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魏能臣 - xp1024.com
《大魏能臣》


引子

?东汉,中平四年,幽州渔阳郡,夜,一座形如卧虎的荒山之上,一位皓首童颜的道士正在仰观天象;天人感应,人类一直相信,无限的星空在冥冥之中和必然和我们着一定的联系;如果说每一颗星星都代表着地上的一个凡人,那么这漫天的星空就代表着九州大地,国运兴衰……

老道面前的青石案上此时已经摆满了祭品,牛头、猪头、羊头……,赫然是祭天时才用到的三牲大贡,显然老道要拜坛祭天,偷窥一下天下苍生的运数了。

与那些琳琅满目的祭品相比,一个白如纸,光如玉的器皿就显得很是特殊,似碗非碗,似壶非壶,但看它摆放的位置,显然这并不是一件平常的祭祀礼器。

老道身穿一身阴阳水火道袍,手持‘紫薇真武太极阴阳桃木剑’脚下反踏八卦仙步,开始了一套古朴而神秘的祭祀仪式,随着时间的推移,一轮明月跳出了山坳,慢慢的向中天升起,当如水的月光照射到山峰的虎头位置时,老道突然停止了舞动。

‘白虎啸月’,偷窥天机的时刻到了!

老道疾步走到青石案前,略一犹豫,还是狠狠心,从怀中掏出了一把骨制的匕首,向自己的手腕处轻轻一划,鲜血奔涌而下,流淌进那只白色的器皿中。

当热气腾腾的血液溢满时,老道扔下手中的匕首,将器皿高举于顶,接着那皎洁的月光,终于看清了这只神秘礼器的真面目---骷髅杯。

骷髅杯指的是使用人的头盖骨制成的酒杯,据《战国策》和《史记》的记载,战国时期赵襄子攻灭智氏之后,深恨智伯,就将智伯的头涂上漆,制成了饮酒器具,是为骷髅杯。

在汉朝时期,又有匈奴人使用骷髅杯的记载,匈奴的老上单于在位期间大败月氏,杀死了月氏王,用月氏王的头制成了饮酒器具。而在《汉书》里,亦有匈奴单于与汉朝使者使用月氏王首级制成的酒杯饮血结盟的记载。

骷髅酒杯高举,赤红鲜血祭天,漫天的星斗似乎一下子明亮起来,老道连忙定睛仔细查看,无数的星辰中以紫薇斗数中的七杀、破军、贪狼三星最为引人注目。

七杀为搅乱世界之贼

破军为纵横天下之将

贪狼为奸险诡诈之士

良久,老道长叹了一口气说道:“紫微暗淡,帝星不明,大汉气数日渐衰落,杀破狼三星蠢蠢欲动,此三星一旦聚合天下必将刀兵四起,生灵涂炭,无可逆转。”

“七杀星已崛起于西凉之地,破军星闪烁于沛国谯县上空,好在贪狼星却一直寂寞不动,天意到底如何尚未真的可知呀!”

老者话音刚落,一片形如恶狼的星云突然穿越长空而来,向天上的星空扑去,原本寂寞暗淡的贪狼星立时光芒大盛,与早已明亮的七杀、破军一起互为犄角之势,横耀中天,势压群星。

三星聚齐的同时,一道流星带着漫天的火焰坠下星空,而地点正是幽州一带……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老者的面孔瞬间变得煞白,颤抖的指着天空惊叫道:“贪狼!……贪狼星君出世……三星聚合,天-下-易-主!”

与此同时天地间似乎响起一声稚嫩却又嘹亮的狼嚎,向这九天十地,山川万物宣告着自己的出世!

后世《三国志记载》汉,中和四年,春,有天外陨石,其大如斗,携漫天星火坠于幽燕之地。

第一章荒野求生

一片荒芜的原野上,春季的嫩草已经长得有一指高了,不时有兔子、草鼠从隐蔽的洞穴中窜出来忙着觅食,补充这一冬来的消耗,而天空中盘旋着的老鹰也在用锐利的眼睛寻觅着自己的那份食物,物竞天择,弱肉强食本就是最基本的大自然法则之一。

萧逸醒了,正坐在这片原野中愣愣的发呆,看着眼前不可思议的一切。

“什么情况?挨雷劈了……做梦?嘶……不是,掐一下手臂很疼的!”

萧逸,男,28岁,模样还算有点小帅,只是皮肤微黑,典型的双子座性格,善恶极其分明,遇事容易走入极端,本来是一名普通的北京上班族,平生三大爱好,一;喝酒,且海量惊人;二,看书,尤其喜欢经史;三;跟所有男人一样,喜欢美女,可惜因为是个穷**丝,所以这个爱好一直没能实现……

昨天是发工资的日子,萧逸和几个同事去酒吧庆祝了一下,上半夜大家举杯狂饮,下半夜各自回家,趴在床上狂吐不止,苦胆都吐了一地……

每次喝醉吐酒,萧逸都会指天发誓,“下次再也不喝酒了,再喝就挨雷劈!”

不过男人戒酒的誓言,往往就跟吃大白菜一样……

这次又是如此,萧逸趴在床上吐的小脸都发绿了,一边捂空痛的胃部,“一边指天发誓,再喝酒就挨雷劈……”

“咔嚓!……”

话音刚落,一道黑色的闪电横空而来劈在萧逸身上,瞬间出现一个放佛能吞噬万物的空间黑洞,当一切恢复平静时,床完好无损的待在那里,人却消失了!

“空间错位?”看看周围,萧逸怀疑自己被那道该死的黑色闪电卷入空间乱流,传送到一个不知名的荒野中了,“用自己28年的人生经验做保证……哇?不对,现在貌似连28年的人生都没有了。”

站起来想活动一下身体的萧逸悲催的发现,自己身上已经变成一条条的破烂的衣服变大了,准确的说衣服并没有变大,是自己的身体变小了。小了两号的手掌变的粉嫩白皙,细了两圈的胳膊,还有变得不足二尺的腰围……总之一切都变得小了。

呆愣了好一会后,粗大的神经线条还是让他接受了眼前不可思议的一切,镇静下来后,萧逸仔细的检查了一下情况,身体除了变小之外没有任何的不适,也许是那道黑色闪电的原因,自己眼睛和耳朵反而变得更加灵敏了,整个人像是充足了电一样,精力异常的充沛。

衣服是全毁了,只能像破麻袋一样的套在身上,颇有点行为艺术的感觉。从怀里摸出钱包一看,全变成焦炭了,里面的身份证,驾照,还有昨天刚领的几十张毛爷爷全都毁了……

“悲催的,哥破产外加成黑户了?”看着能证明自己身份来历的东西全毁了,萧逸无奈的苦着脸说道。

人都有求生的本能,好死不如赖活着呀!

看了看四周,这是一片丘陵地带,茂密的草场,稀疏的树木,从上面的灌木丛可以判断出大概的方向,向阳的南面植物长的总是比较茂盛,这点基本的常识萧逸还是有的,必定是看过几十集的【荒野求生】。

有了基本的方向判断以后,撅了一根幼儿手臂粗细的小树当作木仗,萧逸决定向东走,至于为什么向东,很简单,一路向西那是去朝拜如来佛祖的方向,一向相信宿命论的萧逸,还不想这么快去西方极乐世界。

荒野之中毫无道路可言,只能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挪行,只顾向前走的萧逸却没注意到,不知何时,一条黑色的身影慢慢的跟在了他的身后……

走出一段路程以后,一条清澈的小河出现在眼前,望着清澈见底的河水中游弋的各种鱼类,早就腹中空空的萧逸高兴的飞奔过去,先用手捧着猛灌了几口水,缓解一下干燥的喉咙……

“水不卫生?还管得了那么许多!这环境你还想喝卫生达标的天然水?再说了,现在超市的卖的各种矿泉水、纯净水、天然水又有几个是卫生达标的,这河水里能有鱼类游动,起码是天然无害的吧。”

灌了个水饱,又清洗了脸和手以后,在清澈的河水中萧逸看到了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熟悉是因为这绝对是自己的脸,而陌生是因为这不是28岁的自己,看着那白皙而又偏瘦的面孔,摸摸嘴唇边刚刚长出一点的绒毛,回想一下初中时期自己的模样,一个记忆中的影子和现在河水中的影子完全重合在了一起。

“天呀!地呀!神仙妖怪呀……

“这是返老还童了吗?幸好只是被黑色闪电劈了一下,只年轻了一半,这要是被劈上两下,那还不直接变成单细胞小蝌蚪啊!不过时间逆流总比时间顺流要好得多,大不了回去以后重新上初中,再考一次大学。”正在萧逸胡思乱想,哭一阵笑一阵不知所措的时候……

感觉一阵微风从脸旁轻轻吹过,空气中带着春天里特有的青草的芳香,还有一丝洪荒时代的味道,而洪荒时代是危险的!

现在萧逸就感觉到了一丝危险,变得特别敏感的直觉告诉他这丝危险就来自身后方,猛地转身,锐利的目光一扫,赫然发现在离河岸不远的灌木中,一只潜伏在哪里的黑色动物正虎视眈眈的看着自己,一边看,还一边流着口水。

狼,绝对是狼,以前经常逛动物园的经验告诉萧逸,匀称的体型,修长的四肢,头腭尖形,颜面部长,鼻端高出,耳尖且直立,还有哪绿油油的眼中射出的寒冷、饥饿和疯狂的目光都在告诉他,这绝对是一头狼,一头吃人的狼!

腿在颤抖,胳膊在颤抖,心脏也在颤抖,见过狼,可没见过笼子外边的狼,巨大的恐惧迅速笼罩了全身,短寸的头发都根根立了起来,甚至刚喝饱水的胃因为强烈的恐惧感都开始产生了痉挛……

恐惧,是人类的一种心理活动状态;而在强烈的恐惧下人通常会有两种表现。

一是。变得懦弱,彻底放弃抵抗,把生命完全交给别人处置,这就是为什么在战争中有那么多的俘虏宁可老老实实的被杀戮、活埋也不选择抵抗逃跑的原因。

二是,变得强悍,巨大的恐惧会激发出人性中凶悍的一面,人类的祖先原本来就是在洪荒时代中噬毛饮血的拼杀,不嗜血的人类早就被残酷无情的大自然淘汰了,所以在人类的血液里流淌着比野兽还要疯狂的因子。

具考证,原始社会早期的人类女性不会嫁给没有杀过人的男人,因为在那种恶略的生存环境中,只有最强悍的男人才能活下来,嗜血杀人一度是男性娶老婆的硬性指标。

现在,萧逸就处在第二种状态中,巨大的恐惧刺激出强烈的求生本能,身体中从祖先那里遗传来的嗜血、勇猛的因子开始觉醒,让他那双微红的眼中开始发出疯狂的光芒,血液中残存的酒精和灵魂深处爆发出的勇气让颤抖的双腿重新变得坚定无比。

冷静下来后,萧逸迅速开始分析双方的力量对比,对方是一只很少见的纯黑色巨狼,比自己以前在动物园见到的几乎大了两倍有余,不过它却受了伤,腹部上有一个血淋淋的伤口,看来不久前被什么利器重创过。估计跟了自己一路了,因为还不了解猎物的情况,所以狡猾的黑狼没有贸然的发动攻击,可饥饿却驱使它一路跟随自己。不能跑!绝对不能跑!在空旷的原野上,人是无论如何也跑不过狼的。分析着眼前的利弊得失,萧逸缜密的思维开始发挥作用。

狼刚熬过冬天,瘦骨嶙峋而且带着重伤,自己虽然变小了,身体却毫发无损,身体状况上萧逸胜。

狼有锋利的牙齿和爪子,而萧逸手无寸铁,只有身上穿的破烂衣服和右手的木棍,装备上,狼胜。

狼有丰富的猎杀经验,而自己平时也很喜欢体育运动,上学时也数次接受过军训,双方算是平手。

算来算去,萧逸觉得双方是五五开的胜率,不过人类的智慧会帮助他取得最终的胜利,智慧才是人类最强大的武器!

人在思考,狼也在思考,狼的战术是紧紧跟着猎物,慢慢压迫,追逐,让猎物在恐惧的逃跑过程中丧失掉最后一丝力气,然后用锋利的牙齿给猎物补上最后致命的一击;发现猎物变得警觉后,黑狼向前走了几步,意图施加更大的压迫感,狼性亦狡!

“既然不能跑,那就只能拼了,来吧,畜生!看谁才是真正的猛兽!”萧逸咬着嘴唇低吼着。

决斗的场地很重要,要想限制恶狼速度上的优势,就得选一块对自己有利的场地,如果没有对自己有利的,那就找一个对双方都不利的地方,抵消对方的优势。

“而河边的泥地就是现在最好的选择,泥水里,人行动不便,你个带毛的畜生更行动不便,完全可以限制狼扑蹿的速度,而在水里自己还有着身高的优势,”看看身边最深处达到一米左右的河水,萧逸心中有了定数。

还有就是武器,刀子是没有,大块的石头河边也没有,椭圆的小鹅卵石?那纯粹是开玩笑。手中坚硬的木棍成了唯一的武器,不过一会肯定是近身肉搏,一寸短,一寸险!

“咔嚓”,果断的踩折木棍,手中只剩下二尺长的一段,露出还算锋利的木叉缺口。

身上的衣服也全脱了下来,“暴露了怎么办?去******吧,命都快不要了,还要什么脸?”

把破衣服布条全缠在左臂上,又紧紧的打了个死结,这就是萧逸的计划,一会用左臂来吸引狼的攻击,就可以保护咽喉等要害,然后用右手的木叉攻击狼受伤的软腹,剩下的就看谁命大了,看着不远处的恶狼,萧逸开始慢慢退到水边……

“来吧,是生是死,就在今天…………”

第二章生死一线

“狼不动,我不动,……狼怎么不动呀?”萧逸心中暗暗的咒骂一句。

人和狼就这样在岸边对峙着,比起忍耐力,人类远远逊色于狼,狼可以为了捕猎数日不食,跋涉百里。而萧逸呢?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都饿的慌啊……

“只能速战速决了,拖下去对自己不利,而以狼的狡猾,没有足够的诱惑,是绝对不会轻易上当的。”萧逸看着不远处恶狼血红的眼睛,和干瘪的肚子……有主意了……诱敌深入。

狠狠心,反转木叉,萧逸猛地对着自己的左肩插了下去,锋利的木刺一下就刺破了****的皮肤,鲜红的血液马上涌了出来,一滴一滴的淌进河水中,浓厚的血腥味迅速在初春的微风中传播开来。

果然,岸上的恶狼动了,数日来的奔波早已让它饥肠辘辘,之前多年的狩猎经验还让它苦苦忍耐,等待最佳的时机,可现在鲜血的气味刺激的它再也无法忍耐食物的诱惑,低吼一声,恶狼慢慢的靠近了河岸,血红的舌头中不时有口水滴下……

“好。来吧。宝贝,过来吧!再近一点……”

萧逸的眼睛此时也变得一片血红,和狼的眼睛看起来是如此的相似,慢慢后退了一步,两步,三步……近了,更近了,已经成功的退到了河岸边。

双方都停了下来,狼在寻找人的弱点,以便发动进攻,而人在等待狼的进攻,此时谁先发动,谁就更容易暴露自己的弱点。

萧逸伸出左臂,用力一振,刚刚开始凝固的伤口又崩裂开来,血腥味更加的浓重了,这也成了压倒恶狼心中最后一丝理智的稻草,什么危险,什么河水,现在眼前的鲜血肉食才是一切,在这茫茫的荒野中求生,本就是靠一场场的血战拼出来的,随着一声嚎叫,狼猛的发动了进攻,目标就是猎物的喉咙。

于此同时,萧逸猛地后退了一大步,彻底的退入河水中,拉开距离,减轻狼扑过来的力量,于此同时左臂抬起,挡在自己的咽喉前面,恶风扑面而至,夹带着腥臭的味道,恶狼果然准确的咬中了自己的左臂,锋利的狼牙穿透层层包裹的破布,直入肉中。

不过好在现代纺织的帆布牛仔装量还是不错的,总算是挡了一挡。萧逸左手猛地抬高,带着狼头也高高抬起,直立起来的狼身几乎与人等高,于此同时右手使出吃奶的力气用木叉猛刺恶狼的腹部伤口。

人与狼同时倒在了泥水里,柔软的淤泥限制了萧逸的动作,同时也羁绊了孤狼的身体,萧逸的左臂还在狼嘴中,传来彻骨的剧痛,同样,狼腹部的伤口也被木叉彻底捅破,人血、狼血,同时染红了河水。

人与狼都滚在浑浊不堪的河水中低吼,现在就看谁先出先手发动第二次进攻了,如果狼先攻击,左臂已经受伤的萧逸恐怕很难再次抵挡住。右手的木叉此时更加不能松开,这是现在恶狼身上唯一的软肋,

恶狼开始松开咬着左臂的利齿,准备进攻更加致命的要害了,此时萧逸本就血红的眼睛更加红了,红到似乎要滴出血的程度,那射出的已经不是人类的目光,而是如同野兽一样嗜血的凶残,“是生是死,就在今天,而死的绝不是我!”

吼!……发出这声咆哮的不是恶狼,而是萧逸,左臂死死挡住狼牙,右手握紧木叉猛地转动,同时张开嘴,一口向恶狼的喉咙咬去,人类的牙齿也是锋利的武器,尤其在这种拼命的时刻,爆发出强大的攻击力,满嘴的狼毛、狼血,这一刻,分不清,那个是人类,那个是野兽……

…………………………………………

萧逸当道士了,是的,看似不可思议的事情就是发生了,现在他就坐在一个小道观的门口,晒着太阳,左臂上用白麻布包裹着,两只黑白分明的眼睛茫然的望着天空,一张硝制好的黑狼皮就挂在院墙上,咽喉部位的皮毛上还有两个小窟窿……

对此萧逸表示很不好意思;

如果狗咬了人一口,人是绝对不会反过来去咬狗一口的;

现在狼咬了萧逸一口,萧逸也咬了狼一口;

据说狼和狗还是亲戚……

从道观陈旧的大门里走出一位年老的道士,头挽发髻,戴着莲花冠,身穿麻布夹软纱道袍,脚穿玄色浅面靴头鞋,白绫袜,手中拿一柄白色浮尘,飘飘然有神仙之姿,只是脸色有些苍白,似乎刚受到过重创!

“徒儿,又在想念家乡了吗?你看这山下的大河,自西向东一路汇聚了无数支流,终成奔流入海之势,那入海之水,你还能分的清它来自那个泉眼?那条溪流吗?所以从哪里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知道自己以后的路该怎么走。”摸摸萧逸的头顶,老道和蔼的劝慰着他。

老道俗家也姓萧,道号“出尘子”,今年已经70高龄了,在人活五十不算夭折的这个年代里,绝对算是高寿了,平时独自一人居住在这间破旧的道观中,昨天老道去山下的河边挑水,结果发现河水微微发红,用鼻子一闻,有淡淡的血腥味,于是老道逆河而上,走出数百步后就看到了萧逸和恶狼。

狼和人死死的纠缠在一起,倒在河岸边的淤泥里,不同的是狼死了,而萧逸还活着。

老道赶忙将萧逸救起,看了看那幼小白皙却又扭曲的面孔,惊呀道:“剑眉,虎目,眉间煞气环绕,狼顾狷狂之相……”

又摸了摸萧逸的骨骼经脉……“天雷淬体!经脉通顺,练武的好苗子呀!”

就这样被老道救回来的萧逸留在了道观里,不是他不想回家,当他仰起脸怀着万分之一的希望问起现在是何年何月的时候,老道干净利落的回答:“大汉、中平四年、幽州渔阳郡!”

‘中平’是东汉灵帝刘宏的最后一个年号。

幽州、渔阳则是古代的北京;原来我还在家乡,不过是1800年前的家乡……萧逸的世界观崩溃了。

万水千山可以回家,可中平四年,公元187年,距离后世的2015年,一千八百多年的时空差距,什么交通工具也回不去呀!

无奈之下,萧逸只好告别了过去,重新开始了自己的少年生涯,没错就是少年,现在这小胳膊小腿的也只能是十四岁的少年了,如果他对老道说自己今年是28岁的成年人,估计老道不是用黑狗血泼他,就是把他绑在木桩子上当成妖孽烧死………

第三章道士生涯

萧逸,现在又叫‘无愁子’,和尚有法号,道士自然也有道号,老道士在前屋的太上老君像前认真焚香祷告一番后,向天问卦,给萧逸起了个道号“无愁子”,简称无愁。听到自己的道号时,萧逸真想问问老道,“自己是不是还有个叫无心的师兄,然后认不认识一个叫岳绮罗的会指使小纸人的妖女?”

收徒的过程很简单,萧逸伤好以后,开始考虑自己以后该做点什么,其他的穿越前辈们不是当了皇帝,就是混成个王爷,最次的也是家财万贯,妻妾成群啊……

“出山经商?辅佐明主?或者干脆‘王霸之气’一振,收一堆小弟……”

可惜还没等萧逸想明白,“出尘子”老道过来直接给他套上一件八卦混元道袍……

“无量天尊!你和我道家有缘……”

面对强迫出家的命运,萧逸开始拼命反抗,过程如下:

“这个,道长,我喜欢喝酒吃肉,所以不能跟您修道了……

无妨,咱们道观修心不修口!

这个,道长,我还想以后娶妻生子……

无妨,咱们道观戒淫不戒色。

道长,我不会念经,没有向道之心……

无妨,你不用学经文。

道长……

无妨……”

当萧逸把所有借口都用尽,考虑是否仗着自己年轻力壮跑路时;

正在熬药的‘出尘子’拿过一根手臂长短的桃木,左手扶好,右手猛地一劈,瞬时间,桃木分裂成十几根筷子粗细的小树枝,然后被老道一根一根的投到火堆里……

看了看老道完好无损的手掌,又看了看变成劈柴的桃木,最后看了看自己的两条小细腿,萧逸觉得当道士也挺好!起码有免费的工作服穿不是……

小道观不大,坐落在一片形如卧虎的小山上,前面是供奉太上老君的前殿,泥塑的老君像已经开始脱落掉色了,相案上那个古香古色的青铜香炉可能是整个道观里最值钱的器物,燃的香都是老道自己制作的,据说用了檀香粉加入蜂蜜和虎骨等原料精心制成。不但能清心,养性,有助放松精神,减压以及辟邪镇气,还能帮助入睡,解决失眠问题……

后边住着师徒两人,屋后不远处还有个小园子,种着各类蔬菜,现在则被萧逸接管了;周围是用泥土,碎石块切成一米高的围墙,院子里竟然还有一个鸡窝,散养着几只自己刨食的鸡雏;在山坡上,老道开了两亩薄田,算是师徒两人的生活口粮保障,在萧逸看来,这里与其说是个道观,不如说更像个农家乐!

在山脚下,有一座小城镇,老道偶尔去集镇上购买一些油盐、生活用品,有时也带着萧逸去村子里给人做法事,驱邪,祈福,捎带看病,老道的医术还是不错的,起码现在萧逸的左臂就完全好了,除了留下四个狼牙刺穿的疤痕。而那四颗锋利的狼牙,现在变成项链正挂在萧逸的脖子上……

而那张黑色的狼皮现在正挂在道观的墙壁上硝制,出尘子老道告诉他,黑色的巨狼极其罕见,《山海经》上说:“狼中王者有异种,分黑白二色,白狼啸月,黑狼吞日,黑狼者,天狗也!”

对于那只差点要了自己小命的黑色巨狼,萧逸可不管它是不是真的能吞太阳,在他看来,不管黑狼、白狼,敢咬我的就不是好狼……

春花开尽,盛夏到来,萧逸适应的很快,也许是穿越的原因,除了眼睛,耳朵变得敏感之外,记忆力也变得格外的好,几乎可以过目不忘,身体也变得敏捷强壮起来。开始适应了现在的生活,以前总出现在梦境中的父母,家乡,北京,越来越少,除了头发还没完全蓄养起来,其他方面已经是一个彻底的东汉小道士了。

这一天萧逸跟随师父下山,说是去山下取一件东西,二人都身穿道袍,老道还戴着莲花冠,手握拂尘,背着宝剑,没错就是宝剑,用上等的桃木做成的驱邪宝剑,用老道的话说,身为道士岂能没有斩妖驱邪的宝剑,于是,萧逸也被迫背了一把‘紫薇真武太极阴阳桃木剑’,走动之间,神棍的样子十足。

站在山峰上远望,整个山脉犹如一头卧虎,老道告诉萧逸,“道观所处的地方,名字就叫卧虎山,所以山下的小镇才叫卧虎亭,山南有条大河,水流湍急,是从西向东而来,一路上又汇聚了无数小溪,萧逸被救起的那条就是其中之一;到了卧虎山受地势阻挡转而向南,数十里后再转向东,形成一个“几”字形。

因为河水盘绕而行,所以就叫盘龙河;据说很久很久以前有高人到此,观看地势后说:河如龙盘,山如虎踞,日后必出贵人;美中不足的是:青龙属木却在西,白虎属金反而在东,青龙低,白虎高,阴阳逆乱,所出之人恐怕是个逆乱天下,杀戒重重之辈,非天下之福。故尔在这建了两个小城,镇压风水,一个是现在的‘卧虎亭’,另一个就是河南岸在几字中心的‘盘龙亭’;另外传说那位高人还在此地的风水汇合之处定下‘困龙桩’,以镇压王气!

虽然两个亭隔河相对,情况却大不相同,北边的卧虎亭地势高,无法引河水灌溉,所以土地贫瘠,加上渔阳地处最北部,经常有草原上的游牧部落前来劫掠,百姓苦不堪言。而南边的盘龙亭地势低,可以方便的利用河水灌溉,加上河流冲积的土地肥沃无比,宜耕宜牧;又三面环水,水上建有木桥,往来方便,一旦发现狼烟,立刻拆毁木桥,纵然是千军万马也只能对河兴叹。

下山不远开始走上官道,路边稀疏的田地种植着稷:又称粟,就是小米,这种植物耐旱,中国最早的酒也是用小米酿造的,粟适合在干旱而缺乏灌溉的的北方地区。师徒二人的那两亩地口粮田,种植的也是这东西,所以萧逸看着并不陌生。

庄稼的长势并不好,甚至很多地方都变成了荒地,老道告诉他,一则是东岸地势高,不方便饮水灌溉,造成了土地干旱;另外就是四年前,也就是灵帝光和末年,黄巾造乱,此地大量精壮被征兵入伍,数年征战,兵灾,匪灾,旱灾,加上官府强征暴敛,生民十存三四呀”。

黄巾起义,后世的中国人基本没有不知道的,因为在影视作品中对这次中国历史上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有很多的提及,可以说只要提到三国,就必然的提到黄巾起义,董卓,曹操,刘备,孙坚等一系列人物都是靠镇压黄巾军起家的。

东汉末年,朝政腐败;外戚、宦官相继专权,加之土地兼并现象严重,民不聊生。在这种情况下,张角创立太平道,以宗教的方式笼络人心,信众遍布青、徐、幽、冀、荆、扬、兖、豫八州之地,人数多达数十万众。

184年(甲子年),张角以“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为口号兴兵反汉,张角自称“天公将军”,其弟张宝、张梁分别为“地公将军”、“人公将军”在北方冀州一带起事。他们烧毁官府、杀害吏士、四处劫略,一个月内,全国七州二十八郡都发生战事,黄巾军势如破竹,一时间天下震动,京都不安。

汉灵帝见太平道如此厉害,慌忙于3月以何进为大将军,率左右羽林五营士屯于都亭,整点武器,镇守京师;又自函谷关、大谷、广城、伊阙、轘辕、旋门、孟津、小平津等各京都关口,设置都尉驻防;同时下诏各地严防,命各州郡自行训练士兵、整点武器、召集义军。

费力九牛二虎之力,用尽血本的东汉政权终于把黄巾军暂时镇压了下去,不过这次起义可以说把东汉的最后一丝元气给抽空了,人口数量锐减,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降到了冰点以下,地方士族、豪强拥兵自重,也拉开了各群雄互相攻击,逐鹿中原的序幕,所以说黄巾起义就是促使东汉灭亡的导火线。

走在路上,萧逸一边听着老道的话,一边回想历史的发展进程:“黄巾起义之后就是群雄并起各霸一方,随后形成三国鼎立的局势,几十年间各路英雄豪杰在历史的舞台上粉墨登场,各显神通,他们以自己的身世,智慧,勇武,残暴,口才为资本,以这万里江山为棋局,以无数鲜血、人命为赌注,上演了一幕幕精彩绝伦的演出”。

“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悲哀的,而一个涌出无数英雄的民族是悲惨的,这天下虽大,却永远也容不下两个英雄!

第四章卧虎小镇

来到山下,萧逸才彻底看清小镇的全貌,与一般的正方形城池不同,小镇南北长3里,东西宽只有1里,外围城墙皆用巨石筑基,上用黄土夯筑而成;不过墙堡如今已经残破不堪,很多地方都已经塌陷,设南北两座城门,整个城镇形如卧虎,北门为正门,入口处有个牌楼,已经有些残破,布满了箭痕而且有被大火烧过的痕迹,上面模糊的有着“卧虎亭”三个大字。

汉制100户为一里,十里为一亭,十亭为一乡。

也就是说,如果你是个亭侯,如关羽的汉寿亭侯,就能享受1000户人家的赋税作为自己的俸禄,而诸葛亮官封武乡侯,就是货真价实的万户侯。

难怪诸葛亮死前上遗表:“臣在外任。别无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万户侯!绝对是这个年代的高薪工作。

此地为一亭,也就是说理论上起码有上千户人家,可现在看来能有一半就不错了;这里人大部分都居住在小镇上,还有一些分布在盘龙河各个支流附近的渔村中……

老道告诉萧逸,卧虎亭因为自然环境恶劣,粮亩有限,所以此地的民众只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卧虎山属于燕山一脉,山中多有豺狼虎豹,所以此处男丁大都常年上山打猎,或者在盘龙河的湍急河水中施网捕鱼,加上地处北疆,时常有游牧部落侵扰,百姓们平时为民,战时为兵,所有几百年下来养成了此地彪悍善战却又淳朴善良的民风。

正是因为此地民风彪悍,士兵不但英勇善战而且悍不畏死,所以每有战事,国家屡屡从此征兵,才造成了卧虎亭男丁缺少的景象;这里可以说家家户户都有人从军,甚至当兵都成了这里成年男子的唯一出路。

而此地人丁的来源更是五花八门,有当地的土著,有在此戍边的驻军后裔,有因为战乱跑来的流民,有朝廷流放来的犯官家眷,甚至还有从草原上跑过来的牧民……

老道此次来是要去城里的铁匠铺,原来萧逸穿越前那一晚,天出异像,有流星陨铁降落在附近的荒野中,而陨铁正是打造兵刃的最好材料之一,所以那天老道才去野外寻找陨铁,结果陨铁没找到,却在途中恰巧捡到了河边的萧逸。

好在老道的一位铁匠朋友得到一块陨铁,可惜那块陨铁重量不足以打造大型的兵刃,于是决定打制成三把短刀,并约定将其中一把送给老道,以回报当初的恩情。

铁匠铺在镇子的西头,不时传来敲击的声音,师徒二人来到铁匠铺门前,门口竖着一块布帆,写着:“牛家铁匠铺”,下边还画着一柄锤子,看来是铁匠铺的标志。

前后两层的院子,用碎石和泥加上植物的根茎砌成,里面一名彪形大汉正在举锤猛击砧板上的一块长条形铁块,边上两名少年打着下手,看来应该是铁匠的徒弟,墙边上排着一些打造好的兵刃和农具。

此地民风尚武,男子都喜爱兵刃,所以铁匠铺的生意格外的好。

早期的铁以矿石直接还原形成,含碳量低、质地较软。东汉初年,杜诗发明冶铁水排,利用水能带动风箱鼓风,使冶铁温度进一步提高。这一时期,制铁工艺迅速发展,铸、锻、柔化、渗碳、等技术日趋成熟。不过要想得到一块好钢必须得用生铁反复加热锻打,话费大量的材料和人力才能打出的百炼钢。

后来魏武帝曹操就是用反复加热锻打的办法制的百辟刀,以龙、虎、熊、鸟、雀为识,共五枚,曹丕、曹植、曹林各一枚,曹操自仗两枚。以曹操的当时尊贵身份,可以调动的人力,物力资源才打造出五把百辟刀,由此可见在这个时代打造宝刀之难以及锻打代价之高昂。

见到老道到来,铁匠连忙放下手中的大锤,拱手行礼道:“仙师安好”;萧逸这才仔细观看铁匠,至少一米八以上的身高,****上身,下面牛鼻短裤,戴着牛皮的围裙,古铜色的双臂上,青筋凸显犹如小龙一样盘根错节,粗壮的指骨关节,虎口处老茧厚重,点点的疤痕显示出长期和火星为伴的生活。

铁匠名叫牛弘,家族世代都是铸造师,却不是本地的土著,而是数年前突然携带妻子、外甥来到小镇,以打造农具为生,有时也给人修造兵器。

身后两个少年,一个粗壮结实,肥头大耳,目光憨厚,牛鼻短裤,腰系皮裙,脚下薄底的快靴。手里还握着一把小号的锤子,和牛铁匠犹如一个模子里扣出来的,就是小了两号。

另一个少年身材修长,双臂宽阔有力,一双眼睛精光四射,显然是个机灵之人;尤其少年看向老道的目光,竟然有渴望之意,而当看到站在老道身后的萧逸时,竟然露出无比羡慕的神色。两人也连忙行礼,口称“仙师”。

“羡慕哥干嘛?难道这年头当道士也是一个让人羡慕的职业?”萧逸发现两个少年羡慕的眼神,不由得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混元八卦道袍。

“这是贫道新收的徒儿,道号‘无愁子’。

萧逸忙学者老道的样子稽首行礼道:“无量天尊,见过牛居士!”

“不敢,不敢,小仙师多礼了!”牛铁匠一边摇手一边双目精光四射,显然听到老道收徒让他很是吃惊。这让萧逸再一次怀疑当道士是不是真的是一件很有前途的职业。

牛铁匠指着粗壮少年对萧逸介绍道:“犬子牛威,乳名‘大牛’;大牛嘿嘿憨笑了一下对萧逸点头示好。

铁匠又一指哪个身材修长的少年道:“外甥马宁,因为家中排行第六,乳名就叫‘马六’”,马六拱手行礼,萧逸忙稽首还礼,口中没忘了念一句:“无量天尊。”

正所谓当一天和尚撞……不是,是当一天道士念一天经,何况现在发现道士这个职业前景远大呢。

就这样,在这个小镇的铁匠铺中,日后威震天下的,大魏‘神威天策上将军’萧逸和自己手下人称牛头马面的牛威,马宁两员重将完成了人生的第一次见面。这一年,萧逸14岁,大牛17岁,马六16岁。

后世《三国志》魏书记载:

“牛威,字镇远,乳名‘大牛’,幽州渔阳郡人氏,父牛宏,铸刀巨匠;牛威少年贫寒,随父打铁为生,时有‘无愁侯’萧逸随其师‘出尘子’来访,牛威折服于无愁侯之智,终身跟随,后官拜大魏征南大将军,爵,镇远侯。牛威常言:“生我者父母,开我灵智者,无愁侯也!

“马宁,字致远,乳名马六。西凉人氏,父为朝廷养马官,为奸贼董卓所害,流浪渔阳,投奔娘舅牛宏,以打铁为生;后随其表兄镇远侯牛威同遇‘无愁侯’萧逸,终身跟随,后官拜大魏征北大将军,爵,致远侯。马宁常言:“得遇无愁侯,宁,三生之幸也!”

第五章杀破狼三刀

众人行礼后,进屋分宾主落座,说是坐,你可别指望有桌椅板凳,那东西是南北朝时期才出现的,东汉说的坐是指跪坐,跪在地上,然后坐在自己的小腿肚子上,就这种跪坐的姿势一直以来让萧逸苦不堪言。

铁匠取出一个黑色陶瓮,肚大,口小,上刻一些古朴,粗犷的花纹。黑陶内有大半的水,放在屋内的碳炉上,炉子很旺,一会水烧开后,放了一把茶了进去,又倒入少许的盐末,然后用一根木棍在陶瓮里不停的搅拌。

“为什么不是泡茶?开玩笑,这是东汉年间,有煮茶喝就不错了”。

中国人饮茶是从鲜叶生吃咀嚼开始,后变为生叶煮饮,形成比较原始的煮茶法。唐代以前无制茶法,往往是直接采生叶加上精盐煮饮,唐时饮茶开始由粗放走向精工,尤以集历代茶艺精华、著有世界上第一部茶艺专著的陆羽《茶经》为杰出代表。

用过茶,牛铁匠说到:“那块陨铁不愧是天赐神物,我用时数月,历经上千次烈火锤炼,终于铸造成三把宝刀,皆是锋利异常,堪称神兵。”

随后铁匠命令大牛:“去把你二叔也请过来。”大牛唑唑牙花,似乎很是害怕这个二叔,但还是快步如飞的去了。

铁匠口中的‘二叔’姓张,名叫张济;就住在隔壁,乃是牛铁匠的生死之交,二人数年前一起来到的卧虎亭,平时以硝制动物皮毛为生,也会制作皮甲、弓箭,镇子里的人都习惯叫他张皮匠。

此人三十多岁的年纪,憔悴的面容似乎总是忧心忡忡,中等身材,显得沉默寡言,长得用一句话形容就是-普通,普通的身材,普通的气质,普通的穿着,绝对是那种扔到人堆里就找不到的角色,似乎无论何时总是喜欢站在黑暗的角落里,纵然外边艳阳高照,他的身边却像有万年寒冰般的积年不化。

由于常年和动物皮毛打交道,身上总带着一种腐烂的气味。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特别之处,那就是双臂特别的粗壮,右手拇指,食指内侧,微不可察的有两片厚重的老茧,一双细细的眼睛,看着昏昏欲睡,可是不经意间,时而发出犹如鹰隼般锐利的目光。

皮匠张济进屋后先是向老道躬身行礼,口称仙师,格外的尊敬,而且感觉的到,这种尊敬是发自内心的;而看向萧逸的目光却充满着一种欣赏,尤其是看向萧逸的手臂时,就像是看到了什么珍宝。

铁匠牛宏站起身从内屋中取出一个包裹,打开后露出三个刀匣,并将其中一个递给了老道。

老道打开一看,原来是一把短刀;刀鞘上古朴的花纹显得格外深沉,刀柄上一个牛头标志清晰醒目,上面两个红色篆字铭文“贪狼”;慢慢拔刀出鞘,瞬时出现了一团青光,二尺刀身微微弯曲,半分厚的刀背,方便劈砍,两侧特意开的血槽,刀刃处有丝丝的雪花纹路,刀柄用铁榴木做成,外缠细丝,握起来手感极佳,好一把短刀,好一把杀人的利器!

铁匠牛宏和皮匠张济也各自取出一把刀;三把短刀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老道手里的刀柄上面刻有二个红色篆字铭文“贪狼”;铁匠手里那把则刻着‘破军’,最后陈皮匠手里的短刀刻着‘七杀’二字。

这三把刀是因为天空星象异变,七杀、破军、贪狼三星同耀,天降飞火陨铁打制而成,所以就用了三星来命名;而三把刀的分配看似随便,冥冥中却似乎有着天意,而这三把刀日后也为各自的主人带来了截然不同的天命。

“大牛,把那把刚打好的环首刀拿过来”,铁匠瞪着眼睛冲着儿子大声喊道。

人影一闪,大牛飞快的从屋子里拎出一把环首大刀,刀长3尺有余,牛角做柄,背宽刃薄,寒光闪闪,显然是一把不错的兵器。

环首刀诞生于我国西汉时期,是由生铁经过反复折叠锻打后制作出来的直刃长刀,是当时世界上最为先进、杀伤力最强的近身冷兵器,也是人类历史上具有非凡意义的一种兵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环首刀将匈奴打败,并间接促成了当时的欧亚民族大迁徙。同时也是东汉士兵的便准配备武器。

父子二人相对,铁匠拔出自己那把‘破军’短刀,刀刃对刀刃,双臂用力,同时大喝一声,铛的一声脆响,一段刀身落到地下,众人连忙细看,大牛手中的环首刀只剩下了半截刀身,而牛铁匠用手摸了摸‘破军’刀的刀刃,毫发无损。

嘶嘶!众人倒吸冷气着有之,目瞪口呆者有之;不愧是神兵!

老道也摸了摸手中的贪狼刀,略加思考,转手就递给了身后的萧逸,说道:“徒儿!北地男儿,皆可带刀,此刀你好生使用,莫要辜负了天赐神兵!”

“多谢师傅!”

接过短刀,萧逸喜爱的不停把玩,身为男子,哪一个不喜欢冷兵器的,前世自己就有一把仿制的瑞士军刀,不过感官上可没这把贪狼刀古朴、大气!

看到贪狼刀归了萧逸,边上的大牛、马六二人已然看的口水都浇湿脚面了,恨不得一把抢过来;齐齐用可怜的目光看向铁匠,如果二人有尾巴的话,早就连连摇动了。

看着没有新的短刀拿来,大牛不由开口:“爹,那个,我们,也……”

“你们两个给我好好的练武,小小年纪要这么好的刀干什么?”铁匠大声训斥:

大牛委屈的低下头,看看比自己矮了一头,瘦了一半的萧逸,再看看同样无可奈何的马六,心说:”好像小仙师比我们哥俩小得多……”

牛铁匠摸摸儿子的头安慰说:“好生练武,好兵器是跟随武者一生的,不能随便打造,你们年纪还小,身体没完全长开,筋骨未定,如果现在给你们打造兵刃,用不了几年,你们身体长高,气力变大,精心打造的兵刃就会不趁手了,放心,过上两年,等你们武艺练成,筋骨都长开了;为父肯定给你们每人都打制一件趁手的兵刃!。

二人认同的点点头,不过看看萧逸手里的宝刀,又觉得不是那么有理了…

“天赐神兵,今日咱们痛饮一番”。

看到宝刀如此锋利,牛铁匠高兴万分,命令大牛去镇子里打酒,命令马六把院子后边的几只鸡都宰了,如此宝刀完全可以当作传家之宝,而且是传男不传女,传嫡不传庶的那种。

对于有肉吃,萧逸还是很高兴的,话说跟着老道以来,除了受伤那些日子还喝了几顿狼肉汤,就再也沾不到荤腥了,何况那只瘦狼还是自己打回来……哦不……是咬回来的;道士虽然不忌讳荤腥,可守着那个小道观的两个穷道士确实吃不起肉呀。

一群男人喝酒必然有的可聊,好在老道阅历丰富,牛铁匠也是在外闯荡过的人,萧逸作为拥有两千年历史知识的穿越一族,都不缺乏谈资,而皮匠和大牛、马六则成了最好的听客。

老道喝酒,浅尝辄止,一副高人风范,牛铁匠也不敢过分的劝酒,只好把火力都对准了萧逸,可喝起来的结果让在坐众人大吃一惊,大海碗装的米酒,四人轮番上阵敬酒,最后连体魄雄伟的牛铁匠尚且感觉酒意上头,头脑发胀,大牛,马六更是喝的坐在那吐泡泡了,以一对四的萧逸却是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还不忘了抢鸡腿吃。

看着牛铁匠吃惊的目光,再看看大牛和马六崇拜的目光,最后看看老道,老道就算了,似乎无论萧逸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在老道眼里也是本该如此的样子。

对了还有坐在那很低调的陈皮匠,要是不注意,太容易忽略他了,此时也在用惊异的目光打量着萧逸,上一眼,下一眼的看个不停。

“我脸上又没长花,都看我干嘛?”

闻闻碗里充其量10度左右的发酵米酒,心说;“哥当年上学时就是班里的酒神,人送绰号“杯中蚍蜉”,上班后更是‘酒精沙场’的老将,60度的草原白哥都能一人喝2瓶,80度的精馏酒也是一斤不倒的,这个,毛毛雨,饮料而已……”

第六章天下之论

酒过三巡,众人的话题自然而然的就说起了才过去的黄巾起义,可见这场声势浩大,尚未完全平息的农民起义,已经影响了东汉普通百姓的衣食住行。

已经喝的双眼微红的牛铁匠举杯敬过萧逸后问道:“以小仙师之见,那黄巾军起事之初声势浩大,一个月内,全国徐、幽、冀、荆、扬、兖、豫七州二十八郡都被席卷,举事者高达百万之众,占据城池,杀贪官,开府库,大有席卷天下之势,为何短短一年之内就土崩瓦解,以失败告终,张角落得身死后被破棺戮尸,首级运回京师示众的下场”?

“哦!别人都叫黄巾贼,你叫黄巾军,别人称呼张角为张贼,你虽然直呼其名,却略带尊敬,看来铁匠二人的来历不言自喻呀”;跑业务出身的萧逸可是最会察言观色,话里听音的!

看了看身边的老道,老道举手示意道:“无愁子,但说无妨”。

清了清嗓子,看了看边上都用心倾听的众人,真有点前世说评书的感觉,记得上学时,一帮同学闲来无事就是喝着啤酒,打着【三国志】游戏,都把嘴撇的跟二五八万似的,一边骂刘备无能,曹操弱智,司马懿太胆小,一边狂喷,如果我在三国该如何如何……个个都是事后诸葛亮的好手。

萧逸整理了一下思路开口道:“在下有几分浅见请诸位指教,话说那黄巾起事之初,却有席卷天下之势,但在我看来,有四大缺陷,故尔其事必败。”

“其一,张角格局太小,黄巾军以道教立身,只能招纳底层愚钝百姓,却得不到有真才实学的儒家士子拥护,所以起事后,镇压黄巾军的不仅有庞大的官军,还有各地豪强的大小武装,他们面对的是整个天下士族的疯狂镇压,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天下,焉能不败;不得士人之心者,难得天下。此心败也!

其二,组织不严密,做事不够谨慎,加上用人不当,致使计划被叛徒告密,内应被杀,不得不仓促发动,造成各地黄巾军之间的相互配合发生了极大的困难。正所谓:君不密失臣,臣不密失身,几事不密则成害。此事败也!

其三,张角手下缺乏有战略头脑的军事将领,如张梁、张宝、波才、张曼成之辈只会画符装鬼,不懂行军打仗,举事后没有迅速地集结起来,而是分散在各地固守一城一池,或久围坚城,与汉军拼消耗,不懂得运用灵活的战术战法,取得主动,始终被动挨打,终于被各个击破。要知道:存地失人,人地两失!存人失地,人地两得!此略败也!

其三,朝廷派来镇压黄巾军的将领,如皇甫嵩、朱儁、董卓、曹操,等都是一些足智多谋能征善战的悍将,他们统兵作战有术,军事指挥的才能、战术计谋的运用上,都远远高于黄巾军首领,因而往往能够以少胜多,以弱胜强,最终击败黄巾军。此将败也!”

有此四败,那张角安得不亡呀!

一席话说完,听的牛铁匠目瞪口呆,舌头差点伸到地上;张皮匠看似没有什么反应,可眼中射出的阵阵的寒光,和握着酒碗不断颤抖的手,显示出他的内心没有表面的那么平静;边上的铁匠知道,自己二弟的这双手可是轻易绝不会颤抖的。

就是老道也是微微点头,而大牛、马六二人早就听的如痴如醉了,看向萧逸的目光犹如看道观里的神像一样,就差没点上香拜一拜了。

看着众人的表情,萧逸自己都怀疑头顶上是不是真的有个光圈在闪动;再摸摸后背,也没长出翅膀呀!

如果是在21世纪,是个略懂历史的人都能说出个一二三四,可在这个时代,能透过重重迷雾,超脱历史的局限性,全方位的总结出黄巾起义失败原因的---“真神人也”!

牛铁匠改容再拜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呀!真如醍醐灌顶,解我等心中数年阴云。”

再敬了一碗酒,铁匠和皮匠都陷入了沉思,半响之后,铁匠和皮匠对视一眼,似乎传递着某种消息,一字一句的忐忑问道:“既知前事之败,今上灵帝贪图享乐,不理国事,‘十常侍’把持朝政,祸国殃民,官府欺压,民不聊生,若黄巾军能吸取教训,积蓄力量,图谋再起,以小仙师看来,能有几份胜算?”

看了看面前万分期待的铁匠父子三人,张皮匠虽然眼睛看着酒碗,却竖起耳朵,生怕漏过一个字,放在桌子上的手不知不觉间竟在桌面上抓出了五道痕迹。

又看了看边上双目微合,好似睡着了一样的老道。

良久,萧逸斩钉截铁的继续说道:“一成也没有!”

“为何?请小仙师指教?”犹如被冷水破头的众人满怀失望之色连忙问道:

“君等已知黄巾有四败,却不知朝廷还有四胜”。萧逸意味悠长的说到。

“装逼的感觉不是一般的好呀,要知道以前和同学室友一起喝酒、吹牛、装逼,每次萧逸都装不过他们,并以此深深为耻”。

“其一:汉室乃天下正统,立国四百余年,树大根深,百姓已经习惯了汉家的统治,又受天下士子的支持,这正统的名望,有时就能换来刀枪马匹,顶的上百万大军;

其二,汉室都于洛阳,居天下之中,俯瞰中原,又有关中八百里秦川为后援,一旦关东诸郡有变,可第一时间出兵镇压,把起义的火苗掐死在襁褓里。

其三,汉室虽衰,然数百年积蓄深厚,政府官员素质较高,分工明确,府库甲兵足备,军队训练有素,战争经验丰富,这些远远不是那些斩木为兵,揭竿而起,没受过正规训练的黄巾军可比。

其四:汉室忠臣尚多,武有皇甫嵩、朱儁、卢植等大将统兵,文有司徒王允,尚书仆射孙瑞之流,忠心辅国,其势虽衰,正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一席话说完,老道微闭的双眼都睁了开来,望向萧逸的目光犹如看一块尚未雕琢的美玉。

至于铁匠众人已经是在仰视萧逸了,14岁少年的身形在他们眼中显得格外高大。

“如此说来,那汉室的江山可以万年永固了?”久不开口的陈皮匠也终于发出了疑问?

“已经装逼装出感觉的萧逸摆手道:

“哪有永固的江山,正所谓,百年的王朝,千年的土司,万年的世家。”

想那夏500年,殷商600年,周又有东西之分,西周300年,东周500年,而后秦嬴政一扫六合,虎吞天下,却三世而亡,只有区区的15年,而后,高祖斩白蛇起义,三年平秦,五年灭楚,到王莽篡汉历经了200余年,自光武中兴至今,也是200年了……

此次黄巾起义,虽然被朝廷扑灭,但各部星散于天下,不出数载,恐怕还会东山再起,而汉庭被起义冲击的根基动摇,灵帝又未能吸取教训,依旧痴迷享乐。而今各地州牧拥兵自重,朝廷威信一落千丈,已经无法对地方进行有效的控制,只怕风云再起之时,就是大汉分崩离析之日,正所谓,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那桃园……”

‘停!’萧逸果断停住了讲话,擦了一把冷汗,心说,“再说下去就出事了。”

一番话,萧逸收获了五颗心,一颗是老道的决心,犹豫多日的’出尘子‘今日终于下定了决心。

两颗是铁匠、皮匠的迷茫之心,数年来二人左思右想,一直没能找到的答案,今日终于豁然开朗了。

最后两颗是大牛、马六的崇拜之心,从这时起,二人对萧逸视若神明,追随一生,纵然在最艰苦的日子里也是不离不弃。

第七章射雕之手

又是一片死寂的沉默,还是牛铁匠最先反应过来:“来,诸位!请酒,痛饮”,很默契的大家都结束了刚才的话题。

这时身后的马六拉了拉铁匠的衣襟,一副焦急的样子,铁匠看了看外甥,转身对老道说道:“仙长,牛某有一事相求,犬子大牛和外甥马六久欲拜在门下,还请仙师念他二人一片赤诚之心,收录为徒。

听到拜老道为师,一边忙着啃鸡肉的大牛也放下了手中的食物,眼巴巴的看着老道;与此同时,萧逸趁机把最后一个鸡腿抢到了自己的碗中……

“当道士很有前途吗?竟然还不是一个人在想出家,而是整整两个;看着眼前万分期待的大牛,马六,已经调整好状态的萧逸有些无语。”

“无量天尊!牛居士,若想让二子学武,你们弟兄两人的本领就可以教授,何须再求旁人。”

“道长得知,若我兄弟二人教导,最多培养出另一个我,十人敌而已;若随道长,则有望进入一流武将的行列,他日纵横沙场,建功立业不在话下,且道长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中通人和,胸中自有乾坤,教的那是‘万人敌’”。

老道是高手!老道还懂兵法!边上的萧逸默默想到。

沉默半晌,老道看了看身边的萧逸,又看看一脸期待的大牛、马六点头道:“好吧,一切皆是缘,贫道就收此二子为记名弟子,忙时留在家中随你打铁为生,闲暇时可以来道观,与‘无愁’一起学习。”

牛铁匠见老道首肯,心中大喜,连忙排摆香案,请老道居中上座,让儿子和外甥正式行拜师礼。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

大牛,马六二人急忙上前,跪在老道面前,行大礼参拜,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边上的萧逸摸摸下巴心说:“这可比我拜老道为师正规多了,我可是什么仪式都没有,被老道直接套了身混元八卦道袍在身上就成了。”

老道让二人起身后,并未说话,而是目光投向了张皮匠,默默的看着,又看了看萧逸。

张皮匠闭目想了想,又看看萧逸的身形,再看看萧逸的手,最后看看老道,点头道:“小仙长若有意,在下定悉心传授,绝不私藏,有违此誓,天诛地灭。”

“什么情况?让我跟皮匠学什么?学熟皮子?”想想整天跟皮子打交道后,身上那种腐烂的气味,萧逸哭的心都有了,第一次感觉做道士还是不错的,起码比当个臭皮匠强一百倍。

再看看皮匠一副‘你放心,我会认真教’的模样,萧逸真有一种夺门而出的冲动。

“无量天尊,既然如此,此间事,业已圆满,贫道师徒就告辞了,”老道起身道。

铁匠众人连忙起身送行,萧逸更是紧紧跟随老道,生怕老道一个高兴,就把他留下给皮匠当学徒了,众人一直把师徒二人送到门外;老道转身对着铁匠说:“需要的器物,你早日准备好。”

“仙师放心,一切包在我们兄弟身上”。

送走老道师徒,铁匠回身对皮匠说:“二弟以为此子如何?”

“天赐麒麟子,王佐之才,出可为将,入可为相,古之伊尹、霍光不过如此;然看此子虽外表平和,与人为善,但眉眼之间有煞气环绕,恐怕日后多有杀戮!且此子,目空王侯将相,言历代兴衰如话家常,日后对天下是福是祸难以预料!”

没想到平日惜字如金的二弟竟然能说出这么一大段话来,但对皮匠的眼光却一直是佩服的,皮匠出身也是大户人家,自幼饱读诗书,学从高人,只是后来家中剧变,才变成现在这副模样,但看人看物,无有不准!昔日,大良贤师张角对皮匠也是多有倚重,只可惜……

出来的路上,萧逸忐忑的问老道:“师傅,您要让我跟皮匠学手艺吗?虽然这乱世做皮匠也是个谋生的技能,但徒儿还是更愿意跟在师傅身边虔心修道的。”

“哈哈哈!老道一阵大笑,摸着萧逸的头顶,痴儿!你乃是良材璞玉,为师岂能糟蹋了你的灵智。”

“那师傅的意思是?”

“你可曾注意到陈皮匠的那双手?”

“皮匠两臂修长,双手骨节宽大而有力,手背棉而不糙;而且,似乎自己的两只手很像,萧逸不禁的看了看自己两条同样修长的手臂。

“师傅,那双手是?”

“射-雕-手”老道望着萧逸一字一句说道!

所谓射雕手,本是匈奴人中射箭最好的大力士的称呼,后来汉军屡屡出塞作战,加上南匈奴归附,这个词慢慢传入汉地,成为神射手的专有称呼!

古语说,空中飞鸟,惟雕难射。草原雕,一般翼展两到三米,喜欢停留在两三百米的高空,寻找猎物,然后俯冲下去攻击猎物,可以猎食羊鹿之类较大的动物。《穆天子传》中有一句,“青雕执犬羊,食琢鹿。“可见雕之凶鸷异常与体型庞大。

一般的弓箭手根本不能把箭射得这么高,而且草原雕的羽毛为了减少滑翔时的空气阻力,在千万年来的进化中,变得油亮光滑,如果弓箭不是垂直射入雕的身体,就马上会在它的羽毛上打滑,很难刺伤或杀死它。

所以射雕不仅要准,还要能拉得动强弓的人才可以射到雕;射雕手能力出众,基本上就是古代的特种部队,专门负责军中的特殊任务,比如侦探,放冷箭杀敌手等等。

离开铁匠铺,下一步就是去亭长那里给萧逸报备一份户籍,中国古代对户籍管理一向严格,从秦朝起,所有14岁以上男丁,必须申报户籍,以备国家征用,也就是说,从你的名字上报到户籍册上那天起,国家随时可能征召你服劳役,或者上战场。

亭长家就住在镇子南边的一个平常院落里,与周围住户的情况似乎毫无区别,只是小门口两旁各竖着一根铁戟,这让萧逸大吃一惊,看过历史书的人都知道,勋门立戟---这是古代对拥有战功军人的最好表彰。

看得出这的主人是一个上过战场,见过血的人的老军人,而且据对立过特殊的军功,否则得不到勋门立戟的表彰。想到这里,萧逸不由得暗暗心惊,没想到一个渔阳郡的偏僻小邑里竟然是卧虎藏龙,有世外的隐士道人,有一流的铸造师,有射雕之士,如今还有一位沙场功勋……

‘张亭长六十岁上下的年纪’身穿一件陈旧的黑色武士袍,微驼的脊背,满头稀疏的白发,一张历经风霜的老脸上密布着伤痕,一双眼睛却格外的明亮,身上那股子浓重的军人气息隔着很远也能让人感觉得到。

另外,亭长的一条腿有些微瘸,看来在战场上受过伤;而伤痕也是战士最宝贵的勋章!

亭长和老道二人看起来很是熟悉,在听完老道的来意后,开始用那双明亮的眼睛上下不停地打量萧逸,左看右看的看了半天,最后微微点了点头,也不知道是对萧逸满意,还是对老道收徒的眼光信任……

随后迅速给萧逸办了户籍,工作效率倒是很高,足矣让后世的派出所汗颜,不过在出身一栏中,把萧逸填成了老道的孙子……

“什么情况?报个户口,还得当一回孙子?”

“恭喜道长得到佳徒!”

“哈!哈!哈!……”老道这次没有丝毫的谦虚,得意的仰天大笑起来。

回到道观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古人日出而做,日落而息,道观后边三间正屋,中间是老道打禅的地方,老道住东屋,萧逸的卧室则在西屋。

老道回屋休息,萧逸还有一件事情要办,就是念三遍道家清心咒,这是老道交给他雷打不动的任务,平时可以不拜老君,不看道经,也可以不修心养性,吃肉喝酒都无所谓,但早晚各念三遍清心咒是老道对萧逸唯一的要求,无论刮风下雨,没有任何的解释,一次偷懒的结果就是屁股被老道一拂尘抽的肿了三天。久而久之,让萧逸养成了不念三遍清心咒睡不着觉的习惯。

日后无论是行军打仗,还是上朝听政,乃至当上了大魏帝国大司马、神威天策上将军,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高位以后也是每天照念不误,甚至于每晚和妻妾亲热之前也要先念清心咒才上床敦伦睡觉!这也成了后世研究三国历史的人,关于‘无愁侯萧逸’三大不解谜团之一……

后世,所有崇拜军神‘无愁侯萧逸’的将军粉丝,每当出征之时,都要在大帐里念【道家清心咒】,一是缓解战场带来的压力,二是祈求军神保佑,旗开得胜!习惯慢慢传到了日本,最后所有日本将军都要随身带一块小木牌上书七个大字:

一生俯首拜无愁!

【道家清心咒】

心若冰清天塌不惊

万变犹定神怡气静

尘垢不沾俗相不染

虚空甯宓混然无物

无有相生难易相成

份与物忘同乎浑涅

天地无涯万物齐一

飞花落叶虚怀若谷

千般烦忧才下心头

即展眉头灵台清悠

心无罣碍意无所执

解心释神莫然无魂

水流心不惊云在意俱迟

一心不赘物古今自逍遥

清心如水,清水即心。

微风无起,波澜不惊。

幽篁独坐,长啸鸣琴。

禅寂入定,毒龙遁形。

我心无窍,天道酬勤。

我义凛然,鬼魅皆惊。

我情豪溢,天地归心。

我志扬迈,水起风生!

天高地阔,流水行云。

清新治本,直道谋身。

至性至善,大道天成!

第八章闻鸡起舞

一只花尾巴大公鸡昂然的在道观院子里走来走去,巡视着这片自己新的领地和自己的爱妃--几只正在刨食的母鸡;本来院子里只有几只下蛋的母鸡,那是萧逸用来改善生活用的,没肉蛋也好嘛!

数天前大牛、马六拉着一车的东西来到了道观,两人不但带来了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抓、镋、棍……(不愧是打造兵器的世家,装备就是齐全),还有打熬气力的各类木桩、石锁,除此之外竟然还抱来一只大公鸡。本来萧逸还在欣喜今晚可以吃一顿公鸡煲,补充一下营养;二人却告诉他说这是一只报晓鸡,用来提醒萧逸早晨起来练武的……于是没有闹钟的东汉时代,萧逸的懒觉也睡不成了。

舒服日子结束了,每天清晨鸡鸣声一响起……

“徒儿,该起床了!”老道那和蔼可亲的声音。

“嗯,师傅,我再睡一会,天还没全亮呢!

“啊!……”随着老道手中的拂尘一甩,凄惨的叫声从漆黑的夜色中传出,声闻卧虎山周围数里,引得山坳深处的野狼们也随之仰天嚎叫……

在强大武力的威慑下,萧逸只好离开温暖的被窝,跟随着老道从道观里出发,开始了一天的训练;久而久之,害的萧逸每次看到那柄拂尘都会条件反射的蹦起来,同时也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拂尘的可怕之处并不在于打在身上的疼痛,而是那种随时可能抽下来的威慑力。

没有出鞘的刀才是最可怕的,没有使用的武力才是最有震慑力的,因为你不知道它到底有多可怕!

老道设定了一套勘称残酷的体能训练计划,首先萧逸要脱个赤膊,只穿一条牛鼻短裤,光着双脚,从道观出发,沿着密布荆棘和碎石的山路(山上本来没有路,萧逸跑的多了,这才有了路)飞奔跑到盘龙河边,抓一把细河沙,然后原路返回,并限时半个时辰;如果达不到,老道的佛尘从不容情,每一次都能把萧逸的屁股抽的红肿半天,却又不会伤到他的筋骨……

每次在山间奔跑,萧逸都会觉得的肺中犹如火烧一般,额头和身上的汗水像溪水一样滴满了山间的小路,在清晨寒气的作用下,最后白色的雾气会从他头顶上升腾而起,远远望去就像七窍生烟一样……

渔阳地处北方寒带地区,所以卧虎山上的多为松柏之类的树木,所有的树叶一律都是锋利的针叶,为了防止水分的蒸发,针叶上还批着厚厚的一层蜡。这种长长的针叶扎到身上,既疼、又痒、还麻……山区长大的孩子应该知道,那种感觉真是能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如果想躲避纵横交错的枝叶,必须谨慎小心慢一点跑,但是慢跑就达不到老道的要求,随后就是拂尘的一顿鞭策!

刚开始,萧逸身上总是被树叶刮得伤痕累累;但人的潜力也在这种痛苦的训练中慢慢觉醒,加上黑色闪电劈中后,萧逸的身体素质有了极大的提高;随着时间的推移,身体的各个部位好像都长了眼睛,可以很灵巧的避开路上所有的树叶、碎石等障碍物,数米宽的小山涧轻松地一跃而过,如此几个月后,终于达到了老道的要求。

然后萧逸就看到老道把他每天带回来的细河沙晾晒干净后,缝制了一对大号的沙袋,绑在他的双腿上,继续跑山路,这次的要求是带回来一颗碎石……

听到要求的萧逸差点没一头栽在地上,此时他突然觉得当初要是跟皮匠学手艺,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过在老道那柄佛尘的鞭策下,也只好每天咬着牙拼命奔跑;山间的小路上,河边的沙地上到处都被萧逸的汗水浸泡……

悲催的生活下,萧逸把全部的怨恨都归结于那个花尾巴大公鸡,因为鸡一叫,一天的苦日子就开始了,而这只报晓鸡每天风雨无阻的兢兢业业干着自己的工作,从不旷工。

后世人都知道‘无愁侯萧逸’有三大爱好:

第一,美酒:非陈年佳酿不饮;

第二,美人:非倾城绝色不收;

第三,睡懒觉,非鸡鸣三遍不起。

另外还有一条家规:无愁侯府内外,方圆百步,有敢养鸡者,斩!

慢慢的,细沙变成了碎石,碎石变成了整块的山石,最后又变成了上百斤的巨石……

就这样,半年过后,萧逸已经可以抱着百斤巨石在山路上奔驰如飞了,闪转腾挪之间,灵如猿猴,巧如狸猫,快如闪电!

当身体的潜能激发出来以后,兵器的教学开始了;枪为百兵之祖!所有的武器都是从枪中延伸出来的,同样,枪术也可以转化为其他各种兵刃的招数。

老道教的枪术叫做:“霸王绝命枪!”

据说这套枪法是当年西楚霸王项羽在垓下突围时在绝境之中悟出来的,一共13招,招皆无名,凭着这套枪法,当初项羽仅带残余的28骑楚兵,连破数十万汉军数道重围,枪锋所至,所向睥睨,一直杀到乌江边上;因为无面目见江东父老,一人手持长枪与蜂拥而上的无数汉兵近身肉搏,杀敌上百,重创十处,最后自刎而死。

故而这套枪术不但招招致命,变化莫测,而且并充满了一股君临天下,有我无敌的气势,在战场之上,绝对称得上是十荡十绝!

一杆大枪,在老道手里,拦、拿、滑、扎、撩、挑、绞、砸,动作敏捷精灵,刚劲有力,勇猛矫健,时而犹如霸王举鼎,招数大开大合,大砍大杀,进退之间力有千钧;时而犹如毒蛇缠绕,剑走偏锋,从不可思议的角度和地方发起攻击,让人防不胜防。

最后老道告诉萧逸,枪是死的,人是活的,同样一杆枪,同样的招数,在不同人手里也是截然不同,千万不要拘泥于学到的东西,只有最适合自己的套路,最适合自己的兵器才是最好的。

经过仔细的思考再结合自己身体的长处,最终萧逸确定了自己的招数风格,就一个字---快。穿越以后,萧逸的身体敏捷度直线上升,连猿猴都不上去的险峰他都能攀爬而上,动作快的像鬼魅一般;正所谓:“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

一天苦练结束以后,还要泡老道给他专门准备的药浴,每次泡两个时辰,以至于萧逸练完武之后经常累的在浴桶里睡过去,好几次差点被洗澡水给淹死。

“出尘子”老道解释说,萧逸正在发育身体,泡药浴不但可以驱逐疲劳,舒筋活血,还能淬炼身体,洗清杂质。

对于泡澡,萧逸倒是并不抵触,但你老是往洗澡水里仍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就让人受不了;药浴里不但有老道采集来的各种药草、矿石,甚至还有很多吓人的毒物,昨天是一条赤花蛇,前天是一只黑色大蜘蛛,今天竟然在药浴里发现一只大号的红色蜈蚣。

“这是泡人呀?还是泡酒呀?”萧逸每次都要发出这样的哀嚎……

第九章妙手神医

春天不是练功天,夏日炎炎正好眠;

秋天蚊虫冬天冷,收起刀枪等明年!

秋风吹过,树叶轻摇,今天的小道观里格外的安静,出尘子老道又去深山里采药了,卧虎山属于燕山的一脉,绵延数百里,里面植被丰富,盛产各种药材,是一座天然的宝库,老道平时治病救人、赠送汤药,再加上每日为萧逸泡药浴,所需的药物量十分巨大,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进深山一次,然后给萧逸带回来各种‘惊喜’--毒蛇、蝎子、蜈蚣、蟾蜍……

那只喜欢没事乱打鸣的花尾巴大公鸡已经被萧逸给制服了,至于方法吗,呵呵,萧逸把从山里抓来的野鸡当面扭断脖子,拔毛下锅,吃完以后还把野鸡骨头在院子里乱扔;如是几次之后,那只报晓的大公鸡只要一看到萧逸立刻吓得鸡飞狗跳,连每天早晨例行的打鸣声都低了八度,生怕哪天把这位小爷惹恼了,直接也给它下了锅。

没了外物的打扰,也没了老道拂尘的威慑,此时睡懒觉才是王道啊!

现在正是秋高气爽,温度适宜的时候,加上道观里晾制着大量的药草,不但能驱逐蚊虫,而且静心凝神,萧逸终于可以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睡懒觉的大业中,而且难得的做起了春梦,花轿……红烛……鸳鸯被……盖头……哎,连做梦都是古代版本了……

正在萧逸睡得鼻涕泡都快冒出来时,两只人形大苍蝇跑了进来,道观的大门直接被暴力的撞开,随后大牛、马六二人直接跑进卧室,一个扛起萧逸就往外跑,另一个拿起老道的医药箱紧随其后,吓得从梦中惊醒的萧逸一边捂住要害,一边连连大呼:“你们倒是给我拿件衣服啊!哥平时喜欢裸睡的……”

………………………………

刚到镇子外边,就听到人喊马嘶,尘土飞扬,原来是一伙马贩子赶着大群的牲畜在亭外驻扎,渔阳地处北疆,常有商队从草原上贩卖马匹、牛羊、皮毛等货物去内地,所获利润十分惊人。

高利润自然也意味着高危险,塞外彪悍的匈奴人、来去如风的马匪、神出鬼没的狼群……,但俗话说得好,再危险的道路也阻挡不住商人的脚步,只有有十倍的价钱,就是阎王殿里他们也敢去闯一闯。

商人,堪称世界上最勇敢的人!

不过再勇敢的人挨了刀子也会受伤,这次出塞,商队中就有数名伙计受了红伤,所以才有了大牛、马六的此行。

卧虎亭周围数百里,原来医生只有一个,就是出尘子老道,之后萧逸来了,就变成了两个。

医生,在古代绝对是稀有职业,古人云,不为良相则为良医,而当宰相也好,当医生也好,都有个先觉条件,那就是你得识字,文盲是看不懂药典、开不出药方的,可在东汉年间人们的识字率简直低的可怕,恐怕连千分之一也达不到,经常整村整村的都是文盲,这就造成了国家既缺少良相,更缺少良医。

恰好,萧逸是识字的,自从秦始皇统一了中国的文字后,虽然岁月流逝,江山变迁,可可文明的代表--汉字却一直没有改变,一直到了近代才有了简体、繁体之分,但二者之间依旧是互相通融的。

半年多以来,萧逸除了习武就是看道观里那一屋子的医药典籍,也时也跟着老道一起入山采药、制药;有时候萧逸甚至在想,如果哪天道士做不下去了,改行当个郎中也是不错的选择。

本来这群马贩子看到请来的是个小道士还有些怀疑,毕竟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怎么看也不像是郎中;不过萧逸很快用事实让他们闭嘴了。

冰雪冻伤?容易,山中的獾子油对冻伤和烫伤都有神奇的疗效。

野狼咬伤?容易,用清水反复清洗伤口,然后用膏药拔毒就是了,跟后世的狂犬病一个治法。

刀伤?没问题,上好的白药敷裹,再用细麻布层层包好,至于会不会得破伤风,那就只有天知道了,毕竟离青霉素问世还有两千多年的时间呢……

当最后,萧逸用羊肠线把一名伙计被马刀豁开的肚子给缝合上时,妙手神医的呼声在四周响成了一片……

一名感动的涕泪横流的马队首领为了表达谢意,从马群里牵出两匹膘肥体壮的匈奴马硬塞到了萧逸的手里,并且扬言,如果不收,他就把那个伙计刚缝合好的肚子再挑开,而且真的拔出一把草原弯刀一通的乱比划,如此,萧逸只好勉为其难的答应了。

毕竟男人有几个不喜欢马的,这个年代好马就相当于后世的跑车,而有了好车才能有好妞啊!

在一旁早就对马匹虎视眈眈的大牛、马六二人连忙拽着萧逸,一起帮他品评马匹,三人边看边议论这两匹马的好坏;马六似乎对马匹特别的了解,看了一会后对萧逸开始介绍:

“想骑马首先就得懂相马;了解马的品种,产地,脾气,牙口,马的身体每部分在形状上都存在差异。高手一眼就能分辨出马匹的好坏”。

眼——要大、圆润饱满有光泽;

耳——要小而尖立,转动灵活。

头——要稍小而长,骨骼轮廓分明,腮肉少。

颈——要长而弯曲,高挺。

背腰——平直有力,弹性好。

四肢——干燥强健,坚实挺立。系部长度、斜度适中而富弹力。

蹄——前蹄圆后蹄略尖,厚薄大小适中,蹄质坚韧。

吃惊于马六有如此博学的相马知识,大牛在旁低声解释道:“马六家里祖居祁连山下的山丹,祖上是世代给朝廷养马的官员。山丹军马场地处祁连山冷龙岭北麓的大马营草滩,那里地域广阔,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牧草繁盛,是历代屯兵养马之要地。

后来马六的父亲得罪了当地的羌人首领,死于当地的部落仇杀;为避仇人,这才随母亲一起来幽州投奔了舅舅牛铁匠,没想到母亲又病死半路,只剩下可怜的马六历尽艰辛才找到舅舅一家。

看着马六黯淡下来的眼神,萧逸安慰的拍拍他的肩膀,心中默默地说:“都是有故事的人呀”!

这两匹马用马六的话说‘还不错’,但绝对称不上神骏;道理很简单,中原政权对草原游牧民族一直敌视,禁止铁器,茶叶,布匹过境,同样游牧民族知道中原缺马,断断不会让宝马良驹流入内地。即便是偶尔有些好马,也是被阉割过的,防止被做为种马之用。据说真正的西凉好马能一日夜奔驰200里,若是有好的骑手,一人双马,则可一日一夜奔驰三百里。这个机动速度,在东汉以前的时代里是绝无仅有的。

中国古代对战马的选择是相当严格的,史书上说:马者,国之大畜;秦人选择战马的第一个条件是马的高度必须达到5尺8寸以上,“而且探前蹶后,蹄间二寻者不可胜数也”就是说战马前蹄子和后蹄子之间,必须一纵一丈六才算合格。拥有充足的战马资源,加上骁勇善战的秦兵,这才有秦始皇横扫六合,一统天下的伟业。

听马六介绍完,萧逸幻想着纵马驰骋的威风,羡慕的说:“要是有匹日行千里的宝马该多威风呀!”;日行千里?呵呵,别做梦了,能跑200里的就是良驹了;大牛摇摇头道。

“不,这世上有日行千里的宝马,马六的眼神变得迷离,似乎在痛苦的思索着往事,轻声说道:“那是一匹红色的云霞……”

第十章皮匠的故事

喧闹了一天的卧虎亭又陷入了平静,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就是这个时代的生活规律,当夜幕彻底笼罩了大地,所有的居民都昏昏入睡时,张皮匠的家里却依旧亮着灯光,因为常年的熟制皮子,家里一年四季总是飘荡着一股子熏人的腐烂味,在夜色中,让人感觉格外的恐怖。

幽暗的油灯下,张皮匠的脸就像一块万年寒冰般,永远也化不开;而坐在他对面的牛铁匠则不停地长吁短叹,眉头都皱成了一团,显然是遇到了疑难的问题。

“二弟,你还是放不下吗?”

本来一直端坐的张皮匠猛然抬头,一双平时昏昏欲睡的眼中寒光四射,用那仿佛来自地狱的沙哑声音说道:“我为什么要放下?大仇未报,仇人还在安享富贵,这几年来我一夜都未曾安寝,只要一闭上眼,就能看到我的家人们浑身是血的站在那里冲我喊着:‘报仇!……’。

皮匠的眼中又开始出现了迷茫,似乎在回忆什么,接着慢慢的说道:“我本是西凉子弟,家中世代从军,祖上曾追随过飞将军李广,传下一手百步穿杨的好箭法,我自幼习文练武,本欲投效朝廷,为国家出力;那知那大将军何进得知我家中藏有‘绝影宝雕弓’,强索不成之下,就以谋反之罪诬陷于我,而那昏君不辨是非竟然灭了我满门,若非牛大哥你舍命相救,恐怕我也难逃活命,可怜我一家大小46口,除了一个在外学艺的侄儿生死不明外,其余的全死于非命。

从那时起我就断指立誓,不报此仇,誓不为人,说到这,张皮匠举起左手,果然小拇指上缺了一节,看那参差不齐的暗红色老伤口,能够看得出,这节手指竟然是生生咬下去的。

之后我为报家仇加入了张天师的太平道,出谋划策,一心报仇血恨,可惜天公将军举事失败,你我二人兵败重伤逃亡,若非‘出尘子’道长出手搭救,恐怕早就横尸荒野了;喘了口气,皮匠继续说道:“我的仇人是何进,是昏君汉灵帝,是这大汉朝廷,如今大仇未报,元凶尚在安享富贵,你让我如何放的下?”

屋子里又陷入沉默,似乎都陷入了对往事的回忆,半响,铁匠牛宏才说道:“当日‘天公将军’起事,从其反者,四五十万众,一个月内,全国七州二十八郡响应,黄巾军势如破竹,震动京都;可转瞬之间,土崩瓦解,身死事败。上次那小道士萧逸所说的四败、四胜之论,你也记得清清楚楚,天命如此,我等如之奈何?”

恢复了几分神智的张皮匠咬牙说道:“事虽难,可并非一点机会也没有,那萧逸也说过,‘汉灵帝昏晕无能,十常侍专权乱政,权力下方,地方州牧拥兵自重,大汉早晚会分崩离析,他既然能看清局势,就定有破局之法,如果能拉着他一起共举大事,天下未尝不可得,大仇定能得报。

“就怕萧逸不肯跟我们一起共事呀,”考虑了一会,铁匠摇摇头说道。

“无妨,那萧逸年纪轻轻就有如此大才,岂是甘愿老于荒野之人,现在他还小,只要多跟他说说外边的花花世界,荣华富贵,不信他不动心;皮匠肯定的说道。

屋中又陷入了沉默,两人就这样静静的坐着,谁也不再开口,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人,气氛出奇的诡异。

半响之后,随着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屋门一开,一位奇怪的客人走了进来。

这位客人身穿羊皮袄,头戴狗皮帽,脚下穿着匈奴人才常用的厚底牛皮靴;一副塞外来客的打扮。如果萧逸在这里一定会认出来,这个不速之客就是白日里送他马匹的那名商贩首领;此时名叫黄舒,因为长得獐头鼠目、瘦小猥琐,再加上留了两撇小胡子,所以大家都喜欢叫他‘黄鼠’。

“参见牛渠帅!参见张军师!”进屋之后黄鼠立刻恭敬的抱拳行礼,态度十分的恭敬。

“罢了,现在那还有什么渠帅呀,只有一个普通的铁匠;”牛宏似乎和黄鼠很熟悉,不过听到‘渠帅’这个已经变得陌生的称呼时明显的愣了一下。

“二位渠帅,天公将军虽亡,然少主尚在,正在四处联系失散的弟兄,如今在青州一带已经聚集了数万人马,只等时机成熟,同举大事,定能恢复‘天公将军’的大业,还请二位出山相助。黄鼠说着从怀中掏出一块黑黝黝的令牌,上面有一个暗红色的‘张’字,边上还刻有一些奇怪的花纹。

皮匠张济一言不发地闭上了眼睛,显然他对这个所谓的少主并不怎么感冒,又或者他已经想明白了,黄巾军这条路是走不通的。

“隐居数载,我等已无争雄之心了”,铁匠站起身,略加思索之后拿出一把两尺半长的短刀递给黄鼠说道,最近新打制了把短刀,锋利异常,带给少主,希望能助他一臂之力吧!

黄鼠接过来一看,黑色的软木刀鞘朴实无华,镶有两道铁环,刀柄上有一个威猛的牛头图案,是牛铁匠的独家标志,上面二个红色篆字铭文“破军”!拔出刀刃一看,两尺长的刀身用最好的镔铁打制,寒光四射,隐隐有一股青光环绕,果然是锋利异常,”

黄鼠本欲继续劝说,但看到张皮匠那突然睁开的眼里闪出阵阵的杀机,立刻吓得他把后面的话吞进了肚子里,对于这位军师的可怕,他可是一清二楚的。

“如此属下多谢牛渠帅厚赐,此地不便久留,小人告辞,明早就过河奔青州去。”看到皮匠的态度,就知道二人确实是无意出山了,黄鼠只好起身告辞。

“好,去吧,一路多加小心。”

出得皮匠家,黄鼠迅速去镇子外汇合了手下众马贩,深秋的北方夜晚已然寒冷,一众手下正在围着火堆烤食干粮,更有些粗鲁汉子正在轮流喝着用皮袋装的酒,驱散寒气。见到黄鼠出来,做为马队向导的老郑头带着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站了出来;

小伙子身高八尺,虎背熊腰,却长着一张娃娃脸,看起来年纪并不大,虽然他走在后边,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才是此间的主人。

“情况如何?”

“回禀少主,他们心灰意冷,不愿出山了。”

“哦?这么说他们是不愿辅佐我张燕了?”

“牛渠帅托我送上一把神兵,希望能助少主成就大业;”说道黄鼠将那把‘破军刀’双手递给了小伙子。

“唰!”的一声。

宝刀出鞘,一股寒光直逼人的二目……

“果然是难得的宝刀,只是可惜当年在战场之上的猛将“牛无敌”却没了壮志!”

小的明日再去请一趟?

算了,强扭的瓜不甜,明日渡河南返!

诺!

火堆慢慢熄灭,劳累的马贩们在地上铺好厚厚的羊皮,昏昏睡去,不久就鼾声四起,只有值夜的几个伙计还在强打精神……

后半夜,乌云慢慢遮住了月亮,突然一团小黑影从马群中悄悄跑出来,警惕的四处望了望,轻轻一越,一下子就越过圈马群的护绳,随即像阵风一样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第二天一早,众马贩子醒来,收拾行李,清点牲畜,准备起身,一个伙计跑过来对黄鼠说:“首领,昨天夜里一匹小马驹不见了”

“那匹?”

“就是半路捡到那匹!”

黄鼠回忆了一下,原来马队半路上碰到有野狼追逐一群野马,一匹跑散的小马驹慌不择路地跑到了自己的马队里寻求庇护,等众人用弓弩射退狼群;自己就顺手把它一起带进了长城里面,原想多少也能卖几个钱,没想到却在这丢失了。

“算了,一匹马驹,也值不了几个钱,起身,过河,回青州。”

第十一章嚣张的偷菜贼

“谁偷了我的菜?”卧虎山上,小道观后面的菜地边,萧逸怒火冲天的仰天大喊。

除了练武和睡懒觉,萧逸剩下的时间几乎全部用来种菜了,这片菜地是老道‘出尘子’开辟的,原本规模并不大,只是将将的自给自足而已。

萧逸到来这里后,本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原则对菜地进行了大规模的扩充;现在菜园的规模已经相当可观了,不但足够供应师徒二人自己的需要,而且经常会拔出一些送给山下的百姓;种菜,巡视菜地已经成为萧逸每天的必然功课之一,也是来到东汉末年这个时代以后为数不多的乐趣。

因为天气渐渐寒冷,为了储备足够的蔬菜过冬,萧逸在菜园子里种植了大量的白菜,辛勤的浇水,施肥,除虫……用心用力的打理着,每天看看白菜良好的长势,心情都是愉快的。可今天早晨萧逸来到菜地时惊讶的发现,整整一畦的白菜没了,准确说是被人偷走了,再准确的说是把白菜心偷走了,留下大片的白菜梆子散落一地,像是在嘲笑他这个种菜人……

这简直就是在赤裸裸的偷窃自己的劳动果实;当初大学时代,萧逸为了保护自己qq号上蔬菜不被人偷,每天半夜设好闹铃,准时起来收菜,宁可牺牲睡觉的时间,也不能丢失一颗菜,而现在,看着被人偷走的整整一畦白菜,如何能不怒火中烧呢?

小道士很生气了,后果很严重。

仔细查看了作案现场,菜园子的篱笆没有任何毁坏,地上也没有陌生人类的脚印出现,除了一地的白菜梆子外,就是沙土像是被什么东西滚动过;除了几根黑色的毛发,没有其他任何东西留下。

晚上,萧逸对大牛、马六两人说了丢菜的事情,三人议论了一番,平时山上很少有人走动,即使有樵夫和采药客上山,也不会偷小道观的白菜。而菜地的篱笆墙没有任何毁坏,这又否决了是野兽闯进来的可能……

还没等三个人商量出什么头绪,第二天,萧逸发现,白菜又丢了一畦……

这还了得,小道士彻底爆发了,把抓住偷菜贼上升到了战略的高度,老君头上动土!道士门前偷菜!是可忍?孰不可忍!

经过研究,三个精力充沛的少年一致决定,半夜看守,抓住偷菜贼。

吃过晚饭,念完清心咒,等老道回屋休息以后,三人换上黑色的夜行衣,拿上刀枪棍棒,备好绳索,悄悄来到菜地边上,暗暗埋伏起来,坐等偷菜贼上门……

抓贼可是比种菜有意思的多啊!

一更天,二更天,三更天……;几个人热情和耐心随着时间的流逝不断消磨着,秋夜的山风格外寒冷,夜幕中除了偶尔传来猫头鹰的啼鸣声,就是远山处不时响起的狼嚎声,听的人毛骨悚然……

五更时分,正在三人感觉困意来袭,快要忍不住去找周公报到时;视觉和听觉都格外灵敏的萧逸突然感觉到有东西跑过来了,只见朦胧的夜色中,一团黑色的生物极快无比的跑到了菜地外边,随即轻轻一跃,就跳了进去,然后里面传出轻轻的咀嚼声。

偷菜贼终于来了,发现情况,萧逸急忙拍醒大牛和马六,三人蹑手蹑脚的向菜地慢慢围拢过来……

“咔嚓!”围拢过程中,大牛不小心踩断了一根地上的枯树枝,里面的东西似乎很是机敏,听到脚步声,一个飞跃就跳出了篱笆墙,像一阵风般消失在夜色中……只留下三个人在寒风中目瞪口呆……

“看清是什么了吗?”

“太黑,不过看着不像是人,四条腿的,应该是野兽!”

“什么吃草的野兽能跑这么快?一阵风一样!还能跳那么高?”

“会不会是深山里跑出来的妖怪?”大牛有些害怕的说。

………………

回到道观,一无所获的三人发生了激烈的讨论,大牛一口咬定是山里的山魈鬼怪成精了,要求请‘出尘子’老道出手,开坛做法,降妖除魔!

马六则认为是野羊一类的动物,不过对于为什么野羊能跑那么快,还能轻松越过高高的篱笆墙,则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

萧逸则一直沉默不言,只是摸了摸下巴,静静的思考着,虽然穿了道袍,可他依然是坚定的无神论者,退一万步说,就算真有妖怪,呵呵!那捉妖岂不是比捉贼要有趣的多。

世上最可怕的是什么,不是野兽,也不是鬼怪,而是空虚和寂寞;古代的娱乐活动本来就很匮乏,如今有了这么好玩的事情,萧逸岂能轻易放弃,正所谓:“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妖斗,更是其乐无穷!”

天亮后,萧逸又去仔细勘察了一下菜地周围的情况,方圆数百米之内,连个脚印都没放过,随后又反复的看了看被吃掉的白菜上留下的那些牙印,回来后小脸上发出自信的微笑,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一副智珠在握的模样。

逢强智取,遇弱活擒!吸取了上次失败的教训后,萧逸重新做出了战术安排--土工作业。

三个人一起动手,在白菜长势最好的那片菜地边上挖了几个相连的大坑,长宽深各三米,口小,肚子大,四壁呈光滑的倾斜状,不留下任何的着力点,这还不算,萧逸又在坑底又挖出几个小坑,再往坑里倒上几桶水,让里面变成一片烂泥,泥水里还扔进乱麻绳……这样偷菜贼掉进去,满脚烂泥,麻绳缠腿,四壁又是光滑的斜壁,绝对插翅难逃。

最后,在陷阱上面用细细的干树枝小心搭好,盖上树叶,撒上一层浮土,放上几片之前散落的白菜梆子,再用自己的靴子盖上几个明显的大脚印,为了消除偷菜贼的疑心,萧逸还特意找来一些山上野兽的便便放在了浮土上……

陷阱布置好后,又在菜地五十米外的上风口处挖了一个隐蔽至极的藏身洞,干完这一切,萧逸满意的笑了,而大牛,马六看萧逸的眼神除了佩服,还有一丝害怕,这得多妖孽的人才能想出如此密不透风的战术,“大坑套小坑,坑里还有水,水中还套绳”真是比狐狸还狡猾,这要是有一天跟萧逸为敌?……

日后,纵横沙场的‘牛头’、‘马面’两大名将,对‘无愁侯萧逸’的所有战略部署,从来都是百分之百的执行,绝无疑问,因为他们坚信,侯爷的部署绝对是无懈可击的……

四十年后,当大魏的太史官要为萧逸著书立传,从而问起牛、马二人,‘无愁侯’一生征战无数,那场战役指挥的最为经典?部署最为成功时?

二人一致回答:“白菜。”

香饵已经洒下,就等猎物山沟了。

一夜,两夜,三夜,好几天过去了,可能上次受了惊吓,偷菜贼迟迟没有再出现,三人都等的有些急躁,但萧逸依然顽强的坚守着,他深深的知道,战胜敌人的法宝除了智慧、勇敢以外,还需要忍耐。白天练武,晚上守夜,当最强壮的大牛都快坚持不住时,终于,第七天拂晓时分,人一天中困意最浓的时候,那团黑影又出现在菜地外边……

黑影先是围着菜地转了一圈,似乎发现了什么,猛地又跑远了;萧逸一把按住要冲出去的大牛,轻轻的摇了摇头,兵不厌诈;果然,没过一会,那团黑影又跑了回来;摆头看看周围的情况,又嗅了嗅气味,然后选准地方,前蹄轻轻一跃,动作优美的飞过篱笆墙,随后,‘夸嚓’一声巨响……

闻声而动,三个人猛地冲出藏身洞,萧逸点燃早就准备好的火把,牛、马二人拿出用山间藤条编织的罗网,一把扣住,把陷阱团团包围起来,在火光的照射下定睛向陷阱里面一看。

三人大吃一惊道:“偷菜贼原来是它!”

第十二章千里墨烟驹

?萧逸洋洋得意的走在回道观的路上,手里牵着一根绳子,拴着抓到的偷菜贼……一匹浑身泥点垂头丧气的小马驹;跟在后面的马六不时用手中的棍子敲一下不肯走路的小马驹屁股,至于大牛则在一旁呲牙咧嘴,胳膊上赫然还有两排大大的牙印子,三个人都是一身的泥水……

为了抓住它,三个人可费了老大的力气,纵然掉进陷阱泥坑里,小马驹依然不老实,连踢带咬,嘶鸣不断,简直比野兽还要厉害;最后三个人一起跳下泥坑,强行施展蛮力,这才活捉了偷菜贼。

就这样,一不小心大牛还是被它咬了一口;看着仍然想张嘴咬人的小马驹,萧逸一度怀疑,他们捉住的这个小家伙,其实是一匹外表长的很像马的某种野兽;否则一般的小马驹哪有这么凶悍的,动不动就张嘴咬人,而且力气大的出奇,以萧逸的神力都按不住它。

‘偷菜贼’被栓在了道观里的老枣树下,三个人开始三堂会审,研究怎么惩罚这个让他们好几个晚上没睡好觉的家伙。

卖掉?……估计没人敢买!

留下拉磨、耕地?……开玩笑,谁能驯服的了它!

放了它?……又有点不甘心!

最后三个人初步决定,晚上吃一顿红烧马肉,改善一下伙食。

在小马驹离变成一锅火烧肉只有一步之遥时,它的命运因为一个眼神发生了转折。

听着厨房里磨刀霍霍的声音,似乎意识到什么的小马驹猛地竖起耳朵,夹紧尾巴,浑身开始颤抖起来,并睁开了一双充满恐惧、无助、可怜的眼睛,而此时萧逸正在疑惑的上下打量,这么个小东西怎么跑的像风一样快,还能轻易跳跃那么高的篱笆墙;于是两双眼睛的目光碰撞在了一起。

小马驹的眼神打动了萧逸心中深深隐藏起来的软弱,突然的穿越而来,在陌生的世界里,和这匹远离族群的小马驹一样,远离父母,孤苦无依,在这个充满危险的世界里苦苦挣扎;此时两者的眼神是如此的相似,都能感受到对方心里那份深深的孤独和寂寞————不是我想变得坚强、冷酷,而是在这个世界里除了自己,我没有别的依靠!

伸出舌头,舔了舔萧逸的脸,小马驹在自己即将变成红烧肉的情况下,选择了安慰同样孤苦的敌人。

(人性?兽性?想起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位西班牙斗牛士,在角斗场上突然感觉身体不适,疼痛的坐在了角斗场里,这时第一个走上前去安慰他的,就是那只刚刚被他刺得满身鲜血的公牛,在伟大的善良面前,斗牛士失声痛哭,终止了比赛,退出斗牛士生涯,从此,终其一生,不进角斗场半步;变成了一个虔诚的动物保护着。)

萧逸那被层层武装起来的内心防线终于崩溃了,抱着满是泥泞的小马驹,无声的眼泪在两颗脆弱的心里同时流淌。

果断制止了大牛、马六两人的暴行(二人欲哭无泪,天地良心,提议吃红烧肉的可是小道士自己);并亲自去端来上好的豆饼,又从厨房拿来扒好的白菜心;于是,后来的马中之王就这样被一盆廉价的豆饼和几颗白菜心给收买了,并签下了终生的卖身契。

看着吃饱的小马驹满身泥泞,同情心爆棚的萧逸拿着刷子,带着它一起走向山下的小河;在自己穿越来的地方和马驹一起接受秋水的洗礼,共同洗去尘世间的孤独和寂寞,从此你我生死相托,祸福相依!

萧逸牵出去的是只又脏、又乱、又野蛮的小野兽,带回来的却是一匹浑身毛色黑亮,大概一岁左右的神骏小马驹。

高立的小耳朵灵活的转动,有些像兔形的脑袋,四肢修长有力、薄薄的皮肤上有几道野兽的爪痕,显示出它曾经历过极大的危险,体型饱满,步伐轻灵、犹如一只山中的小精灵,立刻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如此灵智、威武的马驹,世上少见。

看着围绕自己跑来跑去的马驹,萧逸抱住它说道:“以后你就跟着哥吧,哥肯定让你天天吃上白菜心,另外还得给你起个名字……

为了给马驹起个好听的名字,三个人都开始拼命的转动脑筋,“黑风?黑龙?黑虎?黑豹?黑……在否决了无数大牛和马六想出的名字后,萧逸又拔掉了无数根头发,杀死了无数脑细胞后,做出最后的决定:“既然你那么喜欢吃白菜心,就叫你-----白菜!”

看着躲在萧逸怀里连连点头的马驹……哦不,是……“马驹白菜”,另外两人口吐白沫的被雷倒在地上……

日后,‘无愁侯、神威天策上将军’萧逸的府邸周围,必然种植数百亩大白菜,于是‘无愁侯’爱吃白菜的名声举世皆知,而且萧逸只吃白菜梆子,不但自己吃,还大量分送亲朋好友一起吃,至于白菜心,那是扔出去喂马的。

后世,关于白菜心和白菜梆子那个更有营养一直争论不休;支持白菜梆子一派的论据就是,三国时期,大量魏国的文臣武将吃白菜都是只吃白菜梆子,而代表性人物就是-----萧逸。

院子里的动静终于惊醒了正在闭关的‘出尘子’,老道走出屋门,一双暗淡的眼睛在看向马驹时突然变得明亮起来。大步走上前,一把抓住想要躲到萧逸背后的小马驹;仔细打量起来,摸摸马头,摸摸脖子,又摸了摸肩胛骨和肋骨,甚至抬起小马蹄子看了又看,看老道如此,站在一边的马六也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最后连小马屁股都摸完的老道惊讶的问道:“如此神物,你们从何得来?”

萧逸莫名其妙,马六若有所思,只好由大牛回答到:“这个偷白菜的小贼是我们用陷阱抓回来的。

“啪!……”老道一巴掌拍在大牛头上,力量之大,听的边上的萧逸牙都发酸;

“如此神物竟然落在你们几个无知之徒手里,简直是暴殄天物,你们可知它是谁?可知它的出身?”

三人连忙老实的站成一排,用一副好奇宝宝的样子看着老道,等着讲解。

老道摸摸小马的鬃毛开口说道:“此马产于极西之地,属于汗血宝马的一种,此马长大后,力大无穷,聪慧过人,能和主人心念合一,而且一旦认主,誓死不变,是无数沙场战将梦寐以求的坐骑;它的大名就叫---千里墨烟驹!

思索了一下,老道继续说道:”在哪极西之地有一大宛国,国中有一座圣山,山上有一种天马,奔驰如飞,拔山涉水如履平地,人力不可捕捉;于是有聪明之人就在每年马匹发情的三四月份,把漂亮,年轻、神骏的五色母马放在山脚下,引诱天马之王前来交配,待母马怀孕后再收回,生下来的就是汗血宝马;而其中一种纯黑色的就是它,老道指指小黑马驹。

因为毛色纯黑,奔驰如电,人们只能看到它奔跑后留下的烟尘,所以起名---千里墨烟驹!

当年汉武帝为求汗血宝马,派遣使者带着同宝马等大的金马前去大宛交换而不可得,随后派贰师将军李广利两次带兵西征,死伤无数,才用武力得到这种宝马。

听到老道在讲解自己的身世,“马驹白菜”也高高的抬起头,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而萧逸三人则暗暗地擦着冷汗,幸亏没把这匹‘千里墨烟驹’大人变成一锅红烧肉,否则老道非把他们三个吃下去的再给揍出来不可,至于是从上面揍出来,还是从下面揍出来,那就不得而知了……

“啪!……”最后‘出尘子’老道一巴掌拍在萧逸头上:“白菜?什么破名字!如此神物竟然给起这么一个名字,劣徒呀!劣徒!你气死为师了……”

《西极天马之歌》。

天马来兮从西极,

经万里兮归有德,

承灵威兮降外国,

涉流沙兮四夷服。

出尘子老道一边念着歌词一边转身回屋继续悟道去了,留下一脸无辜的萧逸和在一旁洋洋得意的马驹”白菜!”

萧逸用手小心的摸了摸在一旁活蹦乱跳的‘马驹白菜’,心中暗暗感叹,这就是东汉版本的‘劳斯莱斯幻影’呀……

第十三章紫木公子

小道观的生活没有发生任何变化,花尾巴大公鸡依然每天准时报晓,老道依然每天坐在卧室里悟道;只是每天去河边跑步的萧逸身边多了一匹跑的飞快的“马驹白菜”。

这一年是大汉中平四年,秋,公元187年。

这一年,沉迷享乐的汉灵帝在西园修建了一千间房屋。引来渠水到处环流。渠水中种植着南国进献的荷花,命名为‘裸游馆’,与宫女们都脱光了衣服,在其中嬉戏追逐。

这一年,34岁的曹操被起用为典军校尉,成为汉军精锐西园八校尉之一,开始追求他那“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梦想。

这一年,27岁的刘备带着结义兄弟关羽、张飞,因镇压黄巾军有功,被封为安喜县县尉,开始了自己的政治生涯。

还是这一年;出生于公元182年的未来吴太祖孙权刚刚6岁,才替掉自己的第一颗乳牙。

(以上数字为历史人物的真实年纪,不是小编乱写的。)

历史是大人物的历史,没人会在意一个小人物的快乐、痛苦,可往往又是无数的小人物在推动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

时间回溯,当萧逸站在菜地边大发雷霆时,黄鼠的马帮也来到了盘龙河边,回青州,这里是必经之路。

向导‘老郑头’和黄鼠齐肩而行,不时地交谈着什么,随意的神态和毫无顾忌的言语,证明他的真实身份不是一个向导那么简单;‘少主张燕’还在为没能请动张济、牛宏二人出山而耿耿于怀,一张娃娃脸绷得紧紧的,显然,这次事件打击到了他那颗年轻的自信心。

一行人马来到盘龙河北岸驻足停下,稍事休整;马群都挤到河边饮水,一时间人喊马嘶,惊动了岸边草丛中无数的飞鸟……,看着眼前汹涌的河水,再看看背后状如卧虎的山脉,黄鼠的职业病发作了。

原来当年黄鼠被士族大户迫害,妻、子俱亡,发誓报复的他却武艺低微,又人单势孤,无力对付这些豪门,沮丧至极的他突然想到:“报复不了活人,我还报复不了死人吗?”

于是他断然加入了青州当地盗墓贼的行列,说来也怪,对于习文练武毫无起色的黄鼠,对于盗墓却颇有天份,短短一年,就成为青州当地赫赫有名的盗墓贼头子,靠一双锐利的眼睛,和对地形地貌精准的判断,曾经一月之内连盗四座官宦之家的大墓,摸出来金银珠宝无数。

可惜,人怕出名猪怕壮,不懂得低调行事的黄鼠被官府重金通缉,最后被手下一个贪财的小喽啰出卖,锒铛入狱;正在他准备闭目等死的时候,天无绝人之路,黄巾起义爆发了,张角带人攻破城池,开仓放粮,释放狱犯;大难不死的他出于感恩戴德和对官府的愤恨,毅然加入了黄巾军。即使张角兵败身亡后,黄鼠依然忠于造反大业,在各地积极奔走,联络黄巾军余部;此次冒着生命危险,亲自去塞外匈奴人的领地贩马,就是为了起义军筹措坐骑。

“河水清澈如龙,山势雄厚如虎,怀阴而抱阳,这是大大的风水宝地呀……不过,此处青龙在西,白虎在东,阴阳逆转,地势上北岸高南岸低,相书上说这叫‘****龙背’,乃是反客为主,权臣欺君之象;大凶大恶之地、又是大富大贵之地……怪!大大的奇怪呀!

正在黄鼠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身边的老郑头开口说道:“黄首领,过河就是‘盘龙亭’公孙家的地盘了,那公孙家可是此地一霸,手下还私养甲士数百,壮丁千余人,平日里欺男霸女、走私货物,无恶不作;保险起见,我们是不是绕路而行?”

“盘龙河绵延近百里,水流湍急,暗礁密布,河水又宽,连小些的渔船都过不去,只有此处水流缓慢,地势平坦,又有木桥可以过河;若是绕路,肯定消耗大量时间,青州的弟兄还在等着咱们的战马,必须速速过河;至于那朱家,虽然霸道,但只要我们把过路费交足,量他们也不会为难我等,”黄鼠思考了一会说道。

………………………………

‘盘龙亭’或者应该叫‘公孙亭’才对,当地第一大户公孙家,人口众多,家财雄厚,当初的公孙老太爷还用钱捐过一个‘孝廉’的名位,平日里抢男霸女,独霸一方,加上暗地里大量向塞外走私铁器、食盐、丝绸……成为这附近方圆百里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人物,公孙家也世袭着‘盘龙亭’亭长的职位!

公孙家的大宅就建在盘龙亭的最高处,据说这里乃是龙首之地,风水极佳,宅院占地极广,房屋院落不下上百间,假山、水池、花园一切应有尽有,奴仆婢女成群结队,比之一般的官宦世家也毫不逊色。

此时,正堂主位之上,端坐着一个青年人,二十四、五岁的年纪,身影略瘦,柳叶细眉,桃花眼,高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面白而无须,满头的长发飘散,用一根粉红色的丝带系在额头,如果不是看到脖子上有喉结,一定会被误认为是个貌美如花的俏佳人;只是那发黑的眼圈,内陷的脸颊,显示出这位公子有些酒色过度……乃是个风流小郎君;

他就是‘盘龙亭’的少庄主公孙寻,据说当年他祖父-就是那位花钱买孝廉的公孙老爷子活着时,夜梦一根紫色神木桩从天而降,那木桩通天彻地、华丽无比,还绘制有二十八星宿封印的神秘花纹,上书“困龙桩”三个金色大字,正落在他家的院子里,吓得老爷子猛然惊醒,正好此时下人来报,说他的嫡长孙出生了;大喜过望的老爷子认为这是大大的吉兆,于是给孙子取乳名;‘小木头’,大名--公孙寻;等到‘小木头’弱冠成年之后就取表字:‘紫木’,而亭子里的人都叫他‘紫木公子’!

老孝廉过世后,儿子接掌家业,不过这位公孙老爷身体不好,平时在后宅修养,将许多事情交都给了儿子公孙紫木处理;那‘紫木公子’聪明异常,过目不忘,自幼请名师教导,文武双全,稍长就游学四方,结交豪杰;加上为人阴险狡诈,心狠手辣;把偌大一份家业管理的井井有条,整个盘龙亭的人无不对他怕三分,恨三分,避三分……

此时的‘紫木公子’正微闭双目,心里盘算着今晚去那个小妾房里过夜,别看他年纪不大,却足足娶了17房的妾室,这还不算,平时还喜欢出去采摘一些野花……

报!……一个守卫庄门的家丁跑了进来,跪拜行礼后说:“启禀公子,有一伙马贩子赶着百余匹骏马从河北岸而来,要从庄中借路而过。”

“哦?什么样得马匹?可曾看清?有多少马贩子守护?”

回禀公子:“百余匹都是膘肥体壮,身材高大的骏马。看那毛色和神态定是关外的匈奴马无疑,共有27名马贩子带队;已经来到桥边。”

‘匈奴马!’紫木公子猛地睁开桃花眼,露出一丝贪婪的目光,想了想,对边上说道:“朱九,你去看看,按照咱们‘盘龙亭’公孙家的规矩,过往货物’逢十税一’让他们留下一成的马匹货物,本公子正准备组建骑奴,其余的马匹,给我全部廉价买下来;你速去速回,事成之后,回来报我。

大汉王朝自从景帝开始,皇粮国税不过才‘三十税一’,一个小小的土豪却敢‘逢十税一’,其霸道、贪婪可见一般。

“诺,公子!”;随着话音,边上走出一人,四十上下的年纪,体态肥胖,满脸横肉,正是紫木公子手下的大管家,原是公孙家的奴生子,赐姓朱,取名朱大勇;因为会溜须拍马和替主人背一些见不得人的黑锅,所以深的上代老爷子的喜爱,而今已经升到大管家的位子。朱大勇媚上而欺下,为人残暴刻薄,经常狗仗人势的欺凌庄中弱小,克扣庄丁的俸禄,因为体态肥胖;底下人都背后叫他‘猪大肠!’。

第十四章盘龙城堡

盘龙河上的木桥宽度只能让一辆车马通过,因为地处北疆,常有匈奴胡骑在每年九月,草黄马肥之时骚扰内地,所以公孙家在河上建起木桥,另在高处设有烽火台,一旦狼烟升起,立刻放火烧毁桥梁;有大河三面拦阻,就是有千军万马也过不来。紫木公子又让人在春季的枯水时期,在桥附近水浅处仍放巨石,人为的制造暗礁,使得船只也难以渡河,所以盘龙亭虽地处幽州边境,却稳如泰山一般。

黄鼠一行人马慢慢走过木桥,就看到了盘龙亭的全貌,城墙周长足有7里,巨石筑基,上用黄土、碎石、石灰、混合糯米汁夯筑而成;墙堡高有一丈五尺,设南北两座城门,北门外挖有深一丈,宽三丈的半月形壕沟,引来河水,水中倒叉巨木刺,上设吊桥,用铁锁转盘搅动;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好一座威武的盘龙亭,与河对岸那残破不堪的卧虎亭一对比,很难相信,二者当初是齐名而立的……

随着吊桥放下,城堡里走出一队全副武装的庄丁,一个个面目狰狞,绝非善类,看向马帮的目光就像看到一只待宰的羔羊一样,为首之人,身材胖大,一脸横肉,正是那位“大肠管家”;朱大勇挺挺胸膛,倒背双手,仰着下巴,走到马队面前傲然问道:“你们是从那里来的?要到那里去呀?可懂得我盘龙亭的规矩?”

黄鼠连忙走上前去,躬身行礼,一脸猥琐之色的说道:“小人从辽东而来,带些牲畜去青州贩卖,途径贵宝地,这规矩自然是懂的。”

“盘龙亭的规矩你懂了,那朱九爷我的规矩你懂吗?”大肠管家的下巴仰的更高了。

听到‘大肠管家’的话,马队前列站立的张燕暴怒了,过盘龙亭要‘逢十抽一’不说,一个下人还敢勒索,他堂堂黄巾军少主何曾受过这样的窝囊气,催动胯下马匹就要上前理论,却被老郑头一把拉住,使劲捏着他的胳膊,提醒他小不忍则乱大谋,形式不如人,张燕也不得不强忍下来,一张娃娃脸被气的通红。

同样满腔怒火的黄鼠却强行露出一个更加谄媚的笑容说道:“小的岂能忘了九爷您那份,”说着从袖子里掏出一块和田白玉玦塞了过去,又看看大肠管家身后那些眼巴巴看着的庄丁,黄鼠心中暗骂了一句,又从怀里掏出一串五铢钱递了过去,说道:“请弟兄们打碗酒喝!”

低头看了看手里的五铢钱,都是‘铸造精致,铵面平整,钱文清晰,笔划较细的‘建武五铢’好钱,‘大肠管家’笑着点了点头。

要知道东汉中期以后,物价上涨,货币贬值,五铢钱制造恶劣,质量逐渐下降,大者重不到3克,大多在2克左右,先后又出现了“剪轮五铢”和“挺环五铢‘,字迹浅而不显,笔划粗,肉面多瘢疵,造成了物价飞涨,钱货不行,可以说东汉末年的****,有一半的原因就是政府对货币的流通监管不力。

“算你小子懂事!”脸上快笑成一团包子的‘大肠管家’先把玉玦收入怀中,然后把那串五铢钱……也收入了自己怀中。“开大门,放他们进去,再把账房找来,算清过路税,老规矩,逢十抽一!”

“诺!……”

随着城堡上面人影晃动,转盘搅动,“轰!……吱吱吱!”城堡的北闸门被提了起来,黑黝黝的门洞就像一张吃人猛兽的大嘴,彻底洞开。

盘龙城堡内,大肠管家一边看着账房计算数目,一边用贪婪的眼神看着马群,“都是膘肥体壮,毛色纯正的匈奴马,这要是弄到自己手里,一倒卖,获利数倍呀!

想到这里,他用不容置疑的口吻说道:“黄老板,青州路途遥远,九爷看你贩马辛苦,有心帮你一把,这些马大都是些老弱病残,耕地拉车都费劲,九爷发发善心,每匹两万钱,我都要了如何?”

看着眼前这个贪得无厌,吃人不吐骨头的猪大肠,黄鼠也怒不可遏了,在中原,平时一匹耕马价值两万钱,一匹战马价值十万钱,而从匈奴来的好战马可以卖到二十万钱,这还是平时,现在天下动荡,物价飞涨,一匹匈奴战马卖到四五十万钱都是有可能的,猪大肠却想用平时耕马的价格买他的匈奴战马,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回九爷的话,小人这些马早就被人预定好了,不能割爱给您,”黄鼠硬邦邦的回道。

“他们的钱是钱,九爷我的钱就不是钱了吗?”猪大肠目露凶光,同时一打手势,周围的庄丁立刻各执刀枪围了上来。

马队的伙计们见状也立刻警戒起来,个个手摸刀柄,将马群护卫起来,机灵些的已经在暗暗观察城堡里的道路,准备一会纵马冲出了,冲动的张燕更是半刀出鞘,准备着一场厮杀,老郑头连忙将他死死的护在身后,马群是小,要是这位少主出了事情,那他如何对得起‘天公将军’的在天之灵啊!

“哼……不识抬举!”看着马帮伙计的异动,不想把事情当场弄大的猪大肠冷哼一声,转身向朱家大宅走去,这些来往塞外的马帮都是些刀头舔血之辈,真要是厮杀起来,恐怕他也落不了好。

回到朱家大堂,刚才还趾高气昂的‘大肠管家’立刻露出一副奴才相,一路小跑的来到“紫木公子”面前,跪倒行礼后说道:“启禀公子爷,小的把那队马帮放进来了,账房正在收税。”

“哦,那些马都如何呀?”

“回公子爷,都是膘肥体壮的匈奴战马,小的本想用五万钱一匹(说两万,报五万,东家的回扣都想吃,真是黑心猪大肠)的价格给收过来,谁知那马队首领不识抬举,不但要对小的动刀子,还对公子您出言不逊,请公子爷给小的做主呀!说完,猪大肠抱住紫木公子的小腿,涕泪横流,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模样!”

“敬酒不吃吃罚酒!”

“先不要动他们,城堡里人多眼杂,他们赶着马群,肯定顺河岸南下而行,五十里外的龙首坡就是他们的必经之地,也是他们今晚宿营的唯一选择,晚上带上六十名甲士,跟我一起,把马都牵回来,既然他们不想要钱,那就连命一起留下吧,速速下去准备,不要露出任何破绽!”紫木公子猛地睁大那双桃花眼,露出阵阵杀机!

“小的明白!”猪大肠拼命点着头,露出一副小人得志的笑容,随后躬着身子慢慢退了出去。

………………………………

第十五章暗夜杀机

胆战心惊的走出‘盘龙亭’后,黄鼠等人立刻催动马群一路狂奔,想要赶快离开这个危险之地;好在一路上没有任何事情发生,出来四十多里以后,众人终于长出了一口气,这时天色也慢慢暗了下来。

“黄首领,天色已晚,前面就是龙首坡,此处面南避风,又有青草可以安置马群,今夜我们就在那里宿营吧?”老郑头看了看太阳已然西坠,开口说道。

“不可,虽然出来了,可我心中还是不安,能否连夜赶路,离开这是非之地!”黄鼠一副心惊胆颤的模样。

“天色已晚,过了龙首坡道路崎岖难行,何况弟兄们和马群都已经疲惫,若是夜间遇到猛兽,那就麻烦了”看了看手下伙计们一脸疲惫的神色,老郑头无奈的说道。

“好吧,那就在龙首坡安营,大家都提高警惕,今晚安排双倍的人手值夜!”

“诺!……”

随着一声欢呼,众伙计们迅速开始安营扎寨,常年的在野外奔波,对这一套都是轻车熟路了,片刻功夫,保暖而坚固的牛皮帐篷就搭建起来,马群四周以木桩固定,随后用绳索层层圈好,熊熊的篝火燃起,烧水,做饭……马匹也开始啃食地上肥美的野草,秋天,本就是草黄马肥的季节。

看着众人忙忙碌碌的身影,只有黄鼠比较沉闷,眼睛不断转动,也许是长期盗墓接触鬼神的原因,他有一种神奇的第六感,总能预感到一些危险的来临,不放心的他又亲自查看了一边周围的情况,并安排行值夜的岗哨,一直等到众人用餐完毕,月上树梢之时,周围依旧静静的没有任何状况,这才松了一口气,“也许是自己太疑神疑鬼了吧……”

深夜来临,寒风阵阵,龙首坡的原野上格外的平静,连只飞鸟也没有,劳累了一天的伙计们很快在厚厚的牛皮帐篷里鼾声如雷,马群也彻底安静下来,偶尔有一两匹会打声响鼻,啃几口青草,值夜的几个伙计一开始还忠于值守的四处巡视,但随着夜色渐深,疲倦劲上涌,慢慢的也松懈了下来。

……………………

午夜时分,龙首坡东侧,植被茂密的松树林里,一群黑影就像毒蛇般慢慢的游了过来……

这群人大概六、七十人的样子,为首一人,面围黑纱,黑衫罩体,软带扎腰,脚下厚底的牛皮快靴,手提三尺青锋宝剑,剑光在月色下犹如一汪秋水般不停地晃动,只有一双桃花眼露在外边射出阵阵的寒光;其余众人也是黑布包头,手中各执弓箭、兵刃,一群人就这样毫无声息的在密林里潜伏着……

在桃花眼的身旁,紧紧跟随着一个肥胖的身影,借着朦胧的月色可以看到,此人一脸的横肉都有些扭曲了,眼睛中透出无比的贪婪之色,仿佛一只发现了猎物的豺狗般,正是盘龙亭的‘大肠管家’--朱大勇。

“公子神机妙算,那群马贩子正在坡下过夜,咱们是否现在动手,杀他们个片甲不留!”来到为首的‘桃花眼’面前,‘大肠管家’卑躬屈膝的小声说道,同时晃动了一下手中的锯齿砍刀,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

“不急,现在他们还没睡沉,让小的们耐心等待,黎明时分再动手!”为首的紫木公子却丝毫也不急乱,而且把动手的时间安排在了人一天中最困倦的黎明时分。

“诺!……

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着,熟睡中的马帮众人丝毫没有察觉到,巨大的危险已经笼罩了过来;玉兔西坠,星辰隐退,当天空中只剩下最后一颗启明星时,时机到了。随着紫木公子猛地一打手势,众多黑衣人迅速接近了马帮驻地,手中有弓箭的都拉开了弓,瞄准了火堆旁昏睡着的守夜人。

“啪!啪!啪!”随着一阵弓弦响动,几个在火堆旁守夜的马队伙计纷纷中箭身亡,众多黑衣人像一群恶狼般冲进了营地,挥动刀剑,开始大肆砍杀。

这时马帮众人才从睡梦中惊醒过来,很多人来不及穿戴衣物就从帐篷里窜出,开始拼命反抗,都是在塞外闯荡的血性汉子,即使有些来不及抽兵刃的,赤手空拳也大吼着猛扑上去,一时间厮杀声、惨叫声、兵器的碰撞声,还有马群慌乱的嘶鸣声,响彻整个龙首坡。

听到外边的喊杀声,整夜和衣而眠的黄鼠立刻蹦起来想要拔刀抵抗,刚一出帐篷,肩膀就被砍了一刀,瞬时鲜血淋漓,深可入骨,再看周围血光冲天,手下的伙计们不断被砍倒在地,少主张燕和老郑头早就不知所踪,无奈之下,黄鼠一咬牙,在慌乱中,借着身材矮小灵活,爬上一匹遛缰的快马,向南一路逃去,一伙黑衣人迅速抢了马匹,高举火把像猎犬一样追了下去……

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总是能爆发出超常的智慧和勇气,也许这就是一种潜力的释放,所以,人,千万不要轻视自己,也许那一天,你就会创造出奇迹。

现在黄鼠就遇到了危险,后面的黑衣蒙面人举着火把像一群恶狗般穷追不舍,感觉着自己滴血的肩膀上传来的阵阵剧痛,再看看前面崎岖难行的山路,真是前无去路,后有追兵!不过正所谓,狗急跳墙,人急上房,黄鼠自负比狗还是要强很多的。

跑过一片荒草滩时,黄鼠翻身下马,用怀中的匕首在马屁股上猛地一刺,那匹战马嘶鸣一声,吃痛之下疯狂的跑了下去,黄鼠却借着夜色迅速躲进路边半人高的野草从中,消瘦的身体紧贴地面趴下,一动不动,很快追兵的马蹄声来到近前,看着眼前大片的荒草堆,这群黑衣人略有犹豫,这时远处那匹受伤的惊马发出疼痛的嘶鸣;众人连忙打马狂追了下去……

草丛晃动,露出一张猥亵的面孔,看了看跑远的黑衣人,黄鼠撕下一条衣服,包扎好肩膀的伤口,转身向北边的龙首坡方向慢慢潜伏过去……聪明的他知道,黑衣人追不到他,肯定会回来反复搜索,留在原地,或者接着向南逃跑,肯定会被捉住,只有向龙首坡摸索前进,才能逃得性命;敌人从北边来,我也向北边跑,狡猾的黄鼠终于逃得了性命……

第十六章 破军易主

天亮时分,龙首坡的喊杀声终于平息了下来,一身血迹的黑衣人首领提着沾满鲜血的青锋宝剑站在中央,剑锋上都砍出了缺口,可见刚才一战杀人不少。围巾已经解下,露出一张十分女性化的脸,桃花眼转动之间,一股子妩媚之气不经意间就自然的流露出来,正是盘龙亭的少主‘紫木公子’,此时他正指挥着手下的人收拾战利品,大量的财货和上百匹的骏马让所有人都眉开眼笑,看他们那熟练的动作,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种勾当了。

虽然紫木公子长得‘倾城倾国’,可却从没人敢色迷迷的看着他的脸,更没人敢嘲笑他,上一个开玩笑说他是“倾城倾国”的客人,被他灌醉后扔进大石磨里,粉身碎骨,肉末被喂给了他圈养的看门恶狗。边上的‘猪大肠’倒是满身干净,冲杀时躲在后边的他,只是高声呐喊,人却绝对不会往前冲,只会在最后大局已定时,用手中的锯齿砍刀捅了几个奄奄一息的马帮伙计,然后就跑到主子面前来表功……

“死了几个?”紫木公子无情的问道。

“回禀公子爷:“杀敌25名,被他们重伤逃走一人,还有一个少年掉入河中,料想都难以活命。”偷偷看了一眼主子的脸色,大肠管家这才壮起胆子继续说道:“不过,我们自己也死了15人,轻伤10人,还有三个重伤的,快不行了。”

“什么?”有些发怒的紫木公子说道:“咱们都是训练有素的甲士,又是出其不意的偷袭,怎么还死伤这么大?”

