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天的往事 - xp1024.com
《顶天的往事》


好戏的开端

春去秋来,顶天来到陇西已然半年了,谋了份小医馆的差事,但是不是帮人治病,而是搬运药材,每天清晨天刚刚蒙蒙亮,从城外西边村落收药材的地方走到城中的医馆,来来回回不知走了多少回,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走完了,可做完了这还养活不了他自己,虽然医馆馆长仁慈,给了他一间还不错的大通房,可吃饭问题都没有解决,更别说别的了,到了中午还要为了多得一些报酬去拉石磨,磨药粉,附近的长短工见他拿钱眼红,于是总是刻意的嘲笑他抢了驴子该干的活,可是他自己又何尝不是有苦难言呢?

世道艰难,如果不是为了生活,谁又肯为了五斗米折腰,一连数月顶天都是榨菜加馒头度日,城里可不是一般人能随随便便花钱的地带,攒下来的钱捏在手中总也是嫌不够。

一天中午,医馆的儿子找到顶天,那时顶天恰好一个人在院子里拉石磨,一边思量着何时才能离开这雍州城,别人执剑闯天下,他可倒好,去一个地方先打半年工再说,顶天估摸着手里边经过这半年多起早贪黑,长工短工的折腾,也有那么几十两银子了,也是时候继续他那漫无目的的走天涯了。

突然那馆长的儿子名叫李淳顺,拿了把木剑便突然顶在了顶天的后背上,顶天猛的回头,他便笑嘻嘻的收回木剑,放在身后,好像这样就和他无关了,这便是这小子的天性使然了,明明都与顶天相当的年纪了,还像个小孩子似的,动手动脚个不停,没有个正经样。

顶天都不想搭理他,他也是一个习武之人,师从于只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然后回过头继续干自己的活。

这李淳顺其实会用剑,真要打起来也能跟顶天打个半斤八两的,但偏偏就是爱拿着柄木剑到处耍,平日里装成一副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到了街上专碰碰瓷的,抓住闹事的就是一顿毒打,一边打还一边叫,叫的比被打的还凶,结果到头来往地上一滚,一把土往脸上一扔,官府来了,他到成被打的了,顶天都替那伙人捏了把汗,恕顶天愚钝,他想不清像医馆馆长那么好的人,怎么会有个如此顽皮的儿子。

“兄弟!你难道就不想飞黄腾达吗?”那李淳顺长臂一展直接勾搭上了顶天的肩膀,丝毫没有见外的样子,还是一脸的欢快。

顶天默不作声,他接着说道

“其实呢,我最近发现了一个绝好的挣钱的方法,又碰上了一个绝好的时候。”李淳顺看向顶天的眼神几乎可以用勾引来形容了,还朝他眨了一下眼,看的他毛骨悚然。

顶天知道,现在做什么都不能阻止这个大喇叭继续说下去,

“好吧,你说吧,你是在哪里又找了份搬砖的活,说来听听。”顶天无奈的说道。

不料换来了那李淳顺的一个大白眼,

“真没志气!”

“你看我,看我李淳顺像是那种为了几文钱就卑躬屈膝的人吗?”李淳顺转过身去,满脸的大义禀然,

“可你上个月还欠着门口老赵七十文的烧饼钱,现在还没还吧?”

经顶天这么一戳穿,纵然是脸厚如城墙的李淳顺也不免愣了一下。他咳嗽了一声,笑道“我这不就是为了还钱才来找你的嘛。”说着,李淳顺又靠上了顶天肩膀,说不出有多谄媚。

“闲话少说,直接讲你要干什么?说完了我还要做事呢。”

顶天没好气的道。

“西北城门前那条小巷你可知道?”

顶天想了一下,他虽不常去那边,但总归还有点印象,记得进城门的路两旁各自有几棵桃树,顶天见时恰恰是四月,桃花灿烂的季节,花瓣簌簌的飘落,或迎风飞舞,好看极了。

由于那边是城门,所以人来人往的,再加上城门前就一条大路可走,所以精明的商人就在道路的两旁开起了酒家,专门接待千里迢迢来雍州的商贩和脚工,可谓是做的一手好生意,顶天记得其中有个酒家,他们酿的酒香味可以传出好几十秒,在城门外都能闻到那醉人的芳香。

顶天点了头,表示他知道,

“那你又可知常有各方侠士相约于此处决斗?”

“那哪是什么侠士,一群沽名钓誉之辈罢了。”顶天反驳道,原来不单单是那西北城门,其实各个城门前都时不时会有所谓的侠客相约对决,其实要不就是求财,看有哪位路过的商贾名门收了他们,要不是求名,一般打架前都要报出自己那不知所云的名号,再有就是求爱,总之都不是什么好鸟,哪有什么真正的侠士。

“诶,兄弟,此言差矣。当大侠的,哪有不要吃饭的。”李淳顺故作高深的摸了摸并不存在的长须。

“那你说,你听说过那个大侠会为了吃饭发愁?”顶天笑道。

“我面前不就是吗?”李淳顺答道,“你和我啊,你不是也在为钱发愁吗?”李淳顺说着,又使劲的朝顶天眨了下眼睛。

“你是说,要我和你去城门口像那些傻子一样打架?”顶天的声调瞬间高了八度。

“话别说的这么难听嘛,其实我早就想做了的,只是苦于没有一个势均力敌的对手。而这时,你出现了。”李淳顺紧紧的握住顶天的双手,扔切的看着他。“你就是这城里唯一可以跟我不分上下的武学奇才。”

顶天强行按捺住动手的冲动,就双手抽离,冷冷的说道。“反正都是演,你随便找个人不就行了。”

“那怎么行?太容易被识破了。而且你知道吗?最近有个大人物要从咱们陇西经过,你可知是谁?”

顶天摇头,他整日埋头干活,还真不知道这些花花绿绿的事情。

“这你都不知道?那可是鼎鼎大名的西凉王的嫡长子,西凉王你知道是谁吗?那可是替朝廷扫清十三州的赫赫有名的大功臣,是唯一受封为王的异姓王,统领西凉铁骑十万……”

李淳顺越说越兴奋,仿佛受封为王的不是那西凉王,而是他李淳顺一样。

“得得得,西凉王我当然知道是谁。”顶天只得强行打断他,因为他知道这小子最崇拜的就是那西凉王了,平时有事没事还喜欢把他挂在嘴边,这说起来准没完没了。

“但是这嫡长子,是谁啊?你听说过吗?”顶天问道。

“不知道,我记得应该是姓徐吧,大概……”

“废话,他爹姓徐,他还能姓秦不成。”

“管他呢,反正我听说这徐公子可不是是寻常纨绔子弟,那些人平日里也玩玩鸟啊,逛逛青楼啊,我可听说了,这徐公子从小就不学无术,要文没文,要武没武,专干些旁门左道的坏事,房中术听过没,据说整个武威城的青楼窑子都被这姓徐的逛了个遍。而且我还听说了,他家的地板都是用金块铺的,床都是玉石做的,吃的都是鲍鱼大虾,家里还养了十几条恶犬,只要看谁不顺眼就砍了喂狗,几十条狗一拥而上,好家伙!骨头都不剩,你说这世道是怎么了?”

“说正事!”眼看着李淳顺又有停不下来,顶天只好再次打断他。

“哦哦,正事,嘿嘿,正事。我说到哪来着?”

“有位大人物要从陇西经过。”顶天提醒道。“可这姓徐的要从这经过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当然是为了钱啊,我问你,你一天能挣几十文?”这回倒是李淳顺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了。

顶天囊中羞涩,只是小声说道

“二百文。”

“那你一天要花去多少钱?”

“几十文吧。”

一提到钱,顶天自知是完全没法和面前这个医馆馆长的儿子相比较的,说话就更虚了。

“到底是多少?”

