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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骥才随笔集》


正文 时光

一岁将尽,便进入一种此间特有的情氛中。平日里奔波忙碌,只觉得时间的紧迫,很难感受到"时光"的存在。时间属于现实,时光属于人生。然而到了年终时分,时光的感觉乍然出现。它短促、有限、性急,你在后边追它,却始终抓不到它飘举的衣袂。它飞也似的向着年的终点扎去。等到你真的将它超越,年已经过去,那一大片时光便留在过往不复的岁月里了。

今晚突然停电,摸黑点起蜡烛。烛光如同光明的花苞,宁静地浮在漆黑的空间里;室内无风,这光之花苞便分外优雅与美丽;些许的光散布开来,蒙依稀地勾勒出周边的事物。没有电就没有音乐相伴,但我有比音乐更好的伴侣——思考。

可是对于生活最具悟性的,不是思想者,而是普通大众。比如大众俗语中,把临近年终这几天称做"年根儿",多么真切和形象!它叫我们顿时发觉,一棵本来是绿意盈盈的岁月之树,已被我们消耗殆尽,只剩下一点点根底。时光竟然这样的紧迫、拮据与深浓……

一下子,一年里经历过的种种事物的影像全都重叠地堆在眼前。不管这些事情怎样庞杂与艰辛,无奈与突兀。我更想从中找到自己的足痕。从春天落英缤纷的京都退藏到冬日小雨空的雅典德尔菲遗址;从重庆荒芜的红卫兵墓到津南那条神奇的蛤蜊堤;从一个会场到另一个会场,一个活动到另一个活动中;究竟哪一些足迹至今清晰犹在,哪一些足迹杂沓模糊甚至早被时光干干净净一抹而去?

我瞪着眼前的重重黑影,使劲看去。就在烛光散布的尽头,忽然看到一双眼睛正直对着我。目光冷峻锐利,逼视而来。这原是我放在那里的一尊木雕的北宋天王像。然而此刻他的目光却变得分外有力。它何以穿过夜的浓雾,穿过漫长的八百年,锐不可当、拷问似的直视着任何敢于朝他瞧上一眼的人?显然,是由于八百年前那位不知名的民间雕工传神的本领、非凡的才气;他还把一种阳刚正气和直逼邪恶的精神注入其中。如今那位无名雕工早已了无踪影,然而他那令人震撼的生命精神却保存下来。

在这里,时光不是分毫不曾消逝吗?

植物死了,把它的生命留在种子里;诗人离去,把他的生命留在诗句里。

时光对于人,其实就是生命的过程。当生命走到终点,不一定消失得没有痕迹,有时它还会转化为另一种形态存在或再生。母与子的生命的转换,不就在延续着整个人类吗?再造生命,才是最伟大的生命奇迹。而此中,艺术家们应是最幸福的一种。惟有他们能用自己的生命去再造一个新的生命。小说家再造的是代代相传的人物;作曲家再造的是他们那个可以听到的迷人而永在的灵魂。

此刻,我的眸子闪闪发亮,视野开阔,房间里的一切艺术珍品都一点点地呈现。它们不是被烛光照亮,而是被我陡然觉醒的心智召唤出来的。

其实我最清晰和最深刻的足迹,应是书桌下边,水泥的地面上那两个被自己的双足磨成的浅坑。我的时光只有被安顿在这里,它才不会消失,而被我转化成一个个独异又鲜活的生命,以及一行行永不褪色的文字。然而我一年里把多少时光抛入尘嚣,或是支付给种种一闪即逝的虚幻的社会场景。甚至有时属于自己的时光反成了别人的恩赐。检阅一下自己创造的人物吧,掂量他们的寿命有多长。艺术家的生命是用他艺术的生命计量的。每个艺术家都有可能达到永恒,放弃掉的只能是自己。是不是?

迎面那宋代天王瞪着我,等我回答。

我无言以对,尴尬到了自感狼狈。

忽然,电来了,灯光大亮,事物通明,恍如更换天地。刚才那片幽阔深远的思想世界顿时不在,惟有烛火空自燃烧,显得多余。再看那宋代的天王像,在灯光里仿佛换了一个神气,不再那样咄咄逼人了。

我也不用回答他,因为我已经回答自己了。

正文 逼来的春天

那时,大地依然一派毫无松动的严冬景象,土地邦硬,树枝全抽搐着,害病似的打着冷颤;雀儿们晒太阳时,羽毛乍开好像绒球,紧挤一起,彼此借着体温。你呢,面颊和耳朵边儿像要冻裂那样的疼痛……然而,你那冻得通红的鼻尖,迎着冷冽的风,却忽然闻到了春天的气味!

春天最先是闻到的。

这是一种什么气味?它令你一阵惊喜,一阵激动,一下子找到了明天也找到了昨天——那充满诱惑的明天和同样季节、同样感觉却流逝难返的昨天。可是,当你用力再去吸吮这空气时,这气味竟又没了!你放眼这死气沉沉冻结的世界,准会怀疑它不过是瞬间的错觉罢了。春天还被远远隔绝在地平线之外吧。

但最先来到人间的春意,总是被雄踞大地的严冬所拒绝、所稀释、所泯灭。正因为这样,每逢这春之将至的日子,人们会格外的兴奋、敏感和好奇。

如果你有这样的机会多好——天天来到这小湖边,你就能亲眼看到冬天究竟怎样退去,春天怎样到来,大自然究竟怎样完成这一年一度起死回生的最奇妙和最伟大的过渡。

但开始时,每瞧它一眼,都会换来绝望。这小湖干脆就是整整一块巨大无比的冰,牢牢实实,坚不可摧;它一直冻到湖底了吧?鱼儿全死了吧?灰白色的冰面在阳光反射里光芒刺目;小鸟从不敢在这寒气逼人的冰面上站一站。

逢到好天气,一连多天的日晒,冰面某些地方会融化成水,别以为春天就从这里开始。忽然一夜寒飙过去,转日又冻结成冰,恢复了那严酷肃杀的景象。若是风雪交加,冰面再盖上一层厚厚雪被,春天真像天边的情人,愈期待愈迷茫。

然而,一天,湖面一处,一大片冰面竟像沉船那样陷落下去,破碎的冰片斜插水里,好像出了什么事!这除非是用重物砸开的,可什么人、又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但除此之外,并没发现任何异常的细节。那么你从这冰面无缘无故的坍塌中是否隐隐感到了什么……刚刚从裂开的冰洞里露出的湖水,漆黑又明亮,使你想起一双因为爱你而无限深邃又默默的眼睛。

这坍塌的冰洞是个奇迹,尽管寒潮来临,水面重新结冰,但在白日阳光的照耀下又很快地融化和洞开。冬的伤口难以愈合。冬的黑子出现了。

冬天与春天的界限是瓦解。

冰的坍塌不是冬的风景,而是隐形的春所创造的第一幅壮丽的图画。

跟着,另一处湖面,冰层又坍塌下去。一个、两个、三个……随后湖面中间闪现一条长长的裂痕,不等你确认它的原因和走向,居然又发现几条粗壮的裂痕从斜刺里交叉过来。开始这些裂痕发白,渐渐变黑,这表明裂痕里已经浸进湖水。某一天,你来到湖边,会止不住出声地惊叫起来,巨冰已经裂开!黑黑的湖水像打开两扇沉重的大门,把一分为二的巨冰推向两旁,终于袒露出自己阔大、光滑而迷人的胸膛……

这期间,你应该在岸边多呆些时候。你就会发现,这漆黑而依旧冰冷的湖水泛起的涟漪,柔软又轻灵,与冬日的寒浪全然两样了。那些仍然覆盖湖面的冰层,不再光芒夺目,它们黯淡、晦涩、粗糙和发脏,表面一块块凹下去。有时,忽然"咔嚓"清脆的一响,跟着某一处,断裂的冰块应声漂移而去……尤其动人的,是那些在冰层下憋闷了长长一冬的大鱼,它们时而激情难捺,猛地蹦出水面,在阳光下银光闪烁打个"挺儿","哗啦"落入水中。你会深深感到,春天不是由远方来到眼前,不是由天外来到人间;它原是深藏在万物的生命之中的,它是从生命深处爆发出来的,它是生的欲望、生的能源与生的激情。它永远是死亡的背面。惟此,春天才是不可遏制的。它把酷烈的严冬作为自己的序曲,不管这序曲多么漫长。

追逐着凛冽的朔风的尾巴,总是明媚的春光;所有冻凝的冰的核儿,都是一滴春天的露珠;那封闭大地的白雪下边是什么?你挥动大帚,扫去白雪,一准是连天的醉人的绿意……

你眼前终于出现这般景象:宽展的湖面上到处浮动着大大小小的冰块。这些冬的残骸被解脱出来的湖水戏弄着,今儿推到湖这边儿,明日又推到湖那边儿。早来的候鸟常常一群群落在浮冰上,像乘载游船,欣赏着日渐稀薄的冬意。这些浮冰不会马上消失,有时还会给一场春寒冻结一起,霸道地凌驾湖上,重温昔日威严的梦。然而,春天的湖水既自信又有耐性,有信心才有耐性。它在这浮冰四周,扬起小小的浪头,好似许许多多温和而透明的小舌头,去舔弄着这些渐软渐松渐小的冰块…… 最后,整个湖中只剩下一块肥皂大小的冰片片了,湖水反而不急于吞没它,而是把它托举在浪波之上,摇摇晃晃,一起一伏,展示着严冬最终的悲哀、无助和无可奈何……终于,它消失了。冬,顿时也消失于天地间。这时你会发现,湖水并不黝黑,而是湛蓝湛蓝。它和天空一样的颜色。

天空是永远宁静的湖水,湖水是永难平静的天空。

春天一旦跨到地平线这边来,大地便换了一番风景,明朗又蒙。它日日夜夜散发着一种气息,就像青年人身体散发出的气息。清新的、充沛的、诱惑而撩人的,这是生命本身的气息。大地的肌肤——泥土,松软而柔和;树枝再不抽搐,软软地在空中自由舒展,那纤细的枝梢无风时也颤悠悠地摇动,招呼着一个万物萌芽的季节的到来。小鸟们不必再乍开羽毛,个个变得光溜精灵,在高天上扇动阳光飞翔……湖水因为春潮涨满,仿佛与天更近;静静的云,说不清在天上还是在水里……湖边,湿漉漉的泥滩上,那些东倒西歪的去年的枯苇棵里,一些鲜绿夺目、又尖又硬的苇芽,破土而出,愈看愈多,有的地方竟已簇密成片了。你真惊奇!在这之前,它们竟逃过你细心的留意,一旦发现即已充满咄咄的生气了!难道这是一夜的春风、一阵春雨或一日春晒,便齐刷刷钻出地面?来得又何其神速!这分明预示着,大自然囚禁了整整一冬的生命,要重新开始新的一轮竞争了。而它们,这些碧绿的针尖一般的苇芽,不仅叫你看到了崭新的生命,还叫你深刻地感受到生命的锐气、坚韧、迫切,还有生命和春的必然。

正文 苦夏

这一日,终于撂下扇子。来自天上干燥清爽的风,忽吹得我衣飞举,并从袖口和裤管儿钻进来,把周身滑溜溜地抚动。我惊讶地看着阳光下依旧夺目的风景,不明白数日前那个酷烈非常的夏天突然到哪里去了。

是我逃遁似的一步跳出了夏天,还是它就像1976年的"文革"那样——在一夜之间崩溃?

身居北方的人最大的福分,便是能感受到大自然的四季分明。我特别能理解一位新加坡朋友,每年冬天要到中国北方住上十天半个月,否则会一年里周身不适。好像不经过一次冷处理,他的身体就会发酵。他生在新加坡,祖籍中国河北;虽然人在"终年都是夏"的新加坡长大,血液里肯定还执著地潜在着大自然四季的节奏。

四季是来由于宇宙的最大的拍节。在每一个拍节里,大地的景观便全然变换与更新。四季还赋予地球以诗,故而悟性极强的中国人,在四言绝句中确立的法则是:起,承,转,合。这四个字恰恰就是四季的本质。起始如春,承续似夏,转变若秋,合拢为冬。合在一起,不正是地球生命完整的一轮?为此,天地间一切生命全都依从着这一拍节,无论岁岁枯荣与生死的花草百虫,还是长命百岁的漫漫人生。然而在这生命的四季里,最壮美和最热烈的不是这长长的夏吗?

女人们孩提时的记忆散布在四季;男人们的童年往事大多是在夏天里。这由于,我们儿时的伴侣总是各种各样的昆虫——蜻蜓、天牛、蚂蚱、螳螂、蝴蝶、蝉、蚂蚁、蚯蚓,此外还有青蛙和鱼儿。它们都是夏日生活的主角;每种昆虫都给我们带来无穷的快乐。甚至我对家人和朋友们记忆最深刻的细节,也都与昆虫有关。比如妹妹一见到壁虎就发出一种特别恐怖的尖叫,比如邻家那个斜眼的男孩子专门残害蜻蜓,比如同班一个最好看的女生头上花形的发卡,总招来蝴蝶落在上边;再比如,父亲睡在铺了凉席的地板上,夜里翻身居然压死了一只蝎子。这不可思议的事使我感到父亲的无比强大。后来父亲挨斗,挨整,写检查;我劝慰和宽解他,怕他自杀,替他写检查——那是我最初写作的内容之一。这时候父亲那种强大感便不复存在。生活中的一切事物,包括夏天的意味全都发生了变化。

在快乐的童年里,根本不会感到蒸笼般夏天的难耐与难熬。惟有在此后艰难的人生里,才体会到苦夏的滋味。快乐把时光缩短,苦难把岁月拉长,一如这长长的仿佛没有尽头的苦夏。但我至今不喜欢谈自己往日的苦楚与磨砺。相反,我却从中领悟到"苦"字的分量。苦,原是生活中的蜜。人生的一切收获都压在这沉甸甸的苦字的下边。然而一半的苦字下边又是一无所有。你用尽平生的力气,最终所获与初始时的愿望竟然去之千里。你该怎么想?

于是我懂得了这苦夏——它不是无尽头的暑热的折磨,而是我们顶着毒日头默默又坚忍的苦斗的本身。人生的力量全是对手给的,那就是要把对手的压力吸入自己的骨头里。强者之力最主要的是承受力。只有在匪夷所思的承受中才会感到自己属于强者,也许为此,我的写作一大半是在夏季。很多作家包括普希金不都是在爽朗而惬意的秋天里开花结果?我却每每进入炎热的夏季,反而写作力加倍地旺盛。我想,这一定是那些沉重的人生的苦夏,煅造出我这个反常的性格习惯。我太熟悉那种写作久了,汗湿的胳膊粘在书桌玻璃上的美妙无比的感觉。

在维瓦尔第的《四季》中,我常常只听"夏"的一章。它使我激动,胜过春之勃发、秋之灿烂、冬之静穆。友人说夏的一章,极尽华丽之美。我说我从中感受到的,却是夏的苦涩与艰辛,甚至还有一点儿悲壮。友人说,我在这音乐情境里已经放进去太多自己的故事。我点点头,并告诉他我的音乐体验。音乐的最高境界是超越听觉;不只是它给你,更是你给它。

年年夏日,我都会这样体验一次夏的意义,从而激情迸发,心境昂然。一手撑着滚烫的酷暑,一手写下许多文字来。

今年我还发现,这伏夏不是被秋风吹去的,更不是给我们的扇子轰走的——

夏天是被它自己融化掉的。

因为,夏天的最后一刻,总是它酷热的极致。我明白了,它是耗尽自己的一切,才显示出夏的无边的威力。生命的快乐是能量淋漓尽致的发挥。但谁能像它这样,用一种自焚的形式,创造出这火一样辉煌的顶点?

于是,我充满了夏之崇拜!我要一连跨过眼前的辽阔的秋、悠长的冬和遥远的春,再一次邂逅你,我精神的无上境界——苦夏!

正文 秋天的音乐

你每次上路出远门千万别忘记带上音乐,只要耳朵里有音乐,你一路上对景物的感受就全然变了。它不再是远远呆在那里、无动于衷的样子,在音乐撩拨你心灵的同时,也把窗外的景物调弄得易感而动情。你被种种旋律和音响唤起的丰富的内心情绪,这些景物也全部神会地感应到了,它还随着你的情绪奇妙地进行自我再造,你振作它雄浑,你宁静它温存,你伤感它忧患,也许同时还给你加上一点人生甜蜜的慰藉,这是真正知友心神相融的交谈……它河湾、山脚、烟光、云影、一草一木,所有细节都浓浓浸透你随同音乐而流动的情感,甚至它一切都在为你变形,一幅幅不断变换地呈现出你心灵深处的画面。它使你一下子看到了久藏心底那些不具体、不成形、蒙模糊或被时间湮没了的影像。于是你更深深坠入被感动的漩涡里,享受这画面、音乐和自己灵魂三者融为一体的特殊感受……

秋天十月,我松松垮垮套上一件粗线毛衣,背个大挎包,去往东北最北部的大兴安岭。赶往火车站的路上,忽然发觉只带了录音机,却把音乐磁带忘记在家,恰巧路过一个朋友的住处,他是音乐迷,便跑去向他借。他给我一盘说是新翻录的,都是"背景音乐"。我问他这是什么曲子,他怔了怔,看我一眼说:

"秋天的音乐。"

他多半随意一说,搪塞我。这曲名,也许是他看到我被秋风吹得松散飘扬的头发,灵机一动得来的。

火车一出山海关,我便戴上耳机听起这秋天的音乐。开端的旋律似乎熟悉,没等我怀疑它是不是真正的描述秋天,下巴发懒地一蹭粗软的毛衣领口,两只手搓一搓,让干燥的凉手背给湿润的热手心舒服地磨擦磨擦,整个身心就进入秋天才有的一种异样温暖甜醉的感受里了。

我把脸颊贴在窗玻璃上,挺凉,带着享受的渴望往车窗外望去,秋天的大自然展开一片辉煌灿烂的景象。阳光像钢琴明亮的音色洒在这收割过的田野上,整个大地像生过婴儿的母亲,幸福地舒展在开阔的晴空下,躺着,丰满而柔韧的躯体!从麦茬里裸露出浓厚的红褐色是大地母亲健壮的肤色;所有树林都在炎夏的竞争中把自己的精力膨胀到头,此刻自在自如地伸展它优美的枝条;所有金色的叶子都是它的果实,一任秋风翻动,煌煌夸耀着秋天的富有。真正的富有感,是属于创造者的;真正的创造者,才有这种潇洒而悠然的风度……一只鸟儿随着一个轻扬的小提琴旋律腾空飞起,它把我引向无穷纯净的天空。任何情绪一入天空便化作一片博大的安寂。这愈看愈大的天空有如伟大哲人恢宏的头颅,白云是他的思想。有时风云交汇,会闪出一道智慧的灵光,响起一句警示世人的哲理。此时,哲人也累了,沉浸在秋天的松弛里。它高远,平和,神秘无限。大大小小、松松散散的云彩是他思想的片断,而片断才是最美的,无论思想还是情感……这千形万状精美的片断伴同空灵的音响,在我眼前流过,还在阳光里洁白耀眼。那乘着小提琴旋律的鸟儿一直钻向云天,愈高愈小,最后变成一个极小的黑点儿,忽然"噗"地扎入一个巨大、蓬松、发亮的云团……

我陡然想起一句话:

"我一扑向你,就感到无限温柔啊。"

我还想起我的一句话:

"我睡在你的梦里。"

那是一个清明的早晨,在实实在在酣睡一夜醒来时,正好看见枕旁你蒙的、散发着香气的脸说的。你笑了,就像荷塘里、雨里、雾里悄然张开的一朵淡淡的花。

接下去的温情和弦,带来一片疏淡的田园风景。秋天消解了大地的绿,用它中性的调子,把一切色泽调匀。和谐又高贵,平稳又舒畅,只有收获过了的秋天才能这样静谧安详。几座闪闪发光的麦秸垛,一缕银蓝色半透明的炊烟,这儿一棵那儿一棵怡然自得站在平原上的树,这儿一只那儿一只慢吞吞吃草的杂色的牛。在弦乐的烘托中,我心底渐渐浮起一张又静又美的脸。我曾经用吻像画家用笔那样勾勒过这张脸:轮廓、眉毛、眼睛、嘴唇……这样的勾画异常奇妙,无形却深刻地记住。你嘴角的小涡、颤动的睫毛、鼓脑门和尖俏下巴上那极小而光洁的平面……近景从眼前疾掠而过,远景跟着我缓缓向前,大地像唱片慢慢旋转,耳朵里不绝地响着这曲人间牧歌。

一株垂死的老树一点点走进这巨大唱片的中间来。它的根像唱针,在大自然深处划出一支忧伤的曲调。心中的光线和风景的光线一同转暗,即使一湾河水强烈的反光,也清冷,也刺目,也凄凉。一切阴影都化为行将垂暮秋天的愁绪;萧疏的万物失去往日共荣的激情,各自挽着生命的孤单;篱笆后一朵迟开的小葵花,像你告别时在人群中伸出的最后一次招手,跟着被轰隆隆前奔的列车甩到后边……春的萌动、颤栗、骚乱,夏的喧闹、蓬勃、繁华,全都消匿而去,无可挽回。不管它曾经怎样辉煌,怎样骄傲,怎样光芒四射,怎样自豪地挥霍自己的精力与才华,毕竟过往不复。人生是一次性的;生命以时间为载体,这就决定人类以死亡为结局的必然悲剧。谁能把昨天和前天追回来,哪怕再经受一次痛苦的诀别也是幸福,还有那做过许多傻事的童年,年轻的母亲和初恋的梦,都与这老了的秋天去之遥远了。一种浓重的忧伤混同音乐漫无边际地散开,渲染着满目风光。我忽然想喊,想叫这列车停住,倒回去!

突然,一条大道纵向冲出去,黄昏中它闪闪发光,如同一支号角嘹亮吹响,声音唤来一大片拔地而起的森林,像一支金灿灿的铜管乐队,奏着庄严的乐曲走进视野。来不及分清这是音乐还是画面变换的原故,心境陡然一变,刚刚的忧愁一扫而光。当浓林深处一棵棵依然葱绿的幼树晃过,我忽然醒悟,秋天的凋谢全是假相!

它不过在寒飙来临之前把生命掩藏起来,把绿意埋在地下,在冬日的雪被下积蓄与浓缩,等待下一个春天里,再一次加倍地挥洒与铺张!远远山坡上,坟茔,在夕照里像一堆火,神奇又神秘,它那里是埋葬的一具尸体或一个孤魂?既然每个生命都在创造了另一个生命后离去,什么叫做死亡?死亡,不仅仅是一种生命的转换,旋律的变化,画面的更迭吗?那么世间还有什么比死亡更庄严、更神圣、更迷人!为了再生而奉献自己的伟大的死亡啊……

秋天的音乐已如圣殿的声音;这壮美崇高的轰响,把我全部身心都裹住、都净化了。我惊奇地感觉自己像玻璃一样透明。

这时,忽见对面坐着两位老人,正在亲密交谈。残阳把他俩的脸晒得好红,条条皱纹都像画上去的那么清楚。人生的秋天!他们把自己的青春年华、所有精力为这世界付出,连同头发里的色素也将耗尽,那满头银丝不是人间最值得珍惜的吗?我瞧着他俩相互凑近、轻轻谈话的样子,不觉生出满心的爱来,真想对他俩说些美好的话。我摘下耳机,未及开口,却听他们正议论关于单位里上级和下级的事,哪个连着哪个,哪个与哪个明争暗斗,哪个可靠和哪个更不可靠,哪个是后患而必须…… 我惊呆了,以致再不能听下去,赶快重新戴上耳机,打开音乐,再听,再放眼窗外的景物,奇怪!这一次,秋天的音乐,那些感觉,全没了。

"艺术原本是欺骗人生的。"

在我返回家,把这盘录音带送还给我那朋友时,把这话告他。

他不知道我为何得到这样的结论,我也不知道他为何对我说:

"艺术其实是安慰人生的。"

正文 冬日絮语

每每到了冬日,才能实实在在触摸到了岁月。年是冬日中间的分界。有了这分界,便在年前感到岁月一天天变短,直到残剩无多!过了年忽然又有大把的日子,成了时光的富翁,一下子真的大有可为了。

岁月是用时光来计算的。那么时光又在哪里?在钟表上,日历上,还是行走在窗前的阳光里?

窗子是房屋最迷人的镜框。节候变换着镜框里的风景。冬意最浓的那些天,屋里的热气和窗外的阳光一起努力,将冻结玻璃上的冰雪融化;它总是先从中间化开,向四边蔓延。透过这美妙的冰洞,我发现原来严冬的世界才是最明亮的。那一如人的青春的盛夏,总有阴影遮翳,葱茏却幽暗。小树林又何曾有这般光明?我忽然对老人这个概念生了敬意。只有阅尽人生,脱净了生命年华的叶子,才会有眼前这小树林一般明彻。只有这彻底的通彻,才能有此无边的安宁。安宁不是安寐,而是一种博大而丰实的自享。世中惟有创造者所拥有的自享才是人生真正的幸福。

朋友送来一盆"香棒",放在我的窗台上说:"看吧,多漂亮的大叶子!"

这叶子像一只只绿色光亮的大手,伸出来,叫人欣赏。逆光中,它的叶筋舒展着舒畅又潇洒的线条。一种奇特的感觉出现了!严寒占据窗外,丰腴的春天却在我的房中怡然自得。

自从有了这盆"香棒",我才发现我的书房竟有如此灿烂的阳光。它照进并充满每一片叶子和每一根叶梗,把它们变得像碧玉一样纯净、通亮、圣洁。我还看见绿色的汁液在通明的叶子里流动。这汁液就是血液。人的血液是鲜红的,植物的血液是碧绿的,心灵的血液是透明的,因为世界的纯洁来自于心灵的透明。但是为什么我们每个人都说自己纯洁,而整个世界却仍旧一片混沌呢?

我还发现,这光亮的叶子并不是为了表示自己的存在,而是为了证实阳光的明媚、阳光的魅力、阳光的神奇。任何事物都同时证实着另一个事物的存在。伟大的出现说明庸人的无所不在;分离愈远的情人,愈显示了他们的心丝毫没有分离;小人的恶言恶语不恰好表达你的高不可攀和无法企及吗?而骗子无法从你身上骗走的,正是你那无比珍贵的单纯。老人的生命愈来愈短,还是他生命的道路愈来愈长?生命的计量,在于它的长度,还是宽度与深度?

冬日里,太阳环绕地球的轨道变得又斜又低。夏天里,阳光的双足最多只是站在我的窗台上,现在却长驱直入,直射在我北面的墙壁上。一尊唐代的木佛一直伫立在阴影里沉思,此刻迎着一束光芒无声地微笑了。

阳光还要充满我的世界,它化为闪闪烁烁的光雾,朝着四周的阴暗的地方浸染。阴影又执著又调皮,阳光照到哪里,它就立刻躲到光的背后。而愈是幽暗的地方,愈能看见被阳光照得晶晶发光的游动的尘埃。这令我十分迷惑:黑暗与光明的界限究竟在哪里?黑夜与晨曦的界限呢?来自于早醒的鸟第一声的啼叫吗……这叫声由于被晨露滋润而异样地清亮。

但是,有一种光可以透入幽闭的暗处,那便是从音箱里散发出来的闪光的琴音。鲁宾斯坦的手不是在弹琴,而是在摸索你的心灵;他还用手思索,用手感应,用手触动色彩,用手试探生命世界最敏感的悟性……琴音是不同的亮色,它们像明明灭灭、强强弱弱的光束,散布在空间!那些旋律片断好似一些金色的鸟,扇着翅膀,飞进布满阴影的地方。有时,它会在一阵轰响里,关闭了整个地球上的灯或者创造出一个辉煌夺目的太阳。我便在一张寄给远方的失意朋友的新年贺卡上,写了一句话:

你想得到的一切安慰都在音乐里。

冬日里最令人莫解的还是天空。

盛夏里,有时乌云四合,那即将被峥嵘的云吞没的最后一块蓝天,好似天空的一个洞,无穷地深远。而现在整个天空全成了这样,在你头顶上无边无际地展开!空阔、高远、清澈、庄严!除去少有的飘雪的日子,大多数时间连一点点云丝也没有,鸟儿也不敢飞上去,这不仅由于它冷冽寥廓,而是因为它大得……大得叫你一仰起头就感到自己的渺小。只有在夜间,寒空中才有星星闪烁。这星星是宇宙间点灯的驿站。万古以来,是谁不停歇地从一个驿站奔向下一个驿站?为谁送信?为了宇宙间那一桩永恒的爱吗?

我从大地注视着这冬天的脚步,看看它究竟怎样一步步、沿着哪个方向一直走到春天?

正文 马年的滋味

龙年颂龙,猴年夸猴,牛年赞牛,马年呢?友人说,你脱脱俗套说点真实的吧,你属马,也最知马年的滋味。

我回头一看,倏忽已过了五个马年。咀嚼一下,每个本命年的滋味竟然全不一样。

我的第一个马年是1942年,我出生。本来母亲先怀一个孩子,不料小产了,不久就怀上我,倘若那孩子——据说也是个男孩子"地位稳固",便不会有我。我的出生乃是一种幸中之幸。第一个马年里我一落地,就是匹幸运之马。

第二个马年是1954年,我十二岁。这一年天下太平。世界上没有大战争,吾国没有政治运动。我一家人没病没灾没祸没有意外的不幸。今天回忆起那个马年来,每一天都是笑容。我则无忧无虑地踢球、钓鱼、捉蟋蟀、爬房、画画、钻到对门大院内去偷摘苹果。并且第一次感觉到邻桌的女孩有种动人的香味。这个马年我是快乐之马。

第三个马年是1966年,我二十四岁。这年大地变成大海。黑风白浪,翻天覆地。我的家被红卫兵占领四十天,占领者每人执一木棒或铁棍,将我的一切,包括我的理想与梦想全都淋漓尽致地捣个粉碎。那一年我看到了生活的反面,人的负面,并发现只有漆黑的夜里才是最安全的。我还有三分钟的精神错乱。这一马年我是受难之马。

第四个马年是1978年,我三十六岁。这一年我住在北京的人民文学出版社里写小说。第一次拿到了散发着油墨香味的自己的书《义和拳》。但我真正走进文学还是因为投入了当时思想解放的洪流。到处参加座谈会,每个会都是激情洋溢,人人发言都有耀眼的火花。那是个热血沸腾的时代。作家们都为自己的思想而写作。我 "胆大妄为"地写了伤痕文学《铺花的歧路》。这小说原名叫《创伤》,由于书稿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引起激烈争论,误了发表,而卢新华的出来了,便改名为《铺花的歧路》。这情况直到11月才有转机。一是由于茅盾先生表示对我的支持,二是被李小林要走,拿到刚刚复刊的上发表。我便一下子站到当时文学的"风口浪尖"上。这一马年对于我,是从挣扎之马到脱缰之马。

第五个马年是1990年,我四十八岁。我的创作出现困顿,无人解惑,便暂停了写作。打算理一理自己的脑袋,再走下边的路。在迷惘与焦灼中重拾画笔,却意外地开始了阔别久矣的绘画生涯。世人不知我的"前身"为画家,吃惊于我;我却不知这些年竟积累如此深厚的人生感受,万般情境,挥笔即来,我也吃惊于自己。在艺术创作中最美好的感觉莫过于叫自己吃惊。于是发现,稿纸之外还有一片无涯的天地,心情随之豁然。这一年的我,可谓突围之马。

回首五个马年才知,这马年的滋味,酸甜苦辣,驳杂种种。何况本命年只是人生的驿站。各站之间长长的十二年的征程中,还有说不尽的曲折婉转。我不知别人的本命马年是何滋味,反正人生况味,都是五味俱全。五味之中,苦味为首。那么,在这个将至的马年里,我这匹马又该如何?

前几天,请友人治印两方,皆属闲文。一方是"一甲子",一方是"老骥"。这"老骥"二字,不过是乘一时之兴,借用曹操的诗,以寓志在千里罢了。可是反过来,我又笑自己不肯甘守寂寞,总用种种近忧远虑来折磨自己。看来这一年我注定是奔波之马了?

正文 年夜思

民间有些话真是意味无穷,比如"大年根儿"。一年的日子即将用尽,就好比一棵树,最后只剩一点根儿——每每说到这话的时候,便会感受到岁月的空寥,还有岁月的深浓。我总会去想,人生的年华,到底是过一天少一天,还是过一天多一天?

今年算冷够劲儿了。绝迹多年的雪挂与冰柱也都奇迹般地出现。据说近些年温温吞吞的暖冬是厄尔尼诺之所为;而今年大地这迷人的银装素裹则归功于拉尼娜。听起来,拉尼娜像是女性的称呼,厄尔尼诺却似男性的名字。看来,女性比起男性总是风情万种。在这久违的大雪里,没有污垢与阴影,夜空被照得发亮,那些点灯的窗子充满金色而幽深的温暖。只有在这种浓密的大雪中的年,才更有情味。中国人的年是红色的,与喜事同一颜色。人间的红和大自然的银白相配,是年的标准色。那飞雪中飘舞的红吊钱,被灯笼的光映红了的雪,还有雪地上一片片分外鲜红的鞭炮碎屑,深深嵌入我们儿时对年的情感里。

旧时的年夜主要是三个节目。一是吃年饭,一是子午交接时燃放烟花炮竹,一是熬夜。儿时的我,首先热衷的自然是鞭炮。那时我住在旧英租界的大理道。鞭炮都是父亲遣人到宫北大街的炮市上去买,用三轮运回家。我怀里抱着那种心爱的彩色封皮的"炮打双灯",自然瞧不见打扮得花枝招展而得意洋洋的姐姐和妹妹们。至于熬夜,年年都是信誓旦旦,说非要熬到天明,结果年年都是在劈劈啪啪的鞭炮声里,不胜困乏,眼皮打架,连怎么躺下、脱鞋和脱衣也不知道。早晨睁眼,一个通红的大红苹果就在眼前,由于太近而显得特别大。那是老时候的例儿,据说年夜里放个苹果在孩子枕边,可以保平安。

在儿时,我从来没把年夜饭看得特别非凡。只以为那顿饭菜不过更丰盛些罢了。可是轮到我自己成人又成家,身陷生活与社会的重围里,年饭就渐渐变得格外的重要了。

每到年根儿,主要的事就是张罗这顿年饭。70年代的店铺还没有市场观念。卖主是上帝。冻鸡冻鸭以及猪头都扔在店门外的地上。猪的"后座"是用铡刀切着卖;冻成大方坨子的带鱼要在马路上摔开。做年饭的第一项大工程,是要费很大的力气把这些带着原始气息的荤腥整理出来。记忆中的年饭是一碗炖肉,两碟炒菜,还有炸花生米,松花蛋,凉拌海蜇和妻子拿手的辣黄瓜皮——当然每样都是一点。此外还有一样必不可少的,那是一只我们宁波人特有的红烧鸭子,但在70年代吃这种鸭子未免奢侈,每年只能在年饭中吃到一次。这样一顿年饭,在当时可以说达到了生活的极致。几千年来,中国人的年饭一直是中国社会经济状况的最真实的上限的 "水位"。我说的中国人当然是指普通百姓,决不是官宦人家。年的珍贵,往往就是因为人们把生活的企望实现在此时的饭桌上。那些岁月,年就是人生中一年一度用尽全力来实现出来的生活的理想啊!平日里把现实理想化,过年时把理想现实化。这是中国人对年的一个伟大的创造。

然而,这年饭还有更深的意义。由于年饭是团圆饭。就是这顿年饭,召唤着天南海北的家庭成员,一年一次地聚在一起。为了重温昨日在一起时的欢乐,还是相互祝愿在海角天涯都能前程无碍和人寿年丰?此刻杯中的酒,碗里的菜,都是添加的一种甜蜜蜜的黏和剂罢了。那时,父亲在世,年年都去他家,钻进他的阴暗的小屋,陪他吃年饭。他那时挨整。每天的惩罚是打扫十三个厕所,冬天里便池结冰,就要动手去清理。据说"打扫厕所就是打扫自己脑袋里的思想"。于是我们的年饭就有了另一层意愿——叫他暂时忘了现实!可是我们很难使他开心地笑起来。有时一笑,好似痉挛,反倒不如不笑为好。父亲这奇特而痛苦的表情就被我收藏在关于年的记忆中。每年的年夜都会拿出来看一看。

旧时中国人的年,总是要请诸神下界。那无非是人生太苦,想请神仙们帮一帮人间的忙。但人们真的相信有哪位神仙会伸手帮一下吗?中国人在长期封建桎梏中的生存方式是麻痹自己。1967年我给我那时居住的八平米的小屋起名字叫宽斋。宽是心宽,这是对自己的一种宽慰;宽也是从宽,这是对那个残酷的时代的一种可怜的痴望。但起了这名字之后我的一段生活反倒像被钳子死死钳住了一样。记得那年午夜放炮时,炸伤了右手的虎口,以致很长时候不能握笔。

我有时奇怪。像旧时的年,不过吃一点肉,放几个炮。但人们过年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劲头?那时没有电视春节晚会,没有新春音乐会和新商品展销,更没有全家福大餐。可是今天有了这一切,为什么竟埋怨年味太淡?我们怀念往日的年味,可是如果真的按照那种方式过一次年,一定会觉得它更加空洞乏味了吧!

