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大明 - xp1024.com
《反贪大明》


第一章,目睹惊险杀人事件(求收藏,求推荐!)

沈沐正亲眼目睹一起诡异的杀人事件。

三名黑衣蒙面人围杀一名青衣大汉。

四人刀来剑往,招招致命,一看都不是以友谊为名的切磋。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沈沐发现自己有可能穿越了。

因为坑上边打斗厉害的四人都是一副古装打扮。

而他原本的西装革履早已变成一身粗布短打。

没有镜子,看不到他现在的准确面目。

但从这具身体的双手的形态可以判断出:原主的年龄不大,手指虽和他原本的手指一样修长,但却娇嫩的多。

这不是他原本的手。

看起来也不像一双穷困劳动人民的手。

更不像是一双经过伪装的手。

他又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从上到下,又从下到上,直到触摸到挽起来的发髻。

脸型也不再是熟悉的触感。

当然,也无以前时常佩戴硅胶面具的不适感。

更无几次整容手术所遗留的面部僵硬感。

他竭力活动了几下嘴角,感觉和小时候那张纯自然的脸没什么差别。

是真的穿越了吧!

他的灵魂深处传来一声悠长的叹息。

坑上面的打斗有些烦人,好似在短时间不会结束,他只看了一眼,又淡漠地将视线移回了自个的身上。

因为人类永恒的哲学问题是:我是谁?

对呀!如果他穿越了,还极有可能是借尸还魂。

那么,现在他是谁?

穿的是一身短打,但面前的衣襟并无什么补丁,反而还绣着细致的花边。

身上虽说疼痛厉害,但还在可忍受的范围内,更像大力摔打导致的,而非利器造成的伤口。

藏身的坑里,有很浓的尿骚味,大概是原主尿裤子的产物。

他有充足的理由怀疑,原主被他占有了身体,极有可能是在此之前被上面的打斗被吓死的。

这同样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貌似并没有继承原主的记忆。

所以,此刻我是谁?已经不再是个哲学问题,而是个现实问题。

不知自己是谁?就自然不知道坑上面厮杀的四人和他有无关系?

最重要的是:无法判断敌我关系。

当然,前世的人生经历决定了在面对危险时,他的心理素质是很过硬的。

在没摸清情况下,他明白任何轻举妄动都是不可取的。

于是,只能继续像条狗一样,继续屏着呼吸蜷缩着身子窝在这个不高不低的坑里,静观其变。

等待的时间往往是煎熬的。

他习惯性地伸手在腰间摸了一把,想抽根烟调整一下思绪,却摸了个空。

蓦地想起来,他的高档定制西装早随他的穿越不存在了。

西装口袋里的雪茄自然也不存在了。

前世的一切,都不存在了吧,包括那些仇恨,包括那些自己所犯的罪行。

马雅可夫斯基说:“当社会把你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不要忘了,你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记住,这并不可耻。”

如果说当年父母的无辜枉死迫使他走上了以杀止杀的复仇犯罪路,让他丧失了一个能成为一个有知、有道德、有思想、有正常情感的四有好青年的机会。

那么,当一个人第一次开始翻越了法律的围墙,那他就很难有回头路可走。

杀人开始变的越来越跟呼吸一样简单,罪恶如同瘟疫一样四处蔓延。

可他只是一个罪犯,却不是一个畜生,因为畜生不会被杀戳和罪恶折磨灵魂。

他是个罪犯,但还仍是一个人!

他还仍是一个人呀!

如果真能岁月静好,谁又愿颠沛流离,双手沾满血腥。

他的最大失败之处是,经历再多精巧查无痕迹的犯罪,却没有把他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畜生。

每当对上孩子们清澈的眼神时,他总会想起儿时坐在父母膝头的美好时光。

那时的他,有慈爱忙碌、职业高尚的父母,有明亮清澈、纯真无邪的眼神。

他真的真的,曾经是一个那样善良的好孩子。

偶尔,他也一个人坐在一个寂静的午后,幻想,如果父母还活着,他的人生应该是另一番模样,也许不够优秀,但绝不会是一个双手沾满血腥的罪犯吧。

偶尔,他也一个人躺在一个阴暗的午夜,幻想,假如再能给他一次新的生命,他是否会重新成为一个善良的人。

这种假设,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挥之不去。

厌倦了与各国警察们捉迷藏,厌倦了那双血腥的手,他自己设置了一个局,做最后的人生告白。

让一条街的他国警方以为在他没有发觉的情况下,射杀了他。

好吧,如他所愿。

这不,他完成了最后一起杀人罪行,只不过杀掉的是他自己。

他张开现在这双手,虽然沾染着尘土,还有许多擦痕,但应该还是干净的吧!

是干净的就好,干净的东西总会让人感到心情愉快。

可还不等他嘴角的弧度弯起,这双手上马上被滴了几滴血液在上面。

他仿佛被蜂蛰了一般,有些慌乱地很用力抓起一把泥土,涂抹在手背的血迹上,想将这几点血迹清除干净。

泥土混着新鲜的血迹,虽然清除了一些,但还留有痕迹。

更别说,这血滴好像无止境似的,根本除不完,旧的清除了,新的又滴落了。

这种落到身体上的血腥感让他的身体如前世一般,很快起了许多小疹子。

这种小疹子又麻又痒。

看来,就算换了身体还是不行呀!

他迫切地想要找到有水的地方,要将这剩余的血腥清除干净。

可这里没有水。

于是,他抬头。

原来就在他回忆前一世时,坑上面的青衣人竟然以以一敌三解决掉了那三名黑衣人。

此时,这名伤重的青衣人此时正站在坑边居高临下地拄着刀看着他。

对方身上的血,刀上的血正在一滴一滴地向下流。

有几滴不仅滴在他的手上,还滴在了他的脸上。

腥腥的,有些凉。

他身上的疹子更多了,刺痒的难受。

他不知对方何时已经蹲在了坑边,是否看到他刚才很狼狈的那一幕。

他的目光习惯性地眯了起来,思考怎样除去所有撞到他弱点的人。

可马上意识到,此刻的他早已不是过去的他。

于是,他在很短的时间内再次镇静下来。

在没有搞清楚他借尸还魂的是怎样一个人之前,他还不想轻而易举地死于非命。

更何况,前世的惯性促使他并不习惯将命运掌握在别人手中。

坑上的青衣大汉就这么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不出声,是在评估什么吗?

对方不开口,他也不开口。

实则目光不动声色地观察大汉身上的伤势,对方刚才解决了三人,貌似很强大,但也受伤颇重。

已成半个血人。

这让他不由自主地考虑,如果对方对他动了杀意,如果他尽力一击,是否能彻底要了此人的性命。

可马上,他又压抑住了这种想法。

对方在解决完那三人之后,并没马上对他痛下杀手,说明,他极有可能并不是那三名蒙面黑衣人的同党,极有可能只是个被牵连的酱油党。

那么,在这双手还没沾染鲜血时,能不杀人就解决问题自然更好一些。

尽管他此刻心思千回百转。

但面上,他还是做出一副瑟缩的神情,可怜巴巴地用求恳的目光看着对方。

坑上边的青衣人盯视他片刻,然而,一阵剧烈的咳嗽,让对方无法再维持原本的高手风范。

即使扶着手中那把刀,对方身子还是佝偻弯曲下去了,嘴角更是有大量的血流了出来。

似乎,对方伤的真地不轻,说不定就是强弩之末,如果动手的话,他应该有一击之力。

但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这青衣人在剧烈的咳嗽结束之后,再次挺直了腰背。

用手背蹭了蹭唇边的血迹道:“小子,送一场造化予你,可要?”

“造化?”他装作迷惑而又些许经受不住诱惑的表情和语气反问。

心中则迅速判断出,看来这人并不想现在就要他的命,并且还极有可能有求与他,否则,何必用这样的语气与语言诳他?

至于所谓的造化?

哼哼!他心中冷嗤:聪明人都知道,凡是非亲非故得来的造化,往往都是包裹着蜂蜜的砒霜。

但他是个识时务的人,绝不会在这时戳破对方这种愚蠢的诱惑。

反而瑟缩着身子眼巴巴地、小心翼翼地问询:“您——是要让小子送您去医馆吗?”

“医馆?已不需用。”大汉在回答时,原本冷冽的表情却在一瞬间变的柔和起来,随之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又转为深深的哀伤,目光也从他的脸上移开,反而向远方看去。

但沈沐就是觉得,他并不仅仅是在看向远方,似乎是在做某种告别。

也就在这一瞬间,他马上判断出,这个青衣大汉也许并不是一个生性冷酷的人。

这让他对这人有了些许好感,似乎觉得也许他们两人之间也不必在此刻非要来个你死我活,当下半真半假道:“您伤的真的很重,还是先包扎一下伤口,好歹也能捱到医馆—”

但下一刻却被对方打断了话头:“你将这包东西—送去县城青山客栈丁字号房,交给一个姓李的客商。”

第二章,诡异的临终托付

说话间,坑上的青衣人从怀中摸出一包用油纸包裹的东西,抛到他的怀中。

这个动作好似一次性地耗费掉了青衣人所有的精力,整个人就像彻底垮了一般,身子彻底耷拉到坑边了。

“县城青山客栈丁字号房,姓李的客商,小子记住了。”沈沐假装手忙脚乱地将油纸包接到怀中,表情认真道。

他自然不会当着青衣人的面打开油纸包,看里面包裹的是何等东西,反而假装小心翼翼地用身上衣衫的衣摆将油纸包上面沾染的血迹擦拭掉后,又小心翼翼地收到自己怀中。

他的直觉告诉他,坑边上的青衣人此时正在继续观察他的一举一动,耷拉着身子只是一种伪装。

果然,等他将油纸包收好后,再次抬头,发现青衣人已再次挣扎着挺直了身子,并没对他所托付的东西再补充什么,反而盯视着他一字一句道:“小子,做人,特别是做男人——就要顶天立地,知——否?”

“小子——懂。”呵!这青衣人在这种时候,竟然还有充当他人生导师的兴趣。

但他还貌似诚恳地点了点头。

“甚好。”青衣人说完这两个字后,沾满血迹的脸再次展露出一个柔和的笑容来。

这笑容因为沾了血迹,显得有几分惊悚诡异。

然后就此慢慢凝滞,头也缓缓地垂了下去,直至不动。

沈沐又抬眼等待了片刻,发现对方再无声响,这才揪着坑边的野草费力地爬到了坑上边。

他缓缓蹲下身子,用手指探了探对方的脉搏,已经没了跳动。

“死了呀!”沈沐语气有些凉薄地自语。

也是,这青衣人先前一对三虽然抢先一步将对方送进了阎王殿,但他的右臂和左腿大动脉也被伤到了。

先前打斗中,来不及处理伤口,本就失血过多。

再加上口中不断吐血,说明五脏六腑也受了重创。

如此严重的伤势,难怪他放弃了求生的机会,能支撑到跟他说几句话后再死,已极为不易。

想到此处,他从怀中摸出刚才收好的油纸包,目视片刻,终究没有打开。

对方临死前看似无用地好为人师地让他做个顶天立地的汉子,无非是在攻心,让他能够潜意识中重视对方的嘱托,完成传信任务。

可这青衣大汉难道不知道,在很多时候,要信任陌生人跟想在地上捡钱的几率一样大吗?

凭什么他会认为一个陌生人在受到极大惊吓后甘愿卷入一场不知目的为何的杀人事件之中?

除非这青衣大汉就算死了也有所依仗。

可对方到底有什么依仗?

那,这青衣人的身份……也许现场还留有什么线索。

他环视四处,发现这坑上边是一片树林,此刻林中除了他这个活人和四具尸体之外,并无其他人迹,也就不急于离开。

在他清醒过来后,这三名黑衣人早和那青衣大汉打的难分难解,双方根本就无一言半语,这让他更加无法研判四人的身份。

从衣着打扮以及这青衣大汉临死前的反应来看,他这具身体应该不属于厮杀的任何一方。

不管原主是因为什么原因卷入这场事件中,既然彼此之间发生了联系,依照他前世的性子,还是想尽可能地掌握更多的情况,将主动权抓在自个手中用于自保。

避开地上的血迹,他将油纸包上的油纸去掉一大张,裹在自己的手上,防止这四人身上还没有干涸的血沾染到他的手上,引起他皮肤进一步过敏。

从那三名黑衣人身上搜出的东西并不丰富,只有几瓶品质一般的金疮药还有几块散碎银子。

并无其他身份证明,唯一留下的不能称之为线索的是,其中最年轻的那名黑衣人怀中藏着一个绣的比较精美的荷包。

从这荷包的做工以及花色,以及这黑衣人贴身所藏的位置可以判断出,这是一名女子送给对方的荷包。

只可惜送荷包的女子再也见不到自己的情郎了。

两名年长的黑衣人显然更老道的多,身上根本找不到一丝一毫一根一线能联系到他们身份的东西。

这么推断下来,这三人倒极有可能像一些杀手组织的杀手或者某些大户权贵人家所养的死士。

比起这三名黑衣人来,他从这名青衣大汉身上所搜到的东西就要丰富一些。

除了最常备的金疮药之外,还有被油纸包包着的两块散碎银子,三张十两的小额银票,以及一张五十两的银票外,还有几张路引。

这些路引上面的姓名和地址都不相同,而且开出路引的府衙也各不相同,不知这青衣人到底是从哪来的这些东西,还是这本就是为他自己准备的。

但看到这几张路引他并非一无所获,至少知道自己穿越到了明朝中期,弘治十三年。

弘治十三年到底有什么重大政治事件,前世他还真没关注过。

但可以确定的是,这并不算是个乱世,这位弘治皇帝在历史上的名声还不错。

握着从青衣人身上搜出的银票和路引,他看了看,最后还是将银票和金疮药什么的重新放回青衣人身上。

只有那几张路引,被他包起来,藏进了怀中。

相对银钱来说,前世身为全球通缉犯的他对这几张路引更感兴趣。

至于他为何不顺便间青衣人身上的银钱拿走,自然是因为他还没决定是否要去完成这青衣人的嘱托去送信,所以,要尽量保证死者身上的遗物完整,以免引起其他人怀疑。

除了这四人身上的遗物之外,还有一样东西就引起了他的注意,那就是四人的兵刃。

确切地说,是青衣人的兵刃引起了他的注意

青衣人临死前拄着的刀上,是一把腰刀,刀身其实有些短小,但整个刀身却有弧度。

只看一眼,他就知道,这样的腰刀制式不但便于拔出和收刀,而且方便近身劈砍,挑杀,刺击。

不仅如此,这把刀也绝非粗制滥造的成果,就算先前这青衣人跟其余三名黑衣人经过一场大战,但这把刀并无什么大的损伤,刀身血槽仍然整齐有力,绝不是三名黑衣人所用的那种三流货色可比的。

真不是一把普通的刀呀!

第三章,被激活的惩治贪官系统

还有这把刀的刀鞘,上面有鞘裙,裙底还织有排穗,

这一把刀,就算挂在腰间做装饰品也兼具勇武和美观。

这把刀,好像跟传说中的某刀很相似呀!

在明朝,有一种刀和它的主人很有名,那就是锦衣卫和绣春刀。

锦衣卫呀!

绣春刀呀!

沈沐用两根手指捏了一下自个的下巴,这是他遇到一些还不确定的问题时,习惯性的动作。

如果这刀真是绣春刀的话,那么,这青衣人—是锦衣卫?

但新的问题马上来了,锦衣卫到这个地方来做什么?

让他把油纸包送给谁?

他的锦衣卫同伴?

或他的亲戚朋友?

想起明朝历史上威名赫赫的锦衣卫!

办事肆无忌惮的锦衣卫!

妖魔鬼怪化的锦衣卫!

令小儿啼哭的锦衣卫!

这个集公一检一法一纪一委以及对外情报组织为一身的组织,他也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一个强大的个人是永远无法和一个强大的组织抗衡的,更别说,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陌生环境内,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

而被这种机构这种人物沾染上了,想摆脱都难。

更别说,现在的他,估计只是社会地位如蝼蚁的一个小人物。

小人物有时连做棋子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说,参与其中获取利益,

弄不好,对方为了某些不知名的原因,随时按个罪名,他的脑袋就被咔嚓掉了,在这个容易株连的年代,甚至还连累家族和亲人。

要正如青衣大汉所说的“予自己一场造化!”那也要自己有命消受才行。

在对自己新的人生还没有完整计划前,沈沐不想跟这种机构打交道。

所以,对不起了,大叔,在下恐怕不能完成你所谓的嘱托了。

沈沐漠然地对死去的青衣大汉鞠了一躬后道。

他是个极有决断力的人,既然拿定主意,不愿执行对方的嘱托。

就迅速开始小心翼翼地重新处理现场,彻底将他这个第五人存在的痕迹给抹除掉。

等一切恢复原状,确信没有什么破绽时,他一瞬间又有些茫然。

还是先前那个问题,他到底是谁?

该何去何从?

也就在这时,突然,他的脑中回响起一个女声:“宿主正在激活大明惩治贪官系统。”

“宿主正在激活大明惩治贪官系统。”

惩治贪官系统?

是什么鬼?

如果不是他确信自己可能到了古代大明,他此刻一定会怀疑,有人在他身上或者脑内植入了什么智能芯片,此时是这个智能芯片在作祟。

如果不是智能芯片?

那是武侠小说中的传音入密法?隔着好远的距离就让远处的人能听到自己的声音。

可他马上又否认了这种猜想,因为刚才在他脑中回响的这句话现代感太过强烈,一点都不符合古代的语言氛围。

大明的古人应该不会经常使用“系统”这类词语。

“如果我拒绝激活这个见鬼的系统呢?”他冷嗤。

对方不回应他,正当他打算置之不理时,脑中再次响起那个女声。

“惩治贪官系统激活完成。我是系统管理人乌鸦,竭诚为您服务。”

“乌鸦,如此晦气的名字。”沈沐此时有一种觉悟,这个系统大概是强行绑定的,否则,刚才他根本就不情愿激活这个所谓的惩治贪官系统,为何对方还能自顾自地激活成功。

任何人在不知情时被强行要求接受一件是否有益的事物,情绪都不会好,他更是如此。

更别说,乌鸦这种东西,在老人的迷信中本就是不祥的东西,这个系统还叫这么个晦气的名字,他要是好情绪才怪呢?

“晦气,呵呵,宿主,难道你不知在许多传说中,死前见到乌鸦,它们能使死去的人和的事物返回人间吗?

要不是你在临死前,恰好让本座看到了你,否则,你以为天下这么多人,为何恰恰是你有了借尸还魂,重活一世的机缘?

你不感谢本座的再造之恩,竟还对本座冷嘲热讽?难道你不怕本座马上抹杀你的性命吗?”

“呵!新生?再造之恩?你让我这样一个罪行累累的罪犯获得新生,对那些普通的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的人何等的不公平?”沈沐一针见血地道。

认为天上掉馅饼之类事情的存在,一向是那些蠢货的专利。

如果他沈沐是个蠢货,早死于无数次各国警方的诱捕之下了。

“如宿主你所言,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事情,本系统也不会选一个好吃懒做的蠢货来成为刚研制好的系统的宿主,正因为我们系统界也是讲究因果报应的,本座才选中了你。”

“如果我拒绝呢?”

“按照系统程序设定,一旦激活系统,宿主你只能被动接受,无法拒绝屏蔽。”

“这么说,你一定要让我成为你的傀儡了?那你还是让我灰飞烟灭吧!”

自由对任何独立的人都很重要,对一个罪犯来说,尤为重要。

“宿主你既然有多次选择死亡的勇气,为何没有接受一件新型事物的勇气,本座保证它,这个系统的是一个积极向上,受人敬仰的系统;

它只会对你的人生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绝不会让你成为本座的傀儡。”

“传一销组织的首领一向都是这么洗脑的。”

“好吧,宿主,本座承认这系统会在某种意义上干扰你的人生和个人意志,

但它却有一个终极福利,如果本座告诉你,如果你这一世在本系统内积累的声望值的最终大奖可以兑换让你重生到前一世你的童年,你父母死亡之前呢?

想想,那才是人生真的可以重来,如果你真的重生到了那时,知道了以后一系列发生在你父母身上的悲剧,就可以提前想办法避免这种悲剧,你还能拒绝本系统这个诱惑吗?”

乌鸦的声音放低,如海上的魔女般诱惑道。

沈沐默然。

许多人都有执念,像他这种人执念尤其深入骨髓。

那些声称可以抗拒任何诱惑的人,不过是面对诱惑的筹码不够罢了。

可显然这个晦气的系统已经洞悉了他潜意识中所渴望的东西,才作为诱惑他上钩的筹码。

显然即使再不愿做任何傀儡和棋子的他,也抗拒不了这种诱惑。

也许乌鸦觉察到他的态度软化,继续道:“其实,想想你前世父母的死因,你不是最憎恨那些贪官污吏吗?如果接受这系统的任务,岂不是一举两得?

否则,已经绑定系统的你,却不去完成系统任务,那么,很遗憾,五年后,也就是你二十岁时,系统会将你和它一起抹杀。

是你自己死,还是让那些贪官死?你自己选择。”

第四章,半成品鸡肋系统

听说系统还可以抹杀自己,沈沐的唇角又微斜了一下,这本就是他预料中的事情。

既然对方都打算强制绑定了,又怎能甘心付出没有回报?

更不会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没有利用价值的人身上。

既然彻底的自由已不可求,那必要的讨价还价的还是需要的。

于是他佯装冷哼道:“哼!即便如你所言,我选择接受系统任务,可并不意味着我愿意让自己再次重蹈覆辙成为一个冷血杀手。”

“本座才哼呢,原以为你的智商情商足够高,是最适合的载体,

毕竟,蠢货是驾驭不了这个系统的,

更别说作为载体惩治贪官,太蠢了,不被贪官反咬一口,想要保全自身都难。

可如今看来,本系统也有看走眼的时候,谁说惩治贪官就必须成为一个冷血杀手?。

这一世,你还是个身份清白之人,不是通一缉一犯好不,完全不需要行走在黑暗中,麻烦你回头看看系统的详细说明,

要想在大明位面惩治贪官,完成任务,必须遵循大明的法规法纪,用正当合法的途径,才能增加声望值,不是让你成为用武力随意取人性命的武夫。

比起刀起剑落,一刹那要了对方狗命来,本座认为让对方深陷牢狱几十年,生不如死,或关在囚车牢笼满街游行,被臭菜叶臭鸡蛋光临,忍受万人唾弃、死后遗臭万年才是快意的做法。

你难道不这样认为?”

沈沐默然,的确,如系统所述,这种结果的确快意。

他当然不是真的蠢,而是刚才思维进入一个误区,忘记他此时的身份已经不再是一个躲在阴暗角落的罪犯,而是一个全新的人。

一个全新的极有可能身份清白的人。

也许是心理作用,当他重新调整心态时,他身上原本麻痒难受的小疹子,竟然很快消退而去。

“那——这个系统声望值是如何计算的?”

既然反抗不了,那只能尽快化被动为主动,详细了解这个系统的功能构成。

“计算方式很简单,惩治的贪官品级越高,作恶越多的获得的声望值就越多,这个等到夜间,你的意念进入系统可以仔细查看相关的说明。”

“夜间?”刚才对方不是还嘲讽他不看系统的详细说明吗?怎么还有时间限制?

“这个——因为才是第一代产品,开发不够充分,系统功能还是有所瑕疵的!”乌鸦声音小了些,有些不好意思道。

“你的意思是——这个所谓的‘大明惩治贪官系统’并没有查验哪位官员是贪官的功能?”

“都说现在大明的天下,污吏遍地走,贪官多如狗,还用系统告诉你吗?

你竟然问本座如此白痴的问题?

本座不知前世大名鼎鼎的银蛇何时如此喜欢不劳而获了?”乌鸦为了掩饰自个的心虚,声音大了几个分贝。

“喔!”沈沐了然地应了声。

“你也别觉得本系统废柴,对喜欢挑战的你来说,想想,在天下乌压压的一片官吏中找出那些个贪官来,这个过程是多么惊险刺激,乐趣连连!

当然,这个系统会在你惩治贪官的过程中给你提供一定的帮助,目前你的声望值不够,无法解锁高级帮助功能,等你先积累一定的声望值,就可以解锁一些高级帮助功能,到时有惊喜哦!

好了,少年,都说贪官如韭,割了一茬又长出一茬,你不用担心贪官不够,达不成最终目标,赢取不了最终福利。

在大明的天空下,你波澜壮阔的人生即将开始,要加油哦!

好了,由于你的不配合,本座先前激活本系统时耗费能量过甚,现在能量不足,马上要陷于沉睡,最后送你一个临行福利:‘往南走!’”

乌鸦的话音一落,就没了声响。

“乌鸦,乌鸦?”他用意念唤了两声,仍没任何回应。

看来这个系统是个鸡肋半成品系统,作用有限。

这样也好,表明它对自己的个人意志干涉有限。

他还拥有相对的自由。

他直起腰来,抬头望了一眼树林上方的天空。

既然无法抗拒诱惑,那就要为之去奋斗。

就算没有这个系统的出现,他在这个时代借尸还魂,仍要搞清楚自己现在是谁?

家在何方?有甚家人?

仍还是要坚强地生存下去,适应新的环境,陌生的人群。

绑定了这个惩治贪官系统,不过是让他多了一项不得不完成的附加使命罢了。

“往南走!”回想起刚才乌鸦给他如同鸡肋的提示。

今个是个阴天,没有太阳辨别方向,他只好根据树林苔藓的生长情况来判断,南方到底是何方。

好在他在过往的逃避追缉生活中,掌握多种野外生存技能。

很快就判定了方向。

肚子有些饿,但他并没有留下来寻找吃的,还是决定在有一些气力时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树林真不小,植被被保护的不错,并无明显的砍伐痕迹,倒是发现了几个猎人做的陷阱。

还好,他细心,避开了。

并没有遇到大型有危险的动物,倒是遇到几只飞窜而过的兔子,和两只羽毛鲜艳的野鸡,还有不知名的几样小鸟。

这让他确定这片林子应该与人群聚居区不远,林子也不会太大。

走了两千一百三十四步后,他看到了树林的边缘,隐约听到流水的声音。

他快走几步,出了林子,果然在树林边缘发现了一条小河。

他停下步子,四下环顾,发现没人留意后,这才蹲下身子,先是洗了一把脸,让自己头脑更清楚一些,然后将手上身上衣衫上沾染的泥渍,还有零星的血渍彻底清洗了一遍。

清洗过后,他觉得整个人终于清爽起来,心情也变的清爽起来。

对着河面,他开始整理自己的形容。

没有经过污染的清澈的河面,显出他的影子来,这真是一张陌生而青涩的脸。

眉眼也称得上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只是一身布衣短打,称不上公子如玉这个词。

对相貌,沈沐其实没太强烈的感受,前世他的长相继承了娘亲那一双有些神采飞扬的丹凤眼。

这让他的长相对男人来说,更偏于凌厉一些。

如果不知道他通一缉犯的身份,各国下到十五岁的少女,上到六十岁的老太太走到路上,都会多看他几眼。

然而,也仅仅是多看几眼而已。

关于男欢女爱,他多少是有几分精神洁癖的。

拜童年时常一起撒狗粮的父母所赐,他对爱情和婚姻的忠诚度要求很高。

在他看来,那些所谓的艳遇,其实,女人并不完全处在弱势位置,恰恰相反,被那些追求艳遇的女人看上,许多男人不过是充当了免费的牛郎的角色罢了。

不,甚至连牛郎也不如,毕竟出于所谓的男士风度,大多数男人在艳遇时总还是要出个开一房的钱吧。

他也谈过两次没有结果的恋爱:

第一次,为了他掩饰了他罪犯的身份,他的所作所为,让对方觉得他太神秘了,若即若离,没有安全感,选择了和平分手。

第二次,对方是温室的花朵,喜欢他甚至到能失去自我,在他躲避追缉失联一段时间后,对方以为他抛弃了她,竟然得抑郁症自杀了。

对第二次恋爱的对象,对对方的家人他其实是有所愧疚的,这也是导致后来,他年纪渐长,犯的罪行越多,却越来越孤独的原因。

好在,一切过往都变成了前世。

他很快收敛了自己所有的情绪,属于过去的一些东西,就像皮肤上的泥垢一样,被水冲走,才是它们最终的归宿。

他要学会遗忘。

沿着河边,他又走了一段距离,依稀可以望见不远处青瓦白墙的房屋在树荫笼罩中,若隐若现的身影以及露出尖角的飞檐。

总之,景致不错,没有那么喧嚣和吵嚷,有前世大型自然生态风景区的感觉。

他想,要是此刻他是个游人,大概会真的停下步子,慢慢欣赏一番。

可惜,他不是个游子,他只是个归客,一个不知归往何处的归客。

他身子虽然先前受过撞击,有些酸疼,可为了不引起特殊的关注,他放慢步子,还是尽力维持着寻常人的步伐。

在没有任何异常前,他一直保持着这种无意识状态向前一直前行,走过一段土路后,踏上了青石板路。

偶尔有几人跟他擦肩而过。

对方都是粗布麻衣,或粗布蓝衣,挽着有些凌乱干枯的发髻。

有一人甚至远远避开了去。

他想对方可能是认识他的,然并没有使用手段追上去追根问底。

青石板的尽头是一个街道。

街道两边的店铺还开着门营业。

许多穿着灰蒙蒙的短打的贫民正行走在街道上,偶尔夹杂一些身穿锦袍长衫帽带公子巾或员外巾的富贵人。

各种叫卖声,讲价声,喝骂声,还有一些比较艰涩粗俗的俚语不时在他耳边响起。

这是一个真实的烟火人间,不是影视城那种浮夸的世界。

看似每个人都在认真地活着,而不是在费力地表演。

他面上看似寻常,不紧不慢地走着,可上一世形成的习惯,还是让他不断停下来,假装观看街边的货物,观察身后是否有人跟踪。

毕竟,他刚才出现在杀人现场。

淡定不意味着放松警惕。

咦,前方人群中有几个少年貌似在看到他时,面上显出欣喜的神情来,然后招呼身边其余几个少年,开始向他所在的方向挤来。

这应该是真正的熟人吧!

熟人呀!

第五章,不让儿子读书的爹(上)

少年们在向他这边挤来。

他在不动声色地打量他们。

这几个少年看起来年龄差距不大,最大的应该不超过十八岁,最小的应该也十三四岁了吧。

从长相上来看,相互之间并无相似之处,高低胖瘦,层次分明。

从他们的身形走动上来看,身上似乎也没带有致命兵器,表情看起来并不带恶意。

于是,他稍微向前行走几步,开始略微放慢步子,等几人走到他的身边来。

“老大,你这不是好好的吗?小猫这家伙竟然推算出你今日有血光之灾?还火急火燎地特意带我们来找你。”

一个子瘦小,面皮发黄身手灵活的少年抢先一步,挤到他身边道。

“血光之灾?”没有原主记忆,不知少年是谁,他只是微眯着眼睛看着对方反问道。

实则心中在迅速判断,这几个少年中到底哪个才是小猫?

对方怎知他今日有血光之灾?

莫非这里面还有......

下一刻,就被一个长着一双牛眼,皮肤黝黑、嘴唇粗厚、个头高壮的少年扯着衣袖的行为打断了思绪。

“老大,你没事,没事真是太好了,太好了!”

这少年借着身形优势,是第二位挤到他身边的。

然而,一个牛高马大的男人,还长着一双很大的牛眼,偏偏泪眼汪汪地看着他,让他身子不由地寒了寒,不由后退一步才站稳。

与此同时,另外两个少年也一前一后来到他的面前。

其中几个少年中最俊秀的那个少年从上到下,打量了他一番,面带疑惑,却没开口说话,而是迅速从怀中摸出两本书页泛黄、散发着霉味的线状书来。

这两本书以他的眼力扫过封面,一本好似是大明老黄历,另一本应该是什么卦象书,反正封面上是小篆。

俊秀少年一边翻看手中的卦象书,一边口中还嘀咕着:“我的卦象今日又不灵了吗?”

“我说大虎小猫,我不是说过吗?咱们老大是什么人,福大命大,是西天诸佛观音菩萨城隍爷爷保佑的贵人,怎会无缘无故地有血光之灾,

就算有什么血光之灾,那也有咱们兄弟冲在前面,决不让贼人伤了老大一根汗毛,小猫,你不会认为,你这算卦天天都有瞎猫碰上死耗子的机会吧,就算碰,也别总在老大的身上碰呀!

我看呀,你还是趁早将你那两本破书烧了吧!”

最后到的这个少年身形是四个少年中最肥胖,肤色最白的,也是走的最慢,到的最迟的。

到了之后,先是把牛眼少年一把拨到一边去,占据了有利位置,然后气喘吁吁地说出这么一长串挤兑话语来。

牛眼少年被推到一边,尽管身高体壮,也不敢大声吭一下,只是懦懦地站在一边,真是平白长了个子,没长胆子。

一听白胖少年这么说,最先到的瘦小灵活少年不满了,当下反唇相讥道:

“小白,谁说小猫的卦象不灵的,上个月,小猫还不是靠卦象帮你找回了你家走失的黄猫吗?那会你可不是这么说的。”

“我说大虎,黄猫是黄猫,老大是老大,怎么能一样?

就算小猫帮我家找到了黄猫,可他也不能就推算老大今天有血光之灾呀!

这不是诅咒老大吗?

老大要是真的遇到血光之灾,还能好好地站在这里跟我们说话吗?牛蛋,你说,二哥我说的对不对?”白胖少年逼问旁边高壮的牛眼少年。

“大虎哥和小白哥说的都对。”牛眼少年被两人逼视着,有些为难地看了看两人,又懦懦地小声道。

换来瘦小灵活少年和白胖谄媚少年相同的白眼。

四个少年一顿吵嚷,让他们暂时都没把注意力集中在沈沐身上,

这也使沈沐在短时间搞清楚了四人的身份。

瘦小灵活少年大虎。

高壮牛眼少年牛蛋。

算卦俊秀少年小猫。

白胖谄媚少年小白。

不仅初步摸清了四人的身份,也对四人的性格也大体有了简单的了解。

这四个少年都尊称原主为大哥,但五人看起来应该不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兄弟。

这点,不仅从长相上可以看出,还能从言辞间判断出来。

所以,他们五人之间,因为年纪比较相似,更可能的应该是伙伴关系。

伙伴吗?他神情恍惚了下,从幼儿园到高中,他倒是真的曾有几个伙伴,可后来,他成了罪犯,又如何会与过往那些代表美好洁净的东西再发生联系?

倒是,后来有几个犯罪的同谋,但里面也曾有一两个人能算上是真正的伙伴,因共同的恶意和利益走在一起的伙伴。

他死了,他们大概会以为他报仇的幌子,还会在世界上搅风搅雨吧!

但这都成了前尘往事,都让它们随着他前世躯壳的消亡,都变为尘烟,消散殆尽吧。

人呀,永远需要把握和掌控的是现在。

大概是年纪还小的缘故,这四人的心思大多都直接写在脸上,看起来并不像别有目的,心有城府的人。

但是,这个喜欢算卦的小猫,还是让他提高了警惕。

只因对方这卦的确算准了,原主是遇到血光之灾,一命呜呼了。

至于那个长相白胖的小白,显然是个喜欢察言观色的人,对方在和小伙伴们吵吵嚷嚷中,还不忘观察他的神色变化。

可就算如此,他也看出,这几个少年也许是真的挺关心原主,但原主这个当大哥的也不见的有什么权威,这从他们来到他身边,一味的争论不休就可以看的出来。

这点倒是给他留足了适应过程,要是这四人一到他身边,就全把注意力放到他的身上,问东问西,难保他不露馅。

至于权威这东西,他还是需要做进一步评估,再决定是否要树立。

“对了,大虎,你不是说小猫的卦象很灵吗?

说起血光之灾这事,今天这县城到还真有人有血光之灾,那个青山客栈,今天死人了,据说还死的是个外地客商。

小猫,要是你能算到这外地客商是怎么死的,二哥就服你,相信你在算卦占卜上面是有天分的。”

小白一看,关于小猫到底算卦灵不灵的问题,他们已经争了无数次,都没什么结果,但又不愿低大虎一头,当下灵机一动,建议道。

“小白,青山客栈死了一个外地客商?”沈沐露出一副疑惑的样子道。

实在是因为“青山客栈”、“外地客商”这两个词太触动他的神经了。

那青衣人托付他送的东西,就是送到青山客栈丁字号房,一个姓李的外地客商手中。

难道姓李的客商死了?

不会这么巧吧。

可他敏锐的直觉告诉他,也许有些事情往往就这么巧。

“是呀,是呀,大哥,我们去凑凑热闹,伯父既然不让你去读书,沾染一肚子书呆子气,没准就是想让你将来继承他在街面上的位置,这样,我们更要学会耳目灵活呀!”

“我爹不让我去读书?”

第六章,原主的死因

不让原本读书?原主这个半大小子还是一个文盲?

沈沐明知如此询问可能会出现破绽,还是不禁问道。

这简直不合常理呀!

这县城应该是一座典型的江南小镇,此时正处大明中叶,内忧外患还不曾彻底爆发,朝政还算清明,文武百官还算用心,普通百姓的日子还过的去。

一些有余力的家庭都将家中的孩子送到私塾中来认几个字,要是天分高的,被私塾的夫子另眼相看,倾囊相授,没准还真能往科举路上博一博。

就算考不上那些举人进士,将来位列朝堂,官居一品;

但只要能考取秀才功名,就可见官不跪,社会地位得到极大的提升,平日里也可被乡里邻里、周围人家高看一头,总之,隐形好处是多多的。

从原主的衣着打扮来看,还穿的起绣着花边,没有补丁的衣服,双手也娇嫩,没有干活磨出的老茧来看,原主的家庭条件应该不会处在温饱线上才是。

原主的爹为何不愿自个儿子去读书,这不符合时人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望子成龙的心理呀!

莫非,这爹不是亲生的,而是后爹。但若说是后爹,也应该不是,至少从这小白的话语中,原主是要继承这爹在街面上位置的,也不是任凭原主自生自灭的主呀!

反正不管怎么说,到现在他总算知道了原主并不是那种无父无母的孤儿,还是有亲人存在的。

亲人呀!也许是个麻烦呢!

什么人对原主的言行举止最熟悉?

当然是与他朝夕相处的亲人。

对原主没有一点记忆的他,会不会露馅?

但假装若无其事应该是最好的伪装吧!

“我说大哥,你也别遮着掩着了,我们几个都知道了!”

你今早出门吃早食时,又碰见镇上那个姓方的酸秀才,被对方酸了几句,回去告诉伯父,你想读书,也要考取功名,

结果被伯父呵斥了几句,扇了一饼,跑出门去,才与哥几个错过了。”

他刚才一幅若有所思的样子,落在几个少年眼中,大虎觉得他可能是为了避免在小伙伴面前丢脸,才强撑面子的,当即安慰道。

“就是,大哥,伯父不让你念书就不念好了,这年头,真能读出来考个功名的有几人,大多都是一些酸不辣几,手不能提肩不能抗靠自家女人养活的废物,大哥何必羡慕那些废物呢?

我记得大虎爹不是常说,他们家杀猪那是仗义多是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吗。

你干吗非要当那负心的读书人?”小白也忙打棍而上,跟着道。

沈沐闻言心中倒是真有几分诧异,怎么,这瘦小的大虎家才是杀猪的,他还以为杀猪的一定是白胖的小白家呢?

毕竟,杀猪的有肉吃,才能养的白白胖胖的,大虎这么瘦小……看来,他又犯了以貌取人的错误。

不过,他现在大体上也可以猜出,原主因为想要读书的事情跟自家老爹吵了一架,还被自家老爹扇了一巴掌,

原主一气之下跑出了家门,也许只是去附近山上树林散心,结果倒霉撞到了厮杀的双方,被吓死!

这应该是最合理的解释了。

“就是,大哥,俺也不爱读书,去了学堂,只一个劲地打瞌睡,娘亲就不让俺去了,还浪费钱。”牛蛋瓮声瓮气地附和。

“读书还是很好的,大哥也不要沮丧,小弟还是识的几个字的,大哥要是想学,小弟可以私下里教你,不让伯父知道。”

小猫手中还是拿着那破卦书,念念有词,但竟然还是一直关注身边人的动向的,这时也抽空抬头回了一句。

“也好。”沈沐应道,没想到原主真是个文盲,这软件配置也太差了吧。

想起在前世的时候,他虽只上到高中一年级,没有上大学,可后来在全世界乱窜时,他所有的空闲时间都伪装身份消耗在了世界知名大学的旁听课堂上。

倒不是他天生就是学霸体质,而是他知道,知识是这个世界上属于自己而最有能量的东西,关键时刻可以用来保命。

后来,也证明他掌握的各种知识让他比其他大多数罪犯都幸运,一次次逃脱了世界各地许多组织的追捕,反而把那些人戏耍的团团转。

像他这一类罪犯,有个共同的名字叫:“高智商犯罪者。”

至于小猫的好为人师,也正中他下怀,不管那个世界,知识改变命运,一个文盲是没有出头之日的。

一个文盲也不可能在一天之内变成一个有知识的人,这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也需要给周围的人一个适应的过程。

爽快答应小猫的提议:一方面他可以找个学字的由头,慢慢提升自个的软件配置;另一方面,也顺便探探小猫的底。

他还是对小猫占卜出他有血光之灾这点耿耿于怀,心生警惕。

不仅如此,除了小猫之外的三个少年,明显出身市井,这点可以从他们的气质上看出来。

可小猫呢?虽然也是一副粗布短打,可这少年走路时,会不自觉地挺直腰板,昂起胸脯,加上长相俊秀,隐然竟有一番大家气质。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和原主他们几个少年混在一起?

不合常理。

“你们说,姓秦的那个书生那么讨厌,我们要不要偷偷找个时间,收拾他一顿,为老大出出气。”大虎少年气盛道。

“去,大虎,你别出馊主意,秦珏秦瑾瑜虽然和我们同岁,才十四岁,

但人家已经中了秀才,还是这次院试的案首,多少人的眼睛盯着他呢?

以他的才学和勤奋,又被县令大人和大宗师赏识,不出意外,将来都是进士牌上的人,不是我们能随意可以敲打的。

除非我们一棍子将他给打死,以绝后患。

但一来,他不过是与大哥起了几句嘴角,与我们还不到生死大仇的地步;

二来,我们几个那里真杀过人呢?还是杀一个有功名的人,打杀了他,我们几个小的也会没命,说不定还要连累家人。

所以,与其敲打对方出气,让对方记恨,将来报复,那到后来,还不是给大哥找麻烦,就算大哥的爹也兜不住这样的事。大哥,你说是不是?”小白闻言,忙阻止道。

第七章,混黑的爹

“小白说的是,关于我和秦瑾瑜之间的事以后就别提了,大家的路不同,以后应该不会有交集的。”

在他还没有适应了解古代的一切前,大虎这种建议根本就是作死,小孩子过家家的。

倒是小白,别看他身子肥胖,态度谄媚,可这脑子却不全是肥肉。

还有这个秦瑾瑜,他怎么觉得,在大明的历史天空下,对方的人生好像才是开了挂的,人生赢家呀!

但他的确不想在什么情况都没搞清楚的状况下,先树立这样一个敌人,不管原主事先与对方起了什么口角,他现在只能先选择息事宁人。

“好吧大哥,你说不提就不提,我们还是去青山客栈看热闹吧,去的迟了,官差要是把尸体都抬走了,那什么都看不到了。”

大虎也有些讪讪的,大概觉得自己刚才的提议的确有些不靠谱,又被小白反驳,折了面子,马上转换话题道。

说完,装作急不可耐地拉着沈沐的衣袖向街道另一头走去。

小白也拉着小猫,招呼着牛蛋跟了上来。

这个县城的面积并不大,看起来也就三条街道的样子。

他们此刻走的是一条主街道。

街面上的铺子都不高,最高的也只有三层的规格。

再加上玻璃在这时还没有大量烧制和普及,商铺的光线都是黑乎乎的,许多商铺的墙壁因为冬天生火,都被熏的黑漆漆的。

街边也有一些小门小户地摆摊做小买卖的。

特别是做吃食的,在任何时代都不缺。

原主的身体可能是个耐不住饿的体质,此时看到街面上买小吃的,明知道在调料不全的情况下,未必有多好吃,但他的肚子还不由地发出几声轰鸣声。

沈沐想想,自己先前将四人身上的钱财都放了回去,这时,想想不免有几分后悔,他身上此时身无分文,又不知原主的性子,做不出向周围少年讨要吃食的举动来。

“看我都忘记了,大哥一定中午还没吃饭吧,我这里有个油饼子,大哥先垫垫肚子。”

他肚子的响声不小,机灵的大虎见状,从怀中摸出给自家小妹买的,用油纸包包着的油饼子,打开后递到沈沐面前。

“油饼子有什么可吃的,大哥,你等着,我马上为你买一只烧鸡来。”

小白见被大虎抢先讨了好,他身上也无吃食,倒是今个出门时,跟自家娘亲讨要了二两银子,还没想好,买什么呢?

此时正好拿出来买两只烧鸡,给大哥上供一只,哥几个分食另外一只。

话音一落,不等沈沐反应,就穿过街道,到对面的一家酒楼而去。

“哼,不过是奸商子,嘚瑟什么?”大虎见状嘀咕道。

比起白胖子的烧鸡来,自己省下几个钱,专门买给小妹的油饼子自然不能比。

沈沐本就是察言观色的高手,此刻,也觉得在一个小团体内,大虎和小白之间似乎也不是那么太和谐呀!

还有大虎说小白什么奸商子?

从四个少年的穿着打扮来看,表面上看起来,小白的经济条件的确好一些,这从他买得起烧鸡就可以看出来,家里应该是经商的。

但在这个小县城里,就算是经商的,估计也只有几家铺子,规模不会太大。

都说人以群分物以类聚,什么层次的人交什么层次的朋友,所以,在正常情况下,这几个少年能聚在一起,就说明彼此家庭经济状况不会相差太多,就算好,也不会好的过分。

他和几个少年才是初次相识,还不完全了解几人的心性为人,也就没有必要激化相互之间的矛盾。

于是,他为了照顾大虎的面子,他还是接过那油饼子故意大声道:“我真是饿了,先吃大虎的油饼子垫垫肚子,一会小白的烧鸡回来了,哥几个都尝尝味道,今日就谢谢大虎和小白了。”

“大哥说的这是什么话,平日里我们也经常跟着大哥,去一些饭馆酒楼蹭吃蹭喝。大哥如此说,让我们以后如何好意思!”大虎神色有些不太自然地道。

“是呀,大哥,反正跟着大哥去吃饭,也不用花钱,不吃白不吃。”牛蛋也瓮声瓮气地附和。

“不用花钱?”沈沐差点将这个疑问脱口而出,但还是及时地咽了下去。

他迅速根据现在掌握的信息分析,前面,大虎他们说自家老爹让他继承街面上的位子,在这古代,什么位子能被称之为街面上的位子?那就只有街面上的地痞混混了。

从四个少年对自己的态度来看,自家那位还不曾蒙面的亲爹,难道是这个县城的地痞头子?

竟然是古代的黑一涩一会?

否则,自己的年龄看起来并不见得是这几个少年中最大的,目前这几个少年也没表现出对自己的某种能力佩服羡慕的情绪来。

那自己凭什么被他们尊为老大,原来,根子在自家老爹身上?

原本看原主的衣着打扮,还有老爹不让读书这等事体,他也做好了心理准备。

知道这爹估计总有点不尽人意,但却没想到,对方竟然是个地痞头子。

在现代,他其实对这些地痞混混们,是极为厌恶的,这些人大多游手好闲、欺软怕硬、偷鸡摸狗、打架斗殴等等。

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有些甚至手底下还有人命官司,这些人大多就是社会的害虫,让人看着厌烦,抓进去,关几天出来,还是祸害。

当然,古代有一个人还是实现了混混的逆袭,那就是刘邦。

有这样一个爹,除非这个爹将来当了刘邦,否则,不管古今,混黑的下场多半都不会好。

此时正是大明中期弘治年间,内忧外患还未彻底爆发,不管是朝堂还是民众,对大明的认知度还是很高的,让自家的老爹成为第二个刘邦,想都不要想。

更别说,自家老爹只是小县城一个地痞混混头子,仅凭他不愿让男主半大小子去读书,就知道对方的眼界,能力,根本一点成功的希望都没有。

估计,想混的善始善终都难。

甚至,要是碰上古代的严打,那可是会殃及他这个池鱼儿子的。

连坐是妥妥的。

第八章,粗豪的隐藏敌人

如果,不是绑定了那个大明惩治贪官系统,这一世,他可能只会选择有自保能力的小富即安就好,如果有家人,他也会代替原主照顾他的家人,让他们衣食无忧。

可现在强行绑定了这个系统,让他心生执念在这一世过完后,能重回前世,扭转家人和自己的命运,他就需要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

但这个基础配置显然太差了,没有穿越成皇亲国戚,也没有穿成官宦世家子弟,竟然穿成那种地痞混混二代,还是个文盲。

在如此低配的状况下,想要完成系统任务,增加声望值,回到前世,他真的要好好想一想了。

他咬着手中的油饼子,一边思考,一边又无意识地向前走了几步。

因为心不在焉,差点撞到从路边饭馆走出来的两人身上。

就在他习惯性地要跟被撞到之人道歉时,对方先开口了:“咦,大侄子,你也出来逛街呀!”

他抬眼一看,是俩地痞模样的大汉。

这两人看到他,腆着脸给他打招呼,其中一个还用手指剃着一口大黄牙。

“唔!”不知道这两人是什么人,他只好笑了笑。

“王大叔,冯大叔,你们这么早就吃晚饭了?”倒是身边的大虎出声跟着两人打招呼。

剃着牙的大胡子没有搭理大虎的问候,反而伸出手来,想拍他的肩膀,并貌似粗豪道:“大侄子,你的事情,哥几个都听说了,比起学几个酸词来,手不能提,肩不能扛来,我们大碗喝酒,大碗吃肉,再找几个相好,那才是活的畅快!”

沈沐现在虽换了一个身体,一个环境,但前世的生活让他的警惕心还是高于常人的,对陌生人的肢体接触会产生直觉的闪避。

于是,在大胡子手快要拍到他的肩上时,他身子向后一斜,跟着又倒退一步,避开了对方的碰触。

大胡子看到沈沐竟然避开了他的手,眼神一凝,脸上笑容一收,但随之又恢复了正常对身旁大汉道:“五弟,瞧这孩子,小时候都是在我们肩膀骑过的,现在还跟咱们哥几个生分了。”

沈沐的眼神也不由地紧了下,这个大胡子既然称呼自己为大侄子,又说大碗喝酒,大碗吃肉,应该是和自家那位地痞老爹有几分交情。

表面上看,此人一副貌似粗豪的样子,但心胸显然并不怎么宽广。

这从他避开对方的拍肩动作后,对方的挤兑话语就可以看出。

这样的人,是属于那种有些城府,但城府有限的人,成不了什么大事,但要是弄出点事来却容易。

“冯大叔,你昨晚不是去钻街南刘寡妇的被窝了,好歹也让那婆娘帮你收拾收拾,看你衣衫脏的。”

大虎以为,沈沐避开大胡子拍肩的动作,是嫌这大胡子手上的脏污沾染了他的衣服。

谁都知道,沈老大是坐县城街面上一把交椅的,但却不像那些龌龊人,反而喜欢干净,连带着他们的儿子自家老大也是个干净人。

“就是,冯大叔,看你身上脏的,又不是不知道我我们老大喜欢干净。”牛蛋总是在不经意时说大实话。

这冯大叔衣着打扮,形象的确有些龌龊,一声褐色短打上面沾染着泥土,还有各种污渍,就连那一把大胡子上,还沾染着菜汁,的确脏的可以,让人反胃。

难怪几个少年误解了沈沐的躲避动作。

“你们这几个小崽子,也学会笑话你大叔了,五弟,我们走。”这冯大叔被几个小的挤兑,还是觉得失了面子,拉着身边姓王的大汉就走。

偏偏这时,这家饭馆跑出一个伙计来,拦到这冯大叔二人面前,弯着腰哀求道:“冯大爷,李大爷,小店是小本生意,求你们多少赏点饭钱,回头小的也好跟掌柜的交代。”

“嚷什么嚷,饭钱回头让你们掌柜的来跟我们要,你这新来的这伙计怎这么聒噪!”

冯大叔本就觉得在几个小毛孩子面前失了面子,偏偏这伙计还出来讨要饭钱。

更加觉得这小子折了自己的面子,当下不耐烦地就踹了这小伙计一脚,将对方踹倒在地,然后扬长而去。

沈沐皱了皱眉,原主老爹平日就跟这类人一起混,还是他们的头子,莫非,原主老爹也是这幅德行。

一顿饭钱有多少,少付一点也算欺行霸市了,这饭馆看起来也小,一年恐怕都挣不了几个银钱,这纯粹吃白食实在是……姿势太难看了!

没看街上人都这么看着吗,这是妥妥的拉仇恨呀。

当皇帝的被百姓们仇恨了,都能丢掉江山,这小县城的地痞,被百姓仇恨了,那就是提前向阎王爷预约呀!

“老大,我听说,这个冯大叔有几次不服你爹管教,还敢当面顶撞你爹,你以后见了他,还是要小心一些。

还有呀,前两天我还听小白说,和他爹一起做生意的那个王老板说,这个冯大叔最近好像入了几个贵人的眼,要为几个贵人办什么事,要是他真的有了二心,又有了靠山,那他盯的可能就是你爹的位子了,让大叔不得不防呀。”看着这个冯大的背影,大虎悄声道。

“大虎,沈大叔,才不怕这个姓冯的呢,就不怕姓冯的!”牛蛋梗着脖子,瓮声瓮气地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有些不服气地道。

“嗯,我知道,有些人翅膀硬了大概觉得老大都是人人能当的,你们也帮我爹和我多留心这个冯大叔,以及和冯大叔走的近的几人,要是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刻想办法通知我。”

不管在任何时候,人的自保情结都是排在第一位的,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一个小县城中,一个小小的地痞团体,相互之间因为各种利益,关系也不是那么和谐的。

覆巢之下,岂有完卵,虽然现在不确定拥有一个小地痞头子这样的爹能给自己新的人生带来怎样的挑战。

但经验告诉他,就这样的爹,一旦被别人取代,自己现在的社会地位就会再一次下降,就连身边这几个少年也未必再愿意跟随他。

更别说,混黑的,古今中外,一般都讲究对失败者斩草除根,那时自己的性命必然受到威胁。

自己就是那被斩草除根的对象。

如果没绑定那个系统前,以他无所谓的心态,倒不太在乎自己的生死,可现在有了盼头了,被斩草除根了,还怎么完成系统赋予的任务,怎么重新回到前世。

先前从树林中出来时,他已经检查过这身体的素质了,没有什么异能,甚至连几分力气都没有,手上也娇嫩的,一看就不是练过刀剑的,真没什么自保能力。

所以,现在这个爹掌握的势力不管怎样,他都不能置之不理,而是要先未雨绸缪。

“你们放心吧,我给沈大叔算过命,大叔后半辈子可是大富大贵的命,那个冯大反而是死于非命的下场。”

一直没有说话的小猫,这时,昂着头,挺着小胸脯自信地道。

第九章,被毒死的客商(加更)

这下,大虎和牛蛋都不吭声了,小猫的卦术真的是时灵时不灵的,谁知哪次灵,哪次不灵?

万一这次就像今日给老大算的,也不灵了呢?

“烧鸡来了,烧鸡来了!”小白大呼小叫地一手举着一只烧鸡从街那边跑了过来。

“大哥一只,我们一只。”说话间,小白将用油纸包包着的烧鸡递给沈沐一只,然后将自己手中的那只分尸,分给其他三人。

从小白分鸡的神情,沈沐看出,小白虽然和大虎先前有些小攀比心理,但应该没大的矛盾,几人相互之间的关系还是不错的。

既然这三人和原主有一定的感情,如果心性也不错的话,那也可以慢慢观察,培养成自己的固定班底才成。

沈沐一直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想要单枪匹马干成大事,都是痴人说梦,包青天还有公孙策,展昭,五鼠和张龙赵虎王朝马汉呢。

既然绑定了这个鸡肋系统,他总要提前准备,收拢人心,建立班底才是。

眼前的四个少年,欢快地吃着烧鸡,并不知道,这一天,他们的人生轨迹已经被别人纳为了改变范围。

牛蛋身体高壮,胃口也是最大的,这时,抢先一步吃完了手中的鸡肉,那对大大的牛眼,用渴望的目光注视着沈沐手中还剩大半个的烧鸡。

这烧鸡怎么说呢,味道还是不错的,但沈沐在前世吃多了各国美食,此时对这烧鸡的感觉就平淡多了。

他原本的胃口本就不大,再加上长期形成的习惯,让他吃烧鸡时,不像其他几个少年那样不在乎形象,此时眼睛的余光刚好看到牛蛋那可怜巴巴的样子,他脑子一转,撕下一只鸡腿递给对方道:“吃吧,就知道你胃口大。”

“老大,你真好,就知道牛蛋想吃。”牛蛋也没客气,欢快地接过鸡腿道。

其他三个少年闻言,也停下手中嚼肉的动作,看向沈沐手中剩下的鸡肉。

于是,他语气亲昵地道:“你们三个谁还要吃,剩下的你们三个也分了吧!”

根据四个少年表现出的性子以及言行,他决定表面上要做到,既区别对待,又公平对待。

重点区别对待的对象就是牛蛋。

这个少年明显智商情商有限,但这样的人只要不是伪装的,用起来却是最放心,最能倚之为心腹。

他不会轻易因为利益而选择背叛,甚至有时反而一根筋,更容易坚持原则。

至于小白和大虎吗?大虎人看起来机灵,机灵往往意味着心思多,没有定性,还要进一步观察。

而小白呢?有一句话说,要想取之,必先予之,小白这么慷慨的请客吃饭,说明在某些方面,他对自己有所求。

这其实也是一种利益交换关系。

而因为利益维持的关系往往在新的利益出现之后,是最容易被打破的。

剩下的小猫,他还真没看透对方,尤其对方那不知准不准的算卦术,不仅如此,他还留心到,小猫可能是四个少年中身手最好的一个。

他走起路来,脚步声很轻,当他无意识昂首挺胸时,气质明显与长在市井中的人不同;

更别说,他还认字,这说明小猫的家庭要么是读书人,要么就是小时候过过一段不同寻常的生活。

总之,对小猫,他还是有一些戒备心理的。

其他三个少年闻言,大虎率先一步抢过他手中剩下的烧鸡,不客气地分给小白和小猫,一点都不在乎,这烧鸡其实是小白花钱买的,其他三人也习以为常。

由此可见,这五个少年中,除了自己,另外四人中,大虎更有权威和话语权。

“小猫,关于青山客栈那个死人的事,你算出来了没?要是算准了,明日,我给你和大哥再买一只烧鸡。”小白边吃鸡肉,边想起先前谈论过的话题。

虽说他先前和大虎有些意气之争,但少年人的吵吵闹闹来的快,也去的快,他此时已不再搭理大虎了,是真想知道,小猫这次能不能算准。

“毒。”小猫啃了一口鸡肉,吐出一个字。

“毒?你是说那个客商是中毒死的?”小白闻言,压低声音问道。

“卦象虽然有些模糊,但显示的应该是中毒了。”小猫点了点头。

沈沐闻言,再次不动声色地看了小猫一眼,对风水命理之说,他一向是不信的。

事实上,在前世,这东西是被国家所不提倡的,也比较没落神秘的,大多数声称会这个的人,都是撞摇拐骗的骗子。

如今,这个小猫真的引起了他几分探究的兴趣。。

“走,走,我们赶过去看看,到时就知道准不准了。”大虎挥了挥细瘦的胳膊道。

青山客栈在街道靠南的位置上,这个客栈有三层。

规模在这个小县城中,看起来也是比较上档次的客栈了。

此刻这客栈门前,围满了看热闹的百姓,还有两个衙役站在客栈前维持秩序。

这是沈沐穿越到大明朝后,第一次见到这些公职人员,不免多看了几眼。

这外边站岗的衙役身上的衙役服半新不旧的,褪色严重。

也是,古代印染的布料,因为不是用化工印染而成,是纯天然的,洗上几水,颜色就掉的厉害。

这也是为啥,古代稍微有经济能力的人家,一年四季,都要多做几身衣裳。

不做也不行呀,出门见客,身穿掉了色的衣服,容易失了脸面。

而在家里见客时,往往也身穿半旧舒适点的服饰。

这种杀人事件,不管在何时都很吸引眼球的,更别说在这古代,人们的娱乐乏味至极,好歹有些新鲜事可看,怎会不来凑热闹。

“让让,大家让让,让我们哥几个也去看看热闹。”

被大虎推了一把的前面围观的一男子,回头正打算出声呵斥,下一刻,大概是认出了他们几人的身份,将到嘴边的脏话咽了下去,向旁边让了让。

看来,古今老实老百姓,都不愿招惹混街面的人。

沈沐也想知道这个死去的客商是不是那个姓李的客商,就没出声阻止。也跟着向前移了移。

刚站稳脚跟,就听到前面围观的百姓喊道:“出来了,出来了!”

果然,话音一落,几个衙役将躺在一扇木板上的尸体从客栈里面抬了出来。

因为这尸体上大喇喇的也没盖什么东西,周围围观的百姓见状,都纷纷退后了几步,这让他们几人站在中间的一下露了出来。

因为尸体没有遮掩,他很容易就看清了死去的是一个个子精瘦的汉子,看起来三十岁左右,身高大概在一米七左右,穿了一身看起来质地不错的蓝色袍子。

眉目平凡,没有什么特色,嘴唇有些发青,唇边还沾染了些许黑血。

除此之外,这人的身上并无其他伤口和血迹,从表面看,还真和中毒的症状有些相似。

莫非?这小猫还真算对了,这人真是被毒死的?

第十章,惩贪的捷径该怎么走

“徐大叔,这人是咋死的?”

几个衙役抬着木板经过他们身边,后面还跟着一个身穿灰衣、挽着发髻,仵作模样的老头。

大虎见状,拉了拉那仵作的衣襟,小声询问道。

“大虎呀,你小孩家家的,问这等事体作甚?”那仵作停下步子,用一双发灰的眼睛看着大虎道。

“大叔,我这不是好奇吗?关于这街面上发生的事情,我们老大总想替自己爹多知道一些是不?”说话间,还狐假虎威地故意将沈沐的身子现出来。

“也罢,也没什么可隐瞒的,据老夫检验,死者并无其他外伤,可能是不慎服食毒药中毒而亡。”

“中毒?”大虎和小白异口同声声音提高了一个八度惊呼。

又同时将目光投到了小猫身上,怎么这次卦象又灵了?

倒是牛蛋闻言,牛眼睁的更大,面带三分不解,七分鄙视道:“这人好笨,干嘛自己吃毒药?”

“牛蛋,你说人家笨,枉你长这么大的个头,也一样笨。

谁活的不耐烦了,自己喂自己毒药吃,不是说死者是个客商吗?

这客商呀!身上不是带着钱,就带着贵重的货物,没准是被人偷偷地潜进房间杀人夺财而死的。”大虎闻言,回过神来,马上用胳膊肘捣了捣牛蛋高壮的身子反驳道。

“你们两个都别说了,反正这人怎么死的,又不关我们的事,小心祸从口出。”小白闻言,忙鬼祟地四下张望了一下,小声阻止道。

沈沐并没有加入这几个少年的讨论中去,但还是一直在留心倾听周围人的议论,看能否得到什么新的有用的信息。

结果,从周围人的议论中,确定了这个死去的客商,就住在客栈的丁字号房,的确可能是那个李姓客商。

刚才那李姓客商的尸体他偷眼多看了几眼,

露在外边的脖子上好像还没出现明显的片状的尸斑,说明这人死的时间不会太长,可能就一到两个小时之间。

算起来,从他在树林中那个坑中借尸还魂醒来到现在,应该不会超过两个小时。

那么,李姓客商的死,是和青衣大汉的死是同时的呢?还是先于青衣大汉之前或之后?

他们两人之间到底存在什么联系?这李姓客商是否也是锦衣卫中人?

掌握的信息有限,所能推断出的结论也有限。

他没有继续深思下去,反而开始留意观察周围围观人群中是否有异常。

许多犯罪心理专家的研究结果显示:许多凶手都喜欢近距离观看自己的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

那么,毒死这李姓客商的凶手是否就在现场呢?

可因为他所站的位置,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观察位置,目前没什么新的发现。

倒是从刚才几个少年的议论中,他发现,同样脑子不错的大虎和小白。

小白比较胆小怕事,大虎的胆子就大一些,敢说敢做,难怪这五人小团体中,除了自己这个老大,大虎却更占上风。

当然,大虎也不是全无缺点,至少大虎的心胸未必那么宽广,像他刚才呵斥牛蛋笨时,特意提到牛蛋长那么大个头,确实,在古代这种大多数劳动人民都缺少营养的状况下,个头大也是一种资本。

更别说,大虎长的瘦小,偏偏,要用大虎这么一个代表力量的名字,这从潜意识中也说明大虎更希望拥有牛蛋那样一副身子骨。

也许,这种羡慕嫉妒不是很表面,虽说他没有继承原主的记忆,但用猜的也知道,想必在以前的日子里,大虎往往用他脑子比较聪明的优势来无声地告诉牛蛋,你就算长的高壮,也没什么用,什么事还是要听我的。

不管脑子也不笨的小猫和小白看出这一点没,但他们显然并不在意这个的,也不会在意牛蛋的想法。

这让沈沐越发坚定了要把牛蛋培养成最可靠心腹的决心。

当然,他这种培养会很隐蔽,不会将牛蛋树成一个靶子,成为其他三个少年嫉恨的目标,导致小团体的分歧和破裂。

说到培养班底,他马上想到,要在合乎大明法律法规,政治形态的状况下惩治贪官增加声望值。

以他现在的这种身份,想要完成这个目标,难度无异于攀登喜马拉雅山。

要符合大明的法律法规,那他就必须要自己跟大明的官场打交道,并拥有某种惩治贪官的资格,才方便行事。

那怎么才能拥有这种资格呢?

现在再想想,原主那老爹只要脑子没问题,一般不会阻止儿子去上学堂的,这里面一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原因。

就算自己知道了原因,从现在奋发向上,开始读书科举,能否在二十几岁考中进士,都是未知数;

明清取士的八股文,那破题,什么截撘题,恐怕那些土著们更有优势,更别说,这古代考进士的录取率可比现代读大学的录取率低的多了。

还有那些科场让人心知肚明的潜规则。

就算他超常发挥,中了进士。

那又怎样,授官未必能进相应的职责部门,万一进个什么鸿胪寺,那是管外交的,跟惩治贪官没啥关联。

进一步讲,就算进入了相应的衙门,没资没历的,只能当个小人物,影响力有限。

而且文官系统也有一大堆约定俗成的潜规则约束,尤其是在大明,有各式各样的师生关系。

蒙师、业师、房师、座师等等,这都是上下错综复杂的关系,这些人中要是有贪赃枉法,草菅人命,或玩忽职守的,到时,他要是想方设法惩治这些人,不是落个欺师灭祖的名声吗?

大明的官员和读书人,有时玩的就是个名声呢,没名声了,还怎么做事。

或这些人的亲朋好友,学生同年呀,出了事,到处都是递话递条子的,他还怎么继续反贪大业。

所以,成为古代学霸的这条路看来并不适合,也不是最合适的捷径。

那么,什么是捷径呢?

要说捷径呀,在大明,还真有一条比较适合他的捷径,那就是加入与皇权联系紧密的锦衣卫或东厂西厂这些特殊机构。

这些机构的职能完全符合系统和自己的需求。

而且比起东西厂,用宫里公公当带头人,上升空间有限外,还是锦衣卫是最理想最适合的职业选择。

第十一章,死去的引荐人(二更)

锦衣卫这个词,在大明,不知是谁第一个提出的,可这词充分体现了汉语意象的一种华美感。

当然,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大明朝的锦衣卫虽然很有名,可锦衣卫衙门在全国的常驻机构其实并不多,据说全国只有十四个千户所。

身为天子亲军,他们也不是大白菜,满大街就能碰到的。

在这样一个小县城中,根本就没有专门的机构设置,让他登门去求职。

虽说市井各行当可能充斥着许多锦衣卫探子,但只要对方没暴露出来,你就不知对方是谁。

在前世,他虽没有专门研究过,什么样的人才能进入锦衣卫系统,但也听说过一些。

据说锦衣卫选拔,一般都是由锦衣卫中人的子侄至亲选人,到明朝中期,也开始在良民百姓中选拔。

毕竟,锦衣卫的职能还需要能做事能办事的人。

那些因为裙带关系补入的,大多只是混一份差事,能力有限,这就需要一些新的有些能力的血液加入。

但就是这些新的血液要想进入,也需要一份机缘,也需要引荐人。

那么,他沈沐有现成的引荐人吗?

在今天之前也许没有,可现在他有!

他有一个死去的引荐人。

就是那名青衣大汉。

我们生活的世界,有时一个人死了,并不等于他活着存在的一切就真的变成了尘烟,随风消散了。

有时他代表的东西并不会因为他的死亡而终结,反而还会继续延伸下去。

这种延伸可能发生在他的亲人子女身上,但还延伸在他生前所代表的社会关系中。

他是青衣大汉临死前见到的最后一个人,这就是一种社会关系,而人与人之间,不管在何种境地发生了某种关系。

只要将这种关系合理地应用起来,就是通往另一条路的门。

既然这青衣大汉死在了这个县城,人家也是有组织的人。

上面的人就不会不闻不问,追查下来,就算是当地的县令也要有个交代。

锦衣卫一向跋扈惯了,身为天子亲军倍有优越感,只有他们掌握天下许多人的生死,却不允许他们自己任人打杀。

如果置自己同僚的生死不管,那么,下一次,如果自己出了什么意外,谁还愿为他们的生死追查到底,谁还愿帮忙庇佑照顾他们的妻子家人?

先前,在惩治贪官系统没有激活之前,正因为考虑到这些后续麻烦,他不想招惹事端,本是打算不理会树林中青衣大汉和那三个黑衣人的尸体的。

所以,连青衣大汉的嘱托,他都没想过给予回应,宁肯当个失信的人。

然而,此一时,彼一时,既然已经被绑定了那个鸡肋半成品系统,他就不得不推翻先前的想法了。

现在,为了不完全消除掉他与青衣大汉之间的关联,跟锦衣卫搭上线,他就必须要将青衣大汉的死给暴露出来,并且引起各方关注,将整个水给搅浑了,他才能攫取最大的利益。

这需要掌握一个度。

一个既伤不了自己,又巧妙地吸引锦衣卫调查人员关注的计划。

计划的第一步:他要成为那四具尸体的发现人之一。

为什么是之一呢?如果他现在一个人去报官,将自己先前看到的说出来,恐怕达不到目的,还会被牵连。

且树林中死去的人不是青衣大汉一人,还有三个身份不明的黑衣人。

谁知那黑衣人背后的势力又是什么人?

所以,他不能让自己成为这四人死亡的旁观者,而是要成为四人死亡的事后发现者。

而且决不能成为唯一的发现者。

因此,现在他必须要重新布一个局,这个局,会加入这四个少年。

当他们五个人同时成为目击者,看到树林中死了四个人,报官那就顺理成章了。

想到这里,他眼睛眯了眯,在身上摸索了片刻,心中有了一个主意,开口道:

“走吧,这尸体都被抬走了,没什么可看的,回头,小白你找衙门的王捕头打听打听?看都是什么情况。”

之所以在四个青年中选择了小白。

是因为小白的经济条件稍微好点,打听消息,总要花费点什么吧。

现在他自个还没搞清自个的经济状况,只能让小白先破费了。

“好的,大哥,这点小事,你就放心吧!”小白大概是平日里常干这种事情,就应了下来。

“那我们今日先回家吧,啊!”

四个少年,刚起步,就听见沈沐叫了一声。

“大哥,怎的了?”四个少年同时止步。

“我身上的护身符不知何时丢了。”沈沐在检查自己身体时,早注意到自己身上戴了一个年代久远,有些磨损的护身符。

也不知怎么得来的,但从原主贴身戴着,说明这东西对原主很重要,这几个少年也许知道这样东西。

就在刚才,他决定重新布一个局时,就不动声色地将那护身符收进了袖子里。

“护身符?”

“丢在哪了?”

“这个护身符我知道,还见大哥一直戴着呢?”

“是呀,有一次大哥还说,小时候,大哥有一次发热三天三夜,都快不行了,这时门外路过一个和尚,送给沈家伯母一个护身符,让大哥戴上。

结果,刚戴上,大哥的热就下去了,人也好起来了。”

沈沐原本是看到这护身符用红布缝了一个三角形,带在脖子上,红布被汗液弄的都有些褪色了,想必知道这个护身符很重要,才拿出来做借口的。

没想到这个护身符还有如此传奇的一段经历。

且不说,这个经历是真是假,但这个经历让自己的计划更完善了。

“可能丢在树林中了吧。难怪,我刚从树林出来时,总觉得脖子缺点什么,娘把这东西看的很重,说丢了这东西,我就会有性命之忧,大虎你们先回家吧,我再去树林中找找。”

“大哥,反正我回家也没事,我们几个一起帮你去找吧,找起来也快一些。”

几个少年的反应原本就在他的预料之中,如果好朋友丢了重要的关乎性命的东西,其他人会置之不理吗?

当然——不可能。

他的布局,从这一刻,开始运转起来了。

第十二章,这是一个局

“那——好吧,先前,我在林子里还见到几只兔子,如果找到护身符,顺便抓几只,正好烤着吃。”沈沐不动声色道。

他虽然将这四个少年拉入了局中,但并没有打算牵连这四人。

就算以后有人怀疑自己返回树林寻找护身符的动机,

也只会怀疑到他的身上,这也是他要达到的效果,并不会对四个少年动什么杀心。

事实上,他早已把他留在现场的痕迹清除了,而且那死去四人的确应该和他没有关系。

以他的身手,既杀不了那四人,也没有什么杀人动机,至多也就是个旁观者而已。

如果锦衣卫中人对自己产生怀疑,那他们至少会亲自向自己问话,到时,一切就会显得顺理成章。

之所以这么急,他是怕去的迟了,也不知这山上有什么狼之类的,把尸体给吃掉了,就算尸体被吃掉了,可千万别把遗物全都给弄没了,到时就没法辨别身份了。

“是呀,是呀,大哥,要是有人问起来,我们就说是去抓兔子的,不是去找护身符的,要是有人知道我们是去找护身符的,他们还不知怎么想呢!”大虎马上附和道。

“小猫,你快帮大哥算算,这护身符到底丢在树林什么地方了?”小白又让小猫冒出来刷存在感了。

“好吧!”小猫倒是对算卦真的痴迷,又开始翻他的卦象书,念念有词。

沈沐神色没变,既然小猫的卦象时灵时不灵,他还怕什么?

“咦,怎么现在关于大哥的卦象,变成了一团云雾。”小猫惊讶地出声。

沈沐闻言,眉头也挑了一下,露出一副不解迷惑的样子。实则还是在观察小猫的面部表情。

学过微表情处理的他,看不出对方有故作伪装的样子。

难道,这小猫的卦象还真有几分门道。

他先前可以算出自个有血光之灾,那可能是针对原主的,事实上原主是真的有血光之灾,可现在原主死了,换了自己,其实是扰乱天道的存在。

那——他再无法窥视自己的命运,应该是正常的。

否则,在面对小猫这样一个,时灵时不灵的神棍面前,他会有一种隐私被侵犯,安全感不受保护行为被透视的感觉。

前世的经历,让他戒心很大,但让他就此要了小猫的命,将一切不安全的因素都扼杀到萌芽中,打算重新做人的他现在也狠不下那个心来。

如今,这小猫再也推算不清自己的一切,反而让他松了一口气。

“怎么会是一团云雾呢?

怎会是一团云雾呢?

这怎么可能?

到底哪里错了?

哪里错了?”小猫又将手中那本卦象书翻的哗哗作响,一幅不能接受的样子。

“呵!我说小猫呀,你也就别乱蒙了,虽然你是因为算卦才认识老大的,但老大也不会因为你算不准他的事情,不把你当兄弟!”大虎看到小猫是真的受到打击了,当即踮起脚跟,伸手拍了拍小猫的肩膀安慰道。

“小猫,你人也好。”牛蛋也瓮声瓮气地安慰道。

“就是,小猫,今天先别算了吧,你回家再接着算,你以前不是也算准过几次吗?没准明天就算准了,我们先帮大哥去找护身符,要是去的迟了,被别人捡走怎么办?”小白也应声道。

这三个少年是在为小猫开脱吗?原来小猫竟是由算卦这种技术进入这个五人小团体的。

这几个少年现在看起来还是淳朴的,虽说都有点小心思,但还是很珍惜相互之间的情谊。

这样就很好,很好。

于是,和小猫大概身高差不多的他也伸手压住了小猫继续翻动的卦象书,很是认真地道:“小猫,比起卦象来,兄弟更重要。”

意思是,不管是这算卦准不准啦,我们还是兄弟。

说完后,不等对方反应,就率先向前走去。

因为沈沐强调护身符是真的丢在了树林中,在返回树林的路上,这几个少年并没有注意路旁草丛之类的地方,而是一路上加快速度直奔目的地。

为了不引起几个少年的怀疑,他自然不会带着他们直奔死人的地方,而是在树林中绕过几个圈子,并顺便观察林中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然后五个人四散开来寻找。

“大哥,你快看看,这是不是你的护身符,原来它是掉在树枝上了,幸好,我眼尖,才没有错过。”

小白屁颠屁颠地手中捏着个三角护身符跑了过来。

“不错,就是这个,终于找到了,这下我的心可是放回肚子了,先前,我还看到一只兔子从我面前跑过去了,我们去那边看看,看是否能抓住几只兔子,晚上烤着吃。”

“嗯,烤的兔子肉是比较好吃,我还随身带着盐巴呢。”小白想到有兔子肉吃,也不再觉得跑这一趟累了。

一双眼睛四处巡逻,看是否还有兔子出现。

就在这时,大虎苍白着脸,连跑带爬地摔倒在他和小白面前道:“大哥,大哥,那边有死人,有死人!”

“死人?什么死人?”他装作吃惊样,然后伸手将大虎拉起来。

“有四个死人。”大虎站稳身子,一幅心有余悸道。

“你确定他们真死了?”

“真死了,血流了一林子,都变黑色了,一看死的时间不短了。我还偷偷看了他们的伤口,应该都是刀剑伤。”

“你动他们的身体了?”闻言,他眯眼问道。

“没有,大哥,我这不是平常没事时也去帮帮仵作大叔的忙吗,这点眼力劲还是有的。”

“那就好。牛蛋呢?”

“大哥还不知道牛蛋,他被吓晕过去了!”

沈沐闻言,顿时觉得头顶一阵乌鸦飞过。

原本他以为这几个少年好歹也是在街面上混的,多少也见识过打架斗殴,也见过几个死了了,没想到,几个死人就把他们吓成这样,还是太纯良了。

特别是牛蛋,长的身高体壮的,竟然胆子这么小,看来,以后还是要多磨练磨练才能用呀!

不过,纯良也有纯良的好处,好掌控。

“走,我们过去看看,顺便将牛蛋弄醒。”

片刻后,几个少年汇聚到先前青衣大汉和那三个黑衣人死亡的地方,脸色都有些发白,也有些不安。

牛蛋也被沈沐掐了人中,醒了过来,一幅害怕的样子,畏缩在旁边。

“大哥,现在怎么办?”

第十三章,读书与报官

“你们说该怎么办?”沈沐也做出一副发愁的样子来,看的出来,几个少年并没有怀疑他丢失护身符的真实性。

“大哥,咱们还是走吧,反正人不是我们杀的,我们就权当没看见。”大虎就想撇清关系,撤退。

“大哥,既然我们已经撞见了这死人的事情,如果隐匿不报,回头我们也容易沾染上干系,如今,我们只需报与官府得知,至于他们是什么人,因何而死,官府自有定夺。”

小猫也开口道。

这也是他第一次,除去算卦之外,正儿八经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要是官府的人非要说人是我们杀的怎么办?”小白愁容满面道,他们不过就是在这林子找个东西,竟然碰到这么多死人,晚上回去不会做噩梦吧。

“这应该不会,以我们这几个人的身手,想要毫发无上地用刀剑杀掉他们四人,可能吗?更何况,这明眼人都能看出,分明是他们双方互相拼杀致死的结果,与我们何干。

就算是有嫌疑,也是先前来过树林中的我有嫌疑,你们四人今天一天都在集市上晃荡,有街上那么多人帮你们作证,你们根本没有时间杀人,你们怕什么?”

“我们才不怕呢?就是,反正大哥也没杀人,我们就报官吧!”大虎一听,觉得小猫和老大说的有道理,胆子也大了些,不打算逃了。

“既然大家都决定报官了,就留我和牛蛋小猫守在这里,大虎和小白去报官。

报完官后,小白去通知各自的家人一趟,别让家里人为我们担心,就不用再跑回来了。大虎跟着官差再跑一遍,你们看怎么样?”

“好的,大哥。”

“我听——大哥的。”牛蛋又畏畏缩缩地插了一句,脑袋就快埋到地上了,不敢看那几具尸体。

见状,沈沐是真的不解了,这牛蛋这样的胆子和性子,怎么会变成小混混的,跟原主一起混的?

当下,五个少年分成两拨,一拨去报官,余下沈沐三个留在原地看护尸体。

沈沐还要做出点伪装来,可小猫的淡定和牛蛋的惧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小猫明显并不怕这些尸体。

天色越来越暗了,黑夜像个小偷一样,蹑手蹑脚开始慢慢逼近。

傍晚的树林也有些清凉。

不知小白大虎报官的行动是否顺利。

这时,小猫在周围捡了几个干柴火,从怀中摸出火折子,点了一堆火,一边可以驱寒,也可以让官差一会进到树林中,看到他们。

牛蛋见状,终于有了些许精神,避开尸体所在的那一面,在不远处又找了一些干柴火,放到火堆旁,等着加火。

“小猫,你要不要算算这些死人都是什么人吗?”想到小猫那时灵时不灵的占卜术,沈沐开口道。

“不用了大哥,先前我为你算出的血光之灾,就在这个方位。”小猫拧着眉头道。

都是聪明人,沈沐闻言,秒懂。

既然小猫先前可以算出原主的血光之灾,那是不是也算出原主与这四人有所牵连。

“可我这不是好好的吗?”他故作不解。

“大哥,我觉得你今天和以前有点不一样。”稍微犹豫了下,小猫还是开口道。

“哪里不一样?”果然还是有破绽呀。

“具体也说不上来,就是一种感觉吧。”小猫有些不肯定。

“人吗?总是要有改变的,最近我想了许多事情,一直在想,我真的要和我爹一样,在街面上混日子吗?事实上,我发现,我并不喜欢过这样的日子。

我发现,不认字会被人瞧不起,所以,才对我爹说,要去学堂认字,然后,你都知道了。”说完,露出一副迷茫的样子。

“奇怪,我记得沈大叔自己也是识的几个字的,为何偏偏不让大哥你去学堂?”小猫也目露迷惑不解。

鬼才知道原主的爹到底是为什么不让儿子去读书,原本,他一直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待着大明的一切,包括他还未曾蒙面的亲人。

可这时,他突然对原主的爹产生了几分好奇心,他是想知道对方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但小猫这问题实在不好回答,小猫也不像其他三个少年那么好糊弄,于是,他只能做出一副沮丧的样子来。

小猫见状,起来走动了几步,然后又停下步子,蹲下身来很是认真地对他道:

“大哥,有志者事竟成,读书认字何时都不嫌晚,前几日,那福运楼说书的不是讲三国那个吕蒙读书的故事吗?

小弟我少时也是在家里启蒙过的,教大哥认几个字还不在话下,

我相信大哥只要一直坚持下去,终究有一日也会让人刮目相看的,到时,沈大叔就是想反对也反对不了了。”

“那就麻烦小猫你了。以后我认字时,也让牛蛋大虎小白他们三个一起学。”

深信知识改变命运的他,总不能最初的班底都是文盲吗?这用起来太不顺手了,难不成以后派他们做事,还要随身配个师爷不成?

“大哥,我不喜欢认字。”牛蛋在旁边一直垂头发呆,这时听到自家老大提到他的名字,马上仰起头来弱弱地反对。

“不是说——好兄弟同甘共苦的么,怎么,当大哥的我能受的这个苦,你就不愿意,这只是让你跟着认认字,又不是让你上刀山下火海,你能学多少是多少。”

“可是——”牛蛋还想再说什么。

沈沐当下板起脸来道:“如果不愿,以后就不要再跟着我了。”牛蛋是可塑性强,但并等于他喜欢一点上进心都没有的废物。

“大哥,我错了,我这就听你的。”牛蛋一看沈沐说了重话,马上低头认错。

“牛蛋,不是大哥我逼你,这一段日子,我一直在想一件事情,我们马上都快要长大成人了,将来还要娶妻生子,养家糊口,要承担当爹和夫君的责任,

但我们现在要是离开家里,连自己都养活不了。

虽说现在可以借着我爹的面子在街面白吃白喝,可我总不能让我们的妻子儿女将来也跟着一起白吃白喝吧。

认些字,当然不是要去考什么功名,但至少能看懂衙门外贴的告示,能算个账,不会随随便便让人给坑了,也能简单地明白一些道理,而不是一直糊里糊涂地活着,只知道吃喝瞎逛的好。

小猫,我说这些,你能懂得吧!”

没等到回应,侧首一看,却发现小猫不知想到了什么,正一个人发怔。

第十四章,突变,那一刺的风情

“大哥,你叫我?”也许是小猫觉察到沈沐此时正看着他,醒过神来,笑了一笑。

“小猫,大哥说我们将来要娶妻生子,养家糊口,就要跟着你认字。还说整天在街面上白吃白喝不好。

大哥问你他说的对不对。”牛蛋道。

“嗯——这个呀,大哥说的极是,很有道理。”小猫随口附和道。

“那我以后就听大哥的,小猫,我很笨,你可不要骂我。”

“只要你认真学,不偷懒,我不会骂你的。”小猫看着牛蛋的目光很温和。

在这一刻,沈沐觉得,小猫这个少年,他虽然暂时看不透,但对方似乎还真是个不错的人少年。

可尽管如此,面对小猫,他的戒备心理仍然很强。

就算此刻只有他们三人,他也不敢随意和对方搭话。

先前对方已经发觉他的异常,他不敢再轻举妄动。

没有继承原主的记忆,实在是一种麻烦,但何尝也不是一种幸运,看过《记忆大师》那部电影的人都知道,有时继承别人的记忆未必都是好事,反而会造成人格与性情的分裂。

特别是午夜梦回时,属于别人的往昔记忆,不时涌上心头,但你却是一个属于参与者的旁观者,那种隔阂会带来极大困扰的。

如果这些记忆是甜蜜美好的,那作为一个旁观者,你大概也会嘴角露出微笑,可如果这些记忆是阴暗的,恐惧的,是很负面的,它如影随形,又不是你的亲身经历,又不能屏蔽,那该多么让人烦躁。

所以,他并不懊恼没有继承原主记忆这件事,毕竟这已经是既定事实,他只是需要将这个缺陷暂时掩藏起来,不要暴露出来。

“我不偷懒,真的不偷懒,天都黑了,大虎哥他什么时候带着官差来呀!”牛蛋又看了看远处几具尸体,身子往沈沐旁边移了移,小声嘀咕道。

天色的确彻底黑了。

一阵凉风吹过,树叶刷刷作响,将不远处的血腥气也带来了一些,让人有些作呕的感觉。

有两只兔子,看到这里的火光,探头探脑地从一棵大树下露出萌萌的头来,但对上沈沐的眼睛后,就刷一下,真像受惊的小兔子一样逃窜了。

牛蛋也看到了,喊道:“大哥,兔子,兔子!”

“改天再抓它们吧,现在我只想坐在这里,等着大虎快点把官差带来,我们就可以回家了。”

“喔!”

牛蛋还要说什么时,他伸手阻止了。

“有人来了!”隐约看到树林南边有火光隐现。

他一直留意着周围的动静,所以,火光一出现,他就发现了。

难道是大虎报了官,官差已经来了。

可算算时间,大虎离开树林,进到县城,还要找到县衙,又要报案,又要简单称述所见所闻,还要赶回来,这中间以古代的这办事效率,应该没这么快。

特别是这树林中也没什么能提高效率的交通工具,不像平地骑马,能走那么快。

那么,来的是什么人?

是误入树林的其他人?

还是与死去四人有关系的人?

“大哥,是大虎报官回来了吗?”牛蛋闻言,就要挥手,掌嘴就要喊,却被他一把捂住了口唇。

“先别喊,看看是什么人?”

“应该不是大虎。”小猫也跟着向火光所在的地方看去。

“不管来的是什么人,我们先躲一躲,牛蛋,小猫,你们先上那边那棵大树上去,就算来人过来了,也千万不要出声。”

沈沐四目游顾,看到不远处有几棵大树最适合藏身,当下当机立断道。

前世的经历养成了他小心谨慎的性子,万一来的人是有恶意的,那么,他们三个将面临危险。

而以他们三人的武力,恐怕真和来人对峙起来,也占不了上风,所以,躲为上策。

“大哥,你怎么办?”牛蛋闻言,有些无措,有些迟疑。

“我爬那边那棵树,你们赶快过去。小猫,管好牛蛋。”

小猫闻言,也抬头向有火光的地方看了一眼,没在多说什么,点了点头,迅速拉着牛蛋跑向远处的几棵树。

这片树林中的树木,有的已经有许多年份了,枝叶繁茂,就是大白天藏在树上,未必会引人注目,更别说现在是夜间,树上全是黑乎乎的,藏个人,如果不是扒开枝叶,根本就发现不了。

就算来人有歹意,他相信,对方要么会被四具尸体吓跑,要么也不会花大时间来搜查。

爬树这种事对古代的小朋友来说,是最经常玩的游戏,难不倒他们,所以,小猫和牛蛋就很轻而易举地爬上了树。

就算他仔细看,也发现不了两人的身影。

看到两人已经藏好,他躲在一棵树后,观察举着火把的几人。

怎么来的又是黑衣人,仍然蒙着面,整个黑漆漆的,要不是为首之人手中举着一个火把,还真不容易发现。

见此状况,他没有马上去爬树,而是飞快将火堆旁先前捡的干柴都架了起来,然后从怀中摸出两样东西,扔到了还没燃烧到的木柴下,等待火柴燃烧片刻,引燃这两样东西。

从黑衣人行走的轨迹来看,他们应该是在寻找着什么,而这边火堆的火整个燃烧开来,亮光马上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

这几个黑衣人看到火光,并没有马上走过来,而是在原地停下步子,似乎商议片刻,猜小心翼翼地走了过来。

火光下,这几个黑衣人手中的刀刃闪着明晃晃的光。

他则躲在右侧一棵大树后,避开对方的目光的直线视觉,又迅速匍匐着借着草丛爬到不远处下风口的另一棵树上,等待这几人过来。

几个黑衣人过来了。

是五个人。

快到火堆时,为首一人手一挥,几人围着火堆四散散开。

而为首的那个人则停在火堆旁,用手中的刀拨了拨还没燃烧殆尽的木柴。

片刻后,其中两人返回来回报。

“乙头,没有其他人。”

“乙头,人找到了,甲七他们三人的尸首,还有一人,可能是任务的尸首。”

另外两人也没有走远,在四处看了看,也返了回来。

这火堆本就在四具尸体不远处,这几人发现青衣人他们尸首很正常。

他们又重新聚在了那个乙头身边,和这个乙头同时看向火堆。

人他们是找到了,可这火堆,从柴火的燃烧状况,分明是刚才有人在这里。

有什么人会在有尸体的地方点起这样一个火堆。

让这些黑衣人不得不深思。

夜晚的树林黑漆漆的,树叶刷刷响,总是有些诡异。

几个黑衣人背着火堆又向林子里四面望去,就这样静静等待了几分钟的时间。

感觉没什么动静,其中一人开口道:“乙头,现在怎么办?”

“乙头,不管是什么人刚才在这?我们还是将这这些尸首带走吧!”有一个黑衣人显然耐心不够,用脚踢了两下柴火,不耐烦地道。

可就在这时,异变突然发生了,那个乙头没有回话,竟突然抬起手中的刀一把刺向了自己的同伴。

也就是刚才说话的黑衣人。

第十五章,那一刺的后续

这个变故发现太仓促,几个黑衣人之间相互又没有防备,特别是刚说话的人正好面对这个乙头,被对方一剑刺了个正着。

“乙头,你干什么?”其他几人惊呼道。

“我杀了你们。杀了你们。”这个乙头好像没听到周围几个同伴的呼声,口中一边喊着,一边抽出带血的刀,又捅向先前被他所伤的黑衣人。

这个黑衣人先前被他捅了一刀,本就在要害处,这下,他又补了一刀,黑衣人当场就濒临死亡。

人都马上要死了,可这个乙头就像失去理智一般,分明是用来砍人的刀,却被他当剑来使,速度还非常地快,不断地捅向快死的黑衣人。

就在他第五刀又要捅下去时,被站在左侧的一名黑衣人用刀挡住了他的刀。

“乙头,你为甚要杀乙十八?他可救过你的命。”左侧的黑衣人惊怒地喊道。

但下一刻,他的肩膀也被另一名黑衣人砍了一刀,对方就像傻了一样,口中留着口水边砍边喊道:“杀、杀、杀,我杀你——你们这些小鬼。”

左侧的黑衣人受伤,忙回刀阻挡,不仅如此,他突然发现他竟然看到林子的树全都扭动起来了。

“鬼,鬼,有鬼!”最矮小的那个黑衣人也乱喊叫起来,手中的刀也乱挥起来。

于是,火堆旁,剩下四个能动弹的黑衣人就相互砍杀起来。

而且是互相失去理智的砍杀,原本这两人在砍杀,突然另一人又向另一边砍杀,或者对着空气一阵乱砍。

不远处大树上的沈沐见状,知道自己先前丢在火中的两样植物,经过燃烧,散发出的有毒气体,有很强的致一幻作用。

特别是那个乙头,自从他来到火堆旁,就一直没有离开过,应该中毒最深,所以,他才猝不及防地会对自己的同伴动手,然后引发了一场大乱斗。

这两样植物还是他第一次从树林出去时,在林子里顺便碰见的,做人做事一向喜欢有备无患的他,当时随手采了,收了起来,却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

同样在不远处大树上的牛蛋和小猫,此时脸上也满是骇然。

片刻后,牛蛋才疑惑地压低声音道:“小猫,他们到底是什么人,怎么自己人互相打起来了。”

“我也不知道,兴许……大哥知道。”小猫低喃道。

他不是笨蛋,自然知道这些黑衣人不会无缘无故地就互相打起来,而大哥让他和牛蛋先躲起来,会不会就使了什么手段。

刚才他在树上可是亲眼看到,大哥将剩下的干柴全堆到火堆上了。

这让他心中的诡异感更强烈了,不知怎么的,他总觉得这个沈沐好像在短短一天之内变了一个人一样。

几个黑衣人无理智的互相砍杀,持续的时间并不短。

并且在受伤后,也不会先逃走避开,就这么追来砍去。

其中那个乙头,虽然中毒最深,可他的身手可能是几个人中最好的,毒性反而激发了他的潜力,到最后,其余四个人基本全被他砍伤致死。

他也受伤颇重,又力竭倒地昏迷过去。

幸亏当初这火堆离原本四具尸体有些远,要不然这几人打斗起来,恐怕那四具尸体也会遭受池鱼之殃。

不知火堆中的有毒气体是否挥发殆尽,沈沐打算在树上继续等待片刻。

这几个黑衣人的出现,让他的布局出现了意外。

好在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但是关于说辞,他还需要仔细斟酌一番。

不过,真实的谎言往往是最值得相信的。

“小猫,我们现在下去吗?”牛蛋看着那些黑衣人相互拼杀不动了,胆子也大了些,在树叶间探头探脑地道。

小猫没有马上回话,而是目光探究般地看向坐在同一棵树上,另外一个树杈的牛蛋。

按理说,以牛蛋胆小的性子,刚才那几个黑衣人无理智地互相刺杀,正常人看了都会心中发寒。

为何牛蛋反而一幅没受到多大影响的样子。

“你不怕吗?”

“怕甚?他们都是坏人,死了就死了呗!而且你说大哥可能知道原因,我们回头问大哥不就好了。”

“你不觉得他们这样死了很可怕吗?”

“是他们互相杀了自己,又不是我们杀的,怕什么?”

小猫哑然,他刚才心有余悸的到底是这几个黑衣人自相残杀的方式?还是沈沐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使出的这种鬼神手段?

应该都有吧。

他原本以为沈沐就是一个性子还算纯良的地痞混混的儿子,可在这一刻,他突然觉得对方也许并不是他原本认为的样子。

他心悸的是,如果有一天他是沈沐的敌人,心悸的是这种手段用到他的身上吧。

倒是牛蛋,相信他们真的是好兄弟,沈沐不会用对待敌人的手段对待他,才这么坦然吧。

也就在这时,树林不远处又望见星星点点的火光。

“又有人来了。”他拉着牛蛋重新坐好。

这火光来的速度挺快,很快就到了这边。

大虎的记忆力本就不错,再加上这篇树林太靠近县城,少年们往日经常到林中抓兔子野鸡,路可比沈沐熟悉多了。

先前的火堆,柴火还没有完全燃烧殆尽,还有一些小火,这批来人也很快发现了这边的情况。

举着火把走了过来。

沈沐根据风向以及火堆燃烧的情况推断,这时扔到火堆中的两样致幻植物此时的毒性应该彻底挥发完了,稀释在空气中,应该对这一批来人不会产生影响了,所以,他就没有跳下树去。

最主要的是,他认出了来的是大虎还有十来个衙门公差以及一个师爷模样的人,还有一个身穿官服的,还有几个衣着平常的成年中年男子以及那个白日里已经见过面的徐仵作。

“这——这是怎么回事?”这一行人来到火堆旁边,首先看到的是躺了一地的五个黑衣人。

那个身穿官服的中年男子手按着腰间的兵刃惊问。

“是呀,不是说死的是四个人吗?怎么有五个?”那师爷模样的人也看向横七竖八地躺着的血流满地、不知死活的五个黑衣人,又侧首看向报案的大虎。

第十六章,九个死人

“不是——不是这五人,死的——四人——在那边。”

大虎见状也懵了,甚至因为这个变故,说话都变的结巴起来,一副惶急的样子。

“那这五人又是何人?不是说还留有几个小子看守尸体吗?”身穿官服的县尉皱着眉头问道。

太平县并不大,一下子死了这么多人,作为负责本县治安管理的县尉,他必须要对县令大人有个交代。

还有,仅从这些黑衣人身上受的伤就可以看出,这些人都不是善茬,谁知他们都是些什么人,怎会出现在太平县。

“是呀,大哥小猫牛蛋他们呢?”大虎忍不住四下环顾,看到这几个黑衣人死的这么惨,他怕下一步看到的就是自家伙伴的尸体。

但当着县尉大人的面,他现在又不敢走开,只好继续结结巴巴道:“小子……小子……去报案时,他们还在,这会……小子也不知。”

“你们散开,四下里再搜一搜。”县尉大人闻言,手一挥,示意带来的衙役们在附近搜一搜。

几个衙役闻言,忙四散开来,去搜寻现场。

沈沐在这一行人到来时,并没有马上爬下树,他需要给官府的人见到现场时一个思维缓冲的时间。

这时,跟在官差后面到来的一个长相儒雅,气质卓尔不凡的中年人见状,上前来,一把抓住大虎的肩膀道:“大虎,你确信,沐哥儿和牛蛋他们是在这里守着尸体的。”

大虎白着脸,点了点头,就连肩膀被这中年人抓疼了,也不敢挣脱。

“那他们人呢?让你去报官时,他们还说过什么?会不会去了其他地方。”中年人的声音很温润,带着些许磁性,是典型的男中音。

但此刻他的表情也很是惶急,语速很快。

“我……大哥他们……没说去哪呀?莫非是去抓兔子了?”大虎脑子一转,想起先前他们的确说过,要抓几只兔子烤着吃。

想起几个伙伴晚饭也没怎么吃,恐怕是饿了,没准真的去抓兔子了。

对,一定是去抓兔子了。

“抓兔子了?”儒雅中年人有些茫然。

儒雅中年人身后还跟着两个跟班,一个干瘦,一个粗壮。

其中一个见状,忙凑上来道:“大哥,不管这里发生什么,反正死的都是那些黑衣人,既然没看到大侄子,说明大侄子他应该没事,我们就在这附近好好找找,总要生要见人,活要见尸。”

正说时,被身边的同伴捣了一胳膊肘子,他当即反应过来,又道:“大哥放心吧,我们这就四下里去找人,就算今晚找不到,回头明天发动县城的兄弟们全去找。”

身边的同伴闻言,有些无奈地又捣了这家伙一胳膊肘子,没看到自家大哥的脸都黑了吗,怎净说大实话。

这个时候,安慰话不会说,能不能别说了。

儒雅中年人闻言,才松开手,温声道:“大虎,你要是还想起什么,记得给大叔说,大叔这就先带你几位叔叔,在林子先找一找。”

“县尉大人,刘师爷,那边还有四具尸体,正如这小子描述所言。”去那边查看的两个衙役回来回报。

“走,过去看看。”师爷和县尉向另外四具尸体所在的地方而去。

两地本来相距不过二十来步,两人三两步就看到了另外四具尸体。

“怎么死了这么多人?到底是谁杀了他们?还有那看守尸体的几个小子呢?”师爷看过这边看起来明显已经死去多时的四具尸首时,四下里往树林深处望了望道。

“几位大人,我在这里。”沈沐应了一声,慢吞吞的从师爷头顶上的一棵树上爬了下来。

“你——你是什么人?”猛然看到树上有人下来,师爷吓了一跳。

不远处的两个衙役见状,也围了过来。

“大人,我就是留在这里看守尸体的沈沐。”沈沐忙将双手举起来,表示自己手中并没有拿着武器。

随后,才想起来,这是古代,并不流行这个动作。

不过,这个动作不管在任何时候,都能降低陌生人对自己的防备心理。

果然,那位师爷见状,让两名衙役不用再围上来动手了。

这时,被遗忘在一边,正在发怔的大虎见状,忙扑了过来:“大哥,你没事太好了,牛蛋和小猫呢?”

“他们也没事,小猫,牛蛋下来见过师爷和县尉大人。”他向不远处的大树上方向高喊了一声。

然后,在场的所有人就看到,那边那棵大树上又爬下来两个少年。

大虎认出真是牛蛋和小猫。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师爷借着火把的光亮,看出沈沐的确长的眉清目秀,和沈老大长相有几分相似。这才放松警惕,板着脸问道。

“县尉大人,师爷。请容小子禀报,今日我们五人在林中发现这四具尸体后,大虎他去报官,留下我们三个小子在这里看守尸体,等候师爷和大人们到来。

谁知天色黑了之后,几个黑衣人突然出现了,我们三个小的看到他们手中都拿着刀,还蒙着脸,也不知他们是什么人,一看就不是好人,我们情急之下,在对方发现我们前,爬上了树。

然后,后面来的这五个黑衣人来到火堆边,不知相互低声说了些什么,小的也没听清,然后突然间,他们中的一人拿起手中的刀就砍向自己的同伴,

然后,他们自己就突然互相砍杀起来,小子们吓的不知到底是怎么回事,只好爬在树上一点声音都不敢发出。

他们相互砍杀完不久,小子吓的腿都麻了,不敢动,这时,大虎就带着大人你们来了。”沈沐装出一副惊恐的表情,三言两语就将事情的来龙去脉给描述出来了。

小猫和牛蛋在旁边也跟着点头。

倒是那位县尉大人的目光刚才一直在这边的四具尸体身上,他对三名黑衣人倒是没有关注,反而走到了青衣大汉的尸体旁边。

然后亲自打着火把,借着火光的光亮,小心翼翼地捡起了青衣人那把极有可能是绣春刀的锦衣卫佩刀。

因为他低着头,沈沐此刻看不到他的准确表情。

但下一刻,却看到,他手一哆嗦,那把沾满血污的佩刀啪地掉在了地上。

第十七章,这爹的打开方式不对

看到在场人的目光又看向他,县尉大人又低头,重新小心地捡起那把刀。

接着正了正脸色,对站在他身旁的一个衙役道:“方捕头,将这把刀仔细地保管起来;还有这具尸体,不得损毁。”

“是,大人。”方捕头走过来,低头去捡那把佩刀。

脸色也在一瞬间变了变。

这让沈沐进一步确定,这把刀可能真的应该是锦衣卫的绣春刀。

那个临终前托付自己的青衣大汉可能真是锦衣卫中人。

唯有如此,县尉和刘捕头,神情才会如此难看。

大明的锦衣卫是对所有人都很有威慑力的,包括低层的这些小官吏们。

他们的恐惧感尤甚。

因为他们马上会想到:能配的起绣春刀的锦衣卫就不会是普通的锦衣卫坐探,多少也是有点来历的。

如今这人死在这里了?要是锦衣卫上面追查起来,首当其冲的就是负责本地治安管理的县尉和捕头。

而且,敢对锦衣卫下手的人也绝不是等闲之辈,他们太平县这下真是太平不起来,沾惹上大麻烦了。

最郁闷的是,他们还不知这些事到底是怎么发生的,根本不知该从何下手。

于是,那县尉再次高声吩咐道:“将那些黑衣人的面巾都去掉,大家都认认,看是否有相熟的面孔?”

“是,大人。”众位衙役齐声应道。

就在这时,沈沐的胳膊突然被人从后面抓住了。

他直觉地就向回身反击,好在一瞬间,马上清醒过来,这已经不是前世了,他不再是那个全球通一缉一犯了。

而且,站在他对面的人能看到抓住他胳膊之人,脸上神色却无什么异常,说明这人对他应该是无害的。

看来,他要慢慢学着彻底改掉前世的一些习惯才是。

于是,他这次身子彻底放松下来,缓缓回身,看向身后之人。

是那个先前他在树上看到的,跟着大虎和这些衙役一起来的那位气质不凡,相貌儒雅的中年男子。

对方见他回过身来,并没有马上松开他的胳膊,而是上下将他一番打量,然后才如释重负般地呢喃:“沐儿,你没事,太好了,太好了。”

沈沐有些懵,不知这男子是什么人?看起来有几分面熟,难道是原主的某位亲人?

但他向来谨慎的性子,让他不敢轻易搭话。

“沈大叔,大哥这不是好好地在这站着吗?看把您担心的。”大虎见到其他三个伙伴安然无事,终于缓过神来,这时,忙狗腿地道。

“无期呀,你儿子没事,你这下放心了吧。”旁边的县尉也伸手拍了拍儒雅男子的肩道。

沈沐这时才满脸黑线,原来这个长相儒雅,气质看起来有些卓尔不凡的男子竟然是原主和他的爹?

只怪他有了先入为主的想法,再加上白日里见到那个吃白食的冯大,以为这个当爹的既然也是混街面的地痞头子,那应该也长的五大十粗的一幅粗豪的样子。

谁知这地痞头子的长相气质竟然如此不俗,这个爹的打开方式有些不对呀!

害的他不敢随意搭话,不过从这个爹刚才的微表情他可以看出,这个当爹的虽然不知为何,就是不愿让儿子去读书,可从心底应该还是很关心儿子安危的。

沈无期看儿子的脸色有些怪异,还以为是他今早因为儿子要去读书的事情打了儿子一巴掌,这孩子现在还跟他赌气呢?

天知道,他刚才到林子里,没见到儿子的身影,却发现一地的尸体,心慌的一时之间都站不稳了。

要不是,没看到儿子的尸体,让他强打起精神来,他恐怕早就跌倒在地了。

自从长子夭折之后,他不能再失去这个儿子了。

好在他刚才在林子搜寻时,没有走远,正好听到儿子的声音,这才回返。

这个臭小子,看到他来了,还躲着不出来,平白让他好生担心,也罢,只要人没事就好,至于其他的,以后再说。

“爹,我没事,让你担心了。”好不容易做了半天心理建设,沈沐才将爹这个字喊出来。

就这样重新有了一个叫爹的亲人,他心中的滋味还真有些不好描述。

“哼!”沈父傲娇地瞪了儿子一眼,然后目光转向县尉和那位刘师爷道:

“县尉大人,刘师爷,您二位看,犬子看守的尸体都在这里了,还有那死去的五人,应该也不是犬子他们几个这半大小子能伤的,现在这些尸体,由大人和公差们接手,犬子以及这几个小子我是不是可以带回家了。”

那位刘师爷和县尉大人闻言,这时也再次上下打量了沈沐他们三人一番。

这几个少年整日在县城里游荡,他们也是碰见过的,知道他们都什么货色。

现在身上看起来一点伤都没有,衣服看起来还算整洁干净,没有沾染一点血污,由此可见,不管那五名黑衣人是怎么死的,这三个少年应该没有说谎,他们的确是爬到了树上,躲开了一劫。

“暂时没他们的事了,不过回头,关于这尸体的情况,要是有什么事情需要令郎他们配合的,还要找他们问话。”那县尉大人挥了挥手道。

“这是当然,大人就放心吧,这个几个孩子的根底大人那能不知道。”沈父恭维道。

也就在这时,一个衙役跑了过来道:

“大人,徐仵作刚才查验那些尸首,那边还有一个活的,没有死的。”

“活的?”刘师爷和王县尉闻言,丢下沈沐他们走了过去。

沈沐父子还有其他人也不由自主地跟了过去。

只一看,沈沐就看出这个没有死的,就是中毒最深,抢先对自己同伴发难的那个乙头。

有个衙役上前还特意探了探那个乙头的鼻息,回首道:“大人,这个人是没死,只不过身上受的伤也很重。”

“没死,没死也好,给他把伤口先绑起来,别让死了。”县尉马上打起精神道。

倒是小猫和牛蛋两个见状,不由地向他看来。

他知道他们两人怕什么,怕的是这个重伤没有死的人留下是个后患,毕竟,这些黑衣人互相自相残杀,是他暗地动的手脚。

即使这个黑衣人现在不知道,可万一要是以后清醒了,推断出来,咋办?

第十八章,这娘的打开方式也不对呀!

沈沐并没有回视两个伙伴的眼神。

他的注意力这时其实是落在那些被去掉黑色面巾的黑衣人身上。

此时,连同先前死去的三个黑衣人一起,八个黑衣人脸上的面巾早就被去掉了,衙役们将另外七人尸体分为两拨,整齐地排成两行,方便县尉和刘师爷他们查看。

沈沐的目光也不动声色地扫视了这些尸体的面部特征几眼。

在火光下,这些人的面部特征看的并不是特别清楚。

他重点是在观察在场的其他人。

其他人的反应。

如果这八个黑衣人是县城本地人,其他人见到,应该会喊破对方的身份。

可在场衙役都一脸的茫然,说明他们对这几个黑衣人的身份倒是不了解。

唯有跟在沈父身后的那个瘦子在看到受伤很重的乙头时,神情有些变化,不自禁地向沈父看去。

而沈父的脸色在那一瞬间,轻微地变化了一下,让他尽收眼底。

因为取代了人家的儿子,多少有点心虚,所以,他一直在不动声色观察沈父的一举一动。

这才能敏锐地捕捉到对方的神情变化。

莫非,沈爹认识这些黑衣人。

只是不知是什么渊源?

但愿沈父不要脑残地卷入这名锦衣卫被杀的事件中去。

回头要不要从沈父口中旁敲侧击一番,提前搞清状况呢?

罢了,还是暂时暗地里观察吧,他相信,如果真是亲爹,而且还是疼爱原主的亲爹,一定会对儿子也卷入这等事件来,有个提点的。

至于这个没死的乙头。

因为这个乙头是最后一个倒下去的,他猜想对方可能没有死,果然对方没有死。

他之所以没有在此之前给这个乙头补上一刀,是因为没那必要,这个事件从他一穿越开始就跟他搅合在了一起,但他却无法掌控主动权。

那么,他还真想知道,这些黑衣人背后的人到底是谁?为何要在一个小小的县城内弄出这么大的动静来。

乙头的继续存在就是一条线索,无论是将来下来查那名青衣锦衣卫之死的锦衣卫上层,或是这些黑衣人身后的主使,他们都应该会再次把关注点投注在这个活着的乙头身上。

而代表本县县令的刘师爷以及县尉大人则会想法暂时保住这乙头的命,因为他们还想从这个乙头口中知道他们的身份,或青衣锦衣卫的身份。

接下来,他只需要静观其变,熟悉新的环境和亲人,并坐等锦衣卫找上门才是。

这个局到现在为止,已经完成了最关键的环节。

接下来,这些衙役们在其他黑衣人的身上也没找到什么大的收获,更何况这些人的办案水准本就不怎么专业。

虽然也有人发现了四具尸体前,他借尸还魂后所蹲的那个土坑,但却没有人对这个土坑付出关注。

折腾了半晚上,又是在这林子里。

众人开始打道回家。

衙役们抬着尸体,因为原本以为只需要抬四个人的尸体,现在又多了五个人,衙役们人手不够,沈沐他们几人就主动加入抬尸体的行列之中。

回去的路上,再无碰到其他意外,除了那个重伤的乙头,还有那名青衣锦衣卫的尸体,其余几具尸体都要被送到城外的义庄去。

县尉和刘师爷与沈父他们告别。

又折腾了一段路程,终于将尸体安置完毕,方捕头和沈父打了几个哈哈,然后沈父就带着两个手下还有三个少年打道回家。

到了街道上,两个手下和小猫向另一个方向而去。

留下沈沐和牛蛋跟在沈父身后,一步一步地走着。

这要不是没沈爹带路,沈沐还真不知原主的家在哪里。

按照方向辨别,原主的家应该在城东。

他们三人顺着城东的方向一直走,最后进入一个小巷。

到了小巷第二家门口,沈爹停下步子回身道:“牛蛋,进去吧,你奶奶该等急了。”

“好的,沈大叔。大哥,我进去了。”这家门虚掩着,牛蛋推门就进去了。

沈沐这才知道,这家就是牛蛋的家,而且牛蛋有一个叫奶奶的亲人。

等牛蛋进门后,沈爹继续向前走,这个巷子其实并不深,只有四户人家,经过第三家时,沈爹并没有停下步子来。

沈沐就知道,这巷子最里面的那一家应该才是原主的家。

难怪牛蛋会跟着原主混,原来是近水楼台呀,他们是邻居呀,天然就亲近一些。

第四家的宅子看起来似乎要比其他三家大一些,不过门楼也不大,青石砖瓦墙。

黑漆刷成的两扇门上面还有褪色斑驳的闷声画像。

是两扇门,中间有青铜铸成的门环。

望着这个陌生的家,沈沐有一瞬间的迟疑,不知这个家里还有几位迎接自个的亲人,他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在这一刻,他提高了注意力,打定主意,能不说话就先不要说话。

到了门口,沈爹开始拍打门环。

片刻后,门从里面打开了。

沈沐直觉抬眼望去,想看到前来开门的是什么人。

只一眼,他心中就吃了一惊。

因为来应门的是个打扮平常的身高中等的中年妇人。

这妇人手中提着一个小的纸糊灯笼。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借着灯笼的微光,他看到,这个中年妇人的两面脸上,纵横交错着十几条刀疤。

这些刀疤看起来已经年代久远,又划的深,愈合后,才会留下如此骇人的疤痕。

特别是夜晚,在灯笼微光的映射下,这猛一看,是真的有些吓人。

好在他前世经历足够丰富,心脏足够强大,这猛扎扎一见,才没被吓着。

“进呀,愣着做什么?”沈父先一步跨进门,却看儿子还这么直愣愣地待在门外,没好气地道。

这中年妇人闻言,嗔怒地看了一眼沈父,随手将手中的灯笼递给沈父。

下一刻,就上前一步伸手摸了摸沈沐的脸道:“沐儿,你可回来了,快进来呀,让娘担心死了。”

这是沈母?

一个毁容的娘?

这娘的打开方式同样有些不对呀。

第十九章,父母夜谈

从这沈母的脸型和五官来看,对方没有毁容前,应该也是个容貌极美的女子。

只是不知什么人和沈母由如此深仇大恨,将沈母的脸伤成这个样子?

设想一下,没有毁容前的沈母和沈父一定也是一对容貌出色的璧人,真是天妒红颜。

不过,就算沈母脸上疤痕吓人,可沈父和沈母之间的感情应该还是不错的,这能从沈母自从出场后对待沈父的态度就可以看的出。

而沈父呢?虽然不再年轻了,可在人群中让人能够一眼看到的男人,此时正处男子的黄金年龄,气质不凡,撇开他地痞头子的身份不说,这样的男子应该还是能够吸引到一些相貌不俗女子的注意力的。

可沈父看向沈母时,神情却是柔和的。

在这一瞬间,他不由地心中一酸,因为他想到前世的父母,他们也曾是一对璧人,老爸也曾那样目光柔和地看着老妈。

可他们却那么早就离开他了。

他那久违的泪水就这么流了下来。

“你这孩子,平时不是挺倔的吗?怎么,今天跑出去被吓着了,怎么哭了?”

沈母一看儿子哭了,又横了沈父一眼,误认为沈父见到儿子后,又训斥过儿子了,这才让儿子这么委屈。

“娘,没事,我就是想娘了。”沈沐觉得自己有些失态,很快收敛情绪,略微亲昵搀着沈母的胳膊准备向院内走去。

这一搀扶,他才发现,沈母身后原来还跟着一个人。

这是一个看起来十二三岁的少女,身形还未长成,穿着一身素雅的布衣,挽了简单的发髻。

就像一朵开在夜色中的花。

幽深!

因为对方没有说话,又是无声无息地贴在沈母的身后,他才没有第一时间留意到。

看对方的打扮,以及这么长时间都不说话,不像是丫鬟之流,更何况,这少女的容貌还和沈父沈母都有几分相似。

这少女应该是原主的妹妹吧

只是对方在看到他时,脸上并无多余表情,

等他看向她时,她也望向他,还是什么都没说。

这——这个妹妹似乎很冷淡呀!

难道是兄妹关系不好?

这妹妹的打开方式也不对呀!

在此之前,沈沐推断出原主虽然是个地痞头子的儿子,但应该还反套路地没沾染上地痞小混混的那些偷鸡摸狗,人嫌狗憎、欺男霸女的恶习来。

可现在这妹妹怎这么冷淡?难道原主还有某种隐藏式的恶习?

“盈儿,去将锅中烧好的热水盛出来,让你哥哥好好洗一洗。瞧这衣服,全是泥土,顺便去去撞见死人的晦气。”

沈母虽然先前有些担心,但看到儿子全头全尾地回来了,她就放下心来。

少女闻言,转身就走了,却没开口说一个字。

而沈父沈母对女儿的态度似乎也习以为常,并没开口说些什么。

这让沈沐更不敢轻易跟这个妹妹多说些什么了。

沈母拉着他的手,一路往院子东面的厢房而去。

这一路行来,再没有遇到什么人。

看来原主这一家,应该只有他们四人才是。

一对父母一个妹妹。

一个很简单的家庭,没有古代几世同堂的那种盛景。

只是这一家人看起来,一点都没有市井之人的粗俗,特别是沈父这个地痞混混头子,实在形象差距太大。

院子应该不大,但应该是个两进的。

夜色中,看不太清楚整个院子的布局,他也不好在这个时候东张西望。

东厢房中间的一间,可能平日里是用来接待外客的。

正对着门的墙正中有一副中堂,是一副山水画,两边还有一副对联。

不知是什么人的作品,但看画的意蕴和字的风骨还不错。

这个中堂下面,有一张八仙桌,刷了黑漆,上面放着两个果盘。

一个果盘中盛的是几个果子,另一个里面盛的是几块糕点。

八仙桌左右各有一把椅子。

进屋之后,沈父和沈母就各自在这两张椅子上落座。

除了这个中堂外,屋内还有一个刺绣的屏风。

这屏风的绣工很好,就算房间的烛光并不明亮,但上面绣的花鸟,让他一眼看去,还是觉得栩栩如生。

这样一架屏风对普通人家来说,应该价值不菲。

沈父从进门落座起,一直沉默,并没有多说什么。

此时又再次上下打量了一眼儿子,轻微地叹了口气。

最后,没有长篇大论的训斥,而只是挥手道:“先洗洗去睡吧,有事明日再说。”

这折腾了半晚上,此刻都快子时了,时间是不早了,有些事也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

“那爹,娘,我就先去睡了。”沈沐闻言,暂时松了一口气。

跟沈父沈母打了一个招呼,他转身出了东厢房。

屋内余下沈父沈母二人,这时沈母才担忧地开口道:“大哥,你有没觉得沐儿今晚好像有些不对劲,是不是真被吓着了,要不然,我明天找街角的王神婆来看看。”

“那王神婆装神弄鬼的懂个什么,沐儿,他这是还跟我这个当爹的赌气呢?”沈父叹息般地道。

“也难怪,我们沐儿从小就聪明,长相也很是出色,并不比那秦秀才差,要不是我们的身份是个问题,送他去学堂,没准也会考个功名回来。

往日倒也罢了,偏偏,去年在寒潭寺上香时,他无意中看到了李秀才家的女儿,眼睛都亮了。

那李姑娘倒是个好姑娘,也算是我们看着长大的,只是那李秀才还有那秀才娘子看上的人选却是那秦珏秦瑾瑜。

难怪,沐儿动了要读书科举的心思,听说今日还跟那秦秀才起了口角。”

“李家的那个女儿是不错,虽然年纪还幼,但相貌是没说的,性子也不错,不过李家要把女儿嫁给那秦珏吗?估计可能性不大,倒是我们沐儿,刚过了十五的生辰,是该相看媳妇了。”

“大哥的意思是,要为沐儿去向李秀才家提亲?可这——虽说这太平县的大多数人家还是需要给大哥你一个面子的,只是那李秀才极为迂腐,恐怕不会把李姑娘许给沐儿的。”

第二十章,初议亲事

“哼,这李家姑娘倒是个不错的,可别忘了李家还有一个儿子。”沈父闻言,冷哼道。

“李家儿子怎么了?听说虽不是个读书的主,但也无甚恶迹呀!”沈母有些不解。

这太平县城就这么大,谁家有个什么事,一阵风就能吹到其他人耳中,相互之间还算知根知底。

“哼,没有恶迹,但就是管不住自己的那双手,最近迷上了赌博,欠了汇兴赌坊的一大笔赌债,可能就这几日的功夫,赌坊的人就要上门催债了。”

“真的假的?”沈母也有些吃惊,自家的沐儿就被他们夫妻看的很紧,在街上闲逛逗逗小姑娘他们都不管,要是真的敢去赌,恐怕她当娘的第一个就会家法伺候。

富贵人家粘上赌瘾,一夜之间都可能倾家荡产,更别说,他们这些平民小家了。

“自然是真的,这街面上的事情,有什么事能瞒得过我,就李家那家底,当初李秀才读书已经折腾完了,现虽有李秀才学堂的束脩,但那有几个钱,赌场可是个无底洞,李秀才哪来的那一笔钱来还赌债?

到时他们拿不出银子来,我在这赌场中还有两成干股,到时可以帮着周旋一下,免了李家这破家之运,到时我们再派人去李家提亲,料想这李秀才知道该怎么做。”

沈父此时言语间,多少露出几分狠辣来。

“可这样也不好吧,李秀才这种迂腐之人,恐怕会倾家荡产,也不会轻易妥协的,更何况,这李姑娘有这么一个好赌的哥哥,将来要是真的成了亲家,我还怕拖累了我们沐儿呢?”

如果说沈母先前对李姑娘还算满意,可这时就同天底下所有的婆婆一样,总想给儿子找到最好的媳妇。

“哼,这个姓李的小子不是爱赌吗?等他真的成了咱们沐儿的大舅子,为夫有的法子治他。倒是今天,沐儿——”

“沐儿怎么了?”

“没什么,沐儿会没事的。”沈父终究还是没有说出,今天晚上那个唯一受伤没死的黑衣人他前几日有过一面之缘。

那日,他和王成在郊外无意中看到冯大当时就和那个黑衣人在一起。

至于这黑衣人到底是什么来路,他是真的不知,倒是这冯大,听说最近攀附上了某位贵人,莫非这黑衣人跟那位贵人有关?

他不敢深思过去,倒是黑衣人和他那四个同伴的死颇有蹊跷。

还有死去的那个青衣人的那把刀,如果那把刀就是那青衣人的?那么?

他不敢再继续深思下去。

还有,今天这事,虽说儿子他们几个还算机灵,事先爬在了树上,躲过了一劫,可他总觉得这中间有些事情很不对劲。

儿子,的确有些怪怪的。

也许,他应该向在南京城的那个人送封信,听听那个人的看法。

至于冯大吗?看来是要盯紧一些了。

等摸清对方依附的那个贵人的底细后,他再考虑要不要让这厮死于非命。

沈沐出了东厢房,却不知道房间内的父母正为他的人生大事考虑。

三个陌生人一下成为他的亲人,没有原主记忆的他,不知平日里原主和他的家人是怎样相处的。

所以,他觉得接下来几日,还是做出一副对沈父打了他一巴掌没有释怀的样子才不会引人怀疑。

出了东厢房,他不知道自己的房间在哪。

但想想,刚才沈母是让那个妹妹帮他打洗澡水,以原主这种家庭条件,不可能专门建一个洗澡间用来洗澡。

那么,只能会是用木桶在自己的房间中沐浴才是。

他站在庭院当中,看到有三间房子都有灯光。

到底那一间才是自己的住处。

右侧的房子中的有一间,有灯光,西边厢房的房间也有一间,也是亮着灯光的。

正在他犹豫不决,装作抬头望天上乌云变化时,看到沈家小妹提着一个木桶从右侧的房子走了出来。

看样子应该是空桶了,那右侧的房子应该就是他的居处。

他迎了上去,不知这妹妹叫什么名字,他干脆直接道:“小妹,劳烦了。”

可这妹妹好像没听到他的话一样,幽灵般地就提着木桶从他的身边飘过去了。

这……这……原主就这么让这个妹妹讨厌吗?连一句话都不愿说?

罢了,来日方长,今天短短的一天之内,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他是需要先静下心来,总结一下情况。

至于和这妹妹的关系,等以后弄清楚彼此关系恶化的缘由,再改善吧。

进了房中,果然房间正中有一个大的木桶,里面水还冒着热气。

他并没有急着开始洗浴,反而是打量了一下房间的整个布置。

这个房间面积并不大,也不过十五平米左右,布置的并不奢华,但还算干净,看来原主的确是一个比较喜欢干净的人。

房间内没有看到一本书,自然也就没有什么笔墨纸砚类的东西。

有一张梨花木的桌子和两把椅子。

墙上倒是有两副还不错的字画,是什么山人的作品。

虽有一个简陋的博古架,上面也摆放了几件不怎么值钱的小玩意,其中还有几样雕刻的半成品。

这些半成品都是一个姑娘,之所以说是姑娘,是从这雕刻的半成品的下半部分看的出来是女子形态。

至于为啥说它是半成品呢?

全是因为这个姑娘她没有脸,脸还没有被雕刻出来。

起初,他以为这个女子之所以没有脸,是因为她是沈母,沈母被毁容了,作为儿子,不忍心将母亲的那张脸雕刻出来。

可仔细一看,他又觉得不对,这雕像的头部发式分明是年轻女子的发式,不可能会是沈母。

想想男主也是半大小伙子了,莫非是少年慕艾,喜欢的某个小姑娘?

碍于这古代的男女大防和礼教森严,不好直接将女子的相貌雕刻出来?

只是不知这个姑娘跟原主有多少交集,万一哪天在街上碰见了,不就露馅了吗?

最好原主只是单相思,要是已经和对方两情相悦,那倒是一件麻烦事。

因为感情的事是最无法掌控的,更别说,他还希望早日能完成系统赋予的任务,赢取那终极大福利,重生到前世呢?

又怎会愿意在这一世沾染感情债?

第二十一章,已走在惩治贪官的路上

洗澡水的温度刚好。

沈沐泡在洗澡水中,想起今日被强行绑定的那个半成品系统。

当时那个系统管理人乌鸦不是说,晚上可以凭借意念进入这个系统吗?

不如此时试试。

想到此处,他闭眼眼睛,用心默念,乌鸦出来!

下一刻,脑子便出现一个图谱式的东西。

左边是大明文官官职图谱,右边是大明武官官职图谱。

每个职位后面都有相对应的等级和声望值。

当然,这个官职图谱下面还有特别备注:

那就是,同级别的官职因为每个官吏的个人情况不一样,所获得的声望值也不同。

如果一个低级别的官职的官员,罪大恶极的话,他所产生的声望值有时要比一个高级别的官员产生的声望值多。

总而言之呢,这个声望值的高低一是看所惩治官员职位的高低;二是看他他们身上所犯的罪行多少。

除了这个最显眼的官职图谱之外,这个系统的右上角还有一个系统商城。

但图标却是灰色的。他用意念点击,那个系统管理人乌鸦竟发出乌鸦般难听的叫声警告道:“宿主系统等级未达到二级,请等声望值达到五千点后,再开启系统商城第一级。”

“闭嘴!”这警告声实在太刺耳了,弄的他耳膜疼,他不由压了压头顶的穴道呵止道。

乌鸦果断识时务地闭嘴了。

因为连第一级都开启不了,自然也无法知道这商城到底有什么商品。

他继续用意念将这个系统界面下滑。

下拉到底部,是一个大的圆盘,这个圆盘是个抽奖系统。

这个抽奖系统的规则是:每当他完成一次惩治贪官的任务后,就可以不用耗费积攒的声望值来抽奖一次。

这个抽奖系统一共有十二个方格,大概是按照一天有十二个时辰来设置的。

上面只有时辰所对应的汉字,却不知这汉字下面的奖品是什么?

系统最下面还有一个标记:检查宿主此刻所拥有的声望值。

他用意念点了进去。

“咦!”他惊讶出声。

原本他以为点进去显示的声望值会是零,没想到竟然已经有声望值产生了。

第一级升到第二级需要积攒一千个声望值。

此时,他竟然已经有三十个声望值了。

问题是,他都不知道这三十个声望值是怎么来的。

想想今天穿越来所经历的所有事情,难不成在这个事件中,他已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启了惩治贪官模式?

走在了惩治贪官的路上?

可那个贪官目标是谁?

是那些黑衣人的幕后之人吗?

……

浴桶中的水凉了,再泡下去就要感冒了。

他起身,从浴桶中出来。

从房间唯一的那口衣箱里找到原主穿过的两件还算干净的衣服。

他虽然有见血强迫症,浑身就起小疹子,可并没有特别严重的洁癖。

这时,时辰恰好到子时了,街道上打更的声音响起:“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他来到原主睡过的床上,没有难闻的味道,还有淡淡的香,他在角落发现一个小小的香炉。

可能是平日里用来熏香的。

也许是因为,从此之后,他不在是一个通一缉一犯了,他的心终于安定下来了,再也不会在午夜梦回时半夜惊醒了。

尽管这床上的铺盖一点都比不上现代人所用的席梦思舒服,尽管这被窝中还有原主遗留下来的气味。

他还是带着浑身酸痛很快入睡了。

然而,并不是县城中的每一个都能在此时愉快地进入梦乡。

比如说:县令王雄王大人。

比如说:吴县尉和刘师爷。

比如说:关注此次杀人事件的人。

他们正在为太平县发生了如此重大的人命案费脑子。

清晨的鸟叫声将沈沐唤醒了。

他起床推开窗户,才发现昨晚后半夜竟然下了一场秋雨。

空气有些清新而潮湿。

沈母在院子里,用扫把正在打扫院子里掉落的黄叶。

从窗外看到他打开了窗户,那张布满疤痕的脸露出一个慈爱的笑容道:“沐儿,锅里面有粥,你梳洗过后自个去喝吧。”

“好的,娘。”他调动脸皮,尽量露出一个自然的笑容来。

虽然沈母和前世自家的老妈长相截然不同,甚至说话的语气都不同,可沈沐还是能感受到这种来自与亲人最直接的关爱之情。

这让他的心跟着也暖了一暖。

可问题是,这梳洗是怎么个梳洗法呢?

没有洗脸池子,打水在哪打水他都不知道。

罢了,先出去在院子里溜达一趟,熟悉一下整个家的环境吧。

刚走出门,他就又迎面碰到了原主的妹妹。

应该叫“盈儿”是吧!

虽然古代大多数平民女子营养价值不够,面黄肌瘦,严重影响颜值。

可这妹妹的颜值,正是十二三岁豆蔻少女的正确打开方式。

梳的发式和老版红楼梦陈晓旭的发式很相似,很简单,上面并无多少点缀。

只是,表情还是如同昨晚一样的面无表情。

昨晚,他觉得这妹妹神情有一种闭门无声的清冷,可这会看起来,他更觉得这妹妹这脸好像是个面瘫呀,根本没有多余的表情。

这妹妹再次从他身边飘过,进了他的卧房。

他站定脚步,想知道这妹妹进他房间中想干嘛?

片刻后,却发现对方手中拿着他刚换掉的脏衣服,这是打算去清洗吗?

也是,在古代,一般家里洗涮的这等活计都是家中的女性成员承包的。

这个家里,只有沈母和沈家小妹两名女子,又没有丫鬟仆从可供使唤,沈家小妹承担洗衣这种任务看起来也是理所当然的。

那他就不矫情地非要自己动手了,因为那样会显得很突兀,容易引起沈母沈小妹的怀疑。

“娘,你歇着,我来打扫吧!”他上前从沈母的手中夺过扫把,打算借着扫院子的行动来搞清院子的布局。

沈母被儿子抢过了扫把,并没有继续争抢,仍然一副慈爱的样子站在一边看着儿子认真地一下一下打扫院子。

打扫院子本就是没有技术含量的活计,他很快就见到了打水的地方。

从院子的一个圆拱门进去,是个后院,后院有一口水井。

水井旁,有两个大的木盆,木盆里浸泡着几件衣物,沈家小妹正坐在水井边洗衣服。

对他扫院子扫到她身边的行为没有丝毫反应。

这时,他才想起来,这大清早地似乎并没有见到沈父,想到昨天他经历的事情,难道沈父出门去打听消息了?

第二十二章,发现什么了?

打扫完院子,他进了厨房,舀了一瓢水,简单地梳洗了几下,也不知原主平日用什么刷牙的,明代应该有了牙刷牙粉这种东西了吧,只是不知放在何处。

牙刷这东西,即使他用的是原主的躯壳,牙齿还是原主的牙齿,但让他用原主用过的牙刷,他还是有心理障碍的。

习惯了现代那种非常简约厨房,这古代的厨房,还是让他多看了几眼。

锅台是用青砖垒的,有两口大锅,锅下面还有木柴在燃烧。

其中一口大锅里面冒着热气。

他掀开木质厚重的锅盖,锅里果然盛着半锅加着小块瘦肉的肉粥,里面好像还加了葱姜,倒是很像现代人们常喝的状元及第粥。

闻起来味道还不错,他从昨日穿越过来到现在,也只吃了几口小白买的鸡肉,不饿也饿了。

他从旁边的木橱里找到一个大的海碗,用清水冲了冲,用木勺子盛了多半碗。

嗯,味道是真的不错。

古代人烹饪的食材和调料虽然有限,但架不住那时候的水土好,食物的天然味道更纯正。

米粥熬的透烂,入口即化,瘦肉也有肉香,很有嚼劲。

在喝粥的同时,他又打量了厨房的布置。

看起来,家里的经济条件暂时还可以,不至于家无隔夜粮。

就目前情况来说,他虽没有什么经济能力,可也不至于有很大的生存压力。

吃了早饭,他也不知道原主每天这个时候都干什么?

如果是读书人的话,还可以躲在房间里装作勤奋好学的样子,偏偏原主的爹又不让原主去学堂上学。

那原主的每日日常都是做什么?在家里睡大觉?

可少年人,精力充沛,那能睡的住。

由此推断,原主每日的日常恐怕就是在街道上闲逛吧。

想到这里,他走出厨房,向沈母招呼了一声:“娘,我出去走走。”

“嗯,别在外边惹事。”

“知道了,娘。”

他走出自家大门,辨别了一下方向,然后抬步向小巷子外走去。

经过牛蛋家门时,看到牛蛋正探头探脑地开着半扇门向外张望。一看到他,那双牛眼顿时就亮了起来。

推开门就要出来。

这时,门内传来一个苍老的女声:“蛋蛋,这大清早的你又要到哪里去?”