李淳顺步步紧逼。

“九十五文。”

顶天只好道出真实数字。

“一日一百文,你来这半年有了吧?我算你最多攒了二十两银子,二十两够去长安吗?不够!二十两能去扬州吗?不能!二十两可以娶媳妇盖房子吗?不可以!可是只要你跟我一起,我穿一身白,你穿一身黑,过两天站在城门口装模作样打上一架,就像两个结了血海深仇的大侠一样,就会有上百两的银子哗啦啦的流进你的口袋里,要知道这些公。少爷最爱看的就是这一套了,说不定还能你我二人收了,这辈子都吃穿不愁,多美啊。”

顶天着实有点心动了,这半年来他每天起早贪黑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早日离开这里,他每日只吃馒头咸菜辛苦攒钱为了什么?为了游历神州大陆,如果真像这小子说的那样,那他就不必没到一个地方就要做半年工了。

“那我们该怎么做?”顶天问道。

“哎呀,我的老哥!你终于答应了!”李淳顺欣喜若狂,

“计划嘛,山人自有妙计,不过现在讲给你听也无妨……”

“阿天,药磨好了吗?快点,要送过去的。”从店里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孩的声音,像百灵鸟一样,那是小芳,据说是馆长的远房侄女,家就在城里,过来帮店里打下手的。顶天自然告诉过她自己的全名,但不知为何,她从来都只喜欢叫他阿天。

“马上,马上就好,再等一会。”看着石磨上硕大的颗粒,顶天连忙握住把手,牛也似的推动磨盘转动起来,手臂上的肌肉把衣服撑的鼓鼓的,看的李淳顺啧啧称奇,临走了李淳顺还不忘提醒顶天千万记得这事,他晚上再来找顶天。

于是院子里又只剩顶天一个人了。

策划好戏

“经我这天才的头脑策划之后,我们都计划如下,到时候只要他一出现,我俩就缓缓的走到道路中间,记住一定要慢,要有高手的风范,最好眼神里带着一丝杀气和一丝惺惺相惜的味道。你穿一身黑衣,黑的锃亮的那种,我穿一身白衣,站定后姿势一定一定要帅,最好有那种万物皆是刍狗,唯我独尊的感觉,然后我们开始对台词,台词呢我也写好了,到时候不但要背下来,还要融入感情的去背,剧情是这样的,我和你本是师出同门,情同手足的好弟兄,但怎奈爱上了同一个师妹,偏偏那个女孩只喜欢我,所以你邀我来决斗,这里我先给你示范一遍……”

李淳顺说着就手上吐了口唾沫,双手合在一切揉搓两下就从胸口掏了一张满是褶皱的黄纸出来,将它铺平在床上,上面写满了歪歪扭扭的字。

“停停停停,你先停一下。”顶天有点被这一连串的嘴炮冲昏了头脑,。简陋的柴房里有些昏暗,仅仅靠一盏油灯撑起微微的光亮,一张临近报废都木床盖上一张旧棉被,这里就是顶天的栖身之所,两人盘坐床上,只有李淳顺一人说的热火朝天。

“什么叫我和你是师出同门,情同手足的弟兄?凭什么那个师妹喜欢的是你?”

顶天一脸疑惑的看着李淳顺。

“假的,都是假的,只是我编造的剧情而已,两个人打架总需要个理由吧,说打就打那是莽夫才做的事情,江湖嘛,就应该儿女情长,没个仇人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江湖人士。”李淳顺尴尬的解释道。

“可是,我没有黑衣啊,我平时要干活,穿的都说缝缝补补的粗麻布衣,哪来的一身黑衣,虽然黑衣的确耐脏一些。”

顶天一脸的苦闷,是啊,半年了,他何曾购置过一件新衣,也就只有离开这里,去往新的地方的时候他才会考虑做一身新衣,如果这次真像李淳顺说的那么好就好了。

“你再去找找?看看有没有贴近的。”

顶天翻身下床,从床底下拖了一个箱子出来,一件件的翻给李淳顺看,就连他自认为最好的那件都翻了出来,但李淳顺的摇头就没有停过。

“这可不行啊!别人会以为我在欺负一个乞丐的。”李淳顺讪讪的笑着,

听到这句话,顶天内心顿时涌动起了杀人灭口的冲动,恨不得一巴掌拍死那张嬉笑的嘴脸,于是没好气的说道,

“那你说怎么办?”

“要不然你现在去做一身?也不行啊,现在做也来不及了。怎么办呢?”李淳顺陷入了沉思

“况且我也没钱,要有钱我也不会跟你做这种事了。”

两人四目相对,一阵无语。可怜他们踌躇满志的要干一件大事,却为了一件黑色的衣服止步于此。

突然李淳顺一拍脑袋,大笑道“蠢啊,我们还可以去租啊,租一天也不过几十文钱。”

李淳顺为自己聪明才智欣喜不已,而顶天则平白无故多出的这份支出心疼。

“对了,你的剑呢?拿出来给我看看。”李淳顺突然想起来什么。

“干什么?”顶天疑惑的问道。

“你拿出来就是了,我又不会抢你的。”

顶天只好照办,他又伏到了床底下,几经摸索才从床下的深处拿出来一个用白布包裹的长条状物体,顶天从床底下出来时,头发上已经沾满了蜘蛛网和灰尘,同样,那白布包裹上也爬满了蜘蛛网,顶天小心翼翼的把白布解开,出乎李淳顺的意外,竟然展露出来一个古风古韵的褐色的木匣,然后顶天再把木匣揭开,然而里面却是一把布满缺口的普通铁剑,让李淳顺大失所望。

“你到时候就拿这种东西跟我打?你等着。”李淳顺一路小跑出了柴房,没过多久就回来了,回来时手里还拿着一把上好的精钢长剑,他将这剑递到了顶天手中,说道。

“这个给你,千万要小心,可别给我弄坏了,我也只有两把剑来着。”

长剑入手,清凉的握把,略有些厚重的剑身,锋利的剑刃,顶天低声道了声谢。

“我已得到准确消息,那姓徐的兴许后天就要到陇右来,而且一定会从西北城门进,届时他们一定会在城门前的店家里歇脚,所以我们最好早点去,万一被他跑了我们可就白忙活了。”

“可是那天是我去收药的日子。我脱不开身啊。”

“脱不开身也得脱,你也不想想,收药和挣钱那个重要些,实在不行我去找我爹,那天换个人去收药。”

对于顶天而言,做出怎样的抉择都很简单,收药或是不收药其实不是那么艰难的决定,只是李淳顺的父亲向来对他很好,如果把收药这件事交给别人去做,他反而担心别人会把事情搞砸,毕竟收药的行情还有之前的账单都记在他心里,他完全是想用自己的行动来汇报医馆馆主对自己的恩惠,不过,既然自己已经兢兢业业的干了一年了,偶尔偷一次懒,应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况且自己也打算要走了,况且自己实在是太需要钱了,话说,人在江湖飘,哪有不缺钱。

“好吧。”顶天默默的将自己那把破剑收进木匣里,然后用同一块长布把李淳顺给的剑包了起来。

“下面,我们先来把台词过一遍,别到时候出洋相。”李淳顺清了清嗓子,然后卷了卷袖子,似要大展一番身手,然后对着那张发黄的满是褶皱的纸深情的朗读了起来。

“啊!你为何如此无情!难道你忘了我们的情谊了吗?难道你……”

“哈哈哈哈哈哈……”顶天的笑声无情的打断了李淳顺,他着实是被李淳顺做作的样子逗到了,闭着眼睛,也许他想让自己的面部表情更加生动一点,可看在顶天眼里就像是便秘了一样,双手一会又是捂胸口的,一会又伸的直直的,声音又那么大,就跟唱戏似的。

李淳顺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顶天便止住了笑,但仍然意犹未尽,李淳顺继续读道“难道同门十三年对你来说,还不如一个女人重要吗?到你呢!”

李淳顺说的时候顶天还是忍不住的在笑,李淳顺恶狠狠的把纸递给了顶天,这回他笑不下去了,捧着黄纸,他机械的读道,

“少在那里说风凉话,掌门最喜欢的弟子是你,这我知道,平时我也都处处让着你,但是她,师妹我却是万万不能让……”

“哈哈哈哈哈哈……”这回轮到李淳顺躺在床上笑的直不起腰了,顶天尴尬极了,却不知自己哪里读的不好,殊不知,他其实哪里都读的不好,硬板板的,读起来根本不像一个愤怒的师兄,而像一个木讷的农夫,妄图与豪门子弟争抢女人,而且,结结巴巴的,不是在读,而是在数。

“你再笑我不干了。”

“别啊,相信我,你只是缺少一些情感,你只要更投入一点肯定读得更好,来来,再试下。”

“少在那里说什么风凉话……”

“哈哈哈哈哈哈……”

“我去你大爷的……”

就这样,两个人你读一段我读一段,互相嘲笑着,打骂着度过了这个漆黑的夜晚。

何处笑春风

“就在去年的……诶,什么时候来着?对啦,去年的上个月,我就来到了这长安城,为什么来长安?涨涨见识呗!怎奈手头不太宽裕,想在这城里找份事做,又因为家里有事,不能在这呆久喽,只能到处托亲戚给我寻份短工,跑东跑西的终于叫我找着了,长安城南的蒋家你们可曾听说过,他们正好也不想招长工,我们一拍即合,我就干俩月,第一个月的钱第一天就给,第二个月的钱临走了再给。于是当天傍晚我就卷着铺盖,去到了那蒋家做俩月的杂役,说是说杂役,其实什么都要干。”

旁听的人一听顶天这话,立马就抓住了破绽,笑道“那夫人是不是也要你来干啊?”