我想,这是不是因为我们一直误解了年?

我们总以为年是大吃大喝。这种认识的反面便是,有吃有喝之后,年就没什么了。其实,吃喝只是一种载体,更重要的年赋予它的意义。比如吃年饭时的团圆感、亲情、孝心,以及对美好未来的希冀与祝愿。正为此,愈是缺憾的时候,渴望才来得更加强烈。年是被一种渴望撑大的。那么,年到底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当然它首先是精神的!它决不是民族年度的服装节与食品节。而是我们民族一年一度的生活情感的大爆发,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大团聚,是现实梦想的大表现。正因为这样,年由来已久;年永世不绝。只要我们对生活的向往与追求紧拥不弃,年的灯笼就一定会在大年根儿红红地照亮。

写到此处,忽有激情迸发,奔涌笔端,急忙展纸,挥笔成句,曰:

玉兔已乘百年去,

青龙又驾千岁来;

风光铺满前程地,

鲜花随我一路开。

一时写得水墨淋漓,锋毫飞扬,屋内灯烛正明,窗外白雪倍儿亮。心无块垒,胸襟浩荡是也。

白发

人生入秋,便开始被友人指着脑袋说:

"呀,你怎么也有白发了?"

听罢笑而不答。偶尔笑答一句:"因为头发里的色素都跑到稿纸上去了。"

就这样,嘻嘻哈哈、糊里糊涂地翻过了生命的山脊,开始渐渐下坡来。或者再努力,往上登一登。

对镜看白发,有时也会认真起来:这白发中的第一根是何时出现的?为了什么?思绪往往会超越时空,一下子回到了少年时——那次同母亲聊天,母亲背窗而坐,窗子敞着,微风无声地轻轻掀动母亲的头发,忽见母亲的一根头发被吹立起来,在夕照里竟然银亮银亮,是一根白发!这根细细的白发在风里柔弱摇曳,却不肯倒下,好似对我召唤。我第一次看见母亲的白发,第一次强烈地感受到母亲也会老,这是多可怕的事啊!我禁不住过去扑在母亲怀里。母亲不知出了什么事,问我,用力想托我起来,我却紧紧抱住母亲,好似生怕她离去……事后,我一直没有告诉母亲这究竟为了什么。最浓烈的感情难以表达出来,最脆弱的感情只能珍藏在自己心里。如今,母亲已是满头白发,但初见她白发的感受却深刻难忘。那种人生感,那种凄然,那种无可奈何,正像我们无法把地上的落叶抛回树枝上去……

当妻子把一小酒盅染发剂和一支扁头油画笔拿到我面前,叫我帮她染发,我心里一动,怎么,我们这一代生命的森林也开始落叶了?我瞥一眼她的头发,笑道:"不过两三根白头发,也要这样小题大作?"可是待我用手指撩开她的头发,我惊讶了,在这黑黑的头发里怎么会埋藏这么多的白发!我竟如此粗心大意,至今才发现才看到。也正是由于这样多的白发,才迫使她动用这遮掩青春衰退的颜色。可是她明明一头乌黑而清香的秀发呀,究竟怎样一根根悄悄变白的?是在我不停歇的忙忙碌碌中、侃侃而谈中,还是在不舍昼夜的埋头写作中?是那些年在大地震后寄人篱下的茹苦含辛的生活所致?是为了我那次重病内心焦虑而催白的?还是那件事……几乎伤透了她的心,一夜间骤然生出这么多白发?

黑发如同绿草,白发犹如枯草;黑发像绿草那样散发着生命诱人的气息,白发却像枯草那样晃动着刺目的、凄凉的、枯竭的颜色。我怎样做才能还给她一如当年那一头美丽的黑发?我急于把她所有变白的头发染黑。她却说:

"你是不是把染发剂滴在我头顶上了?"

我一怔。赶忙用眼皮噙住泪水,不叫它再滴落下来。

一次,我把剩下的染发剂交给她,请她也给我的头发染一染。这一染,居然年轻许多!谁说时光难返,谁说青春难再,就这样我也加入了用染发剂追回岁月的行列。谁知染发是件愈来愈艰难的事情。不仅日日增多的白发需要加工,而且这时才知道,白发并不是由黑发变的,它们是从走向衰老的生命深处滋生出来的。当染过的头发看上去一片乌黑青黛,它们的根部又齐刷刷冒出一茬雪白。任你怎样去染,去遮盖,它还是茬茬涌现。人生的秋天和大自然的春天一样顽强。挡不住的白发啊!

开始时精心细染,不肯漏掉一根。但事情忙起来,没有闲暇染发,只好任由它花白。染又麻烦,不染难看,渐而成了负担。

这日,邻家一位老者来访。这老者阅历深,博学,又健朗,鹤发童颜,很有神采。他进屋,正坐在阳光里。一个画面令我震惊——他不单头发通白,连胡须眉毛也一概全白;在强光的照耀下,蓬松柔和,光明透澈,亮如银丝,竟没有一根灰黑色,真是美极了!我禁不住说,将来我也修炼出您这一头漂亮潇洒的白发就好了,现在的我,染和不染,成了两难。老者听了,朗声大笑,然后对我说:

"小老弟,你挺明白的人,怎么在白发面前糊涂了?孩童有稚嫩的美,青年有健旺的美,你有中年成熟的美,我有老来冲淡自如的美。这就像大自然的四季——春天葱茏,夏天繁盛,秋天斑斓,冬天纯净。各有各的美感,各有各的优势,谁也不必羡慕谁,更不能模仿谁,模仿必累,勉强更累。人的事,生而尽其动,死而尽其静。听其自然,对!所谓听其自然,就是到什么季节享受什么季节。哎,我这话不知对你有没有用,小老弟?"

我听罢,顿觉地阔天宽,心情快活。摆一摆脑袋,头上花发来回一晃,宛如摇动一片秋光中的芦花。

正文 书斋一日

——新岁开篇

一如日日那样,晨起之后,沏一杯清茶坐进书房里。书房是我的心房,坐在里边的感觉真是神奇之极。听得见自己心跳的节率,感受得到热血的流动,还有心之温暖。书房的电话与传真还通向天南地北。于是朋友们把他们富于灵气的话送了进来。昨天与身在地冻天寒的哈尔滨的迟子建通话。谈到我一个月前在地中海边寻找梵 ·高的踪迹之行。谈到她的宏篇巨制《伪满洲国》。谈到大雪纷飞中躲在屋内写作的感觉。她说惟冬天书房里的阳光才真正算得上是一种享受。我说,夏天的阳光照在身上,冬天的阳光照在心里。书房里的谈话总是更近于文字。

书桌对面的一架书,全是我的各种版本。面对它,有时自我的感觉很好很踏实,由此想到可以扔下笔放松一下喘息一下了;有时却觉得自己的作为不过如此,那么多文学想象远没有写出来,这便恨不得给自己抽上一鞭子,再加一把劲儿。

人回过头时才会发现:做过的事总是十分有限。

今天坐在书房里,这感觉更是强烈。甚至有一种浩大的空荡。陌生,未知,莫名,一片白晃晃,虚无而不定;我从未有此感受;房中一切如旧,这从何而来。难道这就是"新世纪"之感吗?

静坐与凝思中,渐渐悟出,这新世纪并不是一种可见的物质,而是无形的未曾经历过的时间。现在,以百年划分的时间已经无声地涌进我的书房。但它并没有把我的书房填满,相反却将原先的一切辛劳全都排挤出去。昨天的一切全不算数了!此刻我站在这个全新的巨大的时间里,两手空空如也,我还没有为21世纪做一件事呢!

时间只是一个载体。你给它制造什么,它就具有什么。时间不会带给你任何"美好的未来"。它是空的。它给你的只是时间本身。然而这已经足够了!其实生命最根本的意义,不就是任凭你使用和支配的短短的一段时间吗?

来不及去推想生命的时间意义。却见眼前的事物竟发生着一种非常奇妙的变化——

屋中的一切。除去那些历时久远的古物。现今的这些家具器物,书籍报刊,乃至桌上的钢笔、台灯、水杯等等,在世纪的转换中,一下子都属于了那个过往的百年。从明天的角度看,眼前这一切全都是20世纪的文化。而我现在不正是坐在一种具有20世纪风格的迷人"历史文化"中吗?这感觉竟然这么奇妙!

我们的生命跨进了新的世纪。然而我们的身体却置身于昨天的物质中。再去体验我们的生命的深处,那里边也带着重重叠叠、与翻滚的历史?于是我明白,历史不是过去时。历史依然鲜活地存在现实中,存在我们的生命中。历史应该是我们经验过和创造过的生活的一种升华。它升华为一种精神,一种信念,并结晶为一种财富,和我们的血肉生机勃勃地混在一起。我们在历史中成长,因历史而成熟,我们永远受益于历史——无论这历史是光荣还是耻辱甚至是罪恶的。这因为历史的顽疾总是要反复发作的。

屋角的一盆绿萝长得旺足,本来它是朝着照入阳光的窗子伸展去的。我却用细绳把它牵引到挂在屋顶的一块清代木雕的檐板上。它碧绿可爱的叶子在这缕空的雕板间游戏般地穿来绕去。那雕板上古老的木刻小鸟竟然美妙地站在这弯曲而翠绿的茎蔓上了。这一来,历史变得生意盈盈。

不断电话铃响,把我线性的思绪切断,接连到远远近近各种话题。这些话题无不叫我关切。王蒙照例是轻轻松松像戏说三国那样笑谈文坛,天大的事在他嘴里也会烟消云散;奇怪的是今天他的嗓门分外的大,中气足,挺冲,好像刚打了一场球,还赢了分,是不是因为他方才闯进了新世纪的大门?李小林在电话中说,九十六岁高龄的巴老今天真的跨世纪了,而且身体状况十分平稳,这可是件喜事,叫我高兴了好一阵子;欧洲一位媒体的朋友来电祝贺新年,当她听说国内的市面上已绽露出春节的气象,便勾起回忆,情真意切地说起她儿时的种种年俗,使我忽然懂得最深刻的民间文化原来在最严格的风俗里。由此我滔滔不绝谈起我那个"恪守风俗"的文化观。说着说着,忽然想到是对方花钱打来这个越洋电话的。于是匆忙说声"对不起"便撂下话筒……

这时传真机嗒嗒地响。一张雪白的带字的传真纸送出机器。原来是山西作家哲夫传来的。他昨天夜里传来的一纸也是同样的内容,看来他很急迫。他还是那样十万火急地为中国危难重重的自然生态呼吁。他说他写在长篇纪实《中国档案》里所谓淮河将在20世纪结束时变清的那句话已经完全落空。淮河如今差不多成了一条臭河。我们的大自然真的已是"鸡皮鹤发",脆弱之极。他要我帮他一齐呐喊。他相信我会担此道义。他还说,他已经无力再喊下去了,他想不干了。

他这份传真叫我陡然变得沉重。一下子,我的书斋变暗变小,我好像被紧紧夹在了中间。我想到这些年我固执地为保护人文生态而竭尽全力地发出的那些呼喊,最终成效几何?接着我又想到梁思成先生。他曾经也激情昂然地呼喊过,北京城还不是照样拆了。梁思成是不是白喊了?当然不是——我忽然明白——他的呼喊,并不只是一种声音,而是一种精神。一种知识精神和文化精神。我们今天的呼喊不是在延续和坚持着这种精神吗?于是我抓起电话打给哲夫。我说:

"如果我们闭住嘴,那才真正是一种绝望。你应当看到,现在这呼声已经愈来愈大,未来的社会一定会在这呼喊中醒来。你要坚持下去!"

通过电话,我忽然想,这大概是我在跨世纪的书房做的第一件事。或者说,我首先使我们要做的事情跨过了世纪。因为我坚信,上世纪没有做成的事,下个世纪一定会做成的。

此时,我感觉,我的书斋在一点点发亮,一点点阔大起来。

正文 致大海

——为冰心送行而作

今天是给您送行的日子,冰心老太太!

我病了,没去成,这也许会成为我终生的一个遗憾。但如果您能听到我这话,一准会说:"是你成心不来!"那我不会再笑,反而会落下泪来。

十点钟整,这是朋友们向您鞠躬告别的时刻,我在书房一片散尾竹的绿影里跪伏下来,向着西北方向——您遥远的静卧的地方,恭敬地磕了三个头。然后打开音乐,凝神默对早已备置在案前的一束玫瑰。当然,这就是面对您。本来心里潦乱又沉重,但渐渐的我那特意选放的德彪西的发生了神奇的效力,涛声所至,愁云廓散。心里渐如海天一般辽阔与平静。于是您往日那些神气十足的音容笑貌全都呈现出来,而且愈来愈清晰,一直逼近眼前。

我原打算与您告别时,对您磕这三个头。当然,绝大部分人一定会诧异于我何以非要行此大礼。他们哪里知道这绝非一种传统方式,一种中国人极致的礼仪,而是我对您特殊的爱的方式,这里边的所有细节我全部牢牢记得。

八十年代末,一个您生命的节日——十月五日。我在天津东郊一位农人家中,听说他家装了电话,还能挂长途,便抓起话筒拨通了您家。我对着话筒大声说:

"老太太,我给您拜寿了!"

您马上来了幽默。您说:"你不来,打电话拜寿可不成。"您的口气还假装有点生气。但我却知道在电话那端,您一定在笑,我好像看见了您那慈祥的并带着童心的笑容。

为了哄您高兴。我说:"我该罚,我在这儿给您磕头了!"

您一听果然笑了,而且抓着这个笑话不放,您说:"我看不见。"

我说:"我旁边有人,可以作证。"

您说:"他们都是你一伙的,我不信。"

本来我想逗您乐,却被您逗得乐不可支。谁说您老,您的机敏和反应能超过任何年轻人。我只好说:"您把这笔账先记在本子上。等我和您见面时,保证补上。"

这便是磕头的来历,对不对?从此,它成了每次见面必说的一个玩笑的由头。只要说说这个笑话,便立即能感受到与您之间那种率真、亲切、又十分美好的感觉。

大约是1992年底,我在中国美术馆举办画展期间,和妻子顾同昭,还有三两朋友一同去看您。那天您特别爱说话,特别兴奋,特别精神;您一向底气深厚的嗓音由于提高了三度,简直洪亮极了。您说,前不久有一位大人物来看您,说了些"长寿幸福"之类吉祥话。您告诉他,您虽长寿,却不总是幸福的。您说自己的一生正好是"酸甜苦辣"四个字。跟着您把这四个字解释得明白有力,铮铮作响。

您说,您的少时留下许多辛酸——这是酸;青年时代还算留下一些甜美的回忆——这是甜;中年以后,"文革"十年,苦不堪言——这是苦;您现在老了,但您现在却是——"姜是老的辣"。当您说到这个"辣"字时,您的脖子一梗。我便看到了您身上的骨气。老太太,那一刻您身上真是闪闪发光呢!

这话我当您的面是不会说的。我知道,您不喜欢听这种话,但我现在可以说了。

记得那天,您还问我:"要是碰到大人物,你敢说话吗?"没等我说,您又进一步说道,"说话谁都敢,看你说什么。要说别人不敢说、又非说不可的话。冯骥才——你拿的工资可是人民给的,不是领导给的。领导的工资也是人民给的。拿了人民的钱就得为人民说话,不要怕!"

说完您还着意地看了我一眼。

老太太,您这一眼可好厉害。您似乎要把这几句话注入我的骨头里。但您知道吗?这也正是我总愿意到您那里去的真正缘故。

我喜欢您此时的样子,很气概,很威风,也很清晰。您吐字和您写字一样,一笔一画,从不含混。您一生都明达透彻,思想在脑海里如一颗颗美丽的石子沉在清亮见底的水中。您享受着清晰,从来不委身于糊涂。

再说那天,老太太!您怎么那么高兴。您把我妻子叫到跟前,您亲亲她,还叫我也亲亲她。大家全笑了。您把天堂的画面搬到大家眼前,融融的爱意使每一个人的心情都充满美好。于是在场朋友们说,冯骥才总说给冰心磕头拜寿,却没见过真的磕过头。您笑嘻嘻地说我:"他是个口头革命派!"

我听罢,立即趴在地上给您磕了三个头。您坐在轮椅上无法阻拦我,但我听见您的声音:"你怎么说来就来。"等我起身,见您被逗得正在止不住地笑,同时还第一次看到您挺不好意思的表情。我可不愿意叫您发窘。我说:"照老规矩,晚辈磕头,得给红包。"

您想了想,边拉开抽屉,边说:"我还真的有件奖品给你。今年过生日时,有人给我印了一种寿卡,凡是朋友们来拜寿,我就送一张给他做纪念。我还剩点儿,奖给你一张吧!"

粉红色的卡片鲜美雅致,名片大小,上边印着金色的寿字,还有您的名字与生日的日子。卡片的背面是您手书自己的那句座右铭:"有了爱便有了一切。"

您说,这寿卡是编号的,限数一百。您还说,这是他们为了叫您长命百岁。

我接过寿卡一看,编号77,顺口说:"看来我既活不到您这分量,也活不到您这岁数了。"

您说:"胡说。你又高又大,比我分量大多了。再说你怎么知道自己不长寿?"

我说:"编号一百是百岁,我这是77号,这说明我活77岁。"

您嗔怪地说:"更胡说了。拿来——"您要过我手中的寿卡,好像想也没想,拿起桌上的圆珠笔在编号每个7字横笔的下边,勾了半个小圈儿,马上变成99号了!您又写上一句:"骥才万寿,冰心,1992.12.20。"

大家看了大笑,同时无不惊奇。您的智慧、幽默、机敏,令人折服。您的朋友们都常常为此惊叹不已!尽管您坐在轮椅上,您的思维之神速却敢和这世界上任何人赛跑。但对于我,从中更深深的感动则来自一种既是长者又是挚友的爱意。可使我一直不解的是,您历经那么多时代的不幸,对人间的诡诈与丑恶的体验较我深切得多。然而,您为何从不厌世,不避世,不警惕世人,却对人们依然始终紧拥不弃,痴信您那句常常会使自己陷入被动的无限美好的格言"有了爱便有了一切"?这到底是为了一种信念,还是一种天性使然?

我想到一件更远的事。

那时吴文藻先生还在世。那天是您和吴先生金婚的纪念日。我和楚庄、邓伟志等几位文友去看您。您那天新裤新褂,容光焕发;您总是这么神采奕奕,叫人家无论碰到怎样的打击也无法再垂头丧气。

那天聊天时,没等我们问您就自动讲起当年结婚时的情景。您说,您和吴文藻度蜜月,是相约在北京西山的一个古庙里。

您当时的神气真像回到了六十年前——

您说,那天您在燕京大学讲完课,换一件干净的蓝旗袍,把随身用品包一个方方正正的小布包,往胳肢窝里一夹就去了。到了西山,吴文藻还没来——说到这儿,您还笑一笑说:"他就这么糊涂!"

您等待时间长了,口渴了,便在不远的农户那儿买了几根黄瓜,跑到井边洗了洗,坐在庙门口高高的门坎上吃黄瓜,一时引得几个农家的女人来到庙前瞧新媳妇。这样直等到您的新郎吴文藻姗姗来迟。

您结婚的那间房子是庙里后院的一间破屋,门关不上,晚上屋里经常跑大耗子,桌子有一条腿残了,晃晃当当。"这就是我们结婚的情景。"说到这儿,您大笑,很快活,弄不清您是自嘲,还是为自己当年的清贫又洒脱而洋洋自得。这时您话锋一转,忽问我:"冯骥才,你怎么结的婚?"

我说:"我还不如您哪。我是'文革'高潮时结的婚!"

您听了一怔,便说:"那你说说。"

我说那时我和未婚妻两家都被抄了,结婚没房子,街道赤卫队队长人还算不错,给我们一间几平米的小屋。结婚那天,我和我爱人的全家去了一个小饭馆吃饭。我父亲关在牛棚,母亲的头发被红卫兵铰了,没能去。我把劫后仅有的几件衣服叠了叠,放在自行车后衣架上,但在路上颠掉了,结婚时两手空空。由于我们都是被抄户,更不敢说"庆祝"之类的话,大家压低嗓子说:"祝贺你们!"然后不出声地碰一下杯子。

饭后我们就去那间小屋。屋里空荡荡,四个房角,看得见三个。床是用砖块和木板搭的。要命的是,我这间小屋在二楼,楼下是一个红卫兵"总部"。他们得知楼上有两个狗崽子结婚,虽然没上来搜查盘问,却不断跑到院里往楼上吹喇叭,还一个劲儿打手电,电光就在我们天花板上扫来扫去。我们便和衣而卧。我爱人吓得靠在我胸前哆嗦了一个晚上。"这就是我们的新婚之夜!"我说。

我讲述这件事时,您听得认真又紧张。我想完事您一定会说出几句同情的话来。可是您却微笑又严肃地对我说:"冯骥才,你可别抱怨生活,你们这样的结婚才能永远记得,大鱼大肉的结婚都是大同小异,过后是什么也记不住的。"

您的话使我出其不意。

一下子,您把我的目光从一片荆棘的困扰中引向一片大海。

哎哎,您没有把我送给您那幅关于海的画带走吧?

那幅画我可是特意为您画得那么小,您的房间太窄,没有挂大画的墙壁。但是您告诉我:"只要是海,都是无边的大。"

我把您那本译作的封面都翻掉了。因此我熟悉您这种诗样的语言所裹藏的深邃的寓意。我送给您一幅画,您送给我这一句话。

我在那幅蓝色的画里,给您画了许多阳光;您在这个短句中,给了我无尽的放达的视野。

在与您的交往中,我懂得了什么是"大"。大,不是目空一切,不是作宏观状,不是超然世外,或从权力的高度俯视天下。人间的事物只要富于海的境界都可以既博大又亲近,既辽阔又丰盈。那便是大智,大勇,大仁,大义,大爱,与正大光明。

德彪西的全是画面。

被狂风掀起的水雾与低垂的阴云融成一片;雪色的排天大浪迸溅出的全是它晶莹透明的水珠。一束夕照射入它蓝幽幽的深处,加倍反映出夺目的光芒。瞬息间,整个世界全是细密的迷人的柔情的微波。大海中从无云影,只有阳光。这因为,它不曾有过瞬息的静止;它永远跃动不已的是那浩瀚又坦荡的生命。

这也正是您的海。我心里的您!

我忽然觉得,我更了解您。

我开始奇怪自己,您在世时,我不是对您已经十分熟悉与理解了吗?但为什么,您去了,反倒对您忽有所悟,从而对您认识更深,感受也更深呢?无论是您的思想、气质、爱,甚至形象,还有您的意义。这真是个神奇的感觉!于是,我不再觉得失去了您,而是更广阔又真切地拥有了您;我不再觉得您愈走愈远,却感到您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的贴近。远离了大海,大海反而进入我的心中。我不曾这样为别人送行过。我实实在在是在享受着一种境界。并不知不觉在我心里响起少年时代记忆得刻骨铭心的普希金那首长诗《致大海》的结尾:

再见吧,大海!我永远不会

忘记你庄严的容光,

我将久久地久久地听着

你黄昏时分的轰响;

我的心将充满了你,

我将把你的山岩,你的海湾,

你的光和影,你浪花的喋喋,

带到森林,带到寂寞的荒原。

正文 爱在文章外

——记孙犁与方纪的一次见面



外地通晓些文坛事情的人,见到我这副标题便会感到奇怪:孙犁与方纪都是天津的老作家,同居一地,相见何难,还需要以文为记吗?岂非小题大作?

这话说来令人凄然。经历十年磨难,文坛的老作家尚有几位健壮如前者?孙犁已然年近古稀,体弱力衰,绝少参加社会活动,过着深居简出、贪闲求静、以花草为伴的老人生活,偶尔写一写他那精熟练达的短文和小诗;方纪落得右边半身瘫痪,语言行动都很困难,日常穿衣、执物、拄杖,乃至他仍不肯丢弃的嗜好——书法,皆以左手为之。这便是一位以清新隽永的文字长久轻拨人们心弦,一位曾以华丽而澎湃的才情撞开读者心扉的两位老作家的情况。虽然他们之间只隔着十几条街,若要一见,并不比分居异地的两个健康朋友相会来得容易。他们是青年时代的挚友,至今感情仍互相紧紧拴结着,却只能从来来往往的客人们嘴里探询对方的消息。以对方尚且安康为快,以对方一时病困为忧。在这忧乐之间,含着多少深情?



方纪现在一句话至多能说五六个字,而且是一字一字地说。一天,他忽冲动地叫着:

"看——孙——犁!"

方纪是个艺术气质很浓的人。往往又纵情任性。感情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看来他非去不可了。

他约我转天下午同去。第二天我们乘一辆小车去了。汽车停在孙犁住所对面的小街口。我们必须穿过大街。方纪右脚迈步很困难,每一步都是右脚向前先划半个圈儿,落到半尺前的地方停稳,再把身子往前挪动一下。他就这样艰难地走着,一边自言自语、仿佛鼓励自己似的说:

"走、走、走!好、好、好!"

他还笑着,笑得挺快活,因为他马上就要来到常常思念的老朋友的家了。他那一发感触便低垂下来的八字眉,此刻就像受惊的燕子的翅翼,一拍一拍,我知道,这是他心中流淌的诗人易激动的热血又沸腾起来之故。

孙犁住在一个大杂院里,有许多人家。房子却很好,原先是个气派很足的、阔绰的宅子。正房间量很大,有露台,有回廊,院子中间还有座小土山,上边杂树横斜,摆布一些奇形怪状的山石,山顶有座式样浑朴的茅草亭。由于日久年长,无人料理,房舍院落日渐荒芜破旧,小山成了土堆,亭子也早已倒掉而废弃一旁。大地震后,院中人家挖取小山的土筑盖防震小屋,这院子益发显得凌乱和败落不堪。那剩下半截的、掏了许多洞的小土山完全是多余的了。成为只待人们清理的一堆废墟。

我搀扶方纪绕过几座防震屋,忽见小土山后边、高高的露台上、一片葱葱的绿色中,站起一个瘦长的老人。头戴顶小檐的旧草帽,白衬衣外套着一件灰粗布坎肩,手拄着一根细溜溜的黄色手杖。面容清癯,松形鹤骨,宛如一位匿居山林的隐士。这正是孙犁。他见我们便拄着手杖迎下来,并笑呵呵地说:

"我听说你们来,两点钟就坐在这里等着了。"

我看看手腕上的表,已经三点半了。年近七十的老人期待他的朋友,在露台的石头台阶上坐等了一个多小时啊……



孙犁的房间像他的人,沉静、高洁,没有一点尘污。除去一排书柜和桌椅之外,很少饰物,这又像他的文章,水晶般的透亮、明快、自然,从无雕饰和凿痕。即使代人写序,也直抒心意,毫不客套。他只在书架上摆了一个圆形的小瓷缸,里边用清水泡了几十颗南京雨花台的石子。石子上的花纹甚是奇异,有的如炫目的烟火,有的如迷人的晚霞,有的如缩小了的画家的调色板。这些石子沉在水里,颜色愈加艳美,颗颗都很动人。使我不禁想起他的文章,于纯净透明、清澈见底的感情中,是一个个奇丽、别致、生意盈盈的文字。

孙犁让方纪坐在一张稳当的大藤椅上,给方纪倒水、拿糖,并把烟卷插在方纪的嘴角上,划火点着,两人好似昨天刚刚见过,随随便便东一句西一句扯起来,偶然间沉默片刻也不觉尴尬。有人说孙犁性情孤僻,不苟言笑,那恐怕是孙犁的崇敬者见到孙犁时过于拘谨而感受到的,这种自我感觉往往是一种错觉。其实孙犁颇健谈,语夹诙谐,亦多见地。今天的话大多都是孙犁说的。是不是因为他的朋友说话困难?而他今天话里,很少往日爱谈的文学和书,多是一般生活琐事、麻烦、趣闻。他埋怨每天来访者不绝,难于应酬,由于他无处躲避,任何来访者一推门就能把他找到。他说这叫"瓮中捉鳖"。然后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木牌,上面写着"现在休息"四个字。他说:"我原想用这小牌挡挡来客,但它只在门外挂了一上午,没有挡住来客,却把一个亲戚挡回去了。这亲戚住得很远,难得来一次,谁知他正巧赶上这牌子,这一下,他再也不来了!说着他摇着头,无可奈何地笑了。逗得我们也都笑起来。

随后,他又同方纪扯起天津解放时刚入城的情景。那时街上很乱。他俩都是三十多岁,满不在乎,骑着车在大街上跑。一个敌人的散兵朝他们背后放了一枪,险些遭暗算。他俩身上也带着枪,忙掏出来回敬两下,也不知那散兵跑到哪里去了。"我们都是文人,哪里会放枪?这事你还记得吗?老方?"孙犁问。

"记得,记得,好——险——呀!"方纪一字一句地说。两人便一阵开心地哈哈大笑。

真险呢!但这早已是过去的事了。谈起往事是开心的,还是为了开心才谈起那些往事?此刻他俩好像又回到那活泼快乐、无忧无虑、生龙活虎的青年时代。

那时,他俩曾在冀中平原红高粱夹峙的村道上骑车竞驰,在乡间驻地的豆棚瓜架下,一个操琴,一个唱戏;在一条炕上高谈阔论后抵足而眠;一起办报,并各自伏在案上不知疲倦地写出一篇又一篇打动读者的文章……

精力、活力、体力,你们为什么都从这两个可爱的老人身上跑走了呢?谁能把你们找回来,还给他们,使他们接着写出《铁木后传》《风云续记》,写出一个个新的、活生生的、连续下来的《不连续的故事》,他们还要一个重返白洋淀,一个再下三峡,用他们珠玑般的文字,娓娓动听地向我们诉说那里今日的风情与景象……



坐了一个多小时,我担心两位老人都累了,便搀扶方纪起身告别,走出屋子。孙犁喂养的一只小黄鸟叫得正欢,一盆长得出奇高大、油亮浓绿的米兰,花儿盛开,散着浓浓的幽香。

孙犁说:"你们从东面这条道儿走吧,这边道儿平些。我在前面给你们探路。"说着他就戴上草帽,拿起手杖走到前面去了。

我帮着方纪挪动他瘫软了的半边身子,一点点前移。孙犁就在前面几步远的地方,用手杖的尖头把地上的小石块一个个拨开。他担心这些碎石块成为朋友行动的障碍。他做得认真而细心,哪怕一个栗子大小的石子,也"嗒"地一声拨到小径旁的乱草丛里去……

这情景真把我打动了,眼睛不觉潮湿了,还有什么比爱、比真诚、比善良的情感更动人吗?这两个文坛上久负盛名的老人,尽管他们的个性不同,文章风格迥然殊别,几十年来却保持着忠诚的友情。世事多磨,饱经风霜,而他们依然怀着一颗孩童般纯真的心体贴着对方,一切仿佛都出自天然……此刻,庭院里只响着方纪的鞋底一下下费力地磨擦地面的声音,并伴随着孙犁的手杖把小石块一个个拨出小径的清脆的"嗒嗒"声。在这两种奇特声音的交合中,我一下子悟到他们的文章为什么那么深挚动人。不禁想起一位不出名诗人的两句诗:

爱在文章外,

便在文章中。

无意间,我找到了打开真正的文学殿堂的一把金钥匙。

正文 记韦君宜

我不知道为什么,对一个人深入的回忆,非要到他逝去之后。难道回忆是被痛苦带来的吗?

1977年春天我认识了韦君宜。我真幸运,那时我刚刚把一只脚怯生生踏在文学之路上。我对自己毫无把握。我想,如果我没有遇到韦君宜,我以后的文学可能完全是另一个样子。我认识她几乎是一种命运。

但是这之前的十年"文革"把我和她的历史全然隔开。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并不清楚她是谁,这便使我相当尴尬。

当时,李定兴和我把我们的长篇处女作《义和拳》的书稿寄到人民文学出版社。尽管我脑袋里有许多天真的幻想,但书稿一寄走便觉得希望落空。这因为人民文学出版社是公认的国家文学出版社。面对这块牌子谁会有太多的奢望?可是没过多久,小说北组(当时出版社负责长江以北的作者书稿的编辑室)的组长李景峰便表示对这部书稿的热情与主动。这一下使我和定兴差点成了一对范进。跟着出版社就把书稿打印成厚厚的上下两册征求意见本,分别在京津两地召开征求意见的座谈会。那时的座谈常常是在作品出版之前,决不是当下流行的一种炒作或造声势,而是为了尽量提高作品的出版质量。于是,李景峰来到天津,还带来一个身材很矮的女同志,他说她是"社领导"。当李景峰对我说出她的姓名时,那神气似乎等待我的一番惊喜,但我却只是陌生又迟疑地朝她点头。我当时脸上的笑容肯定也很窘。后来我才知道她在文坛上的名气,并恨自己的无知。

座谈会上我有些紧张,倒不是因为她是社领导,而是她几乎一言不发。我不知该怎么跟她说话。会后,我请他们去吃饭——这顿饭的"规格"在今天看来简直难以想象!1976年的大地震毁掉我的家,我全家躲到朋友家的一间小屋里避难。在我的眼里,劝业场后门那家卖锅巴菜的街头小铺就是名店了。这家店一向屋小人多,很难争到一个凳子。我请韦君宜和李景峰占一个稍松快的角落,守住小半张空桌子,然后去买牌,排队,自取饭食。这饭食无非是带汤的锅巴、热烧饼和酱牛肉。待我把这些东西端回来时,却见一位中年妇女正朝着韦君宜大喊大叫。原来韦君宜没留意坐在她占有的一张凳子上。这中年妇女很凶,叫喊时龇着长牙,青筋在太阳穴上直跳,韦君宜躲在一边不言不语,可她还是盛怒不息。韦君宜也不解释,睁着圆圆一双小眼睛瞧着她,样子有点窝囊。有个汉子朝这不依不饶的女人说:"你的凳子干吗不拿着,放在那里谁不坐?"这店的规矩是只要把凳子弄到手,排队取饭时便用手提着凳子或顶在脑袋上。多亏这汉子的几句话,一碗水似的把这女人的火气压住。我赶紧张罗着换个地方,依然没有凳子坐,站着把东西吃完,他们就要回北京了。这时韦君宜对我说了一句话:"还叫你花了钱。"这话虽短,甚至有点吞吞吐吐,却含着一种很恳切的谢意。她分明是那种羞于表达、不善言谈的人吧!这就使我更加尴尬和不安。多少天里一直埋怨自己,为什么把他们领到这种拥挤的小店铺吃东西。使我最不忍的是她远远跑来,站着吃一顿饭,无端端受了那女人的训斥和恶气,还反过来对我诚恳地道谢。

不久我被人民文学出版社借去修改这部书稿。住在北京朝内大街166号那幢灰色而陈旧的办公大楼的顶层。凶厉的"文革"刚刚撤离,文化单位依存着肃寂的气息,揭批查的大字报挂满走廊。人一走过,大字报哗哗作响。那时伤痕文学尚未出现,作家们仍未解放,只是那些拿着这枷锁钥匙的家伙们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出版社从全国各地借调来改稿的业余作者,每四个人挤在一间小屋,各自拥抱着一张办公桌,抽烟、喝水、写作;并把自己独有的烟味和身体气息浓浓地混在这小小空间里,有时从外边走进来,气味真有点噎人。我每改过一个章节便交到李景峰那里,他处理过再交到韦君宜处。韦君宜是我的终审,我却很少见到她。大都是经由李景峰间接听到韦君宜的意见。

李景峰是个高个子、朴实的东北人,编辑功力很深,不善于开会发言,但爱聊天,话说到高兴时喜欢把裤腿往上一捋,手拍着白白的腿,笑嘻嘻地对我说:"老太太 (人们对韦君宜背后的称呼)又夸你了,说你有灵气,贼聪明。"李景峰总是死死守护在他的作者一边,同忧同喜,这样的编辑已经不多见了。我完全感觉得到,只要他在韦君宜那里听到什么好话,便恨不得马上跑来告诉我。他每次说完准又要加上一句:"别翘尾巴呀,你这家伙!"我呢,就这样地接受和感受着这位责编美好又执著的情感。然而,我每逢见到韦君宜,她却最多朝我点点头,与我擦肩而过,好像她并没有看过我的书稿。她走路时总是很快,嘴巴总是自言自语那样嗫嚅着,即使迎面是熟人也很少打招呼。

可是一次,她忽然把我叫去。她坐在那堆满书籍和稿件的书桌前——她天天肯定是从这些书稿中"挖"出一块桌面来工作的。这次她一反常态,滔滔不绝;她与我谈起对聂士成和马玉昆的看法,再谈我们这部小说人物的结局,人物的相互关系,史料的应用与虚构,还有我的一些语病。她令我惊讶不已,原来她对我们这部五十五万字的书稿每个细节都看得入木三分。然后,她从满桌书稿中间的盆地似的空间里仰起脸来对我说:"除去那些语病必改,其余凡是你认为对的,都可以不改。"这时我第一次看见了她的笑容,一种温和的、满意的、欣赏的笑容。

这是我永远不会忘记的一个笑容。随后,她把书桌上一个白瓷笔筒底儿朝天地翻过来,笔筒里的东西"哗"地全翻在桌上。有铅笔头、圆珠笔芯、图钉、曲别针、牙签、发卡、眼药水等等,她从这乱七八糟的东西间找到一个铁夹子——她大概从来都是这样找东西。她把几页附加的纸夹在书稿上,叫我把书稿抱回去看。我回到五楼一看便惊呆了。这书稿上密密麻麻竟然写满她修改的字迹,有的地方用蓝色圆珠笔改过,再用红色圆珠笔改,然后用黑圆珠笔又改一遍。想想,谁能为你的稿子付出这样的心血?