蛋蛋?这牛蛋的乳名让他嘴角不由地抽了抽。

“奶奶,是沐哥儿,我跟沐哥儿去街面上转转。”牛蛋没有回身,而是应了一句。

“去吧,你们都不要在街面上惹事。”牛蛋奶奶闻言,放行道。

“幸亏娘从外公家还没回来,要不然又不让出门了。”牛蛋小声嘀咕道。

这让沈沐知道,牛蛋除了有一个奶奶之外,还有一个娘,只是不知他是否还有其他亲人。

不过这娘平日里可能对他管束还是比较严格的。

“走吧!”沈沐并没有反对让牛蛋跟着,这小子憨直,他这人生地不熟地,正好需要一个向导,而且牛蛋这人也方便从对方口中探话。

因为是熟悉县城的环境,所以,他也是没有目的的,一路上无意识地走着。

牛蛋呢,就像个跟班一样,人高马大地走在他身后,亦步亦趋,也不开口说话。

他摸了摸衣兜,昨晚洗澡完,找衣服时,从原主的衣箱里还摸出几块碎银子,还有一包铜钱来,只有三百多文,不知是原主积攒了多长时间的私房钱。

他今日在街道上溜达,除了尽快熟悉环境,顺便打探那青衣大汉以及黑衣人的后续消息外,还要置办一套牙刷牙粉这些东西。

经过几家大的杂货铺,他还是进去溜达了一圈,随手拿起几样东西看了看。

那些杂货铺的小店主或者看到他和牛蛋,估计都认识他们这一号人,脸上还算殷勤。

只是看到他面前堆起的东西越来越多,对方脸上的笑渐渐挂不住了。

他一看,就知道对方他像冯大一样去饭馆吃白食,不给钱一样,拿了人家的东西就走。

或者,以前的原主是享有这等福利的。

可他做不出这等白拿的行为来,那和抢有什么区别,于是,捡了几样自己必用的。

开口道:“将这几样包起来,算算多少。”

“沐哥儿,就这几样,就算了吧,权当小店孝敬沈老大的。”店主看到沈沐最后选的几样,只有一样比较精贵外,其他都是不值几个钱的,当下松了一口气,忙道。

“算吧,今日我身上有钱,要是次次让你破费,这心里也是过意不去的。”沈沐也不知原主往日白拿了多少东西,当然也不会圣母地加以补偿,只是不容置疑道。

“让你拿着,你就拿着,我大哥的话你敢不听?”牛蛋正百无聊赖地看着沈沐将一些没用的小东西翻来覆去的看,早就不耐烦了,此时忍不住道。

“好,好,我这就算,这就算。”店主仔细打量了一下沈沐的脸色,确信对方不是生气,现在不收自己的孝敬,回头找事,才放下心来。

店主的算术实在不咋地,本来很简单地运算题,他还折腾了一段时间才弄明白。

反正今日也没什么要事,沈沐耐心地等着,他也无意在数学知识贫乏的古人面前装一逼,当了许多年的通一缉一犯,他没有那么强的表现欲。

拿了买的东西刚走出店门,牛蛋倒是很适合当一个跟班的,这点眼色他还有,马上弯着腰拿过他手中的纸包道:“大哥,东西还是我提着吧。”

沈沐也没有反对,然后两人就继续一路前行,一路直走到了县城的西边的街道上。

在一处房子前停了下来。

这应该是一处私塾,里面的孩子正在读:“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人之初,性本善呀!

他就这么定定地站在这家私塾前,人之初,真的性本善吗?

“大哥,你们在这里呀,我们刚去你家找你了。”大虎的声音从他们身后响起。

沈沐回身,看到大虎和小猫向他们走来。

大虎几乎是用小跑蹿的步子,而小猫则沉稳多了,走的慢条斯理。

“大哥,我们去那边说话。”大虎左右扫视了一下街面上的人,略带神秘地道。

“嗯?”但还是跟着大虎进入附近一个小巷子。

“说吧,发现什么了?”

“大哥,不是我,是小猫,他说他知道昨晚树林中那个没有死的黑衣人是什么人。”

第二十三,路遇秀才家的李姑娘

“哦?”沈沐面带疑惑看向小猫。

原本他以为沈父可能知道点什么,没想到,第一个认出黑衣人身份的竟是小猫,这让他多少有些意外。

“大哥,那个最后倒下去没死的人,是河南府的通缉要犯,曲越。”

“嗯?”

“常叔手中有此人的通缉画像。”

常叔又是谁?

看大虎和牛蛋的样子,他们应该知道常叔是谁?应该也是他们熟悉的人。

“大哥你说,这个曲越算起来也是我们抓住的,我们可以去衙门领赏吗?”大虎闻言,小眼神闪闪,有些兴奋地道。

“这个曲越只是黄河十三鬼之一。”小猫没好气地道。

“黄河十三鬼?”沈沐有些疑惑,这称号,竟让他一下子想到联想到了西山十二鬼。

不过,这黄河十三鬼既然上了通缉画像,说明这些鬼恐怕都不是什么好鸟。

“听常叔说,黄河十三鬼专门是在黄河渡口打劫过路客商的,手底下害死的人命无数,后来有一个外号叫尺子的赏金猎人找上了这黄河十三鬼。

杀了两鬼后,其他的十一鬼借着水利之便逃掉了,却没想到,这个十三鬼中的七鬼竟然会出现在宁国府太平县。”

小猫继续解释道。

“那其他几个黑衣人是不是剩下的十一鬼中人?”大虎迫不及待地问。

“应该不是,其余十鬼的画像我也从常叔那里看到过,不像,不过没死的十一鬼私下里应该有所联系的。”小猫摇头道。

沈沐沉思,他一直以为古代的赏金猎人是一些侠义小说中杜撰出的职业,没想到,这大明朝还真有赏金猎人这种职业的存在。

至于小猫所言的真实性,他倒没有怀疑,他相信小猫不会在这个时候,特意杜撰出一个故事来给自己听,应该没这个必要。

“那他们到底会是什么人?到我们太平县来做什么?”大虎有些疑惑地道。

“这些应该都不关我们的事,应该是县里几位大人需要考虑的事情,这件事我只是提醒大哥一下,那七鬼莫名其妙地发疯,杀了同伴,终究跟我们有点干系,我们最近几日还是小心一些为妙。”

小猫说这句话时,目光却是盯着沈沐的,更多的是特意说给沈沐听的。

沈沐脸色不变,心中则明白,小猫知道是自己动了手脚,导致那几个黑衣人互相残杀,他怕的是,其他几鬼得到消息后,找上他们几个。

那黄河十三鬼既然都是心狠手辣之徒,要是被他们找上了,一定会想办法从他们口中得知真相,就算他们是无辜的,对方也会宁肯错杀,绝不放过。

想到这里,他想到今日并没有见到小白这个为人处世有些谄媚的白胖少年,当即开口问道:“小白呢?”

“大哥还不知道小白他们家人吗?昨天咱们遇到那等晦气的事情,小白跟我回来报官,他通知了沈大叔后,就被他娘揪着耳朵逮回家去了,今日没见出来,估计是被关着吧!

要见到他,恐怕还要等几天的。”大虎语气略带几分不屑道。

“哦,那就不等他了,我们在街道上再逛逛,回头,我们找个地方吃顿饭,今日我请客。”沈沐手一挥道。

虽然他打算从现在就开始创建自己的班底,但也并不强求,小白如果有一日能有勇气彻底反抗家人,他还是比较看好他的。

可小白如果遇事,因为家人的阻挠,就打退堂鼓的话,这样的人是不适合跟着他做事的,也无法让他信任。

“大哥你请我们吃什么?”牛蛋总是在吃东西的时候,表示一下自己的存在感。

“大哥请客就不错了,你还挑三拣四的,那边的程家老店饭菜味道还行,大哥我看就他们家吧。”大虎又扯了扯牛蛋的袖子,没好气地道。

“程家老店好,我就爱吃他们家的饭菜,程老爹人也不错。”牛蛋傻笑道。

当下几个少年掉转头,向程家老店所在的另外一条街道走去。

结果,刚走了大概不到五百米的距离,前面又是一阵争吵的声音。

“这赌坊今日又出事了,大哥我们过去瞧瞧。”

这县城就这么大,几个少年除了小猫外,从小都是在这县城长大的,又整日在这县城闲逛,县城哪一条街上有什么店铺,他们都一清二楚。

甚至不用近前,都知道前面争吵的是什么地。

大虎本就是那里有热闹就往那里钻的性子,当下招呼一声,就快走几步,去前面凑热闹了。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顺便熟悉一下本县的风土人情也是好的,沈沐也随后行了过去。

牛蛋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并没凑上去看热闹,至于小猫吗?他估计对方根本就不屑于看这些热闹。

大虎从人群中钻进去,但又很快从人群中钻了出来。

然后一幅神秘兮兮的样子凑上来道:“大哥,你知道我刚看见谁了?”

“谁?”沈沐眉头微皱,静等答案。

这县城原主从小在这里长大,应该认识大半城的人,谁知在赌坊这里又遇到什么熟人了?

“是李秀才家的李姑娘?”不等大虎回答,小猫就率先一步给出了答案。

李秀才家的李姑娘?这又和原主有什么渊源?难不成?

他突然想到,原主卧房博古架上,那些雕刻了一半的半成品,莫非,雕刻的就是这位李秀才家的李姑娘?

原主应该还将自己的一些心思,分享给了自己的伙伴,要不然大虎和小猫不会是这等反应。

“就是呀,大哥,你还说你喜欢上了李姑娘,可隔着这么近,小猫就听到李姑娘的声音了,可你连李姑娘的声音都没听出来,还说你喜欢人家?假的吧!

要么就是大哥你有些害羞了,不想被我们取笑,故意装作没认出对方?”大虎一幅贼兮兮的样子继续道。

“就你话多,李姑娘这是怎么回事,我们过去看看。”他横了大虎一眼。

既然大虎给他提供了合适的借口,他自不会揭穿,他刚在人群外,是听到里面有一个女子说话的声音,只是无法确认对方的身份罢了。

而原主的确可能是喜欢或者暗恋这位李姑娘的。

这让他不免起了几分好奇心,想知道这位李姑娘是怎样一个人?

还有,一个姑娘家家的,出现在赌场门口做什么?

第二十四,粗暴而直接

“大哥,跟小妹回去吧,娘已经被你气病了,这些钱是给娘抓药的钱,你不能再进去赌了。”

“小妹,你放开我,这次我一定会把输掉的全赢回来的。”

一个比沈沐他们大不了几岁的男子,此刻神情激狂,手中抓着一个钱袋跟身后的一位年轻姑娘拉拉扯扯。

沈沐的注意力其实大多放在那位姑娘身上。

只一眼,他就觉得,这明代的大多数人的审美眼光还是靠谱的。

这位李姑娘的父亲既然是秀才,在这时,她家的社会地位是被普通平民高一些的,但也只是高了那么一点。

而明中叶江南的风气并不像清时那么变态。

这李姑娘也没做出一副大家闺秀的装扮来,只是寻常小家碧玉的穿着。

脸上也没戴那种能够遮挡容貌的面巾或面罩,这可以让沈沐对她的容貌一览无余。

她的长相不是那种瘦弱的,寡淡的,下巴尖尖的我见犹怜的长相,反而有一张开在唐朝宋词中的脸。

既不显得太过圆润富态,但又透出几分清丽不俗来。

总之,这张脸的确很吸引男性的注意,难怪原主会暗恋上对方。

李姑娘的声音也很悦耳,但也许是被这么多人看着,哥哥又那个样子,让她又羞又气。

虽然在不断哀求阻止自个的哥哥,可声音却没什么气势,更没什么强大的控场能力,反而引来更多围观者的指指点点。

“这李含章好歹也中过童生,怎现在成了一个赌鬼,这么讨厌,李姑娘太可怜了,老大……这事,你不能不管呀。”大虎气哼哼地道。

李姑娘几乎是整个县城所有青少年心中的梦中情人标配,大虎虽说有自知之明,知道自个自家或自身的条件无法肖想李姑娘做自己的娘子,也知道沈沐对这李姑娘是一见倾心。

兄弟妻不可欺,但这并不妨碍他作为正常男子在此情此景下,兴起的怜香惜玉之心。

可要让他站出去打抱不平,他反而缺少那么几份勇气。

一来,在那样一个美丽的女子面前,大虎是有些自卑的;二来,他潜意识中认为沈沐可能和李家姑娘更为相配一些,甚至有可能有机会娶李姑娘为妻。

所以,此刻怂恿沈沐出头,英雄救美才是合乎他的心理接受范畴理想行为。

沈沐闻言,又扫视了一眼赌场门外的兄妹二人。

说实话,他第一眼对李姑娘的印象还是可以的,而李姑娘那个哥哥,看起来似乎也不像是大奸大恶之徒,只是现在误入歧途,不能自拔而已。

只是他现在出去管闲事,非亲非故的他可能会对李姑娘的名声造成一些影响,如果对方不领情呢?

“老大,你还等什么,去教训一下这个李含章。”大虎看沈沐迟迟不动,忍不住又催促道。

也罢,既然这个李姑娘是原主喜欢的人,而他现在占用了原主的身子,就算为原主做件事吧。

这位李姑娘既然敢一个人在赌场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来逮人,说明她的内心并不见的毫无主见和柔弱不堪,应该不会怨怪他此刻多管闲事才是。

衡量过后,他用手拨开前面围观的许多老少爷们,也挤了进去。

前面围观的人中,本就有一些在县城经常游荡的闲汉,他们凑女人的热闹,特别是一个美丽女子的热闹,本就出于男人私密的某种不可明言的心理,自然是想站的更近,看的更清楚一些。

此刻,被沈沐这么一拨,回头就想破口大骂。

但被沈沐的眼神那么一盯,不由自主地让开了位置。

牛蛋和小猫大虎他们三个也跟着挤了进来。

沈沐出场,也懒得废话,他觉得对李姑娘的兄长这种现在脑子进水的混蛋,想要跟对方好声好气地讲道理,那纯粹是白费功夫。

于是,他很直接地上前,挥出一拳就捣在这个李含章的胃上。

这种击打方式,可以让被击打人在很短的时间里感到很痛爽的痛感,以及在最短时间暂时丧失反击能力。

李含章被妹妹阻止,又是在这么多人面前,此刻早就不耐烦了,但因为这是自个的家事,他根本就没有提防有人竟敢出场管闲事,所以,毫无防备地被打个正着。

当即痛地弯了腰去,手中的钱袋再也握不紧了,顺势松开争抢的手。

李姑娘手中抓着钱袋,对事情突如其来的发展有些茫然,片刻后,才回过神来,抬着秋水双眸看向击打自家哥哥的人。

沈沐这不出手则罢,一出手就镇住了整个场子。

霎时,刚才周围还叽叽喳喳的人声一下子都消失了,围观的许多人甚至睁大了眼睛,唯恐错过什么精彩画面。

倒是大虎兴奋地挥了挥手,好似那一拳是他挥出去的一般。

小猫也难得诧异地挑了挑眉,牛蛋那双本来就很大的牛眼睁的更大了。

就这么静止了片刻,才有人小声道:“是沈家小子呀!”

李含章被这么平白无故地打了一拳,弯着腰,好不容易才平复了疼痛,才慢慢直起腰来喊道:“是你……沈沐,你打我做什么?”

刚被沈沐这一拳打的有些狠,对沈沐的爹在这个县城的名声他自然是知道的,尽管挨了打,他还没有胆量直接揍回去。

“你妹妹既然说了,你娘病了,你就该回家去。”沈沐自然懒得在这时充当什么人生导师,或者对这个李汉章长篇大论地输灌赌博的危害性有多么厉害的社科类文章。

他的处置方式,是简单粗暴的,甚至是不容置疑的。

虽说他不知这个赌坊后面的主子是什么人,想也知道,不会是普通人,没点依仗的也开不起这等场子来。

但他同样也知道,沈父既然是这个县城街面上的地痞头子,那赌坊这种涉黑行业一定会和沈父有所交集。

他相信,他此时阻止了这个李含章再次踏入赌场,赌场的人不会在这时出来扫他的面子,或者说扫他爹的面子。

至于这李含章今天走了,回头还会不会来赌,那是以后的事了。

他不是圣父,不会对与他非亲非故之人的人生负责。

第二十五,你碍我的眼了

这个李姑娘是与原主有些渊源,但也仅仅是渊源罢了。

“沈沐,我家的事与你何干,还轮不到你小子多事。”

李含章也是参加过科举的,虽没中秀才,但也中了童生,还是有些傲气的,此刻被沈沐这样对待,更觉得丢了面子,虽说有些惧怕沈沐的爹,但仍梗着脖子道。

“喔?”沈沐饶有兴味地睨着李含章,然后,围着对方转了半个圈,抬步踏上了赌坊的一个台阶,借着身高占的优势,伸手一把拽住李含章的发髻,将对方的头整个拉地抬头望天。

不,是望着他俯视下来冰寒的目光,然后一字一句地道:“原本是轮不到我多事,只可惜,小子我今日心情不好,你在这赌坊门前碍着我的眼了。”

说完之后,就像扔垃圾一般,手中一用力,将这个李汉章的身子给扔了出去。

然后看着对方站立不稳,脚下几个踉跄,摔倒在地。

这下,围观的人群再次愣住了。

许多人再次用好奇忌惮的目光上下打量着沈沐。

以前,他们只知道街面上的沈老大长相温文尔雅是个狠角色,他这个儿子顶多有时就是白吃白喝,占点小便宜,但基本没做过什么恶事,所以,在他们的心目中,只知道这小子是沈老大的儿子。

可今日看他对待李秀才家儿子的手法,简直简单粗暴,果然,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沈老大的儿子小小年纪,也是个狠人。

以后遇到这小子,还是尽量躲着走,能不得罪就不得罪吧。

由于沈沐太抢镜,围观之人的目光多半都转移到了他的身上。

李姑娘这时也回过神来,忙上前将摔在地上的哥哥要拉起来。

李含章觉得今日所有的里子面子全丢完了,看到妹妹来拉自己,就想摔开妹妹的手,可一抬眼,看到沈家那小子还在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就知道,今日打算进赌场翻本的事情是不成了。

而且,他刚才对上的沈家那小子的眼睛时,总觉得那眼睛是真的有杀气,要是他还不识趣的话,对方应该还有其他手段来对付他。

既然没勇气反抗,他只能识时务者为俊杰,起身,一瘸一拐地转身离开赌坊门前。

围观的人群看到他怂了,那种鄙夷的目光,让他一生都忘不了。

李姑娘看到自家兄长终于不进赌坊了,定了定心神,隔着两米多的距离,对沈沐福了福身道:“谢沈公子劝返大哥。”

说完之后,不等沈沐回应,就站直身子,回身去追李含章去了。

这李姑娘表现的还算有礼有节,不过,沈沐并没从对方的眼中发现羞涩之类的东西。

看来,这位李姑娘和原主之间,应该没有进一步更亲密的关系。

原主的确是单相思多一些,这样他就不用背负始乱终弃的名声了,让沈沐也松了一口气。

“唉!李姑娘就这么走了!”大虎望着李姑娘远去的背影,有些遗憾地道。

这场闹剧到了此刻,算是落下一个段落了。

围观的人看到当事人都走了,也没什么可看的了,都三两下慢慢地散开了。

不大一会,赌场门前就只余下他们四个少年。

这时,赌场门里走出一个五十几岁样貌的老儿来,样子枯瘦,身上的衣物倒也不错。

右侧耳边有颗黑痣,一开口,一嘴黄牙。

此时,这老儿看着沈沐笑道:“沈家小哥,要不要进来玩几把?”

“大哥,我们还是走吧。”大虎闻言,拉了拉沈沐的衣袖道。

这赌场毕竟不是好地方,看看那个李含章,都变成啥样了。

以前家里人就嘱托,不让他们进这地方来。

“走,进去看看。”沈沐对一些赌术还曾经研究过,因为在前世国外时,他有一次杀人就是在拉斯维加斯那个赌城动手的。

为了混进去,他也研究过各种原始的或高科技的赌术。

现在他打算进去溜达溜达,一方面是为了见识一下这古代小县城的赌场是怎样的,另一方面则是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目前是个穷人,原主遗留下来的资产只有几块碎银子和三百文铜钱。

这点钱能做什么?

就是想在街面上吃点好的,都不够花呀。

要是万一遇到什么急事,需要急用,可囊中羞涩,也会耽误事的。

可怎么弄钱呢?

看原主的样子,应该是城市脱产者,家里似乎并无多么可靠的经济产业来源。

搞发明创造吗?

他倒是为了制造水银一爆一破物补过一些化学物理知识,但就算制这东西,它的许多配件在现代都是现成的,市面上可以买到,然后再合成,让他直接硫酸都没有,弄这东西,是天方夜谭呀。

至于发明创造其他一些东西,比如日用品等等,他也只是懂一点点一知半解的原理。

但具体操作起来,根本没有专业现成的器皿和各种加工设备,更没有橡胶这类东西,密封性什么的都没法保障。

就算是轻工业,或者简单手工业想要支起一个大一点的摊子来,也很不容易。

但这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他强行绑定的是惩治贪官系统,不是农夫山泉有点田的种田空间,更不是发明创造大富翁系统,他不可能将主要的精力和时间投注在研究发明创造上。

当然,在这样一个皇权时代,再有钱的人,如果没有足够的权势来保护这些财势,只能受权贵觊觎,破家灭门都是常事。

沈万三牛吧,看看那是什么下场?

当然,等以后他有一定能力了,倒是可以选择几项产业开发出来,让手底下的班底通过参股的方式,得到足够养家糊口的银子,而不用在百姓身上搜刮,或通过一些黑幕交易拿一些黑钱。

同时,也可以让沈父管理这些产业,将沈父手底下那些忠诚可靠的人收纳进来,做一些正事,而不是整天在街面占点小便宜,收点保护费。

这样也可以将沈父的身份给洗白,不留下其他后患。

当然,这些想法目前只是一些大致构思,想要落实还需从长计议。

但此时呢,有一个现成的方式,可以让他得到一些银钱,缓解他此刻身上的经济压力。

那就是进赌场去见识下,顺便捞点小钱花花,在不出千作弊的情形下,他还是有几分把握的。

更别说,他今日只是第一次进去玩,一般赌场对新赌客都抱着钓大鱼的心理,应该不会让他第一次就输的没裤子。

赢得几率应该很大。

普通赌场的赌具,虽没多少花哨的花样,但也有作弊和不作弊的两种。

沈沐他们几个进了赌场,那个招呼他们的老儿就对准备赌具的小厮轻轻地定了点头。

小厮就知道,是让他准备做过手脚的赌具。

小厮有些不解,这个新来的掌柜,难道不知沈老大的名声?

这么坑沈老大的儿子好吗?

第二十六章,赌场风云

这小厮猜想,这事可能有些不对,可余掌柜的话他不能不听。

他只希望沈老大的儿子别像那个李含章一样,一玩就上瘾,不可自拔。

就算是输上几个银钱,也能适可而止。

沈沐没看到赌场掌柜与小厮之间的眉眼官司,可走在后面的小猫却看到了。

小猫皱了皱很是俊秀的眉头,心道:这个沈沐怎么让他越看越不明白了,自从昨日他推算出对方有血光之灾,却没有应验后,一切似乎都不对了。

且不说昨晚遇到那五个黑衣人时,沈沐那临危不乱的样子,还能做手脚让那五个黑衣人自相残杀,这手段就不像平日那么无害。

就算到现在,他都没搞清楚,沈沐到底是动了什么手脚才做到的。

昨天牛蛋虽然也看到了,可这小子心大,根本不把这种疑惑放在心上,可他昨晚躺在床上,就跟烙饼一样,翻来覆去,翻来覆去,总是回想着那一幕,怎么也睡不住。

常叔又不在太平县,想找个探讨的人都没有。

所以,这一大早,他就出门了。

结果,又亲眼目睹了沈沐对待那个李含章简单粗暴的行为,现在,曾经对赌博鄙视不屑的沈沐却又走进了从前从不涉足的赌场。

他可不相信,沈沐这样一个新手,第一次进赌场能够财源广进,更别说,赌场掌柜和那小厮之间,分明有眉眼官司,里面一定藏有什么猫腻等着他们呢。

别一会,输的让他们几人出不了赌场的门。

想到这里,他不由自主地伸手捏了捏自己怀中的钱袋,想想怀中还有常叔前几日离开时,留给他的几百两银票,当即彻底定下心神来。

相比小猫的淡定,大虎就显得更兴奋一些,当然这种兴奋纯粹是看热闹的,牛蛋吗,是沈沐走到那里,他就跟到那里。

这个小县城的赌场规模本不大,里面的环境当然很一般,在没有现代灯光照明的状况下,整个氛围比较昏暗嘈杂。

再加上这些赌徒们,许多人个人卫生不太好,这赌场的通风设施也不咋地,里面的空气有些污浊。

赌场的赌徒们,不管是赢钱的,还是输钱的,此刻都沉浸到了一种忘我的地步。

就算是沈沐他们几个少年的加入,也没引起大多数赌徒的关注。

只有某些别有用心的,想要在赌场中捞一把的,会特别留意新加入的肥羊。

可本地的赌徒们,多半都知道沈沐他爹是谁?也不想为了点银钱惹来什么新的麻烦。

所以,也只是懒懒地扫了几个少年一眼,继续将注意力投在自己的赌桌上。

沈沐并没有马上下场子,而是围着其他几个场子看了看,将赌徒们的一些习惯性动作看在眼底,并将这时代赌徒们的一些习惯性用语记在心里。

然后,和脑中储存的那些古今中外赌术们进行对照。

溜达了一圈,他最后选了一个有钱人比较多的台子加入进去。

这里面有个赌徒平日里应该跟沈父比较亲近,看到他时,皱着眉头道:“大侄子,你怎也进这地方来了,大哥知道吗?”

“就是进来见识见识。”他不知这个赌徒是谁?可却留意到对方的一只手的一根手指竟然只有半截。

联想到赌场有断人手指的规矩,莫非这人这根手指就是因为好赌断的。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人未免太狗改不了吃屎了吧。

这让他对这人略微兴起的好感又消失了。

“这有什么好见识的,看看,你赵大叔这根手指,就是这么断的,你个俊小子,大哥还没给你娶媳妇,可千万不要学你赵大叔的样子。快回家去吧!”

说话间,赵大叔就要将他的身子往外推。

“赵大叔的好意,我懂的,我也就试试,要是一会输多了,那赵大叔可真要赶我走呀!”沈沐也摆出一幅亲近的模样打趣道。

“那好吧,你赵叔我就在旁边帮你看看。”

毕竟是经历过后世赌术各种信息熏陶的,赌具一拿到手中,沈沐就觉得有几分不对劲。

不过这种作弊的手段都是最初级的,懂一些力学概率学方面的知识,完全可以将这赌具的弊端给化解去一大半。

尽管这赌具做了手脚,他用起来还算得心应手,特别是他善于观察对手们的微表情。

所以,前面几场他都算计着赢了。

但他下的注并不大。

毕竟这是一个小县城,富足有钱的赌徒只是少数。

赌场的余掌柜刚开始还以为是这个台子上的赌徒碍于沈老大的面子,故意放水的。

可看着又不像,他先前也没特意交代赌场中自己人做局,还用了作弊的赌具,怎这姓沈的小子,赌运就这么好,这样也能一直赢下去?

沈沐赢了几把,基本上摸清这种赌术的套路,就开始选择性地输了几把。

在场的赌徒们见状,都松了一口气,他们还以为沈老大的儿子是赌神转世呢。

有些赌徒甚至怀疑,前面这沈家小子能一直赢,是不是赌场动了手脚,故意让其赢钱的。

牛蛋和大虎刚开始,看着沈沐一直赢,兴奋的简直都快要跳起来了。

而现在看到沈沐开始输了,马上收敛了起兴奋的表情,也变的紧张兮兮起来。

倒是小猫由最开始的诧异,变成现在最淡定的。

他是真没想到沈沐的赌术会那么好,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看到沈沐不管输赢,脸上的表情都控制的很是适当,这让他怀疑,是沈沐自己操纵了他自个的输赢。

在这一刻,小猫突然觉得他一直认识的那个沈沐变的神秘起来了。

沈沐却不管周围人怎么想,本就是个踏进赌场,只是为了弄点钱花花,他可不想得一个赌神的名头。

在输了几把之后,他又开始不断赢了,如此反复,有输有赢。

到最后,他心算自己一共赢取了大概六十两银子时,决定见好就收。

小县城的赌场,自然很少有那种成百上千两的赌注,更别说上万两了。

六十两对小县城来说,也算是一笔小钱,但又不会太引人注目。

赌场的余掌柜见状也有些不爽,前几日,他和街面上的冯大一起喝了一顿酒,知道这冯大投靠了个贵人,正打算将沈老大取而代之呢。

他私下里揣度,沈老大别看现在有几分威风,但也是无根之萍,还是这冯大赢面更大一些,所以,他刚才才示意赌场小厮在赌具上做点手脚,最好让这个沈沐大输一场,丢丢脸面,谁知这番算计却落空了。

沈沐也看到赌场掌柜那样子有些皮笑肉不笑,但他懒得去理会,将银子收好后,他抬眼望向那赵大道:“赵叔,要不要跟我们也一起去吃个饭。”

沈沐发现,他对沈父的了解实在有些浅薄,大虎他们几个作为小辈知道的也比较少。

这样可不好,所以,他想尽可能多地从一些平日里跟沈父有交集的人口中收集一些信息。

“这个吗,就沾大侄子你的光了。”赵大叔搓了搓手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道。

“大叔何时变的如此客气了!”

……

“沈家小哥,改日再来哦!”余掌柜尽管心中不爽,但还是挤出笑容送他们出了赌坊的门。

重新回到大街上,程家老店距离这赌坊并不远,不多几步路就到了。

就在这时,街道迎面走来一行人。

为首的是一个身穿锦袍,戴着公子巾的二十来岁的年轻人。

这都秋天了,对方手中还拿着一把折扇。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冯大正屁颠地跟在这公子哥身后。

莫非,这个公子哥就是冯大攀上的贵人?

第二十七章,心里总不踏实

沈沐的眼神微缩,变的凝重起来,自古以来,有时老虎不可怕,怕的是喜欢狐假虎威的狐狸。

虽说冯大这等货色跟狐狸的狡猾不怎么沾边。

可这样的人正因为不够的聪明,往往做出的蠢事破坏力却是极大的。

一山不能容二虎,同样一个小县城,也不需要两个街面上的势力。

冯大想要取而代之,他倒要看看,这厮有几斤几两重?

不过,让他疑惑的是,冯大这等货色,按理说不是这贵公子能够看入眼的,为何两者能搅合在一起。

古代有权势的人家,一般根本不缺少使唤的人手,人家可以光明正大地蓄养奴仆门客。

特别是奴仆跟班,没有人身自由,生死荣辱都寄托在主子的身上,使用起来更知根知底,更放心。

那这个冯大是怎么攀上这个贵公子的呢?

除非对方有不可告人的脏活,甚至不适合让身边的人去办,才会找冯大这种人出手。

问题是:是什么脏活呢?

太平县这种小地方有个风吹草动,县城中的人都能得到一些消息。

可大虎小猫他们也仅仅是知道,冯大攀上了一个贵人,这贵人到底姓甚名谁?家世背景如何?对其中的详情并不知晓。

不过他看那贵公子此刻的模样,看似并不像春风得意的样子,反而眉头有些紧缩,看起来心情不太好呀!

而冯大跟在他身后,也没什么志得意满的嚣张表情,而是一幅诚惶诚恐的样子。

沈沐看到冯大的同时,他身侧的赵叔以及他身后跟着的大虎小猫牛蛋他们也看到了冯大。

“呸!反骨仔!”赵叔看到了跟在那位贵公子身后,像狗一样的冯大,侧首往地上吐了一口,表示不屑。

由此可见,冯大打算离开沈父,另立门户,几乎是县城街面上人所周知的事情。

虽然心中沈沐已经在考虑怎样除去这个冯大了,可他岂会将这种心思显露在表面上,他认为自个此时显得越发单纯可欺才是正道。

于是,在他走近贵公子和冯大一行,跟那位贵公子错身而过时,他还是含笑打了一个招呼:“冯大叔,您这是要去哪呀,精神头好呀,是不是有什么好事了?”

“大侄子是你呀,没什么好事,没什么好事。”冯大有些不安地抬眼看已经走过沈沐身旁的贵公子,不敢和沈沐多说些什么,就很快跟上去了。

双方互相走出一段距离后,他们几人刚好到了程家老店。

进店之后,沈沐随意地让店主程老爹上几盘拿手的饭菜来。

这程家老店的店面很小,也就能摆几张简单的桌椅。

店里只有一个瘸腿的老头子和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

这老头子应该就是那位程家老爹了,走路一拐一拐的,一看就干不了什么重活,身上的衣服虽然打了几个补丁,但还显得比较干净。

那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有一张红苹果似的圆脸,看起来挺喜庆的,身上也穿着一件普通的花布裙,她看到有客人进门就露出一个甜甜的笑脸来,让人看了,顿时觉得心情好了不少。

“赵叔,大虎,沐哥儿,小猫,牛蛋你们来了。”这姑娘招呼他们落座。

也就在这时,沈沐发现,大虎的眼睛一直在盯着这小姑娘看。

这小姑娘看起来和大虎的关系应该比较熟捻,抿着嘴笑了一下,却没有多看几眼相貌更为俊俏出众的他和小猫。

就去厨房帮着程老爹做菜了。

“我说大虎呀,要是你真喜欢这小豆,也早点让你娘找媒人上门向程老爹提亲呀!”赵叔看着小豆的身影都消失在后厨了,大虎还眼巴巴地瞧着,当即取笑道。

“赵叔……你……”大虎闻言,难得地脸红了。

倒是小猫从进门坐下后,又从他怀中摸出那本卦象书,开始念念有词,掐掐算算起来,也不知他又在算什么?

可沈沐猜想,如果这小猫的确对自己的占卜术有一定信心的话,他一定是在算刚才和冯大在一起的那位贵公子。

想到这里,他试探地开口道:“刚才我们碰见的那位,他和冯大?”

最适合的套话方式就是,说话只说半截,等着别人接下去。

“也不知我们太平县什么时候来了这号人物,挺面生的,我也只是在赌场听说,这位贵公子好像是杨县丞的远房亲戚,是从南京城来的,是什么公侯子弟。也不知冯大是怎么攀上对方的。”赵叔给了第一手资料。

“就是,我们太平县似乎没什么好东西吸引这些贵人的,倒是隔壁县,好歹还有宣纸这种能够充当贡品的东西。”

“有血光之灾!”小猫跟着又溜出来这么一句。

“不会吧,小猫,你的意思是你算出刚才咱们碰到的那位贵公子有血光之灾?”大虎闻言,惊的睁大眼睛,按低声音道。

“是他和冯大二人都有血光之灾。”

“得了吧,小猫,不会这次又是瞎算的吧!”看到小猫言之凿凿地道,大虎很是一幅怀疑的样子。

对小猫这种时灵时不灵的算卦术,他真的缺少信任感。

“应该不会错,他二人印堂发黑,神思不宁,一看都是噩运缠身。”小猫一本正经地解释。

“嘘,你们几个小子别说了,这种贵公子普通人谁敢伤害他们。”赵叔看到程家老店又进来两位客人,当即阻止他们继续说下去。

“当皇上的都会死,凭什么那个公子就不会死了?”牛蛋老实巴交地坐在一边,一直没什么存在感,这会闻言,很不服气地道。

“我说蛋蛋呀,你这是找死吗?皇上的事情岂是我们可以随便说的。”大虎见状,吓得赶紧捂住了牛蛋的嘴,唯恐这憨小子再说出什么大不敬的话来。

这要是被不怀好意的人听到了,告牛蛋一个诅咒之罪,牛蛋那里还有命在?

沈沐也觉得他也要尽快适应这个容易因言获罪的时代,以后说话也要注意避讳。

不一会,小豆将他们所要的饭菜端了上来,还别说,这饭菜味道真不错。

“对了,你们看到我爹了没?”看到冯大,沈沐就不由想起了一大早就没见人影的沈父,当即询问道。

“沈大叔吗?我早晨去你家找你时,倒是在路上碰到过,只是他当时好像有急事,急匆匆地去了一家货栈。

怎么,大哥你急着找沈大叔吗?”

“那倒也不是,只是刚才看到了冯大,我心里总有些不踏实。”

沈沐这种不踏实很快变成了现实。

当晚夜色都黑了,沈父还没有回家,这在以往是很少有的事情,就算往日有什么事情,沈父也会派人到家通知一声,可这次却没有。

沈沐的直觉告诉他,沈父可能出事了!

第二十八章,倒底谁先失踪了?

“沐儿,你爹怎么还没回来,不会真的出什么事吧?

你们父子呀,昨个是你天黑了不见人影,结果今个就换成你爹了。”

天都黑了,沈父还没有回来,沈母做的晚饭都放凉了,还不见沈父的身影出现在家门口。

沈母有些不安地开口道。

沈家小妹沈盈面上看起来还算平静,不过也没有回房,而是站在门口,不时向门外望去。

沈沐今日见到冯大后,虽也心生警惕,但想着,这冯大应该对沈父没有太大的深仇大恨,仅仅是为了争夺太平县城街面上的控制权。

而沈父代表的势力绝不是只他一个人,而是他手下那一帮人。

冯大怎么也先要拉拢几个过去,那样,等沈父出了事,他才能顺理成章地接管沈父的势力。

这才是合乎逻辑的操作,难道是这中间出现了新的变数?

在家中这样干等,也不是个等法,要不出去找找,顺便也能探探消息。

想到这里,他对沈母道:“娘,你和盈儿待在家里,关闭好门窗,只要不是我和爹回来,不要随意帮陌生人开门,我出去街道上找找爹。”

“这……”沈母有些迟疑。

“娘,我没事的,儿子已经长大了,遇到事情,爹不在的时候,该学着自己拿主意了。”沈沐安抚沈母道。

“那好,你出去小心点,把牛蛋带上,这小子虽然有些憨,但好歹有一把子力气,遇到事情,你们兄弟俩也好有个照应。”

“娘放心吧,儿子省的。”

回到自己房间,沈沐多加了一件衣服,然后将今日在赌场赢取的银子又从墙洞里翻了出来,收到怀中以备不时之用。

银子只剩下三十两,六十两银子,他分给小猫牛蛋还有大虎一人五两,又花费了五两的银子给家里置办了些东西。

剩下的四十两,有十两,他去铁匠铺交了定金,让对方按照自己画的图样打造几件趁手的防身武器。

在这个法制不怎么健全的时代,安全感是人的第一需要。

尤其是在他的个人武力极其有限的情况下。

拥有几样防身武器是十分必要的。

他又摸了摸怀中的那一包绣花针。

这针也是今日他借着为沈母买绣线的空档购买的。

当然,这针他不是用来绣花的,是用来防身的。

时间紧迫,不能收集一些神经性毒素浸泡,但这样的绣花针刺入人体的一些穴道,还是会致命的。

等他迅速收拾好这些东西,走出门后,看到沈家小妹正等在门口,尽管和这个小妹的关系让他很是迷茫,说他们关系不好吗,彼此之间也没恶语相向,说关系好吗?自从昨晚到现在,这妹妹没和他开口说过一句话。

但前世的他没有妹妹,身为独生子女的他还是希望有个妹妹的,于是放柔声音道:“盈儿,不要担心,爹爹会没事的。”

“二哥,要回来。”沈盈盯着他看了片刻后,一字一句道。

“嗯,盈儿放心吧。”他伸手摸了摸沈家小妹的头,抬步向外走去。

迎面恰好看到沈母激动的神情,“盈儿,你又愿意说话了?”

他向外走的步子不由地停了一瞬,什么叫又愿意说话了?

难道,原主的这位妹妹对他这个哥哥不是有什么意见,而是这个妹妹平日里根本不愿意说话,是有自闭症?或失语症?

等等,刚才这个妹妹喊他二哥,那大哥又是谁?

难道沈家还有一个儿子,他还有一个哥哥?

可自从他昨日穿越到现在,根本就没人提起沈家大哥这号人好不?

看来,这没继承原主的记忆,处处都可能遇到坑呀!

不过,这些事情他以后总有时间搞清楚的,现在最重要的是先找到沈父。

这个沈父虽然只当了他一天的爹,可他对这个爹并无恶感,而且,前世父母惨死的阴影这些年一直笼罩着他。

前世,他没有能力也没有机会挽救自己的父母,那这一世,代替原主继续活下去的他,也不愿看到原主的父母遭遇什么不幸。

出门,走了几步,他去敲牛蛋家的门。

门一开,一个形容有些枯黄的中年妇人打开门,露出一个笑容道:“是沐哥儿呀,听牛蛋说,你今日给了他五两银子,是赌场里赢来的,下次可不许和牛蛋一起去赌场胡闹了,不是每次都有这等好运气的。”

这妇人是谁?牛蛋娘吗?

但因为是长辈,他只好开口道:“婶子,牛蛋在吗?我想让他陪我去街上走走,看看我爹待在那里忘了回家。”

“你这孩子,我叫你娘婶子,你怎么今天也突然叫我婶子了?”

沈沐一听,就知道自己喊错了,在华夏这块土地上,年龄和辈分有时并不是完全挂钩的,前世,一个和自家奶奶年龄差不多的老太太,他就不能叫对方某奶奶,而要称呼对方为嫂子。

因为在老家那块,自家的辈分比较高。

“娘,你和沐哥儿在门口说什么呢?”牛蛋还没有休息,他家院子只有一进,比较狭窄,听到门口说话的声音,就走了出来。

“没什么,沐哥儿找你跟他去找你沈大爷回来。”

“娘,我都说过多少次了,我想跟着大虎他们一起喊沐哥儿的爹沈大叔,我们又不是同姓同族。”

“好好好,你们兄弟,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吧”牛蛋娘并没有太坚持,反正他们两家都是外来户,又不是同姓同族。

当初这称呼也是混叫的,时间一长,大家都习惯了。

因为牛蛋从小就着沈沐一起玩,牛蛋娘自不会阻止,只是让他们找着人了就早点回来,别在街上黑灯瞎火地胡闹。

拉着牛蛋走到大街上后,沈沐一时有点茫然,刚穿来不过一天,他对沈父可能去的地方实在没什么概念,更不知道,如果真是冯大动手的话,会选什么地方动手。

沈父的那一帮兄弟,他现在也不认识几个,就算想去找他们帮忙,也不知他们落脚地在哪?

想了想,还是先去找找大虎吧,大虎是几个人中消息最灵通的人,也许能给一些有用的建议。

谁知说曹操,曹操就到,他们刚走到街口,迎面就看到大虎正大踏步地向这边跑来。

看大虎的样子,难道是他已经得知了关于沈父的事情?

“老大,沐哥儿,你知道吗?李姑娘失踪了!李家的人正满大街找呢!”

“啊!”沈沐这下可真是惊讶了,他原本还以为大虎这么心急火燎地跑来是告诉他关于沈父的消息,没想到他却带来这么一个消息。

“李秀才家的李姑娘?”他进一步确认。

第二十九章,李姑娘去哪了?

“是呀,大哥,李秀才家的李姑娘,今个中午我们才见过她,她后来不是追着他兄长李含章走了吗?谁知到了晚间,李家的人却闹了起来,说李姑娘不见了。”大虎一路跑来,气喘吁吁地道。

“怎会不见的?李家人怎么说?”

沈沐明白大虎为何火急火燎地赶来报信,是他认为自个喜欢李姑娘,自然对李姑娘的安危是极为担心的才对。

另外,也是希望他借着沈父的势力在县城赶紧找一找,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不会突然不见的,尤其这都到了晚上,要是再找不到,就算明日李姑娘完好无损地回家了,也会被各种异样的目光以及风言风语淹死的。

这个时代对女子来说,是很苛刻的,有些错误本来她们是受害者,但周围的人还要对她们加注二次伤害。

“李家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说那李含章不知将家中什么样的东西拿去当了,要做赌本,结果这钱不是被老大你阻止,没花出去吗,李姑娘就想去把东西赎回来,结果,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大虎三言两语讲清了事情的原委。

“这样呀!那李家人没有沿着去当铺的路线问一问周围的人家?这大白天的,一个活生生的人不会凭空消失不见吧?”

沈沐的心思放在沈父的身上,如果沈父这会安然无恙,他不介意学雷锋做好事帮着一起去寻找那位李姑娘。

毕竟,那位李姑娘看起来是个好姑娘,如果能在最短的时间找到对方,或者寻到什么有用的线索自然是极好的。

可现在,沈父的情况不明,他不能将沈父的安危置之不理,而大张旗鼓地去寻找李姑娘了。

“李家人已经沿路问过了,当铺的伙计说,李姑娘取了东西后就离开了,街道拐角处杂货铺的王大娘也亲眼见到李姑娘从当铺里面出来了。

所以,李姑娘的失踪,应该不是当铺的人做了手脚。

可过了街角,都再没人留意过李姑娘的行踪了。

现在连李含章都没心思去赌了,在忙着找妹妹。”

“李含章?如果李姑娘失踪与他有关呢?”不怪沈沐有此猜想,实在是人性之恶,前世,他已经见识的太多了。

而李含章又是个赌徒,都说赌徒有时输红了脸,什么事都能做的出来。

今日那李含章进赌场时虽被他阻止了,可以前谁知他输掉了多少东西,会不会连相貌美丽的妹妹也给押进去,输掉了。

但这等事情怎好对亲人明言,说不定就是李含章和赌场的人设了一个圈套,将李姑娘给掳走了。

“这……不能吧!”大虎很快明白了沈沐的暗示,一脸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虽说以前他们也看到一些人家日子过不去时卖儿卖女,甚至有把亲生女儿送到那等肮脏的地方去的事情,可这李含章毕竟是个读书人,读书人怎么也懂得一点仁义廉耻的事情,不会做出这等事情来吧。

“我这也只是个猜测,也许猜测错了,李家的人报官了没?”这人口失踪案,应该会立案的吧。

如果李家的人不怀疑儿子,应该会报官吧。

“听说还没有,李秀才害怕这等事情传出去,坏了李家的名声。”

“哼,愚蠢,是亲人的安危重要?还是名声重要?

既然李家不急,我们急什么?”

再说,古代人晚上本就没有什么娱乐活动,这小县城一到晚上,许多人都已经钻被窝了,这想要找人也不是个找法。

“老大……你……”大虎觉得沈沐现在对待李姑娘的事太过冷漠了,他们几个伙伴可是亲眼看到沈沐以前对李家姑娘痴迷的样子,

要不是,沈沐喜欢上了李姑娘,他也不会如此上心李姑娘的安危。

可这才过了几天,如今李姑娘失踪这么大的事情,自家老大竟然这么轻描淡写。

这让他突然觉得面前这个从小长大的伙伴有些陌生。

“不是我不想去找李姑娘,而是我爹今个一天了都没回家,也没让人给家里送个消息,我娘和妹妹也担心的很,我这会出门,就是想在我爹相熟的叔伯家里去看看,看我爹在不在。

等找到我爹,也好让他发动县城各路牛鬼蛇神,看有无关乎李姑娘失踪的线索。”

沈沐自然不想给自己未来的班底落下一个为人凉薄的印象,当下解释道。

“怎么,沈大叔还没有回家?”大虎一听,马上被转移了注意力,虽说他也关注李姑娘失踪的事情,可李姑娘对他们来说,还是外人。

可现在,沈大叔要是出了什么事,这可是更大的事情。

虽说有时他们这几个小子有些怕沈大叔,可沈大叔对他们还是很好的。

特别是,恰好在这个时候,太平县又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冯大也不安分,这沈大叔要是出了什么事,那……

“我很担心我爹,大虎,我们分开找找吧,一会在街心会合。”

“好,我去将小猫也一起叫上。我们两个一起,老大你和牛蛋一起。”

相互之间没有再啰嗦,当下分两头行事。

和大虎分开之后,他开口询问身边的牛蛋:“牛蛋,你说我们先去找哪位叔伯好呢,我心里很乱,你前面带路吧。”

“先去找大刘叔和小刘叔吧,昨晚他们可是跟着沈大叔一起到林子里找咱们的,平日里也多半跟沈大叔在一起。”

牛蛋虽然憨,但也并不是傻,这时建议道。

沈沐也想起来,昨晚跟沈父在一起的那一胖一瘦的两个中年人,好像就叫大刘小刘。

“好吧,就去找大刘叔和小刘叔。”沈沐也觉得,牛蛋的建议还是有一定可取性的,反正现在他也没找人的头绪。

大刘和小刘虽然不是亲兄弟,但也是堂兄弟,平日里关系就不错,就住在这县城里。

县城就这么大,大概走了一炷香的时间,他们就到了大刘家。

“大刘叔,我爹在不在?”敲门,前来应门的正好是大刘叔。

“你爹不在呀,今个一早,他拿了一封信过来,让小刘送到南京城去。等小刘送信走了之后,他就离开了,并没有说要到哪里去呀!怎么,大哥还没有回家?”

大刘是那个身形比较干瘦的汉子,开门后,很是诧异地道。

第三十章,寻父进行时

南京城?沈父在南京城还有什么关系?

难道沈父能成为太平县街面上第一号人物,也是有所依仗的?

是不是沈父已经觉察到冯大的不安分对他造成的危机,也开始提前布局了。

一时间,沈沐联想到了很多事情。

可如果沈父已经有了警惕心,应该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出事才是,难道沈父不是出事了,而是遇到了什么突发事件?这才耽搁了回家的时间?

可他心中的那份不安却怎么也挥之不去,这份直觉是前世二十几年的逃亡人生带给他的直觉。

尽管现在换了一个躯壳,但这种已经印到骨子里的直觉,不是那么轻易能够消除的。

更别说,原主的意识虽然已经消失了,可这父子血脉天性有时却是很难消除的。

他原本以为以他对人的防备心理,会对原主的亲人也心存防备的,可昨晚,他在那样一个陌生的地方,和三个陌生的人只有一墙之隔,他就那么毫无防备,没有做任何噩梦就睡了一觉。

这原本就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但现在想来,有些东西是与生俱来的,往往不是换一个灵魂,就能完全割裂掉的。

这也是,他和沈父算起来才认识不过一天的时间,却抑制不了为这个名义上父亲的安危担忧。

可沈父人到底去哪了?

他真是两眼一抹黑呀,掌握的信息太少,很难研判目标所在方位呀。

“是呀,我爹还没有回家,我就出来找找,大刘叔帮侄儿想想,我爹还有可能去什么地方?”

“老大也没说要去什么地方呀,不过好像说要去巡检大人探探消息,看看那些黑衣人的事情处理的怎样了,谁让你们几个小子倒霉跟这事沾上边了呢?

况且这事又是发生在我们天平县境内的,大哥也觉得我们不能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知道呀!”大刘叔想了想道。

“那就好,大刘叔,我这就去巡检大人家的府上找找,至于这街面上的事情,我爹目前下落不明,而冯大他们似乎有些不安分,有些事情还要靠大刘叔多拿主意呀!”

“哼!冯大那个反骨仔吗?你放心,大刘叔知道该怎么做?大侄子你先去巡检府上找找,叔也找几个兄弟再四处找找。”

“那好,大刘叔,我们先走了。”

离开大刘叔家一段距离后,沈沐静默片刻开口道:“牛蛋,你说大刘叔刚才说的话可是实言?”

实在是人心叵测,虽说这大刘叔和小刘叔是沈父的左肩右臂,可在现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性子有些多疑的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性,也不会完全去信任沈家以外的人。

因为前世的人生告诉他:所谓的江湖义气,哥们义气,在关乎利益时,只不过是为捅兄弟两刀提供了方便而已。

他刚才故意提到冯大,实际上是看大刘叔对冯大的直觉反应,如果大刘叔私下里还和冯大有些猫腻,就不会那么坦然。

而且,他还暗示,现在沈父下落不明,他们那个小团体如果有什么事,大刘叔完全可以代沈父拿主意。

这样一来,不会让这个小团体由于首脑的失踪,乱成一团,让冯大有机可乘,借机分化,私下拉拢。

另外一方面也是暗示大刘叔,如果沈父真的出了什么事,大刘叔将来完全可以继承沈父的位子,没冯大什么事。

反正他的志向不在这小小的县城,如果大刘叔想要掌控这个小团体的实权,他就明白必须要拉拢他这个前首领之子。

“老大,大刘叔为什么要骗我们?”牛蛋闻言不解地道。

“算了,今晚大刘叔刚才所说的事情,你不要告诉任何人,包括大虎小猫他们几个。”

都说患难见真情,如果沈父真的出事了,他倒要看看这几个少年能否对他不离不弃。

“我才不会说的,老大你就放心吧。”

牛蛋懒得想那么多,应的爽快,也不会质疑作为好伙伴,沈沐为何要瞒着其他几个伙伴。

巡检的府上位于太平县城北侧,这里是县城中富贵人家的聚集区。

夏巡检的家在这太平县内也算是当地豪强,祖上许多代人都生活在这块地方,祖上在靖难时也曾出过一名武官。

后来几朝,家中也各有子弟在各地卫所充任军制,这也是夏巡检能够谋的这个职位的最大依仗。

巡检这个官职呢?

是由县尉这个职位分解出来的。

在明以前的县尉呀,其实就相当现代的县公一安一局一长,是负责整个县城的治安及县中大小刑事案件的。

可到了明朝时,县尉的这个职位就没了,而是被分解成了两部分,一部分职能归典史主管,像牢狱巡逻之类的。而另一部分,像巡防、弹压、捕盗这类事务,却大多归了巡检。

沈父昨晚之所以找上了巡检,而不是典史,自然是因为他跟夏巡检私下里的关系更亲近一些,而典史是个文人,私心里是不喜欢沈父这种街面上的地痞混混的。

从昨晚第一眼接触,沈沐就知道沈父不是那种好糊弄的人,他对原主应该是有所了解的,所以,对昨日自己的经历心存疑虑,找夏巡检验证,也很正常。

而夏巡检刘师爷他们,本来就不是爱招惹麻烦的人,如今麻烦找上门来了,他们想的只是怎么尽可能将麻烦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他关于五个黑衣人的说辞本就没什么漏洞,也合乎常理,即使他们也觉得事情蹊跷,但却不会深究下去。

而沈父这个当爹的,是怕儿子在这事件中有什么没有顾及的,找夏巡检可以及时补救一下。

……

不管在任何时代,都是有贫富差距的,到了城北,果然一溜的青砖瓦房,许多人家的门楼也高大精美了不少。

“夏府!”夏巡检的家到了。

白日里,他赢了银钱之后,在街上找了几个小孩,买了一大把糖,然后让这些小孩每回答对一个问题,就给对方一颗糖。

从这些小孩口中,他至少知道了县衙所在地在哪?刘师爷住在哪?夏巡检住在哪?

对太平县的一些衙门和官吏的情形有了简单了解。

路过的人看到,也只以为他一时兴起想给这些小孩子糖吃,才故意问这种全县城人都知道的问题,却不会多想。

第三十一章,冯大其人

夏家在太平县内也算是大家族,不是一般的小门小户,至少到了晚间,门上还有看门人。

看到沈沐上前,那看门人仔细一瞧,脸上堆出几分笑道:“是沈家小哥呀,这么晚了,你可是要来找我们家三老爷的?”

沈沐闻言,就知道沈父应该不在夏巡检府上,否则,这门子不会这么说。

夏巡检在家族中排行老三,所以,夏家人一般称呼他为三老爷

“这么晚叨扰,还望勿怪,门子大哥今日可曾见过今日家父来找过巡检大人?”说话间,顺手将一个二钱的银角子递了过去。

“沈家小哥你太客气了,小的那能当得起你大哥的称呼,沈员外吗?下午时分倒是来过府上,但也只是待了大概半个时辰的时间,就告辞了,怎么?莫非是出了甚事不成?”

这门子接了沈沐递过来的银角子,心情不错,脸上带笑,略带几分恭敬道。

“还请问具体是什么时辰,门子大哥可知道我爹是向哪个方向离去的?”

“时辰吗,应该是申时一刻左右。至于离去的方向不是回小哥家的方向吗?当时小的可是亲耳听到,沈员外对我家三老爷说,小哥胆大妄为,他要回家教训小哥你呢!”门子取笑道。

沈沐刚才和这门子说话间,一直在仔细观察对方脸上的表情变化,看不出丝毫撒谎的痕迹,一切都很自然。

再说,夏巡检也没有必要针对沈父,或设计沈父,他就没必要非要大晚上的想法见到夏巡检了。

看这门子都认识他,态度也还不错,说明这夏巡检平日里与沈老大私下里的关系应该不错,想想也是,就算是现代,警察也是对街面上的势力最熟悉的。

猫与老鼠彼此之间都是相熟的。

想也知道,有时街面上的势力有一个头管束着,也是一件好事,如果各自混战,没有任何约束,那夏巡检才更头疼。

那么,如果沈父是真的在下午离开夏府,本打算准备回家的话,那可是这回家的途中出了什么事?

通过他昨晚对沈父的观察,沈父虽说是一个地痞混混头子,但做事应该还是有底线的,至少今日他从街上那些小孩子口中没有听到过对沈父过于恶劣的评价。

甚至,在这些小孩心目中,沈老大还是一个不错的很讲义气的人。

所以说,在这个小县城中,沈父的敌人应该很有限,但应该不包括夏巡检。

就连本县的几位大人物,从明面上来说,好像也没特意针对沈父的人。

既然危险不是来自本地大势力,那么,他只能再一次将目标锁定在冯大和那个外来的贵公子身上。

可对这位贵公子,不仅他所知实在有限,县中的其他人也所知有限,所以说呢,现在和沈父下落能够联系起来的,只有冯大了。

只能从冯大身上开始慢慢查找了。

告别了夏府的门子,他开始再次整理思绪。

今日,他从街上晒太阳的老汉口中得知,冯大年轻时,并不是太平县本地人,而是一个外来人口。

仗着一把子力气,入赘了县城一户人家,只是那家人命都不长,先是冯大入赘的第三年,老两口冬日里得了风寒,一病不起,到年关时就去了。

再是第二年,冯大的娘子生孩子时,因为是双胎,结果一尸三命,也去了。

这下子,冯大的名声就不好了,都说他八字硬,许多人见了他都避开走。

而冯大入赘的这家人并不是只这几口人,他们在乡下还有宗族。

既然那家人都死完了,宗族的人就找上门来,强行收回了那家人生前所经营的一个小食品铺子。

冯大这几年来,原来的家人一下子都死光了,本就受了打击,如今又变的一无所有起来,还被周围人看不起,人生态度大变,干脆就开始在街面上混日子,逐渐和沈父他们走在了一起。

但因为冯大没什么牵挂,开始跟着沈父时,那些讨人嫌的活计,其他人都觉得乡里乡亲的,不愿去做,可冯大却没什么顾忌,抢着要去干那些事。

可能是,冯大觉得整个县城的人都说他八字硬,克人,那好,他就克他们怎么了。

也许是抱着这种隐秘的报复心理,冯大做事的手段有时比较极端,这让县城的人对他很是反感,只是碍于他的恶名,不敢太过反抗罢了。

冯大自从他那娘子一尸三命后,就没有再娶,普通良善人家的女子,一来不愿意嫁给他这等身份的人,二来,他八字硬,这时的人都比较迷信,害怕他又克了人家一家子,也不愿把女儿嫁给他。

倒是街南的那个刘寡妇也是个苦命人,七八年前,夫君出去服劳役,结果出了事故,当场死了。

这留下家里一大堆老的老,小的小,刘寡妇一个妇道人家,除了长的还有几分姿色外,干活真的没啥气力,这日子过的艰难。

要说改嫁,可又舍不得婆家的两个老人和孩子,日子就这么凑合着过,后来,冯大不知怎么的,就渐渐和这个刘寡妇好上了。

这刘寡妇也不怕这冯大给克着,街面上的人虽然大多都知道这桩风流韵事,但想想刘寡妇那一家子老弱病残,也就宽容多了。

沈沐对冯大的私生活并不感兴趣,但他却知道,想要彻底了解敌人是怎样一个人,私生活往往是最好的下手途径。

他想了想,觉得既然疑点都集中在这冯大身上,不如就再去刘寡妇家一趟,看是否能从刘寡妇口中得知一些东西。

当然,如果冯大这时还有心思跟刘寡妇混在一起的话,说明,他对沈父还没有开始动手,如果不在的话,务必问出他其他可能去的地方来,最好是能摸清那个贵公子的落脚点。

.......

街南大多数都是县城内生活比较困难的百姓的聚居地。

刘寡妇家沈沐今日去铁匠铺时,曾经路过过。

白日里倒是没有什么异常。

他还看到刘寡妇在街上追打她家那个最小的小子呢。

“牛蛋,敲门!”

“这不好吧,沐哥儿。”

“嗯?”

“听说半夜敲寡妇门是不吉利的。”牛蛋理直气壮地道。

闻言,沈沐觉得头顶一群乌鸦飞过。

“去去,我自己敲。”

“叩叩!”

“门没关,这大晚上的,你回来敲什么门呀。”院子里传来一个音调拔高的女声。

一听就是刘寡妇的声音,听她话中的意思,莫非以为现在敲门的是回来的冯大?

既然门没关,沈沐干脆直接推门进去。

刘寡妇没有听到回音,有些不放心,当下只披了外衫出门来。

猛地一看,院子里多了两个陌生人,而她衣衫不整的,当下惊地刷地一下就蹿回房中去了。

第三十二章,救命的稻草

沈沐这么直接推门进来后,突然想到,就是在现代,那也是寡妇门前是非多。

更别说,这古代了。

要是刘寡妇这种人没有底线,当场喊有贼呀,或者非礼之类的,那他就尴尬了,甚至如果冯大设个圈套让他钻,在这种社会习俗下,他都是不占理的,极有可能被攻讦,名声就没了。

不过,既然已经进来了,他就再没返回去的道理,只是在院中等候。

那刘寡妇进房后定了定心神,冯大的相貌就算在夜色中她还是认得出来的,而刚才院中那两人,明显不是冯大,他们这么晚到自己家想干什么?

好在这些年过的这日子,让她的心理素质也比较强悍,还不至于失控大喊大叫。

她很快穿戴整齐,手中点了一根蜡烛,走出门来。

借着蜡烛的烛光,她看清了院内的两个少年的长相,松了一口气,原来都是熟悉的人呀。

于是,她一只手往腰中一叉道:“是你们两个小子呀,这么晚找你刘婶做甚?”

“刘婶,我们是来找冯大叔的,冯大叔不在吗?”沈沐带笑开口道。

“你冯大叔呀,他还没回来,要是回来了,我这门早就关了,你们这俩小子又怎能进的来。”刘寡妇扫了沈沐一眼,没好气地道。

“是小子失礼了,只因我爹有急事找冯大叔,刘婶可知冯大叔去了什么地方?”

“这个你刘婶也不清楚,他们男人之间的事情呀,很少告诉我们这些娘们的。”

“那刘婶可知道,冯大叔是否去了哪一家相熟的人家?”

“相熟的人家?他能有什么相熟的人家,不过这这几日,他好像认识了什么吏部员外郎的公子,除了晚上过来外,白日里我也见不到人,谁知这晚上又去哪了?”

“员外郎家的公子?”沈沐闻言,追问。

“是呀,据说是南京城的贵人之子。”

“哦,刘婶可知道那贵人的落脚地在何处?”

“县城南有一个庄子,据说是那位梅公子娘亲的陪嫁庄子,那位梅公子就住在那里,前两日,你冯大叔好像提过一句,会不会去哪了?”刘寡妇猜测道。

“梅公子娘亲的陪嫁庄子?”沈沐跟着重复了一句。

原来,冯大攀上的那位贵公子姓梅?

可就算知道这位梅公子的姓氏,在这个信息流通比较缓慢的时代,想要查清这梅公子的根底至少也需要几天。

从刘寡妇的表情来看,对方没有撒谎的倾向,神情也没什么异样,看来,平日里,这冯大就算对沈父不满,应该并没在这刘寡妇面前表现的很明显。

而以冯大那种性子的人,如果沈父的失踪跟他真的有关系,现在也不应该躲在这里充当缩头乌龟。

所以,冯大真的应该不在这里。

那么,问题现在还是回到了原点,就算冯大对沈父不满,想取而代之,应该会徐徐图之,而不是粗暴简单地就要沈父性命。

而梅公子这种出生在官宦之家的人,没有一点好处的话,凭什么和冯大这类地痞纠缠在一起。

转念间,他又想到,昨晚沈父看到那个乙头的真面目时,神情有过短暂的变化。

冯大,沈父,蒙面黑衣人,青衣锦衣卫,还有那位梅公子,他们这些人之间会有没有什么关联呢?

还有李姑娘?为何也偏偏在这个时间失踪了?

这太平县还真不太平呀。

既然已经追查到了这里,在找不到更多线索的情形下,他继续留在这里也无济于事。

想到这里,他很是诚恳地拱手对刘寡妇道:“那刘婶,小子再去找找冯大叔,先走了。”

说完就拉着牛蛋出了刘寡妇家的门。

只留下刘寡妇在院子里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娘亲,刚才是沈家哥哥和牛蛋吗?”从右侧的厢房走出一位浓眉俊目的小姑娘来,这姑娘的年纪跟沈家小妹的年纪差不多大。

但身量却不小,眼睛和刘寡妇的并不相似,反而长了一双凤目。

说话间,那凤目微翘,气质显得冷硬了一些。

“是呀!唉!”刘寡妇又叹了一口气,其实他夫君刚去世那会,沈老大这些街面上的人虽不好出面帮他们,唯恐引来闲言碎语,可沈沐的娘亲却是三天两头,送一些吃食用的到家里来,每次怕她不收,只是说家里存的多,再不用掉就放坏了。

就算后来,她和冯大不清不白起来,沈沐的娘亲却从没有用鄙薄的目光看过她。

沈沐的娘亲甚至说过,这女子活在世上都不容易,有些选择也是无可奈何的。

她也曾想过一走了之,娘家的哥嫂们也全她当年趁着年轻早日改嫁的好。

可她舍不得自己的三个孩子,孩子还那么小,当年最大的才六岁,如果她改嫁了,这些孩子可怎么活?

还有对她还不错的公爹婆母,年纪也大了,也只有夫君这一个独子。

结果当年夫君这一去,公爹婆母的身体很快就垮了,这生病吃药看大夫也是一大笔支出。

家中的积蓄很快就花的没剩几个了。

婆母就这么时而好一点,时而又加重了,熬了几年,终于去了。

等到婆母去世后,公爹一连受此打击,大雨天的摔了一跤,结果,摔成了骨折,从此也不能好好行走了。

但这些年,随着阴雨天的到来,公爹越来越无法行走了,只能躺在床上了。

她现在都记得,那一年是一个大雨夜,小儿半夜突发热症,烧的人都迷糊了,可她家无分文,这些年为了给婆母公爹看病,已经在郎中那里欠了许多药钱。

如今,小儿又病的这么重,她真的有些撑不下去了,就在她想着要不一家一起去见死去的夫君时。

大丫拉着二儿走到她身边,很是懂事地说:“娘,你带小弟去看病吧,我和大弟去跪着求求好心的沈大娘他们,让他们再借点钱给我们。”

看着年小稚嫩的女儿,一脸坚定的样子,她有些羞愧,不得不重新打起精神,抱着小儿子就出了门。

门外风大雨大,让她的脚步都站不稳。

也就在这时,她碰到了披着蓑衣正要回家的冯大。

冯大看着她这么大风雨还出门,惊讶地道:“大妹子,这么晚你们这是要去作甚?”

“蛐蛐儿病了,去找郎中。”

“孩子病了呀。我送你们去吧!两个大的就不要去了,这风大雨大的,回头要是再淋了雨,受了寒,又要看大夫。”冯大迟疑了一下,从他怀中抢过孩子道。

“可——我和姐姐要去借钱。”大儿子憋着嘴有些委屈地喊道。

“你们放心,冯大叔这有钱,先借你们,等什么时候,你们手头有钱了再还,现在你们姐弟还是在家等着为好。”

人在风雨里,总会不自觉地抓住一根稻草,当年的冯大尽管名声很不好,但他在那个时间出现,就像一根稻草一样,让她不得不抓住。

第三十三章,梅家庄子

冯大虽八字硬,名声很不好,但对她的几个孩子却是极好的。

自从那次小儿生病之后,他先是将她们母子送去了医馆,并帮她结清了欠郎中的药费,在以后的日子里并没有挟恩以报。

那时,她就觉得这人也许并没有别人口中传说的那么坏。

后来,他就经常出现在她的周围,帮她家做一些事情,特别是躺在病床上不能动弹大小便不能自理的公爹,

她一个当儿媳妇的,要帮公爹擦洗身子,本就是很不方便的事情,但也不能置之不理,看着老人等死。

没办法,她每次都要和女儿两人合力翻动老人的身体,帮老人做身体清洁。

但是自从冯大在他家出没之后,帮公爹擦洗身子的事情冯大就自然而然地代劳了。

公爹先是对他很不待见,可这么多年下来,就算是亲儿子也未必有这么孝顺,公爹对他们的事情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一晃这么多年就过去了,有些事情仿佛还是昨天的事情。

这一两年来,冯大做的有些事情,有些是很不地道,她也知道一点,但她也知道,她没有能力也没有立场去阻止冯大的行为。

特别是冯大自从年前去南京时,认识了那个什么梅公子之后,回来之后,言辞之间,就对沈老大也越来越不怎么恭敬了。

她就是有心劝解两句,也会被冯大误会,只因那一年她无意中道:“沈老大那样的男子,是天下许多普通女子都想嫁的男人。”

她说这话时本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沈老大能够对毁了容的沈大嫂那样不离不弃,关心爱护,这等男人本就世上少有。

结果,冯大当时就不高兴了,脸色一沉,说话都变地阴阳怪气起来。

慢慢地,她也和沈家大嫂的来往变的少了起来。

可今晚的事情分明有些蹊跷。

这么晚了,沈家小子来找冯大干什么?

平日里就是有什么事,也是沈老大指派了大刘小刘来找人的,沈家这小子年纪还小,一直不搀和父辈们事情的。

刘寡妇有些不安地暗自思谋,她总觉得有风雨要来的感觉。

“颜儿,别想了,娘知道你喜欢沈家那小子,可娘看的出来,那小子眼中没有你。”刘寡妇摸了摸女儿的头发道。

沈家小子只比女儿大两岁,小时候,女儿也曾经跟着这一帮小子后面跑,但现在孩子们都大了。

沈家要是有这个意思,早就提了,可沈家没这个意思,女儿上赶着也是不好的。

她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但这么不顾自己名声地活着,就是希望三个儿女将来都能过的好,尤其女儿,性子有些执拗,也不知是好是坏。

“娘,你说什么呢,谁说女儿喜欢他了!女儿只是觉得今天在大街上见到的沈家哥哥有些陌生罢了。”

莫颜板着脸道。

她今天恰好在街上看到沈家哥哥对付那个李含章的样子,她觉得现在这个沈家哥哥好陌生,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

沈沐和牛蛋从刘寡妇家中出来后,已经过了亥时,也就是现代时间晚上九点之后。

他和牛蛋经过街心,就看到小猫和大虎已经在街心兜圈子,看他们毛躁不安的样子,应该也是一无所获。

看到他出现,忙迎上来道:“怎样,老大,还是没有沈大叔的消息吗?”

“没有。”沈沐摇摇头,又道:“你们谁对城南那边的庄子熟悉一些。”

“那边的庄子呀,听说那边都是些好地,都是被一些大户人家占了的,平日里大家也很少到那边去。”大虎皱眉道。

“可知哪一家是梅家的庄子?”

“梅家?”大虎闻言,神色有些茫然。

倒是小猫开口道:“靠着河边的那个庄子应该就是梅家的,前一段日子,我记得那个庄子的庄头是姓梅的,应该就是梅家的庄子。”

“靠着河边?”沈沐有些茫然。

他今日虽然熟悉了一遍太平县城,可对太平县周边的地方并不熟悉。

梅家的这个庄子到底怎样,他一无所知,这大晚上的,他总不能破门而入吧,他前世靠的就是脑子,而不是什么飞檐走壁的本事。

但现在就这么回去,心中总有些不安,那还是过去探探吧,到时再见机行事。

于是,他道:“走吧,跟我去梅家庄子周围走一圈,看看是否有异常。”

其实沈沐心中很清楚,如果冯大真的想要沈父死,那么,沈父这都失踪这么长时间了,恐怕早就没命了。

如果冯大暂时不想让沈父死,那至少能捱到天明。

事情到了现在,他对原主也算是尽力了。

梅家的庄子城外那一片,只能算是中等的。

大约也就两百亩地的样子。

里面住着庄头一家,还有几个佃户。

平日里,这梅庄头会到县城来采买一些日常用品。

从外边什么都看不到,庄子的大门紧闭。

“老大,我们这么看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呀!”

他们和梅家无亲无故,没有适当理由,总不能半夜三更打挠人家吧

“老大,我帮沈大叔也卜了一卦,卦象显示逢凶化吉,沈大叔应该不会有事的。

再说,冯大明知我们怀疑他会对沈大叔不利,他应该不会这么明目张胆动手才是。

就算是想要害沈大叔,也会找个由头设个局陷害沈大叔才是。现在我们应该考虑的是他会设什么局才对。”

小猫的智商永远是在线的,他很快分析了沈父现在面临的最有可能的困境。

沈沐仔细一想,的确如此,换成自己是冯大,也不会直接下手才是,要么,他会让沈父巧妙地死于非命。

要么,用一件事情来陷害沈父。

不管是哪一种可能,冯大在表面上,应该会尽可能地撇清与他的关系。

既然今日夜间一无所获,一切等到明日大概就能够见分晓了。

回到街上,和大虎小猫分手后,又送牛蛋进门。

他拖着有些疲乏和酸痛的身子,他回到了家。

家里沈母和沈家小妹怎么可能有心思休息。

见他回来,沈母急急道:“沐儿,怎样,还是没找到你爹?”

“娘放心吧,没有消息有时就是好消息。没准爹在那里多喝了几杯,睡倒了,等明日酒醒之后就回来了。”看着眉头紧皱的沈母,他只好如此安慰道。

“你这孩子,又在胡说,你爹是不怎么饮那些水酒的,你又不是不知。”

沈沐闻言,再次心中大汗,不是说地痞混混们,最喜欢大碗吃酒,大碗吃肉的日子吗?沈父怎么连酒都不怎么喝,这还像不像一个老大了?

第三十四章,你爹杀人了

好不容易安抚沈母和沈家小妹去休息了,沈沐也回到自己房中,整个人呈大字样躺在床上望着屋顶。

和昨晚不同,大概是他心中有事的缘故,他再一次失眠了。

他在心中反复推演着关于沈父出现意外的种种可能。

沈父和李姑娘竟同时失踪了,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两件失踪事件中间好像存在着某种看不见的联系。

联想到那些身份不明的蒙面黑衣人,还有死去的青衣锦衣卫以及那位被毒杀的李姓客商,似乎有一张看不见的网正笼罩在太平县城上空。

也不知,县衙是否把这件大事上报给锦衣卫衙门了?

会不会锦衣卫上层有人在近期下来查证,他设的那个局能不能起到作用?

他真的能跟锦衣卫搭上线吗?

如果搭不上线,他又要何去何从?

在寻找沈父的过程中,他再次意识到不管古今中外,权势这东西真的很重要,没有身份的人不仅没有话语权,生存权也会受到很大影响,像蝼蚁一般的人生,他大概是无法适应的。

就算没有那个惩治贪官系统的逼迫,他真的能够安于平淡,一辈子过着胆战心惊的小老百姓日子吗?

恐怕未必。

想到那个鸡肋系统,现在也是夜间,是可以用意念来唤出对方的。

结果脑中马上发出乌鸦那刺耳的警告声:“警告!警告!系统能量不足,无法开启功能,清宿主尽快完成第一个惩治贪官任务,积累声望值,开启系统。”

“我……去……”他都想有点骂人的冲动了,现在他终于知道,有一种系统叫别人家的系统了,别人家的系统那是各种强大,各种逆天,就差点代替男主和女人进行那种运动了。

可他这系统是个半成品,鸡肋罢了,这金手指到底有什么都不知道。

那要这个系统到底能干什么?

“宿主,无论是想要还是不想要,这系统它就在那里。”脑中乌鸦的声音又响起来。

“呵!”他冷笑。

放弃了跟这个脑残系统计较。

也终于有了些许睡意,特意放松脑子,什么都不想,片刻后,终于睡着了。

沈沐的梦境是奇特的,梦中,他一直在拿着一把大刀在砍呀,杀呀!

那血洒了他一身,他喘一息着,想停止,却停止不了。

就在这时,一个焦急的声音将他从梦魇中唤醒了。

“沐儿,沐儿,你快醒来,你爹出事了。”

“什么?我爹?”他猛地一下坐直身子,睁开眼来。

抬眼一看,房间中光线已经透亮,通过窗棂的缝隙,有几丝晨光俏皮地钻了进来,洒在他的床帐上。

而沈母正焦急地看着他。

“沐儿,你刚才可是做了噩梦,你爹出事了!”

“我爹出事了?出什么事了?”他的脑子被这消息一刺激,彻底算清醒了。

“你爹被衙门的人抓了!”

“衙门的人为何要抓我爹?”也许是昨晚,他已经设想了多种可能,这就像是头顶上的一根树枝,终于落地了一般,他并没有惊慌失措。

沈父现在只是抓了,可能暂时没有性命之忧,就算是治罪,那也需要一个过程,不会现在抓了,明天就砍头的。

“他们说你爹杀人了。”

“他们说我爹杀了什么人?”莫非这就是冯大设的局,还真让小猫给猜准了?

“是冯大和什么梅公子。”

“什么?冯大和梅公子死了?”这下,沈沐可是真的吃惊了,如果说昨晚他所推测的一切都是建立在冯大和梅公子是沈父的敌人的基础上,可现在却有人告诉他,敌人先死了,这让岂能不吃惊。

难道是沈父和冯大梅公子起了冲突,沈父失手杀了人?

可他随之一想,沈父有家人,看起来还很爱自己的家人,性子也不像暴躁易怒的样子,就算真的与冯大和梅公子对上了,他应该只会想着脱身才是,怎可能动手杀人呢?

就算是杀人,也可能只会杀冯大一个,那梅公子的身份,沈父不可能一点都不知晓,就算一点都不知晓。猜也猜的出来。

杀了梅公子,梅家人岂会善罢甘休。

这里面又隐藏了什么他还没有觉察到的内情。

可如果沈父没有杀人,那冯大和梅公子又是怎么死的?

这太平县城还有什么人想要冯大和梅公子的命?

为何官府的人会将怀疑的目标放在沈父身上,而沈父做个下午到晚上的确下落不明,想要找到目击证人恐怕都很不容易

但不管怎么说,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他必须打起精神来面对。

沈母看着儿子就这么直愣愣地坐在床上发呆,急了,莫非儿子也被吓着了,当即用手推了推沈沐的肩膀道:“沐儿,你别着急,我也相信,你爹不会杀人的。”

“娘,没事,我也相信爹不会杀人的,我这就马上出门去打听消息,最好能先见到爹,从爹口中问出到底是怎么回事?”

冯大和梅公子已经死了,想要了解事情的一部分真相,也只能从沈父那里下手。

“好,好,娘这就去为你准备银子。”沈母自然知道,如今沈父下牢,往日里的那些人未必还会给他们面子,而沈父现在被关在县衙大牢,想要进牢里见人,必须好好打点一番。

此刻,在知县衙门后堂,王知县正在对几位下属大发雷霆:“这都是怎么搞的,怎么又死了人?冯大那个地痞倒也罢了,死就死了,那个梅公子是怎么回事,也会被人杀了?”

王知县说话间,看得正是太平县县丞。

他也听说那个梅公子是县丞的远房亲戚,还是南京吏部员外郎的儿子。

前一个锦衣卫死亡事件,还没搞清楚,如今又死了一个公子哥,这些人好好的南京城不待,都跑到他这小小的太平县来添什么麻烦。

今年的政绩考察就先不说了,关键是如何将这几件人命官司的来龙去脉总要查清楚的,好给全县百姓和上官们一个交代。

相比之下,李家姑娘失踪案就不值得一提了。

第三十五章,锦衣卫来了!

“老大,听说沈大叔被关入县衙大牢了?”

沈沐洗了一把脸,在沈母的叮嘱下,刚走出门准备去打探消息时,就碰到身子肥胖,跑的气喘吁吁的小白。

昨个一天都没见到这小子,听大虎说,可能是被家人禁足了。

没想到,沈父这一出事,他马上就出现了,这让沈沐的心里多少增加了几分暖意,原本有些冷峻的神色也变的柔和起来。

“嗯,一大早,夏巡检派人已经告知我娘了,我正要出门去打探消息,你可知什么准确有用的消息。”

“我也不知是不是准确有用,反正我也是今日吃早食时,听我爹说,今个天还没亮,方府的管家就带着两个下人去城南的庄子去收租,

谁知刚走近他们家庄子附近的草丛时,就见草丛旁边的小路上一大片血迹,那方管家大着胆子和两个下人进草丛中查看,就看到三个死人,其中一个是冯大,另两人据说是什么贵公子主仆二人。”

小白喘了几口气,才慢慢地将他知道的情形讲清楚。

“这么说在现场并没有看到我爹,也没有人亲眼看到我爹杀人才是?”他刚被沈母唤醒,沈母只是告诉他,夏巡检派人来告诉沈母,沈父杀人被关进大牢了,至于怎么杀的人,倒是没有详细说明。

倒是小白现在提供的信息更详细一些。

“谁说没人看到,老大,我的意思不是这样的,我的意思是说,方管家主仆同时也看到了沈大叔?”

“嗯?”沈沐皱眉,不是说方家主仆三人只看到了尸体吗?

“是这样的,老大,那方管家主仆在发现冯大那三个死人的地方,还发现了沈大叔平常佩戴在身上的那把刀腰刀,不仅如此,就在方管家主仆打算报官时,偏偏沈大叔满身血迹地从草丛的另一边爬了起来,当下被方管家主仆看了个正着。

加上刀和身上的血污,是人都会怀疑沈大叔跟冯大他们三人的死有关呀。

不过,我还听说,沈大叔虽被这三人看了个正着,但当时当时也说他没杀人,是被人诬陷的,所以也没有逃走,等方府的管家报了官之后就被方捕头带领人手给关进了县衙大牢。

今早我家店开的早,我爹开门时,那方捕头正押着你爹经过我们家店铺门口。吃早食时,我爹在家中和我娘闲聊时,让我听到了,我就偷溜出来告诉老大你一声。

我相信,沈大叔不会无缘无故杀人的,老大,趁着衙门还没有过堂,你快早点想法子吧。

还有,这点钱老大你先拿去打点吧,我只有这么多了。”说话间,小白又从怀中摸出一个荷包来。

对上小白真诚的眼神,沈沐只能收下,他这才发现,小白虽然长的白胖,可要是脸上没有谄媚表情时,其实长相还是很不错的,要是再减下肥,也是俊小伙子。

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人世间最缺的往往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

古代不比现代,现代可以疑罪从无,可这古代如果一个人与凶杀案联系起来,虽说不至于株连亲属,但想要脱罪,完好无损的出来,很难很难,而他这个做儿子的,也会遭遇池鱼之殃。

他当初刚知道沈父是一名地痞混混头子时,就怕有这么一天,但却没想到,沈父还没因为古代的严一打出事,反而是栽在了这件莫名其妙的杀人案上。

“小白,谢了。”这个时候,沈沐没有矫情,也许这荷包中的银子未必能帮上什么忙,但小白的心意他领了。

原主的眼光还是不错的,这几个伙伴,小白原本觉得是遇到事情,最可能知难而退的,但现在小白在自身条件有限的情况下,还是愿意帮一帮朋友,这就很难得了。

“老大,老大,你怎么还在这,有沈大叔的消息了!”大虎也一脸焦急之色的出现在了他家门前。

“我已知晓,我们这就去县衙大牢,看怎样走通路子先见我爹一面再说。”沈父不会莫名其妙地出现在案发现场,必然是有缘由的,搞清楚这里面的缘由,他才能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老大你怎么忘了,大虎有一个堂叔,就是县衙管牢房的狱卒,现在,我们找找他去,让他行个方便,让我们先见沈大叔一面。”小白当即道。

“对,对,老大,我六堂叔就是县衙大牢的狱卒,虽说他这个人有些贪财,可只要咱们打点一些,应该还是能见到沈大叔的。”

大虎在说到自己堂叔有些贪财时,多少还有几分不好意思。

“只要能见到我爹,花些银钱也是应该的,还是你六堂叔相熟的狱卒们,也希望他们能在牢中关照我爹一番,有什么事也好及时通知我们。”沈沐在前世做了二十几年的通缉犯,虽然没有坐牢的经历,但对牢狱这地方的管理还是有些了解的。

恰好今日就是大虎的六堂叔当值,当下三人一同向县衙大牢方向而去。

由于心中有事,三人的行走速度都比较快,也无心关注街道周围的事情。

可沈沐明显地看到,今日街道上一些人,看到他时,神色之间有些躲闪,县城就这么大,也许关于沈父杀人坐牢的消息已经彻底传开了。

突然,他们身后传来惊喊声“让让,快让让,缇骑来了!”

“缇骑?”沈沐一时之间,还没反应过来这两个字代表的什么含义,大虎却一把扯着他,将他带走了路边。

小白也随之躲了过来。

只见几个身穿红色公门服装的大汉骑着马从街道穿行而过。

这一行人旁若无人,马速极快,路过之处,将大清早就出来做生意的小贩们的物件们冲撞的七倒八歪,这些人都不敢怒,更别说敢言了。

沈沐见状,皱了皱眉头,这些人怎煞气这么大,难道不怕在大街上撞到行人吗?

“是缇骑,是锦衣卫。”大虎脸色有些苍白地道。

“锦衣卫?”沈沐闻言,望着那一行几人远去的背影自语。

这就是大明鼎鼎有名的锦衣卫呀!他的灵魂深处传来一声悠长的叹息。

第三十六章,好威风?探监!

普通百姓在太平无事时,一年都见不到几次锦衣卫出没,但他们此刻却没有看稀奇的心情。

原本在街上的人群,摆摊的也不摆了,唯恐沾惹上什么,急着收摊回家,有些临街的人家已经关紧了大门。

但还是有一些店铺的掌柜们见状走出自家店铺,在街面上张望。

小白平日里胆子挺小,可这时候,看着远去的缇骑,他竟然发出了羡慕的声音:“好威风呀!”

看来不管怎样的男人,骨子里都有对力量和权势的向往。

锦衣卫终于到太平县来了,而且来的速度并不慢,是他设的那个局奏效了吗?

不过,沈沐现在还要考虑的是,锦衣卫到太平县城来,除了查青衣大汉之死外,还对沈父的案子能产生什么影响?

不过按照常理推测,锦衣卫的案子最为重要,王县令只会作为首要事件来抓,而那个梅公子和冯大的死,可能会押后几天再过堂。

不会过堂,就不会定罪,如果一旦定罪,想要翻案更难。

虽说这两日,听起来,这太平县令的官声还不错,但也仅仅是不错而已,不能指望他跟狄仁杰和包青天一样,是断案如神的神探。

前世的经历告诉他,不能把事情的希望寄托在某些官一员的为一政操行上。

不过锦衣卫这一搀和进来,就为他暂时赢得了时间,让他在这几日内,尽最大努力地将冯大和梅公子的死搞清楚,帮沈父洗脱罪名。

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现在却没有一点头绪,只希望一会见到沈父,能够从他口中得知一些有用的信息来,有助于他打开这件案子的缺口。

虽说他前世不是什么专业的刑侦人员,但罪犯有时被刑侦人员更懂得犯罪心理和犯罪手法。

他们去县衙大牢时,必须要路过太平县衙。

此时县衙门口,果然有几匹神俊的马匹栓在衙门门前的马桩上。

正是刚才经过他们身边的那群缇骑的马。

因为这几日,太平县城连续出了几起人命大案,平常都把许多事情交给手下和师爷去办的王县令,不得不打起精神,召集来一群属下商议对策。

刚召集起来,还不曾进入正题,门外守门的衙役,几乎是连滚带爬地进来回报,说是缇骑来了,锦衣卫来了。

当下,王县令再也顾不上其他,只好带着一帮子手下将已经到了门口的锦衣卫百户梁通以及他的四名手下迎了进来。

梁通:身材高挑健壮,眉目之间,甚是冷峻,来到县衙正堂,将身上的披风向后一拨,毫不客气地大马金刀落座。

其余剩下的几名锦衣校尉也分列在县衙正堂下面的两旁,这一站,手按刀柄,倒也虎虎生威。

当下,县衙大堂原本的一些人,连呼吸都变的轻了许多。

“梁大人,先请用茶。”王县令硬着头皮上前招呼道。

这位梁百户乃是南京锦衣卫千户所千户冯楠冯千户的心腹手下,宁国府正属他的管辖范围内。

不过宁国府因为靠近南京城,有个风吹草动,容易引来关注,这些年来,还算风平浪静,除了锦衣卫散落在民间的探子外,平日里一年也见不到这些煞神的光临。

“王大人,你这县令做的好呀!”梁通接过刘师爷递给他的茶盅,轻轻地抿了一口,似笑非笑地斜睨了王县令一眼道。

“梁大人,这件案子实在是太突然了,事先本县也没有想到那些贼人如此胆大,竟敢对天子亲军下手!”王县令一听,就知道这梁百户在责难他,但他也很冤枉呀,你说那死去的锦衣卫跑他这太平县境内,来了事先也没打个招呼,这出了事情了,上面的人却来找他这个小县令的晦气。

你事先打个招呼,他怎么也会找几个人盯着呀。

“大人,属下带着小四先去查验尸体,看是否真的就是我大哥?”就在这时,与那死去的青衣大汉有几分相似的一名锦衣校尉上前在梁百户耳边道。

“罢了,这原也怪不得王大人,王大人,那几人的尸首现在都在何处?”梁百户闻言,放下茶盅,神色也缓和许多,温声向王县令询问。

“方捕头,你带几位校尉去查验那些尸首。”王县令见状,看梁百户不再找自个麻烦,也松了一口气,当下忙吩咐站在下边,一副恭敬听候样子的方捕头道。

“是,大人!”方捕头闻言,忙站直身子回应道并躬身请那几位锦衣校尉随他而去。

当县衙大堂只剩下梁百户和王县令只一干从属后,梁百户微微侧着头,扳着自己的手指关节发问:

“王大人,关于发生在你县境内的事情,不仅我们宁国府已经知晓,南京的冯千户也知晓了,但其中详细情形,还有诸多疑点,你们那位为本百户解疑?”梁通说话间,目光顺便扫视过立在堂下的县丞,典史还有夏巡检他们。

“夏巡检,此事由你亲眼所见,可将你所知情形向百户大人细细道来。”王县令这时,整了整脸色,坐直身子吩咐道。

“是,大人。”

此时此刻,沈沐也到了太平县的县衙大牢所在地。

太平县的府衙大牢距离衙门其实很近。

从外边看,这县衙大牢像一个青砖垒成的堡垒,恐怕是整个太平县建筑最为牢固的地方了。

府衙大牢门前自然是兵丁守着的,这时,看到沈沐他们过来。

两个看守的人脸色还算正常。

太平县就这么大,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

看守牢房的兵丁和看守犯人的狱卒,以前也曾和沈父一起吃过酒,此时,沈父落难了,他们见到沈沐三人后,面上并没露出落井下石的神色来。

其实,小人物虽然喜欢见风使舵,趋利避害,可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智慧,绝不会在落难之人或失意之人身上秀他们的优越感。

至多是装作秉公办事,并收敛一些好处罢了。

给门口的看守们递了两个门包,两人对看一眼,最后,其中一人道:“沈家小子,我们只能放你进去半柱香的时间,时间过了,我们可是担不起的。”

“这个小子明白的,两位大哥请放心。”沈沐装作一副感激的模样,然后带着大虎和小白,走进了大牢大门。

刚进门,就在院子里碰到了几个牢子打扮的公差。

其中一人见状,就走过来道:“就知道沈家小子你回来,抓紧时间,乘着大老爷还不曾提审,有些话早点说。”

沈沐就知道,这人大概就是大虎的六堂叔了,当即,从怀中又摸了一包银子来,大概有个十两的样子,递了过去道:“多谢各位叔伯行的方便,这点酒钱还请叔伯们拿去打几两酒喝,等到我爹没事了,再请各位叔伯们喝个痛快。”

“王三你带着沈家小子去看看沈老大,别耽搁了,我们相信沈老大是不会去杀人的。”大虎的六堂叔见了银子也没有推脱,毕竟其他牢子们也看着呢,不是他一人,于是,指了一人道。

那个叫王三的牢子带着沈沐一路前行,进入县衙大牢内。

这古代的牢房里面的味道,实在不好闻,刚一进去,沈沐就有些作呕的感觉,但他还是生生忍住了。

说起来,这太平县这几年的治安管理还不错,也没有多少大案要案,这府衙大牢虽然不小,但里面其实并不是人满为患的。

沈父所关的号子里,也只有两名犯人。

两人都蓬头垢面的,一人卧在角落的稻草上,没有动静,甚至看不出生死,衣服也是一副脏污不堪的样子

另外一人看到他们,见到有人进来,口中不停地傻笑,不知是原本有些傻,还是已经被关傻了。

只有沈父,身上穿着一身沾满血污的外袍,静静地坐在牢房的稻草上,低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

第三十七章,何处被人打昏的?

就是知道有人进来了,沈父也没抬头多看一眼。

“爹!”沈沐上前,隔着栅栏叫了一声,并习惯性地用眼睛的余光观察了一下牢房内的其他动静。

“沐儿!”沈父听到儿子的叫声,抬起头来,拖着戴着镣铐的双腿移到栅栏边。

因为沈父手底下毕竟是有几分功夫底子的,又是重大杀人嫌疑犯,所以,还是戴着刑具的。

“你,爹没有杀人。”沈父不愧是有几分城府的人,心理素质不错,他看着沈沐时,嘴角间甚至还带出几分温和的笑意来,而不是像有些人,受到重大打击后,精神容易崩溃失常了。

“我也相信,人不是爹杀的,可爹你怎么会出现在那里?”

“爹昨日走在街上时,经过一个街角时,就被人从身后打昏了,等爹清醒过来时,就见方家的方管家和两个下人喊,爹杀了人。”沈父语气平淡地简单描述了整个过程。

“那爹昨日是在何处被人打昏的?”沈沐总觉得沈父的描述太过简单了。

也就在这时,沈父突然对他眨了两下眼睛。

咦?

他有些疑惑,当下灵机一动,伸手去抓住了沈父的手。

而沈父在握住他的手时,用手指在他手心里写了李姑娘三个字?

李姑娘?应该就是他所知道的那个李姑娘吧!

失踪的那个李姑娘!

想到沈父现在找到了,李姑娘仍下落不明。

莫非,沈父知道李姑娘失踪的原因?

可这与冯大和梅公子又是什么关系?

他知道沈父为何不愿明说,不管怎样,李姑娘都是个女儿家,不管她现在身在何处,将她牵扯到这起杀人案中,都不太好。

看沈父的样子,李姑娘也只有可能是受害者,不可能是杀掉冯大与梅公子的凶手。

这边沈沐正从沈父口中探问事情经过,那边,刚才听夏巡检讲过事情经过的锦衣卫百户梁通也提起了他们父子二人。

“沈沐?”梁百户重复了一下这个名字。真有那么巧,这小子先前就出现在树林中,后来又返回去寻找什么护身符?

他突然觉得这小子有点意思。

“你刚才说,这小子的父亲叫沈有期?”想到来时,千户大人的吩咐,他整了整脸色道。

“百户大人也知道沈有期?”王县令有些吃惊,毕竟沈有期虽说在这太平县有点名声,可与锦衣卫这等天子亲军的地位是天差地别的,何时竟能入锦衣卫眼中了?

转眼间他又想到,锦衣卫在各地的坐探通常都以各种身份伪装,难不成这沈有期也是锦衣卫中人?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冯大和梅公子被杀案就更加棘手了。

“这等事体王县令就不必知晓了。”

“梁大人且听下官分说,不巧的是,那沈有期今日一早,刚好因为有杀人嫌疑被关进了县衙大牢。”

“唔?他杀了何人,可是当场抓获?”梁百户闻言,神色微动,开口探询。

“当场目击之人虽不曾亲眼看到那沈有期杀人,可却目击那沈有期出现在杀人现场,且一身血污,他的刀也也有血,确认是杀人凶器。”王县令虽然觉得这事情甚为棘手,但他也不曾虚言,实话实说。

如果那沈有期真的没有杀人,是被冤枉的,这梁百户看情形似乎挺关注这件事,那必然会借用锦衣卫的力量找出凶手来。

王县令不蠢,反而脑子还是够用的,早在一大早接到报案后,他就和刘师爷讨论过沈有期的这件案子。

从直觉上他判断,人可能真不是沈老大杀的,毕竟,杀了人,谁还留在原地,等着别人发现,早就溜之大吉了,又怎会还将自个的兵器遗留在当地。

这是最大的疑点,

二来,沈老大完全没有杀梅公子的动机,如果说想杀冯大,完全不用这么拙劣的手法。

这个案子麻烦的是,看起来处处都是漏洞,但想要找出真凶却不容易。

毕竟,有什么人要杀死冯大和梅公子而嫁祸给沈老大呢?

如果一直找不出真凶来,那沈老大只能先关着。

他还年轻,在官场上的路还很长,也是很爱惜自己羽毛的,不必刻意为了结案,将沈老大屈打成招。

“这么说,此案是没有疑点了?”

“那倒也不是。”

“可随本百户去见见那沈有期。”梁百户反客为主道。

“百户大人请!”王县令擦了擦脸上的汗道。

锦衣卫办事一向都是这么跋扈,就算京城官居一品的大员们都对他们甚是忌惮,自然也不是他一个小小的县令可以得罪的。

锦衣卫要是看哪人不顺眼,罗织个罪名是轻而易举的,更别说,沈老大杀人的案子,只是一件普通的刑事案,即使牵扯上了那个梅公子,但并无更深的背景。

梁百户要介入就介入吧,要是梅家追究起来,他也好有推托之词。

当下,王县令带着手下一帮子人陪着梁百户到县衙大牢中来。

这边,沈沐在牢房中和沈父刚谈完,也没有在里面多耽搁,将沈母准备沈父的一些换洗避寒的衣物什么的递了进去,就被那王三带领着又走了出来。

刚走到了外边的院子里,跟大虎的六堂叔打了个招呼,准备离去时,门外,不知谁大声喊了一声:“县令大人到!”

院内的人顿时有一瞬间的懵逼,这县令大人怎么到县衙大牢来了?牢中除了沈老大外,也没什么重犯要犯呀!

这时,县令已经走了进来,他们想让沈沐三人躲一躲,都不好躲了,只好硬着头皮,恭迎县令大人。

沈沐也没想到,这王县令也到这牢房来了,但当他看到王县令陪同之人,那身上独特的服色后,他就明白了,看来是那位锦衣卫大人要来县衙大牢的。

只是他也有些好奇,他们到大牢中来干什么?来见什么人?

也许是他的潜意识中,还没有适应,这时代对权贵阶层的敬畏,和大虎小白比起来,他的神色就过于淡定了。

再加上,他虽一身干净的布衣,但长相不俗,就这么站着,自然而然显出一份不同来,想让人不关注都难。

第三十八章,以性命相赌

双方就这么对上,王县令的脸色还好,因为根据沈沐的长相,他已经猜出沈沐的身份了。

想到刚才梁百户还提过这个少年,也知道沈老大被关进了大牢,做儿子来探视,梁百户应该不会太过计较才是。

倒是管理县衙大牢的众人心中正暗暗叫苦,在嫌犯未过堂前,私放嫌犯亲属探监,怎被县令大人给撞上了?

县令大人撞上倒也罢了,偏偏还撞到大名鼎鼎的锦衣卫手中。

这要是追究起来,他们这份差事难保。

沈沐也很有几分意外,先前他虽然碍于那个惩治贪官系统的设定,想要进入锦衣卫,完成系统任务,但没想到,会这么快见到锦衣卫中人。

这人身上的服饰应该是锦衣卫的制式服饰,是有一定品级的锦衣卫才能穿的服饰,说明这人的身份并不是普通的锦衣校尉。

甚至可能是这次负责查明青衣锦衣卫死亡之谜的主要侦办负责人。

锦衣卫的特殊身份导致,它系统内的一个小小的校尉都可以让普通人敬畏,更别说,有一定品级的锦衣卫武官了。

这就不难理解在场众人那精采纷呈的脸色了!

但在场的焦点还是在他的身上。

该怎样才能在让这位锦衣卫大人不反感的情形下进入到对方的视线中呢。

心思急转间,他却没一直呆站着,而是马上侧身,一手拉了小白,一手拉了大虎,很是恭敬地对几位进入县衙大牢的大人们见礼:“小子沈沐见过几位大人。”

太平县这一干官吏们见状,心下却不免多想了几分,他们本来觉得,这个梁百户下来是查锦衣卫人员死亡原因的,却对沈有期这个地痞混混们如此关注,这很反常,让他们早就心存疑惑了,这时看到沈有期的儿子探监被抓包时,面对这梁百户却如此淡定,难不能,这沈家还真有其他他们所不知晓的依仗?

一时之间,在场众人都没人开口说话,冷场了!

王县令他们是等着梁百户开口,而其他人是没有资格在这时多言。

那梁百户见状,先是看了沈沐几眼,这才踱着方步前行几步,来到沈沐面前站定,冷声道:“你就是沈沐?”

“回大人的话,小子正是。”

又是一阵短暂的沉默,片刻后这梁百户再次开口了:“你不怕本百户?”

“大人是人,非虎狼,人都有尊重长者,怜爱小辈之心,小子身为人子,私下前来探望亲父,虽有不妥,但情有可原,相信大人能够体恤,所以沈沐不怕。”

其实,在街面上见到锦衣卫嚣张跋扈的样子后,沈沐就已经意识到,比起文官的谨小慎微来,锦衣卫们仗着自己超然的身份却未必喜欢谨小慎微的人。

尤其他现在面临的是一场非正式的求职面试,适当的显示一些个性来,也许会收到其他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

毕竟,锦衣卫要的从来都不是温顺的绵羊。

他第一眼看到梁百户时,就很快观察过对方面部的微表情,的确看到对方看向他的目光中有些许讶异,却无厌憎。

说明对方在这种情境下见到自己,并没有太强的恶感。

他才敢如此说。

而且他的遣词造句也很讲究,他还摸不清这位锦衣卫百户大人是怎样一个人之前,他只表示,他在沈父的案子还没有过堂前就来探望,是有些不妥,却没敢说这有违国法。

将自己的处境尽量限制在安全范围。

要是说了有违国法,他还真怕弄巧成拙,对方一任性,也回一句:“既然你也知自个有违国法,那也去牢中陪你父吧!”

那他不是抓瞎了。

“呵!不必再弯着腰了,站直身子说话。”

“谢大人。”沈沐这才将自己的身体从行礼的状态恢复过来。

站直了身子,目视对方。

“本百户听说你爹杀了三人,乃是穷凶极恶之徒?你身为人子怎么看?”在沈沐站直身子后,梁百户又上下将他打量了一番道。

“回百户大人的话,小子的爹说人不是他杀的,小子也相信人的确不是我爹杀的。”

虽不知这位锦衣卫百户为何对沈父杀人案的兴趣高于树林中青衣锦衣卫的死,但他还是斟词酌句道。

“哦……小子……倒有几分胆量,竟在本百户面前敢如此断言,可若查清真相后,你父真乃杀人凶手,你又该如何?”

“如若家父真是杀人凶手,他既枉顾国法民情,夺人性命,使别人骨肉分离,此行当为众人所不齿,那小子必会亲手斩下家父人头,然后自尽以全人子孝心。”

沈沐声音明朗,一字一句说的很是清楚,足以让在场众人都能听清。

在场众人闻言,却不由地感到一股扑面而来的寒意。

因为沈家小子的语气和神态表明,他真的是认真地在说,甚至真的会有弑父之举。

一个人狠,有时不在于杀了多少陌生人,而在于敢对自己最亲近的人举起屠刀。

“好,很好,沈沐你既然可以用性命相赌来证明你父非杀人凶手,本百户也就也相信你一次。

王县令,还有各位,一起来做个见证,关于沈有期杀人一事,本百户就授意这沈有期之子同你们一起共查真相,还那沈有期一个清白。”

“梁大人请放心,我们一定会尽力查清真相,还死者一个公道。”王县令口中应允,心中实暗暗叫苦。

表面上看来,这梁百户和沈家这小子,不过说了一些废话,可这话中的潜台词却让他不得不深思。

凭什么这沈家小子说他爹没有杀人,这梁百户也相信凶手不是沈有期,这个梁百户可不是什么草包,以往还真办过几件大案,特别是去年的官银失踪案那可是惊动了当今皇爷的。

如果不是确信,这沈家小子和梁百户事先没有交集,他都差点以为这二人有默契地在唱一出双簧给他们看。

那沈沐所谓的弑父后再自杀,只不过是一套唬人的说辞,其实是在暗示他们在查案过程中不能将嫌疑故意往沈有期身上引,更不能屈打成招。

但这起案子本就发生在他的县境之内,他无力推脱。

现在,他希望沈有期的确没有杀人,是被真凶栽赃陷害的,就算不能抓到凶手,也要找出证据洗脱沈有期的罪行,才能给这梁百户一个交代。

可梅家那边,也不是省油的灯,如果沈有期无罪,那他们又迟迟找不到凶手,又该如何给梅家交代。

第三十九章,以半月为期

想到这里,他再次将目光投在了沈家这身子身上。

这小子从前一直生活在沈老大这个当爹的羽翼下,品行倒也无大恶,也不是什么文采出众有望功名的大才子,他这个当父母官的还真没留意过这小子的一切。

可今日看这小子面对梁百户时,竟能不卑不亢,敢口出狂言,以性命相赌,就知道这小子也绝对是个狠角色,没准还真能入了这梁百户的眼。

如果,这小子也参与到沈父的杀人案中去,为了不自打嘴巴到弑父自尽的地步,想必一定会更加积极地寻找真凶,为沈有期这个当爹的洗清罪行的。

这么一想,他又觉得梁百户这神来一笔,也未必全无益处。

“谢百户大人给小子一个机会,能够协助县令大人和众位大人帮家父洗清杀人嫌疑。”

沈沐闻言,忙做出喜悦感激状,长揖作谢。

原本当日,他又返回去,拉着几个少年成为青衣锦衣卫尸体的目击证人,就是为了搭上锦衣卫的线。

在今日遇到这位锦衣卫百户大人之前,他也曾做过重重设想,考虑过那么做的重重后果,并想出了各种预设方案,但今日事情的发展,还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因为沈父牵扯进冯大和梅公子的死亡案中本就是他事先无法预知的意外,但这个意外,却让他设定的那个局,偏离了原本的方向。

他当初不知锦衣卫上层会派一个怎样的人下来查证系统类人员的死亡,但他坚信,能入的锦衣卫的且掌握一定权利的人,一定都不是能被随便忽悠的善男信女。

在现代时,他也从一些野史记录中看到,锦衣卫视百姓为猪羊,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的传说。

这让他面对这个梁百户时,心中其实是很戒备的,并随时在不动声色地观察对方的一举一动,就算是他低着头行礼时,也都在用眼睛的余光观察这位锦衣卫百户映在他眼光范围内的手脚微动作。

但现在事情的发展,似乎太顺利了,太出乎意料之外了,虽说这梁百户只给了他参与侦破沈父杀人案的参与权,并没有流露出要招他进入锦衣卫体系的意思。

但他知道,这就像新人去求职考试,面试官就算对你的初步影响不错,但你到底有没有能力胜任这个工作,还是一个未知数。

必须要经过一定的验证,人家才决定是否要录用你。

也许有人会说,梁百户要是真的对他印象好,为何还要逼得他用性命相赌沈父无罪,这梁百户万一别有用心怎么办?

要是这梁百户以锦衣卫的权势,故意给沈父这件案子设置障碍呢?

那他不是输定了?

到时洗清不了沈父的清白,他们父子到底死不死呀?

可对沈沐自己而言,他却认为这就是个伴随着风险的机会。

反正,不管有没有这个赌注,他也必须为沈父洗清清白。

且梁百户这种大人物,想要找他们父子麻烦,根本就用不着如此曲折婉转的手法。

这涉及到一个做人层次问题。

而他如果没有本事查出沈父死亡的真相,那还进什么锦衣卫,惩治什么贪官呀,早洗洗睡得了吧!

比起沈父被冤为杀人凶手,那些贪官污吏们的智商,大多都是正常在线的,只会更加狡猾奸诈,更加凶残,而不是傻傻的脑残,等着他站到对方面前说:“你丫就是个贪官,来,乖乖地跟我进大牢去。”

他的智商还不会因为穿越,拉低到这等程度。

“好,本百户的耐心也有限,就以半月为期,如何?”

“小子允了!”沈沐也干脆利索地应道。

在现代时,遇到大案要案都有个办案时效,更别说这古代了,半月为期时间还算宽裕,太平县城毕竟只是个巴掌大的地方,人口也不是特别稠密,不像现代几千万的大城市,排查起来困难重重。

“好,半月之期如没结果,本百户可是要来亲眼目睹你父子二人人头落地了。”

“小子省的。”

“王县令,本百户就不进大牢去了,不过,本百户既然与这沈家小子立了赌注,那在这半月之内,那个沈有期关在你这牢中,可不能少一根发丝,否则,就是没将本百户放在眼中。”

“是,是,百户大人,本县会安排可靠人手严加看管的。”

王县令忙允道,他平日虽不怎么关注这县衙大牢中的情形,可这牢中有时因莫名其妙的原因死个人,或嫌疑犯被畏罪自杀这种事情实在是太寻常了。

这梁百户如此一说,分明暗含警告呀。

看吧,他早就觉得这沈有期似乎与梁百户有什么关联,否则,不会如此一力回护。

“你小子不是要找出杀死那冯大梅公子主仆的真凶么?还待在此处作甚,王县令,夏巡检,你们也该动一动了?”

“是,是,夏巡检,你随这沈沐现在就去查案吧,最好早日找到真凶,早日结案。”

等沈沐和夏巡检退出县衙大牢时,夏巡检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脑门子上的那把汗。

然后,心有余悸地用惊奇地眼光再看着沈沐道:“沐哥儿呀,你确信,百户大人不是你家亲戚故旧?”

否则,又怎敢口出狂言,以性命相赌,而堂堂的锦衣卫百户又如此配合。

“巡检大人,我倒想真是百户大人的亲戚故旧,可小子今日也是第一次见百户大人。”

“叫什么巡检大人,你我一起查案,我和你父平日本就多有交情,还是继续叫我夏叔的好。”夏巡检一幅亲近的表情道。

“好的,夏叔,事不宜迟,我想去冯大和梅公子主仆死亡的现场再去查上一查,看是否有新的发现。你我可否同去?”

从刚才在县衙大牢院中碰到王县令和那个锦衣卫百户大人起,大虎和小白就一直处在极度懵逼的状态中,在自家老大跟那个锦衣卫百户大人说话时,他们觉得有些腿软,差点都站不稳。

等到后面听沐哥儿竟然以性命相赌,来证沈大叔清白,他们几乎都要昏倒了,如果不是在场那么多大人,他们早扑上前,捂住沐哥儿的嘴了,沐哥儿这是在找死吗?

第四十章,杀人第一现场

生死乃是大事,又岂是随便能够出口的?

更别说,他们也清楚,这案子不是那么好破的。

难道半月之期后,案子还破不了,他们就等着给沈大叔父子收尸?

先不要说,他们从感情上能不能接受这个结果,就沈家婶子和沈家小妹来说,让她们怎么活?

这当爹的已经折进去了,要是这当儿子的也把自个送进去了,这日子还怎么过?

“小白,你先去我家给我娘说一声,就说我爹暂时没事,我这几日要随夏叔好好查一查这个案子,大概不能按时回家,让她在家中不要惦记。”

跟夏巡检一起要去案发现场前,沈沐吩咐小白去他家报信,留着大虎一人跟他去案发现场就可以了。

小白见沈沐吩咐他去沈家报信时,还特意眨了眨眼,就知道沈沐的意思是,让他不要把沈沐以性命相赌的事情告诉沈家婶子,免得沈家婶子更加担心。

“好的,老大,我这就去给婶子报信,你也……”多小心,想到夏巡检还在,这三个字小白终究不好说出口。

“嗯,这几日,要是有事,晚上去我家找我。”

……

沈沐交代完毕,就带着大虎跟随夏巡检还有县衙的一些公差前往冯大和梅公子主仆的死亡之地。

案发现场的第一发现人之所以是方家主仆,实在是因为方家庄子距离梅家的庄子本来就很近。

双方相距还不到五百步。

在这五百步距离中,有一条常走的小路,如果沈沐没有记错的话,昨夜亥时,他还和大虎小猫牛蛋他们三人当时围着梅家的庄子周围转过一圈,还经过这条小路边的草丛。

可当时根本就没发现什么异常,别说看到死人了,就连一只死兔子都没有见到。

这么说来,至少可以推测出,在亥时他们回家之前,冯大和梅公子主仆还没被杀害?

还是说,梅公子和冯大并不是在此地被杀的,而是死后被移尸到这个地方来的?

但他很快又否定了这个结论,因为到达这个地点后,他很详细地检查了现场。

从现场的蛛丝马迹来看,曾经躺过尸体的地方的确有大量的血迹,有些甚至渗入到旁边的草丛中了,说明当时冯大和梅公子主仆被杀时,的确流了很多血,周边的草丛路径中,却没发现遗留星星点点的血迹,这就排除了此地是抛尸第二现场的可能性。

十有八九,就是冯大和梅公子被杀的第一现场。

可问题是,就算能找出这里是冯大和梅公子被杀的第一现场,凶手为何选择此处为杀人现场?

沈父当时来这里做什么?

这时代,大多数人都没有保护案发现场的习惯,虽说前夜下了一场雨,可这降水量还是有限的,小路上面的土路表皮早就干掉了。

草丛旁边虽有一些脚印,但这些脚印却甚为凌乱,不知是那些人踩过的。

是凶手?

还是方管家主仆三人?

是沈父?

或是一大早已经来过一次现场的方捕头他们的脚印?

都不得而知。

当然,现场还是遗留下其他的痕迹,比如说,沈父佩刀上的指纹,问题是,这时代没有明确被认可的指纹鉴定技术。

也没有指纹数据库,根本无法比对。

这样一来,案子的焦点还是集中在了死去的梅公子身上。

说起梅公子,太平县的人也只听说过此人是南京某位官员的子嗣,可关乎这位梅公子的其他事迹,却无人知晓。

一个贵公子不好好在家待着,跑到太平县这种小地方来干嘛,虽说黄山的山景很漂亮,但他相信,那梅公子既然与冯大这等人混在一起,就绝不是为了来太平县看山景。

那他们混在一起是在干什么?会不会这才是他们致死的原因?

而沈父只是恰逢其会,才被诬陷的?

失踪的李姑娘又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不过,梅公子主仆虽然死了,可死了人,地儿还在,梅家的庄子就在附近,那些梅家庄子上的下人或佃农们没准知道点什么,说不定还能提供些有用线索。

想到这里,他态度略显恭敬地向夏巡检打听:“夏叔,那梅公子的死,梅嫁庄子上的下人怎么说?”

“咦?贤侄你这么一说,夏叔也觉得奇怪,从在此处发现冯、梅三人的尸体到现在,也过了几个时辰了,这梅家人还真没露面,不可能没得到消息吧?”

“不好,梅家庄子上可能也出事了!”沈沐神色凝重道。

他这一大早的起床,听到沈父被抓消息后,就赶着去县衙大牢找沈父探问消息了。

接着,又被县上一干官吏和那锦衣卫百户给堵到县衙大牢的院子中过招了片刻,

这么折腾下来,他还倒真没留意梅家的人到底有没有在县衙出没。

可现在夏巡检说,梅家的主子死了,仆从却没出现一个,他顿时觉得事情不对,这太反常了,太不合乎常理了。

主子都死了,他们不是更应该诚惶诚恐,逼着官府找出凶手来吗?怎会毫无动静呢?

况且,按常理来推断,沈父既然不是杀人凶手,那么,凶手能杀掉冯、梅三人,没准就是为了灭口,说不定这庄子中的人也有人知道凶手的身份,被灭口了也说不定。

“什么?梅家庄子也出事了?”夏巡检闻言反问道。

来到这杀人现场后,夏巡检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只看着沈沐东看看,西瞅瞅,这时突然听沈沐如此说,他神色也起了变化。

“夏叔,反正关于这梅公子的死,我们迟早是要去梅家庄子上打探一番,既然此刻我们就在这庄子附近,不如一同前往查看,

如果这庄上的人丁全都安然无恙,那自然是极好的,可万一,是出了什么事情,我们也能提早发现,早作准备。

毕竟,那位锦衣卫百户大人就在太平县。”沈沐并没有解释原因,而是继续建议道

“嗯,贤侄说的也有九分道理,方捕头,带着其他人一同前往梅家庄子。”

顺着这条小路,他们一行人很快就来到了梅家庄子门前。

这庄子的大门还是像昨晚他们看到的那样,紧闭着。

“上去敲门!”夏巡检吩咐方捕头道。

当下,一个衙役闻言,上前开始咣咣地砸门。

砸了一阵,里面也没什么动静。

夏巡检和方捕头见状对视一眼,也觉得事情似乎有些不对劲了。

“踹门!”当下,两个衙役上前,同时抬脚向着大门撞去。

下一刻,门开了,两个衙役却被闪了一下,摔了进去。

第四十一章,假山下的死尸

原来这庄子大门只是被虚掩了,里面并没有栓实。

大门这么大的动静,里面还是无人反应。

“进去搜搜!”方捕头吩咐手下带来的几个衙役。

“是,大人。”几个衙役领命,分散开来,在这庄子里四处查看起来。

沈沐夏巡检他们则向着庄子内建的最好的房子走去。

这不管在那个时代,想要找身份比较高的人,就往好房子处去找。

太平县就在黄山下,风景还是很怡人的,这附近许多庄子,如果只是耕作真的没什么大产出。

用来让主子们休闲疗养的倒是不少。

所以,这些庄子里,每家都有那么几个修建的比较好的院子,供主子们来住。

此刻已经到了中午时分,可这庄子里却一片安静,连个人影都不见

人都去哪了?

庄子里的景致的确不错,特别是这到了秋日,天高气爽,景致宜人。

他和夏巡检,一路走来,大概走了将近一百多步的路程,看到了庄子里一处凉亭。

这凉亭的位置很高,远远就可以看到,修建的也甚是精致。

亭子里隐约可以看到有一幅四人桌椅。

然而,却不见人踪。

亭子一侧有人工雕琢的假山,假山下还有个水池,假山上不知从那引来的水,正缓缓地从下面留下。

水流清澈,隐约可见底。

亭子周围除了这片假山,其他三面都被花丛所围。

盛开秋日里的红色的花儿,正迎风慵懒地享受着秋日最后的温柔。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有衙役在这亭子下的花丛中发现了一具尸体。

这尸体生前,可能是正站在亭子前和什么人说话,就被对方突然袭击了。

仰着倒下去的,面上还留有几分惊恐难以置信的神情。

死因是:一刀刺一入心脏毙命。

这人摔倒在花丛中,将花丛压出了一个空洞来,才引起了搜查衙役们的注意。

沈沐蹲下身去,准备检查一下尸体死后的体征。

大虎见状,忙蹿上来道:“老大,是要把这尸体背部翻过来吗?”

大虎总觉得自从前几日,小猫推算出老大有血光之灾起,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实在让他目不暇给。

以前,他还没怎么觉得,但经过今日在府衙大牢院内的事情时,他突然发现,他和沐哥儿之间似乎产生了一定的距离。

他的想法已经跟不上这个儿时就认识的玩伴了。

虽说他以前也觉得沐哥儿性子比较倔,有时也比较有主意,但却不知沐哥儿胆子这么大,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

他有一种预感,这样的沐哥儿在不能读书的情况下,也许并不甘心待着太平县这样一个小地方,成为街面上的一个混混头子,而是有更大的野心。

在今天之前,他是真没想过,将来有一天也许有机会走出这小小的太平县,去府城,去南京城这等地方。

可现在,他突然发现他对那些地方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向往之情。

想去看看那些达官贵人聚集的地方都是怎样的,那些人都在过着一种怎样的日子。

……

虽说今日发生的事,他看不太明白,却知道,如果沐哥儿将来发达了,作为好伙伴的他也可以沾一些风光。

所以,从现在开始,他更要加倍在沐哥儿面前刷好感。

这样一来,在小白小猫和牛蛋他们面前,他才更有面子。

“嗯,将这尸体的外衣拨开一些,我看看。”看大虎要帮忙,沈沐也没有阻止。

这尸体身上唯一的伤口的血迹虽然已经干涸,但这种紫黑色的血污还是让他皱了皱眉头。

大虎家是杀猪的,对血污这些东西本就司空见惯。

再说,大虎似乎还真对验尸有几分兴趣,平日里也曾跟在县里的徐仵作身后打转。

对验尸的事情也知晓一些。

只是仵作在大明是贱籍,大虎此前可能根本只是兴趣使然,却并没有这方面的职业诉求。

如今,他既然打算将大虎当做自个的班底来培养,那几人之间,就应该按照兴趣有个分工。

他现阶段的目标虽然是进入锦衣卫,成为其中的一员,但他相信,就算他的运气再差,再没有家世背景作为依靠,将来怎么都能混到今日所见的那位锦衣卫百户的位置上。

到那时,他不可能事事都要亲力亲为,这就需要能够信任的大虎他们独当一面。

大虎用花枝拨开这尸体的外衫,沈沐看到了尸体上的尸斑。

从尸斑显示出的情形来看,尸体至少死了将近五六个时辰了。

按照时间来推算,这尸体应该是昨夜被杀的。

从尸体的衣着打扮来看,此人生前并不十分富贵,更像是随从护卫之流,手指上有练武磨出来的茧子。

但这几年内,生活状况有了改善,变得有些养尊处优起来,不仅身形有些发胖,发髻上的发质应该也是经常护理的,不同于普通人那样乱糟糟和干枯。

早就在沈沐查看尸体时,夏巡检还有几个衙役就围了过来。

因为今早徐仵作已经检查过冯大和梅公子主仆二人的尸首了,所以,这次徐仵作并没跟沈沐夏巡检他们一起前来梅家庄子。

所以沈沐查看尸体时夏巡检他们并没有阻止,而是在一边观看。

这时,看到沈沐查验完尸体,站起身来后,夏巡检才开口道:“方捕头,这是何人,你可曾见过?”

“回大人的话,这城南庄子大多位于城外,又是许多贵人们的庄子,这些贵人们出行一般都有奴仆相随,我们这些当差唯恐冲撞了不该冲撞的人,很少到这边来,像面前死去的这人,还真是个生面孔。老方我还真没见过。”

“罢了,既然没见过,就先带回去好了。这庄子不会只这一个死人吧,其他人呢?你们搜的怎样了?”

“巡检大人,方捕头,那边……那边……院子里还有几个死人。”一个衙役气喘吁吁地小跑过来回报。

“什么?还有几个死人?他一娘的,最近这是怎么了,死人这么多?”

夏巡检本是个直爽的性子,当上这巡检之后,还算顺风顺水,可这几日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让他有些头疼。

当即,将目光投向沈沐道:“贤侄,你怎么看?”

第四十二章,闻到了熟悉的味道

“夏叔,我们先过去看看,看死的还有何人?是否是庄头一家?”

沈沐在感觉这梅家庄子反应不合常理时,就推断出,这庄子不可能只死一个人,如今只不过是应验了他的推测而已,所以,他神色之间并无甚明显的变化。

但这样子落在夏巡检眼中,就觉得,似乎在一瞬间从沈沐的身上看到了与他认识的那些出身不错的世家公子,风流才子不一样的特质。

即使这沈沐此刻只是一平民百姓,无非是借着梁百户的名头才能跟在他一起查案,可现在他却发现,从走出县衙大牢开始,接下来的事情,好像这小子成了主导者,他这个正儿八经的朝廷封的九品巡检反而成了陪衬之人。

偏偏,他这个当长辈的有品级的却没有很强的被冒犯的感觉。

真是后生可畏呀!

这一刻,他倒是真希望这沈家小子将来能够走的更远一些。

……

亭子距离那边的大院子不过一百步左右的距离,很快就到了。

刚走到院子门口,就能闻到一股血腥味,更别说,有成群结队的苍蝇蚊子正往里飞。

“大人,在西厢。”那个报信的衙役在前面引路。

西厢房的门大开着,他们来到房门后,一眼就看到房内有四具尸首,躺在里面的地上。

一对大概三十岁年纪的成年男女,还有两个小孩。

大的小孩看起来也就六七岁,小的只有三四岁。

两个大人都是被人用刀直接将头和尸体分为两段,头颅滚在一边,尸体在另一边。

如果觉得残忍的话,那看到两个小孩,那死相更是惨不忍睹。

两个小孩,因为身高有限,杀人者动手时,并没有弯下腰动手,而是直接用刀从小孩的头顶这么劈砍下去的。

这一劈砍,将两个小孩的尸体直接竖切成了两半。

“呕!”就算大虎平日里胆子不小,也常跟在徐仵作身后,见了许多尸体,可看到如此残忍的画面,心理还是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再也忍不住,跑出门外呕吐起来。

夏巡检也只看了一眼,面色也极其不好,也顾不上下属和沈沐的嘲笑,也走了门外。

倒是沈沐算是几人中神色最为平静之人。

人已经死了,就算有再多的同情,憎恨,怜悯情绪又能怎样,现在最主要是从查看现场遗留下来的其他物品。

所以,他神色淡定地绕开躺着尸体的位置,开始观察这房间中的摆设。

这房间里的摆设看起来似乎也并无突兀之处。

房间的大体格局都是这时代正常权贵家得用奴仆之家的摆设。

没多豪华,名贵的东西似乎也不多。

当然,作为一个现代人,沈沐本身在这方面的知识也有限,还真看不出这摆设上是否有什么蹊跷。

于是,他只是招呼身边的衙役,让他们将这房间再彻底的搜查一遍,看是否有什么新的发现。

观察完房间摆设和布局,他又将目光重新转移到了这四具尸体上。

尽管在此之前,他对这个梅家庄子了解甚少,可他的直觉告诉他,面前这四具尸体极有可能就是梅家庄子庄头一家。

果然,方捕头站在他身后道:“这死去的男子乃梅家的庄头,曾在衙门来过,本捕头与他倒是有过几面之缘。”

“嗯,收敛尸体吧!”

“好。”

沈沐说完,也没在这房间内多待,也走出门去。

留下方捕头摸了摸自己的脑袋自语,我才是县衙的捕头呀,干嘛要听一毛头小子吩咐?

偏偏他刚才还应了。

看来这沈家小子还真是透着几分邪性。

沈沐在门口十多步远的距离看到了夏巡检。

在这个距离内,尸体散发出的臭味终于没那么浓烈了。

看到沈沐走过来,叹息般道:“那房间中死去的四人,应该就是梅庄头一家吧,如今,这梅公子死了,梅家的庄头一家也死了,线索断了,这下想要洗清你父杀人的嫌疑更难了。”

“夏叔不必烦扰,世人往往以为,将一个人杀死,就抹去了这人在世上所有的痕迹,其实不然,杀人本就是凶手留下的最大的痕迹。

尸体有时也会说话的,它会告诉我们一些我们还不知道的事情,无非是要多耗费些许心力罢了。”沈沐望着梅庄头家两个年纪还幼小的孩子尸首,面色坚定地道。

如果他遇上的只是普通的杀人案,那他管这些人是怎么死的,死的冤不冤,可这两个幼小的孩子,死相有些凄惨,还是让他本就冷漠的心,动了一动,更别说,这一连串死人的事情,还将沈父也牵扯了进去。

关乎他的切身利益,这将他身体内原本竭力压制的那一面,又给激发出来了。

前世经历的一切,让他最后选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说明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穿越时的人生态度受前世人生经历影响,是有些消极的。

如果没有被绑定那个半成品惩治贪官系统,如果沈家只是简单的小康之家,他也许每天会平淡随意地着睡到自然醒,吃到自然饱,偶尔在街上游荡游荡,看看世俗人生,就像一个旁观者一样,用超然地心态面对大明朝的一切。

反正,现在只是大明中期,农民起一义还没开始风起云涌,关外的某个民族还没有发展壮大,北边的民族,虽然经常扰边,但形不成大规模兵灾。

地处江南的他,也许有闲心种种田,做点小买卖,再过几年,娶个相貌过得去,性子过得去的媳妇,这么平淡安然地活着。

然而,他从一开始,穿越的打开方式就不对,醒来后,没有美貌富贵的娘亲捂在怀中,儿啊儿啊的叫,也没有漂亮小丫头守在身边,对他嘘寒问暖。更没有一个比他大几岁的童养媳小姐姐等着他去拯救。

只有土坑上面的刀光剑影,让他一开始就无法现实安稳,岁月静好。

那么,既然无法逃避的活着,就来战吧!战吧!战吧!

就让他成为一只卷起飓风的蝴蝶吧。

就在这时,大虎突然神秘兮兮地凑到他耳边道:“老大,我刚才在东边的厢房内闻到了一种味道?”

“嗯?”

“那房间中的味道,跟我那日在街上,从李姑娘身上闻到的味道很像。”

第四十三章,大虎的嗅觉与女尸

“你确定?”沈沐闻言,神色一震,追问道。

“老大你难道忘了,我这从小鼻子就比较灵,你们还嘲笑我说我是狗鼻子呢?还说我娘给我取的小名叫什么大虎呀,不如叫小狗来的好。

谁让那日李姑娘去追李含章时,是从我身边经过的,那味道就钻到我鼻子来了,老大你可别生气。”大虎陪着笑道。

毕竟,这李姑娘虽说现在失踪了,可那也是自家老大看上的人。

“这么说来,李姑娘还真可能在这里出现过?”沈沐自语,他还真不知道,大虎竟然嗅觉如此灵敏,有如此特殊技能。

“这……老大,你说李姑娘怎么会到过这里?是不是我闻错了?”大虎原本对自己的嗅觉很有信心,可沈沐这么一问,他又有些不自信了。

“这事先不要提,等我回头去县衙大牢中再找我爹问问。”沈沐阻止了大虎继续说下去,因为正有衙役们向这边走来。

李姑娘失踪的事,县衙估计目前已经顾不上了,可大虎要是将他闻到的香味贸然说出去,根本无法采信与夏巡检他们,反而会引来更多的变数。

如果李姑娘的失踪的确与冯大,梅公子主仆们之死有关,那说明这事件背后隐藏的真相,绝非普通真相。

而沈父既然与李姑娘的失踪之谜有关,等他帮沈父洗清了冤屈,没准就能将李姑娘失踪的真相也给挖掘出来。

“好吧,老大。”大虎也知道,有时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住了口。

“沈公子,我们搜查这庄子时,发现这庄子西边的树下有翻动的痕迹,是不是掩埋了什么东西,要不要挖掘看看?”

一个年龄大概四十几岁的衙役走过来,面带笑意询问道。

县衙的公差们原本没必要对沈沐这么恭敬的,可如今看着夏巡检方捕头对这沈沐一副亲近的样子,他们虽没见着今日县衙大牢中发生的一切,可都是会看上面人脸色的。

上面人怎么个态度,他们就怎么个态度。

再说,太平县这么多年来,难得一下子死这么多人,发生这样的大案,他们这些衙役们心中也是有压力的。

如今看这沈家小子一幅煞有介事查案的样子,也不知这小毛孩子到底有几分真本事?是否真的有能力破了这桩大案子。

再说了,大家平日里都是在一个县城居住的,自从沈老大当了这太平县城街面上势力的头之后,他们这些当衙役的差事轻松多了,再也不用为街面上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跑断腿。

可街面上该他们拿的好处,他们还是会一分不少地拿到。

所以,他们和沈老大的关系是很不错的,自然也对沈老大的儿子也没恶感,甚至有些人也是看着这小子长大的。

因此,看到有蹊跷的事情,就先过来告诉沈沐。

“哦?过去看看。”

对每一个罪犯来说,他会尽量抹去自己所存在的痕迹,可对探案人员来说,想要从现场这些大量的信息中找出有用的信息来,其实是个很枯燥而且乏味的事情。

但又不能放过任何一丝可疑的信息。

几人出了院子,来到西边树下。

果然这处地方有被翻动的痕迹,周围的草皮都没有了,土虽然是干的,但也看得出是最近才挖的新土。

“挖挖看。”沈沐围着树下转了一圈,果断地指示道。

几个衙役从庄子里找出几件挖掘的工具来,上下翻飞,片刻后,下面的埋的东西终于露了出来。

最先显现在众人面前的是一截素白布料来。

挖掘的衙役速度慢了下来,慢慢将布料上的泥土一点点给清除掉,露出埋在下面之物的整个面目来。

其实下面埋的并不是什么金银财宝,而是一具尸体。

从尸体身上服饰的样式来判断,还应该是一具女尸。

她身上并没有着外裙,只穿着素色的内衣,头发也是披散下来的,头上和身上也无多余的首饰和配饰。

从这尸体的整体特征来看,死者的确应该是一位女子,只不过,年龄显的稍微要大上一些,应该介于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

虽说这尸体面部呈现面皮肿胀黑紫,眼球突出,舌尖挺出的生理状态,影响了她原本的容貌,可从面部轮廓来看,对方应该不是李姑娘。

李姑娘才失踪两天,就算被杀害了,尸体也不会腐烂到这种程度。

那这女子到底是什么人?

为何被杀害?不得而知。

大概这梅家庄子死的人已经够多了,特别是梅家庄头一家的死相已经给在场众人带来更大的视觉刺激。

这会面对,这位浑身着散发着浓烈难闻的臭味,躯体上还有虫子从尸体的眼鼻部位进出的女尸,这些衙役们已经淡定多了。

只是习惯性地先将这尸体挖出来,放在从梅家庄子杂物房中找出的凉席上。上面掩盖了布巾,暂时阻碍了苍蝇蚊子的继续光临。

倒是沈沐看着这具尸体,猜想着幕后的那只手,此时正在干什么,难道对方真不知,这人死的越多,能够收集的信息就越多,越能进一步接近真相。

从表面上来看,这女子死亡的时间应该不少于十天,身体上也没有遗留有凶器,死因还需进一步鉴定。

“贤侄,关于这梅家庄子死的这么多人,我们可要尽快回转禀告县令大人,具体事宜还请大人定夺。”

“夏叔说的是,这午饭的时辰都耽搁了,回到县中,不如由小侄做东,请夏叔与众位衙役大哥们吃顿饭。”

沈沐不是不懂人情世故之人,他看的出,今日这些行动,平日里很油滑的这些胥吏们并没有给他使绊子,还算尽力配合。

他手边还有从赌场赢来的银子,早上打点因为有大虎的六堂叔照应,也没花去多少,此刻正好请这些人吃饭,以便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还能使得动这些人,交个善缘,早日结案,早日将沈父先救出来。

“也好!”夏巡检也是人情练达之人,一听就明白了,当即允道。

因为这次梅家庄子的死尸有点多,最后商议,先留下两人看守,回头,再派人前来替换。

沈沐和夏巡检和方捕头准备离开梅家庄子,打道回府。

就在沈沐要跨出这院门时,他又回过身来,看着东侧的厢房问道:“那边的房子是做什么的?”

“沈公子,那边好像是梅公子的居所,旁边还有一间好像是专门建的一个佛堂,但奇怪的是佛堂内并未供奉神像,公子要不过去看看?”

第四十四章,梅公子的特殊嗜好

“梅公子的居所?”这衙役这么一说,沈沐才想起,竟然被这庄内一连串死人的事情给搅合的,忘记去查看最初目标生前所在居住地了。

“夏叔我们既然来了,就再等等,过去看看。”

梅家庄子东侧的房子,的确要比西侧建的更华丽一些。

一看都是给主子们住的。

梅公子生前的居所因为并没有死人,一切还保持着原样,只是衙役们搜查时,打开了门。

沈沐进屋时,感觉脚下踩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原来是几颗比较圆润的珍珠。

他顿时,意味深长地扫视了一眼众衙役。

其中三人的脸色有些不自然。

他就知道这些人在搜查时,手脚不怎么干净,可能在这梅公子的房中搜出了一些比较珍贵的金银首饰,拿走时,有些慌乱,首饰上面的珠子掉在了地上,被他踩到了脚下。

也是,梅家庄子现在是这么一种状况,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死去的人身上,谁还管这些财物的事情。

再说,沈沐又不是道德君子,也不会将这等小事说出来拉仇恨。

反正这万一出了问题,这些衙役们的上司是方捕头和夏巡检,又不是他,他多管闲事做什么?

