个李翔的下落情况,想办法将他擒来。此人有胆略,能够将火器练至这般境界,非常了得,是个人才,将他擒来,可以逼他将技术传于我大日本民族。”

日本老者口不离“大日本民族”,仿佛这五个字有着摄人的魔力,让他那张皱巴巴的老脸。露出了近乎疯狂的表情,脑中浮现出家主与他的对话:“在西方,小小的荷兰,他们土地还没有我们大。却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水军,最多的殖民地,成为世界上第一航海大国。我大日本民族是世上最高贵的民族,沉寂的太久啦。现任将军软弱无能,我等当废除将军,以天皇之子代立。向世界扬我大日本国威。”

当时的他听到了这番话。整个人就像吃了十斤春药一样。作为一个极端的右翼份子,他做梦都想着能够将自己的民族推向世界。当场就表示誓死效忠,将大日本民族发展成东方的荷兰王国,亲自创建了八歧大蛇海盗团,为心中的大计,筹措资金。

丘辉让手下帮着同来的护卫一起搬运战利品,亲自带着李翔他们前往岛上的官署府衙。

沿着码头走了一里左右,一条较为宽广的山路直通山顶。

李翔站在山脚下。鼻中已经闻道了淡淡的花香,精神为之一震。…,

他们顺着山路而上。一路上嫣红姹紫,遍山遍野都是鲜花。尤其是蝴蝶兰漫山遍野都是,红的白色紫的,争奇斗艳。虽是夏季,却春光烂漫之已极,便如春天一般。

李翔忍不住赞了一句:“这地方好漂亮。”

丘辉点头道:“这座岛连狗都不屑拉泡屎,没什么特点,就是景色不错。”

李翔淡淡一笑,能让一个打打杀杀的煞星,赞一句“景色不错”,这已经算是特//书迷楼最快文字更新.shumilou.无弹窗无广告//点了。只是时代不同,无法开发这座岛的价值。

转了几个弯,却见三条分岔路口,一左一右分别往左右山脚而去,还有一条路通向山顶。

左右山道草木不生,一副经常有人走动的迹象。通往山顶的山道,地上铺上了青石板,更加的整齐,但左右的草丫子却伸过了过道两旁,一副少有人迹的情况。

丘辉道:“往这右边走就是岛上雅美族人的居住的村落,他们习俗古怪,住的地方背山面海,却又不设置码头,完全不欢迎外人到访。他们在地上挖一个坑洞,屋子就建造在坑洞里,整个房屋比地面还低。往左有一个巨大的山坳,那里有一块少见的草坪,我的军营就驻扎在不远的地方。”说着他选择了往中间的一条道走了上去,口中继续道:“继续往上,山腰处有一个凸起的悬崖,府衙就建设在那里。原本的官吏段乐是个蠢蛋,已经被贬成了小吏。陈军师说段乐才干没有,但胜在对兰屿岛熟悉,初期可以帮上一点忙,等小殿下熟悉了兰屿岛的情况后,是去是留小殿下自行决断。”

李翔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心中已经有了决定:将府衙建设在一个远离居民的地方,这种官吏早该滚蛋了。

沿着青石板道而上,大约走了百米又出现了一条分岔口,青石板往着斜上方延伸,通向山林深处,另一条依旧是笔直而上,不过道路却成了普通的山路。

丘辉语气不善的道:“这里原本有一个大温泉,只是现在让郑裕霸占了,他在附近造了栋休闲避暑的山庄。”他一脸的不屑,很不齿郑裕的为人。

再往上走才是府衙,说是府衙,其实也就是五六间木板房,清贫的很,屋前满是落叶,最中间的最大的房屋外有一面鸣冤鼓,鼓面上有一道又深又长的口子,这哪里像是正在运作的地方府衙,分明是个废弃的荒屋。

丘辉快走了两步大叫道:“段乐,段乐……”他连叫了好几声,也没人回应,转过身道:“不知道那王八羔子到哪里溜达去了,让他打扫屋子等候的,给老子偷懒。回头非抽他一顿不可。”

李翔淡笑道:“无妨,我对住宿没什么讲究,随意就好。再说这地方我也没打算常住,明天就会将府衙搬到村子里去,没必要多花那个心思。”

丘辉听了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道:“小殿下一看就知道是干事情的人,说干就干,一点也不墨迹。”他见李翔脸上有些倦意,知道他们一路来舟车劳顿,还跟八歧大蛇的海盗大战了一场,也不打扰,先一步告辞离去。

李翔确实觉得有些累了,见天色不早,随随便便弄了一点吃的,安排了一下住处。他与桂仲明一间,李逸风与贝克利一间,其他的三十余人,部分巡夜,部分挤在其他剩余的几间屋子里。好在现在是夏日,大老爷们铺张席子就是一张床,不然这寒酸的府衙连提供下人住宿的地方都没有。…,

夜幕降临,四周充满了夏日的鸣虫声,叽喳叽喳的。也许在某些人耳中,这种自然的音调如同天籁,但此刻李翔听来,却如杀猪声一般。

他在睡梦中让这杀猪一般的声音吵醒,就再也无法入睡,忍不住的翻动了身子。

桂仲明在睡梦中依旧保持着一定的警觉,只是几个翻身便将他吵醒了,问道:“小殿下睡不着?”

李翔烦躁道:“四周该死的虫子,吵的人心烦意乱的。”

桂仲明笑道:“习惯就好,记得多年前,第一次在虎踞山睡觉的时候,也跟小殿下一样,让虫子吵的睡不着觉,过几天就没事了。后来山谷里的人多了,虫子声音小了,反而觉得有些不习惯。”

李翔应了一声,实在睡不着,道:“算了,你安心休息,我出去走走,耍耍拳,耍累了,再睡。”

他轻手轻脚的走出了房间,两盏灯笼照得四方空地红通通的,五名巡夜的兵卒分别站在四周。他们来回走动,以轻松的心态监视着四方,显示出了极高的军事素质,让人忍不住的赞叹。

他们听到声响,精神在第一时间绷紧,见是李翔才放松下来。

李翔示意他们别管自己,找了一处地方练习了几趟醉拳,经过长时间的坚持不屑,他的醉拳已经有了一定的造诣,招式的连接,不在生硬,有点融会贯通的感觉,当然比之傅山的潇洒飘逸,还是有着一定差距的。

通过陈近南,李翔才知道傅山竟是当世最具盛名的武学宗师,地位就如同武侠小说里的张三丰、扫地僧这一级别的牛人,放眼天下也是少有敌手,难怪能够创出醉拳这种奇葩的武艺,让他仅以招式便能击败诸多强手。

不过……

李翔拔出了几乎等于装饰的佩剑,随手耍了耍,在与八歧大蛇的对战中两个海盗冲进了船舱,虽说让他杀了,但给他一种不适应的感觉……他的枪法固然厉害,可无法应付近战。他做不到陈近南、胡德帝那样,一双肉掌,一对铁拳就能轻而易举的致人死地。

不知道有没有醉剑,若是有,那该多好。

他随意想着,突然觉得有些尿急,走向了西方最角落的茅厕。

放了水,走出了茅厕,目光所及之处,突生一股违和感,视线右角落的黑暗处,明显有一个类似人影形状更黑的存在。

“谁?”他警惕心起,大叫了一声。

黑影微动,一个黑衣人冲了出来,二十米的距离,顷刻即到,细长的手臂直抓李翔的肩膀。

第二十八章 怪力厉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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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翔肩头一动,斜踏两步,后退半步,身子如风摆荷叶,又如颠颠醉汉,轻轻巧巧的避开了。黑衣人似乎不精于擒拿功法,一爪不中,即没有了后招,上前两步,再来抓李翔的手臂,招式拙劣。

李翔心中一动,不在后退,左右手齐出,施以胡德帝传授的大擒拿法,双手扣住黑衣人的手腕,猛力向后一扭,将他治住。

黑衣人闷哼了一声,突然一声怒吼,整个人好像缩了起来,在瞬间又炸开一样。

李翔扣着黑衣人的双臂,觉得已是万无一失。大擒拿法是胡德帝根据少林擒拿手改编的高明技艺,扣住对方关节,对方一旦挣扎必将受到骨头移位的刺骨之痛,万试万灵。可他发现随着黑衣人的怒吼声落,一股排山倒海的力量涌上双臂,他的双手竟然扣不住他的臂膀。

黑衣人强行震开李翔的双臂,猛力向后一撞。

李翔来不及闪避,只能以双手撑着黑衣人的后背,任由千钧之力,将他推出了丈余之远。

这时巡夜的兵卒已经逼近,他们拔出刀剑意图向黑衣人出手,保护李翔。

桂仲明听到了声响已经冲到了近处。

李翔叫道:“慢着,你们都别动……”先前一下,看出来了,黑衣人根本不通武艺,只是依仗着自身的身体素质,力量与速度与他较劲,论克敌手段,他远不如自己,绝非自己的敌手。

不过两番交手,李翔发现黑衣人根本没有恶意,他似乎连伤害自己的心思也没有,只是想将自己擒住。另怀用意。他见桂仲明已经赶到,李逸风已经指挥兵将形成了合围之势。黑衣人插翅难飞,心中大定,问道:“你是谁,想要抓我,有什么用意?”

黑衣人显然已经明白当前的形势,左右一望,只往桂仲明哪里冲去。

因为事发突然,唯有十数人醒来且做好准备的。李逸风所布置的包围圈并不算完整,但非常合理,根据个人能力安排。

桂仲明武艺最强,他防守的区域最大,人数安排的也最少。在外人看来,自然也最适合突围。

黑衣人挥拳直捣桂仲明胸口,去势又狠又急。

桂仲明为了防止黑衣人逃跑,一步不退,以掌接拳。

“砰”的一声,黑衣人攻势抵消。桂仲明却意外的退了三步,接拳的手臂垂下,微微打颤。他进步上前,晃身欺到黑衣人身侧。左手往他面门抓去。黑衣人向右急闪,桂仲明右脚顺势一踢,已踢中他膝盖,将他踢倒在地,顺势拔出唐刀,架在了黑衣人的脖子上。

黑衣人力量惊人。但拳脚功夫。实在平平,哪里能够比得上桂仲明。

李翔上前关怀道:“没事吧?”

桂仲明裂嘴道:“右臂麻了,这家伙的力量真大,怕是我爹也比不上。”

李翔想起他挣脱自己时那排山倒海的怪力,也是心有余悸,上前一把拉下了黑衣人的面巾,面巾之下是一张略带苍白而消瘦的脸:他年纪不大,顶多就是二十五六岁。而且很瘦,可以看到脸颊上的骨头。很难想象,这份瘦弱的身躯里。有着如此神力。…,

黑衣少年正以不善的眼光瞪着李翔他们,透露着愤慨,极不友好。

李翔搜索脑海资料,丝毫没有这个少年郎的映象与记忆,问道:“你是谁?你我素未平生,想要利用我来做什么?”

黑衣少年冷哼了一声,一脸的倔强,似乎不屑与之对话。

“如果我猜的不错,你应该是岛上的人,而且还擒了段乐,从段乐的口中知道了我的存在。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从今天起,我就是这座岛的主事人,跟东宁没有任何的瓜葛。你有什么事情,可以尽管跟我谈。如果你不信我,不愿意说,我也没办法,不勉强你。但是你的行径给我造成了危害,我有义务将你关起来,直到你说为止。当然,如果因此坏了你的事情,那我真的无能为力了。”

李翔没有为难黑衣少年的意思,但是却处处指着他的死穴。

其实李翔一开始就觉得有些古怪,他们所在的府衙外一旁狼藉,但府衙里的几个房间,却打扫的非常干净,而且最接近府衙房间的一块空地明显有打扫过的痕迹。足见段乐确确实实的遵从丘辉的吩咐用心打扫的,只是中途发生了什么事情,走开了。

他一觉醒来,也没有段乐的消息,即觉得有些反常,打算明日找丘辉问问详细情况。

直到黑衣少年出现,事情上下一联系,也就有了答案。

他不是没有往仇敌一方去想:只是他得罪的都是大人物,比如鳌拜、康熙,再就是郑家、八歧大蛇的海盗,前两个不用说,跺一跺脚,天下都要为之一颤,便是后面这些人,都不是易于之辈,有着一定的势力。

如果是他们来对付自己,绝不至于寒酸的派一个功夫都不会的人,是岛上百姓的可能占据多数。对方出手以擒为上,更加证明了这一点,他需要自己,而且很急,急的不愿意放过一个机会。

所以,他肯定是耗不起的……

黑衣少年听了李翔的话,脸上果真露出了焦急的神色。

李翔道:“押下去吧,什么时候想通了,让人告诉我。我觉得与其在牢房里浪费时间,不如选择相信,至少有一点点的可能,哪怕微乎其微。”

黑衣少年停住了脚步,惊疑不定的看着李翔道:“你真的有心帮我?”

李翔摇头道:“我帮的是理,不是你。你如果真的有理,我自然会给你一个公证的待遇。”

黑衣少年脸上略作挣扎,见李翔眼中带着鼓励之意,跪下道:“我叫厉南锋,世代居住在兰屿岛。我有一个哥哥叫厉南靖,前段时间,我在海中捕鱼,意外让海蛇咬了一口,命在旦夕。是我哥哥救回了我,为了给我赚取药费,他不得已到郑裕那里卖苦力赚钱。我们雅美族人世代生活在兰屿岛上过着平静的日子,就是你们这些人打破了我们的平静,尤其是郑裕这条饿狼。我哥却为了我,去饿狼手下做事。”他说道这里,眼眶微微发红,续道:“十天前,我哥彻夜未归。我不放心,第二天去工地找他,却被告之他昨天已经离开了工地,今天也未上工。我哥打小疼我,不会丢下我不回家的,一定是出了什么事情。就在不久前,工地上的一个工人偷偷告诉我说,他最后见到我哥的时候我哥正跟郑裕在一起,还带着一脸的笑容,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所以……”…,

李翔接话道:“所以你就像把我擒住,用我来要挟郑裕放人?”

厉南锋尴尬的点了点头道:“本来我是打算用段乐那狗官做要挟的,那狗官说他已经被贬,地位不如大人隆重,也就……”

李翔沉吟了片刻,道:“一切缘由我已经明白,不过你也只是怀疑,并没有确切的依据,对吧?”

厉南锋那张苍白的连一下子憋得通红,激动道:“我是没有依据,但我哥是什么样的人,我清楚。他不可能无故抛下我的,就算真有急事,也会说一声。不会这样毫无音讯。”

李翔笑了笑道:“你别激动,我只是就事论事而已。你乖乖的在我这里等几天,我会给你一个答复。”

到了此时此刻,厉南锋只能将一切都寄托在李翔身上,感激道:“若大人能救我哥,厉南锋就算给大人做牛做马也是甘愿。”

两位兵卒将厉南锋押了下去。

李翔见桂仲明在慢慢的扭动着麻木的手臂,再一次感受到那股突然涌上来的怪力的恐怖。

“郑家,又是郑家!”

听悉缘由,李逸风咬牙切齿,类似他这种刚直不阿的人物,最痛恨的莫过于郑家那几个乒百姓的混蛋了。

桂仲明问道:“小殿下打算怎么处理此事?”

李翔细细想了片刻道:“你们都觉得厉南锋的话可信?”

李逸风点头道:“不敢说十成,至少七成。他一身怪力,但武艺平平,如果不是真有其事,我觉得他犯不着跟我们为难。”

桂仲明道:“我也是同一个意思。”

李翔问道:“那你们想过没有,郑裕又何必跟厉南锋的大哥厉南靖为难?他们之间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厉南靖为了他弟弟在求郑裕,更加没有理由找郑裕的麻烦,他们之间不存在矛盾。就算是郑裕吃饱了没事,存心找厉南靖的麻烦,最多就是打他一顿,或者羞辱他,没有理由让他消失……”

李逸风、桂仲明你眼望我眼,一并点头同意。

“除非……”李翔想到了一个可能,道:“厉南锋说过厉南靖曾跟郑裕在一起,还一脸的笑容。但从他的话中可以看出他们兄弟很排斥我们,厉南靖就算被逼的给郑裕做工,也不至于跟他攀上关系。也许可能是厉南靖发现了什么值得他高兴事情,同时此事关系到郑裕的利益。工地……逸风、仲明,你们连夜潜入郑裕在兰屿岛的山庄,在里外附近细心探察,看看有什么发现……”

桂仲明道:“现在?”

李翔颔首道:“就是现在,如果真有什么,他们一定想不到我们会那么快的行动,现在是最佳时机。。你们小心一点,也不必为我的安危担心,反正睡不着,我便去丘辉的军营打扰一下。”(未完待续。【

第二十九章 收获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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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翔深夜造访,丘辉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听及缘由,呵呵一笑,他常年在孤岛上生活,早已习惯了伴随着虫鸣声入睡,不将喧闹声当一回事情了,让人给他准备了一个帐篷休息。

丘辉的军营同样的安扎在山林中,避免不了唧唧喳喳的虫鸣声。但人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动物,越多人出没的地方,各类生物越是稀少。比起他那几座被鸣虫包裹的孤零零的府衙,军营中的虫叫声明显弱了许多。

李翔本就眼皮子打架,换了一个好的环境,很快就睡去了。

天蒙蒙亮,李翔的生物钟让他睁开了双眼,走出了帐外。天色尚早,但军营中已有部分兵卒起来洗漱了。

丘辉在大营外打拳,一招一式,虎虎生威。李翔瞧了会儿,他现今对武艺已经有点心得,发现丘辉招式并不显得高明,但招招都冲对方要害而去,而且有攻无守,便是个人独自练习,都如与敌人搏命一样。

李翔可以想象,此人上了战场,必将如他的名气性格一样,彪悍嗜杀,郑成功能够将这伙人物驯服下来,着实不易。

李翔也不打扰丘辉练习,独自在空地上耍起了醉拳。

一颠一晃,如风飞舞,飘逸灵动,东倒西歪,却又不失优雅。

李翔初学的时候,便如因无法做到真的融会贯通,将优雅练成狼狈,没有醉汉的似走非走的神韵,反而有几分撒泼的架势,但随着长时间的练习,已经初入门道,耍起来也不觉得丢脸。反而有些美感。

他一套拳法耍完,发现丘辉正怔怔的看着他耍拳,收拳笑道:“丘把总,觉得我这套拳法怎么样?”

丘辉不知怎么形容,想了好一会儿才道:“很,很漂亮……”

李翔知道他不怎么瞧得起这种花俏的拳法,笑道:“我们来比划比划?”

丘辉猛地摇着头道:“不好,不好,伤着小殿下可就罪大了。”

李翔道:“我没你想的那么弱。只是比划比划,点到为止。便是伤着了,也不过躺上几天,还会要命不成?习武之人,怕什么受伤。”

丘辉眼睛一亮道:“小殿下果然不是一但寻常的文人,豪气过人,好吧,那我们就比上一比。”

说着他抡起了铁拳,呼的一声,直捣李翔的前胸。他出手如风,招式奇快,威力又是惊人。

李翔来到这个世界两年,也经历过不少恶战。对于应付丘辉这种大开大合的招式,早已得心应手,向左斜走,只跨出一步,便避开了对方奔雷闪电般的这一拳。

丘辉喝采一声:“妙极!”他第二掌跟着劈到。李翔并不还手,斜走两步。又已闪开。人到他身后,手掌轻轻一拍他的后心,笑道:“丘把总,在不放开手脚,可要吃亏了啊!”

丘辉脸上一红,他攻的又急又快,若李翔的那一掌用上力度,借自己飞扑之力。非将自己打飞出去不可。

丘辉心知李翔因为他轻敌故而手下留情,脸色严肃。再次出手强攻,这一招依然是又快又急。但声势威力远在前两招之上。…,

李翔向东北角踏了一步,再次让他闪避了过去。醉拳步伐饱含着伏羲六十四卦的方位,每走一步都是匪夷所思,变化无端。而丘辉的武艺胜在勇猛杀敌,技巧并不擅长。假若是性命相博,丘辉可以与李翔一战,但这比武较技,发挥不出丘辉的凶猛彪悍,实力几乎减弱一半,已非李翔敌手。

便是他倾力施为,依旧没走过三招。

丘辉败的心服口服道:“服拉,我服气了,小殿下智勇双全,果然没有的假。”

李翔心知论真正的杀敌克敌技巧,远逊丘辉,换做生死相搏,自己未必能够打赢他,彼此所擅长的不同,跟他比武,实是大占便宜,胜负并不公允。不过今后在兰屿岛上,丘辉与他的千余兵马将会是他成就事业的依仗。他必须令对方信服、尊重才能完全让他听命自己。

昨日因为八歧大蛇一事,已经取得了他们初步的敬重,今日再以武艺胜他,自会拥有不菲的效果。至于公证不公证,自是放在后面了。更何况在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公证不公证的说法。

丘辉败了,但比昨日更加热情,向李翔讨教起武艺来,一脸的好奇:“小殿下的功夫那么漂亮,我还以为是只追求美观,实战无用,想不到便是实战也是如此的厉害。”

李翔别的问题答不来,但这个问题他曾经问过傅山,从他那里知道了答案,也就充起了场面,道:“招式并没有花俏不花俏之分,只有高明不高明之别。招式花俏,并非是使用者为了花俏而花俏,而是因为厉害,所以花俏。我的功夫不是为了好看才施出来,而是每一招打出来必然好看。”

丘辉听的似懂非懂。

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比如一辆跑车,跑车的性能只用眼睛就能看出高下。性能更好的一架,外形看起来肯定更美。这不是设计师人为美化,而是在反复测试的结果。如果外形看起来有缺陷,实际效果必定不尽如人意。

醉拳将杀招掩藏于花俏的招式里,如果招式不夸张花俏,醉拳也发挥不出因有的威力。就跟太极拳、八极拳这类功夫一样,如果太极拳失去了慢、柔,八极拳失去了刚、猛,那么这两套拳法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所以醉拳不花俏,那就不叫醉拳了。

跟丘辉谈着功夫上的事情,吃了早餐,得到桂仲明、李逸风同时求见的消息。

李翔辞别了丘辉,与两人一并往府衙走去。

桂仲明、李逸风一夜未眠,但却神采奕奕,精神十足。

李翔道:“看你们这番模样,一定是大有收货了?”

桂仲明笑道:“不瞒殿下。确实查出了一些问题,我们两人都有收货。”

李翔脸上也是一喜,道:“却不知都遇上了何事?”

桂仲明先道:“郑家的财富真是大的惊人,一个休闲山庄,造的跟迷宫一样。于是,我就与逸风商议,分头行动。他比我灵巧,便搜索几栋大屋子。我习惯在山林行走,这范围巡察就由我来。我绕着郑家山庄四周寻找。意外发现郑家山庄的右角落,防守严密,有足足二十多人巡逻。”

李翔奇道:“一个山庄的角落安排那么多人?掩耳盗铃,必不寻常。”…,

桂仲明点头道:“属下也是这么想的,于是攀着山崖,潜进了里头,发现了一个山洞。小殿下可知我在山洞里找到了什么?”

李翔先是摇了摇头,随即猜测道:“难道是宝藏。”

桂仲明低笑道:“相差不远矣!”说着他从怀里拿出了一块金光闪闪的石头,拿在手上左右看着,不知何物。突然神色一动,低呼道:“这是金矿石!”纯金好辨认,但这种还未经过提炼的金矿石他还是第一次见到,看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他一拍大腿。叫道:“我明白了,郑是因为看中了岛上的温泉在屿岛建造避暑山庄,意外将山庄的住址定在了岛上含有金矿的地方。厉南靖不知何故,发现了金矿,有钱给他弟弟治伤养身子了。也就高兴的找上了郑裕,郑裕贪心。问出金矿的下落之后。怕厉南靖将消息透露出去,无法独吞,便将他关了起来,或者……”他心中闪过不好的预感,觉得厉南靖很可能已经死了。

利益害人!

金在中国自古以来都是排在所有货币之上的货币,拥有一个金矿等于坐享数之不尽的财富。

桂仲明脸色也是一沉道:“我也是这么想的。”

“你呢!”李翔问向了李逸风,他似乎也有不小的收货。

李逸风道:“属下本想在山庄里找找有没有厉南靖的下落,却意外听到了山庄两个管事的交谈。其中一人说老爷不是说。让我们放心,李翔是没命来兰屿岛的。可是现在他们已经住进了府衙了。另一人说不会吧。前天我去东宁,老爷亲口告诉我的。说他已经做了万全的准备,让我们放心。只要李翔的死传开,岛上的士兵都会离开。属下觉得他们这番对话很有深意,能够跟八歧大蛇联系在一起。”

李翔心中一动,示意李逸风继续说下去。

李逸风道:“其实昨日与阮春雷接触的时候,我就觉得奇怪。八歧大蛇横行十数年,他们最大的特点是来去如风,有着无与伦比的情报能力。一般海盗是在海上溜达,看见猎物就露出獠牙,施行抢掠。这走多夜路,终遇鬼,所以他们常常会因为在海上寻找猎物而沦为他人的食物。八歧大蛇却不一样,他们每次出动都会有着鲜明的目标,而且能够根据对方的人数,财富选择出动的数量,一击成功,便不在游荡,即刻退回老巢。故而便是东宁,面对八歧大蛇也没有任何办法。可是昨天我们遇上的他们却似乎有些异常,他们只是出动了两百人,这点力量不足以抢掠大型的商队,以他们的实力也不会对小型商队下手。如今听两个管事一说,我发现八歧大蛇所在的位子便是通往兰屿岛的航道,可能是冲着我们来的,只是遇上了阮春雷,不得已才跟他们动手。不是我们意外救了他们。而是他们无意中救了我们。所以我们一路上才会风平浪静。”

李翔默默的点了点头道:“我认同这个说法,也许我们能够从他身上得到关于八歧大蛇的消息。”

李逸风见李翔有意对付郑裕,精神大振道:“那我们现在应该做什么?”

李翔淡淡一笑:“什么也不做,一个字等。在东宁,我们永远奈何不了他,但只要他进入兰屿岛,就是我们的囊中之物。”

桂仲明道:“就怕他不来!”(未完待续。[

第三十章 东宁第一高手

李翔让李逸风、桂仲明先去休息,养养精神。当天中午,带着他们往雅美人居住的村落行去。他们此行是打算在村中立足,也没有多带人马,只是寥寥数人。

通过丘辉昨日指的道路,沿着山道而行,一路与众人说说笑笑。

李翔问起了雅美人的事情。

李逸风最是熟悉,回答道:“属下在东宁生活多年,从未踏足这兰屿岛,对于雅美人也只是耳闻。听说雅美人生性排外,很少与外界接触。不过民风极其的彪悍,在国姓爷未占领东宁之前,东宁这里海盗横行,四处作乱。东宁百姓饱受其害,唯独兰屿岛是例外。他们上下一心,但凡海盗入侵,必然誓死抵抗,毫无畏惧,令海盗都为之生畏。另外,我还听说雅美人的活动习俗都与大海有关,有一个叫‘飞鱼季’的节日。这飞鱼双翼有刺,能够从水上飞行三四十丈远,雅美族人控制舟船,与海面上飞驰,以长网凌空抓鱼,谁能最先得手,即为优胜,如果能够抓得飞鱼王,则意味着一年里将会受海神庇佑,万事顺利。便是因为这些节日,雅美族人自幼就学习操舟潜水,拥有超强的水性与控舟技巧。昔年国姓爷便有心招募雅美人为他而战,只是雅美人并没有同意。”

李翔已经从陈近南那里知道了这些,只是闲得无聊,找个话题,看看有没有陈近南不知道的。

只是雅美人格外排外,便是只有一岛的距离,真正了解他们内情的人也不多。

正说间,他们已经走下了山,来到了雅美族所在的村落。

眼前的景象让李翔目瞪口呆。一眼望去依山傍海的广阔土地上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坑洞,坑洞的四周还有累石砌成的矮墙,坑洞里隐隐可见黑瓦屋顶。早听陈近南、丘辉说雅美人住的是地下屋,还以为是古时黄土高坡那边的人一样,住在类似于窑洞的地方,如今亲眼所见,始知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李翔活了二十多年,经历两个不同的时代。算得上是见多识广,但还是第一次遇到如此建造房子的习惯。

他们就好像种萝卜一样,一个家一个长方形的坑洞,一排排一列列整整齐齐的密布在依山靠海的山脚下,就跟凹下去的棋盘格子一样。在这里没有道路,没有邻居可言。跟别墅一样,每一个家四周都是土壁,都是独立的存在。

现在正是劳作的时候,村里的男女老少都在沙滩上工作,补网晒鱼。他们相互走在只供两人并肩而行的洞与洞之间的土墙上。

看到这一幕的李翔,忍不住再想,万一一个不慎,脚滑了。还不直接摔倒对方的屋顶上去?

