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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妖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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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东风吹 战鼓擂

你们全家都是白领

用鞋底儿粘钱

别给我配对儿

我的一夜情

被迫单身

拿钱砸我吧

尿憋的

伪装富婆

露肉

春装内裤

当美女变成作家

养殖美女

三Z女人

野地里比智商

咸鱼翻身

咱离婚

一定要找个帅的

中年男人

吃饱了撑的

回家喂猪

粗人的六月

替老白拔怆

傻吃傻喝傻乐和

那一年的江湖

脖子偶感风月

爱上吸血鬼

鹦鹉的艺术生涯

逮耗子算打猎吗

盗版碟青

向所有ID致敬

杨晓岗:一个老江湖

刘浏:找不到中心思想

石可莹:从土里刨出大山芋

小意:王小柔也有宠物

正文 自序:东风吹 战鼓擂

“一壶漂泊浪迹天涯难入喉,你走之后酒暖回忆思念瘦”,这些日子,我一直在不分场合地哼哼唧唧这首周杰伦的《东风破》,因为天气干燥所以嘴角也破开一个口子,只要一笑就跟吸血鬼似的,嘴边血兹呼啦,显得整个人都没什么素养,所以,在这个季节交替的关口,我很少向别人主动示好,但我的心里始终像开傻了的花一样洋溢着喜悦。

午后,刚洗过的衣服在阳光里滴答着没拧净的水,那节奏让人困顿。我记得我以前总是在屁股底下垫一本书然后斜靠在墙角看着一滴一滴的水掉在盆里,愣神儿、哭泣或者笑。那时候太年轻了,经常这样蹭一后背白灰浑然不觉,用大把的时间去期待一场前途未卜的爱情,比如老给自己编一些小艳遇,总幻想自己有一天能在街上被突如其来的爱情当场击倒,然后嫁鸡随鸡远走高飞……年轻的时候我们以为自己能随时开始另一种生活,到另一个城市,以另一种心情。我们以为自己可以飞翔,虽然当时并不知道自己的方向在什么地方。我们进行着长途迁徙,像蜕一次皮那样撕掉过去,其实我们并没有发觉,我们只是换到了另一个壳子里,或许更大,或许更加繁华。

走在大街上,能看见很多的爱情故事正在上演,年轻人的脸上再也找不到我们当年的矜持,我甚至看见几个染着红头发的女孩叼着烟卷站在几个男孩当中,烟熄灭的时候,他们彼此大方地拥抱亲吻,旁若无人。我想,这一定不是爱情,但这是什么我说不清楚。或者是相隔的代沟,总让今天的我眼前一片恍惚,或者是我们的内心极度荒芜,或者是我们的生活杂草丛生,于是我们开始了自我拯救,我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爱。爱有的时候更像是毒品,它能把我们从麻木中解救出来,也能把我们卷入沼泽。爱上一个人没有理由,一生中会经历许多这样的邂逅,对于爱,有的时候需要的不是抓住,而是放过。

当一切向往静止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老了。我们跟那一场一场的爱一段一段的青春往事告别了,跟他或者她失去了联系。我也不再倚着墙角揣摩未知,而写字的此刻,仿佛是墙角与墙角一瞬间的交错,青春已经散场,我们的内心温暖而又忧伤。

生活挺琐碎的,老人们一直叮嘱我们要知道怎么过日子,可他们说的时候我翘着二郎腿叼着苹果看DVD,把关键词都当了耳边风。当我终于成熟到要自己面对生活的时候,才傻了眼,才发觉父母的话那么一针见血那么揭露事物本质,可我必须自己亲善亲为地单打独斗,本应早就掌握的生活技能还要从头学起,在外面吃了亏,也得低头,也认了。

我看着身边的人发生着变化,跳槽的、单干的、在视频里跟别人做爱的、离婚又结婚的、没结婚生孩子的、出国嫁老外的、买了房又买房的、找中产阶级认干娘的、年纪轻轻就当It精英的、倒卖增殖税发票逮进去的……当然还有很多很多,它们组成了生活的内容,在人生苦短的过程里青春憔悴着,向衰老走去,没人管你情不情愿。

经常站在路边等公共汽车的时候我会一阵恍惚,我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因为内心的欲望太多,让我们禁不起太多的诱惑。挣钱多的人开始惜命,吃各种保健药,整天烧香拜佛,没多少钱的人,耳朵里只要听见什么要涨价,哪怕是几毛钱也要放下饭碗去排大队抢购。人的一辈子有多长?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在为生活奔忙,没心思去感受别的什么。

我在平淡的生活里喜悦着,因为我的家庭幸福,父母健康,这是我最大的满足。我妈说,人要有理想,但不能太贪婪,所以我蔫了吧唧与世无争地过日子,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小打小闹,从来不捅大娄子。我用全拼组成各种句子记录我看到的市民生活,因为我就是小市民,我是那么热爱来自市井的气息,它是生活真实的底色。我特别讨厌那些假装大尾巴狼的人,张口闭口时尚生活,到哪都拿面巾纸捂着鼻子嫌脏,其实就算你穿着昂贵的真皮镂空内裤,尿憋急了还不是一样要去公共厕所挨个儿。你不能拿自己当古玩,因为大部分人的目光像我一样短浅俗气,我们根本分辨不出贵贱。

我按部就班地活着,上班下班,见人打招呼,人家没看见我就算了。我像个万花筒,转一下别人看着会觉得很新鲜,其实那是因为你转得少,多转几下就能发现其实也就那几面,没什么太多花样,都是些碎玻璃烂纸片,重要的不是万花筒里的东西,是因为有阳光。

我喜欢阳光,就算大夏天它把我晒暴了皮我也喜欢,因为滚烫的暖意能让人萎靡的时候都觉得舒服。人们内心的阳光更可贵,我们需要彼此照耀,彼此温暖。

我上学的时候像模像样地搞过一个文学社,纠集了一大帮跟我一样的文学青年,我们写诗写散文写小说,我们自己出杂志,我们到处投稿,我们弄作品争鸣的笔会,我们激情澎湃。后来,更加汹涌而来的青春期把我们的文学梦给打破了,争先恐后地情窦初开之后,我们不由自主地开始讨论谁跟谁又好上了,毕业的时候《读你》出了十期,结束了它的文学使命。很多年之后,文笔最差劲的我居然阴错阳差地又回到革命道路上来了,很令他们羡慕。

流行上网的时候,我又开始混迹于各个论坛,到处留下点儿痕迹,像只争地盘的狐狸。我有很多坛子,总是瞅冷子甩几句闲话,以引起骚乱得罪人为乐,很是让其他斑竹头疼。后来我的报纸为了让我收心,给我专门搞了个版面叫“晨辉在线”,主要任务是上网聊天,这下把我可治了,我至今一看聊天室那颜色就想去厕所拉稀。但为了报纸版面和领导的器重只好在网上圈了地盘,跟一群不知什么来头的家伙神侃,经常在我琢磨用什么话灭他们的时候,让人家拿话把我噎得一愣一愣的。你说人也是贱,越这样我还越喜欢他们。

在我熟悉的这个城市,我随时都能触景生情,所有的景物都能让我想起一些朋友,他们是我留在岁月里的一些符号,也许因为擦拭得久了,名字有些模糊。“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所以,就将这些糟糠一样的文字送给原来《读你》文学社的旧好们和如今“晨辉在线”的新欢们,当然还要献给能看得下去我这些寒酸文字的你们,并且谢谢你们,深鞠一躬。

吃点儿麸子对清肠有好处,呵呵,祝你们和所有热爱生活的小市民身体健康,要嘛有嘛,吃嘛嘛香!

正文 你们全家都是白领

哪类人算白领我到现在也不清楚,他们就像当初的文学青年一样,本来是对少数人的尊称,后来满大街都往外冒文学青年的时候,这个称呼就不值钱了,再后来你要夸谁是文学青年,对方会把眼睛一瞪:“你才文学青年呢,你们全家都是文学青年”,好像我侮辱了他们祖宗三代。目前白领也有这个趋势,但还处于初级阶段,他们正像地沟跑水一样咕嘟咕嘟流得哪都是,你要不把他们当白领他们就跟你急。

一次旅游,有个整天穿西服的男人总和我在一张餐桌上吃饭,他就像整个韭菜地里冒出一畦蒿子一样,虽然都是绿的,怎么看怎么别扭。我问他是做什么的,他夹了口菜说自己是白领。就这样一个西装革履的白领每次去厕所都让别的桌游客误以为是饭馆的,不是拦住他叫再端一盆稀饭就是让他把空啤酒瓶子撤下去,搞得他很生气,吃饭的时候宁愿憋着,他觉得自尊受了伤害。

白领其实很热情,经常指正别人的言行,比如,中午那顿服务员端上来一盘当地特产素炒血腥草,大家赶紧大口地往自己嘴里夹还没咽就开始赞不绝口,那东西很古怪明明长得像青菜可嚼起来却是肉味儿,我没心没肺地说:“还挺好吃,又能补身体,要天天吃还能省不少钱,可惜咱那没有。”后来白领一直让我看一本叫《从无领到白领》的入门书,说了一个多小时我才明白他的意思,他认为即便你没吃过血腥草,当着别人的面也要做出一副你吃过见过的样子,这涉及到别人如何看待你,你要给别人留下什么印象的问题,他说这是世界观的体现。

旅游在外也奇怪了,穿得挺时髦的一群人只要一到饭桌上,就像被饿了好几天,主动抢吃抢喝,本来胃口小和咀嚼慢的也怕自己吃亏,什么菜都先夹几筷子到自己的小碟子里储存着,然后才安下心来吃大转盘里的,白领说这样显得很没素质。我可管不了这个,因为稍一疏忽饭菜就没了,不吃饱肚子就要挨饿,反正谁也不认识谁。白领倒显得很绅士,每次想吃什么决不直接去夹,而是偏着头对我说:“你吃点这个。”我每次都说:“我够得着,你照顾自己吧。”然后他的菜才在空中拐弯,像个设置好的程序,弄得我少吃了不少好东西。

南方很少有面食,所以晚上那顿难得给每桌端上来两盘花卷,南方人大概不会做这东西,所以端上来的有大有小,一桌子人嘴里大骂旅行社,手底下却快得出奇,还没转四十五度,盘子里大的全没了。白领也急了,站起来伸着筷子扎了俩,其中一个落到我面前,定睛一看,简直小得跟鸡蛋似的,盘子里剩的哪个都比他夹的大。我边嚼花卷边下定决心以后吃饭决不跟他在一桌,这时候大搞孔融让梨高姿态太吃亏。可是饭后白领喝着茶告诉我他的理由。他说,你第一次夹花卷时要挑一个小的,第二次去夹时还要挑一个小的,这样你能比较快吃完两个花卷,第三次去夹时就要挑一个大的,这样你就能吃饱。反过来,你第一次挑大的先吃,第二次还吃大的,那么你就没机会吃第三个花卷了,因为在你啃两个大花卷时别人已捷足先登了。我觉得他简直在说梦话,哪有那么多花卷等你夹啊,他自己也才吃着一个小的。白领的成功理论显然没有考虑到我吃第一个小花卷时别人是否已经把大花卷全都抢走了。

现在谁要说自己是白领我一准离他远远的,他们的脑子就像被那些到处兜售的成功励志类的书给毁了,琢磨问题的方式总跑偏,从来不因地制宜。照这么发展下去,白领这个很小资很时髦的概念又得给毁了,没准哪天谁赞美你是白领,你也会瞪着眼睛说:“你才白领呢,你们全家都是白领!”

正文 用鞋底儿粘钱

情窦初开的青春期经常有人暗示你“交个朋友吧”,一晃到了内分泌紊乱的伪青春期,呼啦一下子冒出更多的人打来电话就说“咱一块儿干点儿事吧”,我更喜欢后者,因为这些人不分性别全都对生活充满激情,他们有理想,说起前景滔滔不绝,心里的小九九别提有多清楚,好像满大街的钱就等着你出去捡,你都不用自己弯腰,走一趟鞋底儿一准儿粘的都是钱,还甩都甩不下去。你要问他们,咱这买卖能赚个万八千的吗?他们会瞪你一眼,“嘛玩意儿,万八千?实话告诉你,至少这个数!”如果你仗着胆子认为他们伸出的一根手指头代表十万,就一定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你一定要说一百万,这样没准还说少了呢。

热衷拉你入伙的人有两种千万别拿他当回事,一种属于微波炉,一种属于洗衣机。微波炉表里不一,忽冷忽热,他说的“事儿”完全无法判定其可行性,他们属于想起一出是一出型,比如自己那儿还八字没一撇,却一天给你打八个电话,弄得你还觉得特不好意思,似乎耽误了别人的大事。去年有一个微波炉,大半夜给我打电话让我帮他拉个班子写情景喜剧,我睡一觉给忘了,转天天刚亮电话又来了。我只好不吃不喝把自己关了两天写出二十四集故事梗概,再转给一个朋友的工作室让他们马上填充内容。等都弄完了,微波炉倒不急了,他不像高压锅,滋气儿或者不滋气儿怎么也算有个讯号,你至少知道出了什么问题,微波炉要么一点儿动静没有,要么就用微波射线穿透你,根本掌握不好火候,用着一点儿不省心。

另一种洗衣机,是那种没心没肺型,他说的事也许是真的,但他跟你说之前大概跟一百个人都信誓旦旦过。我在一个聚会上遇到过一个女洗衣机,她穿着蓬蓬袖的连衣裙,腰上的肥肉把布绷得紧紧的,从上面看活像唐老鸭的相好,视线稍微向下,又像一个端午节过期的肉粽。那天有人在说荤段子,她一直含蓄地举着纤纤玉指捂着早已笑开的樱桃小口,在话题即将结束时做百思不解的模样,用无知疑惑的语调轻轻说了句:“你们在说什么啊?我怎么听不懂?”谁都听得出来她在装蒜。就是这么个人,临走时一直在对我说“咱们打电话啊”,我自然没放在心上。

过几天她就来了电话,要拉我一起入伙做事,口若悬河后依然提醒我“打电话啊”。当我把电话打过去对着话筒大声说:“嗨,是我呀!”她却语气迟疑地想不起我是谁,曾经找过我干什么了。两个月,三个月,半年过去后,我正和几个朋友在酒吧聊天,突然脑袋被一张报纸砸了一下,回头,洗衣机笑容可掬:“你怎么都没有打电话给我?”好像跟我特熟似的,而再也不提半年前她死气白赖托我办的事。等我刚给她介绍完我的朋友,她立即掏出名片和大家交换,临走时说:“咱们打电话啊!”

洗衣机的特点就是你不需用力,她会让你的世界转个不停,最终把大家搅和到一起什么也干不了,还都不清不楚的。最后你得自己打开盖子从纠缠错节的众多衣服中努力爬出来,像湿衣服一样,在未来三个月不断地滴水,生闷气。

现在依然不定期地会接到熟悉或陌生的朋友打来电话拉我入伙做事情,其间也有微波炉和洗衣机似的人物,但不管他们是谁,是否来真的,我已经不冲动了。一般情况是放下电话该干嘛干嘛,跑外面用鞋底儿粘钱的事太邪乎,再说了,一双三十八号的鞋怎么也粘不过四十二号的呀,谁脚大谁去吧,我继续过我的小日子。

正文 别给我配对儿

我一直觉得“配”这个词如果代表交往,只能用在动物身上,因为邻居左奶奶每次看见我都要说一句“你们同学或者同事有纯种狐狸犬别忘了给我们家肥肥配一下”。我身边的朋友也在为自己的宠物找着情感归宿,几个人见了面没别的事,开口就问:“配上了吗?”所以,我觉得“配”用在动物身上很合适,因为没人给自己闺女找对象会满大街吆喝“您看您那儿有帅小伙子吗,给我们孩子配一配。”在这里使用“配”似乎还很不道德。但在这个冬春交替的季节,很多人无辜地被四处配对儿,我就是其中之一。

忽然有一天半夜,我的手机响了,那三十二和弦的乐曲异常鬼魅,小屏幕泛着绿荧荧的光在桌子上闪,我赶紧抓起来“喂”了一声,对方显然不紧不慢,听筒里只能听见鼻子喘气儿的声音,大约隔了几秒钟我又“喂”了一声,还是没人说话,我听见鼻子喘气儿和咽唾沫的声音。我把电话挂了,心想大概是谁拨错了电话。可我刚躺床上盖上被子,电话又响了,还是那个号码。我接了,情况跟刚才一样,我照着手机骂了将近十分钟,再听的时候里面已经嘟嘟嘟地断了。盹也醒了,我坐在沙发里生闷气,觉得太窝火了,而且不知道那个电话什么时候还得打来。为了停止受骚扰,我给那个电话发了个短信,告诉他我已经报警了。看着屏幕上的“短信已发送成功”,我打了个哈欠,打算继续睡觉。可屁股刚离开沙发五公分,电话又响了。

我接了,这次还没等我骂他,鼻子喘气儿就说话了:“请问你是……女的吗?”我简直都快气炸了,要不是因为手机是自己花钱买的,我早把它扔地上踩了。我这人有个毛病,一生气就语无伦次,而且说起话还磕巴,我刚“你丫丫丫”他就又说上了:“你先别生气行吗,我是大一的学生,在吉林,我在网站注册邮箱的时候,他们免费给我的手机配对儿,说我的号码跟你的号码很有缘分,我还看见了你的照片,觉得你很可爱,就打电话给你,可我不知道怎么说。你说你报警了,是真的吗?”凌晨四点,一个小男孩对我说“我们的手机很有缘分”,还有比这更荒唐的事吗?我颤抖着声音大喊:我们的缘分已经尽了,你以后别再打这个号码!然后关机,等着天亮。

其实他一说我才想起来,前几天注册邮箱的时候确实要求我必须输入手机号码,而且最缺德的是他们把邮箱的密码发短信过来,你还不能写假的手机号。

被这么胡乱配对儿的倒霉蛋不止我一个,我的一个同学神情恍惚,告诉我以后打电话先往她家打,因为她把手机暂时关了。我问:“你是让人给配对儿了吗?”她睁俩大眼死盯着我:“难道你也……”我说,“我已经配完了。”她哈哈大笑。我的同学用手机号码注册了网络寻呼机,那个五位数不知道什么时候幸运地被配到十六个有缘分的号码,倒是没人给她打电话,但十六个人轮番给她发短信也够可怕的。我觉得她比我更惨,我是一对一单练,她是虱子多了不怕咬。

当我再次被作为美女速配出去以后,对方的语气还显得很无辜,他罗里罗嗦地说给我打长途要花高额电话费,为了寻找数字情缘每个月还要交十块钱的服务费。我就像个在婚介机构登了记的大龄女青年,隔三差五地收到这样的电话,但给那些与我有缘的男人留的印象并不好,他们都说我跟泼妇似的满嘴脏话,可就是这样,一些意志坚定的有缘人还在给我打电话。

本着兔子急了要蹬鹰的原则,我跟我的同学打算要以暴治暴。我们找到正在It行业如日中天的一个公司老总讲了自己的遭遇,他用食指敲着桌子说“小K斯”,立即吩咐手下把短信平台支起来先给那些没完没了打电话的号码发二百条信息,如果还不停止骚扰,就用程序连续二十四小时给那些人拨电话,非让他们的幸运号码废了不可。