我那时工资很低。还要分出一部分钱放在家里。每天抽一包劣质而辣嘴的"战斗牌"烟卷,近两角钱,剩下的钱只能在出版社食堂里买那种五分钱一碗的炒菠菜。往往这种日子的一些细节刀刻一般记在心里。比如那位已故的、曾与我同住一起的新疆作家沈凯,一天晚上他举着一个剥好的煮鸡蛋给我送来,上边还撒了一点盐,为了使我有劲熬夜。再比如朱春雨一次去"赴宴",没忘了给我带回一块猪排骨,他用稿纸画了一个方碟子,下面写上"冯骥才的晚餐",把猪排骨放在上边。至今我仍然保存这张纸,上面还留着那块猪排骨的油渍。有一天,李景峰跑来对我说:"从今天起出版社给你一个月十五块钱的饭费补助。"每天五角钱!怎么会有这样天大的好事?李景峰笑道:"这是老太太特批的,怕饿垮了你这大个子!"当时说的一句笑话,今天想起来,我却认真的认为,我那时没被那几十万字累垮,肯定就有韦君宜的帮助与爱护了。

我不止一次听到出版社的编辑们说,韦君宜在全社大会上说我是个"人才",要"重视和支持"。然而,我遇到她,她却依然若无其事,对我点点头,嘴里自言自语似的嗫嚅着,匆匆擦肩而过。可是我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没有交流的接触方式。她不和我说话,但我知道我在她心里的位置;她是不是也知道,我虽然没有任何表示,她在我心里却有个很神圣的位置?

在我的第二部长篇小说《神灯前传》出版时,我去找她,请她为我写一篇序。我做好被回绝的准备。谁知她一听,眼睛明显地一亮,她点头应了,嘴巴又嚅动几下,不知说些什么。我请她写序完全是为了一种纪念,纪念她在我文字中所付出的母亲般的心血,还有那极其特别的从不交流却实实在在的情感。我想,我的书打开时,首先应该是她的名字。于是《神灯前传》这本书出版后,第一页便是韦君宜写的序言《祝红灯》。在这篇序中依然是她惯常的对我的方式,朴素得近于平淡,没有着意的褒奖与过分的赞誉,更没有现在流行的广告式的语言,最多只是"可见用功很勤","表现作者运用史料的能力和历史的观点都前进了",还有文尾处那句"我祝愿他多方面的才能都能得到发挥"。可是语言有时却奇特无比,别看这几句寻常话语,现在只要再读,必定叫我一下子找回昨日那种默默又深深的感动……

韦君宜并不仅仅是伸手把我拉上文学之路。此后伤痕文学崛起时,我那部中篇小说《铺花的歧路》的书稿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内部引起争议。当时"文革"尚未在政治上全面否定,我这部彻底揭示"文革"的书稿便很难通过。1978年冬天在和平宾馆召开的"中篇小说座谈会"上,韦君宜有意安排我在茅盾先生在场时讲述这部小说,赢得了茅公的支持。于是,阻碍被扫除,我便被推入了"伤痕文学"激荡的洪流中……

此后许多年里,我与她很少见面。以前没有私人交往,后来也没有。但每当想起那段写作生涯,那种美好的感觉依然如初。我与她的联系方式却只是新年时寄一张贺卡,每有新书便寄一册,看上去更像学生对老师的一种含着谢意的汇报。她也不回信,我只是能够一本本收到她所有的新作。然而我非但不会觉得这种交流过于疏淡,反而很喜欢这种绵长与含蓄的方式——一切尽在不言之中。人间的情感无须营造,存在的方式各不相同。灼热的激发未必能够持久,疏淡的方式往往使醇厚的内涵更加意味无穷。

大前年秋天,王蒙打来电话说,京都文坛的一些朋友想聚会一下为老太太祝寿。但韦君宜本人因病住院,不能来了。王蒙说他知道韦君宜曾经厚待于我,便通知我。王蒙也是个怀旧的人。我好像受到某种触动,忽然激动起来,在电话里大声说是呀是呀,一口气说出许多往事。王蒙则用他惯常的玩笑话认真地说:"你是不是写几句话传过来,表个态,我替你宣读。"我便立即写了一些话用传真传给王蒙。于是我第一次直露地把我对她的感情写出来,我满以为老太太总该明白我这份情意了。但事后我知道老太太由于几次脑血管病发作,头脑已经不十分清楚了。瞧瞧,等到我想对她直接表达的时候,事情又起了变化,依然是无法沟通!但转念又想,人生的事,说明白也好,不说明白也好,只要真真切切地在心里就好。

尽管老太太走了。这些情景却仍然——并永远地真真切切保存在我心里。人的一生中,能如此珍藏在心里的故人故事能有多少?于是我忽然发现,回忆不是痛苦的,而是寂寥人间一种暖意的安慰。

正文 永恒的震撼

这是一部非常的画集。在它出版之前,除去画家的几位至爱亲朋,极少有人见过这些画作;但它一经问世,我深信无论何人,只要瞧上一眼,都会即刻被这浩荡的才情、酷烈的气息,以及水墨的狂涛激浪卷入其中!

更为非常的是,不管现在这些画作怎样震撼世人,画家本人却不会得知——不久前,这位才华横溢并尚且年轻的画家李伯安,在他寂寞终生的艺术之道上走到尽头,了无声息地离开了人间。

他是累死在画前的!但去世后,亦无消息,因为他太无名气。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竟然给一位天才留下如此巨大的空白,这是对自诩为神通广大的媒体的一种讽刺,还是表明媒体的无能与浅薄?

我却亲眼看到他在世时的冷落与寂寥——

1995年我因参加一项文学活动而奔赴中州。最初几天,我被一种错觉搞得很是迷惘,总觉得这块历史中心早已迁徙而去的土地,文化气息异常地荒芜与沉滞。因而,当画家乙丙说要给我介绍一位"非凡的人物"时,我并不以为然。

初见李伯安,他可完全不像那种矮壮敦实的河南人。他拿着一叠放大的画作照片站在那里,清瘦、白晰、谦和、平静,绝没有京城一带年轻艺术家那么咄咄逼人和看上去莫测高深。可是他一打开画作,忽如一阵电闪雷鸣,夹风卷雨,带着巨大的轰响,瞬息间就把我整个身子和全部心灵占有了。我看画从来十分苛刻和挑剔,然而此刻却只有被征服、被震撼、被惊呆的感觉。这种感觉真是无法描述。更无法与眼前这位嬴弱的书生般的画家李伯安连在一起。但我很清楚,我遇到一位罕世和绝代的画家!

这画作便是他当时正投入其中的巨制《走出巴颜喀拉》。他已经画了数年,他说他还要再画数年。单是这种"十年磨一画"的方式,在当下这个急功近利的时代已是不可思议。他叫我想起了中世纪的清教徒,还有那位面壁十年的达摩。然而在挤满了名人的画坛上,李伯安还是个"无名之辈"。

我激动地对他说,等到你这幅画完成,我们帮你在中国美术馆办展览庆祝,让天下人见识见识你李伯安。至今我清楚地记得他脸上出现一种带着腼腆的感激之情——这感激叫我承受不起。应该接受感激的只有画家本人。何况我还丝毫无助于他。

自此我等了他三年。由乙丙那里我得知他画得很苦。然而艺术一如炼丹;我从这"苦"中感觉到那幅巨作肯定被锻造得日益精纯。同时,我也更牢记自己慨然做过的承诺——让天下人见识见识李伯安。我明白,报偿一位真正的艺术家的不是金山银山,而是更多的知音。

在这三年,一种莫解的感觉始终保存在我心中,便是李伯安曾给我的那种震撼,以及震撼之后一种畅美的感受。我很奇怪,到底是一种什么力量,竟震撼得如此持久,如此的磅礴、强烈、独异与神奇?

现在,打开这部画集,凝神面对着这幅以黄河文明为命题的百米巨作《走出巴颜喀拉》时,我们会发现,画面上没有描绘这大地洪流的自然风光,而是全景式展开了黄河两岸各民族壮阔而缤纷的生活图景。人物画要比风景山水画更直接和更有力地体现精神实质。这便叫我们一下子触摸到中华民族在数千年时间长河中生生不息的那个精灵;一部浩瀚又多难的历史大书中那个奋斗不已的魂魄;还有,黄河流域无处不在的那种浓烈醉人的人文气息。纵观全幅作品,它似乎不去刻意于一个个生命个体,而是超时空地从整个中华民族升华出一种生命精神与生命美。于是这百米长卷就像万里黄河那样浩然展开。黄河文明的形象必然像黄河本身那样:它西发高原,东倾沧海,翻腾咆哮,汪洋恣肆,千曲百转,奔涌不回,或滥肆而狂放,或迂结而艰涩,或冲决而喷射,或漫泻而悠远……这一切一切充满了象征与意象,然而最终又还原到一个个黄河儿女具体又深入的刻画中。每一个人物都是这条母亲河的一个闪光的细节,都是对整体的强化与意蕴的深化,同时又是中国当代人物画廊中一个个崭新形象的诞生。

我们进一步注目画中水墨技术的运用,还会惊讶于画家非凡的写实才华。他把水墨皴擦与素描法则融为一体,把雕塑的量感和写意的挥洒混合无间。水墨因之变得充满可能性和魅力无穷。在他之前,谁能单凭水墨构成如此浩瀚无涯又厚重坚实的景象!中国画的前途——只在庸人之间才辩论不休,在天才的笔下却是一马平川,纵横捭阖,四望无垠。

当然,最强烈的震撼感受,还是置身在这百米巨作的面前。从历代画史到近世画坛,不曾见过如此的画作——它浩瀚又豪迈的整体感,它回荡其间的元气与雄风,它匪夷所思的构想,它满纸通透的灵性,以及对中华民族灵魂深刻的呈现。在这里——精神的博大,文明的久远,生活的斑斓,历史的厚重,这一切我们都能有血有肉、充沛有力的感受到。它既有放乎千里的横向气势,又有入地三尺的纵向深度;它本真、纯朴、神秘、庄重……尤其一种虔诚感——那种对黄天厚土深切执著的情感——让我们的心灵得到净化,感到飞升。我想,正是当代人,背靠着几千年的历史变迁又经历了近几十年的社会动荡,对自己民族的本质才能有此透彻的领悟。然而,这样的连长篇史诗都难以放得下的庞大的内容,怎么会被一幅画全部呈现了出来?

现在我才找到伯安早逝的原故。原来他把自己的精神血肉全部搬进这幅画中了!

人是灵魂的,也是物质的。对于人,物质是灵魂的一种载体。但是这物质的载体要渐渐消损。那么灵魂的出路只有两条:要不随着物质躯壳的老化破废而魂飞魄散,要不另寻一个载体。艺术家是幸运的。因为艺术是灵魂一个最好的载体──当然这仅对那些真正的艺术家而言。当艺术家将自己的生命转化为一个崭新而独特的艺术生命后,艺术家的生命便得以长存。就像李伯安和他的《走出巴颜喀拉》。

然而,这生命的转化又谈何易事!此中,才华仅仅是一种必备的资质而已。它更需要艺术家心甘情愿撇下人间的享乐,饿其体肤和劳其筋骨,将血肉之躯一点点熔铸到作品中去,直把自己消耗得弹尽粮绝。在这充满享乐主义的时代,哪里还能见到这种视艺术为宗教的苦行僧?可是,艺术的环境虽然变了,艺术的本质却依然故我。拜金主义将无数有才气的艺术家泯灭,却丝毫没有使李伯安受到诱惑。于是,在20世纪即将终结之时,中国画诞生了一幅前所未有的巨作。在中国的人物画令人肃然起敬的高度上,站着一个巨人。

今天的人会更多认定他的艺术成就,而将来的人一定会更加看重他的历史功绩。因为只有后世之人,才能感受到这种深远而永恒的震撼。

正文 留下长江的人

很少一位摄影家能够如此强烈地震撼我。为此,在他这些惊世之作出版之际,我要为他写一些动心的话。



当我们选择了长江截流而从中获得巨大的生活之必需,是否想到因此失去了这条波涛万里的大江,从此与养育了我们至少七千年的母亲河挥手告别。我们失去的不只是它绝无仅有、风情万种的景观,承载着无数的瑰奇而迷人传说的山山水水,永不复生的古迹,以及它对我们母亲般亲切无间的关爱。我们正在把它七千年的历史全部沉入一百多米的水底。我曾想过,如果美国人失去密西西比河,俄国人失去伏尔加河,法国人失去塞纳河。他们会怎么样?是的,我们将把大江无可比拟的动力转化为用之不竭的电力;我们再不会恐惧恣肆的洪水带来的无边的灾难。可是我们同时失去了长江!有时,我怨怪知识界的麻木不仁,没有反应。我们的历史精神与文化精神究竟在哪里?我们的民族失掉如此博大与深刻的一笔遗产——无论是自然遗产还是人文遗产。知识界缘何无动于衷?只有国家出资的考古队和电视台出现在长江两岸,却没有任何个体的文化行为。我一直期待着有人对这条濒临灭绝的长江进行文化性质的抢救。包括历史学家、人文学者、民俗学家以及画家、作家、摄影家等等。然而,当我第一次看到郑云峰先生拍摄的长江,我激动难耐。因为我实实在在触摸到在商品经济大潮日渐稀少而弥足珍贵的历史责任与文化情怀。



郑云峰的行为是完全个人化的。

他自1988年就不断地只身远涉长江和黄河的源头。用镜头去探询这两条华厦民族母亲河生命的始由。跋山涉水数十万公里,积累图片十数万帧。从那时,他的血肉之躯就融入了祖国山水的精魂。

十年后,随着长江大坝的加速耸起,三峡的淹灭日趋迫近,郑云峰决定和大坝工程抢时间,在关闸蓄水之前,将三峡的地理风貌、自然景象、人文形态、历史遗存,以及动迁移民的过程全方位地记录下来。这是一位年过半百的人所能完成的吗?然而,历史使命都是心甘情愿承担的。于是他停止了个人的摄影,负债办起一家公司来积累资金。他用这些钱造了一条小木船放入长江,开始了摄影史上富于传奇色彩的"日饮长江水,夜宿峡江畔"的摄影生活。整整六年,无论风狂雨肆,酷暑严冬,他一年四季,朝朝暮暮,都生活与工作在长江。两岸的荒山野岭到处有他的足迹,许多船工村民与他结为好友。他日日肩背相机,翻山越岭,呼吸着山川的气息;夜夜身裹被单,睡在船中,耳听着江中浩荡而不绝的涛声。

也许他本人也不曾料到,这样的非物质和纯奉献的人生选择,最终得到的却是心灵的升华。



郑云峰与我大约是同龄人。但他个子不高,瘦健又轻爽,胳膊上的肌肉轮廓清楚。在三峡两岸随处都可以看到如此样子的人。他受到了长江的同化,已是长江之子。他面色黑红,牙齿皓白,这大概正是江上的风与江中之水的赐予。

同他对座而谈。很快就能进入他的世界。他这些年在长江充满冒险经历的摄影生活,他的所见所闻;以及他的激情,他的忧虑,他的焦迫,还有对长江那种无上的爱。他几乎不谈他的作品,只谈他的长江。一个热恋的人满口总是对方,独独没有自己。我被他深深地感动着。

为此,他爬上过三峡两岸上百座巍峨的峰顶。有些山峰甚至被他十多次踩在脚下。有时他要和山民吃住在一起,一起背篓上山;有时要同船工划船拉纤,一起穿越激流与险滩。他不仅寻找最富于表现力的视角;更是要体验什么是长江真正的灵魂。

在那些乱石嶙峋、荆棘遍布的大山里,他的衣服磨出洞来,双腿磕破流血。可是有一天,他忽然感受到那些绊倒他的石头或刺疼他的荆条是有性灵的,是沉默的大山与他的一种主动的交流,他忽然感觉长江的一切都变得有生命、有情感、有命运的了。

最使他刻骨铭心的是三峡两岸的纤夫古道。那些被纤绳磨出一条条十几厘米凹槽的石头,那些绝壁上狭窄的纤夫的路,乃是长江最深刻的人文。他曾经在大雨中遇到一条纤夫古道,地处百米断崖,劈空而立,下临万丈深渊,恶浪翻滚。这古道只有肩宽,仅容双脚。千百年来,多少纤夫由于崩断纤绳,或者腿软足滑,落崖丧命? 郑云峰要去亲身体验那些纤夫们的生命感受。尽管心惊肉跳,但他还是冒死地匍匐过去了。

还有哪一位摄影家、画家、作家和诗人这样做过?

也许你会问:为什么这样做?

他会用他说过的一句话回答你:长江是一部《圣经》。

一条凝结着一个民族命运与精神的江河,一定是庄严、神圣和奥秘的。长江给予中国人的,绝不仅仅是饮用的水和一条贯穿诸省大动脉一般的通道,更重要的是它的百折不回的精神,浩阔的胸襟,以及对人们的磨砺。数千年来,人们与它在相搏中融合,在融合中相搏。它最终造就的不是中华民族豪迈与坚韧的性格吗?

它又是一条流淌与回荡着民族精神的万里大江!郑云峰正是在这样的虔敬的境界中举起他的相机的。



为此,在整整六年对长江抢救性的拍摄中,他给我们的不是一般性的视觉记录,而是长江的精神,长江的魂魄,长江的气息,以及它深层的生命形象。

同时,这些出自于如此激情的摄影家手中的作品,每一帧都是情感化的。无论是对山花烂漫的三峡春色的赞美,对风狂雨骤的长江气势的讴歌;无论是对一块满是纤痕的巨石的刻画,还是对一片遍布暗礁的险滩的描述。都能使我们听到摄影家的惊叹、呼叫、欢笑与呜咽。如果不是他数年里在长江两岸的荒山野岭中来来回回地翻越,我们从哪里能获得如此绝伦的视角?特别是他站在那些峰巅之上全景的拍摄,会使我们出声地赞叹:这才是长江、三峡!

然而郑云峰会骄傲地告诉你,住在长江边上的人天天看到的都是这样的景色!

他已经是长江人的代言人了。惟有他才称得上长江的代言人!

自2000年11月长江便开始拦江蓄水。就此,传统意义的长江很快消失。无数历史人文和自然风景随即葬身水底,世代居住在两岸的百姓迁徙它乡。最重要的是,长江由"江"变为"湖",由"动"变为"静"。不再有急流险滩,不再有惊涛拍岸,何处再能见到"大江东去"和"奔流到海不复回"那样的豪情?

一天,我在挥毫书写十年前一首诗《过三峡》。诗曰:

群山万道闸,

只准一舟行,

岸景疾如电,

转瞬过巴东。

一时我竟落下泪来。我联想到唐人的那些咏叹长江的诗篇都已成为匪夷所思的神话了!

然而,上苍竟在此时,赐给我们一位摄影家。他苦其体肤,劳其筋骨,以生命之躯去博取大江的真容。他以六年时间,倾尽家财,拍摄照片三万余帧。为我们留下了一个真切的、立体的、完整的三峡——三峡之魂!

艺术家不能改变历史,却能升华生活,补偿精神,记录时代,慰藉心灵。这一切,郑云峰全做到了。

我深信,将来的人们一定更能体会到郑云峰的意义。这便是这本图集真正的价值。因为,尽管长江三峡不复存在,却在这里获得了永生。

正文 无书的日子

你出外旅行,在某个僻远的小镇住进一家小店,赶上天阴落雨,这该死的连绵的雨把你闷在屋里。你拉开提包锁链,呀,糟糕之极!竟然把该带在身边的一本书忘在家中——这是每一个出外的人经常会碰到的遗憾。你怎么办?身在他乡,陌生无友,手中无书,面对雨窗孤坐,那是何等滋味?我吗,嘿,我自有我的办法!

道出这办法之前,先要说这办法的由来。

我家在"文革"初被洗劫一空。藏书千余,听凭革命造反派们撕之毁之,付之一炬。抄家过后,收拾破破烂烂的家具杂物时,把残书和哪怕是零零散散的书页都万分珍惜地敛起来,整理、缝钉,破口处全用玻璃纸粘好;完整者寥寥,残篇散页却有一大包袱。逢到苦闷寂寞之时,便拿出来读。读书如听音乐,一进入即换一番天地。时入蛮荒远古,时入异国异俗,时入霞光夕照,时入人间百味。一时间,自身的烦扰困顿乃至四周的破门败墙全都化为乌有,书中世界与心中世界融为一体—— 人物的苦恼赶走自己的苦恼,故事的紧张替代现实的紧张,即便忧伤悒郁之情也换了一种。艺术把一切都审美化,丑也是一种美,在艺术中审丑也是审美,也是享受。

但是,我从未把书当做伴我消度时光的闲友,而把它们认定是充实和加深我的真正伙伴。你读书,尤其是那些名著,就是和人类历史上最杰出的先贤智者相交!这些先贤智者著书或是为了寻求别人理解,或是为了探求人生的途径与处世的真理。不论他们的箴言沟通于你的人生经验,他们聪慧的感受触发你的悟性,还是他们天才的思想顿时把你蒙昧混沌的头颅透彻照亮——你的脑袋仿佛忽然变成一只通电发亮的灯——他们不是你最宝贵的精神朋友吗?

半本《约翰·克利斯朵夫》几乎叫我看烂,散页的中外诗词全都烂熟于我心中。然而,读这些无头无尾的残书倒别有一种体味,就像面对残断胳膊的维纳斯时,你不知不觉会用你自己最美的想象去安装它。书中某一个人物的命运由于缺篇少章不知后果,我并不觉得别扭,反而用自己的想象去发展它,完成它。我按照自己的意志为它们设想出必然的命运变化和结局。我感到自己就像命运之神那样安排着一个个生命有意味的命运历程。当时,我的命运被别人掌握,我却掌握着另一些"人物" 的命运;前者痛苦,后者幸福。

往往我给一个人物设计出几种结局。小说中人物的结局才是人物的完成。当然我不知道这些人物在原书中的结局是什么,我就把自己这些续篇分别讲给不同朋友听。凡是某一种结局感动了朋友,我就认定原作一定是这样,好像我这才是真本,听故事的朋友们自然也就深信不疑。

"文革"后,书都重新出版了。常有朋友对我说:"你讲的那本书最近我读了,那人物根本没死,结尾也不是你讲的那样……"他们来找我算账;不过也有的朋友望着我笑而不答的脸说:"不过,你那样结束也不错……"

当初,续编这些残书未了的故事,我干得挺来劲儿,因为在续编中,我不知不觉使用了自己的人生经验,调动出我生活中最生动、独特和珍贵的细节,发挥了我的艺术想象。而享受自己的想象才是最醉心的,这是艺术创造者们所独有的一种感受。后来,又是不知不觉,我脱开别人的故事轨道,自己奔跑起来。世界上最可爱的是纸,偏偏纸多得无穷无尽,它们是文学挥洒的无边无际的天地。我开始把一张张洁白无瑕的纸铺在桌上,写下心中藏不住的、惟我独有的故事。

写书比读书幸福得多了。

读书是欣赏别人,写书是挖掘自己;读书是接受别人的沐浴,写作是一种自我净化。一个人的两只眼用来看别人,但还需要一只眼对向自己,时常审视深藏自身中的灵魂,在你挑剔世界的同时还要同样地挑剔自己。写作能使你愈来愈公正、愈严格、愈开阔、愈善良。你受益于文学首先是这样的自我更新和灵魂再造,否则你从哪里获得文学所必需的真诚?

读书是享用别人的创造成果,写书是自己创造出来供给它人享用。文学的本质是从无到有;文学毫不宽容地排斥仿造,人物、题材、形式、方法,哪怕别人甚至自己使用过的一个巧妙的比喻也不容在你笔下再次出现。当它所有的细胞都是新生的,才能说你创造了一个新生命。于是你为这世界提供一个有认识价值、并充满魅力的新人物,它不曾在人间真正活过一天,却有名有姓有血有肉,并在许许多多读者心底深刻并形象地存在着;一些人从它身上发现身边的人,一些人从它个性中发现自己;人们从中印证自己,反省过失,寻求教训,发现生存价值和生活真谛……还有,世界上一切事物在你的创作中,都带着光泽、带着声音、带着生命的气息和你的情感而再现,而这所有一切又都是在你两三尺小小书桌上诞生的,写书是多么令人迷醉的事情啊!

在那无书的日子里,我是被迫却又心甘情愿地走到这条道路上去的,这便是写书。

无书而写书。失而复得,生活总是叫你失掉的少,获得的多。

嘿嘿,这就是我要说的了——

每当旅行在外,手边无书,我就找几块纸铺展在桌。哪怕一连下上它半个月的雨,我照旧充满活力、眼光发亮、有声有色地呆在屋中。我可不是拿写书当做一种消遣。我在做上帝做过的事:创造生命。

正文 书桌

我有张小小的书桌。它又窄又矮,破旧极了。在外人眼里简直不成样子。上边的漆成片地剥落下来,残余的漆色变得晦黯发黑,连我自己都认不准它最新是什么颜色。桌面又满是划痕、硬伤,还有热水杯烫成的一个个套起来的深深浅浅的白圈儿。它一边只有三个小抽屉,抽屉的把手早不是原套了。一个是从破箱子上移来的铜把手,另两个是后钉上去的硬木条。别看它这副模样,三十年来,却一直放在我的窗前,我房间透进光来的地方。我搬过几次家,换过几件家具,但从来没有想到处理掉它……

"这么难看还要它干吗?!要是我早劈掉生火了!"

"它又不实用。你这么大人将就这样一个小桌子,早晚得驼背!"

"你怎么就是不肯扔掉这破玩意儿。难道它是件宝?你说呀……"

我笑而不答。那淡淡的笑意里包含着任何知己都难以理解,难以体会到的一种,一种……一种什么呢?

没有共同的经历就不会有同感。有时,同感能发挥出非常奇妙的作用,它能成为两颗心相融的最短、最直接的通道。如果没有同感,说它做什么?还不如独自一人到树林里,踩着落叶,自己对自己默默地说它一阵子,排遣出来,倒是一种慰安。

我无法想起,究竟是什么时候,我开始使用这小桌的。我只模模糊糊记得,最初,我是站在它前面写写画画,而不是坐着。待我要坐下时,屁股下边必须垫上书包、枕头或一大叠画报,才能够得上桌面……

记忆里,幼时的事,都是穿不成串儿的珠子。这珠子却在记忆的深井的底儿滴溜溜、闪闪发光地打转,很难抓住它们——

我把"人"字总误写成"入"字,就在这桌上吧!

我一排排地晾干弹弓子用的小泥球儿,就在这桌上吧!

我在小木板上钉钉子,就在这桌上吧!

对,就在这儿。桌面上原来有一块能够照见自己脸儿的光光的玻璃板,给我钉钉子时打碎了——这件事我可记得清清楚楚,为此我还挨爸爸一通好打呢!也许打得太疼,我才记得十分牢。但过后我却一点也不后悔。因为,从此我做过的、经历过的、经受过的许许多多的事,都在这没有玻璃板保护的桌面上留下了痕迹。

桌面上净是些小瘪坑。有的坑儿挺深,像个洞眼,蚂蚁爬到那儿,得停一下,迟疑片刻,最后绕过去……细细瞧吧,还满是划痕呢,横竖歪斜,有的深,如一道沟;有的轻浅,还有的比蛛丝还细。这细细的印痕,是不是当初刮铅笔尖留下的?那一条条长长的道道儿,是不是随意用指甲划上去的?那儿黑糊糊的一块,是不是过年做灯笼,烤弯竹条时碰倒了蜡烛烧的?分辨不清了,原因不明了,全搅在一起了;这中间还混着许多字迹。钢笔的、铅笔的、墨笔的,还有用什么硬东西刻上去的。也有画上去的形象,有的完整,有的破碎——一只靴子啦,枪啦,一张侧面脸啦,这是不是我的自画像?年深日久,早都给磨得模糊一片。痕迹斑驳的桌面,有如一块风化得相当厉害、漫漶不清的碑石。

但我从中细心查辨,也能认出某些痕迹的来由,想起这里边包含着的、只有我才知道的故事,并联想到与此有关或无关的、早已融进往昔岁月中的童年生活。

为此,我很少用湿布去拭抹它。

只有一次例外。那是我上小学四年级时。我前排坐着一个女同学,十分瘦弱。她年龄与我一般大,个子却比我矮一头。两条短短的黄辫儿,简直是两根麻绳头。一天,上语文课,我没听讲,却悄悄把眼前的两条黄辫子拴在这女同学的椅子背儿上。正巧老师叫她回答问题,她一起身,拴住的辫子扯得她痛得大叫。我的语文老师姓李,瘦削的脸满是黑胡茬,连脸颊上都是。一副黑边的近视镜遮住他的眼神,使我头次见到他时以为他挺凶,其实他温和极了。他对我们调皮的忍耐限度比别的老师都大。但不知为什么,那天他好厉害,把我一把拉到课堂前,叫我伸出双手,狠狠打了十多板子。他真生气呢!气呼呼地直喘,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只指着门瞪圆眼对我吼道:"走!快走!"我离开了课堂,一路跑回家。我手疼倒没什么,但当众挨打受罚,我的自尊心受不了。于是,我眼泪汪汪地在桌上写了"李老师是狗!"几个字。我写得那么痛快和解气,好像这几个字给我报了什么"仇"似的。这几个字就相当威风地在我桌上保留了好长时间。

在表的滴答声中,在上下课的铃声中,在雨和雪轮番交替地敲打窗子声中,我长大起来,事也懂得多了。桌上那几个字却不那么神气了。反而怕被人瞧见,似乎成了一种不光彩,甚至是耻辱的污迹,我带着一种说不清是对李老师,还是对长大后再也遇不到那个瘦弱的女同学的愧疚心情,用手巾尖儿蘸些水使劲把这几个字抹下去。

真奇怪!字儿抹掉了,好像心里干净了一些。

我上了中学,毕业了,参加了工作。我的许多事,写信、写文章、画画、吃东西,做些什么零七八碎的事都在这桌上,它一直伴随着我。

但它在我长大起来的身躯前,渐渐显得矮小,不合用了;而且用久了,愈来愈破旧,在后来买进来的新家具中间,显得寒伧和过时。它似乎老了,早完成了使命,在人世间物换星移的常规里等待着接受取代。

有一天我画画。画幅大,桌面小。不得不把一半画纸垂到桌下,先画铺在桌面上的一半;待画得差不多时,再拉上纸来画另一半。这样就很难照顾到画面的整体感,我画得那么别扭,真急了,止不住愤愤地骂道:

"真该死,这破桌子!"

它听着,不吭一声。等我画好了画儿,张挂起来;画面却意外地好。我十分快活,早把桌子忘在一旁。它呢?依然默默旁立。它就是这样与我为伴,好像我不抛掉它,它就一心而从无二意地跟随着我。是不是由于它仅仅是无生命的物品,我从未把它作为一只小猫、小鸟、小兔那样的伴侣?但是,小兔死了,小猫跑了,小鸟飞了,它却不声不响地有心地记下我生活经历过的许多酸甜苦辣。并顺从地任我做任何有损于它的事。当一次,我听说自己遭遇不幸,是因为被一位多年来与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出卖时,我忍受不住,发疯似的猛地一拍桌面:

"啪!"

桌面上出现一条长长的裂缝;我那颗初入社会纯真的心上,也暗暗出现一条裂痕。它竟同我一样。

从此,我便不觉地爱护起它来了。

我有过一个女朋友。她是一只快乐的小鸟——那早晨站在沾着露水的枝头抖动翅膀,在阳光里飞来飞去,在烟囱上探头探脑的小鸟。她总笑。她整天似乎除去快乐什么也不知道。她在任何一群人中出现,都能极快地把快乐通过笑,通过活泼的目光,通过喜气洋洋的俊俏的小脸儿,通过率真的动作,传染给每一个人。我说她的快乐是照眼的、悦耳的、香喷喷的;是魔术。我称她为"快乐女神"。

她一双腿长长。爱穿一条淡蓝色的短裙。她一进屋来,常常是一蹦就坐到小书桌上——这或许是她还带着些孩子气儿;或许她腿长,桌子矮,坐上去正合适。

我呢?过去吻她高矮也正好。我吻她,她不让。一忽儿把脸甩向左边,一忽儿又甩到右边,还调皮地笑着。她那光滑的短发像穗子一样在我笨拙的嘴唇上蹭来蹭去。

以后,由于挺复杂的原因,她终于说:"我们的爱没有物质土壤,幻想的种子连幻想也结不出来了。"这句话,她说了许多遍,一次比一次肯定,最后她无可奈何又断然地离去了。

稀奇的是,那快乐女神始终与我这哑巴桌子连在一起。每当我的目光碰到桌沿,就会幻觉出她当初坐在桌上的样子。浅蓝色的短裙扇状地铺开,一双直直又顺溜儿的长腿垂下来,两只小巧的脚交叉地别着。这时她那动听的笑声好似又在桌上的空间里发出来。

我需要记着的,这桌儿都给我记着了。而那女神与我临别时掉在桌上的泪滴,却一点痕迹也没留下。大概那不是泪,而是水滴。

桌上惟有一处大硬伤。那是——那天,一群穿绿服装、臂套红色袖章的男女孩子们闯进我家来。每人拿一把斧头,说要"砸烂旧世界",我被迫站在门口表示欢迎,并木然地瞅着他们在顷刻间,把我房间里的一切胡乱砸一通。其中有个姑娘,模样挺端正,但她的眼神叫我害怕。她不吵不闹,砸起东西来异乎寻常地细致。她在屋里转来转去,把尚且完整的东西翻出来,一件件、有条不紊地敲得粉碎。然后,她翻出我一本相册,把里面的照片一张张抽出来,全都撕成两半。她做这些事时,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她忽然把一张照片面对我,问:

"这是谁?"