“这些马帮伙计全都悍不畏死,虽然被偷袭,可赤手空拳的也敢跟咱们玩命,而且那个最后掉进河里的少年,武艺高强,手中宝刀又锋利无比,死伤的弟兄至少有一半是他杀的。说完,猪大肠拿出一把短刀,双手献给紫木公子。

抽刀出鞘,一抹青光闪动,看刀刃,雪花波纹刺眼,半分厚的刀背微微弯曲,两侧血槽中沾满了鲜血,再看刀柄上红色铭文的;“破军”二字经过血液的浸染,仿佛活过来一般,下边牛头标志清晰可见;拿起自己那把青峰剑,用刀一斩,“叮”的一声,宝剑应声而断,再看短刀,刀刃丝毫无损。

“好刀呀!好刀!破军?……正合我意!”紫木公子用手轻轻抚摸着刀身,那张小白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恭喜公子!贺喜公子!只有公子才配拥有这样的神兵宝刀,也只有这样的宝刀才配得上公子的文才武功。”论起拍马屁的功夫,‘大肠管家’绝对是超一流的。

将‘破军’宝刀收起,紫木公子接着下令:“收拢所有马匹,连带受伤的甲兵一起送到亭东15里外的小渔村安置,不许走露半点风声,至于这些死尸……不分敌我,全部扔进盘龙河,希望河中的龙王能满意这份祭品,保佑我公孙家,万年富贵!……哈哈……哈!”

如此狠毒的话语再加上那副倾城倾国的面容,竟形成一种妖异的美感,看的站在边上的‘猪大肠’都产生一种恍惚的感觉。

…………………………

清晨,卧虎山下,河边,三个人和一匹小马驹正在跑步,为首的少年正是萧逸,每天早晨的跑步已经形成了生活习惯,如今他又拉上了大牛、马六两个人,再加上和他形影不离的马驹,组成了一只奇怪的跑步队伍。秋季河边的空气清新舒爽,吸上一口让人格外的精神,三个人有时能在河边捡到一些河蚌,有时是一些搁浅的小鱼,今天……却捡到了一个活人!

眼睛锐利的萧逸最先发现,在河岸边趴着一个人,全身****,估计衣服早就被湍急的河水冲跑了;脸朝下,半个身子还泡在水里,三人连忙靠前,翻过来一看,是个长着娃娃脸的少年,脸色苍白,肚子高高鼓起,身上有好几道恐怖的伤口,被河水浸泡的发白,向外翻转着,露出白惨惨的嫩肉;伸手一摸心口,还有微弱的心跳。

马六惊讶的说道:“这不是前天在咱们镇子门口赶马的马帮少年吗?我认识他,还跟他聊过马匹的习性、好坏,他怎么掉进河里了?还一身的刀伤?说着就要把少年抱起来,萧逸连忙制止住他。

对溺水的人必须先给他控水,恢复呼吸,否则很容易就窒息而死。让大牛倒提起娃娃脸少年的双脚,萧逸则用手开始挤压少年的腹腔,一下,两下……终于,‘娃娃脸’开始呕吐,河水、泥沙、树叶……竟然还吐出一只小蛤蟆,呱!呱!叫的一步一步蹦走了;看着少年的胸腔起伏,呼吸开始慢慢恢复过来,三人赶快将他抬起用衣服裹好,由大牛背着,一路飞奔向小道观,那里可是有个能救死扶伤的神仙老道……

路上三个八卦少年开始了热烈的讨论:

“他为什么掉进河里?

可能遇到土匪了吧!

那怎么连衣服都没了?

这个,大概土匪劫财又劫色,

……………………

胡说,我估计是殉情自杀才跳河的……

那怎么还有刀伤呀?

哎!最毒妇人心嘛!

哦!也是啊……”

‘出尘子’老道的医术绝对是一流的,看到受伤的少年后,立刻给他用温水洗净伤口,敷上老道自制的白药,用白麻布仔细包好,又用金针度穴的办法刺激少年身体内的生命力,另一边熬制着补血益气的汤药……

经过一夜的蒸腾,终于平安度过了危险期,保住了娃娃脸少年的小命,就这样,萧逸在河边捡到,哦!不……是救起了日后自己的另一员大将,最后官拜大魏征东大将军的张燕!

萧逸早晨依然准时去冰封的河岸边跑步,只是队伍里多了一张娃娃脸;张燕从昏迷中醒来以后,变得沉默寡言,每天除了吃饭就是坐在屋子里发呆,而且每晚都是噩梦连连,胡言乱语:“火光……厮杀……天公将军……大业……我的刀……

直到有一天早晨,‘出尘子’老道在院子里教萧逸三人武艺,看到几人高超的身手后,娃娃脸就像解冻的青蛙一样,一下子活了过来,眼睛里喷出熊熊的复仇火焰,长跪在老道的门前,叩头出血,要求拜师学艺……于是跑步的队伍里多了一个人。

后世《三国志》魏书记载:“张燕,青州人氏,父母不详,出身贫寒,年少时与叔父出塞外贩马,路遇劫匪,叔父丧命,马匹尽散,重伤,跳河得脱;被‘无愁侯’萧逸救起于河边,由是感激,遂许其驱驰,日后官拜大魏征东大将军,爵,抚远侯。常言:“活我命者,无愁侯也!”

第十七章 中平四年的第一场雪

一夜北风寒,万里彤云厚,长空雪乱飘,改尽江山旧……天地轮转,四季有时,转眼间秋去冬来,萧逸迎来了穿越后的第一场瑞雪。

中平四年,渔阳郡的冬天和1800年后的冬天一样寒冷,当初萧逸的屋子里有空调、暖气、暖宝宝……现在呢?摸摸身上的单衣,看看外面飘落的雪花……不是他不想穿件棉衣,而是现在连朵棉花也没有啊!

其实早在西汉武帝时期,张骞通使西域之后,就将棉花带到了中国,当时人们称之为“白叠”;不过这种能开出漂亮的白色花朵的东西,一直被当成一种珍贵的观赏性植物,估计现在还在皇帝的御花园里待着呢!

如果寒冷还能凭借着血气方刚的年轻身体硬扛的话,那物质上的缺乏就让人无法忍受了;因为萧逸发现,小道观的财政马上就要破产了;以前道观里只有老道一个人,种上两亩口粮田,一个小菜园子,就能自己自足;而后来了萧逸,又来了大牛、马六、张燕……,最关键的是,还有三匹马。

别以为马是光吃青草就可以的,那只会让你的战马拉肚子,彻底失去战斗力。真正的战马都是三分之一的燕麦,三分之一的豆饼,还有三分之一的细草喂养,草不能带一点露水,必须细细轧过,正所谓寸草轧三刀;时常还要加上一些鸡蛋补充营养,料精马力才能壮!

汉武帝年间,塞北决战的卫青兵团,为了有足够的机动能力长途奔袭匈奴营地,甚至全部用粟米喂养战马,养一名骑兵的费用,足够装备十名普通步兵;如此巨大的成本,致使骑兵成为了一个高昂的兵种,中原王朝,不是国力强盛的朝代,根本组建不起大规模的骑兵军团,不只是缺乏优良的马种,而是根本就养不起!

另外还有正在自己身边撒欢的小马驹“白菜”,这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吃货,论起胃口比成年战马还要好,而且顿顿要****饲料、白菜心。前世上初中时,学韩愈《马说》的时候,里面有;“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当时自己还充满了怀疑,“在汉代,30斤为钧,四钧为石,一石就是整整120斤;”可看看“马驹白菜”现在的胃口,再想想它长大以后的食量,萧逸又愁的开始蹲在地上拔头发了,“古人诚不欺我啊……”

后来萧逸身边的亲近之人都知道他的几个习惯:

发愁时,萧逸会蹲在地上拔自己的头发……

如果萧逸摸下巴就是在想阴谋诡计……

如果萧逸笑得露出酒窝,那就是计谋策划成功;这时就会人人自危,因为不知道该谁倒霉了。

如果萧逸一脸严肃的摸自己的鼻子,那就是他要杀人了!

如果萧逸一边笑得露出酒窝,一边摸自己的鼻子,后果很严重,那就一定会血流成河,伏尸百万……

三国时代有人总结:“这世上最厉害的兵器是吕温侯的方天画戟;最快的是黄忠老将军的射日神箭,而最可怕的则是‘无愁侯’萧逸的微微一笑。

遇到困难时就借鉴下伟人的办法,当年一位伟人也遇到了相同的情况,敌人封锁,物资奇缺,吃喝不足,人心惶惶;这时有三条路可走;

第一:大家一起饿死;这是绝对不行的。在萧逸心里:“宁可‘倒插门’,不做饿死鬼!(古代,当上门女婿是非常没地位的,大家可以参照小说《赘婿》。”

第二:大家解散,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这也不行,因为别人都回得去家,只有萧逸无家可归……

至于第三吗……

很快,萧逸把道观里所有的人都召集起来宣布:“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首先要解决的是保暖问题。

前世农村出生的萧逸深深知道,冬季农家最好的保暖办法就是---砌火炕!

所有力量都被动员起来,大牛负责去山坳里挖粘土,马六负责去河边挑水,张燕负责和泥,就连马驹‘白菜’都派了个用四只蹄子把泥踩均匀的工作;而‘出尘子’老道则负责为大家念经祈福。萧逸亲自动手用木头做了个土坯模具,将和好的泥土中掺上麦子杆和山间采集来的各种植物纤维,以增加它的粘合性,随后放入模具中,用力拍瓷实,略微凝固后,就倒出来放到通风处慢慢阴干,最后一块土坯就这样做好了。

至于搭炕就更简单了,一个四边形土坯建筑而已;萧逸刷刷点点的画了个图纸,然后镇定自若的指挥大家动手搭建,等大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满身泥土的按照图纸搭建完毕,才惊奇的发现:“出现了一个六边形的火炕,……再参照下图纸,没错呀?……”

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萧逸面不改色、心不跳,仍然振振有词:“四边形土炕那是给普通老百姓睡得,咱们这些有地位的人就得睡六边形的火炕,这叫与众不同的品味,你们懂吗?”

最后大伙将信将疑的同意了萧逸的解释,炕而已,能睡就成了,后果就是给后世的中国人留下一个传统:

贫民百姓家的火炕四边形。

官员、大户家的火炕五边形。

侯爷一级的贵族才能用六边形火炕。

至于七边形那是皇帝的御用火炕,谓之,卧榻七星!

后世人们每当搭建火炕的时候,必须贡一张‘无忧侯’的画像参拜,祈求保佑搭出来的火炕又美观,又好用;而萧逸也很荣幸的成为了搭炕匠的祖师爷,被贡在每家的炕头上,整日烟熏火燎!

以至于后世很多史学家都猜测,无愁侯萧逸之所以长得有点黑,跟他被供奉的位置有很大的关系……

东屋,西屋,厢房,连马圈里都做好保暖施舍以后,萧逸又开始蹲在地上拔头发了,火炕有了,可是没有钱呀,正所谓“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小男人不可一日无钱”;无论是在21世纪的****,还是在东汉末年的乱世,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虽然,如果自己开口向牛铁匠借,他肯定会无常的借给自己钱财,但是,正所谓:“大丈夫纵横天下,何待他人送粮为食!”

认真审核了一下道观里的财政情况,萧逸悲催的发现:“老道每次都是给穷人义诊,还免费送汤药,属于只出不进类型的;自己穿越而来,那几十张毛爷爷早就变成焦炭了,就是没损坏,也花不出去呀!剩下的就是那一身破布条……,张燕被自己从河边捡回来时是裸奔的,绝对的净身入户。

最后萧逸把目光看向大牛、马六二人,在强行搜刮完两人身上所有的衣服、内裤、袜子……后,萧逸手里多出了13枚五铢钱;还都是残角缺边的坏钱。

蹲在地上,看着手里这可怜的13枚铜钱,萧逸开始摸着下巴想:“太上老君爷爷保佑,怎么才能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钱呢……”。

道观里的其他人围着萧逸一起愁眉不展,要说舞枪弄棒这些人个个都是好手,可说道经商挣钱,估计他们不把自己赔进去就算财神爷保佑了。

最后大牛叹口气道:“13个铜钱,顶多够买两碗酒的,能有什么办法?还是我回去跟家里要点钱吧!自从上次小仙师教给我们淬火秘法后,现在铁匠铺的生意很是兴隆的。”

“酒?白酒?十度左右的饮料白酒?冬天!……寒冷的冬天!”说者无心,听着有意,大牛的一句话给萧逸带来了无数的灵感。

哈哈哈!萧逸开始仰天大笑,露出一对深深的酒窝……

第十八章要喝酒,找小鱼

要喝酒,找小鱼!

卧虎亭附近的人都知道,想要喝酒,就去镇子东口第一家的梁家酒馆找小鱼,小鱼就是酒馆的老板,也是唯一的伙计,因为整个酒馆里现在就他一个人;听这个名字,如果你认为小鱼是一个年轻、美丽、漂亮的酒娘,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小鱼,全名梁玉,字:小鱼,今年正好20岁,五短身材,其貌不扬,面皮黑如铁锈,满嘴的小黄牙,还缺了两颗,说起话来有些漏风。他本是幽州治所蓟县人,家里世代以酿酒、贩酒为生;其父梁百万,是蓟县赫赫有名的大酒商,家财万贯,生意遍布幽州、河北各地,膝下子女众多,小鱼就是其中很不起眼的一个,在兄弟中排行第九,一直不受宠爱;等到儿子们都长大成年以后,老谋深算的梁百万就把他们分派到幽州各地管理家族产业。

其一,是加强本家对各地生意的监控,生意吗,还是放到自己的亲生儿子手里最可靠,就算有贪污舞弊的事情发生,那也毕竟是肉烂在自家锅里不是。

其二,可以锻炼儿子们的个人能力,看看谁更有生意头脑,以后能接掌这偌大的家业。

第三就是,儿子众多,难免勾心斗角,个个都惦记着他们老子那点家产,为了避免争斗,也为了眼不见,心不烦,干脆,全打发出去了事。结果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梁小鱼就被发配到了卧虎亭这个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

至于小鱼这个名字吗?说起来还有一段故事,其父梁百万最贪杯中物,整天以喝酒为乐,儿子行冠礼取字那一天,老爷子一高兴,本来就是酒鬼的他喝的更是烂醉如泥,正好此时管家前来询问给九少爷取个什么字,已经喝的开始吐泡泡的梁百万,看着酒桌上最后一条下酒的小黄鱼说道:“小鱼!小鱼!……;于是,悲催了,为人死板至极的管家就把梁小鱼这个名字写进了梁氏族谱,等到梁百万酒醒以后,白纸黑字,什么也无法改变了……

于是,数十年后天下第一大酒商,富可敌国的梁大老板,‘小鱼’这个名字彻底定型,纵然以后他有亿万的家财,也改变不了这个名字,因为随着‘无愁酒’卖遍全天下每一个角落,他梁小鱼的名字也传遍了天下每一个角落……

后世,很多望子成龙的父母都会给儿子起‘小鱼’的乳名,希望借着这个传奇大富翁的名字能保佑自己的儿子也富贵一生,后果就是,如果一个家庭主妇站在街口喊一嗓子:“小鱼!回家吃饭喽!瞬时间,村里大半的孩子都会往家里跑……

于是萧逸三人两马向梁家酒馆飞奔而去,至于为什么是三个人骑两匹马,很简单,萧逸同志还不会骑马,只好由骑术高超的马六带着他,坐在马六的怀里,萧逸暗下决心,必须把学骑马提上生活日程了,就像后世每个成年男士必须会开车一样,在这个时代,一个成功男人必须会骑马。

此时的小鱼老板正双手揣在袖子里,蹲在酒铺门口看着满天飘落的雪花发愁,身上做工精细的青色长袍已经洗的有些发白,就跟他的出身和现在的境遇一样。

“一点生意也没有,比起那些被派到大城邑的兄弟相比,他简直悲催透了,人家都开上酒楼,甚至酒庄了,而他,回身看看屋子里那可怜的十几张桌子……其中有几张还是瘸腿的,用砖头垫着,那是上次一伙醉酒的军汉砸的,砸的次数多了,梁小鱼也就懒得再修理,对付着用着,哎!人比人得死呀!”

卧虎亭地处要害,数经战乱,残破不堪,他的小酒馆就被乱军抢砸过好几次,好在凭着自己的机警和眼力,每每破财免灾,到是并未伤到他的性命,但辛苦一年的成果往往付之东流。

百姓贫苦,镇子里能有余钱喝酒的人寥寥无几,全凭过路的客商、马贩子能带来一点生意,小鱼也想过搬到河对岸的盘龙亭去发展,不过在打听到那位‘紫木公子’吃人不吐骨头的个性后,胆小的他果断退缩了,还是窝在卧虎亭吧,虽然穷困了点,但好在无风无雨好度日呀!

虽然酒馆的生意惨淡,可他还是起早贪黑的努力打理着,看得出,这是一个有理想的人。

见到大牛三人来到酒馆门前,梁小鱼连忙高兴的站起来,住在卧虎亭数年的他自然认识,大牛是牛铁匠的儿子,而铁匠家是为数不多的买的起酒喝的人家。

“哦!大牛哥您来了,还有马六兄弟,快!里面请,外边雪大,来屋里边暖和暖和”,一边说着,小鱼拿出一条毛巾,主动给三个人弹落身上的雪花,小黄牙呲的闪闪放光,那个殷勤劲像见到亲人一样。

看着眼前这个身材矮小粗壮,面皮黝黑的酒馆老板,“三寸丁,谷树皮”,几个字迅速浮现在萧逸的脑海中,差点想开口问问他:“你可是来自山东府清河县的武大吗?你的炊饼挑子呢?你家二弟呢?”

又偷偷向酒馆黝黑的内屋扫了一眼,不知道一会里面会不会走出一位貌美如花,风骚撩人的少妇,然后笑着对他说:“萧大官人,里面请……你若是个有意的,喝下奴家这半杯残盏……”萧逸开始了魂飞天外的意淫。

大牛粗豪的声音说道:“别客气了小鱼兄弟,快给我们打两碗酒来;”

啊!才两碗?看着接过来的这13枚缺边少角的五铢钱;本来满心欢喜的以为来了大主顾的梁小鱼,立刻一脸的失望之色,连嘴里的小黄牙都变得暗淡无光。

不过职业的商人操守还是让他迅速走进里屋,打开一个酒缸,用舀子往一个葫芦里装了满满两碗酒,想了想,又给装个半碗,大冷天有单生意不容易呀!再说,来者都是客……

数十年后,当那些在他身边绕膝玩耍的小孙子们,问起已经富甲天下的梁小鱼:“爷爷,您平生做的最大一单生意是什么时?”

梁小鱼摸摸早已经雪白的胡须慢慢思索着回答道:“是半碗酒……”

从内屋走出,手里多了一个葫芦,里面装着足斤足量的米酒;双手把葫芦递给萧逸,别看这么短短的时间里萧逸一言未发,但从三个人的神态,各自站立的位置中,梁小鱼还是迅速判断出,眼前这个十四五岁,面色微黑的小道士,才是三个人的核心,可以说,日后梁小鱼能富甲天下,和这份精准的眼力是分不开的,人没有能随随便便成功的,总得有他高人一筹的地方才行。

颠了颠手中酒葫芦的分量,看了看面前又粗又矮的老板,再看看虽然破旧不堪,但是打扫的干干净净的酒馆;萧逸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临走,小鱼把三人送出屋外,还没忘呲着小黄牙说一句:“欢迎客官您常来呀!”

来的快,回去的更快,一进道观,萧逸就一头扎进厨房,把门死死关上,然后里面就噼里啪啦的乱响起来,一会还有滚滚的浓烟冒出来,所有人都不明所以的趴在窗户上看里面发生了什么,连马驹‘白菜’都晃着小脑袋向里面瞭望……

终于,半响以后,当大牛都准备撞开木门,抱着水桶冲进去救火的时候,门一开,小脸熏得和灶王爷可以称兄论弟的萧逸大笑着走了出来,“哈哈哈……!”手里还紧紧托着一个酒葫芦,疯狂大喊:“我成功了!蒸馏……感谢我的化学老师,感谢我的物理老师,感谢牛顿,感谢伽利略……”

外面三人目瞪口呆的看着萧逸发疯,好半天,大牛才懦懦的问其他两个人:“小道长是不是中邪了……要不用童子尿试试?”

第十九章一诺千金

大牛几人合力把发疯的萧逸按在了地上,掰开嘴,就准备强灌童子尿,万般解释无果的情况下,为了自保萧逸只好一把拧开了手里捧着的宝葫芦,当然他这个葫芦没有收妖怪的本事,可随着葫芦塞打开,一股浓烈的酒香飘散开来……于是小道士免除了被灌一口童子尿的危险。

事实胜于一万句雄辩,大牛抢过来喝了一口,一双牛眼瞬时变的通红;马六接过去也灌了一口,辣的直吐舌头,张燕也抿了一口,一张娃娃脸变的像关公;最后连马驹‘白菜’也跑过来偷偷添了一口,它到没出什么事,依旧满院子活蹦乱跳,就是马步有点散乱,像是在拧麻花……

还是那三人两骑,萧逸又坐在了马六怀里(一定要早点学会骑马,整天在男人怀里坐着,哥丢不起那个人;萧逸暗语);风驰电掣一样,在满天雪花中又来到了镇子东口的酒馆门前,梁小鱼还是揣着手在门口蹲着,姿势一变不变,黑色的小脸因为下雪的寒冷,冻得有点发紫,但还是兢兢业业的尽着一个酒馆老板的职则,而一个能尽职尽责的人最起码是一个可以信任的人,还有很大的可能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看到大牛三人去而复返,高兴的他连忙出门迎接,毕竟,一天之内能有顾客上门关顾两次,哪怕是业务量小点,也是让人高兴的一件事呀!何况整整一天,他一共才挣到13枚铜钱,就是萧逸那13枚。

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若干年后,这13枚铜钱所代表的意义,远远高于它们本身的价值,被世人称为“万钱之母”,成为梁家世代珍藏的传家之宝;每当有子弟成年外出经商,必须把这13枚铜钱请出来,放到祖庙里,行三跪九叩大礼,祈求保佑。曾有外人出十万金求一枚者,而不可得!因为后来富甲天下的梁小鱼和权倾天下‘无愁侯’萧逸给世人留下一段“十三枚铜钱打天下的传说!”

一千年后,天下又一次大乱,战火连天,贼寇杀来,时任梁家第49代家主的‘梁旺财’万贯家产全部丢弃不要,就怀揣着这13枚铜钱撒丫子跑路了……

三人大步走进酒馆,这次萧逸一马当先走在最前面,一句话不说,拿出葫芦,直接递到梁小鱼的面前;虽然有些疑惑不解,但后者还是接了过来,放在鼻子下闻了闻。

真正的酒国高手,无须用舌头品,只要用鼻子一闻就能分辨出酒的好坏,甚至能分别出酒的品种,产地,年份……;轻轻一吸,一股浓厚的酒香就从鼻子直接冲进了梁小鱼的胸腔里;猛地睁大眼睛,看着手里的酒葫芦,就像看着什么绝世宝物,轻轻晃了晃,熟悉的手感告诉他,葫芦里还有少半碗酒;(本来有一碗的,可是自己尝了一口,大牛喝了一口,马六灌了一口,张燕抿了一口,‘白菜’还偷了一口,就这还幸亏萧逸手快,否则这点都剩不下)。

往嘴里到了小半口酒,闭上双眼,慢慢用舌头上的味蕾品味着口中的烈酒,清冽干爽,滋味回长;猛地张开嘴,吐出一口长气;平时浑浑噩噩的双眼第一次变得这么黑白分明;聪明人不需要多说话,看着站在自己面前一言不发地萧逸,梁小鱼一挥手,只说了一个字:“请!”

随梁小鱼走进内屋,酒馆分内外两部分,外边是小酒馆,里边别有洞天,是一个大院子,既是酒库,也是梁小鱼的住处,同时还是梁家商团的一处货物周转站,堆积着不少货物,其中以梁家自酿的酒类为主。

取出两个海碗,分别倒入自家的酒,和萧逸带来的酒,趴在那仔细观察,自家的酒颜色浑浊,酒味清淡,喝起来还略有苦涩,里面带着很多的粮食残渣(哎,21世纪,现在小编喝的酒想要粮食残渣都没有,全是酒精勾兑的/哭!);再看另一碗,酒色透明干净,竟然一丝杂质也没有,提略微一闻,酒香扑鼻。

抬头看了一眼面带微笑的萧逸,梁小鱼用一种肯定的语气说道;“小道长你带来的酒,清澈透明,香气扑鼻,更难能可贵的是毫无杂质,比起我卖的酒来胜过百倍,不可同日而语,不过,这两种酒,虽然酒精浓厚不同,但是细细品味之下,应该是同出一源;若我所料不差的话,小道长您应该是从我这里买走酒,然后用秘术提纯,最后得到这上品佳酿吧?”

啪!啪!啪!萧逸连连鼓掌,一是称赞梁小鱼对酒的认识水平,二是佩服他敏锐的思维能力和精准的判断力。同时开口说道:“梁老板果然好见识,如果由你来代卖此酒,不知能获利几何?又能分给我多少?”

“如果小道长肯把秘术出让的话,价钱随你开,我绝不还价!”梁小鱼一副慷慨豪迈的说道。

“梁老板果然是一流的商人,不过,正所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这种酒如果大量售卖,那产生的利润绝对是日进斗金,而且生生不息;我出秘方,你出资源,通力合作,互利互惠如何?”萧逸一脸淡然的说道。(小样,想玩我,哥可是跑业务的出身;萧逸暗语)

“可以,你我合作,利润四六分成,你四,我六”,略略思考,梁小鱼痛快的答道。

呵呵,三七分成,我七你三,这秘术可是我独家所创(蒸馏技术是你创造的吗?抄袭!作者语:),另外我可是能抛开你,单独干的(你有钱当启动资金吗?最后13个铜钱都花出去了,作者语:)萧逸谈起生意经来寸步不让,看的身边的大牛二人钦佩不已,“仙师就是仙师,不但秘术高超,这脸皮也是超人的厚呀……”

有我梁家的商路,可以事半功倍……

天下商家多了,愿意做这个买卖的人如过江之鲫……

隔行如隔山呀!

会者不难……

………………”

两个人唇枪舌剑的喷了足足半个时辰的口水,把两人前胸的衣服都喷湿了;最后达成协议,五五分成。

啪!啪!啪!呵呵呵!协议达成,击掌为誓,两个人对视了一眼,都产生了棋逢对手,知己难求的感慨,相对大笑起来。

日后,梁小鱼多次对亲朋好友说道:“无愁侯奸狡多智,若肯一直从商,那这天下第一首富的宝座就轮不到他梁某人了。

中国古人对誓言有一种虔诚的信仰,正所谓,轻生死,重承诺,为了实现自己的誓言,往往能赴汤蹈火,万死不辞;比如战国四大死士之一的聂政,立誓答应豪富严遂,等自己给母亲送终,并守孝三年后,就为他杀死仇人韩相侠累,果然;后来聂政独自一人仗剑入韩都阳翟,以白虹贯日之势,刺杀侠累于阶上,继而格杀侠累侍卫数十人。因怕连累与自己面貌相似的姊姊荌,遂以剑自毁其面,挖眼、剖腹自杀。其姊在韩市寻认弟尸,伏尸痛哭,撞死在聂政尸前。这种为一句誓言而甘愿粉身碎骨的故事,在中国历史上还有很多……

最后的重誓言,轻契约的群体是清朝的晋商,讲究‘万两银子一句话’,只要是答应的买卖,绝不反悔,哪怕对方因为火灾等原因,把账本全部烧毁,自己也会不打折扣的完成当初的誓约;如果谁在经商的时候,要立白纸黑字,那他就会被人鄙视,不被晋商团体所接纳,也就永远成不了超一流的大商人。

可惜,老祖宗传下来的这么好的品德习惯,到了现代社会,全部毁坏殆尽了,21世纪的社会,只剩下怀疑、不信任、背叛、欺骗……想想都让人心疼!

第二十章无愁酒

誓约已立,时不我待,几个人立刻开始行动起来,大规模的提纯白酒,就不是一个小小的厨房能够胜任的了,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流水线式的生产工具是必不可少的,萧逸又要开始画图制做蒸馏白酒的器皿了;笔刚提起来,就被大牛、马六一把抱住,“我的小爷,您可别画图了,上次画个图纸,结果砌出个六边形的火炕,这次再画得坑死多少人呀……”

后世《三国志》魏书记载:“牛、马二将军,每次大战前接到‘无愁侯’萧逸送来的排兵布阵图,从不观看,皆随意丢放,后被敌间谍所得,敌军按阵图商议对策之法;战,大败,每每按图埋伏行军,未遇敌,己军皆迷失方向,常有走入深山大泽,全军遇难之事……后人谓之曰“无愁侯神图,非常人所能懂也!”

无奈之下,萧逸只好亲自来到牛铁匠的铺子里,说明来意和所需要的东西……

其实蒸馏白酒的器皿很简单,二口大铁锅,一个大木桶,一些布帛,一根长长的铜管,不过考虑到这个年代没有制作那么长铜管的技术,所以用一根很长的竹子代替;铁锅是现成的,因为地处寒冷的北方,所以引流用的竹管不好找,好在邻居的皮匠那里除了销制兽皮,还制作弓箭,而制作弓箭的材料除了需要牛筋、牛角、还必须有上好的潇竹,萧逸直接就扛了一捆回来。

看到萧逸如此大张旗鼓,铁匠和皮匠都放下手中的活计,抬着器皿,跟着一起来到了梁家酒馆的后院,想亲眼看看这个才智绝伦的少年又能给大家带来什么奇迹……

说起酒;自从我们的原始人祖先把吃不完的野果子放到石头坑里,腐烂,发酵产生酒精那天起,酒就和人类结下了不解之缘;看看历代名人的表现就知道酒对中国人影响之大了。

刘伶是历史上饮酒第一人,酒名高于文名,曾经有词:

“酒地耕耘死便埋,

未妨作达任吾侪。

铜驼荆棘荒凉叹,

名士从来不挂怀!”

喝死在哪就埋在哪,真是喝出一种境界了。

唐朝的李白号称‘酒中仙’,杜甫嗜酒甚于李白,据统计,李白现存诗文1050篇,涉及饮酒的有170篇,为16%强;杜甫诗文1400余,涉及饮酒300篇,为21%强。据考李白后代多弱智有生理缺陷,杜甫死于饮酒过量。然历代文人骚客饮酒依然“视死如归”。这种喝酒的精神真实让后世酒鬼顶礼膜拜!(小编就得先叩拜一个,文坛豪杰,酒国英雄,我等楷模)。

如果说文人雅客饮酒还带着一丝文艺的浪漫,那么历代国君饮酒就带着丝丝的血腥了。

《说文解字》上就有:“古者夏禹时期的仪狄作酒醪,禹尝之而美,遂疏仪狄。大禹因为怕后人饮酒亡国,所以用大毅力戒酒,并疏远了酿酒的仪狄,可再看看后代君主们的精彩表现:

夏桀开凿的酒池大得可以行船,亡国。

商纣王更胜一筹,直接酒池肉林,亡国。

南陈后主:陈叔宝“终日沉醉,罕有醒时”每日与子弟饮酒一石。亡国。

元太宗窝阔台酒瘾极大,晚年尤甚,日日与大臣们狂饮不止;最后喝死为止。

辽景宗耶律璟,人称‘睡王’,而他巨能睡的原因就是他巨能醉,史书记载“宴饮达旦”,“昼寝夜饮”最后在醉酒中被手下仆人杀死。

无话可说,无言以对。

一个个好男儿前仆后继,酒真的是男儿血呀!

男人血管里流淌着的就是红色的酒精……

梁小鱼家用的是汉朝传统的酿酒方法,把粮食蒸熟以后冷却,然后密封在大缸里慢慢发酵,这种发酵酒只有十多度,而且含有大量的粮食残渣,饮用之前必须层层过滤,但依然酒色浑浊,还有一种苦涩的味道。

萧逸让大牛二人把第一口大锅搭在砌好的灶台上,锅里倒满梁小鱼家的发酵酒,再用几层布帛将锅口层层密封;锅上面再套上一个大木桶,完全将锅套在里面,这木桶必须严丝合缝,桶口和锅口拼接的地方用黄泥密封,在木桶上半部分开一个小口,要正好把竹管伸进去,缝隙处同样黄泥密封,而竹管的另一头下边放着另一口大锅

一切准备就绪,萧逸下令,点火!

一团青色的火苗,带着众人的殷殷期望,很快熊熊燃烧起来;锅里的酒水在大火烧煮下迅速沸腾起来,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众人一脸紧张的看着眼前这神奇的一切,虽然不明所以,却聪明的什么也没问,因为萧逸给过他们太多的奇迹了……

因为酒精的挥发速度比水要快的多,所以大量带着高温的酒气就透过布帛的层层过滤,升到木桶上,再顺着竹管向外喷涌,竹管很长,中途酒气遇冷后重新变成液态酒,慢慢滴入第二口大锅里;随着一股透明闪亮的液体流下,浓烈的酒香开始在整个院子里弥漫;这种简单的物理反应在现代连普通的小学生都明白,可在东汉年间……

梁小鱼把眼睛瞪得比鸡蛋都大,恨不得一口把大锅吞下去一样。

大牛和马六则是张大了嘴,舌头都慢慢吐了出来,一寸、两寸、三寸、……

铁匠和皮匠什么也没表示,不过看向萧逸的眼神已经和看当初那个号称能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天公将军’神棍张角一样了。

看着流淌出来的酒气渐渐变淡,萧逸让熄了灶火,稍微冷却后,拿起一个卖酒用的瓢舀了半瓢,轻轻抿了一小口,口感不错,清爽甘冽,感觉这蒸馏酒在35度左右,这个度数在东汉时代绝对是高度烈酒了;“这可是纯天然无污染的纯粮食酒呀!21世纪虽然也有粮食酒,可那些用大量化肥、农药种出来的,与其说是粮食,不如说是********更准确些……”

还没等萧逸感慨完前世那些奸商糟糕的勾兑白酒,边上同样嗜酒如命,早就虎视眈眈的牛铁匠一把抢过水瓢,舀上满满一瓢,猛的灌了一大口,浓烈的酒气迅速充满了他的口腔、鼻腔,感觉一条火线顺着他的咽喉直接烧到了胃里,瞬时间肚子里就像着了一把火,把冬天带来的寒意驱散的一干二净……

“好酒!这才是男子汉该喝的酒,老子以前喝的那都是水呀!”说完,铁匠把手里的瓢小心翼翼的递给皮匠,生怕撒出一滴……

大牛和马六不敢跟皮匠抢,迅速扑向其他两个瓢,而动作慢了一拍,无瓢可抢的梁小鱼瞪着一双发赤的眼睛直接扑到铁锅旁,干脆用双手捧起酒来就往嘴里灌;就像饿了几天的疯狗找到一大块肥牛肉……

每个人喝完酒之后的反应都是不一样的,可以说一百个人喝完酒可能就会有一百种不同的反应;

哭着有之,笑着有之,甚至裸奔者也有之……

萧逸喝完酒,面不改色,心不跳,……“小意思,毛毛雨啦!哥可是喝过60度草原白酒的。”

铁匠喝完酒,仰天长啸,声传数里,发泄胸中的激荡;

皮匠喝完酒,低头不语,默默沉思;

大牛、马六喝完酒,小脸烧的通红,鬓角热汗直淌,头顶开始冒出丝丝热气,一边偷喝一边看着铁匠,生怕被阻止……

而梁小鱼跪在地上死死抱住盛酒的大锅,哭的声泪俱下,似乎要把这么多年的不幸统统哭出来,一边哭还一边用自己的头猛撞铁锅的边沿;那个伤心劲,不知道的还以为远在蓟县的‘梁百万’升天了呢……

生怕把铁锅撞漏的萧逸连忙拽起还在趴地痛哭的梁小鱼;又看看其余四个人,只说了两个字:“保密!”

其余众人都开始把情绪稳定了下来,互相看了看,同时恶狠狠地一点头;

看着铁锅里晶莹剔透的白酒,一锅发酵酒大概能蒸馏出三分之一的高度数白酒,可是能卖出去的价格绝对是前者的十倍、甚至数十倍都不止;千金易得,好酒难求;多少达官显贵为了求一坛好酒,一掷千金也在所不惜;在众人眼里,这已经不是酒了,而是一条铺满黄金的璀璨大路,而断人财路者,如杀人父母呀!

好酒已经蒸出来了,必须起一个配的上它的名字!

集思广益,大家都开始转动脑筋,就连平时除了报仇万事都不关心的皮匠这次也蠢蠢欲动,男人,骨子里永远是痴迷酒精这种液体的,这种痴迷,可以压盖仇恨,有时甚至能够压盖爱情……

牛铁匠提议叫‘卧虎酒’,因为是在卧虎亭出的酒,而且名字也霸气,更符合此酒的霸蛮酒性;

皮匠则认为叫‘烈血酒’更加贴切……

梁小鱼则死死咬定,叫梁家酒才符合此酒的原产地……

一群人七嘴八舌的争论不休!

最后,一直没有发言的萧逸做出最后结论,很无耻的决定,此酒的名字就叫——————无愁酒!

第二十一章三碗不过河

随着第一锅蒸馏酒的成功,后面的事情就变得非常顺利,梁小鱼显示出成为一个大商人的魄力,孤注一掷,掏出自己所有的积蓄,招募人手,装修店铺……

所招募的人手自然是在卧虎亭里面选择,本乡本土的乡亲用起来比较放心,而且住的近也方便于控制,要知道如果蒸馏的方法走漏出去,那可能会招来灭顶之灾,“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大家都明白。

招工出奇的顺利,连年的战乱,卧虎亭里的百姓民生十分疾苦,现在突然听到梁家酒馆招工,几乎所有能走动的人全来报名,上至花甲老翁,下到十几岁的少年,人头涌动的围在梁家酒馆的前面,而且岗位有限,众人面对激烈的竞争,真是手段百出……

“梁掌柜您看,俺这身子骨比牛还强壮,200斤的东西,扛着能一气上五楼”……这是力量型的。”

“哎呀!梁掌柜呀!咱们对门住了好几年。这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这次招工,你可一定想着我呀”……这是友情型的。

“哎呀!梁掌柜呀,俺们家小翠今年都14了,那可是长得花容月貌,早就看着您合适”……这是用美人计的。

还有一些人脉关系不硬的,看到大牛等人在酒馆里进进出出,就直接奔着牛铁匠铺去了,“哎呀,牛铁匠呀,俺早就看你们家大牛和俺们家凤儿是天生一对了……”,这是聪明的曲线救国型的。

………………

总之,亭子里的乡亲们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路子之广,手段之奇,让萧逸等人叹为观止;高手原来真的在民间啊!

最后,脑袋变得三个大的梁小鱼关上门和萧逸等人嘀嘀咕咕的商量了半天,做出决定:

招募三十名伙计,年龄要求16-20岁的青年,身体强壮,吃苦耐劳;最重要的是必须连续三代都是卧虎亭人,而且必须有亲人在卧虎亭里居住,除了要‘里正’作保之外,所有伙计必须五人互保,如有一人逃跑,其余四人全被责罚;而且必须跟酒馆签终身的死契,一入酒馆,就一辈子是酒馆的人了,从此生死荣辱皆有东家做主,只有这样做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蒸馏酒秘术不会外传。

最后,根据萧逸的建议,也为了满足那些没有壮劳力家庭的需要,格外又招募了20名14-20岁,长相俊秀的卖酒小娘,无论是什么年代,女人卖起东西来肯定比男人更有亲和力不是。

面对如此苛刻的报名条件,人们仍然趋之若鹜,没办法,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能挣到口饱饭吃就心满意足了,谁还在乎什么人身自由之类的东西,要知道每年幽州一地饿死的贫民数以十万计,而整个天下死于饥荒的百姓,何止百万,何况酒楼除了一日三餐之外,还开出了每月800钱的薪水,于是很快人手就招募够了。

至于新酒楼的装修吗!“一定得选最好的交通地段,用最好的设计图纸(萧逸自己画的),建就得建最高档次的酒楼,木梯直接入户,最少也得一千平米的面积。什么酒壶呀,酒碗呀,酒杯呀,全给他换上高档的。楼上有雅间,楼里有更衣室(古人管去厕所叫更衣),酒馆门口站一个最漂亮的小酒娘,披一头长长的秀发,特大家闺秀的那种。客人一进门甭管有事没事都得跟人家说:大爷您喝酒吗?”一口地道的幽州腔,倍有面子!酒馆里再建一个土豪区,酒杯用金的,酒壶用银的。再建一个贵族服务区,十二个时辰卖酒。就是一个字:贵!喝上一杯都得十两银子。能进来的不是郡守就得是都尉,你要是一个小县令,你都不好意思跟人家打招呼……你说这样的酒楼一杯酒得卖多少钱?(我觉得怎么着也得五十两银子吧?)五十两?那是成本!一百两起。你别嫌贵,还不打折。你得研究贵族的购物心理,愿意掏五十两银子买酒喝的贵族,根本不在乎再多掏五十两银子。什么叫贵族吗?你知道吗?世家贵族就是买什么东西,都买最贵的,不买最好的!所以,我们开酒楼的口号就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贵!”

当然了,以上只是萧逸自己的意淫而已,凭他们现在的财力,顶多是把原来的梁家酒楼重新扩充、修葺了一下而已,众人中,小道观一伙是彻头彻尾的穷人,梁小鱼也没多少积蓄,为了筹钱,连自己最后一条内裤都拿到镇子南头的‘周家当铺’抵押了,最后又从牛铁匠那里拆借了一些,好在铁匠对萧逸做事有百分百的信心,爽快的借出自己的积蓄;两人这才把酒楼的启动资金凑够。

终于,一块大大的金色烫边大匾额挂在了新修葺好的酒楼门前,上书三个大字:“无愁居”!(又是萧逸的主意。)

大门两侧还贴了萧逸亲自撰写龙飞凤舞的一副对联:

醉里乾坤大,

壶中日月长!

最后,为了方便招揽客人,打出无愁居的特色来,酒楼门前还特意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旗杆,上面打出一面高六米,宽三米的特大号杏黄色酒幌子,上面也是萧逸亲自书写的五个大字:“三碗不过河!”

看着匾额、对联、酒旗,萧逸对自己的书法是越来越满意了,周围的伙计们更是奉承声响成一片,对萧逸书法中的意境和笔力称赞不已,装的好像他们真的认识字一样!其实萧逸心里知道,在真正的行家眼里自己的书法有多么的惨不忍睹,不过不要紧,只要自己看着舒服就行,反正整个卧虎亭里真正识字的人都凑不够一巴掌的数。

如今正是寒冬腊月,天寒地冻之时,可谓占据了天时!

酒馆地处镇子东头的交通要道上,来往的客商、马贩子都能看到,如今又有一面如此招风的大旗,就更加醒目了,可谓占据了地利!

再加上酒楼里的人齐心合力,又有无愁美酒在手,可谓人和!

天时、地利、人和!三样皆以占其,生意焉有不火爆之理!

第二十二章香飘万里

萧逸和梁小鱼都预料生意会火爆,结果两个人全都预料失准,无数的客商从门前飘过,就是不进来,对那面迎风飘舞的杏黄色大酒幌视若不见,仿佛一个个全是睁眼瞎一般,开业整整一个上午,无愁居一坛子酒也没卖出去。

生意不好,梁小鱼的小黄牙都暗淡了下来,招募来的伙计们更是垂头丧气,如果无愁居维持不下去,那么他们刚得到的碗饭也就砸了;见此情景萧逸又蹲在地上开始拔头发了,“到底什么情况啊!自己的蒸馏酒绝对是跨时代产品啊!没理由不受欢迎啊!……再看看那面大酒幌子,也没有错别字啊!怎么这些人全根睁眼瞎一样看不见呢……,等等!……看不见?睁眼瞎!……”

“哈!哈!……哈!”终于想明白其中关键的萧逸仰天大笑,顺手从酒楼里拿起一坛子‘无愁酒’直接就摔在了门口的大街上,粉碎的酒花飞溅了一地,萧逸的举动把一众伙计们吓得目瞪口呆,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第一个想明白其中奥妙的梁小鱼也举起一坛子酒奋力摔碎在大街上,与萧逸一起仰天大笑起来……

就在一众伙计们以为两位老板因为生意不好得了失心疯时,借着寒冷的北风,从摔碎的酒坛处,一股子浓郁的酒香气飘满了整条街道,钻进了所有人的鼻孔,真的是香飘万里,闻之欲醉!

道理很简单,萧逸的酒幌子没问题,关键是这个时代的识字率低的让人发指,一千个人里起码九百九十九个是‘睁眼瞎’,何况这些走南闯北的塞外豪商大都是一些刀头舔血的粗鲁汉子,让他们拔刀砍人就没问题,让他们看书识字,那就只能是字认识他,他不认识字了……

既然视觉广告不灵,让就只好对嗅觉下手了,两坛子酒摔下去,比写任何长篇大论都管用;果然在扑鼻的酒香吸引下,生意上门了……

……………………

中午时分,从镇子外官道上来了一群贩马的客商,为首两人都是四十岁上下的年纪,身穿上等的狐皮大氅,腰系虎皮带,脚下厚底牛皮快靴,腰间挂着兵刃,胯下骑得都是上等的匈奴战马,一副豪商的打扮;其中一人金色面孔,另一人面如银盆,两人都是一副精明强干的样子,眼神转动之间,神采飞扬!

身后带着数十名伙计,皆是膀大腰圆、身材魁梧的彪悍之士,人人刀枪在手,还背着弓箭,显然是常年在塞外讨生活的样子。

一行人马很快来到镇子门口,顿时一股子酒香就顺风飘来,顺着酒香味抬眼一看,顿时那面硕大的酒旗就引入了眼帘:“三碗不过河!好大的口气”,银色面孔的首领有些不屑说道。

“之前我数次路过此处,没见过这家酒楼,看来是新开的买卖,正好弟兄们都乏了,走!都去喝上几杯,今天我请客,看看这酒楼是否名至实归”;另一个金色面孔首领说道。

“谢老大的赏!”众人立刻欢呼一声,安置好马匹,向无愁居大步走来,还未走近门口,一股更加浓烈的酒香就扑鼻而来,“这酒不一般呀!”金色面孔提鼻子一闻,再看看门口的那副对联,“高人手笔”!

当为首的两个客人闻着扑鼻的酒香来到酒楼门口,并免费品尝了头一碗酒后(萧逸出的促销手段,对于跑过几年业务的萧逸来说,这些手段,都是哥当年玩剩下的。),生意开始了。

还有什么比在北方寒冷的冬季喝一碗烈酒更舒服的事吗?众人立刻开怀畅饮起来,何况这个酒入喉如刀,透人肺腑,到了肚子里就跟火烧一般,最符合这些彪悍汉子的胃口了,不多时就暖气上涌,热汗直淌了……,许多身体强壮的伙计喝到兴起,甚至都脱了皮袄,露出黑乎乎的护心毛,开始吆三喝四的划起拳来……

“哥俩好呀!……三星照啊!五魁首啊!”……热闹的划拳声无形中吸引了更多的客人向无愁居涌来,这才是最好的广告!

马队为首的二人在同样喝的心花怒放的同时,互相看了看,同时意识到,一个天大的商机就摆在面前,他们的马队平时除了去塞外贩卖牲畜外,也带些紧俏的物资,而烈酒绝对是冬季北方的最爱,而且,这要是走私到塞外匈奴人那里……

招手叫过身旁服侍的店小二,金色面孔的开口问道:“小二哥!你家这酒真是不错,不知叫何名字,是哪里所产?”

“回二位客官的话,您喝的这酒叫做‘无愁酒’,是本店的老板亲手所酿,别看是新酿的酒,可滋味深厚,入喉如火,比得上陈年的老酒,一般人喝上三碗就会醉倒,起不了身,也就过不去前面的盘龙河,正所谓“三碗不过河”;说完一指门前正在迎风飘摆的硕大酒旗。

二人抬头,又重新仔细打量了一遍酒幌子上那五个烫金大字,‘三碗不过河!’--笔力雄浑,隐约中还有一丝金戈铁马之气,显然那写字之人还是个会武艺的。

二人不约而同的点头道:“酒好!字好!你们老板的本事更好!老板是那一位,快给我等引荐一番。”

“回二位客官,我们酒楼有两位老板,一位姓萧,有事外出,不在这里,另一位姓梁,正在柜台上”,说完用手一指,果然在柜台里一个五短身材的男人正数钱数的手抽筋,一嘴小黄牙光华闪闪……

二人大步走到柜台前,拱手行礼,“梁老板,我们乃是中山商人,我叫苏双,这是我的结拜弟兄张世平,您这如此好酒……”

如果萧逸在这里,听到这两个名字一定会大吃一惊;因为苏双,张世平两人正是当初在逐县资助刘备起家的大商人,他们一次就送给刘备良马五十匹,金银各五百两,镔铁一千斤,正是靠着这第一笔资助,刘备才开始了自己争霸天下的梦想……

有了第一个客人,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大量精明的客人在喝完酒后都会直接打听酒的来源,在得知是酒楼自己酿制的以后,开口就要定货,而且是大批量的订货,当得知暂时没有那么多酒后,当时就拍在哪大笔的定金,就这还怕酒楼不收,极品的好酒,贩卖到哪都是暴利,这些走南闯北的客商,个个都是眼力超群之人。

一天,仅仅一天,酒楼里所准备的蒸馏酒全部卖完,而且还收到大笔的订单,于是一方面伙计们彻夜赶工的蒸酒,另一方,梁掌柜又贴出招工告示,这次一下招工一百人……

看着爆满的生意,再看看怀里鼓了起来的荷包,萧逸终于松了一口气,小道观的财政危机终于解除了,他带领大家不但解决了温饱,而且奔上了小康的道路,自己的‘马驹白菜’又可以天天吃上白菜心了;老道出尘子也有钱继续给山下的贫苦百姓免费看病送药了……

一切都走上正轨后,萧逸把酒楼里的事物都交给梁小鱼打理,自己带着大牛和马六又回到了山上的道观里,继续自己的小道士生活,清晨跑步,白天习武,夜晚泡药浴,一切又恢复到从前的样子……

在萧逸眼里酿酒挣钱只是生活的手段,却不是生活的目的,要知道,在未来的乱世里,只有自身真正的强大起来,才能保护好自己珍爱的一切,钱财不过是过眼云烟而已…

第二十三章胡服骑射(一)

财政的问题解决完了,小道观的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而学骑马的事情列入了萧逸的日程表,而且是急不可耐。

在这个没有汽车的时代,骑马就是最快捷、最威风的交通方式了,如果你骑一匹好马在街上跑一圈,就跟后世开一辆法拉利在北京二环路上兜风是一样滴,穿越前是穷**丝的萧逸一直没有机会实现这个梦想,现在嘛……

看了一眼在自己身边撒欢的‘马驹白菜’,这个小家伙长大了不少,没白吃那么多的白菜心;平时跟自己更是寸步不离,那两匹匈奴马住在马圈里,它跟萧逸一起睡在屋子里,别的马都站着睡,它喜欢躺着睡,而且喜欢睡炕上。

有时萧逸都怀疑,这小家伙到底是马还是人?聪明的让人惊讶,难道汗血宝马都有如此高的智商吗?又或者它是某个大神投胎的,只是投胎时运气不好,像那位天蓬元帅似的,掉到了马圈里……

千里墨烟驹!汗血宝马中的贵族,在后世就相当于全球限量版的‘劳斯莱斯幻影’一样,不过‘白菜’才一岁多点,精通相马之术的‘出尘子’老道告诉他,好马至少要到三岁才能骑乘,而六岁以后才真正进入成年期;做为汗血宝马的‘白菜’,成长期可能还会延长,同样,‘白菜’的寿命也会比别的马长上很多很多……

有如此宝马而不会骑,就相当于你有一辆好车却不会开一样,只能看着别人开着你的好车,带上姑娘出去兜风,而你只能待在后边的客座上,羡慕的默默流泪……

萧逸是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好马就相当于好车,而有了好车就能有漂亮姑娘,没有姑娘会嫁给骑飞鸽电动车的穷**丝的……吕布为什么能泡到貂蝉?还不是因为他有赤兔马呀!

怀揣着泡姑娘的伟大梦想,萧逸大步走向道观后边的马圈,黄鼠送的那两匹马都在这里喂养,平时大牛,马六就经常骑着兜风,羡慕的他口水流了一地,既然现在那辆“劳斯莱斯幻影-白菜”还不能骑,那么没有名车,有辆二手奥拓也是好的呀,男人总得有辆车……哦,不,是总得有匹马不是。

来到马圈,两匹膘肥体壮的匈奴马都被马六照管的不错,先是看了看马鞍,平平的,估计坐上去不会很舒服;然后再看了看……,没有!又找了找……,还是没有!最后翻来复去的找了一遍,终于确定了……东汉这个年代还没有马镫!

围着其中一匹黑色的战马转了几圈,【三国志记载:无愁侯-萧逸一生都对黑色偏爱,黑色的战马、黑色的盔甲、黑色的军旗、……总之,连‘无愁侯’府的马桶都是涂黑漆;有人说因为黑色庄重,大气,有贵族气质,还有人说黑色属水,萧逸是孽龙转世,遇水则活……种种猜测不一!

总之,偏爱一切黑色的东西,日后成了‘无愁侯’萧逸的三大未解之谜之一……

甚至有八卦历史学者认为,萧逸日后之所以投靠曹操,而不是选择刘备或者孙权,就是因为曹操长得‘身材矮小’外加面色黝黑!

其实呢,是因为萧逸发现自己天生的皮肤黑,哪怕天天躲在屋子里,身体的颜色也比别人重的多,穿越那次,被雷电劈掉了一层皮,好不容易白嫩了几天,可没过两个月,又变黑了……所以跟黑的东西在一起,就衬托的自己不是那么黑了不是……

没困难要上,有困难,客服困难也要上,前世轻松就拿下驾照的萧逸觉得骑马应该和开车差不多,于是东汉中平四年,日后一向以行军迅猛,攻势如火著称的‘大魏无愁侯’-萧逸,第一次爬上了马背!

早晨,萧逸给那匹黑色战马套上那副两头平齐的马鞍,努力爬上去,在道观里一片不怀好意的目光中,兴致勃勃的出了门……

中午时分,那匹黑色战马独自一个跑回来了……

等到晚上,在深深的夜色中,一个可怜的黑影拖着磨破的大腿,捂着呛破皮的屁股,用尽力全身的力气,一步一步挪回了道观小院里,然后一头扎进屋子里,再也不出来了。

………………………………

又到了念【清心咒】的时间,萧逸今天是趴在蒲团上念经的,撅着屁股,张开着双腿,双手撑地,似乎是在练蛤蟆功,可是小脸上那呲牙咧嘴,不时疼的倒吸几口冷气的样子,说不上的滑稽可笑。

念完经,萧逸又开始摸自己的下巴了……

第二天,拿出笔墨,萧逸开始画图,这个举动,把道观里所有人吓得心惊胆颤,“这位小爷又要干什么事?那六边形的火炕大家可是天天看的到的”,看到萧逸画图:

大牛脸色发青,浑身颤抖;

马六脸色发白,面无人色;

张燕一张娃娃脸皱成包子一样;

‘出尘子’老道表面无事,但打坐念经时的心跳声明显加快了……

就连平时总跟在萧逸身边的马驹’白菜‘都跑的无影无踪,避难去了!

于是,后世留下一句歇后语:“无愁侯画图-------吓死个人!”

第三天,萧逸拿着图纸,得意洋洋的下山找牛铁匠去了,然后铁匠家里的油灯亮到很晚……很晚。

三天后,铁匠牛宏拎着一个大包裹,手提一个怪模怪样的马鞍子,和两个半圆形铁环上山来了;包裹打开一看,是一件黑色的皮质衣服,窄领短袖,袖口紧缩,下面的裤子也是短裆简洁,整件衣服非常的贴。

萧逸脱下身上宽袍大袖的混元道袍,换上了自己设计的紧身衣,不得不说,东汉裁缝的手艺真是不错,伸手抬腿之间没有丝毫的束缚感,这才是真正的骑马装呢!

小道士一身英武的装束羡慕的道观里其他人回去后纷纷模仿,进而流传到整个卧虎亭,最后被南来北往的客商们传播到了整个中原大地,‘无愁骑马装’,就此诞生了……

马鞍是人类历史上最重要的发明之一。以前人们都是骑在裸马的背上,必须用手抓住缰绳或马鬃,并用双腿死死的夹紧马腹才能骑乘。这种骑马方式不但容易疲劳,而且在奔跑的马背上也难以有效地使用武器,而在近战中,骑手的劈砍或刺杀十分容易落空、双方兵刃的撞击甚至会令骑手从马背上滑落。因此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骑兵除了速度占优外,其战斗力是远不如脚踏实地的步兵的,所以古代骑兵往往在到达目的地后,宁可下马作为步兵投入战场。

东汉时期的马鞍子比较大,两侧就是两大片,前后略有拱起是平齐的,人坐在上边很是不稳定,非常容易从飞奔的快马上掉下来。而萧逸设计的这个马鞍子却大为不同:前鞍桥高,后鞍桥略低,这种设计更加符合人体的生理结构,骑起来更加舒适,而且在马鞍子两边各有两个奇怪的铁环。

在众人一片诧异的眼光中,萧逸拿出那两片带着皮带的半圆铁环,调整好长度,分别系在了马鞍子的铁环上;(结构参照小时候书包那种串环系带)。然后挺胸抬头,翻鞍认蹬上马,坐的是四平八稳,随后双腿一磕战马的肚子,在一片大呼小叫声中,策马奔腾而去………

第二十四章胡服骑射(二)

当一场大雪彻底覆盖了卧虎山时,皮匠张济也来到了小道观里,正好碰到了兜风回来的萧逸;骑马和开车一样,新手的瘾头都特别大,现在每天萧逸都要出去跑上几圈,还要带上马驹’白菜‘,别看’白菜‘年纪还小,跑起来却比两匹成年匈奴战马还要快,而且登山涉水,如履平地;犹如山中的一道黑色闪电……

发现萧逸这么快就学会骑马,皮匠很是吃惊,毕竟当初他在西凉时,也是费了很大劲才掌握了骑马的要领;围着萧逸的坐骑转了几圈,皮匠很快就发现了问题的源泉;改良后的高桥马鞍,还有那两个半圆形铁环----马镫!

皮匠张济亲自骑上马,出去跑了几圈,在马镫的帮助下,各种高难度动作在马背上施展起来,由如行云流水一样的自如,回来后的皮匠用复杂至极的目光盯着萧逸,半晌,只说了四个字:“骑兵杀器!”

皮匠曾经答应过教萧逸射箭,这次就是来兑现承诺的。至于为什么足足拖了半年之久才来,一是要给萧逸量身制做一套训练用的弓箭,第二,在皮匠看来,用一动不动戳在地上的箭靶子是练不出神射手的,要训练高超的眼力和灵敏的反应力必须用活靶子;而这山间的飞禽走兽就是最佳的移动靶,现在冬季已到,大雪纷飞,动物皮毛正厚,正是打猎的最佳季节。

皮匠张济还郑重的告诉萧逸一句话:“射雕手,出箭必见血!”

给萧逸制作的是一张3石=360斤力度的硬弓,用上好的柘木做的弓背,弓臂内侧贴有二尺五寸的青牛角制成的薄片,用以增加弓的韧性,结合处用牛胶紧紧粘合,外绕丝线,弓弦是用最好的牛筋加上羊肠线拧成的,弓身上还涂有防潮的黑漆,并刻着“疾风”二字。虽然对弓箭不是很了解,可也看的出这是一把做工精良的好弓,难怪皮匠准备了大半年之久;穿越而来快一年了,萧逸每天跑步练武,不但身高长了不少,力量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屏气凝神用力试了试,虽然有些吃力,但勉强还能拉的开。

除了疾风弓,皮匠还带来一袋共计20支箭;箭是标准的狼牙箭,用桦木做杆,后面粘有鹰羽,精铁打制的箭簇,寒光闪闪。

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如今强弓长箭在手,萧逸的习射课程在大雪纷飞的寒冬中开始了。

在卧虎山下一片被茫茫大雪覆盖的原野上,皮匠张济和萧逸并马而行,皮匠弓囊里也带着一张漆黑的大弓,比起‘疾风弓’要大上整整两号,外表朴实无华,但只要看看那沉重的弓臂就知道这不是一件凡品。

萧逸偷偷问了问皮匠他的弓到底有多大的力量,得到简单的二个字回答:“五石!”。

“五石?我的天呀!5*120=600斤,非人类呀!”看着皮匠那远比常人粗壮的多的胳膊,还有手指内侧厚厚的老茧,萧逸觉得自己要成为‘神射手’的路还很漫长……

一般的弓箭手,只是注重训练臂力,因为在战场上一向是万箭齐发,覆盖式射击,对个人的精准度要求并不高,只要射的够远、够快就可以了。

一般的高手射箭,则需要眼力、臂力、腰力相互配合,要求百步外看铜钱大如车轮,双臂平举各挂一人能行百步,这些人基本都是用箭靶子练习,天长日久、熟能生巧之下,在正常的环境中,射一些静止的或者移动速度不快的目标还是可以得。

而要想成为一名神射手,眼力,听力,臂力,体力,敏捷度缺一不可,每一箭的射出都集合了全身的精气神,这时候射出的已经不只是箭,而是弓手的意志,所以虽然整个天下会射箭的人多如牛毛,但能成为射雕手的却寥寥无几……

正在这时,二人身后传来一声鹰啼,响彻长空,正在给萧逸讲解不同的天气、环境、风速、温差会对弓箭产生如何影响的皮匠,突然耳朵动了动,瞬时间左手抽出漆黑巨弓,右手搭箭,看都不看,回手向着天上就是一箭射去……

随着一声鸣镝响,那只在二人身后天空高处盘旋的老鹰,应声落地,一头栽倒在不远处的雪地上,殷红的鹰血很快染红了白茫茫的雪地,红白分明,甚是好看!

这只天空的霸主本来在寻觅自己的猎物,没想到反而成为了别人的猎物。慢慢收回手里的巨弓,皮匠对身边已经目瞪口呆,小舌头都伸出老长的萧逸说道:“必须身、心、箭合一,我既是箭,箭既是我!”

看看地上的鹰尸,再看看端坐马上的皮匠,又看看他手里的巨弓,萧逸傻傻的点了点头。

学习射箭的日子就此开始了,无论刮风下雪皮匠张济每天都会准时来道观教他,却从来不会住下,似乎只有他那个阴暗、腐烂的家里才能给他带来安全感。

萧逸在练箭时也曾疑问,卧虎亭里彪悍的少年人不在少数,为什么皮匠就认为自己有成为射雕手的潜质,而得到的回答竟然是……

“你的手臂比别人的长,正所谓猿臂善射!”皮匠一脸肯定的回答。

萧逸无语中“…………”

学射箭是很辛苦的,每天要成百上千次的拉动弓箭,手臂拉肿了,手指磨破了,眼睛瞪的更是迎风流泪,连耳朵为了分辨不同的声音有时都会听的耳鸣不止,可萧逸只要稍微懈怠一下,就会招来无情的责罚,屁股会肿上好几天,皮匠告诉他,日后要想出人头地,在这个乱世里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就必须用手中的弓箭去和天下英雄,一争短长!

从此山里的野兽倒霉了,在皮匠箭下从无活口,有些野兽也是幸运的,因为在萧逸手里,他们逃生的机会就容易的多,可是慢慢的随着时间推移,它们发现,在萧逸手下逃生也变得越来越困难了……

皮匠张济去过很多的地方,人生阅历非常丰富,除了教导萧逸射箭,偶尔也会和他聊些别的的事情,比如介绍下关中的富饶,蜀地的道路怎样崎岖,江南的美女多么温柔多情……,听的萧逸很是痴迷,自从穿越来以后,他一直待在卧虎亭,少年人都对外面的新鲜事物充满了好奇,何况穿越前自己就是宅男,在北京窝了二十多年;如今来到了东汉,听着皮匠给自己讲解的那些游侠儿们匹马单枪四处飘游的生活,让他产生了无数的向往……“江山如画!美女如云啊!”

今天练习完射箭后,二人的话题聊到了各自手中的宝刀:

“你手里那把贪狼刀如何?”

锋利异常!

如此宝刀,深藏于鞘岂不可惜?皮匠拔高了声音说道。

刀出鞘是要见血的!……萧逸沉思了一会后慢慢的回答。

刀本来就是杀人用的!

…………………………

萧逸陷入了沉思:“刀确实是用来杀人的,可刀也能用来开荒、劈柴……无论是刀还是别的武器,最开始铸造他们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从第一个聪明的原始人祖先拿起那块带有棱刃的石块开始,生活工具和武器就无法彻底的区分开了,原始人即可以用它挖野菜,砸核桃吃,他也会用它猎杀野兽,更会用那块石头去砍杀敌对部落的人,为自己的生存抢夺粮食,甚至抢回个老婆……

见萧逸陷入沉思,皮匠继续用一种蛊惑的声音说道:“汉室无道,皇帝昏晕,中原正是鹿肥之时;我和铁匠的身世,以你的才智肯定早就了然于胸;你有一身的才华,若能和我们一同举事,大业定然可成;我志在报仇,铁匠也没有什么野心,若你有意,这天下共主的位置,未尝不可得呀!”

萧逸在一生中受过无数的诱惑,有金银财宝,高官厚禄,还有香车美人……

而这次,可以说是他最为动心的一次。

“我有超过这个时代两千年的知识;我知道历史的发展走向,我还知道谁是忠,谁是奸;我更知道这些人里谁是智者,谁是庸臣;我能在这个时代掀起滔天巨浪……”

感觉一顶王冠就在自己的眼前,而一个魔鬼的声音正在耳边不停地诱惑着你:“伸出手,抓住它,你将拥有整个天下;王权、富贵、美女……这个世界上只要是你想要的,你都能得到,只要你抓住它,紧紧的抓住它!”

心若冰清天塌不惊

万变犹定神怡气静

尘垢不沾俗相不染

虚空甯宓混然无物

无有相生难易相成

………………

呼!……,长出一口气,萧逸关键终于克服了心中的魔障,清醒了过来;微微一笑,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斩钉截铁的说道:“没错,刀就是用来杀人!可我萧逸要做握刀的人,而不是被刀控制的傀儡!”

要成射雕之手,必有射雕之心,在这个龙蛇起陆,群雄并起的时代,唯有心志坚强着,方可弯弓射雕!

第二十五章 何处吾乡

当萧逸在山上弯弓射箭时,梁小鱼在山下的酒楼里正数钱数的手抽筋;无愁居的生意出奇的好,每天都有大笔的金钱进账,忙的他一天最多只能睡两个时辰;手哆嗦的就没停止过,现在他养成一个习惯,每天不把挣到的钱数一遍,就无法入睡,看着大堆大堆的铜钱堆满了自己的卧室,又堆满了厢房,梁小鱼的脸也笑得快抽筋了……

当他离得帕金森综合症只有一步之遥时,一支商队的到来,把他从数不清的铜钱堆里解救了出来;这是一支由大量的马匹、车辆、保镖组成大规模商队,每辆车子上都插着一杆‘梁’字的认旗,凭着这杆认旗,在幽州一地,乃至整个河北,这只商队都可以畅通无阻,这就是幽州第一豪商蓟县梁家的霸气!

而这支商队的首领就是梁家的老管家-崔来福;崔老管家已经年近花甲了,是当年跟着家主梁百万起家的老人;几十年来对梁家一直忠心耿耿,深的家主的信任,所以把外出贩卖大宗货物的生意都交给他来打理;这次路过卧虎亭,崔来福突然想起,在这还有一个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九少爷打理着一间生意惨淡的小酒馆。

按照记忆中的地方,崔管家来到了镇子东头,一座生意兴隆、装饰漂亮的酒楼出现在他的眼前;左右看了看,“没错,是这里呀!原来的梁家小酒馆呢?莫非九少爷经营不善,把酒馆开的倒闭了?这可怜的孩子!”

既然来了,总得找到九少爷的下落,所以,崔老管家一摆那只苍老却依然有力的手,整个商队立刻停住了,“下马修正,补充粮草!”

“诺!……”

随着一声应呼,偌大的商队立刻开始休整,所有的伙计各司其职,虽然人马众多,却纹丝不乱,可见这位老管家平日里调教有方。

顺着飘荡的满街都是的酒香气,老管家一眼就看到了那面硕大招风的酒幌子,“三碗不过河?好大的口气,我们梁家最好的酒也不敢夸这样的海口,一丝好奇心让老管家决定去看个究竟。”

顺着木梯走都酒楼门口,立刻就被那副萧逸亲自书写的对联吸引住了:

醉里乾坤大,

壶中日月长。

好贴切的对联,意味深长啊!走南闯北的老管家见多识广,自然能看出不凡,等他大步走进酒楼,一眼就看到,那个在柜台里正数钱数的浑身抽筋的,不正是他为之担心的九少爷吗!

现在的梁小鱼可是今非昔比了,一身上等丝绸做的紫色长袍,腰间金丝编的腰带,脚上穿着镶金扣子的靴子,脖子上是金项圈,头顶上是束发的金冠,连手里算账用的算盘都是纯金打制的,整个人骚包的就差在脑门上刻上五个大字---哥是有钱人!

如果不是一张嘴看到他缺失的那两颗大牙,老管家几乎认不出他了,这哪是鲤鱼翻身啊,简直就是鲸鱼翻身嘛!

在梁小鱼身后的柜台两侧还贴着一副对联:

上联:为钱生,为钱死!为钱奔波一辈子!

下联:吃钱亏,上钱当!一生死在钱身上!

横批:没钱不行!

人都有强烈的危机意识,如果一个人小时候总挨饿,那他长大后哪怕身价亿万,也会对食物特别的敏感,必须在能看到的地方放满食物,才能安心。梁小鱼也是一样,穷怕了的他,现在必须天天搂着黄金才能入睡,身上所有的服饰全都镶嵌上黄金,吃饭的碗筷全换成金的,连睡觉用的枕头里也塞上了金块……

看着眼前暴发户一样的九少爷,在看看面前装修豪华的酒楼,老管家觉得自己的世界观要崩溃了,一切都是如此的不可思议,记得上次自己来的时候,九少爷还揣着袖子整天蹲在小酒馆门口发愁……

看到老管家崔来福的到来,梁小鱼也是很高兴,自己从小就不受待见,家里也就老管家对他一直和善,好几次,如果不是老管家帮忙,他就被那些如狼似虎的兄弟弄死了。

拉着老管家直接进了一间雅间,梁小鱼也不做任何解释,而是亲手到了一碗‘无愁酒’,递了过去。

接过酒,老管家提鼻子一闻,常年和酒打交道的他,立刻就感觉出此酒的不凡,品了一口后,更是惊讶的把嘴巴张的能吞进四个鸡蛋那么大。这时,梁小鱼才开始慢慢诉说自己碰到萧逸以来的事情……

老管家又走了,上路回蓟县老家,带着九少爷给的几十坛子‘无愁酒’,说是回去给家主梁百万尝尝;在回去的路上老管家默默的想:“运气好才是一个人最大的本事,而运气还有一个叫法--天命!九少爷得贵人相助,犹如一条得遇风云的小鲤鱼,渐有化龙之势,这梁家日后恐怕就要由九少爷说了算了……”

…………………………

转眼之间就是年底,梁大掌柜的给所有的酒楼伙计全都放了假,而且每人领到一个大大的红包,在一片千恩万谢声中,各自回家和亲人团聚过年,原来还人声鼎沸的‘无愁居’如今就剩下三个人了,马六在外边的雪地里练枪,看那枪花比漫天飞舞的雪花还要密集,犹如一条飞舞的银龙,且招式之间杀气弥漫,而萧逸和梁小鱼正坐在无愁居里一起盘点这几个月以来的收成。

三个人,一个有家归不得,一个家破人亡,最后一个不知道家在何方……

说是两个人盘账,其实是梁小鱼一个人抱着账本,拿着大金算盘在埋头苦算,厚厚的账本上数目繁多,任他十根小短手指头飞快的拨打算珠,依旧十分的吃力,而萧逸则端坐在自己设计的太师椅上,身披狼皮大氅,手握酒杯,身前的炭火上还烤着小羊腿,生活好不悠哉……

说起这件狼皮大氅,正是被萧逸咬死的那只,黑狼本是附近山脉里的狼王,经常带着狼群下山危害人畜,所以附近的猎户们一起围剿了狼群好几个月,在付出十几条人命的代价后,终于将它们射杀殆尽,只有黑狼王凭着悍勇绝伦,带伤跑出了包围圈,没想到最后竟然会死在萧逸的利齿下。

每次摸着黑狼皮,萧逸总能重温那种生死一线的激情,而在这种激情刺激下,萧逸会觉得自己身上充满了力量,整个人会变得更加凶悍,也更加强大!生与死才是对人最大的鞭策!

现在的萧逸也是颇有身家了,不过他身上从来不装钱,每次购物结账都是拿出纸笔,刷刷点点鬼画符一样写出一些只有他和梁小鱼才能看的懂得秘语,然后商人们就可以拿着这张纸片去‘无愁居’里换成真金白银!

后来见到用纸张结账方便,众多商人纷纷效仿,竟然慢慢的出现了一个以‘无愁居’为中心的汇款金融体系,弄得梁小鱼对萧逸又是一番顶礼膜拜,因为他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萧逸竟然可以用一张有自己签名的纸片就换回来大批的货物,对此萧逸只是告诉他‘金融信用’四个字,并告诫他,现在千万不要模仿,否则会倾家荡产。

看着梁大掌柜用了整整两个时辰才把账目算完一遍,正准备再复查第二遍……商人为了怕账目出错,经常复查好几遍,或者同时用几个账房先生算同一笔账。

萧逸一把夺过账本,拿起纸笔,开始用一些奇怪的符号在纸上乱画,账本页翻的飞快,一炷香以后,写出最后结果往梁小鱼身上一扔,大步走出了酒楼。

而梁大掌柜接过萧逸扔来的答案和自己刚才用两个时辰算出的一对照,分毫不差,看着走出酒楼的背影,再看看自己手里的账本,“也许上山出家当道士也不是不可以……”

坐在卧虎亭的最高处,欣赏着元旦夜的万家灯火,“自己身边的人要么在家过节,要么是暂时不能回家,只有自己,天下虽大,何处才是我的家乡呢?”

当月亮升起时,从“无愁居”酒楼房顶上传来阵阵奇怪的歌声: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

第二十六章紫木公子的阴谋

当冬天最寒冷的时候到来,那么春天也就不遥远了,果然,随着盘龙河上厚厚的冰层开始慢慢的解冻、断裂,当卧虎山上第一根小草露出尖尖的嫩芽时,春天来了;而当美丽的百花在温暖的春风里盛开时,那些隐藏在黑暗深处的蛇蝎也慢慢的爬出洞穴了……

自从卧虎亭里的“无愁居”开业以后,生意兴隆,借着这股东风,整个‘卧虎亭’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随着来‘无愁居’买酒的客商越来越多,各路商贩云集此地,在镇子东门外已经形成了一个规模可观的交易市场。人多了,挣钱的机会也就多了,客栈、饭馆、脚行等一系列链条产业像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只要手脚勤快,能吃苦耐劳,所有卧虎亭的百姓几乎都能找到活计。

去年年底,大家都过了一个肥年,穿上了久违的新衣服,饭桌上也有了酒肉,大人和孩子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过年时卧虎亭的百姓们集体来到山上的小道观里,给太上老君上了三牲大贡,说是感谢神灵的保护,可所有感激的目光却全投向了小道士萧逸,大家知道,这才是给他们的生活带来翻天覆地变化的人。

……………………

河南岸的盘龙亭里,紫木公子现在正很不高兴的坐在大堂上一杯接着一杯的喝着酒,无愁酒!金银财帛动人心啊!看着‘无愁居’每天流水一样挣取大量的金钱,刺激的他双眼通红,为了找到对付卧虎亭的办法,本着知己知彼的原则,他把自己最信任的‘大肠管家’派了出去打探消息。

黄昏时分,出去跑了一天的“大肠管家”回来了,胖胖的身体满是汗水,嘘嘘带喘的跑到紫木公子面前,当然了这里面也不排除他刻意表演的成分,对于在主子面前表功的机会,他是从不放过的。

“公子爷,小的从卧虎亭回来了,‘无愁居’的底细我已经打听明白,酒楼的老板姓梁,叫小鱼;是蓟县梁家的九少爷,来到卧虎亭已经好几年了,一直经营着一个小酒馆,生意惨淡;可从去年冬天,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这无愁酒的方子,一下生意就火爆起来,如今真是日进斗金啊!”猪大肠气还没喘均匀就开始介绍自己一天打探来的结果。

“能否把秘方弄出来?或者让姓梁的跟我们盘龙亭合作?”听到‘蓟县梁家’四个字,紫木公子的目光一阵闪动,显然也是深有顾忌。

“回公子爷,恐怕很难,小的也想试着弄过秘方,可‘无愁居’防范森严,所有制作流程都在后院进行,四周院墙高垒,门口有专人日夜守卫,外人根本进不去,伙计也无法收买,都是卧虎亭的本地人,而且五人互保,互相监视,根本无从下手。

至于合作吗……也难办!现在‘无愁居’生意兴隆,那姓梁的又有蓟县梁家做靠山,梁家可是蓟县有名的豪强,在幽州各地生意密布,树大根深,轻易招偌不起。

不过吗!……小的从几个塞外客商口中打听到,这无愁居除了梁小鱼之外,还有一位老板;只是这位老板几乎从不露面,不过有小道消息说,无愁酒的秘方就是此人拿出来的。”

“能找到这位幕后老板的下落吗?”听到这里,紫木公子的一双桃花眼猛地睁大,似乎找到了问题的关键。

“没有任何线索,只是听说是个小道士,无愁居外‘三碗不过河!’的酒幌子就是此人的手笔,另外少爷您再看看这个”,说着‘大肠管家’从怀里掏出一把小巧的斧子,双手递给紫木公子,并特意指着斧柄处说道。

紫木公子接过斧子定睛一看,在柄底部有一个清晰的牛头标志,再看斧头刃,寒光闪闪,显然锋利异常;又从怀里掏出那把喜爱至极几乎从不离身的‘破军’短刀,刀柄处同样是一个清晰的牛头标志,和斧子上的一模一样,显然,二者出自同一个工匠之手。

“那里弄来的?”对于这个意外的发现,紫木公子同样大吃一惊。

“回公子爷,就在卧虎亭里;是那个牛家铁匠铺的手艺,铁匠叫牛宏,数年前搬来此地,带着一个儿子和一个外甥,一直以打铁为生,这牛铁匠的手艺高超,打制的铁具受到四邻八乡一致的好评;不过听说,最近几个月,他的儿子和外甥跟卧虎山上的一个小道士走的很近。”

“又是道士!莫非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不成?”紫木公子若有所思的自言自语。

这个小的就不知道了,听说卧虎山上是有座小道观,里面只有一个老道修行,时常给周围的穷鬼们看病送药,道号‘出尘子”,具体的情况容小的派人再去仔细打探。猪大肠躬身说道。

“好,干的不错,对卧虎亭多派人手,仔细打探,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刻报告我;好了,你下去休息吧!”紫木公子随意的摆摆手。

“是,公子,小的告退!”猪大肠亦步亦趋的退出了大堂。

仔细想了想,又理了理思路,紫木公子总感觉这二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却又不得其门而入;喝完杯中最后一口酒,他站起身来,向内宅走去。

内宅最后面的正房内,住着紫木公子的父亲,这位名义上的家主,一直老病缠身,终日卧床不起,离着正房还有几十步,就能闻到一股浓重的汤药味道;可见这位老家主几乎就是泡在药罐子里的。

进到屋子里,汤药味道更浓了,装饰华贵的床榻上躺着一个五十出头的老者,头发早已花白,额头上紧紧的包着布条,脸上苍白的不见一丝血色,形容消瘦,显然深受病痛折磨,虽然已是暖春之时,身上却依旧盖着厚厚的皮质被子,身边还有两名小丫鬟手端汤药仔细服侍着。

在床边还站着两个人,一个年轻的少妇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女童;妇人长得非常秀丽,正所谓;眉似初春柳叶,脸如三月桃花,清水芙蓉一样的身姿,加上少妇特有的风韵,让人看的不由得遐想连连;至少每次紫木公子看到都会觉得浑身血液上涌……,依偎在她身边的小女孩更是长得粉雕玉砌一样,头梳羊角双髻,脖子上戴着长命玉佩,显然价值不菲,虽然年纪还小,但是可以预期,长大后肯定也是个倾城倾国的美人。

这个女子不是旁人,正是老家主的亲外甥女,紫木公子的表妹,比他小了一岁,八年前嫁到荆州豪门郭家,丈夫郭永如今官至荆州南郡太守,今年是特意回盘龙亭来省亲。

郭夫人带着女儿今天来给病重的舅舅请安,所以才碰到紫木公子,几个人聊了会家常,知道紫木公子前来必然有事情要商议,郭夫人十分识礼的告退了。

来到父亲床前,公孙紫木把最近庄子里发生的事情选要紧的说了几件,然后就恭敬的垂手站在床边听父亲训诫,再坏的人身上也有闪光点,紫木公子虽然阴狠毒辣,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孝子!

“寻儿呀!(紫木公子大名:公孙寻,字紫木。)你才智过人,文武双全,盘龙亭交给你打理,为父很是放心,可你的心思太大、太野!现在世道混乱,各地烽烟四起,公孙家作为一个地方豪强,能勉强自保就不错了,千万不要卷入那些大势力的博弈之中,否则稍有不慎,就是粉身碎骨呀!”说到这,老家主连连咳嗽起来……

紫木赶忙帮着丫鬟给父亲顺气,恭敬的点头称是:“孩儿记住了!”

哎!知子莫若父,知道自己的这个儿子是个野心极大,不甘平庸一生的人,自己多说也无用,等好不容易顺过气来,老家主又继续说,“寻儿呀!你虽然有17房小妾,可却一个生养的也没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果看不到家族后续香烟,为父就是死了也没脸去见列祖列宗在天之灵呀!”

说到这些,紫木公子顿时觉得有些尴尬,这些年他迷恋女色,一连纳了17房小妾,旦旦而伐,可不但没生出孩子,反而把自己的身体弄得虚弱不堪,甚至不得不借助于虎狼之药。

“夜色已深,父亲大人请安心修养,孩儿告退了!”说完紫木公子连忙转身离开了这个让他尴尬的地方,自家人知自家事,酒色这个东西就像是毒品一样,一旦痴迷上,岂是轻易就能摆脱的呢!

“今夜去那个小妾那里过夜呢?又或者多叫上几个……”

想着自己那群如花似玉的小妾,紫木公子犹豫不决的向自己的卧室走去,那里有温暖的洗澡水等候自己,还有一张巨大的暖床……

第二十七章梁百万的算计

幽州治所-蓟县,城南,在一座高大奢华的院落中,本地第一大豪强梁百万正在自家的花园中饮酒作乐,一身淡青色的长袍显得温文尔雅,右手的虎口处布满了厚厚的老茧,可见这位梁家主并非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商人,腰杆依旧拔的笔直,眼光锐利如刀,无论怎么看,也感觉不出这是一位已经年过五旬的老人了。

酒是好酒,入喉如刀,甘冽无比,到里肚子里又化成了阵阵的暖意,让人舒服无比,桌案上放着一个精美的酒坛,红色的标签上清楚的写着三个大字---无愁酒!

一旁红红的碳火烧的正旺,一只肥嫩的小羊糕正在上面翻滚烧烤,不时有浓郁的油脂落下,引起阵阵的淡蓝色火焰,看着梁家主那微红的面庞和带汗的双鬓,显然已经喝了不少了,边上两名美貌的年轻侍女不时地为他添肉,倒酒,舒服的好似神仙中人……

烈酒、肥羊、美姬;这就是梁百万每天的生活,表面看来不知羡慕死多少男人,而其中真正的滋味,呵呵!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啊!

在这个人活五十不称夭折的年代里,以梁百万的年纪按理说早就该食素、饮茶好好的养生了,可是他不能,梁家后继无人,虽然儿子众多,却没有一个能在这个风云狡诈的乱世里支撑起这份偌大的家业,所以他要用烈酒、肥羊向所有人宣示,自己的身体依然强壮,自己的斗志依然昂扬;因为梁百万深深的知道,只要他显露出一丝的疲惫,那么其他的豪强大族们就会像一群野狗一样扑上来,把梁家吞噬的渣都不剩……

梁府中的规矩很大,当家主独自喝酒的时候,包括自己的妻妾儿女在内,任何人轻易不得打扰,但有一个人是例外,一道苍老的身影从院门外疾步走了进来,门口四名全副武装的护卫丝毫没有阻拦,因为他们都认识这位六旬左右的老人正是梁百万的头号心腹,也是梁府的大管家---崔来福。

崔管家的真正来历无人得知,但自幼就在梁家长大,比梁百万大了几岁,一生都在为梁家的生意四处奔波,可谓忠心耿耿,可以说梁家现在的所有生意有一半是崔来福给顶起来的,以至于私下里梁百万都称呼他为兄,而那些平时眼高于顶的少爷、小姐们见到他也是毕恭毕敬的叫一声崔伯!

快步来到梁百万面前,剃过一封书信,书信的口子已经豁开了,显然他事先看过,而偌大一个梁府中,敢私开书信的恐怕也就他一个人。

没有接书信,而是示意崔管家先坐下,然后又亲自给倒了一杯酒,梁百万这才开口说道:“老九的信里是怎么说的?答应我的条件了吗?”

“回老爷的话,九少爷不肯答应您要‘无愁酒’制作方法的要求”,顿了顿崔管家又继续说道:“九少爷还说,‘无愁酒’的方子是那个叫萧逸的少年给他的,出于一个商人的信誉,他不能出卖合伙人,而出于朋友之间的信任,他更加不会出卖自己的朋友。如果老爷您要责罚,日后他会回来领罪,可秘方在没有那个朋友的首肯下,他万万不会交出来的。”

原来当日崔管家带回梁小鱼的一片孝心--几十坛子‘无愁酒’时,一开始梁百万并不在意,自己就是幽州最大的酒商,什么美酒没见过,什么美酒没喝过,不过好歹是儿子的一片孝心,于是随意喝了一杯……然后,他第一时间下了家主令给儿子,并派人快马加鞭地送到卧虎亭,索要制酒的秘方。这才有了梁小鱼那封回信。

“好!很好!这条小鱼终于长大了!”本以为会大发雷霆的梁百万,在脸色由白变黑,又由黑转黄,最后又变得红光满面后出乎崔总管意料的说出这样一句话。

“商人以诚信为本,男人以义气为先!小鱼这次做的对,看来当初我把他派到最艰苦的地方磨练是做对了;不过这“无愁”就是个聚宝盆”,指了指桌上的酒坛子上,梁百万继续说道:“放在他那里完全是大材小用了,方子必须弄过来,你看看有什么办法吗?”

“回老爷,既然秘方是那个萧姓少年的,那我们就得在这个人身上打主意,正好下个月是您的五十五岁大寿,届时何不把所有在外地主事的少爷们都叫回来,给您祝寿,让小鱼也回来,顺便让他把那个姓萧的朋友一起请过来,只要他人到了蓟县,剩下的事就好办了。

想那萧逸年纪比九少爷还要小好几岁,少年人都意志不坚,到时候大把的金银财宝和美貌娇娘砸下去,还怕得不到他手里的秘方吗?而且我看此人无论是酿酒的手艺,还是经营酒楼的创意都是一流的,如今九少爷的‘无愁居’生意如此火爆,全靠此人出谋划策,绝对是个一等一的经商人才,刚才老爷说的“无愁”是聚宝盆,恐怕说的不是无愁酒,而是萧逸此人吧?

只要他来了蓟县,凭老爷您的手段,还怕收服不了一个少年吗?到时我梁家不但得到秘方而且又多了一个助力,如此一箭双雕才是老爷您真实的想法吧?”

“哈哈!……”梁百万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整个梁家上下千余人,只有你最知道我的心意”。拍了怕崔总管的肩膀继续说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也正想考察一下这个萧姓少年的本事和心性,如果真是个良才,那就不惜一切代价的招揽过来,好好培养,将来可以由他来辅助未来的梁家之主。”

“哦!老爷是想趁机考察一下各位少爷的本事,选出未来的梁家之主吗?”

“是呀”,摸了摸自己的鬓角,那里不知何时已经长出了几根白发,梁百万略显惆怅的说道:“你我都老了,梁家在我们手里很难再有更大的发展,而今又是一个风云变幻的多事之秋,我派所有的儿子都出去历练,任由他们互相拼杀,就是想用养蛊的方法选出最强的儿子,带领梁家开拓进取,现在是收获的时候了。”

“老爷目光长远,老奴佩服,我这就去写书信,告诉身在各地的少爷们,下个月回蓟县,为老爷祝寿!”说完崔管家起身离去。

看着崔管家那同样已经老迈的背影,又看了看手中的回信,梁百万闭目沉思了一会,终于长出了一口气,微微一笑,随手就把信封扔进了燃烧的炭火中,同时指着桌上的酒肉对身边的两名美姬说道:“快把这些东西都给我仍出去,重新给老爷我熬一碗粟米粥来,记得,粥一定要稀……”

第二十八章万物生长

春暖花开,万物生长,萧逸的身体也开始发育了,如今他的身高已经达到七尺,长得是虎体猿臂、狼背蜂腰,双臂一晃有数百斤的力气。而根据能量守恒定律,萧逸获得如此强壮体魄的表现就是对食物的无限渴求,其实道观里的小伙子们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再加上每日习武,运动量非常大,论起饭量来都很能吃,可萧逸得在能吃前面再加上非常两个字--非常能吃!

一顿米数升,肉数斤,对萧逸而言已经是家常便饭而已,食量在长,力量自然也随之猛涨,3石力度的疾风强弓如今在萧逸手上已经可以轻易地拉成满月状,上百斤重的石锁,一只手就能轻松的举起来,就力量而言,就是伙伴中最雄壮的大牛也不是萧逸的对手了,唯一能和他抗衡的只有那匹同样生长迅速、神力惊人的马驹‘白菜’,以至于现在无聊之时萧逸玩的最多的游戏就是和‘白菜’摔跤;面对这种情况,‘出尘子’老道除了微微点头外,就是把每晚药浴的用量又加大了一成。

身体的青春期到了,爱情的春天也到了,第一个迎接到自己春天的竟然是最为憨厚的大牛,这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可命运有时就是眷顾那些朴实的人,说起来有些狗血,大牛独自去河边骑马散步时,看到一个渔家小娘所洗的衣服被河水冲走了,急得小姑娘哇哇大哭,对一个穷苦的家庭来说,每一件衣服都是宝贵的,尤其是孩子多的家庭,经常是年长的穿完再留给弟弟或者妹妹穿。热心助人的大牛见状策马就冲进了河水中,帮忙捞起了衣服。

后果就是大牛痴痴傻傻的回到了道观里,害的大家以为他生病或者被妖精附体了,差点拿出当初对付萧逸的办法----童子尿。话说现在道观里最不缺的就是童子尿,不但萧逸他们四个小伙子是,据说‘出尘子’老道练得也是童子功。

大牛的病情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会经常的傻笑,笑得还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好几次在半夜睡梦中突然大笑起来,把同屋睡觉的马六给吓得半死。

第二、每天去河边的次数明显增多,风雨无阻,如果你在道观里看不到大牛,那去河边找他一定没错。

第三、以前大大咧咧的他开始注意自己的仪表了,衣服恨不得一天换三次,一天洗脚的次数比以前一年的加起来还多。

最后,大牛对自己的名字不满意了,认为大牛这个称呼太粗俗,今年已经18岁的他,该取字了。

《礼记·曲礼》上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一般来说男子二十岁就会行戴冠礼,标志着从此他已经长大成人,可以行使一个成年男子的权利和义务,而大多数贫民百姓为了早点让儿子成人,往往会把冠礼提前一两年。

而取字的目的则是为了让人尊重他,供他人称呼。在中国的礼法中,男子一旦有了字就不能再随便的直呼其名,而有了号,又不能再直呼其字。

比如说诸葛亮,字:孔明,道号:卧龙。大家一般都尊称他为卧龙先生,只有一些亲朋好友才直呼其为孔明,而‘亮’这个称呼只有遇到尊长或是君主时才是诸葛的自称!

对于给人取名字,萧逸表现的非常热心,可是大家看了看在院子里撒欢的马驹‘白菜’,一致拒绝了萧逸的帮助,认为还是请‘出尘子’老道出手比较郑重。这件事弄得萧逸伤心了好几天,从这以后也多了一个习惯,日后只要是他‘大魏神威天策上将军’麾下的将士家里生孩子,萧逸必定到场恭贺之后,提出给孩子赐名,对于上将军的要求整个大魏几乎没人敢拒绝,而且会觉得非常荣幸,于是各种奇葩的名字就出现了:“土豆、菠萝、花生、火龙果……”。

后世《三国志-魏书》记载:神威天策上将军好为幼儿取名以为乐,且名多古怪,人不知其意,火龙果何物也??

男子的成年冠礼是非常郑重的,必须择良辰,摘吉日,还得请一众亲朋好友前来观礼,于是铁匠夫妇,皮匠张济,梁小鱼等人全都上山来了。

行冠礼哪天,‘出尘子’老道先是虔诚的给老君像上香膜拜,随后大牛和马六一起,沐浴更衣后,换上隆重的汉家礼服,由老道将他们原本披散的头发挽成发髻,郑重地戴上了冠簪,从此二人就可以娶妻生子,正式成为一个男人了。

冠礼之后,老道分别给二人取字:

大牛,取名:牛威,字镇远。老道希望他以后能威镇远方,扬我大汉雄风。

马六,取名,马宁,字致远。老道告诉他戒急戒躁,淡泊明志,宁静致远。

听完老道给取的字,萧逸开始严重怀疑他也是穿越一族,而且肯定是从北洋水师……;至于观礼的梁小鱼则羡慕的泪眼汪汪,尤其是一想到自己的字:‘小鱼’,就恨不得拿头撞树;可惜字乃父母长辈所赐,一旦赐下,断无更改,所以他只能叫一辈子小鱼了。

至于萧逸吗……还是萧逸,老道叫他‘无愁子’,道观里其他人一开始叫他‘大师兄’,可他总感觉这是西游记里‘猴哥’的称呼,全力拒绝了,后来干脆让他们叫自己老大,这个称呼还比较威风。

至于在外面,由于萧逸年少多智,长相俊美,又给卧虎亭的百姓们带来如此多的好处,大家都尊敬又亲切的称呼他为--萧郎!郎是古代对年轻帅气男子的称呼,于是这个称呼开始慢慢传播开来。

对于大牛的桃花运,马六是恭喜,张燕是无所谓,梁小鱼眼里除了钱没有别的,而萧逸则是赤裸裸的羡慕了,没办法,两辈子的光棍啊!而且自己其实才是四个人里心理年龄最大的,加上之前的岁数,自己快三十岁了,就是在提倡晚婚晚育的21世纪,自己的年龄都足以为人夫、为人父了。

要想碰到艳遇,绝不能在道观里守株待兔,已经春心动漾的小道士决定主动出击,既然在河边能找到艳遇;那么……

从此萧逸多了一个爱好---钓鱼,用他的话讲,钓鱼一样是培养人眼力,耐性,敏捷度的功夫,现在皮匠张济已经不再教他射箭的方法了,‘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能不能成为射雕手就全看他自己的造化了。而且钓鱼还能改善小道观的伙食--萧逸语。

鱼竿,鱼钩,渔具都准备好了,这些东西对如今财大气粗的萧逸来说都不是问题了,搬个自制的小马扎往河边一坐,挂满香饵的金钩垂落水中,清风吹面,悠闲无比,只须坐等鱼儿上钩即可!

不过说来也怪,眼力、腕力、耐力、敏捷度都是超一流的萧逸钓起鱼来就是不灵,河边时常有小渔村的人来垂钓,基本上都是满载而归,只有萧逸早出晚归,空桶去,空桶回,一条鱼也没钓上来过,不但如此,凡是在他周围钓鱼的渔民都会非常惨淡,全都钓不上鱼来,久而久之,人们一看到他来钓鱼全都离得远远的。后世对萧逸从来钓不上鱼来的事,有溜须怕马的文人作诗解释道:

数丈丝纶落水中,

金钩抛去永无踪;

非是萧郎少香饵,

凡鱼不敢见孽龙!

总是钓不上鱼来,萧逸也感觉有点不好意思,“没关系,既然钓不上来,那就去买,反正哥现在是有钱人了”。于是卧虎亭附近的人们经常会看到一副奇怪的事情,每当日落时分,总会有一个面色微黑、笑起来有两个大酒窝的可爱小道士扛着长长的鱼竿,拎着空木桶,贼兮兮的跑到镇子外的集市上去买鱼。

好在人们似乎都很喜欢他,总是有老渔翁送鱼给他,甚至一些渔村里的漂亮小娘还会专门拿着打来的金鲤鱼在集市上等他,一个个笑得满面桃花……

俊美萧郎,谁人不爱!从那时起,小道观终于喝上鱼汤了……

第二十九章我叫女王

今日艳阳高照,既不关心粮食和蔬菜、也没想要一间面朝大海的大房子的萧逸又扛着渔杆,带上马驹‘白菜’去河边钓鱼了。

萧逸对自己现在的田园生活十分满意,他一直坚信,没有野心就不会有烦恼,外边的世界太危险,还是安心享受自己的小日子吧,想到得意处,萧逸开始哼起来自编的小曲:“天上没有乌云盖,为何不见美女来……”

盘龙河水量充沛,两岸上生长有大片的海棠树,春季海棠花盛开,犹如一片云海生涛,白茫茫好似人间仙境一样的让人痴迷,不经意间,萧逸一直期盼的运气终于来了,不过来的好像不是什么桃花运……

正在欣赏美景时,双眼锐利的萧逸突然发现,在不远处有一颗盘根错节,犹如虬龙的海棠树,茂密的枝节已经延伸到了河面上,在哪白色的树冠上有一个小小的红色身影正在努力向上攀爬,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娃在爬树,看样子她是想摘一朵树顶上最漂亮的海棠花,“小小的女娃,野心倒是不小!”正当萧逸疑惑谁家的女娃竟然如此淘气时,就听得“啊!……噗通!一声”,那道红影突然从树上摔下,直接掉入了河中……

“姿势优美!入水动作自然,水花还小,10分!”欣赏完一次完美的真人版高空落水以后,萧逸终于反应过来:“啊!……不好,有人落水拉!快救人啊”!

可惜,因为超烂的钓鱼运气,萧逸周围千米以内,被所有渔民视为禁区,真是叫破喉咙也没人理,无奈之下萧逸只好亲自学一回雷锋叔叔了,扔下手中的鱼竿,萧逸向着小女孩落水地方的上游飞奔而去,在湍急的河水里救人,绝不能在人落水的地方下水,因为湍急的河水会把你和要救的人冲的越来越远,所以必须要跑到上游去,借助水流的力量向落水者游过去,这样才能把人救起来。

前世的萧逸对游泳还是有些喜好的,但也只限于夏季时在游泳池里扑腾几下而已,绝对算不上精通。他飞快的跑到上游位置,脱掉外衣,蹦下水,奋力向小女孩时起时伏的地方游去,想法是好的,可这游泳的速度实在不敢恭维,估计就是乌龟下了水,也能在睡觉的情况下超过他很远很远(水里本来就是乌龟的主场地好不!萧逸语),游的越慢越着急,一着急还连呛还几口水,连平时勉强合格的游泳姿势都给忘了……

就在他很可能会成为第一个穿越一族的‘烈士’的关键时刻,(救人没成功,反而被淹死,不知道萧逸会不会被评为烈士)一道黑影跳入了河水中,像一道黑色的闪电般分波踏浪的向小女孩游去,萧逸定睛一看,原来下水英雄救美的,正是跟着他来河边一起钓鱼的马驹‘白菜’(你就从来没钓上过鱼好不,作者语)。

“汗血宝马,神骏无比,跋山涉水如履平地!”这句话猛地出现在萧逸脑海里,看来这话真不是吹的,‘白菜’以飞快的速度游到女孩身旁,叼起她的衣服,甩到自己背上,轻松的向岸上游去……

等‘白菜’完成了英雄救美的壮举,萧逸还在河水里拼命挣扎,不但速度没上去,此时反而要像块秤砣一样沉底了;‘白菜’在岸上鄙视的对他打了个响鼻,又跳入河中,如法炮制的把可怜的小道士也带上岸,然后甩甩身上的水珠,若无其事的又去啃食春天的嫩草了……

………………

“对落水者如何施救”?看着已经停止呼吸的小女孩,萧逸开始回忆前世电视剧里学来的各种急救手段。

“清理口鼻中的泥沙,控出肚子里的积水,捏住她的鼻子给她做人工呼吸,把她的湿衣服脱下来晒干,再给她穿上……,方法正确,看着恢复了呼吸的小女孩,萧逸终于长出了一口气,“救人一命,胜烧十捆高香!”

如果你救的是一个现代的小女孩,她清醒后可能会吓得哭闹,这时你需要的是一根棒棒糖!

如果你救的是一个现代的大姑娘,她清醒后可能会抱着你的肩膀寻求安慰,也许还会和你发生点浪漫,这时你需要的是一朵玫瑰!

可是当你救得是一个古代版的小姑娘,她清醒以后……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红衣小姑娘在清醒过来以后,站在萧逸面前大声咆哮。

萧逸想过一万种可能,“小姑娘可能会哭,可能会让自己送她回家,还可能会让自己给她讲故事……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被一个小女娃逼婚……

‘我那是为了救你,你差点被河水淹死!’萧逸给她讲原因。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

‘我不给你脱衣服你会生病的……’萧逸给她讲解防寒的必要性。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

“我是道士不能取老婆!”萧逸无奈下开始使用骗术。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

“我给你讲故事吧……”萧逸决定转移话题。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

“救你的是‘白菜’,不是我!……萧逸开始找替罪羊。

“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得娶我!

……………………

……………………

“好吧,我娶你!”萧逸蹲在地上抱着头,对这个一直在他面前咆哮的小姑娘,彻底的没办法了,翻来覆去就是那一句:‘你得娶我!’看来女人的蛮不讲理并没有随着历史长河的流淌而发生丝毫的变化。

“订婚信物”!小姑娘伸出一只细嫩的小手,鼻子仰的高高的,一副胜利者的姿态。

“啊!这是谁家培养出来的小姑娘呀?”

认命的萧逸开始在身上摸索,玉佩,没有!手环,没有!铜钱,还是没有!……身上除了衣服似乎什么也没戴,平时自己需要什么东西都是直接写白条的,看着小姑娘固执的伸着小手,萧逸正要考虑是不是脱下一只自己的鞋子来当信物时,脖子上的触动让他想起来了---项链。

为了纪念那次狼口余生,也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气,萧逸用那四根锋利的狼牙做成一串项链挂在脖子上,做自己的护身符。

摘下一颗狼牙,又从衣服上抽出一根丝线串好,挂在小姑娘脖子上,然后萧逸一脸真诚的说道:“这个是我的传家宝,是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留给我的,现在送给你做订婚信物。”

看着小姑娘满脸高兴的戴上狼牙项链,萧逸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你叫无愁?”

“嗯!嗯?你怎么知道的?”

“无愁哥哥好笨呀,这上面写着呀!”小姑娘指了指狼牙上的‘无愁’两个字。原来萧逸有一个习惯,像标签一样,在自己的所有东西上都刻了‘无愁’两个字,包括项链、箭簇、饭碗、水杯……就连‘白菜’身上,他都想印上‘无愁’两个字,后来想了想,生怕别人把自己的名字和马的名字混肴,这才作罢。

这个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你认识字?”看着面前的小女孩萧逸非常惊讶。

这可不简单,要知道这个时代的识字普及率非常的底,常常一个村子里也找不出一个识字的人来,识字基本被贵族、世家所垄断。而对于女孩的教育,基本都是以刺绣、女红为主,只有官宦家庭出身的贵族小姐才有可能教一点字,其余的基本上一辈子都是文盲……

“我也送无愁哥哥一件信物!”小女孩看着萧逸的眼睛非常的明亮。

“你?送我?”看了看小女孩身上,除了自己给她穿上的衣服也没有别的东西呀,自己刚才可是把她看的光光的,“难道?可是?还这么小……”

正在萧逸想入非非的时候,小女孩轻轻拉起他的右臂,微微一笑,露出一对可爱的小虎牙,然后,“啊!……”

“松手!啊!……不对,快松嘴!”看着右臂上被咬出来的两排小牙印,萧逸欲哭无泪,这就是给自己的信物呀?

左臂当初被狼牙咬了,现在右臂被人牙给咬了……

“记住了我叫女王!”小女孩趾高气扬的说道。

“嗯,我知道了,你就是我的女王!”萧逸呲牙咧嘴的说道,同时开始幻想皮鞭、蜡烛、项圈手拉手的向自己扑过来……

“我叫女王!……”

“没错,你就是我的女王!……

”我说我的名字叫女王,郭女王!”小女孩大声叫起来。

“郭女王?郭女王!这么点的小女孩叫女王?好另类的名字呀?而且好像听着还有点熟悉呢……”

晚上,把那位‘女王大人’送走后,满脸沮丧的萧逸终于回到了道观,看看手臂上的牙印,“好疼呀!深可见肉,估计会留下疤痕了,还是找老道上点药吧,万一狂犬病!……”

是夜,萧逸噩梦连连,梦话中带有:“水!……啊!我没脱你衣服……信物?……别咬我……女王大人!……呜呜!……皮鞭……

后世有野史记载:【无愁侯萧逸少年时,曾于河边遇魏文帝皇后郭氏,郭氏名女王,二人私下约为婚姻,后……】

第三十章梦里依稀有故乡

清晨,小道观里,正在萧逸努力的解释为什么自己右臂上会有一个可爱的咬痕时,梁小鱼手执一封书信风风火火的跑到山上来了,而且见面之后倒地就拜,“请萧郎助我!……”

现在‘萧郎’这个称呼已经彻底传播开了,简直就是年少多金、英俊潇洒、聪明智慧……(此处省略一千字…)的代名词,并成为了卧虎亭周围10岁以上,16岁以下,所有未婚少女的梦中情人!

原来梁小鱼是来求助的,书信中说下个月是梁家家主的五十五岁大寿,届时让所有在外奔波的梁家子弟全部回去祝寿,信中还特别提到希望萧逸能去一趟蓟县梁家,会晤关于‘无愁酒’的事情。

“萧郎一定要助我一臂之力,这次去蓟县,除了商议‘无愁酒’的事情,信中字里行间的意思恐怕要在梁家子弟中选少家主了……”此时梁小鱼那双平时只看金子的眼睛中,燃烧起更加猛烈地火焰,无他,权利比之金钱更加醉人尔!

听到自己合伙人兼好朋友的哀告,萧逸心中也是波澜起伏:“自从被黑色闪电劈的穿越以来,自己的活动范围一直在卧虎山方圆30里以内,少年心性本就好动,现在也是时候出去走动一下,看看外边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更何况无愁酒的制作流程梁小鱼早已知道,却能出于朋友的义气丝毫不透露给家里,对于这样信守承诺的朋友,于情于理萧逸都该出手相助一番。”

还有一件事,就是送给梁家家主的生日贺礼,对此梁小鱼是伤透了脑筋,梁家富甲天下,奇珍异宝应有尽有,加上梁老爷子一生经多识广,眼界之高恐怕一般的寿礼根本就入不了他的法眼。而这件礼物很可能关系到少家主之位竞争的最后胜负,因为送礼本身就是对一个人眼光的最大考验!

“如果是半年前,穷困僚倒之时,小弟肯定不敢有什么非分之想,可如今得萧郎之助,我们‘无愁酒’的生意如此之好,说是日进斗金都毫不为过,这梁家少家主之位,我也想争上一争!”从梁小鱼双目发红,两支拳头紧紧握着,看得出他是真的动了心思。

男人都有一颗野心,只是以前没有那个条件让他去竞争,现在不同了,有‘无愁居’的财富做后盾,再有萧逸等人的帮助,这家主之位,未尝不能搏一搏……

“礼物上你有什么准备?”既然已经决定出手,萧逸开始认真的询问起来。

“我已经在来往的客商中四处传话,但凡有奇珍异宝,愿意高价收购,可是宝物难求,而且家主他老人家眼光奇高,一般的东西他是万万看不上的,再说我的那些兄弟们在各处经营多年,无论是钱财上还是宝物来源上都远高于我,这事很是难办呀!”看得出梁小鱼是真的发愁了,眉毛都快扭成一团了。

“这倒是,可短期内上哪去弄奇珍异宝呢?而且身为一个大豪商,什么礼物才能打动他的心呢?”萧逸又开始蹲在地上拔头发了……

“商人最看重的是什么呢?珠宝?古董?名人字画?金砖?……都不是!商人虽然爱财,但却更加爱利!尤其是长远的利益;那么……就应该是……有了。”两个深深的酒窝又出现在萧逸那张小黑脸上。

萧逸拿出笔墨,又找来一块上好的软羊皮,一头钻进了屋子里……

外边的众人看到这位小爷又要画图,一个个吓得都缩起脖子,面面相觑,不知道那个倒霉鬼又要遭殃了。

半天以后,萧逸一脸笑容的走了出来,双手上满是墨点,连小脸上都沾了不少,显然刚才他画了很多东西,把羊皮卷往梁小鱼怀里一塞,“有了这个东西,我包你坐上梁家家主之位!”萧逸自信满满的说道。

虽然半信半疑,不过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和一直以来对萧逸智慧的钦佩,梁小鱼还是仔细的收好羊皮,郑重的拱手行了一礼,虽然没说感谢之类的话,但大家相信,日后的回报绝对是惊人的。

听到有机会去幽州的治所蓟县游玩一番,让同样一直窝在山里的大牛和马六都非常动心,上蹿下跳的要求同去,至于张燕,人家本就是马帮出身,大江南北,黄河两岸,甚至是塞北草原那里没去过,对于出游他是一点兴趣也没有,他的精力全扑在练武上了。

经过一番商议,大家做出决定,由大牛,马六陪同萧逸和梁小鱼回蓟县,道观里则由张燕陪着‘出尘子’老道留守。

原本按照梁小鱼的意思是组织一只商队,大张旗鼓的回蓟县,不过却被萧逸阻止了,难得的出游机会,还是轻车简从的自在,就他们四个人骑四匹马,外加带上小马‘白菜’,这小家伙一向和萧逸形影不离,再带齐路上的应用之物就足够了。更何况大家族的内部争斗一向血腥残忍,谁敢保证梁家那些兄弟会不会半路派人截杀,人多目标太大,相反人少隐蔽、低调行事才是保命的王道!

这次出行大牛、马六都带上了自己新铸造的兵器,因为他们都行过冠礼,彻底成年了,所以前段时间,根据他们各自的武艺路数,由萧逸出谋画图,牛铁匠亲自动手,给几个人都打制了兵器。

大牛,由于他臂力过人,给他打造了一根镔铁狼牙棒,重达八八六十四斤,舞动起来,力有千斤。

马六,善于走诡异的线路,喜欢出奇制胜,给他打制了一把弯月钩镰枪,半月形的弯刃可砍、可钩,让人防不胜防。

至于萧逸因为年龄还小,气力还在不停地增长中,加上没有看上眼的铸造材料,所以暂时没有打造兵器。

因为黄巾之乱的原因,现在东汉各地官府对道士盘查的很紧,所以为了出行方便,萧逸把他那身混元八卦道袍脱了,换上一身纯黑色的武士袍,腰间插着那把‘贪狼’短刀,背上疾风弓,箭囊挂于马侧;至于梁小鱼只拿了自己那把从不离身的大号金算盘,金光闪闪的,他也不嫌沉。

一切准备完毕,为了进一步确保安全,萧逸决定提前出发,四个人白天游山玩水,晚上就在避风的地方野营露宿,点起篝火,烧烤自己射来的猎物,再喝口自家内部供应的精良版‘无愁酒’,一切都是如此的充满野趣。

一路之上,小马‘白菜’也是兴奋异常,不停地在道路上飞奔,真是急如闪电,快如烟尘!时而跑到路边啃食几口新鲜的青草,时而去轻嗅一下盛开的野花,结果被几只忙着采蜜的蜜蜂蛰了好几个大包,又可怜兮兮的跑到萧逸这里寻求安慰,若得众人一阵大笑。

“虽然是一千八百年前,可是看着眼前的山川地貌,还是依稀能看出一点后世的影子,看着在峡谷中汇合在一起的两条湍急的河流,这里日后会成为燕京最大的水库,维系着几千万人的生活用水;……这里是高梁河一带,日后会变成一座最漂亮的公园,为无数青年男女提供热恋的场所,……那片宽广的平原地带,以后会出现一座世界上最庞大的宫殿建筑,红墙黄瓦,高贵万分;还会有一座大广场,一位伟人的坟墓会在哪里静静的沉睡……”

看着眼前既陌生又熟悉的山川、河流,萧逸心中感慨万千:“梦里依稀有故乡啊!……”

第三十一章双箭射雁

萧逸一行人离开卧虎亭向南走了几日后,并没有继续走官道,而是立刻转而向东进入了燕山山脉,沿着一条从山中蜿蜒流淌的小河慢慢前进,只要翻越这片山脉,就可以从小路抵达蓟县附近的平原了。之所以如此大费周折,就是为了躲开一路上肯定会出现的那些麻烦;大家族兄弟之间的争斗同样血腥无比,后世为了一点拆迁费兄弟之间都能动刀子,何况现在争夺的是一个富可敌国的家族呢!

对于萧逸轻车减行走小路的办法,梁小鱼是举双手双脚拥护的,对于自己那些兄弟们是个什么德行,他可是一清二楚,用脚趾头也能猜的出来,前面的官道上肯定埋伏着大量的杀手、死士;这时候选择穿越山脉而行,无疑是一个明智之举,别人万万想不到,堂堂的梁家九少爷会偷偷摸摸的走小路,而且所准备的寿礼也不用大队的车马护送,只是揣在怀里的一张羊皮而已!