三名先前搜索过这房子的衙役,看着沈沐只是看了他们一眼,就继续打量房间内其他东西了,这才松了一口气。

算这小子知情知趣。也不枉他们饿着肚子陪着这小子折腾。

梅公子的房间陈设还算华丽,至少家具的款式都很精致,还是上好的木料所做。

房间内隐约有一股女子遗留下来的脂粉味。

说明这房间内应该有女子曾经居住过。

“沈小哥,从房中我们还搜出了这些东西。”其中一名衙役,上前揭开床帐,露出里面一些物事。

都是男人,沈沐也是有过见识的,只看一眼,就知道这些东西都是被用来助兴的。

这些权贵子弟玩的花样也不稀奇,但上面还有皮鞭之类的东西。

这让他不由地多看了几眼。

倒是大虎这等单纯的孩子,还特意好奇地多看了几眼,然后脸就红的跟猴子屁股一样,神情也有些不自然,不敢再多看一眼。

偏偏这时,方捕头凑上前,也扫视了一眼,带着些许鄙夷语气道:“难怪那梅公子背上有诸多伤痕。”

沈沐秒懂,想起在前世时,也有一些人有这种嗜好。

他又想起前日在街上和那位梅公子的一面之缘。

当时还真没特意关注过对方的身体状况,倒是当日小猫占卜出那冯大和梅公子有血光之灾,这还真应验了。

大虎见状还是有些懵懂,但又不好意思再发问。

倒是沈沐从这些物事身上开始怀疑这梅公子是否是一个身心健全的男人。

心理学表明:一般有这种嗜好的男子,要么生理上有缺陷,要么心理上有缺陷。

再想想,失踪的李姑娘,他开始怀疑,李姑娘的失踪与这梅公子的变态嗜好是否有关?

但这也只是一个猜测,还需要一些证据来证实。

梅公子居所的隔壁的确有个佛堂。

一般来说,富贵人家上了年纪的太太夫人们,都喜欢吃斋念佛,在家里修佛堂的也很多,但是这佛堂修在梅公子居所的旁边,多少显得有些不太正常。

因为稍懂古代历史风俗的人都知道,古代大户人家的成年男子除了和妻子居住在同一个院子外,很少和长辈同居一个庭院,而且房间还是紧挨着的。

而且,这佛堂从里面的布置风格来看,应该也不是女子暂居的佛堂,气质太过冷硬了。

除此之外,这佛堂更让人奇怪的是,里面有摆放佛像的佛龛,佛龛上却空无一物,应该是把佛像给收起来了。

为什么要把佛像收起来呢?

他用手指轻拭了摆放佛像的佛龛,上面并没有厚重的灰尘,说明最近有人常常擦拭过。

香炉里的多余香灰,还没有被倒掉。

再联想到杀害冯大,梅公子主仆的凶手,说明这人应该与梅公子的关系还是很亲近的。

那么,这佛堂是不是就是凶手住过的地方?

如果凶手特意将这佛像带走了,是不是也说明这佛像必然对凶手有什么特殊意义?

除了佛像的这处疑点外,这佛堂里其他方面看起来并无什么异常。

就在他准备离开时,突然发现,这佛堂内佛像既然都不在了,那佛龛下方摆放的蒲团那么摆放着似乎有些突兀。

他心下一动,当即停下步子,又蹲下身,伸手将这蒲团向左移了移。

结果这一移,他发现这蒲团下的地板缝隙相对周围地板的缝隙来,似乎有些宽。

心下生疑,他当即用手指重重敲击了几下蒲团下的地板,发出哐哐的响声。

果然不出他所料,这蒲团下面的地面应该是空的。

如果这蒲团下面地面之下真是空的,难道这佛堂还有什么机关不成?

想到这里,他将自个的目光重新转回佛堂中,仔细观察。

按照建筑学的一些建筑定律,这机关应该就在这佛堂之内才是。

终于,他将目光投向佛龛下方左边的扶手上。

这佛龛扶手一左一右,都是用上好的木头雕琢而成的。

可若仔细一看,便可看出左边扶手上有经常被抚摸的痕迹,右边的扶手则干涩的多。

他在扶手凹下去的地方按压了片刻,这扶手也没什么动静。

方法不对,他又仔细观察了片刻,开始用力旋转左边扶手顶部的尖头。

这一转,还真转动了。

佛龛很快发出咔咔的声音,慢慢移动起来,接着,原本放置蒲团的地方露出一个缺口来。

旁边闲待着的衙役和大虎听到响动,也围了过来。

“咦,老大,这下面好像是个洞?”大虎趴在上面探头往洞下面望了望。

方捕头也走过来,吩咐道:“先点个蜡烛向下照一照。”

身旁的一个衙役从怀中摸出火折子和一根蜡烛来,点着往那洞口一送。

又探头往下望了一望道:“巡检大人,方头,沈家小哥,下面看起来像一个地道。”

第四十五章,越看越喜欢

这下面的洞的确看起来像一个地道,垂直深度貌似并不深,但另一侧明显是从下面延伸的。

“大人,方头,我下去看看?”一个小个子衙役见状,跃跃欲试。

“且慢,先把蜡烛再往下放一些,稍等片刻,让这地道中堆积的气息散上一散,进入新的气息时,大家再下去。”

沈沐阻止道,这地道不知到底有多深,又是在这种密闭的情况下,里面不知储存了多少二氧化碳。

如果这蜡烛的火不灭,就可以保证里面的氧气浓度可以提供给人体正常呼吸,到时人就可以下去了。

那举着蜡烛的衙役和小个子衙役闻言,习惯性地看向夏巡检和方捕头,看两人都没出言反对,于是按沈沐说的照做。

片刻后,垂下去的蜡烛火光虽变地有些微弱,但并没灭掉。

沈沐这才道:“可以下去了。但两位大哥下去后还是要小心点,不知这地道中可有什么机关,另外,各人身上都绑一个绳子吧,万一在地道中迷了路,也可以攀着绳子走回来。”

前世当罪犯的经历,让他习惯性地将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考虑到再行动,当下安排的甚是详细。

“还是沈家贤侄考虑的周到。你们下去要注意自身的安危,稍有不对,就先撤出来。”夏巡检这时抚着他的那三绺短须道。

毕竟办案是办案,可这案子越查越让他觉得有些深不可测起来,到现在,连凶手一个毛都没抓住,他可不能莫名其妙地将自己带来的人手也折进去。

此时,他看着沈沐真是越看越喜欢,十五岁的少年,虽面容间有些稚嫩,可这气度却已经有了几分颜色。

他心下一动,自家虽没有适龄的女儿,可大哥家的三娘,年纪却和这沈沐相仿,容貌倒也算般配。

如果这沈沐真能洗脱了沈老大身上的罪名,又能得到梁百户的赏识,就算一时进不去锦衣卫,还留在这太平县城,有他们夏家在后边,迟早会在这太平县城脱颖而出。

接下来,他只需说服自家大哥和大嫂就成。

有句话不是说,莫欺少年贫吗?

同样,一无所有的少年,也是一个很好的投资对象。

“是,大人。”小个子衙役和另外一个年纪也不大的衙役毕竟是年轻人心性,喜欢凡事冲在前面,应完后,早有人从前院的杂物房中准备了绳子,分别绑在两人身上。

不知下面有无危险,两人身上还带着自己的防身兵刃。

“老大,我也想下去看看。”大虎看到那个小个子衙役还有一个年长的衙役打算下去了,也跃跃欲试,想要下去看看。

“好吧,下去小心点。”沈沐允了大虎的请求。

既然要培养大虎将来独当一面的能力,那么,就不能将对方时时刻刻护在羽翼之下。

他猜想,这太平县又不是什么要地,就算这梅家庄子下面有地道,也不会建设的很繁琐,很有深度和内涵。

现在梅家庄子上的人都死了,这地道更多的可能只是一处逃生路径,里面应该不会有大危险才对。

大虎和两名衙役分别绑着绳子下去了,剩下的人都有些饥肠辘辘。

今日,这些随行的人没想到会在这梅家庄子上耽搁这么长时间,现在,又不知这地道通往哪里,如果过深,下面的人一来一去,不知要耗费多少时间。

让他们在这上面干等着,实在很无聊呀!

不过这些人虽然肚子饿,但想着,今天见过几具面目惨不忍睹的尸体,就算此刻有饭菜放在他们面前,也未必有胃口。

“这庄子上的厨房在何处?”沈沐突然发问。

“厨房?厨房在南侧。”一个负责搜查的衙役道。

“走,过去看看。”沈沐抬脚往厨房而去。

“怎么,贤侄,难道厨房也有什么蹊跷不成?”

夏巡检现在是有点草木皆兵了,以为沈沐又有了新的发现。

“夏叔,我看大家确实都饿了,又不知这地道有多深,不如去厨房给大家弄点吃的,还请一位大哥来帮我烧火。”

“做饭?贤侄在家中还做饭?”

夏巡检记得在沈沐家中吃过沈沐他娘做的饭菜,味道还是不错的,再说,沈家还有一个小女儿,都被外人传是哑巴,但做饭的事情不就是女人做的吗?

这一个大小子怎能围着锅台转呢?

婚事还八字没一撇呢,夏巡检现在看沈沐,多少有点岳父看女婿的心理,有诸般挑剔。

“那倒也不曾。”沈沐迟疑了一下道,他还真不知道原主到底会不会做饭,但在前世,有一段时间,他躲避追捕,为了不被找到,他很少去饭馆吃饭,就购买了食材,在家自个折腾。

少年时,老妈虽然厨艺不怎么好,可老爸的厨艺还是不错的,都说父亲在一个男人一生中充当着半个人生导师的责任,儿子将来的品行气质都带有父亲的影子。

这也许才是他既不能抛弃心性中存在的善,又无法偏执极端的恶,只能灵魂痛苦不得解脱的缘故。

旁边的方捕头还有几个衙役们闻言,齐齐抬头望天。

一个不曾做过饭的男人做饭,他们对其是一点信心都没有。

沈沐见状,没做过多解释,只是笑笑。

梅家庄子上的厨房占地面积并不大。

是一个小院子。

院子里有水井等装置。

但沈沐轮流看过这院子每个房间中储备的粮食,肉类以及蔬菜后。

突然问方捕头:“这梅家庄子住的人很多吗?”这厨房中储存的食物未免太多了。

一般来说,在没有冰箱这种保鲜设备的古代,这江南的秋日天气还是很热的,这么多肉食和蔬菜根本就放不了两天。

梅家庄子上为何能储存这么多不好放置的食物,据他简单推测,这些食物足够二十多个成年男子吃上两三天吧。

这同样不合常理。

“这……还真不知道。”方捕头也是经过这几日的事情发现,县衙在城南这片庄子的管理上,其实很薄弱,真的是许多事情都不清楚。

回头最好先叫手下的赶紧查查,今日,只是沈家小子相询,这要是县令大人或那位锦衣卫百户梁百户询问,他一问三不知,那他这太平县捕头还怎么当的下去。

且不知,此时此刻,梁百户也正和他带来的人在谈论沈沐。

第四十六章,这个沈沐很可疑

沈沐从县衙大牢离去之后,梁百户也没再去大牢里面巡游一番,而是回到了太平县那简陋的驿馆休息。

那位与死去的青衣锦衣卫长相相似的锦衣校尉在刘师爷的带领下,带着几人去了放置尸体的地方,并对青衣锦衣卫的尸体和几名黑衣人的尸体进行了查看,此时回来,正将详细地信息告知梁百户。

不仅如此,在看了那些尸体之后,这位韩总旗还去了发现自家堂兄尸体的那片树林。

这才过了不到两日,树林里还遗留有当日打斗的痕迹,被刀剑砍到的树枝草枝已经干枯了,但还是隐约看的出,当时打斗激烈的样子。

韩总旗也看了自家堂兄身上遗留下来的其他物品,似乎没什么不对,但又觉得缺了点什么。

倒底缺了什么呢?

这种感觉怪怪的,他们韩家自从迁移到南京后,世代都在南京这边的锦衣卫中做事,半个月前,堂兄只是说有事情要出门,谁知竟会命丧在这太平县。

想到家中,伯父伯母,还有堂嫂侄子在自己来之前还抱有一线希望,现在,希望是完全破灭了。

堂兄比他大三岁,从小他们感情就很好,和亲兄弟也差不了多少,此刻他心中充满仇恨,只想尽快找出那些黑衣人身后的幕后主使,为堂兄报仇。

所以,他不会放过任何与堂兄死亡有关的疑点的,特别是那个姓沈的小子。

“大人,属下总觉得那沈沐出现在树林中有几分可疑?”

他今日后面虽没有见到百户大人和那个沈沐在县衙大牢中对峙时的现场画面,但后来也听同行的人说了详细过程。

他第一反应是:这个沈沐不简单。

想想他韩琳作为百户大人的心腹属下,平日里和百户大人说话时都要斟词酌句,可这沈沐只是一个小县城地痞混混头子之子,从小就没出过这小县城。

可谁给他那样大的胆识,敢跟百户大人如此说话,除非这小子有所依仗。

更可疑的是,这沈沐发现大哥和那些黑衣人的尸首之前,他也曾在这树林中出现过。

这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问题,可那几个黑衣人自相残杀的过程却让他疑心顿起。

他不相信那唯一还活着的那个,黄河十三鬼中老七会无缘无故地向自己的同伴动手。

在他从刘师爷口中听到事情大致经过后,也找了那个憨厚老实有些傻的叫牛蛋的少年,从这少年口中进一步印证了这个沈沐似乎并没有说谎。

可他的直觉却告诉他,这里面是有诸多蹊跷的。

对他们锦衣卫来说,有时也是宁可错杀,不可放过的。

“哦?何处可疑?”梁百户转着手中的两个铁球,闻言,停下手中的动作用眼神询问。

“这沈沐返回树林寻找什么护身符的行为本身极为可疑,那几名黑衣人在树林中自相残杀更可疑!”

“韩总旗的意思莫非是,那沈沐丢了从小带在身上的护身符不该回去寻找?

那几名黑衣人也不该自相残杀,在遇到沈沐他们几个少年后,应该将几个少年也杀掉?”

梁百户目光锐利地反问。

“这……大人,属下……不是……不是这个意思。”

韩琳闻言,忙急着辩白,在这一刻,他蓦然惊觉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大概是被堂兄的死刺激的让他失去了平日里的谨慎小心,

整个太平县的官吏都可以觉察到百户大人对那沈沐的维护之心,他却偏偏认为对方的行为很可疑,这分明是打百户大人的脸。

难道沈沐这小子和百户大人有什么渊源,才被这样维护?

“你也不必如此,我知道,韩靖的死,让你这个当弟弟的很是难过,自然想早日找到凶手,为自家兄弟报仇雪恨,可本百户何尝不是如此。

韩靖这几年虽不是跟着本百户的,但昔日,我们也是关系不错的兄弟,如今,他被贼人杀死,我这个当大哥岂会不愿为他报仇雪恨。

可如果你将视线放在那个沈沐身上,只怕会误入歧途,那个沈沐从小在这个地方长大,相信当地的探子们已经把他详细的资料报了上来。

这样一个少年,甚至没有习过武艺,两天前还吵着去学堂读书,你觉得他有能力有资格参与到你堂兄被杀这样的大事中去吗?”

“大人说的是,是属下想差了。”

“我也知你心中有诸多猜疑,不过该你知道的,你终究会知道;不该你知道的,你现在也别多想。”

“是,属下明白了!”韩琳也听明白了,这沈沐身上的确有些事情是百户大人不能明言的。

想到昨夜天都黑了,叶千户突然急招百户大人去他府上,是不是与此事有关呢?

他不敢再深思下去。

为了进一步多探听些这里面的干系,他又开口道:“大人,属下还有疑惑,那就是大人与那沈沐的赌注,大人是真的相信那沈有期不是杀人嫌犯吗?

万一那沈沐查到最后,也一无所获呢?”

他虽觉得这个沈沐不简单,有些可疑,可本心里,他还是不相信沈沐这个只有十五岁的小子有本事查找出凶手来。

如果一个小毛孩子都能查清这等大案,那还要刑部的捕快或他们这些锦衣卫的金牌密探作甚?

“一无所获?呵,既然敢打赌,就要承担后果不是吗?

不过,你不觉得这太平县最近一下子发生这么多事情,却是我们锦衣卫都不知道的,这说出去,都是我们的失职吗?

而本百户决不允许有人在我们锦衣卫头上动土,现在既然有人动手了,那就等着尝尝我们锦衣卫的手段吧。

至于那个沈沐,要是最后他没让本百户失望的话,将他招揽进我们锦衣卫又何尝不可,无非就是多一口人吃饭而已。”

沈沐猜到他的布的局,锦衣卫方面应该会有反应,但现在他却在不慌不忙地秀自己的厨艺。

虽说这下面放柴的大锅,火候不好掌握,可梅家厨房里储备的食材实在很丰富,一些常备的调料也有。

夏巡检方捕头他们看着沈沐很熟练地刀工,对视一眼,这小子不是说,他以前不曾做过饭吗,这样式看着不像呀。

大概半个时辰后,沈沐做出了几样,色香味不错的菜肴。

将做好的饭菜分出来一些,留给大虎他们下地道的三人后,其他的饭菜全被端上了桌。

沈沐做菜,还是以清淡为主。

夏巡检他们看着这饭菜卖相不错,倒没有迟疑,就动起筷子来,当下几人吃的胃口大开。

等几人用过餐后,又坐在那亭子里休息片刻后,下地道的大虎他们终于从地道口钻出来了。

大虎见到沈沐后,顾不得擦拭身上的灰尘,就开口道:“沐哥儿,你可知这地道是通向何处的?”

第四十七章,地道中的发现

“可是通往我们发现尸体的树林?”

“老大……你……是怎么猜到的?”

大虎原本还要继续解说,结果沈沐一下子报出了正确答案,让他到嘴边的话,霎时卡住了。

“这问题其实很简单,在两位衙役大哥没有说话前,你抢着说话,说明这地道通往的地方一定是你我知道的。

而这两日,我们去过的比较可疑的地方只有那片发现尸体的树林,

更别说,我刚才做饭时,发现了这梅家庄子的厨房准备的食材数量煞是可疑。

这让我不得不怀疑,当日我们在树林中发现的蒙面黑衣人就跟这梅家庄子有关。

太平县本来就不大,通往树林到县城的路只有一条,如果这些黑衣人在县城出现过,方捕头和大刘叔他们不可能一点消息都没有,

那么就只剩下一个可能,这些黑衣人平日就藏在这庄子上,让人觉察不到,那日去树林也是通过地道过去的。

他们原本准备杀了人之后,又从地道神不知鬼不觉地回来,却没想到,最后会葬尸在树林内。”

“老大,沐哥儿我怎么没想到这些?”大虎张着嘴听沈沐这一番解释后,喃喃自语道。

“那是因为我现在忧心我爹的事情,凡是遇到任何可疑的事情我不免都要多想几分。

当然,我推测出的这些,夏叔和方捕头也早就想到了。”

说到这里,他特意看向夏、方二人道:“是不是夏叔、方捕头?”

沈沐知道,在查案这个小团体内,他虽然有那个锦衣卫百户的背书,可实际上不管是从官场地位,年龄阅历方面,他都不占优势,

但他又必须要保持一定的话语权,树立在这个小团体内的威望,让他的话说出来有人听,有人信,这案子才会按照他的节奏查下去。

所以,他该说话的时候就不能保持沉默,该秀智商时就要高调秀一秀。

但他同时也懂得适可而止,保全这个小团体内身份比他优越的两人的脸面,这才能让这个小团体能够优良地运转。

果然,夏巡检闻言,当即打了个哈哈道:“贤侄刚才所言甚是,老夫见到那地道出现后……也有所怀疑,只是不能肯定而已,如今听了贤侄的话,才进一步有了相同的结论。”

夏巡检这时看沈沐,已经是用岳父看女婿的心情在看,自然是沈沐越出色越好,根本就不会觉得对方的言行抢了自个的风头。

至于方捕头呢,其实人更豪爽一些,他能当上太平县的捕头,实在是因为手底下有几下子,当年曾抓住一个入室杀人的大盗,一下有了名头。

再加上他是本县大族方家的旁支,虽然是已经出了五服的,可在这个宗族观念浓厚的时代,这捕快虽然是杂役不入流的小吏,但方家多少也是出了面的。

这才让方捕头这么多年来,稳稳地坐着捕头之位。

这几日,太平县出了这么多的事情,方捕头其实心中是很发愁的,如果不能尽快破案,县令大人的压力大,也给他来个限期破案,他又该咋办?

以前街面上有鸡毛蒜皮的事,都是本县县境内的事情,他只要发动手下所有的力量,想要查清楚不难。

可现在树林中青衣锦衣卫的死,还有那些身份成谜的黑衣蒙面人,以及死去的梅公子,这些人都是外来的妖魔。

偏偏他们还跑到太平县来捣乱,这让他这个本地的和尚办起案来真的没有什么头绪。

如今,这沈家小子一参与进来,一日就这么多发现。

这让他也有些感激锦衣卫梁百户大人将沈家小子塞进来的这神来之笔,又岂会妒忌沈家小子的多言多语。

他巴不得沈家小子的脑瓜子聪明绝顶,能早点帮他把这几件案子查清楚,然后,将该送走的妖魔和神仙全都送走,让太平县又恢复往日的太平安宁。

于是,他大手一挥道:“沈家贤侄,你脑子转的快,你方叔的脑子慢一些,日后你想到什么都可以直接说出来,我们好共同议议,也好早日将这案子弄清楚,好给县令大人和全县百姓一个交代。”

他看夏巡检一直叫沈沐这个地痞之子为贤侄,此时也不再矜持了,也跟着贤侄贤侄地叫起来。

沈沐看夏、方二人说的似乎都是真心话,还真不介意他事事当主导,这才将话题继续转到了地道之上。

“除了这地道通往那树林中外,你们还在下面发现了什么?”

“回巡检大人,方头,沈公子,我们在地道中,还发现了几件黑色的衣物,还有三把刀。”

先前那个下了地道的小个子衙役将手中的东西展开来,让沈沐他们看个清楚。

“这些衣物果然跟那些死去的黑衣人身上的很像。”

夏巡检伸手摸了摸那几件衣物的料子道。

“夏叔说的极是,这刀也和那位锦衣卫大哥尸体旁那些黑衣人的佩刀是同一个制式。”沈沐也道。

当日,他检查过和青衣锦衣卫对打的那三人身上的佩刀,对刀的样式记忆深刻,的确是同一个款式。

只是不知这种款式的刀是不是在大明很流行?

“这刀的上面还有字。”相对于几件衣物来,方捕头从一开始,他的目光就放在那几把刀上。

拿在手中仔细打量片刻后,马上发现,这刀把上其实还刻着字。

“丙字十三!”

“丁字零二!”

“庚字二五!”

他读了出来。

三把刀上的数字不同,难道这是一批锻造出的刀。

沈沐现在得到的信息有限,他又对大明朝的这种刀具武器什么的不熟悉,就没贸然开口,而是想先听听夏巡检方捕头他们的看法。

夏巡检闻言,放下手中的衣物,也接过那几把刀上下打量起来。

当日沈沐觉得黑衣人使用的那几把刀质量不咋地,可那也是他见惯了后世精湛工艺,流水线上打造出来的各种削铁如泥,样子精美的刀一具,自然对这样子的刀看不上眼。其实,以这时代的锻造水平来看,这几把刀的工艺和质量还是不错的。

“方捕头,你觉得这几把刀是不是很像卫所兵丁常用的佩刀。”夏巡检打量片刻后,神色凝重地道。

“属下也觉得很像。”方捕头此刻的脸色也不好看。

第四十八章,神秘的幕后人

他们脸色能好起来才怪。

如果这些道刀一具真的是卫所兵士们所用的刀一具,为何会落到这贼人手中。

要知道这种刀具,是工部下面的工坊统一打造的交付兵部的。

上面都有编号,下发时,会发到相应的卫所,和相应的兵丁手中。

应该都是登记在册,有案可查的。

可如今这兵器却出现在梅家庄子下面的地道里,这让他们不能不多想。

况且附近的卫所到底怎样,他们平日里也甚少与对方打交道。

如果这些兵器是卫所士兵可能使用的武器,那这些黑衣人的身份,难道不是他们以为的私人豢养的死士或者家丁,而是卫所的士兵?

一时之间,夏巡检和方捕头想了很多,他们也觉得这事情有些严重了,不是他们能够决定的。

两人对视一眼后,夏巡检当即开口道:“贤侄,这梅家庄子上发生的事情如此重大,我们需尽快将此处事告知梁大人和县令大人,请他们定夺,你还有何想法,还请提前告知。”

“夏叔太客气了。小子也认为尽快告知锦衣卫百户梁大人和县令大人才是应有之道。

且那些黑衣贼人既然出现在梅家庄子里,定然与那梅家公子脱不了干系,详细情形,小子还要再问过家父,看家父被诬陷杀人与此事到底有何关联。”

沈沐在听到夏、方二人说这刀具和卫所士兵所用的刀具极其相似时,也觉得这案子进一步复杂化了。

在现代时,他也只知道的明代卫所,那是明代军一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明太祖朱元璋所建立的。

一般几个府会设有一个卫所,卫所下面设有千户所,百户所。

卫的主官为指挥使,所的主官为千户百户,各卫所好像属于各省的都指挥司,统由五军都督府统辖。

另外,百户所下面的军职应该还有总旗小旗和普通兵士。

可到底每个卫所编制是怎样的,他心中并没什么概念,只知道,这大明的卫所到了后期,兵士的主要职能变成了屯田,只有小部分驻防,而到明末,屯田基本成了军官的私田,大量的军士生活困苦不堪。

有些人甚至参与到了明末的农民起义中去,彻底动摇了大明朝的根基。

现在只是大明中叶,不知卫所的兵士的生活待遇如何,但牵扯到军一队的事情,这不是他这个身份所能搀和的。

关于梅公子被杀这个案子中,他只能想法因势利导,力求尽快帮沈父洗清嫌疑。

至于其他的事情,还要看那位锦衣卫百户会怎么看。

他相信,锦衣卫不仅在民间无处不在,在卫所中也应该安插有人手。

当然,他觉得那些黑衣人拿的兵器虽是卫所的制式兵器,但身份到底是不是卫所的兵士值得怀疑。

可不管是不是,这些人只是棋子,并不是主谋,他觉得关注的重点仍然在住在梅公子庄子上的那个神秘人身上。

这个神秘人到底有什么凭仗,竟然敢对锦衣卫下手。

而青衣锦衣卫到底知道什么秘密,才被这神秘人派人追杀?

想到秘密,他不由地想起了已经被他遗忘的托付。

那个青衣锦衣卫临死前,曾让他将一包东西送到县城青山客栈的丁字房给李姓客商。

可那李姓客商人已经死了?到现在为止,他还不能确定这李姓客商的身份,对方到底是不是锦衣卫中人。

那个神秘人能够几乎在同时谋划了对青衣锦衣卫的刺杀和李姓客商的毒杀,说明此人心思缜密,善于谋划。

事后,又对冯大梅公子主仆,以及梅家庄子上众人赶尽杀绝,说明这人心狠手辣,没有妇人之仁。

应该是个棘手的对手。

可这人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将沈父也给牵扯到里面,那大家就来一场对决吧。

那个神秘人看似抹除了许多线索,但又留下了更多的线索。

现在他应该回家找出那包东西看看,看里面到底有什么东西,是否能找出新的线索来。

想到这里,他突然心下一沉,当初他设的局,想的是能吸引锦衣卫的注意,可如果青衣锦衣卫留给他的那包东西如果那么重要的话,那神秘人会不会将怀疑的目光也投向他,猜到这东西落入到了他的手中?

会不会对方并没有离开太平县城,而是还在关注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看来自己提前还是要做一些准备。

……

回到县城之后,夏巡检和方捕头要去复命。

夏巡检,方捕头回到县衙后,就听门口守门的兄弟说,那位锦衣卫百户梁大人已经去了县城驿馆休息。

现在县衙里只剩下其他四个巨头:王县令、胡县丞、刘主簿、还有孟典史。

这四人中,刘主薄是抱持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谁让他负责的主要是县里面钱粮方面的事情呢。

而孟典史,则觉得太平县出现这么多的这么多贼人,主要是夏巡检的责任,他这个典史平日里也只是管管牢狱,现在只要让大牢中的沈老大不要出事就好。

其他的事情县令都没辙,他一个小小的典史又能做什么?

就算是上面的板子打下来,那也是官职高的顶着。

只有胡县丞一脸愤慨样。

本来这胡县丞在太平县已经当了两任县丞了,好不容易将前任县令给熬走了,正打算找人活动活动,顶上县令的位置。

谁知还不等他活动妥当,上面就派了王县令这个县令下来,让他活动了一半的成果打了水漂,还损失了一大笔钱财。

他心中本就对王县令心存芥蒂,平日里在一些大事上也爱阳奉阴违,可这王县令别看年纪不是太大,可这城府和手段还是有的,让他也占不了什么便宜。

这几年太平县还算风平浪静,让他也掀不起什么水花来。

可现在,太平县一下子死了这么多人,包括一位锦衣卫总旗和一名锦衣卫密探,还有自家妻子的表舅家的侄子梅公子。

虽说他和梅家只是拐了几个弯的亲戚,但也听说过梅家老太太甚是娇惯这个小孙子。

如今这个小孙子命丧太平县,梅大人又是个大孝子,岂会善罢甘休。

至于沈家那小子与梁百户打的那个赌,在他看来,这沈家小子就是自个找死。

沈家父子死不死,他并不怎么关心,他也并非真心要为梅公子之死讨回什么公道,而是要通过这件事,最好能将王县令搞下去。

第四十九章,街边等候的姑娘

王县令淡定地坐在正堂上,手中端着一个茶盅,正在询问刘主薄今年秋粮的征收工作怎样了?县里的水利工程安排的如何了。

懒得搭理胡县丞这种上蹿下跳,唾沫飞溅地为梅公子的死抱打不平的行为。

对于胡县丞这样的人,以王县令还是有所了解的,知道是自己的外放占了太平县令的位子,让这胡县丞的打算落了空。

可官场就是如此,那会温情脉脉地让来让去。

虽然初上任时,这胡县丞也给他折腾出几样事来下绊子。

可很快就让他拿捏住了对方的把柄,让这老小子老实了一段时日,没想到,最近借着他那曲里拐弯的亲戚,又开始不太安分了。

结果他还想坐看这老小子又能折腾出什么事时,那个梅公子就出事了。

虽说梅公子有一个在南京吏部坐冷板凳的爹,可那又怎样,他的从叔还是天子近臣,太子的老师王鏊呢。

双方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上。

只是这层关系他不愿大肆招摇,引来官场同仁的攻击罢了。

再说了,他的格局和野心,也不是一个小小的太平县的县令能够满足的,只有胡县丞这种人才会紧盯一个小小的县令职位不放。

不管这梅公子是因什么而死的,可如今,既然锦衣卫都介入了,梁百户又隐含维护沈家父子的意思,那到时候,梅家人找上门来,也有锦衣卫在前面顶着。

反正在他看来,这梅公子既然能跟冯大那种人地痞混混混在一起,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没准这私下里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到时万一那沈老大真的无罪,又找不出真凶来,大可从梅公子身上下手,找出梅公子一些不是来,了解了此案。

提起这梅公子,他马上想到,这夏巡检和方捕头,还有沈家那小子又去查看梅公子死亡的现场,都去多大半天了,眼看到了吃晚饭的时间,这一行人怎还没回来,不会又出了什么意外吧?

实在是最近太平县发生的事情太多,让他这个当父母官的有时都觉得脑子不够用。

也就在这时,刘师爷移步来到他的身边,低声道:“大老爷,夏巡检和方捕头他们回来了,说是有事要禀告大人。”

“让他们进来。”

最近太平县发生的各类事情与他这个知县都没有直接关系,不管夏、方二人查到了什么,也牵扯不到他的身上去,也就没必要让夏,方二人私下里回禀,也正好让胡县丞和孟典史他们听听。

夏巡检和方捕头进了县衙后,看看堂上几位上官的样子,心中就有了几分计较。

夏巡检回禀时,也没多啰嗦,就直接进入主题,将他们去了梅公子主仆死亡现场后发生的事情按照顺序开始讲述。

“什么?梅家庄子上也死了人?”胡县丞一开始,还漫不经心地听着,可听着听着,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他毕竟不是个彻底的蠢货,听到此处后,当即惊叫出声,整个人也站了起来。

“县丞大人,梅家庄子上的确死了人,有梅庄头一家,另外还死了一男一女,只是无法确定身份。

特别是那个女尸,根据尸体的腐烂程度可以初步判断,她的死亡时间应该不会少于十天,这就意味着死去的那位梅公子应该跟此女的死亡脱不了关系。”

夏巡检现在看沈沐,那是抱持着岳父看女婿的心态来看的,但要想成就这门婚事,固然要做好他兄嫂的思想工作,更重要的是,需要把沈老大身上的罪名尽快给洗脱掉。

如果洗脱不了沈老大身上的罪名,这婚事提都别提,就算沈沐这小子再怎么有潜力,可若有一个杀人犯的爹,自家侄女又不是嫁不出去,自家兄嫂又怎么会考虑这个沈沐。

所以,他特别强调这一点,就是告诉王县令,不管这沈老大杀没杀那梅公子主仆,这梅公子首先有杀人嫌疑。

一个有杀人嫌疑的人死了就死了,这是大多数人的正常心理。

夏巡检说的这么直白,胡县丞岂能听不明白,他心下一沉,也觉得事情有些棘手了。

也是到了这时,他突然想到,这梅公子到了太平县城后,虽然上门拜访了他一次,可他还真不清楚这梅公子到太平县是来做什么的。

对方只是说出来游学,四处走走,他就没放心里去,甚至想着,这种公子哥在这小地方应该待不了几天,就会回南京去。

没想到就这么十来天时间,竟发生如此多的事情。

他也不是完全的愚蠢,总觉得这事情后面可能还隐藏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就连他甚至也会被卷入其中。

可偏偏,这查案的主动权也不在他这个县丞手中,而夏巡检和方捕头这两个老油子也不是他能使唤动的。

更别说,前任县令在时,他就跟这夏巡检多有不合,这王县令上任后,很快就收服了夏巡检,让对方成了他的一条狗,指那咬那,平日就多跟他过不去。

“不仅如此,我们在梅家庄子还发现了一个佛堂,那佛堂下面有一个地道,吴成和小四下去探了探,这地道的出口,恰好就在那位锦衣卫总旗大人死亡地方的不远处。”

方捕头也开口道。

他平日里也多看这胡县丞不顺眼,仗着自己读过几篇圣人文章,对他们这些捕快衙役们喝五喝六的,几乎把他们当仆役看待。

而这一日,跟沈家那小子在一起,他觉得沈家那小子还是挺对自己胃口的,又有梁百户的关系,当下心中就有了几分偏向,开口补刀道。

先前,还算淡定的王县令这时手中举的茶盅也停在了半空,他听懂了方捕头的意思。

这是怀疑梅公子与锦衣卫韩总旗的死有关?

“在地道下面,吴成和小四还发现了跟树林中蒙面黑衣人身上衣物和佩刀十分相似的衣袍和佩刀。

最主要的是,这些佩刀极有可能是工部统一打造的,兵部下发到各地卫所士兵手中的制式佩刀。”夏巡检接着方捕头的话头继续道。

……

听完了整个事情的经过,王县令终于沉思片刻,放下手中的茶盅,表情温和地看向胡县丞道。

“胡县丞,本案如此重大,已经超出本县所能管辖的范围,我看我们应该尽快将新的发现报给锦衣卫梁大人才是,你看如何?”

胡县丞闻言,恨不得抬手给王县令这种脸一巴掌,发泄心中的憋屈,可他真的能打吗?当然不能,只能继续憋屈着。

且说这边,沈沐和夏巡检方捕头还有几位衙役分开后,他想了想,还是先决定备回家,查看一下那位死去的锦衣卫总旗托付给他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然后根据纸包中的东西来判断,杀死锦衣卫总旗制造这一系列杀人事件的幕后神秘人的动机到底是什么?

为何要将沈父牵扯在内,沈父到底发现了什么?

他一路向家的方向走去,走过一个街角时,看到一个十三四岁的,穿着干净利索的小姑娘,正站在街角看着他。

那眼神中的情绪很复杂,这小姑娘是谁?

不会又是原主的桃花债吧?

第五十章,哭泣的姑娘

没接收原主的记忆,有时真很无奈。

就目前而言,他只知道,原主跟那日在街上碰到的李秀才家的李姑娘有关系。

只是这种关系,男主的单相思更多一些,缺少实质性的关系,他就再没把更多的心力放在那位李姑娘身上。

如今,这李姑娘还莫名其妙地失踪了,他也只是抱持着帮沈父洗清罪名并顺便帮着找人的念头。

再多余的情感就没了。

他不是那种见一个漂亮女子就走不动的人,更不会随意怜香惜玉。

像他这种比较自律,对感情和女人要求比较高的人来说,喜欢女人的眼光也是极高的,不是什么香的臭的女子,都会收到身边的。

更不会时刻都要弄出点事来显示一下他身为穿越者,对许多女子具有何等吸引力的优越感。

更别说原主的身体现在也只有十五岁,生理需求还没到饥渴的地步。

所以,他暂时不会去考虑女人的事情,现在最重要的是,将沈父从牢房中捞出来,查清梅公子和韩总旗的死亡之谜,为他将来进入锦衣卫做好敲门砖。

这么想着,他就打算不理会这小姑娘,直直地走过去。

凭心而论,这小姑娘的面相有些英气,跟他前世的老妈气质还有几分相似,只是太过稚嫩了,还没有完全长开。

“沈家哥哥。”就在他不管不顾地准备走过去时,那小姑娘轻唤了他一声。

看来,还真是熟人呀,这下他不得不停下脚步,面向对方,因为不确定对方身份,只能用目光回应,等待对方继续说下去。

“我娘已经一整天没吃饭,也没说过一句话了。”小姑娘看着他时,又说了一句。

这话让沈沐更加懵逼了,天知道她娘是谁?吃不吃饭,说不说话又跟他有什么关系?

莫非?他突然想到了一个可能,但不好确定,只好试探地道:“事情都已经这样了,这日子还要过下去。

多劝劝你娘,让婶子别糟践自个身子,也让她为你们这些儿女多想想。”

“嗯,我知道了,沈家哥哥,也希望你能尽快找到杀冯大叔的凶手,让沈大叔早日能从牢房出来,我就先回家了。”

小姑娘说完,没等沈沐回应什么,就转身小跑着向街道的另一边跑去。

街道的另一边,应该就是刘寡妇家吧,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刚才那小姑娘应该就是刘寡妇的大女儿。

昨晚沈沐去刘寡妇家找人时,并未见到她。

既然是刘寡妇的女儿,那她在这里等沈沐也就不足为怪了。

且不说冯大和刘寡妇在一起,符不符合这时代的伦理道德,可冯大的确对刘寡妇一家人不错,特别是对刘寡妇三个孩子。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冯大其实充当了继父的角色,是这家人的主心骨。

如今,这冯大和梅公子主仆突然死于非命,这对已经习惯了凡事有冯大帮衬着的刘寡妇又是致命一击。

人与人之间相处久了,必然会产生感情,冯刘二人听说也在一起至少七八年了,从街坊邻居相对宽容的态度来看,他们跟普通夫妻也没什么区别。

冯大再有千万不好,也不是身上没有一点闪光点,刘寡妇家人对他产生一定的感情也是顺理成章的。

只是,冯大和刘寡妇他们之间毕竟没有婚书,也没有经过三媒六娶,没有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刘家人事实上跟这冯大毫无关系。

这导致冯大死了,刘寡妇和她的子女们也不能为冯大披麻戴孝,公然致祭。

这小姑娘专门等在这里跟他说这句话,其实是表达了两个意思。

一,她相信沈父不可能是杀死冯大的凶手;

二,她大概也知道了沈沐帮着衙门查案子的事情,希望沈沐真的能查到谁杀死了冯大。

沈沐站在原地,看着这小姑娘的背影,回想起那晚找沈父时去刘寡妇家找冯大的经过。

也许,从那晚起,冯大就根本没有再回过刘寡妇家,而是一直待在梅家庄子上,直到被杀。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命运,有时自不量力地搀和不适合他们的棋局,就只能枉送了性命。

他回身,想想自己现在所做的一切,会不会也对沈家人产生其他的负面影响。

可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他就绝不会懦弱地后退,只会一直向前,向前,再向前。

在同一时刻,刘寡妇的女儿莫颜躲在一个墙角,看着沈沐的背影还去,想着对方冷漠的态度,忍不住蹲下身去,将脸埋在膝盖上,痛哭出声。

……

沈沐继续向家走去,街面还是能够碰到一些人,这些人看的眼神不再像早晨那样躲躲闪闪,反而多了几分好奇与探究。

又向前走了几步后,老远就看到一个中年人正向他所在的方向而来。

这个中年人正是那晚跟在沈父身后一起到树林中寻找他们的小刘叔。

昨日,大刘叔不是说小刘叔昨个一早就为沈父送信骑马去了南京城吗,却没想到这么快就回来了。

看到这个小刘叔,他突然想知道,沈父到底在南京城中有何背景关系,这种背景关系能不能为他所用?

毕竟,现在锦衣卫总旗的死和梅公子的死牵扯的面太大了,就算锦衣卫百户已经搀和进来了,可沈家只是一个小县城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如果沈父本身是清白的,却被大人物之间的交易坐定了罪证,到那时,就算他能查出真凶又如何。

前世的经历,让他每做一件事情时,都要考虑到最坏的那一面,从而提前制定备用计划,这点到了现在也一直从未改变过。

想到这里,他快走几步,上前跟小刘叔打招呼道:“小刘叔,你这么快就帮我爹送信回来了,不知现在可有时间找个地方坐坐,侄儿有事正要向您请教。”

“就去那边的徐记小茶馆吧,你小刘叔我也想知道,不过去南京城送了个信,为何这一回来,老大就进了牢房?

你小子今日一天都跟那帮官差在一起折腾,好好给小刘叔说说,这到底是怎回事?”

小刘叔这人性子有些直,那晚在树林中,就净说大实话,现在沈父虽被关进了牢房,他对沈沐的态度并没有变。

进了徐记茶馆,两人坐定,茶伙计上前给他们二人上了茶,沈沐这才定定神色道:“小刘叔,关于我爹的事情,那案子本身就很复杂,现在只是有一些头绪,但有些事情侄儿现在也不能告知您,但可以确定的是,那冯大和梅公子可能跟我前日在树林中发现的那位锦衣卫总旗的死有关。

我爹绝对没有杀人,只是被牵连了,现在,还请您告诉我,我爹让你去南京,将信送给了什么人?这人能否在我爹的事情上帮上忙?”

第五十一章,会求娶受了侮辱的她吗?

“你说你爹让我送的信呀,信是密封的,我也没在半路上偷看,是真不知道里面写的是什么。

你爹也只是告知了我地址,让我将信送到南京燕子矶附近的一座不大的宅子里,交给那里守门人就成,其余的不要多管。

我就按照你爹的吩咐,问了几个人才找到那个地方,然后敲门,将信递给了守门人,又告知我是从太平县来的,那守门人打量了我几眼,并没多说什么,挥挥手就让我离开了,其他的事情我就不清楚了。

因为信送到时,天色已经晚了,我就胡乱在附近随便找了一家客栈对付了一晚。

今个早饭刚吃过,因为大哥说送完信就回来,我也没心思闲逛,就快马回到县城,才知道你爹出事了。

我和堂兄商量了下,打算去县衙大牢走走路子,看能否在县衙大牢见到你爹,告诉他,信已经送到了。

只是看守大牢的那几个,今日一律推脱说,上面发话了,不能随便再放人进去,要是放人进去,你爹万一出了什么事,他们担不起那个责任,我这只好让大虎的六堂叔带个话给你爹,告诉他,他让我送的信已经送到了。

然后就离开了,又想着你家出了这样的事情,不知大嫂如何担心呢,正要去你家,就看到了你小子。”

小刘叔说的云山雾罩的,也没甚条理性,这让沈沐现在只能确定沈父确实写信给了南京某个人,对方的守门人收了信。

至于那个收信的人倒底是谁?

看没看信不知道。

假如看了信什么反应?

更不知道。

既然从小刘叔话中得到的信息实在有限,看来,有些事情还是要再次见到沈父问个清楚才好。

至于小刘叔见不到沈父的原因,他不用想都知道,是因为那位锦衣卫梁百户的到来,让看管大牢的兵丁和牢子们不敢再玩忽职守,不敢再随意放人进去。

不过这样也好,管的严格一些,才能保证沈父在牢里面的安全。

现在这位梁百户的到来,让他参与到梅公子的案子中去,实际上让他有了名正言顺见沈父的机会。

只不过,他看出沈父也是个精明人,而他没有接受原主的记忆,面对沈父内心总是有几分心虚的。

现在,沈父被关进县衙大牢虽是个倒霉事,可对他来说,也不是全无益处,至少让他有时间能尽快熟悉周围的环境和人,不至于两眼一抹黑,说啥啥露馅。

“多谢小刘叔关心,不过现在我已经长大了,有些事需要我亲自去面对,我爹的事情,如果遇到需要帮忙的,我会定毫不客气地找小刘叔帮忙的。

至于我爹手下的那一帮子人,还需要大刘叔和小刘叔管束管束,不要让他们在现在这个时间闹出什么事来,有些不安分的,两位刘叔就看着处置吧。”

沈沐本心是不想让小刘叔去沈家的,看得出,这位长辈可能也是从小看着原主长大的。

这要是在沈家说一些他不知道的话题,不是引来新的麻烦吗?

当然,沈沐也知道,就算这小刘叔是沈父的好兄弟,可他现在对沈家人以外的人,都缺乏信任;

又不清楚父手底下这个街面小团体到底都有那些人,品行都是怎样的,他不想这些人在这敏感的时刻出来添乱。

小刘叔大概是个直肠子,闻言,也没多想,当下拍拍他的肩膀欣慰道:“沐哥儿,怎么短短两天没见,你这小子现在看着是真长大了。等这次你爹的事情了了,是可以娶媳妇了。”

“小刘叔!”沈沐忍不住满头黑线,小刘叔这是什么嗜好,难道长大了只能等着娶媳妇?

老婆孩子热炕头虽然是大多数人的人生理想,可他的真正愿望是能够完成系统赋予的任务,让他能够重生到前世小时候,弥补人生缺憾。

也就在此时,他突然意识到,这才穿越到古代不过两三日的时间,他现在看前世,仿佛真的已经变成了上辈子的事情。

有的记忆已经变的遥远起来。

如果说小刘叔给他提起成婚的事情来,让他觉得对方不过是在调侃罢了。

那等他回到家后,沈母也对他提起了成婚的事情是什么鬼。

“沐儿,那李姑娘真的失踪了?”用过晚饭后,沈母终于忍不住开口道。

他点了点头,经过一晚上,李姑娘还没找到,她失踪的消息可能全县城都传遍了,沈母知道也不奇怪。

“那你……”沈母有些欲言又止。

沈沐有些莫名其妙,他今日回家后,对沈母简单讲了今日发生的一切,安慰沈母他一定会早日帮沈父洗脱罪名,让沈母不要担心。

可他仍觉得,沈母看他的目光怪怪的,让他一度疑惑,是不是哪里露馅了,才让沈母的态度如此奇怪,说话间都要多看他的脸色。

现在终于知道原因了,原来沈母也知道原主暗地里暗恋李姑娘,如今这李姑娘出事了,沈母是担心他受不了这一连串的打击?

真是一个不太美丽的误会。

“娘,我没事的,你放心。”面对这个事情,他又不好多说,只好言辞苍白地继续安慰沈母。

“原本,娘还打算尽快选个日子去李家帮你求亲呢,谁知竟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如今这李姑娘生死未卜,就算是能活着回来,沐儿,你还能接受她?求娶受了侮辱的她吗?”

沈母显然认为他就是受了打击,才欲盖弥彰地说没事,又继续道。

闻言,他还真有些吃惊,没想到,沈母还打算让他或原主娶那个李姑娘为妻?

虽只有一面之缘,他对这个李姑娘并无恶感。

可想着原主也才十五岁,那李姑娘有十五岁了没?

两个中学生结婚生子?

就算他想尽快地适应这时代的一切,可有些观念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转换过来的。

有人曾说,身为穿越者最大的痛苦就是孤独,因为你的一切,别人不理解,甚至会嘲笑。

除非你完全同化成一个古人。

显然目前他还未同化彻底。

不过让他更讶异地是,在这个对女人名节很看重的时代里,沈母竟然问他,如果这李姑娘被人侮辱了,他还会娶对方吗?

这个问题实在太尖锐了。

第五十二章,沈母的看法

关于女人的贞洁问题,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很尖锐的问题。

虽说喜欢李姑娘的是原主,可沈母不知道呀。

按照这时代的价值观,沈母不是应该坚决让他打消喜欢李姑娘的念头吗?

不是应该为他另选合适的婚配对象才是正常吗?

“沐儿,其实你没那么喜欢李姑娘吧!”看着沈沐变幻莫测的脸色,沈母叹息道,不知是失望还是庆幸。

当年,沈大哥不顾她的出身,也不嫌弃她被人侮辱过,更不嫌弃她毁掉的那张脸,还是将她娶进了门,这些年,他们夫妻也过的恩爱美满,沈大哥实现了他的承诺。

可沐儿对李姑娘如今看来,根本没那么深厚的感情,他的喜欢是那么的浅薄,那么的不值一提。

也罢,多情本就是一把匕首,可以将一个人的人生割的七零八落,儿子既然不是个情种,那就过普通人的日子吧,

至少这样一来不会为了女人失去自我,要死要活,更不会被女人牵着鼻子走。

至于沐儿的婚配,等到沈大哥从牢中出来后,再另做打算吧。

那李姑娘,只希望这个姑娘能够平安地活着,如果能完好无损地活着就更好了。

面对沈母的感慨,沈沐很难得地感到没办法回答,原主的确很喜欢李姑娘,这从他现在还摆在屋内博古架上的雕像就可以看地出来。

甚至连沈母这当娘的都知道,他这要是直接否认,更加没有说服力,反而会让沈母对他产生怀疑和看法。

认为他嫌弃李姑娘不贞洁。

罢了,就让沈母这样认为好了,日后,沈母再提起婚事,他可以以此受了打击为由,推脱婚事。

刚吃过饭,沈沐正打算回房去将那位韩总旗临死前托付给他的东西找出来查看时,牛蛋和小猫来到了沈家。

牛蛋一幅做错事不安的样子,不时地看向小猫。

“这是怎么了?”沈沐挑眉看这两人道。

“沐哥儿,今天有几个很凶的人,说他们是锦衣卫,来找我说话,问的是那晚我们在树林中碰到黑衣人的事情,我不敢不说,但小猫说,我不该乱说,会害了你的。”牛蛋期期艾艾地道。

“哦,你都说了什么?”沈沐闻言,神色平静,他早知道,如果锦衣卫下来后为了查清真相,牛蛋这样的人是最好的突破口。

虽说憨厚老实的牛蛋是作为他班底的第一人选,可他还是没特意嘱咐他该怎么说,他是想看看,这牛蛋的老实有没有底线,会不会老实到分不清轻重好坏。

会不会别人一逼,什么有利的不利的全都倒出去了。

“大致上都说了,只是我没说那几个黑衣人自相残杀,可能是沐哥儿你做的手脚,在那火堆里放了什么东西。”牛蛋像做贼一样,还特意四下张望了一下,才压低声音道。

沈沐闻言,松了一口气。他早就知道,那晚的事情发生的突然,事先他不能进行更缜密的准备,又没在牛蛋和小猫面前遮掩,两人有所怀疑是很正常的。

如今看来,牛蛋也没傻到底。

“我不想沐哥儿出事,就算他们拿刀逼我,我也不会乱说的。”

牛蛋睁着一双牛眼,看看他的脸色,煞是认真地道。

“牛蛋,是我误会你了,只是面对锦衣卫,我们要是说错一句话,就可能真会要了沐哥儿的命。”

小猫语含歉意道。

小猫是个聪明人,看他现在的做派,沈沐就可以确定,他应该知道什么才是对锦衣卫能说的。

锦衣卫应该没从这两位伙伴口中得到什么重要的信息,如果他们确定那几个黑衣人是他动的手脚才自相残杀的话,恐怕这时,早就找上门来了。

大虎今天跟他跑了一天,他让对方早点回去休息了。

小白今早来给沈母报过信后,没准又让他的家人给关起来了。

所以,看着面前牛蛋和小猫两人片刻后,他伸出双手,分别握着两人的手道:“好兄弟!”

牛蛋见状,只是傻笑。小猫的神情却有些怔愣,不知想起了什么。

“想什么呢?”沈沐知道这小猫心中一定有什么秘密,但他还装作不知地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问。

“没什么,只是觉得那梅公子的死越发地扑朔迷离了?”

“凡事有因必有果,已经发生的事情就必然会留下痕迹。顺着这痕迹追查下去,该露的东西总会露出来的。”

因为对小猫的信任总是打个折扣,他也不好将案情的发展全盘托出,只能模棱两可的道。

“老大,程叔今天回县城了,我就不在你家多待了,有什么事叫我一声。”小猫回过神来,告辞道。

“好。”

虽不清楚小猫家都有些什么人,可这已经是小猫第二次提到常叔这个人了。

第一次是在确定那个被称为乙头没死的黑衣人身份时,常叔第一次出场,他竟然见过黄河十三鬼的通缉画像,说明这个常叔也不是普通人。

这让他对小猫的身份更加多了几分猜测。

小猫离开沈家后,牛蛋并没离开。

沈沐在院子里走来走去消消食,顺便整理一下思路,牛蛋就像个影子一样跟着走来走去。

之所以没让牛蛋离开,是因为他还想从牛蛋的口中套出更多的他不知道的事情来,比如那个常叔,比如大虎小白他们分别还有哪些家人,至少一个大体的影响,不至于一无所知。

等觉得从牛蛋儿口中掏出的东西已经不少时,他才将牛蛋送出家门。

将牛带送出家门后,他关好大门,一回身,就看到沈盈像个幽灵一样,飘在他的身后。

这妹妹走路,是真一点声音都没有。

尤其是在晚上,感觉真的挺惊悚的。

对方纤细的手腕儿提着一桶水,仿佛这手腕下一刻就会被水桶拉断似的,他见状,忙接过去道:“二哥自己来。”这应该是为他准备的洗澡水。

沈盈也没勉强,将手中盛水的木桶递给他,并无一句话,然后又像幽灵一样的飘走了。

这妹妹她简直无语了,怎会有如此奇葩的性格?

将来还能嫁出去吗?

在这一瞬间他看着着妹妹的背影,突然有些忧郁。

将洗澡水放放好之后,他并没有马上洗澡,而是想起了被他藏起来的那包东西。

将墙角的一块地砖挖开,从里面掏出那个油纸包来。

这油纸包中包的会是什么呢?

第五十三章,某人的身份标识?

油纸包上面还残留些许血迹,这是那位青衣锦衣卫身上的血。

有见血强迫症的他,忍住身体的不适,从房间里找出一块布巾来,蘸着水将这油纸包上残存的紫黑色污渍一点点清洗掉。

然后才将油纸包一层层打开。

在没打开油纸包前,沈沐对里面包的东西有各种猜测,但从外边捏一捏,里面似乎有个圆方形的东西。

这个圆方形的东西被一方手帕包着。

手帕应该是初学刺绣的女子刺绣的,上面有半个月亮,还有几个星星。

月亮和星星绣的都有些死板,稚嫩,并不怎么精致。

应该不是什么定情信物之类的东西。

后来,沈沐才知道,青衣锦衣卫叫韩铭,他的祖上并不是汉人,而是少数,成祖时从西北迁移到南京来的。

他们在锦衣卫中的职位,也是世袭的。

这手帕上的图案,不过是他临行前,十岁的女儿绣的他们祖的族徽罢了。

谁知这一走,他就再也回不去,只能是一具尸体了。

难怪那日,青衣锦衣卫知道自己已经不行了时,会神色温柔地看向远方,也许在那一刻,他想到的就是他那可爱的女儿吧。

估计这两日,他的家人也应该出现在太平县运走他的尸身了,看在两人有所渊源的份上,如果时间地点方便,他也许会去送对方最后一程。

其实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沈沐很快看到了这手帕里包的是什么东西。

这是一块玉质还不错的玉佩。

但也仅仅只是不错而已,并不是那种一看就特别温润特别通透的。

这玉佩呈圆方形,上面刻着花纹,看起来像他前世见过的一些家族的族徽刻纹,除了这花纹之外,上面还刻有一个字。

这个字使用的应该是篆体,他上下翻转地探看,才觉得这个字好像是一个“衣”字。

实在是他对古代先秦两汉的那些文字基本不认识。

对这个字,自然也只能凭着感觉猜。

不过,这都不是问题,应该能在书店这种地方找到对应查看的字典吧。

毕竟,古人写诗词绘画什么的,还是爱玩个花样。

像许多女子趋之若笃的梅花篆字就是其中一种。

先不管这个玉佩上的字到底是不是衣字,他现在考虑的是,青衣锦衣卫特意将这玉佩托付给他,让他送到青山客栈丁字号房李姓客商手中,这玉佩到底包含什么意义,代表的是什么?

他看了这么一会,还是一点头绪都没有。

总不会这玉佩里面有什么藏宝图吧?

他很难得地脑洞大开,对着烛光又看了看,还是没看出这玉佩上有什么特殊的类似地图的纹路来。

玉佩也很薄,更不像是里面藏了什么东西。

他又把这玉佩放在水中,看是否有其它变化,结果,还是没有任何变化。

这玉佩仿佛真的只是一块普通的玉佩。

他原本还指望能从这油纸包中的东西找出新的线索来,可如今看来,这个想法似乎从一开始是有点太想当然了。

可如果真的是一块普通的玉佩,那个青衣锦衣卫会为何招来杀身之祸呢?

这不合常理呀!

难道是这玉佩不缺少秘密,而是他缺少一双发现秘密的眼睛?

玉佩下面还吊有红色的穗子,穗子用的应该是上好的丝线。

见水后,也没有褪色的痕迹。

从上面红色绳子的断口来看,这玉佩的绳子应该是被什么利刃割断的。

难道这玉佩原本是被某人带在身上的?

是某人的身份标识?

他又想到那个杀死冯大和梅公子主仆以及梅家庄子上众人的那个幕后神秘人?

莫非,这玉佩就是此人的身份标识?

可就算这玉佩真是此人的一种身份标识,可对方到底是什么人?

抓不住对方的狐狸尾巴,过多的推测和猜想都是无用的。

比较棘手的是,这人当日来到梅家庄子上时,可能就没有经过县城,而是从那地道进入的,否则,沈父还有大小刘叔,以及方捕头他们这些人,平日都是经常在街面上走动的,不会一点线索都没有。

要想追查出新的线索来,只好把排查的范围放在到太平县必经的主要道路上,看能否有什么线索。

可这人来太平县应该不是这两三日的事情,至少也过了十多天了。

这么多天过去了,就算去排查,未必有人还能记得有这等可疑人物。

再说了,路上每天经过那么多人,能看出哪个是可疑的,哪个是普通人?

除非那段时间内,路上发生什么特别值得让人关注的人和事。

尽管这条思路比较渺茫,可他还是打算明日让方捕头以及大小刘兄弟们撒出些人手去查查。

说不定那个幕后神秘人看到太平县的风头不对,在这一两日离开了呢?

如果只问这一两日的事情和人,也会有发现也说不定。

沈沐觉得自己以前做事一直用罪犯的思维来思考,算无遗策才算满意。

可现在他更要学会警探人员的想法,就算是大海捞鱼,也要去试试。

没准还真捞着鱼了呢?

不过,现在这个玉佩既然如此重要,他也不适合上交给锦衣卫梁百户,只能暂时先藏起来。

如果上交了,纸包不住火,且不说锦衣卫会怀疑他的居心,那幕后神秘人知道了,恐怕就会马上要他的命。

在没有任何个人势力能自保前,他必须要慎重行事。

他现在最重要的不是当柯南找出这个神秘人是谁?而是要找出洗清沈父的罪名的证据。

找出那个神秘人,是锦衣卫和方捕头他们的本职工作。

当他整理好所有思绪,将玉佩重新藏好后,发现浴桶中的水都凉了。

想了想,他还是决定再去厨房重新打一些热水。

走出房门后,月光就洒在他的身上。

马上应该快到中秋节了,天上的月亮已经是个大半圆,还算明亮。

他路过沈父和沈母的寝室,看到里面还亮着烛光。

一面窗户开着,他一眼就看到房内的沈母正低头,在缝一件厚实的衣袍。

天凉了,县衙大牢那种不见阳光的环境,里面透着湿寒,地上也只铺着脏乱的稻草。

真心对沈父的身体不好。

沈母做的很认真,低头的样子有一种别样的温柔和温暖,让人第一时刻可以忽略她脸上那狰狞的疤痕。

也许是觉察到他的目光,沈母抬起头来,挤出些许笑意道:“沐儿,可是有话对娘说?”

第五十四章,抬头望月的男子

“娘可是在为爹缝制在牢中穿的衣物?”沈沐回过神来道。

“是呀,不过好在你爹这次没受什么罪,不像上次,被打的差点没了半条命,腿也受伤了,瞧我说这个干什么?”

沈母也许是觉得自己失言了,忙住了话头。

显然并不是什么好的记忆,沈母明显也不愿意多提。

却留给沈沐众多猜想,沈父以前还进过大牢呀,可听今日小刘叔说,沈父这是第一次进大牢呀。

难道沈父的过去,小刘叔也不清楚。

也就在这时,沈沐突然意识到,沈家在这太平县城,似乎并没有什么亲戚。

沈父被关进大牢,这样的大事,也不曾见什么亲戚来过沈家,安慰沈母或者帮忙。

联想到沈母脸上那伤疤纵横的脸,她可能极有一段不平凡的过去,自然不愿留在有熟人的地方,和沈父搬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重新生活才有可能。

至于沈父,穿越到现在,算起来,他和对方相处的时间实在极短,但一点看不出这爹有那种不让儿子去读书的短视。

如果说家庭条件不允许的话,昨日沈母让他去牢房打点,还能拿出一百两的银票来,说明也不是经济原因。

从感情上来说,沈父沈母也不是那种极品自私的父母,他们对原主那个儿子,是真心关爱的。

那么?是为什么不让男主去读书呢?

那么,就只剩下了一个可能,这大明朝参加科举,是需要家庭背景验证,身份验证,身份作保的,难道他们沈家人的身份有问题,这才是沈父必须断了原主去读书心思的关键原因?

沈沐觉得自己可能真相了。

实在是,除此之外,他再也想不出其他沈父非要阻止的理由。

罢了,自从他打算搭上锦衣卫的线后,读不读书其实已不重要了,那些深奥的经义文章他可能不懂,但明朝的大多数字体他还是认得的。

等这段事情过去了,他再在这方面进行自我强化。

想到这里,他再次开口道:“娘不想说,就不要说了,今晚衣袍做好了,明日跟我一起去大牢看爹可好。”

这世上多的是夫妻大难临头各自飞,多的是以貌取人色衰遭遗弃。

可沈父沈母这对平凡的男女,至少让人看起来,会觉得这个苍寒的人世其实没那么冷酷,没那么无情,人活着的日子还是值得期待的。

“好,娘今晚就不睡了,等做好衣袍后,再做几件好吃的肉食带给你爹。”沈母闻言,这下脸上的笑容终于变的真实多了,可见她是真的想去大牢看看沈父好不好。

“娘,用不着那么赶,我们下午再去,您还是早点睡吧,要是熬夜病了,怎能让爹在牢中安心?”

“没事,娘身体好着呢!”

“要是娘再这样不顾及自个的身体,那我和妹妹就要生气了。”沈沐顿时脸一沉道。

他不仅在外边要建立起一定的权威来,在家里也要有话语权,这一点需要一点一点的潜移默化。

“你这小子,现在脾气怎变的这么大?好好好,娘做好衣袍就会早点睡,不让你们兄妹俩生气,你也早点睡,明日还要去衙门呢。”

沈母看着沈沐沉了脸,莫名觉得,不能让儿子生气,也知道,以儿子的倔性子,她如果不听的话,儿子也不会善罢甘休,只好妥协道。

“娘,我希望你和爹都好好的,爹现在发生了这等事情,娘更要保重身体才是。我先去洗澡了,娘也早点休息。”

沈沐又想起了前世恩爱的父母,情绪有些低落,也不想再说下去。

继续去了厨房去盛热水。

沈母看着儿子的身影从窗外消失了,“唉!”她无声地叹了一口气,坚强如她,不会遇到什么事情,就哭哭啼啼,怨天尤人,那样是无济于事的,反而会更加影响儿子和女儿的情绪。

她相信,沈大哥一定会逢凶化吉的,只是最近这几日,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她总觉得儿子的性子有了诸多改变。

有时显露出的神情,让她这个当娘的看着,都有一种陌生的感觉。

而且,她从来不知道,儿子的城府和心思会那么深,在关乎李姑娘的事情上,她似乎探到的也是表面。

似乎真的表现的太过平静了。

她低头用嘴咬掉衣袍上的一个线头,心中祷告:但愿,沐儿能早日将他爹给救出来。但愿他们一家能够平安地度过这场风波。

……

沈沐躺在浴桶中,想到那个鸡肋似的惩治贪官系统,又用意念开始召唤系统界面。

他要查一查,今日经历的一切,会不会与惩治贪官有关?会不会增加声望值。

下拉开声望值界面,昨晚看时,声望值只是三十,可经历过短短的一天,声望值却飙到了一百。

问题是,他对这声望值是怎么增加的还一头雾水,这系统的功能虽说他能看地懂,但对系统程序的运行,总是找不到程序。

最后,他想了想,就像他现在所做的一切,原本的目的并不是在惩治贪官,可如果他的行为却在客观上导致了某位或者几位的贪官恶官最后受到了惩处,是不是也会增加声望值?

既然暂时还是解锁不了初级功能,他就将那系统丢在了一边,不再去想,反正他是靠智商活着的,不是靠作弊活着的。

同一时刻,太平县的许多人仍没有睡。

王县令他们是要在梁百户面前做出一副深夜不眠,勤政爱民的样子,而梁百户自从听说关于梅家庄子上的佛堂,还有地道,以及杀死韩总旗的黑衣人用的制式兵器可能是卫所的兵器后,也无心睡眠。

相对查案缉凶来说,锦衣卫的政治敏感性更高一些,他们存在的基础就是充当皇帝在各地的耳目,这件案子背后似乎隐藏着对朝廷或者对皇上不利的影子。

看来,这件案子还是要尽快上报给千户大人才行,而太平县境内,应该再撒出去一些人手,他就不相信,会一点头绪都没有。

不过这个沈沐,倒还真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真是后生可畏呀,如果将这小子收在自己的麾下,那……

太平县的邻县,有一座精致的庭院,庭院内的亭子中,此时有一白衣人正抬眼望月,耳中实则在听属下回报太平县这一两日发生的后续事宜。

第五十五章,神秘的白衣人(求收藏,求推荐)

“沈沐?沈沐呀!”这白衣人静静地听属下回禀完太平县这一两日发生的事情,又静思片刻,才发出这么一声悠长呢喃式的叹息。

在今晚之前,他根本不知道太平县还有一个名叫沈沐的少年。

所以,他这一声沈沐是真的心存疑惑。

而这第二声沈沐呢,分明是含了些许赞叹之意。

据下面的人回报,这个沈沐如今不过才十五岁,比他小上五六岁,由于老爹是个街面上的地痞混混,这小子从小也就在街面上晃荡。

前几日,突然深受刺激,想要去学堂读书,却被他爹拒绝了,所以,现在还是个不识字的睁眼瞎,跟他这种从小受过大儒熏陶的人完全没法比。

可对方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人,却在整个事件中不断出没,甚至能左右官府和锦衣卫的态度。

让事情越发向一种控制不住的态势发展下去。

本来,他在此处的事情已经基本完成了,只是收尾时,有些不慎,让锦衣卫的探子发现了端倪,虽然截杀了那个探子,但那个探子临死前早讲发现上报给了他的直属上司锦衣卫总旗韩铭。

这韩铭才一路按着线索追他追到太平县来。

在此期间,双方经过一次互相试探,不过这韩铭为了确定他的身份,在他易容的情况下,竟趁他不备,抢走了他的贴身玉佩。

这才让他不得不暂时留在太平县,继续追回自己的玉佩,并杀掉韩铭以及知道自己身份的人,以绝后患。

谁让这玉佩上有他的名字,和家族族徽。

他现在做的都是捅破天的事情,将来事发或者事败,这玉佩落到锦衣卫手中,这一深查下去,必然会连累家族和家人。

于是,他给派出去的三人下的是死命令,一定不能让韩铭活着,一定要找回自己的贴身玉佩,虽说韩铭还没确定他的真面目,可他们毕竟打过照面,锦衣卫的线错综复杂,只要顺着线查下去,迟早有一日会确定他的身份。

只是他第一个没想到的是,韩铭的功夫竟然那么好,他派出去的三个人竟然最后和韩铭同归于尽了。

但值得怀疑的是,四人同归于尽了,县衙的人事后检查遗物,似乎也没发现自己身上的玉佩。

毕竟这玉佩在一般人看来,只是一块普通的玉佩罢了,应该不会刻意隐瞒这其中的信息。

那么,现在的问题,他的玉佩到底去哪了?

是被韩铭事先藏起来了?

他也曾猜想这玉佩是不是落在住在青山客栈的那个锦衣卫探子身上,并不在韩铭的身上。但派人毒杀掉那客商后,并没从客栈的房间内搜出什么来。

这客商自从来到太平县,也没和可疑的人物接触过,更不会将他的玉佩转移掉。

现在这玉佩下落就成谜了,虽说找不到,终归还是一个隐患,可如果这玉佩落入除锦衣卫之外的其他人的手中,他只要说是,玉佩丢掉了,或被抢掉了,就完全可以让他们无处下手。

倒是这个跟他同姓的沈沐,突然让他产生了几分兴致。

本来,派出去的那三个黑衣人就算与那韩铭同归于尽,事情还不到最糟的地步,后面派出去的五人完全可以为那四人收尸。

可偏偏这个沈沐和几个少年会抢先一步发现那些尸体,先一步报了官。

而后面他派出去的五人,却在见到韩铭和前面三人的尸体时,莫名地发疯,自相残杀。

然后四人死的不明不白,坏了他的事,另外没死的那个,虽说也不清楚他的真实身份,可这留着也是个麻烦,不如就让这人再也不要醒过来好了。

反正此人是黄河十三鬼中人,也不是什么好货色,要不是为了给主子办事,不能找一些品行好的人做事,他也看不上黄河十三鬼这种渣滓。

这下,那锦衣卫总旗韩铭不仅死了,还死了这么多身份不明的人,会引起太平县的注意,完全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当然还有那冯大,梅公子,这两人原本跟他的计划毫无关系,偏偏那个妖僧,要不是主子需要这妖僧在关键时候,让他们那些人为主子鼓动人心,造谣生事,他也不会成为主子和这妖僧的联络人。

也不得不忍受这个妖僧的愚蠢和好色。

偏偏这妖僧抓住这梅公子身子有隐疾的事情,蛊惑这梅公子抓良家姑娘,满足他的私欲,还美其名曰,修什么欢喜禅,可以让梅公子不举的症状得到治疗。

在他看来,这梅公子分明是年少时,过于放荡,弄坏了身子,这欢喜禅是个什么鬼?

梅公子这个蠢货,又节外生枝,前几日在街面上看到那李姑娘,觉得人家虽是小家碧玉,,但姿色出众,另有一番颜色,非要将人给那妖僧弄了来。

结果沈有期这个地痞头子不知怎么,恰好看到了这一幕,也不知一个小县城的地痞混混,这等上不了台面的东西,为何会兴起行侠仗义的心思来,竟然一路跟着。

差点跟到了梅家庄子上。

要不是他私下里派人盯着梅公子这个蠢货,都发现不了。

这要是沈有期发现点什么,并将那个什么李姑娘的失踪案报上去,太平县的知县这人也不是好糊弄的。

这一查,没准会查到他的身上。

所以,这时,他就想着这梅家主仆们知道的已经太多,那梅公子又是个草包,继续留着毫无用处。

不如就顺势除掉,顺便嫁祸给沈有期这个地痞混混好了。

按照常理推断,在没有更多的线索前,他不认为太平县的知县会偏向一个地痞混混头子,这年头,冤案还少吗?那王县令也不是那种一心为民,不为政绩考虑之人。

更别说,梅家也有两三房远亲,在官场还是有些势力的,他们岂会善罢甘休。

到只要这沈有期的罪名坐实,还有梅家庄子上的那些人,他有的是法子,让这些人暂时闭嘴,又让他们作为苦主出现,大闹县衙。

可偏偏那个妖僧从地道离开时,将梅家庄子上的人也顺便除了个干净。

这不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吗?

如此一来,让整个事件的发展越发不受他的控制了。

第五十六章,给沈沐一个警告

原本就以一个县衙的能力,恐怕能查出的事情也是有限的,偏偏,整个事件中夹杂了一个名叫沈沐的少年的名字后,县衙在短短一天的时间就有了那么大的紧张。

最致命的是,那个妖僧离去前,连收尾都做不好,竟将那地道给暴一露出来了,偏偏不知手下那个蠢货,将衣服和佩刀留在了原本以为很安全的地道中。

这让他原本栽赃沈有期的心思落空了,还让锦衣卫根据手下人的佩刀,将怀疑的目光投向了卫所军队。

这要是让他们由此联想到什么,那他这次的任务就存在败露的危险。

主子的大事们还没准备好,还需要几年的时间才能彻底布局完毕,决不能在这个时候在他身上出错。

而家族经过上次抄家后,已经再也经不起折腾了。

回报的属下看着他只是抬头望月沉思不语,不由地试探开口道:“先生,既然这个沈沐这么喜欢坏咱们的事,是不是要了这小子……”

属下的话虽没说完,可话中的意思已经表达的很清楚了。

“怎么,一个小小地痞混混之子就吓到你们了?”白衣人终于缓缓转身,月光下,他的脸上戴着半个蝴蝶型的薄翼面具。

这面具不仅不会让他显得狰狞可怖,反而与他本人的气质融为一体,更加多了几分出尘不凡和神秘莫测来。

他的声音应该是特意经过压制的,有些沙哑。

“怕倒是不怕,也不过是个少年而已,只是属下就觉得他很碍事。”回报的属下不敢直视主子这位谋士的眼睛。

即使在月光下,对方的眼神没那么清明犀利,他也不敢直视。

虽然他不害怕,对方用眼睛读出他心中此时此刻的想法,他对主子的忠心也是可以保证的,但没有人喜欢被别人随时随刻不经允许地看个透彻。

“呵呵!”白衣人笑了,他的笑声有一种低沉暗压的韵味,笑声毕,他才道:“主子的大业,将来遇到的碍事的人会很多很多,他们许多人更加阴险狡诈,老谋深算,如果一个小小的沈沐就让你们如此紧张,将来又如何能成就大事?”

“那先生的意思是,暂时不理会那小子?”

“不理会?你怎会这么想,刚才你不是说,沈家还有一个小姑娘吗?找个地方关上几天,也好给这沈沐一个警告。”白衣人口吻一转,轻描淡写地道,顺手还用修长的手指拨了拨原本放在亭子琴桌上的瑶琴。

在寂静的夜里,这琴弦虽是被白衣人单指拨动的,可发出的声音却不刺耳,反而有几分悠然的感觉。

将一个小姑娘掳来,关上几天,看似并没伤害对方性命,但却直接要了对方的名节。这要是性子软一点的,回去没准就不想活了。

看来,主子这位谋士他原本还以为对方对那沈沐慈悲为怀了呢?结果,现在更是杀人不见血。

白衣人自然不是慈悲为怀,相反,他对碍自己事的人一向下手毫不留情。

之所以只是动沈家小妹,而不是选择直接对上沈沐,是因为他知道锦衣卫现在就在太平县,要是他们再将沈沐杀死,只会引来更多的后患。

最重要的是,这位白衣人觉察到锦衣卫对沈家父子如此关注,显然也不正常,也许这沈家还有他们没查出的背景。

事情已经到了这个份上,为了以后主子的大业,现在只能暂时打住了。

况且,他突然对沈沐这个小子产生了几分兴趣,想知道这个小子以后还能走多远,将来有一天,他们会不会在某一个地方正面对上。

到时应该能好好地较量一番吧。

“那个牢中的沈有期,我们不用管了吗?”

“那个沈有期也只是看到了冯大和梅公子掳走了李姑娘,才一路跟踪梅公子,被你们打昏的,对我们其他的事情并不清楚,我们就不用去管他了。”

做事需要把握一定的尺度,既然决定掳走沈家小妹给那沈沐一个警告,那就没必要再针对沈父,如果再针对沈父的话,那就是双方不死不休了,对这个沈沐,他现在虽然还不放在眼里,多少还是有所忌惮的。

现在只是警告这小子,洗清了沈父的罪名后,不会继续对他们追查下去。

如果再紧追不放的话,他们可以随时掳走沈家小妹,就可以随时能要了沈家所有人的命。

他相信这个沈沐是个聪明人,聪明人都知道应该怎样选择,才是对他们有利的。

而对有的对手,有时他也会给予对方相应的尊重的。

此时在睡梦中的沈沐却不知道自己将来的一个强大的对手,会在他羽翼还没长成时,有一个人就已经将他当做了对方,两人还曾无声地交锋过。

第二日一早,沈沐在厨房用餐时,就看到沈母眼角的细纹变深了,他就知道,对方昨夜做好衣袍后,可能睡的很晚,今日一大早,又早起为沈父做吃食,根本就没好好休息。

原本沈沐打算一大早,他先去县衙一趟,沈母中午再去探监就可以了。

可现在沈母既然已经准备好了东西,他们就决定现在出门了。

沈母胳膊弯挎着一个篮子,里面装着几样吃食,沈沐手中提着一个布包,布包中包着沈母昨夜做好的那件衣袍,吩咐沈盈在家看家,不要随意出门,两人就向县衙大牢的方向走去。

对太平县的大多数人来说,这日子还是一天一天的过,沈家的事,梅公子之死,包括冯大的死,不过只是微他们提供了饭后些许谈资而已。

他们的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到了县衙大牢,门口的守卫们看到是他们母子二人,也没多加阻拦,给了守门人几两碎银子,还是同样的说辞,让他们下值后去打二两酒喝。

他们就一路畅行无阻地见到了沈父。

这小县城的消息其实传播的很快地,沈父大概已经从看守的牢子口中得知了昨天发生的一切事情,在牢中也没受到虐待,精神头还不错。

此时看到他们母子出现,沈父面上顿时露出一个温润的笑来,他这笑容当然不是针对儿子的,而是针对妻子的。

第五十七章,沈父与锦衣卫

“放心,这次不过在这牢中待上几日的时间,你不用担心。”沈父隔着牢房的栅栏,握着沈母的手道。

“我能不担心吗?这衙门的牢房是那么好出去的吗?”沈母嗔怒道。

沈父这才把目光投向沈沐道:“沐儿昨日做的事情我已经听你满堂叔说了,沐儿你这是在爹还没觉察到的时候就长大了。”

满堂叔就是大虎那个看守牢房的六堂叔。

沈沐闻言,只是笑笑。

面对沈父这样的人,说的越多,有时反而起反作用。

有时他也想着要不用下那烂大街失忆的套路,可又一想,一个好端端的人,去了一趟树林,就失忆了,必然是经历了什么?

那到底是经历了什么呢?

他能实话实说吗?不能!

如果再用谎言堆砌出另外一个借口来,同样需要用无数谎言来弥补。

与其那样,就先这么着吧,等他进了锦衣卫后,想必跟原主以前认识的人就接触的少了,也就不用再担心露馅的事情了。

“这能不长大吗?马上就要娶亲的人了,李姑娘失踪的事情,大哥你也知道了吧,你看上的儿媳妇人选这是不成了。”沈母絮叨着道。

“这事在我被关进大牢前就知道了,是冯大和一位贵公子掳走了李姑娘。

我亲眼看着他们带人捂住了李姑娘的口鼻,将人抢上了马车。

如果不是联想到,当年你也是这么被人掳走的,李姑娘又是沐儿喜欢的姑娘,被掳走后,可能会遭受什么不堪的事情,为夫根本就不会追上去,就不会有后面这牢狱之灾。

结果,这人没救着,在城外却被人从后面打昏,栽赃陷害了。”

沈沐第一次探监时,沈父考虑到李姑娘的名节问题,也考虑到将李姑娘这事明白地说出去,可能会引来更大无法预知的结果,所以只能私下里暗示了儿子。

可这两日,看守牢房的牢子们也提到李姑娘失踪了,既然这李姑娘失踪的消息都传遍大牢了,那在外边也极有可能传遍了,让他少了几分顾忌,这才将当日的事情和盘托出。

沈沐闻言,眼神闪了闪,沈父的叙说跟他猜想的大体差不多。

倒是沈母的身世的确有问题,当年竟然是被人掳走的,却不知沈母原本的家世如何?

看到沈母脸上那纵横交错的伤痕,想必在被掳走的日子受了很多罪,吃了很多苦。

这虽是原主的生身之母,可此时,他还是感觉心中堵得慌。

他明白,虽然跟沈家人只是相处了短短几天,他已经开始对他们产生一定的感情了。

而沈母闻言,神情稍微有点不自然地看了一眼儿子的表情,毕竟在这时代,被掳走是一件并不光彩的事情。

有些迂腐的人家,如果女儿家丢失过,甚至让女儿家去死,为的就是维持家族名声。

别人怎么看沈母管不着,可她不希望最亲近的亲人也介怀她这种过去;更别说,正因为沈大哥和她过去的身份,沐儿才没有资格参加科举,沈大哥才不让沐儿去读书。

虽说他们现在的身份看起来也是清白的,可是有心人要是去查,终究还是会查出一些端倪来。

他们原本之所以不让沐儿去读书,只是想让他当一个普通人,等过上两三代,就算再有人对他们的身份生疑,当年知道的人恐怕早就作古了,完全查无实证。

到时,要是沐儿的子孙想去读书,他们就不会阻拦了。

沈沐此时并没太留意沈母的想法,毕竟,原主父母的出身怎样?不是他会纠结的问题。

穿越过来这短短几天时间内,他感觉到这沈父沈母对自己的关爱就可以了,这种关爱虽取代不了他前世的父母给予他的关爱和呵护。

可正因为他年少时失去了父母,对这种情感才会尤为看重,也愿意在更多的时候,将自己完全带入原主身份,敬爱他们夫妻二人。

至于沈父想救下李姑娘的行径,他现在觉得沈父应该是误判了形势,认为他在太平县还是有几分能力的。

可谁能想到,杀死梅公子冯大的人是路过太平县的恶龙,沈父这条地头蛇的力量还是太薄弱,在对方面前,根本不堪一击。

只是他也没想到那幕后人会用杀人灭口这等拙劣的方法,又杀了梅家庄子上的人,难道真是杀人上瘾了?

他总觉得对方这前后行事的手法有些不统一。

不过,他现在应该可以先去正式拜访下梁百户,探探对方的口气,毕竟他们之间还有一个赌注。

当日为了争取协助查案的权利,在没有任何凭仗之下,他只能赌一把,现在应该也到了收回赌本的时候了,

等搞定梁百户这边的事情,再去找县令大人交涉一下,看是否可以放沈父出狱了?

至于查找凶手的事情,那本来就是官府的事情,在其位谋其政,虽说他现在想为惩治贪官系统增加声望值。

可系统又没提示他一个准确的方向,让他无法直接针对目标。

他为了洗清沈父的罪名跳出来,这是身为人子应该做的事情,但其他事,他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白丁,在没搞清楚目标之前,就搀和进去,只能是一种自不量力的赌博。

而一个通一缉犯是不会随便下赌注的,因为那赌的是他的命。

如果刚穿越时,没有牵挂,他可以毫不在乎选择再去死一次,可现在,又认识了新的亲人、朋友,他已经有些舍不得随随便便死了。

不管现在怎么说,先进入锦衣卫吧。

“听说锦衣卫下来查案的是一位名叫梁通的百户?”沈父和沈母又絮叨了几句后,沈父突然看向沈沐问道。

“是呀,爹,你认识这位百户大人?”

“以前有过几面之缘,有什么事,你可放心向这位百户大人请教。”

原本他想让儿子在这小县城中当个平凡人,可这次的事情一出,他已经看到儿子就如同那藏在布袋中的尖锥一样,锋芒是遮掩不住的。

虽说,锦衣卫的身份在许多时候很让人惧怕忌惮,但在更多的时候,也是一块护身的招牌,儿子的安危比什么都重要。

沈沐听沈父如此说,心中道:“果然如此。”

他早就觉得梁百户愿意搭理他这么一个白丁,绝不会是什么心血来潮,也觉得锦衣卫的办事效率挺快的,这么快就来到了太平县。

现在结合沈父话语中的信息,他是不是可以猜测:沈父在觉察到他已经卷入了青衣锦衣卫和黑衣人死亡事件中时,就开始行动了,特意让小刘叔去南京城送信。

难道收信的地方就是锦衣卫一个联络点?

第五十八章,两个挡路的男人(上)

沈父看似是个小县城的地痞混混头子,实则是锦衣卫中人?

或是与锦衣卫有某种渊源?

当初在他被系统逼迫,对自己的未来做了规划,决定设一个局与锦衣卫搭上关系时,才会带着牛蛋大虎他们一起回到小树林中去成为青衣锦衣卫尸体的发现者。

要是早知道,沈父有这一层关系的话,他还会不会选择回到他刚穿越的那个树林中呢?

现在再来追究这个答案已经毫无意义了。

不过现在知道也不迟,至少他知道,不管是在那个时代求职,你能通过一定的关系进入一个圈子是一回事,让要让那个圈子的人知道你的能力和本事是另一回事。

正因为事先不知道有沈父这等背景关系,他才会在沈父被冤枉时跳出来,并尽心尽力地查案,并借机让梁百户等人了解他的能力。

当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前世时,他习惯了在许多事情上用自己的能力来解决问题,而不是想着走捷径,走路子达到目的。

这种傲气可能一直存在他的骨子里,从未改变过。

“好了,不要多想了,都回去吧,为夫既然是清白的,想必很快就能回家了。”沈父终归还是劝解有些不舍离开的沈母道。

“那我回家了,这吃的也放不住,记得早点吃完。”沈母这才想起,放在地上的篮子里带来的吃食,忙给沈父递了进去。

看着沈父揭开上面的布巾,开始吃时,沈母才一步三回头地和沈沐一起离开大牢。

出了县衙大牢,一眼就看到大虎和牛蛋两人正等在大牢门口。

大虎的性子有些定不住,不时地在门口走来走去。牛蛋则呆呆地盯着县衙大牢外边的院墙不知在看什么,好像那墙上长着一朵花似的。

“婶子,沐哥儿!”看到沈沐母子出来之后,大虎拉了一把牛蛋,两人忙迎了过来。

“你们来了也好,牛蛋,你陪我娘回家吧,大虎,你去找大刘叔和小刘叔,让他们这几天派上几个人留意我家周围的动静。”

“啊?”牛蛋还没反应过来,有些愣愣地。

倒是大虎脑子一转,就明白了几分,当下开口道:“沐哥儿,你是担心他们会对婶子她们不利吧,现在锦衣卫就在县城,他们会有这么大的胆子?”

“我也不知道,但在这个时候,还是应该小心一些。”

梅家庄子上死的那几人,特别是梅家庄子庄头的两个小孩子,对方都没有放过,由此可以看出,这幕后之人做事可能是没有底线的,心狠手辣,沈沐不想在这个时候,赌一份侥幸心理,他习惯什么事都防患于未然。

“哦,好,我这就去找大刘叔小刘叔他们。”大虎神情也变的紧张了一些,想着不管会不会发生,多做一些防范总是极好的,当下没有磨蹭,就去找刘家兄弟去传沈沐的话了。

牛蛋则是挠了挠自己的头,被沈母唤着跟沈母一起回沈家去了。

沈沐目送三人离去后,打算去驿馆拜见梁百户,他觉得有必要在一些事情上探探梁百户的口风。

只是他迈步向前走了不多几步时,就觉察到身后似乎有人正鬼鬼祟祟地跟踪他。

拜前世做罪犯的经历所赐,他在这一方面尤为敏感,更何况,对方的跟踪一点都不高明。

他猛地转过身去,正好看到了不远处躲躲闪闪的人影。

他定睛一瞧,还真个有过一面之缘的熟人,李姑娘的那位赌鬼哥哥李含章。

这个赌鬼跟着他干什么?

他身上是带了几十两银子,这赌鬼是想从他身上偷钱?

说起来,当初李姑娘失踪后,他还怀疑过是不是这李含章外边欠的赌债太多了,还不上了,输掉了自家的妹子,才和赌场做的局,让李姑娘给拐卖了。

如今看来,李姑娘的失踪事件和她这位哥哥,应该是没什么关联,他当日是多疑了。

也不过一两日不见,这李含章的形容比那日在赌场门口所见的更加狼狈不堪。

脸色憔悴,胡子拉碴,双眼发红,一看就是没有休息好。

这李含章看到沈沐停下来,看着他,他就再也没有躲下去,而是鼓起勇气站直了身子,快走几步到了沈沐的面前。

“说吧,你跟着我,想做什么?”沈沐的神情很平和,他看的出此刻的李含章并没有什么攻击力。

再说,今日又不是那日在赌场门口,这李含章也没必要攻击他才是。

“我听街上的人说,你这几日跟着方捕头他们,很快就要抓到杀死冯大还有那个梅公子的凶手,要为沈大叔洗清罪名了?是不是?”

“嗯!”沈沐挑了挑眉毛,虚应一声,等这李含章继续说下去。

“我妹妹失踪了,你应该知道了,不知到被谁掳了去,我想求你帮我找找我妹妹。”

沈沐闻言,并没马上回应,而是用研探般的目光盯着这个李含章。

他在评估这个李含章此刻的真实心理。

李含章被他这么盯着,目光中带着深深的哀求之意,整个人的形体表情也比较不安,却看不出掩饰和惊慌的痕迹。

这是个当哥哥的赌鬼!

沈沐在心中发出一声叹息,说起来,如果不是这李含章输掉了他们娘亲的东西,李姑娘也不会去当铺,也许不会恰好在沈父发现她时被掳走。

李含章如今如此模样,也不是没有因由的。好在这个赌鬼,还没有彻底被赌博迷失了所有心性。

“只要我妹妹能平安回来,你让我做什么都行。”看着沈沐神情不动,不置可否,李含章又继续哀求道。

如果说,先前他赌输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已经让家垮了一半,气病了娘亲,可如今妹妹失踪了,家中的天那是全塌了,爹爹也病了。

他现在就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官府方面,家中已经拿不出足够的银两来打理关系,而爹爹那些同年们,有的性子迂腐,也不好上门去求。

就在这时,他刚好在街上又看到了沈沐这个小混混。

关于这小混混,这两日也是街面上众人口中热议的人物,听说他和锦衣卫下来的百户大人搭上了线。

鬼神使差间,他就不由地跟在对方身后,这个时候,任何一根稻草都是他想抓住的。

第五十九章,两个挡路的男人(下)

“如我能帮上忙,自会尽力,但我无法保证一定能帮你找到你妹妹,现在人已经失踪两天了,你和你的家人最好有个心理准备。”片刻后,沈沐终于给了这李含章正面回应。

说起来,这个李姑娘原本跟沈家人是没有多大关系的,就是因为原主暗恋对方,沈父遇到对方被掳劫时,见义勇为了一把,才将他栽了进去。

如今,对上李含章这等请求,他也无法拒绝,因为,在这一刻,他想到了性子很是怪癖的沈家小妹沈盈。

即使与这妹妹缺少交流感情的机会,可如果有一天沈盈也遇到什么危险时,他那时心理大概与此时的李含章是一样的吧。

所以,他此刻是有些怜悯李含章的。

没有人愿意莫名其妙地失去自己的亲人,就像前世,早晨老爸老妈还送他出门去上学,到了晚上却接到了噩耗。

而李姑娘失踪这件事,本就交织在整个事件中间,他应允李含章不过是顺势而为罢了。

在梅家庄子上,那些衙役们搜了个遍,并未发现李姑娘的踪迹,也没看到什么可疑的地方,用来掩埋尸体。

他猜想,这李姑娘可能还没死,只是被那待在佛堂中的人临走时,给带走了。

对方那么狡猾,他掌握的信息又有限,他甚至不知道,就算将来能找到那个溜走佛堂之人的踪迹,对方会不会嫌带个女人累赘,直接除掉李姑娘?

但这话他现在是无法对李含章明说的,他只能暗示李含章不要抱太大的希望。

不过,在最终结果没出来前,至少李含章和他的家人还能保留一份盼望。

“谢谢!”李含章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后,长长地向沈沐作了一揖,等到沈沐转身继续前行时,他才直起腰来。

沈沐继续前行,向太平县的驿馆而去。

经过一个街口时,他被一个少年挡住了去路。

这少年年龄不大,看起来跟他的年纪相差不多,身量应该还未完全长成,眉清目朗,手中抱着两本书册,一身宝蓝色不新不旧的袍子,显得他整个人越发清俊起来。

平心而论,这书生的气质是那种在人群中第一眼就能看到的人。

他猜想着对方的身份,以及堵住他路的用意。

对方不出声,他也不出声。

即使他对对方的身份已经有了些许猜测。

“前两日与沈兄争吵,在下口气并不好,还请沈兄不要放在心里。”他书生的语调略带几分粗噶道。

一听就是处在变声期。

对方一开口,沈沐马上就判定了对方的身份,秦珏秦瑾瑜,也是太平县城的另一个名人,今天四十岁就考中了秀才试案首的秦珏秦瑾瑜。

原主那日就是和这秦瑾瑜绊了几句嘴,又回家被沈父拒绝了读书的机会,这才去了树林,结果,糊里糊涂地挂了,才让他穿了过来。

在没见到秦瑾瑜之前,他只觉得这人就属于别人家的孩子那种学霸,可见了对方后,他才发现,读书确实能培养一个人的气质。

虽说原主的身死跟这秦瑾瑜多少有几分关系,可要是完全迁怒对方,似乎也不合适。

这让他此刻看着这人的心绪有些复杂。

而且,他也不想让秦瑾瑜这等人注意到他跟原主之间的不同,于是,只是冷淡地道:“如果我心存介怀呢?”

“我道歉。”秦瑾瑜闻言,眼中闪过一抹诧异,然后很诚恳地道。

“你应该不是专程来找我道歉的吧?”

“听说你这几日方捕头一直在忙你爹的案子?”

“嗯?”

“那李姑娘?”秦瑾瑜只说了这四个字,就没再说下去。

“她失踪了,大家都知道的。”沈沐接了对方的话头。

“我曾想这次得中,就上门提亲的。”秦瑾瑜神色哀伤地道。

“那现在呢?假如李姑娘被找回来,你还会去提亲吗?”在这一瞬间,沈沐突然想到,昨夜沈母问他的那个问题。

原主和这个秦珏秦瑾瑜拌嘴的原因,估计就是因为他们两人同时喜欢上了那位失踪的李姑娘。

现如今,他也想知道,这个秦珏的选择会是怎样?

秦珏怔了一下,摇了摇头。

沈沐见状,冷笑道:“原来你的喜欢也如此廉价!”

“我是家母的全部精神支柱,这次县试我虽然拿了第一名,在家母看来,这还远远不够,家母不想因为我被儿女私情分心,才不应允这门婚事,原本,我想着再过两年,等过了秋闱,可以跟家母再谈一谈,谁知李姑娘就出事了。

如今,李姑娘生死不知,我只是想向沈兄打听打听,可有李姑娘的消息或线索。就算我不能再娶她为妻,但还是希望她能平安活着。”

秦瑾瑜低着头,不敢直视沈沐的眼睛,低声道。

沈沐这次并未出言冷嘲热讽,因为他何尝也不是和这秦瑾瑜做了同样的选择。

他不是原主,对李姑娘也只是有些平常人的好感,但不足以然他为了原主成就一个深情不渝的名头。

在这一点上,他真没资格讽刺秦瑾瑜,谁也不比谁更高尚一些。

即使不知这秦瑾瑜的家世背景如何,但从这个少年偶尔拧起的眉头来看,学霸也不是那么好当的,特别是秦瑾瑜还言道,秦母对他的各种期望,说明这个秦瑾瑜在婚姻上同样无自主权。

这个学霸也不像他当初猜想的那样,傲气满满,不可一世。

不过他们终归不是一路人,以后有交集的机会应该很少,这个秦珏秦瑾瑜可能要走的是大明朝士人常走的一条路。

如果顺利的话,会一路上解试、会试、殿试的考下去,直到金榜题名,然后进翰林院,或者外放,从七八品的小官做起。

几十年后,如果运气好,智商足够,也许会成为封疆大吏,或位列朝堂,成为天子近臣。

啊!他似乎想的太远了,与其想这些,他还不如想想这个秦珏秦瑾瑜将来能否当一个好官、清官。

如果不能,他的惩治贪官系统可就等着呢!

第六十章,忠告与喝酒初体验

想到这里,他抬起头,一字一句地很认真地对面前这个少年道:“给你一个忠告:如果你将来真能科举高中,记得一定当个好官清官。”

“啊?”秦瑾瑜闻言,很是讶异地抬起头时,沈沐早就转身离去了。

他没告诉秦瑾瑜李姑娘的遭遇,这两人以后还有没有关联,与他可是没什么关系了。

此时的秦瑾瑜绝对没有想到,这是一个很宿命的预言。

向前不远处就是驿馆。

沈沐走到驿馆,向守门告知自己的身份。

守门的驿卒知道他来见的是锦衣卫的梁百户,也没敢收他的门包,就进去回报了。

片刻后,一个曾跟在梁百户身边的锦衣校尉就将他迎了进去。

太平县就那么大点地方,这驿馆也就是一个大概两进大的院子,分前院后院。

里面的景致只能说一般般。

前院住的都是一些随行途经太平县的小官吏的亲戚古旧。

因为是几家住在一起,显得有些杂乱。

不过也许是因为这院子住进了锦衣卫的缘故,住在驿馆的其他人都有些神色紧张。

其中有一家,有个孩子看起来就三四岁的样子,不知怎么就哭泣了,却被当娘的一把给捂住了嘴。

特别是看到,跟沈沐走在一起的那位锦衣校尉时,神色有些惊怕。

早就听说锦衣入虎狼,可不至于这么吓人吧,沈沐皱了皱眉头。

他还是觉得将来要是搜找贪官时,走群众路线是最好的选择。

毕竟那些贪官们伪装的手法再高明,群众的眼睛也是雪亮的。

后面的院子环境比较好,则是梁百户他们的住处。

当日在县衙大牢的院子里,他和梁百户虽然已经打过正面了,但两次见面的感觉还是很不一样的。

今早他出门害死有些迟,又在县衙大牢和街上耽误了些许功夫,这会正碰到梁百户在用午饭。

梁百户此刻穿的并不是昨日那套比较正规的服饰,而是穿的便服。

他面前的桌子上摆了几样家常小菜,还放着一个半大的酒坛子。

吃上几口菜,不时还很是豪迈地举起酒坛子眯眼喝上几口。

太平县这地方有没有好酒,沈沐不知道,但这梁百户喝酒的姿势却很能勾起旁观者的就酒兴。

对方看似喝的不少,但看向他的目光却仍清明。

只是和那日在县衙大牢对方特意收敛起的气势不同,今日,他明显地从对上身上感觉到了那种经常取人性命的杀伐之气。再次提醒他,对方身为锦衣卫百户,绝不是善男信女。

在梁百户的身后,站着一位有些面熟的锦衣校尉,沈沐不由地多看了对方几眼。

这才发现这个锦衣校尉跟死在树林中的那个青衣锦衣卫面相有几分相似。

在他看向对方时,对方的眼神也像冰锥一样刺来。

他的目光没有退却,只是尽量变的平和一些,不和对方针锋相对。

在知道了沈父与梁百户可能有某些渊源时,梁百户他们摆出来的这种气势并不能使他更忌惮几分。

“既然来了,就来跟本百户喝碗酒。”梁百户终于放下酒坛子,伸手向他招了招手道。

沈沐也没有客气,很自然地上前在梁百户对面的座位坐定。

那位侍立在梁百户身后的锦衣校尉,这时从旁边的桌上拿过两个海碗来,在这桌面上一放,又从旁边一手提过一坛子酒来,放在桌上。

在前世时,沈沐需要自己时刻保持理智,饮酒也就是小酌一下,从未喝的酩酊大醉过。

此时,他不知原主的酒量如何,酒品如何,会不会喝多了就发酒疯?

但他也知道,酒是男人之间联系感情的最好方式,梁百户一个锦衣卫百户会请他这样一个白丁喝酒,他要是推三阻四,一来显得不给梁百户面子,二来,则显得没有男人的气势和气魄。

事先也不知道会遭遇到这样的考验,不然的话,他好歹准备几样解酒的东西,关键时候含在嘴里。

喝酒他其实没那么怕,他怕的是酒后吐真言。

如果他脑子迷糊了,把前世的一些东西说出去,或者把他穿越后在树林中看到的事情说出去,那后果不堪设想。

衡量片刻后,他还是决定能少喝就少喝,现在需要装怂一下子。

另外,他不习惯将自己的所有底牌都表现在不知根底的人面前,就算他现在有李白的酒量,他也必须要装出酒量很差的样子来。

于是,他开口赔笑道:“小子和百户大人无法比,小子还是用这个吧!”他手指放在桌上的一个小小的茶盅道。

马上迎来两双鄙视的眼神,那名侍立在梁百户身后的锦衣校尉出言道:“用这样的茶盅喝酒,看来你小子毛还真没长全。”

说话间,还特意往他的身一下望了望。

沈沐才前世,又不是只有十来岁,男人该知道的,该经历的,他都经历过了。

岂能不知这锦衣校尉暗示的是什么意思?

这个时候,他自然不能特意强调他是长了毛的。

要是再打退堂鼓,恐怕也会有损他身为男子的尊严。

他又看了看两个海碗中,还米黄色的酒液。

不是说古代的酒酒精成分含量低吗?

酒水没有经过高温蒸馏,跟醪糟一个味道。

也许这酒劲真的不大,喝上几碗也没关系。

罢了,已经到了这一步了,也就试试原主的酒量吧,希望还能经得住考验。

“韩琳,来,一起喝!”梁百户指了指另一个海碗对那名锦衣校尉道。

他自己则又提起酒坛子往口中灌。

这个时候,沈沐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他也心一狠,端起这海碗,然后很豪迈地,不打算品尝味道地将一大碗的酒一下子都灌了下去。

灌的有些猛了,忍不住咳嗽起来。

这酒的味道实在不咋地,有些涩,有些辣,还有些呛人,反正不是一般的难受。

与此同时,他突然觉得自己头脑有些昏沉起来。

他想咬咬舌头,保持清醒,可这该死的酒,让他的思绪越发昏沉起来,在这一刻,他甚至怀疑,是不是这酒里下了药,药效发了。

第六十一章,小子,来锦衣卫吧

随之,他支撑不住,就咚地一下,脑袋磕在桌子上,昏睡了过去。

“这小子这酒量也太差了吧?”韩琳和沈沐是同时举碗的,他这手中海碗的酒还有一少半,这一低头,看就到沈沐晕了过去,有些无语地道。

亏他刚才还觉得这小子喝起酒来,有一股狠劲,原来都是虚的。

“是……有点差,看来……本百户想找个一起喝酒的真是难上加难呀。”梁百户手抓着酒坛子,一幅高手寂寞的姿态感叹道。

“大人的酒量,岂是我等能够相比的。”韩琳闻言道。

……

沈沐是被饿醒的,他中午没吃饭,空腹又直接灌了一大碗酒,灌的有些猛,结果就被放倒了。

清醒的那一刻,他的理智很快回笼,装作一副很懵逼的模样,从桌子慢慢上抬起头,实则在抬头的那一刻,很快检视了一下他的装束有无异常。

应该只是睡了一小会,没有很极品地像一些人喝醉酒失去理智发酒疯,撕扯自己的衣物等行径。

既然是醉了就睡了,应该也没胡说八道。

而梁百户呢,人家正很悠然地斜坐在旁边的软榻上侧身拿着一本书在阅读。

低头看书的样子少了几分煞气,多了几分文雅。

中午端着酒坛子往嘴里倒酒的做派早就消失无踪了。

这让他意识到,就一个小小的锦衣卫百户在同样的人面前,都有不同的面孔,更别说那些贪官们了。

他们的脸上往往还长着另外几张脸。

“醒了?醒了就吃点东西,然后给本百户说说,这个案子,你还有什么想法?”

梁百户的警觉心还是很高的,手中的书册并未从眼前移开,却清楚地觉察到沈沐已醒了过来。

“是,大人。”沈沐这时也注意到,原本摆在桌子上的酒坛子,还有梁百户先前吃的那些下酒菜早就被清理干净了。

桌面上重新摆着几样拌好的凉菜,还有两个炊饼,看起来味道不错。

想着日后如果真的能通过梁百户进入锦衣卫,这位百户大人可能极有可能是他的上级,他们以后还会打许多交道,那么,此时他就不必刻意扭扭捏捏了,很自然地拿起炊饼,就着桌上凉拌的菜肴吃了起来。

他不能慢条斯理地等梁百户看着他吃完,所以三两下,就将两个炊饼不失优雅地解决掉了。

梁百户此时已放下书册,面向他坐直,看着他用餐的样子,微微有些意外。

不是意外沈沐吃饭的速度,而是意外沈沐吃饭时的姿态。

这小子吃饭时,一点都不像自己手下那些汉子跟饿死鬼一样那般粗鲁,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让人觉得很赏心悦目的感觉,看的出好像是受过良好的餐桌礼仪。

什么时候混混地痞家的儿子都这样出色了?

他发现他越来越对这小子感兴趣了。

沈沐风卷云般地用过饭,然后从袖子里摸出一方洁白的绢帕来,擦拭了一下嘴角。

古代最不方便的地方,还是卫生纸、餐巾纸这种东西没有被普及。

这方绢帕,还是前两天他在街上大采购时,特意购买了几方用来常用的。

擦拭过嘴后,他又从桌上的茶壶里倒出一盅茶来,冲了冲口中刚用过食物的异味,这才开口将昨晚他理出来的思路对梁百户一一说明。

“你小子的意思是,我们从周边来往太平县的官道上寻找线索?”梁百户听了他的分析后,反问道。

“是的,大人,这应该是个不错的突破口,我相信,对方在梅家庄子修了一条地道,但绝不会将地道修到隔壁邻县去。

目前我们无法探知对方在太平县是否还留有人手,留下的人手又是什么身份,但如果我们继续追查下去的话,说不定就会起到打草惊蛇的作用,让对方的人手主动跳出来。”

“这点本百户也已经想到了,今日一早就传出消息,让下面的人沿着官道搜查可疑人物,一有消息,想必很快就会报上来。”

“原来大人已做了布置,小子早就该想到,大人的办案能力和经验不知要高于小子这等初出茅庐的小辈多少倍,是小子在大人面前班门弄斧了!”沈沐略带几分羞赧道。

这话虽有几分故作恭维和矫情,但他也知道,梁百户能坐在百户这个位置上,就绝不是草包。

不管在前世还是现在,他从来不认为这世上就他一个聪明人有正常智商,这大明朝的其他文武百官包括锦衣卫都是脑残。

事实证明,梁百户的智商也是在线的。

“不,有些事,还是需要你们自己动动脑子的,如果等着上边的人替你们想好了,你们再去做,那还要你们有什么用?

我们锦衣卫中从来要的就不是那等莽夫?

怎样?有没有兴趣成为我们中间的一员。”

在这一刻,梁百户终于向沈沐表示出招揽之意。

尽管这个结果原本就在沈沐的预料之中,可他面上却露出些许吃惊的表情,有些不安地道:“大人的意思是要将我引荐进锦衣卫?”

“怎么?你不愿意?”梁百户的一双浓眉挑起,目带不满反问。

“这……这个……消息太过意外,小子……小子……事先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能否容小子想想,也顺便征询征询家人意见?”

沈沐从来都知道,人们对越容易得到的东西越不懂得珍惜,越不会放在心上。

在求职时,该拿捏的还是要拿捏的,不能让用人单位觉得你是个很廉价的存在,召之即来挥之即去,那就不好了。

“也好,你回去仔细想想,这两日,本百户也简单查了查你的身世背景,大丈夫立于世间,何不求取功名光宗耀祖、封妻荫子?

难不成你觉得成为天子亲军辱没了你,或是你真的打算将来接替你爹的位子,成为太平县新一代地痞混混头子,”

梁百户说前半句话时,还算慷慨激昂,可后半句就变成了嘲讽不屑。

“大人误会了,只是因为小子在此之前对锦衣卫一无所知,唯恐进去之后,什么都不懂,什么都做不好,那才是真的辱没了锦衣卫天子亲军的名头。”沈沐忙真诚解释道。

他现在也看出来,这梁百户还习惯给人扣帽子,什么叫成为天子亲军辱没了他?

这话要是被有心人这么一传,在这个皇权大于天的时代里,妥妥就是一项罪名。

他是要在进入锦衣卫的态度上拿捏一下,但绝不能让这梁百户觉得他这人不识好歹,那就适得其反了。

就在沈沐想着下一步怎么开口时,门外有声音传来:“大人,属下萧柒有消息回禀。”

第六十二章,官道上的和尚与女人

“进来。”

梁百户应了一声,从门口走进一个气势轩昂的年轻男子,这男子大概也就二十一二的年纪,行走之间,甚是惹人注目。

都说锦衣卫是天子亲军,能进入正式编制的,长相歪瓜裂枣的少,可这萧柒还是让人眼前一亮。

觉得身为男儿当如是。

沈沐这一世的长相呢,眉清目秀,再加上年纪还小,没有彻底发育完全,让他更加像那种人们口中的小白脸。

要说沈沐的长相和前世的哪个明星长相气质较为相似,至少像了任泉七分。

这让他的长相气质多少缺了些许男儿的硬朗之气。

锦衣卫中人大多数人都有一定的身手,像沈沐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还是不多的。

这萧柒能进入锦衣卫,并不是因为他是那家的锦衣卫子弟蒙荫的,而是因为他出身江湖世家,使得一手很不错的追魂爪,十七岁时就在道上有了些名气。

可这样一个人为何会选择进锦衣卫呢,许多人并不清楚其中的缘由。

萧柒这次因为路上有点事情耽搁,并不是与梁百户他们一起进的太平县城。

他对太平县发生的一切并不是特别清楚,此时看到梁百户房中还有一个面色平静的少年后,在对方打量他时,他出于职业习惯也不由地多看了沈沐几眼。

但也仅仅只是多看了几眼罢了,就收回了目光,走到梁百户软榻前大概三步的距离站定,拱手行礼道:“属下萧柒见过大人。”

“不必多礼,萧柒,我让你查的人可是有了眉目?”

梁百户这时,将原本垂在软榻下方,呈八字状张开的双腿中的左腿,抬了起来,撑在软榻边,一副漫不经心地表情问。

“回大人的话,的确有了些许进展,属下无法定夺,特赶来太平县回禀大人。”萧柒恭声道。

在他来太平县城的路上,刚好接到了百户大人的传书,指示他顺便查查这几日来往太平县官道上的可疑人物。

按照传书中提供的线索,还真让他查出点端倪来。

“哦,详细说说。”梁百户闻言,脸上原本漫不经心的表情消失了,显出一副聆听的模样来。

萧柒闻言,又不由自主地看了一眼沈沐,虽不知这少年是什么身份,但这种事情能当着不知底细之人的面说吗?

“无妨,这件事他比你更清楚。”梁百户见状道。

萧柒闻言,不再有顾虑,整理了下思绪道:“大人让属下留意来往太平县官道上的可疑之人,特别是和尚之类的,还真让属下查出了一件事,

半个多月前,有一白衣公子和一光头和尚,还有几个随从曾从隔壁县到太平县的官道上经过。

官道上那家小饭馆的掌柜之所以对这二人印象深刻,是因为这白衣公子的气质看似不俗,但一头长发却披了下来,让人看不清他的脸,而那光头和尚,却是个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酒肉和尚。

还嚷嚷他那小饭馆中的饭菜不合胃口。

这一行人踪迹显得有些诡异,他当时就不免多看了几眼,这才留有印象。

等到前日,他又见那光头和尚带着几个随从从官道经过。

只不过这次,他并没见到那位白衣公子,反而见到光头和尚随身带的一个小轿。

秋风卷起轿帘时,他正好看到轿子里竟坐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

虽只瞄了一眼,他还是看到那女子神情冷漠,容色惨淡,一副心情不好的样子。

这让他对那和尚的身份更为怀疑,一个和尚带着一漂亮女子随行,这怎么看都有问题。

只是那掌柜胆小,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并不敢随意去报官。”

“敢问萧大人,饭馆的掌柜可对那和尚以及漂亮女子的相貌有所描述?”沈沐当即紧跟着追问。

这个锦衣校尉口中的和尚,极有可能是曾借住在梅家庄子上佛堂内的那个人,那位漂亮姑娘难不成就是李姑娘?

对方还真将李姑娘给带走了?

但最让他留心的是,先前跟着光头和尚一起来太平县的那位白衣公子,此人是谁?怎会和这光头和尚混在一起。

梅公子死后,方捕头他们也做过其它调查,让他知道,梅公子到太平县已经一个月时间了,由此推断那位白衣公子应该不是梅公子,那他是谁?

为何在离开太平县时,只有那和尚带着李姑娘离开,那个白衣公子人去了哪?

是已经乔装易容离开了太平县,还是仍在太平县?一时之间,沈沐想了很多。

“在下第一时间将发现来回禀百户大人,至于两人的相貌,还需找专门的画师来绘像后才能分辨。”萧柒抬头望了一眼梁百户的脸色后,略微迟疑地回答了沈沐的问题。

“既然那两人的相貌已有了线索,萧总旗,你去马上去找王县令,让他以最快速度找几个太平县最好的画师来,将那三人的画像画出来,另外,也告诉王县令一声,就说本百户说的,既然那沈有期只是被冤枉的,也该放他回家了。”

萧柒虽不知那沈有期是何人,但还是躬身道:“是,大人,属下这就去。”然后退了出去。

倒是沈沐站起身来,对梁百户长揖道:“小子谢过大人还家父清白。”

正退到门口的萧柒恰好听到了沈沐这句话,脚步一顿,原来那个沈有期是这小子的爹呀,还不知因为何事被关进了太平县的大牢,如今,又洗脱了罪名。

只是让他奇怪的是,百户大人何时变的这样亲民了?难不成这小子也不是普通草民白丁?

“谢我就不必了,你不说说要征询家人的意见吗?现在好了,你爹也马上回家了,本百户就等上你一日,明日你和本百户拿着画好的画像去邻县继续追查那可疑的和尚。

至于那位漂亮姑娘吗?如果真是那位李姑娘,你也好对那李含章和秦瑾瑜有个交代。”

梁百户前一句已经给他进入锦衣卫定下了调子,让他没有拒绝的余地,后一句则是一句似笑非笑的调侃了。

这让沈沐马上意识到,他这几日的一举一动可能都在锦衣卫的视线之内了,对方对他来之前在街上遇到李含章和秦瑾瑜也是一清二楚。

看来,他日后行事,还要更谨慎一些才是。

“那……小子……小子……就先告辞了!”沈沐不好再做解释,装作一副被戳破心思羞赧样道。

见梁百户点了点头,他才退了出来。

留下梁百户,自言自语了一句:“现在看来,这小子应该是一块璞玉,值得雕琢雕琢。”

沈沐走出驿馆,正要回家,只向前行了几步,就见牛蛋高壮的个儿疯一般地向他的方向奔来。

他心一沉,这是又出了何事?

“沐哥儿,不好了,不好了,沈盈妹妹不见了!”

第六十三章,失踪的沈家小妹(上)

沈沐闻言,心中马上咯噔一声,难道那幕后黑手,真对他的家人下手了

他不敢再多想下去,忙上前,一把抓住牛蛋的肩膀问道:“什么叫小妹不见了?

你们可是仔细找了?

也许她只是到邻居家串门去了?

或是去街上买什么东西去了?被什么事给耽搁了?”

话音一落,他就知道自个说错话了,以沈家小妹那种性子,面对自家人时,都几天不说一句话,怎么可能去串门子?

去串门子和邻居大眼瞪小眼吗?恐怕平日里都很少出门吧,再说逛街这事情,好像也不像沈家小妹喜欢干的事情。

如果是那幕后黑手干的,可锦衣卫不是已经查到这些人已撤出太平县了吗?

难不成这太平县中,他们还留有人手?

自己的一举一动同样在他们的视线内?

“都……都……没有。”牛蛋本就不是嘴角灵便的那种,现在被沈沐抓住胳膊追问,也不敢挣开,只还结结巴巴道。

“我不是让大虎去找大刘叔小刘叔他们,让他们派人在门口守着吗?难道没发现什么异常?”

“小刘叔……亲自带人……在门口的街道上盯着的,可下午我陪着婶子……又上了一次街,回家后……就找不到盈儿妹妹了。

然后我们大家在院子就一起找呀找,可是翻遍了整个院子,也没找到人,你娘一听还没找到盈儿妹妹,就晕了过去。

小刘叔让我赶紧找你回来想办法,沐哥儿,现在该怎么办呢?李姑娘才失踪几天?盈儿妹妹不会也……”

牛蛋明显有些慌了,李姑娘失踪虽说他们有些惋惜,可这盈儿妹妹,虽然平日不爱说话,不爱搭理他,可也不让人讨厌,跟亲妹妹也没什么区别了。

“先不要慌,你先在这等等,我马上回来。”沈沐虽然初闻消息时,也有些吃惊,但他的心理素质却是最为强悍的,知道这个时候再多的担忧都是无济于事的。

自从他推断出这起案子背后,藏着一个神秘的黑手后,他不知道对方做事是否有底线,是否会向沈家人动手。

还是提前做了准备。

可他初来乍到,对太平县以及大明的社会形态还是不够熟悉了解,手边又没有那种很得力的人手帮忙,虽说有了防备,可自个本身的软件硬件措施跟不上也是徒劳呀。

大刘叔小刘叔他们毕竟不是专业的保镖,能力又差一些,缺少足够的应对知识,对方又是有心算计,导致现在这样的结果,他也不好迁怒到小刘叔他们几个守在门口的人身上。

目前,最紧要的是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案开始追查沈家小妹的下落。

按照时间推断,沈家小妹失踪的时间不会太长,对方就算要将人运离太平县城,也需要时间和机会。

人应该还在城内,只是如果全城大搜捕的话,万一惊动了对方,对方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沈家小妹给处理掉,那就更不好了。

他首先要保证沈家小妹的人身安全,等人找到了,才能再计划后续事宜。

因为不知对方的底细,他觉得还是要借用下锦衣卫的力量,最好还是给梁百户打声招呼,要真遇到什么阻碍,也可借用锦衣卫的名头一用。

驿馆守门人看到沈沐去而复返,也没加阻拦,他以为沈沐可能是忘记了什么东西或者还有什么事才回返的。

沈沐刚进门不远,就听到梁百户的院子里竟然有人在唱戏,他前两声并没听清唱戏的人是什么人?

可多听了几句,怎么越来越感觉到唱戏的人是梁百户?

也不知梁百户唱的是那个地方的戏种,唱词他真心欣赏不来。

短短的一天之内,梁百户给了他三个印象,抓坛子喝酒的梁百户;看书的梁百户;还有现在唱戏唱的挺投入的梁百户。

“你还没走?”看到他去而复返,韩琳从旁边的右侧厢房走了出来问道。

“回韩大人的话,小子去而复返,实在是有急事有求于百户大人,打扰百户大人雅兴了,还请韩大人再代为通报一声。”

“你爹百户大人不是让那王县令放了吗?怎么?难不成是那王县令不愿放人?”韩琳挑着眉,有些倨傲道。

韩琳家族世代都是锦衣卫,他身上自然有那么一股子傲气,虽说王县令是正经科举出身,从官级上要比他这个锦衣卫总旗高,可他说起王县令来,分明没有什么尊敬之意。

再说韩琳的堂兄韩铭死在太平县境内,韩琳本就有迁怒的心理在里面。

“这个小子还没回家,还不清楚我爹是否回家。

小子再次求见百户大人,乃是为了我家小妹失踪的事情。

刚才,小子刚走出驿馆门,就听邻居说,我家小妹沈盈今日一人在家时,在家中突然失踪了,小子唯恐是那杀死韩总旗之人觉得小子坏了他们的好事,特意抓走小子的小妹进行的报复,所以,特意回返向百户大人求助。”

沈沐觉察出,这个韩总旗对他似乎好感不多,所以他说话时,才特别注意言辞和分寸。

进入某个职场环境后,当你没有资历和成绩时,在没有利益牵扯的情况下,对这些老人你只能先敬着,否则要是无端惹对方生厌,给你暗地里使个绊子,就够你喝一壶的。

特别看情况,这个韩琳还极有可能是梁百户的心腹爱将。他更要谨慎小心。

“进来吧。”还不等韩总旗再说什么,梁百户唱戏声停了,可能听到他们在门外的说话声,出声唤道。

沈沐进房,发现梁百户身上还是穿的他原本那套衣物,手中正捏着一卷书册,站在窗前,于是,再次上前长揖道:“大人,小子的妹妹被贼人掳走了,现在生死不知,恳求大人施以援手。”

“你刚才在门外的话本百户已听到了,看来这贼人还真是不把咱家这锦衣卫百户放在眼里,明知你小子是本百户罩的,却敢对你家人下手,这分明是向本百户宣战,韩琳!”

“属下在。”

“这沈沐马上就将成为我们锦衣卫中人,你这做大哥的以后要多多提携与他,现在沈家姑娘失踪之事,极有可能是杀死你堂兄的那帮人所为,你现在跟着沈沐,在寻找沈姑娘的同时,也查查对方是怎么将人掳走的,又藏在何处?

最好能尽快将人在天黑前找到,另外,也顺藤摸瓜,看是否还有其他发现。

如有发现,不必上报,立即擒拿。如有反抗,留几个活口,其他的格杀勿论。还有,宁可错抓,都不能放过一个。”梁百户杀气腾腾地道。

第六十四章,失踪的沈家小妹(下)

“是,大人,属下领命。”

沈沐还要开口致谢,就被梁百户挥手打断:“别在这磨蹭了,抓紧时间去找人去吧。”

沈沐退出去后,梁百户伸手在怀中摸出一张小像来。

这是他的嫡亲闺女的画像,如今只有四岁,正是软萌可爱的时候。

那沈家姑娘,他也知道一些,这姑娘相貌虽然出色,可据说是半个哑巴。

为何说是半个哑巴呢?

听说这沈家姑娘在六岁那年,也不知生了什么病,突然间就不爱说话了。

这六七年间,说的话加起来据说还没一百句。

虽说这姑娘不说话让人发愁,可那贼人掳走这姑娘的目的是什么,是挑衅还是警告?

当然,这事对沈沐这小子也是一个考验,也可让这小子尽早得知,做锦衣卫的,不能遇到点事就被吓着了,如果那样的话,还是早点老婆孩子热炕头算了。

韩琳做事还是挺雷厉风行的,他很快就集合了三名锦衣校尉。

这三人虽都一身校尉服饰打扮,但面相却很平凡,属于那种走到人堆里也不会被人多看一眼的类型。

这样才对吗,要是所有的锦衣卫长相都跟萧柒一样,走出去也太惹人注目,有时也不方便执行任务呀。

这三人的态度很平和,也只多看了沈沐一眼,并没有说酸话什么的,其中一个年纪大点的,竟然还为沈沐牵了一匹马过来。

沈沐见状,忙过去牵住了马缰道:“多谢这位大哥。”

沈家距离驿馆虽只有不到一千米的距离,可这些锦衣卫们办事明显不习惯用步行方式到沈家。

而沈沐呢,虽在街上骑马未必能跑多快,可他也想早点回家。

虽从牛蛋口中听到了沈家小妹失踪的大体状况,可这具体的情形还是需要回家仔细查看询问一番小刘叔他们,再做定夺。

牛蛋一看沈沐出来了,正准备过来,可一看到几名锦衣校尉,身子不由地向后缩了缩,一双牛眼眼巴巴地看着沈沐。

“牛蛋,你后面再回来,我先跟几位锦衣卫大哥去我家看看,赶时间,就不等你了。”

说话间,沈沐看到韩琳他们已经上马了,当即也不再耽搁,也跟着上马道。

他前世认识一个大熊国大亨,两人关系还不错,对方最大的爱好就是打猎,连带他也跟着学会了骑马和打猎。

这锦衣卫的马还算温顺,他一上去,这马倒没被陌生人骑乘的不适感,没试图把他摔下去。

牛蛋到底会不会骑马,他也不知,反正沈家距离驿馆不远,牛蛋后面走回去应该不是问题。

按理说,本是沈沐在前面带路的,可来到古代第一次骑马,他还是挺谨慎小心的,不敢放开速度,怕在街上,忙中出乱,撞着人,横生枝节。

韩琳他们显然就没那等顾忌,几人的速度很快,又引得街面上一阵鸡飞狗跳。

他们的骑术还真不错,倒也没真的撞到什么摊子上。

有时沈沐想,这锦衣卫骑马的做派,和前世那些开着豪车飙车的人恐怕没什么区别,看着普通老百姓左躲右闪的样子,没准还真满足了他们的恶趣味。

韩琳比沈沐先一步来到了沈家大门前。

此时,小刘叔他们正一筹莫展。

他们只是街面上的一些小混混,平日里多听沈父行事,如今沈父还没回家,沈母又晕了过去,沈沐又不在家,大家都缺少个主心骨,也不知该不该大肆声张找人。

毕竟,他们也知道女孩子被掳走的名声可是不好的,不能大肆宣扬。

此刻,看到锦衣卫都上门了,小刘叔他们的脸色更是大变,在他们的印象中,锦衣卫上门从来没有什么好事?

难不成沈家还有其他什么事情发生?

就在他们惊疑不定不知该如何是好时,看到这几名锦衣卫到了门口,只是下了马,并没有进一步动作时,手中的马鞭也没甩到他们身上时,才略微心安了一些。

直到沈沐骑着马的身影出现后,他们的心才重新回到肚子里。

沈沐到了家门口,下马,先向小刘叔拱了拱手道:“家里的事劳烦各位叔叔伯伯了。”

小刘叔他们见状,看了看旁边站立的韩琳等人,神情局促地挥了几下手道:“沐哥儿如此说,可是羞煞死我们了,都是我们没看好盈儿,才让她被人掳了去。”

“小刘叔不必如此说,侄儿知道你们已经尽力了。”

沈沐说话间,站在自家门口打量来往路径,沈家门前是一个小巷子,两边是贯通的,自家基本处在巷子的最中间。

如果贼人是从大门将人掳走的,一定逃不过守在两边巷子口的小刘叔他们的眼睛。

除非小刘叔带来的人中有内鬼接应。

刚才到门口时,他已经不动声色地观察过小刘叔带来的几人,从这几人的表情来看,并没人显出躲躲闪闪鬼鬼祟祟的样子来。

说明这些人中可能并没有内鬼,对方掳人时,是绕过小刘叔他们的。

难道对方掳人后,并不是从前门出入的。

的确,按照常理推断,前门掳人的风险的确很大,虽说沈家小妹很少出门,可在这地方也住了十三年了,左邻右舍都是熟人,又是大白天,想那贼人也没那么大的胆子敢这么做。

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贼人是从沈家后院将人掳走的。

说起来,沈沐也穿越几天了,他对沈家的左邻右舍还真不熟悉,连沈家后院的院墙外是什么地方都不了解。

可当着小刘叔他们的面,他又不好直接发问。

当下道:“小刘叔,我娘晕过去了,还请您找个郎中来帮我娘看看,另外,我爹可能马上就要回家了,你们在门口等他。

韩大人,还请随我进门,我们去后院查查,贼人是不是从我家后院墙翻入的,也好找找线索。”

……

前几日早上,沈沐代替沈母打扫院子时,好歹将沈家里面的格局摸了个清。

他先带着韩琳以及三名锦衣校尉到了沈家小妹住的厢房。

房中的桌子上有一个竹子做的小簸箕,里面有些分好的丝线,还有打了半截的绺子,证明沈家小妹在被掳走前,可能是背对着门口,坐在桌边打结子的。

贼人应该是从背后轻步掩到沈家小妹身后,趁沈家小妹不备,捂住了沈家小妹的口鼻,然后将人掳走的。

第六十五章,找只狗来

沈沐在脑中开始现场情景还原,将当时沈家小妹被掳走的情形在脑中过了一遍,然后学劫匪掳人的样子,一步步退到厢房门外。

站在厢房门外,他扫视了一眼整个院子,觉得自己在大门外的猜测极有可能是正确的,贼人最好的离开途径,只能是后院。

于是,一步步又向后院退去。

等到了后院,他围着后院的墙根打了几个转,终于在西边的墙角下发现杂草被踩的痕迹,这里应该是对方翻墙进来的地方。

而临走时,贼人连放置在后院的梯子都没用,只是踩着后院砍柴的木墩就带着沈家小妹离开了。

这说明,贼人绝不会是普通的毛贼,轻身功夫应该不错。

沈沐可没人家那飞檐走壁的功夫,于是很坦然地搬来自家的梯子,架在对方离开的地方,爬上梯子,向墙外望去。

上面的青色砖石上原本长着很低矮绿色植物,上面有被践踏的痕迹。

沈家后院的墙外,也是一处小巷。

只不过这处小巷太过狭窄,并没有人家将大门建在这条巷子里,大多都是各家的后院墙。

这巷子也不是笔直一条的,而是弯弯曲曲,七扭八折的,还有许多岔路,这给他们按踪搜查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韩大人,你们之间可有高明的追踪高手?”沈沐看了看院墙外的小巷子,不由地皱了皱眉,低头询问韩琳以及另外三位锦衣校尉。

“沈兄弟,在下以往倒是追捕一个大盗,从南直隶追到北直隶,或许可以一试。”韩琳带来的三位锦衣校尉中那名身材最矮,显得最为精干的锦衣校尉道。

“那就劳烦这位大哥了,如果真能追踪到那贼人的痕迹,沈沐以及家人将不胜感激。”说话间,沈沐从梯子下来,将梯子的位置让给对方。

结果这名锦衣校尉看都没看那梯子一眼,只用一只脚在地面点了一下,人就飞上了墙头。

再仔细一看,对方已经从墙头跃下,不见了人影。

说实话,沈沐在现代时,一直认为古人的飞檐走壁都是武侠作家艺术化的处理效果,真实感值得怀疑。

可现在看这名锦衣校尉的身手,他觉得,古人武功这东西也许真没电影电视剧书里描写的那么夸张,可艺术是来源于生活的,他们这些人的身手还是比普通人的身手更灵便一些。

这时,从后院里又进来两个人,是大虎和小猫。

大虎在县衙牢房门前得到沈沐的嘱咐后,就去告知了大刘叔和小刘叔,看到小刘叔带人去了沈家,他就先回自家吃饭去了。

吃完午饭,大虎爹恰好从乡下收了两口大肥猪,让大虎帮忙杀猪,大虎不得不从,这猪杀完之后,他刚洗去一身血污,打算好好睡一觉时,就被小猫找上门来了。

然后小猫告诉他,今日他给沈家卜了一卦,显示沈家又出事了。

大虎有些半信半疑,实在是他对小猫的卦象没多大信心,但想着还是走一趟沈家印证一下小猫的卦象为好。

当下两人一起到沈家来,门口就遇到了愁眉苦脸的小刘叔,才知道沈家小妹被贼人掳走了。

这会,大虎总觉得是自己当时没在沈家守着,小刘叔他们又大大咧咧的,不够仔细,这才让贼人掳走了沈家小妹。

于是见了沈沐后,脸色多少有点不自然。

小猫的脸色也很不好,他又从怀中摸出卦象书,翻了又翻,口中念念有词,片刻后才道:“沐哥儿,卦象显示,沈盈妹妹现在还算安全,显示她人在东边。”

沈沐同样对小猫的卦象没多少信心,可现在抱着宁肯信一回的态度,对大虎道:“你出去找找小刘叔,让他找几个人向东边去,一路问问人,看是否有发现。”

就在沈沐大虎小猫三人说话时,一直没有出声的韩琳这时也用审视的目光在打量小猫。

其实,这是韩琳第二次与小猫打交道,不同于大虎牛蛋沈沐三人是土生土长的太平县中人,小猫的来历却有些模糊不清,好像四五年前,就突然出现在了太平县一样。

上次,沈沐跟方捕头和夏巡检一起去梅家庄子时,韩琳这边在调查自家哥哥和那些黑衣蒙面人的死因,针对那晚几个黑衣人自相残杀的事情,分别找了牛蛋和小猫。

牛蛋当时都给吓坏了,差点吓的尿裤子,结结巴巴地语无伦次地说了当晚的情景,可碰到这个叫小猫的少年时,对方言辞清晰,将整个过程讲的无懈可击,就算和牛蛋的证词对照,都找不出什么破绽来。

这让他对小猫的第一观感并不好,不过那时,他的心思还是重点放在这个沈沐身上,就没有过分深入地再调查这个小猫。

此时,又见这人手中拿着两本破书,一本老黄历,还有一本什么算卦书,竟然推算说沈家小妹被藏在太平县的东边。

这小子是个小神棍,竟然招摇撞骗到锦衣卫面前了,如果真有这等神通,还要他们这些锦衣卫做什么?

更别说,先帝在世时,也迷这些道家之术,结果将宫中和朝廷弄的乌烟瘴气,他们锦衣卫自然是多有耳闻,所以,他对这小猫更无好感。

不过看在沈沐这小子的面子上,懒得阻挡,冷眼旁观,反正丢的不是自己的妹妹,且看这沈沐还能折腾点什么来?是不是自己高看了这小子?

大虎正要去门口找寻小刘叔,让小刘叔派人向东边去找人时,又被沈沐唤住了:“等等!”

“沐哥儿,你还有什么吩咐?”大虎刚抬脚,又停下步子道。

“可知谁家有嗅觉灵敏的狗,找几只来。”用警犬追踪,这是现代最常用的破案辅助手段。

这些家养的狗也许没那么专业,但只要找几样沈家小妹用过的东西,让狗闻一闻,说不定动物的本能能带他们找到沈家小妹。

现在只要能用的法子都用上,几管齐下,他就不信找不到沈家小妹。

“沐哥儿你忘了,要说哪家的狗鼻子最灵,当然是我家的大花和二花鼻子最灵了,也最听我的话,我这就回家将它们找来。

要是这次它们真能立功,回家后我一定将我分到的肉全奖励给它们吃。”

韩琳闻言,不由地挑了挑眉,看来百户大人选的这沈沐果然有几分意思,用狗追踪犯人的踪迹,一向也是他们锦衣卫的惯用手段,没想到这小子也精通这个。

就是不知这小子的本事在追查自家堂兄之死上能不能起到作用?

第六十六章,第二条地道

大虎离去后,沈沐一转身,就看到韩琳这位锦衣卫总旗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当即发问道:“小子刚才的布置,可有疏漏,还请韩大哥多加指点?”

先前,他在梁百户面前,称呼这位韩总旗为韩大人是介于双方现在身份地位的差别。

可私下里,想着他马上即将进入锦衣卫,再一直称呼这位韩总旗韩大人就显得有些太过生分,不利于拉近彼此之间的关系。

至于这请教之词,也是真心的,一个人的思维往往有盲点存在,这就需要周围人提醒。

此刻寻找沈家小妹的事,已不再是一场游戏,更不能用游戏的心态来对待。

“要说这找人的事,你韩大哥我还真不擅长,知道你韩大哥我擅长什么吗?

你韩大哥我擅长从抓到的人口中掏出最有用的消息来!”韩琳闻言,伸手拍了拍沈沐的肩膀道。

韩琳虽然摸不清梁百户对这沈沐另眼相待的套路,但知道这沈沐与自家堂兄的死可能并无什么关系,以后又要一起在锦衣卫中做事,他也不希望和这小子关系弄的生硬客套。

此刻见到沈沐有意示好,当下也放下架子,真诚地打哈哈道。

听话听音,沈沐一听,就知道这韩琳擅长的原来是刑讯逼供呀!

刑讯逼供这活还真不是普通人能干的,需要心肠足够冷硬,韩琳愿意告诉他这点,实际上已经暗示他们的关系可以更亲近一些。

好的人脉关系是需要经营的,没有人会天生对一个不熟悉的人就心生好感,将来他在锦衣卫中如果想要攫取更大的权利,必须要有上面的人关照,同事之间的互相照应才是。

就在这时,沈家后院又呼啦进来几人,沈沐仔细一看,原来进来的正是沈父还有夏巡检和方捕头他们。

因为追查梅公子死亡之事,现在已经不是他们太平县一个小小的县衙所能受理的了,大多数工作都移交给了锦衣卫,夏巡检觉得终于卸下了心头重担。

今日夏巡检本在家休息,但午休起来后,突然想到那日的打算,打算将沈沐招为自己的侄女婿。

可这婚事要成的前提是将沈父先从牢中放出来。

他吃过午饭后,就去县衙见王县令,打算给王县令敲敲边鼓,看什么时候能够放人,等放了人,他好回家写信给大哥大嫂,征询他们的意见。

结果到了县衙没一会,他还没想好该怎么切入这个话题时,正好有个锦衣校尉前来传达梁百户放人的指示,他一想,这倒好了,省的他再开口。

王县令的官场经验和智商本就一直在线的,现在锦衣卫既然已经发话了,沈父的确是被冤枉的,那个沈家小子现在看来也很受锦衣卫的赏识,他就没必要再做恶人,继续关着这个沈有期了。

当即就吩咐方捕头去放人,夏巡检就趁机告辞,和方捕头一起去了县衙大牢,将沈父接了出来。

沈母早晨送进去的棉袍都没机会上身,沈父就出狱了。

夏巡检方捕头将人接出来后,沈父感谢他们这段时间的关照,请他们到沈家小酌一番,谁知刚走出县衙大牢不远,就碰到了小刘叔手下的人。

这混混告知沈父,沈家又出事了,沈家小妹也失踪了,沈母晕倒了。

夏巡检和方捕头闻言,顿时觉得沈家今年真是霉运当头,事情一件接着一件。

但还是跟着沈父到了沈家,看能不能帮上忙。

到了沈家一看,沈家小妹失踪的事,连锦衣卫都出动了。

不仅如此,夏、方二人正好亲眼看到那位面对他们时,一个正眼都不给的那位韩总旗,动作亲昵地伸手拍了拍沈家小子的肩膀。

他们二人再次对视一眼,越发觉得,这沈家小子,前途不可限量,恐怕不是太平县这小县城能装得下的。

“沐儿,你妹妹的事情可有线索了?”沈父可没心思理会夏、方二人之间的眉眼官司,也顾不上先去房中换下身上的囚衣,走到沈沐面前就开口问道。

“爹,放心吧,我一定会想法子将妹妹救回来的,你先去看看娘。”

“掳走你妹妹的人会是掳走李姑娘的那些人吗?”