不过这是地方习俗,李翔也未有嘲笑什么的,只是觉得有些奇怪,不过习俗的存在一定有特别的理由,对方这么造屋子,肯定有这么造的意义。

“小心了……”他向村里走去。真怕自己的人一个不慎。摔下地洞砸坏别人的房子,特地叮嘱了一声。

来到近处,发现地洞深达两三米,四周用石头堆砌,房顶与地面齐平,上铺石板,向海的一面留有出入口,每一家每一户的构造都是一模一样。没有任何的差别,都是三间房外加一个凉台。

岛上的男人个个都穿着裤衩。**着上身,露着一身健康的肌肤。而来往的女子也穿得很单薄,穿短围裙,以布遮住胸脯,身子大半部分都是露在外面。…,

他们见到李翔这些外人并没有任何的闪避的意思,但是一个个都没有露出好的脸色,排斥的情绪很直接的显示在脸上,便是要在过道上相会,也会很自然的选择避让,从另一条过道避开他们,让李翔想要问一问村长在哪,都没有机会。

走了些许时候,一个壮硕的妇人堵在了他们的面前。妇人三五大粗,体格竟然比壮硕的桂仲明还要大上一分,与伟岸的胡德帝不相上下,李翔觉得自己在妇人面前像个小孩一样。

妇人以一条鲜红布条围在腰间,壮硕的山峰让两个椰壳作成的胸罩遮着,眉横杀气,眼露凶光,毫不客气的看着李翔他们。

李翔硬着头皮问道:“请问你们族长在哪?在下李翔,有事找你们族长。”

妇人道:“老娘就是族长,有什么事情快说,我们族不欢迎外人。”她一开口就等于下了逐客令。雅美人喜群聚而居,遇重大事情,采取原始民主方式,少数服从多数。由于男人只承担打渔,妇女担任耕作和管教孩子,所以女子地位很高,这族长向来也是由女人担任的。

李翔道:“今日我是为村里的厉南锋、厉南靖两位兄弟来的,他们是村里的人吧!”

妇人听到这两人的名字,表情立刻大变,厉色道:“厉南靖是老娘的男人,厉南锋是我的小叔,他们究竟怎么了,一个消失了十多天,一个昨天一夜都没有回来。”

李翔道:“厉南锋为了找他哥哥,意图挟持我,好逼迫郑裕交出他哥哥,让我的人擒住了。”

妇人听了神色一变,低骂道:“这个不听劝的混小子……”厉南靖是她丈夫,丈夫失踪,她如何不急,只是她没有证据,又忌惮丘辉的上千兵马,一直忍着没有做出行动,怕因为自己的家事,累的全族人跟着陷入险境。她强堆起笑脸道:“我小叔是一头莽撞的牛犊子,希望大人别跟他计较,就饶过他吧。”

李翔看着强硬的妇人软了下来,柔声道:“族长不必如此,我昨夜从厉南锋哪里得知了你丈夫的事情,已经将这件事情揽了下来,答应要给他一个交待,查清楚厉南靖失踪的原因。今日我来,就是告诉你一声,让你不必为厉南锋担心。他在我这里很好,只要事情水落石出,我会让他平安的回到这村子里。”

妇人神色大动,惊疑不定的看着眼前那小他一号的年青人,问道:“你是谁?为什么会帮我们?”

李翔道:“从昨天起,我已经取代无能的段乐,接替他的位子。我知道你觉得我是外人,并不相信我,但是我现在是兰屿岛的岛主。不管你们信不信,但你们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我有义务插手处理。等着我的答案吧,我会给你一个交待的。”

说着,他一拱手,飘飘然的转身离去了。

离开了村子,桂仲明不解道:“我们不是来通知他们,要将府衙开设在他们的族里,怎么就走了。”

李翔摇头道:“这雅美人排外心情太重,已经超出了我的意料。连他们的族长都这模样。其他人更不用说,贸然提出跟他们住在一起,达不到我要的效果,反而惹人生厌。从‘厉南靖’的事情入手。先让他们知道我们并无恶意。唯有如此,才能让彪悍的他们,为我所用。”

**********

东宁城。

一个身形高挑消瘦的老道士走进了台湾最富饶的城市,见四周商业繁华,人口聚集,一片兴旺景象。啧啧称奇。…,

就在这时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匹烈马像风一般飞快的冲了过来,惊得路人纷纷闪避。老道士一眼瞥见离自己不远处一个小孩子正蹲在地上玩着蹴鞠,眼看烈马就要撞上那个小孩。

老道士那小小的眼睛一瞪,当机立断,提手一掌拍在了烈马的颈部,这一掌看似飘飘无力,却胜钢胜铁,竟然直接将烈马原地击倒在地。烈马挣扎着意图起身。却口吐鲜血,顷刻毙命。

“无量天尊!”老道士对着那死去了烈马长长一揖。也是一脸惋惜,道家讲究万物有灵。马命也是命,取舍之间,他选择了保人命而舍马命,虽不后悔,却深感愧疚。

老道士扶起了已经吓哭的小孩,安危了几句,将蹴鞠交给他,笑道:“下次别再路上玩了,出了威胁,你爹娘会伤心的。”

小孩一抹眼珠道:“我听道长爷爷的话,以后不再街上玩了。”

老道士笑着摸了摸小孩的脑袋道:“真是好孩子。”

这时马蹄声响起,一骑疾驰而来,一位身披战甲的中年将军见烈马尸体,脸色巨变,怒喝道:“是谁,是谁杀我爱驹?”

老道士让小孩回家,转身道:“施主爱驹发狂,横冲直撞,老道为了救人,不得已将其击毙,实在惭愧。”说着深深行了一礼。

老道士这番言语,大出中年将军意料之外。

中年将军正是昔年郑成功的护卫冯锡范,出至昆仑山,自幼学习跟随名师学习武艺,行走江湖时,凭借一身功夫,打遍天下,几无敌手。他眼光独到,一眼即看出了爱驹是受到千钧之力的掌击而亡,若非武艺抵达一定境界,实难做到这点,眼前的这位老道士虽有仙风道骨的感觉,但笑眯眯的甚是可亲,毫无生怀绝技的模样。

不过他也不以为意,早在十年前,他便能做到这一点。在整个江宁,也仅有陈近南可与之匹敌,其他人都不在眼底。

冯锡范心胸狭小跋扈,贪权贪财且贪物。台湾多山并不产马,他特地托人从蒙古转朝鲜,由水陆送来千里马一匹,也许是水土不服的缘故,马在东宁异常暴戾,一不小心让它挣脱缰绳,已经撞伤了好些人了。

他见爱驹毙命,万金财富毁于瞬息,勃然大怒道:“贼道可恶,还我爱驹。”他纵身飞下马来,挥拳直捣老道士胸口。

老道士不闪不避,微微一抬手即架住了冯锡范的进攻。

老道士眉头一挑,察觉出冯锡范出手又重又狠,分明是要置他于死地,暗自生怒,抬起一脚,便将冯锡范踢了一个狗啃泥。

号称东宁第一高手的冯锡范在老道士手中,竟然走不过一合。(..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三十一章 高手与宗师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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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锡范摔在地上,有种头晕目眩的感觉。老道士的这一脚并不重,但给冯锡范的感觉,确如千斤。自艺成下山以来,他历经百战,败在手上的名宿,数不胜数。

世人皆知,冯锡范与陈近南是东宁两大顶尖高手。对于他们两人武艺孰强孰弱,也早有猜测。只是两人共事多年,并未真正交手过。不过陈近南低调不求虚名,而冯锡范性子张扬,给人一种更胜一筹的强势感,“东宁第一高手”也因此落在了冯锡范身上。但两人真的交手,胜负将是五五之数,谁发挥得好,谁就是胜者。

然而因有着“东宁第一高手”的称号,冯锡范自以为已经压过陈近南,更在对方之上。今日莫名让一个老道士一脚踢翻在地,顿感颜面尽失。他并不觉得是自己技不如人,而是大意的缘故,鲤鱼打挺,翻身而起,再次攻向老道士。为了挽回颜面,他这一次出手,更重更狠,右手化指,以中指食指,并戳老道士胸口。

冯锡范武艺如陈近南一般,已达内劲之巅峰,能将毕生劲力聚集一处,透入人体,杀人无形。他这一指,不仅速度奇快,力量更可入木穿石,一但击中目标,凝聚指尖的力量直接从肌肤进入肺腑,杀人无

老道士脸色更是冷峻,平平的伸出手掌,任由冯锡范这入木穿石一击点在他手心。

冯锡范冷笑,“早死!”他招式不改,但控着力量打算直接将暗劲透入老道的手腕,断他经脉废他一臂。但就在指掌相遇之际,冯锡范脸色巨变,千钧指力,竟然在瞬息见化为无形,直接在老道的掌中消散。

老道士冷声道:“念你习武不易断你双指,以作惩戒。”他手掌前推,排山倒海的力量从掌心涌出,喀喀喀几声,骨裂传来,冯锡范右手双指骨头齐断。

冯锡范亦是悍勇,这十指连心,他两指指骨断成数截只是最初哼哼了几声,便在无声音。

“冯某技不如人,能够遇上化境奇人,败的不冤,敢问道长大名……”他痛的冷汗直流,话音从齿缝里蹦出来。

“傅山!”老道士留下了两个字,翩然而去。

冯锡范听此名,脸上大为惊恐傅山之名,如唐之吕洞宾、明之张三丰,武艺之高,在一个时代,已成神话。

冯锡范一身武艺,较之胡德帝、鳌拜之强者又要胜上一筹,堪称当世第一流高手。但面对傅山这大宗师级别的人物,相差却如天地。若不是傅山念在冯锡范是郑家大将为反清事业立有功绩,只是给与惩戒。换做是清人,早已让他死的不明不白了。

李翔、桂仲明、李逸风离开雅美人的村落后,直接返回了府衙。这还未到府衙,以有兵卒上前报道,表示郑裕来了。

三人相视一笑。

李逸风佩服道:“小殿下神算。”

李翔停步沉吟了片刻,道:“羊以入虎口就看怎么吃了。仲明、逸风,你们两个立刻前往丘辉处,传我命令,让他提兵包围郑家山庄。仲明,你带着一队兵,以最快的时间封锁矿洞,把握证据。逸风,你听过那两个管事的声音,尽可能的将他们揪出来,重要人证,就是他们了。记着,要先从他们口中套问出关于厉南靖的口供以及派人刺杀我的供词。干好一切,来与我汇合,我先应付着郑裕,等你们证据在手后,在跟他摊牌。”…,

桂仲明道:“丘辉终究是郑家人,可不可靠。”

李翔笑道:“无妨,丘辉这个人一身的痞气,信奉强者。他不是善类,但鄙夷郑裕这种没有自身能力,依仗家事的无能之辈。让他对付郑裕,应该是求之不得的。”

他说着已经向府衙走去。

“什么风,将郑大人吹来了?”李翔以笑脸走进了府衙,入眼就见郑裕坐立不安的等着。

郑裕见李翔一脸笑容,心中也稍定,押着做贼心虚的情绪道:“翔儿这么称呼就太见外了,你娘可是我的堂姐,依照辈分,怎么样也应该称我一句七舅才是。”

李翔随他意愿,叫了一声七舅,心中却是大不愿意。郑经好歹还算是个人物,叫他一声舅,不觉得怎么样。郑裕完全就是个王八蛋,不过想要从他口中套出一点什么,也只能委屈求全了。

郑裕左右在屋中走了几步,摇头道:“七舅在岛上建了一个别院,就在不远的地方,有温泉,还可以消暑。

却不想意外的成为了翔儿的邻居,想着怎么样也要来打声招呼。来到这里才发现这府衙实在太落魄了。翔儿是什么身份,李晋王长孙,只差一个形势就能继承晋王之位,高居王爵,王府怎能是这种模样?不说要富丽堂皇,但也不能如此寒碜。”

李翔惭愧道:“初来乍到,这囊中羞涩,哪里有余钱修葺屋子。

郑裕拍着胸脯说道:“翔儿这就生分了,你远来是客,可不能让你破费。我这做舅舅的,在东宁多年,还有些余钱,送你一座王府又如何。你等着,明日我就安排能工巧匠选一处好地方,给你造一座府邸,让你居住。”

李翔瞠目结舌,想不到郑裕这般大方,但转念一想,以明白其意,现在的府衙离他在岛上的府邸同路,相隔不足数里,而且同路而行,他们运送金矿出岛,难免会有遇到的时候,将自己调开,就不怕秘密泄漏了。一座王府造价虽高,可跟金矿一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他眼中一亮,有些心动,口中却道:“那怎么好意思。”

郑裕察言观色,心中大定,暗忖:“贪慕享受,那就好办了。”他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面对李翔这般,也不疑有他。郑裕贪财爱享受,将心比心的认为世人皆如他一样。

“一家人,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就这么定下了。”他大手一挥,做铁板钉钉的架势。

李翔长叹一声,故作不经意的道:“还是七舅好啊,不像大舅,让我到这岛上受气。”

郑裕眼珠子一转,问道:“这是怎么了?兰屿岛你说的算,谁敢让你受气?”

李翔道:“还不是岛上的那些愚民,我先前去看看岛上百姓,看看他们过的怎么样,应该用什么法子治理此岛。结果整个部族的人一个个都冷脸相对,好像我杀了他们爹娘一样,用冷脸去贴他们的热屁股,你说可气不可气。”

郑裕跟着怒道:“这般愚民也太不知好歹了。”

李翔一脸郁郁道:“可不是……对了,七舅你知道谁是厉南靖嘛?好像听他们说什么厉南靖失踪了,是我们的原因,我才来岛一天,谁知道那个什么厉南靖是哪根葱,哪根蒜。”

郑裕心底一惊,见李翔依旧郁闷气愤,并不是存心将矛头指向他,遂道:“厉南靖这个人,我倒是知道一些。此人手脚不干净,经常小偷小摸的。十多天前,还在我的工地上做工。后来就不见了,跟着不见的还有一些装饰的古董瓷器。有人说是他拿的,但没有证据,也不好胡乱冤枉人,我也没追究。只是他有个弟弟认为是我们将他哥哥关起来了,老是纠缠不休。为了和气,我没跟他计较。”…,

李翔心底冷笑,这编故事是一套一套,明里表示不计较,暗地却指厉南靖偷窃逃跑,将他的失踪甩的一干二净。

他与郑裕敷衍聊天,眼光却不时的瞄向屋外,等着李逸风、桂仲明的音讯。

桂仲明大步走进了大厅,他在李翔耳旁轻声耳语,“一切如预料的一般,金矿已经控制,管事也如实招供了。厉南靖确实为郑裕所擒,让他押离兰屿岛,死活不知。”

李翔暗暗点了点头,继续跟郑裕愉快的聊着,说着说着,他将话题转移到了东宁附近的海盗上,突然道:“七舅,你究竟是怎么联系到八歧大蛇的……”

郑裕本对李翔已经放下了戒心,说话聊天,不在深思熟虑,害怕吐露马脚,骤然间听到质问,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一脸的惊愕,好一会儿才压下心中的忐忑道:“什,什么八歧大蛇,我没听说过……”他最初并不知郑明请的杀手是八歧大蛇。但八歧大蛇惨败东蚶岛,已经阄得轰轰烈烈,在东宁传开了。郑裕作为郑成功的儿子,也并非是蠢蛋,只是将心思都用在了邪门歪道上,联系上下,也分析出了郑明是请恶名昭彰的八歧大蛇刺杀李翔。一想到自己与八歧大蛇牵扯到一起,便觉得悔不当初,心中忐忑不安,让李翔这一逼问,一下子就慌了。

李翔冷声道:“看来逸风分析的不错,你的反应,一切都表明了八歧大蛇果然与你有关,你因为厉南靖发现金矿,意欲独吞,将他押出兰屿岛,害他在先,又勾结穷凶极恶的海盗意图谋害我在后,两笔账,我们一并算了。”

郑裕又惊又怒,拍案而起怒喝道:“好你个李翔,来人,我到要看看,今日谁敢动我。”

李逸风大步走进大厅道:“你的人已经让我绑了,身为英雄之子,却干如此给父亲蒙羞的勾当。拿你又如何?”他上前一把抓着郑裕,将他举小鸡似的提起来,丢在地上,向李翔抱拳道:“请小殿下指

李翔道:“将他压入大牢,通知雅美人,明日我要公审郑裕。”。)

第三十二章 紫禁城破

翌日兰屿岛府衙。

兰屿岛上的雅美人自幼群居在一处,他们的习性如同与草原的游牧民族,因为岛上的资源有限,他们唯有聚成一处,同心协力才能在世间生存下去。彼此之间,相互扶持,纵有矛盾,也如小孩打架,没有三分钟的仇怨。

一人之事,便是全岛人的事情,这上下一心,才能渡过各种难关。

厉南靖的失踪,早已牵连全族人的心,只因受到了族长的压制,才没有闹腾起来。

雅美人的族长一丈青长得魁梧粗矿不像是个女人,却有着女人的心细,东宁终究是郑家的天下,闹腾起来,等同造反,鸡蛋哪里磕的过石头,只能将一切担心往肚子里填。

昨日李翔的突然到访,让一丈青莫名其妙之余,亦燃起了些许期望。她不相信外人,但如果李翔不是有心帮忙,他完全没有必要亲自上门,跟她说厉南靖的事情。

现在她除了选择相信,也没有别的办法。李翔的突然到访,让雅美人都为一丈青而忧心,上前询问李翔来意。

一丈青如实告诉他们,顿时引来了一阵质疑,人人都表示李翔不可信。

不久之后,传来了要公审郑裕的消息,雅美人这才信了李翔的话。

这日一早,为了一看究竟,府衙四周聚集了近乎千名雅美人,他们都等着开庭审讯。

桂仲明瞄了外边一样,密密麻麻的都是人,府衙外拥挤不下,身手敏捷的人甚至爬上了周边的树,躲在树上看。忍不住惊呼道:“差不多有千人了,真想不到那厉南靖有这般威望。还好小殿下有先见之明,让丘辉领兵来维护治安,不然非出乱子不可。”

李翔道:“果然如传闻一样,雅美人的团结,比之草原部落,只有过之而无不及。郑裕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他有没有触及底线了。开审吧……”

李翔也没有什么官服,只是穿了一身较为隆重的衣服。坐在大堂上,桂仲明、李逸风分别站列左右,跟随李逸风的兵卒临时当了衙役,用新砍伐来的木棍充当着水火棍。

一丈青受到邀请在一边旁听,此刻她坐在椅子上,因为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心底紧张,双手死抓着扶手,坐立不安。

“带颜正、席立,上堂……”李翔威风凛凛的敲了一下惊堂木。开堂审讯。这开庭审案,对于李翔来说,还是生平第一次,不过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不成?十多年的电视剧可不是白看的,尤其是金超群主演的包拯那是多么的威武霸气。

他最先传召的并非是郑裕,而是颜正、席立。

他们两人是郑家的管事,一个负责工地,一个负责金矿的开采,李逸风那夜听到的两个管事便是他们。那夜李逸风虽然没有见到他们的真貌。还是利用声音。将他们辨认了出来。

颜正、席立落魄的带着枷锁来到了堂上,一个个面如死灰。

他们两人被下大狱,心中依旧存有一丝希望,郑家势力极大,只要有郑裕在,他们依旧有活命的机会。但是在押送他们审讯的时候,刻意的经过关押郑裕的地方,让他们知道郑裕现在自己都是过江的泥菩萨。已经没有力量救他们了,失去了最后的依仗。

其实这次的审讯。更像是作秀。

郑家人的恶,那是罄竹难书。而且证据确凿。他们能够无法无天,那是因为没有敢治他们,只要有人铁心了要处治郑家人,证据是一抓一大把,根本不需要像电视上那样,为了一个账本,一点证据,耗费心力的去分析,去掌握。…,

李翔只是用了一个小手段就让颜正、席立两人完全招供了。

他面对欲言又止的颜正、席立,猛地一拍惊堂木道:“还敢狡辩,以有人向我透露你们两人是此事件的主谋,是你们教唆郑裕向厉南靖下毒手,他本人也是你们处理的。厉南靖是死是活,你等还不如实招来?”

颜正、席立面面相觑,眼中先是疑惑不解,不可思议,随即一个想法同时出现在他们的脑海里,弃卒……

他们成了弃卒。

当日厉南靖发现了金矿,一个人找上了郑裕,希望能够换些钱给他弟弟买些补品补补身子。当时只有他们三人在场,三人看着金矿眼睛都直了。颜正最为奸猾,不动声色的套出了金矿的位子。

席立则恭喜郑裕即将坐拥金矿,大发横财。厉南靖生于孤岛并不知露天金矿石的出现意味着附近拥有矿床,直到听他们说起才明白,见郑裕有独吞之心,立刻道:“就算有金矿也属我们兰屿岛的,有钱一起赚,你们怎么可以独吞?”厉南靖这话说的极其愚蠢,不过这也跟他的出身环境有关,他们雅美人的食物什么都是共享的,万余人就如一家子。所以第一个想到的不是独吞,而是共享。

财令智昏,郑裕一听厉南靖意图从他口中夺食,眼睛都红了,趁着厉南靖不注意,一掌打在了他的颈部。郑裕身为郑成功的儿子,将门世家,也粗通武艺,一击便将厉南靖打晕了过去。

在郑裕的指挥下,两人将厉南靖捆绑起来,塞住嘴巴,当天夜里用麻袋运出了兰屿岛。

两人充其量就是一个帮手,怎么成了主谋?

危机之刻,自私心一起,立时明白郑裕是将他们卖了,将一切都推卸给了他们。

“冤枉啊,一切都是郑裕干的,我们只是帮凶,请大人明察。”

郑裕不仁,他们也不义,将郑裕的所作所为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可恶!”一丈青“啪”的一声,气急之下竟然抓断了椅子的扶手,起声喝道:“那厉南靖呢,他在哪?”她本就长得一脸凶相,此刻脸带煞气。格外吓人。

颜正、席立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吓得跪着远离这个母夜叉。

李翔也给一丈青这意外的举动吓了一跳,给了桂仲明一个眼色。

桂仲明上前道:“族长还请克制,若是控制不了情绪,就请出去,别捣乱公堂。”

一丈青哑了咬牙,重新坐了下来。

李翔帮着一丈青问了问题。

颜正道:“这个我真是不知,厉南靖是让郑裕带走的,我们一直在岛上。实在不清楚郑裕有没有将厉南靖杀了。”

李翔又详细问了情况,这才让人带上了郑裕。

郑裕被关了一夜,似乎并没有自我反省,依旧一脸傲气,指着李翔道:“我是郑家七少,你若敢动我,我兄弟几人绝对饶不了你。”他强壮着胆气,做出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其实心底是怕极了,虚张声势。打算借用郑家让李翔投鼠忌器。

李翔心底冷笑,他已经决定要办郑裕,就不在乎什么郑家不郑家了,惊堂木一拍。怒道:“府衙堂下无尊卑,见官不跪,咆哮公堂,来人,给我打二十板子……”

郑裕吓的后退了一步,脸上一片震恐。尖叫道:“你……”他敢字还没有说出来。衙役已经将他按在了地上,抡起水火棍重重的打了下去。…,

郑裕身骄肉贵,何曾受过这种罪,只挨了十六杖下,便昏了过去。二十杖打完,郑裕的脊背已经是血肉模糊了。

郑裕如此惨状,让一丈青等雅美人都大感快意,都相信了李翔在此事上会秉公处理。一个个亦为之高兴。

他们排外,并不是喜欢排外。而是一直都没有受到公正的待遇。

郑成功攻克台湾,郑经、陈近南治理台湾。他们的心神都放在了台湾上,兰屿岛岛小地贫,不堪发展,自然也就撇在一旁。后来陈近南离岛,郑家人作乱,兰屿岛也受到了压迫,他们本来就缺少与台湾的沟通,没有受到一点的好处,莫名受到压迫,自然对于郑家这股外来者充满了敌视。李翔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个

出面帮助他们的外人。

李翔让人用水将郑裕浇醒。

郑裕是不打不长记性,二十棍子一打,立刻服服帖帖的,不敢在有任何的放肆,一五一十的接受着审问。

颜正、席立已经将一切都招供了,郑裕做不了任何狡辩,如实的说出了一切。

李翔道:“那厉南靖现在在哪?是死是活?”他问道了最关键之处,这个问题不但牵扯着雅美人的心,还关乎郑裕的命。郑裕若杀了厉南靖,今天他便是决定饶过郑裕,这周边听审的千名雅美人都饶不过他。

郑裕道:“在我府上关着,我并没有亏待他。只是限制了他的自由……”他将厉南靖带到东宁,并非没有动杀他之心,只是狠不下这个心来。

坏人分好几种,郑裕的坏是因为他的贪,他的目的是为了独吞金矿,所以没必要将厉南靖杀了。同样的,他对李翔一开始也没有杀他的意思,只是打算利用郑聪将他赶走。只是计策失败,眼看到手的财富飞了,不得已才动了杀心。

李翔一拍惊堂木,断案道:“郑裕因意外之财,起了贪念,擅自囚禁厉南靖,本官特命你立刻让人将厉南靖送回兰屿岛,赔偿精神损失费五十两,囚禁六个月,以示惩戒。颜正、席立作为帮凶,囚禁三月。”

一丈青激动的跪在了地上道:“叩谢大人明断……”

李翔让人将一丈青扶起,再次一排惊堂木,道:“来人,将厉南锋带来上。”

厉南锋就在侧殿等候,将案情听在耳中,此刻被带出来,心服口服的跪在地上道:“厉南锋不识好歹,冲撞了大人,甘愿受到任何惩罚。”

李翔道:“依照律法,有冤当诉,私下逞能有什么用?本官念你救兄心切,也不与你计较,不追究你的额外责任,但你确实犯法无疑,律法之前,无人情可讲,打二十杖,以示惩戒。”

厉南锋无怨无悔的受了二十杖,他强忍着痛楚,再次叩谢李翔救兄大恩。

李翔走下大堂,笑着扶起了厉南锋道:“这是我应该做的,我还要谢你才是,若不是你,我也不会发现这兰屿岛还是一座宝山……族长,明日我抽空去你们村里,商议一下关于金矿的开采问题。这金矿是兰屿岛的,理当由兰屿岛上的居民最先开采。”

一丈青大感震撼,便是她见识少,也知道金矿能够制造的财富,见李翔那真挚的笑脸,深深一拜,道:“谨遵大人吩咐,一丈青代表我族人,再次谢过大人。”

李翔这才知道眼前这位彪悍族长的姓名,心道:“果然人如其名,人这么彪悍,名字也跟着彪悍。”…,

李翔让他们先行回去,这公审郑裕之后,他还有关于勾结八歧大蛇的私审。

一丈青拎小鸡似得将厉南锋扛在了肩上,给他屁股来了一下,惩罚他擅自行动。

看着脸都揪在一起的厉南锋,李翔忍不住莞尔一笑。

一丈青与一众雅美人欢天喜地的向山下走去。

离去之前,几乎所有的雅美人都对站在府衙门口的李翔弯腰施以他们族中拜礼。

“傅老!”随着人群的离去,唯有一人依旧站在府衙前的广场上,他道衣飘飘,背负长剑,挂着一个特大的酒壶,标志性的打扮,正是抵达东宁的傅山。

李翔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大喜着迎了上去,“真的是您老,伤好了,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在他心中,傅山如同半个师傅,传授醉拳时候的淳淳教导,让他深受感怀,是他在这个世界最亲近的人之一。

傅山见李翔这发自内心的高兴,心中一暖,道:“老夫云游天下,东宁却从未踏足。正好得知你随陈总舵主来东宁,一游之余,特来报个平安。昨日与陈总舵主一晤,才知道你竟然是大英雄李晋王的后人,今日见小殿下刚正不阿,大有晋王之风,实在是龙祖虎孙,天下之幸。”

李翔让他夸的不好意思道:“傅老别在夸我了,在夸下去,我可要飞上天了。对了,傅老从京师来,现在京师的情况怎么样?鳌拜还是在与康熙对峙紫禁城?”

傅山摇头道:“紫禁城已经破了,在我来的那一天,鳌拜亲率大军杀进了紫禁城。”(..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三十三章 拜师傅山

紫禁城确实被鳌拜攻破了,康熙在支持了一个多月,不得不承认在鳌拜面前,他依旧是个娃儿。

这人有专攻,康熙作为大清皇帝,自幼学习的是帝王之术。帝王之术,包罗万象,但跟领兵作战却挨不到边。古往今来的明君圣主,除了刘秀、李世民、朱元璋、朱棣等在战场上历练过的帝王,拥有超强的军事水准,其他的又有几人能够真正的上得了战场?