顶天岂能不解这话里的荤味,但他并没有搭理那人,接着讲道,

“其实那院子也没啥牛的,大也不大,就多种了几棵桃树,但是那家人肯定是读过书的,他们的墙上挂满了书啊,画的,那老爷讲起话来句句都是大道理,那威风的,一看就是之前当过大官的,拉着讲了一大堆道理,可惜我一句都听不懂,到头来我还是老老实实的问他,我要做些什么。就在第二天一大早,我拿着扫把扫他们家庭院的时候,我第一次看见他们家小姐,就坐在桃树下看书,讲道理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美的姑娘,那脖子给我白的,就跟……就跟这瓷器似的,那脸给我美的,就跟那鹅蛋似的,那眼睛给我好看的,就跟两黑葡萄似的,一朵桃花掉了下来,正好掉到她衣服上,你猜怎么着,她的脸比这桃花还要粉嫩,我一看到她,她就对着我笑了,她总是喜欢笑……”

“呦呵,这是人家看上你了?”一旁人说,

“别傻了,这肯定他对着人姑娘傻笑,把人给逗乐了。”另一旁人的。

“而且小姐对我们这些下人都很好,从来都不对我们,呼来喝去说起话来都是轻声细语的,更重要的是,我家小姐不但长得好看,那字也是顶呱呱的,而且我还见过她一个人坐在亭子下弹琴,那是一个晚上,天上挂着一个玉盘一样的月亮,池塘底也有一个一模一样的月亮,我家小姐就穿着一身青色长衣,就这么弹了起来,我朝那池塘里一瞧啊,好家伙!就像是我家小姐坐在那个月亮上弹琴一样了,一朵桃花正好飘到那琴上,一些花瓣飘到了她头发上,真正仙女下凡嘞。”

“那她到底弹的怎么样啊?”

“这个嘛,我也不懂,反正高山流水也就那样喽。而且我还她还画画,也是有一天中午,我跟着小姐的贴身丫鬟小翠进去小姐的厢房做屋顶的卫生时,正巧见到小姐坐在窗户前望着外面那棵桃树发呆,她撑着下巴的手里握着一只毛笔,她的脸被刮花了都不知道,桌子上摊了好大张白纸却是干干净净的,我问那翠花,说这小姐是在干啥呢,她告诉我,小姐在那作画呢,我想,我虽然是个粗人,但是小姐那样子分明就是在想别的事情。”

“哈哈,怕不是思春了。”

“怎么可能,长安首富听说过没?有钱吧,他儿子就常常来院子外吟诗,还不是被小姐吩咐我们拿着扫帚赶出去,辅国大将军知道不?有权吧,他儿子还不是我们小姐硬生生板着脸把他给逼走了,所以我说啊,我家小姐可不是一般的世俗女子咧,她当时肯定是在想一些仙人才想的事,像我这样的,猜不透,也不敢去猜,直到最后我走,桌子上的那张纸还是干干净净的。本来这样的日子还挺好过的,虽然干的活都是些脏活累活,但每天只要能见到小姐的微笑我就心满意足,好像干起活来也不累了,但是,从去年的清明节起,我就再也没有看见过小姐那样子笑过了。都是因为一个陌生人,嗬,清明节那天下午,我正在院子外的小菜地里施肥呢,就有一个俊俏的书生模样的人过来问路,就问我前面是那户人家,那时恰好进京赶考的时节,我也没有太在意,那俊可是真俊啊,小脸儿白的跟春月楼里的姐姐们似的,我告诉了他,这前面住着我家老爷,姓蒋,然后他就头也不回的走了,我就继续干我的活,怎曾想那家伙居然门也不敲的就走近了院子,吓得我扔了家伙就往那边冲,久闻京城采花贼宁孤城,说他面若温玉,这不和这家伙很像吗?我家小姐还在院子里看书咧,没想到我一走过去,就看见那个人在和我家小姐说话,说什么‘此地桃花盛开,姑娘又是如此知书达礼,想来必然姓蒋吧。’可真是把我气炸了,这明明是我刚刚才告诉他的,不过我看到小姐好像和他很开心的样子,再加上我身上的味道,也就没敢进去了。我躲在门后面看着他们,不知道为什么,平日里很喜欢说话的小姐那个时候一句话都不说,只晓得傻傻的看着那个书生,倒是那书生比谁都自来熟,一直讲讲讲的讲个不停,一会又是诗啊一会儿又是治国之策的,也不知他哪里来的本事,听了老半天我才听到,原来这生的细皮嫩肉的书生,名叫崔博陵,再后来,那书生终于走了,说是讨碗水喝,他要不是拉着我家小姐说上那半个时辰他会口渴吗?那不是自作孽吗?但是不知怎么,我家小姐自从那以后就和变了个人一样了,整体茶饭不的,琴也不弹了,书也不看了,也不爱笑了,整天就要么看着窗户发呆,要么画画,画什么呢?她居然是在画那个书生的肖像,你说奇怪不奇怪?那书生有什么好的啊?就值得她这样牵挂,不过我也没问,女孩子家家的事呢我也不懂,再后来,我就按照之前说话的,拿着两月的银钱回了老家。”

“这就没了?”一年轻男子迫切的问道,

“当然还有啊!上个月,我又一次来到了这长安城,我也又一次去了那蒋家当杂役,你猜怎么着?小姐还是那副郁郁寡欢的样子,整个人都消瘦了一些,不过的确比去年好一些的了,吃得下饭了,也写得了字,见我来了小姐要还照旧对着我笑,只是笑起来完全没有以前那么好看了,总感觉小姐只是在笑给别人看一样。又到了清明节这一天,我家小姐突然兴起说要踏青,生拉硬拽着老爷也去了,于是我留在家里看门,就在小姐走了不久,那个可恶的书生就又来了,一开始我还没看出来,后来躲在墙角里一看,还真是他!那个害的我家小姐失了神的可恶书生,只见他径直走到院子门前就在那喊,喊有没有人,这回我才不出来呢,我想着就让他喊个够吧,没想到这家伙一下子不喊了,到围墙外走过来走过去,又私自扒开门往里边瞧,也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一支小毛笔,对着那门框涂涂画画了起来,还一边摇头晃脑的嘟囔着什么,我也没大听清楚,最后又自顾自的走了,你说这人奇怪不奇怪。后来嘛,哼哼……”

“后来怎么?你快说啊。”依旧是那个年轻的嗓音有些急躁的催促道。

“后来小姐回了了,我告诉她去年那个书生又来了,又指给小姐看那人写在门框上的东西,没想到小姐看到了以后居然直接晕了过去,醒来后就大哭了一场,整个。都不清醒了,好像魂被夺去了一样,老爷叫来京城里最好的郎中给小姐治病,那郎中却说,我家小姐已经活不长了,你说,这都是什么事啊?什么世道啊?我家小姐本不应该承受这样的苦难的,她人又这么好,对我们也好……”

“那她现在……怎么样了?”年轻男子失神的问道,

“还能怎么样?死了呗,这不,你看这是什么,一锭银子。”

顶天说着亮出了一个银元宝,往桌子上重重的一拍,吓的周围人都抖了一个激灵。

“知道干嘛的不?买棺材!”

顶天没去看,那年轻男子好像受了天大的打击,踉踉跄跄的撞出了酒馆,疯言疯语的就往城南跑去了,后面,顶天也出了酒家,望着那书生失魂落魄的背影,顶天暗暗笑道,

“小姐啊小姐,你吩咐的事我已经办到了,接下来就看老爷的演技如何了,这锭银子,我可就却之不恭了。”

你见过龙吗?

在后世,当一些学者整理研究蜀地各郡的县志史实资料时发现了一件怪事,各地的地方志都不约而同的记载着,地方突然出现一个怪人,逢人就问你见过龙吗,而且都发生在同一天,要知道,这些地方相互之间的距离加起来足足有一百多里,那么这个怪人究竟是怎么在同一天中出现在那么多的地方的呢?还是说另有蹊跷。

龙九自离开雪山洞穴后,在天上飞了许久才找到一座略有人烟的村庄,龙九便径直的落了下来,还没等开口用人类的语言问问题呢,农夫就全被吓跑了,一边跑还一边喊着妖怪来了,不但锄头都来不及拿走,就连草鞋都跑掉了三只,龙九就这样吃了一个闭门羹。

于是龙九充分吸取了教训,每到一个地方,他总是在没人的地方偷偷的落下来,然后再走到村庄里去,只可惜当他操着一口流利的人话问那些正在耕作的农夫有没有见过龙时,有些人闷声不语,对他爱搭不理,有些人则朝他投来异样的眼光,说些阴阳怪气的话,但大部分人还是直截了当的给出了答案——没有。

一连几个村庄龙九都碰了壁,他也开始意识到这样问下去似乎也不是回事,但深居洞穴不知多少个万年的他哪里还找得到别的法子,于是他索性就飞的再远一些,一直飞到了一个看上去比他到现在为止见过最大的城池还要大十倍不止的城才落下。龙九不知道的是,此城就已经是整个蜀地最繁茂、最发达的郡城了——成都。

龙九照例找个无人的角落降落下来,怎想在小树丛中冒出来一个小男孩,手中拿着一个崭新的皮球。

这样落下来他一定会被我吓跑的,不过吓跑不是正好吗?咦?为什么这人类的小孩还不跑?龙九就这样在空中不上不下的尴尬的浮空了许久,他紧张的注视着小男孩并十分在意他下一步的行动,怎料小男孩只是淡淡的看了他一眼就走开了,这不由得让龙九突发感慨,“人多的地方果然不一样。”“这里一定能问出来谁见过龙。”

龙九一走上街头,便被所见的画面深深的迷住了。当他走上街头,他见到无数的行人匆匆的行走,不过不是一声不吭的各自走路,而是大声的笑着互相的打着招呼,嗓门一个盖过一个,人人的脸上都泛滥着笑容,响雷一般的笑声在他耳边炸开,当他走上街头,路旁的房子鳞次栉比,黝黑的瓦整齐的连成一片,有一间屋下种了一棵桃树,恰逢花开,一缕嫣红在深绿中躲躲藏藏,引得无数人驻足观看,在街的另一头有家染坊,一张张春夏秋冬梅兰竹菊在挂杆上迎风起舞,几个顽童穿梭于其下,打闹着,说着天底下最无心的情话,龙九全部看在眼里,听在心里,这是摸得着的人间。龙九曾可怜人类,明知只有至多不过一百年的寿命,他们如何活的安心的,可回想在洞穴中不知黑白,不知春冬的蹉跎岁月,活上千万年又如何?尚不如人世间的匆匆一瞥!