当那些人终于不再跟我们联络,网络又将我们的电话号码跟别的手机配上对儿了,最后,我和我的同学都不得不把SIM卡拆下来,为了解气,我们用打火机把它给点了,绝了它再去配对的念头。

正文 我的一夜情

天色渐暗,我一个人站在必胜客的门口神色慌张,手里捏着个空矿泉水瓶子不知道往哪扔。老段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二十分钟才到,而且最不像话的是他身边还多了一个姑娘。那女孩笑起来很有特色,她的小虎牙长得比别人都长,像两颗獠牙龇在外面,以至于每次笑完她的上嘴唇都要很费劲地跟下嘴唇会合。

我们三个混迹在一群排队等着叫号的食客当中,说着废话假装彼此问寒问暖。好不容易进去了,老段满脸心事地看着我,可嘴上还一个劲儿地说“再看看想吃点儿嘛”。小獠牙也真实在,把一个没几页的“菜单儿”从前翻到后再从后翻到前,每经过一个来回的时候她都要用纤细的食指在那上面戳上几下,那阵势真像她请客。当小獠牙终于挺起酥胸把干净利落的小后背倚在沙发里的时候,我和老段都松了口气。写单子的服务员大概是想用这个机会练练字,又看着她问:“就这些吗?我们这儿新推出了……”当服务员的余光终于落到我们俩脸上的时候,我跟老段迫不及待地抢着说:“就这些,就这些,不够再点。”显得特别没素质,特别不真诚。我看见老段的眼睛略向外凸着,以显示他的不满,他一感到不满的时候,就这样把眼珠儿凸出来,活像一条金龙鱼。

当小獠牙一边用手拽着松散的裙摆一边捧着个玻璃碗向自助沙拉区走去的时候,我一把抓住老段的胳膊竖起大拇指:“哥们你真高,从哪弄这么一个女孩,论面相打灯笼都难找。”他似乎也有一肚子的话要跟我讲,原来老段背着老婆在网上假装纯情,把自己说得跟神似的,网名叫冰清玉洁小龙女的姑娘就招呼也没打投奔他来了,都到他们家门口才打的电话,老段不敢耽搁就把她揪这来了。随着他语气加重,呼吸急促,我知道最关键的要出口了,最后他说:“你就当救哥哥一把,先让她跟你住几天,我一定想办法尽快把她打发走,行吗?”老段在网上勾三搭四风流倜傥的潇洒劲儿都没了。我跟他老婆是好朋友,也不想他们之间出现什么变故,所以只好舍身取义。

老段一看我同意了,好像吃了定心丸,冲我挤眉弄眼,我朝他指的方向一看,好么,小獠牙真卖力气,正用一把不锈钢勺把那些零碎往玻璃碗里压呢。自助沙拉是能盛多少给多少,但只能盛一次,别人碗里的一看就知道是沙拉,小獠牙手里的整个一碗果菜泥。我张大了嘴跟老段说:“这姐姐还真会过日子,就差自己在那吃完了再回来了,这不上算劲儿的。大概因为思念你好几天没正经吃东西,人一见能吃的眼都蓝了。你这网友是城市的吗?”老段没理我,微笑着冲小獠牙摇了摇手,抬手间尽是风情。

小獠牙暴饮暴食了一晚上,盘子逐渐空了,衬着窗外的隐约灯光,我觉得自己在赴一个吸血鬼的聚会,当小獠牙终于心满意足地把残留的口红都抹在餐巾纸上,当她把最后的橙汁一饮而尽,我们知道晚宴结束了。

出了门我才知道这个阴谋是他们事先商量好的,因为老段比猴子还快地跳上一辆出租车,小獠牙却顺理成章地挽着我的胳膊。

到家了,我满心不乐意地拿出备用被褥,她倒是很懂规矩,没坐稳就说:“送你件礼物吧。”我立刻摆出一副推脱的姿势边说“别那么客气”边看她在自己包里翻,最后跟变魔术似的,她从一个塑料袋里抖落出一团布,啪地甩开。你猜是嘛?一条花内裤。我一看都惊了,哪有一见面送这东西的,再说俩女的大晚上你一条我一条,还搞得情义绵绵,这多瘆人啊。我没接,这回轮到她说“别那么客气”,一把就扔到我怀里。

她说这内裤是从香港买的,每条裤腰上都弄了颗红心,据说它能检测情人与你是否情投意合,随着体温升高,那颗心就会发亮,如果你的亮了而他的不亮,就说明你们不是一条心。小獠牙说她觉得这个好玩才买的。我手里拎着这块屁轻屁轻的布心里直犯嘀咕,幸亏我跟小獠牙的是一对儿,亮不亮互不相干。

我还在发愣的时候她已经去洗澡了,推门出来,透过睡衣小獠牙肚脐下面的小红心一闪一闪仿佛情人的眼睛,看得我心里扑通扑通的,我说:“水够热的吧。”她说:“热水舒服。”躺在床上我却翻来覆去睡不着了,这么另类的“一夜情”来得太突然。天一亮我就给老段打了电话,让他接人,并且在他来的时候把另外一条花色不错的激情测试三角内裤塞进了他的外套口袋。

正文 被迫单身

老路跟我说他又“散伙”了,在认识他的十年中我不知道已经听了多少遍这句话,二十五岁的时候他仗着自己一瓶子不满半瓶子逛荡的才情在我们这群朋友里放了话,说非大夫不娶,而且那阵子他身上确实也总沾着一股来苏水味儿,从三甲医院到地段医院,从急诊室到药房,从大夫到行政人员,他的女朋友换来换去,最长的时间一年,最短的也就吃份刨冰或者喝瓶可乐的光景。三十五岁的时候老路依然单身,但他像对全市的卫生系统做了一次全方位的摸底调查似的,最后连哪个厂的卫生室有几名编制都非常清楚,而且但凡是家医院他就能找出个熟人来。

婚姻如同买彩票,不是你肯花大钱肯下功夫就能中头彩,何况他挑的号都那么偏门。他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要顺眼。按理说这标准不高,可能顺他眼的一般都是港姐类型,实属女人中的极品,像刨人参,人工种的再名贵也没戏,一定要找那种罕无人迹的野山参。你想此类女人即便遇到,条件也不低啊,哪会只看中老路的才情呢。这些年老路花在谈恋爱上的钱够买套房子的,他倒是挺想得开,每次分说之后就说:“散伙了正好,后面肯定还有更好的。”他总盼着后面,一晃就到了三十五岁。家长绷不住劲了,开始调动各种关系帮他找对象,他眼看着自己一天天长起来的啤酒肚,为过早流露出中年相感到心寒,择偶标准在固守了十年后终于松动,最后坍塌。

十年前的人还看重一些才情,十年后人们对婚姻的期待现实多了,还没见面就把条件开出来了,比如要单过,要在什么地段有什么样的房子,每月固定收入不能低于多少……如今老路对女人已经没有标准了,他说,只要她们不挑他就行。可是,风水偏偏就转了,老路说如今这世道到年龄不结婚的除了特好的就是特坏的,还有一种是胡混的,他就属于条件不好的。前些日子给他介绍了一个在报社工作的女的,介绍人就说个矮,老路觉得他们该有共同语言了,回来就跟我说:“个矮得都到极限了,穿高跟鞋才一米四,推一辆二六的车得举着俩胳膊。”后来又有人给他介绍了一个税务局的公务员,介绍人说那姑娘眼睛不太好,老路觉得现在有几个不是近视的,见了以后跟我说:“那叫眼睛不好,一只眼往左看一只眼往右看,根本就是斜眼儿,跟她说话总觉得心神不定。”紧接着介绍人给找了个外表不错的,只说那姑娘对工作不太满意,老路横下条心把自己打扮一翻去见面了,回来颓废地告诉我:“那叫工作不好,压根就没工作。”我仔细一问,原来给他找的是个从河北农村来的姑娘,目前在自由市场给人家烙大饼谋生。至今老路还在到处见面,并总是中了病似的见谁都问:人为什么要结婚。

众口一词地都说婚姻是鞋,按照这样的逻辑推理下去,单身就是光脚丫子,如果路远,穿鞋的最多磨下去块儿胶皮,可光脚的就惨了,得落一层血泡和几个鸡眼。为什么我们的父母看自己的孩子到了一定年龄还“没动静”就跟急眼了似的到处张罗,因为在传统的意识里,婚姻标志着幸福和成熟。

一味地说婚姻好或者坏,我觉得都挺阴险的,因为不同的婚姻造成的结果肯定不同。我认为是否选择围城就看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单身的理由很多,有的人是因为从二十岁就开始挑来挑去,挑了将近十年把感觉都挑没了,但你无法说他们心里就不再期待婚姻。就像春天来临的时候应该播种,而你却选择冬天,同样的黄瓜,反季节的味道就是不一样。

当青春一天天从我们的容颜里老去,我们也丧失了很多只有在年轻时才有的情趣。我有一个朋友,三十多岁了,把自己整天扮得特别淑女,恨不能天天泡在美容院里。她单身,但并不单纯,身边不缺少男朋友,她不愿意结婚,因为她把换人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而且还上了瘾。她经历的人越多,心理阴影就越大,也就越抵制婚姻。就像好端端的一扇门,你每次回家的时候不用钥匙开,非要尝试别的方式,比如用铁丝拨或用别的钥匙碰,虽然门也被打开,但你再用原配的那把钥匙时,门却打不开了,因为锁芯已经变形了。

很多时尚节目都在说单身很流行,房地产公司也不失时机地推出单身男女的小户型公寓,鼓吹什么单人房双人床,其实结婚不是问题,关键在于用什么样的态度面对两个人的生活,你需要收敛个性,要付出爱,要适应角色的改变,要用平等的关心对应另一半的家人……你要面临的问题太多了。同样,婚姻给予你的也会很丰富。

我喜欢生命里水到渠成的感觉,爱情、婚姻、孩子,整个家庭是生活的给予。我们都在寻找幸福,可我们经常没有耐心去播种幸福和等待幸福的生成,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是培养一个人修养的地方。婚姻的选择对每个人的一生都有影响。

其实一个人结婚还是单身跟别人没有任何关系,谁也没资格站在一旁嗑着瓜子说风凉话,但父母应该是最爱我们的人了吧,他们那么真心的希望你在年轻的时候找个好归宿应该是善意和真诚的。所以,单一段时间就行了,千万别单一辈子。

正文 拿钱砸我吧

每当我说要劳动致富的时候图图就把一张不知从哪翻出来的报纸“啪”地拍在我眼前,生硬地指着一条新闻并不说话,那上面登了一个郊区的人中五百万的消息。你说也邪门了,隔三岔五总有这样的事情出现,搞得我们这些抱定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心神不宁,尤其图图简直把彩票机当储蓄柜台了,跟上了瘾似的,只要从卖彩票的窗口经过就把钱递进去。开始是买两张,后来一次买五张,再后来一次买十张,我觉得她要有很多钱,能一下子把所有彩票都包圆了,当然,真要那么有钱也就不买彩票了。

几个月过去了,无论是机选还是图图自己想出来的数字,她连个最次的末等奖都没中。有人说一个人中头彩的几率跟被雷劈的几率是一样的,这句话挺绝望的,因为别说人了,就连牲口、树什么的被雷劈到的机会都少。可图图偏偏跟彩票机较上了劲,并且有一天突然大彻大悟地告诉我她的手气不好,让我替她买。

开始也没觉得什么,信口胡说几个数字,开奖的时候依然一无所获,我还跟图图一起傻乐,但两轮下来我就有压力了,听着她的叹气,好像那五百万是我给耽误的。我让朋友帮我找了几本彩票的书,把所有报纸上关于彩票的选号技巧都剪下来贴在固定的本子上研究,在开奖的前一天,我经常整夜失眠。最可气的是,我花了那么大工夫,排队买回来的小纸片最后还是变成了废纸。那天,图图和赵文雯来找我,我一个人站在阳台上仰着脸对天说:“拿钱砸我吧!拿钱砸我吧!”穷开心呗。赵文雯还是比较善良,我听见她跟图图说:“你别再挤兑她了,以后你自己买彩票吧,照这样下去我看她离疯不远了。”自那天后,我解脱了,而图图依然坚定着她中五百万的决心。

总是在图图逐渐心灰意冷的时候报纸上又说哪出了一个五百万,得,这犄角旮旯里的几百字就像一桶汽油,让图图内心的渴望又呼呼呼地蹿上了几把大火苗子。她蹲在我们家沙发里问:“你说要是我得了这五百万我该怎么拿去?自己去,危险,找你们一起去又显眼。那么多钱不知道要用多大的包。嗨,你们家有大包吗?”我在一旁没吱声,这不是明摆着做白日梦吗,她倒不高兴了,提高音量说:“问你话呢!”我说没有,让她去问问赵文雯。图图喝了口水接着说:“我要真中了五百万,给你买套山水的音响,资助文雯去英国念书,咱再开个幼儿园。”我开始想说一套音响可比去英国的学费便宜多了,后来又觉得争这个挺丢人的,显得自己不大度,也就没吭气。这样的话题至少是令人兴奋的,尽管还没找到能装那五百万的大包,好像钱就码在墙角等我们支配。图图越畅想越激动,最后站在沙发上说:“如果中了五百万,我至少要在家里呆上两天两夜,把自己全身掐得青一块紫一块的,以证明自己真的是暴富了。”我赶紧说:“等我们踢开门一看,你已经抱着五百万把自己给掐死了,这多可惜。所以你还是一中了奖就给我们打电话,我们带药去,咱一起吃速效救心丸数钱,少给一张都跟他们没完。”

后来的日子,图图还在特别真诚地买彩票特别真诚地对我们许诺,我开始忙了,很少见面,但听到的消息依然是她什么也没中到。几个月后的一天,赵文雯来我家,我问她我们的财主现在怎么样了,她叼着苹果嘴里含含糊糊一个劲儿地点头:“她忙着呢,现在已经不当彩民了。图图四处参加活动到处相亲,她这回是一门心思想傍大款了。”我觉得她的表情特别歹毒,充满笑话别人的意思。赵文雯一把把我揪到阳台,用胳臂搭着我的肩膀仰着脸大声喊:“拿钱砸我吧!拿钱砸我吧!”然后我们一起在夕阳里哈哈大笑。

年轻的时光总是这样无厘头。

正文 尿憋的

有个笑话说一个人心急火燎地跑向公共厕所,厕所前排着长队,他只好站在最后一个。好容易等到前面只剩下一个人了,他实在是熬不了对前面的人说:“我快憋不住了,能不能让我先进?”前面的人紧握着拳头,从牙缝儿里挤出一句话:“不行,你至少还能说话!”这种当仁不让的劲头我也遇到过,本来嘛,要不是实在憋急了,谁会在公共厕所排队啊。

我上次是和几个朋友去一个海鲜馆为其中一个人出国送行,这种离别的场面当然要讲求“感情深一口闷”,因为走的是位美女又始终单身,所以那些忙着表白的男人都喝得有点高,我在一旁看着他们,根本插不上话,热菜没上,凉菜不是拌白菜芯就是萝卜粘酱,一点儿蛋白质没有。我看着越转越晕的几个盘子自顾自地在一边闷了三大杯可乐,忽然内急起身出屋。这里全是单间,到处都在喊着干杯,外面连个服务员都没有。我在走廊里徘徊了大约十分钟,迎头撞见一个端螃蟹的,我问洗手间在哪,他回手一指,往前,左手拐,看见镜子右转,第三个门。我按他说的走,找到了一个洗手池子,最可笑的是这里就一个洗手池子,并且在上面明明白白地写着洗手间。我一听水声小腹紧缩,一个劲儿后悔怎么不直接问厕所在哪。

好不容易又拦到一个端皮皮虾的,她告诉我下楼,屏风后右转。我几乎是一口气跑到那儿,但脚刚要往左伸又撤回来了,“来也匆匆,去也冲冲”的标语让我确定这是厕所,但每个门边儿上都镶着一个特别精致的玻璃框子,左边是一颗螺丝钉,右边一个螺母,这像一条谜语一样绝对挑战智力。我刚要敲门,从螺母门里闪出一个男人,我赶紧低头往螺丝钉门里走,那男人从后面一把拉住我:“别进!那边女厕所。”我心里咯噔一下以为遇到了流氓,刚要骂他,那人已经进了挂着螺丝钉Logo的房间。后来经过我跟饭店服务员求证,那男人确实阻止了我进男厕所的企图。

等我从厕所回来,人家好菜都吃差不多了。我旁边的座位却空了很久,后来大家一致认为要抽签决定谁去厕所捞他,正说着,那哥们神色怪异似笑非笑地进来了,要出国的美女估计也喝高了,非要让那哥们讲讲这么久在厕所都干什么了,我听出酒桌上的笑声多为起哄。我边上的哥们沉吟良久清了清嗓子:“别提了。好不容易弄明白哪边是男哪边是女,我进去时也没看纸轴上有多少纸,等用的时候一揪,就一个头儿,没辙,又没带手机只好等有人进厕所再救急。我等啊等啊,好容易等来一个,隔着挡板我看见他的脚站在小便池前面,我就说:‘师傅,帮个忙行吗?’那人一听吓坏了,拉上拉锁连尿都没尿就跑了。我只好再等,这次这人蹲在隔壁,我就敲了敲挡板说:‘师傅,帮个忙行吗?’那个人也看不到别处,不知道声音是从哪来的,半天没吱声,我只好再敲再喊。他终于明白我跟他说话了,我就问他那边有没有纸,撕些下来给我。我以为他会从下面的缝隙里把纸递过来,他倒很爽快,把手纸团一个球仰手给我扔过来了,正砸在我肩膀上掉便池里。我那个心疼啊,只好大声说:‘刚才您扔的纸我没接住,麻烦您再扔一次……”那哥们在我的旁边特别认真地为自己去厕所时间长而辩解,所有的人都笑翻了,还一边用筷子敲着碗。

话题不知不觉就绕到厕所上,他们一定都吃饱了,我只好眼睁睁看着盘子里的螃蟹扇贝什么的不能有邪念。一个开酒吧的朋友说为了让自己的地方更有特色让人记住,他有些同行把酒吧卫生间搞得很另类,比如在镜子上写了很多智力测验题,比如让马桶内有活的金鱼在游来游去,令如厕者不知该不该冲水,担心会把金鱼冲走,有人甚至真的不敢冲水。还有人在镜子后面隐藏摄像镜头,在你对镜梳妆后,回头却见到自己的影像出现在电视荧屏上,好在整个咖啡室的人不会在外面的电视屏幕上看到你刚才那搔首弄姿、嘟嘴瞪眼的模样……我想,这大概就是艺术家与土流氓的差别。

后来我又经历了一些厕所,男女的标志被艺术化为高跟鞋和烟斗、龙和凤、听雨轩和观瀑亭、太阳和月亮、扑克牌里的红桃K和黑桃Q……这时候我就非常怀念曾经路边公共厕所大白墙上“男、女”两个字,特别醒目根本不至于走错,现在连女的穿裙子,男的双臂下垂那种标志都很令人难忘了。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把厕所这么大众的地方搞得跟脑筋急转弯似的,脑子慢的真要活活给尿憋死。