燕山山脉纵横数百里,草木茂盛,鸟兽众多,正在几人有说有笑的信马游缰之时,天空中传来了阵阵的雁鸣声,原来随着北方天气日渐转暖,这些在南方度过了一冬的候鸟又返回来了,侯鸟迁徙都是沿着河流飞动,看着那一群排成人字形的大雁个个体型肥胖,想来它们在南方某个温暖的地方修养的不错。

“萧郎,你们箭法出众,何不射下几只肥雁,给晚上加顿餐,现在的大雁可是肥的流油呀!”正在举目观看的梁小鱼一边擦着口水一边说道,在他眼里,天上飞的不是大雁,而是一块块流着肥油的金黄色烤肉。

“好!”看到雁阵,萧逸几个人也都来了兴致,纷纷弯弓搭箭,向天瞄准,随着三声弓弦响动,三只大雁哀鸣着掉了下来,剩下的雁群发现危险,纷纷惊叫着振翅高飞,见到雁群高飞了,大牛和马六也就收了弓箭,这种高度已经不是他们能射到的了。

只有萧逸微微一笑,仿佛看到一件有挑战的游戏般,又从箭囊中抽出一支狼牙箭,3石力度的‘疾风弓’拉的弯如满月,对准雁阵中最后一只大雁射了过去,弦如霹雳响,箭走赛流星,就在萧逸一箭射出的同时,从前面树林中也突然飞出一支穿云箭,速度奇快无比,几乎和萧逸的狼牙箭一起同时射中了那只大雁。伴随着一声哀鸣,那只身中两箭的大雁迅速向前面的树林中掉落下去……

这时大牛等人已经捡回了刚才射落的三只大雁,看到竟然有人和萧逸一起双箭射雁,互相看了看,都警惕的把兵器握在了手里,荒郊野外的,遇到如此箭法高超之人,还是小心一点为妙,四个人慢慢的向树林中大雁掉落的地方走去,同时不停的四处打量,生怕周围埋伏着杀手,等众人小心奕奕的到了地方,发现早有一个人拿着那只被双箭射落的大雁在那里等候了。

只见此人20出头的年纪,长得极其英俊,身材雄武,面如银粉,身穿白色武士袍,外罩烂银甲,胯下一匹白龙马神骏异常,左手执弓,右手握着一杆龙胆亮银枪,显然对山间突遇的萧逸等人也有一丝防范。

看着眼前似乎经常在文学作品和游戏里出现的形象,又看了看对方的坐骑和手中龙胆亮银枪,萧逸十分肯定,能箭射飞雁的绝对不是无名之辈,而在三国时代穿这身装备的似乎,只有那位‘虎威将军’赵……

“小郎君,好箭法!”看到众人并无敌意,白马银枪者微笑着将大雁递了过来,神态之中似乎对萧逸的箭术很是欣赏。

“自己这边有三个人都带着弓箭,对方却能一眼分辨出是自己射的雁,这份眼力……”萧逸现在更加肯定自己的判断了;接过大雁一看,果然在雁胸部深深插着一支狼牙箭,箭杆上面刻着‘无愁’二字,而在大雁的脖子上还有另一个血洞……

“这位大哥才是好箭法,如此高空之中,竟能一箭射中大雁的脖颈,这只大雁理应归你才对”,萧逸指着大雁脖子上的箭洞钦佩的回道。身为射雕手的学徒,自然能看出其中的深意,虽然二人是同时射中大雁,但射中胸部与射中脖颈比起来,无疑还是略逊一筹的。

“我只是占了痴长几岁的便宜罢了,在下赵云,字子龙,真定常山人氏,不知几位如何称呼?”

果然是他!“在下萧逸,字……无愁,(没有字先拿道号顶吧),这是我的同伴牛威,马宁,梁小鱼……一边做着自我介绍,萧逸心里一边卷起滔天巨浪……“这就是后来在长坂坡大显神威,单骑冲阵的赵子龙呀!三国演义里出了名的牛人,可以说集英俊,神勇,智慧,忠义……等所有优点于一身了,堪称完人,同时还是后世几乎所有怀春少女心目中最完美的老公形象……”

“我们要去蓟县,不知子龙兄要去哪里?”对于这样的人物萧逸岂肯轻易错过,立刻开始套起近乎!

“在下要去右北平,听闻太守公孙瓒正在招募燕赵一带的豪杰游侠,补充麾下的白马义从,赵某不才,也想去投军入伍,到战场上抵御异族,杀敌立功,如此才不辜负我这十余年苦练的武艺……”

关于‘白马义从’,萧逸从后世的铁血论坛上还是了解过一些的,北平太守公孙瓒在与那些来去如风的匈奴人的作战中,深深的体会到组建一支精锐骑兵的重要性。因此,他以身边那些善射之士为基础,招募四方豪杰,组建了一支轻骑兵部队。由于酷爱白马,因而部队清一色全是白色的战马,这个精锐骑兵每次与匈奴人作战时均会高喊:“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因而得名——白马义从。

可以说,‘白马义从’是东汉末年北方幽州一带最为精锐的轻骑兵部队,在对匈奴人的战场上屡屡建功,难怪英武如赵云也想前去参加了。

“哦,那正好,子龙兄要去右北平也要穿越这片山脉,与我们同路,大家一起结伴而行,路上也好互相有个照顾如何?”

“如此甚好……”

都是学武的年轻人,又互相欣赏对方的箭法,很快大家就说说笑笑的混熟悉了,一起向山脉深处走去……

第三十二章夜战群狼

萧逸和赵云等人运气不错,在傍晚时分终于找到一处向阳避风的小山坡,山坡下还有一眼山泉涌出,泉水甘甜可口,扎下帐篷后,众人点起篝火,把白天射到的大雁开膛拔毛,清洗干净,放在火上烧烤起来,众人的马匹也卸下鞍鞯,喂食马料,‘白菜’那份更是萧逸亲手准备的,还额外给它的马料里伴上了一些‘无愁酒’,话说这小家伙自从舔过一次酒后,竟然爱上了这一口,甚至于最后如果不给它的饲料里拌上点烈酒,小家伙就会把头一偏闹绝食。

一匹马竟然会喜欢上喝酒,对此小道观里的人除了拍手称奇,就是赞叹一句:“马如其主啊!一对酒鬼!”

浓烈的酒香在山风中飘荡,立刻引起了赵云的注意,毕竟还从来没见过给马喂酒的,而且从哪浓香的味道中就知道是难得的好酒,身为武将者,又有几个是不爱美酒的呢!

看着赵云的神态,萧逸大笑着从行囊中掏出一个酒葫芦,自己先灌了一大口酒,然后递给赵云,说道:“子龙大哥请尝一尝,我们家乡的特产美酒。”之所以自己先喝一口,乃是为了消除赵云的戒心,毕竟在这个乱世的旅途中,第一天相识的陌生人敬酒,不是谁都敢喝的。

接过酒葫芦,也是猛地灌了一大口!赵云英俊白皙的脸上迅速涨红起来,既有酒的烈性,也有自己的不好意思,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一路上虽然与众人交谈愉快,可赵云手中的亮银枪却一刻也没敢放下,显然萧逸已经看出了自己的谨慎,以喝酒来表示自己的诚意!

人逸诚心待我,我必以诚心回之!至此赵云彻底放下了警惕,认可了萧逸这个朋友。

“好酒,清冽干爽,入喉如刀,进腹如火;赵某从未喝过如此烈性的美酒”……想了想,赵云继续说道:“听朋友说最近渔阳郡出现了一种烈酒,名叫无愁酒,莫非就此酒?”说着指了指葫芦。

“哈!……哈哈!”众人一阵大笑,大牛接口道:“赵大哥好眼力,这正是无愁酒,而且还是无愁酒中的极品,等闲人是根本喝不到的。”

以赵云的智慧迅速从众人的话语间明白了点什么,说道:“萧兄弟,字无愁,此酒也叫无愁,莫非……”

“哈哈!子龙兄果然智慧过人,不错,这酒正是萧某所酿制,在下一生最爱的就是喝酒,所以习武射箭之余,就自己研制了这无愁酒,子龙兄喜欢就好,来,大家共饮!……”

推杯换盏之间,众人感觉彼此亲近了多了,酒,本来就是男人之间结交朋友最好的桥梁。正好此时大雁已经烤成金黄色,浓浓的油脂不时落下,发出阵阵的肉香,奔波了一天的众人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月挂树梢,夜幕来临,山风吹佛耳畔,犹如美女的发梢轻轻扫过,让人很是舒服,众人喝的酒兴正浓的时候,渐渐的,四周山中野兽的叫声却在慢慢消失,一股狂野的气息慢慢的逼了过来……

第一个感觉出不对劲的是‘白菜’,正在卖力啃食马料的它,突然停止进食,凭着马中之王的敏锐直觉,它慢慢抬起了头,鼻子在山风中狂嗅,一双小巧的耳朵连连转动,随即就开始暴躁不安的不停用蹄子刨地,并发出低低的嘶鸣声……

从来和‘白菜’形影不离,心意相通的萧逸迅速感觉到了它的不安,起身来到它身边,一边用手安抚它的情绪,一边仔细观察周围的情况,他知道,让平时胆大包天的‘白菜’都深感不安,周围肯定有巨大的危险。

赵云此时也停止了喝酒,凭着一个武者的直觉,他也感觉到了一丝不安……

山风中开始传来一股野兽特有的腥气味,当所有的人和马匹都感觉到不安时,一声嘹亮的狼嚎声响起在群山间……呜……呜……!

“不好,是狼群!”

众人迅速围拢在火堆边,面向外站好,萧逸和赵云执弓箭在手,大牛,马六也抽出兵刃,连梁小鱼也把大金算盘举在手中……

狼嚎声越来越密,随即几十双绿油油的眼睛出现在黑色的夜幕中,慢慢向众人围拢……

咱们在山脉的外围,不该有这么大规模的狼群,因该是初春时节,山内缺少食物,这些狼群才从深山里跑了出来。不愧是未来的五虎上将,赵云现在还能冷静的分析原因。

“咱们这有火堆,野兽都怕火,不会扑过来吧?”梁小鱼吓的体如筛糠,一嘴小黄牙都不停地哆嗦。

摸了摸左臂上那块狼牙留下的伤疤,“狼饿极了连同伴都能吃,还会怕什么火”,作为有生死搏斗经验的萧逸此时最有发言权了。

“怎么办?”人类是群体动物,尤其是遇到危险的时候,自然的都会寻找一个可以依赖的领袖,而这群人中,最为大家信服的就是萧逸了,无论是才智上,还是武艺上,众人都把他当作了主心骨。

“不要慌,有火堆在,狼群暂时不会发起进攻,不要主动地招若它们,看好马匹,冲出去就会被狼群撕碎,狼群一旦见血就会更疯狂,还有……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注意找到狼王的所在地!”萧逸的大将风范在这一刻发挥的淋漓尽致。

狼群慢慢逼近,绿油油的眼睛还有低声吼叫的声音就在众人周围游荡,赵云那白皙的面孔都变得发青,而萧逸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却开始变得发红……

围困并没有持续多久,在饥饿的驱使下,随着远处一声响亮的狼嚎声响起,进攻开始了,赵云的箭第一个射出,随着弓弦响,一只扑过来的恶狼被射的倒飞出去,身边的另一只狼也被萧逸的箭一下射穿;随即二人同时抽出兵刃开始与扑上来的狼群近身肉搏……

一杆龙胆亮银枪在赵云手中就像活过来一样,刺、挑、提、缠、翻、圈、环……犹如银龙闪动,又似遍体梨花狂舞;转瞬间连挑数条恶狼,不愧是神勇之将!

与之相对的,萧逸拔出自己的‘贪狼’短刀,一寸短、一寸险!刀锋劈砍之间往往近在咫尺,没有一个多余的动作,没有一丝的停顿犹豫,虽然看起来没有赵云舞枪那么好看,但这正是萧逸崇尚的武道风格--简单、直接、迅速、一刀毙命!

刀是用来杀人的,不是拿来看的!

大牛挥舞狼牙棒,马六手持钩镰枪,二人身上也是狼血斑斑,就连不会武艺的梁小鱼此时也拼命挥动火把驱逐近身的恶狼,众人背靠火堆,巧妙地围成一个圆圈,奋力拼杀着……

人群这边受到攻击的同时,狼群还分出一部分兵力向马群扑了过去,好在众人的战马都是百里挑一的匈奴马,在草原上都有着和恶狼搏斗的经验,赵云的白龙马更是神骏,连刨带踢,嘶鸣不断,使得群狼不得近前,而‘白菜’这一刻凶悍的一面全部爆发出来,不亏号称是‘千里墨烟驹’,这货虽然还未成年,但比起别的战马还要厉害,它竟然敢反过来追咬恶狼,而且凶狠异常,犹如一道黑色的闪电在狼群中冲撞,真是让人分不清到底谁才是吃草的……

一番血战过后,随着远处一声悠长的狼嚎,死伤惨重的狼群暂时退了回去,却依旧在附近徘徊着不肯离去,甚至在饥饿的驱使下,狼群开始吞噬那些死去同族的尸体,现场的血腥味越发的浓重了。

众人这边,大牛在保护梁小鱼的时候后背被狼爪掏了一记,血淋林一片,马六正在给他包扎,其余众人无恙,只是体力消耗很大。马群中,一匹战马被恶狼撕开了腹部,倒在地上一声声悲鸣,眼看是活不下去了,其余得也都带有爪伤,只有赵云的白龙马和‘白菜’安然无恙;看了一眼伤马,萧逸给马六打了个手势,后者来到自己受伤的坐骑面前,看了看,马肚子被彻底掏开了,肠胃都流了出来,咬咬牙,马六一只手安抚的遮住马眼,另一只手掏出随身用的短刀,一刀从马脖子大动脉刺了进去,结束了它的痛苦……

众人的脸色都有些狰狞,虽然狼群暂时退去,可谁也不敢保证还能打退下次的进攻。

满身狼血的萧逸慢慢来到同样血透战袍的赵云身边轻声问道,“找到它的位置了吗?”

“狼王!在西边,400步以外!”赵云咬着嘴唇肯定的回答;神射手除了敏锐的视觉,还有着惊人的听觉,听声辨物就是他们的本能。

这只狼王很狡猾,知道人类的弓箭厉害,所以远远的躲避在后边指挥群狼,而且一旦受到惊吓,狼王肯定会迅速转移位置躲起来。众人的弓箭最多射100步,而且在晚上准确度还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根本奈何不了它,除非能在狼群的包围中冲出去300步以上,在它反应过来以前,迅速接近,才有可能一箭射杀……

第三十三章结拜赵云

三百步?这短短的三百步平时对他们而言轻而易举,可现在却关系着众人的生死,怎么才能在狼王没有反应过来之前以最快速的冲过去呢?萧逸摸着下巴开始反复思考着各种方案了。

火光下‘白菜’的身影幽暗不明,黑色的皮毛使它在夜幕中得到了最好的保护色,刚才的一场血战让它非常的兴奋,此时正不停地用铁蹄刨着地面,白菜的蹄子和别的马都截然不同,因为上面装着一件秘密的杀器---马蹄铁!这个秘密只有萧逸自己知道,就是牛铁匠也只是疑惑不解的,按照萧逸给出的图纸打制了四个奇怪的半圆形铁条而已,自从有了马蹄铁的帮助,‘白菜’的奔跑速度更上了一层楼,快的犹如鬼魅一般。

又紧紧握了下手中的‘疾风’弓,3石的弓力足以让它射穿百步内的重甲,宝马在侧,良弓在手,两个深深的酒窝出现在萧逸的小脸上,计策已定!

迅速聚拢过来众人,萧逸说出了自己的计策:“要想活命,只有一个办法,狼王就在正西400步外,一会大牛,马六你们两个负责扔掷火把,从狼群的包围中给我烧出一个缺口,我骑上‘白菜’,往西南猛冲,借着‘白菜’的身影掩护我,然后子龙兄,你的连珠箭负责给我提供掩护,只要靠近狼王100步内,我有把握一箭射死它。

听着萧逸的计划,众人面面相觑,在狼群中冲出300步以外,就算有弓箭掩护又谈何容易,何况弓箭最多掩护他150步左右,剩下那段距离就要单人独骑在旷野上面对狼群的围捕了,危险,太危险了……

“何况现在是黑夜,在百步之外,就是眼力再好也很难看清楚目标?”众人不约而同地发出这样的疑问。

“呵呵,眼睛虽然看不清,但我可以用耳朵听呀!”作为一名射雕手,除了敏锐的视觉,还得有过人的听觉,萧逸一脸自信的说道。

“这是现在我们唯一死中求生的办法,不要再犹豫了,就这么定,如果等狼群组织好下一次进攻,我们就连这最后的机会也没有了,按照我的计划行事吧。”

“萧兄弟,还是让我去吧,凭我的箭术,100步内,定能取狼王的性命。”面对如此危险的事情,赵云认为应该由年长的自己去。

“你的白龙马在夜色中目标太明显,这个事情还是我和‘白菜’最合适”,摸着自己微黑的小脸,再看着赵云那张英俊白净的脸庞,萧逸忽然发现,人长得黑点儿有时候还是挺好的。

牵过身上沾有狼血的‘白菜’,萧逸摸着它的大脑袋轻轻说道,“伙计,今夜是生是死就看你我的了!”

‘白菜’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用大头不停地在萧逸身上蹭着,这是他们平时表示亲密的方法。

虽然‘白菜’还没完全长大,但已经两岁左右的它完全体现出汗血宝马的天赋异禀,性情凶悍无比,雄健的身体已经发育的和普通匈奴马差不多大小,而且奔驰如飞,驮着同样未成年的萧逸急速奔跑还是不成问题的。

拿过酒葫芦,猛地灌了一大口,一股暖流瞬间在胸中升起,浑身的血液似乎都沸腾了;又给‘白菜’也喝了两口,提好弓箭,翻身上马,看了下同伴们一双双包涵着担心、期待、鼓励、相信的眼神,萧逸微微一笑,向众人猛地打了个手势。

早已准备好的大牛和马六同时大吼一声,将手中的火把猛地扔向在不远处徘徊的狼群,出于野兽对火的本能惧怕,野狼们立刻嚎叫着四散奔逃,在密集的包围圈中立刻露出了一道空隙,于此同时,赵云的连珠箭以最大的速度开始狂射,为萧逸扫清障碍!

与此同时萧逸双腿猛然夹紧,用手一拍‘白菜’的脑门处,‘白菜’浑身的毛都炸了起来,前蹄高高扬起,发出了一声好似龙吟虎啸般的嘶鸣,向着缺口处闪电一般的冲了出去……

萧逸的身体借助马登的力量紧紧的贴在马背上,仿佛浑然一体,这样远处狼王就很难看到他,看过好多遍《狼图腾》的他可从来不敢低估狼的智慧,突然一只反应过来后立刻追赶而来的野狼猛地张开血盆大口向自己扑来,就在鼻子里甚至都能闻到狼嘴里的腥臭时,一只快如闪电的穿云箭飞至,把恶狼死死的钉在了地上……赵云的箭术果然犀利。

在白菜疾速奔跑的同时,萧逸把‘疾风’弓悄悄的挂在了右脚上,右手搭上一支狼牙箭,手脚同时用力,将弓拉的弯如满月,静静的等待着机会……

‘白菜’此时也爆发出了自己全部的力量,真不愧千里墨烟驹的称呼,四蹄犹如腾云驾雾一般,驮着一个人仍然跑的奇快无比,眨眼之间就冲出了三百步左右的距离,而身后大群的野狼迅速的追逐围堵了过来……

“心如冰清,天塌不惊!”默念着静心咒,萧逸闭上了自己的双眼,开始用耳朵仔细倾听这个世界;四周的一切都仿佛变得格外清晰,风声、马蹄声、身后狼群追逐的喘气声……,突然百步之外一声嘹亮的嚎叫响起---那是狼王在指挥狼群……,就是此时,猛地一拉缰绳,‘白菜’咆哮一声,猛地前蹄抬空,同时向后扭身,将萧逸的右手位置转到了正西方向。

此时的狼王也感觉到了一丝危险,正在仰天嚎叫,召集属下迅速围堵猎物,萧逸右脚猛地抬起,对准了狼嚎声响起的方位,那里有两只绿油油的眼睛像鬼火一样闪动着,弓弦猛地一声振动,狼牙箭流星一般射了出去……

没有看结果,萧逸对自己这一箭具有无比的信心,那是无数个日夜苦练凝聚的信心,迅速反手拔出腰间的‘贪狼’短刀,向一只迎面扑过来的狼头狠狠砍了下去,刀锋入骨,如切腐土,瞬间一腔的狼血喷了人马一身,凶悍的气势逼迫的围堵过来的狼群都不禁后退了几步……

百步外那声指挥狼群的长嚎声,叫到一半出嘎然而止,失去首领指挥的狼群迅速慌乱起来,在几声互相交流的狼嚎响起后,原来还凶狠撕咬的狼群四散奔逃而去,就像一群丧家之犬,哀嚎着夹紧尾巴逃入了山林深处……

仰天发出一声比那只狼王还要野性的长啸,萧逸拨马飞奔,向众人方向跑来,下马后与众人紧紧相拥在一起,劫后余生的感觉,让众人阵阵的心悸……

狼群虽然跑了,可大家丝毫不敢放松,手提兵刃,一直在火堆边坚守到天大亮,才终于松了一口气,活下来了……

当清晨的阳光照射进山林时,昨晚血腥的战场清晰地出现在众人眼前,遍地的狼尸,狼血,有一些还被啃咬过,惨不忍睹,数百米外的一座土坡上,一具体型雄壮的狼王躺在地上,个头几乎比得上别的野狼的两倍,而且一身皮毛竟然是罕见的银白色,箭簇正好从狼嘴处射入,直入咽喉,却神奇的没伤到皮毛丝毫。

这样的战利品不能随便丢弃,马六跑过去,掏出小刀,飞快的剥起狼皮,对于自己坐骑的死,他可是耿耿于怀,很快,将剥好的狼皮递给萧逸,至于其余的狼尸也只能丢弃在这里了,大自然会很快的让它们无影无踪的;是非之地,不可久留,众人立刻跳上马背,向山外飞奔而去,终于在中午时分,走出了这片山脉,这段惊险的狼口余生终于结束了……

…………………………

人字形官道上,一奔蓟县,一奔右北平,分手的时候到了,看着各奔前程的两条路,萧逸想了想把那张银色狼皮取出递给赵云:“共患难一场,送与子龙兄,留个纪念!”

“如此罕见的宝物,岂敢接受,何况这张银狼皮是萧兄弟你舍命得来的,”赵云连忙推辞道。

“子龙兄无需客气,狼口之下,性命尚且可以相托,何况区区一张狼皮,再说边塞之地苦寒,子龙兄白马银枪正需要一件银色狼皮大氅才相匹配。”

“如此多谢了,萧兄弟如此义薄云天,赵云不才愿与你结为异性兄弟,不知意下如何?赵云俊朗的的脸上满是感动的说道。

和赵云结拜,这是多少英雄豪杰梦寐以求的事情,萧逸岂会推辞,“正合我意!”

当下就在这幽州古道边上,二人堆土为炉,插箭为香,取出一壶无愁酒,各自用匕首割破手指,让鲜血滴入酒中,开始结拜仪式。

“今有常山赵云、渔阳萧逸,虽然异姓,结兄弟义,死生相托,吉凶相救,福祸相依,患难相扶,天地作证,山河为盟,有违此誓,天地诛之!……”

这一年,赵云24岁,萧逸16岁。

“兄长!”

“贤弟!”

而后赵云送给萧逸一支穿云箭,箭杆上面有个小巧的‘云’字。

萧逸则回赠了一支自己的狼牙箭,上面刻着篆文的‘无愁’二字。

此时谁也没有想到,当数年以后,这对誓同生死的结义兄弟再见面时,已经是对阵沙场,各为其主了……

第三十四梁府会见

蓟县为幽州治所,也是精华所在,人口众多,钱粮充沛。外墙高达三丈有余,厚一丈五,城上箭楼密布,旌旗如林,城下设地堑三重,密插尖木,外有护城河水深且宽,当初十余万黄巾军来攻,激战半年之久,陈尸数万,也未能踏上城头一步。

梁家的府邸就在蓟县城南,一片占地极广的豪华院落,显示着这个家族丰厚的底蕴;对于这位九少爷的回归,梁家人表现的很欢迎,但又不是特别的欢迎。因为这几天的时间中,总共会有12位少爷回来,至于其他的旁系族中子弟更是不计其数,听到梁小鱼有整整11个竞争对手,萧逸不得不对那位梁老爷的繁殖能力大加赞叹。

不过很快一个不好不坏的消息传来,梁小鱼的竞争对手减少了3个,也就是说有3位梁家的少爷在回归途中突然遭到了劫匪的袭击,命丧半路,对此萧逸表示了安慰,大牛、马六则表示了恭喜,而梁小鱼则拍着胸脯一副吓死宝宝了的表情!

随着梁氏兄弟们的回归,整个梁府的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子冰冷的杀气,夜晚时分,无数的信使、仆人往来穿梭,结盟、试探、敲打、挖坑……无数的阴谋诡计在黑暗中默默进行着;对此萧逸没有做出任何谋划,只是把自己的行李放到了梁小鱼的屋子里,把‘贪狼’宝刀放在了睡觉的枕边,随后两个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同吃同睡,寸步不离;做起了最坚定的乌龟派!

对于这些从外地陆陆续续回归的儿子们,高深莫测的梁百万一个也没见,对于那3个永远也回不来的儿子,同样也没有丝毫的过问,用养蛊之法,让子弟们互相竞争撕咬,本就是许多大家族中经常使用的办法,也只有用这种血腥的手段选拔出来的家主继承人,才有本事在乱世中带领整个家族存活下去;虽然残酷,却是现实。

出乎意料的是,梁百万没见任何一个儿子,却特意让老管家过来请萧逸到后宅相见,递给梁小鱼一个安慰的眼神后,又让大牛、马六二人寸步不离的守护一旁,萧逸则随着老管家向后宅走去,对这位富可敌国,神秘莫测的梁氏家主,他也有很大的好奇心。

………………………………

春季的小花园中百花盛开,无数的蜜蜂在花朵上来回飞舞,勤劳的采集着春天的蜜露,可惜无论这些工蜂付出多少劳动,最后享受蜂王浆的却是那只永远待在巢穴里一动不动的蜂后。

萧逸正在盯着眼前的大餐,豪族的伙食水平就是好,熊掌、驼峰、豹胎、猩唇……各种山珍野味应有尽有,甚至桌上还有一条海鱼,虽然个头小了点,只有一斤多左右。

要知道在蓟县这个远离海岸的内地,有咸鱼干吃就不错了,想吃到如此新鲜的海鱼,在一般人看来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对于那些豪门而言,却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有钱,鬼尚且能够推磨,何况是区区一条海鱼呢,无非是托着一个水盆,再跑断几条马腿而已……

古人讲究分食,各吃各的,梁百万就坐在萧逸的对面,面前只有区区两盘青菜,一碗粟米粥,与萧逸的豪华大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两个姿色艳丽的侍女恭敬的给二人斟上美酒,随后侍立一旁,可是二人谁也没动,就这样静静的看着。

如果梁家主的目光犹如锐利的星光,能看透一切迷雾的话,那萧逸的眼睛就是一团能吞噬万物的黑洞,再锐利的光线也逃不脱它的吞噬---没办法,太饿了,上辈子谁能享受到这么多的野味,全是珍惜保护动物啊!

“请!”半晌,梁老爷莞尔的一笑,对着面前已经开始流口水的萧逸说道。

瞬间萧逸就变成了饕餮之徒,这段时间一路上总是吃烤肉了,遇到如此美食岂能放过。

看着萧逸一副饿死鬼投胎的吃相,身边两个负责斟酒的美貌侍女都不禁捂嘴轻笑,服侍过无数达官显贵,能在梁家主面前如此毫无顾忌的人,她们还是第一次碰到,而且还是个俊俏的少年郎,虽然长得黑了点,不过还是很耐看的。这些侍女本就是家养的歌姬,平时陪客人喝酒饮宴、甚至暖床侍寝都是平常之事。于是两个侍女在斟酒的同时,身体总是有意无意的摩擦着萧逸,尤其是胸前的一对大白兔,在哪晃来晃去的很不安分,似乎下一刻就要跳出来似的……

对于身边有美人给倒酒添肉,萧逸表示还是很欢迎的,前世做为宅男的他,可没有机会享受这个待遇,不过要说有多么惊艳就不至于了,感谢前世发达的信息网络,虽然一直没吃过猪肉,可猪跑却没少见。各种古装的,现代的美女,还有电脑硬盘里那几十g的小电影内存,都让萧逸的免疫力非常强大,心中早已****……

“美色难动其心啊!”梁百万心中暗暗做出了这样的评价,他看的出来,面前的少年并不是在故作君子之状,似乎眼前的食物比起美人来对他更有吸引力。(萧逸……)

“少年郎!士、农、工、商;商人为四民之末,对此你是怎么看?”看着面前终于吃饱喝足放下筷子的萧逸,梁家主缓缓地开口问道。

“以小子来看,天下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如果说农民是一个国家的脏腑,军队是国家的骨架,那么商人就是国家的血液;商人汇百业之总而融通天下!无论哪个国家失去了商人的踪迹,那么就算不灭亡也会失去生气!”坐而论道可是萧逸的强项,后世那么多论坛不是白看的,何况吃人的嘴短,看在今天这份美食的份上,他也不介意给梁百万普及一下现代化商人的知识。

“商人可以说是一个危险与机遇并存的行业,只要抓住机遇顷刻之间就可以富甲天下,同样也可能一夜之间倾家荡产;商人可能因人觊觎而送掉性命,商人可能丧失信誉而无法重振,商人要随时面临同行的倾轧;说到这里萧逸看了看梁百万那张似乎毫无表情变化的老脸,又继续说道:“最重要的是,商人永远也得不到保护,在绝对的权利面前,再成功的商人也只是一块待割的肥肉……”

其实商人团体在古代是很悲催的,国家一个诏令的推出,或者一个币制改革的施行,都可能让他们倾家荡产,比如西汉武帝时期,他手下宠臣张汤就出了个敛财的好主意:把御林苑里的白鹿宰了,鹿皮硝好后切成一尺见方的小块,画上彩绘,然后,这些连做双童靴都不够的小块鹿皮,就成了标价40万钱的顶级钱——白鹿币。

然后国家用造价低廉的白鹿币从商人手里换取大量的货物……

然后,国家拒绝回收白鹿币……

再然后,商人全破产了……

就这样,萧逸口若悬河地说,梁家主在哪静静的听,既不点头赞同,也不表示任何反对……

终于,一番高谈阔论后,萧逸从怀里拿出一张早就画好的图纸,直接递了过去,上面是无愁酒的制作方法流程以及日后的发展方向。面对一脸诧异之色,没想到会如此容易得到无愁酒秘方的梁百万,萧逸微微一笑,露出两个大大的酒窝说道:“我和小鱼是朋友,得师者王,得友者霸!”说完直接起身告辞。

攥着手中的秘方,梁百万还是没有任何的反应,只是表示请他明天出席自己的寿宴,然后起身,亲自把萧逸送出了小花园。

在一旁站立的崔老管家看到这一幕,却是暗暗吃惊,要知道,当初就是蓟县的郡守大人前来拜访,梁老爷也不过是起身拱手送行,从没有人能让他送到门外的……

豪商自然有自己的架子,何况现在朝廷直接卖官鬻爵,什么样的官职都能用钱买得到,比如前不久,曹操的父亲曹嵩家资巨富,直接出钱1亿买得太尉一职,位列三公。

而梁家的财力比起曹嵩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梁老爷有意的话,呵呵!立刻就能紫袍加身……

“老爷刚才为何没在席间招募这个少年?”等到小花园里只剩下主仆两人时,崔管家一脸不解的问道。刚才的一番话,他也听的一清二楚,这个少年绝对是难得的良才美玉……

坐回原处的梁百万脸色终于变得凝重起来,开口道:“此子才智超群,胸有大志,美色难以动其心,万斤难买的秘方在他眼里视若草芥,而且刚才短短一席话把我商家的利弊兴衰分析的一清二楚,如此能洞彻天下者,日后必是伊尹、霍光之流,不是小小一个梁家能容的下的,我们需要的是一匹能带领梁家开拓进取的千里马,而小九带回来的是一条能翻江倒海的蛟龙啊……”

第三十五章羊皮卷

今日梁府内外张灯结彩,大门外车马如云,连最普通的仆人们都穿上了新衣服,满脸笑容的四处忙碌着;身穿大红寿袍的梁百万在大堂正中昂首端坐,两旁宾客如云,尽是蓟县乃至幽州一带的富豪、显贵。梁家富可敌国,拥有土地数千倾,奴仆如云,不但掌握着幽州一带的酿酒业,而且暗中对本地的官场渗透的也很厉害,潜势力深不可测;不知道有多少人依靠梁家的产业过活,更何况现在朝廷明码标价,谁知道哪天梁老爷兴致上来了,摇身一变就会成为梁太尉、梁三公呢?

所以幽州一带,乃至整个河北一带的豪商、士族都派人前来祝寿,一时间宾客如云,礼物堆积如山,比逢年过节还要热闹。

而萧逸此时也坐在正堂上,而且被特意安排到了大堂左边的贵宾区,古人以左为贵,同席的莫不是幽州一带的上流人物,虽然对一个年仅十几岁的陌生少年坐在这里有些不解,但这些精明的客人们却都不露声色,表面上依旧谈笑风生,甚至有些人还不断的对萧逸表示友好,同时在谈话中旁敲侧击的打听着,这个少年郎到底是何方神圣……

对于别人的友好,萧逸同样满面笑容的回应着,但嘴里却是一点口风也不透露,只是不停的说着:“嗯!……好!没错!……您说得太对了!”跟这些人打交道,必须加着十二万分的小心,否则肯定会被这些满脸笑容的家伙吃的渣都不剩,如果被他们知道了自己就是无愁酒的发明者,估计他一走出这个大堂背后就会挨上一闷棍,然后被人套上麻袋装走;无他,利润惊人尔!据梁小鱼偷偷告诉他,现在一坛子无愁酒如果运到塞外,就能从匈奴人手里换回两匹口青力壮的好马,这也是萧逸会如此轻易地把秘方交给梁百万的原因之一,这个‘山芋’太烫手,他已经攥不住了……

聪明人,知进退,绝不会干舍命不舍财的蠢事!

很快,正戏开始,梁家的少爷们开始献寿礼了,同时这也是选拔未来梁家之主的一场比赛,虽然没有刀光剑影,但却更加惊心动魄,所有的宾客都停下杯箸,静心观看,这也关系着他们的利害,豪强之间的争斗同样是你死我活,而对继承人的挑选无疑是重中之重,日后对梁家是敌是友,是攻是守,就看今天的了;如果梁家选出一个厉害的继承者还则罢了,否则,一旦梁家落入一个草包的手里,恐怕今天这些在座的客人们会立刻扑上来把梁家撕得粉碎……

大堂上,一身华服的司仪开始喊道:

“大少爷梁满屯,献东海珍珠一斗……

二少爷梁满仓,献绝世夜明珠一颗……

三少爷梁一车,献深海万年寒铁一块……

…………

…………

听到这么多奇葩的名字,很多宾客开始低声轻笑起来,正在品尝美食的萧逸一开始也在笑,但很快就不笑了,反而陷入沉思之中……

身为幽州第一豪商,梁百万可谓人精中的人精,怎么可能连儿子的名字都起不好呢?这里面绝对大有深意啊!

商人无时无刻不在提防别人的算计,可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那么什么样的人才不会被人算计呢?

答案是:“蠢人!”

没人会去算计一个傻子!

那又怎么去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傻子呢?……未见其人,先闻其名呀!

名字傻,人自然也傻!这几乎是所有人潜意识里的第一判断。就像你会很自然的提防一个叫‘东方慧’的,却绝不会去提防一个叫‘傻根’的。

梁老爷子给儿子们起如此奇葩的名字,未尝不是一种用心良苦的保护,这世上自作聪明的人很多,会装傻的人却少之又少……

看了一眼主位上的寿星,难怪他会成为幽州第一豪商,萧逸隐约记得这位梁老爷子的大名就是:“梁庸,字百万!”

“庸?”呵呵!恐怕是大智若愚才对吧!

这时司仪继续喊道:

“九少爷,梁小鱼,献上寿礼羊皮一张。”

听到梁小鱼献上的是一张羊皮,正在互相攀比的梁家众兄弟无不哈哈大笑,纷纷出言戏谑道:

“九弟,找不到珍宝尽管直说,兄弟一场,大哥肯定会帮你一把的……

是呀,九哥,怎么说也是掌控一地的掌柜,怎么会如此贫寒……

没错,不怕丢我们梁家的脸吗?……

一时间连在座的众宾客们也是窃窃私语,很多人甚至在心里已经把这位九少爷直接踢出了这场选拔赛,只有正在细品美酒的萧逸微微一笑,丝毫不动声色,这酒喝到现在才终于喝出点味道来。

不管众人的反应,正中端坐的梁老爷子直接伸手把那张礼物羊皮接了过来,他对自己这个其貌不扬的九儿子还是很有信心的;而这份信心正是来源于萧逸,正所谓物以类聚,想看清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观察他身边的朋友,既然梁小鱼能得到萧逸那样妖孽人物的认可,而且说出了‘得友者霸’这样的话,就说明老九绝不是等闲之辈!

果然,梁百万打开羊皮卷一看,那张从来都是波澜不惊的老脸上立刻变得古怪起来,既有深深的震惊,又似乎是想仰天大笑,可又不敢笑,憋得一张老脸犹如一只鼓气的蛤蟆,精彩万分……

“虽然只是一张羊皮,但毕竟是老九的一片心意,孝心难得!孝心难得啊!”,说完梁百万迅速把羊皮卷团成一团,直接收入了自己的怀里,还轻轻的拍了拍,一副十分珍爱的样子,同时若有所思的瞄了一眼正在酒席上大吃大喝的萧逸……

那眼神深邃无比,似乎在看一件活宝,一件比羊皮卷还要珍贵的活宝!……

献礼又继续下去……

除了梁家诸多子弟,还有各路的宾客都送上了大量的珍贵礼物,而萧逸则送了一副亲手书写的百寿图,这东西在这个时代绝对是即新鲜,又有面子,还经济实惠……

………………………………

当天夜里,把所有宾客都送走以后,梁百万在后堂密室里轻轻打开了那张羊皮卷,这是一张绘满了线路、标注了无数地名的羊皮,上面还有一行大字:“天下行商总汇图!”而上面那些线条则是标注的通往世界各地的路途,有一路向西的丝绸之路,有通向西南的茶马之路,甚至还有向东直入大海的航海之路……

经商多年的梁百万深深的知道,这在普通人眼里也许只是一张羊皮,可在身为豪商的梁家手中,就是千年不倒的倚仗……,一边看,梁百万一边惊叹不已,不时的又发出阵阵的狂笑,试问!这世上还有什么能比开拓一条新的商路更能打动一个商人的心呢?

又拿过萧逸的那份寿礼--‘百寿图’仔细看了看,“一个寿字,竟然能写出一百种不同的写法,真是神来之笔!”对于东汉这个书法还是启蒙的时代而言,这张百寿图无疑是震撼人心的。

“此子莫非是神仙的弟子吗?简直多智近乎妖啊!如此人杰若是错过岂不可惜,可又无法收为己用,这可如何是好……”,在原地转了八圈后,梁百万拍了拍自己肥肥的脑门,终于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办法,对外边喊道:“去把后院所有的小姐都给我叫过来……

原来梁百万姬妾成群,除了有十二个儿子外,还有二十多个女儿,其中待字闺中的也有十几个,另外像堂侄女、外甥女之类的更是数不胜数,个个都是大家闺秀,生的是花容月貌,婀娜多姿……

“我就不信没有一个合适的,这个老丈人我当定了!呵呵呵!…”

第三十六章万年深海寒铁

在蓟县通往渔阳郡的官道上,三匹快马在飞奔着,为首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一身黑衣,面目清秀,长得蜂腰狼背,体型威武,腰中别着一把黑鞘短刀,马鞍上挂着弓箭,少年不时的催促着胯下的黑色骏马跑的再快点,好像生怕后面有什么可怕的东西追上来一样。

黑衣少年正是刚参加完梁府寿宴的萧逸,本来他还打算在蓟县多待几天,欣赏一下古代大城市的风景,可没想到从第二天开始,他惊喜的发现身边出现了大量的莺莺燕燕,十几名梁家女孩把他包围了。

按理说做为常年宅男的他并不反感女色,相反他那早已成熟的内心里一直渴望找到一位灵魂上的知己,从此风花雪月,只羡鸳鸯不羡仙;可问题是这十几名女孩全都是十岁左右的小萝莉,一个个长得天真可爱,超级卡哇伊类型的,现在却全都描眉画眼,装出一副任君挑选的大人模样,把萧逸看的是目瞪口呆。

“无愁哥哥,你看我今天漂亮吗?”这是用少女版本美人计的小萝莉。

“无愁哥哥,你喜欢吃什么?人家的奶娘……,不是,人家可是烧得一手好菜的。”这是懂得要想征服男人的心,必须先征服他的肠胃的聪明型小萝莉。

“无愁哥哥,人家晚上一个人在屋子里,好冷!好怕!好寂寞!”这是会装可怜的小萝莉。

“无愁哥哥,奴家过了今年就10岁了呢……”

“天呀!要疯了……,哥喜欢的是美女,而不是未成年的美少女啊!”萧逸蹲在地上狂拔头发,对这些小萝莉打不得、骂不得、又赶不走,稍微凶一点就会给你掉金豆,简直比那些凶猛的狼群还要难以对付。

“珍爱生命,远离萝莉!”

感觉到情形不对的萧逸立刻三十六计-走为上!给梁小鱼留了封书信后,没有惊动任何人,萧逸连夜带着大牛、马六二人开溜了,梁老爷子的那点小心思,他又岂能看不透呢……,更何况帮朋友的忙帮到现在这个程度就可以了,金光大道已经铺好,剩下的就看梁小鱼自己怎么走了。

任何地方都有红花和绿叶,在梁家这场内部竞争中,萧逸给自己的定位就是一片绿叶;只要衬托出梁小雨那朵红花就好了,如果因为自己表现的太多,闹得最后喧宾夺主,绿叶覆盖了红花,那就大家都不好过了……

至于萧逸留给梁小鱼的那封书信,上面只有简单的四个字:“役鬼通神!”一个顶尖的商人除了会挣钱,更要懂得怎样花!

至此,声势浩大的梁家寿宴结束后,所有前来祝寿的梁家子弟都被强令回到原处各地,只有九少爷梁小鱼被梁家主以;轻慢放荡,顽劣不堪!”为名,被留在蓟县,接受家主的“严加约束,亲自管教。”

明眼人都看得明白,梁小鱼就是未来的家主了,否则一个顽劣的少年,何须用日理万机的梁家家主亲自管教。

当大家都开始对这位平时低调的几乎被人忘记的梁小鱼议论纷纷时,那张神秘的羊皮也一再被大家提起,以至于慢慢的在幽州一带形成一股送羊皮做礼物的风气,尤其是在长辈的寿宴上,你要是不带一张羊皮去,都不好意思和亲戚打招呼……

“一张羊皮定家主!”也成了日后无愁侯萧逸的一段传说故事……

而那张神奇的羊皮卷,在两千年以后,被仍然是跨国大财团的梁家捐献给了国家博物馆,面对这张两千年前就出现的如此高准确度的’亚欧大陆商业地图’,考古界和金融界又是一片哗然,对中国人祖先的智慧惊叹不已……

……………………

有了上次山中遇到狼群的教训后,萧逸三人不敢再走小路,直接从官道奔着渔阳而去;一路无话,快马加鞭之下五天后顺利到达卧虎亭;道观里的一切和走的时候没有任何变化,只是张燕不见了。

出尘子老道告诉他们:“这个孩子心中有太多的仇恨,也背负了太多的包袱,既然他选择了自己的路,那就让他去吧,人都有自己的宿命。”

无论离开了谁,太阳依旧是东升西落,道观里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平时习武练箭,偶尔去山下的无愁居喝几杯酒,这就是前世宅男们最大的梦想了,正在萧逸享受自己的快乐人生时,一件奇特的礼物找上了他。

原来梁百万得知萧逸连夜跑路之后,急得差点来个“萧何月下追韩信”,不过被老管家和儿子给劝住了,万事不可强求,不过出于一个商人的精明,这个善缘必须要留下的,在从儿子口中得知,萧逸乃是练武之人,而且还没有趁手的兵器时,他立刻选派了一名管事带着一份礼物星夜兼程的送了过来。

管事名叫曹福,是个身高7尺,腰围也快到7尺的胖子,一张极具喜剧感的面孔,无论对着谁永远都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而且此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听话。

来之前,梁百万特意交代,“到卧虎亭之后,就以管事的身份留下来,接手无愁居的事情,但所有大事小情必须听萧逸吩咐,就算是让你一把火把‘无愁居’烧了,也要照行不误,而且日后凡是梁家的无愁酒业务,所得红利一律分五成给萧逸,这条规定,永世不变。”

于是这个胖子就出现在萧逸的面前,还有随行带来的一件礼物————万年深海寒铁!

经常和牛铁匠打交道的萧逸曾听他提起过,这个时代最好的打造兵刃的材料有两种,分别是天材、地宝!

‘天材’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陨铁,这个可以理解,因为在掉落过程中受到极度高温的摩擦煅烧提纯了材质,加上里面含有一些这个世界上所没有的稀有金属,所以打造出的兵器锋利无比,又因为是从天而降,所以深受跪拜“苍天图腾”的汉族人所推崇,视为天兵。

而‘地宝’就是眼前这块不起眼的黑乎乎的家伙了,在沿海地区,有一些火山岛上含有丰富的铁矿,每当火山喷发的时候,巨大的热量就会把这些铁矿石溶解,提炼出最纯粹的精铁,随着滚滚的岩浆流入大海中,最后随着冷却下来的岩石在海底深深的沉睡,一睡就是数万年,乃至数十万年……

因为地处深海,加上数量稀少,所以极其难以获得;只有当地壳变迁,沧海变成桑田之时,才会偶然的被世人获得那么一点点。

这块万年深海寒铁本来是梁家三少爷花费数万金才得到的,送给梁百万作为寿礼,堪称是稀世珍宝,结果最后却便宜了萧逸。

面对这样的神物,萧逸也不敢等闲视之,连忙亲自去请来牛铁匠,做为锻造武器的世家,他是最有发言权的。

听说有万年深海寒铁出世,牛铁匠扔下手里的锻造锤直接就跑了过来,那风驰电掣的速度,都快赶上‘白菜’了。见到那块黑色东西的一瞬间,牛铁匠一双眼睛直接就变红了,伸出手轻轻的抚摸着,那个温柔劲,就像是抚摸情人的皮肤,随后用手指轻轻敲击起来,发出沉重的声音;最后,铁匠一把拔出自己平时随身携带的匕首,用尽全力向寒铁石刺了过去,“叮!”的一声,那把经过淬火处理的匕首应声断为两节,而黑色寒铁石上,连一丝痕迹也没留下。

“黑如墨,声如木,坚逾金刚,果然是万年深海寒铁没错”,铁匠一脸肯定的说道:“而且看分量,这块应该在百斤左右,足够打造一件神兵利刃了。”

晚上,泡在药浴里,萧逸微闭双眼,开始思索该打造一件什么样子的兵器呢……

快两年了,药浴的颜色是越来越深,以前还是微微有些发灰色而已,可随着萧逸的不断长大,‘出尘子’老道也不断加大药浴的分量,现在的水已经完全变成墨汁一样的颜色了。而里面的东西也变得越发五花八门了,蛇虫鼠蚁,花草树木,甚至还有一些山中猛兽的精血,真不知道出尘子那里弄来的如此多的东西,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无愁酒带来的钱财有大部分被老道用来收购这些材料了。

难怪卧虎亭附近最近药商云集,原来自己就是他们最大的客户。

不过两年来,日夜的浸泡药浴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十六岁的萧逸现在的身高已经超过了七尺,长得蜂腰狼背,猿臂一伸3石的硬弓轻松拉成满月状,浑身力大无穷,能轻松地举起数百斤的重物。

前世自己所知道的厉害兵刃一一在萧逸脑海中闪过:既要威力强大,还要符合自己的武艺路数,那么……

”西楚霸王项羽的--霸王枪?……威猛有余而灵气不足,不太适合自己的武艺路数……

方天画戟?……也不成,那是三姓家奴的武器……不可取……

隋唐第一条好汉,西府赵王李元霸的擂鼓瓮金锤?……嗯!这个好,霸道无双,天下无敌!一个锤就重400斤,两个就是800斤……800斤???……还是算了吧,那就不是血肉之躯的凡人能用的。

那么,第一条好汉的不行,第二条好汉的兵器就是…………”

第三十七章凤翅镏金镗

“凤翅镏金镋!”--这就是萧逸仔细考虑了一夜之后决定打造的兵器。

凤翅镏金镗全长九尺,镗首部中有二尺余长的利刃枪尖,称为“正锋”,两侧展出形如凤凰翅膀一样的弯翘锋刃,各长一尺,上面密密分部着齿尖,镋柄上雕刻有九只凤凰形状的花纹,既美观漂亮,又防止了战斗时打滑脱手,镗尾部则设计成一个三棱透甲锥的形状,三面开出血槽,穿透力极强,外面则通体镏金,整件兵刃总重九九八十一斤。

这就是萧逸根据自己武功路数,以及身高,力量、速度为依据,再参考那位天下第二勇士‘天宝大将军’--宇文成都的兵器设计出来的,当然在重量上是不可能跟小说里看齐,人毕竟都是血肉之躯!

八十一斤的分量,在三国时代武将的兵器谱中绝对是名列前茅了,要知道威震华夏的关二爷那把青龙偃月刀的重量是八十二斤,有‘古之恶来’称号的猛将典韦的那对铁戟也不过是重八十斤,其实就力量而言,能力举数百斤的人很多,比如大牛、马六二人双臂一振,都有几百斤的气力,不过靠着爆发力举起数百斤的重物,和在战场上轮动上百斤的兵器,一连厮杀几个时辰是两个概念。

此镗可刺,可砍、可钩、可砸、可挡,尾部的三棱透甲锥更是让人防不胜防,无论马上步下都可使用,可谓集攻防于一体,绝对是第一流的神兵利器。

设计完毕,又仔细算好了尺寸,用笔墨详细画出了图形,第二天一早萧逸就直接奔着牛家铁匠铺而去。

当铁匠牛弘看到设计图纸时,锻造世家出身的他立刻就看出了这件武器的不凡,并表示一定倾尽全力好好打造,他深深的知道,有了最好的材料,又有了如此之好的设计图纸,这件兵器可能就是自己锻造生涯的巅峰之作。要知道许多锻造师终其一生也可能打造不出一件可以传世的好兵刃,材料、构思、使用之人,缺一不可;万幸这三样他现在全碰上了。

经过数日的静心准备,又请‘出尘子’老道算好黄道吉生日,今天就是兵器开始打造的日子。

当初只有牛弘父子三人的小铁匠铺已经今非昔比了,面积扩大了10倍,又在卧虎亭里招募了30多名机灵的小伙子做学徒,在掌握淬火技术以后,由于产品质量好,生意火爆,声明远播,如今已经和‘无愁酒’一起,成为卧虎亭的两大支柱产业,每天都有大量的客户上门,就这样日夜赶工都满足不了订单的需求,牛铁匠已经开始考虑进一步扩大规模了。

当日出东方,漫天的紫气升腾时,锻造开始了,先是牛铁匠带领徒弟们祭祀了火神共工,在粗犷原始的祭祀舞蹈中,歌声悠扬的传播开来……

“燧石为母,镰铁为父,

榆木的生命,仁慈的火神。

奉上满杯的美酒,奉上丰盛的祭品。

祈求人丁兴旺,祈求五畜昌盛……

………………………………”

随即牛铁匠一脸虔诚的亲手把炉火的点燃,锻造开始了,大量的上好银霜碳开始熊熊燃烧,却没有丝毫的烟雾,这样既保证了兵刃中不会有杂质混入,也使得铸造师不会受到烟雾对视觉的影响,细节决定成败,铸造神兵利器一丝一毫也马虎不得。为了增加火焰的温度,这次特意安装了四个大风箱,由八名壮汉喊着号子同时操作,在大力的鼓风下,火焰的颜色迅速由红转青,最后变成纯蓝色……

万年深海寒铁无坚不摧,坚硬无比,必须在极高的温下,才能融化,所以才选用了最好的燃料和最大的风力……

“锵!”“锵!”“锵!”……

一声声,有节奏的打铁撞击声响起,声传四野,在飞腾的火焰中,牛宏、大牛、马六三人同时轮动大锤开始奋力击打那块寒铁,期间众人轮番上阵,力气稍乏,立刻换人,最后连萧逸也赤膊上身,挥汗如雨的轮动大锤加入到锻打中……

一个时辰……

两个时辰……

三个时辰……

……

经过了一天一夜整整十二个时辰的锻打,当黎明再次到来时,终于打出了凤翅镏金镗的胚胎。看着慢慢成型的兵器,牛铁匠抖擞疲惫的精神,神色凝重的说道:“神兵出世,必须血祭!”

说完,抽出一把锋利的匕首,一脸对锻造痴迷的神色中,割破了自己的手臂,大量的鲜血涌出,流淌到刚刚成型的兵器胚胎上……

一旁的皮匠见状,也满脸阴沉的抽出匕首,割破自己的手臂,又一股鲜血淌下……

早就一心等着兵器出世的萧逸也毫不犹豫的拔出短刀,深深的割破了自己的胳膊,让三股血流到了一起……

古人对锻造都有一种深深的痴迷,认为必须献上鲜血才能得到神灵的保佑,所以用鲜血祭祀兵器由来已久,比如春秋时期的欧冶子就用自己的鲜血为宝剑开锋,吴越时期也有铸剑师为锻造一对吴钩,杀二子,以血涂抹其上,求得神灵护佑。

抛开神话色彩,其实这里面有一定的科学道理,这世界上最锋利的金属不是纯粹的钢铁,而是合金,可以古人的技术水平和知识,还无法锻造合金;恰巧在人体的血液中就含有各种的稀有金属微量元素,所以用血祭祀兵刃,就是一种最原始的合金技术,打造出的兵刃自然更加锋利。

“牛弘为锻造而痴迷,皮匠为血海深仇而嗔怒,萧逸为得到神兵而贪婪,贪嗔痴三血合一,此兵刃日后必然饱食人血,凶厉无比!”在一旁的出尘子老道轻声说道:“希望你能在万般杀戮中,保留一丝清明吧!”。

然后开始低声念起了道家清心咒“心若冰清,天塌不惊,万变犹定,神怡气静……

终于,当朝阳再一次普照大地时,兵刃出世,凤翅镏金镗上九只金色凤纹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翩翩起舞——九凤朝阳,神兵大成!

凤翅镏金镗通体奇异的呈现出一种淡淡的紫色,镗刃上寒光闪闪,夺人的二目,似乎刚一出世就亟不可待地想要饮食鲜血,这确实是一柄为了杀戮而诞生的兵刃!

众人无不为打造出这样一件神兵而欢呼雀跃,牛铁匠更是一边摸着镗身那古朴、怪异的花纹,一边热泪直淌,这就是他一生铸造生涯的巅峰,而萧逸更是欢喜的爱不释手,迫不及待的在院中舞动起来,这件凤翅镏金镗每一丝、每一毫都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人和兵刃的契合度极其完美,仿佛就像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万年深海寒铁共有百斤,打造凤翅镏金镗用了八十一斤,剩下的萧逸计划打造一个流星锤,重16斤,锤身遍布尖刺,后系三丈长的细铁链,藏在鹿皮囊中,这就是以后战场上关键时刻,反败为胜的保命暗器了。

剩下的那些萧逸准备用来打造一批专门的箭支,强弓需要配上利箭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其中:

狼牙箭16支,这是当代最为流行的利箭,箭簇尖如狼牙,锋利无比,杀伤力惊人,而且射程够远。

燕尾箭2支,箭头形如燕尾,内侧开刃,专门用来射断绳索之用。

犬齿倒钩箭3支,上面遍布倒齿,这是受前世电影《新龙门客栈》的启发,在战场上有些时候,对敌人射伤比射死更加有用。

最后3支是三棱透甲锥,仿照后世三棱军刺的样子,三面之上都刻下深深的血槽,绝对是战场上的必杀之箭,不过因为太过凌厉,有伤天和,再加上箭头过于沉重,会影响射速,所以只打造3支,不到万不得已之时,绝不会使用。

当众人无不为萧逸天才的构思而赞叹时,只有一直沉默的皮匠用几乎微不可察的声音默默说道:“只有一场盛大的杀戮才是对兵刃真正的血祭……”

第三十八章河中练镗

在无愁居摆下丰盛的酒宴庆祝神兵出世后,萧逸就开始了自己的练镗计划,从凤翅镏金镗出世那刻起,他就一天十二个时辰无时无刻的不握着它,吃饭、睡觉,就是每晚泡药浴的时候也不撒手,要想人兵合一,就必须用自己的体温慢慢的温养它,用自己的内衣去一点点的感受它,萧逸相信兵器是有灵的!

一件兵器本身原本是没有灵魂的,可随着使用的人对它沁入了大量的感情和汗水,慢慢的它就会产生灵性,这也许可以解释为武者对自己潜能的激发,或者说是对自己的一种催眠;相信自己手中兵刃的力量,相信只要兵刃在手,我即天下无敌。

从那天起,在盘龙河边出现这样一副场景,一个黑衣少年一手抓着凤翅镏金镗,紧闭着双眼,站在微风中一动不动,用内心感受着镗身重量在微风中的变化;这就是武者对兵器敏感度的训练,兵器的每一丝重量的变化都要感受到,哪怕是一片叶子轻轻的落在上面;这样慢慢的就会有一种血肉相连的感觉,当在战场上与敌人兵器碰撞时,你就能立刻做出最精准的判断,进而发出最凌厉的进攻。

兵刃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人类手臂的延长,使用到精妙处,甚至比自己的手臂还要灵活。

除了训练敏感度,有时萧逸也会潜到盘龙河中利用湍急的河水训练自己的力量,八十一斤重的凤翅镏金镗被河水一冲,舞动起来立刻就会变得重逾千斤,现在正是夏季河水暴涨的季节,每当上流的河水飞奔而来时,水浪拍打两岸的岩石,轰轰发声,犹如有千军万马杀来……

盘龙河水面上比较平静,水下却是暗流汹涌,萧逸每次都是吸足气,沉入水底,双足用力站在柔软的河床上,对抗那排山倒海一样的力量,还有那防不胜防的水中暗流漩涡;而且河水中还会夹带一些从上游冲击下来的树枝,泥沙、碎石,藏在湍急的水流中,让人防不胜防,就是遭受过狼群围攻的萧逸在这样的天地之威面前,脸上也不禁变色。看似柔和无害的流水,竟然也有如此可怕的一面。

如此情景,不由让他想起‘出尘子’老道教给他的道德经里的一段话;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所恶,故几於道矣。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惟不争,故无尤。”

如果上面这句话道出了水的本质,那么下一句话就是对水的定义。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能攻坚强着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

世间最弱是水,世间最强也是水!

而强弱之间是可以转换的……

如此每日反复练习,短短几个月时间,萧逸就觉得自己的气力突飞猛进,凤翅镏金镗挥动之间,竟然隐隐的有了一丝万马千军之势,而兵器振动之时所产生的暗流漩劲,更是让人防不胜防;每日如此高强度的训练,就是以他那经过天雷淬体、药浴浸泡的变态身体也会吃不消,每当他精疲力尽的时候,就会爬上河岸休息……

而当他休息的时候,那个穿红衣服的‘女王’就会跑过来……

自从萧逸回来以后,几乎每次到河边练武都会碰到红衣服小女孩,躲都躲不开,因为每次小女孩出现,‘白菜’都会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吃着她带来的萝卜,接受挠痒痒的服务,而萧逸和‘白菜’是形影不离的。

所以后世留下一句俗语:“跑得了萧逸,跑不了‘白菜’……”

说来也奇怪,平时除了萧逸喂的食物,‘白菜’是从来不吃别人给的东西的,连‘出尘子’老道也不例外,唯独对这个小女孩,不但吃她带来的食物,而且高兴起来,甚至还会让小女孩骑到背上来,跑上几圈……

如果被别人看到这一幕不知要惊掉多少下巴,要知道,小道观里每个人做梦都想骑上‘千里墨烟驹’,试试那如同乘风踏雾的神速,可惜每一个想爬上马背的家伙,都会被‘白菜’一蹄子给踢出去,点背的还会被咬上一口……

面对如此重色轻友的‘白菜’,萧逸也只能暗叹,‘女王就是女王!’气场实在是太强大了……

好在,现在‘女王大人’不再咬他了,每当萧逸在水中练镗时,她就在河岸上默默观看,上岸休息时,她就很淑女的坐在他身边,递过各种带来的美食,还用自己的小手帕给萧逸擦汗,贤惠的一塌糊涂,不过每次看到自己手臂上的牙齿伤疤都会提醒萧逸,千万别被眼前的温柔假象蒙蔽,女人可是老虎啊!……

越是漂亮的女人越是会骗人,这可是无数英雄好汉用血泪得来的教训。

想想被骗的惨不忍睹的傻小子张无忌……

想想外表纯真的犹如仙女般的腹黑女周芷若……

“珍惜生命,远离美女!”

果然,今天‘女王大人’就提出要求了;“无愁哥哥给我讲故事?”说完一双小小的桃花眼就开始拼命的放电,而且电流极其强大,让萧逸感觉到自己仿佛在经历第二次天雷淬体一般。

看着小女孩那双纯真无邪的眼睛,萧逸就感觉仿佛有无数只乌鸦在围着自己的脑袋飞舞。“我一个心里年龄超过三十岁的大男人给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娃讲故事?这也太难为人了……”

不过看到‘女王大人’那副泪眼汪汪的可怜样子,最终萧逸还是屈服了。

当然,萧逸打死也不会承认,自己是因为看到‘女王’露出那对小虎牙,磨牙霍霍的样子才屈服的。‘女王’果然还是会咬人的……

“好吧!那就讲故事,从前有个卖火柴的小女……不对,……现在还没有火柴呢!

从前有个漂亮的白雪公主……,还有一面魔镜……”

女人的泪腺是发达的,这个和她的年龄大小无关,每次讲完故事的结果就是,萧逸的衣服被‘女王大人’当作手帕哭湿一大片,而且一边哭,一边还没忘了问,“无愁哥哥!那你说谁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

“当然是我最高贵、最可爱、最善良、最漂亮的女王大人你了!”看着笑的春光灿烂的小女孩,萧逸如是说到,同时心理暗暗加了一句:“牙齿最锋利的……”

第三十九章日久生情

都说日久生情,果然萧逸和‘女王’相处久了也产生了感情,当然这不是男女之情,萧逸就算口味再重也不会对一个只有8岁的小萝莉下手,否则那道黑色的闪电很可能再劈他一次,直接来个灰飞烟灭;那是一种知己之情,是一种灵魂上的认可!

自从穿越到这个世界以后,萧逸虽然认识了许多人,也结交了一些可以托付生死的朋友,可是在精神世界里他一直是寂寞的,那种寂寞和空虚是灵魂上的。虽然现在无论是看外表、还是看衣食住行的方式,他都已经是一个标准的汉家儿郎了,可是思维方式上,他依旧是一个现代人,现代的价值观,现代的世界观早已经深深的植入了他的血液中,这种东西是永远也无法改变的。

周围的人中,包括飘逸若仙的‘无愁子’老道在内,都无法理解萧逸的精神世界,无论萧逸做什么,他们只会认为这个少年很妖孽,与众不同,他们可以信任萧逸,他们可以依靠萧逸,他们甚至可以把生命交托给萧逸,但他们却没有一个人能真正的了解萧逸。

但‘女王’与他们不同,虽然她很小却极其聪明,智商高的让人发指,无论萧逸跟她说什么,哪怕是天马行空一样的想法,她都能做一个很好的听众,跟的上萧逸那种跳跃式的思想步骤,以至于萧逸好几次都差点惊异的问一句:“小妞,你也是穿越来的吗?”

千金易得,知己难求,何况还是一位红颜知己,虽然这位红颜年纪小了点,胸更是一点也没发育呢,可这并不妨碍‘女王大人’成为了萧逸寂寞、空虚时最好的陈诉对象。

从三皇五帝到秦皇汉武,从百家争鸣到独尊儒术,军事、经济、文化、纵横、阴阳,萧逸几乎是以一种思想大爆炸的方式,疯狂的论述着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真实想法,或者说他在诉说自己孤独和寂寞!心中的苦闷说出去以后果然舒服了很多,可萧逸没有想到自己那些包罗万象的论述,在无形之中把‘女王’慢慢的培养成了一位真正的女王!萧逸更加没有想到自己原本以为种下的是一颗殷桃的种子,最后却会结出一朵妖艳的罂粟花,穿越者也并非万能、万知啊!

在人类漫长的生命中,快乐和幸福总是短暂的,更多却是忧愁和离别。夏花开尽,秋风来临,今天的‘女王大人’打扮的格外漂亮,却也哭的格外伤心,漂亮的桃花眼都快哭成‘醉花酿’了,没有白雪公主,也不是灰姑娘,荆襄一带的局势已经彻底安稳下来,她那个做郡守的父亲派人来接她们母女南归了。

“无愁哥哥!你会想我吗?”看得出,小萝莉心中有着万分的不舍。

“会,肯定会的!”这次萧逸没有说谎,虽然他一直信奉着兵不厌诈的信条,但对女人他从不欺骗!

“无愁哥哥你会去荆州看我吗?”

“会,当然会!”

“无愁哥哥!我要给你一件礼物!”小萝莉闪动着桃花眼,又一次的露出了那对小虎牙!

“嘶!……”萧逸第一时间把自己的手臂藏好,这已经快成为他的条件反射了,那个牙印给他的记忆实在是太深刻。

不过这次,他得到了一个个轻轻的吻,半蹲着身子(否则女王大人够不到),萧逸摸着自己的脸颊,幸福的像朵花一样。收到了礼物,自然也要回礼。

寒雨连江夜入吴,平明送客楚山孤。

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作者:盗版、文抄公、萧逸!

不过显然‘女王大人’对此是非常不满意的,一首诗词岂能换女王的初吻,虽然小萝莉立刻把这首诗牢牢的记载了心里,但这并不妨碍她进一步的勒索礼物,蛮不讲理本就是女人的特权之一!

无奈之下萧逸只好也献出了自己初吻,轻轻的亲了亲小女孩的额头,许下了以后一定会骑着‘白菜’,踩着五彩云朵……不是,是带着千军万马去迎娶她的诺言后,小女孩消失在了生活中……

男人都有一个坏习惯,当你身边有个女孩整天唠唠叨叨缠着你时,你会觉得女人好烦;可当有一天这种唠叨突然消失时,你又会忍不住的去思念那个让你烦恼的人,萧逸也是如此,每当独自一人在河边练镗时,他就会忍不住开始想念起那个会咬人的‘红衣女王’,寂寞又一次笼罩了他……

对于这种几乎所有男人都会有的通病,有一个名词可以做出最合理也最贴切的形容-----犯贱!

只是谁也没有预料到,若干年以后,当两个人再次见面时,彼此身份上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到了虽然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涯!

女王走了,生活依然得继续,‘无愁子’老道每日里忙着采药、治病、救人,闲暇时他会和萧逸对弈围棋,并每每完虐他;牛弘铁匠铺的生意越发的好了,现在带有牛头标记的铁器卖编了幽州各地,甚至出现在塞外的草原上;无愁居在曹胖子的打理下井井有条,每天都带来大量的利润,萧逸对他是完全信任的,这种信任来源于他对梁氏父子的认可,他们绝不会给他派一个窝囊废过来……

大牛和马六在勤奋练武,皮匠张济依旧在日夜苦思报仇大计,似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目标,只有萧逸除外,无双宝马、绝世神兵、海量的金钱,前世做梦都想要的一切,如今他全都拥有了,甚至于现在只要他勾勾手,美女也会自动的涌上来……

人一旦实现了自己的奋斗目标就会变得盲目而消极,前世做为一个宅男的他从来没有过什么伟大的目标,行侠仗义、拯救人类,那是内裤外穿的超人的生活;衣食无忧、混吃等死才是萧逸内心里最期待的日子,而这些已经全部实现了,于是乎可怜的萧逸童鞋在人生的道路上迷茫了,不过,万幸!当他迷茫的找不到道路时,历史的车轮狠狠推了他一把,把他带入了风云变幻的乱世中……

现在是大汉中平五年,公元188年,秋。

汉灵帝还在后宫中醉生梦死,享受着自己的快乐皇帝生活,丝毫没有干预国家政务的倾向;却不知道自己的生命线已经快要走到终点了。

‘十常侍’还在卖官鬻爵大发横财,同时与国舅大将军何进斗得不亦乐乎,却从没想过有一天这个庞大的帝国会在他们这些蛀虫的啃食下轰然倒塌……

曹操这位未来的“治世能臣,乱世奸雄!”还在西园禁军中做着小小的典军校尉,他的才能还没有得到任何人的认可,自然在官运上也就没有丝毫的起色。

刘备的运气不错,被自己的老同学公孙瓒表为‘别部司马,虽然只是个芝麻大的小官,可比起原来那份编草鞋的工作来,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这一年,7岁的未来‘吴太祖’孙权开始替自己的第二颗乳牙……

第四十章鬼面萧郎

“冬天麦盖三层被,来年枕着馒头睡!”去年冬季的几场大雪给幽州一带的土地带来了充足的水分,到十月金秋时,到处到飘荡着粟米的香味,‘卧虎亭’也获得了一个大熟之年;忙碌了一年的农夫们终于可以把金黄的粟米收到家中;看着满仓满囤的粮食,想着自己一家老小今年不会再挨饿,所有人的脸上都露出了幸福的笑容,对于中国的普通百姓而言,能吃饱肚子就是最大的幸福了,而对于一个皇帝而言,只要能让治下所有的百姓都吃饱肚子,就会被称为圣君,民以食为天啊!……

与往常一样,在河中练完镗后,萧逸带着‘白菜’回到无愁居准备痛饮几杯,疏通血脉,驱除一下身体的疲劳,见到大老板到来,立刻有机灵的伙计按照老规矩给他们搬来两坛子美酒。

萧逸喝酒很简单,不需要什么下酒菜,也不用载歌载舞,连酒碗都省了,直接拍开封泥,举着坛子痛饮,现在的无愁酒经过二次蒸馏烈性无比,寻常最强壮的汉子也就是用海碗饮用,而燕赵之地古多慷慨悲歌之士,一向以能豪饮烈酒者为真好汉,如今见了萧逸这种喝酒的气势,那些店里的客人们无不拍手叫好。至于‘白菜’,人家有自己专门喝酒用的宽口木桶,伙计给倒好酒后,边上还得摆上一盆供它下酒用的小菜---白菜心!

‘白菜’把大头伸进桶里,喝起酒来犹如黑龙吸水一般,喝口酒,再吃口白菜心,美的它不停地甩动长长的尾巴……话说现在‘白菜’的酒量越来越大,竟然可以和萧逸喝个旗鼓相当,如今这一人一马痛饮美酒的场面已经成了卧虎亭的一景,人人见之称奇不已。

痛快的喝完酒,萧逸才发现今天酒店里只有掌柜曹胖子带着一些长相俊秀的伙计在忙碌着,而大牛、马六和其他的人则不见了踪影;好奇的询问以后,所有的伙计全都垂头丧气的沉默不语,一个个就像落选的公鸡一样,只是齐刷刷的指着卧虎亭中心小庙的位置。

在卧虎亭的中心位置有一座小庙,常年大门紧锁,也从未有人去上香许愿,弄得萧逸到现在也不知道哪里到底供着何方神灵,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骑着‘白菜’来到小庙前的的广场上,原来牛、马二人带着无愁居里其他的伙计竟然在这里练习跳舞,而这种姿势整齐划一,动做粗犷、古朴的神秘舞蹈立刻吸引了萧逸的目光。

因为今年庄家大熟,喜获丰收,加上无愁酒的生意火爆,使得卧虎亭的百姓大受其益,老亭长和三老们商议过后,一致决定举行一次‘大傩’,以示庆祝。

大傩是民间一种击鼓驱除疫鬼的传统仪式;傩舞的表演者,披头散发,身披兽皮,手执戈盾,口中发出“傩傩”之声。人人赤发彩衣,手执数尺长麻鞭,甩动作响,并高呼各种专吃恶鬼之神的名字,伴随音乐锣鼓起舞。表现驱邪捉鬼、驱除疾病等内容。在中国古人心里,神是可以请的,鬼是可以吓得,典型的欺软怕硬……

而大牛、马六等人正在练习‘大傩’上的舞蹈,傩舞必须由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来跳,而现在卧虎亭里所有优秀的年轻人基本都在萧逸的无愁居里工作。

自从穿越来以后,除了打猎、钓鱼以外就基本没什么娱乐可言的萧逸,立刻对这种民间晚会式的娱乐爆发出极大的兴趣,并积极的希望参与其中,可这个愿望刚一提出,立刻遭到牛、马二人为首的所有伙计的坚决拒绝。

堂堂的‘无愁居’大老板竟然会被一群伙计拒绝,让人很是郁闷!

而被拒绝的理由更是让萧逸哭笑不得,原来跳‘傩舞’必须要选那些身材魁梧,长相狰狞丑陋的男人才行,只有这样的人才能跳出那种原始、粗犷的气势,所以这次挑选演出的都是些身材魁梧、满脸横肉的家伙,至于那些模样清秀的奶油小生们都留在无愁居里端盘子呢,‘大傩’的时候,那些人也只能在台下做个最好的啦啦队了,而现在16岁的萧逸长得剑眉鹰目,狼背蜂腰;绝对是英俊型的,尤其是脸上那两个‘酒窝’更是给这种英俊平添了几分可爱……

终于弄明白为什么那些留在无愁居里的伙计一个个像斗败的公鸡后;萧逸立刻满脸的黑线,原来长得帅有时也是一种原罪呀……

有困难要上,没困难就制造困难,克服以后还是要上,摸摸自己的小脸,要是在上面割几刀确实能立刻变丑,不过萧逸实在有些舍不得,毕竟是自己的脸,还是很有感情的,于是萧逸又开始蹲在地上拔头发了……

确实,脸帅的人也许适合读书,适合交际,更容易得到女孩子的喜欢,可是唯独不适合战场;打仗是天地间至阳至刚之举,越是长的丑陋的将军,在战场之上越能给敌人带来心理压力,最好是长得青面獠牙,还没开打就把敌人吓个半死那种,才是军人中的极品,而那些小白脸将军,美其名曰:“儒将!”可即便是百战百胜,也很难让敌人从心底深处产生恐惧,试问,谁会害怕一个小白脸呀?

蹲在地上摸着自己的小脸想了半天后,萧逸终于想起历史上一个同病相连的人物,曾经有一位军神,沙场之上勇冠三军,可谓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可就是因为天生长得相貌柔美,堪比绝代佳丽一般,敌人总是不怕他,还经常以取笑他的俊脸为乐,给他带来许多烦恼,最后他想到一个绝佳的办法,让敌人见到他后无不闻风丧胆,而那位统帅的名字就是---兰陵王!

想到办法后,萧逸立刻回到无愁居拿出笔墨开始构思脸谱面具;“必须得威武、神秘还得让人看了有恐惧感才行,而什么才最让人害怕呢?”

“午夜凶铃!贞子?”猛地摇摇头,立刻被萧逸给否决了,这是‘大傩’舞蹈,不是恶心人的恐怖片……

“牛头马面?”这个虽然不恶心,可是威慑力远远不够……

“那么剩下的,既能让人产生恐惧、又带有宗教神秘色彩,而且还能让人从心底认可、崇拜的;就只有那位华夏第一魔神----蚩尤!

‘蚩尤’是上古时代部落酋长,神话中的第一魔神;曾经与黄帝争天下,在涿鹿展开激战。

传说蚩尤三头六臂,铜头铁额,刀枪不入,作战时勇猛无比,不死不休;黄帝不能力敌,请天神助其破之。杀得天昏地暗,血流成河。蚩尤最后被黄帝所杀,帝斩其首葬之,首级化为血枫林。后黄帝尊蚩尤为“兵主”,即战争之神。他勇猛的形象仍然让人畏惧,黄帝把他的形象画在军旗上,用来鼓励自己的军队勇敢作战,诸侯见蚩尤像不战而降。

中国古代大军出征之前,必须首先祭拜这位魔神蚩尤,可见其在汉民族心目中的地位。想到这里,萧逸提起毛笔按照后世恐怖片中魔神蚩尤的形象,刷刷点点给自己花了一副‘蚩尤鬼面’,然后连夜跑到铁匠那里……

……………………

三天后,夜,月明星稀。卧虎亭的大傩祭祀正式开始了,上到亭长、三老,下到普通一个镇民,无不穿上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兴高采烈的聚集在小庙前的广场上,就连‘出尘子’老道都穿了一身崭新的阴阳水火道袍到场了。

广场之上,熊熊燃烧的火堆旁,数十名精壮的年轻人整齐肃立,一个个下穿兽皮短裤,赤膊上身,胸膛上涂满了无数由五颜六色染料画成的各种神秘图案,尤其是站在队伍最前列的一个的青年长得身高八尺有余,狼背蜂腰;脸上戴着一张让人恐怖至极的黑色面具,镔铁打制的面具上青面獠牙,脸颊两侧刻着无数诡秘扭曲的蛇形斑纹,让人看了阵阵惊恐,头上两只弯如明月的鬼角在火光的照耀下,不时反射出幽幽的光亮,双眼位置更是射出一种仿佛能吞噬万物的目光,所有来观看傩舞者无不拍手称赞,好一个蚩尤鬼面!好一个英武的少年!

在一片鼓声中数十名魁梧少年开始跳起了傩舞,动作古朴而神秘,带着一丝洪荒时代的气息,并有歌声随之响起……

“扶摇万重兮,放我麒麟冲荡。

清清渭水兮,舞我手中霓裳。

飞飞青云来兮,月华璀璨递琏光。

巍巍立于山兮,驰骋巍峨天上……

劲舞,痛饮,狂欢!欢庆之夜,也是浪漫之夜,在夜色的掩护下,亭中无数的少年男女成双成对的跑到了树林深处,私话蜜语,你侬我侬;当看到大牛和马六也各自扛起一个心怡的姑娘向黑暗处跑去,萧逸羡慕的差点眼珠子冒出来,口水更是流了一地!

按理说做为年少英俊,多才多金的萧郎,应该有许多姑娘跑过来约会他才对,可是,事实并非如此,热情的姑娘们倒是来了不少,可是数一数,全是10岁上下的小萝莉;大概是因为人们总看到萧逸和‘女王’一起玩耍的缘故,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萧郎爱萝莉!’的美名四处传扬开来,结果就造成了现在的局面,所有的妙龄少女见到萧逸都黯然神伤的躲得远远的,而那些小萝莉们却总有事没事的往他身边凑。

看着一群还在嗦手指头的小女孩,为了防止她们集体掉金豆,无奈之下,哭笑不得的萧逸只好一边分发麦糖,一边拍着萝莉们的头说道:“乖!呵呵!真乖!叔叔最喜欢和小孩一块玩了……”

至此萧逸喜爱幼女的恶名彻底坐实,日后所有去‘神威天策上将军--无愁侯--萧逸’府上送礼的人都知道,只要带两样东西就可以,一是10岁以下的漂亮小萝莉,二嘛!自然是整车的大白菜!呵呵!

“《三国志-魏书》记载:无愁侯萧逸,性异常,喜幼女,每至佳节,朝臣往往以美貌幼女送之,府中遂萝莉成群;萧逸乃教之以队伍、军阵,号娘子军!”

而另一个意想不到的事情就是,因为那张蚩尤面具的缘故,从这一夜起,萧逸多了一个响亮的名号-----鬼面萧郎!

日后随着萧逸带领大军南征北战,东挡西杀;这个名号传遍了大江南北,黄河两岸,北至大漠,西尽流沙,无不见之如见魔神一般!

第四十一章匈奴人的生存法则

一鸡鸣,一鸡死!一个人正在享受幸福的同时,往往有另外一个人正在痛苦不堪,看着卧虎亭里盛大的傩舞晚会,一河之隔的盘龙亭里的‘紫木公子’却嫉妒的快要发疯了,往日的穷乡僻囊如今来了个‘鲸鱼翻身’,一下子变得富甲一方了,在连摔了10个盘子,6个茶杯,又狠狠的扇了扫地的侍女一巴掌后,紫木公子对着卧虎亭方向连连冷笑:“无愁居、小道士、萧逸,咱们看谁笑到最后……”。

第二天一支马队来到了卧虎亭里,在收购了大量的无愁酒和带有牛头标记的铁器后,非常低调的离开了;这样的马队现在经常光顾卧虎亭,所以也就没能引起人们的注意,有梁家的扶持后,如今无愁酒已经远销河北各地,甚至连都城洛阳中也开始有人贩卖了,但今天这支马队却很奇怪,他们没有去南边更加富庶的内地,反而一路向北,越过长城,向草原深处进发了……

塞外草原如今是匈奴人的地盘,如果说内地是瑞雪兆丰年的话,那么草原上的牧民则经受了一场残酷的‘白灾’,去年的大雪冻死了匈奴各部无数的牛羊牲畜,视牛羊为生命的牧民们立刻陷入了饥寒交迫之中,每天都有人冻死在茫茫的荒野上,甚至于一场大雪过后,一些小型的匈奴部落都会消失的无影无踪……

匈奴是中国北方的古老游牧民族,一向以强悍善战而闻名;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命大将蒙恬率领30万秦军北击匈奴,“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收河套,屯兵上郡。正式拉开了匈奴和中原王朝之间的斗争序幕。在两族连年的战火中,一位匈奴英雄横空出世在这片混乱杀罚的古老草原上……

冒顿是当时的匈奴单于头曼之子,不过他的父亲头曼单于非常不喜欢他,就把他派往敌对的国家‘西域月氏’做人质,随即发兵攻打‘月氏’,想用一招‘借刀杀人’除掉冒顿,然后改立小老婆生的儿子为匈奴太子。

老子心狠手辣,做儿子的也不含糊;冒顿得到消息后连夜盗得好马,单人独骑用了30天从遥远的西域逃回了匈奴王庭;如果是在现代,这位横行万里的冒顿绝对是个一流的野外赛车手,估计能得个‘大漠孤狼’之类的称号,可惜那个时代没有冠军的奖杯,有的只是王者的金冠!……

冒顿知道父亲不喜欢他,靠着自然顺序继承王位根本就无望,于是这位‘大漠孤狼’干脆本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原则,决定依靠‘铁与血’兵变登位;匈奴是一个游牧民族,上至贵族,下到奴隶全都喜好打猎,而他采取的办法是相当的简单、直接、有效,概括起来就是四次射猎,步骤如下:

他首先制造了一种叫‘鸣镝’的响箭,规定:出猎时,他射出鸣镝,随从部下有不随鸣镝射往同一目标的皆斩。

第一次打猎,他用鸣镝射自己的宝马,左右有不敢射者,立斩。

第二次打猎,他用鸣镝射自己的老婆,左右仍有不敢射者,立斩。

第三次打猎,他以鸣镝射头曼单于的宝马,左右无一人不射。

第四次打猎,冒顿用鸣摘射头曼,左右皆随之放箭,射杀头曼。

随后,冒顿又诛杀后母及异母弟,尽杀异己之大臣,自立为匈奴单于。

高手就是高手,方法虽然简单,但绝对直接管用,也许在中原人眼里杀父弑君是大逆不道的行为,绝对是道德上最大的污点;可在信奉狼群法则的匈奴人看来,却是再正常不过的了---草原之上,强者为王!

单于就像是匈奴人的头狼,当头狼强大时,所有的部落百姓都会忠心的拥戴他,可以为了他的一个命令出生入死,在头狼的带领下为部落的生存而奋勇作战。

可当头狼一旦出现老迈的症状,无法再带领狼群捕食猎物时,就立刻会有年轻强壮的公狼站出来,挑战狼王的位子,可以说每一任狼王都是踏着前任头狼的鲜血登位的,并且会立刻受到所有臣民的拥护。

说白了,匈奴人和狼群一样,在茫茫草原的恶劣环境下,他们需要一个强大的首领带领他们才能生存下去,这就是游牧民族的悲哀,当生存和道德产生矛盾时,他们选择了生存。同样这也是游牧民族强大善战的原因,以鲜血为代价的选拔赛肯定能给他们选出最强大的狼王。

在强大的狼王冒顿带领下,匈奴向西征服了楼兰、乌孙、呼揭等20余国,控制了西域大部分地区。向北则征服了浑窳、屈射、丁零、鬲昆、薪犁等国,向南兼并了楼烦及白羊河南王之辖地,重新占领了河套以南地。至此匈奴居有了南起阴山、北抵贝加尔湖、东达辽河、西逾葱岭的广大地区,号称将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拥有能够骑马作战的控弦之士三十余万,成为北方最强大的民族。

于此同时,中原地区却陷入了连年的混战,秦始皇雄才大略号称千古一帝,可惜儿子却不争气,继位的秦二世昏庸无能,导致民不聊生,而压迫必然会导致反抗,终于在一场大雨中,一位不甘心死的默默无闻的贫民青年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这句口号在之后的两千多年里,为无数走头无路的贫苦百姓点燃了一盏明灯!--“政权是可以夺取的,皇帝是可以轮流做的!”

中原大地陷入了群雄逐鹿的混战之中,无数的英雄都去拼命追逐那只秦朝丢失的鹿,最后一副流氓做派的泗水亭长刘邦,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高人一等的识人眼光(这是刘邦最大的优点)和无人能比的厚脸皮成为了最终的胜利者,夺取了中原这只肥鹿!

这是一种庶民的胜利,而这种胜利在中国两千年漫长的历史上一共只出现了两次:“一个是汉高祖刘邦!另一个叫做--朱元璋!”

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在各自消灭了内部的敌人后,两位各自民族的王者终于碰撞在了一起。

公元前201年(汉高祖六年),韩王信在大同地区叛乱,并勾结匈奴入侵;而打败霸王项羽以后,自认为天下无敌的刘邦立刻自信满满的带领军队北上征讨;结果在白登山被冒顿单于以40万大军团团包围;在包围圈里饿了7天以后,终于醒悟过来的刘邦用自己独特的流氓思路,靠着给冒顿的老婆送礼的办法,趁着漫天大雾,灰头土脸的逃了出去……

力不如人之下,西汉王朝被迫采取了和亲政策,把汉家公主送给匈奴单于做老婆,岁奉匈奴絮缯酒米食物各有数;剧统计汉朝一共送出了整整十五位公主,陪嫁的侍女无数;数十年间不知多少汉家女儿的眼泪滋润了高原上的野草……

靠着送女人和礼物,汉朝获得了数十年的喘息时间,积蓄了国力;一直到刘邦的重孙子汉武帝刘彻继位,国力达到鼎盛的大汉王朝终于喊出了:“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从这点上看,刘彻是个好孙子!汉武帝在位54年,其中与匈奴打仗就持续了44年,依靠卫青、霍去病等绝世名将的超强指挥能力,倾尽全国的人力物力,前后15次挥军北伐,终于把匈奴彻底打趴下了……

“这个经验告诉我们,如果拼爹拼不过人家怎么办?没关系,我们还可以拼孙子!”

在汉王朝的持续打击下,衰败的匈奴分裂成南北二部,北匈奴被迫西迁,彻底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南匈奴则向汉称臣,被安置在河套地区;次年,迁庭于美稷县,即“匈奴南庭”。出于保护更是为了监视南匈奴,汉朝设置了‘护匈奴中郎将’的官职,令大将率精兵驻扎在河套一带,就像给一条驯服的狗拴上了铁链。

在汉朝看来,匈奴这只草原狼已经被彻底的驯服了,可以像一条看家狗一样,放在自己的脚边看家护院,而匈奴人确实也表现出了足够的恭顺,不停地向自己的汉朝主人摇尾乞怜,最著名的行为就是“汉元帝建昭元年,匈奴单于‘呼韩邪’连续三次向大汉请婚,于是中国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出塞,嫁给了匈奴单于,号为‘宁胡阏氏’!”(好白菜都被狗啃了……)

就这样历史的长河又慢慢流淌了60年……

再强大的王朝也有衰落的时候,如把地中海圈起来当内陆湖的伟大的罗马帝国;又如称霸地球三百年之久的日不落帝国……

数百年的时间,昔日威霸四海的大汉王朝也慢慢走向了没落,而匈奴人经过数十年的修养生意,已经从一条弱小的吉娃娃成长为一条凶猛的藏獒了;当汉朝足够强大时,脚下的匈奴人表现出无比的恭敬,可一旦这个主人生病倒下时,匈奴人毫不犹豫的挣脱了铁链的第一个冲上来咬了一口,事实证明,会摇尾巴的狼也依然是狼,而狼永远是吃人的!

第四十二章群狼南下

汉灵帝中平五年,秋,河套匈奴王庭。阵阵的牛角号声响彻整个草原,所有南匈奴各部族首领、仆从部落酋长都率领各部族最精锐的骑兵来觐见南匈奴的大单于---于扶罗。

于扶罗今年四十多岁,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此时这位大单于正坐在自己的宫帐里用恶狼一样的眼神看着一副用牛皮绘制的粗糙地图,外边连绵不绝的号角声丝毫没有影响到他那冰冷的目光;地图上一条代表长城的线条清晰可见,这条长城就像一条铁链,百余年来死死的拴在匈奴人的脖子上,如今经过数十年的休养生息,自己手上已经拥有二十余万部众,精锐骑兵五万,弯刀闪闪,铁蹄铮铮,现在到了挣脱这条该死的铁链的时候了。

一个个披着狼皮的匈奴贵族陆续进入到宫帐内,都一言不发的坐在地毯上,立刻有女奴送上了浓烈的美酒,如果说汉人对烈酒是喜爱,那么匈奴人对烈酒则是疯狂,在冰天雪地的塞北草原上,喝一口烈酒不但是最大的享受,而且关键时刻还能救人一命,所以自从这种烈酒一出现在草原上,立刻受到所有匈奴人的热烈欢迎!

现在这种烈酒已经成为匈奴贵族们聚会时必不可少的东西了,为了得到一坛子好酒,他们不惜把自己视若生命的牛羊、马匹都拿出来交换,而一些贫苦的牧民甚至能扛着自己的老婆,追在商队的后面,只求换回一小坛子好酒,对了,这种酒还有一个非常美妙的名字--无愁酒!

一边品尝着手中的美酒,年老的酋长们开始互相打着各种眼色,用一些微不可察的手势,交换着大量的信息,其手势之众多,内容之丰富,恐怕连后世的那些聋哑学校的教师都要黯然失色。虽然这些匈奴贵族基本都不识字,可这并不妨碍他们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肢体语言,在大单于的钢刀下,多掌握一门语言,就多一分活命的机会啊!而那些年轻一些的部族首领则更多的把目光投向了大单于的宝座,只要上面坐着的于扶罗单于露出一丝衰老的迹象,恐怕立刻就会有人跳出来发出挑战!

当最后一位年轻的匈奴贵族--左贤王刘豹拎着一个包袱走进来时,所有的人都到齐了。而大帐外,数万匈奴精锐铁骑已经整齐的列队完毕,打着各个部族的旗帜,就像一条条凶恶的草原狼,等待着狼王发出狩猎开始的嚎叫……

见所有贵族都已到齐,于扶罗猛地站起身来,一张典型的匈奴宽阔脸型上,布满了刀霜的痕迹,宽厚的身体上穿着由三层野牛皮缝制的皮甲,粗壮的臂膀和布满老茧的虎口,无不证明着这位大单于随时可以跨上战马,举起马刀带领部族的勇士们上阵厮杀。在王者气息的威压下,诸多贵族首领纷纷低下头,俯下身子,以额头触地,表达对这位狼王的臣服。

“大匈奴的各部首领们!”于扶罗将冰冷的目光投向宫帐中每一个贵族,用低沉的声音说道:“现在到了决定我们大匈奴命运的时候了,去年的大雪灾,各部都受到极大的损失,冻死人畜无数,再不出去劫掠,我们的部族将无法度过下一个寒冷的冬天,现在我需要听听你们的意见!”

偌大的宫帐中鸦雀无声,大家都明白,“劫掠?劫掠谁?那些北方的部落所受的雪灾更大,根本抢不到什么油水,反过来,这些穷邻居不来抢自己就不错了,那目标就只有一个了,南方的邻居--富裕的大汉王朝。”

“伟大的于扶罗单于!”满脸皱纹就像草原上枯死的白树皮一样的‘白羊王’站了出来,这位老人是所有匈奴贵族中资格最老的首领,因为草原上恶劣的生存环境,加上战争、疾病、天灾等原因,匈奴人一般活不过50岁,而这位‘白羊王’今年已经70岁了,经历过无数的风雪,也见识过无数的刀兵。

“南方的大汉王朝是我们的宗主国,正是靠着他的护佑,几十年来我们才能在河套平原上自由自在的放马牧羊,一旦做出反叛的行为,恐怕会给我们的部落招来比大雪灾更加可怕的报复,当初狼居胥山下,‘冠军侯-霍骠骑大将军’立在哪里的‘人头京观’你们都忘记了吗?”

霍去病--一个所有匈奴人都不敢提起却又无法忘记的名字,当初漠北一战,冠军侯霍去病带领自己的精锐骑兵军团,大胆穿插北出两千余里,直接打到了瀚海,斩首七万余,在匈奴人祭天的圣地狼居胥山下筑起了由人头垒成的‘京观’,威震的草原上所有部落向长安方向俯首跪拜。

大帐里的匈奴贵族们额头放的更低了,草原上的孩子那个不是在“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的歌谣中长大的……

“尊敬的各部酋长们!”见到宫帐里的情形,匈奴王庭的第一继承人左贤王刘豹走了出来,今年刚刚20多岁的他长得英武雄壮,身为左贤王,除了在战场上表现出自己的勇武,还必须在这种贵族会议上表现出自己的智慧,在匈奴人的世界里,拳头大就是硬道理,如果无法表现出自己的能力,那么‘匈奴王庭第一继承人’的名号不过是个笑话,懦弱无能的太子会迅速被别人撕碎、吞噬,在草原上是永远也不缺乏野心家的。

“你们的弓弦都腐烂了吗?你们的马刀都卷刃了吗?贫瘠的草原已经无法喂壮我们的牛羊,我们的部属正在寒风中哀嚎哭泣,如今在长城里面富庶的汉地上,有无数的财富、粮食和女人在等待着你们享用”,说道这里刘豹扔出了手中的包袱;随即一口闪着黝黑光芒的铁锅出现在匈奴酋长们面前……

如果说在草原上什么东西对牧民最有吸引力,那绝不是金银珠宝,而是铁器,单一的游牧生活方式让草原上极度的缺乏铁器,匈奴人可以养出最肥壮的牛羊,最强壮的骏马,可却造不出一根铁针。

尤其是在内地人看来普通至极的铁锅,在草原上却是最紧缺的生活物资,因为没有铁锅,匈奴人就无法煮肉,而草原民族都是肉食动物;以至于草原部落南下都以抢到铁锅为奇货……

大家请看,刘豹指着铁锅上一个醒目的牛头标注说道:“这口铁锅的产地是渔阳郡,哪里有一个很大的铁器作坊,而且还是一个繁华的货物集散地,离我们匈奴人的牧场只有一墙之隔”,说着用手指轻轻敲击铁锅,发出的清脆声音告诉所有的部落酋长,这是一件精良的铁器。

渔阳大家都知道,离匈奴人的驻地非常的近,如果不用深入内地就能抢到大批的货物,这样不但危险会小很多,还不会过度的刺激汉王朝的敏感神经,想到这里所有匈奴酋长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另外,大家最近都喝到那些汉人奸商走私来的烈酒了吧?”举着手中的酒杯刘豹大声说道。

果然一提到烈酒,在各部酋长间迅速引发起不小的骚动,大家开始窃窃私语,就连大单于于扶罗的眼睛也变得闪闪发亮……

看着眼前的情景,刘豹非常的满意,能够抓住部落酋长们的贪婪之心,是他走上权利巅峰的基础,狼王只有知道自己的狼群最需要什么,才能更好的指挥它们。在欣赏完酋长们或贪婪、或热烈的表情后,他才大声的宣布,“那种烈酒的产地就在渔阳!”

就像一块石头投进了平静的水里,迅速激起无数的波纹,所有的部落酋长全都站了起来,用火热的目光看着那口铁锅,又看了看手中的美酒;然后齐刷刷的看向他们的狼王-匈奴大单于。

于扶罗知道,“酋长们的贪欲已经被刘豹全部激发出来了,如果此时自己反对出兵抢掠,那么这些已经饿绿了双眼的狼群就会先撕碎自己,这种不受自己控制的感觉让他很不舒服,看了一眼站在自己身边有些洋洋得意的左贤王刘豹,他感觉自己狼王的权利受到了年轻公狼的挑战,这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哪怕那个挑战者是自己的儿子,不过现在吗,也只能顺水推舟……”

想到这里于扶罗猛的拔出自己的弯刀大声吼道:“现在已经不是汉武帝的时代了,汉朝现在的皇帝只会躲在皇宫里面吃喝玩乐,我们大匈奴的时代来临了,我以匈奴的大单于的名义命令:“兵分三路,白羊王部万骑进攻右北平,左贤王部万骑进攻渔阳郡,本大单于亲率其余各部攻击雁门关;你们要像草原上勇猛的狼群一样,跨过长城,翻越高山,大开杀戒,劫掠汉地!”

“吼!吼!吼……匈奴宫帐中传出群狼嘶吼一样的声音,尤其是那些年轻贵族酋长们,更是大声呼啸,拍着胸脯请求担任此次的先锋……

于扶罗的命令看上去非常公平,反对南下的白羊王部被派去打最远的右北平,还要面对汉朝最精锐的骑兵“右北平太守公孙赞的‘白马义从’,而出于对左贤王的奖励,把最肥美的渔阳郡交给他劫掠,可事情真那么简单吗?

身为草原上最狡猾的狼王匈奴的大单于-于扶罗,他非常的清楚,在最肥美的肉下面,往往都藏着深深的陷阱,也许借机敲打一下年轻气盛的左贤王刘豹才是他的真实心思吧……

低头不语的白羊王跟在各部酋长后面一起走出了大帐,望着南方的那个庞大帝国深深的叹了口气,无数惨痛的教训让他清楚的明白:“也许汉王朝现在缺少汉武帝那样雄才大略的英主,但汉人里却从不缺乏霍去病一样的战神……

第四十三章北地男儿

匈奴南侵,大汉北疆的长城沿线全都点燃了滚滚的狼烟,一道、两道、三道、整整四道狼烟冲天而起,从一座座烽火台不断的向远处传递,四道狼烟是汉军制度上最高等级的军事预警,这代表着起码有数万狼骑向中原内地杀来……

一时间所有北地城邑全部关闭四门,各地郡兵开始上城布防,各处集市上的商人们立刻四散而去,无数的平民百姓要么涌进大的城邑,要么开始向山中转移自己的一家老小,大批的难民群四处奔跑,哀嚎之声响彻田野……

从大汉王朝建立那天起,在北部边疆实行的就是军屯制度,既兵民合一,这里的百姓平时为民,战时为兵,渔阳郡地处幽州的最北部,而卧虎亭则在渔阳的最北部。

当初卧虎、盘龙两亭的建立,本来就是两个驻军团体,数百年来这些忠心耿耿的戍边士卒们,一边保卫边疆,一边生息繁衍,才慢慢形成了现在的两个镇子。

如今边塞的滚滚狼烟重新唤起了卧虎亭彪悍铁血的一面;在镇子中心,那座从未打开的神庙前,突然响起了疾如风暴的战鼓声……

久违的鼓声咚咚的响起,瞬时间原本安详平静的像一洼湖水般的小镇,立刻就变成了一锅滚烫的费油,巨大的呼喊声从四处响起,无论是在地里忙碌的农民,还是在街头叫卖的小商贩,或是在树下闲坐的老者,只要是卧虎亭户籍上有的居民,全都第一时间扔下手中的活计向家中跑去!

跑回去的是农夫,商贩,平民,而走出来的却是一个个身穿战甲,手握兵刃的战士,北地男儿,无论老少,战时人人皆可上阵杀敌。

正在河边练镗的萧逸也被听到鼓声的大牛和马六拽着向广场上跑去,虽然他是个道士,可名字却实实在在的写在卧虎亭的户籍上,而户籍之上的男人只有两种;一种是战士,另一种是未成年的战士!

因为有坐骑加上随身就带着练武的兵刃,所以三个人第一时间赶到了广场上。广场高台之上,萧逸惊诧的看到,那个平日里和蔼可亲的‘老亭长’身披一件陈旧的铁甲,腰夸一柄擦拭的寒光闪闪的环首刀正威风凛凛的站在那,满头稀疏的白发今天梳理的一丝不苟,那双昏聩的老眼此时格外的明亮,丝毫没有了往日里那副昏昏欲睡的样子,一面黑色的汉军旗帜就插在他的身后,随风上下飘摆!

还有那个平时在集市上总是送鱼给萧逸的老渔翁,此刻正在拼命的敲击一面巨大的战鼓,密集的鼓点声震得人心发颤,似乎满腔的热血都随着鼓声开始沸腾。

人流不断的向广场上汇集,最后泾渭分明的分成了三伙,一批是和老亭长一样,白发苍苍的老战士,都是当年在战场上厮杀过的退伍军人,各自披着陈旧的铠甲,手中的兵刃也大都古朴残缺,虽然已经年老,却一个个神态平静,丝毫不乱,甚至在他们的目光中还透露着一丝丝的兴奋,就像一匹年迈的战马在生命之火即将熄灭时,又一次获得在沙场上冲锋陷阵机会的兴奋,也许这种战鼓声在他们的心中从未平息过吧!

第二批就是跟在铁匠和皮匠身后的那些铁匠铺里的师傅和学徒,这些都是卧虎亭里的精壮汉子,虽然人数比较少,却是亭中的主力,再看手中的武器,钢刀、长矛、火钳、铁锤,显然都是从铁匠铺里顺手抄来的家伙。

最后一批就是站在萧逸身后的那些无愁居的伙计们了,清一色都是十几岁的少年,而且属他们人数最多,至于手中的武器更是五花八门,菜刀、马勺、木棍、板凳腿……,此时一张张年轻的脸上显露的既紧张又兴奋。

最后连穿着阴阳水火道袍的‘出尘子’老道,也背着他那把‘紫薇真武太极阴阳桃木剑’出现在神庙前的队伍中!

至此萧逸彻底明白了,什么是--北地男儿,皆可带刀!

当激烈高昂的战鼓声突然停止时,整个广场上已经站满了人,连那些妇女儿童都在不远处默默站立,老亭长用低沉而苍老的声音喊道:“开庙门,祭英灵!”

随着神庙陈旧的大门慢慢的打开,无数的灵牌出现在众人的眼中,密密麻麻的灵牌上刻着卧虎亭历代战死者的名字,所有镇民全都低头肃穆,一些年纪小的甚至开始低声哭泣,这里安葬的就是他们的祖先、亲人、骨肉……

“为什么庙门从不打开,为什么卧虎亭里大都是老弱妇孺,原来,青壮们都在这里了!”看着眼前可歌可泣的一幕,萧逸心中同样热血翻涌,学着那些老战士的样子,以右手捶胸,向这些战死的英灵致以最崇高的军礼!

卧虎亭原来有人口一千户左右,可连年的征战,朝廷从‘卧虎亭’抽调了大批的青壮年从军,加上兵灾、旱灾、瘟疫,使得镇子里的人口下降到不足400户,而且多是老弱妇孺,而刚才萧逸数了数,广场上大概站立了300多名男人,几乎是每户一丁,这些应该就是卧虎亭仅剩的全部男丁了吧。

看着高台上一脸肃穆的老亭长,大牛悄悄地告诉他,“卧虎亭属于军屯,兵民合一,老亭长同时也是‘典农都尉’,听说年轻时曾经跟随窦固大将军兵出漠北,血战过匈奴。”

随着鼓声停息,老亭长用洪亮的嗓音大声宣布:“狼烟传警,匈奴入侵,卧虎亭从今日起恢复战时制度,有贪生怕死者,杀!有私自逃跑者,杀!有不听军令者,杀!!”

下面的人群鸦雀无声,虽然很多少年一脸的紧张之色,却没一个人胆怯;这个时候的汉人内心是极其骄傲的,在他们的眼中,匈奴人也好、乌丸人也罢,全都是二等公民;苍天之下,唯有大汉!当年的汉武大帝给他们带来了太多的荣耀和自信,也许你能在战场上杀死他们,但却休想让他们产生恐惧或者承认失败。

看着士气高昂的人群,老亭长满意的点点头,开始分派任务,“铁匠牛弘,你负责带领所有学徒,星夜打制武器,不得有误!”

“诺!”牛铁匠上前行军礼,而后退回本队。

“皮匠张济!”你负责带领一些人,准备皮甲,修理弓箭,以备战时使用。”

皮匠还是一副阴森森的样子,什么也没说,抱拳行了一礼。

“萧逸何在?”老亭长的目光最后投向了无愁居的一众少年身上:“你负责收拢马匹,安排人手,四处巡逻,一旦发现匈奴人的踪迹,立刻燃起烟火示警!”

“诺!……”萧逸好不犹豫的站出队列,做为无愁居的老板,少年们的头领,卧虎亭的一份子,他理应负起自己的责任。

“其余众人抓紧时间修葺加高镇子围墙,所有妇女赶制干粮,不得有误!”老亭长最后命令道。

诺!……

第四十四章全员战备

随着军令下达,整个卧虎亭都进入战备状态,此时在无愁居大堂上,一百多名少年伙计在掌柜曹胖子的带领下整齐的列队站立,静静的等待着萧逸的命令,他们斗志高昂,肩膀虽然稚嫩却绝不软弱,他们就像是一群等待着人生第一次厮杀的幼狼,只要有一头勇猛睿智的头狼带领,就敢和任何猛兽搏斗,而在这里,萧逸就是他们的头狼!

他们的‘头狼’大人,此时端坐堂上,双目微闭,一副智珠在握的样子!似乎对即将来临的战斗毫不在意……,自家事,自家知,其实萧逸心中现在正六神无主呢,“打仗?从来没想过,哥可是生在红旗下,成长在和平年代里,就是做过的最恐怖的梦里,萧逸也没梦到过自己有一天会走上战场,更别提指挥别人打仗了。”

军校?一天也没上过!

兵?一天也没当过!

兵书?一页也没翻过!

这仗可怎么打呀?……别以为玩过几天《三国志》就能指挥打仗了,战争不是游戏,而是杀人的买卖,纸上谈兵的后果可是会死人的。

萧逸觉得自己就是穿越一族的二等公民,看看别的穿越者,不是穿越成皇帝,就是穿越成王爷,最不济的也能穿越成个富二代,至于那些穿越到异界的就更牛了,不是随身带着奇异空间之类的作弊器,就是有个无所不知的千年老鬼伴随左右,指明前进的方向,个个英明神武,大气运加身,料敌如神,大杀四方,而且敌人的智商基本还都是负数,随便他们吹口气,就能让一个个历史名人灰飞烟灭,至于那些绝色美女更是哭着喊着的投怀送抱,哪怕是当第十八房小妾也在所不惜……

再看看自己,一道闪电,几乎是赤身裸体的穿越的,作弊器、特异功能之类的啥都没有,刚来就被狼咬了一口,差点小命玩完,又穿越回去,别人都是一帆风顺的黄袍加身,自己混了两年多了,身上还是一件道袍,好不容易攒点家业了吧,又赶上打仗!哎!悠悠苍天,待我何薄啊!

自怨自艾完了,现实还得面对,这么多人的身家性命都压在自己身上呢,绝不能辜负这份信任,无依无靠,唯有自强!猛地睁开双眼,萧逸的眼中又透露出了那种能吞噬一切的黑光,这就是典型的双子座性格,温柔时,平静如水,悍勇时,犹如猛兽!

“豁出去了,打仗?说白了不就是人数多一点的群殴吗!没吃过猪肉,但猪跑可是没少看!”萧逸回忆着以前看过的无数狗血战争片,希望能从里面吸取一点经验,事在人为,没有谁一生下来就会打仗的,毛太祖他老人家凭着一本《孙子兵法》就能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自己可是看过无数的经典战役的,“因为珍爱和平,所以我们回首战争……”

那一部适合现在的情景呢?《地道战》?恐怕来不及挖了!《地雷战》?没有火药啊!《偷袭珍珠港》?连火药都没有就更别提飞机了……,《莫斯科保卫战》!!!就是他了,大不了一把火烧他个精光!

“大牛,你先去铁匠铺里,尽量给弟兄们弄几件趁手的兵刃!”恢复冷静后,萧逸果断的开始发布命令。

“诺!”毫不犹豫的,大牛立刻带着几名伙计向家中奔去,长久以来的相处,对萧逸他是百分之百的信任的。

“马六,你负责收拢亭子里所有的战马,另外附近那些还未撤离的商队中,但凡有贩卖马匹的,一律买下来,价格不问!”

“诺!”马六随即也带着几名伙计离去,说道相马,这里没有人比他更熟悉了。

“曹掌柜的,你带二十名伙计把咱们库房里所有的无愁酒再蒸馏两次,然后全部运到镇墙上去,派人专门看守,不得有误!”萧逸知道,现在无愁酒的酒精度大概在30-40之间,虽然受条件的制约,生产工艺依旧简陋,但只要再多蒸馏两次,就能提纯到60度以上,60度的酒就不只是酒了,而是一坛坛高爆的燃烧弹!

“诺!”虽然曹胖子对萧逸的这道命令是百分之百的不理解,“都要打仗了,还忙着提纯烈酒干嘛?”但想起当初梁百万的一再嘱咐,他依旧百分之百的去执行这道命令了。

剩下的人,每六个分成一组,日夜巡逻,周围山上所有制高点一律派人看守,一旦发现匈奴人的踪迹,白日生烟,夜晚举火,不得有误!说道最后,萧逸那张微黑的小脸上已经布满了杀气,打仗,似乎也没什么可怕的!

“诺!……”众伙计齐声应道,将为兵之胆!自古皆是如此,只要上位者不害怕,那么底下人就绝不会胆怯!

…………………………

整个卧虎亭已经变成了一座大兵营,铁匠铺里的敲击声日夜未停,连弱小的妇孺们都忙着赶制干粮,搬运砖石,青壮们更是刀不离手,马不离鞍,连睡觉都睁着一只眼睛;可是匈奴人暂时没有来临,萧逸却遇到了自己一生中最大的宿敌,长着一双桃花眼的‘紫木公子!’

原来老亭长担心匈奴人会有大队来袭,出于安全考虑,准备一旦卧虎亭守不住,就把老弱妇孺通过那座木桥撤退到盘龙河南岸去,所以特意派人请紫木公子前来商议,两亭本就是数百年的邻居,又都是军屯的后代,本应该守望相助才是,于是,在卧虎亭中,无愁居的大门口,两个命中的宿敌既是巧合也是命运安排的见面了。

有些人会一见钟情,有些人则恰恰相反,一见成敌!现在萧逸和紫木公子就都是这种感觉,两个从未谋面的人,在见到对方的第一眼,就感觉像是遇到了自己生命中的宿敌。

“阁下就是酿制出‘无愁酒’,短短时间就创下偌大一份家业的萧郎吗?”一身白袍的紫木公子风度翩翩,面容和煦,眼光却锐利如刀,看向无愁居的眸子中闪动着贪婪的目光!

“不敢,一点产业温饱而已,何足挂齿,阁下就是威震‘盘龙亭’的紫木公子吧?”一身黑衣的萧逸深沉如水,目光犹如吞噬万物的黑洞,眼神中充满了警惕,对方给他的感觉很不舒服,上一次有这种感觉还是在河边碰到那头黑狼王的时候,危险,十分危险!

“匈奴南侵,还望阁下小心谨慎,若事有不测,可渡河南来依附,我盘龙亭绝不会‘隔岸观火’的!”紫木公子的话看似和善,但‘依附’两字却大含深意,至于‘隔岸观火’四字更是一种赤裸裸的胁迫。

“呵呵!多谢,我卧虎亭众志成城,早已固若金汤!”萧逸毫不示弱地继续说道:“请公子牢记,我们无愁居这里,朋友来了有好酒,豺狼来了有猎叉!”

呵呵,告辞!

不送!

没有多余的废话,两个都是聪明绝顶的人从对方的眼神中就明白了,我们之间不可能成为朋友,只会是龙争虎斗!只会是你死我活!

回到盘龙亭中,换了一身粉色衣衫的紫木公子侧躺在软卧上,开始慢慢的细品一杯‘无愁酒’,现在他越来越喜欢这种酒的滋味了,更甚至恨不得把这种‘酒’全吞下肚去。

一旁的心腹‘大肠管家’满脸疑惑的问道:“公子,匈奴人会来吗?我们真的要帮卧虎亭的人守住退路?”

紫木公子微微一笑,粉如桃花的面孔上不经意间媚气外露:“匈奴人一定会来的,忘记前段时间,我们家的商队偷偷向草原上走私了一批铁器和烈酒吗?我特意让商队四处宣扬,烈酒就是‘卧虎亭’出产的,野狼闻到了血腥味,怎么可能不来呢……

“至于卧虎亭最后的退路吗?哈!哈!哈!………………”

看着眼前笑得面如桃花的主子,平时也算心黑手狠的‘猪大肠’也不禁后退了半步,仿佛眼前的不是一个翩翩美公子,而是一条随时会择人而噬的毒蛇……

第四十五章狼来了(求推荐票)

狼的可怕之处不是在你遇到它的时候,而是在它要来而没来,却又随时可能出现的时候,恐怖的气氛压抑着卧虎亭所有的居民,镇子里铁匠铺制作兵刃的敲击声彻夜未停,那一声声的锤击犹如打在所有人的心头,紧张而凝重!这一夜不知有多少人无法入睡,战争才是人类最害怕的东西,人祸永远大于天灾啊!

四周破损的镇墙在紧急修复中,大量的砖瓦、石块都搬到了墙上,为了生存下去,所有人都爆发出强大的力量;与此同时为了更好的防御匈奴人,众人决定在北边四、五十里左右的山林一带设立巡逻岗哨,来卧虎亭这里是必经之路,因为这个任务十分危险,随时都有可能和匈奴人的前哨游骑兵遭遇,所以这个工作就由卧虎亭里骑术和箭法最好的张济、萧逸、大牛、马六四个人担任了。

清晨,萧逸很早就起床了,穿了一件皮匠给予的牛皮甲,两层厚的牛皮硝制好后,用铜钉密密固定,外面涂有厚厚的一层黑漆,既坚固又防潮,前后心关键位置还镶嵌了铜镜,防护力很强,又不影响手臂的灵活性,虽然样子朴实了一点,不过绝对胜在实用。然后戴上那张‘蚩尤鬼面’,纯镔铁打制的面具除了能跳傩舞用,更是一件很好的面部防御器具,带上弓箭、兵刃和大牛,马六一起,跟着皮匠张济去远处巡视,战争前的气氛,让三个年轻人都睡得不好,一个个全都顶着黑眼圈,看起来好像是三只‘国宝’一样!

五十里路,快马半个时辰就能赶到,这片山里植被茂盛,常有野兽出没,本来是众人闲暇时最好的狩猎场所,可是往日里祥和而安宁的树林,此时在众人眼中变得阴森而恐怖起来,每一只飞过的林鸟,或者是一只被马蹄声惊动的兔子,都能让他们紧张的举起弓箭,那种既希望遇到敌人,又害怕遇到敌人的矛盾心理,压抑的人喘不上气来……

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四个人巡视了附近的每一个角落,没有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山林里依旧平静无事,匈奴人的踪影仿佛遥遥无期,可那种临战的气氛却更加浓烈,也更加折磨人了。大牛和马六二人已经明显的狂躁不安,甚至好几次听到一点动静就把手中的箭射了出去,结果射杀的只不过是林间奔跑的小兽而已,萧逸表面看起来还算沉着,只是一遍又一遍的擦拭着手中的凤翅镏金镗,只有如此才能减轻他心中的那种压力,反倒是皮匠张济,还是那副冷冰冰的样子,似乎对战前的气氛早就习以为常了,显然这是一个上过战场,杀过人的男人!

所谓的突遇,就是在双方都毫无准备下的碰面,这时候比拼的就是反应能力和战场上的决心,谁眼疾、手快、心狠,谁就占据上风!

三天后的中午时分,依旧没有发现任何匈奴人的踪迹,巡视了半天的四人小队松了口气,正准备下马休息一会时,突然一群飞鸟从远处的树林里飞出,纷纷惊慌的拍打着翅膀,仿佛受到了什么东西的惊吓,皮匠张济立刻抬起手示意大伙躲到树荫处,不要乱动,一双眼睛不停地扫描四周的树林,同时聚精会神的侧耳倾听,在遮挡物众多的山林里,有时耳朵比眼睛还要重要……

“哒!哒!哒!”随着一阵微不可察的马蹄声,很快从树林里钻出了一队骑兵,清一色肥壮的匈奴战马,马背上是五名身穿皮甲,身材矮壮,粗粗的脖子……

还没等萧逸三人彻底看清对方的模样,身边的皮匠张济已经迅速抽出那张5石大黑弓,一箭射了出去,随着弓弦响动,对方一名骑兵应声落马,这时才听到皮匠的吼声:“是匈奴的侦查游骑兵,杀光他们!”