“可能是,对方并没有留什么勒索信,明显不是为了钱财。”

刚才沈沐在查看沈家小妹所住的厢房时,也留意了一下,房内是否有多出什么信笺纸条类的东西。

“你确定你妹妹还在城里吗?”

“爹怎会这么问?出县城的通道上,儿子早就派了人手,还有锦衣卫的人盯着,在这短短的几个时辰内,他们应该不能将人运出城才是?”

“其实,这城内还有一条地道通往城外,是你们所不知道的。”

“这城里还有通往城外的地道?”夏巡检和方捕头齐齐出声惊呼。

他们在太平县这么多年,是妥妥的地头蛇,梅家庄子那边的事情是因为那边的庄子大多都是富贵人家的私产,他们管不到,可城内竟然还有地道通往城外,这让他们不能不吃惊。

“县城东边的赌坊下就有一条地道通往城外。”这还是沈父一次无意中发现的。

现在为了女儿,他已经什么都顾不上了,更别说,赌坊新来的那个掌柜,这月按规矩送上的例银,对方也没有奉上,不管这地道是否是有用线索,可他现在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线索的。

沈沐闻言,心下一动,赌场人员最为复杂,鱼龙混杂,常有过路人出入,如果那贼人在太平县,这地方也是一个最好的掩饰身份的地方。

小猫的卦象也推断出沈家小妹失踪的地方在东边,赌场也在东边,没准真还能在那里找到线索。

“沈兄弟!”先前那位从后院墙跳出去的擅长追踪的锦衣校尉又从墙上刷一下跳了下来,给沈沐打了招呼。

“这位大哥,可有发现?”沈沐见状,忙道。

“并无什么有用的线索,如果对方带着一个人的话,大白天的应该会留下一定痕迹的。

可这痕迹出了巷子外,就再没有了,除非对方是一个清理痕迹的高手。”这名锦衣校尉道。

“多谢这位大哥,是对手太狡猾,又是存心算计,既然这边没有有用的线索,我们再想其他办法。

韩大哥,这赌场的地道也是一条线索,不如我们过去查查。”

第六十七章,抓住那个逃跑的人

“赌场吗?既然有地道,那就去查查。”

对韩琳而言,查赌场这等地方,身为锦衣卫的他们是毫无心理压力的,根本不必担心扰了这赌场的生意。

就算查到这赌场没什么猫腻,与沈家姑娘失踪的事情毫无关系,那也可借机收上几份好处。

兄弟们这次跟百户大人下来查堂兄之死,跑这一趟,如果一点好处都得不到,未免说不过去。

好处怎么来,这次太平县的地主士绅们又没撞在他们锦衣卫的手下,普通老百姓都穷哈哈的,只能怪这赌场倒霉了。

当然,他也知道,一个小县城的赌场,背后一定有个在本地有些力量的主子,可那又怎样,可在锦衣卫面前,这些人不过是土鸡瓦狗罢了。

韩琳懒得顾忌,而沈沐呢?

虽说那日他看在原主暗恋李姑娘的份上,阻止李姑娘的哥哥李含章进赌场,他自己却进去见识了一番,还赢了点小钱。

但他同样不知道,这赌场背后的主子是什么人?

当然,以他白丁的身份要搜查人家的赌场,恐怕是痴人说梦,难得有韩琳在,不如就狐假虎威一番。

反正他对扰乱了赌场正常的营业秩序,同样也无什么心理压力。

……

太平县宏兴赌场虽只是一个小小的县城赌场,但每日人流量还是很可观的。

也是,在赌徒的心目中,没什么比输赢更重要的事情了,至于外边的天翻地覆,什么人死了,什么人失踪了,他们根本不会去关注,只要刀没架在自个脖子上就好。

许多人虽然听说锦衣卫到了太平县城,可关他们这些赌鬼什么事?

当然有些细心的人,还是留意到赌场的余掌柜这几日,脸色不太好。

余掌柜的脸色能好起来吗?

原本他以为冯大抱了那个什么贵公子的大腿,可以结交一番,让他自个也能在太平县弄风弄雨,结果还没怎么着,那冯大就和梅公子死的不明不白。

让他的一番心思全白费不说,还平白得罪了那个沈老大。

他也是昨天刚知道,这沈老大在赌场中也有份子。

他这是被前任掌柜给摆了一道呀,自己谋的这个位子本就是通过主子小妾的兄弟走的路子,府中许多人本就看他很不顺眼,结果现在却捅了一个篓子,将沈老大的那份没给人家,还给沈老大的儿子下绊子。

好在那沈老大也因为杀人嫌疑,被关进了县衙大牢,让他暂时不必考虑沈老大的报复。

正在他端着茶盅凝思时,一个在赌场输的差点没裤子的赌客,刚走出赌场,又惊慌失措地跑进来,口中大喊道:“不好了,不好了,锦衣卫来查抄赌场了!”

赌场内赌的正投入的大多数赌客还没反应过来,余掌柜就惊地手中的茶盅落了地,啪地一声,将造型还算优美的茶盅摔成了几片。

这锦衣卫咋找上门来了?

……

此时,韩琳和沈沐一行人也到了赌场门口,锦衣卫的名,树的影,马上迎来一阵鸟飞狗跳。

韩琳还站在赌场门口打量门上的招牌,沈沐却恰好看到一个身材不高的黑衣男子,这时正从赌场的一扇窗户钻出,向那边的街道跑去。

他大喊一声:“给我堵住他。”

习惯凡事考虑周全的他,早在赌场前后左右也布置了人手,为的就是万一真发现什么可疑人物,让对方给跑了。

幕后的黑手在他已经对沈家人的安全做了准备后,还能得手,这让他不敢再丝毫麻痹大意。

听到沈沐的喊声,那名擅长追踪的名叫小四的锦衣卫马上追了上去。

韩琳却挥手道:“剩下的人将赌场这门给我堵住,其余人给我搜。”

他们这次到赌场来,不仅带了几个锦衣卫,还让方捕头特意调来十几个县衙的公差,还有沈父手下的小刘叔他们,也算是兴师动众,人手齐全。

衙门的公差们平日里也许还忌惮这赌坊后面的主人几分,可现在有锦衣卫撑腰,也少了顾忌,最主要的是,他们知道赌场此时每个桌子上的筹码都没收,要是顺手牵羊一点,对普通公差来说,也是一笔好处。

当韩琳下命令时,他们就没有犹豫,马上就冲了进去。

赌场的余掌柜这时终于醒过神来,战战兢兢地来到韩琳面前,噗通一下,跪倒在地道:“大人,冤枉呀,小的只是本本分分的生意人呀!”

“哼,本本分分的生意人会在你的场子里窝藏贼匪?给我继续搜!”

“贼匪?什么贼匪?小人实在不知呀!”

“哼,本总旗看你也是就是庇护贼匪的同谋,来人,将他也给本百户先看管起来。”

余掌柜闻言,一下子瘫倒在地,眼睁睁看着赌场的赌徒们,此时都被喝令靠着墙角蹲好,那些官差什么的,随手将台子上的筹码装进了他们的袖子里。

这时,他终于留意到一直在旁边静观其变的沈沐,跪着过去道:“沈家哥儿,这赌场可是有你们家份子的,求你给这位大人说说,小人真不知这赌场中混进了贼匪呀!更不是贼匪的同谋呀!”

“我乃一白丁,余掌柜是求错人了吧,至于你是不是贼匪同谋,总旗大人自有公断。”沈沐懒得理会余掌柜这等小人。这会竟然说沈家在赌场有份子,不管这话是真是假,说出来就是居心不良了,还想拉沈家下水不成?

“大人,在赌场西边的墙角下,发现一个地道。”跟来的三名锦衣校尉中个子最高的那个过来回报道。

“说,你这地道是不是可以通往城外?”韩琳听说还真的找到了地道,当下手往桌子上一拍道。

“是……是……回大人的话,是通往城外的。”这条地道的事,余掌柜是知道的,当初之所以挖这条地道,就是为了运赌场赚来的钱财。

只因主子嫌装着金银财宝的车子从城里过,太过招摇,也容易引来贼匪,这才特意挖了一条地道,通往城外,谁知现在却惹上锦衣卫了。

第六十八章,割掉他的舌头

“最近可有人进入地道,将……人或东西带往城外?”

为了沈家姑娘的名声,韩琳问的比较隐晦。

“回……大人的话,没……没有呀!”

余掌柜此时一头雾水,这条地道一年基本只开启两次,一次是夏日,将前半年的钱财运出去,另一次,则到了年末,将后半年的钱财运出去。

如今,夏日已过,前半年的钱财早已运出,距离后半年还有几个月,据他所知,这地道最近真没人进去过,而整个赌场,知道这条地道的也只有三人而已。

余掌柜说话时,沈沐一直在留意对方的微表情,没有发现特别异常的地方,觉得这老小子应该没有说谎。

那么,此时事情又回到了原点,说明这沈家小妹还在城内,他们搜找的范围还应该继续集中在城内。

想到刚才打草惊蛇惊走的那个人,对方见锦衣卫来了,不像这赌场的大多数赌客一样,吓的抱头蹲在地上,不敢动弹,却选择第一时间逃走,这人怎么想,都十分可疑。

特别是对方逃跑的身手似乎很灵活,难道真是掳劫走沈家小妹的贼人不成?

既然这赌场能窝藏一个可疑之人,会不会也有第二个呢?

前世和多国警方打过交道的他,学会的最大道理就是,永远不要轻易藐视对手的智商。

想到这里,他开口道:“韩大哥,让锦衣卫和方捕头他们排查下这赌场的外来人口,看是否还有可疑人物。”

“也好,元辰,你留下和方捕头一起排查。”韩琳吩咐另一名锦衣校尉道。

“放心吧,大哥。”元辰嘻嘻一笑,心知肚明,韩总旗留他下来的用意。

“沐哥儿,那个逃跑的人被抓住了。”这时小刘叔跑进来,有些兴奋地道。

“抓住了就好,韩大哥,我们去看看。”都做了这么严密的布置了,要是再还抓不住人,沈沐觉得自己也可以拿块豆腐去撞了。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他真希望,这次能有收获,沈家小妹失踪时间越长,就越危险。

沈沐和韩琳走出赌场,第一眼就看到了那个逃跑的人,沈沐觉得这人有一双狼般没有感情的眼睛。

那眼睛冷漠,就算是面对韩琳这等锦衣卫,也没有多少多余表情。

对方刚逃走时,可能跟追捕他的人还动过手,脸上不仅有淤青还有红肿,肩膀,腿上还被分别砍了一刀。

形容有些狼狈,年纪也不大,大概也就二十几岁。

但沈沐一见,就觉得这人可能是个棘手的角色,这样的人,不同那种为了钱卖命的,他们一般心智都比较坚定。

想要从对方口中探出些秘密来,恐怕也要费些功夫。

在沈沐打量这人的同时,韩琳同样也在打量此人,他眼睛眯了眯,直觉告诉他,这次突袭赌场,似乎真抓对了人。

堂兄死的不明不白,唯一没死的那个黑衣人现在还重伤昏迷着,能不能活过来还两说,他一直都觉得自己伸出去的拳头没有着力点,这滋味真的有些窝囊。

如今真抓着一个,他已经觉得自个的拳头开始痒痒了。

“带回去!”

早有两个锦衣卫上前,啪啪几声,卸了这人的关节,为的就是防止这人逃跑。

然后很粗鲁地用一根铁链将对方的脖子一栓,就准备将对方回去。

沈沐却挥手阻止了一下,他站在这人的面前,紧盯着对方的眼睛,一字一句道:“到了这个份上,我想知道,是你掳走了我妹妹吗?”

这人终于缓缓地抬起头,一双眼睛还是毫无情绪,就好像一个木偶一样,就这么看着沈沐,一个字也不说。

“你很想死?”沈沐又道。

谁都知道,落到锦衣卫的手中,会有什么遭遇,可这人现在却一个字也不愿意说,是心存顾忌?还是对他的主子就真那么忠心?存了求死之心?

对方闻言,干脆直接闭上眼,根本就不愿意理会沈沐了。

见状,沈沐也不尴尬,当过罪犯的他早就知道,在没抓住一个人的弱点前,想要从一个人的口中掏出真实有用的东西,其实很难。

“那好,不如我们就来做一场比试吧,看你是先熬不住吐露我妹妹的所在,还是我先找到我妹妹。”

既然轻易撬不开这人的嘴,沈沐也不愿在这人身上再费工夫,比起审讯手段来,韩琳他们更专业,如果能审讯出些许消息来,那自然是最好。

如果审讯不出,他这边找人的行动也不能停止不前。

这人闻言,终于再次睁开眼来,眸子里终于有了情绪,但却带着些许嘲讽。

似乎在表示,没有他的开口,沈沐就一定不会找到沈家小妹一样。

这说明这人对他藏匿沈家小妹的地方很有信心。

沈沐见状,却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道:“一个人有时太过自信,就是最致命的弱点,这是我给你的忠告,但愿下次见到你时,你还能在锦衣卫的刑罚下五肢健全。”

话音一落,他又转身对韩琳道:“韩大哥,既然这人不愿张口,那长了舌头也是无用的,不如就让那舌头做路边野狗的饭食,好歹也能算物尽其用了不是。”

哼,他一向对伤害自己亲人的人零容忍,这人他给过他机会了,还嘲讽他,那他要是不做点什么,还真以为他沈沐软萌可欺吗?

有些人早应该知道,这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死亡,而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沈兄弟说的是,大哥我也正有此意。”韩琳的语调略带几分冷酷配合道。

锦衣卫每年手底下不知有多少人命官司,像这贼人这样的,他们见识的多了,既然一直不愿开口,那就没存在的价值了,杀了就杀了,更别说只是割条舌头了。

这人听到沈沐的威胁,再次睁开眼。

他用那没有表情的目光死死地盯着沈沐,好像要从沈沐身上盯出一个洞来。

“如果这舌头割了,大哥觉得养着一个废物也是累赘,每日还要浪费米粮,不如砍了四肢,丢在大街上旁的阴沟里,让老鼠每日与他为伴就好,敢——绑——我沈沐——的家人,这就是警告!”

最后几个字,他也是直视着这贼人的眼睛一字一句说的。

第六十九章,同样是警告

沈沐说这句话时,虽言辞间充满威胁警告之意,可语气并不疾言厉色,反而显得格外的轻描淡写,就像是喝了一杯凉开水一般。

那么寻常,那么随意。

这贼人毕竟不是真正的木偶人,听到沈沐威胁的言辞后,那双原本很是淡漠的眼眸还是微微地收缩了一下,只要是活人,不可能面对这等威胁真的无动于衷。

最主要的是,人在不知道自己面临什么时,可以短暂地对自己的精神进行催眠,让自己的意志强大到可以抵御一些外在的压力。

可如果知道自己即将面临什么时,再想着想要催眠自己的意志,那就很困难了,你接受到的信息和你本身的意志会产生相互作用。

在这种相互作用下的心理才是最煎熬的。

沈沐从来不是圣父,也没多余的同情心放在这等人身上,无论前世还是现在,家人一直是他无法回避的底线。

不管那幕后黑手到底是因为什么与锦衣卫扛上了,可他不该将沈家人牵扯到里面,先是沈父,现在又是沈家小妹。

沈父倒也罢了,现在终于化险为夷了,可沈家小妹才是最忧心的,自学过心理学的他知道,女性和儿童在遭受过绑架这等行为后,会长期留下心理阴影。

这种阴影可能长伴一生,并毁了这个人。

沈家小妹虽性子古怪,但他不认为她在面临巨大变故时初心不变。

想那幕后黑手可以请轻而易举地对梅家庄子庄头几岁的孩子下手,手法还那么凶残,又怎能指望沈家小妹现在是完好无损?

毕竟相信坏人的节操,是最不靠谱的事情,目前他只能这么期望,希望沈家小妹不要受到太大的伤害。

但他前世年轻时性格中存在的戾气,却因为这件事再次被激发出来了。

他穿越后的心态第一次变的不那么消极,不那么避世。

他要通过一系列手段告诉对方,不要认为那些看似蝼蚁就是可以随意践踏的。

蝼蚁的反抗也是不可轻视的。

只要敢伸手,他就会废了那只手。

他相信那幕后黑手敢跟锦衣卫作对,手下人手不缺,可那日在树林中他既已废了几个,现在也不在乎再废这一个。

当然,这个贼人也许只是对方团体中的一个棋子,并非决策者,无足轻重,在这样一个喽啰身上施展手段,不仅是他对这个贼人的警告,更多的是,要告诉那个幕后黑手。

既然你要战,那咱们边战吧,彼此就不死不休好了。

跟当初穿越时不同,他现在好歹有锦衣卫这个靠山,做起事有所依仗,就不会像先前那么小心翼翼了。

…….

沈沐的几句话,听在旁观几人耳中,韩琳对这等事情是司空见惯的,觉得沈沐这种做派才合他们锦衣卫的口味。

对他们锦衣卫来说,要什么都可以,但妇人之仁是要不得的。

谁也不愿意有这样的猪队友。

但落在小刘叔他们眼中,心中的滋味还是有些难言的,他们中的许多人可是亲眼看着沈沐从一个长相乖巧软萌的孩子长大到现在这个样子的。

可他们亲眼看着长大的孩子在他们不知不觉时已学会杀人了,手段还很狠辣,尽管他们也知道沈沐是想尽快从这贼人口中挖出沈家小妹的藏身之处才这么做的。

可这个孩子做的起这些事来,这么游刃有余,不见一点生涩,还是让他们心中多少有了些寒意。

但夏巡检看着沈沐现在的做派却觉得更满意了,男儿家,要想成就大事,必须要学会审时度势,该狠辣时必须狠辣,该决断时必须决断,不能婆婆妈妈的。

这贼人大概也知道,以他做下的事情,说不说都是个死,就算他将他所做作所知说了,锦衣卫兴许能饶他一命,可他背后的主子会放过一个背叛者吗?

当然不会,任何主子都不希望自己手下出一个背叛者。

而沈家小子能觉察到这一点,当机立断,几句话定会让这贼人在接下来的时间受尽煎熬,也算是先行进行报复了。

他已经等不及,想马上回家去给大哥大嫂写信了,他们夏家虽世代在各地卫所中经营出了一点势力,可比起锦衣卫的无限风光来,实在不够看。

现在终于有一条新的路子向夏家人展开了,他怎么能不抓住机会。

沈家他很熟,沈老大就他一人,祖籍早就没人了,这沈沐只是沈家一根独苗,又无兄弟族人帮衬,将来要是夏家成了他的姻亲,他不从姻亲里找几个心腹之人还能从哪里找?

沈沐可不知道夏巡检的此时已想的那么远了,正打算乱点鸳鸯谱。

他想的是,这贼人不开口,太阳马上就要落山了,很快天就要黑了,他已经没多少时间浪费了。

这时,他恰好看到街道那一边,大虎牵着两只狗,正气喘吁吁地跑来。

也是,从沈家到大虎的家原本就是要经过这赌坊的。

这两只狗也不知是什么品种,还真跟他们的名字一样,毛皮是黑白灰黄四种颜色,是花的。

这两只狗对沈沐还是比较熟悉,看到有人来,刷一下扑到沈沐身边,不停摇着尾巴打转。

“沐哥儿,狗我带来了。”

“嗯。”沈沐开始大量这两条狗,真是很普通的两条狗。

这时代的土狗大多可能没经过训练,能不能有作用他真不敢说,可这毕竟是一种目前能够用上的手段。

当下向韩琳告辞,决定先带着大虎和狗一起回家看看。

尽管抓住的这贼人不开口,可原则上,韩琳必须先将抓到的人先押回驿馆,向梁百户禀告。

就给沈沐留下了那个负责追踪的锦衣校尉,带着其他两人押着那贼人回驿馆去了,虽说处理这贼人的手段可以按照沈沐说的做,可这事最后的决定权还在百户大人手上。

沈沐在回家的路上再次将整个事件从头到尾捋了一遍,看看自己是否疏漏了什么。

与那幕后黑手有牵扯的目前所知的只有两人冯大和梅公子,这两人死后,不管是梅家庄子还是冯大的家,在没有结案前,还是有衙役守着的。

但衙役们的看守态度他就不敢保证了?想想小刘叔他们专门在沈家门口盯着,都没起作用。

这些衙役们都是老油子,看守个空房子,又有多认真,以那贼人的身手完全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

会不会贼人杀的是一个回马枪,觉得这两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

第七十章,狗与找到妹妹(二更)

他现在就跟警察一样,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

想到此处,沈沐转身对打算回家的夏巡检和方捕头道:“夏叔,方叔,麻烦你们再派几个人跟着小刘叔去冯大家和梅家庄子上搜一搜,看这贼人会不水杀个回马枪?”

“大侄子不必客气,老方,你派几个人跟刘全去,你呢,跟我去我家喝几盅。”

刘全是小刘叔的名字。

夏巡检现在心情不错,对这等事情自然是有求必应,他也希望沈沐能尽快找到妹妹,彻底了了结这桩事,然后大家坐下来才能谈婚事嘛。

小刘叔对沈家的事本就很上心的,这时见夏巡检方捕头他们派了人,也不推辞,带着人就走了。

沈沐则带着那名锦衣校尉还有大虎以及两只狗回家去。

他们去赌场时,小猫并没有跟着去,此时还待在沈家。

沈父虽然很担心女儿,但同样担心晕倒的沈母,虽说他的人生经验要比儿子多一些,可儿子在面对锦衣卫以及官府时,似乎更加显得游刃有余一些,所以,他并没跟着去赌场,而是留在家里照顾沈母。

郎中来了之后,给沈母扎了几针,沈母就清醒过来了。

沈母这样的人还是很坚强的,尽管也担心女儿的安危,可为了不让沈父和儿子增加更多的压力,她还是强打起精神来应对,并不曾像有些妇道人家,家中出了事,就觉得天要塌下来了,只会哭哭啼啼。

沈母看到沈沐并没带回沈家小妹来,脸上的失望之色多少还有些遮挡不住。

“沐儿,还是找不到吗?锦衣卫也找不到吗?”比起官府来,锦衣卫虽让普通百姓惧怕,但老百姓还是相信它的实力的。

“娘,儿子向你保证,会尽快找到妹妹的。你现在到妹妹房间找出两样妹妹贴身物件来,让大虎家的狗闻一闻,看着狗能不能带我们找到贼人藏匿妹妹的地方。”

“喔,好。”虽说这时代女孩子的贴身物件是不能随便外露的,可沈母现在已经顾不上这个了,当即去找东西。

一刻钟后,沈沐和大虎还有沈父沈母以及那名锦衣校尉,小猫几人一同出现在后面的巷子里。

两只狗别看不知是什么种类,也没受过训练,可的确很机灵的,这大概是因为大虎的嗅觉本来就很灵敏,平日里也会在家中对两只狗做一些针对性的训练,让两只狗帮着找东西,当时纯粹是为了好玩。

却没想到,现在也能发挥作用,两只狗还是很听大虎命令的,在闻过沈家小妹的贴身物件后,就带着他们到了沈家后院墙外的小巷里。

两只狗的表现让在场的人重新兴起了希望,都眼巴巴地盯着两只狗的一举一动。

然而这两只狗却不停地在这巷子里打转,每隔一段距离,就趴在两边围墙上嗅上片刻,接着又一阵狂吠。

如果说,两只狗只是在巷子一边墙边叫那也罢了,它是两边都叫,叫着叫着,还整个在小巷子胡乱打转起来。

这狗叫声引得巷子里有些人家因为好奇,都站在院墙里面的梯子往下张望。

大虎见状,觉得这两只狗现在的表现根本就是在丢他的脸,亏他还在沐哥儿面前信誓旦旦地为自家的两只花狗打包票。

这两只狗却这么无用,于是不好意思地开口:“沐哥儿,大花,二花它们,平常让他们找件东西,拿只鞋呀什么的,它们也很能干的呀,也不知这会怎么了。”

“哼,能干个什么,这就是能干吗?”

沈沐看着两只狗的做派,站在巷子中间沉思,并没留意大虎说什么,可傍晚又溜出家来到沈家的小白,也跟着参与到找人的行列中来,此时闻言,不由地刺了大虎一句。

觉得大虎将他家的狗吹嘘的太好了,没看还有一位锦衣校尉跟着吗?这分明是让沐哥儿出丑呀!

沈沐这时,却重新振作起来,眼眸中神采乍现道:“我们可能马上就能找到妹妹了。”

“咦,在哪?”小白顾不上跟大虎对呛,蹿了几步沈沐面前道。

沈父沈母,还有听到沈沐说什么的其他人一时之间,都抬起头来,等着沈沐说出答案来。

“人们经常说灯下黑,没想到我也犯了灯下黑的错误。

既然这两只狗一直在这巷子里打转,云大哥当日从后院出去,也是追踪出了巷子就没了痕迹,小刘叔他们顺着巷子出去,在很熟悉的街道上也打听不到丝毫消息。

那就只剩下一个可能,贼人将妹妹掳走之后,就根本没带出巷子过。”沈沐言辞清晰地道。

“什么,盈儿妹妹就藏在这条小巷子里?”小白闻言,马上在巷子里东张西望起来。

“不错,我们总有一个错觉,以为贼人掳走了沈家姑娘一定会走的越远越好,那样会给我们增加寻找的难度,却没想到,贼人极有可能跟我们玩了一手灯下黑。”那位姓云的锦衣校尉也道。

“真的能找到吗?”沈母还是有些不自信,又怕再次失望。

“爹,你对咱们的左邻右舍最熟悉,这知这条巷子里都住的是些什么人,然后找出最可疑的人家重点搜索,其余的也统统过一遍。”

“咱们家附近呀,这些人家都是住了十几年的街坊,大家平日关系都不错,应该不会做出藏匿你妹妹这样的事情来,

倒是与咱家只隔着一家的孟家,老两口年前就去了杭州府儿子家,这房子一直空着,好像只留了一个守门的孤老头子。

这孤老头子据说是孟家的一个远房亲戚,无儿无女,没有依靠,幸得孟家收留。

可平日就爱喝酒,整日就在西街的小酒馆泡着,喝醉了回去随便找个地方一躺,会不会你妹妹被藏在孟家的房子里。”

沈父还没出声,沈母就先急切地开口了,并提供了她心中最可疑的人家。

对街面上很熟的大虎小白他们闻言,也跟着一起点了点头,但心中多少有些疑惑,这些事情沐哥儿也知道呀,怎么没先一步想到。

沈沐听到沈母的分析后,也觉得这孟家的确是个比较合适的藏身之处,当下手一挥道:“那好,我们先去孟家搜搜,麻烦云大哥了。”

第七十一章,被下药的沈家小妹(上)

对大明的律法,沈沐现在还没来得及熟悉,也不知这时代有没有搜查令这东西,可他相信古代也有擅闯民宅之罪。

这孟家好歹也是有点地位的,要是万一沈母的推测并不准确,他们这就随随便便就闯入人家家里,换成自个也不会轻易罢休。

为了不引起后续的麻烦,沈沐决定还是让姓云的锦衣校尉打着锦衣卫的旗号进行搜索的好。

就算事后找不到沈家小妹,料想那孟家也不敢跟锦衣卫对上。

至于这巷子里的其他人家,也没身份过于贵重的,让他搜查起来也少几分顾忌。

说起来呢,人呀都有些欺软怕硬的劣根性。

沈沐既然做了决定,大虎带着两条狗就往那孟家奔去。

绕过半个圈子,他们到了孟家的前门,守门的老头子果然不在,大门上铁将军守门。

沈沐正考虑是不是粗暴地破门而入,更节省效率时,却见孟子涵这个锦衣校尉从怀中掏出一根细铁条,三两下转动,这门锁就被打开了。

得,这哥们开锁挺专业呀。

门锁一开,门边的人都往里面涌。

沈沐表面淡定,实则心中多少也有些不确定,万一他这次的判断又错了呢?

又找不到人呢?

或者是找到了人?却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呢?

而其他人的心思更为迫切,一是想尽快找到人,二是验证沈休的推理倒底靠谱不?

孟家的院子恐怕是这条小巷中院子最大的人家了,是三进的院子,里面环境还行,只是房间也有点多,建筑也显得有些年头了。

因为主人不在,这些房间有许多门是锁着的。

既然大门都开锁进来了,这里面房间的门更不好踹门而入了,沈父沈母他们只能耐心地等着孟子涵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开锁。

大虎见状,用手捅了捅小白的胳膊道:“我要是有这位孟校尉的本事,想开那里的锁就开那里的锁,那是真的爽,尤其是那些宝库的锁,这要是能找到一处,咱们这后半辈子就不愁钱花了。”

小白闻言,翻了个白眼道:“你醒醒吧,且不说你没人家那本事,就算你有那本事,有宝库的人家你敢去开你的宝库门吗?是想找死吧。”

大虎闻言,有些悻悻地道:“我不就这么想想吗,明知是不可能的。”

“别乱想了,这都开了几个房间的门了,你赶紧带着你家的大花,二花找人吧。”小白不愿再听大虎做白日梦,推了他一把道。

“好,好,大花,二花,跟着哥哥走。”

大虎招呼两只狗道,就像他说的,他是真的只是想想而已,目前最重要的是早一步找到沈家小妹,为自己扳回面子。

大花二花听到小主人的吩咐就撒开欢子在孟家乱窜起来。

到了一件厢窗户前,两只狗开始狂吠。

“进去看看。”沈沐见状,精神一振,从门口进入。

这厢房应该是一间女子所住的闺房,里面的摆设看起来有些陈旧,但比较整洁,不过好久应该没住人了,桌面上落着一层浮灰。

大虎这时也将两只狗牵进了门。

两只狗一进门,可没兴致打量屋内的摆设,直接向床榻的方向扑去。

然后对着床榻就是一阵狂吠。

其他人见状,忙都向床榻的位置看去。

沈母神态也有些激动,但还是开口道:“沐哥儿,你们先出去一下。”

沈沐一愣,随即才反应过来,要是这沈家小妹真的被藏在这床榻之上,还不知被掳走后,发生了什么,万一是不可描述之事,他们这么多大男人一起涌上去,是十分不妥当。

可要是只留下沈母一人,他还是有些担心,毕竟那幕后黑手的行事方式他现在还没有把准脉,要是这床榻上还有机关什么的,伤了沈母咋办?

“放心吧,娘会小心的。”沈母坚持道。

沈沐只好把目光投向沈父,征询沈父的意见。

“我和你娘留着就行。”沈父拍板道。

沈沐也不再坚持和拖延时间,当即和大虎小白还有孟校尉一起退出了厢房。

他们刚退到院子里,就见一个喝的有些醉醺醺的老头子手中提着一个酒葫芦走了进来,看到院子里的人后,先是提着酒葫芦在院子里打了几个转,又用手揉了揉眼睛道:“我没醉,没眼花呀,怎么看到院里多了几个人。”

大虎小白毕竟有几分心虚,这时都不自觉地看向沈沐,毕竟是沈沐带着他们闯到别人家里,还被人家抓了包。

也奇怪了,这老头子不是平日喝不到半夜不回家吗?这天色才蒙蒙黑,还没黑透,他就回来了。

可沈沐没有出声回应,他也在打量这个守门的老头子,心中在思考的问题则是:“如果沈家小妹就被藏在那个厢房内,那掳走沈家小妹,被他们抓住的那个贼人,为何偏偏会选中孟家的房子作为藏匿人质的所在呢?

纯粹是巧合,或是对方事先踩过点,或是这孟家与那幕后黑手有某种渊源?会不会这也是一条线索呢?”

“沈家哥儿,你们怎么会在我家?在我家做什么?”这守门的老头子提着酒葫芦终于不转了,确定自个看到的不是错觉。

当下醉眼迷离地提着酒葫芦问道。

毕竟住的近,中间只隔了一户人家,这守门的老头子应该是认识原主的,那么自然也是认识沈沐的。

沈沐还是没有说话,但他留意到,这醉酒的老头子走起路来,步伐是呈那种很规律的样子的,而不是无意识杂乱无章的,这说明对方并没有真正喝醉,神智应该还是很清楚的。

这让他对对方的身份更加多了一层怀疑。

就在这时,大虎惊呼,“沈家妹妹找到了。”

院子里其他人的注意力一下从守门人的身上移到了厢房的门口。

沈父果然从厢房背出了一个少女,这少女没有抬头,只是俯身趴在沈父的背上。

虽然看不到少女此时的面容,可从沈母那喜极而泣的样子来看,找到的无疑真的是沈家小妹。

沈沐从下午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不过看沈家小妹趴在沈父背上毫无所觉的样子,不会是真的受到什么虐待了吧?

第七十二章,以同谋论处

“娘,妹妹她?”担忧间,他还是快步迎上前问道。

并顺势扫了一眼沈家小妹身上的衣物,应该是她原本衣物,并没什么撕扯痕迹。

“贼人迷晕了你妹妹,现在还没醒来,好像是中了什么药,娘唤她,她也没什么反应。”沈母闻言,脸上因找到女儿而浮现的喜色又褪去了一些,重新浮上也许忧色。

“娘也别太忧心了,看样子,妹妹只是被迷晕了而已,并没受到什么大的伤害,等回家后,我们再找个好大夫帮妹妹看看,想必很快就会醒的。”沈沐见状,只好如此安慰道。

实则他心中还是真有些担心的,这要是对方下个奇奇怪怪的药该怎么办?

他对古代的医疗水准还有有些担心。

但现在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也不好讨论这些问题。

大虎小白他们此时看到沈家小妹似乎没有遭受侮辱的样子,都齐齐地松了一口气,在他们的观念中,女子要是受了侮辱那是比死还严重的事情。

沈家妹妹被掳这事虽然没大声声张,可知道的人还是不少,只要没有受辱,那其他事情都好说。

更主要的是,沈家妹妹失踪的时间比较短,掳劫的贼人留在赌场,两人并没长时间同处一室。

至于孟家的这个看门的醉老头子吗,更是在酒馆喝酒,这样尽可能地才能保全沈家妹妹的名声。

“怎么样,我说小猫呀,你的卦要是更准一些,孟家离沐哥儿家这么近,我们几个完全可以来救人,还用得着这么兴师动众吗?这不最终还是要靠我家大花和二花吧。”大虎又用胳膊肘捅了捅小白道。

“得了吧,要不是沐哥儿脑子聪明,你们家大花二花还在巷子里打转呢,倒是小猫,”小白没好气道。

因为他突然发现,大虎这几日跟着沐哥儿跑前跑后,好像比他在沐哥儿面前更有面子了。

先前,沈大叔蹲了大牢,家人唯恐他也受到牵连,不让他出门,他只能偷偷地出门报个信,将从小到大积攒的些许零花钱拿给沐哥儿应急。

可现在看沐哥儿跟锦衣卫比较亲近的样子,他觉得自己心中有样东西突然觉醒了,他们家他又不是独子,上面还有两个哥哥。

虽说家中有几家小店铺,可要是哥三个平分,自个也只能分到一间小铺子,难不成他以后几十年也安心要在这个小县城开着个小铺子,继续看那街上几十年不怎么变的风景吗?

四个伙伴中,本来小白和大虎就是脑子最灵活的那个,而小白出身于小商人家庭,天生就带点趋利避害的性子,只不过现在还年少,心思还是比较纯真重感情的。

既然大虎都能看到沈沐的潜力,小白又怎么能看不到呢。

当下,小白觉得今晚回去后,他要找自家爹娘好好说说,要是有可能,以后还是跟沐哥儿混的好。

倒是小猫根本就没搭理大虎的嘚瑟,反而目光专注地看向趴在沈父身上没有知觉的沈家小妹。

这神情有些奇怪喔!

他怎么觉得小猫脸上的担忧之色比沈沐这个当哥哥的还要浓重呢?

虽说他们也是看着沈家妹妹长大的,相互之间也有些感情,所以对方失踪了,他们才这么费心费力。

可这毕竟是沐哥儿的妹妹,沈家小妹又几乎不说话,他们碰见到就算不注意男女大防,但也无话可说,只能冷场。

可小猫此时的样子……

大虎忍不住又捅了捅小白,示意小白也看看小猫此刻的样子。

小白被大虎又打断了思路,正要再次瞪大虎几眼,却发现大虎的眼神怪怪的,他也顺着看了过去。

“你才知道呀!”小白放低声音道,他平日本就喜欢察言观色,早就留意到,几年前,他们刚认识小猫时,小猫经常到沈家来,会不经意地观察沈家小妹的一举一动。

但也只是远远地看着,并无任何出格行为,恐怕两人也没说过一句话,所以,他才没像沐哥儿提起。

毕竟,沈家小妹不说话不爱理人的性子,想要找个好婆家似乎也不容易,这小猫只有常叔一个亲人,并无父母亲人,家里并不寒酸,长相也俊秀,要是真喜欢沈家小妹,也是不错的嘛!

只是沈家妹妹的婚姻大事那还是由沈大叔沈家婶子做主的,不是他这个小辈可以置喙的,他也不习惯多嘴多舌,引起更多的是非来。

“你早知道了?”大虎原本还想把他这个发现找人分享,享受一下看到小伙伴秘密的这种偷窥愉悦感,结果竟然被小白鄙视了。

“我长着眼睛。”小白更没好气道,意思是他很早就看到了。

且说这边,沈父背着沈家小妹后面跟着沈母和沈沐都快走出孟家大门时,那个看门的醉酒老头子仿佛才如梦初醒,手中的酒葫芦一下跌落在地,他本人也吓地噗通一下坐在了地上,口中喃喃自语道:“这房中怎会多出个女娃,可这怎么办?这可怎么办?”

孟校尉看向沈沐,用眼神询问,这老头子该怎么办?

“麻烦孟大哥带他回锦衣卫,好好查查!”沈沐语调冷漠道。

这老头子到底参与没参与绑架沈家小妹,他也不能确定,但抱着宁肯错抓,也不放过一个的心理,先捉回去查查再说。

“我这个醉老头子真的什么都不知道,真不知道沈家女娃怎会在厢房里,我什么都不知道呀,我不跟你们回去,不回去!”

这老头子将掉落在地的酒葫芦抱在怀中,接下来的动作让人瞠目惊舌,他一个六十几岁的老头子竟然像小孩一样,在院子里翻滚,耍起赖来。

还没出门的众人见状,满面黑线,就连正准备跨出门的沈父也不由地停下步子,回头看了一眼。

倒是孟校尉毕竟什么样的犯人做派都见过,当下不客气地上前居高临下地看着这醉老头子道:“老头子,从你看守的门家搜出了被掳劫的沈家姑娘,你脱不了干系,你这要是在这样撒泼打滚,小子现在就以同谋罪论处,马上要了你的命。”

说话间,腰间的绣春刀刷地一下,脱鞘而出。

第七十三章,

“大人,老头子我真是冤枉的,真是冤枉的呀!

我也不知这沈姑娘是怎么进来的,就老头子我这身板样子,也不可能去掳人呀!

就算你现在要了老头子我的命,我老头子还是冤枉的呀!”

老头子看着脱鞘而出的绣春刀,一双混浊的眸子收缩了下,神情似乎更畏缩了,在地上翻滚的动作也停止了,可口中仍小声地为自个辩白着。

这守门的老头子从表面上来看,除了他前面的醉酒看似是装的外,其他也看不出更多可疑的表现来。

只是沈沐知道,姜还是老的辣,如果这老头子真是伪装的,那就绝不会让他们轻易地看出端倪来。

让他心中怜悯之心消掉大半的还有一点:那就是这守门的老头子,他只是孟家的看门人,虽说孟家主子不在,可要锦衣卫真要认真追究的话,首先应该追究孟家人的罪责才对。

毕竟在事情没明朗之前,谁知孟家人有没有勾结贼人,借房子给贼人?

可这老头子从发现沈家小妹到现在,一字半语都没提过孟家主子,是怕连累自家主子?还是在掩饰什么?

“呵!凡是被锦衣卫抓的人都说自己是无辜的!”孟校尉冷笑一声道,更是懒得听这头子辩白,伸手一用力就提着这守门的老头子向孟家大门外走去。

走到门边时,正碰到小刘叔急匆匆地带着几人过来了,他们原本是沈沐派到冯大家和梅家庄子去查看的。

结果查看之后,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又马上赶回来告知沈沐一声。

到了沈家后,才听到有人说,沈沐他们全都在这后边的巷子里,等到巷子里一看,就已经见到了沈父背着沈家小妹走出了孟家大门。

这是……这么快就找到人了?

那几个方捕头派的跟着小刘叔去查看的衙役以及小刘叔看到这一幕,反而有些不太敢相信。

他们原本都做了迎接沈家人得知他们一劳无获后失望的表情,却没想到,他们不过是马不停蹄地去冯大家和梅家庄子上绕了一圈,回来后,这人就找到了。

还是距离沈家如此近的地方。

虽说他们对这县城街面上大多数人家都很熟悉,但还是忍不住抬头看了看这孟家大门上的门匾。

这孟家算不上大户人家,可因儿子在杭州府当一个小官,在县上也是能排的上名号的人家,怎么会跟掳劫沈家姑娘的贼匪牵连在一起呢?

可这不是他们需要关心的事情,人找到了就好。

这时,他们正好看到那位锦衣校尉孟校尉手中提着一个样子有些邋遢的老头子走了出来。

都这个时候了,这老头子手中还紧紧地抓着他自个的酒葫芦不放。

他们再仔细一看,这老头子不就是孟家留下来看守大门的守门人吗?

难道,这个老头子也是同谋?

不管是不是同谋,谁让人是从孟家找到的呢?

“沈兄弟,这老头我就先带回去审了,正好也将沈姑娘找到之事回禀百户大人和总旗大人。”

沈沐点了点头。

孟校尉正要提着守门的醉老头子离去时,沈沐又出声道:“孟大哥,还请等等。”

“喔?沈兄弟还有什么其他吩咐?”

“孟大哥说笑了,小弟怎敢吩咐大哥,小弟的意思是,麻烦您回去后传话给韩大哥,先让那贼人多活几天,务必要暂时要留下那贼人的命。”

“好。”经过这一连串事情,孟校尉也看的出,这个沈沐虽只是一个地痞混混之子,可看他做事,却很有章法,既然如此说,也必然有一定的道理。

沈沐之所以让孟校尉告知韩总旗这一点,是因为他突然想到,如果沈家小妹身上的这药是被掳走她的那个在赌坊抓住的贼人所下。

要是这药不是什么普通的药,普通大夫解不开怎么办?

那贼人一句话都不说,要是锦衣卫下手没个轻重,不经意就真的要了那贼人的命,自个回头找不到解药的线索该怎么办?

虽说他现在换了一个身体,可当罪犯时形成的本能让他习惯什么事都算无遗策,处处都要将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都考虑到,这样才不会产生太多他避之不及的意外。

沈父将沈家小妹背回沈家后,天色完全黑透了。

既然人找到了,大虎和小白就先告辞了。

那些方捕头派的衙役沈父也拿了些银钱打发走了。

小刘叔倒是还没走,他觉得贼人既然可以光天化日之下进入沈家绑走沈家侄女,说明沈家安全漏洞很大。

就算现在沈家侄女找到了,贼人也抓住了一个。

可谁知这贼人还有没有同伙,万一这晚上又来几个强人呢?

当下和沈父商量了几句,这几日还是多派几个人暂时守着沈家的院子,以防万一。

沈父也摸不清这次掳劫女儿的人到底是什么套路,但一双儿女是他最看重的东西,也不敢再麻痹大意,当下就允了小刘叔找几个兄弟来帮衬。

好在现在天气还不太冷,沈家的正厅中,可以多搭几张床板凑合凑合。

……

太平县稍有名气的郎中和大夫就那么几位。

小猫早在发现沈家小妹可能中了药后,就先行去请大夫了。

他心中烦忧,走到街面后,随便找了几个相熟的人,分别给几人给了二两银子,让他们各自去请大夫郎中到沈家去。

拜沈父混混头子的名号所赐,县城的人大多都知道沈家在什么地方。

听只是让他们跑跑腿去请人上门看诊,并不是什么高难度的事情,还能得二两银子,这要是天天有这等好事该多好。

于是,都拿着银子高高兴兴地去了。

小猫自己则去了县城最有名也比较远的那一家医馆。

等那几人高高兴兴地拿着银子离开后,小猫突然觉得自己刚才的行为似乎有些莽撞。

也真是的,沈家妹妹发生这样的事情,去的大夫多了,不是人多嘴杂吗,要是传出点什么来?

哼,他随之又想到,要是有人真的喜欢多嘴多舌,他有的法子让他们闭嘴。

此时天色已黑,就算街上有人与小猫擦肩而过,也没看到这少年此刻脸上那冷酷阴狠的表情。

第七十四章,沉睡在美梦中的女子

两刻钟后,家距离沈家最近的一位姓李的郎中先到了沈家。

这位李郎中为人不错,很热心,但医术吗,就多少有些平庸了。

他平常也就是给街坊邻居看一些头痛脑热的小毛病,要是很严重的病,还是会自动告知大家去找好一点的大夫去看,唯恐耽误了病人的病情。

所以,他在街面上的人缘还是不错的。

沈家近来很是多事,他也多少有些耳闻,但这些事情与他这个当郎中的并没多大关系;二来吗?在这位李郎中看来,沈父这样的人竟是个地痞混混头子,他一直觉得是有些难以理解。

好在沈父与他在外县见到的那些地痞混混们不一样,他才对沈父没什么恶感。

今个晚上,他正要早点洗漱后休息时,却被一邻居上门告知,沈家请他去看病,这邻居还神秘兮兮地告诉他,他只是来他家来传个信,就能得二两银子。

又说他家的元娘不是马上要出嫁了吗,嫁妆还没置办完全,不如去沈家走一趟,就算治不好,也能得一些银子,为元娘添妆。

李郎中正因为为人不错,所以,他能看好的病收费也不高,有时还要倒贴药钱,可他们一家人都要靠他当郎中的微薄收入来支撑,有时也囊中羞涩呀。

最主要的是,他家的大女儿今年已十七了,长相模样不错,找的夫家与李郎中也有渊源,关键是男方家庭条件较好,是邻县的富户。

虽说男方家父子二人都不嫌弃李郎中家世贫困,可这当婆婆的多少还是有些微词的。

虽说她们不一定是那等看中钱财的嫌贫爱富之辈,可不管自家儿子怎样,总想找一个对儿子有帮助的姻亲,至不行,也要找个嫁妆比较多的儿媳妇。

在她们看来,这嫁妆多的媳妇不会凡事都把婆家的东西全往娘家扒拉帮衬娘家。

要是嫁妆多了,有时遇到大事还能贴补一下家里,就算遇不到大事,这嫁妆将来也是属于自己的孙子孙女的不是。

李郎中做人本就是个很通透的人,还是想尽自己所能,多凑点嫁妆给女儿,也好让女儿到了婆家,别被婆家亲戚族人看不起。

可怜天下父母心呀!

在没到沈家之前,他还以为是沈父在牢中受了什么苦。

自古以来,能从牢中出来的人已经够幸运了,要是在里面受点罪那也是很正常的。

等到了沈家后,他才发现气氛很凝重,沈父倒是好端端地在正厅坐着。

沈父自然是认识李郎中的,也知道对方人很好,但医术就一般化,估计对女儿的病不会看出什么来,但还是起身招呼道。

反正多看几个大夫总是没错的。

自从他将从女儿从沈家背回后,一家人使了各种法子,但就是唤不醒盈儿,用冷水布巾刺激头脸部,也一点效果都没有。

这让他现在心情非常不好,只是作为一家之主,他也是经历过风浪的,知道现在再心焦都无济于事,重要的是,早点想法子让女儿醒来。

沈沐此时就站在沈家小妹床前,看着沈母有些徒劳地摸着女儿的脸,希望女儿能睁开眼看她一眼。

沈家小妹此时的状态,从外表上来看,真的就是在沉睡,不仅在沉睡,她在梦中似乎还看到了什么美好的东西,这种美好让她留恋忘返,以致她的嘴角在沉睡中都不经意露出浅浅的笑靥来。

这一睡一天两天倒也罢了,沈沐对医术什么的本就毫无见地,可这要是一睡十天半个月,一直这么睡下去怎么办

前世在西方时,西方有些人竟然把中医看成是一种类似巫术的东西,觉得很是神奇不可思议,但中药有些配方确实很神奇,很奥妙。

要是这种沉睡药要有独家配方呢,难不成真要从那个掳劫沈家小妹的贼人口中掏出东西来?

可那人分明是个死硬分子,他有些头疼了!

如果这药是这个贼人配的,那能使动这种有些特殊技能贼人的幕后黑手,又该多可怕。

“李郎中来了!”沈母这多起身跟一个背着药箱进门的陌生人打招呼道。

他见状后退后一步,县城里的许多人他还认不全,还是让沈父沈母顶在前面吧。

李郎中是来看病的,他也没有多罗嗦什么,沈盈小户人家的姑娘也没有那么多的讲究,沈母放下床帐之后,李郎中就上前就开始为沈家小妹把脉。

但把脉片刻后,他却皱着眉头抬头问:“沈家姑娘这是怎么了?从脉相上来看,脉象很平稳,没有什么异常,好像就是睡着了一样。”

“小女看起来就像是睡着了,可是我们怎么唤也唤不醒,李郎中,可有什么好的法子唤醒小女?”沈母开口道。

“这就奇怪了!沈家姑娘在沉睡前,可发生什么事了吗?”李郎中站起身来,捋了捋自己的胡子问道。

“小女今日在外面不知误食了什么,所以才请郎中们过来看一看。”沈母语调迟疑了一下继续道。关于女儿被贼人掳劫之事,她实在不好明言。

“抱歉,沈家嫂子,小可的医术实在有限,不好耽误贵姑娘的治疗时间,还请尽早另请高明的好。”

李郎中闻言,心中就明白这事可能另有隐情,当下诚恳地建议道。

对于这个诊断结果,沈沐其实是有心理准备的。

接下来的几个时辰,小猫把整个县城有名的大夫和郎中都全请来了,但诊断的结果和李郎中诊断的结果没有什么差别。

他们也看不出,沈盈到底中的是什么毒?更别说配出有用的解药配方来。

沈父沈母更是满脸愁容,唉声叹气。

沈父已经在考虑,要不要去南京城,重金请几个医术更好的大夫来为沈家小妹看一看。

沈沐觉得他现在更应该去见见梁百户,锦衣卫的人走遍大江南北,见多识广,也许知道这贼人给沈家小妹下得是什么毒?

也许知道这种毒的来源,没准还知道该找什么人去配置解药。

第七十五章,锦衣卫的良心?(求收藏,求推荐!)

但在此之前,他还应该找沈父沈母好好谈一谈。

就如他今日早间对梁百户说的那样,要不要进入锦衣卫,他必须要给沈父沈母打声招呼。

征询一番这两人的意见。

对许多人来说,踏上锦衣卫这条路并非就意味着荣耀,也可能面对死亡,比如说他初穿越在树林中碰到的那位锦衣卫韩总旗。

他就将性命留在了这太平县城。

但男人天生对权势和力量有一种本能的向往,如同他们自己的生理本能一样,越强越好。

而他选择进入锦衣卫,固然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那个鸡肋的目前还没有完全被激活的“惩治贪官系统。”

更多的却还是为了护佑家人的平安,获得掌控自己人生轨迹的权利。

他虽不知那幕后黑手指示贼人掳走沈家小妹想要达到什么目的。

但沈家小妹虽找回来了,却到现在都沉睡不起,这说明整个事件就算他现在想休战也做不到,只能奉陪到底。

距离刚穿越不过短短几天,他和对手就在无形中交了几次手,可因为了解对手信息的不对等,他虽取得了一些成绩,却一直处在下风,到目前为止,还摸不清敌人的深浅。

这种状态激发了他心中的戾气和傲气。

他明白,要想真正搞清楚对方的深浅,他不是超人,凭借他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所以,进入锦衣卫也是他现在生存状态的一种必然选择。

尽管这条路极有可能是一条不归路。

“什么,沐儿,你打算进入锦衣卫?”沈母闻言,当下惊叫出声。

她原本以为儿子神色郑重地要给她讲的是关于为盈儿寻找解药的事情,却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信息。

而沈父听了他的打算后,并没马上开口,而是用审视的目光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

就像是在评估一件货物的价格。

“是的,爹娘。我不想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们一直处在权贵们的刀斧手下,而无力反抗,我手中也需要一把刀,需要用它来保护妹妹,保护爹娘,保护所有我们熟悉认识的人。”

沈沐面对沈父审视的目光,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地迎了上去,并回答道。

这几天,他面对沈父时,总有一种占据了人家儿子身体的心虚感,可现在经历这么多事情后,他决定就当他真的是大明朝的沈沐,就当这个沈沐是他的前世今生,他应该真正的融入这个时代,而不再是一个冷眼相待的旁观者。

“沐儿,你会产生这个想法,难道是最近几日见多了锦衣卫的威风?”沈父终于开口道。

他可记得,以前儿子对锦衣卫并没太多好感的,倒是对那些文人士子们的风骨很是向往。

觉得那些文官们都跟宋代张载说的那样,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那种人。

而锦衣卫呢,嚣张跋扈,把百姓视为猪狗牛羊,怎么欺压怎么来。

可现在怎么了,不过才过了短短几天,儿子的心智竟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

“爹,固然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但儿子的确不想一辈子只待在这个小县城中做一个平庸的人,儿子也想出人头地,光宗耀祖,蒙荫子孙,荣华富贵。”

“可如果为父告诉你,作为一个初进门的锦衣卫,可能你想要的那些风光统统都没有,反而需要做一些你不愿意做的事情,要面临锦衣卫老人的排挤,弄不好,会成为随时被抛弃掉,甚至丧失性命的棋子,你还会觉得当锦衣卫很威风吗?”

“爹,您说的这些,儿子又何尝不知,可我们小民们的日子就能过的轻松写意吗?许多人平日吃糠咽菜,才能维持生活,遇到饥馑年份或一场大病,甚至要卖儿卖女来求生,就算咱家的日子好过一些,可爹还不是随随便便被人诬陷入狱。

这次要不是机缘巧合,锦衣卫梁百户下来查韩总旗死亡的原因,那么,就算爹在南京城有所依仗,有时未必能远水救得了近火,要是县衙的人抓住爹时,以拘捕的罪名打杀了爹。

一个混街面的地痞混混头子杀个人又拒捕的罪名似乎完全说的过去,那时,又要让儿子和娘到哪哭去?

当然,儿子也知道,锦衣卫这样的地方,里面的人都不是善男信女,皇爷也不允许锦衣卫变成善男信女活菩萨,可儿子至少可以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坚守自个的本心,少去做那些违背良心的事情。”

沈沐这样说,倒不是说他的人格怎么伟光正,事实上,前世的经历让沈沐觉得自己的道德值一直不高,只是还有做人的良知,所以,才无法忍受鲜血不断染红双手的麻痒感,才选择了自我解脱。

这一世,他同样也觉得自己不会成为一个人格多么伟光正的人,更不能成为一个人格伟光正的锦衣卫。

为了完成系统任务,为了回到前世父母未死之前,他做事可能会比那些贪官污吏们更奸诈,更凶狠,更不择手段。

自古功成万骨枯,官场上也是一个战场,那些刀光剑影,阴谋算计并不比战场轻松。

最主要的是,那个惩治贪官系统下面还有特别备注,就是他拥有的这个系统,如果不仅没去惩治贪官,还帮着贪官恶官们为非作歹,那么,系统可能会在短短的时间内将他的生命值扣成负数。

意思就是说,当他的声望值为负数时,如果不能在期限内,尽快积累声望重新变回正数,别说积累声望,兑换终极大礼包了,恐怕他的生命将马上进入倒计时,等期限一到,系统就会自动抹杀掉他。

这才是,他这样对沈父如此说的真正原因。

“哼!锦衣卫的良心?幼稚!如果你真想进入锦衣卫,想要活着为你娘和我养老送终,就别抱着这种幼稚的想法,锦衣卫的良心?等你真的进入锦衣卫,梁百户会告诉你,锦衣卫最不需要的就是良心。”

第七十六章,沈沐的梦想(求收藏,求推荐。)

沈父听儿子前面几句话倒还有那么点意思,可这后面竟给他讲锦衣卫的良心。

呵!锦衣卫的良心是什么鬼?

亏他还觉得儿子最近做事太过老道了,有些怪异。

结果还是这么冲动,还是太年少呀。

看着儿子那张和自己有几分相似而青涩的脸,沈父如此想。

“爹的意思我自是明白的,可爹,儿子觉得做人还是要做个人样子出来,要有一定的底线和坚持。

锦衣卫的身份是让人畏惧;锦衣卫的作派是有些跋扈,可那又怎样。

儿子的梦想就是将来有一天,能坐上锦衣卫的高位,然后将儿子手下的锦衣卫变成长着人心的豺狼虎豹,他们也许看着凶狠,却仍有所坚持,有所畏惧。

为了这个梦想,儿子也许会去杀人,也许会不择手段地去算计,但只求问心无愧,能夜夜安眠。”

沈沐觉得自己此刻纯粹是某个著名的黑人领一袖附身,在面对沈父进行演讲,他的表情非常诚恳,说地他自己差点都信了。

沈父看着现在的儿子,似乎又觉得找到了儿子以前的影子,当初他为了去上学堂,也曾如此慷慨激昂地表达过自己的想法,结果却被他打了两巴掌。

可现在,面对儿子脸上那坚定的表情,他却再也说不出阻止的话语来。

儿子已经一天天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和人生,不再适合被他护在羽翼之下。

尽管他知道人世苍寒,外面风雪很冷。

“大侄子,有志向,小刘叔支持你。”小刘叔从街面上买了些饭食回来,正好走到门口,就听到沈沐说的这一番话。

能进锦衣卫是天大的好事呀,难不成跟老大和自己一样,整天在这小县城无所事事。

“好吧,你已经见过你小刘叔了,大概也知道爹在南京城还有点人脉,跟梁百户以往也打过几个照面,你初入锦衣卫,梁百户可能会关照你一些,但这以后,更多的还需要靠你自己。

至于你那什么梦想先给我提都别提,爹给你的忠告就是,小卒们是没资格拥有不切实际的梦想的。”

沈父神情略显几分疲态道。

他当年和妻子改名换姓来到太平县生活,也曾拥有小小梦想,打算过普通人的小日子,可大儿七岁那年,生了一场怪病,手中羞涩,请不起好的大夫,用不起好的药,大儿就这样夭折了。

当晚,他抱着大儿冰凉的小身子过了一夜,就将那些平淡的梦想随同大儿的尸身一起掩埋了。

三个月后,他混成了太平县街面上的地痞混混头子。

可正如儿子所言,即使他从一个本分人变成了一个地痞混混,可他还是一个人,做事还是有底线的。

他之所以不直接告诉儿子,梁百户身后是什么人,那是因为他不想儿子从刚进锦衣卫就养成我有靠山我怕谁的心态。

如果儿子真的能在锦衣卫立住脚跟,这些事情他迟早会发现的。

沈母看到沈父已经同意了沈沐的选择,张张口,最终什么都没说,只是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沈沐见状,就知道沈父沈母是搞定了。

他心情一放松,才发现自个饿了。

今天下午,沈家小妹失踪了,沈母今天哪有什么心思做饭,所以小刘叔才在外面的街上买了吃食来。

这时正好摆出来,吃几口填填犯肚子。

就在这时,守在院子的一个大汉,嘴角还沾着几分油腻的痕迹,火急火燎地跑进来道:“沐哥儿,门外有个姓萧的锦衣卫找你。”

“姓萧?”沈沐闻言,停下手中的筷子。

“难道是那位锦衣卫萧总旗?快请进来一见。”沈父起身道。

他已经听说,今日有位萧总旗去县衙传话,县令大人才将他开释出大牢,莫非来的就是这位萧总旗。

当下父子二人还有小刘叔放下筷子迎了出去。

到了大门外,果然见到了那位今日在驿馆见过的萧总旗。

“沈兄弟,百户大人有请。”萧柒见到沈沐直接开门道。

“小民谢过萧大人。”沈父这时也上前对萧柒作了一揖道。

“伯父无需多里,在下也只是顺口传句话而已,当不得一个谢字。”萧柒面带笑意道。

他已经知道,百户大人极其赏识这个沈沐,可能这个沈沐马上就将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对兄弟袍泽的家人,他的态度还是很客气的。

“百户大人有请?爹,娘,您二位在家看护妹妹,儿子这就去拜见百户大人。”

沈沐说话间,从袖子中摸出擦嘴的白色绢帕,拭了拭嘴角,很自然地整了整衣袍,翻身上马,随萧柒萧离去。

“大哥,我怎么总觉得沐儿这几日有些不对劲呢?要不是沐儿耳根后的那个小黑痣一眼都能看到,我都觉得沐儿不像我们的儿子了。”也跟着来到门口的沈母望着儿子远去的背影道。

“哎!这孩子!”沈父只能一声叹息,妻子的疑惑,他何尝没有,但对儿子的这种怪异改变他也找不出原因来。

倒是小刘叔边啃鸡腿边道:“大嫂就是想的太多了,沐哥儿现在是长大了,孩子长大了,自然就会有想法了,就会变的不那么听话,你们现在更应该担心的是盈儿到底什么时候醒来,到底该去哪找好的大夫才是。沐儿毕竟是个小子,你们操那么多心作甚。”

沈沐骑的是今日从驿馆骑来的马匹。

现在的时间大概是晚上戌时,也就是现代时间的八点多钟。

太平县晚上并无夜市,店铺们早早关了门,因为城里面现在住着锦衣卫,晚上行走的人很少,整个街面显得有些空旷。

他的马速就要比白天快的多。

梁百户这么晚还招他去驿馆,是要告知他什么呢?

不过具体情况,只有见了梁百户才知道。

说实话,不管是梁百户因为什么对他沈沐另眼相待,可至少人家无形中确实帮了沈家许多忙,这让他潜意识中对锦衣卫的好感多了一些。

毕竟,进入一个自己有些许好感的工作单位和进入一个自己很反感的工作单位,那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心理体验。

“你是不是一直很疑惑,杀死韩总旗的幕后黑手到底是什么人?到底是什么消息让韩总旗送了命,对方还不罢休,杀了那么多人?”

见到梁百户后,这位锦衣卫百户大人就向他抛出了这个问题。

第七十七章,那个和尚的身份呀(求收藏,求推荐)

沈沐到达驿馆后,梁百户仍是白日的那一番打扮,还没休息,正在翻开摆在桌面上的一些卷宗。

见了沈沐之后,示意沈沐落座后,也没啰啰嗦嗦,更没故作高深,就直接问出了这个尖锐的问题。

“小子还真不知什么人敢如此胆大包天,对韩总旗下手,还请大人赐教。”沈沐闻言,一愣,随后微微倾起身子,更是做出一副诚恳求教的模样来。

关于这个问题,他早就有过各种猜测,谁让他是那位韩总旗临死时见到的最后一人呢。

更别说,那韩总旗临死前,还托付他将那块上刻着篆字的玉佩转交给死在青山客栈丁字号房中的那名李姓客商。

而他却没完成对方的托付,并将这件事给隐瞒了下来。

说起来,那日就算他做一次急公好义的活雷锋,从树林中出来,赶到青山客栈,恐怕都来不及见那李姓客商一面了。

而依照那幕后黑手行事缜密的样子,没准在毒死人之人,还在客栈安排人等着他自投罗网呢。

话说,提起那位李姓客商来,他到目前为止都不清楚对方的真实身份,据猜测对方可能是锦衣卫的番子或者密探什么的,身份地位应该不会不高。

要不然这梁百户到来之后,目光只不会只盯在韩总旗一人的死因上,那位李姓客商被人毒杀的事情仿佛都被众人遗忘了一般。

也许,这就是小人物的悲哀吧。有了功劳,上司会占大头,但要是有了过错,就要承担大部分罪责,弄不好失了性命,就会变地彻底无人搭理。

不过由李姓客商之死之事,他倒是突然想到一个新的问题,当日李姓客商是在客栈被毒死的,而现在沈家小妹也中了毒?

两者都与毒有关,会不会对方人中有一个制毒的高手,或者这名高手就是那名被抓住的一字不吐的贼人?

但随之,他又否认了这个想法。

古代的毒药很少是化学制剂,多半都是用中草药纯天然熬制而成,草药一般都带有某种味道。

长期跟草药打交道的人身上必然会留下某些味道,他记得今日面对面威胁那贼人时,从对方身上并未闻到什么药味,显然这人应该不是那名制毒高手。

但以这人的身手来看,他倒极有可能是毒死李姓客商的那个凶手。

就在沈沐继续深思时,梁百户又开口道:“说实话,关于这些问题,本百户这两日也做了许多功课,并派出去了大量人手。

这一查,还真查出了点端倪,就你知道的那个很可疑的光头和尚,从相貌画像来判断,此人应该是在民间活动很猖獗的弥勒教的一个护法。”

“什么?大人说的是弥勒教?”沈沐一怔,惊声问道。

前世,他到西方后,特别是在米国,那里的教派多如牛毛,各种教义不一,因为有一次刺杀的目标就是某个教派人物。

他也对许多教派做了一些功课,顺便对华夏古代的一些教派也简单做了了解,其中就有大名鼎鼎的弥勒教。

说起弥勒教,有些人可能觉得并不是那么熟悉,可要是提起跟它渊源很深,甚至最后合流在一起名声更大的白莲教,想必许多人都听过这个词。

不管是弥勒教还是白莲教,它们的起源,发展沈沐看过资料,已记不大清楚了,可他却知道这种民间组织在华夏的历史潮流中也曾充粉墨登场过,甚至在一些时刻,还曾影响过历史的进程。

而一个教派能经历那么多朝代,仍没有消亡,说明这个教派必然有其存在的一些法门,他们用来传承的信徒还是比较多的。

到了明一朝,与这个教派的关系更是错综复杂,在许多正史和野史中都有记载。

且不管这些记载到底是真是假,但沈沐隐约记得,到了明中后期,朝廷是对这个不受控制习惯蛊惑人心的组织进行严厉打击的。

而最直接的执行人就是锦衣卫东厂这些拥有职能特殊的机构吧。

这么一说,先前无法解释的事情似乎都可以找到一些答案。

比如韩总旗为何会对对方死追不放?

对方为何会有那么多的人手向锦衣卫下手?

梅家庄子上为何会有一座空着的佛堂?

那贼人撤走时,为何要将佛堂中的佛像一起带走?

但他总觉得某个地方有些不对劲,按照常理来推断,锦衣卫与弥勒教本就是敌对关系,就算他们的身份暴露了,也不至于如此大开杀戒灭口呀!

特别是那块玉佩,看起来真的就是一块平常富贵人家身上的配饰,并不像什么信物之类的。弥勒教中人犯得着为一块玉佩,将事情闹的这么大,引来更多锦衣卫的关注吗?

还有,梅公子作为一官家子,又不是那种因为贫困或其他原因求助于神、佛之力庇佑的老百姓,为何会与弥勒教搅合在一起。

他对弥勒教又有何求?为何会绑架李姑娘?

他们到太平县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应该不是游玩那么简单吧?

为何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所谓的弥勒教的护法只是一个表面上存在的人物,而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呢?

但这一切,目前都是他的猜测,他应该先听听梁百户还能揭出些什么消息来。

“这个弥勒教护法,名叫昙真,身手不错,功夫有些邪性,在教中很有些许地位,听说是弥勒教主的一大心腹。

据锦衣卫线报查证,这昙真最大的特点是生性好色,那些娼妓他却是看不上眼的,喜欢貌美的良家女子,听说还创立了一套那个什么功夫,可以增加男女之间肢体交流的感觉。

所以,那个被掳走的李姑娘的下场,你应该多少也有些心理准备,人就算找到恐怕也难以完好无损。

至于梅公子为何与这昙真搅合在一起,原因其实很简单,这梅家后宅并不安定,梅新梅公子又深受梅家老太太的喜欢,从小就在内宅厮混,小小年纪就坏了身子,男人那个就不行了。

不知他怎么跟昙真搭上线的,但昙真曾许诺可以治好他的病,他这才甘心供昙真驱使。”

第七十八章,我沈沐也是一条汉子(求收藏,求推荐!)

沈沐闻言,有些恍然。

难怪当初搜查梅家庄子时,会在梅公子房中搜出一些男女之间肢体交流所用的不堪入目的东西。

当时他就觉得这梅公子的男女关系应该属于非正常范畴。

后来徐仵作验尸后,又告诉他,这梅公子身上竟然有鞭痕,他才进一步猜想这个梅公子可能身有隐疾,没想到却是真的。

这种比较隐秘的,属于个人隐私的事情可能瞒过一般人的眼睛,但却瞒不过锦衣卫的耳目。

只要锦衣卫下诀心查,没准都能查出有多少女子抽过梅公子的鞭子。

那个埋在梅家庄子死了十多天的女尸的死因说不是也与此有关。

如今这公子被杀,也算是咎由自取,祸端自招。

“那梅家?”

由梅公子之死沈沐又想到了梅家人的反应。

那个胡县丞不是说是梅公子的亲戚吗?

他和梅家人真的能善罢干休?

尽管许多知情人都知道沈父是清白的,当初被关进大牢是被冤枉的,可能养出梅公子这样官家子弟的梅家人会这样认为吗?

就算明知是梅公子的错,能甘心就此偃旗息鼓吗

他在前世可是听说,明朝中后期的文臣们可是很厉害的,他们为了私利经常抱成一团,掌握着当时主流舆论权。

如果他们混淆视听,说是锦衣卫强行干涉,放走了杀死了官家子弟的地痞混混头子,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颠倒黑白呢?

不怪他这么想,在前世这种事情实在太多了。

同一件事情,会产生许多不同的版本,而普通人有时只愿意听自己喜欢听的版本,而不是事实真相。

在舆论权掌握在大明文官手中的时代,他爹地痞混混身份和梁百户锦衣卫的身份天然不占优势。

“你小子这倒想的多。”梁百户闻言,似笑非笑地端起手边的茶盅抿了抿道。

不知是在笑沈沐一个并无多大见识的白丁竟会想到这等深远的事情;还是在笑,沈沐已经意识到大明锦衣卫和大明官员之间的不和谐关系。

但这小子有这样的觉悟他还是满意的,锦衣卫是不需要那些迂腐顽固不堪之人的。

“大人,不是小子想的多,而是小子的家只是普通白丁之家,爹爹做的有些事也确实上不了台面,实在再经不起什么折腾了。”

对上梁百户的目光,沈沐很诚恳地道。

他希望在进入锦衣卫前,将沈家的事彻底了结清楚,不要留下什么后患来,这梅家是必须要考虑的。

“关于梅新的这个梅家,你就放心吧,它已经不存在了,没有机会和能力再找你的麻烦了,现在明白了吗?”

“啊,大人的意思是……”

“你这小子以后要吃我们锦衣卫这口饭,有些东西也该学一学了。

我们大明朝的这些官呀,表面上都道貌岸然,一幅正人君子的模样,可这背后,他和他的家人亲戚故旧谁没点烂事。

如果平日里,一个南京吏部当差的员外郎这种小官,本百户还不放在眼里,也懒得理会。

但要怪就怪这梅新竟然敢勾结弥勒教这些贼匪向我们锦衣卫下手。

如果我们锦衣卫都被人欺负到头上来了,还没有反应,又如何有脸面行走在这大明江山、百官面前,又拿什么让人对我们心存敬畏?

这弥勒教的贼匪我们一时半刻无法一网打尽,可不介意先拿这些小杂鱼练练手脚。

还别说,这一查,梅家的脏事足足有几大本子呀,有梅新的,还有梅家族人在乡下抢占良田,逼人卖儿卖女跳河上吊的,还有梅家后宅主子们放利钱的。

这官不大,事还真是不少。

这次,就算那些文官们站出来,我们锦衣卫搜集的各种罪证,也会将他们的脸打的啪啪作响。

不过估计这帮大老爷们为梅家白头的可能极小,谁让那梅员外郎的官太小,能力也极为一般呢!

对文官们来说,并不是什么非保不可的人物,这样的官一抓一大把,就算梅家倒了,他们也马上可以再找一个人顶上这个缺。

要说我们锦衣卫这次的行动,对梅家乡下的那些老百姓倒是件好事,帮他们除了一个恶霸。

对了,本百户之所以这么晚叫你来,是本百户听说,你家妹妹虽然找到了,可人却一直沉睡不醒?”

“回大人的话,正是如此,小子请了整个县城的大夫和郎中看诊过,都束手无策,不知大人可有解决之法?”

“三年前,本百户曾到苏州府出公差时,也曾见到有人中了这种毒,当时恰好太医院张太医正好回苏州老家祭祖,被那中毒之人的家人请来做过诊断。

最后,确定这种毒,有一个比较美丽的名字------醉梦。

张老太医还是年轻时遇到一位道士,从那道士口中知道有这样一种毒的。

这种毒除了让人沉睡不起外,并无其他毒性,可一个人如果一直沉睡不起,不能吃喝行走,那跟活死人有什么两样。

时间一长,这身体没有得到补充,必然会越来越虚弱,亲戚家人只能眼睁睁看着中毒者在睡梦中逝去。”

“那大人可知道,张老太医是否配出了本毒的解药?”沈沐闻言,忙追问道。

“这件毒,本百户当时只是听了这么一鼻子,因与本百户的差事无关,并没关注其后续发展,不过,本百户倒是可以给那位张老太医去信一封,询问是否可有解药配出。

如果有解药配出,也尽早解了你家妹妹身上的毒,让你的家人放心,另外,本百户还会下令让手下人继续追查是否还有类似的中毒者,也好从中毒者的身份上发现更多的线索来。

现如今,太平县的事情基本已经了结许多,虽说我们还未查出那昙真到太平县是否还有其他目的,但这个贼僧既然去了邻县,你可拿定主意要跟本百户一起前往,继续追查下去?”

“小子当然要继续查下去了,对方都把刀架到了我沈沐的脖子上了,我沈沐也是一条男儿,怎能就此当个怂包。

更别说,小子还想跟着百户大人,光宗耀祖,封妻荫子呢,总要做点事情出来,才不辜负百户大人的赏识。”

第七十九章,夫妻夜话(求收藏,求推荐!)

“你到底睡还是不睡?”夏三夫人被夏巡检辗转反侧的翻身弄的也睡不着,当下坐起身来,没好气地问道。

她总觉得丈夫这几日往往做出一副沉浸在美梦中的样子,莫非外边又有了什么幺蛾子?

也不看看都一把年纪,孙子都那么大了。

“夫人觉得那个沈沐怎样?”

夏巡检的消息还是很灵通的,自从心中有了那个心思之后,他就专门派了身边得用的人手私下留意沈家人的行踪。

今晚睡觉前,夏三就来回报说,这沈沐今晚又被锦衣卫百户梁大人请到驿馆去了。

看来,这沈沐受这梁百户亲睐是板上钉钉的了。

六侄女从小是在老太太身边长大的,等老太太去了之后,基本还是跟自家夫妻的关系比较亲近。

这时,妻子既然问了,他觉得还是问问妻子的意见为好。

“哪个沈沐?莫非你说的是那个沈沐?”夏三夫人闻言,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

要是说从前,她对一个地痞混混之子那是正眼都不看一个的,只记得这小子的长相倒是随了他父亲几分,也算出色。

可男儿家若没有本事和能力,一张好看的脸蛋又能做什么用。

不过这几日,沈家好像出了一些事,她虽是女眷,也听说了几鼻子这个沈沐的事情。

“就是沈有期家的那个沈沐,你觉得将六侄女配他如何?”夏巡检也坐直身子问道。

“夫君怎突然会兴起这等心思。你可别忘了,这六姑娘虽说是在我们身边长大的,可她终究是大哥大嫂的女儿,她的婚事要是我们贸然插手,这选的好了,倒也罢了,要是不好,那将来可要落埋怨了。

你说的这个沈沐呀,小户人家倒也罢了,但却是一白丁,无甚功名在身,家人虽有父母在堂,但他父母二人的往昔必然另有隐情,又无其他宗族可以作为依靠。

我们家的六姑娘好歹也算是娇生惯养,从小锦衣玉食养大的,又有些小性子,若是入了这等不入流的小户人家,如何能支撑起门户来?

就算六姑娘能支撑起门户来,可夏家姐妹们这么多,平日里在一起也有个比较,那沈沐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

以六姑娘略带几分骄傲的心理,这两人的日子能过到一起去吗?”

“夫人这真是妇人之见,夏家的其他姐妹怎么了?嫁的虽说也是大户人家,可大户人家的是非岂能少了,要不然,何必三天两头跑回娘家来诉苦。

六侄女这样的性子进了大户人家恐怕也是受挤兑的料,而那沈家,沈有期夫妻为人都不错,只有一个妹妹,还是一个不爱口舌的,将来六侄女进来就是沈家未来的当家主母。

至于那沈沐,别看这小子年纪小,现在只一个白丁,但恐怕马上就不是了,等入了锦衣卫,有锦衣卫梁百户这样的人提携,就算将来只混个小旗,总旗那等小官,那走出去也是让人敬畏的份。”

“呵,妾身就说,夫君你怎么会突然起了这等心思呢?

想你和那沈有期,也熟识有好几年了,那沈沐也算是你看着长大的,从前一直没见你有结亲的想法,可现在却有了这样的心思,原来是与那锦衣卫有关。

关于锦衣卫,妾身虽是个妇道人家,也还知道,不管是做官还是怎么的,都要做官大的,那沈沐即使真的受那梁百户的赏识,可他没有其他的人脉亲族帮衬,生死荣辱都寄于那梁百户一身。

要是在和梁百户有个什么变故,或者明日又赏识上了另外的人,这沈沐又该何去何从,到时恐怕进去容易出来难,弄不好,随便有个什么差事,就能送了命,到时,让咱家六姑娘怎么办?

要我说呀,这六姑娘虽非我亲生,但有大半的日子也是在我身边长大的,和我亲生的无异,以咱们的家世,在这太平县帮着找一个家道殷实,人品忠厚的,踏踏实实过日子,不用每天担惊受怕的该多好?”

“你这妇人,凡事总往坏处想,为何不想着,以沈家这小子的心性岂会安心做个小校尉,将来不会一路腾达,封妻荫子?”

夏巡检看着自己妻子不太赞成自己的主张,心下也有些不痛快,觉得女人家就是见识少,眼皮薄,只能看着自家眼前的那一亩三分地,不敢下力气赌一把大的。

“你们男人家,不问内宅事,那知道家里女人的苦,当年你在北边跟鞑子们对阵,可知道妾身在家那是整日整夜地睡不着觉,就想着要是你有个万一,可留下我和儿子们该怎么办?”

“打住,这事我自有主张。”夏巡检觉得这女人吗,和她们商量个正事,最终只会东扯西扯地抱怨自个的辛苦,也不想想,夏家这么多人,他能谋的巡检这个位置,也跟当年去过北边有关。

难不成女人家都以为,让自己男人在家里守着,那富贵就能从天上掉下来。

“我看你才是一厢情愿,先别写信给大哥大嫂了,最好先去探探沈家的口风,看那沈家人作何打算,别最后弄成笑话,影响了六姑娘的名声。”

男人们办事总是这么不靠谱,在她看来,这沈家总是多有蹊跷,实在不是一门良配。

要是沈家人对独子的婚事另有打算,他们这眼巴巴凑上去,恐怕很快就能变成太平县的大笑话。

沈沐从驿馆告别梁百户出来,望着天上的月亮,怔怔出神,中秋节马上到了,大明的月亮看起来跟现代的月亮并无太大区别。

可大明的月亮终究不是现代的月亮,就算在这个特殊的阖家团圆的日子,他也无法再去前世父母墓前拜祭一番了。

他这终究是变成一个新的人了,想到刚才在梁百户处,梁百户已经将他的一些资料填报上去了,可能再过十天半个月,他就能领到属于自己的锦衣卫身份铭牌了。

一扇黝黑的门就在向他打开,那是大明诡谲莫测的官场,他从此将踏上一条未知不可预测的路。

他又骑马向前行了几步,远远地看到前面的路口,月光下有一个人影在等待自己。

第八十章,兄弟,姑娘在看你(求收藏,求推荐!)

那是一个已经有些许熟悉的身影,有些高大,有些寂瘳。

月光清冷,看着那身影,沈沐的心不觉暖了几分。

父亲的身影,对男孩子来说,永远是他们想用脚步去触摸的东西。

前世的老爸,是一个有良知的执法人员,可工作同样很忙,许多时候,是他戴着家中的钥匙,等着老爸疲惫的身影归家。

而现在,沈父的影子被月光拉长了几分,他站在路口,在等他归家。

快到沈父面前时,他翻身下马,牵着马走过去,真诚没有伪饰地喊了声:“爹!”

沈父习惯性地上下打量了一眼儿子一眼,从鼻子哼出一个“嗯!”字,就率先大踏步向家走去。

月光下,他们父子连带一匹马的影子被越拉越长。

回到家中后,沈沐简单地将在梁百户处所听到和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只不过,他并没提及韩总旗的死与弥勒教这种组织有关,更为了不让沈父沈母太过忧心沈家小妹中的毒,谎称梁百户认识太医院一位医术精湛的太医。

这位张太医曾诊治过类似的病患,一定会为自家妹妹配置出解药来的。

果然,沈父和沈母闻言,两个人明显都松了一口气。

总算有了得用的好消息。

否则这样用人参汤吊着女儿的命,终究不是长远之计。

再得知儿子明日已经打算跟着梁百户去邻县继续追查杀死韩总旗的凶手后,沈母又开始跟天底下所有的母亲一样,开始为儿子连夜准备出行的行囊来。

而沈沐去了沈家小妹房中,又观察了一番沈家小妹脸色变化,觉得没什么异常,这才提了水到自己房中沐浴,准备早点休息。

每到深夜,他就可以用意念唤出那个鸡肋的惩治贪官系统。

不过这次,系统的内容终于有了变化,他打开声望值界面,发现里面竟然有了完成任务的任务选项。

一个标注吏部员外郎的人物图像下面,打了一个勾,然后下面是对方的个人资料和一些罪状。

他一看就明白了,这个被惩治的官吏就是梅公子的老爹,那位南京吏部员外郎。

虽说从头到尾,他都没跟这个吏部员外郎打过照面,可他这几日的所作所为,客观上促成了这位吏部关外郎被问罪抄家。

梅家的女丁充入教坊司,男丁被发配辽东戍边。

所以,系统还是判定他完成了一项惩治贪官的任务,并增加了声望值。

从这个设定上,他也受到了启发,觉得惩治贪官,直接真刀明枪地跟那些贪官们对拼,别说他现在没这个实力,就算他有这个实力,他也不打算高调地走到前台与对方比拼,两样不会两败俱伤,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渔翁得利。

他现在应该躲在锦衣卫这座森林里面,将自己化成一棵隐藏其中的小树,时不时地因势利导,顺便搞点事出来。

第二日,用过早餐后,沈沐就背着个简单的行囊骑着马打算与跟梁百户到驿馆门前汇合,他们要一起赶往邻县继续追查那弥勒教护法昙真的消息。

太平县城消息灵通之人也知道今日锦衣卫要走了,终于敢大着胆子出门凑热闹了。

到了驿馆门口,围观的人还真不少。

王县令、胡县丞的轿子,夏巡检的马已经到了驿馆门口。

沈沐是赶着点来的,他前两天在县城的铁匠部定制了几样防身的物件,特意绕了路,去取了来。

只是这小县城铁匠的本事本就一般,打制出来的物件也很一般,只能暂时凑合着用。

幸好,昨晚在他沐浴完毕时,沈父敲门进来,送给他一把样子平淡无奇,却削铁如泥的防身匕首。

那把匕首是从哪来的?

他没原主的记忆,也不好贸然发问,只是收了起来,贴身藏着。

他到驿馆后,料想王县令和夏巡检他们可能还在驿馆内跟梁百户寒暄。

他这种小人物就不去凑热闹了,只是牵着马在驿馆门前等候。

“沈兄弟,你来了。”这时,孟校尉从那边的街道走过来,看到他后,打招呼道。

“孟大哥!”他也跟对方打了个招呼,就这几日的观察,他发现梁百户这次带来的锦衣卫们,从表面上来看,还真没那种人品特别极品的人。

韩琳萧柒他们虽然有几分傲性,但也还不至于到无法忍受的地步。

孟校尉跟他的关系要更亲近一些。

“那边轿子里的人可是来送你的?是相好的?”孟校尉用肩膀撞了撞他的肩膀,挤眉弄眼地示意道。

他顺着孟校尉暗示的地方看过去。

看到在不远的街角停着一顶粉色小轿。

小轿边上站着几个粗壮的仆妇,以及一个丫鬟打扮的小姑娘。

从轿子的外表和轿子旁站的人来看,这轿子里可能坐的是谁家的女眷。

可问题是,他没有继承原主的记忆,对这轿子和仆妇毫无印象,更别说里面的主子了。

而且沈家最近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如果对方是相熟的人家,至少会派人来照应一声。

但从这几天的经历来看,并没有出现这样的人物来。

所以,沈沐看了这轿子一眼,就移过目光,他觉得孟校尉应该是多想了。

孟校尉看到沈沐只是看了轿子一眼,就移开了目光,当下又开口道:“怎么,不愿意搭理人家?”

“孟大哥误会了,小弟真的不知对方是何人,又怎敢随意搭理?”沈沐有些哭笑不得道。

倒是他的眼睛余光留意到,那轿子不远处,还站着一个小姑娘。

这姑娘也正向他这个方向望来。

是刘寡妇家的那个大女儿。

看到他看向她时,不由地向他这边走来。

他记得对方是叫莫颜还是什么名字来着,那日问过牛蛋的,又忘记了。

凭心而论,莫颜小姑娘的长相还是很不错的,虽是小户女,但行走间却无那等小家子气。

加上气质和沈沐前世的老妈有三分类似,沈沐对这小姑娘还是没有恶感。

可这姑娘向前走了十多步,终究还是停下步子,就这么远远地望着他。

第八十一章,路遇诡异告状人(节日快乐,求收求推求赏!)

孟校尉这时也发现了莫颜小姑娘的目标也是沈沐,当即拍了拍沈沐的肩膀语带暧昧道:“我说兄弟,你行呀,原来不止一个。”

“孟大哥误会了,这小姑娘不过是街坊家的妹妹罢了。”沈沐在这等问题上并不喜欢含糊其词,又不想浪费时间去解绍无关紧要之人,当下撇清关系道。

“街坊家的妹妹?那……沈兄弟……你直接告诉……大哥我,你到底有多少街坊家的好妹妹?”孟校尉继续调侃道。

男人与男人之间,在一起时,总会拿这些话语来相互调侃,也是一种交流感情的方式。

经过这两日相处,孟校尉对沈沐的观感还不错,多少猜到梁百户对沤沐另眼相看,必然另有缘故,这私心里也存了对沈沐的结交之心。

“什么街坊家的妹妹?”大虎一大早也来驿馆门前凑热闹。

一眼就看到立在马前的沈沐,正好听到这句,就问道。

然后也四处看了看,一眼就看到刘寡妇家的莫颜小姑娘。

倒是不远处街角的小轿,他没怎么多加关注,也不认为那小轿里面的人会与沈沐有关。

“没什么,你来的正好,这几日我要跟着梁大人去办点事,你和小白牛蛋小猫就待在县城不要再胡乱生什么是非。

也跟小猫认些字,日后自有用处。”

沈沐并不愿在几个男人面前提人家小姑娘的名字,他不管这莫颜小姑娘到底是什么意思,可他既然对人家没意思,就不要随意对这小姑娘有亲近之举,保持距离的好。

虽说现已是明中期,许多地方的礼教并没那么严格,但小姑娘的名声还是要的。

尤其现在驿馆门前围着这么多人,让他们看到了,那些三姑六婆们还不知会编排出些什么来。

冯大虽可恶,可他也是刘寡妇家的顶梁柱,如今冯大死了,又是死于非命,这刘寡妇家以后的日子势必会艰难许多。

这个世界上,人活着都不容易,他不是大明的卫道士,对刘寡妇的行径谈不上好恶,也不会因为冯大的事情,对刘寡妇孤儿寡母的落井下石。

但也仅此而已。

他的人生舞台在更广阔的远方,太平县这地方承载的更多的原主的人生,而不是他沈沐的人生。

这次他跟着梁百户去邻县,还不知会发生什么事,如果事情顺利的话,几日后可能还是要回太平县一趟,彻底和家人亲友告别,再去梁百户下属的锦衣卫衙门去报到。

至于大虎小白小猫这几个伙伴,他是打算等他彻底在锦衣卫中站稳脚跟后,才能考虑将这些小伙伴安插进去。

现在还不是时候,但该有的基本知识储备还是需要的,扫盲是第一步。

几人说话间,沈沐也开始留意周围的动静,大概是由于先前孟校尉的暗示,他真觉得有一种被窥探的感觉。

猛地侧身望去,果然看到远处那座小轿的小窗上的帘子刷地放了下来。

因为距离不近,他并没看清轿子内的人长相如何,只是隐约看到对方头上的头饰晃动了几下。

那是年轻女子经常佩戴的头饰。

就在他进一步深思,对方如此关注他的原因时,驿馆门口先是一阵短暂的骚动,随后所有骚动声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他抬首一看,就看到锦衣卫梁百户,王县令,夏巡检等人正从驿馆走出。

可能该说的话,在驿馆内已经说过了,梁百户没再与送行人唧唧歪歪,直接一个抱拳,然后与他身后的一干锦衣校尉同时翻身上马。

他们身上都穿着统一黑青色袍服,外带披风,这一翻身上马的动作娴熟而具有美感,吸引了在场许多人的注意力。

也许是因为梁百户他们这次来,比较低调,也没在太平县搞风搞雨的绞故,降低了老百姓的恶感和恐惧感。

好气势!许多人在心下暗赞。

沈沐目前还是编外人员,又没统一袍服,上马动作终究还是慢了一步。

最后再跟大虎打了声招呼,再回首望了驿馆前送行看热闹的人群,他也驾地一声,追着梁百户他们的马离开了太平县城。

尘土飞扬的官道,让沈沐一时之间有些不太适应,让他不由地怀念起现代笔直的水泥马路来。

一行人骑马上行了大概不到半个时辰,看到路边有一家规模不小的饭铺。

萧柒拍马上前道:“大人,就是这家饭铺的掌柜曾看到过那个和尚。”

“好,停下来喝点茶水,用点吃食,我们再赶路。”梁百户勒住马缰,骑在马上打量了一番饭铺周围的景致道。

“是,大人。”众人闻言,齐齐下马。

沈沐也跟着下马。

“你小子的马术还要多练练,我们锦衣卫,拥有一手好的骑术,有时也是保命的招数。”

梁百户下马经过沈沐身边道。

“小子谨遵大人教诲。”沈沐刚才骑马时,的确是没有放开马速,一直落在最后面吃土。

关键是他一编外人员,放开马速跑到人家梁百户身边去也不合适呀。

他们一行人将这小饭铺长桌子全占满了,要了几样简单的饭菜。

掌柜夫妻俩有些畏惧,但还是手脚麻利地先上了两盘吃食。

这时,从饭铺外走进来一个头发像乱草一般,拄着拐杖,走起路来,一拐一拐的老乞丐来。

他们这一行人比较多,茶馆老板夫妻两人都在旁边棚子里搭成的厨房忙活,没人阻止这个老乞丐此时走进茶棚来。

这老乞丐也不知是怎么想的,分明应该看到茶棚中坐的这么多的带着武器的汉子,他还是走了进来。

走到坐在沈沐对面的韩琳面前时,将手中的破碗举起来道:“几位官爷,行行好,给点吃的吧!”

“这老乞丐也有点意思,竟然敢向我们锦衣卫行乞。”坐在沈沐一侧的孟校尉见状,笑言道。

不过还是顺势将桌面上已经上的饭菜夹了两筷子放到了这乞丐的破碗中。

可沈沐却看到,这老乞丐看到碗中的食物后,表情并没有显露出对得到食物的渴求来,那双眼中仍是带着麻木和深深的绝望。

韩琳也将一大块鸡肉用筷子夹着,扔进了这老乞丐的碗中,一瞪眼道:“怎么还不走?”

就在沈沐以为这老乞丐下一刻一定会连滚带爬地离开茶馆时,这乞丐原本麻木的眼神突然焕发出一抹异样的神采来,就像一个溺水的人抓住了一根稻草一般。

他将手中脏兮兮的破碗往旁边一放,噗通一下跪倒在地,不停地磕头道:“小人冤枉呀,小人的儿子冤枉啊,求锦衣卫大老爷为小人伸冤呀!”

第八十二章,沈沐,你怎么看?

这老乞丐突如其来的动作,让在场的锦衣卫同一时刻停下了手中的筷子,神色莫明。

饭铺的掌柜夫妻听到响动,手中端着两盘菜走了过来,看到脏兮兮的老乞丐,脸上多少露出些许不知所措的嫌恶来。

看着面前卑微跪着的老乞丐不断磕头喊冤的样子,沈沐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从他穿越到现在,他身为穿越者的优势并不明显。

虽然他现在已经知道自己穿越的是明朝,当朝皇帝是弘治帝,可对明朝的历史他实在知道的不多,仅仅只是知道一些大致的历史事件和人物。

比如只娶了一个老婆的皇帝弘治帝,比如弘治帝最为疼爱的在后世有很大争议的儿子正德帝,还有大明朝现在最有名的三位阁臣刘健、李东阳和谢迁。

除了这些基本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外,他对弘治朝其他历史事件知道的太少太少。

就算他现在打算进入锦衣卫,他都不知道现在锦衣卫真正掌权的是哪一位,对锦衣卫的机构组成也是一知半解。

更不知道锦衣卫下面掌权的还有哪几位镇抚使?

有几位同知,几位佥事?

自然不清楚面前的梁百户在历史上是怎样一个人?

更不清楚,和锦衣卫同样权势很大的东厂如今的厂督是谁?

后世很有名的大太监刘瑾现在在干什么?

缺少了历史的先知性,他更不知道弘治朝正德朝到底有多少贪官?

那些是被惩治的,那些是没有暴露的?

更别说,他对明朝的律法条文都没有详细的了解,更不知道明代律法和现代律法那些东西是一脉相承的,那些是相悖的。

就比如说,假如这老乞丐的儿子真是有冤情的,那到底是触犯了大明律的哪一条?

现在人有在何处?按照正常程序,该如何申诉?

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要是梁百户现场问起来,他是回答不上的,更不敢胡乱回答。

结果往往是怕什么,就来什么?

“沈沐,你怎么看?”饭铺中只有梁百户手中的筷子还拿在手中,他慢条斯理地夹了一块鸡肉,咀嚼完毕,用绢帕擦拭了嘴角后道。

“大人,小子不敢妄言。”沈沐有些拿不准这梁百户倒底是什么心思。

“叫你说,你就说。”

“那小子就大胆妄言了,以小子的看来,且不说这老乞丐是什么人,可他竟在明知我们是锦衣卫的情况下,仍敢喊冤,说不定真有冤情。

我们大明的锦衣卫在下面行走的不在少数,唯独这老乞丐碰到了大人您出声喊冤。

如他敢随意欺瞒本人您,小子马上就要了他项上的狗头。”

在沈沐看来,自古以来,大多数良善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是不愿意走上告状这条路的。

特别是一般的刑事案件不是更应该找当地的县令吗?

这老乞丐怎么跑到锦衣卫面前来告状了?

除非这锦衣卫是他最后的念想。

锦衣卫的嚣张跋扈,目中无人可是出了名的,难道这老乞丐真的不怕,如此冒然喊冤,冲撞了锦衣卫,在来不及说出自己的冤屈时,就被一刀砍去头颅?

除非他认为自身的冤屈已经超越了他自己的生死。

特别是这老乞丐提到儿子是冤屈的,永远别低估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

这片爱子之心是让人动容的。

从老乞丐麻木绝望的眼神中可以看出,这老乞丐在为儿子伸冤的过程中可能受了众多磨难。

如果他和梁百户这次也避而不见的话,这老乞丐也可能真会对人世彻底绝望,作出更极端的事情。

还有一点就是,老乞丐之所以跑到锦衣卫面前告状,说明他儿子的冤屈可能还牵连一些官员在内。

这些官员想必不会太过清白,这对他来说,不是送上门来的为惩治贪官系统增加声望值的机会吗?

追查那弥勒教的贼僧固然重要,可要是天底下老百姓的日子都好过了,不把希望寄托在神佛身上,那这些蛊惑人心的组织也就没了生存的土壤,这才是根本。

到现在为止,那贼僧到底现在藏身何处?

有什么同党?这些都统统不得而知。

在他看来,梁百户这一行真要能抓住人的几率并不大。

那弥勒教中人要是这么容易被抓的话,抓了这么多年,为何那些教徒还那么猖獗。

想彻底铲除这样一个组织,必然

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有一个通盘详细的计划。

如果是他是锦衣卫主事之人,他会首先在锦衣卫中选择意志坚定,与弥勒教有仇的人经过一段时间的重点培养,来个用间计划。

将大量的探子通过各种方式渗入到弥勒教中去,然后获取弥勒教的重要成员首脑资料。

然后在培养几个慢慢走上弥勒教的领导层,等掌握了一定的权利,就可以先挑动弥勒教的内部纷争。

然后从内部开始慢慢分化这个组织,因为他很确信这时代的这种组织,没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和纲领,下面的人实则也是一团散沙,看起来声势浩大,实则真要干起正事来,却往往成功率极小。

“你这小子呀,还是太过心软!”梁百户放下手中的筷子。

“大人,非小子太过心慈手软,而是想着,我们锦衣卫本就有侦缉,查案之职责,这等小事,不过是顺手为之罢了。

也让那些文官大老爷们看看,我们锦衣卫也是可以为皇爷分忧,为普通草民做主的。”

沈沐也看出梁百户对这乞丐的冤屈也并非纯然的不关心,否则,他就根本不会问他的意见,还是直接让人将这碍眼的老乞丐丢出去了。

而锦衣卫中人,并非各个进入锦衣卫就是为了在老百姓面前兜威风,搜刮钱财。

有些人的本性还是很不错的,只是在锦衣卫这个大染缸中越染越黑。

“好了,不用再磕了,抬起头来告诉本百户到底有何冤屈,你那儿子此时又在何处?”

“大人……小老儿谢过大人,谢大人,只是我那小儿……早已……早已……不在了!

他在三年前已被问斩了!”老乞丐涕泪双流,泣不成声道。

第八十三章,三年前的杀人案(求收藏求推荐)

“这……”在场的几位锦衣卫看到梁百户被沈沐说动了,他们看着老乞丐这幅可怜的样子,也起了几分好奇心,想知道,这老乞丐的儿子到底犯了何罪?

结果,这老乞丐竟然说他的儿子都经被处斩三年了。

这都人死了三年了,坟头上的草恐怕都很高了,还让他们帮他儿子伸冤,这……真是……真是……让他们有些无语。

还有,不管这老乞丐的儿子是不是真冤,可他儿子既已处斩三年,就说明这桩冤案至少发生在三年前。

在这三四年的时间里,会发生多少事,想想都知道,就算真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老乞丐儿子的清白的,恐怕也被真凶毁去。

这没有证据,他们锦衣卫也不能肆无忌惮地给这老乞丐的儿子翻案呀!

虽说他们锦衣卫平常也自我感觉良好,将天下的许多文官武将不放在眼里,可他们又不是真的没脑子,以为自己是天上的神仙,想查清的案子就一定能查明白。

如果能平反一件冤案,自然是极好的,就如同沈沐这小子说的,也可以为他们锦衣卫增加好名声,就算是到了皇爷那里,也有面子。

可如果这案子是一个烂泥潭,贸然地闯进去,结果却陷到里面出不来,不仅会引来那些文官们的攻讦,还有损锦衣卫的名声,到时百户大人恐怕也不好向上面的镇抚使,千户大人们交代。

好吧,现在,就看在这老乞丐可怜的份上,先耐着性子听听到底咋回事吧!

梁百户似乎也被老乞丐三年前已处斩这种说辞弄的有点噎了一下,可他在锦衣卫多年,经的事多了,为人又有几分城府,当下神色不动继续询问道:“你儿已被处斩了?那你是何处人氏?你儿又是因何缘故在何地入罪的?”

“回大人的话,小老儿本乃是凤阳人氏,有祖上传下来的良田十几亩,老天爷风调雨顺之时,一家三口也可糊口度日。

谁料几年前,淮河再次决口,引发水患,家里的田产什么都被淹没了,无奈之下,小老儿一家只好背井离乡到徽州府来投靠一远房亲戚。

到了徽州府后才知道那远房亲戚已搬走了,孩儿娘因为一路劳顿,受了风寒,一病不起就那么走了。

等发送了孩儿的娘,身上已无什么多余积蓄,无奈之下,只好和我那孩儿留在了徽州府绩溪县。

好在日子还能过,小老儿很快找了夜间打更的差事,我那孩儿因为长相还算讨喜,能说会道,就到县中的福运楼当了伙计。

这日子原本就这么安定下来了,一晃两年就过去了,小老儿好歹也有了点积蓄,就为我那孩儿看中了一门亲事,让两人成了亲。

我那儿媳虽是小户人家出身,家中也贫寒,嫁到小老儿家中来,倒也勤快本分,一家人的日子过的还算和睦。

小老儿那儿媳成亲半年后就有了身孕,原本一切都好好的,可就在三年前,小老儿有一晚梦到已去世的父母,想到从凤阳府出来多年,一直没有机会回家祭拜父母。

现在多少有了点积蓄路费,正好回家乡一趟,看看家中水患过后的田产都如何了。

谁知这一去,就发生了意外。

在小老儿回家祭拜父母的路上,竟遇到一名匪贼,他追杀小老儿差点致死,,幸好路遇到一好人,才躲过一劫,但腿上也受伤了,在山中的猎户家中养了一段时日的伤才能下地。

等小老儿的腿伤好的差不多,虽有些瘸,但不影响走路时,还是赶回了家乡。

虽说清明节已过,但还是简单修葺了一下小老儿爹娘的坟墓。又与回到家乡的亲戚古旧叙旧了些许时日,这才重新返回徽州府。

谁知这一来一去加上路上耽搁的时间,竟过了好几个月。

等我回到绩溪县的家中,才知道我那孩儿在我离家不久,就无故卷入了一桩官司。

他当伙计的那家福运楼出事了,死了几名客人,据说还是被毒死的。

官府的大老爷查来查去,说毒就是小老儿的儿子下的,不几日就判了我儿斩刑,只等秋后问斩。

家中的儿媳本就有几月的身孕,怀相不太好,结果猛然听到这样的噩耗,一下子晕倒在地,不仅摔掉了腹中的胎儿,更因为身子大出血,无人理会,流血而亡了。

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小老儿的儿子儿媳孙子全没了。

小老儿一时之间很难接受这等变故。

怎么也不相信小老儿那儿子会毒杀客人。

无缘无故的,他与那客人又无深仇大恨,为何要毒杀对方。

更别说,他家中还有我这老父,还有即将临盆的儿媳和未出世的孩子等着他,他为何要杀人。

小老儿到县衙去击鼓鸣冤,县老爷荣大人亲自告知小老儿,所有的人证和物证都指明了人就是小老儿的儿子毒杀的。

他只能按照证据来办案,除非能找到新的证据才能给小老儿的儿子翻案,否则,他只能以律办事。

证据?犬子已经被关进县衙大牢几个月了,那福运楼都关门了,小老儿去哪寻找证据。

这一急一气之下,原本受伤还没好的身子又病了,然后断断续续地就这么病着,小老儿也曾打听福运楼的掌柜和以前的伙计都在哪里,想让他们出来证明,这毒不是我儿下的。

可福运楼的掌柜根本就见不到,那些伙计们也没人说清当时这人是怎么死的,没人能出面帮我儿作证。

小老儿绝望之下,身上的病更重了,这一病,又是几个月,竟然生生错过了我儿问斩的日子。

可怜我那孩儿,我这老父竟没见到他最后一面。

可小老儿坚信我儿是不会杀人的,他一定是冤枉的,抱着为我儿讨回公道的念头,小老儿的病在没吃什么药的情况下,竟然一天天又好转起来。

等小老儿的病好了,就从心里发誓,一定要为我儿讨回一个清白,就算是死,也瞑目了,

小老儿听说锦衣卫是皇爷手中最能干的人物,今日原本就心存几分侥幸,希望锦衣卫大人怜悯,果然上天不负小老儿一颗虔诚之心,他真发慈悲了,他真发慈悲了呀!”

第八十四章,疑点,荣致其人

这老乞丐断断续续地讲述整个案情的经过,从内容来看,这案情一点都不惊险刺激,诡异离奇。

似乎只是一桩再普通不过的酒楼杀人案;

似乎也没牵扯到什么官官相护,官商勾结,仗势欺人之事;

似乎也没必要非要找到锦衣卫的头上来伸冤。

可要说这案子就这么铁板钉钉,没有疑点吗?

好像也不是,听起来的确有许多矛盾之处。

就如同这老乞丐所言,他那儿子只是一个寻常的酒楼小伙计,与那酒楼前来用餐的客人并无什么深仇大恨,为何要毒杀客人。

又不是吃饱撑着了!

杀人动机是什么?

这老乞丐的儿媳即将临盆生子,一个即将当父亲的人,从正常心理学范畴来判断,反社会型人格的几率很小,这老乞丐的儿子很难让人相信他是一个为了杀人而杀人的心理变态。

更别说,这老乞丐回乡祭祖时,为何偏偏会遇上贼匪,差点也要了老乞丐的命,并由此耽误了许多回家的时间。

如果老乞丐不遭遇路上的变故,他赶回来早一些的话,就算那儿媳听到噩耗,晕倒流产了,也不至于身边无人照应,而丢了命。

说起来,这看似普通的酒楼毒杀案,不包括在酒楼中已经死掉的几人,仅这老乞丐家,就有三人为之送了命。

如果这真是一桩冤案的话,真凶到底是谁?

真凶的杀人动机又是什么,酒楼那么多伙计,为何偏偏嫁祸给老乞丐的儿子,这里面是不是也另有缘故?

原本对老乞丐很是嫌恶的饭铺掌柜夫妻俩这时也多少露出几分同情之色来。

同样身为草民,无权无势,他们更容易感同身受。

这时上完饭菜后,就眼巴巴站在旁边等梁百户他们一行人的反应。

其他几名锦衣卫像韩琳,萧柒,孟云则多少变的沉默起来。

沈沐在第一时间听完这个案子的全部经过所能发现的问题,他们想必也想到了。

锦衣卫也是人,他们也有家人亲朋,大概明白这老乞丐心中存着那一份执念,也在思忖:难道他儿子真是冤死的?

“沈沐,这老儿之事原本是你让本百户听听的,现在你也听完了,先说说你的想法?”

梁百户又重新拿起筷子,夹了一口饭菜,放入自己口中慢慢咀嚼,吞咽掉,才看向沈沐道。

“大人,这老儿之事,听着确实让人动容,让沈沐想起了家父被冤之事,如不是大人恰好到来太平县,给了沈沐查案的机会,也许沈沐会成为下一个老乞丐。

然而,事有两面,从这老儿的叙述中,此案的确疑点重重,可现在小子和大人也只是听到了这老儿的一面之词。

一面之词无论说的多好多惨,它永远只是一面之词,不能仅凭此就断明一件事情的真伪。”

也许是受前世父母的影响,沈沐一直觉得,执法者首先应该站在客观的立场上来审视一个案件。

这个老乞丐说的是很惨很惨,他的儿子听起来似乎真的有可能是冤枉的,他也从这老乞丐的言辞之间发现这件案子有诸多疑点。

然而,疑点归疑点,在没有获取更多当事人知情人的信息之前,作为执法者是不能随意主观地下结论的,更别说,他对大明的律例也不清楚,并不知道,酒楼杀人这种案子的具体判决是依据哪条律例,如何量刑的。

“你小子还算知道轻重。”梁百户闻言,脸色舒展了许多,赞许地点了点头道。

这老乞丐诉说的故事的确让人同情,动容,可身在锦衣卫中,这么多年他见识多了形形色色的案子和人。

有些人极具演戏能力,很轻而易举地把黑的说成有的,有的人甚至敢把锦衣卫当刀使。

如果沈沐这小子正义感爆棚,一听到这种惨烈的故事,本能地就先采信这老乞丐的话语内容,那就是犯蠢,被对方牵着鼻子走了。

就正如这老乞丐而言,当时绩溪县已经判了这老乞丐儿子斩刑,必然是有什么证据在手,想必整个案件的详细情形应该都有记载。

等查阅了整个案卷,那时才能对这个案件做一个比较准确的判断。

“小老儿没有说谎,小老儿怎敢在锦衣卫大人面前说谎。”这老乞丐听闻沈沐的言辞,大急,忙出声辩白。

“休要吵闹,百户大人自有定夺。”韩琳出声呵斥了这老乞丐一声。

“韩琳,这绩溪县令如何?”梁百户看向韩琳道。

不管怎么说,这桩案子本就归绩溪县管的又是绩溪县判的,怎么都绕不过绩溪县令去。

说来也巧了,也活该这老乞丐与他们有缘,这次,他们查的那昙真贼僧的线索,就是出现在绩溪县内。

他们本就要前往绩溪县,如今这老乞丐的案子好像还真成了顺手为之的事情。

可沈沐穿越来不过短短几日,除了对太平县的官场有所了解外,对这周围的县府长官他是一无所知。

这绩溪县令到底姓甚名谁?

什么出身?

官声如何他一概不知,他还真想听听韩琳怎么说,好歹有个初步的印象。

“回大人的话,绩溪县令荣致,弘治六年的进士,弘治九年到了绩溪任上,如今已经连任四年。

为人诗词风流,才识不错,治理地方也颇有手段,在任上,兴修农田水利、修桥铺路、资助义学,很受绩溪百姓爱戴。”

“到任四年,这么说来,这老儿之子酒楼毒杀案就是这荣致所判,听起来也不是个糊涂虫吗!”

“正是如此,此案的确颇有蹊跷,还请大人定夺。”韩琳得知这案子是绩溪县所判时,内心是不想让锦衣卫沾惹这个案子的。

绩溪县令荣致,此人他也接触过,虽是一个文官,行事之间,却颇有章法,没有普通文官的那种迂腐固执,接人待物,常常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却不曲意逢迎,对县治下的百姓,也算亲切随和,严禁县衙官史欺压百姓。比起太平县的王县令来,这荣致的官声要更好一些。

第八十五章,酒楼上的公子(求收藏求推荐)

“派人先将这老乞丐安置一下,不要让他们跟着我们,跟着我们也是碍事,等我们到了绩溪县见了那荣致再说。”沉吟片刻,梁百户对韩琳道。

“是,大人。”

“小四,这老乞丐就交于你安置个妥当的地方。”韩琳对在坐在桌侧的另一名锦衣校尉道。

“是,大人。”小四马上站起来领命。

并随手丢出一块碎银子,让那饭铺的掌柜夫妻准备几盆干净的水和两件衣物,让这老乞丐简单梳洗一番。

小四是韩琳旗下的校尉,是个面相有些平庸,精气神却很足的校尉。

此次也是跟着梁百户他们一同出行的。

“谢谢……锦衣卫……大人,谢谢……锦衣卫大人。”那老乞丐闻言,就知道梁百户是要管他这件案子了,用脏污的袖子抹了一把脸上的鼻涕和眼泪,又不停地磕起头来。

韩琳挥了挥手,示意小四先将人去安置一下。

同情这老乞丐是一回事,可这人这幅尊荣守在这饭铺里面,还让他们怎么用饭。

老乞丐被带到饭铺外边一个小草棚子梳洗后,其他人又重新恢复吃饭的动作。

天色已不早,为了在日落前赶到目的地,沈沐他们用过饭后,饭铺掌柜也给马喂了点水和草料,然后一行人没有多加耽搁,再次踏上黄土飞扬的官道,往绩溪县方向而去。

不错,他们此次的目的地就是绩溪县。

说起来,这太平县和绩溪县虽是相邻的两个县,但在大明时,却不是属于同一个府治的。

太平县是属于宁国府的,绩溪县则是属于徽州府的。

一路行来,沈沐就发现这绩溪县境内多山多树,溪流也众多,路虽不远,可真不好走。

在前世,沈沐作为北方人还真没有机会来过这绩溪县。

全国那么多有名的县市,他知道的很少,后来为了逃避通缉,一直在国外,没有回过国,也没有机会踏遍华夏的山山水水。

此时,走在古代的这片土地上,他的心情还是有些微妙的,实在是绩溪的风景真的很美,想必到了后世,也是很有名的风景区。

他们的马一路行来,沈沐很快留意到一个很显著的特点,就是绩溪县看起来似乎要被太平县的人文环境好一些,路过一个小镇,街上穿长袍的人比较多,店铺招牌上的字大多都很有特色和风骨。

偶尔还不时从路旁的房屋中听到朗朗的读书声。

这大概才是典型江南的盛世景象,仓廪实而知礼节,吃饱了肚子,才有余力让孩子去上学。

后来,沈沐查过绩溪县志才知道,唐宋八大家的苏澈曾任绩溪县事,在他的倡导下,绩溪虽是一个小小的县,可文风却极为昌盛,不仅书院极多,社学和私塾这种初级学校也很多。

到了明代时,一个县的书院达到了五十多座。

这反而让他对荣致这个人更感兴趣了,在这样一个读书人多如狗的地方当县令,可见这县令真不是那么好当的。

尤其这读书人习惯鸡蛋里挑骨头,掌握了知识,他们就要发表看法和见地,对官府的所作所为进行评判。

荣致这个人能当稳绩溪县令,官声还不错,可见真不是一般人,更不是个平庸糊涂之人,他真的会制造一个冤假错案出来吗?

梁百户他们大概也知道,这绩溪县不是一般的州县,所以行事也小心谨慎了一些,至少进了县城,这马速就减了下来。

绩溪县的老百姓也许因为大多数人都能够读书的缘故,这自信心相对而言也要强一些,看到他们一行锦衣校尉,显得淡定很多,不像太平县那么惊慌失措。

这一路上,马虽跑的不快,但也不慢,沈沐毕竟不是惯骑马的,等他们进城时,他觉得自个的整个身子骨都快散架了,有酸又疼,看来他的马术还真要多练练。

进了县城,迎面就在街上碰到一些穿着小书生袍服的小学子,有七八岁的,也是十来岁的,一个个挺着小胸膛,走起路来,还挺有范的。

他们看到梁百户这一行人,有些还好奇地停下脚步观看。

还相互之间,勾着头窃窃私语一番。

原本沈沐觉得继续追查那个弥勒教的昙真,他们这一行人应该低调行事,最好乔装改扮才能迷惑对手。

结果却迎来韩琳鄙视的目光,他才知道,锦衣卫真正办事的人自有下面安插到各处的探子行动打听,这些人都有专门的身份掩护,行事更为方便。

他们这些人之所以到这绩溪县来,为的就是能第一时间掌握这些探子们打听到的消息,并将这些消息进行汇总处理,再进一步下达新的命令让下面的探子去执行。

沈沐也觉得自己是有些想当然了,这古代的交通包括传递信息的方式比较落后,一条有用的消息如果没在合适的时间内做出合适的决断,就容易耽误下一步的行动。

梁百户他们以前也不是没发现过白莲教弥勒教重要人物的踪迹,只是每每都要落后一步,所以,这次梁百户干脆不再通过书信和信鸽什么的遥控指挥,直接打算追着那昙真走。

也顺便理一理这个昙真的行踪,查查这个贼僧都与什么人接触,要是真能捞着几个大鱼也是极好的。

至于那个老乞丐儿子的杀人案,这梁百户到底有何打算,沈沐自不会多嘴多言,他相信梁百户自有打算。

他对锦衣卫办事的这一套还很陌生,现在最好先低调地了解它的运行规则,而不是高调地表现他自己。

“咦,那是锦衣卫吗?”正当沈沐他们一行人骑马缓缓行过街面上一处酒楼时,一个站在酒楼包厢窗前欣赏景致的年轻公子惊异出声。

这公子一身杏色的书生袍服,年龄十五六岁左右,戴着寻常的文生公子巾,手中拿着一把折扇。

“锦衣卫?”坐在包厢中的另一名不到三十岁的文士闻言,此时也站起身来到窗前,顺着这杏色袍服书生的目光望去。

第八十六章,谁让你看我的?(求收藏求推荐)

“看他们的袍服和坐骑,应该真是锦衣卫,奇怪,锦衣卫到我们绩溪县所为何来?”

荣致看着沈沐他们一行远去的背影,自语道。

“瞧,荣兄你说的,这锦衣卫为何到绩溪县来,你这县大老爷都不知,我们这等小民又如何得知。”

包厢里,与一白衣公子正在对弈的蓝袍公子闻言笑言调侃道。

绩溪县不愧是人才风流之地,就这包厢内四人,年纪虽都不大,长相却是各具特色。

荣致年纪显的稍微年长一些,只是普通文士打扮,穿了一件青白玉石色的袍子,上面绣了几根浅淡的竹叶。

没什么县老爷的官威,就如同韩琳说的那样,这个人的亲和力不错,与他处在一室,感觉很舒服,没有压抑感。

最先在窗边看风景发现沈沐他们的那位穿杏色袍服的年轻公子,大概也就十五六岁年纪,体形略瘦弱一些,但长相偏几分女相,很是漂亮,只不过还处在变声期,这一开口,嗓子粗哑难听,破坏了给人的整体美感。

余下房中对弈二人,蓝色袍子的那位公子虽也一身书生打扮,但长相却是国字脸,鼻直口方,很是英气坚毅,看起来并不像文人的脸。

“沈兄怎么不说话?”杏色袍服的公子回到对弈的棋桌前,粗哑着嗓子随口询问没有说话一直低头看棋盘的的那位白衣公子。

这白衣公子闻言,没有抬头,手中执着的棋子略顿片刻,才继续放置到棋盘之上,随后又用几分三分清冷,三分无谓,四分调侃的语调道:“这无论什么人,该来的终归会来的,该去的终归也会去的,你我也阻挡不了不是。”

“还是沈兄淡定,也是,这锦衣卫想来就来呗,料想他们在我们绩溪也不敢行事太过无忌。”

杏色袍服的少年公子身子往旁边的坐榻上这么一仰,打开手中的折扇很是随意地扇了几下,语气满不在乎道。

倒是蓝袍公子看着荣致这当县令的一直站在窗前,不知心中在想什么,关心地问道:“荣兄怎么不说话,莫非最近还真遇到了什么麻烦不成?”

“喔,麻烦倒也没有,正因为没遇到什么麻烦,才不知锦衣卫驾临本县所为何来?”荣政闻言,回身苦笑道。

“荣兄也不必太过忧心,你政绩卓著,我们大明那么多的县令中很难找出几个能与荣兄媲美的,又不曾得罪与那锦衣卫,怕个什么?”

“几位弟弟就不要捧杀为兄了,为兄只是在其位,谋其职罢了,做的远远不够好,不够好,惭愧的很,惭愧的很那!”

“得,这天色也不早了,等我和沈兄对弈完这一局,用过饭后,我们也都散了吧,改日大家在一起聚聚。”

蓝袍公子这时看出,因为锦衣卫到绩溪县城的缘故,在场的几位朋友似乎心思已经不那么安定了,这棋下起来,已没原本的味道了,当下建议道。

“也好,让掌柜的上菜吧,沈兄远道而来,虽是初次相识,却一见如故,就权当为你接风了。”荣致这时对白衣公子道。

……

沈沐他们进入绩溪县城后,最后落脚的地点还是绩溪县的官方驿馆。

比起太平县的驿馆来,绩溪县的驿馆就要上档次一些,前后分了三四个独立的小院。

院中的景致也是典型的江南建筑风格。

驿卒们的服务更是星级服务。

梁百户他们这一行人,人数不多不少,但身份特殊,还是占了一个大院子。

一行人饥肠辘辘,中午时分,在饭铺用过的饭食已经消耗掉了,此时真是又累又渴。

招呼驿卒们将洗澡水送到各人的房间中去。

沈沐躺在浴桶中,也让自己的脑子清醒清醒。

虽说他这次跟着梁百户从太平县出来,是为的追查那个贼僧昙真的事情。

可关于那个昙真在绩溪县的情况,梁百户并没告知他详细内容,这让他的分析推理也无从做起。

现在只能跟着梁百户的步伐行进。

至于那个老乞丐儿子的案子,他先前一直觉得那里不对劲,现在躺在浴桶中,脑子也变的清醒了一些。

他终于知道这案子哪里不对劲了,原来在老乞丐的叙述中,这老乞丐除了一直声明自己的儿子不可能杀人外,却根本就没提供出另外一个杀人凶手的可疑人选来,让他们根本就没有针对的目标。

没有一个参考和怀疑的对象,老乞丐的儿子都被处斩三年了,想要真的将这件案子查清楚,里面的难度的确不小。

这里面还涉及到绩溪县令,如果这案子真的冤枉的,这人都死三年了,人死不能复生,绩溪县令判处这样的冤假错案来,按照大明律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简单梳洗过一番之后,沈沐就来了正厅,与梁百户他们一起用餐。

等用过饭之后,天色正好黑了,沈沐打算看看绩溪县的夜景,就对梁百户道:“大人,小子想去街上走走。”

“去吧!”梁百户看了他一眼,允了。

等沈沐出了正厅,梁百户对韩琳道:“让孟云和萧柒跟上去,这小子既然已经搅进我们的事情中了,没准弥勒教的人早已盯上了他,又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别被人在街上砍了。”

“是,大人。”韩琳再次确定,百户大人对这个沈沐的关注绝对不一般。

且说这边酒楼中的几人用过晚饭后,几人相携着走出酒楼来。

并没有乘坐轿子,而是纷纷步行归家。

“公子,你身子不好,这夜风凉,可别凉着了,咱们还是坐着轿子回吧。”

一个青衣小帽小厮上前跟在杏色袍服公子的身后道。

“就你啰嗦,我说走着回去就走着回去,你家公子正好消消食。”

杏袍公子说话间,用手中的扇子敲了敲小厮的脑袋道。

“公子,你又打我。”

“怎么,公子我就打你怎么的了?”

也是恰巧,沈沐正好走到酒楼处不远,实在是因为这杏袍公子的声音跟鸭子叫一样,让他忍不住多看了对方几眼。

“咦,这公子怎么长得如此像女扮男装的?只是这声音……”

“喂!你瞅着本公子作甚?”

这杏袍公子刚才在酒楼喝了点酒,本就有些许醉意,再加上他的长相偏女相,平日最讨厌人盯着他看,偏偏沈沐此时因为好奇还真地在盯着他看,当即横眉瞪眼责问道。

第八十七章,胡七公子是谁?(求收藏求推荐)

“你没看我,怎知我在看你?”沈沐站定身子,背着双手,挺直胸膛,仰头反问道。

盯着一个人看是有些失礼,可他刚才也是无心为之,怎么就被怼了呢?

这大街上的,谁不看谁,看几眼难道会少块肉?

要是刚穿越来,他也许还会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忍,可现在他背靠锦衣卫这棵大树,总要拿出几分气势才对,谁怕谁!

“咦,兄台你这个回答有些妙呀,很对小弟胃口,是初来绩溪县吗?”

杏袍公子先前虽然口气有些冲,可现在听到沈沐反问后,画风一改,漂亮的小眼神一闪,自来熟地就要上前揽着沈沐的肩膀表达亲近。

“兄台是?”沈沐的心理素质一向是极强的,可被这公子的态度还是弄的有些懵,但他又觉察不出对方有恶意,只好在对方揽过来时,用胳膊推拒了一下,隔开两人之间的距离,唯恐手中的针真伤了这人。

“我是胡七呀,你不知道?”

胡七是谁?很有名?我应该知道吗?沈沐一头雾水。

看这公子哥一幅理所当然的样子,莫非是绩溪本地的地头蛇?

“公子。”那青衣小厮见状有些无奈地唤道,七公子老毛病又犯了,总是在大街上交朋友。

都不知对方是什么人,就敢上去自来熟地打交道。

还记得上一次,公子在街上遇到一大汉,觉得对方长相雄壮威猛,气势下凡,就有了几分结交之心,结果还没近身,就被人家摔倒在大街上,来个嘴啃泥,丢尽了人,这怎么不长记性呀。

偏偏他是公子的贴身小厮,每每想起公子各种不着调的事情来,他总要受连累,都觉得是一把辛酸泪呀。

“你这小子,怎这么喜欢多嘴,本公子与这位公子一见如故,还不能交好交好了。”胡七公子被沈沐用胳膊阻挡了一下,没亲近成,但面上并没生气,又拿扇子敲了一下自家小厮的头。

沈沐见状,更是无语,他没想到出来随便在大街上逛逛,竟然遇到了这么一个逗比来。

难道这胡七的娘亲没告诉过他,不要轻易和陌生人搭讪吗?

这次跟着梁百户出行,事先梁百户并没有告诉他来的是绩溪县,他也没有时间做一番功课出来。

但从这年轻公子的衣着打扮来看,对方应该出身非富即贵,生活优越。

可惜,他对绩溪县实在所知甚少,根本不知这地儿都有那些需要留意的人物。

虽摸不清这年轻公子的深浅,可想着两人也是在街上这么偶然相遇的,不可能是有人专门针对他设的局。

要是现在抬腿就走,未免太不尽人情。

他真不知该如何打听绩溪县的事情,现在有个主动送上门来的,不如坐下来喝一盅,随便聊聊。

于是,他调整了面部表情,露出自以为最亲切最完美的笑容道:“兄台既然与在下一见如故,不如我们进去喝几盅?”说话间,用目光暗示了一下,面前的酒楼。

“喝酒吗?这里的酒一般,我们去那边的小酒馆,别看馆子小,那酒是真香。

还有……兄台呀,小弟求你别用这种笑容跟我说话,假……真假!”胡七公子用手中的扇子拍拍沈沐的肩膀,摇头晃脑地道。

“公子,你刚才已经和荣大人喝了那么多了,这要是再喝,回去被夫人知道了,又要罚小的了,还是跟小的回家吧,至于这位公子,可以留下地址,明个您再来找他。”小厮闻言,忙上前堵在这胡七公子面前劝解道。

沈沐闻言,面上神色未变,心中则暗自思谋,这小厮口中刚提到……荣大人?

在绩溪县,姓荣的大人恐怕最有可能的就是那位绩溪县令荣致了。

这个胡七可以和荣致一起喝酒,说明两人的关系应该比较亲近。

那……他知不知道三年前,老乞丐的儿子酒楼杀人之事?

他能觉察出自个刚才的笑容有些虚假,说明这人表面上看起来有些逗比,有些二,但实则观察力很敏锐,并不是普通纨绔子弟。

“就你喜欢啰嗦,你家公子我今晚难得遇到这么一个看顺眼的兄台,不跟他喝几盅,这晚上回家也睡不着,你这小厮心肠真黑,非要害的你家公子夜不成寐不成?”

“公子!”这小厮闻言,真的要哭出声来了,公子总有本事将白的说成黑的。

突然,他眼睛一亮道:“公子,胡叔来了!你快看!”

“又想骗你家公子我,没门!”胡七公子看都没看远处,又给这小厮头上一扇子。

“公子,小的真没骗你,真是胡叔来了,你看!”

“还真是胡叔找来了,这位兄台,先让我躲躲。”这胡七公子顺着小厮的视线看向街那边,果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快步向这边走来,竟然一下子猫着腰躲到沈沐的身后去了。

沈沐满脸黑线,也留意到一个管家模样的中年人正向这边走来。

“公子,你在这呀,让小的一阵好找,老太爷找你有事,你快跟小的回家吧。”这中年男子直奔目标,走到三人面前道。

“什么,爷爷找我?”胡七公子从沈沐的身后冒出头来道。

“这位公子,不好意思,我家公子我先带回家了。”

这中年男子没回答胡七的话,反而不动声色地上下打量了一番沈沐,又解说了一句,然后,手一伸,就从沈沐身后将这胡七给提了出来。

“胡叔,等等,等等,这位兄台,你报个名,报个地址,明日小弟再来找你呀。”

沈沐却没有回答,只是目送那主仆三人离去,有些人,如果有缘,终归还会相见,不是吗?

这胡七公子被管家胡叔一路提溜着走到街角时,才开口道:“胡叔,放我下来吧,我自己会走路。”

“公子刚才遇到的那位公子是什么人?”

“他是什么人?我这不是还没来得及问吗,就被胡叔你逮着了,不过吗,我倒是知道,他是跟着锦衣卫来的人。”

第八十八章,大街上晃荡的县令(求收藏求推荐)

“锦衣卫?锦衣卫都是些什么人,公子怎能跟他们混在一起。”

胡叔闻言,有些不赞同地道。

“胡叔怎能这么说,锦衣卫不还是人吗?又不比我们多一个眼睛和鼻子!”胡七公子嘻笑着道。

目说胡七公子是怎样知道沈沐的身份的,这还要从胡七公子本身的才艺说起。

胡七公子的画是绩溪县一绝,不仅在绩溪县很有名,在整个徽州府也很有名。

他的人物画尤其出色,这导致他观人很有一套。

白日里,他虽只见了沈沐在马上的背影,但因沈沐那一身装扮在一群锦衣卫中实在很是醒目,让他不留意也难,更别说,他还在酒楼上看到了沈沐的侧面。

晚上初一见沈沐,酒楼外的灯笼光线比较暗,他没有认出来,可这面对面站了片刻,他就确定了沈沐的身份。

这胡七公子虽说平日里不太喜欢被别人说长相漂亮,更不喜欢别人盯着他看,但他自己却是个地地道道的颜控。

看到沈沐此时俊秀不下于他,也唇红齿白的,最主要的是气质也不俗,让人很难产生恶感。

不仅心中好奇,这等人物怎会和锦衣卫们厮混在一起,他和锦衣卫到绩溪县来倒底所为何事?

他原本觉得方兄带来的那个沈衣相貌气质才学各方面不俗,但很难让人一眼看透,已经很有几分意思。

却没想到这里还能碰到一位,他原本就是个喜欢结交朋友的性子,这时更加想探探沈沐的底,打算相约去小酒馆聊聊。

谁料爷爷这时却派胡叔找自己回去。

他胡七公子,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爷爷的拐杖和娘亲的眼泪。

至于这个人吗?他既然随锦衣卫来到了绩溪县,想必不会马上离开的,明日再去驿馆找他好了。

……

绩溪县虽然对外名声不小,人文环境不错,但也只是一个小县城,县城建筑布局和大的府城们自然是比不了的。

街道不大,人流量有限,夜间除了一些还在营业的酒楼饭铺之外,大多数店铺都关门了。

街面上也黑漆漆的,但街中心却挂了几盏灯笼。

灯笼下方有搭了半成品模样的架子,原本沈沐还不知这些架子是干什么的,后来才知道,因为中秋节马上要到了,这是城里的大户人家搭的台子,准备弄灯会的。

沈沐有些好奇地多扫视了这些架子几眼,却见到一个穿着玉石色锦袍的男子,就这么站在街心,看着这些架子发呆。

一阵夜风吹过,卷起街面上几片零散的树叶,增加了几分凄清之意。

吹的锦袍男子的宽大的衣袖也随风鼓起。

沈沐并不认识这个锦袍男子,但却觉得对方这大半夜的站在街心,有一种说不出的孤寂寥落之感。

也许是觉察到身后有人,这锦袍男子,回过头来。

看向他时,目光一闪,闪过几分诧异之色。

随之开口问道:“小兄弟是刚来绩溪县城?”

怎么今晚碰到的每一个人都问他是不是初次来到绩溪县城?

难道绩溪县城就这么小,大家彼此都相识,遇到一个生人就能很轻易地认出来?

但他对这个锦袍男子并无恶感,还是点了点头。

“今晚无月,今年的中秋也可能无月可赏。”这锦袍男子继续道。

沈沐不明白对方跟他这样一个陌生人谈起天上有没有月亮所为何意,但还是赞同地点了点头。

今日晚间天上的确多云无月,没准今年中秋绩溪县内可能真的还会下雨。

“我乃绩溪县令荣致!”这锦袍男子获取了沈沐的认同后,却突然爆出了自己的身份,说完后也不理会此刻沈沐脸上的表情,就大踏步前行离开了。

留下沈沐在风中有些凌乱。

刚才这锦袍男子就是绩溪县令荣致?

一个当县令的半晚上不抱着娇妻美妾享受温柔乡,在大街上晃荡什么?

还跟一个陌生人谈论中秋会不会有月亮这等话题。

他先询问他不是初来绩溪县,后来又特意表明身份,是不是暗示说他这个父母官熟悉绩溪县的一切。

他突然觉得这个荣致身上似乎真有一种很不同寻常的东西。

但倒底是什么东西,他也说不清楚。

连续遇到两个身份什么有趣的人,让沈沐对绩溪县的兴趣大增。

而街上实在没什么好逛的,当下他打算回驿馆早点睡觉,至于明日会发生些什么,到时自然就知道了。

等走到驿馆门口时,沈沐停下步子,望着身后道:“两位大哥跟着小弟走了一路,现在也该现身了吧。”

前世的经历导致他的警惕心本就比常人敏锐。从出了驿馆门不久,他就觉得身后有人跟着。

再留心到跟踪的人并没有特意掩饰踪迹的意思,再多留意几眼,就发现了萧柒和孟云的身份。

他猜想,这两人不会无缘无故跟着他,极有可能是梁百户的安排,也就没有再多加理会。

此时,既然回到了驿馆,他就想从两人口中打听打听那个胡七的身份。

“你小子警惕心还挺强,是干我们锦衣卫的料子。”孟云率先多走了几步,拍了拍沈沐的肩膀道。

他和萧柒跟在这小子身后,虽没刻意掩饰身份,但自信还掩饰的可以。

沈沐闻言,只是笑笑,然后道:

“刚才小弟在街上碰到的那位杏袍公子,两位大哥也看到了,可知晓对方是什么人?”

“他呀,是胡家七公子,徽州府有名的才子,今年十五岁,说起来和沈兄弟还是同年生人。

对了,哥哥我刚才发现你和胡七公子貌似很亲近呀,要不是知道你小子从小到大,就没离开过太平县,哥哥我还以为你们是至交好友呢。

要知道,这些公子哥,可一向不喜欢跟我们这些锦衣卫打交道的。”

“哦,难道孟大哥没觉得这个胡七公子脑子有点?”沈沐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有点什么?胡家是绩溪县大族,族中子弟有名的不少,不过这胡七公子也许不是最会读书的,却是名头最大的。”

第八十九章,不会还没那个吧(求收藏求推荐)

“哦?孟大哥这话怎讲?”沈沐倒是真对这胡七公子有了几分兴致。

“其实全绩溪县的人都知道,胡七公子从小到大有这几件事比较出名,十岁考中秀才!”

孟云说了一句,停顿了一下,等着看沈沐惊讶的表情。

“喔,这胡七是个学霸。”至少比秦钰秦瑾瑜还厉害。

“嗯,学霸,这个词不错,但他更令人侧目的是,考中后被人怀疑性别,遂当街脱一掉一衣袍围着绩溪县城跑了一圈,让全县城的男女老少们见识了他的男儿本色。”

“啊?”沈沐这下是真的有些吃惊,嘴角抽抽。

原本他只是觉得这胡七脑子有些逗比,没想到这家伙还是个行为艺术者。

就是在现代,当街果奔这种事情,也不是普通人能够做出来的,更别说,在这大明朝了。

“那这胡七公子岂不是让他的家人很烦扰。”

想他前世十岁时还在上小学,多乖呀,这差距顿时出来了。

“可不是,胡家是绩溪县有名的大户,家中也多有男丁出外为官,但胡七公子让人侧目之处还不仅仅在于此,他还有其他爱好,比如说他喜好画美人,不仅画各类的美人儿,还喜欢画美人们衣服穿的很少的样子。

所以,胡七公子十三岁那年,画作的名头就彻底响彻了徽州府。

胡家人对此很是头疼,只是这胡七去青楼妓馆,也只是作画,为人却坐怀不乱。更没闹出什么风流韵事来,也是奇事一桩。”

“哦,身为世家子,还是洁身自好一点的好。”沈沐闻言,赞同地道。

在沈沐看来,一个人做人做事还是需要有一些底线的,古代这些青楼妓馆的女子,心甘情愿堕入风尘的恐怕很少,大多都吃的是一口迫不得已的青春饭。

胡七公子做这些画作,可能为这些女子张目,传扬名声,让她们多赚点钱,等年老色衰,满身是病时,也可以有余钱赎身,找一个清静的地方了此残生。

可要是胡七公子明知不可能将这等女子迎进家门做个小妾,却卖弄才学,弄得这些风尘女子芳心托付,回头却始乱终弃,那他反而要低看这胡七几分了。

只是他这一番言论却引来孟云孟校尉诧异的眼光,毕竟在许多男人的心目中,人不风流枉男人,一妻多妾很正常,那些去不了青楼的是因为没钱。

于是,孟校尉很暧昧很隐晦地看了看沈沐的衣袍下方,压低声音道:“沈兄弟,你不会还没那个吧?”