正文 伪装富婆

阿达终于过上了有钱又有闲的日子,结了婚她不要孩子,整天守着一堆存折在家看欧洲文艺片,她的外出活动不是去美容就是泡在高级社区的会馆里跟疯子似的一个人对着面秃墙打壁球,当然偶尔也约朋友们吃吃饭喝喝茶。我几乎跟她没有什么共同语言,我喜欢看鬼片恐怖片,惟一的运动是去打五块钱一小时的乒乓球,球拍次了点儿,阿达十年前就让我扔了。再说吃饭吧,就算点一盘西红柿炒鸡蛋她也要跑老远的大饭店,屁股还没挨椅子热毛巾就上来了,餐布有男服务员为你铺开,一道那么烂的大众菜端上来也用不锈钢盖子盖着,你刚要倒水,就有服务小姐走过来把你的手按住,连声说“对不起”,你刚掏出烟,打火机已经在你的面前点燃,烟灰缸也递过来了,你吃着,旁边两个人站着,你一叫买单,马上有人奉上果盘,吃饱了,走出门,一溜六个人在门口给你鞠躬,说“谢谢光临,请慢走!”这样吃顿饭跟受刑似的,简直像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可阿达喜欢这样,她说这才叫享受生活。

我经常会在心里很龌龊地盘算她到底有多少家底儿值当这样“得涩”,整个人伪装得像个富婆。

阿达把房子买在城市的边儿上,因为广告整天把那儿吹得跟巴黎郊外似的,仿佛一栋一栋的根本不是单元房而是大庄园,正赶上我这姐们儿就好这口儿,只要把什么东西一说成代表欧洲风尚,她二话不说特忠诚地上当,表现得一点都不挑剔,最后跟一堆傻了吧唧的有闲钱的人在四邻不靠的荒地上安了家。自从住进精装修的大房子她就没断四处打电话邀请别人去她家看看,可谁去啊,就算从市中心出发,到她家最快也要近三个小时的车程,我们都俗,骨子里都闲贫爱富,但光想想长途跋涉的劲头就绝了我们要去傍大款的心思。阿达整天猫家看欧洲文艺片,我们这些跟家庭妇女似的女人有点富余时间还得擦玻璃洗衣服,所以两个多月过去了,没人响应她的号召。最后阿达撑不住了,扬言要买车挨家挨户把我们拉她家参观去。

忽然有一天,阿达说要来我家,而且是开着她新买的雪佛兰,对于一个撞了六次才学会拐弯的人要跑这么远的路真为她捏一把汗。从她说已经出来已经过去三个多小时了阿达还没到,我实在在家坐不住就去小区的门口等,也没有,打她的手机,狂打,就是没人接,回家调出交通台,也没听见报道哪出车祸。正着急,我的电话响了,阿达像个泼妇似的在那边大喊:“你有病啊,那么玩命打我手机又中不了奖,你不知道我出来多紧张,光我们门口的立交桥我就绕了三圈才下来,拐弯我的手都快把方向盘掰下来了。别再打了,这就到了。我都不急你急什么!”紧接着“啪”的一下电话挂了,表现得特别没有风度。

阿达约了几个以前的同学,我坐在她的车里没话找话,“你倒没像别人一样在后玻璃那摆一排布绒玩具啊。”她白了我一眼,说:“我以后一个人在公路上开车,后座载着一条大狗,后备箱里杂乱地放着运动服、排球、羽毛球拍,可能还有一套老公的西装皮鞋领带,外加一箱矿泉水,那什么感觉。”阿达小后背挺得特别直,骄傲极了。我认为她的世界观大概受欧洲文艺片影响太大,已经受病了。

被拉去的几个同学并没对她的新居感到新鲜,因为路远阿达的车技又不怎么样,所以大家都有些晕车,说了些毫不挨边的奉承话就趁天亮打车往市里赶。在车上一个话最少的哥们儿把网上一个段子端出来比喻阿达,他说:当富人一定要选最远的地儿住,拣最堵的钟点儿走 ,出门直接上三环,四环最少也得绕半圈,什么杜家坎啊,西二环啊,回龙观啊,能绕的都给他绕上,车里面带盒饭,车后面带厕所,车外边再站一个买报纸的,戴一鸭舌帽,特胆大的那种,只要车一停,甭管有事儿没事儿都得跟人家说:May I help you,sir ?(我能为您做点什么吗?)一口地道的北京土著腔儿,倍儿有面子。马路上看见警察咱就躲,遇上加塞儿的就让。上个立交桥就得坡起个百十回,别人上班不是花二小时就是三小时,你要是才花了一小时,你都不好意思跟人家打招呼。你说住这么远的地方你得几点出来?我觉得怎么着七点也够了吧?七点出来?那是找死,五点半以前,你还别嫌早,还得看有没有大货。你得研究车主的心理,愿意七点出发的车主,根本不在乎再提前两小时,什么叫马路天使你知道吗?马路天使就是不管去哪儿,都选最远的不选最方便的,所以,我们的口号儿就是:不求最快但求最远。

我依在后座里黯然地想,伪装成富婆真可悲。

正文 露肉

我们门口的“放心肉”每天都要排很多人,昨天那个卖肉的大姐来晚了,急急忙忙进屋就换白大褂,穿戴整齐之后又着重用三枚曲别针把衣领处别死,就像有人用刀架在她脖子上似的,脑袋总是耿耿着,看上去特别不舒服。我一般心生疑窦的时候都是自己瞎琢磨,有个抱狗的大娘比我直,张嘴就问:“你别那么多曲别针干吗,多热啊。”卖肉的姐姐在一个铁家伙上蹭了蹭刀,说:“我觉得领子豁口有点儿大,弯腰剃肉的时候再什么都让人看见。大夏天就是脱光了也不会凉快,捂严点儿没事儿。”她的话立刻得到了众人的呼应,都说还是我们这代人保守,你看看满大街那些“小年轻”,还有人担心哪儿会露肉吗之类的话,让买肉的整个过程都处于一种兴奋状态中,在肉铺里谈肉,多少有些缺少情趣。

下午想买几件过夏的衣服,拉妈妈一起上街,走在路上一看,满大街光膀子晾大白腿光脚丫子的都是女人,无论身材好的还是有缺陷的,都争相露着,肩膀上有两根带子的已经算含蓄的了,很多人就在胸口处围了块布,宽布条儿很有学问,能上下不靠地完成欲盖弥彰的小把戏,它在那虚掩着,等待风吹。再说下面,那儿的表现形式可就各有不同了,短裤真短,最多盖住大腿根儿,长裙也真长,走不好能给自己拌个大跟头,七分裤或九分裤把腿勒得跟火腿肠似的,内衣的轮廓清晰极了,裤腰永远提不上去,就悬在臀部上面当啷着,活活把要你腰上那块肥肉挤出来。女人大都光脚丫子了,趿拉着凉鞋,这打扮要是放在以前,恐怕连电影院都不让进,可今天却成了时尚主流。我妈忽然指了指前面,我看见一个令人惊艳的、光溜溜的后背,那女人的前脸儿应该已经三十多岁了,她的上身只挂了片薄布,挡住该挡的地方,红兜肚就甩给后面三根带子,一根围住脖颈,两根系在腰间。我妈特朴实地问:“你说有这么热吗?”我说:“她比咱们热,她受热面积比咱大。”我妈也没听明白我的意思,拉着我拐进往外冒凉气的大商场。

我们忽然发现以前卖女装的地方已经换成了“淑女装”,都是名牌,苹果绿、草莓红、香蕉黄、葡萄紫……所有的颜色仿佛带着糖果的甜蜜和花草的清香,我觉得这些衣服只有十七八岁小女孩适合穿,但一件四处透风的背心也要好几百,这价钱是小女孩根本接受不了的。我忽然就明白这些展现青春活力的服装怎么都跑到那些半老徐娘身上了,放眼望去,在艳丽布料里逛来逛去摸来摸去的,也都是些一心想做淑女的老女人。

我连看的欲望都没有了,因为我觉得露哪我都不自信,我都心虚,生怕那些小带子小扣子坏在大马路上,想撸点儿树叶子什么的遮羞都难,因为路上连树都少,总不能往身上抹土吧。我正拉着我妈往外走,被一个服务员叫住,她拎着一套衣服边走边说:“短身上衣是今夏最流行的款儿,配个同款同色迷你裙,你看这一身蕾丝边,能散发另一番野性感觉,也挺有味道的。”我睁大了眼睛,“你觉得我野性吗?”她估计觉得伤了我的自尊心,立刻把那套衣服放回去,拉着我看另一套:“晚上参加派对,这套配上珠子的低胸喱士背心必定派上用场,绿配黄是今夏流行主色。”我问:“姐姐,派队是嘛?”她没理我,指着另一套笑着对我说:“我看这套棉质背心、粗皮带以及白色织花短裙配一起挺适合你的气质,多有原野气息。”我特别纳闷我在这服务员眼里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其实我早就跟她说了我就是想买件短袖衬衣。我问她,你们这儿不露肚脐或者肩膀的吗?她说没有,我看见我妈已经在远处等得不耐烦了。

正文 春装内裤

天儿热了,我看见商场里摆着好多春装,不是绿得像白菜帮子就是粉得像桃花,而且大多皱皱巴巴,跟坐在屁股底下压了三五年似的,我一般都不往嫩色区走,受不了那些拿自己当肉虫子打扮的女人。前天我正要下扶梯,突然胳膊被一把拽住,我以为又是让免费做美容的,没好气地甩了一下,同时准备好满脸的厌恶看着她。那女人用手捏了捏我的脸:“咱多长时间没见了?”话里话外像是老熟人,但我根本不认识她。那女人说:“你还记得我是谁吗?”多么直接的一个问题,弄得我愣在那儿不知该说什么,她倒没在意,拉着我的手:“白跟你当了三年的同学。你要没事,一会儿我请你吃饭,咱先遛遛。”她的力量是不容分说的,我像个被拐卖妇女踉跄了几步满心不情愿地被一个我根本想不起来的女人挽着胳膊。第一站居然是厕所。她对着镜子挠了挠耷拉在脑门上的两绺头发,把包往我面前一递,我只能接着。很快冲水的声音响了,跟傻子一样站在外面的我还在使劲想这女人的出处,毕业后我几乎对所有同学都没什么印象了。

那女人出来了,居然敞着裤子的拉链,我的余光迅速被吸引过去,那内裤跟纱绷子似的,上面印着豹纹,最绝的它还是侧开口,用一根鞋带穿来穿去拴着。我相信我的目光里一点色情都没有,但那女人一边拉拉链一边说:“看什么呀?”天啊,好像我是个女流氓似的。我把书包还给她,找了个借口想走,可穿豹纹内裤的女人还是热情地挽着我,让我陪她看看内衣,买完再走。

一路上,她都很不见外地说我“不女人”,最后把我说急了,问她:“你是不是觉得内裤越透明越女人?”她说:“对呀。”我忽然觉得我遇到了女流氓。几乎被绑架到一堆昂贵的内裤里,那女人一条一条在手里拿捏着,我算开了眼,那哪叫内裤啊,连个绳子条儿都不算。所谓的t字型,实际上就两根带子,估计是拴腰上的,外加一根稍微宽点的布条耷拉在关键部位,我看了看标价,不到五百元,在这里算便宜的。还有一款,简直就是开裆裤,两侧是花边中间是空的,包装袋上有个女老外在狐媚地笑,手按在屁股上,内裤跟两片号不一样的鞋垫似的,古怪而又夸张。我在想,这东西穿不穿有什么用啊,豹纹女拎着一个小衣服架子走过来了,她笑盈盈地晃了晃一条看着还算正常的“小裤头”对我说:“这个适合你!”我在手上掂了掂,五毛钱一尺的花边总共用量也不会超过一块五,后面几乎缩成一条线,简直就像个小三角围裙。这点东西居然写着原价一千七,现价七百元。“拿这东西捞鱼虫子我都闲眼儿大!”我把那一片跳了丝的小围裙又放了回去。

在倚红偎翠惑人眼目的内裤堆里站了一会儿,我竟然看见好几个行色不怎么可疑的女人交了钱,她们买这个能干什么用呢?豹纹女问我有中意的没有,我问她这有纯棉的正经人穿的内裤吗,她又捏了捏我的脸,我无比讨厌她这个动作,她说:“女人的内衣统统是易耗品,跟打印纸、墨粉一样,这儿的内裤都是春装。”随后递给我一张宣传单,上面写着:内衣是这般美丽。它原本空无一物,缱绻柔腻的细丝,窄窄带,碎碎丝,盈盈一握而已。穿戴在女子身上,才陡然饱满,是玉液琼浆盛满杯,而且永无餍足。我把纸插在一条内裤里,问豹纹女:“你觉得我是做什么工作的?”她急忙摇我的胳膊:“你想哪去了,让你换一种爱自己的方式。挑一条吧,给我个面子,我就在这工作。”我恨得自尽的心都有,好几个小时给人家拎了包,还得掏钱买变态内裤。我问:“最便宜的多少钱一条?”她说:“你得挑款式啊?”我没理她,看见一条屎黄色布料还多点的内裤上写着“处理五十元”,包装袋上印着“萤光内裤”。豹纹女歪着脑袋问:“你能接受这个?”我说:“我晚上拿它当手电使,省得开灯了。”她听了还不乐意了,“不想买就算了,说风凉话不就没劲了吗。”我正好得台阶下。后来有一次去商场,看见豹纹女又拉着一个女人的胳膊特像亲人地往变态内裤那儿领,看来她还不只是我的同学。

正文 当美女变成作家

大概是为了迎合女人们的虚荣心,现在只要是五官齐全有自理能力的都被称作美女了,如果这女人还兼顾着写点儿什么,哪怕说不出一句整话满篇错别字到处语病,都会被归到美女作家的堆儿里。当美女变成作家,就像一块注水肉,尽管上称高高的,其实早泡敷囊了,它是成心摆那让你上当的。

前几天在北京图书订货会上,我正站在一个出版社展台前看裹着书皮的假书,突然一双冰凉的手搭在我的脸上,并把我的头猛地转向右侧:“亲爱的,你也在啊!”我的上嘴唇和下嘴唇被挤成了惊讶状,眼镜也滑到了鼻尖上。她叫什么我还真忘了,就记得某次聚会后她说她住在望京而我当时租的房子在对外经贸大学对过,回家的时候就蹭了她的车,路上她说她已经半年没出过家门,在写一个小说,而我是她享受阳光后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她还说她很久不说中文了,很多话只好用英语解释,为了证明这一点,她把自己的手机举到我眼前,屏幕上确实都是英文。我倒没往这方面想,我觉得她的手机也许就没有中文输入法,可因为心虚,所以就一路都在说特别中听的话,比如夸她有文彩,比如夸她的鞋和裤子,比如夸她的长相,我平时太缺少恭维人的训练,所以说出每句话都生了咯叽,并且夸到一半没词儿的时候还磕磕巴巴的,连我都觉得没素质,可她还是很宽容,始终微笑着。对她的印象就这些了。时隔几年,美女作家的神色不再单纯,她让我想起穆桂英,身怀绝技胆量过人,胸前双插狐狸尾,脑后飘摆雉鸡翎,弯眉戴月,粉面桃花,跨下马掌中刀,大破天门阵,将辽人杀得心惊胆颤。

我问她是不是出了新书,她说她在做一本财经杂志,并且希望我给她介绍一些出版社的人。我就像一个被敌军生擒的俘虏,硬着头皮往另一个方向走。穆桂英显得很大气,握过手之后就从书包里掏出一沓复印纸,她说:“这是我的一部书稿,起印五万,版税十一,你们可以上我的写真。”同时又从包里甩出几张穿吊带背心的照片。我们没人管书稿,都从玻璃桌上挣抢她的照片看,那里面的女人太婀娜了。后来我问她那个人是她吗,穆桂英瞪着眼睛说:“废话!不是我,你以为是你啊,反正脸是我,身子是谁的我也不知道。”

没过多久,我的手机又响了,一个美女作家说她在二楼,问我在哪,我赶紧上了电梯,一边跟许多男女摩肩接踵着,心想他们如果不是书贩子就该是写书的了。我最初看到的是美女作家将近三米的宣传画,大书皮放大得比我的腿还长,她浑身光鲜在旁边站着,孤孤零零的。我一个箭步站在她身边,她说:“让我亲一下,先!”我还没把脸凑过去,就发觉她胸部多余的“英捷尔法勒”软组织实在压迫我的视觉。我们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跟俩大虾米似的,弓着身子亲热了一下,以表示我对她的书首印三万册的祝贺。她不知中了什么邪,一见漂亮女人就翻白眼,附在我耳朵上悄声说:“她已经不是处女啦。”然后是接连不断的“粗口”,听得旁边的过客都在侧目,这人要放三十年前就得被定性为小流氓。我尽量把目光往别处看,强装我们并不认识的假象。后来一个媒体的女孩要采访她,我闪在一旁,隐约听她跟人家说什么“女权”、“波伏瓦”等等一些莫名其妙跟新书一点儿搭不上飞子的话。

后来我的一个哥们问我,那是谁啊。我说,一个美女作家。他摇了摇头感叹:“她脸上的分辨率太高。见过丑的,没见过这么丑的。乍一看挺丑,仔细一看更丑!”我哈哈大笑,觉得他太夸张了,可他接着说:“她光着身子追我两公里,我回一次头都算我是流氓! ”

正文 养殖美女

美女也分品种,这要看是养殖的还是自然天生的,天生丽质的女人是尤物,量少而且不是什么人都能近身。养殖的美女很难具备尤物们的气质,那是人家从骨子里带出来的,就像我们宿舍一个女生从小在大炕上呆惯了,不管坐哪都很自然地用两脚互相把鞋蹬掉然后盘腿,现在自己都开会计师事务所了,到哪查账腿倒是不盘了但蹬鞋的意识还有。谁不想当美女呢?你要瞅冷子喊一个鼓嘴耷拉眼角的女人“美女”,她会满脸不高兴地拉长声音说“讨———厌”,其实心里美着呢,因为不管长相多寒碜,在每个女人心中自己都是美丽的。

养殖型美女也分放养还是圈养,放养的更懂得修饰,圈养的就只知道一门心思地照葫芦画瓢。 Y姐属于悟性开发比较晚的,她二十七岁的时候我们开始嫁人的嫁人生孩子的生孩子,她连恋爱还没谈,整天风风火火地盲目以为青春永恒。她洗脸跟洗手用同一块肥皂,抹润肤霜的时候也是用手一胡噜抹到哪算哪,外出总是随手抓起一件 t恤就套在身上,经常前胸印着“××纯净水”,或背后写着“××牛肉面”。我一直奇怪为什么 Y姐那么不修边幅,一天里用于打扮的时间还不如一只猫舔爪子的时间长,她出门就差往自己脸上再撒把土了。难道装扮得那么朴实是怕有人途中劫色?后来 Y姐跟我说,打扮出来的美都是短暂的,她要让有心人发觉她的美,这样得来的爱情才是真实的。

直到三十岁还没遇到土里刨金的人, Y姐急了,她眼瞅着那些长相有缺陷的女人都把自己收拾得利利索索过上了幸福生活,终于顿悟女人要发觉自己的美丽,于是她开始了圈养美女的日子。

其实就算是圈养也需要时间,但 Y姐觉得自己的青春小鸟就要一去不回来,想的都是速成的招儿。她先是通过电视购物塞了一柜门儿的“神奇翘臀裤”、“速效瘦身内衣”、“魔术丰乳贴片”之类的东西,然后跑一家从没听说过的医院往胸部注射了“英捷尔法勒”软组织,她的脸让美容院用一个月的时间沤得比脖子白几十倍,弄得脑袋怎么看怎么像直接装上的,一点儿过渡都没有。 Y姐在精神上拼命追求童心童德,别人是装嫩,她是从心里往外觉得自己就是青春逼人。