这是我那"快乐女神"的。我说:

"一个朋友。"

她微微现出一种冷笑,一双秀气的眼睛直盯着我,两只白白的手把这照片撕成细小的碎片。我至今不明白,在那时为什么一些女孩子干这种事时,反比男孩子们干得更彻底、更狠心、更无情。相册中所有女人的照片——我姐姐、妻子、母亲的,她撕得尤其凶,"刷、刷、刷"地响。仿佛此刻她心里有什么受不了的情感折磨着她,迫使她这样做。

最后,她临去时,一眼瞥见我的书桌。大约这书桌过于破旧,开始时并没引起他们的兴趣。此刻在一堆碎物中间,反而惹眼了。她撇向一边的薄薄的唇缝里含着一种讥讽:

"你还有这么个破玩意儿!"

随手一斧子,正砍在桌角上。掉下一块挺大的木茬。

就这样,我过去生活的一切,无论是快乐和幸福的,还是忧愁和不幸的,都留在桌上了。哪怕我忘了,它会无声地提醒我。

它就摆在我窗前。从窗子透进的光笼罩着它。我窗外是一棵大槐树的树冠。这树冠摇曳婆娑的影子总是和阳光一起投照在我这小小的桌面上。

每当这树冠的枝影间满是小小的黑点时,那是春天;黑点点儿则是大槐树初发的芽豆豆。这期间,偶尔还有一种俗名叫做"绿叶儿"的候鸟,在枝间伶俐地蹦跳的影子出现在桌面上。夏天来了,树影日浓,渐渐变成一块荫凉,密密实实地遮盖住我的小桌。等到那块厚厚的荫凉破碎了,透现出一些晃动着的阳光的斑点时,秋风还会把一两片变黄的叶子吹进窗;像几只金色的小船,落在我这如同无风的水面一般平光光的桌面上。随后该关窗子了,玻璃蒙上了薄薄的水蒸气。那片叶无存、光秃秃、只剩下枝桠的树影,便像一张蒙模糊的大网,把我的小桌罩住……

我常常被这些情景弄得发呆。谁说它丑、它无用、它应当被丢弃?它有着任何华贵的物品都无法代替的风韵和诗意。在它的更深处,甚至还潜藏着思想。

尤其是在阴雨的日子里,乌云像拉上的厚帘子把窗户遮暗了,小桌变成黑影,很像一块浓雾里的礁石,黑黝黝的,沉默无语。忽然一道闪电把它整个照亮,它那桌面上反射着可怕的蓝色的电光。但在这一瞬间的强光里,它上边的一切痕迹都清晰地显现出来,留在这中间的往事一下子全都复活了……

我闭上眼,情愿被再现在幻觉中的往事深深地感动着。

我终于失去了它。

在地震中,塌落下来的屋顶把它压垮。我的孩子正好躲在桌下,给它保护住了生命。它才是真正地为我献出了一切呢!等我从废墟中把它找出来,只是一堆碎木板、木条和木块了。我请来一个能干的木匠,想把它复原。木匠师傅瞅着它,抽着烟,最后摇了摇头。并且莫名其妙地瞧了我一眼,显然他不明白我何以有此意图——又不是复原一件破损的稀世古物。

它就这样在我的生活中没了。

我需要书桌,只得另买一张。新买的桌子宽大、实用、漆得锃亮,高矮也挺合适。我每每坐在这崭新却陌生的大书桌前,就觉得过去的一切像那不能再生的书桌一样,烟消云散,虚无飘渺,再也无从抓住似的……

我因此感到隐隐的忧伤。不由得想起几句话,却想不起是谁说的了:

"啊,生活,你真迷人……哪怕是久已过去的,也叫人割舍不得;哪怕是不幸的,也渐渐能化为深沉的诗。"

正文 空屋

好像家里人谁也不肯说,为什么后院那间小屋一直空着,锁着,甚至连院子也很少人去。这空屋便常常隐在几株大梧桐深幽的、湿漉漉的阴影里,红砖墙几乎被苔涂绿,黝黑的檐下总是挂着一些亮闪闪的大蜘蛛网。一入秋,大片大片黄黄的落叶就粘在蛛网上,片片姿态都美,它们还把地面铺得又厚又软,奇怪的是很少有鸟儿飞到这院里来,这便在它的荒芜中加进一点阴森的感觉;影影绰绰,好像听说这屋闹鬼——空屋里常有人走动,还有女人咯咯笑,茶壶自己竟会抬起来斟水……弄不清这是从哪个鬼故事里听来的,还就是这空屋里发生过的令人毛骨悚然的事。那时我小,儿时常把真假混记在一起。

一个夏夜,我隔窗清晰听到后院这空屋突然发出"啪"的一声,好像谁用劲把一根棍子掰断,分明有人!鬼?当时,只觉得自己身子缩得很小很小,眼睛瞪得老大老大,脖子不敢也不能转动了。母亲以为我得了什么急病,问我,我不敢说,最可怕的事都是怕说出来的。从这次起我连通往后院的小门都不敢接近,以致一穿过那段走廊,两条胳膊的鸡皮疙瘩马上全鼓起来。但上楼梯必须横穿过这走廊,每次都是慌慌张张连蹿带跳冲过去,不止一次滑倒跌跤,还跌断过一颗门牙,做了半年多的 "没牙佬"。在我的童年里,这空屋是我的一个阴影、威胁、精神包袱,和各种可怕的想象与噩梦的来源。

后来,长大一些,父亲叫我随他去后院这空屋里拿东西,我慑于父亲的威严,被迫第一次走进这鬼的世界。

我紧贴在父亲的身后,左右胆战心惊地瞅这屋,竟然和我生来对它所有猜想都截然不同。没有骷髅、白骨、血手印和任何怪物,而是一间静得要死的素雅的小书房;几架子书,一个书桌,一张小床,一个带椭圆形镜子的小衣柜。屋里的主人好像突然在某一个时候离去——桌上的铜墨盒打开着,床上的被子没叠,地上的果核也没清扫,便被时间的灰尘一层层封闭了。我从来没见过哪一间屋子有这么厚的尘土,积在玻璃杯里的灰尘足有半寸厚,杯子外边的灰尘也同样厚,一切物品都陷没并凝固在逝去的岁月里。灰蒙蒙的,看上去像一幅淡淡而又冷漠的水墨画。

灰尘是时间的物质。它隔离人与物,今与昔,但灰尘下边呢?什么东西暗暗相连?

一间房子里如果有人住,虽然天天使用房中的一切,它们反而不会损坏,这大概是由于人的精神照射在这些物品上,它们带着活人的气息,与人的生命有光、有色、有声、有机地混合一起;但如果这房子久无人住,它们便全死了,呆在那儿自己竟然会开裂、脱落、散架、坏掉……奇怪吗?不不,人创造的一切因人而在。人旺而物荣,人灭而物毁。只见这书桌前的座椅已经散成一堆木棍,有如零落的尸骨;蚊帐粉化了,依稀还有些丝缕耷拉在床架上,好像吹口气便化成一股烟;头顶上双股灯线断了一根,灯儿带着伞状的灯罩斜垂着;迎面的几个书架最惨,木框大多脱开,上边的书歪歪斜斜或成堆地掉落在尘埃里……忽然,吓我一跳!什么东西在动? 那椭圆镜子里的自己?鬼!我看见了一个人!我的叫声刚到嗓子眼儿,再瞧,原来是墙上旧式镜框里一个陌生的男青年的照片——他隔着尘污的玻璃炯炯望着我,目光直视,冷冷的,有点怕人。他是谁?这空屋原先的主人吗?我可从来没见过这个梳中分头、穿西装、领口系黑色蝴蝶结的人!他早死了吗?空屋里那些吓人的动静莫非就是他的幽灵作祟?

父亲拿了一盏台灯和字典,把那铜墨盒和铜笔架放在我手里。我抢在父亲前面赶快走出这空屋。经我再三追问,母亲才告诉我——

墙上那照片里的青年确实早已死去。他竟是我的堂兄!他在上大学时,被他痴爱的女友抛弃,从此每当上哲学课,就对一位不相干的教哲学的女教师嘿嘿傻笑,这才知道他疯了。那女友与他分手时送给他一支双朵的芭兰花。那是用细铁丝拧成的双杈的小叉子,把一对芭兰花插在上边。他便天天捏着这对花忽笑忽哭,直到花儿烂掉,没了,他依旧举着这光光的小叉子用鼻子闻,后来大概他意识到没有花了,就把小叉往鼻孔里插,常常鼻孔被插出血来,终于有一天,他把这小叉子插在电插座上,结束了痛苦绝望的人生。据说那一瞬间,我家电闸的保险丝断了,所有灯齐灭,全楼一片漆黑。

我那时还不懂爱情这东西如此厉害,但它的刺激性全部感受到了。虽然我对这位堂兄全无印象,他是在我三岁时去世的,可随着我渐渐长大,就一点点悟出我这同胞灵魂中曾经承受和不能承受的是些什么。对鬼的幻觉与惧怕也就随之消失,但我仍不肯再走进这空屋。在我那同胞与世决绝之时,这空屋里的一切都不曾给他一点牵挂与挽留啊!这是个无情的空间,一如漠漠人生。我讨厌那屋里所有东西,似乎都是冰冷的、不祥的,像一堆尸骨。我不明白父亲为什么要用那台灯、墨盒和笔架。尤其当那台灯在父亲的书案上亮起,一看这惨白清冷的灯光,我心里便禁不住打个寒噤。世界上所有台灯的灯光都有一种温情啊。

我认定自己终生不会走进这空屋,但第二次进去却是另一种更加意想不到的感受。

"文革"初的一天,突如其来,我家被彻底捣毁,父亲被弄到屋顶上批斗,他随时可能被推下来或者自己跳下来;母亲给拉到大街上,被迫和几个挨整的妇女跪着赛跑。许多陌生人围在门外喊口号,一个老邻居家的孩子带领红卫兵用棍棒斧头把我家扫荡得粉碎,直到天黑他们才退去。我一家人坐在被砸毁的成堆成堆的破烂东西上,战战兢兢,不知何时会有人闯进来,再发生什么祸事。这世界变得无法无天,无论谁都可以对我们构成致命的威胁。更深夜半时,近处和远处还在响着喊斗呼打声,我们不敢开灯,不敢出声,黑夜有如恐怖无边地、紧紧地包裹着我……

后来,疲惫不堪的父母和妹妹卧在地上睡着了,不知为什么,我独自起身悄悄穿过走廊和后院,走进那一向被我拒绝的空屋。脚一踏入,那是怎样一个异样宁静的空间啊。

我先在屋中央,月光射入的银白照眼的一块地上蹲下来,瞅着一片片清晰而如墨的梧桐叶影;四周,透过黑色透明的空气,书架家具一件件蒙蒙地显现出来。随之而来的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屋中这些陌生的、无生命、本来被我看做是无情无义的死东西,此刻对我反而都是这世上独有的无伤害和保护的了。一切有关的都不安全、一切无关的才最安全。隐隐约约,黑糊糊的墙上,我那疯了并死了的堂兄正冷冷地瞅着我;镜框可能被抄家的人打歪,堂兄的脸也歪着,更添一种活生生的神情,我丝毫不怕,却很想他能像鬼那样走下来,和我说话,反倒会驱散现实压在我心上非常具体的恐怖。我紧紧盯着他,等他,盼他的鬼魂出现……不知不觉进入一种从未经验过的境界:安慰、逃脱与超然。

整整一夜,我享受着这空屋。

正文 花脸

做孩子的时候,盼过年的心情比大人来得迫切,吃穿玩乐花样都多,还可以把拜年来的亲友塞到手心里的一小红包压岁钱都积攒起来,做个小富翁。但对于孩子们来说,过年的魅力还有更一层深在的缘故,便是我要写在这几张纸上的。

每逢年至,小闺女们闹着戴绒花、穿红袄、嘴巴涂上浓浓的胭脂团儿;男孩子们的兴趣都在鞭炮上,我则不然,最喜欢的是买个花脸戴。这是种纸浆轧制成的面具,用掺胶的彩粉画上戏里边那些有名有姓、威风十足的大花脸。后边拴根橡皮条,往头上一套,自己俨然就变成那员虎将了。这花脸是依脸形轧的,眼睛处挖两个孔,可以从里边往外看。但鼻子和嘴的地方不通气儿,一戴上,好闷,还有股臭胶和纸浆的味儿;说出话来,声音变得低粗,却有大将威武不凡的气概,神气得很。

一年年根,舅舅带我去娘娘宫前年货集市上买花脸。过年时人都分外有劲,挤在人群里好费力,终于从挂满在一条横竿上的花花绿绿几十种花脸中,惊喜地发现一个。这花脸好大,好特别!通面赤红,一双墨眉,眼角雄俊地吊起,头上边突起一块绿包头,长巾贴脸垂下,脸下边是用马尾做的很长的胡须。这花脸与那些愣头愣脑、傻头傻脑、神头鬼脸的都不一样。虽然毫不凶恶,却有股子凛然不可侵犯的庄重之气,咄咄逼人。叫我看得直缩脖子,要是把它戴在脸上,管叫别人也吓得缩脖子。我竟不敢用手指它,只是朝它扬下巴,说:"我要那个大红脸!"

卖花脸的小罗锅儿,举竿儿挑下这花脸给我,龇着黄牙笑嘻嘻说:"还是这小少爷有眼力,要做关老爷!关老爷还得拿把青龙偃月刀呢!我给您挑把顶精神的!"就着从戳在地上的一捆刀枪里,抽出一柄最漂亮的大刀给我。大红漆杆,金黄刀面,刀面上嵌着几块闪闪发光的小镜片,中间画一条碧绿的小龙,还拴一朵红缨子。这刀!这花脸!没想到一下得到两件宝贝。我高兴得只是笑,话都说不出。舅舅付了钱,坐三轮车回家时,我就戴着花脸,倚着舅舅的大棉袍执刀而立,一路引来不少人瞧我,特别是那些与我一般大的男孩子们投来艳羡的目光时,使我快活之极。舅舅给我讲了许多关公的故事,过五关、斩六将,温酒斩华雄。边讲边说:"你好英雄呀!"好像在说我的光荣史。当他告我这把青龙偃月刀重八十斤,我简直觉得自己力大无穷。舅舅还教我用京剧自报家门的腔调说:

"我——姓关,名羽,字云长。"

到家,人人见人人夸,妈妈似乎比我更高兴。连总是厉害地板着脸的爸爸也含笑称我"小关公"。我推开人们,跑到穿衣镜前,横刀立马地一照,呀,哪里是小关公,我是大关公哪!

这样,整个大年三十我一直戴着花脸,谁说都不肯摘,睡觉时也戴着它,还是睡着后我妈妈轻轻摘下放在我枕边的,转天醒来头件事便是马上戴上,恢复我这"关老爷"的本来面貌。

大年初一,客人们陆陆续续来拜年,妈妈喊我去,好叫客人们见识见识我这关老爷。我手握大刀,摇晃着肩膀,威风地走进客厅,憋足嗓门叫道:"我——姓关,名羽,字云长。"

客人们哄堂大笑,都说:"好个关老爷,有你守家,保管大鬼小鬼进不来!"

我愈发神气,大刀呼呼抡两圈,摆个张牙舞爪的架势,逗得客人们笑个不停。只要客人来,妈妈就喊我出场表演。妈妈还给我换上只有三十夜拜祖宗时才能穿的那件青缎金花的小袍子。我成了全家过年的主角。连爸爸对我也另眼看待了。

我下楼一向不走楼梯。我家楼梯扶手是整根的光亮的圆木。下楼时便一条腿跨上去,"哧溜"一下滑到底。这时我就故意躲在楼上,等客人来突然由天而降,叫他们惊奇,效果会更响亮!

初一下午,来客进入客厅,妈妈一喊我,我跨上楼梯扶手飞骑而下,呜呀呀大叫一声闯进客厅,大刀上下一抡,谁知用力过猛,脚底没根,身子栽出去,"啪"地巨响,大刀正砍在花架上一尊插桃枝的大瓷瓶上,哗啦啦粉粉碎,只见瓷片、桃枝和瓶里的水飞向满屋,一个瓷片从二姑脸旁飞过,险些擦上了;屋内如淋急雨,所有人穿的新衣裳都是水渍;再看爸爸,他像老虎一样直望着我,哎哟,一根开花的小桃枝迎面飞去,正插在他梳得油光光的头发里。后来才知道被我打碎的是一尊祖传的乾隆官窑百蝶瓶,这简直是死罪!我坐在地上吓傻了,等候爸爸上来一顿狠狠的揪打。妈妈的神气好像比我更紧张,她一下抓不着办法救我,瞪大眼睛等待爸爸的爆发。

就在这生死关头,二姑忽然破颜而笑,拍着一双雪白的手说道:

"好啊,好啊,今年大吉大利,岁(碎)岁(碎)平安呀!哎,关老爷,干吗傻坐在地上,快起来,二姑还要看你耍大刀哪!"

谁知二姑这是使什么法术,绷紧的气势刹时就松开了。另一位姨婆马上应和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不除旧,不迎新。您等着瞧吧,今年非抱个大金娃娃不成,是吧!"她满脸欢笑朝我爸爸说,叫他应声。其他客人也一拥而上,说吉祥话,哄爸爸乐。

这些话平时根本压不住爸爸的火气,此刻竟有神奇的效力,迫使他不乐也得乐。过年乐,没灾祸。爸爸只得嘿嘿两声,点头说:

"啊,好、好、好……"

尽管他脸上的笑纹明显含着被克制的怒意,我却奇迹般地因此逃脱开一次严惩。妈妈对我丢了眼色,我立刻爬起来,拖着大刀,狼狈而逃。身后还响着客人们着意的拍手声、叫好声和笑声。

往后几天里,再有拜年的客人来,妈妈不再喊我,节目被取消了。我躲在自己屋里很少露面,那把大刀也掖在床底下,只是花脸依旧戴着,大概躲在这硬纸后边再碰到爸爸时有种安全感。每每从眼孔里望见爸爸那张阴沉含怒的脸,不再觉得自己是关老爷,而是个可怜虫了!

过了正月十五,大年就算过去了。我因为和妹妹争吃撤下来的祭灶用的糖瓜,被爸爸抓着腰提起来,按在床上死揍了一顿。我心里清楚,他是把打碎花瓶的罪过加在这件事上一起清算,因为他盛怒时,向我要来那把惹祸的大刀,用力折成段,大花脸也撕成碎片片。

从这事,我悟到一个祖传的概念:一年之中惟有过年这几天是孩子们的自由日,在这几天里无论怎样放胆去闹,也不会立刻得到惩罚。这便是所有孩子都盼望过年深在的缘故。当然那被撕碎的花脸也提醒我,在这有限的自由里可得勒着点自己,当心事后加倍地算账。

正文 快手刘

人人在童年,都是时间的富翁。胡乱挥霍也使不尽。有时呆在家里闷得慌,或者父亲嫌我太闹,打发我出去玩玩,我就不免要到离家很近的那个街口,去看快手刘变戏法。

快手刘是个撂地摆摊卖糖的胖大汉子。他有个随身背着的漆成绿色的小木箱,在哪儿摆摊就把木箱放在哪儿。箱上架一条满是洞眼的横木板,洞眼插着一排排廉价而赤黄的棒糖。他变戏法是为吸引孩子们来买糖。戏法十分简单,俗称"小碗扣球"。一块绢子似的黄布铺在地上,两个白瓷小茶碗,四个滴溜溜的大红玻璃球儿,就这再普通不过的三样道具,却叫他变得神出鬼没。他两只手各拿一个茶碗,你明明看见每个碗下边扣着两个红球儿,你连眼皮都没眨动一下,嘿!四个球儿竟然全都跑到一个茶碗下边去了,难道这球儿是从地下钻过去的?他就这样把两只碗翻来翻去,一边叫天喊地,东指一下手,西吹一口气,好像真有什么看不见的神灵做他的助手,四个小球儿忽来忽去,根本猜不到它们在哪里。这种戏法比舞台上的魔术难变,舞台只一边对着观众,街头上的土戏法,前后左右围着一圈人,人们的视线从四面八方射来,容易看出破绽。有一次,我亲眼瞧见他手指飞快地一动,把一个球儿塞在碗下边扣住,便禁不住大叫:

"在右边那个碗底下哪,我看见了!"

"你看见了?"快手刘明亮的大眼珠子朝我惊奇地一闪,跟着换了一种正经的神气对我说:"不会吧!你可得说准了。猜错就得买我的糖。"

"行!我说准了!"我亲眼所见,所以一口咬定。自信使我的声音非常响亮。

谁知快手刘哈哈一笑,突然把右边的茶碗翻过来。

"瞧吧,在哪儿呢?"

咦,碗下边怎么什么也没有呢?只有碗口压在黄布上一道圆圆的印子。难道球儿穿过黄布钻进左边那个碗下边去了?快手刘好像知道我怎么猜想,伸手又把左边的茶碗掀开,同样什么也没有!球儿都飞了?只见他将两只空碗对口合在一起,举在头顶上,口呼一声:"来!"双手一摇茶碗,里面竟然哗哗响,打开碗一看,四个球儿居然又都出现在碗里边。怪,怪,怪!

四边围看的人发出一阵惊讶不已的唏嘘之声。

"怎么样?你输了吧!不过在我这儿输了决不罚钱,买块糖吃就行了。这糖是纯糖稀熬的,单吃糖也不吃亏。"

我臊得脸皮发烫,在众人的笑声里买了块棒糖,站在人圈后边去。从此我只站在后边看了,再不敢挤到前边去多嘴多舌。他的戏法,在我眼里真是无比神奇了。这也是我童年真正钦佩的一个人。

他那时不过四十多岁吧,正当年壮,精饱神足,肉重肌沉,皓齿红唇,乌黑的眉毛像用毛笔画上去的。他蹲在那里活像一只站着的大白象。一边变戏法,一边卖糖,发亮而外突的眸子四处流盼,照应八方;满口不住说着逗人的笑话。一双胖胖的手,指肚滚圆,却转动灵活,那四个小球就在这双手里忽隐忽现。我当时有种奇想,他的手好像是双层的,小球时时藏在夹层里。唉唉,孩提时代的念头,现在不会再有了。

这双异常敏捷的手,大概就是他绰号"快手刘"的来历。他也这样称呼自己,以致在我们居住那一带无人不知他的大名。我童年的许多时光,就是在这最最简单又百看不厌的土戏法里,在这一直也不曾解开的迷阵中,在他这双神奇莫测、令人痴想不已的快手之间消磨的。他给了我多少好奇的快乐呢?

那些伴随着童年的种种人和事,总要随着童年的消逝而远去。我上中学以后就不常见到快手刘了。只是路过那路口时,偶尔碰见他。他依旧那样兴冲冲的变"小碗扣球",身旁摆着插满棒糖的小绿木箱。此时我已经是懂事的大孩子了,不再会把他的手想象成双层的,却依然看不出半点破绽,身不由己地站在那里,饶有兴致地看了一阵子。我敢说,世界上再好的剧目,哪怕是易卜生和莎士比亚,也不能像我这样成百上千次看个不够。

我上高中是在外地。人一走,留在家乡的童年和少年就像合上的书。往昔美好的故事,亲切的人物,甜醉的情景,就像鲜活的花瓣夹在书页里,再翻开都变成了干枯了的回忆。谁能使过去的一切复活?那去世的外婆、不知去向的挚友,妈妈乌黑的鬈发,久已遗失的那些美丽的书,那跑丢了的绿眼睛的小白猫……还有快手刘。

高中二年级的暑期,我回家度假。一天在离家不远的街口看见十多个孩子围着什么又喊又叫。走近一看,心中怦然一动,竟是快手刘!他依旧卖糖和变戏法,但人已经大变样子。十年不见,他好像度过了二十年。模样接近了老汉。单是身旁摆着的那只木箱,就带些凄然的样子。它破损不堪,黑糊糊,黏腻腻,看不出一点先前那悦目的绿色。横板上插糖的洞孔,多年来给棒糖的竹棍捅大了,插在上边的棒糖东倒西歪。再看他,那肩上、背上、肚子上、臂上的肉都到哪儿去了呢,饱满的曲线没了,衣服下处处凸出尖尖的骨形来;脸盘仿佛小了一圈,眸子无光,更没有当初左顾右盼、流光四射的精神。这双手尤其使我动心——他分明换了一双手!手背上青筋缕缕,污黑的指头上绕着一圈圈皱纹,好像吐尽了丝而皱缩下去的老蚕……于是,当年一切神秘的气氛和绝世的本领都从这双手上消失了。他抓着两只碗口已经碰得破破烂烂的茶碗,笨拙地翻来翻去,那四个小球儿,一会儿没头没脑地撞在碗边上,一会儿从手里掉下来。他的手不灵了!孩子们叫起来:"球在那儿呢!"" 在手里哪!""指头中间夹着哪!"在这喊声里,他慌张,手就愈不灵,抖抖索索搞得他自己也不知道球儿都在哪里了。无怪乎四周的看客只是寥寥一些孩子。

"在他手心里,没错!决没在碗底下!"有个光脑袋的胖小子叫道。

我也清楚地看到,在快手刘扣过茶碗的时候,把地上的球儿取在手中。这动作缓慢迟纯,失误就十分明显。孩子们吵着闹着叫快手刘张开手,快手刘的手却攥得紧紧的,朝孩子们尴尬地掬出笑容。这一笑,满脸皱纹都挤在一起,好像一个皱纸团。他几乎用请求的口气说:

"是在碗里呢!我手里边什么也没有……"

当年神气十足的快手刘哪会用这种口气说话?这些稚气又认真的孩子们偏偏不依不饶,非叫快手刘张开手不可。他哪能张手,手一张开,一切都完了。我真不愿意看见快手刘这一副狼狈的、惶惑的、无措的窘态。多么希望他像当年那次——由于我自做聪明,揭他老底,迫使他亮出一个捉摸不透的绝招。小球突然不翼而飞,呼之即来。如果他再使一下那个绝招,叫这些不知轻重的孩子们领略一下名副其实的快手刘而瞠目结舌多好!但他老了,不再会有那花好月圆的岁月年华了。

我走进孩子们中间,手一指快手刘身旁的木箱说:

"你们都说错了,球儿在这箱子上呢!"

孩子们给我这突如其来的话弄得莫名其妙,都瞅那木箱,就在这时,我眼角瞥见快手刘用一种尽可能的快速度把手里的小球塞到碗下边。

"球在哪儿呢?"孩子们问我。

快手刘笑呵呵翻开地上的茶碗说:

"瞧,就在这儿哪!怎么样?你们说错了吧,买块糖吧,这糖是纯糖熬的,单吃糖也不吃亏。"

孩子们给骗住了,再不喊闹。一两个孩子掏钱买糖,其余的一哄而散。随后只剩下我和从窘境中脱出身来的快手刘,我一扭头,他正瞧我。他肯定不认识我。他皱着花白的眉毛,饱经风霜的脸和灰蒙蒙的眸子里充满疑问,显然他不明白,我这个陌生的青年何以要帮他一下。

正文 捅马蜂窝

爷爷的后院虽小,它除去堆放杂物,很少人去,里边的花木从不修剪,快长疯了!枝叶纠缠,阴影深浓,却是鸟儿、蝶儿、虫儿们生存和嬉戏的一片乐土,也是我儿时的乐园。我喜欢从那爬满青苔的湿漉漉的大树干上,取下一只又轻又薄的蝉衣,从土里挖出筷子粗肥大的蚯蚓,把团团飞舞的小蜢虫赶到蜘蛛网上去。那沉甸甸压弯枝条的海棠果,个个都比市场买来的大。这里,最壮观的要数爷爷窗檐下的马蜂窝了,好像倒垂的一只大莲蓬,无数金黄色的马蜂爬进爬出,飞来飞去,不知忙些什么,大概总有百十只之多,以致爷爷不敢开窗子,怕它们中间哪个冒失鬼一头闯进屋来。

"真该死,屋子连透透气儿也不能,哪天请人来把这马蜂窝捅下来!"奶奶总为这个马蜂窝生气。

"不行,要蜇死人的!"爷爷说。

"怎么不行?头上蒙块布,拿竹竿一捅就下来。"奶奶反驳道。

"捅不得,捅不得。"爷爷连连摇手。

我站在一旁,心里却涌出一种捅马蜂窝的强烈欲望。那多有趣!当我给这个淘气的欲望鼓动得难以抑制时,就找来妹妹,乘着爷爷午睡的当儿,悄悄溜到从走廊通往后院的小门口。我脱下褂子蒙住头顶,用扣上衣扣儿的前襟遮盖下半张脸,只需一双眼。又把两根竹竿接绑起来,作为捣毁马蜂窝的武器。我和妹妹约定好,她躲在门里,把住关口,待我捅下马蜂窝,赶紧开门放我进来,然后把门关住。

妹妹躲在门缝后边,眼瞧我这非凡而冒险的行动。我开始有些迟疑,最后还是好奇战胜了胆怯。当我的竿头触到蜂窝的一刹那,好像听到爷爷在屋内呼叫,但我已经顾不得别的,一些受惊的马蜂轰地飞起来,我赶紧用竿头顶住蜂窝使劲地摇撼两下,只听"通",一个沉甸甸的东西掉下来,跟着一团黄色的飞虫腾空而起,我扔掉竿子往小门那边跑,谁料到妹妹害怕,把门在里边插上,她跑了,将我关在门外。我一回头,只见一只马蜂径直而凶猛地朝我扑来,好像一架燃料耗尽、决心相撞的战斗机。这复仇者不顾一死而拼死的气势使我惊呆了。我抬手想挡住脸,只觉眉心像被针扎似的剧烈地一疼,挨蜇了!我捂着脸大叫,不知道谁开门把我拖到屋里。

当夜,我发了高烧。眉心处肿起一个枣大的疙瘩,自己都能用眼瞧见。家里人轮番用醋、酒、黄酱、万金油和凉手巾把儿,也没能使我那肿疮迅速消下来。转天请来医生,打针吃药,七八天后才渐渐复愈。这一下好不轻呢!我生病也没有过这么长时间,以致消肿后的几天里不敢到那通向后院的小走廊上去,生怕那些马蜂还守在小门口等着我。

过了些天,惊恐稍定,我去爷爷的屋子,他不在,隔窗看见他站在当院里,摆手招呼我去,我大着胆子去了,爷爷手指窗根处叫我看,原来是我捅掉的那个马蜂窝,却一只马蜂也不见了,好像一只丢弃的干枯的大莲蓬头。爷爷又指了指我的脚下,一只马蜂!我惊吓得差点叫起来,慌忙跳开。

"怕什么,它早死了!"爷爷说。

仔细瞧,噢,原来是死的。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几只黑蚂蚁在它身上爬来爬去。

爷爷说:

"这就是蜇你那只马蜂。马蜂就是这样,你不惹它,它不蜇你。它要是蜇了你,自己也就死了。"

"那它干吗还要蜇我呢,它不就完了吗?"

"你毁了它的家,它当然不肯饶你,它要拼命的!"爷爷说。

我听了心里暗暗吃惊。一只小虫竟有这样的激情和勇气。低头再瞧瞧那只马蜂,微风吹着它,轻轻颤动,好似活了一般。我不禁想起那天它朝我猛扑过来时那副视死如归的架势,与毁坏它们生活的人拼出一死,真像一个英雄……我面对这壮烈牺牲的小飞虫的尸体,似乎有种罪孽感沉重地压在我的心上。

那一窝马蜂呢,无家可归的一群呢,它们还会不会回来重建家园?我甚至想用胶水把那只空空的蜂窝粘上去。

这一年,我经常站在爷爷的后院里,始终没有等来一只马蜂。

转年开春,有两只马蜂飞到爷爷的窗檐下,落到被晒暖的木窗框上,然后还在过去的旧巢的残迹上爬了一阵子,跟着飞去而不再来。空空又是一年。

第三年,风和日丽之时,爷爷忽叫我抬头看,隔着窗玻璃看见窗檐下几只赤黄色的马蜂忙来忙去。在这中间,我忽然看到,一个小巧的、银灰色的、第一间蜂窝已经筑成了。

于是,我和爷爷面对面开颜而笑,笑得十分舒心。我不由得暗暗告诉自己,再不做一件伤害旁人的事。

正文 猫婆

我那小阁楼的后墙外,居高临下是一条又长又深的胡同,我称它为猫胡同。每日夜半,这里是猫儿们无法无天的世界。它们戏耍、求偶、追逐、打架,叫得厉害时有如小孩扯着嗓子号哭。吵得人无法入睡时,便常有人推开窗大吼一声"去——",或者扔块石头瓦片轰赶它们。我在忍无可忍时也这样怒气冲冲干过不少次,每每把它们赶跑,静不多时,它们又换个什么地方接着闹,通宵不绝。为了逃避这群讨厌的家伙,我真想换房子搬家。奇怪,哪来这么多猫,为什么偏偏都跑到这胡同里来聚会闹事?

一天,我到一位朋友家去串门聊天。他养猫,而且视猫如命。

我说:"我挺讨厌猫的。"

他一怔,扭身从墙角纸箱里掏出个白色的东西放在我手上。呀,一只毛线球大小雪白的小猫!大概它有点怕,缩成个团儿,小耳朵紧紧贴在脑袋上,一双纯蓝色亮亮的圆眼睛柔和又胆怯地望着我。我情不自禁赶快把它捧在怀里,拿下巴爱抚地蹭它毛茸茸的小脸,竟然对这朋友说:"太可爱了,把它送给我吧!"

我这朋友笑了,笑得挺得意,仿佛他用一种爱战胜了我不该有的一种怨恨。他家大猫这次一窝生了一对小猫——一只一双金黄眼儿,一只一双天蓝色眼儿。尽管他不舍得送人,对我却例外地割爱了。似乎为了要在我身上培养出一种与他同样的爱心来;真正的爱总希望大家共享,尤其对我这个厌猫者。

小猫一入我家,便成了我全家人的情感中心。起初它小,趴在我手掌上打盹睡觉,我儿子拿手绢当被子盖在它身上,我妻子拿眼药瓶吸牛奶喂它。它呢,喜欢像婴儿那样仰面躺着吃奶,吃得高兴时便用四只小毛腿抱着你的手,伸出柔软的、细砂纸似的小红舌头亲昵地舔你的手指尖……这样,它长大了,成为我家中的一员,并有着为所欲为的权利——睡觉可以钻进任何人的被窝儿,吃饭可以跳到桌上,蹲在桌角,想吃什么就朝什么叫,哪怕最美味的一块鱼肚或鹅肝,我们都会毫不犹豫地让给它。嘿,它夺去我儿子受宠的位置,我儿子却毫不妒嫉它,反给它起了顶漂亮、顶漂亮的名字,叫蓝眼睛。这名字起得真好!每当蓝眼睛闯祸——砸了杯子或摔了花瓶,我发火了,要打它,但只要一瞅它那纯净光澈、惊慌失措的蓝眼睛,心中的火气顿时全消,反而会把它拥在怀里,用手捂着它那双惊恐瞪大的蓝眼睛,不叫它看,怕它被自己的冒失吓着……

我也是视猫如命了。

入秋,天一黑,不断有些大野猫出现在我家的房顶上,大概都是从后面"猫胡同"爬上来的吧。它们个个很丑,神头鬼脸向屋里张望。它们一来,蓝眼睛立即冲出去,从晾台蹿上屋顶,和它们对吼、厮打,互相穷追不舍。我担心蓝眼睛被这些大野猫咬死,关紧通向晾台的门,蓝眼睛便发疯似的抓门,还哀哀地向我乞求,后来我知道蓝眼睛是小母猫,它在发狂地爱,我便打开门不再阻拦。它天天夜出晨归,归来时,浑身滚满尘土,两眼却分外兴奋明亮,像蓝宝石。就这样,在很冷的一天夜里出去了,没再回来,我妻子站在晾台上拿根竹筷子"当当"敲着它的小饭盆,叫它,一连三天,期待落空。意想不到的灾难降临——蓝眼睛丢了!