在这漫长的时光中他究竟错过了什么?这群只有短短的几十年寿命的人每天都可以如此度过吗?龙九甚至有些羡慕了,可凭什么他却只能每天守着一堆死物睡觉。龙九已不能再看下去了,他怕自己会忍不住毁了这一切。他努力将注意力转移到要做的正事上。

小侠钱有为

“你见过龙吗?”

“没有。”

“你见过龙吗?”

“没有……娘,这个人好奇怪哦。”

“你见过龙吗?”

“没有!让开点!你挡道了!”

龙九漫无目的的拦住别人然后问问题,他已经习惯了一无所获。突然人群骚动了起来,人流涌动的街道上居然传来了疾奔的马蹄声,人们遁声望去,竟然有一驾马车在道路上狂奔,另有两匹高头大马在其前方开路,两马上各有一凶神恶煞的壮汉挥舞着长鞭,一边策马疾行,一边大声斥骂,若是有谁躲避不及定会吃上两鞭,行人唯恐避之不及。他们撞翻了烧饼铺,乌黑的油流了一地,他们撞倒了提着篮子的姑娘,只听到那马车上亲自担任车夫的纨绔子弟在大声的狂笑“柳儿你看看!这些愚民是不是像狗一样!”坐在他旁边的温婉女子也就跟着捂着嘴笑了起来,有志之士无不其瞠目而视。

车队很快就行进到了龙九身后,然而龙九还在拉着别人问那个亘古不变的问题,就连被问问题的那个人都脸色大变然后逃跑了,可龙九还是一副浑然不知的模样,眼看马和人就要想撞,马上的汉子破口大骂抬手就是一鞭子,然而龙九只是回头看了一眼,汉子身下的黑马就痛苦的嘶鸣着刹住了脚步,汉子就这样被甩出了几丈多远,另一侧的人见状也连忙拉住了缰绳,这一猝不及防的变化使那纨绔几乎整个人都要摔了出去,但胸口撞到了护栏上仍是伤的不轻,而那看似温婉的女子更是飞离了座椅。壮汉咳嗽着从灰尘中爬了起来,嘴角溢出了些许血沫,手中还紧紧攥着马鞭,不由分说的就朝着龙九打了过去,龙九同样只是看了他一眼,那根鞭子挥到一半便萎了,我们不得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眼神,大概是看猴子吧。众人一致嘲笑起了这个无能的走狗,壮汉显然也无法理解刚才发生的事,此时受到了嘲笑,心中恼怒,拿起鞭子对着人群就是一鞭,可他又不敢引发众怒,鞭子终究只是落在地面上。

纨绔子弟气冲冲跳下马车,无视了那只救助的纤纤玉手,径直走到壮汉跟前就是耳光,可怜壮汉堂堂七尺男儿居然温顺的就跟狗一样低着头。纨绔子弟大声质问他发生了什么,壮汉便小心翼翼的将还站在原地的龙九指给他看。那么龙九现在在干什么呢?他在思考,思考要不要将面前这伙人轮回了,不过要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将这几个人轮回了,恐怕会造成不小的轰动,这是龙九不愿看到的,因为那样的话他就不得不将整座城的人全部轮回掉了。

纨绔子弟显然不能猜到龙九心中这恐怖的想法,他微笑着朝龙九走了过去,他说“拿鞭来!”就有一个小白脸恭恭敬敬的呈上一根带有银针的长鞭,围观者无不为这不知名人士的莽撞感到惋惜,这纨绔子弟是何人啊?那可是益州经略使的亲儿子,平日里和他几个同样地位显赫的狐朋狗友混在一起,哪个敢惹,看都不敢看他们一眼,都不知在他们庭院的桐树下埋藏了多少森森白骨。

正在这时,人群中突如其来的传来一句

“鞭下留人!”纨绔听了反而狞笑着更进了一步,毫不留情的挥出了手中之鞭,

“不是说了叫你留人吗?真是的。”伴随着几个人的惨叫,一道灵动的身影从人们头上踩了过来,这人手持一根分杈的木棍,只轻轻一顶就架住了席卷而来的带有银针的长鞭,不等纨绔收回,他拿着木棍在空中绕上两圈,鞭子和木棍就紧紧的缠绕在了一起,用力一拽,鞭子从纨绔手中脱出,一眨眼就到了那人手中。

“哦,你是谁。”纨绔子弟不急不恼,饶有兴致的说道。

“听好了,小爷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钱有为是也!”

小侠钱有为 二

在少侠报出自己的名号后,人群里四处传来叫好声,少侠听了,几乎都要笑得合不拢嘴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那纨绔子弟还在跟前,脸上的神情阴晴不定。

“你知道我是谁?”

“知道又怎样,不知道又怎样。”前来援助的少侠突然变得神情淡漠,颇有世外高人的气态,任谁都看得出他是装的,除了他自己。

“好!你很好!”纨绔子弟笑了起来,“很久没见过这么不怕死的人了?今天终于能好好的找一找乐子了。拿钱来!”

纨绔子弟一伸手,那个小白脸又恭恭敬敬的从怀中掏出了一个足足有一个馒头大小的金元宝,璀璨的光芒牢牢地抓住了众人的眼球。

“怎么?想收买我?事先声明,虽然像我这样的江湖正派人物从来不在乎钱财啊之类的身外之物……”这自称钱有为之人的目光时不时的就落到了那锭元宝上。“但是!只要你不欺负平民百姓,我们还是可以坐下来好好聊一聊的。”少侠不知他在众人眼里的形象已经从不知死活,有志之士,世外高人等等统一变成了臭不要脸。

“顾大侠……”纨绔子弟没有搭理他,而是把金元宝握在手中慢悠悠的说,此时队列后方一名看上去沉默寡言的中年剑士应声走了出来,走到那纨绔面前,他的脸颊上有一道蜈蚣一般的伤疤从从耳后根一直蜿蜒到嘴角,颇为吓人。

被称为顾大侠的剑客伸手去接那个元宝,纨绔却松手让元宝掉在了地上,与淤泥混在了一起。

“有劳了。”纨绔笑道,中年剑士一声不吭的捡起元宝,谁也看不见他的表情。倒是那少侠看见中年剑士将元宝收进囊中十分的眼红。

“怎么能这样?我也是大侠啊。”他嘟囔着。

剑士拔出长剑,朴实无华的长剑里蕴含着最纯粹的杀意,此前一直是世外高人模样的少侠也不得不认真对待。剑士跑动了起来,朝着少侠的方向冲了过去,平淡无奇的一剑,少侠竟然连抵挡的勇气都没有,所以在旁人眼中只是少侠身法好,剑士一剑砍了个空,其中利害,少侠根本无暇解释。剑士仍旧追过去,一剑刺出被少侠闪身躲过,这时剑士几乎把整个没有防备的侧身暴露在了少侠面前,少侠都在心中后悔了为什么要拿根木棍到手上,不过也没有放过这个好家伙,朝着剑士的面门抽了过去。

但是剑士真的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吗?显然不会,随着气流的炸裂,剑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扭转身形,只在一息之间就已经砍出了三剑,这三剑一剑劈去半截少侠用以防身的木棍,一剑几乎要把少侠的手指头削了下来,得亏少侠他反应迅速,第三剑直冲少侠胸口而去,虽然被勉强避开,但是那凌厉的剑气岂是说避开就能避开的?少侠的胸膛硬生生被剌出一道长长的口子,鲜血源源不断的往外流,直到染红了大半个胸口。少侠狼狈不已,剑士神情淡漠,似乎还有一点点可惜,是在可惜自己英勇不再吗?没能就这样解决了眼前的三脚猫。