有一天她在电话里急着约我去麦当劳见面,让我借几本书给她。我站在自己的书架前看了又看,不知道哪本适合圈养女人,最后找了几本封面上有美女但过了期的时尚画报。她起步晚,要是再多看点儿世界流行趋势还不把自己逼疯了, 三十岁的女人为美已经急得撞笼子了,对于走火入魔的人哪能再火上浇油。 Y姐就像刚拉秧的黄瓜,虽然水灵灵的,但眼瞅着就要过季。

透过麦当劳的玻璃我看见 Y姐正小口地喝着一杯咖啡,等我坐在她对面,发现她的咖啡还是满的,原来她只是隔几分钟把杯子在嘴边晃一下要个形式,她说口红沾在杯子上很恶心。经过一段时间的圈养,她是跟以前不一样了,那时候别说咖啡,连喝冒烟儿的开水都咕咚咕咚的。我仔细观察了一下,她的脸除了惨白,把黑眉毛还都给连根儿拔了,取而代之的是两个倒过来的咖啡色对钩儿。经过加工的胸部给人视觉上足够的压迫感,搞得宝姿外衣鼓鼓囊囊,说起话像怀里揣着兔子,总是一跳一跳,我生怕动静一大再把那杯满满的咖啡弄洒了。

以前给宿舍捆过墩布的 Y姐现在也不知道还干不干活,伸出的手也美了甲,只不过有的图案已经磨去了多半,正苟延残喘。我们边说边聊,我发现人的外貌经过养殖性情也变了,她始终在把玩买套餐赠的ty。我问她为什么喜欢这东西,她把咖啡杯晃了一下说:“我们女孩子……”我差点被巨无霸噎死。 三十岁的 Y姐大概真以为自己就是十三呢,我真担心她哪天会在头上扎个粉色大蝴蝶结扮猫猫出来。由此我认为圈养出来的美女多少在心理上有些失衡,她们不能正确地看待自己。

放养型的美女比圈养的放松,但效果基本上相同,这要看每个人对美的悟性有多高。尽管成就美女的路上有得有失,我们最终都成为了大街上走来走去的养殖型美女。

正文 三Z女人

现在三Z女人很时髦,眼神稍微迷朦些就能让那些容易动心思的男人五迷三道。所谓三Z是指姿色、知识、资本。美貌当然是她们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加上满是外文的学历证和银行里一辈子不愁吃喝的钱,人家压根就没像咱似的庸俗地指望靠婚姻解决家里的住房问题。尽管男人们像动物园里发了情的大孔雀,一个劲儿追在人家屁股后面晃悠彩色羽毛,可三Z女人六根清净,认为这种在大白天到处抖搂身上土的小把戏很没意思。

在黄头发、假胸脯还没有流行那会儿,小董就是个地道的三Z女人。她乍一看特像天生尤物,可据她说,从上到下纸里包火,整个人就是一件现代整容技术的精品,因为有她这句话,我跟她开玩笑一向都规规矩矩,从来不敢东摸西捏,实在怕碰坏了什么小零件咱赔不起。

她有不少男朋友,给我的感觉是遍布全世界,因为经常从她嘴里蹦出的国家是我听都没听说过的。那些男人送她来自不同地区的香水,小董一般喜欢把塞在礼物袋里的小纸条拿出来,用一个可爱的带有吸铁石的橡皮小人贴在冰箱上,留着夜深人静时自己陶醉。有一张卷了边的,一直放在第一张的好位置,那上面写着李白的一首诗:美人在时花满房,美人去后留空床。床上绣被卷不寝,至今三载有余香。小董身上那股味儿是够猛的,我经常像中了煤气一样太阳穴跳着疼,我盘算着何时能把她带我们家以前住过的老楼去,因为那里耗子蟑螂日益猖獗,她去了没准儿能给当地百姓除四害呢,可又觉得这活计有些委屈了小董的身份,只好作罢。

有一天,小董找了一堆朋友去她家吃饭,她在厨房将自己做的烤鸭切成片,放上西红柿片,然后切开柠檬,挤汁,小心地浇在鸭子上。柠檬香扑过来,她问我,你看那首诗想到了什么?我答:流氓。另一个人答:红袖添香。小董夸我有想像力,另一个说我内心阴暗。

小董喜欢打网球和高尔夫,网球就算我跑折腿也接不着几个球,所以从来没参加过她组织的活动,当她说到高尔夫的时候,我抱着见见世面的小市民态度欣然前往。当车来到一个写着高尔夫练习场的墙根儿底下,我终于看到了传说中的高尔夫运动。同去的人有的打过,在议论多少杆、果岭什么的,那些没打过的,脸上也是一副吃过见过的样子,穿得跟戴孝似的,一身白运动服外加一顶白帽子。

所谓球场,不过是块将近五百米见方的空地,坑坑洼洼,用白油漆画出几片假水面,地上斜插着几块牌子,写着50、100之类的数字。场地的周围用一圈尼龙丝网子围着,如果加个顶子,再往里扔俩麻雀就可以成个百鸟园。这实在跟我梦想中的绿地、阳光、电瓶车、起伏的山水相差太远,别说溪流草丛,看不见被风吹起的塑料袋就不错了。小董好像并不在乎这些,她说在海南博鳌高尔夫球场打一场高尔夫球“果岭费”八百、“租杆费”一百五、“球童费”一百二,“租车费”二百,而在这热身简直太实惠了。她善于说实惠,跟我喜欢说便宜一样。可图便宜就别抱怨太多,我闷头照猫画虎地学着别人握住球杆,同时非常别扭地用左手食指和中指夹住右手的小拇指。大家都面朝一个方向用“兄妹开荒”的劲头轮膀子,然后盯着那些数字看看打到多少米了。我跟傻子似的憋足了劲把小白球一个一个打出去,我根本不介意远近。好不容易那么一大筐球终于见底儿了,球童又给我拎来一筐,绝望。我觉得我已经快把自己的小拇指给掰折了,每击一个球我就想起一次栅子洞。

小董告诉我这项运动是苏格兰牧人放牧时,偶然用棍子将一颗圆石击入野兔子洞里,之后发明的。你说这苏格兰人也是,多不让人省心,发明这项毫无乐趣的运动不知道弄丢了多少只羊呢。花那么多钱并且远不如咱这儿的弹球好玩。

三Z女人总是高瞻远瞩,跟你不是谈论世界经济,就是某个国际明星养的蜥蜴是从哪个地区进的货,别说男人,连我这样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朋友都觉得异常吃力,因为我根本接不上话。小董倒不嫌弃我,昨天打电话问我对英式橄榄球感不感兴趣,我说我觉得青果

正文 野地里比智商

人总喜欢花钱找罪受,这话一点都不假。很多年以前我参加过一次北京某野外生存俱乐部的活动,当时“拓展训练”的概念还没有进入中国,那时候自己也年轻,刚一看见“我们的目的是在自然地域(山川湖海)通过探险活动进行情景体验式心理训练”的布标就特别激动。一个瘦得像骷髅精似的男人穿着一身迷彩服问我:“你都去过什么地方?”我刚说个北戴河,那男人特别不屑地打断我:“别说了,靠旅游你的眼睛根本辨别不出自然的美,你觉得这样的生命有意义吗?”我一下就傻在那,忽然觉得特别无地自容。骷髅精接着说了几个概念,诸如徒步、勇敢、露营、团结之类实际哪儿都不挨哪儿但特能煽动人情绪的词汇,让我简直按捺不住内心的向往,当时就交了我和石石的钱。

这是一个野班子,我们凌晨四点被集中在一间民宅内,出发前要求女生必须背一个睡袋、一个帐篷,男生还要另外扛上炊具、绳索、漂流用的橡皮伐等东西。我和石石当时就有点傻眼,因为光那个装帐篷的包竖地上都快赶上我高了,别说还要背睡袋,我们就像挑山工一样,每个人都往前弓着身子,趁天没亮上了一辆挺破的大客车。这群人远看像逃难的,近看像要饭的,根本没人寻思去拓展训练的。

车把我们拉到一个山里,在石料加工厂附近车停了,领队骷髅精宣布野外拓展要充分利用艰险的自然环境,从情感上、体能上、智慧和社交上对自己提出挑战,大家一阵欢呼。后来我才知道,所谓野外拓展就是能坐车的地方一定徒步,放着正经道决不走要绕个大圈走山路。人都快走傻了的时候,骷髅精让队伍停了,大家都很疑惑说:“这不就是咱们刚才停车的地方吗?”几个领队不再理会我们,扔出几米长两张塑料编织袋似的东西,让大家围成男女更衣室换上游泳衣准备等河里的水涨起来往下游漂流。十几个男男女女在编织袋里晃悠着光溜溜的肩膀,山风吹在身上鸡皮疙瘩立即起了一层。一个橡皮伐只能坐两个人,骷髅精要求必须一男一女,因为人本来就不是配好对儿来的,所以我跟另外一个有漂流经验的女人分在了一组。组织者没带气筒,所以橡皮伐只好靠两个人轮流把它吹起来,不同嘴里的吐沫搅和在一起让人特别恶心。石石从一开始就拒绝这样的运动,蹲在河边玩水,我看见跟她一组那个四十多岁自称教授的大爷正自己蹲地上叼着气嘴儿较劲。为了减轻负重我和石石坐在河边吃光了背包里的所有东西,大约两个小时以后,骷髅精说下水吧,大家忙不迭地扒着橡皮伐往里蹦。水流很快,根本容不得你把握方向,橡皮伐打着旋冲着在水里露头的石头就去了,所有人都尖叫着,有的干脆撞翻了伐子掉进水里,好在身上有救生服,扑腾一会儿领队们就会用竹竿把你挑进他们的橡皮艇。

我只觉得天旋地转,哪有心思看两岸啊,河里全是带棱角的石头,我们的橡皮伐底部早就被划出好几个口子,我觉得自己都快被撞碎了,后来实在熬不住,干脆翻身跳河。等我拽住竹竿的时候看见石石早就在里面坐着呢。好不容易到了宿营地,我发现我的腿上划得全是口子。本来骷髅精说是管饭的,但分到我们每个人手里只有半茶缸子方便面,我坐在帐篷外面看着对过一个男生啃一根很粗的香肠。石石问:“你饿吗?”我说:“你觉得他能吃完那根肠子吗?”石石摇了摇头:“要不咱们趁他没吃完要点过来,这样饿着太难受了。你去!”我一点都没觉得不好意思,向自己的味觉投降了。

我们带的帐篷只能睡两个人,但骷髅精要求必须四个人睡,而且必须是两男两女,这是野外生存的规矩,因为一但遇到危险情况男人往往会冷静处理。他的话还没说完,石石拽着我的手一个劲摇头,她很小声委屈地说:“不行,你知道我刚才为什么跳河吗?那个色情教授对我性骚扰。”我一听就急了,站起来反对骷髅精:“这会有什么危险情况?到现在为止我见到的最大野生动物就是蚊子,人不比野兽危险?”我的话显然激怒了大家,骷髅精让我闭嘴,说在外面只能听从领队的。无奈,我和石石早早钻进了帐篷缩在满是臭脚丫子味的睡袋里讲鬼故事提醒彼此别睡着,其余人趁着夜色又被带走夜漂去了。深夜大概领队怕我闹事分配来两个女孩睡在我们这。清晨我的身下都是露水,腿上还爬着一层小红虫子。

野外拓展本来是三天,我和石石转天上午就问清了公路的方向,回家了。野外拓展就像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它在外面捏着嗓子叫“小兔乖乖,把门开开”,对于没见过大世面的兔子而言,脑子不动就去开门的举动那么轻易且理所当然,好在,门开的一瞬间,我们看清楚了大灰狼的獠牙,赶紧关门还来得及,尽管我们已经被撕下了一块毛皮。

正文 咸鱼翻身

昨天晚上打开电视,东方卫视一个不知道什么节目猛地冒出来一大群小年轻儿对着镜头大声喊:"卡哇伊!"嘴部造型都很夸张,一看就知道喊得特别卖力气。吓得我赶紧换台,如同快到填料时间打开了牲口棚,那声音闹心。"卡哇伊"据说是可爱的意思,它的出现简直是春打六九头,搞得那些上了年纪的女人们重装上阵集体纯情。

我认识一个卡哇伊,只要一说话,就神情暧昧并且经常"调皮地吐了吐舌头",开始的时候我说完一段话她的舌头突然伸出来,又收回去,像孩子一样笑着表现对话题很投入,我还挺喜欢她这个经典表情的。可越往后发展她的舌头从嘴里伸出的频率越快,经常在我一句话还没说完的时候就看见她的舌头像芯子一样出出进进,而我几乎忘了自己刚才在说什么,就只剩下坐在她对面干张着嘴。这个局面一般要用卡哇伊爽朗的笑声打断,她问,你愣什么神啊?我说:你真可爱。其实我脑子里的画面是这样的:手里攥着一条线,那头是一个大号鱼钩,她一张嘴我就甩线,钩住那个小红舌头,要挂上了我还就不撒手了,非一直往外拽不可,你不是假装调皮吗,就让你一直晾外面。当然,我的心理活动她是不会知道的。她也不做个社会调查,总把舌头放外面跟个无常女吊似的,有几个人能受得了这样的调皮呢?后来听说有一个男人破了她的卡哇伊大法,那个人是去修水管子的,自然没多大兴趣留意女主人是否可爱,他特直接地说:"姐姐,您这几天上火吧,舌苔够重的。现在也没卖挂舌子的了,您回头吃点牛黄解毒片吧。"

卡哇伊不再调皮的时候,就迷上了一种颜色,那种亮粉色弄身上,打老远一看就青春逼人,因为这颜色,卡哇伊说他们同事给她起了一个外号叫"粉丝"。夏天的时候卡哇伊穿过一件这颜色的兜兜,其实就是一块四方布只盖着前片儿,后背部分仅有两根小细带儿打成的一个小活扣儿。你要跟她迎面走来并不会觉得什么,但你要走在她后面,大有进了澡堂子的感觉,那后背光溜溜的什么内容也没有,倒是很适合刺字。我建议过她在后面写上"精忠报国"或者来点儿十字绣,她说:"哎呀,讨厌,你怎么总拿别人开心。"并且在我肩膀上推搡了一把。

卡哇伊还有一个特征,她喜欢戴手套,她的柜子里有各种各样的手套,确实都非常好看,但手套这东西毕竟跟袜子不一样,你不能一天到晚都那么戴着,它是劳保、保暖或者作案时用的,用完就应当摘下。卡哇伊不管这个,她要喜欢什么就特别的忘我。有一次我们跟几个从四川来的诗人闲聊,卡哇伊说去洗手间,结果都快半小时她也没回来,我过去一看,她的手套夹在牛仔裤的拉链里,正跟自己那儿较劲呢。我回桌又找了一个女的来,最后拿刀子打火机才把事情搞定,当然,结果是,右手手套的食指烂了,牛仔裤的拉链彻底"交代"。

卡哇伊每次试衣服都要最后问售货员一句:显瘦吗?显年轻吗?人家是为卖东西又不想找茬打架,当然总是用特别真诚的语气及目光肯定卡哇伊的身材,并且在她交过钱之后再斩钉截铁地强调一下:您穿这衣服太有气质了。其实呢,那么浅的颜色只能增加膨胀感,整个人跟个肉包子似的,前面是一排勉强捏上的褶。但卡哇伊的心理素质极好,她穿过一阵子绸缎质地的抽带工装裤,两边装饰大大小小数个口袋,裤腿处绑着细细长长的带子,要搁几十年前还以为她这身装扮是去"过草地"。卡哇伊的一双尖头鞋像匕首一样,根本猜不出她的脚有多大号,上公共汽车赶上人多的时候伸出裤腿半尺长的鞋尖还不让人给踩烂了,可她的这双巫婆鞋直到上个月才刚换下去,变成了特别夹脚的圆头儿"棺材鞋",据说是巴黎今春的流行款式。

卡哇伊是个注重生活细节的人,家里到处都是精品布艺,她说这些东西的质地、色泽、柔软度都符合她的审美,但再懂行的人也有打眼的时候,比如她买的一个马桶垫圈,上面有鲜艳的碎花图案,卡哇伊坐了两天,感觉它的弹性不够,又去商场换,卖东西的人当然不肯,她就一直斜靠在柜台边上抱怨。最后卖货的急了:"不就是个垫屁股的嘛,还那么多的讲究?"

卡哇伊就是这么一个人,走在时尚的边缘,却又中招不着,简直就是咸鱼翻身。

正文 咱离婚

她一晃就把自己晃到了三十岁,而且当她发现已经没多少男人愿意正儿八经地跟她谈恋爱的时候一下子就毛了,因为那些男人可以肆意地把胳膊搭在她的肩上,能半夜跑来跟她一起在酒吧耗到大半夜,甚至喝高了的时候能说点让她荷尔蒙澎湃的晕话,但只要她一认真,他们立刻就清醒,甚至开始紧张。就为了赌口气,她跟一个从来没对她表白过的男人结了婚,算主动送货上门。没人看好他们的婚姻,除了我。

她说刚结婚不久,晚上经常睡着睡着就能因为谁在床上占的面积大而把脚丫子伸对方被窝里互相踹,开始是逗着玩,还有说有笑,过会儿就都急了,脚上的力也给得猛了,试图把一个人蹬床底下去。之后她和他的音量提高了,为谁该滚出这间屋子而大吵不止。当然最后他是会让着她的,他去抚摩她的头,帮她擦眼泪,天亮的时候战争结束,两个人黑着眼圈去上班。她跟我说,其实每次争吵过后会发现无论是心理还是身体都是渴望互相依赖的。我觉得他们的婚姻关系更像同居,不高兴能吵个鸡飞狗跳,高兴了可以马上描眉画脸地一起出门喝酒。

她不跟我联系的时候证明她小日子过得正滋润,只要电话一响,一定是又吵起来了。她每次气冲冲地接通我的电话第一句永远都是:“我这次真要离婚了!”就像那个喜欢说“狼来了”的小男孩,我以前还跟着紧张,后来干脆就当没听见。这次不知道为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们又吵起来了,她赌气要离家出走,走之前故意在他面前狠走了几圈,他居然安然地往沙发里一坐看起了新闻联播,直到她把防盗门关上他也没追出来。她干脆把手机关了,直接跑到我家等那个没良心家伙的电话,可直到十一点,我家电话还没响,我们哈欠连天地聊天,最后我给他打了个电话,家里没人接,他的手机也关了机,她瞪着我,三秒钟之后眼泪叮当,她开始担心他。

我陪她回家,发现他在沙发上呼呼大睡,电视还开着。她气急败坏,从床铺底下拎出个大箱子开始从衣柜里扔衣服,甚至连夏天的衣服都扔得满床。她像个陀螺一样把能拿到的东西都往箱子里塞,很快箱子就满了。他进屋,惊讶地问:“你要干吗呀,是出差吗?”并把胳膊搭在她的肩膀上,她把他的胳膊扒拉开,冷冷地说:“离婚!”我和他在她的背后使眼色。她忽然开始伤心,越哭越厉害,最后开始嚎啕,把几十年的委屈估计都哭出来了,甚至想起了她死去二十多年的姥爷。她不明白都要离婚了,为什么他一点都不紧张,她觉得他早就不爱她了。哭到一半,她开始翻手机的电话簿,到阳台上打电话,我拿着热毛巾跟在她屁股后面像个FANS似的,时不时地给她浯一下眼睛,我听见她在凌晨一点半的时候给那些曾跟他说过晕话的男人打电话,但对方不是已经关机或者在外地,就是干脆笑嘻嘻地说:“你又发什么神经啊。”她的自尊大受打击,于是我说:“你要是不嫌弃,非要今天晚上离家出走又没更好的地方去,先去我家吧。”她看也没看我,噔噔噔地走回卧室,拎起她的箱子要走,可那个箱子如同中了魔法,连动都没动,我走过去试图跟她一起抬,但一瞬间,箱子咚地又落地上了。我们都有点傻眼。