萧逸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迅速抽弓搭箭瞄准一名匈奴兵的脖子,一箭射去,疾速地狼牙箭带着破空之声正中目标,凭萧逸的眼力甚至能看清敌人脖子上喷出的鲜血,头一次杀人见血不但没让他产生丝毫害怕的感觉,反而从内心中涌出一阵阵的兴奋,似乎体内有一只嗜血的恶魔被唤醒了。

大牛和马六二人这时也反应过来,纷纷弯弓搭箭,片刻间又连续射杀两人,最后一名匈奴兵显然经验丰富,在刚才遇到袭击的第一时间就找到树木遮蔽,此时见同伴纷纷被射杀,毫不恋战,连忙打马向回飞奔。

“不能放走他,追!”皮匠大吼一声,第一个追了下去,众人立刻打马追随,已经见了血,就不害怕了。

匈奴人的战马显然更加精良,远不是皮匠等人的战马可比,追击的距离在不断被拉大,见此情景,萧逸一拍胯下‘白菜’的脑门,只听得‘白菜’一声如龙似虎的嘶鸣,猛然加速,犹如离弦之箭一样追了上去,片刻之间就接近了目标;正在亡命飞奔的匈奴人听到后面迅速追近的马蹄声显然吃了一惊,但常年的厮杀经验让他马上做出反应,抽弓搭箭,身体向后仰去,一箭射出,鸣镝之声划破长空,直奔萧逸的面门而来;早就和‘白菜’配合的天衣无缝的萧逸动作轻若猿猴,轻轻一个侧身就躲了过去,同时从马鞍边的挂钩上摘下自己的凤翅镏金镗。

速度无与伦比,在‘白菜’从匈奴人身边冲过去的一瞬间,冰冷的镗刃一扫而过,一颗满脸惊恐的头颅立刻向天上飞去,腔子中的鲜血飞喷而出,有一部分落在了萧逸的脸上,使那张‘蚩尤鬼面’看起来更加的狰狞恐怖,,那具无头的尸身在马背上又跑出去十几米才轰然落地……

皮匠三人这时也拍马赶到,大牛和马六被眼前的血腥景象弄得脸色苍白,毕竟远距离用弓箭杀人和近身肉搏是两码事,后者的残忍程度远胜前者,不过,做为第一次上战场的新丁,没有胆怯的后退,也没被血腥味恶心的呕吐不止,已经算是表现不错了,新兵上阵见血,吓得尿裤子的也大有人在,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天生的冷血杀手!

至于萧逸,皮匠看着那张沾满鲜血的‘蚩尤鬼面’,微微点头,自己的眼光没错,在这个笑起来总是露出两个酒窝的少年内心深处,沉睡着一头嗜血的恶魔,而自己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这头恶魔彻底的唤醒。

跳下马,皮匠开始检查那具无头的尸体,身上的皮甲关键部位都缀有铁片,明显比前面那几个匈奴兵的更加精良,又从箭囊里抽出箭支看了看,竟然全是铁制箭头。

皮匠阴冷的面孔立刻变得严肃起来,对边上三个战场新丁讲解道:“匈奴人冶炼技术落后,非常缺乏铁器和铸造师,大部分士兵使用的依然是在中原早已经淘汰的青铜箭头,甚至是用兽骨磨成的骨质箭头,只有百夫长以上的首领才用的起纯铁制箭头;而能派出一名百夫长当游骑兵,那就意味着,他们身后至少是一个匈奴千人骑兵队。”

听完皮匠的分析,萧逸三人的脸上同时变色,敌情出乎意料的严重,一千精锐匈奴骑兵,绝不是卧虎亭那数百老弱能对付的,必须马上撤离到河南岸去。

“把所有死尸拖进树林里藏好,血迹全部用沙土掩埋,把他们的马匹全收拢过来,估计用不了多久他们的大队人马就会杀到,我们马上回去报信”,皮匠果决的下令道。

一道狼烟在林间迅速升起,狼,终于来了……

第四十六章生离死别

至少上千匈奴骑兵直扑卧虎亭而来!

当众人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全都变得脸色苍白,往年塞外发生灾害时,也会有零星的游牧部落偷偷的越过长城,前来汉地骚扰,但每次最多不过数十游骑而已,与其说是来抢劫,不如说是来偷窃、乞讨;可这次不同,上千成建制的匈奴精锐骑兵,这样强大的力量,绝不是一个小小的卧虎亭能对抗的,一个不好就是全镇被屠灭的下场,撤退已经成了现在唯一的选择。

与此同时另一个更加棘手的问题摆在了众人眼前,卧虎亭上千的妇女、儿童、老人,以她们的速度,没有三个时辰,根本跑不到盘龙河边,而另一边,虽然萧逸等人斩杀了匈奴人的游骑兵,可那也拖延不了多长时间,以匈奴骑兵的速度,估计一个时辰左右就会到这里,也就是说,必须有人留下断后,为妇儒们的撤退争取两个时辰以上的时间才成,而留下断后的结果必然是十死无生。

谁生?谁死?谁来用自己的鲜血争取那宝贵的两个时辰?命运又该如何抉择?

家有千口,主事一人,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老亭长,只要军命下达,无论生死,这里的人都会服从。

看着一双双期待的眼睛,老亭长感觉又回到了年轻时征战沙场的岁月,那时自己还是大将军麾下一名小小的什长,岁月无情,但老兵不死,握了握腰间跟随了自己一生的环首刀,它能给予自己无边的勇气。

“铁匠牛宏,你带人负责把所有妇孺护送过盘龙河,小心安置,不得有误。”

“诺!”铁匠抱拳接令,立刻转身出去安排妇孺们撤退,没有依依惜别,也来不及推让,时间宝贵,现在的一分一秒都需要用鲜血换取,何况护送妇孺过河的责任同样重大。

“出尘子仙师也一起去吧,有你在,可以安抚人群的情绪。”老亭长双手抱拳行礼,眼中满是托付之情的说道,老道这些年来施药救人,威望极高,在百姓们的眼中与活神仙无异,兼且一身武艺深不可测,又精通医术,由他照顾这些妇孺们确实是不二人选!

‘出尘子’老道还是那副仙风道骨的样子,只是眉眼间多了一层淡淡的黑气,稽首行礼后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缓步来到了萧逸面,伸出那只已经枯老的手臂,轻轻的摸了摸萧逸的头,就像两人当初第一次认识时一样,老道的手还是那么温暖。看着眼前已经长成了八尺男儿的少年,老道就像是在端详自己平生最得意的一件作品,一双眼睛格外的明亮,好像要把眼前萧逸的样子永远的记住。

从穿越而来到现在,已经将近三年时间了,岁月洗礼,如今萧逸的头发已经长的很长了,因为还没有行过成人的冠礼,而他又不喜欢那种像两只羊角一样的少年童子髻;所以他的头发就一直随意飘散着,平时只是在额头上系一根丝带了事。如今看着老道要给自己整理发髻,萧逸知道,生死离别之际,老道是想提前给自己主持冠礼,于是虔诚的跪在地上,接受了这突如其来的男子成年冠礼。

事出仓促,既没有金冠,也没有发簪,老道只是轻轻的把萧逸的头发拢在一起,聚成一束马尾状,用一根丝带系住;随后又从怀里掏出一块玉佩系在了萧逸的额头上,玉佩只有红枣大小,晶莹剔透显然是块难得的羊脂美玉,上面刻有五只飞舞的蝙蝠,蝠与福同音,所以古人常以蝙蝠为吉祥之意,在五只蝙蝠的环绕中则是一个奇怪的“卍”字!

“卍”字勘称是人类最古老的符号之一,无论是东方的佛教,道教,儒家,以及在西方文明中都屡屡出现,其真实的含义已经很难弄明白了,但所有人公认的一种解释就是吉祥、万福、万寿之意,以及有大智慧者!

心若冰清天塌不惊

万变犹定神怡气静

尘垢不沾俗相不染

虚空甯宓混然无物

……………………

手抚其顶,在一片道家清心咒的梵唱声中,老道走了……

“恩师保重!弟子谨记!”看着老道离去的背影,萧逸知道,那个道骨仙风的羽翼再也不能庇护自己了,从此,长发束成马尾状,额系玉佩就成了萧逸的固定发型,无论是沙场征战,还是高居庙堂,终其一生,从未改变……

卧虎亭里的所有的妇女儿童在老道的带领下向盘龙河边撤去,铁匠牛弘带着几十名手下的学徒各执兵器紧紧护送,撤走的都是些年轻的妇女和孩子,而那些年老体弱的人全自动的留下了,他们老迈的身体已经无法适应长途的跋涉,只会拖累撤退队伍的速度,就像自然界所有的物种一样,当灾难来临时,年老体弱的个体就会主动的舍弃自己,把生存的机会留给种族中那些年轻的个体,这就是大自然的法则:“去弱留强,适者生存!”

没有哭泣,也没有不舍得离别,人们默默的各司其职,做着自己该做的一切;在这个乱世中,一切都得为生存让路,包括感情。

“其余所有能拿起武器的男丁,和我一起,守卫卧虎亭!”目送妇孺的队伍撤离后,老亭长如同一头年老的雄狮,发出最后的怒吼。

“诺!……”

于此同时,三十里外的山林间,大队的匈奴骑兵正在隐秘行军,滚滚的铁骑就像洪流一样,势不可挡……

左贤王刘豹看着手下的滚滚铁骑,格外的得意,这次自己部落的一万精锐骑兵进入长城后,迅速兵分四路,各处劫掠,收成极其丰厚,而自己则亲率一部直扑卧虎亭,在哪里,有香烈的美酒和大量的铁器在等着自己,如果运气好,还能抢一些美貌的汉人女子做奴隶,话说在刘豹的心里,可是对那些知书达理,貌美如花的汉家女子垂涎已久了。

正在刘豹志得意满的时候,一名手下飞骑赶来:“报左贤王大人,胡蛮百夫长带人前去探路,一直没有回来,我们派去搜索的人也没发现他们的任何踪迹。”

属下的报告把刘豹拉回到现实中,“胡蛮是自己手下得力的百夫长,沙场征战无数,经验极其丰富,绝对不会犯下不回来报告的低级错误,可他却真的没有回来,那就只有一个原因……他永远也回不来了!

“不好!我们的行踪已经暴露了,传令三军,加速前进,目标---卧-虎-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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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血战卧虎亭(一)

皮匠张济猜对了,镇子里的妇孺们撤离后,不到一个时辰大队的匈奴骑兵就出现在‘卧虎亭’城外,不过有一点他估计错了,来的不是一个骑兵千人队,而是整整三个。

当大群的骑兵呼啸而至时,就连从来都是一脸冷漠的皮匠,也变得满脸肃然。所有人都明白,现在已经不是守不守的住的问题,而是凭借这三百多老弱残兵能守多久的问题,如果硬打硬拼,估计半个时辰也坚持不住。

匈奴骑兵没有马上发起进攻,而是不停的围绕镇墙纵马驰骋,并发出阵阵怪异的呐喊,给镇子里的守卫者施加心理压力。卧虎亭的镇墙高一丈余,厚六尺,历经风雨早已经残破不堪,这几天镇子里的乡民虽然日夜抢修,也不过是把残缺的地方勉强堵住而已,此时在万马千军的包围中,犹如一艘在狂涛怒浪中颠簸的小舟,随时都可能粉身碎骨……

左贤王刘豹很聪明,与别的匈奴贵族只知道抢东西不同,他更喜欢抢人,尤其是有手艺的工匠;抢来的东西总有用完的时候,而如果有了能制造东西的工匠,那么他就能获得源源不断的铁器,所以他希望得到一个完整的‘卧虎亭’,尤其是里面的铁匠。

卧虎亭中所有能拿得动刀枪的人都已经守卫在墙上了,面对千军万马围城,个个紧张万分,一些年轻的少年甚至已经浑身发抖了,但依旧紧握着手中的武器,燕赵男儿,只有战死鬼,没有投降人。而那些行动不便的老人们则二三人一组的端坐在卧虎亭的各处柴堆旁,他们现在反而是最镇静的人,一生的劳碌、一生的辛苦,此时都可以放下了,他们每个人手中都拿着取火之物,一旦卧虎亭失陷则一起点火,把自己和家园一起变成熊熊的烈火!

而此时萧逸正靠在镇墙上紧张中又略带一丝兴奋的瞭望,万马千军的场面,以前只能在电影大片里才能看到,现在却真真的出现在自己的眼前,哪怕是在敌人包围中,也依然让他热血沸腾,也许在他的内心深处一直都渴望着这样的厮杀……

正当他被那种战前的压抑感刺激的想仰天长啸时,皮匠张济如鬼影般出现在他的身侧,同时递给他一张弓,一张奇异的弓!

弓一入手,萧逸就感觉到了不凡,弓身黑的闪闪发亮,质地紧密,竟然是金属打造的,上面两条栩栩如生的五爪蛟龙扭曲交错的缠绕向两端,龙口处连接弓弦,重量起码是普通骑弓的三倍有余,弓背内侧刻有‘绝影’二字。整张弓气势凝重,杀气内敛,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

“此弓名唤:‘绝影宝雕弓’,铜胎铁臂,坚不可摧,弓弦是用深山巨蟒身上的那根主筋绞成,力开5石,150步内,能射穿3层重铠,乃是世上一等一的杀器!”拍了拍萧逸的肩膀皮匠一脸郑重的继续说道:“善用此弓,莫让宝物蒙尘。”说罢转身回到自己的位置,做着战前最后的准备。

看着皮匠离开的背影,又摸了摸手中的绝影宝雕弓,虽然是第一次入手,却让他产生一种血肉相连的熟悉感,似乎冥冥中这张弓就该是自己的,而宝弓似乎也知道自己遇到了天命真主,弓弦处发出一声清脆的鸣响,宝弓在手,猎杀群雄……

在阵阵的牛角号中,一名匈奴骑兵猛的从阵列中飞奔而出,一身铁甲寒光闪闪,看装束至少也是个百夫长之类的首领,在城墙百步外奔驰三次后,抽弓在手,回手一箭射出,鸣镝划破长空,正钉在卧虎亭的门楼正中位置,远处的其他匈奴人顿时齐声喝彩,犹如群狼嘶叫一般。

那名匈奴百夫长在百步外立定,这个距离在他看来是绝对安全的,汉人的弓很难射到这么远,至于弩箭那种杀器只有汉军的精锐部队里才有装备,小小的一个卧虎亭是不可能拥有的,再说了,就算是,百步的距离也射不准目标,此时用蹩脚的汉话向着城头大声喊到:“里面的汉人听着,大匈奴左贤王大人有好生之德,只要你们献出财物,出城投降,大人保证你们的性命安全,如若不然,破城之后,鸡犬不留……”

此时的老亭长正站在城墙的最高处,敌军压境的气氛不但没让他感到害怕,反而激起了他当年征战大漠时的豪情,临死之前还能痛痛快快的血战一场,刀劈匈奴,此生无憾了,侧身用豪迈的语气对身边的卖鱼老翁说道:“老伙计,亮旗!”

‘诺!’卖鱼老翁大步走上前,手中旗帜一展,一面黑色的大旗就在漫天的杀气中展现在城头上。军旗五尺大小,上书斗大的一个‘汉’字,旁边一行小字,‘大汉渔阳郡卧虎亭典农都尉’,汉朝文红武黑,因此军旗都是黑色,于此同时老亭长对站在自己身边的萧逸暗暗打了个射杀的手势。

收到手势,萧逸立刻抽弓搭箭,两只修长的猿臂一用力,一声轻喝,5石的绝影宝雕弓被拉成了半满月状,弓弦响如霹雳,一支狼牙箭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猛然射出……

此时那名匈奴百户犹在大声劝降,箭簇直接从口中射入,穿颈而过,鲜血喷涌中,死尸跌倒马下,远处都在大声呼啸的匈奴骑兵瞬时间也是一片骚动……

骑兵阵中一面黑色的狼头大纛旗下,刘豹本来正一脸自信的等着镇子里的人出来投降,在他看来,小小的卧虎亭在他的三千铁骑面前只有跪拜祈求的份,可瞬间被射杀的百夫长让他又怒又惊,怒的是一群汉人百姓竟敢对抗自己的大军,惊得是没想到对方一个小镇中竟然有射雕手的存在,要知道,百步之外,能准确命中移动的目标,而且强劲的箭簇穿颈而过,这只有射雕手才能够做到;而射雕手在大草原上也是极其稀少的存在……

狼头大纛晃动,随着一阵低沉的牛角号吹响,匈奴兵开始发动进攻了,雷鸣般的马蹄声从东、西、北三面一起扑来,只有南面没有人马,围三缺一,匈奴人的战术很阴险,用求生的欲望诱惑镇子里的人从南面缺口逃生,而一旦到了宽阔的平原上,那就是匈奴骑兵的天下了,可以像追逐猎物一般随意的射击砍杀。

战马奔腾,瞬间便冲到了百步内,匈奴骑兵开始在马上疯狂放箭,箭头不断撞击着低矮的镇墙,守卫者不时的有人惨叫中箭坠落,其余的人则纷纷树起拆卸来的门板抵御,在弓箭的掩护下,一队匈奴兵俨如野狼一般,用套马的绳索套住城上的垛口,口咬钢刀,攀援而上,瞪着血红的眼睛,嗷叫着挥刀劈砍守卫者。而另一队匈奴兵则下马步行,一手举着宽大的牛皮盾牌,另一只手抬起一根粗大的原木,向镇子北大门猛冲过来……

负责防守北门的正是萧逸,此刻他挥动着凤翅镏金镗,在城墙上奋勇迎战,镗锋过处血如泉涌,人头滚落,片刻间连杀十几人,身上的衣裳尽被鲜血染红,在他的带领下无愁居的伙计们也拿着手中简陋的武器奋勇杀敌,人人悍不畏死,一时间双方均是死伤惨重,喊杀声、惨叫声、兵器的碰撞声响成了一片……,激战中不时的有受伤的伙计抱着匈奴兵一起摔下城头,同归于尽……

同时卧虎亭的守卫者开始疾速射箭试图阻止敌人靠近城门,但匈奴人的牛皮盾异常厚重,效果并不明显,那队匈奴兵很快冲到大门前,开始猛力撞击大门……

“咚!咚!咚咚!”在巨木的撞击下,本就陈旧不堪的大门立刻摇摇欲坠起来,里面的人虽然奋力抵挡,却无济于事,见此情景,已然杀红眼的萧逸大吼一声:“扔酒坛!”

瞬间,无愁居的伙计们在掌柜曹胖子的带领下冒着密集的箭雨,疯狂的向大门位置扔下几十坛最烈性的无愁酒,随着一阵浓烈酒香的散开,一支带火的狼牙箭从萧逸手中疾射而至,冲天的大火迅速淹没了大门附近的一切,数十名匈奴兵被烧的鬼哭狼嚎,满地打滚却依旧扑不灭身上的火焰……

“烈酒除了喝,还能点火用的!”射出火箭后,萧逸一手执弓,另一只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轻轻的自言自语道。

其他两边,大牛和马六带人也与敌军展开血战,64斤狼牙大棒舞动如飞,势如疯虎,打得攀墙敌军脑浆迸裂,尸体血肉模糊,自己身中数刀也毫不在乎,皮匠张济的连珠箭更是例无虚发,一箭一命,弓弦响如连环……

终于,在守卫者悍不畏死的抵抗下,随着一阵低沉的号角声,死伤惨重的匈奴兵丢下满地的死尸如潮水般退去;虽然暂时打退了匈奴兵,可刚才一场血腥的攻防战,镇子里的守卫者也损失了三分之一还多,余者也大都带伤……

第四十八章 血战卧虎亭(二)

卧虎亭的城墙上,双方战死者的尸体重叠在一起,很多都互相死死纠缠着,分都分不开;残肢断臂被抛的四处皆是,一些血肉模糊的尸体甚至都分不清是汉家男儿的,还是匈奴勇士的,毕竟,双方的血都是红色的。没有人关注这些,幸存下来的人都在抓紧一切时间恢复体力,更有许多人用占满血迹手抓起干粮狼吞虎咽着,现在死去人的已经不重要了,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能吃一口就多吃一口,也许这就是生命中的最后一口饭了

老亭长左肩上挨了一刀,深可入骨,渔翁正在给他裹伤,鲜血不断的涌出,连抓了两把炉灰才压住,见到满身血污的萧逸走过来,刚才北门的战斗他看的一清二楚,面前这个戴着‘蚩尤鬼面’的少年可谓智勇双全,指挥的异常得法,让他由衷的赞道:“萧郎好身手,真有万夫不挡之勇!日后若能征战沙场,定是一员堪比‘冠军侯’的少年英雄……”

能不能成为另一个冠军侯,萧逸暂时没有兴趣,不过再这么硬拼下去绝对不行,人全死光了也坚持不了两个时辰……

“老亭长,匈奴人势大,我们不可硬拼啊!”

“你有何办法?”看着这个给卧虎亭带来无数奇迹的聪明少年,老亭长心中升起一丝希望。“简单,一个字--拖!”萧逸脸上又露出了那两个深深的大酒窝……

“里面的汉儿听着,我家大匈奴左贤王大人有好生之德,只要汝等交出财物,便可以从南门退走,我们绝不追赶!”城外再次响起匈奴人的喊话声,而且南门一带的匈奴游骑也全都撤走了,似乎真的给里面的人让开了一条生路。

原来刚才的攻击让左贤王刘豹损失了上百名精锐勇士,恼羞成怒之下,他一方面准备组织第二次猛攻,同时让手下喊话,想用诈术把里面的守卫者骗出来,只要对方走出城墙,来到平原上,立刻就会被自己的数千铁骑踏为肉泥;这个战术不可谓不高明,可惜他碰到的是一个比他更狡猾,也更加厚黑的萧逸。

“狼亦黠矣!”看过无数电影大片,而且熟读毛太祖语录的萧逸又岂会看不破匈奴人的诡计,好吧,你玩引蛇出洞,哥就给你来个将计就计,想到这里,大步走到墙边向下面喊道:“大将征战沙场,却不可失了军人的礼数,敢问对面是哪位勇士统兵?可敢阵前答话?”

刘豹认出了这个戴着恐怖面具的黑衣少年,刚才正是此人手持一件奇怪的兵刃,勇不可挡的斩杀了那些冲上城头的匈奴战士,而且,射死喊话那名百夫长的一箭也是这个黑衣少年射的,对于勇士,匈奴人总是特别敬重的,哪怕他是一名敌人!

“在下乃是昆仑神护佑下的-大匈奴-左贤王-刘豹是也,城墙上的那名勇士,做为一名战士,你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职责,而今大军围城,众寡悬殊,尔等必败无疑,你们汉人有句话,识时务者为俊杰!本王乃是爱才之人,只要你肯出城归顺,我刘豹以昆仑神的名义起誓,不杀一人,不取一物!”也许是不想弱了自己‘左贤王’的名头,也许是真想招降城头上那名勇武少年,总之,刘豹开始答话了。

“呵呵!多谢左贤王大人抬爱,雄鹰飞翔于天空,野狼奔跑于原野,天生万物,各有司命,不知生于塞北草原的左贤王大人何苦跑到我汉家城池之下啊?”没有直接拒绝,也没有完全的答应,萧逸一边摸棱两可的回话,一边偷偷的向掌柜曹胖子等人打着手势,后者连忙带着伙计们偷偷的往城墙上搬运砖石、箭支,酒坛,抓紧这难得的时间做好战备工作。

什么是业务员?就是能把一句简单的废话,分解成十句听起来似乎很有深意的废话,不但能说得理直气壮、滔滔不绝,还能让客户听起来津津有味,而萧逸前世恰好就是跑业务出身……

左贤王大人……

尊贵的左贤王大人……

大匈奴最为尊贵的左贤王大人……

草原上的勇士、大匈奴的骄傲、最为尊贵的左贤王刘豹大人……,萧逸在不停地指东说西时,很自然的把喊话的音量慢慢的调低了。

无数顶高帽的戴过来,让刘豹听的如痴如醉,似乎跟眼前的黑衣少年聊天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就这样,时间在不知不觉中就过去了整整一个半时辰,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匈奴兵们刚来时的那股子锐气也慢慢的泄了下去……,而与萧逸对话的左贤王刘豹为了能听清楚那一大堆恭维的话语,不知不觉中向城墙方向越靠越近,200步!……180步!……150步!……

正当这位左贤王大人以汉军降将李陵为例子,想要用高官厚禄,和一大片的草场,以及数不清的牛羊为诱惑试图说服萧逸投降时,一名侦查游骑从远处纵马跑了过来,原来左贤王刘豹虽然年纪不大,用兵却非常谨慎,每次打仗都会派出大量的游骑兵侦查四周,以防不测。

“报左贤王大人,在南方十数里外发现大量妇儒撤退的踪迹”。马到跟前,游骑兵大声的禀报道。

“难怪这些汉人如此拼命,原来是一群护崽的野狼”,与此同时刘豹也意识到自己中了黑衣少年的缓兵之计,气愤的猛抽了一下手中的马鞭,迅速命令道:“朵歹千户,你马上带领所部千人队,向南追杀那些妇儒,记得多抓些奴隶回来,有了人质,我不信这些汉人不开城投降”。气归气,刘豹却保持着一名统帅的理智,马上想到了用人质破降敌军的计策。

“尊令!”

一名身材彪悍的匈奴千户跃马而出,吹响了手中的牛角号,很快一个千人队向南纵马杀去……

发现匈奴人的兵马调动,萧逸就知道,自己的缓兵之计被识破了,在估算了一下自己和刘豹的距离后,大声喊道:“李陵虽得保富贵,然,遗臭万年,在下不才,愿效仿‘冠军侯’-霍去病,终有一日,马踏匈奴!”说罢,猛地双臂一振,用尽全身的力气将手中的绝影宝雕弓拉的弯如满月,一支狼牙箭以势不可挡的速度向150步外的刘豹射去……

弓开似满月,箭走赛流星,任何人也没想到,萧逸竟然敢用弓箭狙杀150步外的目标,这样的距离,简直就像神话一样不可思议,连刘豹本人也被这不可思议的一箭吓得目瞪口呆,眼看着箭镞直奔自己的咽喉而来时,身侧一名忠勇的护卫大吼一声,合身扑上,将刘豹撞落马下,周围的其余众人惊吓的连忙围拢过来,大呼着:“王爷无恙吧?快,保护王爷!……汉人奸诈!”

等到摔的鼻青脸肿的刘豹再次爬上马背时才发现,刚才那名舍身相救自己的护卫已经被萧逸那支150步外袭射来的狼牙箭射穿了咽喉,一击毙命!

“攻城!杀进去,鸡犬不留!”恼羞成怒的刘豹发出疯狼般的大吼!

第四十九章血战卧虎亭(三)

一箭误中副车,萧逸失望的猛锤了一下墙头,不过还好,之前的血战,加上自己的一顿忽悠,已经过去一个半时辰了,现在就是匈奴骑兵追过去恐怕也晚了,妇孺们很快就能撤到桥南,自己等人一番舍生忘死的血战也就值得了,一切都按照计划顺利发展着,妇孺们只要过了桥就安全了。

“……除非?……桥!……盘龙亭,还有那个一双桃花眼的紫木公子!”

似乎想起什么的萧逸抬头向南方望去,蔚蓝的天空上云团朵朵,似乎在铺设一条通天的大道,而大道之下,一丝黑烟缓缓升起,慢慢的又变成了滚滚浓烟,黝黑的浓烟犹如一头吃人的猛兽般在空中随风飞舞……

猛然意识到什么的萧逸迅速转头,身边的皮匠张济此时已经变得面无血色,显然他也知道这些黑烟意味着什么,而二人身后的老亭长此时已经是面如死灰,做为当地生活了几十年的土著,他太明白从卧虎亭到河边的距离和所需要的时间了,还有那浓烟升起的方向……,有人提前烧桥了。

“木桥!……盘龙亭!紫木公子!你…………”

“哇!……”一口鲜血喷出,老亭长一头栽倒在镇墙上,没想到,万万没有想到,最后给他致命一击的不是面前的匈奴人,而是身后的汉人……

于此同时,随着黑色狼头大纛摇动,城下的匈奴人开始了第二次攻城,马蹄铮铮,箭如雨下,在阵阵的喊杀声中,大量的匈奴兵又一次举着盾牌猛冲北门,一些特别彪悍的匈奴兵甚至口含弯刀,用手抠着镇墙的裂缝攀爬而上……

虎吼一声,已经双目充血的萧逸挥动手中沾满鲜血的凤翅镏金镗,带领手下的伙计们开始了第二轮厮杀,石块、拆下的房梁、带火的烈酒、甚至是战死者的尸体都如狂风暴雨一般向下砸去;兵器的碰击声,拼杀的嚎叫声,刀砍入人体的沉闷声,更多的是人临死前的惨叫声……无数的鲜血染红了脚下的土地,既有敌人的,也有自己人的……

半个时辰后,死伤累累的匈奴兵又一次被打退了,城墙上、垛口间、城门下双方的死尸像稻草一样随处堆积着,残肢断臂随处可见,一些尸堆厚的地方淌出的鲜血已经汇聚成了小溪,……

萧逸的一身黑衣已经被鲜血染成了暗红色,手中的凤翅镏金镗却紫光大盛,仿佛对这顿人血大餐十分满意一般,皮匠张济那双如铁一般的双臂,此时因为频繁的拉动弓弦累的不停地颤抖,身边的大牛、马六、曹胖子等人身上更是伤痕累累;几人身后,无愁居的少年伙计们,只剩下二十几个了,……

老亭长手中紧握着环首刀,坐在那面‘汉字’军旗之下,腹部受了重伤,被匈奴人的马刀豁开了道口子,虽然用白布紧紧的裹住了伤口,可鲜血还是不断得涌出,老渔翁则被斩断了双腿,奄奄一息的依靠在一堆酒坛旁,而那面黑色汉军大旗却一直毅力不倒,在微风中不断飘扬,而他们身后的老兵只剩下十几个了。

也就是说整个卧虎亭的守卫者,加上萧逸等少年,也不足四十人了。

“匈奴人马上就会发动第三次进攻,我们不能都死在这,必须立刻突围。”看了看萧逸身后的几十名少年,这些已经是卧虎亭最后的种子了,老亭长一脸决绝的说道:“匈奴人三面合围,只留南面缺口,看似是条生路,但依我看哪里却是一条死路,咱们这些人大半带伤,不可能都冲出去,如今之计,唯有我带领这些老伙计们向南冲杀,吸引开匈奴人的骑兵主力,你带着这些少年们趁机向北突围。”

老亭长的眼光很准,南边确实是死路,而北边虽然是左贤王的本队,看似危险却是目前唯一的活路,因为他们绝对料不到有人会从他的眼皮底下突围,这就叫灯下黑。

颤颤巍巍的伸出那只枯老的手,老亭长从怀里掏出一枚2寸见方的青铜印信递到萧逸手上,印信上的把手处是一只造型古朴的乌龟,龟者,长寿吉祥之物,故尔古人多用为印信造型,阳面上则刻着“大汉渔阳郡卧虎亭典农都尉印”,十三个篆文小字。

“孩子,这是朝廷所赐的印信,现在你就是新的亭长了……冲出去,……留点种子……日后重建卧虎亭!”

“老亭长放心,日月为证,卧虎亭必然永存!”萧逸双目血红的接过印信,跪地发誓道:

“呵呵!以后若是重建,别再叫‘卧虎亭’了,就改名叫‘无愁亭’吧,希望以后真的能无忧无愁!”

诺!……

城墙上还存放着一些烧敌用的烈酒,卧虎亭能守到现在,这些烈酒功不可没,老亭长提起一坛仰头狂灌,烈酒入喉,犹如刀割火烧,却也甘冽无比,但更多的酒水却顺着身上巨大的伤口和鲜血一起流了出来……

其余众人此时也纷纷最后一次饱饮这家乡的美酒,酒水顺着脸颊流下,带走一片片的血水……还有泪水……

“老伙计们,走,上路了!”悲壮的大吼一声,老亭长将手里的酒坛摔的粉碎,看了一眼身负重伤已经无法站立起来的老渔翁,说道:“兄弟,守护好咱们的军旗,老哥哥先走一步,给你探探路,咱们地府见!”

“诺!……”虽然已经身负重伤,可老渔翁还是一丝不苟的行着军礼!

南门大开,老亭长带着剩余的乡民飞蛾扑火一样向着死路猛冲而去,却把那一线生路留给了萧逸等少年;城外的匈奴兵迅速吹动号角开始包抄、合围,惨烈的厮杀声阵阵传来……

“咱们也走!”紧咬钢牙,萧逸、张济等人借着老亭长用生命争取出来的时机,手提兵刃,带领剩下的二十几名少年,将卧虎亭里所有的战马聚集到一起,纵马直出东门,开始了真正的突围……,于此同时独自坐在城头,一直守护着军旗的老渔翁,放倒了手中的旗帜,点燃了身边堆放的大量烈酒,旗在城在,旗倒城亡!按照事先的约定,那些留守在城里的老人们,在军旗倒下的同时,也点燃了身边的柴堆,瞬时间,数十道火焰冲起,毅力了数百年的卧虎亭在一片熊熊烈火中化为了灰烬……

此时刘豹正骑马立在自己的黑色狼头大纛之下,看着南门处最后数十名守卫者的拼死决战,这些汉人的英勇完全出乎他的预料,“汉人不畏死也!若长城之内的汉人都能如此,那这天下间还有我们匈奴人立足之地吗?这次深入汉地劫掠,到底是对?还是错啊?”想到可怕处,一股寒意不由自主的升上了他的心头……

当战场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南边时,少年们如同猛虎一样从北门突然冲出,萧逸手持凤翅镏金镗一马当先杀入匈奴人军阵中,崩、拔、盖、压、挑、扎……镏金镗舞动的如同朵朵梨花相似,遍布全身,皮匠等人各挥兵刃紧随其后……

虽然只有区区数十人,却杀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所过之处,衣甲横飞,血如泉涌,人头滚落马下,眨眼之间就杀的匈奴兵阵脚大乱,只要冲出这里,凭借对卧虎山周围熟悉的地形,他们很容易就能甩掉匈奴追兵。

见到自己手下数千勇士,竟然被几十个人杀的阵阵倒退,尤其是当先那名头戴‘蚩尤鬼面’的黑衣少年,所过之处,残肢断臂四下飞溅,手下竟无一合之将;眼看就要杀出重围,刘豹不由恼羞成怒,伸手抽出了自己的弓箭,做为大匈奴的左贤王,他同样也是一名勇冠三军的神射手!

正在奋勇厮杀的萧逸突然感觉巨大的危险向自己靠近,就犹如那次在河边碰到黑色狼王时一般,身上的汗毛孔都竖了起来,武者的本能让他急忙向左躲避,一枚箭簇贴着他的脸颊右侧飞了过去,在耳垂上擦出一道血痕;还没等他来得及调整好身形,第二支更加凶猛的箭簇冲着他的后心飞至,这一刻,萧逸感觉自己离死神如此之近……

就在萧逸以为自己即将回归死神的怀抱时,一只大手猛地推了他的肩膀一下,箭簇贴着左肩飞了过去,却一下子贯穿了那只救命的手,转身一看,原来关键时刻是身边的皮匠用一只手换了萧逸一条命……

于此同时,萧逸也发现了大纛旗下用弓箭偷袭自己的刘豹,挂好凤翅镏金镗,左手抽出绝影宝雕弓,右手拽出一支三棱透甲锥,弓开似满月,箭走赛流星,透甲锥直奔刘豹咽喉而去……

眼见一点寒光闪动,刘豹吓得急忙低头躲避,带着疾风而来的三棱透甲锥瞬间射断了刘豹头盔顶部的簪缨,余力不消,向后一箭撞断了黑色大纛旗的旗杆,帅旗为一军之灵魂,旗帜一倒,四周的匈奴兵立刻大乱起来,萧逸等人趁机拍马继续奋力冲杀,终于冲出了包围圈,消失在茫茫的林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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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章心之殇

十月,本应是秋高气爽,河鱼正肥的季节,可在盘龙河附近的上空处却有无数的乌鸦在飞翔盘桓,不时的发出阵阵欢鸣声,似乎在庆祝一顿盛大的宴会,人肉大宴!

萧逸等人突出重围后,点齐人马,竟然只剩下区区的17骑了,而且几乎人人带伤,其余的全折在了突围的途中,来不及休整,即刻拍马向河边赶来,那里数百妇孺的命运一直牵挂在众人的心头。

离盘龙河边还有数里之遥的一片树林间,开始有尸体出现在众人的眼中,有匈奴人的,也有自己人的,看着那厮杀后的惨烈场面,显然铁匠牛弘带领断后的队伍在这里狙击过匈奴人的追兵,死尸从树林里、荒野上、一直延续到河岸边,原本清澈的河水此时已经被鲜血完全染红了,不时有死尸顺水漂流而下,河上那座木桥早已经被烧毁,只留下个别烧焦的木头残骸在岸边漂浮……

众人开始不停地翻找,希望能找到个别的幸存者,没有,没有,……还是没有,一个生还者都没有,甚至连铁匠牛弘的尸首都没有找到,最后状若疯虎的大牛对着河水中漂流而下的尸体放声痛哭,众人随之无不落泪,这只留下断后的队伍用生命演义了汉家男儿最后的刚烈……

虽然一路上尸首纵横,死状惨烈,却独独没有发现妇孺们的踪迹,很显然,当初这只逃难的队伍发现前面道路已断,后面匈奴兵又已追近时,万般无奈之下,使用了金蝉脱壳的计策,铁匠牛弘带领手下一路厮杀,把追兵成功吸引到了河边这条绝路上,而把生的希望留给了那些妇孺们。

皮匠张济一把拉起跪在河边嚎啕痛哭的大牛,匈奴骑兵随时可能去而复返,现在不是哭的时候,数百妇孺的生死尚未可知,必须立刻寻找,而附近能躲避骑兵追杀的地方无疑就是那座绵延数百里的卧虎山……

众人立刻折返,向卧虎山方向奔去,果然在距离山脚下不远处,开始零散的出现了妇孺们的尸首,可以想象奔逃了近两个时辰的人群在逃到这里时已经是精疲力竭,不断的有人开始掉队,而匈奴兵却在这时发现了大队的踪迹,尾随其后的掩杀过来,看着眼前悲惨的情景,萧逸仰天长啸,他可以想象到那些手持弯刀的匈奴骑兵,是如何狂笑着在这片平原地区纵马追杀那些手无寸铁的妇孺的……

越是接近山口位置,地上出现的尸首越多,等到了卧虎山脚下的入口处,这里已经被尸体堆满了,到处都是死人,既有女人们的,也有匈奴兵的,这里是进山的最后一处险要,只要过了这里,人们就可以依靠卧虎山里复杂多变的地形,和丰茂的植被掩护来躲避追兵了,显然在这个生死一线的关键地方,那些手无寸铁的女人们爆发过最后的抵抗,用自己柔弱的身躯阻挡了匈奴铁骑的冲击,而她们想要掩护的只能是那些孩子们……

“此仇不报,我誓不为人!”萧逸用手中的凤翅镏金镗划破长空,像苍天发出了自己的誓言,其余众人也纷纷用手中的兵刃划破面颊,用自己的鲜血见证了这一誓言。从来都是与人为善的萧逸发现自己从未如此的仇恨过一群敌人,或者说是一个种族,复仇的种子已经种下,匈奴人誓必要为今日的所作所为付出惨重的代价。

寻找幸存者的成了现在的唯一要务,终于在一片尸体堆积最厚的地方,发现了‘出尘子’老道的踪影;老道倒在一条鲜血汇聚成的小溪中,身上伤痕累累,胸前插满了匈奴人的箭支,显然老道一直在用自己衰老的身躯保护着身后的妇孺们……

看着眼前悲壮的一幕,萧逸双目红的好似要滴血一样,他知道凭老道的本事,如果要单人突围,就是再多的匈奴兵也拦不住他,可他选择了与这些妇孺生死与共;小心扶正老道的身体,萧逸惊喜的发现,老道那满是鲜血的胸膛上还有着微弱的起伏……

卧虎山,小道观里,上百名幼儿聚集在这里,在那些女人们的拼死掩护下,这些孩子侥幸的逃进了山区,萧逸等人用了半天的时间才在山涧、树洞、暗沟中把他们聚拢起来,白天的一幕给这些孩子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创伤,一个个小脸惨白,不时地发出低低的哭泣声,好在小道观里米粮还算充足,萧逸等人一边安抚孩子们,一边分发食物,算是暂时稳定了情况。

卧室中,‘出尘子’老道静静的躺在床上,苍白的脸上一丝血色也没有,只有那微微起伏的胸部证明着生命之火还没有完全熄灭;身上缠满了厚厚的裹伤布,涂抹着平时老道自己配置的最好的金疮药,只有胸部那里有三支粗大的箭簇还插在上面,射的太深了,已经伤及心脉,一旦拔出,老道恐怕立刻就会丧命。

厮杀了一天的众人都去疗伤了,只有萧逸静静的守在老道身边,摘下‘蚩尤鬼面’的他变得非常平和,一点也看不出白天哪个黑衣杀神的影子,反而像一个在守护自己最珍贵东西的孩子;回想着两年来在道观里的点点滴滴:

徒儿,想家了吗?

仙师,我不想出家!

你与我道家有缘啊!

………………

从此以后你就是‘无愁子’了;

也无风雨也无愁!

………………

卧虎山的夜色依旧是那么的优美,可阵阵的山风却吹不散那股浓重的血腥味,已经入睡的孩子们中不时的发出恐惧的惊叫声,显然他们还在白天的噩梦里苦苦挣扎;午夜时分,一直处于昏迷的老道在药力的作用下慢慢苏醒了过来,醒来的老道先是看了看四周,发现自己躺在道观的卧室里,又看了看床前满身血污的萧逸,在确认他并没有受伤后,一丝放心的笑容浮现在那张苍白的脸上。

“情况如何?”老道用微弱的声音问道。

“孩子们大都保住了!”略微犹豫了一下,萧逸还是说出了一个好消息,随后就闭口不言了。

“劫数啊!劫数!”以老道的智慧又岂能听不出这句话的幕后含义,孩子们大都保住了,换而言之,除了孩子,卧虎亭其他的一切全都毁灭了。

“是呀!劫数!不是一家一姓的劫数,而是整个天下的劫数!”数百年的古镇,无数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在一场战火中全化为了烟尘,熟悉历史进程的萧逸知道,这仅仅是这个乱世刚刚开启的一幕而已,在之后的数十年间,今天的一幕还会不断的发生、重复,军阀混战、三足鼎立、五胡乱华……

萧逸第一次多战乱产生了深深的痛恶,而历史一再的告诉我们,要像停止战乱,唯有以战止战!用手中的兵刃杀出一个朗朗乾坤,太平盛世!

第五十一章萧何的难题

“无愁子!生老病死,乃是常事,一具皮囊而已,如今为师能兵解升天也是莫大的造化,只是可惜,没能看到你叱咤风云的那一天,为师的时间不多了,有些东西要交给你”,说着老道吃力的指着自己床下,“抬起那块青石板,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

四尺见方的青石板被萧逸轻易的搬开,出现一个古香古色的长形黑漆木箱,木箱密封的极好,还发出淡淡的清香味,显然里面放置了预防鼠蚁的药物;在老道的示意下打开后,里面出现两样东西,一本厚厚的册籍,上面有四个大字,《萧氏族谱》,看那已经变得暗黄色的样子,应该是数百年的老物,另有一个长条形的红色木闸,上面花纹古朴,同样密封的极严,却不知是什么东西。

“徒儿,你可知为师的出身来历吗?”老道用那只苍老的手轻轻抚摸着那二样东西,似乎在回忆着什么,而看向木箱的目光中竟带着浓浓的崇敬之情。

“徒儿不知!”萧逸从来没问起过老道的过去,就像老道也从不过问他的来历一样,这对奇怪的师徒就是这样,不知不问却又相互信任。

“呵呵!告诉你,为师的祖上就是大汉开国三杰之一的萧何丞相!”老道一脸骄傲的说道。

萧何!这个名字在大汉可谓家喻户晓。“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这句话就是汉王朝的建立者刘邦对萧何的最高评价。

萧何是汉高祖刘邦沛县的老乡,也是最重要的谋臣,从起事之初就跟随在刘邦左右,最为亲厚,秦朝末年,义军攻克咸阳后,他接收了秦丞相、御史府所藏的律令、图书,掌握了全国的山川险要、郡县户口,为取得楚汉战争的胜利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每次刘邦出征,他都留守关中,安抚百姓,巩固后方,以至于关中百姓只知道有萧何,不知道有刘邦;可以说如果那时候萧何封闭函谷关,自立为王的话,这天下最后到底归谁就真的很难说了,后来刘邦论功行赏,定萧何为首功,封他为酂侯,食邑最多,人称:开国第一侯!

同样因为威名太盛、功高盖主,以至于最后招来刘邦深深的猜忌,差点招来杀身之祸……

“徒儿,为师从未问过你得来历,但却早已把你看做自己的亲人,并把你得名字列在了《萧氏族谱》之上;老道一脸虔诚的轻轻那个册籍,第一页上写的是“大汉丞相‘文终侯’萧何”,后面则记载着这位开国丞相的一生事迹……

另外在族谱封面的扉页上,有篆文书写着八个小字:“位极人臣,如之奈何?”

看那颜色古老的字迹,还有所出现的位置,再加上笔锋间所透露出来的深深的无奈,十有八九就是出自萧何丞相的手笔,也只有他到达过那个位置,遇到过这样的疑问……

而族谱的最后一页上赫然书写着:“萧氏第38代嫡孙,萧逸,字无愁!”

抱着《萧氏族谱》,老道的一番良苦用心,让萧逸泪如雨下,自从来到这个世界,虽然身边围绕着大量的朋友。可他的内心里却无时无刻不是孤独的,尤其是过年时,别人都有家可归,有家可思,而他的家乡又在哪里?

如今,他也找到家了,找到了自己的归宿感,就在这本族谱之上,他是大汉开国丞相萧何的后人!

也是从这一刻起,萧逸彻底告别了从前,融入到东汉这个时代……

“孩子,别哭了,从此以后你就是萧氏的族人,同时也是我萧氏一族的族长了!”

老道的气息越发的微弱,勉强的指挥着打开了那个暗红色木匣,一口长剑静静的躺在里面,黝黑色的剑鞘很是古朴无华,拔剑出鞘,三尺半长的剑锋比普通的宝剑要长的多,却没有丝毫的光彩,反而呈现出一种内敛的暗红色,剑身上也没有丝毫多余的装饰品,只有几道古朴、神秘的花纹显示着它的不凡,剑刃之上红色最为浓重,甚至还有淡淡的血腥味传来,那种味道已经渗透了剑身,似乎还有无数的冤魂在上面环绕、哭泣,让人不寒而栗……

昔日这天下有三口名剑:

第一口是‘天子之剑’,名为-白虹紫电,非天下共主不能执掌;

第二口是‘宰相之剑’,名为-龙泉大阿,乃是王佐之才者方能佩戴。

最后一口就是这柄‘元戎之剑’,也是杀戮之剑,老道摸着那修长的暗红色剑身继续说道:“它的名字就是‘血浪斩蛟’!

“传说中天下的诸侯都是云梦沼泽中的巨蟒所化,身上都带有一丝龙气,从而进化成为蛟龙;它们彼此之间互相征伐,吞噬,败者化为尘土,胜者则收聚所有的龙气,最后化为真龙之身,君临天下!

而此剑就是那斩杀蛟龙之剑,此剑一旦出鞘,必然伏尸百万,血流漂杵;而它的上一个主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淮阴侯--韩信元帅。

自从韩信登台拜帅以后,手持此剑,数年之间,率军出陈仓、定三秦、擒魏、破代、灭赵、降燕、伐齐,直至垓下全歼楚军,每战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无一败绩,天下英雄莫敢与之相争!

战后为了酬谢大功,汉高祖刘邦除了高官厚禄外,还曾经许诺他五不死:“既见天不死,见地不死,见光不死,见铜不死,见铁不死!”

可惜,当皇帝想杀一个人的时候,总是能找到理由,‘兵仙’韩信因为功高震主,最后被吕后骗进‘未央宫’的钟室内,以毛毡裹其身,在上不见天,下不见地,外不见光的情况下,被一群侍女用竹枪刺杀……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呵呵!结果这把剑就落到了萧氏一族手里,萧何丞相昔日留有遗言,“日后若九州分裂,群雄四起之时,可将此剑取出,赋予天资绝世之人,平定乱世!”

“如今大汉江山倾颓,天下大乱就在眼前,现在为师把这把‘血浪斩蛟’剑赐予你,希望你善用此剑,还一个朗朗乾坤!”说到这里老道的眼中爆发出最灿烂的光芒,明亮的犹如两盏明灯,竟然慢慢支撑着坐了起来,手臂也突然变得苍劲有力起来。

亲自将斩蛟剑挂在萧逸的腰间之后,老道一把握住插在自己胸膛上的箭杆,猛地用力拔出,鲜血飞溅,随即将沾满鲜血的箭簇放到了萧逸手中,用一种仿佛带有某种魔力的声音说道:“为师还有遗愿你要牢牢记住:

第一支箭:如今天下即将大乱,希望你能出山辅佐名主,平定乱世,还天下一个太平!”

第二支箭:平定天下难免会四方征战,希望你能保留最后一丝清明,尽量的少杀戮天下生灵。

第三支箭:如今道门衰落,日后希望你能给道家留下传承,不要忘记你道家弟子的身份。

此时老道的伤口已经流不出任何鲜血了,全凭着一股精神力在做最后的支撑,看着那双光芒灿烂的眼睛,萧逸泪如泉涌,双手接过三支沾满鲜血的箭簇,双膝跪倒,以头触地说道:“弟子‘无愁子’谨记!”

最后的灿烂过后,就是无声的消亡;老道的目光开始变的涣散,瞳孔中的生命之火慢慢的熄灭,用微弱的声音说道:“如果处在萧何祖先的位置该如何呢?”

也许是在问萧逸?

也许是在自问?

也许…………

“位及人臣,如之奈何?”

这个问题不但困扰了萧何丞相,也困扰了萧家列代子孙,更是困扰了天下无数走到那个位置的英雄豪杰,位极人臣,功高盖主,进退不得,一脚天堂,一脚地狱……

虽然知道不一定是在问自己,但萧逸还是毫无犹豫的说出了自己心中的答案:“能辅则辅,如其不才,取而代之!”

老道死了,不知道他最后是不是听到了萧逸给出的答案,但脸上却出现了一丝满足的笑意,相信他是了无牵挂的走的……

第五十二章驱虎吞狼

没有华丽的葬礼,也没有贵重的棺木,一堆干柴,一团烈火,就是葬礼的一切了;卧虎山下,盘龙河的一条支流旁,老道的遗体正在这里火化,熊熊的烈火结束了尘世的一切,这里就是当初老道捡到萧逸的地方,现在又变成了萧逸为老道送别的地方,一来一往,也许这就是两个人的宿命吧!

燃烧后的灰烬随着河水流淌向远方,最终会重新融入这片大地,没有眼泪,也没有哭泣,生亦何欢,死亦何苦!萧逸脱下一身沾满血污的黑色战袍,在漫天的星光下又一次沐浴着这里秋季的河水,本来应该清爽的河水此时却让人感到彻骨的寒冷……

清洗干净的萧逸重新换上了一身混元八卦道袍,脸上又恢复了往日那种和煦的微笑,与突围时满身血污的样子完全判若两人,谁也不会相信,此时这个满脸笑容和蔼可亲的小道士,就是白日里在战阵上头戴‘蚩尤鬼面’,手持凤翅镏金镗,杀人如麻的黑衣勇士!可一旁的皮匠、大牛等人却感觉他的笑容是如此的恐怖,仿佛那个阳光灿烂的萧逸已经随着河水一起流走,走上岸边的只是一头披着萧逸人皮的恶魔……

老道被送走了,孩子们也送走了,掌柜曹胖子拿着一封萧逸的手书,带着剩下的十几名伙计护送着那些孩子们连夜抄小路向蓟县去了,在哪里,梁小鱼会妥善的照顾这些孩子。

该走的都走了,下一步,就该以血洗血了!

卧虎山顶,萧逸仔细的观察着山下的情况,匈奴人的大营像头猛虎一样,卧在山脚下,而河对岸的‘盘龙亭’则像一头嗜血的饿狼,用阴谋诡计,吞噬了无数妇儒的血肉……

大牛等三人在身后环立着,皮匠张济的右手裹着厚厚的伤布,锋利的箭簇射断了手掌的主筋,养好以后虽然还能勉强的穿衣、吃饭,像个平常人一样生活,却再也拉不开五石的强弓,射不下天上的巨雕了。

射雕之士需要的是手、臂、眼、心、体全力配合,缺一不可!

面对如此之大的创伤,皮匠却一脸的淡然,他相信,这头用无数鲜血为代价唤醒的少年心中的恶魔,会让自己一切的付出都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萧郎,敌人势大,我们只有区区四个人,这大仇如何能报?”大牛在一旁瞪着血红的眼睛问道。

所有人中,萧逸一向以足智多谋见长,给大家创造出无数奇迹,现在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身上了。

回头看了看身边的三人,又掉头看了看山下的匈奴军营和河对岸的盘龙亭,萧逸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边残存的血迹,微微的一笑,笑的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然后摸了摸鼻子说道:“驱虎吞狼!”

一番低语后,萧逸穿着道袍面带微笑地向山下的匈奴人军营走去,留下三个被疯狂计划惊得目瞪口呆的人……

山下,军营地旁的荒地上,匈奴人正在成堆的焚化战死者的尸体,整个军营的气氛低沉的让人压抑,不时有伤兵发出惨痛的叫声,白天的一战,可谓是两败俱伤,一旦失去这些强壮的男人,那些留在草原山的妻儿老小是无法渡过寒冷的冬天的,一时间,悲哀而低沉的草原歌声开始在营地中四处响起……

左贤王刘豹正坐在大帐中大口的喝酒,那只被射断了簪缨的头盔就摆在脚下,面前的火堆上放着一只烤熟的野兔,匈奴人出战从不带粮草,所过之处,一边劫掠,一边行猎;匈奴人有一句谚语:“只要有一把盐,荒野中就饿不死真正的匈奴人!”可以说荒野中的飞禽走兽就是他们最大的粮仓。

烈火一样的酒入喉之后在胃里升起阵阵的暖意,这种酒本就是自己的目标之一,虽然喝着美酒,可刘豹却郁闷异常,今天的血战付出了伤亡数百勇士的惨重代价,所得却非常有限,那些顽强的汉人宁可把家园烧成一片废墟,也不愿意成为自己的奴隶……,军营中低沉的歌声让他很是烦躁,匈奴人只认可胜利者,这次劫掠自己损兵折将,回去之后不知道又要面对多少的责难,左贤王的宝座恐怕也会摇摇欲坠,白羊王的忠告再一次回响在耳边,汉人,真的不可战胜吗?不,自己是草原上的雄鹰,是大匈奴的勇士,自己还要再赌一次!

当手下人来报说,营门前有一名道士求见自己时,已经喝的微醉的刘豹愣了一下,因为常年依附汉室,双方的文化交流频繁,所以南匈奴部落对道士这种和萨满巫师类似的职业还是知道一些的,这也是营门守卫肯进来传报的原因之一,对于神灵的使者,草原人都格外的尊重。

“请那位仙师进来!”显然,刘豹也是一名虔诚的奉神者。

在大帐门口,侍卫对来者进行了搜身,确定没携带任何兵器后,一名身穿混元八卦道袍,手持拂尘,满脸笑容的小道士出现在左贤王刘豹的面前。

“无量天尊,贫道参见大匈奴左贤王殿下!殿下万安!”

原以为是个仙风道骨的老道,没想到进来的却是个年纪轻轻的小道士,来者身高八尺,微黑的面容却也长得眉清目秀,一身混元八卦道袍,手持拂尘,极为标准的道家礼仪,倒是很像一个出家人。

“无需多礼,小仙师请坐!”不论道士大小,都是神灵的使者,刘豹说话的同时也在用锐利的目光看着面前的小道士,当目光扫到那张微黑的小脸时,也许是烈酒的作用,他竟产生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小仙师如何称呼?来此不知所为何事?”晃了晃头,甩去了酒精让自己产生的幻觉,刘豹开口问道。

“无量天尊!贫道法号‘无愁子’!此来乃是为左贤王殿下送礼而来。”

听到送礼,刘豹来了一丝兴趣,不过看到对方除了手里的佛尘之外身无长物,不由得好奇的问道:“不知小仙师要送我何物?”

“左贤王乃是匈奴人中有名的勇士,做为草原上的雄鹰,难道只满足于一只小小的野兔吗?”看了看火架上的野兔,小道士指着南方用充满诱惑的语气继续说道:“河南岸就有一只硕大的肥羊,远胜野兔百倍,难道大人无意猎取吗?”

“河南岸?盘龙亭!”

对于南岸盘龙亭的富庶,通过草原上来往的商队,刘豹早就有所耳闻,不过……

我们匈奴人有句古语:“千羊在望,不如一兔在手!”说着刘豹拔出弯刀,从火堆上割下一片肥美的兔子腿塞进嘴里继续说道:“看到的东西远不如吃到自己嘴里的更实际。”

“大王所虑者就是那条水流湍急的盘龙河吧?”小道士笑得似乎更加灿烂了。

“没错,我们大匈奴的勇士都是草原上最好的猎手,可再勇猛的狼王也无法下水去捕捉河对岸的猎物;何况那盘龙河水流湍急,暗礁密布,小船根本过不去,而本王是没有时间等在这里造大船的。”

“贫道有一计,可以让大王您的兵马一夜之间安然过河!”

“哦?不知道小仙师想要得到些什么?”刘豹很聪明的没先问计策,他知道世上没有白白得来的猎物,任何东西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无量天尊!左贤王果然是聪慧之人,大王应该知道,汉地自己黄巾起义之后,朝廷恼怒我道家,四处追捕道士,无辜被杀者不计其数,贫道希望事成之后能随左贤王一起去草原上居住,不知可否?”

黄巾起义的事情刘豹还是知道的,那大贤良师张角借助道家的名义蛊惑百姓,举旗造反,为此汉室朝廷四处缉拿道士,不问良莠,一律正法,因此误杀者不计其数。

对方想去草原避难,寻求自己的庇护,倒也是合情合理……而且,南岸富庶无比,若是能趁着汉庭还未反应过来之前,抢上一把,然后立刻返回草原……

“好,本王答应你,若你真有办法让本王的兵马一夜之间度过盘龙河,那我不但带你回草原,而且还会给你在草原上盖一座道观,出资供养你。”

“如此多谢大王了,贫道的计策很简单,盘龙河上虽然没有大船,可在各个支流之中却有不少打鱼的小船,大王可以派人收集小渔船,同时砍伐树木,打制木板,然后用铁索将渔船连接成一体,上铺木板,如此人马都可以坐在其上,从河流上游水势最缓慢的龙首坡一带顺流而下,连锁船体积庞大不惧风浪,就是被暗礁撞毁一两处也无伤大碍;只要过了河,凭匈奴勇士的骁勇,拿下盘龙亭如探囊取物一般!”趴在刘豹的耳边,小道士鼓动如簧之舌开始诉说自己的计策。

刘豹的眼睛越听越亮,听完又沉思了片刻,反复推敲了一番,发现没有任何漏洞以后,将手中弯刀猛地插入地下说道:“此计可行!”

“本王渡河去南岸狩猎,不知仙师您呢?”草原猎手的狡猾让刘豹问出了最后一个疑问。

“贫道愿意留在大王的营帐之中,等大军凯旋归来!”小道士的目光真诚无比,似乎还带着非常的喜悦。

看到眼前这个仿佛人畜无害的小道士愿意留在自己的军营中,刘豹最后一丝疑虑也放了下来。“传令三军,派出骑兵收集渔船,准备铁索,建造连锁船,明夜子时过河劫掠盘龙亭!”

第五十三章烈焰焚敌

匈奴兵的办事效率很快,迅速从盘龙河周围的各个支流水域的小渔村中搜集到数十艘渔船,并顺手抓回一些渔夫做为驾船之用。

不过左贤王刘豹这次并没有投入自己的全部兵力,就像草原上的狼王不会把所有的狼崽都放到一个窝里一样;首先,船只的数量并不足矣承载他的三千人马,何况人多目标容易暴露,不利于偷袭作战,其次,这次来汉地劫掠必须速战速决,所以他让手下的一名千夫长率领一半的人马带着前期抢劫来的货物和奴隶先回草原去了。

没有了辎重的拖累,不但可以加快行军的速度,而且大张旗鼓的撤走部分人马还能迷惑河对面盘龙亭的守卫,让他们丧失警惕性;何况只要过了河,对付一个小小的盘龙亭,一半人马足矣!

与北岸已经化为一片焦土的卧虎亭相反,此时南岸的盘龙亭却是生机盎然,在高处的一座瞭望台上,一榻,一壶、一盏,长着一双桃花眼的‘紫木公子’正在自饮自酌,眼前汹涌的河水给了他足够的自信,数百年来盘龙亭在河水的保护下一直稳如泰山,何况自己手下还有数百名装备精良的门客、家丁,盘龙亭的城防又坚不可摧,如今‘隔岸观火’的计谋已经成功,卧虎亭已经不复存在了,一切似乎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河北岸匈奴人的营地中人喊马嘶,正在向北撤退,就像过境的蝗虫一样,虽然会吃光所有的绿叶,却带不走脚下的土地;很快他就会派出人手接管北岸全部的土地,在那里建立起一个更大的交易市场,汇聚出无数的财富,而不同的就是,这些东西的主人会变成他‘紫木公子’!

“什么无愁居?什么鬼面萧郎?还不是被自己用计谋玩弄于鼓掌之间,我‘公孙紫木’才是盘龙河两岸唯一的霸主!”

想到这里,紫木公子得意的仰天大笑,那种智珠在握的感觉让人格外的迷醉,“传令下去:亭中一律张灯结彩,今夜大罢酒宴,犒赏所有管事、门客,护卫,另外亭中所有仆人赏肉二斤,酒一斤,钱五贯。”

“诺!谢公子厚赏!”周围的所有门客、护卫、仆人全都下拜称谢。

紫木公子此举既是犒赏自己的一众手下,也是要炫耀一下自己的睿智;古人有云:“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谁人知之?”而低调,从来不是他紫木公子的风格。

当天夜里,整个盘龙亭红灯高挂,大厅两侧里摆满了手臂粗的牛油蜡烛,不时闪动耀眼的火花把大厅照的亮如白昼,大厅正中十几名美丽的歌姬在翩翩起舞,细嫩的腰肢,粉白的皮肤吸引了无数男人的目光,各种山珍海味像流水一样端了上来,无数的庄丁、门客都围绕在紫木公子面前大献殷勤之词……

“公子才智无双,我等拍马难及……

公子文武双全,日后必成大器……

我等为公子贺,为盘龙亭贺,为公孙家贺……”

耳边听着无数的阿谀奉承之词,杯中倒满了琼浆美酒,在朦胧的灯光下看着眼前婀娜多姿的舞娘,幻想着日后风光无限的日子,紫木公子终于彻底沉醉了。

“少年得志,春风得意,美女在怀,醇酒在杯,谁能不醉……”

午夜时分,当整个盘龙亭都陷入一片狂欢时,三十里外,在水流较缓的上游龙首坡处,经过一日一夜的赶工,一片庞大的连锁船已经建好,数十条大小不一的渔船已经搭配完毕,并用绳索紧紧固定在一起,上面铺着宽阔的木板,在湍急的水流中,铁索船果然稳如平地一般。

左贤王刘豹平时治军极严,这次偷袭更是小心谨慎,河边上千名匈奴兵人人口含小木棍列阵以待,连马蹄都用小块的羊皮包好。整支队伍就这样鸦雀无声的等待着,就像一群随时准备出发狩猎的草原狼,既凶狠狡诈,又有足够的耐心……

盘龙河水依旧像往常一样静静的流淌着,河岸边的草丛中,大量的草虫在欢快的鸣叫,这正是它们一生中最得意的时刻,却丝毫不知道一旦深秋季节结束,寒风吹临大地之时,就是它们丧命之日;夏虫不可语冰,而人类又能比虫子强多少呢?此时下流处的盘龙亭里一片繁华之色,像一颗红的熟透了的果实,等着人去摘采。

夜色已深,明月也已被乌云遮盖,出击的时候到了,随着左贤王刘豹一声令下,所有匈奴兵陆续的开始登船,趁着漆黑夜色的掩护,在那些被钢刀威逼的渔夫们的小心操纵下,船队缓缓地向南岸驶去……

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盘龙亭临河的北门城高池深,壁垒森严,且有重兵把守,相反的在南门位置由于通商的需要,不但地势平坦,而且守卫十分稀松,加上紫木公子今夜犒赏所有属下,仅有的几名值夜家丁也喝的酩酊大醉,彻底放松了警惕,所以当匈奴兵顺利登陆南岸,并一路谨慎小心的摸索到南门附近时,里面的人毫无察觉……

滔滔的盘龙河水和坚固的城堡给了他们太多的安全感,可他们却忘了,这个世界上没有翻不过的高山,没有渡不过的河流,更没有攻不破的防线!

城墙上的值夜人迅速被匈奴神箭手射杀,几名身手矫健的勇士顺着套上女墙的绳索攀援而上,神不知,鬼不觉中,盘龙亭的大门被悄悄地打开,面对如此富裕的城镇,千余名匈奴兵就像冲进羊群的饿狼一样,手执弯刀,瞪红了双眼,疯狂呐喊着冲了进去……

很快原本一片寂静的盘龙亭里四处都响起了厮杀声,惨叫声,尖叫声……,火光晃动,浓烟迅速升起,无数的建筑被烈火焚毁,无数的鲜血流淌在地面上,和之前‘卧虎亭’的遭遇是何等的相似,因果循环,只不过昨天的看客成了今日的主角。

志得意满的紫木公子在一片阿谀奉承声中喝的大醉,酒后兴致高涨的又和两名小妾颠鸾倒凤一番之后,此时正左拥右抱的在温柔乡里做着最香甜的美梦,对外边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

随着外边冲天的火光升起,“当!”的一声巨响,卧室的门被人从外边一脚蛮力的踹了开来,披头散发的‘大肠管家’疯了一般从外面冲了进来,来不及言语,一把掀起鸳鸯锦被,顾不上两名春光外泄中大声尖叫的小妾,强行扯起还在昏睡的紫木公子,又顺手抽出挂在床头的‘破军’宝刀就向外猛跑……

“公子快走,匈奴兵突然从南门杀进来了,庄中各处皆以失守……”大肠管家一边使劲晃醒还处于半昏迷状态中的紫木公子,一边大喊到。

不可否认,无论再坏的人,总有人性上闪光的一面!虽然平时‘大肠管家’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可谓坏的头顶长疮,脚下流脓,但此时的他却像一头忠心护主的恶犬一样,面目狰狞的手持短刀拼命的向外冲杀……

四处闪动的匈奴兵劫掠的人影,这群草原狼正是被自己用铁器和美酒引诱来的,现在无数的房屋被烧毁,自家百年的积蓄被抢掠一空,自己的小妾们被匈奴兵像货物一样扛在肩头……,看着眼前的一切,已经清醒过来的紫木公子彻底呆傻了,‘隔岸观火’变成了‘引火烧身’,他那颗骄傲的心被踩的粉碎,一切的计谋,一切的幻想在熊熊烈火中全部倒塌;就像一具行尸走肉一样被‘大肠管家’拉着向外跑去,一切就像是一场噩梦,只是梦境太真实了,……

公孙家内宅中,那几间总是充斥着浓重汤药味道的房屋里,此时紫木公子的父亲,公孙家的老主人却显的格外淡然,平日里总是卧床不起的他,今天里难得的精神抖擞的坐了起来,当昨天他得知’卧虎亭‘毁灭的消息时,就已经有了一丝不好的预感,家族中那条流传了数百年的祖训不时的浮上心头:

盘龙卧虎,同根同源;

阴阳相济,荣辱与共;

仙人封印,紫木神桩;

烈焰焚城,孽龙出世!

知子莫如父,自己的这个儿子,天资聪慧,却又心胸狭窄,性奸诈,爱玩险,自从把家业交给儿子的那一天起,他就料到迟早会有这一天了;看着屋外冲天的火光,听着庄子里各种惊慌的叫声,唯有无奈的留下一声长叹:“聪明外露之子不保家呀!”

与此同时,盘龙河河北岸,匈奴人军营里,‘无愁子’道长正在大帐中耐心的端坐,清心咒一遍一遍的念着;直到看到南岸升起滔天的火光时,微黑的小脸上终于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两个深深的酒窝无比的明显……

习惯性的摸了摸鼻子,起身脱下外边的混元八卦道袍,露出了里面一身纯黑色的紧身衣,八尺高的身躯越发的矫健了,轻松地扭断门口几名匈奴守卫的脖子,并在营地后边的草堆边留下了一根长长的盘香后,无愁子道长悄悄走出了营盘……

随即一声嘹亮的口哨响起,从远处的夜幕中迅速冲过来一团黑影,快如奔雷,急如闪电,来到‘无愁子’身边后将大头探到他的怀里亲热的蹭着,正是千里墨烟驹--‘白菜’;翻身上马,萧逸向盘龙河上游的位置飞奔而去,那里还有一顿大餐在等着他开席……

第五十四章孽龙出世

一夜的劫掠,一夜的火光,天色微亮时,满载而归的匈奴兵开始撤退了,车上载钱粮,马后载妇女,被他们光顾过的盘龙亭就像蝗虫过境一般,啃食的格外干净,大量的木制建筑物还在熊熊燃烧,而无数镇民的鲜血则成了它的陪葬品……

盘龙河边的一片荒地里,两个满脸血污的男人正在慌不择路地逃窜,正是紫木公子和他的管家‘猪大肠’,昨夜在混乱之中二人倚仗着熟悉道路,加上大队的匈奴兵都忙于抢掠财物,又倚仗着手中宝刀之利,连杀数人,这才侥幸逃了出来。

紫木公子身上仅披着一件满是烧洞和污垢的锦袍,丝毫不见了往日风流倜傥的模样,与昨天夜宴时志得意满的样子判若两人;一边跑一边嚎啕大哭,家宅、财产、妻妾、奴仆,一切的一切,一夜之间全没了……,一旁的大肠管家则手中紧握着‘破军’短刀,忠心耿耿的护卫着,还不时地四处瞭望,生怕匈奴的游骑兵追来。

此时的‘紫木公子’就像一条丧家之犬一样,他无论如何也不想明白,那些草原上出身的匈奴兵,是如何渡过水势湍急、暗礁密布的‘盘龙河’,又轻而易举的攻破他的家宅的,那可是百年来从未失陷过的堡垒呀……

怀揣着所有疑问,二人继续向荒野密林深处逃窜,现在他们只有一个念头,跑的远远的,至于盘龙亭里其他人的死活已经彻底顾不上了,直到二人跑到上游一处高坡上时,透过浓密的丛林,恰巧看到满载而归的匈奴人陆续的登上停靠在河岸边的黑压压一片的铁索船,谜底才被揭开。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已经状若疯狂的紫木公子嘴里一边不停地说着这句话,一边用手猛捶着一片长满钩刺的荆棘,直捶地血流满臂,现在只有肉体上的痛苦才能让他冷静下来,恢复平时的理智,同时另一个疑问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谁想出的铁索船渡河的妙计,匈奴人?绝不可能!那些马背上长大的野蛮人根本就想不到这些,那还能有谁?……还有谁?”

在盘龙河方圆数百里只有两个聪明人能想出这样的计策,“一个是他紫木公子,另一个……黑衣、微笑、酒窝、眼睛犹如黑洞一样的少年!……

“无愁子-萧逸!”

“我与你势不两立!”想通这一切的紫木公子仰天咆哮,平日里粉嫩的桃花脸此时变得扭曲而恐怖,似乎要变身成一条择人而噬的疯狗……

“公子!盘龙亭已毁,要报仇还须从长计议,现在我们去何处容身呀?”大肠管家此时反倒还能保留一些清醒。

死死的盯着河对岸的卧虎山方面,紫木公子有一种直觉那个生命中的宿敌就在那里,可现在他却毫无对策,面对心腹管家的提问,冷静下来之后略加思索说道:“无妨,当初游学之时,后将军袁术-袁公路与我相识,那袁家四世三公,门多故吏;我们前去投靠,暂且容身,日后再卷土重来……”

“萧逸!等着,我还会回来的!……”几个晃动之间,这对狼狈不堪的主仆消失在茫茫的荒野中,开始了他们漫长的流浪之旅……

………………………………………………

盘龙河上游一处高坡上,萧逸四人正站在这里观看,看着繁华的盘龙亭一点一点在烈焰中化为灰烬,看着无数的生命化为了青烟,随风飘散……

生命的凋零总会让人产生悲哀,在此观看了半夜的马六终于忍不住说道:“盘龙亭里还有很多无辜的百姓……”

“在这个世上没有谁是绝对无辜的!”回身看了一眼自己的同伴,萧逸眯着血红的眼睛用一种仿佛来自地狱的冰冷声音继续说道:“下面该让那些匈奴人偿还血债了!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冰冷的声音让身旁的几个人产生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感,现在的萧逸让他们既熟悉,又陌生,与往日里笑口常开的他相比,此时的他简直判若两人,一黑一白,一善一恶,就像极其对立的两面却又融合在了一起。

见马六被那冰冷的声音压抑的说不出话来,一旁的皮匠张济替他回答道:“十条木筏,都已准备妥当,上面铺满了稻草,并倾倒了最烈的无愁酒!”

“做的好!等他们船都中心,即刻点火,烧他个片甲不留!”习惯的伸出手摸了摸鼻子,萧逸最近这个动作非常得多。

下游,满载而归的匈奴兵们开始登船了,和来的时候小心谨慎的样子不同,现在的他们一个个兴高采烈,很多人都在高声和唱着草原上狩猎归来时的歌曲,马背上驮着无数的财物,肩膀上扛着漂亮的女人,甚至连怀里也塞满了抢来的首饰珠宝,这次的收获比之前半个多月里他们劫掠的总和还要多,汉地的富庶让这些苦寒之地的匈奴兵大开眼界,同时也更加刺激了他们的野心,很多人都梦想着,来年秋天,要杀向更远处的汉地,抢劫更多的财物……

无数财货、妇女的重量压得庞大的铁索船的吃水线深了许多,也使得移动起来更加缓慢、沉重;而这种缓慢,很快就会成为他们的催命符!

左贤王刘豹此时正坐在铁索船的最前端,在秋风的吹佛下格外的得意!此次收获之丰甚至超过了他的预料,汉地富庶,果然是名不虚传呀!

有了这些财物,他的部落就可以安心的度过寒冷的冬季,明年他就会拥有更多的牛羊,马匹,草场,也会有更多的勇士来投奔他。随着力量的强大,那个草原上最尊贵的宝座,离他就更近了,不过现在有个人坐在那上面……

“没关系!草原上认可的是狼的法则,只要拳头够硬,一切都可以得到的,匈奴历史上最伟大的冒顿单于也是弑父夺位的……“而我刘豹则会成为和冒顿单于一样……不,是比冒顿更伟大的单于!”

正在他幻想着自己登上单于宝座,在自己的金色狼头大纛下,无数的部落酋长俯首跪倒,用最卑微的神态歌颂自己的伟大时,身后的侍卫突然伸手指道:“左贤王请看,上游飘下来几个木筏。”

举目望去,果然,在盘龙河的上游,顺着湍急的水流,快速漂移下来几个堆满了稻草的木筏,而稻草上还燃烧着淡蓝色的火焰……与他们焚毁盘龙亭时一样的火焰!

火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火焰随着木筏急速向他们的连锁船冲了过来……

而笨重的连锁船是躲不开也散不开的!

“火!是火!快闪开!……”,发现火筏的匈奴兵立刻恐慌的大喊起来,只见十只带火的木筏在湍急的水流中飞奔而下,偶尔有几个被水中的暗礁撞的粉碎,可分解开的原木依旧带着熊熊烈火,奋力冲下,用烈酒浸泡的木头,岂是那么容易熄灭的!

铁索船上的人迅速慌乱起来,有的想要加速冲过去的,也有想后退回去的,甚至有些不知所措的匈奴兵对着木筏开始胡乱射箭,在一片慌乱的叫喊声中,依然目瞪口呆的左贤王刘豹眼睁睁地看着木筏狠狠的撞上了他的连环大船,大火迅速向四周蔓延开来,一时间浓烟滚滚,火光飞溅,顷刻间就引燃了船上抢来的丝绸、布匹等战利品,不过片刻之间,庞大的连环船便已经完全被烈火所吞噬。

那些被强征来的渔夫首先骚动起来,纷纷趁着慌乱跳船逃生,没了他们的操纵,大船上更加慌乱起来,无数的匈奴兵或者被烈焰吞噬,或者跳进汹涌的河水中,对那些盘龙河边长大的渔夫来说,跳水逃生还有些希望,可对那些在马背长大的匈奴人而言,无疑是跳进了地狱,火烧水淹,倒毙着不计其数……

左贤王刘豹在几名心腹侍卫的保护下也跳入了水中,幸好侍卫之中有几人是北海边长大的渔猎人之后,精通水性,在他们的搀扶下,努力向岸边泅去……

当危险来临时,动物的逃生能力就是比人要强,那些侥幸没被烟火熏死的战马,纷纷跳入河水中,凭借天生会水的天性,向岸上奋力游去,而极少数聪明的匈奴兵趁机抱住战马的脖子,希望借此逃出性命;而更多的人却成为了盘龙河里鱼虾的食物,可以料想,明年此处的鱼虾一定会格外的肥硕。

刘豹的运气是不错的,在几名精通水性的侍卫保护下,侥幸抱住了一匹战马的脖子,终于爬上了岸,可当他好不容易的双脚踏上实地,才惊恐的发现,自己在北岸的营地方向,此时也升起了滚滚的浓烟……

“道士,送礼,铁索船、大火,营地,前后的因果往事一件件浮上心头……”此时那个长得微黑还有几分可爱的小脸是如此的恐怖、血腥,……慢着,如果那张脸戴上面具,那身形和声音……渐渐的和一个在战场上黑衣快马,手持凤翅镏金镗的杀神身影逐渐合二为一……

“无愁子?无愁酒?……无愁!

是他!原来是他!”

啊!……

终于想明白这一切的刘豹气的仰天长啸!在经过烈火烧烤、河水浸泡此刻又急怒攻心的情况下终于“哇!”的一声喷出一口心血,彻底昏死了过去。

一旁的侍卫见状,连忙把刘豹扶起,又从河岸上找到几匹侥幸游上岸的战马,翻身上马,抱着昏迷过去的刘豹,狼狈不堪的向北逃去,至于那些还在水中挣扎的匈奴兵,只能让他们自生自灭了……

河面上烈火依旧在燃烧,大量被烧死的尸体顺河而下,将原本清澈的河水都染成了黑色,滚滚的浓烟直冲上苍穹,仿佛一条脱困的孽龙,不断地摇头摆尾,仰天长啸,似乎在欢庆自己终于挣脱了束缚,又似乎对河面上无数的祭品极为满意……

那是一首无声的灵魂赞歌,“自由了,自由了,终于自由了!”

第一卷《贪狼出世》终于写完了,明天开始第二卷《天下风云》,如果大家喜欢本书的话请帮忙推荐、收藏一下,谢谢!

第一章何去何从

夜晚,卧虎山最高处的一块凸出的巨石上,明亮的月光由如流水般倾泻而下,显得是那样的温柔,这里是萧逸平时最喜欢待的地方,因为在这里可以看到无限的风光,他喜欢在这里看清晨的日出,他喜欢看山下炊烟渺渺的样子,他也喜欢看夜晚时万家灯火的景象……

可现在什么也看不到了,往日里两个繁华的镇子现在都化成了一片废墟,战火在短短的几天里就毁灭掉了人们用了几百年时间才建立起来的家园;现在就连自己最喜欢吹拂的夜风中,似乎也总是飘荡着一股烧烤人肉的味道,缠绕心头,挥之不去……

萧逸一个人静静的坐在巨石上喝着无愁烈酒,一杯又一杯,以前自己也经常这么干,而且还会故作忧愁的说一句,“哥喝的不是酒,而是寂寞!……”

现在寂寞真的来了,你才会发现,那种感觉,无言以对!

汉语是世界上内容最丰富的语言,可即便如此,也话不出‘寂寞’二字的真正含义!

萧逸现在就寂寞的发疯,除了‘白菜’没人陪他;自从这次烈火焚敌以后,他发现大牛、马六二人似乎变得非常惧怕自己,看向他的目光中总是隐藏着深深的恐惧,虽然他们平时掩饰的很好,可自己依然看到出来,起码他们不敢像往常一样过来随意的陪自己喝酒了,而唯一能陪自己喝酒的皮匠则走了,所以萧逸还是只能一个人喝酒!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皮匠也是,临走之前,皮匠举着自己那只彻底伤残的右手向萧逸索要了一个答案……

“如何才能报他满门的血海深仇?”

而他的仇人就是‘大将军何进和汉朝的皇帝---两个当今世上最有权势的男人’。

如果有人知道皮匠向一个少年索要这个疯狂问题的答案,一定会以为他疯了,泰山的重量岂是一只小小的蝼蚁能够移动的……

不过皮匠似乎很有信心,山下化为废墟的盘龙亭,和丧命火海的上千匈奴人让他无比的确信,从这个黑衣少年这里,他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看着那只为了救自己而伤残的右手,萧逸沉默半天后终于铁青着脸,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西凉董卓!”

说出这四个字,像是用光了他所有的力气,萧逸疲惫的瘫坐在了地上,这世上只有他知道,自己即将引出来的是一颗何等残暴的杀星!

大将军何进、汉朝皇帝、甚至于大汉王朝几乎所有的一切,都会在那颗杀星的手里毁灭。

没问原因,皮匠得到答案后转身就走了,他相信,这四个字的答案肯定能完成自己的夙愿。

从此这个世上再没有张皮匠,只有满怀复仇之心的武者-张济!一只伤残的右手为自己指明了道路,下面他要用自己的左手将这条路一直走下去。

人怒可胜天,蝼蚁怒亦可搬山!

坐在巨石上,萧逸一边喝着酒,一边开始思考以后的路该怎么走,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从没认真思考过这些,虽然他拥有超过这个时代两千年的知识,虽然他知道历史的走向,可他从没想过去改变什么……

平时习武射猎,闲暇喝酒赏月,萧逸一直对自己的生活很满意,宅男的本性让他从未想过去建功立业,如果没有意外,他会选择这么平静的生活下去,做一个最平凡,最没出息的穿越者,以后娶个能干又漂亮的乡下姑娘,生育许多淘气的孩子,平平淡淡的过完这辈子就算了。

可现在这个梦想被一场大火彻底破灭了,现实告诉他,这个世界没有平安幸福,只有互相杀罚,战士终究还是要走上战场的,那是自己的宿命;这里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留恋,同样也没有什么可以束缚他了,该思考人生的路怎么走了……

一曲前世最喜欢的歌曲《天蚕变》在山顶的月光下响起:

独自在山坡,高处未算高,

命运在冷笑,暗示前无路

浮云游身边,发出警告

我高视阔步,虽知此山头,猛虎满布

胆小非英雄,抉不愿停步

冷眼对血路,寂寞是命途,

…………

让我攀险峰,再与天比高!

……………………………………………………

“现在是汉灵帝中和五年,按照历史的发展,明年就会天下大乱了,这场混乱没有任何人能够阻止,萧逸也不行,现在的大汉王朝犹如一座被浓烟笼罩的巨大火山,已经积蓄了太多的能量,只要轻轻一碰,立刻就会喷发出无边的火焰,人力是根本无法阻止的。”

要想在乱世之中好好的存活下去,从军似乎就是目前最好的选择!正所谓:“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就是草头王,紧紧的握住刀柄,总不会是错的!”

说到军队,幽州一带最有名的就是右北平太守--公孙赞的‘白马义从’,而且自己的结拜兄长赵云现在就在那里服役,不过经过仔细的考虑后,萧逸并不打算去投靠公孙赞。

根据萧逸的记忆,公孙赞此人有勇无谋,心胸狭窄,而且刚愎自用,不愿意听取别人的意见,为将尚且马马虎虎,做一方的首领人物绝对是不合格,何况他的下场可是很惨烈的……

否决了公孙瓒之后,萧逸开始一个个的过滤三国时代的雄主,袁绍、曹操、刘备、孙权……

“袁绍?不行!”这家伙有名的好谋无断,色厉胆薄,何况他的下场比起公孙瓒来也好不了多少。

“曹操?现在也不行!”他还在西园禁军里当一名校尉,尚未崭露头角,时机不成熟。

“大耳朵刘备?还是不行!”这货现在混的估计还不如自己呢,这时候正带着关张两个兄弟四处流浪,到处的碰壁……

“孙权?……貌似这位碧眼小儿今年才7岁,还在替牙呢!

剩下的还有谁?天下虽大,可真的英雄似乎也不是很多啊!………………

正在萧逸左右为难时,一道募兵的檄文传遍了燕赵各地,原来此次匈奴人大举入侵,于扶罗单于亲领三万精兵从雁门破关而入,一个月之间横扫并州数郡,劫掠人口数万,牛羊财物无数,而后扬长而去……

对此东汉朝廷异常震怒,匈奴人的行为就犹如一记响亮的耳光,打的满朝文武都抬不起头来,就连从不关心国事的汉灵帝知道后都气的连摔好几个御用酒杯,被异族人杀进长城里面,掠夺走无数汉家子民、财物;这是大汉王朝多少年都没遭受到的羞辱呀!

虽然所有人都一致高呼出兵报复,可自家人知自家事,经过黄巾之乱后,汉王朝的国家综合实力已经衰弱到了谷底,根本无力出兵讨伐,最多不痛不痒的喊几句口号而已,无奈之下只好先加强边境的防务,扎紧自家的篱笆,防止匈奴那只恶狼再钻进来。

灵帝五年十一月,经过数次廷议,朝廷加封上党太守张杨为安国将军,假节、开府,全权主持雁门、云中、太原、上党四郡军事,负责防御匈奴人的入侵,这个张扬倒也对朝廷忠心耿耿,接到任命后,当即把自己的治所挪到了最前线的雁门郡,一方面安抚当地的百姓,另一方面积极的修复被摧毁的城池、工事;同时为了对付来去如风的匈奴骑兵,上党太守张杨下令招募燕、赵一代精于骑射,且有胆略的游侠儿和良家子弟,要组建一只精锐的骑兵部队,以保护边防。

渔阳郡因为一向民风彪悍,兵源素质极佳,自然成为了这次招兵的首要目标,数十道募兵告示飞快在渔阳各地传播开来,并迅速传到萧逸的耳朵里。

“上党太守张杨?”摸着下巴,萧逸开始回忆这位在三国时代一直处于‘打酱油’角色的人物的信息。

年龄?不知道!

出身?不清楚!

性格?还是不知道!

下场?似乎是死于部下叛乱,具体情节不清!

“废柴!绝对的废柴!”萧逸开始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历史老师了,早知今日,当初就不该趴在课堂上梦周公了……

不过有两件事萧逸还是知道的,一是:数年后汉献帝因为战乱而一度流亡至河东,各地诸侯大都拥兵观望,坐视不理,唯有上党太守张杨率兵携带粮食于回洛阳的路上亲自迎接汉献帝。

二是:董卓焚毁洛阳,西迁长安后;曹操独自领兵追赶,其余诸侯皆按兵不动,还是只有张杨派出了一支小部队和曹操同行,虽然人数不多,但其志可嘉。

综合以上两点,可以判断出,张杨此人应该是一个忠心于汉室,而且富有同情心却又魄力不足的人;如果他有魄力和野心,那么‘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就轮不到曹****。

这样的人如果在盛世时期会是一个非常优秀的地方官员,可惜在这样一个乱世里,就只能注定是个悲剧角色,不过目前来说,却也是一个值得投靠的选择,起码一个有同情心的忠臣应该是比较好相处的。

叫来大牛、马六二人,把自己的想法和判断都仔细的说了一遍,二人对此自然没有任何的异议,在大事上,一切维萧逸马首是瞻,商议已定,三个人开始收拾行礼,准备启程。

备好干粮、酒囊,那只为自己服务了数年的报晓公鸡和它的几个老婆也被一起放生了,给太上老君像虔诚的上了香,祈求祖师爷保佑后,萧逸亲手封闭了小道观的大门,回望了一眼自己生活了三年之久的地方,随即打马下山,开始了新的人生之路……

第二章雁门从军

“天下九塞,雁门为首!”

雁门关依山傍险,高踞勾注山上,东西两翼,山峦起伏,山脊长城,其势蜿蜒,东走平型关、紫荆关、倒马关,直抵幽燕,连接瀚海;西去轩岗口、宁武关、偏头关、至黄河边。勘称北地第一要塞,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同时也是草原游牧民族南下的必经之路。

在雁门这条千年古道上,不时的能看到骑着骏马、背着弓箭的燕赵游侠儿三人一群,五人一伙的汇聚而来前往雁门关从军入伍,在中国历史上,讲究秦汉一体,可以说汉王朝的建立在很多方面都继承了秦的制度,尤其是在军事上,对军功异常看重,汉高祖刘邦就曾立下过:“非刘姓不得为王,非功臣者不得封侯!”的白马之誓;这个时代从军入伍对那些满腔热血的年轻人而言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同时也是一条难得的晋升渠道;以至于每次汉军出征,路上都会有大量的彪悍少年自备兵器、干粮跟随出战,想在战场之上博一份前程!

可以说军人在一个国家里社会地位的高低,决定了这个国家的军事实力强度,而中国自古就有尚武之风,尤其是燕赵一带,因为地处北疆,连年征战,民风极其彪悍,号称:古多慷慨悲歌之士!

中国人这种尚武的风气从夏、商、周三代开始一直延续到了北宋,从宋开始,重文轻武,武者在国家中的地位可谓是急转直下,可以说宋朝是中国人整体民族性格的一个分水岭。

宋朝之前,所有中国男孩的人生目标基本都是:“好好练武,长大以后当大将军,塞外立功!”

宋朝之后,所有中国男孩的人生目标则变成了:“好好读书,长大以后考状元郎,跨马游街!”

从此尚武之风彻底没落,文教之风兴盛而起,在华丽的宋词暖风之下,中原王朝变成了一个艺术的国度,随后就是异族入侵,割地、岁币、称臣,最后崖山之后再无中国……

寂静的古道上,随着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三匹快马奔跑而来,为首的是一名黑衣黑马,狼背蜂腰的少年,微黑的小脸上剑眉鹰目,带着一股子邪逸的俊美,身后背着的巨大铁臂弓,和马鞍边得胜钩上挂着的八十一斤凤翅镏金镗清楚的告诉所有人,这个少年除了长相俊美之外,还有骁勇彪悍的一面;后面两个少年也同样是体型魁梧,彪悍不凡,各自带着寒光闪闪的兵刃。三个人都是满面的风尘之色,显然是从远道赶过来的。

来者正是萧逸等三人,原来三人定好雁门从军的计划后,收拾行囊,立刻起行,出渔阳郡,沿着官道向西经上谷,过代郡,渴饮山间泉水,饿了猎杀野兽为食,一路上晓行夜宿,半月之后顺利的进入了雁门关地界。

雁门、云中一带原本是游牧民族的活动区域,战国时期,一代英主赵武灵王,大胆的改革军事,放弃了中原人传统的宽袍大袖和笨拙的战车,改为胡服骑射,极大的加强了赵国的军事力量,终于打败了林胡、楼烦等异族,硬生生的从狼嘴里抢下此地,设置了雁门郡;看着眼前雄山峻岭的险峻地形,萧逸心中不由得感慨万千:“祖先如此英勇,子孙岂能丢失寸土!”

雁门关正处于两山之间的要道上,设有南北两门,北门外就是茫茫无边的大草原,由于近期匈奴人活动猖獗,时常有些零散的骑兵前来骚扰,所以平时都紧闭关门,南门内则是汉人的活动范围,因为前些日子被匈奴三万铁骑劫掠多日,抢走人口、牲畜无数,所以当萧逸三人来到时,看到的只有一片荒凉的景色,各处田园荒废,人烟极其稀少,很多地方还能依稀看到被战火焚毁的痕迹,可见这次匈奴南侵给汉地百姓带来地灾难可谓深痛入骨。

太守张杨的确算是一员能吏,自上任以后,他从内地各郡召集了大量的青壮、民夫,不惜花费重金,亲自监工日夜抢修、重建了被匈奴人毁坏的城池,此时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施工的工地,无数的民夫赤膊着脊背,喊着号子,肩挑人扛的把砖瓦、巨石等材料搬运而来;新修的城墙都是用青石、巨砖为基础,以黏性极佳的糯米调汁,掺和铁砂,再用黄土层层夯筑而成,城墙上面设有驻军用的顶楼,整座关防坚固而雄壮,绝对称得上:“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城门口的青石匾上横刻着:“雁门关”三个篆文大字;笔画苍劲有力,雄壮非凡…………

萧逸三人并没有进城,原来为了安置这些前来投军的豪杰,太守张杨特意令人在南门外的一座废弃的神庙处扩充、休整了一座营房,军营占地极广,足有数百亩,上面搭建了大量的帐篷。这样一来,既方便了统一管理这些前来投军入伍的豪杰之士,也避免了这些人进城以后会骚然城中的百姓,毕竟,武者大都性格刚烈,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的事情时有发生,要知道,越是有本事的人越是能闹事,也越加的桀骜不驯。

当萧逸三人催马来到营门口时,里面已经汇聚了大量前来投军入伍的燕赵游侠儿,放眼望去足有数千之众,人喊马嘶的乱作一团,营地里到处可以听见他们的吵嚷声,斗殴之类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军营旁边还有一块训练区,同样占地广阔,是一片宽广的草地,上面插有大量的木桩和草靶子,既可以用来练骑射,也可以练兵器,此时已经有数百人在这里纵马驰骋,各种兵器在他们手中上下飞舞,大多是长枪和马槊、弓箭之类,有些演练的十分精彩的,不时传来阵阵的叫好声,驻马看了一会,萧逸并没有发现这些人中有什么绝世的武将,顶多也就算得上弓马娴熟而已,原来还期待着能碰到几个三国名将,看来是不可能了,也是,那些牛人大都选择去投靠明主了,肯从小兵干起的还真没几个……

见到萧逸三人到来,军营中立刻走出一名军卒,将他们带到一顶帐篷里进行安置,同时详细讲解了此处的规则,原来这次太守张杨为了招募勇士真是花了大力气,凡是到此投军者,不但提供免费的食宿,营中选拔期间的一切花销还皆有官府承担;众人既可以在军营里好好休息,恢复体力,也可以去边上的场地练习骑射,只要不出营门闹事,在这里还是比较自由的。三日后太守张杨就会亲自来这里选拔人才,考核武艺,因为这次是以组建骑兵为主,所以考核的重点就是骑射功夫。

安顿好后,萧逸并没有出去,对他而言,那种临阵磨枪式的训练毫无意义,只是静静的呆在自己的帐篷里,一边恢复路上的疲劳,一边仔细考虑未来即将面对的各种错综复杂的情况;反倒是大牛、马六二人,来到军营后显得十分活跃,很快就适应力这种军营中的集体生活,整天的四处走动,因为二人性格豪爽,加上武艺超群,很快就结识了不少的朋友。

第三章萧逸举鼎(一)

如果说战征是为天地间至刚至阳之举,那么军人就是全天下最强悍的男人,而男人之间建立友谊的方式也必然带着点怪异,可能是拳头,可能是烈酒,甚至可能是钢刀!战场之上,敌我之间,厮杀的你死我活,互相劈砍的伤痕累累,可战后却相逢一笑泯恩仇,结为生死之交的也不在少数,这就是男人!

军营之中,只要你的拳头够硬,或者你的酒量够好,那么很容易的就能结交到很多朋友,恰好,大牛和马六二人不但武艺非凡,而且长期跟着萧逸这个酒鬼厮混下,虽然称不上千杯不醉,但也绝对堪称是‘酒精’沙场的老将了。

一顿拳头揍趴下一群人,又一顿酒喝趴下一群人后,牛哥和马哥的大名迅速在大营中传播开来,当然,这只是大家表面上对他们的尊称,那些被他们用拳头揍怕了的人在背地里都偷偷的叫他们为---‘牛头马面’。

自从来到军营,二人每天的宴请就没断过,有请他们去喝酒的,有请他们去教练武艺的,当然最多的还是找他们去助拳打架的,对此萧逸并没有阻止,反而乐见其成,人,尤其是军人,都需要大量的朋友,何况两人还能带回来大量外面的各种信息,在这样一个通信闭塞的年代里,这对萧逸了解天下大事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举杯豪饮,这已经是萧逸为数不多的乐趣之一了,因为没有合适的酒友,所以现在这仅剩的乐趣也变得十分有限,这天中午,正当他准备继续用酒杯打发时间时,一天到晚都在外边游荡的马六突然跑了回来,拉起他就往外跑,同时语无伦次的说道:“快点,萧郎,有热闹看了……巨鼎,……他们正在举呢……”

跟着马六一直来到军营东侧,在这里有一座破败的神庙,因为缺少人打理的缘故,已经荒废的厉害,四处蛛网密布,鸟雀横行,里面的神像也已经很陈旧了,但却依旧散发着一种古朴的洪荒气息,让人不敢直视,从那面已经变得灰暗残缺的匾额上得知,原来这里是一座蚩尤庙。

蚩尤是上古时代东夷部落的酋长,名央,号蚩尤;本领非凡,后值天下又乱,大地上的各部落之间征战不休,最后黄帝在涿鹿之战中得神人相助,终于击败了劲敌蚩尤,成为天下的共主。蚩尤死后,黄帝感起勇武,令人画蚩尤的形像,威慑天下,天下都以为蚩尤不死,并且居黄帝之幕府,于是“八方万邦皆为弭服”!因为蚩尤善作战,故被后人尊为战神、兵主,各处立庙,受四时香火供奉!

古人出征,可以不拜黄帝,不拜炎帝,却不能不拜蚩尤,尤其是兵家,更视蚩尤为祖师,其在中国人心目中的地位可见一斑。

雁门关地处四战之地,常年杀罚不断,所以人们在这里也修建了一座蚩尤庙,祈求这位战神的护佑,可惜,随着时间的推移,加上战乱不断,神庙已经变得破败不堪了。在神庙的前面有一座高台,上面供奉着一尊巨大的青铜鼎,鼎身巨大沉重,颜色古朴深沉,虽然同样历经风雨刀兵,却是丝毫无损,此时巨鼎周围已经聚集了很多的人,正在喧哗不休,争吵着什么。

侧耳听了一会,萧逸这才弄明白事情的经过;原来这帮精力充沛又整天无所事事的小伙子们,在打了几次架以后分成了若干个团伙,可彼此之间依旧是谁也不服谁,后来有人提议,说蚩尤庙前有一尊青铜大鼎,谁要是能把鼎举起来,就是真好汉,真英雄,就是这座军营里所有人的大哥大,结果这帮人就真的来举鼎了。

自从大禹治水成为共主之后,划分天下为九州,令九州州牧贡献青铜,铸造九鼎,象征九州,将全国九州的名山大川、奇异之物镌刻于九鼎之身,以一鼎象征一州,并将九鼎集中于夏王朝都城。从此鼎就成为国之重宝,祭祀之礼器,权利的象征,而从古至今,力能举鼎者,除了那位‘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霸王项羽,还没有过第二个人。如果说对于读书人要以德服人的话,那么对这群刀头舔血的勇士来说,以力服人就是最好、也最直接的手段了,对于举鼎立威这件事,萧逸倒是很有兴趣,毕竟要想折服这些桀骜不驯的燕赵游侠儿,就必须在力量和武艺上彻底的打败他们,才能让他们心服口服,不过他并不急于下场,而是和马六一起,隐在人群中,静静的观看起来。

此时上场的是一名身高九尺、体态雄壮的虬髯大汉,上身赤膊着,身上疙疙瘩瘩的肌肉高高隆起,显然是个力大之士,只见他先是围着巨鼎转了一圈,然后伸出手在鼎身上拍了拍,脸上立刻露出一丝犹豫之色,显然对这个庞然大物很是恐惧,但时已至此,周围那么多弟兄看着,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男人吗,挣得不就是个面子!

只见他双手抠住青铜鼎身,大吼一声,双臂一起发力,身上的肌肉层层凸起,因为用力过度,脸庞都憋的通红,豆粒大的汗珠从身上不断滚落,可在这样的力量下,沉重的巨鼎也仅仅是被微微抬起了一只脚,随着后力的不继,又轰的一声落了下去,振起大片的尘土……

看着瘫坐在地上大声喘息的虬髯大汉,周围响起一片喧哗声,称赞者有之,嘲笑者有之,更多的却是在那狂吼大叫,发泄着他们过多的精力,一人失败,其余众人的兴致却变得更高了,试问都是习武之人,那个不是争强好胜之辈,这种人前显胜,傲里夺尊的事情岂能放过;很快又有几个自负勇力人的壮汉连续下场挑战,可惜却无一成功,甚至他们连巨鼎的一只脚都抬不起来,这时,众人才知道这只鼎的厉害,力能举鼎,还真不是随随便便是个人就能办到的。

终于,在一片‘牛爷’的叫声中,大牛出场了,看周围不断响起的欢叫声中就知道,大牛最近两天在军营里人缘混的还不错,和前几个人一样,大牛同样打着赤膊,因为常年在铁匠铺里锻造的原因,强壮的躯体上有着很多烟火烫出来的疤痕,像朵朵梅花般遍布全身,倒是把他衬托的更加威武、雄壮。

与那几个一上来就全靠蛮力的不同,大牛先是围着蚩尤鼎转了几圈,做过数次试探后,并没有直接去抓鼎足,而是抓住了鼎耳,用力摇晃了几下,当鼎身微微晃动时,猛地发力,沉重的铜鼎在这种巨力的作用下立刻抬起一只足,向他的位置倾斜过来,于此同时,大牛借力打力,半蹲下身趁势抓住一只足,大吼一声,二目圆睁,使尽全身的力气向上猛举,只听得一声沉重的闷响,这尊在此沉睡了几百年之久的巨鼎终于慢慢脱离开了地面,周围顿时响起一片的叫好声,众人纷纷大声呐喊着为大牛打气助威,可惜的是,鼎足刚刚到达大牛的膝盖位置时又轰然的一声落了回去,气力耗尽的大牛同样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气喘如牛,汗如雨下,显然已经脱力了……

周围立刻响起一片叹息声,纷纷大叫着,可惜!可惜!但随即又响起了众人的欢呼声,毕竟能将蚩尤鼎三足都般离地面,这已经是目前最好的成绩了,就连那些平时和大牛有争斗的人,此时也不得不伸出大拇指承认,此子确实神力惊人。

第四章萧逸举鼎(二)

连神力惊人的大牛都举鼎失败,其余的就再没人敢上场了,这时营地之中前来投军的燕赵游侠儿几乎都聚拢了过来,放眼望去黑压压一片,竟有数千之众,都在聚精会神的看着,许多人还交头接耳的窃窃私语,显然对这尊蚩尤鼎已经望而生畏了。

眼看出现了冷场,突然人群中一片骚动,只见马六奋力向前挤去,人群中大都认识这位彪悍的‘马面’爷,纷纷避让,竟犹如分波裂浪般让开了一条道路。马六大步昂扬的走到了巨鼎前,正当众人以为他也要尝试举鼎时,只见他侧身一闪,退到了一边,让出了一道人影来;此人一身黑袍,身高八尺有余,狼背蜂腰,正是面带微笑的萧逸。

见到要举鼎的竟然是萧逸,人群中顿时一片哗然,要知道虽然萧逸的身材长得还算修长,却一点也不魁梧,肩宽而薄,臂长而细,根本就不是肌肉男的类型,论起卖相来,比起肩宽肉厚,体型魁梧的大牛可差的远了。更何况那张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的小黑脸明显的过于清秀,在外貌上真是一丝杀伤力也没有。

“牛头马面,你们是不是不行了,怎么派出个这么清秀的小子出来?是不是还没断奶呢?小心别闪了他的腰!”一片轰然大笑中,那名虬髯大汉开口说道,显然对于萧逸十分的不看好。

一把拦住了正要暴怒的马六,萧逸轻轻的摆摆手,他相信,在真正的实力面前,这些人肯定会乖乖的闭上嘴的。见此,马六只好轻轻的退到了一边,对萧逸的话,他一向是言听计从的,而且经过上次血战之后,除了智谋上的听从之外,在灵魂深处还产生了一种深深的畏惧,尤其是对萧逸那个微笑着摸鼻子的动作,简直就成了他的梦魇。

看到一向勇猛彪悍的‘马面’在此人面前竟然如此听话,反而让在场的众人一阵狐疑,起码没人再敢出声嘲笑了,这里都是习武之人,还有不少四处闯荡的游侠儿,个个阅历经验丰富,最基本的眼力都还是有的,此时看到萧逸摆手之间就拦住了赫赫有名的‘马面’,而那个已经喘息均匀的‘牛头’也起身恭敬的站在了一边,望向萧逸的眼神中带有三分尊敬,三分佩服,至于剩下的四分则全是畏惧!

要知道而今‘牛头马面’的大名在军营里可是威风八面的,拳头够硬,酒量够好,为人也仗义,身边聚拢了大批的小弟,绝对是让人畏惧的硬角色,这就让众人对萧逸的身份产生了很大的好奇,不时的有人交头接耳四下打听这位小爷到底是何方神圣……,可惜,因为这几天来萧逸刻意的低调行事,所以人群中认识他的人,几乎为零。

走到近处,萧逸才真正的仔细观看了一下这尊蚩尤鼎,青铜的鼎身虽然历经数百年却依旧光滑如新,丝毫没有被风雨腐蚀的痕迹,显然这只鼎不是一件凡品,圆口、两耳、三足,周边还刻有一些神秘而古朴的花纹,似乎是一种非常原始的图腾崇拜。鼎身正面则刻有一个奇怪的人物雕像,“牛首、人身,体型极其高大,背生双翅,上面环绕着雷电,九根锋利的脚趾踩踏在蛮荒大地上,八条粗壮的胳膊上各执不同的兵刃,分别是刀、枪、剑、戟、斧、钺、钩、叉”虽然只是一个用线条钩刻出的抽象人物,但那种有我无敌的气势却动人心魄,若所料不错,这就应该是那位传说中的无敌魔神----蚩尤!

摇摇头,努力的摆脱了雕像带来的那种压迫感,萧逸围着蚩尤鼎转了几圈,伸出手轻轻的抚摸着鼎身,一面感受着那种历史的凝重感,一面试探着鼎身的重量,“保守估计也得在一千斤以上,这在后世绝对远超世界举重记录了,难怪这么多彪悍骁勇之士都举不动它,却是国之重器。

拍了拍鼎身,萧逸心中已经有了几分把握,同样的脱去上衣,在腰间打了个结,倒不是他想在几千个大男人的面前露肉,而是一旦人体力量施展到极限,哪怕是一层轻轻的纱布遮在身体上,也会成为一种阻碍,要知道举鼎可是个危险的活计,一不小心就会有丧命的可能,历史上大名鼎鼎的秦武王,不就是因为举鼎时没挺住,被活活砸死的吗,否则也轮不到芈月太后的儿子秦昭襄王上位。

萧逸的身躯没有那种层层凸起的肌肉,反而呈一种流线型的美感,白皙的皮肤和微黑的小脸形成一种分明的对比,对此,萧逸也有些无奈,他身上的皮肤都很白皙,唯独是脸上,无论怎么保养都是微黑,看来贼老天是诚心不给他一张小白脸,让他没法勾引漂亮美眉!

沉腰座马,扎好马步后,萧逸用左手抓住一只鼎耳,臂膀发力向自己的怀里猛地一拉,随着一阵沉闷的声响,一只鼎足离地,巨大的鼎身开始向他的方向倾斜,与此同时,萧逸右手抓住一支鼎足,双臂互相配合着同时发力,一声轻喝,竟将蚩尤鼎抬离到膝盖的位置,随即在四周数千人的惊呼中再次发力,将鼎举到了胸口的位置。

顿时,周围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人人都睁大了眼睛,全神贯注的看着,就连那个出言嘲笑的虬髯大汉此时也紧紧捂住了嘴巴,一双眼睛睁的比牛眼还大,看着这不可思议的一幕。

沉重的鼎身压得萧逸浑身的骨节嘎嘎作响,身上每一根肌肉条都绷得紧紧的,汗水几乎是从每一寸肌肤中渗出,迅速汇聚流淌,浸湿了下边的衣裤;千斤的分量真不是一般的血肉之躯可以承受的,好在萧逸经受过天雷淬体(不就是喝醉酒乱发誓挨雷劈了一次吗,还说成天雷淬体那么好听!作者语。),又被老道在药浴里泡了数年,体魄早已非常人可比。只见他双足牢牢抓住地面,脚力、腿力、腰力、肩力、臂力合一,一声狂吼中,萧逸爆发出全身的力量,终于将那尊蚩尤鼎高高的聚过了头顶,犹如一尊魔神般屹立在高台之上,这一刻,他就像是魔神蚩尤复生!

停顿了数秒,在所有人都看清楚之后,在一阵狂浪似的欢呼声中,萧逸沉腰坐马又将蚩尤鼎纹丝不差的放回了原位,这个举动为他换来了更加猛烈地欢呼声,习武之人都知道,把重物举起来容易,可要想原封不动的放回去可就难了,这需要使出更大的力量和技巧才行。

在一浪高过一浪的欢呼声中,萧逸微笑着挥手示意,大牛、马六二人则傲然地一左一右站在他身边,就真的像是神话中的牛头马面一样!尤其是当马六喊出‘萧郎’的称呼后,全场数千人都爆发出:“萧郎!萧郎!……!”的呐喊声,响彻了一方天地。

“萧郎神勇,我等兄弟佩服之至,日后愿凭驱策,生死无悔!”在一片欢呼声中,那名虬髯大汉走出人群躬身行礼,身后还跟着另外三名汉子,皆是身材矫健之辈。身边的马六连忙介绍到,此人名叫张转,身后的三个是他的结义弟兄,杨和,李让,何辉;这四个人都是雁门本地游侠,个个弓马娴熟,本领不凡,因为这次匈奴入侵,血洗了他们的村子,所以四兄弟一商议才跑来从军,立志报此国仇家恨。

因为这四个人拳头够硬,为人也仗义,所以很快就在营地里聚拢了一帮弟兄,和大牛、马六一伙人互相不服,数次争斗都不分胜负,才有了这次举鼎的比试,胜者为大哥,号令所有人,败者甘居小弟,任凭驱策。

“好汉子,无需多礼!既然一同为国从军,日后就是兄弟,理应互相关照才是!”萧逸连忙上前将虬髯大汉搀起,对这样忠肝义胆,又有本事的人,他一向是非常欣赏的,正所谓,一个好汉三个帮,军人更是以团结为上,只要好生培养,日后就又是他的一条臂膀!

“萧郎请用酒!”四兄弟中的老二杨和面带一丝诡诈的快步上前,捧出一个巨大的海碗,而老三李让则立刻拿出一个牛皮口袋,开始不停的向碗里倒酒,当酒水溢满时,巨大的海碗送到了萧逸的面前。浓烈的酒香扑鼻,提鼻子一闻,竟然还是自己酿的无愁烈酒,看来梁家的生意已经做到雁门郡一带来了。

看着这碗起码有三斤的烈酒,再看看四兄弟的神色,萧逸就明白了,还是有点不服气啊!也对,在军营里要想服人,除了拳头够硬,还有一条,酒量得够好,男人的交情就是喝出来的。

看着雁门四兄弟出的这道难题,其余的人全都目瞪口呆,毕竟三斤的酒水可不是谁都能一碗喝下去的,何况还是赫赫有名的入口如刀,入腹如火的无愁烈酒呢,而大牛、马六二人则是在一旁看的哈哈大笑,萧逸的本事他们可是一清二楚,论起来,喝酒第一,箭术第二,兵器第三!

满脸含笑的接过海碗,高举过顶,让四周所有人都看清楚后,萧逸犹如长鲸吸水一般,把脖一扬,一口气喝干了碗中美酒,随后面不改色,心不跳,在四兄弟目瞪口呆中,将海碗摔了个粉碎:“好酒!……”

第五章骑射比试

时间过的很快,三日后的清晨,当东方紫气升腾的时候,聚集的战鼓在军营中心响起,数千余名来自燕赵各地的投军者纷纷冠袍束带,各披战甲,迅速聚集到了训练场上,所有人按照各自出身的郡县分别列队,萧逸三人也骑马跟着众人站到一面幽州-渔阳郡的大旗下,渔阳郡不愧是民风彪悍之地,举目望去,萧逸发现这里的投军者比起其他各郡要多出很多!

训练场北侧有一座高台,上面旌旗招展,遍插矛戈,另有百余名铁甲亲兵卫队团团围绕,随着一阵号角响起,上面走出一群雁门郡的各级文武官员,为首一人身高七尺五寸,四十上下的年纪,面色白净如玉,胸前三缕长髯迎风飘摆,内穿大红色文官衣袍,可能因为今天是演武的缘故,外边还特意套了一身镔铁铠,腰横宝剑,在众人的簇拥之下倒是颇有几分威严,此人正是钦命的安国将军、上党太守张杨。

三通号角响罢,太守张杨先是发表了一番关于忠君报国的慷慨演讲,从汉高祖的白登之围说到了汉武帝的北伐大业,从一生落魄不得封侯的飞将军李广,又说到了少年得志的冠军侯霍去病,别说,口才确实不错,说道激昂之处,口水横飞,泡沫四溅,把台下的几千健儿给感动的无不热泪盈眶,恨不得下一刻就杀出雁门关和匈奴人拼个你死我活。

萧逸在台下同样听的津津有味,心中暗暗评价,如果这个张扬生活在现代,绝对是一位非常出色的政工干部,至于在这个时代吗?文采绝对有余,就是不知武略到底如何?

同时他也发现了一件事,那就是千万不要小看那些在历史上打酱油的角色,能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留下名字的人绝对没有平庸之辈,之所以他们最后会沦为酱油党,那是因为与他们生在同一个时代的那几个人太妖孽了:曹操、刘备、孙权……无一不是雄才大略之辈!

就像为什么我们白日里看不到漫天的星辉,那是因为他们的光亮全被炽热的太阳给遮挡住了,更何况在汉末这片未来的天空中,会升起整整三个太阳呢!

演讲完毕以后,开始选拔骑射,考试的原则很简单;在训练场上画了一条东西长四十步的白线,白线两头设有起点、终点,又在白线南侧六十步外竖立一个直径三尺的圆形箭靶,靶中是一个拳头大的红心,考试者纵马从一头疾驰,在白线范围内开弓射箭,射中箭靶者进入下一轮比试,有望受到重用,不中者淘汰,只能沦为军中一卒。

古代的一步是指左右脚各向前迈一次,一下叫跬,两下才叫步;平均一步也就是一米二左右,四十步的白线也就是50米长段,这么短的距离,战马可一冲而过,所以留给射手的时间非常有限。

另外是从东向西骑射,还是从西向东骑射则抽签决定,因为这关系着一个正手箭和反手箭的问题,人类大部分都是右手比左手灵活,习惯性的是左手执弓,右手搭箭来瞄准目标,这就叫正手箭,或者叫右手箭,如此一来骑士射击的半径就是左手的180度范围。但在战场上敌人不可能只出现在你的左边,所以当需要你向右侧射击的时候,就必须右手执弓,左手搭箭,这就是反手箭,又叫左手箭。

虽然理论上在战场上用到正手箭和反手箭的几率是相等的,但由于人们大都善用右手的原因,所以绝大部分骑士还是正手箭练的更好一些,抽签的时候就出现了这一幕,抽到正手箭的骑士喜笑颜开,谢天谢地,恨不得把周天神佛都拜上一遍,抽到反手箭的家伙则指天骂娘,满脸哭丧,估计回去以后就会把家里的神像砸了出气,对此,萧逸则是微微一笑,名师的指导,三年的苦练,无论是左手还是右手,他都是射雕手!

随着鼓声响起,比试开始,骑射的难度很大,在奔驰的过程中骑手全靠自己的双腿控制战马的方向和速度,身体必须保持一定的平稳,才能顺利射箭,这时考核的除了弓手的眼力、臂力、以及对时机和目标的判断力外,最重要的就是骑手和胯下战马的默契度了。

一名好的骑手必须对胯下战马的产地、脾气、身体状况,奔跑的速度、奔跑的节奏都了如指掌才行,反过来,战马对骑手的命令也必须足够的熟悉,要知道骑马作战时,敌我交锋往往只是战马交措的一瞬间,手快者胜,手慢者死,而这时候骑手发出命令的方式往往就是在马脖子上轻轻的一拍,或者用脚轻轻一磕马的肚子,战马则要根据主人拍击的不同部位和力度的大小,做出相对的动作,是加速,是减速,是闪避,还是跳跃……,人马合一,这种默契度绝不是三天五天就能练出来的,所以最好的骑手往往都是和自己的战马同吃,同睡,从小一起长大的才行。

摸了摸‘白菜’又长又黑的鬃毛,萧逸对它可是信心十足的,三年来他和白菜几乎称得上情同手足,不但同吃同睡,还是要好的酒友,二者说是心神合一都不过分,今天‘白菜’的精神也格外的好,这货对外部环境的适应力超强,无论在哪都能混的风生水起,‘白菜’是从来不用栓的,可以自由自在的四处活动,住的是单独的马号,吃的是精致的饲料,没事还要去别的战马槽子里抢上几口,短短几天被它踢伤、咬伤的战马就有十几匹,不过看在萧逸的面子上,倒也没人敢难为它;就这样,这货还发了一次脾气,因为营地里没有新鲜的白菜心给它啃。

随着选拔正式开始,随着掌令官一声令下,考场上顿时尘土飞扬,人喊马嘶,骑手们飞箭如雨,射中者举弓狂啸,不中者则纷纷低头咒骂,不得不说燕赵之地果然武风极盛,此次来投军的也都是各地的豪杰,大都弓马娴熟,六十步外能一箭中靶者竟然高达三成,这个数字,在一个以农耕为主的民族中已经非常了不起了,就连看台之上的太守张杨也是连连点头,对这次的兵源素质十分满意;这些人只要稍加整顿,就是一支精锐的骑兵队伍。

六十步外射一只静止的箭靶,对萧逸他们三个平时在深山中射杀飞禽走兽的人而言轻而易举;轮到萧逸时,抽了一支正手箭签,随着号角的鸣响,双腿一紧夹,受到命令的‘白菜’立刻飞奔而出,速度极快,然马背上却很平稳,奔驰到三十步的位置时,萧逸左脚轻轻一点白菜的肚皮,后者立刻做出一个飞跃的动作,马在半空时毫无颠簸,乃是射箭的最佳时机。

马在半空的一刹那,早已执弓在手的萧逸迅速右手搭箭,目光如电稳稳的瞄准了60步外的箭靶,弓如霹雳响,箭走赛流星,一箭正中红心;顿时周围响起一片的叫好声,话说自从那日举鼎之后,萧逸在众多游侠儿心目中的地位真不是一般的高,如今看他骑射功夫也如此了得,众人岂会吝惜赞美之声。

大牛、马六二人同样顺利的通过了60不骑射考试,败者淘汰,胜者则参加下一轮七十步的考试、再下一轮则是八十步、对纵马骑射而言,每增加十步距离,都是一个巨大的难关,以至于每一轮都淘汰下去大量的人;经过整整大半天的比试,当考核完九十步外骑射时,所有诸郡三千余名参军的健儿,过关的已经不足四十人了,而萧逸三人都位列其中。

这几十名骑手都称得上是百里挑一的勇士,最后汇聚到了看台下面,等待最后的百步射靶考核,究竟会花落谁家?谁才能在万马军前扬名立万呢……

第六章扬名立万

经过层层选拔,一共有三十六名射手入选,能走到这一步的都不是平凡之辈,每一个都称得上是神射手,除了萧逸、大牛、马六三人外,雁门郡的张转、杨和,李让,何辉四兄弟也全部入选,他们能成为一个团伙的首领,也必然都是弓马出众的硬角色。

这时太守张杨一脸兴奋的从点兵台上走了出来,这一轮他要亲自考核,如果不出意外,剩下这几十名勇士,就会是他组建这只骑兵部队的预备军官了。见到太守大人亲自出面考核,众人纷纷催马上前行礼,有人兴奋的满脸通红,也有人忐忑的不知所措,唯有萧逸还是那副面沉似水的样子,执弓的手纹丝不乱,而他看向点兵台的眼神,也不像其他的候选者那样,期待着得到上位者的赏识;萧逸的眼神更像是一条选择栖身之地的孽龙,想看看眼前的这片湖水够不够深,能否让他吞云吐浪!