情感的中心突然失去,家中每个人全空了。

我不忍看妻子和儿子噙泪的红眼圈,便房前房后去找。黑猫、白猫、黄猫、花猫、大猫、小猫,各种模样的猫从我眼前跑过,惟独没有蓝眼睛……懊丧中,一个孩子告诉我,猫胡同顶里边一座楼的后门里,住着一个老婆子,养了一二十只猫,人称猫婆,蓝眼睛多半是叫她的猫勾去的。这话点亮了我的希望。

当夜,我钻进猫胡同,在没有灯光的黑暗里寻到猫婆家的门,正想察看情形,忽听墙头有动静,抬头吓一跳,几只硕大的猫影黑黑地蹲在墙上。我轻声一唤"蓝眼睛 ",猫影全都微动,眼睛处灯光似的一闪一闪,并不怕人。我细看,没有蓝眼睛,就守在墙根下等候,不时一只走开,跳进院里,不时又从院里爬上一只来,一直没等到蓝眼睛,但这院里似乎是个大猫洞,我那可怜的宝贝多半就在里边猫婆的魔掌之中了。我冒冒失失地拍门,非要进去看个究竟不可。

门打开,一个高高的老婆子出现——这就是猫婆了。里边亮灯,她背光,看不清面孔,只是一条墨黑墨黑神秘的身影。

我说我找猫,她非但没拦我,反倒立刻请我进屋去。我随她穿过小院,又低头穿过一道小门,是间阴冷的地下室。一股浓重噎人的猫味马上扑鼻而来。屋顶很低,正中吊下一个很脏的小灯泡,把屋内照得昏黄。一个柜子,一座生铁炉子,一张大床,地上几只放猫食的破瓷碗,再没别的,连一把椅子也没有。

猫婆上床盘腿而坐,她叫我也坐在床上。我忽见一团灰涂涂的棉被上,东一只西一只横躺竖卧着几只猫。我扫一眼这些猫,还是没有蓝眼睛。猫婆问我:"你丢那猫什么样儿?"我描述一遍,她立即叫道:"那大白波斯猫吧?长毛?大尾巴?蓝眼睛?见过见过,常从房上下来找我们玩,还在我们这儿吃过东西呢,多疼人的宝贝!丢几天了?"我盯住她那略显浮肿、苍白无光的老脸看,只有焦急,却无半点装假的神气。我说:"五六天了。"她的脸顿时阴沉下来,停了片刻才说:"您甭找了,回不来了!"我很疑心这话为了骗我,目光搜寻可能藏匿蓝眼睛的地方。这时,猫婆的手忽向上一指,呀,迎面横着的铁烟囱上,竟然还趴着好一大长排各种各样的猫!有的眼睛看我,有的闭眼睡觉,它们是在借着烟囱的热气取暖。

猫婆说:"您瞧瞧吧,这都是叫人打残的猫!从高楼上摔坏的猫!我把它们拾回来养活的。您瞧那只小黄猫,那天在胡同口叫孩子们按着批斗,还要烧死它,我急了,一把从孩子们手里抢出来的!您想想,您那宝贝丢了这么多天,哪还有好?现在乡下常来一伙人,下笼子逮猫吃,造孽呀!他们在笼里放了鸟儿,把猫引进去,笼门就关上……前几天我的一只三花猫就没了。我的猫个个喂得饱饱的,不用鸟儿绝对引不走,那些狼心狗肺的家伙,吃猫肉,叫他们吃!吃得烂嘴、烂舌头、浑身烂、长疮、烂死!"

她说得脸抖,手也抖,点烟时,烟卷抖落在地。烟囱上那小黄猫,瘦瘦的,尖脸,很灵,立刻跳下来,叼起烟,仰起嘴,递给她。猫婆笑脸开花,咧着嘴不住地说:"瞧,您瞧,这小东西多懂事!"像在夸赞她的一个小孙子。

我还有什么理由疑惑她?面对这天下受难猫儿们的救护神,告别出来时,不觉带着一点惭愧和狼狈的感觉。

蓝眼睛的丢失虽使我伤心很久,但从此不知不觉我竟开始关切所有猫儿的命运。猫胡同再吵再闹也不再打扰我的睡眠,似乎有一只猫叫,就说明有一只猫活着,反而令我心安。猫叫成了我的安眠曲……

转过一年,到了猫儿们求偶时节,猫胡同却忽然安静下来。

我妻子无意间从邻居那里听到一个不幸的消息:猫婆死了。同时——在她死后——才知道关于她在世时的一点点经历。

据说,猫婆本是先前一个开米铺老板的小婆,被老板的大婆赶出家门,住在猫胡同那座楼第一层的两间房子里。后又被当做资本家老婆,轰到地下室,她无亲无故,孑然一身,拾纸为生,以猫为伴,但她所养的猫没有一个良种好猫,都是拾来的弃猫、病猫和残猫。她天天从水产店拣些臭鱼烂虾煮了,放在院里喂猫,也就招引一些无家可归的野猫来填肚充饥,有的干脆在她家落脚。她有猫必留,谁也不知道她家到底有多少只猫。

"文革"前,曾有人为她找个伴儿,是个卖肉的老汉。结婚不过两个月,老汉忍受不了这些猫闹、猫叫、猫味儿,就搬出去住。人们劝她扔掉这些猫,接回老汉,她执意不肯,坚持与这些猫共享着无人能解的快乐。

前两个月,猫婆急病猝死,老汉搬回来,第一件事便是把这些猫统统轰走,被赶跑的猫儿依恋故人故土,每每回来,必遭老汉一顿死打,这就是猫胡同忽然不明不白静下来的根由了。

这消息使我的心一揪。那些猫,那些在猫婆床上、被上、烟囱上的猫,那些残的、病的、瞎的猫儿们呢?那只尖脸的、瘦瘦的、为猫婆叼烟卷的小黄猫呢?如今飘泊街头、饿死他乡,被孩子弄死,还是叫人用笼子捉去吃掉了?一种伤感与担虑从我心里漫无边际地散开,散出去,随后留下的是一片沉重的空茫。这夜,我推开后窗向猫胡同望下去,只见月光下,猫婆家四周的房顶墙头趴着一只只猫影,大约有七八只,黑黑的,全都默不作声。这都是猫婆那些生死相依的伙伴,它们等待着什么呢?

从这天起,我常常把吃剩下的一些东西,一块馒头、一个鱼头或一片饼扔进猫胡同里去,这是我仅能做到的了,但这年里,我也不断听到一些猫这样或那样死去的消息,即使街上一只猫被轧死,我都认定必是那些从猫婆家里被驱赶出来的流浪儿。入冬后,我听到一个令人震栗的故事——

我家对面一座破楼修理瓦顶。白天里瓦工们换瓦时活没干完,留下个洞,一只猫为了御寒,钻了进去,第二天瓦工们盖上瓦走了,这只猫无法出来,急得在里边叫。住在这楼顶层的五六户人家都听到猫叫,还有在顶棚上跑来跑去的声音,但谁家也不肯将自家的顶棚捅坏,放它出来。这猫叫了三整天,开头声音很大、很惨、 人,但一天比一天声音微弱下来,直至消失!

听到这故事,我彻夜难眠。

更深夜半,天降大雪,猫胡同里一片死寂,这寂静化为一股寒气透进我的肌骨。忽然,后墙下传来一声猫叫,在大雪涂白了的胡同深处,猫婆故居那墙头上,孤零零趴着一只猫影,在凛冽中蜷缩一团,时不时哀叫一声,甚是凄婉。我心一动,是那尖脸小黄猫吗?忙叫声:"咪咪!"想下楼去把它抱上来,谁知一声唤,将它惊动,起身慌张跑掉。

猫胡同里便空无一物。只剩下一片夜的漆黑和雪的惨白,还有奇冷的风在这又长又深的空间里呼啸。

正文 歪儿

那个暑假,天刚擦黑,晚饭吃了一半,我的心就飞出去了。因为我又听到歪儿那尖细的召唤声:"来玩踢罐电报呀——"

"踢罐电报"是那时男孩子们最喜欢的游戏。它不单需要快速、机敏,还带着挺刺激的冒险滋味。它的玩法又简单易学,谁都可以参加。先是在街中央用白粉粗粗画一个圈儿,将一个空洋铁罐儿摆在圈里,然后大家聚拢一起"手心手背"分批淘汰,最后剩下一个人坐庄。坐庄可不易,他必须极快地把伙伴们踢得远远的罐儿拾回来,放到原处,再去捉住一个乘机躲藏的孩子顶替他,才能下庄;可是就在他四处去捉住那些藏身的孩子时,冷不防从什么地方会蹿出一人,"啪"地将罐儿叮里当啷踢得老远,倒霉,又得重新开始……一边要捉人,一边还得防备罐儿再次被踢跑,这真是个苦差事,然而最苦的还要算是歪儿!

歪儿站在街中央,寻着空铁罐左盼右盼,活像一个蒸熟了的小红薯。他细小,软绵绵,歪歪扭扭;眼睛总像睁不开,薄薄的嘴唇有点斜,更奇怪的是他的耳朵,明显的一大一小,像是父子俩。他母亲是苏州人,四十岁才生下这个有点畸形的儿子,取名叫"弯儿"。我们天天都能听到她用苏州腔呼唤儿子的声音,却把"弯儿"错听成"歪儿"。也许这"歪儿"更像他的模样。由于他身子歪,跑起来就打斜,玩踢罐电报便十分吃亏。可是他太热爱这种游戏了,他宁愿坐庄,宁愿徒自奔跑,宁愿一直累得跌跌撞撞……大家玩的罐儿还是他家的呢!

只有他家才有这装芦笋的长长的铁罐,立在地上很得踢,如果要没有这宝贝罐儿,说不定大家嫌他累赘,不带他玩了呢!

我家刚搬到这条街上来,我就加入了踢罐电报的行列,很快成了佼佼者。这游戏简直是就为我发明的——我的个子比同龄的孩子高一头,腿也几乎长一截,跑起来真像骑摩托送电报的邮差那样风驰电掣,谁也甭想逃脱我的追逐。尤其我踢罐儿那一脚,啪的一声过后,只能在远处蒙的暮色里去听它叮里当啷的声音了,要找到它可费点劲呢!这时,最让大家兴奋的是瞅着歪儿去追罐儿那样子,他一忽儿斜向左,一忽儿斜向右,像个脱了轨而瞎撞的破车,逗得大家捂着肚子笑。当歪儿正要发现一个藏身的孩子时,我又会闪电般冒出来,一脚把罐儿踢到视线之外,可笑的场面便再次出现……就这样,我成了当然的英雄,得意非凡;歪儿怕我,见到我总是一脸懊丧。天天黄昏,这条小街上充满着我的迅猛威风和歪儿的疲于奔命。终于有一天,歪儿一屁股坐在白粉圈里,怏怏无奈地痛哭不止……他妈妈跑出来,操着纯粹的苏州腔朝他叫着骂着,扯他胳膊回家。这愤怒的声音里似乎含着对我们的谴责。我们都感觉自己做了什么不好的事,默默站了一会儿才散。

歪儿不来玩踢罐电报了。他不来,罐儿自然也变了,我从家里拿来一种装草莓酱的小铁罐,短粗,又轻,不但踢不远,有时还踢不上,游戏的快乐便减色许多。那么失去快乐的歪儿呢?我望着他家二楼那扇黑黑的玻璃窗,心想他正在窗后边眼巴巴瞧着我们玩吧!这时忽见窗子一点点开启,跟着一个东西扔下来。这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那么熟悉、那么悦耳、那么刺激,原来正是歪儿那长长的罐儿。我的心头第一次感到被一种内疚深深的刺痛了。我迫不及待地朝他招手,叫他来玩。

歪儿回到了我们中间。

一切都奇妙又美好地发生了变化。大家并没有商定什么,却不约而同、齐心合力地等待着这位小伙伴了。大家尽力不叫他坐庄;有时他"手心手背"输了,也很快有人情愿被他捉住,好顶替他。大家相互配合,心领神会,做假成真。一次,我看见歪儿躲在一棵大槐树后边正要被发现,便飞身上去,一脚把罐儿踢得好远好远,解救了歪儿,又过去拉着他,急忙藏进一家院内的杂物堆里。我俩蜷缩在一张破桌案下边,紧紧挤在一起,屏住呼吸,却互相能感到对方的胸脯急促起伏,这紧张充满异常的快乐啊!我忽然见他那双眯缝的小眼睛竟然睁得很大,目光兴奋、亲热、满足,并像晨星一样光亮!原来他有这样一双又美又动人的眼睛。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一双眼睛,就看我们能不能把它点亮。

正文 乡魂



倘若你生长在故乡,那份乡情乡恋牵肠挂肚自不必说;倘若它只是你长辈的故土,你却出生在异地他乡,你对它的印象与情感都是从长辈那里间接获得的,这故乡对你又是怎样一种感觉?

数年前,我应邀与几位作家南下访游古迹名城,依主人安排,途经宁波一日。车子一入宁波,大家还在嘻哈交谈,我却默然不语,脸贴车窗,使劲张望着外边景物,急于想抓住什么,好跟心里的故乡勾挂一起。此时我才发现心里的故乡原是空空的。我对自己产生怀疑,面对祖父与父亲的出生地,为何毫无感应?

但它原先只是我一个符号——籍贯啊。

我不是"回"故乡,而是"来"故乡,第一次。为什么回到故乡,故乡反而没了?我渴望与故乡拥抱和共鸣,但我不知道与故乡的情感怎样接通。好似一张琴闲在那儿,谁来弹响,怎么弹响?



下车在街上走走,来往行人说的宁波话一入耳朵,意外有种亲切感透入心怀,驱散了令我茫然的陌生。

我很笨,一直没从祖父和父亲那里学会宁波话。但这特有的乡音仿佛是经常挂在他们嘴边的家乡的民歌,伴随着我的童年与少年。那时,尤其是来串门看望祖父的爷爷奶奶们,大都用这种话与祖父交谈。父亲平时讲普通话,逢到此时便也用这种怪腔怪调加入谈话,好像故意不叫我听懂,气得我噘起小嘴,抗议。那些老爷爷老奶奶们便说笑话逗我、哄我,但依然还说那种难懂的宁波话……这曾经叫我又气又恨的话,为什么此刻有如施魔法时的咒语,一下子把依稀往事、把不曾泯灭的旧情、把对祖父与父亲那些活生生的感觉,全都召唤回来,并逼真地、如画一般地复活了?

在天童寺,一位老法师为我们讲述这座古寺非凡的经历。他地道的宁波口音叫我如听阿拉伯语,全然不懂,我便有机会仔细去看这法师的仪容,竟然发现他与祖父的模样很像:布衣布袜,清瘦身子,慈眉善眼,尤其是光光的头顶中央有个微微隆起的尖儿。北方大汉剃了光头,见棱见角,又圆又平;宁波人歇顶后,头顶正中央便显露出这个尖儿来,青亮青亮,仿佛透着此地山水那种聪秀的灵气。我觑起眼睛再感觉一下,简直就是祖父坐在那里说话!

祖父喜欢用薄胎细瓷的小碟小碗吃饭。他晚年患糖尿病,吃米都必须先用铁锅炒过再煮。他从不叫我吃他的饭,因为炒过的米不香,也少了养分。宁波临海,吃起海鲜精熟老到。祖父吃清蒸江螺那一手真叫空前绝后,满满一勺入口,只在嘴里翻几翻,伴随着吱吱的吸吮声,再吐出来便都是玲珑精巧的空壳了。每次吃江螺,不用我邀请,祖父总会令人惊叹又神气十足地表演一番。这绝招只有父亲吃鱼吐刺的本事可以媲美。然而,祖父,你如今在哪儿呢?我心头情感一涌,忽然张开眼睛,想对老法师大叫一声:爷爷!

奇怪,祖父是在我十岁那年去世的,三十年过去了,什么原故使我要隔着岁月烟尘并如此动情地呼叫他呢?

是我走到故乡来了,还是故乡已然悄悄走进我的心中?



前两年,我去新加坡为"华人文艺营金狮文学奖"评奖。忽有十几位上了年纪的华人到宾馆来访,见面先送我一本刊物,封面上大写一个"冯"字。原来都是此地冯氏宗亲会的成员。华人在海外谋生,身孤力单需要支持,便组织各种同乡同族的会,彼此依傍,守望相助。每每同乡同族人有了难题,便一齐合力解纷;若是同乡同族人有了成就,就视为共荣,同喜同贺。一位冯姓长者对我说:

"你是咱冯家的骄傲啊。"

此时我多么像在家人中间!

张张陌生的面孔埋藏着遥远的亲切。我在哪里曾经与他们相关相连?唐宋还是秦汉?我想起在黄河边望着它烟云迷漫、波光闪耀的来处,幻想着它万里之外那充满魅力的源头。同国、同乡、同肤、同姓,都有一种共同的源头感。有着共同源头的人,身上必定潜在着一个共同的生命密码,神秘地相牵。

我望见坐在侧面的一位老者清瘦、文弱、似曾相识的面孔,心有所动,问道:

"你家乡在哪儿?"

"宁波。"他一开口,便依然带着很重的乡音。

我听了,随即说:

"我们五百年前是一家,我老家也在宁波。"

他马上叫起来:"现在就是一家,我们好近呀!"随即急渴渴向我打听故乡的情形。

多亏我头年途经故乡,有点见闻,才不致窘于回答。他一边听我讲,一边忽而大发感慨:"全都不一样了,不一样了……"忽而冲动地站起来,手一指,叫着:"那是伯伯带我去捉鱼的地方!"然后逼我讲出更多细节,仿佛直要讲得往事重现才肯作罢。

我怕冷落了同座其他人,才要转换话题,那些人却笑眯眯摆手说:

"不碍事,你再给他多讲讲吧……"

他们高兴这样旁听,直听得脸上全都散发出微醺的神气,好像与我的这位老乡分享着一种特殊的幸福,那便是得以慰藉的乡恋。

这老乡情不自禁把座椅一步步挪到我身前,面对面拼命问,使劲听。可惜我只在故乡停了一天,说不出更多见闻。但我发现,我随便扯些街道的名称、旧楼的式样、蔬菜的种类,他也都视如天国珍闻,引发他一串串更多的问题,以及感叹和惊叫。我更感到故乡伟大而神奇的力量。它像一块巨大的磁石,牢牢吸住一切属于它的人们,不管背离它多久多远。似乎愈远愈久便愈感到它不可抗拒的引力……在我与这异国的华裔老乡分手之时,心中升起一份歉意。我想,我那次在故乡应该多住上几天,为了他,也为了我自己。

正文 珍珠鸟

真好!朋友送我一对珍珠鸟。放在一个简易的竹条编成的笼子里,笼内还有一卷干草,那是小鸟舒适又温暖的巢。

有人说,这是一种怕人的鸟。

我把它挂在窗前。那儿还有一盆异常茂盛的法国吊兰。我便用吊兰长长的、串生着小绿叶的垂蔓蒙盖在鸟笼上,它们就像躲进深幽的丛林一样安全;从中传出的笛儿般又细又亮的叫声,也就格外轻松自在了。

阳光从窗外射入,透过这里,吊兰那些无数指甲状的小叶,一半成了黑影,一半被照透,如同碧玉;斑斑驳驳,生意葱茏。小鸟的影子就在这中间隐约闪动,看不完整,有时连笼子也看不出,却见它们可爱的鲜红小嘴儿从绿叶中伸出来。

我很少扒开叶蔓瞧它们,它们便渐渐敢伸出小脑袋瞅瞅我。我们就这样一点点熟悉了。

三个月后,那一团愈发繁茂的绿蔓里边,发出一种尖细又娇嫩的鸣叫。我猜到,是它们有了雏儿。我呢?决不掀开叶片往里看,连添食加水时也不睁大好奇的眼去惊动它们。过不多久,忽然有一个小脑袋从叶间探出来。更小哟,雏儿!正是这个小家伙!

它小,就能轻易地由疏格的笼子钻出身。瞧,多么像它的母亲;红嘴红脚,灰蓝色的毛,只是后背还没有生出珍珠似的圆圆的白点;它好肥,整个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球儿。

起先,这小家伙只在笼子四周活动,随后就在屋里飞来飞去,一会儿落在柜顶上,一会儿神气十足地站在书架上,啄着书背上那些大文豪的名字;一会儿把灯绳撞得来回摇动,跟着跳到画框上去了。只要大鸟在笼里生气儿地叫一声,它立即飞回笼里去。

我不管它。这样久了,打开窗子,它最多只在窗框上站一会儿,决不飞出去。

渐渐它胆子大了,就落在我书桌上。

它先是离我较远,见我不去伤害它,便一点点挨近,然后蹦到我的杯子上,俯下头来喝茶,再偏过脸瞧瞧我的反应。我只是微微一笑,依旧写东西,它就放开胆子跑到稿纸上,绕着我的笔尖蹦来蹦去;跳动的小红爪子在纸上发出嚓嚓响。

我不动声色地写,默默享受着这小家伙亲近的情意。这样,它完全放心了。索性用那涂了蜡似的、角质的小红嘴,"嗒嗒"啄着我颤动的笔尖。我用手抚一抚它细腻的绒毛,它也不怕,反而友好地啄两下我的手指。

有一次,它居然跳进我的空茶杯里,隔着透明光亮的玻璃瞅我。它不怕我突然把杯口捂住。是的,我不会。

白天,它这样淘气地陪伴我;天色入暮,它就在父母的再三呼唤声中,飞向笼子,扭动滚圆的身子,挤开那些绿叶钻进去。

有一天,我伏案写作时,它居然落到我的肩上。我手中的笔不觉停了,生怕惊跑它。呆一会儿,扭头看,这小家伙竟趴在我的肩头睡着了,银灰色的眼睑盖住眸子,小红脚刚好给胸脯上长长的绒毛盖住。我轻轻抬一抬肩,它没醒,睡得好熟!还呷呷嘴,难道在做梦!

我笔尖一动,流泻下一时的感受:

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正文 鼻子的轶事

我一直认为人类的艺术创造有个重大疏漏,就是没有一种满足鼻子的艺术。在艺术中,有满足眼睛的,比如美术、雕塑和摄影;有满足耳朵的,比如音乐和歌唱;影视和戏曲是综合艺术,它们能同时满足眼睛和耳朵,却惟独把鼻子排斥在"艺术爱好者"之外了。嘴呢?对了,你会问。不要说也没有专供嘴巴来享受的艺术吧,千变万化的烹调艺术足能使嘴巴受用不尽了。聪明万能的人类为什么偏偏冷淡了、小瞧了、甚至荒废了鼻子?这个位居脸的中心的高贵的鼻子难道是个"艺盲"?难道它迟纯、麻木、低层次、无感受、缺乏情感细胞?难道它只能分辨香臭、只是用来呼吸的吗?是啊,是啊,你想想看,流泪是一种感情的表露,那么流鼻涕呢?那不是伤心而是伤风。

然而,请你静下心再想一想——

每每早春初至,你是怎样感受到它的来临?那时,大地既没有绽露些许绿意,冰河尚无解冻时清脆的声响——你显然不是依靠眼睛和耳朵,而是凭着灵敏的鼻子察觉出这大自然催生的气息……我说过,春天最先是闻到的。

你是从哪一种气息里闻到的?

从溶雪的气息、腐叶的气息、带着寒意的清晨的气息、泥土中苏醒的气息里,还是从一阵冷冷的疾雨里?世间雨的气息各种各样,有瑟缩深秋的绵绵细雨、炎炎夏日骤然浇下又热烘烘蒸腾起来的阵雨,以及随同微风可以闻到的凉滋滋的夜雨……这种种不同的雨的气味,比起雨的画面更能勾起你在同一种雨中经历的回忆。一次空空的等待或一次失去般的离别,一次义气的援救或是一次负疚的逃脱——不管具体细节怎样,总是气味帮助你记忆,也帮助你回忆;混同气味记在心底的,也只能被同一种气味勾上心头。再往深处想想,是不是世界上只有亲人的气味你记得最深最牢?母亲的、恋人的、孩子的。这气味比形象和声音更不能模仿和复制。精确分辨又刻骨铭心记住的不全是依靠鼻子吗?

我知道一个女人,一直保存着她逝去的丈夫的一件睡衣。她从来不洗这件睡衣,为了保留丈夫身体的气味,每当思念之情不能自已时,就拿出这件睡衣,贴在脸上闻一闻,活生生的丈夫便在身边。由此我得知,当生命消失时,它会转化为一种气息留在世上,活着的人靠着鼻子与他息息相通、默默相连。鼻子并非呼吸的器官,而是心灵的器具。由于多愁善感的鼻子,我们对这世界的感知便多了一倍!

鼻子又是慷慨无私的。尽管人类不给它任何享受艺术的方式,它却积极地参与艺术的创造。对了!我说的是鼻音,想想看,当歌唱家们使用鼻音时,那声音就会变得何等的奇异与美妙!

这叫我想起一件往事。虽然有些怪诞,却是我经历过的。

很多年前,我有个邻居是位业余歌手,他相貌寻常,身材四肢都极普通,惟有那鼻子大得像只梨儿挂在脸的中央。如果你坐在他身旁,会觉得呼吸困难,好像氧气都叫他那硕大无朋的鼻子吸走了。他说话,声音似乎不穿过喉咙而穿过鼻腔,那声音就像火车穿过隧道那样隆隆作响,唱起歌来根本听不见歌词,仿佛一百只大黄蜂在空中狂飞,据说他考过许多专业歌唱团,但谁会选取这种听不清歌词的鼻子叫呢;而邻居们不过把他的歌唱,当做一种有高低音变化的鼾声罢了。

后来,他走运了。一个名叫"海河合唱团"的团长以伯乐的眼光瞧上他的大鼻子,把他请进合唱团。合唱团不管他咬字是否清晰,只要他的鼻音。谁料到他这闷雷般的轰鸣,像是给合唱加进去一架大风琴那样,发出意想不到的声音效果。上百张嘹亮的嘴巴加上一个浑厚的鼻子,开创一个前所未闻的神奇境界。这个平淡无奇的合唱团竟因为一个鼻子走红了。很多观众为这鼻音而来,向台上寻找这奇妙声音的发源地。看吧,这梨儿似的鼻子,多像是给合唱团配戴的一枚闪闪发光的勋章!

"文革"期间,许多文艺团体受冲击,合唱团为了跨时代地存在下去,改名叫做"红太阳宣传队"。但我这个邻居遇到了麻烦。因为当时所唱的歌曲一律是革命歌曲。他吐字不清,被怀疑是故意不唱歌词。受怀疑比受指责更可怕,他必须赶快学会吐字。大革命真是无坚不摧,这先天的毛病居然也改了。有生以来,声音一直从他鼻孔出来,现在竟改道走喉咙了;随着一个个字儿愈来愈清楚地蹦出嘴唇,那鼻音便一点点稀薄和消退,最终他唱起歌来和所有演员没有两样。一旦被统一了,他也就消失了;大家全一样,每个人便都可有可无。"红太阳宣传队"因此没了魅力,在后来的社会变动中无声无息地散了伙。

失去了鼻子的世界居然会变得如此乏味,你说究竟为了什么;是因为那独特的鼻子,还是因为那鼻子的独特?

正文 我为什么写作?

其实我能干许多种事,干得都不错。干这些事时我都轻松快活,如果我挑一样干,保管能成行家里手。所以我说,我写作并非自愿,而是出于无奈。我还想说,写作是人生最苦的事之一。

在我没动过稿纸和钢笔时,我专业从事绘画。可是不久"文革"覆盖了整个中国;那时全国人在受难,我也受难。时时感到别人的泪别人的血滴在我心上。有时我的心承受不了,就挥笔画画,拿如梦的山如烟的树如歌的溪水抚慰自己。渐渐我觉得自己熟悉的这种画画的方式非常无力和非常有限。现在明白了,当时我所需要的是清醒,并不是迷醉。心里消化不了的东西必须释放出来才得以安宁。有一次我悄悄写一个故事,写一个出身不好的青年在政治高压下被迫与自己的母亲断绝关系,因而酿成悲剧而深深忏悔。这是我一个朋友的亲身经历。我由于去安慰他而直接感受到他的矛盾、悔恨与良心难安之痛。尤其我也是个"狗崽子",处境和他一样,同病相怜,我写他其实也是写自己。这小说的原稿我早已烧掉,因为这种文字会给我带来牢狱之灾乃至家破人亡,但我头一次尝到写作时全部身心颤动抖动冲动时的快感,感受到写作是一种自我震撼,发现到只有写作的方式才最适合自己的内心要求。我想,这大概就是我写作生涯的开始。写作不开端于一部什么处女作,什么成功,甚至什么"一鸣惊人",而开端于自己被幽闭被困扰被抑制的内心的出路。有如钻出笼的鸟儿的无限畅快,有如奔泻的江口的无比酣畅。

这便是我写作的一个缘起。十年里,我的写作完全是在绝密的空间里,一边写,一边把写好的东西埋藏起来;有时不放心自己,还要找出来重新再藏。愈是自己埋藏的地方,愈觉得容易被人发现。我写作是决不想当作家的,因为那时作家们都在过着囚徒的生活;也更不可能有赚一点稿费的念头,如果将这些东西公布出去,就相当于自杀。可是就这样,我却感受到了写作的真谛,和它无比神圣的意义。

写作来自于沉重的心,写作是心的出路。

现在,有时我也会问自己,什么时候搁笔不再写了?

我想,除非我的心平静了。它只要还有一点点不安,就非写不可。

我前边说,我什么都能干。其实不对,其实我很笨,因为我找不到其他方式更能倾尽我的心。

正文 写作的自由

在谈论这个关乎文学的生命的题目之前,按照小说家的习惯,我先讲一个故事。故事的主角绝非虚构,而是我自己。

在写作之前,我从事绘画。那时我读过大量的书,但从未想过进入文学。我对自己的一生的安排是用色彩呈现心灵。但是改变一个人的人生愿望的只能是命运。

1966年灾难性的文化大革命降临中国。我的一切——从现实到理想全部被摧毁。千千万万人的命运发生恶性的骤变。我不能再画画,因为那时任何个性的艺术活动,都会成为飞来横祸的根由。我的故事,包括我要谈论的题目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这年深冬的一天,一个大风大雪之夜,有人敲我的门。原来是位老友。他在市郊一所中学担任语文教师。"文革"开始后,他在牛棚里被关了半年,昨天才放出来;他的脑袋像干瘪下来的果子,完全变了模样。在这半年里整他的人全是他的学生。天天逼他交待"反动思想",拷打用刑自不必说,最残酷的一招是监视他的梦话。由于那些整他最厉害的几个学生偏偏都是平日与他最贴近的,所以知道他有说梦话的习惯。他们每天夜里轮流值班守在他的床旁,等他睡着后将梦话记录下来,白天再追问这些不知所云的梦话的"反动动机"。搞得他不敢睡觉,最后患上严重的神经衰弱,身体彻底地垮掉。那天他把我家里的烟全都抽光,神情痛苦之极。忽然他瞪红的眼穿透浓浓的烟雾直视着我说:

"你说,将来的人会不会知道咱们这种生活?这种处境?如果总这样下去不变,等咱们都死了,还不是靠着后来的作家瞎编?你说,现在有没有人把这些事写下来?当然这么干太危险,万一被发现就要掉脑袋,可是这对于将来的人总有意义……"

就这样,我拿起笔开始了我的写作。

我要做的首先是把现实、把周围的人的故事如实地记下来。当然我必须绝对保密,我的妻子也略知一二而已。我把这些会使我家破人亡的文字写在一些很小的碎纸块上,然后藏起来。比如砖底、墙缝、烟囱孔、衣柜的夹板等等自认为隐蔽的地方。或者一张张用糨糊粘起来,外边贴上毛主席的语录或"文革"宣传画挂在墙上。但藏东西的人反而会觉得自己这些地方最不可靠。于是,在这些年里,我一边写一边把藏起来的纸块找出来再藏。有一天,我参加一个公判大会。被枪毙的人中间有一个就是因为秘密地写了一部攻击"文化大革命"的小说。那一次,我真的怕了,回家后将那些埋藏在各处的纸块尽可能地找出来,撕成碎末,在厕所里冲掉。只将极少最重要的用油纸包好,塞进自行车的车管里。此后我开始又担心我的车丢掉。

这样过了十年!1976年中国北方的唐山大地震波及我的城市。我的房子塌了。在清理废墟时,我竟发现不少那次没有处理干净的纸块,正当我害怕别人也会发现这种可怕的纸块的时候,"文化大革命"结束了。

你们一定认为我会说,我从此写作自由了。我要说的恰恰不是这个。我要从这里谈谈我对写作的自由的看法。

我的经历有点奇特。因为我是在写作自由等于零的时候开始写作的;我不但没有读者,反而像犯罪那样怕被人看到。我写了至少一百万字,非但没有一个字发表过,反而要把我写的人物换上外国人的名字,上边还故意署上外国作家的名字,如亨利希·曼,纪德,安德烈叶夫等等,以便一旦被人发现就解释为外国文学的手抄本 ——当然这想法既幼稚又悲哀;可是回忆那种写作,我却真正的享受着写作的自由。我不被任何势力所强制,不服从任何人的意志,也没有丝毫商业目的。尽管我身在绝对的思想专制的时代,我的环境充满令人心惊胆战的恐怖感,但一旦拿起笔来,我的精神立即神奇般进入了绝对自由的境界。我百分之百地发挥自己的情感与思想;我还感到了一种庄严的历史的使命与责任,写作的心态无比虔诚和圣洁,以致常常忘了外部环境的残酷。

我由此感受到,写作是一种灵魂的自由,是人类一种伟大的精神行为。自由注定是写作的本质。自由对于写作是与生俱来的。我们选择了写作,实际上就是选择了自由——自由的思想与自由的表达。然而自由不是空泛又美丽的奢谈。只有面对着束缚与禁锢,自由才是有血有肉,有声有色,才显示出它高贵的价值与神圣的必要。所以自由的光芒总是散发在它被争取的过程中。再进一步说,写作的自由有两层含义,一是外部的环境的自由,二是内心的自由;作为写作本质的自由首先应该在写作者的心里。

那就是,在任何条件下都为自由而写作,放弃这种意义的写作,写作就是制造文字的垃圾。

然而,自由的对手不一定像强敌一样总站在对面。

比如对于当前的中国文学来说,外来的强迫性的文化专制已不复存在。但市场的霸权同样可以泯灭精神的自由。专制是写作面前的一堵墙,市场却在我们四周布满诱惑的歧途。因为,市场要把你的每个字物化,还要随意在你心灵中寻找卖点,一句话,它无时无刻地在招徕你,改变你,改造你,使你逐渐变成可供消费的商业形象。

可怕的是我们的文字必须进入市场。写作的自由受到极大的威胁与困扰,而且在消费社会里这威胁又是不可改变的,永远存在的。我们是不是已经感到,只有放弃这种写作的自由才是最容易的?人类正在走向一种困境:它所创造的一切方式,都带着难以拒绝的负面。于是,自由与否的关键,更加不决定于外部环境和外部条件,而取决于我们自己。

从广义上说,外部环境从来不会是充分自由的,充分的自由只能保持在我们的写作中。

因此,我想说——在今天——如果我们能够享受到自由的写作,那一定也是在捍卫着写作的自由。

正文 带血的句号

——插图本《三寸金莲》序言

今天我们终于可以提起笔来,为中国妇女的缠足史画一个终结的句号。因为那蹒跚地行走在中国大地上的小脚即刻就要消失了。但是别以为这个句号会画得轻松,一挥而就;就像看过一本大书那样,随手一合便是。这个句号划起来分外的凝重沉缓,艰难吃力。低头一看,原来它不是通常的墨色,而是黏稠而殷红的血!