他说:“太晚了,你们先睡这吧,离婚的事星期一再说,反正人家周末不办公。”他在沙发上睡着了,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她说活着真没意思,干脆自杀。我说就算自杀也得想个不受罪的方法,再说,这房子里也没什么能用着顺手的东西,摸电门吧,万一没电死给电傻了更倒霉,上吊吧,最长的绳子也就是电话线,没地方挂不说,那么细勒不死自己再弄一脖子淤血,上班怎么跟同事解释?毒鼠强这年头严打,根本买不着……说着说着,我看她就睡着了。

转天一早她跟他说:“我离家出走了,你别找我,咱离婚。”他也不说话,还笑:“要不,咱先去吃个散伙饭吧。”我们跟着他下楼,在他的车里,他说:“老婆你有地方去吗?哪还有找男人现翻电话本的,准备也太不充分了。等你找好了,我再送你去。”我们在后面哈哈大笑,当然,最后的结果是吃完饭,我回自己家,他和她回他们的家。

这就是最现实的婚姻。我们经常要用争吵来了解自己和对方的脾性,每次,你都会在痛楚过后越来越发现对方的好,也越来越懂得真正能与你同舟共渡的,其实只有这个曾经刺痛你的人。

正文 一定要找个帅的

赵文雯整天跟中了病一样,嘴里念叨着“一定要找个帅的”,当她新婚老公的肚子万劫不复地水涨船高时,她的这句口头语念得就更跟紧箍咒似的。中年版F4倒也纵容老婆的夸张,其实我们都了解赵文雯,她特别单纯,现在只不过要找个帅的宠物。以她的理论就是,生活富裕的符号就体现在拥有宠物的独特上。

我一直后悔当初买房的时候找她商量,半年后我们居然成了邻居,也成了收容她那些已经不帅宠物的大本营。她敲门送来的第一只宠物是金丝熊,用鞋盒子装着。她一进门,我们家的老猫阿花就很不愿意,气得蹦到沙发上呼噜呼噜喘粗气。那东西倒也小巧,还会站着捧东西吃,赵文雯扔下一句“我看挺帅的,送你吧”就走了。我把鞋盒子摆在桌上,死死按住阿花的爪子,看那小东西自己表演。金丝熊并不在意阿花庸俗而仇恨的目光,自顾自玩起了我扔在盒子里的一支铅笔。等我去冰箱取冰棍的当儿,再看那盒子,铅笔就剩了一根铅,所有的木屑撒在周围。啊———老鼠!仔细看金丝熊的神情再美化也是只老鼠,要不阿花那么不满意呢。后来的结局是这样的:我放开了阿花的爪子。

前几天陪赵文雯去花鸟鱼虫市场,她站在一个笼子前就不走了。那里面是两只小猪崽,粉红色的,尤其它们还都染着红色指甲,除了不会像动画片里那样扛着小铲子唱歌,长得实在可爱。小贩说那叫荷兰香猪,永远长不大,非常好养活,就像养兔子一样。赵文雯闻了闻,说:“还真有香味,太帅了,你闻闻。”我躲开了。最后以一百八一只成交。她给香猪取了个洋名叫“托尼”,小托尼整天在她怀里叼着个奶瓶,每天喝四盒“光明”。大概是补钙补得太多了,托尼越来越壮。而且慢慢猪的习性都出来了,比如到处拉稀、饭量突长、用鼻子拱东西、喜欢垃圾。我知道我的命运,当没有耐心的赵文雯抱着托尼站在我家门口的时候,我告诉她我要去云南。等我再回来,托尼被送到了她一个同学的老家。后来的结局是这样的:托尼目前已经有二百多斤了。

赵文雯哭着敲我门,边抹眼泪边说:“我刚买的一对儿小鸭子淹死在浴缸里了,我不知道它们不能一直在水里游……”还有的时候,我要跟着她举着手电筒在墙角里找她从北京买来的刺猬,她会唠叨:“怎么刺猬还会爬树,居然自己从阳台跑了,帅呆了!”赵文雯还养过一只猕猴,那只猴不太适应城市生活,把手边能撕的都撕了,那时候她整天抱怨:“怎么看着那么帅的动物,抱回家那么臭啊!”……

后来有一天,趁赵文雯去花鸟鱼虫市场的时候,我找到中年版F4,我说:“你们还是赶快要个孩子吧,来一个帅点儿的。”

正文 中年男人

阿勇年轻的时候一直很帅,对他的仰慕已经不是一天半天了,那会儿他身边到处是修长的姑娘、伶俐的姑娘、可疑的姑娘和死缠乱打的姑娘,而且他看见毛衣就满口“平针”“桂花针”的术语常把我们唬得很自卑。当他有一天突然站在我面前问:你晚上有时间吗?我觉得那一瞬间我的眼睛都朦胧了。他带我去了当时学校最浪漫的一个学生食堂,点了菜也不吃,一直用一次性筷子划塑料桌布,弄得我心里七上八下的。后来他终于开口了,“这几天我总想找你”他的眼珠子在单眼皮里面盯着我,并在微暗的灯光下流露着殷切的期盼。“你说吧。”我低着头,心跳剧烈,面红耳赤。“我想问你,你们宿舍赵文雯有男朋友吗?要是没有,你能帮我搭个桥吗?我看她挺傲的。” 我觉得自己正从悬崖上飞身而出。

这次十年前的对话,最终成就了一场婚姻。如今那两口子住在我家对门,阿勇过了三十岁一身的中年相,不但得了糖尿病,还有高血压,整个人像个大肚子蝈蝈,却连蹦都蹦不起来,你要让他蹲地上修个什么东西简直就是给他上刑,多余的大油快把皮撑爆了,所以他们家的体力活和技巧活根本轮不上他。我真庆幸他压根没看上过我,而且一想起十年前的一幕我就恨不能抽自己俩嘴巴子——当初品位怎么这么低呢!

阿勇一天到晚跟电脑标在一起,即使下班回到家,还是坐在电脑前面,其实他的工作跟电脑一点关系都没有,但他就要做出一副现代人的样子。阿勇特别看不起我这种能把停在门口开往家乐福、沃尔玛、易初莲花、家乐福等超市的免费购物车发车点记得滚瓜烂熟的人,他一听我跟他老婆说哪个地方的米便宜就在一边说风凉话。

阿勇总想把自己从小市民堆儿里择出来,他说他已经很久没用过真的纸牌来玩游戏,他跟很多朋友失去联系赖他们没有MSN,在家打电话永远记不住,非要在号码前加拨“0”接通外线,就算找我们家借把改锥,他也要发封电子邮件,因为他觉得打电话或者去敲门都太麻烦,如果有幸看他使用一次微波炉,没准能发现他像科学家一样在面板上输入密码。阿勇这些古怪的行为让我和他老婆一致认为这个男人已经提前进入更年期。

我发现女人三十岁以后会经受一系列复杂的情感、心理、生理等变化,受病程度因人而异,阿勇这类的男人却会用一系列行动维持自己的平衡状态,他会买高档运动器械、样式前卫的服装、往自己身上喷香水,成天购物花钱。女人喜欢布绒玩具,但兴趣随年龄增长会减弱,男人则不。他们的玩具只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贵、越来越不实用,他们常有的玩具是背投电视、发烧音响、汽车、商务手机、复杂榨汁器,食物搅拌器等等一切需要复杂工序启动的东西。阿勇最近迷上了自助游,当然,他的迷恋表现在大量购买“野外生存手册”这样的书,不久即能区分画片上的黑莓与黑鼠,对如何用声光烟火来发求救信号倒背如流。他疯狂成为各野外驴友俱乐部论坛的发言者,并从网上订购了大量能在深山老林里至少一个月的各种用品。

那天我去串门,发现阿勇正对着老婆臭美,他脚蹬皮靴,头戴遮阳帽,身着防水布的外套,下面是有若干口袋的牛仔裤,背上是同样有若干口袋、周围丁丁当当挂满了东西的大背包,它们分别是:装满水的水壶,军刀,手电,毛巾,还有一只小平底锅。把我的大包扯下来,发现里面还有碗、一次性杯子、熟食和饮料(分带汽的和不带汽的)若干、色拉油,调味品,以及几包速溶咖啡,剩下的就是打火机之类的零碎东西。他怎么看怎么像土匪,我问阿勇是不是要出门,他说目前的装备还不全,这都是在为以后去野外做准备,他说看上的一只帐篷在打折,原价三百八,现在只要三百二,他还要买回来。

本以为人到中年该越来越含蓄,但阿勇这个像大肚子蝈蝈一样的男人却越来越能折腾,而且玩心越来越大。赵文雯一直在自我斗争到底要不要孩子,她本打算让孩子让阿勇成熟,但又怕孩子成了他的玩物或者干脆要照顾两个“孩子”的起居,最终她也进入阿勇的疯狂世界,跟她满世界搜集野外生存用具去了。这些日子我注意到,两个人玩得还挺好,可见对正常人来说中年是个坎儿。

正文 吃饱了撑的

赵文雯对我们住的小区环境很不满意。因为在全体业主拒绝交物业费的第二个星期保安撤了,之后井盖、垃圾箱逐一消失,过了几天两个楼栋的防盗大门像变魔术一样连门框都被搬没了影儿。我的自行车在楼道里失踪,赵文雯老公的宝莱经常在半夜被人拍响警报器,弄得这两口子整天像武警战士一样随时都有可能往外冲。收破烂的人蹬着三轮儿在小区里自由穿梭,并且非常没有职业道德地把业主们扔掉的垃圾袋一一打开翻找,有用的则要一把塞进自己随身的编织袋里。他们用挑战的目光迎着所有业主笑,然后问你:“姐姐,你们家有废报纸吗?两毛五一斤。”赵文雯一般会以高傲的表情鄙夷那些递过来的笑脸,她选择毫不迟疑地向前走。不像我,在把废报纸的价钱讲到三毛钱一斤的时候就跟占了多大便宜似的,一准把收破烂的往家招,而且一路上都要叮嘱:分量一定要给准了啊!

赵文雯想搬家了,她跟我说了不止一次,看得出来,她被现实生活逼得要动真格的了。赵文雯的老公把选房的重担交给了自己老婆,这女人也不算计有多少家底儿,涉猎的关键词多为:异国、风尚、田园、欧陆、少数人、独享等等。她把那些大house的广告往我眼前一摆,我看见在里面笑着攒局的都是一水儿的老外,赵文雯用食指点着一个三百平米居室的局部效果图对我说:“住这儿,咱才能叫开始生活!”虽然我不知道这邻居存折里究竟有多少存款,但我知道就算把我们两家的全部家当都变卖,也未必能凑齐“开始生活”的起步价。赵文雯的知心爱人为了安抚老婆狂热的心,从一个刚出国旅游的哥们那劫下一把人家“豪宅”的钥匙,让赵文雯去试住一下,如果觉得好,就算卖血也要在贫瘠的土地上耕耘出好日子。那仗义男人说这番话的时候我在一边感动得都快流泪了。三天后,赵文雯拽着我便借看房的名义到了“豪宅”,因为她老公临时有事接不了我们,而我们又不舍得打车回市内,于是在一个暴雨磅礴的夜晚,我们俩恬不知耻地在“豪宅”里住了一夜。

我们不像观光客,更像两个战战兢兢的贼,蹑手蹑脚一前一后把房子的各个角落都看了个遍,随着赵文雯不停的赞叹,我们最后坐在他们家的露台上。这里已经用整面的玻璃给封起来了,摆着东一盆西一盆不用浇水也能活的绿色植物,赵文雯扔给我一根从楼下超市买的比市里贵四倍的黄瓜,吩咐在露台上等星星出来,还说了几句颇让人心动的“把月光拌进咖啡”之类的鬼话。那天月亮出来得也有点慢,其实最后的结果是根本没出来,我们就在那傻等,最后我都有点儿上不来气了,因为顶楼更像个花窖,非常闷热。我让赵文雯把窗户打开,她走了一圈,转脸对我说:“他们家窗户都没安纱窗,打开,蚊子进来怎么办?”我们又走回屋里,可是觉得屋里更热,只好摸索着把空调开了,把温度一降再降。

忽然就听见打雷的声音,我们又跑到露台,大雨点就砸在我们头顶上,为此我们还欢呼了大约有五分钟。可是回屋我们就傻了眼,雨水顺着房顶已经流了下来,这时我们才发现这房子有很多处裂痕,赵文雯喊:快拿盆接雨!我找遍了这栋大房子的几个厕所,没发现一个盆,最后只好找了几个碗接雨,刚摆好,赵文雯又喊上了:“你去找把笤帚,咱得把水扫出去。”可这又不是我自己家,也不敢乱翻东西,除了吸尘器我什么也没找到。我对赵文雯说,这家是不用笤帚的,赵文雯在木地板上摔了个跟头。此时,卫生间散发出一股异味,因为通风管在顶上,所有的异味从一楼向上涌着。不知道什么时候衣柜被我碰开了,从里面滚出几件团成团的衣服掉在水里,并且还有继续掉的趋势,我一边用肚子顶着要滚落的衣服,一边回手拿已经掉了的,心里怒骂这家懒人。房间太大,我们在这里上上下下跑来跑去。

赵文雯像个怨妇也不做声了,光脚半蹲在真皮沙发里。那一夜我们如同两个被雇来的佣人,因为外面雨大没办法脱身,又不好意思坐以待毙,干脆就替人家干了一夜的家务,用赵文雯的话说,咱这不是撑得难受吗!天亮的时候遇到几个这里的保安,都面无表情趾高气扬,我们在他们的余光里离开了,我跟赵文雯又重新回到了有贼出没的小区,她每次坐进宝莱里的优越感又回来了,此后再也没从赵文雯的嘴里听到那些有关“豪宅”的关键词。

正文 回家喂猪

动物园的门票太贵,没办法每天带着孩子往那儿跑,只好去门口的花鸟鱼虫市场,不就是少点儿野兽吗,好歹也算亲近了自然。我们的生活很让散居在郊外富人区的蛛蛛羡慕,她曾一次次在电话里问我儿子:今天又看见什么好玩的动物了?我听见儿子很认真地跟她说:“看见小白兔在笼子里磨牙,长得像老鼠的狗都趴着,大白鹅饿得叫唤,公鸡打群架,鸽子跳舞。”随后,他又补充了一句:“阿姨,你买一只小猪吧,穿花衣服。”当初为了追求田园风光的蛛蛛,在富人区住了快两年,连只麻雀都没看见过,惟一的活物是夏天从纱窗往屋里挤的蚊子。

没多久,她真来了,我们陪她去花鸟鱼虫市场,一笼子一笼子的广东鸡都跟小流氓似的,不是互相把鸡冠子啄得鲜血直流,就是一个劲往未成年小母鸡身上蹿。蛛蛛不屑一故,甚至还踢了伸着脖子要拧她的大白鹅一脚。在我儿子的大力推荐下,蛛蛛果真对一只黑白花的小猪动了感情,她把小猪捧在手里,眼睛里流露着母爱。卖猪的说这猪最多长到四斤,而且聪明通人性,不随便拉尿,它老家在泰国,说着便把一条缠着铃铛的中国节套在猪脖子上。那猪长了一张驴脸,尖耳朵,大眼睛,粉鼻子,毛油亮,跟用了护发素似的。最后以260块钱成交,让我儿子鼓捣了一下午之后,蛛蛛带着她从市区买的种猪回那个有大露台的豪宅了。

之后,我儿子经常给蛛蛛打电话问猪的情况。后来我才知道,这女人居然给猪起了个猫的名字,叫“咪咪”。咪咪天天用它的粉鼻子拱蛛蛛的腿,听见狗叫就往床铺底下扎,他们特相亲相爱,据说看电视剧“俩人”都搂一块儿。蛛蛛故意让我羡慕她的悠闲生活,可我偏不,告诉她皮薄骨细,肉质细嫩的家伙最适合做烤乳猪。直到蛛蛛欧洲游的前夜,她打电话让我在把咪咪接我家和我到她家照顾咪咪之间选择,我再没脑子也不会选前者,所以,我扛着铺盖转天赶往她家。刚进门就惊了,那咪咪真长成猪了,看体形至少有五十斤,蛛蛛正在给咪咪挠痒痒,她示意我轻点进屋,那猪一直虚乎着眼睛眇我。我竖起大拇指,“你当上饲养员了!和那些养狗的比,我觉得你太有追求了。”蛛蛛说咪咪原来一顿食一小碗够了,现在得喂一大盆了,稍微得不到满足就嗷嗷叫,原来吃饱后和人逗乐的小动作现在也懒得做了。咪咪病了,宠物医院不收动物园不要,也没农村亲戚,只能把豪宅当猪圈先将就着,她说自己心软只好去旅游,让我想办法把咪咪处理掉。我瞪着眼睛,眼睁睁看着蛛蛛拎着大皮箱眼含热泪地拍拍咪咪脑袋走了。

咪咪倒还友好,想用鼻子蹭我的腿,吓得我从客厅跑到卧室,又从卧室跑到露台,充当了它将近半个多小时的玩物,直到咪咪倒在沙发旁,浑身的肥肉直颤悠。我用电饭煲烧了一锅的饭,它全吃下去了,吃下去还不够,不一会就饿了,饿了就叫,那声音能让你撞墙。我只好把冰箱里的速冻水饺拿出来煮给它吃,后来,饼干、巧克力,能找到的都当猪食了。我自己都来不及买东西吃。两小时之后才想起来忘了问蛛蛛咪咪的排泄问题,带出去遛还是逼它上厕所?可是晚了,我进厨房刷锅的时候,这家伙憋不住已经尿了一泡,漫过十块地砖,奇臭无比。我头都快炸了,接管咪咪不过三个多小时,难以想象蛛蛛怎么让世界充满爱的。

转天我有个必须去的饭局,先在与咪咪共浴的那间屋使劲洗了个澡,如果不是血肉之躯,我都想用铁刨花刷刷自己,总觉得身上一股臭味。晚上草草寒暄着吃了一半再也坐不住了,朋友问我急什么,我说:“得陪孩子睡觉啊。”话一出口我真想抽自己俩嘴巴子。打了车一路催司机,司机问:“有急事啊?”我说:“我得回家喂猪。”车猛地哆嗦了一下,“姐姐你说嘛?”我重复了一句:“回家喂猪!”一肚子火。

刚进楼群,就听见咪咪一声一声嚎叫,我几乎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门口的,刚进屋,就有人敲门,我想,这下完了,开门一看,是一个阿姨,她端着一大盆饭菜:“咪咪饿半天了,别总让它叫了。”我找盆把折箩装好,看咪咪呼哧呼哧地把半拉脑袋都快扎饭里了。心里无比绝望。