这一切龙九都看在眼里,事实上虽然好像他早已不在事件的风口浪尖上,但是那纨绔子弟似乎也没打算放了他,那几条家狗有意无意的在盯着龙九,防止他逃跑。

面对此情此景,龙九的内心毫无波动,他被不被打又有什么关系?区区人类怎么可能伤他分毫,那个突然冒出来人又为什么与这伙人打了起来,他全不清楚,他只是觉得又有好戏看了,就像在洞穴里的时候一样,只是当他看到剑士轻而易举的砍伤了少侠后,就觉得索然无味了,这可比死在他洞里那些人差远了。龙九正要走,那几条家狗就围了上来,明晃晃的刀子在他们掌中来回飞舞,龙九自然不急,可不远处你的少侠却着了急,他好不容易找到机会拔出自己的剑,身形一边退却,一边堪堪抵御着剑士的凌厉攻势,快速向着龙九这边靠拢了,只见他突然高喊一声奔雷剑法,持剑的手高高的举起,像是跳大神一般诡异而富有神秘色彩,一下就震慑住了所有人,谁都没看到他的另一只袖口却突然掉了一个圆球出来,只见圆球触碰到地面的一瞬间就爆开了,红色的粉尘瞬间笼罩了一切。

那几条家狗这才意识到被耍了,一边护着主子离开,一边冲进烟尘深处搜寻,不过哪里还找得到人,只有剑士巍然不动,在思索着什么。

这时少侠那贱贱的嗓音从远处传了过来。“山水好轮回,小爷我就不奉陪了。”

众人都为他们逃离危机松了口气,不过恶主还在跟前,也不好表现出来。没想到他突然又说,

“那个老剑士你给我记着,这一剑我一定会还回来的,最好洗干净银子给我等着。”这最后一句可是着实的将众人给逗笑了,大家都感叹这真是个活宝。

烟雾终于全部散去,纨绔子弟悠哉游哉的走到中年剑士身边,只附在他耳旁说了一句话就走开了。

他说:“该怎么做不用我教吧?”

小侠钱有为

人类究竟是怎样的一种生物,这个从始至终萦绕在龙九脑海中的问题在龙九离开洞穴以后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因为碰见这几个人使他的疑惑更深了。

我们说到龙九想要离开时,被纨绔子弟的几个手下拦住了。其实离不离开对于一条在洞穴里待了上千万年的龙来说自然是无关紧要,就好像要不要捏死眼前这些人也不是一件值得思考的事情一样。而且眼前的纨绔子弟一看就知道身份尊贵得多,这样他知道的东西也一定比普通人要多,说不定就能告诉他龙的所在了呢?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连龙九觉得有那么一点点惊讶,即是少侠不顾身后的威胁奋力前来援护龙九这一件事,不过谈到感激是不可能的,龙九只是好奇,自己何德何能值得这名萍水相逢的少侠拼死援救,迄今为止,龙九也算是见过了形形*的人了,木讷的,嘴碎的,尖酸刻薄的,大大咧咧的,贪婪的,可这位少侠却是龙九从没见过的,可是为什么呢?当然了,不远处那个穿的不错的龙九也是头一次见。

当少侠打碎道具后,烟尘瞬间覆盖了一切,龙九在浓浓烟尘中突然被人扯住了臂膀,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才跟着一起走。龙九自然不会告诉少侠,那一瞬间,龙九体内沉睡已久战斗本能被唤醒,天都为之色变,化晴空为乌云密布,若不是龙九自己回过了神,现在这一片的人都已经是一片灰烬了,人人都在全神贯注的到等待烟雾散去,没有谁注意到晴好的天空在短短一息间的风云变幻。

龙九跟着那个少侠跑了很久,说不出有多远,只知道是穿过了一个又一个巷口,拐过一条又一条街道,曲曲折折,仿佛没有个头似的,最终他们总算是停了下来,那少侠突然笑着说让龙九稍等片刻,然后一个人跳到了屋顶兴冲冲的喊话,看着他的笑颜,龙九愈发的不明白人类的构成了,明明胸口还顶着一条血淋淋的伤口,这个人为什么还会笑的出来,如果是换做他受了这样重的伤,恐怕已经找到凶手去拼命了,赌上龙的荣耀。

“行了,我们走吧,这么远了,他们肯定追不上了,嘿嘿,气死他们。”少校从屋顶跳了下来,他走在前头示意龙九跟上,脸上仍旧挂着那副满不在乎的笑容。

“你的伤口……”龙九简短的问。

“啊。”少侠恍然惊醒,然后龙九就眼睁睁的看着他把胸襟上的衣服扯开,从中取了一块猪肉下来,那道血淋淋的伤口赫然就这猪肉之上。

“你不提醒我都快忘了,哈哈,正所谓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随身携带一块猪肉其实是每个行走江湖的人都知道的常识。这边来……”

又是一个巷口,龙九见到了略微有些不同的景象,一条小溪静静的流淌着两岸荒草遍地,一棵粗壮的树执着的立在土丘上,一根老旧的纺绳从树杈连接到一间孤独又破旧的老屋上,有一条煞风景的大红裤衩就晾在上面,事实上还有好几间这样房子零零散散的分布在小河的两旁,鲜有人烟。谁能想到在繁华的都市一角竟有这样与众不同的景象。

“我们到了!”少侠喜笑颜开。“这里就是我的家了。这伙人在城里的爪牙极多,恐怕你今天是出不了城了,但就算是他们也绝对找不到这么个地方,在我这里肯定安全,我敢打包票。”

也许只是看到龙九用打量的眼神看着这里的环境,少侠又着急的解释了起来,“你可别嫌弃,我这里虽然看上去不怎么样,可实在是给我豪宅我都不换的,你看这树,这水……”

“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吗?”龙九随口一问。

“是吧,本来还有我的几个兄弟的,只是他们都走了,就只剩我一个了。他们有的去当兵了,有的去做买卖了,还有我大哥,我们几个里数他最风光,被一个数一数二的大帮派给收走了,好像是叫什么浩气剑派,做了关门弟子,我修习的轻功和剑法都是他交给我的。也不知道他们现在都在哪,过得怎么样。”说着少侠的语气也愈发的悲伤。

“难道你就没有想过离开这里?”龙九自己都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问题了,但他更不明白的是——眼前这个人。

“离开?经你这么一说好像也是啊。虽然我也想过远走他乡,然后像大哥一样被一个大门派选上,苦练多年成为一名绝世武功高手,这样至少也比我天天练着几招剑招入门和轻功入门好一些,当然也比撩阴腿好。或者也学着二哥的,说不定我就挣了大钱呢?或者像四弟那样,混个将军当当,不过,果然还是算了吧。”

“为什么?”

“你想啊,要是我也走了,这个院子就没人管了,要是他们回来却找不着家了怎么办。”少侠笑着,跟那天边阳光似的,毫无顾忌,没有死角。

“劳烦你现在这里等一下,到处走一走也可以,我得先去收拾一下,不收拾下实在是见不得人啊。”少侠满是歉意的笑着。

“对了,还没请教尊姓大名呢?”

“龙……”

“龙?名字呢?”

龙九想了想,一个曾经在龙族历史上叱咤风云的名字脱口而出。

“傲天。”

“龙傲天?真霸气。”少侠自言自语的走进了屋子里。

其实龙九心中还有许许多多的问题想要问这个人类,例如“你为什么要帮我?”之类,但终究还是觉得没有必要问了,已经知晓答案的问题有什么意义呢,虽然他龙九从没见过这样的人,但是这样的龙却是很熟悉呢,如果是他的话,一定会这样回答吧。

“要问为什么的话?我怎么会知道呢。大概就是那种感觉吧,头脑里还在思考要不要做的时候,身体却不受控制的动了起来。”

龙九低头看了看自己满是灰尘的衣裳,纵然是人类的身体也让他觉得不能忍受。他张开手臂,想像往常一样召唤一道水柱为自己洗涤身躯,但他随即就反应了过来,若是他现在在有着几十万人口的城市上空造出一条天河来洗澡,那之前忍住不把全城的人类“轮回”又有什么意义呢?龙九自嘲的笑了笑,随即缓步走到那条波光粼粼的小河旁,一件一件的把身上的衣服脱在了岸边,然后跳了进去,这还是他第一次以人类的姿态来洗澡呢。

“人类还真是麻烦。”龙九叹息道,却不知是在吐槽脱衣服的过程过于繁琐,或是别的什么。

小侠钱有为 四

龙九听从了钱有为的安排,一直在他那里住到了第二天,在破旧的房子里出人意料的有着完备的家居以及四张草席,值得一提的是钱有为就用那块被砍了一剑的猪肉为龙九准备一个丰盛的晚餐,他在那个土丘的树下点起了火堆,然后直接架上了一口铁锅。

经过一天的接触,龙九也算是对这个叫钱有为的人类有了更深的了解。虽然龙九不太擅长用语言表达内心的感受,但如果是换作是亲爱的读者你的话,可能用一句话就可以表达清楚了 “我的感动都被狗吃了。”