这时一名侍从走出来对众射手大喊道:“张太守有令,百步射靶,有射中红心者,赏黄金五十两!中靶最多者,赐‘螭纹寒铁铠’一副!”

射手们又是一阵骚动,眼神一个个全都变得炽热起来,财帛动人心呀!不过激动过后,更多的却是忐忑,“五十两黄金和‘螭纹寒铁铠’虽然是诱人无比,可百步外射中靶心的难度也足矣让人望而生畏,首先对弓手的臂力要求就极高,非3石以上的硬弓不能成事,其次对眼力的考核同样严格,百步之外望去,拳头大的红心比一只苍蝇大不了多少,最后就是人和马的默契程度了,马背上一个微小的颠簸就可能让射出的箭簇远远的偏离目标。

随着鼓声响起,最后的比试开始了,第一个上场的正是满脸虬髯的张转,只见他先是几个深呼吸平稳了下心境,随后和场边的几个弟兄打了招呼,便催动胯下黄骠马,紧握掌中枣木弓,神色凝重的来到起点处,瞪大眼睛看着百步外的箭靶。

他的手气不错,抽到一支正手箭的签,随着掌令官旗帜一摆,张转战马疾奔,匀速跑出三十步后,双腿一松,奔跑的战马立刻步幅微微一顿,减慢速度,张转趁机张弓搭箭瞄准远处的红心,随即一箭向箭靶射去,张转的弓力不错,足足的3石强弓,可惜准头却稍差了一些,箭簇射到了箭靶红心的外围边缘地方,不管怎么说,能够在百步外中靶,这已经是非常难得的成绩了,擦了一把冷汗,张转在场下一片的叫好声中,微笑着策马跑到一边,同时还有意无意的偷偷看了萧逸一眼。

后面的人一个接一个轮番上场骑射,百步的距离确实难度太大,有些人因为准头不足,箭擦着靶子而过,有些人则因为手中的弓力不够,箭还没射到靶子就中途坠落了,最后真正能射中箭靶者并不多,能够射中红心的更是寥寥无几,不过雁门四兄弟的成绩还都算不错,经过这几天的相处,萧逸对他们四个也算有了初步的了解,虽然性格莽撞,喜欢争强好胜,但个个忠肝义胆,都是为朋友不惜两肋插刀的好汉。下一个轮到马六上场了,而萧逸因为在所有射手中年龄最小,结果被排到了最后一位。

随着令旗晃动,马六长啸一声,一催胯下的花斑马,纵马疾奔,他射的同样是正手箭,奔出二十步后,立刻双腿用力,使得身体微微抬高臀部脱离了马鞍,接触面积减少的同时颠簸感自然也减少了,随即毫不犹豫的侧身一箭射出,3石的强弓劲力非凡,箭簇快如闪电,这一箭射在了红心处微微偏左的位置,观看者无不暗叫一声可惜,但见马六却丝毫没有慌乱,战马继续奔出几步后瞬间又抽出一支箭来,稳稳的搭上弓弦,眼看红心,心箭一线,当马上就要越过四十步的界线时,第二箭疾速射出,同样力量强劲,箭簇犹如一道闪电般射中红心正中,瞬间考场上鼓声大作,号角长鸣,响起一片叫好声,四十步的距离内能连射两箭,且准头惊人,对本领如此高强的人,射手们是从不吝惜赞美的。

就连在点兵台上聚精观看的太守张杨也频频点头,这样的箭术已经堪称是神射了,看向马六的目光不由得异彩连连,急忙向手下的文书主簿打听马六的出身和来历,“如此英武的少年,只要稍加用心培养,日后就是自己手下的一员大将呀!”

随后大牛也开始了纵马骑射,同样表现优秀的射出了两只箭,只是准头上比马六稍逊一筹,可也都射在靶心附近,而且箭箭射透箭靶,强劲的弓力同样引来一阵叫好声。策马兜回,大牛和马六立在一处,对震耳的叫好声熟视无睹,因为二人都知道,真正的神射手马上就要出场了。

萧逸上场了,今天他脸上戴着那张镔铁打制的‘蚩尤鬼面’,身着黑色武士袍服,手执绝影宝雕弓,斜跨壶箭,里面密插箭簇,胯下‘千里墨烟驹’神骏异常,马鞍钩上挂着那把凤翅镏金镗,在阳光照射下,兵刃寒光闪闪,夺人二目。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这一身拉风的装束,立刻在人群中引起一阵惊呼,尤其是张转四兄弟,在看到那张‘蚩尤鬼面’的时候,无不敬畏的浑身寒气直冒,现在他们终于知道了为什么彪悍如‘牛头马面’也对萧逸敬如鬼神了。

可能是因为最近没给太上老君祖师爷上香的缘故,萧逸抽了一支反手箭的签,当他纵马来到反方向起点时,人群中竟响起了一片惋惜声,显然对他的运气抱以很大的同情;对此,萧逸只是微微一笑,毫不在意,对于自己的左手,他同样信任无比!

首先目测了一下箭靶的距离和角度,随即轻轻的伸出自己的舌头尖,试了试此时的风速,综合考虑完一切外部因素后,萧逸微黑的小脸上露出一丝自信的笑容,可惜有‘蚩尤鬼面’的遮挡,众人看不到那两个深深的酒窝,只有那双犹如能吞噬万物一般漆黑的眼睛,目光如箭,直透人心,让人望而生畏;此时胯下的‘白菜’在习武场上那种铁血气氛下,表现的异常兴奋,低声咆哮不断,前蹄不停的刨着地面,镔铁打制的马蹄铁踩在小碎石上,竟有火花闪溅。

此时天空中突然传来阵阵的鹰啼声,原来雁门地处塞北边界,此处草原上特产一种翼展极长的巨雕,常以草原上的狐兔、黄羊为食,甚至能够捕杀恶狼,性格凶猛无比,因为飞的极快、极高,仿佛翱翔在云层之中,所以取名:“座云雕!”

这种雕的飞翔高度通常都在150步以上,寻常弓箭根本难以射到这样的高度,就是有些神射手能勉强射到这个高度,射出的箭簇也会变得软弱无力,正所谓:强弩之末誓不能穿鲁稿!

更何况‘座云雕’的羽毛油亮光滑,富含大量的油脂,如果弓箭不是垂直射入雕的身体,就马上会在它的羽毛上打滑出去,很难刺伤或杀死它。所以虽然下方就是众多的弓箭手,可天空中十几只巨雕依旧有恃无恐的自由自在的翱翔,不时地捕杀其它的飞禽,对于人类,这些天空之王根本不惧怕。

随着掌令官旗帜一摆,萧逸用右手执住自己的绝影宝雕弓,轻轻一拍‘白菜’的脑门,立刻一声如龙似虎的咆哮声响彻全场,在‘白菜’的威压下,场中其他战马无不低头倒退,俯首称臣,甚至一些体质较弱的战马都腿脚发软的瘫到在地上,发出惊恐的嘶鸣声,这一刻,‘白菜’马中之王的风采表露无遗……

马蹄声快如骤雨,‘白菜’的速度可比普通战马快的多,瞬间就冲出了10步,萧逸右手执弓,左手竟然从箭壶中同时抽出三支狼牙箭,一支搭在弦上,另两只暗暗扣在手中,远望红心如敌首,弓弦响处赛霹雳,一箭射出后,萧逸毫不停顿,立刻继续搭箭,弓弦连响,三支狼牙箭犹如流星赶月般,瞬间飞至百步之外,先后正中箭靶红心---连珠箭!

一时间演武场上旌旗舞动,鼓声如雷,号角声长鸣不止,所有骑手无不齐声喝彩,大家都是识货的,连珠箭,这可是匈奴人里的射雕手才会的绝技啊!……

此时‘白菜’急如闪电的又冲出十余步,萧逸身子一动,这次抽出了两只狼牙箭一起搭上弓弦,二龙出水,两只箭同时向百步外的箭靶疾射而去,箭簇瞬间及至,不分先后的与先前三支箭一起,齐刷刷的攒在靶心正中,登时靶场上便响起山呼海啸般的喝彩声;连看台上的太守张杨都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如此神射,世所罕见呀!

在雷鸣般的呼声中,精彩还没有完结,当‘白菜’冲到离终点还有数步之遥时,众人发现萧逸又一次竖起了宝雕弓,不过这次他只抽出一支狼牙箭,而且也没有去瞄准箭靶,反而把眼睛闭上了,侧着头用耳朵倾听着什么,就在众人不明所以时天空中突然传来阵阵雕鸣,几乎与此同时,萧逸身子向后一侧,双膀拉弓如满月,向着座云雕鸣叫的位置一箭射出,狼牙箭如一条黑色闪电,直向天空高处射去,疾飞的箭簇射出至少150步后,从一只正在滑翔的巨雕脖颈处射入,箭簇余劲不消,继续向上,又射穿了另一只巨雕的胸膛,随着一阵哀鸣,两只巨雕同时落地----一箭双雕!

空中其余的座云雕见状吓得纷纷展翅高飞,伴随着一阵惊恐的哀鸣声,为两个陨落的同伴致敬后,立刻向远处飞去,再也不敢在此处盘旋了……

靶场四周鸦雀无声,没有欢呼,也没鼓声,无数双眼睛呆呆地望着地上的两只巨雕,嘴巴个个张大的可以塞进四个馒头,难以形容的震惊,神乎其技!真是神乎其技!

“场下射雕者何人?”太守张杨毕竟是朝廷大员,震惊过后,第一个清醒了过来,连忙起身亲自高声喝问道。

“渔阳萧逸!”缓缓收回宝雕弓,萧逸朗声回道。

第七章螭纹寒铁铠

一箭双雕的绝技震惊了所有在场的人,萧逸报出自己的名字后,随即摘下了脸上的‘蚩尤鬼面’,一张微黑的英俊小脸露在众人面前,点将台上又是一阵大哗,包括太守张杨在内,所有官员都没有想到,身怀如此神射之术的竟然是一位俊秀小郎君,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啊!

与此同时场中所有将士都开始用右拳有节奏的捶击自己的胸部,以表达武者最崇高的礼节,无论是之前的力举巨鼎,还是今日的无双射术,萧逸用自己的实力彻底征服了他们的心,军人都崇拜强者,所以当萧逸向他们挥手致意时,场中顿时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口号:“萧郎!勇士!……萧郎!勇士!……呐喊声经久不绝,声震屋瓦!”

“众射手听令,请射中红心者上台受赏!”漫天的欢呼声中,一名校尉上前大声喊道。

重头戏来了,在无数的欢呼声和羡慕的目光下,一共七位射中红心的射手大步走上了点将台,萧逸自然走在了第一位,随后就是马六、大牛二人,他们四十步内连射两箭的本事同样勘称神射,虬髯大汉张转得了第四名,后边跟着他的三位结义兄弟,在刚才的骑射中他们也有着不俗的表现;众人都是一脸兴奋之色,上点将台受赏,五十两黄金倒是其次,重要的是能受到太守大人的亲自接见,那就意味着以后在军旅中能青云直上了。

点将台上,旌旗招展,遍插矛戈,上百名持刀武士层层环绕护卫,太守张杨就端坐在帅案之后,两侧分立着麾下的各级将官和一些幕僚文人,此时众人都聚精会神的打量着上台的几位勇士,放眼望去,果然都是身材魁梧的熊罷之士,尤其是走在最前面的萧逸--长的身高八尺,狼背蜂腰,二目漆黑如墨,额系丝带,一头黑发束成马尾状飘洒身后,再配上一身黑色的武士袍服,行走之间既有武者的威猛,又有儒将的风度,着实是一表人才!

说到底,东汉年间就是一个拼脸的时代,尤其是对官员而言,脸就是仕途的敲门砖,官者!是替天子牧民的,不但要求长得五官端正,行走之间还必须得有官威,正所谓汉官威仪吗!

所以要想当官就必须得有一张出众的脸蛋,武将必须长得威严,文官则讲究儒雅,而要想当皇帝除了长得帅之外,还必须长得怪,这叫有人君之像!一个人的相貌对于他的事业到底有多重要,我们分析一下后来魏、蜀、吴三家的首领人物就知道了:

刘备,身高七尺五寸,面如白玉,双手过膝,目能自顾其耳,喜怒不行于色;一眼看去就不是凡夫俗子,绝对的大富大贵之相,所以日后他当了皇帝。

孙权,紫髯碧眼,方颐大口,相貌异于常人;这位也是相貌非凡,尤其是一双绿眼珠,要说他是凡人估计都没人信,绝对的天生异像,所以日后他也顺利的当了皇帝。

曹操,身长不足七尺,细眼长须,姿貌短小;说白了就是个头不高,相貌平平,无甚特别之处,唯一的特点就是脑袋比别人的要大,所以他到死也没能称帝,相貌长得不压众,望之不似人君,这恐怕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综上所述,如果你长得仪表不凡,那算你上辈子高香烧的多,而且这辈子还得继续接着烧,因为有一张英俊的脸,你的事业就算成功一半了;反过来,如果你长得歪瓜裂枣一样,四处不受人待见,(大家可以参考一下那位凤雏先生,庞统就是因为长得丑陋,容貌奇古,所以面试四处碰壁,不但孙权看不上他,就连一向礼贤下士的刘备一开始对他都很冷淡)那么对不起,不要怨天怨地,最多回家抱怨一下父母没把你生好,然后自己一定要努力奋斗,娶个漂亮的老婆,争取提高一下后代的基因容貌!

“萧逸、马宁、牛威、张转……,参见太守大人!”众人上台后站立整齐,均以右手捶胸行军礼,这是军营中的规矩,自从汉文帝巡视细柳营,名将周亚夫说出那句:“介胄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的名言后,汉军之中大都是行军礼,只有极少数的人或者在特殊的情况下才会行跪礼,比如身份差距太大,或者跪地请降……

“诸位勇士免礼!来人,犒赏!”张扬大手一挥,满面的笑容,正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今日却大获丰收,台上这些人只须稍加培养,日后就能成为他麾下的统兵将领,有了如此之多的骁勇之士,又何惧那些来去如风的匈奴人呢,所以赏赐起来格外大方,随即有侍从上前给众人各端上一盘黄金,黄灿灿的颜色,沉甸甸的手感,金钱是如此的诱人!众人立刻再次躬身致谢。

为将者都有三好,一是神兵利刃,二是宝马良驹,第三就是盔甲!这三样东西可以说是武将在战场上安身立命之根本。而萧逸做为这次骑射比赛的头名,除了五十两黄金外,还有另一件奖励品---螭纹寒铁铠!

这件‘螭纹寒铁铠’是以千年寒铁为原料,由国家尚坊的大工匠费时数年,精心打制而成,铠甲全重五十余斤,由上千块大小不一的寒铁片组成,以乌金丝编就,可以很好的保护身体各个部位,在前后心位置安有大块的护心宝镜,两只护肩为一对螭首形象,狰狞威武,獠牙外露,黑色的头盔上同样盘旋着一条抬头啸天的螭首,远远望去,就像是一条三首螭龙一般。此甲不但坚固无比,上面还遍布一种自然形成的蛇形鳞纹,神秘而古朴,为了防潮铠甲外面更是涂有数层黑漆,光可照人。。

此铠本是张杨上任之时,朝廷特赐予他以表彰其武勇的,今天为了激励士气,同时也是为了收买人心,被他拿了出来作为奖励,赏给了骑射冠绝三军的萧逸,当下有数名侍从上前,帮助萧逸穿戴起来,顶盔惯甲非常的繁琐,各处袢甲丝绦必须仔细的贴身系好,甲叶之间也得一一理顺,这绝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工作,所以每员大将必须得有几名为他惯甲的侍卫亲兵才行;等一切收拾停当之后,众人再看,果然是威风凛凛,气冲霄汉,好一位少年豪杰!

萧逸自己对这套盔甲也很满意,不但坚固漂亮,还非常的合身,仿佛是为他量身定制的一般;俗话说得好:“人佩衣装马佩鞍,狗佩铃铛……嘎!……呵呵!”

“汝是何出身呀?”发完奖励品后,张杨缓步走到萧逸面前开口问道。果然,第一是拼脸,第二就该拼出身了;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中国人对自己的出身来历一向重视无比。

一个人是否能成就大事,他的出身来历同样重要,刘备为什么见人就说自己是中山靖王之后;曹操在当上丞相后也不顾自己的养祖父是宦官的事实,拼命往脸上贴金,硬说自己是相国曹参之后,还不是想给自己找个像样的出身吗!

说到底,汉朝依然残存着大量奴隶社会的影子,虽然已经没有了奴隶主和奴隶之间那种绝对的身份对立,但是在士族和庶族之间依然有着一条深深的鸿沟。这两个阶级之间几乎不通婚、不来往,尤其是仕途这条路,几百年来完全被士族门阀牢牢把控在手里,纵使有些庶族出身的人才侥幸得到皇帝的赏识坐上高位,也不会得到士族阶级的认可。日后屠夫出身的大将军何进之所以迅速败亡,跟他无法真正得到士族阶级的支持不无关系。

想到这里萧逸更加体会到‘出尘子’老道的那番良苦用心了,如果没有老道给他铺的这条金光大道,恐怕日后他的路会走的非常艰辛。在心中默默的感谢了老道一番后,萧逸轻轻向前走了两步,抬手躬身行礼,完美的表现出一副世家子弟的英俊形象,朗声回道:“在下乃大汉开国丞相、文终侯萧何之后,为萧氏第38代嫡系玄孙!”

“嘶……呀!……!”

听到萧逸自报出身,大帐中响起一片惊叹声,就连一直跟在萧逸身后的大牛、马六二人都是一脸茫然,虽然他们三人相处已有数年之久,可对于萧逸的来历二人却一无所知,仿佛他就是凭空出现在小道观里,出现在卧虎亭众人的生活中……

汉初三杰之首,有“开国第一侯”之称的丞相萧何,普天之下,谁人不知,那个不晓;现在萧逸既然敢自报家门说自己是萧何之后,而且能准确说出自己是第38代嫡系玄孙,那就应该假不了,一般只有世家子弟才能准确的说出自己家族的谱系年代。

士族的家谱很难假冒,真正的家谱不是说随便写上几个名字就可以了,上面需要详细的记载整个家族的来历、分支、脉络,以及宗族中很多的隐私事迹,以及与其他士族的通婚情况,血缘关系的远近等等……

为什么刘备的出身一直被人所怀疑呀,就是因为他只会不停地说自己是中山靖王刘胜之后,却从来也不说自己是刘胜的第多少代孙,因为他的血缘就算跟皇室沾一点边,也绝对禁不起谱系学的仔细推敲。

听到萧逸乃是大汉开国丞相之后,太守张杨立刻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这是士族间的一种礼仪,叫做‘不重其名,而重其身’,说白了就是,只看出身,不看能力,同时看向萧逸的眼神也越发的满意,“如此年轻的射雕之士,又是出身名门,如今投到自己的麾下,还何惧匈奴之患呀!”

“好!既是萧丞相之后,在此国家多事之秋,更应该为国出力,汝须好自为之,不可懈怠!”张扬一副语重心长的说道。

“诺!”萧逸拱手称是,一切礼仪,完美无缺!

螭首:古代汉族神话传说中的龙生九子之一,是一种没有角的蛟龙。盔甲、工艺品上常用它的形状作装饰,威武雄壮

第八章玄甲铁骑

当夜,太守张扬下令,大摆酒宴,犒赏三军,顿时间营地之中杀牛宰羊,大坛的美酒更是成车的拉进营中,无数的篝火冉冉升起,士卒们围坐其边,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划拳嬉闹之声响彻整个军营。

中军大帐之中,军中的各级将校,以及今日参加百步射靶的三十六位勇士齐聚于此,席间的果、肉更是丰盛无比,火架上整只的烤羊让人垂涎欲滴,有专门的厨子忙碌的为众人割肉上酒,尤其是一条条半生不熟的猪腿更是成为席间的大菜,吃这道菜还很有讲究,必须放在盾牌上,自己用随身的佩剑切着吃,看着一个个袒胸赤膊的彪形大汉们举着带血的猪肉大嚼,萧逸仿佛间还以为自己来到噬毛饮血的原始人洞穴了呢……

太守张扬在喝过一杯众人的敬酒后,当即下令:“今日不拘小节,诸位健儿可开怀畅饮!”顿时间,大帐中觥筹交错,频频举杯,尤其是萧逸这里,无论是那些有心结好于他的文官、武将,还是今日在靶场上被一箭双雕的神技震服的射手们全都前来敬酒。

对此,萧逸来者不拒,无论是谁来敬酒,必定酒到杯干,大坛的烈酒犹如青龙吸水般流进了他的小肚子里,结果喝到最后,以一敌众的萧逸除了小脸越喝越白之外,言语之间丝毫不乱,反倒是那些前来敬酒的人却醉倒了一大片……

…………………………………………

黎明时分,启明星还在天边微微闪烁,寂静的雁门军营如同一头沉睡中的洪荒巨兽般横卧在大地上,昨夜的一场狂饮不知醉倒了多少人,营帐中到处都是如雷的鼾声,只有空地上那一堆堆还未完全熄灭的篝火冒着缕缕青烟……

“咚!咚!咚!!……”

一阵沉闷的军鼓声在中军大帐的位置响起,鼓声由轻到重,由缓到疾,一阵快过一阵,最后敲的犹如疾风暴雨一般;随着密集的聚将鼓声,原本沉寂的军营迅速开始喧闹起来,无数还在沉睡的的士卒立刻一跃而起,迅速穿戴整齐后跑出军帐,开始整齐的列队。

听到鼓声,借着酒意一夜好睡的萧逸同样立刻起身穿好盔甲,和大牛、马六等人一起冲出帐篷;今天是太守张杨正式建立骑兵军团、委任将领的大日子,因此军中所有的各级将校都向太守大人的中军大帐涌去。

汉制,为了避免因为混乱而引起炸营,所以军营内任何人都不得骑马,即便是皇帝的车驾前来阅兵,在营中也只能缓步慢行,这是自大将军周亚夫细柳营时代就开始的军规,所以这些军官们无论离大帐远近,都只能撒开脚丫子一路狂奔而来。

大帐就在军营正中的位置,外边有百余名全副武装的亲兵执矛环绕护卫,大帐顶端一面硕大的黑色‘张’字帅旗迎风飘舞,好不威风,帅旗为一军之灵魂,在通讯不发达的古代,将领们就是通过摇摆帅旗来指挥军队的,可以说在军营中几乎每时每刻都有专门的军兵负责盯着军旗。

萧逸三人早在卧虎山的小道上练就了非常的脚力,此时虽然穿着沉重的盔甲,却依旧飞快无比,一阵快步疾奔后第一个跑到了中军大帐,帐门口数面聚将鼓依旧在疾如爆豆般的敲着……

大帐之中,一身甲胄的太守张杨面沉似水的端坐其上,等着那些军中将领们的到来,当他看到萧逸第一个赶到时,脸上微不可察的露出一丝微笑,点了点头,心中的欣赏之意又浓了三分;在他面前的帅案上摆放着朱红色的令旗、令箭、朱漆木盒中则装着他的“安国大将军”印,这就是他号令三军的凭证,身侧一名体格魁梧,目光冰冷的营中执法官顶盔惯甲,按剑而立,用饱涵杀意的目光扫视着鱼贯而入的将校们,按大汉军规,聚将迟到者,不论缘故,斩!

三通鼓罢,所有军校均已到齐,严肃整齐的在大帐两侧按照官阶大小分别站立,那些昨天的骑射之士更是个个满脸兴奋,今天就是他们封官进爵的好日子,从此以后一条康庄大道就在他们的面前展开了,而萧逸也穿着那身‘螭纹寒铁铠’站在他们中间,与那些为了即将得到一官半职而满脸兴奋的伙伴不同,他的目光一一扫视过了令旗、令箭、大印……,还有那张高居其上的帅案,也许那里才是他内心向往的地方。

“穆顺何在?”看到所有军官都已到齐,张杨开始点将了

“末将在!”随即从队列的最前面站出一人,此人三十岁左右的年纪,面色蜡黄,一双细眼中精光四射,腭下留着钢针般的短髯,生的是虎背熊腰,穿着一身的镔铁战甲,腰垮宝剑,倒也算是一员大将,只是走动之间步伐略显虚浮,似乎有些酒色过度的样子。穆顺在上党郡时就是太守张杨手下的心腹爱将,因为颇有几分勇力,为人又极会魅上,所以一直深受器重,此次来雁门上任,自然就把他一起带来了。

“此次募兵共计得了3000余人,皆是弓马娴熟的勇士,按大汉军制500人为一部曲,共分六部,加封穆顺为鹰扬将军,统领全军!”说罢,张扬从怀中掏出一片虎符递了过去。

虎符是军队中最高权力的象征,共分两片,上面分别刻有铭文,一般情况下,将领执掌一片做为平时统兵的信物,但只有统兵权,却没有调动军队的权利,而统帅则执掌另一片,只有当两符合一时才能真的调动军队,否则视为谋反。

“诺!”穆顺大步上前,双手接过虎符,转身高高举起,让帐中所有人都看清后,这才收入怀中,同时特意看了站在队列中的萧逸一眼,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

“马宁、牛威、张转、杨和,李让,何辉,尔等六人皆加封为折冲校尉,分别统帅六部兵马,”任命完统领,张扬继续发布军令。

“诺!……”六人都是略微一愣,随后站出队列躬身行礼,又同时把目光投向萧逸那里,显然对张扬没有加封萧逸,却首先加封了他们十分的不解。

大帐中出现了暂时的静默,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了萧逸,对此,萧逸丝毫不为所动,心平气稳的继续站在队列当中,对张扬的手段心中早已了然,无非就是想傲鹰而已,中国的掌权者都有这个习惯,凡是想重用某个人才,事先必须要折磨一番,消磨掉锐气,才好放心使用,这种三流的手法,在后世的狗血电视剧里都演的烂大街了,而他这只鹰,也绝不是一般人能熬的动的。

果然,片刻之后,看着心如止水的萧逸,张扬脸上露出了一丝无奈之色,开始继续发布将令,“加封萧逸为点军司马,任副统领,平时负责训练三军,执掌军纪;其余昨日参加百步射靶者皆封为都尉,分营听用!”

“诺!……”萧逸与其余众人齐声回道。

听完分封后,萧逸抬起头看了帅案后的张杨一眼,心中暗暗思索,“此人绝不能小看呀,张扬的这一系列命令看似随意,其实可谓是老谋深算。”

第一,以他的心腹爱将穆顺为‘鹰扬将军’统领全军,既维护住了那些老部下的利益,同时也等于把这只军队的兵权牢牢的抓到自己手中。

其次,这些军卒都是从燕赵各地汇聚来的豪杰,个个精于骑射,但又大都桀骜不驯,用萧逸这个骑射冠军为副将,就可以帮助他镇服这些骄兵悍将。

最后,特意提拔萧逸为点军司马,负责平日的训练,既用了萧逸的才干,又拉拢了这些新晋将校的人心,同时还得了一个爱才的美名;真可谓一举三得!

张杨久在官场,历经无数的政治风波,如今能以上党太守的身份,兼任四郡军事;这在后世相当于省长兼任军区司令,集军政大权于一身,绝对的封疆大吏,对这样的人物岂能小看。

历来所有的穿越一族,经常以为凭借超过这个时代的历史知识,就相当于开了作弊器一样,可以所向无敌了,往往轻视古人,把那些古代的酱油党和那些失败者全都看成了智商为负数的笑话,其实真敢这么做的人早晚自己也会变成别人的笑话。

我们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待两千年前的历史,因为早已知晓了答案,所以每个人都是诸葛神算一样的人物,可如果抛开这一切,把我们和古人放在同一条起跑线上,试问?如果我们这些社会上的普通人生在东汉那个年代里,能否像黄巾起义的首领张角那样掀起几十万众的滔天风暴?还是能像袁绍那样成为割据四州之地的一方豪强?

恐怕不但这两个失败者所做的事情我们都做不到,就连先锋廖化那样的小角色我们都混不上吧?

“不得轻视古人!不得轻视酱油党!不得轻视失败者!”萧逸心中暗暗的给自己定下了三条戒律,日后正是这三条戒律无数次的把萧逸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并反败为胜!

最后张杨给这只骑兵部队命名为‘玄甲铁骑’,玄者,黑色也!翻译过来就是:黑色的铁骑兵,看来在张杨心里有意和公孙瓒手里的那支威震辽东的‘白马义从’一较高低。

“六部将士,加紧时间操练武艺,明年草黄马肥之时,随本帅兵出塞外,马踏匈奴!”张杨抽出自己的宝剑,杀气腾腾的最后命令道。

“诺!……”

第九章寒冬练兵

转眼之间,秋去冬来,随着一夜北风狂吼,鹅毛般洁白的雪花给这片古老的大地带来了一片银装素裹,天气开始变得异常寒冷起来!

清晨,风雪未止,雁门关南门外,玄甲铁骑军营的中军大旗下,萧逸头戴蚩尤鬼面盔、身披螭首寒铁铠,手执血浪斩蛟剑,身后披着一件外黑内红的披风,昂首挺胸立于漫天的风雪之中,一动不动,任由自己的身躯接受这天地伟力的残酷磨练。

校场之上,三千玄甲铁骑营的将士同样顶盔惯甲、手执兵刃、整齐肃穆的屹立在漫天的风雪之中,寒风夹杂着冰冷的雪花,就像一把把小刀子般刮过众人裸露在外的脸庞和手背上,带来一阵阵刺骨的寒意。

鹅毛般的大雪很快就在众人身上积了厚厚的一层,放眼望去,校场上仿佛矗立着三千个雪人;足足一个时辰,虽然人人冻得面色发青,手脚麻木,却一个个毫无惧色,任凭风雪如何吹打依旧岿然不动!

这就是几个月以来,萧逸以身作则,恩威并施,日夜操练出来的军纪-“疾如风,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霆!”

孙子的‘六如兵法’真言,可谓道尽了兵家的玄妙,后世,日本战国时期的军阀武田信玄靠着从其中偷学来的四条,一知半解的就建立了‘赤备’骑兵,在东瀛四个小岛上打出了‘甲斐之虎’的名头,如今在孙子兵法的故乡,深得其中玄妙的萧逸定能凭此练出一只更加强大的铁骑兵!

“咚!咚!咚!……”随着营中报时的鼓声响起,萧逸设定的每天一个时辰的军姿练习结束了;站军姿不但是锻炼将士们的耐力,更能培养军人的毅力!任何一只铁军的练成,都已军纪为先,而军纪的培养,就是从站军姿开始的;这可是萧逸当年大学时代接受暑期军训时,被骄阳晒晕过去好几次才学来的宝贵经验……

本来玄甲铁骑军的主将是穆顺,可一来穆顺大部分时间都在太守张杨的身边听用,再者他在雁门关城里有一套豪华的住宅,里面娇妻美妾成群,还有丫鬟仆人们精心伺候,因此穆顺平时很少来营中理事,更别提住在这冰冷的军帐中了,所以玄甲铁骑队的训练重任和一应大小事务就全落在了身为‘点军司马’的萧逸头上。

其实太守张杨为了拉拢萧逸,也想在城中给他赐了一片住宅,不过被萧逸用冠军侯霍去病的一句名言:“匈奴未灭,何以为家!”给谢绝了,依旧坚持住在军营大帐中,每天吃着粗糙的食物,睡着冰冷的军帐,和三千部下同甘共苦,日夜操练。萧逸心中深深的知道:“一个能与部下同甘共苦的主将,才能在战场上让这些将士们心甘情愿的托付性命,赴汤蹈火,一往无前!”

军姿站完,稍微活动了一下冻僵的身体,萧逸大声的发号施令:“所有将士听令!一十六式军体拳,开始!”

“嘿!……嘿!……嘿!嘿!……”伴随着震耳欲聋的呐喊声,数千将士开始在在冰天雪地里展开了疯狂的练习;弓步冲拳、穿喉弹踢、马步横打、内拨下勾……;瞬时间校场上拳风呼啸,杀气冲天,无数矫健的身影在寒风中动作整齐划一,腾跃之间猛如虎、动如兔、灵如猿,狠如狼……;空中的雪花在将士们的拳风中随之飘舞,练兵的呐喊声传到数里之外……

军体拳!萧逸大学军训的另一项收获;这套拳法直接、精炼、迅速、有效;锻体效果极佳,而且在战场之上的杀伤力同样不凡,绝对是为军队量身打造的拳法,此时也被他拿出来教导部下了。要知道,战场之上讲究的就是一个直接有效,一击毙命,因此越是简单的拳法越是实用,至于那些动作复杂,打起来华丽无比的拳法,在战场上只会让你迅速把小命丢掉。

古代,锻体之术一向为兵家秘传,非嫡亲子弟不能传承,战国时期的名将吴起就是靠着一套锻体术,练出了举世无双的‘魏武卒’,镇守河西期间,与其余诸侯国轮番大战,获得了七十六战,六十四胜,其余皆平,无一败绩的赫赫战绩,被世人尊称其为吴子、兵神。

如今萧逸竟肯将如此宝贵的兵家秘术教给大家,营中将士无不用心学习,再苦再累也毫无怨言,更有甚者,甚至有人还割破面颊在萧逸面前发血誓,‘此术绝不外传!’看的萧逸目瞪口呆的同时,也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把《第八套广播体操》做为不传之秘,留给自己的后代儿孙……

每天练完军体拳后,萧逸就会带着部下们来到军营外的一条小河旁沐浴,这条小河是由山上的泉水汇聚而成,水质清澈甘甜,富含各种丰富的矿物质,也是平时军士们取水的地方,因为天气寒冷,此时的河面已经结上了厚厚的冰层,将士们随手击碎了冰层,然后各自提桶取水,脱去一身甲胄后,大家全都赤身站在河岸边,大桶的冰水就这样直接的往身上倾倒,虽然一个个被冻得的呲牙咧嘴,却没任何人停下来,几个月以来,在萧逸的督导下,大家已经逐渐适应了这种残酷的训练方式,更何况萧逸也和大家一样在岸边冰浴……

“哗!”的一声,一桶冰冷刺骨的河水就被萧逸倒在了自己头上,水流顺着他那矫健的躯体直接流淌到大地上,以萧逸那强壮的体魄也不禁被冻得面色铁青,用力的舒展下筋骨,虽然寒冷入骨,但他依然咬紧牙关,继续将冰水倾倒在自己身上,随后双手在身上一阵的猛搓,很快身体里突起的青色血管中血液加速循环起来,寒意渐渐消失,身上反而开始冒起阵阵白腾腾的热气……,“男子汉大丈夫,死且不惧,何怕冷呼!”

之所以每天坚持带领部下来河边沐浴,除了要借助冰冷的河水锻炼将士们的体魄和毅力外,更重要的是为了保持个人卫生;萧逸清楚的记得,当初上学时八个人的男生宿舍尚且能住的和猪圈一样,何况现在军营里几千个大男人住在一起,那真是没有最脏,只有更脏,在这里估计连蟑螂小强都生存不下去……

而脏乱往往容易引发各种疾病,一旦疾病在军营中传染开来,那可是毁灭性的灾难,不用出关打仗,自己就直接全部报销了,历史上因为军中疾病传染而全军覆没的事例可不在少数。所以萧逸除了专门派出人手每天打扫军营里的卫生,就是让他们每天都坚持洗澡,可萧逸又不可能给每个人都准备一个大洗澡盆,于是,干脆就带部下们来河边经行这种免费的冬浴了。

一支部队的习惯是慢慢养成的,个性则是第一任的军事主官灌输培养的,日后虽然岁月流逝,人员更迭,但是每天都尽可能洗澡的生活习惯在萧逸的大军中经久不变……

后世,历史学家考证后一致认为,在三国这个名将辈出的时代里,‘大魏神威天策上将军--无愁侯--萧逸’手下的士兵可能不是战斗力最强的,也不是装备最好的,更不是军纪最严明的,但绝对是那个时代里个人卫生最干净的部队,而且没有之一!

沐浴过后,军中将士还有一项特殊的福利,每人半斤‘无愁烈酒’!

原来一个月前,鉴于天气日渐寒冷,萧逸写了一封信专门派人送到了幽州蓟县的梁家,希望梁小鱼能给他送一些无愁酒过来,结果没过多久,那位身高、腰围均是五尺的胖管事曹阳就出现在了萧逸的面前,并带来了一批酿酒的师傅和提炼烈酒的器具,直接在萧逸的大营旁开了一座酿酒的作坊。

熟人见面,分外亲热,都是一起死里逃生的伙伴,对这位胖胖的曹管事,萧逸还是很欣赏的,此人无论是办事能力还是忠诚度都是上上之选,于是,萧逸大笔一挥,直接把曹胖子招入了军队,委托以粮草官的重任。

从一名社会地位低下的商人一跃成为一名军官,曹胖子对萧逸的感激之情是无法言喻的,直接跪在地上磕的额头出血,对后勤的事务更是办的用心用力,没过多久,大批的无愁烈酒就出现在军营中,并立刻受到所有将士的欢迎,军人,岂有不爱烈酒的,准确的说,烈酒本就是为战场上的军人而准备的。尤其是在北方寒冷的草原上作战时,烈酒完全可以算做是一种救命的军用物资,关键时刻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效果;而大家对萧逸的爱戴程度也随着烈酒的度数迅速提高……

美酒的醇香迅速飘荡了整个雁门关周边四郡,无数的百姓士绅都对这种烈酒趋之若鹜;最后甚至还惊动了太守张杨,在亲口品尝过这种烈酒后,张杨迅速以太守府的名义为自己手下的各支军队都订购了大量的无愁烈酒,而梁家则趁机赚了个锅满盆盈,大大的捞了一笔!

在这个世上,商人的目光无论是看人还是看事,往往都是最精准的,就像现在的梁家,一眼就看准了还未真正崛起的萧逸,日后必然贵不可言!

第十章皇帝的无奈

一场罕见的大雪同样覆盖了东汉帝国的都城-洛阳;对于那些处在社会最底层的穷苦百姓而言,这场大雪无异于让他们身处地狱之中;在寒冷的风雪中,每天都有大量的贫民冻死在荒野之中,就像一座座晶莹剔透的人体冰雕艺术,以无数的生命为代价,给这片冰雪世界凭添了无边的诡异之美……

地狱的隔壁就是强者的天堂,同样是这场大雪,对于那些上位者们而言却是难得的好天气,他们或身披貂裘登高远望欣赏雪景,或邀请三五位知己围坐火炉把酒言欢,在权贵们的眼中,这是一个诗情画意的冬天;无数百姓们的悲苦哀嚎之声一丝一毫也传不进深宫内院,而皇宫里奢靡的享乐之音却能传遍整个天下……

洛阳皇宫,西园,一道高高的宫墙把这里与外面的悲惨世界完全隔离开来,外面是冰天雪地般的地狱,宫内却是温暖如春般的天堂;宫殿两侧的暖阁里都摆放了大量的铜火盆,里面燃烧着价比黄金的上等银霜炭,随着炭火的升腾,空气中弥漫着阵阵的松木香味,一道道暖气白雾般的弥漫其中,仿佛人间仙境一般……

此时东汉帝国的最高统治者--汉灵帝刘宏,正卧在豪华奢侈的龙榻上尽情享受这人工制造出来的春天,龙榻宽大而厚重,上面铺着厚厚的天鹅绒,温暖舒适的可坐可卧,更重要的是,这张龙榻代表着人世间权利的巅峰;可以毫不客气的说,大汉帝国虽大,这数尺宽的软榻就是核心!

一件华贵的黑金色五爪龙袍半披半盖的挂在灵帝身上,汉朝的龙袍主要是沿袭秦朝龙袍的特点,“以水德居,服黑色”。以后历代王朝按照五德终始说,各按金、木、水、火、土、来确定自己的天命,所以龙袍的颜色也各有差异,一直到五代十国时期,黄色才开始做为最尊贵的颜色定为皇帝专用,并延续后世其他王朝。

一旁数十名宫娥美女悉心伺候着,这些从全国各地挑选来的妙龄女子,任何一个都称得上是倾城倾国,此时却可以任他随意采摘,就像在一片菜园中摘取一颗樱桃般的容易,殿内还有上百名小黄门宦官躬身束立,随时听候皇帝的差遣;殿外御阶之下,无数金甲武士手持矛戈忠心护卫,只要皇帝发出任何一道旨意,整个帝国立刻就会有无数的人为之前仆后继、舍生忘死;这就是至高无上的皇权,以天下而奉一人,如果说官高既是仙,那么皇帝就是仙中之仙!

可惜,中国的历代皇帝喜欢享受这种‘以天下奉一人’权利的很多,反过来能以‘一人为天下’的却寥寥无几,更多的却是暴君、昏君、庸君、……,

今年刚刚32岁的汉灵帝正是年富力强的黄金年龄,可惜在宫中无数美女、美酒、美食的腐蚀下,他的身体现在却虚弱无比,一头干枯微黄的发髻犹如风中的残叶,脱落的十分厉害,青黑的眼圈中双目昏暗无神,干瘦的脸颊就像贴在了骨头上,看上去就像一只骷髅般恐怖,还有那虚弱的一阵风都能吹倒的瘦弱身躯,这一切的一切,无不告诉世人,这是一具完全被酒色掏空了的身体。

紧了紧身上的黑金龙袍,刘宏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龙袍下那副虚弱不堪的身体,而且他非常喜欢自己身上这件龙袍,因为这件龙袍有一种魔力,只要是他能想到的事情,似乎都可以梦想成真。比如前几天,他看着御苑中结冰的湖水和早已凋谢的花草就突发奇想;“若能在寒冬季节乘船游湖,欣赏无边春色,且有红花绿叶为伴,该是何等的逍遥自在……

结果几天之后他就如愿以偿的在漫天大雪中看到了无边的春色,宫娥们剪裁了大量的丝绸,“红绸为花,绿缎为叶,以丝线束缚……”,结果御苑四周的花木一夜之间全部盛开;湖面上厚厚的冰层也全都被人用利器破去,上面飘荡着五颜六色的‘荷叶’,一副春天的美景就这样如梦似幻的出现在了眼前,真是“任尔大雪满天下,朕有桃花开满园呀!……”

可以说,在所有人眼中灵帝刘宏是幸运的,他本是汉章帝刘炟的玄孙,曾祖父是河间孝王刘开,等传到他的父亲刘苌的时候,头上只剩下一个小小的解渎亭侯的爵位了,手下只有1000户的穷苦属民,以及一小片贫瘠的封地;加上他的父亲英年早逝,所以很小的时候刘宏就继承了爵位;结果本以为会一辈子就在乡下当个土豪的他却被上天垂青了。

永康元年,汉桓帝驾崩后无子继位,经过群臣商议,结果非常意外的选择了刘宏继承大统。于是窦太后派侍御史刘儵、奉车都尉曹节等人从乡下迎接刘宏来洛阳登基。一个原本没落的乡下贵族少年,转眼之间竟成了这个大帝国的主人,拥有的不再是那片贫瘠的土地,而是无边的万里江山;那年他正好10岁,进洛阳城那天,他感觉自己就像是在做梦,不,就是最香甜的梦恐怕也没有这么美妙过,可眼前的梦境却又是如此的真实,以至于他在这种醉生梦死的感觉中沉迷了整整22年……

在这22年的时间里,刘宏每天似乎就在做一件事,那就是玩!

其实人都喜欢玩,尤其是男人,就算工作百忙之余,也会忙里偷闲的玩上一会,所以有人说(就是女人说的:)“男人就是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

不过像汉灵帝这样以玩为主业、为人生目标,而且能数十年如一日的玩下来的人就太少见了;小时候玩宠物、玩游戏,长大后玩美女、玩卖官;只要是这世上一个皇帝能拥有、能玩的东西似乎他都在玩;以至于上至公卿百官,下至黎民百姓全都认为他是个昏君、庸君,是个智商为负数的蠢货!

呵呵!可惜眼睛往往是最会欺骗自己的,其实刘宏并不蠢,恰恰相反,他的头脑很聪明,从走进皇宫那天起他就看清楚了一切,现在的大汉王朝已经不是汉武帝时候的大汉了,汉武帝一代雄主,口含天宪,言出法随,一生之中手持天子剑,杀伐果断,无人敢逆,光是号称百官之首的丞相就杀了整整六位,那才是真正的‘上天之子!’

而如今摆在刘宏面前的呢?皇权早已被外戚、宦官、士族们一点点的架空了,留给他的只是压制、掣肘、无奈、还有皇帝的不得已……

之所以他选择天天的玩,那是因为摄政的窦太后希望他玩,满朝的文武重臣希望他玩,身边的这些权阉宦官们更希望他玩,所以他不得不玩,因为只要用心想想在他之前那几任不会玩、也不愿意玩的皇帝是什么下场就清楚了:

章帝刘炟,18岁登基,在位13年,31岁去世。

和帝刘肇,10岁登基,在为17年,27岁去世。

殇帝刘隆,即位时刚满月,在位8个月死去。

安帝刘祜,13岁登基,在为19年,32岁去世。

顺帝刘保,11岁登基,在位19年。30岁去世。

冲帝刘炳,2岁登基,在为不足半年,3岁去世。

质帝刘缵,8岁登基。在位一年,9岁去世。

东汉王朝整整一连七位皇帝全部短命夭折,最长寿的也没活过32岁,在这些非自然死亡的皇帝背后,包含了多少阴谋诡计,又有多少的权力斗争?皇宫里尔虞我诈,朝堂上金戈铁马,在这看似安逸的洛阳城里又暗伏着多少狁血的豺狼?

别人眼中犹如登仙一般的皇宫,在灵帝刘宏眼中却更像一口巨大的棺材,逃不出,跑不掉,不知道多少个夜晚他都是从噩梦中猛然惊醒的,浑身的大汗侵湿透了身上的龙袍;冥冥之中,他总感觉那七位夭折的先皇就在他床前的不远处,一声一声不停的召唤着他,“走吧!一起走吧!跟我们一起走吧!……”

现在的大汉天下就像是一只鼎,皇帝就坐在鼎的上面,而那些外戚、宦官、士族,就是支撑着这只鼎的三个足,他们互相争斗,也互相制约,无论缺了那一只,这个鼎立刻就会颠覆;为了保命,灵帝刘宏要做的就是保持这三只鼎足之间的平衡,那只矮了他就垫一垫,那只长了他就磨一磨;所以当宦官势力做大时,灵帝就力排众议的加封外戚何进为大将军,同样,当何皇后依仗娘家势力飞扬跋扈时,灵帝就开始重用十常侍;就这样,靠着精妙的平衡之术,他平平安安的在皇位上一坐就是整整的二十二年,而过了今年冬天,他也就33岁了,活到这个年纪,足矣让他傲视之前的大汉7代先帝了。

别人看到的永远只是皇帝的快乐,而皇帝的痛苦从来无人知晓,只有真正坐在那个位子上的人才知道做皇帝的痛苦,可惜,因为皇位上永远只能坐着一个人,所以这种痛苦无法言说,更无法分担,只能是皇帝一个人默默地忍受,这也是做‘上天之子’的代价……

回想自己这悲惨的一生,汉灵帝刘宏也只能在心中暗地里骂老天一句:“皇帝真他妈不是人做的!……”

第十一章海燕公主

自古艰难唯有一死,一个人如果连死都不怕,那在这个世上也就没有什么能让他恐惧的了,死亡固然恐怖,但有时候也会转变为动力的源泉,尤其是当一个帝王面临死亡的时候,往往会变得刚毅果决起来;此时卧在龙榻上的汉灵帝双目微合,紧皱着眉头似乎正在反复权衡着什么……“平衡的权利游戏该结束了!”

“启禀陛下,皇子刘协和海燕公主求见!”这时两名老太监躬身走了进来,正是被灵帝称为“张常侍是我父,赵常侍是我母”的大宦官张让和赵忠。这两个人和宦官封谞、段珪、曹节、侯览、蹇硕、程旷、夏恽、郭胜等人人结成太监死党,号为‘十常侍’,掌握着汉室内廷的大权,成为了支撑汉室的三股力量之一。

“快!宣他们进来!”听到儿女们来看自己,汉灵帝刘宏苍白的脸上终于闪出一丝血色,眼睛也变得有神采起来。

“诺!……”

汉灵帝刘宏共有两子一女,长子刘辩,为何皇后所出,次子刘协,为王美人所出,唯一的女儿是后宫中一位早已逝去的西凉异族美女所生,生前极为灵帝所宠爱,人不知其来历;据说公主出生的那一夜,汉灵帝梦到一只金色的海燕从天边飞来,围绕着他的皇帝寝宫盘旋三圈,鸣叫数声,而后消失不见……

燕者,吉兆也!所以灵帝在女儿出生后,大喜过望之下直接起名为‘海燕’,还一次性赏给尚在襁褓之中的女儿:钱三千万,绸缎两千匹,并赐汤沐邑5000户!宠爱之隆甚至超过了两个儿子。

随着人影闪动,一名十三四岁的少女率先走了进来,一头乌黑的长发飘逸身后,五官十分精致,宝石般明亮的眼睛中还微微带有一丝蓝色;鼻梁比起常人来略加高挺;鲜红的嘴唇上带着迷人的微笑,白皙的脸庞透着红润,就仿佛初升的朝霞一般;寒冬时节,身上穿了一件镶有金边的白色狐皮大衣,腰系银丝腰带,上面竟然还佩戴着一把小号的金柄弯刀,二尺长的刀身带着弯月般的弧度,刀穗飘洒身前。

普天之下唯一敢在皇帝面前携带兵刃的估计也就是这位公主殿下了,这位‘海燕公主’虽然是个女儿身,却自幼天性刚毅,且聪慧过人,不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且好武艺,精骑射,每年秋季汉室宗亲们随皇帝一起围猎之时,每每都是这位公主殿下力拔头筹,射到的猎物最多。

可以说海燕公主集聪慧、刚毅、高贵于一身,整个人就像一朵美丽的冰山雪莲!以至于灵帝刘宏每每对着这个英武的女儿感叹:“惜汝不为男儿身,若为男儿,朕之皇位舍汝其谁?”

白衣少女身后还跟着一个六七岁左右的小男孩,正是皇次子刘协,小家伙长得虎头虎脑异常可爱,尤其是一双灵动的大眼睛,黑白分明间眸光四射,显示出这是一个聪明机智的孩子。后宫之中,这对姐弟的关系一向最为亲厚,所以经常一起来请安。

“儿臣参见父皇!父皇圣安!”少女清脆的声音和小男孩奶声奶气的声音同时响起。

“孩儿们快快平身,来人啊,赐座!”

是人都喜爱自己的子女,在这一点上高贵的皇帝和普通的农夫是没有区别的,看着眼前一对聪明可爱的儿女,灵帝刘宏的脸上泛起一阵红晕,疲惫的精神似乎也一下就振作了起来。

“如今乃是多事之秋,陛下身系天下万民的安危,更是孩儿们的依靠,今岁天气严寒,还望父皇好生保养龙体!”海燕公主首先开声说道,声音犹如出谷黄莺一般清脆悦耳,一句话中既有臣子对皇帝的劝告,也有子女对父亲的依赖,更包含着浓浓的关心之情。

“呵呵!吾儿有心了!”对于这个聪慧过人的女儿,灵帝刘宏除了叹惜,还是叹惜!“若此女为男,日后定会成为大汉的一代中兴之主,朕又何须为身后之事发愁呀!”

“启禀父皇,皇弟刘协年已七岁,且聪慧好学,理应请一位太傅,好生教导才是。”就像随便拉家常一样,海燕公主开口说道,实则此言大有深意,“太傅者,太子的师傅也!谁为太子?太傅所教导之人必为太子!而现在是要给刘协请太傅,名为请太傅,实为请立太子啊!”

“哦!是呀!吾儿都已经八岁啦!”看着可爱的儿子,灵帝眼中的慈爱之色更浓了,心绪激动之下,一阵的咳嗽,半响,略加思索后说道,“朝中饱学之士不少,不知何人胜任太傅一职呢?”

“司徒王允,位列三公,学识渊博,且忠心汉室,堪为太傅!”给灵帝轻抚着后背,海燕公主似乎很随意的说出一个人选。

“准!”灵帝略微沉吟了一下,轻轻点头应允,女儿的眼光很准,司徒王允,确实是一位给幼主保驾护航的好人选!…………

一番父女之间的亲切交谈之后,为了不打扰灵帝休息,海燕公主牵着皇次子刘协的小手起身告辞,进退之间彬彬有礼,起坐之时,雍容华贵;就连一旁站立的张让和赵忠都不禁频频点头;“贵人福相,真天家之女!”

目送一对女儿离开后,灵帝继续自己的思考,自己的身体越发的不行了,年前就大病一场,养了数月才略加好转,他知道自己的身体已经油尽灯枯,这一次真是离大限不远了。

“哎!无奈的叹息一声”自己属意的继承人皇次子刘协今年才7岁,“正所谓主少则国疑,如今朝廷里勾心斗角,虎狼遍布,现在天下黄巾余孽未消,各地豪强势力纷纷抬头;门阀士族们对皇位虎视眈眈,地方州牧们又个个手握重兵,还有外戚大将军何进,他可是皇长子刘辩的亲舅舅,一旦自己立了皇次子刘协……,难道要让幼小的儿子再经历一次自己所遭受的磨难吗?”

随后灵帝看了一眼在身边侍立的张让和赵忠,“这两个都是自己最宠信的宦官,他们也还算是忠心耿耿,可是如果换了尚且年幼的皇子继位,他们还能做到这么忠心吗?要知道,汉室历史上,被太监鸩杀的皇帝可不只一位呀!”

正在皇帝反复权衡利弊的时候,一名小太监突然疾步小跑的来到面前,下跪行礼道:“启禀圣上,大将军何进求见,现在宫门外等候!”

被打断思路的汉灵帝眼中显出一丝怒色,皱了皱眉毛,“何进求见的目的他一清二楚,无非是看自己的身体日渐衰败,就急着想推外甥上位了,呵呵,想的美,朕还没死呢!”

站立在一旁的张让刚要说话,汉灵帝出乎意料的一罢手,制止了他,亲自开口说道:“告诉大将军,朕今日龙体略有不适,不见!”

“诺!”小太监躬身倒退几步后,转身向宫门口方向跑去。

于此同时张让与的赵忠互相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睛中看到了震惊的神色;虽然他们的本意也是不想让皇帝接见何进,可那是他们不让见,现在却是皇帝自己不想见,同样的结果却代表着截然不同的意义;皇帝开摆脱他们的控制,有自己的主见了。

“传旨,摆驾阳德殿!”汉灵帝用不容置疑的声音命令道。现在的他不止是一个皇帝,更是一位父亲,作为皇帝可以懦弱、昏庸;可世上每一个保护自己子女的父亲绝对都是最勇敢的,现在到了他履行一位父亲职责的时候了。

立刻有宦官跑过来服侍梳洗完毕后,灵帝刘宏强打精神穿好了龙袍,戴上朝天冕,以宫中侍郎为引导,在众多甲士护卫下,摆开全套的天子仪仗前往南宫德阳殿。

德阳殿!高三丈余,殿中可容纳万人,为皇宫的主殿。据称在洛阳城外,可以望见德阳殿与天相连,当然,这些都无所谓,最主要的是德阳殿正是大汉皇帝日常处理国家政务的地方。

…………………………………………

当夜灵帝刘宏突然在阳德殿招见了群臣,这位从不理政的皇帝一夜之间连发三道圣旨:

第一道:招募洛阳良家子弟,成立一支新军,名曰:西园宿卫禁军,负责保护皇宫的一切安全事宜,新军共设八校尉:其中加封最受皇帝信任的宦官小黄门蹇硕为上军校尉,统领全军。

第二道:如今天下动荡,九州不安,社稷有累卵之危,国家有倒悬之难,为大汉江山计,重置州牧一职,特加封汉室宗亲、刘繇为扬州牧,刘表为荆州牧,刘焉为益州牧;出镇地方,保境安民。

第三道;诏令安国将军、上党太守张杨,即刻带兵回京面圣,陈述雁门四郡一带防御匈奴的事宜,并参加洛阳大阅,不得有误!

三道圣旨一出,天下震动;那些死忠于汉室的老臣、儒士们高兴的涕泪横流,昏晕了22年的皇帝终于浪子回头了,大汉中兴有望啊!

汉朝人就是这样容易原谅皇帝的错误,无论这个皇帝多么昏晕、残暴,只要能改过,或者是稍微露出一点改过的意思,那么所有人就会集体选择遗忘过去的痛苦,继续拥护皇帝的统治;最经典的莫过于汉武帝时期,这位强势的皇帝一生连年征战,修建宫殿,糜费天下,百姓负担沉重无比,黎民多暴毙于荒野,54年的统治下来,全天下的人口减少了一半,几乎激起了民变;可最后这位皇帝表示了一下自己的错误,发了一道《轮台罪己诏》,立刻就获得了天下百姓的原谅。

在大多数人被感动地涕泪横流时,也有少数的聪明人在暗暗的冷眼旁观;皇帝成立’西园宿卫禁军‘的目的无非是以此制约大将军何进的军权。而一次在长江一线设立三位汉室宗亲为州牧,看来是想在外戚、宦官、士族,这三股力量之外,再扶持一股新的力量,用来制约原有的势力。

只有这最后一道诏书,似乎最为平常,汉室虽然衰落,却在对待外族问题上从不软弱,皇帝关心一下防备匈奴的情况,实属正常;因此并没有人对此特别的注意。

第十二章太监是怎样炼成的

深夜,寒风呼啸,地上厚厚的积雪又一次被狂风卷的四处飞舞,天地间似乎有无数的妖魔鬼怪在一齐怒吼,西园后宫的一间密室外,上百名小宦官各执刀剑守护侍立,每个人都是面向外侧,小心翼翼的四处警戒,屋内一盏黄豆粒大小的灯火不停摇摆着,昏暗的光线让这里显的无限恐怖,以张让、赵忠为首的‘十常侍’宦官们已经在此商议半天了,而会议的主题只有一个---“如何保护好手中的权利!”

大宦官赵忠和张让分别坐在主位和次位上,其余八人分坐两旁,十常侍看似是一个整体,其实内部之间同样勾心斗角,这些人里有的是皇帝的心腹,有的亲近董太后,也有人和何皇后暗通款曲,甚至还有人和宫外势力有所勾结,虽然只是区区的十个人,但其中关系之复杂,利益之纠缠,简直都无法用语言来形容。这十个人中,有的是同盟,有的是敌对,有的表面敌对其实暗地里互相勾结,还有的表面结盟,可一转身就能背后捅刀子;“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有的只是永恒的利益”这句话在他们中间表现的淋漓尽致。

虽然会议开了半天,但却一直没商议出什么结果来,席间众人轮流发言,都说了一大堆慷慨激昂、同舟共济的话,说到情深处,甚至有人还黯然落泪了,不过谁要是真信了那些话,估计用不了几天就会被坐在席间的同伴们吃的渣都不剩了,在暗地里打了无数的交流手势后,众人的眼光最后还是落在了张让身上,不管怎么说,他才是这个团体的盟主。

“诸位都说完了吗?那就听听杂家的意思!”冷眼旁观了半天后,张让终于开始行使自己盟主的权威了。

“请老祖宗赐教!”其余众人立刻附身行礼,齐声说道;太监们没有后代,但彼此间却更注重辈分的传承,对于地位最高的长辈太监,他们一向称为老祖宗,当然这只是一种客气的称呼而已,后宫之中,死在晚辈手里的‘老祖宗’不知道有多少了。

“皇帝最近虽然变得勤勉了些,但身子骨却一天不如一天了,而今两位皇子尚且年幼,咱们这些人要想长保富贵,还需把眼光放长远些才是”,张让的话外之音说得很明白了,当今之时,立储才是维系他们宦官权利的根本大事。

汉灵帝一生虽然阅女无数,但儿子只有两个,长子刘辩,为何皇后所生,皇次子刘协,为王美人所生,后来王美人被何后派人鸩杀,刘协就被汉灵帝的生母董太后所收养,二选一,应该站在哪一边呢?刘辩?还是刘协?

“不知老祖宗以为那位皇子能够得继大统?”十常侍中的骞硕率先发问道,同时用手暗暗的摸了摸腰间的佩剑,因为他现在兼任着西园禁军的上军校尉一职,所以平时都是一身武者的打扮,佩剑从不离身。

“呵呵!”张让只是轻笑了一声,并没有回答问题,而是很玩味的看了骞硕一眼,大家心里都清楚,骞硕就是十常侍中皇帝的心腹,否则也轮不到他执掌禁军,而汉灵帝是明显偏爱皇次子刘协的。

在张让那种玩味目光的压力下,很快骞硕就冷汗直流了,对这位‘老祖宗’的可怕,他可是深深知道的,不过事关大位的传承,做为皇帝的心腹,他只能硬着头皮再问了一次:“请老祖宗言明,那位皇子更适合继承大统?”

“自然是拥立合适的皇子上位!”张让的回答依旧扑朔迷离,看着众人迷惑的目光,微微一笑,又补了一句,“都忘了咱们的权利是怎么来的了吗?”

张让的一句话把众人又引入到了思索中,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人是能够随随便便成功的,皇帝需要经过血腥残酷的竞争才能上位,将军需要闻鸡起舞,勤练武艺才能成功,状元需要头悬梁、锥刺股的彻夜苦读才能迎来金榜题名的荣耀,同样宦官们能拥有现在的权势和地位,除了挨那可怜的一刀,也是经历了无数的艰苦奋斗,而且,这一奋斗就是整整漫长的四百年……

如果说天下是一块蛋糕,那至高无上的皇权就是那把切蛋糕的刀子。

西汉开国之初,因为韩信、英布等一帮大将劳苦功高,汉高祖刘邦不得不拿出大片的土地分封给他们,这就是西汉的开国异姓诸王;但是很快,流氓出身的刘邦就对这些功臣们不放心了,因为这些异姓王不但占据了大块的蛋糕,而且还有抢夺自己手中刀子的能力。这种能力,打天下的时候叫做功勋,等打完天下就变成了威胁。

而皇帝手里的刀子既然可以切蛋糕,那就也可以杀人;于是异姓王们开始倒霉了。

齐王韩信(后徙为楚王),先是被降为淮阴侯,后被吕后诛杀于长乐宫钟室中,夷其三族。

梁王彭越,被以“反形已具“的罪名诛灭三族,枭首示众,尸体剁成肉酱,分送诸王。(这个最悲催)

淮南王英布,见了彭越的肉酱后被逼反,战败后斩杀于民宅之中。

异姓王杀光了,可皇帝又发愁了,因为天下这块蛋糕太大了,皇帝一个人就算是撑死也吃不完;所以必须有人帮皇帝一起吃这块蛋糕,既然外人信不过,那自家人总没问题吧,于是刘邦开始大肆分封自己的兄弟子侄为王,并出于心理安慰,杀了一匹白马对天盟誓---“非刘姓而王者,天下共击之!”

算计了一辈子的刘邦,看着天下这块蛋糕如今都烂在了自己刘家人的锅里,终于放心的闭眼走了。

可惜历史无数次的证明,一代人,只能管一代事!没有任何人管的了自己身后的事情,别说流氓出身的刘邦不行,就是后来雄才伟略,几乎被神化了的****太祖也不行。

当外部的矛盾解决完时,内部矛盾立刻就会凸显出来,为了那把代表无限权力的刀子,亲兄弟动起手来,可是丝毫不手软的。

公元前154年,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个刘姓诸侯王,以’清君侧‘为名,(这个名义在后世被人反复利用,但专利权确实是属于吴王刘濞的)发动了武装判乱,目的只有一个:要求重新审核、分割高祖皇帝刘邦留下来的遗产的继承权问题!

此时坐在皇位上的是汉景帝,这位皇帝早已把皇位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而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事实证明人在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时,所爆发出来的战斗力比一只护食的藏獒还要凶猛。虽然在数量上是七比一;但此时战斗力爆发的汉景帝果断的挥舞起手中的大棒政策,直接出兵镇压,仅仅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就打赢了这场‘财产保卫战’。

同姓诸侯们的问题解决了,另一个问题又出来了,皇帝还是不可能自己一个人治理国家,他的找帮手呀,大臣们靠不住,自己兄弟们信不住,想来想去就只剩下老婆家里那群舅子可以用了。

从此,外戚开始正式走上汉朝历史的政治舞台,并一帆风顺的迅速做大,卫青、霍去病、霍光这些名臣无一例外的皆是外戚出身,而巅峰时期就是外戚王莽时代,这位不满足于只分到最大的一块蛋糕,他连那把分蛋糕的刀子都惦记上了,公元8年,王莽篡汉建新,改元“始建国”,并改“长安”为“常安”作为新朝都城。

不过王莽的运气不好,这时候刘家祖坟冒青烟了,又蹦出一位牛人--刘秀,这位种地放牛出身的汉室远房宗亲本来手里穷的只剩下一小块蛋糕渣了,可现在大汉朝没了,连这仅存的保命口粮也要被人抢走,于是放牛的怒了,果断骑上牛背开始了造反大业(光武帝刘秀第一次打仗确实是骑的牛);人被逼到绝境时所爆发出来的力量绝对是可怕的,最后的结果是,刘秀强横的抢回了所有的蛋糕,开创了东汉王朝。

可惜东汉不但继承了西汉的政治遗产,同样也继承了怕老婆,重用外戚的习惯。加上东汉皇帝普遍短命,这就造成了太后专权的后果,女人掌权重用的自然是自己的娘家人,于是外戚又一次活跃在历史舞台上,并屡屡分得最大的蛋糕。

时间在流逝,皇帝在长大,长大后的皇帝自然不满意自己的权利被别人分夺,于是每一个小皇帝成年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分蛋糕的刀子夺回来。

梦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坐在龙椅上的小皇帝一抬头才惊讶的发现,朝堂之上站立的不是自己的姥爷,就是自己的舅舅、表哥们,而自己的身边呢,只有一群侍立伺候的太监,在无人可用的情况下,小皇帝只好利用身边的太监从外戚手里夺取权力,可以说太监的权势是和皇权紧密相连的,或者说太监就是一种变异的皇权。,

权利估计是这个世界上最诱惑人的东西,这一点,连那只诱惑了亚当和夏娃的苹果也比不了,原本懦弱、卑微只会端茶倒水伺候人的太监们立刻变得神勇异常,无数的太监们飞蛾扑火般开始为了权利而奋斗,夺取权利的过程是黑暗的,手段是残忍的,结局是血腥的,最终出现了东汉王朝外戚-太监二权分立的局面。

想到这些,张让的意思大家顿时都明白了,虽然有两位皇子,但对他们而言却是一道单选题,外戚的代表人物就是大将军何进,也就是皇长子刘辩的舅舅,一旦皇长子继位,外戚的势力必然大涨,受损的只能是他们这些宦官,所以为了对抗外戚集团的势力,保住自己手中的权利,宦官们只有一个选择了---支持董太后,拥立皇次子刘协!

“老祖宗英明!”众人再一次齐身下拜,对张让的政治智慧佩服的五体投地。

“都下去吧,各自好生办事,尤其是骞硕,抓紧手里的宝剑,关键时刻用得上的!”对这些阿谀奉承之词,张让只是轻轻的一摆手,论起溜须拍马的本事,他才是真正的老祖宗。

“诺!……”

等到其他人都退出去以后,张让看着他们离去的方向冷笑了半响,转身对唯一留下来的老搭档赵忠说道:“何皇后那边你也要小心伺候,留下条活路,鸡蛋永远也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明白吗……”

第十三章奉旨进京

并州,雁门关外,寒冬时节,千年的古道早已被厚厚的积雪彻底覆盖,由于天气寒冷,兼且大雪阻隔,这个时候几乎看不到任何的行人;但今天却是个例外,黎明时分,当东方刚刚露出一抹鱼肚白的时候,随着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队全副武装的红衫骑兵如同旋风般疾驰到了城门之下,看着那些急促喘息的战马,还有士兵们身上浓重的露水,就知道他们肯定是从远方日夜兼程赶来的。

借着微弱的晨光,城门上的守军清晰的看到,这支队伍护送的竟然是一名鸿毛信使,汉制:“有紧急事务者,信使头插天鹅鸿羽,手持红旗,一路上换马不换人,逢关开关,见锁落锁,所有车辆、行人一律让路,有敢挡路者按阻挠国家军机要事处理,斩!”而能派出鸿毛信使的,除了国家紧急军情之外,就只有皇帝的特殊诏命了。

知道事关重大,守卒们不敢阻拦,连忙落下吊桥,打开城门,就这样,还因为被嫌动作迟缓而被带队的军官狠狠抽了一鞭子,当小兵的,挨了鞭子也只能自认倒霉,谁叫人家是鸿毛信使,而自己只是个看门的呢……,看着几名信使马不停蹄的直奔太守府而去,众人不由得窃窃私语,“到底发生什么国家大事了?竟然连鸿毛信使都出动了,莫非是匈奴人再次寇边?又或者黄巾军死灰复燃了?……”

没过多久,震天的聚将鼓声就从太守府旁的大校军场方向传了出来,那是遇到大事,全军紧急集合的号令……

此时的萧逸正在军营中操练士卒、教习武艺;虽说前世没有当过兵,可‘铁血军事论坛’里的帖子当初可是没少看的,本着“见过猪跑就敢练兵”的原则,几个月以来萧逸以身作则,赏罚分明,军令如铁。加上萧逸为人豪爽,训练完毕后就与众将士席地而坐,高歌痛饮;将士们跟着他好吃好喝,所以对这位少年统领愈加敬重,号令一出,数千将士凛遵无误。

聚将鼓的声音迅速传遍了整个雁门关,军令如山,很快各处军营中全都响起集结的号角声,随后各部军兵按照阵营开始向太守府旁边的大校军场开拔,一时间人喊马嘶,军阵如山,人流就像是奔腾的河水一样,由娟娟细流不断的汇聚,最后竟然成为了江河之势,浩浩荡荡,无边无际……

雁门做为防御匈奴人的战略要地,一向有重兵防守,除了新招募的三千玄甲铁骑,另外还驻扎有精锐步卒一万二千、弩兵三千、战车兵一千,再加上一些杂七杂八的辅兵,总兵力高达两万人以上。

奉命集结的各军之中,以玄甲铁骑行动最为迅速,经过萧逸的数月苦训,全军上下早已做到了‘人不离马,马不离鞍,号令一出,聚散如常!’的程度,很快就第一批集结到了大校军场上,身为‘点军司马’的萧逸身披螭纹寒铁铠,手持斩蛟剑,昂然立于队伍的最前列,身后在大牛、马六等数十名校尉带领下,三千玄甲铁骑兵个个盔明甲亮,人如龙,马如虎,各执兵刃,队列整齐的犹如刀切斧剁一般;再看雁门其他各部的兵马,虽然也是士气高昂,但却大都行动迟缓,队列之中喧哗不止,士兵身上的盔甲也是参差不齐,谁优谁劣,一目了然。

“如今正是寒冬腊月,匈奴人都躲在地窨子里躲避风雪,断然不会跑来边关闹事的,既然不是外敌入侵,那就只能是内部的事情了”;站在队伍前列的萧逸在心里暗暗推算了一下时间,最后又向京都洛阳的方向望了望,按照历史的发展走向,再有几个月那里就会天崩地裂,一场大戏就要开幕了!

今天的点兵台上装饰的格外庄重,彩棚高搭,四处遍插旌旗,一名手捧黄绫圣旨的中官太监使者昂首站立其中,周围大队的亲兵护卫一个个弓上弦、刀出鞘,杀气腾腾的将高台团团保护起来,看来这个就是让全军将士集结的原因所在了。

“宣!上党太守张杨上前接旨!”三通聚将鼓敲罢,雁门郡里所有驻防将士均已到齐,太监使者缓步上前,用一种特有的尖锐声音喊道。

“臣,安国将军,上党太守张杨,率三军将士恭请圣安!”天地君亲师,除了天地,皇帝老子最大,按理说见圣旨如见皇帝,必须行大礼参拜的;不过好在这里是校军场,按照规矩,‘甲胄之士不拜!’萧逸和他将校们按照职位大小分列在太守张杨两旁,右手捶胸行军礼见即刻。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安国将军、上党太守张杨,自到任以来日夜操练兵马,兢兢业业,勤于国事,未有一日懈怠,朕心甚安,特赐黄金一千两,钱一万万,绸缎五千匹,用于犒赏雁门三军将士;令其接旨之日起,即刻回京面圣,陈述雁门四郡一带防御匈奴事宜,并参加洛阳大阅,不得有误!钦此!”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一向只知道敛财的皇帝陛下竟然给大伙发钱了,虽然按照规矩经过层层克扣后,能真正发下来的并不是很多,但蚂蚱再小也是肉啊!常年处在苦寒之地的雁门将士们又是一片的山呼海啸,无奈之下萧逸也只好混在人群里,人家鞠躬他弯腰,人家鼓掌他拍手,有样学样就是了。

“张大人领旨吧!”中官太监满面笑容地把圣旨递到张杨手中,同时低声暗暗的说道:“陛下如此厚赏,大人不要忘了‘谢恩’哦!”说完还不忘用小拇指轻轻划了划张杨的手心。

老于官场的张杨岂能不明白这名太监的意思,“谢恩?谢谁的嗯?想要贿赂你就直说嘛!”虽然心里气的直骂娘,可又不能得罪这些皇帝身边的心腹人,否则几句谗言吹到皇上的耳朵里,就够自己喝一壶的,只好勉强堆起笑容道:“使者大人一路辛苦,请到后帐休息用茶,扫扫风尘,下官早已给各位准备了雁门当地的‘土特产!’还请笑纳一二!另外,宫里的几位‘老祖宗’那里也有一份心意送上,还劳公公一并带去”

“呵呵!张大人真是太客气了,有眼力!有眼力!”说罢中官太监满面春风的向后堂走去,一边走一边暗想:“看来这趟差事是没白来,不过回去以后还得孝敬上面的那‘十个老祖宗’一份,层层剥削,自己剩下的估计也就不多了,哎!这年头太监也不好混啊!”

这时雁门关的众将校才起身,互相之间交头接耳、议论纷纷,“面圣、阅兵,太守大人肯定不会孤身一人进京,这要是能跟着大人一起进京面圣,那日后岂不是平步青云呀……”

想明白其中关键以后,顿时在场的大小将校纷纷挺胸抬头,一个个变得精神百倍起来,都尽量想把自己最威武的一面展露出来,同时齐刷刷用一种可怜的‘小京巴’一样的目光看向太守张杨,如果这帮人有尾巴的话,估计早就摇个不停了。

萧逸也在眼巴巴的盯着,不过他看的不是张杨本人,而是张杨手里捧着的黄绫圣旨:“这就是传说中的圣旨啊!我的个乖乖!国家级别的文物呀!……这要是能拿回家,留给后代子孙,两千年以后用它换个别墅都不成问题,到时候自己的第……N代孙子就不愁娶媳妇没房子了;要知道当初自己就是因为没房子才迟迟找不到女朋友的。”

此时馋的口水都快淋湿脚面的萧逸根本想不到,若干年后,当他位极人臣,权倾天下的时候,最常说的一句口头禅就是:“什么?想要圣旨啊?容易,来人那!咱们给他写一张!……”

“如今的洛阳城里可谓是阴云密布,步步杀机啊!”手捧圣旨的太守张杨看着手下一众将校,那一双双或炽热、或贪婪的眼光,不禁暗暗的摇摇头;“都是利欲熏心之辈,托付不了大任,现在需要的是既有本事,又忠心耿耿之人啊!”

举棋不定的张扬开始在心中反复挑选起手下的将校来,随着目光转动,突然他看到了一个狼背蜂腰的身影---萧逸!

此时的萧逸还一直保持着刚才恭敬地姿势,而且双眼一直紧紧盯着圣旨,“那份痴迷,那份炙热的目光,可见此子对大汉忠心耿耿呀!而且此子武艺惊人,再看刚才看玄甲铁骑集结迅速,队列严整,肯定是训练有方啊;综合以上种种……嗯!张杨微微点了点头,心中有了定论。

“点军司马-萧逸何在?”张扬手托圣旨,一脸严肃的开始发号施令;

“末将在!”听到有人呼唤自己的名字,萧逸这才从对圣旨的幻想中清醒过来,擦了擦口水,急忙挺身上前行礼!

“此次入京,令汝统领三千玄甲骑兵,护卫本官左右,并参见洛阳大阅,不得有误!

“诺!”

见到平步青云的机会竟然落到萧逸头上,其余众人虽然一阵大哗,却没任何人产生嫉妒或不满之心;无论是武艺、相貌、出身、才智,萧逸确实是上上之选,而且这段时间以来,玄甲铁骑的训练大家也都看在眼里,绝对是一等一的精兵强将,就是有的人嘴上不说什么,心里也都暗暗写了一个‘服’字!

满意的看了看手下一众将校的表现,张杨继续命令道:“其余众将校紧守关隘,严防匈奴人入侵,不得有误!”

“诺!……”

第十四章天下如棋

天下事,一局棋,随着棋手的一个意念,小小的棋子儿就得从一个遥远的位置跑到另一个位置。同样皇帝的一道圣旨,就把萧逸从地处北疆的雁门边塞调往了千里之外的中州洛阳。

接到受命后,萧逸立刻带上大牛、马六张转、杨和等六员勇将,并集结了玄甲铁骑所有士兵,连负责后勤军需的曹胖子都没拉下,全员出动,护送着太守张杨立刻启行,日夜兼程地前往大汉的东都洛阳;因为都是清一色的骑兵部队,又有沿途郡县提供粮草,减轻了辎重的拖累,所以行军异常的迅速,一路上翻山越岭,穿城过郡,毫不停留;短短半个月后,大队人马就顺着官道进入了东都洛阳所属的司州地界。

司州,亦称司隶校尉部;辖郡七,县一百零六;政治地位就相当于后世中国的首都直辖市一样重要;此地得黄河、洛水灌溉,土地肥沃,人口密集,四方客商更是云集于此,经济极其发达,是整个东汉帝国的精华所在。

进入司州也就意味着洛阳在望了,原本一路上风驰电掣的太守张扬突然反常的下令,让队伍减速、再减速、不停地减速,最后几乎是原地踏步了。而张扬本人也出现了反常,宿营时整夜的辗转反侧难以入睡,眼睛上很快就顶上了两个黑眼圈;即便是白天在马背上行军时,也总是精神恍惚的,似乎在反复考虑着什么一直未能确定;以至于好几次都差点从马背上摔下去,如果不是在一旁护卫的萧逸手疾眼快的扶住他,恐怕这位太守大人面圣的时候就会缺失几颗门牙了。

虽然走的很慢,可队伍还是在不断向南移动着,在渡过洛水之后,离目的地已经尽在咫尺了,如果不出意外,明天中午时分就会到达东都洛阳城下。

一路行军,萧逸每次都会谨慎小心的亲自挑选宿营地,大军驻扎非同儿戏,因为没有选好营地而全军覆没的战列不在少数,必须选择一个有险可守,有水可依,有路可退的地方,而且不能在地势太低的地方扎营,否则一场暴风雨,你就等着来次‘水淹七军’吧!同样,草木过于茂盛的地方也不适合扎营,火烧连营的事情也必须警惕!

黄昏时分,萧逸选择了洛水河边的一座小荒山上宿营,虽然现在还是太平时节,可他还是四处散下了数十名侦察游骑兵,并在营地附近几个关键的位置上安排了一明一暗两批哨兵,这可是跟后世一部收视率极高的军事题材电视剧里学来的招数,虽然简单,却绝对实用,把营地的安全系数完全提高了一个档次;日后萧逸统兵征战无数,虽然也吃过败仗,却从未被人劫过营地,正是得益于此!

众人很快就在营地上开始搭建帐篷,竖起栅栏,另有人从洛河边取水,架起军用的铁釜开始烹煮食物,一切像平时训练的一样井然有序;很快堆堆的篝火开始燃烧起来,空气中也飘荡起食物的香气,虽然士兵们奔波了一天,早就饥饿难耐,可还是按照行军进食规定,分批进食,丝毫没有因为这是和平时期就放松警惕。

夜幕,萧逸在亲自巡视完营地后大步向中军大帐位置走去,那里灯火明亮,且有人影不断晃动,显然那位太守大人还在焦躁不安的思考,做为穿越者,萧逸完全能理解张杨此时的心情,现在的洛阳城可谓是龙潭虎穴,稍有不慎就会粉身碎骨,但同样,这也是个青云直上的好机会,真是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想想就让人激动:“一场盛大的历史剧,就要在大汉帝国的首都洛阳开幕了,无数的人杰、枭雄即将粉墨登场;里面有昏庸的皇帝、无能的大将军、奸诈的臣子、残暴的军阀……对了还有闭月羞花的貂蝉,四大美女之一哦……想想就让人激动,真是怎一个‘乱’字了得!”

“头痛啊!……”想了一会,并没能完全理清思绪的萧逸使劲甩了甩自己的头,“真正的历史太纷乱,想不清,就干脆不想了;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这么精彩绝伦的历史大剧,绝不能错过,而且自己还要在里面混个重要的角色呢!不过,自己会青史留名!还是遗臭万年呢?……”挂着一丝深沉的微笑,轻轻摸了摸鼻子,萧逸大步走进了军帐中……

果然,大帐之中,太守张杨穿着一套崭新的朝服正在不停地走动,并不时地摸摸衣服,显然他对这件朝服很是看重,一张紫檀木制作的围棋盘就摆在了地上,上面黑白两子犹如两队兵马正在拼命厮杀;棋已下到了中局,形势异常的错综复杂,黑白两子互相缠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根本无法分出胜负,甚至都无法分清敌我,此时大帐中除了张杨别无他人,显然这位大人一直在用自己的左手和右手下棋,这样的棋局能分出胜负才怪。

人是无法自己真正打败自己的,就像你的左右手之间不可能真正的分出胜负一样,而在洛阳城里,皇帝的左右手之间却打的你死我活,难分胜负……

“萧逸,你出身名门,必然精通棋艺,如今这黑白两子之间错综复杂,纠缠不清,可能看得出谁胜谁败呀?”看到从帐外走进来的萧逸,张杨停下脚步问了个似乎毫不相关的问题。

官场上的人说话就是含蓄,名义上是在询问棋局,实际上无非是想听听萧逸对现在时局的看法,如今的洛阳就像这张棋盘,上面的黑白两子就是,以‘十常侍’为首的宦官;和以大将军何进为首的外戚两股政治势力;本来外戚和宦官都是皇权的衍生物,就像皇帝手里摆弄的两只木偶,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这两只木偶都有了自己的思想,不再受主人的控制了……

神仙打架,小鬼遭殃,做为封疆大吏的张杨这次进京必然要面临一个站队的问题,站对了,加官进爵;站错了,万劫不复!如果不站,呵呵!那就是死无葬身之地……

“末将官小职卑,岂敢妄言!”必要的谦虚还是要的,虽然明知道很假。

“此间只有你我二人,单说无妨!”

“诺!……”

略加思考之后,萧逸缓缓开口说道:“以末将之见,如今这棋局上黑白两子势均力敌,谁也无法真的吃掉谁,所以这胜负的关键已经不在棋局之内,而在棋局之外!”说着萧逸解下自己腰间的佩剑,一把放在了棋盘正中间。

大汉朝如今的政治势力共分三股,宦官、外戚、还有士族门阀;只是前两者这些年斗的风起云涌,不亦乐乎,让人们忽略了那些深深隐藏在背后的士族门阀势力。如今宦官们和外戚斗得势均力敌,双方均已精疲力尽了,这时候士族门阀的力量就成了关键,士族帮谁,谁就能赢得这局棋。

领悟了其中涵义的张杨立刻眼中一亮,萧逸的提醒让他一下子思路大开,开始真正的跳出这局棋,用旁观者的身份看清了许多之前一直迷惑不解地问题。

“那萧郎以为这把剑会放到棋局的那一边呢?”张杨一脸激动的连忙问道,在称呼上也改成了亲切的尊称:“萧郎!”这个称呼可是早就随着那张‘蚩尤鬼面’名扬雁门四郡了。

“末将听说那‘十常侍’公开标价卖官,“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各有差价;三公一千万钱,卿五百万钱。二千石官阶,定价2000万钱;一千石官阶,定价1000万钱,以次类推--各县令、长等缺,视县之地面大小、人民贫富论价。萧逸没有直接回到问题,反而说起了一件似乎毫不相关的事情。

老于官场的张杨又岂能不明白其中的深意,几百年来大汉的选官途径,一直被士族们通过举‘孝廉’的方法牢牢把持着,如今‘十常侍’公然的收钱卖官,不但严重的损害了士族门阀的利益,更是给这些以儒生自诩的官员们一种极大的羞辱,以前宦官们借助皇权,气焰嚣张,士族们只好暂时退让;如今汉灵帝身体日渐衰弱,而外戚、宦官两方势均力敌,作为第三股势力的士族门阀会站在哪一边,就不言而喻了。

“萧郎不愧是大汉开国丞相之后,真是智谋深远呀!”,如今洛阳城里风云变幻,多少政客老手都看不清眼前的局势,没想到眼前这个只有十七岁的少年,却三言两语之间就把局势分析的如此透彻;听的太守张杨也不由得开口称赞。

考虑了一路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张杨原本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松弛了下来,脸上阵阵的疲惫开始涌现。

“大人早些安歇吧,明日就该进洛阳城了!”

“好,萧郎一路幸苦,你也早些休息吧!”

“诺!”

走到大帐门口时,萧逸又回身冷冷的看了一眼那张棋局,其实有件事,他没说出来,围棋上除了一胜一败的结果之外,还有一种极其惨烈的棋局叫做---两败俱伤!

请大家踊跃发言,指出小说的不足之处,作者会认真修改!

第十五章深夜入城

东都洛阳,又名睢阳;东西长六里十一步,南北宽九里一百步,周长共计三十余里;城墙高达九丈,底部宽六丈,上部宽五丈余,皆是用巨石、黄土混合石灰、铁砂再调和糯米汁夯筑而成,坚不可摧。都城四面共计开有12座城门,尤其以正北方的大夏门规模最为宏大,设有左、中、右三个门洞,每一个门洞都可并排行驶四辆马车通过,高大威严。整座洛阳城背靠巍峨之邙山,南临蜿蜒之洛河,东向俯瞰齐鲁大地,西边则有关中长安遥相呼应,可谓占尽山川地势之险要,既是大汉王朝最大的城池,同样也是这个历史时代世界上最大的城池!且没有之一。

可惜这么雄伟壮丽的东都洛阳萧逸却无法看清它的全貌,倒不是因为他的视力不好,作为一名射雕手,萧逸的视力水平绝对远超绝大多数的人,而是因为他是在一个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悄悄来到洛阳城下的。

本来中午时分,萧逸等大队人马就来到了洛阳城外的30里处,离都城已经近在咫尺了,到此之后,太守张杨并没有急于入城,反而下令安营扎寨,暂且按兵不动,同时向城里的大将军府秘密的派出了一名信使。

夕阳西下,繁星漫天,一直等到天色彻底黑下来以后,静坐了一白天的张杨这才悄然起身,换了一身便服,没有惊动大队人马,只是让萧逸领着十几名心腹亲兵护卫,在夜色的掩护下,偷偷的来到了洛阳的东门外。

对于张扬如此奇怪的举动,萧逸十分理解,显然对方听取了自己的意见,决定站在大将军何进这边来,不过心中却依旧有些顾虑,所以才如此秘密行事,这样做有两点好处,其一,事关身家性命的军国大事,必须要谨慎小心,深夜入城密谋,可以防止走漏消息,其二,也是给自己留一条退路,万一政治风向发生改变,也不至于把自己完全的陷进去。

洛阳做为帝都,宵禁严格,一到日落时分,必然关闭城门,严禁任何行人上街,一旦违反,必遭严惩,数年前当时还是洛阳北部尉的曹操,就曾以违反宵禁令的原因,用五色大棒杖杀了御前红人‘上军校尉’骞硕的叔父,洛阳城里治安之严有此可见一斑。

不过万事都有特殊,现在执掌洛阳城东门防务的是车骑将军何苗,而何苗正是大将军何进的亲弟弟;朝中有人好办事,大门有人好进城,于是萧逸一行人顺利的从‘上东门’溜进到城内,沿着漆黑的小巷一路秘密的向大将军府驶去。

大将军何进的府邸坐落在洛阳北宫附近,这里东临太仓和武库,南挨着太尉府、司空府和司徒府,北方为皇家禁苑濯龙园,堪称一等一的富贵之地,不但靠近政治中心,而且交通极其便利。虽然是在蒙蒙的夜色中,但众人仍能通过阑珊的灯火看到整座大将军府庞大的轮廓,雕梁画栋,金碧辉煌;楼阁房舍,层层叠叠,从这座远远超出规制的豪宅中,就可以看出这位屠夫大将军是何等的不可一世,暴发户,就是暴发户啊!

此时的大将军何进正在帅案后端坐,一身黑色的高级武将服饰穿在他的身上却显得不伦不类,今年四十多岁的他,长得身材极为粗壮,一脸横肉,双眉粗壮,一双向外凸出的眼睛里全是狂傲、贪婪之色,如果换身衣服的话就活脱脱一副屠夫模样,没错,他本来就是一名屠夫;只因为同父异母的妹妹长得姿色过人,被选入宫中成了汉灵帝的皇后,并极受宠爱;靠着何皇后那强劲的枕边风,杀猪出身的何进先是被拜为郎中,随后升虎贲中郎将,任颍川太守;光和三年,又被拜为大将军、慎侯,堪称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

正是因为出身低贱,所以何进日常待人接物反而表现的格外高傲,出入之时排场十足,做起事来更是繁礼多仪,把大将军的架子端的十足,平时更是刚愎自用,不听人言,无论做什么全凭自己的喜好行事,其实这并不难理解,低贱之人骤登高位,他需要用这种独断专行的风格来掩盖内心之中那种深深的自卑感。

比如这次,上党太守张杨派遣信使通报要在深夜时分秘密来府中,共同商议军国大事,换个稍微有点政治头脑的人很定会低调行事,请入密室,做好一切保密工作,可何进却恰恰相反,不但在大堂之上张灯结彩、摆宴相待,还把自己手下一众将校、幕僚全都叫来作陪;想用这种方式来证明,自己在天下人面前的威风。

当萧逸护送着太守张杨走进大堂之时,差点被这么热烈的欢迎场面吓趴下,尤其是看到大将军何进那种仿佛卖肉的屠夫看到大主顾一样,几步走上前一把拉住张杨的手高呼:

“张公此来助我,大事成矣!‘十常侍’尔等一帮阉竖之辈,死期至矣!”

张扬………,无言以对!

“我的猪肉哥呀,我们这深夜秘密来访就是为了怕惊动‘十常侍’的耳目,如今的洛阳城里形式错综复杂,可谓敌中有我,我中有敌,如此关系身家性命的大事,岂是能拿到大庭广众之下说道;估计我们前脚进了大门,后脚‘十常侍’那边就知道消息了……早知如此,还费什么劲呀,直接光天化日的来多好,起码还落个正大光明的名声不是!”看着如此弱智的大将军,萧逸也是彻底无语了。

这时何进开始介绍自己手下的一帮将校幕僚了,看那副洋洋得意的劲,应该是收罗了不少名士……

萧逸手执斩蛟剑,就站在张杨的身后,一边倾听,一边暗自打量起来:

“这个相貌雄伟,气质高傲的就是号称四世三公的袁绍啊!日后坐拥四州之地的人物……果然是个帅哥!”

“嗯!这个比袁绍还傲气,鼻子都快扬到天上去的家伙,不用说,肯定是袁术了,一个不知死活的家伙!”

这个满脸书卷气息的就是三国第一笔杆子主簿陈琳呀!果然是文采飞扬,可惜没遇到好老板。

………

………

“最后这个……,五短身材,其貌不扬,皮肤黝黑……除了脑袋比别人大上一号外,就是那双细微的眼睛了……智慧、谋略、和善、奸诈、狡猾、狠毒……,似乎人世间一切的情绪都能在这双眼睛中体现出来,嘶……!如果所料不差,此人必是曹操--曹孟德无疑!”

从来都是波澜不惊的萧逸现在也淡定不下来了,“这可是大名鼎鼎,人称‘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的曹操啊!史学界对他的评价整整争论了上千年也没弄出个结果,善恶、是非、功过……太多的矛盾因素都集中到了他一个人身上;而且这家伙的墓到今天还是一个不解之谜,当初河南省号称发现魏武帝曹操墓的消息传出后,萧逸还特意跑去看了一次,结果是,萧逸被那些历史教授忽悠了,而那些教授则被曹操忽悠了……,七十二疑冢,至今还是一个谜!

于此同时,萧逸因为激动而不经意间散发出的冰冷杀气也惊动了曹操和附近的其他人,这时众人才注意到在张杨身后还站立着一名护卫;但见萧逸长得,“身高八尺,狼背蜂腰,穿身螭纹寒铁铠,手执宝剑,周身上下杀气环绕,身前身后百步的威风,好一个彪悍的黑衣少年!”

“此少年郎何人呀?”何进拉着张杨的手问道,如此彪悍的少年勇士让他也是眼前一亮。

“此乃在下的一个护卫-萧逸;现居‘点军司马’之职。”张杨似乎一脸轻描淡写的说道,只是提到了萧逸的官职;而对萧逸的身世和本领却只字未提,显然他也怕被人挖了墙角。

听到只是一个小小的‘点军司马’,众人立刻皆露出一副轻视的样子,在这个大堂里的,那个不是身居高位,系出名门,尤其是四世三公身为袁氏一族嫡出的袁术,直接扭身,眼睛瞟到头顶上去了;其兄袁绍虽然表面上一脸和煦的样子,但此人内心同样狂傲无比,眼中除了所谓的‘名士’,一向看不起出身寒门的人。

唯有曹操看向萧逸的目光露出很大的兴趣,与其他人的狂傲不同,独自一人上前,首先抬手行礼道:“萧郎深夜护卫,一路辛苦了,冬夜苦寒,请卸去甲胄,来炭盆旁,暖暖身子!”

“多谢曹将军美意,萧某职责在身,不敢卸甲!”萧逸恭敬的拱手还礼,这可是自己前世一直崇拜的偶像之一呀……

“那就请饮杯热酒,驱驱寒气!”对于如此忠于职守的少年,曹操更是欣赏万分,连忙取来青铜酒爵,满满倒了一杯,双手递与萧逸。

“谢过曹将军赐酒!”接过青铜爵一饮而尽,呵呵!竟然还是自己发明的‘无愁酒’……,虽然早就知道对方是一个盗世奸雄,可现在萧逸对曹操的好感依旧直线上升。虽然作为一个穿越者,早就应该超脱历史的范畴,可萧逸毕竟也是一个有血肉之躯的凡人,满堂高官们的冷漠、轻视;再对比曹操的关心、看重;……“士为知己者死!难怪此公日后麾下谋士如云,战将如雨啊!”

历史就是这样充满了偶人性!

有人因为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家破人亡,同样,有的人因为一顿饭,一杯酒,就能换来一座城池,甚至是整个天下。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至理名言!

在座的其他人,如果能知道在日后的天下风云中,萧逸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和作用,此时恐怕早就哭喊着围过来抱大腿了,别说是让他们敬酒,就是让他们跪地奉酒,他们也不会摇头的,因为比起一座江山来,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可惜,在整个三国时代,也只有曹操拥有这样的眼光、胸襟和气魄,……“东临碣石,以观沧海!……何其壮哉!”

第十六章英雄所见

大堂之上,介绍已毕,随着酒宴摆上,众人也开始进入了正题,如今的洛阳城内外戚势力和宦官势力之间的斗争已经进入到了白热化的程度,而具体的斗争手段就是争夺储君之位。

大家都心知肚明,汉灵帝刘宏的身体日渐衰弱,恐怕不久于人世,而太子之位却迟迟未定;灵帝只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何后所生的皇长子刘辨,另一个则是王美人所生的皇次子刘协。

数年以前何皇后出于嫉妒,派人秘密用毒酒鸩杀了王美人,此举虽然说一举除掉了情敌,可同时也惹怒了汉灵帝,帝后之间出现了矛盾,此后皇次子刘协一直被灵帝的生母董太后亲自抚养,因为天资聪慧伶俐,一直深受董太后和皇帝的喜爱,同时也受到了以‘十常侍’为首的宦官集团的鼎力支持。

而大将军何进,自然拥护自己的亲外甥皇长子刘辩了,在此之前,两个势力集团已经在立皇太子的问题上争斗了数番,一边有身为皇长子的天然优势,另一边则更受皇帝的宠爱,所以双方势均力敌,一直未能分出胜负。

“张大人乃统兵大将,镇守一方,必有远见卓识,关于立储之事,还望不吝赐教!”做为此间的主人,何进首先挑起了话题,同时也是在逼迫张杨彻底的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完全站到自己这一方来。

“下官久在外镇,对于京中的情况还不甚熟悉,在座诸位皆是天下名士,必有远见卓识,张某先洗耳恭听!”张扬久局官场,岂肯做那个出头鸟,很圆滑的就把皮球踢了回去。

在座的这些人虽然因为暂时的政治利益坐在了一起,其实内部之间同样勾心斗角,谁都有自己的一番小九九,也各有自己的一张底牌,谁先开口,谁的底牌就会露出来,而在政治斗争中,底牌先用尽的人,就只剩下被别人算计的份了。一时间所有人都鼻观口,口问心,仿佛老僧入定一般,一动不动的各自端坐,都在那等着别人先把底牌露出来,这时候比拼的就是一个耐力。

沉默,静静的沉默,甚至是有些诡异的沉默……

终于,漫长的比拼中,袁术首先坐不住了,这位傲气的世家子弟第一个站了出来,开口道:“家有嫡子,国有储君!自古以来,立储君必然首立嫡子,此乃万古不变的规矩,皇子刘辨乃是何皇后所生的嫡子,拥立为皇太子本是顺理成章之事,以术之见,明日请大将军联络朝中元老重臣,一起上表,立嫡!”

袁术的一番话听起来义正言辞,其实是含沙射影啊;众所周知,袁家两兄弟中,长兄袁绍是庶出,而弟弟袁术才是嫡出,二袁之间,早有争斗,一向是面和心不和,这一番话明着是表示拥护皇子刘辩,实际上是在暗示众人,嫡重庶轻,日后袁氏的当家人非他袁术莫属。

“小弟之言有失偏颇了!”看到火烧到自己头上,袁绍也坐不住了,但表面上仍保持着一种世家子弟的风度,先起身行礼后才开口说道:“众所周知,当今圣上也非嫡出,昔日桓帝驾崩后无子,所以才迎立了当今圣上入继大统,若大将军上书立嫡,岂不是质疑皇上登位的合法性;那样只会弄得适得其反,以绍之见:多事之秋,国赖长君!皇子刘辩乃是陛下的长子,还请大将军上书,立长!”

袁绍的意思同样是拥立皇子刘辩,却借着汉灵帝的身世,巧妙地把立嫡转化成了立长,不但还击了刚才袁术那番挑衅,同时也明白的告诉众人,长幼有序,袁氏一族,日后还得靠他这位长子掌舵。

共同的敌人还没打倒,自己人就先起了内讧,这种浓浓的火药味就连屠夫出身的大将军何进都闻出来了,可这袁家两兄弟之间的争斗,他管不是,不管也不是。

无奈之下,只好转移目标了,何进眼神转动之间,正好看到曹操还稳稳的端坐在那,似乎一直在考虑着什么,连忙开口问道:“不知孟德有何高见啊?”

听到何进叫自己的名字,曹操这才睁开一双微细的眼睛,用精光四射的眼神扫了一眼在座的众人后,才缓缓说道:“以曹某之见,在立储之事上,立不如不立,不立才真的有利!”说完又恢复了闭目思考的神态,只是嘴角边却不经意的露出一丝蔑视的微笑……

“哦!……”

曹操的话有些深奥难懂,一时间众人都陷入了沉思,什么叫立不如不立啊?……

众人虽然糊涂,可在堂上执剑站立的萧逸却立刻明白了曹操的意思:“奸雄不愧是奸雄呀!政治权术玩得漂亮极了,短短一句话就说透了事情的所有本质!”

曹操的话解释起来有三层含义

第一:刘辩本是长子又是嫡子,却迟迟没有被立为皇太子,可见在汉灵帝心中真正属意的是皇次子刘协,只是顾忌大将军何进在朝中的势力,以及列代皇朝中首立嫡长子的传统,所以才在立储的事情上一直犹豫不决。

第二,既然皇帝真正看好的是皇次子刘协,那么如果现在大家上书,掀起立储的风波,恐怕胜算会非常的小,而且还很可能适得其反,逼着皇帝下定决心,把皇次子刘协推上去。

最后,反过来想,如果一直不立储君,那等到皇帝升天的时候,会由谁来继承皇位呢?

答案是:如果没有明确的储君,到时候必然按照祖宗家法,和历代的嫡长继承制度行事,如此一来皇长子刘辩就会顺理成章的登上皇位。

所以现在不立储君比立储君对他们这个集团而言更加有利!

……………………

半响之后,众人都慢慢领会了其中的意思,虽然都没开口,可神态之间显然是对曹操的意见非常认可的。

太守张杨在座位上听的也是频频点头,对这个貌不惊人的曹操不由得高看一眼,“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萧郎以为如何呀?”听完众人的建议,张杨转身偷偷问了站在身后的萧逸一句,显然对这位少年的智慧,他是非常认可的。

“回大人,任他风浪起,只要坐稳船帮,握紧钢叉,必有所获!”萧逸同样轻声回答道,同时偷偷扬了扬手中一直紧握的宝剑。

在实力面前,一切烟花泡影都是虚的,如今朝堂上看似风云变化,可最后恐怕还得是用武力来解决一切问题。所以他的意思很简单,提醒张杨,握好手中的兵权,最后肯定会成为得利的那个渔翁。

…………

就在众人在大堂里饮酒议事的时候,回廊外的黑暗处,一双桃花眼正在冷冷的窥视着里面的一切,尤其是看到萧逸那矫健的身躯时,更是露出一种饿狗般的疯狂,似乎恨不得立刻扑上去咬上一口。

“萧逸……萧无愁……无愁子!我们又见面了……”随着一阵咬牙切齿的声音,借着大堂外明亮的灯火,一个身材消瘦,长着柳叶细眉,桃花眼,鼻子高挺,嘴唇红如樱桃的青年身影慢慢露了出来;正是数月之前犹如丧家之犬一般逃离盘龙亭的‘紫木公子’。

原来紫木公子逃离盘龙亭后,直接一口气跑到了洛阳,仗着以前和袁术有过一点交情,又送上了那把’破军‘宝刀做为礼物,百般哀告之下,终于被收留了下来,在袁术的手下暂时做了一名门客;因为他长得英俊潇洒,再加上口齿伶俐和长袖善舞的本事,几个月下来,倒是混的风生水起……

现在的‘紫木公子’和以前可是大不一样了,本来他就是个才智极高之人,只是以前一直过于顺利,让他产生了一种极度自负的心理,上次‘盘龙亭’一夜之间灰飞烟灭,对于他心灵上的刺激极大,可同时也磨练了他的心性,就像给一把匕首淬火、开刃了一样;如今的‘紫木’可谓光华内敛,深沉如海了。

又看了一眼内堂里大将军何进和太守张杨商议事情的情景,眼神转动之间,紫木公子好像悟道了什么……

对于洛阳城里现在的局势,他可是了如指掌呀;似乎,一个飞黄腾达,报仇雪恨的机会,就在眼前啊!随着一阵切齿的冷笑,人影晃动间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片刻之后,一条肥胖似猪的身影从大将军府后院的侧角门偷偷遛了出来,左右看看无人,又摸了摸自己的怀里,一副不放心的样子,随后从怀中掏出一封书信,小心翼翼的塞到了自己的靴子里,然后以黑纱罩面,迈开两条小短腿,直接奔着皇宫后面宦官们的居住区飞快跑去,随着一阵轻微的脚步声,迅速就消失在了漆黑的夜色中……

大堂之上,一个时辰后,张杨起身告辞,坚决的谢绝了何进大开正门、摆队相送的要求后,带上萧逸和十几名护卫沿着原路返回了城外的军营里。

一路上,张杨愁眉不展,“没知识总得有点见识吧?就算没见识那也总得有点常识吧!可这位屠夫大将军……哎!……萧郎!如今大事尚能成否?”

如果说之前张杨还有七成把握,那么现在见过‘屠夫大将军’何进之后,恐怕连五成也没有了。

“大人,既然已经碰到了猪一样的队友,现在唯有祈祷不要碰到神一样的对手了!”萧逸也是一脸无奈的回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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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天机楼

玉兔西坠,金乌东升,黎明时分,军营之中的将士们还没等到起床的号角声响起,就纷纷从帐中爬起来,开始整装待发,今天大家不但起的格外早,而且一个个精神百倍,很多人把平时舍不得穿的新衣袍都换上了,甲胄也擦的格外明亮,并且重新上了油,连马匹都特意给刷洗了一遍。

今天可是进东都洛阳的日子,军中将士大都是燕赵一代的山野平民子弟,在这个时代,洛阳城对他们而言那就是高高在上的天堂一般。

就连萧逸身边的大牛、马六二人也是一脸兴奋之色,要知道,这个时代的交通极其不发达,很多人甚至一辈子都没到过离家乡百里之外的地方;从小居住在卧虎亭小镇里面的他们,恐怕做梦也没想过有朝一日能进洛阳城。如果这时候告诉他们,数月之后,不只是这洛阳城,就连里面的皇宫都会任由他们出入,恐怕这二位得兴奋的晕过去!

白天的洛阳城和夜晚时分看起来截然不同,城门高大而厚重,湍急的洛水蜿蜒流转绕城而过,形成一道天然的护城河,上面设有吊桥,用铁索转盘连接,一旦拉起,万军难入。巍峨的城墙上遍插着黑色的大汉旌旗,一眼望不到边际,上面顶楼高立,箭垛密密麻麻犹如蜂巢一般,让人望之胆寒;好一座坚不可摧的洛阳城!

“可惜!再坚固的堡垒也怕被人从内部攻破!”看着眼前如此完美的城防体系,萧逸心中却是一声感叹。

进城之后,众人兵分两路,太守张杨要去专门为进京官员准备的馆驿内休息,然后耐心的等待皇帝的诏见;不过昨晚从何进府中得到的消息,汉灵帝的病情越发严重了,估计短时间内是无法传召外臣的,连预计好的洛阳大阅也被推迟了。

这段时间里,张扬准备趁机结交朝臣,拜访各个门阀士族,尽量的拉拢更多的政治盟友,虽然张杨已经准备投向大将军何进这一边,但宫廷权利斗争一向风云莫测,在没有取得决定性优势之前,谁也不会把筹码全压上去的,尽量的分散投资,多个朋友多条路啊!

而萧逸则带领部下的三千玄甲铁骑暂且到洛阳城北的御苑驻扎,静静的等待局势的发展。与洛阳城周围数万的驻军相比,这三千人可以说是一股微不足道的小力量,但是不要忘记,箭簇虽小,只要射在要害上,同样能达到一箭定乾坤的作用!

古之帝王,春搜夏苗,秋狝冬狩:四时出郊行猎,以示武于天下。

在洛阳城北就是绵延数百里的北邙山,山中多产飞禽走兽,于是皇家特意在这里开辟了一块方圆五十余里的御苑,秋冬时节就是皇家的猎场,平时则驻扎一些城防军队,每日都有兵马专门巡视,普通的农民和樵夫是根本无法入内的;因为汉灵帝常年贪图享乐,加上身体又不好,因此对射猎一途并不喜爱,所以这些年来,御苑里的各类野兽得以繁衍生息,数量已经十分可观。

如今正值冬末,天地之间一片萧杀景象;御苑一带的林地里显得更加空旷;虽然是临时驻扎,可萧逸丝毫也不马虎,所选之地依山傍水且地势开阔,十分适合骑兵驰骋。

选好地址,众人迅速开始搭建营房,军营中旌旗密布,遍插长矛,各处军帐互为犄角,环环相套;在营地四周不但竖起了高大的栅栏、木障,还特意挖了一道深深的壕沟,沟中密密麻麻的倒插尖刺,只在进出口两处留下曲折的道路,供人马通行;高高的瞭望塔也搭了起来,上面弓箭手十二个时辰随时待命。可以说在如此完美的防御体系下,没有五倍以上的兵力休想包围萧逸设下的营盘,而要想攻克下来,则至少需要投入十倍以上的兵力才有可能。

一切安排就绪后,大牛、马六二人突然一起走进了萧逸的大帐,看着二人忐忑不安,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再倾耳一听,帐外脚步声密密麻麻,显然有大量的人在周围走动……

略加思索,莞尔的一笑,萧逸立刻明白了,正所谓:“练兵之道,一张一弛,除了严肃的军纪,也得适当的让手下将士们放松一下精神。”

想到这里,又看了一眼涨红脸的牛、马二人,萧逸开口传令到:“知道大家一进城就看花了眼,这样吧,让弟兄们换上便装,轮流进城里游玩一番吧,不过得约法三章;

第一,不准携带任何兵刃出营。

第二,不准在城里惹是生非。

第三,不准夜不归宿。

违令者,斩!”

“诺!……”

大牛二人连忙行军礼,大声答应;萧逸平时治军极严,部下们对他是既爱戴又敬畏,所以大家才公推牛、马二人前来请命,都知道他们是萧逸的同乡,没想到这么顺利就得到了允许外出的军令,二人立刻喜不自胜的向外边跑去,很快,帐外就响起了众多军士的欢呼声……

“且狂且傲趁年少!”萧逸听着外面的欢呼声,不由得也心中一动,“自己本是个十七岁的少年,只是被生活和命运所迫,才变得老成持重起来,却不知为此丧失了多少应有的青春快乐……;如今到了洛阳城这个温柔富贵之地,不去游玩一番岂不可惜?”

说走就走,萧逸下定决心后,立刻脱去了满身的甲胄,换了一件黑色的衣袍,随后带着目瞪口呆的牛、马二人,一起勾肩搭背的向洛阳城里大步走去,这一刻,那个阳光灿烂的小道士似乎又回来了……

走进城中,只见居民区井然有序,分布的极其对称;宽畅笔直的街道上,店铺如云,行人如雨,货郎的叫卖声此起彼伏,这里的每一件东西拿到后世都称得上是艺术品了;看得萧逸这个逛过无数购物中心的穿越者都眼花缭乱,很快三个人身上就挂满了大大小小的各种东西……

远处高地之上皇家的宫殿雄伟壮观,气势磅礴;东有太学的读书声朗朗传播,西有白马寺的晨钟暮鼓发人深省;站在这里,一种浓厚、沧桑的历史气息立刻扑面而来,这绝不是后世那些,充满钢筋水泥和汽车尾气的现代化城市可以比拟的。想着眼前这座繁华的都城不久就要毁于战火,萧逸也是感到阵阵心痛,“如果可能,还是尽力保留下这座不知花费了多少人力和心血建筑的城池吧……”

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如何找到最繁华、最好玩的地方?

答案很简单,向人流量最大的地方走就是了;果然,三人随着人群很快就来到一座庞大的建筑物门口;上下三层的建筑比之小一些的宫殿都毫不逊色,门口上一块宽大的匾额,上书三个烫金篆文大字---“天机楼!”

不用进去,只是看外面的装饰,和从门口处进出的客人们那一个个清雅的气质,就知道此处不是一个平凡的所在;“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啊!”

“在下渔阳-萧逸,敢问这位先生尊姓大名,此处又是何所在?”随手拦住一位正要进去的青衫文士,萧逸客气的上前行礼后,开始打探消息,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情报任何时候都是重要的。

“在下蒋干,九江人氏;几位是第一次来洛阳吧?”青衫文士先是执礼甚恭的自报了姓名,而后一脸肯定之色的说道。

“九江蒋干?我的个天啊!洛阳还真是块风水宝地,没想到在大街上随手一拦就是个大大的名人,”看着眼前这个二十六七岁年纪,身姿俊朗的文士,萧逸不由得暗暗想到:“小说‘三国演义’真是不能信啊,这样一个英俊文士怎么就被刻画成了獐头鼠目的书呆子了呢……”

《三国志》正史描述,蒋干--“有仪容,以才辩见称,独步江、淮之间,莫与为对”。至于赤壁之战时的蒋干,虽然一再的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可是在周瑜‘扯书斩使’之后,还敢一叶轻舟两次孤身渡江侦察敌情,也算是个有弥天大勇之人了。而萧逸对勇者一向是十分尊敬的。

“哦?先生从何而知?”

“连鼎鼎大名的‘天机楼’都不知道,还能不是第一次来洛阳!”

没想到问个路还被人鄙视了一顿,看着蒋干那仿佛不知道‘天机楼’三个字,就是一种不可原谅的罪过的表情,萧逸顿时满脸黑线。

不过从蒋干口中,到底是得到了一份极为详细的信息,原来这‘天机楼’乃是洛阳城里第一等的消金窟,里面酒菜、歌舞、娱乐、棋赌……可谓是应有尽有,在这里只有你想不到的,几乎没有你玩不到的;至于‘天机楼’幕后的主人,却无人得知,不过能在这个地段建起如此奢华的一座酒楼的,肯定不是泛泛之辈。

而‘天机楼’对招待的客人也是十分的挑剔,能来这里的人除了达官显贵之外,多是一些怀才不遇的各种人才在此聚会、交友,沟通各种信息,等待出仕的机会;同时,也有大量的豪门世家会在此长期驻扎人手,专门寻找那些特别优秀的人才,收为己用;据说幕后的争夺还十分激烈……

在这里的人,几乎就没有寻常之辈,甚至很多公卿大臣,闲暇时都会便衣微服的来这里坐一坐,商讨一些不能在朝堂上明说的事情……

“几位既是初次前来,就跟在下一起进去吧,还可以给几位解说一二……”没想到蒋干还是个热心肠的人,再看他那轻车熟路的样子,显然以前没少来这寻找机会。

“如此,恭敬不如从命了!”道过谢后,萧逸三人跟着蒋干,一起大步向‘天机楼’里面走去,“没想到这里竟然是东汉时代的人才交流中心,有趣!有趣……”

第十八章黑白子

大大出乎萧逸的预料,天机楼的内部并非是传统的楼层隔板式,反而是一种类似于后世筒子楼的结构,上下共分三层,每一层都分布着各种雅间,仅从外表看,就知道到里面必然奢华无比。中空的大厅呈正方形,与上面圆圆的穹顶形成了一种天圆地方的格局,显得古朴而自然;大厅的中心位置是一个高丈余、分黑白两色的八卦阴阳鱼形的棋坛;此时上面正有一名青年秀士和一位白发老者在激烈对弈,二人旁边还树立着一副长宽各一丈的巨型棋盘,有两名青衣小童把两名棋手的对弈情况完全复制在上面,以供四周的客人们观看。

围棋,可是说是中国古代全民娱乐的项目了,上至公卿贵胄,下到贩夫走卒,几乎乎人人痴迷此道;尤其是这个时期的士族们对围棋更是推崇备至,文士用它锻炼才智,武士用它揣摩兵法,隐士用它陶冶情操,历史上无数的军国大事,政治阴谋就是在这小小的棋局中,用简单的黑白两子手谈完成的……

虽然只是简单的黑白两色棋子,但在这个由十九行、十九竖组成的小巧棋盘之间,却自成一方天地,上合周天之数,下含阴阳至理;天地、兴衰、智谋、权衡、杀罚……可以说人类一切的哲学思想都能在这方寸之间体现出来。

蒋干在一旁解释道,原来这天机楼不但是人才聚集饮宴之地,同时也是洛阳城里的第一棋社;此间主人还用重金聘请了一些围棋高手在此坐镇,名曰“棋博士”,并定下一条规则:谁若能在这里打败所有棋博士以及各路高手的挑战,不但立刻能得到一笔巨额奖金,还能得到‘棋国圣手’的荣誉称号,并留名于此,刻匾炫耀。

高荣誉自然也意味着高难度,此举虽然吸引了各路文人秀士前来挑战,可惜却从没一人真的能败尽各路棋国好手,当真是没有最强,只有更强,不过今天的情况吗……似乎有点特殊。

时近中午,此时楼中早已是人满为患,四个人只好在一块比较偏僻的边落里找了个桌子坐下,随即就有数名美貌侍女端上来各色点心和酒水,看着那些长得婀娜多姿的侍女,牛、马二人的眼珠子差点没掉下来,就连此间的常客蒋干也情不自禁的偷偷瞄了好几眼;而各色的点心更是吃的几个人赞不绝口,尤其是得知此间的一切饮食都是免费的时,除了让人胃口大开之外,也不禁为此间主人的大手笔而惊叹!