正文 粗人的六月

汗水滴滴答答,姑娘貌美如花。六月来了。

这股迟来的热浪让我们开始给捂了很长时间的身体撕开包装,于是苗条的、不匀称的、上长下短比例不和谐的、粗细搭配不均的身段都出来了,一时间弄得满大街都是挑剔的眼神。那些风摆杨柳或者肥而不腻的身体蜷缩在薄薄的衣服里躲避六月阳光的折射。我和朋友走在路上经常窃笑地指:“你看!”其实自己心里都清楚,身前身后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正像过电一样测量我们呢。人就是这么目光短浅,气人有笑人无。

我以前特希望自己能像南方人那样娇小玲珑,可北方的水土就是好,喝水都跟施肥似的,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南方人一般皮薄馅小,不像北方人个顶个长得都特实惠。以前人的审美没现在那么苛刻,觉得一个人要能一顿吃仨馒头才好呢,那时候强调体质不注重身段。所以在这样的氛围下浑浑噩噩地就到了对美产生强烈追求的时刻,却发现,我是那样的孤独。

第一次站在精品屋里,眼睛刚搭在一件真丝套裙上,满脸媚笑的老板娘就上来特朴实地说:“这款式都是南方来的,你穿不了,太瘦。你来这件。”她顺手不知从哪拎下来一件连喂奶都有富余的衣服,还笑。就算我是粗人我也有自尊心啊,“你拿一套最大号的,我就试这套。”我指着看中的衣服心想,就算我穿不进去我也得到试衣间里好好给你揉一把这南方来的破衣服。我进了试衣间,收腹、提气、猛拉拉锁,还好,衣服像包装纸,裹得严丝合缝,我还大着胆子出去在镜子前辗转了一下腰肢,那女人叽叽歪歪地说:“呦,还真看不出来。给你打个狠折吧。”都让她看出来了还穿什么衣服,真是的!那个六月,我第一次穿着紧身的套裙去谈恋爱,后来才懂得那叫合体。

第一次去蹦迪也是在六月,所有的人像在原地跑步一样满头大汗,午夜之后,音箱上吧台上挤满了耀眼女子,她们的吊带装热力四射。我们这些小心翼翼围坐一起的良家妇女一般是结伴而来,而零零星星的妖魅女子则在跟高手单挑。我那时候心血来潮地留着一脑袋长发,学港台电视剧还把它们散放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旁边挤过来一个胖子,他拿着个小瓶子故作惊讶状,好像我们失散了多少年似的,“你怎么也把头发披下来了,别那么盲目跟别人学,人家小鸟依人的长发好看,你这么一弄就跟刚从洞里出来似的,进化得好不好都值得怀疑。”这家伙是我的一个同学,大概在他眼里我这样的粗人就不能跟时尚有一点儿关系,他的理论是,如果你不烫眼毛不化妆不在脖子上挂东西不穿高跟鞋就不该长发飘飘。可是我想,就算是女鬼来蹦迪也不愿意穿着高跟鞋啊。

六月,人们都换成了小包装,我分析了一下,跟我一样的粗人,甚至比我还粗的粗人有的是,我也就不担心了,反正我不是最次的,所以我还有资格在别人的背后指指点点。人就是这么目光短浅,气人有笑人无。

正文 替老白拔怆

上班的时候听猴子说“我们家”老白又被“欺负”了,在这个节骨眼上,我决不说一句落井下石的话,我决定用回忆安慰她那颗受伤的心。

老白很实在,每次在我要拍案而起的时候,她就掐着我的胳臂并且眼睛直钩钩地看着我说:别犯神经了你!然后看着我无比郁闷地坐回自己椅子里。她会唠唠叨叨地劝你,话里话外都是“神经呀,你!”其实就算不神经,总被她那么说也该神经了。当然她不觉得,你要现在问她,她准跟你翻白眼,死不承认。

那是哪一年我忘了,只记得我厌倦了那个报社,厌倦了整天那样一种姿态对着一些人,一个人,我死活要把自己的办公桌搬到墙角去,我宁愿对着角落里发臭的垃圾。老白梗着脖子指责我的行为是发神经,因为她觉得你拿工资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忍耐,我说那我不干了行吗?她说行,有本事你就别干。后来我真的走了,偷偷走了。

那份报纸现在已经从我生活的城市消失了,偶尔能从床底下裹凉席的废纸里择出一张,那个报头下面曾经压着我们多少青春、激情、快意、梦想,而今天,留下的仅仅是肮脏的尘土下面我们各自的名字。

那样一些废报记录着我们的光荣与梦想。

老白从兰州大学新闻系毕业在大连电视台耍了一阵子就跑天津来了,到了废报社,等待她的是结婚不许要孩子,生孩子不给报销。之后我也来了,等待我的是没工资,只有稿费,三个月试用期。也许是对新闻的热爱让我们将生死置之度外,我们在漫长的一年中几乎没拿什么钱。我们在城市里奔跑,不敢停留,因为我们还有梦想,我们想看见更远的远方。所以那时候,我们的睡眠很少,骑着一辆自行车,口袋里新印的名片,那个报头让我们浑身都是力量。老白当时在青年部,我在记者部,我们很少有碰面的机会,甚至不知道彼此。那几乎就是一条绝路,拼命的目的只有一个——留下。

我们最终都留下了,报社实行了新规定,不但要写稿,还要拉广告、拉订户,按提成拿工资。内向的老白是从那时候外向起来的,因为你必须把自己的梦想先抛开,要低三下四地争取利益,那时候,她的孩子出世了。我的个性是不妥协,所以在众多路里选择了写稿,疯狂写稿,平均每夜只睡三个小时。通往理想的路上只有痛苦。

后来我们在媒体的小圈子里混出了眉目,从疼痛里走出来的时候我们到了一个部门,一起经受另一个痛苦过程的开始。

我们爱那个红色的报头,从初一在那里发表第一首诗的时候我就开始了自己的热爱,可没想到一切来得那么勉强,因为它并不爱我,不爱我们这些为了它可以抛家舍业的人。我在只有老白在的办公室大发脾气,扬言离开,老白说“神经呀,你!”我走了,去了北京一家我一直向往的报纸,一个月,写了很多整版的大稿,直到有一天,老白说“我带你投靠别的地方吧。”这句话让我又留在了天津,不是因为新的吸引力,是因为这里有朋友。

我们什么苦都吃过,什么冷眼也都见过,还有什么是内心承担不了的呢?经常在一起怀念那些傍晚从七楼向下望的日子,怀念在马路边哄着苍蝇吃一块五一碗的板面,那时候我们谈的最多的是理想。似乎在心里没什么苦的,很多甜蜜来自我们走过来了,我们赢得了比同伴更优秀的耐力和创造力。

我去她刚来天津时的小破屋子呆过,小得开门就要踩沙发,到处扔得都是衣服,她也来过我住的地方,灯都坏了,屋里只有一盏幽蓝色的应警灯,她说那是鬼火,硬是睁着眼睛没敢睡觉。我们目睹着彼此生活质量的变化,它跟中国大的经济形势没什么关系,跟我们的生活态度有直接关系。

现在老白不但割了双眼皮,垫了鼻尖,染了头发,开了车,穿了名牌,进了美容院,用了上当的护肤霜,连跑悄悄话这样的烂节目也开始穿千元以上的衣服了。这挺好的,尽管我看见她就讽刺她,其实只是无法表达内心的欣慰,如果钱能让我们美丽,让我们得到快乐,为什么不呢?所以,要是哪天老白跑去丰胸或增高,我一点都不感到吃惊。

我不希望身边的朋友不快乐,所以听到她受了猴子一帮人的“欺负”很是郁闷,决定以后不跟臭猴子一拨了。嘿嘿:)我们从那个报社过来还有什么扛不过去的,你不带老白玩,我带她玩去。切,有什么了不起!

正文 傻吃傻喝傻乐和

三杯两盏淡酒,七个八个鸟人,我们各自挨着各自的“相好”围挤在一张两米长的桌子边上,因为是同学请客所以无法计较环境和菜品的优劣,我每次要吃点什么都跟旁边坐着的左撇子胳膊撞胳膊,经常把鱼香肉丝掉在黄焖牛肉里,把醋汤子滴答在肚丝烂蒜上,或者直接把一筷子菜便宜了自己的大腿,真正吃到嘴里的并不多。小石特别豪情万丈,时不时站起身蹶屁股够更远处的大虾,直到临走还自己在那儿感慨:“这鲍鱼怎么没有鱼头呢。”

我和小石从小学到中学都在同一所学校,她今天还一口咬定我们是同桌,我觉得这多少有点生拉硬拽的意思,我只记得她是语文课代表,学习成绩一般,头发永远像枯草,那时候她总是抱着头小跑着走路,后来我才知道她生怕某些笨鸟把她的头发当了鸟窝。

小石的工作需要戴大壳帽,可发下来的帽子总是不合适,放脑袋上只能用头皮顶着,风一吹就掉,为了杜绝这种情况,她在帽子里圈缝了三只破袜子进去,从此帽子跟脑袋严瓷合缝,她不带小挎包出门的时候,袜子里还能放些零钱,买东西就跟变魔术似的,看得他们门口一个批发土豆的眼睛都直了,一个劲儿地说:“这姐姐太特别了。”

小石是个很搞笑的人,她的个性里充满各种幽默元素,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她有些神经质。她走路的姿势也很奇怪,无论速度快慢浑身都直挺挺的,除了胳臂永远夸张地摇。她的理论是当你不断滑动气流的时候走路会变得轻盈。

她家有一条恶犬,长得颇有些姿色,但我生来不喜欢和毛茸茸的动物零距离,所以从来对那条狗没什么好感。每次去找小石,她要是不在家,他们家的门一定是只开一个小缝,或者干脆让来访者报上姓名及此行用意,而此时,那条恶犬就在屋里特得意地叫唤。要赶上石可莹在家,就更了不得了。从你进门的一刹那就要经受一只狗的恶骂,它会眼睛盯着你不停地催促你滚蛋,要是你还没领会它的意思而厚着脸皮坐在满是狗毛的床或椅子上时,它会被气得气喘吁吁,而且开始用嘴啐你。小石心软,每每此时,她会满脸扭捏,抱着狗说:“你就让它咬一口吧。”我要是不愿意,她就劝我,人不能跟狗制气,不能跟狗争。

后来我住在南大备考注册会计师,她每周五晚上会过来和我欢度周末,其实说是欢度,也就是晚上彼此看一眼,累得也没过多的话就彼此睡去,因为恋爱的季节总是身心疲惫。我大晚上回来的时候,她经常会指着我的头发说:“你看你,满脑袋草棍儿,又往哪个没人的地方扎了?”很多无中生有的坏话在她嘴里都跟真的似的,我也很少跟她理论。

忽然有一年,她扬言八月份怀孕,为此让领导把工作也调换了,可都十月中旬了她还是一筹莫展地说:“怎么办呢?”眼瞅着就要东窗事发,那罪过非被开除不可,我比他老公对她肚子里的动静都着急,小石也急了,让我去药店一次又一次帮她买妊娠试纸,可她总是呆在一边不说话,倒是像陪我去的。路口处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药店里那个说话面无表情的售货员看我总买,有一次居然满脸鄙夷地说:“这还有电动工具和彩色带香味的安全套你要吗?”我看她半天,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小石倒跟没事人似的站在旁边哈哈大笑,出了门使劲拍着我的肩膀,说这药店前身大概是五金店,连电动工具都有,然后蹲在地上接着大笑。弄得我特别无地自容,等她站起来,我才觉得这一切简直都反了。

当小石终于种瓜得瓜种豆得了豆以后,她肥大的衣钵顺理成章地传给了我,带两只小熊的吊带裤、绣着花的孕妇服、根本听不见心跳的胎心筒、几本毫无用处废话连篇的胎教书,她说还有一些东西要传给我,我也像拾了大便宜一样在电话这面裂开嘴傻笑。

现在,她的儿子李肉肉正在茁壮成长,而小石呢,总是觉得还有多余的快乐多余的忧伤多余的荷尔蒙没有宣泄干净。有饭局的时候,我们还像读书的时候一样,凑在一起傻吃傻喝傻乐和,怎么看怎么没心没肺。

正文 那一年的江湖

我始终觉得是武侠片在我年少时的纯洁心灵里投下了阴影,那一年的江湖上正在流行一部叫“少林寺”的片子,当年人们通常把此类“群殴”叫武打而不是武侠。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全国的小朋友都像中了魔一样要去少林寺学艺,有人半道儿被警察叔叔从火车上截回来,刚送到家又准备扒火车去河南。那年报纸上这样的消息特别多,我们单纯地以为一路饥寒交迫晕倒在寺院门口就能被恩师收下,还恨不能在江湖上有个杀父仇人什么的,可命运经常是几经周折回家后被家长一顿臭揍。

我属于胆子小的那类,从懂事的时候妈妈就教导我不要乱跑,马路上有拍花子的,很有可能找不到家而被人贩子卖了,所以我的活动范围也就在楼前楼后,连马路都很少过。但这并不能阻止我有行侠仗义行走江湖的理想,那年头儿在马路边有很多吞大铁球并拿砖头往自己头上狠拍练硬气功的,看到他们,我打算自学成才,所以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从新华书店买了一本《青年长枪与棍的对打》,回家后就从厨房拿了两样兵器,我手持菜刀,弟弟握着擀面杖,一招一式虎虎生风。我现在都特别感谢邻居二姐,她不仅一把夺下了菜刀还让我弟把擀面杖放回原处,我们很服她,觉得她的武功很高。今天想想,要不是她及时阻止了我们的行为,没准儿我就成了少年犯,到现在还接受改造呢。

那一年的江湖,刀光剑影。

当时的孩子好不容易走出“少林寺”的阴影,到初中的时候又中了金庸、梁羽生、古龙、萧逸的毒,当武打变成武侠,我们个个怀疑自己的身世,以为哪天会遇到一高人授以武林秘笈,运气好的还能当个帮主。我们都想去光明顶,都想在洞穴里遇到小龙女,我们以为自己就是正义,以为在命运最不济的时候还能当个有理想有尊严的乞丐加入丐帮。初二的时候我夜以继日地看武侠小说,当然通常在小说的外面罩了本英语化学之类的掩人耳目。蒙过家长,骗不过眼睛雪亮的老师,当年哪个老师的办公桌上不摆着几套没收的武侠小说。我们都满眼发热地羡慕过老师的孩子,因为他们不仅看书不花钱,还能很豪爽地把父母没收来的武侠书送人。为了心中完美的江湖,在少年的时候我们都学会了如何巴结老师的孩子。很多人喜欢说一句“我是个要么不做,做了就要尽量做好的人”,我呢,为了那个江湖,当年全班四十六人,我考四十二名,物理三十五分,我最好的朋友那次英语才考五分,看这等分数,谁会想到满分是一百?

那一年的江湖,忍辱负重。

当我终于能叼着半棵黄瓜站在电视前对林平之那个年轻的人妖指手画脚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已经成熟了,武侠的世界仅仅是我娱乐生活的一部分。在我的心中侠客死了。

热播的时候我把金庸笔下的人物统统解构了一遍,才发现那些大侠们人性中的狭隘,而所谓的江湖不过是些小混混你争我夺明争暗斗的所在。大彻大悟之后,我知道其实最伤人的不是刀剑不是绝世武功,而是语言,杀人于无形啊。

灭绝师太在峨眉之巅炮制口服液,杨康在铁掌山上放言青春残酷物语,郭芙誓与往事干杯只因其父母是名人,小昭在光明顶上开始柏拉图式的幸福生活,金蛇郎君在山洞里为心爱的姐姐逗小乌龟……

那一年的江湖,秋水长天。

后来一些自以为是的人把金庸捧上了天,并按中国四大名著的规模在央视戏说江湖,它让一个叫李亚鹏的人自以为是武林盟主,表情非常“东方不”。或者是不断翻新演绎的新武侠剧颠覆了我们那么多年积累起来的对侠客的好印象,看那些吊着钢丝绳在烟火里满天飞的大侠,还不如去看一场猴戏,至少人家耍的是真功夫。至此,我的武侠世界瓦解了,虽然书架上还插着那本已经发黄,才一毛多钱一本的《青年长枪与棍的对打》。

后来的江湖,远上寒山。

正文 脖子偶感风月

细致的男人特别注意脖子的装饰,不西装革履的时候他们会用各种各样质地的纺织品美化他们偶感风月的脖子,于是,那些短粗的、细长的、肥沃的、麻秸的脖子们都像羞涩少女般躲闪在花花绿绿围巾的后面,自以为风情万种。其实脖子本身未必需要那么块布盖在上面挡风,更多的时候它就像发情的鸟屁股上翘起的三根羽毛,想招惹点儿什么。当然那些居家男人脖子上的围巾除外,多年不换的款式,皱皱巴巴跟搌布似的,系的手法除了“五四青年式”就是“列宁在一九一八式”,让脖子与围巾之间一点审美关系都看不出来。

我上高中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满大街的人忽然流行起穿军大衣,平时马路边的军需用品店门都快给挤烂了,别说军大衣,连劳保手套都成了抢手货。我和我的同学们无比臭美地把自己打扮成给地主老财家扛长活的苦力,暗地里还讽刺谁谁谁的军大衣一看就是假的。没几天,光穿军大衣已经不时髦了,脖子上还要围条白毛线围脖,而且作为一名女同学,没围巾不丢人,丢人的是在书箱和书包里居然没塞着一件正在编织的半成品,而我就是那丢人的女生。为了显得自己已成了抢手货,很多精明的女生都夜以继日地织,不管她们心怡的男生已经收到了多少围巾,还是假装羞答答地愣送。我眼睁睁地看着我喜欢的一个物理老师在课间抱走了三包东西,一周之内他换了四条围巾,三白一黑,而且围巾在脖子上缠三圈以上两边还能耷拉到膝关节以下,我歹毒地想,要是哪天这老师想不开都不用到处找绳子。在全体女生像中了魔似的上课下课连传纸条都在讨论平针、麻花针的时候,我冷静地坐着,同位儿兴奋地在青春期里告诉我谁对他有意思了,谁给他织围巾了,我就一眼一眼瞪他,因为我始终找不到一个能让我一针一线给他织围巾的人。

猛一天,长围巾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叫“脖套儿”的东西,跟个没底儿的便桶似的,出现在男人的脖子上异常可笑,他们像得了颈椎病,脖子短的,能把那“脖套儿”叠好几层,有的人懒,干脆连嘴都给捂上了,远看近看都像个蜂窝煤炉子。有一次我等车,旁边一个瘦高的男人一直伪装清纯地跟女友开玩笑,纵情之时用牙叼着“脖套儿”的边儿,弄得口水外溢,如同得了痴呆症的傻子。

再次看见男人们大规模给自己的脖子上套是在《上海滩》播出以后,电视里的许文强整天系着个紫色超大号领结像那只傻了吧唧的米老鼠,但那时候大众审美水平有限,我们哪见过穿衣服的老鼠,所以许文强刚晃悠没两天,几乎所有小摊上都在卖一种男式围巾,它比传统意义的围巾小很多,色彩鲜艳,质地为真丝或者伪真丝。戴法也简单,你先得光着身子穿件领子足够锐利的衬衣,当然,衬衣靠近领口的两颗扣子是不能扣上的,然后就要对着镜子鼓捣一翻,如果镜子的反射影像令你逻辑混乱,就得叫来最亲爱的姐姐或者女友把那条有着灿烂色调和夺目图案的围巾系在你即将裸陈于风中的动人的骄傲的脖子上。那个阶段,满马路到处是戴领结的米老鼠,很多男人脖子上都挂着一个歪歪扭扭的扣,别提多古怪了。