钱有为的确有一颗热忱的心,这是龙九确实的感受,但如果这份热情是建立在连绵不断且全方位的语言轰炸上的话,恐怕就值得酌情考虑了,钱有为可以在龙九一句话都不答的情况下,从天边那一道晚霞扯到有一次他们兄弟几个吃过的最难吃的柑橘上,从世道艰难说到撩阴腿的发力技巧以及使用时机,关于那颗爆炸后布满灰尘的弹珠自然他也说了,是从一个神秘商人那里买到的,在他那里还有不少奇奇怪怪的东西。他甚至还可以前一句才说着自己是如何如何仰慕江湖第一美人绰约风姿,下一句就说到他是如何向小河下游的那户人家的姑娘大献殷勤的了。

总之幸好他全程都在说着自己的事情,龙九听听也无妨,也能帮助他更好的了解人类,如果要是话题转移到了龙九身上,恐怕钱有为会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龙九预定于次日清晨城门一开就出城,趁着那帮纨绔的爪牙还没起床的时间,其实这是没有意义的,或者说徒劳的。因为首先,一个训练有素的眼线是不会因为要睡觉所以就放过了目标的,如果那样的话那么这个眼线差不多也是下一个目标了,其次,待在哪里对于龙九来说真的有区别吗?只能说盛情难却吧,就像是莫名其妙的被钱有为一起扯着逃跑一样,其实根本没必要的,可能是在洞穴里待的实在太久了,龙九甚至忘了如何对自己解释。

就和每一份新学期计划的下场一样,意外总先来临。

翌日清晨,天空中的月亮繁星们还未曾尽兴,距离开城门的时间也还远远未到,一个不速之客出现在了钱有为曾经带着龙九拐过的那个巷口,他的样貌极为狼狈,浑身的衣服上满是灰尘,这是四处奔波留下的印记,头发乱糟糟垂在额前,挡住了大半张脸,眼球上布满了血丝,脸上却挂着几近疯狂的笑容,任谁见到这副样子都绝不会把这个四处流浪的疯子一般的人物与前一天下午的那个沉默寡言的中年剑士联系起来,可现实就是如此。

癫狂的剑士狂笑着走向钱有为的破旧房子,顺着河流,可说是狂笑却又没有发出任何笑声,不过脸上显露出狂笑的表情而已,他的步伐既稳健又小心翼翼不发出任何声响,就连该有的走在草地上的沙沙声也不存在,仿佛一只蓄势待发的螳螂。

癫狂的剑士走到门前他的影子斜斜的映在门上,他轻轻推开门,恰巧一片云朵蒙住了皎月,就连最后能证明剑士存在的影子都不复存在。可是钱有为和龙九也不存在,几张草席就这么摆在那里上面空无一物。剑士收敛了笑容,随手将一个没有塞子的白瓷小瓶扔在了地上,瓶子在地板上咕噜咕噜的滚动了几圈后静止了下来,发出了不小的动静,但是这个空间依旧静的出奇,不知何时,剑士的右手依旧握住了剑柄。

突然,地板整个裂开,一条条陈旧的木板朝着剑士砸了过去,剑士恰巧站在门口,剑术施展不开,向一旁退去,怎想从一旁的墙角突然冲出一人来,一剑朝着剑士后背里就刺,避无可避,那剑士却不慌不忙的拔出了剑,朝着自己斜前方划一道弧线,剑尖所及,皆是炸裂,强大的气流硬生生抵挡了偷袭者的攻势,不用说,这偷袭者自然是钱有为,原来他早在剑士经过那个巷口时就被惊醒了。

“你是谁?想干嘛?”钱有为大声的质问道,也难怪他认不出,剑士的现在的形象实在太过诡异,只当是哪里来的药物了。

那剑士似乎又恢复了冷静,只是眼睛中的红光从未散去,他反问道:“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停下!”正当钱有为这样警告的时候,剑士已经从漫不经心的靠近切换到了急速的突进,钱有为连忙向后闪躲。剑士虽剑身未到,剑芒却至,钱有为的左臂随之绽开了一朵血花。

钱有为咬牙吃痛,心中埋怨自己为什么不在手臂上绑块猪肉,手上动作却不含糊,怒吼着回击,这全力以赴的一剑被那剑士轻松拨开,像是拨开落叶一般。

随后剑士一掌打在钱有为胸口,强大的冲击几乎将钱有为的身体带离了地面,剑士像是感觉到了什么忽而又变掌而爪,竟硬生生的从钱有为的胸膛上连着衣物扯了一块血肉下来。

“原来如此。难怪你能吃我一剑却像个没事人一样。原来是用猪肉当肉垫。”剑士忽而又轻轻的笑了起来,但这种仿佛忆起往事的笑容并不能让他癫狂的形象有所减轻,反而更盛了几分。

此时,皎月重回天空,借着这微弱的光,钱有为终于看清了剑士的面庞。

“你是……哪个公子哥手下的那个老剑士?我都是开玩笑的啊,其实你没必要当真的,我又不会真的来找你要银子……”钱有为勉强想讲些笑话,但剑士一句话就击破他的侥幸,或者说是一剑。

“我要杀了你。”

秒杀一个

“喂,醒醒,有情况。”黑暗中,钱有为突然被惊醒,他立即摇醒了龙九小声的说道,龙九慢吞吞的睁开眼睛,钱有为对他嘘声示意不要出声。原来,对于外界强大的感知力也是成为高手必不可少的能力,听说有些人甚至不需要借助外物就可以感知到方圆几十里内发生的事,但钱有为终究不是那个绝世高手,所以他借助一些丝线,将它们埋藏在每条必经之路离地一尺深的地下,然后睡觉时把丝线绑在身上,这样就既可以锻炼自己的感知力,又可以起到警戒作用,但是今夜,似乎有人来了不该来的地方。

随后钱有为掀起了一整块地板,然后带着龙九钻了进去,这个过程当然是没有任何动静的,并且钱有为还不忘带上自己的剑,旁人一定没想到在这破旧的地板下竟然藏有隔层,可以容纳一个成年人匍匐前进,一抬头还能房间里的一切事物都保持原状,等到钱有为把那块被掀起的地板一复原,便是天衣无缝了。

“怎么样?不错吧这里,我每次躲税可都是凭的这一招,而且小时候我们兄弟几个也……嘘,他来了。”

钱有为感受不到任何脚步声,但却有一种直觉,他已经到了,而且就站在门口,这是何等强大的轻功和耐力,从那个巷口到自己的屋前这么远的路,却没有发出任何声响,甚至连呼吸的声音没有。

透过地板缝隙钱有为只能看见一片漆黑,于是钱有为让龙九就待在这里别动,他则缓慢的爬到这个地下隔层另一个出口,一个伪装成鸡窝的小通道。

突然,门开了,却没有月光洒落进来,更加没有影子,就好像是只不过被风吹开的一样,钱有为的心脏几乎要静止了,可是没有任何预兆的,他们听到了一个瓶子摔落在地板上囫囵滚动的声音,那叮咚的响声好像敲在钱有为的心上。

“够了。”钱有为再也忍不了了,“我倒要看看你是何方神圣。”

之后钱有为便与那个隐身人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肃杀的剑招,疯狂的神情,冷静的步伐,残酷的回击,不可战胜的气势,简直是个疯子。几次充满机会的攻势都被那个人以绝对的实力轻松抵挡,并会被留下一道血淋淋的伤口,虽说钱有为是愈败愈战,却仍是愈战愈败。

终于,死亡近在咫尺,这还是钱有为第一次坚定不移的相信,自己马上就要死了,当锋利剑刃游离于他的面庞与脖颈上时,当那双血红的眼睛试图剥离他的灵魂时。

为什么自己会落到这个下场呢?因为救了个不该救的人?做了件不该做的事?不是的,他钱有为做事从来无怨无悔,虽然有时也因为缺斤少两的肉包找店家理论,在这样的小事上出尔反尔他不敢说自己没有过,但是只要内心认为正确的事他就从不后悔。

可是为什么自己会落到这个下场呢?因为常在河边走,终于湿了鞋吗,可是自己也不过是贯彻了正义而已啊。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癫狂的剑士戏谑的看着钱有为,手中的剑时而轻轻拨开他的脸颊,时而在他的额头上留下一抹血迹。

“那些贪官污吏你不杀,奸商恶霸你不杀,我和你无冤无仇,为什么要杀我?你要钱吗?还是说你想要别的什么。我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游民而已,我不过偷学了几招剑法、几招轻功而已,即便如此你也要杀我吗?我啊,连女孩的手都没碰过,我还什么都没做到,我只不过是在街上见到一个被公子哥的欺负的另一个人,这样的事不是很常有吗?我不过是伸张了一下正义而已,我从来没有对这些公子哥造成过伤害,我从来就没有伤害过别人,难道我就只是想活着都不能吗?”

不争的泪水不受控制的流下,恐惧的心在颤抖,俗话说,大丈夫有泪不轻弹,但钱有为可无暇顾及自己的形象还剩几分大侠风度,几乎是在咆哮着质问眼前的剑士。

“你以为就你一个人想活着吗?”