然而,天下人对一件事情的感受可谓千差万别。前几年我在科罗拉多见到一位读过我那英译本小说《三寸金莲》的美国女子,她对我说这书写得诡谲狡黠,荒唐有趣,还对我挤挤一只眼睛,表示很欣赏这种奇趣。一个作家碰到了一位误解了你、却偏偏因此对你表示好感的读者,只能笑笑而已。何况我无论如何也难以对一个美国人讲清楚小脚里边深邃的文化内容。美国人的文化太明白、甚至太直白了,而中国人的文化有时像迷宫。我写这本书纯粹是给中国人看的。可是谁又能担保将来的中国人不把三寸金莲当做"天方夜谭"?现在的年轻一代不是已经认为"文革"都是不可思议的吗?为此,我才说:不能叫有罪的历史轻易地走掉!

于是,我利用知识出版社提供给我的图文并茂的方式,放大我在小说《三寸金莲》中的一种意图,即用大量充分的历史细节——实物照片,复原那曾经活着的奇异的历史,再现三寸金莲那一方匪夷所思的天地,给这中国文化中最隐秘、最闭锁、最黑暗的死角以雪亮的曝光。历史的幽灵总是躲在某种遮蔽之下不肯离去,暗暗作祟;所以,当历史的一幕过去,我们应该做的是把那沉重的大幕拉开。

这一次,我幸运地遇到两位朋友,帮助我完成了这一想法。

一位是身居台湾的柯基生先生。数年前他曾自台北打电话到我家中,自报家门,声称在金莲文物方面的收藏,天下虽大,无出其右。他的声调朗朗,颇含自负,我却半信半疑。这因为我识得几位金莲文物的藏家,他们个个跑遍大江南北,藏品却很有限。金莲曾是女人的一个私密,她们大多做得秘不示人。这对于身在台湾的藏家就更加困难。转年我赴台湾做文化交流,柯基生先生闻讯与夫人一并到我下榻的来来大酒店看我。此时方知他是一位年轻干练而成就卓著的外科医师,掌管台北县的广川医院。他带来一些收藏品的照片给我看,一看便被惊呆。且不说中国各地各式金莲无所不包,还有大量相关的饰品、器物、用具、文献等等,包括洗脚用的莲花盆、缠足幼女的便器、缠足凳和熨鞋的熨斗……洋洋大观地展开了金莲文化的浩瀚与森严。而民国初年大兴放足的时代,山西省介休县"不娶缠足妇女会"的一枚徽章,则把他收藏中用心之良苦令人钦服地表现出来。尤使我惊呆的,是他居然珍藏着天津名士姚灵犀先生大量手稿。姚灵犀先生是第一位把缠足视为历史文化的学者。民国初年由于编撰缠足史料《采菲录》等书被视为大逆不道而锒铛下狱。但有关他的身世及学术,史书从无载入,以至资料空乏。可是在柯基生的藏品间,居然还有姚灵犀先生的自传手稿,以及出狱后感想式的墨书真迹。然而,柯基生先生对于金莲决不止于收藏兴趣,他更重于研究。他从医学包括解剖学与生理学的角度,研究缠足者特有的生理与心理,继而进入人类学、性学、社会学范畴,这是旁人不曾涉入的。我在另一本文化批评类的书《血写的句号》中,还要重点地对他这些可贵的研究进行介绍。

此次承蒙柯基生先生的友情与支持,将其所藏缠足文物三千余件,选精择要,摄得照片百余帧,合并我个人的一些"金莲文化"的藏品照片,一并放在书中,相信这些历史的真实写照会给读者深刻印象,亦使本书内涵得以深度的开拓。

另一位朋友则是《大众日报》的摄影记者李楠先生。他近十年的摄影生涯中,始终没忘了把镜头对准"最后一代小脚女人"。特别是他对山东滨州缠足妇女李吉英一生最后八年的追踪拍摄,则是把妇女缠足史凄凉的尾声定格了。他给我们看到的不是历史遗留的怪异的文化躯壳,而是一种延绵千年的可怕的生活真实。这位年轻而出色的摄影家不事声张的按照自己的思考工作多年,我却从中看到他的历史洞察力、文化敏感与人道精神,并为此深深感动。他的作品正是我的小说一种历史内涵的延伸。所以,我请他提供数帧珍贵照片,连同我为他写的一篇文章《为大地上的一段历史送终》,一并放在书尾,以使读者的思维视野一直贯通到今日。

我这两位朋友所作所为,其实都是在为金莲画一个句号。然而,往往一个事件能够用句号来终结,一种文化却很难用句号去中止。因而本书对图片的选取都鲜明地来自一种历史观:历史永远参照现实。

在我发表的小说中,大概以《三寸金莲》争议最为激烈。记得小说在问世后,即刻之间,或褒或贬,蜂拥而至。当时,上海一家刊物要我提供有关读者反映的信件。我便摘选了十四封寄去,清一色全都是痛斥和责骂我的。可是不久这家刊物又把这些读者的信件退还给我,没有发表,说是为了保护我的形象。这番好意令我啼笑皆非。其实作家的形象无须保护。作家向来存在于褒贬之间。因为作家总是在新旧事物的交替中发现与选择。姚灵犀先生不是为此还蒙受了牢狱之灾吗?存在于现实的是一种生活,消匿于历史的便是一种文化。作为生活,可以赞成或拒绝;作为文化研究对象,则不能有任何禁区。姚灵犀先生正是在这两者之间,在那新旧世界的生死搏斗中,抢先地把金莲视作文化,自然也就逃不出历史的误会和悲剧性的遭遇了。正是这样,时过境迁,如今人们对我的《三寸金莲》,比起十年前则宽容得多了,并渐渐亦能悟出我埋藏其中的某些深意。

三寸金莲,是封建文化这棵千年大树结下的一种光怪陆离的果实。尽管这果实已经枯萎和凋落,但大树未绝,就一定会顽强地生出新的果实来。历史的幽灵总在更换新装,好重新露面。"文革"不是这棵大树继而生出的一个更狰狞的果实吗?

自然,《三寸金莲》所写的绝不止于三寸金莲了。可惜知我者寥寥,此书出版后,被评论家列为"历史小说",或列为"传奇小说",或列为"津味小说",其实全是胡扯。由此可见评论界诠释作品能力之有限。我的一位文友楚庄先生曾送我一首小诗,曰:

裨海钩沉君亦难,

正经一本说金莲,

百年史事惊回首,

缠放放缠缠放缠。

读了这诗,我一时差点落下泪水。我曾谓:知我者楚庄也。然而我深信随着社会进步,将来必定会有更多的知我者。写到这里,忽然不着边际地想到那两句无人不晓的古诗:

莫愁前路无知己,

天下谁人不识君。

在这里,识者,非做认识解,此乃认知是也。

至此,我在小说方面关乎金莲的事,就算全做完了。

正文 灵魂的巢

对于一些作家,故乡只属于自己的童年;它是自己生命的巢,生命在那里诞生;一旦长大后羽毛丰满,它就远走高飞。但我却不然,我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家乡。我太熟悉一次次从天南海北、甚至远涉重洋旅行归来而返回故土的那种感觉了。只要在高速路上看到"天津"的路牌,或者听到航空小姐说出它的名子。心中便充溢着一种踏实,一种温情,一种彻底的放松。

我喜欢在夜间回家,远远看到家中亮着灯的窗子,一点点愈来愈近。一次一位生活杂志的记者要我为"家庭"下一个定义。我马上想到这个亮灯的窗子,柔和的光从纱帘中透出,静谧而安详。我不禁说:"家庭是世界上惟一可以不设防的地方。"

我的故乡给了我的一切。

父母、家庭、孩子、知己和人间不能忘怀的种种情谊。我的一切都是从这里开始。无论是咿咿呀呀地学话还是一部部十数万字或数十万字的作品的写作;无论是梦幻般的初恋还是步入茫茫如大海的社会。当然,它也给我人生的另一面。那便是挫折、穷困、冷遇与折磨,以及意外的灾难。比如抄家和大地震,都像利斧一样,至今在我心底留下了永难平复的伤痕。我在这个城市里搬过至少十次家。有时真的像老鼠那样被人一边喊打一边轰赶。我还有过一次非常短暂的神经错乱,但若有神助一般地被不可思议地纠正回来。在很多年的生活中,我都把多一角钱肉馅的晚饭当做美餐,把那些帮我说几句好话的人认做贵人。然而,就是在这样困境中,我触到了人生的真谛。从中掂出种种情义的分量,也看透了某些脸后边的另一张脸。我们总说生活不会亏待人。那是说当生活把无边的严寒铺盖在你身上时,一定还会给你一根火柴。就看你识不识货,是否能够把它擦着,烘暖和照亮自己的心。

写到这里,很担心我把命运和生活强加给自己的那些不幸,错怪是故乡给我的。我明白,在那个灾难没有死角的时代,即使我生活在任何城市,都同样会经受这一切。因为我相信阿·托尔斯泰那句话,在我们拿起笔之前,一定要在火里烧三次,血水里泡三次,碱水里煮三次。只有到了人间的底层才会懂得,惟生活解释的概念才是最可信的。

然而,不管生活是怎样的滋味。当它消逝之后,全部都悄无声息地留在这城市中了。因为我的许多温情的故事是裹在海河的风里的;我挨批挨斗就在五大道上。一处街角,一个桥头,一株弯曲的老树,都会唤醒我的记忆。使我陡然"看见"昨日的影像。它常常叫我骄傲地感觉到自己拥有那么丰富又深厚的人生。而我的人生全装在这个巨大的城市里。

更何况,这城市的数百万人,还有我们无数的先辈的人,也都把他们人生故事书写在这座城市中了。一座城市怎么会有如此庞博的承载与记忆?别忘了——城市还有它自身非凡的经历与遭遇呢!

最使我痴迷的还是它的性格。这性格一半外化在它形态上;一半潜在它地域的气质里。这后一半好像不容易看见,它深刻地存在于此地人的共性中。城市的个性是当地的人一代代无意中塑造出来的。可是,城市的性格一旦形成,就会反过来同化这个城市的每一个人。我身上有哪些东西来自这个城市的文化,孰好孰坏?优根劣根?我说不好。我却感到我和这个城市的人们浑然一体。我和他们气息相投,相互心领神会,有时甚至不需要语言交流。我相信,对于自己的家乡就像对你真爱的人,一定不只是爱它的优点。或者说,当你连它的缺点都觉得可爱时——它才是你真爱的人,才是你的故乡。

一次,在法国,我和妻子南下去到马赛。中国驻马赛的领事对我说,这儿有位姓屈的先生,是天津人,听说我来了,非要开车带我到处跑一跑。待与屈先生一见,情不自禁说出两三句天津话,顿时一股子惟津门才有的热烈与义气劲儿扑入心头。屈先生一踩油门,便从普罗旺斯一直跑到西班牙的巴塞罗那。一路上,说得净是家乡的新闻与旧闻,奇人趣事,直说得浑身热辣辣,五体流畅,上千公里的漫长的路竟全然不觉。到底是什么东西使我们如此亲热与忘情?

家乡把它怀抱里的每个人都养育成自己的儿子。它哺育我的不仅是海河蔚蓝色的水和亮晶晶的小站稻米,更是它斑斓又独异的文化。它把我们改造为同一的文化血型。它精神的因子已经注入我的血液中。这也是我特别在乎它的历史遗存、城市形态乃至每一座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的原故。我把它们看做是它精神与性格之所在,而决不仅仅是使用价值。

我知道,人的命运一半在自己手里,一半还得听天由命。今后我是否还一直生活在这里尚不得知。但我无论到哪里,我都是天津人。不仅因为天津是我出生地——它决不只是我生命的巢,而是灵魂的巢。

正文 孤独者的自由

当你和一位作家过从甚密,便会产生一种担心——这家伙会不会哪一天把你写进小说?

你的担心极有道理。作家能够真正写活、写得入木三分的人,恰恰都是与他贴近的人。即使虚构的人物,也常常从熟悉的人的身上"借用"一些情节和细节。借用太多便会"酷似"某某人。这就免不了招来麻烦。最典型的例子是,契诃夫在中惹恼了他的好友列维坦;左拉在中深深伤害了他一生的挚友塞尚。这两个例子有个特别的相同之处,就是被无辜遭到"侵犯"的皆为画家;但不同的是,事后契诃夫与列维坦重归于好,左拉与塞尚却终生绝交,至死不再见面。

从作家角度说,这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在他朋友身上发生的事实在太诱惑了。可是谁去体验一下画家们内心深处那种难言的痛苦呢?比如塞尚。

与左拉的关系,贯穿着塞尚的一生。

这两位巨人的友谊,始自1852年。那一年他们一同进入法国南部普罗旺斯地区艾克斯的包蓬中学。左拉十二岁,塞尚十三岁。他们志趣相投,很快结为伙伴。学习之外,一起去游泳,钓鱼,爬山。人高马大的塞尚还成了弱小的左拉的保护者。而共同的理想、抱负、见解和野心,在他们心中描绘着相同的未来。后来他们都千里迢迢北上到了巴黎,左拉从文,塞尚事画。从成长到成功几乎全在一个城市里。左拉又是作家中惟一涉足画坛并举足轻重的人物。可以说,他是印象派运动的发动者。但为什么他偏偏要把自己的挚友塞尚写进小说,并写成一个艺术事业上彻底失败的人物呢?

我们去艾克斯那天正赶上周末。艾克斯市比一个镇还小。偏爱传统生活方式的普罗旺斯的人在周末总是起床很迟。我们的车子在城中转了两三转,才打听到塞尚故居所在的那条劳伏街。这条用石块铺成的小街又窄又长,有些弯曲,而且是爬坡,车子上不去。徒步往上走时,脚掌还得用点力气呢!街上极静,走了一百来米,才见一位老人迎面走下来。我说:"看,塞尚来了。他要到下边的包列贡街吃早饭去。"大家笑了,继续往上走。待与这老人走近时,便问塞尚故居是哪一个门。老人说:"你们走过了。"他朝下指了指说,"那个就是。"

一扇不起眼的暗红的门板。门两旁的石墙快给从院内涌出的繁盛的绿藤整个包住了。连"塞尚画室"的标志牌也给遮住。看上去不像是"故居"。好像塞尚还在里边。我屈指敲门。门声一响,忽然弄不清是想敲开塞尚的家,还是想敲开藏着许多秘密和答案的历史?

塞尚的性格是他与别人之间的一道墙。1861年,他刚到巴黎的苏维士学院学画,就对人际交往频繁的巴黎生活非常不适。几个月后便返回老家艾克斯。尽管强烈的绘画愿望使他不得不重新再去巴黎那个绘画的中心。但他总是呆一阵子又走一阵子。塞尚的天性内向,为人拘谨,但又有情绪忽然紧张起来的神经质的一面。他最重要的问题,不是别人接近他困难,而是他难于接近别人。

19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是印象派的形成期。巴黎的画家们十分活跃。无论是在左拉家中常常举行的"星期四聚会",还是在巴提约尔大道十一号的盖尔波瓦咖啡馆里,塞尚通过左拉结识了马奈、莫奈、雷诺阿、德加、芳汀、克洛德、丢朗提等等一大群画家。这些画家正酝酿着绘画史上一场伟大的革命。在这场革命中他们将把绘画从空气凝滞的画室带到大自然灿烂的阳光里。左拉把这即将掀起的艺术大潮称做"自然主义绘画"。他实际是这个画家群体——他们自称做"巴提约尔集团 "——思想上的领导者。在印象主义者们翻开绘画史新的一页时,是他向全欧洲宣告"古典风景画被生命和真理灭绝了"!

虽然塞尚也是这运动的一员,他也声称"我决定不在户外就不画"。但他无法融入这个画家群体。他不喜欢高谈阔论,不喜欢乱哄哄人多嘴杂的场合,忍受不了与自己截然相反的见解。甚至会嫌恶个别的人,比如马奈。在别人眼里,塞尚也叫人反感。大家受不了他粗俗的穿戴,举止任性,很难与他沟通和融洽。尽管1874年 4月15日举行的历史性的"无名艺术家协会"的展览会(即首次印象派画展)上,塞尚是参展的一员。但事先就遭到了画家们的反对。在展览会上,他独异的画风还受到公众的嘲笑。在印象主义一开始,似乎他与大家风马牛不相及。可以说,在当时的法国,印象派是一种"另类";在印象派群体之中,塞尚又是一个另类。他是另类中的另类,一个和谁也不沾边的个体。此中的原故,就不是他的个性了,而是他的绘画本身。他和当时的印象派(早期印象派)有根本的不同。

塞尚实际上是埋藏在早期印象派中的一个叛逆。这是当时谁也没有看出来的——包括左拉!

在当时,两个艺术时代——古典画派与印象派之间的斗争中,塞尚属于印象派这一新的时代。他和梵·高一样,都把画架搬到田野中,面对阳光下的世界作画。但是他和梵·高在骨子里,与莫奈、德加、雷诺阿、毕沙罗等人是不同的。1876年塞尚给毕沙罗的信中说:

"太阳的光线如此强烈,让我感到物体的轮廓都飞舞了起来……但是,这可能是我看错了。我又觉得这是地面起伏的现象。"

显然,凭着他天才的悟性,他刚刚迈入印象主义,马上就不满足户外作画带来的视觉上的快感了。他反对仅仅凭"印象"作画。反对那种被现实束缚的瞬间印象。他一下子就从"印象"穿越过去,谁又能有这样的眼力与勇气?

所以在塞尚的画中,事物没有消融在炫目和缤纷的光线里。它们的本质被有力和富于意味的体现出来。从神奇的色彩里可以触摸到坚实的结构。而这严密的构成中又包含许多抽象的形态。那么——这种被塞尚自嘲地称为"灰色而臃肿的大笔画"到底应该归属于哪一个艺术的范畴?人们对孤立而无序的艺术现象总是要排斥在外的。所以乔治·摩亚干脆称他是一个:"绘画的无政府主义。"

正像古典主义不能接受印象主义一样,前期的印象主义运动也不能接受塞尚。塞尚便成了"全世界的敌人"。我们翻阅当时巴黎的报刊就会看到,当时的巴黎对他讥讽、奚落、挖苦和嘲弄简直达到了疯狂!

比如勒罗瓦在《喧噪》中写道:

"如果与女士们一起去看画展,想找到最有趣的事情,就请赶快去到塞尚那幅肖像画前吧。看,那个像鞋底颜色的、奇妙的脑袋,一定会给你非常强烈的印象。他多么像得了黄热病!"

这样的话举不胜举,天天闯进塞尚的眼睛。

攸斯曼斯的那本重要的书《关于现代艺术》,甚至没有给塞尚一个小小的地位!

他给巴黎抛弃了。

于是他给人们的印象,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他和梵·高不同,梵·高一直在圈外,至死无名;他却在圈内,在舆论中心,于是他被认定为一个有才能却误入歧途的失败者。他孤单无助,天天被各种攻击打得满身弹洞;惟一能够给予支持的是他"人生的伙伴"——左拉,可是就在这"生死关头",左拉忽然把他拉进那部系列小说《卢贡·马卡尔家族》之一中,把他写成一个名叫克劳德·兰蒂尔的人物。这个人物是一位固执己见、终生失意而无可救药的画家,最后走投无路而自杀!

左拉在塞尚的身后,非但没有托着塞尚的后背,给他以力量;反而挖了一个洞,把他拉了下去!

如果着意研究其中的根由,就会发现,早在塞尚和左拉到达巴黎之后,已经分道扬镳。他们在各自的世界奋斗着。虽然,他们彼此往来,相互赠书赠画,他们之间的友谊看似延长着,实际上却没有加深。这首先是不同工作的性质决定的。塞尚不主张画家作太多抽象的文学思考。他认为画家应该用眼睛去观察自然,头脑只是用来研究表现方法。他在自己的世界里涉入愈深,就与左拉的世界距离愈远。

尽管左拉关切绘画。但在艺术的主张上,他与"巴提约尔集团"更趋一致。可以说左拉与马奈等人的志同道合远远超越了同塞尚源自童年那一份久远的情谊。因此,左拉在写作而动用他与画家们交往"这一大块"生活积累时,顺手就从自己最熟悉的塞尚身上去选择细节了。左拉毫不避讳"克劳德·兰蒂尔"的一部分原型是塞尚。这表明塞尚在他心中仅仅是一位昔时的友人罢了,并没有太大的分量。

然而,具有悲剧意味的是,左拉完全不了解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失意潦倒的童年挚友塞尚,对自己却一如往昔的情真意切!故而在人生的意义上,左拉对塞尚的打击是带有毁灭性的。

发表于1885年。塞尚四十六岁。这一年塞尚流年不利。事业的失败到达谷底,还经历了一次夭折的恋情,再加上最密切的朋友负情忘义——不,应该说,是左拉在他人生的坠落中,又给他加上一块巨石!

走进塞尚故居的大门。一个被一些树木的浓荫覆盖的小院。一座两层的木楼。暗红的百叶窗全都打开着。简简单单,没有任何装饰。倘若不是塞尚的故居,我们一定会感觉单调乏味;然而由于它是塞尚晚年的画室,自然会感到它内在的丰富,浓郁,神秘,寂寞,还有浸透塞尚一生孤独的气息。

眼前的一切都像我们曾经在文字上看到过的。二楼上的画室真的十分高大,一面全是巨大玻璃窗,室内饱和着普罗旺斯独具的通彻的光明。惟一一个在有关塞尚的书里没有见过的细节是,墙角有个洞,穿过楼板,通往楼下;这是当年塞尚为从楼下往画室搬运大型画布而专门设计的。

塞尚故居的布置极具匠心。画家的外衣随意似的搭在躺椅的椅背上,几个画架都支立着,有的放着一幅未完成的油画,有的挂着外出写生的背包。好像塞尚有事出门,不一会儿就会出现在门口。桌上陈列着布置好的静物。那块深灰色带暗花的背景布,那几个形状各异的水罐,那些水果,那个石膏的孩童像,都在塞尚的画中见过。现在看来便十分亲切。十来张椅子随处乱放,颜料、调色油、烛台、水瓶、酒瓶和咖啡杯铺了一地。这正是塞尚的真实。

全部精神都在想象天地里的人,生活上必定七颠八倒。塞尚的心情总是很坏,这从他潦乱的画室便能观察出来。他作画的速度十分缓慢,过程中不断推翻自己。没有成功的艺术家对自己总是疑虑重重。尤其是画家,一个人在屋子里默默地作画,没有任何观众,他怎么知道自己的画能否被人认可,是否会获得成功?对于那个死后才成名的梵·高,折磨其一生的幽灵就是这种孤独中时时会出现的自我怀疑。塞尚有神经质的一面,所以他常常会情绪低落,心情败坏,对自己发火,把自己的画摔在地上,愤怒地踩成烂饼。这一切左拉都是知道的。左拉说过:"当他踏破自己作品的时候,我便知道他的努力、幻灭和败北是怎样的了。"

显然,左拉完全清楚对于塞尚本人意味着什么了。

开始时,塞尚表示左拉这样做是出于小说的需要。他努力维护着他们的友谊。可是当左拉声称克劳德·兰蒂尔就是塞尚时,他与左拉的友谊断交了。

尽管如此,塞尚表现得很平静,没有任何激动的言论。他的神经质也没有发作。为什么?是在舆论上所处的被动位置使他无法与左拉直言相对?是长期怀才不遇养成的骨子里的高傲,使他只能保持沉默?还是他害怕这已然破裂的友谊进一步地走向毁灭?他实在太在乎与左拉这份情谊了!可以说,他对左拉的友谊是他人生"最大的情感"。当然,他与左拉中断了一切往来与书信。这一切,左拉当然明白。但左拉并没有任何良心的触动,也没有任何主动和好的表示。相反,在塞尚住在艾克斯一段时间里(1896年),左拉曾从巴黎到艾克斯来看望另一位友人,居然没有与塞尚通个信儿。塞尚得知后,缄默无语,甚至脸上任何表情也没有。他把自己的内心遮盖得严严实实。

那些同是左拉与塞尚的朋友的一些人,谁也猜不到塞尚心里到底是一片怒火还是一片寒冰。1902年9月,当塞尚听到左拉煤气中毒而身亡时,他当时被震惊得几乎跌倒。一连几日,坐在这画室里,不住地流泪。他为什么流泪?为不幸的左拉,还是为了永远不可能再修复的破裂的友谊?对于一个真正的男人,失去友谊与失去爱情一样都是深切的痛苦。

这痛苦一直伴随着他艺术上的孤独。

塞尚的传记作家约翰·利伏尔德说,在左拉的系列小说《卢贡·马卡尔家族》中,这本给人一种孤立之感。因为在他的这个系列的作品中,没有像此书这样放进如此多的回忆,采用如此多的自己周围的人物。这本书写法更接近于纪实。

无疑,左拉的这本书,不服从于卢贡·马卡尔家族的血缘与整体的一致性。他的写作冲动源于他与画家们一段共同的漫长和缤纷的历程。这样就使他的小说常常陷入具体的人和事。在这之中,塞尚之所以成为小说的"牺牲品",最根本的原故是左拉也认定塞尚是个失败者。也就是说,左拉用小说证实了塞尚的失败与无望。

塞尚身负巨大的压力,孤立无援,自我怀疑阵阵袭来。然而对抗这内外夹击的力量还得从自己身上吸取。塞尚说过:"如果世界只有一个画家存在,那个画家就是我。"这句话使我们忽然发现,这棵在狂风中一直没有摧折和倾倒的树木——原来树干竟是钢铁铸成的!

当然,历史证明塞尚最终得到成功。从1895年开始,塞尚逐渐被认可,并进入他的"胜利时期"。一方面由于他绘画个性成熟之后巨大的魅力,一方面由于世人对流光溢彩的前期印象主义的审美疲劳。当绚烂而迷人的光线渐渐消散,事物内在的表现力和造型的想象力,一点点透露出来。塞尚的魅力,不仅在于他从构图到笔触上那种独特又神奇的对角线结构,还有他的画面——在现实与幻想,写实与抽象,真实与虚构之间,存在着强大的张力。这是前期印象主义所没有的。历史的太阳终于越过高高的山脊,将大山这一边的风景全部照亮。塞尚将印象主义拉进了生机勃勃的后期。梵·高、马蒂斯等等一批新人站到了舞台的前沿。

人们终于明白,塞尚是一个艺术的先觉者。但先觉者在他坎坷又漫长的历程中,总是喝尽了孤独的苦酒。

从塞尚的故居走出,登上后边的高地,便可远眺圣维克多山。这座山雄伟又坦荡的形象由于数十次出现在塞尚的笔底而闻名天下。广袤的山野上,村庄、树林与丘陵黄黄绿绿,全是塞尚的色块;在阳光下,一切景物强烈又坚实的轮廓,使我们想起塞尚有力的笔触。还有他那句诗意的话:

"我们富饶的原野吃饱了绿色与太阳。"

塞尚经过十五年的舆论非难,开始被世人认识之时,他却回到艾克斯隐遁下来。他没有在巴黎品尝获取成功后的甘甜。而是躲到遥远的故乡一如既往地继续苦苦地追求他的理想。艺术家的道路没有终点也没有顶峰,只有不断地艰涩地攀援的过程。于是他在艾克斯的日子依然辛劳与寂寞。他终生是一个人一声不吭地面对着画布。

晚年的塞尚又被糖尿病所折磨,他依然天天背着画架与画箱在山道上上下下。昔日巴黎的那些恶意的舆论他如今还想得起来吗?左拉留给他的那些又温馨又残酷的人生画面呢?

在写生中,他时时会走过阿尔克河。半个世纪前,他和左拉常来这里钓鱼和游泳。喧响的河水多么像他们往日的欢声?

1906年,艾克斯的图书馆为左拉制作一尊胸像。塞尚被邀请参加揭幕仪式。塞尚与左拉共同的老友纽玛·柯斯特讲话时,回忆起他们的童年往事。这一下,塞尚忽然失声痛哭,而且劝慰不止。这哭声让人们感受到强烈的震动,并由此忽然懂得这位艺术家内心深厚的情感和深切的孤独。

但是不要以为孤独仅仅是人生的不幸。

塞尚说:

"孤独对我是最合适的东西。孤独的时候,至少谁也无法来统治我了。"

他说出孤独真正的价值。

孤独通向精神的两极,一是绝望,一是无边的自由。

正文 燃烧的石头

——罗丹的私人化雕塑

我第一次接触到罗丹的原作是在中国。时间为1992年。把罗丹的作品搬到东方文明的古国来展出,一时惊动了世界。前往中国美术馆的参观者人山人海,好像去看罗丹本人。我怀着景仰之情挤在人群里,伸头探颈去搜寻罗丹的每件传世名作。可是,这"第一次接触"给我的印象却十分意外。它真正震撼我的并不是那些举世皆知的名作《思想者》《巴尔扎克》《行走的人》和《加莱市民》等等,而是一件洁白而透明的大理石双人小像——。

当然,我很早就从画集上见过这件雕塑,这赤裸的男女在相拥而吻的一瞬,和谐优美又充满激情地融为一体。我把它当做一种完美爱情的象征。然而,站在这雕塑面前,我却感到有一种私密的气氛笼罩着这两个纠缠着的男女。无法克制的情爱使他们的肉体在燃烧。跟着,一切生命的欲望全都集中在他们的嘴唇上来。这时我发现,他们的嘴唇并没有接触上,中间还有很小的一个空间。我围着这雕塑转了两三圈,我感到这小空间中似有一种无形的气流。一种热切和急促的气流。他们的嘴唇正在颤抖、发烫!我被这件作品所震撼。这不是冰冷的大理石雕,而是两个活生生的热血沸腾的生命;这不是爱情的象征,而是被情爱点燃的两个"具体的人"。他们是谁?这中间,是不是潜藏着罗丹和他的情人卡米尔·克洛岱尔的那个美丽又残酷的故事?

从那时,我就很想去巴黎寻找答案了。

在巴黎,就放在罗丹美术馆里。

这座历史上叫做比隆别墅的美术馆曾是罗丹的故居。但它只是罗丹晚年的住所。1908年经奥地利诗人里尔克的推荐,罗丹才搬到这座典雅的豪宅中来。克洛岱尔从没到这里来过。她早在这之前就与罗丹决裂了。比隆别墅对于克洛岱尔和罗丹那场狂热又痛苦的恋爱全然不知。是啊,我在美术馆楼上楼下走来走去,感觉它什么也不能告诉我。

故而我看,竟不如在中国美术馆那样的震撼,为什么?我挺茫然。

可是,静下心再看美术馆大大小小的原作,吸引我的仍然是表现男女情爱的那些小像。有些小像是先前不曾见过的。罗丹怎么会有这么多这类题材的作品?只要专注地观看每一件作品,就会觉得掀开了遮挡罗丹私人生活帷幕的一角,一种幽邃的、私密的、生命深层的气息便透露出来。于是,渐渐觉得与先前从获取的那种感受又连接上了。

这时,两只手出现在我面前。一只是男人的,一只是女人的。只有这两只手,它们像是由一块石头里"冒"出来的。那男人的手横着伸过去,试探着,又大胆地,去触摸女人的手。这是罗丹的作品《情人的手》。这《情人的手》如同那样——此刻身体的全部神经都跑到手上。手也在发抖和发烫。跟着同样是生命的燃烧。

但是对于爱情来说,"触"比"吻"的意义伟大得多。触是圣洁的身体语言的第一个字。它要用无比的勇气来表达。这轻轻地一触依靠的却是内心的千钧之力。它是一种伟大的起点和辉煌的诞生。于是,这《情人的手》比更具惊心动魄的力量。

谁能像罗丹如此敏锐地发现爱情中这最初的勾魂摄魄的一瞬?发现手的神圣的意义?发现手是心灵的触角?心灵中一切最细微、最真实的感觉全在手上。

罗丹说:"如果一个人失去触觉,那么他就等于死了。触觉,这是惟一不可替代的感觉。"

他从哪里获得这样的神示?仅仅听凭一种天赋吗?

当然,这是迷人、性感和天才的克洛岱尔告诉他的。

其实,在罗丹第一次见到克洛岱尔时,就爱上了她。这一半由于她那带着野性的美,傲气十足的嘴,以及赤褐色头发下"绝代佳人"的前额和深蓝的眼睛;另一半则由于她罕见的才气。而同时,克洛岱尔也主动地向这位比自己年长二十四岁的男人敞开了自己纯净和贞洁的少女世界。这完全由于罗丹的天才。男人的魅力就是才华。罗丹的一切天生都从属于雕塑——他炯炯的目光,敏锐的感觉,深刻的思维,以及不可思议的手,全都为了雕塑,而且时时都闪耀出他超人的灵性与非凡的创造力。虽然当时罗丹还没有太大的名气,但他的才气已经咄咄逼人。于是,他们很快的相互征服。正当盛年的罗丹与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克洛岱尔如同雨紧潮急,烈日狂风,一拥而入他们爱情的酷夏。同时,罗丹也开始了他艺术创作的黄金时代。

而对于克洛岱尔来说,她所做的,是投身到一场要付出一生代价的残酷的爱情游戏。因为,罗丹有他的长久的生活伴侣罗丝和儿子。但是已经跳进漩涡而又陶醉其中的克洛岱尔,不可能回到岸边来重新选择。这样,他们只有躲开众人的视线,在公开场合装作若无其事,寻找任何一个可能的机会,一点空间和时间,相互宣泄无法抑制的爱与无法克制的欲望。从学院街小理石仓库,到莺歌街的福里·纳布尔别墅,再到佩伊思园……在一个个工作室幽暗的角落里,躺椅上,满是泥土的地上,未完成的雕塑作品与零件中间,他们滚烫的肉体疯狂地纠结一起,她用沾着大理石碎屑的嘴唇吻他,他用满是石膏粉的手抚摸她——他们用极致的性爱快乐将爱情表达得无比丰盈与真实。虽然这长达十余年的爱恋,一直是私密的,东躲西藏,或隐或显地受着被旁人察觉的威胁,并不断地与不幸的罗丝发生冲突。她甚至从来没有在他身边过夜。但这反而使他们的爱更加充满渴望,充满偷吃禁果的强烈的快感,与压抑下爆发般的欢愉。

手是心之具。在他们自己并不十分自觉的情况下,已经把这一切用"会说话的手"捏进泥巴里,或用"有眼睛的锤子与凿子"有力地刻进石头中。

无论是罗丹的《晨曦》,还是克洛岱尔的《罗丹像》,都是热恋者心中的对方。《晨曦》中戴着睡帽的女子,明洁、纯静、高贵、蒙,连皮肤的表面不都是充满了罗丹的无限的柔情吗?而风格刚毅和锐利的《罗丹像》,不就是克洛岱尔时时刻刻心中激荡着的形象?