都说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可在这里却吃到了,但只要往深处想一想就会明白,这免费的背后可是大有深意,点心、美酒固然价值不菲,可若能通过此举收拢天下英才为己所用,那可就是一本万利了。

棋坛之上,那名青年和老者已经对弈到了关键时刻,青年执白,老者执黑,两人已经杀到中盘,棋局上黑白两子犹如有两只正在激战的军队,进攻、防御、偷袭、诱敌深入,各种战术层出不穷,厮杀的惨烈无比,而且看样子竟然是白棋占了上风。

从旁边那些看客的切切私语中,萧逸得知台上那名青年今天也是第一次来天机楼,结果一出场就一鸣惊人,一上午的功夫竟然连败三名‘棋博士’,而且胜的干净利落,让人心服口服;最后没办法,天机楼只好把资格最老,棋力最深的‘孙博士’请了出来,与之对弈,可看样子依然无法压下青年的势头。

萧逸在原时空里也是个骨灰级的围棋爱好者(宅男似乎都喜欢下棋),虽然只是个业余棋手,却非常痴迷此道,当初在网络上的游戏房间里,也大战过天下无数围棋高手,虽说一直战绩不佳,胜少败多,可热情却丝毫不减,可谓屡败屡战,并趁机观看过很多经典棋局,如今看到了古代高手对弈,顿时兴趣大涨,定睛观看。

只见棋坛上的那名青年,二十七八岁的年纪,长得面色微红、鼻直口正,双眉飞入鬓角,脸颊线条分明,满脸的刚毅之色,而他的棋风和人一样,刚烈无比,此时白棋在他的掌控下,不断发动一波波猛烈的进攻,招招力拼搏杀,大有一往无前之势,只杀的那位‘孙博士’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眼看黑棋节节败退之下,已经溃不成军了。

终于,看着已经无力回天的棋局,满头白发的‘棋博士’长叹一声,略微沉默后,用一种欣赏中又夹杂着不甘的眼神看了对方一眼,随即抓起一把黑子扔到了棋盘上,这在围棋术语上讲叫做‘投子认输’;随后一脸萧瑟的走下了棋坛,‘长江后浪推前浪’,这个时代该是那些年轻人的舞台了……

顿时,台下的人们一阵大哗,连棋力最高深的‘孙博士’都不是这个青年的对手,莫非今天要出刻匾留名的高人了,一时之间台下众人议论纷纷,更有许多人私下偷偷打听那名青年的出身、来历,看样子是要招揽于他了。

“在下田丰,字元皓,河北人氏,敢问还有那位愿意上台赐教?”青年站起身,对着四周拱手行礼,虽然礼数周到,却难以掩盖那一脸春风得意的样子,按照规矩,只要他连喊三声,一炷香的时间之内无人上台,那他就能刻匾留名了,而随之所带来的好处,除了一笔丰厚的奖金外,更是能让他立刻身价百倍,成为那些豪门世家争先招揽的对象。

听着田丰的叫喊,台下虽然有很多人跃跃欲试,却无一人敢上台去,一连战败四位‘棋博士’的显赫战绩,实在是让人望而却步;就连坐在萧逸身边的蒋干也是一脸的不忿之色,他几次站起身来,又无奈的坐了下去,没办法,凭他的棋力连普通的‘棋博士’都下不过,这时候上去也是自取其辱罢了。至于用车轮战的办法消耗一个人的精力和体力,最后卑鄙获胜,不是这个时代士子们的风格,更会招来无边的耻笑。

此时田丰已经喊到了第三遍,看着周围却以无人敢上台较量,萧逸微微一笑,站起身,在四周一片的吃惊中,大步向棋坛上走去,几个月的统兵生活,已经让他初步陪养出了统帅的气质;虽然只是一个人,可走路时的气势却仿佛身后有万马千军相随一般……

正在坛上洋洋得意的田丰突然看到,一名黑衣人龙行虎步的走了上来,连忙定睛一看,只见此人十七八岁的年纪,长得身材修长,狼背蜂腰,一张俊秀的小脸微微有些黑,尤其是那两只眼睛,漆黑如墨,仿佛能吞噬万物一般,正所谓,貌由心生,看到萧逸如此出众的仪表,田丰不由得心中一寒,丝毫不敢轻视,率先拱手行礼。

“渔阳萧逸,请赐教!”回礼之后,萧逸并不多言,在黑棋位置上一座,准备开局。

古人下棋,并没有后世黑先白后的规矩,而是抓起一把棋子来,猜单双,中者先行,公平合理;当下田丰猜中,执白先行。

果然,还是那样刚烈的棋风,白子稍微站稳脚跟后,立刻就发动了猛烈的攻势,招招力拼搏杀,大有一手遮天之势;面对步步紧逼的白棋,萧逸微微一笑,棋风丝毫不乱,不计较一城一地的得失,只是步步为营的不断加固自己的防线,用沙漠吸水的方式不断削弱对方的力量,刚才在台下他就看出来了,田丰的棋路虽然猛烈异常,却有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有前拳无后手’,攻势虽猛,防守却不足,只要能抗住他前几轮的进攻,后面他就会不战自败。

如果说田丰的白棋是一柄锋利的长矛的话,那么此时萧逸的黑棋则像一座巍峨的高山,山顶高耸入云,上面常年积雪覆盖,厚如云层,再锋利的长矛也难以洞穿万丈高山;果然,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当白棋三次强攻无果后,田丰的气势立刻率落下去,而萧逸的反击也开始了,所用的招式就是哪如同高山滚雪一般的围棋杀招之一---“大雪崩!”

‘大雪崩’,取高、取势,已经完全做厚做高的黑棋,就像高山雪崩一样,携带着万钧之力,倾泻而下,瞬间就把田丰那根锋刃已钝的长矛砸断、吞噬;而白棋那前重后轻的弱点此时也完全爆发出来,前锋一覆灭,后面立刻全线崩溃,一败涂地……

看着眼前急转直下的棋局,田丰鬓角之间也是热汗直淌,一张原本微红的脸都紧张成了紫青色,围棋对于棋手的精神冲击是非常大的,尤其是对方那种高山雪崩的气势,更是压抑的他喘不上气来,无力回天了……,“自己苦练多年的棋术,纵横河北之地从无敌手,没想到今日竟会败在一名比自己小的多的少年手中,真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啊……”看了看对面萧逸那张明显更加年轻的小脸,田丰不由得发出这样的感慨。

输了就是输了,田丰性格虽然刚烈,却不是个输不起的人,君子坦荡荡,当下长叹一声,弃子认输,起身后一拱到底,说道:“萧郎大才,田丰受教了!”随后潇洒的大步走下台去,男子汉大丈夫,输赢皆是干脆利落!

而此时台下更是哗声大作,没想到四战皆胜的田丰竟然败在一个不出名的少年手中,一时间纷纷交头接耳,打听这位黑衣少年的师门来历,有些心急的此时已经站在台口下,准备一会立刻对萧逸进行拉拢……

第十九章妖刀村正

“老夫来领教一局!”一道苍老却洪亮的声音突然从高处响起,语气‘中正仁和’又包含了一丝霸气。

原来,刚才萧逸和田丰的激烈对局,不但吸引了大厅里的众人聚睛观看,连各个楼层的雅间里都走出很多看客,说话的正是三楼雅间中的一名老者,此时正顺着楼梯缓步走下,步履之间,节奏分明。

只见老者大约六十上下的年纪,面现坚毅之色,头发已经花白,浓眉阔口,鼻梁端正,神采分明的双眼中透出阵阵的忧思;身上的黑色玄鸟袍服一尘不染,两只长袖翩翩如彩蝶飞舞,腰间系着玉带,一把长须飘洒于胸前,根根透风,威仪不凡,虽然穿的是便服,可老者那久居上位的气质却丝毫遮掩不住。

满堂的喧哗之声立刻停止,众人无不注目凝视,而那些身穿华服的世家子弟们,此刻无一不是躬身行礼,态度极其谦卑,显然他们已经认出了这位老者的真实身份。

“少年郎好手段,老夫姓王,家就在洛阳城中,请教一局!”老者迈步走上棋坛,朗声说道,言语之间虽然很是客气,可那朝堂上养出来的上位者气势却异常逼人,坛下的看客无不被这种气场压制的纷纷低头,不敢仰望。

“老人家请!”遇强则强,在外部环境的压迫下,萧逸身上的那种杀罚之气也被激发了出来,腰杆拔的笔直,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不卑不亢地望着老者,那种在沙场上用无数鲜血祭炼出来的气息,立刻把老者身上的气势死死顶住,丝毫不落下风。

目光如剑凌厉,话音虽然不高,却有金戈铁马之音,感觉到萧逸身上那种铁血之气后,老者不由得微微一愣,赞叹的看了一眼,“近些年来,能在他面前站的如此之稳的少年人,可是少之又少了,除了宫里那几个……”

“刚才的对弈,老夫观看了,堪称龙争虎斗,少年郎真是好手段,不知师出何门?”坐下之后,老者并没有急于开局,反而打听起萧逸的师承来。

“小子出身卑微,学于深山荒野,不敢动闻长者!”萧逸很谦虚的回答道,正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洛阳如今正是多事之秋,做人还是低调点的好。

这一局,萧逸执黑,老者执白,猜子的结果是,黑棋先行。

一上手,萧逸就立刻感觉到了老者棋风的不同寻常;威严之中却又中正平和,可谓是绵里藏针,让人防不胜防,而且非常善于用势,落子取位非常之高,显然刚才老者肯定仔细观看了萧逸的棋风,施展的应对之策十分到位,此时的白棋犹如九天之上的云龙一般,大气磅礴,高高在上;如果萧逸还用高山雪崩的套路出手,则必败无疑,试问,再高的山峰又岂能高的过天上的云龙呢?

眼看老者的白棋飘逸若仙,很快就在中腹占据了大片的位置,形势一片大好,不但低下的人一片称颂之声,就是萧逸也被攻伐的频频摸着下巴,“真是人老奸,马老滑,棋手老了比兔子还难拿!”要想以正对正自己万万不是老者的对手,为今之计只有剑走偏锋了……,既然对方是一条云龙,那么此时萧逸所需要的就是一把斩天屠龙的宝刀,可惜‘屠龙刀’还在后世金庸大大的小说里没出世呢,萧逸手里没有,不过‘妖刀’倒是有一把。

‘村正妖刀’---后世围棋中著名的杀招;“走的是大斜定式,小目两间高夹外靠”,因为招数变化复杂,威力惊人,且难以驾驭,常常未伤人、先伤己,所以被称为妖刀。此招一度被围棋界无数高手所推崇、研究,而做为一名骨灰级围棋爱好者,萧逸自然也仔细研究过,此时终于被当作杀手锏拿了出来。

‘妖刀’一出,果然威力非凡,瞬时间棋局上面风云突变,原本犹如九天云龙一般的白棋,被萧逸手中的‘村正妖刀’砍杀的节节败退,中腹迅速失守,白棋溃退至一角,而黑棋则步步紧逼,大有一举屠龙之势。

手执白棋的老者立时脸色大变,再也见不到原来的那副云淡风轻的从容之色,“输棋,他并不怕;可屠龙,万万不能啊!”

也难怪老者一时间如此的失态,要知道在古人心中,围棋不只是一种普通的娱乐活动,而是被上升到了宿命的程度,比如史载,汉景帝十分喜欢下围棋,在他还是太子的时候,有一次和吴国的太子对弈,眼见一盘棋必输无疑,汉景帝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竟然操起铁制的棋盘,一下砸在吴国太子的头上,把对方砸的脑浆崩裂,当场毙命。因为此时在汉景帝的眼中,两人争的已经不是一局棋的胜负,而是整座江山的归属了。

同样,在此时老者的心中,这也不是简单的一局棋了,而是与国家命运联系到了一起,龙者,国运也,而以他在朝中的地位和权柄,确实也是个能决策国运前途的人物,所以万万不敢叫人屠了他手中的‘大龙’,屠龙几乎等于灭国!

“难道我大汉的国运,就要犹如这条白龙一样,被人一刀斩杀了吗?”老者一脸的灰败之色,脖颈上的青筋都崩了出来,汗水顺着耳鬓不停地嘀嗒而下,浇到了地上,甚至浇到了棋盘上,连捏棋子的手指都微微颤抖了起来,“此时对方的黑子仿佛就像一把锋利无比的绝世妖刀,每一次挥动间,都会从自己的白色大龙身上砍下大片的血肉,云龙的悲鸣之声响彻了九天……”

此时不但老者神色紧张,就是天机楼里的所有看客也是人人捏了一把冷汗,宿命论在这个时代可是很有市场的,加上现在国势倾颓,社会动荡不安,很多人难免会向国运方面猜测,可局势已经不可逆转,眼看再有几手,黑棋必定屠龙;除非……

看了看棋局的形式,又看了看对面老者那一脸灰白的脸色,萧逸也大致猜测出了这局棋在对方心里意味着什么,当初在小道观里,‘出尘子’老道可没少给他灌输这方面的知识,对大汉这条龙,萧逸是不会屠的,不是不敢,而是不忍!

何况屠了这条龙,是会背上千古骂名的,萧逸可不想千年以后,人们也给他铸上一尊铁像,跪在公园里,天天被人排队吐口水;而且边上还有一块价格表:

吐口水一元!

吐浓痰五元!

仍垃圾十元!

仍便便……,

想到如此可怕的后果,萧逸连忙摇摇头,是可为止吧,随即抓起一把黑子扔到了棋盘上,主动地投子认输,起身拱手道:“老先生赤胆忠心,小子佩服!”

这时,老者才从无边的惊恐中清醒过来,长出了口气,擦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同样站起身,恭敬的回礼道:“萧郎高义,老夫谢过了!”

见到老者如此恭敬的回礼,台下又是一片大哗,没想到这个黑衣少年,竟能得到这样的礼遇;认识老者的人都知道,普天之下,能让他如此恭敬行礼的,恐怕不足一掌之数了,

不过想想这个黑衣少年竟能放弃唾手可得的巨额奖金,和棋国圣手的美名,单是这份魄力,也不禁让人万分钦佩,一时间大厅里欢声雷动,‘通变化,知进退,千金难动其心!’萧逸的举动从内心深处得到了他们的拥护。

虽然没能赢得这局棋,可从此‘萧郎’的大名却在洛阳的权贵、士子圈里迅速流传开来,虽败犹胜!

“小友请随我到楼上的雅间一叙!”彻底恢复过来的老者,开始对萧逸露出了浓厚的欣赏之色,如此优秀的少年,确实值得他亲自拉拢,要知道,若是能把这柄‘斩天屠龙’的绝世妖刀收为己用,那可绝对是天下幸甚!朝廷幸甚!

“小子还有几位友人坐在下面”,说着萧逸向大厅边角位置的一张桌子一指,随着萧逸在棋坛上大展雄风,台下的大牛、马六二人同样荣耀无比,不时有人前来,送上各种礼品的同时,向他们打探关于萧逸的一切消息,就连一旁坐着的蒋干此时也是洋洋得意,毕竟他也算是引路有功啊!

“无妨,既是萧郎之友,请一起上楼饮酒!”老者很是大度的说道;正所谓‘与虎狼为邻者焉有善兽!’在他看来,能和萧逸成为朋友的也绝非泛泛之辈,值得他屈节结交一番。

听到老者的邀请,蒋干第一个跑了过来,虽然他也不认识这位老者到底是何人,可久在天机楼里厮混的他可是深深明白,这绝对是一条通往仕途的光明大道!

当下,在大厅中无数羡慕的目光中,萧逸四人随着老者向三楼的雅间走去,老者固然有心拉拢萧逸,反过来,萧逸又何尝不是想通过这位老者了解一下,这洛阳城里的水到底有多深呢……

第二十章司徒王允

走上楼梯萧逸才发现,虽然‘天机楼’每层都有雅间,可规格却大不一样;越是高层的雅间数量越少,同样装饰的也更加豪华,空间也更大;整个第三层只有四个雅间,分四向方位坐落;王姓老者所在的是正东边那一间,门额上挂有匾额,曰:‘蒹葭阁’;名字起的端庄秀雅,显然是出自《诗经·蒹葭》一篇,“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门口有两名相貌可爱的青衣小童垂手侍立,见到众人上来,连忙躬身打开阁门;走近门口,顿时觉得一股异香环绕,沁人肺腑;萧逸仔细寻找香味的来源,竟觉得这种异香四面八方无处不在,原来整个雅间里的所有木材用料竟然都是檀香木的;要知道,檀香树只有南方百越之地的深山大泽中才有出产,且生长的极其缓慢,通常要数十年才能成材,成熟的檀香树木质细腻,甜而带异国情调,余香袅绕,每一根都价值千金。

当初在卧虎山的小道观里,‘出尘子’老道只有每次制作燃香时才拿出那么一点点来,珍惜的不得了;而现在竟然被人用来打造门窗、家具;比如眼前这张三寸厚的门板,竟然是用一整块的檀香木制成,上面雕刻着鲤鱼跃龙门的浮雕,刀法细腻,美轮美奂,这简直就是一件艺术品了,可此时却只能尽忠职守的充当一块门板。

偷偷擦了一下口水,萧逸真有一种把那副檀香木门板拆下来,扛走的冲动,这要是流传到后世,绝对价值连城,换一套公寓都绰绰有余,到时候自己的子子孙孙娶媳妇都不用愁房子了……

雅间内部空间极大,堪比一间小型的殿堂了,装饰的却非常典雅,丝毫不见金银珠玉等俗物,但只要你眼力够准就能看出来,这里的一杯一盏,一桌一榻,无不是价值千金的艺术品;大象无形,********,这才是真正的顶级贵族品味啊!

屋内已经端坐着数人,正在饮酒谈话,四周则跪坐着十余名妙龄侍女,都怀抱着各种乐器,大厅正中央位置,有一名红衣歌姬正在翩翩起舞,起舞姿之优美,气质之脱俗,看的萧逸身后的蒋干、大牛、马六三人目瞪口呆,走路都不知道迈哪条腿了,仿佛以为自己进了‘东王母’的蟠桃宴一般;见到白发老者走进来,屋中的侍女们都立刻屈身下拜,口呼主人,看来这些侍女都是老者的私家奴仆。

真正高级的达官贵族,就算出门饮宴也喜欢带着自家的婢女听用,一则自己的人用起来比较顺手,二则,用起来放心呀!

这个时代的奴婢是完全依附于主人的,毫无身家自由可言,贵族们打死几个奴婢和杀只鸡也没什么区别,可以说生死荣辱全凭主人一言可决。如果主人被满门抄斩,那这些奴婢一个也跑不掉,全都跟着一起挨刀,同样如果是主人要起兵造反,这些家仆奴婢也会义无反顾的跟着,所以宴会的时候基本不会担心身边的奴婢泄密。

这种主仆生死一体的习惯,使得整个东汉王朝的贵族们成群的蓄养奴婢,少则数百,多则上千,甚至上万;比如后来;刘备在徐州时娶了地方豪强麋竺之妹为妻,那麋家一次陪嫁了奴婢二千余人,并金银无数;可见东汉末年这些地方豪强们,对土地和人口的兼并已经激烈到了什么程度;随着大量的人口被隐匿,中央直接失去了很多劳动力和赋税,反过来地方豪强的实力则剧增,久而久之,主干弱而枝叶强,天下不大乱才怪啊……

进来之后,立刻有阵阵的琴音传入耳中,听着这悦耳的音乐,萧逸又发现了一件事情,原来这种檀香木的房间隔音效果极好,在屋内丝毫听不见外面大厅里的喧杂声,同样,里面的琴音和谈话声外面的人也休想听到丝毫;难怪这些达官显贵都喜欢来这商议事情,保密效果极佳啊!

这是萧逸才开始观察里面的宾客,入目的第一个人,竟然是刚才败于自己手下的河北名士田丰,这倒并不稀奇,以田丰的才华和人品,本就是各个世家豪门争相拉拢的对象,估计刚才战败下坛后,他就被人请到了这里来;此时见到萧逸也被请了来,他连忙起身行礼,神态之间很是恭敬,看来那盘‘大雪崩’棋局给他的影响很大啊!

第二个,是一位四十上下的中年人,面相清秀,书卷之气极浓,而且颇为傲气,老者带萧逸几人进来时,别的客人都拱手行礼,唯独他毫不理睬,眼睛只是盯着那名同样附身在地行礼的红衣歌姬;同时手中在轻抚一具古琴,在悦耳的琴音中,还有吟唱传出……

金生沙砾,珠出蚌泥。叹兹窈窕,生于卑微。盼倩淑丽,皓齿蛾眉。玄发光润,领如螬蛴。

纵横接发,叶如低葵。修长冉冉,硕人其颀。绮绣丹裳,蹑蹈丝扉。盘跚蹴蹀,坐起昂低。

和畅善笑,动扬朱唇。都冶武媚,卓砾多姿。精慧小心,趋事若飞。中馈裁割,莫能双追。

《关雎》之洁,不陷邪非。察其所履,世之鲜希。宜作夫人,为众女师。伊何尔命,在此贱微!

………………

对于音律,萧逸还是知道一些的,这得益于上大学时;他暗恋上了一位喜欢音乐的班花,为了追求心中的女神,于是萧逸咬着后槽牙跟班花一起报名了一个非常冷门的课外小组--‘古典音乐’,本想着能近水楼台先得月呢;那知道,课程还没学到一半,班花就被一个风流倜傥且年少多金的外系学长给勾引跑了;只剩下当时还是**丝宅男的萧逸,一边继续学习古典音乐,一边可怜的在哪里默默流泪……

中年人所吟唱的词名叫《青衣赋》;是一篇古代恋情赋,以细腻的笔触、真挚坦白的言辞、诉说自己对一名出身低微的婢女的爱慕之情,从现场的情况来看,他的目标应该就是那个正在俯首行礼的红衣歌姬了,本来贵族之间,不要说是互相赠送歌姬,就是互赠小妾也很平常,反而会被说成是一种风流雅事;不过,如果萧逸没记错的话,这首《青衣赋》的作者,应该就是---蔡邕!

而蔡邕还有个女儿,就是大名鼎鼎的--蔡文姬啊!

见到那个抚琴的中年人如此无礼,不但怠慢他请来的客人,还敢当着他的面用词赋调戏自家的歌姬,老者立刻面露一丝不愉之色,不过多年的养气,让他的城府很深,立刻就掩盖了下去,开始为萧逸做起了介绍。

果然,这个正在抚琴弹唱的就是一代文豪蔡邕,对他,老者可没有丝毫的客气,介绍时直呼其名了,不过以老者的身份而言,也不算失礼,普天之下除了皇帝,任何人的名字他都可以呼得。

最后一人是一名五十岁左右的老者,身穿一件黑色的武士袍服,头发虽略显花白,但满脸的刚毅之色,肩宽背厚,双臂结实有力,虽年事略高,但腰板拔的笔直,体态健硕,看不出有一丝的赘肉,一个人端坐在席位上,却似乎有千军万马排列在两侧一般;为将者,不怒自威,这绝对是一员领兵的大将,而且是上过战场,杀人如麻的角色。

武者彼此之间的感觉是最敏感的,萧逸一走进来,老者迅速就感觉到有一股浓烈的杀气扑了过来,身体的第一反应就是左手按住腰间佩剑,同时跪坐而起,摆出一副随时可以出击的姿势,上过战场的人,那种防卫的本能早就渗进骨子里了。

萧逸也是暗暗一惊,虽然这次出来没携带任何兵刃,也立刻摆出了防守的姿势,身后的大牛、马六二人,反应稍微慢了半拍,可也很快警觉起来,各自找好了可进可退的位置,和萧逸互为犄角,摆出一个小型的三角防御阵型。

双方目光对峙,老者投过来的目光疾如箭簇,饱含杀气;萧逸的目光则漆黑如墨,仿佛能吞噬万物;对视了一会,感觉到双方都没有杀机,这才都放松下来,微微一笑,互相都极其欣赏对方的警觉。

“老夫卢植!”出于武者的尊敬,佩剑的老者直接自报姓名了。

“渔阳萧逸!”这次萧逸用右拳捶胸,行了个军中礼仪。

卢植,字子干。涿郡人。东汉末年名将;曾先后担任九江、庐江太守,平定蛮族叛乱;黄巾起义时为北中郎将,率军与张角交战,战无不胜!几乎是凭借一己之力维护住了大汉最后的光辉,可以说卢植是东汉王朝最后一名真正忠于皇室的将领了。

对于这样的人物,无论是出于人格上的敬重,还是战功上的钦佩,都值得萧逸行军礼参拜。

众人都介绍完毕,最后身边这位能与国家上将为伍,且更加尊贵的王姓老者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除了那位当朝三公之一,大汉司徒王允外,还能是何人!”

以萧逸的智慧,迅速猜出了王姓老者的真实身份,不过既然对方没想显露身份,萧逸也就乐得暂时装装糊涂。

见礼完毕,众人分宾主各自落座,立刻有侍女上前,为众人斟酒,这时听到司徒王允开口道:“阿秀过来,给萧郎把盏!”

“诺!……”

只见那名红衣歌姬立刻起身小步走到萧逸身旁,附身下拜,随后伸出一双芊芊玉手,用一把铜壶开始给萧逸满酒,同时俏脸微抬,露出了一张倾城倾国的面容……

“司徒王允……歌姬……阿秀……嘶!……貂蝉!”萧逸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他知道面前这名红衣歌姬到底是谁了……

第二十一章十面埋伏(求收藏)

“面如芙蓉花开,眉如风吹杨柳,眼含春波,细耳碧环,一头青丝垂于腰际,光可照人,身姿绝世无双”,好一个貂蝉!好一个四大美女之一!

后世各种的班花、系花、明星、模特、世界小姐之类,虽然萧逸一个也没追到过,可照片却不知道看过多少,(宅男似乎都有这个爱好,吃不到嘴里,看看也好呀!呵呵!)可没有一个能和眼前的貂蝉可比,这就不是应该出现在人间的容貌,“貂蝉之美,动人心魄!”

可惜,一个女人要想真的获得幸福,还是长得普通一点的好,别忘了,自古红颜多薄命啊……

“萧郎请饮酒!”随着珍珠落地般清脆的语音,一只晶莹玉手把酒杯递到了萧逸的唇边,同时粉面微抬,也在偷偷的打量着眼前的黑衣少年,“十七八岁的年纪,体型魁梧,狼背蜂腰,皮肤黑了点,不过很耐看,尤其是那双眼睛,仿佛能把人的灵魂吸进去……”

面对如此绝色佳人的温存劝酒,萧逸都几乎把持不住,身后坐着的蒋干等人更是羡慕的口水长流,恨不得一脚把萧逸踹出去,然后自己上前替他享受这无边的艳福……

另一边,看到貂蝉亲自为萧逸把盏,蔡邕顿时不高兴起来,如此艳福可是连他都没享受过的,真不知王司徒为何如此看重一个少年;刚才这几人进来时他就暗自观察了一番,除了那个名叫蒋干的还算是个文士之外,剩下的萧逸几人皆是身材魁梧的彪悍之辈,看他们那粗壮的手臂和布满老茧的手掌就知道,这几个人都是粗鄙的武夫。如此的绝代佳人给一名武夫斟酒,岂不是牛爵牡丹,暴殄天物吗!

在蔡邕看来,美人理应和风流名士相伴才对,而在座的众人里还有谁比得上他文采高雅、风流倜傥吗!虽是心中不悦,但出于名人雅士的矜持,却没直接说出来,而是手中琴音一变,换了一首曲调,同时口中轻吟: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

虽未直言,但一首《诗经·蒹葭》,歌词中的挑衅之意甚浓,在座的众人,大都是博学之士,又岂能听不出来呢,司徒王允的脸色立刻就沉了下来,在他看来,这不仅是挑衅萧逸,更是对他的极大不尊重,看向蔡邕的目光中,竟深深的隐藏了一丝杀意……

就像自然界中,两只雄性猛兽为了一只雌性而拼斗的血流成河一样,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愿意在女人、尤其是美女面前向另外一个男人示弱,更何况坐在身边的还是四大美女之一的貂蝉呢;萧逸顿时觉得浑身斗志昂扬,连身上的热血都沸腾了起来;“东风吹,战鼓擂,穿越一族不怕谁,玩音乐,你当哥不会吗!”

正好身后的一名绿衣侍女怀中就抱着琵琶,萧逸起身轻步上前,微微一笑,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说道:“借姐姐手中琵琶一用。”

萧郎一笑,风度无双,本就俊朗的面容,再配上沙场上磨练出来的彪悍之气,顿时把绿衣侍女迷得神魂颠倒,一双眼睛中红心乱冒,在洛阳城里可是从没见到过如此英武的少年,还没等她清醒过来,只觉怀中一轻,琵琶已然到了萧逸手中。

“承蒙老先生款待,无以为报,愿演奏一曲,略表寸心!”萧逸对着司徒王允躬身一礼,随后又仔细看了看身边貂蝉的婀娜身段,略带戏谑的微微一笑,笑的对方粉面微红后,这才正襟危坐,十指连动,一曲激昂的琵琶大曲立刻传了出来:

大起大落的琵琶声音迅速挑动了在场每一个人的神经,随着激昂的乐曲,众人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副波澜壮阔的画面:“在无边的荒野中,正有两支大军在激烈厮杀,战士的喊杀声震撼天地,徐而察之,有金声、鼓声、剑弩声、战马嘶鸣声,随后传出阵阵凄凉的楚歌声;凄而壮者为项王悲歌慷慨之声,无奈别姬声;陷大泽有追骑声;至乌江有项王自刎声;汉军士卒争夺项王尸体的践踏声,既而悲,最后只剩下乌江边,乌骓马寻找主人的悲鸣声……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四言绝句,做为了最后的收场,终于还是做了一次‘文抄公’,萧逸有些不好意思的微微闭上了眼睛(对不起啊!-易安居士,形式所迫,您能理解的哈……),但在旁人看来,此乃真性情的表现,非慷慨悲歌之士不能如此!

良久,众人才从那副波澜壮阔的历史画面中清醒过来,顿时无不大声鼓掌喝彩,连一旁斟酒的貂蝉看向萧逸的眼神都异彩不断,服侍的更加殷勤了;虽然汉王朝的开创者是刘邦,可项羽在世人心中的地位无疑更高,尤其是霸王别姬那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不知挑动了多少怀春少女的心,可以说,刘邦是得天下的男人,项羽却是女人心中的男人……

卢植身为统兵的大将,最能体会这首琵琶曲中那金戈铁马的意味,连忙开口问道:“萧郎所弹之曲,闻所未闻,不知何名?”

萧逸随手放下琵琶,看了看发问的名将卢植,又看了看其他无不伸长耳朵,等待答案的众人,缓缓开口道:“琵琶大曲---《十面埋伏》!

“好!好一曲《十面埋伏》,好一个英武萧郎!此等战曲激昂人心,发于肺腑,绝非那些男欢女爱的靡靡之音可比,诸位举杯共贺之!”司徒王允一面大声赞叹,同时也暗暗损了此时已经目瞪口呆的蔡邕一把。

确实,与诗经中那些男欢女爱的词句相比,这首金戈铁马的《十面埋伏》无疑更加打动人心,让这些听惯了洛阳城里堕落之音的众人,精神俱为之一振!

一曲琵琶把众人的兴致都提了起来,很快就热烈的讨论了起来,在坐的除了朝廷重臣就是少年豪杰,都是腹有乾坤,胸怀韬略之人,一时间宴会上唇枪舌剑,你来我往,争论的好不热闹,而话题也从一开始的秦失其鹿、楚汉之争慢慢谈到了现在的时局……

“在座诸位皆是饱学之士,在下有一惑,望为我解之!”谈到高潮处,司徒王允突然说道:“自黄巾之乱以后,九州不宁,四海动荡,试问?这天下因何而****不休呢?”

“天下****的根源?”这个问题看似非常简单,要知道古代人类社会对灾难的抵抗力是非常弱的,洪水,旱灾,边患,甚至于一场大规模的蝗虫过境都能引发****,可仔细一想,这些都只能算是导火索,属于外在因素,并不是真正的根源。

“那么天下****的根源到底是什么呢?”大厅里一时间陷入了沉默,所有人都在极力思考这个问题。

半晌之后,蔡邕第一个发言道:“孔子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天下万事皆有纲常可寻,则国泰民安;如今朝堂之上,奴颜婢膝之徒纷纷秉政,正人君子遗落于荒野,人不能各安本份,此天下乱源也!”

这番话可谓是绵里藏针啊,既表达自己论点的同时,也在暗示萧逸,“人应该各安本份,你一个武夫好好的舞刀弄枪就好了,没事研究乐谱干什么,那不是你的职业,更别跟俺抢美女了,美女是应该配俺这样的风流名士滴!”

蔡邕的这番话听起来是大义凌然,可仔细一想,就跟孔子的政治主张一样,太空洞,太不切实际了;上千年来无论是法家设定的严刑酷法,还是儒家一再提倡的以德服人,都无法真的把人限定在各自的范围内,人人都有野心,或者说是雄心;连孔老夫子这个教书匠都整天东奔西跑的四处推销自己的思想主张,想要在国家政治上有所作为,更何况他人呢……

‘乌托邦’那样的理想国度,也只能是小说里的幻想,所以蔡邕的话过于理想主义了,没被大家认可。

“我有一言,诸君试听!”蒋干从座位上一跃而起,他这些年来一直在谋求得到上流阶层的赏识,怎么能错过这么好的表现机会呢,“当今天下,自黄巾之乱以后,地方豪强势力纷纷崛起,不断的巧取豪夺,兼并土地,顾自身而损国家,违反乱纪层出不穷,而官府不能制,更有甚者独霸一方,进而窥视神器,故以我之见,乱天下者,地方豪强也!”

“好!……”司徒王允第一个拍手称是,身在高位他深知地方豪强势力的危害到底有多大,如今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已经降到了最低点,甚至很多朝廷发出的法令到了地方上就是一张废纸啊!

其余众人也纷纷点头称是,承认蒋干说的很有道理,‘豪强门阀’之害确实是现在汉王朝的一大毒瘤啊!

“以我之见,天下乱源不在地方,而在中央!”田丰长身而起,意气风发的说道:“地方豪强自古有之,就像野草一样,是斩杀不尽的;然秦皇汉武之时,天下何其强盛,秦皇曾迁天下富户十二万于咸阳,汉武帝也迁徙各地豪强于关中茂陵,各地门阀可敢有异议者?无不温顺如羔羊一般。所以只要有君明在位,地方自然顺从;主干强劲,何惧枝叶茂盛!”

“嘶嘶……!”

田丰的话确实切中了要害,只要中央强势,地方上又有何人敢乱动分毫,如今天下****,皆因为国无明主啊!只是众人虽然心中暗暗点头,却没有一个人敢表现出来,因为田丰的话可是直指当今陛下-汉灵帝;以臣谤君啊……

司徒王允和大将卢植悄悄对视了一眼,久居朝堂之上的他们可是深深知道;直言犯上之臣,可是从来不招统治者喜欢的,而且容易招来杀身之祸。

“这个田丰虽然才华横溢,恐怕刚而易折啊……”

第二十二章萧郎沉醉

“不知萧郎有何高见?”随着司徒王允的问话,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到了萧逸身上,想看看这个一直表现惊人的少年,能说出什么样的高论来。

“在下才疏学浅,不敢胡言妄语!”政治见解可是不能乱说的,尤其这里可是东汉王朝的政治中心洛阳,绝对的敏感地带,所以萧逸决定做一回缩壳乌龟,要知道祸从口出,低调才是王道。

“诶!萧郎何须过谦,此间并无外人,但说无妨!”王允身为朝廷老臣,又岂能看不出萧逸有所顾忌呢,这样谨慎的少年让他十分欣赏,须知能成大事者,莫不是谨慎小心,心细如发之辈;不过越是如此,他越想听听萧逸的高见,所以悄悄向坐在萧逸身旁的貂蝉使了个眼色……

“萧郎大才,妾身也想聆听一番呢……”貂蝉倾城倾国的俏脸微侧,一双杏目放出无数的小星星,只电的萧逸浑身颤抖,感觉心里那道原本坚固的大坝,一下子被电开了一道大口子。

“完了,英雄难过美人关啊!”萧逸心中一声长叹,其实也不怪他意志不坚定,实在是貂蝉的诱惑力太大了,大厅里的其他人,不过是被貂蝉温柔的眼波余光扫了一下,就一个个激动的像充足了电一样,就连一脸刚毅的田丰,此时都露出了痴迷之色,更别提其他人了,这时候不要说是让他们发表一下言论,就是让他们现在拿着宝剑闯进宫里去弑君,估计也不会拒绝的。百炼精钢一旦落入美人之手,也会化作绕指柔肠啊……

“以我之见,天下乱源乃在寒门!”萧逸此言一出,立刻在大厅里引起不小的骚动,从古至今,寒门一直被人看不起,如今却被说成天下乱源所在,顿时无数的好奇心都被勾了起来。

“夏、商、周三代时,只有贵族子弟才有学习识字的权利,所以那个时候,所有的国家权力都被贵族把持,而普通百姓只有老老实实接受统治的份;自春秋时期,孔夫子创私学开始,大量的寒门子弟也得到了受教育的机会,这些寒门子弟学成之后,肯定要学以致用,于是战国时期,大量的舌辩之士出现了”,萧逸开始用低沉的声音解释起自己的论点来。

“纵横家人物多出身贫贱,他们以布衣之身庭说诸侯,可以用三寸之舌退百万雄师,也可以以纵横之术解不测之危;他们朝秦暮楚,事无定主,反复无常,只要有机会施展出自己的才华,毫不在意道德的底线。主要代表人物就是苏秦、张仪;这可以说是寒门子弟第一次在政治上展露头角。”

萧逸的一番话,听的众人无不点头称是,寒门子弟的威力,做为大汉朝的臣子,他们都是很清楚的;自从贫民出身的陈胜在大泽乡喊出了那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无数被压迫的寒门子弟就掀起了漫天的风云。

汉王朝的开拓者刘邦以一个庶民的身份,打败了贵族出身的霸王项羽,这固然跟两个人的性格、能力有关,同时这也和刘邦得到了大量寒门子弟的帮助是分不开的。

看看刘邦那些得力干将的出身吧,齐王韩信是个四处祈食的穷小子,淮南王英布是个脸上刺字的刑徒,梁王彭越直接是个盗贼出身;可就是这样一帮寒门子弟,帮着刘邦打败了只喜欢重用贵族子弟的项羽;汉王朝的建立可以说就是寒门子弟的一次政治呐喊!

见大家都在聚精会神的倾听,萧逸继续说道:“当今天下,仕途皆为门阀士族所垄断,大量的寒门子弟虽然有满身的才华,却全无用武之地,运气好一些的就在那些门阀手下当个门客,可更多却只能老死在荒村田野之间,试问他们又如何能甘心呢?

都说人的能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但同时,责任越大也就意味着野心越大!

而在太平盛世里是没有机会让他们展露野心的,只有天下大乱,以前的社会秩序全部被彻底的打乱、毁灭,那些寒门子弟才有机会展露拳脚;所以说,每一次社会大动荡的背后,肯定有一大批对现实不满的人在背后推波助澜,否则凭几个只会装神弄鬼的‘黄巾神棍’根本无法掀起动摇大汉王朝根基的波涛,在这场****的背后,不知道有多少寒门子弟在出谋划策,唯恐天下不乱啊……”

萧逸一番鞭辟入里的言辞,把众人听得无不目瞪口呆,仿佛透过重重的历史迷雾,终于看见了本质,尤其是司徒王允和将军卢植两人,更是听的汗流满背,如今天下士族门阀和寒门子弟之间的矛盾尖锐无比,汉王朝就像坐在一座随时都会喷发的火山上啊……

“敢问萧郎,可有何对策消除寒门之患?为大汉江山计,还请不另赐教;老夫叩谢了!”说罢深施一礼,此时司徒王允的声音都有些发颤了,朝廷重臣的风范早已消失不见。

“难!难!难!”面对提问,萧逸却连说了三个难字,随后低头不语了。

其实解决的办法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实行科举制度;打开寒门子弟上升的途径。不过萧逸打死也不敢说出来啊,一旦实行科举制,必然触动天下士族门阀的利益,随之而来的就是士族们的强烈反噬,这种力量会大的惊人,毕竟现在国家的大部分权力还把持在士族们的手里。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必然会被这种力量碾压的粉身碎骨,萧逸可不想做这种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他还想娶个老婆,生一群孩子,快快乐乐的最好能活到一百岁呢……

士族和寒门之间的斗争还会持续几百年之久,日后曹丕为了得到了士族门阀的支持,实行九品中正制,得以登上皇位;随后的司马代魏,更是一个完全士族化的国家,这一回合士族暂时获得了胜利。

但随后的五胡乱华,大量士族门阀南渡,而那些异族之所以能入主中原,并迅速站稳了脚跟,这跟他们得到了中原大批寒门子弟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历史上无数的寒门才子纷纷出仕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王猛相秦’;王猛少年时家贫如洗,但却很有才干,为了糊口,他年纪不大便以贩卖畚箕为生,随后出仕氐族建立的前秦政权,官至宰相,位列三公,顺利完成了草根到高官的华丽变身。

连年的战乱、争斗;最终形成了长江以南士族独霸朝堂,江北则寒门子弟纷纷出仕。历史上南北朝的局面,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可以看作是士族和寒门的对立。

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隋唐时期,科举制的出现,才宣告结束,虽然隋唐都是关拢门阀贵族建立的,但通过科举制选拔了大量的寒门子弟进入朝堂,算是缓和了这种阶级对立的情况,又经过数百年的演变、融合,最后科举制成为了时代的主流,寒门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来!今日得闻各位高见,老夫三生有幸,饮酒!”大将卢植开始劝饮,想用饮酒的办法化解现在的尴尬气氛。

“对,今日高乐,天机阁中有幽州来的‘无愁烈酒’,大家畅饮!”司徒王允迅速跟风,他相信,萧逸心里一定有解决之道,暗怀着酒后吐真言的想法,频频向给萧逸把盏的貂蝉使眼色,“不信你小子喝醉了还不说出来……

说道喝酒,众人又来了兴致,这个时代的文人才子大都嗜酒如命,尤其是田丰和蔡邕这两个萧逸的手下败将,此时自负酒量不错,想要借机扳回一局来,开始频频劝酒;蒋干这时候也来了兴致,刚想要上前拼上几杯,就被身侧的马六偷偷拉住了,跟萧逸拼酒,开什么玩笑,那绝对是自己找死,连这种‘无愁酒’都是他酿出来的,普天之下,能跟萧逸拼酒的估计也就是那匹汗血宝马‘白菜’了。

果然,觥筹交错之间,萧逸喝起酒来就犹如长鲸吸水一般;这种豪饮的方法把屋中其他人惊得目瞪口呆,“原来酒还是可以这样喝的呀!”至于田丰和蔡邕,几个回合下来就被灌的滑倒桌子底下吐泡泡去了……

连负责把盏的貂蝉最后都累的玉腕发酸了,可萧逸依然还是酒到杯干,最后干脆弃了酒盏,直接抱起坛子狂饮起来,今天他也想烂醉一回了,这种说句话都要小心翼翼的感觉让他很不爽,第一次,萧逸对无上的权利产生了渴望,醒掌杀人剑,醉卧美人膝;那才是大丈夫所为啊……

终于,在大量酒精的作用下,萧逸也有了七分的醉意,再看看身边人比花娇的貂蝉,七分醉意就变成了十分,正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啊!

可惜,萧逸并没有像司徒王允期待的那样,酒醉后再来一段政治论述,反而是趁着浓烈的醉意,一把扯开了衣襟,露出强壮的胸膛来,别说,萧逸虽然小脸长得微黑,身上的皮肤却白皙如玉,矫健的身形看得貂蝉和那些侍女们一个个粉面通红,纷纷低下了头,却又情不自禁的悄悄偷看几眼,如此才华横溢,又勇猛彪悍的少年,举世难寻啊……

席间有酒楼早已备下的笔墨,为的就是供文人雅士们喝醉时即兴泼墨之用,萧逸摇晃着身体,拿起一只狼毫,沾满了墨汁,趁着难得的醉意,在木制墙板上开始笔走龙蛇了……

江山万里本虚无,

谁知萧郎巧踏入,

他朝若遂凌云志,

敢笑白起不丈夫!

无边的心灵寂寞,无边的男儿豪气,都在这首诗中了。

“哈!哈!哈!……”

随着一阵狂笑,萧逸终于坚持不住了,酒意上涌,双腿一软身体直接向后倒去,感觉自己好像倒在了一个无比柔软,还带有阵阵清香的怀里,随后人事不知了……

第二十三章进山采药

温柔乡既是英雄冢!萧逸挥毫题诗之后酒意上涌,双腿一软,仰天向后栽倒,幸亏侍立在身后的貂蝉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扶在怀里,这才避免了身体和地板的亲密接触;不过以貂蝉那娇小玲珑的身躯,竟能轻而易举的扶住一个体格魁梧的彪悍少年,加上之前那敏捷如电的动作,看来这位俏丽佳人也并非外表看起来那样柔弱,反而是个暗藏武艺之人。

美人扶持,****为枕,体香环绕,羡慕的周围的男人们恨不得也立刻昏醉过去,可惜,如此香艳的一幕,已经彻底醉死过去的萧逸是感觉不到了,否则肯定避免不了鼻血长流的场面,能被貂蝉抱在怀里,这是多少男人在梦里才会出现的情景啊……!

貂蝉低头仔细打量起在自己怀里沉睡的少年,此时的萧逸已经没有了刚才那种才华横溢的潇洒,也没了往日里霸绝天下的彪悍,现在的他反而更像一个可怜的孩子,四肢微微缩起,眉头也皱在了一起,一只手紧紧抓着她的肩膀,不敢松开,似乎极其缺乏安全感一样,让人看了不由得升起一种怜爱之情,貂蝉连忙跪坐在榻上,将萧逸的头部轻轻的放到了自己的玉腿上,又用手舒展开他的四肢,抹平了紧皱的眉头,并轻轻哼起了歌声,想让他尽量睡得安稳一点。

一旁服侍的侍女们连忙准备醒酒的凉茶,递上热毛巾,看她们那熟练的动作就知道,以前经常碰到这种宾客烂醉的情况,秦汉时期的文人士子大都放荡不羁,经常以烂醉如泥为雅事,因此众人毫无惊奇之色。

席间交谈依旧在继续着,司徒王允凭着自己老辣的手腕,在敬过几杯酒后,轻而易举的就从牛、马二人嘴里套出了许多情报!

“萧逸,字无愁,渔阳人,师从高人,文武双全,还精通医术,……乃是大汉开国丞相萧何的后人……现在上党太守张扬手下为‘点军司马’,玄甲铁骑军统领……”

一番畅饮,最后宾主尽兴而归,自有仆人将田丰和蔡邕抬了回去,至于还在貂蝉怀里呼呼大睡的萧逸,则由司徒王允亲自并安排车马护送回营,如此厚待自然又引起天机楼里无数士人的羡慕;一时间,‘渔阳萧逸’的大名开始在洛阳城中的士子圈里传播开来。

望着众人离去的方向,王允若有所思的沉吟了半天,这才回到‘蒹葭阁’中,挥手让貂蝉及一帮侍女退下后,刚才还人声鼎沸的大厅里立刻就只剩下他和卢植二人,对视了片刻,最后王允开口问道:“卢公以为,此子如何?”

“天纵之才,杀伐之将!”,卢植盯着墙壁上那首笔走龙蛇的七言诗继续说道:“此人若能为朝廷所用,则大汉幸甚!天下幸甚!如若不然,请司徒大人及早除之,以防日后祸乱天下!”

看着卢植紧握着剑柄的手,司徒王允一言不发,只是微不可察的点了点头。

……………………

旭日东升,沉睡了一夜的萧逸终于从宿醉中清醒了过来,拍拍还在疼痛的脑袋,怀中好像有异物存在,随手抓来一看,一件女子专用的披肩轻纱赫然出现在眼前,上面清香弥漫,似乎还带着原来主人的体温……

天呀!这似乎是昨天醉酒后从貂蝉身上扯下来的,萧逸终于慢慢想起来了昨天发生的一切,不由得发出一声哀鸣,本以为作为穿越一族自己能超脱俗世之外呢,没想到,一见到貂蝉那样的绝色美女,立刻兽血沸腾起来,男人,终究还是男人啊!

“红颜祸水,酒色误人!”萧逸一把将披肩蒙在了自己脸上,微黑的小脸第一次变得红润起来,也不知是出于羞涩,还是在回味昨天的艳遇……

做人应该低调行事,偷偷发财才是王道,如今洛阳城里风云莫测,自己昨天的行为虽然是大出风头,可无形之中也把自己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尤其是昨天醉酒后写的那首诗,飞扬跋扈、目空一切,哎!大大的不该呀!

现在萧逸感觉好像有两把钢刀围着自己的脖子飞来飞去,这两把刀上,一把刻着‘酒’字,另一把刻着‘色’字,从古至今,这两个字不知砍下了多少英雄豪杰的人头,巨大的危机感迅速涌上了心头,萧逸彻底迷乱了……,不行,必须戒酒、戒色!

可是,色能戒;酒能戒吗?对很多男人而言,戒饭容易戒酒难啊!呵呵!

从这天起,萧逸老老实实的呆在了玄甲铁骑军营里,不出营门半步,做起了最坚定的乌龟派传人,白天练兵习武,晚上读书写字,摆出了一副潜心修炼,不问红尘的态度,让无数天天守在天机楼,想要结识‘渔阳萧郎’的士人们,大失所望!

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还是快点把我忘了吧!

………………………………

皇帝的身体一直未见好转,召见的日子也就变得遥遥无期,众人只好在御苑的军营中耐心等待,平日里整兵列队,练习骑射,一切所需自有大将军府派人送来,日子过得倒也充实;就这样,时间从冬末一直等到了春暖花开,别的事到没发生,似乎洛阳城里的权贵们都忘记了御苑里还有这样一只队伍驻扎着,不过萧逸却遇到了困难,药浴需要的东西用完了。

从卧虎山离开后,萧逸的药浴并没有停止,只要条件允许,就是行军夜宿时也要泡一泡,‘清心咒’更是每晚必念无疑,按照‘出尘子’老道留下的方子,如今药浴里需要添加的药材不断增多,原本漆黑如墨的药浴水,现在竟然漫漫的变成了微红色,而需要浸泡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了!

无奈之下,萧逸只好换上便装,再次偷偷跑到洛阳城里,可惜走遍了所有大大小小的药铺,依然买不齐自己所需要的药草,这倒不怪药铺里材料短缺,而是老道留下的方子实在是太骇人听闻了……“断肠草、花棘豆、狼毒花、毒芹、问荆、豚草、漆树、荨麻、乌头……,全都是剧毒的药物,”萧逸感觉这都快够开一个毒草展览会了;以至于每次他去药铺里询问这些药材时,人家看他的眼神都怪怪的,一些比较敏感的药铺老板甚至会直接把他请出去,好像生怕被卷进什么毒杀阴谋之中似的。

没办法,这么多的剧毒之物如果说全是自己用的,估计鬼都不信!

萧逸思索再三,既然买不到,那就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洛阳北边就是茫茫数百里的北邙山区,里面地形极其复杂,植被又茂盛无比,盛产各种猛兽、药材、奇珍异物,是一座天然的药材宝库,如今春暖花开,正是采摘的好季节。

说做就做,第二天清晨时分,一个背着药篓,手拿药锄的黑脸小道士出现在御苑军营的门外,身上的混元八卦道袍还是那样的古朴、清秀,这件道袍对萧逸而言有着一种特殊的意义,每当穿上它,萧逸那颗充满杀罚的心就会迅速的安静下来,放佛自己又回到了在卧虎山上哪种无拘无束的逍遥日子……

穿着‘螭纹寒铁铠’他就是那个让人闻风丧胆的‘鬼面萧郎’,换上混元八卦道袍,他就变成了一个满面阳光的可爱小道士,一正一反,一善一恶,虽然是极端对立的两面,现在却巧妙地融合在了一体!

萧逸这次进山并没有携带任何兵刃,如今就算是赤手空拳,也没有什么猛兽能伤害到他了,当然酒葫芦是不能忘的,酒是男儿血!实在是离不开呀!

这个酒葫芦还是当初萧逸在卧虎山上从一颗千年老藤上摘来的,那种藤条是当地的特产,品种非常奇怪,与其他植物年龄越长,结出的果实越多相反,它们是年纪越老,结出的葫芦越少,萧逸碰到那颗老藤,生在一眼山泉边上,长达十余丈,浑身颜色金黄,盘绕在山涧之间,犹如神龙盘山一般,威势惊人,却可怜兮兮的只结出一个小葫芦,就是现在萧逸腰间的这个,其色如铜,其声如铁;坚不可摧,用来储存美酒,味道会变得更加鲜美,平时被萧逸宝贝的不行……

因为此行要攀山越岭,不方便骑着马匹,所以‘白菜’就被留在了大营里,萧逸亲自给他准备了一大坛子美酒,又送上了一堆白菜心,这才安抚好这位闹情绪的‘大爷’!

迎着清晨的霞光,小道士萧逸一路狂奔的向北邙山深处而去,在哪里他不但会收获很多急需的药材,还会遇到一个让他爱恨交织,欲罢不能,思念了一生,也争斗了一生的女人!

二十四章美人唇

北邙山东西绵延数百里,是秦岭龙脉的一个分支,山上树木茂盛,苍翠若云,如今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但见枝头桃蕾在微风之中轻吐着花蕊,地上青草尽情舒展着自己淡绿的嫩芽;此地不仅风景优美,更是绝佳的风水宝地,北邙一带山势雄伟,水深土厚,极其符合古人所崇尚的‘枕山蹬河’的风水之说;‘生在苏杭,死葬北邙’一度是中国古人的两大愿望,维大富贵者方能如此,秦相吕不韦、汉光武帝刘秀的墓地就藏在这座山中,至于其他王公将相的坟墓更是数不胜数。

走出军营以后,萧逸一路向北疾行,凭他的身手,穿山过涧如履平地,沿着山中洪水冲出的一条小径,很快就进入到了北邙山深处;山涧里鸟语花香,野菌竹笋遍地皆是,因为这里还处于御苑的外围,平时很少有平民百姓进入,所以自然生态得到了极大的保护;站在山峰之上,远望白云悠悠,近看山青水绿,犹如天上人间一般。

一路之上,萧逸收获甚丰,很多珍贵的稀有药材在这里都能采摘得到,真是让人不虚此行;一阵山风吹来,沙沙作响,淡淡的清香之气也随风而来,让人不禁心旷神怡,顺着香气来源的方向,不远处一座悬崖上一株奇异的植物吸引了他的目光,几只盛开的花朵红似火,粉如玉,晶莹的花瓣就好像美人的朱唇一样迎风飘舞,让人情不自禁的想要靠拢过去;几个跳跃之间,萧逸犹如一只灵巧的猿猴一般,轻松的就拽着山崖上的藤条攀援而上,这世上能拦住他的路已经不多了。

果然是它,“美人唇”就是这种花朵的名字,一个美丽中又带着一丝香艳的名字,而这种花的药性和它的名字十分相似,就像真的美人唇一样,美艳、剧毒!诱人无比!

据萧逸所知,这种看似外表美艳无双的花朵上,随便一片花瓣的毒性就能轻松的毒杀十条壮汉,堪称剧毒无比;不过世间万物皆分两面,剧毒之药,往往也是大补之物,是善是害,就看你怎么用它了,此行,萧逸的目的之一就是‘她’。

轻轻的走近花朵,萧逸并没有急于采摘,是花就有刺,越是美艳刺就越厉害,让人防不胜防,站在数步之外,萧逸定睛凝神的仔细观察起来,泥土、岩石、草丛、枝叶……周围的一切似乎都很正常,但射雕手的直觉告诉他这里绝对蕴含着极大的危险,否则它就不叫‘美人唇’了!

良久,一阵清风吹过,所有的枝叶都轻轻的摇晃起来,只有一小段略粗的绿色枝条是例外。

“全身翠绿,和花枝几乎一个颜色,三角形的头部上顶着细细的鳞片,微红的眼睛,瞳孔垂直的呈一条线,有点像猫的眼睛,身体极细,尾巴焦红色;果然是它--‘绿蝰’,一种变异的蝰蛇,因为喜欢和这种名叫‘美人唇’的花相伴相生,所以世人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绿丫鬟’!

此蛇剧毒无比,平时就依附在花枝之上,以美人唇的花瓣为食,同时它也给花朵提供保护,抵御外来者的入侵,二者相生相伴,形成一种奇怪的共生体;如果被这种蛇咬上哪怕一小口,估计萧逸就得长眠于此,和那些地下的王侯将相们做邻居了。

可人家都有宽大的墓室沉睡,萧逸要是倒在这里就只能幕天席地了,活着的时候没房,死了以后还是没房,这种事情无论如何萧逸也是不允它许发生滴!

轻轻的缓步上前,放慢呼吸的节奏,萧逸连自己的心跳都尽量的减慢,整个人似乎和周围的山峰、小溪、树木慢慢的融为了一体;就这样他都不敢保证能不惊动这条‘绿丫鬟’,毕竟蛇的热感系统是非常灵敏的。

慢慢的伸出右手,向蛇的七寸处抓去,一点一点的靠近着,那种挑战巨大危险的刺激感,让人不禁产生一种莫名的兴奋,就在只有数寸之遥时,突然‘绿丫鬟’浑身一震,原本寂静不动的蛇身竟然凭空飞窜起来,向萧逸的右手狠狠咬去,动作之迅速,攻击之突然,让人防不胜防……

“吧嗒!……擦!”电闪之间,一只有力的大手一把抓住了蛇的七寸,棉厚的手掌就像一块黄玉,手指苍白而有力,这是萧逸的左手;就像所有人都有一个秘密一样,萧逸也有一个,这个秘密除了他的父母就再也没人知道了;原来他是---左撇子。

萧逸生下来时其实是个左撇子,左手的灵活度远远高于右手,只是五岁那年,因为淘气,玩耍时把左臂摔折了,伤筋动骨一百天啊!在养伤的这段时间里,小小的萧逸可是吃尽了苦头,左臂打着石膏,一动也不能动,一切生活都只能依赖自己原本并不习惯使用的右手,一只手吃饭,一只手穿衣,一只手上厕所……

想想就是一把眼泪啊,不过三个多月的悲催生活过后,当萧逸的左臂恢复如常的时候,他惊奇的发现自己已经和绝大多数人一样,习惯用右手做一切事情了,换句话说,他可以左右开弓;于是,为了不在同龄的孩子中显得与众不同,萧逸从此选择了在人前使用右手,右手写字,右手吃饭……

而那只其实更加灵活的左手就这样沉睡了下去,成为了萧逸的一个秘密,而今天这个秘密救了他一命。

“真没天理,这世道,连条蛇都这么狡猾!”左手捏着想要突袭自己的绿蝰蛇,萧逸开始大声抱怨起来,殊不知,人为万物之灵,集天地钟秀于一身,这世上还有什么动物能比人类更加狡猾、更善于伪装呢?

不过这条‘绿丫鬟’也算是蛇中的异种了,平时难得一见,丢了太可惜,拿出自己的宝贝酒葫芦,萧逸将蛇捏死后直接塞了进去,泡酒千万不要用活蛇,因为蛇的生命力极其顽强,即使在封闭的酒瓶里面,它也能以一种休眠状态活下去,一不小心,随时就可能反噬你一口。“至于用毒蛇泡的酒,不但可以祛风通络、活血、镇痛、解百毒、而且据说还有强肾的作用呦……”

山中野兽极多,肥狍野兔、山鸡竹鼠漫山遍野的乱窜,自然不用担心找不到午饭;顺着一阵咕咕的鸣叫的声,萧逸轻松的就用小石子打到两只肥肥的雄雉鸡,春天正是雉鸡发情的季节,尾巴上拖着长长的羽毛,艳丽非常;这个年代,武将们都喜欢在自己的头盔上插上雉鸡翎,既威武,又漂亮。

童心发作之下,萧逸顺手拔下两根最漂亮的雉鸡翎插在了自己的道冠上;顿时一个皮肤微黑、头插野鸡毛的可爱小道士形象就出现了……

一条清澈的小溪在山涧里缓缓流过,远处还能隐约听到瀑布流水的声音,看来这是一处干净的活水;萧逸提着山鸡来到小溪边,今天他要做一顿‘叫花鸡’来犒赏自己。将野鸡去掉内脏后清洗干净,撒上随身带来的盐巴和在山间采集来的野葱、野蒜、蒿子……,再挖取溪中干净的淤泥包裹好,随着炊烟升起,把两个泥团往火堆里一扔就搞定了。

很快,泥干鸡熟,轻轻的剥去外边黑乎乎的泥壳,鸡毛也全随之脱去,露出了里面白嫩的鸡肉;顿时,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让人闻之,谗言欲滴……,萧逸立刻化作了一只饕餮,狼吞虎咽起来……

正在吃的兴高采烈时,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了过来,“两匹马,三百步外,马蹄声急促而分明,看来是两匹难得的好马,而且正向自己这里跑来……”射雕手的耳朵是极其灵敏的,萧逸凭着自己的听觉迅速做出了判断。

果然,片刻之间,两匹快马就出现在萧逸的视线中,当先的是一匹浑身上下雪花一般,一根杂毛也没有的白马,马首高高扬起,双眼灵动异常,四肢健壮有力,一看就是西域出产的良驹;马背上端坐一名妙龄少女,外罩大红的披风,身穿鹿皮猎褂,下面一双长统马靴;一头乌黑的发丝仅用一根丝带系住,随风飘舞,脸庞白皙无比,明亮的眼睛中竟然带有一丝淡淡的天蓝色;腰间还佩戴着一把小号的金柄弯刀;整个人就像一朵冰山上的雪莲花,高不可攀,还透露出一股野性的叛逆之美。

后面的是一匹枣红马,上面坐着一名年龄略小、浑身绿衣的少女,看穿着打扮还有头饰,因该是一名丫鬟,长得同样清纯可爱,只是此时脸上却略略带有一丝紧张,不时地四处瞭望;二人的马背上都携带着弓箭,看来是进山打猎的。

萧逸不由眼前一亮,绝色的大美女啊!“那眉眼五官,身段风姿,简直无一处不媚,最重要的是那张脸,像!太像了,简直就和自己记忆深处那个让他魂牵梦绕了许多年的女人一模一样……”

鼻子一热,两股液体流了出来,萧逸用手一抹,竟是一手的鲜血,“呃……竟然流鼻血了,呵呵!气血上涌,和前世一模一样,第一次见到她就流鼻血了……我的爱人!”

第二十五章一见钟情

眼前在白马上端坐的少女,简直就是当年自己初恋女友的未成年版本,那一举一动,一眸一笑,尤其是那双略带一丝天蓝色的眼睛,让萧逸内心深处隐藏了许久的记忆又一幕幕的浮现在眼前……

“芥末也能开花吗?”夜晚,明月当空,在大学操场的空地上,一个文质的少年弱弱的问道。

“芥末怎么就不能开花!没听说过芥末开花节节高吗?”一名满脸顽皮气的彩衣少女仰着头,对着比她高出许多的少年大声的吼道,似乎要用强硬的态度来证明自己百分之百的正确性,以及绝对的领导地位!

“看来‘本宫’今天得给你立点规矩了,第一;以后‘本宫’所说的一切都是正确的……第二;如果发现不对,请参看第一条……;”想起那个总是喜欢自称‘本宫’的初恋女友,萧逸痴痴的笑了起来,初恋总是美好而又痛彻心扉的……

“啪!……”也许是被萧逸那色狼般的目光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少女手中的马鞭猛地抽了过来,可萧逸却丝毫不为所动,依旧静静的看着,果然,当鞭稍离脸部还有寸许远时,猛然收了回去,在空中打出一个响亮的鞭哨。

“大胆狂徒,汝是何人,竟敢擅闯皇家御苑?”白马背上的少女正是大汉朝独一无二的‘海燕公主’,近日汉灵帝病情沉重,饮食难下,出于一片孝心,她才跑到北邙山御苑中,想猎杀一些野味,给皇帝补补身子。

因为皇宫中规矩森严,出行不易,所以海燕公主只带了一名贴身侍女,就偷偷跑了出来,可惜一路上遇到的都是些山鸡野兔之类的平凡之物,难入公主的法眼,这才一路向北,来到了北邙山深处,没想到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竟然碰到了一个小道士!

“面前的小道士看模样长得还算周正(明明很帅好不!萧逸语:),只是身上的混元八卦道袍穿的很是凌乱(爬山过涧、攀援悬崖弄得,萧逸无奈语:),道冠上还插了两根野鸡毛,有些不伦不类(那是雉鸡翎好不?今年武将们最流行的款式,),此时正看着她一脸的傻笑!”

“公……小姐!这里已经离开御苑范围,是北邙山脉深处了”,身后的绿衣丫鬟连忙上前低语道。深山不比御苑,这里时常有猛兽出没,何况今天是偷偷出行,没有带任何甲士护卫,只有她们主仆两个人,所以小侍女才会一脸的愁容。此时她也开始偷偷打量起眼前的小道士来,皇宫里不能随便走动,所以每天接触到的人很少,而且除了宫女就是宦官;青年男子那更是一个也见不到了,如今好不容易见到一个还算眉清目秀的男人,自然忍不住多看几眼,毕竟那个少女不怀春啊……

主仆二人正在谈话间,突然一股浓郁的肉香味飘了过来,而源头就是面前小道士的手里,要知道这个时代的饮食是非常简单的,除了用水蒸煮,就是烧烤,顶多加上油炸,而贵族们也就是比贫民多了一项吃肉的权利而已,连皇家也没什么例外,堪称一个美食匮乏的时代,至于那种美味的炒菜,要到明清时期才出现在中国人的餐桌上。

何况为了偷跑出宫,主仆两人连早饭都没顾得上吃,在山中奔波了半天,腹中早已饥饿难耐,如今闻到正宗‘叫花鸡’的香味,那里还能控制得住。

“咕!咕!咕!……”主仆二人的肚子不约而同的响了起来,不好意思的互相对视一眼,均是俏脸微红,对于出身皇家,深受宫廷教育的她们而言,如此已经是非常失礼了,然后目光不约而同地向萧逸手里的鸡肉瞟去……

“小道士,我家小姐腹中饥饿,还不快将食物献上来”,主仆二人一番低头密语后,绿衣侍女上前开口说道,显然食物的香气和饥饿的肚子彻底打败了封建礼仪的束缚。

对于皇家而言,能让一名平民百姓给她们献食,不但不是掠夺,反而是一种非常大的赏赐;这就是特权:“姐吃你,那是看的起你!”

回应绿衣侍女的是一道冰冷的目光,萧逸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睛中射出无边的煞气,这种在沙场上磨练出来的气势立刻把小侍女吓得浑身颤抖,放佛被什么猛兽盯上了一样,就连她坐下的枣红马都不禁后退了好几步,出于动物的本能,它更加知道眼前这个生物的可怕。

“哎……不是她!”痴望着眼前的少女,萧逸原本还怀着一丝希望,期盼着她也穿越而来,毕竟每一个穿越者内心深处其实都是孤独的,在这个世界里他没有知音,没有亲人,甚至找不到一个可以诉说心事的对象;如果能再续前缘,弥补前世的遗憾那该多好啊……

可理智告诉他,不是她!

虽然两个人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可面前的白马少女无疑更加端庄,也多了一丝英武之气;如果是她的话,估计此时早就一头扑过来,抢走自己手里的‘叫花鸡’,然后大喊大嚷的叫自己去给她找饮料了。

正在痴迷中的萧逸突然被绿衣侍女打断了幻想,所以才忍不住发出那种冰冷的煞气,但清醒过来以后,立刻收敛了起来,对着马背上的二人微微一笑,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转眼间又变成了那个可爱的小道士形象。

以至于让海燕公主二人,都差点以为刚才那可怕的煞气是她们的幻觉,“饥饿也许真的能让人产生幻觉吧?”

从火堆里拿出另一只‘叫花鸡’,萧逸轻轻的一掌拍开外部坚硬的烧土,露出里面白嫩的鸡肉,顿时间空气中香气四溢;闻到这股味道,海燕主仆二人的肚子叫的更响了……

“姑娘请!”萧逸一脸笑容的递给了白马上的少女,身为射雕手,他岂能听不到那饥饿难耐的声音,虽然不是同一个人,可对于那张脸提出的要求,他是从来不会拒绝的,哪怕是无理的要求。

绿衣少女拍马上前,就想接过食物,毕竟以一国公主之尊,从一个野道士手里接取食物是非常失礼的,必须由她代接,而且还要经过必要的验查,确认无毒后才能让公主食用;可惜无论她怎么拍打,坐下的枣红马就是不敢上前,前蹄不停地刨着地方,甚至还在倒退;在马儿的眼里面前的家伙比猛兽还要可怕,它可不会因为对方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就会放松警惕,“猛兽”是会吃人的!

伸手拦住了还在努力催马上前的小侍女,海燕公主上前亲自接过了递上来的食物,虽然素未谋面,但从小道士那双犹如黑洞的眼睛里,她感觉的到,那里没有丝毫的危险性,反而透露出浓浓的关切、爱恋之意;对方是如此的陌生,又似乎冥冥中早已相识很久一般,久的仿佛是隔世!

“多谢小道长!这个给你做为酬谢!”说着海燕公主从自己的左手上撸下一只玉镯递了过来;晶莹剔透的玉镯是用和田母玉雕琢而成,材质罕见,雕工更是举世难求,只见上面刻有一条造型古朴、吞云吐雾的神龙,牛首、鲤须、鹿角、鹰爪……,线条分明简洁,标准的汉代工艺;至于公主右腕上那只,看起来大小颜色相同,应该是用一块玉石雕琢而成,不同的是哪只上面刻的是一头飞舞九天的玉凤。

龙凤玉镯,宫廷至宝,乃是汉灵帝送给女儿的生辰礼物,没想到价值连城的宝物,今天却换了一只叫花鸡;礼物不同,然情意相同。

“铃铛我们走!”说着海燕公主一拍坐下宝马‘雪里白’,疾如风一般向远处奔去,只留下一道靓丽的背影……

“驾!”那个名叫铃铛的小侍女也拍马赶快跟上,同时还狠狠瞪了萧逸一眼,显然对他用一只‘叫花鸡’换了自家公主一只珍贵的龙凤玉镯十分不满。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投我以烤鸡,报之以玉镯吗?……呵呵!”看着手里的龙纹玉镯,萧逸终于清醒过来,向着远方大吼道:“敢问姑娘芳名?”

“吾乃天女是也!”回答他的是一声凤鸣般的话语,还有一连串犹如珍珠落地般清脆的笑声……

“天女下凡吗?……呵呵!”开心的笑声在山林间想起,萧逸觉得自己一见钟情了。

第二十六章手格猛兽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佳人已去,萧逸感觉自己好像又经历了一次失恋,男人一旦在感情上受到挫折,往往表现的比女人还要脆弱,所以男人才有了另外一个名字--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

萧逸沿着河岸开始漫无目的的行走,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连生长在河边的药草也懒得采摘了;在失恋者的眼里四周的一切都变了,山没那么青了,水没那么绿了,花草也没那么好看了,刚才还鸣叫不断的小鸟们都飞走了,连山间随处可见的山鸡野兔也没了踪影,河岸附近静的可怕,整个世界似乎都变得灰暗了……

“不对!太安静了,安静的可怕!”凭着射雕手的直觉,萧逸猛然醒悟过来,并从四周的山林中隐约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要知道凭他现在的身手本事,能对他产生威胁的东西可不多了,而在山中造成这种情况的只有一种可能,附近有猛兽出没,而且还不是一般的猛兽,肯定是凶猛无比的洪荒异种!

“嗷……嗷!”就在萧逸暗暗提高警惕的时候,不远处河流的上游突然传来一阵猛兽的吼叫,声如雷鸣,威震四野,顿时间山谷之中百兽惊惧,无数的鸟兽四处亡命般的逃窜;看来有一头‘山中霸主’正在那里捕猎,同时也在用吼声宣示着自己的主权。

随着猛兽的吼叫声,一匹受惊的枣红马突然嘶鸣着从小河上游的方向跑了过来,屁股上还有一道深深的抓痕,不停的冒着鲜血,看那慌不择路地样子,应该是被吓坏了,背上一条绿色的娇小身影紧紧抱着惊马的脖子,同样的尖叫声不断,上下起伏中随时都有被巅下来的可能,一人一马正飞速向萧逸的方向跑过来。

“这不是刚才瞪自己的那个绿衣小侍女吗?……啊!……不好,肯定是她们主仆遇到猛兽了”;瞬时间,萧逸就想明白了其中的关键。

眨眼之间枣红马就冲到了近前,犹如泰山压顶般的势不可挡,连大地都微微的颤动起来,铁蹄高抬以万钧之力向萧逸踏了过来;说时迟,那时快,轻轻一拧身,萧逸险险的让开了这一冲,于此同时,灵活的左臂猛然伸出一把勒住了惊马的脖子,沉腰坐马大喝一声,身体牢牢的扎在地面上,两条铁臂迅速合拢,任凭枣红马四蹄乱刨,鼻孔张大剧烈喘息,可惜无论它如何嘶鸣挣扎,就是动弹不得丝毫。

臂勒奔马,这是萧逸平时经常和‘千里墨烟驹-白菜’玩的小游戏之一,‘白菜’小的时候没少这样被他欺负,不过随着年岁渐长,身材越来越神骏,现在萧逸已经很难勒的住它了,不过对付普通的战马还是没问题的。

此时马背上惊魂未定的绿衣侍女终于清醒过来;发现力停奔马的竟然是之前碰到那个头插鸡毛的可爱小道士,顾不得吃惊就急忙吼道:“快!水潭,……豹子……我家主子,……血!”

虽然绿衣侍女说的语无伦次,可萧逸还是大概明白了她的意思,看来是那位‘天女’碰到猛兽了;刻不容缓,萧逸随即脚尖一点地,向马背纵身而上,动作干净利落;一手搂住绿衣侍女的小蛮腰,另一只手接过缰绳,双脚用力一夹,枣红马纵然再不情愿,在巨大力量的强迫下,悲鸣了一声,无奈之下不得不奋起四蹄原路返回。

动物天然对各种危险十分的敏感,两害相遇取其轻,枣红马现在被逼着往回跑,无疑证明了一点,萧逸比起那只猛兽来更加让它感到害怕!

纵马狂奔,向着小河上流奔出三箭地的距离后,入眼的是一个浅浅的水潭,方圆大约数十米,周围绿柳成荫,风景宜人,潭水则清澈透明,水质极佳,甚至还能看到一些鱼儿在自由自在的游动着,确实是一块上好的水源地。

潭边一块椭圆形的巨石上,刚才还高傲无比的海燕公主,此时手持金柄弯刀做出一副防御的姿态,浸满汗水的小脸上满是刚毅不屈的神色,左肩处的衣衫已经破碎,显然刚刚受了一击;那匹宝马‘雪里白’也站在水潭边,身上更是被抓出好几道血痕,在不停地嘶鸣着,鼻孔张的老大,前蹄不停地刨着地面,虽然害怕的浑身颤栗,却没有丢下自己的主人独自逃命,看来真是一匹难得的好马。

水潭不远处一颗高大的树枝上,一头形态怪异的豹子正在剪尾咆哮,并不时的用舌头舔一下爪子上的血迹,显得十分焦燥。显然这对主仆选择了这个风景宜人的水潭边进餐,可她们却不知道,深山里的水源是轻易不能靠近的,水乃万物之母,生命之源,这条瀑布流淌出来的水潭既滋润着山里的树木花草,同时也是所有野兽的饮水之地,在这里久待,几乎百分之百的会碰到前来饮水的猛兽。

英雄救美!这么狗血的场面竟然都碰到了,刚才还苦于没机会和美女搭讪的萧逸立刻兴奋起来,看来连老天都帮我啊!

枣红马的背上就有射猎用的弓箭,当年在卧虎山里练习骑射时,死在萧逸箭下的猛兽无数,一只小小的豹子又岂会放在眼里,当下左手抽弓,右手搭箭,稳稳的瞄准目标,双臂一用力,弓开似满月,姿势着实是英俊无比…………然后,就听的‘咔嚓’一声脆响……弓臂断了!

“弓断了!泥马的弓怎么断了?”看着手里干净利落断成两截的猎弓,萧逸真是欲哭无泪;原来小侍女射猎用的是女式的轻弓,只有七斗的力道,平时也就射些山鸡野兔之类的小兽,而萧逸这双手臂可是用惯了5石硬弓的,结果微微一用力,弓就拉断了。

郁闷的一拍大腿,萧逸开始后悔没带着自己的绝影宝雕弓来了,否则凭他的手段,射杀一只豹子简直易如反掌;现在可好,凤翅镏金镗?没带;血浪斩蛟剑?没带,贪狼刀?还是没带!连战斗力强悍的‘白菜’都留在营地里了,浑身上下除了这件道袍,就剩下一个酒葫芦了,这下可麻爪了!没办法,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美女喂了野兽吧,看来今天只能豁出去,来场手格猛兽了!

与此同时,那头豹子咆哮一声直接向潭水边的海燕公主扑去,来不及多想,萧逸将手中的断弓一把向豹子砸了过去,与此同时双脚离蹬,手掌在马背上一按,身形一纵而下,随后疾快无比的挡在了公主的前面,终于又可以守护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身影了。

原本在绝境中凭着一股子天生的强悍劲顽强抵抗的海燕公主,此时见到终于有人过来帮助自己了,心中一松,两腿一软,顿时瘫坐在地上,浑身冷汗直流,身为天之骄女的她可从来没碰到过这样的危险,稍微定了定神,她才发现跑过来保护自己的,竟然是刚才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黑脸小道士。

“主子!……主子!”此时,那个叫铃铛的绿衣小侍女也哭号着滚落马背,连滚带爬的来到主子身边,两个受惊过度的少女抱在一起,都是泪流满面,至于挡在面前的萧逸,现在则成了她们心中依靠的保护神。

“原来躲在他的背后竟然如此的有安全感!”看着像一座巍峨的大山般的身影,还有那张此时冷峻无比的微黑小脸,两个少女心中突然都升起了这样的奇异想法。

第二十七章幽灵冥豹

一把扯下身上的八卦混元道袍,露出里面的黑色武士袍,矫健的身型将衣袍紧紧的撑了起来,在危险的刺激下,萧逸那种彪悍的气势被完全激发出来,原本的可爱小道士形象立刻荡然无存,此时的他比豹子更像一只洪荒猛兽,二者就这样对峙起来。

来到近前,萧逸才有机会仔细打量起这只奇异的豹子来,果然是荒山异种,体型竟然比普通的豹子大了两倍有余,,身上铁爪钢牙,狞恶凶残,血盆大口中两只獠牙锋利无比,口水正滴淌而下,一双眼睛竟然奇异的呈现出幽灵般的白色,尤其是那一身金黄色的皮毛显得怪异无比,与普通豹子身上铜钱般的花纹截然不同,这只‘异种’身上那些黑色的花纹竟然像是一张张恐怖扭曲的人脸,没错,就是人脸,有绝望呐喊的、有悲哀哭泣的、有心如死灰的……,各种人类的负面表情在这些花纹中几乎都能找到,如此怪异的一幕,让人望而生畏。

“嘶!……冥豹!竟然是传说中的幽灵冥豹!”看着豹身上那些人脸花纹,萧逸似乎想起了什么恐怖的东西,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

以前在小道观里时经常和师傅‘出尘子’闲聊,老道一生走南闯北学识极其渊博,曾说起过世上更种的奇珍异兽,其中就有这种幽灵冥豹,当时萧逸本着当神话故事来听,从未当过真,没想到这种《山海经》里才有的猛兽竟然真的出现在人间了。

所谓的幽灵冥豹并不是天生的异种,而是后天经过一种诡异的变化而来的,而且跟人类有很大的关系,说起冥豹就不得不说一下古代的人殉制度。

在中国的古代文化思想中,讲究‘事死如事生’,既人生前拥有的一切,死后都会尽量的带到地下世界去继续享受,其中包括喜爱的金银珠宝、珍贵书籍、甚至是人;所以从夏、商之时起,王公贵族们就有以奴隶殉葬的制度,一些权倾天下的王者甚至还会让后宫中那些嫔妃,以及身边侍候的太监、宫娥、乃至是修造陵墓的工匠们集体殉葬,少则数百,多则上千,甚至于过万!

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秦始皇的骊山陵墓,这位千古一帝调集了整整七十万劳役修建自己的陵墓,而后为他陪葬的人更是不计其数,西楚霸王项羽兵入关中时,就曾经调集大军挖掘过始皇陵,虽然挖开的只是其中一些陪葬的副殿,却也出现了累累白骨,数量多达万具,陪葬之惨烈由此可见一斑。

到了汉朝,虽然奴隶制度早已废除,但贵族官员死后以自家私奴殉葬的风气并没有停止,墓道之中常常是死尸遍地,惨不可言;而这座北邙山因为风水绝佳,土质深厚,就成为了王公贵族们修建陵墓的首选之地,深山之中历代的墓葬数不胜数。

而野兽中的豹类本就最擅长于钻山、挖洞,山中偶尔有怀孕的母豹从裂开的地缝中钻入坟墓,并在墓道的殉葬坑里产下幼崽,等幼崽稍微长大,既以殉葬者的尸体为食,这些靠着吃死人肉长大的幼豹不但被刺激的身形庞大、力大无穷,而且性情极为凶残,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死气,等到死尸吃尽,一窝的幼崽之间就会互相残杀、吞噬,最后胜出的那只则会钻出坟墓,成为山中的霸主--冥豹!

这种冥豹因为是从坟墓中钻出的,而且身带死气,被认为可以沟通冥界,再加上其戾气凶残,动作快如幽灵,所以世人称呼其为幽灵冥豹!

因为在黑暗的坟墓中长大,所以冥豹的眼睛呈奇异的白色,而传说中,那些悲惨的殉葬者的灵魂就会依附在冥豹的身上,形成一张张酷似人脸的花纹,绝望、哭泣、号叫的花纹样子就是殉葬者临死前的真实面容,所以,越是殉葬多的墓地中产生的冥豹越是凶厉,而且冥豹还养成一个习惯就是,喜爱吃人肉!

一个花纹就是一个殉葬者的灵魂,看着眼前这只浑身布满纹路的冥豹,萧逸也不由得冷汗直淌,乖乖!这得吃过多少人肉才能养出这么大一只冥豹啊?一个不小心,今天的‘英雄救美’恐怕就会变成‘亡命鸳鸯’了……

而此时恼羞成怒的冥豹准备发起进攻了,像毒蛇一样轻柔的身体紧贴着地面,粗壮的前肢做出随时出击的姿势,尖利的爪子已经从皮垫里伸出,后肢牢牢的抓住地面,两只凶光闪闪的眼睛死死盯住面前的猎物,凭着猛兽的直觉,它感到眼前的这个生物似乎并不好惹。

一人一豹就这样对视着,漆黑的目光和凶恶的兽眼都在对方身上寻找着致命弱点,此时的萧逸就像人类最古老的祖先一样,在茫茫的洪荒世界中,赤手空拳,手格猛兽,大自然就是这么无情,强者生,弱者死,看谁才是最凶猛的野兽!

一声狂吼,在强烈的气势凝压下,冥豹终于首先发动了进攻,前爪高抬猛扑,血盆大口张开,扬起一阵腥风,锋利的獠牙向着萧逸的喉咙咬去,速度奇快无比;面对凶猛的进攻,此时萧逸最简单、正确的做法就是侧身闪开,避其锋芒,然后攻击冥豹的侧面弱点,可是身后就是自己钟情一生的少女,为了曾经那份无悔的爱情,为了当年对她的承偌,他绝不后退半步!

电闪雷鸣之间,冥豹已经扑到了面前,萧逸果断的身体向后一仰,腰部像面条一样弯了下去,如此同时,右脚向上猛地踢出,目标就是冥豹的软腹,虎豹之类的猛兽都是铜头、铁尾、豆腐腰,虽然冥豹属于异种,但腰腹部位依旧是它的要害。

如果说百兽之中最威猛的是狮虎,最凶狠的是豺狼,那最灵活的就非豹子莫属了,冥豹身在半空,庞大的身躯竟然灵活的一闪,避开了要害的软腹,同时利爪继续向下狠刺,恶风扑来,萧逸心念一动之间,身子已侧开了一尺,饶是他躲得快,呲的一声,腰间的衣服上还是被撕开了一条血口子,左肋处一阵火辣辣的剧痛。

冥豹同样也没讨到好处,虽然避开了要害,却被萧逸的一脚踢中了腰间,惨嚎着凌空飞出丈余,一连几个翻滚落到地上;痛的不停摇首摆尾,咆哮之声不断,身上那嚣张的气焰立刻熄灭大半,第一次交锋,双方打了个平手!

一人一兽随即又紧张的对峙起来,看向对方的目光更加谨慎、也更加凶悍了,冥豹幽灵般白色的目光对上了萧逸血红色的眼神,谁也不肯退让半步,如是互相盘绕数周后,均是大吼一声,双方几乎同时发起了攻击。

有了上次的教训,冥豹不敢再凌空飞扑,而是向着萧逸的腹部咬来,速度奇快无比,转瞬之间一个狰狞的豹头就出现在面前,锋利的利爪中犹抓着一块碎布条,萧逸毫不犹豫,灵活的左臂轻轻一圈让过利齿,抓住豹子头部的皮毛猛地按在地上,随即右手握拳,向冥豹的耳边猛击。萧逸拳力是何等沉重,饶是豹骨坚硬,却也抵受不住,狂啸之声不断,前爪将坚硬的地面刨地尘土飞扬,眼耳鼻口之中同时流出鲜血,庞大的身躯也重重摔了出去。

躲在一边的海燕公主和侍女玲玲二人,此时已经看的目瞪口呆了,“赤手空拳、手格猛兽,世间竟然有如此剽悍绝伦的少年,莫非是那位神灵转世不成?那个怀春少女心中没有一个完美的英雄,顿时间,两颗久困深宫的少女之心一起被融化了,化成了多情河水,流呀!流呀!……”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进攻接连失利,冥豹终于胆寒了,再也不敢逞凶吃人,这位北邙山中的霸主第一次选择了逃跑,尾巴一夹意图夺路逃命;萧逸岂能容它逃走,快步冲上前,猿臂一伸抓住豹尾用力回拽,狂吼一声,竟将冥豹直接甩到了一旁的水潭中,随即自己也合身扑了上去。

身在水中,冥豹立刻慌乱起来,四肢无处着力,又连呛了好几口水,而萧逸则利用自己身高的优势,趁机站在水中猛击冥豹的腰腹要害,直打得兽吼连连,最后那悲惨的叫声中竟然仿佛有无数的冤魂在齐声哭泣一般,萧逸却不为所动,心志坚如镔铁,一手掐住了冥豹头咽喉,一手抓住了豹尾,任凭冥豹如何拼命挣扎,却也逃不出他的手中。

如铁般的双臂一轮,萧逸竟然把冥豹轮到了背上,以背靠背,随既两只铁臂用力一撅,‘卡擦!’一阵的脆响,冥豹的脊椎骨,喉骨、尾骨几乎同时折断;震天的惨嚎声中,鲜红的豹血染透了少年的肩背……

将豹尸仍于水中,看着血液在潭水中迅速扩散,犹如一抹红霞染透了蓝天,萧逸仰天发出一声犹如洪荒巨兽般的狂吼,向这座北邙山中所有的野兽宣示着,谁才是真正的山中霸主!

第二十八章进宫面圣

十方天地,万物众生,胜者为王!

曾经的北邙山霸主幽灵冥豹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很快血肉就会被山中的野兽们分食的干干净净,而那两颗锋利的獠牙则成为了萧逸的战利品,至于那张布满鬼脸的斑斓皮毛本就不应该出现在人间,还是让它也随风飘散吧!

斩杀猛兽,收集獠牙已经成了萧逸的一个爱好,而表现自己的勇武,无疑是男人向女人示爱的一种方式,就像雄性孔雀会展示自己漂亮的羽毛一样。

很无礼的拉过海燕公主的小手,展开细嫩的手指,将一颗冥豹獠牙放入其中,又轻轻的将手指合拢,萧逸只说了两个字:“送你!”

一旁的绿衣侍女玲玲羡慕无比的看着自家公主手里的獠牙,然后用一种无比幽怨的眼神望着萧逸,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不停地眨呀眨!

原世界作为一名纯**丝宅男的萧逸,最受不了女人这种高电压的星星眼了,于是另一颗冥豹獠牙很自然的就到了绿衣小侍女的手里,然后幽怨的眼神就变成了情意绵绵的勾魂眼!

为了防止再遇到别的猛兽,萧逸一路护送她们主仆二人走出了北邙山区,在洛阳城外分别之时,面对救命恩人,公主这次并没有拿出什么奇珍异宝做为答谢,只是附在萧逸耳边轻轻的说了句:“我叫海燕!”

望着逐渐远离的背影,似乎想明白了什么的萧逸突然大喊道:“我一定会娶你做老婆的,那颗獠牙就是我的聘礼!”

“呵呵!”听到小道士喊出的豪言壮语,海燕公主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回答道“很好!聘礼我收下了,我会把玲玲许配给你的!”随即带着被羞的面红耳赤的绿衣侍女一路跑远了。

‘海燕’!一个让萧逸刻骨明心,纵然经历百世轮回也无法忘记的名字,“我一定会娶你的!一定会的!”

…………………………

御苑,玄甲铁骑军营中,整齐的操练依然每天准时进行着,可所有的将校都发现,他们的统领萧逸外出的次数越加频繁了,几乎是每天早晨迎着朝霞就走出营门,日暮时分才迟迟的归来,而且整天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仿佛被什么东西把魂魄勾引走了。

这段时间里,萧逸踏遍了北邙山里所有的山山水水,希望能再见到佳人的身影,可惜除了把山里大大小小的野兽吓得四散逃命之外,没有任何的收获,那位‘海燕’就像凭空失踪了一样。

佳人的消息没有获得,进宫面圣的旨意却意外的下来了。

近几日,汉灵帝龙体突然康复,特招安国将军、上党太守张杨进宫面圣;接到旨意的第二天,一大早萧逸就整装束甲,带上一队最精锐的亲兵赶往洛阳城里的驿馆,把春风得意的张太守接出来,一路护送着向皇宫驶去。

皇城南宫,朱雀门前,西园禁军们五步一岗,十步一哨,戒卫森严;自从汉灵帝离开享乐的西园以后,就一直住在南宫的德阳殿中;按照汉制,无诏命任何人不得擅入,所以萧逸只好带着亲兵们在朱雀门外侍立,太守张杨则在内廷宦官的引领下走了进去。

萧逸一边在宫门外侍立,一边仔细的观察起皇宫周围的地形来,这也是他此行的目的地之一,现在的洛阳城表面上虽是一团和气,暗地里却早已是波涛汹涌,各方势力已经是弓上弦,刀出鞘,随时可能发生激烈的火并;而这座皇宫就是即将展开的主战场。

所以萧逸此行用军事术语讲叫做侦察地形,用土匪的黑话说就是“踩盘子!”“朱雀门附近的大街有多宽,都连通到哪里,附近的制高点在哪,那里适合骑兵冲杀,那里又适合步兵埋伏,弓箭手在哪能暗杀目标……,这一切都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很快一张宫门地形草图就深深的刻画在萧逸的脑海里。

正在萧逸开始瞭望宫城里面的布局时,一辆牛车晃晃悠悠的来到了朱雀门前,拉车的是一头年老的瘸腿黄牛,连身上的牛毛都已经脱落了大半,犄角也少了一只,走起路来缓慢无比,真是一点卖相也没有;虽然是牛老车破,可在这条皇宫前的大街上,却没有任何一辆华丽的车马敢越过它去,不但如此,牛车所过之处御道两边的禁军无不躬身行礼,态度卑微至极,显然他们行礼的对象不是这辆破车,而是坐在车里的人。

车到门前,还没等停稳,立刻就有一名禁军小校疾步小跑的来到近前,先是躬身行了一礼,随后轻轻的掀起车帘,高呼道:“大汉三公、司徒大人奉旨进宫面圣!”

语音未落,一名六十岁上下的老者昂然从车内走了出来,此人头发已经花白,浓眉阔口,长须飘洒胸前,身穿大红的文官服饰,腰系玉带,一副汉官威仪显示的淋漓尽致;来的不是旁人,正是那天在‘天机楼’和萧逸对弈饮酒的老者--司徒王允!

王允出身官宦世家,十九岁就开始任公职,壮年时任豫州刺史,因为在和中常侍张让的斗争中失败,王允被迫去官隐居,在中平四年,何进掌权之后重新出仕,历任从事中郎和河南尹;而后他代替杨彪成为了司徒兼尚书令,是朝庭中难得的忠贞之臣。

东汉的公卿大臣们大都喜欢使用马车做为座驾,既威武漂亮又快捷方便,满朝上下,唯有司徒王允一人喜欢坐牛车,他常说:“骏马虽快,只能载一人,牛车虽慢,却可负重千斤!”

王允在小校的服侍下,刚要迈步进宫门,眼神一扫之间,突然看到站立在宫门外的那队亲兵护卫,自然也就看到了站在队首,一身戎装的萧逸,二人四目相对,却都毫不惊慌,好像早就预料到有一天会如此见面一般。熟人见面,出于礼貌也要打个招呼不是,萧逸因为身穿戎装,所以右手捶胸以军礼见;“雁门太守麾下、点军司马萧逸,见过司徒老大人!”

“呵呵!数月不见,萧郎别来无恙呼!”王允态度祥和的微微一笑,左手微抬,算是还了半礼,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半仪,但却包含深意,普天之下能让司徒大人抬手回礼的人可是屈指可数,起码说明在王允心里,萧逸和他在某种意义上是有资格平等论交的。

能和司徒大人论交,萧逸在众人眼中的地位一下子提高起来,等王允进入宫门后,门口的禁军侍卫们纷纷开始猜测这个少年军官到底是什么来历,能让当朝司徒大人如此看重,更有机灵的禁军士兵,立刻就取来了茶水,招待的格外殷勤;那些后知后觉者顿时垂头顿胸,认为自己失去了一次巴结上位的好机会。

趁此机会,萧逸一边喝着茶水,一边和宫门值班的禁军侍卫们开始闲谈起来,因为他平易近人的态度,再加上禁军侍卫们有意巴结,很快在有意无意的闲聊中,禁军侍卫的人数,班次,装备等一系列有价值的情报就被萧逸套了出来;这些西园禁军都是由洛阳城里的良家子弟组成,大多是富二代出身,虽然看起来盔明甲亮的,但都是样子货,好看不禁打,萧逸暗中估算了一下,自己手下的玄甲铁骑精锐和这些禁军比起来,至少一个能打五个,甚至是十个。

正在萧逸暗自评估两只军队的战斗力对比时,一名身材壮健的内廷宦官突然从里面疾步跑了出来,站在宫门口喊道:“奉圣喻,宣雁门关‘点军司马’萧逸入宫觐见!

“臣,萧逸尊旨!”听到皇帝竟然要见自己,虽然有些吃惊,但萧逸却丝毫也不慌乱,先是整理了一下衣冠,而后将身上的兵刃都交给了亲兵护卫保管,‘汉制臣子觐见君主,不得携带寸兵,违令者,斩!’

怀着一丝揣测,萧逸跟在那名宦官的身后迈步向宫内走去;这时他才开始打量这名传旨的宦官,只见此人三十岁左右的年纪,身材颇为雄壮,虽是一名宦官,脸上却罕见的带有几分阳刚之气,走动之间步伐沉稳有力,显然也是身怀武艺之人。

一路上萧逸并不多言,只是认真的观察皇宫里的建筑格局,道路走向;虽然来到洛阳城有段时间了,可如此近距离的观看大汉王朝的宫殿还是第一次;举目望去,楼阁殿宇层层叠叠,金砖玉瓦气势恢宏;汉家共有南北二宫,都位于洛阳城的中部地区,北宫在中央偏西地区,南宫在中央偏东地区,两宫相距7里,有复道相通;其中南宫有五座宫殿,分别是却非殿、崇德殿、中德殿、千秋万岁殿和平朔殿;外有四门,以四方之神相称,即南为朱雀门,北为玄武门,东为苍龙门,西为白虎门……

走过漫长的回廊,穿过无数华丽的宫殿,又经过三道严格的检查后,萧逸终于被带到了一座御花园中。

春季的御花园里百花盛开,无数的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生命的气息在这里异常的浓厚;久病缠身的汉灵帝现在特别喜欢生命的气息;所以特意在这里召见了上党太守张杨,并把司徒王允招了来,共同探讨关于防御匈奴入侵的事宜。

皇帝虽然是整个国家的主宰,可最不了解这个国家的往往也是皇帝,因为他们能看到的国家,只是臣子们一本本奏折上的文字描述,天下对他们而言,是抽象的;历朝历代除了开国之君,又有几个皇帝真的走出过富丽堂皇的宫殿,去走访、查看过自己的江山子民?

所以千百年来,无数的帝王就这么被一些纸面上的官样文章糊弄了一辈子,大量的昏君、庸君也就是这样炼成的……

没想到糊涂了一辈子的汉灵帝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突然英明起来,他想听听这个帝国真正的声音;于是在司徒王允的提议下,才有了这次对萧逸的召见。

第二十九章灭匈三策

御花园,凉亭正中的檀木软榻上,面容憔悴的汉灵帝刘宏正倚靠在哪,此时那件世上最尊贵的金丝龙袍,也无法遮盖住他身上那股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死气;虽然两只眼睛看起来精神还不错,但那深陷昏暗的两腮和彻底干枯的身体,无不显示出皇帝已经是病入膏肓了。

一名小男孩就依偎在灵帝的身边,睁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静静的看着身边的一切,正是皇次子刘协,今年才7岁的他还无法真正的理解自己的处境,身边那座巍峨的靠山即将崩塌,随之而来的是无数的野心家对那张王者宝座发起一次次的冲击,而等待他的将是像傀儡一样被人操控一生的悲惨命运!

在这对大汉王朝最尊贵的父子身旁,身穿大红文官服、腰系玉带的司徒王允,和一身黑色武将朝服、腰系犀带的太守张杨都毕恭毕敬的侍立着,王权在他们的心目中永远是神圣的,就像日月在天地间永恒存在一样,如果王权发生动摇,那么天地也就会随之毁灭。

在凉亭外还有大量的宫娥才女、宦官太监团团环绕,这些人手中端着皇帝的贴身用品,随时听候主子的传唤,在他们的眼中皇帝就是一切,而在皇帝的眼中他们却不是人,是和他们手中的铜盆、毛巾、伞盖,之类的一样,是器皿!人本来应该生而平等,但权利却将他们分出了等级!

“启禀陛下,臣骞硕把人带来了”,领路的矫健宦官来到汉灵帝面前,大礼参拜后,侍立在一边。

“原来他就是骞硕!”萧逸终于知道给自己领路的到底是何方神圣了;蹇硕--‘十常侍’之一,汉灵帝的头号心腹宦官,以壮健而有武略闻名,现任西园禁军‘上军校尉’,指掌禁军,手握兵权。

“臣,雁门关、玄甲铁骑军‘点军司马’--萧逸,叩见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低着头,萧逸开始行大礼参拜,没办法谁叫人家是皇帝呢,话说穿越以来,最让萧逸深恶痛绝的就是给人叩首了,不过念在对方马上就要‘升天成神’的份上,就当是提前给死人磕头吧!

想到这里,萧逸的心情才好了一点,同时暗下决心,早晚有一天,自己要昂首挺胸的站在这天地之间,不向任何人跪拜。

“免礼,抬起头来!”一个虽然雍容清雅,但明显中气不足的声音传了过来。

“诺!……”

四目相对,两人的目光都是一亮。

“这就是汉灵帝刘宏啊!”萧逸是因为第一次见到皇帝而兴奋,凭着射雕手的眼力,他一眼就看出来了,对方虽然看起来精神头不错,可眉宇间死气环绕,身体早已是油尽灯枯;看来传闻皇帝大病初愈是假,汉灵帝此时的状态换个词来形容更加贴切一些---回光返照!

“身高八尺,虎体猿臂,相貌英俊而清秀,虽然小脸微黑了一些,却更显的健康强壮,整个人精神抖擞,浑身上下透出无穷的生机”,汉灵帝欣喜的是萧逸身上那种强大的生命气息,看着眼前如此体型彪悍的少年,似乎给他那枯死的身躯也带来了一丝活力,“真希望拥有如此体魄的是朕自己啊!”

“卿祖何人?”汉灵帝靠在软榻上问道,精神头似乎一下子好了许多,连声音都洪亮起来。

“微臣乃大汉开国丞相文终侯萧何之后,为第三十八代玄孙!”萧逸的声音虽然恭敬柔和,却含有金石之音,低沉的回话清晰的传到每一个人耳朵里。

“即是开国元勋之后,必有高论,如今边患忧人,朕来问你,我大汉如何才能击破匈奴,扫清漠北?”显然汉灵帝对萧逸的出身很满意,越是封建社会的高层越是拼祖宗、重血统。

‘击破匈奴,扫清漠北’这个问题,数百年来在汉王朝内部被无数人讨论过,答案几乎都是公式化得了,无非就是‘内修文治,选贤任能,积草屯粮,厉兵秣马,兵出塞北,马踏匈奴!……’

身旁的司徒王允和太守张扬等人都认为汉灵帝是有意放水了,只要萧逸中规中矩的回答,奉承几句,让皇帝一高兴,赏赐是免不了的,加官进爵易如反掌!

连皇帝身边服侍的宦官们都露出一脸的羡慕之色,没想到这个第一次进宫面圣的少年运气会如此之好;这就是天子近臣的好处,金口玉言一开,立刻飞黄腾达。

可惜他们却往往忘记了,同样是那张嘴轻轻一动,也能让你身首异处、九族全灭,自古伴君如伴虎啊!

“回陛下,微臣以为,匈奴无法根除!”萧逸一个出乎意料的回答把所有人都惊呆了,一旁侍立的张扬甚至都想跑过去抽萧逸几巴掌,看看他是不是没睡醒,说的全是胡话!

“哦!为何呢?”也许是阿谀奉承话一生中听的太多了,今天想听一听真话,汉灵帝非但没有动怒,反而被勾起了兴趣。

“敢问陛下和几位大人,我大汉雄杰之君莫过于武帝者,最善战之将莫过于卫青,霍去病者,以此千古一帝,无双良将,又有‘文景之治’数十年的积累下的雄厚财富基础,倾全国之人力、物力,五十余年中,总计14次兵出塞外,可曾扫清漠北,彻底消灭匈奴?”萧逸的问题很直接,同时也把众人带入了深思中。

“匈奴人逐水草而居,没有固定的城池,无边的沙漠瀚海,茫茫的塞外草原,到处都是他们的家,所以大汉的远征军虽然打败他们容易,可要想彻底消灭这些飘忽不定的游牧部落几乎是不可能,匈奴人的战略空间实在是太广阔了……

而我们汉人发动战争的成本过高,当年汉武皇帝发动的漠北决战,出动了卫青、霍去病两大骑兵军团共计十万人,而为了给这两只远征部队提供军需给养,国家共计征用了10万头牛负责运输之用,另出动步兵五十万众,肩挑人扛,以五人保障一人,才勉强打完了这场大会战。

结局就是,汉军惨胜,是役汉军将士战死着数万,出塞战马18万匹,归来时仅剩3万匹,为了运输物资,累死于路的百姓更是不计其数,如此高昂的战争成本,让我们根本无法长期的在草原上大军团作战,大军一撤退,匈奴人就会像野草一样,春风一吹,立刻死而复生!”

说道国家大事,没有人比司徒王允更清楚了,一段清晰的讲述,非常明白的说出了为什么四百年来汉王朝一直无法根除匈奴人的原因所在。

“既如此,我大汉就无法终结边患之苦了吗?”汉灵帝低声说道,似乎是在问身边的大臣们?又似乎是在自问?也可能是在讯问冥冥中大汉的历代先帝们?

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了汉王朝整整400年,就历史的局限性而言,在这个时代没有人能真正解决这个问题,但天意却让一个人超脱了历史。

“臣有三策或可真正束缚住匈奴人!”回答的还是萧逸,要想彻底消灭游牧民族是不可能的,但束缚住他们,还是有办法的。做为一名坚定的民族主义者,萧逸还是愿意为了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贡献出自己的全部智慧。

“速速讲来!”

“诺!……”

“第一策,在秋高草黄之时,派遣轻骑勇士深入塞北深处,放火焚烧草场。匈奴人皆赖放牧为生,草场就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只要草场被焚,寒冬之时他们便无法储备够充足的草料,其牲畜、人口必定大量冻饿而死。”萧逸开始陈述起自己的灭匈三策。

“好,可谓釜底抽薪!”鼓掌叫好的是太守张杨,执掌雁门军事以来,他时时侦察匈奴人的情况,草场对匈奴人的重要性他知道的一清二楚,这一计可谓厉害至极。

“第二策,内部分化,诸王并立。匈奴人虽然存在已久,但他们政权内部结构松散,一直没能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各部族之间的独立性很大;尤其是继承制度混乱,依旧信奉强者为王的狼群理论,这样毫无秩序的竞争,使得匈奴氏族内部的仇杀连绵不断,内耗甚至高于外耗;如今草原上的大单于名义上依旧要我汉家册封,朝廷只须费些金子,多铸上几颗匈奴大单于的金印分送各部,匈奴人之间就会永无宁日,最后就像分散开的五根手指一样,被我们一一折断!”

“妙,此计大妙!”这次司徒王允第一个反应过来,高兴的连连拍手;身为朝堂重臣,对于这种权术之间的计谋最是敏感,立刻相通了其中的奥妙。

其实‘力分则薄’的道理很简单,只是中国人自从夏禹建国以来就崇尚国家统一,到了秦始皇横扫六国,混一天下以后,这种天下一统的观念更是深入人心,人们本能的从骨子里就厌恶分裂,所以很容易在思考问题时陷入一个盲区,如今萧逸轻轻的捅破了这层窗户纸,众人才恍然大悟,“是啊!自己国家统一,敌国四分五裂才是最理想的结果。”

“爱卿的第三策呢?”汉灵帝这时也想通了其中的关键,脸色都激动的红润起来,身上的病痛仿佛一扫而光,萧逸的前两策确实可行,若真能依其计策平灭匈奴,将汉家400余年的大患终结在自己手中,那么他刘宏就可以傲视自汉高祖刘邦以来历代所有的先帝,日后他在太庙中的位置也会无限的提高;“千古一帝,并非美梦啊!”

第三十章帝王心术

当人类面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难时,往往会求助于虚无缥缈的神灵。

当人类对死后的未知世界产生无边的恐惧时,就会祈求进入幸福的极乐世界。

当人类对自己今生的悲惨命运无能为力时,就会把希望全部寄托于来世。

神灵+极乐世界+来世=宗教;所以萧逸献上的灭匈第三策就是---‘佛法无边!’

“修建庙宇、弘扬佛法、消磨戾气!”萧逸微微一笑,又摸了摸鼻子,终于说出了最后一策,与前两策的狠辣相比,这把软刀子才是真正的杀招,宗教对一个游牧民族所能产生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因为人类的社会是一个精神统治肉体的世界,因为信仰而兴盛,或者因为信仰而灭亡的例子数不胜数。

虽然萧逸自己还有个道家弟子的身份,而且每晚都会非常认真的默念道家‘清心咒’,但不可否认,与道家追求的现世、永生相比,佛教的‘极乐世界’和‘寄托于来世’,对于那些生活在苦寒之地的游牧部落会更加的有吸引力。

后世清王朝入关以后,为了吸取“蒙古灭金”的教训,保证北部边境的安全,对蒙古各部所实行的羁绊之策就是不遗余力的支持、传播佛教。康熙皇帝就极力提倡建寺供佛,他曾宣称:蒙古地方“建一庙,胜养10万兵”;他在位期间,先后修建了著名的“汇宗寺”、“溥仁寺”、“浦善寺”等。到了乾隆时期,以库伦、多伦诺尔、********、北京、承德、五台山等地为中心,更是掀起来兴建寺庙的热潮。到了18世纪中叶以后,内蒙古地区盟有盟庙,旗有旗庙,苏木有苏木庙,王公贵族有家庙,合计有寺庙1600座以上。

佛教几乎深入到了蒙古社会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及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蒙古人已完全沉湎于佛的世界,把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用于佛事,把自己的命运和解脱苦难的希望,寄托于佛祖,寄托于来世”。

更为严重的是,佛教的广泛传播,使大量蒙古男子出家为僧,据记载:“民间家长,有数子者,若财产较多,能分析而居,则增加户数。否则只留长男,余悉得出家为喇嘛。约七岁至十二三岁,即去发入教。每户必有一人或数人。即王公子弟莫不然也。”大量的青年男子放弃婚育,造成了育龄男女比例的严重失调,最后导致了草原各部人口极具减少;到晚清末期,整个蒙古草原上的人口总数已经不足50万。

正所谓:“明修长城清盖庙”;明王朝修了270多年的长城也没能挡住骁勇彪悍的蒙古人,可清王朝只是盖了几座庙宇,就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一个曾经凭着铁蹄弯刀横扫亚欧大陆,建立过世界上最庞大帝国的强悍民族就这样衰落了下去……

现在的匈奴人,还在信奉着最原始的图腾崇拜,与之相比如今方兴未艾的佛教,无疑拥有更加严密、也更加吸引人的教义;而在收取信徒、收拢人心上,这些精通天文、历法、医术的佛教高僧们,会轻而易举的完灭那些只会装神弄鬼的草原萨满巫师,在宗教的世界里,知识同样也是力量,一次对日食的精准预测,再加上一锅可以治疗伤寒的汤药,就可以让那些愚昧无知的匈奴牧民虔诚的跪拜在佛祖的脚下,奉献上自己的一切;萧逸相信只要朝廷稍加扶持,佛教很快就会在塞北草原上生根发芽,开出自己所希望出现的’花朵!’

“好聪明的少年!好妖孽的少年!好腹黑的少年!”等众人把其中的厉害关系弄明白之后,无不目瞪口呆的发出这样的赞叹。

“善,大善!三策若行,我大汉北疆无忧矣!”汉灵帝一锤定音,做出了最后的结论。只要把这’灭匈三策‘施行下去,就等于把匈奴这个困扰了大汉王朝400年的心腹大患,扔进了一个永远也爬不出来的大坑里。

此时在汉灵帝的眼里萧逸就是上天赐给汉家王朝的宝贝疙瘩,怎么看怎么喜欢,怎么看怎么顺眼;这样的宝贝一定要好好保护起来,留给自己的后代儿孙……

“按我大汉家法,有功之臣当赏,如今萧逸献策有功,请陛下封赏!”司徒王允立刻躬身上奏,在他看来萧逸能为国献策,就说明此子心怀忠义,之前对萧逸的怀疑和忐忑如今终于可以放下了,所以才会亲自为其请求封赏,以坚定萧逸的忠君爱国之心。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爱国就是忠君,国君,国君,国与君本就是一体的。

可惜司徒大人这次是看走了眼了,说道爱国,萧逸绝对是百分之百的,为了这个国家,为了这个民族他愿意流干身上最后一滴血也在所不惜;可要说让他誓死效忠于某一个君主,那就只能是……呵呵……呵呵了。

众人再次把羡慕的目光投向了萧逸,有了献策之功,又有了司徒大人的举荐,重赐厚赏那是肯定的了,飞黄腾达也近在咫尺啊!众人仿佛看到一颗年轻的权贵之星在大汉的政坛天空上徐徐升起,光耀天日……

在无数羡慕的目光中自然就会夹杂着几道嫉妒,其中之一就来自太守张杨,萧逸这个少年自从来到他手下后,所表现出的惊人才智和武功,让他从欢喜变为惊喜,又从惊喜变为狂喜,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这种狂喜中不知什么时候慢慢的夹杂了一种恐惧,一种失控的恐惧……

“如此俊才,是我所能驾驭的吗?如果……”这个念头在张扬的脑海中一闪而过,随即就被他压了下去,不过嫉妒的种子已经种下,只要遇到合适的土壤,早晚有一天它就会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软榻上的汉灵帝在经过一阵狂喜后闭目沉思起来,半响,在怀里摸索了一阵后,掏出一块金呼呼的东西,亲自递了出去,说道:“此物赐予萧卿家,望汝日后好自为之!”

君有赐,臣不敢辞!无论皇帝扔下来什么,做为臣子的也只有接受的份,哪怕是一条擦脚布……,那怕是一杯毒酒……

萧逸连忙疾步上前,再次大礼参拜后,恭恭敬敬的用双手接过一看,原来是一面金牌,长五寸,宽三寸,厚五分;通体由黄金打造,做工精细,金牌两侧雕有栩栩如生的云龙纹饰,神秘而高贵,正面上则刻有八个如龙狂舞的篆文:“虽无銮驾,如朕亲临!”

金牌后面是一些细密的小字,写着:“大汉内廷尚坊督造……之类的字样,最底下还有一个编号:零零柒!

“007,什么意思,皇帝这是要派我出去当间谍吗?”看着手里的金牌,萧逸不由得皱了皱微黑的小脸,原来还期待着皇帝一高兴就封赐无数的金银财宝,没准还能赐下几个如花似玉的美貌宫女……那就……呵呵……

结果就给了一面间谍牌子。

“萧卿持此金牌,日后可以随时进宫来见驾,所到之处,无任何人敢阻拦于你,见此金牌,犹如见朕!”

“诺!……”

“原来是个通行证啊!”

一旁的众人也都是大惑不解,虽说御赐金牌也很珍贵,可以和皇帝的符节相提并论,拿着它就相当于拥有了很大的特权,可毕竟没有金银珠宝、高官厚禄更实惠不是;连7岁的皇次子刘协都眨着一双大眼睛疑惑不解的看着他的父皇;众人中只有司徒王允站在一旁,捋着胡须,微笑着若有所悟的点了点头。

“好了,朕身子乏了,卿等皆退下吧!”

诺!

既然皇帝开始撵人了,萧逸只好跟着司徒王允、太守张杨一起躬身退了出去,随后在宦官的引领下走出了南宫。

另一边,目送大臣们退下后,汉灵帝带着皇子刘协一起回到了自己的寝宫,斥退所有的宫女太监后,偌大的寝宫里就只剩下了这父子二人,汉灵帝宠爱的轻轻摸着爱子的脑袋问道:“皇儿可是疑惑为何朕没有封赏萧逸吗?”

“正是,皇儿不解,书上说,为圣君者,有过必罚,有功必赏!”7岁的刘协还是很聪明的,已经开始阅读大量的史书了。

“呵呵!痴儿,书可以看,但不可以信,……你自己的臣子,还是由你亲自来赏赐吧!”看着自己最喜爱的儿子,汉灵帝语重心长的说道;读书虽然可以使人明智,可惜有一种东西是书籍中永远也无法学会的---那就是“帝王心术!

恩出于上,将大才留给自己的儿子,汉灵帝可谓用心良苦啦!

第三十一章汉宫惊变

皇宫,黄昏时分,白天里还精神奕奕的汉灵帝突然陷入了昏迷中,顿时整个寝宫中一片恐慌,宫娥才女大呼小叫,侍从宦官乱作一团,关键时刻,上军校尉骞硕拔出宝剑连斩数人,用血淋林的人头暂时镇住了惶恐的人群;骞硕一面传唤宫廷御医紧急救治皇帝,另一面紧急调动手下的西园禁军将皇帝的寝宫团团围住,力图封锁住一切消息。

然而消息是封锁不住的,有人的地方就有细作,而皇宫正是这世界上最大的人堆;一时间,原本平静神圣的皇宫立刻变成了间谍们的天堂,无数的人影在宫城阴暗的角落里四处晃动,平时深深隐藏起来的各种眼线这一刻似乎全都复活了,一条条消息不断地传递来传递去,这些消息有的传递到宫外,有的传递到了城外,有的甚至被传到了边疆各处……

一时间,整个皇宫,整个洛阳城,甚至是整个天下都因为皇帝的昏迷而憋住了一口气,黑暗中无数双眼睛都紧紧的看着、思索着、等待着事情的进一步发展……

这就是皇帝,这就是皇权,以一人之身系天下之安危,真是毫不夸张!

汉灵帝不知道自己到底沉睡了多久,感觉自从进入皇宫那天起,二十多年来就从没睡得这么香甜过,没有忧虑,没有干扰,只是安心的睡觉,而且他还做了一个梦,一个极其神奇的梦!

在梦中汉灵帝发现自己变成了一条高贵无比的五爪紫金神龙,吞云吐雾,翱翔于天地之间,而自己居住的洛阳城就在脚下变得无比渺小,可一切又看的真切无比,他用目光一一扫过城中所有的地方……

“这里是自己皇宫的位置,怎么变成一片沼泽了呢?‘十常侍’们变成了一群灰豺在里面不停地徘徊,似乎在等待着机会饱食人血;沼泽中的泥潭里还有两只金色的小蛇在玩耍打扰,却丝毫不知道大祸即将来临,那是自己的两个儿子。

那里是大司徒府……王允变成了一条老迈的看门狗,虽然依旧在忠心耿耿的守护者这个国家,可是老狗的犬牙已经脱落,爪子已经迟钝,除了高吠几声外,什么也做不成了。

金龙的目光转动,哦!……那里是大将军府,高坐在帅案后面的何进怎么顶着一个猪头?……对了,他本来就是一头蠢猪,是自己为了平衡朝中的势力才把他提拔上来的。

此时他的大将军府里好热闹啊,那对模样长得很像的老鼠应该是一对兄弟吧,现在正为了一点点食物打的不可开交,却全然没有看到,在它们背后不远处一条怪蛇正在虎视眈眈的盯着他们,真是好奇怪的一条蛇啊,一半黑,一半白,头角峥嵘,似乎还有化龙之势……

正在金龙想看的更清楚些时,却被一声高昂的狼嚎给吸引走了注意力,举目望去,在洛阳城外的北邙山中,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头肋生双翅,凶猛狡诈的‘贪狼’,此时正望着他皇宫的后院流着口水,那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吸引着他?…………

呵呵!原来这只‘贪狼’是惦记上了自己后宫里一只漂亮的孔雀了,那是自己最心爱的女儿!