剑士怒吼了起来,眼中的红光更盛了。

“你知不知道我找了你一整个晚上,话说你还是真是聪明呢,可真是让我一阵好找呢,哈哈,真的很像我年轻的时候啊。可是那又如何,我放你大爷的狗屁!我顺着每一处你可能经过的痕迹找,我以为我傍晚就可以找到你了,我是多么高兴啊,马上就可以杀了你,可是你知道我找到哪了吗?狗窝!一个狗窝!不过还好,天还没亮,我总算是逮到你了,要是抓了一只狗崽子回去交差你知道会怎样吗?哈哈,会死啊!幸好天还没亮。”

剑士时而大笑,时而愤怒,时而焦虑,时而放松,钱有为被这癫狂的模样吓得眼泪都停住了。

“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找你?为了我自己吗?哈哈,当然不是,我又不怕死,可是我有一个女儿啊!我都记得的,她最喜欢吃冰糖葫芦,她最喜欢白色的小花,她最喜欢穿漂亮的衣服,她总是粘着我,逗我开心,可是你知道吗?她要死了,她什么都不懂,是我把她推进了火坑,我什么都没能给她,我不是个好爹地,可是你知道吗?我的女儿那么漂亮,可是她要死了,是我害了她。你一定看见了那个人是怎么羞辱我的了吧,看到了吧,你以为我想捡吗?他有权有势,他说能治好我女儿的病,多好啊,我女儿的病可以治好。然后呢,他却出尔反尔,他狗屁不如,他畜生都不如,他说我必须替他做事,否则就杀了她,我有什么办法啊!是我太蠢了,但是只要我要现在杀了你,在天明之前,带到那个混球面前,没错,他就是个彻彻底底的混球。我女儿就不会死了,你会答应我的吧,你一定能理解我的吧?”

剑士的叙说时而像暴风骤雨般急促,时而与小桥流水般平静,可怕的不是疯狂,而是疯狂下嗜血的冷静。

“话说,凭什么什么都不知道的人就可以理所应当的活着啊?我也只是想要一个平静生活,我的女儿将会长大,将会找到另一个值得托付的人,而我也可以安心的老去,可是谁允许了吗?错的不是我!”

“抱歉啊,跟一个死人说这么多的话,看来我真是疯了呢。”

剑士的剑高高举起,在月光下散发着森森寒气,钱有为绝望了,心想:“看来我是死定了。”

突然,

一个人出现在了剑士身后,钱有为瞪大了眼珠,这个人正是龙九,为什么?什么时候?

龙九的中指微屈,用大拇指扣住,就这样顶在剑士的脑门上。

钱有为看见剑士愤怒的转过身,正为龙九担心,想叫他快跑,却听见龙九幽幽的说了一句话,

“你真的很啰嗦啊。”随即,随着一声气爆,剑士的身躯瘫软着倒下了,定睛一看,整个脖子以上都不见了,月光中的他,满不在意的伸了个懒腰。

小侠大义

“他死了吗?”

“应该吧。”

“你杀了他。”

“准确的说是轮回”

看着地上的无头尸体,钱有为唏嘘不已,他在半柱香之前还疯疯癫癫的诉说着他的苦痛,他还有一个女儿在那些孽畜一样的纨绔子弟手里,他想救她,所以他要杀了自己,但是现在,他一开始说的那句话仍然在钱有为耳边回响,“你以为就你一个人像活下去吗?”但是,他死了。

所有的怨恨,所有的执念通通化成了虚妄。但是这就意味着事情已经结束了吗?恐怕不是。

“现在,更大的麻烦要来了。”钱有为的神情肃穆,

“为什么?他不是已经死了吗?”龙九非常不解,他确信绝无人类掌握轮回转生的力量。

“你杀了他,而他是那个经略使的儿子的手下,我估计只要到天明他们就能预料到这个人已经死了,因为杀了我们是他的任务,但他却没能完成任务。”

“那又如何?”

“会被追杀,你永远不会想到这些豪门的城府有多深,说不定为他们效力的高手还有好几个这样的,傲天兄弟,我知道你深藏不露,到时候就不会这样轻松了吧。”

“是吗?”龙九满不在乎的说道。

“而且他的死一定会上报到官府,到时候我们都会成为通缉犯,无论我们逃到哪里,无论我逃脱几次,到最后赏金越来越高,迟早会被抓到的,这可如何是好啊。”钱有为哭丧着脸,未来是如此黑暗,前途渺茫。

“只要一直逃不就行了。”

“对,我们最好现在就动身,在所有人都还不知道这个人的死讯前。”

钱有为兴奋的站了起来,龙九想想对于这个人类来说也只能如此了。

“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城。”其实龙九想什么出城就什么时候出城,谁拦得住?

“出城?不不不,我还有事要做,虽然十分的危险,但是我非去不可。傲天兄弟,不知道你还愿不愿意帮我,虽然我知道你刻意隐瞒自己的实力一定是有什么苦衷,我要敢在那群畜牲之前救出这个人的女儿。”

龙九从面前这个人的眼里看不出任何动摇或是欺骗,他是认真的,这是唯一能得到的讯息,这更让他不解了,人类都这么疯狂的吗?

“为什么?你能不能告诉你这样做的理由,你明明刚刚就差点死在躺在地上这个人的剑下,现在你却要去救他的女儿?

钱有为笑了笑,这是龙九曾经十分熟悉的那种找不到理由却非做不可的笑。

“因为我不能坐视不管。谁知道呢?我要是不去的话,他的女儿就死定了。”

“也许这是一个骗局呢?根本没有什么女儿,如你所见,这个人已经疯了。”

“至少他昨天还没疯,他昨天还为了她女儿的性命坦然的捡起了被侮辱性的扔在地上的金元宝。”

“但是你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她长什么样,甚至连她多少岁都不知道,你也不知道她身在何处,而且你说的,这些豪门贵族家中守卫森严,像躺在地上这位实力的都还有好几位,你怎么救?”

“那就走一步看一步喽。”钱有为又露出了龙九熟悉的笑容,龙九完全不能理解如此不理智的做法。

钱有为看了眼天色,便说:“时间不早了,我该动身了。你等道第三声鸡鸣之时城门就会打开的。那么,就此别过吧。”

钱有为行了个礼便扬长而去。

“为什么你非去不可?”龙九问。

“因为不去,我就不是我了,至少不是我曾期盼的你那个我。”小侠答道。

完美的潜入

“哈,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帮我的,傲天兄。”

“你凭什么这样认为?”

“直觉。”

钱有为是那么的高兴,以至于主动走上前去搂住了龙九,但摆在他们面前的除了冰冷的尸体还有一堆没弄清楚的东西,比方说他们甚至不知道死去的剑士的女儿的名字。

钱有为提议说也许可以从死去的剑士身上找到点什么,于是他们小心翼翼的掀开尸体的衣服——早已全部被血染红——然后尽可能的将看上去还像那么回事的东西捡出来。最终他们得到了一快粘着凝固血液都玉符,一张通行令,以及一张用布细心的包裹起来的信件,他们打开那封信,得知了他们将要救的那个人的名字以及一份深藏不露的父爱。

限于时间紧迫,钱有为提议把所有的这些都带上,然后一边赶往经略使的府邸,一边商量对策。

“你要如何找到她关押的地方”在路上时,龙九问道。

但是钱有为却是这样回答的,“船到桥头自然直。”

问题仍然没解决,不过对于怎样在深夜进入经略使府邸这件事来说,他们到真是交了好运。

“站住!什么人?”值班的护卫硬生生的拦住了钱有为,口气十分生硬。钱有为满脸不耐烦,从怀中随便的掏出那张从尸体身上搜到的令牌——血迹自然是被洗掉了的——随便在护卫面前晃了两下,护卫便脸色大变,立即给钱有为让出了一条路,这就是他们幸运的地方了。

可是令牌只有一张,怎么让两个人进入呢?钱有为有提议让一个人先进去,然后再把令牌从围墙上扔出来,但是不行,因为即使进了府邸,钱有为的行为也可能会受到监视,这么可疑的行为一定会使他们前功尽弃的,钱有为非常苦恼该怎么让两个人进去,但龙九却胸有成竹。

“你先进去吧,我的武功高强,我自有办法不被发现。”

龙九没说的是,其实一次完美的潜入想要不被任何人发现很简单,只要把所有发现你的人都杀掉就行了,对于龙九而言,这实在是再简单不过了。

比生与死更难的抉择

钱有为进入府邸后,并没有直接前往某个地方,或者寻找什么。而是漫无目的的闲逛着,从前面一直走到后花园,总之是哪里景色更美就往哪里去,而且十分闲情逸致,钱有为这样异常的行为立刻就引起了一个暗桩的注意,他远远的紧盯着钱有为,并对他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因为他从来就没有在府邸里见过这般模样的客卿。

难道钱有为就只是因为府邸的景色实在是太美了,所以就忘记了自己的任务吗?显然不是,这一切都是为了解决一个重要的问题,即获得整座府邸的布局和剑士女儿被关押的地方。对于从未来过这里的钱有为二人来说,这一切几乎无从下手,而时间又如此紧迫。

但是龙九却提出了这样一个大胆的想法,大胆钱有为说不出话来,而龙九似乎早已习惯了这样的思考方式。

他说:“如果你进去以后表现的很异常就会有人盯上你,对不对?”