康熙的军事水平,鳌拜随便从麾下挑一个久经战场的将军,就能将他爆的死去活来,菊花残,遍地伤。

这倒不是说,康熙没有本事,他还是有点能耐的,只不过不晓军事而已。他存在的意义,就如那些不知兵的君王御驾亲征一样,这种御驾亲征就是做做样子,以君王的身份激励前线士气,鼓励三军卖命,真正指挥的还是那些将军。

康熙口才奇佳,蛊惑人心的手段层出不穷,让紫禁城守兵的士气一直呈现饱和之态,就连宫里的太监宫女也受到了鼓舞,帮助守军御敌。

士气用科学的语言解释是维持意志行为的具有积极主动性的动机,外在表现为勇气、耐心、操心三种心理状态,内在表现为自觉性、凝聚力和竞争心理三种心理状态。它的作用在于激发人们的体力、精力、能力等潜在的生理能量和心理能量。能够在短时间内激发群体的潜在能力,发挥出巨大的力量。

但是这种力量是有时间限制的,故而有“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警世名言。

康熙便是再出色的政治家、说客,也做不到永久的维持紫禁城守军的昂扬斗志,而鳌拜虽受困与京师,但手中握有雄兵四万,他的弟弟都统穆里马,亲信阿思哈。在得知他起义之后,在科尔沁草原笼络了蒙古部落,挥师两万突破了清兵的阻截。进入京师,让他又添两万强兵。

康熙这算是自取其祸,穆里马是鳌拜的弟弟,勇烈不逊于鳌拜。阿思哈是鳌拜一手提拔的战将,智谋在仅次于鳌拜的首席谋士济世。

康熙将穆里马、阿思哈调离京师,其意是断鳌拜双臂,好入手除去鳌拜,令鳌拜党羽因鳌拜死而失去主心骨。他没有料到李翔会逼反鳌拜。以致调离京师的穆里马、阿思哈,能够在第一时间响应鳌拜,壮了鳌拜的声势。

康熙的军事水平与鳌拜没得比,军队实力也相差甚远,只凭一座紫禁城抵挡鳌拜一月,已经非常难得了。*..*!书。吧*

鳌拜作为清朝第一将,能力实力摆在那里。勤王军一时间奈何不得他,不堪抵御的紫禁城。自然只有落陷一途。

李翔听了鳌拜攻破紫禁城。大为振奋道:“那康熙呢,小皇帝死了没?”

傅山道:“鳌拜纵兵杀入紫禁城,将那些反抗他的三大家族子弟尽数斩首,只是他搜遍皇城都找不到小皇帝,据说在紫禁城的御花园找到了一条极其隐秘的密道,通往北方。小皇帝一干人等从密道跑了。”

原来顺治有遗命传于康熙,告诉他中原可守。则守,不可守。退出关外,为了防止意外,他特地挖掘了一条从皇宫通往北方的密道,以作不时之需。康熙便是从密道中逃出京师的。

“可惜!”李翔一脸的遗憾,这康熙跑了,也就意味着鳌拜要败了。

鳌拜以一军对抗天下,最大的筹码即是康熙,只要康熙一死,他守住了勤王军的进攻。三藩以及反清义士,必然会趁势而起,到时候天下会再次陷入群雄逐鹿的局面,谁还有心思为康熙报仇?…,

那时鳌拜手握雄兵,居于京师要地,进可逐鹿天下,退可返回关外,能够效仿皇太极成就大业。

如今康熙跑了,他依然是清朝之主,能够振臂一呼,号令天下清兵,对抗鳌拜,鳌拜焉能不败?

傅山笑道:“事事哪能如此完美,小殿下劝说鳌拜、康熙敌对,让清廷内斗,为反清事业所做的贡献,当世之上,已经无人可比。更何况鳌拜还有六万大军,康熙想要灭了鳌拜,少说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小殿下这一计,不费一兵一卒,至少能够消灭数以二十万计的清兵,已经是非常不易了。”

李翔让傅山一口一个小殿下叫的别扭道:“傅老,您授我醉拳,我心中视你为师,您老一口一个‘小殿下’,让我浑身不自在,还是直呼我姓名吧。”

傅山生性洒脱,也不拒绝。

李翔关心京师情况,拉着傅山坐下,继续追问京师情况。

傅山一一作答。

清军经过奉天将军吴玛护与宁古塔将军巴海两败之后,已经领会到了鳌拜的厉害,不敢贸然进兵。

辽东将军达都聚集京师附近的勤王清兵,意图以众击寡,不与鳌拜斗智,步步为赢,步步推进。鳌拜连输六阵,他自以为计成,却不知中了鳌拜诱敌深入的诡计。

达都将勤王兵聚集在一起,人数虽众,但相互间参差不齐,缺乏配合,鳌拜看破这一点诱敌深入,在有利的地形中,利用强兵分隔清兵,消弱对方兵多的长处,扩大他们缺乏配合的弊端,正面利用战术再一次击溃了清兵,令勤王军损失惨重。

此战过后,勤王军不敢再踏入京师地界,一直在京师外驻扎等候援兵。鳌拜也没有继续出兵,将心思花费在紫禁城的攻防上,直至紫禁城破,康熙败逃。

李翔问起了赵良栋的下落,对于这位清初第一良将很是在意。

傅山遗憾的叹了口气道:“赵良栋敢作敢为,是个人物,只可惜为鞑子效力。他也被达都编入了勤王军中,而且是第一个看破鳌拜诱敌深入的人,不过他作为一个只有几千兵马的汉将,面对京师附近的一众满将,根本没有人在乎他的话。还将他赶出了军营,他一气之下,领着队伍直接离开了。所有的勤王军,也只有他实力没有受到多少损伤,取得了不菲的战绩。”

李翔将傅山知道的全部都掏了出来,对于京师的情况已经有了了解,心道:“鳌拜还有六万大军,还能够争取一些时间,我也必须加快步伐了。灭八歧大蛇是第一步……”

他让桂仲明、李逸风招待傅山,悄悄的告诉他们傅山的能力,希望他们能够得到他的青睐,指点两人一招半式。

李翔继续审问郑裕,挨了打,郑裕老实的就跟哈巴狗一样,将情况一五一十的招供了。

李翔想不到此事还要牵扯上郑明,登时有些傻眼,他本打算依靠个人之力,找出八歧大蛇将他们歼灭,让李翔之名威震海峡,助他更好的收拾群盗。事到如今却也不得不与郑经、陈近南联系了。想着能够到手的名望,却让他人分一杯羹,心底很不是滋味。一时间也没有行动,再想有什么办法,能够独揽全功。

夜幕降临,李翔走出了房间,决定明天就亲往台湾与郑经商议八歧大蛇一事。郑经待他不薄,他在兰屿岛拿下郑裕还有说词,若再台湾去拿郑明,那就等于打郑经脸。在公在私,这种事情都做不得。…,

听着四周鸣虫声,李翔发现月下傅山正在对月独酌。

“傅老!”李翔笑着迎了上去道:“这么晚没睡,是不是也让鸣虫声吵的睡不着觉?”

傅山微笑道:“道法自然,鸣虫之声,自然乐音,对我来说如若催眠之曲,哪会有睡不着的道理。我是在等你呢,一点私事,不想妨碍你办公……”

李翔正容道:“傅老这是太客气了,有话直说。”

傅山道:“当初我传你醉拳,盖因酒楼你醉打犬儒,所哼的歌,与我自创醉拳暗合。觉得是上天注定,由此缘份……接着你大事功成,便有心将另一套醉剑传授与你,助你防身。前日得知你是忠良之后,更坚定了如此念头。如果你不嫌老道我这套剑法拙劣,我便在岛上住上几日,授你剑法。”

李翔最先听了傅山传授自己醉拳的缘由,觉得有些啼笑皆非,他早就奇怪傅山为什么会莫名的传授他拳法,原来是这番原因,后又听他要教自己醉剑,更是大喜过望。他根基太浅,不论力量还是爆发力都有着先天性的劣势,靠一双拳头,就算知道对方穴道,也很难造成实质伤害,有剑在手,就不一样,任凭你硬功夫再好,以妙招借助利器,给你刺个对穿,保管你小命玩完。

醉拳如此高明,醉剑想必也是不差,学了之后,自保无余。

李翔心念傅山绝学传的爽快,自己也应该有所表示,当即拜道:“傅老连续授艺,早有师徒之实。如果傅老不弃,我李翔愿拜傅老为师,便是不答案,也要以师傅之礼对待。”

他其实并不怎么喜欢繁文缛节,但在这个时代呆久了,潜移默化也沾染了一些习性。对于礼节,有了新的认识。

傅山无偿传授他武艺,又是值得敬仰的奇人,如此人物称一句师傅,见面行礼,以表示晚辈对长辈的敬重,并不是“缛节”,而是出于自身的心意。

傅山先是一怔,笑道:“老夫早有此心,就怕不够资格。快快起来,老道这里不讲礼法,以后你我师徒相称,礼节什么的可以免了。”

“谢师傅……”

傅山突然低声道:“这附近可安排了暗哨?”

李翔一脸疑惑道:“什么暗哨。”

傅山脸色一沉,对着最前方的一颗大树,喝道:“那个贼子,偷偷摸摸的,还不现身……”(未完待续。。)

第三十四章 忍者的骨气!!!

傅山早在独自一人对月独酌的时候,便以察觉在府衙前不远的树上有三人静静的蹲着。【

]起初他不以为意,李翔贵为李晋王之后,身份非同一般,而且干了惊天动地的大事,防守严密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予理会。

李翔出来,与之闲聊,傅山隐隐觉得异常了。他感觉到藏在暗处的人,视线一直在他们的身上,视乎有心监视他们一举一动。

李翔自暴姓名,傅山更是敏锐的察觉暗出的人有着细微的意动,对于李翔这个名字特别关注,也就低声问了一句,见李翔压根没有安排什么暗哨,这才醒悟,暗处的那些人心怀叵测,并非是暗哨。

他怒喝一声,并没有换来任何回应。

夜风吹拂,树叶哗啦啦作响。

李翔极目往傅山眺望的黑暗处凝视,月光之下,除了隐隐约约瞧见的树叶影子,没有任何人迹。他知道傅山本领在当今世上是数一数二。虽未瞧见敌人,却也提高了警惕。

傅山冷哼一声道:“区区五行之术,尚未学到家,也敢在老道面前嚣张?”

他随手从地上捡起三枚石子,分往三棵树上激射而去。

小小石子在夜空中无声无息,但确如离弦之箭,发生一阵破空之音。

随着两声惨叫传来,两个黑衣人从树上跌落下地,一个人头着地,直接摔死,另一个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往山下滚了下去。还有一枚石子打在了树干上,发出了“砰”的一声,石子四裂开来。一道黑影,出现在了树下。

他的能力要高于两个黑衣人。在傅山激射飞石的时候,敏捷的察觉出了飞石的走向,先一步滑下树干闪避。虽然暴露了踪影,却避开了飞石的击打。

李翔借助月光与火光,看着树下的那道黑影,神色大动,对方一身灰色的衣服,全身上下都让类似于夜行衣的服饰包裹着,只露出黑乎乎的两个眼睛。虽然跟电视上的忍着有些异样,但还是能够看出对方是日本忍者。

他与日本全无往来,唯一的仇怨就是八歧大蛇……

“师傅,要活的,小心他口中的毒药,还有身上的火药……”他见傅山已经冲了上去,想起电视上的忍者都会在牙齿里藏毒,身上带着自爆的火药,不管是不是真的,防备一下总是好的。【

]

傅山没有应话。但心底却留了心,伸手去抓忍者。

堪久郎看着迎面来的老者,面罩下的脸庞惊疑不定。他出身伊贺的忍者村,是著名的中忍。一生执行任务六十八次,无一失败,以潜藏术最为舀手,是伊贺流位列前三的忍者。

他实在想不透,面前的老者是如何发现他的,老者的石子又急又快。分明是吃准了确切的方位。若不是他闪避的及时,必然落得与其他两名下忍一样的下场。

“八嘎!”堪久郎见老者只是轻飘飘的几步,便以抵达身前,来不及多想,大叫一声,双手甩出了六枚手里剑,打算先将傅山除去。然后撤退,以免他的存在。妨碍自己生擒李翔的计划。

傅山长袖一卷,那宽大柔软的道袍如一面坚固的盾牌。将手里剑尽数卷入袖中。

堪久郎抽出忍刀,忍刀刀面抹上了灰色的涂料。在漆黑的夜色中前不见影子。

傅山左手轻轻一抬手,手掌贴着刀面,五指成爪,准确的扣住了刀背,右手如风中飘絮,在堪久郎左右肩以及下巴处轻轻拂过,脚下一拌,将堪久郎绊倒在了地上。…,

府衙附近本就有护卫巡夜,他们见出了状况,同时赶到了近前。

李翔相信傅山的武艺,让他们去找余下的两名忍者,回来之际,正见傅山将堪久郎绊倒,上前将他舀下了。

堪久郎“嗯嗯嗯”的说不出话来,双肩向后凸,手臂以超乎常理的方位扭着,嘴巴大张,歪到了一边。

李翔这才发现,傅山先前那轻轻的一拂,竟然将忍者双肩以及嘴巴的骨头都移位了,双手嘴巴都不能动,便是有心寻死,也无能为力,暗暗心惊,心道:“师傅的武艺真是鬼神莫测,只是轻轻一拂,就卸了对方的骨头。”

“小殿下,除了傅老擒下的这个,其他两名忍者都死了。一个是摔死的,另一个滚下了山坡,摔断了腿,但他口吐黑血,应该是服毒自尽。”夜巡兵卒将情况汇报。

李翔心悸暗忖:“果然是忍者的作风,任务不成,即刻寻死。如果不是师傅手段高明,眼前的这位忍者只怕也是同样。”他让人将忍者全身上下都收刮一遍,从对方身上找到了火药、缝衣针、安眠药、毒药、手里剑、撒菱、忍刀、吹矢等等忍者用具,当然藏在口中的毒药也一并取了下来。

桂仲明得知有人窥视李翔,眼中闪现丝丝杀气,上前一脚,踹在了堪久郎的脸上,将他的脑袋踩在脚底,重重向下研磨着,喝道:“是谁派你来的?”

堪久郎嘴巴还没有恢复,说不了话,但眼中却充满了讥笑,嘲讽。他们受过严酷的训练,桂仲明这种审讯方式,实在太低劣了。

看着面前双眼充满死志的忍者,李翔犹豫了会儿,心道:“八歧大蛇的踪迹,就落在他身上了。只要从他口中探知消息,也就不用跟台湾分一杯羹了。只是忍者经过特别培训,想要撬开他的嘴巴,并不容易。”想着,他脑中浮现出一人,微微一笑,让人将堪久郎押了下去,道:“去将丘辉给我请来……”桂仲明虽说武艺高强,但心中存着仁义,他可以毫不留情的将堪久郎杀了,但做不到将他的肉一刀刀割下来虐杀他。他的性情如此,强迫不来。反之丘辉心狠手辣,手段残酷之极,字典里压根就没有心软一说,是严刑逼供的最佳人选。

他长长的吐了口气道:“如果不是师傅在此,徒儿怕是要着这伙忍者的道了。”

傅山轻笑道:“一些雕虫小技而已,起初我还以为是五行之术,现在看来只是一些皮毛。你也不必担心,这种伎俩太依赖地形地势,近不了身。你反应不差,又有醉拳步法防身,便是突然遇袭,也能应付的来。”

李翔大奇,想起傅山先前就说什么五行之术,这小日本将他们的忍者吹的神乎其神,到底有没有那么厉害也不知道,五行之术,却是闻所未闻,追问道:“什么是五行之术,难道跟日本忍术一样?”

傅山道:“所谓的五行之术,其实也就是变戏法,通过地势地形,以各种道具,施展奇门五行之术。就比如戏法中的攀绳上天,箱中失影一样,在神不知鬼不觉中消失。这算不上是五行之术,却是从五行之术衍生的一种戏法。真正的五行之术,可以通过任何古怪的手段,以瞒天过海的手法,凭空消失,凭空出现,隐藏起来无声无息,更难察觉。白莲教的妖人就常用这一套开迷惑百姓。我行走江湖的时候,就曾遇上一个妖人。他坑蒙拐骗,无恶不作。在追舀他的时候,用各种千奇百怪的手法招数,耍的我晕头转向。若不是他武艺不济,我还奈何不了他。你说的那什么日本忍术跟我遇上的五行之术差不多,不过技巧花样上就差远了。”…,

李翔心道:“小日本的忍术,不会也是从我们中国偷学去的吧?”他随意一想,也不去细究了,就算是也不奇怪,小日本从中国偷师的东西还少吗?

“小殿下……”得到传召,一脸横肉的丘辉大步从山下走了上来。

李翔将他的想法告诉了丘辉。

丘辉那眯眯起来的小眼,蓦然大睁,露出那双恶煞的眼珠子,眼中的瞳孔都缩到了一处,咧嘴笑道:“小殿下这可找对人了,十年前,我跟八歧大蛇打了一仗,吃了点亏。不过他们也好不到哪里去,自损八百。战后不久,我被一个黑衣人行刺,就是小殿下说的那类忍者。他给了我一刀,险些要了我的命……”他一拉上衣,胸膛露出又深又长的刀疤,从两乳之间,一直到肚脐,几乎等同开膛破肚。

“这一刀让我躺了差不多半年,那个刺客我本打算亲自审问,却让他服毒自尽了。十年来每当我瞧着胸口的这道疤,就不是滋味。小殿下今日给我这个机会报仇,我保证就算把王八羔子的嘴是铁打的,也要将他撬开,让他说话。”

他冷冷的笑着,眼中善者凶狠的光芒,渀佛就是一只饥饿已久的狼。

李翔让人将堪久郎带上来。

丘辉见忍者打扮的堪久郎,露出了残忍的笑意,道:“有必要那么麻烦吗?”他说了一声。

李翔还不知道丘辉指的是什么,丘辉已经从地上捡起了一块山石,一把抓着堪久郎的头发,往下一拉,让人扳开他的嘴皮子,对着那嘴巴猛地敲打下去,连续五下,堪久郎前面一排牙齿,硬生生让他全部敲断敲碎,道:“这样就不怕他咬舌自尽了。”

原来桂仲明担心堪久郎会咬舌自尽,在他的嘴里绑上了一块布。丘辉觉得麻烦,直接将堪久郎的前面的牙齿全部打断。

李翔见场面血腥,本能的皱了皱眉头。

丘辉却笑吟吟的将堪久郎带走了。

没到一个时辰,丘辉郁郁的回到了府衙,道:“一点也不痛快,我花样还没使出来,那胆小鬼就投降要招供了。”

李翔惊愕道:“你到底用了什么手段?”

丘辉轻描淡写的道:“没什么,就是用盏油灯,点上小火,将他的手指放在火上烤,烤熟了,撒点盐,倒点酱,逼他放在嘴巴里啃而已。”(小燕文学.xiaoyanwenxue.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三十五章 敌人在钓鱼岛

丘辉说的轻巧,但却让李翔心底发毛,俗话说十指连心,自古就有针对手指而衍生的酷刑,但那些酷刑与丘辉这一招相比,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以小火烤,不仅能够长时间持续不断的给人制造痛楚,从心里生理上给对方压力,最后更是逼着对方将烤熟的手指,当作肉骨头来啃,这种严酷的审讯方式,有几个人承受的住。

莫说被审讯之人承不承受的住,即便是李翔这旁听的“外人”都觉得有些心悸。将忍者交给丘辉审问,真是找对人了。

他让丘辉将堪久郎带上来。

堪久郎就如一条发了瘟的鸡,失去了任何精气神,原本严峻的面色一片惨然,被人拖进来之后,就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随着他的到来,李翔闻到了一股焦肉的味道,目光不由自主的落在堪久郎的手上,他的左右手的中指各失去了两个指节,剩下最后的一个指节并没有肉,而是咬碎了的指骨头。

李翔撇头不再去看,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堪久郎空洞的眼色眨也不眨,一句话也没有。

“哼!”丘辉看不过眼,冷哼了一声。

这一声冷哼,在堪久郎耳中意外的如同世界末日般的灾难,整个人缩成一团,跟一只小猫一样,身躯不断的发抖,答道:“堪……堪久郎,伊贺中忍,酒井忠茂手下的直系忍者,奉命来生擒李翔。”他说的是中文,而且语音非常的标准,就算是害怕到了极致,说话断断续续,还是能一字一句听的清楚。

李翔只是问了一个名字,堪久郎就将一切全部招供了,可见他心底的防线已经完全奔溃。

“伊贺忍者,酒井忠茂……”李翔脑中低念了这两个熟悉的称呼,问道:“德川幕府,服部半藏、酒井忠次跟你们什么关系?”

李翔对于日本的历史从来没有研究过,只是他读书的时候经常玩一些光荣公司出的系列游戏,其中《三国志》系列、《太阁》系列、《信长野望》系列,都是他的最爱。《太阁》系列与《信长野望》系列是关于日本战国历史的,尤其是《太阁》系列更是以游戏情节为上的游戏,或多或少能够通过其中了解里面人物的历史事件。

比如说魔王织田信长、猴子丰臣秀吉、乌龟德川家康等等人物,其中德川家康麾下最具名望的几人便包括了伊贺忍者服部半藏,德川四大天王之首的酒井忠次。

故而李翔以听说伊贺忍者,酒井忠茂,立刻就联想到了现在日本是德川家的幕府将军把持的时代,伊贺忍者中号称最出色的服部半藏以及与酒井忠茂相差一字的酒井忠次,都是德川家人,本能的问了一句。

堪久郎神色大讶,愕然的抬头看了李翔一眼。他本是忍者,不露任何表情,但在丘辉的辣手下,已经将他打回了原形,变得软弱不敢怀有抵抗之心的背主囚犯。

李翔瞧着堪久郎的表情,心中一动,暗忖:“真给我猜对了?”他装作不耐烦的道:“快说,不然再让你享受一个时辰烤手指的滋味。”

堪久郎打了一个寒碜,忙道:“德川幕府是我们伊贺忍者侍奉的对象,服部家是伊贺三首领之一,‘半藏’是服部家用来代代相传的名号,在很多年以前,二代半藏服部正成率领伊贺忍军为初代幕府将军家康大人效命。不过只是传了三代,服部家现在转为武士,已经脱离忍者了。酒井忠次是我家主酒井忠茂的先人,酒井家为德川幕府立下了赫赫功绩,传到忠清这一代,已经是德川幕府第一大老,掌握着德川幕府的实权。”…,

李翔努力消化堪久郎说的话,这个忠清,应该是酒井忠清,是酒井忠次的后人。日本的官职与中国不同,他们人数不多,地域又小,管理起来并不复杂,官职翻来覆去就是那么几个。他们的天皇是摆设,幕府将军才是皇帝,将军之下,大老地位最高,相当于中国王朝的宰相。

好一会儿,李翔抓住了其中错综复杂的关系,问道:“酒井忠清是你们酒井家的家主,德川幕府的大老,那么酒井忠茂与酒井忠清是什么关系,他们两人与八歧大蛇又有什么关系?”

该说的,不该说的堪久郎都说了,现在也没有了顾忌,道:“忠茂大人是忠清大人的弟弟,忠清大人把持着幕府的大权,他不满家纲将军软弱,崇尚你们唐明文化,意图改立天皇后人接任幕府将军职位,将大日本发展成第二个荷兰。忠茂大人深受感动,提议效仿西方人组建一直私掠船队,为大业获取金钱,也就组建了八歧大蛇。”

忍者分为上忍、中忍、下忍,其中上忍地位虽高,但却是智囊忍,也就是出主意的,忍术大多平庸,中忍反而是忍术最高明的忍者,堪久郎是伊贺中忍,是酒井忠茂的近身护忍,左膀右臂。酒井忠茂做事的时候,都不会瞒着他,所以知道的特别详细。

李翔总结前后,想明白了期间的林林总总,十之**是酒井忠清这个大老实权在握,起了反心,想要废掉德川幕府,自己掌权。

其实李翔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事实并非如此。

日本是一个很古怪的民族,他们绝大多数人有着强烈的侵略性,崇拜强者,藐视弱者。所以根本不存在什么道德仁义,就如畜生一样,下克上,父子相残等等事情可以视为家常便饭。

酒井忠清就是其中极端的人物,他盲目的信奉日本的强大,觉得大日本民族天下第一,完全有能力,争雄天下,与四周的国家抗衡,成就辉煌。其实拥有这样想法的日本人绝不再少数,万历时期,日本猴子丰臣秀吉就自不量力的将灭明,定为国策,制定了十年三步走的计划:第一步,三年之内灭亡朝鲜,第二步,五年之内灭亡明朝,迁都北京,第三步,进军安南等国,灭亡印度,称霸世界。

这是个可笑而疯狂的计划,但当时的日本第一人丰臣秀吉恰恰就是这么想的。抗倭援朝一战,明军将日军全歼于朝鲜境内,让井底之蛙的日本认识到了厉害,也打醒了日本,让他们暂时安份了。但是作为一个人,你宁可相信芙蓉姐姐是漂亮的,也不能相信日本能够老实。

丰臣秀吉因为对日失败,丢了性命也丢了江山,德川家取得了天下,三代将军德川家光就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物,他继任幕府将军之位后,大展手脚,修订武家诸法度,对诸侯施加参勤交代为义务的规定,垄断长崎贸易的利益,强化天主教压制,并且完成了锁国政策,有心一争天下。只是死的早,他心中的宏图还未来得及大展,就去见阎王了。

明朝大儒朱之瑜铁骨铮铮,反清无果,不愿意生活在清朝境内受到鞑子的奴役,剃发易服,一个人渡海全节,在海上漂泊了十多年。日本国副将军德川光国非常的喜欢汉人的文化,将朱之瑜请到了江户担任国师。在德川光国影响下,日本学者、达贵也纷纷诣门求教,或执弟子礼,或听其讲学。从此,朱之瑜往来于江户、水户两地,公开讲学,形成了一股学汉文化的风气。四代将军德川家纲历史上评价他智力不高,虽不知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但他也喜欢汉文化,并没有他父亲那野心。…,

雄心勃勃的大老酒井忠清,遇上了德川家纲、德川光国两个“没野心”的正副大将军,便觉得自己的拳拳爱国报国之心,无法施展,于是就起了仿效镰仓幕府在源实朝遭暗杀的结果,打算从京都迎立有栖川宫幸仁亲王,也就是天皇之子,立他为大将军。

他没有争权的野心,有的是偏激可笑的大日本第一的念头。

酒井忠清安排酒井忠茂创办八歧大蛇除了为了给他的大计敛财,还有以战养战训练死士。为了提高日本的科技,他特地走关系,花金钱从荷兰购买当世最先进的火筒,通过八歧大蛇送往日本。途中意外被劫,坏了酒井忠清的大计,也导致了酒井太一的死。

酒井忠清如此古怪的心思,李翔作为一个正常人是无法猜到了。

不过猜不猜得到已经不重要了,他知道了最重要的事情:八歧大蛇是一个官营的海盗团,幕后的黑手是日本的大老酒井忠清。

李翔不知还有什么要问的,想了想道:“这些消息对我没什么用,这样吧,我们来做一个游戏。现在我的心情很不好,需要你说些让我感兴趣的事情哄我开心。我开心了,满足了,就放了你。如果你不能让我满足,哼哼,那便将你交给丘辉,让你再次尝尝烤手指的味道。”

堪久郎惊惧的瞄了丘辉一眼,急道:“忠清大人为了提升我大日本的技术,从荷兰花重金买了他们的火筒,意外让东蚶岛的人抢了去。火筒对他们很重要,忠茂大人已经向忠清大人求援,他们准备好一切后,一定会攻打东蚶岛的。还有我知道八歧大蛇的藏身之处,他们藏在钓鱼岛上,我可以带你们去。”

李翔莫名的听到八歧大蛇在钓鱼岛,眼睛登时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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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将日寇赶出钓鱼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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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后世中日的钓鱼岛之争,李翔如何不清楚?

在事发之后,还多次愤青的在各大网站上表达自己的愤慨之情。那时候作为微不足道的沧海一粟,他能够做的只有这些了。

想不到在数百年前,一群由日本政要暗中建立的海盗团,已经藏在钓鱼岛作威作福了。

这岂不是老天爷给自己一个报仇的机会?