如今男人会打扮自己了,他们比女人更细腻,他们知道什么颜色的衣服搭配什么样式的围巾能让异性侧目,他们的脖子偶感风月便能立即辨别信息的真伪。就像插在酒杯里的餐巾,尽管都是用来抹嘴擦手接不小心掉落的菜,但总比看满是杂质的餐巾纸强吧。

正文 爱上吸血鬼

刚看完斯蒂芬·索莫斯导演的《范海辛》,满脑子还想着十九世纪末罗马尼亚神秘古镇特兰西瓦尼亚,范海辛跟吸血鬼家族的贵族长老拼命的情景,快递员把门敲得山响,我用冰凉的手在单子上签了字,抬头看见那个男人在光影的交糅中显露出苍白的面孔,他嘴角浮着一个笑,寡淡又悠游的那种,带了见过太多世事但进退不得的无奈。我盯着他嘴角边露出的虎牙细细看了一会儿,证明并不锋利,就把笔还给了他。

长时间在电影中沉浸很难立刻回到现实里来。我把邮件拆开,一层一层不厌其烦。最后掉出来一件东西,你们猜是什么?软胶皮做的,一个吸血鬼的牙套,两边的獠牙上还各沾着一滴血。我把它套在自己的牙上,嘴唇像歌唱般张着,整个人的感觉一下子就变了。我站在镜子前哈哈大笑,这东西只有唐小燕能拿它当礼物送人。

也许是我情窦初开那天下雨,反正在别人都一门心思在小摊儿上买明星画片往自己床头挂的时候,我却爱上了吸血鬼。得承认,我的品位不高,那些经典名著和欧美大片我根本没耐心看,更没有在沙发上一坐好几个小时屁股不带动一下的功夫,惟一能纠缠住我的,就是吸血鬼。好在那会儿有这嗜好的还有唐小燕,我们俩夏天经常像一对女鬼半夜出没在水房,嘴里一边含浑地哼哼,一边用塑料盆盛满凉水往自己雪白的腿上浇。我们从来不敢看身后,门外的脚步声都能把我们俩吓得抱成一团。就是在这样一种艰苦的环境下,唐小燕对我普及了吸血鬼的身世,她语音颤抖地告诉我犹大为了三十枚银币出卖耶稣之后,后悔不已,在日落时分上吊自杀。但是上帝不原谅他出卖自己的儿子,让他在死后变成了永生但永远孤独的吸血鬼,以惩罚他背叛的罪过。因为犹大是在黑夜变成的吸血鬼,所以他永远无法见到阳光,只要暴露在阳光下便灰飞烟灭,而用火烧和心脏被钉木桩都会导致万劫不复。因为他背叛上帝,所以他害怕所有的圣器。唐小燕在跟我说这些的时候手是冰凉的,眼神游移不定,而我一直在心里告诫自己,一定要稳住。那个夏日夜晚,更像是一场挑战心理极限的游戏,我们都在彼此的目光中吓得惊慌失措。

恐惧能让人上瘾。唐小燕比我更投入,她收藏各种各样的吸血鬼面具,有的是专门托朋友从国外寄过来的。我觉得喜欢上吸血鬼就要含蓄,可唐小燕太张扬,她见谁都要把一个银十字架在人家眼前晃一晃,而且还总是把已经没新鲜感的面具随手乱扔,经常是在别人找内衣或者袜子的过程里传出一声尖叫。当然,最终结果是唐小燕被赶出了这间寝室,我的爱好也只能随之转为地下。

我们的青春凝视着拙劣的灯光,老套的手段,刺耳的音乐和到时间必然复活的幽灵。那时候我们被吓得整夜整夜不敢关灯,下晚自习狂奔过幽暗的小路不敢回头,仿佛路边有苍白的手指和茫然的呼喊。但我们始终无法像其他人那样喜欢上刘德华或者黎明,我们迷恋吸血鬼们徘徊于千百年间的爱恨情仇,他们有贵族血统、华丽的古典服装和不老的容颜,在黑暗与光明之间,他们说“如果换来的是永生,失去太阳又算得了什么呢?”于是有一天,唐小燕爱上了《惊情四百年》里的伯爵,我则喜欢上了《V字特工队》里的勇士。

等青春散场之后,我们去往了不同的城市,也再没有人会在一个冬日或者夏夜惊慌失措地依偎在一起谈论吸血鬼,我们成熟了,成熟到不相信任何。面对屏幕,内心不再有慌张和恐惧,甚至连生活都很难使我们步伐凌乱,我们从容地近乎麻木。

有一天,五岁的外甥女在电话里问我:“小姨,你是因为吸血鬼是外国的鬼才喜欢的吧,中国的狐狸精也很漂亮你怎么不喜欢啊?”我哑然,这样的问题自从爱上吸血鬼那天也没想到过。

正文 鹦鹉的艺术生涯

一个朋友送了我一对儿鹦鹉,走的时候满眼憧憬地说:“过几个月它们就该有爱情的结晶了。”我特高兴地拎着笼子一路小跑,到家定睛一看,那“一对儿”明明就是两只小公鸟。于是,我给它们起了两个很男性的名字,“小强”和“小明”。

在它们来的当天,就开始满屋子乱飞,一个小时以后,当“王小强”稳稳地站在窗帘绳上,它们席卷冬天般的恶性试探结束了,两个家伙东张西望,然后便是气定神闲地梳理羽毛、拉屎,它们从心里接受了新环境。

晚上,爸爸突然跟我说:“你的鸟死了一只。”我赶紧跑到鸟笼子前面,“王小明”确实躺在笼子里一动不动没一点儿活气儿,像一只死鸟。我冲它吹了口气儿,“王小明”哼叽了几声扭了扭脸,很不屑。后来我注意了一下,“王小明”是一只喜欢躺着睡觉的鹦鹉。再说“王小强”,它极其自不量力,明明是一只鹦鹉,总认为自己是只鹰,飞的时候也不抖动翅膀,不是半道儿从空中掉下来就是呼地一声撞在家具或者玻璃上,结果到我家的第二天就刮伤一只眼睛,看什么只能侧着脸睁一眼闭一眼,样子倒还挺幽默。

它们跟我关系不错,拿我当它们的老大,我去厕所都会有一只鸟跟着,“王小强”喜欢站在我的眼镜上,认为这个POSE很帅,“王小明”有时站在我头上或者肩膀上,你要不和它们说话就要被啄。这两只鸟的聪明我早有察觉,它们模仿能力很强,我和网友聊兴正浓,自然没空理它们,这俩家伙的坏水儿就冒出来了,它们专门往键盘上走,“王小强”的爪子刚落在P上,“王小明”已经碰到了空格键上,回车怎么敲上的还没看清,一个“屁”字已经发走了。你如果此时对它们态度有丝毫不满,它们就要使绝招往键盘里拉屎了。

鉴于它们的聪明才智,我打算把两只鹦鹉培养成高素质的鸟。首先要打消它们的好奇心,只要“王小强”侧着脸总往一处看,它心里不定又搞什么妖蛾子了,我赶紧把它放在手背上往那个角落送,边走还要边语气柔和地说:“小强呀,这里不好玩,咱们回去练拿大顶吧。”经过近一周的角落盘查,两只鸟对家里的地形比我都熟,它们东钻西藏每天把自己弄得像两个锅炉工,脏得要命。当它们听从我的劝告而双双站在一根脆弱的线上,几乎没用我多说,它们就晃里晃荡地开始翻跟头,“王小明”胆子小,翻了一圈就像蝙蝠一样倒挂在绳子上一动不动。“王小强”一直男儿当自强着,一个一个翻得我都有点儿眼晕,后来一不留神它大概也晕了,自己掉进了鱼缸里,那游水的小姿势还挺好莱坞的。我把它捞起来,像抓着一条儿海绵,没办法,为了让它尽量脱水,我夹好它的头往地上甩了甩,然后又带着它在太阳底下晾了多半天才看它不再哆嗦。

现在这两只鹦鹉早已技艺精湛,你给它们扔个苹果核人家都能踩着走来走去。后来爸爸突发奇想,在鸟笼子里放了个乒乓球,这两只鹦鹉更是有了施展的空间,什么到了它们脚下都能转着滚动,简直可以组个马戏班了。“王小明”现在会说话了,只要它心情好,就会冲你喊“收———药”,还是河北省涞水口音,都跟门口卖破烂那女的学的。“王小强”还只会模仿电话铃响,弄得电话真响的时候也没人伸手去接,以为是鸟捣乱。

正文 逮耗子算打猎吗

《功夫》让周星驰的瓜子脸再次成为人们视线里的把子,我们盯着他,脸上随时准备好要“笑”的动作,这让一直绷着劲儿的嘴角有些抽搐,但我们不在乎,因为我们打心里渴望看到一个充满智慧的人装纯情二百五,文化人把那叫做“无厘头”。

其实以《大话西游》中的经典段落“一万年”为标志,“无厘头”已经成为“后现代语境”里的最好句式。星爷在不经意中完成了多少知识分子想“解构”一切的梦想,“当那把剑离我的喉咙只有0.01公分的时候”,我们发现星爷真是个天才。

周星驰晃悠着肩膀倚里歪斜地走路,说话也阴阳怪气,但从他嘴皮子里蹦出的一个个字就像拿了根针一直扎你的痒痒肉,弄得你说疼不疼说痒不痒地非常难受。这家伙演的电影我几乎都瞅过,上学时逃课钻进录象厅看《逃学威龙》,前面一对形迹可疑的情侣一直搂搂抱抱,弄得我总是要让身体不停移位才能看清楚我心怡的偶像在干什么,后来宿舍里一个娇小姐的“爹地”给抱来了台录像机,我们以为好日子来了,但没想到我们的宿舍成了地下录像厅,靠着从厕所拽出的一根儿电线,我们也有了“夜生活”。半夜一堆男女坐在地上彼此也不说话,录像的声音极小,最可怕的是屋里突然就能爆发出一阵压抑的、扭曲的、从嗓子里挤出来的笑,我的同学们像一群小鬼儿,男的一般捂着嘴,女的则全往旁边人的身上靠,手还逮谁掐谁逮哪掐哪。那时候,我的破床上最多露宿过六个人,当然,露宿的都是他们的上半身,下半身都斜放在椅子上了。

帝王家事、平民生活、勾阑瓦舍,苦乐人生,周星驰表现的无非是市井人物的日常生活而已,可你看他,一路在其中跳笑唱骂,自我陶醉、自我安慰、自我调侃,虽非尽善尽美,但不乏“力争上游”的生动。周星驰的幽默是中国式的,是那些老外理解不了的,“你有没有——搞——错!”、“哈——哈——哈——哈”星爷的经典句式和四声怪笑已经成了符号,让你擦都擦不下去。

男生爱慕周星驰是从开始的,他是大内秘探、天地会舵主、神龙教主,不管是红尘女子,还是公主、道姑,通通揽入怀中,最后与天子道过别,一声招呼“老婆们上马”,何等豪爽,真让天下英雄嫉羡死了。女生爱慕周星驰是从《大话西游》开始,一只猴子的爱情弄得我们这些情窦怎么都开不了的主儿忽然顿悟了情感的真谛,哭得特别真挚。那些想博取芳心的男生都能把台词背得滚瓜烂熟,随便拿出几句就能把缺心眼的女生蒙得一愣一愣的,有个人甚至整天把水房的墩布扛在肩膀上,蜷着腿学那猴子悲壮地走路,最后,这个凭背影模仿秀大获成功的家伙同时被三个女生喜欢,造就了当年宿舍楼的奇迹。

当星爷的“无厘头”已成为二十世纪末创造的重要词汇之时,星爷自己恐怕也把自己吓了一跳,因为他在我们这群整天喜欢盲目崇拜别人的心里已经变成出手雷电跺脚上天的特技演员,我们渴望他能带领我们进入幽默的幻觉。

关上灯,我仿佛听见一个怪异的声音在说:你以为腰里挂着死耗子就能装成打猎的?

“哈——哈——哈——哈”我把自己都笑蒙了。

正文 盗版碟青

他们都说这是一个后视觉时代,因为人们的眼睛开始看不进去文字而只喜欢读图了,当然,那些DV青年也带来了一场视觉的革命。在家抱着个DVD机的人越来越多,是啊,这年头谁还会觉得大老远和别人挤在一起看电影有乐趣,当然除了那些四处为打发时光而谈恋爱的家伙,人家花钱也不是想看电影,只求在黑暗中能做点儿小动作。很久没进过电影院了,太平门的灯光和昏黄中传来的厕所味也不再熟悉。现在我宁愿一个人缩在沙发里在睡不着的凌晨三点看一张盗版光盘,是的,我从没买过正版的碟,甚至都没往那动一点点心思。顾小白说我是个盗版碟青,而我却对这样一个定位在内心充满了感激。

我认识很多真正的碟青,为了让自己能像别人一样对影像侃侃而谈,曾经参加过一次“电影盒子”举办的DV青年小型聚会,大家分别坐在吸烟区和不吸烟区,手中的玻璃杯里是清一色的白水。女的大多是捧场的,男人们则是那些参展作品的真正主人。黑暗里有很多孩子般的目光,我想我的也是,我虔诚而认真地看着惟一亮着的屏幕,用心分析刚刚闪过的恍惚情节,在我的意识里,实验电影永远是超出商业大片的艺术行为,况且那些青年们就坐在身边,这更让人振奋。后来,我的脚被旁边的人踩了一下,我往左挪挪,她又踩了一下,“你看得懂吗?”我孩子般诚实地冲她摇摇头,我觉得在这样的场合是不能够撒谎的。她说:“太混乱。台湾那个人拍得至少还有想像力。你坐着,我走了。”她就真走了,门关得有点响,不知道会不会对那些作者造成伤害。

尽管我看不懂,我还是不敢轻易评价那些DV青年的作品,因为我伸出手,握到空气,还有别人的幻想。你说电影到底是什么?一个名词?动词?乌托邦?理想?信仰?还是现实中个人微不足道的一点点虚荣,还是一场戏?顾小白说真正的碟青是从不参加这类活动的,后来我也不再去了。

我买了具备超级纠错功能的影碟机,可是它在错乱的时候尽管试图去畅读一部电影,却总是在艰辛的兜转之后告诉急待看碟的我一个“NO DISK”的答案。生活就是这样,经常让你搞不清问题到底出在谁的身上。盗版碟青只能算一个伪影迷,我也只会注意到一个故事,从来没考虑过关于电影的技术问题,所以,一张盘只要有影像有声音就足够了。也许一切只是一次否定,还是一种前行,或者它只是一回冷漠的记录,然后是狂热的剪辑,而它就能伤害你的平静。很多个夜在窗外的凌晨,我会揉着僵硬的双眼避开哗哗作响的电视机,那些迷乱的片尾曲跟在我的身后,像个冤魂。打开窗户的时候,我多么庆幸我又回到了真实的生活。其实如果一场电影能让人取暖,为什么不,如果影像中的爱情可以,为什么不。

我是所有电影论坛的游侠,尽管我只是一个盗版碟青,我手边有所有好看的电影杂志,尽管我几乎没看过里面提及的任何一部片子,我的兴趣在于阅读。生命里有很多混混噩噩的时候,当我知道,文字是属于我的另一种生活,它带有真实生活的所有温度与幻想,我便痊愈。影碟机里的影像一场不痛不痒的春风,盘退出来了,生活还在继续。

正文 向所有ID致敬

夜晚,闷热。电脑就像一个毫无教养的人把大口大口的热气喷到我的脸上,我盯着它,双手如同残疾般耷拉在键盘上,这个动作我忘记了已经坚持了多少年,直至它娴熟地代替我的嘴。

表达原来可以用非常安静的方式完成。

在电脑那边,我已经摇身变成了王小柔,一个特别琐碎非常絮叨,假装摆出一副与一切时尚生活为敌的姿态看见谁就对谁指指点点的女人,她喜欢搬弄是非,串“老婆舌头”,尤其愿意对尚无结果的事情添油加醋或者指桑骂槐。我一直觉得电脑这东西简直就是个照妖镜,本来只是想对镜梳妆来着,没想到仔细一看,它把我的妖气一股脑儿都端出来了,而且越照越来劲儿,越照越上瘾。

网友阿细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本来就是妖,还装什么人。她认为我每次都特别善意,笑得特别真诚地打听别人又遇到了什么倒霉事,为了引别人多说,还把自己不知是真是假的事往外抖落,等你真掏完心窝子了,也就没什么好果子吃了。我问她,我人品没那么次吧,她斜眼,坚持说我给别人挠痒痒不用老头乐儿,用小刀片,不知不觉就给人家挖了一块鲜肉下去。对她的评价我很不满意。

阿细不知道什么时候给电脑配了个视频,整天跟中了魔似的,到处发要求视频聊天的请求,我经常在后半夜看见她半蹲在椅子上披散着头发哗啦哗啦地敲字,因为灯光昏暗,她就像个女鬼,我最怕她冲我扮调皮相,突然吐出条猩红的舌头,简直跟无常女吊似的。经常在她兴高采烈地从衣柜里拿出新买的裙子在身上比画的时候,我大呼“鬼啊!”她就会将裙子一把扔到床上,把视频关了。阿细总是对我不满,但总是喜欢把自己和身边人遇到的事告诉我。我们都是双鱼座,在不同的屏幕外面扭动身体,彼此呼应着陌生水域里发生的事情。

对于更多的网友,我们均熟悉彼此的ID,藏在那样一些莫名其妙匪夷所思的名字后面彼此诋毁互相犯贱并且爱如潮水不离不弃。因为有了这些人,城市与城市也不再陌生,因为你那儿下雨的时候我也在打着伞,我们无法并肩,但我们能千里婵娟。

网络让一个原本性格内向朴实无华的姑娘猛地显了原形也是件特邪性的事儿,最恶毒的是我终于发现自己其实挺没素质的,这对我简直是致命打击。

有一天,一个杂志的小女孩问我,你的理想是什么,我一下子就没词儿了,脑子一片混乱,平时准备的那些花里胡哨的段子都用不上了,她很质疑地问,你不会没理想吧?我心里话儿,凭嘛我就得有理想啊,可不能那么说,从嘴里出来的是:我觉得理想已经变成一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它对我的生活毫无帮助,只会阻碍我全面变成一个无耻的追逐幸福的妇人,所以,我不要理想。她后来没有再理我,其实我真想让她再问我几次,就像小时候我们写作文,思考着理想,那曾经是个很宏大的场面,而如今,我已经丧失了去想象未来的情绪。这样一件普通的事被网友们用众多版本演绎并传播着,最后演变到令我吐血的地步,因为忽然有一天阿细问我,听说别人采访你,你抱怨夫妻生活来着?