在他们的作品中,各有一件"双人小像",彼此十分相像。便是克洛岱尔的《沙恭达罗》和罗丹的《永恒的偶像》。这两件作品都是一个男子跪在一个女子面前。但认真一看,却分别是他们各自不同角度中的"自己与对方"。

在克洛岱尔的《沙恭达罗》中,跪在女子面前的男子,双手紧紧拥抱着对方,惟恐失去,仰起的脸充满爱怜。而此时此刻,女子的全部身心已与他融为一体。这件作品很写实,就像他们情爱中的一幕。

但在罗丹的《永恒的偶像》中,女子完全是另一种形象,她像一尊女神,男子跪在她脚前,轻轻地吻她的胸膛,倾倒于她,崇拜她,神情虔诚之极。罗丹所表现的则是克洛岱尔以及他们的爱情——在自己心中的至高无上的位置。

一件作品是入世的,血肉的,激情的;一件作品是神圣的,净化的,纪念碑式的。将这两件雕塑放在一起,就是从1885年至1898年最真实的罗丹与克洛岱尔。

可以说,这一开始,他们的爱情就进入了罗丹手中的泥土、石膏、大理石,并熔铸到了千古不变的铜里。

罗丹用泥土描述他抚摸过的美丽的肉体,以石膏再现那些炽烈乃至发狂的情感,用黝黑而发亮的铜张扬他勃发的雄性,并放纵石头去想象浪漫的情爱。这些雕塑是他们爱情的记录,也是爱情的梦想。克洛岱尔的面容、表情、姿态、身体上的那种无与伦比的"法兰西民族线条",时时出现在他的作品中。他用手中的材料去复制她,体验她,怀念她,想象她,抚摸她。他用充满着她生命感觉的手去再造她。她与他的人生搅拌在一起,也与他的艺术熔化在一起。除去他明确地为她做了许多塑像。她还明明灭灭的出现在他广泛的雕塑中。

罗丹曾对克洛岱尔说:

"你被表现在我的所有雕塑中。"

从《沉思》《圣乔治》《法兰西》《康复中的女病人》《永远的春天》《占有》《逃逸的爱情》《众神的信使伊丽斯》《罗米欧与朱丽叶》《拥抱》到《罪》《坏精灵》《亚当与夏娃》《转瞬即逝的爱情》等等。可以看到克洛岱尔在爱情中的光彩,情感生活的千姿百态,以及性爱时肉体迷人的美。

这一切,都浸透了罗丹的激情。一切至美的形态,一切动人的线条,一切心神荡漾的意境,全是罗丹的感受与幻想。那种两情的缱绻、缠绵、牵挂和愉悦,以及两性的诱惑、追逐、快乐和狂乱,全都来自罗丹的心灵。

克洛岱尔几乎就是罗丹的一切。于是,我们也就明白,一位伟大的雕塑家为什么创作出如此数量惊人的私人化的作品。何况在《地狱之门》那数百个形象中,我们还可以辨认出克洛岱尔形形色色的身影。

进一步说,克洛岱尔不仅给他一个纯洁而忠贞的爱情世界,还让他感到生命自身的力量与真实。无论是肉体的、情感的、还是心灵的。

罗丹在雕塑史的最重要的价值,是他把古希腊以来一直放置在高高基座上的英雄的雕像搬下来,还以生命的血肉与灵魂。他真切的爱情经历,身体的体验,灵魂的感受使他更加注目于生命个体的意义。故而,就使得他同时创作的《巴尔扎克》和《加莱市民》,都是"返回人间"的伟大的凡人。在罗丹美术馆里,我们能看到半裸的雨果和全裸的巴尔扎克。连巴尔扎克的生殖器也生机勃勃地暴露着。故此,这些作品面世之时,都引起不小的风波,受到公众审美习惯激烈的抵制与抨击。但是,当它们最终被人们心悦诚服地接受下来时,历史便迈出伟大的一步。但在这"历史的一步"中,他那些私人体验与私人化的雕塑起到了无形却至关重要的作用。

1900年以后,罗丹名扬天下的同时,克洛岱尔一步步走进人生日渐深浓的阴影里。

克洛岱尔不堪承受长期厮守在罗丹的生活圈外的那种孤单与无望,不愿意永远是"罗丹的学生"。她从与罗丹相爱那天就有"被抛弃的感觉"。她带着这种感觉与罗丹纠缠了十五年,最后精疲力竭,颓唐不堪,终于1898年离开罗丹,迁到蒂雷纳大街的一间破房子里,离群索居,拒绝在任何社交场合露面,天天默默地凿打着石头。尽管她极具才华,却没有足够的名气。人们仍旧凭着印象把她当做罗丹的一个弟子,所以她卖不掉作品,贫穷使她常常受窘并陷入尴尬,还要遭受雇来帮忙的粗雕工人的欺侮。这期间,罗丹已经日趋成功。他属于那种活着时就能享受到果实成熟的艺术家。他经历了与克洛岱尔那种迎风搏浪的爱情生活后,又返回平静的岸边,回到了在漫长人生之路上与他分担过生活重负与艰辛的罗丝身旁。他在默东买了大房子,过起富足的生活;并且又在巴黎买下了文艺复兴时期的豪宅比隆别墅,以应酬趋之若鹜的上流社会千奇百怪、光怪陆离的人物。这期间,还有几个情人进入了他华丽多彩的生活。当然,罗丹并没有忘记克洛岱尔。他与克洛岱尔的那场轰轰烈烈、电闪雷鸣的恋爱,是刻骨铭心的。他多次想帮助她,都遭到高傲的克洛岱尔的拒绝。他只有设法通过第三者在中间迂回,在经济上支援她,帮助她树立名气。但这些有限的支持都没有在克洛岱尔身上发生真正的效力。

在绝对的贫困与孤寂中,克洛岱尔真正感到自己是个被遗弃者了。渐渐的,往日的爱与赞美就化为怨恨。本来是个激情洋溢的性格,变得消沉下来。

1905年克洛岱尔出现妄想症。而且愈演愈厉。她常常与一切人断绝来往,一个人呆在屋里。身体很坏,脾气乖戾,狂躁起来就将雕塑全部打碎。1913年3月 3日克洛岱尔的父亲去世。克洛岱尔已经完全疯了。3月10日埃维拉尔格精神病院的救护车开到蒂雷纳大街六十六号,几位医院人员用力打开门,看见克洛岱尔脱光衣服,赤裸裸披头散发坐在那里,满屋全是打碎的雕像。他们只能动手给克洛岱尔穿上控制她行动的紧身衣,把她拉到医院关起来。

这一关,竟是三十年。克洛岱尔从此与雕刻完全断绝。艺术生命的心律变为平直。她在牢房似的病房中过着漫无际涯和匪夷所思的生活。她一直活到1943年,最后在蒙特维尔格疯人院中去世。她的尸体埋在蒙特法韦公墓为疯人院保留的墓地里。十字架上刻着的号码为1943——No392。

在疯人院保留的关于克洛岱尔的档案中注明:克洛岱尔死时,没有财物,没有任何有价值的文件,甚至连一件纪念品也没留下。所以克洛岱尔认为罗丹把她的一切都掠夺走了。

在罗丹与克洛岱尔相爱的那些年,他们的作品风格惊人的相近。在克洛岱尔看来,罗丹"从她身上汲到不少东西去滋养了他的才能"。但那是些什么东西呢?其实那就是爱情!爱情不仅给了他们相同的激情与力量,还把他们的艺术语言奇迹般地同化了。那时,克洛岱尔不是感觉"我们惊人地相似,以致我们的手中再也产生不了任何题材新颖的作品了"吗?在那个伟大的时刻,他们从肉体、生命、精神到艺术全部融为一体。如果没有这爱情,克洛岱尔也创作不出《罗丹像》《沙恭达罗》和《窃窃私语》来!从这个意义上说,罗丹的全部私人化的作品都应是他们共同创造的。

克洛岱尔之后,那些走进罗丹情感世界的楚楚动人的女人们,没有人再给他的生命注入同样的"核动力"了。他给法克斯夫人、格雯·约瀚、埃莱娜·德·诺斯蒂丝、舒瓦瑟侯爵夫人等都塑过像。他也爱过这些"美人"。但绝对没有一个塑像能够像和《情人的手》等一大批作品那样令人震撼!

应该说,造就那些伟大艺术,甚至是造就罗丹的人——同时又是最大的牺牲者,应是克洛岱尔。

那么克洛岱尔本人留下了什么呢?

卡米尔·克洛岱尔的弟弟作家保罗在她的墓前悲凉地说:"卡米尔,您献给我的珍贵礼物是什么呢?仅仅是我脚下这一块空空荡荡的地方?虚无!一片虚无!"

可是,克洛岱尔葬身的这块墓地,后来由于政府的征用也彻底地平掉了。克洛岱尔已经无迹可寻。最后我们还是得回到她和罗丹的作品中。因为艺术家已经把他们的生命留在作品中了。

在克洛岱尔被关进疯人院的同一年,罗丹突然中风。这是巧合,还是一种神秘的生命感应,无从得知,也永无人知。

这一切便是一位大师真实的艺术与人生。

正文 看望老柴

对于身边的艺术界的朋友,我从不关心他们的隐私;但对于已故的艺术大师,我最关切的却是他们的私密。我知道那里埋藏着他的艺术之源;是他深刻的灵魂之所在。

从莫斯科到彼得堡有两条路。我放弃了从一条路去瞻仰普希金家族的领地米哈伊洛夫斯克村,甚至谢绝了那里为欢迎我而准备好的一些活动,是因为我要经过另一条路去到克林看望老柴。

老柴就是俄罗斯伟大的音乐家柴可夫斯基。中国人亲切地称他为"老柴"。

我读过英国人杰拉德·亚伯拉罕写的《柴可夫斯基传》。他说柴可夫斯基人生中最后一个居所——在克林的房子二战中被德国人炸毁。但我到了俄罗斯却听说那座房子完好如故。我就一定要去。因为柴可夫斯基生命最后的一年半住在这座房子里。在这一年半中,他已经完全失去了资助人梅克夫人的支持,并且在感情上遭到惨重的打击。他到底是怎样生活的?是穷困潦倒、心灰意冷吗?

给人间留下无数绝妙之音的老柴,本人的人生并不幸福。首先他的精神超乎寻常的敏感,心情不定,心理异常,情感上似乎有些病态。他每次出国旅行,哪怕很短的时间,也会深深地陷入思乡之痛,无以自拔。他看到别人自杀,夜间自己会抱头痛哭。他几次患上严重的精神官能症,他惧怕听一切声音,有可怕的幻觉与濒死感。当然,每一次他都是在精神错乱的边缘上又奇迹般地恢复过来。

在常人的眼中,老柴个性孤僻。他喜欢独居,在37岁以前一直未婚。他害怕一个"未知的美人"闯进他的生活。他只和两个双胞胎的弟弟莫迪斯特和阿纳托里亲密地来往着。在世俗的人间,他被种种说三道四的闲话攻击着,甚至被形容为同性恋者。为了瓦解这种流言的包围,他几次想结婚,但似乎不知如何开始。

1877年,他几乎同时碰到两个女人,但都是不可思议的。

第一位是安东尼娜。她比他小九岁。她是他的狂恋者,而且是突然闯进他的生活来的。在老柴决定与她订婚之前,任何人——包括他的两个弟弟都对这位年轻貌美的姑娘一无所知。据老柴自己说,如果他拒绝她就如同杀掉一条生命。到底是他被这个执著的追求者打动了,还是真的担心一旦回绝就会使她绝望致死?于是,他们婚姻的全过程如同一场飓风。订婚一个月后随即结婚。而结婚如同结束。脱掉婚纱的安东尼娜在老柴的眼里完全是陌生的、无法信任的,甚至是一个"妖魔"。她竟然对老柴的音乐一无所知。原来这个女子是一位精神病态的追求者,这比盲目的追求者还要可怕!老柴差一点自杀。他从家中逃走,还大病一场。他们的婚姻以悲剧告终。这个悲剧却成了他一生的阴影。他从此再没有结婚。

第二位是富有的寡妇娜捷日达·冯·梅克夫人。她比他大九岁。是老柴的一位铁杆崇拜者。梅克夫人写信给老柴说"你越使我着迷,我就越怕同你来往。我更喜欢在远处思念你,在你的音乐中听你谈话,并通过音乐分享你的感情"。老柴回信给她说"你不想同我来往,是因为你怕在我的人格中找不到那种理想化的品质,就此而言,你是对的"。于是他们保持着一种柏拉图式的纯精神的情感。互相不断的通信,信中的情感热切又真诚;梅克夫人慷慨地给老柴一笔又一笔丰厚的资助,并付给他每年6000卢布的年金。这个支持是老柴音乐殿堂一个必要的而实在的支柱。

然而过了十四年(1890年9月)之后,梅克夫人突然以自己将要破产为理由中断了老柴的年金。后来,老柴获知梅克夫人根本没有破产,而且还拒绝给老柴回信。此中的原因至今谁也不知。但老柴本人却感受到极大的伤害。他觉得往日珍贵的人间情谊都变得庸俗不堪。好像自己不过靠着一个贵妇人的恩赐活着罢了,而且人家只要不想答理他,就会断然中止。他从哪里收回这失去的尊严?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老柴搬进了克林镇的这座房子。我对一百多年前老柴真正的状态一无所知,只能从这座故居求得回答。

进入柴可夫斯基故居纪念馆临街的办公小楼,便被工作人员引着出了后门,穿过一条布满树阴的小径,是一座带花园的两层木楼。楼梯很平缓也很宽大。老柴的工作室和卧室都在楼上。一走进去,就被一种静谧的、优雅、舒适的气氛所笼罩。老柴已经走了一百多年,室内的一切几乎没有人动过。只是在1941年11月德国人来到之前,前苏联政府把老柴的遗物全部运走,保存起来,战后又按原先的样子摆好。完璧归赵,一样不缺——

工作室的中央摆着一架德国人在彼得堡制造的黑色的"白伊克尔"牌钢琴。一边是书桌。桌上的文房器具并不规整,好像等待老柴回来自己再收拾一番。高顶的礼帽、白皮手套、出国时提在手中的旅行箱、外衣等等,有的挂在衣架上,有的搭在椅背上,有的撂在墙角,都很生活化。老柴喜欢抽烟斗,他的一位善于雕刻的男佣给他刻了很多烟斗,摆在房子的各个地方,随时都可以拿起来抽。书柜里有许多格林卡的作品和莫扎特整整一套72册的全集;这二位前辈音乐家是他的偶像。书柜里的叔本华、斯宾诺莎的著作都是他经常读的。精神过敏的老柴在思维上却有着严谨与认真的一面。他在读列夫·托尔斯泰、屠格涅夫和契诃夫等等作家的作品时,几乎每一页都有批注。

老柴身高1.72米,所以他的床很小。他那双摆在床前的睡鞋很像中国的出品,绿色的绸面上绣着一双彩色小鸟。他每天清晨在楼上的小餐室里吃早点,看报纸;午餐在楼下;晚餐还在楼上,但只吃些小点心。小餐室位于工作室的东边。只有三平米见方,三面有窗,外边的树影斑斑驳驳投照在屋中。现在,餐桌上摆着一台录音机,轻轻地播放着一首钢琴曲。这首曲子正是1893年他在这座房里写的。这叫我们生动地感受到老柴的灵魂依然在这个空间里。所以我在这博物馆留言簿写道:

在这里我感觉到柴可夫斯基的呼吸,还听到他音乐之外的一切响动。真是奇妙之极!

在略带伤感的音乐中,我看着他挂满四壁的照片。这些照片是老柴亲手挂在这里的。这之中,有演出他各种作品的音乐会,有他的老师鲁宾斯基,以及他一生最亲密的伙伴——家人、父母、姐妹和弟弟,还有他最宠爱的外甥瓦洛佳。这些照片构成了他最珍爱的生活。他多么向往人生的美好与温馨!然而,如果我们去想一想此时的老柴,他破碎的人生,情感的挫折,生活的困窘。我们决不会相信居住在这里的老柴的灵魂是安宁的!去听吧,老柴最后一部交响曲——第六交响曲正是在这里写成的。它的标题叫《悲怆》!那些又甜又苦的旋律,带着泪水的微笑,无边的绝境和无声的轰鸣!它才是真正的此时此地的老柴!

老柴的房子矮,窗子也矮,夕照在贴近地平线之时,把它最后的余晖射进窗来。屋内的事物一些变成黑影,一些金红夺目。我已经看不清它们到底是些什么了。只觉得在音乐的流动里,这些黑块与亮块来回转换。它们给我以感染与启发。忽然,我想到一句话:

"艺术家就像上帝那样,把个人的苦难变成世界的光明。"

我真想把这句话写在老柴的碑前。

正文 巴黎女郎

一提到巴黎女郎,我们的脑袋里会立即冒出一些浓妆艳抹,奇装异服,香气四溢,行为浪漫的女人来。可是我们如今在巴黎连这种女人的影子也见不到!这印象缘自何处?是从法国电影中夜总会的场面上看到的,还是受了皮尔·卡丹那些光怪陆离的模特们的误导?

其实都不是。我们印象里的巴黎女郎早已成为历史人物。当今的巴黎街头巷尾,五光十色闯进你眼睛里的大多是外来的游客。如果我们放下对巴黎女郎的这种"历史解释",着意地去观察,就会渐渐认识到今天意义上的更加美丽动人的巴黎女郎!

她们的服装原来那么普遍和简单,平时几乎不穿名牌,款式也很少标新立异。她们所理解的"时尚"大概只是四个字——回归自然。所以,她们最喜欢宽松自如而决不碍手碍脚的休闲装,鞋子基本上是平底的,很少高跟,手包大多平平常常。头发全是自然而然地一披或一绾。她们的头发本来就是金黄的,更用不着为了流行而去染成黄色。至于化妆,她们决不在自己的脸上胡涂乱抹,动手术,贴膜,搞得面目全非。然而她们就是这样平平淡淡,却依旧会惹起人们刻意地注意着她们,为什么?

首先,她们先天都有很美的形体,骨骼细小而身材修长。如果她们在二十岁以内,白白的小脸便一如安格尔所画的那样明媚又芬芳。她们的蓝眼睛的光芒一如塞纳河河心的波光。如果是褐色的眼睛,那就像春天河边的泥土一样的颜色了。从正面看,她们的脸都比较窄,小巧的五官灵气地搭配一起,显得十分精致。尤其再叫金色的头发包拢起来,阳光一照,真像镶在画框里。法国的女郎十分自信自己这种天分,不会叫化妆品遮掩自己的天生丽质。她们甚至很少戴手饰,最多是一条别致的项链,而且差不多都是某种情感的纪念。她们使用很淡的香水,只有从她们身边走过时才会闻到。法国女郎偏爱的香水是一种清雅的幽香,一种大自然中花的气味。所以常常会使你觉得闻到一种花香,扭头一看,却是一位法国女郎美丽的背影。

这些可爱的法国姑娘,她们自小在一个美术的国度——也就是在无处不在的画廊中受着艺术的熏陶而长大。她们最希望成为画中人。故而,很自觉地先当起了自己本人的画师和设计师。她们深知最高品位的视觉美是色彩。因此,她们首先要做的是选配服装和随身用品的颜色了。色彩需要很高的修养。色彩最高的要求是格调、意蕴以及和谐。别看她们服装的样式简单,颜色并不复杂,往往只有两三种颜色,但她们对色彩的选配却像画家那样苛刻,那样精心地对待颜色的色差与色度。颜色表示一种品格、情感、个性,或者说就是她们自己。故而,这些巴黎女子站在那里,有的如一片早春,有的如一片熟透的秋,或一片茫茫的暮雨。在她们身上不大会出现一块不伦不类的色彩的噪音。尽管每个巴黎女子的服装都有其独自钟情的色谱,但她们站在一起时却极其和谐。这真的就像卢浮宫里的画,每幅画都有自己的色彩与风格,放在一起却既优雅又协调。因为她们色彩的修养实在太好了。

由于这些女子各人都有很好的气质,最终她们才给世界一个"巴黎女郎"特有的卓然又优雅的整体形象。

进而说,这些被传说为举止浪漫的巴黎女郎,实际上还有点古板呢!她们很少大声说话,吃东西也不大嚼大咽,举手投足的动作都很小很轻,有姿有态却不做作;即使在地铁车上,她们也是文静地站在那里。她们不喜欢美国人的牛仔装。整个法国都拒绝美国文化的浅薄、张扬和粗野。她们固执地痴迷于自己深邃的传统。她们都有很浓郁的历史情怀。也许她们做得有些过分,直到现在家中的电器比整个世界慢了半拍,更多的人看录像带而不看VCD;在电视与图书之间,她们首选的依旧是画册与图书。所以,如果你想看到真正的巴黎女郎,就到书店里去。她们静静地停立在书架前,捧着一本书读着,旁若无人。她们读书的神态颇似在教堂里读《圣经》那样专注,带着一点虔诚。此时,她们的头往下低着,在领口与发际之间露出很长一段雪白的脖子,上边一层绒样的汗毛,在屋顶灯光的照耀下,柔和地闪耀着金色的光。这才是巴黎女郎的美。

有一天,我坐在街角的露天咖啡馆,一边饮咖啡,一边像巴黎人那样欣赏着形形色色的行人。我对面的街角也是一家露天咖啡店。这时我忽然发现那里坐着一个女子。阳光从我这边的屋顶上空斜照在她那边。我这边如在山阴,她那边如在山阳。秋日把她照得分外明亮。她坐在那里很美。她使那边整个街角都变成了一幅画。她正在低头读书,同时享受着日光与咖啡。她套着黑色裤子的一双腿显得非常颀长。上身是一件棕红色粗线的短袖毛衣。粗毛线疙疙瘩瘩的质感和她光滑细白的皮肤对比着,也彼此更加强调。毛衣的棕红色并不鲜艳,而是一种褪了色的枫叶的颜色。法国人喜欢在所有颜色里都加进一点灰色。他们的建筑也一概是灰白和浅褐色。文化浅显的国家爱用艳丽夺目的原色;文化深远的国家则多用中性和色差丰富的复合色。此时,秋深天凉,她披一条很大的灰绿色薄呢的披肩。这灰绿与棕红配在一起,正是此刻城外原野舒展又协调的秋色。显然,她刻意选用了这两种颜色。她把自己与大自然的气息融为一体,无意中她却把优美的大自然带到了都市中心。

我坐在这边一直在欣赏着她。

直到阳光从她那块地方挪开。她才站起身。在她合起书来的时候,她四下看看,想寻找个什么东西,当做书签夹在正在阅读中的书页间。忽然她惊奇地从邻桌上发现到她需要的东西。她伸过长长而迷人的手臂,把那东西捏了起来。我一眼看到——是一片金黄的落叶。鲜黄而耀眼。她举到眼前,手指一捻,黄叶优美地转一转。她很高兴。把它夹在书页中,当做书签,然后合起来,走了。

这便是我看到的和认定的真正的巴黎女郎!

正文 翁弗勒尔

我之所以离开巴黎,专程去到大西洋边小小的古城翁弗勒尔,完全是因为这地方曾使印象派的画家十分着迷。究竟什么使他们如此痴迷呢?

由于在前一站卢昂的圣玛丽大教堂前流连得太久,到达翁弗勒尔已近午夜。我们住进海边的一家小店,躺在古老的马槽似的木床上,虽然窗外一片漆黑,却能看到远处灯塔射出的光束来回转动。海潮冲刷堤岸的声音就在耳边。这叫我充满奇思妙想,并被诱惑得难以入眠。我不断地安慰自己:睡觉就是为了等待天明。

清晨一睁眼,一道桥形的彩虹斜挂在窗上。七种颜色,鲜艳分明。这是翁弗勒尔对我们的一种别致的欢迎吗?

推开门又是一怔,哟,谁把西斯莱一幅漂亮的海港之作堵在门口了?于是我们往画里一跨步,就进入翁弗勒尔出名的老港。

现在是十一月,旅游的盛季已然过去。五颜六色的游船全聚在港湾里,开始了它们漫长的"休假"。落了帆的桅杆如林一般静静的竖立着。只有雪白的海鸥在这"林间"自在地飞来飞去。有人对我说,你们错过了旅游的黄金季节,许多好玩的地方都关闭了。然而,正是由于那些花花绿绿、吵吵闹闹的"夏日的虫子"都离去了,翁弗勒尔才重现了它自始以来恬静、悠闲、古朴又浪漫的本色。

古城就在海边。一年四季经受着来自海上的风雨。这就使得此地人造屋的本领极强。在没有混凝土的时代,他们用粗大的方木构造屋架。木头有直有斜,但在力学上很讲究;木架中间填上石块和白灰,屋顶铺着挡风遮雨的黑色石板,不但十分坚固,而且很美,很独特,很强烈。翁弗勒尔人很喜欢他们先辈这种创造,所以没有一个人推倒古屋,去盖那种工业化的水泥楼。翁弗勒尔一看就知:它起码二百岁!

那么,印象派画家布丹、莫奈、西斯莱以及库尔贝、波德莱尔、罗梭等等,就是为这古城独特的风貌而来的吗?对了,他们中间不少人,还画过城中那座古老的木教堂呢!

我在挪威斯克地区曾经看过这种中世纪的完全用木头造的教堂。它们已经完全被视做文物。但在这里,它依然被使用着。奇异的造型,粗犷的气质,古朴的精神,非常迷人。翁弗勒尔的木头不怕风吹日晒,木教堂历经数百年,只是有些发黑。它非但没有朽损,居然连一条裂缝也没有。

我注意到教堂地下室的外墙上有一种小窗,窗子中间装一根两边带着巨齿的铁条,作为"护栏"。这样子挺凶的铁条就是当年锯木头的大锯条吧!那么里边黑乎乎的,曾经关押过什么人?这使我们对中世纪的天主教所发生的事充满了恐惧的猜想。

教堂里的光线明明暗暗,全是光和影的碎块,来祈祷的人忽隐忽现。对于古老的管风琴来说,木头的教堂就是一个巨大的音箱。赞美圣母的音乐浑厚地充满在教堂里。再有,便是几百年也散不尽的木头的气息。

教堂里的音乐是管风琴,教堂外的音乐是钟声。每当尖顶里的铜钟敲响,声音两重一轻,嘹亮悦耳,如同阳光一般向四外传播。翁弗勒尔的房子最高不过三层,教堂为四层楼房;钟声无碍,笼罩全城。最奇异的是,城内的小街小巷纵横交错。这空空的街巷便成了钟声流通的管道。无论在哪一条深巷里,都会感到清晰的钟声迎面传来。

最美的感觉当然就在这深巷里。

我喜欢它两边各种各样的古屋和老墙,喜欢它们年深日久之后前仰后合的样子,喜欢它随地势而起伏的坡度,喜欢被踩得坑坑洼洼的硌脚的石头路面,喜欢忽然从老墙里边奔涌出来的一大丛绿蔓或生气盈盈的花朵……我尤其喜欢站在这任意横斜的深巷里失去方向的感觉。在这种深巷里,单凭明暗是无法确认时间的;正午时会一片蓝色的幽暗,天暮时反而会一片光明——一道夕阳金灿灿地把巷子照得通亮。

在旅游者纷纷离去之后,翁弗勒尔又回复了它往日的节奏与画面。街上很少看见人,没有声响,常常会有一只猫无声地穿街而过。店铺不多,多为面包店、杂品店、服装店、酒店、陶瓷店、船具和渔具店,还有几家古董店,古董的价钱都便宜得惊人。对于钟情于历史的翁弗勒尔来说,它有取之不尽的稀罕的古物。

在那个小小的城堡似的旧海关前,一个穿皮衣的水手正在挺着肚子抽着大烟斗,一只猎犬骄傲地站在他身边;渔港边的小路上,一个年轻女子推着婴儿车悠闲地散步,婴儿的足前放着一大束刚买来的粉色和白色的百合;堤坝上,支个摊子卖鱼虾的老汉对两位胖胖的妇女说:"昨天风大,今天的虾贵了一点。"

这些平凡又诗意的画面才是画家们的兴奋点吧!

我忽然发现天空的色彩丰富无比。峥嵘云团堆积在东边天空,好似重山叠嶂。有的深黑如墨,有的白得耀眼,仿佛阳光下的积雪。它们后边的天空,由于霞光的浸入,纯蓝的天色微微泛紫,一种很美很纯的紫罗兰色。这紫色的深处又凝聚着一种橄榄的绿色。绿色上有几条极亮的橘色的云,正在行走。这些颜色全都映入下边的海水中。海无倒景,映入海中的景物全是色彩。海水晃动,所有色彩又混在一起。这种美得不可思议的颜色怎么能画出来呢?

我的伙伴问我什么时候去参观"布丹美术馆"。他说那里收藏着许多印象派在翁弗勒尔所作的画。我说,现在就去。他笑了,说:"你真沉得住气,最后才去看画。"

我说:"要想了解画家,最好先看看吸引他们的那些事物。"

正文 永恒的敌人

——古埃及文化随想

我面对着雄伟浩瀚、不可思议的金字塔,心里的问号不是这二百三十万块巨石怎样堆砌上去的,也没有想到天外来客,而是奇怪这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建筑竟是一座坟墓!

当代人的生命观变得似乎豁达了。他们在遗嘱中表明,死后要将骨灰扬弃到山川湖海,或者做一次植树葬,将属于自己最后的生命物质,变为一丛鲜亮的绿色奉献给永别的世界。当天文学家的望远镜把一个个被神话包裹的星球看得清清楚楚,古远天国的梦便让位于世人的现实享受。人们愈来愈把生命看做一个短暂的兴灭过程。于是,物质化的享乐主义便成了一种新宗教。与其空空地企望再生,不如尽享此生此世的饮食男女。谁还会巴望死亡的后边出现奇迹?坟墓仅仅是一个句号而已。人类永远不会再造一个金字塔吧。

但是,不论你是一个怎样坚定的享乐主义者,抑或一个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当你仰望那顶端参与着天空活动的、石山一般的金字塔时,你还是被他们建造的这座人类史上最大的坟墓所震撼——不仅由于那种精神的庄严,那种信仰的单纯,更重要的是那种神话一般死的概念和对死的无比神圣的态度与方式。

古埃及把死当做由此生度到来世的桥梁,或是一条神秘的通道。不要责怪古埃及人的幼稚与荒唐,在旷远的四千五百年前,谁会告诉他们生命真正的含义?再说,谁又能告诉我们四千五百年后,人类将怎样发现并重新解释生与死的关系,是不是依旧把它们作为悲剧性的对立?是不是反而会回到古埃及永生的快乐天国中去?

空气燃烧时,原来火焰是透明的。我整个身体就在这晃动的火焰里灼烤,大太阳通过沙漠向我传达了它的凛然之威;尽管戴着深色墨镜,强光照耀下的石山沙海依然白得扎眼;我身上背着的矿泉瓶里的水已经热得冒泡儿了,奇怪的是,瓶盖拧得很严,怎么会蒸发掉半瓶?尽管如此,我来意无悔,踩着火烫的沙砾,一步步走进埋葬着数千年前六十四个法老的国王谷。

钻进一个个长长的墓道,深入四壁皆画及象形文字的墓室,才明白古埃及人对死亡的顶礼膜拜和无限崇仰;一切世间梦想都在这里可闻可见,一切神明都在这里迷人地出现。人类艺术的最初时期总与理想相伴,而古埃及的理想则更多依存于死亡。古埃及的艺术也无处不与死亡密切相关。他们的艺术不是张扬生的辉煌,而是渲染死的不朽。一时你却弄不清他们赞美还是恐惧死亡?

他们相信只要保存遗体的完好,死者便依然如同在世那样生活,甚至再生。木乃伊防腐技术的成功,便是这种信念使然。沉重的石棺、甬道中防盗的陷阱、假门和迷宫般的结构,都是为遗体——这生命载体完美无缺地永世长存。按照古埃及人的说法,世间的住宅不过是旅店,坟墓才是永久的居室;金字塔的庞大与坚固正是为了把这种奇想变成惊人的现实。至于陪葬的享乐器具和金银财宝,无非使法老们死后的生活一如在世。那么这一切到底是为了装饰着死,还是创造一种人间从未发生过的奇迹——再生和永生?

即使是远古人,面对着呼吸停止、身躯僵硬的可怕的尸体,都会感到生死分明。但是在思想方法上,他们还是要极力模糊生死之间的界限。古埃及把法老看做在世的神,混淆了人与神的概念;中国人则在人与神之间别开生面地创造一个仙。仙是半神半人,亦人亦神。在中国人的词典里,既有仙人,也有神仙。人是有限的,必死无疑;神是无限的,长生不死。模糊了神与人、生与死的界限,也就逾越死亡,进入永生。

永生,就是生命之永恒。这是整个人类与生俱来最本能、也最壮丽的向往。

从南美热带雨林中玛雅人建造的平顶金字塔、到中国西安那些匪夷莫思的浩荡的皇家陵墓、再到迈锡尼豪华绝世的墓室,我们发现人类这样做从来不只是祭奠亡灵,高唱哀歌,而是透过这死的灭绝向永生发出竭尽全力的呼唤。

死的反面是生,死的正面也是生。

远古人的陵墓都是用石头造的。石头坚固,能够耐久,也象征永存。然而四千五百年过去了,阿布辛比勒宏伟的神像已被风沙倾覆;尼罗河两岸大大小小几乎所有的金字塔,都被窃贼掏空。曾经秘密地深藏在国王谷荒山里的法老墓,除去幸存的阿蒙墓外,一个个全被盗掘得一无所有。没有一个木乃伊复活过来,却有数不尽的木乃伊成为古董贩子们手里发财的王牌。不用说木乃伊终会腐烂,古埃及人决不会想到,到头来那些建造坟墓的石头也会朽烂。在毒日当头的肆虐下,国王谷的石山已经退化成橙黄色的茫茫沙丘;金字塔上的石头一块块往下滚落;斯芬克斯被风化得面目全非,眼看要复原成未雕刻时那块顽石。如果这些石头没有古埃及人的人文痕迹,我们不会知道石头竟然也熬不过几千年。这叫我想起中国人的一句成语:海枯石烂。站在今天回过头去,古埃及人那永生的信念,早已成为人类童年的一厢情愿的痴想。

世界上最古老的神庙——卢克索神庙和卡纳克神庙,已经坍塌成一片倾毁的巨石。在卢克索神庙的西墙外,兀自竖立一双用淡红色花岗岩雕成的极大的脚,膝盖以上是齐刷刷的断痕,巨大的石人已经不见了。他在哪里,谁人知晓?这样一个坚不可摧的巨像,究竟什么力量能击毁并把它消匿于无?而躺在开罗附近孟斐斯村地上的拉美西斯二世的几十米的石像,却独独失去双脚。他那无以伦比的巨脚呢?我盯着拉美西斯二世比一间屋子还大的修长光洁的脸,等待回答。他却毫无表情,只有一种木讷和茫然,因为他失去的有比这双脚更致命的东西便是:永恒。

永恒的敌人是什么?它并不是摧残、破坏、寇乱、窃盗、消磨、腐烂、散失和死亡。永恒的敌人是时间。当然,永恒的载体也是时间,可是时间不会无止无休地载运任何事物。时间的来去全是空的。在它的车厢里,上上下下都是一时的光彩和瞬息的强大。时间不会把任何事物变得永恒不灭,只能把一切都变得愈来愈短暂有限和微不足道。可是古埃及人早早就知道怎样对抗这有限和短暂了。

当我再次面对着吉萨大金字塔,我更强烈地被它所震撼。我明白了,这埋葬法老的人类最伟大的建筑,并非死亡象征,乃是生之崇拜,生之渴望,生之欲求。

金字塔是全人类的最神圣的生命图腾!