他详详细细的问清楚钓鱼岛的情况,以及大致动向,心中有了分寸,让人将堪久郎押下去,好生看管,不让他动寻死之心。

处理好堪久郎的事情,李翔先接见了负责开采金矿的土地专家,了解一下金矿的含量以及分布情况。

这个时期并没有先进的仪器,靠的是丰富的经验以及土地的测量。根据专家的预判,兰屿岛上的金矿是一个中型矿床,但拥有不菲的金矿储藏量,足够岛上的居民开采整整十年之久。

了解了金矿的一些细节,李翔如约前往雅美人的村庄跟他们商谈金矿开采的问题。

李翔再次踏入雅美人的村里,时隔仅是短短的一二日,他受到的待遇与上一次相比,有着天差地别。

上一次来,整个村子里的百姓,对他避如瘟神,以不善的目光远远的躲开,若不是一丈青身为族长,出面与之接洽,连说话的人都找不到。现在却不一样,他惩治郑裕的事情已经传开,被囚禁的厉南靖,也在今日一早,返回了族里。

一丈青在族中宣布李翔是他们雅美人的朋友,民风淳朴的地方民族对待朋友是非常热情的。他刚一踏入村庄里,立刻受到了热情的款待。

四周工作的雅美人纷纷放下手中的事物上前行礼问好,他们的礼节并非是汉人的作揖。而是将双手交叉在前胸,然后躬身弯腰,方式不一样,意义却是相同。

李翔不断的应付四周的雅美人热情的招呼,以至让人群堵在了村口。好长时间也走不了路。

这太冷淡,让他纠结。太热情也并非是见好事。

最后还是一丈青领着一个消瘦的中年的男子解了李翔的围。将他带到了家里。

一丈青虽然贵为族长,可居住的地方与族中人一样,也是寻常的地下屋,并没有因为特殊的身份而多一寸土地。

李翔还是第一次走进雅美人的地下屋,只觉得在这越来越热的夏日里,他仿佛身处空调房一样,非常的凉爽舒服,笑道:“这地下屋意外的清爽,让我都有想法住进来了。”

一丈青豪爽的道:“只要大人愿意。我立刻安排人掘土,给大人做屋子。我们雅美人的地下屋以防风为主,但是夏天凉快冬天暖和,保管住的舒服。”

李翔这才知道地下屋真正的用意是防风的,雅美人居住在背山面海的海滩上。四季受到海风侵蚀,偶额还会遇上台风。台风威力席卷天地,一般构造的木屋能够轻易的将他们拔地而起。将屋子建造在地上,借助大地的力量抵抗强风。

古人或许在科技上弱于后世,但生活上的智慧哪里会比后世人逊色半点。

“这就是我男人……”说着,一丈青一把将身旁的瘦弱中年男人拉到近前道:“还不向大人道谢,要不是大人,你这一辈子都回不了家了。”

李翔其实一直在关注着一丈青身旁的中年小男人,觉得他可能就是受到无妄之灾的厉南靖,但心底又觉得不太可能,彪悍的一丈青,应该配一个彪悍的大男人,而不是一个瘦弱小男人。…,

但事实证明配美女的往往是野兽,而娶野兽的往往是小男人……

“谢大人救我。”厉南靖一脸的老实相,说话轻轻柔柔的,一看就知道是一个老实人,难怪发现了金矿第一件事不是想着藏起来转手卖钱,而是老实的将金矿给郑裕,让他给弟弟换些补身子的药材。

李翔从怀中拿出一瓶跌打药递给了厉南靖道:“这是我师傅调制的跌打药,对于硬物造成的皮肉伤很有效。给你弟弟擦上,不要五天,保管他能够活蹦乱跳的。”

厉南靖激动的接过瓷瓶,喜道:“谢谢,谢谢大人……”他不断的道着谢,显然将弟弟看的比自己重要的多。

李翔先与一丈青商讨着关于金矿开采的问题,以及工钱的分配,达成一致之后,又聊到了地方的政治。

李翔告诉她兰屿岛现在已经跟郑家毫无关系,他将从东宁请来大夫,在村里开药店,并且还会邀请经验丰富的专家传授种植稻米以及晒海盐的技术,改善族里的生活,给兰屿岛例行改革,让他们生活的更好。

不过相对的,他们也要做出适当的改变,比如纳税,接受合理的管制等等。

一丈青并不太懂这些,但这种改变的好处她是知道的。在很多年前,台湾让荷兰人占据,成为殖民地。荷兰人只是利用台湾海峡这个中转站给他们创造东西货运的贸易,对于当地人的生活不理不问。那时的台湾,远不如他们兰屿岛。但是郑成功驱逐荷兰人之后,对于台湾进行了改革。尤其是郑经东渡,陈近南总理台湾政务//最快文字更新.shumilou.无弹窗无广告//,更是让台湾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台湾经过改革后的改变是有目共睹的,一丈青有台湾为例,对于李翔的改革,完全不排斥,甚至可以说是一拍即合。就连李翔希望将府衙安置在村落中,也一口答应了下来。

便是因为郑裕一事,一丈青这个族长对于李翔产生了信任,才会如此好说话。

郑裕被囚一事,在东宁传开之后,也闹起了一阵风波。

郑经为难的夹在中间,一面是兄弟,一面的郑克臧、陈近南。但错在郑裕,他还是偏向郑克臧、陈近南的,郑克臧道:“叔父们便是认为律法对他们无效才会屡屡就范,世兄严惩七叔父,可以视为杀鸡儆猴。让叔父们知道律法面前人人平等,让他们不敢再做违法之事。”

郑经让郑克臧说服了,为了避开几个兄弟,直接来了一个告病修养,让郑克臧监国。

郑克臧岁数不高。但他早在十一岁的时候就体现出了治世才略,那年郑经意外病倒。十一岁的郑克臧代为监国。将事情处理的井井有条。从那以后,郑经就多次做甩手掌柜锻炼郑克臧的能力。

虽然郑克臧今年才十六,但却有着丰富的治国经验,而且在贤名上由胜郑经这个父亲,郑经让郑克臧监国已经能够做到不存任何心事。

郑克臧谦虚有礼,在监国之后,立刻修书给李翔,表示友好,希望能够一同努力。争取早日放回大陆,字与字还隐隐透露对他秉公执法的佩服。

李翔当即回信,先是叙旧,然后通过他往兰屿岛引进各位方面的专家,改善雅美人的生活环境。

他一面入手处理兰屿岛的政务。对于八歧大蛇与将兰屿岛发展成海盗窝一事,并没有拉下。…,

八歧大蛇经过上次与东蚶岛一战,实力大损。现在正往日本调兵,打算从东蚶岛手上夺回火筒。李翔觉得要干就干一票大的,等他们将兵马聚齐了,在聚而歼之,所以暂时按兵不动。

至于后面一事,李翔已经在无人的兰屿岛南半岛的十里沙滩上建造码头,造酒馆,从八歧大蛇那里取来的各种货物宝藏已经通过郑克臧、陈近南提供的便利渠道转手换成了现金与粮食。

现金与粮食是海盗最需要的两样物资,只要有足够的现金、粮食就不愁吸引不了海盗的光顾。因为黑市还没有足够的名声,吸引不了豪商的入主。为了扬名,拉拢生意,先由他来担任大金主,购买海盗的货物。

海盗的货物来路不正,别指望能卖多少价钱,洗白后转手到市场上依照市场价贩卖,仅是这简单的差价就足以让他赚个盆满钵满。根本无需担心亏本的问题。

只要海盗卖过几次,熟悉了,商人看着有钱赚,也就会跟着涌入,李翔的计划自然就实现了。

不过要想让海盗放心可不容易,好在他们结识了东蚶岛的阮春雷,跟他们约好了。

在黑市开张的那一日,阮春雷带着多年来的积蓄前来捧场。因为得罪了八歧大蛇,短时间内他们决定不在出海掠夺,在东蚶岛上自耕自用。不过岛上物资有限,不足以维持所有人的生计,需要囤积大量的粮食。

多年来的海盗生涯,阮春雷也聚集了不少无法脱手的好东西,一股脑都拿了出来。

李翔没有那么多钱粮,先将手头的钱粮都交给了阮春雷,让他等上一日,只是在台湾赚了一圈,以低于市场价少许的价格卖出去,回来就给阮春雷结算清楚,而且赚了至少四成的份量。

李翔看着白花花的银子,笑得合不拢嘴。

这黑市确实是暴利,难得陈近南会想到这么一招,估计他早就打算用这个办法为台湾聚财,只是要顾忌那些受到威胁的商人,担心信誉受到影响,因小失大,迟迟没有动手。

李翔不同,那些大商肯定不会来兰屿岛,跟他们扯不上关系,不用顾忌他们的感受。

海盗消息非常灵通,随着阮春雷的第一笔生意达成,已经渐渐的有人知道了兰屿岛存在这么一个黑市,个个都有了想法。

他们在大海中抢掠,因为无法转手的东西,几乎可以堆成山,如果真有这么一个销赃的地方,对于他们来说绝对是福音。

只是……真的可信嘛?

为了验证,他们零零散散的派人来岛上出售一些少量的值钱的货物,李翔来者不拒,一并收下。

通过与阮春雷的交易,他已经赚取了大量的运转资金,完全能够撑的住场面。随着交易的成功,海盗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交易量也跟着增多,个别胆子大的,已经成了岛上酒馆的常客。

不外卖的各种美酒,就如脱光衣服的美女,诱惑着海盗们的胃。

转眼半个月过去,不论是雅美人的改革,还是海盗窝的发展都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这天李翔得到了一个消息,八歧大蛇的海盗团已经出动,目的东蚶岛。

..

..

第三十七章 定计

航海图平摊在桌上,李翔、桂仲明、李逸风、贝克利、丘辉围在桌子的四周。

李翔双手撑在地图的两脚道:“屁话我也不讲了,于公八歧大蛇危害一方,无恶不作,手段之残酷,令人发指,剿灭他们是替天行道。于私,他们这伙人横行海峡十数年,所积累的财富数上一天也数不完,将宝藏取来,少不了大家的好处。”

他前一番话是对桂仲明、李逸风说的。他们是忠义之辈,对于八歧大蛇这类的恶徒有着本能的仇视,后面一句是对丘辉说的,他并非李翔的亲信,手上的兵也不是李翔的兵,只是暂时归李翔管制,要想他们真心实意的卖命,需要一点甜头。至于贝克利,他是一脸的不在乎,只要能跟着李翔学习枪法,让他干什么都成。

果然,李翔这话一说桂仲明、李逸风两人眼中露出了凌冽的杀气,丘辉无所谓的表情也露出了兴奋嗜血的光芒,就算从良了,他那一身爱财嗜血的海盗脾性,依旧未曾改变。

李翔指着地图道:“八歧大蛇实力不弱,初步估计,这一次他们动员的兵力在一千五百左右,东蚶岛的兵力在一千上下,加上我们这一千多号奇兵,在人数上占据优势。八歧大蛇表面上是海盗,背地里却是军队,有着严谨的纪律与精良的装备,个人亦有足够的勇悍。我认为正面交锋,就算能够取得胜利,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局面。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仗,我们不能打。八歧大蛇强悍,东蚶岛也不是软柿子。他们做足了准备,还有火炮这种利器。怎么样也能抵挡一阵子。我觉得应该趁着八歧大蛇打东蚶岛的机会,先以优势兵力踹了他们的老巢,断了他们的后路,然后在与东蚶岛的人合力对付八歧大蛇。你们觉得怎么样?”

桂仲明道:“《孙子兵法》云:兵之形,避实而击虚。先断其后路,然后围而歼之,让他们走投无路,小殿下高明。”

丘辉擦拳磨掌叫道:“就该这么打,只有这么打才能真正的端了八歧大蛇的老巢,让他们没有时间转移宝藏。”他战未打。一双眼睛已经盯着那些宝藏不放了。

李翔也不以为意。这筷子还有长短,何况是有血有肉的人,贪财爱财并不犯法。

李逸风、贝克利也没有异议。

李翔拍板道:“既然没有异议,就这么定了。不过我觉得就算八歧大蛇此次出动一千五百的兵力,也没有到倾巢出动的地步。他们在岛上应该还有一定的军事实力。钓鱼岛不小,为了防止他们事先警觉,做足了准备,我们还需想点别的什么办法。”

李逸风手指着台湾基隆港到日本的界港、江户港两条航线道:“这两条是东宁通往界港、江户港的重要航线,从地图上看明显绕了一圈,远远避开了钓鱼岛、赤尾屿这些地方,是因为商船大多都载着重物,吃水很深。而钓鱼岛、赤尾屿这些海岛附近存有大量的暗礁,商船往岛屿附近航行有触礁的危险。大多数商队都会选择绕过钓鱼岛、赤尾屿这些海岛。走些远路确保安全。但据我所知,也有一些小商队贪快,占着吃水浅的便利从钓鱼岛、赤尾屿附近笔直而行,穿过暗礁群前往界港、江户港。我们可以佯装成小型商队,以商船逼近钓鱼岛,然后佯装触礁。上岸休整。他们为了确保巢穴不会倍发现,不会与我们为难,只要我们上了岸,即可利用人数的优势兵分三路,一路以大军直冲对方巢穴,另外两路分别占领岛上的明暗两处港口,毁去他们的船只,将他们困死在钓鱼岛上。”…,

李翔精神为之一阵,双手一拍,笑道:“好办法,就这么打。”他顿了顿道:“我去准备商船,诸位调集兵马备战,商船齐备之刻,就是兵发钓鱼岛之时……”

**********

浩瀚无际滚滚海水蹦腾东流。

六艘中型商船高扬着风帆,缓缓驶向钓鱼岛。

李翔拄剑卓立在商船前段,壮丽景色尽收眼底,正是日出东方之时,炫丽的红日于东天际晃晃上升,视乎在预示着他人生之路,便如这东升的朝阳,正走向辉煌。

讨伐八歧大蛇,这是一场双方兵力加起来不到五千的战役,跟历史上那些十几万的大战相去甚远,但是对于李翔来说却有着不可估量的意义。

没有一个人喜欢寄人篱下,李翔作为后世人,有着得天独厚的心思,更是如此。

他要摆脱这一切,需要在有限的时间里聚集一支属于自己的军事力量,在得到力量之前,他还需要拥有着强大的名望支持,歼灭八歧大蛇就是取得名望的最佳机会:八歧大蛇纵横海域十数年,无人奈何的了他们,便是东宁与日本两个国家多次围剿都是无果,反而被耍的团团转,连影子也瞧不见。只要自己能够歼灭八歧大蛇,必将一战成名,成为东海一代的风云人物。

所以,这一战,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只是……

李翔想起现在的局势就觉得有些头痛。

“翔儿,可是在为接下来的战役担心?”傅山轻飘飘的来到了李翔的身侧,以李翔的六识竟然完全没有察觉他何时出现的。

李翔忍不住苦笑,却已习惯了。

傅山本不应该出现在船上,只不过他从堪久郎的口中得知酒井忠茂是柳生新阴流的传人,日本第一剑术家柳生十兵卫的徒弟,得到了柳生新阴流的免许皆传,学会了所有奥义,是日本著名的剑术家。

傅山游历天下,行医救人,惩奸除恶,数十年来,长剑之下诛杀奸恶之徒,击败各地名宿数不胜数,唯独没有与日本剑术家比试过。他曾听说二刀流,无刀取乃是日本绝技,很是了得,动了见识一下的想法,也就一并来了。

李翔摇头道:“并非如此,有心算无心,这场仗是没有理由输的。我是再想什么时候能够杀回大陆,接下来的天下走向又会怎么样?”这个问题其实在李翔心中缠绕很久了,因为他的出现,历史已经不是他所熟知的那段历史了。

鳌拜的反叛,紫禁城的落陷,康熙的败逃,三藩的坐山观虎斗,一切的一切都与他脑海中的历史相差太大,完完全全脱离了掌控。

现在他甚至不知道康熙还会不会力主削藩,三藩还能不能乱起来。

傅山道:“习武之道,在于繁简。直来直往的招式容易让人看穿,远不如变化多端的招式。但随着境界的提升,繁杂的招式反而成为了累赘,不如简单的招式好用。可如果两个武者,他们境界相差无几,简单的招式对彼此就起不了作用了,又须以高明多变的招式因对。天下之事,万法归一。虽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但想得太多也未必就是好事。不如化繁为简,向着目标冲刺,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哪怕历经千难险阻,也誓不回头。”

李翔如醍醐灌顶,笑道:“师傅教训的是,是我想太多,太计较得失,反而陷入了自己布下的陷阱。”…,

李翔最初计划是三藩反,借助三藩造成的动乱,号召天下义士反清。现在历史变的不可预测,让他失去了最大的依仗,觉得有些患得患失。

经过傅山一点,他想通了,在乎那么多做什么,反正自己已经走上了反清的道路,哪里还管得了吴三桂、耿精忠他们反是不反。他们要反更好,不反就连他们一起打,一起灭,反正都是属汉奸的,还用得着对他们客气?

如此一想,李翔心结解开,大感畅快。

傅山拔出了剑,道:“这几日我传授你醉剑,发现你的身手比起当初灵活许多,可见你在勤练之余,身体的素质也跟着得到了提升。为师这把水影剑是当世名家以精铁用百炼钢的锻造手法,反复锻打一百余日,造成的宝剑。不敢说削铁如泥,吹毛断发,却也是当今世上少有的神兵利器,你拿着防身。”

李翔大喜,接过了他递来的长剑,水影剑较一般佩剑要长上一分,其薄如翼,拿在手上却意外能感受到剑的重量。此剑剑如其名,剑身水影串流,光彩琉璃,状似无痕,却能感觉到它在手中冰凉的触感,左右随意舞动,剑锋彷如锐利的天剪,将空气当作纱布剪开,碧绿的剑锋如水影一般,划过一道炫丽的色彩,“好剑……”

他现在的配剑是从铁匠铺买来的钢剑。铁匠铺里的钢剑采用的是灌钢工艺,以数量为上,只要有钱,要几把有几把,而百炼钢却是用精铁千锤百炼的敲打成钢,同样是钢,质量却是天差地别。更别说是打造了百天,堪称千炼的水影剑了。

他也不跟傅山客气,道谢笑纳了,同时将自己的钢剑给了他。

傅山毫不以为意的收下,以他的武艺来讲,好剑差剑区别并不大,他道:“为师现在临时传授你几招简单的杀敌武技,以免在战场上被逼得手忙脚乱,伤了自己。醉剑,在你没有进入一定的境界之前,并不适合在战场杀敌。”

他脸色一变,长剑一挥,剑势不在潇洒飘逸,一招一式,充满了杀伐之气,快准狠。

时近正午。

“前面就是钓鱼岛了……”

李翔正好将傅山传授的七路快剑学得有模有样,即得到抵达钓鱼岛的消息。(..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三十八章 疲敌战术

钓鱼岛,丛林深处。【

]

酒井忠茂手中握着名刀“名物观世正宗”,独自一人进行着剑术修炼,从最基本的一刀两断、斩钉截铁、半开半向一直练习至柳生新阴流的奥义,添截乱截、无二剑、神妙剑。

他的招式并不繁杂,但一刀接着一刀,简单直接,深得快准狠之精要。

柳生新阴流最初由爱洲移香斋创立,叫做阴流,战国时期,日本剑圣上泉信纲在阴流的基础上开创了新阴流,柳生宗严习得新阴流奥义之后,又开创了柳生新阴流。经过三代修改,传至柳生十兵卫这一代柳生新阴流已经是日本第一流派,柳生十兵卫更是继任上泉信纲、宫本武藏之后公认的剑术第一人。

酒井忠茂师从柳生十兵卫,尽得真传,一身武艺,便是在日本也是鲜有敌手。

“忠茂大人,有一只商队触礁了,停泊在岸边休整。”中忍断藏从树林中闪出,单脚跪伏于地,以最快的速度向酒井忠茂传达了消息。

酒井忠茂熟练的将观世正宗收入鞘中,道:“有多少艘船,多少人。”

断藏道:“六艘船,只有三十多人登岸,其余人都没有下船。”

酒井忠茂不动声色的道:“我们岛上只有不到三百人,没有办法将他们全部杀了。为了避免泄露行踪,让我们的人小心一点。钓鱼岛上没有什么物资,连淡水都极少。他们冒着触礁的危险走近路,赶着时间,不会逗留太久,将船修好就会离去。”

酒井忠茂当初选择八歧大蛇的地址时。煞费苦心。他知道他所干的事情天地不容,不论日本还是东宁都容不得他。藏身之地就显得格外重要,一切以隐蔽为主。东海台湾海峡附近的岛屿虽多,但真正符合他要求的没有几个。有资源的无人岛,经常会有人出没,或是渔民休息,或是上岛取水,采集水果,无资源的无人岛物资运行又不便利。

钓鱼岛是东海、台湾海峡这两处广阔海域唯一一处符合标准的地方。岛上淡水极其稀少,又林木丛生,四周暗礁极多,几乎不存在外人入岛的情况。此岛位于台湾、日本两地中部,即便是有商船经过也不会引起怀疑,能够利用商队神不知鬼不觉的将淡水、食物等物资送上岛来,维持岛上生计。十余年来,从未让人察觉。类似于商船触礁在以往也有发生,但秉着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做法,大多皆由他们离去。【

]只有个别意图入山的多事人。才会受到性命之忧。

断藏并不多话,一转身消失在树林中了。

酒井忠茂继续他的剑道修行,在断藏离开不过盏茶的功夫,钓鱼岛的上空突然传来了一阵“呜呜”的号角声。

号角声此起彼伏。声传四方。

酒井忠茂脸色骤变,这是遇敌的号角,而且号角传达的意思是大军来犯……

他联想到触礁商船,心中升起了不详的预感,当机立断,快步穿过树林。来到一处岛上的议事厅外。敲响了议事厅外的一口大钟。大钟纯铜打造,声震四野,能在短时间内彻响整个海岛。

这鼓声一响,意如集合,将全岛之兵,聚于议事厅外。

日本与中国是近邻,国之文化大多由中国传入,兵法亦是其中之一。战国时期。第一名将武田信玄即以《孙子兵法》中的风林火山为旗帜,征战疆场。而日本将领行军作战的风格与中国很是相近。讲究战术策略,并非是一群不知兵的匹夫。…,

酒井忠茂出身名门。除了学习剑术,兵法也是自身的必修课。不但精于剑道,《孙子兵法》、《李卫公兵法》等等兵书,翻的也不少,有点军事能力,他看出了敌人是有备而来,以商船作为掩护,不动声色的派人登岸,然后趁机一拥而上。

如此做法,一可以让他们掉以轻心,二可以扬长避短,抢先登岸,避开商船无法海战的不利因素,也免去了登陆战,充分的发挥人数的优势。

对方面面俱到,若己方仓促应战,兵力分散,必败无疑。与其这样,不如将兵力聚集一处,做足准备,以逸待劳,等候对方杀上来。

酒井忠茂在这般情况下,做出了最正确的决定。

**********

李翔兵分三路杀上钓鱼岛,一路冲锋,却不见任何人影,若不是那预警的号角声以及震耳欲茸的铜钟声响,他几乎要怀疑让堪久郎这个忍者耍了。

李翔等人是往山上冲刺,傅山却轻飘飘的先前行走,好似闲庭信步,悠哉悠哉,速度意外的不慢,紧紧的跟在李翔的身侧。他目光四顾,落在两道林木中被踩弯的青草上,道:“贼寇都往上山跑了。”他行走天下,这辨认步伐踪迹的江湖经验还是有的。

李翔突的一笑道:“有点意思,看来,我们这个对手,还不简单呢!”他停住了冲锋的脚步,已经明白了酒井忠茂的用意,下令兵卒停止冲锋。

丘辉正打算一鼓作气的冲上山顶,将八歧大蛇的巢穴端了,把那些金闪闪的宝藏尽数抢来,突然得到停止冲锋的命令,如同一股力气打在了棉花上,大惑不解。

李翔笑道:“我看这山有那么点路,我们不熟悉地形,一口气冲上去少不了精疲力尽,他们以逸待劳,反而与我们不利。”双方兵力上的优劣势并不是想象中的大,历史上以少胜多的战例数不胜数,以疲兵战以逸待劳的军队,未必就能取得胜利。

丘辉久经战场,也明白其中道理,只是让仇恨**迷住了眼睛,让他一提醒,道:“还好,差点着了他们的道了。”他转念一想,迟疑道:“但如果我们慢慢上去,让他们做好防御准备,那怎么办?”

李翔神秘一笑道:“他有张良计,我自有过墙梯。丘把总,叫你的兵轮流吹响冲锋号角,做出强攻的架势,一路而上,让他们陷入长时间的等待焦虑中去,自乱阵脚。”

丘辉一怔,大笑着竖起了大拇指,道:“小殿下年纪轻轻,就有这般智慧,丘辉佩服。”说着吩咐下去,三军不在急冲,而是保存体力的向上攀爬,不过冲锋的号角声却没有丝毫的减弱,反而有增强的迹象。

李翔道:“日本的忍者擅于收集情报隐藏身形,为了避免他查探到我们的意图。师傅,就劳烦你,如果察觉出任何异样,务必将他留下。”

傅山警惕的望了四周一眼,点了点头。

与李翔他们的从容镇定相比,伪装海盗的日寇们却陷入了不安的焦虑中……

他们莫名受到袭击,敌人是谁,强大与否皆不清楚,心中有着对未知敌人的忌惮。

让酒井忠茂聚集起来后,经过一番鼓励,久经训练的日寇们也稳住了情绪,恢复了士气,积极待战。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让酒井忠茂聚集起来的士气也如时间一般悄悄流逝,一而盛,再而衰,三而竭。…,

这士气消失的同时,日寇们也渐渐变得急躁,焦虑。等待能够消耗人的精力,精力的消失,情绪自然被激化。

可偏偏他们不能不强打起精神,喊杀声就在山脚下,他们随时随地都可能杀上来,一但放松警惕,受到袭击,将会毫无还手之力。

莫说是日寇,连酒井忠茂自己都等得不耐烦了,见原本严整的阵容已经变得有些松散,纪律也逐渐难以保持,双眼露出了惊恐之色,这才察觉到李翔的攻心毒计,咬牙道:“轮换,分作两队,一部分卡着山道,另一部分就地休息。”

他的命令刚下不久,休息的日寇,屁股还没有坐热,震天的喊杀声应时响起。

这一次与以往不同,声音近在咫尺。

敌人已经攻到了近处。

李翔是卡着正常人的耐心行军的,拖的越久,会给对方轮换休息的时间,前进的太快效果不明显。在酒井忠茂下令轮换休息的时候,杀上来是最好时机,但是能做到这一点的也只有酒井忠茂独自里的蛔虫了。

李翔冲上来的时间略晚,却也没有给日寇多少休息的时间,丘辉一马当先,第一个冲上了山腰,他的兵器是一把又厚又重的百炼砍刀,刀锋呈现一股暗红色,那是染足了鲜血,鲜血渗入砍刀的痕迹,足见他这把刀之下,饮了多少鲜血。

如李翔预料的一样,丘辉在战场上就如一头猛兽,一个跨步,直接冲去人群之中,刀式有来无回,斜劈而下。

一位足轻举着日本刀抵挡,却落了一个刀断人亡的下场。

丘辉重达五十斤的大刀又岂是日本刀能够抵挡的,砍断了他的刀之余,一挥而就,将对方从肩膀到腰间劈成了两段,鲜血飙射,拉开了战争的序幕。

丘辉的这些兵一个个都是跟随郑成功征战疆场的老兵,有着异样的勇悍,日本兵虽说不差,可是状态不足,失去了克敌的锐气,人数又处于劣势,双方这一接触,高下立判。

哀嚎惨叫的战场,绝大多数都来至于日寇。

李翔端起了火枪,意图直接将酒井忠茂击毙,在生死存亡的战场,他才不理会傅山想与酒井忠茂一战之心,能够尽快结束战争,就能够减少伤亡。

准心在视野中移动,意外的没有找到酒井忠茂的身影,在他端枪的那一刻,酒井忠茂已经藏入兵群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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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山这时飘进了战场,似乎发现了什么。

寒光一闪,异变突发。

一条身影自上而下,锋利的长刀直劈李翔脑袋。(小燕文学.xiaoyanwenxue.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二十九章 差距

李翔找不到酒井忠茂的身影,随意开了一枪,打死了一位看上去彪悍的日兵。k

更新他正欲装填弹药,只觉得一缕锐利的杀气由头顶而来,还来不及猜想到是什么原因,一把黝黑的长刀已到了他的额头!

就在中刀的瞬间,李翔本能的向后一仰,倒了下去。

刀很快,李翔的速度竟也不慢。

刀锋从他的眼前切过,削断了几缕额前的长发,几乎贴着他的鼻尖滑了过去。

李翔重心失衡,重重的摔在了地上,但却避开了这致命的一击。

长刀的主人便是酒井忠茂的护卫忍之一的中忍断藏,酒井忠茂并没有安排他去探察地形,而是让他藏匿在路口树上的密叶中。目的即是擒贼擒王,在人数不占优势的情况之下,杀掉敌方首领,摧毁敌方斗志是反败为胜最简单有效的方法。

断藏一击不中,甩手丢了藏在袖中的苦无。

李翔就地一翻,打了一滚,避开了暗器,不想怀中的短筒火枪从胸口滚了出来,让抢上前来保护的亲兵无意间一脚踢开了。亲兵们反应过来,两人挥刀砍向了断藏,两人护着李翔身前,还有两人去搀扶倒在地上的他。

断藏不得以舞刀而战,他出手快捷,日本刀左挑右挡,竟一口气连斩两人。

李翔起身见亲兵惨死刀下,眼睛都红了。这些亲兵都是李逸风带来的兵,选择其中最出色的十人,组成的一小队亲卫队,是他的嫡系部队。现在一下子死了两个,只觉得心在滴血。他是有枪绝不用剑的忠实执行者,但现在长筒火枪没子弹了,短筒火枪又不知所踪,从剑鞘中拔出了水影剑迎向了断藏。

当!