“对,这点我知道,所以我必须表现的正常一点……”

“不,你最好被盯上,这样我们就可以把他抓起来给我们带路了。”

于是钱有为就这么做了,他朝着偏僻的角落走去,虽然钱有为并没有发现暗桩的能力,但他能感觉到,他已经被盯上了。

当钱有为走到一处林园时,再往那边走就是围墙了,翻过去就到了外边,钱有为突然跑了起来,朝着树林里跑去,跟踪的那人一看钱有为将要脱离他的视野,也连忙追了上去,结果不知道从哪里出现的龙九一只手掐住了脖子,这时这个自诩经验老道的暗桩才明白,自己中了圈套,阴沟里翻了船。

一开始,这个暗桩一个字都不肯透露,坚守着职业道德,但是龙九的杀意显然不是一个疯了剑士可比拟的,暗桩的灵魂从龙九肃杀的眼神里看到了无数个冻死在雪山上的冰雕,而这其中也有他。

他被吓的直接大小便失禁,裤裆全湿了,散发出难闻的气味,这时他才终于肯为二人带路。

在暗桩被夺走了魂魄一般却不失准确性的指引下,钱有为二人成功避开了所有的其他分布在府邸里的暗桩,终于来到了关押剑士女儿的门前。

那就是一间普普通通的厢房,与龙九在路上见到的丫鬟们住的小型厢房没有任何区别,红色大理石的走廊地砖,紧紧由一块块刻着方格花纹的木板组成的墙壁,以及把镂空的上半部分用纸糊起来的窗户。

钱有为已经成功了一大半了,他成功的潜入了经略使府邸,并找到了她的位置,并且他自信可以更加轻松的在所有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带着她出城,如果她睡着了,就直接背着她走,如果她醒着,就告诉她他们是来救她。钱有为身上有着足够多的信物让她相信,她的名字他们也早就知道了,她叫任兰轻,很有诗意的名字,一切的一切的都准备妥当了,唯有一件事——如何回答她,她的父亲去哪了。

钱有为迟迟没有推门而入。

任兰轻

钱有为深吸一口气,下了不小决心才敢去碰那扇老化了的木门,而龙九的手则从未从那名暗桩的脖子上离开过。

“是谁在外面?”一个怯生生的声音从屋里传了出来,像百灵鸟的低语。

于是钱有为索性推门走了进去,

“你是谁?来做什么?”钱有为见到,一位少女端坐在床上望着他的方向,满脸的忧愁,有那么一刹那,钱有为为这笼中的百灵鸟深深的迷住了,几乎忘却了自己的任务,但他很快缓了过来。

“你是任兰轻吗?我是来找她的。”

“我是……”

“那好,准备好你的行李,马上跟我走,我带你离开这里。”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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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兰轻

一只不为人知的鸽子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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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子弟李休谷出场

“啊,这个我认得,这是我爹地常常带在身边的玉符,他总是当个宝贝似的摸都不肯给我摸一下,啊,还有这封信,上面有他的气味。这么说,你们真的是我爹地找来的喽,但是他自己为什么不来?他在哪里?”少女先是满心欢喜的把所有来自他父亲的物件都把玩了一遍,然后拿起那封信件,却不是要看,而是放在鼻翼旁轻轻的闻着,少女越是开心,钱有为就越是为她感到悲哀,直到最后这一问,彻底那个他企图忘掉的事实。

也许作为死者的女儿,她的确该知道自己父亲的死讯,但现在可没时间忏悔了,带她逃走才是当前最重要的是。

所以钱有为就随口编了一个自己都任务不很高明的谎言,他说她的父亲为了治好她的病已经去云游四海了,所以才派他来接她,这简直比说他们天神下凡都好不到哪去了。

出人意料的是,少女平静的接受了这一破绽百出的理由,并问他们要什么时候走?

钱有为说现在,于是少女拿出了就像是早已事先准备好的行囊,在钱有为的搀扶下走出了这个

一众杂兵

“没想到苦苦等待,居然等来了你们,话说你们可真行啊,一路下来就让我损伤了这么多探子。”

纨绔笑着像是说着一件极为平常的事情,钱有为当然是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只有龙九知道,他这一路上他已杀了不下十个暴露气息的暗桩,皆是轻轻一指弹去,但打到人身上却是血腥至极的,有的半个脑袋没了,半边脸上仍留着惊恐的神情,有的被开膛破肚,但是纨绔仍然是当做死了几只不值一提的蛐蛐一般说了出来,足可见其对人命的漠视程度不亚于龙九。

“等?你又不知道我们要来?”

钱有为将那少女护在身后,见得他们已经被团团围住,已经是插翅难逃,但是嘴上却不肯服软。

“哈,真聪明,我正是在等你旁边那位的父亲来自投罗网呢?他父亲偷了我的东西,可一不小心就把女儿落在了我这里,可真是粗心大意,我正准备结结实实的教训他一通。”

“胡说八道!明明是你借医治之名强行囚禁了任姑娘 还要挟他父亲为你做事,若不从,你就杀了任姑娘。今天也是,若是他在天明之前不能将我杀了……”

“我也会杀了那边那位,对吧。看来你知道的还不少呢,一定是那个老疯子又到处乱说了,还真是苦恼啊!”

纨绔真的流露除了苦恼的神情,可接下来几乎让钱有为吐血,他现在已经不敢回头去看任轻兰的表情了。

“那他一定是死了喽,敢问是哪位好汉动的手,我一定去官府替你们寻一面为民除害的旌旗,毕竟这样的疯子,可不是谁都能制服的。”

“你这畜牲,我从未与你结仇,你却派人追杀我,而那剑士更是被你玩弄于鼓掌中,你究竟意欲何为?”

钱有为愤怒的眼里喷出火来,浑身因为激动而颤抖不止。

“当然是为了玩喽。”

“多有意思啊,明明我一点武功都不会,却可以命令比我强上百倍千倍的人,这难道不是很有意思吗?我可以想让他们死就让他们死,如果放着这样的权力而不使用难道不是很浪费吗?”

纨绔似乎随时都在为自己寻找着乐子,这会儿又把目光投向了冷漠的龙九。

“好了,我说也说够了,我得休息一会了。”

纨绔说完,一直在背后的走上前来,鬼头刀徐峰,没羽箭张青,贺家三兄弟,一个个名号像是报菜名一样从钱有为的口中吐出,钱有为的脸色大变,对死的恐惧又一次涌上心头

“”

途穷途末路

话说钱有为正在屋里替任姑娘收拾行李,预备逃出府邸,忽然听到外面穿了鼓点一样密集的脚步声,其中海参杂来不少,刀剑棍棒碰撞的铿锵之音,钱有为大惊,连忙叫任姑娘就躲在屋里不要出来,他自己则出去查看。

他刚一走出门外,果不其然,看得他心都凉了半截,手持棍棒,大刀片的恶仆浩浩荡荡的把整个院子給围了个水泄不通,而在放风的龙九身边则围了一圈的装备精良的手持铁剑的士兵,龙九面不改色,手里还抓着那个半死不活的暗桩的后颈。

钱有为再看,又有一行人从门洞处鱼贯而入,其中为首一人正是前日在街上公然行凶的经略使之子李休谷,见时他还冲着钱有为笑了一下,而跟在李休谷后面的还有六七人,不但个个散发出恐怖的实力的气场,而且其中至少五人钱有为都是报得上名号的,有着百人斩之称的鬼头刀徐图,二品武夫境界。

纵云鹤李用,二品武夫境界,可一跃过大江,轻功无人能匹,贺家三兄弟,号称可以三人练手击败任一一品武夫境界之强者,三人皆是二品武夫境界,而后的一老一少两人虽然钱有为不曾听说过,但是从气息上看毫无疑问俱是二品武夫境界,武艺高强的人哪个不是心高气傲,想不到这些平日里无法无天、闲云野鹤一般的人物居然全部听令于这个经略使之子。

钱有为难受极了,死亡悬在头顶的空。恐惧还不曾消去,却又一次面临这样的死境,强行突破是不可能的了,就他这个实力,都不用那几位动手,就会被恶仆和士兵剁成肉酱,逃跑呢?

钱有为对地形记得和你清楚,如果从任姑娘的房间另一侧的窗户逃走,兴许还能跑上一会,也可以高高的跃上屋顶,翻过围墙逃走,可这也得建立在那位号称蜀中轻功第一人不闻不问的前提下,但是可能吗?

更何况,他怎能逃,任姑娘还没有得救,因为相信自己才跟来的龙九更是被团团围住,怎能逃跑,现在钱有为的心里更多是对这位仅仅认识半天的挚友的愧疚,悔不该鼓动他帮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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