想到这里,我们真是充满了激情。也许现代人过于自信现阶段的科学对生命那种单一的物质化的解释,才导致人们沉溺于浮光掠影般的现实享乐。有时,我们往往不如远古的人,虽然愚顽,却凭直觉,直率又固执地表现生命最本能的欲望。一切生命的本质,都是顽强追求存在,以及永存。艺术家终生锲而不舍的追求,不正是为了他所创造的艺术生命传之久长吗?由于人类知道死亡的不可抗拒,才把一切力量都最大极限地集中在死亡上。只有穿过死亡,才能永生。那么人类所需要的,不仅是能力和智慧,更是燃烧着的精神与无比瑰丽的想象!仰望着金字塔尖头脱落而光秃秃的顶部,我被深深感动着。古埃及人虽然没有跨过死亡,没有使木乃伊再生,但他们的精神已然超越了过去。

永恒没有终极,只有它灿烂和轰鸣着的过程。

正是由于人类一直与自己的局限斗争,它才充满活力和不断进步。

正文 古希腊的石头

每到一个新地方,首先要去当地的博物馆。只要在那里边呆上半天或一天,很快就会与这个地方"神交"上了。故此,在到达雅典的第二天一早,我便一头扎进举世闻名的希腊国家考古博物馆。

我在那些欧洲史上最伟大的雕像中间走来走去,只觉得我的眼睛——被那个比传说还神奇的英雄时代所特有的光芒照得发亮。同时,我还发现所有雕像的眼睛都睁得很大,眉清目朗,比我的眼睛更亮!我们好像互相瞪着眼,彼此相望。尤其是来自克里特岛那些壁画上人物的眼睛,简直像打开的灯!直叫我看得神采焕发!在艺术史上,阳刚时代艺术中人物的眼睛,总是炯炯有神;阴暗时期艺术中人物的眼睛,多半暧昧不明。当然,"文革"美术除外,因为那个极度亢奋时代的人们全都注射了一种病态的政治激素。

我承认,希腊人的文化很对我的胃口。我喜欢他们这些刻在石头上的历史与艺术。由于石头上的文化保留得最久,所以无论是希腊人,还是埃及人、玛雅人、巴比伦人以及我们中国人,在初始时期,都把文化刻在坚硬的石头上。这些深深刻进石头里的文字与图像,顽强又坚韧地表达着人类对生命永恒的追求,以及把自己的一切传之后世的渴望。

然而,永恒是达不到的。永恒只是很长很长的时间而已。古希腊人已经在这时间旅程中走了三四千年。证实这三四千年的仍然是这些文化的石头。可是如今我们看到了,石头并非坚不可摧。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把人带到永远。在岁月的翻滚中,古希腊人的石头已经满是裂痕与缺口,有的只剩下一些残块和断片。

在博物馆的一个展厅,我看到一截石雕的男子的左臂。虽然只是这么一段残臂,却依然紧握拳头,昂然地向上弯曲着,皮肤下面的血管膨膨鼓胀,脉搏在这石臂中有力的跳动。我们无法看见这手臂连接着的雄伟的身躯,但完全可以想见这位男子英雄般的形象。一件古物背后是一片广阔的历史风景。历史并不因为它的残缺而缺少什么。残缺,却表现着它的经历,它的命运,它的年龄,还有一种岁月感。岁月感就是时间感。当事物在无形的时间历史中穿过,它便被一点点的消损与改造,因而变得古旧、龟裂、剥落与含混,同时也就沉静、苍劲、深厚、斑驳和蒙起来。

于是一种美出现了。

这便是古物的历史美。历史美是时间创造的。所以它又是一种时间美。我们通常是看不见时间的。但如果你留意,便会发现时间原来就停留在所有古老的事物上。比如那深幽的树洞,凹陷的老街,泛黄的旧书,磨光的椅子,手背上布满的沟样的皱纹,还有晶莹而飘逸的银发……它们不是全都带着岁月和时间深情的美感吗?

这也是一种文化美。因为古老的文化都具有悠远的时间的意味。

时间在每一件古物的体内全留下了美丽的生命的年轮,不信你掰开看一看!

凡是懂得这一层美感的,就绝不会去将古物翻新,甚至做更愚蠢的事——复原。

站在雅典卫城上,我发现对面远远的一座绿色的小山顶上,爽眼地竖立着一座白色的石碑。碑上隐隐约约坐着一两尊雕像。我用力盯着看,竟然很像是佛像!我一直对古希腊与东方之间雕塑史上那段奇缘抱有兴趣。便兴冲冲走下卫城,跟着爬上了对面那座名叫阿雷奥斯·帕果斯的草木葱茏的小山。

山顶的石碑是一座高大的雕着神像的纪念碑。由于历时久远,一半已然缺失。石碑上层的三尊神像,只剩下两尊,都已经失去了头颅,可是他们依然气宇轩昂地坐在深凹的洞窟里。这时,使我惊讶的是,它竟比我刚才在几公里之外看到的更像是两尊佛像。无论是它的窟形,还是从座椅垂落下来的衣裙,乃至雕刻的衣纹,都与敦煌和云岗中那些北魏与西魏的佛像酷似!如果我们将两个佛头安装上去,也会十分和谐的!于是,它叫我神驰万里,一下子感到世纪前丝绸之路上那段早已逝去的令人神往的历史——从亚历山大东征到希腊人在犍陀罗为原本没有偶像崇拜的印度人雕刻佛像,再到佛教东渐与中国化的历史——陡然地掉转过头,五彩缤纷地扑面而来。

原来时间隧道就在希腊人的石头中间!在这隧道里,我似乎已经触摸到消失了数千多年的那一段时光了。这时光的触觉,光滑、柔软、流动,还有一些神秘的凹凸的历史轮廓。我静静坐在山顶一块山石上,默默享受着这种奇异和美妙的感受,直到夕阳把整个石碑染得金红,仿佛一块烧透了的熔岩。

由此,我找到了逼真地进入希腊历史的秘密。

我便到处去寻访古老的文化的石头。从那一片片石头的遗址中找到时光隧道的入口,钻进去。

然而,我发现希腊到处全是这种石头。希腊人说他们最得意的三样东西就是:阳光、海水和石头。从德尔菲的太阳神庙到苏纽的海神庙,从埃皮达洛夫洛斯的露天剧场到迈锡尼的损毁的城堡,它们简直全是巨大的石头的世界。可是这些石头早已经老了。它们残缺和发黑,成片地散布在宽展的山坡或起伏的丘陵上。数千年前,它们曾是堆满财富的王城、聆听神谕的圣坛或人间英雄们竞技的场所。但历史总是喜新厌旧的。被时光壁的筛子筛下来只有这些破碎的房宇,残垣败壁,断碑,兀自竖立的石柱,东一个西一个的柱头或柱础。

尽管无情的历史遗弃它,有心的希腊人却无比珍惜它。他们保护这些遗址的方式在我们看来十分奇特。他们决不去动一动历史遁去之后的"现场"。一棵石柱在一千年前倒在哪里,今天决不去把它扶立起来。因为这是历史的本来面目。尊重历史就是不更改历史。当然他们又不是对这些先人的创造不理不管。常常会有一些"文物医生"拿着针管来,为一些正在开裂的石头注射加固剂,或者定期清洗现代工业造成的酸雨给这些石头带来的污迹。他们做得小心翼翼。好像这些石头在他们手中依然是活着的需要呵护的生命。

他们使我们认识到,每一块看似冰冷的古老的石头,其实并没有死亡,它们犹然带着昔时的气息。它们各自不同的形态都是历史的表情,石头上的残痕则是它们命运的印记与年龄的刻度。认识到这些,便会感到我们已身在历史中间。如果你从中发现到一个非同寻常的细节,那就极有可能是神奇的时间隧道的洞口了。

迈锡尼遗址给人的感受真是一种震撼。这座三千多年前用巨石砌成的城堡,如今已是坍塌在山野上的一片废墟。被时光磨砺得分外粗糙的巨大的石块与齐腰的荒草混在一起。然而,正是这种历史的原生态,才确切地保留着它最后毁灭于战火时惊人的景象。如果细心察看,仍然可以从中清晰地找到古堡的布局、不同功能的房舍与纵横的甬道。1876年德国天才的考古学家谢里曼就是从这里找到了一个时光隧道的入口,从隧道里搬出了伟大的荷马说过的那些黄金财宝和精美绝伦的"迈锡尼文化"——他实际是活龙活现地搬出来古希腊一段早已泯灭了的历史。谢里曼说,在发掘出这些震惊世界的迈锡尼宝藏的当夜,他在这荒凉的遗址上点起篝火。他说这是2244年以来的第一次火光。这使他想起当年阿伽门农王夜里回到迈锡尼时,王后克莉登奈斯特拉和她的情夫伊吉吐斯战战兢兢看到的火光。这跳动的火光照亮了一对狂恋中的情人眼睛里的惊恐与杀机。

今天,入夜后如果我们在遗址点上篝火,一样可以看到古希腊这惊人的一幕;我们的想象还会进入那场以情杀为背景的毁灭性的内战中去。因为,迈锡尼遗址一切都是原封不动的。时光隧道还在那些石头中间。于是我想,如果把迈锡尼交给我们——我们是不是要把迈锡尼散乱的石头好好"整顿"一番,摆放得整整齐齐;再将倾毁的城墙重新砌起来;甚至突发奇想,像大声呼喊着"修复圆明园"一样,把迈锡尼复原一新。如若这样,历史的魂灵就会一下子逃离而去。

珍视历史就是保护它的原貌与原状。这是希腊人给我们的启示。

那一天,天气分外好。我们驱车去苏纽的海神庙。车子开出雅典,一路沿着爱琴海,跑了三个小时。右边的车窗上始终是一片纯蓝。像是电视屏幕的蓝卡。

海神庙真像在天涯海角。它高踞在一块伸向海里的险峻的断崖上。看似三面环海,视野非常开阔。这视野就是海神的视野。而希腊的海神波塞冬就同中国人的海神妈祖一样,护佑着渔舟与商船的平安。但不同的是,波塞冬还有一个使命是要庇护战船。因为波斯人与希腊人在海上的争雄,一直贯穿着这个英雄国度的全部历史。

可是,这座世纪前的古庙,现今只有石头的庙基和两三排光秃秃的多里克石柱了。石柱上深深的沟槽快要被时光磨平。还有一些断柱和建筑构件的碎块,分散在这崖顶的平台上,依旧是没人把它们"规范"起来。没有一个希腊人敢于胆大包天地修改历史。这些质地较软的大理石残件,经受着两千多年的阵阵海风的吹来吹去,正在一点点变短变小,有几块竟然差不多要湮没在地面中了;一些石头表面还像流质一样起伏。这是海风在上边不停地翻卷的结果。可就是这样一种景象,使得分外强烈的历史感一下子把我包围起来。

纯蓝的爱琴海浩无际涯,海上没有一只船,天上没有鹰鸟,也没有飞机。无风的世界了无声息。只有明媚的阳光照耀着古希腊这些苍老而洁白的石头。天地间,也只有这些石头能够解释此地非凡的过去。甚至叫我们想起爱琴海的名字来源于爱琴王——那个悲痛欲绝的故事。爱琴王没有等到出征的王子乘着白色的帆船回来,他绝望地跳进了大海。这大海是不是在那一瞬变成这样深浓而清冷的蓝色?爱琴王如今还在海底吗?他到底身在哪里?在远处那一片闪着波光的"酒绿色的海心"吗?

等我走下断崖时,忽然发现一间专门为游客服务的商店。它故意盖在侧下方的隐蔽处。在海神庙所在的崖顶的任何地方,都是绝对看不见这家商店的。当然,这是希腊人刻意做的。他们绝对不让我们的视野受到任何现代事物的干扰,为此,历史的空间受到了绝对与纯正的保护!

我由衷的钦佩希腊人!

希腊人告诉我们,保护古代文明遗产,需要的是对历史的深刻理解与崇拜,科学的方法,优雅的美感和高尚的文化品位。因为历史文明是一种很高的意境。

创造古希腊的是历史文明,珍惜古希腊的是现代文明。而懂得怎样珍惜它,才是一种很高层次的文明。

正文 维也纳春天的三个画面

你一听到青春少女这几个字,是不是立刻想到纯洁、美丽、天真和朝气?如果是这样你就错了!你对青春的印象只是一种未做深入体验的大略的概念而已。青春,它是包含着不同阶段的异常丰富的生命过程。一个女孩子的十四岁、十六岁、十八岁——无论她外在的给人的感觉,还是内在的自我感觉,都决不相同;就像春天,它的三月、四月和五月是完全不同的三个画面。你能从自己对春天的记忆里找出三个画面吗?

我有这三个画面。它不是来自我的故乡故土,而是在遥远的维也纳三次旅行中的画面定格,它们可绝非一般!在这个用音乐来召唤和描述春天的城市里,春天来得特别充分、特别细致、特别蓬勃、甚至特别震撼。我先说五月,再说三月,最后说四月,它们各有一次叫我的心灵感到过震动,并留下一个永远具有震撼力的画面。

五月的维也纳,到处花团锦簇,春意正浓。我到城市远郊的山顶上游玩,当晚被山上热情的朋友留下,住在一间简朴的乡村木屋里,窗子也是厚厚的木板。睡觉前我故意不关严窗子,好闻到外边森林的气味,这样一整夜就像睡在大森林里。转天醒来时,屋内竟大亮,谁打开的窗子?正诧异着,忽见窗前一束艳红艳红的玫瑰。谁放在那里的?走过去一看,呀,我怔住了,原来夜间窗外新生的一枝缀满花朵的红玫瑰,趁我熟睡时,一点点将窗子顶开,伸进屋来!它沾满露水,喷溢浓香,光彩照人;它怕吵醒我,竟然悄无声息地又如此辉煌地进来了!你说,世界上还有哪一个春天的画面更能如此震动人心?

那么,三月的维也纳呢?

这季节的维也纳一片空。阳光还没有除净残雪,绿色显得分外吝啬。我在多瑙河边散步,从河口那边吹来的凉滋滋的风,偶尔会感到一点春的气息。此时的季节,就凭着这些许的春的泄露,给人以无限期望。我无意中扭头一瞥,看见了一个无论多么富于想象力的人也难以想象得出的画面——

几个姑娘站在岸边,她们正在一齐向着河口那边伸长脖颈,眯缝着眼,撅着芬芳的小嘴,亲吻着从河面上吹来的捎来春天的风!她们做得那么投入、倾心、陶醉、神圣;风把她们的头发、围巾和长长衣裙吹向斜后方,波浪似的飘动着。远看就像一件伟大的雕塑。这简直就是那些为人们带来春天的仙女们啊!谁能想到用心灵的吻去迎接春天?你说,还有哪个春天的画面,比这更迷人、更诗意、更浪漫、更震撼?

我心中的画廊里,已经挂着维也纳三月和五月两幅春天的图画。这次恰好在四月里再次访维也纳,我暗下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找到属于四月这季节的同样强烈动人的春天杰作。

开头几天,四月的维也纳真令我失望。此时的春天似乎只是绿色连着绿色。大片大片的草地上,没有五月那无所不在的明媚的小花。没有花的绿地是寂寞的。我对驾着车一同外出的留学生小吕说:

"四月的维也纳可真乏味!绿色到处泛滥,见不到花儿,下次再来非躲开四月不可!"

小吕听了,就把车子停住,叫我下车,把我领到路边一片非常开阔的草地上,然后让我蹲下来扒开草好好看看。我用手拨开草一看,大吃一惊:原来青草下边藏了满满一层花儿,白的、黄的、紫的;纯洁、娇小、鲜亮;这么多、这么密、这么辽阔!它们比青草只矮几厘米,躲在草下边,好像只要一努劲,就会齐刷刷地全冒出来……

"得要多少天才能冒出来?"我问。

"也许过几天,也许就在明天。"小吕笑道,"四月的维也纳可说不准,一天换一个样儿。"

可是,当夜冷风冷雨,接连几天时下时停,太阳一直没露面儿。我很快就要离开这里去意大利了,便对小吕说:

"这次看不到草地上那些花儿了,真有点遗憾呢,我想它们刚冒出来时肯定很壮观。"

小吕驾着车没说话,大概也有些怏怏然吧。外边毛毛雨点把车窗遮得像拉了一道纱帘。可车子开出去十几分钟,小吕忽对我说:"你看窗外——"隔过雨窗,看不清外边,但窗外的颜色明显地变了:白色、黄色、紫色,在窗上流动。小吕停了车,手伸过来,一推我这边的车门,未等我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便说:

"去看吧——你的花!"

迎着细密地、凉凉地吹在我脸上的雨点,我看到的竟是一片花的原野。这正是前几天那片千千万万朵花儿藏身的草地,此刻一下子全冒出来,顿时改天换地,整个世界铺满全新的色彩。虽然远处大片大片的花已经与蒙蒙细雨融在一起,低头却能清晰看到每一朵小花,在冷雨中都像英雄那样傲然挺立,明亮夺目,神气十足。我惊奇地想:它们为什么不是在温暖的阳光下冒出来,偏偏在冷风冷雨中拔地而起?小小的花居然有此气魄!四月的维也纳忽然叫我明白了生命的意味是什么?是——勇气!

这两个普通又非凡的字眼,又一次叫我怦然感到心头一震。这一震,便使眼前的景象定格,成为四月春天独有的壮丽的图画,并终于被我找到了。

拥有了这三幅画面,我自信拥有了春天,也懂得了春天。

正文 天籁

——约瑟夫·施特劳斯作品的联想

你仰头、仰头,耳朵像一对空空的盅儿,去承接由高无穷尽的天空滑落下来的声音。然而,你什么也听不到。人的耳朵不是听天体而是听取俗世的;所以人们说茫茫宇宙,寥廓无声。这宇宙天体,如此浩瀚,如此和谐,如此宁静,如此透明,如此神奇;它一定有一种美妙奇异、胜过一切人间的音乐的天籁。你怎样才能听到它,你乞灵于谁?

你仰着头,屏住气,依然什么也没听到,却感受了高悬头顶的天体的博大与空灵。在这浩无际涯、通体透彻的空间里,任何一块云彩都似乎离你很近,而它们距离宇宙的深处却极远极远;天体中从来没有阴影,云彩的影子全在大地山川上缓缓行走,而真正的博大不都是这样无藏于任何阴暗的吗?

当乌云汇集,你的目光从那尚未闭合的云洞穿过极力望去,一束阳光恰好由那里直射下来,和你的目光金灿灿地相撞,你是否听到这种激动人心的灿烂的金属般的声响?当然,你没有听到任何声音,还有那涌动的浓雾、不安的流光、行走的星球和日全食的太阳,为什么全是毫无声息?而尘世间那些爬行的蝼蚁、翕动的鼻翼、轻微摩擦纸面的笔尖为什么都清晰作响?如果你不甘心自己耳朵的愚蒙,就去倾听天上那些云彩——

它们,被风撕开该有一种声音,彼此相融该有另一种声音,被阳光点燃难道没有一种声音?还有那风狂雨骤后漫天舒卷的云,个个拥着雪白的被子,你能听到这些云彩舒畅的鼾声吗?噢,你听到了!闪电刺入乌云的腹内,你终于听到天公的暴怒;你还说空中的风一定是天体的呼吸,否则为什么时而宁静柔和时而猛烈迅疾?细密的小雨为了叫你听见它的声音,每一滴雨都把一片叶子作为碧绿的小鼓,你已经神会到雨声是一种天意!可到头来蒙昧的仍旧是你!只要人听到的、听懂的,全不是天体之声。

辽阔浩荡的天体,空空洞洞,了无内容,哪来的肃穆与庄严?但在它的笼罩之下,世间最大的阴谋也不过是瞬息即逝的浮尘。人类由于站在地上,才觉得地大而天小;如果飞上太空,地球不过是宇宙中一粒微小的物质。每个星球都有自己的性格,每个星球都有自己独特的声音。它们在宇宙间偶然邂逅,在相对时悄然顾盼,在独处中默然遐想,它们用怎样的语言来相互表达?多么奇异的天体!没有边际,没有中心,没有位置,没有内和外,没有苦与乐,没有生和死,没有昼与夜,没有时间的含义,没有空间的计量,不管用多巨大的光年数字,也无法计算它的恢宏……想想看,这天体运行中的旋律该是何等的壮美与神奇?

你更加焦渴地仰着头——

不,不是你,是约瑟夫·施特劳斯。他一直张着双耳,倾听来自宇宙天体深处的声音,并把这声音描述下来。尽管这声音并非真实的天籁,只不过是他的想象,却叫我们深深地为之感动。从这清明空远的音响里,我们终于悟到了天体之声最神圣、最迷人的主题:永恒!

永恒,一个所有地球生命的终极追求,所有艺术生命苦苦攀援的极顶;它又是无法企及的悲剧性的生命境界。从蛮荒时代到文明社会,人类一直心怀渴望,举首向天,祈盼神示以永恒。面对天体,我们何其渺小;面对永恒,我们又何其短暂!尽管如是,地球人类依旧努力不弃,去理解永恒和走进永恒。我们无法达到的是永恒,我们永远追求的也是永恒。

听到了永恒之声,便是听到了天籁。

正文 说美国人

美国人

在印第安纳州的伯明顿小城,我去拜访当地一位很有名望的篮球教练。他办公室设在体育馆内。进门就见一大堆漂亮的奖杯和花花绿绿的队旗中间,挂块牌子,写着这教练的一句话:

"我的客人脸上总是带着笑,无论是进来的,还是出去的。"

未见其人,先知其性格。表现个性是美国人最快乐的事,喜怒哀乐形于色,他们没有人生在世要如何做人的观念。自己为人处世无需由别人承认,也不追求与别人一致,我就是我,因此一个美国人一个样。

我夏天里遇到过一位美国教授,他穿一件衬衫,上衣的第二个扣儿敞着,露出胸脯粗糙的皮肤,衬衣口袋插着十几支笔,好像笔筒。他给我留地址时,先抽出支圆珠笔写几个字,似乎觉得不舒服,又换另一支笔。写这几行字之间就换了三支笔。冬天里我又见到他。他穿件皮夹克,拉链拉了一半,里边的衣服还是没扣扣儿,露在外边的皮肤给冷风吹得通红,皮衣胸前的口袋依旧老样子——插着十多支笔。他说他搬了家,又写地址,几行字又是换了几次笔。他并不觉得自己怪。他说换笔可以提兴致。我想我写东西时也有这种感觉。但我不会这么做。因为他是美国人。

中国人对人的赞扬是"老实"。一个美国人对我说,他不懂"老实"的实质指什么,是守本分,不欺诈,还是顺从听话。他往往听中国人介绍张三"人很老实",又介绍李四"不错,挺老实",可是相处一段时间,发现张三和李四完全不同,弄糊涂了。他说,老实好像一块布,把人遮起来。又说,他们对人的最高评价是"坦率 ",不管你的想法怎么样,肯都说出来就好。

他们帮人做事谈报酬时从不客气。价钱讲在明处,很少当面不好意思讲,背后抱怨不合算。相互之间要分得一清二楚,承担责任要摆在前边,所尽义务全由自愿。你跟他们谈这种事时也要直截了当,他们不会因此轻看你,因为这对他们理所当然。

每个人各做各的事,很少相互比较。我的一位搞汉学的美国朋友每月收入八百美元,很低,远不如搞别的收入高。但他过得非常快活,因为他做自己愿意做的事。美国人不习惯与别人比较。你富是你的事与我无关;可是往往街上遇到一个乞丐,你问美国朋友,他多半会说,谁知道,也许他高兴这么做。谁也不关心别人。当然他们相信这世上确有许多穷苦无助的人,他们会把自己多余的日用品送到教堂,任穷人去取。但那些人是谁,他们也不问。美国虽然开放,由于他们过分自我,对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了解并不多。我与一个美国搞电脑的青年人聊天时发现,他还不知道中美早已建交。中国在美国知名度最高的却是熊猫,远不如中国青年对美国了解的更多。

再说美国人

在美国饭店中常可以看见一张招贴画,画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椅子背后还站着一个人,伸出双臂紧紧勒住他的腹部。这招贴画告诉你,一旦出现异物卡住喉咙应该怎么办。

美国人性急,吃饭卡住喉咙是常有的事。美国菜中的鱼一般是无刺的,和这些急脾气的食客找麻烦的,经常是大肉骨头。

公共场所许多售货机的铁皮箱,上边有许多大瘪坑,大都是机器发生故障时,丢进钱后东西出不来,叫性急的美国人踹的。

性急却不能侵犯别人。要想保护住自我,必须不去触犯别人的自我。包括绝对不能在排队时"夹塞儿",在剧场饭馆不能大声说话影响别人,走路不能挤人、碰人,甚至不能在别人面前嚼冰块,使人听起来不舒服。还有便是不能随便问人年龄。至于打听人家收入、存款和家庭情况,探问人家的私生活内容,这涉及到隐私权,会遭到强烈反感。美国人对别人的私事不感兴趣很少干涉。

葛浩文——我最钦佩的一位美国汉学家——他说:"我们最讲享受。"

这话不错。他们床上沙发上地毯上扔了许多软靠垫,怎么舒服就怎么拉过来一垫。大饭店都有个特别售货窗口,开车来买饭,到窗口前一停,不必下车,打开车窗就全办了。许多服务性企业也有这样的窗口,比如到银行取款等。还有种汽车电影院,开车进去,找到席位(实际是停车位),就在车里看电影。他们所说的享受并非坐享其成,而是享受生活。美国的服务机构尽量满足他们这种特性。简化手续,提供方便,许多公共场所都有自动售货机。大商场有银行设置的电脑取款机。投入信用卡,在按键上按出所需钱数,钞票会自动出来。这种设置在欧洲的国家都远不如美国普遍。所以有人说美国人很懒,但他们玩的时候却很卖力气。

美国人一周工作五天。周五晚大多去采购东西,周六一早便外出度假,尽情玩上两天,周日晚回家。我在爱荷华时,每逢星期天黄昏就见一辆辆车从郊外往回跑。一家人坐在车里,车顶上放着折叠帐篷或游湖用的小舢板。有的在车后拴一些空的饮料罐子,拖在地上哗哗响,表示他们玩得很开心。还不时从车里发出一声兴奋的尖叫,好似余兴未尽,再发泄一下。

十一岁儿童开飞机,水下结婚,从几十层楼往下跳都是美国人干的。大概由于最早由欧洲和非洲到美国的移民都是拓荒者,冒险精神混在他们遗传因子中。做父母的不大担心孩子磕着碰着,这也去禁止那也去阻拦,往往眼瞅着自己两三岁的孩儿从草坡往下翻滚,高兴得连喊带叫。

他们冒险好走极端,所以《吉斯尼世界纪录大全》经常记录他们的姓名。在中国人认为值不得玩命的事,往往他们却付出性命。美国人最喜欢意想不到。

又说美国人

一位苏联旅游者开车从美国东部跑到西部。他说:"美国人吃的只有一种东西——汉堡包。"

美国人拿这笑话挖苦苏联人,意思是苏联人不懂美国。其实美国更不懂苏联。一位美国教授对我说:"苏联没有作家。过去只有托尔斯泰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现在可能一个也没有。"我很惊讶,一口气说出二十多个苏联当代名作家,这教授脑袋摇得似拨浪鼓,说:"不知道。"美国人认为他们很富,自给自足,有种优越感,加上极强的个人主义意识,不关自己的事根本不问,知识面很窄。学者们除去自己的事业,别的很少知道。这也与东西方文化传统不同有关。西方科学对世界用"剖析 "方式,弄清一点,推进一点。学者们各守一摊,好比小贩,卖烟的不知道咸鱼的价钱。中国对宇宙万物的态度是"天人合一",讲究包罗万象。你问西方学者一个问题,他不知道就摇头,理所当然;你问东方学者一个问题,不知道却不轻易摇头,好像这么一来就显得没学问。西方尚精,东方尚博,故西方学者们的知识多为点的连接,东方多为西方的重叠。

再提起开头那笑话,并不假。最普遍的美国饭确实是汉堡包。无论机场、超级市场、游乐中心,还是公路旁,只要看见"M"的标志,便是闻名全美的麦克唐纳汉堡包快餐店。美国人对午餐极马虎,这种面包夹肉片生菜外加一杯冷热饮料的简易食品,极投合美国人胃口,因为他们凡事都图省事,极怕麻烦。美国人家庭做饭大多是成品加热,或半成品加工。烧鸡烤肉全是装在塑料袋里,买回家放在烤箱一按电门,熟了再把配好的作料一浇即可。连鸡汤全都是罐头装的。

所有信封的封口都挂胶。在办公室或邮局,可以看见不管身份多高的人,粘信时都伸出又红又亮又长的大舌头,一舔。他们怎么省事就怎么干。

许多英语词汇到美国都简化了。比如见面时相互问候"你好"这个词儿,到美国变成一个""就行了。

有个中国留学生讲个笑话:

一次他和美国人吵架,他骂了这美国人半天,美国人回嘴就一句"一样"。意思是"你骂我的,就是我骂你的"。这就算回骂了。连骂街都图省事,这就是典型的美国人性格。

还说美国人

美国人喜欢轻松,追求快乐,互相接触,不论生熟,都要说笑话。逢到冲突的事,常常几句笑话,一笑了之。

芝加哥一位朋友讲过一个故事:

一个女人坐在汽车里按喇叭,招呼她楼上的朋友,大概她的朋友没听见,她就不停地按。街道另一边,一个胖老头坐在椅子上看报休息,听她喇叭声心烦,忍不住就走过来,站在她车前对她说:"我和你约好是七点,现在才五点。"这句笑话挺俏皮。这女人听了微微一笑,回答他也是句笑话:"七点我没时间。"胖老头无话应对,于是两人一笑,胖老头坐回到椅子上,这女人自然也不再按喇叭了。

说笑话需要机智、敏捷、反应快、思维灵巧,口才也要好。所以,在美国幽默感往往是一个官员是否有魅力的标准之一。人说笑话时,心里保持最松弛状态。学者在讲坛,官员在会场,如果能妙语如珠,引得人捧腹大笑不已,必定是气度和智能非同寻常。如果一本正经念讲稿,脸上肌肉抽筋般地僵硬,听者听得厌烦就离席而去,决不肯硬坐在那里打瞌睡,或心猿意马,思维跑到千里之外。他们不勉强别人,更不勉强自己。

但是,美国人的笑话与中国的笑话不同。美国的笑话重俏皮机智,中国的笑话重后味,笑话里总含着点什么。比如小丑,美国剧中小丑大多纯为逗乐,中国戏中小丑往往含着深意。大概中国长期封建社会的压抑,话不能直说,便藏在笑话中,也就造就了幽默艺术之高深。美国现代文学中的"黑色幽默"把笑的内涵引入深处,我国一些文学之士们以为时髦,仿效者颇多。黑色幽默的要素为"自嘲",乃是人在困境中无以摆脱,苦中作乐,用嘲弄自己的办法嘲弄社会。其实这法子中国京剧中丑角常常为之,并不足怪。

我在佛拉斯达夫一家小店吃饭。服务人员是个打工的大学生。她说:"我们这饭店无所不能,凡是你想到的都能做。"我说"就来一份冰雹烩钥匙吧,钥匙烧得嫩点。"她听了很兴奋,马上说:"看来你想象力有限,还是看菜谱吧。"便把菜谱给我。这是美国人一般接触时典型的幽默。

美国的幽默有时叫人难以置信。纽约发生一起抢劫案。两个歹徒各戴一个面具,一个是里根,一个是国务卿舒尔茨。作案也没忘了逗笑。

对于他们,无论做出什么难以置信的事,我也相信,这就是我所理解的美国人。

正文 日日历

我喜欢用日历,不用月历。为什么?

厚厚一本日历是整整一年的日子。每扯下一页,它新的一页——光亮而开阔的一天便笑嘻嘻地等着我去填满。我喜欢日历每一页后边的"明天"的未知,还隐含着一种希望。"明天"乃是人生中最富魅力的字眼儿。生命的定义就是拥有明天。它不像"未来"那么过于遥远与空洞。它就守候在门外。走出了今天便进入了全新的明天。白天和黑夜的界线是灯光;明天与今天的界线还是灯光。每一个明天都是从灯光熄灭时开始的。那么明天会怎样呢?当然,多半还要看你自己的。你快乐它就是快乐的一天,你无聊它就是无聊的一天,你匆忙它就是匆忙的一天;如果你静下心来就会发现,你不能改变昨天,但你可以决定明天。有时看起来你很被动,你被生活所选择,其实你也在选择生活,是不是?

每年元月元日,我都把一本新日历挂在墙上。随手一翻,光溜溜的纸页花花绿绿滑过手心,散着油墨的芬芳。这一刹那我心头十分快活。我居然有这么大把大把的日子!我可以做多少事情!前边的日子就像一个个空间,生机勃勃,宽阔无边,迎面而来。我发现时间也是一种空间。历史不是一种空间吗?人的一生不是一个漫长又巨大的空间吗?一个个明天,不就像是一间间空屋子吗?那就要看你把什么东西搬进来。可是,时间的空间是无形的,触摸不到的。凡是使用过的日子,立即就会消失,抓也抓不住,而且了无痕迹。也许正是这样,我们便会感受到岁月的匆匆与虚无。

有一次,一位很著名的表演艺术家对我讲她和她的丈夫的一件事。她唱戏,丈夫拉弦。他们很敬业。天天忙着上妆上台,下台下妆,谁也顾不上认真看对方一眼,几十年就这样过去了。一天老伴忽然惊讶地对她说:"哎哟,你怎么老了呢!你什么时候才老的呀?我一直都在你身边怎么也没发现哪!"她受不了老伴脸上那种伤感的神情。她就去做了美容,除了皱,还除去眼袋。但老伴一看,竟然流下泪来。时针是从来不会逆转的。倒行逆施的只有人类自己的社会与历史。于是,光阴岁月,就像一阵阵呼呼的风或是闪闪烁烁的流光;它最终留给你的只有是无奈而频生的白发和消耗中日见衰弱的身躯。为此,你每扯去一页用过的日历时,是不是觉得有点像扯掉一个生命的页码?

我不能天天都从容地扯下一页。特别是忙碌起来,或者从什么地方开会、活动、考察、访问归来,看见几页或十几页过往的日子挂在那里,黯淡、沉寂和没用;被时间掀过的日历好似废纸。可是当我把这一叠用过的日子扯下来,往往不忍丢掉,而把它们塞在书架的缝隙或夹在画册中间。就像从地上拾起的落叶。它们是我生命的落叶!

别忘了,我们的每一天都曾经生活在这一页一页的日历上。

记得1976年唐山大地震那天,我住在长沙路思治里十二号那个顶层上的亭子间被彻底摇散,震毁。我一家三口像老鼠那样找一个洞爬了出来。当我双腿血淋淋地站在洞外,那感觉真像从死神的指缝里侥幸地逃脱出来。转过两天,我向朋友借了一架方形铁盒子般的海鸥牌相机,爬上我那座狼咬狗啃废墟般的破楼,钻进我的房间——实际上已经没有屋顶。我将自己命运所遭遇的惨状拍摄下来。我要记下这一切。我清楚地知道这是我个人独有的经历。这时,突然发现一堵残墙上居然还挂着日历——那蒙满灰土的日历的日子正是地震那一天:1976年7月28日,星期三,丙辰年七月初二。我伸手把它小心地扯下来。如今,它和我当时拍下的照片,已经成了我个人生命史刻骨铭心的珍藏了。

由此,我懂得了日历的意义。它原是我们生命忠实的记录。从"隐形写作"的含义上说,日历是一本日记。它无形地记载我每一天遭遇的、面临的、经受的,以及我本人应对与所作所为,还有改变我的和被我改变的。

然而人生的大部分日子是重复的——重复的工作与人际,重复的事物与相同的事物都很难被记忆。所以我们的日历大多页码都是黯淡无光。过后想起来,好似空洞无物。于是,我们就碰到一个非常重要的关于人本话题——记忆。人因为记忆而厚重、智慧和变得理智。更重要的是,记忆使人变得独特。因为记忆排斥平庸。记忆的事物都是纯粹而深刻个人化的。所有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案"。记忆很像艺术家,潜在心中,专事刻画我们自己的独特性。你是否把自己这个"独特"看得很重要?广义的说,精神事物的真正价值正是它的独特性。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种文化。记忆依靠载体。一个城市的记忆留在它历史的街区与建筑上,一个人的记忆在他的照片上、物品里、老歌老曲中,也在日历上。

然而,人不能只是被动地被记忆,我们还要用行为去创造记忆。我们要用情感、忠诚、爱心、责任感,以及创造性的劳动去书写每一天的日历。把这一天深深嵌入记忆里。我们不是有能力使自己的人生丰富、充实以及具有深度和分量吗?

所以我写过:

"生活就是创造每一天。"

我还在一次艺术家的聚会中说:

"我们今天为之努力的,都是为了明天的回忆。"

为此,每每到了一年最后的几天。我都是不肯再去扯日历。我总把这最后几页保存下来。这可能出于生命的本能。我不愿意把日子花得净光。你一定会笑我,并问我这样就能保存住日子吗?我便把自己在今年日历的最后一页上写的四句诗拿给你看:

岁月何其速,

哎呀又一年,

花叶全无迹,

存世惟诗篇。

正像保存葡萄最好的方式是把葡萄变为酒;保存岁月最好的方式是致力把岁月变为永存的诗篇或画卷。

现在我来回答文章开始时那个问题:为什么我喜欢日历?因为日历具有生命感。或者说日历叫我随时感知自己的生命并叫我思考如何珍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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