断藏的刀与李翔的剑在空中交错在一起,钢与钢的碰撞,爆发出一阵火花。

刀锋在撞击下留下了一个深深的凹痕,水影剑却连痕迹也没有一个。

李翔这一出手就使出了傅山传授的七路快剑,与醉剑的繁杂多变不同,这七路快剑皆是简单的刺击招式,故而只是几个时辰,他便记住的所有招式。七剑虽然简单,但胜在一个快字,剑剑能够相连,只要有足够的力气维持,能够一口气连刺百余剑,招招都是刺敌要害,简单实用,是最适合战场的武技。

他一剑刺到,碧光闪闪,发出嗤嗤声响,起手已经刺出了三剑,举手投足间,也有一股高手风范。

这也多亏了傅山指点有方,李翔自幼在乡村山林长大,身手灵便,胡德帝传授他的大擒拿手与轻身术都是偏向灵活快捷的武技,后来习得的醉拳更是将“灵活快捷”一词发挥到了极致。李翔身处异世,为了生存下去,对于武艺从不马虎,苦练大擒拿手与轻身术以及醉拳,使得身体机能往灵活快捷方面发展。

傅山乃武学宗师,瞧出了李翔个人存在的优点。他的武艺本就是博众家之长,自成一脉,根据李翔个人存在的优点,传授七路快剑,令他初学不久,即能做到得心应手,且气派十足。

日本刀法也以快字称雄,但与李翔的快剑相比,却是小巫见大巫了。

李翔一剑连着一剑,一剑快过一剑,连连抢攻,臂影晃动,便似有数十条手臂同时击出一般。这沙场剑法招式凌厉狠辣,水影剑又是锋锐利剑,此刻临敌挥洒而出,青光荡漾,剑气弥漫。…,

断藏快不过李翔,只能左挡右躲,狼狈至极。

这时一兵卒挥刀劈向了断藏。

现在战场乱战之中,哪里可能存在一对一的情况。

断藏惊出了一身冷汗,以异常灵敏的身手避开了这一刀,还未等他有下一步动作,水影剑已经透胸而过,将他的心脏刺穿……

断藏在李翔剑下有守无功,分心躲避他人攻击,使得前方空门大露。

李翔并非迂腐之辈,不跟他客气,直接一剑送他归西。

收剑回鞘,想着最初的那一剑刺杀,不免心有余悸,对方这一战术端是狠辣,落不是这半个月来,日夜受到傅山这位武学大宗师的指点,一身功夫大有精进,未必能够避开。

他将注意力放回了战场,在他与断藏比斗的时候,丘辉已经领着他麾下的狼崽子们控制住了局面。双方人数本就存在着优劣势,更何况是以士气高昂之师,对战精神疲乏之旅。

双方的差距,显而易见。

在丘辉这等勇将的奋勇下,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战果,几乎锁定了战局。

酒井忠茂额上汗珠不断落下,以他的原定计划,诱敌人攻上山来,一路程拖垮他们的斗志,再让断藏袭杀敌酋,自己领着以逸待劳的军队凭借血气之勇,将来敌歼灭击溃。

这三步一但实行,以少胜多,易如反掌。他自以为计划周详,执行起来却处处受制,第一步让李翔识破利用,反而拖垮了自己,第二步又让李翔躲过,刺杀失败,第三步更是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事情。

丘辉勇悍,酒井忠茂本打算混迹在兵丛中突然出手,阵前斩将激发士气,哪里想得到一个道士打扮的老头儿出现在他的面前。老头儿武艺奇高,平生仅见,对方只守不攻,却将他的招式一一化解,纵然他拼尽全力也无法攻入老头的防线。

对战如弈棋。

一步走错,满盘皆输,酒井忠茂连输三招,岂有不败之理。

“撤!”酒井忠茂见取胜无望,突的撇下老头,下达了撤退的命令。

日寇本就苦苦支撑,得了这个命令都松了口气,纷纷且战且退。

他们分作两组,往左右逃窜。

李翔让丘辉往右退敌。自己领着兵马向退往左边的小径追去。

他知道大鱼一定在这里。

随着李逸风的杀出,李翔的追兵已经与李逸风形成了包围之势,将酒井忠茂困在了阵中。

当初李翔分兵三路,即是为了防止酒井忠茂逃跑。这要从海岛逃生,少不了船舶,是以先一步让桂仲明、李逸风两人占领岛上的秘密船坞,潜伏在通往船坞的必经之路,将他们一网打尽。

酒井忠茂见前有虎,后有狼,看着身旁的二十几人,惨笑一声,大叫道:“究竟是谁,与我们有何冤仇?要将我们斩尽杀绝?”他看出了,来人皆是中国人的装束,话是用纯正的汉语说出来的。

在日本精通汉语是一种被视为高雅的艺术,所以上流人士中绝大多数都会汉语。酒井忠茂出身名门,自不例外。

李翔跃众而出,讥讽的笑道:“不是让人杀我抓我,要我传授你们所谓的大日本民族枪法,怎么,就将我忘了?”

酒井忠茂巨震,双目透露着恶毒的光芒,“是你,李翔……八嘎,原来如此,是堪久郎出卖了我。”

李翔道:“你也别怪他,受到那种酷刑,即便是你,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酒井忠茂高举着爱刀,遥指李翔道:“是武士的,与我死斗!”

李翔撇了撇嘴,道:“你的对手是我师傅,有本事就打赢他吧。”如果傅山不在这里,他懒得跟酒井忠茂多说,直接一枪结果了他。现在他们已经稳住了局面,三百多人围着二十几人,灭他们是分分钟的事情。

傅山是他师傅,对他有大恩,在这种情况下,满足他与酒井忠茂一战的要求,并不会给自己带来任何的损伤,反而会因为胜利给敌方所剩不多的士气以致命的打击。

至于傅山输,这李翔重来没有想过,酒井忠茂年近六十,比他多活了四十年,就算活在了狗身上,也是一条威猛的神犬。他不是敌手在情理之中,傅山年纪与酒井忠茂相仿,又是远近闻名的武学宗师,怎么可能比不上小日本的那点微末技艺?

酒井忠茂见站出来的那个老头,脸色顿时变得严峻,他早已领略过这个老头的厉害。

傅山轻飘飘的来到酒井忠茂面前道:“拿出你的真才实学,只要你胜了我,我做主,将你们都放了。”他哪里做的了这个主,只是给这酒井忠茂一线生机,逼他使出全力,好见识一下日本的剑道。他性子随意,并不迂腐,做人有着自己的原则。对于心中认可的人,言出必行。对于小人、鼠辈,无恶不作的歹人,便是出尔反尔,也毫无顾忌。

酒井忠茂狰狞一笑,出手就是柳生新阴流的绝学,神妙剑。

傅山双眼一亮,笑道:“这招有点意思……”他脚踏八卦,剑随身走,浑然一体,在酒井忠茂将神妙剑的完全施展之后,这才进行举剑抵挡。

一招一招,酒井忠茂绝招尽出,傅山竟不攻一招,将对方的毕生所学,尽数接下。

两人之间的差距,不言而喻。

酒井忠茂面如死灰,突然调转长刀,往自己的腹中刺去。

傅山脸色一变,长剑突入,意图挡下酒井忠茂自裁。

酒井忠茂将兵器一丢,脸上露出了狰狞之色,双手夹着剑面,向下平移,整个人冲到傅山怀中,奇招夺剑。

柳生新阴流最强的奥义,无刀取。

这一变故,大出傅山意料之外,但他不惊反喜,手上一松,剑让酒井忠茂夺了去。

酒井忠茂依仗兵器之力,凶狠的刺向傅山。

傅山前迈一步,双手夹着剑面,向下平移,整个人冲到酒井忠茂怀中,竟然以同样的招式,将剑夺了回来。

酒井忠茂看着空空的双手,整个人傻住了,对方竟然也会无刀取。

他正想问话,却见对面的老头将剑柄送到他手上,他下意识的接过剑柄,发现傅山一脸等他进攻的表情,又羞又愧,怒喝道:“巴嘎押路……”剑光如电,将毕生力量凝聚在剑尖。

傅山身子前倾,一只手掌贴着剑面,身形向右一闪,另一只手往酒井忠茂手腕处轻轻一弹,再一次将剑夺了过来,他欢喜道:“这招怎么样?你的那一招叫什么,跟我们的空手夺白刃有异曲同工之妙,我将两者的长处结合在一起,新创的夺兵刃的方法,是不是更加高明安全?”

酒井忠茂想起当初他学无刀取花了整整五年,在想想傅山,一时间想死的心都有了。

第四十章 俘虏还是有用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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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翔有些悲剧的瞧着酒井忠茂,遇到傅山这样的武学大宗师,不是敌手也就罢了,还要让他如此戏耍,真不如一头撞死算了。

酒井忠茂似乎与李翔心意相通,看出了两人之间的差距。作为一个思想极端的日本武士,他耻于沦为阶下之囚,从腰间拔出胁差,特地后退一步,将胁差捅进自己腹部。先从左至右的切割,然后向上,切出了一个十字,内脏顺着十字切口流出。他的人却依旧站立着,眼睛直瞪瞪的看着李翔他们,一句话也没说,眼中充满了桀骜与不屈,仿佛是一头孤傲的狼。

他不在乎如此残酷自杀方式,不在乎血内脏从身体里流出,更不在乎那阵阵剧痛,唯一在乎的就是任务失败,没能亲眼见到大日本民族的崛起。

李翔突然体会到了酒井忠茂那双眼睛透露的涵义,不由自主的暗自忌惮。想起了日本在历史上的大致发展,心头一阵不舒服。不喜欢日本这个国家的人大把,但真不能不承认他们确实厉害,小小的一个岛国,却能在各各方面,屡屡成就一番成绩。

明朝与日本之战,历时七年,虽然明朝胜了,但是史料证明,这一战明朝“几举海内之全力”,前后用兵数十万,费银近八百万两,历经战与和的反复,最终异常艰苦的赢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

八年抗战更不用说,偌大的国家却让一岛国搅合的腥风血雨。

也许就是这种狼的极端性格,让他们就算受到致命的打击,也能屡次站起来。

日后若有机会,必须要到小岛上去逛逛,旅游旅游。

这个念头,在李翔的脑海中一闪而过,随即撇开,现阶段还是以反清为第一要务,清廷之残暴,又何逊日本!!!

酒井忠茂死,余下的日寇失去了主心骨,失去了再战之力,尽皆投降了。

在拿下酒井忠茂这一队的时候,追击另一队的丘辉与负责堵截的桂仲明也传来了捷报,将日寇全部擒拿。

押解着俘虏,两支队伍在山顶处汇合,丘辉大笑着迎了上来,他一身都是血,仿佛整个人从血池里走出来一样,道:“大获全胜,这一战打的痛快,可为我们弟兄出了口恶气。”他为人记仇,当年吃过八歧大蛇的亏,现在依旧耿耿于怀。

李翔笑道:“全赖丘把总与麾下部将奋勇拼杀……今日始知,把总一身勇名,名副其实。”

丘辉大感受用,咧嘴大笑,脸上的横肉一抖一抖的,配合那张丑脸,格外的恐怖。

“小殿下,一共擒得一百一二十六名贼寇,应该怎么处理?”桂仲明年岁不高,却久经战阵,他不像丘辉海贼出身,大大咧咧,只管杀人,其他的什么也不顾。在堪称天下第一军的晋王军中效力多年,养成了良好的习惯。战胜之后,点算伤亡人数,整理俘虏,收集遗落在战场上的刀剑,将善后事务,处理的井井有条。

丘辉道:“杀了吧,在海上混的,早晚要走上这一步。一百多号人,养着也是浪费粮食。”他轻飘飘的说着,一字一句却是杀气腾腾…,

李逸风亦道:“据我所知,八歧大蛇这伙人桀骜的很,不好控制,一个不甚,反受其害。”

两个人,一个意思。

但丘辉是本性使然,在他眼中杀死一百多人,跟杀一百只鸡没多少差别。李逸风却是因为知道李翔有心将东海、台湾海峡一代的海盗守卫己用,担心李翔起了招募收编之心,反而祸及自身。

李翔略作沉吟道:“留着,一点粮食而已,权当养一百多条狗。”说着冲李逸风一笑道:“就算我脑袋秀逗了,也不会招募他们,只是他们有点利用价值。”

比残忍嗜杀,一百个李翔也抵不上一个丘辉。但说杀日本人,他李翔绝不会比丘辉手软。要杀这一百二十多名俘虏,在他而言那就是一句话,分分钟的事情,一点心里负担也没有。

问题是杀了他们,也就是一时之快,什么也没有了。留着他们养着,日后反攻大陆需要攻城的时候,可以让他们充当敢死队,将他们赶在最前面负责填壕沟,冲城墙,当人肉挡箭牌,作炮灰来用。

这就叫做废物利用,花一点点粮食,养一群炮灰,能够减少己方攻城不必要的伤亡,比杀了他们更加有意义。

李翔吩咐人看好这群日寇,同时告诉他们若有人反抗,随意处置。

见李翔自有算盘,丘辉、李逸风也未相劝。

李翔让人去找日寇的藏宝之处。

酒井忠茂为人多疑,他不相信身旁的人,所以将藏宝仓库设置在自己房间的地窖里,轻轻松松的就让兵卒找到了。

李翔走进了地下室,丘辉迫不及待的跟在后方。

两人一进入地下室立刻就让异彩闪了双眼。

在火光的照耀下,珍珠、宝石、金器、白玉、翡翠、珊蝴、祖母绿、猫儿眼……各式各样的珍宝,照的人两眼生辉,各种古玩器具、奇珍异宝更是多的数不胜数。

八歧大蛇在海域横行数十载,他们抢过的商队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这些赃物聚集起来何其之多,一些货物,脱手容易,让他们卖了。但更加名贵的宝石玛瑙就没那么好找买家了,一件件都累积起来。所余所剩,堆积如山。

李翔高声道:“有这些宝贝,我们的自由贸易市场就不怕火不起来……”自由贸易市场,是他给黑市起的阳光的名号,以从善自由为借口,吸引海盗。

丘辉双眼不断的在宝藏上来回扫动,那摸样口水都似乎要流下来了。

“八二分账……丘把总,你觉怎么样?”李翔笑着说着。

丘辉动容道:“小殿下太客气,太大方了,我替兄弟们谢小殿下厚爱了。”

这八二分账,当然是李翔八而丘辉二。虽然这一战丘辉的曲部是主力,但是在丘辉调来兰屿岛之前,一切都已经说清楚了。丘辉与他的曲部是协助李翔发展,依然隶属于郑家军,吃郑家的军饷,只是奉命在帮李翔做事,听候李翔的差遣。

这种帮忙是上级任命的盟友相助,不需要任何的回报。所以即便是拿下钓鱼岛,丘辉也无权利动用岛上的财富。给于不给,全看李翔的大方与气量。这也是封建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的不同。社会主义社会是上面吃肉,下面跟着吃油喝汤,下面的下面还有骨头可以啃,层层相护。封建社会就不一样,权力最大者吃肉,下面的人想要啃根骨头,要看上面的人大不大方。…,

李翔一下子分了两成,那可不是小数,宝藏如此之多,就算是两成,平均按照千人的数量一分,也抵得上个人近乎五年的军饷,已经是非常厚道了。

“另外不幸战死的弟兄,我多拿一份出来安家,用来照顾他们的家人。”打仗难免有伤亡,对于这些人,李翔能做的唯有尽可能的给他们的家人一点点小小的补偿。

丘辉脸色也跟着严肃起来,沉声道:“丘辉代替那些战死的兄弟,拜谢小殿下。”

李翔安慰的拍了拍丘辉的肩膀道:“别沉着脸,还有一仗要打。迈力一点,别拿了钱,没命去花。”

丘辉双眼透着凛冽的杀机,拍着胸口道:“我的兄弟都是狼,从来不嫌肉多。”

他们将钓鱼岛上的宝藏搬上了商船,顺着风驶回兰屿岛,留下小部分人看守后,立刻乘战舰驶往东蚶岛支援。

菲律宾,马尼拉。

马尼拉是西班牙在吕宋建造的一座大城,西班牙是大航海时代的先驱,拥有号称最强大的无敌舰队,是早期欧洲最富有的海上帝国。他们的爪牙在明朝万历年间已经伸到了东方,入侵吕宋,攻占宿务岛,建马尼拉城,展开了对吕宋数百年的统治,将吕宋一地归为殖民地,因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的要求,吕宋改名为菲律宾。

菲律宾总督府落座于马尼拉中央,是城中最气派最宏伟的建筑物。这座总督府如同一座城堡,高大坚固,走进府内,地面让精美的波斯地毯覆盖,人走在上面软软的,非常舒适。

四周摆放着各式各样的装饰品,有巨大的象牙,有明亮的宝剑,还有西方最常见的全身钢甲。

西班牙总督小阿库尼亚挺着肥硕的大肚腩,握着黄金铸成的酒杯,喝着西方传来的红酒,听着会计的财政报告。他带着类似于王冠的头饰,高冠嵌着两排九颗大小相若的红色宝玉,其中任何一颗都足以让一家三口几辈子衣食无忧。

他身上的黄色绵袍缠绕着一颗颗光彩夺目的明珠,奢华贵气系腰的带,光芒闪烁金箔银片互相辉映,从头到脚没有一件装饰不是价值连城的。

他这一身行头,足可秒杀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位皇帝。

会计不断的擦拭着额上冒出的汗水,惊惧的瞄着肥若公猪般的总督,声音都有些发抖。因为小阿库尼亚的荒唐奢侈,财政已经呈现巨大的赤字,补无可补。

小阿库尼亚将手中的黄金酒杯,丢在了地上怒喝道:“废物,怎么管财政的,出现这么严重的问题,你还想不想干下去?”

会计跪倒在地,不断磕头,他真不想干下去,只是他知道,只要他说不干,他的脑袋在脖子上保留不住五秒钟。

“给你支个招,向商人加税,菲律宾有好多北方来的商人,他们一个比一个有钱,问他们要。不给抄他们家,杀他们的人,钱就来了。”小阿库尼亚毫无顾忌的说着,勾了勾手指,一个火辣的西方美女重新拿着一个黄金酒杯给他倒满了美酒。)

第四十一章 诱敌深入,关门打狗十

东蚶岛三面环山,一面靠海,唯有一条上岛之路。{http://www.paoshu8.com/书友上传更新}

此时东蚶岛西面沙滩上杀声四起,由一千五百人组成的抢滩登陆战已经打响。

东蚶岛的阮春雷作战经验丰富,自从歼灭八歧大蛇以后,为了防止他们的报复,加强了对于东蚶岛的防御。通过李翔购买了大批的粮食以及东宁士兵退换下来的武器,在海岛上修建了各类防御器械欲与八歧大蛇一战。

阮春雷与八歧大蛇交恶多年,对于他们的实力有所了解,心知海上的那场遭遇战让他们损失惨重,实力大损,只要自己以守代攻,完全有这个力量将八歧大蛇击溃。

他的想法不差,只是未能了解八歧大蛇的真正实力。

八歧大蛇的幕后支持者是德川幕府的大老,酒井家的谱代大名酒井忠清。

日本的制度与中国不同,他们就像是最古老的周朝。周朝至武王姬发灭商定天下之后,开始以周天子为中心,四方诸侯共治天下的方针,统御神州大地。日本亦是如此,他们以大将军开创的幕府为中心,四方大名各自治理着自己的领地。

酒井忠清的先祖是德川四大天王之首的酒井忠次,酒井家传了数代,到酒井忠清这里已经是仅次于德川幕府的第二大名,不但能够在政治国策上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在酒井家的封地里,还握有上万军队。

八百损耗,对于他们而言并非是致命的,反而激怒了酒井忠清这位日本权臣,暗自调派了一千五百精锐,攻打东蚶岛,夺回火筒之余,也向海上的群寇证明八歧大蛇无人能惹。

浩浩荡荡的日本兵出现在东蚶岛外。阮春雷便觉得不妙,对方的兵力远在他估算之外,他们只有近千战力,兵力上处在绝对的劣势。随着战斗的打响,他的一颗心更是跌落谷底。

他麾下的千人不弱。在海盗中实力数一数二,但因岛上生活艰苦。麾下的这些兵需要从事打渔耕地等劳动以维持生活所需。每天训练的时间有限。尽管他们当年都是善战兵卒,但如此数年下来,实力就算不曾退步,也没有多少精进。

酒井忠清的派来的兵卒却不一样,自织田信长改善以往的兵农合一制度,施行兵农分离之后,各大名皆有一只日夜接受训练的劲旅。日本人性格残忍彪悍,接受长时间训练的他们,论战斗力更在东蚶岛之上。而且还配备了一支百人的火枪队,精于攻防战术。

他们一接触,就吃了暗亏。

八歧大蛇的海盗以步卒充当前部,做攻击之态,阮春雷命弓箭迎击。几轮箭羽下来,对方付出了二十多条性命。哪知对方狡猾,故意以持盾的步卒吸引火力。让弓箭手用尽臂力,拉不开弓。

一支百人的火枪队趁机扫射,那百枪齐发的力量与威慑力,一口气击穿了第一道防线,五十多人毙命当场。

对方一千五百人以盾步卒为壁垒,火枪为毒牙,长枪为尖刀,日本刀为利器,向岛上发动攻势。不同的兵种配合默契,完全看不出是各自为战的海盗,分明是一支训练有数的军队。

阮春雷这才醒悟双方实力差距,不断压缩防线,咬着牙硬撑着,将一切希望都寄托在李翔身上:自从与李翔搭上关系,他们之间一直存在着联系,这一次八歧大蛇来攻,也是李翔让人暗中通知的,并且告诉他,适当的时候会前来增援,让他做出相应的配合,以便将敌人尽数歼灭。

阮春雷最初是不以为意,认为自己有实力与八歧大蛇一战。他怕的不是八歧大蛇来攻,而是担心他们不来,守着他们,逼他们无法出海,弹尽粮绝。八歧大蛇来攻,反而随了他的心意。

直到事实摆在眼前,他才知实力差距,转而将希望寄托于李翔的援兵上。

“想想我们身后的家人百姓,当年的惨剧,难道还要让它再次重演?”阮春雷大声呼喝着,不断的激励部下士气。

当年八歧大蛇攻上东蚶岛,烧杀抢掠,老弱妇孺,一个不剩,正是东蚶岛大好男儿心中的痛,让阮春雷如此揭露,一个个都红起了眼睛,发出了阵阵怒嚎。他见士气可用,一声忽哨,率领士兵反冲敌阵。他的兵器是一对极短的分水刺,这一寸短,一寸险。他冲在最前头,便如一头猎豹,切入敌阵,双刺飞舞,招不容情,左手一撮,短刺直接捅入一人面门,在对方的脸上刺出了一个拳头大的坑洞,反手由下往上一提,分水刺从一人的下巴刺入,锐利的锋尖穿透一人的下颚,从他的脑门钻了出来。短短的分水刺,在他手上如同死神的镰刀,招招夺人性命,且异常凶狠。

三军奋勇,将敌寇的攻势抵挡了下来。

战场上命比草践,敌我双方不断的收割着彼此的性命,拼的就是这一股狠劲。

东蚶岛占据着地利之便,又奋起余勇,纵然日寇人多凶悍,一时间也奈何不得他们。

战场陷入了僵持状态……

随着时间的消逝,东蚶岛的防线有了明显的松动。

阮春雷分水刺翻腕刺出,将一名足轻队长的脑袋刺了一个窟窿,血混着脑浆飙射出来,他已经浑身浴血,乱战中也不知受了几处刀伤,但他全然不在意,只是严肃的看着战场,分析者当前的局面……

形势并不乐观,眼前的敌人,不但训练有素,还异常的凶暴,便如一群野兽一样,骨子里充满了嗜杀的残酷,越打越是兴奋,战斗力也为之不断攀升。

最多还能坚持一个时辰,如果……

他正要想下去,耳中听到后面传来阵阵的金锣声,那是撤退的讯号……

阮春雷严肃的神情突的大喜,他知道李翔的援兵已经到了,大声呼喝着,让麾下的队伍且战且退。

僵持了几个时辰,日军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此刻见对方坚持不住,激动的大声吼叫,个个眼中都透露着凶狠贪婪的光芒,打退他们,杀入村中。他们的侍大将在战前就已表明,只要取胜,村里的东西,谁抢到就是谁的,不管是人,还是物。

就在他们疯狂前冲的时候,却不知道一只脚已经踏进了墓穴。

李翔确实来了,只是没有出现而已。

他一直信奉谋定而后动,尤其是面对战场的时候,一个决定关系上千甚至上万人的生死,必须谨慎而行。

在当初定计的时候,李翔便与桂仲明、李逸风、丘辉三人商议过如何在攻取钓鱼岛后救援东蚶岛。根据东蚶岛所在的地理位置,决定用诱敌深入,关门打狗的战术来对付日寇。

他们利用东蚶岛来阻挡日寇的视线,悄悄的将部队集结在岛的另一端。因为东蚶岛三面环山,日寇只可能在西面登岸。有着山体的遮掩,他们不用担心有被发现的危险。

只要日寇尽数上岛,李翔他们就能从侧翼绕过海岛截断日寇的归路,并且接收他们的战舰。

“殿下,狼烟已起!”桂仲明指着直升天际的黑烟,握紧了手中的宝刀。

“出发……”李翔心知战争即来,严峻的下达了出战的命令。

统帅日军的将领是酒井家的侍大将野田纯一郎,是酒井家出名的擅攻猛将,勇而无谋,便是因为他擅于攻城略地,酒井忠清才将他派遣到此处攻岛,见阮春雷抵抗不住,徐徐撤退后,添了一口刀上的鲜血,用着他们的鸟语叫道:“突击……”当先领着部队登岛杀敌。

因为有抢到归谁的规定,上千日寇谁也不甘落后,个个卯足了劲冲在最前头,就连被李翔他们悄悄的包抄了后路也不自知。

野田纯一郎一刀将一人砍到在地,飙射出来的鲜血,让他已经发红的眼睛隐隐成了疯狂的紫色,脑中别无它念,只有一个字:“杀!”

“杀——!!!”