“哪个?”沈沐假装不知,语气很是淡定地问道,其实前世他都活到快四十岁了,什么不知道,但现在这具身体,他还真不知原主是不是个雏,不过这种可能性应该很最大的。

“算了,改天,哥哥带你去个地方过过瘾。”

孟校尉拿不准沈沐的想法,又觉得沈沐这小子别看年纪小,可有时反而让人看不透,再加上,百户大人对这小子分外赏识,他内心其实还是有些忌惮的,不敢在这小子面前太过放肆。

“哦,那就多谢孟大哥了,那胡七还有何事?”

“哦,胡七呀,除了上述几件事比较有名外,他个人虽然绝顶聪明,但自从考取秀才功名见官不用下跪之后,却死活不愿意继续参加科举,要是家人一逼,他就要嚷嚷着出家当和尚。

所以,胡家人也对他很是无奈,偏偏胡老太爷却最喜欢这个孙子。

不过,老弟呀,今天骑马跑了一天也够累的,还是早点睡吧,你孟大哥我还是那句话,这胡七公子就算再怎么胡闹,跟我们锦衣卫都不是一路人,别看今晚你们偶遇还聊了几句,可没准人家明天就不记得咱们是谁了?”

“孟大哥说的是,小弟只是对那胡七有些好奇而已,倒是那个昙真不知藏身在绩溪县何处?不知百户大人是何打算?”

“昙真呀,萧柒得到的消息也只是,这昙真进入了绩溪县境内,就失去了踪影,目前,百户大人已经吩咐下去,让布在全县的探子们着力寻找,是否能找的到人还是两说。

倒是今晚,兄弟你还见到了绩溪县令荣致,他跟你说什么了?你觉得此人怎样?”

“说了十五的月亮到底会不会圆!孟大哥也早点休息吧,晚安!!”沈沐话音一落,就率先回了房间。

留下孟云一个人留在原地,摸着自己的下巴自语:“十五的月亮本来就是圆的呀,这事还用得着讨论,奇怪。”

驿馆的房间也是有限的,原本除了梁百户一人占据了一间最宽敞的厢房之外,其余人正好两人一间,还剩一个小间。

沈沐还是不习惯跟不熟悉的人晚上同处一室,那样他会整晚无法安心入眠,当即就要了那个小间。

此时回到那个小间,先前洗漱过的木桶,早被驿卒们搬出去了,这个小间窗户很小,白日里光线很难照射得到,湿气比较重,还有些若有若无的霉味。

沈沐进门后,将门窗关好,点着蜡烛,观察房内几眼,没发现什么可疑的迹象。

就吹了蜡烛,这么合衣往床上一躺,身体虽然酸累的厉害,但脑子却闪过穿越后的种种,一时之间,竟没什么睡意。

他对自己在大明的人生,已经有了大致的构想和目标,但身为小人物,人生的自主选择权实在太少了,有时无能为力的滋味真的很不好,想到还沉睡不醒的沈家小妹,他心中又有些烦躁,伸手习惯性去摸烟,又摸了个空。

“哼,看来,换了一个身体,大名鼎鼎的银蛇这么快就心浮气躁了,穿来不过才短短六七日时间,已经达到了大明许多同年龄人都做不到的事情,还不满意?

难不成,你以为换了一个时代,真的就可以无视基本的生存逻辑,几日时间就能很快将无数贪官打落马下,走上人生巅峰,与皇帝父子俩面对面对话吗?”

脑中突然冒出那个讨厌的声音粗噶难听的系统管理人乌鸦的声音。

上次他初穿越在树林中,激活惩治贪官系统时,这家伙冒出来刷了一把存在感,就因为系统能量不够,陷入沉睡了,怎么今晚又冒出来了。

第九十章,棋手与棋子(求收蒇求推荐)

“呵,现在的大明,可没什么银蛇,只有小小的地痞之子沈沐。”沈沐抬眼望着屋顶,嘴角弯起嘲讽的弧度道。

前世,他在准备结束生命时,就意味着彻底抛弃了银蛇这个称号。

也许对各国警方,对他的那些同伙们来说,银蛇是值得铭记的称号,但对他自己来说,那只是象征着罪恶与血腥。

他死了,恐怕他那些同伙们都不会相信是他自个抛弃了自己的生命。

其实仔细想想,也没什么奇怪的,一个人的家庭出身,所受的教育,形成的三观总会影响他的人生。

他有一对正义感很强的执法者父母,这导致他从小受的教育中,真诚、善良、友爱这种东西已经渗入他的骨血。

后来父母突然枉死,为了报仇,他的三观彻底扭曲了,撕裂了。

这导致了他有了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无法摆脱这种精神折磨,死亡就是解脱的手段。

现在他既然能以清白的双手开始重新来一段人生,他就不想再去回想前世那些不美好的过去。

“也罢,这世上再无银蛇,不过宿主你确定在大明真的找到了适合你自己的生活姿势了吗?”

“当然,我会尽量学会欣赏自己的速度和距离,不那么紧绷地活着。”沈沐坚定地说。

同一个时刻,白衣公子从酒楼回到了他暂居的那座精致的宅院。

他没有直接回房,而来来到亭子里坐定。

和上次不同,这次亭子里桌面上并没有摆琴,而是摆满了棋子。

这是一盘残棋,他下了无数次的残棋。

人呀,不活在自己的棋局,就活在别人的棋局里。

早在他得知自己派出去的丁三失手被抓后,就知道在太平县的这局棋,他棋差一着。

原本他派丁三掳劫那个沈沐的妹妹,只不过想给对方一个警告而已,却没想到,这个沈沐的表现还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对方竟那么快就找到了那个哑巴姑娘。

然后废了丁三,给了自己一个警告。

这下,他们之间就想就此了结前情,不再打交道也不可能了。

他终究还是太小看这个比他要小的少年了。

今日傍晚,锦衣卫这么快就进了绩溪城,他的直觉告诉他,锦衣卫有可能是追着他们的踪迹来的。

以前,他还真把梁通这个小小的锦衣卫百户放在眼里,如今看来,此人还是有几分本事的。

那么现在,太平县的棋局结束了,是不是开始进入绩溪县的棋局了?

他回想过去这一段时间所发生的事情,发现自己暂时应该是安全的,倒是那个昙真,是个不安分的性子,留在这绩溪县终归还是个祸害。

他刷地一下挥手,将整个棋局再次打乱。

无论如何,他自己要成为棋局的掌控者,而不是一个棋子。

只是昙真这颗棋子到现在为止,还需要发挥一定的作用,不到丢弃的程度,他需要想个办法让这颗棋子暂时转危为安才行。

他又重新按照记忆将这盘被他打乱的棋局重新复原回去,整个人也变的平静下来。

端起桌面上放的茶盅抿了一口,这才看向一直垂首立在亭下等候他吩咐的手下道:“这就是你们收集到的绩溪县各级官吏的资料?”

“正是,先生。”

他随手将这些资料中最上面的那个装订而成的小册子拿了起来,借着亭子四周挂的几面灯笼的微光,随意翻阅起来。

扫视片刻后,他掩住那小册子,有些意味深长道:“这个荣致呀,果然有几分意思!”

“那先生的意思是?”

“不急,锦衣卫初到绩溪县城,我们先不要轻举妄动,看看情形再做打算。

还有那个昙真,你派人给我盯死了,决不能让他再搞出事情来。”

“是,先生,不过那个胡家?”

“胡家人……本公子只不过是想暂时先结一份善缘,至于这善缘能不能用上,还要看以后主子的大事能走到那一步。”

“属下明白。”

“下去休息吧!”

那护卫模样的人退下去之后,白衣公子又翻了翻绩溪县其他官吏的资料,但兴趣却不大,因为他发现,荣致此人还真是有几分手段的,从这资料上来看,这绩溪县下面的官吏们基本上都以荣致的马首为瞻。

就算个别有异心的,也冒不出什么大的水花来。

今日他虽是初见这位绩溪县的父母官,觉得对方倒是个可用之才,只不过这样的人,就像一条狡猾的蛇一般,只有抓住他的七寸,才能牢牢地将他掌控在自己的棋局里,否则,只是为自己培养新的敌人。

今日,他也和那荣致对弈过一局,此人棋风看似清风细水,实则有绝杀千里的潜力,也许应该好好思谋思谋,如果能将此人为主子收为己用……

……

到绩溪县的第二日,仍是一个阴天,沈沐起的挺早。

简单梳洗之后,在驿馆内用了一些简单的早饭,就在院子里活动活动身子骨。

他发现原主这具身体还是有些娇嫩,身体素质和反应还是跟不上需要。

他是不会去做那种偶遇武林高手,得到绝世武功秘籍的美梦,但经常加强锻炼还是很必要的。

至少这俯卧撑什么的,能够增加臂力什么的,不至于刀到了他的手中,也没力气挥出去。

其他锦衣校尉们也纷纷起床了,出门看到他的样子,在旁边好奇地围观了片刻,就见梁百户身上也披着外袍走出了房门。

“你小子过来!”梁百户向沈沐招了招手。

沈沐起身,用绢帕擦了擦额头上的虚汗,然后套上外袍进了梁百户的房间。

梁百户的房中的桌子上摆了几样小菜,一小盆粥,还有几个饼子。

“来,一起吃。”

“回大人的话,小子已经吃过了。”

“喔!”梁百户咬了一口饼子,咀嚼片刻后,接着道:“既然已吃过了,那就说说,我们现在该怎么查起?

虽然昨日本百户还没到绩溪县之前,已经给在绩溪县的探子传了书信,可到目前为止,都没有新的消息上报。

你觉得那贼僧昙真最可疑的藏身之地是何处?”

第九十一章,那个城门口失踪的人(求推荐求收藏!)

“请问大人,那昙真进入绩溪县之后,最先落脚的地方是何处?”沈沐略微思考了一下开口问道。

如同飞鸟在天空飞过可疑留下痕迹一般,一个人从某个地方经过,就算上天入地,总会留下些许痕迹来。

这个人的衣食住行,生病意外,包括生活垃圾,都能从里面发现有用的信息来。

在这一点上,前世身为通缉犯的他感触尤甚,每到一个地方,他不仅在容貌气质上经常做改变,就连他用过的物品能销毁的都尽量销毁掉,避免留下什么可供警方追查的物证痕迹来。

有一段时间,他甚至很享受这种老鼠躲猫的游戏,看到各国警方一无所获,他那颗已经扭曲了的心也得到了些许心理满足,直到……

罢了,都说不要去想前世发生的一切了,怎么又想起来了。

这大概是杀人这种行为本身也许并不会使人太受折磨,甚至双眼一闭,就下手了,但你杀人后无法驱除的如影随形的记忆才往往能把人逼疯。

许多逃犯逃着就不逃了,或者逃着逃着被警方找到后却彻底松了一口气,觉得一切终于结束了,一切终于解脱了的缘故。

谁让大多数罪犯就算变成了罪犯,但还保留有人性呢。

法律有时震慑的不是犯罪本身,而是人性中恶的那一面。

“你小子问那昙真的落脚之处吗?可惜……没有。”

“哦?”沈沐面带疑问,既然无法确认昙真的落脚点,怎么就追到绩溪县来了?

“当日一直追踪昙真之人,追到到城门口后,恰巧遇到一家接亲的队伍,被接亲的人群这么一冲,等他进了城门之后,就失去了那昙真的踪迹。”

“接亲的队伍?这么巧?”

“是有些巧,不过,韩琳昨夜已派人查过了,是真的接亲队伍,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处。这门亲事是早就定好日子的,几乎全绩溪县的人都知道。

所以,当时城门内围观看热闹的人很多,都在看骑在马上的新郎官和新娘子的花轿,还有人不断在路上撒喜钱,让围观的百姓一阵哄抢,现场乱糟糟的,根本就没有人留意到现场是不是有个像昙真的人正好进城。”

梁百户明白他在怀疑什么......怀疑那接亲队伍是昙真的同伙特意安排出来掩护昙真进城行踪的。继续解说道。

“大人,如果这迎亲队伍正如我们下面人所查,纯粹是个巧合,而不是特意安排的,从而让昙真躲过了我们锦衣卫探子的眼线,看起来线索在这里断了,实则不然,至少我们还是能从这里面看出其他的东西来。”

“哦?其他东西?”梁百户感兴趣地停下手中的筷子。

“正是如此,我们昨晚才进的绩溪县城,我们就不知道这绩溪县城这几日是否还有别的红白喜事?

但如果那贼僧昙真恰巧利用了这桩喜事呢?

这说明这绩溪县城中极有可能存在那贼僧昙真的同伙,而且这个同伙到绩溪县城的时间要早一些,或本就是绩溪县人,他早就知道那日恰好有一桩全城众所周知的婚事,然后推断出大概时间,让昙真借着这个时间点进城是完全可以的。”

停顿了一下,沈沐又接着道:“大人别忘了,韩总旗之死这件案子,从一开始,对方一直在暗处,而我们在明处,我们一直在追查对方的行踪,对方何尝也不是在留意我们的一举一动,只要对方队伍中有个聪明人,完全可以预设我们下一步的追查方向。

这样一来,为了不让我们追查到,那贼僧昙真和他的同伙一定会更加谨慎小心地留意自己的行踪,不让我们找到痕迹来。

现在我们首先要确定的是,那贼僧是否真进了绩溪县城,而不是在城门口晃了一下,来干扰我们锦衣卫追查视线的。”

“这点那探子也考虑到了,在同一时刻,也撒出其他人手搜查了绩溪县周围的各个道路,包括县城周围民宿内是否遇到像昙真这类可疑的人物,却没有丝毫发现。

剩下唯一的可能就是,那昙真真的进了绩溪县城。”

“如若是这样,那我们锦衣卫就将搜查的重点放在绩溪城内,客栈酒楼这类地方是首先要排查的,先划出一定的范围来,然后分片排查,层层收缩,总会找出些痕迹来,小子想他不能次次都这么幸运地逃掉。”

“嗯,就按你小子说的做,看来,本百户真没看错人,我们锦衣卫中还真需要你小子这样的人才。”梁百户这时又夹了一口饭菜,咀嚼完笑言道。

“大人过奖了,其实小子很清楚自个能想到的,大人早已想到,只是大人问了,小子就觉得大人一定是在考验小子的能力,为了争取大人您更多的赏识,小子就只好在鲁班门前耍大斧了!大人您可别笑我。”沈沐露出也许属于少年人羞赧的表情道。

“你这小子,还真有些滑头,你爹是不是已经告诉过你了,我和他也是旧相识,你这小子在我的眼中,跟自家的子侄辈没有什么两样,你能如此坦诚,不虚与委蛇,我感到很欣慰。

我们是锦衣卫,不是那些文官,不需要那么多的花花肠子,你现在虽然还没有正式入职,可要是参与办理了关于弥勒教的这等大案,就是一份资历,将来入了职,也不至于被百户所那些老兄弟们看不起。

你们年轻人呀,往往有一份傲气,总想着凭自己的本事做一番成绩出来,不喜欢让人知道你们是凭借某种关系进入的,所以,梁叔一直也没在韩琳孟云萧柒他们面前点明你我二人之间的关系,为的就是让他们不要带着偏见去看待你这个新丁。

而你显然表现的要比梁叔料想中要好的多,有些东西甚至不需要我做提点,都能想的头头是道,一点都不比锦衣卫中的那些老人逊色。

这下,我相信你爹能够放心将你交给我照管了。”

第九十二章,未知的靠山(感谢书友庑殿万赏)

“实不瞒大人,家父是提过与大人之间是旧识,可并没有具体言说什么,只说小子以后自然就知道了;

还说让小子安心跟在大人身边,多听、多学、多做才不辜负大人的一片心意.。”

沈沐更加恭敬道。

自从他从沈父口中得知沈父与梁百户是旧识时,就一直在思考怎样掌握两人平日相处的这个度。

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位梁百户通过这一段时日的接触,对他的观感应该还不错,甚至有几分欣赏,可梁百户不挑破这层窗户纸,他自己更不适合挑破。

他在做人上也不是菜鸟,知道许多上位者很忌讳别人跟他攀亲带故拉关系的。

可沈沐并不认为,那些跟着梁百户这次下来的锦衣卫们如韩琳孟云萧柒他们就没有长眼睛,相反这些人能在锦衣卫中混的还不错,也是人精,梁百户对他态度的反常,恐怕早就落在这些人的眼中了。

也许这也是梁百户一种无言的维护和暗示。

这些人为何对他的态度还算客气,还跟他称兄道弟?难道真是一见如故吗?

未必,这世上从来就没有无缘无故的好感。

当然,像胡七公子这种逗比,可能不在此列。

但他并不认为胡七公子真的就是个脑残,世家公子哪有什么脑残的,看看胡七做的那些事,虽然听起来让人侧目,可他何尝不是达到了他本人想要达到的目的。

所以,一个人的行事方式有时与他的智商一毛钱关系也没有。

现在,他百分之百可以断定,他在梁百户房间中待了这么长时间,外边的众人一定都在猜想他们交谈的内容。

“嗯,你这么想就好,小子,听说你爹不让你读书参加科举,你还跟你爹怄气?”

“让大人见笑了,是小子不太懂事。”

“你们少年人的想法我也懂得,只是,这世上三百六十行,虽说不一定行行出状元,可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那一行才是正确的。

那些文官们,有些世世代代都是官宦之家出身,人脉、家族底蕴不是贫寒出身的学子可比的,就算是这贫寒学子凭借着自己的能力有幸考场得中,可这才是漫长的官路踏出的第一步。

有些人终生只能做个偏远小县的父母官,没有升迁的机会,除非他有强有力的座师和同年提携,但升官还是要靠运气的。

就算能够官运亨通,可文官心中的那些弯弯绕,一个坑接着一个坑,尔虞我诈,那里有我们锦衣卫行事那么畅快。”

“大人说的极是,在没有见到大人与众位锦衣卫兄弟之前,沈沐年纪小,确实有些年少无知,只是那时没想着有机会能成为天子亲军,如果不想世代做一个地痞之子,或在太平县那小县城做个富家翁,科举只能是一条还算可以看的见的路。

可如今,拜大人所赐,有机会跟在大人身边成为天子亲军,小子自然再也不去做那科举的梦了,不过读书识字这等事体,还是要学一学,省的大字不识,走出去给大人丢人。”

“嗯,你能如此想,甚好,放心,以你小子的资质,将来的成就绝不会止于我这个百户的位置,你明白吗?”梁百户的话语变得意味深长起来。

“大人实在是太高看小子了,小子只求在锦衣卫中能够站稳脚跟,不让家中父母担忧便可,如有机遇,能升迁一二,自是好的。”沈沐闻言,忙起身辩白道。

他面上露出些许惊讶表情,心中则再次思谋:梁百户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他将他带进锦衣卫后,并不打算一直将他留在手下,而是还有别的用处?

或者说,梁百户身为锦衣卫百户,他的身后还有其他靠山?

这些靠山也是他沈沐将来可以借力的东西?

刚才梁百户还说文官的脑中弯弯绕太多,在他看来,不管是文官还是武官,能当上官的除了个别除了武力就一无所有的大老粗之外,其他人都是智商严重在线的。

最起码梁百户这人,在对对方说话时,他还是很注意言行分寸的,不敢随意忽悠人家。

在需要说实话时,尽量说实话。

谁让大多数人更喜欢好听的实话呢。

“嗯,孝顺父母自然是好的,这太平县我看你的家人还是不要待了,回头我会在南京城内帮你家人找一处房子,搬过去,也好方便锦衣卫照应,不至于发生这次你妹妹被掳劫之事。”

“真的?那小子就先代家父谢过大人了。”沈沐再次对梁百户长揖一礼道。

“对了,昨晚本百户还听说,你出去逛个街,就认识了胡七公子和绩溪县令荣致?”

“回大人,只是偶遇,小子只与他们搭过两句话。”

“胡七倒也罢了,你对那荣致第一印象如何?”

“看起来应该是个好官。”

“哦,说说看。”

“小子昨晚是在街心搭灯会的台子那遇到荣大人的,他当时说今年的中秋节天气不好,可能没有月亮,说明他办这灯会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与民同乐,希望办的尽善尽美。

而绩溪县正因为政通人和,才会将精力花在这等娱乐之事上,这说明荣大人这个县令当的应该还不错。

还有,小子遇到荣大人时,他身边连一个随从都没有带,说明他将绩溪县看成自己的家一般,才能闲庭散步,不用考虑自身安危,等他离去时,遇到路人,那路人竟然可以用很平常的态度跟他打招呼。

这一切一切都表明,这个荣大人应该像韩琳大哥所说的那样,真的是一位好官。”

“哦,如果他真的是一位好官,那我们在饭铺遇到的那位老乞丐又算怎么回事?

当时,可是你小子一力怂恿本百户接下这桩案子的。”

“大人,小子也心有疑不过常言道:画虎画骨难画心,知人知面不知心,有些人伪装的太好,只有我们仔细查了,才知道他的哪一面是真实的。”

“那好,今日你就跟韩琳一起,随本百户到绩溪县衙走一趟吧。”

第九十三章,当朝皇太子(继续求收求推)

“是,大人。”沈沐再次起身应道。

随后,他静等梁百户吃完手中的饼子,放下手中的筷子,他忙上前将漱口水和洗手的脸盆给递了过去。

平日里,这等事体本来都是由一直跟在梁百户身边的韩琳来负责的。

可现在房中韩琳不在,这点眼色沈沐还是有的。

梁百户没有多说什么,很自然地享受起沈沐的服侍。

等他用干净的布巾擦干手后,突然问道:“你可知当今的宫中的那位小爷是何等样人?”

“宫中的那位小爷?”沈沐一时没反应过来,满面疑惑。

“当今的太子殿下。”

“什么?太子殿下?”沈沐闻言,一怔,不由自主地重复了一句。

他不知梁百户的话题为何会突然转到当朝太子身上。

可他表面上还要做出几分吃惊的姿态来。

说起来,弘治朝太子恐怕是大明以前历朝历代幸福感最强的太子了。

皇帝老爹跟皇后老娘也算是夫妻恩爱,没有什么有分量的妃子添堵,就连亲兄弟也没有一个来跟他争。

皇帝老爹又将他当眼珠子看,真真很幸福了。

但这一切都建立他皇帝爹在世之时,等他当上皇帝后,历史上关于这位武宗皇帝的事迹,褒贬不一,野史正史都有各种趣谈,让人分不清真假。

也幸亏这对明朝皇帝父子还算有名,沈沐在前世多少还知道点,要是问个不怎么有名的,沈沐觉得他恐怕连皇帝叫什么都不知道,更别说对方那些事迹了。

他还隐约记得,这位皇太子成为皇帝后,十分宠幸几个太监,叫什么八虎之类的,特别是一个名叫刘瑾的太监是什么站皇帝,然后有许多影视作品中都说这个太监有多坏多坏等等。

除了这些,他所知真的很少,但还隐约记得:这位大明皇太子当上皇帝后,好像死的挺早,也就三十岁左右吧,还没有儿子继承皇位,才让本家兄弟当了皇帝。

而这位本家兄弟当上皇帝后,整天求道问长生,将朝廷也弄得乌烟瘴气的,让大明的国运也急转直下。

其余的事情他知道的就更加少了。前世他还是父母没出事之前,看过一点这方面的书籍和资料,等父母出事之后,那有心思再研究这些东西。

又过了那么多年,少年时看到的一些东西他早都忘的差不多了。

想想,作为一个穿越者,他是不是应该羞愧地躲在墙角画圈圈去。

但现在梁百户既然问了,他就必须仔细斟酌小心回答。

他想了一下才道:“大人问小子这个问题,让小子实在为难,实在是宫中的那位小爷距离小子实在太远了,小子都无法想象那位小爷每日是怎么过日子的,只知那位小爷很受皇爷宠爱,年纪尚小。”

“嗯,那小爷的性子也有几分跳脱。”

沈沐还在等梁百户继续往下说时,人家这话题竟然就此打住了,而且明显有点答非所问。

他这种心思重的人不免要多想一些,梁百户怎么会突然提起宫中的那位太子爷了呢?

按照常理推断,梁百户只是南直隶锦衣卫千户所下的一个百户,跟身在皇宫中的大明太子应该中间还隔着许多级吧。

甚至梁百户有没有见过这位大明太子都两说呢,他怎么会突然询问他这个问题呢?

这不太合乎常理。

偏偏这位梁百户只问了这么一句,就此打住了让他摸不清对方的本意。

可梁百户不提,他就只好将这个话题继续压在心里面,学会抑制自己的好奇心。

今日梁百户不知抱着怎样的心思,他没有穿在太平县那种比较简便的锦衣卫制服,反而特意换上了锦衣卫的飞鱼服。

他现在已经知晓,并不是每一个锦衣卫普通校尉都能穿的起锦衣卫的飞鱼服的,这需要一定品级的。

别看大明文官高官的袍服一片绯红色,几十岁老头子穿上根本没什么气质可言,可锦衣卫的服饰不管从图案还是色泽来说,还是很烘托人的。

至少他觉得梁百户穿上这套飞鱼服,人的气场都提高了一个档次,还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呀!

帮梁百户披上外袍后,他现在对方向后走出了梁百户所住的房间,果然引来院子里其他几名锦衣卫的瞩目。

韩琳事先可能已经得知梁百户要带他去绩溪县衙,所以,带着元辰和另一位校尉也跟了上来。

倒是孟云,在一边偷偷地对他挤眉弄眼。

一路行出了绩溪县驿馆。

这次,他们一行五人并没有骑马。

实在是绩溪县衙距离绩溪驿馆的距离太近了,转过一条街就到,要是骑马,恐怕刚上马没走几步,就要下马了。

昨晚,沈沐从驿馆出来后,在街上闲逛时,也曾路经县衙门前。

当时不免多看几眼,特别是县衙面前那面鸣冤鼓,让他不由自地多看了几眼。

尽管他对那位绩溪县令荣致的印象还不错,可在来绩溪县途中遇到的那位老乞丐那可怜绝望的样子又不时浮现在他眼前。

让他也有些拿不准自己的判断了。

今日跟着梁百户在县衙去,他先抱定主意,多听多看少说,再次近距离观察一下这位绩溪县令再说。

他一直相信,一个人可以伪装不时,但不可能伪装一辈子。

走到大街上,梁百户那身飞鱼袍实在太醒目了,引得街上的路人们不免多看了几眼。

当然其中投注在他沈沐身上的目光也不少。

虽说他只穿了一件干净的青衣袍子,可身量已经长成,大概也有一米七六左右,这在大明朝也算是男子身高中不矮的了。

再加上,一个人的经历总会在他的身上留下某种痕迹,他毕竟不是真的十五岁的少年,行止间,少了稚嫩,多了几分稳重与洒脱,还是很吸引大姑娘小媳妇的。

估计这些路人更疑惑的是,他怎么会与锦衣卫搅合在一起?

到了绩溪县衙门前,才发现这县衙门口,围的那是里三层,外三层的。

几乎不用打听,只听周围围观百姓的口中的言语,就知道,在此时此刻,绩溪县令刚升堂,正准备审案呢。

第九十四章,邀你去做客(求收藏求推荐)

韩琳见状,正要拨开前面围观的百姓,让梁百户他们几人能够出入。

却被实百户抬手阻止了。

看来宋百户并不想贸然闯入打断对方的审案过程,反而打算跟百姓一样做个围观党。

按理说来,古代普通老百姓其实是极不喜欢告状的,他们许多人对官府有一种本能的敬畏感。

而乡下地方,宗族的势力又比较庞大,有些事情直接不用经过官府,宗族内部就处理掉了。

像那种大案要案,有时几年都遇不到一个,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你家丢了一只鸡,他家丢了一只鸭,你家牛啃了我家地里面的苗,诸如此类等等。

可今日审得这起案件,还真不能算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时间跨度竟然长达十五年。

话说在这绩溪县下面的一个小镇,在这十五年里连续死了七个人。

这七人的身份说起来都很寻常,是本镇村民。

有男有女,基本都是成年人丁。

这七人之死之所以能被联系在一起,是因为他们死因相同,此后表现出来的症状也相同,都是被人挂东南枝的。

最诡异之处就在于,前一个人死亡后被发现时,后面死去的人恰好是其中的围观者!

一时之间,这件案子被认为是一种瘮人的诅咒。

在这十五年里,绩溪县令已经换了几任,前几任任期内,虽然也死了人,但当时并没有查出什么有用的线索来,只能以死者自尽作为结论,草草结案。

更别说这死去的七人中,有三人的家人亲朋根本就没有向官府报案,还是这次荣致决定彻查此案时才被查了出来。

这样一件看起来有些玄妙,又带几分诡异的案子,时间越久,经过大家相互之间的口耳相传,越发显得可怖起来,曾经一度还引得人心惶惶。

可这样一件案子,偏偏还真让荣致给破了,还找到了真凶。

正因为这件案子如此轰动,几乎全县皆知,这才引得全县的老百姓,这一天没事儿的都凑到衙门前来看热闹。

今日是过堂时间,大家都想看看这个连环杀人魔到底生的是何等模样!

沈沐对真正的凶手是谁并不感兴趣,倒是很留心荣致的整个审案过程。

在这个时代,县令这种父母官,想想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够当的好,当得了的。

地方司法权集中在县令手中,弊端其实很多,许多科举出身的县令真没有什么专业的断案素养。

沈沐他们几人因为身份特殊,让老百姓对他们有很强的敬畏感,不自觉的将前面的位置让开些,让他们更能靠近敞开的衙门口,方便他们将里面发生的整个审案过程看个仔细清楚。

“喂,兄台你也在呀!”就在沈沐仔细研究荣致的审案方式时,他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身后传来一个略有几分熟悉声音。

他一回身,就看到了露出四颗牙齿,冲着他笑的胡七公子。

这样的漂亮的一张脸,露出这样的笑容来,把他的眼都给晃了下。

他就说嘛,他身后还站着韩琳带来的两名锦衣校尉,为何这两人在陌生人接近他时没给他提示,原来是胡七这货!

这小子手中还拿着昨晚那把扇子,但身上的衣着和昨晚碰见时不同。

今日这胡七穿了件天青色的锦袍,袖子边绣着很精致的花边。

花边下面是一双拿扇子的手,手指很是修长。

别问他一个男人为何如此留意另一个男人的长相,实在是因为胡七这样的人,就算他的长相你不看,它还是在那里,让你不得不看。

而且一个人对你笑的像二傻子一样,你往往很难对对方产生恶感。

更别说,这胡七只要是长着眼睛,都能看到梁百户正站在他的前方,还敢过来跟他大咧咧的打招呼,真的是勇气不一般。

“胡贤弟也是来看荣大人审案?”,沈沐挑了挑眉问道。

“小弟们就是来凑凑热闹,凑凑热闹!”胡七公子打着哈哈道。

随即压低声音道:“他……他就是……你的老大,兄台也是锦衣卫?”

这个他自然指的是站在沈沐前方的梁百户?

“正是,胡贤弟对在下很好奇?”

“是有几分好奇,兄台也知道,这锦衣卫吗,也不是天天能见到的。

小弟我天天在这绩溪县城晃荡,难得遇见什么新鲜的人,新鲜的事,才能激发小弟的想象力,画出更出彩的画作来!”

“哦,早听说胡贤弟的画作整个徽州府包括江南都很有名,何时让在下观赏一番?”

“哦,兄台如真有兴趣的话,这两日尽可到我胡府一行,小弟定会用拙作招待兄台。”胡七公子盛情邀请道。

这时也跟在胡七公子身后的小厮闻言,忙上前将一张贴子递过来,道:“这位公子,这是我家公子的名贴,您收好!”

“在下沈沐,这两日如有时间,定过门拜访贤弟。”沈沐在接过名贴时,很自然的做了个简单的自我介绍。

“那就好,咦,这案子审结束了?”胡七望着堂内道。

也就在这时,公堂上的荣致正在宣布对凶手的判决结果,原本在门口有些吵吵嚷嚷的人群,一下子都安静了几分,静等结果。

沈沐看着荣致身穿县令官袍,一脸庄严严肃坐在公堂之上的样子,又看了看地上跪着的犯人。

从堂上找出的人证物证,以及这犯人认罪态度来看,这桩案子应该尘埃落定了。

应该不是一件冤案,是一件铁案。

人就是这个凶手杀的。

从这件案子来看,荣致这个县令断案的智商是完全在线的,制造冤假错案的可能性极小,。

难道,老乞丐的儿子真不是冤枉的,而是受人胁迫或者纯粹为了钱财而选择下毒的?

但他脑中那挥之不去的疑惑总是如影随形,罢了,还是先查过绩溪县的案卷再说吧!

倒是这荣致还真沉得住气,他们几人早被百姓们挤在了最前面。

梁百户那身飞鱼服实在太醒目,他相信坐在公堂之上的荣致一眼就能看到,但这荣致还是不紧不慢的按照自己的节奏审完了整个案件。

第九十五章,调阅案卷(继续求收求推)

这件杀人案说起来真心没多么复杂。

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也没多少曲折离奇的原委,只有对至亲之人的仇恨。

简单来说,就是一起由家庭暴力引发的连环杀人案件。

死去的那些人,通通都是对家人有暴力虐待倾向的人。

凶手虽然在被抓获后很快就认罪了,但并不认为他做错了,反而认为他解救了那些死者生前被虐待的亲人们。

现场围观的百姓们得知这个结果后,一时之间喧嚣声都变小了,这个结果实在是……

他们对这个罪犯也没先前那么强烈的憎恨与恐惧了,反而同情占了大半。

可惜律法无情,这个罪犯按律当斩!

最让人侧目的是,并不是每一个死者的家人都觉得凶手是为他们伸张正义了!

有些事者家属反而上前对着犯人一阵厮打,怨恨这罪犯让他们失去了家里的顶梁柱。

也是他们的父亲或者丈夫,虽然有暴力倾向,动起手来,能将妻子儿女打个半死,可一家人的生存也寄托在这个人身上。

如今他们的父亲或丈夫死了,他们的生存也成了大问题,这时他们会选择性地忘记他们所受的那些被暴力虐待的苦楚。

所以这起案件对整个绩溪县百姓的冲击还是很强烈的。

有些平日里脾气上来就爱跟家人动手的人,一时之间也开始自我反思起来,自己爱动手,是不是也伤害了至亲之人。

就连胡七这么不正经的人神色也变得严肃起来。

等将这件案子审结完毕后,闲杂人等全部全都退堂后,荣致这才走下大堂,向站在门口的梁百户,打招呼道:“荣致见过梁大人。”

“容县令不必多礼!今日这件案子审的极好!现在已经很少能见到如同你一般将百姓放在心里的父母官了!”梁百户语调客气笑言道。

“梁大人过奖了,本官也只是谨遵父母官本分罢了!

这件案子其实并不复杂,但想想其中凶手的杀人动机,还是让人不由得唏嘘。

这提醒本官日后对辖下的百姓更要加强道德教化!要是人人都能知书懂礼,爱护妻子儿女,想必不会再发生这等悲剧!”

“正该如此!”

两人并排行着一起来到正厅坐定,绩溪县其他今日前来听审案情的官吏,也纷纷落座,但神情看起来都有些不太自然。

也是,锦衣卫的威名在外,谁知锦衣卫到绩溪县城来有什么事儿,但愿不要是什么惊心动魄的大事才好。

一个师爷模样的中年男子上前为众人上茶,韩琳作为随行人员站在梁百户身后。

沈沐为了更方便观察荣致,干脆就站在堂下,另一边站的是绩溪县的衙役捕头,还有那位中年模样的师爷。

“不知梁大人这次到绩溪县来有何公干?”双方打了几个哈哈,客套几句后,荣致作为主人率先开口询问道。

不过他说话时,目光还是不经意掠过沈沐脸面,自然而然地多看了几眼沈沐。

“既然是公干!在没有结论前,本百户自不好随意透露,只是具体事宜上还需荣大人多多协助才是。”

“梁大人客气了!如有需要下官自然鼎力相助,绝不敢拖延推诿。”荣致表情认真道。

“好,本百户需调用绩溪县这五年之内,所有的杀人案件一观,还请荣大人安排人等将案卷送到驿馆来。”

“五年之内?”荣致闻言,语调略微有些停顿。

“怎么,荣县令有为难之处?”梁百户侧目斜睨道。

“当然无甚问题,这些案卷早就封存完整,这就派人将案卷送到驿馆去!”荣致的语调很快又恢复正常道。

“那好,本百户还有他事,今日就先告辞了!等回头看了案卷后,定完璧归赵。”梁百户站起身来道。

“荣致送梁大人。”荣致也跟着站了起来。

一时之间,所有离座的人全都站了起来送行。

荣致也没有客套的跟梁百户说要设宴招待对方云云。

双方的这次会面,一点都不剑拔弩张,不惊险刺激,倒是显得官方公式化多了,纯粹变成了就事论事。

这点和梁百户在太平县之行形成了鲜明对比。

在太平县,王县令可是亲自跑去驿馆过,在面对梁百户时,说话间将他的县令身份放得更低一些。

但荣致呢?态度虽然也不冷淡,但就没有多少的亲近感。

韩琳不是说这荣致的亲和力很强吗?在他看来,完全不是,这荣致对他们一行的戒心还是很强的,甚至对锦衣卫恐怕没什么好感。

所以在言行举止上就不自然的表现出些许距离来!

当梁百户他们一行,被绩溪县以荣致为代表的众官吏送到了衙门外时,先前围观审案的百姓们看到锦衣卫进了县衙,胆子大一些的也想知道会发生什么事,都远远的看着衙门口,等待最新消息。

这时看到梁百户他们进去没有一刻钟的功夫就被送了出来,更是伸长脖子看热闹。

在回去的路上,等走了一段距离,远离衙门口后,梁百户将沈沐唤上去开口道:”知道本百户为何不愿与那荣致更亲近吗?”

“小子不知,大概是因为荣县令是文官,我们是锦衣卫吧。”

“但不全然是这个理由,而是与荣致这样的人坐在一起,本百户也很有压力,总觉得浑身很是不畅快。”

“大人的意思是荣县令作为一个官员,似乎太过完美了,爱惜百姓,断案如神,本人又是气质不俗,才学出众,跟这样的人在一起,总是有些压抑感的!”沈沐眼神一闪,试探道。

“正是如此,我们总不相信这世上有几乎完美的人,更别说有完美的官吏了。

这荣致品行政绩都无可挑剔。本百户就想知道这张完美的脸皮下面,是不是还有什么阴暗的地方?

这才是本百户决定管老乞丐这件闲事的缘故!

否则,这天底下像老乞丐这种人何其多也,岂是本百户能够管得过来的。”

沈沐闻言,心道:虽说他先前对梁百户的观感还不错,可真指望梁百户的节操有多高,良心有多好,那反而是他奢求了!

第九十六章,他真是个文盲呀(继续求收求推)

梁百户一行回到驿馆后,大概过了不到两刻钟的时间,那位他们在绩溪县衙见过的中年师爷模样的人就和绩溪现在的典史一起,将绩溪县近五年里的杀人案的案件卷宗全送了过来!

就像前面说的那样,绩溪县一个小小的县城,五年之内也不是天天都能发生人命大案的!

大案要案没有多少。

卷宗看起来虽有厚厚的一沓,但那是因为这卷宗是手写的,古代的纸张真心有些厚,就算再精致细小的字体也很占地方。

荣致到绩溪县来当县令,已经快四年了!

说起来,这些卷宗中发生的案件,大多都是在荣致任期内发生的。

这其中有一些还是荣致上任后清理的一些陈年旧案和冤假错案的卷宗。

卷宗送到之后,梁百户对这类卷宗估计是看的多了,只是简单的翻阅了一番那些卷宗,就招手对沈沐道:“这些东西,你以前是没有见到过的,拿过去瞧瞧。”

“是!”沈沐上前接过那些卷宗,在桌子的另一侧落座,拿起那些卷宗煞有其事地翻阅起来。

同在房中的韩琳见状,嘴角抽了抽,在他调查的资料中,这小子据说是不识字的!为了识字还跟那沈有期吵了一架。

百户大人将这些卷宗拿给这小子翻阅,这不是瞎子看灯吗,能看出什么来?

韩琳有这个想法很正常,其实沈沐在看到那些卷宗时,心中就马上就想到了这一点,只是他想着,梁百户就在边看着呢,这时候要是在扮演一个文盲,那实在是太憋屈了!

他心中衡量了一下自个的水平,虽说他做不出什么八股文章来,可前世义务教育总还是经历过了。

认识几个字,总还是说的过去的,甚至可以托词说跟小猫他们学的,就算梁百户心有疑虑,应该也不会在这方面跟他计较的。

可等拿到那些卷宗后,他这么一翻,心道:得!这下他纯粹不用装文盲了!

他丫就是一文盲。

在现代已经习惯了那种小的跟蚂蚁一样的印刷字体后,看着古代手写的竖排的卷宗,实在是一件很费眼睛的事情。

尽管这书写着公文的文书,也写得一手很好的毛笔字,很有几分风骨。

可他却无心欣赏。

他在前世,也只读到高中二年级,然后其他的各种知识都来自世界许多知名大学的旁听课堂。

但因为报仇之后就出国的缘故,他对其他一些国家的语言在以后许多年语境的熏陶之下,倒是学得不错,可这根本没用!

面对这卷宗中的汉字繁体字,一整张纸中他连蒙带猜,也只能认识一大半,还有十几个字不认识。

更别说这卷宗公文没有标点符号,看着更是别扭,真是一个大写的尴尬呀!

也就在这时,他突然醒悟,梁百户此行身边既然没有准备什么文书之类的人跟在身边,那说明在梁百户个人的文化水平也不低。

至少,梁百户自己阅读这些卷宗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而韩琳呢?家中世代是锦衣卫出身,家中子弟基础教育应该是有的,甚至还会特意加强这方面的学习。

只有他自己,这穿越标配也太差劲了吧。

先不说什么过目不忘了,或者博古通今了,好歹也拥有点繁体字识别功能也好呀。

心中虽各种吐槽,但面上他还是很淡定的,将那些卷宗一件一件的翻阅了一遍,至少凭着连蒙带猜,看懂了一半。

另一半,实在是这些卷宗,为了节省笔墨,那描述得一个言简意赅呀!

一个案子,甚至有时只有短短的几行字,想要从这短短的几行字中完全复原整个案件,真不是一件易事,那是相当需要想象力的。

通过翻阅这些案卷,他对绩溪县內这五年内发生的一切案件也有了简单的了解。

其中有一件案子引起了他的留意,那就是有一家什么人入了什么香会,最后家破人亡的事情,这件案子让他不由得联想到了弥勒教。

但更多的信息就没有了。

老乞丐儿子酒楼毒杀案,是三年前的案子,还是排得比较靠前。

但卷宗上记载的就更简单。

毒杀案发生的地点:绩溪县东大街福运楼。

毒杀案死亡人员,三名外地客商,齐大,齐二,马三。

毒杀案凶手,福运楼伙计,李小有。

除此之外,卷宗上能够获得的信息实在是太少了。

比如死去的三名外地客商,只有户籍所在地和姓名,除此之外,就没有更多的信息了,更没有标明,这三人到底是因何来到徽州府的。

但结案供词上却表明这个老乞丐的儿子,李小友是自己认罪画押的。

总之这起案件,从卷宗表面上来看,乏善可陈,真没什么好研究的。

但正因为描述的太简单了,反而,更加引起了他的疑虑。

因为他在翻阅到这件毒杀案的卷宗前,查看到的其它案件的卷宗,至少要比这起毒杀案描述的,更加详细一些。

从常理来推断,如果这是一桩冤假错案,那么描述得越发详细,就越容易被人发现漏洞。

他想了想,觉得自己对这大明律还是有诸多不解,不如先请教下专业人士,当下将那案卷挑拣出来,走到韩琳身边道:“韩大哥,这就是那老乞丐儿子的案子,麻烦你给小弟解说解说,看看这里面有甚不对劲的地方!”

韩琳看了他一眼,倒也没多说什么,接过卷宗,低头,很快就将这两页纸看完了。

然后将这卷宗放在一边道:“这卷中上描述的只能糊弄糊弄一般人,至多只能作为参考,让我们大体了解整个案件的大致过程,却做不得准。

更何况,要是这案子真的有蹊跷,那荣致岂会让我们从这案卷中发现什么蹊跷吗?那荣致有那么蠢吗?”

“那韩大哥的意思是……要查清当年的案子,还要从当年的那些知情人入手?”

“否则,你以为呢?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韩琳似笑非笑地道。

第九十七章,路边知情人(继续求收求推!)

知情人说起来容易但找起来难。

当年福运楼发生那等事情后,想必继续留在绩溪县内的知情人很少了。

就算找到当年的知情人,真的就能从对方口中挖出什么有用的东西吗?

沈沐表示很怀疑。

也就是在此时,他突然意识到,他现在怎么说,都应该去当年的案发地走一走,没准还真会有其他的发现。

总比他现在抱着几页看不明白的卷宗闭门造车的好。

想到这里,他当即开口道:“大人,小子想去当年的福运楼去看看。”

“哦?是该去看看。”

梁百户微微颔首,随即又道:“”既然现在那贼僧昙真的行踪还没有准确消息,你又对老乞丐这个案子有兴趣,这个案子本百户全权就交予你。

随你怎么查,要是有结果自然最好,要是没结果,我们也不是非要给那老乞丐交代。”

“是,小子明白。”

查案这等事,除非有特异功能,否则真的有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罪犯要是那么好抓,他前世也不会躲避了那么多年。

对老乞丐这件案子,本来就是一个意外,但他不会钻牛角尖,非要求一个结果。

他是有些同情心,可还没到那种伟光正的地步。

不过这时提起昙真来,他倒是想起了另一件事,随即道:“大人,还记得那位失踪的太平县李姑娘吗?”

“那位李姑娘呀?”梁百户意味深长地道。

沈沐一看,就知道梁百户误会他对那位李姑娘念念不忘。

但他还是正色道:“昙真那贼僧离开太平县时,可是随身带着那位李姑娘的,要是我们从李姑娘身上去查,说不定会有其他的发现。”

“嗯,这倒不失为一条线索,让他们多留意留意那位李姑娘行踪。”梁百户吩咐韩琳道。

“属下这就吩咐下去。”

……

绩溪县的东大街说起来也算是城中最繁华的地段。

但居住在这里的本地人口并不多,多是外迁人口。

附近的村庄到县城做工的人大多都集中租住在这一带。

福运楼别看名字取的很有福气,可实际上它只有小两层,是一家很普通的平价饭店,并不是高端上档次的那种。

这酒楼存在时,客人一般以外地客商和那些外来人口为主。

成分比较复杂。

不仅如此,这店里雇佣的伙计,也大多都是外来人口,就像老乞丐儿子这种。

谁让外来人口的工价是要低一些,为了在一个新的地方生存下去,他们做起事来更努力一些呢。

福运楼背后也没什么过硬的靠山,只是一个姓花小生意人。

原本靠着价格比较平实,口味还不错的饭菜,福运楼也很是生意兴隆了一阵,但当年发生了毒杀案后,酒楼的名声一落千丈。

那掌柜心灰意冷之下,就干脆将这福运楼卖掉了。

然后竟有人在福运楼原址上弄了一家棺材铺出来。

也许对许多人来说,这酒楼所在地死过人,再开什么铺子,总是让人忌讳的,可对棺材铺来说,就没有那等忌讳了,反而是免费的宣传广告。

果然这棺材铺开起来后,那生意倒是不错,也算是财源滚滚。

问题是这些情况,现在的沈沐并不知道,他从驿馆出来后,就向东大街走去。

快到东大街时,随意拉住一个路人问道:“这位大哥,请问福运楼往哪走?”

“福运楼?没听说过,有这地吗?兄台再问问别人?”这人急匆匆回了一句,转身就走了。

“福运楼,这名字有点耳熟呀!”

另外一个路人从他们身边经过时,听到他们的谈话,搭言道。

“不就前面棺材铺那地吗?”有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子没好气地说。

“棺材铺?”沈沐有些发懵。

“对,我想起来了,棺材铺那地三年前是有一家酒楼,叫福运楼。”第二位搭言的那人拍了拍脑袋道。

“还问这位大哥,这福运楼在小子听说是一家酒楼来着,怎么变成棺材铺了?”

沈沐虽然有些发懵,但他马上装作不知这里面的原委,想从绩溪县这些普通的老百姓口中掏出点东西来。

“那福运楼死了人,晦气!就变成棺材铺了呗!”那老头子又接着道。

“不瞒两位大哥大叔,实在是因为小子是从外地来寻亲的,我一个表弟据说就在那福运楼当伙计,这次到绩溪县来,就想找找他的人。

却不知那福运楼死了什么人?那些伙计们都去了何处?”

“好像是死了三个外地人吧,据说是酒楼伙计毒杀的。”

“是死了三个外地人,可说人是小有那孩子毒杀的,老头子我还是有些不信的。”这老头子叹息着就打算离去。

沈沐一听,得,有点门道呀。

随便在大街上一晃荡,竟然碰到了一个认识老乞丐儿子的人,这可太凑巧了。

于是,他忙跟上去道:“还请问这位老丈,您刚才说……杀人凶手是……个叫小有……的伙计!”

沈沐一幅震惊不敢相信的表情,他可是拿出了自己最好的演技。

“怎么,这位公子认识他?”

“实不瞒老丈,那小有可是叫李小有?”

“应该是吧!”这老丈也有些不确定地道。

“小子要寻亲的表弟就是那小有,他怎么会杀人?

小子实在不能相信,记得小有表弟从小到大连一只鸡都不敢杀,怎会去随意毒杀人?

这让小子回家后怎么对年迈躺在病床上的祖母交代,祖母可是一直希望能在她闭眼之前见上表弟一眼的。”

沈沐震惊之后,又是一幅悲痛欲绝的样子。

“还等啥呀,人都死了三年多了,就连他那当了乞丐的老父亲,也好一阵子没见着了。”那老头子叹息道。

“可小子还想弄清楚当年这毒杀案到底是怎么回事,老丈可否给小子讲讲?小子总觉得我那表弟是冤枉的。”

“冤枉?虽说老头子我也不相信小有这小子会杀人,可我们绩溪县的荣县令那是出了名的青天大老爷,怎么会冤枉了小有?”

“那……这……”

第九十八章,只有一桌有毒

沈沐一下子倒是真的被这老头子怼的没了词。

因为这句话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往下接。

难道这老头子不觉得他这样说很矛盾吗?

既不相信那李小有是杀人凶手,又不相信荣致这个县太爷会判错案。

虽都是极其主观的判断,也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就算是这件案子当时比较轰动,可真的没什么特别突出的线索,让他一问就能找到嫌疑人。

如果说这福运楼是一家高档酒楼,生意兴隆挡住了别家商业竞争对手的路,让人家嫉恨,使了个绊子,弄出个中毒事件来,李小有只不过是个替罪羊,倒也说的过去。

可事实上,福运楼比一个小饭馆大不了多少,做的也是普通吃食,典型的特色是量大管饱。

这就导致它根本没有挡别人路的能力。

和那些高档酒楼消费食客的需求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

而同档次的酒楼或者饭馆,也没必要花费弄出几条人命来的代价来坑人吧。

所以,这件酒楼毒杀案不可能是什么商业不正当竞争对手干的,。

那凶手的杀人动机到底是什么呢?

再想想,酒楼死了人,理所当然受损失的还有开酒楼的人,莫非是酒楼掌柜的私人恩怨招致的报复。

李小有纯粹是个倒霉鬼?

想到这里,他又拉着那老丈道:“还再请问老丈,这福运楼掌柜对我家表弟也算有恩,表弟岂会恩将仇报,是不是这掌柜得罪什么人了?才会遭人报复。”

“福运楼的花掌柜吗,做生意还是很有一手的,平日里讲究的都是和气生财。

在福运楼没出事前,可是在这街面上整整开了十多年的酒楼的,跟周围的街坊邻居都没红过脸,每日里剩下的饭菜他都送给了街上那些四处游荡的小乞丐。

他的为人一向很好,怎么会得罪什么人呢,反正老头子我是不信的。”

得,这等下毒动机又被排除了,不过他还是觉得有必要找到这个花掌柜了解了解当年的情况,于是,又开口道:“那老丈可知道那花掌柜现在居住在何处?”

“花掌柜吗?今年端午节时,老头子还见过他一面,当时听说他现在在通州开了一个小铺子,可通州那么大,具体在何处,老头子我就不知道了。”

沈沐闻言,眉头紧皱。要是真的要去找花掌柜,从绩溪县到通州,那一来一去之间,不知要花费多少天,梁百户岂会让他将时间花费在行路上?

“不过,关于小有这案子呀,当年花掌柜卖掉酒楼后,曾在我那小酒馆喝的酩酊大醉,当时好像说,官府之所以将小有确定为下毒的凶手,是因为当日做菜时,本来做的就是大锅菜,有三个桌子上同时上的是相同的菜式。

偏偏只有小有送到那三名外地客商面前的饭菜有毒,其余两桌饭菜都是没有毒的,那两桌的客人吃完也是安然无恙的。

同样的饭菜一桌有毒,两桌没毒。

官府的人就怀疑小有是下毒的凶手!

那为何官府的人不怀疑是三名客商中的某一人下的毒呢?

沈沐觉得也不排除有这种可能性!

“这,老头子哪里知道这些,都是官府怎么说大家都怎么说!

再说了,哪有人自己把自己毒死的?”

这老头子小声嘀咕道。并用看白痴的目光看着他。

沈沐心道:前世时,他什么样的案件没见过,更奇葩的都有,自己给自己或者同伙下毒,这种行为。都是小case啦!

如今看来,他也许应该仔细查证一下,当年那三名死者的身份。

以及三名死者的相互之间的关系和社会背景,看能否发现新的线索来。

“老丈要是还想起什么有用信息来,可到驿馆来找小子。”

沈沐伸手从怀中摸出两块碎银子勒递给这老头子来。

“驿馆?”老头子闻言有些吃惊,然后又小心翼翼的看了沈沐一眼,又摸了摸手中的两块碎银子。

然后有些不确定地问道:“公子真的是小有的表哥?”

“怎么?老丈不信吗?”沈沐挑眉问道。

“可以老头子看来,公子的面相,可是要比那小有,小上许多呀。”

沈沐闻言心中大汗,他怎么会忘了这个漏洞?

想他今年才十五岁,那李小友死的时候已经二十二岁了。

他竟然说小有是自己的表弟,这犯的还真是低级错误呀。

可他的心理素质何其强悍,当下面不改色继续道:“小子真的是那小有的表哥,只是小子从小就长得面嫩!

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老丈您记好了,要是要是你还能说出一些,前面没有说的关于我表弟的事情,或者是从他别的什么人口中听到的消息。

小子觉得那些消息很有用的话,自然是不会亏待老丈您的。”

“那好,老头子就信公子一回。”这老头子又看了看手中的两块碎银子道,有这种赚钱的方法,他怎么会不答应呢。

这位公子的面相是真的生得比较嫩,一定出身于富贵人家,从小没有受过什么苦。

要是真的能多打听出,小有当年,杀人的事情,说不定真能多几块银子呢。

与那老头子分开后。沈沐又围着那棺材铺转了一圈。仍没发现什么比较可疑的地方。

在这期间,他也问了周围一些晒太阳的老百姓。

可从这些人口中,也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来。

许多人对于三年前福运楼毒杀案,也都只是知道一个皮毛,具体的情况并不清楚。

就在他没有多大收获,顺着城东大街准备回驿馆时。

就听到有人在头顶上喊他。

“兄台,兄台,可否上楼一聚?”

他抬眼望去,就发现,在街道斜对面三十米处,有一家大的酒楼。

这家酒楼,从外表看,一看就是豪华美观上档次的那种。

此时二楼包厢有一个房间的窗户正开着。

从那窗口,露出一个人头来。

他仔细一看,这不是那位胡七公子吗?

只是此时的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会从胡七公子这里发现福运楼毒杀案的线索!

第九十九,异样的画作(求票求收求赏)

沈沐本身对胡七公子并无恶感。

想到胡七公子和荣致本就比较相熟,他也很想知道,在胡七公子的心目中,荣致是怎样一个人!

今日竟然凑巧碰上了,就不如上酒楼一聚吧。

这是沈沐第一次进古代这种比较豪华大气上档次的酒楼。

他行走间不由多看了几眼。

顺着装修精美的大门进去。

里面的风格很是古色古香。

正中间有,一条直通二楼的楼梯。

环境感觉很幽静。

里面没大声吵嚷的声音。

与其说,这是一家酒楼,不如说它更像一家高档休闲会所。

的确,这家酒楼,不仅仅是用来吃饭的。

它还设置了各种休闲包厢。

胡七公子是在二楼。沈沐正要踏上台阶,向上走时,先看到胡七公子已经在楼梯口迎接他。

胡七公子极有可能是这家酒楼的常客。

所以酒楼的其他人看到胡七公子站在楼梯口等人时,不由自主的就多看了沈沐这个生面孔几眼。

酒楼伙计也殷勤地迎上去道:“胡公子可还有其他的吩咐?”

“再多准备一壶茶水,和几样点心来。”站在胡七公子身后的小厮闻言道。

“好的来,您稍等。”伙计唱应道。

胡七公子所在的包厢,位于二楼的左边的第二个房间。

沈沐进去一看,就觉得这纯粹是一个喝茶的地方。

这个房间的采光度很好,窗户很大,此时窗户正开着。

在窗户下面,有一方桌子。

桌子上摆着纸墨笔砚。

还有一幅绘了一半的人物风景画。

沈沐很自然的上前,站在桌前看起来。

再仔细看那画面上的风景,才觉得十分眼熟。

这不是酒楼下面门大街上的风景吗?

画面上,入画的有两个人。

其中一个是是一个孩子,大概七八岁的样子。

那是一个小乞丐。

与小乞丐面对面站着的,是一位公子。

从背影上,沈沐一眼就可以看出,这位年轻的公子不是别人,正是刚才的他。

先前他在街道上遇到那位老丈之后,还向其他的人询问了关于福运楼的事情。

其中就有这位小乞丐。

倒不是说他真的想从这个小乞丐口中掏出什么有用的消息了。

只是觉得这孩子看起来,挺可怜的。

特别是对上这孩子那一双祈求的眼睛时,他的心不由软了一软。

问消息只不过是个由头,给几文钱让这孩子钱暂时填饱肚子罢了。

没想到,刚才大街上发生的这一幕,竟落入到胡七公子的眼中。

还被对方绘成了画作!

他一向以为,胡七公子这样的才子,所绘的都是,阳春白雪的高雅之作。

或者是在青楼妓馆里所绘的那种香艳美人图。

没想到他也会画这种下里巴人的,描写市井人物的画作。

“沈兄觉得怎样?小弟画的还行吧。”

“很是传神。”沈沐说的是心里话,他倒不认为胡七公子的画作如此有名,他的人是个沽名钓誉之辈!

水墨画画出来的人虽然有点抽象,但是也算形神兼备。

“小弟早就知道,沈兄是个知己。”胡七公子笑言道,他这一笑如同春花绽放,美不胜收。

身为男子,这副长相,是真可惜了。

也幸好这胡七生在官宦富贵之家,否则这副相貌,也容易给自己招来祸端。

说到绘画,沈沐也挺起了几分兴致。

他的古典水墨画,自然是一窍不通的,但是在西方那么多年,空闲时间也学了一些,素描的技巧,和油画的技巧。

现在既然将胡七看成是一个朋友,又是用心结交。当下就忍不住心痒痒,想将这点技巧也秀一秀。

于是开口道:“沐也略懂一点西洋画技,不如和胡兄一起切磋切磋。”

“哦!沈兄竟然懂一些西洋画技,快画来看看。”胡七公子听完大为兴奋,忙催促道。

沈沐拿起桌上的画笔,旁边胡七公子的小厮,早很有眼色的,重新在桌面上,铺出一张洁白的纸来,等待沈沐落笔。

用软笔头画素描,自然是不太妥的,沈沐想了想。,还是画一幅简单画,更靠谱一点。

西方的油画,比起东方古代的画作来,不仅在于它的色彩比较浓烈,更重要的是它的构图形式比较立体一些。

沈沐也没有画更复杂的东西,就以桌面上的,茶壶和糕点碟子为实物。

很快就勾勒出一幅静态油画来。

在他绘画之时,胡七公子在旁边并没有干扰他的创作。

而是很用心的观摩。

虽然用毛笔画油画不像油画笔那么方便习惯,但是沈沐画起来,开始还是略有些生涩,但渐渐的就渐入佳境了。

“好,好好,沈兄画作更胜小弟一筹。”

等沈沐将最后一笔落下,胡七公子拍手称赞道。

“沈公子好厉害,这茶壶看起来就像真的一样。”那小厮也在旁边赞叹道。

“在下也只能画画这些死物了,让胡兄见笑了。”

“沈兄过谦了,不知沈兄这等技法,师承何人?小弟前两年也跟人学了点西洋技法,不过是画人物的,但是每每画来,总觉得不尽意。”

“哦,胡贤弟也学过西洋绘画技法?”沈沐闻言心中大汗。

也是,到了明朝中期,西方的传教士,或西方的客商,将西方的一些绘画技术带入中土也是极有可能的。

胡七公子对绘画真的喜爱,学习这些新奇的绘画技巧,也不奇怪。

“小弟在家中也绘了多幅西洋人物画,隔日不如撞日,还请沈兄前往家中一观。”

沈沐感觉胡七公子诚意的确很足,想着今日无他事,当即应允道。

胡家是绩溪县的大族,家中人口众多。

房屋也众多。

胡七公子是长房嫡孙,上面还有两个哥哥。

自从胡七公子绘画名声传出去之后,胡家就专门为胡齐公子准备了一间比较大的画楼。

前来拜访的客人不必经过前院正门进入,直接从后院的小侧门进入,穿过回廊假山就到了胡七公子的画楼。

画楼一共有三层,每一层都挂满了胡七公子做的各种画作。

“咦?”沈沐突然在其中一副画作前请下了脚步!

“胡兄画的这是福运楼?”

第一百章,画作中的秘密(求收藏求推荐)

大概这两日一直在关注老乞丐儿子毒杀案的事情。

沈沐对“福运楼”这三个字特别的敏感。

更别说,胡七公子作的这副画上面,本来画的就是“福运楼”前面的街景。

上面明晃晃的写着“福运楼”三个字,让他想视而不见也难。

胡七公子闻言,也停下脚步,看着挂在二楼楼梯处的那副画。

随即回想般地道:“沈兄说的是这幅画吗?这幅画应该是我三年前画的吧。

当时,小弟就在今日所在的包厢里,窗口正好面对着对面的那个福运楼。

小弟记得当日是在这酒楼之中等县令荣大人,只是久候他不至,又闲着无聊,恰好当时桌上铺有纸笔,拿起来就随意画了几笔。

画完之后觉得画的还行,就没有撕毁,随意收了起来。

只是前一段时间,雨下的比较多,许多收起来的画作受潮了,就拿出来晾晾,却没想到,被沈兄看到了!”

“贤弟可记得这幅画作作于三年前的哪一天?”

沈沐紧接着追问。

“哪一天?”胡七公子皱着眉头回想。

“哦,我想起来了,那天福运楼正好死了几个外地人,好像是被毒杀的,事情闹的很大,许多人都知道的。

沈兄怎对这福运楼竟如此关心?

如果小弟没有记错的话,这福运楼三年前早就已经不开了吧?现在那地已变成了棺材铺吧?”

胡七公子有些狐疑地看着沈沐问道。

沈沐没有马上回答他的问题,而是直呆呆的盯着这幅画作看,眼睛都不眨一下。

胡七公子好奇之下,也盯着自己画的这幅画看起来。

这画是自己画的,当时没觉着有什么不对呀?

难道这话放了几年放出什么问题来了?

“胡贤弟可看出什么来没?”沈沐的目光,终于从画作上收回,侧首问题

“看出什么?”胡七公子有些纳闷,这不就是一幅画吗?再怎么看也变不成一朵花。

但看到沈沐的神色比较严肃,不像是跟他开玩笑的样子,他相信对方一定另有深意,只好又盯着这副画看起来。

“咦!”胡七公子看着看着,突然留意画面的一角,惊异的喊了一声。

“难道他们两人是?”他惊异的用手指着画左上角落的两个人影道。

“正如贤弟所见,这两人的行为很可疑。”沈沐点点头道。

原本沈沐也没想着真的从这画作中发现什么?

只是当时恰好看到这幅画作,就停下来驻足观看。

谁知这一看就被他看出了点问题。

如果胡七公子的这幅画作,真的是当日福运楼毒杀案案发时间时所画的。

那么那么画作左上角的,两个鬼鬼祟祟的人影就很可疑,特别是其中一人正向另一人手中塞着一个纸包。

这个纸包看起来,小小的并不大,也不像是包了什么吃食的。

这个左上角所画的角落正好是福运楼右边的墙角,比较僻静,如果不是站在斜对面的酒楼上,都不会留意。

虽然胡七公子的人物画,脸都是用十分写意的画法画的,面目看起来也很抽象,但正因为如此,其中一人鬼祟的神态,才更引人注目。

看到这一幕时,沈沐心中就有了一个想法。

如果福运楼毒杀案的所用的毒药,既不是老乞丐的儿子下的,又不是三名客商自己下的,那么毒药是从哪里来的呢?

是不是当日酒楼里,还有其他人也有作案的可能?

会不会是站在墙角的,那两个行为鬼祟的人,与福运楼的毒杀案有关呢?

想到这里,他再次侧首向胡七公子问道:“贤弟可认识这画上的两人?”

“这好像是县里面以前比较有名的地痞王二吧。”

胡七公子对识人向来有一套,虽说这已是三年前画的画作了,可正因为,当日发生了酒楼毒杀案,有些事情他才记得比较清楚。

“地痞王二?胡贤弟可知道这人现在在何处?”

今日出来到案发地走一走,果然收获不小呀。

“这王二吗?好像有一两年没见了吧。”胡七公子有些不确定地说。

沈沐心一沉。不过随即又想到,如果老乞丐的儿子真的是冤枉的,那当年真正的凶手,恐怕早就把给手尾都收拾掉了!

如果王二真的与毒杀案有关,恐怕早已被灭口了吧!

但不管怎么样,这王二也是一条线索。

如果王二真的是死于非正常死亡的话,那么也从另一方面证明了这件毒杀案背后另有隐情,这绩溪县令荣致,的确判了一件冤假错案。

胡七公子毕竟是一个十分聪明之人,现在与沈沐说了这么多,他也醒过味儿来了。

当即开口道:“沈兄为何对这福运楼如此关心,莫非有其他缘故?”

胡七公子仔细回想了一下三年前的那个福运楼,记忆中好像是一家只有两层店面的小饭馆。

因为饭菜价格比较便宜,吃饭的都是寻常的客人,他还真没有进去过。

那日之所以会做这样一幅画,纯粹是机缘巧合。

而沈沐身为锦衣卫,难道这福运楼还有什么特殊的背景不成?

“自然另有缘故,只是这里面说起来复杂,现在还不方便告诉贤弟,还请贤弟不要在意。”

“哦,那小弟就不多问了。如果沈兄觉得这幅画对你有用的话,小弟就将这幅画送于你了。”

胡七公子是个聪明又识趣的人,当即打住了话题道。

“多谢胡贤弟。”这幅画的确可以作为证据存在,所以沈沐并没有虚言客套。

“书宝,将这幅画给沈兄收起来。”胡七公子吩咐自己的小厮道。

“是,公子。”

这小厮刚才在旁边听得糊里糊涂,但多少也听懂了一些,知道这幅画里面有什么蹊跷。

自家公子留在手里面也不是什么好事,巴不得沈沐赶快拿走!

收好画作之后,沈沐又随着胡七公子向画楼的三楼行去。

在欣赏对方悬挂的各类画作时,他装作很随意地开口道:“贤弟身为绩溪本地人,觉得那荣县令是何等样人?

第一百零一章,给胡七公子洗脑(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荣县令?荣致?”胡七公子没想到话题突然又转到荣致身上了?

不禁有些许诧异。

但随后他就想起这位沈兄是跟锦衣卫一起进城的。

莫非锦衣卫真有什么事盯上了荣致?

他这人平日虽然看着有些随性逗比,但在关乎大事时,却不敢随意行事,当下态度也慎重了几分,很是认真地道:“实不瞒沈兄,要是说别人,小弟我可能还不敢轻易妄言,可要说荣县令吗?

小弟认为他在绩溪县内的这四年,无愧于他头上的那顶乌纱帽。”胡七公子最后这句话说的十分肯定自然。

“哦,沈沐明白了。”

沈沐面上表情不变,心中实则在暗思,像胡七公子这样的人,应该不屑于矫情伪饰什么,可荣致真的无愧于他头上的那顶乌纱帽,真的无愧于心吗?

他现在已经有八分认可酒楼毒杀案是一件冤假错案,想那老乞丐的儿子无辜冤死,荣致作为审判官真的是无愧于心吗?

他总觉得这案件后面有一条看不到,摸不着的线,如果能找出这个线头来,所有的问题和疑问都将一一迎刃而解。

胡七公子其实一直在留意沈沐的表情变化,可他越看面前这个年纪跟他差不多的人,越发觉得对方似乎有些高深莫测起来。

这让他不由地好奇起这位在街面上兴致一起相识的沈兄的身家背景起来,当即开口道:“今日,小弟看到沈兄与那锦衣卫梁百户在一起,不知沈兄在锦衣卫中?”

“不瞒贤弟,沈沐只是锦衣卫的新丁,目前还没正式入职,只是一寻常白丁,又出身寒微,和贤弟这等世家公子是比不了的。”

沈沐坦然相告,他相信,一般正常人与一陌生人交朋友,也许不会追根究底地打听对方的身家背景,但至少会问对方现在是干什么的,家在何处等等?

如今胡七公子这么坦然地问出来,他自然就坦然作答了。

如果胡七公子不问,他倒是怀疑对方极有可能暗自去调查,那样,反而是他不喜欢的。

“哦......只是......小弟觉得沈兄并非寻常人等,为何非要入职锦衣卫呢?难道是子承父业?”

锦衣卫中代代相传的传统一直都存在,低层的锦衣卫大多也是这么来的,胡七才有此一问。

“并非子承父业,人人都说锦衣如虎狼,百姓如牛羊,而沈沐入职锦衣卫后——愿意在此生以自己的一生之力,让大明百姓们感受到:

就算锦衣卫各个如虎狼,可他们吃的却是那些贪官污吏,尸位素餐之辈的血肉;

吃的是那些对我大明江山虎视眈眈,与外敌勾结,不怀好意之人的血肉;

吃的是那等视律法无无物,十恶不赦,残忍狠毒,失却人性之人的血肉。

——沈沐但凭己心做事,只求无愧于心!”

沈沐这段话说的斩钉截铁,这的确是他的心声,人活着,总还是有一个目标的。

他相信胡七公子这样的人能够理解他的心声,也不会觉得他大言不惭。

果然,胡七公子听完,眼中异彩连连,鼓掌喝彩道:“好一个沈兄,好一个但凭己心做事,只求无愧于心!”

“当贤弟见笑了!”

“沈兄此言差矣,这世上多的是庸碌无用之徒,更多的是浑浑噩噩随波逐流之辈,寻常人很难树立比较明确的志向。

就算是小弟,与其说是喜好绘画,不如说是对这世间的一些事情感到无能为力,又觉得自己的力量微小,根本无法改变现状才沉迷于山水画作之中。”

“恕沈沐直言,胡贤弟这样逃避世情,与己与国都无益处,沈沐这里有一个故事,贤弟不妨听一听。

在遥远的海的那一边,有一个国家。

有一个人死后,刻在他墓碑上有这样一段话:当我年轻自由的时候,我的想象力没有任何局限,我梦想改变这个世界,

当我渐渐成熟明智的时候,我发现这个世界是不可能改变的。

于是,我将目光放的短浅了一些,那就改变我的国家吧,

但是我的国家似乎也不是能够改变的。

当我到了迟暮之年,抱着最后一丝努力的希望,我决定只改变我的家庭,我亲近的人,但他们根本不接受改变。

现在在我临终之时,我才突然意识到,如果最初我只改变自己,接着我就可以依次改变我的家人,在他们的激发和鼓励下,我可能就改善我的国家,接下来,谁又知道呢?

也许我连整个世界都可以改变。”

......

这是前世很有名的一段励志鸡汤明言。

沈沐知道,不管在那个世界,一个人单枪匹马地想要干成某件大事很难很难。

想想他以后要进行的惩治贪官恶官大业,本就容易得罪人,所以,乘着现在,他更要鼓动结交一些追随者,而不是让整个天下的官吏都与自己为敌。

许多人都说大明的官员到中后期无官不贪,像胡七公子他们这种人,他们天生的出身,他们的阶级本质就决定了他们的屁股坐在那一边。

但凡事都有例外,总有一些人他希望自己生活的世道变的更好,自己生活的国家变的更好,总希望天下百姓都能安居乐业,都能幸福平安,为此,他们可以为着一个理想而奋斗终生,甚至百死而不悔。

他觉得,遇到胡七公子这样的人,他更要加紧洗脑的步伐,让这些人能够加入他的组织中来。

“妙呀!妙呀!这段话初听起来,不是什么圣贤之说,可细细品起来,的确很有几分道理,让人醍醐灌顶。

细想小弟以往所坚持的一切,其实何尝不是一种逃避,总等着别人来改变这个世道,可自己却不去做努力,最终可能如同那墓碑之下埋的人一般,只会一事无成,空悲切!

就小弟这等才识,虽然不济,想必重拾科举,几年后好歹也能当一个如荣致一般的父母官,造福一方百姓。”

沈沐其实没指望短短的几句话就将胡七公子给忽悠成功,毕竟,洗脑这事情,需要一点一点的来,然后层层推进。

可没想到胡七公子这么容易被鼓动,而且还能更好的举一反三,只是为嘛他说到最后,志向又落到那荣致身上呢。

第一百零二章,未来的政治盟友(继续求收藏求推荐)

如果荣致真的是一个完美没有瑕疵的偶像,这样类比起来,也能让人接受。

可问题是,每每想到老乞丐那双绝望的眼睛,他就无法对荣致产生很强烈的认同感。

他一直觉得,像荣致这样的聪明人,不会发现不了整个案件存在的疑点,可他为何却快刀斩乱麻地判决了呢?

要知道,不管古今中外,有些案子拉的时间很长,不是找不到凶手,就是找不到证明凶手是凶手的有力证据。

许多官员遇到这种案子,一般情况下,都会尽可能地将这案子往后拖,先将可疑的嫌疑人关在大牢中,关上一段时日,看这案子有没有新的证据出现,有没有新的转机出现。

如果还没有,那就继续关着呗!

特别是在古代这种法制不健全的时代,有些人被关,一关就是许多年,却没有判定罪名的很多。

这一任没判,留给下一任,没准到下一任上,清理那些陈年旧案,就会有结果了。

要是下一任还没结果,那就继续拖着呗。

但从毒杀案的案卷和老乞丐的叙述中,这样涉及到三条人命的大案,荣致竟然在短短的七八天时间就结案了。

又过了一个多月,就将老乞丐的儿子送上了断头台。

如果老乞丐的儿子还活着,就算被冤多坐了几年牢,一切还有可挽救的余地,到时多给这老乞丐父子二人一些经济补偿,也多少说的过去。

可现在这起案子,一连搅合进去六条人命,砍掉的头是再也长不出来了。

这让沈沐听到荣致这个名字,总觉得如同一口痰塞在嗓子眼,吐不出来的难受。

但他又不想对胡七公子说出自己的猜测,引发更多的事端来。

只是赞许道:“贤弟正该如此,你与沐乃是少年,非那些垂垂老矣的老人,大可不必现在就灰心、低落,苟且、厌事。这个世道是不完美,但我们乃初升的朝阳,有无限的可能在等着我们。

只要我们下定决心为百姓们,为这个国家,这个世道做点什么,将来我们脚步所到之地,必然会收获鲜果无数。”

旁边胡七公子的小厮听的也是神情振奋,用一幅见了神棍模样的眼神看着沈沐。

自家公子前两年绝了科举的念想,不求上进,家里人一逼,就要出家为僧,不知让老爷夫人们操了多少心。

可如今,自家公子不过大半夜的在街上随便认识了一个人,拉回家,对方简单的几句话语就让自家公子改变了心意,这让他这当小厮的如何不激动。

前些年,自家公子的学业一直家族中学业最好的,他这小厮跟着出去,也能被高看几眼。

可自从自家公子考中秀才绝了读书的心思后,后院那些先前喜欢拿他打趣的丫鬟姐姐都对他没原本那么热情了。

三房的六公子,二房的五公子的小厮有时看到他,都是一副趾高气扬不屑交好的样子。

觉得自个跟着这样的主子将来只能一辈子做个平凡的小管家,小家丁,享受不了官家管家的威风。

偏偏七公子平日还总是还胡闹,次次都要他帮着收拾烂摊子。

如今终于来了一个能劝的住七公子的厉害人。

不行,他应该马上将这个消息去告诉大夫人,让家里人也高兴高兴。

这个叫书宝的小厮,一溜烟下了画楼,急惊风般地向后院刮去。

路上遇到的胡府其他仆从见状,打趣道:“书宝,这是干什么去,莫非七公子又弄出什么幺蛾子了?”

胡七公子重新树立了志向,就打算上前将画楼上挂着的这些画撕下来。

沈沐见状,忙阻止道:“贤弟这是干什么?”

“当然是将这些东西烧了,小弟从此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这些东西留着也无用。”

沈沐闻言,有些啼笑皆非,当即道:“贤弟,绘画只是你的爱好,与你参加科举为官并不矛盾。如你将来能踏遍大明江山各处为官,完全可将各地的风土人情,人物地理入画,到时,沐相信贤弟的画作意境必然会更上一层楼。”

他先前还觉得这胡七公子挺聪明的呀,这人怎么又智商不在线,逗比起来了。

“哦,对呀!是小弟糊涂了!”胡七公子拍拍自个的脑袋道。

“至于贤弟用西洋画技画的仕女图,沐的鉴赏水平实在有限,无法给出更好的意见来,不过,贤弟有没有想过,将来有一天,乘坐大船亲自到西方之地去看看,看看他们那里的人怎样生活,怎样学习,他们的国家有哪些东西是我们大明可以借鉴的。”

“西方之地?沈兄说的是那些长的有些像妖怪,黄头发绿眼睛的人建立的国家吗?”胡七公子最喜新奇之物,闻言也有了兴趣。

“沐听说他们并非妖人,只是长相和我们中土不同罢了,事实上,他们的国家早就在秦汉时期,与我华夏有经商往来了,他们在文化方面虽与我华夏不同,可也有他们的长处。”

沈沐一直认为,最应该睁眼看世界的时代不是后面故步自封的满人朝廷,而是现在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大明朝廷上下。

现如今,大明的科举制度还是八股取士,这种科举体制和学习体制根本无法适应汹涌而来的社会变革时代。

总需要有一批好奇心强,不僵化迂腐的人看看外边的世界。

能遇到胡七公子这样的人,他觉得更应该在对方心中种下一颗好奇的种子来。

没准哪一天,它真的发芽了,也许能开出鲜艳的花来。

“哦,果如沈兄所言,等小弟我科举中榜后,就申请去粤地那边为官,听说那边的番人客商很多,也好见识一番。”

沈沐再次发现,这位胡七公子还是一个自信心非常强的人,就算他是个学霸,家庭出身也不错,可明朝的科举有时也不是有才就能考上的,许多人终生都跨不过乡试这个门槛,更不用说中进士,外放为父母官了。

但这个时候,他自然不会扫对方的兴。

只是此刻的沈沐也没想到,今日他将一个比较优秀的画家重新忽悠上了官场之路,数年后,这个胡七会成为他官场上重要的盟友之一,所以,人生呀充满着各种机遇与可能。

第一百零三章,醉酒老头的身份(求收藏求推荐)

由于沈沐重新忽悠胡七公子踏上了官场之路,晚饭时,受到了胡家几名长辈男丁的热情招待。

就算明知沈沐是锦衣卫身份,胡家人也没露出什么异样的神色来。

拜胡七公子小厮书宝所赐,这件事很快传遍了胡家大院。

胡七公子招待沈沐去前院吃饭时,一路上偶遇了胡家的下人无数。

沈沐倒是比较淡定,不过从穿越起,他还没进过这种大家族的宅院,一路行来,虽装作淡定的样子,没有四处张望,但行走间,就跟林妹妹进贾府一般,处处留心。

在饭桌上,他说话时就多了几分顾忌,不像先前面对胡七公子时,那么使劲忽悠,慷慨激昂。

这落到胡家人眼中,反而对他多了几分忌惮。

也是,一个还没入锦衣卫的新丁,看起来不到二十岁的年纪,却能改变胡家最难缠的七公子,这种人要是在鼓动七公子干点别的什么事情,不是让家族更加无法招架吗?

胡家人也不是傻白甜,相反,像他们这样的家族一般想事都很深远。

沈沐从胡家人的表情中也能看出点什么,不过他看中的是胡七公子本人,对胡家人各样眼光倒也能坦然受之。

总体来说,他对胡家并无恶感,大概因为胡家是书香世家的缘故,家风还是很不错的,几位与沈沐差不多年纪的公子虽然也有些小心思,但没有那种特张狂不懂礼数的。

沈沐在胡家享受一顿晚餐后,天色已经黑了,胡七公子看样子,还有邀他秉烛夜谈的兴致。

可他现在是有组织的人了,怎能不经报备,随意留宿呢,该有的分寸他还是有的。

当即就起身告辞,言道改日有时间再聚。

并道就算他离开了绩溪县,两人也可书信来往,这才脱身。

回去驿馆的路上,他又经过街中心搭灯台的地方,经过一天的时间,台子基本都搭好了,就等着明日挂灯了。

今晚,他倒是没有遇到荣致,反而遇到了那位荣致身边的中年师爷,他正在带人负责最后的收尾工作。

回到驿馆后,梁百户正在自个房中提着酒坛子饮酒,他进去将今日所发现的一切都做了个简单的汇报。

倒引起了梁百户的几分兴致。

“你是说,你通过胡七的一幅画,确定那老乞丐的儿子可能是冤枉的?”

“有八成可能。”

“好,那就继续查下去,让本百户看看,这件毒杀案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个荣致又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是,还请大人另调人手,查查那地痞王二的下落。”

“这个你去找孟云,让他调调他手下的探子帮你查查。”

“多谢大人。”

沈沐这才发现,他原本只知道孟云也是个总旗,最擅长追踪,却没想到孟云身为总旗,下面还有许多人手,倒是他,真真是光杆一个。

没有自己的班底,以后做什么事,都不方便呀。

在这一刻,他恨不得马上将大虎小猫他们培养起来。

总不能每次都以梁百户的名义去求人呀!

但他随之就压下了自己躁动的心,饭要一口一口的吃,不能噎着。

就在沈沐打算回房休息时,梁百户又喊住他。

“对了,还记得你妹妹被掳走所藏身的孟家,那个看门的醉老头吗?”

“当然记得,敢伤害小子家人的人,小子岂会轻易忘怀。还请问大人,查出什么了?”

沈家小妹到现在还处在沉睡中,就算梁百户找了张太医询问解药的配方,这路上也要耽搁一段时日。

还不知能否配出解药来。

在这一点上,他两眼一抹黑,实在全无头绪,帮不上什么大忙,又因这两日都绩溪县,他也只是暂时将心中这种烦忧压了下去。

此时,听到梁百户提前那孟家守门的醉酒老头,难不成解药有了新的线索?

“关于这个老头的身份,我们锦衣卫倒是查出了一些事情。

别看这醉老头子现在喝的醉醺醺的,可年轻时,却是塞北道上很有名的马贼头子,专门向出塞的那些客商们下手。

后来,终于惹上了不该惹的人,又遭手下出卖,家人被杀,从此心灰意冷,金盆洗手,投奔孟家做了一个寻常的看门人。

那个掳走你妹妹又在赌场被抓住的贼人,是这老头子年轻时在道上认识的一个好兄弟的子侄,他年轻时欠着那好兄弟的人情,这次对方的侄子恰好找上门来,他也没觉得什么,想着孟家人不在,就想短暂地收留对方几日,却没想到对方另有目的。”

梁百户也没卖关子,直言道。

“如此说来,这醉老头跟那弥勒教是没有关系的,只是他这个好兄弟的子侄极有可能与那弥勒教有关?”

“也不尽然,我们都知道,以弥勒教的能力,造几个假身份是轻而易举的,那被抓住的贼人多半是顶替了别人的身份!”

“大人说的是。”这古代有没有照相技术,许多人认亲时,都凭着手中的信物和书信来认亲,这些东西最容易被有心人利用。

可他心里还是希望能尽快查证贼人身份,追寻毒药来源,于是又开口道:“大人,越是如此,说明我们的对手不可小觑,他是如何得知那醉酒的老头昔日的身份的,并巧妙地利用这醉老头的念旧之心,这才是值得我们关注的地方。”

“正是如此,这点本百户也已经想到了,已派人去细查。”

“不仅如此,小子还建议大人派人在追查那贼僧昙真时,也要多加留意这贼僧身边之人,

小子总觉得,这贼僧昙真身边另外有人为其出谋划策,有这个人在昙真身边,才会让我们步步受制,处处被动,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将这个人也给挖出来。”

沈沐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他想到了那枚现在还被他收着的玉佩,当初既然没有交上去,就算现在他得知梁百户与沈父另有渊源时,也不好再交出去。

那样会引来更多的麻烦,在他还没有在大明活腻了的时候,自保永远是第一位的。

这枚玉佩既然如此重要,他无法明言,只能暗地诱导梁百户顺着这个方向去查。

第一百零四章,沈沐兄怎么看(继续求推荐求收藏!)

第二日,是中秋节。

仍然是个阴天。

可中秋节毕竟是一个大的节日,绩溪县这几年也算风调雨顺,吏治清明,大家的日子都过的不错,再加上书院众多,文人才子众多。

所以,中秋夜也不全都是在家里摆着月饼赏月的。

许多人干脆就在街上看看各式灯笼和灯谜,要是有月亮时,还在月亮挂在小桥头时,对着月亮吟诗作赋。

整个绩溪县的街道上挂满了各式灯笼和灯谜。

沈沐和孟云他们在这样的节日里不能回家跟家人团圆,但在驿馆中过中秋,也没什么意思,即使他们不是文人雅士,也不妨碍他们到大街上凑热闹。

街上挂着各样的灯笼,争奇斗艳,美不胜收。

这些灯笼自然不是单纯的灯笼,而是每一个灯笼上面都有与月有关的灯谜。

沈沐兴致来了,也看看那些灯谜。

还别说,还真让他给蒙中了几个。

在他又蒙中一个,正打算作答时,却被站在他身后的一位年轻公子抢了先。

这位公子一袭白衣,看起来也就二十一二的样子,气质乍看如雪若梅一般,但仔细一看,又觉得有些刻意,不是那么洒脱自然。

“不好意思,这位兄台,是在下抢先了。”对方见他望过来时,笑了一笑道。

“无妨,是在下才疏学浅,思考的时间过长了。”沈沐也很客气地笑笑道。

绩溪县有五十几家书院,他也不知这白衣公子是哪家书院的学子,自然不愿意与对方争个长短。

他只不过是初来随便凑凑热闹,又不是真的要扬什么才名。

不过被这样一打岔,让他原本的兴致也降低了许多。

正要转身离去时,就看到街道对面,胡七公子正带着自个的小厮跟一位蓝袍公子还有一黑衣公子一起逛街。

想着和胡七也有了几分交情,现在碰见了,怎么也要上去打个招呼。

当下穿过人群走了过去,伸手在胡七的肩膀上拍了拍。

胡七直觉地转过头来,看向身后,眼睛一亮,随即又一愣道:“两位沈兄,你们认识?”

沈沐侧首一看,却发现先前跟他抢过灯谜的那位白衣公子在他向胡七走来时,也跟了过来。

原来这位白衣公子也姓沈,与自己同姓,还与胡七公子认识。

“只是偶遇。”沈沐笑笑道。

很自然而然地将目光投向胡七公子身边的两位同伴身上。

蓝袍公子有张坚毅,棱角分明的脸,个子很高,很有一番男子汉气概。

黑衣公子,黑发中竟夹杂着几根银丝,他的气质像寒潭中的水,有些冷,有些深,看向人的眼神很宁静,仿佛天底下的一切似乎都不被他放在眼中一般。

实在是因为这两位公子跟胡七站在一起,竟然不会被胡七掩盖了风华,可想而知,两人的外貌气质是如何出众。

在沈沐打量这两人时,这两人的目光也看向了沈沐。

“胡七,难道这位公子就是?”蓝袍公子看了沈沐两眼,率先问道。

双方都相互打了招呼。“来,沈兄,我先给引见一下,小弟的两位好友,这个穿蓝色衣袍的是汪家的汪大量,这个穿黑色衣袍的是李家的李泽,字不器。”

然后又停顿了一下,对汪李二人道:“这位就是我先前给你们二人说过的擅长西洋画技的沈沐沈兄。

还有这位沈兄,既然大家都认识了,都不多做介绍了。”胡七又指着已经上前站在了蓝袍公子汪大量身边与汪李二人打过招呼的那位白衣公子道。

“幸会幸会!”

“幸会幸会!”

因为认识了胡七这样的大家族公子,让沈沐对徽州的一些大的家族做了一些简单的功课。

知道徽州有很有名的八大家族,其中就有汪、胡、李三姓。

这时,听到汪大量与李泽的姓名,让他不由地猜想这二人的家族极有可能跟胡七的胡家一样,是徽州的大家族。

但那位胡七没有详细介绍却跟着他一起过来的与他同姓的那位沈公子却让他拿不准对方的背景来历。

对方面对胡、汪、李三人时,也没有卑微之色,再加上对方的气度与打扮,应该出身也不错。

沈沐一个文盲,按理说夹在这四名才子中间,应该是很尴尬的。

可他的态度还是很坦然的,即使他猜到胡七可能已告诉过汪李二人他锦衣卫的身份。

可一来是因为他身上没什么锦衣卫的煞气,二来是,这三位公子表面上也不是那等傲气冲天,眼睛长在头顶上的才子。

虽然言谈说话间,引经据典用的多,文绉绉的,理解起来有些费劲,可有胡七这样一个逗比在中间调和解说,一行五人之间的气氛还算和谐。

尤其是那位与他同姓的白衣公子,总会不时地有意识无意识地多观察他几眼,说话言谈间,也似乎很能照顾他的心情。

汪大量呢,显得整个人略显平易近人一些,李泽呢,就跟他本身的气质一样,反而有些不太亲近的感觉。可沈沐是什么人,前世,他曾游走与各类职业之中,虽然对古文经义知道的很少,可人生阅历毕竟要远远超过这时代的这些天之骄子。

对他们谈论的话题,偶尔他也能插几句,虽说的都是大白话,可这也使一些鸡汤明言中的经典呀!

这么一来二去,这三位才子再提到一些话题时,会很自然地问他:“沈沐兄怎么看?”

对这几位才子的性子,他多少有了了解,问到他知道一些有点见解的话题时,他就斟酌着回上几句,问到他不知道的问题时,他也很光棍地直接说不知。

他这种坦然的态度显然很符合李泽的胃口。

一条街快走到尽头时,李泽对他的态度已经变的亲近起来了。

“沈沐兄,可否随我们去那边桥头一起吟诗作对,遥祝远方的亲人健康平安可好?”李泽转了转手中的长笛道。

沈沐正要应允,突然看到前方的人群中闪过韩琳与元辰他们的身影,看他们的样子,似乎是在追踪什么人?

难道,是发现那昙真的行迹了?

第一百零五章,那贼僧的踪迹(继续求收藏求推荐)

否则,韩琳不会出动。

如果是那样,他现在怎还有心思跟着胡七他们一起吟诗作对。

他也应该加入到追捕昙真这一行动中去,早点抓到那昙真,也早点结束在绩溪县的行程。

想到这里,他又迅速收回目光,随即向李泽面带歉意道:“李兄,沐可能无法继续欣赏你与胡贤弟汪兄寒衣兄的中秋诗作了。”

微微停顿了一下,他又看向几人道:“今日沐与诸位兄台有幸相识,各位也不嫌弃沐粗鄙无知,乃是沐的荣幸,无奈沐对文章经义,诗词歌赋是真真一窍不通,又忧心家中小妹病痛,就先行回驿馆休息了。”

沈沐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特有自知之明。

他虽觉得这几个才子在大明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他们的见识和才学在同龄人中都是佼佼者,可他同时很清醒知道,他与他们不是一路人。

这不仅仅是因为出身才学身份的差异,而是心境和追求的差异。

他能很明显的感觉到,这三名才子虽与胡七公子是好友,可他们与胡七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

胡七这样的性子,明显更能接受新鲜事物,更不流于世俗。

可其他三人就未必了,从他们言谈之间,就可以看出他们对家人和世俗的牵绊更深。

也许,他们年少气盛,也对大明现在存在的种种弊端看不过眼,可要是真的牵扯到他们的个人利益时,他们会怎样选择,还真不好说。

“沈沐兄稍候,且等小弟将这灯笼之上的嫦娥画完,送你一送。”胡七公子闻言,忙扭头开口道。

胡七公子在绘画方面是真的很有天分,今晚游玩时,有些商家专门准备了空白的灯笼,为的就是让这些文人书生们在上面题词作画。

胡七公子这样的名人还是很受商家欢迎的,所以今晚虽然偶遇胡七公子,可这小子大多数时间都忙的不亦乐乎在卖弄他的画技。

倒是沈寒衣跟他说话的时间比较多。

沈寒衣就是那位跟他争抢答题机会的白衣公子。

“送什么送,沐又不是良家小姑娘!各位兄台,先告辞了!”

沈沐状似豪迈地笑言道,然后拱拱手,就起身向韩琳元辰他们先前经过的地方而去。

看到沈沐的身影逐渐远去时,汪大量又开口道:“听说这个沈沐是太平县人,寒衣兄,你不是前几日才从太平县过来吗?可听说过这个沈沐?”

沈寒衣闻言,眼神微闪,随即笑笑将手中合起来的折扇用两根手指转了个圈,才轻言道:“你们可知,这个沈沐是如何得到锦衣卫梁通的赏识的?”

“梁通很赏识他?”

胡七公子闻言,也停下画笔,感兴趣地准备聆听。

“这个沈沐,就如他所言,出身寒微,他爹是太平县一个街面上的地痞混混头子,不知怎么的,牵扯到一桩官司中,被太平县衙关进了大牢。

这个沈沐去大牢探望自个父亲时,遇到了恰好到太平县来的梁通,然后不知怎么的,不仅救出了自己的父亲,还入了梁通的眼,又被梁通带到了这绩溪县来。”

沈寒衣没有什么矫饰地很平淡地不带褒贬色彩地简略叙述了一番沈沐的事迹。

“他父亲是个地痞混混头子?”汪大量闻言,眉头微皱,他一向对这类人物没有好感,连带让他对沈沐原本的好感都降了几分。

李泽闻言,若有所思。

“都说英雄不问出处,沈沐兄有这样的父亲也不是他能选择的。只是小弟更好奇的是,他的西洋画技是从何学来的?”

胡七公子马上反驳道。他倒是对沈父是不是地痞头子不怎么在意,他欣赏的是沈沐这个人,欣赏的是对方的见识和抱负,既然决定交对方这个朋友,那就不会轻易改变,更不会心存偏见。

“这个寒衣就不知道了,不过,在下也偶尔听说,这个沈沐他从来没有进过一天学堂,可能字都认不全,还被太平县的那个秦瑾瑜嘲讽过。”

作为太平县有名的才子,在附近几个县的才子圈中,秦瑾瑜也是能排上号的。

“不会吧,我觉得他虽然说话言辞间有些直白,但一点也不像个没读过书的人呀。

如果没读书都这般厉害,那如果读了书,我们几个读了这么多年圣贤书的岂不是更无颜面对世人了?”汪大量满脸错愕一幅难以置信的样子道。

实在是沈沐先前面对这几人时,虽不像面对胡七公子那样使劲忽悠,可他明白,在面对这些才子时,你必须脑子里嘴上有足够的东西能够将对方的傲气给压制住,对方才能用正眼站在平等的位置上看你。

如果你卑微的跟个尘土杂草一般,让这些才子正眼看你,怎么可能?

别怪世人势利,而是同层次的人往往才有共同语言。

“这大概才是沈沐兄真正的过人之处吧,非常之人往往有非常之事。”李泽淡淡地开口道。

他心中虽吃惊,但也释然,这世上有天分的人不知凡几,就算是他向来心高气傲,但童子试时就屈居在胡七之下,既然世间有胡七这样的怪胎,那么,再多几个像沈沐这样的怪胎又有何不可。

但想着这样一个人却入了锦衣卫,不知将来会怎样。

沈沐离开这几位才子后,就将先前的事情全抛到了脑后。

今晚街上的人是真不少,他很快到了韩琳经过的地方,在人群中穿梭,按照记忆搜寻韩琳他们的踪迹。

可因为先前耽搁了些许时间,韩琳他们又是一闪而过,他搜找了一番,对绩溪县的大街小巷又不是那么熟悉,最终还是一无所获。

在街上没有什么收获,他发觉似乎有人在盯着自己,但街上人太多,细看又没有收获,想想自己的安全,就不再继续逗留,而是直接回了驿馆。

回到驿馆后,他才知道。

今晚锦衣卫的探子竟然在街上发现了昙真的行踪,只是那昙真也很是警惕,一发现不对劲,就在身边人的掩护下逃离了。

韩琳他们带着人正顺着昙真有可能逃离的路线寻找。

第一百零六章,县衙夜来客(继续求收藏求推荐)

韩琳他们既然带人去追了,沈沐只好陪着梁百户在驿馆中等待消息。

到了子时时分,韩琳他们终于回来了,却没有什么大的收获。

说起来还真是成也中秋,败也中秋,因为中秋节,这个昙真不甘寂寞地也到大街上来凑热闹。

你凑热闹也低调一点吧,偏偏这厮还喜欢惹麻烦,结果就被锦衣卫的探子留意到了,迅速上报到驿馆来了。

梁百户得到消息后,当机立断,派出能派出的人手,让韩琳统一安排追捕。

可同样因为是中秋,街上的人太多了,给韩琳的追捕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也为昙真的逃走提供了很好的掩护,让这贼僧给溜掉了。

偏偏今日又是中秋节,韩琳他们就算是锦衣卫也不能肆无忌惮地破门而入,搜查那些可疑的民宅,绩溪县书院那么多,朝堂上也不乏绩溪书院出身的官员,要是惊扰了哪一家的家眷,上折子再告锦衣卫一状,恐怕会是搜捕动作更难进行。

无奈之下,韩琳只好先打道回驿馆。

当然,今晚韩琳他们也不是全无发现,至少现在的线索让他们确定恶那昙真大致的藏身之处。

各个街道要地都派人盯着了,只要那昙真再露头,就立刻行动。

与此同时,在绩溪县一个两进宅院中,一个光头和尚因为先前激烈的奔跑,也累得够呛,回到房间后,狠狠灌了一大碗糖水后,向身边的弟子抱怨道:

“这些朝廷鹰犬的鼻子也太灵了,佛爷我不过就是在街上透透气,这满大街的这么多人,竟然也被他们发现了,真是邪门。”

他的身子有些肥胖,肚子腆着,样子倒真有点像庙里供奉的弥勒佛,但说话的语气和举手投足之间,一点高僧的样子都没有,反而活脱脱一幅地痞无赖相。

“师父,徒儿总觉得这绩溪县不安全,这锦衣卫的探子的眼睛贼亮,我们还是早点离开为好。”跟在他身边的一个少年,大概十四五岁也就的样子,并没有剃度,一幅普通百姓打扮,此时闻言,长长的眼睫毛闪了闪,又敛去眼中的神采,略带几分恭敬谄媚道。

“你以为你师父我不想离开这绩溪县呀,可现在那些鹰犬盯的这么紧,就算是要走,也要好好谋划谋划。当初真不该听那雪公子的,到绩溪县来避开锦衣卫的追踪,谁知却是自投罗网。”

“那雪公子自然还是为了师父好,谁知那锦衣卫的鼻子这次就跟狗鼻子一样,特别灵,我们走到哪,追到哪,今晚师父身边的人都露了行迹,没准就会被盯上,现在师父还是让那雪公子想想法子,早点把我们送出城。”

“哼,右护法既然知道自己的处境不妙,也知这锦衣卫已来了绩溪县,为的就是抓住护法的尾巴,却还敢随意上街?如今再次被锦衣卫盯上,岂能怪我家公子筹划不足?”

门外传来一个冷硬的声音道,紧接着一个面容平庸的中年人走进了房中。

“王护卫何须在此冷嘲热讽,佛爷我就这个性子,是改不了了。反正你家公子与佛爷我,现在是同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只要被抓住一个,谁也跑不了。”昙真闻言,仍一幅满不在乎的样子,但出口的话语却带着几分威胁。

然后用胖嘟嘟的手指直接抓起桌子上摆的一盘猪头肉,就放在口中咀嚼起来。

“你!哼!”这位王护卫闻言,怒极反笑,随后也冷声道:“右护法也不想想,就算右护法与我家公子是同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可锦衣卫现在已经确定了右护法大致的藏身范围,如果明日他们与绩溪县官府一起大搜索,右护法还能心安理得地藏身与此处吗?”

王护卫本就对这昙真的做派很是不喜,要不是主子的大业需要这等蠢货帮忙,他早就提刀将这蠢货给砍了。

“这些佛爷我岂能不知,但现在说这些又有何用,你家公子到底派你来有何说法,速速道来,佛爷我照做就是了。”昙真这些年也习惯被人供着了,那里有耐心听一个护卫的教训,要是那个雪公子当面,他还忌惮几分。

“照做就好,这两日,你最好那里也不要去,如果锦衣卫搜查,最好躲到书房的密室中,我家公子会尽快想法让你出城,离开绩溪县。”

“好,佛爷就听你家公子的。”

昙真又不是真的没脑子,他先前对这王护卫话语中虽有威胁之意,但也没想着真的就翻脸。

现在被锦衣卫盯上了,他也觉得再在南直隶晃荡下去,没准会真的栽了,落到锦衣卫手中会有什么下场,他想都不用想,就知道那是丢命的下场。

他还没活够呢,还没享受够美酒美食美人儿呢,怎么能就这么丢命呢。

他相信,那个雪公子为了他家主子的大业,一定会竭尽全力,想法设法保证他的安全。

王护卫传达完自家公子的吩咐,并没有在这处院子多加停留,离开这处院子时,他仔细观察了周围动静,发现并没有人留意到他的行踪。

等走到巷子外,他就看到了对面墙角下蹲着两个假装乞丐的黑影,他知道这两人并不是真的乞丐,而是锦衣卫的探子,为的就是专门在盯那昙真的踪迹。

当他经过时,这两个探子不动声色地抬头多看了他一眼,其中一人轻微地摇了摇头,就再没有理会他。

他面上装作只是寻常的行人,实则行走间处处留心。

此时已经是后半夜,街上出来游玩的百姓大多已经回家休息了,只有那些商家还在拆卸搭起来的灯台。

他在街道上绕了几个圈子,确信自己没有被人跟踪后,一路来到绩溪县衙县令家眷所住的后衙院墙外,一个点身,就飞身上了墙。

今晚县衙的看守人员多半都被那荣致放了节假,回家与家人团圆了,荣致又是个简朴的性子,家眷所住的后衙并无几个仆从家丁,这让他很轻易地就寻到了荣致夫妻二人的寝居。

第一百零七,一封来自窗外的威胁信

夜无月,很寂静!

只有微风吹过窗前竹林的沙沙声。

此时,虽已过了子时,可这荣致的寝居内还有烛光,显然荣致夫妻俩可能还没有休息。

王护卫再次回头打量了一下庭院的动静,看看有无被人发现的危险。

在确定还是安全时,从怀中摸出一个黑色的布巾蒙在脸上,又蹑手蹑脚地一步步贴着墙壁靠近这寝居的窗户。

荣致寝居的窗户并不大,是典型的江南风格,只不过此时是紧闭的。

他用锋利的小刀将糊着的窗纱挑开一个小口,然后双眼往房内望去。

透过这个窗纱的小洞,他看到荣致的夫人正坐在桌前,用手在缝制一件小孩的衣服。

桌子另一边坐着一个俏丽的小丫鬟,此时正用手支撑着脑袋,已经开始打起瞌睡来,显然已经困乏的不行了。

从房内两人的举动来看,荣致应该还没有回房安歇。

这么晚了,没有在寝居内?那会在何处?

全绩溪县的人都知道,这荣致并不爱好美色,家中也只有娇妻一人,连个房内丫头都没有,自然没有什么小妾姨娘之内的,更没有什么外室。

所以,是不可能待在其他女人那里了。

此时这么晚了,他还没有回寝居睡觉,那么,最有可能待的地方就只有书房了。

在他今晚夜闯知县后衙时,早从以前到过知县后衙的知情人手中得到了县衙后衙大体的方位图,这荣致的书房其实距离寝居并不远。

穿过一个回廊拐个弯就到了。

想到这里,他不再耽搁,随即轻手轻脚地离开荣致寝居的窗前。

几个快速的闪身,就到了回廊一头,正要经过时,远远看到两个仆从相携着正从回廊走过来,他见状,忙身子一缩,伏在回廊下方的暗影里。

“大人真是太辛苦了,这么晚还在书房没睡!”其中一名仆从道。

“是呀,大人是我见过最好的县老爷了。”另外一名仆从也道。

“真希望大人一直留在我们绩溪县。”

“你怎能如此想,大人这样的好官应该高升才是。”

……

两人穿过回廊,声音远去,王护卫的身影才重新从回廊下方浮了上来。

荣致是个好官吗?想到自家公子查到的关于荣致的那个消息,又想想荣致当绩溪县令的所作所为,一时之间,他的心情倒是真有些复杂。

但这种短暂的感慨很快就被他抛在了脑后,目前完成自家公子交给他的任务才是最重要的。

他重新打起精神,一路小心翼翼地穿过回廊,在回廊的那一边的转弯处,看到有一处房屋还亮着灯。

应该是荣致的书房。

房门外并没有什么人守着。

窗户也没有关闭,是开着的,倒是方便了他行事。

里面还传来说话声:“大人,这些公文您还是明日再处理吧,这么晚了,夫人还等着您安寝呢!”

“再等片刻,这两页让本县看完就回房休息。”里面传来荣致清朗的声音。

确认荣致就在书房后,王护卫从怀中摸出一封书信来。

这封书信并不厚,并没有封口,他用小刀将那书信夹起来,向远地站了几步,调整好距离,手中夹着书信的小刀就向窗户内射去。

如果他的推算不会出现失误的话,这飞刀正好射在荣致书房的书架上。

在确信飞刀射入房中后,他不再犹豫,也不再停留,几个起落,迅速向县衙后衙北边的墙边行去。

行走间,他听到荣致书房内有人喝道:“什么人在外边?”

但手中的书信他已经送出去了,任务已经完成,后续的事情已不需要他再多加关注。。

他现在只需要尽快脱身,不要被县衙的人发现自个的行踪就好。

荣致书房内,荣致接过贴身小厮从书架上拔下来的飞刀,将书信从那飞刀上取了下来,打开只看了一眼,他原本还算淡定平和的脸色就变了。

旁边一直关注荣致动静的小厮见状道:“老爷,什么人竟敢夜闯县衙,小的马上去找张捕头,让他将县衙上下搜索一番。”

“不,不要声张,免得夫人担心。”荣致看完整个书信,手一挥,阻止小厮的进一步动作。

微沉着脸,将这飞刀上的书信卷了起来,然后放在烛火上点着,看着这封书信一点点变成灰烬。

灰烬又慢慢低落,洒在了桌面上。

他的表情很沉肃,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小厮虽然不知这信里面写的是什么,但想着对方既然不愿意光明正大地送信,而选取如此鬼祟的方式,恐怕这信里所写的内容绝对不会是什么好事。

可自家大人既然不愿意说,他就算再好奇再心急又有何用。

经过今晚的事情,看来以后还是要劝阻大人在后衙里多找几个家丁护院,这次这贼人只是来送信,要是他来行刺大人,以他们主仆这等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不是等着被人家杀吗?

这封突如其来的书信打断了荣致原本处理公文的兴致,他手底下还剩两页的公文再也没有动过,只是怔怔地望着窗户发呆。

“大人,大人,您怎么了?”小厮将桌面上刚才烧过的那封书信上的灰烬用布巾擦拭掉,回头一看自家大人的不太对劲样子,忙询问道。

“没……没……什么,夜深了,你先回去睡吧!”

荣致虽然回过神来,但整个人的状态明显显得有些心不在焉,这让小厮更加担心了,自家大人现在这个样子,他怎么能放心回去睡呢。

“大人……”小厮还想说些什么,却被荣致挥手阻止了。

“好了……不要……多说了,我没事,你先去歇息,让本县静静。”

“那好,大人,我先出去了。”小厮不放再劝,只好出去。

“等等!”

“大人,还有什么吩咐?”

“今晚之事不要告诉任何人,知道吗?”

“小子明白。”

小厮出了书房,并没有马上离开。

自家大人的心情现在看起来很不好,可也不能不睡觉呀。

站在书房门外想了想,他觉得还是去见自家夫人,让夫人劝劝大人早点睡觉才好。

至于那书信中写的是什么,他相信只要是事情,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第一百零八章,荣致的可疑行为(求收藏求推荐)

绩溪县县衙后衙夜间发生的事情,就像是一抹青烟一样,消失在夜色中,除了荣致和小厮二人之外,并无其他人知道。

小厮去找荣夫人时,也只是说大人这么晚了还在处理公务,对身体不好,让荣夫人过来劝解劝解。

荣夫人虽然也感觉到自家夫君的情绪有些不对劲,好像是被什么事困扰着,可等她询问的时候,自家夫君明显不愿意谈论这个话题,而且情绪变的有些暴躁不耐烦。

一点都不像他平常的样子,他们成婚也有几年了,夫妻一向恩爱,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自家夫君情绪失控的样子。

荣夫人也是个聪明人,本就出身于官宦之家,可仔细想想,最近县中也没发生什么值得让自家夫君烦恼的事情呀。

特别是今晚,先前吃晚饭时自家夫君的情绪还是很好的,更何况他们成亲这么几年,她这个月终于有了身孕,自家夫君马上就要当爹了,岂有不高兴的事情。

先前自家夫君还说要好好给肚子里的孩子想个吉祥又好听的名字呢?

可为何过了短短一个时辰,自家夫君的情绪就会变化这么大?

是晚上发生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了吗?

特别是她刚进书房门时,看到自家夫君手中正拿着一个小小的飞刀在看,这飞刀是从哪来的?

“放心,为夫没事。”荣致发过脾气后,看到自家夫人一脸担忧的样子,整个人的情绪终于平静下来了。

不,他不能率先乱了阵脚。

他现在不再是一个人了,有家中老母,还有妻子和即将出生的孩子,为了家人,他必须要尽快解决这件事带来的隐患。

荣夫人看到自家夫君的脸色终于变好了,可她总觉得此刻的夫君有些陌生,有些让她看不透。

……

第二日,韩琳派出守在各个路口的探子并无发现什么异常,暂时并没有发现昙真的踪迹。

为了将这贼僧找出来,梁百户和韩琳还是决定对那昙真可能藏身的地点进行大搜捕。

在搜捕之前,他们觉得还是要跟绩溪县令荣致打声招呼的好。

毕竟当地县衙派几个人协助他们大搜捕,搜查起来也可避免许多麻烦。

这次,梁百户去县衙时,身边还是带着沈沐。

沈沐知道,梁百户现在走哪带他到哪,实际上是对他的一种培养,让他能很快地了解各地官府的一些处事方式,以便他日后能尽快独当一面。

到了县衙后,荣致身边的那位中年师爷却告诉他们,荣致今日一早就陪着自家夫人出城去城外的佛寺上香还愿去了。

原来,这荣致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孩子,这次好不容易荣夫人怀孕了,想起荣夫人半年前在这寺庙中许的愿,也算是愿望成真了,当即夫妻二人带着两个家仆,还有给城外贫困人家准备的一些米粮什么的,大清早就出城去了。

等到回城,可能就到晚上了。

绩溪县的县丞和巡检等人倒是在,听说锦衣卫要搜查什么贼匪,当下表示一定会全力配合。

当即就派了几个衙役跟着去搜查。

韩琳他们划定的范围并不广,这么大张旗鼓的搜捕,可结果却差强人意,最后一无所获。

此时,回到驿馆后,韩琳的脸色一点都不好看。

梁百户的情绪倒也没有什么变化,可沈沐还是很能感觉到梁百户的情绪也不怎么好,只不过他更善于掩饰自个的情绪。

但从他今日喝酒竟然是用的小酒盅,而不是提起坛子直接灌,就知道他对这次搜捕失利并非一点都不介怀。

“说说吧,现在该怎么办?”梁百户放下手中的酒盅,抬头往下站在堂下的韩琳孟云,萧柒沈沐他们。

沈沐也想尽快将这个昙真找出来,他还想从这贼僧身上得到那个毒药“醉梦”的解药呢?

再得知韩琳他们一无所获时,他的心中也是有些失望的。

但是该问的还是要问的,他询问整个搜捕的细节,才能尽快地分析出,韩琳他们昨晚的情报信息推测有误?

还是,搜捕的方向本就错了?

或是其他方面出了什么问题?

于是他开口道:“沐想问问韩大哥,昨晚搜捕时,确信那昙真的藏身之地就在那一片吗?”

“应该不会有误,这次韩琳行事还算缜密,在得知那昙真的消息时,早在那昙真可能逃离的街道出入口都布满了我们的探子,为的就是将那昙真锁在那一片。”韩琳想了想,还是道。

“好,就如韩大哥所说,这昙真就藏身在这一块,那是不是我们搜查的还不够仔细,比如这些民宅里有什么密室,地窖,暗道之类的?”沈沐继续追问。

“大家还没忘记太平县梅家庄子地道的事情,这次我们搜查的比较慢,也很仔细。为的就是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特别是绩溪县的张捕头还跟着,他对那一带很是熟悉。”孟云也接言道。

“如果也不是我们搜查的不够仔细,那么,从昨晚到现在,这中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会不会是那昙真通过其他法子已经离开了那一片我们搜查的范围。”沈沐还问道。

“这更不可能,昙真那样的人,样子实在太明显了,就算是伪装也不好伪装,我们各个路口都布了许多人,他要是离开,不可能我们一无所觉。”萧柒也开口道。

但沈沐前世逃离通缉许多年,有的是各种逃离的法子,当下还是继续追问道:

“如果那昙真觉察到危险,选择迅速转移,他们自然会用一些方便离开的法子进行乔装,比如说什么车辆,轿子之类的?”

“没有呀!”萧柒刚要摇头,可突然好像想到什么似的,马上道:“要是提到什么马车轿子之类的伪装,那一片今日一早倒真有几辆马车出入。”

“什么马车?谁家的马车?当时没有搜查吗?”这次换梁百户开口发问了。

“那是一家粮铺的马车,马车里装的是荣大人购买的要送到城外给那些贫寒人家的米粮,因为当时跟车的就是荣大人家的管家,我们的探子就没有仔细搜查。”

“荣致!”

“荣县令?”

梁百户和沈沐闻言,同时出声。

第一百零九章,发死人财的死者(求收求票求赏)

“难道大人您怀疑荣县令,不会吧,荣县令和那贼僧昙真可一点干系都无?”孟云看到梁百户和沈沐两人的神色变化,试探着开口道。

“这应该只是一个巧合,荣大人怎会选择跟贼匪们勾结在一起?”一直没有说话的元辰一幅难以置信的表情道。

他是此行锦衣校尉中身份最低微的。

但这几日在绩溪县,还是听到了许多关于绩溪县令荣致的事情,实在不能把荣致跟弥勒教的贼匪们联系起来。

“弥勒教的渗透能力极强,皇宫大内就可进入,一个区区的县令算什么!”韩琳倒是不以为然地冷笑道。

对那昙真害死堂兄之事,他一直耿耿于怀,现在任何跟昙真有关系的人,他都会视对方为死敌。

“这荣致到底是人是鬼,现在说什么都为时过早,继续追查!”

梁百户终于开口了,可他的话语中并没发表任何决定性的看法。

作为上位者,梁百户考虑一件事情时,不仅要考虑到自己所代表的上锦衣卫身份和利益,还要考虑到其他各方面的因素。

在这个敏感的时间,偏偏荣致的运粮马车在这一片出入,的确很有嫌疑。

但也仅仅只是有嫌疑而已,如果没有证据,仅凭猜测不仅奈何那荣致不得,自己这一行人不但吃不到肉,还容易沾惹一身腥臊。

“是,大人。”

几人齐声应道,然后一起退出了梁百户的房间。

“沈兄弟,你脑瓜子活,你说说,我们现在该怎么排查才好?”

站在驿馆院内,孟云开口询问道。

“孟大哥,既然绩溪县的张捕头对昙真可能藏身的那一带很是熟悉,不如让他们和我们的人将附近所有民宅中的人口统一排查一遍,就如孟大哥所言,那昙真的外貌极有特色,说不定附近有人曾见过他的行踪。

假如他已经逃离了,我们也可以排查出他的藏身之地来,再顺藤摸瓜,看能否有其他的发现?

还有那家粮铺的背景,相信孟大哥你们都会派人去查证的,我就不多言了。

倒是关于那个地痞王二,孟大哥可查出什么来了?”

既然现在追查昙真的事情又牵连上了荣致,这让沈沐不得不想起酒楼毒杀案来,他也很想尽快将这个案子也查个水落石出。

“这地痞王二呀,倒是真的查出了点东西,王二这个人就是那种喜欢不劳而获,偷鸡摸狗,让人厌弃的地痞。

他爹死的早,他娘就他这一个儿子,不免娇惯了些,将他养的有些好吃懒做,自私自利。

等王二长大成人后,又不甘心找个正当的职业谋生,就整天跟着一群地痞混混在一起混吃混喝,偷鸡摸狗。

当时福运楼只是一家规模不大的饭馆,背后也没有什么强硬的靠山,就经常被王二这等人光临吃白食。

当日福运楼发生毒杀案时,倒是真有人记得这王二好像在福运楼出入过。

不仅如此,这王二好像在那日还撞到了什么客人身上,引起了口角争吵,当时那客人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差点打起来。

只是事情过去时间实在太久了,这福运楼又不大,当日吃饭的许多客人都是从外地来的,用过饭后,许多客人都离开了绩溪县,想要找到更多的目击者还需要时间。”孟云将他手下的人查到的王二的消息做了个简单的说明。

“这么说,毒杀案当日,那王二在酒楼內撞了人,还引起了口角争吵?”沈沐闻言若有所思。

虽然他不知当日酒楼具体发生了什么,但凭着直觉,他认为既然有如此不同寻常的事情发生,是不是毒就是王二在这个过程中下到饭菜里面的呢?

“正是,那王二整日在绩溪县城瞎混,城中大多数人都认识他,据说那日在福运楼发生口角后,其他食客们不过就看了几眼热闹,但并没有想太多,当日酒楼毒杀案发生后,他们就更不愿多提当日的事情了。”

“那王二什么时候失踪的?”

“距离酒楼毒杀案大概半个月时间吧。

由于这王二平日里整天不着家,有时连续五六天,七八天也不回家,王二的母亲也管了不了这儿子,所以,具体的也不清楚这王二到底是哪一天失踪的。

等王二娘觉察到儿子好长时间没有回家,找人到街面上去找时,却说那王二有一段时日没有见到了。

王二娘也曾央求邻里乡亲帮着寻找,可这王二平日就是个祸害,被他祸害过的人巴不得除了这个祸害呢。邻里乡亲找人本就有些敷衍,又拖了几日,还是毫无消息,无奈之下,王二娘就报了官。

可官府根本就没找人的线索,也只是派衙役们四处找了找,也没有结果,没有人能说清楚这王二去了哪里,这不,三年一晃就过去了,这王二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不过按常理推断,这王二应该是凶多吉少了。如果王二真是下毒者或知情者,真凶怎会放过他?

对了,关于福运楼被毒死去的那三名客商,也查出点消息来,你可知道那三名来绩溪县的客商平日做的甚营生?”孟云的声音压低了一些。

“什么营生?应该不是什么正经营生吧!”

“这三人是发死人财的!”

“发死人财的?”

“就是民间那种专门挖坟掘墓,发死人财的!”孟云看到沈沐还是有些不解的样子,只好继续解释道。

沈沐闻言,皱了皱眉,这等行为在现代,也分官方与非官方的,这古代吗?这等行为怎么看,都是摆不上台面的。

一般来说,人们对死人都保持着一定的敬畏,可敢挖坟掘墓的人,对死人都没有敬畏,可想而知,他们对活人的敬畏又有多少,心性大多绝非是什么良善之辈。

挖坟掘墓?最根本的目的还是获取墓葬里陪葬的大量钱财。

这三名盗墓者被毒杀,莫非与他们从事的职业有关?

是他们挖了谁家的祖坟引来的报复?

还是挖掘出来的钱财分赃不均,引起了内讧?

第一百一十章,较量(求推荐求打赏)

很快,沈沐都发现他高估了锦衣卫的节操。

对韩琳他们来说,做事一向嚣张跋扈,都是那种坚信宁肯错杀,绝不放过的人士。

既然他们怀疑上了那家粮铺,就将粮铺的掌柜和伙计不由分说先抓住关了起来,决定先行进行先审问。

真是粗暴又简单,这等行事方式让沈沐只想扶额叹息。

他预感到这样明着看似很过瘾的行事,一定会惹出乱子来,只不过他现在还是锦衣卫的边缘人员,天塌下来还有个子高的顶着,也想借机看看锦衣卫的行事尺度和方式,就没有出言阻止。

果然,乱子很快就来了。

历朝历代,敢做粮食生意的人都不是一般人,他们背后一般都有属于自己的靠山。

这在没有证据,而世人天然对锦衣卫反感惊惧的状况下,将人给抓走了,对方岂会善罢甘休。

尤其是此事如果真与那荣致有关,会不考虑事情会发现后所产生的后果,不想应对的法子吗?

所以这件事很快就被捅了出去,一夜之间,都成了绩溪县众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要是在别的地方,也许许多人还慑于锦衣卫的威名,自认倒霉,想着救人。

可绩溪县是什么地方,它书院既然那么多,就说明本地的士绅势力很大。

这些人在朝中都有枝叶交错的关系,他们平日里看着锦衣卫本就不顺眼,觉得有这些厂卫鹰犬盯着,事事都要谨慎小心几分。

现在锦衣卫闹出这样的事情,那些原本与这件事无关的人也发现,可以此大做文章。

锦衣卫凭什么平白无故地将粮铺一干人等扣押,粮铺是正经做买卖的,到底犯了律法哪一条?

什么?你说这粮铺与弥勒教匪有关?

这教匪在哪?我们怎没有见到,总不能你们锦衣卫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很快又有消息传出了,说是县太爷荣致得罪了锦衣卫梁百户,没有给锦衣卫孝敬云云,偏偏却从粮铺里买粮赈济城外穷困的老百姓了,锦衣卫看荣县令不爽,这才故意找粮铺的麻烦等等。

不过短短一夜,关于粮铺的事情就成了绩溪县最热门的新闻。

也把来到绩溪县还算低调的锦衣卫一下子给推上了风口浪尖。

可事实上,锦衣卫从头到尾根本就没对外界说什么,而是保持了沉默,更没有人去告诉别人,粮铺掌柜和伙计被抓跟弥勒教有关。

但消息就这样传了出来,明显是有人打算将水搅浑。

“大人,我们就这样放任他们诋毁我们锦衣卫吗?”韩琳愤愤不平道。

对这时代的锦衣卫来说,虽说他们大多时候会仗着锦衣卫的身份行事嚣张一些,但他们的荣誉感也是有的。

更别说,这样被他们一直俯视的人如此不放在眼里,他们可不是忍者神龟。

“急什么,不就这点事吗,有人比我们更急。”梁百户这时倒是还真有几分大将之风,稳稳地继续在驿馆中窝着喝酒唱戏。

这两项爱好,要是让沈沐也陪着的话,可真是一种折磨。

实在是原主的酒量太差了,也不知是不是畏酒体质,还是因为像沈沐这样的理智的人,从不允许酒精控制了他的理智,他强烈的戒心需要他时刻保持清醒。

至于听戏吗?那咿咿呀呀的,他更没那个兴致,只觉得这位百户大人是在制造噪音。

偏偏他面上还要做出一副认真聆听的状态来。

就在他思考要不要给梁百户告个假,去街上看那些大姑娘小媳妇们,静静脑子时,驿馆的驿丞前来禀告说,荣大人来了,请求见梁大人。

“哦,来了就进来吧,难不成还需要本百户出迎不成?”梁百户闻言,神色不动,连桌面上喝过酒的酒坛子也没有收拾,就这么放着待客。

“梁大人!”荣致一身七品县令官袍,穿在身上还真是气度不凡,只是他此刻的脸色很是冷肃,一点没有了前两日的和煦,打招呼的语气也极为冷硬。

“荣大人……来了?陪本百户喝几盅,自从来到荣大人的治下后,本百户为了不扰民,这天天窝在驿馆里,整个人都快要生锈了,难得荣大人前来,今日我们就一醉方休解千愁!

沈沐,还瞎待着作甚,来帮荣大人斟酒呀!”

“是,大人。”沈沐闻言,上前找出两个酒盅,放在桌面上,拆开一坛新酒,就准备倒酒,却被荣致伸手一挡道:“倒酒就不必了,本县可没梁大人如此雅兴,今日前来驿馆,是想请问梁大人,可有确实证据证明那齐家粮铺与弥勒教的教匪有关,如果没有证据,仅凭莫须有的罪名就将粮铺掌柜伙计关押,严刑拷打,恕荣某这父母官不能坐视不理。”

“喔……荣大人来驿馆找本百户,为的是这件事呀,大可不必如此生气,是那齐家粮铺的主子告到绩溪县了吗?

荣大人回头还是告诉他,让他自个到驿馆找本百户议论的好,不过就据本百户所知,我们锦衣卫办案,除了给上司和当今皇爷交代之外,不需向任何人报备,倒是那齐家还真是好大的脸呀!

竟然要求我们锦衣卫也给他家一个说法?”

如果说,荣致先前用莫须有的罪名给锦衣卫扣帽子,是一把好手的话,那么,梁百户这时给那粮铺背后的主子齐家头上扣帽子同样是炉火纯青。

这个齐家沈沐也知道,是绩溪县比较有名的家族。

这个家族的人不在于他们家出了多少高官厚禄的大官,而在于,他们家的人几乎散布整个绩溪县的各大书院,只不过不是学子,而是老师。

大概是真正的书香世家,他们家的家风还算清白,族中的弟子参加科举的也不少,得中的更不少。

可除了个别子弟去出外为官外,大多数考中之后,都辞了官职,回到书院来教书。

齐家人淡泊名利的态度,让他们家族在学子中很是受敬重,而这些学子们将来考取功名后,逢年过节也不忘来齐家拜访。

难怪锦衣卫抓了那齐家粮铺的掌柜后,会引起这么大的风浪来。

第一百一十一章,巡按御史要来了

齐家有这么大的名声,梁百户他们事先不可能不知道,但还是决定对齐家粮铺下手了,可见梁百户这人也是个狠角色。

“梁大人,皇爷派锦衣卫出来办差,不是让你们随意扰民,滥杀无辜的!”荣致闻言后,并没有被吓着,也没有退缩,反而进一步紧逼。

“扰民?滥杀无辜?这等莫须有的罪名,不管是锦衣卫还是梁通都担当不起,还请荣县令收回去的好。”比起荣致的冷硬来,梁百户言辞间仍一派从容。

“梁大人,你如此睁着眼睛说瞎话?难道这就是锦衣卫的做派?”

“不……不……荣大人错了,锦衣卫也是讲究证据的,绝不会无缘无故地去抓一个毫无干系之人,荣大人应该明白的。”说话间,梁百户的目光也毫不示弱地对上了荣致的目光。

两人的目光中都带着火花,顿时火光四溅。

两人都在用目光做较量。

似乎都在评估彼此的底牌。

片刻后,还是荣致先收回了目光,他知道,如果这梁通拒不交人,他也无法硬逼着锦衣卫交人。

于是,他干脆站起身来道:“那好,本县就给梁大人一日时间,如果一日后梁大人还是交不出证据来,或是不放还粮铺掌柜父子和伙计,到时引得绩溪县上下民情滔滔,梁大人最好想想,能不能担的起这个责任!”

荣致话音一落,袖子一甩,就准备带着身边的随从离去,但却在走到门口时,又回首道:“对了,有件事本县觉得还是告诉梁大人一声的好,巡按御史刘大人这几日应该也会巡查绩溪县,到时,还请梁大人向刘大人做个交代吧!告辞!”

说完后,踏出门口,头也不回地离去了,就连守在门口的驿丞给他打招呼,他也没有理会。

当房间内只剩下梁百户与沈沐时,梁百户偏了偏头问道:“这两日的事情,你怎么看的?”

“回大人的话,小子觉得有人在背后推波助澜,将事情闹的越来越大,似乎想通过民意对我们锦衣卫施加压力。

如果这个人就是荣县令的话,小子会觉得他与弥勒教贼僧勾结的嫌疑更大了。”

“嗯,你能看到这些很好,是个可造之材!”梁百户欣慰地点了点头。

“当不得大人夸奖,只是……大人,事情就这么僵持下去,对我们锦衣卫也不是什么好事,我们还是没有从那粮铺掌柜口中挖出什么吗?”

“谁说我们一定非要从那粮铺掌柜伙计二人口中掏出东西来,这荣致未免把我们锦衣卫看的太无能了!有个词叫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知道吗?”

“听说过这个词,可是……”

“过两日你就明白了。只是这个刘御史吗?还是有些麻烦的!”

“刘御史?”沈沐在前世倒是听过巡按御史这个词,在他的印象中,这就是个相当于钦差大臣的角色,但明朝的巡按御史职权范围具体是怎样,他并不清楚,于是眼巴巴地等着梁百户对他做讲解。

“小子你从现在就要记住,我们大明呀,有些文官他们官衔虽然不大,可却是靠嘴皮子吃饭的,能把黑的说成白的,把白的说成黑的,能把活的说成死的,把死的说成活的,他们就是我们大明的言官。

而巡按御史就是这些言官中的一类。

这个官职最早是从唐时开始的,到太祖皇帝时,也设置了这个职位。

到了成祖爷时,这巡按御史就变成了常例和定制。

现如今,巡按御史分别是北直隶两人,宣大一人,辽东一人,甘肃一人,十三省各一人,还有我们南直隶三人。

刘御史就是三名巡按御史之一。

别看这些巡按御史的品级都不高,都是七品小官,可他们要是真的出了京城,管的倒是挺宽,代咱们皇爷巡狩,所按籓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按临所至,必先审录罪囚,吊刷案卷,有故出入者理辩之。存恤孤老,巡视仓库,查算钱粮,勉励学校,表扬善类,翦除豪蠹,以正风俗,振纲纪。

一般巡查的时间是每年八月份,不过,自从本朝皇爷定下京察和朝觐制度后,这巡按御史的权利更大了些,巡察的时间也变的很是灵活,这刘御史是那荣致的同年,可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呀!小子……听明白了吗?”

梁百户考虑到沈沐没读过什么书,又是那样的出身,对大明的官场所知实在太少,还是很简略地帮他解说了一番。

“回大人的话,基本听明白了!”

“那你怎么想?”

“大人,请恕小子直言,小子唯一的感觉就是,这巡按御史听起来,这职能包含的范围那是相当的广呀,甚至有些职能比锦衣卫都叼!难怪荣县令会将这个刘御史提出来向我们锦衣卫示威!”

“示威?我们锦衣卫是天子亲军,在皇爷的心目中,岂是那等口蜜腹剑的外朝文官能比的,这个刘御史虽说是荣致的同年,可他的身上却不像荣致这么清白,让人抓不住把柄来,要是他真敢来找咱们锦衣卫的麻烦,那就等着被打脸吧!”

“大人说的是,这当御史的,如果他自个都不干净,拿什么作为底气来找我们的麻烦!”

沈沐附和道,他虽不知梁百户私下里还有什么计划,可站在锦衣卫的立场上,不管那刘御史是怎样的人,是否真像梁百户说的那样自个不干净,可这时,作为一个下属,他必须和上级保持同样的态度。

当然,这些大佬们之间的事情,不是他这个小人物现在能够参与的。

他现在也看出来,梁百户在许多时候之所以事事询问他的意见,并非是真的要从他这里讨个主意,而是在考察他,考察他的反应力和基本素质,并顺便将他带到身边,让他学习了解一些大明官场的相关知识和基本规则。

从这一点上来说,他对梁百户还是心存感激的。

第一百一十二章,解开酒楼毒杀案的钥匙

第112章,解开酒楼毒杀案的钥匙

“对了,如能尽快抓捕那昙真,我们在绩溪县停留的时间就不会太长,你那个酒楼毒杀案怎样了?”

关于这个酒楼毒杀案,当初就是沈沐在官道上的饭铺动了份慈悲心,让梁百户管这个闲事的,也不知梁百户是对他的磨砺还是怎么的,这个案子梁百户虽然也过问过一些案情发展,但具体的事情还是交给沈沐来做的。

就连韩琳孟云他们也没怎么涉入。

如果说先前,沈沐还不明白梁百户心思的话,但现在他基本已经明白了,这件案子如果没有什么结果的话,那也没什么大碍,并没有扩大化以及造成不好的后果。

可如果这案子被证明是冤假错案,被沈沐破了,找到真凶的话,那这份案子的功劳就是独属与沈沐一人的,至少进入锦衣卫后,这份资历可以弥补他的出身与年龄带来的不足。

“回大人的话,小子会尽快抓紧时间找到突破口的。”

“那就好,我的意思你应该明白。”

“小子多谢大人栽培。”

“你我之间也不必如此生分,这要看你小子争气不争气了!”

沈沐从梁百户房中退出回到自己那小房间时,觉得自己是应该抓紧时间了,他将关于酒楼毒杀案所有的卷宗,还有与之相关的孟云交给他的一些调查资料,包括荣致的、李小有的、还有那三名被毒杀的盗墓贼的,全摆在了房间内那唯一的小桌子上。

开始翻来覆去,翻来覆去的看,试图寻找其中被他忽视的线索。

就在他快将这些资料翻的纸张都快要破损时,突然间,他死死地盯着三份案卷中,那个相同的籍贯名称不放。

他终于找出了荣致与那李小有,还有三名盗墓贼之间的一点共通之处了,他们三人竟然都是凤阳府人,不仅是凤阳府人,还是同一个县的。

那李小有更是与那荣致是同一个县同一个镇子的。

只不过那年发大水之后,李小有一家离开了凤阳府,而荣致则考取了功名,外放为官,也离开了家乡。

这难道仅仅是一个巧合吗?

就算是巧合也不能放过。

是不是荣致与李小有从前就认识?

也许这才是解开酒楼毒杀案的一把钥匙。

可这终究只是一种猜想,三人之间彼此是老乡,并不能以此就证明什么,说出去,也没有任何信服力,更不能作为呈堂证供来用。

要想更多的了解这几人之间的关系,他觉得现在应该去找找老乞丐,看看能从这老乞丐口中是否得到其他有用信息。

只是当日这老乞丐,韩琳是交给那个名叫小四的锦衣校尉安置的,具体被安置在哪里,他倒是不知。

不过,韩琳应该知道。

……

找到韩琳,问名那老乞丐的安置之处后,沈沐向梁百户请了半日假,他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和小四一起骑马去了绩溪县下面的一个小村庄里的一个庄子上。

这个庄子是小四的一个远房亲戚家的庄子。

他们两人赶了将近两个时辰的路,终于到了那庄子上。

进了庄子门,一眼就看到老乞丐正坐在庄子门后一块砍柴的大圆木桩上发呆。

他们到的时候,夕阳的余光正照在这老乞丐身上。

老乞丐的装扮比那日在路上饭铺见到时,干净多了,可能庄子上的人帮他清理过了。

但从他身上是感受不到那种夕阳无限好的情绪的,一阵秋风吹过,几片秋叶晃晃荡荡地落到这老乞丐的发上,身上,让人无端地产生一抹寂寥的感觉。

“老李头,锦衣卫大人找你。”庄子上的庄头看起来更老乞丐差不多的年纪,可看看人家,脸上红光满面的,笑呵呵的,一看就是日子过的不错的那一类。

“锦衣卫大人?”老乞丐有些呆滞的眼神终于抬起头来,看向沈沐二人。

等认出沈沐二人后,他呼地一下站起来,语调急促地问道:“两位大人,可查明我儿是被冤枉的了?”