你看,这就是虚拟世界对你的报复,屎盆子一扣一个准儿,你还别还嘴,最聪明的办法就是老实听着不置可否,这是规则。

我依附在网络里,靠文字符号进进出出,虽然偶尔也讨厌它,但我也庆幸在文字里,所有的离奇所有的想象都是能被原谅、被理解的,所有的压抑都是可以被释放的,所有的爱情都能是美好明亮干净的。我没有理由不爱。我总是想表达,因为表达让我得到虚荣。

夜晚,闷热。电流的声音纠缠在键盘的跳跃声中,我猜测着那些ID的状态,是否也如阿细一样猫在电脑前跟疯子似的狂敲不知所云的东西,我们都不知道理想在何方,我们只懂得放纵自己对世界的表白,像自言自语,更像一场痴人说梦。

正文 杨晓岗:一个老江湖

上学那会儿我是一个比较单纯的人,爱写呀什么的,而且还行,经常有人抄我的名言警句糊弄老师,理科班的一个女生仰慕我很久,就要我的作文抄抄,最后也不知怎么让白云逸给看了(白云逸就是王晨辉帮会《读你》文学社的左右护法一系列人中的一个),就这么着,白云逸成了我的“引见人”,后来,我也成了《读你》文学社王晨辉的关门弟子,因为在我印象里,我是最后一位入会的。那时王晨辉的大名在我的学校里响得很,而且很多自以为清纯可人的小女生总爱向我打听:“王晨辉这人怎么样?”甚至一位我暗恋的女生经常向我暗示想加入《读你》文学社。我当时肺都要气炸了,觉得做人很失败,那一阵子心拔凉拔凉的,我甚至有些憎恨王晨辉,觉得这“哥们”把我们这些帮会弟子给当电灯泡照了,你瞧瞧《读你》文学社里的名子你就会莫名吃醋了:什么云逸啦、可莹啦、汪沅一系列的,都挺琼瑶的,我笔名还没有,索性生气起了个中性化的名字“凌子”,讽刺讽刺王晨辉,这有点儿像今天在网上聊天用的网名。说实在的,加入《读你》个把月了,还不知王晨辉帅不帅呢,不过从几次通信来看,他还比较器重我,说不定以后会把帮主的位子传给我?不想了,之后我就按信上的地址准备着和帮中的头头脑脑聚会一场,算是正式收我为弟子了,还有宴会,为什么不去,另外还有一个使命就是替我的哥们张皓瞧瞧王晨辉的贴身秘书汪沅人怎么样,因为张皓是我们学校的情圣,早就把王晨辉视为假想情敌,就这样,我单刀赴会了。

后来你们大概都猜到了,事实证明王晨辉是个女孩,脸圆圆的,留个妹妹头,像个樱桃小丸子,挺平和的,和她的“阴损”形成显明的对比,她把我们学校里的每个人都给涮了。多年以后我总结王晨辉:她天生具有捉弄人的素质,现实和虚拟的游戏她早就开始玩了,并且游刃有余,她比“轻舞飞扬”更会经营自己的梦,遗憾的是我们达不到痞子蔡的深度。其实她的举动说明她是具有善意和亲和力的那一类人。一般而言成立文学社这样具体的事像是男孩儿的事,因为男孩儿更务实些,女生更富幻想而不愿实践,但王晨辉作为那时代的小女生是个例外,她既具体又抽象,她把现实和梦合理的糅合在一起,使她的生活更像一副中西合璧的画,既有装饰性又富有诗意,玩的是“多情刀客无情剑”,古龙型的。

她热爱江湖,但偏又生在今天,人又温柔得过了,所以她只能借用“文学”这把刀来宰你,在她面前你不敢说假话,因为她的刀是大片儿刀,任何在她面前做秀的人都将会把自己变成山西刀削面而被她凌迟,我不愿意在她面前那么血淋淋地恐怖着,所以就一直把她当自己人,这就是我愿意和她做朋友并且以诚为本的原因。

有一阵子文学社经费紧张,王晨辉想通过做点儿小买卖挣点钱“以贴家用”,以她的性格,总要拉上两个跟班的,汪沅和我就和她去了塘沽,我反正没钱,就负责看货,最后还是她说服我们进了一大批衣服,说是一大批也不过三十来件,每件的进价九元钱,是些薄得不能再薄的夹克衫。最后的结局是,她没卖出几件,生逼着我都处理给大学生和民工,最便宜的我卖了十一元,这价钱被她听见她还跟我瞪眼睛,认为我能力不行。

王晨辉策划过很多类似的“生意”,倒卖过BP机充电器、婴儿服装等等,最后都把一堆破烂压在手里,既赔了钱又没赚到吆喝而收场。她就这样,丝毫不具备商人的品质,可她就爱这么颠覆生意人,爱享受颠覆的过程,爱瞎折腾经商的理论。我也总爱被她颠覆,因为那年头儿实在没什么可玩的,我始终认为她的经历是我总想找点“活干”瞎胡闹的最好理由,所以总是跟在她屁股后边白玩儿也丝毫没有怨言。

有一次王晨辉钓鱼,我就在旁边看着,一个小男孩跑过来冲她说:“女孩儿也钓鱼?少见!”王晨辉脸唰地就红了,傻得没词了,我也没词。因为我和她都没搞清楚一个问题:到底女孩能不能钓鱼,是不是这有什么说法?反正从那以后,王晨辉再也没钓过鱼。

王晨辉热心肠,她特别懂得关心朋友。那时我漂泊在外打工,生活质量很差,营养也跟不上,王晨辉关心的同时创意随之而来,她电话里问我:“小岗,三八节那天,报社里发奶粉,不过是女士专用的,有好些呢,我用不上,给你吧,你要是不介意,我给你送单位去。”我欣然接受。奶粉送来了,是孕妇专用奶粉。搞笑吧。我喝了几天让老板发现,老板拿我开涮:“杨子行啊,预产期在几月?”就这样我学会了一个词——“预产期”,那是我掌握的第一个妇产科知识。后来我老婆怀孕时,我专门去买王晨辉送的那个牌子的奶粉,找遍各个超市都没有,真乃人生一大憾事,老婆说没有就买别的吧,干嘛那么较真。我心里说你哪知道,那牌子我喝过,味道好极了!

我听过王晨辉给我讲的最感人也是最不可思议的故事就是她上小学那会儿养了一只虎皮鹦鹉,会说刘兰芳的《杨家将》和天气预报。如果这是别人说的,我一定认为胡说八道,但是我很相信她。为什么,因为我们都是性情中人。她几乎是声情并貌地说她的鹦鹉是某某人转世,这是我认识她以后经历的最令人不可思议的事,虽然我没见过那鸟,也无从考证真伪,但我宁可相信,就像我宁可相信这世上一定有缘分的事一样。王晨辉是我认识的女孩中最不迷信的一个,但是从这件她亲身经历的事来看,她也很宿命,而且宿命得具有些传奇色彩。

王晨辉不知道忽然想起什么来了,给自己起了个挺恶心的名字——王小柔,我们都听不惯更叫不惯,所以,毕业后天各一方那么多年印象里她还是那个留着妹妹头的小丸子,是我们《读你》文学社的社长。

正文 刘浏:找不到中心思想

初识小柔是在网上的一个聊天室里,记不清当时她叫什么名字,只记得这个人有一搭无一搭地跟我说话,那么漫不经心,闲散自在。她告诉我,她就喜欢这么自由自在地闲着。

身边的人都是工作狂,每天像陀螺一样狂转不停,我就特别好奇,这样喜欢闲着的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认识小柔有三年多,聊天室、BBS、QQ、MSN、短信、Email、电话、碰面,感谢现代社会通讯手段如此发达,让我们的伟大友谊从网络延伸到生活并逐渐加深。不知道是因为喜欢她的人才喜欢她的字,还是反之,抑或兼而有之,她的身上始终有种经久不息的东西在吸引着我,她自己称这是人格魅力。

其实小柔很单纯,单纯得甚至有些幼稚,这和她的年龄及工作性质都极不相当。她常常把别人想得都像她一样善良,与人相处、合作没有丝毫戒备,以至于把自己辛勤劳动的成果拱手献给了别人。

你别看她在段子里把自己伪装得像个小市民,把那些坐在阳光落地玻璃窗里喝卡布其诺把铜板纸杂志翻得咔咔响的小资们骂得体无完肤,其实她比谁都时尚,她引导了很多潮流,比如顶上一脑袋钢丝一样的红头发,比如戴宽边窄框的彩色太阳镜,比如穿军装背带五角星的军绿书包,比如穿鞋面都反了光的翻毛大头鞋。她也很怀旧,有学校名字的一件t恤衫穿得像鱼网一样还不舍得扔,书架里永远塞着本已经像手抄本一样的《青春万岁》。

小柔向来言语尖酸刻薄,以损人为乐。你在她的文章里看不到一个脏字,但所针对的人看到,一定面红耳赤无地自容,恨不能抽自己几个耳光或者干脆找个地缝钻进去。她爱书,胜过爱自己。可她衡量书好与坏的标准一直让我没法认同,因为她的理论是能在厕所里看进去的书就是最好的书。她每周都要看若干新书,把书评发在自己的版里,与许多书评人不同,即便是称赞的话,她也一定要反着说,书被她骂得淋漓尽致后,销量会像撞在墙上的皮球,摔得越狠弹得反倒越高。于是,更多的作者乐于被骂甚至有更多的出版社找上门来让她骂一骂。对此,小柔自有说辞,她说我打击别人是因为我含蓄,打击既是赞扬也是鼓励。

她的文字表现力极强,她可以把一个普通的段子写得活色声香,把生活里的细支末节浓缩或者无限放大。她擅于动用一切文字、标点、符号表达她的情绪。比如她会在你感冒得头昏脑胀的时候发过一条短信息“啊――切!”,让你哭笑不得;在我情绪最烦闷的时候在短信息里给我唱歌“浪里个浪~~~”让我破涕为笑。煽情是她的强项,她的段子词句平实,但往往能拨动你心灵深处的弦,产生共鸣,亲情、友情、爱情都在她的文字里体现得淋漓尽致。可她的语言表达能力、机械处理能力和心理素质可实在让人不敢恭维,她跟我说,一次人家请她去做嘉宾主持,摄像头刚一照到她她就紧张得要死,根本连话都说不出来;学车的时候被教练骂得几乎崩溃,连左右手都快分不清;还有家里的电视,看了好几年,连台怎么调都不会……

我没见过她哭,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我所见到的小柔,总是乐呵呵的。但其实作为双鱼座B型血的她,内心忧郁又极情绪化。刚刚还阳光明媚突然间就会大雨倾盆,也有时候赶上连雨天,搞得身边的人都跟着阴雨绵绵。

小柔也爱张罗事,脑子里有的是奇里古怪的主意。在网上她总是扯着大旗号召一杆人等要干这干那,但最要命的是她做事没长性,要么就是雷声大雨点小,死党们都进入角色的时候,你再往前看只剩下旗了,打旗的人不见了。隔几天再问她,她会说呀你们还当真呀,我早把这事给忘了,然后不忘在后面放一个:P。

大概她那颗心自从过了青春期后就没再随年龄长大过,所以她总是显得那么不成熟,又透着股孩子般的顽皮劲。认识她不久她就生病住院,护士千叮咛万嘱咐的要她好好休息,可她偏就大晚上靠着墙角发短消息抱着笔记本看恐怖片。你不让她做什么她偏要干,说了自己想做的事又得搁个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叨唠着。老早就说要出国玩去,定好的欧洲又变成了肯尼亚,而改目的地的原因就是那里有大老虎。

惟一的一张和她的合影是在溜冰场拍的,我始终没法想象在生活里看似平静、懒散的一个人,动起来竟是如此生龙活虎,在冰场上和一群十七八岁的小伙子绕着圈地飞驰,把我这个远来的客人抛在一边不管。那张照片上她笑得很夸张,嘴张得大极了。

作为小女人,她也难免要庸俗一下,追追星,看个明星演唱会什么的,甚至还会和十六七岁的小女生一起蹬桌子踩凳子挥舞着荧光棒对着明星尖叫。间或还会贪些小便宜,买点便宜货,但运气不好总是上当受骗。爱看恐怖片和武打片,也喜欢宠物,但她对一切猫狗之类带毛的动物敬而远之,喜欢小鸟、乌龟、小鱼之类的小动物。据说她小的时候曾经把一只鹦鹉训练得极具灵性,和她感情特别深,还掌握了许多本领,如叼大面值人民币、开笼子门等无所不能,还能跟你对着说人话。这让我羡慕不已,因为我养过的猫和狗从来都没有家教,除了满地拉屎撒尿之外就是祸害家里的家具电器,要不就是抓人咬人。

我一点都不喜欢王小柔这个名字,不符合她的外表,不符合她的个性,一切都不符合,显得那么做作,我在BBS上还看见过有人问她跟王小波什么关系,是不是你哥哥之类的话。可王小柔以及她的段子,早己绑定在了一些人的心理,假使哪天她改换了这个网名(或笔名),我头一个不干,不是王小柔,我就没法再和QQ头像里那个包着花头巾的小女生联系起来,就无从得知那些搞笑、煽情的段子出自何处,再也不能期待那个整天躲在笔记本屏幕后面,偶尔甩些冷言冷语、骂东骂西在网上聚众滋事用文字宣泄一切情绪的人明天又要搞些什么新花样了。

我并不太了解小柔,认识三年多对她的了解也仅限于此,更多内心深处的东西她不会让人知道,所以我永远都猜不中她下一句话会说什么,遇到什么样的事情会怎么做,下一个段子讲述些什么样的情绪和故事。她也怕被人了解,她会为了这去故意掩饰她内心的喜怒哀乐,她说被人了解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她说做人要半推半就顺水推舟,我忘了这是在什么情形下她说出的一句话,反正她常常会把一些奇怪的话甩给你等你琢磨明白了再跟她说的时候她早已忘了这个碴。所以,在我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搜集她的信息无功而返之后,就彻底放弃了了解她的欲望,总是给我新鲜感,这也许是她在我心中形象常鲜的原因之一。

就这。

正文 石可莹:从土里刨出大山芋

像菱角一样的笑。

灰灰笑起来很像菱角——两头翘得很高很显著,也因而,她一笑起来就显得特别开心,特别灿烂,特别有感染力。多年来我已养成习惯,心情烦闷的时候就去找她。如果推心置腹地倾吐,她一定会关怀备至地聆听,脸上的神情是鼓励的,安慰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嘴角则会随着情节的发展翘起或者落下,既恳切又贴心,真是让人受感动。所以,往往倾吐一番之后,我就会有一种雨过天晴,如释重负的感觉。尽管,其实,什么也没解决。当然,更多的时候,我只是和她顾左右而言其他地神聊,瞎侃,甚至是,疯扯。灰灰从来不会不耐烦,笑容顺着嘴角快乐地绽开着,笑意布满了整张脸,一直延伸到四周的空气里。平时戴着个眼镜那么稳当正经的一个人一旦瞎说八道起来,倒比谁都起劲比谁都在行似的。这样疯一场闹一场,心里的疙瘩便仿佛松了许多,可以解得开了。

像二十年前一样朴素。

二十年前我和灰灰是同班同学。那个时候我们都很朴素。不只是我们,那个时候绝大部分的中国人都挺朴素的。大家都还不懂什么叫时尚,什么叫前卫,什么叫扮酷。最洋气的人也就是冬天不穿布棉鞋穿皮棉鞋,把头发用难闻的东西烫成大小一致、了无生气的卷儿,披着。所以,二十年前灰灰的朴素湮没在全民的朴素里了,一点儿也不显眼。但在姹紫嫣红,不光“二八月乱穿衣”整个一年四季都在乱穿衣的二十一世纪,她还那么朴素,朴素得还那么彻底,就显得非常特殊,非常不容易,非常的与众不同了。王灰灰,一个年轻的女同志,不描眉,不搽粉,不抹口红,不用抗皱霜,不用紧肤露,不染发,不染指甲,也不留指甲,十个手指光秃秃的,完全没有十指如葱的美感,但她说:可这样卫生呀。认识王灰灰二十年,她从未长发飘飘过,也没裙袂飘飘过,一年四季穿长裤,穿平底鞋,背一个大大的口袋众多的帆布包,高兴又自得地穿梭行走在这个充满浮躁、浮华之气的花花世界里。据说她也曾女人味儿十足地挂着个吊带儿满大街跑,也奇装异服过,也把脑袋上那撮毛涂得五颜六色过,但这些时候我们都在各忙各的,结婚以后见面少了,各自生完孩子连电话都更少了,所以她那样子在我的印象里还是土得掉渣。

像我小时候一样有理想。

我人生的第一个理想是打土坯。因为那样就可以名正言顺、正大光明地玩泥巴了。后来我想开个书店,满目整整一屋子自己喜欢的书,一边看着书一边还挣着钱多棒。我还想过当演员,可以把自己沉浸在各种时代各种人生里去……。语文老师表扬上几次,我就又有了当作家的心思……可是后来随着我毕业了,分配了,结婚了,有孩子了,我就把所有的理想都忘了,也不再有新的想头了。灰灰可不是这样。灰灰的人生充满急转弯。她学会计出身却干起了报纸,拼死拼活地爱了几场最后却和所有人视线之外的一个家伙结了婚,生完孩子也不老实待着,喂奶换尿布之余竟然开始出书了。而且,就我所知她还有好多想法还没来及付之实施呢。所以如果我们隔上一段时间没有联系,再见面我一定首先就要问她:最近又有什么新的打算吗?她也定会不负我望如数家珍地说出很多个我的意料之外来。而如果她反问一句;你呢?我就一定只有四个字了:还那样呗。想一想我已经有很多年都是一个样子了。今天想干这个明天想干那个,在我,仿佛已是上辈子那么远的事情了。不过,真正让人钦佩的是,灰灰的人生转来变去的,倒的确是越来越精彩越来越丰富越来越有的看了。

正文 小意:也有小宠物

王小柔,这个丫头让我怎么说好呢?有时喜欢得恨不得拿到手里捏两下,捏出水泡来才好。有时恨不能扔到地上跺两脚,踩烂了才解气。

她喜欢损人,骂人,可是,也很会疼惜,刚认识她时,我便觉得,她是让你不能介意她的骄纵的坏丫头。

这样的王小柔,适合当宠物。可以娇纵,也可以发狠,总之,不要怕她恼火,她和你始终相爱,哪怕水火不容。呵呵。

想起她的时候,总会想起鸟儿,每次在公园里看见笼中的鸟,就会想起,有这样一个好朋友,最爱的就是小鸟,会在突然的时候告诉你,小鸟翻身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水里。

很久很久以前的一个晚上,我们通了很长时间的电话,她给我讲了很长很长时间的故事。自那以后,所有对她的想像中,添了个场景。一个小女孩,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等着家门敞开,肩头上停了只漂亮的小鹦鹉。

这些都是小柔很久以前的印象,我们很久很久没一起长时间交谈过了,自从她当了妈妈以后,就变得匆忙而操劳,大半的时间,都给她的小小宠物拿走了。或许,当了妈妈的人,就不能再当宠物,而是需要宠着哄着别人了。

一个人肆意的时间并不长,我以前没有想过,宠物小柔,和许多朋友一样,也会把生活重心移开,不再那么张扬,而变得乖巧稳重。

记得她怀孕的时候,还常常一个人散步,到公园里坐着,去听鸟叫。小鸟,对她而言,是个符号。寂寞的童年,小鸟是最可靠的同伴。不知道她当了妈妈以后,养了个小小宠物,是不是一样的爱小鸟。

只是对我而言,这样的小柔,和以前的小柔,到底还是有了区别。她这个宠物,也有宠物,把爱和怜惜一层层分摊下去,难免让原来把她当宠物的我心有失落。但是,她爱着,生活着,努力快乐着,这已经足够了。做朋友,也只能要求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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