突然,惊天动地的怒吼在身后响起,仿佛一股扫荡一切的狂风,震动着他的耳膜。

野田纯一郎莫名其妙,回头看去。他们日出时进攻,现在烈日西移,白炽的阳光斜斜射来,眼睛被强烈的光线刺得好一会儿才看清东西。只见无数披着衣甲的兵卒占领了他们的船,从船上蜂拥而下。

他们人数众多,但冲锋的时候,队形毫不凌乱,伴随着雷霆般的怒吼,一个个雷奔电走,快马如龙,见人便杀,仿佛是从地狱回到人间的复仇鬼神。

死亡的气息在沙滩上弥漫,野田纯一郎看得怔住,随即一声狂叫,叫声中满了愤怒,领着部队放弃了追击,向后方杀去。

他还没跑上几步,背后又传来阵阵喊杀声,野田纯一郎转头一看,觉得心都冷了:原本让他们打退的东蚶岛,这一刻重新发动起了猛烈的攻势,因为援兵的出现,他们士气大增,呐喊着自背后杀了过来。

野田纯一郎再蠢亦意思到中计,当即也顾不得身后,领着队伍发疯似得冲向了李翔这支奇兵。

他还没冲到近前,整个人向后一仰,毙命当场。

野田纯一郎在李翔面前大大方方的指挥军队,等于是茅厕里点灯……早死。

战场似乎停滞了一下,杀红眼的日寇望着额上中弹的长官,仿佛被一盆冷水淋下。

这一枪让本来就没有悬念的胜负,结束的更加块了。(未完待续。。)

第四十二章 威震海峡

至野田死后,战局的胜负以肉眼都能分辨清楚。1---

李翔与阮春雷两头一夹,身为瓮中之鳖的日寇,面对一群如狼似虎的勇将悍卒,只有束手待毙的份了。

短短不过几刻的工夫,遍地堆积得都是日寇的死尸。

战斗在一面倒的情况下,走向了落幕。

一千五百名日寇,除了投降的三百余人,其余的尽数横尸河滩,借助海岛的便利,无一漏网。

若不是李翔及时劝阻,那投降的三百余日寇也要让阮春雷一口气杀尽了。

李翔不在乎小日本的性命,但心疼自己炮灰的性命。千军易得,炮灰难求。像李翔这么“善良”的人,怎么忍心用自己兵,干炮灰的事情。小日本的降兵,用着多安逸,没有任何的心理负担,他才不舍得,不忍心杀呢。

阮春雷对八歧大蛇可算是仇深似海,恨不得将他们一个个都剁碎了喂狗,但李翔是救了他两次的大恩人,对于他的要求也不好拒绝,忿忿的道:“倒是便宜了这群家伙。”

他来到近处,对着李翔深深一拜道:“小殿下两次仗义相助,我东蚶岛上下莫不感激。日后小殿下有用得着我东蚶岛的地方,我阮春雷水里来,火里去,决不皱下眉头。”

李翔也不客气,笑着道:“这话我记下了,阮兄在海上横行多年,精于水战,早晚有用得着你的地方。”

阮春雷请李翔他们上岛喝酒。李翔一口应下。领着诸将随他入岛。

岛上生活艰难,但胜在齐心,百姓得知李翔他们是大恩人,款待热情,将储藏的好酒好肉通通都拿了出来。

连打两场胜战,兵卒们也都极其畅快,放开手脚大吃大喝。

这一战来的都是日本的正规军,他们所持拿的兵器以及乘来的战舰都是上等货色,尤其是战舰,因为没有受到任何损耗。随意一艘都是价值连城。战利品两家对半,大赚特赚,也不怕将东蚶岛给吃穷了。

宴席上,阮春雷得知李翔已经抄了八歧大蛇的老巢。将八歧大蛇彻底剿灭,表情吃重,忍不住道:“八歧大蛇在东海,东宁海峡很行十数载,神出鬼没,便是东宁、日本两国也奈何不得他们。小殿下说一个月灭八歧大蛇,最初我是不信。现如今是事实摆在眼前,不容置疑。却是我无知了,小殿下用兵有方,算无遗策比起令先祖来。只怕也是不遑多让。”

李翔心情愉悦,觉得有些飘飘然的,不过并没有过于自满自足,此次能够大获全胜,全赖情报充分,处处占了先机,以有心算无心的结果,跟李定国是不能相比的。

其实,他这是旁观者迷,过于的看低了自己。觉得自己无法跟历史上的伟人相比。却不知在桂仲明眼中,李翔是完全能够与李定国相提并论的。

当然指得不是那个两蹶名王,威震天下,打的擅于野战的八旗军不敢野战的李定国,而是同一岁数的李定国。没有人生下来就会打仗的。人活在世间,存在一个成长的过程。

两蹶名王时期的李定国正直人生的巅峰时期。从军十数年,身经百战,经验丰富。不论是心态,才智还是干略,都不是现在的李翔能够相比的!但是在同一年岁,李翔现在干出的成绩,比之李定国,只有过之而无不及。

桂仲明这类人早已将李定国视为心中的神,对于他的事迹了解的一清二楚,所以很清楚这一点。…,

阮春雷依照约定,将从八歧大蛇那里夺来的火炮送给了李翔。

李翔自是喜不胜喜,依照诺言取回火炮,这才是他的主要目的。只是他有些好奇,在战场上他没有瞧见任何火炮开火留下的痕迹,不免问了一句:“这火炮据说是荷兰的最高科技,不知威力怎么样?”

阮春雷听了一脸的郁郁,道:“鬼才知道,那玩意,看起来小巧简单,但我们不会用,还不如在最初就送给小殿下多换点财宝。”

他以为有了火炮能够增加东蚶岛的守备力,却没有想过他们都是义军,是不满清朝暴虐奴役的百姓,不像郑成功那样,有着富可敌国的家财,能够配备火器。他们打了那么多年的硬仗,靠的都是手中的刀剑,火枪都没有玩过,如何能够操控火炮。

这一点阮春雷回岛之后才发现,就像吃了黄莲的哑巴,有口说不出苦。

阮春雷让人将那荷兰火炮送了过来,李翔一见那架势,眼中就闪着异样的光芒,那火炮跟他脑中的火炮完全是两个概念:他会造明朝“神威大将军”等一系列的火炮,就神威大将军为例,它炮长两米六,炮重三千八百斤,将近两吨。其他的类型火炮也差不多,都是那种重型炮,威力固然极强,可运送起来极其不便。而眼前的荷兰火炮却异常的轻巧,看样子最多两百斤,类似于胡德帝这类天生神力的人,一个人都扛得动,非常方便,绝对是战场利器。

难怪荷兰能够在海上称雄,这种轻型炮一艘大型海舰上能够装上百挺,百炮齐发,那威力是何其之大。

他瞄了一眼贝克利,果然从对方脸上看出了一些沉重。作为昔年的海军舰长,也看出了轻型炮的力量。英国想要称雄,看来还需如历史一般,过个几年,在第三次英荷战争中取胜才能成为真正的海上霸主。

李翔率军回到了兰屿岛。

八歧大蛇的覆灭,在瞬息间传遍了整个东宁海峡以及东海等地,罪恶滔天的海盗团在短短的几天内让李翔剿灭,一个小小的兰屿岛岛主,却干了东宁、日本两国都做不到的事情。使之名望也随着八歧大蛇的覆灭。在那片海域广泛的流传。

一战成名,海峡扬威。

就连处理东宁政务的郑克臧也发表庆贺,写了足足千余字。

这日一早,李翔穿着裤衩,整个人在海中练习快剑七式,海水过胸,让他呼吸都感到吃力,每一个动作都异常缓慢,时不时还要提防打来的海浪,一个不慎。便下盘不稳,让海浪打倒在地,狼狈不堪。

李翔也不知傅山为什么会想出这么一个锻炼方式,只知道这种方式让他吃尽了苦头。自练习日起,已经呛了好几十口的海水,咸涩的海水,呛入喉中,令他倍受折磨。

还不到半个时辰,他就像死猪一样,躺在沙滩上,浑身就像是散架了一般,在水中活动,比岸上要累十倍不止。

傅山气定神闲的站在一旁。

“我说师傅……你怎么想到这种折腾人的方式?”李翔说话都上气不接下气的。原本这从海水中出来,第一件事便是冲淡水,以免晒干了,身上出现盐碎子,但现在他连说话都觉得吃力,哪里还有心思顾念其他。

傅山指着另一方的海上道:“从他们那里学来的!”

李翔吃力的直起身子,顺着指的方向望去,在不远处一群雅美人的孩子正用长长的竹桨控制着小舟,在海上来回的冲刺。他们年纪大的最多十一二岁,小的甚至不到八岁。一个个都嘻嘻哈哈的,玩的特别开心。偶尔翻船,也不用在意,便是那最小的娃儿都如海中之鱼,游动自如。…,

傅山道:“自你将府衙搬迁到村里来后。我发现了一件趣事。这些雅美人,一个个的竟然都是难得一见的习武人才。他们身手矫捷。力量充沛,爆发~~-更新~~力强,而且还能够长时间持续的维持自己的力量。经过观察,我才发现原因。造成这一切的关键在于习俗,就如草原民族都精于骑射一样。草原人自幼练习骑射,二十年三十年下来,哪怕是白痴也能练出一身骑术,射出一手好箭。雅美人长于操舟,这操舟划桨,每一下需要用上全身之力,也就是所谓的爆发力。一下一下,在不知不觉中,他们的臂力爆发力都会在操舟中成长。他们还喜欢潜水,水有无穷无尽的柔力,在水中活动,身体与四肢都受到不同程度的锻炼。他们并没有刻意的进行练习锻炼,但在生活习惯中却不知不觉的将锻炼融入其中,练成了一副强壮的体魄,成为了一个个未经雕琢的白玉。”

李翔想起了厉南锋,他身子并不显得强壮,但是他能够一拳将桂仲明的手臂打的失去知觉,靠的不是功夫,便是这自幼磨练出来的膂力与爆发力。

他有些羡慕的瞧着那些孩子,嘟哝道:“真好,都是天才,就我是蠢才。”

傅山笑道:“你也不必沮丧,平心而论,你的接受力比之常人更胜一筹,缺德是自身的体质,只要你能下苦功夫,未必不能练出成绩……”他突然不说话,往身后望去。

李翔也回头眺望,却见厉南锋正走三步退两步,一脸纠结犹豫的向他们这边走来。他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沙土道:“有什么事情,过来说!”

厉南锋这才大步上来跪倒地上,抱拳过头道:“大人,您大破八歧大蛇,英雄了得,我决意追随大人,到外面闯闯世界,请答应小子的要求。”

李翔正欲上前扶他。

傅山却先一步,将他扶起。

厉南锋本打算李翔不应就长跪不起,却让一股柔软如棉的力量支起身子,他猛力跪下却纹丝不动,脸色骇然。

傅山比厉南锋更是惊讶,他见厉南锋一身骨骼清奇,实乃习武奇才,比之如村里的习武人才优秀不少,忍不住上前试探,对方那股怪力连他都为之动容。

李翔哈哈一笑道:“起来吧,只要你兄长嫂子没有意见,我就收下你拉。”

厉南锋大喜得跳了起来,连续翻了三个筋斗,叫道:“哥哥嫂嫂早已经应了,就差大人点头,我这就向他们报喜去。”他一骨碌的溜走了。

傅山道:“此子品性如何?若是可以信任,为师见猎心喜,愿意传授他几招,助他成才,为你所用。”

李翔点头道:“接触不多,但我认为值得信任。”

当夜厉南锋前来报道,来得不只是他一人,足足三百余雅美青年,他们听了厉南锋的事情,都有着同样外出闯荡的想法,愿意跟随他。

李翔瞧着这三百余习武人才,瞄了瞄身旁的武学大宗师,生出了一个念头。

第四十三章 别有用意

随着时间的验证。---------------1---兰屿岛自由贸易市场的可信度越来越高。已经传遍了东海、台湾海峡。甚至连马六甲都留下了一个名号。

越来越多的海盗将打劫来的赃物在市场拖手。用价值非凡的赃物。换取金银食物。以及各类生活所需。

在自由贸易市场里。所有的货物都比市面上的便宜。不少有远见的商人已经暗地里与李翔接洽。表示愿意在岛上开一间不挂名的商号。收取货物。李翔自然是不答应的。岛上的商号都是由他来把持。岂容他人分一杯羹?他允许别处商人来岛上淘金。增加贸易量。却容不得他们开店占地抢生意。

不到半年。李翔已经成为了全东宁都知名的大富豪。

除了买卖。岛上的酒馆也成了一大笔的收入。

李翔从东宁雇来一匹相貌出众的艺妓。在酒馆里表演。又因有郑家牵线。购得许多上等的美酒。吸引了大批海盗的关顾。

尽管这些美酒价格都在市场上的三倍以上。但海盗们干得是刀头舔血的事情。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对于享受是最舍得花钱的。根本不在乎贵是不贵。只要享受到了一切都无所谓。

当然。这海盗多了。出事是不可避免的。

海盗们桀骜凶暴。常常因一言不合就大大出手。甚至于拔刀相见。拼个你死我活。会对生意造成极大的影响。对于这一点。李翔采取了铁血手腕进行控制。他坚信恶人还需恶人磨的道理。让恶名昭著的丘辉负责自由贸易市场的治安。

一日。两股敌对的海盗在酒馆里相遇。依照岛上的规矩。便是敌对碰面。也不能出手记仇。哪怕在大的仇怨。也要放下。最初两伙人还能克制一二。但彼此让黄汤一灌。天大地大。老子最大。哪里会去在乎什么规矩不规矩的。

十几个人纷纷亮出了刀剑。摆出了血拼的架势。

这是自由贸易市场开办以来。最恶劣的一次动乱。

得到消息的丘辉。二话不说。单枪匹马的拿着他的大刀。在双方还没有火拼之前。冲进了人群。十五个人。十五条手臂。硬生生的让他斩了下来。霸气凛然的将大刀往凳子上一插。驾着脚坐在桌子上道:“兰屿岛的规矩。在上岛意图伤人斗殴者。不论是谁。轻者断臂。严重的掉脑袋。你们应该庆幸。没打起来。老子只要了你们一条胳膊。一但动手。老子要你们脑袋。在我臭红肉的地盘撒野。也不数数自己有几根毛。”说着让人将闹事的人丢了出去。接着他对四周吓到的顾客道:“诸位都是我兰屿岛的大金主。我臭红肉一个唾沫一个钉。这把刀只对付那些不给我面子。坏规矩的人。只要不闹事。就是我的朋友。在兰屿岛上。我保证他安全。但是丑话也说在前头。岛的另一边住的都是百姓。谁要是敢对他们干什么勾当。就别怪老子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今日出了一点意外。这顿酒。我请了。大家尽情的喝。给大伙儿压惊……”

便如陈近南说的。丘辉当了半辈子的海盗。深知海盗的脾性。知道他们在乎什么。怕什么。懂得如此处理海盗的事情。一番话恩威并施。明明白白的表明立场。

便是因为这桩事情。自由贸易市场的治安有了显著的提升。事情传开。酒馆的生意非但没有受到影响。反而更加的火爆了。…,

这不难理解。海盗横行海上。以过激的手段。维持生计。谁能没有几个仇家。美酒佳肴。固然吸引人。但是为了享受。丢了性命。就得不偿失了。所以很多人都担心遇上仇家。不敢上岛。

丘辉放出话来表示在兰屿岛的海域之内。保证海盗们的绝对安全。

丘辉那“臭红肉”的名号。闻名遐迩。有他担保。绝大多数都能够放心。生意更上一层。那是理所当然的。

**********

兰屿岛现在共有十家酒馆。一家宾馆。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天上人间”宾馆了。

一看这名字。便知道是李翔取的。

“天上人间”是吃住洗合为一体的最豪华宾馆。是李翔特地为老顾客设置的。只有在兰屿岛消费足够的老顾客才有资格进入。在这里面有第一流的消费。第一流的服务。第一流的演出。有兰屿岛的温泉。还有特俗的服务……能够住进这里的都是身份财富的象征。

万杰文是第一批住进“天上人间”的顾客。他人如其名。长得一副书生样。文质彬彬。但说道他的名号。就连丘辉这“臭红肉”都要忌上三分。

说起东海最强的海盗团。毫无疑问是已灭的了八歧大蛇。次之东蚶岛。接下来就属万杰文率领的狂士。

同道中人形容这三股海盗团各自用了一个字。八歧大蛇是“恶”。东蚶岛是“仁”。狂士是“狂”。

八歧大蛇手段毒辣。所作所为。以“恶”字相称。贴切无比。东蚶岛阮春雷与“仁”字不怎么相符。他虽然是反清义士。但成为海盗却是事实。不管如何的被逼无奈。不过他们的所作所为与其他海盗相比。却也称得上一个“仁”。万杰文的狂。就如八歧大蛇的恶。与他的风格一致。

万杰文长得向书生。但做事却没有一点的书生样。嚣张狂傲。一副天王老子的模样。在东海也只有他与东蚶岛敢于八歧大蛇叫板。

别的海盗船出海是偃旗息鼓。偷偷地靠近商队。分析一下彼此的实力。然后在挂起旗帜。施行抢劫。万杰文的海盗团却是特立独行。只要出了东海。他们就会高高的挂起他们的“狂”字旗。嚣张跋扈的横行在海上。

万杰文原来是西班牙商船的大副。从他们那里学来了一身西方水战的本事。后来叛变侵占了西班牙商船。在东海为盗。西班牙商船有十门火炮。仗着这十门火炮。他横行无忌。

在兵力上。他输于八歧大蛇、东蚶岛。但火器更胜一筹。真的打起来。前两者未必就比得上万杰文。

五年前。万杰文空船出海。打算捞一票。无巧不巧的遇上了满载而归的八歧大蛇。

他们彼此平素没有任何恩怨。本来是擦身而过的情况。因为一面旗帜破坏了。

八歧大蛇远远见来的是万杰文。友好的举起了海盗旗。表示友好。都是同行。各自关照。

这是东海海盗的一种默契。不相互阻挡财路的标识。

八歧大蛇的人怕万杰文没瞧见。特地将海盗旗举高。超过了万杰文的海盗旗。

万杰文觉得矮了一头。当即下令开炮打的八歧大蛇抱头鼠窜。也因为此事。八歧大蛇与万杰文成了敌对关系。只不过不同于东蚶岛。万杰文的老巢谁也不知在哪。八歧大蛇想报仇也不容易。

这只是万杰文狂事中的一件。在东海谁都清楚。只要惹到了万杰文。万杰文就会狂傲的对抗到底。不死不休。…,

自从兰屿岛的自由贸易市场开创以后。万杰文就常来光顾。他的胃口独特。喜欢喝西方法国的葡萄酒。他嗜酒如命。酒量却不好。每喝必醉。

这日万杰文与五名骨干聚在“天上人间”开怀大吃。十数杯红酒一灌。万杰文已经脸如桃李。双眼朦胧。满口胡话了。他拍着桌子大叫:“喝。老子我千杯不醉。万杯不倒。是酒场上的小金刚。来。喝……”他眯着眼睛。将满满一杯酒。对着鼻子倒下去。嘴巴还吧唧吧唧的。一脸好酒的感觉。

万杰文身旁的一位壮汉摇头苦笑:“就说老大不行。算了……你们慢慢喝。我一个人独自喝闷酒去吧。”他拿着一坛酒。一手扶着万杰文。一脸的纠结~~-更新~~。

壮汉叫赵奎。是北方人。酷爱家乡美酒中山佳酿。因为在老家犯了事杀了人。逃往海外。机缘巧合之下做了万杰文的护卫。他以为这一辈子都喝不上家乡的老酒。想不到在这小小的兰屿岛却能够一饱口福。只是来了那么多次。他没有一次喝高兴的。每每都因为万杰文的醉酒。他不得不离席。独自守着他一个人喝。这喝酒讲伴。一个人就算酒量再好。有再好的美酒。也喝不下去。

另一人见赵奎苦着脸。叫道:“老赵。真是苦了你拉。要不这样。你陪我们喝。让小厮送老大回去。将近半年了。这岛上也没发生过什么意外。还是挺安全的。”

赵奎眼睛一亮。不住点头。欢喜道:“还是二哥好……”说着。他一招手。叫来一个小厮。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道:“将我老大送回房间。小心点。磕破了点皮。我扭断你的脖子。”

小厮是个灵活英气的小年。笑着收下银子。不住的点头哈腰。一脸的高兴。“谢谢大爷。小的手脚俐落。一定完成的妥妥当当。”

小厮扶着醉醺醺的万杰文。小心翼翼的上了二楼。伺候他躺到床上。见左右无人。在耳边低声道:“老大。回岛了。我醉了。不知怎么走了……”

万杰文咧嘴笑道:“就知道你们喝不过我。连回家的路都不知道了。废物。鹤山岛。往东走……”(未完待续。

第四十四章 时机到了

“大人,最近的生意,好像差了许多。尤其是这个月的交易额,还不如颠峰时期的一半。”厉南靖翻着帐簿,清清楚楚的将这几个月自由贸易市场的情况向李翔汇报。

李翔现在缺的不是武将,而是文官。兰屿岛的改革,全靠他这个新手充着场面,若不是与台湾便利,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向陈近南讨教一二,以他那半吊子的水平,还不知道将兰屿岛治理成什么样子。

他想从雅美人中提拔一些,但发现雅美人一个个都是习武人才,同样的一个个都是不识字的山野民族。唯有厉南靖学过一些算术,经常帮助一丈青计算族中琐事。

李翔将他借来打理自由贸易市场的账目,厉南靖并非是什么商业奇才,能够将算盘打的哗哗响,账目打理的清清爽爽。但他胜在老实心细,肯做愿意做,账目一个时辰整理不好,就花两个时辰,三个时辰甚至四个时辰,照样将账目记录的清楚明白。

李翔高架着脚,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并没有因为交易额大幅度下降而担心,脸上依旧挂着笑意。

厉南靖道:“可能是我计算错了,回去我在细细算一遍!”

李翔很欣赏厉南靖,尽管他并不聪慧,有点木讷,但那股愿意做的劲头,让他非常喜欢,摆手道:“你算的不错,交易额下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最初交易额不高,是因为信誉不足。别人不相信我们这个自由贸易市场。随着信誉提升,选择相信的人越来越多,是以交易额到了巅峰。接着他们将囤积许久,手头需要处理的货物都处理了,没货处理,交易额自然也就跟着下降,所以现在交易额减半一点也不奇怪。”

这海盗不是商人。商人往返各地,只要不出意外,货源可以源源不断。但在海上讨生活的海盗,想要干上一票却是不易的。哪里可能像商人一样,能够长此以往的维持转运。

之所以火爆了一阵子。那是因为一直没有黑市的出现,他们的宝贝囤积在了一起,所以有大批的货物交易。这些货物一但处理干净,剩下的自然便是隔三差五的来了。

厉南靖似懂非懂,但见李翔怎么肯定,也知有他的理由,不在多说,告辞离去了。

李翔从怀中拿出一份长长的名单,开心的吹起了口哨。

“公子,沈靖一再次求见……”桂仲明这时走了进来。

李翔眉头一挑道:“不是说了。不见!”

桂仲明道:“我是这么回绝沈老板的,但是他自信满满的说今时不同往日,昔日不见,今日一定会见。他说公子错过了一次发财的时机,现在贸易额减半应该意识到错误。会接见他的。”

李翔脸上挂起了嘲讽的笑容,道:“自作聪明的家伙,燕雀哪里知道鸿鹄的打算,将他赶出去,不见。”

这个沈靖一是东宁著名的商人,堪称是东宁第一首富。自称是明朝财神沈万三的后人,不管是不是真的,有一点倒是可以肯定,他确实有着非常的经济眼光,在自由贸易市场还没有红火起来的时候,就已经找上门了,表示有钱一起赚。

李翔当即拒绝,沈靖一也不气馁,就如后世中的传销,三番四次的早上门来,发表自己的看法,不只一次表示李翔这是在杀鸡取卵,根本不是长久之计,只有海盗的赃物,只能够暂时的获取巨额利益,却无法将自由贸易市场真正的发展成为一个黑市。…,

因为他们缺少真正充实的物资基础,海盗是远远无法满足一个真正市场需求的。

在商场上,不存在垄断,但凡垄断,必将成为众矢之的。你赚我赚大家赚,合作一起赚,才是经商之道。

沈靖一很直白的告诉李翔,自由贸易市场是天然的逃税市场。他们东宁的商人,一切都要依赖东宁市场,一切也只能依照东宁的规矩来,但只要李翔答应他们的要求,他就可以调整两地的交易量,利用制度漏洞逃税。然后给他提成,同时也帮助维持自由贸易市场的货物运转。只要让他们商人在岛上自由交易,将是两利的局面,并且断言,自由贸易市场的热潮维持不了多久,只有跟他们合作才能大赚。

现在果然一切都如沈靖一说的一样,所以他信心十足的求见,表示李翔一定会见他,并且有求于他意思。

对于沈靖一这种想法,李翔只能嗤之以鼻,并且借用了陈胜的一句话。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李翔固然不是做生意的料,但作为后世人对于这种合股的经商模式再了解不过了,如何不知沈靖一说的在理?

如果李翔是个商人,是个生意人,他很乐意跟沈靖一合作。

可问题在于,他不是。

他不但不是个生意人,而且还是一个想要收服海盗,打回大陆,推翻清朝这近乎奴隶王朝的封建王朝的人物,那会有闲功夫赚钱?

他搞自由贸易市场一部分是为了发展兰屿岛,从海盗手上弄些钱来,购买军械,另一部分就是打听各各海盗团的老巢所在。

人在喝酒和高兴的情况下是做容易透露消息的。李翔大花心思发展酒馆,搞天上人间就是为了从一个个海盗口中打探他们的巢穴所在。

所有在酒馆服务的成员都是李翔安排的机灵鬼,他花了整整大半年的时间利用酒水麻痹海盗们的警惕心,让他们在不知不觉中透露自己的巢穴。

计划经行的还算顺利,虽然多多少少有些波折,但依旧让他拿到了东海、东宁海峡附近的绝大部分海盗团巢穴位子。他迟迟不行动,便是因为万杰文的统帅的海盗团一直没有透露他的所在地。

最为东海前三的海盗团,拥有一艘西班牙商船战舰,拥有十门火炮,还有三四百余善战之士,这些力量都是李翔迫切需要的。只是对方守备的太过严密,一直没有动手的机会。

直到昨天,机会意外来临,李翔得到了万杰文的巢穴便在吕宋东北方的鹤山岛,看着手上二十多个海盗团的巢穴,他知道是到了出手的时候了。(..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四十五章 兵不血刃

夏去春来

这初春时节

细雨绵绵

漆黑的夜

乌云笼罩天地

天上星星月亮皆被掩盖

黑黝黝的海域

除了风浪声

没有其他多余的声音

伸手不见五指

肉眼瞧不见二十步之外的景物

偶额一道劈开天际的闪电

伴随着雷声

将四周照的雪亮

一座孤零零的海岛出现在在亮光中好似凭空出现一般

耸立在汪洋大海上

李翔站在甲板上静静的眺望着

脸上出奇的沉着

来到兰屿岛已经将近一年

在这一年里

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

他从无到有

借助兰屿岛

凝聚自己的力量

破八歧大蛇

威震海峡

开自由贸易市场

表面是敛财

背地里却通过各种手段打探东海、东宁海峡附近海盗的巢穴

为降服他们做准备

大半年的筹划

只为今朝

这一次行动

是他能否真正崛起的关键

他的第一个目标正是万杰文率领的海盗团

那是一股强大的力量

便是他所需求的

突然

对面闪过三道火光

每道火光都在空中转了三圈

成功了

哈哈……

李翔沉着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沉声道:

包围封锁海岛

控制所有登陆口……期待明日到来

**********

鹤山岛

老大

老大

万杰文让一阵急切的叫唤声给吵醒

他抱着爱妾娇媚的身躯

还不知道危险来临

迷迷糊糊的叫道:

三更半夜的

吵什么吵

有我在

天塌不下来便是在迷糊中

他口气依然是如此傲慢自大

赵奎焦虑道:

出大事了……我们让人包围了

万杰文犹如凉水淋头

整个人一下子清醒过来

随手拉了一件衣服披上

叫道:

他娘的

哪个王八蛋敢欺负到老子头上……老赵

立刻召集人马

老子要将那群不长眼的家伙知道马王爷有几个眼睛

万杰文颇有能耐

短短时间就聚集了三百五十余人

他们一个个都擦拳磨掌

打算要大干一场

什么样的将军

什么样的兵

万杰文嚣张跋扈

不可一世

他的兵也一个个眼高于顶

完全没有将敌人看在眼底

走在海盗聚集的时候

万杰文已经换了一身装束

一身类似于军装的蓝色衣服

一手拿着一个望远镜

腰间还挂着一把西洋剑

像极了一个西方的海军舰长

一群海盗在万杰文的带领下

浩浩荡荡的往往山间走去

直至山腰间的一个山洞外停了下来

看着漆黑的洞穴

一股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

叫道:

今夜那个当值

山洞外回音阵阵

却无一人应答

他连续喊了两声

毫无反应

赵奎脸色苍白

道:

会不会是睡死了……

这话连他自己都说的底气不足

万杰文铁青着脸

大步往洞里走去

他一手举着火把

一手握着剑柄

双眼不住的向四处扫视

没有打斗的痕迹

也没有任何动乱

但就是没有人

五十余守兵

一个不剩

走了大约半里路

来到了一个几可顶天的内洞

内洞连接大海

宽如湖泊的水上空空无物

万杰文脑袋一蒙

几乎晕倒

伸手扶着洞壁

脸上傲气不存

一脸的死灰

赵奎惊叫道:

船呢

我们的船呢他语气中带着颤抖

以是六神无主

万杰文领的海盗团能够称雄海上

靠的就是新圣马丁号武装商船

新圣马丁号仿照于昔年西班牙无敌战舰

卡斯提尔支队支队的主舰圣马丁号

西班牙是西方最早的海上霸主

为了保障其海上交通线和其在海外的利益

他们建立了一支拥有上百多艘战舰、六千余门大炮、数以万计士兵的强大海上舰队

这支舰队横行于地中海和大西洋

骄傲地自称为

无敌舰队纵横海域

多年未尝一败

…,

整个无敌舰队分为十个支队

其中瓦尔德兹指挥的卡斯提尔支队与西多尼亚公爵指挥葡萄牙支队战功最为彪炳

后来因为英国的崛起

无敌战舰在英吉利海峡败给了英国

失去了海上霸主

让英国取而代之

几乎被击沉的圣马丁号

让西班牙商人购买

并且根据它的模样

全新造了一艘新圣马丁号

配备西班牙最先进的加农炮

较之原来的圣马丁号更加具备战斗力

西班牙商人邀请著名船长大副并且雇了德意志雇佣兵驾御新圣马丁号

以这艘武装商船来东方做生意

新圣马丁号的大副正是万杰文

他野心十足

到东方之后

鼓动水手杀了船长

成为东方海盗

新圣马丁号即便是在西方也是一流的武装商船

更何况是东方

以威力享誉西方的加农炮

几炮一开

东方的海盗便为之生畏了

万杰文他们的强悍并不在于兵卒的骁勇

也不在于战术的高明

而是在于他们拥有新圣马丁号

这个庞然大物

现如今新圣马丁号失踪

他们就如被拔掉牙齿

剪掉利爪的病虎

力量减少七成

老大

我们现在怎么办赵奎习惯了新圣马丁号的强大

失去了它

连对敌的信心都跟着失去了

不仅是他

跟来的所有海盗

一个个都有这种感觉

甚至连万杰文这个首领

亦是如此

万杰文道:

敌我形势不明

不可轻举妄动

等天明再说

在万杰文他们为新圣马丁号失踪丧失信心的时候

李翔已经登上了万杰文赖以生存的利器

新圣马丁号上

傅山衣襟飞扬

一副从容之态

在他身后是三百余青年

他们一个个神情亢奋

激动的笑脸通红

李翔快步上前道:

这一战能够取得理想效果

师傅当居首功

傅山却没有好气的道:

你小子

鬼头鬼脑

为师收你为徒

实在是这辈子做的最亏本的买卖

李翔讨好的嘻嘻笑道:

这是能者多劳

师傅不必谦虚

要是徒儿有你那上天入地的本事

哪里需要劳烦你老出手

傅山绷着脸道:

没个正经

马屁拍的老响说着

他自己忍不住笑起来了

他一辈子反清

现在能够以微薄之力

助李翔成就大业

还是很高兴的

李翔来到傅山身侧

看着兰屿岛的三百青年

高声道:

任务完美完成

你们用行动证明了自己的能力

我为你们骄傲

从今日起

你们以‘兰屿’为号

组成一营

营长为厉南锋

归我直接调派

我带你们出岛闯荡

很可能你们之中会有一部分再也无法活着回到老家

但你们的名字会随着兰屿营这三个字而流传下去

世世代代带让人传诵

厉南锋等一众气盛青年

雀跃的高声欢呼

他们这伙人还年轻

不知世间险恶

不想一辈子困在小小的岛上

无所作为

故而在得知厉南锋已经得到这个机会之后

许许多多的青年一并找上了李翔

李翔却深知外边世界的险恶

让他们得到家人的认可才尊重他们的意愿

收下了他们

正好李翔从傅山那里得知兰屿岛岛民因为习俗的问题

一个个都有踏实的功底

是习武人才

也动了让傅山传授他们武艺

将他们训练成一股特种部队的想法

特种部队人数不多

但他们却能够干出常人做不到的事情

比起军人

武艺高强的好手

更加适合干这一行

傅山对于李翔这个想法很新奇

经过琢磨摸索

创出了一套符合李翔要求的功夫

传授给了雅美青年

他天纵奇才

对武学天赋极高

与人交手

往往会将对方的奇妙招式记在脑海

并且将这些奇招妙招融入自己的功夫里

将这些奇招妙招

相互组合

便能成为一套高明的技艺

…,

雅美青年身体素质极佳

缺乏的便是高明的武技

通过练习

一个个进展极快

尤其是厉南锋

他的身体素质连桂仲明都要望尘莫及

尤其是爆发力更是强的可怕

受到了傅山的特别青睐

只能以突飞猛进四字形容

李翔此次对付万杰文

经过了详细的计划

以他的实力要灭万杰文并不难

只要限制他的新圣马丁号就等于胜利了一半

但他要的不是万杰文灭亡

而是将这股力量收为己用

他发现万杰文的海盗团过于依赖新圣马丁号

于是拟定了兵围鹤山岛

暗取新圣马丁号的战术方针

他让傅山先一步潜入鹤山岛

以他那出神入化的奇功

调查新圣马丁号的所在位子

然后兰屿营尽出

利用他们半年来的成效

在不惊动一人的情况下全擒五十人

将新圣马丁号偷出了鹤山岛

乌云散去

一千三百的阵容

外加新圣马丁号的阵势

足以震慑住万杰文

李翔派出使者要求与万杰文见面详谈

双方各自带五名护卫在海滩上面对面的交流

失去了新圣马丁号

万杰文失去了孤傲的资本

对于海盗

也不能使用柔和的方法

李翔直接开出了条件

两个选择:归顺与死

万杰文别无选择

只能投降

不费一兵一卒

不走漏任何消息

万杰文与他的海盗已经成为了李翔的部下

他几乎用同样的方法

一个一个的逼降海盗

将阵容一点一点的扩展

从一千三到两千三到三千……

一步一步向东方海盗王迈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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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章 东方海盗王

东蚶岛

阮春雷在面向大海的沙滩上训练兵卒

半年前的那一战

他已经体会到自己的兵有些落伍了

不仅只是装备上

连战力都开始退步

比之上次的八歧大蛇要逊色整整一个档次

若不是李翔救援的及时

他们只怕又要重蹈覆辙

李翔的这份恩情

阮春雷记在心底

但他更是清楚

他们只有更强大

才能在海上立足

才能保护好岛上的居民

故而在那一场大战之后

阮春雷就开始卯足了劲力训练兵卒

将以前拉下的

通通找回来

将麾下的兵锻炼的更强大

正好上次大战他们缴获了八歧大蛇的兵器、战舰

又将库存的财宝换成了粮食

在一定是时间里

完全不需要为物资而发愁

当然

在他的心底还有另一层意思

只有将自己练的更强大

投入李翔麾下的时候

才能够获得重视

得到重用

从一开始

与李翔见面之后

他就有心投效李翔

但是那是怀有目的的

并非真心实意

当时李翔看破了他的目的

而且表示一年之内

他会让他心服口服的为他效力

阮春雷表面应答的好

但心底却有些不屑

通过交谈

他对李翔有些了解

知道李翔虽为李定国的后人

但寄人篱下

手中能够调动的兵力还不超过五十人

而他作为东海第二强

足足有一千以上的兵力

而是都是老兵

有着一定的战斗力

想要让他心服口服

痴人说梦

但是紧接着灭八歧大蛇一战

阮春雷对李翔是彻底的刮目相看了

不止一次在心中想:

也许他做得到……他能让我心服

他能完成两位张大人的遗志

他能够如李晋王一样

创造奇迹……

为了回应这个也许

他记着这一年的约定

打算在有限的时间里

将自己的部队的战斗力提升一个档次

等待李翔这个一年之约

阮将军

不好了

大军来了

目标正是我们东蚶岛

浩浩荡荡

足足有好几千人马

阮春雷突然得到哨兵传来的消息

神色大变

在整个东海、东宁海峡

能够凑齐几千人马的唯有郑家

心中暗忖:

那么多年都没动静

现在才打算向我们动手

他疾步登上了高达五丈的哨塔

用望远镜远远眺望

果真见海面上密密麻麻战舰以扇形向他们包围而来

东蚶岛只有一个出口

他们的扇形阵势足以堵死东蚶岛的出路

将他们困死岛上

只看这个阵势

对方的用意

已然明了

不是郑家阮春雷发现对方的船舰没有旌旗

也不是整齐划一的战舰

是由五花八门的战船组建的大型战队

心中舰是一艘豪华的西方跑船

那架势似乎是万杰文的新圣马丁号

但是并没有那嚣张的



字旗……

不管是什么人

反正来者不善……

阮春雷心中暗忖

下了哨塔

呼喝着麾下将士备战

刚布好了防线

敌方的两百多条战舰已经逼近东蚶岛

他用望远镜远远眺望

眼珠子突然瞪了出来……

在他望远镜的正前方

也就是那艘新圣马丁号上

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正用望远镜与他对视

发现他之后

甚至友好的挥了挥手

那人便是李翔

先前在远处看的不太清楚

以为主舰是一艘类似于新圣马丁号的西方战舰

这行驶到近处

他才发现那确确实实是万杰文赖以成名的新圣马丁号

新圣马丁号吃水重

李翔乘着小舟登上了东蚶岛

他身旁除了一个桂仲明

别无他人

阮春雷迎了上去

李翔肃然道:

除去郑家的近千兵马

这次我一共带来两千八百八十六人

大小战舰一拜五十六艘

加农炮十挺

荷兰炮一挺

东宁炮三挺

足以在一个时辰之内摧毁你这东蚶岛的前沿防线

现在东海、东宁海峡大大小小二十余海盗团皆听我号令

阮兄还有什么话说…,

阮春雷怔了半响

长叹道:

无话可说……

说着

他单膝跪地拜道:

末将心服口服

愿意率东蚶岛全岛归属小殿下

此生愿为小殿下鞍前马后

唯命是从

李翔大笑着扶起了阮春雷

东蚶岛是他此行的最后一站

一路以同样的强势威压

没有一个海盗神经的以卵击石

大军所到之处

海盗无不俯首归降

军队如滚雪球一般增长

抵达东蚶岛之前

已经发展成了规模将近四千的战队

这除去丘辉那一千不输于李翔的兵

正好用东蚶岛的近千人补上

意味着李翔这一趟将兵力扩展到了四千

真真正正握有了自己的力量

成为了东方海盗王

不过海盗终究是海盗

想要他们真正的成为战力

必须下一定的功夫才行

**********

李翔十余日之内

横扫东海东宁几乎所有海盗

成为了海盗王

此事较之覆灭八歧大蛇更加令人震惊

就如一颗炸弹在在东海、东宁海峡上空爆炸

东宁处事的郑克臧、陈近南在第一时间得知了这个消息

两人面面相觑

各自无言

郑克臧道:

这是岳父大人的主意

陈近南摇头道:

我只是让小殿下开一个黑市

利用海盗手上的资金发展兰屿岛

从未想过一统东海、东宁海盗

这个小殿下能够举一反三

前途无限

比我想象中的更加厉害

郑克臧笑道:

世兄不过年长小婿几岁

却能白手起家

有韩白之奇策

化腐朽为神奇之力

我远比不上

岳父

依照约定

即日送上四千人的军粮

有世兄在

定能达成爷爷父王的志愿

陈近南深深的看了郑克臧一眼

有些话欲言又止

暗道:

李翔便如困于浅滩的神龙

一但能够自力更生

必然一飞冲天

行云布雨

现在他以郑家为尊

假以时日

郑家怕是要落于其后他摇了摇头

心知这话绝不能说

一但落入有心人之口

必将成为彼此之间的裂痕

清朝已经取得天下

想要反清

李翔之力

郑家之力

必不可少

绝对不能内讧

他笑道:

理当如此……另外我们还需多多注意兰屿岛的动向

现在岛上盗多于兵

也许小殿下有信心收服这些海盗

但不能不留意一下

以防万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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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杀鸡儆猴

开办了大半年的自由贸易市场关闭了

这自由贸易市场最主要的客户即是海盗

现今李翔已经收服了绝大多数海盗

剩下很小一部分的海盗也不敢自取灭亡的来兰屿岛做生意

失去了海盗这主要货源

自由贸易市场自然开不下去了

对此李翔并没有觉得可惜遗憾

这有得必有失

他不是商人

虽清楚钱越多越好的道理

但对于它

并不是很看中

能够换取四千生力军

还是死赚不赔的

李翔将自由贸易市场拆除

在这个无人的兰屿南半岛重新建立了多座军营

将招募来的海盗们安置在这个地方

把他们的原来的编制打混

分别对他们展开了训练

海盗们有足够的勇悍

但他们抢掠时

大多都是蜂涌而上

无纪律

无配合

横行海上对付武装商人尚可

但想要反攻大陆

对付强悍的清兵

却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

李翔似乎不懂得循序渐进

直接以训练强兵的方式训练散漫的海盗

在他的强势下

散漫的海盗不得不拿起兵器

接受超于自身水准的严苛训练

一个个的哀声载道

叫苦连天

万杰文倒在军营铺头上

捶腿搂臂

心中叫苦不迭

在鹤山岛他是首领

随性自由

平时也不算不锻炼

每天抽个个把刻钟

活动一下筋骨

也就了事了

现如今

他虽然被封为小都统

管着几百号人

但手下的兵都是他不认识的

没有一个属于鹤山岛

而且根据规定

训练时

军官身先士卒

与兵士同甘共苦

万杰文受惯了安逸的日子

如何吃得了这个苦

几天下来

手脚酸痛

心中充满了怨念

该死的李翔

早晚有一天

我要亲手砍下你的脑袋他双眼充满了厉色

心中杀意四起

他是迫降

对于李翔根本没有任何的忠心可言

只要有机会

他会毫不留情的在背后给李翔一刀

娘的

还让不让人活

老子当了一辈子的海盗头子

还没有受过这种委屈

万杰文突然听到帐外的报怨

心中一动

装作不禁意的走了出去

但见隔壁军帐外

一个身形有些臃肿的胖子呲牙咧嘴的

抱着个脚

脚上红通通一片

长了六七个水泡

口中不住的嘟哝嘀咕

看嘴型明显还在报怨

只是刻意压制住了

万杰文上前道:

都起泡了

这位朋友不知是那座岛上的

胖子看了万杰文一眼

受宠若惊的道:

原来是万老大

失敬失敬……

他想站起来打招呼

却触碰到了痛脚

摔倒在了地上

抱着大腿大叫:

哎呦……疼疼疼

天杀的家伙

疼死我拉……

万杰文上前将胖子扶起

苦笑道:

不必多礼

在这里还谈什么老大

都是小卒子

胖子愤恨道:

什么小卒子

分明是一条狗



狗都不如

当狗起码还有肉骨头吃

那像我们天天活受罪

早知道是这个下场

当初就应该血拼一下

大不了引头一刀

老子十八年后又是个汉子

总好过在这里活受罪

万杰文警惕的左右望了一眼道:

兄弟谨言

这里可是李翔的地方

你不要命了

胖子道:

这里只有你我两人怕什么

难道万老大会出卖我

你那堂堂的狂号

只是吹出来的

万杰文本就是目中无人之辈

只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此刻让胖子一激

立刻道:

我万杰文又岂是卖友求荣之人

只是担心隔墙有耳

话传入第三人耳中

坏了兄弟性命

胖子点头道:

万老大说的是

确实是我太过生气了

忘了自己的身份

我们现在是砧板上的肉

想割就割

哪里还有反抗的能力他无奈的长叹一声道:

算了

你说了

万老大早些休息吧

明天还要早起呢

有时想想真不如死了算了

好过活受罪…,

万杰文看着胖子一瘸一拐的走进了大帐

心中掀起了滔天巨浪

心道:

我恨不得杀李翔而后快

这个胖子哀怨连连

怕是也有此心

一个个的海盗头子都是心气高傲之辈

又有哪一个心甘情愿的受李翔驱使的

不如将他们纠集起来

一并反了

说不定有机会

夺回新圣马丁号

接下来的月余时间

万杰文经常找胖子聊天

得知他叫马靖

是黄尾屿上的海盗

黄尾屿与钓鱼岛相隔不远

他常笑说自己跟八歧大蛇做了多年的邻居

却不知彼此

万杰文并没有听过这个名号

也不以为意

东海、东宁海峡附近的海盗不少

除了八歧大蛇、东蚶岛与他之外

其他的海盗团都是只有标识而不显示姓名

稍微小点的海盗团更是连标识也没有

因为海盗最容易让同行黑吃黑

越小的海盗

越是需要利用各种手段伪装自己

马靖想必就是其中之一

万杰文暗自挑唆马靖对李翔的怨念

与之达成一致

两人合伙密谋

不断的煽动海盗首领

合力对付李翔

挣脱李翔的束缚

这一招

万杰文昔年在夺取新圣马丁号时用过

此刻故技重施

那是得心应手

不过月余间

阵容从两人扩张到了十一人

已经小有成就

他们相互之间

在彼此的曲部里找寻自己的旧部

将他们聚集起来

组成一股人数达两百上下的生力军

约定一起在夜间强攻码头

夺船而逃

夜凉如水

黑暗中

人影幢幢

两百余人勾着腰

他们聚在一起

如若狸猫而行

轻手轻脚

生怕露出半点声响

他们的目的是码头

一个个神色激动

只要乘船出海

逃离兰屿岛这个牢笼

以后天高海阔

就是他们的天下

但是有一句话

叫做异想天开

火在刹那间照亮了整个海滩

整个港口

一千三百名兵卒早已经枕戈待旦

冷酷的眼神

充满寒气的刀剑

堵死了他们所有的去路

战与不战……

没得选择

两百余人几乎在同时选择跪伏在地

李翔除了给万杰文这类海盗首领特殊的待遇

允许他们配备自己常用的武器之外

其余海盗都是在训练前领取兵刃的

训练结束之后

依照人数奉还

点算无误

方才入库封存

这也就意味着两百余人只有十一人有兵器

其他的一百余人都是**裸的空着双手

这胜负根本就没有半点的悬念

所以他们面对一千把明晃晃的刀枪时

连反抗的勇气也没有

李翔冷冷的看着这两百余人

一句话也没有说

一挥手将他们押了下去

脸上至始至终都露着讥讽的笑容

这一切都在他的计算之内

那个胖子马靖并非是海盗首领

而是跟随李逸风来的兵卒之一

为人机灵

李翔让他接近万杰文

挑唆他造反

李翔心底比什么人都清楚

海盗没有什么节操

并不是那么容易就心服的

他们会将不满与怨念埋藏在心底

等待时机爆发出来

与其如此

不如先一步挑起这股不满、怨念

让他提前爆发

将损害减少至最低

同时

这些先辈还能成为后辈的前车之鉴

让他们知道背弃的下场

李翔依旧选中了万杰文

一来他心高气傲

绝对不是一个心甘情愿居于人下的人物

其他人当海盗

大多都是生活所迫

或者杀人犯事

而万杰文则是心甘情愿

他不想居于人下

聚众造反

留他在

造反的可能性极大

另外

万杰文不同于阮春雷

阮春雷的投降是真心实意

他的近千兵只会成为助臂

万杰文不然

他的五百兵不稳定的因素太大

唯有将万杰文这个首领除去

才能让他们安份

几项因素

都表示万杰文危险系数最大

…,

万杰文也果然经不住教唆

很快就展开了行动

马靖算是万杰文的心腹

对于他们的行动

了若指掌

透露给李翔

让他连夜设伏

瓮中捉鳖

李翔一句话没说并非是打算放过他们

而是要杀鸡儆猴

这要给猴看

免不了请猴子欣赏

翌日一早

李翔将所有兵卒都召集到海边校场

昨夜发生的事情

已经传开

海盗们纷纷低头交谈

说着昨夜之事

突然声音静止

一行八十余人列成两队



的大纛旗下

缓缓行来三人

为首那人七尺来高

肩膀宽阔

面容清瘦

鼻梁又高又直

脸上还留着一丝稚气

挂着一股阳光笑脸

浓眉紧压着一对鹰隼般的锐眼

呈现出远远超越其年龄的坚毅和沉稳

四周海盗不由自主的随着他的到来变得急促

恨意有之

惧意也有之

李翔在在部将的簇拥下大步登台

目光在人群中扫过

一个个地仔细看过去

昨夜发生了一些事情

想必你们大多人已经知道一些

那我也就不多说了……

他柔和的声音突然转厉

一声大喝

带上来

数百名兵卒分成两列

中间夹着长长一列衣衫褴褛的人

步履蹒跚地缓缓走来

李翔高高的站在高台上

藐视着看着他们

然后对着下面的人道:

你们都该死

作为杀人越货的海盗

我将你们的脑袋一个一个的削下来

绝对没有一个人说我凶残

因为这是你们的报应

罪有应得

但是我给了你们一条活路

让你们弃盗从军

给你们改邪归正的机会

但是有些人就是犯贱

喜欢当海盗

好吧……既然这样

我成全他们……阮都统

你告诉我

逃跑

在你们的规矩中

应该怎么处置

阮春雷站出来道:

千刀万剐……

李翔冷眼看着台下的兵卒

厉声道:

千刀万剐

好刑法

动刑……

丘辉狰狞着指挥着亲兵动刑

就在这五千余人面前

两百多逃兵

一刀一刀……伴随着惨叫声

活活的流干身上的鲜血而死

听着一声声的惨叫

那些海盗的脸色越来越惨白

惧怕的更惧

恨的渐渐转为了怕……(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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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八章 飞鱼祭异变

经过万杰文逃跑一事之后,海盗明显老实了许多,不敢再有抱怨了,就算是有,也是藏在心底,不敢说出来,深怕步入万杰文等人的后尘。

李翔也适时的调整了兵卒训练的强度,这锻炼讲究循序渐进。强度一下子太重,对人身体会造成极大的负担,反而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先前之所以加大强度,实是为了让海盗们心生怨念,迫使他们爆发,现在目的达到,已经无需如此了。

在逼降海盗的时候,他们巢穴里的那些金银财宝,储蓄粮食都落入李翔的腰包。

他本因自由贸易市场赚得盆满钵满,又得到如此大笔的不义之财,出手极是阔绰,生活膳食极好,几乎餐餐都有鱼肉,还有新鲜的各类蔬菜。

这些都是海盗平时难以享受到的,面对如此待遇,那些意志不坚定的人已经开始转变了思想,觉得这样也不错,吃得好,住的不差,虽说训练是辛苦了些,但不用担心担惊受怕,不用四处漂泊,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运气好,立了功,还能够娶个娘们,组建一个家庭。

对于一个海盗卒子来讲,能够娶上媳妇,是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但是作为军人,却有这个权力。

不管怎么说,当一个军人,好处肯定要大于当海盗的。只要他们习惯了军旅生涯,除了别个心理有问题的人,或者是首领级别的人物,寻常海盗卒子。不太可能去怀念当海盗的日子。

事实亦如李翔想的一样,海盗卒子大多都是小人物,有着随遇而安的思想,但是哪里好,哪里坏却分的清楚。

一个月的适应期过后,整体大军的感觉明显不一样了。那种吃住一起,在训练中相互扶持激励而衍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友情。渐渐的让军营活络起来。

为了增进大家的友情,李翔还特地在沙滩上建造了三十个篮球场,五个橄榄球场。将技巧规则传下去。这些活动,即可以让枯燥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又可以促进感情。增强友谊,还能起到锻炼的作用,一举数得。

他自己时不时的也会下场与兵卒们过过招,让他们见识到他除了有杀伐的一面,还有和蔼可亲的一面。

当然在训练上,李翔也不含糊。他的训练方法与常规的不同,练兵方式很大程度上都受到了岳飞、李定国这两位传奇名将的影响。因为他军事思想的启蒙老师,即是这两位传奇名将写的手札,用兵心得。

无独有偶,岳飞、李定国他们都是擅于强攻。练强兵的名将。岳飞征战疆场数十年,一手打造出来的岳家军,威震天下,连金国皇帝完颜亮也不得不感慨说岳飞威名,暴于南北。在宋高宗朝后期。因为岳飞、吴玠、刘锜等将的崛起,宋朝与金国的战绩是胜多败少,但这些胜利大多数都是以守代攻。吴阶的和尚原之战,仙人关之战,刘锜的顺昌守卫战,都是以守为主。唯有岳飞能够在正面战场上。以岳家军力克金兵号称无敌的骑兵。杀得金国统帅完颜宗弼不得不承认“撼山易,撼岳家军难。”

李定国与岳飞的情况,相差无几,在面对号称“无敌”的八旗军,李定国硬是以麾下兵卒杀的八旗军不敢与之打野战。

两将皆擅于练兵,所留手札中,关于练兵的技巧也记得特别多,李翔早已将这些练兵技巧读了千百遍,此刻用同样的方法练兵,虽然显得有些生手,但效果奇佳。…,

要成强兵,第一步是选兵。

人的长处不同,适应的兵种,亦不相同。

有人速度奇快,这类人最适合充当突击手,有的人胆大下盘稳健,这类人最适合结阵杀敌,便是敌人攻势再猛,也能岿然不动。

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强兵,就如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一样。与其让一支军队完美,不如发挥他们自身的特长,专攻一项。这类兵,也许有破绽,但只要能够利用兵种与兵种之间的特长,互补不足,比之那些号称全能的军队更加强悍。

李翔根据岳、李二将的选兵之法,将麾下的三千五百余海盗依照各自的特长组成三军,分别为选锋军、破敌军以及破浪水军。

他这个名字取的是有点讲究的,巅峰时期的岳家军,共分十二军,分别为背嵬、前军、右军、中军、左军、后军、游奕、踏白、选锋、胜捷、破敌、水军。

李翔以选锋军、破敌军命名,直接硬般岳家军建制,即是有着将自己的部队训练成岳家军那般强兵的野望。

这一日李翔刚从军营巡视回来,沿途遇上了厉南锋。

“大人,我嫂子想请你参加我们雅美人的飞鱼祭。”

李翔奇道:“飞鱼祭是什么节日?”