“老李头,你儿子的案子我们锦衣卫已查出了一些眉目,但要还你儿子清白还需要一段时间,现在,我有几个问题要询问你,请你认真作答。”

“这位大人,真的真的可以还我儿一个清白吗?”老乞丐的眼神中仿佛带着一簇火,明亮地让人心悸。

“请问老丈,你认得那绩溪县令荣致吗?”

“认得,当然认得。”

“你们是同乡?”

“是呀,大人,那荣大人和小老儿是同乡,我家是小李村的,荣大人是大王村的,两个村子紧挨着的。”

“在你还没到徽州府之前,可曾与那荣大人有过来往?”

“没……没……来往,荣大人是读书人,不是小老儿一家能高攀上的。”

“那你儿子李小有在家乡时是否认识荣大人?”沈沐继续追问。

“这认识……应该认识吧,只是应该没什么来往。”老乞丐有些不确定地道。

“那这李小有可曾私底下向你提过关于荣大人的某些事情?”

“荣大人……的事情?荣大人能有什么事情,提过吗,倒是真提过一句,那是荣大人刚道绩溪县上任不久,我们在街上看到荣大人,这小有回家好像说过,这荣大人是隔壁大王村的人,和我们是同一个地方人,希望荣大人能在绩溪县当个好官……”

“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的吗?”

“大人为何一直询问荣大人之事,莫非这小有的案子与荣大人有关?”老乞丐觉察到沈沐一直询问荣致的事情,忍不住反问道。

“再仔细想想,李小有是否还提过关于荣大人的其他事情?”沈沐没有回答,而是继续追问道。

“其他的事……其他的事,对了,大概是九年前,那时凤阳府还没发大水,小有有一天大清早去山上砍柴,回来时好像说过,他在山上砍柴时碰到了本该在书院读书的荣大人,当时荣大人身上的衣服和头发都是湿的,就好像在水中泡过一样,觉得有些奇怪,回来就提了一句。”

“大清早?山上?衣服是湿的?”沈沐觉得他终于找到了打开酒楼毒杀案的钥匙。

第一百一十三章,可疑的交待(求收藏求推荐)

“大清早?山上?衣服是湿的?”沈沐觉得他终于找到了打开酒楼毒杀案的钥匙。

荣致一个书院的学子,为何大清早出现在山上?

山上当日发生了什么?

会不会荣致认为这李小有发现了他某种隐秘的事情,这才借着酒楼毒杀案要了李小有的命?

但这只是一种猜测,还需要仔细查证才是。

不过这也是九年前的发生事情了,后来凤阳府又发过大水,老乞丐又背井离乡的,想要查询当年的事情,难度很大呀!

回到绩溪县后,沈沐很快将自己的发现上报给了梁百户,对自己的上级领导,早请示晚汇报总是没有错的。

更别说他还要借助梁百户的锦衣卫系统查寻真相呢?

第二日一早,沈沐刚起床,就被梁百户叫到了他的房中。

等到了梁百户房中,他才发现,他正式入职锦衣卫的手续已经办下来了,所有的文件已经合法了。

他的身份铭牌已定制好,日常袍服也下发了两套。

这一切,意味着从现在这一刻起,他真正地成为了一名大明锦衣卫,可以光明正大地借着这个身份行事。

“穿上看看。”这时的梁百户显得很平易近人,含笑道。

“是,大人。”虽说当着梁百户一个大男人的面换衣服有几许不适之感,可前世逃避通缉时,他什么样的情形没遇到过,女扮男装过,假装抱着男人亲过,这点不习惯很快就被他抛之脑后。

说实话,任何一种制服,穿在人身上,好看不好看,那也要看穿这制服的人有怎样的样貌和气质。

沈沐换上这锦衣卫常服外袍后,一时之间还有些不适,这布料的质地实在一般,有的地方还有些打皱,再加上不是量身定制,穿上还真有些不是太合身,好在他的个子倒是能撑起来,系上腰带后,才感觉好了一些。

“嗯,甚好!”梁百户点了点头。

古代人是宽袍大袖,不像现代人,怎样显示身材怎么来,要是紧绷绷地绑在身上,反而不符合时人的审美观。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梁百户不仅给他准备了他的身份证明,还给他准备了大明皇宫布局图,以及外朝内朝各个衙门的布局图。

“大人,这个……”沈沐有些纠结,他现在刚入职锦衣卫,只是一个小小的新丁,虽说还挂了总旗的名头,可手底下一个人都没有,纯粹是光杆一个。

又是在南直隶这边,距离京城皇宫实在太遥远了,这梁百户现在就给他这些东西让他学习,怎么都让他察觉到了其中不同寻常的味道来。

“将这些东西尽快看熟了,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梁百户却没给他解释的意思,就是吩咐他遵从。

“是,大人。”小人物就是这么悲哀,有时关于自己的事情,都缺少知情权。

就在沈沐将这些资料拿起,准备回自己小房子中,先研究研究时,从门外冲进来一人,跪倒在地道:“大人,巡按御史驾到!”

沈沐定睛一看,原来是驿馆的驿丞。

如果说先前沈沐对巡按御史还抱着一个比较淡定态度的话,可现在看着这驿馆的驿丞惊慌失措,连爬带滚的样子,他才初次体会到了这些御史言官的威力。

说起来反贪这个事情,原本在许多人的心目中,就是御史们干的事情,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千古有名的包拯包青天好像官职中就有御史这一项,而他当开封府府尹的年限其实并不长。

如果他没有进锦衣卫,想要完成系统赋予的惩贪除恶任务,御史文官也是一个选择项,也可光明正大地反贪,可惜,他是个文盲,科举路已断绝。

就在这时,他也隐约听到驿馆门外传来阵阵的鸣锣声。

古代许多官员出行时,都比较喜欢大张旗鼓,显示官威。

鸣锣开道更是常用手法。

巡按御史的品级其实并不高,所以这鸣锣不过是七声一次。

这巡按御史刘御史特意在驿馆门外鸣锣开道,看来不仅是要告诉所有人,他来了!

又何尝不是向锦衣卫们示威。

“大人,那刘涵来了。”韩琳这时也进门道。

因为驿丞还在梁百户房内,驿馆外站岗的兵丁也不敢挡巡按御史的驾。

一个随从武官打扮的中年男子直接一路通行到了梁百户他们锦衣卫所住的院子里。

大概是对锦衣卫也是有所畏惧的缘故,他没敢直接踏入梁百户房中耀武扬威,而是站在院内朗声喊道:“南直隶巡按御史刘大人,奉圣命至徽州府巡按,仪驾马上就到了,请速速出迎。”

这随从武官虽没点名,让谁出门迎接,可特意跑到梁百户他们的院子里传话,用意已一目了然了。

明代的官职品级又是并不能作为权利大小的唯一凭证,比如说内阁大学士们,许多人的学士衔其实只有正五品,但他们的权利却极大,整个国家大多数政务的运转都在他们的操持之下进行。

而梁百户这等锦衣卫百户是正六品,说起来是要比巡按御史这七品官要高一些的,按品级来说,应该是这巡按御史前来拜见梁百户的。

可因为巡按御史那是奉旨行事,代表的不仅是自己,还代表当今皇爷的意志,手上又握着弹劾监督之责,拿问审批之权,越到明中后期,这权利是越发地膨胀起来了。

到了下面的地方,许多地方官都要刻意逢迎,为的就是让自己能够平安过关。

而明代的巡按御史又都是文官出身,地方官员与他们有千丝百缕的关系,倒是真能起到惩治贪腐的作用吗?

恐怕未必,御史这种风闻奏事的权利,不讲究证据地奏报,反而让那些不善于逢迎没有靠山,真正做事的官吏深受其害。

“走,出去会会这个刘涵。”梁百户起身,换上自个的锦衣卫飞鱼服,然后带着韩琳和沈沐出门迎接。

倒不是梁百户就怕了这个刘御史,而是刘御史他是奉旨出行,锦衣卫不能不给“奉旨”这两个字面子。

第一百一十四章,击鼓鸣冤之人(求收求推求赏)

梁百户带着所有在驿馆今日没有出外的锦衣卫出迎。

等到驿馆门口时,那鸣锣声已经停止。

在驿馆的正门处,停放着一抬大明的制式官轿。

官轿已落地,前后有随从护卫数名,清一色整齐的袍服,有的手中举着棋牌,有的手按刀柄,看着也有点气势。

大概是觉察到梁百户他们已经迎了出来。

官轿的轿帘被那先前传话的武官掀开,从里面出来一个四十岁左右身穿巡按袍服头戴官帽的官吏来。

初看这人的长相,第一眼倒是挺伟光正的。

都说大明朝注重官员的长相,很少有歪瓜裂枣,这刘御史的长相走出去,最起码不是猴嘴尖腮让人难以信任的那种。

他这官服一穿,一抬手一举一动间,还是挺有范的。

就在这时,从驿馆门前街道另一边也浩浩荡荡来了一群人。

沈沐定睛一看,就知道是荣致带着他手下的一群官吏也前来迎接这巡按刘御史了。

按常例来说,这刘御史应该直接带着他的仪仗队去绩溪县衙才对,可他首先到驿馆门口来等梁百户来见,这指向性已不言而喻了。

梁百户带着他们锦衣卫走出驿馆门外,只前行了几步,并没有再继续上前。

只因这时荣致带着他手下那一帮子人已经掐着点站到了刘御史面前。

然后又是齐齐下跪见礼。

见礼完毕,等荣致起身后,这刘御史就与荣致相见欢地寒暄起来,将已经走出驿馆门的梁百户锦衣卫们给晾在了一边。

沈沐已经很明显地感觉到绩溪县其余官吏随从看向他们锦衣卫那意味深长的目光了。

这些人大概是觉得,你锦衣卫平时不是挺嚣张跋扈吗,可面对巡按御史,你们也不过如此呀!

而街上远远围观的百姓,虽不敢对着锦衣卫指指点点,但他们的目光也转来转去,等着严态近一步发展。

沈沐站在梁百户身后,并不能看清梁百户此刻的表情,但他知道,梁百户这种人绝不是那种能够任人拿捏的,必然会找机会反击的。

可以他的城府就算被这么晾着也能沉得住气,不会粗暴地与那刘御史直接对上,显示锦衣卫的威风,落人话柄。

而那边荣致也没有没完没了地跟那刘御史寒暄下去。

寒暄了两句,就很自然地退到了一边,将前面留出一个空档来,让他的态度显的无可挑剔起来。

众人的目光又重新回到梁百户沈沐他们身上。

而梁百户这时终于带着沈沐他们,向前行了几步,在刘御史面前站定见礼。

只不过他行的不是跪拜之礼,而是平辈平级之礼。

但在他身后的韩琳沈沐他们的品级低,还是乖乖地行了跪拜之礼。

还别说,这还是沈沐穿越至今,第一次见官下跪,当初沈父被关入大牢他探监时,就遇到过太平县的王县令和梁百户,在那种情境下,他也只是弯腰行礼。

今日可是他的初跪之礼,因他的跪拜礼仪没专门练过,行的自然不那么规整,自个都觉得姿势十分僵硬别扭。

没办法,这时可不是他这等小人物跳出来秀高调的时候。

那先前进驿馆内传话的随从武官见状跳出来道:“梁大人,巡按大人乃代圣上巡狩,见巡按如见圣上,梁大人应行叩首之礼才是。”

“此言谬矣,按院大人固然奉旨巡狩,可梁通乃天子亲军,同样奉圣上旨意行走天下,既都是圣意,何来高低之分?”梁通闻言,直接出言反驳。

这随从武官闻言,大概也不是脑子特灵活那种,不知该如何回应,一时哑然,就失了气势。

倒是那刘御史见状,打了一个哈哈道:“梁大人所言甚是,既然都是代表圣意,何分高低,几位也起身吧,不必多礼。”

沈沐闻言,学着韩琳的动作起身。

他原本以为这刘御史初见面就会疾言厉色一番,表明他的立场如何的清新脱俗,却没想到这人竟是个笑面虎。

这人既然特意到驿馆门前显摆,明显就是为了打压锦衣卫梁百户他们的威风和气势。

他那随从武官之言何尝不是出于他的授意,可在被梁百户打脸后,却没有继续跟梁百户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怼起来,反而就这么退了一步。

这并不表示这刘御史服软了,应该只是暂时的战略收缩而已。

说明对方能当上巡按御史,并不是无用草包,反而城府颇深。

绩溪县等着看热闹的官吏见状,也多少有点不尽兴,可荣致的脸上却丝毫没有昨日来驿馆见梁百户时的冷肃,反而又恢复了他一贯的和煦如春。

好像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围观者,刘御史与梁百户之间的暗潮汹涌与他没有丝毫关系。

刘御史等到所有人都起身,所有目光都投注到他身上后,又道:“本巡按奉圣命,巡查地方,那些繁文缛节各位都免了吧,还请梁大人随本巡按前往绩溪县衙大堂一叙。”

话音一落,他就率先带着自个身后的仪仗队向绩溪县衙而去。

身旁随行之人自然抬着轿子随后跟上。

刘御史既然都特意到驿馆门口请梁百户了,梁百户这时岂能不给对方面子,当下也带着韩琳他们一同前往绩溪县衙。

进了绩溪县衙大堂,刘御史自然占据了正中的位置坐定,下人们自然又在正堂两侧摆了椅子,让荣致和梁百户分别落座。

落座后,还是荣致那位中年师爷上前为几人上了茶。

刘御史落座后,却也没马上进入主题,而是端起茶盅仔细品尝起来。

品尝了几口后,先是对荣致夸赞了几声徽州本地所产的茶叶味道如何不错,还吟了两句诗表达了夸赞之意。

就在此时,县衙外却响起了击鼓鸣冤声。

“荣大人,本御史今日初到绩溪,是何人在外击鼓鸣冤呀?”刘御史听到鼓声皱眉问道。

“去将击鼓之人带进来。”荣致闻言,起身吩咐绩溪县的张捕头道。

“是,大人。”

片刻后,一个年轻妇人扶着一个老年妇人,身边还跟着两个孩子走进了大堂。

这一行四人进了大堂之后,就扑通一下跪倒在地,大喊道:“青天大老爷,民妇冤枉呀,冤枉呀!”

第一百一十五章,是另有所图(求收求推求赏)

随着喊冤声,这两名妇人整个身子就扑倒在地,然后将两个小孩的身子往地上一压,使劲磕起头来。

两个孩子年纪还小,大的不过五六岁,小的只有三四岁,长相还算清秀可爱。

乍遇此等情景,两人明显受了惊吓,但被自家娘亲和祖母压着磕头,他们也不敢不从。

只把小小的脑袋不停地往石板地上磕撞。

见此情景,堂下堂下一时间变的了无声息起来。

要是平日,还有两班衙役分列两旁,用手中的杀威棒维持秩序。

可今日巡按御史到来,两班衙役都不在当堂,这气氛就变的诡异起来。

沈沐很敏锐地感觉到这告状人身份应该不简单,说不定这就是个局,是冲着他们锦衣卫来的。

果然,刘御史面对这等突发状况,先行开口向坐在大堂另一侧的荣致问道:“荣大人,堂下所跪何人?又有何冤情?

你这父母官可知晓?”

“实不瞒大人,堂下四口,荣致倒也认得,是绩溪县民齐氏婆媳以及家中两个孩子。”

“哦,既然认得她们,可知她们今日击鼓鸣冤所为何来?”

“这……”荣致的目光看向坐在刘御史一边的梁百户。

梁百户见状,却端起手中的茶盅假意品了一口,似乎根本没看到这荣致的目光一般。

而沈沐一听这堂下跪着的女人孩子姓齐,马上就推断出这告状鸣冤之人极有可能就是被锦衣卫抓起来的粮铺掌柜父子的家眷。

而堂下发生的一切,极有可能是荣致和刘御史两人演的一处双簧。

“荣大人,为何如此吞吞吐吐,莫非这其中另有隐情?”刘御史继续追问。

“按院大人不必另行追问,本百户现在就可以告诉您答案,

这齐家婆媳今日前来县衙告状,无非是她们的家人卷入到弥勒教匪的匪案中而已。”

梁百户放下手中的茶盅,一双虎目看向刘御史,口气平淡地道。

“喔,这么说,梁大人现在并没什么证据证明这婆媳二人的家人就一定与那弥勒教教匪有涉?”

刘御史闻言,嘴角略抽了一下,也端起手中的茶盅抿了一口,轻轻放于案端后,才重新抬头看向梁百户反问道。

“锦衣卫带走他们只是配合调查而已,这本就是锦衣卫的职权所在。

而齐氏婆媳忧心家人,也是人之常情,本百户也能够理解,自不会追究她们今日当堂上告锦衣卫之罪。”

“呵,既然梁大人知道这齐氏婆媳忧心家人,想必以锦衣卫的能力早已查清真相,如今却不放人,又拿不出证据来,是另有所图?还是……”锦衣卫太过无能?

刘御史面带嘲讽道。

“另有所图?还请问刘按院指的是什么?本百户也是奉旨办案,又能图个什么?”梁百户冷言追问。

就在这时,守在衙门外的一个衙役,急匆匆地从门外走进来,神情有些为难,特别是看向梁百户时,目光有些躲闪地道:“回几位大人的话,那齐掌柜父子已经被放出来了,现在就在衙门外边。”

大堂上刘御史还没出口的话戛然而止。

堂上的其他人这时眼睛都齐刷刷地看向这位进来传话的衙役。

神情都凝滞了片刻,然后又很自然地看向梁百户,想知道梁百户此时真实的想法,更想知道锦衣卫到底在搞什么鬼?

就连沈沐这时也觉得自个的智商有些不够用。

他当然知道,现在梁百户韩琳都在这绩溪县衙的大堂上,其他锦衣卫绝对不敢私放嫌疑犯。

可现在粮铺掌柜父子却被放了出来,说明这也是出自梁百户事先的授意。

难道,梁百户已经预料到今日这个巡按御史到来后,会拿着粮铺掌柜父子的被抓做文章,事先已经有了防备之策?

他现在真闹不清梁百户的逻辑了,难不成这粮铺父子二人的确是清白无辜的?

等等,想到梁百户曾亲口对他说过什么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难不成这陈仓已经度了,这粮铺父子继续被关着已经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就将他们顺势放了出来?

就在这时,原本站在县衙外的韩琳此时却来到了梁百户身旁,并附在梁百户的耳旁低声说了一句什么。

“什么,差爷说我家公爹与夫君已被放出来了?没有骗我们?”

那个原本还跪在冰冷地面上的年轻妇人闻言,也顾不上别的了,马上站起身来,撕扯着这种衙役的袖子追问道。

“齐家的……你先放手……他们……就在县衙……外边人都看到了,是真的。”这衙役被这妇人当着这么多人面扯着衣袖问,有些不自在地解释道。

“婆婆,您听到了没,公爹和夫君他们没事了,我们这就回家去,回家去。”那年轻妇人说话间松开手就要搀扶着自家婆母起身。

“娘亲,祖父和爹已经没事了吗?”那个大一点的孩子这时也眼睛亮晶晶地询问自个的娘亲。

“房儿,你祖父和爹没事了。”年轻妇人用手摸了摸大儿子刚才被自己强压着磕头碰出的淤青道。

“娘亲,路儿要回家。”那个小的孩子这时也爬起来抱着自家娘亲的腿道。

“大老爷,我们当家的被放出来了,我们不告了,不告了!”这年轻妇人一连声道。

这一家四口先是上公堂闹了这么一出,此刻却急于离去。

堂上其他人都沉浸在这个消息的冲击中,已无心理会这齐家四人。

他们都在猜度锦衣卫到底在搞什么鬼?

看梁百户的样子并不像是怕了这巡按御史服软的样子。

可那齐掌柜父子为何就被放出来了?

为何偏偏是在这个时候?

这分明就是打巡按御史的脸呀!

刘御史脸上的表情果然有些不太好,他原本是打算为这齐家婆媳向锦衣卫施加压力的,顺便促使锦衣卫尽快放人的。

就算是锦衣卫已经定了案,定那粮铺掌柜父子有罪,他也可以用御史有复审案件的权利,介入这个案子中去,落个青天之名。

可这锦衣卫这次怎么不按常理出牌,倒是弄的他现在有些尴尬和骑虎难下。

偏偏这时,那梁百户却站起身来,手一挥道:“来人,将绩溪县令荣致给本百户带走!”

第一百一十六章,可屈打成招?(求收藏求推荐)

“是,大人。”韩琳闻言,没有丝毫迟疑,就和站在他身边的元辰同时移步到了荣致身边,就要动手。

梁百户喊的这一声,就如惊雷一般,在整个绩溪县衙大堂内炸响。

将大堂内所有的人给炸的瞠目结舌,一副听错了什么的模样,就连准备搀扶着走出县衙大门准备离开的齐氏婆媳也齐齐停下脚步,转身来观看这场变故。

“且慢,梁通,你好大的胆子,太放肆了,荣大人乃是正经朝廷命官,不是布衣白丁,岂能容你说带走就带走。”

刘御史终于醒过神来,腾地一下站起身,将面前公堂上放置的惊堂木使劲在桌案上一拍,厉声道。

“按院大人何须如此动怒,那齐家父子经过我们锦衣卫查证,确信他与弥勒教匪并无直接关系,故,特将他们二人释放。

然,在这查证的过程中,我们却新得了消息证明,绩溪县令荣大人与那弥勒教贼匪有重大的勾结的嫌疑。

按院大人应该知晓,在大明律法面前,任何人都不能免罪,本百户自然也要带荣县令回去审查问询。

按院大人如此动怒,难道是要包庇贼匪不成?”

梁百户前两句话还比较平和,到最后一句却疾言厉色起来,丝毫不弱于刘御史质问的气势。

更别说他的身形本就高,手底下也是有过人命的,此时这么一站,自有一种压制一切的气势和气场。

“哼,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梁百户有何证据证明荣县令有罪?”

刘御史被梁百户气势这么一压,他的气势是弱了一些,但并不会就此屈服。

他本就是爱面子之人,这梁通今日行事,分明就是在打他的脸,打天下所有巡按御史的脸。

如果他现在任凭这锦衣卫将自己的同年荣致带走,以后又怎在同僚面前抬起头来?

更别说,他虽对荣致了解不多,也知这荣致性情清高,怎会与弥勒教匪那种土鸡瓦狗勾结,分明是这梁百户觉得荣致与他折了自个的面子,这才故意打击报复。

越是到这个时候,他越不能服软,怎么也要给天下文官树立一个不畏权势的形象。

想到此处,他也冷笑一声继续道:“莫非是梁百户你们锦衣卫将那齐家父子屈打成招,才让他们诬陷的荣大人?”

“屈打成招?按院大人竟如此以为?沈沐,去将那衙门外边的齐掌柜父子带进来让按院大人以及绩溪县上下看看,本百户是不是那种酷吏?”

“是,大人。”

沈沐从梁百户身后走出,并未在继续打量大堂内其他人的神情,而是快步走出大堂,去衙门外带人。

他虽不认识齐掌柜父子,但走出衙门后,一眼就看到了齐氏婆媳正围着一老年男子与一青年男子喜极而泣。

想必这两人就是那齐掌柜父子。

他只远远的瞧了一眼,就看出这俩人脸上并无外伤,就连身上的衣袍看起来也算整齐,确实不像经过严刑拷打的样子。

事实上他也有些疑惑,因为他知道韩琳他们这些锦衣卫绝不是善男信女,更不是心慈手软之辈,这齐掌柜父子落到他们手中,还能完好无缺地站在这里,就说明这父子二人的确是梁百户设置的障眼法。

也正因为这一点,他越发意识到,就算他是个穿越者,就算他智商还在线,可就不能就此拉低古人的智商。

梁百户先前在太平县时,之所以放手让他施展,恐怕是真的在查验他的能力,可在绩溪县时,却是用活生生的事实告诉他,永远不要小看任何人,包括你的同行和敌人。

他心中虽闪过许多念头,但还是上前拨开围观之人,来到齐掌柜一家面前。

刚才还算喧嚣的衙门前再一次寂静了片刻,实在是因为他那身锦衣卫的服饰太过醒目,齐家人还心有余悸呢。

“齐掌柜,巡按大人请你们父子二人进县衙大堂一见。”

“喔……嗷……小人这就和犬子进去拜见众位大人。”那齐掌柜闻言,神情有些畏缩地看了沈沐一眼,应道。

“公爹……”年轻妇人也看了眼沈沐,有些担忧地看向自家公爹欲言又止。

“娘,娘子你们都放心吧,我和爹会没事的。”

齐掌柜的儿子也安慰自家娘亲和妻子道,又低头摸了摸两个孩子的头。

沈沐带着齐掌柜父子很快就进了绩溪县衙大堂,齐掌柜父子齐齐跪倒在地见礼。

“按院大人现在可看到了,这齐氏父子哪里有被严刑拷打的痕迹?至于诬陷这荣县令吗?齐掌柜,你且起身告诉按院大人,我们锦衣卫何时指使尔等诬告荣县令了?”

那齐掌柜虽非官身,可也活了一大把年纪了,也经历过许多风雨,这次莫名其妙地被锦衣卫抓了,他都抱着等死之心了。

却没想到锦衣卫抓到他们父子之后,却没对他们做什么。

只是将他们父子关了起来,每日食物什么都不曾缺少,更没对他们动过刑具,但就是不让他们回家。

他们虽不知这锦衣卫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但也只能耐心等待。

就在今日一早,那位曾经抓他们的锦衣卫大人却告诉他们父子二人,说他们已经没事了,可以回家了。

他们当时如释重负,欣喜若狂,急忙准备回家报平安。

谁知走到街上,碰到相熟的人却被告知,自家婆娘带着儿媳还有孙子去衙门告状了。

他们父子顾不上回家洗去身上的晦气,就急急地赶到县衙门口来。

原本以为是彻底没事了,却没想到高兴太早了,现在听堂上两位大人言辞间的锋芒,分明是这位巡按大人与那位锦衣卫大人相互之间不对付,偏偏却将他这等小人物也给牵扯了进去。

这要他怎么回答,不过他们父子被抓之事与荣县令又有何干系?

虽说那日一早,荣县令派人从自家粮铺卖了些米面,但这都是经常发生的事情,自家米面也没有做手脚,诬告一词又从何说起?

但对锦衣卫的敬畏还是根深蒂固的,当下老实回答道:“回两位大人的话,荣大人乃是我们绩溪县最好的父母官之一,小人父子要是诬告荣大人有罪,那可就丧了良心了,还望大人们明察呀。”

第一百一十七章,都宣称自个是清白的

说完后,就和他家女眷先前在大堂一般,又咚咚地磕起头来。

沈沐看的一阵牙疼。

看这样子,齐掌柜父子的确没有诬告荣致,不仅如此,他们还觉得荣致就是绩溪县有史以来最好的县令之一。

这的确是让人很牙疼的一件事。

自从来到绩溪县后,他发现这个荣致在上任的四年时间里,为老百姓做的实事的确很多,并无什么虚假作秀的成分,甚至曾一度累病在床两个月,的确是个好官。

可现在且不说他与那弥勒教到底有无干系,就他在李小有的酒楼毒杀案中搀和了一脚,就很难表明清白。

他怎么都觉得梁百户今日当着巡按御史的面,将这荣致带走了,固然是打了那巡按御史的脸,但也太高调了,会给锦衣卫带来大麻烦的。

“就算不是这齐掌柜父子诬告的荣县令,既然本巡按巡察徽州府,何不让本巡按也见见梁大人所谓的证据吧!”刘御史继续开口道。

刘御史觉得自己此次到绩溪县来是有些失算了,原本觉得荣致挺会做人的,这次只是走一个过场,却没想到,事情发展却失控了。

他虽私心觉得荣致不会与弥勒教匪们相勾结的,但料想这梁通身为锦衣卫百户也不敢太过肆意妄为,此时既要将这荣致抓捕,说明锦衣卫还是掌握了什么证据。

可倒底会是怎样的证据呢?

此时此刻,在别无他法的情形下,他只能从证据这一方入手,看是否能找到破绽,反将锦衣卫一军。

“还望按院大人见谅,目前整个案子还在侦办之中,为了不走漏消息,引起那弥勒教贼匪们的注意,详细情形还不能随意公开。”

梁百户闻言,又将这刘御史的要求又给堵了回去。

堂下其他人就看着堂上两位大佬你来我往地针锋相对,都这么傻傻的看着。

倒是荣致就算马上面临变成囚犯的命运,他整个面上的表情还是一派淡然,并没有像普通人那般被抓时,歇斯底里的大喊大叫,更没跪地哀恳求饶,风度大失。

“你……”刘御史感觉自己气的都不匀了,一侧首却看到当事人荣致这么一副风淡云轻不在乎的样子,当即开口道:“荣大人,你怎么说?”

还是你自己与锦衣卫怼一会吧,总不能正主不急,他这个帮忙的反而被气个半死。

“回按院大人的话,既然这锦衣卫非要给荣致按上一个罪名,荣致又能说什么,只能说清者自清。”

“本百户过往所抓之罪犯,每个人都在被抓时宣称自个是清白的,但最终结案时,却是龌龊肮脏之辈。荣大人真能清者自清吗?

将荣致给我带走!”

梁百户懒得继续这刘御史在这继续扯皮下去,当下直接下令道。

就在韩琳元辰二人再次准备动手锁拿了荣致时,堂下又有人出列道:“梁大人,今日如不能给出确切证据,证明荣大人有罪,恕我绩溪县上下不能让大人您带走荣大人。”

沈沐定睛一看,原来是绩溪县的二号人物,绩溪县县丞。

绩溪县县丞这么一出列,其他绩溪县各级官吏也分列而出,全站在大堂,齐齐重复道:“梁大人,今日如不能给出确切证据来,请恕我绩溪县上下不能让大人您带走荣大人”

“好一个绩溪县上下一心,不知你们是忠于宫城中的圣上,还是忠心与荣县令一人呢?”梁百户见状,冷笑道。

“梁大人也不必挤兑绩溪县上下,荣大人为官清正,爱护百姓,又团结同僚,绩溪县上下一心,才能为圣上治理地方,吏治出色,如今荣县令被抓,他们岂能无动于衷?”刘御史见状,继续声援道。

就是吗,你们大家都出出力呀,总不能让他一个人硬抗锦衣卫呀!

这些绩溪县上下的官吏将这大堂这么一堵,除非他们让开一条路,否则,梁百户他们今日连这县衙大堂都走不出去。

双方就这么僵持着,互不相让。

沈沐明白,这绩溪县上下之所以如此硬气,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梁百户他们锦衣卫并没有出示明确有是说服力的证据显示荣致与那弥勒教勾结的嫌疑。

不能服众,固然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这些人借着这个机会表示对锦衣卫办事风格的不满。

如果他们这次很轻易地让锦衣卫将一县主官说抓就抓了。

那么下次,要是锦衣卫看他们这些小官小吏不顺眼,也派人想抓就抓,那岂不是人人自危。

现在他们这么做,是笃定法不责众,这么多人都参与了,锦衣卫总不能把所有人都给抓起来。

二则是他们觉得荣致本身的确比较清廉自守,为人做事都很少让人诟病,不会做那等自毁前程的事情出来,锦衣卫也不能真的胆大包天,肆无忌惮吧。

更别说,荣大人的座师是当今内阁三阁老之一的谢阁老,妻子也是名门之后,岂能真的说倒就倒了。

就算万一荣大人倒了,但在这种情境下,也不会有人追究他们同谋之罪,更别说,他们的确与那什么弥勒教贼匪无甚干系。

一直静观其变的沈沐其实一直在留意所有人的动静,此时见事情这么僵持着,然后他就看梁百户微微侧首看了他一眼。

他马上就领会了梁百户的意思,当下向前走了几步,站在绩溪县上下众位官吏面前道:“今日我们锦衣卫也不过是带荣县令前去例行询问罢了,既然绩溪县上下都相信荣县令是清白的,那么,各位怕什么?难道是怕荣县令真的有罪,一去不回,才横加阻拦吗?”

“哼,谁知你们会不会将荣大人屈打成招?”有人还是不忿地出声。

“喔,看来各位对我们锦衣卫的误解很大,只是你们觉得在你们心目中如此有风骨的荣大人会是那么轻易屈服的人吗?”

话音一落,沈沐不再去看绩溪县上下其他人的表情,却回到了荣致面前,对上对方的眼睛,一字一句道:“荣大人,可还曾记得九年前凤阳府,你遇到李小有的那个早晨吗?”

上架入v通知。

在每一次上架之前,总有几分忐忑与不安。

这种心情,想必众位书友是明白的。

写作,就像是人生中在春天所喷发出来的激情一般。

让我在整个少女时代,总有一种错觉,好像从文字中获得了某种久违的美丽。

也曾幻想自己在写作时,如同的官道上赏花的少年一样能悠然从容。这么一想也就微笑了。

有一段时间,我孤独的只想走进自己的文字里,在文字里构画出一个与现实截然不同的世界。

每一篇网文出现在这个世界上都是唯一的一次。

也只能出现一次,也算是一次美丽的绝版,但未必能令所有书友们喜欢。

无论我的情节,将各位书友的心绪带往何处,但是这个参与的过程才值得铭记。

我常常在想,如果没有各位编辑大大的帮助指导,没有各位书友的参与,这个这个写作过程是多么的寂寞如雪!

因此,必须感谢我的责编徐徐,感谢锐利主编虎牙编编,也感谢一直追看参与投票打赏留言的亲们。

有时觉着,写到一半的网文就像一朵半开美丽而诱人的花,让看文的亲们等也不甘心,放弃也不甘心,真是左右为难。

然而一些书友必然会成为这本文擦肩而过的过客,注定不会细细品读。

不是这本文不能与他们相亲,就是他们无法与这本文相亲,不是这些书友不好,也不是这本文有多差,也许只能说不合彼此的胃口。

每一个作者总希望每一个书友投入一本书的怀抱,从此就注定一生的爱恋。

然而在更多的时候发现,这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

我不知道当本文的故事进行到第几章的时候,你们会放弃关注这本文,放弃继续关注作者菌我。

但我希望一些书友当初因为某个情节放弃不看,但过一段时间再见到本文的名字,还是忍不住点进去,回来再看看情节到哪一步了,案子破了没有。

欢迎放弃的亲们吃回头草!

但现在的我,还是想问问各位书友:

你们喜欢这本文吗?

上架后,你们会一直追读订阅下去吗?

会继续收藏、推荐、打赏、订阅、留言吗?

也许会,也许不会!

但作者菌还是希望各位亲们能继续关注,谁让我们每个作者都是人的孩子,却总做着神的梦想呢?

由于心愿得不到满足而每日坐在电脑前苦苦挣扎呢。

最后,姐姐是在自己文的订阅里美丽的站起,还是在自己文的订阅里宁静的躺下,就要拜托各位亲们的订阅支持了。

拜托了!拜托了!拜托了!

明日中午十二点半之后,我们不见不散。

来与作者菌我赴一场约会吧!

第一百一十八章,百姓围堵衙门(求首订)

第118章,百姓围堵衙门

荣致闻言,目光倏地看向沈沐,面部表情虽无大的变化,但眼眸却不自觉地收缩了下,显示他的内心并不像面上表现出的那么无动于衷。

沈沐对上荣致的目光,没有躲闪,更没有游移不定,他就这么平静地看着对方,等待对方做出适当的选择来。

片刻后,荣致终于好似做出了某种决定般,眼眸恢复原样道:“好吧,我跟你们锦衣卫走!”

沈沐闻言,也收回了目光,向旁边让了让,然后对站在荣致两侧的韩琳与元辰道:“荣大人有功于绩溪县百姓,两位大哥请给荣大人保留些许尊严,就暂先不必除掉官服官帽可好?”

不管荣致为何与那弥勒教勾结,但这人在绩溪县任上是无愧于心的,是有功于绩溪县百姓的,对得起他身上这身官袍和头上的官帽。

韩元二人闻言,神情一顿,向后站了一步,等于应允了沈沐的请求。

荣致原本踏出的步子也微微顿了一下,似乎很意外先前还出声在威胁他就范的沈沐会如此说,但还是对着沈沐点了点头,就这么从大堂上缓缓走下。

堂下所站的绩溪县大小官吏见状,都齐齐地向荣致看去,但目光很复杂,许多人还是面带忧色。

堂下站的大多都是聪明人,他们时刻留意着大堂内发生的一切,尤其是锦衣卫和巡按御史的交锋,此刻见荣致竟然愿意跟锦衣卫走。

有人已经意识到刚才沈沐面对荣县令时,一定说了什么,才让荣县令的态度有了变化。

而这些人好像是第一次才用正眼来打量猜度沈沐。

先前他们看着沈沐年纪如此之轻,是个生面孔,许多人以为沈沐只是梁百户带在身边出来历练的那家锦衣卫子弟。

可此时却见沈沐可以不请示梁百户就可以自己决定一些事情,行为举止又显得沉稳斯文,不见一点生涩,才觉察到这个年轻人可能也是锦衣卫中的厉害角色。

就不知出身来历如何?

梁百户看到在场许多人终于开始用正眼来看沈沐,神情间先前面对刘御史的冷肃也少了几分。

如果说他最初照应这个小子,纯粹出于私谊,可经过这些时日的相处与考较,他倒是真的喜欢上了这小子。

倒不是在于这小子多么聪明伶俐,而在于对方有一颗真诚柔软的心。

他在锦衣卫中这么多年,早就见过世间形形色色的人,聪明的、愚蠢的、善良的、恶毒的、冷酷的、故作无辜的、虚伪善于矫饰的等等等等。

因此知道,升米恩斗米仇的典故,一个心术不正的聪明人,你可以让他去做事,但却不能引以为心腹,甚至要私底下暗自提防,提防这人哪一日反咬一口出卖你往上爬。

他不想花费精力培养这等人来,毕竟沈沐并不是他们梁家子弟,是外人。

唯有真正懂得感恩之人才会让他抛开血缘之见,值得他花费心力教导。

这么多年来,他也见过形形色色的大明官吏,面对荣致,其实他的心绪也是复杂的。

荣致虽说犯了错,可他对绩溪县百姓来说,的确是一个无可挑剔的好官,这小子分明是想要给荣致此刻保留一份尊严。

可心底柔软要是用在敌人身上,这未免有些心慈手软了,并不是每一个敌人都会感恩的。

想到这里,他看着荣致已经快走出大堂的背影,眼睛眯了起来,也许可以把荣致的生死作为一把刀,来磨砺磨砺这小子。

让这小子知道,有时该取舍时就必须取舍。

沈沐跟着荣致他们走出绩溪县衙大门,大堂内的其他人也一并鱼贯而出。

“荣大人,您这是……”门外围观的百姓原本是来围观齐氏婆媳告状的。

谁知这婆媳二人刚进了公堂后,齐家掌柜父子竟完好无损地出现了,让他们这群看热闹的觉得有些扫兴。

可接着齐氏父子又被带进了公堂,他们还没有散去,想知道巡按大老爷到绩溪县来到底能作甚?

谁知这等着等着,竟然看到荣大人走出来了,身后还跟着两名锦衣卫,有人觉察到事情似乎有些不对劲,当即开口询问道。

因为荣致在当县令的这四年内,许多事都亲力亲为,也不摆县太爷架子,加上他的长相特别具有亲和力,说话间让人如沐春风,所以很得绩溪县上下百姓爱戴。

平日里官威也不重,在大街上碰到绩溪县百姓,时常停下来会和对方聊天,所以才有人敢这么当面发问。

荣致闻言,不由地停下脚步,看着县衙前黑压压的一片百姓,许多人的名字他都说的出来,可此时此刻,他又能说什么呢,又能解释什么呢?只是哑着声音道:“大家都回去吧!别再围在衙门口了。”

“荣大人……我们不回,大人您这到底是怎么了?”荣致这等态度,让围观的百姓更加意识到发生了其他不同寻常的事情。

这让他们怎么甘心离去。

“锦衣卫说大人与那弥勒教匪有勾结,要带了大人回去审问。”人群中有消息灵通的人士马上给出了答案。

“什么?弥勒教匪?这怎么可能?”

“带荣大人回去审问?”

“对,这怎么可能,一定是锦衣卫抓错人了!”

“就是,锦衣卫一向就喜欢胡乱抓人!我们不能让他们把荣大人带走,荣大人一定是冤枉的!冤枉的!”

“就是,放了荣大人,放了荣大人!”听到这个消息后,围观的百姓顿时群情激愤,被下面的人一鼓动,这些老百姓竟然都向荣致身边涌过来。

韩琳和元辰见状,脑门子上的汗都下来了,他们也知道,别看这些草民平日里弱的跟兔子一样,可他们要是发起狠来,可真不是他们一两人就能抵抗的。

幸亏刚才没除了荣致的官袍官帽,没有锁拿对方,否则这会,这些草民说不定会涌上来,围殴他们几人一番。

说起来,也不知这绩溪县的风水有些邪门还是读书人太多的缘故,这里的百姓胆子就是比其他地方的百姓胆子大多了。

好在这些人对锦衣卫也不是全无敬畏,他们涌上前之后,也没有公然抢人,而是齐刷刷地跪倒在地,挡住了韩琳他们的去路,连连磕头道:“还请锦衣卫大人不要抓走荣大人呀,不要抓走荣大人呀!”

刘御史他们一行此刻也从县衙大堂走了出来,见状,刘御史似有所指道:“当官当如荣县令也!”

“还请按院大人为我们绩溪县上下做主,为荣大人做主呀!”

绩溪县上下官吏走出衙门外,看着外边跪倒了一地的百姓,还有远处源源不断赶来的百姓也借着这等声势,从刘御史身后而出,当场跪在县衙大门外的台阶上,齐齐叩首道。

“这……也罢,本按院这就修奏章送往内阁,参锦衣卫一本,看那牟斌给宫中的皇爷如何交代。”

话音一落,目视梁百户已经下了台阶的背影,冷哼道。

……

“沈兄弟,你看这……”韩琳看着眼前跪倒在地,没有继续涌上来的百姓,原本按在刀鞘上的手松开了一些,他都打算,要是刚才有人再涌上来推搡,他就会为了自保,当场刀出鞘,杀一两个人头维持秩序。

可当这些老百姓同时跪倒在地,齐齐磕头,面带祈求时,他那颗还算冷硬的心也不由自主地软了一分,想到还是沈沐办法更多一些,当即回头征询沈沐的意见。

沈沐刚才一直在观察这些百姓,看里面是否有故意挑拨事端之人,目前看来,荣致被带走是突发事件,就算有不良心思的人夹杂在这些百姓中,应该还来不及作出更好的应对来。

可被百姓这么堵在衙门口,总不是一件好事,这分明是一起大明**呀!处理不好,会引发许多灾难性的后果,恐怕梁百户未必能担当的起。

还是那句话,解铃还须系铃人,于是,他又上前两步,走到荣致身边低声道:

“荣大人,看看你治下这些无辜的百姓吧,他们为了自己心目中的好官,正在阻扰锦衣卫办案。

而阻挠锦衣卫办案,形同谋反,要是抓几个人回去,关上几日,以儆效尤,恐怕不是荣大人想要看到的吧!”

刚才在公堂上,他利用李小有的案子威胁荣致屈服,但此时此刻,他故技重施,却用的是百姓的名义。

对这些百姓,如果锦衣卫强行驱赶,对锦衣卫的名声也不好,沈沐也不希望锦衣卫和绩溪县这些百姓们处在对立面。

如果荣致真的把这些百姓放在心中的话,他就不会无动于衷地看着这些百姓受他牵连。

果然,荣致闻言,脸色表情显出复杂之色来。

“本官没想到,他们会如此这般,也罢……”荣致低喃一句,然后再次抬头朗声道:“各位乡亲今日对荣致如此,让荣致感激莫名,可锦衣卫带走本官,乃是例行公事,还请各位乡亲让上一让!”

第一百一十九章,沈沐懂得分寸(求首订)

第119章,沈沐懂得分寸

“荣大人,我们不能让他们将你带走!”跪地当场之人,是一个书生模样的年轻人,他此刻脸色一片坚毅,再次语调铿锵道。

这书生年纪不大,称得上是面如冠玉,看气质很不俗,应该是有功名之人。

明代的读书声只要考取秀才功名后,就可以见官不跪,但此刻他却愿意当场跪在这尘土满地的小广场上,说明他们觉得荣致这个县令值得他们这一跪。

跪地之人身后越来越多从家中走出的百姓们,也纷纷开始逐一跪在当场,看向荣致的样子无不面带关切,看向韩琳沈沐他们时却目带恳切,大概是希望锦衣卫能网开一面,放了荣致。

昨日沈沐查看锦衣卫查到的所有关于荣致的资料时,他就注意到,这荣致真的是个当官的人才,智商情商是真的高。

他很好地平衡了绩溪县士农工商几个行业的关系,又同时在尽量维持彼此利益基础上制定了一系列的施政政策,又竭力监督执行,促进各业发展。

他的个人品行操守包括才学长相都无可挑剔,难怪会有这么高的民望。

越是这样,让他越发觉得这样一个人,当初为何会偏执的一定将李小有定罪呢?

为何又与那弥勒教牵扯在一起?

在弥勒教的事情上,梁百户到底通过什么方式抓住他的把柄了呢?

“方举人不必如此,荣致之事将来必有定论,汝也是熟读大明律法之人,此时你们再要如此,莫非是要为本官再增加一份罪责不成?”

面对这方云的关切之情,荣致当即沉下脸道。

“这……”

这方云也算是绩溪县数的着的才子,今日,原本各大书院联合起来,邀请有名的才子们去山上的悠然山庄参加赏菊会,像胡七公子李泽汪大量他们都去了,方云原本也准备去参加。

可谁让他家距离驿馆太近,就在他出门时,恰好碰到巡按御史进城来了,还到了驿馆门口向锦衣卫示威,他就没再去参加赏菊会。

反而一路跟着到了县衙门口,谁知接下来的事情是一波三折,现在荣大人怎么要被锦衣卫带走了?

荣大人对他有恩,不在乎他出身贫寒,不仅时常为他批改文章,上次参加解试时,还特意送盘缠给他,又帮他照顾家里,才让他心无旁骛,乡试中举,此刻,要是他再不站出来,真是枉当读书人。

可听了荣大人的话之后,他的态度也变的迟疑起来,他虽不是大家出身,却是有功名之人,自然知道,一个官员的人望高是一回事,但要是人望高到可以随意号令百姓,或无视大明律法时,那他们此刻的所作所为不再是帮荣县令,而是在害对方了。

特别是他已知道,这荣县令被锦衣卫抓,乃是因为牵扯到弥勒教的缘故,更要慎重行事。

他坚信荣大人是被冤枉的,那么就算现在放荣大人跟着锦衣卫走一趟也无妨,清者自清。荣大人既不怕,他们也不会怕。

只是锦衣卫的手段,他也是听闻过的,为了不让荣大人在锦衣卫手中受苦处,他总还是要做点什么的。

想到这里,他起身面相韩琳沈沐道:“几位锦衣卫大人,并非学生与绩溪县百姓要阻挠锦衣卫办案,实则是因为荣大人是一位好官。

今日,我们绩溪县百姓可以让开一条路,让众位大人带走荣大人,但你们必须保证对荣大人不能乱施刑法,更不能私下折辱与他,否则,我们绩溪县百姓会联名上书,到京城去告御状,也要还荣大人一个清白。”

“好,在下沈沐可以以锦衣卫的名义保证,我们锦衣卫会走正常程序审问荣大人,绝不肆意捏造虚假罪名诬陷与他。”

沈沐闻言,也没有回身去请示梁百户,就当即应允道。

倒不是他自大,觉得以他的身份就真能代表梁百户他们了,而是在这一段时间内,他也多少知道了梁百户的为人,知道以梁百户的骄傲,不会用故意捏造罪名的这种下作的手段来对付荣致这样一个人的。

“我,我方云记住你了。”那位带头的方举人直直地盯着沈沐看了两眼,好像要把沈沐的样子记在心中一般,随后沉声道。

然后他自己率先向一边让开了一些,绩溪县其他百姓见状,也知道此刻他们所谓的阻挠只是摆明一个态度,是真不能把荣大人从锦衣卫的手中抢回来的。

此刻见带头的方举人都让开了,也不得不,一点一点地让开一条路来,让沈沐他们通行。

然后,接下来沈沐他们押解荣致回去关押之地的路上,沈沐就觉得自己也跟着荣致享受一番被万人瞩目一路尾随的明星般的待遇。

只不过这些围观者对荣致那是关切加关切,对他和韩琳这几名锦衣卫就没那么友好热情,看他们就跟看阶级敌人一般,恨不得现在跳起来,咬他们几口。

……

荣致的关押地点,是锦衣卫在绩溪县的一个据点,这个据点是秘密的,先前韩琳他们把齐掌柜父子就关在这个地方。

是一家做绸缎生意的店铺后院。

这绸缎庄的掌柜伙计极有可能都是驻守在徽州府或绩溪县的探子。

看到沈沐他们押着荣致前来,从后门进入时,看向荣致的目光也有些复杂。

荣致见到这绸缎铺的掌柜,神色也微微一怔,随即笑道:“五日前,本官还曾陪夫人来过王掌柜的店铺置办布料,却没想到这么快就再次见面了。”

“荣大人,王某职责在身,得罪您了。”

王掌柜闻言,面上到无什么尴尬,但还是郑重对荣致见了一礼。

接着面向韩琳道:“韩大人,给荣大人准备的房间已经准备好了。”

“先带荣大人去休息吧!”

韩琳将荣致带来此处,并没有马上对他进行审讯,而是专门找了一间厢房,将人先关了起来。

“韩大哥,你们这到底是?”

虽说沈沐不了解梁百户那个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计划,但将荣致这样一个一县县令抓来,不能像对待齐掌柜父子一样,关着不放吧。

总要拿出个行事章程才是,他也好借机学习学习锦衣卫对待官员的审讯方式,以后也能用的上。

“放心,大人自有计较,很快你就知道了!”韩琳大概看出他心中的想法,拍拍他的肩膀道。

“那……”沈沐最终还是将到嘴边的话压了下去,即使荣致的官声不错,可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他既然当初答应为那老乞丐的儿子声张冤情,此刻,就必须先将自己对荣致的主观情感放在一边,不要让这等情绪干扰他查明真相的决心。

别说他下作,身为锦衣卫,他现在做事只能站在锦衣卫的立场上行事,必须时刻将锦衣卫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前世时,面对任何事情,他都会准备一个备用计划,在不了解梁百户那个明修栈道计划的准确内容前,他也要提前启动这个备用计划。

万一梁百户的计划出现意外变故,让荣致在弥勒教这件事上脱罪了,那他们锦衣卫今日在绩溪县如此大张旗鼓的抓人,该怎么收场。

所以,李小有的酒楼毒杀案他必须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查到结果,然后将这个案件递上去替补。

想到这里,他突然很想亲耳听到荣致对李小有毒杀案会怎么说。

于是开口道:“韩大哥,李小有的那个酒楼毒杀案,我想问那荣县令几句?可否?”

“去吧,注意一点,对荣致这样的文官,有些话不能乱说,乱问,否则很容易被他们反咬一口。”

“韩大哥放心,沈沐懂得分寸。”

韩琳向绸缎铺的王掌柜点了点头,就由王掌柜带着他去了关押荣致的房间。

虽然只有几步楼,那王掌柜还是满脸带笑开口道:“属下锦衣卫小旗王珉,还请沈总旗日后多加关照。”

“王小旗客气了,您是锦衣卫中的老人了,沈沐日后还要多向各位前辈学习学习才是。”

沈沐明白,这个锦衣卫小旗王掌柜对他表示亲近,绝不是真的看在他比对方官高一级的份上。

极有可能是已经探知,他是梁百户另眼相看之人,又是少年人,莫欺少年穷,将来前途不可限量,提前刷刷好感。

沈沐的为人,一向是别人敬他一分,他也会敬对方一分。

他在锦衣卫中还无丝毫根基,对这些无关痛痒的人物,自也不会无端得罪,谁知这些人身后还有没有其他靠山?

到了关押荣致的房间。

推门进去,那荣致此刻的姿态却丝毫不像一个囚犯,反而还有闲情逸致观赏房内墙上挂的那几幅字画。

听到门响声,他回身看到沈沐后,就像面对一个老朋友般开口道:“绩溪县这几日的天气果然不好,这都几日了,天上的金乌也不出来照照。”

这谈话的姿态,让沈沐不由地想到初来绩溪县的那个晚上,他在大街上遇到对方后,荣致也说了关于天气的话语,不过那时说的是中秋节可能没有月亮,此时却说的是太阳。

第一百二十章,关于贼僧昙真的新消息(求首订)

第120章,关于昙真的新消息

他一时摸不透荣致的话是否另有用意,是暗示锦衣卫的到来,让绩溪县的天也变黑了吗?

但还是回应道:“是呀,每个人都希望白日活在阳光中,夜晚有机会看到明月,可有的人却永远再也看不到这世间的日月星辰闪耀。

所以,荣大人您对自己一生中唯一做过的几件错事,难道就真的无动于衷吗?”

“荣某做过什么错事吗?荣某自己都不知道,如果说李小有那件案子,如果有什么谬误的话,也只能说明本官是人,不是神,是人判错一件案子,也是极为正常之事,难道沈总旗认为自己这一生就不会做错一件事吗?”

荣致反问道,随后,他又神态自若地笑了笑接着道:“说实话,那晚荣致遇到沈总旗时,只以为沈总旗真的只是一个路过绩溪县的一个普通过客,如今看来,沈总旗年纪轻轻,就能入职锦衣卫,也不是易于之辈。

不过说起来,今日荣致还是要感谢沈总旗一声,是你让荣致在绩溪县老百姓面前保全了脸面。至于其他的事情,荣某不想说,也不愿说。”

“荣大人,在我们锦衣卫的调查中,沈沐可以看出,荣大人在知县任上,一向是位勇于任事,敢于承担责任的好官,在为人上,更有自己的骄傲和坚持,为何沈沐今日见了之后,却觉得与所知所查不符呢?

至于沈沐一生会不会做错一件事?沈沐现在不知,但却知做事无愧于心就好,那现在沈沐请问荣大人,在李小有的酒楼毒杀案中,荣大人真的也无愧于心吗?

这世上,真的假不了,错的也对不了,还有脸面这东西,荣大人确信有一日,当我们锦衣卫查清您与弥勒教贼僧勾结之事,或是李小有毒杀案的真相后,你所谓的脸面还在吗?”

“所以,本官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不想说,如果你们锦衣卫想要治本官的罪,那就治好了,本官等着。”

荣致的神色在沈沐提到李小有酒楼毒杀案时,虽有轻微的波动,但又迅速恢复如常,然后他就拒绝回答,不仅拒绝回答,反而直接闭上了眼睛,不再理会沈沐。

见状,沈沐并不意外,荣致此刻的态度早就在他的预料之中。

荣致的心理素质如果有那么脆弱的话,他就不是荣致了。

像他这样一个并不算恶毒的人非要将李小有置于死地,说明他心中有一个结,这个结让他变的很偏执,甚至让他可以将良心贩卖给恶魔。

岂是他沈沐这等小角色短短的几句话就能让对方屈服的?

想到这里,他再次走近对方身边,贴着对方的耳边道:

“荣大人,我们都明白,有些事只要是做过的,无论怎样掩饰,无论怎么假装它从来都没发生过,都是徒劳无功的,您还是好好想想吧!”

说完之后,沈沐也不再久留,他既然已经作为一个铃铛,重新唤醒了荣致那些试图压制下去的记忆,已算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剩下的是荣致自己心灵中的善与恶的对抗。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一个不算恶毒的人,心中善与恶的对抗,是怎样一种折磨,甚至可以导致一个人精神分裂。

在他离开时,他已看到,荣致的两只手在无意识地拢在了一起,似乎要保护他心中那个脆弱的秘密一般。

可那个脆弱的秘密到底是什么呢?

从关押荣致的房间出来后,沈沐并没有久留,也没有向韩琳打听弥勒教过多的事情,既然梁百户不让他继续在弥勒教这件事上继续涉入太多,一切都由韩琳他们主导,自然有梁百户的考量,他一个锦衣卫新人也要懂得掌握分寸。

出了绸缎铺,街上的行人不少,许多看起来脸上都没什么笑意。

看到他穿着锦衣卫服饰穿街而过,都三五一堆地凑在一起,窃窃私语。

显然,荣县令被锦衣卫抓走这一特大新闻,应该已经传的全县皆知。

回到驿馆后,就见到梁百户又提着坛子在喝酒。

竟然有点庆功酒的味道。

“你小子回来了?”

沈沐点点头。

“你小子是不是对本百户今日大庭广众之下带走那荣致挺意外的?”

沈沐又点点头。

“其实原本,本百户看在荣致这官当的不错的份上,打算选择暗地里带走他,替他保留一份脸面的,怪只怪那刘巡按竟敢欺到我锦衣卫头上,那就别怪本百户不客气了。”

“大人今日大庭广众之下带走那荣致,做的光明正大也并无不妥,如暗地里带走,反而会引发许多捕风捉影的传闻,那样对我们锦衣卫同样不利,那绩溪县百姓也不会善罢甘休。”

“可我们锦衣卫已走到这一步,恐怕是要惊动朝中那些大人物了,已经没有退路可走了,明白吗?”

“小子明白,在这件事上我们锦衣卫并无私心,就不怕被朝中那些大人抓住把柄,更别说,李小有的案子才是那荣致真正的心结,有它足以堵住那些朝中大人们的嘴了。”

“那就好,本百户问心无愧,也不怕被他们抓住把柄,我知道你小子对我们掌握了荣致什么证据很好奇,现在告诉你也无妨。

不得不说,荣致是个聪明人,当日从粮铺中使出的马车也是个障眼法。

而这个障眼法,也成功地将我们锦衣卫的视线吸引过去。”

“障眼法?莫非那荣致用其他方法将那昙真送出了城?”

“不,那昙真到现在为止,并没被送出绩溪县城,还在城内,荣致只不过是将那昙真藏身之处换了一个地方罢了。”

“哦?是我们的探子发现新的线索了吗?”

“你可知道,昙真身边跟着个侍候他的小徒儿?”

“这属下倒还是真不知,大人的意思是,那小徒儿被我们锦衣卫抓住了,从他的口中掏出了那昙真的藏身之处?”

沈沐说出自己的推测后,却见梁百户笑而不语,他随即打了一个激灵道:“莫非,是那徒儿主动给我们锦衣卫送了消息?”

如此,才合乎逻辑。

那徒儿既是昙真随身所带之人,平日里衣食住行估计也是跟那昙真在一起,很少有落单的机会。

如果锦衣卫能抓到那徒弟,又怎么会抓不到那昙真呢?

除非,这个当徒弟的有异心,故意要将昙真的人头送给锦衣卫当投名状。

这种事情说起来,一点都不新鲜。

“大人,这里面……会不会有诈?”沈沐前世的经历决定他在遇到任何好事时,都要习惯性地怀疑一下,这次锦衣卫的运气就这么好?

毕竟在前世,各种无间道的事迹可是大为流传的。

这个告密者既然可以成为昙真的徒弟,并随身侍候,说明这人平日里也很得昙真信任,极有可能就是他的心腹之人。

又不是那种抑郁不得志的,为何会选在这个时候向锦衣卫告密?

难道他不怕,等那锦衣卫捉到那昙真之后,连他也一起也给除掉吗?

“你遇事,不会随意被好消息被冲昏头脑,这很好。

至于昙真那徒弟之所以向我们锦衣卫告密的原因吗?

其实很简单,他的家人据说都死于弥勒教之手,而这徒弟也成了那昙真的玩物。”

“喔,如果是这样的话,这样一个心怀恨意的身边人出卖那昙真就一点也不足为奇了。”

没有人比沈沐知道仇恨的力量有多强大了,前世他就是因为父母身被暗害,心中所产生的恨意和执念,才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

如果昙真这个告密的徒弟所说的都是真的,那么,在自己没有足够的力量报仇时,借助其他的外力报仇就成了一种最有可能的选择。

前世,他也是偶尔无意中翻阅父母带回家的案卷,对案卷中的杀手组织产生了一点兴趣,但当时也只是多看了几眼,并没往心里去。

直到父母被暗害的消息传来,望着父母给烧的焦黑的躯干,他的脑子奇异地竟回想起了曾经所看到的那个案卷中罗列的几个地址。

在暗害父母的凶手根本没把他这个只上高二阳光开朗的孩子放在眼中时,他却凭着一股子韧劲,竟然在某个地址上真遇到了他所想见的人,能够帮他完成报仇心愿的人。

即使他很清楚,一旦接受了对方组织的帮助,他从此将彻底踏上一条万劫不复的死亡之路,但那个时候,心中就是憋着一口气,好像除了仇恨,其他的东西已经都不重要了。

这么一想的话,这个昙真的徒弟还真与前世的他有几分同命相怜。

“是呀,小子,你还年少,我们锦衣卫也是仇人满天下,在以后的日子你一定要记得,一定不要将身份来历可疑之人留在自己的身边当催命符,该斩草除根时,就不能手软。”

“我懂得,大人。”

“刚懂得,是不够的,要做到才行。”

“对了,大人,既然我们接到了那昙真徒弟的密告,应该马上抓捕那昙真才是,怎么现在……”现在还没见到那贼僧昙真的人?

第一百二十一章,让人忌惮的雪公子(求首订)

121章,让人忌惮的雪公子

夜长梦多,最容易让一些笃定的事情发生意外。

这点沈沐深有体会,前世,他就是利用这种时间差,数次逃脱追捕的。

越是耽搁时间,越容易发生意外,只有抓到人才放心。

特别是,在这时,他已经有些想念在太平县的那些新的家人了,自然知道家中父母正在为沈家小妹身上所中之毒忧心。

如果能从那昙真口中找到沈家小妹中毒的解药来,那他心中的担子就轻松了。

“你以为我们不想尽快将那昙真抓到呀,只因那昙真的徒弟第一次虽给我们锦衣卫的探子递了消息,可这小子并不完全信任我们锦衣卫,并没有告诉我们那昙真的准确藏身之地。

昨日,那荣致来过之后,我们锦衣卫才从这小子送出的信息中得知那昙真的藏身之处,

不过相对于荣致的藏身之处来,那徒弟口中提到一个名叫雪公子的人,才是让我们更为警惕的。

据说此人是昙真的重要谋士,身份神秘,就连那徒弟也不清楚这个雪公子的真实身份,要不是想着要将此人引出来,来个一网打尽,昨日我们就将那昙抓了。”

“雪公子?”沈沐很敏锐地马上发现问题的重点。

“就是这位雪公子,极有可能接下来是我们锦衣卫的大敌。

对方越是身份神秘,就越让我们锦衣卫忌惮。

那昙真的徒弟虽不清楚这雪公子真实身份,但却知道这雪公子此次找到那贼僧昙真,是要跟那昙真谋一件大事业的。

至于到底是什么大事业?

昙真与那雪公子密谋时还是避开这徒弟的,门外也有雪公子的心腹之人守着,昙真身边的人根本接近不了。

但这徒弟却知道,韩铭之死,实则是那位雪公子谋划并派人下手的,就连后来你家妹妹被掳劫,这事也与那位雪公子脱不了干系。

现在你觉得,我们应该不应该抓住这条大鱼?

至于弥勒教这种明面上的组织,看似庞大,实则一盘散沙,虽一时半刻,清除不尽,但却可步步推进,倒是这个雪公子背后有什么人,与弥勒教相勾结想要做什么,这才是我们此行必须抓住的东西。”

沈沐听后,迅速在脑中整合信息,他早就觉得当初在梅家庄子上发生的事情和其他的事情总有那么几分违和,不像是同一个人做事的手法,从而推测出那昙真身边一定另有人出谋划策,如今看来,果不其然。

韩铭托付给他的那块玉佩看起来就是这个雪公子的,在这一刻,他几乎有点冲动地想将玉佩的事情向梁百户吐露出来。

但话到口边,他还是生生忍了下来。

罢了,既然选择了隐瞒,那将来这玉佩的秘密,就由他自己亲自来解开吧。

现在交出去,只能让他尽早地暴露在那雪公子要除掉的名单中,引来杀身之祸。

到目前为止,他觉得自己与这个雪公子虽然未曾蒙面,可暗地里还是过过几招的。

只是这样一个对手,智商明显是在线的,他又不与那昙真待在一起,明显比那昙真狡诈狡猾的多,真的会在这个时候自投罗网吗?

不是他低看锦衣卫萧柒他们的能力,而是觉得萧柒他们极有可能并不是那雪公子的对手。

恐怕这次会徒劳无功,还不如暂时先抓捕那昙真,再想其他的法子,搜捕那雪公子。

就在这时,门外响起萧柒的声音:“大人,萧柒求见!”

“进来!”

门帘被掀开,长相可以做大明人样子的萧柒走了进来。

沈沐只看一眼这萧柒的脸色,心中就咯噔一下,知道萧柒的这次任务恐怕又失败了。

果不其然。

在他留意到萧柒的脸色时,梁百户也留意到了,脸色马上板了起来。

一双锐利的虎目盯视萧柒道:“昙真人呢?”

“大人,属下无能,请大人降罪!”萧柒单膝跪倒在低头地道。

“谁让你跪的,本百户问你昙真人呢?”

“回大人的话,我们今日为了诱捕那雪公子,将一些监视昙真的探子给撤掉了,可等候了将近一个时辰后,觉得那昙真在房中一直没有动静。

这才带人闯了进去,进去后……却发现……那昙真已经中毒身亡。”萧柒抬起头,满面羞愧之色道。

“咵!”梁百户闻言,伸出拳头砸向前方的桌面。

很是用了几分力道,将上好的黄花梨桌面就这样砸出一个洞来。

桌面的木材发出很清脆的脆裂声,上面放置的酒坛子也给震破了。

梁百户这一举动,还是沈沐第一次见到梁百户显示自个的身手。

从拳头击打桌面的威力来看,梁百户手底下的硬功夫应该很是厉害。

但这不是重点,沈沐不用脑子想,都知道那梁百户为何如此震怒,先前他们还在说用这昙真诱捕雪公子。

可现在昙真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死了,那想要抓到雪公子更是想都不要想。

更别说,那昙真之事还涉及到荣致与那弥勒教勾结之事,现在昙真死了,想要从昙真口中得到关于荣致的证据,想都不要想了,别忘了巡按刘御史还留在绩溪县城对锦衣卫虎视眈眈呢?

“大人,请息怒,那雪公子既如此狡猾,恐怕早在那昙真身边埋好了棋子,预防万一。

如果觉得我们锦衣卫抓住了那昙真的尾巴,选择断尾求生,也是极为正常的选择。

不是我们太无能,而是对方太狡猾,又身在暗处,出手时才让我们锦衣卫措手不及。”

沈沐开口安抚梁百户的火气,他知道,一件事情既然已出现最坏的结果,就不是发怒或者追究责任能够解决的问题,而是需要迅速调整战略部署,重新寻找解决之法才是。

梁百户的失控也只是那么一瞬间,他毕竟是历经世事之人,很快就平静了下来。

随即又看向萧柒道:“不会是那昙真身边的人都死了吧?”

“回大人的话,昙真那个报信的小徒弟还有一个弥勒教教徒还活着。”

“没全死就好,将这二人给我看好了,千万别出什么岔子了,要是再出岔子,本百户就为你是问。”

“属下明白。”

“沈沐,你小子一向比较细心,跟着萧柒去见见那位告密的昙真徒弟,看是否能发现什么新的线索。”

“这……”沈沐有些迟疑地看了一眼萧柒。

虽说这案子萧柒失误了,可萧柒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他这个时候涉入恐怕不太好吧,这不是让萧柒难堪吗?

“谢大人,调沈兄弟帮衬属下。”萧柒见状起身道。

他倒也不是心胸多么狭窄之人,又是武林出身,虽与沈沐认识不久,但也知道沈沐虽年纪尚轻,但为人处事却有几分见地。

现在那一直追踪的贼僧昙真死了,萧柒也自知理亏,如果能从其他方面亡羊补牢,也是好的。

这时可不是计较功劳的时候。

沈沐与萧柒一起离开驿馆,然后一路去了那昙真现在藏身之处。

任谁也没想到昙真此刻的藏身之地竟然是一家医馆。

原来当日,这昙真竟是男扮女装,装作一名半夜要生产的孕妇,被荣致安排着去了这家医馆待产。

说起来这昙真本就是个酒肉和尚,肚子本就吃的很大,遮住头脸,伪装成个孕妇,那肚子里根本就不用塞东西,就成功地骗过了锦衣卫的探子。

这到不全是因为锦衣卫的探子太粗心大意,而是因为这时代是很注重男女大防的。

昙真伪装时,又在肚子下面有特意抹了些狗血鸡血,让人看着马上一尸两命的样子。

就让他们成功地蒙混了过去。

倒不是荣致不想尽早送走弥勒教的瘟神,而是他明白,锦衣卫既然追到了绩溪县城,谁知这些弥勒教徒都做过些什么事。

现在,城门内外恐怕早就布满了锦衣卫的探子,这时要送这个贼和尚出城,万一被锦衣卫抓个正着,到时恐怕想要摆脱干系就跟难了。

所以,他故意借着和夫人一起出城上香的机会,又特意让管家去那贼僧藏身的附近去买米,就是为了先将锦衣卫的视线吸引过来,让锦衣卫不去留意一个待产孕妇的异常。

至于后续粮铺掌柜父子被抓,他确信锦衣卫不能从这掌柜父子身上查出什么来,因为粮铺本身就与这件事无关。

除非锦衣卫屈打成招,可如锦衣卫真的对粮铺掌柜父子屈打成招的话,那他一定会协同巡按御史刘大人为齐家父子讨回公道,并借机逼迫锦衣卫离开绩溪县城。

等锦衣卫离开之后,他再想法子逼迫那弥勒教的贼僧离开绩溪县城。

原本,荣致都计划的好好的,今日在公堂上,梁百户喊出他与弥勒教勾结时,他第一个想法就是那昙真被发现了。

可随后想想,他事先已经在医馆中安排了人手,如果锦衣卫发现了这个贼僧,一定会先要了那贼僧昙真的命。

可看锦衣卫的样子也不像,难不成还有其他的变故?

荣致怎么都没想到,问题竟然会出在昙真身边的小徒弟身上,当日转移时,这小徒弟可是扮作昙真这假孕妇之子的。

沈沐很快就见到了贼僧昙真的那位小徒弟。

第一百二十二章,李姑娘的新去处(求订阅)

第122章,李姑娘的新去处

122章,李姑娘的新去处

这也是个少年,大概十二三岁的样子。

身材大概只有一米五左右,还没有发育,身形纤细,头发又披散着,脖间的蝴蝶骨很是明显。

沈沐第一眼看到这个小徒弟时,心中冒出的想法竟然是这是个女孩子吧!

和胡七公子那种稍偏艳丽的长相不同,这个小徒弟显得更为清秀脱俗。

然而,再怎么清秀脱俗,他还是个如假包换的男孩子。

只是因为年龄小,难辨雌雄。

所以才被那贼僧昙真当成了男宠。

可想而知,小小年纪曾受过怎样的伤害。

更别说,这个小徒弟还与那昙真有血海深仇。

如此说来,这小徒弟应该不是当无间道的棋子,除非他是被胁迫的。

但沈沐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这少年此刻看着他的目光中有暗藏的凶光。

这种目光他太熟悉了,当年父母死后,他曾在自家镜子里就见过这种凶光。

这种凶光充满警惕性和排他性。

“你叫什么名字?多大?”这少年比沈沐低一个头,沈沐只好低头问道。

“梦白!十二。”这少年看到沈沐的神色温和,语调更无侵略性,低声吐出这四个字来,又不自觉地将头低了下去。

在低头时,很是单薄的身子不自觉地弯着腰。

“好,梦白是吗?作为男人,现在你不要给我弯腰耷背的,挺起胸膛来做人!”沈沐提高声音呵斥道。

“男人?你这样的人什么都不知道!”梦白听他如此说,猛地一下抬起头,双眼含泪委屈地道。

“我应该知道什么?”

沈沐说话间,向前走了一步,居高临下地用命令般的语气道:“现在,是男人你就把泪水给我收回去,大男人哭哭啼啼地做什么?

只要你做了男人该做的事情,那就是一个真男人,你有勇气借着我们锦衣卫的手,将仇人送上西天,这就足以洗清你的耻辱,从今日开始,过去的梦白已经死了,你重生了,明白吗?”

“我真的重生了吗?可那昙真不是我杀的?”那小徒弟的眼中的凶光终于慢慢消散了,抬头看向沈沐小心翼翼地道。

“难道他不是因为你的告密而死的吗?”

说完之后,沈沐就再没有搭理这个小徒弟,他知道,对昙真的小徒弟这样遭受身心创伤的人,别人说的再好,也不过是隔靴搔痒,重要的是他们自己能从过往的噩梦中走出来。

他之所以费这么多的口舌,不过是日行一善罢了。

接下来,沈沐又见到了这家隐藏昙真的医馆的主人。

这是一家在绩溪县开了几代人的医馆,名声在绩溪县有口皆碑。

但对方的背景是否有问题,锦衣卫还在查,谁让白莲教弥勒教这种教派的历史悠长呢,教徒更是遍布各地。

不过据医馆的老大扶交代说,当晚这昙真假扮的孕妇上门,他们全家人本都睡了,但念在医者父母心,又看情况危急,起了恻隐之心,将昙真这几人放了进来。

谁知等这一家人进来之后,躺在木板上的孕妇立刻起身,竟然变成了一个胖和尚,陪着来的家属更是马上露出凶相,用刀子逼着他们医馆关门。

因为当时的时间已快到子夜时分,医馆中已无别的病人,只有他们一家祖孙几口,又在仓促之间,反应不及,根本没有自保之力,那贼人更是用他们小孙子的命胁迫他们就范,他们唯恐伤了孩子,自然不敢大声呼救。

只能按照这些贼人的吩咐来做,暂时关了医馆大门。

第二日,又在门口挂出暂停看诊的牌子,这段时间,他们家的每个人都生活在胆战心惊中,也不知这些贼匪什么来路,会在他们家中躲藏几日。

幸好锦衣卫找上门来,才解救了他们一家。

从医馆老大夫那抖抖索索的神情中,沈沐还真看不出对方有几分说谎的痕迹,主要是他见到了这老大夫的小孙子,是个只有六七岁的孩子。

想着这如果是贼匪的窝点,道具不会准备的这么齐全。

随后,他又看了那昙真小徒弟梦白的口供。

口供中表示,昙真他们一行进了医馆之后,的确是逼迫了医馆的郎中,威胁对方不要声张,否则就要杀了这医馆的大夫全家。

可锦衣卫一向都是多疑的,一向都是宁错勿纵的。

为何那荣致偏偏选择让那贼僧昙真藏在这家医馆内,而不是别的医馆,要知道这家医馆并不是距离昙真原先藏身之处最近的医馆。

难道这纯粹是荣致无心所致,还是荣致很笃定以这家医馆大夫的为人,一定会在半夜开门救人?

如此看来,那荣致也是擅长算计人心之人,只是任何再精确的算计都容易产生意外,难道他不怕昙真这些没有底线的贼人真的为了保全自己的安全,将医馆老大夫一家全除掉吗?

想到这里,沈沐心中突然有了一个新的计划,如果将这个计划实施的话,也许是撬开荣致口的另一把钥匙。

不过,今日,他先前刚从关押荣致的地方出来,还是先给荣致留一段考虑的时间,现在还是先查验一下贼僧昙真的死因吧。

在这家医馆的后院,沈沐终于见到了那位弥勒教护法昙真的尊荣。

这人的长相真跟庙里供奉的弥勒佛有几分相似,脸圆嘴小,肚子大。

不过,他此刻脸上都呈现青黑色,一看都是中毒而亡的。

可这种毒和当初太平县青山客栈中毒的那位扮演李姓客商的锦衣卫探子中的毒并非同一个类型,自然和沈家小妹中的那个醉梦更不是一个类型了。

萧柒作为江湖中人,对各种毒药多少了解一些,当初发现这昙真死亡之后,他就看出这昙真是中了川地一种毒蛇的毒。

这种毒蛇的毒性本来就很大,如果是专门提炼出来的毒液的话,短短几瞬间就可以让一个大活人毙命,甚至来不及发出求救声。

难怪,这昙真在毒死时,会毫无声息。

萧柒他们在事后,又查看了那昙真藏身的房间的屋顶。

发现屋顶上的瓦片有被踩破的痕迹,还有瓦片被掀起的痕迹。

从这些痕迹来看,凶手杀死昙真的手法其实很简单,无非是将昙真经常落座的桌子上方的屋顶掀开一个小洞,然后将事先准备好的毒液通过空心的竹竿滴入到昙真的酒盅里去。

这昙真本就是个酒肉和尚,吃吃喝喝是经常之事,就算现在东藏西躲也改不了往日的习惯,给下毒之人准备了可利用之处。

当然,昙真这样的人自然是死不足惜的,可到底是什么人在锦衣卫眼皮子底下下了毒,会是那位身份神秘的雪公子吗?这是留给沈沐他们锦衣卫的一个问题。

而且他的死,不仅明显阻止了锦衣卫进一步调查下去的脚步,还让梁百户在处理荣致这件事上,很是被动。

昙真一死,自然就没有人证物证证明荣致与弥勒教的勾结是否属实了?

以刘御史为首的朝中文官们岂能不借着这等机会向锦衣卫发难。

毕竟,这些文官们可能做梦都希望将锦衣卫和东厂这等机构取消掉,让他们不在芒刺在背。

从昙真的遗物中,发现的有用消息并不多,就算有有用的信息,对方既然杀昙真灭口,该清除的消息恐怕早已清除掉了。

“对了,萧大哥,在昙真身边没发现太平县失踪的那位李姑娘吗?”

这昙真到医馆藏身,带的随从也不过只有三人,恐怕是为了尽可能地降低目标的关注度。

但不管怎样,都没有那位差点成了他未婚妻的李姑娘的身影,难道这昙真嫌李姑娘累赘,就像处理他们在梅家庄子上发现的那具女尸一样,也将李姑娘给杀掉,随便找个地方埋了?

“那位李姑娘倒是没死,不过昙真的徒弟告诉我,这位李姑娘被昙真送回弥勒教总坛了,根本就没跟昙真进绩溪县城。

不过也有个不是好消息的好消息,那就是昙真对这位李姑娘另有用处,并没有玷污她的身子,至于她被送到弥勒教总坛之后,会怎么样,暂时就不得而知了。”

萧柒眼带兴味地看着沈沐道。

“弥勒教总坛?”沈沐闻言心中一动,要是能知道弥勒教的总坛在什么地方?

他们锦衣卫要是能找到弥勒教的总坛,直捣黄龙,将里面的大人物一网打尽,那收获可不是昙真这样一个被毒死的护法能比的。

“沈兄弟还是别想这等美事了,这个梦白是昙真离开弥勒教总坛后,才收的徒弟,压根就从没去过弥勒教的总坛,接触到的弥勒教中人也很少,怎会知道弥勒教的总坛在哪里?我们就想现在去救那位李姑娘出来,也找不到庙门呀。”萧柒笑言道。

“萧大哥这样说,就错了,谁说我们没有线索的,昙真既将李姑娘送回了弥勒教的总坛,这一路上护送岂能一点蛛丝马迹都不留?

如果我们能查到李姑娘现在身在何处,就完全可以顺着李姑娘的踪迹顺藤摸瓜找到弥勒教的总坛所在之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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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毒杀案的新进展(求订阅!)

123章,毒杀案的新进展

“不仅如此,还有一个比较笨的法子。

我们可以将我们锦衣卫所知的弥勒教的重要人物每年的活动范围做一个统计,

然后将这些信息进行交叉比对。

看在那个区域弥勒教中大人物的活动最为频繁,就说明弥勒教的总坛极有可能就在那个范围,到时再撒下去一些人力对这个区域进行排查,必然会有收获的。”

“沈兄弟说的这两个法子自然是有几分道理的,但你可知,我们锦衣卫每个千户所是有管辖范围的。

这徽州府同样属于南直隶,梁大人才能和我们跨府追踪那昙真的踪迹,可要是那昙真将李姑娘已送出了徽州府或南直隶的范围。

我们继续追踪下去,必须要经过北镇抚司上面的镇抚恩准才行,不是我们想追就能追的。不是我们下面的锦衣卫能够擅做主张的。”

沈沐闻言,默然,就在前世时,警方跨省缉凶跨国缉凶也需要走程序的,更别说现在了。

全国锦衣卫有十几个千户所,各有各的地盘,他们之间也不是都一条心的,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将搜捕弥勒教徒放在首位的。

梁百户毕竟只是锦衣卫下面一个百户,不是锦衣卫的上层,如果没有上层统一的部署,想要进行这么一场搜索任务是很艰难的。

所以,他的这个建议,现在也只能想想而已。

不过,沈沐还想从昙真那个小徒弟口中挖掘一些萧柒他们忽视的东西,就将这个梦白从医馆带回了驿馆。

“我说沈兄弟,你回来了?那胡七公子给你下了帖子,邀你回来后今晚前去城里的香味楼赴约,帖子在这。”

孟云一直在等沈沐回来,看到他后,将手中的帖子递给他道。

这一转身,就看到了跟在沈沐身后的梦白。

“咦,我说沈兄弟,你带着这个小兔儿爷回来做什么?不会也有那方面的嗜好吧?要是给梁大人看到了,有你好吃的!”孟云拍了拍他的肩膀语带暧昧地道。

因为孟云说话的声音并不小,跟在他身后的梦白应该也听到了,闻言,目光中重新冒出凶光来。

“孟大哥,慎言,梦白变成这样,不是他能够选择的,他年纪还小,以后小弟想将他带在身边学点东西,让他长大之后,有谋生之力,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好爷们。”

沈沐在孟云的肩膀上击了一拳正色道。

“哦?”孟云几个闻言,终于收起了脸上暧昧的表情,开始正眼看向这个小梦白。

梦白对上孟云的目光也毫不示弱。

片刻后,孟云终于伸手在那梦白的肩膀上用力拍了一下道:“小子,不错呀,敢跟你孟爷对看,看起来是个小爷们,孟爷我将先前嘲笑你的话收回了。”

孟云自然不是真把一个弥勒教的告密者放在眼里,特别是这个告密者还曾经当过兔儿爷。

是看在沈沐的面子上,他才描补了几句。

沈沐拿着胡七公子送他的帖子看了看,觉得时辰还早,并不急于赴约,想到那昙真既然已经死了,必须尽快将酒楼毒杀案的案件查出一个结果来。

于是开口道:“孟大哥,那荣致九年前在凤阳府的事情查的如何了?”

“你说那荣致九年前在凤阳府的事情呀,倒还真是查出了点东西,这荣致的祖上在凤阳府,也算是殷实人家,这才有余钱让荣致进学堂读书,谁知在荣致出生的第五年,家中却接连遭到变故,家中男丁在三年内死了四个,家道从此开始中落。

但荣致的娘亲是个很坚强的女人,硬是咬着牙供荣致读书,自己的身体却越来越不好,终于在九年前,一病不起了。

这下荣致就算学业再好,可与自个相依为命的娘亲病重,也不得不从学院回家侍疾。

回家侍疾原本也没什么可疑的,但可疑的是,在荣致娘亲病越来越重,家中又无银钱诊治时,书院的先生和学生凑了一笔银钱打算资助荣致时,却被荣致拒绝了。你猜荣致为何会拒绝书院先生和学生的好意?”

“因为他得了一笔意外之财,自然不需这笔资助了!”

“是不是得了意外之财,我们锦衣卫没查出来,但荣致的确在几日之内就慢慢还清了借债,还给荣母用上了最好的药材,请了最好的大夫。

原本已经病的很重的荣母就这样渐渐痊愈了,并没有耽搁荣致那年的科举。

莫非沈兄弟知道荣致这笔钱是怎么来的了?”

“死去的那三名盗墓贼可查出什么新的消息来?”沈沐没有马上回答孟云的问题,而是反问道。

“这三人虽是盗墓贼,可在这江南六省也是能挂的上号的,他们经常将一些从墓葬中盗出来的东西经过简单处理后,卖给那些大的珠宝首饰铺子或富贵人家,本就是无本的买卖,倒是获利很丰厚。”

“既是如此,孟大哥还是没想明白那荣致的那笔意外之财是从何而来的吗?”

“沈兄弟是说?那笔意外之财极有可能是墓葬之物?”孟云也不是笨人,此刻听到沈沐特意提到那三个死去的盗墓贼之事,再联想起荣致,当即脱口而出道。

“现在看来,这也是一种极为合理的推测不是。”

“可是沈兄弟,就算你推测的极为有道理,假设荣致与福运楼死去的那三个盗墓贼是认识的,甚至可能是同伙?

荣致之所以通过某种方式让那地痞王二下毒毒杀这三人,是为了独吞财物也罢,还是为了灭口以免后患也罢。

这些事情都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

那三个盗墓贼已经死了。

地痞王二已经死了。

李小有也死了。

所有的知情者可能都已经死了。

没有人证,物证要是查找起来会更为困难。

荣致他是朝廷命官,不是我们锦衣卫想定罪就能够随意定罪的。”

“所以,我们现在一边要尽可能地搜索到更多的证据,另一方面,自然是需要那荣致主动开口认罪才是。”

“主动开口认罪?沈兄弟,就荣致那样的人,这种想法我们也只能想想而已。”

“我会想到办法的。”沈沐目光坚定地道。

不管荣致与那三名盗墓贼之间有何等的勾连,但这都不是他随便取那李小有性命的缘由。

沈沐找驿馆的驿丞帮梦白安排了住处,又简单梳洗了一番,换了一件干净的衣袍,决定去城中的美味楼赴约。

这美味楼是绩溪县城最好的酒楼之一。

位于县城城门不远处。

视线极好。

还没有到美味楼,沈沐就基本可以猜到,胡七公子之所以现在这个时候邀请他赴约,应该不会是找他讨论油画的绘画技巧,极有可能涉及到荣致被锦衣卫带走之事。

“这位公子,很抱歉,我们酒楼今日客满了。”

到了美味楼门前,他正准确进门时,却被酒楼的伙计挡住了去路。

“客满了?”

“还请客人您另找他家用餐吧!”那伙计耷拉着眼皮道。

沈沐是何等敏锐的人,马上就觉得这酒楼伙计的态度有些不正常。

但他一时之间,还没想清楚缘故。

于是,只好扬了扬手中的帖子道:“胡七公子邀在下前来用餐,这是帖子,可要检查一番。”

“胡七公子?那好吧,您请吧!”这酒楼伙计看了看他手中的帖子,让开了身后的路,请他进去。

等进了酒楼后,他却发现,这美味楼应该是面向绩溪县所有富贵人家开放的,走的是上层路线,取的并不是人流量的多少,而是在这里用餐的名头。

今日又不是逢年过节,酒楼里的客人并不多,空位其实不少。

等看到一楼大厅中用餐的一些客人投到他身上那异样的目光时,他顿时悟了。

拜今日荣致被抓所赐,他跟在荣致身后也享受了一番被绩溪县百姓围观的盛况,也许这酒楼伙计就是围观者之一。

认出了他的身份,所以,不是酒楼客满了,而是人家不愿意让他进门用餐,谁让锦衣卫现在在整个绩溪县百姓心目中就是那大反派呢!

但碍于胡七公子的名头,这伙计还是一路将他引到了胡七公子所在的酒楼包厢。

敲门进去之后,沈沐这才发现,这包厢里坐的人真不少。

除了他已经认识的胡七公子和中秋夜晚遇到的汪大量,李泽,沈寒衣之外,还有几名文人书生。

其中就有白日里堵在衙门口的那个方举人方云。

都说筵无好筵,沈沐还没落座,就可以预感到这恐怕是一场针对他的鸿门宴了。

“沈兄,你来了,快请进。”

胡七公子作为邀约人,见到沈沐的身影出现在包厢门口,率先一步起身,面带笑容地招呼道。

“你们这是?沈某觉得自己似乎走错地方了?”即使心中对胡七公子邀约的目的有了几分猜度,可面上沈沐还是装作什么不明白的样子开口道。

“这都是胡七一些还算谈得来的友人,只是想趁机引见沈兄给他们认识一番。”胡七闻言,向沈沐偷偷地眨了眨眼,开口解释道。

第一百二十四章,真正的肉菜(求订阅)

124,真正的肉菜

沈沐从不是一个喜欢临阵退缩之人。

如果是原主的话,一个没有进过一天学堂的文盲,面对包厢中坐满的各位文士才子们可能还会有几分敬畏感。

对身份地位的敬畏感!

对这些人拥有知识的敬畏感。

可惜,他终究不是原主。

现在站在包厢门口,就算被里面的各位才子们审视着,就算是一场鸿门宴,他也绝无此刻转身就走的道理。

他很坦然地跨进包厢内,环视一眼,语气平和、声音清越地伸手抱拳道:“沈沐见过诸位兄台!”

胡七公子刚看到沈沐时,就一直在留意沈沐的脸色,此刻看到他并没拂袖而去的意思时,心中也松了一口气。

说实话,这两日,通过家族的渠道,还有其他方面零零碎碎的消息来源,胡七公子已经感受到,这个他在大街上随意结交的朋友,他并不真的了解对方的心性和为人。

想到对方有能力也有远大的志向,不像其他那些世袭锦衣卫子弟嚣张跋扈,喜欢聚敛钱财,浑浑噩噩。

他已经预感到这个与他同年的少年将来终究会在锦衣卫中有所作为,

只是他没想到,今日他们几个书院的才子们不过是聚在一起,在山上的山庄开个赏菊大会。

大家诗兴大发,对着盛开的菊花各种吟诗作赋,他更是当场做了几张赏菊图,还特意用西洋画法画的,为的就是重现菊花生灵活现之美感。

结果画来画去,总是匠气十足,缺少美感。

这时,他多少有些遗憾没有将沈沐这个新认识的朋友请到赏菊会上来,但又想想,他交好沈沐是他的事情,可要是真将一个锦衣卫请到赏菊会上来,反而会被认为是大煞风景的事情,只会让大家都不自在。

也会让沈沐不自在。

更别说,沈沐跟那锦衣卫百户梁通来到绩溪县,自然是有什么公干的,这两日不是说再抓什么弥勒教的贼匪吗?

哪有什么心思来参加文人才子之间的聚会。

谁知他们的赏菊会刚进行到兴头处,大家正在评判这次赏菊会上谁做的诗词更为出彩时,却见在场各位好友同窗的家人或下人纷纷到赏菊会上来报信。

一问才知,原来就在他们今天举行赏菊会时,那巡按刘御史刚到绩溪县,就与那锦衣卫梁百户针锋相对起来。

在大家还没想明白巡按御史这时到绩溪县所为何来时,紧接着,又一个消息让在场的所有人目瞪口呆。

什么?

他们绩溪县令荣大人竟然被锦衣卫抓了?

罪名好像还是勾结什么弥勒教贼匪?

这……

原本往年的赏菊会,荣大人也会应邀参加的,今年也给他下了帖子,但被荣大人推脱了,他们就没有强求,谁知在今日竟会发生这等事来。

当下,大家菊花也不看了,写的菊花诗也不评了,纷纷都要下山,找锦衣卫讨个说法。

最后还是沈寒衣提议道,大家这么乱哄哄的去找锦衣卫,能有什么用,至少先找个知情人探探消息,看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泽说,他们几个与那沈沐也算是一见如故,有些交情,不如下个帖子,请对方晚上来吃饭,也方便探探消息。

于公,荣致这个绩溪县令当的是真不错,于私,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很不错,这时一个好友出事了,找另一个好友探问消息,也是尽朋友应尽之谊。

于是,他就决定今晚请沈沐来吃饭,探问下消息,然后再另做打算。

当时也只想再将沈寒衣汪大量和李泽他们三个见过沈沐一面的人请来作陪。

谁知消息马上传出去了,在场的许多才子都要求今晚一起见见这个沈沐,他又实在无法推脱,想着有他在,就算来再多的人,也不能把那沈沐怎样,只好应允了。

可等答应后,看着自己这一方人多势众的,而沈沐只一人来赴约,他现在见了沈沐,就有几分讪讪的。

好在平日里与自己交好的,也没那么傲慢无礼的,看到沈沐见礼,尽管这礼节不伦不类的,在场的好友同窗们也都起身还礼道:“见过沈总旗。”

“沈兄请坐这边。”他拉开自己旁边的座位道。

沈沐看到在场这些才子们也起身向自个回礼,心中多少也对这些人有了些许好感。

就算他对历史知道的再少,也知道在大明这种政体下,锦衣卫永远只能是皇家的鹰犬,而不能丢开文官,独立地运行这个国家。

如果眼前只是一群仗着身份傲慢自大的酸儒,不仅没有年轻人的朝气蓬勃,还尖酸刻薄,他说不定就会不给胡七面子,拂袖离开了。

可这些人还是挺有礼貌的,他也就能既来这则安之了。

他看了看包厢里的座位,的确只有胡七身边这个位置是空的,想必是给他留的,也没有客气,当下腰板挺直落座。

所有人都落座后,包厢里的气氛一瞬间有些静默。

沈沐没有失礼地去打量包厢内的每一个人,可包厢里的其他人,还是不自觉地将目光投向沈沐。

想看看这个年轻稚嫩的锦衣卫总旗到底有何出彩之处,让胡七这么一个性情不好捉摸的人对他称赞有加。

……

还别说,陌生人之间的第一印象往往是很重要的。

如果今晚进包厢的是一虬髯大汉,这些人可能会觉得对方真是粗豪不堪,恐怕连每日的卫生都不讲。

可沈沐长相本就出色,再加上,他此刻也没有刻意掩饰气质,毕竟前世有过几十年阅历的,那种淡定和从容让他整个人既显得不那么孤高清冷,又能让在场众位才子们兴起一番探究的心理来。

这些文人才子们平日里舌灿莲花,可这时却不知该从何开口才好。

还是李泽与汪大量他们毕竟在中秋节灯会上见过沈沐,对沈沐还是有几分了解的。

知道沈沐的性子还算随和,特别是李泽对沈沐很有好感,当即开口道:“那晚中秋灯会,听沈兄一番言语,身有所感,只是时间仓促,不能尽兴,好在今晚,胡七请客,又再次见到沈兄,泽心中甚为愉悦。”

“正是,大量我和不器兄同心。”汪大量也摇着手中的折扇道。

“沈兄,我们又见面了。”仍然一身白衣的沈寒衣也微笑着向沈沐打招呼道。

“沐也很荣幸与几位兄台再次见面,还有几位新才子,不如李兄帮沐引见引见。”

因胡七请客,正在一边和酒楼掌柜商量菜单,准备上菜,沈沐就请坐在自己另一侧的李泽代为介绍。

也不是他非要认识这么多在场的文人才子们,而是大家都不怎么熟识,这些才子们就算想向他打听那荣致的消息,总不能刚坐下就十分唐突地开口。

总要有个过程的。

不管怎么说,这些才子们不事先挑明话题,沈沐自然也不会率先挑破,只当是来单纯地蹭顿饭吃。

并顺便了解了解大明才子们私下的聚会都是怎样的,有哪些形式和套路?

李泽闻言,也没有推脱,当即开始起身一一地给沈沐介绍,这是某某某某,叫什么,字什么,在介绍中了乡试的某些人时,会加上是解试的第几名等等。

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听过这些介绍后,沈沐就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这都是一群大明的学霸,不管这些人的真本事有几分,但在八股取士的这个规则范畴下,这些人都是佼佼者。

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这些人会在以后的二三十年内,成为大明官僚队伍中的一员。

……

美味楼的饭菜很快就上来了。

这饭菜的味道倒也算名副其实,至少是沈沐来到古代后,吃到的味道最好的饭菜之一。

沈沐的餐桌礼仪那是无可挑剔的,倒是这群才子吃饭时,不像外表那么斯文,有些人吃饭的样子还有些放荡不羁。

一点都不掩饰对美食的喜欢。

胡七公子是请客人,在餐桌上,倒也很是热情地向沈沐介绍了一些菜肴的传说和典故,不会让沈沐觉得被冷落。

而所谓的才子们在一起,吃个饭,有时总忍不住要吟个诗词什么的。

就沈沐这不怎么懂鉴赏古诗词的,也觉得个别语句不错,有那么几分味道。

期间也有人劝酒,可沈沐很礼貌地告诉对方,他这几日肠胃不适,大夫吩咐不能饮用酒水,望诸位兄台见谅他以茶代酒,聊表心意云云。

这些才子们大多都是人精,他们倒不见得一定认为沈沐是真的肠胃不适,只当沈沐身为锦衣卫,生性谨慎,不愿在这等场合饮酒,就没再强行劝酒。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在饭吃了一半时,沈沐就留意到,这些才子们慢慢停下了筷子,相互之间打了个眼色。

他就知道,真正的肉菜要上来了。

果不其然,最后还是那位白日里他见过的方举人方云先开口了:“沈总旗,您今日在县衙门口应见过舒展,那舒展就不拐弯抹角,总想问个清楚,不知荣大人现在被你们锦衣卫带走如何了?”

舒展是这位方举人的字,他名方云,字舒展,云舒云展的意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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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沈沐的坚持(求订阅)

第125章,沈沐的坚持

听闻此言,沈沐很自然地停下手中的筷子。

正眼望向方云方舒展。

然后又环视一番包厢内的其他人。

才开口道:“今日在座的各位兄台都是饱读诗书之人,更是通晓大明律法,

沐现有一个问题想请教诸位,我们一生能花多少时间才能真正认清自己熟悉的人是何等模样?

我们真的认识我们身边的每个人吗?

会不会有时觉得他们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众位才子在刚才询问问题时,猜测过沈沐的各种态度,却没想到沈沐不像那些官场老油子对他们打哈哈,回避问题,却问了这样一个很是直白的问题。

闻言,他们都开始猜度沈沐的用意,难道这位沈总旗的言下之意是,他们并没认清荣县令的真正为人吗?

没人率先开口,都是若有所思。

倒是胡七李泽还有汪大量他们,在中秋节的晚上,就见识过沈沐那别出心裁又直白的观点,倒是不以为忤,也想看看,沈沐现在又有什么新奇的观点,并没马上开口作答。

看到没人回应,沈沐又接着道:“我相信这个问题,就算在座的各位兄台再是如何的满腹经纶,恐怕也无法给出唯一正确的答案来。

和我们亲密如父母者,如兄弟姐妹者,甚至妻子儿女者,我们都不能保证了解对方的一言一行和所作所为。

那么,荣县令与在座的诸位兄台即使再怎么相识,也非亲非故,更非朝夕相处,各位就真的了解他是怎样一个人吗?”

沈沐的性子里向来都不是一个甘于被动的人,今日在包厢门口看到这一群才子时,他就在思考该如何抓住主动权。

那个方云在开口询问与他时,其实已经把主动权暂时交到了他的手中。

不仅是主动权,也存在一个先入为主的暗示,暗示锦衣卫之所以抓走荣致,是荣致的确有他们不知道的一面。

其实人的心理很奇怪,一个在大家心目中很完美的人,如果这时有人突然爆出这人的黑料,正常人绝不会马上就反驳,说这些黑料是假的,你这人怎么能胡说八道呢?

反而会惯性地询问自己,这个黑料是不是真的?他们是不是真的被骗了?

所以,包厢内的众人也开始思考,都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难不成荣致真的有什么错处?是他们这些人也不知道的?

就算锦衣卫再嚣张跋扈,也不能做事全无顾忌,更别说巡按御史还在绩溪县。

锦衣卫当场将那荣致抓了,要是没真凭实据,这件事如何收场?

“沐原本也是一斗升小民,出身与贫寒之家,深知一个好的县太爷对治下的百姓有多重要,初来绩溪县后,听到荣大人的种种事迹,也极为佩服,深知当一个好官不易,当一个让所有百姓拥护的好官更是不易。

这一点上,荣大人也算无愧于心。

可这些并不意味着,荣大人就没有触犯大明律法的行为,如不是得到确切的线报,锦衣卫不会无故将荣大人带走。

梁通梁大人与荣县令更与旧仇新恨,一切都不过是按律办事罢了。

还请各位体谅。

但在下可以保证,锦衣卫绝对不会用粗暴不人道的法子对待荣大人。

最迟三日,将会给各位一个交代。

沐还另有公务,就先行告辞,各位请慢用。”

该吃的饭也吃的差不多了,该说的刚才也说了,沈沐觉得他又不必留下来跟这些文人才子们联络感情,现在重要的是,尽快将荣致的嘴撬开。

不能再浪费时间了。

按照常理推断,那巡按刘御史今日被锦衣卫打了脸,必然不会善罢甘休,一定会另有行动,说不定此刻奏章已经往京城而去了。

也就在这时,他心中突然对大明的国都,那个不算遥远的地方有了几分向往之情。

前世,父母也曾带着他到京城游览过,也曾在广场围观过升旗仪式。

那么,大明的皇都现在是什么样的呢?

是不是没有城管的大明皇都真的很脏乱差?

……

沈沐要走,诸位才子文士们并没有阻止,事实上他们今日在赴宴之前心中也多有许多愤愤不平之意,可刚才看着沈沐这个锦衣卫说话间一番笃定的样子,让他们也不知该如何再继续追问下去。

这些才子们出身贫寒的很少,大多都是徽州府一些大家豪绅之子,他们身后站的不是他们一个人,而是他们一家人。

即使他们对沈沐的观感还不错,可他们同时没忘记锦衣卫是如何的无孔不入。

如那荣致真与弥勒教有勾连,他们这时强出头,也得一个通匪的名头咋办?

更别说,万一触怒了锦衣卫,惹来锦衣卫嫉恨,这年头,谁家没点烂事。

要是被锦衣卫抓住把柄,到时可是要连累全家人的。

如果那荣致幸运,最后没事,他们也算曾尽过一点心力,对荣致也有了交代。

“各位兄台慢用,小七送送沈兄。”

胡七也没有出言挽留沈沐,而是起身送行。

两人相携走出酒楼。

向前又走了几步,胡七看到前后左右无人,这才放低声音道:“沈兄,你也知小弟我与荣县令也有几分交情。

正因为小弟与荣县令有几分交情,才知他年幼丧父,家道中落,仍不改其志,苦读诗书,终于获取功名,来这绩溪县任职。

到这绩溪县任上,他更是惩强扶弱,爱民如子,乐善好施,政绩出色。

如今这天下,你我都知道那些贪官污吏们,蠢禄之徒们都身居高位,享尽荣华富贵,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却不把低层百姓的生死放在心上,和他们相比,就算荣县令有罪,所犯之事又能算得了什么?

所以,小弟今日只希望沈兄看在荣县令为绩溪县百姓做过众多好事的份上,多向梁百户美言几句,给他一个悔过的机会,就算去官罢职,也无性命之忧可好?”

看着性子原本有些逗比的胡七公子突然说了这么一大串正经的话语,沈沐的神情转为默然。

其实,荣致算是一个贪官污吏吗?当然不是!

可问题就在于,荣致他是一个好官,也许抛开李小有之事,他还真的是个好人,可现在问题是,律法是严苛的,一个好人一辈子只要做一件很大的坏事,却无法用他往日的好来抵消。

也许正如胡七公子所言,这世上不把百姓放在心中的贪官污吏已经太多了,为什么就不能放过荣致这样一个好官?

当他心中有了这个想法时,眼前马上就出现了李小有的父亲老乞丐这种弱势群体那绝望的眼神。

放过荣致,又该如何对这老乞丐交代。

而且还有立场问题,他现在是锦衣卫,就必须要时刻想着要维护锦衣卫的利益。

现在昙真死了,荣致与昙真勾结之事就没了真凭实据,虽然还有昙真小徒弟梦白在手里,但这样一个人证,根本就没什么说服力。

就算他现在想昧着心意,无视老乞丐的感受,不再从荣致嘴里套出李小有的死亡之谜,可梁百户允许吗?

梁百户允许他受胡七公子他们这些文人的左右吗?

锦衣卫从来就不是仁慈善良的象征。

如果他这样在李小有的案子上半途而废,又如何面对梁百户,日后又如何在锦衣卫中站稳脚跟?

想到这里,他被胡七鼓动的有些软下来的心再一次变的冷硬起来。

将荣致治罪是很可惜,但李小有的死又是何其冤枉。

他应该在这个时代尽快树立起自己做事的原则来,而不是轻易为为别人所左右。

想到这里,他抬眼语气真诚道:“贤弟说的这些沈沐都知道,但贤弟可还曾记得我从你家画楼上拿走的那副画吗?

荣致他不仅仅是与弥勒教勾结的问题,还与这幅画有关,按院大人既已到了绩溪县,也在关注这个案子,此时已不是我们锦衣卫想退就能退得了。

这个道理我想你也是明白的,作为朋友,我可以劝解梁大人不去阻挠你们怎样想办法救荣大人,但请胡贤弟也不要怨怪沈沐维护大明律法的坚持。”

“我明白了,也相信沈兄这么做也必然有这么做的理由,是胡七强求了,但这并不影响我与沈兄之间的交情不是?”

胡七公子闻言,默然片刻,重新显露笑容道。

两人都是他的朋友,他自然不能为了其中一人的利益而让另外一人为难。

而且以他的聪明,想到当日那画面上所画之情形,以及沈沐当日所问之话语,已经猜到荣致可能还牵扯到什么案子里了,更别说,沈沐都暗示的这么明白了。

“当然。”沈沐伸出手去,胡七公子目视片刻才明白对方的意思,也伸手跟沈沐的手掌对击了一下。

都相视而笑。

和胡七公子告辞之后,沈沐并没回驿馆,而是重新去了关押荣致的地方。

荣致静静地坐在房中唯一的一张桌子前,就像一尊快失去水分的雕塑。

看到他来,也只是抬头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就又低下头去。

“今晚,胡七李泽汪大量方云他们请沈沐在美味楼吃饭,为的就是给你讲情。”

最后说一句,这文的成绩并不是太好,请各位有能力的亲们订订开头章节,为小姐姐我加加油,增加点人气,增加点信心,多谢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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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荣致的供词(求订阅!)

“胡七?他们?”荣致闻言,终究再次抬起头来。

“是的,他们!

胡七还请沈沐看在你这几年为绩溪县百姓做的诸多好事的份上,向梁百户求情,就算去官罢职,也能保你性命无忧!

可我却拒绝了,大人可知为何?”

“为何?沈总旗怎问出如此愚蠢的问题?

这不是很明显的事情吗?

你是锦衣卫,既然抓了本官,怎么可能随便答应那些与你非亲非故的人对荣致网开一面?”

荣致眼神飘忽,语气平淡地嘲讽道。

“呵!真的如此吗?

那荣大人可知沈沐这么晚,为何还要来见你?”沈沐也冷笑一声,抬步逼近荣致的身体几步,然后盯视着对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道:

“只因沈沐……很想问荣大人一个问题,就算沐愿意对荣大人网开一面,可那被大人冤死的李小有,还有被贼匪昙真杀了家人,糟蹋了孙女的老大夫一家,谁又该为他们讨回一个公道?

请荣大人给沈沐一个答案。”

“什么?你说什么?什么人死了?老……大夫……一家怎么了?”荣致闻言脸上原本淡定的表情终于龟裂了,一双眼睛猛地睁大,以一一幅难以置信的表情追问。

“呵,荣大人既与那贼僧昙真勾结,难道不知对方是个什么货色?

那人本就贪财好色害了无数良家女子的性命,难道荣大人会不知?

可怜那老大夫一家,世代在绩溪县定居,仁心仁术,一身医术不知救治了多少百姓?

他是倒了多少辈子的血霉,还是前生没做好事,只因在半夜动了一份善念,却给家人带来如此噩运。

更可笑的是,这份噩运还是绩溪县以锄强扶弱,乐善好施的,政绩清明的知县大老爷荣大人您带给他们的。

恐怕老大夫一家做梦都想不到吧!”沈沐继续冷笑道。

“怎么会……怎么会……会……这样……”

此刻,荣致原本淡定的表情不仅消失了,整个人也变的茫然委顿起来,两眼失了神采,高大的身形更在一瞬间仿佛矮下去几分。

然后,他几乎是机械性地缓缓地转过身去,向着桌子所在的方向走去,但走了两步后,身子就跄踉了一下,差点摔倒在地。

好在前面有桌子支撑,才没有真的摔倒在地。

“沈沐一直不明白,荣大人为何要这么做,您不是一直标榜爱民如子吗?

为何却要把屠刀推到自己的子民颈项上?

仅仅是为了掩饰你那个秘密吗?

可因为这个秘密已经死了这么多人?

荣大人这下可满意了?

可满意了?”

沈沐已经觉察到荣致此刻心神失守,当即抓住机会,言辞间步步紧逼。

荣致高大的身子颤颤巍巍地扶着桌子坐了下来,然后就失神地这么看着前方。

“现在请问荣大人还想害死什么人?好提前告诉沈沐一声,也好让沈沐做个准备?”

沈沐再向前一步,逼近道。

片刻后,荣致那失神的眼睛重新有了神采,然后又渐渐地归于平淡,抬头正眼望向沈沐道:“罢了,事到如今,本官实在不该一错再错,让自己陷入到今天这步境地,原本也怪不得别人。

沈总旗想知道什么,就问吧!”

“既然荣大人愿意告诉沈沐原委,那沐还是先前那个问题,荣大人已经身为朝廷命官,前途不可限量,为何非要要了那福运楼伙计李小有的命?”

沈沐闻言,心中终于松了一口气,在桌旁另外一侧坐下,开口道。

“这件事,要从十年前说起,那时,本官还是凤阳府的一名学子,从小苦读诗书,也有几分天分,学业也算是学院众位同窗中的佼佼者,考取功名指日可待。

可无奈家中父祖辈早年连连遇难,家道中落,只有娘亲一人含辛茹苦,操持家业,供我读书。

每当看到娘亲那般辛苦,起早贪黑,整日不得空闲休憩,短短几年,人已苍老枯干许多,本官心中总是酸涩难忍。

也曾想放弃学业,找个手艺来养家糊口,可每每看到老师和娘亲那期待的目光,本官就无法将这个想法说出口。

就这样,又过了大半年,突然有一日客从远方来,拿出几张借条说是我那死去的小叔,生前欠下的债务,如若不还债,就要去见官。

娘亲苦苦哀求,对方宽限几日,她想想办法,为的就是怕报官影响本官的名声。

那客在答应暂时宽限一段时日。

本官娘亲的身体本就不好,这下更被这个意外的债务惊的病重起来。

一躺就是数日,幸好邻家好心的大叔特意到书院告知本官,本官才知其中原委。

忙急急地赶回家去,可家业艰难,竟然给娘亲看病所用的贵重药材也买不起,更别说还债了。

本官无奈之下,本打算向当地一官家之子先借上些许银两周转一二,谁知那官家子却提出,要银子可以,需本官帮对方在来年的乡试中作弊替考。

这怎么可以,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要是被提学大宗师知道了,本官的科考前途极有可能尽毁,娘亲恐怕也不会接受这个结果。

本官既然拒绝了对方的要求,那官家子恼羞成怒,当即就放出话来,让其他人也不要借银钱给本官周转。

本官无奈之下,只好打算回转书院,向书院中交好的同窗们开口,可鬼神使差间,那日刚出了门,恰好看到县城一富贵人家在出殡。

吹吹打打的,那棺材很重,将抬棺材的人身子都压地直不起来,里面不知随了多少陪葬品。

看着这远去的送葬队伍,也就在这一刻,本官心中产生了一个疯狂的想法。

本官知道,在自家后山不远处,那里曾有几个家族的墓葬地。

那这些墓葬地里面是不是埋着大量的金银珠宝?

如果能选一个晚上,找一座坟墓,挖一挖,没准能从墓里挖出一些东西来,这样娘亲的药费就有了,自个也不用再去借钱看人脸色了。

总之,本官后来也觉得自己当时应该是魔怔了,有了这个念头后,就再也压制不住。

可一个读书人去做挖坟掘墓这等事,要是事情暴露了,同样名声就毁掉了,又有何脸面位列在朝堂之上?

到底做不做?

本官回到家中看到家中连下月下锅的米都没有了,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本官知道那种贫困的感觉。

将自己关在房中思索了一夜,本官最后还是决定铤而走险一次,只一次就好。

既然下定了决心,在接下来的两日,本官先去勘查了地形,选取了一个比较适合挖掘,而且极有可能墓葬中有财宝的墓地,接着又偷偷摸摸地准备好工具,选好时间,就开始行动。

结果,本官非常幸运,这墓葬还真没被人动过,里面有个小机关,也难不倒本官,里面的陪葬品也不少,还有两三件极为值钱的珍品。

本官将这些东西搜罗出来,不敢久留,迅速掩盖住洞口,向前走了一段距离后,竟然很不幸地遇到了酒楼中死去的那三个盗墓贼。

这三个盗墓贼挖掘的是其他的一个坟墓,看起来也有所收获,但收获应该不是太大。

也许冥冥中自有定数,原本本官是对这些人唯恐避之不及的,当晚虽没有月色,是个阴天,彼此间隔着一段距离,就算对方手中提着灯笼,也未必能看清彼此的脸色。

偏偏,其中有个盗墓贼,看到本官一身泥土满面的样子后,竟然上前招呼道:‘吆喝,这个莫非也是我们的新同行?

让我看看长啥样?’

说话间,就将本官面上的布巾给拉了下来。

对方当时有三人,本官只有一人,根本躲也无处可躲,偏偏那时本官的才名远扬,许多人都认识,这名盗墓贼也不例外。

当即就嘲笑起来,‘这不是我们的荣大才子吗?怎么也跟我们做起了摸金校尉的勾当?’

本官当时自知已无退路,干脆也就坦然了,当即对三名盗墓贼道:‘各位大哥,非是要荣致跟你们抢生意,可荣致家中娘亲病重,这个三位大哥回头一打听便知。

荣致实在无法,今晚才来一试,只想给娘亲求点医药钱,荣致知道三位大哥也是性情中人,小弟这里的确找了几件还不错的珍品,几位大哥看着给个价吧,多少给点,权当可怜可怜小弟那病重的娘亲了。’

当时致听多了摸金这一行许多黑吃黑的传言,只想着不管怎样,先想法子保住点救命钱就好。

不能让这三人谋财害命。

结果不幸中的万幸是,这三名盗墓贼的老大竟然也是个孝子,对本官的家事还真有几分了解,竟然用手中的金银换了致手中的那三件珍品,就放本官离开了。

当时也算有惊无险,本官当时离开后,本就心慌意乱,再加上天色黑,慌不择路,竟然跌进了一个小水坑中,弄了一身的泥。

只好在附近的小河里又洗了洗身上的泥浆。

这么一耽搁时间,天就亮了。

偏偏在天亮时分,又遇到了邻村的李小有上山砍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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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到底谁哄骗了谁(求订阅!)

第127章,到底谁哄骗了谁?

“在此之前,本官对这小子是没有任何印象的。

甚至根本不知邻村还有这么个人。

但当晚心虚,对所遇到的任何人都有很强的警惕心。

后来,本官还是特意打听了他的身份。

不过当时本官虽心虚异常,但并无其他想法。

接下来,有了这些金银钱财后,本官不仅很快还清了家中那些欠债,而且还请了好的大夫,用了好的药材,让娘亲的病一天天好起来了。

娘亲身体好点之后,也曾追问本官钱财从何处来,本官只好哄骗娘亲说,那是一个富商看荣致学业有成,暂时送的,将来等本官考取功名后,自会还回去的。

有了这些钱财后,似乎一切都雨过天晴了。

来年,本官更是春闱秋闱连连得中,成了大明朝的新科进士,先是在京中翰林院历练了几年。。

后来,又被外放到绩溪县来任职。

到了绩溪县任上后,本官觉得自己这功名来的如此不易,不能对不起头上这顶乌纱帽,立志要做个爱民如子的好官。

不仅如此,本官也知道,贫穷对一个人的摧残有多大,所以,尽量让绩溪县的各行各业都活起来,不管是种地的,还是经商的,尤其对鳏寡孤独者,官府还有一系列扶住措施。

本官更是将自己的俸禄拿出来一些,资助那些家境贫寒的学子,让他们能安心读书,考取功名,改善家境。

本官是真心当一个好官的,虽然所作所为,也曾被一些人嫉恨,还引来一些上官的不满,可本官的座师,是内阁三大辅臣谢阁老,他对本官极为赏识,又特意做媒,为本官搭上了一门不错的亲事。

这一切,让本官做事也少了些许顾忌,再加上本官与本县的士子们普遍交好,他们对本官的观感也很不错,一切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美好。

可就在四年前,绩溪县被要求协查隔壁县四处流窜的几个盗墓贼,再次唤醒了本官那沉睡已久刻意压制的记忆。

此时,本官已是受百姓爱戴,上官看重的荣致荣大人,再也不是当年那个连娘亲药费要四处去寻借的可怜小子了。

没有人愿意失去现在拥有的一切,本官也不甘心。

当年发生的那件挖坟掘墓之事,更不能被知情人宣扬出去。

可如何让这些知情人都统统闭嘴呢?

这世上,也许只有死人才能真正保守秘密。

特别是,有一日本官从福运楼对面的酒楼出来后,恰好遇到了那李小有。

如果这小子当时将本官看成陌生人,也许就没有以后发生的事情了。

偏偏这小子看到本官时那讶异的表情,让本官回府后,想忘也忘不了。

从此成了本官新的噩梦。

在梦中,本官梦到自己挖坟掘墓的事情被人宣扬的四处皆知,原本对本官很是爱戴的百姓不仅对本官暗地里指指点点,甚至有人说本官是丧了良心的狗官,不配为官。

本官出行时,还用菜叶臭鸡蛋丢本官。

昔日的同窗同年,还有老师们看到本官,也好像是在看一泡臭狗屎一般,唯恐避之不及。

一时之间,本官在梦中感觉好像整个世界都抛弃本官了,那种感觉让人很少窒息。

噩梦醒来之后,本官还是有理智的,知道那仅仅是噩梦,并不会真的发生,

并在心中无数次安慰自己,那三名盗墓贼还有李小有不可能真找到衙门里来敲诈威胁本官。

更不会将本官盗墓至少宣扬的路人皆知,可心中却总像住了一条毒蛇一般,这条蛇不时地吐出毒液,一点点侵蚀本官的理智和良心。

当最后一点理智被本官所抛弃后,本官决定亲自制定计划来结束这个噩梦。

只有让这些知情人都死了,本官日后每晚才能安枕无忧。

本官终于制定了一个将他们全一网打尽的计划,又派心腹管家私底下选了王二那个让全县城人都厌恶的地痞,开始执行本官的计划。

反正那个王二,本官看他也很厌恶,将来灭口,也不会有什么愧疚心,权当本官为全县百姓除害了。

本官在事先计划好了每个细节,计划很完美,那三个盗墓贼如愿地被毒死了,李小有作为杀人嫌疑犯被抓起来了,没有任何人会怀疑这三人的死会与本官有关?

为了提防夜长梦多,也为了不让人看出破绽来,本官很快地判了那李小有死罪,等秋后问斩后,所有的知情人终于死了。

本官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这世上再也没有人能对本官产生威胁了。当时所有可能被查证的痕迹,都被本官抹去了。

就算别人对这案子有疑问,也不会找到什么证据的。然而,本官还是没想到,锦衣卫竟然会盯上了这件案子。

不仅锦衣卫盯上了这件案子,那弥勒教也是神通广大,竟然也是当年事情的知情者,这点本官也不知对方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在此之前,本官对那弥勒教也多少厌恶,那些弥勒教徒不好好正经过日子,却把心思寄托在神佛之身上,如果神佛有用,本官当年,早就求神拜佛了,还用的去做那等让人不齿的事情,以致引来今日种种恶果。

对方用这样的把柄来威胁本官,特别是锦衣卫还在绩溪县中时,本官不能看着自己现在的一切在一夜之间全化为乌有,不得不想法子帮那贼僧昙真一把,结果却害了那老大夫一家。

如今,本官是真的更加无颜面对绩溪百姓了。

唯一值得本官欣慰的是,今日本官被锦衣卫带走时,会有那么多百姓为本官张目,本官在那一刻心情的确是很复杂的。

不过也罢,现在本官将这些事情全说了出来,自己反而真的轻松了,只是担心家中的娘亲知道事情缘由后,会无法接受,更担心对不住家中有了身孕的妻子。

如夫人没有身孕,还可以现在给她一封合离书,让她另嫁,也不至于连累与她,可现如今……”荣致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低,其中情绪难。

沈沐听完后,也有些默然,情绪同样复杂难,片刻后,他又继续开口道:

“既然荣大人能抹去李小有案件中所有留存的证据和痕迹,为何偏偏放了李小有父亲一条生路,难道您不怕,他也是一个知情人吗?”

像荣致这样的人,智商在线,不会犯这么致命的错误,如果李小有的爹也死了,就不可能在官道的饭铺上遇到梁百户沈沐他们。

就不会抱着一线希望告状,自然就没有后来,沈沐抓着这个案子紧追不放的事情。

这个案子的真相可能会被岁月真正的掩埋掉。

“这个,大概本官不是一个畜生,有些恨不下心吧。”

“荣大人可知,沈沐现在听完这一切,很想陪大人大醉一场,敬大人为绩溪县百姓所做的一切,也可惜大人因一念之差,却再也无法回头。”

“好!有酒吗?那就陪本官喝几盅吧!”

守在门外的王总旗毕竟是负责看押荣致的,唯恐出了什么乱子,当沈沐进了关押荣致的房间后,他就守在门外,探听动静。

当荣致开始供述时,他早找了两哥书吏来做记录。

荣致的供词,他也听到了,此刻同样心绪复杂难,此刻听到里面要酒,竟然没有劝阻,还真为荣致和沈沐准备了几坛酒。

可惜,沈沐的酒量实在不咋地,这酒虽不如梁百户平日所喝的那么烈,可他现在还真是畏酒体质。

喝了两盅又倒了。

在迷糊过去之前,他很真诚地起身,向荣致作了一揖道:“很抱歉,荣大人,老大夫一家其实还算安好,还有,老大夫一家其实是没有孙女的,沈沐为了知道福运楼毒杀案的真相,骗了你。”

白日里,沈沐见到老大夫一家后,又从锦衣卫探查出这老大夫一家的为人后,他心中就浮现出了这个计划。

说起来,这个计划明显有很强的诱供的嫌疑,但大明律法那讲究这个。

任何计划都是有局限性的,如果此计划换到一个罪大恶极的罪犯身上,可能一点作用都没有。

在这一点上,沈沐其实是在赌荣致是真心关心绩溪县所有百姓的,事先和那弥勒教匪又无任何勾结,对那昙真的为人又不信任,才敢捏造这样一个事实出口咋唬。

目的就是为了打开荣致的口。

结果,一切还算顺利。

荣致真的招供了,虽然现场没有其他人作证,可他想以荣致的骄傲,还不至于事后再翻供。

却不知他醉倒过去后,那荣致看着醉倒的他,自自语道:

“其实你一开口,本官就知道,你说的不是真的,本官与老大夫一家还算熟悉,那老大夫多次来过县衙为本官的夫人看诊,还开过养生的方子,本官又如何不知那老大夫并没有孙女!

既没有孙女,又怎么可能被那贼僧昙真糟蹋?”

说完后,他看着面前摆的酒坛子,

抬手为自己倒上一盅,一饮而尽。

接着,又倒上一盅,又一饮而尽。

一盅接着一盅。

直到酒坛子里的酒渐渐见底。

他却不见什么醉意,反而是眼中的泪水一滴一滴地落下来。

落在酒盅里!

落在桌面上!

一滴又一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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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贪大明 )

第一百二十八章,半夜偷沈沐的女子(求订阅!)

第128章,半夜偷沈沐的女子

128,半夜偷沈沐的女子

“沈兄弟,醒醒,醒醒!”

沈沐这几日休息的也不是太好,喝了点酒,还真是好好的眯了一会。

他这人本就是相当警醒之人,被王总旗这么一唤,立刻就清醒了。

当即从椅子上起身,甩了甩压得有些发麻的胳膊。

看看时间,已是后半夜。

关押荣致的房间内的蜡烛已经快燃烧殆尽。

坐在桌子另一边的荣致此刻也已经醉倒在桌上睡着了,发出轻微的鼾声。

“给荣大人盖建衣袍吧!”沈沐看了看沉睡的荣致随口吩咐道。

“沈兄弟请放心,不管怎样,看在荣大人尽心尽力当好绩溪县令的份上,在我这里不会受委屈的。”

“那就好,先前荣大人所吐露之供词,王大哥可都派人记录在案了?”

“当然。”

“那好,眷抄一份给小弟,小弟我要带回去给百户大人过目。”

“早就准备妥当,沈兄弟请过目。”

王总旗从袖子里掏出已经眷抄好的供词给他。

沈沐打开后,借着烛光通读了一遍。

这锦衣卫的文职人员使用的言词还算直白,倒也忠实地记载了整个过程,他大体还能看得懂。

觉得跟荣致供述的基本没什么出入,他就将这份证词收起来,就要离开时,却见王总旗有面上的表情有些些欲言又止。

“怎么?王大哥还有话要说?”

“沈兄弟,这份供词上,荣大人还没有签字画押呢?”王总旗看看在桌子另一边沉睡的荣致有些为难地道。

没有签字画押的供词,是不会被那些上级官吏承认的。

虽然他对荣大人的所作所为也不知该怎么评价,但身为锦衣卫长期安置在绩溪县城的探子。

在此之前,他的身份从没暴露过。

谨小慎微已经是他办事的习惯了。

万一这荣大人一觉睡醒来,后悔了,翻供了,到时他这个眷抄供词的人也是要担几分干系的。

沈沐当然知道这份供词没有签字画押,美什么法律效力。

可他看了看睡着的荣致,最后还是道:“将留在你那里的另一份供词,等荣大人清醒之后,请他签字画押,我想以荣大人的骄傲,应该不会出尔反尔才是。”

“那……就按沈兄弟的吩咐来办。”

王总旗看到沈沐不愿强行将荣县令唤醒签字画押,也就罢了。

反正荣致能够吐露真相,也是这位沈兄弟的功劳,真是后生可畏呀!

他也不想在这件事上与沈沐意见相右,惹得沈沐这个梁百户身边的红人不高兴。

沈沐收好这份供词后,就同王总旗一起出了荣致的房间。

原本趴在桌上打鼾的荣致等到脚步声远去时,却慢慢地抬起头来。

他的酒量本来就好,虽然喝完后的确有些醉意,还没到神智不清的地步。

随之,他脸上又显出几分苦涩的笑容来。

事到如今,说后悔也罢,说不甘心也罢,但他整个人是真的彻底放松了。

他相信,关于自己的事情,锦衣卫应该不会独断的,自会很快上报。

到时不管是什么结果,这一次,他都会选择勇敢的面对。

就如同这个沈沐说的,他荣致有他自己的骄傲。

曾经他失去了勇敢面对的勇气,却一错再错,这次,就算没有回头路可走,他也只能勇敢地走下去。

倒是平生第一次,他在沈沐这个锦衣卫身上发现了与其他锦衣卫很明显不同的特质。

只是不知这种特质会让这个年轻人走到哪一步。

……

沈沐走出关押荣致的地方,来到大街上,不由地抬眼望了望天空。

绩溪县这阴了数天的天空,今晚这会竟然云开雾散了。

距离中秋节过去才几日,天上的月还很圆,此时正明晃晃地挂在半空。

他又回身看了看关押荣致的地方,也许今晚,当荣致从酒醉中醒来后,会透过窗棂看到窗外的月光。

不管大明律法将来对荣致会如何审判,想必荣致自己一定能获得久违的心灵平静。

……

秋日的夜晚有些凉,此时已到凌晨时分,他想尽快赶回驿馆去。

这行走起来速度就有些快了。

因是后半夜,大街上挂的灯笼许多已经灭了。

只有零星的灯笼还在夜色中散发着微光。

这些挂在外边的灯笼,常年累月,外边的罩子已经褪去了颜色。

显得没那么喜庆了。

沈沐很奇怪自己在这样的夜里,还会去想这些东西。

但又有什么关系呢,人呀,有时总要让自己的心跟上来。

就在他这么快步走时,经过前面街道的拐弯处,一个身影正好从街道那边经过。

从他的身边擦肩而过。

带起一抹香风。

这香风是真的香!

很香!

不知道是由什么香味调制的香粉,在这一点上,他这个大男人对这些知识并不通晓。

就算在前世,他也不喜欢那些把香水喷的能熏死蚊子的女人。

有时闻到一些味道时,他的鼻子还会过敏,打喷嚏。

但这个香味,很悠远,很怡人,令人回味。

就在这时,夜风中突然传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

这笑声在夜色中很是突兀,但却不刺耳。

难道这个笑声,就是刚才与他擦肩而过之人发出来的不成?

随即,他就觉得似乎有点不对劲。

马上伸手一摸,却发现他原本收在怀中的代表他锦衣卫身份的身份铭牌竟然不见了。

这下,他的思绪一下子变的清醒了。

拥有这样香味与笑声的人,竟然是个小偷。

在与他擦肩而过时,

在他毫无察觉的情况下,

就从他怀中摸走了东西,这种偷技何等的高超。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身份铭牌绝对不能丢。

一个锦衣卫,如果连自己的身份铭牌都保不住,又怎么有脸出去行走。

更别说,他还不知对方是什么人?

一个当贼的,也许根本不是什么好人,如被她拿着自己的身份铭牌,借着锦衣卫的名头,胡作非为,那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

这又让他如何对梁百户交代,难不成告诉对方,身份铭牌到他身上不到一天,他就给丢掉了?

接着,一连串的问题从他的脑中冒了出来。

这个贼偷到底是什么人?

是专门埋伏在这里针对他的么?

为的是偷他的东西?

或纯粹是个巧合?

对方巧遇他,一时手痒,就顺手牵羊?

或还是,偷东西只是个引他上钩的由头,前方正有陷阱在等着他?

不过从笑声中可以确定,对方极有可能是一位比较年轻的女子。

真是的!

这年头,女人不在家里绣绣花,做做饭,出来当什么小偷?

但此时此刻,身份铭牌对她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他没有别的选择,只能选择追上去。

与此同时,他很快地将身上用来防身和杀敌的东西检查了一番,确定这些东西还可以用,并没被这小偷顺走。

“站住!将我的东西还来!”在慢了几拍后,他终于喊出了正常人面对小偷的正常台词。

然后回转身,向着这小偷远去的地方追去。

并顺便观察街上有无其他异常。

其实他在心中,对追上对方心中一点底都没有。

在前世,他也跟各国的一些贼偷打过交道,尤其是当古老的偷技越来越失传后,现在科技的发展也同样被贼偷们所利用。

那些街头混生活的小贼小偷们,根本就上不了台面。

真正的大盗,许多人不仅精通几国语言,还精通各种技艺,电脑技术甚至可以媲美顶级黑客,或者说,许多大盗组织中,有些技术支持成员本就是黑客团体中的一员。

但不管怎样,在他的认知中,总觉得当贼的人都是手脚比较灵便之人。

在对方偷了他的身份铭牌后,他并没有第一时刻发觉,本就失去了先机。

以对方可以在他不留意时很轻而易举地得手,说明对方的手脚很是灵便,是一个很出色的贼偷,绝不是那种没有专业技能,半路出家的笨贼。

可他此刻还是能看到对方的影子,这就说明,对方根本没想着这个时候甩掉他,反而是故意放慢了步子,为的就是让他可以跟上去。

这让他越发提高了警惕,甚至握紧了手中锋利的匕首,为的就是,怕走着走着,一张网从天而降,将他从头到脚罩住,让他没有反抗之力。

可除了这小偷若有若无的笑声之外,他追去的路上并无其他异常。

走着走着,他就觉得这去的地方有些不对劲了。

因为前方的见状,灯火通明,乐声阵阵,嬉笑声阵阵。

极有可能是绩溪县那些特殊女性从业者工作的地方。

他重生后,家中接连不断地出事,他还真没在这种地方出入过。

难道,这个贼偷是打算将他引到这种地方去?

他停下了脚步。

身份铭牌固然重要,可以他一个人的能力,在不明情况之下,就这么贸然闯进去。

真的好吗?

开青楼的人身份背景有多复杂,他是知道的。

他沈沐一个锦衣卫的小卒子,应该还不入那些大人物的眼。

他考虑的是,对方是不是此刻正把他当做一颗棋子,来对付梁百户,或者抹黑锦衣卫的名声。

他没忘记,到现在为止,李小有的酒楼毒杀案虽破了,可他和梁百户最初来绩溪县的目的不是为了对付荣致的。

而是为了对付弥勒教白莲教这些贼匪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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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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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抢......强......(求订阅!)

第129章,抢......强......

他们锦衣卫的一举一动对方可能都在密切关注。

随时准备反击。

自从来到绩溪县后,凡是对他们有所关注的人都可以看出,梁百户现在对他沈沐的看重。

偏偏知道他底细的人也知道,他出身寒门,父亲只是个地痞混混头子,身后并无什么可以依仗的靠山。

如果对方现在在他身上设套,将他作为一颗棋子,来对付锦衣卫,或锦衣卫,在这个特殊的时刻,也不乏这种可能。

永远不能把自己的对手想象的太仁慈。

可人生最困难的事情,往往就是你要面对一种取舍。

好在沈沐还有取舍的勇气,他的身份铭牌固然重要,可东西永远是死的,人却是活的。

只要他坦然地将这东西丢失之事上报给梁百户。

以梁百户对他的看重,应该会帮着他处理后续麻烦,不会怪罪与他。

甚至还会调集锦衣卫的势力来搜捕这个女贼偷。

想到此处,他当机立断,转身就走,看也没看不远处的青楼一眼,就准备转身回驿馆去找人帮忙。

向回返的路上,他还是加了几分小心,怕就怕对方看他不上钩,又用别的什么法子来对付他。

虽说这地距离驿馆和衙门都比较远,他从未来过。

可他刚才追贼时,也一直在留意经过的路线和方向,并暗暗地记在了脑中,让他回返时不至于迷路。

就在他重新回到刚才丢**份铭牌的那个街道拐角处时,眼前又是人影一闪,明显还有人隐藏在此处。

这次他有了准备,见状很警觉地倒退一步。

做出随时攻击的准备。

然而,迎接他的又是一阵清脆的笑声

接着一个纤细的人影儿闪了出来。

“喂?你刚才怎么没跟进去,你们男人不是都喜欢去那种地方吗?”

月色很温柔,但出现在月色中声音更悦耳。

那抹熟悉的香气又再次向他袭来。

是那名贼偷!

她刚才不是进了那青楼之中吗?

怎么会绕了一圈,反而再次出现在这地方?

但接下来,他的眼睛还是闪过一抹异色。

都说烛光下看美人,美人的姿色要增上几分。

可此刻,在月色下,他看着这个女贼偷,一眼觉得对方的姿色同样很是不凡。

这女贼偷此刻的装束不是那种紧身女匪贼式的打扮,

而是身着一件淡紫色包裹的比较严实的衣裙。

长裙曳地,身上并无其它繁琐的装饰。

就这么清清爽爽的站在月光下,站在他的眼睛里。

紫色这种颜色,不是一般年轻女子能穿出效果来的。

但银白色的月光撒到这女贼偷身上时,不仅不会让人感到有惊悚的感觉,反而给人一种冷艳高贵,清丽出尘之感。

气质这东西真的是很神奇的一件事。

这女贼偷的脸上蒙着一片白色的纱巾,又是背对着月光而立,远处灯笼的微光更是照不到她的脸庞上。

让沈沐无法彻底看清对方的长相,但却可以看清对方面部的大致轮廓。

前世时,人们常讨论那些行走江湖的侠女们到底漂亮不漂亮时,有一部分人抱持的观点是,不怎么漂亮,那全是作家们的美化。

原因很简单,再美丽的女人都是需要保养的。

那些江湖儿女风餐露宿的,还经常在大漠风沙中出入,要是这样风吹日晒,能美的水当当的才见鬼呢?

再说她们还经常打打杀杀,脸上身上就算不毁容,但也有可能擦碰磕伤的,如何美的起来?

更别说江湖儿女的礼仪大多都不过关,想要真的美的令人屏息,很难。

岂能与那些养在深闺中的大家闺秀相比。

不过,作为男人,都有一个通病。

那就是,见到一个女人,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与自己是敌是友,首先先要看看对方长什么样?

沈沐觉得自己在这一刻似乎也未能免俗。

当然,可能是这贼偷的所作所为让他印象深刻,让他无法忽视她的长相。

不过,他向来是一个很理智的人,不会轻易被美色迷昏头脑,瞬时就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

开口道:“姑娘是来还沈某东西的吗?”

“咯咯,我刚问你的问题,你还未曾答呢,刚才你为何不跟进去?

要是我再不来找你的话,你这身份铭牌不是丢了吗?”