金龙就这样看啊!飞啊!……当他飞到高高的九天之上时,突然一阵雷霆猛然扫过,紧接着他身上的龙鳞开始大片大片的脱落,龙角龙须也都离他而去,最后显出了他的原型,原来是一条非常普通的菜花蛇……

是啊!他本来就是一条生在凡间的菜花蛇,是命运的安排,让他来到了皇宫,贴上了金麟,变成了不可一世的神龙,现在尘归尘,土归土,一切都回到起点吧;失去了龙威的菜花蛇一下子从高高的云层中掉落了下来……”

“啊……!”随着一声高空坠落般的惊叫,汉灵帝终于从昏迷中苏醒过来。

一旁守护的太医们,见到皇帝终于苏醒了过来,全都松了一口气,不但是他们,连整个皇宫、整座洛阳城都因为皇帝的苏醒而松了一口气----“真是吓死宝宝了!”

半响,清醒过来的汉灵帝才看清眼前的一切,入目的依然是那座幽暗的、囚困了他一生的皇宫,现在的这里更像一座死气沉沉的棺材,纵然他拼命的挣扎、叫喊也无法逃脱,这也许就是每一个皇帝的宿命吧。

皇子刘协就紧紧地靠在自己的身边,一双眼睛红红的,幼小的脸上布满了惊恐和悲痛,显然刚刚痛哭过;而骞硕这个自己最信任的宦官就跪在地上,同样惶恐不安的看着自己。

“来人啊!将皇子刘协送往太后宫中,好生照料”;儿子的眼泪就像一只强心针,激发出了汉灵帝身体里最后一丝斗志,大限将至,现在他要履行一个皇帝最后的职责了。

皇子刘协为灵帝最宠爱的王美人所生,后来何皇后出于嫉妒派人秘密毒杀了王美人,女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不可理喻,为了丈夫的宠爱,为了自己的孩子,一个平时连杀只鸡都不敢看的柔弱妇人,却能下手宰活人!

看着自己的一个老婆毒杀了另一个老婆,汉灵帝虽然贵为天子,也无可奈何,总不能把这个老婆也杀了吧!无奈之下,灵帝只好把皇子刘协送到自己的生母董太后那里抚养,以求保护幼子的安全。

立刻有侍从涌了进来,小心翼翼的把皇子刘协护送走了,看着幼子分离时哪不舍得目光,汉灵帝虽然心如刀搅,可还是狠心的挥了挥手,有些黑暗的事情他还不想让年幼的儿子看到;来的快,去的也快,宫人们又都退了出去,只剩下骞硕依旧跪在皇帝的床头边上,作为皇帝的第一心腹宦官,他知道自己效命的时候到了。

“陛下欲立皇子协,必先诛杀何进,以绝后患!”没有任何的掩饰,也没有任何多余的废话,骞硕跪前几步直接说道,伺候了皇帝一辈子,汉灵帝心中所想他又岂能不知道,这时候应该由他把话说出来,如果万事都要皇帝亲自开口,那还要他们这些奴才有什么用。

灵帝一言不发地又闭上了眼睛,“朝廷里的明争暗斗他又岂能不知道,自己费了二十年的时间才勉强平衡了各方面的势力,杀何进事小,可后面可能引发的一系列权力斗争……,一个不慎,就会祸起萧墙啊!”

“陛下忘却王莽、霍光、梁冀三人之事了吗?”骞硕这句话可真是补刀之语,还在闭目沉思的汉灵帝立刻浑身一震,猛然睁开了双眼。

为什么皇帝的反应会如此之大,只要看看以上三个人的简历,大家就明白了;

王莽,出身外戚,毒杀汉平帝,直接自己篡位当了皇帝,这才引发了刘秀造反,光武中兴。

霍光,出身外戚,废掉了昌邑王刘贺,改立汉宣帝,如芒在背的成语就是汉宣帝见到霍光时说的。

梁冀,出身外戚,这家伙更狠,一生毒死两个皇帝,分别是质帝和冲帝,而后又立了桓帝。

这三个人都曾经引发汉王朝的大动荡,严重威胁到了皇权,甚至对皇帝取而代之,而他们的共同之处就是都出身外戚,而现在朝廷上的外戚是谁呢?当然是裙带关系上位的何进,何大将军了。

“是啊!若果宦官掌权,那最多就是架空皇帝,可江山还是姓刘的,因为太监是不可能做皇帝的;可外戚就不一样了,他们是能取而代之的;哎!虽然太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可两害相较取其轻吧!”

“传旨:诏大将军何进进宫议事!然后……”一字一句的说出这句话后,灵帝轻轻颤抖着,像是用尽全身的力气一样举起了一只手,暗暗做了一个斩杀的姿势。

“诺!……”,骞硕右手捶胸,第一次对皇帝行了军礼,自从受命掌管禁军以来,他就知道自己是皇帝手里的一把宝剑,如今终于到了宝剑出鞘,饱饮鲜血的时候了。

看着骞硕迈着雄壮的步伐走出寝宫,汉灵帝感觉自己的使命终于完成了,‘强心针’的药效过去了,无边的疲惫袭来,耳边仿佛又一次传来大汉历代先帝对他的呼唤……“走吧……一起走吧,该走了!”

“呵呵!时间到了吗?该走了,该走了!”汉灵帝觉得自己的灵魂终于解脱了皇宫的束缚,慢慢升了起来,自由了…………

…………………………

闻讯赶来的‘十常侍’在张让、赵忠的带领下全聚集在寝宫的门口,每个人都是脸色铁青;皇帝的昏迷让所有人都胆战心惊,天变就在眼前了。历次的皇权更替对他们这些宦官来说都是一次巨大的考验,“胜了,权倾天下,富贵荣华,一切都好说……;如果败了,就有可能身首异处、九族全灭,以后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了。”

手执宝剑的骞硕刚一走出寝宫的门口,张让、赵忠等人就围了上来,所有人都紧张的盯着他,个别心理素质差的已经在不停地擦冷汗了。

十个人,二十只豺狼一般的眼睛互相对视着,骞硕微微的点了点头,立刻所有人心领神会;其实这样的情况在之前几个月里他们就无数次的密议过,各种应对方案早已熟记于心。

按照事先制定好的计划,‘十常侍’中的赵忠带领人手将皇帝寝宫里三层、外三层的防守起来,负责隔绝内外的一切消息;张让则去了后宫稳住何皇后与董太后两人,对付这两个没什么政治头脑的女人还是很容易的;至于骞硕则带着几个人直奔内廷军机要处而去,至于其他的人各司其职,让皇宫中的一切看上去和平时没什么两样。

兵贵神速,很快数道以皇帝名义颁布的旨意,就从宦官们控制的内庭中发布了出去。

第一道旨意:收缴宫城中所有的玉玺、兵符、令箭、符节等一切信物,同时严禁调动洛阳城内外任何兵马。

第二道旨意:命令西园禁军暗自戒备,秘密封锁宫廷内外,严禁任何人进出,违令者,斩!

第三道旨意:派出特使,速诏大将军何进入宫议事。

至此,灵帝中平六年的宫廷政变正式拉开了序幕,请大家推荐票支持!呵呵!

第三十二章虎符调兵

日落时分,皇宫南门外朱雀大街上,大将军何进入宫的队伍正慢慢驶来。

与司徒王允的老牛破车截然不同,何进的车队可谓张杨至极,一路上旌旗招展,上百名金甲武士前呼后拥,还有专门的骑奴手拿长鞭随意的抽打着路上的行人,为大将军的车队开路。

四匹清一色的黑马驾辕的‘七宝元戎’车上,大将军何进头戴天王盔、身披黄金甲,外罩黑色虎威秀金袍服,手执宝剑、傲然端坐,旁边树立着一杆杏黄色大将军旗,上面斗大的‘何’字迎风飘摆,威风不可一世。虽然天色已晚,但皇帝有诏,何进还是奉旨前来,丝毫没有想到自己正一步一步迈入鬼门关中。

中国人喜欢说:傻人有傻福!

西方也有句谚语:上帝偏爱傻瓜!

此言确实不假,队伍来到宫门之前,正当何进要迈步入宫时,幸运之神眷顾了他,一只大手猛地拽住了他入宫的脚步。

“大将军且慢!宫中有变,内有伏兵,万万不得入内啊!”潘隐,西园禁军中的校尉,同时也是何皇后的心腹,负责沟通皇宫内外的消息,今天正好由他轮值把守朱雀门,皇宫中的突然出现的变动被他看得一清二楚,虽然暂时还不知道皇帝驾崩的具体情况,但‘十常侍’暗伏甲兵的事情却被他得知了,如今看到何进要贸然入宫,急忙阻拦。

“什么?是谁要害我?十常侍?董太后?又或者是……皇帝?”猛然听到消息,把何进惊得目瞪口呆,随即想到了一个个可能,尤其是当他想到最后一个可怕的可能,刚才还威风八面的大将军立刻吓得魂不附体,冷汗从后背上一直流到了脚底。

暴发户永远也成不了真正的贵人,一旦遇到紧急的危险,又或者失去神圣的光环,他们立刻就会变得比普通人还不如!

来去匆匆,刚才还威风八面的队伍用更快的速度原路跑了回去,一路上满头大汗的何进不停地催促着为自己赶车的马夫,“快些!快些!再快些!”

最后急不可耐的何进干脆一脚把车夫给踹了下去,抢过缰绳开始亲自驾车,这时候速度就是生命啊!

别说,杀猪出身的‘屠夫大将军’赶起车来也是一把好手,绝对的多才多艺,四马驾辕的元戎战车在他手里跑的飞快无比,一溜烟的跑回了大将军府中;事实告诉我们,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好的驾驶技术绝对是生命的保障。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在夜晚春风的吹佛下,本应一团和煦的洛阳城中气氛却骤然紧张起来,无边的杀气开始悄悄弥漫,黑暗中无数双眼睛在瞩目观看,一场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正式开始了,到底谁的血会染红这里的楼阁殿宇呢?

…………………………………………

大将军府议事厅中,灯火通明,亮如白昼一般,满面愁容的大将军何进正在大声的咆哮,就像一头即将被抬上案板的肥猪,明知道大限将至,可除了嚎叫几声,什么也做不了!

随着他不停走动的身影,汇聚在大厅里的文武幕僚们也跟着目光游离不定,刚才又接到一条宫里更加详细的密报:汉灵帝已经驾崩,‘十常侍’封锁消息,秘不发丧,同时暗伏甲兵,要取大将军何进的性命,而后拥立皇子协为帝!

听到皇帝驾崩的消息,众人先是一愣,都是有些失神,但却丝毫没有任何伤感的表情,反而是暗暗松了一口气,皇帝死了并不要紧,天下什么都缺,可永远也不缺想做皇帝的人,说白了,人们朝拜皇帝,尊敬的也只是皇帝那个位子,至于到底是谁坐在那个位子上,并不重要!

无论是不是皇帝真心想杀何进,现在都已经是死无对证了,‘十常侍’手里失去了皇帝这张可以号令天下的王牌,那么在没有拥立新君之前,双方在政治上就是势均力敌的,现在就看这位‘屠夫大将军’如何出招应对了。

何进身旁站立的就是他的亲弟弟何苗,如今靠着兄长的关系,官拜车骑将军,同时监管洛阳城门防务;这兄弟俩无论是相貌还是品性都很相像,不过何苗比起他哥哥来还要加个更字,也就是说比起‘屠夫大将军’何进来,何苗无疑要更加贪婪、更加虚荣、同时也更加愚蠢。

这位何府的‘二爷’在得到宫中发生巨变的消息时,差点没吓得尿了,往日里作威作福的样子立刻消失不见;他甚至一度想要收拾金银珠宝跑回老家避难去,可左思右想又有些舍不得好不容易才得来的官位,此时,正用手托着一张胖脸不断唉声叹气,左右为难。

”诸位皆是当今名士,学富五车,可有什么良策,速速说来!”转悠了半天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的何进,无奈之下只好把希望的目光投向了大厅中,这时,一众将校幕僚们各不相同的表情一一落入了他的眼中。

袁绍,此时正襟危坐,依旧是一副世家子弟的端庄模样,做沉思之状,眉头不时地紧皱,似乎正在反复犹豫着什么,这就是他的性格特点,用三个字来概括就是‘见事迟!’一旦遇到大事总是好谋无断,计策想了千千万,却总是迟迟下不了最后的决心,结果做起事来总是比别人晚上半拍,每每错失良机!

袁术,和他哥哥正好相反,此时满脸激动之色,兴奋的直搓双手,一副急于下手的样子,不过看他那双同样迷茫的眼睛就知道,这位只是盲目的冲动,心中根本就没有什么具体的计划,就更别提对事态发展的预料了。

下一个是陈琳,这位文士书法无双,笔锋如刀,写东西就天下无敌,可真要他出谋划策、轮刀上阵,估计不砍到自己的脚面就是万幸了。

哎……!皆非主事之人!

……………………

“今日之事,先宜正君位,然后图贼!”在众人还都处于慌乱时,一脸冷静之色的曹操站了出来,话语间直指重点,如今灵帝驾崩,天下无主,谁抢先把皇位确定下来,谁就占据了政治上的绝对主动。

“愿借精兵五千,斩关入内,册立新君,尽诛阉竖,扫清朝廷,以安天下!”见曹操抢了风头,迷茫了半天的袁绍终于反应过来,立刻毫不示弱地站了出来,一番话语说的是慷慨激昂,华丽不凡。

“虎符不全,如何调兵?”曹操的一句质疑差点把袁绍噎出血来,连刚刚喜上眉梢的何进也仿佛冷水泼头一般,肥肥的脸蛋立刻达拉了下来。

“是呀!没有虎符,如何调兵?”

虎符,是历代王朝调动军队的唯一凭证,传说是西周开国丞相、那位被神话了的姜子牙所发明。

用精铜筑造成老虎的形状,其背面刻有铭文,再用秘法分为两半,右半部分存于朝廷内廷,左半部分则由中央发给统兵的将帅,调兵时需要两半虎符合对,铭文合一、丝毫无误才能生效,而且虎符专事专用,每支军队都有相对应的虎符,一军一符,绝不可能用一个兵符同时调动两个地方的军队。

如今虎符一半在洛阳军方将领手里,另一半却在内廷,也就是在宦官们手里,双方互为节制,这也是汉灵帝一贯以来的权利平衡手段之一,而汉朝军制,认符不认人,没有虎符而擅自调动军队者,不问原因、理由、目的,一律以谋反罪论处,杀无赦!

所以何进空有大将军的名号,如果没有另一半虎符,那洛阳周围的数万驻军一兵一卒也调不动的。

当然,还有一种例外的情况,那就是这位将军在士兵心中有着无与伦比的威信,甚至超出了对虎符的认可,一言说出,便是军法!比如西汉初期的大将军周勃,就是凭借自己多年征战在士兵们心中建立起来的无上威望,在没有虎符的情况下,硬生生调动了长安北军的士兵,平灭了诸吕之乱。

而现在的大将军何进呢?全凭枕头风上的位,又没有丝毫的军功可以夸耀,加上平时对待士卒盛气凌人,毫无恩义可言,想要用他的名义号召士兵,那几乎就是白日做梦,一时间众人不知所措起来……

“孟德有何良策,还请教我!”环视了一遍众人后,最后何进还是把希望寄托在了曹操的身上;作为一名大将军,何进虽然没有什么政治才敢,但杀猪卖肉那么多年,却培养出了他锐利的看人眼光。

那个人身穿绫罗绸缎实则囊中羞涩,那个衣裳平常却实际上腰缠万贯,何进只须一打眼就能看出来,同样的在他看来,这满屋的士族子弟看似仪表不凡,如袁术、袁绍兄弟……,其实都是些关键时刻没有主见的货色,这些人中能断大事者,唯有曹操一人尔!

第三十三章孟德之谋

人的智慧分为很多种,有急智、缓智、长智、短智,小聪明,以及大智若愚……

毫无疑问,曹操就是一个有急智的人,这种人的表现就是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很强,而且越是遇到大事越不慌张,真的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而在所有的军事、政治斗争中,这种能力是非常关键的。

众所周知,在战场上决定胜负的关键往往就在几分钟之内,谁先抢占那一线先机,胜利的天平就会向谁倾斜;同样政治斗争无疑要更加的复杂、混乱,这时候,谁能迅速的看清事情的本质,并在无数的选择中立刻做出最正确的决定,谁就是最后的胜利者,这是一种能力,一种可怕的能力!

面对大将军何进的殷切询问,曹操没有丝毫的推辞,虽然因为出身的问题,平时他被众多世家子弟们排斥、轻视,一直游离在这个集团的外围,但在面对大是大非的关键时刻,他依然挺身而出,愿意为了国家的稳定而贡献自己的聪明智慧,这就是英雄的胸襟!

“回禀大将军,当今的第一要务是确保大将军府的安全,‘十常侍’掌握有西园禁军,随时可能杀来,应立刻做好战备才是!”曹操起身献策,同时也指出了‘十常侍’在这次宫廷政变中所犯得最大一个错误---守株待兔。

‘十常侍’手中握有禁军兵马,又控制了皇宫内廷,在汉灵帝驾崩后,完全可以在第一时间假借皇帝的命令调动军队包围大将军府,斩杀何进,然后把这一切责任都推给已经成为死鬼的汉灵帝,这样做的话虽然会招惹来一些后续的风波,但介时他们已经掌控了大局,又有新君在手,事后最多背上几句骂名,却能换来政治上的实惠。

要知道,不怕背骂名的太监才是一个成功的太监,中国历史几千年,那个权倾天下的大宦官身后不是骂名滚滚……

可惜,‘十常侍’虽然握有权利,却不会真正的使用权利,在他们的骨子里还是一些只会伺候人的奴才,而奴才的缺点就是没有上进心,且目光短浅。

‘十常侍’平时生活得圈子只是皇宫内廷而已,这在潜意识里就无形的就缩小了他们的心胸和格局,做什么事情都离不开皇宫的思考,以为控制了宫廷就控制了一切,结果做出了召何进入宫后再诛杀的计划,把本来占据的主动权白白给丧失掉了。

“善!”听到曹操的第一条建议,本就怕的要命的何进猛地拍拍自己的肥头,“对呀!自己府中也有数百侍卫亲兵,奴仆更是上千,将这些人全武装起来,虽然灭敌不够,但自保却绰绰有余,实在不行还能和‘十常侍’拼个鱼死网破呢,总好过坐以待毙吧!”

‘屠夫大将军’不愧是杀过猪、见过血的人,关键时刻还是有股子狠劲的,想到这里,何进一眼就看到了蹲在自己身边,同样拖着一张胖脸还在哪患得患失、魂飞天外的弟弟何苗。

“没听到孟德的话吗?还不快快出去准备!想坐在这等着挨刀子吗?”心情暴躁不堪的何进上前一脚就把自己的胖弟弟踢了几个跟头出去,随后大吼道:“马上安排好防务,一定要确保大将军府的安全!”

“诺!……”被一脚踢清醒过来的何苗立刻连爬带滚的跑了出去,事关生死,他也豁出去了,整个大将军府马上闻风而动,所有的亲兵、护卫、门客、家丁、哪至于后面的厨师、马夫、花匠,总之所有能拿得动刀子的男人全被集合起来,分发甲胄、兵器,把守住大将军府的各处要害,并紧紧关闭了大门。

于此同时,大厅之中。

“孟德还有何妙策,快快讲来,只要能渡过这次难关,本将军不吝重赏!”看到亲兵们团团将府邸护卫住,心思稍微平稳下来的何进立刻继续问策,现在曹操在他眼里就是一根救命的稻草,必须紧紧抓住。

“其次,就要请本初兄出面了!”看了看此时也已经逐渐清明过来的袁绍一眼,曹操继续说道:“还请本初兄马上去联络所有的朝廷重臣,将现在的情况讲清,让他们迅速来大将军府中议事,铲除十常侍,拥立新君!”曹操此举可谓高明至极,只要将士族们拉上大将军府的战车,就把外戚与宦官之间一对一的斗争,变成外戚与士族二者联合,共同对付宦官集团了,自己一方的胜算立刻大增,而袁绍家族四世三公,门多故吏,本身就是士族门阀们的带头羊,由他出面去游说群臣,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绍愿尽全力!”袁绍本来也是个足智多谋之人,虽然有些优柔寡断,但现在也彻底想明白了现在的局势,更何况从事情突发以来,一番谋划全出自曹操之手,被他抢进了风头,如今也该让他亮亮手腕了,毕竟与出身阉宦之后(曹操的父亲是大宦官曹腾的养子,本身出自夏侯家),且其貌不扬的曹操相比,他袁本初可是个出身门阀世家的大帅哥!

不过身为士族子弟,他自然要为门阀们考虑一下,如今何进与‘十常侍’已然是势同水火,断然不可共存,二者相比较,无疑的宦官集团的危害更大些,如果外戚何进倒了,下一个就该轮到他们士族们倒霉了,所以出于利益的考虑,他也会责无旁贷帮何进一把。

至于事成之后,士族们与这位‘屠夫大将军’之间的争斗,呵呵!说实话,袁绍就从来没看得起过,一个杀猪卖肉的而已,不过要想让士族们出手相助,这个助拳的价码绝不能低了。

袁绍躬身答应下来后,却没有动身,而是直挺挺的站在那里,用目光盯着何进,看得这位‘屠夫大将军’直发毛,不明白这是何意!

“嗯!……”看着蠢笨如猪的何进,无奈之下曹操只好重重的咳嗽了一声,然后伸手摸了摸自己腰间的紫金鱼鳞袋--也就是平时装钱用的包包,用眼光不停地示意着何进,“钱呀!利益呀!我的笨蛋将军,没有足够的价码,人家士族集团何必出手帮你的忙!”

“对呀!这世上哪有免费的猪肉呢!”看到曹操的举动,后知后觉的屠夫大将军终于明白过来了,可明白是明白了,到底要出动什么样的价钱才能打动士族们呢?他依旧心中没底,无奈之下只好再次用询问的目光看向曹操,在他眼中,现在的曹操就是万能的。

“呵呵!本初兄,在下听闻大将军有意在诛灭‘十常侍’后,废除现在买官鬻爵的制度,将选拔‘孝廉’的权利还给士族们”,无奈之下,曹操只好替何进开出了价码,官员的选拔权,这可是士族们一直想从宦官集团手里抢回去的特权,现在拿出来作为交易的代价,确实最好不过了。

“好!”听到这样的价码,袁绍微微点了点头,却没有移动脚步,而是继续盯着何进,同时用余光微不可察的扫了曹操一眼。

“另外,大将军还准备推荐‘隗公’担任太傅一职!”明白原因的曹操立刻开始加价。隗公就是袁隗,是袁绍的亲叔叔,也是现在袁氏一族的家主,之前的利益是给士族们的,而这次是单独给袁家的。

“没错!没错!本大将军早有此意!”终于反应过来的何进也是连连点头,做出了正式的保证。

“如此,请大将军敬候佳音!”说罢,袁绍大步迈出了厅堂,利益到手,剩下的就是如何在操作过程中把这份利益最大化了。

不过走出去之前,袁绍还是看了一眼曹操,“对于这位其貌不扬的伙伴,他可是深深忌讳的,尤其是在这次处理突发政变的事情上,曹操的反应速度和政治手腕,无疑都压了他一头,而且他相信,在这两条计策之后,曹操肯定还有杀招,那才是决胜的关键,只是,到底是什么样的杀招呢?”

看到袁绍愿意出面联络士族势力,何进那颗一只悬着的心终于慢慢落回了肚子里,其余众人也都松了一口气,唯有坐位上的袁术却快被满腔嫉妒的火焰烧死了,身为袁家的嫡子,按理说他的社会地位应该远在兄长袁绍之上,可现实情况却是,无论办事的能力、还是在朝廷中的威望,这个庶出的哥哥都比他强上许多。

哎!郁闷的摸了摸腰间的剑柄,袁术也只能暗气暗憋了,现在还不是翻脸争斗的时候,日后定要让你们都知道一下我袁公路的厉害!

曹操连出两策,一策自卫,一策自保,虽然可以使何进一方立于不败之地,但要想真正获取这场斗争的胜利还是远远不够的,盾牌只能保护自己的平安,要想出奇制胜,必须还有一把剑在手才行。

看了看大厅中所有人期待的目光,曹操微微一笑,用了摸了摸自己的短须,目光转动之间,“脑海里想起一个彪悍、冷酷的身影,还有那双犹如黑洞般摄人心魄的目光,那可是一把绝世好剑啊!

“诸公请安心端坐,曹某不才,这就去城外御苑一行,将一把绝世宝剑拔出鞘!”

第三十四章故人来访

深夜,洛阳城外,一骑飞奔!

曹操不停的用藤条制成的马鞭抽打着胯下的骏马,在夜晚打马飞奔本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一块凸起的岩石,或者是一个隐藏在草丛中的鼠洞,都有可能折断飞奔的马腿,从而摔伤马背上的骑手,甚至是摔断骑手的脖子。所以不到万不得已,骑兵是绝对不会选择夜战的。

众所周知,曹操生性狡诘,一向以谋略出众而闻名于世,而世人不知道的是,曹操的武艺、骑术其实也是非常出众的,《三国志》中就有记载:魏武帝,幼好骑马射猎,善击剑,颇有勇烈!

可惜,因为奸雄的性格过于出众,所以最后世人只记住了他的奸诈,却忽略了他也有勇武的一面。

深夜纵马奔驰的危险他自然知道,可是现在一切都顾不上了,如今曹操的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快些!快些!再快些!”

政治斗争,挣得就是一步先手,先下手为强,后下手则必然遭殃!

时间紧迫,所有的胜负成败就在今夜,不管何进今天是否入宫,明日一早,‘十常侍’必然召集群臣入朝,然后利用占居皇宫内廷的优势,拥立皇次子刘协为新君,介时他们大义在手,以小皇帝为号召,便可以名正言顺的诛杀所有反对他们的大臣,再无人可以反抗了。

做为与‘十常侍’一向敌对的大将军府,到时肯定是杀戮殆尽,鸡犬不留!

现在唯一反败为胜的办法就是连夜调兵入城,包围皇宫,再召集满朝公卿大臣,冲入内廷,抢先一步拥立新君,而后立刻诛杀‘十常侍’,斩草除根,一个不留!

这就是政治斗争,虽然残酷,却很现实!

要想杀人,手中就必须有剑,一把杀人剑!

军队,军队就是其中的关键,而从雁门关前来的那只‘玄甲铁骑’精兵,还有那名彪悍、冷静、忠于职守的少年黑衣勇士,这就是曹操此行的目的。

之所以选择萧逸的‘玄甲铁骑’,原因有二,其一,虎符被‘十常侍’的内廷把控,洛阳周围虽有数万驻军,却根本就调不动一兵一卒。

其二,‘十常侍’把持朝政已久,树大根深,不但在朝廷中遍布爪牙,就是在军队里也分布有大量的耳目,若强行调动其他军队,难免会走漏风声,一旦打草惊蛇,逼的‘十常侍’抢先下杀手,那就糟糕了。

而萧逸的这支兵马则没有以上的缺点,他们既不属于洛阳驻军系统,自然也就不用受到内廷虎符的制约,最妙的是,他们全部从遥远的雁门关前来,与朝中的任何势力都没有丝毫关系,与‘十常侍’之间就更没有任何的因果,使用起来,极其方便。

曹操一边疾奔,一边在马背上思索着一会用什么办法说服萧逸出兵,毕竟二人之前只有一面之缘而已,又分属不同的军事系统,一为大将军府的幕僚,一为雁门边军的统领,虽然有官职上的高低,却没有职务上统属。

“以利诱之?以威迫之?或是以情动之?……”左思右想之中,曹操很快就来到了御苑附近,在明亮的月光下,一座整齐肃穆的军营出现在他的面前。

军营依山临水而建,占居了一片向阳的小山坡处,这里植被茂盛,可以为战马提供充足的草料,而且临近水源,也不用为大军的饮水担忧,在军营外围设有数道深深的壕沟,四角位置建有瞭望台,周围的一切动静都逃不过它的侦察,大寨周边还立有大量的栏栅、拒马、鹿角等物,防御极其森严。

再加上这里四周比较平坦的地势,极其有利于骑兵驰骋,堪称可攻可守!

曹操本人也是自幼熟读兵书战策,这些年来在大将军何进的麾下任职,更是精通军旅之事,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以他的兵法造诣,自然一眼就能看出这座军营的妙处,不由得连连点头称赞:“妙哉!此营深得兵家之妙啊!”

见猎心喜,曹操甚至在心中暗暗推演了一番,如果由他率兵进攻这座军营……,

火攻?……不可!那几道壕沟不但可以阻止敌人的进攻,还能有效的防止火焰蔓延,起到了很好的隔离带的作用。

断绝水源?……也办不到!大营的一角就在水边,取水十分容易,而且看山坡上茂密的植被情况,肯定有山泉眼存在。

偷袭?……根本无法得手!那几个高高的瞭望台设置的太巧妙了,而且……,曹操向四周黑暗的地方看了看,凭着一名军人的直觉,刚才他就感觉到了,在靠近御苑的路上,暗地里有游骑兵在自己的四周活动,看情况肯定是这座军营里派出的侦察游骑,警觉性太高了。

“难!难!难!……非五倍的兵力难以攻破此营,若想全歼,那就非有十倍以上的兵力不可!而且还会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才成”,在脑海中一番仔细的推演后,曹操做出了这样的判断。

“统兵安营之人,真乃大将之才啊!”

……………………………………………………

纵马向前,当曹操的坐骑离营地尚有百步之遥时,一支带着破空之声的鸣镝突然射在了马前的空地上,惊得坐下战马前蹄高扬,一阵的嘶鸣!

“来人止步,军营重地,不得乱闯!”站在瞭望台上的两名值夜兵士发现情况,先是鸣镝示警,然后又一次搭箭上弦,如果闯入者不听劝阻,越过警戒线的位置,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放箭射杀!

“乱闯军营者,死!随意放外人入营者,同罪!”这是他们的统领萧逸定下的军规之一!

“在下乃是你家萧统领的故人,请二位代为传禀,就说曹孟德来访!”面对鸣镝警告,曹操丝毫不敢大意,从瞭望台上士兵那坚定的语气中能推测得出,如果他再上前一步,立刻就会被射个窟窿出来。

“请阁下退出百步之外,稍等!”瞭望台上的哨兵丝毫没有放松警惕,箭簇依旧稳稳的搭在弦上,而另外一名士兵并没有走下瞭望台,而是举起了两支火把,跳跃的火苗在黑色的夜幕中一阵的划动,随着这一系列的动作,一条明确的信息就通过这种方式快速的传达了出去。

旗语,萧逸在军营中的发明之一!

大帐之中,萧逸全身戎装的坐在主位上,一语不发,就是那么静静的坐着,似乎在等待着什么,身上的螭纹寒铁铠在火光的照耀下发出幽幽的寒光,血浪斩蛟剑就握在他的手中,握剑的手背上青筋紧绷,一副随时准备拔剑出鞘的样子,不只是他,包括大牛、马六、张转、扬和……,所有玄甲军中的将佐都全副武装的站立在两旁。

自从入宫面圣归来后,萧逸就下达了战备的命令,所有士兵归队,关闭营门,不许任何人轻易外出,并在四周派出了大量的侦察游骑兵,另外所有士兵除了白天必须全神戒备外,就是夜晚休息时,也要合衣而眠,把兵器放在伸手就能摸到的地方。

对于萧逸的这个命令,全军上下包括与他最亲近的大牛、马六二人都很是不解,太平时节,又是在京畿重地,何须如此警惕,但不解归不解,军令依旧被不折不扣的执行了。

常年的相处让他们相信,萧逸这样做,肯定有他的道理存在!

‘信萧郎,得永生!’这已经是玄甲铁骑全军上下的共识了!

果然,当听一名传令兵跑进来禀报说:“有统领的故人深夜来访时!”一直闭目沉思的萧逸猛然睁开了双眼,那双仿佛黑洞般吞噬万物的目光如今变得更加犀利了,向洛阳城的方向看了看,微微一笑,自言自语道:“终于开始了吗!……”

第三十五章投机的学问

做为穿越一族,如果没有机会成为君王、帝主,那么最聪明的办法莫过于在遨游历史的长河时,做一次投机者!

同样是投机取巧,里面的学问却很大,首先你得从无数的候选者中辨别出那个才是真正的王者,其次,你还得让目标人物看出你的能力价值。要知道,一个人的能力与他的受重用程度永远是成正比的!

看到‘名主’不分青红皂白纳头便拜,那是李逵那样的蠢汉所为,所以他顶多成为一个普通的跟班小弟;而真正聪明的投机者,在选定目标后,首先要耀之以威,体现出自己的能力来,然后才是示之以诚,用忠心来赢得信任;如果条件允许,最好再上演一次逃跑的戏码,借以提高自己的身价,一段‘萧何月下追韩信’就是最经典的历史写照。

逃得未必是真逃,追的也未必是真追,韩信得到身价,刘邦得到良将,至于萧何则得到了名望!仅此而已!

“统领大人有令,军营之中,不得驰骋,下马!”随着号令传达,营门大开,可曹操刚一进入就立刻迎来了一个下马威。

两队全身铠甲的雄壮武士分列大门两旁,手中各执明晃晃的钢刀,钢刀在空中相交,组成了一条长长的刀阵,一直通向中军大帐的位置,无数把钢刀高悬在进入者的头顶上,似乎随时都有落下来的可能,杀气弥漫之间,让人望之胆寒!

军营之中不得驱驰,这本是自西汉大将周亚夫时代就设定的军规,不过随着两百多年的太平岁月,汉军的军纪早已荒废殆尽,如今却成为了测试曹操胆量的试金石。

君在则臣,反过来,臣也在则君啊!见到所谓的‘名主’便拜倒,那不是萧逸的风格,说白了,在他心中历史传说不可信,史书著作不可信,影视作品更是不可信,能让他真正相信的,只有自己的一双眼睛,到底是不是真的‘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呵呵!容易,就像烈火炼真金一样,试试便知!

“呵呵!”望着眼前杀气腾腾的刀阵,曹操不但毫不畏惧,反而像是遇到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一样,立刻变得兴趣盎然,迈大步就进了军营。

漫步刀从,如游花丛,谈笑自若,视千军万马犹如草芥,看生死之间好似坦途,奸雄之姿,表露无遗!

与在外面观看营地的全貌相比,在营地内部却别有一番风景,在这里无疑要看的更加细腻,更加深切,也更加的让人震惊!

整洁、干净,这是曹操对这座军营的第一个印象,与其他脏、差、混乱的军营相比,这里的地面上几乎见不到任何的生活垃圾,洁净的让人以为来到了王公贵胄的府邸一般,就连用壕沟引入军营的河水也被分段规划成了不同的区域,有饮水区,有洗澡区,有饮马区……,分工明确,最大程度保持了营地的卫生情况。

再有就是帐篷的排布,汉军的营地大都像围棋盘一样,讲究横平竖直,整齐化一,而玄甲铁骑军营中的帐篷却呈一种奇妙的曲线形状分布着,各部之间,环环相套,且互为依靠,出入有路,进退有法,让人看起来不但赏心悦目,还十分容易给人以一种视觉上的错误,让人根本就数不清这里到底有多少军帐,也就无法判断出帐篷里到底有多少兵士。

“善!控而不死,纵而不乱!”曹操对这座军营统领者的评价无形之中,又上升了一级。

中军大帐,一军的灵魂所在!

萧逸就在中军主位上端坐着,‘螭纹寒铁铠’早已披挂整齐,恐怖的‘蚩尤鬼面盔’压住了满头飘逸的黑发,血浪斩蛟剑握在手中,腰间还斜插着那把贪狼宝刀,满身的戎装让他看起来越发的铁血、冷酷,一双黑洞般的眼睛不时地射出阵阵寒光,那种无形中的杀气充斥着整座大帐。

杀气弥漫,甚至走至帐门外的曹操都感受到了一丝寒意,伸手摸了摸怀里,那里藏着一份大将军何进的调兵手令,以及对萧逸的一大堆封赏和许诺,这也是曹操此行最大的一张底牌了。

如果说来之前,曹操有十成把握的话,那么在看完大营的布防后,把握就剩下七成了,如此军纪严明的铁军,恐怕非利禄所能收买。

深吸一口气,迈步而入,大帐内除了萧逸外,还有各级将佐数十人同样顶盔贯甲、各执兵刃的站立着,看着众人严整的站姿就知道,这些人已经在这里等待很久了,并不是因为曹操的到来才临时穿上的战甲。

地上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不时发出干柴崩裂的声音,在火光的照耀下,众将佐的面容清晰可见,或彪悍,或冷酷,或炽热,可无论是什么样的面容,众人对于曹操的到来却丝毫没有惊讶,更加没有窃窃私语或引起什么骚动,都忠于职守的站在自己的岗位上,如果不是看到他们眨眼睛的动作,几乎以为他们是一群木头人了。

“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曹操被这种严肃的军容震惊了,这样的军队,这样的统领,绝非高官厚禄所能收买,一股尊敬之情在他的心中悠然升起。与玄甲铁骑相比,洛阳的数万大军,都是土鸡瓦犬尔!

站起身形,萧逸领着数十名将校来到曹操面前,先是右手击胸以军礼见,随后说道:“未知曹将军深夜驾到,有失远迎,当面赎罪!”

“请曹将军赎罪!”身后数十名将校同时行礼说道。

萧逸的这个举动无疑是给了曹操很大的面子,引得他哈哈大笑,犹如老友见面一样,上前一把拉住萧逸的手亲切的说道:“一别数月不见,萧郎风采更胜往昔,真是让曹某惊喜啊!”一语双关地说完之后,曹操又看了一眼周围的将士,由衷的称赞了一句:“练的好兵!”

“呵呵!曹将军谬赞了,不敢当!请上座!”

“请!”

“哈!哈!哈!……”四目相对,犹如黑洞对峙着烈日,均是精光四射、神采飞扬,二人都是仰天大笑,一切尽在不言中,互相在心中给对方打了个满分后,并肩走入大帐,聪明人之间,心有灵犀尔!

进入大帐,分宾主落座后,本来一路快马加鞭赶来的曹操以此反而表现的格外沉稳,一点焦急的样子也没表现出来。

这时候,沉稳就意味着把握了主动!

………………………………………………

“不知曹将军深夜入我营中,有何贵干?”半响,还是萧逸主动先开口问道。营门的刀阵,整齐的营盘,全身戎装的将士,通过这三样威风已立,下一步就该显示自己的诚心了,曹操可是日后的魏武帝,堪称整个三国时代最粗的一条大腿,萧逸无论如何也要抱住它。

抱住了它,就相当于抱住了三十年的荣华富贵!

“呵呵!”曹操却并未答话,而是先用目光看了看帐中的将校,而后从怀中掏出了一张手令:“奉大将军手令,传达机密要事,尔等暂且退下!”

连喊三次,众将校一动不动,只是目光炯炯地看着,经过这段时间的经营,萧逸早已牢牢掌控了这支玄甲铁骑,现在,别说是大将军何进的命令,就是皇帝的圣旨也休想指挥得动这几千将士。

军中听统领之令,不闻天子之诏!无疑,这句话被萧逸最好的执行了。

“退下!”曹操的面子必须要给的,萧逸一声断喝,同时右手微不可察的打了一个军中特定的暗语,瞬时间,数十名将校走的干干净净,若大的军帐中只剩下了曹、萧二人。

“此间别无他人,曹将军有何秘令,但说无妨!”

“这个……,”如果说刚才曹操还有七分的把握,那么现在看到萧逸对军队的绝对掌控度以后,他连三分的把握也没有了,威武恐怕也难以让此军屈服,但事已至此,有进无退。

“奉大将军令,调你部将士立刻入驻城内,包围皇宫,勤王护驾!”一咬牙,曹操还是说出了此行的目的,同时郑重的把大将军何进的手令交到了萧逸的手上。

现在他所寄托的唯有萧逸对大将军这个官职还有一丝的敬畏,虽然这个希望并不大。

信手接过何进的手令,萧逸微微一笑,笑得犹如春风拂柳,露出两个俊美邪逸的酒窝,根本就没有打开观看,而是随手就把手令扔到了一旁的火盆中,看着大将军何进的手令在烈火中化为了灰烬,曹操的脸色一下子也变得仿佛死灰一般……

“难道今夜要万劫不复了吗?……”

但戏剧性的一幕突然发生了,只见萧逸以左手抱右拳,向前躬身,满脸郑重的第一次对曹操行了下属对上司的礼节,而后朗声说道:“萧逸紧尊曹将军号令!”

第三十六章两难之间

“萧郎如此高义,曹某日后必有厚报!”曹操被彻底的感动了,大将军的手令被付之一炬,却恭敬的愿意听从自己的号令,也就是说在萧逸的心中曹操的地位远远高于大将军何进,这是多么大的信任。

虽然不知道为何萧逸会如此的看重自己,但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奸雄第一次被感动出了泪花----只为了男人间的那种认可和信任!

与此同时萧逸也是浑身的颤抖,别误会,他不是感动的,而是激动的,“能被日后的北方之雄,大汉丞相,魏王许以厚报,顿时间,萧逸仿佛看到无数的绝色美女一手托着金元宝,一手托着官印向自己缓缓走来。

“安危他日终须仗,甘苦来时要共尝!”萧逸的一句感慨之言,相当于在这份契约上加了一道金印,然后缓缓伸出了自己的手-----击掌为誓!人神共鉴!

“好!甘苦共尝!”两只大手紧紧的击拍在一起,曹操的手干燥而浑厚,萧逸的手却冰冷而有力!

“宫中突起变故,‘十常侍’密谋叛乱,时间紧迫,还请萧郎火速集结人马,与我一起入宫平叛!”没有任何隐瞒,曹操和盘托出了现在的情况,并催促萧逸立刻展开行动,现在就是争分夺秒,手快者胜!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一旦让‘十常侍’惊醒过来,大事去矣!

呵呵!面对曹操的催促,萧逸丝毫没有露出紧张、慌乱的神情,仿佛他早已预料到这一切似的,而是抬手示意曹操与他一起出账观看。

带着满腹的狐疑,掀开帐帘,眼前的一幕立刻让曹操震惊的呆若木鸡,只见中军大帐外的空地上,黑压压一片全是顶盔贯甲、列队整齐的玄甲军战士,明晃晃的刀枪在月色的照耀下,闪烁着阵阵寒光。所有人口中都含着小木棍,连战马的蹄子都用麻布仔细包裹好了,所以才没有发出任何的声音。

原来刚才萧逸让大帐中的将佐们退下时,打得那个奇异的手势,就是‘玄甲铁骑’全军紧急集合的暗语,号令一出,众多将士按照平时训练的样子,不动金鼓,不响号角,就这样无声无息的将三千人马集结列队完毕。

“萧郎大才,不逊于淮阴侯!”以曹操的智慧,很快就相通了其中的关节,并用‘战仙’韩信与之相比,这可是军人中顶破天的赞誉了,要知道:“韩信带兵,那可是多多益善啊!”

“呵呵!曹将军谬赞了!小子万不敢当!”曹操今年35岁,而萧逸只有17岁,一半的年龄差距下,自谦的称一声‘小子’也不算为过。

一声呼哨响起,千里墨烟驹‘白菜’立刻跑了过来,这段时间在军营里可把它憋坏了,天赋的神速根本无处施展,如今终于轮到它有用武之地了。

宠溺的拍拍‘白菜’的大脑袋,翻身上马,萧逸向着三千玄甲将士简单的喊了一句:“出发!”

随即整支队伍就开拔了,‘萧’字大旗在夜风中招展在队伍的最前面,没人询问为什么深夜紧急集合,也没人问去哪?去干什么?

只要统领大人有命令,这就够了,跟着‘萧’字大旗走就是,无论去哪,哪怕是地狱,也义无反顾!

三千精锐人马,在曹操和萧逸的带领下,浩浩荡荡的向营门外开去,就像一条潜伏在黑暗处的巨蟒,终于露出了自己的獠牙……

人马刚刚行至营门处,变故突生,只见一匹快马冲破层层的夜幕,突然出现在军营大门前,马背上还有一名气喘吁吁的士兵,穿着雁门边军的服饰,直接冲到了萧逸的面前。

小黄是太守张杨手下一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亲兵,因为他的武艺不是很强,所以平时也没什么名气,属于那种扔到军营里就找不出来的小角色。

因为胆小怕死,为了逃跑时能快些,小黄练就的一身精湛骑术,于是他就一直默默无闻的干着传令兵的工作,今夜,本来早已经钻进被窝的小黄,梦到了偷看家乡时隔壁的小寡妇洗澡,可惜,正当美梦发展到高潮时,他被人一巴掌拍醒了,于是小寡妇没了,美梦也没了,迎接他的是一项奇怪的任务----送信!

原来夜幕时分,一位姓袁的将军突然来拜访太守张扬,二人在密室中一番谋划后,一封还带着墨香味道的,加着封印火漆的书信出炉了,于是小黄就不得不离开温暖的被窝,在漫天的夜色中,骑着快马,冒着夜行的危险,来到城外玄甲铁骑的军营驻地。

“报萧统领,太守大人书信!”小黄跳下马背,单腿下跪行礼后,恭恭敬敬的从怀里掏出一封书信,双手递了上去。对于这位能一箭双雕的少年统领,他可是从心眼里十二万分的佩服,甚至是惧怕!

“太守张扬大人的书信!”看着手里的火漆信封,萧逸产生了一丝狐疑,张扬这些日子以来一直在洛阳城里过着醇酒美人、高朋满座的舒服日子,从来没关心过军营里的任何事情,今夜怎么会突然送来一封密信?

“巧合?还是别有内情?”

“太守大人那里今天有什么事情发生吗?”萧逸没有立刻打开书信,而是先询问起来。

“大守大人一切正常,只是夜幕时分突然会见了一位姓袁的人!”显然小黄对这位打扰了自己美梦的人一丝好感也没有,言语之间很是不客气。

“姓袁?难道是……袁绍!”略微有些吃惊的与曹操对视了一眼,二人心中同时想到了一个人的名字。

“袁绍不愧是袁绍,够聪明,好手段,显然他也想到了城外这只不属于洛阳驻军体系的精兵,不过与曹操亲入军营不同,袁绍选择了走高端路线,直接去拜访太守张杨,想把这只精兵抓在自己的手里。在袁绍看来,这只兵马既然是张扬从雁门关带来的,自然应该对他唯命是从才对,这个想法在逻辑上是正确的,可惜,他遇到的是萧逸!

不用说,在幕后肯定有着各种的利益交换,才说动张扬参与到这场宫廷政变中来。不过比起身边这位‘乱世之奸雄’来,四世三公出身的袁绍在反应上无疑还是慢了半圈。

“这下可有些麻烦了,大将军何进的手令可以熟视无睹,但太守张扬的书信却不能等闲视之,毕竟,那是萧逸的顶头上司,县官不如现管!而且心信中的内容不用看也能猜出八九来,无非就是一切听从袁将军号令而已!”心情一烦乱,连老天爷都跟着添乱,刚才还亮如白昼的月光,被一片乌云彻底的遮盖了,大地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瞬时之间,曹操也想明白了其中的缘由,郁闷的一鞭子抽在自己的大腿上,此时只有身体上的痛苦才能减轻他内心深处的懊恼,自己辛辛苦苦浇了半天的水,眼开开花结果了,最后却被袁绍摘走了果子,“就因为他袁绍出身好,是四世三公吗?还是因为他长得一表人才,相貌雄伟?……论智谋、论军略,那点比不上他,……我曹孟德不服!”

看了看身边一脸懊恼之色的曹操,又看了看站在马前的传令兵小黄,最后又看了看手中的书信,萧逸也选入了两难的抉择中。

“怎么办?听令还是不听令,选曹操还是选袁绍?利弊得失?何去何从?……”无数的信息在萧逸的脑海中闪电般划过,这种抉择可真不是好下的,一步走错,万劫不复!

巨大的压力让他感觉到喘不上气来,压迫到顶点时,萧逸突然仰天发出一声如同狼嚎般的呼啸,正好抬头时看到了如水般的月光突破了乌云,再次照耀在他的身上,给人以无限的灵感。群狼啸月,亦如月亮是狼族的守护神一样,今夜它将守护萧逸!

“对!乌云遮月,岂能长久,日后魏武帝的雄风是谁也遮挡不住的,既然已经下定了赌注,那就不要犹豫,豁出去了!”

主意已定,从无暇的月光中得到灵感的萧迅速转动脑筋,苦苦思索,想起了办法,既要力挺曹操,又暂时不能得罪张扬,难!难!……有了!

“你一路送信辛苦,先去营中休息吧!”微微一笑,两个大酒窝浮现在萧逸的脸上,看上去还是那么的可爱,这个微笑是给传令兵小黄的。

然后萧逸看似非常随意的侧转身形,对着身边的马六说道:“带他下去休息,好生款待,不得有误!”语气还是那么温善,只是似乎不经意间,在微笑的同时,萧逸用手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看到这个动作,一身重甲,杀气腾腾的马六立刻吓得打了一个冷战,仿佛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那个动作,那个微笑,曾无数次出现在他的噩梦中,如血的噩梦!

“诺!请跟我来”,很快,马六眼中颤栗的光芒变成了一种寒光,杀人的寒光,一闪而过,然后热情的招待着传令兵小黄向营中走去,从此以后,世人再也没有看到小黄的身影,事后也从来没人问起过他,就像他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出现过一样。

这就是小人物的悲哀,从始至终,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他的名字,日后的历史书中,有人提到了大勇弥天的萧逸,有人提到了足智多谋的曹操,还有人提到了时机慢了半步的袁绍,以及斗争失败的‘十常侍’等人,可还是没人提及到小黄。

“抗令不尊是一回事,没接到书信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半夜三更,时局混乱,在这样剧变的夜晚,走丢一两个传令兵岂不是很正常的吗?……”

至于无辜?呵呵!还是那句话,这世上根本就没有谁是真正无辜的!

“萧逸紧尊曹将军号令!”军礼行过,萧逸再一次重申了自己的立场---力挺曹操!

第三十七章剑不出鞘

洛阳城内,大将军府中,何进犹如一只热锅上的蚂蚁般焦急的等待着,已经过去大半夜了,去城外调兵的曹操和去联络士族门阀的袁绍二人都没有丝毫的音讯传回,以他那蠢笨至极的头脑也知道,一旦天亮,‘十常侍’必然抢先一步在宫中拥立新君,到时候就是他何府满门引颈就戮之日。

“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莫非是报应吗?”此情此景,不禁让他想起以前当屠夫的时候,那些被绑在案板上待宰的肥猪,磨刀之声已然霍霍响起,纵然再拼命的垂死挣扎也无惧于是了……,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等待死亡时的痛苦啊!

“报大将军,有一支兵马来到府门前!”正在何进体悟着猪被杀前的痛苦,并认为这是一种因果循环,轮回报应时,一名麾下的门卫快步如飞的进来禀报。

“什么?……完了,完了,肯定是‘十常侍’见自己迟迟不奉召入宫,派来兵马诛杀自己的,”惊吓过度的何进猛然从帅位上站起,可刚起身到一半,双腿一软,又瘫坐在了位子上,脸色变得灰败无比。

一旁的二爷何苗更是一屁股坐在地上,惊吓的痛哭起来,一边哭,一边从身上不停地往下拽东西,玉佩、金锁、珠链、宝石……全是平时收受来的价值连城的宝物,“我早该知道,猪养肥了肯定是要被杀的,我不要了,全都不要了,我要回老家,再也不当官了,留我条性命吧,呜呜!……”

与性命相比,钱财终究是身外之物!

看到何府的两个当家男人如此,顿时间大堂里的其他幕僚、门客们也混乱起来,有人拔出刀剑要和敌人拼个你死我活,有的则跪倒在地祈求神佛保佑,但更多的却是开始四处张望,计划着一会从哪开溜,一些心眼比较灵活的甚至还把目光瞄向了府中的藏宝之地,打着浑水摸鱼的心思……

看着乱成一锅粥的大堂,那个禀报的门卫这才感觉到似乎是自己的话没说明白,产生了歧义,连忙补救道:“大将军勿惊,府外领兵带队的乃是曹孟德将军,他从城外调来兵马护卫府邸了。”

“啊!呼!……”就像破败的风箱一样,何进的一口气终于喘了上来,跳到嗓子眼的心脏也落回了原来的位置,高兴的一蹦三尺,来不及惩罚这名报事不明的门卫,带着手下的门客们连忙向外面跑去,一边跑,一边大呼:“老天爷呀!慈悲啊!孟德,不负我之所托……救星啊!”

看着连蹦带跳出去的大哥,这时二爷何苗也终于反映了过来,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像只恶狗一样猛的扑到地上,把刚才扔出去的金玉珠宝一件件全抢了回来,既然小命无忧了,那钱财又成了不可或缺的东西,这就是人类的劣根性,不过一旁有眼尖的侍从发现,在刚才何苗瘫坐的地方,出现了一滩黄色的液体,而且还冒着丝丝的热气……,刚才他真的被吓尿了!

大将军府外,数千‘玄甲铁骑’精兵整齐列队,虽然为了保证行军的隐蔽性而没有大张旗鼓,可那种无声的杀气却更令人感到恐惧,看着这座奢侈豪华的府邸,萧逸冷冷的一笑,伸手拽下了头盔上的‘蚩尤鬼面’,镔铁制成的恐怖面具立刻把那张微黑的俊俏小脸给遮住了,今夜他就是一把杀人的剑,而剑是不应该轻易被人看到的。

低调才是王道!低调做人才能活得长久!

与此同时,一辆辆朝中重臣的车马也开始出现在大将军府的门外,看来袁绍那边也得手了,不过细心的曹操还是发现,前来的公卿们数量不对,至少比他预料的少了一半左右。

看来士族公卿们还是有意保存了部分实力,毕竟现在局势还没有彻底明朗起来,何进与‘十常侍’之间的争斗还很难说谁胜谁负,现在就把所有的本钱全压上,确实不是明智之举。

至于士族公卿们的举动则让人有些齿冷,这些人中许多额头都系着白绫,腰间则系着麻生,一副孝服打扮,看来宫中皇帝驾崩的消息他们已经知道了,甚至可能比大将军府知道的更早。不过这些平日里总是把‘君父’一词挂在嘴边的士族,此时脸上却看不到丝毫悲痛的神色,反而透露出或兴奋、或得意的样子,都迫不及待的想在这顿丰盛的政治大餐上,割下最肥美的那一份,独吞!

这就是东汉的士族们,在他们的眼中,只有家,没有国,只有私利,没有天下,只要自己的权益不受到损害,哪怕他洪水滔天呢!

别说现在只是皇帝驾崩,新君继位,换个皇帝而已,就是换个王朝,换一姓天下,只要能得到大笔的利益,估计这些士族门阀也会举双手双脚赞成的!

“凭什么这些人生而富贵,无论多么草包、饭桶,世代都会有官做,就因为他们投对了胎吗?……而自己呢?满腹韬略,却一直不得施展,反而总被排挤在外围,就是因为自己出身不好吗?”生平第一次,曹操对这些只看出身、门第的士族门阀,产生了深深的厌恶之情,打破这一切,重新建立一个公平合理、唯才是举的寒族政权的想法开始在他的脑海中生根发芽了……

想到这里,曹操突然觉得士族门阀们也不是多么的可怕,四世三公的袁绍家族也不是不可战胜的,全都是一群见小利而忘命,做大事而惜身的鼠目寸光之辈而已!

万事俱备,不欠东风!

大队人马簇拥着公卿重臣们向皇宫方向走去,在行进的过程中不时地有一些官员加入进来,显然都是闻风而至,就像一只只跟在狮子后面的野狗,等着分享一些残剩的腐肉。

来到了朱雀门前,整支队伍已经形成了一条巨大的人龙,大将军何进坐在他的七宝元戎车上,早已没了刚才惊慌失措的样子,在一群阿谀奉承之徒的包围下,显得身价百倍。

至于曹操、萧逸二人,依旧走在队伍的最前列,不过萧逸特意把马头落后了半个身子,这是对曹操的一种尊重,表示自己不敢跟他平起平坐,为此还把‘白菜’弄的非常不高兴,它可没有落在别的马后面的习惯,害的萧逸不得不伸出手来一阵的安抚,这才把这位大爷哄住。别看这只是一件小事,但人性往往就在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中体现的凌厉尽致。

起码曹操现在对萧逸就非常的满意,看过来的眼神中除了浓浓的欣赏,还带上了几分慈爱之色,仿佛在看待一位出色的后生晚辈一样!

夜色中的皇宫没有了白日里那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气息,反而更像是一座巨大的监狱,困住了无数的野心家、权谋者,可几千年来依旧有无数的人飞蛾投火般的冲进去,前仆后继,络绎不绝,只为了那至高无上的权利。

来到宫门前,先头部队与守卫宫门的一队西园禁军对峙起来,一方要进宫,另一方则谨守自己守卫的职责,双方立刻由口舌之挣变成了拔刀相向,在边关杀过人、见过血的玄甲军岂会把这些洛阳的绣花枕头放在眼里,眼看一场火拼就在眼前,曹操突然开口说道:“萧郎武艺绝伦,腰间所佩戴的宝剑更是神兵利刃,不知可否告知,这宝剑在什么时候的威力最大呢?”

曹操的话,队伍中其他将士也听到了,大家都是在马背上靠刀剑混饭吃的,对于兵器比对自己的老婆都要熟悉,毕竟老婆不是天天抱在怀里,而兵刃可是片刻不离身的,一个个顿时思考起来,“宝剑什么时候威力最大呢?……向前奋力刺出时?在马背上居高临下劈砍时?还是高速驰骋横扫时?……”

“还请曹将军赐教?”说得是剑,又肯定不是说剑,虽然萧逸隐约的也猜出了几分,但仍旧谦虚的躬身请教,能得到这位乱世奸雄的亲自教诲,可是非常难得的。

“呵呵!剑者,杀人之利器,但未出鞘之剑才是世上最可怕的,因为你永远也不知道它何时会出鞘!”曹操一语中的,武器的威慑力永远高于杀伤力,这才是使用武力的最高境界!

就像军队的的作用是保家卫国,而战争的最高境界则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同样的,宝剑的最大威力不在于杀戮,一把出鞘的宝剑一次只能杀一个人,但一把未出鞘的剑却可以慑服住成千上万的人,这就是震慑!

曹操的话可谓用心良苦啊!这是在用论剑来劝诫萧逸不要轻易的乱开杀戒,毕竟他想要的是一场不流血的政变,而不是一场兵变,乱兵一旦沾了血就不受控制了,拔剑容易,收剑难啊!

“萧逸受教了!”听人劝,吃饱饭,既然这位大人不想见到血,那就用不流血的办法好了。摸了摸自己的怀里,萧逸计上心头。

“奉诏入宫,御赐金牌在此,见金牌如见陛下,尔等还不让开!”一面做工精细,两侧雕有云龙纹饰的金牌出现在萧逸的手中,长五寸,宽三寸,厚五分;上面刻有八个龙飞凤舞的篆文:“虽无銮驾,如朕亲临!”

汉灵帝钦赐的金牌,没想到今天终于派上用场了。

“万岁!万岁!万万岁!”守门的禁军连忙下跪行礼,山呼万岁,谁的命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明知道挡不住这支虎狼之师,只是尽一下禁卫的职责而已,现在有了一个台阶下,再不知道进退那就是自己找死了。

于是,一滴血没流,大队人马直入禁宫,虽然有着这样、那样的理由,可是从战马踏入皇宫大门的那一刻开始,东汉的皇权就已经不可避免的衰落了……

乱世终于开启了!

第三十八章公主神威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洛阳城外一夜之中风云变幻,无数的人杰豪强粉墨登场,加入到这场权利的争夺游戏中,而皇宫之内却陷入了**********!

‘十常侍’设下了守株待兔的计策,意图骗大将军何进入宫,而后立刻诛杀,剪除后患;结果是左等不来,右等还是不来,太监们等的花都谢了,还是没有看到‘屠夫大将军’那副肥胖的身影。

性情奸诈的张让、赵忠等人立刻明白了,消息必然已经走漏,虽然很是恼怒,但却并不慌张,毕竟他们控制着的内廷早已收缴了洛阳各处驻军的虎符,皇帝的符节也已全部收回,何进那里空顶着个大将军的头衔,却根本调不动一兵一卒,没有军队的支持,任凭他有天大的本事也翻不出浪花来。

所以‘十常侍’有恃无恐,皇帝的遗体还在他们的手中,后宫也已经被他们掌控,只要明日一早敲响钟鼓,宣众臣入宫,再假借皇帝的遗诏,抢先一步拥立皇子刘协为帝,然后用新君的圣旨正大光明的斩杀何进一党,彻底的根除外戚势力,从此便可由他们宦官一家独大了。

天下至大,唯有君权!只要牢牢抓住手中的小皇帝,那天下大事还不是他们这些宦官说了算,到那时候,要官有官,要钱有钱,就是那些整天眼高于顶的士族门阀们,也得乖乖的过来依附于他们,否则,下一刀就轮到这些士族老爷头上了。

结果,计划是丰满的,现实却是残酷的,宫外的局势还没掌控住,宫内却先乱了起来,出事的不是内廷,那里有骞硕坐镇,暂时无忧,出事的也不是后宫的何皇后与董太后处,这两个大汉王朝最为尊贵的女人,丝毫没有她们汉家的前辈,一代毒后--吕雉的本领,反而在政治上极其低能,被大宦官张让的一阵花言巧语给忽悠的迷迷糊糊,都在做着各自的美梦;甚至连汉灵帝已经驾崩的消息,她们都还蒙在鼓里。

出事的是皇帝寝宫那里,一位预料之外的人正在强行闯宫,而负责看护皇帝遗体、以及传国玉玺的正是‘十常侍’之中的大宦官-赵忠。

德阳殿,寝宫门口,赵忠,这位‘十常侍’中的第二号人物,权倾朝野的大宦官,此时正在卑躬屈膝,不停的哀求着。

这位大宦官的腰板,即使在朝中重臣的面前,一向也是挺拔、高傲;可如今却以九十度以上的程度低低的垂下,而且看样子还在继续的下垂,下巴都几乎要碰到脚面了,但一张干瘪的老脸上却不得不堆出低微的笑容,态度恭敬无比,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在他的面前昂首站立着的正是汉灵帝的掌上明珠、大汉朝的海燕公主殿下!

一个比他更加高贵的人!

今天的海燕公主并没有穿着平时的宫廷盛装,反而是一套紧身的武士装扮,白鹿皮硝制的银丝软甲将少女已经开始发育的身材体现的更加玲珑诱人,再配上那一头飘逸的长发,精致的脸蛋,以及那双带有天蓝色眸子的眼睛,可以想象,日后这位公主殿下肯定会变成倾城倾国、红颜祸水之类的角色。

“公主殿下请放心,陛下龙体并无大碍,如今正在安睡,若是打扰了陛下休息,老奴可是吃罪不起!”汉灵帝驾崩的消息还在封锁中,所以赵忠万万不敢放前来探视的海燕公主进去,否则后宫立刻就会乱成一团,这对他们稳定现在的局势十分不利,而且他们也会失去一张政治上的王牌。

“父皇龙体违和,身为子女者,更应该前去探望,如此方符合孝道,我大汉一向以孝治天下,难道赵公公想让本宫落个不孝的罪名吗?”海燕公主可不是好糊弄的,虽然这位少女今年只有区区14岁,但心志却极其成熟,兼且聪慧过人。

今天本来在自己的书房中阅读古籍的海燕公主,在得知汉灵帝的寝宫突然被禁军层层包围时,立刻生出了一丝警觉,再联想到汉灵帝最近一直身体违和,一个不好的念头出现在她的脑海中,为了彻底弄清真相,她立刻以探望为名,带着自己的绿衣小侍女--玲玲,提了一盏八瓣莲花宫灯,前来查看虚实。

结果,在寝宫门口,却遇到了大宦官赵忠的全力阻拦,这无形之中更加重了她心中的那份疑虑!

“公主殿下,老奴可是奉了陛下的旨意,不准任何人打扰;劝您还是回去吧,这里老奴自会悉心伺候,否则万一伤了您的玉体,就是把这些禁军的杀才们全都剐了,也吃罪不起啊!”这番话说的可谓是绵里藏针,名为劝阻,实则武力威胁,只见赵忠一面继续摆出那副悲情、可怜的面孔,另一边猛的一挥手,手下的禁军们立刻一拥而上,形成层层的人墙,把寝宫大门死死的堵了起来,别说是人,就是一只苍蝇也休想飞得进去。

遇强则强,如果是一般的后宫女流估计早就被这种阵势吓住了,但今天来的可不是一般人,尤其是自从经历过北邙山遇险那件事情后,海燕公主原本就坚韧的性格,如今又多了一丝杀伐之气。

“大胆,我乃大汉公主,当今陛下的亲女,尔等一帮奴才安敢如此无礼,还不与我让开!”随着一声清斥,海燕公主腰间的金炳小弯刀飞速出鞘,牢牢握在了手中。

现在,她已经断定,自己的父皇一定是出事了!

弯刀在手,海燕公主立刻显示出了与平时截然不同的气质,尤其是那双天蓝色的眼睛,此时竟幻化出一种妖异之色,仿佛结成了一块寒冰,内涵无边杀气;如果说平时的她像一朵高贵、圣洁的天山雪莲,那么现在的她就是一朵秋月金菊,虽然同样是花中娇贵,美丽诱人,但敢与西风斗一场的菊花,无疑表现的要更加刚毅、顽强。

与此同时,那个可爱的绿衣侍女玲玲也紧紧的抓住了自己主子的衣襟,虽然手中除了一盏小宫灯外别无他物,可还是用她那双大眼睛怒视着眼前的禁军士兵,可惜,她这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丝毫没有任何的杀伤力,反而在不经意间,妩媚之色泄露无遗,让一众士兵看的神魂荡漾,心软、腿软、浑身发软,看来跟她的主子一样,日后也是个红颜祸水……

一方是两名娇弱的妙龄少女,另一边的数百名全副武装的士兵,一把弯刀,对抗着如林的长矛,在如此力量悬殊的对峙中,奇迹的一幕出现了。

随着海燕公主的步步前进,那些全副武装禁军将士却恐惧的步步倒退,无论宦官赵忠如何声嘶力竭的下着阻拦的命令,却没一个人敢上前挡住公主的步伐,就像热刀子分切牛油一样,只见海燕公主所到之处,如分波裂浪,人人惊惧,阵阵倒退。

开玩笑,谁敢在阳德殿门口这个地方动这位姑奶奶一根头发,那可是诛灭九族的罪过,后退顶多是被上司砍了自己的脑袋,前进一步那就是把全家的性命都断送了,孰轻孰重,大家心里自然明白。

从秦始皇混一天下开始,皇权就是至高无上的,这种信念早已渗透到了国人的骨子里……,也许有人觊觎皇权,也许有人操纵皇权,可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敢蔑视皇权!

在这里,公主就代表着皇权!

最后,所有的禁军士兵全都乖乖的退到了大门两旁,生怕一不小心碰断了公主的一根毫毛,只剩下宦官赵忠还在寝宫门口独自声嘶力竭的阻挡,但在那高贵不可侵犯的气质面前,也是惊恐的步步后退。

“让开,拦路者死!”随着一声愤怒的娇斥,海燕公主手中的金柄弯刀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随着刀光闪过,宦官赵忠头顶的发髻被干净利索的斩为两段,飘落的发丝随着清风散落了一地,把这位权倾朝野的大宦官吓得魂飞天外。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在汉朝人的眼中,头发可以仅次于头颅的。

“她真的敢杀我!”看着眼前少女那充满肃杀之意的眼神,赵忠立刻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以前还是看轻了这位公主殿下,原以为她只是聪慧过人,没想到还有杀伐果断,铁血无情的一面,真是像极了她的母亲,那位西域异族的强悍女子……,不过,幸好她是位公主,而不是一位皇子,否则……”

生死关头,宦官赵忠心中反而升起了这样的想法,并想起了一些尘封多年的往事……

东风压倒了西风,正在二人意志与胆略的比拼要分出胜负的时候,突然,前面的朱雀门大开,随着一阵整齐、密集的脚步声,大批武装到牙齿的玄甲武士高举着火把,在一名头戴蚩尤鬼面盔的将领指挥下,一拥而入,就像一片黑色的海水般,迅速淹没了皇宫里的一切……

火把最密集处,在一众将领的簇拥下,那位迟迟不到的大将军何进,领着侍郎荀攸、侍中郑泰……等三十余员朝中重臣鱼贯而入,校尉袁绍、曹操、袁术等人也披甲、执剑护卫,直奔阳德殿而来,沿途的禁军士兵根本无力阻拦。

看到此情此景,赵忠彻底的呆在那里,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了一个念头,“完了!完了!彻底的全完了!……”

于此同时,海燕公主趁机侧身闯入了皇帝的寝宫,随即,一声悲伤无比的哭声划破了皇宫的夜空……

第三十九章谁主天下

眼看着数千玄甲军高举着火把,向铁流一样势不可挡的冲入了皇城,被海燕公主一刀斩断发髻的太监赵忠在一阵惊慌失措之后,再也顾不得守护寝宫的任务,立刻拔足向后宫深处跑去,‘十常侍’之首的大宦官张让正在那里坐镇,如今那位一向阴狠毒辣的太监‘老祖宗’,成了他心中最后的依靠。

“不好了,大事不好了,何进带兵闯宫啦!”披头散发的赵忠一边狂奔,一边惊恐的大喊,结果却在一处景山上的凉亭里看到了在哪里平心静气喝茶的张让。

这座景山是后宫的最高点,在这里可以俯瞰整个皇宫,自然能看到一条杀气腾腾的‘火龙’冲入宫来,并迅速占领了内廷各处要地,至于那些由洛阳富家子弟组成的西园禁军根本就无力抵抗,全都乖乖的交出了兵刃,跪在地上,听候发落。

“慌什么,天还塌不下来!先坐下,喝杯茶!”看着眼前这位惊慌失措的老搭档,张让的语气中包含着一丝的蔑视但还是亲手给倒了一杯热茶。

二人相知已久,其实论起才智和能力,赵忠丝毫不逊他半分,在某些方面甚至还要更胜一筹,可最后却是他张让成为了‘十常侍’之首,而原因吗有两点,其一,就是每遇到大事他更加的有静气,这种超强的心理素质是宫内任何宦官所不能比拟的;至于第二点吗?就是他够狠,任何人都可以舍出去,有时舍卒,有时舍车,关键时刻,甚至于能舍老帅!

前面发生的事张让早已经知道了,对于自己的大计不成,除了一些失落外,在他的心里更多的却是懊恼;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大意,没有先下手为强,结果让何进这条死咸鱼翻了身!

虽然计策失败,但张让却并不惊惧,因为他知道。事情发展到现在,双方依旧是在进行政治上的博弈,既然是政治上的事情,就会有个底限,果然,那条突入皇宫的火龙在抵达阳德殿附近时,立刻刹住了脚步,再也没有继续深入的意思。

汉朝的皇城是按照周天之数设计,准确来说就是前殿后宫,前面的阳德殿是皇帝办公的场所,平时在哪里处理国家大事,而后面则是后妃们居住的区域,除了皇帝外,任何其他男子不得擅入。

所以何进带着一帮重臣闯入了前殿,却不敢进入后宫,进前殿是为了国家大事,入后宫则坏了君臣之礼,是为乱成贼子,这就是政治上的底线,同样也留给了‘十常侍’一块活命的区域,果然,随着玄甲军入宫,内廷中的宦官们一窝蜂似的向后面跑来,在这里他们性命暂且无忧。

“何进那个卑贱的屠夫,斗大的字都识不了一箩筐,就凭他绝没有调兵闯宫这个本事,不用说,肯定是他身边有能人为其出谋划策,四处奔走,杂家这次真是小觑了这些新出头的豪杰,听说有两个分别叫曹操和袁绍的,更是其中一等一的人物,”略加思考后,张让立刻做出了精准的判断,而后又略带一丝疑惑的问道:“可曾看清了入宫的是那只兵马?”

没有虎符而调动了兵马这件事,无论如何他也想不明白,洛阳的驻军还没有这个魄力!

“天色太黑,看不真切,不过看甲胄服饰,绝不是洛阳附近的驻军,看他们那个行动迅速、号令严明的样子,反而好像是精锐的边军人马,”到底是在朝堂上混了多年的权阉,赵忠还是有一些眼力的。

“哦!……边军?”,将最近的关于边镇的事务思索一遍后,雁门太守张杨入朝面圣的事情立刻涌上心头,记的他还带了三千雁门边军精锐准备参加洛阳大阅,虽然最后因为灵帝龙体欠安而取消了阅兵仪式,但那只精锐边军却一直驻扎在了洛阳城北的御苑里,没想到关键时刻却成了一把要命的‘杀人剑’。相通了前后关联之后,张让恼怒的一把将手中的茶杯摔了个粉碎:“上党太守张扬,一个芝麻绿豆大的小官,安敢坏我大事!”

也难怪张让如此狂傲,平日里他执掌内廷大权,参与朝廷决策,跟他打交道的,皆是司徒、司空之类位列三公的顶级权贵,而大汉疆域共计分为14州,像太守之类的官员不下上百个,以前凭他一句话就可以随意的贬诋,甚至是杀戮,没想到今日却坏了他的大事。

“张公,如今大势如此,我等该何去何从啊!”一杯热茶下肚,稍稍稳定心神后,赵忠开始迫不及待的询问起来。

“呵呵!莫慌,今日杂家棋输半招,让对方抢了个先手,可不到最后关头,这谁胜谁败还说不定呢!”向阳德殿方向望了望,张让的眼中再次燃起了熊熊的斗志,“你马上去联络其他人,叫他们稳住局势,不要慌张,另外立刻把景阳钟敲响,把皇帝驾崩的消息昭告所有人,把洛阳这潭水给我彻底搅浑!”

“诺!……”常年的相处,赵忠立刻领会了其中的深意,转身传达命令去了。

张让的这一手真可谓高明至极,既让在阴谋上输了半招,那就干脆就把事情全部公开,来他一个正大光明,把阴谋变成了阳谋,如此就抵消了之前的双方的差距。

再者,只要皇帝驾崩的消息一传出,所有的王公大臣必然全部入宫,表面看起来是何进那边的势力大增,可真实情况呢,呵呵!一人一心,百人百心,士族和外戚之间也不是铁板一块,到时候不用自己挑拨,他们之间就能为了争夺权益打起来,到那个时候,他们宦官的机会就又来了。

目送赵忠离开后,张让先是闭目沉思了一会,然后阴冷的一笑,一把扯碎自己的袍服,将头发也全部抓乱,然后换上一副天崩地陷的表情,哭丧着一张老脸,向后宫方向跑去,一边跑一边泣不成声地呼喊着:“不好了,陛下驾崩了!……”

“咚!咚!咚!……”景阳钟响!皇帝驾崩,天下素缟!

尚且处在黎明时分的汉宫一下子全变成了白色的世界,白色的孝服人手一件,所有的红色事物也都被白布蒙上,一杆硕大的白色招魂幡更是迎风飘舞……

听到皇帝驾崩的消息,董太后立刻带着皇子刘协来了,前后脚的功夫,何皇后带着皇子刘辩也来了,随即,满朝的公卿大臣,汉室宗亲,全部聚集在阳德殿的寝宫门外。

面对皇帝驾崩消息,大家的心情都是沉痛的,而痛苦最好的表达方式就是哭泣,可同样是哭,却分成了许多种,有的悲伤,有的惊恐,有的茫然无助,甚至还有窃喜……,人性之复杂,人心之难测,在这一刻表现的凌厉尽致。

哭的悲伤的是海燕公主,以及皇子刘辩、刘协姐弟三人,她们几个,年长的是14岁,最年幼的则只有7岁,骤然之间失去了慈爱的父亲,个个都哭的犹如杜鹃啼血一般。

哭的惊恐的是灵帝后宫那些嫔妃美人们,按照大汉的制度,‘帝王崩,必有人殉!’想到自己即将到地下去继续陪同灵帝,虽然这个任务名义上很光荣,可这些娇滴滴的美人们依旧哭的梨花带雨,大好的青春年纪,谁想去坟墓里变成一具殉葬的干尸啊!

哭的无助的,当然是董太后以及何皇后了,一个死了儿子,一个死了丈夫,突然而来的噩耗让这两个毫无主心骨的女人一下子失去了心理上的依靠,她们的眼里此时全是一片的茫然。

至于哭的窃喜的,呵呵!不用说也知道,自然是那些即将的利益获得者。

哭声是从寝宫内开始传起,迅速蔓延到大殿、后宫、乃至是整个洛阳城,最后会扩展到全天下,可谓是哭的惊天动地,鬼神同悲……,然后,哭完,还没等脸上的眼泪擦干净,大家的视线就立刻转移到了哪张宝座龙椅上,因为,现在----那上面没人了。

万里江山,谁主沉浮?

第四十章公主一跪

阳德殿内,原本富丽堂皇的装饰已经被白色的海洋所淹没,新搭建的灵堂中素幔白帏,香烟缭绕,显得十分庄重肃穆,黄罗、伞盖、旌旗、提灯……,包括侍女玲玲手里那盏小巧的八瓣莲花灯在内,无一例外,全都糊上了白纸。‘天子驾崩,天下素缟!’这句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汉灵帝的遗体被放入了一具金丝楠木的棺椁中,依旧停放在寝室内,农历夏四月的天气已经变得炎热起来,为了防止尸体腐败,灵柩周围用从皇宫冰窖里取来的大冰块镇着,丝丝的白色寒气不时的从中冒出来,咋一看去,就好像是人的灵魂离体一般。

按照汉室的礼仪,天子丧礼以日易月,民间服丧一般来说是二十七个月,而皇家便是二十七天。也就是说,在未来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汉灵帝的遗体就要享受这种人为的**********的待遇,一直到入土为止!

该哭的都哭完了,该悲伤的也悲伤够了,至于那些该去殉葬的,最好现在就去找一根麻绳把自己吊死,如果手头富裕些的,还可以试试‘鹤顶红’之类的高档升天产品,如此还能落个死的痛快,否则,等待着她们的将是无边的地狱……

死人已经被送进了棺材,下一步就是活人的事了,拥立新君,刻不容缓,可皇帝的龙椅只有一把,而帝国的候选人却有两个,于是麻烦就来了。

因为汉灵帝在驾崩前并没有留下明确的继位诏书,所以由谁来继承皇位,就成了大家议论的焦点,于是,还没等大家脸上的眼泪擦干,就在阳德殿后面的寝宫内、汉灵帝的灵柩之前,展开了一场皇位争夺战。

参战的人群泾渭分明的形成三大部分,首先是赞成拥立皇次子刘协的一伙;其人员包括董太后,国舅董重,以及一些在灵帝生前对其死忠的大臣。董太后是汉灵帝的生身之母,一名相貌普通的五旬左右老妇人,本来只是一名不入流的小小亭侯夫人的她,在儿子成为皇帝后,母凭子贵,一跃成为了大汉帝国的皇太后,身份尊贵无比,而皇次子刘协在生母遇害后,就一直由老太后抚养看护,被看做心头肉一般,如今在继承权问题上,董太后自然要为自己的爱孙争上一争。

为爱孙争,也就是为了自己争,毕竟皇子年纪还小,日后真正掌握国家大权的,是坐在小皇帝身后的那个人。

其次就是拥立皇长子刘辩的一伙人,有何皇后,其兄何进,还有大将军府的一众幕僚、将校,以及一些为了共同利益,和他们签订了攻守同盟的士族官员们。

至于剩下的则是一些中立派的官员,这些人数量最多,成为了场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庞大力量,他们在政治上属于忠于汉室,却又不偏袒于某一位皇子,只要皇位上坐的还是老刘家的人,他们就会宣誓效忠,而司徒王允就是他们之中的代表人物。

三股力量,两位竞争者,互相敌对,又互相制约,形成了一种奇妙的力量均衡,谁也没有绝对的把握战胜对手,

局面一时间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对了,除了上述的三群人,在场中还有一个奇异的组合,那就是海燕公主与她的绿衣侍女玲玲二人,她们不属于任何一种势力范围,也不会参与其中的政治博弈,成为了游离于万物之外,却偏偏身份极其敏感的人物。

海燕公主,她是先帝之女,未来皇帝的亲姐姐!这个身份无论是谁也无法改变!

“皇子刘协乃是陛下的爱子,又天资聪慧,伶俐好学,由他来继承大统,再有众位爱卿的悉心辅佐,日后必成一代圣君!”身份最为高贵的董太后首先挑起了这场争论,并且先声夺人,试图一举把自己的爱孙推上皇帝的宝座。

“太后英明!皇子刘协聪慧过人,确实是最合适继位的人选!”有人发言,自然就会有人捧场,董太后一党的成员,以及一些妄想浑水摸鱼,捞个拥立之功的官员们,立刻大加赞叹,并不停地鼓吹起来。

“皇子辩乃是陛下的嫡长子,按照汉室的家法,乃是继承皇位的不二人选,”为了儿子的皇位,何皇后同样毫不示弱,凤目圆睁,竟然从自己的座位上站了起来,这位皇后的真实年纪不过三旬,正是一个女人的黄金年龄,一身成熟的风韵,再加上穿戴着白色的孝服,‘梨花带雨’的样子让人看起来真是我见犹怜。

“皇长子天性淳朴,仁孝无双,理应继承皇位!”舅舅自然向着外甥,大将军何进立刻带着人在一旁鼓吹起来。

场中又是一片的喧哗,双方人物各为其主,开始卖力的展开了一场口水大战,而那些中立派依旧沉默不语,静待着时局的发展。

“怎么,你们还要跟哀家争一争吗?”董太后猛地一顿自己手中的龙头拐杖,开始用自己皇太后的身份压人。

“儿媳岂敢如此,只是担心母后伤心过度,又年老体衰,考虑起事情来必会有所不周而已!”何皇后出身屠夫世家,从小长于民间,论起骂人的功夫来绝不含糊,这一番言辞表面上恭顺有加,可实际上就差当面说出‘老糊涂,老不死的来了’。

“你!放肆……”

“呵呵!不敢!……”

…………………………

在文武百官的面前,这两个大汉王朝地位最高贵的女人开始互相狂喷起口水来,不得不说,女人天生就有吵架的天份,只见一时间寝宫之内,口水横飞,泡沫四溅,看的众人无不目瞪口呆,心中都不禁暗暗想到:“女人吵架,如此可怕!就是战国时期的两大舌辨之士苏秦、张仪复生,也不过如此了吧!

如此争吵下去实在是有失体统,可碍于二者的身份,百官们又无人胆敢上前劝戒,眼看一场皇家的闹剧、丑闻就要上演……

“统统住手!”一声清脆无比,又夹杂着愤怒的吼声在寝宫内突然响起,而发出这声呐喊的不是旁人,正是一直跪在汉灵帝灵柩前默默拭泪的海燕公主,此时的她犹如一只愤怒的小母狼般,用犀利的眼神扫视着寝宫里每一个人,只见眼神过处,无论是皇亲国戚,还是朝廷重臣,无一不是低头回避,无他,只因公主殿下此时的眼神,与刚刚逝去汉灵帝的神韵实在是太像了……,不怒自威!

‘六合之内,唯我独尊!’这真不该是一个女人该有的眼神!

“父皇尸骨未寒,还请各位莫要再打扰灵魂安息,让陛下安心的上路吧,海燕在此跪谢了!”勇者出招,一往无前,智者出招,则是恩威并施,无疑,海燕公主就是一名智者。

锋利无比的金柄弯刀一把插入了地上的砖缝里,刀锋寒光闪闪,鸣声不断,随即一对粉膝触地,海燕公主长跪不起,用自己的悲鸣祈求这些人不要再打扰汉灵帝的亡灵了。

“臣等死罪!公主请起!”公主的大礼可不是谁都能承受得起的,无论是刚才慷慨激昂争吵的,还是那些一言不发地,场中所有的大臣们都连忙跪倒在地。

这既是一位大汉公主的命令,同时也是一位女儿为了自己亡父的请求,总之,在弯刀与眼泪的威慑下,先是那些中立派的大臣们在司徒王允的带领下恭恭敬敬的退了出去,随后大将军何进,以及国舅董重等人也各自带领手下退了出去,这样的气氛下,纵然是这些利欲熏心之辈也受了了。

最后见众大臣都已退到寝宫外边的大殿中,董太后与何皇后互相对视了一眼,均是感觉到有些羞愧,但随即又咬牙发狠,各自拽起一名皇子,大步向外走去,今日,不分个上下高低,誓不罢休!

自古以来,皇位的最大魔力就是---可以让父子、兄弟、亲人之间拔刀相向!

原本人满为患的寝宫内就只剩下了公主主仆两人,绿衣侍女玲玲连忙搀扶起自家的主子,看着空荡荡的灵堂,两个少女抱头痛哭起来……

哭了一会,海燕公主突然发疯般跑到汉灵帝的灵柩前,一把抱住皇帝的遗体,悲伤的哭泣道:“父皇!睁眼看一看吧!大汉的天下,就要乱了!……”

第四十一章萧郎上殿

大殿之中,刚才被海燕公主的眼泪与刀锋所震慑的两群人又一次陷入了对峙的局面,讲道理、论嫡庶,参考史书,评论天命……,总之一切能使上的手段在这里都出现了。

口水喷成了河,骂声掀破了屋顶,两派人物各为其主,把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来了,知道的,这里是大汉王朝的权贵们在议论国家大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那个菜市场上甩卖大促销了呢!

事实证明,达官显贵与庶民百姓,争执起来时的模样也没什么区别!俗人一群!

殿门外,身披‘螭纹寒铁铠’的萧逸按剑居中而立,大牛、马六二人各执兵刃分列在两旁,看着两个人那股严肃、认真的感觉,真站出了些牛头马面的味道来;这也不怪他们,谁能想到,一年前还在卧虎亭那个小地方靠打铁谋生的野孩子,今天会披坚执锐的站在皇城的大殿前,梦境也不过如此吧!

玄甲军的士兵们已经牢牢控制住了皇宫里所有的交通要道,各处的假山、制高点也派有弓箭手监视一切,皇宫的四门由‘雁门四兄弟’分别把守着,没有萧逸的军令,任何人不得出入,可以说现在大汉王朝的心脏就握在他的手中。

大殿里面的争吵声他听的一清二楚,这些可怜的权贵们丝毫不知道大汉王朝这座大厦即将倾斜、坍塌,还在为争抢一个好位置而勾心斗角,鼠目寸光这四个字是对他们最好的评价。

真以为那把椅子是那么好座的,呵呵!只怕坐上去容易,走不下来可就麻烦了!

对此,萧逸甚至产生了一种把这座大殿里所有的人全部干掉的冲动,现在只要自己挥挥手,这些对自己唯命是从的士兵们就能血洗阳德殿,把大汉王朝的上层人物一扫而光……,“真是想想就让人激动啊,要知道里面可是有太后,有皇后,还有两个未来的小皇帝,以及好几个日后参与争夺天下的枭雄人物,至于其他的公卿大臣,更是一石头扔进去就能拍晕好几个……”

摇了摇头,努力把这些荒谬的杂念都排出脑外,如果不想混的举世皆敌,那还是按部就班的跟着历史潮流走吧;珍惜眼前的美景,趁着东方微弱的晨光,萧逸开始用心的欣赏起皇宫的风景来。

可惜,有些人就是步步退让,也迟早会被潮流冲上风口浪尖,比如曹操,比如萧逸,这就是天命!

时间不黑不白,天色不暗不亮,此时看上去,别有一番韵味在其中!

洛阳城建在了洛水河畔的高处,而皇宫则建在了洛阳城的最高处,望之,犹如天上宫阙一般,在这里不但可以俯瞰整个洛阳,甚至有一种俯瞰整个天下的感觉,那滋味真是美妙极了。

前殿吵的热火朝天,后宫里却静的可怕,在后宫深处的一间密室里,犹如惊弓之鸟的‘十常侍’们在这里聚集着,现在这里就成了他们唯一的避风港。虽然是躲在这里,但前殿里发生的一切他们这都一清二楚,数十名小太监轮番往来、传递消息,事关生死,丝毫马虎不得,他们已经输了一局,结果把到手的大好局面输掉了,如果这次再输一局,那输掉的就只能是身家性命了。

前面焦灼的局势同样让他们胆战心惊,如果皇次子刘协能顺利上位,那就万事大吉,有了董太后和小皇帝的护佑,以后他们还是权倾朝野的‘十常侍’,可如果坐上那把龙椅的是皇长子刘辩,恐怕他们十个人就是凶多吉少了。

面对紧张的局面,‘十常侍’的表现各有不同,此时便能看出他们水平能力的高低了,宦官赵忠是冷汗直流,不停地起身向前面张望,大有一旦情况不妙就立刻撒丫子跑路的态势;‘上军校尉’健硕则直挺挺的跪坐在哪里,一言不发,只是不停的用一块干净的丝巾擦拭着手中的宝剑,看来他是做着鱼死网破的心思,至于‘十常侍’之首的张让,却神态平稳,丝毫没有慌乱的样子,仿佛早已安排好了可进可退的妙招一般;至于其他几个人则团团围着张让,把这位宦官中的老祖宗当了救命稻草!

“慌什么!一群没出息的!都给我安心坐下!”看着周围这几个神色慌张的同伙,张让生气的出言训斥到。

“老祖宗教训的极是!”被骂了一顿,其他几个宦官不但没有生气,反而脸上露出了一丝喜色,常年的相处让他们知道,只要‘老祖宗’还有心思骂人,这就说明局势没有坏到不可收拾的程度。

在大家期待的眼神中,只见张让提笔在手,刷刷点点的写了一张只有二指宽窄的小纸条,随即微微一笑,递了出去,……很快,一名手托茶杯的小太监疾步如飞的向前殿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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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势混沌不清,甚至有朝着不利方向发展的趋势,董太后一时间急得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可以她的政治智慧又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正在此时,一名神情机灵的小太监突然来到身侧,手中还托着一具鎏金的青铜凤纹茶盘。

“请太后用茶!”毕恭毕敬的把茶杯献上,只是看那轻巧的样子,似乎托盘上茶杯的分量有些发轻。

早就吵的口干舌燥的董太后马上拿起茶杯,正准备一饮而尽时,却一下子愣住了,定睛向茶杯里看了看,仿佛看到了什么奇异的东西,随即眉目转动之间,一丝喜色爬上心头。

“皇子辩、皇子协都是哀家的亲孙儿,俗话说这手心手背都是肉,又岂会有薄厚之分呢?”董太后先是委婉的表示了一下自己的公正性,然后继续说道:“如今,既然众卿家都认为皇子辩更适合继承大统,这事也不是不可以商量,不过拥立新君乃是大事,不能等闲视之,如今陛下尸骨未寒,理应先昭告天下,为先皇发丧,然后再则吉日大聚公卿,一起商议立君之事,诸位爱卿以为意下如何啊?”

说着,董太后的眼泪竟然点点滴滴的流了下来,也不知道是为了自己壮年早逝的儿子而流,还是为了点别的什么……,总之,眼泪最能打动人心!

看到董太后的口风突然有所松动,大有让上一步的样子,众人终于松了一口气,一些心软的官员不由得对老太后生出同情之心,对于先给汉灵帝发丧,再选吉日选择新君的建议都表示了赞同,甚至连何皇后对此也没有什么异议,毕竟现在的局面看起来似乎对他们这一方更有利一些。

“既然大家都没什么异议,那就暂且出宫准备,其余闲杂人等也一并退出宫去,明日为先帝发丧!”眼看众人都被自己的言辞说动,悄悄把头低下的董太后脸上露出一丝计策得逞的奸笑,原来刚才那只茶杯里并没有水,而是一张二指宽的纸条,上面八个蝇头小字:“暂行缓兵,诱敌出宫!”

……………………………………

“不可!”就在众人的脚步开始向殿外迈去时,一声如同龙吟虎啸的断喝声突然响起,只见曹操大步流星的走到大将军何进的面前,用只能让周围几个心腹人听到的声音说道:“大将军,事已至此,只能进尺,不能退寸!今日大将军只要迈出宫门一步,再想进来那可就难如登天了!”

一语惊醒梦中人!

周围的袁绍、袁术等人迅速明白过来,随后连反应迟钝的何进兄妹也想通了其中的关节,“好一招以退为进啊!要知道皇宫乃是‘十常侍’经营多年的老巢,可谓是树大根深,如今全凭着玄甲军的武力威慑,才有了现在的优势,只要何进下令退了兵马,前脚他们出了宫门,后脚‘十常侍’就会立刻封锁宫门,连夜拥立皇子刘协登基,造成既成事实,到那个时候,何进一伙就是想哭都找不到墓地,必然会死无葬身之地!

后怕的出了一身冷汗,何皇后连忙用眼神示意自己的哥哥大将军何进,关键时刻还得靠娘家人。不过可惜,这个娘家人也是个没用的,于是询问的眼光又一次落在了曹操的身上。

“当今之事,如之奈何?请孟德为我决之!”

“无他,唯有仰仗兵戈之威尔!”曹操回答的很简单,口水仗是永远也不会有结果的,如今唯有快刀斩乱麻了,说完,向大殿门外疾步走去。

此时殿外的萧逸正沉迷于皇宫黎明时分的美景,捉摸着是不是写一曲《这里的黎明静悄悄》……,只见曹操大步流星的走了出来,“为了皇位之事,殿内一直争执不下,如今非兵戈不能成大事,请萧郎随我带兵入殿,拥立新君!”

“诺!……”随着萧逸一打手势,站在殿门外的数百名玄家军士兵立刻手执兵刃,蜂拥而入,没想到最后关头还是要用手中的宝剑把新皇帝送上那把龙椅。

第四十二章拥立新君

上百名身披铁甲、手执兵刃的士兵,在两名彪悍的犹如‘牛头马面’般的校尉统领下迅速冲入大殿中,二龙出水式分列排开,封锁住了所有的进出要道,将场中的一众人等团团包围起来。

皇宫本应是这世上最为尊贵,最为祥和的所在,至少表面上是如此,何曾见过这种兵戈上殿的大场面,就在众人惊恐万分时,一个冷酷的身影迈步走了进来,步伐铿锵有力,而又充满了一种奇怪的节奏感,让人有一种心脏仿佛要和脚步的节奏一起跳动的感觉。

恐怖的镔铁面具上扭曲的蛇纹装饰神秘而古朴,让人望而生畏,腰间悬挂的宝剑虽未出鞘,却有阵阵的轻鸣声传出,仿佛亟不可待地要饱饮鲜血,尤其是那高贵的血液!

因为面具的遮挡,众人无法看清来人的真面目,但从那彪悍的身形、矫健的步伐中可以断定,此人的年纪应该并不大,一双犹如黑洞般吞噬万物的眼睛中放出阵阵的杀气,让人不寒而栗,这不应是人世间的存在,魔神蚩尤在这一刻似乎复活了!

萧逸一言不发地站在曹操身后,现在他就是一把宝剑,作用就是负责震慑群臣,而作为宝剑是不能说话的;没有任何一个握剑的人希望手中的宝剑拥有自己的独立意识,‘是以人驭剑,而不是以剑驭人’,有了独立意识的宝剑也就不再是宝剑了,而是凶兵!

同样,有了独立自主意识,并对政治产生浓厚兴趣的军队将领也就不再是单纯的军人,而是军阀!

甲兵上殿,刚才还滔滔不绝的舌辩之士全都乖乖的闭上了嘴巴,历史无数次的告诉他们,舌头毕竟没有拳头硬!

此时殿中众人的反应也是各有不同,何皇后一系喜上眉梢,感觉离皇位又近了一步,董太后的支持者们害怕的双腿颤抖,生怕下一刻就会白刃加身,反都是一直持中立态度的司徒王允,当他看到大牛、马六二人时先是略有吃惊,随后看向萧逸的目光中则充满了玩味。

他是在天机楼里对弈饮酒,调戏美女的潇洒后生!

他是在灵帝面前慷慨激昂,献上灭凶三策的睿智少年!

如今,他又变成了统兵入宫,威慑群臣的彪悍将领!

一个人,三副截然不同的面孔,到底哪一个是真的他?三个都是?又或者,三个都不是!

“诸公无需惊惧,今日甲兵上殿,乃是为了保护朝廷的安全,与其他无关,正所谓‘国不可一日无君’,请拥立新君继位!”曹操昂首行礼,虽然礼节做的一丝不苟,但言辞间却暗藏刀锋,无论如何,今天必须把大位定下来。

大殿里出现了一片的沉默,大家谁也不是傻子,还保护朝廷的安全,骗鬼的话而已,都是在朝堂上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油条了,谁不知道谁呀!现在谁再反对皇子辩上位,估计下一刻就会被贯以危害朝廷的罪名拉出去斩首了吧!

“请拥立新君!”万事开头难,跟风则人人都会,袁绍、袁术等一批大将军府的将领立刻蜂拥而上,一起施加压力。

在强大武力的威慑下,刚才还纠缠不清的局面立刻急转直下,原本就拥护皇长子刘辩一党的官员叫声更大了,那些选择中立的官员此时也纷纷表态,非皇长子不能承继大统,甚至一些原本支持皇次子刘协的官员此时也背叛了自己的阵营,转而拥护起刘辩来。

锦上添花,见风使舵本就是这些官员们的长项!

眼看大事已去,在军方一众将领的武力胁迫下,董太后也不得不低下了自己高贵的头颅,但仍有些不甘心的说道:“新君登基,不能儿戏,总得找个黄道吉日再举行登基大典吧?”

“微臣颇通历法,今日就是本月最好的黄道吉日,正适合新君登基!”借着大好形势,曹操决定毕其功于一役,再加上一把火。

阳德殿本是汉灵帝平时处理政务,休息安寝的地方,在大殿的一侧就有平时供灵帝更换的衣服,但见曹操大步上前,从一张黄铜托盘上一把抓起件黑金色龙袍,蚕丝织就得汉帝龙袍本来轻如无物,此时在手中却重如泰山一般,瞬时间大殿中无数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曹操的身上,更准确的说是集中到了曹操的手里。

同一件龙袍,众人看的神色却截然不同,有的人目光中充满了畏惧,这是汉室的死忠之臣,有的人眼中充满了戏弄,这是觉得皇权也可以用来交易的奸佞之臣,甚至还有的人看过去的目光中充满了一种名叫‘占有’的熊熊火焰,这是妄想取而代之的野心人物,而这样的目光绝不止一道!

走了几步,似乎感觉到有些不妥,曹操将手中的龙袍递到了大将军何进的手中,然后低声说道:“有进无退,拥立新君,灵前继位,否则我等皆死无葬身之地矣!”

对何进这种草包将军,除了利诱,还必须要有威胁,这两者就是驱动人向前的最大动力。

手托黑金色的龙袍,何进的腿立刻哆嗦成一团,屠夫世家出身的他虽然平日里装出目空一切的样子,但骨子里的那种卑微是消磨不掉的,这可不是杀猪,杀猪多容易呀,四蹄子捆好,上去一刀完事,这可是拥立皇帝,而自己手里此时拿着的可是代表至高无上权威的龙袍啊……

虽然胆怯,但在一众属下期待的目光中,何进还是咬牙走了上去,在这满殿的大臣里,也只有他适合做这件事了,于公,他是朝廷册封的大将军,为众臣之首,于私,他是皇后娘娘的亲大哥,未来小皇帝的亲舅舅,他不上,还谁有资格上?

一把拉起自己的外甥皇长子刘辩,十二岁的小男孩此时满脸都是惶恐之色,今天皇宫里发生的一切已经完全超出了他的承受范围,“父皇驾崩了,姐姐与众人拔刀相向,母亲和祖母斗的不可开交……,”一时间,他那还没有成熟的世界观,崩塌殆尽!

将木偶一样的刘辩放到了主位上,随即在万众瞩目中,大将军何进猛然一抖手中的龙袍,一把披在了外甥的身上,肥大的黑金龙袍披在身形尚未长开的刘辩身上,就像是一只可怜的小猴子穿上了成人的衣服,说不出的滑稽可笑,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龙袍终于再一次拥有了主人,而大汉天下也有了新的君主!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何进率先跪下,行君臣大礼,拥护新君登基,随即曹操、袁绍、袁术等所有军方将领一起跪倒行礼,山呼万岁;然后是以司徒王允为首的一众大臣们上前参拜新君,其实对他们而言,谁当皇帝都无所谓,只要大汉的天下还是姓刘,社稷不要发生动荡,就足够了……,最后那些强硬的反对派在大势面前也不得不选择了屈服,纷纷跪倒在地。

经过一夜的风云变幻,无数的智谋交锋,如今终于有了结果,恰好此时雄鸡报晓、旭日东升,当漫天的紫气伴随着一轮红日出现在东方时,阳德殿里山呼万岁的声音四面传出,在皇宫里同样焦急等待了一夜的玄甲军将士,以及无数的宫娥彩女、大小太监,一起向大殿的方向跪拜,山呼万岁之声震动屋瓦。

木已成舟,董太后纵然心里有一百二十个不乐意,此时也不得不承认下这个事实,不管怎么说,坐在龙椅上的那个终究是自己的孙子,老刘家的种;而自己的另一个孙子刘协此时已经在大臣的教导下,向皇位上端坐的哥哥行三跪九叩的臣子礼节了……,黯然长谈一声,怀着无限的苦恼与不甘,老太后向后宫走去。

一朝天子一朝臣!同样的,一朝天子,一代太后!她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于此同时,在观看完儿子接受群臣朝拜后,何皇后也退出大殿,返回自己的居所,皇位已定,剩下的交给这些大臣就可以了,而后宫才是自己下一个要争夺的战场!

何皇后,不,现在她已经是何太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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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天有不测风云,正当群臣们在大殿上对新君三跪九叩时,原本晴朗的天空突然起了变化,只见一片乌云裹挟着暴风骤雨从西北方向席卷而来,迅速覆盖了洛阳的上空,随即豆粒大小的冰雹夹杂着雨点倾盆而下……

一股带雨的狂风直扑入了阳德殿中,将大殿上正在跪拜行礼的群臣吹的东倒西歪,素幔、白帏,香烟等物更是被吹打的乱糟成一团,而原本端坐在皇位上的新天子刘辩,因为龙袍过于宽大、兜风,更是被吹的直接从龙椅上掉了下来,好不容易披上身的龙袍也滑落在地上……

在群臣纷乱的惊呼声中,萧逸向西北方望了望,仿佛想起了什么……,最后若有所思的说道:“天意如此!”

第四十三章替罪羔羊

如果说大殿中群臣山呼万岁的声音,对大将军何进等人而言是胜利的呐喊,那么对躲在后宫深处的‘十常侍’而言,就是敲响了生命的丧钟!

虽然身处后宫,可来往汇报情况的小太监却络绎不绝,所以对于前殿上发生的事情‘十常侍’是一清二楚的,当听到前面双方争论不休,迟迟不能决定皇位的归属时,他们已然是忐忑不安了,等到甲兵上殿的消息传来,就连最为镇定的张让也变得面如死灰,至于其他的人更是惊恐的丑态百出,其中有几个胆子比较小的甚至尿湿了自己的鞋裤。

“事已至此,也唯有当机立断了!”心中暗暗沉思后,张让抬头看着这些已经开始收拾包袱准备跑路的伙伴们,眼中闪过复杂的目光,轻轻的问了一句:“咱们这些阉人,离开了皇宫又能去哪呢?”

轻轻的一句话,却仿佛晴天霹雳一般让众人惊慌失措的动作全都停了下来,几个已经收拾好的包袱也丢在了地上,包袱皮散落,价值连城的珠宝、玉器就像垃圾一样随处滚落,却再没人有兴趣去拾捡“是呀,天下虽大,可他们这些阉人离了皇宫还能去哪里呢……”

太监也是人,而且混的好了还能出人头地,成为人上人,皇权由他们掌握,朝政由他们把持,甚至连皇帝的废立也由他们暗箱操作,历史上死在太监手里的皇帝可不止一位,而被他们玩死弄残的权臣、名将更是数不胜数。尤其是东汉末期的太监,堪称是无冕之皇!

太监又不是人,他们身体残缺,不男不女,活着时就是主子眼里一件日常使用的器具,死后不但祖坟进不去,连个供奉血食的后人也没有,只能沦落为孤魂野鬼;常年的阴暗生活,使他们的心理也发生了严重的扭曲,有的太监爱财,有的太监爱权,有的太监以折磨人为乐事,甚至还有的变态到生吃人脑的地步(并非小编胡言,明代就有大宦官听信术士之言:‘食小儿脑千余,其阳道可复生如故,’乃遍买童稚潜杀之,久而事彰闻,民间无肯鬻者,则令人遍往他所盗至送入……),他们只是一群徒有人形的怪物而已。

太监是皇权的一种衍生物,所以无论是好是坏,他们存在的价值永远都在皇宫里,太监是没有根的,皇宫就是他们的根,也是他们的坟墓!

“后宫是我们最后的存身之地了,万万不能有失,蹇硕,你立刻组织人手,务必要保证我们的安全!”见众人终于冷静了下来,张让立刻布置起来,小鸡仔临死前还要挣扎一下呢,何况今日他们也未必就会死。

一言不发,蹇硕紧紧握住了腰间的宝剑,起身向外走去,他并不怕死,一夜之间,原本占据绝对优势的他们情况急转直下,皇位已属他人,深感辜负了汉灵帝临终所托的他此时已经有了死志,他蹇硕本就是皇帝陛下暗藏已久的一把宝剑,如今到了宝剑染血之时,既然没能染上敌人的鲜血,那就染上自己的好了。

能追随先帝于地下,也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老祖宗,现在可如何是好呀?……还请老祖宗做主,保全我等的性命啊!”‘十常侍’中的其余八人连连叩首哀求,现在他们的身家性命就全寄托在张让那颗聪慧的头脑上了。

“到了现在这一步,要想平息何进等人的怒火,不死个人是交代不过去了,”环视了一眼个个把脖子缩成一团的众人,张让阴冷的目光中慢慢透出了一丝杀机,漆黑的眼珠此时竟充满了血丝,平日里原本就阴冷的面容此时竟扭曲了起来,如同‘恶鬼招魂使’一般,目光所过之处,人人避让,生怕这死亡的名额落在自己的头上……

“老祖宗饶命啊!饶命啊!小得还不想死……”见杀人的目光最竟然落在了自己的头上,头皮发炸的赵忠立刻开始拼命的磕头求饶,湿漉漉的裤管上还不时的有液体渗出,刚才吓尿裤的人中就有他一个。

“没出息的,白跟了我这么多年,一点长进也没有,放心吧,不是让你去死,就你肩膀上那颗蠢脑袋的分量还不够呢!”张让冷笑着嘻骂了一句后,接着说道:“现在唯有把所有的罪责都推到蹇硕的身上,我们才有活命的机会,你去,把蹇硕的脑袋取来!”

赵忠的心情可谓是坐了一次过山车,上半句让他好不容易从地狱爬上了云端,结果下半句一出,又把他从云端一脚踹落到地狱。

蹇硕,在众多的宦官之中,那可是一向以勇武有力闻名的,一手剑法也颇有造诣,寻常武士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否则汉灵帝也不会让他去统领西园禁军了,而他赵忠呢?平日里只会溜须拍马、贪财卖官,打打算盘还可以,玩刀剑,不砍伤自己就是运气,让他去杀蹇硕,那岂不是等于把自己的脑袋送上去吗!

“蠢货!如果不是分量不够,老夫真想把你交出去,”看着在地上瘫坐成一团的赵忠,张让真有一脚把他踢出去的冲动,“自己之所以会失败,跟这些愚蠢的伙伴绝对有着极大的关系,都是猪一样的队友啊!”

抱怨归抱怨,可必要的解释还得做,事到如今,猪一样的队友也总比没有好,至少还能替自己挨刀呢不是!

“私自调动西园禁军的是蹇硕,要谋害大将军性命的是蹇硕,假传皇帝遗命的还是蹇硕,你们都明白了吗?”张让加重了语气,恶狠狠地瞪着其余众人,此时此刻,大家必须统一言辞,把所有的脏水全都泼到蹇硕的身上。

“明白!明白!老祖宗所言极是!一切都是蹇硕所为!”死道友不死贫道,抱着这样的心态,众人立刻小鸡啄米一样的连连点头。

“赵忠,你现在立刻去找蹇硕,告诉他,要想翻盘,就必须得舍车保帅了!到时候,他会自己把脑袋割下来给你的!”

“诺!”纵然心中一百二十个不愿意,但在张让般那杀人的目光下,他还是连滚带爬的跑了出去,当走到门口时,听到张让低沉的又传来一句话:“再告诉他,到了地下好好的伺候先帝爷,何进,很快就会下去陪他的!……”

“光是献上蹇硕的人头还不足矣保住我等的性命,其余的人立刻跟我一起去何太后那里苦苦哀告,记住,一定要装出可怜无辜的模样,切不可露出马脚!”说着张让突然反手一拳重重的砸在了自己的鼻子上,顿时鲜血直流,在脸上胡乱的抹了几把,又把身上华丽的丝绸衣裳扯破,头发也全部弄脏、弄乱,顿时,一位原本气势逼人的大宦官就变的像个逃荒要饭的灾民一样了,再配上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让人看了不由自主的产生一种怜悯之情。

弱者,最容易获得同情,如果不是弱者,那就装成弱者,只要使劲拧自己的大腿,眼泪总会有的。

其余众人立刻有样学样,纷纷弄乱自己的装束,最后一群乞丐模样的人连哭带嚎的向何太后宫中跑去,奴颜婢膝的装可怜,本就是他们的强项,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一群奴才,这次也算是本色演出了吧……

…………………………

阳德殿中,小皇帝刘辩的龙椅尚未完全坐稳,胜利者对政敌的清算就开始了,当大将军何进怀着满腔的怒火要走入后宫诛杀‘十常侍’时,只见宦官赵忠用颤抖的手托着一张大银盘,上面用红布覆盖着一件圆滚滚的东西,一路疾跑小跑过来,离着还有几丈远就跪倒在地,带着极其谄媚的笑容,用双膝跪地前行来到何进面前。

“欲谋害大将军者,皆是蹇硕之谋,与奴婢等实是无关啊!……此乃宫中献与大将军的压惊之物,还请笑纳!”说罢,一抖托盘上的红布,随即一颗血淋林的人头就出现在众人面前。

似笑非笑,似哭非哭,死不瞑目!

“蹇硕!……嘶!”

第四十四章错失良机

杀人不过头点地!一颗血淋林的人头让何进胸中的怒火顿时熄灭了一半,而宦官赵忠那卑微至极的态度更是让他很是受用,一直以来的大敌跪在自己面前苦苦哀求,还有比这更得意的事情吗?

“大将军,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趁此机会尽诛宦官一党,方是上策啊!”一旁的曹操立刻进言道,这种‘舍车保帅’的小手段可以糊弄愚人,却瞒不过他这样的智者,论起玩狡诈手段,他才是这个时代最耀眼的明星。

“嗯,孟德所言极是!”这次能在逆境中绝地反击,曹操是立了大功的,对他的话,何进不能不听,所以一甩袖子,继续向后宫走去,只是步伐之间,已经没有了刚开始的那种决绝。

道歉就必须显示出十足的诚意,送礼就一定要贵重到让对方心动才行,毫无疑问,‘十常侍’就是送礼方面的顶级高手,也许这跟平日里他们总是收礼有关系吧!

收礼!送礼!二者相通,都是一门学问!

果然,大将军何进刚走出几步远,宦官们派出的第二名送礼使者就到了。

郭胜,‘十常侍’中一个特殊的存在,虽然不是核心的成员,却心智机敏、聪明异常,而且年纪较轻,是宦官里的少壮派人物,一向被张让当作自己的接班人来培养,此时也双手捧着一件托盘,跪倒在何进的面前。

“大将军手握天下兵马,理应名至实归,此乃内廷负责掌管之印信,特来献上!”红布一抖,数十枚制作精巧的虎符就出现在郭胜手中的托盘上。

“嘶!……”看着一枚枚各式形态的虎符,说不动心那是假的,虎符一体两枚,由内外庭分别掌管,互为牵制,这样就保证了除了皇帝外,没人能真正控制朝廷的兵马,如今‘十常侍’主动的献上了手中的权柄,可谓表现出极大的诚意,有了这些,洛阳附近的兵马尽在手中,那以后他何进不但是名至实归的大将军,简直就可以称为‘无冕之王’了!

一把扯过托盘,何进一股脑的把数十枚虎符全塞进了自己的怀里,原本就肥胖异常的肚子一下子就变得更加臃肿了,看上去仿佛怀了七八个月的身孕一般。

难看就难看吧,顾不上这些了,经历过今夜的事情后,何进第一次对兵权有了全新的认识,什么大将军的官职,一个摆设罢了,这年头,有兵才有权,有权还怕没有官吗?

收了人家的礼物,就得替人办事,这是人之常情,胸中火焰已经熄灭大半的何进顿时踌躇起来,既然‘十常侍’如此的上道,也许该给他们留一条活路吧!

“大将军,斩草不除根,后患无穷啊!”虽然在反应速度上慢了曹操半拍,可袁绍也绝对是一个广有智谋之人,看到何进显出犹豫之色,立刻上前进言。

今夜的政变成功,如果说曹操的功劳第一,那么袁绍的功劳勘称第二,如果不是他连夜四处联络士族们帮忙,恐怕今天朝堂上的胜利不会那么容易获得,如今二位有功之臣都劝自己当机立断,彻底的清理掉宦官一党,何进一时之间也犹豫起来,“杀?还是不杀?……又或者让别人来杀?”

正在何进反复犹豫不绝时,一旁却突然起了变故,只见曹操大步上前,一脚就踢翻了跪在地上的郭胜,“些许手段,也敢来迷惑大将军,虎符虽贵,献与不献还由得你们!”

曹操的话说得很明白,如今大将军府一派的势力占了绝对上风,只要诛杀了‘十常侍’,这些内廷所把持的虎符还愁落不到自己一方手里吗?用自己一方本应得到的利益来给自己送礼,呵呵!这种小小的逻辑陷阱可瞒不住他。

“大将军恕罪啊!我等本是卑贱之人,除了伺候主子不知其他,今日之事却与我等无关啊!”郭胜也着实是个机敏之人,一脚被踢倒在地,不但没有爬起来,反而趁势滚到了何进的脚边,双手抱住何进的朝靴,大声痛哭起来:“小的们纵然有错,能死在大将军这样贵人的手里也是天大的福气,还请给小的们留具全尸!感恩不尽!感恩不尽啊!……”

人皆有恻隐之心,看到在自己脚下痛哭流涕像条癞皮狗一样的郭胜,何进在产生一丝怜悯之心的同时,也不由得生出一股傲气,就这样卑躬屈膝的奴婢,如何配成为自己的对手,看来自己以前真是太高估他们了,何况郭胜刚才的话也让他产生了一丝不满,对曹操与袁绍二人的布满,虽然二人有功,但功高不能震主,自己才是大将军,生死赏罚皆出于己,杀‘十常侍’也该是自己亲手去杀,而不是别人替自己做主去杀。

不经意之间,一丝逆反心理在何进心中生根发芽了,他觉得应该重新树立一下自己的权威。不过曹、袁二人的话又不能当面反驳,所以犹豫一番后,他决定把责任推出去:“十常侍乃是宦官,理应由后宫自行处置,我等外庭之臣不应胡乱杀罚,以免失了君臣之礼,且容我入后宫面见太后,再行定夺吧!”

留下苦苦劝谏的曹、袁二人,何进迈步走向何太后的居所,现在哪里才是大汉王朝真正的权利中心,至于龙椅上坐着的小皇帝,谁都知道,那只是一个还没长大的傀儡而已。

妇人干政的日子开始了!

后宫,何太后的居所,现在这里可谓是人头涌涌,作为权利的中心所在,皇宫里的人一向最是会见风使舵如今见何后得势,妃嫔、宦官、宫女、几乎所有的人全跑过来迎风拍马,在一片阿谀奉承之徒的包围中,这位新进位的何太后显得身价百倍。

当大将军何进到来时,正好看到以张让为首的‘十常侍’跪在何后的面前痛哭流涕,一边诉说着平日里小心伺候主子,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一边把这次事件所有的过错都推到了蹇硕的身上,拼命的漂白自己。

“阿哥来了,快快请坐!”见到何进到来,何太后先是热情的招呼,随后话锋一转对着跪在地上的‘十常侍’骂道:“一群没有眼力的奴才,还不快快服侍大将军坐下,都是死人吗?”

何后的话真可谓是绵里藏针,先是叫声‘阿哥’显示亲切之意,随即就把称呼改为了大将军,一个是兄妹关系,另一个却是君臣关系,二者之间的差距不可同日而语,言外之意就是告诉何进,“虽然你是我的哥哥,可是别忘了,我是君,你是臣,这天下大事到底该谁做主?也就不言而喻了。”

‘十常侍’为首的张让立刻跪行几步,亲自服侍何进坐下,为了怕弄脏大将军的朝服,连坐榻都亲自用自己的袖子给擦了个干净,那股子奴才的殷勤劲表露无疑。随后就和其他众人一起磕头哀告起来,哭的是声泪俱下,用眼泪攻势瓦解着对手的斗志。

“大将军来的正好,哀家正在整顿后宫的事务,如今这后宫里乱七八糟,尊卑不分,是该好好整顿一番了,”何太后故意把宫里说得如此不堪,其实是在含沙射影的暗骂以前的董太后,毕竟以前后宫里可是董后做主的,不过从今天开始,后宫里说了算的就该是她何太后了,不!不只是后宫,这大汉的天下也该由她说了算,汉家可是一向有太后垂帘听政的传统的。

昔日吕太后能做到的,今日她何太后也同样能做到!

“如今皇儿刚刚登基,你这个做舅舅的还应多多扶持才是,前面朝堂里事情多,就要由大将军多多费心了,至于这后宫里的事情,就交由哀家处置吧!”如果说刚才还在暗暗预示,那么现在何太后的话就比较挑明了。说到底,嫁夫随夫,何太后虽然也姓何,可她现在毕竟是老刘家的媳妇,能有今时今日的地位与权势,也是因为刘家的缘故,而不是因为何家。

而且何后在如何处置‘十常侍’这件事情上也暗藏了私心,外戚与宦官之间的争斗,她久居宫中又如何不知呢?但今日不同往日,不同的地位也就有着不同的想法,以前她需要外戚的帮助来扶持自己的儿子上位,所以自然全力的扶持自己的亲哥哥何进上位掌权;可如今,她作为帝国实际的掌握着,就要考虑如何才能更好的平衡朝堂上的权利了,外戚一家独大并不符合她的心思,外戚‘王莽篡汉’的故事可是深刻的教训啊,而她的权威是和刘姓的江山栓在一起的,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所以留下‘十常侍’来限制一下大将军何进一系的权利就是她此时真正的目的。

更何况此时‘十常侍’一番卑躬屈膝的表演也确实让她丧失了警惕性,以为自己完全能掌控住这群被抽断脊椎的恶犬,……殊不知,恶犬终究会咬人的!