厉南锋道:“飞鱼祭是我们雅美人最重要的节日,可比你们的春节。每年的四月八月之间都会举行,在夜里我们雅美人以火箭引鱼,飞鱼追逐着火箭,跃出水面,我们的勇士操舟横行于海面上,以大网凌空捞取,谁最先取得飞鱼谁即是我们今年的英雄。若能捞得飞鱼王,今年一年保证走鸿运。”

李翔点头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去。”

飞鱼祭对雅美人如此重要,盛情邀请,足见诚意,欣然答应。

厉南锋喜道:“明早开始,不过都是一些繁杂的祭祀,大人可以不来。晚边来参加我们的猎鱼大会就是了。”

“好,我一定到。”

翌日夜晚,万名雅美人齐聚河滩上。

他们从黎明前就已经准备祭祀,妇女着礼服在岸上助威,男人们戴头盔、佩长刀,站在木舟上杀鸡奉血,祈求保佑平安,直至夜晚。

劳累了一天的他们,在火把四周,载歌载舞,等待时间的到来。

这是一个风平浪静的夜晚,明亮皎洁的月光洒满大地,深蓝的海,漆黑的天似乎都融合在了一起。

李翔穿着便服来到了沙滩上,对于他的到来雅美人报以热烈的欢迎,载歌载舞的来到了他的四周,请他入席,邀他跳舞。

一个个衣着火辣的雅美人女子亲热的想他抛着媚眼儿,神色挑逗。

李翔大感吃不消,在兰屿岛生活的一年,对于雅美人的习俗还是有些了解的。雅美人中男人的能力远胜于女人,但因为女人负责耕作和管教孩子,地位远高于男人。在雅美人中,女人有着绝对的配偶选择权和离婚自由权。他们对于性很开放,而且有着试婚的习俗,也就是女方嫁到男方之前,男方先要在女方家里住上一个月,当一个月的临时夫妻,由女方父母考察一番,若感到满意,方可正式结为夫妻,否则可解除婚约。

李翔尊重这种习俗,但却绝不认可,也许是心中的那一点点大男人主义,对于雅美人的女子皆退避三舍。

不知为什么,看着热闹的场面,他想起了百灵儿。…,

在逼降群盗之后,他特地让桂仲明去请百灵儿,结果换来一句“本姑娘在东宁玩的开心的很,谁要去那个死李翔臭李翔的地方……有好玩的不叫我,没好玩的再来请我,才不稀罕。除非那臭家伙亲自抬八抬大轿来请,本姑娘才会那么考虑一下下……”

李翔心底明白,当初他们将这位姑奶奶丢在东宁,已经老大不乐意的,只是生病了,没法子,只能接受。因念及兰屿岛危险,他一时间也没有将小丫头接来,以致她错过了灭八歧大蛇、逼降群寇的两场重头戏,这倔脾气上来了,要他亲自抬八抬大轿相请,才愿意屈尊来兰屿岛。

李翔忙于练兵一时间也抽不出时间来,也就暂且拖着。

“大人,时间到了……”

在厉南锋的提醒下,李翔随着人群来到了海滩。

海上二十余艘只能容纳两人的快帆准备就绪,船上两名雅美人一个划桨,一个手握着长网整装待命。

这时一丈青推来了一架古式的小床弩,床弩上插着一个黑布包裹的钝行长箭。

“点火!”随着他的一声令下,钝行长箭上的黑布瞬间燃起,瞬间向箭身蔓延。

一丈青扣动了括机,长箭激射而出。在射出去的那一刹那,长箭已经尽数燃起,就如一团烈火在海面上飞行。

惊奇的一幕出现了,随着火箭的激射而过,成群结队的鱼竟然从海面上腾空而起,鱼群追逐着火光,上千条飞鱼就如一道道的彩虹,在海面上划过一道道炫丽的异彩,绮丽壮观……

“这……”李翔惊叹的说不出话来。

随着鱼群的飞舞,快帆如离弦之舰,追逐着飞鱼,在雅美人的超控下,一艘艘快帆的速度,竟然毫不逊色于腾空而起的鱼群。

他们相互追逐争锋,河滩上呼声如雷,一片向荣之景象。

突然远处传来一声炮响,紧接着是一连串的炮声,足足有十几二十声,海面上随即燃起了冲天火光,在这黑夜中显得格外惹眼。

李翔远远眺望,只能初步判断火光是从一里之外传来的。

炮声震耳欲聋,声传一里依然震响,并非是荷兰炮,东宁炮,到有几分神威大将军与加农炮的感觉……

笨重的神威大将军不可能运至船上,应是加农炮……

他擒来新圣马丁号之后,将这艘战舰归为自己的主舰,经常在海上操练,对于加农炮的声音非常熟悉。(..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四十九章 血债血偿

海上近千火把,群火烧天,将黑夜映的通红。

李翔乘着新圣马丁号抵达了事发地点,一艘中型商船倾斜着漂浮在海面上,一部分已经沉入海底,另一部分正燃烧着,海面上一片狼藉,十数具尸体在海上漂浮,他们有的是水手打扮,有的是商人打扮。

数十雅美人操舟在海上穿插,寻找活口。

李翔沉着脸,看着面前这狼藉的景象。自听到炮响之后,他立即乘坐雅美人的轻舟赶往军营。当他抵达的时候,听到动静的水军统领阮春雷,已经派出了快舰调查。

李翔不等调查结果,直接下令水军集合,前往事发地点。

一来想看一看究竟是什么人有如此胆子,在他管辖的海域内作威作福,另一方面想检验一下水军的效率如何,遇到突发事件反应是否有够迅速。

答案令他颇为满意,在得到命令之后,水军集结迅速,进入状态的时间也不慢。尽管跟真正的正规军相比,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差距,不过已经做的很不错了。毕竟随性习惯了的海盗,要他们在短时间里做到跟正规军一样的令行禁止,不是那么容易的。与之前相比,经过这月余的训练,他们在军纪上明显有了很大改善。

快帆在水军战舰中穿梭,厉南锋手中的大桨一划,整个快帆向飞起来似得直接滑出丈余远,不一刻即抵达新圣马丁号附近,腰间的飞爪勾在横栏上。整个人灵活的如同狸猫,三两下爬上了船,抱拳禀报道:“大人,四周都查探过了,并没有发现生还者。另外我发现海上的这些尸体并不是受到炮击而死的,他们每一个人身上都受了多处刀剑伤害,都有致命伤。依照属下的判断。他们应该是先被杀死,然后在炸船离去。”他说这话的时候,两眼闪过丝丝怒色。显是被地方凶残的手段给激怒了。

李翔倒是一脸镇静。见怪不怪,满清的所作所为比之如此,更胜千倍。这种“小场面”已经无法让他动容了。比起这些人的死,他更加在意的是凶手的身份。适才在兰屿岛上,他连续听了近乎二十几声的炮响。

火炮威力恐怖,但在射速上存在着先天性的不足,那二十几声的炮响间不容发,很明显是从二十多个不同的炮膛里射出来的。拥有二十多门火炮,在东宁这一代除了台湾郑家就是吕宋菲律宾那里的西班牙了。

郑家不太可能,西班牙几乎是唯一的答案。

李翔心头冷笑,下令回航,这笔帐先记下了。以他目前的力量,还不足以去跟拥有二十多门火炮的西班牙舰队的硬拼。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逮到机会,明里暗里的使绊子。可是他的长项。且不闻康熙、鳌拜打的热火朝天,还不都是他的杰作。

不过老天并没有让他等那么久。

就在事情发生的第二天,阮春雷出海训练的时候,在礁石上发现了一位奄奄一息的少女。阮春雷将少女救了回来,交给了李翔处置。

李翔看着面前出气多入气少的少女,目光落在那涨鼓的小腹上。让人请来了傅山。

傅山妙手施针,通过刺激穴位的方式,逼着少女吐出了腹内的海水。

李翔看得是赞叹不绝,在此之前,他根据记忆对少女做了压胸逼水的救急方法,但不知是他的手法不对,还是什么原因,完全不起效果。傅山只是用银针扎了扎,立刻见效。这隔行如隔山说的真是一点不错。…,

少女呕出了腹中的海水,渐渐转醒,看着床前的陌生人,露出了惊骇的神情,将被子往头上一蒙,整个人往床脚缩去。

“姑娘别怕,我们不是坏人……”看少女的衣着并非是汉家女子,样子也带着几分白种人的特征,李翔也不知少女能不能听懂他的话,但他只会这一种语言,下意识的问了出声。

少女柔弱的身躯似乎微微震动,缓缓的拉下来的被子,露出了一张惊恐未定的清秀脸蛋,目光落在李翔脸上,战战兢兢的问道:“是明人?”她说的竟是一口流利的汉语。

这明汉一体,明人、汉人都是同一种人,但李翔听惯了汉人,初听明人有些诧异,随即明白意思,斩钉截铁的道:“如假包换的明人,不仅是我,这房间里的都是明人。医治你的更是明朝大儒,杏林圣手傅山先生。”

少女一听“明人”眼中的警惕性意外大减,后听傅山是明朝大儒,杏林圣手更是,跪在床上恭恭敬敬的一拜道:“家父常说滴水之恩,因以涌泉相报。几位恩公救命之恩,小女子无以报答,只能磕个头,祝诸位恩人事事顺心,事业有成。”

李翔、傅山大感意外,少女应答得体,若不是有着肤色的差异,真会认为她是哪家落难的大家闺秀。

傅山扶起少女温和问道:“你的双亲有一位是明人?孤零零一个,又怎会飘落大海?”

少女见傅山样貌慈祥,说话柔和,有一股爷爷的亲切感,心底的戒心又去三分,泪珠哗哗落下,哽咽道:“小女子芳名唐雅芳,自幼在吕宋长大,但家父乃是明朝商人,常年奔波海外,在吕宋结识了我娘,便在当地成家。家父最大的希望就是能返回家乡,只可惜国以失,家不在。日夜盼望这有一日,能够以明人的身份,返回故国故家,却不想飞来横祸。西班牙总督小阿库尼亚贪婪成性,依仗大权,为非作歹。前些日子,莫名其妙的要我们商人缴纳一大笔的交易税。那交易税收的根本不合理,是存心抢劫。我父亲与十数位商人联合起来抵制……却引来了滔天祸事。一群西班牙人领着军队直接冲入抵制商人的家里,烧杀抢掠,如同强盗。近千明人受到了牵连死于非命。父亲得到了消息,提前乘船逃离,但是西班牙人穷追不舍。父亲将我推入大海,现不知是生是死。”

李翔脸色微变。

傅山却是大为震恐,怒喝道:“好一个草菅人命的毛鬼子……”他突的一脸悲痛,良久才长叹道:“姑娘,你的父亲可是叫唐元,姑苏人氏?”

唐雅芳神色大动,问道:“先生认得家父!”

傅山道:“岂止认得,令尊可是我傅某人最敬重的商人之一,就连你‘雅芳’之名,也是由我取的。想不到多年不见,他已经惨遭不测。你放心,我傅山必为你报这血海之仇。”他愤而转身,往外走去。

李翔无暇顾忌听闻噩耗呆傻当场的唐雅芳,追上了傅山,拉着他道:“师傅,报仇,算我一份。不过那唐元到底是什么人?”

傅山停住了脚步,道:“为师这一生以反清为己任,早年南方义军缺少资金,为师远赴吕宋希望能求得移民商人的资助。我大明商人遍布天下,尤以吕宋最多。只是大多商人最求利益,很难求得资金。在那危难之际,为师遇上了唐元。他是为师一生所遇最为爱国的商人,由他出面周转游说,并且以半数家财相赠,只求反清成功。多年来,他数次支助国姓爷、苍水先生的义军,直至义军失败。”…,

李翔动容道:“唐元不求回报,仗义资财,确实是个人物。”他想起了民国时期,那时候也有许许多多的华侨为推翻清朝,建立新中华而出力,虽然身在不同的国度,但体内那份炎黄之孙的血液却依旧在体内流淌。

傅山说道这里,眼睛突然赤红道:“毛鬼子与我们大明之仇由来已久,在万历崇帧年间,他们就曾两次屠杀我大明吕宋侨民共计五万余,八年前,西班牙毛鬼子惧怕吕宋明人势大,再一次对他们展开了血性屠杀,数千计明人死于屠刀之下。为师后来闻讯,一怒之下潜入马尼拉,将毛鬼子的总督阿库尼亚杀了。想不到杀了一个阿库尼亚,又来一个小阿库尼亚。唐元与我是至交,此仇不可不报。”

李翔死死的拉住傅山,沉声道:“师傅,你错了。这可不是你一个人的仇,毛鬼子针对我们华夏儿郎展开的屠杀,是所有华夏儿郎共同的仇恨。血债要用血来还,徒儿要让那些毛鬼子付出代价。”他一字一句,话从牙齿缝里挤出来,已经让此消息彻底的激怒了。

傅山看了李翔一眼道:“不妥,不妥,你最大的敌人是清朝,又何必无端招惹强敌?再说,你的实力有限,三千余兵马,且多为海盗,战力有限,打这一战,弊大于利。”

李翔道:“师傅,您老说的这个道理我懂,但是这已经不是能不能打,有没有利的问题了,毛鬼子无端屠杀我华夏儿郎,我李翔若是为了所谓的利益,对此不闻不问,做事不理,那我还是个人嘛!这一战,不管有利无利,必须打!哪怕拼个头破血流,我也要咬断毛鬼子的脖子。”

他斩钉截铁的说着,也许是他短视,也许是他鲁莽,但他不在乎。

就如后世的一些国家大事。

M国人欺负到了头上,一大群人说M国世界第一强国,打不过,不能惹,要服软。他却愤青的认为打不过也要打,在国家大事上不能让人踩在脑袋上作威作福,拼尽举国之力也要一战。就算中国倒退五六十年,也要硬拉着M国拉下马,倒退二三十年。中国不好过,他M国也休想好过。

李翔觉得理智并不是不好,但有些时候过于理智,就是无能。

现在也是一样,西班牙毛鬼子三番五次屠杀他们华夏子民,他作为一个中国人,绝不能坐视不理。(..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五十章 歹计暗谋

东宁!

阔别将近一年,李翔再一次踏入东宁地界,四顾周边往来百姓,一股惊诧的表情浮现脸上:东宁依然是当初的东宁,但感觉明显不一样了。这点从百姓的脸上可以很清楚的看出来。

一年前东宁百姓大多都麻木着脸,为了生活劳作奔波。现今往来的百姓一个个笑脸吟吟,有着一股对未来的向往。

李翔记得一句话“评价一个地方的富强不是地方的繁华,不是上位者的富贵,而是百姓是否富足。”如果连百姓都富足满意了,那么可以肯定,这个地方的经济一定不会差。

一年前的东宁,看似繁华,但真正的财富掌握在郑家以及商贾手上,他们有的用身份职权利用台湾这东方的最大走私市场牟取暴利,有的凭借手段低买高卖,赚取利益。

这种繁华,与百姓关系不大,并不能给他们带来多大的利益。反而因为执法不严,以致境内压迫贪污盛行,百姓虽说不上苦不堪言,但也只能维持温饱,对于未来没有希望,走一步算一步,日复日,年复年,埋头苦干。

但自从郑克臧主事,施行改革以后,情况立刻不同了。

台湾本就是物资丰富的宝岛,农业、渔业、盐业这三大民生产业异常的发达,百姓只因受到了剥削,才无法过上富足的生活。郑克臧贤德为民,陈近南一心改革,这对岳婿是一拍即合。将东宁的制度详细整改,严惩贪官污吏,不过一年,已经有了显著的改善。

李翔找到了郑克臧、陈近南,两人听了他的来意,均为西班牙的所作所为感到愤怒。

陈近南怒道:“当年国姓爷在取东宁之后,即有心为枉死吕宋的明人讨回公道。还联系上了唐元义商,只因不幸病故才不了了之。殿下也曾两次起意征伐吕宋,皆因群臣反对而放弃。现如今毛鬼子越来越猖狂。再不加以制止,日后他们会更加的肆无忌惮。当初便是因为万历皇帝无力征讨西班牙,才使得这群毛鬼子视我们明人如无物。此番必须给他们厉害。”

万历年间,西班牙首次屠杀在吕宋的明人,近乎三万人惨死屠刀之下。事后西班牙畏惧明朝报复,吓得屡次派人打探明朝动向。但因万历三大征导致明朝国库空虚,无力远征,对于此事并没有采取行动。

西班牙也因此变本加厉,得寸进尺,屡屡屠华。加上现今一次,已经高达五次之多。

郑克臧贤德爱民,听西班牙暴虐。俊美的脸庞因为怒火,扭在了一起,愤然道:“我东宁不喜战,但绝不惧战。我也同意出兵,不过此事我舀不了主。还需经过父王同意。”

郑克臧代蘀郑经处理国事,但这国事是指内政,军事上的事情还需要郑经亲自出马。

郑经好酒色,历史上多次有他沉迷酒色,做甩手掌柜,将政务交给郑克臧的记载。

但比之其他的几位郑家人。他亦不愧为郑成功的儿子,虽然在性格上有着优柔寡断的缺点,却也身怀雄心壮志,有反攻大陆,创立大业之心。早在定台湾之后,他就有心依照郑成功病故前的战略,攻伐吕宋。

现今旧事重提,郑经心思立刻活络,招募满朝文武商议出兵之事。

东宁长期未动武,为了万全起见,郑经将镇守澎湖列岛的刘国轩都请了来,一并商议。…,

李翔虽与郑家结盟,终究是个外人。这种关系整个东宁的军事行动,自不会邀请他参加。他也没有这个兴趣,要的只是一个答案。郑家若是同意出战,两家势力合并,西班牙不足为惧。若郑家不同意,这一仗,他也要打。只是敌强我弱,打起来就费力了。

李翔心知出兵一事,事关重大,一时半刻决定不了,问下人要了一本兵法,细看研读。近年来,他没少学习兵法,在军事理论上已经有了不俗的造诣,缺乏的便是实际运用,想到即将到来的战役,心中不知为何隐隐有些期待,但随即沉迷黄金屋里去了。

差不多一个时辰,郑经、郑克臧红光满面的来到了李翔身前,陈近南却是一脸的肃然。

郑经豪气干云的道:“翔儿,伱可以回去准备了,西班牙的那些毛鬼子有胆子杀我大明侨民,必须让他们为此付出代价。孤已经决定由臧儿领精兵六千与伱一同征伐吕宋诸岛。”

李翔听了先是一怔,想不到领兵的竟会是郑克臧,历史上他贤名盛传,却从未听说过他军事上有什么成就。如此想法在心中一晃而过,却也不在意,以他对郑克臧的认识,郑克臧是完全有能力当这个主帅的。当然这个“能力”并不是指郑克臧的军事才华有多高明,而是他善于纳谏,懂得用人,即便他不通军事,只要能够合理的派用麾下的大将,也能打出漂亮的战役。就如刘邦对项羽,项羽的军事水平,甩刘邦十条街,但结局却是刘邦取得了天下。

他道:“西班牙的兵马不多,胜在火器强力。恰恰守方水战,火器能获奇效。我们兵马无需多,六千已经足够,火器可要多配备一些,必有大用。尤其是轻巧的远程炮,更是多多益善。”

郑经双眼一亮,赞叹道:“翔儿果然了得,在这未战之前,已经分析出敌我优劣势,有晋王之遗风……臧儿,此乃伱生平首战,要多多向伱世兄学习一二。身在乱世,当需文武并重,父王期待伱的表现。”

西班牙火炮的特点是威力强大,他们是加农炮论威力在整个西方数一数二,但有利亦有弊。威力大,射程射速即是巨大缺陷。西班牙的无敌舰队便是败在了英国水军的远程小炮上。

攻打吕宋,最早是郑成功的决定,他在收复台湾,赶走荷兰人之后,即刻展开了征伐吕宋西班牙的准备。郑成功用兵老练且麾下人才济济,在出兵之前,已经先一步针对西班牙战舰的优劣势展开了战术分析。

“以远程炮克加农炮,以偷渡克战舰优势”便是当初定下的战术,只可惜他还未出兵,即以病故。郑家内乱,出兵之事跟着告吹。

此次出兵吕宋,郑经依然打算采用先父郑成功的战术,与李翔提议暗合。

李翔与陈近南、郑克臧一并离开延平郡王府。

李翔早已察觉陈近南表情有异,此时问道:“陈总舵主可有觉得不对的地方?”

陈近南点头道:“两年前,在下还在大陆的时候,殿下就曾有心出兵吕宋。但受到了满朝文武的抵制,取消了计划。听说对于出兵反应最激烈的就是右武卫将军刘国轩与冯锡范。刘国轩性格刚烈,他反对的理由是不想无故招惹强敌,以免反攻大陆时,后方不稳。冯锡范贪婪,表面说的是冠冕堂皇,实际上是担心战争让东宁经济受到影响,伤及他自身利益。他们两人总揽东宁兵权,同时反对出兵,结果可想。两年后的今天,刘国轩依然反对,冯锡范却意外同意,还发动门下文武让少主领兵,实在怪异,我担心其中有诈。”…,

原来此次出兵,响应最强烈的竟是冯锡范。

冯府。

对于冯锡范的异常,不仅陈近南想不明白,就连冯党成员同样是一头雾水,不解其意。

冯锡范的第一心腹,东宁知名猛将韩常在散会后找上了冯锡范,“大人,郑克臧那小子现在左右朝政,已经对我们造成了极大的威胁,现在还要让他涉入军事。等他成长起来,这东宁哪有我们的立足之地。”

物以类聚,冯锡范贪财贪权,他麾下的心腹大多亦是如此。

因为郑克臧的正直无私,已经损害了他们这些人的利益,对于他这位世子,没有任何的好感。

冯锡范冷冷的一笑:“给他兵权,要他能够打胜才算得数,伱当西班牙那些毛鬼子有那么好对付的?当年国姓爷是如何的了得,打东宁的时候,依旧费了那么大的力气。郑克臧何德何能,能够打下吕宋?郑克臧这小子现在在百姓心中极具名望,依照这种情况下去,延平郡王的位子非他莫属。与其坐以待毙,不如给他机会,让他自己毁去自己的名望。”

韩常有勇名却非无脑莽夫,亦是一肚子的坏水,以明冯锡范的意思,担心道:“郑克臧不喜兵势,他或许不足为惧。可那李翔,不得不防。此人能在京城将康熙、鳌拜玩弄于鼓掌。在我东宁一年之间,灭八歧大蛇,一统海寇,所作所为毫不逊于当年的李晋王,毛鬼子未必是他敌手。”

冯锡范冷冷一笑道:“此事伱大可放心,我早已有了安排。李晋王英雄了得,磨盘山一役,还不是险些让吴三桂给打败?现在李翔手中无强兵,他凭什么反败为胜?”

磨盘山一役,李定国伏击吴三桂。吴三桂本来已经中计,就在即将踏入陷阱的时候,明光禄寺少卿卢桂生叛变投敌,将李定国的战术通通告诉了吴三桂,吴三桂做出针对性的反击,反将李定国的伏兵打了一个措手不及,李定国凭借麾下兵将的武勇在劣势中强行取得胜利。

冯锡范以此为例,显然已经安排了类似于明奸“卢桂”这类人。(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五十一章 日久久生情

“嘿!”

耳中听得一声娇喝,几缕劲风〖激〗射而来。

李翔经过武学宗师傅山的半年指点,功夫大进,六识明显提高,在暗器临身之前,探手一捞,将暗器通通接下。他余光所见,射来的暗器并非是飞镖之类的武器,而是红青相间如石子大小的枣子,是以接的放心。

将枣子往空中一丢,仰头张口咬住,嘎吱嘎吱的咬了两口道:“味道不错,大半年不见,丫头学会招呼人了,有点进步。”

他没有瞧见人,但与郑克臧、陈近南商议之后,便往郑克臧的府邸来见百灵儿。

李翔、桂仲明离开东宁,担心百灵儿在东宁无依无靠,将之托付郑克臧与陈近南。郑克臧让妻子亦就是陈近南的小女儿陈雅真负责照顾。

陈雅真文雅贤惠,百灵儿活泼开朗,一个知书达理,饱读四书五经,一个弯弓狩猎,生长于山林。依照常理,两人性格是一天一地,八字凑不到一起。但意外默契合拍,一见投缘,如姐妹一般,竟在短时间内成了无话不谈的闺蜜,最后更是住在了郑克臧的府上,与之相伴。

李翔来到郑府,正想着应该如何让百灵儿消气,察觉枣子暗器袭来,想也不想便知是百灵儿的杰作。

百灵儿藏身在枣树后面,俏脸上又气又怒。她独自一人被留在东宁,心中郁闷,自不用说。听闻李翔在兰屿岛的所作所为更是心中痒痒,又妒又恨。恨不得也身在兰屿岛一起干这番轰轰烈烈的大事情。只是她性子有些傲娇,拉不下脸一个人跑去,免得讨厌的李翔说她倒贴上门。只能在东宁等着,让李翔或者桂仲明来请。

这等啊等,一晃就是好几个月。百灵儿彻底的怒了,小宇宙爆发,心道:“不稀罕。不去了,小小的兰屿岛,哪里比得上东宁好玩。两个臭男人。哪有陈家妹子贴心。”于是乎愤儿断了去兰屿岛的心思。

此后不久,桂仲明来东宁接百灵儿。

百灵儿气愤在心,爱理不理。但也不知为何暗地里留了一条退路,要让李翔抬八抬大轿来请,她才会考虑要不要去兰屿岛。

桂仲明见百灵儿无恙,也知她的性子,不再强求,返回了兰屿岛,将情况告之李翔。

百灵儿在桂仲明走后,登时变得患得患失了,想着自己的要求是不是太高了,如果李翔不来。那该怎么办?

她纠结来,纠结去,都快寝食难安了。今日得知李翔来东宁的消息,百灵儿惊喜若狂,以为李翔是如她所言。带着八抬大轿请她来了,一颗小心脏“噗通噗通”的直跳。

她最初对汉人文化不甚了解,不知轿子的讲究。这轿子盛行于明清时期,因为封建时代的官僚阶级严重,对于抬轿的人数有着明文规定,一般是二至八人。民间多为二人抬便轿,官员所乘的轿子,有四人抬和八人抬之分。凡是三品以上的京官,在京城则四人抬,出京城八人抬;外省督抚乘八人抬的大轿,督抚部属只能乘四人大轿;三品以上的钦差大臣,乘八人大轿等等。

寻常百姓是不允许乘坐四人以上的轿子的,唯一例外的是huā轿。古人对明媒正娶的正妻很是重视,huā轿破例允许八人抬,故而八抬大轿在民间泛指huā轿的意思。

百灵儿与陈雅真说闺中话的时候,曾说起让八抬大轿一事,也就给桂仲明提了那么一个要求。

事后才知道八抬大轿有huā轿的含义,这才知道自己提出了一个什么样的要求,不住的心道:“如果他真的带来了八抬大轿,那该怎么办?”其实她这完全是多虑了,桂仲明知道百灵儿对于汉人习俗不了解,根本没有往那方面去想,至于李翔,他虽然已经适应了这个时代的生活,但对于这种从未接触过的古代知识又如何知道?

百灵儿这丫头纯粹是少女情怀,自寻烦恼。独自纠结了几个时辰都不见李翔找来,才知道李翔根本不是为她来的。

失望、失落……

她也不知自己是什么心情,只知道见到李翔空手而来的时候,满腔的委屈怒火爆发了,甩手将手中的枣子当作暗器射向了李翔。

见李翔轻描淡写的接下枣子,还带着奚落的笑脸,更为恼怒。一跺脚,人如风中飘絮,前移三丈,挥掌直攻李翔胸口。她脚步轻柔,看似闲庭信步,所来却异常迅捷,几吸之间,已到近前,分明是用了高明的轻身步法。她翩翩手掌上下舞动,双臂挥动,四方八面都是掌影,竟然也是一套高明的掌法。

李翔大为惊讶,百灵儿箭术不俗,但拳脚平庸,大半年不见,怎得学了一身高明的功夫?

他见猎心喜,使出大擒拿手,以招对招。

当初李翔武艺境界不高,根基不足,一下子习得胡德帝传授的两门高深武艺,难以将彼此融会贯通。如今他得傅山大半年指点,以是今非昔比。这大擒拿手使出,固然比不上步入暗劲阶段的胡德帝,却也有几分神似,快捷凌厉。

百灵儿这套掌法以幻字见长,或三虚一实,或五虚一实,变化多端,让人眼huā缭乱。只是她功力尚浅,掌中缺乏克敌力道,速度也有些跟不上。

李翔擅长的醉拳讲究奇幻,论多变古怪,时可谓天下第一,百灵儿的掌法固然虚实难分,却远不及醉拳。习惯了醉拳的招式,百灵儿这套掌法在他眼中,便有些微不足道了。

拼了十招,熟悉了百灵儿出招的方式之后,看破掌法的虚实变化,左手擒住了百灵儿的右手手腕,右手顺势一代,将她左手制住,双手压在胸前,以单手按住。

百灵儿挣扎不开,大感委屈,那双只有漫画中才会出现的大眼睛里,满是泪珠。

李翔手足无措,登时慌了。与百灵儿打打闹闹,在他而言算是人生一大趣事,从未想过将她弄哭,她这一哭,登时让他慌了手脚,大急之下,也顾不得什么颜面步颜面的,连连道歉,想向他人求助,却意外发现四周已经空无一人了。

郑克臧、陈雅真早已不知去向。

李翔心中暗骂,也不得不拉起笑脸道歉。

其实李翔与百灵儿的表现,十足是一对闹了别扭的情侣。

百灵儿气李翔撇下她,不在乎她,不让着她,憋了大半年的委屈,在李翔出现的那一刻,一下子宣泄出来。而李翔在感情上是个嫩头青,没有什么感情经验。来到这个时代三年,他身旁也不是没有出现过美女,英姿〖勃〗发的秦吟雪,气质古典却又诡诈的顾云曦,都是堪称绝色的佳人,便是一直同行的百灵儿,童颜**也是万中无一的美人儿。

但他从来没有任何追美之心,不是不喜欢美女,而是根本没有那个心思。至穿越之后,他骂施琅杀朱国治,离间鳌拜康熙,几年的生涯,都在危险之中,处处如履薄冰,哪有时间将心思huā费在泡妞身上。

中的主角纵横天下,兄弟美女倒贴着来,他看书的时候不知是有多么的羡慕,也幻想着有这么一天,直到真正穿越,才发现完全不一样。

如果李翔是一个小人,那么他可以混的很好,他知道历史,只要跟着康熙干,帮助他除鳌拜,定三藩,征讨葛尔丹,不说混到韦小宝那种地步,绝对可以手拥美女,衣食无忧。

可惜他不是,他胸中有着年青人的热血冲动,选择了一条最艰辛最难走的道路。注定了他难以无虑的享受这huāhuā世界。想要反清,他必须投入十二分的精力,哪有功夫让他谈情说爱?

只是他没有想过有一种爱叫做日久生情,男女相处久了,即便之间没有谈情说爱之心,两颗心也能自然而然的连在一起,不知不觉。

李翔、百灵儿的懵懂,对此毫不知觉,但郑克臧、陈雅真却是过来人,看的清楚,所以早早的离开了。

百灵儿有些傲娇有些要强,自己都不知这泪水是怎么落下来的,但见李翔急的几乎要上窜下跳,心中又莫名的觉得幸喜,甜滋滋的。

李翔百般无计,拿出了杀手锏道:“别哭拉,千错万错,都是我的不是。伱不是说要我用八抬大轿请伱嘛,八抬大轿就在外边,伱要是愿意,我立刻叫他们进来,抬伱到兰屿岛去。”

百灵儿深知“八抬大轿”的含义,俏脸儿绯红,泪水跟着止住了,扭捏道:“谁……谁要坐伱的八抬大轿……我,我才不稀罕呢。”

见百灵儿制住了泪水,李翔是彻底的松了口气,疑问道:“对了,伱这几招功夫还高明,打的我措手不及。要不是伱学习的时间短,输赢还还一定呢!”好男儿大丈夫能屈能伸,为了讨好百灵儿,现在的李翔已经无所不用其极。

百灵儿心思单纯,又偏好强,让人一赞,也有些自得,道:“那是当然,我在东宁可是拜了陈总舵主为师的,有名师指点,将来伱肯定打不过我。”她翘着脑袋,得意的像只孔雀。

李翔心道难怪,在东宁也只有陈近南有这番本领了,要不是自己的师傅更硬,指不定以后真的比不上这丫头。(未完待续文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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