这女贼偷要是静静站着,那是娴静高贵的范,可要是一开口说话,语气却有几分娇嗔,反而有点像朋友之间的交谈,与她的外形气质一点都不相符。

沈沐此刻摸不清这女贼偷到底是什么意思?

难道是为了好玩,刚顺走他的身份铭牌,现在又打算好心地还给他?

可她将他引进青楼去是想做什么?

虽然心存警惕,他还是很认真地回答了对方的问题,想知道对方到底想干什么?

“是有许多男人喜欢那里,但并不包括在下!”

“哦,为什么呢?”这女贼偷偏着头问道。

“不为什么,只因为不想。如果姑娘只是想找去那种地方的男人,很抱歉,姑娘恐怕是找错人了!”

沈沐当然不能很直白地告诉对方,担心这是一个陷阱,他及时退却了。

但要说对这地方感兴趣吗?也谈不上,可能像他这种有生理和心理洁癖的人,总觉得那地方太脏了吧。

不管是前世还是现在,他都觉得以他的能力和相貌,完全可以找正常的女人纾解**,又何必非要在这等地方徘徊。

当那些青楼女子的收藏品吗?

“嘻嘻,找错人了?可本姑娘觉得并没错呀!”女贼偷继续嘻嘻笑道。

“是吗?那现在换在下询问姑娘问题,为何要偷走在下的身份铭牌?想干什么?”

“嘻嘻,没想干什么呀,偷就偷了呗,有本事你来抢呀!”

说话间,这女贼偷手一伸,下一刻,他的身份铭牌就出现在对方纤细玉白的手掌上。

然后,这女贼偷就像一个调皮的孩子一般,将他的身份铭牌,抛起来到半空中,又看着落下,接在手心。

如此周而复始,当着他的面一边抛,还故意偏着头打量他的神情。

“抢?”沈沐重重地重复了下这个字。

“嘻嘻,对呀!我站在这里,你要是能从我手中抢走它,那它你就可以拿回去了,如果抢不走它的话,那就留给本姑娘收藏了?

怎样,本姑娘这个法子有意思吧!”

“是有几分意思,不过,要是在下抢不到自己的东西,而是抢了姑娘身上其他的东西,也请姑娘不要太在意,可否?”

沈沐又向前逼近一步道,此刻,他与这女贼偷的距离不过只有一步之遥。

“嘻嘻,还没人能从本姑娘手中抢到东西呢?”

“如此说来,姑娘是同意在下的意见了?”

说话间,沈沐又上前一步,直接与这女贼偷面对面了。

然后,他动了!

但他却并没有马上伸手去抢这女贼偷手中属于自己的那面身份铭牌。

反而右手一用劲,一把就将这女贼偷的身子揽进自个的怀中。

左手中的那根泡了麻药的针就趁机扎进了这女贼偷的颈项中。

这女贼偷这时也觉察到沈沐的动作有些不对劲,忙要挣脱,却被沈沐紧紧地钳制在怀中。

然后,他低头用牙齿这么一咬,就将对方蒙在面上的面巾给拽了下来。

女贼偷的整个脸,就露了出来。

就算是遮挡着月光,他还是看到了这女贼偷柔美的脸部轮廓。

还有那微微嘟起来的唇。

不知是受那唇的诱惑,还是为了给对方一个记忆深刻的警告,他的头一路向下低。

然后略显冰凉的唇就这么印到了对方的唇上。

他想,也许这女贼偷身上的那抹清香迷惑了他。

也许是今晚的月色太美,让他有些意乱。

总之,他就这么顺着本能亲了下去。

那女贼偷刚开始,先是有些发懵,等到想要挣扎时,本就被他掌控了先机。

接着,再想要反抗时,他刺入对方颈项上的麻药生效了。

然后,这女贼偷想要反抗也反抗不了了。

只能任凭他在她的唇上……

女贼偷整个身子无力地靠在他的怀中。

直到一滴泪珠,滴在他的脸上,才使他整个人清醒了许多。

觉得自个刚才有些失去理智。

这麻药虽能使人浑身无力反抗,但意识却是清醒的,所以,这女贼偷很清楚,此时此刻,他对她做了什么!

沈沐让自己恢复理智后,并没有马上松开对方,而是仍低着头,对上对方美丽的眼睛道:“姑娘,你应该知道,在深夜里纠缠一个陌生男子,这是一件很危险的行为。往往会产生你意想不到的后果。”

说完后,他用一根胳膊支撑着对方的身子,另一只手则好整以暇地从她的纤纤玉手中,将自己的那面身份铭牌拿了过来。

并借着月光,辨识了一下是否被对方调换过了,或做了什么手脚。

以他一向小心谨慎,未雨绸缪的个性,早就在领到身份铭牌后在其中一个小角上做了记号。

确认他做的记号还在时,他将这身份铭牌重新收了起来。

又低头,看向还靠在他臂弯中的女子。

他特制的这种麻药,药效足有两个时辰才能过去,在此期间,中药之人的意识虽然还算清醒,可手脚乏力,是一点力气都使不出来,就连开口的力气也没有。

不仅没有反抗,耳根也可保持清静。

可现在的问题是,他的身份铭牌是拿回来了?

可这女子怎么处置?

将对方丢在大街上?

且不说这样会不会受凉,磕着身子?

这要是晚上无家可归的乞丐或者流浪汉看到了……

看到如此美丽的一个女子深更半夜地躺在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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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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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谁要一亲芳泽?

第130章,谁要一亲芳泽?

虽然这一切都是想象,但一想到这种后果。

他不免就在心中有些迟疑了!

如果对方是个大男人,沈沐管他去死!

说不定为了以绝后患,直接痛下杀手都有可能。

可这个女贼偷,她是一个娇滴滴的女子!

对呀!是个娇滴滴的女子呀!

还是个刚才被他强吻过的女子!

要是真的置之不理,好像自己心中总有点过不了这一关。

最重要的是,这女贼偷虽偷走他的身份铭牌,给他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可从造成的后果来说,对方并没对他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这才让多少兴起了几分怜香惜玉之心。

可现在怎么办?

将对方带走?

将对方带回驿馆?

显然都不合适。

他环视周围的街道。

想起先前经过时,好像有一家客栈的门开着。

他重新伸手将那女贼偷的面巾为对方蒙了上去,然后将对方的身子打横抱起,就准备去那家客栈。

这女贼偷的身子看起来挺纤细,可抱在怀中时,却是有几分重量的。

偏偏对方现在又挣扎不得。

只能任凭他这么抱着前行。

此时,正是深夜,街面上也没碰到什么人,省的被不相干的人围观。

直到走到那家客栈门前,他才停下步子,打量了一眼这客栈的门外布置。

然后顺着半开的客栈们,看到一个伙计在里面柜台后打瞌睡。

“来一间上房!”沈沐抱着这女子走到那打瞌睡的伙计面前吩咐道。

“啊!”打瞌睡的伙计闻言,惊醒过来。

抬头看向沈沐二人,先是看了沈沐一眼,再接着本能地向沈沐怀中的女贼偷看去。

随即就迎来了沈沐冰冷的瞪视。

这伙计认出了沈沐身上的锦衣卫袍服,当即脸色一下就变了,忙收回视线,不敢多问多说,从柜台后面走出来道:“两位客官是要一间上房,还是两间?”

“一间!”

“哦……好的,请跟小的来!”

这伙计不敢再多说什么,当即就带着他们两人就向楼上走去。

这家客栈是个三层的客栈,装修的还算不错,在一个小县城中,规模已经算不错了。

此时这伙计之所以等在门口,还没有关门,是有些客人还没有回来。

沈沐抱着这个女贼偷,就这样一步步踏着木质的台阶上楼,楼梯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来。

到了三楼,客栈伙计打开了右侧第二个房间的门。

然后率先进入,将里面的蜡烛都点亮了。

让整个房间一下子变的明亮起来。

“公子,可还有什么吩咐,要不要为您二位准备热水和吃食?”那伙计看着沈沐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问道。

“先出去,没有我的吩咐不要让任何人打扰。”

“是……小的明白……小的明白。”这客栈伙计又看了一眼还被沈沐抱在怀中的女贼偷,语带暧昧地道。

然后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还将房门从外边拉上了。

当房内只剩下他们两人时,沈沐打量了一番客房内的布局,找准床榻的地方,直直地走了过去。

然后掀起床纱,将这女贼偷放了上去。

接着,又将对方脸上的面纱重新扯了下来。

也就在这时,借着明亮的灯光,他终于完全看清了对方的长相。

这女贼偷皮肤很是莹白,吹弹可破,完全没有被风吹日晒过的痕迹。

此刻双眼正泪水盈盈地盯视着他。

也许是想到了什么,他伸手就捏着对方的脸蛋一阵拉扯。

前世他为了躲避追辑,就很擅长易容,只是到了古代后,还没有施展的机会。

可他却知道大多数贼偷为了隐藏身份,都比较擅长易容。

所以验验对方的脸蛋真假。

这女贼偷大概也没想到他会做出这样的动作来。

即使身子发麻,无力反抗,但被这样对待,眼神中也仍显出几分羞恼来。

撕扯了片刻,除了觉得对方的皮肤很是滑腻之外,并无其他的收获。

完全是原生态的脸。

看着这张脸,他也不由兴起了“卿本佳人,何必做贼”的感叹。

他就这么俯身在这女贼偷的上方,就这么盯着对方看。

这女贼偷羞恼地想闭上眼睛,但却力不从心,于是,泪珠儿就再一次顺着雪白的脸颊流了出来。

他见状,起身将被子拉开,盖到对方身上。

然后贴着对方的耳边细语道:“这麻药两个时辰后,就过了,到时你就可以自己自行离开,还有,一定记住,下次千万别随意从别的男人怀里摸东西,不是每次都能遇到我这等正人君子的?明白吗?”

话音一落,就不再留恋地起身,伸手掩住床帐,拉开房门走了出去。

下楼后,那客栈的伙计还守在门口,看到他下楼了,忙屁颠屁颠地过来,小心翼翼地问道:“公子,可还是有别的吩咐?”

“这位姑娘今晚就住在你的客栈,不要有任何人去打扰她,这是房钱!”说话间,从怀中摸出一块碎银子丢在客栈的柜台上。

“是……是……公子的意思,小的明白,小的明白。”客栈伙计收起银子,点头哈腰地道。

沈沐不再多说什么,转身就出了客栈大门。

看到沈沐的身影消失在门前的街道深处,这客栈伙计又抬头往三楼的方向看了看。

然后自言自语道:“看这公子长的人模人样的,也是一表人才,更是锦衣卫中人,怎么留下人家姑娘一个人在房里呢?难道是……那个……不行?可惜这么小的……年纪……”

沈沐出了客栈后,这一路上再也没有遇到什么别的意外,倒是一路很快回到了驿站。

回到驿站后,都这么晚了,梁百户已经休息。

只有孟云还没睡,他房间的油灯还亮着。

听到他回来的动静后,出门查看。

“我说沈兄弟?你和胡七的这顿饭吃的可真够久的!”

还不等沈沐说什么,这孟云就伸长脖子围着他绕了一圈,然后语带暧昧地道:“行呀,你小子,这胡七难不成是用美人招待你了,看你这身上,味道香的,告诉哥哥,那美人漂亮不漂亮,活计好不好?”

孟云本来就是锦衣卫里面最擅长追踪之人,让他闻到自己身上有那女贼偷的味道,沈沐一点都不奇怪,他前世也是经过风浪的,又不是真的十五岁的羞涩少年,也一向知道孟云的调调,所以被对方如此调笑,眉毛动都没动一下,只是没好气地道:

“与那胡七还有其他一干文士才子吃过饭之后,小弟去了关押荣县令的地方,从荣县令口中得了口供。”

“什么?沈兄弟这么快就得到了荣致的口供,你可别告诉我,是找了几个女人对付那荣致,才让对方吐口的?”

“是呀,小弟囊中羞涩,给那几个女人的银钱还没出呢,还请孟大哥周济一二。”说话间,沈沐将手伸出去探要道。

“你这是……真的……假的?”孟云见状,满心狐疑道。

“真什么真呀!小弟只不过是在回来的路上遇到点意外而已。”

“意外?什么意外,是不是与女人有关?说说,什么情况?”

关于这个女贼偷,沈沐潜意识中并不想多说,尤其不想跟孟云这样的粗汉子做分享。

当即回避了这话题道:“小弟很累了,要去休息了,孟大哥也早点休息吧。”

说完后,也不再跟孟云多加纠缠,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中。

简单洗漱后,他躺在了床上。

本来夜已深,按照常理,他应该很快入睡才是。

可不知是他先前和荣致喝酒时,本就醉了一场,小睡了一会,还是今晚遇到的那个女贼偷,就像一个魔咒一般,每每当他要闭上眼睛时,就仿佛看到了对方的那张美丽的脸在他眼前晃来晃去。

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

也就在这时,沈沐突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他先前制住那个女贼偷后,竟只是把对方当成了一个单纯的贼偷,却并未借机向对方逼供。

逼问对方是否有其他的身份?

在绩溪县内有没有同伙?

为何会找上他?

到底有无其他目的?

这算不算色令智昏呢?

无奈之后,他只好睁眼看着屋顶,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一个被绑定了的鸡肋系统。

来到绩溪县后,他就几乎遗忘了对方的存在。

想到荣致的案子,好像跟贪官污吏也沾不上边,不知系统会如何判定他能否得到声望值。

于是,他再一次闭上眼,试图用意念将那个东西唤出来。

“呵,宿主你今晚过的很不错嘛!怀抱温香软玉的滋味如何?”脑中很快响起乌鸦那粗噶难听的声音。

“这与你何干?”他没好气地道。

实则在这时,他已经意识到,今晚遇到这个女贼偷对他的影响其实是很大的,可这却是他不愿看到的。

他更不想这个系统此刻能探听他所有的意识和想法,这让他有一种**被侵犯的感觉。

“与我无关吗,可本系统可是从头看到尾,只是有些意犹未尽呀!”

“意犹未尽?”沈沐语调危险地反问。

“是呀,本系统当时就想,如果我能取代宿主你的话,是不是就可以光明正大地一亲芳泽了,并且还可以趁机做做羞羞的事情,而不是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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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放他一马,离开(求订阅!)

第131章,放他一马,离开

“很可惜让你失望了,我是不会放弃自个身体控制权的!”

“呵,难道你不知道,我就是另外一个你吗?你经历的一切,我都会经历!”

“可惜你永远也取代不了我,所以,你就乖乖地待着吧。”

沈沐没好气地道。

他懒得再理会对方,直接从脑中下拉出系统页面,查看关于荣致的情形。

可让他失望的是,系统上虽显示了荣致的名字,可只在名字后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这个问号代表什么?

根本没有任何提示。

自然在声望值那里查不到关于荣致的任何声望值。

由此可见荣致的特殊性。

窗外响起公鸡的打鸣声,他这一晚上折腾的,天是马上要亮了吧。

他懒得跟这个完全鸡肋无用的系统啰嗦,干脆退了出来。

打算小眯一会。

但就是怎么也睡不着,无奈之下,他干脆又起身坐了起来。

他有预感,既然那贼僧昙真死了,追查那个雪公子又没更好的线索,荣致的案子可能也尽快要结案了,他和梁百户他们锦衣卫在绩溪县的日子就不会太长了。

想到荣致,他将怀中荣致的那份供词拿出来,又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顺便琢磨一下古代这种公文写作的遣词造句。

就这么又消磨了一会时间,就听到院子里有了响动。

他起身,打开窗户向外看去。

就见半亮的天色里,驿馆负责打扫卫生的驿卒们已经在清扫院子了。

他干脆出门去井边打了一桶凉水,用凉水冲了一下脸,让自个脑子清醒清醒。

然后站在院子里,活动活动手脚。

在这个冷兵器时代,个人武力还是很重要的。

昨夜,这个女贼偷要不是从他的身上抢东西,而是直接要他的命,在他没有提防的情况下,极有可能被对方一击而中。

可能拜前世二十几年的通缉生活所赐,他是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

这点到了古代,也没得到多大的改善,甚至极有可能要陪伴他很长一段时间。

除非他觉得自己掌控了绝对的自保能力。

“沈兄弟,早呀!”元辰也起来了,看到在院内的他打了声招呼。

“早,元大哥。”

活动片刻后,他觉得自己的精神又好起来了,毕竟是少年人,一晚上不睡觉也没多大感觉。

当天色彻底大亮后,梁百户也起床了。

他敲门进去后,开始服侍对方洗漱。

当梁百户边刷牙边听他讲述昨晚与胡七他们赴宴之事,以及他让荣致招供之事。

刚听到此处,就见梁百户停下手中的动作,口齿含混不清地问道:“你小子的意思……是说……荣致……招供了?”

“是的,大人。”沈沐点头回应。

梁百户闻言,口中连含几口水,将刷牙的牙粉给清除掉,又用沈沐递过来的干净布巾擦了擦口边,才接着道:“供词呢?”

沈沐忙从袖子中摸出王总旗记录的那份供词,递了过去道:“大人,这是荣县令招供的具体细节,只是这份没有画押。”

梁百户接过供词来到桌子面前坐定,然后示意沈沐在另一边落座。

桌子上已经摆好了早饭,有一小盆瘦肉粥,还有两碟子小菜,几张饼子。

“自己盛饭,你先吃。”梁百户手拿供词示意道。

“是,大人。”

沈沐起身找出两个碗,将粥分别为梁百户和他盛好,摆好后,却没有马上动筷子,等着梁百户看完荣致的供词后,再一起开动。

虽然这份供词那书吏是用半文言的方式写的,并不长,可梁百户还是看了足足有一刻钟,才放下手中的供词看向他道:“真不知这荣致遇到你是不是一种不幸!”

“大人的意思是?”沈沐有些不明所以,正常人看完供词,不是应该为荣致惋惜吗?

“你可知,就在昨晚你刚去赴胡七之宴后,锦衣卫就有密信送到了本百户手中。

让本百户不必对那荣致之事紧追不放,如果弥勒教之事一时完结不了,就交给下面人去继续追查,千户大人还让本百户这一两日尽快回转金陵。

可偏偏这荣致昨晚竟然被你哄骗的招供了,如果荣致昨晚不招,看在他为绩溪县百姓做过几件好事的份上,本百户也不是非要置他于死地,就算折了咱们锦衣卫的面子,也可以放他一马,

等咱们锦衣卫走了,那刘御史不是在吗,他想怎么弄就怎么弄,想放那荣致一马,看在谢阁老和王侍郎的面上,也不是不可以。

你说,要是那荣致拖上一拖,是不是就可以躲过这一次,偏偏你让他招了,你说他遇到你,是不是他的不幸?

现在,你说让本百户该怎么办?

是对这份供词视而不见呢?

还是?”

梁百户挥了挥手中的供词道。

沈沐闻言,却没有任何犹疑,正色道:

“大人,既然荣大人已经招供,您只需公事公办,现在就将在绩溪县所经历的一切写成密信如实上报千户大人和锦衣卫北镇抚司,至于最后的裁决,自然有人裁决。

这样一来,就告诉所有人,我们锦衣卫扣押那荣县令并不是无的放矢,也不是在滥用职权,本身行为是无可挑剔的。

而大人在查弥勒教匪案时,能想着为李小有父亲这样一个可怜的乞丐声张冤情,如今,让对方死去的儿子冤情得解,传扬出去,不仅能在锦衣卫中扬名,也可以在天下百姓心目中得到树立锦衣卫为弱者张目的榜样。

就算那些文官也找不出大人什么错处来。

至于荣县令,如果他抵死不开口,那属下也没办法,只能说荣县令心中背负这个包袱太也久了,也许他是想借着这个机会就此放下,不管怎样,他还是一个值得属下敬重的犯错之人。”

“也罢,就按你说的办,这样一来,我们锦衣卫不但可以全身而退,也可以将难题留给那刘御史。

本百户现在就写迷信,你过来为本百户研墨。”

梁百户三两口喝完粥,吃了饼子,擦了唇角。

就来到房中的书案前,打算写信给在南京城的叶千户,还有锦衣卫北镇抚司。

可当真的开始研墨时,沈沐那个尴尬呀。

现代人谁还亲自研墨呀,早就有现成的墨水可以取用。

他刚穿越这一段时间内,还真没有机会去研什么墨,都没亲手写过字。

这研墨,初次上手,动作生涩不说,完全找不到研墨的节奏呀!

根本不知道怎么弄,差点溅出来。

连梁百户都看不下去了,一把将砚台夺过去自己亲自动手道:“你小子脑袋瓜子倒是灵活,可手底下的活也要练练呀!”

“是,大人。”沈沐只好低眉臊目地看着梁百户自己研墨,留意人家的动作和节奏。

别看人家梁百户长的人高马大的,但将这墨研磨的还挺细腻的。

墨研好之后,梁百户就拿出一种有特殊标记的信纸,准备写信。

是锦衣卫的专用信纸。

梁百户将信纸铺开,蘸好笔墨,提笔写信时,顺便给沈沐讲述了一下锦衣卫这些特殊有标记的信纸分别代表什么意思。

收到锦衣卫的信件时,如果从信纸上辨别真伪等等。

沈沐边听边记,顺便看梁百户写信。

梁百户写起字来,行云流水很快,没有磕磕碰碰,过了半个时辰,他就将两封信件完成了。

写好后,又分别封好口。

这个过程,他并没有避着沈沐。

沈沐也知道他在这一方面的知识很欠缺,有不明白的地方,也不耻下问地开口询问。

好在梁百户也知道他的出身,知道他从前没有机会接触这些,倒也没有起疑。

等梁百户处理好公务后,这才抬头道:“关于弥勒教的事情,那贼僧昙真已死,暂时线索已断,再继续追查下去,已无多大价值,还是由萧柒他们继续跟着就行。

至于荣致之事,也算了结了。

这次到绩溪县来,你小子没让我失望,趁这个时间,先回家一趟吧,三日后,到锦衣卫南京城南城千户所来报道。”

“是,谢大人。”沈沐早就预感到梁百户他们不可能继续在绩溪县多加停留,此刻对梁百户的吩咐并不意外。

“去吧,你与孟云交好,就从孟云手下挑两个人带在身边,也好防身。

按照规制,你现身为锦衣卫总旗,下面总是要有几个人手的,这个你自己拿主意。”

“是,大人,不过小子还要请问大人,那个昙真的徒弟梦白该如何处置?”沈沐正准备离开时,才想起还有这么一位被他带回驿馆呢。

如今他要从绩溪县离开,总不能将这个孩子再扔到这里吧。

“你这小子就是心软,罢了,既然人是你带回来的,又不怕人言可畏,那就让他跟在你身边吧,随你怎么调教都行。”梁百户挥挥手道。

“谢大人。”

……

沈沐走出梁百户房间后,这才仔细思索在南京城的叶千户为何这么急急地将梁百户召回南京城去。

是南京城出了什么事吗?

但不管怎么说,锦衣卫上层极有可能碍于文官的压力或者其他原因,并不想让梁百户留在这绩溪县继续跟巡按御史掐下去。

而梁百户本人呢?从他的态度中就可以看出,他是不在乎李小有是不是真的冤枉的,如果他昨晚还没有从荣致口中掏到真话的话,那梁百户极有可能会让他放弃追查李小有的酒楼毒杀案。

但不管怎么说,在绩溪县内的这一段时间,他也经历了很多,认识了胡七公子这种比较逗比的朋友,还有荣致这个因为私怨杀人的好官,在梁百户身边也见识了锦衣卫各种办事的手法。

基本上也算融入了梁百户手下这个锦衣卫群体中。

在院子站立片刻后,他走到昙真那小徒弟住的房门外,叩门。

这孩子昨天被他带回来之后,他就一直在忙的团团转,还没打过照面呢?

门开了,梦白的身影出现在门前。

看到是他,眼神亮了一下。

“你愿意以后跟在我身边吗?”沈沐开门见山地问道。

梦白闻言,迟疑了一下还是点点头。

“那好,我马上要离开绩溪县,你收拾一下,三个时辰后出发。”

吩咐完毕,沈沐不再多说什么,就转身去了马厩。

既然他决心经营与胡七公子的这一段友情,那么离开前,至少与对方告别一下才是正理。

来到马厩,找了他前来绩溪县所骑的那匹马,翻身上马,去了胡家。

到了胡家门口一问,胡七公子今日心情不怎么好,也没出门,还真在家。

先前沈沐已经来过胡家一趟,加上在他的劝说下,胡七公子决定重拾功名,胡家人对他的观感还是不错的,那看门人也认识他,就很快进去禀报了。

片刻后,就见胡七公子一身家常穿着走了出来,他的身后还跟着几位好友,李泽、汪大量,沈寒衣。

看到沈沐来访,这几人都出门相迎。

沈沐看李泽汪大量他们也在,有些话也不好坦然出口,也没进门,只是对胡七公子抱拳道:“胡贤弟,李兄,汪兄,沈兄,沐今日就要离开绩溪县了,特意前来作别,盼日后有机会再与各位相聚。”

“贤弟为何如此着急离开绩溪县?”胡七还没有开口,沈寒衣就率先开口了。

“家中有事,不得不赶回家。”沈沐自然不能告诉对方,因为梁百户马上也要离开绩溪县,他留在这里也没有必要了吗?

再说,他一直对沈寒衣了解的并不多,两人的交情也没到那等深厚的地步,自然说话多有保留。

“沈兄,你老实告诉我,是不是因为我们昨晚宴请你之事,被梁大人知道了,他……”李泽上前一步开口道。

“怎么会呢,李兄想多了,百户大人一向对小弟很好。”沈沐闻言,笑言道,他其实明白对方的意思,无非就是说,梁百户是不是迁怒与他了,冷落他了,让他回家反省反省?

“那就好,沈兄将来是要去南京吗?等过几日,小弟我就去南京国子监读书,到时咱们兄弟又可以相聚了。”胡七到是挺乐观地道。

“那好,各位兄台,南京见,沐就先告辞了。”关于荣致招供的事情,沈沐想了想,还是不要由他的口中说出的好,就再次抱拳告辞道。

“沈兄保准,改日再见。”胡七几人同时开口道。

沈沐笑笑,就翻身上马,策马而去。

因为是在街道三,他的马速并不快。

一路经过街市,想了想,还是下马给家里人准备了一些礼物,不知不觉中,又到了昨晚他安置那名女贼偷的客栈。

本来他已经骑马经过了,但还是忍不住倒了回去,下马走了进去,正好看到昨晚的那名客栈伙计在柜台后招呼客人,随即开口问道:“昨晚那位姑娘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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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给了他一个意外惊喜(求订阅)

第132章,给了他一个意外惊喜

“公子是你呀!”

那客栈伙计定睛一看,认出了沈沐,忙从柜台后绕出,走到沈沐面前谄媚地笑道。

“昨晚的那位姑娘呢?”沈沐又继续追问道。

“喔……公子说的……昨晚……那位姑娘呀,没见她下楼,应该还在楼上吧!”

这客栈伙计搔搔后脑勺有些不确定地道。

“是吗?”沈沐不再理会那伙计,抬脚向楼上走去。

那伙计见状,也忙跟了上去。

沈沐上了三楼,来到昨晚他为那女贼偷开的房间门前,看到房门紧闭,里面也无一点声息。

他没有敲门,直接伸手一推,那门就轻轻地被推开了。

里面的门闩并没有被插上。

他在门后稍候了片刻,里面还是没有动静,就踏步走了进去。

那伙计跟他一起走进房间。

他来到床榻的位置,一眼看到床纱已经被重新挂起,被子也被叠的整整齐齐。

果然不出他所料,那女贼偷早已不在房间了。

如果不是房中还残留着那女贼偷身上的香味,整个房间看起来就像昨晚从来没被人住过一样。

他又用眼睛在房内巡视一番,没有发现别的异常,这女贼偷离开时,也没留下什么一纸半语,更加无从推断对方的身份。

对方如果还在,沈沐也想不出两人再次见面会怎样。

但对方就这么走了,他心中也无什么遗憾之情。

因为他的预感显示,像女贼偷这种女子,是不会轻易认输的,特别是在他手中也栽了一个跟头之后。

说不定,过不了多长时间,他们又能再次见面了。

下一次见面,又会怎样呢?

“咦,人呢?”那伙计这才后知后觉地看到房间空无一人,还特意打开窗户往外看了一下,装出找人的样子来。

对上沈沐的目光后,又装作有些怕怕的表情道:“公子,你昨晚抱进来的那位姑娘不会是山里的鬼怪吧!”

沈沐闻言没好气,伸手在这伙计肩头拍了一下道:“不错,难得你这伙计当的有如此悟性,没准这女鬼今晚还会飘回你家客栈,找你住宿。”

“公子您别吓我!”这伙计闻言,脸上僵了一僵,看到沈沐不再追究那位姑娘到底去哪了,他也跟着出了房门。

走出房门后,还是忍不住回头往房里看了一看,才掩上房门。

“哼,竟然说本姑娘是女鬼!好你个小锦衣卫,给本姑娘等着。”等沈沐和客栈的伙计走出房门后。

从房梁上跃下一个淡紫色的身影来。

……

沈沐下了楼,正要上马,却见那客栈伙计又追上来道:“公子,要是那位姑娘今晚真回来了咋办?那房钱……”

“要是她真回来了,房钱你自己看着办!”沈沐没好气地道,接着翻身上马,扬长而去。

昨晚他没让那女贼偷睡在街头,是出于人道主义。

可以后的日子,他与对方非亲非故,难不成还要负责养对方一辈子不成?

回到驿馆之后,梦白早就收拾了小包袱在院子里等着他。

看了对方一眼后,随口吩咐道:“骑马会吗?去到西边的马厩给你挑匹马。”

这小子点了点头。

沈沐就不再理会对方,而是回房将自己刚才在街上为家人买的礼物一一打包,然后又用黑布包了起来,弄成一个包袱来,提在手中。

至于梁百户让他从孟云的手下挑两个人用,他想想还是算了,这本来就是孟云的人手,他又不知根知底,恐怕也很难养熟。

等以后正式入职锦衣卫来了,接触的人多了,再物色两个洞察世事的年长的锦衣卫为自己所用。

想必那时梁百户也不会拒绝。

至于自己的班底吗?这不是还有太平县几个小伙伴吗?

这几个少年年纪轻,又是跟原主一起长大的,品行还算纯良,没混成老油子,可塑性很强,才能让他按照自己的心意来培养。

他希望他手下的人将来是不同别的锦衣卫的,而不是借着锦衣卫那张皮出去耀武扬威,嚣张跋扈的。

天色已经不早了,为了尽快赶到家,他向梁百户辞行之后,就带着梦白骑马出了驿馆。

一路紧赶慢赶,路上也没有停留,只觉得身子酸疼。

古代这交通呀,真是要人命,虽然他一路上也小心提防,但并没有遭受什么意外,到了天黑之前终于回到了太平县。

说起来,他离开太平县也不过短短几日时间,可再次看着太平县那已经有些熟悉的街道时,竟然有了些许游子归家的亲切感。

看来,他在不知不觉中,对这个时代还是有了归属感。

已到傍晚,街道上并无多少人,他的马速也不快,路上也曾遇到了几个相熟的面孔,打了几声招呼。

就这么一路带着梦白悠悠的到了沈家所在的巷子口。

正准备下马,就见巷子的另一边,晃过来一个人,很是熟悉的身影。

“牛蛋!”他出声唤道。

“咦,沐哥儿,你回来了?”牛蛋那高壮的身影听到熟悉的声音,抬头一看,是沈沐,顿时大大的牛眼一亮,齐手齐脚地跑了过来。

“你这是?在学字?”沈沐打量了一眼牛蛋,就看到对方的圆脸上有一块墨汁,手指上也沾染了些许墨汁。

想到自个离开太平县之前,交代大虎让他们三个跟小猫多认认字,将来是要用的。

想必这几个小子还是把他的话放在心里了,这几日恐怕就开始学写字了。

“是呀,牛蛋太笨了,学了几日,才认了十个字,比不上小白和大虎他们。”牛蛋见沈沐询问,有些羞赧地搓着两只手,喃喃道。

“没事,是少了点,但日积月累,就算一日只认一个字,那一年也认识三百多个字,有个三四年,常用的字你就认全了。”沈沐伸手拍拍牛蛋的肩膀安慰道。

牛蛋的智商他是知道的,没指望这小子一下变成学霸。

“沐哥儿说的是真的吗?有三四年,牛蛋就会认识许多字?”

“当然,这还用说,我先回家了,明天叫上大虎几个到我家来一趟,我有事情跟你们说。”

“好的,沐哥儿,咦,沐哥儿你这一趟出去,竟然还带回个小姑娘!”牛蛋这时才留意到从马上下来后就站在沈沐身后的梦白。

实在是这个梦白长地的确有些男生女相,再加上,那个贼僧昙真有些让人不齿的爱好,还特意给梦白服用了一些女子才经常服用的药物,压制了梦白的男子发育特征。

就算梦白此刻穿着男装,第一眼被人望去,总觉得他像个小姑娘。

梦白由于过往的经历,最讨厌的就是被当做小姑娘看待,此刻见牛蛋一双牛眼灼灼地盯着他,心中更是恼怒。

但他也知道牛蛋跟沈沐的关系亲密,不是他能比的,只能狠狠地用一双杏眼瞪视着牛蛋。

“胡说什么,梦白是爷们,只因家中父母横遭灾祸,才流落在外,以后他也跟着我了,日后你们要好好相处。”

“哦,你叫梦白呀,是我说错话了,我向你道歉,你别瞪着我了!”牛蛋闻言,有些不好意思地收回视线,摸摸脖子,向梦白道歉。

他刚才觉得沐哥儿带回来的这小孩,眼神特厉害,盯着他看时,他觉得脖子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明明他牛蛋看着被这小子年龄大上一些,而且还长的又高又壮,手一伸,就能将这小子给提起来,偏偏对方的眼神,就有一种让他心里发寒的感觉。

算了,明日找大虎小白他们一起来,看这小孩还再敢这么瞪他吗?

沈沐也留意到了梦白的眼神,也知道这小子的心结不是一天两天能解开的,也懒得再说什么,直接牵着马向家走去。

到了巷子的第二家,牛蛋进了自家门,沈沐和梦白也牵着手中的马到了沈家家门口。

家门还是那个家门,他离开这段时间时间,并没什么变化。

沈沐他长长地吸了一口气,走到门边上前敲门。

“叩叩!”几声。

“谁呀?”门里很快传来沈母的声音。

“娘,是我。”沈沐唇角动了动,才说出这三个字来。

“沐儿?”门很快从里面打开,然后门后出现沈母的身影。

“娘,我回来了。”沈沐率先跨进门去,然后想到身后跟着的少年,又向沈母介绍道:“娘,这是以后要跟着我的梦白。”

“梦白见过老夫人。”梦白初见沈母脸上也交错的疤痕时,眼神也闪过一抹愕然,可他被那昙真带在身边一段时间,早就学会了察言观色,忙上前见礼道。

“哦,不必多礼,这孩子这么小的年纪,就要跟着你,快请进来。”沈母虽看了梦白一眼后,还是很热情地招呼道。

“娘,这几日你和爹在家可好?妹妹的病怎样了?”沈沐说话间,就直直地向院子里面走去。

但走到半路,他的脚步却戛然而止。

因为他看到了出现在自家正厅门口的白衣女子。

这白衣女子相貌极美,如一朵水莲花一般,盛开在沈家这个小院子里。

她的脸蛋是那种鹅蛋脸,没什么棱角,所以,整个人给人一种很是柔美恬静的感觉。

从年纪上来看,这女子大概也就十七八岁,或十**岁,不会超过二十岁。

她是谁?怎么会出现在沈家的小院里?

“哦,沐儿,这位白姑娘乃是给你妹妹治病的神医。”沈母看到沈沐停住了步子,也看到了站在正房门口的白衣女子,忙介绍道。

然后又走到那位白衣女子身边,笑着道:“白神医,这就是我儿沈沐。”

“给妹妹解毒的神医?”沈沐迅速收敛了眼中所有的异色,看向沈母问道。

“是呀,白神医说,只要药材备齐,只需三日时间,就可解去你妹妹身上中的毒。”沈母满脸欢欣地道。

“是吗?”沈沐又看向那位白衣女子,据他所知,医学这门学科,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从医者的经验很重要。

如果是西医的话,借助些仪器做检查,那些年纪轻的大夫们还可以看一些普通病症。

可中医吗?是需要时间和经验积累的。

何况把脉针灸这种技术,不是随便个人都能掌握的。

更别说,沈家小妹所中的毒药,可不是一般大夫能解开的,要不然的话,毒早就解了,还能拖到现在?

虽说沈家人在沈家小妹中毒之后,没有大肆宣扬,可保不准消息泄露了出去,被有心人盯上了也说不定。

莫非这女子是到沈家行骗来了?

“看来沈公子是不怎么信任我的医术?”这白衣女子似乎看出了沈沐眼中的不信任,微笑道。

“不知姑娘可治愈过哪些疑难杂症,又诊治过哪些有名的病患?”沈沐没有直接应对,而是反问道。

“很抱歉,沈公子,作为大夫,病人的详细资料本姑娘还是要保密的,不能大肆宣扬,至于本姑娘能不能治好令妹的病,还请沈公子拭目以待,也不过再等两日功夫罢了。

沈公子不会等不起吧。

沈夫人,我先去为令千金熬药了,就不打扰你们一家人团聚了。”这白衣女子说完,就向正在熬药的厨房走去。

“好,麻烦神医你了。”沈母忙应道。

“娘,这神医你是从哪找来的?”沈沐走进家中的正房后,将手中的包袱放下又道。

“是夏家的三夫人介绍的,说是这白神医是真有几分本事的。

原本娘也不相信她一个小姑娘家家的能解掉你妹妹身上的毒。

可这白神医为你妹妹把过脉后,直言她可以解掉你妹妹身上的毒。

娘想着,这姑娘也没有必要骗咱们,就留她几日,让她试试。

你可知,娘每日看到你妹妹躺在床上,就那样沉睡不醒的样子,心中是如何的煎熬。

你爹这一段时日,更是每晚也都不能安睡。

如果这白神医真能让你妹妹醒来,我们家定然要重谢人家。

对了,你今天怎么回来了?不是跟着梁大人去了绩溪县吗?”

沈母用帕子擦了擦眼角的泪,这才开始关心沈沐的情况。

“娘,我的事等晚上爹回来再说,我先去看看妹妹。”

第一百三十三章,婚事与姑娘有请

第133章,婚事与姑娘有请!

“喔,好。”沈母不自觉地应道。

心中则感慨,儿子终究长大了,性子越来越像他爹了。

梦白踌躇了一下,觉得是女子的房间,他不适合再跟进去,就留在院子里。

沈沐来到沈家小妹的房间。

沈家小妹还是那么恬静地唇角微微含笑地躺着。

这样像活死人一般,无法进食,只能用参汤暂时吊命,让她原本就不圆润的小脸显得更加消瘦了一些。

先前在回绩溪县的路上,沈沐还在考虑,那贼僧昙真死了,又失去了追查那个雪公子身份的线索。

想要得到解药的配方或找到解毒之人会越发的渺茫。

他还想着,要不要等去了南京城,将死去的韩总旗托付给他的那块玉佩的样子画出来,去找一些有名的珠宝楼暗查一下,看是否能发现那雪公子身份新的线索。

从梦白的口供中他得知,那昙真虽然也会制一些歪门邪道的药物,可像醉梦这种高技术的毒药,还是雪公子手下有人更擅长一些。

不管怎样,沈家小妹解毒的事应该放在第一位的。

再这么沉睡下去总不是个事。

梁百户说的那位张太医还没有回信,这么等着更不是个事。

总之,必须要发动一切力量找个能解毒的人出来,却没想到这一回家,就给了他这样一个惊喜。

他前世的经历,导致他这个人性子变的越来越多疑。

穿越之后,又是一连串的变故,甚至他们全家都卷入到弥勒教的阴谋之中,这让他对接近沈家人或接近他的人都存有一份本能的警惕。

偏偏这个时候,在这么巧的时间,沈家就来了一位女神医。

而且还是一位之前从未听说过,名不经传的神医,这让他不得不怀疑对方的身份和来意。

说他偏见也好,反正这世上的神医不是随随便便能修炼出来的,更别说,古代比现代更重视门户之见。

那些名医们的传承都是有严格要求的,但这个白神医刚才被他质疑时,却没有报出自己的出身师承来历,这些最能说明身份的东西,反而回避了这个话题。

让他查也无处可查。

也罢,这两日他也在家中,他倒要看看,这女子能不能在两日之内解开沈家小妹身上的毒?

如果解毒只是个幌子,那这两日,她必有其他行动,到那时,就算她长的很美,他也决不轻饶。

为沈家小妹掩好被子,他走出房间恰好碰到了端着药碗的白神医。

对方手中端着一碗中药,散发着浓郁的药味。

他们的目光再一次对上,都没有说话,又做了一次无声的较量。

“沈公子,请让让,药凉了就更不好喝了!”最后,还是这位白神医先开口提示堵在沈家小妹门口的他让开。

“是在下心忧小妹的病情,有些失礼唐突,还望姑娘见谅,请问姑娘如何称呼?”

沈沐收敛了心神,决定改变策略,既然决定看这女子到底搞什么鬼,那再这么粗暴直白地敌视也起不了什么作用,于是他放柔声音道。

“小女子白荷!”

“果然人如其名,白神医请!”沈沐让开门口,看着这个白荷端着药碗进了沈家小妹的房间。

“大人,要不要小的……”梦白提着自个的小包袱走过来,目光往沈家小妹的房间扫了一眼,暗示道。

“嗯……这两日,你也留心一些。”事关自己家人的安危,有过前世失去双亲的经历过,他不想在这一世也重复一次。

“好的,大人。”

“沐儿,你先和这个孩子过来吃点,就先不等你爹了!”沈母在厨房喊道。

“是沐儿回来了?”门口传来沈父的声音。

沈父进家门后,先是上下打量了一眼儿子,觉得除了变精神之外,不像是受什么伤,生什么病后,这才大踏步进了正房。

且说沈父这段时日,知道他们全家极有可能搬去南京城后,沈父就开始处理在太平县的一切事宜。

比如那赌场的份子呀,还有一些一些沈沐所不知道的事情。

既然全家要搬到南京城去,那太平县街面上的位置自然也不能再坐了,需要找一个新的领头人出来。

想了想,沈父还是决定将位置交给了大刘、小刘叔他们兄弟俩。

一来,这兄弟俩的人品还行,做事还有些底线,有他们约束,让手下那群人不会太危害乡邻。

二来吗?这兄弟俩也是跟沈父时间最长的人,沈父以前的一些关系他们还熟,以后继续打起交道来,可以省去许多交接麻烦,相信太平县官面的那些人也能放心。

可问题是,大刘小刘兄弟俩不太情愿呀!

他们以往跟着沈父时,遇到事情都是沈父拿主意,可现在要让他们拿主意,这堂兄弟俩就觉得压力山大。

他们还是想跟着沈父去南京城,跟着沈父混。

可问题是,沈父现在的重点都放在了沈沐身上,并不打算在南京城那等贵人出没的地方弄风弄雨。

这堂兄弟俩可都是有一大家子人,跟着他去干什么?

在南京城那等地方,恐怕想要养活一大家子人都困难。

于是,在吃饭时,他就将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儿子现在长大了,有些事情他就不再避着了。

“爹,太平县街面上的事日后你交给大刘叔,以后发生什么就再与你无关。

至于小刘叔,你先带在身边,就算去了南京城,身边也需要几个帮衬的人。”

沈沐想了想,如此建议道。

他早就看出,比起小刘叔来,大刘叔的权利**更强一些,心肠也更狠一些,做事能狠下心来,能在街面上混的,就不是善男信女,让沈父街面上的位置交给大刘叔,比较合适。

而小刘叔呢,性子比较直爽一些,心计也少一些,跟在沈父身边更好一些。

他先前还打算盘几个铺子,从前世的记忆中找几个能用的发财的方子来,让沈父的手下洗白一下,干干正当营生。

可现在一来还没有本钱,二来也没那么大的能力,还是再等等,现在暂时维持现状的好。

也通过这段时间让沈父观察一下,那些人日后还能用,那些人就必须放弃。

“如此也好,沐儿,你现在遇事能考虑的周全一些,让爹很欣慰。

要知道,锦衣卫这个地方,从来就不是养老的地方,进去了,想再要脱离就难了。

既然选择了,那就要努力走下去,永远记住,别怕踩到人,就怕你被别人踩死,你娘和我可不想白发人送黑发人……”

“爹就放心吧,为了你和娘,孩儿也一定会更加谨慎小心。”

“还有你的婚事……”沈父放下筷子又继续道。

“等等,爹你说的什么婚事?”

那个李姑娘不是现在又可能被那昙真派人送到弥勒教总坛了吗?

谁知将来有无再见之日?

怎么沈父又提起婚事来了?

“不是李秀才家那位被掳走的李姑娘,而是夏巡检有意将他的侄女许配与你为妻。”

“夏巡检的侄女?”

夏巡检的侄女又是那根葱?

别说他现在根本就没有心思成亲,就算是成亲,也绝不会像这时代的男女一样,来个盲婚盲嫁。

“是夏巡检的大哥的女儿,但从小在夏家老夫人和夏家三夫人身边长大,才貌和闺阁礼仪都是不错的。”沈母见状,也在旁边解释道。

“爹,娘,请你们先打住,儿子现在才十五岁,还不想这么早成亲,好男儿更应该将心思放在建功立业上,这等儿女私情先放一边吧。

更何况儿子并未见过那夏姑娘一面,她也未见过儿子一眼,万一我们成亲后,却发现彼此都没有眼缘,相看两相厌,那不是成就一对怨偶吗?

到时万一闹的家中不得安宁,让爹娘不得安生,岂不是孩儿不孝了。”

“既然你这么不情愿,爹就只能婉拒掉夏巡检。”沈父叹息般地道。

“爹,这不是情愿不情愿的问题!

虽说自古以来都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儿子也不是那等忤逆不孝之人,可儿子也想找一个像您和娘一样,能够两情相悦之人,而不是胡乱找一个人娶进门来,相敬如冰地过一辈子!”

“沐儿,相敬如宾难道不好吗?你可知有时你喜欢的姑娘未必能看的上你,又未必愿意嫁给你?夏家姑娘娘也相看过一回,是真不错的一个姑娘。”沈母忍不住开口道。

“娘,儿子说的是冰冷的冰,非宾客的宾,就算是宾客的宾,夫妻俩把对方当做客人对待,多生分,那还有什么意思,又如何能相守一生?”

沈沐觉得在这等事情上,怎么也不能妥协,继续道。

“罢了,既然沐儿不愿,你我都是过来人,知道这等事原本就是强求不得的。”

沈父阻止了沈母继续说下去,虽说他与夏巡检也有几分交情,可从前也不见夏巡检提过这门婚事,如今提出来,无非是看到沐儿入了锦衣卫,前途看好罢了。

如若沐儿不抗拒这门婚事,他也就允了,可沐儿既然如此抗拒这门婚事,勉强成亲之后,两人都过的不快活,那又何必呢?

更何况,当父母的都有私心,如沐儿将来一直留在太平县,那夏家的婚事也算是一门好的婚事。

可正如沐儿所言,他今年才十五岁,将来会走的更远更远,前途将不可限量。

这期间,也不知会经历多少风风雨雨,明刀暗箭。

沈家没什么根基,到时,沐儿如能结一门对他有帮助的婚事自是好的,真不用这么着急。

当日他之所以看上了那李秀才家的李姑娘,也是觉得沐儿一辈子在太平县只能当个平庸之人,对照自己的条件,那李姑娘自然是最好的选择。

可现在已经和以前不同了,真是此一时,彼一时呀!

沈沐看到沈父在他的婚事上不再坚持下去,也松了一口气。

对沈父沈母,从他穿越到现在,他还是很敬重的,真的不想在这等事情上,跟两位老人起争执,将刚建立的亲情给摧毁掉。

幸好,沈父也不是那种封建大家长的**作风,也算通情达理,没有继续强求下去。

“你的婚事我们可以暂时不提,那个你带回来的孩子是怎么回事?”沈父蓦地想起梦白来。

沈父常年在街面上混,早年走南闯北,也是见过几分世面的,知道这天下有些男子对同性有一定的喜好。

儿子不愿意成亲倒也罢了,再等上几年也好,可身边跟着一个比小姑娘还好看的男子算怎么回事?

他可不想儿子沾染上那等嗜好。

“梦白是那贼僧的徒弟。”沈沐想到,如果日后这个梦白要跟在他身边,那么,关于梦白的事情,他就不能瞒着沈家父母,只能如实相告。

果然,沈母听完道:“真是个可怜的孩子,这可恶的妖僧,也差点害的咱们家破人亡,就被那么毒死,还真便宜他了。”

“既然你决定收留他了,就好好对他,别……”沈父后边的话没有继续说下去,但沈沐还是明了沈父未尽之言。

这个梦白,当初可以向锦衣卫告密昙真,虽说那昙真与他有血海深仇,可下一次,如果沈沐有什么事做的不到位,他觉得受到了轻忽或者伤害什么的,会不会也背叛沈沐?

如果是这样的话,沈沐今日收留了他,也是养虎为患。

“放心吧,爹。”如果区区一个梦白他都掌控不了,那将来又如何在大明波澜壮阔的朝堂上立足?

“那就好,听说你对这个白神医也不放心?”沈父又开口道。

“儿子对任何一个不知根知底的人都不放心。”

“好,能这么想,也没错,那白神医每日熬过药的药渣,爹已经吩咐你娘收了起来,回头多找几个大夫看看,如那白神医真能治好你妹妹的病,那爹自然重重答谢与她,如果她另有心思,那爹也不是那等随意被糊弄之人。”

第二日,沈沐用过早饭后,牛蛋就来敲门。

原本他打算将几个少年全聚在自家,商量一些事情,但家中还有那个白荷在,就有些不太方便了,他就带着梦白还有牛蛋打算去小猫家,看大虎小白他们的学习成果怎样,顺便将锦衣卫的一些基本常识也讲给他们听听。

让这几个少年先有一个心理适应过程。

等他去了南京城报道后,熟悉锦衣卫的人事程序后,再将这几个少年吸收到他的手下来。

这个时候,他又想起小猫那时灵时不灵的算卦术,这种玄而又玄的东西,真的让他无法用缜密的头脑,科学的推理来推断。

所以,让他一直对小猫的身份有些怀疑。

可如今看到小猫也不曾做出对自己对沈家有害的事情来,他就暂时先将那份怀疑给放下了。

还是再观察观察再说吧。

“沐哥儿,快看!”就在他还在继续低头沉思时,牛蛋却在他身旁拉了拉他的衣襟。

他抬头一看,就看到距离他五米开外处,正停着一辆看起来是女子乘坐的马车。

这马车横着这么一停,挡住了他的去路。

不仅如此,一个跟在马车旁边的娇俏小丫鬟款款地走到他面前道:“沈公子,我家姑娘有请。”

第一百三十四章,这世上的女子呀(求订阅!)

第134章,这世上的女子呀!

“你家姑娘?”

沈沐闻言停下步子有些狐疑地看向这小丫鬟。

自从穿越后,他应该没见过对方才是。

“是的,我家姑娘想请您去见面的酒楼一见。”

这小丫鬟被沈沐一盯,有些羞涩地低头道。

“抱歉,在下另有要事,无意去见你家姑娘。”

他沈沐又不是免费的三陪!

更不是那种可以被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人。

那马车中的姑娘与他非亲非故,又素不相识,对方想见他他就要送上门去吗?

把他当成什么人了?

话音一落,沈沐就不打算再理会这小丫鬟,而是打算带牛蛋和梦白绕过那马车继续前行。

牛蛋对这种事本就没什么经验,此刻更是满心疑惑,虽忍不住瞅瞅这长相娇俏的小丫鬟,可他一向是以沈沐的态度为准,脑子也想不了太复杂的事情,就没有开口,跟着沈沐走了过去。

至于梦白呢?

他更对是对这件事无感,反而有些不屑地看了一眼那丫鬟一眼,好人家的姑娘会在大街上拦着陌生男人吗?

就在沈沐继续前行,马上与那马车擦肩而过时,马车的车帘被掀开了一个边,露出一张芙蓉面来。

“沈公子,请等一等!”

沈沐只好停足,微微侧首,看向对方,皱着眉头问道:“这位姑娘唤住沈某有事?”

虽然只能看到这马车内姑娘的半张脸,可对方的容貌虽比不上那位紫衣女贼偷和家中那位白神医,可也自有一种大家闺秀的温婉与秀丽。

算是个美人儿。

“我姓夏。”这姑娘被沈沐这么一看,微微略带羞涩地垂了垂眼帘,咬了咬唇,吐出三个字来。

“哦,是夏姑娘,有事?”

沈沐面上仍平静无波地反问。

其实在这位马车内的姑娘唤住他时,他也很快对对方的身份做了一些推测。

想到昨晚沈父沈母才给他提过与那夏巡检侄女的婚姻之事,那么,根据现有的状况推测,这马车内是那位夏姑娘的可能性很高。

果不其然,对方报出的身份证明了他的猜测。

可那又怎样,前世见过各国美女的他,对纯粹的美色早已免疫。

更别说到这时代后,先是遇到李姑娘,女贼偷,和白神医这种容貌上乘之女子。

此刻,见了这夏姑娘,也无什么惊艳之感。

前世,他看过一句关于男女关系之语:“对不喜欢之人乱施温柔,是对对方最大的残酷。”

他对这句话很是认同,既然他天生不是那种风流多情浪子,又没打算现在成亲,又何必招惹太多的桃花债。

这时代,始乱终弃这个词是很严重的一个词。

弄不好会毁了一个女人一辈子。

他既然对这位夏姑娘无感,那就别在大街上制造出什么关于两人的流言蜚语来。

在注重名声和名节的时代,夏姑娘将来的姻缘必然会受此影响。

甚至严重点还会影响到夏家其他姑娘的婚嫁之事。

夏巡检对沈父和他也还不错,他犯不着像一只孔雀一样,态度暧昧,或言辞挑逗这位夏姑娘,证明他在女人方面的魅力。

马车里的夏姑娘看到沈沐如此冷漠的态度,话到唇边,也不知再怎么接下去,只觉得心中一阵委屈。

前些日子,她的贴身丫鬟无意中偷听到三叔与三婶讨论她的婚事,说要将她嫁给一个叫沈沐的人。

以前,她只知道,秦珏秦瑾瑜是整个太平县最令人瞩目的少年,文采出众,又考取了功名,将来极有可能位列朝堂,是太平县许多闺阁女儿家心目中的好夫婿人选。

可这个沈沐,又是什么人?

她脑子中,竟然没有关于此人的丝毫信息。

那个少女对自己的另一半没有期待?更何况她马上就要及笄了,婚事还是没有着落。

虽说三叔三婶对她都不错,把她当亲生女儿看待,可毕竟她不是他们的女儿,心里总有点寄人篱下的感觉。

所以,听到丫鬟小梅偷听到的消息后,她再也坐不住了,就让小梅去找厨房负责采买常出府的婆子去打听打听。

结果一打听,厨房的婆子还真知道一些事情,说那沈沐的爹是太平县有名的地痞混混头子,前一段时日更是因为杀人罪名被关进了大牢。

不过,在锦衣卫到达太平县后,那个沈沐也不知怎么的,就得到了锦衣卫百户梁大人的赏识,很快就为沈父洗清了冤屈,而且还破了锦衣卫总旗在太平县被杀之谜。

得到消息后,她就兴起了要偷偷见这个沈沐一面的想法。

所以第二日,在得知那沈沐要随梁百户离开太平县的消息后,她就坐着小轿,带着几个随身丫鬟婆子,也跟着去送行,打算在对方临走时,远远地看上对方一眼,好歹对此人有了初步印象。

等真的在驿馆门前见到对方,看清那个沈沐长相时,她心中产生的第一个想法竟然是:“这人生的也很不错,一点都不比那秦瑾瑜逊色。”

特别是,当看到对方在面对众多锦衣卫以及整个太平县上下官吏时,神态坦然自若,没有丝毫卑微之感,让她觉得自个心跳都变快了些。

只是,她也看到当日还有一位姑娘似乎对这沈沐也有意思,让她一度有些担心,可见那沈沐对那些姑娘并无亲近之意,她才放下心来。

等回到府上时,家中早有消息灵通之人将她今日的行踪告诉了三婶。

三婶就特意来她房中探问她的意思,她当时虽说但凭婶娘做主,心中其实是有几分情愿的。

接下来的几日,她时常想起那日他翻身上马那一幕,虽不知他跟那锦衣卫梁百户去了哪里,但还是让小梅留心探听他的消息。

今日一早,她就听到这人昨晚回到了太平县,也不知这门婚事会怎样,但还是没忍住,想出来见对方一面,说几句话。

虽然知道这不合乎礼节,传出去对自己名声不好,但她事先设想他们第一次见面会遇到的各种情况,唯独没有想到的是,他的态度如此冷漠。

说话的话冰冷的让她觉得像冬日的冰球砸到身上一般,从外到内冷透了。

“如果夏姑娘没事的话,以后出行最好不要让马车随意挡路了。”

看着这位夏姑娘不说话了,沈沐又说了一句,然后再也不理会这位夏姑娘的纠结。

带着牛蛋和梦白绕过马车继续向前行去。

“姑娘!”丫鬟小梅此时走到马车旁边,也有些不知所措。

随即又打抱不平地狠狠地看着沈沐远去的背影。

这个姓沈的,难道他不知道姑娘为了今日出门见他,衣裙换了四次,发髻梳了六次吗?

他怎么可以这样对待自家姑娘。

马车的帘子放下了,片刻后,里面传来声音:“小梅,我们回去吧!”

……

沈沐到小猫家后,大虎和小白早就过来认字了。

见到他后,这两个小子激动地先是一阵手忙脚乱,差点打翻了桌上的砚台里的墨汁。

然后几人就围了上来。

“沐哥儿,你怎么回来了?”

“让我看看你们练的字。”沈沐笑笑,然后走到房间中唯一的一张书桌前,看到了大虎和小白那比狗爬好不了多少的毛笔字。

虽然写的不咋样,但看的出来,他们学的还是很认真的。

这个学习态度让他还是很满意的。

他从不认为这世上有不劳而获之事。

特别是像大虎小白这种没有出身背景,资质一般的人,有一颗上进心才是最重要的。

在小猫家,他还第一次见到了那位传说中的常叔。

怎么说呢?

这个常叔如果单独看他的话,他的气势更像那种江湖武林高手般的存在,可跟小猫站在一起时,又觉得对方应该是那种保镖护卫般的存在。

总之,这绝对不是一个简单之人。

几个少年寒暄了几句,但随后就出现了短暂的静默。

实在是在大虎小白心中,现在他们与沈沐现在已经拉开了距离,特别是当听说沈沐已经正式入职锦衣卫,并且还成了一名锦衣卫总旗时。

他们的态度已不像原本那么随意自然了。

直到沈沐提出希望这他们将来也能进入锦衣卫时,大虎小白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牛蛋是跟着瞎乐呵,他一向是唯沈沐马首以瞻的。

至于梦白,还没融入这个小团体内,他就这么一个人静静地待在一边。

唯有小猫没有马上应允,只是说他还要考虑考虑。

但沈沐留意到,小猫说话时,总会不自觉地去看这位常叔的眼色。

看来这位常叔对小猫而言,不是普通的护卫与保镖。

这让沈沐越发觉得,小猫的身份可能不简单。

“我说小猫,你个大男人的磨磨蹭蹭啥,难得沐哥儿出头了,还记得咱们哥几个,你这样太不干脆了!”大虎见小猫的态度不怎么明朗,当下没好气地道。

“就是小猫,我们以后再也不怀疑你算卦灵不灵了,以后我们跟着沐哥儿,还要靠你算的卦来避凶化吉呢!我们真的少不了你。”小白也紧接拍着小猫的肩膀道。

“避凶化吉!少不了你!”牛蛋也跟着附和道。

这几个少年,这几年一直在一起,他们就觉得小猫不进入,有些可惜了,极力地劝解道。

“好了,让小猫好好考虑一番也是对的,你们几个回去也要跟家人好好商量一番,最迟一月之内,就应该有结果了。”沈沐阻止大虎小白继续劝解下去。

他知道在这种事情上不能强人所难,小猫也许有他的难处。

其他几人一看沈沐发话了,就住了口,纷纷怂恿着让沈沐请客吃饭。

沈沐也没有推脱,当日在赌场赢的银子还剩几两,这次回家时,孟云他们还送了几两银子给他。

请客吃饭的钱还是有的。

大家选了一家还算不错的饭馆用了饭之后,大虎和小白牛蛋继续跟小猫回去认字。

因为前途有望,这几个少年的学习积极性一下大为提高。

他则带着给家人买的两样好的吃食以及梦白,向家走去。

回家的途中,再次路过那个路口,那位夏姑娘的马车早就不见了。

想必对方应该懂得不应该把心思花在他的身上才对。

回到家之后,他将自己关在自己的小房间中,又将刚才在街上买的一些笔墨纸砚拿出来。

就连牛蛋都在用心练字,他也要练练不是吗?

否则,怎样在他们面前树立老大的威严。

想想,前世写毛笔字的经历还是小学时。

那种方楷大字,只要照着下面的格子描红就是。

描红的道具一般都是一首耳熟能详的五言古诗。

就算过去了这么多年,有些记忆还是根深蒂固的,他还记得那两首常用来写大楷的古诗。

说起来,前世那种方格大字,其实要比现在的繁体字好写一些。

谁让所谓的繁体字,别的不多,就是笔划多呢

对毛笔字来说,笔划少的总是要比笔划多的好写一些。

刚开始,他根本掌控不住毛笔,一个笔划多的字硬是被他写的黑成一团。

当他坚持练了一个时辰后,凭借他的毅力,他倒是认识了许多字的繁体写法,可毛笔字水平真不是一时半刻能够提升的。

到最后,他不得不承认,在软笔书法这一领域,他真没什么天赋的。

既然软笔书法从现在起,再怎么练,估计正常书写都难,那他只好选其他法子提高他的书法水平了。

最后,他想了想,觉得制作几支简单的鸡毛笔可能会在短时间提高他的书法水平。

恰好家里还是养着两只大公鸡的,一只大红公鸡,还有一只芦花公鸡,它们美丽的羽毛等着他却采撷。

当即就出房门,开始进行逮鸡大业。

沈家的鸡是放养的,这两只大公鸡还是挺警醒的。

也许是看到他的态度有些不寻常,当即就在整个院子里上蹿下跳起来。

别说,这逮鸡也是个技术活,沈母不在,梦白也从房中出来帮忙。

饶是他们两人围追堵截,也没把这两只公鸡逮着。

就在沈沐考虑,是否找出新的法子来逮鸡时,

两只准备向屋檐上飞上去的公鸡飞到半空中时,突然从半空摔落,掉在地上不动了。

沈沐定睛一看,才发现那位白神医不知何时站在了院子里,手中还捏着两根银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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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快放开白神医(求订阅!)

第135章,快放开白神医

沈沐又低头看了看躺在地上的两只一动不动的公鸡。

其实不用看,他就知道这两只鸡之所以结束了十分嚣张四处乱窜的表演,是这女子出手了。

自从对这个名叫白荷的神医心存警惕后,他时时刻刻都在留意对方的动静。

只是自从自个回家后,对方并无什么异常的举动。

只是一日三顿地为沈家小妹熬着药汁,在其他时间呢,有时就待在沈家为她准备的房间里,或在院子里走动走动。

沈家的院子就这么大,也没法男女分开来个前院后院。

沈沐如果走出房门时,还是会不经意地与这位白神医打照面。

照面打多了,他就发现这位白神医虽是女子,但走起路来,脚步轻盈,应该是练武之人。

也是,这个世道,一个大男人出门都无法彻底保证安全。

更何况,像白荷这样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呢?

她行走在世间,本来就不是普通女子所能办到的。

只是对方的功夫到底有几何,高不高明,在没见到对方动手前,一切只是猜测。

却没想到,对方这么快就让他见识了一番。

只不过目标是两只大公鸡而已。

大概是觉察到沈沐和梦白的目光都在盯视着她。

这个白荷目光淡淡,声音柔柔地开口道:

“你们太吵了。”

意思是他们刚才逮鸡的时候,鸡叫声吵着她了。

说完后,也不等沈沐有所应答,转身就进了沈家小妹的房间。

“大人?”梦白此时走到他身边,用无辜的目光看着他,意思是接下来怎么办?

“把那鸡抱过来我看看。”

梦白闻言,走过去,蹲下身来,将两只公鸡一手一只提过来,送到沈沐面前,让他查看。

这两只鸡的脖子上都插着两根泛着银光的针。

看起来很像那位白神医用来针灸的针。

正是这两根针,要了两只公鸡的命。

两只公鸡而已,死就死了,沈沐并不放在心上。

只是鉴于他的防身武器就有银针,不知这针上是否也加了什么药物?

再扔到厨房就不好了。

于是,他直接剪了几根鸡毛后,又将两只鸡丢在梦白怀中道:“鸡是白神医杀的,送给她吧!”

说完后,就不再理会梦白,也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

沈家的鸡也是沈家的,这个女子不经沈家人允许就杀鸡,无非是依仗着她可以帮沈家小妹解毒的身份。

如她解不了毒吗?

哼!

沈沐在制作鸡毛笔的过程中,还在想刚才的事情。

仅凭个人武力,他极有可能不是对方的对手,应该想出个应对的法子才是。

用鸡毛笔写字,果然比毛笔顺畅多了。

至少蘸着墨汁写出来的字是有几分风骨的。

还可以尽量控制字体的大小。

完整地写一长段话,也显得工整许多。

当再练习了一个时辰后,他看着自己手中的作品,觉得应该能达到正常书写的水平。

又换了左手来写字。

两只手写出来的笔迹是不一样的,可还是他前世掌握的技能之一。

这时还能用。

不过为了省去沈母收拾屋子看到,引起麻烦来,他找了一个火盆,将他那些失败的毛笔字作品与鸡毛笔作品一起化为灰烬。

刚站直身子就听到梦白在窗外唤他。

“大人。”

“嗯?”他走到窗边,用眼神询问这小子有什么事?

却见梦白伸手指了指院子那边。

他抬头一细看,却发现院子那边有两只公鸡正带着几只小鸡在啄食呢?

如果他没有认错的话,这两只公鸡应该是自家那两只他以为已经死去的公鸡。

实在是这两只公鸡被自己剪掉羽毛的样子太明显了。

敢情刚才那两只公鸡根本没有死,那白荷只是用银针让这两只鸡暂时晕过去了,蒙过了他这等对鸡的生死没常识的人。

却没想到,让梦白将鸡扔给那白荷,竟让这两只鸡死而复生了。

其实还是那句话,鸡死不死,活不活的并不重要。

但如此一来,让他对这个白神医心中越发忌惮起来。

如这女子此刻给沈家人全体下毒,恐怕他们也是防不胜防。

尤其是梦白告诉他,有时常看到这个白神医盯着他的房间在看,也不知在看什么!

他更加推测不出对方的目的了。

可沈母明显没这样的危机意识,一心盼着这个白荷医术高明,早日能让沈家小妹醒来。

他也不能无凭无据地在这个时候将对方给赶走呀。

只能继续这样煎熬地过了一个晚上。

儿子出行,母亲担忧。

沈沐这次去金陵,沈母又加紧时间为他缝制一些贴身衣裤,特别是天气渐渐冷了,还要做一些厚的夹衣出来。

沈沐在这点上并没有拒绝沈母的好意,干脆陪着沈母聊天。

沈母说,他听,在沈母的口中,他又听到了许多关于原主的事情。

进一步充实了他没有的记忆。

对这个家的融入感变的更强了一些。

一日又过,到了隔日,沈家的空气整个都变地紧绷起来,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这个白神医身上,等着见证沈家小妹清醒的奇迹。

就连大虎小白他们听说沈家小妹可能今日会醒来,也无心学字,全来了沈家陪着沈沐一起等。

沈母更是亲自守在沈家小妹身边,就是怕错过沈家小妹清醒的那一刻。

随着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沈沐也觉得自己无法彻底静下心来等待。

好在他城府颇深,表面上看不出来。

这种等待的过程是相当煎熬的。

终于等到傍晚时分,太阳全落了下去后。

沈母惊喜的声音在沈家小妹的房中响起:“盈儿,你醒了,你看的到娘吗?能认得娘吗?”

这声音一响起,沈父就抢先沈沐一步,先一步进了沈家小妹房中,观察状况。

等沈沐进了房中后,就见原本静静地躺在床上的沈家小妹真的已睁开了眼。

起初神情有些茫然,片刻后,露出一抹笑容道:“娘亲,女儿这是怎么了?”

“没事,你就是睡了一觉,睡的时间有些长而已。”

沈母安慰女儿道,并顺手抹了抹流出的泪水。

女儿毕竟是被那贼人掳走的。

虽身上没有被侵犯的痕迹,但想着当时一定受了惊吓,既然女儿醒来后,什么都不记得了,她又何必提那些让人心中不痛快的事情。

“喔,娘,我好饿。”被沈母扶着坐起身子的沈家小妹按了按胃部这个地方,撒娇道。

“好,娘在厨房里早就给你做了好吃的,娘这就去拿,去拿。”沈母有些手忙脚乱地起身道。

沈沐刚才一直在留心打量沈家小妹,看起来应该是真醒了,也不像有什么后遗症的样子。

不仅没有后遗症了,似乎话也多了起来。

“盈儿,身子可还有哪里不舒服?”他开口问道。

“我没事了,二哥。”沈家小妹第一次对他说话,露出恬静的笑容来,不再像以前面无表情的样子。

“那就好。”他伸手摸了摸沈家小妹的头发。

沈母这时端着熬好的粥走了进来。

开始为沈家小妹喂粥。

看着沈母给沈家小妹喂饭,他退出了沈家小妹的房间。

在房门口,看到了那位白神医。

“到那边去,我们谈谈。”沈沐指了指东边的墙角处道。

话音一落,他就率先走过去。

片刻后,白荷也跟了过来。

两人站定后。

沈沐正正脸色,表情很诚恳地给对方作了一长揖道:

“谢谢姑娘解了家妹身上的毒,酬金稍后沐会送上。”

“如果本姑娘不要银钱,而是有其他要求呢?”这白神医抬眼望向他,说话的声音还一如平常的柔和,可眼神却一点不柔和。

“什么要求?”沈沐的眼神也变的凌厉起来。

“如果本姑娘看上沈公子了,想招你为夫呢?”

“喔?看上我了,是要今晚就在下洞一房吗?”

沈沐原本平静的表情变了,唇角上扬,露出一个略带几分邪气的表情道。

并不因对方的话语而失去控制权。

沈沐最讨厌被别人胁迫,如果这个白荷拿着属于她的报酬就走人。

看在对方解了沈家小妹身上之毒的份上,日后对方有什么事撞到锦衣卫手上,他可能还会网开一面。

可对方竟然敢调戏与他?

哼,难道这女子在外边闯荡,不知道男人是不能随意调戏的吗?

他在说话间,身子更是一步步靠近对方,直接将对方逼得靠在了墙上。

如此,他还不罢休,继续上前,手直接放在了对方的脖子衣领处。

“说,你的要求到底是什么,如果你坚持前面的想法,想入我沈家的祠堂,那就让在下先验验货如何?毕竟,送上门来的东西,你的样子也不丑,这等便宜事,岂能不占。”

这女子闻言,眼眸放大,右手抬起,看样子就想给沈沐脸上一饼的意思。

却被早已提防的沈沐一把攥住了手腕,原本调笑般的笑意早已不见,目光锐利地盯视着对方道:“我不管你是什么人,但在我沈沐面前最好不要随意耍花招,否则,必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沈公子这就是对待自己妹妹救命恩人的态度?呵!要知道如果本姑娘想要你的命,同样多的是法子,同样也可以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这白荷被他这么钳制着身子,眼神却不见丝毫慌乱,更无平常女儿家遇到这种事的羞涩和不知所措,而是直接出言反击。

就在沈沐还待说下去时,身后传来沈母的惊叫声:“沐儿,你在干什么?还不快放开白神医。”

沈沐回首一看,就见沈母手中还端着碗,身后站着大虎小白他们几个,正在看热闹。

这白荷却趁着这机会,一把将他的身子推开,转身捂着脸跑回了她住的房间。

“沐儿,你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沈母端着碗,表情很严肃地问道。

大虎小白几个则在挤眉弄眼,只有梦白一幅做错事的样子,向后退了一步。

“这件事,娘就不要操心了,儿子自有道理,您还是先去照顾妹妹吧。”沈沐力道很轻微地将沈母的身子推着前行。

沈母又很仔细地看了一眼自家儿子的表情,出于对儿子人品的认知,再加上还有这么多的外人在场,终究没有继续追究下去。

等将沈母重新推回到沈家小妹房中后,沈沐才回过头看向身后几个挤眉弄眼的少年。

“沐哥儿,就算你对这个神医有意思,也不能光天化日地就这样呀!”大虎嬉笑道。

“就是,沐哥儿,这个神医既有本事,又长的好看,难怪你这大白天的就忍不住了。”

“好看!”牛蛋挠挠自己的脑袋也跟着附和道,不仅如此,还一直侧着头看向那个白荷所住的房门。

“我的卦象显示,此女有煞气!”小猫刚才倒是没有挤眉弄眼,却一本正经地冒出这句话来。

“切!”大虎和小白闻言,同时给了小猫一个鄙视的表情。

“此女身份不明,日后你们如遇见她,还是小心些,天色也不早了,你们先回家去吧。

几个少年看着沈沐的脸色有些阴沉,也觉得事情似乎有些不对劲,就没再纠缠下去,纷纷告辞回家。

将这几个少年送出门,他关好门后,就进了沈家小妹的房间。

他觉得今日之事,还是要给沈母和沈家小妹提点几句才是,这个白荷的心性有些诡谲难测,沈母和沈家小妹估计根本不是人家的对手。

快走到沈家小妹房间门前时,却被沈母在沈父沈母的卧房门前唤住了。

“娘!”他走过去。

“沐儿,你看这些银钱送与那白神医做诊金可好?”

沈母从此就不是蠢人,刚才看到那一幕时,一时震惊喊了出来,可等她回到女儿房间后,才想起儿子昨晚不是才说,不想那么早成亲吗。

今日又怎么会与才认识一天的白神医做出如此姿态来?

她虽感念这位白神医解了自家女儿身上的毒,可也觉得将这位白神医继续留在家里不是一件好事。

只是当初听对方说可以解了女儿身上的毒,并没有谈论诊金的多少,要是对方出言要沈家拿不出的东西做诊金该如何?

她觉得还是跟儿子商量一下为好。

沈沐闻言,看了沈母手中的东西,除了二十两银子之外,还有一对玉质不错的镯子。

银子倒也罢了,但这镯子可能是沈母手中最值钱的东西了。

想到那白荷解了沈家小妹身上的毒,他就没在这身外之物上再过计较了。

也不想让沈母再跟这个白荷多做接触,当即接过沈母手中的东西道:“娘,诊金给我,我拿给她。”

第一百三十六章,为何对你另眼相看(求订阅!)

第136章,为何对你另眼相待?

“好吧,但是沐儿,你要记着,男人家别用一些不入流的手段对付女孩子。”

沈母将手中的东西递给他时,神情很严肃地道。

“娘就放心吧,只有对待敌人时,儿子不会无缘无故不择手段地对付普通女子的,至于这位白神医,儿子自有计较。”

如果她识趣的话,就别再提出一些非分要求,那他还会客客气气地将她恭送走,并念她一份情。

如果她还是不识趣的话,就别怪他用一些非常手段了。

沈母闻言,没有继续再说什么,只是叹了一口气。

沈沐手中拿着沈母给的东西,一路来到那白荷所住的房间门前。

叩叩地敲了几下门。

门内无一点声响。

“白神医!白神医!”

他又唤了两声。

里面还是无人应答。

他眉头不自觉地皱起,在门口站了片刻,然后伸手推了推房间的门。

房门是虚掩的,就这样被他推开了。

这女子住的房间是沈家的客房。

房间的布局跟沈沐房间的布局很相似,里面摆设也都是家常摆设。

房间本就不大,站在门口,就可以一览无余。

人不在里面。

沈沐在门口停顿了下,又再次环视了一番房间内的布置。

觉得整个房间里的东西似乎太干净了一些,丝毫不见女子的日常用具,更不见对方的医箱。。

他心中随即闪过一个念头。

举步进入房中,又仔细环视了房间几眼,发现在正中的桌面上茶盅下面压着一张白色的画着荷花的信笺。

他衬着手绢拿起那信笺观看。

上面只有一句话:“沈沐,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初次之外,连落款都没有。

他捏着着信笺若有所思。

枉他刚才还想了无数种法子打算打发掉对方,却没想到这女子竟然在他没有察觉时离去了。

想必离去时走的绝对不是沈家的大门。

如此无声无息地离去,会让他心中的忌惮更甚。

更别说,对方还特意留了信笺告诉他,这事情还没完。

没完就没完吧,他沈沐从来不惧怕任何挑战。

对他这种控制欲很强的人来说,不在控制内的事情,是无法忍受的。

看来他需要查查这个白荷的活动轨迹了。

当他正要离开房间时,以他有些多疑的性子,他还是忍不住将这房间的各个角角落落检查了一遍,确认能藏人的地方都没人。

对方是真不告而别了,挥一挥衣袖,连沈家一分银子都没带走。

当他重新拿着沈母给的诊金回到沈母房中时,沈母有些诧异地看着他手中的东西道:“怎么,白神医她嫌少还是……”

“娘,她已经走了!”

“走了?”沈母有些讶异。

“我刚去了她房间,房间内已经没人了。”

“这,难道这白神医是上天派来,救苦救难的菩萨不成,还是你先前对那白神医不礼貌,对方被你气走了?”

“娘,一个从咱家无声无息消失,不走大门离开的人,您觉得她会是平常角色吗,

虽说儿子不知她为何要出现帮妹妹解毒,可要是日后你和妹妹遇见她,务必要多一些心眼。”

停顿了一下,沈沐又接着道:“娘也知道,儿子现在成了锦衣卫,会遇到形形色色别有目的的人,儿子不希望有一日她利用你们来对付儿子。”

“好吧,娘明白,只是心中总是有点……”沈母没有继续说下去。

沈母也是经过风风雨雨的,懂得人心叵测的道理,只是觉得人家也没伤害自家人,还给沈家小妹解了毒,如今一分钱都没要,就这么走了,这心中总觉得有点过意不去。

因为明天就要去南京锦衣卫北城千户所去报道,沈沐吃了晚饭之后,就出了家门,去找大刘叔和方捕头探听消息。

这两人熟悉太平县街面上的事情,这白荷不管是来之前还是来之后,总会留些行迹吧。

大刘叔这几日忙着跟沈父交接工作,倒是没留意这个白荷的去向。

只是说,当日这个白荷来到沈家后,他就让人探查对方的消息,只知道对方是从夏巡检的府上出来的。

其他的,都不知道什么了。

倒是从方捕头口中探知,就在今日傍晚时分,有名年轻男子与一白衣女子一同出了太平县。

那位白衣女子从身形面相判断,极有可能就是这位白神医。

至于与对方结伴而行的男子是什么人,他们也不知。

若沈沐事先打声招呼,他们还可以借着一些由头,查查两人的身份路引。

可这两人已经离去了,没了机会。

走了就走了吧,沈沐不打算在这件事上继续纠结。

不过现在看来,对方似乎对沈家人并无所求,反而是对他的态度有些琢磨不透,如今,她离开时又与一年轻男子同行,那白日里开口说要招他为夫目的到底为何?

总之,这个名叫白荷的女子,还是让沈沐暂时放在了心上。

只是,他们真会像她说的,会再见面吗?

也许吧。

……

三日时间一晃而过,沈沐不能在家中继续待下去了,他必须要赶紧到南京锦衣卫北城千户所去报道。

南京距离太平县的距离,说远不是太远,说近也不近,足足有将近二百公里的路程。

好在他骑的这匹马,是锦衣卫选出来的好马,日行千里可能达不到,但路上不停歇走上二百多里还是可以的。

第二日四更时分,沈沐就起床收拾,准备出行了。

将所有重要的东西贴身藏好,然后告别在夜色中向他挥手告别的沈家父母。

梦白被他暂时放到了家里,等他在南京城安定下来之后,再一起将他和沈家人一起接到南京城去。

出了门,到了大街上,月亮还没有完全落下,银辉洒了一地。

天还没有亮,官道上的行人很少,让他可以放心纵马驰骋。

早晨虽然有些清凉,但这种快速驰骋的感觉,让他的整个人心情也变的舒畅起来。

等天亮时分,他已经赶了少一半路。

可见他的马速有多快。

到了中午时分,他终于一路到了南京城下。

六朝古都的气象,果然不是盖的。

那经过千年风雨的城墙上,盛开着无数沧桑。

镌刻的“应天”两个字,正向他招手。

因为时间还早,他骑马立在城墙下打量着这高耸的城墙。

在水泥没有发明出来的年代,城墙的主要建筑材料是巨砖条石,重量不小,可想而知,当时建筑这城墙的民夫们的辛苦。

后来他看了一些关于南京城墙的介绍资料才知道,现在的南京城的城墙不是一朝一夕修成的,前后足足花了十几年的时间,整个城墙全长也要几十公里。

可见这南京城有多大。

城墙的南边是有名的秦淮河,西北边则是长江,将水对古代城墙的保护作用发挥的淋漓尽致。

只可惜,后来……霓虹国的铁蹄还是……

沈沐也只是伫立了片刻,就牵着马进了城内。

他不是诗人文士,没有那么多的感怀。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接下来是要在这个城市生活一段时日,以后有的是时间再观察它。

进了南京城内后,他明显的感觉到,这不愧是大城市的气象,和他见过的太平县,绩溪县是比不了的。

至少人多,店铺多,街上的人穿的好一些,是显而易见的。

南京是大明的陪都,这城里还住着许多文物百官,达官贵人,所以,在城内沈沐也不敢纵马行走。

而是牵着马,在城门不远处,找了一家规模不大不小,看起来还算干净的客栈开了一间房。

客栈伙计的服务态度还是很不错的。

主要是人靠衣服马靠鞍,沈沐身上穿的沈母为他亲手缝制的衣袍,料子很不错,手中又牵着一匹好马。

无形间就让那伙计高看了一眼。

再加上他一路行来,虽满面风尘,可神色间并无乡下娃进城的那位忐忑不自在畏畏缩缩的感觉,反而气质不俗,让不知情之人还以为他是哪家的贵公子。

进了客栈房间后,他将身上沾了灰尘的衣袍换下来,换上了自己锦衣卫的制服。

跟伙计要了一点饭菜,用过后,唤过那伙计问道:“伙计,请问锦衣卫北城千户所往哪边走?”

这伙计看到他此时一身锦衣卫袍服,多少还是有些忌惮的。

当即赔笑道:“这位公子,您要去锦衣卫北城千户所呀,该这么走这么走!”

给他详细地解说了一番。

沈沐用心记下,然后顺手赏了这伙计两钱银子,吩咐对方将他的马喂好。

因为客栈距离北城并不是太远,他决定还是不必骑马了。

步行大概不到一个时辰就到了,顺便熟悉熟悉一些路径。

说起来,南京城的锦衣卫千户所,属东城锦衣卫千户所引人瞩目。

实在是因为南京城的东边的街道,有原本的皇宫,皇宫外边的那几条街道,更是达官贵人,皇亲国戚的宅邸。

更别说,南京城最主要的官府衙门基本都在这附近。

相对而言,这北城就显得有些不起眼了,但并不能说明这北城千户所就不重要。

实在是北城住的人口成分比较复杂,鱼龙混杂,有许多不稳定分子,同样容易滋生事端。

严密监视这些人的动向同样重要。

梁百户在绩溪县时,只是告诉他三日后到锦衣卫北城千户所来报道,但并没特意告知他北城千户所的具体方位。

这是不是也是对他一个小小的考验呢?

好在这点难不住沈沐,他按照客栈伙计的指点,终于找到锦衣卫北城千户所的所在地。

很寻常的一个院子,从外边看起来,一点都不起眼。

自然表面上看起来没有让人望而生畏的气势。

就连门上的油漆被风雨侵蚀的也掉了许多。

门上更没有堂而皇之的挂个牌子显示自己的身份。

沈沐之所以确定这就是他要找的地方,还是因为恰好看到有两名穿着与他同样服饰的锦衣校尉腰间挎着刀走了出来。

其中有一人正好是他的老熟人孟云。

“咦,沈兄弟,你到了,百户大人让我在门口等候,看到你到了之后,马上带你去见他和千户大人。

孟云笑着走过来道。

“喔,那就多谢孟大哥了,还请前面带路。”

孟云说完后,对站在他身边的另一位锦衣卫道:“张大哥,我要带着沈贤弟去拜见千户大人和百户大人,今日就不能陪你去喝酒了,改日我们再一起喝几盅。”

“这位就是沈沐?”

与孟云同行的另一名锦衣卫穿着和孟云沈沐同样的服饰,应该也是一位锦衣卫总旗,但年纪看起来和沈父有些差不多,见状开口道。

从他的语气和眼神中,沈沐可以感觉到对方对他的态度有些不以为然。

“沈贤弟,这是张远张大哥。”孟云顺势又帮沈沐引见了一下。

“张大哥,改日沈沐请孟大哥和张大哥一起喝酒,时辰已不早,小弟就先进去了。”尽管这个张远的态度不太热情,沈沐作为新人,维持表面的礼节他还是能做到的。

话音一落,他就抬步向千户所门口走去。

门口站着两个守门的力士,沈沐将自己的身份铭牌递过去,让对方查验了一下。

然后他们两人才进了门。

进到千户所里面,一路望去,里面的景致很寻常,没什么花花草草,更没什么回廊流水。

一个很寻常的院子。

但沈沐却想着,为何梁百户和叶千户现在就要见他,像他这样一个小小的总旗,报道不该去千户所的书吏文书那里去报道吗?

一路行着,到了一处厢房门前,孟云提醒道:“沈兄弟,到了。我进去回禀两位大人。”

却听到房内这时传来声音:“来了,就进来吧。”

孟云挥挥手,示意他进去。

沈沐进了厢房的门,就见房内有两人正在下围棋。

其中一人是他认识的梁百户。

另外一人也是个五十几岁身穿锦衣卫飞鱼服的男子。

对方应该就是叶千户。

两人正在对弈,他不好打扰,只能恭敬地躬身而立。

“就是这小子吗?”就在沈沐大概等了一刻钟之后,那个五十几岁的男子终于抬头看了沈沐一眼道。

“是的,大人,看他的样子,就好似看到了他爹当年。”梁百户也笑言道。

“沈沐见过两位大人。”沈沐这时也上前见礼道。

“站直身子让我看看。”

沈沐闻言直起身来。

叶千户又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道:“你可知梁通与我为何对你另眼相待?”

“小子不知。”

第一百三十七章,失踪的太子殿下(求订阅!)

第137章,失踪的的太子殿下

叶千户又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道:“你可知梁通与我为何对你另眼相待?”

“小子不知。”

“只因你父对我乃有救命之恩。”叶千户几乎是叹息般地道。

“啊?”沈沐惊呼出声,佯装有些惊讶地抬头看向叶千户。

其实早在这位叶千户给出答案之前,他就有过各种猜测。

最直接的一种猜测就是,沈父的过去一定和锦衣卫有某种渊源。

只是没想到,这种渊源,竟然是沈父对叶千户的救命之恩。

现在想来,当日沈父让小刘叔送到南京城的信极有可能就是送到了叶千户手中。

梁百户才会那么快出现在太平县。

在牢中遇到私自探望沈父的他时,也没有大发官威,还让他有资格跟着夏巡检,方捕头他们查案。

到后来,更是处处在韩琳萧柒他们面前表现出对自己的看重。

那现在,他与叶千户第一次见面,对方在这时挑明这层关系目的是什么?

是告诉他,对方是个知恩图报之人?

还是警告他,不能仗着父辈的这点情分就在锦衣卫为所欲为?

“当年的事情呀,不是什么好的回忆,不说也罢,不过我现在怎么瞧着,这小子竟然是个多心的主,这会想必在心中一定在猜度我如此直言相告的目的!”

叶千户又看了看沈沐,面带笑容看向梁百户道。

“这小子会多想,也是人之常情,大人不正欣赏这小子的多心吗?多心了,证明想的多,会想事情,我们锦衣卫不正需要这等后辈吗?”梁百户随之也笑言道。

沈沐闻言,心中倒是没有大的波动,他早就知道姜还是老的辣。

叶千户不管出身来历如何,能混到锦衣卫千户这个职位上,就绝不是省油的灯。

被对方如此直白地直接戳穿他的心思,虽然有些意外,但面上仍佯装出心思被戳破后羞赧的表情道:“小子心中在想什么,怎能瞒过大人,大人果然明察秋毫。”

“好了,我之所以告诉你父与我的渊源,就是要告诉你,你我虽是初次相见,虽身份地位不同,可在我的心中,你也是我值得信任的子侄辈,我们彼此之间不必太见外。”

“是小子高攀了大人。”沈沐再一次恭声道,面上更是显出感激涕零状。

实际上,他心中并没有放松警惕,都说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要培养的。

血缘之情都是如此,更何况无血缘之人之间的感情了。

相互之间没有深厚的感情,谈何信任,更别说,要不要见外了。

在此之前,原主应该也从来没见过这位叶千户,更谈不上与这位叶千户有什么感情。

至于沈父的救命之恩吗?

以叶千户的能力,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报答,不一定非要表现在与他的亲近上。

正常人都知道,上位者对下位者有时表现的越是亲和力十足,越是拉关系,并不能说明,对方是真的欣赏你这个人,事实往往是对方对下位者有所求。

可他沈沐身上有什么东西是值得叶千户这样的锦衣卫实权人物求的呢?

再想到,他还在绩溪县时,梁百户特意拿的京城皇宫的一些资料给他看,还亲口问过他对当朝太子的看法,难道是与当朝太子有关?

可以他小小的锦衣卫身份,又能与当朝太子发生什么联系呢?

两人的生活明显不在一个层次上。

难不成送他进宫当小太监?

以方便他陪在当朝皇太子身边?

想到这里,他就觉得身子一寒。

但随之又否决了这个想法,如若叶千户真的念沈父的救命之恩,那就绝不会让沈家的香火独苗进宫当小太监。

那样的话,就不是报恩而是报仇了。

可还有什么事,是与当朝太子有关?

有他发挥余地的?

就在他心思浮动时,就听到叶千户又开口道:“你可知你的名字是谁取的?”

他闻言,忙回过神来道:“小子不知。”

他还真不知谁帮原主取的名字,可叶千户这时特意提起这个话题,难道他的名字还与叶千户有关。

果不其然,叶千户很快就给出了他答案:“是本千户取的。”

“小子从没想到自个的名字竟然与千户大人有关,小子多谢千户大人赐名之恩。”沈沐再次向叶千户行礼道。

“那你可知本千户为你取此名的意思?”

“这个……小子不知。”

“本千户为你取名沐,意思就是说,你将来的人生一辈子可能会沐浴在皇恩浩荡之下,只要忠于皇爷,忠于大明,你一辈子的荣华富贵就少不了,现在明白了吗?”

“小子明白了。”

沈沐表面恭敬作答,其实也留意到,梁百户此刻脸上的诧异之情。

看来,关于沈沐这名字的来历,梁百户也不是知情人。

也进一步说明,沈父与叶千户的关系也许更加亲密一些。

如原主的名字含义如叶千户所说,是不是表示在原主出生以后,叶千户就打算将来让原主入职锦衣卫?

毕竟,大明朝的锦衣卫是天子亲军,身份特殊,权势熏天,对非读书人来说,能成为锦衣卫,也真的算是沐浴在皇恩浩荡之下。

可他还是不明白,叶千户在这个时候告诉他这些事情做什么?

让他感恩与他?

难不成将来还怕他背叛锦衣卫?

做出什么对锦衣卫不利的事情来?

可此时是大明中期,天下相对而言,还是稳定的,他又不会去参加科举。

自然不会成为文官而敌视锦衣卫,他的目的只不过是尽早达到“惩治贪官系统”的要求,积累足够的声望值,然后赢取终极大福利,重新回到前世,用自己的金手指让父母躲过一劫。

重新再来一段人生,而不是留在这个时代,弄风弄雨,称王称霸。

“可要是真的享受到皇恩浩荡,何其难也,如果你一生只能当个锦衣卫低级武官,恐怕当今圣上永远不知道你是谁?

所以,什么事都要讲究一个机会,一个机缘。

现在就有一个机缘摆在你的面前,如果你能抓住这个机缘,那日后荣华富贵,光宗耀祖自不在话下。”

瞧!

戏肉终于上来了。

当他听到机缘两个字,就觉得一定不会是什么好事。

他能不听吗?他能拒绝吗?

不能。

既然不能,那只能先接招了。

于是,他只能抬头目光坚定地道:“还请大人明示。”

梁百户这时却起身道:“大人,我在门外候着。”

叶千户点点头。

沈沐见状,越发觉得叶千户所说的事情非同寻常,这梁百户出去恐怕不是为了避嫌,而是在门外把风,防止有人偷听。

等梁百户走出门外,掩上房门后。

叶千户招招手,示意他上前。

他只好上前,走到对方身边,就听见叶千户小声道:“正因为本千户把你小子当做自己人,现在有一件特别隐秘的事情告知你,就在五日前,本千户得到消息,宫里的太子殿下失踪了!”

“啊?怎么会?”沈沐看到叶千户如此慎重的样子,知道对方所说之事一定非同寻常,却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消息,这下他可是真的吃惊了。

关于当朝太子殿下朱厚照,现在应该只是个十岁过一点的小盆友。

但因对方是当朝弘治帝的独苗,平日里身边跟的人应该不少,许多应该是专门为了保护他的安全的,这个小盆友怎么会从戒备森严的皇宫失踪了呢?

他拼命从自己脑子中搜索一些关于这位太殿下子的相关信息。

但可惜,他所知甚少,真不知道历史上,这位皇太子是否失踪过。

就算失踪过,应该也是有惊无险,被找到了,否则就不会有以后继位当皇帝之事了。

“太子殿下的重要性我们都知道,为了保护太子殿下的安全,太子殿下失踪的消息只有锦衣卫和东厂少数人知道消息。”叶千户又继续道。

“那京城的锦衣卫和东厂是否还有其他的消息传来,太子殿下是被匪徒劫持了,还是?”沈沐只好继续追问下去。

“从京城那边传来的消息来看,太子殿下被劫持的可能性极小,当日太子失踪时,宫中并无什么大的异动。”

“那大人的意思是,莫非太子殿下是自己离开宫中的?”

他印象中虽不知这位太子是否失踪过,但这位太子好像性子比较好动,喜欢微服私访,后来继位后去过什么江南,还认识了一位叫什么李凤姐的姑娘。

好像还去过塞北,自封为大将军,打过仗云云,反正不是个安分的主。

既然对方长大后都不安分,那小时候,是不是也是个熊孩子。

熊孩子想离开皇宫那么牢笼,去见见外边的世界,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是有这种可能,据锦衣卫的消息,太子殿下并不喜欢那些太傅们上课,偏偏他是太子殿下,有些功课是必须学的。兴许是被太傅们的功课压的喘不过气来,才想法子从宫中溜出去了。

可太子殿下从小生活在宫中,衣食住行都有专人打理,哪知外边世道险恶,也不知他身边带了几个护卫,要是有个万一,这大明朝……”叶千户没有继续说下去。

可沈沐明白他的未尽之语。

要是这个皇太子真的出了意外,那历史恐怕就要重写了,谁让弘治帝只有一个老婆,一个立住的儿子呢?

要是这个儿子没了,要是万一再生不出儿子来,怎么办?

那大明江山该由什么人来继承。

谁说朱家的子孙经过这么多代繁衍,早就是枝繁叶茂,从里面找出几个继承人来,不是难事。

可正因为继承人人选太多,反而会更别说容易引起朝廷和天下的动荡来。

更别说,每个皇帝都想让自己的亲生儿子当下一任皇帝,而不是选没有感情的侄子来培养。

不过话题进行到这里,他基本已经明白,叶千户对他说这种事情的目的何在,一定是与太子有殿下关的。

于是,他只好继续道:“那大人的意思是,让小子去京城?”

“倒不用去京城,三日前,锦衣卫指挥使牟大人给本千户送来了密信,说是他们一路寻找太子殿下,太子殿下极有可能会来南京。

而在前日,我们北城千户所下面的锦衣卫探子也送来一些消息,说是太子殿下极有可能已经进了南京城。”

“太子殿下到了南京城?”

“正是如此,只是不知他现在落脚何处?现在的问题是,太子殿下失踪之事,到现在为止,南京城中得知这个消息的人不会超过五人。

如果我们锦衣卫大肆出动,四处搜找,目标太大,极有可能会引来有心之人的关注。”

“那大人的意思是,让小的暗地里想法子寻找太子殿下?”

如果说,先前他对叶千户的戒心很重,是不了解对方的目的,怕的是对方让他办的是其他见不得人之隐秘事情。

这种隐秘事情,不管办成还是办不成,都后患无穷。

可现在得知是让他寻找皇太子后,他明白,也许正如这叶千户所说的,是真的将他当做子侄辈看待,这件事真的是一件机缘。

如果那朱厚照真的来了南京城,如他真的能找到朱厚照,这份功劳不仅可以助他走上青云路,而且可以有机会在未来的皇帝面前提前刷好感。

“正是如此,现如今,本千户对太子之事并无太多头绪,而你在太平县和绩溪县的表现,不管是人品和能力,都让我很放心,这个找人的重担现在我就交给你了。如果需要什么配合的,尽可以直言。

不过这件事,一定要保密,毕竟这天下朱家的子孙众多,就是那些如弥勒教白莲教这种贼匪们如让他们得到太子失踪的消息,恐怕他们也不会错过机会兴风作浪。

之所以选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你在南京城和锦衣卫中完全是个生面孔,不会引太多关注,如果需要什么配合的,尽可以直言。

就算最后找到太子殿下的功劳落不到我们头上,但一定不能在其他方面出岔子。”

“小子明白,定当竭尽所能,尽快制定一份寻找太子的计划出来,让大人过目。”

第一百三十八章,牢中耍戏法的人(求订阅!)

第138章,关在牢中耍戏法的人

“小子明白,定当竭尽所能,尽快制定一份寻找太子的计划出来,让大人过目把关。”

“计划?”这个词毕竟在大明朝不怎么流行,叶千户闻言,愣了一下,但也很快明白了这个词包含的意思。

“是的,大人,有了计划书,我们就有了头绪,知道该从哪一方面下手,找起人来才会更容易快速一些。”

“梁通说你小子有急智,但我现在看你思谋事情还是挺周到的吗?这次事情紧急,时间紧急,我就不多留你了,你马上回去制定那个什么计划书吧!”

“是,大人。”

沈沐从叶千户所在的房间退出来,就看到梁百户果然等在外边。

看到他出来后,走过来道:“你小子刚来南京,住在客栈总是不行的,原本我和千户大人都可以带你去我们两家,认认家门。

可现在为了避人耳目,只好先给你另找一个住的地方了。

在距离千户所不远的西边那条街上,有座宅子,本就是千户大人和我为你准备的新家。

让孟云带你过去瞧瞧,看是否还要添点什么东西,也方便你家中父母过来后居住。”

“沈沐谢过两位大人。”这送房子之事,梁百户在绩溪县时,就提过一次,所以他并不意外,更不会推脱。

“这次的机会可要抓住了。”临了,梁百户还是拍了拍他的肩膀暗示道。

沈沐从这处院子转出之后,就在门口见到了等候的孟云。

“沈兄弟,百户大人让我带去去看房子。”看到他出来了,孟云面带笑意走过来道。

“那就麻烦孟大哥了。”

随即,两人一路出了锦衣卫北城千户所,孟云在前面带路,他在后面步行。

这一路上,沈沐无心关注周围的街景,他的心思都放在怎样制定寻找朱厚照这熊孩子的计划上。

这熊孩子到底会藏在南京城哪个地方呢?

如果这熊孩子真的是自己跑出来的,那就像一个出笼的鸟儿一样,恐怕不会那么快想着回笼子里去?

如他还没有玩够,又怎么会现身让大家找到呢?

没准他这会还刻意地躲着锦衣卫以及官府中人。

这就给找人进一步增加了难度。

必须要想个什么法子,将这熊孩子引出来才行。

否则在偌大的南京城找一个人,也跟大海捞针没什么区别。

可想个什么法子呢?

就在他苦苦思索时,孟云突然开口了:“沈兄弟可知道那绩溪县令荣致现在如何了?”

“荣致?他不是认罪了吗?难不成他翻供了?”沈沐的心思被拉了回来。

“翻供?这怎么可能,那荣致倒真是一个汉子,已经做出来的事情,也没想着收回,倒是那个巡按刘御史,私下里曾暗示过荣致翻供,却被荣致拒绝了。”

“那现在?”

“皇上接到锦衣卫的奏折后,念在荣致在绩溪县的政绩出众的份上,只是下旨将荣致罢官去职了。”

“喔。”这种结果原本就在意料之中,沈沐到不惊奇,只是孟云既然将这事特意拿出来说,就说明这件事还没完。

“可等荣致被放回家后,却发现他娘自尽了。”

“啊?这是为何?”荣致之事与他娘并无干系,这个消息的确让人很吃惊。

“大概荣致的娘知道那荣致当年之所以选择去挖坟掘墓,是为了给她治病。

后来又为了掩盖事实,才杀了无辜之人吧,

大概这老太太性子太倔,心中总过不起自己那个坎,认为这事的因果自己也是要沾染几分的,所以就自尽了。”

“这……”沈沐确实有些无语,荣致的罪责是属于荣致的,与家人无关,可这老太太的品行也太……

反正他不知该说对方什么好。

但可以预见的是,荣致的杀人之罪,虽被皇帝给赦免了,可因为他娘的死,他要再一次背负上沉重的心理负担。

“我和大人离开的那天,据说荣致先是给了荣夫人一份休书,接着又去附近的佛寺,估计是要出家为僧了。”

闻言,沈沐有些默然,片刻后,才叹息一声道:

“荣致落到今天此等下场,也提醒了我们,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所作所为负责,日后我们锦衣卫行事更要谨慎小心一些才是。”

“谁说不是呢,不过荣致终归是有些可惜了。对了,沈兄弟,就是这座宅子。”

就在这时,孟云指停下脚步,指着街道对面的一处宅子对他道。

这条街道不是商业区,一路走来,环境还算清幽。

沈沐抬眼望去,发现这宅子从外表上来看,应该建造的年份不久,砖石上面还没爬上太多像苔藓之类的东西。

面积不大,门楣也不阔气,只是一处很普通不张扬的民宅。

“这宅子的原主人是什么人?”穿过街道,走到门口,沈沐随口问道。

“是一个做南北货的商人,犯了点事,撞到我们锦衣卫手中,然后对方的家人为了拿钱赎人,就将这宅子低价处理掉了,恰好就落到了我们锦衣卫手中。”

“喔!只要没有后患就行。”

沈沐对这个商人的事情并不感兴趣,这宅子既然打算给沈父沈母他们住,自然安全性是要放在第一位的。

“百户大人为你安排的房子,怎么会有后患呢?兄弟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吧。”

因为这房子暂时列在锦衣卫名下,没人敢随意打主意,连守门人都不用。

孟云取出钥匙,打开大门。

他们两人走了进去。

宅子不大,只有两进大,说起来跟沈家在太平县的宅子差不多大小。

但麻雀虽小,五脏却俱全,房间不少,里面水井什么的都有。

院子里还有几棵果树,因为中秋节刚过不久,树上的果子没人采摘,许多被风雨吹打落到地面上,厚厚的一层,有的已经腐烂了。

这腐烂的味道,让整个院子的空气受到了污染。

“沈兄弟,要不大哥带你去牙市上买几个人,回来帮你打理这院子。”孟云看了看院子里的情景道。

“多谢孟大哥,不过还是改日吧,等小弟爹娘到了后,看他们的需要,再另行添置。”沈沐还是拒绝了孟云的好意。

倒不是前世接受的教育,让他反感这种买卖一人口的行为。

而是像他这种戒心如此之强的人,怎么可能随意去人市上买几个不知根底的人回来侍候沈父沈母呢?

到时还是看看沈父沈母的意见再说吧。

反正到时,这房屋有的地方也要重新装修一下。

谁让这宅子的原主人是个商人呢,这房子的格局和布置,有些地方真是俗不可耐,没有品位和格调。

但好一点的地方就是,许多家具都是现成的,可以直接拎包进住。

虽然这么一处宅子在南京城中也算是一笔资产,可沈沐的心中却平静无波,前世他为了逃避追缉深谙狡兔三窟之道,在世界各地也置有房产。

在他决定离开那个世界时,将那些房子都变卖了。

然后将所有的钱全匿名捐给了世界儿童福利基金会。

这个基金会的管理人是他的一个朋友,是那种很圣父的理想主义者。

“也好。”孟云也不强求,本来这时代,相互关系交好的朋友私下里送个奴仆什么的,都是极为常见之事。

但因为不确定沈沐的态度,他才没有直接买几个人回来收拾院子,如今看到沈沐对这种事极为慎重的样子,他就不再多言了。

其实他心中也很好奇这沈沐去见千户大人到底谈了些什么,可见沈沐不提这件事,他也不好贸然打听。

但在南京城中,就这样一处寻常宅子也是值些银钱的,不是每一个锦衣卫入职不久,就被上司送一座宅子来安置家人的。

他不知沈沐被两位大人另眼相看的缘由,可交好沈沐却是有必要的。

“孟大哥,天色不早了,小弟还要去客栈取行李,改日再请孟大哥喝酒。”

“好兄弟,喝酒这事,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这以后都在一个锅里吃饭,还是哥哥我请客,为你接风洗尘吧。”孟云笑着道。

“那好,等小弟安置好了后,就等孟大哥你吃请了。只是现在小弟还有一件事,想请教一下孟大哥。”

“何事?”

“小弟想请问一下孟大哥,可知这南京城中有什么人最擅长耍戏法?”

“耍戏法?”孟云比较发愣,不知道沈沐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但他还是道:“这南京城里耍戏法的人不少,但高明的不多,我们锦衣卫大牢中就关了两个。”

“这两个人是手艺最为高明的吗?可是犯了什么事?”

“还能是什么事?坑蒙拐骗的事呗,他们是有手艺,但却没长眼睛,

有一次他们竟然有眼无珠,骗到了魏国公府的小公爷头上,想想那魏国公是什么人?

魏国公府的小公爷又是什么人?

这小公爷忍不下这口气,就找了咱们家千户大人,让把那俩小子关在牢里长长性子,这么算来,关到牢中也有两三年了吧。”

“得罪了魏国公府的小公爷?那还请问孟大哥,魏国公是?”

对沈沐这种对历史人物所知甚少的人来说,他只隐约记得这魏国公好像是明朝开国功臣徐达的后人,可现在这一任魏国公到底是徐达的多少代子孙,叫什么名字,他是真的一概不知。

还有那位魏国公府的小公爷,一听人家都是个纨绔n代,而且还是那种在南京城里能横着走,能使唤动锦衣卫的纨绔n代。

孟云闻言,用很无语的表情看了看他一眼道:“这天下不知道魏国公的人少呀,没想到兄弟你这么聪明的人,竟然在这方面如此无知。”

鄙视完沈沐后,他还是压低声音做了个简单的介绍:“这魏国公祖上是什么人,兄弟你应该知道吧?”

看到沈沐点了点头,他又继续道:“魏国公之所以连我们锦衣卫都不敢轻易招惹,是因为人家历代镇守南京,手中更是握着兵权,兄弟你想想,能掌着兵权的人,那都是深受历代皇爷信任的。”

“难怪,他儿子比我们锦衣卫都要威风几分?”

闻言,孟云又给了沈沐一个大白眼。

“难道这小公爷身世有问题?”一看孟云的表情,他又继续道。

“小公爷是老魏国公最疼爱的孙子。”孟云有些无语地道。

“……”

沈沐闻言真的有些无语,先前梁百户给他看的资料都是京城皇宫还有各个衙门的布局图,还有一些大明官场官职的主要组成部分。

他还没来得及了解南京城的种种,原本想着等报到了,有的是时间做这些功课,但却没想到,今日刚报道,还没来得及梳理这些关系,就被孟云给鄙视了。

“对了,兄弟你找耍戏法的干啥?”

“是一件私事用到这样的人,具体情况,小弟现在也不好说,等日后孟大哥自然就明白了。”

即使和孟云关系不错,沈沐也不能在孟云面前透露当朝太子殿下失踪的事情。

“好吧,如果兄弟你想见见这两人,要不要我帮你走走路子?”

“多谢孟大哥,还是不要了,这件事还是让小弟自己来想想法子的好。”

沈沐觉得,还是直接去找梁百户和叶千户放人比较妥当,运作起来也比较隐秘。

要是孟云一搀和进去,他锦衣卫的身份实在太引人注目了。

孟云也不再强求,当即两人在沈家的新宅子前告别。

沈沐去客栈取东西牵马。

等沈沐去客栈牵了马拿了东西回来,他就自己伏在宅子的桌子上,开始写写画画。

到了晚上戌时,大概也就现代时间八点多钟,他心中的寻找太子计划终于完成了。

将计划从头到尾检查了一番,确定没有大的漏洞,应该具有可执行性,他用鸡毛笔从头到尾抄列出了一份,收在袖子里,就去见叶千户。

出了宅子,在街上随便买了两个饼子,填了填肚子,就一路来到了锦衣卫北城千户所门前。

递了牌子,很快就再次见到了叶千户。

“这就是你小子制定的寻人计划?”叶千户接过他递上去的计划书,对着烛光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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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开始施行的寻人计划(求订阅!)

第139章,开始施行的寻人计划

“这就是你小子制定的寻人计划?”

“是的,还请大人审阅裁夺。”

沈沐上前一步,将袖中的计划书给递了上去。

叶千户接过他递上去的计划书,对着烛光细细地看起来。

“咦,这字是你小子写的?看起来很有几分风骨来。”

“是小子亲手写的,实在有些难登大雅之堂。”硬笔书法和软笔书法还是有区别的。

叶千户能一看看出区别来,他并不奇怪。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计划书要展示的不是书法,而是其中的内容呀。

“听说你没经过学堂,这已经很不错了,至于这计划书吗?……耍戏法?嗯,有几分意思,你仔细说说这里面的关窍。”

“回千户大人的话,我们都知道太子殿下之所以从宫里跑出来,是觉得在宫里的日子十年如一日,没有什么大的波澜,没有什么新鲜感,能看的都看腻了。

那他偷跑出来,就绝不会是为了找一个地方躺着睡大觉,为的就是见识外边那些宫里面没看到过的新鲜事物。

可什么是新鲜事物呢?

对我们普通人来说,皇宫里那些从各个地方或外藩进贡的各种东西,就是新鲜的,少见的。

可太子殿下不会这么认为,他会认为这些东西他早就看腻了。

所以才要去外边的世界看看,特别是去民间看看。

可民间的东西,特别新奇的能引来众人关注的,还有什么比在大庭广众之下,耍几个让人吃惊的戏法更引人注目呢?

这次,我们锦衣卫官府都不必出面,只需在民间找出几个耍戏法耍的特别好的人,在南京城造出很大的声势来,最好能引得南京城的大多数民众都来观看。

如太子殿下在南京城中,听闻这样的消息,他应该不会错过这等看热闹的好机会才是。

到时,我们只要选一个合适的地方,在周围做好安全保障,静等太子殿下出现就可以了,接下来的事情还用的着小子再说吗?”

其实,沈沐最初得到这寻人的任务后,先是想着从前世警方找人的方式中去找法子。

毕竟前世各国警方为了逮到他,几乎是无所不用其极,十八般武艺全都用上了。

但可惜,只要他自己不露面,警方再多的法子也没用。

现在问题的重点是:用什么法子将朱厚照这熊孩子给钓出来。

那只能针对朱厚照这熊孩子的爱好和弱点入手了。

在他和孟云离开锦衣卫北城千户所时,他心中还是没有头绪。

可当他去沈家新的宅院,经过一家店铺,看到前面围了一群人,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热闹时,这些围观的人群给了他新的灵感。

他知道国人自古以来就喜欢凑热闹,如果大街上出现个什么新奇事情,不过两分钟,马上就能围一圈人。

这也是在绩溪县时,锦衣卫刚要带走荣致时,县衙外边就围了那么多人,也是同样的道理,因为县令大老爷被锦衣卫带走,这是很新鲜的事情,值得众多的百姓从家里走出来围观。

就算是在后世,娱乐业那么发达,要是某个明星开个什么演唱会之类的,还是一票难求,围的人山人海的。

而这些人不见得真的是支持那位明星,纯粹就是为了看热闹。

在这古代,民众的娱乐活动本来太少,平常也就是个逢年过节,什么庙会之类的,可现在又不是年节,百姓的日子本就平淡乏味。

可要是这时,突然在城中出现几个专门表演戏法魔术的人,而且他们表演的术法还以神秘和新奇著称,引得满城轰动。

他想,只要朱厚照这熊孩子行动自由没有被限制,他就不信钓不出这熊孩子来。

“你小子说的这个法子倒是听起来不错,只是时间紧迫,我们在哪去找那些耍戏法的人?”听了沈沐的解释后,叶千户并没有反驳这个计划,而是沉思片刻道。

“大人,小子听孟云孟总旗说,我们锦衣卫大牢中就关着手艺最好的两个耍戏法的人,就是与魏国公府小公爷有关的那两个。”

“喔……哦……你说那两人呀!现在还关着?”

“应该还关着吧,大人,也不是非他们莫属,只是沈沐觉得这两人的人选是现成的,知根知底的,要是他们手底下的功夫还没丢下,此次也是给他们一个戴罪立功的机会。”

沈沐如此建议,的确没什么私心。

这耍戏法耍魔术的本就是骗人的,要是不骗人那里来的精彩节目。

这魏国公府的小公爷偏偏要在这件事上计较,实在很没意思。

他觉得,只要那两人不是罪大恶极,这关了两年多了,也差不多了。

不如趁此机会放就放了吧。

他之所以愿意找这两人,两人的技术高超一些只是一个方面。

但另一个方面,主要这两人安全一些,想必当初锦衣卫为魏国公府小公爷出气时,也把这两人查了个底朝天。

就算这两人过去有些不三不四不清楚的关系,经过两年的时间也断的想必也差不多了。

可外边其他耍戏法的那些人他就不敢保证了。

在这时代,耍戏法这等人一般都是跑江湖的,身份背景比较复杂,万一他们是白莲教弥勒教的教徒怎么办?

要是外边随便找的人耍戏法时,恰好入了朱厚照那熊孩子的眼,要把那些人留在身边,不知根知底怎么行。

要是那些人万一知道了这熊孩子的身份,有什么别样的心思怎么办?

到时制定这个计划的他,必然要受其连累。

与其那样,还是选牢里这两个更安全一些。

“也好,本千户这就给你一份手令,你先去牢中提人,至于见了人,能不能用,怎么用,你先自个拿主意。”

叶千户说完,就坐在书桌前,刷刷,几下写了一份手令,在上面盖上了千户所千户大印,以及他的个人私印之后,递给了沈沐。

沈沐接过来,收好后道:“事不宜迟,属下这就去提人。”

“去吧,希望你小子的法子有用。”

等沈沐出了叶千户的房间后,在千户所前院又碰见了白日遇到的那位跟孟云在一起的张总旗。

“咦,这小子这么晚怎么又来千户所了?也不知这小子走了什么狗屎运,年纪这么小,就得了那梁通的赏识!莫非最近有什么事是我不知道的吗?”

张总旗小声嘀咕道。

沈沐出了锦衣卫北城千户所后,在一个拐角处,选了一个隐蔽的地方,从怀中摸出一个小包袱来,这包袱里是一些可以用来简单易容的东西。

既然叶千户他们不想让锦衣卫行动受人注意,他也不想自个现在所做的事被更多人注意。

易容一下会更好。

前世身为通缉犯,易容这门课程沈沐也算是学的最为精通的,三两下就易容结束。

看起来面部并没做大的调整,可这易容完成后,他霎时从一个十几岁的花样少年变成了一个四十来岁样子看起来有些沉郁沧桑的中年人。

再次检查了一下叶千户给他的手令,他就向南京城锦衣卫关押一些小毛贼普通犯人的监狱走去。

到了监狱,当守门的狱卒看到他的腰牌后,马上就进去通报。

过了大概有两刻钟的时间,才有一个身穿监牢管理人员服饰的干瘪老头子醉醺醺的走了出来道:“这么晚了?什么人找我?”

沈沐上前,走到这老头子面前,将叶千户的手令宣读道:

“奉锦衣卫北城千户所叶千户手令,来提两个人。”

话音落,将手令递了过去让对方查看。

“什么,叶千户的手令?”干瘪老头子嘀咕道。

旁边一个狱卒闻言,马上把灯笼移的近了一些,让这老头子能看清手令上的字。

“看清了吗?”

“看清了,请!。”

这老头子虽然醉醺醺的,可拿着手令翻来覆去多看了几遍,看起来工作态度还挺认真的。

也没有故意刁难沈沐什么。

由此看来,叶千户的名头还是很管用的。

进了监狱后,一路直接到了牢房中。

不知是因为夜晚的缘故,还是由于这古代的照明措施有限,这牢房中,黑漆漆的,阴森森的。

偶尔还能听到一些鬼哭狼嚎声。

十分具有鬼片效果。

也许是看到这时还有陌生人出现在牢房中,从牢房栏杆出露出许多张干瘪恐怖的脸来。

这些人渴望地从栏杆缝隙中伸出手来,似乎要抓住根救命稻草。

更有人嘶吼道:“冤呀,小人冤呀!”

这些声音让沈沐也不由地打了一个寒颤。

在这一瞬间,他突然想到,如果这大牢中的许多犯人是冤枉的,那么,等太子殿下找到后,他为了完成系统赋予他的任务,继续他的惩治贪官大业时,是不是可以从这大牢中找出些冤案来。

没准这里面有的蒙冤之人就与那贪官污吏有关。

只是不知这些囚犯的案卷都放在何处,回头看能不能让叶千户同意调看调看,看看里面是否会有一些收获。

“沈总旗,这里面关的就是那两个耍戏法的。”这干瘪老头子带着他停在一间监牢门前小声道。

沈沐闻言看向这间牢房。

牢房面积不大,大概也就十平方米大,地面上铺着许多稻草。

在稻草上,横七竖八地躺了五六个人。

因为这些人蓬头垢面的,牢房中的光线又是如此之暗,他根本分辨不出来,到底里面哪两个人是那俩耍戏法的。

这牢房中的味道实在太不好闻了,他不想多待,当即吩咐道:“将牢门打开,将人给我带出来。”

“去,你们俩进去将那俩耍戏法的带出来。”干瘪老头子闻言,吩咐身后跟进来的两个牢子道。

这两个牢子闻言,拿出钥匙来,打开牢门上的锁,然后进去,直接提着靠墙的两名犯人乱蓬蓬的长发,将两人提了起来道:“俩耍戏法的,起来,跟们我出去。”

“大人,我们知道错了,我们不想死,真的不想死,求你们放过我们吧!”

这两人被猛地提着头发,却磨蹭着不起身,还打算继续跪下去磕头求饶。

“少废话,跟我们出去。”两个牢子也摸不清沈沐的来路,更不知道他来提这两个耍戏法的做什么。

会不会要了这俩耍戏法的命。

但既然上司命令了,他们只能执行命令,先是分别踢了这俩人几脚,再用力地将这两人给拽出牢房来。

“这位大人,您要一个人带他们俩走?要不要找几个人护送一下?”那干瘪老头子看到人被提了出来,迟疑了一下问道。

“不用,我会乖乖让他们跟我走的。”沈沐虽看不清两人的样子,但也看出一个年纪比较大,一个年纪比较轻一些。

他直接走到那年老之人的耳边,低声说了一句话,就见那年老的耍戏法的老头猛地一下抬起头来看向他。

“跟我走吧。”

说完沈沐就向牢房外边走去,那年老的见沈沐走了,忙回身拉了一下那年轻的声音沙哑道:“走,我们走,快走。”

那干瘪老头子还有几个牢子跟在最后,将沈沐三人送出了这座监狱。

出了监狱门后,沈沐继续在前面走,这两人只好继续跟上。

“我说二叔,这人到底是什么人,就这么把人给提走了?不会是假的吧?”

“叶大人的手令不会是假的,再说这俩耍戏法的,也犯的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罪,当初韩总旗前来,也不过让关上几日就放掉,这是后来没人理会,才将这俩货关着,又没什么油水可榨,还要供给他们饭食,如今走了也好。”

“二叔说的是,我们继续回去喝酒。”咣地一声,监狱门又被关上了。

两位耍戏法的跟沈沐向前走了不远的路程后,那位年老的耍戏法的人快走几步,挡到沈沐面前问道。

“恩人,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救我们师徒?”

“我是锦衣卫,难道你们看不出来吗?”沈沐停下脚步,饶有兴味地道。

“可……”

“现在我只有一人,你们却有两人,如果你们两人现在合力打杀了我,就可以逃跑,而不用……”

第一百四十章,谁会认出我(求订阅!)

第140章,谁会认出我?

“现在我只有一人,你们却有两人,如果你们两人现在合力打杀了我,就可以逃跑,而不用被我带走,继续……”

沈沐就这么背着手,站立在街道上,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两个耍戏法的道。

虽说锦衣卫事先应该查过这两人的底,可他制定这个计划比较仓促,时间有限,还没来得及去调看这两人的案卷。

他前世用人时,就很注重所用之人的心性。

到了这世,仍是如此。

他故意如此说,就是想再考验一下这两人的心性。

如果这两人此刻恶向胆边生,为了活命,真的选择致他与死地的话。

那么很抱歉,这样的人他不会扶他们走上青云路的,甚至会让他们现在就死。

农夫和蛇的故事,一向不是他沈沐喜欢的版本。

而这两个耍戏法的闻言,同时有些发懵。

他们虽在江湖上混迹多年,可也不是蠢人傻子,不管这个锦衣卫将他们从牢房中带出想干啥。

可对方也不是傻子,一个人带着他们两个人走,难道不为自身的安全考虑吗?

这大街上现在看起来好像只有他们三人,谁知下一刻,如果他们轻举妄动的话,会不会马上有官差从暗处涌出来,将他们砍成肉泥?

就算他们不对面前这位动手,现在直接选择逃跑,这能逃的掉吗?

被抓回来,说不定又会被重新投入暗无天日的大牢。

与其那样,还不如现在赌一把,想到这里,那年老的率先噗通一下跪倒在街上道:“这位恩人,您将我师徒二人带出了那不见天日的暗牢,这是何等的大恩。

虽然小老儿不知您到底为何要救我师徒,可您仍是我们的救命恩人,小老儿师徒虽是行走江湖卖艺的,也认不得几个字,但也知道知恩图报的道理,如何能在这时为了活命,恩将仇报,对恩人您不利呢?”

“可要是我带走你们对你们不利呢?也许你们只是刚出了虎穴,又进了狼窝呢?”沈沐故意改变了语调,在这深夜里,发出的声音听着有些瘆人。

“如若是那样的话,也是小老儿师徒命该如此。”年长的耍戏法的声音愁苦地道。

“这是真心话?”沈沐闻言,向前走了一步,蹲下身子,用手拨开这年长的耍戏法面前凌乱的头发,借着街上灯笼的微光,盯视着对方的眼睛道。

“小老儿说的都是真心话。”

“好,那你这徒弟也是如此想的么?”沈沐起身,看向还站在一旁有些发懵的那年轻的耍戏法的道。

那徒弟看起来更是个老实人,闻言,急急地点了点头。

但想了想,也扑通一下跪倒在地道:“是真心话,是真心话。”

“很好,起来吧,你们师徒叫什么?”

“刘三手,刘小宝!”

这师徒同时开口道,但心中疑虑更甚,这人连他们姓名都不知,为何会将他们从牢中救出来?

“好,刘三刀,刘小宝,既然你们不想让在下的命,那就继续跟我走吧!”

沈沐不确定这师徒两人心中是否真那么老实,但这不重要,在刚才的测试中,至少可以确定这个当师父的应该是个聪明人,聪明人一般都胆子小,知道什么事该怎么做,什么事不该做,这就足够了。

这师徒两人闻言,相互看了一眼,又再次跟在沈沐身后向前走去。

他们不知沈沐到底要带他们去何处?只能机械地般地迈着步子。

在走了大概两百多步的距离后,街道边有个公共澡堂子。

沈沐回头看看这两人身上邋遢的样子,觉得还是让这两人先洗干净再说,现在这样一幅尊荣,实在有些辣眼睛。

于是他率先走进澡堂,向开澡堂的伙计手中丢了几两碎银子道:“让这两人洗洗身上的晦气,顺便再拿两件适合他们两人穿的衣物来。”

“是……是……小的明白。”这伙计先是看了看耍戏法那两人脏兮兮的囚衣,再又看了看沈沐身上的锦衣卫服饰,小心翼翼地答道。

当即点头哈腰地领着这两人去了最里面的池子。

沈沐看到这两人进去洗澡了,他就坐在门口的墩子上等候。

在等候的过程中,又在脑中过了一遍寻人计划,看这个计划中是否还有其他的漏洞,没有考虑道。

在他思考的过程中,有一些洗完澡的人陆续从里面出来。

这些人看了沈沐身上的锦衣卫服饰一眼后,就不敢再多看,战战兢兢地小心翼翼地从沈沐身边走了出去,这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就在这时,西边的池子里面走出一个大汉时,一抬眼,就看到沈沐穿着锦衣卫服饰在门口等待,当即神色一僵,刷地一下,又钻进了池子里。

沈沐只扫了一眼,就知道这大汉极有可能犯了什么事,所以才如此惧怕锦衣卫。

不过看这人突兀的举动,显然也不是那种心机很重的罪犯,估计不会是什么大事!

他现在又不是维持南京城治安的衙役捕快,寻找朱厚照那熊孩子是第一要事,现在没心思管这等闲事,节外生枝。

就让这大汉再逍遥几天好了。

只是他没想到,他很快又再次见到了这大汉,说起来他们还挺有缘分的。

在澡堂等待的时间实在有点长。

也是,这师徒俩在牢中关了两年多,想必身上的污垢搓下来恐怕都能够种庄稼了。

想要洗洗干净也是人之常情。

大概过了足足有半个多时辰后,从澡堂中里面走出两个人来。

这两人走到他面前道:“大人!”

他抬头一看,这两耍戏法的洗完出来了。

虽然这两人的头发胡子还是很长,有些凌乱,但看眉眼,还算顺眼,就是在牢中营养不良,脸色不正常,泛着青白光。

他仔细看了看两人,点点头起身道:“走吧!”

出门后,他又继续向前走。

这师徒两人只能继续跟着,但此这时师徒两人心倒是放下了一半,如果这位锦衣卫大人真的要他们的命,犯不着让他们当个干净的鬼呀!

既然让他们洗洗干净,恐怕不是马上要他们的命。

在牢中这么长时间他们没有洗过澡了,刚才他们泡在干净温暖的水中,就想这么泡一辈子,永远也不起来。

但也知道这种想法是不可能的,还是不要耽搁,惹怒了这位恩人,这才恋恋不舍地出了池子。

三人一前一后又向前走了大概一百步的距离,沈沐站到了南京城最中心的一个广场上。

抬眼四望了一下这个广场,周围视线很宽阔,是一个适合搭台子耍魔术的地方。

嗯,回头就在这地方设个台吧。

不过要在这地方摆个台子耍戏法,可能还要叶千户给巡城御史,还有应天知府,以及负责南京城整个治安管理的官员打个招呼,才能行个方便才是。

刘三刀师徒俩不明白这位恩人将他们带到这地方作甚,但也只能继续呆站着。

现在马上就进入子时了,面前这么大的广场上黑洞洞的,一个人影都不见,倒是秋风吹了吹他们有些单薄的衣袍,让他们觉得好久都没有感受风的味道了。

“走吧!”将广场周围的地理状况装到脑中后,沈沐继续前行。

离开广场后,他们三人进入北边的街道。

广场的北边,就是锦衣卫北城千户所的管理范围了。

前走不多几步,沈沐再次停下步子道:“你们等我片刻。”

然后他走到阴影处,将身上的锦衣卫袍服很快换了下来,换了一套在澡堂里买的比较高档一点的商人服饰。

将身上的锦衣卫的袍服放置在包裹后,他又很快对自己面部再次做了一点简单的易容,才走了出来。

“走吧!”

“恩人你……”

如果不是声音相同,这耍戏法的师徒差点没认出来,当即对沈沐心中更多了几分敬畏。

沈沐没有义务这师徒两人解答他如此做的缘故。

依照他前世养的谨慎小心的性子,他还是决定在此时就抹去这耍戏法师徒与锦衣卫联系到一起的消息。

前行了一段距离,在一家规模不小的客栈门前停下,沈沐停步回头道:“接下来的几日,你们就住在这客栈里面。”

“大人,小老儿师徒身上现在没有银钱,这等客栈是住不起的。”年长的师父抬头望了一眼客栈门上边的招牌为难地道。

“进!”沈沐懒得废话。

“这位爷,你们这是住店还是吃饭?”伙计见有客人上门了,忙从柜台后面走出来招呼。

“你们这客栈后面可有僻静的小院?”

“有的,有的,只是一日要十两银子。”伙计殷勤地道。

“带我们进去,另外,准备一桌饭菜送过来!”

沈沐说话间,从怀中摸出一张银票来递给对方。

伙计接过一看,却是一张百两银票,当即脸上更是笑容满面。

马上道:“几位贵客请!”

这一百两银票还是沈沐今日在自己新家里桌斗里发现的。

一共一千两,当时和那房子的房契放在一起。

应该是梁百户或叶千户为他准备的安家费。

一千两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

据说大明普通人家,一年的支出也不过十几两。

这一千两够普通人家生活几十年了。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现在要办事,总要有些花费的。

今日他列出的寻人计划中忘记列入经济支出了,不过像叶千户这样的人,只要他的法子管用,真的将朱厚照那熊孩子钓出来,应该还是会有其他奖赏的。

这耍戏法的师徒虽然现在仍一脸懵逼,可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只能乖乖地跟着沈沐去了后面的院子。

这后面的院子还真不错,是个一进的小院,但环境各方面还算不错。

等伙计退出去后,他看了看着这师徒两人的形容后道:“你们先坐下。”

又走到桌边,打开自己的包袱,从里面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剃刀来。

然后一步步向刘三刀所坐的位置逼近。

“恩人,您饶命呀!”刘三刀看到沈沐手中拿着剃刀,在烛光下,刀身发亮,一步步向他走来,当下心中发寒,再一次扑通一下跪倒在地,就准备磕头求饶。

沈沐闻言,忍不住翻了个白眼道:“停,要是把额头磕伤上,我马上将你师徒二人踢回大牢去。放心吧,我只是看你这头发胡子这么长时间没打理过了,给你修修面而已。”

“真的?”

“比珍珠还真,你可要坐好了,要是乱动,脸上刮出伤痕来,可不要怪我。”

这一脸干枯的师徒俩,看样子,暂时是增肥不了了。

那只能在头发胡子造型上想法子。

就像后世那些明星的造型一样,要一出场,就有夺人眼球的效果。

他要将这师徒两人打造成大明朝的娱乐明星。

这刘三刀对上沈沐真诚的眼神,最终还是选择了相信,重新坐好。

任凭沈沐在他头上面上施为。

那个徒弟刘小宝开始还紧张兮兮地留意着沈沐的动作,到了后面则是认真地开始学习起沈沐的手法来。

沈沐的化妆易容术在前世,可是将他自己变成过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女过,刷刷地动手过后,顷刻就改变了这刘三刀的气质,显得整个人有高手的范了。

刘三刀开始也有些紧张,但最后看到自个徒弟的表情放轻松了,他也没那么紧绷了。

“那边有个铜镜,你过去照照,小宝,该你了。”修理完毕后,沈沐示意道。

“恩人,你也给我弄个我师父那样的?”

“呵!”沈沐直接用剃刀拍了一下这小子的头,示意对方坐好。

等他将刘小宝这发型什么都弄好之后,看到那刘三刀还在对着铜镜发呆。

沈沐相信不管是前世还是现在,这天下大多数人都是颜控,如果两个耍戏法的打扮的很有质感,那更能吸人眼球不是。

“师父,我怎么觉得我像谁家的贵公子似的?”刘小宝也对着铜镜照来照去。

“不,小宝你不能这个样子,会被人认出来的。”刘三刀闻言,脸色一变,好像想起什么事情时的,语气带了几分急切道。

“师父,你说谁会认出我来?”刘小宝闻言,也不照镜子了,好奇地追问道。

第一百四十一章,沈沐的魔术表演(求订阅!)

141章,沈沐的魔术表演

“师父,你说谁会认出我来?”刘小宝闻言,目光从镜子上离开,好奇地追问道。

“没……没……什么人?”刘三刀惊觉自己刚才有些失言,忙矢口否认。

说话间,还不自觉地看了一眼沈沐的表情。

这一切都没逃过沈沐的眼睛。

看来这个刘小宝的身世有些可疑呀!

就不知道锦衣卫那里查到的消息是什么?

不过现在,寻找朱厚照这熊孩子是当前的第一要务,他不想被其他的事情分心。

既然刘三刀不愿意明言,他逼迫对方吐口也没什么意思。

只要不影响他现在的寻人计划就行。

至于这刘三刀师徒要是完满地完成他交给的任务,双方有了一定的熟悉了解后,对方是否还愿意提这件事,那就另当别论了。

想到这里,他不再耽搁时间,而是直接从椅子上起身,走到这师徒面前道:“这次我将你们师徒从牢中提出来,是让你们师徒帮我做一件事。

只要这件事完成,不仅你们不必重新回到那暗牢去,从此可以自由地生活,我还可以帮你们达成我力所能及的心愿,你们可要想好了,一旦答应了,就要全力以赴,不能半路撂挑子。”

刘三刀师徒闻言,互看一眼,又看了看沈沐脸上的表情,却没有马上答应,而是小心翼翼地道:“恩人,小的师徒只是两个不入流的手艺人,不知能帮上大人什么?”

“手艺人也没什么不好的,我看重的恰好就是你们的手艺。”

“那恩人您到底想要我们师徒俩做什么?”

“放心,不会让你们去做那种上刀山,下火海的事情的,刚才我们带你们经过的那片广场你们可看到了?”

“看到了。”刘三刀师徒俩点点头。

“看到就好,后日,我将找人在那里搭台,让你们师徒在上面表演戏法,到时会引来全城众多百姓观赏,你们可要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不要到了台上,因为怯场,就给掉链子。

当然,不会让你们一直在那地方表演下去的,时间不会超过十日,也就是说十日之后,当你们完成任务后,你们就彻底自由了。”

“真的只是找我们师徒表演戏法?”刘三刀听后,有些难以置信地确认。

“难道你们除了会表演戏法还有其他本事吗?”沈沐挑眉问道。

“这……这……真的……只是表演戏法?”刘小宝神情也有些呆滞地反问。

虽说表演戏法本就是他们吃饭糊口的本事,可现在在这种情境下,他们就算遇到了正常的要求,仍免不了要多想几分。

“别胡思乱想,你们这心态要阳光一些,真的只是让你们表演戏法,我真没心思耍着你们玩。

客栈的伙计已经将饭菜送来了,等你们吃完饭,刘师傅,你马上将你们认为精彩的一些戏法节目写出来,让我先过过目,把把关,明白吗?”

“好……好……”刘三刀只能点头应允。

现在他们师徒除了相信对方的确对他们没有恶意外,也没其他的选择。

“叩叩!客官,你们的饭菜来了!”客栈伙计在门外道。

“送进来吧!”

门被推开了,然后有两个伙计端着饭食走了进来。

当初在门口接待他们的伙计进门后,看了沈沐一眼,倒是没多大反应,但对形象大变的刘三刀师徒俩还是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然后走到沈沐身旁陪笑道:“客官,今个天已经太晚了,店里只有这些能拿出手的吃食了,还请三位不要嫌弃,明日要是你们有什么喜欢的饭菜,烦请告知一声,小店也好备用一些。”

“这些就不错了,你们退下吧!”沈沐扫了一眼这些饭菜道。

“是,几位客官请慢用。”

就在两名伙计准备从外边带上门退出去时,沈沐又开口道:“那……伙计,你等等”。

“请问客官还有什么吩咐?”

“去准备一份寻常的笔墨纸砚来!”

“好的,客官请稍等。”那伙计应了之后,又再次退了出去。

等沈沐转过身来,却发现这师徒两人看着桌上的饭菜,刘三刀还好,刘小宝此时眼珠子都盯在饭菜上了,沈沐手一挥道:

“知道你们这两年在牢中吃的不好,在这十日内,你们的衣食住行我会全包,免去你们的后顾之忧,现在你们可以开吃了。”

“多谢恩人,那小老儿师徒就不客气。”

这师徒两人已经很久没在牢中吃过一顿饱饭了,现在闻着饭菜的香味,真的已经忍耐不住了,反正这位恩人也不可能在饭菜里下毒,当下也不再客气,坐到桌旁,拿起筷子,就是一阵狼吞虎咽。

不到两刻钟的时间,桌上的几盘饭菜已经见底了。

师徒两人吃了这么多,好像还没有吃饱,却不好意思再让沈沐再要一桌来。

沈沐倒不是吝啬一顿饭钱,而是这两人长期饥饿,这么暴食,容易生病。

他计划都开始了,绝不愿意因为意外因素掉链子。

就在这时,客栈的伙计又在外边敲门,把沈沐要的笔墨纸砚送了进来。

看着眼前的笔墨纸砚,刘三刀想了想,还是开口道:“恩人,小老儿会的小宝也会,恩人既然急着看,不如我们师徒分开来写,您看如何!”

“也好,我只要看到结果。”

于是,这两人开始迅速动笔,将他们最擅长的戏法节目简单地罗列出来。

这刘三刀也不怕沈沐偷学,在他心中,像沈沐这种能量强大,神秘莫测的能将他们从牢中提出来的人,应该是不会把他们这些小手艺放在眼里的。

这师徒两人写一页,沈沐拿过来看一页。

足足过了一个时辰,这刘三刀停下笔道:“恩人,这就是小老儿师徒比较擅长的几个节目,您看……”

“嗯,一三五不错,先选这三个节目吧,事不宜迟,你现在就将表演所需要的道具也列出来,明日,我就带你们去采购。

对了?在牢中关了两年多,手艺应该还没生吧!登台表演没问题吧”

“恩人请放心,小老儿耍这门手艺已经二十多年了,不会手生的!”

“那就好,将道具列出来之后,你们就可以休息了,明日一早我会再来客栈找你们。”

话音一落,沈沐就不再啰嗦,直接出门离开了。

剩下房内刘三刀师徒面面相觑。

片刻后,刘小宝在试探般地道:“师父,这恩人到底是什么人,他就这么放心地把我们留在客栈,不怕我们偷偷溜走吗?”

“溜走?溜到哪里去?我们刚从牢中出来,身上没有分文,就连进出城门的路引都没有,离开这里,等着饿死吗?”

“师父您说的是,可这个恩人到底是什么人?为何特意要找我们表演戏法,真的是锦衣卫?还是?”

“对方不让我们知道,我们就不要问那么多,不管是不是锦衣卫,但绝对不是我们能随意糊弄的人,现在只盼我们能够按照对方的要求做,等事情做完后,他会放我们安然离开。

刚才当着恩人的面,师父说,手艺没有放下,可是牢中两年多,岂会一点影响都没,今晚也别睡了,我们先将那三个节目熟悉一下,别到时上台了出意外。”

“好的,师父。”

……

沈沐这一天忙来忙去,也早累了,可是回到沈家现在新的宅院里,竟然也有些睡不着。

关于表演场地的问题,他必须要尽快找叶千户解决。

为了尽快将朱厚照那熊孩子找出来,他必须抓紧时间。

在别的人找到这熊孩子之前,将人找出来。

不能被别人抢了先机。

不过,这刘三刀师徒俩表演的戏法节目虽说还行,还是不够出彩,他要的是那种现象级地能引起全城轰动的魔术节目。

好在前世,他无聊时的娱乐也包括解密各类魔术节目,多少对一些很有名的魔术节目有所了解。

特别是那种引起全民关注的魔术节目。

依照现有条件,选几个适用的拿来用用,想必以刘三刀师徒的专业素养,表演起来不会太难。

想到这里,他又爬起来,开始用鸡毛笔写写画画。

等写完这些节目后,他觉得让那师徒两人直接上手表演这些节目可能有些困难,再找人适应同样涉及到一个时间问题。

与其那样,轮到这几个节目时,他干脆自己亲自上场,以他的易容术,别人也很难识别他的真面目,到时让那师徒俩给他打下手就可以了。

不过第二日,他见到叶千户时,还是特意提到,他自己会亲自参与表演节目。

叶千户对沈沐能在短短的一个晚上就能将进展到这个程度,还是很满意的。

对沈沐对计划的微调也没放在心上。

反正这个寻人计划,就算万一失败了,也不会连累到锦衣卫身上,就放手让沈沐施为。

还给了他大量的资金支持。

另外,关于场地的事情他早就派人去向各方面打招呼了。

经过短短的一天一夜,一切都就绪了,接下来就看效果了。

一件新鲜事物即将登台时,总是要事先经过一番造势的。

可惜大明朝没有电视广播报纸这类东西。

就算是想要办报,现在也来不及了。

那怎么办?

沈沐只能采用笨办法,贴小广告。

其实不能算是小广告,而是大广告。

于是,一夜之间,各类广告布满了南京城的大街小巷。

这广告语可是沈沐费劲脑汁,将前世最引人关注的广告语拿了来,经过改头换面后,最能吸人眼球的。

不仅如此,这等小广告沈沐还特意招募了一些十岁左右的孩子,让他们到有名的客栈酒楼这等地方发放小广告。

炒作一个话题,有众多的炒作方式。

可在大明朝,各种炒作方式还没有流传开来,他这一出手,可迅速在南京城中掀起了一次风潮。

南京城毕竟是六朝古都,这地方认字的人还是挺多,就算字认不全,这除了小广告,还有沈沐设计的明星海报呀!

这海报上,刘三刀师徒的面还是能看清楚,而他的面目却是模糊的,却更能引人遐想。

谁让他本来在绘画上多少还有俩刷子呢。

刘三刀师徒摸不清沈沐的目的,但配合度还是很高的。

这等新奇的事物在短短两日内就席卷了全城。

有些人看到这广告中有地址。

为了验证真假,有的还专门跑到这广场来探看,看着小广告上说的是不是真的。

结果,看到还真有台子表演,表演的戏法还真好看。

这一传二,二传三,就算几天不出门的人也很快知道了这个消息。

有沈沐的加盟,他新奇的表演方式加上刘三刀师徒深厚的功底,一下子就火了。

可沈沐为的是引出将朱厚照这熊孩子引出来,而不是将自己和这师徒两人变成大明的表演明星。

来的人如果太多,人山人海,同样会给找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在公演了一日后,表演改成中午之前的表演节目在广场举行,下午的表演在后面的小剧场举行。

小剧场内表演的节目更精彩,而且需要购票入内。

比起公演来,小剧场才是重点。

对普通民众来说,看公演他们还会抽点时间来看,可小剧场内这种高票价的戏法,除了那些有权有钱又有闲的人之外,一般人还真进不去。

沈沐之所以对计划作出了调整,是因为在人山人海中,找人同样很困难,还容易引发意外。

像朱厚照这样的熊孩子应该是不在乎这几个票钱的,只要他选择购票进场,这人就给钓出来了。

为了保险起见,叶千户特意找了几个见过朱厚照这熊孩子真面目安全可靠的锦衣卫安置在小剧场售票处周围,就是用来认人的。

而他和梁百户也乔装打扮混在看戏法表演的人群中,为的就是时刻应付一些突发状况。

这个计划本来实行的有些仓促,又不能发动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准备,小剧场也比较简陋,并没有准备什么贵宾包厢,全是一排排的桌椅。

这样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当沈沐站在台子上表演时,可以将下面的每个观众的表情和行动尽收眼底。

第一百四十二章,太子殿下出现了(求订阅)

第142章,太子殿下出现了

小剧场的表演马上开始了。

观众们一一进场。

沈沐在台子上做最后的准备工作。

他虽不知朱厚照这熊孩子的长相,可也知道对方的大致年龄。

此刻他站在台子上,布置一些道具,也尽可能留意那些十岁左右进场的观众。

“咦!”

可就在一行三人走进小剧场时,他敏感地发现,原本坐在小剧场最佳观察位置的叶千户竟然猛地站起身来。

但随即似乎觉得自己这样的行为有些引人注目时,又缓缓地坐了下去。

片刻后,那几个负责认人的锦衣卫其中一人更是偷偷地来到叶千户身前,低语了两句。

然后叶千户不知叮嘱了对方几句什么。

正主真的出现了,还真把这熊孩子给钓出来了。

这时,沈沐不知该松一口气呢,还是松一口气呢?

他这个计划的初步目的已经达成,但这后续目的才是对他最大的考验。

其实,要不是仔细看,进来的这三人混在人流中并不引人注目,旁观者看到的无非就是两个大人带着一个孩子来看戏法。

但若仔细观察的话,就可以看出,这三人找到座位后,两个年长没有马上落座,而是等那小少年落座之后,这两人才弯着腰落座。

不仅如此,这两人落座之前,目光并不是看向台子上,等着节目开场,而是很警惕地四周看了看,等觉得周围的环境应该是安全的,没有什么威胁后,他们才收回目光。

不过接下来,轮到叶千户和梁百户他们开始变的警惕了,要是把太子殿下给钓出来了,却发生了什么意外,那他们的脑袋也就等着搬家了。

虽说这小剧场内足足容纳有五百多人,可无奈南京城的达官显贵太多。

沈沐这次广告营销太成功了,这些达官显贵们家的公子哥们,都想来看看热闹。

无奈之下,下午只好分两场表演,表演相同的内容,就是为了分流观众。

昨日下午,第一次在小剧场表演时,还是有些杂乱。

好在叶千户私下给一些人打了招呼,才没有人敢公然出来捣乱。

可还有一些不长眼的,就像前天晚上沈沐在澡堂中遇到那个看到他就躲进洗澡池子的大汉,应该是南京城街面上的人物,仗着自己的妹妹是某个官员的小妾,在街道上也横行霸道。

结果,他刚对着沈沐三人叫嚣完毕,回头,还没走到自家门口,就被锦衣卫神不知鬼不觉地带走了。

所以说,人呀,这不作死就不会死。

有了昨天下午那小插曲,到了今天下午的这第一场,秩序要好一些。

本来像这种情况,开个预约售票或实名售票更方便排查。

可这种想法显然在大明这种环境下不适合,还容易引起其他的纷争,说不定有心之人就会将目光投向小剧场的观众身上。

好在叶千户梁百户他们本就是南京城的地头蛇,对城中的达官显贵们大多都认识。

这出的起高价门票,愿意花钱买票看戏法的达官显贵们他们大多都认识。

剩下那寥寥几个面生之人,就成了他们的重点监视目标。

沈沐在那三人落座后,也很留意场子里的其他动静。

发现除了锦衣卫探子,没有特别的目光放在这三人身上后,他才将心思重新收回到魔术上。

昨晚,关于找到太子殿下之后,要采取怎样的行动,沈沐也参与了叶千户和梁百户之间的气氛热烈的讨论。

叶千户和梁百户之所以急着把朱厚照这熊孩子找出来,一方面是真的担心当朝皇爷唯一的儿子的安危,出现什么意外,引起大明朝堂和天下的动荡。

另一方面何尝不是打算在太子殿下面前刷刷好感。

但如若他们发现朱厚照这熊孩子后,就五花大绑地将对方绑回去,这样倒是给皇爷有了交代,但同样容易引起有心之人的注意,还会引来太子殿下的不爽和反感。

事后可能不仅不会记住他们的功劳,反而会秋后算账。

没人喜欢被秋后算账,特别是当朝太子在传说中,性子似乎有些爱憎分明。

那找到人后怎么办?

有什么法子既能保证太子的安全,又要劝解太子不要在外边太过贪玩,心甘情愿的回宫去呢?

一事不烦二主,这光荣伟大的任务最终还是被叶千户和梁百户推到了沈沐身上。

你小子不是主意多吗?

那这任务就交给你了。

当时沈沐虽不能强烈谴责这俩不负责任的上司,但他并不认为叶千户和梁百户就真的没有法子。

只是他们两人显然商议好了,打算在此时将他沈沐从此推上大明的政治舞台。

也许在此之前,这两位上司就有这个想法,这从梁百户从在绩溪县时,朱厚照这熊孩子还没有离宫出走时,让他看那些资料就可以推断出来。

谁知计划跟不上变化,沈沐做的比他们预想中的好,他们干脆顺水推舟。

将沈沐能够顺理成章地,不着痕迹地走到大明太子殿下面前。

接下来,他们相信,以沈沐如此聪明的脑子,知道该怎么办,知道怎样才能抱住太子殿下这根粗腿。

叶千户梁百户为何这么积极助人为乐呢?

这自然是一种投资,身为锦衣卫的他们,是皇家的鹰犬,可这鹰犬的存在同样也是一朝天子一朝臣。

他们办的许多事本来就是得罪当朝文武百官的大事,在他们手握权力时,可能许多人敢怒不敢言,可等他们失势或死了之后,他们的子孙怎么办?

要是被那些他们得罪过的人清算怎么办?

所以,他们也需要培养一些在锦衣卫中有能量的新人来保证他们的家族在他们死后能够安然无恙地传承下去。

而一般的新人不是资质太差,就是品行不够,而沈沐恰好在这个时间点出现在了梁百户和叶千户面前。

一个故人之子,与太子殿下年纪差距很小,应该有共同语言。

聪明善良,背景清白,其父又对他们有救命之恩,本人做事不仅有同情心更有原则,还有什么人比这样的人选更完美呢?

沈沐虽不能完全猜透这两名上司的心思,但他相信这两人应该对他没有恶意,之所以将事情推到他身上,是为了让他在太子殿下面前进一步刷存在感,是为了培养他。

而他从来就不是畏难而退的性子。

计划既然到了这一步,他就要尝试将整个计划完美的完成。

更别说,抱未来皇帝的大腿,这种感情投资也有利于他能更快地站向锦衣卫的高位。

毕竟,当他在锦衣卫中的级别更高,才能接触更多的贪官恶官,才能完成系统赋予他的任务。

所以,尽管在场的有心人都发现了太子殿下这个目标人物已经出现,可他们都没有轻举妄动。

而是继续将戏法表演下去。

朱厚照这熊孩子按年龄来算,今年也不过十岁,可这孩子大概是从小营养不错的缘故,身形还是长的比较高一些,看起来跟民间普通的十二三岁的少年差不多。

五官长相还是很端正的,是个比较帅的小正太。

他的衣着打扮不是太显眼,是普通的圆领小公子袍服,戴着一个公子巾,既不太过华丽也不太过朴素。

倒是他身边的那两个中年人,都是谁?太子的贴身侍卫吗?

在此过程中,沈沐留意到,小剧场只有五百个座位,可现在至少有二十个人是叶千户他们派出的人手。

这些人手其实基本上环朱厚照他们的桌子而坐。

演出正式开始了。

“肃静,表演正式开始,请各位贵人肃静!”

沈沐的节目是放在最前面的。

但这个节目真的开始后,他才发现,智者千虑,总有一失。

在这个节目过程中,还有与观众参与互动的环节。

按照惯例,他是要请台下两位观众上台共同完成整个魔术。

这节目本身是没毛病的,问题是,以朱厚照这熊孩子的性子,要是一会他也举手要求上台参与表演该怎么办?

现在调整已经来不及了。

你不选择他吧,事后要是让那些有心之人知道了,还不给他按一个藐视皇家尊严的罪名,特别是太子殿下的旨意你竟然敢视若无睹,不想活了吧。

可要是让朱厚照这熊孩子上台参与吧,这立在台上,目标也太显眼了吧,要是在场的达官显贵有人在京城见过这熊孩子怎么办?

那不是身份暴露了吗?

而且还容易引来新的危险。

沈沐真的有些头疼了。

现在他已经无法与叶千户梁百户他们商量补救措施了。

当互动环节越来越近时,沈沐也难得地出了一身汗。

倒是下面的观众被这等新奇的戏法吸引地惊呼连连。

终于到了互动环节,沈沐刚说出,请两位看客上来一起完成时,朱厚照这熊孩子果然第一个一下子就蹦地站了起来。

就打算举手,可下一刻,却被他身边的一个中年人给压了下去。

“刘大伴,你干什么?”朱厚照这熊孩子被阻止了,看着有两个人已经快步走向台子上,他已经没有机会了,懊恼地嘟囔道。

“我的公子爷呀,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你看看右边第三桌?”

“右边第三桌?”朱厚照闻言,偷偷地偏头向那边看去,果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少年,他有些心虚地忙转过头小声道:“是魏国公府的小徐呀!”

“是呀,公子爷,这是南京城,这里有人还是认得公子爷您的,要是您上台表演,那下一刻,就会被他们认出来的。”

刘大伴心中暗暗叫苦,太子爷当日只是说要溜出宫在京城溜达一圈,可没想到,他却心中另有谋划,直接到了这南京城。

可知这些天内,他这个当大伴的是如何的心焦如焚,生生老了十岁呀!

好在他没有胡子,才没有将胡子也愁长几分。

他巴不得此时有人能将这位爷认出来,赶紧带回宫去,他也好歹能保住脑袋。

但他也知道,为了保住自己的脑袋,决不能让太子爷给有心之人认出来,出什么意外。

东厂锦衣卫这些人都是吃干饭的吗,这么长时间还没找到他们。

想着魏国公府的小公爷还是值得信任的,一会他一定要想个法子让魏国公府的小公爷留意到他家太子殿下。

如果太子殿下能住到魏国公府去,他就不用担惊受怕了。

且说魏国公府的小公爷徐鹏举他就是上台参与表演互动的一人。

作为南京城最有名的纨绔三代,有什么新鲜的事情如何能逃过他的法眼。

且不说沈沐这次将声势造的这么大。

可当他的目光再次对上刘三刀师徒时,早已不认识这师徒二人了。

一来是,沈沐对这二人的造型做了很大的变化,二来关于两年前,将两个耍戏法的送进大牢这等事他早就忘记了。

倒是刘三刀师徒俩在后台等候时,看到这徐鹏举上台了,脸色变了。

这师徒二人看着现在的这一切,总觉得是做梦一样,没准他们此刻还在牢房中,只是太想出来了,才做了这样一个瑰丽的梦。

梦到有人将他们从牢房中解救出来了,还搭了这样一个大的台子,引得所有南京城的达官贵人都来观看他们的戏法表演。

如果这真的是个梦,就让这梦一直不要醒来吧。

可魏国公府小公爷的出现,难道噩运还要再次降临吗?

好在徐鹏举也只是淡淡地扫了他们一眼,根本就没把他们放在眼里。

就兴致勃勃地参与到魔术互动中去了。

徐鹏举纨绔是纨绔,可人家脑袋瓜子还算灵活,这魔术的互动环节又不难,很快和南京城另外一个世家子弟完成了游戏互动环节。

下面响起了掌声。

这让徐鹏举自己也觉得有了点成就感。

当即对沈沐的好感大增,等魔术完成后,他还站在台子上不下来道:“耍戏法的,还要不要小公爷我帮忙。”

好在下一个戏法是刘三刀师徒他们的,沈沐忙过来小声道:“小公爷,小子最近在研究几个新的戏法,到时需要帮忙时,一定不会忘了您的。”

沈沐对这个南京城第一纨绔,说不上什么好感,但他也不会在这个时候得罪对方,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第一百四十三章,能不能当没看到我(求订阅!)

第143章,能不能当没看到我

“好吧,等你想好了,小公爷我接你们这个班子去国公府表演,到时也让小公爷我好好过过过眼瘾。”

徐鹏举之所以这么好说话,并不是说他这南京城第一纨绔改了性子了,而是昨晚他的祖父老魏国公特意将他叫到书房中,告诉他最近一段日子安分些,别闹出什么乱子来,要是再不安分,就禁足三年。

禁足三年呀!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活人被禁足三年都会被关傻的,更何况他小公爷那能受得了这个罪。

看对上自家祖父那严肃的冷脸,他就一点都不觉得自家祖父在开玩笑,是真的会说到做到。

最近南京城发生什么事了吗?

还是朝中又有人上折子参他们魏国公府了?

或是当朝皇爷对他们魏国公府不满了?

出身世家的他绝对不是蠢货,明白这几日一定发生了什么非同寻常的事情。

自家祖父才如此慎重其事。

而这个耍戏法的班子就这么突然地在南京城冒出来了,几乎是一夜之间就红遍了全城,这要不是没有一定的能量推动,绝不可能到这等程度。

这背后是不是有什么别的目的呢?

徐鹏举的脑子转了几个弯,也多想了些。

对这几个耍戏法的,他的态度就好了许多。

这边沈沐与徐鹏举在台上说话,下面坐的人基本都认识这位南京城有名的纨绔小公爷,自然也不敢有什么不满。

只是他们觉得今日这位小公爷的态度那是出奇的亲和呀!

叶千户和梁百户两人本就坐在一起,这时梁百户小声道:“大人,沈沐这小子,这戏法耍的也真不是一般的溜,也不知他是从哪里学来的?

只是真要让这小子跟到太子身边去,这要是传到皇爷耳中,会不会觉得这小子跟太子殿下在一起,会带的太子殿下更贪玩呢?”

“所以,我们锦衣卫在报上这小子的资料时,才更要突出他在太平县和绩溪县的所作所为才是,至于这耍戏法,本来就是为了找出太子殿下,不得已才为之的,完全可以一笔带过,至多提提这刘三刀师徒则已。

倒是太子殿下已经出现了,接下来到底该怎么办?这才是个头疼的事情,希望别出什么意外才是。”

“反正机会我们给沈沐这小子了,要是他这次抓不住,那以后还怎么能跟在太子殿下身边,要知道,太子殿下身边的位子,许多人都盯着呢。”

……

“还请小公爷先台下就坐,新的节目马上开始。”对这位魏国公府的小公爷,沈沐承认,他现在还是得罪不起对方的。

好在对方没有智商下线,搞出什么不可开交的事情来,他也松了一口气。

“嗯,好……好!”

徐鹏举在台上过了一把瘾,也觉得很不错,志得意满地就从高台上的台阶走下来了。

这回自己座位的过程中,习惯性地用眼神扫了扫下面坐的其他观众。

这么一扫,当看到一个有点熟悉的脸时,神情不由地呆滞了一下,脚步也放缓了。

“怎么会?

是他眼花了吗?

这个人不是应该在京城的皇宫里吗?

怎么会出现在南京城?”

好歹他虽然纨绔名头在外,但出身于国公府的他,政治灵敏度还是有的。

知道这个时候,无论对方是不是那个人,都不是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能叫喊开的。

更何况,对方对上的他的目光,很明显地缩了缩头,将头低了下去。

难不成真的是那个人,不敢直视他的目光,是心虚了?

短短的几步路,徐鹏举考虑了许多,又想到自家祖父的警告,难道也是因为这件事?

想到此处,为了不让剧场内的其他人发现他的异样,他迅速收回目光,脸上重新露出笑容,装模作样地在小剧场内又四处看了看,才坐回自己的位子上。

可等他落座后,却再也无法静下心来观看台上新表演的魔术节目。

看来,这真是太子殿下了?

那接下来他该怎么办?

到底要不要相认呢?

可如不相认,是不是也不妥呢?

还是相认吧!

就算要相认?

怎么搭话呢?

怎么搭话才不会引起剧场内这么多人的关注呢?

真是愁死宝宝了!

愁死宝宝了!

朱厚照这熊孩子先前看到徐鹏举从台子走下来时,心中还满是羡慕嫉妒恨,

觉得小徐果然在南京城混的开。

可当他看到徐鹏举的目光投到自己脸上时,神情有点变了时,马上后知后觉地想到,不好,他们两人是认识的。

一定被小徐这小子给认出来了。

这下,可咋办呢?

他在外边还没有玩够呢?

现在马上就偷溜走吗?

看看剧场内这么多人,岂不是更引人注目?

更别说,他在宫里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戏法节目,让他现在就起身离开,他也舍不得呀!

罢了,他怕什么?

他是当朝的太子殿下,想必这个小徐应该知道不能随意暴露他的身份才是。

至于回宫这等事,他也明白,这次他偷偷地跑出来,

不知父皇多么的盛怒。

一定派出大量人手在找他了。

迟早会找到他的。

更何况,他也不能真的在民间东躲西藏一辈子。

这一段时日,他也见识了天下普通百姓的生活,也明白外边的世界并不怎么美好。

在京城待的时间很短,倒也罢了,可从京城到南京城这一路上,看着那些跟他年纪不大的孩子,有些身上连一件干净没补丁的衣袍都没有,大多是光着脚板走路的,连一双草鞋都没有。

还有那些街上蓬头垢面的小叫花子,又黑又瘦,皮包骨头。

有的饿的要死,实在受不了,在馒头摊子上偷个馒头,还被店主追上打个半死。

有些更是被一些富贵人家,当狗一样对待,当街竟然要这些孩子从富贵人家的裤裆下爬过去。

这让朱厚照这个熊孩子受了很大的刺激。

他并不是真正的一点事理都不懂,虽然很讨厌在宫里那些太傅们教的功课,但这么多年下来,怎么说也是接受的皇家精英教育,又岂会一点成绩没有。

书上说,鳏寡孤独皆有所养,才是天下大同。

可这些是父皇子民的老百姓,他们的日子为何会过的这么苦。

从太祖皇帝起,不是说要轻赋税,轻徭役吗?

父皇也没有像那些暴君一样,横征暴敛呀!

为何还有这么多贫困的老百姓。

这一路上,他也见识了一些富贵人家的做派,他们穿金戴银,出入车轿仆从相随,吆五喝六的,根本不把普通百姓的生死放在眼里,就好像跟这些普通老百姓不是活在同一个世界一样。

为何这些人没有怜悯之心呢,将他们的钱财分出来那么一点点,那其他的老百姓可能会过的稍微好一点吧。

可刘大伴却说,这些人才不会将这些钱财分出来给普通百姓呢?

反而等到灾荒年,等着普通老百姓卖田卖地,卖儿卖女呢?

原来那些大臣们说在父皇的统治下,天下的子民生活的很好都是骗人的。

连基本的丰衣足食都做不到,还好什么好?

早知道这些文官的嘴不可信,果然如此。

他们之所以说什么皇帝太子不可轻易出宫,原来就是为了不让他们父子看到天下真正的模样,分明是把他们父子当傻子看待呀!

这些人简直太可恶了,尤其是那些当官的,每天在朝堂上对父皇说三道四,开口仁义道德,闭口仁义道德,但他们自己却不勤政爱民,反而常常为富不仁,贪赃枉法。

真是可恨至极。

可恨至极。

哼,等他以后当了皇帝后,一定要让这些人的人头统统落地。

朱厚照这熊孩子从小虽出生在皇家,但因为是弘治帝唯一的儿子,父母感情又好,没人跟他争宠,导致他的心性还是比较善良的。

这年他才十岁,正处于人生三观形成的关键阶段。

偏偏他这次离家出走行为,为他的政治三观也上了重重一堂课。

为他当皇帝后所实行的一些政策埋下了伏笔。

叶千户梁百户也时刻在留意朱厚照这熊孩子这边的动静,对发生在对方周围的一举一动都很敏感。

结果,当徐鹏举向那边看过去时,他们心中也同样咯噔一声,心道坏了,怎么把这主给忘了。

这俩可是认得的,千万别闹出什么当场拜见的乱子来。

后来见到这魏国公府的小公爷并没有轻举妄动时,他们才松了一口气。

但只是暂时松了一口气而已,他们不知沈沐接下来啥打算,他们自己又该怎么做?

现在就出动锦衣卫保护太子殿下吧!怕引起别有用心之人注目;

更别说太子殿下要是觉察到锦衣卫已经找到了他,不想立刻回宫,又和他们锦衣卫玩躲猫猫的游戏,藏起来,那么他们下次再想将太子殿下给钓出来那就难了。

可要是不派人保护太子殿下,万一遇到什么危险,他们锦衣卫没有动静,救援不及,让太子殿下受到什么伤害,同样吃罪不起,真是左右为难呀。

沈沐其实也在伤脑筋。

他不知该用怎样的法子,不动声色地接近朱厚照这熊孩子,事后又不会引起这孩子对他的反感。

如果这小剧场内只有他们几人,倒也罢了。

可现在小剧场人多嘴杂,根本没让他见机行事的机会。

如今看来,任何计划都无法做到彻底的完美无缺。

还是成也魔术,败也魔术呀!

罢了,接下来,还是随机应变吧。

只是接下来,台上的魔术表演再精彩,下面有几个人那也是如坐针毡呀!

巴不得,快点表演结束。

倒是朱厚照这熊孩子,看到徐鹏举没有挑明他的身份后,这孩子心大地又再次将注意力投注到台上的魔术表演上了,看得津津有味的。

就是他身边的刘大伴,也松了一口气。

因为他确信刚才魏国公府的小公爷应该是认出太子殿下了,那么,这小公爷回去后绝对不会向魏国公隐瞒这个消息的。

只要魏国公知道了,那就一定会派人保护太子殿下的安全,甚至可能亲自出面请太子殿下回宫去。

到那时,他这个贴身大伴也能摆脱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了。

他可是十多日没有好好睡一觉了,瞧他眼睛上的黑眼圈重的。

一场魔术表演,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这一场终于结束了。

问题是,当初为了分流人群,设置了下午一共有两场,但魔术的内容是一样的。

这场结束了,观众应该退场了。

观众的确开始退场了。

场内负责认人兼维持秩序的探子们开始等着观众退场。

就在叶千户梁百户神情紧张地留意着朱厚照这熊孩子的周围,唯恐出现什么意外时。

偏偏这熊孩子觉得刚才他没看过瘾,还想接着再看下一场,反正他不缺这个钱,也没规定不能看下一场。

于是,他就坐着没有动。

徐鹏举本来只买了一场的票,本来就是为了看个新鲜,刚才他这纠结着这散场了,要不要跟太子殿下打招呼。

将对方赶快拉回自个家去。

他和太子殿下从前在宫里见面时,因为常给太子殿下讲宫外的一些事情,两个人关系还是很不错的,而祖父特意将他带进宫去,也是为了让他早一点跟太子殿下培养感情。

可现在这种情境下遇见,真的好为难呀!

如今看着这太子殿下不动,剧场内还有几个人没有走。

他很警惕地看了那几人一眼,总觉得有些眼熟,再仔细一看,这不是锦衣卫的叶千户吗?

难道他们也发现了太子殿下的行踪,在保护太子?

嗯!有锦衣卫在场,他就放心了。

看看距离下一场开始,还有少半个时辰。

他心一横,干脆起身走到朱厚照的桌子前,上前拍了拍对方的肩膀道:“我说表弟,你何时到了南京城,怎么先不到家去,家里的老太太都等急了,却没想到你也到这看戏法来了?”

在徐鹏举向朱厚照走来时,他另一边的那位大内侍卫就告诉他:“魏国公府的小公爷过来了!”

朱厚照也多少知道这个小徐的性子,知道现在躲是躲不了了,只能硬着头皮也抬起头来道:“表哥,你能不能当做没看到我?”

第一百四十四章,跟我回京如何?(求订阅!)

第144章,跟我回京如何?

要是别人,可能还不敢在当朝太子面前自称表哥。

可魏国公府祖上毕竟是出过徐皇后的。

是与皇家有渊源的。

虽已过了几代,但勉强也算是远房亲戚吧。

徐鹏举也不怕将来圣上因为这点事情降罪与自己。

朱厚照从出宫的那一天,已经做好了随时被抓回去的准备。

只不过,他也不是个草包,发动了所有的心思做伪装,就是不让锦衣卫或东厂的那些番子们找到他。

可没想到,这锦衣卫和东厂的人还没找上门来,就被小徐这熟人发现了。

不过这也是迟早的事,郁闷他是有,但恼怒倒也不至于。

徐鹏举看到朱厚照并没有马上动怒,这心也放了下来,当即笑嘻嘻地挤眉弄眼道:“表弟呀,您这样的人,表哥我要是看到你不招呼一声,回头可是要被老祖宗打板子的。”

朱厚照其实很想反问一句,那你小徐不怕我找人打你板子。

但转眼就想到,那有表弟打表哥的道理。

这威胁的话自然也不好出口了。

罢了,他早知道自己这次离家出走,有过这么一段日子已经很不容易了,自从看到那么多小叫花子之后,他也有些想宫里的父皇和母后了。

不知他们会怎样担心自己,现在自己的行踪既然暴露了,那就不用继续藏下去了,当下只能认命地道:“也罢,等这戏法看完了,我就随表哥一起回去见老祖宗。”

“还谢表弟赏表哥这个脸面呀!”徐鹏举听到朱厚照这么容易就妥协了,也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想必太子殿下不会在这个时候用言辞故意糊弄自己,再接着逃走吧,接下来,他只要把人安全地带回自个府上交给祖父就可以了。

至于祖父怎么处理太子殿下到南京的事情,到时再说。

叶千户和梁百户看着太子殿下没走,魏国公府的小公爷没走,他们也不敢轻举妄动,只能静观其变。

接下来,看到魏国公府的小公爷竟然上去与太子殿下搭话了,他们也紧紧地绷着一口气。

就是怕那位小爷不管不顾地闹起来,那事情就不好收拾了。

结果却发现太子殿下与小公爷有说有笑,看起来并没怎么生气,他们这才彻底放下心来。

看来,这次找人任务他们完成的还算完满。

沈沐这小子就是脑袋瓜子灵活,想出这个奇招来,还真见效了。

要是没这个找人的法子,让锦衣卫大海捞针,才是让他们头疼的地方。

只是现在上前拜见太子殿下也不合适。

谁让这剧场内,还有几个人跟朱厚照那熊孩子是报的相同的想法,打算连看两场的。

第一场结束后,也没有动,等着下一场开始呢。

但叶千户已经决定,等这几个人今日出去之后,他就要派锦衣卫对这几个人严密监视,确信这几个人没有小公爷的搭讪动作中发现什么异常,没有跟什么可疑人物来往,他们才会放心。

要是这几人有什么不对劲,在这个特殊的时刻,锦衣卫宁肯错杀,也不能疏忽大意。

沈沐在上面其实一直在留心朱厚照这熊孩子的动静,当看到魏国公府的小公爷与这熊孩子达成了接头任务后,他觉得自己这个寻人计划终于完满地结束了。

只是从这个计划中自己想要得到的福利害没有兑现。

他现在这个身份,明显失去了不留痕迹接近对方,并让对方产生好感的机会。

刚才在台上表演时,想必在朱厚照这熊孩子心目中,他就是一个普通的,脸上涂着颜料的耍戏法的,又怎么可能在对方面前刷到好感呢?

好在他也知道,这等事情是急功近利不得的,不知接下来叶千户梁百户他们什么打算。

原本是打算找到人后,剩下的表演就让刘三刀师徒继续,他则以家母病重回家探亲的消息不再上台表演。

重新回归锦衣卫的序列。

可现在,明显是计划往往真的跟不上变化呀。

看第二遍,因为事先已经知道了结果,新奇感就少了许多。

可看着台上的表演,徐鹏举突然也是灵机一动。

如今他将太子殿下带回国公府,国公府也没多少新奇的东西让太子殿下赏玩。

谁让国公府有的,皇家也有呢。

就算国公府有的,皇家没有的,他也不敢拿出来让太子殿下看到呀!

得,还是将这耍戏法的三人一起带回国公府,让太子殿下看个够。

顺便也能讨太子殿下欢心。

于是,在沈沐他们这场表演结束后,他就亲自提出了要求。

面对魏国公府小公爷的请求,沈沐知道他根本没有拒绝的余地,如此也符合叶千户和梁百户原本的意图,自然是装作感激涕零地连连称是。

倒是刘三刀师徒面对这位国公府的小公爷,还是心有余悸的,知道对方不是他们试图能惹的起的,巴不得离对方远远的。

只是沈沐都答应了,他们也不敢回绝。

到了现在,他们仍是对沈沐将他们从牢中提出的做派不太理解。

刚开始表演时,他们还害怕沈沐提出什么他们做不到的要求,可事情发展到现在,他发现这位恩人纯粹就是找他们表演戏法而已。

在表演过程中,他们师徒还学到了几个新奇的戏法。

现在离开更不可能,反正他们现在也身无分文,演出的票价和打赏现在还是这位恩人收着,他们现在只能继续听这位恩人的话之外,别无他法。

朱厚照这熊孩子听说,徐鹏举要带这几个耍戏法的一起回府。

也觉得挺好,不用他自己出头,这小徐就将事给办了。

这小徐虽说有时有些不识趣,但更多的时候还是跟他的喜好差不多呀!

今日在众目睽睽之下,为了不引起别人对他身份的怀疑,他不能上台表演。

可等到小徐将人带回去后,他想怎么做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

要是能跟着耍戏法的学几手,回去一定会镇住宫里的那些小太监和小宫女们。

演出结束后,没有任何异常。

而朱厚照这熊孩子则带着他身边的两人和徐鹏举一幅哥俩好的姿态在锦衣卫扮成的众多探子的掩护下,将这两人以及随从送回了魏国公府。

叶千户和梁百户之所以没去魏国公府去拜见太子殿下,倒不是蔑视太子威严,而是他们既然安排了沈沐这个棋子在太子殿下身边出没,他们自己就没必要那么着眼了。

回到锦衣卫南京北城千户所之后,叶千户马上就将发现太子行踪的事情写了两封密折,自然是向宫里的皇上和锦衣卫都指挥使大人为自个邀功的。

他们走的锦衣卫的特殊渠道,还要比魏国公府的信使快上多半天。

这些事情,是沈沐这等级别的人物插不上手的,他和刘三刀师徒虽说在表演结束后进入了魏国公府,却不是徐鹏举本人带他们回去的。

而是国公府的管家负责安排他们几人进入国公府一个偏院的。

而他们表演时所用的道具也是被一一检查过的。

刘三刀师徒开始还有些忐忑,可看着沈沐一幅自在的样子,他们也放松了下来。

等到晚上掌灯时分,国公府派人给他们三人送上了还算丰盛的饭菜。

还传话说,让他们吃完之后,一会去北边的院子为国公爷再表演两个新奇的戏法。

……

吃过饭后,他们三人就在国公府管家的带领下,一路去了北边的院子。

北边的院子的景致可不是他们刚才住的那个偏院能比的。

就算心中惧怕,刘三刀师徒俩还是不由地多看了几眼院子的景致。

刘三刀倒也罢了,刘小宝纯粹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般。

在这个院子里,他再次见到了朱厚照这个熊孩子。

这时,对方的穿着打扮看起来就要比白日里在小剧场见到的富贵一些。

一眼就看出是个出身富贵的小公子。

他坐在院子的正中位置,身后立着他两位随从。

还别说,出身与帝王之家,又是弘治帝唯一的儿子,这养起来的气度还真有那么回事。

在他的两侧,分别坐着一老一少。

这年老的他虽没见过,可从对方的年纪打扮,以及气势上可以确定,对方极有可能就是镇守南京的老魏国公。

年龄小的,自然是徐鹏举。

“小人见过老公爷,小公爷,还有这位公子。”

沈沐还在愣神时,刘三刀师徒俩却已经战战兢兢地上前见礼了。

沈沐这才回过神来,他对这时代的尊卑礼仪有些时候还是不太适应。

他现在却同样面临一个问题,那就在这几人面前,承认不承认自个的锦衣卫身份呢?

可现实已经不容他再多想下去了。

当即上前也跪倒见礼道:“沈沐见过小公子,老公爷,小公爷!”

“嗯?”魏国公闻言,蓦地目光大盛,直直地看向沈沐。

沈沐却在这时,借着跪倒在地的机会将自己袍服下表示身份的锦衣卫铭牌露了出来。

魏国公见状,这才又不动声色地收回目光道:“听说你们这戏法很有趣,那就演一个出来,让老朽也看看。”

“是,国公爷。小的们就献丑了。”

沈沐起身后,心中却暗思,魏国公刚才态度之所以有变,是因为自己在拜见时,把小公子三个字放在了魏国公前面。

古代十分注重尊卑,魏国公在大明已经是位高权重之人,还有什么人,能排在魏国公前面。

这让魏国公第一时间怀疑,沈沐这个耍戏法的是不是已经知道了太子殿下的身份。

要是沈沐不露出身上显示身份的锦衣卫铭牌,让对方打消了怀疑,恐怕下一刻,就会被对方派人带下去审问。

可当他看到沈沐露出的身份铭牌后,就打消了怀疑,毕竟,今日鹏举说过,锦衣卫在小剧场中就有人在暗地里保护太子殿下。

这说明锦衣卫也掌握了太子的行踪,为了更好地保护太子的安全,放个人在戏法班子也是很寻常之事。

魏国公的这个小插曲,徐鹏举和朱厚照这熊孩子显然并没有意识到什么不妥。

也许他们潜意识中也没觉得这个排序有什么不对。

朱厚照这熊孩子早就觉得干坐着没意思了。

这一段时日,在外边的日子虽然很潇洒,但有时也要担惊受怕,再说扮了一路穷,就算骑马,走了那么长的路,让从来没受过苦的他也觉得外边的日子并没想象中那么美好。

现在进了魏国公府,至少不用担心安全问题了。

至于老魏国公和小徐,本就是父皇很信任之人,想必他们对自己也是十分忠心的。

他毕竟还是个孩子,有恢复了几分孩子的天性,马上面带兴奋地跃跃欲试道:

“呔,耍戏法的,我要你们表演今天小徐上台表演的那个戏法,这次我要亲自动手!”

“好的,小公子请上台。”沈沐看向魏国公,见对方没有阻止,他只好应允道。

当然,他表演的这个戏法重点在新奇好看,并没什么危险之处,所以,魏国公并没有阻止。

这个戏法表演结束后,朱厚照这熊孩子显然还有些意犹未尽,竟然叫喊着还要看其他戏法。

对这等无关痛痒的要求,魏国公自然也不好阻止。

接下来,沈沐又分别表演了两个新奇好看危险系数小的戏法。

在这个过程中,沈沐发现,朱厚照这熊孩子其实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做起来还是很认真的,脑子也转的挺快的,动手能力也不错,并不像一个蠢笨的孩子,资质还是很不错的。

“老公爷,这戏法太有意思了,比起以前看过的都好看,我要学耍戏法,学好了回宫……”

“咳咳……”魏国公一听这位爷竟然说漏嘴了,马上一阵剧烈的咳嗽,打断了他的话。

朱厚照这孩子还是很聪明的,也警觉自己说漏嘴了,马上转口道:“本公子要学好了回家表演给爹娘他们看。”

说完,他凑到沈沐面前道:“你刚才把那那东西不是扔掉了吗,怎么还会出现在手里?”

“公子,这只不过是个障眼法罢了,其实很简单的,你看如此如此就可以了。”沈沐耐心地边解释边示范道。

魏国公却在一边眯着眼看着沈沐深思。

因为他突然在这一刻发现眼前这个戏法耍的锦衣卫看起来跟自家孙子年纪差不多,可对方明知现在跟他说话的是当朝太子殿下后,竟然还能如此沉着应答。

不能不让他高看一眼。

锦衣卫中何时有这等样人物了?

“嗯嗯,好玩好玩!呔!你这人叫什么?本公子觉得你挺不错的,跟本公子一起回京城去表演如何?”

第一百四十五章,又见一位大佬(求订阅)

145,又见到一位大佬

回京城表演?

沈沐闻言一愣,但想想,能对陌生人提出这等要求的,倒是蛮符合朱厚照这熊孩子的性子的。

可回京城表演,还是免了吧。

他可从来没想过要当一个伶人幸进。

像宋代的高俅仅仅因为踢球踢的好,得到上位者青眼的毕竟是少数。

这耍戏法,他现在陪着当朝太子玩玩可以。

但决不能给未来皇帝留下他是一个戏法耍的很好的锦衣卫这种印象。

先不说耍戏法这职业在古代,属不属于低贱职业不说。

一个只懂得耍戏法的臣子,就算你能得了皇帝宠幸,可在皇帝心中,你也不过是个逗他乐的玩意。

又怎么可能让你过多的参与众多的国家大事呢?

更别说让他有权利去毫无顾忌地去惩治贪官,完成系统赋予的任务了。

虽心中思绪不断,可面对着当朝太子殿下的要求,他明白这时怎么也不能很直白的拒绝呀,只能模棱两可道:“回小公子的话,小的名叫沈沐,只是是否前往京城还需家中长辈同意才是。”

这个家中长辈自然指的不是沈父沈母,而是指的叶千户和梁百户这些人。

从找到朱厚照这熊孩子到现在,他还没机会跟叶千户他们通个气呢。

谁知他这么一说,反而让朱厚照这小子生出知己之感。看吧,也不是他一人要受父皇母后还有宫里一大群人的管制,不能自由自在地想去哪就去哪,

这个戏法耍的不错的小子去那同样也要家里人同意。

罢了,这小子遇上他这个太子殿下也是幸运,看在这小子和他一样可怜的份上,只要他吩咐魏国公一声,让人去给这小子的家人说上一声,料想这小子的家人再也不敢阻挠这小子虽自己回京了。

到时,有自己护着,这小子可就自由自在多了。

跟别说,宫中的东西每日能消遣的就那几样,实在有些无聊,他早就玩腻了。

让他每日对着那几位胡子老长的太傅摇头晃脑,他也早就很烦了。

这次跑出来,除了看了一肚子气之外,也没别的收获,他对这个耍戏法的小子还是有几分好感的,不如就将这小子带回宫去,禀报父皇一声,让他陪着自己。

总比那些无趣的太监们要好,闲暇时间,完全可以让对方教自己玩戏法,消磨时间。

想到这里,这熊孩子眼珠一转,有些婴儿肥的手一挥道:“不就是家中长辈吗?你怕什么?完全不必担忧,自有本公子为你做主,只需老公爷派人去给你家中说一声,想必他们就不敢再阻止你去京城了。”

对朱厚照这熊孩子的脑回路,沈沐觉得他还是有些跟不上,但想着对方应该对他是没有恶意的,还有几分好感,这个时候他只能应道:“谢小公子恩典。”

看来这后续计划还是需要做个调整才是。

在叶千户梁百户他们的计划里,他去京城是一定的,但以何等方式回去这个真的需要商议。

魏国公这时也开口道:“时辰已经不早,你们今日的表演就到这!先退下吧!”

“是!”

沈沐三人齐声应道。

刘三刀师徒觉得他们终于不用对着徐鹏举这位国公府的小公爷了。

虽然这位将他们师徒送进大牢的权贵好像忘记他们了,但他们每次面对对方,还是有些心有余悸。

至于报复的念头,他们想都不敢想。

而沈沐却知道,魏国公一定还有话对朱厚照这熊孩子说,这院子里并无其他人,他们三人在,是很不方便的。

虽然白日徐鹏举可以自称太子的表哥,但在这府里,魏国公绝对不敢在别人面前充太子殿下的长辈。

更别说,等太子殿下安寝之后,他还另有要事,不能一直陪着太子殿下胡闹。

他们三人退下之后,仍被带回了那个偏院安置起来。

等到刘三刀师徒休息之后。

沈沐躺在床上却毫无睡意,反而再考虑是否去见一下魏国公,告知自己将要回锦衣卫千户所一趟。

反正对方也知道自己的锦衣卫身份。

就在他起身,穿好衣袍正要出门时,却听到门外有敲门声。

打开门一看,原来是国公府的管家。

“沈总旗,国公爷要见你,请跟在下走。”

“好的,徐管家请。”

当魏国公的这位管家报出自己的官职后,沈沐就知道魏国公现在一定得到了关于他身份的准确资料。

只是不知他此时见自己是……

对这位魏国公,他对对方的心性和爱好了解甚少,这让他就算想要推断出对方的意图来,也比较难。

于是,不再多想,一路到了国公爷的书房。

等那管家进了书房禀告后,里面才让沈沐进去。

魏国公的书房很大,里面的书籍字画也不少,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房中除了魏国公和叶千户这两个他已经认识的人之外,这书房内还坐着另外一人。

这人看起来大概有五十岁左右,身形不是太高,容貌还算端正,但却面白无须。

古人到了一定年纪,都是以留胡须作为美的标志和成熟的标志的。

一个男子三十岁之前不留胡须还说的过去,可一旦三十岁过了,还不留胡须那就成了异类。

再看那人身上的袍服,以及座次还在叶千户之上。

他对对方的身份就有了一个简单的猜想。

这是个太监。

而且还是一个品级很高的太监。

但这个太监并不是跟在朱厚照身边的那一个。

跟在朱厚照身边的那个,据他的猜想,可能就是以后在史书上遗臭万年的正德朝大太监刘瑾。

可现在弘治帝还在,朱厚照这熊孩子还小,这个太监还没有真正地走上大明的政治舞台。

倒是魏国公书房中的这个太监,莫非是……

蓦地,他想到明代许多皇帝都喜欢派许多太监到地方来,如果这个太监不是来自京城,那就只剩下一个可能,这个太监极有可能就是南京城的镇守太监。

明代的镇守太监,虽然他们可能不直接掌握当地的司法、行政、税收、治安等权利,也无法干涉地方官员的人事任免和政绩考核。

可他们的隐形权利却是极大的,谁让他们和锦衣卫一样,是皇帝派到各地的耳目呢?

而有些镇守太监在当地更是嚣张跋扈,根本不把地方官放在眼里,这导致下到地方的镇守太监许多名声都不好,

地方官员对镇守太监那也是相当忌惮的。

但双方也不是完全对立的,有时反而相互勾结,欺上瞒下,欺压百姓。

如今,太子殿下偷偷地到了南京城,这怎么也不能瞒着南京城的镇守太监呀!

几位大佬出现在魏国公的书房内,现在就是要商议:怎样保护太子殿下在南京城的安全,以及怎么平安的将太子殿下护送回京这等问题。

之所以这等高级别的会议沈沐还有机会见到,是因为叶千户告诉魏国公和南京镇守太监,此次之所以能将太子殿下找出来,是他们锦衣卫制定的计划起了作用。

既然提到了锦衣卫的计划,自然不能不提到沈沐。

既然抱着要将沈沐推到太子殿下身边的想法,叶千户就花费了相当的篇幅描述沈沐这个人。

而魏国公平日与叶千户的关系本就不错,他先前还见过沈沐一面,觉得这个小子看起来非池中之物,又与魏国公府没什么过节,结个善缘,也没什么不好。

当即就道:“太子殿下喜欢这小子表演的那些戏法,已经决定带这小子回京。”

听话听音,原本南京镇守太监,对沈沐这等无关紧要的小卒子并不放在心上,可当他听说,这个小卒子竟然入了太子殿下的眼后,他就决定见沈沐一面。

然后,沈沐出现在几位大佬面前。

沈沐进书房虽迅速地扫了一眼,但也不敢多看,也不再迟疑,按照这时的礼节,上前大礼参拜道:“卑职沈沐见过各位大人。”

“嗯,抬起头来,让咱家看看。”那位南京城的镇守太监手中端着茶盅,扫了沈沐一眼道。

都说太监们的声音因为缺少了某个器官,有些变音,没有正常男子那么浑厚。

像是娘娘腔呀,很粗噶难听呀,等等此类的。

可这位南京城镇守太监说话的声音却是比较温润的那种,不但不刺耳,而且听起来还比较顺耳。

可对方的话语内容,却让他不由地有些恶寒,他又不是个姑娘家,还要抬头被相看?

尽管心中腹诽,可他也知道,这个时候,作为小人物,他是没有资格表现什么个性的。

在一些位高权重的太监面前表现个性的那都是找死的。

更别说这些人因为生理不健全,对别人对自己的轻视和不敬心理上才极为敏感,

当即面上带着几分恭敬谦逊地抬起头来,让对方将自己看个清楚。

“嗯,你小子不错,竟敢直视咱家的眼睛,起来吧!”这位镇守太监看着沈沐的脸,觉得还算顺眼。

还有,这小子的胆子倒不小,刚才对上自己的目光时,眼神竟然能够不游离,小小年纪,已经算不错的了。

叶千户已经介绍过了,说这个小子并无什么背景。

就算去了太子身边,应该也翻不起什么风浪吧。

叶千户他们在未来的皇帝身上进行投资,这些太监们何尝不是。

太监们如果失势同样下场凄惨。

所以,他们相互之间虽然也有勾心斗角,可关乎群体利益时,有时也可以联合在一起的。

如今的太子殿下身边就安插了许多太监,有刘瑾这等年纪虽大,和太子感情不错的,自然也有一些在太子宫里常出没的小太监。

有时皇上这个当爹的未必知道太子殿下一天在干什么,但身边侍候的这些太监们与太子殿下朝夕相处,绝对知道太子殿下每时每刻都在干啥。

“小子多谢公公夸奖。”沈沐对这等太监,心态还是很谨慎的,就怕这些人有时不按常理出牌。

好在这位南京镇守太监也没想着刁难与他。

沈沐拜见几位大佬后,也不过是让几位大佬们认得他这个人而已。

至于人家商议的内容,却不是他这等小卒子有资格参与的。

所以,他更多的是在魏国公书房的偏厅等候。

这偏厅等候的还有魏国公的心腹管家,以及贴身侍候镇守太监的小太监。

等到子时三刻前后,叶千户和南京镇守太监才从魏国公的书房出来。

应该是今晚的商议告一段落了。

镇守太监告辞而去之后,叶千户却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对着沈沐招了招手。

他们一路出了偏厅,走到一个比较僻静的地方后,叶千户才小声道:“我已对魏国公提过了,这几日你就留在太子身边,那里都不要去,一边用戏法吸引太子殿下的注意力,让太子殿下的心思不要放在城中的其他地方,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太子殿下的安全。”

“小子明白,只是我的身份?”他现在必须从耍戏法的这个身份中脱身。

“这的确是个问题,适当的时候,在不引起太子反感时,你可以向太子挑明你的锦衣卫身份,一切见机行事。”

“大人的意思小的明白,只是我从现在开始,就不能离开魏国公府了,也不知要持续多长时间,还望大人遣人告知家里父母一声,让他们不要担忧。”

“这个我自会安排,你就别操心了,但太子那里,务必要小心侍候着,你小子,别让我失望。”叶千户最后拍了拍沈沐的肩膀鼓励道。

“大人请放心,小子省的。”

“对了,最近这两日,我会在魏国公府安排几个人,这几人的身份,国公府的管家是知道的,如果有什么需求,可以让这几人传话。”

“好的,大人。”

叶千户叮嘱完毕后,才离开了魏国公府。

而沈沐接下来的难题却变成了,如何能在朱厚照这熊孩子面前不动声色地表明自己锦衣卫的身份,而又能维持对方对自己的好感。

还有,这天天耍戏法也没什么意思,他应该想几个更有趣的事物来加深这熊孩子对自己的印象才是。

比如说,豆芽顶起佛像之类的。

第一百四十六章,这可是你的东西?(求订阅!)

第146章,这可是你的东西?

比如说,豆芽顶起佛像之类的。

当然这想法现在只是说说而已。

因为让豆芽顶起石板或佛像,是需要时间的。

不是一时半刻能做到的,还不如留在日后再用。

沈沐不知朱厚照这熊孩子在南京城还会停留几日。

但想必魏国公,还有南京镇守太监以及叶千户他们不希望这位太子殿下继续在南京城中多逗留。

毕竟,这位太子殿下在南京城中一天,他们就要担惊受怕一天,就算是在魏国公府,也不能完全保证就是安全的。

现在太子离宫出走的消息,还处在保密阶段,知道的人没几个。

他们自然希望在消息没有传开前,没有引起朝中文武百官注意时,将太子偷偷地安全地送回宫去。

到时只要太子回去了,想必那些朝臣们也兴不起什么风浪来。

他们这些人也能睡个安稳觉了。

可问题是,在此之前,他们必须要想办法做通太子殿下的工作,让太子殿下,自己心甘情愿地回宫去。

而不是被他们强逼着回宫。

所以,昨晚三位大佬们其实商量到最后,也没商量出个妥当的法子来。

只能先写密信给弘治帝,听听弘治帝的旨意。

第二日,沈沐起床后,还没有来得及梳洗,上了一个茅厕,就在魏国公的小院中见到了一个熟悉的人。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梁百户本人。

可此刻的梁百户和他印象中的梁百户实在差异太大。

经过简单化妆,原本气势不凡的梁百户,竟变成了魏国公府中的一个花匠。

身材虽然还算高大,但走起路来,却是佝偻着腰的。

而且,这个花匠还煞有其事地正在整理偏院中那处小小的花圃。

如果不是沈沐对梁百户实在太过熟悉,还真不会认出对方来。

昨晚,叶千户说会派几个人进魏国公府,他也知道这进了府的锦衣卫可能会和他联系。

但他绝对没想到这人会是梁百户。

可见叶千户对朱厚照这熊孩子的安危是如何的上心。

明显是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太子在南京城中的消息。

就连韩琳,孟云,萧柒这些沈沐还熟悉的人,估计都瞒着。

“大人,您怎么来了?”

看见了上司,他不能不上去打个招呼。

闻言,梁百户直起腰来,瞪他一眼道:“怎么,我不能来吗?”

“没……小子只是觉得有些意外罢了。”

“别意外了,我今日一天都会在你这小院内,有什么事你可以随时找我。”

“好的,大人。”

沈沐看了看隔壁刘三刀师徒所住的厢房,却见门窗紧闭,他抬头看了看天色,不早了呀,难道这师徒俩还没起床?

这人毕竟是跟着他一起进魏国公府的,于是,他走过对方门前去敲门。

这时,魏国公府的管家从院子里走了进来,看到沈沐道:“沈公子可是要找那刘三刀师徒?”

“是呀,他们怎么还没起?”

“好叫沈公子得知,那刘三刀师徒昨晚受了风寒,发热了,为了不给小公子和我家小公爷过了病气。国公爷吩咐暂时将这师徒两人暂时隔离了,他们师徒俩在另外的院子休息。”

“哦,多谢徐管家告知。”

沈沐知道在正常情况下,刘三刀师徒不会这么巧就真的得了风寒,一定是有人使了手脚。

这个动手脚的人,不是锦衣卫,就是魏国公吩咐人所为。

也说不定是双方都默许的。

很明显,他们觉得现在这师徒俩再出现在太子殿下面前,有些太碍眼了。

事实上,沈沐也觉得,这刘三刀师徒的存在现在有些累赘了。

至少很妨碍他在朱厚照这熊孩子面前表明自己的锦衣卫身份。

如今,受了风寒就受了风寒吧。

对这师徒两人来说,有时知道更多的事情未必是好事。

将他们隔离也是一件好事,想必只是暂时软禁而已,不会有什么性命之忧。

“沈公子,既然刘三刀师徒受了风寒,随后给小公子的表演,就靠你一人了,可有什么需要小人准备的,但请吩咐。”

“徐管家客气了,如有要求,自会明言。”

沈沐知道,要不是他现在多少入了朱厚照这熊孩子的眼,像魏国公府的管家岂会将他一个小小的锦衣卫总旗放在眼里,更不用说,对他说话如此客气了。

……

“咦!你是沈沐?”朱厚照和徐鹏举一起到了台子前时,就见到了站在台子前的沈沐。

昨日表演时,沈沐给自个的脸上涂了些油彩,这些油彩就跟现代的迷彩具有同样的原理,能看清他的面部轮廓,可要是真的要看清他的脸却不容易。

更别说,他还特意在下巴上贴了胡子,就是为了不让人看出他真实的年龄来。

可在昨晚去见魏国公他们时,就将脸上的伪装去掉了。

今日,想着他要在朱厚照这熊孩子面前表明锦衣卫的身份,他的脸上就没有再做过多的伪装,决定以真面目来对待对方。

所以,此时此刻,朱厚照这熊孩子看到他,才有几分惊奇。

谁让昨日的他看起来就像是个三十岁左右的成年男子。

可现在呈现在对方面前的这张脸,却这么年轻稚嫩呢?

更别说,来之前,他为了进一步缩短与朱厚照的年龄差距,还特意在打扮上将自己往小的打扮了一些。

难怪朱厚照这熊孩子有些诧异。

不过,对方还是能一眼认出他,让他心中也是有些诧异的。

因为,他对这个的易容术还是比较自豪的。

后来的后来,他有一次问起这位大明未来的帝王,当初怎么会认出自己的呢?

对方终于得意洋洋地告诉他,因为他的眼神没有变。

一个人易容时,如果不特意改变眼神,被识破的风险就会大大的增加。

更别说,沈沐当时就根本没想着掩饰。

当然,朱厚照这熊孩子不会告诉沈沐:身为太子殿下,他的身份多么如此特殊,魏国公怎么可能会允许一名身份陌生的人随意接近他呢?

哈哈,都说沈沐是大明最聪明的人之一,他这个当帝王的其实也很聪明哦。

“正是沈沐。见过小公子,见过小公爷。”沈沐上前见礼。

“昨日是谁给你打扮的,竟然将你打扮成一位大叔,这要是我以后出门,也打扮成这样,在小剧场时,是不是就不会被小徐认出来了?”朱厚照这熊孩子特意围着他转了一圈后道。

然后沈沐就觉得他被人狠狠地瞪了一眼,一抬眼,就看到刘瑾那个太监正瞪着他。

显然觉得沈沐刚才又为太子逃家提供了新的法子。

既然知道这个刘瑾将来不是个好鸟,此刻也不是得罪对方的时候,他只能假装视而不见继续道:“回小公子的话,易容伪装这等事情只能瞒过陌生人,却瞒不过公子身边的亲近之人,小公爷与殿下关系如此亲近,想要瞒过他,绝非易事。”

徐鹏举一听沈沐说的这话比较顺耳,他早已从自家祖父的口中得知了沈沐的真正身份,此刻觉得这小子比自己大不了几岁,还算是懂得人情世故的。

再说他也不想让太子殿下继续兴起什么易容逃家的心思,要是这位太子殿下再从魏国公府易容逃出去,那就乱子大了,当下转移话题道:“听说另外那俩耍戏法的病了,今日,你打算给我们表演点什么,可别是昨天那老一套。”

“回小公爷的话,正因为如此,沈沐一人无法表演一些复杂的戏法出来,只能为小公子和小公爷表演一些简单也很有趣的戏法。比如说用纸张盖住倒满水的杯子,然后将杯子带水翻过来,却发现水杯中的水流不出来诸如此类的戏法。”

“哦,这有什么新奇的?”

“是否有意思,还要等小公子和小公爷看后才知道。”

“那好,我们就看看,你能否变出花来。来人啊,准备几个干净的杯子,再准备一沓纸来。”

“是。”魏国公府的下人闻言,马上去准备了。

片刻后,就将沈沐所需要的东西给准备好了。

其实只要在前世受过简单中学物理教育的都知道,这个表演,其实并不算真正的魔术表演,只不过是一种简单的物理实验而已。

但是简单易做,沈沐也能解释清楚其中的原理。

为了提高成功度,沈沐在自个住的房子中,还演示过两回。

魏国公府为他准备的表演的杯子和纸张都是好东西,本就是一个很简单的操作过程。

将水注入杯中,然后盖上纸,将杯子倒过来,水却不会流出来。

之所以选择这个节目的原因,是沈沐想让朱厚照这熊孩子和魏国公府的小公爷也动手参与进来。

因为他知道,即使昨晚朱厚照这熊孩子提出来将他带到京城去,但也只是对方的一时兴起,其实与他并没有产生多少亲密的私人感情。

这些远远不够的,他今日不但要在对面面前想法子表明身份,更要想法子逐渐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

多心理学多少有点研究的他很清楚,要拉近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往往需要共同做出一些事情来。

要不然,怎么会有那句一起扛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嫖过……的理论呢?

共同的事情是需要一些方式来培养的。今日之所以选择一些简单易操作的魔术,就是为了建立起一种类似玩伴式的关系来。

沈沐的镇定自若,潇洒自如还是吸引了朱厚照这熊孩子的注意力,当下他也按着沈沐的动作,同样试了两下,果然,也成功了。

“这是为什么呢?”

沈沐就给两位简单地描述了一些物理知识,然后又很快进入了下一个魔术环节。

他从怀中摸出两枚干净的铜钱道:“小公子,小公爷,第二个简单的小戏法开始了,现在我手里有一个铜钱,当我把两只拳头握住之后,请问两位,这个铜钱是在我的右手还是在左手?”

“我猜左边。”朱厚照放下水杯,盯着沈沐的拳头道。

“那我猜右边。”徐鹏举也道。

“那让我们先看看我的左手,看看小公子猜的对不对。”他将两只拳头在空中砸一下。

张开左手。

“不好意思,小公子您猜错了,铜钱并不在我的左手哦。现在轮到右手了。”

话音一落,他又重新握住拳头,将自己的两只拳头在半空中砸了一下,展开右手道:“不好意思,小公爷,我的右手也是没有铜钱的。

那铜钱去哪了呢?让我们再看看。”

他又再次垂下双手,然后再次握住拳头在空中砸了一下,然后同时展开两只手,两只手中分别躺着一枚铜钱。

“咦,怎么会多了一枚铜钱呢?

从哪来的呢?

小公子和小公爷要不要试一下?”

接下来的多半日,沈沐甩出了许多简单好玩不需要许多道具操作的小魔术来。

都说,魔术这等东西,是装逼利器。

特别是在姑娘家面前装逼。

可沈沐现在只能在这两位大明超级二代身上装逼。

到了最后,朱厚照和徐鹏举还真的开始入迷了。

因为他们突然觉得用这种法子来戏耍别人其实挺有趣的。

让沈沐一一将其中的窍门交给他们。

在表演其中一个魔术时,需要几人互相配合完成,特别是还有比较大幅度的动作。

就在沈沐刚将动作完成,准备直起身来时,咣地一声,从他怀中掉出一样东西来。

这东西掉在青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同时吸引了正参与魔术的朱厚照和徐鹏举的目光。

更别说这东西恰好还掉在朱厚照的脚下。

不是别的什么东西,正是表明沈沐身份的锦衣卫铭牌。

从昨晚开始,沈沐一直就在考虑在怎样的情况下能不动声色地向朱厚照挑明自己的身份。

直接用言辞挑明,显得太过生硬和刻意。

最后他觉得还是让对方在不经意中发现才最为合适。

作为当朝太子殿下,他相信朱厚照一定见过锦衣卫的身份铭牌,也认识这种身份铭牌所代表的意义。

所以,刚才在表演时,他就假装这身份铭牌是无意中从他怀中掉出来的。

果然,听到响声后,朱厚照的目光也投向了地上的身份铭牌。

他很自然地伸手将身份铭牌捡起来,还看了一眼道:“沈沐,这可是你的东西?”

第一百四十七章,意外升官事件(求订阅!)

第147章,意外升官事件!

沈沐早在朱厚照这熊孩子将目光投到他的身份铭牌上时,就一直在留心对方的表情。

现在看起来,这熊孩子脸上的表情很正常,并没有生气发怒的样子,他当即放下心来。

努力让自己的表情和声音很自然地道:“是的,小公子,这是沈沐在锦衣卫中的身份铭牌。”

实在是他的口气太坦然太随意了,让徐鹏举也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

朱厚照闻言,又仔细地扫视了一眼他身份铭牌的样式和上面的字体道:“你才是个小小的总旗呀!你这官也太小了吧!”

……

这话真不好接。

沈沐也就在这时发现,这位被他称之为熊孩子的大明太子殿下其实并不是一点心机城府都没有。

至少对方此刻脸上这种淡淡地嫌弃表情让他无法探测对方内心真正的想法。

但他还是恭声道:“回小公子的话,沈沐年纪还尚轻。”

年轻呀!在未来的日子才是有无限发展可能的,他的回答是个开放式回答,躲开了关于他官大官小的争论。

正如沈沐自己所言,他还年轻,其实锦衣卫上层也只有那么几个位子,许多还是世袭的,一代传一代的,上升的渠道实在有限。

但下层的锦衣卫却有很多很多。

有些锦衣卫终生也只能当一名普通的锦衣卫探子,想当个总旗都难,更别说升职当锦衣卫百户,千户,甚至镇抚使,指挥使了。

沈沐因为机缘巧合和他的运作设局才一步步进了锦衣卫,刚起步就是总旗,这比许多锦衣卫的起点已经高许多了。

可在当朝太子殿下眼中,一个小小的总旗算什么,实在太不入流了。

“就算你年纪还尚轻,还是比本公子大上几岁是吧?”

“回小公子的话,的确是大上几岁。”

“罢了,年龄这东西不是想长大就长大,想变小就变小的。

倒是你这牌子刚掉在地上,弄脏了,回头让他们再给换个新的吧!”

说话间,这位太子殿下就将他的身份铭牌很随意地扔到了旁边的桌子上,并没有还给他,口中还说了这句让他很费解的话。

也就在这时,沈沐发现,像他这种智商不算低的人,竟然一时跟不上朱厚照这熊孩子的脑回路。

这位太子殿下到底是什么意思?

对方没有问他锦衣卫当的好好的,为何去去耍戏法,却如此对待他的身份铭牌。

按照正常逻辑,在场有眼睛的人都可以看到脚下的青石板这么干净的,就算他的身份铭牌掉在了地上,怎么会弄脏了呢?

这句话的意思难道是有什么潜台词不成?

最让他无语的是,这熊孩子的贴身太监刘瑾这时偏偏走过来,拿出手中的帕子要给这位太子殿下擦手,却被对方手一挥道:“擦什么,没看我的手干净着么?”

这让沈沐更无语了,如果没得健忘症的话,这熊孩子的手刚才好像拿过他的身份铭牌。

既然他的身份铭牌掉在地上都脏了,那对方的手又怎么会是干净的?

谁说这位未来的皇帝好糊弄的,他现在就想先糊弄说这话的人一脸。

想想前世时,十岁的他还是个小学生,父母还没有出事,那时的他不就是个傻白甜吗?

每天不过想着,怎样才能少写一点家庭作业,多玩一会游戏的事情。

哪里会关注什么国家大事。

更别说说话时如此弯弯绕了。

可朱厚照这熊孩子,人家十岁的时候,早就走上世界最大帝国的政治舞台了,每天面对的都是朝中那些老狐狸,难怪他跟不上对方的说话节奏。

他觉得自己现在的智商也受到了压制好不好。

罢了,既然想不明白,这事情他还是回头再去请教梁百户好了。

他就权当对方是好意了,当下恭声道:“谢小公子!”

“谢什么,日后你就是本公子的人了,总不能太丢人。”

……

等到吃晚饭时,沈沐终于知道了朱厚照这熊孩子的那两句话是何意了。

因为,梁百户给他送来了一块崭新的身份铭牌。

当然不是将他原本的身份铭牌去做了个清洗护理,而是换了一个材质更好的。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块新的身份铭牌代表的不再是锦衣卫总旗身份,而是锦衣卫百户身份。

也就是说,他在短短的半天内升官了,直接变成了与梁百户同级的锦衣卫百户。

虽然在锦衣卫这个机构内升官一直也是沈沐的目标之一。

但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升了,反而让他觉得有几分荒谬感。

现在再回想起来,朱厚照这熊孩子当时说他的总旗官太小了,恐怕不仅仅是对他说的,更是对那些关注太子殿下一举一动的人说的。

这熊孩子又说他的身份铭牌脏了,需要换一个新的,这就是进一步暗示了。

即使他当时一时之间没转过这个道道来,可对那些善于揣摩太子殿下心意的人来说,他们对朱厚照这熊孩子的随口之言,是要进行深层次解读的。

这一解读,马上心神领会,知道该怎么做了?

对他们来说,只要太子殿下安分地待在南京城,然后能安分地回京,不给他们惹事,想给一个小小的锦衣卫升个官,这点小事根本不算事。

这天下所有的官职都是皇家赐封的,这个小锦衣卫又在寻找太子殿下事件中立下了功劳。

这官职就权当奖励了。

更别说,这本就是锦衣卫系统的内的事情,只要锦衣卫没意见,无非就是占一个名头而已。

叶千户和梁百户当然没意见了,早在沈沐还和朱厚照,徐鹏举两人联络感情时,梁百户就得到了消息,然后就去经办了。

等沈沐回到他住的那院子时,新的身份铭牌,以及锦衣卫制服都做好在等着他了。

面对这个意外之喜,沈沐并没有表现出太过欣喜若狂的样子。

即使名义上,他和梁百户已是同级,他还是很恭敬地请教道:“大人,这个小子要接受吗?”

梁百户闻言,横了他一眼道:“你小子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运气太好了,太子殿下的恩赐,你敢拒绝!”

“那沈沐就接了。”

他看着梁百户对他的态度并没什么大的变化,说明对方对他的这次意外升官事件是乐观其成的。

既然如此,这官职又不是他偷来抢来的,他就坦然地接受了。

“不知大人还有什么吩咐?”将新的身份铭牌收好后,他又问道。

“千户大人与我都没什么吩咐,太子殿下的心思不是我们能够随意揣摩的,这个还是要靠你自己把握,千万别升了官,就忘乎所以,引来太子殿下的恶感。

至于以后的路吗?如今看来,太子殿下带你回京已经是注定的了,可是这回了京之后,到时如何安排,还要看太子殿下的意思,不是千户大人与我能够置喙的。”

沈沐闻言,也明白梁百户的意思了,他现在表面上看是升官了,可这只不过是表面现象罢了。

他这个百户的职位根本就是个虚的。

既没有管辖范围,手下又无一兵一卒,纯粹就是个空架子。

和梁百户这样的实权百户是不能相比的。

如果朱厚照不打算带他去京城,想必以叶千户和梁百户的心思,定然不会过于亏待与他。

会在南京城将他扶植成一个实权百户。

可偏偏他现在的一切荣辱都先要看朱厚照这熊孩子的意思,只能一步步走着看了。

有时,他也想着,他本也没想过真的在大明朝升官发财,之所以想在锦衣卫中谋求高位,无非是因为在锦衣卫谋到高位了,他才有权利更大限度地去惩治贪官,然后早点积累声望值。

等声望值积累足够多了,才能赢取终究福利,最后回到前世自己父母没出事的时候。

可以说,这事才是他奋斗的真正目标,并不是真的想在在时代光宗耀祖。

可要是跟着朱厚照这熊孩子去了京城,如果只是让他当个普通随从的话,他在京城没有丝毫根基,还如何去进行惩治贪官的任务。

可要是推拒去京城的机会的话,他同样会错过许多机会,谁知再过两个月后,朱厚照这熊孩子还记不记得他这个人。

要想让上司记得你,常常在对方面前刷刷脸,是最正确的操作途径。

去京城就去京城吧!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朱厚照这熊孩子好像是十四五时就登基的吧。

那么,从现在算起,也不过三四年的时间了。

三四年的时间他还是等的起的,也正好乘这几年,与这熊孩子培养一些更深厚的感情。

至于惩治贪官任务吗?

系统从来就没要求过他与贪官恶官们面对面地,真刀实枪地干。

再想想,京城的官员何其多,那贪官肯定更不少。

这几年,就算他没机会亲自惩贪除恶,但却可以借着身份之便,收集京城以及天下众多文武百官的资料。

然后将这些资料整理成册,一一进行分析。

他相信,只要是贪官恶官,就不会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

等他将许多官员的资料都能倒背如流时,等他再升到锦衣卫千户的官职上时,他再将他们一一送进牢房吃免费牢饭。

可这一切都有个前提,那就是朱厚照这个未来皇帝必须要成为他的坚强后盾,没有这个后盾,他惩贪除恶不仅会畏手畏脚,而且很难见到真正的效果。

怎样才能激起朱厚照这个熊孩子对这些贪官污吏们的憎恶之情呢?

这就需要方法和技巧了。

前世,在一些野史上都说朱厚照这熊孩子是如何的顽劣不堪,如何的不好好学习,还是个半文盲诸如此类的。

可通过这一日的相处,他发现,这熊孩子也许不是个传统的好学生,但绝对不是个文盲。

不仅如此,他还亲眼看到朱厚照给弘治帝写的报平安折子。

至少人家的软笔书法很有几分模样,遣词造句还有几分讲究。

且写信都不用打草稿,一挥而就。

那里有文盲的样子。

就说明有些野史传说是不能当真的。

还说朱厚照这熊孩子喜动不喜静,这点倒是没说错,可一个十岁的孩子,就让他像一个老夫子一样,言行举止都限制到一个框框里,这也是一种苛求了。

总之,就目前来说,沈沐虽然觉得这熊孩子的脑回路有些异常,经常不按常理出牌,可他对这熊孩子还是没有什么恶感的。

反而觉得,这个还没有成型的皇太子对他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因为他也可以有机会和时间对对方潜移默化的引导。

可到底该怎样才能进行合理引导呢?

用玩戏法的方法吗?

当然不行。

耍魔术这东西,虽然涉及到一些知识,是能调动这熊孩子的积极性,但却对惩治贪官什么的毫无益处。

时间长了,反而会成为那些文官们攻讦自己的理由。

那么,用什么法子呢?

对了,朱厚照这熊孩子不是好奇心强吗?

可什么东西最能调动起人类的好奇心呢?

除了探索那未知的宇宙世界外,还有一种那就是探案类故事。

想想看,探案故事在现代娱乐如此发达的时代,都能拥有大量的受众人群,更别说在古代这种娱乐匮乏的时代了。

关键是在东方的许多探案故事中,惩治贪官,为民做主是主旋律,完全符合他对朱厚照这熊孩子进行价值观引导的标准。

就算是弘治帝看了这些故事,也不会触犯什么忌讳。

幸好现在是明朝,民间已经产生了诸如包拯,狄仁杰、寇准之类官员探案故事。

这让他操作起来,更容易一些。那些前世他闲暇时,喜欢看的探案书籍和电视剧,现在完全可以借用一下。

接下来,他只需要让朱厚照这熊孩子在无意中看到他正在连载的探案故事就可以了。

在这些探案故事中,他一定要把那些贪官污吏写的特别讨厌招人恨,将那些受害者写的特别可怜又无助才行。

当然,最重要的是,要塑造一位时刻将百姓放在心中,经常派出钦差大臣平反冤案的英明神武的皇帝出来。

让朱厚照这熊孩子产生有很强的代入感,让他觉得自己将来就是那位英明神武的皇帝。

第一百四十八章,公子,明日还写吗?(求订阅!)

第148章,公子,明日还写吗?

既然打定了主意,接下来就看怎样一步步实行了。

沈沐不是个拖延症患者。

执行力一向很强。

用过晚饭后,他就吩咐侍候他的两个丫鬟去为他准备笔墨纸砚。

没错,自从他今天升了官后,魏国公府给他的待遇更提高了一些,还给他这院子里暂时安排了两个丫鬟前来侍候。

这两个丫鬟从穿着打扮上来看,应该不是魏国公府的粗使丫鬟,应该是有点品级的。

姿色虽比不上他穿越以来遇到的许多姑娘,但面相也是极为端正的。

眼神也比较正,没什么妖妖娆娆的打扮。

一个叫玉墨,一个叫玉书,名字也挺文雅的。

帮他研墨什么的,虽称不上红袖添香,但也方便了一些。

对沈沐这种戒心很强的人,其实是很注重个人**的。

他还没有完全适应封建权贵阶级的腐朽生活。

之所以将这两人留下来,一来是觉得,在这等对自己没有什么威胁的小事上,他要慢慢学会入乡随俗。

反正他也在国公府住不了几日,就把这两丫鬟当做服务员对待就好了。

二来吗?他还是有其他的目的的,这里就暂时不加赘述了。

当两个丫鬟一人镇纸将纸压好,另一人研好墨汁后,沈沐却没有接她们为他准备好的毛笔。

而是打开自己的随身包袱,从里面取出自制的鸡毛笔来。

很坦然自若地坐在了桌边,蘸了墨汁准备书写。

理所当然地就迎来了两名丫鬟诧异的目光。

只不过国公府调教下人的手段显然是很不错的,两个丫鬟脸上虽有异色,可都没有大呼小叫,更没有出言阻止他的行为。

说实话,鸡毛笔这种笔虽然用起来比毛笔得心应手一些,可毕竟比不上现代钢笔,圆珠笔,中性笔的书写感觉。

但就大明这工业条件,至多可以弄出个铅笔来,钢笔圆珠笔这些还是想都不要想了。

为了保持页面的整洁。

他事先用尺子先打出了横条纹的长格子,然后等格子上面的墨汁干透之后,再将这张有格子的纸压到其它空白纸张的下面。

这样一来,透过空白纸张,就可以隐约看到下面纸张上的格子,不至于让他的书写变的歪歪扭扭,弯弯曲曲。

当他开始真的用鸡毛笔开始一个字一个字的书写时,两名丫鬟脸上的惊异之色更浓了。

因为他的书写方式照搬了前世大陆的书写方式和印刷排版方式。

毕竟,有点基本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时代,人们的书写方式都是竖写的,是从上往下的,而且书写的方式还是从右向左的。

但沈沐觉得自己要把古今许多探案故事都给照搬过来,那是多长的篇幅呀,这中间还要用到许多的标点符号。

竖写再加标点的话,实在太不习惯了。

前世他在国外也看到过弯弯的繁体书,还是很不适应那种竖写排版方式,特别是繁体的标点符号,像双引号这种和大陆还是不一样的。

既然他决定将标点符号照搬过来,还是一步到位好了。

毕竟,什么样的书写方式只是形式,重要的是书写的内容。

他相信,要是遇到那些顽固不化的腐儒,可能会对他这种新奇的书写方式大加贬斥。

可像朱厚照这样好奇心很强的熊孩子,他本来就喜欢接受新鲜事物,想必看到这种新奇的书写方式,接受起来是完全没什么问题的。

为了一炮打响,更有代入感,他决定在最初的故事中,一定要选那些惊险刺激的探案故事来写。

最后选了选,还是决定先以前世看过的电视剧《少年包青天》来打头阵。

不仅因为这个电视剧的故事情节不错,悬念足够,收视率很高。

还因为在这个故事中,不管是包拯,还是公孙策,或者展昭,正处少年时,都是年轻人,他们没有那么老谋深算,只有年轻人对正义和真相的追求。

应该能引起朱厚照和徐鹏举这种年轻人的共鸣。

不管前世还是现在,他的记忆力还是很不错的,开始按照前世的书写方式开始书写时,他很快就进入了状态。

刷刷,不一会,就写了几张纸。

让他仿佛回到了小学时抄写课文的时代。

只是小学抄写课文的时代毕竟太过遥远了,前世到后来,科技又是那样的发达。

许多人除了签名时,才会用手写外,大多数时间都用电脑和语音来书写了。

导致他这样长篇大论地写,时间一长还是有些手累的。

在写了大概两刻钟后,他就要停下来休息一会。

顺便整理整理思路。

前面写的字体这时也已经干掉了。

因为宣纸这种纸张还是吸水能力比较强一些,字体写的太小,容易晕开。

他的字体自然写的比较大,就是为了让字体看起来更真切一些。

可这样一来,其实是很浪费纸张的。

好在现在花用国公府的纸张是不要钱的。

他拿起前面写好的稿纸简单地检查了一番,发现没什么错别字,情节、格式,句式也没什么大的错误后,递给站在旁边的玉墨道:“墨汁暂时先不用磨了,你和玉书想必都是识的字的吧,现在帮我看看,可有写错的字。

注意,看的时候,要从左向右,横着看!不要像你们平常看书一样,竖着看。”

“好的,公子。”

这两个丫鬟先前管家派她们来侍候沈沐时,她们听府中的下人议论,说是侍候一个耍戏法的人。

心中还是很不情愿的。

时人有句话说:“宁娶大家婢,莫娶小户女!”

意思就是说,从权贵之家出来的婢女,在嫁娶市场上其实是很受欢迎的。

因为大家婢女在这种环境下生存,固然有的有些贪慕虚荣,喜欢当个通房丫鬟或者小妾,但还有一些清白自重的,等她们年纪到了十**或二十岁,主子一般都会开恩将她们放回家去去嫁人。

这些放还归家的婢女们,她们经历和见识要比那些普通小户人家女子懂的多,为人处世大多更有一些见地,能够撑起一个家来。

所以,这些大家婢女们许多还是有很多优越感的,更别说,这两个丫鬟还是魏国公府的。

怎么说,在大明朝魏国公府这等人家,那是顶级豪门,人家的丫鬟吃的穿的用的,看看红楼梦里的丫鬟就知道了。

而耍戏法这种职业,在古代大概属于优伶类的,是贱籍,子孙后代是不能参加科举的。

而且往往居无定所,收入来源也很有限。

就算两个丫鬟没想着攀高枝,但也不喜欢来侍候一个社会地位比她们还低的人。

只是上司下命令了,她们不来也的来。

等到见了沈沐之后,觉得沈沐的样子并不像普通耍戏法的那么猥琐,反而是一个小帅哥之后,又对她们以礼相待,没什么越距的举动后,她们才没那么排斥了。

如今,看到沈沐竟然可以下笔就成章,她们心中的轻视才消解了一些。

虽说她们刚才用眼睛的余光看到了沈沐那种奇怪的方式。

但却不敢盯着纸面上的内容看。

此刻,沈沐让她们观看时,她们是真的好奇这个耍戏法的到底写了些什么?

沈沐之所以让这两个丫鬟看初稿,不是真的让这俩丫鬟给他审稿子,挑毛病,而是想起到一个暂时的宣传作用。

是一种宣传手段。

因为学过心理学的他知道,对他这种超乎寻常的书写方式,身边的两个丫鬟只要是正常人,必然是要产生好奇心的。

特意让她们看过之后,出于女人的天性,想必她们对这种新奇的东西会不自觉地当做八卦新闻跟国公府的其他下人宣扬。

而他写的探案故事本身就具有很强的可看性,至少比这时代的那些戏曲,诗歌,话本故事要更有趣一些。

两者效果一加成,必然能传到徐鹏举和朱厚照的耳朵中。

只要,朱厚照这熊孩子对他写的故事有了兴趣,就先跨出了第一步。

至于他要达成的政治目的,那就要看看以后潜移默化的效果了。

果然,两个丫鬟刚开始看的时候,可能还很不适应这种横排的书写方式,神情有些别扭。

但想着沈沐先前的吩咐,开始换了一种阅读的方式,这几张纸上本来就没写多少情节,再加上还有标点符号断句,很快就让她们看完了。

虽然觉得对方的文笔太过直白,可她们本身也不是什么出口成章的才女,阅读起来反而觉得很是顺畅。

看完之后,为了加深情节,她们又从头看了一遍。

最后才有些恋恋不舍的放下纸张道:“回公子的话,这几页没有错字。”

即便这两个丫鬟是女性,更喜欢风花雪月的故事一些,但她们还是忍不住眼巴巴地盯着沈沐的笔,等着他写出下面的故事来,想知道这案子查的怎样了。

沈沐又接着写了一个多时辰探案故事。

这中间两个丫鬟也不是没给他挑出毛病来。

虽说他换了现代的书写方式,可写的却是繁体字。

这有时写着写着,不注意,就冒出几个缺胳膊少腿的简体字来,自然就被两个丫鬟给发现了。

只能再重写一遍。

等写到一个段落后,两个丫鬟正看到紧要处时,沈沐却停笔不写了。

“好了,时辰不早了,你们也回去休息吧!”

“好的,公子。”

“公子,您明日还写吗?”个头稍微高一点的玉墨看着沈沐开始按照顺序整理草稿,,咬了咬唇,忍不住开口问道。

“嗯?”沈沐没有回答,只是投一个眼神过去。

“是奴婢多嘴了。”对上沈沐的目光后,玉墨不由自主地有些心慌,觉得自己有些逾越了,当即低下头拉着玉书很快退出了沈沐的房间。

沈沐相信,越是这样,这两个丫鬟越会忍不住将她们看到的这种新奇事四处宣扬。

他觉得这样的方式更好一些,而不是直接拿给朱厚照这熊孩子看,那样他的目的性就太显眼了,容易引起那些老狐狸们的警惕心。

重新确定了下一步的奋斗目标,并为之而努力,让沈沐一夜好眠。

只因昨晚睡的有些迟,他第二日醒的有些晚。

他醒过来后,发现时间已经不早了,太阳都老高了。

起床后,发现这两个丫鬟竟然早早就在门外等候了,还为他准备好了洗漱所用的物品。

两个丫鬟进门之后,虽然再在帮他递牙粉,递毛巾,但眼睛还是忍不住往他的书桌上瞄去。

等看到书桌上的文稿还是昨晚她们离开时的样子,才很遗憾地移过眼去。

看来,下面的故事,这位沈公子还没有写出来。

梳洗完毕过后,在吃早饭时,魏国公的管家就来找他了。

“沈公子,小公子和我家小公爷请你马上到怡然院去。”

怡然院就是朱厚照这熊孩子暂住的院落,环境不错,比较僻静,便于实行安保措施。

听到朱厚照这熊孩子有新的召唤,沈沐只能马上站起来,换了衣服去见对方。

等到了怡然院后,才发现朱厚照这熊孩子和徐鹏举都是一身外出的打扮。

看来,今日这两人是不打算继续学戏法了,而是想要出门转一趟。

这位主,在国公府中关了一日,今日要求去城中转一圈。

魏国公也不敢阻拦,只能放行,唯一要做的就是做好安全保障措施。

“小公子,小公爷,为了安全起见,沈沐还是为您二位简单的易容一下吧。”

他不知道到底有什么人知道朱厚照这熊孩子在南京城中,但他真的不想这熊孩子出什么意外。

“易容,好,易容好。”朱厚照想到沈沐那日在台上就可以扮成个中年人,也觉得挺有意思的,当即就同意了。

徐鹏举出于和沈沐同样的目的,也没有反对。

沈沐昨日就让梁百户准备了更多的天然的无刺激的易容材料,当下在这两人脸上就是一阵简单的涂涂抹抹。

完毕之后,两个原本都很俊俏的小公子,就变成了两个面目很寻常,在人堆中也不引人注意的小子。

他们身上本来穿的就是寻常的服饰,配上这么一张脸,倒也不怎么引人注意。

第一百四十九章,遇见了熟人咋办?(求订阅!)

第149章,遇到了熟人咋办?

为了更好的掩饰朱厚照这熊孩子的身份。

沈沐特意将朱厚照给易容成看起来像一个身高不十分高的二十岁左右的富家公子。

如此一来,当陌生人看到徐鹏举时,反而觉得他的年龄要比易容后的朱厚照小上几分。

易容完毕之后,朱厚照这熊孩子对着镜子是照了又照,看起来对沈沐的易容效果还是很满意的。

还故意迈着官步走了一圈,最后回到徐鹏举面前压着嗓子道:“小徐,叫声大兄听听。”

每一个孩子年少时,总是想着快点长大,向往成年人的世界。

对朱厚照这种熊孩子来说,这种看起来一下子长大十岁的体验还是很不错的。

这从他的眼神上就可以看的出来。

沈沐之所以要将这熊孩子的年纪弄的大一些,就是尽可能地想从年龄上造成错觉。

让那些见过朱厚照这熊孩子的人,看到易容后的他,也联系不到本尊身上去。

“小弟见过大兄!”徐鹏举对朱厚照的调侃倒是很配合地行了一礼。

他对沈沐这一手易容术倒也叹为观止,心道,锦衣卫果然人才济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竟然也有这等绝活。

难怪,叶千户敢把这小子放在太子身边。

他相信,如果前日太子殿下在小剧场中也是这幅尊荣,他绝对不会一眼认出对方来。

就算祖父和锦衣卫派出再多的人手,恐怕也无法把这位太子殿下从茫茫人海中找出来。

虽然易容后的脸总感觉有些紧绷,不自然,但为了保证太子的安全,自然是易容后的这幅样子更安全一些。

等准备出门时,朱厚照看到自己身边的刘瑾,皱了皱眉头道:“刘大伴,今日你就留在国公府上,不必跟我们出去了!”

“哎呀!公子爷,奴婢不跟在您身边侍候,怎能放心呢?”刘瑾一听,忙道。

“大伴,本公子也就出去逛逛街,那里就非要你跟着侍候了。

再说,我这不是易容了吗,你跟在我的身边,要是有人将你的身份认出来,不是马上怀疑本公子的身份了吗?

那本公子这易容又有何用?

放心,有小徐跟着,我会安全回来的,就这样,我们走了!”

说完之后,朱厚照就不再理会刘瑾,率先大踏步向院门外走去。

沈沐和徐鹏举忙跟了上去。

刘瑾看着三人远去的背影,特别是沈沐的背影,眼神闪了闪,看来,他是有些小看沈沐这小子对太子殿下的影响力了。

不过,这小子就是再蹦跶,难不成还能割了那子孙根,进宫做公公不成?

最终,太子殿下身边缺不了的人还是他刘瑾。

等沈沐他们从魏国公府的后门溜出来时,沈沐还是很明显地感觉到魏国公和叶千户还派了其他人跟在他们的前后左右。

虽然他觉得易容后的他们三人要是身边不带什么人反而更不会引人注意。

可魏国公和叶千户他们怎么能放心让太子殿下周围没人护卫呢?

不怕一万,也怕个万一呀!

……

南京城作为六朝古都,有许多景致不错的地方。

尤其对男人们来说,秦淮河上的画舫那更是不错的地方。

沈沐前世就没来过南京,对秦淮河的印象还是来自于《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这篇文章。

这次到南京城来,还没来得及全城溜达一圈,就被提溜着想法子寻找朱厚照这熊孩子。

原本他以为,朱厚照这熊孩子就是打算上街随便逛逛。

可等出了魏国公府后,朱厚照就和徐鹏举咬了两句耳朵,他才知道,这位太子殿下想要去秦淮河看看。

这怎么看,都是徐鹏举这个大纨绔为朱厚照这熊孩子出的馊主意。

只是一个才十岁的孩子,去那等地方,真的好吗?

难怪朱厚照刚才在易容时,特意要求他将他的年龄弄的大一些,原来也是有目的。

只是,听说这秦淮河上的风光多半都是在夜晚的。

如今,天色还这么早,现在就去秦淮河,那些风月女子恐怕还在休息吧。

能看到什么?

但既然朱厚照这熊孩子已经被徐鹏举这大纨绔给鼓动起来了,他再阻止就不好了,不如就顺其自然,他顺便也跟着去见识见识。

秦淮河距离魏国公府还是有段距离的。

三人没有骑马也没有坐轿,就这么走在街上。

别看徐鹏举是个纨绔,朱厚照也算是天下第一纨绔,可他们从小也是学过骑射的。

吃的也好,身体素质还是杠杠的。

至少不像有些文弱公子哥,几步长路都走不了。

就这么步行着,一路遇到什么新奇的事情,朱厚照这熊孩子都要凑上去看看热闹。

所以,他们三人走的也不快,这么走着走着。

这么走着走着,一路上,徐鹏举充分尽到了一个好导游的责任。

将南京城的一些传闻韵事都说的头头是道。

包括每一条街上哪一家酒楼好吃,哪一家店铺最有特色,等等诸如此类的都有。

沈沐对这些原本就所知甚少,倒也听的津津有味。

不过他没有忘记自个的身份,知道朱厚照这熊孩子的安危是应该放在第一位的。

所以,一路上,他不时用眼睛的余光留意周围的动静。

只是魏国公和叶千户派的人跟在他们前后左右,许多时候,反而干扰了他的探查。

走了将近多半个时辰的路,他们进了一家酒楼,徐鹏举叫了几个招牌菜。

大吃了一顿,喝了一会茶,休息片刻后。

朱厚照这熊孩子就坐不住了,催促着徐鹏举继续向秦淮河进发。

下了酒楼后,他们又继续前行,顺便消消食。

谁知这么走着走着,他无意中抬头一看,就看到从前面的书画铺子里走出几个人来。

这几个人还是他认识的人。

是胡七汪大量李泽沈寒衣他们,还有一个和尚。

这个和尚一身僧袍,脚下穿着僧鞋,脖子里还挂着一串念珠。

他仔细一看,原来是前绩溪县令荣致。

看来,他真的如同孟云说的那样,出家为僧了。

记得当日他离开绩溪县时,曾去胡七家向对方告别,当时胡七好像就说过,说过几日会去南京国子监读书,让他到南京城后,去国子监去找他。

当时,他也是把这话放在心上的。

只是等他来了南京城后,这几日都在忙朱厚照这熊孩子的事情,真没想到这几人怎么这么快就到了南京城。

今日他还给碰上了,偏偏今日他只给朱厚照和徐鹏举易容了,自个却没有易容。

当时只想着,自己来南京城不久,耍戏法时,又是易容过的,南京城没几个人认识他,易容与否并不重要。

却没想到,现在会遇到熟人。

要是其他日子,碰上了就碰上了,反正大家也都是相熟之人,几人聚在一起聊聊也无所谓。

可今日,他身前走的可是朱厚照这位身份特殊的太子呀!

双方本来就是相对而行,在他看到胡七时,胡七还没注意到他,倒是胡七身边的沈寒衣很眼尖地看到了他,侧首对胡七说了句什么。

下一刻,他就看到胡七的目光果然向他这边看来。

此时此刻,他要是装作不认识这几人不是更引人怀疑吗?

心思一转,他只好小声对朱厚照和徐鹏举道:“小公子,小公爷,前面那几位公子和那和尚,都是认得沈沐之人,其中有一人还是沈沐的好友,您二位稍候片刻,沈沐过去给他们打个招呼。”

话音一落,他就快走几步,迎了上去。

为的就是拉开那五人与朱厚照和徐鹏举的距离。

果然,胡七看到他,就像第一次见面时一样,上前就来揽他的脖子道:“沈兄,看来我们天生有缘,昨晚,我们才来到南京城,还想着怎么去锦衣卫卫所去找你呢,没想到就在街上遇到了你。

沈兄现在是在街上闲逛还是另有公务?”

胡七说话间,又往朱厚照徐鹏举所在的位置看了看。

“不是闲逛,但也算是公务。”对自己现在陪朱厚照这熊孩子逛街的事情,沈沐实在不好明说,只能打算言辞含混的混过去,想必像胡七这么聪明的人,不会打破砂锅继续追问下去。

然后又对着其他四人道:“李兄,汪兄,寒衣兄,还有荣兄,几位好。”

且说朱厚照和徐鹏举听完沈沐的解说后,也好奇地看向胡七他们。

看了几眼后,两人又开始咬耳朵:“小徐,那个对沈沐动手动脚的是个爷们还是个娘们?”

“应该是个爷们吧,是个娘们敢在大庭广众下做出这等动作来?”

徐鹏举虽出身高贵,但他对南直隶的文人才子们认识的并不多,只是隐约觉得这几人中有两人比较面熟,可在什么地方见过,他却是想不起来的。

“可小爷我怎么觉得,他就是长的很像女子啊,走,我们过去看看,看他的耳朵上有无耳孔?”

胡七的相貌实在太漂亮了,他向这边看来时,恰好就被朱厚照这熊孩子看了个正着。

偏偏他的动作又有些随意和放荡不羁,引起了朱厚照这熊孩子的兴趣。

这熊孩子也是个颜控,看到对面这几个才子们气质不俗,望着不是那种木头似的,一板一眼的那种,当下也兴起了几分好奇之心。

现在只有十岁的朱厚照虽然不怎么爱学习那些四书五经,可对文官或者文人才子们并没像他当上皇帝后有那么强烈的反感之情。

当即就拉着徐鹏举也走了过去。

沈沐感觉到朱厚照这熊孩子也跟了过来,原本他只想应付胡七他们四人几句,彼此就各干各的事情。

但却没想到朱厚照和徐鹏举两人竟然也凑了过来。

也罢,现在阻止是阻止不了了,反正这其中的四人又不是身份不明之人,想必就算觉察到朱厚照这熊孩子的身份有异,也不会对这熊孩子不利。

更别说,这四人将来都是要考取进士为官的,看在大家相识一场的份上,不如就给他们一个机会,让他们在未来的皇帝面前刷刷好感吧。

朱厚照走过来后,两只眼睛只往胡七公子的耳朵上看去。

看到对方真没耳朵眼后,才觉得对方真的应该是个男子。

心中不免有些遗憾。

当即注意力投注在其他人身上道:

“沈沐,不给我和小徐引见引见将你的这几位朋友吗?”

“两位公子,这位是沈沐的好友胡七,这四位分别是汪大量,李泽,沈寒衣,还有荣致!他们都是沈沐在绩溪县办差时认识的相熟之人。”

“哦哦,胡七,汪大量,李泽,沈寒衣,你们四人都是有功名的人吗?”

朱厚照见到的年轻学子并不多,上次大比之年,那些考取进士的学子们唱名时,他曾偷偷地躲在大殿后看过热闹。

可上一科二十几岁的年轻进士本就不多,其中相貌出众的更少,他偷看片刻,就觉得没啥意思,就没再看了。

可作为当朝太子,他心里还是知道,朝廷为何要开科取士,这些新科学子们对治理天下的作用。

“是呀,我们几人今年都准备参加这一科的解试。”胡七回应道。

他先前看到朱厚照和徐鹏举两人盯着他的脸看,觉得这两人犯了他的忌讳。

后来看到这二人只是好奇而已,才没有给这两个身份不明的公子哥脸色看。

但他本来就是擅长画人物画的,当日在酒楼上,凭借沈沐的侧面和背影就能认出人来,所以现在看着面前这两位公子,总觉得他们的相貌有些违和感。

只是不知这两人的身份,不好当面向沈沐发问。

更别说,他还见到沈沐对他几不可察地使了一个眼色。

他虽不懂沈沐是什么意思,可也知道对方这么暗示必定另有缘故。

为了不让气氛太过冷淡,只好回应道。

在这个过程中,沈沐一直留意这几人的态度。

荣致穿着一身僧袍,整个人的气质也仿佛变风淡云轻了,只是含笑垂着眉眼立在一边。

汪大量看起来其实不太想应付朱厚照的问话。

李泽吗,装作看路边店铺门上的对联。

倒是沈寒衣的目光一直围着朱厚照和徐鹏举打转。

汪大量李泽这两人在不知朱厚照身份时,明显姿态上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感。

而沈寒衣的城府明显很深,让他有些看不透。

第一百五十章,你刚又偷了什么?(求订阅!)

第150章,你刚又偷了什么?

“哦!等过了解试,岂不是还要参加会试,殿试,想必过不了几年,本公子就会在京城见到你们。”

朱厚照的目光从胡七等人的身上一一掠过,觉得这四人看起来都一表人才,是比朝中那些满脸皱纹的老臣养眼多了。

“咦,你这个和尚也要参加解试吗?”朱厚照看到站在四人身后的荣致道。

荣致这人身上其实也有一种特别引人注目的气质,现在他当了和尚,放下了许多前尘往事,这种气质越发显得出尘了许多。

难怪会引起朱厚照这熊孩子的注意力。

“阿弥陀佛,这位施主,世间功名利禄如影如幻如梦,贫僧早已将它们看作了浮云。”

荣致双手合十道。

“那你怎么跟他们走在一起?不是应该待在寺庙内吗?

看你年纪也不大,为何不像他们一样,考取功名,为国出力?

为何偏要堕入佛门,当个整日只能念经敲木鱼的和尚呢?那多没意思?”

朱厚照这熊孩子继续追问道。

“回这位施主的话,贫僧正要去庙中挂单,今日与几位好友一起行走,不过是离开红尘前的最后一段修行。

至于为国效力,只因贫僧有罪。”荣致仍语调平和地道。

“修行?有罪?有什么罪?”

“公子,时辰不早了,家中的老祖宗还等着您呢!”

朱厚照这熊孩子这还没完没了了。

沈沐只好找个理由打断。

对荣致,他的心情是极为复杂的。

难道非要让荣致说出他是个犯官不成?

多少会让对方有些难堪吧。

更何况,言多必失。

这熊孩子要是出言不慎,无意中透露出关于他的身份信息来,不是引来更多的麻烦吗?

胡七荣致他们可都是心思灵敏之人,让他们联想到什么就不好了。

不等朱厚照这熊孩子回应,他又马上抱拳对胡七几人道:

“各位兄台,沈沐今日有事,就不打扰各位兄台了,改日有时间再与各位兄台对酒叙旧。”

“也好,沈兄请自便,改日我们再叙,正好让你赏赏小弟我最近画的几幅画作。”

胡七本就是个聪明人,他与荣致是好友,就算现在知道了荣致过去曾做过那等事情,可丝毫不影响彼此的友情,他也不想让面前这位不知身份的公子追根究底地问下去,当下也顺着沈沐的话语道。

至于李泽汪大量他们虽然觉得沈沐人还不错,可他们出身都不错,又是年少才子,沈沐却是锦衣卫,彼此之间的身份差别,让他们总没那么坦然。

而且,他们也不想被一个身份都不明白的莫名其妙的人来评价他们以及他们的言行。

当下也顺水推舟,纷纷告辞。

好在朱厚照这熊孩子也不是一个很任性的人,虽然被沈沐阻止了话头,也没有生气。

等胡七荣致他们几人走远之后,他才好奇地开口问道:“沈沐,刚才那个和尚不是你的朋友吗?他说他有罪,你知道是什么罪吗?”

“说起来,他并不算沈沐的朋友,恰恰相反,沈沐可以说还是他的仇人?”

“仇人?”

“不错,他在剃发出家之前,乃是徽州府绩溪县的县令。”

“县令?这么说他这个县令没当好,被我爹撸了!”

“不,他是个好县令,当日锦衣卫要带他走时,几乎绩溪县的百姓们围住了县衙大门,跪地为他求情。”

“那到底是为什么?”

“他是个好县令没错,但他却同样杀了人,杀人却是要偿命的,最后还是圣上看在他一心为民的份上,饶了他一命,然后他就出家了。

具体的,公子如果有兴趣,回头可以看看整个案子的卷宗,就明白了事情的始末。”

“哦,是这样呀!”

这几日,沈沐发现朱厚照这熊孩子有个优点,那就是他虽然身份高贵,可并不喜欢摆太子的架子,像现在,他对待沈沐的态度就很平和,没有那种高高在上的姿态。

沈沐也知道,以对方的身份,见多了那种诚惶诚恐的,战战兢兢的人,也不稀罕多他一个。

所以,他才更要尽量尝试着在宫外这段没别的其他人打扰的时间内,以一种比较平等一点的态度对待对方,与对方建立相对比较平等的对话关系,进一步培养彼此的私人情谊。

还是那句话,一个人,不管身份地位如何,决不能时时刻刻将自己放的像尘土一样低。

如果甘愿当尘土,那就别怪谁都可以踩你一脚,不把你当回事了。

你看过,有几个人为了和尘土保持同样的平等关系,趴在地上交流的。

他之所以对朱厚照这熊孩子回答了荣致的问题,就想通过这件事看这位当朝太子的政治素养到底如何,

是不是真的像前世有些史书上记载的那么荒唐?

只有他慢慢地将这熊孩子的性子摸透,才知道在这熊孩子面前表现出怎样的态度才是最合适的。

至于徐鹏举吗?他出身与勋贵之家,本来就和那些文人才子不是一路人,自身的文采也很有限。

也懒得跟胡七他们在一起打哈哈,刚才就算沈沐不开口阻止,他也打算拉着太子殿下离开了。

毕竟,他们的目的地是秦淮河呀!

在这里跟几个大男人叽叽喳喳地有啥意思。

至于那个绩溪县令到底为何杀人,被赦免了为何要当和尚,这等事情他更没兴趣。

三人接下来又继续向前走去。

这走着走着,朱厚照这熊孩子就停住脚步不动了。

沈沐抬眼一看,也知道这地方为何能吸引这熊孩子的注意力了。

原来这一圈人的包围圈中,有人在当街卖艺。

卖艺的是三名成年男子。

其中一个大概三十多岁,这都已经到了深秋了,身上只穿着一件没有袖子的小褂。

明显可以看到胳膊上练出的黑黝黝的肌肉。

但更引人注目的是,他的脸和头。

他的脸上长着全脸络腮胡子,一双眼睛倒挺有神。

他的头呢,没有头发,剃成了一个大光头,是锃亮锃亮的。

此刻,围观的众人都将目光盯在他的光头上。

因为他的两名同伴,正一人手中拿着一块青砖,往这络腮胡子大汉光亮的脑门上砸去,正表演铁头功呢!

难怪会吸引朱厚照这熊孩子的注意力。

沈沐虽然对这些卖艺的了解不多,但他一看就知道,这卖艺的三人用来表演的青砖是动过手脚的。

这络腮胡子或许身上真的有几招功夫,可这板砖砸头上,不会真的一点损伤都没有,青砖反而碎了。。

可此刻看着朱厚照这熊孩子满眼专注的样子,他已经开始考虑,要是这熊孩子兴致来了,非要跟对方学铁头功该怎么办?

关键这铁头功还不是一般的功夫呀,谁敢拿砖头敲当朝太子殿下的头。

就算是假的,也总要敲一敲呀!

可要是当场揭穿了这三人的功夫是个骗局,谁知这卖艺的三教九流的会是什么人?

对方事后报复,不是故意招惹是非吗?

结果,怕什么就来什么。

朱厚照这熊孩子看了片刻,这时果然跳了出来道:“喂!你这铁头功是真的吗?如果你让本公子砸一下,又完好无损,这十两金子就归你们了。”

说话间,手一伸,他那白嫩的还带着婴儿肥的手掌上就躺着两个金元宝。

这卖艺的三人以及旁观的众人闻言,眼睛都齐齐地都看向了朱厚照手中的那十两金子。

沈沐见状,心道坏了,都说财不露白,这地方三教九流的,就算是在南京城,这十两金子也是很引人注目的。

“回这位公子的话,自然是真的。”其中手拿青砖的一个小子闻言,眼神有些贪婪地看了两个金元宝一眼道,

“是真的就好,那本公子也就真的砸砸看。”

“公子,砖头给您。”

卖艺的另外两人相互之间递了一个眼色,从地上拿起一块准备好的道具砖头,打算递给朱厚照这熊孩子。

谁知这熊孩子下一刻,却一把抓起了旁边的大铁锤道:“既然是真的铁头功,拿砖头砸有什么意思,不如就用这铁锤来砸吧!”

说话间,就举起了这铁锤。

沈沐一看,坏了,朱厚照这熊孩子虽然只有十岁,可因为长的挺高,手底下应该还是有一把子力气的。

要是真一锤子砸下去,就成了太子当街杀人事件了。

这可是很严重的政治事件好不。

要是真的杀了人,徐鹏举自然不可能顶上去,而他这个小卒子那就要倒霉了。

想到这里,他不敢再耽搁,说时迟,那时快,身子迅速向前快走两步,一把上前在朱厚照的手腕的地方敲打了一下,对方神经受到刺激,手一松,那大锤很自然地就到了他的手中。

握住大锤后,他又低声道:“公子,这些人不过是混口饭吃,您何必砸他们的饭碗呢?”

“哼,今日也就罢了,本公子就不跟你们计较了。”朱厚照闻言,将手中的金元宝收了起来,很不屑地看了看卖艺的三人。

随后走出了人群。

沈沐很明显的感觉到,这熊孩子的情绪此刻有些不对劲。

正要询问时,徐鹏举却先一步开口了,只是这小子说的话,让沈沐有些气结:“公子呀,反正这些人当街行骗,打死了就打死了,岂能怨的我们,回头不过给几个丧葬费而已。”

真是纨绔的做法,根本不把人命放在眼里,难怪会把刘三刀师徒扔到牢中关那么久。

好在朱厚照这熊孩子现在还是一个善良的孩子,闻言,白了徐鹏举一眼道:“我早就知道他们表演的那铁头功是假的,可恶!可还没到要他们命的地步,否则我会等着让沈沐来把那大锤夺走?”

且说朱厚照这熊孩子为何对功夫的真假充满怨念呢?

这还要从每一个男孩子都有一个大侠梦说起。

虽然大明时代,后世的那些武侠大家的武侠还没有开始流行,可当时的确还有一群武功高手生活在这个时代。

朱厚照这熊孩子就是大侠梦的迷弟。

他本来就比较好动,喜武不喜文。

对各种高超的武艺极为向往,平日在宫中也与宫中的各位护卫们经常过招。

这次溜出宫后,他也打算使出他的高手功夫行侠仗义,抱打不平。

可当真的遇到事情时,为一个小乞丐抱打不平时,却发现面对那些混混地痞,他那所谓的功夫根本就伤不了对方。

要不是他身边的护卫及时出手,他们几人恐怕都无法顺利脱身。

这让他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他明明认真练了,为何功夫会如此之差。

还是刘瑾事后,不得不告诉他一个真相,那就是那些护卫们根本就不敢跟他真打,唯恐伤着他这个太子殿下,让皇上治罪。

这让朱厚照这熊孩子觉得自己受了欺骗,本来这几日,他已经忘记这件事了,偏偏今天在街上又碰见这卖艺的说的天花乱坠的,

他就来了性子,打算亲自验证一下对方的铁头功是不是骗人的?

可惜,沈沐此时,却不知这熊孩子生气的真正原因,只好再劝解道:“公子,其实沈沐表演的戏法也是一种骗术,您都能接受,又何必跟他们这些人计较呢?”

朱厚照当然不能明着说,自己最气的是,他的大侠梦破灭了吧!

三人说话间,都没有看前面的路,也没有看对面的行人。

等他们觉察时,就见一个和他们年纪差不多的小子在经过时,不是从他们三人的身侧经过,而是从朱厚照和沈沐中间的空隙钻过了。

钻过就钻过了,谁让街上现在人比较多。

可就在这时,沈沐再次闻到了那股熟悉的香味。

这香味分明就跟那晚偷他身份铭牌的那个女小偷身上的香味一样。

这让他本能在心中打了一个激灵,那女小偷的偷技可是极为高明的。

要是刚才经过的真是那女小偷,对方刚从他们身边经过,不会是偷了什么东西吗?

想到这里,他不敢耽搁,对徐鹏举吩咐道:“小公子您和小公爷先等等,我去追个人。”

然后快步追上去,一把从后面将对方的肩膀扳过来道:“你刚才又偷了什么?”

第一百五十一章,投谁的怀,送谁的抱?

第151章,投谁的怀,送谁的抱!

沈沐快步追上去,一把从后面将对方的肩膀扳过来道:“你刚才又偷了什么?”

“放手,你弄疼我了!”一个脸上粘着小胡子,眉毛画的很粗,穿着一身细布袍服的小伙子被沈沐的动作弄的逼迫转过头来嗔怒道。

“把东西拿出来!”沈沐仍用手扣着对方的肩膀,没有松手。

他此刻不想说再多的废话,如果说原本他就有所怀疑的话,现在看到对方这幅尊荣,就马上确定了对方的身份。

果然就是那个女小偷。

上次在自己的手中吃了一个大亏,幸得自己是个正人君子,才放她一马,谁知她却不知悔改,反而一次次对下手偷东西,想着要是下一次,她再在别的什么人身上失手,一个娇滴滴的漂亮女子,会遭受到怎样的对待,想都不用想。

这让他此刻说话时,声音带了明显的怒移,也显得冰冷许多。

“你胡说什么?谁说我偷东西了?”这女小偷对上沈沐的眼神,自个的眼神也闪了闪,下一刻,却马上伸手捂住了自己的嘴。

不好,她现在说话,刚才忘记伪装声音了。

看来,这次又被这个小锦衣卫给抓包了,她确信她刚才根本就没有露出什么破绽,为何还被这家伙给抓包了。

此刻对上对方那一双毫无温度的眸子后,她心中说不出什么感觉。

也懒得伪装了,放下掩唇的手,站直了身子。

自从那日这个小锦衣卫让她吃了一个闷亏后,她就没想过善罢甘休,想着报复回去。

可当她千方百计探知对方的消息后,才知道对方已经离开了绩溪县城。

等她再探知这个小锦衣卫可能回了太平县的家之后,赶去之后,又听说这小子去了南京城。

她干脆又到了南京城。

可南京城这么多人,锦衣卫也多,她想将这个小锦衣卫找出来,还是有些困难,干脆就在街上晃荡。

谁知她的运气不错,就见到这个小锦衣卫和他的两个同伴正走在路上。

这不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吗?

既然撞上了,那就怪不了她了。

原本她想着故技重施再从这小锦衣卫的身上顺走一件东西,这次她要小心,再小心,一定不让这小子发现。

然后再偷偷地躲在暗处,看这小子丢了东西后,心急焦虑的样子。

可当她真的从对方身边钻过时,却鬼使神差,将对方转向了这小锦衣卫的同伴。

从这小锦衣卫的同伴的怀中顺走了一样东西。

然后就转身溜走了。

她之所以没从人群中很快的消失掉,就是想看看这个小锦衣卫这次是否能发现端倪,会不会追上来。

当这个小锦衣卫真的追上来,声音在她身后回响时,她不知怎么的,无端地心跳加快了几分。

可现在对上对方冷漠的眼神后,她的心却有了一丝酸涩的感觉。

哼,这个小锦衣卫那晚可是对她又抱又亲的,现在既然认出她了,还对她这么冷漠,把她当做一个不相干的人对待。

还想让她将东西交出来,她偏偏不交。

现在这大庭广众的,料想他也不敢用那晚的法子来对待自己。

“我再说一遍,将你顺到的东西交出来,别惹祸上身,别等掉了你这颗如花似玉的脑袋才后悔。”

沈沐看着这个女小偷一幅不知悔改的样子,只能继续出言警告。

他刚才已经摸过自己身上的东西,并没丢失什么。

那么,这个女小偷如果真的偷了东西,那只可能是朱厚照这熊孩子的。

太子的东西她也敢偷?

真是无知者无畏,是真的不想要命了不成?

想想也知道,朱厚照这熊孩子能够贴身带着的东西,必然不会是什么普通东西。

就算今日他没发现她,只要回头她一出手这东西,定然就会被锦衣卫和东厂的番子锁定。

到时,她又能逃到哪里去?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被追缉的感觉了!

更别说,今日他们出门,这前后左右的,魏国公和叶千户应该都派了一些人手盯在暗处,随时留意靠近他们三人之人。

这些人不可能全都是庸才,要是这些人也盯上了她。

恐怕她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你真的觉得我长的如花似玉?”这女小偷闻言,原本有些赌气的表情突然放松了,反而扬起脖子柔声问他道。

女人的逻辑本身有时就很奇怪,都这个时候了,是关心相貌的时候吗?

但他觉察到对方态度的变化,也觉察到这女小偷可能吃软不吃硬,想着现在大庭广众之下,真的不好施展别的法子拿回东西,当即决定调整策略,用怀柔的政策让对方将东西乖乖地交出来。

于是,他放柔生意,眼神专注地道:“乖,听话,把东西拿出来,这东西真的是不能偷的,趁现在还回去还来得及。”

“好吧,人家就是觉得好玩,交出来就是了。”对上他专注的眼神,这女小偷眼神微微躲闪了一下,还是从袖子里抖出一块玉佩来。

“咦!”这女小偷刚才只顾着顺走一样东西,倒是还没来得及看到底拿的是什么东西,这时仔细一看,不由地讶异出声。

沈沐的眼神同样不错,虽然只是一眼,就认出了这是一块龙形玉佩。

但他马上也意识到这东西不能让更多的人看到,随之用手盖在了这女小偷的手上,遮住了这块玉佩。

龙这个东西,在封建王朝,一向都是皇家的专利,不是普通人能随便拥有的东西,除非有不臣之心。

幸亏他追上来了,否则,这个女小偷敢偷这样的玉佩,是真的活的不耐烦了。

被沈沐就这样握着手,女小偷也没有挣脱,只是低头看着他们两人此刻握在一起的手。

沈沐却没有再多想,既然东西拿回来了,看在相识一场的份上,他还是忍不住开口叮嘱道:

“将这东西给我,我偷偷地还回去。然后忘记这件事,再也不要提起,知道吗?这都是为了你好。”

“沈沐,这是你的朋友?”就在这时,朱厚照这熊孩子的声音已经在他的身后响起。

沈沐闻言,顾不上先说话,而是迅速将那块玉佩先收了起来才回身。

“是呀,我是沈公子的朋友,你们也是他的朋友吗?”还不等沈沐回答,这女小偷倒是率先与朱厚照这熊孩子搭上话了。

而且,她此时不知抱着怎样的心思,竟然没有伪装声音。

这么柔美动人的声音,除非朱厚照和徐鹏举是两个聋子,否则,怎么都能听出这是个女子的声音。

“咦,你是个女子,怎打扮成这幅模样?”果然,朱厚照这熊孩子闻言,马上就识破了这女小偷的伪装。

然后和徐鹏举马上一幅八卦的表情。

这情形让沈沐觉得就像中学时代,某男同学与某女同学之间的略有点关系,被其他同学抓包逼问的感觉。

“回这位公子的话,七日前,小女子在街上不慎晕倒,被沈公子抱了……亲了后……他人就不见了,幸好……今日在街上又遇到了他……”

这女小偷说话间,故意做出一幅小媳妇状地抬头看了一下沈沐的脸色,又低下头小声道。

她的声音虽小,还是让朱厚照和徐鹏举这俩八卦之人都能听清楚她说的什么。

沈沐闻言,一脸的黑线,明知道这世界上越漂亮的女人越是会做戏,果然如此。

这女小偷刚偷了东西,这时面对正主,还能脸不红,心不跳地将话题全引到他的身上。

这是吃定了他一定会配合她的说辞不成?

果然,朱厚照这熊孩子听后,用一幅你沈沐怎么这样对待人家的表情看向他。

见状,沈沐只好再次盯着对方道:“今日我还有事,你先回去吧!”让这女小偷继续说下去,还不知再怎么抹黑他呢?

“你又要甩开我,回头我有找不到你了?”这女小偷不知是入戏了,还是怎么的,又继续一幅哀怨的表情道。

“姑娘请放心,我们一定会让沈沐对你负责的。你说是不是,沈沐?”徐鹏举马上出声搀和道。

作为南京城第一纨绔,他也喜欢漂亮女子,虽然和沈沐的年纪相差不大,可他已经有了几个通房丫鬟侍候了。

见识过众多红粉女色的他,也看出面前这个易容的女子虽然脸上的妆容不咋地,可从眉眼上来看,应该不是个太丑的。

既然这沈沐抱也抱过了,亲也亲过了,就算不能娶为正妻,当个小的也就罢了,犯得着这么纠结吗?

“乖,别胡闹了,你先回去,回头我再找你。”

看到徐鹏举也跟着起哄,沈沐知道这时他再使用强硬的手段也是徒劳,只好再次柔声。

“嗯,多谢两位公子为小女子做主,小女子就先回家了。”

女小偷最后恋恋不舍地看了沈沐一样,这才离去。

沈沐目送对方离去,要不是他知道对方是在做戏,差点都认为这女小偷真的喜欢上他了呢。

想想到现在,他与对方好歹也见了几面,竟然连这女小偷的姓名也不知道,也不知道对方为何就偏偏盯上他了呢?

莫非这女小偷也有其他的目的?

经历过女小偷的事件后,接下来他们的行程倒是再也没有出现什么意外。

一路到了秦淮河。

现在距离天黑大概也就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了,秦淮河上画舫里已经有了动静,那些靠这个维持生计的从业人员们已经开始为晚上的节目做准备了。

岸边停靠的灯船们已经排好了阵势。

只不过,徐鹏举不打算将朱厚照带到那些灯船上去。

他们要去的地方是沿河一代的那些河房水阁,其中有几座水阁的名声最为响亮。

这些水阁从外表来看,就像是一处处豪华酒楼。

徐鹏举选了一处他常来最熟悉的。

刚走到门口,早就有伙计迎上来招呼。

“几位公子是随意还是赴约?”这伙计看了看三人的衣着打扮道。

“丁字号包厢!”徐鹏举开口道,随手从怀中摸出一块碎银子,扔到了这伙计的怀中。

“好的,请几位公子随小的来。”接了银子后,这伙计原本觉得这几位客人有些面生,可等听说对方已经预定了包厢,还是丁字号包厢时,伙计的神色就马上变的极为恭谨了。

他们这水阁,丁字号房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订的。

这家水阁,装修的挺高雅的,没有沈沐想象中的那种俗红粉绿的颜色。

沈沐他们三人一路随着伙计直到了三楼的丁字号包厢。

这包厢里,有做工很是精致的桌椅,桌子上还摆有自用的茶水点心。

朱厚照和徐鹏举落座之后,沈沐围着包厢先是转了一圈,认真检查了一下包厢周围的环境。

他一向是个谨慎的性子,加上朱厚照这熊孩子身份特殊,观察环境,就是防止遇到万一。

他们在包厢中大概坐了一刻钟后,朱厚照这熊孩子就坐不住了,开口道:

“小徐,难道你请我们来就是在这包厢中干坐不成?”

“公子急什么,马上就会有节目表演了。”话音一落,徐鹏举就双手击掌三下。

掌声刚停,包厢的门就从外边被推开了。

然后率先进来几名女子,她们手中拿着各式乐器,纷纷在准备好的位置上落座。

紧接着,又是三名面蒙纱巾的妙龄女子,穿着一身略微暴露的长袖袍服进门了。

“请几位公子鉴赏!”其中拿乐器的最年长的那位女子屈膝见礼后道。

然后,众女开始奏乐,那三名袖子很长的女子也开始表演舞蹈。

沈沐在前世见识各种场合,对这种节目他其实心中没什么兴趣,就权当自己是个看客。

可这三名面蒙纱巾的女子舞着舞着,竟然纷纷都直接舞到了他们三人的身边,还有舞到他们怀中的倾向。

徐鹏举年纪不大,看起来已经是老手了,顺手揽住了靠近他身边舞姬的腰。

朱厚照这熊孩子,也笨拙地跟着有样学样。

只是当沈沐的目光对上靠近他身边的那名舞姬的眼神时,眼神却一冷,长臂一收,让对方的身子也摔在他的怀中,然后用手捏住对方的下巴,在对方耳边冷声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第一百五十二章,户部郎中被杀事件(求订阅!)

152章,户部郎中被杀事件

沈沐借机用手捏住对方的下巴,在其耳边低声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虽然这舞姬面上蒙着面纱,但眼神却是无法遮挡的。

更别说,他假装轻薄对方时,将对方的面巾给撕扯下来了一边。

由此一来,刚好看清了对方的长相。

分明就是那位原主暗恋的被弥勒教带走的那位李秀才家的李姑娘。

虽说当日在太平县的小赌场门口,与这位李姑娘不过是一面之缘,可沈沐的记忆力一直不错。

更别说,当初沈父还是为了救这位李姑娘才被诬陷杀了冯大和梅公子。

可惜,沈父最终也没救得这位李姑娘,让她被那弥勒教的贼僧昙真给掳了去,从此下落不明。

先前从那贼僧昙真的小徒弟梦白口中,他得知昙真极有可能将这位李姑娘送到了弥勒教的总坛。

可这只是一个猜测,弥勒教的总坛到底在何处?真要查找不是他一个人能办到的。

梁百户也给他解释了这个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

所以,对这个李姑娘的事情,就只能就此打住了。

可他怎么也没想到,今日会在秦淮河上再次见到对方。

难不成,这李姑娘并没有被那昙真送到弥勒教总坛,而是被卖到了这等风月场所不成?

如果是这样地话,看在这李姑娘与自己有一段渊源的份上,想法子替她赎个身,也算对的起原主的那份心思了。

可事情真的就这么单纯吗?

那昙真当初那么好色的人都没有占有这位李姑娘的身子,难不成最后费了一番力气,只是将人卖到风月之地?

这逻辑也太奇怪了吧。

那李姑娘到底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仔细想想,从她失踪到现在,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但在大明现在这种交通状况下,一个月的时间也周转不了多少地方。

难不成,这昙真当初将人从太平县直接送到了南京城不成?

“公子你好坏哦?奴家听不懂。”这李姑娘对上他的眼睛,再次对他眨眨眼,嘴上却娇嗔道。

并没有在他怀中久留,而是下一刻,身子又从他的身上掠起,继续舞动着步子向前而去。

对方给他眨眼,而不是抛媚眼。

说明这位李姑娘也应该认出了他,只是可能不方便与他相认,更不方便与他说些什么。

想到这里,他的目光假装还在追随这位李姑娘曼妙的身姿。

实则不动声色地观察房内其他人的动静。

果然,他看到带头演奏乐器的女子的目光正向他这个方向看来。

这目光并不是什么好奇之色,反而多少带了些警惕。

看到这样的眼神,他心中也不由地一凛。

难道这个水阁的背后与弥勒教有什么关联不成?

所以,李姑娘才会出现在这里,不管她现在在水阁中的身份是舞姬还是什么,但显然没有人身自由,可能还会被人时时监视。

如果今日只有他一人在此,他可能还会想个法子,看怎样与李姑娘联系上,好好谈一谈。

就算不能从对方身上知道更多的弥勒教的消息,但想办法将这姑娘救回去也算是尽了一份心力。

可现在他身边还有朱厚照这个熊孩子,这熊孩子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这熊孩子的身份一旦被识破,可能会引来怎样的危险,想都不用想。

所以,此时此刻,就算认出了那位李姑娘,他也不好轻举妄动。

不仅如此,他觉得现在还是想法子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的好。

等回去了,让叶千户派人查一查这个水阁,就算发现不了什么,也可想法子借机救下那位李姑娘。

就在他心思浮动,想着如何找个理由,一会怎样带朱厚照这熊孩子离开这里时,一声尖利的惊呼从外边传来。

“杀人了,死人了!”

“杀人了,死人了!”

外边喊叫的人连着喊了两声。

这意外的惊呼声显然让房内弹奏曲子和跳舞的众女也受了影响,乐器的节奏明显乱了。

一时间有些粗噶难听。

好在这一首曲子本来就要完结了,弹奏的几人勉强完成了最后的演奏。

杀人了,死人了?

这等事情不管是在何时都引人关注的。

他也好奇,不知道死的是什么人,可他心中更关注的是那带头弹奏乐器的女子的表现。

从对方的表情上来看,这死人的事情应该与她们是没有什么太大关联的。

那么,死去的会是什么人?

而朱厚照这熊孩子此时也腾地站起身来,将围着他的那名歌姬差点推的摔倒。

看向他和徐鹏举道:“你们听,外边杀人了,死人了!”

看到这熊孩子一点都不怜香惜玉的样子,沈沐又放下了一半心。

在前世,他也听说这熊孩子在女色与情爱上有一个让后人十分诟病的嗜好。

什么嗜好呢?

据说他比较嗜好人一妻这一型,说白了,就是他不太喜欢那些青涩的小果子,却更喜欢那些有夫之妇。

等他当上皇帝后,经常将一些结过婚的女子收进自己的后宫中。

不仅如此,连一些怀孕的都不放过,

这分明还有当免费爹的嗜好。

反正口味比较重,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沈沐不知这熊孩子是受了什么刺激,会有这等嗜好。

虽说这位太子殿下未来的个人情事与他沈沐无关。

但据说这熊孩子就是从小被弄坏了身子骨,才生不出继承人的。

如果这个熊孩子是跋扈不把人命放在眼里的熊孩子,他也不会去关注这些事情。

可谁让他前世已经是快四十岁的大叔呢?

看到这熊孩子,自然就像是看晚辈一样。

既然决定调教这熊孩子当一个好皇帝,那么,这皇帝的身体也是本钱,子嗣更是根本。

看着现在这个熊孩子,他想象不出再过上十几年后,这熊孩子因为没有子嗣,而触发一些荒唐的爱好。

他不要求这熊孩子有多么洁身自好,或跟他皇帝老爹一样,只娶一个老婆。

但至少在身体还没有发育完全以前,还是别把心思放在这这些女色上的好。

可要让她开口直谏吗?他又不是魏征,也没觉得现在有那么大的脸。

以他现在的身份地位,根本没资格劝阻对方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在不合时宜的时候,做不符合自己身份的事情,只会让现在对他有些好感的熊孩子反感。

许多事情都是需要潜移默化的,好在恰好有现成的例子,回头,他应该不动声色地向这熊孩子将那梅公子的事情宣扬一下,

那小子就是因为开荤太早了,才弄坏了身子,最后才荒唐地与那弥勒教昙真有了牵连,修什么欢喜禅,结果害人害己。

沈沐在这里,考虑朱厚照这熊孩子的情感问题。

而徐鹏举呢?他正在和那名围在他身边的舞姬互撩,闻言,有些不以为然地道:“这天下那里不死人!”

话音一落,他才反应过来,刚才是太子殿下在对他说话,当下也坐直身子道:“什么,外边死人了?”

“外边刚有人在喊杀人了,死人了,两位公子现在还是待在包厢中更安全一些。”沈沐也不清楚外边的状况,这个时候,不要轻举妄动也是一种选择。

“你们先退下去。”徐鹏举这时也想起先前听到的惊呼声,也觉得被打断了兴致,示意那些歌姬们不用在表演了,全退出去。

这些歌姬们显然情绪也受了影响,闻言,行了一礼,就纷纷都退了出去。

看到房内只剩他们三人之后,沈沐接着小声道:“小公子,小公爷,既然外边死了人,这块地马上就会变成是非之地。

要是一会官差来了,虽说这杀人之事与我们无关,总是有些不便,不如我们早早离去为好。”

如果是平日,他身为锦衣卫,遇到这等死人的事情,也免不了去凑凑热闹,查看一下究竟。

可现在与朱厚照这熊孩子在一起,他还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不去查看究竟了,更别说,他还怀疑这家水阁与弥勒教有关联。

要是这杀人之事与那弥勒教有关呢?还是早点将朱厚照这熊孩子带回魏国公府的好。

可朱厚照这熊孩子既然都可以从皇宫离家出走,岂是听话的乖宝宝,闻言,反而板着脸道:“沈沐,你这就不对了,你是锦衣卫,遇到这等事情,岂能置之不理,我们这么躲着有什么意思,本小爷岂是那等见不得死人的胆小之人,走,我们出去看看。”

话音一落,就一甩袖子,兴致勃勃地推门准备出去。

沈沐见状,也不好阻止,想着暗中应该还有人在保护这熊孩子的安全,他就不再坚持了,当下和徐鹏举也跟着出了包厢门。

出了包厢门后,就看到走廊里已经围了数人。

从这些人的衣着打扮来看,他们都应该是这水阁的客人,听到喊叫声才从包厢里出来。

这些人都没有进入死人的包厢中查看,但也没有散去。

初次之外,包厢门外还有摔在地上的托盘,一个伙计脸色有些不好,显然是受了惊吓。

弄不好,刚才的喊叫声就是这个伙计发出的。

因为都在看热闹,沈沐三人倒是没有引起其他人的关注。

“怎么回事?”后来的询问前面出来的人。

“听说杀人了,死人了?”

“真的杀人了?死的是什么人?”

“好像是南京户部的一个郎中,就在里面这个包厢,我刚在门口偷看了一眼,心口被插了一把匕首。”

“哦,还死了个当官的,这得赶紧报官呀!”

“应该报官了吧,只是今日遇到这等事情,有些晦气呀!”

“是呀,挺晦气的,本来我还约人谈买卖的,谁知这么晦气,倒是一个户部郎中,谁会杀他呢?”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我只是恰好知道这位户部郎中定的这个包厢罢了。”

这些人围在这包厢门口,议论纷纷。

沈沐一边听着这些客人们的闲言碎语,一边留意到朱厚照这熊孩子已经到了那包厢门口。

显然还想跃跃欲试的进去看看。

难不成这熊孩子还有当神探的嗜好?

却被他一把拉住道:“小公子,在官差没有勘查过现场前,我们还是不要进去了,否则,会引人怀疑。”

说话间,他顺势向包厢里面看去。

这间包厢与沈沐他们所在的包厢其实是斜对门的。

从门口看去,这里面的格局和摆设都差不多,只是比他们所在的丁字号包厢要小上一些。

一个身穿普通文士服的中年男子此时正仰躺在椅子上,他的心口插着一把匕首,整个人双目睁圆,瞳孔早就没了生机。

难道这个死去的男子就是那个南京户部什么郎中。

他再又看了看,留意到这包厢里的桌子上有两个茶盅,分别摆放在两边。

看来这位户部郎中也与人有约,只是不知道他约的人到了没有。

还是他约的人已经到了,对方临走时,要了他的命?

可房间的摆设也没有被破坏过的痕迹,好像并不像起了争执,激情杀人的样子。

再说在水阁这种地方杀人,真的是一个杀人的好去处吗?

还有,这水阁本就是临水建立的,包厢的另一面窗户下,就是河水。

凶手杀了人,为何不直接将尸体抛在水中,反而将尸体留在包厢里呢。

因为不能进门仔细查看,他掌握的线索有限,一时之间,倒也无法准确地推断出凶手的身份和杀人动机。

“不能看,有什么意思?”朱厚照这熊孩子有些扫兴地道。

“小公子,您现在要是进去了,官差们一会来了,如果没有更多的线索,必然要盘问今日出现在现场之人,到时必然要盘问您的身份,没准还会将我们当做杀人嫌犯抓起来,这要是让国公爷知道了……”

沈沐说话间,给有些无聊的徐鹏举使了个眼色,他相信徐鹏举这个大纨绔应该懂得他的意思。

徐鹏举经沈沐一提醒,心想坏了,要是回头祖父知道他将太子殿下带到这地方来,还遇到了杀人案,恐怕少不了一顿责罚。

第一百五十三章,非要看死人的太子

第153章,非要看死人的太子

徐鹏举一听,要是被自家爷爷知道之后产生的严重后果,他也马上开口道:

“是呀,表弟,沈沐说的是,我们这等身份之人,要是被当作杀人疑犯抓起来,那说出去还不被人取笑死,也丢不起这人呀!表哥我觉得我们还是早点回府的好。”

“看表哥的意思是说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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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现场验一尸与推论。

这管事闻言怔了一下,他此刻虽不知沈沐的具体身份,但看这人跟在南京城第一纨绔,魏国公府的小公爷的身边,穿着长相也不凡,还敢在小公爷问话时插嘴,就觉得沈沐一定也不是普通人。

当即也不敢怠慢,马上招呼身边几个伙计模样的人过来吩咐道:“你们几个是专门负责招待客人的,还不快过来回小公爷和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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