“太后说得是!”本来就没什么主见何进被妹妹这一番胡萝卜加大棒给直接拍晕了,吭哧了半天,也只憋出了一句答应的话,至于先前要诛杀‘十常侍’的事情,早就被抛掷脑后了。

“来人呀,送大将军出宫!”目的已经达到,何后立刻开始送客。

“诺!……大将军请!”一旁的‘十常侍’立刻点头哈腰,巴不得立刻把这位‘屠夫大将军’送出去。

“哎!……”事已至此,何进摇摇猪头一样的脑袋,就这样糊里糊涂的走出了内宫……

大好良机,就此错过!

第四十五章萧郎沉睡

在这世上,如果说有什么是比拥有个猪一样的队友更让人郁闷的,那肯定就是有个猪一样的上司!

后宫门口,看着空手而归的大将军何进,曹操、袁绍二人不禁黯然一声长叹,打蛇不死,必遭反噬;如今最佳时机已失,除了另想对策之外,也只有小心加强防范了。

虽然结局并不完美,但不管怎么说,这次宫廷政变他们终究是胜利的一方,而胜利者最大的奖赏就是可以分享胜利的果实,利益的蛋糕已然端上来了,下面就看该如何切割。

蛋糕就那么大,你多吃一口,我就少吃一口,你吃你活,我吃我活,你说这块蛋糕该谁来吃呢?

就看谁手中的刀子更加锋利了,……在这一刻,没有君臣父子,也没有尊卑上下,众人迫不及待的各自挥舞手中的刀锋,开始拼命的分割起来。

阳德殿里响起一片的吵闹声,一开始还是大将军府内部人员之间的争功,随后眼红已久的士族们也加入进来,最后,那些刚才还在在汉灵帝的灵柩前哭的死去活来的中立派老臣们也卷入其中,随着人员的增多,讨论的热度也迅速上升,由一开始的议论变成了争论,最后干脆变成了争吵,“叫嚣、斥责、喊骂,挖苦,彼此揭露对方的隐私,外加中间夹杂着某些大臣的小名、外号……,真是怎一个乱字了得!

政治的最大秘诀就是彼此妥协,终于,经过反复的争吵,切割蛋糕的刀子还是落下了。

何进,作为此次政变最大的受益者,获得了以大将军的身份参与尚书事务的权限,彻底的将朝廷的军、政大权集于一身,真可谓权倾朝野;曹操、袁绍、袁术等人因为积极谋划,四方联络,也纷纷进位到了将军的行列,可谓是名利双收,就连那个被吓尿裤子的二爷何苗凭借着‘临危不乱、防护有功’的名义也加官进爵,封为‘武威侯’,一时之间风光无限。

士族门阀们则收回了早就盼望已久的推荐官员的权利,重新把持了仕途特权,而作为门阀之首的袁隗也顺利的进位太傅一职;就连在这次政变中失利的董太后一系,因为势力犹存,不可小觑,出于安抚的目的,也获得了一份安慰奖:国舅董重升任骠骑大将军,皇次子刘协加封陈留王;于是,皆大欢喜!

对了,还有一个人是例外,没有受到任何的奖赏,那就是我们可怜的萧逸‘童鞋’,深夜领兵入城护卫,第一个冲入皇宫、又第一个带兵上殿威慑群臣得功劳被一笔抹杀,仿佛从未出现过他的身影一样,对此,心怀不忿的曹操也曾经据理力争过,不过很快就被袁绍等人给否决了。

至于理由吗?很简单!

试问?一个士兵拿着宝剑上阵杀敌,立下了战功,那么这份功劳应该归谁呢?杀敌的宝剑?还是拿着宝剑的人?

答案当然是拿着宝剑的人!

剑再锋利也是受人控制的,同理,在这些上位者的眼中,萧逸和他手下的玄甲军士兵就是他们手中的一把宝剑,事情的执行者而已,而功劳理应是他们这些出谋划策者的,至于那把宝剑,杀敌已毕,就该乖乖的还剑如鞘了。

对此,曹操纵然再是恼怒也无济于事,其实明眼人都明白,这是袁绍在借机报复,谁叫萧逸在站队的时候选择了出身污浊的曹操,而不是他这个出身四世三公的名门公子。

说你有功,你就有功,没有也能变成有,比如何苗,这就是政治!

说你没功,你就没功,有也能变成没有,比如萧逸,这也是政治!

……………………………………

此时应该满腹委屈、黯然流泪的萧逸躲在哪里呢?……他在睡觉!

为了这次政变,他已经两天一夜没有休息过了,如果细算起来,从入宫面圣归来那天起,萧逸就日夜甲胄不离身,时刻做着各种准备,已经很久没好好的睡过觉了,别的士兵还可以轮班休息,只有他从头到尾丝毫不敢松懈,就是铁人如今也该累垮了,要知道,打仗厮杀流的是鲜血,而参与政治斗争,熬的是心血!

对于阳德殿里的争吵,他一丝兴趣也没有,对于所谓的加官进爵更是毫不在意,全是空中楼阁一样的官职,有什么好稀罕的,萧逸相信,只要自己手中的宝剑还在,只要自己手下的玄甲军还在,以后会有无数的高官厚禄等着自己慢慢的享用。

天大、地大、睡觉最大!何况萧逸平生一大爱好就是睡懒觉,现在最重要就是找个地方,美美的睡上一觉,至于大殿里那些人,就是人脑袋吵出狗脑袋来,也与自己无关啦!

按理说皇宫里最不缺的就是房子,可惜,这里没有一间房子是给萧逸预备的,万一来个‘宿睡龙床’的罪名,那可就麻烦了,于是可怜的萧逸只好选择露天而眠了。

虽然是露天而眠,但也要尽量的给自己找一个舒适的地方,要有阳光照射、有山有水,空气流通好,如果再有点花香环绕就再好不过了,于是阳德殿东侧的御花园就成了首选之地。

这片御花园本是汉灵帝在病重期间最喜欢来的地方,因为在这里,能感觉到春天里无限的活力!如今,却成了萧逸的睡眠之地!

四月,正是百花盛开的时节,可御花园中却是一片残破不堪的景象,遍地的残枝败叶,原本整齐划一的饮水沟渠也被踩踏的凌乱不堪,而罪魁祸首吗?就是我们的千里墨烟驹--‘白菜’大爷!

玄甲铁骑是骑兵部队,但因为皇宫里的地形以及制度限制,所以将士们把马匹都放在了宫外,但唯一的例外就是‘白菜’,这位大爷只要条件许可从来都是和萧逸形影不离的,而且萧逸也觉得自己有义务把‘白菜’带进皇宫里来,开开眼界,毕竟除了皇帝的御马,别的马匹可是没有入宫游玩的荣幸。

所以,当萧逸带人包围阳德殿,上殿逼宫时,就把‘白菜’随手放了出去,以‘白菜’那聪明伶俐的本事,肯定会给自己找一个有吃有喝而且舒适的地方。

至于皇宫里防守森严的玄甲军士,对它而言那就是一群摆设,在整个玄甲铁骑军里,有谁不认识赫赫有名的‘白菜’大爷呀?

当然,‘白菜’和他的主人一样,也都是负面的名声多一些!

“马中之王!统领大人的最佳酒友,生死与共的好兄弟”;玄甲铁骑的人都知道,在军营里最可怕的不是冷酷无比的统领萧逸大人,也不是如同凶神恶煞般的‘牛头马面’,而就是这位看似人畜无害的‘白菜’大人。

得罪了‘白菜’,挨上一蹄子都是轻的,连自己的战马以后在军营的马群里也变成‘二等公民’,挨咬、挨训、被克扣马料,夜里还得负责给马群站岗放哨,稍不小心还会挨上一蹄子,没办法,谁叫人家‘白菜’是马王呢!

战马和人一样,也是有着严密等级的!

御花园里种植着从全国各地进贡来的奇花异草,这对一匹已经吃腻了精致饲料的战马来说,简直就是一顿丰盛的‘满汉全席’啊,于是‘白菜’大人就英雄有了用武之地,管它什么珍贵品种,价值千金,只要是看的顺眼的,全是一口吞下,好在皇帝御花园里的花草除了美丽、清香,出于安全的考虑也都是无毒无害的,所以‘白菜’可以放心大胆的吃了。

如果汉灵帝知道自己心爱的花草成了一匹马的盘中大餐,不知道会不会气的从棺材里蹦出来,呵呵!真要是那样,可就精彩了!

一匹马在卖力啃食御花园的花草,按理说应该有人出面阻止一下的,可两名负责打理御花园的小太监刚刚跑过去要用荆条抽打‘白菜’,立刻就被一旁的玄甲军士兵一刀背拍倒在地上,然后拎着脖领子扔到水塘里清洗头脑去了;“开玩笑,‘白菜’大爷肯吃你们的花草,那是给了你们天大的面子,看得起你才吃你!这是莫大的荣耀,还敢给脸不要脸!活该去水里清醒一下!”

看着吃的兴高采烈的‘白菜’,萧逸终于觉得还是不虚此行的,至少给自己的‘兄弟’挣了顿饱饭不是,微微一笑,不再打扰‘白菜’用餐,萧逸在一处凉亭的宽阔栏杆上找到了睡觉的地方,‘血浪斩蛟剑’成了临时的枕头,外黑内红的披风就成了最好的棉被,头盔上的‘蚩尤鬼面’往下一拉,正好把刺眼的阳光遮住,万事俱备,萧逸很快就酣然入睡了……

第四十六章夜哭之人

“新生的吸血鬼为了夜色之优美而哭泣!……电影诚不欺我!”不知沉睡了多久,萧逸被一阵若有若无的哭声惊醒,睁开双眼,只见星空无限,夜色如画,不禁想起了前世一句经典的电影台词,此时一阵带着花香的微风吹来,闻起来清心润肺,让人如坠幻境一般,生活原来是如此的美好!

环顾四周,一个人影也没有,那些士兵怕打扰到统领大人的酣睡,全都避到远处去了,倒是吃饱喝足的‘白菜’就卧在不远处的一片花从中,已经严重吃撑的它四脚朝天躺着,肚子涨的鼓鼓的,就像是一只特大号的蝈蝈一样,正睡得香甜,口水还不时的流下,估计这位大爷正在梦中享受着百花大宴!

摇了摇头,清醒下头脑,萧逸开始寻找把自己从睡梦中吵醒的根源,刚才隐约中好似听到了一阵哭声,若有若无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梦境。

身为一名射雕手,萧逸不但拥有锐利的视觉,还有超人一等的听觉,侧耳倾听了一会,发现一阵轻微的哭泣声从百步外一片假山中飘过来,而且还是个年轻女人的哭声,听起来清脆悦耳,只是在夜风的吹佛下断断续续,是有是无,显得有些诡异!

一阵夜风吹过,御花园中树木上的叶子立刻被吹的沙沙作响,再加上皇宫里那种特有的阴沉恐怖,以及遍布四处的白色风幡,萧逸就觉得浑身汗毛孔发冷,后背发紧,一些奇怪的念头不禁浮上了心头……

这里可是大汉王朝的皇宫啊!整整200多年了,有多少阴谋诡计在这里上演,又有多少无辜的女子成为了宫斗的牺牲品?前世看过《甄嬛传》的萧逸可是深深知道后宫斗争的残酷性,这些住在深宫大内的妃子们,为了得到皇帝的宠爱,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够问鼎那把至尊宝座,可是什么阴狠毒辣的手段都能使得出来……,

“莫忘了,世上最毒妇人心!”再温柔贤惠的女人一旦被逼上绝路,立刻就会化身为洪荒巨兽,呵呵!到那个时候,男人,就是案板上的一块肉,想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

萧逸甚至可以肯定,在这片异常绚丽的御花园下边,就埋着累累的白骨……,“这开的也不是花,而是无数女子的冤魂在迎风哭诉……

人是一种奇怪的物种,有着很强烈的强迫性,尤其喜欢追求一些新奇刺激的东西,越是害怕,就越是想靠近危险源,虽然都知道好奇心会害死猫,可依然阻挡不了后来者前仆后继的好奇心。

紧握斩蛟剑的剑柄,萧逸屏气凝神,慢慢的向哭声传来的方位靠近,每走一步,哭泣的声音就清晰一分,同样,萧逸的心也就变得紧张一分,加快一分,这种感觉比他当初在菜地周围设下埋伏抓住‘白菜’还要刺激,只不过上次抓住的是一匹宝马良驹,而这次会有什么惊奇等着他呢?

《倩女幽魂》、《咒怨》……,还是《午夜凶铃》?各种猜疑在萧逸的心头翻涌,同时也催促着他亲手去揭晓谜底。

御花园中除了奇花异草,还有一片怪石林,各种奇形怪状的石头堆砌在这里,形成了一个个或大或小的隐蔽场所,有石洞、石林、石井,甚至还有石屋……

轻身来到一处极其隐蔽的所在,几块布满了大小不一窟窿的巨石,在这里巧妙地形成了一个隐蔽的山洞,夜风从石孔上掠过,发出阵阵的呜鸣声,再配合着里面传来的哭泣声,显得分外恐怖,纵然是手下早已亡魂无数的萧逸,此时也不禁心跳加快了不少,杀人他不怕,死人他也不怕,可是鬼魂,尤其是积怨极深的女鬼,却让人不得不怕!

人之所以怕鬼,并不是害怕鬼魂或恐怖、或恶心的外形,而是害怕鬼魂所代表着的死亡,所有的生命体都惧怕死亡,因为对于死后的世界,我们一无所知!

所以说,人真正害怕的是未知!

怕归怕,萧逸的脚步却丝毫没有放慢,这时候好奇心到底还是战胜了恐惧心,手中的宝剑也给萧逸带来了些许的安全感,白刃依然出鞘,随时可以发出迅猛的一击,俗话说得好,神鬼怕恶人!

萧逸一直相信,这世上没有他斩不死的人,同样,也没有斩不死的鬼!

垫步拧腰一闪身,萧逸猛地窜了进去,果然,借着明亮的月光,一个白色的身影出现在面前,在纯白的衣衫遮盖下,一具婀娜多姿的身体正趴伏在一块岩石上悲伤的哭泣,满头飘逸的黑发从头顶处一直垂到了****,大腿修长矫健,腿弯处微微蜷缩着,显得更加诱人,****着双足上还各系着一串风铃,随着主人轻轻的晃动,不时的发出悦耳的轻响……

“女鬼原来这么漂亮、诱人!难怪故事里的那些白面书生都坚持不住!”这就是萧逸此时的第一想法。

此时‘女鬼’也感觉到了萧逸,猛地一转身,露出一张倾国倾城的面孔,鼻梁高挺,嘴唇红艳,尤其是一双勾人魂魄的大眼睛中,竟然还透着一丝诡异的天蓝色……

“女鬼!果然是女鬼!人的眼睛怎么会出现这样美丽的天蓝色?”萧逸眼前先是一番惊艳,随即就产生了一丝疑惑:“这个女鬼怎么看起来有点面熟啊?……”

“呀!……鬼啊!”出于意料,还没等萧逸做出什么反应,‘女鬼’反而发出了一声恐惧的惊叫,并同时抽出了那把从不离身的金柄弯刀。。

萧逸郁闷的看着被吓得缩成一团的‘女鬼’,“什么情况呀?怎么人还把鬼吓到了?难道说自己长得比鬼还难看?这也太伤自尊了……”

疑惑的伸手摸摸自己那张一向自认为还是很英俊的小脸,萧逸立刻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脸上戴着那张‘蚩尤鬼面’盔,这可是绝世恐怖的存在,就是白日里军营中那些骄兵悍将见了都吓得噤若寒蝉,更何况此时是三更半夜,对方又是个漂亮的女娃子呢!

不是女鬼,在对方抽出那把金柄弯刀的时候,萧逸就认出了自己面前的是谁?

“御苑,河边,幽灵冥豹……,天女--海燕!”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浮上心头,萧逸万万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到自己朝思暮想的人,难怪跑遍了整个北邙山也找不到她的踪迹,原来,躲她在皇宫里了?

一个如此美丽的少女竟然会出午夜时分出现在皇宫的御花园里,而且还穿着全身的孝服,不用问,肯定是给刚刚驾崩的汉灵帝服丧;随即,萧逸就对少女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宫女?皇亲国戚?……又或者是皇帝的妃子?”

想到最后一种可能,萧逸只觉得头皮有些发炸,自己期待已久的鲜花,不会已经被人采了吧?……

…………………………………………………………………………

当萧逸在怪石林巧遇少女海燕的时候,阳德殿中,一场新的争执正在激烈的进行着,而争执的双方就是刚刚封官受赏的曹操、袁绍二人,而争论的则是宫廷驻军的问题。

“启禀大将军,如今大势已定,玄甲军乃是外镇边军,不宜久驻宫廷,理应将其调出城去,另择精锐人马护卫宫城才是!”袁绍的观点很明确,而且听上去理由也很充分。

“万万不可!玄甲军乃是精锐之师,由他们驻扎宫廷,万无一失,况且今夜若非玄甲军星夜入城救援,恐怕大将军府危矣啊!”一旁的曹操立刻反驳道,对于袁绍的那点小心思他看的明明白白,无非就是因为萧逸不肯听从他的命令,反而依附于自己,产生了嫉妒之心罢了。

“大将军乃是神佛护佑之人,富贵自有天数,与他玄甲军何关?况且边军一向桀骜难驯,还是早早的调出城外,也免得日后惹出麻烦!”袁绍一方面说着调兵换防的必要性,同时也暗暗的捧了何进一番;马屁吗,人人爱听!

果然,袁绍的一番说辞打动了何进,以前是无兵可用,万不得已才把希望寄托在一只边军的身上,如今虎符全在自己掌握之中,洛阳附近数万驻军都对自己唯命是从,调一只听话的军队驻扎宫城有何不可!

“何苗听令!”思索一番后,何进从怀中掏出了一枚虎符说道:“加封你为羽林将军,另调一只人马,立刻接管皇宫防务,不得有误!”

用人就要用自己人,皇宫的重要性何进还是清楚的,所以想来想去,最后把这个艰巨的任务交给了自己的亲弟弟何苗,‘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关键时刻还是自己的骨肉手足信的住。

“诺!”何苗一脸兴奋之色的接过虎符,迈步向外走去,今夜他可是升官发财,好运连连!

看到何进竟然把守卫皇宫的重任交给了一向以废物著称的何苗,曹操郁闷的差点吐出一口血来,如果说洛阳是天下的灵魂,那么皇宫则是洛阳的灵魂,如此事关生死的内廷重地必须派一员虎将镇守才行,如果实在派不出虎将,那也应该派只忠心点的看门狗过来,结果,何进却偏偏派了一头猪来……

“哎!早晚必生祸患!”

第四十七章殿下?殿下!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秘密,或者是一个故事,或者是一个人,又或者是一个神秘的地方,一个寂静无人只有自己知道的小天地,那里就是心灵的归宿!

御花园里的这片怪石林就是海燕公主的秘密所在,皇宫虽大,却永远也找不到自己的家,自幼失去母亲的她,忍受着无数的明枪暗箭,所以每当遇到伤心事的时候,总喜欢一个人来到这里默默哭诉,把自己心中的委屈诉说给这满园的花草听。在这里,没有了宫廷的禁制,也没有了红尘的喧闹,她可以放下大汉公主的身份,放下外表一切的伪装,做回那个真正的自己,没有睿智,没有英武,她只是一个平凡的同样需要疼爱、需要关心的小女孩!

同样的,人都会把自己的秘密分享给最亲密的伙伴,两个人共同保守的秘密才是真正的秘密,一个人压在心底的,那只会是噩梦!

而与海燕公主共同分享这个小秘密的人,就是她的绿衣小侍女--玲玲!

一个自幼和她一起长大,能和她同生共死,永远也不会背叛的人!

今天,一向疼爱自己的父皇突然驾崩,尸骨未寒之际,宫中便掀起了滔天的波澜,什么父慈子孝,什么忠臣孝子,在这一刻,统统不见了,阳德殿中,人们那一双双因为权利而变得通红的眼睛里,只剩下了那把代表着天下至尊的龙椅;兄弟手足之间,唇枪舌剑、刀兵相对,人性之丑恶表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

于是,满怀伤心的海燕公主又一次独自来到自己的这方小天地,寻找着心灵上那最后的一丝慰藉,就像是一只可怜的小鹿在受伤后默默的舔着伤口,可是没想到,自己的哭声竟然会引来一只‘贪狼’!

“大胆狂徒,安敢擅闯皇宫禁地!还不与我退下!”被那张恐怖的‘蚩尤鬼面’吓了一跳的海燕公主,顺着皎洁的月光发现地上一共有两条身影,其中一条婀娜多姿的是自己的,而另一条显得彪悍威武的肯定就是对方的,要知道,鬼是没有影子的,既然有影子那就肯定是人,是人就好办了,心境略一平稳,大汉公主的风范又立刻回到了她的身上。

连问三遍,对方却丝毫没有反应,反而似乎在沉思着什么,透过可怕的面具,一双犹如黑洞般深邃的眼神让人不寒而栗,见此,海燕公主的一颗芳心又慌乱起来,金柄弯刀横在胸前,摆出了一副谨慎防御的架势,这里可是寂静无人的怪石林,在这里,大汉公主尊贵的身份帮不了她,满朝的公卿大臣也帮不了她,能帮她的只有手里的这把弯刀;皇宫里的种种黑暗她可是太清楚了,父皇刚刚驾崩,莫非就有人迫不及待的要对自己下手了?

看着对方那彪悍的身形,以及手中那把已然露出白刃的宝剑,海燕公主不禁倒退了几步,虽然还未交手,但从感觉上就能推测出,这是一个手下亡魂无数的人,自己断断不是人家的对手。

逢强智取,海燕公主一面小心防御,怕对方突然暴起伤人,另一方面用眼角的余光开始四处打量,一是看看对方还有没有同伙存在,二是在给自己寻找一条可以快速逃跑的路线。

你不动,我也不动,一个是陷入了沉思忘了动作,另一个则是因为害怕而不敢轻举妄动,于是,二人就这样奇怪的对峙起来。

就在这时,随着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一盏小巧的莲花灯笼出现在御花园里,在灯光的照耀下,一个绿衣绿袄的俏丽小侍女轻车熟路的向这里走来,正是海燕公主的贴身侍女玲玲!

“殿下!殿下没事吧?大胆狂徒,此乃皇宫禁地,安敢对殿下如此无礼!”看到在怪石林里奇怪对峙的两人,忠心护主的侍女玲玲立刻飞奔过来,用自己娇小的身躯死死的挡在公主的前面,并大声的发出怒斥,一是给自己壮胆,再者也希望通过喊叫声能招来皇宫护卫。

“殿下?殿下!”小侍女尖锐的叫喊声终于把萧逸从沉思中唤醒过来,可又随即陷入了吃惊中,‘殿下’这个词可不是随便乱叫的,整个大汉帝国,能配的上这个尊贵称呼的人屈指可数,而在这座皇宫里,能被称为‘殿下’的人,理论上的也只有两个,皇子辩、皇子协,不!准确的说现在只剩下一个了,因为皇长子刘辩如今已经是‘陛下’。

皇宫里是没人敢拿‘殿下’这个称呼乱开玩笑的,在登基森严的封建社会里,皇权、以及跟皇权有关的一切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僭越可是诛九族的大罪,而此时此地,只有三个人,绿衣小侍女肯定不是什么‘殿下’,自己也不是,这点萧逸也可以保证,那么剩下的就只有一个可能,“自己心中一直惦记的女神竟然是殿下,她怎么会是殿下呢?……她怎么能是殿下呢?”

等等,猛然之间,灵光一闪,萧逸似乎想起了一些关于如今宫廷里皇族的事情,曾听人提起过,汉灵帝除了二位皇子之外,还有一位异族皇妃所生的公主,据说这位公主殿下不但长得相貌绝佳,而且还聪明异常、文武双全,因此备受汉灵帝的宠爱,常常恨其不是男儿之身,否则就会是大汉帝国皇位继承人的不二人选,而这位殿下的封号就是---海燕公主!

“天啊!……上帝呀!……如来佛祖啊!……道君祖师爷啊!”把所有知道的神仙佛圣的名字都默念一遍后,萧逸心中就好似被万道闪电劈中一样,外焦里嫩;自己心中的女神竟然是大汉帝国的公主,想起自己当初的豪言壮语,萧逸顿时感觉到压力山大,《孙子兵法》、《三十六计》、《十万个为什么》、《爱情攻略手册》……,那本书能教教自己,一个边军的小小统领怎么才能娶到一位帝国的公主殿下呢?

正在萧逸在脑海里苦苦的翻阅各种智慧书籍,希望能从里面找到一些经验时,又是一阵马蹄声响起,随即‘白菜’迈着优雅的八字步出现在面前,好奇的打量了一下惊恐的如同一对小鹌鹑般两个少女,随即就亲热的舔起萧逸的脸,那张恐怖的镔铁面具对它而言,可是世界上最亲近的东西。

在‘白菜’的后面还跟着几名玄甲军中的传令兵,虽然这个地方很是隐蔽难找,但玄甲军中所有的士兵都知道,只要找到了‘白菜’大爷,就能找到萧统领,因为二者是形影不离的。

“启禀统领大人,有一只兵马强闯宫门,要接管宫城的防御,如今正与咱们的弟兄对峙!”见到蚩尤鬼面,几名士兵立刻躬身行礼。

“呵呵!看来是有人对我们‘玄甲铁骑’不放心啊!”在心中略加思考,萧逸就猜出了一个大概,“如今大势已定,看来自己这把过于锋利的宝剑该还鞘了”。

大事为重,儿女情长之类的也只能先放一放了,反正已经找到了目标,就不怕这只漂亮的‘燕子’飞出去,右手捶胸,萧逸对着海燕公主郑重的行了一个军礼,那股强烈的自信心一下子又回到了身上,随即转身向宫门方向大步走去,心中则默默想到:“公主又如何?凤子龙孙又如何?哥娶定你了!……”

见到萧逸带着几名士兵逐渐的走远了,虚惊一场的海燕公主与玲玲二人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玲玲!这个带面具的人好奇怪呀!而且……,那种目光似乎有些熟悉,好像在哪见过似的!”拍着自己的小脑袋,海燕公主仿佛抓住了一丝灵感,却又不得其门而入……

“嗯!目光!……好吓人!不过,好像真的见过啊!”

第四十八章收兵回营

夜,皇宫,朱雀门外,在灯笼火把的照耀下,两支人马互相怒目而视,紧张对峙着!

二爷何苗此时愤怒的简直无以复加,本来趁着这次政变的东风,他不但得到了‘威武侯’的爵位,而且在官职上也获得了大丰收,原来他的职务是‘车骑将军’,负责洛阳城的城门防务,说白了就是一个看大门的角色;可如今他官升‘御林将军’,又奉命接手皇城内外的防务,虽然说还是一个看大门的差事,可这‘大门’和‘大门’也是不一样的,一个是天子进出的宫门,一个是普通百姓往来的城门,其可同日而语!

何苗的性格和他的兄长何进是同出一辙,都是用人唯亲,在接到调兵的虎符以后,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何苗立刻调动自己手下原来负责看守城门的兵卒入驻皇宫,结果刚走到宫门口就遭到了当头一棒,把守朱雀门的‘玄甲铁骑’军以没接到换防的命令为由,不但禁止他们入宫,还设下了警戒线,大有武力阻挡的架势!

“是可忍,孰不可忍!”何苗这下真的火了,“这简直就是不拿他这个大将军……的弟弟当回事吗!”

“大胆,我乃当今太后钦封的威武侯,御林将军,你一个小小的边军校尉安敢阻拦!”何苗大声咆哮着,先是拿出自己刚得到的爵位显示威风,随后又从怀里掏出一块虎符说道:“奉大将军令,接管皇城卫戍,还不赶快与我让开!”

“末将奉令守护宫门,不知其他!”守护朱雀门的正是‘雁门四兄弟’中的老二杨和,这四兄弟中其他三人都是性格彪悍、直爽之人,唯独这个杨和是个例外,此人虽然也练就一身的好武艺,但头脑却颇为聪明,性情略为狡诈,在四兄弟中一直充当着摇扇子的军师角色。

当初萧逸举鼎之时,就是这个杨和趁机用大海碗敬酒,妄图灌醉萧逸,其狡猾由此可见一斑,不过随后萧逸大展神威,不但在骑射功夫上震服了所有人,在酒量上也是所向无敌,再经过这些日子以来的整顿,如今‘玄甲铁骑’军上上下下,对这位只有十七岁的统领大人早已是心服、口服、外带佩服!

其实刚才何苗拿出虎符时,杨和在心中也稍微犹豫了一下,毕竟如今大将军何进真可谓权倾朝野,妹妹是太后,外甥是皇帝,自己身为大将军,就连这个最没出息的弟弟何苗也已经封侯,这样的权势,这样的风光,就是比起汉武帝时期赫赫有名的一代名将大将军卫青来也是毫不逊色。

当然,虽然都是外戚,可论起真实的统兵能力来,这位‘屠夫大将军’何进连人家卫青的后脚跟都摸不到!

虽然有些惧怕大将军何进的权势,可杨和还是死硬的牢牢守住宫门,不放何苗的一兵一卒进入,原因很简单,比起何进来,他更怕萧逸,只要一想起统领大人那双黑洞般深邃的眼睛,还有那微笑时摸鼻子的动作,杨和就不寒而栗,阻拦何苗,违抗大将军何进的命令的结果是---可能会死,但违抗萧逸的命令的后果那就是---肯定会死!

“两害相较取其轻!”所以杨和只好硬着头皮死顶下去,但生性狡猾的他,一方面指挥手下的士兵刀出鞘,弓上弦,做好了武力阻挡的准备,另一方面立刻派人飞奔去向萧逸汇报情况。

正在双方相持不下时,只见朱雀门内的玄甲军士兵像波浪般的分向两侧,随即众星拱月似的走出一个身影,人还未到,却已杀气弥漫,正在争吵的双方立刻变得鸦雀无声,只见在火光的照耀下,一张恐怖至极的‘蚩尤鬼面’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看到萧逸出现,杨和终于松了一口气,主动的退到一侧,将主将的位置让了出来。

“奉大将军手令,接收宫城内外一切防务!”见到正主出来了,何苗又从怀里掏出一份手令,用两根手指轻轻夹着,用一种上级官佐对待下级的态度,很随意的伸了出去,在他看来,手下这些小兵不知道他的威势,萧逸这个做统领的肯定知道。

一言不发,萧逸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目光变得更加锐利了,就像两道黑色的闪电般看向何苗,似乎要一下子看穿这具外强中干的身躯,把里面那条卑微、怯懦的灵魂挖出来拷打……,“区区一个草包样的废物也敢在他的面前耍威风!”

“奉大将军手令,接收宫城防务!请接令!”被萧逸冷峻的目光看的浑身不自在,何苗连忙心虚的扭过头去,再对视下去,他怕自己会当场露怯,虽然在职位上他远远高于这个带着恐怖面具的小统领,可不知怎么回事,在萧逸的面前,他就是感觉挺不直腰板,仿佛在灵魂深处带着一种卑微感,而原本用手指夹着的手令也改为了用单手抓住,轻轻递了过去,并情不自禁的说了个‘请’字!

“哼!”无视递过来的手令,萧逸反而向前迈了半步,右手同时握住了腰间的‘血浪斩蛟剑’,浑身上下杀气缭绕,受杀气的影响,斩蛟剑就像通灵了一般,在剑鞘里发出一声龙吟般的轻鸣,嗡嗡作响,似乎要亟不可待地出来饱饮人血,于此同时,宫门附近的玄甲军士兵个个拔刀出鞘,宫墙上的弓箭手也纷纷搭箭上弦,死死的锁住了何苗一众人等,只要一声令下,就会血溅宫门。

惊恐的一连倒退了三布,何苗立时吓得面无人色,从来没上过战阵的他何曾见过这样的阵势,至于他身后的那些兵卒则更是不堪,一个个吓得惊慌后退,乱叫不止,个别胆小的连手中的兵刃都扔到了地上,大有一个不好就立刻开溜的样子!

其实这也不怪何苗手下的兵卒无用,要知道,洛阳城作为东汉王朝的首都,已经整整200多年没经历过战事,这些驻军承平日久,早已经忘记了战斗的本能,平时穿着华丽的盔甲,骑着肥硕的骏马,看守城门,欺负一下那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还可以,对上萧逸手下这些边军悍卒,那就只有挨宰的份了。

“奉大将军手令,接收宫城内外防务!请统领大人接令!”见玄甲军没有进一步的动作,犹豫了再三,这次何苗非常卑微的走上前,双手高举那份手令,恭恭敬敬的送到了萧逸面前,再也没有刚才一丝一毫的傲气,在真正的武力面前,他那些空中楼阁一样的虚名官职,只是一个笑话而已。

一把从何苗手里拿过手令,萧逸看都没看,直接甩手扔到了杨和怀里,而后侧身看了看深夜里灯火通明的阳德殿,冷冷的一笑,“收兵,回营!”

“诺!……”军令如山,随着萧逸的命令下达,一阵玄甲军中特定的号角声响起,低沉的声音就像是长鲸吐波,迅速传遍了宫城的每一个角落……

……………………………………………………

阳德殿前,大将军何进正率领一众手下查看宫城换防的情况,站在高处的他们将四周的兵马调动看的清清楚楚。

只见,随着一阵号角声响,原本分布在各处的玄甲军士兵,立刻各举火把,迅速汇聚在一起,随即自动的编整队形,向朱雀门方向开拔,在深夜中,无数的火把就像一条条小火蛇般聚集、合并,最后形成了一条整齐、威严的火龙,盘踞在朱雀门外,整个过程不但迅速无比,而且鸦雀无声!

“号令严明,深夜不惊!难得!难得!”看到玄甲军如此迅速的集结动作,曹操不由得眼前一亮,可随即又懊悔的一顿靴子,看向身边何进等人的眼神中充满了蔑视与不满,但想想此时自己的身份地位,只能哀叹一声“男子汉、大丈夫,竟然受制于这些蠢货之手,真是可发一叹,何时才能自己做主,执掌一切呢?”

自己不能做主的事情真是让人非常不爽,第一次,曹操对绝对的权利产生了强烈的愿望。

而此时何进的脸色也不大好,因为此时何苗率领的城门护军开始接收宫城的防务了,与玄甲军那整齐的军容相比,何苗的部下就是一群呱呱叫的鸭子,不但队形混乱无比,迟迟摆不出防守的阵势,而且还充满了各种喧哗、吵闹的声音,这样的军队,比起普通的百姓赶集市也强不到哪去……

“难道说这次我真的做错了!”此情此景,何进眼中也露出了一丝悔意,皇宫重地交给这样的军队驻守,真是让人不放心,再想想自己那个宝贝弟弟的统兵能力,这种不放心就更加强烈了,可是军令已经下达,因为怕别人说他朝令夕改,有伤自己的威名,何进也只要捏着鼻子硬认了下来。

与前两者不同,袁绍此时却是一脸的得意之色,身为统兵之人,对于玄甲军与城门护军的优劣他自然分的清楚,对于萧逸与何苗能力的对比,他更是心知肚明,可他依旧一力主张换防,除了是嫉妒曹操的能力外,还另有一层深意。

众所周知,大汉王朝的三根支柱分别是外戚、宦官、士族,如今通过这次政变,宦官势力已经大大的削弱,短时期内再难翻身,那么以后的日子里就该是以他们袁家为首的士族门阀们,与何进这些外戚之间的争斗了,如今把萧逸这样的虎将调出宫去,就相当于无形之中削弱了何进的力量,此消彼长之下,对他们士族一方可是大大的有利啊!

朱雀门外,玄甲军整齐的队列正在向城外的营地开拔,队伍之中,杨和犹豫了再三,还是壮着胆子问道:“统领大人,如今那何家兄弟正是权势滔天之时,咱们何苦要针对他们呀?要是万一……”

“呵呵!”微微一笑,萧逸用玩味的目光看了看此时正洋洋得意的何苗一眼,而后一字一句的说道:“将死之人而已,何须在意!”

第四十九章少年狂!

兵者,凶器也,不得已而用之,一名真正的将军,既能拔剑出鞘,也必须懂得还剑入鞘,否则,武力一旦被滥用,结果只能是血流成河,生灵涂炭!

萧逸是个明白人,自然知道在这次政变中,他和手下的玄甲军固然是出尽了风头,可同样的,也被这场政治的大浪冲上了风口浪尖,所以接下来聪明的选择就是一切低调行事,最好能够淡出政治的漩涡,争取做一名最好的旁观者,要知道,旁观者清啊!

回到洛阳城外御苑的营地中,萧逸即刻下令紧守营门,同时加派了双倍的侦察游骑兵,现在他可谓四处皆地,后宫里的宦官们对他恨之入骨,大将军何进视他为桀骜不驯之徒,袁绍那些士族门阀对他心怀不满,就是那个一直躲在驿站里,从没有露面的上司太守张扬,此时估计也对他产生了芥蒂,毕竟没有任何一个长官喜欢不听号令的属下……;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在曹操身上压上重重的筹码!

“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你可千万别让人失望啊!”作为一名穿越者,萧逸在考虑原来历史发展轨迹的同时,在他的心里还有一丝深深的顾忌,那就是,作为一名穿越者,他是否会影响到历史,甚至是改变历史!

从他出世那天起,汉末三国?还会是原来那个三国吗?对此,萧逸疑虑重重!

如果真的如此,那么后边未知的道路又该如何去走?他现在要考虑的不再是自己一个人,身边还有大牛、有马六、有雁门四兄弟,以及数千把命运和自己牢牢绑在了一起的玄甲军将士们,“人以性命相托,我必誓死不负!”

好在曹操毕竟是曹操,丝毫没有让人失望!

第二天一早,曹操就出现在御苑的军营前,与上一次单人独骑前来不同,这次曹操不但带着大批的手下,还带来了成群的肥羊,成车的美酒,用来犒赏玄甲军的将士们。

营门大开,萧逸亲自带领手下的将校列队出迎,礼数之周道,笑容之亲切,丝毫没有因为这次政变立下大功而未受的奖赏而产生什么不满。

“萧郎!……”紧走两步,曹操一把抓住萧逸的手,满脸的激动之色,又夹杂了一丝愧疚,只叫出两个字,就再也说不出什么……

在这次政变过程中,萧逸对他简直是以生死相托,如果关键时刻没有萧逸的武力支持,不但是他曹孟德,就连大将军府恐怕都会陷入绝境中,可惜,如此擎天之功,那些掌权之人却视而不见,生生冷落了这样的良材,所以说大汉朝如今衰败到这个地步,与上层人物的短视是分不开的,曹操出于愧疚,同时也是为了安抚玄甲军将士,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尽全力弄来了一些酒肉犒赏将士。

“曹将军有心了,‘无愁’代玄甲军三千将士多谢!”萧逸依旧是那么的恭谦。

“微末之物,聊表寸心而已!”曹操还礼的同时却很是愧疚,如此大功岂是些许酒肉就能筹功的。

“请!……”

“请!”

中军大帐里,萧逸请曹操坐在主将的位置上,但后者却连连推让,军中有军中的规矩,谁的营盘谁做主,虽然曹操在官职上高出萧逸许多,但也不能做出喧宾夺主的事情来,这是对玄甲军的尊敬,同时也是对萧逸的一种认可。

谦让了半天,最后二人还是并肩坐在了一起,没办法,处于对历史名人的敬畏,和对偶像的崇拜,萧逸也不敢坐在曹操的上面。

见到这一幕,大帐中的将校们均是大惑不解,自家统领是什么样的人物,他们可是心知肚明,骑射无双,智谋深远,且又眼高于顶,一向是以桀骜不驯出名的;要知道就是面对‘车骑将军’何苗那样炙手可热的权贵人物,萧逸都敢拔剑威慑,吓的何苗不得不乖乖的用双手奉上军令,至于其余的满朝文武,包括太后,太皇太后之流,萧逸同样没放在眼里,否则也不会有仗剑上殿那一幕出现了。

可唯独对这个曹操,萧逸与平时的表现简直是判若两人,从见第一面开始就表现的非常恭敬,而后更是冒着得罪满朝权贵以及杀头的危险倾尽全力的支持。

看着这个身材矮小,皮肤黝黑,容貌极其平凡,除了一颗脑袋比平常人大一些之外,就再无任何特殊的曹操,满营的将校除了不解,还是不解,无论怎么看,这也不是一个值得投效的明主啊?

玄甲军的这些将校之所以对曹操执礼甚恭,完全是看在萧逸的面子上,因为他们一直相信,作为一名射雕手,自己统领大人的眼光绝对是第一流的,于是对萧逸的信任度战胜了他们对自己眼睛的判断力。

“信萧郎,得永生!”这已经是玄甲军中人尽皆知的口号。

在汉末这个群雄璀璨的时代里,比起那些相貌堂堂,伟岸有英雄气的人物,曹操的外表魅力值绝对堪称是最低的,可萧逸心中清楚,未来就是这个其貌不扬的男人,用自己的雄才大略,一一荡平了中原各路群雄,把这个已经四分五裂的天下重新安定了下来,最后,甚至离那个天下至尊的宝座也只有一步之遥,曹操才是这个时代真正的‘无冕之皇’!

“将士们,胜饮!”

“胜引!……”

酒是男人之间沟通友谊的桥梁,尤其是当两个男人互相欣赏时;曹操与萧逸在一杯杯的饮酒中,非常容易的就找到了共同点。

首先,两个人都是狂热的美酒爱好者,萧逸不用说了,那绝对是个千杯不醉,从小就在酒坛子里泡大的男人,而曹操呢,同样也是个无酒不欢的主,从他日后写出:“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这样的诗句,就可以看出酒在他心中占据着多么重要的地位。

男人可以一天没有老婆,但绝不能一天没有美酒!这是所有酒鬼的看法。

为了娶到老婆,有时候也不得不放下手中的酒杯,这是所有未婚男人的无奈。

怎么才能既娶到老婆又不放弃手里的酒杯呢?这是所有已婚男人的疑问?

答案是:背着老婆偷偷的喝呗!

呵呵!这个办法还适用于吸烟、打牌……,以及一切需要背着老婆的娱乐活动。

言归正传,曹、萧二人除了对美酒都其热爱外,在其他方面也有着惊奇的一致。

二人同样的对现在朝政的腐败,以及上层掌权者的无能非常不满,对于权贵们,两个人都丝毫没有任何的畏惧,有的只是无限的蔑视!

二人还同样渴望打破现在的士族门阀垄断官职的情况,建立一个唯才是举的法家寒族政权,给天下的寒门才子们一条出人头地的机会。

最后,二人还都是极端的民族主义者,受大汉族主义的影响,曹操一向看不起那些野蛮、落后的其他民族,‘封狼居胥’一直是汉人最响亮的口号,也是每一个汉人将军最大的梦想成就,至于萧逸,因为卧虎亭被毁的事情,对匈奴人早就仇恨到骨子里了,如果有可能,他会屠遍漠北草原。

酒逢知己,话语更是投机,曹、萧二人越喝越高兴,越说越投机,大有终于找到了同类的感觉,喝到兴处,萧逸一把甩掉身上的黑衣披风,起身说道:“今日曹公来访,军中无以为乐,容萧某舞剑,以助酒兴!”

“好!……”看到萧逸要舞剑助兴,大帐之中顿时响起一片的喝彩声,大家都知道统领大人骑射无双,至于这剑术如何,却一直没机会看看,今日可算如愿了。

舞剑不同于上阵劈砍,除了要求表现出高超的武艺外,还必须有极强的观赏性,姿势必须优美,这对舞剑者的要求就极高了;不过这对萧逸这个看过无数大型表演的穿越者而言就轻而易举了,“开玩笑,哥连‘春晚’都看过,还舞不好一把剑吗?”

手腕一震,龙吟之声响起,随即寒光一闪,‘血浪斩蛟剑’第一次完全的出现在众人面前,一股无形的杀气将帐中众人惊得汗毛倒竖,看着那暗红色的剑身,以及上面那一道道神秘古朴的花纹,众人不禁暗暗猜测,“这把剑到底杀过多少人,才能养出如此惊人的杀气?”

寒光闪动,剑如银龙,斩蛟剑在萧逸的手中遍舞梨花,看的众人叫好声一片,在姿势优美且威势凌厉的剑舞中,尚有萧逸的歌声传出……

少年自有少年狂,藐昆仑,笑吕梁。

磨剑数年,今日显锋芒。

烈火再炼双百日,

化莫邪,利刃断金刚。

雏鹰羽丰初翱翔,披惊雷,傲骄阳。

狂风当歌,不畏冰雪冷霜。

欲上青天揽日月,

倾东海,洗乾坤苍茫。

………………

第五十章贵不可言

一趟剑舞下来,博得满堂的喝彩,大家的酒兴更浓了,‘酒逢知己千杯少!’萧逸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喝了多少,虽然没有一千杯那么夸张,但上百杯绝对还是有的,否则以他的海量,眼前怎么会出现两个曹操的大脑袋……

事实证明,英雄喝醉了酒和凡夫俗子也没什么不同,同样的醉态百出,同样的两眼发直,一边傻笑,一边流口水;什么礼法、禁忌这时候全顾不上了,喝高了的曹操大笑着和萧逸勾肩搭背,吐露心声,说起自己小时候的顽劣,喜好飞鹰走马,和袁绍等伙伴一起去新婚的人家恶作剧,偷新娘子;到后来自己树立志向,有个做‘征西大将军’的梦想……,最后趁着酒意曹操还谈起了自己的相貌。

试问,谁不希望自己有个英俊的外表,可别的事情都可以自己做主,唯独是这身材、相貌,那是父母所生,上天所赐,生下来的都是白白胖胖的娃娃,至于长大以后是丑小鸭变成白天鹅,还是发育成歪瓜裂枣,那就看上辈子烧香的多少了。

显然曹操就是上辈子香烧的少的,身材矮小,肤色黝黑,再配上极其平凡的五官,扔到人堆里毫不出众,无论是比起相貌伟岸的袁绍,还是比起身边英俊冷酷的萧逸,他都是一个不合格产品,恐怕连中人之姿也没有。

“曹将军说笑了,‘无愁’不才,当年跟随家师,倒也学了几分相术……”已然微醉的萧逸本想随意的安慰几句,却突然发现醉酒的曹操正在那漫无目的的东张西望,只见他那颗比普通人大上许多的脑袋非常灵活,在身子端坐不动的情况下,竟然能转过头去查看身后的情况,不用的心中暗暗一惊:“狮子回头,大贵之相!”

相书上有云:“狮子回头”——身不动头可转者,大贵之相也!有此相者,大都性情多疑善变,腹有韬略,天生统兵之帅也!

其实相貌这个东西是很玄妙的,在两千年后的西方,一个同样身材矮小,却顶着个大脑袋的科西嘉人,凭借自己超凡的战略头脑,几乎征服了整个欧洲大陆,‘荒野雄狮’的威名谁人不知?同样,后世****的‘太宗’也是个身材不高,却文韬武略集于一身,俯视整个天下的人物……,谁说英雄就一定是帅哥呀?

曹、萧二人之间的醉酒之言,也许他们自己都没有太在意,可坐在不远处的大牛、马六却上了心,不由得同时竖起了耳朵,如果别人说会看面相,他们不一定相信,可萧逸说这话,他们却深信不疑,原因很简单,“萧逸的师傅是谁呀?出尘子老道,那可是陆地神仙一样的人物,神仙的弟子能从相貌上看出一个人日后的前程,是个问题吗?”

“哦?萧郎还懂得易经玄学,那依你之见,曹某日后的前程如何呀?”半醉半醒之间,曹操似乎开玩笑式的问道。

“呵呵!贵不可言!”萧逸的回答同样像是在开玩笑,可这个玩笑却一点也不好笑,‘贵不可言’这四个字可不是轻易能用在一般人身上的。

有官运,却没有多少家财的,那叫:“有贵无富!”

腰缠万贯,却没有任何权势的,那叫:“有富无贵!”

既掌握重权,又家财百万的,那叫:“富贵有余!”

但还有一种人,命格完全超脱于官运与财富之上,叫做:“贵不可言!”如果换个叫法,那就是“富有四海!”

而普天之下,唯有天子才能富有四海!

“那以萧郎之见,曹某可有封侯之命!”听到萧逸的断言,曹操也一下子清醒起来,小心试探的问起来,封侯对许多人而言,已经是非常高的人生目标了,翻阅史书,西汉时期的‘飞将军’李广,一生征战无数,威震匈奴,最后也只落了个‘李广难封’的结果,封侯之难,由此可见一斑!

“不止!”轻轻摇了摇头,萧逸只回答了两个字,心中却在暗想:“封侯?呵呵!以后你给别人封侯还差不多!”

“莫非?征西将军?”把人生目标向上提高了一大截,这可是曹操年轻时的梦想,大汉朝的将军虽多,可大都是一些杂号将军,比如何苗的御林将军,就属于杂号将军之列,真正的名号将军,大汉朝只有四个,分别是‘征东、征西、征南、征北,’号称‘四征’将军!其中因为西域一带是汉族与异族角逐的主要战场,战事连年不断,所以‘四征’将军之中,又以‘征西将军’最为尊贵,所以说曹操的这个年轻时的志向不可谓不高了。

“不止!”萧逸回答的斩钉截铁,原本略带朦胧的醉眼,此时反而逐渐清醒起来。

“位列三公,丞相,大将军!”这次曹操问的可以说是一个异姓臣子所能达到的最高职位了,当年大汉王朝的开创者刘邦曾经杀白马盟誓,“非刘姓而王者,天下共击之!”而丞相和大将军也已经是有汉一朝最高的官职。

“不止!”萧逸的回答依旧是这两个字。

这下子不但是曹操,就连在一旁竖起耳朵偷听的大牛、马六二人都吓出了一身的冷汗,三公之上是什么?他们不敢想,却又不得不想,难道是那个禁忌的位置吗?这可绝不是一个臣子所该思考的,东西两汉400多年的天下,以前也出过一个这样的人物,而他的名字叫……王莽!

好在,萧逸没让他们的惊恐继续下去,向前探探身子,用一种带着宿命感的口吻轻轻的说道:“文王一怒安天下!”

“嘶!……原来是文王!”曹操刚松了一口气,随即又紧张起来,“文王,周文王那是何许人物?西周实际的开创者,天下三分有其二,却依旧以臣子礼服侍殷商,被世人尊为圣人!最重要的是,他的儿子就是西周的第一个天子,周武王!”

同样松了一口气的还有牛、马二人,不过听到萧逸说曹操竟然有封王的命数,二人也还是吃惊不小,这时候再偷眼看看曹操,立刻觉得这张原本其貌不扬的脸变得不一般起来,处处都透着大贵人的气息,让人不敢直视。

人都是如此,平凡之时,没人会把你当回事,就算是长得再气宇不凡,最多也就得个小白脸的称呼,可一旦有朝一日列居高位,执掌大权,那一切就会立刻变得不平凡起来,出生时红光冲天啦!……名字起的好拉!祖坟风水好啦!哪怕是脸上有颗黑痣,人家也会说那不是一般的痣,而是大富大贵的‘福痣’……

“若曹某真有裂土封疆的那一天,‘无愁’当为万户侯!”曹操细细的眼睛中闪过了一丝精光,是男人就都有野心,他又何尝例外,‘裂土封疆’就是封王的另一个叫法,在含糊的承认了命数后,立刻对萧逸许下了重若!……男人,一诺千金!

“诺!……”这次萧逸的回答只有一个字!

第五十一章引狼入室

一场痛饮,宾主尽兴!

曹操是被手下的侍从抬回大将军府的,浓重的酒意把这位未来的‘乱世之奸雄’带入了梦想,在哪里,有千军万马,还有裂土封疆……

大将军府中,将这一切尽收眼底的袁绍嫉妒的几乎发疯,无论如何他也想不明白,论出身,他是士族子弟,袁家更是四世三公,门庭何其显贵,论相貌,他袁本初英俊伟岸,有英雄之表,所到之处,自然而然的就会成为人们追随的领袖核心;综合以上种种,他若不成大事,天理何在?

在反观那曹操,乃是宦官曹腾养子的儿子,可谓出身污浊,一向被士族圈子所排挤,论长相,五短身材,其貌不扬,那一颗大大的脑袋跟‘英俊’二字更是一点边都搭不上,说曹操长得一般那都是抬举他了。

二者相比,简直是孔雀与乌鸦,泰山与顽石,根本就无法相提并论!

可真实情况呢?恰恰相反,二人在文韬武略,施政统兵,出谋划策等各个方面,曹操总是压了袁绍一头,尤其是在这次深夜政变的过程中,本应是他袁绍大显身手的机会,结果呢,曹操单骑出城,几句言语就招来了数千精兵,抵定大局,出尽了风头。

“不甘心啊!不甘心!”皓月当空,袁绍一把拔出自己腰间的宝剑,剑刃反射着月华,光芒四射,“宝剑空利,却不得用,如之奈何?”

心中怀着有志不得伸的委屈,袁绍手臂一展,开始在月下舞剑,同样是舞剑,与萧逸那种快如闪电,寒气逼人的剑法相比,袁绍手中的宝剑无疑要更加的柔和,也更加的华丽,看上去犹如一团锦簇,赏心悦目。

可以说,袁绍的剑是给人欣赏的,而萧逸那把剑,则是用来杀人的。

其实袁绍还是很有才干的,把最近发生的事前前后后仔细的想了一遍,很快就找出了其中的重点,“兵权,没错,就是兵权!”

‘十常侍’之所以敢设计谋杀大将军,更妄图私立新君,是因为他们手里原来掌握着西园禁军的兵权!

曹操之所以能在关键时刻扭转乾坤,一举拥立皇子辩上位,是因为有玄甲军的鼎力帮助。

如今,连何苗那样的废物都成了在朝廷里举足轻重的人物,说白了,还不是因为他成为了‘御林将军’,手上握有宫廷卫戍的兵权吗!

“有兵就有权,有权就有官!”这句话的真意,现在袁绍终于明白了,“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什么身世,什么官职,全都是浮云,关键还是手中得握着宝剑啊!”

“那么兵从何来呢?洛阳周围的驻军早已腐化的不堪重用,要想成大事,手中的剑不锋利怎么能行!”思索了再三,袁绍虽然心中不情愿,可还是不得不去借鉴曹操的办法……“借调边军!”

可大汉朝幅员辽阔,边军众多,到处都是骄兵悍将,究竟调那一支才最合适呢?

南边?长江沿线三州如今都是汉室宗亲在当州牧,洛阳城里已经是各种势力犬牙交错了,如果再引入刘姓宗室的力量,那自己手里刚分到的蛋糕可就又要少一份了!这个,不行!

东边,山东一带的州牧都是些名士,如徐州刺史陶谦,北海太守孔融之流的,让这些吟诗作赋就天下无敌,可让他们拔剑杀人,嘿嘿!不砍到自己的脚面就算烧高香了。这个,也不行!

北边是幽、并,两州,近年来漠北的匈奴人不断南下骚扰,长城沿线的兵马必须全力防守,恐怕轻易调动不得,更何况,城外的萧逸所部就是并州、雁门关的边军,如果从北边调兵,恐怕二者之间有地域的香火之情,会串通一气……,摇了摇头,这一边也被袁绍给否决了。

东、南、北,三面都否定了,那剩下的就只有西面了,西面,西凉……,董卓!

就是他了!

打定主意,袁绍向着曹操的住处方向冷笑数声,随即转身,向大将军何进的内堂走去,今夜,他袁绍也要进献良策了……

……………………………………

大将军府内堂,何进正在享受自己的小生活,十几名姿色上佳的歌姬正在翩翩起舞,跳跃之间,露出赛雪的肌肤,回眸之时,带着小钩子的眼睛更是媚光四射,另有几名妖娆陪侍在一旁,不停地为他斟酒、布菜,几双嫩嫩的小手不时地在何进那肥胖的身体上游走、按摩,而且还总是‘非常不小心’的碰触到要害的部位,把这位屠夫大将军伺候的心花怒放,以前杀猪卖肉的时候,何曾想到过,自己有朝一日竟能过上这样神仙般的日子呢……

“末将参见大将军!”看着何进那小富即安的低贱样子,袁绍立刻流露出鄙视的眼神,但随即就给掩饰住了,反而向前毕恭毕敬的行礼!

“本初深夜来此,所为何事啊?”已经有了几分醉意的何进,一边继续享受着歌姬送到嘴边的美酒,一边招呼袁绍坐下,同时一挥手,立刻有几名衣裳半敞的歌姬涌上去,对着袁绍大抛媚眼,殷勤服侍。

手执宝剑,用凌厉的眼神把几名艳丽的歌姬逼退,袁绍虽然也喜欢醇酒美人,可现在他心里建功立业的豪情正盛,所以女色就暂时被放到了一旁,更何况就这些只会卖弄风情的庸脂俗粉,出身门阀大族的他还真看不到眼里。

“绍深夜打扰,乃是为了大将军的身家性命而来!”语不惊人死不休,要想让何进这头蠢猪听进自己的计策,就必须用重言重语镇住他。

“哦?本初速速讲来,到底是谁要谋害于我?”果然,听到关系到自己的小命安危,何进一下子从美人堆里坐了起来,因为酒意而泛出微红的肥脸一下子变得煞白,自从经过上次的政变后,他就变得格外敏感,仿佛四周随时都有人要加害他一样,每每于深夜惊醒,汗流浃背,再也无法入睡,如今他每天醇酒美人的享受,除了是满足自己的骄奢****外,同样也是他麻醉神经的一种办法,只有喝醉以后,在温柔乡里,他才能睡得安稳!

见袁绍欲言又止的模样,何进把手一挥,刚才还卖弄风情的歌姬们立刻退了出去,有些事不是她们该听到的,听到,就是死!

“末将接到密报,‘十常侍’贼心不死,私下沟通南方各地州牧,预对大将军不利啊!”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袁绍说了一个真实的谎言!

“十常侍!……南方,长江三州牧……刘姓,汉室宗亲!”虽然袁绍说得很含蓄,但何进还是一下子听出来了,如果说谁是他们这些外戚最大的敌人,那就非汉室宗亲莫属了。

一边是父系一族,一边是母系一族,谁近谁远?……二者从来都是互相不对付的,一荣,则必一损,一方得势,另一方肯定就会拆台,汉朝历史上,宗室与外戚之间的争斗可是一再上演的,所以说‘十常侍’勾结汉室宗亲想要变天,何进是打心眼里一万个相信的。

“这可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虽然知道了危险来源,可何进本身是个没主意的,除了团团转之外,一点应对的法子也想不出来,当初他也想过趁机彻底的诛灭宦官势力,可惜被何太后一手阻止了。

“大将军勿忧,末将有除贼之策献上!”关键时刻,袁绍挺了挺腰板,一副智珠在握的样子。

“有何良策,本初速速讲来!”何进立刻急忙问道。

“调兵!”

“调兵?”

“对,调兵!请大将军下令调西北兵马入京,斩杀‘十常侍’,只要没有内应,长江三州牧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闹不起来!”袁绍斩钉截铁的说道:“而且调外兵入京除贼,尚有三点好处!”

“那三点好处?”正在犹豫不决的何进听到有好处,而且还是三点,立刻追问起来。

“大将军得知:

其一,西北兵马久与戎狄征战,所部皆是精锐之士,绝非京城中这些在富贵乡里待久了的软骨禁军可比,既然咱们要借刀杀人,那自然要借一把快刀才是!

其二,用外兵而不用内兵,此乃反兵家之常道而行,‘十常侍’必然不会加以防范,可以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其三,外兵即到,何太后那里就是想不答应恐怕也不成了,而且杀了‘十常侍’以后,还可以把责任都推到西北军身上,大将军您对此无责,省得伤了您与何太后兄妹之间的感情。

“哈哈哈!本初此计甚妙,不愧是四世三公出身,”何进一边拍着手掌大笑,但还是有些许犹豫,“不过,此事是否应该和孟德商议一番。”

“大将军,孟德今日在城外的玄甲军大营中饮酒大醉,至今宿睡未醒,恐怕无法叫来商议此事!”听到何进还要征求曹操的意见,袁绍立刻嫉火中烧,开始给曹操上起了眼药。

“哦?玄甲军,宿醉未醒!……既然如此,那就依本初妙计而行!”

“诺!……”

当天夜里,一队传令的人马星夜从洛阳出发,直奔西凉而去……,在哪里,将有一只噬人的猛虎被招致京城!

与此同时,在大将军府一处阴暗的角落里,一双妩媚的桃花眼将所有的一切都看的清清楚楚……

第五十二章紫木再现

都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而有是非的地方就有间谍,此言确实不须!

如果说皇宫是一座四面漏风的房子,那么何进的大将军府就干脆是个连栅栏都没有的破窝棚,‘风能进,雨能进,奸细更能进’,真是一点机密也守不住。

第二天一早,曹操醒来后,第一时间就得知了何进派人调西凉兵入京的消息,身为府中的一员,他自然也拥有自己的信息渠道,而且还不止一条。

而且曹操还知道,用不了多久,这条消息就会传遍整个洛阳的大街小巷,当然也就瞒不过宫里的宦官们。

“这是取祸之道!万万不可啊!”从床榻上一跃而起,顾不上整理衣冠,曹操就这样披头散发的向大将军何进的内宅跑去,一路上把府中的门客、侍从们看的是目瞪口呆,虽然都知道这位曹将军一向是不拘小节的,可今天也太过于疯狂了吧……这可是半裸奔啊!

“大将军,万万不可从西凉调兵!万万不可啊!”用手拔开两名守门的护卫,曹操强行闯进了何进的卧室,顾不上行礼,就大声喊道。

一夜好睡的何进此时也是刚刚醒来,坐在床榻之上,赤膊的上身紧披了一件蜀锦内袍,露出肥胖不堪的躯体,以及黑乎乎一巴掌长的护心毛,看上去三分像人,七分更像没进化完全的野兽;旁边两名昨夜侍寝的美貌姬妾,一个端着青盐罐子,一个拿着细柳条,正在小心翼翼的服侍大将军漱口。

青盐,又称“湖盐”、“岩盐”,是盐类之中的极品,味咸,性寒,有凉血,明目的药效,因为颜色白中透青,故而人们习惯称其为青盐,因为其产地远在西北,路途遥远,运费极高,非大贵族使用不起。

何进本来正在仰头漱口,被曹操突然闯进来一惊吓,一嘴的漱口水没喷出去,反而全咽了下去,因为吞的太急,还有不少进了气管,呛的他咳嗽不止,两名姬妾连忙用力拍打后背,帮着何进顺气!

“孟德如此慌忙,所为何事啊?”好半天,何进这才缓过气来,看到闯进来的是曹操,满脸的怒容才稍微减轻了一些,毕竟在上次的政变中,曹操出谋划策,又连夜奔驰,是给他立过大功的,若是换了其他人,非得重重责罚不可。

“听闻大将军欲调西凉兵马入洛阳,特来劝阻!”曹操上前一步,神色凝重的继续说道:“此乃取祸之道,万不可行啊!”

“那‘十常侍’贼心不死,竟然勾结外臣,意欲谋害本大将军,我欲先下手为强,尽诛宦官一党,以清社稷,有何不可啊?”何进一面示意两名姬妾给自己穿戴好衣冠,一面漫不经心的回答道。

“宦官势力由来已久,在朝堂之中早已是盘根错节,若大将军想将他们全数诛杀,只怕牵连太广,弄得人心不安;如今新君才登基不久,人心尚未安定,此时便大开杀戒,并非上策啊!”顿了一顿,曹操看何进脸上的又开始变得阴沉起来,知道这次想不见血是不行了,那就只好把杀戮尽量降到最低了,于是继续说道:“除恶只须除掉为首者就可,‘十常侍’现在已经失势,要杀他们,只须委派一名狱吏足矣,何必纷纷招外兵入京!……要知道,外兵精锐,兼且桀骜不驯,绝非洛阳城里这些禁军可比,一旦生起事端来,如何能制?”

“孟德多虑了,吾为大将军,执掌天下兵权,何人敢不听号令啊?”何进非但不听,上脸反而闪现出骄横之色,随后目光闪动,仿佛想起了什么,略带戏谑的说道:“孟德一再阻止本大将军诛灭宦官,莫非是念在同根之情吗?”

何进的这番话可真是诛心之语了,曹操的父亲曹嵩本是夏侯家之子,过继给了大宦官曹腾,所以才改姓曹,也就是说曹操的身份是太监的养孙,这样的出身无论怎么说也是污秽的,一向为曹操所忌讳,正所谓揭人不揭短!何进用戏虐的语气把这件事提出来,可以说正揭了曹操心里最大的伤疤!

同根?和太监是同根!还有比这更恶毒的言语吗?

是可忍!孰不可忍?

受此奇耻大辱,曹操原本微细的双眼立刻圆睁起来,射出一阵寒光,身上杀气弥漫,与此同时,左手一握腰带,右手下意识的就去拔腰间的宝剑,却一把摸了个空,原来昨夜大醉,侍从把曹操的佩剑都解了下去,今早醒来连衣衫都没来得及整理,就急匆匆的前来劝谏,结果把佩剑丢在了住处。

曹操怒极拔剑的举动,正在仰天大笑的何进没能看到,却瞒不过正在一旁伺候的两名姬妾,二人吃惊之下,连忙用手捂住自己的樱桃小口,生怕发出声响,惊动了何进;从刚才曹操那凌厉的眼神中她们可以看出来,“杀气!无边的杀气!”

这时候就看出曹操的人缘来了,与大将军府中其他权贵们轻视下人,动辄打骂不同,也许是同样出身不好的原因,曹操对任何人都显得很是和气,从来也不摆自己将军的架子,无论是同事、门卫、马夫,花匠……,纵然职务再是低下,曹操也能平等视之。

当然,这里是有个前提的,那就是这些人都有一技之长,或长于谋略,或武艺高强,或骑术精湛……,至于对那些没有丝毫本事的人,曹操同样也是看不起的!

奸雄爱财,却更爱才!

相比之下,何进的人缘可就跌到谷底了,同样因为出身不好,内心里极度的自卑,所以这位‘屠夫大将军’平日里表现的傲慢无比,经常揪住一点小错就毒打下人,用皮鞭和鲜血来证明自己的高贵和尊严,就是他身边服侍的美女、姬妾也是如此,整日里莫不活得胆战心惊。

所以,此时此刻,她们都愿意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内帮助曹操一下,皆默不作声。

曹操本是机敏异常之人,一把抓空,立刻反应过来,知道此时不是翻脸之时,立刻收敛怒色,换上了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放在腰间的手则顺势做出整理身上衣带的模样,正好因为他来时过于匆忙,衣服穿的都很凌乱,此时整理一下,倒也合情合理,所以并没有引起何进的注意。

“末将告退!”知道再劝谏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反而只会自取其辱,曹操转身走了出去,气息平稳,步伐丝毫不乱,与平时的样子没有任何差别,仿佛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只有他自己知道,刚才那一瞬间,真的动了杀心,如果腰间真的佩戴着宝剑,此时屋子里早已是‘血流五步,伏尸三人’,“至于为什么是三个?呵呵!若果真当场斩杀了何进,那两名无辜的姬妾也断断不会让她们继续活在人间,这就是奸雄的手段!”

去的疯狂,回来的沮丧,曹操是脸上暗含着懊恼之色从内宅走出来的,一边走,一边在嘴里唠叨着:“猪!全都是猪!……一群等着挨宰的蠢猪!……就等着看,谁的鲜血会染红洛阳的土地吧!”

走出内宅大门,一双桃花眼突然出现在曹操的面前,只见眼前之人,身材修长,一张粉脸娇嫩无比,堪比桃花,似乎吹弹可破一般,在柳叶细眉下,一双桃花眼暗含春波,眸子流动之间,虽是无意,却已媚色外泄,若人遐想无数;正是那个形似女儿身,却有一颗阴狠之心的紫木公子!

“卑职紫木,见过曹将军!”面带微笑的躬身一礼,姿势优美,气质高雅,让人看了不禁赏心悦目,与当初在盘龙亭里不可一世的样子相比,简直判若两人。

对这个‘紫木公子’,曹操还是知道一些的,此人原是袁术的朋友,经其介绍来到大将军府中做了一名普通的门客,平时为人很是低调,再加上长袖善舞,与人和善,所以在府中的口碑倒是不错。不过因为他长得太过于貌美,堪比当初战国时代的绝世妖娆--‘龙阳君’,听说府中有喜好男风的贵人想收他做娈童,至于那个贵人是谁,不问可知;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此事最后却不了了之……

别人都说不好的,未必是真的不好,同样,别人都说好的,也未必就真好,大众的眼睛是最容易被欺骗的,对这个外表谦逊的紫木公子,曹操可是看的一清二楚,‘人面兽心,阴狠毒辣’八个字就是对他最准确的评价。

恭敬的目送曹操拂袖而走,紫木公子这才直起腰身,纵然此时身边空无一人,可他脸上的微笑却丝毫未变,时刻隐藏着真实的自己,当年盘龙亭的一把大火真是教会了他太多……太多……

要想复仇就必须忍耐,所以这些日子以来无论外界如何风云变幻,他都一直躲在黑暗的角落里,什么也不做,只是静静的观看,他看到了‘十常侍’的失败,看到了何进的跋扈,看到了袁绍的骄傲,也看到了曹操的谋略,最后他还看到了萧逸的果敢……,一切他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如今所有人都已经出过招了,那么下面,该看看他‘紫木公子’的手段了!

第五十三章削肉立誓

大将军府西侧,有一片比较低矮的房屋,住在这里的都是府中的门客、护卫、以及一些低级的管事们。

门客也分为很多种,最顶级的称为‘客卿’,都是一些极其有本事的人物。‘客卿’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智谋广远的谋士,这些人大都出身寒微,虽有满腹的才学,在仕途上却并不得志,所以选择投靠权贵人物,平日里为其出谋划策,分析时局,用这种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

第二类是拥有武略的将才,他们武艺高强,有一定的统兵能力,平时负责护卫府邸的安全,一旦发生战事,他们就会跟随主公一起出征,成军队中基层的将领,用手中的刀剑和自己的性命,去拼一份前程。

最后一类是口若悬河的舌辩之士,这类人别看是手无缚鸡之力,却有一张能把死人说活得巧嘴,外交结盟,化敌为友,拉拢人才,就是他们的用武之地。

在‘客卿’之下还有两种门客,一种称为‘死士’,这些人没有什么才干,却个个都是些亡命之徒,在他们眼里,没有是非,没有忠奸,有的只是手中的钢刀和自己的一条烂命;平日里主家会好吃好喝的养着他们,一旦要用,这些人也会随时把自己的小命豁出去。

剩下的最后一种,也是门客中最低级的,叫做‘舍人’,平时做一些不重要的杂事,敲敲边鼓,有胜于无而已,同样,他们的待遇也是最差的,住着低矮的房屋,领取微薄的薪酬,在府邸里处处低人一等,要想出头,难如登天!

‘紫木公子’现在的身份就是一名‘舍人’,而且还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那种,自从他将‘破军’宝刀献给袁术,作为晋身之阶后,就一直以这种身份在大将军府里生活;平时里低调行事,从不显露自己的本事,而且处处与人为善,再加上他长袖善舞的本事,虽然没立下什么功劳,倒也混了个脸熟,在府邸中各处几乎都能看到他的身影。

一路上和善的与所有见到的人打着招呼,在家眷居住院落的门口,又和几个留着鼻涕的小奶娃玩了一会,显示出自己人畜无害后,在一片赞扬声中,‘紫木公子’回到了自己的住处,一座只有内外两间房子的简陋小屋;才到门口,一个肥胖的身影就出现在眼前,正是那个对他忠心耿耿的‘大肠管家’。

“公子回来了”虽然现在落了难,但‘大肠管家’还是一直恪守着主仆之间的礼数,他相信,凭自己主子的才略,日后肯定会有出头之日,“请公子用饭吧!”

简陋至极的木榻上,一盘用盐水煮熟的豆子,一盘没什么油水的青菜,一碗夹杂着许多外壳的粗糙粟米饭,再加上一小壶浑浊的劣酒,这就是‘紫木公子’的晚餐了。

这样的伙食,基本都是一些普通百姓家里才吃的,当初在盘龙亭的时候,就是‘大肠管家’都从来不会享用这么低劣的食物,可现在,从小养尊处优的‘紫木公子’却吃的极为香甜,看来‘铁血’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

其实以‘紫木公子’的才华、武艺,完全可以做一名高级的客卿,可是他没有这么做,反而是尽量得低调,不显山,不露水;也许在他心中,从地处看事情,能够看得更清楚一些吧!

可惜,有的人天生就低调不了,他不惹事,麻烦却会主动的找上门来。

饭食刚刚吃到一半,突然想起一阵敲门声,‘大肠管家’急忙跑过去开门,随即一张极其猥亵的脸出现在门口,来人大概四十多岁的年纪,长得又瘦又小,一口大黄牙,满脸的雀斑,毛发却特别的浓郁,再加上一双精光四射的眼睛,活脱脱就是一只人类的近亲---猴子。

“不知侯管事驾到,未能远迎,当面赎罪!”紫木公子也放下了手中的碗筷,起身行礼,很巧,此人不但长得像一只猴子,也确实姓侯,是大将军府中二爷何苗身边的一名管事,平日里靠着阿谀奉承,又四处给主子搜罗美色,故而深得何苗的信任。

“猴子进宅,肯定没有好事”,紫木主仆二人立刻加上了小心,同时一件隐忧也浮上了心头。

“哎呀呀!如此粉雕玉琢一样的妙人,怎么能吃这样粗劣的东西呢,侯爷我看着都心疼啊!”指着桌子上简单的食物,侯管事先是露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然后一双色迷迷的眼睛连连闪动,说道:“这样吧,紫木啊!你跟我去二爷身边任职,以后只要好生服侍主子,自然会锦衣玉食,少不了你的好处。”

听到这个‘好消息’,紫木公子那张粉色的小脸一下子变得煞白,双拳紧握,因为用力过度,连关节都变得发白起来,可见此时他心中的愤怒程度。

都是这张‘桃花脸’惹出的祸事,原来这位二爷何苗,除了喜爱美女之外,竟然也好男风,是个男女通吃的家伙,自从‘紫木公子’出现在大将军府中,偶然间被他看到后,立刻惊为天人,一心想弄到自己的身边来,不过前期因为顾忌袁术的脸面,再加上朝廷里风云变化,这件事就一再耽搁了,如今大局已定,何苗又官升御林将军,立刻色心又起,把这件事又想了起来,所以才派手下的侯管事前来威逼。

想他‘紫木公子’虽然长得酷似女儿身,但绝对有着一颗男儿心,想当初光是小妾他就有十七个,是真正的男子汉,如今让他去给人做娈童,像个女人一样,以身侍人,这该是何等的奇耻大辱啊!

虽然此时恨不得一刀把眼前这只‘猴子’劈了,可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脸色变了几变,紫木公子还是强压怒火,向身边的‘大肠管家’偷偷打了个手势,同时疾速地思考起脱身之计。

“侯爷快快请坐!能见到您老人家,真是小人的福分!”论起奉承的本事,猪大肠也是一流的高手,一方热情的请侯管事坐下,同时用自己的身躯巧妙地遮住了对方的视线。

与此同时,‘紫木公子’悄悄的把双手合在了一起,在宽袍大袖的掩护下,用右手在自己的左臂上狠狠掐了几把,用力极狠,虽然痛的浑身颤抖,脸上却依旧保持着那种恭敬的笑容。

“回侯管事的话,能去‘御林将军’身边任事,本是在下的荣幸,不过吗?最近在下身体略有不适,染了恶疾,生怕传染给别人,”说着紫木公子轻轻拉开自己左臂上的衣袖,露出了塞雪一样白嫩的肌肤,不过在上面却出现了几个黑紫色的印记,让人看了触目惊心,“还请稍等些时候,容小人病体稍愈,立刻前去二爷面前听命!”

“请侯爷代为回旋一二!日后必有重谢!”‘大肠管家’见机立刻凑上前去,从怀里掏出一把散碎银子,在手里垫了垫,有些轻,可这已经是他们主仆身上所有的积蓄了,咬了咬牙,又从怀里掏出一块玉珏,这还是当初在盘龙亭时,从‘黄鼠’的马队里搜刮来的,一并塞了出去。

“好说!好说!”正所谓有钱好办事,既然收了人家的钱财,而且看样子这个粉面小郎君确实又身怀恶疾,所以侯管事也乐得把事情缓上一缓,反正在他看来,已经到嘴边的肥肉还怕他跑了不成。

而且奴随主心,这个侯管事跟着二爷何苗,也是个男女通吃的家伙,缓步走到‘紫木公子’面前,装出一副看望病情的样子,伸手一把握住了那只粉嫩的手臂,竟然轻轻的抚摸起来,话说这样绝色的美男子,他活了半辈子也是从没遇到过啊!

“好生养病,以后侯爷会心疼、照顾你的!”又轻薄的摸了一把,侯管事转身哼着****的小调,走了出去。

“主子息怒啊!”关好房门,‘大肠管家’连忙来到‘紫木公子’身旁,好生劝慰;他还清楚的记得,上一个出言调戏自家主子的家伙,可是被灌醉后扔进大石磨里,活活磨成了肉酱,最后喂了恶狗。

人都有逆鳞,就像大将军何进的忌讳别人说他屠夫出身,曹操忌讳别人说他是太监的养孙一样,‘紫木公子’平生最大的忌讳就是有人夸赞他长得‘美貌’,如果再有人把他当成女子调戏,那就会引发极其可怕的后果。

一言不发,‘紫木公子’粉嫩的小脸变得更加惨白了,双目中射出野兽般的寒光,一把撸起左臂的袖子,用手同样摸了摸那块滑嫩的肌肤,突然右臂一动,一把锋利的匕首就出现在手中,毫不迟疑,寒光一闪而过,刚才那块被侯管事抚摸过的皮肉,就整片削落到地上,鲜血汹涌淌下,虽然痛彻心扉,可那只握刀的手却毫不颤抖!

“公子爷!保重呀!”‘大肠管家’连忙找出伤药、细麻布,小心的包扎起伤口来,他知道,这次自己的主子是真的暴怒了,想想可能引发的后果,即便是经历过灭庄惨案的他,也不禁吓得打了个冷颤。

“何苗!……大将军府!我紫木公子以血为誓,定要让你们九族尽灭,鸡犬不留!”半响,一句带着无比恶毒的复仇誓言低低响起。

第五十四章治病药引

皇宫的北面是玄武门,在四象风水学之中,玄武为水,属阴,再加上北门一向有‘鬼门’的说法,所以不为达官显贵们所喜,故而几乎没有什么贵族喜欢在这里居住。但万事都有例外,在玄武门外,就有着这样一片奇怪的宅子。

说奇怪,就在于它们那诡异的装饰,以及与周围其他建筑格格不入的气势;千金难求的木料,富丽堂皇的装饰,成群结队的家丁、奴仆,无不显示着这里主人的富足与权利;但在这些府邸的大门前,既没有标志武将威风的铁戟,也没有显示文臣典雅的匾额,至于世家大族才有的,显示宗族谱系荣耀的石碑在这里更是看不到的。

用一句话准确的来形容这里的主人,那就是:“富而不贵!有权而无势!”而这样的人,在大汉帝国的都城洛阳里只有一种,宦官,‘十常侍’!

‘十常侍’卖官鬻爵,收受贿赂,所以他们一个个富可敌国,可纵然有再多的钱财,他们也只是一帮奴婢,下等人,所以说他们是‘富而不贵!’同样的他们也拥有滔天的权利,可这些权利都是建立在皇帝宠信的基础上,一旦宠信失去,他们的权利也就会随之土崩瓦解,所以这些宦官们纵然一度握有执掌天下的权利,却永远也建立不起自己的‘势’!

这片住宅中最富丽的一座就是‘十常侍’之首,大宦官张让的府邸,身为一个权势滔天的宦官,虽然没有了一个男人的根本,但这并不妨碍他追求和享受生活,于是他把自己的府邸就建在了皇宫的玄武门外,在这里既方便他每日入宫当差,也不妨碍他回来享受自己的生活。

而且与皇宫相比,无疑,他更加喜欢住在自己的府邸里,在皇宫里他是奴婢,是永远低人一等的阉人,可在这里,他就是主子,是人上人,有大群的奴婢供他驱使,有数不清的财货让他挥霍,在后院里甚至还养着数十名美貌的歌姬,个个都有倾城倾国的姿色,总之,一个正常男人能拥有的一切,他全都有,而且更多、更好!

不过最近张让很不高兴,因为他视为生命的东西--权利,正在慢慢的离他而去;政变失利,外戚何进一党依仗着拥立之功,如今正得势,而他们‘十常侍’靠着献出同伴蹇硕的人头,和来之不易的内廷权利,又在何太后那里苦苦哀求,这才侥幸保住了性命;害的他这些日子以来一再的低调行事,甚至不得不躲在府里装病,来避过何进一党的锋芒。

主子一不高兴,底下的奴才们就该倒霉了,最近一段时间,几乎每天都有被打死奴婢的尸体从府邸的后角门仍出去,弄得府中所有的下人个个噤若寒蝉,生怕下一个倒霉的就轮到自己。

“啪!……”又一个茶杯摔得粉碎,张让快被心中的怒火烧焦了,朝堂上的形式对自己越发的不利,何进兄弟一手遮天,外戚集团的势力空前强大,而那些平日里对自己敷衍趋势的官员们,现在见了自己就跟见了鬼一样,躲都躲不急,往日里门庭若市的府邸,如今也变得车马稀疏,好不悲惨。

世上最痛苦的不是没有权利,而是得到权利以后,又失去了它,那种滋味,才真是让人痛不欲生!

“报!……报主子,府门外有人求见!”一名青衣小奴疾步跑过来,远远的就跪了下去。

“什么人?可曾带有兵马?”张让现在可是一日三惊,时时担心何进一党对自己痛下杀手。

“回主子,来者仅孤身一人,却不肯报上姓名,”看着张让并没有发怒,小奴又抖着胆子跪行几步,继续说道:“来人还说,乃是数月之前深夜下书之人!”

“数月前,深夜……,下书?”一语点醒梦中人,张让不由得想起,数月之前他确实在深夜收到过一封书信,上面说上党太守张杨,深夜入大将军何进府中,二人密谋良久,恐对自己不利;可当时的张让正是权倾朝野,对一个小小的外郡太守并没有放在心上,也就没多加防范,哪知道,政变之夜,关键时刻坏了自己大事的,就是这个上党太守张杨所领进京城来的那三千玄甲军!

“叫他进来!”张让一挥手,让小奴下去领人,略一思考,又连忙脱下外袍,斜披在身上,头上也系上了病襟,口歪嘴斜,装出一副病歪歪的样子,这才说道:“慢,是请,请他进来!”

很快,在青衣小奴的引领下,一个白衣飘飘,身形略瘦,面如桃花的年轻人漫步走了进来,只是来者走动之间,左臂摇摆的有些不自然,不时有些疼痛般的抽搐;正是昨夜割肉立誓的‘紫木公子’。虽然此时已经是夏初季节,天气温和,可在他的身上却总有一股挥之不去的寒气,让人不敢靠近,都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可有些仇恨,隔上一夜都嫌长。

“大将军府中门客--公孙紫木见过大人!”自报家门,才显示出自己的诚意。

“免礼,请坐!上茶!”果然,听到对方直接说出自己来自何进的大将军府,张让反而松了一口气,知道真相总比去胡乱猜测要强得多。

张让,紫木公子,二人四目相对,仔细打量起对方来,互视良久,均是微微一笑,也许是因为气质相似,两个同样用心深远的人,竟同时产生了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很好,原来咱们是同一类人!

“不知紫木公子前来所为何事?可是大将军有何召唤吗?”经历过太多的阴谋、暗算,张让早已对任何人都不信任了,虽然对方自称是深夜下书之人,可有谁知道到底是真是假?万一是何进派来试探自己之人呢?不得不防啊!

“呵呵!非也!在下此来与大将军无关,只是听说大人最近身体略有不适,前来看望,另外在下有祖传的良药一济,包治百病,特来献上!”将心比心,紫木公子自然也知道对方不会立刻的信任自己,所以立刻表明立场。

“公子有心了!”听到良药这两个字,张让的心不由得空悬了起来,大汉四百年,死在毒药之下的人数不胜数,“府上自有良医诊治,杂家已经吃惯了他们开的药,就不劳公子费心了!”

“大人府上的药物虽好,可惜,却缺了一个药引子!”紫木公子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充满了自信,“请赐纸笔!”

立刻,有婢女送上了纸笔,青锋狼毫笔,一看就是皇宫尚坊出产的上品,至于白纸,更是制作的精美无比,因为这种纸张的发明者,原本就是一位皇宫里的太监--蔡伦!

刷刷点点,一张截取下来的一指宽的小纸条就送到了张让的手中,带着疑惑的目光,轻轻打开一看,随即张让一跃而起,原本装出来的病态丝毫不见了,眼中反而射出阵阵的寒光,只因为纸条上写着四个字,四个杀气腾腾的字---何进之头!

“公子如何助我?”当着明人不说假话,张让一生阅人无数,正所谓,字由心生;从这四个字里他看出了对方心中那滔天的杀机,没有刻骨的仇恨,也写不出这样的字来。

“呵呵!这茶现在才喝出一点味道来!”紫木公子没正面回答张让的问题,反而端起茶杯,小口地慢品起来,只是端茶的一瞬间,左臂不自然的颤抖了一下,显然昨天的割肉之伤,依然疼痛的很。

“全部退下!”张让如此老奸巨猾之人,岂能不明白对方的意思,一挥手间,身边的婢女、侍从全都走了个干净;“五十步内任何人不得靠近,违令者,杀!”

“诺!”随即人影晃动,一群侍卫手执明晃晃的兵刃在远处结成了一道防线,既有防止走漏消息的作用,同时也是一个威慑,今天,如果‘紫木公子’不说出点什么,那么献上人头的就是他自己。

“大人要除何进,必须要先防范两个人!”看着远处如狼似虎的侍卫,‘紫木公子’丝毫不乱,早已经历过生死的他,现在反而并不太看重生死了,因为他只道,这世上还有一种痛苦,叫做生不如死。

“那两个人,如此重要?”要砍大树,先削枝叶的道理张让自然明白,只是不知是哪两个人对何进如此重要,“四世三公出身的袁绍、袁术兄弟?……又或者是如今执掌御林军的何苗?……”

“第一个是曹操!此人足智多谋,刚毅果决,关键时刻能断大事,不得不防!”毫不迟疑,紫木公子说出了第一个人的名字,那个政变之夜里所发生的事情,他在暗处可是看的清清楚楚,可以说,如果没有曹操在,那何进的人头早就悬挂在城门上了。

“言之有理,此人不得不防!”非常认可的点点头,曹操的能力和作用自然毋庸置疑,张让紧接着问道“那第二个人呢?”

“萧逸!……”

第五十五章至尊亦可杀!

“有何良策,请公子教我!”躬身深深一礼,张让的态度可谓恭敬至极,虽然是残废之身,但常年的宫廷斗争让他非常明白一个好的谋士究竟有多重要,所以对于有本事的人,他一向很重视,在这一点上,比起那个屠夫出身的大将军何进来,强的可不是一点半点。

“大人请坐,容我一一道来!”紫木公子本就谋略过人,只是以前因为自视甚高,才吃了那么大一个亏,不过,天下万事,福祸相依,在经历过灭门毁家之痛后,开始变得锋芒内敛,此时的他就像一把淬过毒的匕首,虽然表面看起来没有‘三尺青锋宝剑’那样的凌厉,却更加邪毒,也更加致命!

“权势之道,无外乎此消彼长,和彼消此长,如今何进兄弟如日中天,大人这方却处于劣势,要想扭转现在的局面,必须双管齐下才成!”

“如何双管齐下?请公子试言之!”

“首先对何太后那里,必须小心伺候,多进美言;另外对何进兄弟也要毕恭毕敬,万万不可露出丝毫的敌意,尤其是那个何苗,此人贪婪成性,眼中只有黄白之物,且又好色成性,可以多多献上珍宝、古玩、美女,取其欢心,如此短期内可保自身无事!”说道这里,‘紫木公子’伸手轻轻摸了摸自己带伤的左臂,眼中杀机暗伏,显然对这位二爷何苗已经是恨之入骨了,“以上所说只是先骄其心,接下来还要再散其势!”

“何进兄妹皆是小门小户出身,素来贫寒,未曾见过多少富贵,以珠宝、好言骄其心容易,却如何才能散其势呢?”张让本就是奉承主子的好手,否则也不会长久的得到汉灵帝的宠信,送礼、拍马对他而言轻松容易,可后者,却让他一时间陷入了沉思之中。

“呵呵,此番何进之所以得势,所依靠无非是‘内有曹操之谋,外有萧逸之勇!’再有士族门阀们为其遥相呼应,这才侥幸成功,只要能把这三者束缚起来,何进之势必败,至于其他如袁绍、袁术兄弟之流,都是些志大才疏,好谋无断之辈,难成大事!”紫木公子一番话说得极为自信,这段时间的低调潜伏,让他把大将军府中的一众人等看了个透彻,也分析了个透彻。

“这些可都是人杰啊!如何束缚?”听到这里,张让不由得急忙问道,曹操的诡诈谋略,萧逸的玄甲精兵,以及士族门阀的权势,这三者在他看来都是极难对付的角色,否则这次政变,他们‘十常侍’也不会败的如此之惨。

“呵呵,曹操此人虽谋略过人,但因为出身不好,性格变得十分怪异,亦正亦邪,做事容易走上极端,时而宽容大度,时而又报复心极强,前几日因为进谏之事,被何进那个屠夫所辱,如今只须再浇上些油,让这把烈火烧得更旺一些,二人之间定会不和,既然有了间隙,曹操之谋,也就难为何进所用了!”

“至于那萧逸,虽然勇冠三军,而且也不乏计谋,但此人现在却官职低下,处处受制于人,那上党太守张扬乃是他的上司,如今只须传出去一些流言蜚语,把此人惊动,就等于给萧逸这只‘贪狼’栓上了一条铁链,变成看家之犬!”说道揣摩人心,普天之下恐怕真没有人是紫木公子的对手,几句言语,略施小计,就把两个厉害人物装了进去。

“公子大才,奇谋无双,杂家真是佩服的很!”张让先是由衷的称赞了一番,不由得信心大增,然后继续问道:“那士族们又该如何分化?要知道,他们并不是一两个人,而是一股庞大的政治集团!”

确实,要想找出一个人的弱点,再针对这个弱点想出应对的法子比较容易,可要想给一群人找弱点,那就难了!除非,有一个弱点,是这群人都有的,而且这个弱点,还必须得非常致命,可这样的难度,真不输于海底捞针啊!金银珠宝,士族们多的数不胜数,高官厚禄,连选官的权利都一直被他们把持,普天之下,能打动他们的东西可真是不多了……

“大人可知,这些士族门阀们最看重的是什么?”微微一笑,紫木公子问了一个似乎很容易的问题。

“自然是利!”对这些表面仁义道德,实际上一肚子男盗女娼的门阀们,张让可是知之甚深。

“没错,是利!可这些士族门阀却更加爱名,名声就是他们装点门面,维护传统的牌坊,无论什么时候,他们也不会把这个牌坊丢下的;所以只要杀一个人,杀一个能让所有人都背上万世骂名的人,这些爱惜羽翼的士族们,自然会躲得远远的。

“杀什么人才能有这样的作用,会背上万世的骂名?”听到这里,张让不由得心中一寒,对这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粉面俊公子,产生了深深的惧意,既是惧怕紫木公子那反手之间便可谋算满朝公卿的计谋,更是惧怕他将要说出来的名字,以张让的智慧,自然猜测的出来,这个人的名字,不说则以,一旦说出来,肯定就是石破惊天!

宦官和外戚之间的权利斗争已经延续了将近200多年,双方可谓各有胜负,就像日月交替一样,轮流出现在东汉的天空上,这种斗争最多也就像白天与黑夜的变换一样,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可如今紫木公子要做的,已经不再是日月交替那么简单,而是要把这苍天都捅出一个大窟窿……,苍天若破,那日月还能存在吗?

“略一犹豫,紫木公子靠近张让耳边,轻轻的说出了一个名字,而后就沉默不语了,显然对这件事他也有着深深的忌讳,一个不好,就是粉身碎骨啊!

果然,张让的脸色大变,纵然是经历过无数的风浪,但听到这个名字,依旧让他心惊胆战,这可不止是留骂名于万世,诛灭九族也不为过啊!

虽然以前有过宦官前辈们做出同样的壮举,可那都是受人指使而已,说白了就相当于被人当作一把刀子去杀人,而刀子本身是没有多少负罪感的……,可现在不一样,自己要去做那个哪刀子的人了,面对这样捅破天的事情,真是让人难下抉择,说到底,他们宦官只是皇家的奴才,以奴弑主的事情,于情于理,也都是说不过去的。

“大人,欲成大事者,至尊亦可杀!”看到张让犹豫不决的样子,‘紫木公子’立刻给加了一把火,“否则,那蹇硕的下场就是前车之鉴啊!……更何况,何进已经派人招西凉兵入京了,到时候就是有何太后维护,恐怕也难保大人们的安全,是生是死,还望大人早下决断啊!”

“嘶!……”蹇硕那颗血淋林的人头不由得浮现在眼前,天大、地大、自己的小命最大,事关生死,在心中反复权衡后,张让还是咬着后槽牙问道:“此人位列至尊,地位尊崇无比,如何杀之?”

“此事在下自有定谋,大人只须配合一二即可,其他的无须担心!”

“好!……既然如此!……干了!”

第五十六章风起云涌

“大人果然是决断之人,如此削敌之策可成,下一步,就该加强本身的实力了,”冷酷的笑容一收,紫木公子认可的点了点头,显然对这位暂时的盟友还是满意的,继续说道:“要想诛杀何进,还必须有一把藏在暗处,却又能随时拔出鞘的刀才成,兵权,不可或缺!”

“此事可就难办了!蹇硕死后,西园禁军尽皆散去,而且那些人也都是不中用的,”摇了摇头,张让面露难色的说道:“如今兵马之权尽归何进兄弟所有,我等手中可是一兵一卒也没有啊!”

这就是宦官们的短处,宦官的权利来自于皇权,皇帝信任则权倾天下,皇帝厌恶,则立刻被打回奴婢的原型,就像一条寄生在大树上的藤曼一样,虽然也能爬的很高,甚至是比树还高,可一旦失去寄生的依靠,立刻就会跌落尘埃。

“大人且放宽心,兵都是人当的,只要有人,还怕没有兵吗?”紫木公子指了指不远处的皇宫问道:“不知这后宫之中有多少宦官,其中身强力壮者又有多少?”

“连杂家在内,后宫共有宦官5322人,其中身强力壮者也在3000以上,”说起皇宫,没人比张让更加熟悉了,里面的一草一木都记在他的心里,“公子的意思,莫非……”

“正是,与其从别处调借兵马,不如自己培训,这些人只要略加训练,再佩以刀枪,就是一支现成的精兵,而且对大人唯命是从!……再加上小皇帝如今年幼,大人只须引导以玩耍战阵游戏,就可以顺势取得兵刃,并能借机操练人马,只等找到机会,诓骗那何进入宫……,”说道这里,‘紫木公子’做了一个干净利落的斩杀手势。

“好,得公子奇谋,真是天助我也!”张让大喜之下却没有忘记,这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当下说道:“事成之后,杂家当保举公子入朝为官,十年之内当官居州牧,坐镇一方!”

“呵呵,多谢大人栽培,除此之外,事成之后,紫木还想再求一事,准确说是求一个人的头颅!”

“何人……?”

“还是--萧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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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紫木公子‘又悄悄的回到了大将军府中,神不知,鬼不觉,与平日里的样子丝毫没有不同,还是那样的温文尔雅,对任何人都是客客气气的,低调的几乎让人忘却;估计谁也想不到,正是在这个比女子还要妩媚的粉面公子手中,一个诛杀大将军何进,甚至是搅动大汉天下风云的恶毒计划正在酝酿之中……

要想破局,首先就得把水搅浑,’紫木公子’回到住处,立刻把‘大肠管家’找了来,这世上没有无用之人,是人就有自己专长的那一面,只是人与人不同而已,有的是正才,有的是奇才,有的是鬼才,还有一类是歪才!

‘大肠管家’就可谓是个歪才,如果让他去带兵打仗,他会全军覆没;如果让他去管理财货,他肯定会中饱私囊;可如果让他去打探消息,散布流言,那绝对是第一流的人才,所以说只要把一个人放到适合他的岗位上,就肯定能散发出最大的光和热,虽然可能是害人的黑光,也算是歪人歪用了!

“公子请放心,一切就交给小的了!”说道散布假消息,无中生有的本事,‘大肠管家’自认第二,那这洛阳城里就没人敢自认第一。从这天起,一个穿着大将军府下人服饰的肥胖身影,不断的出现在洛阳城那些偏僻的小巷里……

散步流言蜚语最好的途径就是从市井百姓这些底层人中间传播,因为中国人从古至今都有个习惯,喜欢传小话,而且还能在上面添枝加叶,延伸出无数自己的联想,很快,一条条真真假假、似是而非的流言就在洛阳城的大街小巷中散布开来……

“知道吗?听说大将军何进从西凉调兵,要扫清后宫的宦官了……,还要威逼太后,晋封自己为公爵!”这是最开始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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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听说了吗?大将军何进不但要从西凉调兵入京,而且还深夜私下会晤外镇边将(暗指上党太守张杨),……想要清除异己,威逼朝廷封他为异性王!

嘶!高祖爷不是有遗命,非刘姓者不得封王吗?

人家是太后的亲哥哥,手上又握有兵权!……难说!难说啊!”这是半个月后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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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们,可千万别告诉别人,大将军何进要调西凉兵和雁门兵入京,然后效仿王莽,自立为帝,还要加封董卓为大将军,加封张扬为大司马,其余人等也皆有封赏,据说连新任百官的名单、和新龙袍都做好了……”

天啊!这不是要造反吗?

哎!谁说不是啊,可怜先帝尸骨未寒,小皇帝还年幼,这天恐怕就要变了……”这是一个月后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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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诸如,“曹操对何进不满,念在同根之情,有意勾结宦官,阴谋反叛……,雁门的玄甲军这次政变勤王护驾有功,却未得犒赏,要纵兵入城劫掠的小道消息更是满天飞,”一时间,流言四起,弄得洛阳城里人心惶惶!

‘谎言说上三遍,就是真理!’当‘紫木公子’本人听到这些流言时,都几乎相信了七分,如果不是知道是他自己派‘大肠管家’出去散步的这些流言,那他就相信十分了,这造谣的水平,真不是一般的高啊!

谣言四起,原本那些潜伏在水底的鱼立刻被惊得四处游窜,最后连何进都坐不住了,人言可畏啊!大将军府一声令下,开始四处抓捕那些散步流言的人,可满洛阳都在传小消息,又怎么真的能抓的过来呀,只能是越描越黑,最后连稳坐在皇宫里的何太后也不安起来,一再的派人去大将军府上询问,何进真是有口难辩!

看着已经陷入疯狂的何进,‘紫木公子’决定实施计划的第二步了,不过这一步有很大的风险,在左思右想之后,还是决定去找一个替死鬼。

一个此时同样被嫉妒心弄得几乎要疯狂的倒霉鬼---袁术!

紫木公子仔细盘算过,府邸中适合去实行这个计划的只有几个人选,其中曹操是不可能的,他的这些谋划要想瞒过这位‘乱世之奸雄;,恐怕连一份把握也没有,如果是那个好谋无断的袁绍,大概有五分把握,可如果是那个志大才疏、又嫉妒成性的袁术,呵呵!那就有十分把握了。

当天夜里,紫木公子偷偷来到袁术的住处,一番口若悬河的说辞,献上了自己精心策划的计划,随后又一脸平静的走了……,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一般。

第二天一早,激动万分的袁术立刻跑到大将军何进那里,曹操已经献过策了,他的兄长袁绍也献过策了,二人都用智谋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如今终于该轮到他袁术出出风头,也献上一道解决当下风波的良策-----诛杀董太皇太后!

第五十七章两件小事

大汉,中平六年,夏六月,在经历过皇位的新旧交替后,已经逐渐平稳下来的洛阳城中,又发生了两件小事,以及一件大事!

第一件小事,今年才14岁的小皇帝刘辩突然喜欢上了打仗的游戏,其实男孩子小时候几乎都玩过这样的游戏,一群小伙伴,分为两队,选出各自的首领,然后拿着树枝挑起块破布做旗帜,在首领的指挥下用土块互相投掷,冲锋、埋伏、偷袭……,各种战术花样百出,玩的不亦乐乎,最后都打成了一群小土猴子再各自回家受到父母的训斥,一些不乖的还会挨上两巴掌。

虽然打屁股很疼,可这依然抵消不了打仗的热情,孩子们忘我的游戏着,甚至能忘记吃饭;这样的游戏在所有的农村、城市的角落里几乎天天都上演着,男人骨子里那种嗜血、好战的基因,就这样通过这些游戏一代代传递着。

皇家毕竟与平民百姓不同,小皇帝的游戏玩的相当逼真,在御花园的平地上,上千名小太监打着五色的旗帜,排列成整齐的队形,小皇帝自然充任了指挥官的角色,手执天子剑,骑在逍遥马上,身后还立起了明黄色的大纛,‘十常侍’等人都在一旁小心伺候着,同时在游戏中充任着各级的将校,玩的比小皇帝还要认真;整支队伍随着号角与战鼓声,进退分明,号令整齐,颇有一副战阵的气势。

对于小皇帝的打仗游戏,朝廷中除了几个腐儒老臣提出反对外,舆论上到是一片支持的声音,在东汉这个时代里,社会上尚武的风气还是很浓厚的,汉高祖刘邦就是在马背上得天下,汉武帝刘彻更是一连14次兵出漠北,用武功打出了大汉王朝的赫赫天威,如今汉室衰微,如果能再出一个‘习兵尚武’的马上天子,群臣们还是比较欢迎的。

所以,小皇帝的打仗游戏得以顺利的延续了下来,为了游戏的逼真度,甚至还从国家武库里调来了一批兵刃、盔甲,于是,号角长鸣、战阵喊杀之声整日的响彻在皇宫的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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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小事,一直宅在洛阳城里的太守张杨坐不住了,数月以来,无论朝廷上如何风云变幻,他都一直躲在驿站里,试图以旁观者的身份避开这场政治风暴,如果能坐收点渔利就更好了。准确的说这个办法确实不错,在这次政变中,有萧逸、曹操、袁绍等人在前面打先锋,张扬一点风险没有,事后的封赏反而一点也没落下。

正在张扬这个渔翁做的有滋有味时,洛阳城里出现了大量的流言蜚语,先是说他指使玄甲军要入城纵兵抢劫,接着又有流言传说他暗地里勾结大将军何进,有不臣之心,弄得他是焦头烂额,人呀可谓啊!为了避嫌,同时也为了控制住手下的玄甲铁骑,这位张大人终于出了洛阳城,亲自到军营中坐镇了。

张扬是在黎明时分突然来到御苑军营外的,他的计划很简单,就是效仿一下当初‘汉高祖刘邦夺取齐王韩信兵权’的典故,想要先悄无声息的直入中军大帐,迅速接管兵符印信,随后再用军旗召集众将领,强行调整了众人的职务,并在关键地方安插了自己手下的亲兵,如此就能彻底的控制住军队的调动大权;

计划是不错,执行的也很顺利,张扬很轻易的就接近了营地,似乎没有惊动任何人;一切都在按照计划行事,之所以这么做,一是他想亲自接掌玄甲军的兵权,这么一支精兵,放在别人的手上,确实是不放心啊,哪怕那个是自己的部下;另外,他还想给萧逸来个下马威,震慑一下这位年轻的统领,萧逸最近的所作所为太过于骇人了,‘深夜起兵入宫勤王,阳德殿上仗剑立威,’这一切的一切,都出自一个17岁少年之手;对这个太过于优秀的部下,他已经开始不放心了。

看着寂静的军营,估计此时里面的人还都在沉睡中,张扬已经想好了,一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先控制住中军大帐,然后狠狠的训斥萧逸一番,树立自己的威望,等这位17岁的小统领跪在自己面前,痛哭流涕,真心悔过的时候,自己再大度的宽容他,用好言宽慰,这样一来就能彻底的收服这匹‘狂烈的小野马!’

想法很好,可眼前的现实却让这位太守大人目瞪口呆。

“恭迎太守大人回营,大人万安!”才来到军营前,突然之间营门大开,各种旗帜高举,在萧逸的率领下,三千玄甲军将士顶盔贯甲,各执兵刃,整齐列队在营门两旁,三声呐喊,齐刷刷的举起手中的兵器,用军中礼仪欢迎这位太守大人的检阅。

“末将恭迎大人回营,大帐中已经备下酒席,为大人接风洗尘,请!”队伍的最前列,萧逸一身戎装,纵马上前,恭敬的行了一礼,从张扬突然出现在御苑附近,暗伏在周围的游骑兵就把情报传递了回来,对于这位太守大人的心思,萧逸早就猜透了,于是他暗中集结起人马,给张扬来了一个“激动热情、终生难忘的欢迎仪式!”

听到人家连酒席都准备好了,太守张杨立刻是一脸的黑线,他想效仿汉高祖巧夺兵权,可萧逸却不是那个军事满分,政治零蛋的齐王韩信,如果真要比较的话,‘坑兵白起’也许更适合他。

被毕恭毕敬的请进了中军大帐,张扬看着两侧动作整齐划一的将校,在听着那公式化的欢呼声,他有一种预感,此时如果萧逸一声令下,那么这些现在还对自己‘热情万分’的兵卒,立刻就会拔出兵刃,将自己乱刃分尸;这种感觉让他非常的不舒服,对萧逸这个武艺、能力、胆略都过于突出的部下,“他是又爱,又惧,又恨啊!……”

“萧郎带的好兵!干的好大事!”万般无奈之下,张杨最后只是说出这样一句话,至于原先想驯服这匹‘野马’的想法,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人贵有自知之明,萧逸这样的‘天马神驹’,不是他这样的凡夫俗子所能驾驭的。

“全赖大人栽培!末将感激不尽!”对于张扬,萧逸心中还是充满了感激之情的,不管怎么说,也是这位太守大人把他从微末之中提拔起来的,如果这是一个太平盛世,如果张扬是一个坚毅果敢,有雄心魄力的人物,那么他还是愿意为其所用的;可现在是一个什么样的世道,汉室日渐倾颓,中央权威一落千丈,各地州牧拥兵自重,黄巾余孽蠢蠢欲动,眼看就要天下大乱了,现在需要的是一个能扫平乱世的人,至于这个人是英雄、是枭雄、还是奸雄,那都不重要,总之,谁能荡平四海,一统九州,延续华夏正统,让老百姓能安居乐业,那他就是萧逸日后要辅佐的人。

如果世上没有这样人的话,那么他萧逸并不介意自己举起‘王者之旗’,在天下面前,是非、对错、善恶,一切都变得不重要了。

如今洛阳城里谣言四起,对此萧逸一直保持着极高的警惕性,他已经模模糊糊的感觉到,有一只巨大的黑手在幕后推动着这一切的发展,对此,除了感觉到可怕,还是可怕!

敌人在暗处,随时可能发出致命的一击,而目标会是谁呢?“风头正劲的大将军何进?谋略过人的曹操?……还是自己?”萧逸心中也是思虑万千。

‘敌不动,我不动!’萧逸现在也乐得躲在军营里,而张扬得到来正好给他提供了一个挡箭牌,他相信只要玄甲军还在手中,除非对方调动数万大军,否则休想伤他分毫,……就算真有大军来包围,凭着手中的‘凤翅镏金镗’,和胯下的‘千里墨烟驹’,萧逸也有自信能溃围而出!

不管怎么说,张扬还是在军营里住下了,他和萧逸之间也保持了一种默契,张扬不过多的干涉营中军务,而萧逸呢也一直保持着属下的姿态,至少表面看上去,一切都很和谐;说到底萧逸毕竟只是个小小的‘点军司马’,连玄甲军正式的主官都不是,之所以能指挥营中的兵马,靠的是他那极高的个人声望;如今顶头上司到来,就相当于给萧逸戴上个紧箍咒,再也不能随随便便的自行其是了。

最后,洛阳城里还出了一件大事,一件足矣震动天下的大事----汉灵帝的生母,当今小皇帝的亲祖母,董太皇太后--薨了!

第五十八章一件大事

以一介布衣门客的身份,却反手之间致一国的太皇太后于死地,在一般人看来,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可‘紫木公子’却做到了,而且做的相当干净漂亮!

就像是推到一组多米诺骨牌一样,只要你把每一张牌的位置摆放好,然后只须轻轻一碰,强大的连锁反应就会把你针对的那最后一张王牌推到,而且还不用担心会暴露自己;这就是谋略的可怕!

经过大将军府的一番调查,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如今在后宫里深居简出的董太皇太后,作为争夺皇位失败的一方,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似乎也是合情合理的;而且还有一些风闻说,董太皇太后准备临朝垂帘听政,在朝堂上与何家兄妹分庭抗礼,甚至打算废黜现在的小皇帝刘辩,改立陈留王刘协为帝。

深夜,大将军府,书房之中,袁术正在向大将军何进献策,不得不承认,出身四世三公的袁术人样子长得还是不错的,虽然比起其兄长袁绍来似乎少了一些伟岸的气势,但一张还算俊朗的面容,再配上他那高贵的出身,也算是一表人才了。

熟悉袁术的人都对这位袁氏家族的嫡子有个准确的评价;“空有其表,不能容人,狂傲至极!”是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物典型!

“请大将军当机立断!”袁术上前一步,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最近一段时间,曹操、袁绍等人出谋划策、屡建奇功,在朝堂上大出风头,在士族内部也是一片的好评之声;这让身为袁家嫡子的他嫉妒的简直要发疯,这次好不容易有了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所以对推动事情的发展非常的卖力,“末将已然证实,消息确是从后宫中传出来的,那董太皇太后勾结‘骠骑将军’董重一伙,密谋废黜皇上,改立陈留王,并欲对大将军不利!”

“竖子!安敢如此!”何进大怒,一把将书架上的各种珍藏古籍全扫落在地上,这些东西都是用来装点门面的,虽然里面不乏一些孤本、绝本;但杀猪卖肉出身的何大将军连字都认不得几个,就更别提看了,倒是曹操,经常来这里借阅一些回去看。

这就是价值观的不同,同一本书籍,在曹操眼里就千金难换,而在何进眼里就只是一堆长了虫眼的烂竹片,只配烧火用;同样的,在真正的政治家眼里,权利是治国安邦的天赋职责,而在小人眼里,权利是维持自己荣华富贵的手段。“大将军且放宽心!”想了想‘紫木公子’给自己出的计策,袁术装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挺了挺笔直的腰杆,继续进言道:“正所谓擒贼擒王,董太皇太后所依仗的不过是‘骠骑将军’国舅董重而已,只须将董重擒住,罢其官爵,让后宫没了依靠,其势必败!”

“公路言之有理!”点了点头,何进认可了这个说法,最近洛阳城里针对他的风言风语很多,用雷霆一击的方式一举扫清祸患的根源,也不失为一种好办法,“明日一早,你就带领兵马,包围董重府邸,擒拿软禁!”不管怎么说,董重也是太皇太后的亲弟弟,朝廷册封的‘骠骑大将军’,又同为外戚,何进还不敢下杀手,只准备夺权、软禁了事。

说着何进从案几上拿出一枚大将军府的令箭,递给了袁术,有了这枚令箭就可以调动府中的卫队兵马,同样的,有了这枚令箭,无论之后发生什么事,都和何进拜托不了干系了。

“诺!末将定不负大将军所托!”双手接过令箭,袁术兴高采烈的走了出去,机会难得,如果自己能把这件大事干好了,无疑的会在风头上压袁绍一头,那日后袁氏家族的当家人身份也就十拿九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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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术在大将军府中的住处,一身白衣,腰悬三尺青锋剑,长着一双桃花眼的‘紫木公子’一直等在这里,虽然夜色已经深沉,可他却一点也不着急,一个人,一壶酒,长夜慢饮;这种犹如烈火的‘无愁酒’已经成了权贵们的最爱,猛地一口灌下去,顿时火焰烧肠的感觉就涌了上来,对这种感觉‘紫木公子’是熟悉无比的,甚至于除了‘烈’,他还能喝出别人品尝不出的味道来,那就是‘恨’!

当初就是为了这种烈酒的秘方,自己一手导演了隔岸观火的好戏,然后被那萧逸还了一手‘祸水东引’,结果就是,两败俱伤,两座传承了几百年的古镇都化为了焦土,无数人的性命成为了两人博弈的牺牲品。

他曾经惊慌过,曾经怨恨过,但现在回过头来想一想,如果没有之前的那一场大火,那么现在他‘紫木公子’还缩在盘龙亭那个小地方,做一个不起眼的小土豪;再看看现在,公卿大臣不过是他手中的棋子,皇亲国戚的生死凭他一念而决;这种操纵天下风云的感觉才真的让人迷醉,比烈酒还要迷醉,洛阳城才是他‘紫木公子’一展身手的地方,……不!……这里也还是小了点,日后,这整个天下都会成为他的棋盘!

“呵呵!棋盘已经摆下,对手却难求!……萧逸,这次看你如何接招!”

“紫木!好消息,好消息啊!大将军已经全部接受了我的献策,明日一早咱们就带兵抓捕国舅董重!”袁术一路小跑着回到住处,炫耀般的晃了晃手中的令箭,得意之情布满脸上。

“恭喜袁将军!贺喜袁将军!此事一成,将军当为第一功!”独孤寂寞的神情瞬间消失不见,紫木公子赶紧上前几步,一连串恭维的话语把袁术拍的心花怒放,然后话锋一转,说道:“不过,正所谓兵贵神速,如今既然已经令箭在手,将军就应该连夜带兵抓捕国舅董重才是,一是,夜长梦多,万一走漏了消息,那董重有了防范就麻烦了,再者嘛!……如此大功,若被别人知道,难免会来抢功啊!如此,将军一番心血岂不是为别人做了嫁衣!”

紫木公子深知,自己的这些计策,也就瞒的住何进、袁术这样的蠢材,没有不透风的墙,只要消息一传出去,明日一早曹操就会第一个前来阻止,然后最多到中午,袁绍也会醒悟过来,到时候就万事介休了;所以他利用了袁术嫉妒心强,一直想要和袁绍争个上下高低的弱点,在烈火上又加了一点油!

“那依你之见呢?”袁术最恨的就是有人和他抢功,如果这个人是袁绍的话,那就更不得了了。

“宜早不宜迟!这就点齐兵马,在下愿为将军前部,连夜包围董重府邸,及至天明,大势已定!”摸了摸腰间的佩剑,紫木公子的话语中除了决断,还带着一丝杀意。

“好,就这么干!”

国舅董重的府邸里大将军府并不远,都在皇宫东边的贵族区,深夜,卧室中,国舅董重在两名美艳侍妾的服侍下正在泡脚,最近洛阳城里谣言四起,弄得他也是胆战心惊,连日来的忧愁让他很久没睡个好觉了,现在两个侍妾,一个给他泡脚,另一个轻轻的为他按摩着太阳穴,人一舒服,疲劳感就涌了上来……

半睡半醒之间,突然一阵喧哗声响起,随即卧室的大门被人一脚狠狠的揣开,十余名全副武装的甲兵冲了进来,明晃晃的钢刀让人望之胆寒,火把照耀下,一个身穿白袍,面色粉红,眼若桃花的俏公子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一名肥胖的侍从。

“大胆!你们!你们是谁的部下,安敢擅闯骠骑将军府!不怕犯了王法吗?”看着冲进来的士兵,董重先是一惊,随即就罢起了自己国舅爷的架子,大声斥责起来,不管怎么说他也是朝廷任命的骠骑将军,这些士兵还敢对他无礼不成。

“呵呵!奉大将军令,护卫国舅大人!”冷酷的一笑,随着紫木公子一摆手,‘大肠管家’一脸狞笑的带着几名士兵上前拖起董重,向后面幽暗处走去,术业有专攻,作为专业人士,他有一百种办法让人看不出丝毫的痕迹来,说话为恶这么多年,今天竟然有机会‘伺候’一个当朝国舅爷,‘大肠管家’也是兴奋不已。

国舅大人被硬拽到了后面,很快就传来了人临死前的挣扎呜咽声,淡淡的一笑,现在‘紫木公子’对这种感觉非常的享受,看着一个个大人物的生死都握在自己手心里,权利给男人带来的那种快感,就是国色天香的美女也无法比拟的,……“大男人,不可一日无权!”

目光转动,看着躲在墙角上两名瑟瑟发抖的侍妾,紫木公子向身边的甲兵轻轻摆了个斩杀的手势,不留后患,才是王道啊!……

天亮时分,一条惊人的消息传来,大将军何进深夜派兵包围国舅府邸,国舅董重不堪受辱,自缢身亡!

顿时间,满朝大哗,虽然最近洛阳城里的政局风起云涌,但大家都还遵守着一条底线,那就是不见血,上次宫廷政变之夜,数千精兵入宫,却未擅杀一人,唯一掉了脑袋的蹇硕,那还是十常侍自己内部处理的;可如今,这条潜规则却被打破了,今日你杀人,那么明日,别人也就可以杀你!

大汉的朝堂,又一次动荡起来!

第五十九章西凉董卓

聪明人犯了错误会选择第一时间去改正,而蠢人犯了错误,则往往会用一个更大的错误来遮掩之前的错误,很不幸,何进就是这样一个货真价实的蠢人!

大汉,中平六年,六月初七,国舅董重突然自缢身死,正在朝臣们议论纷纷时,一条更加震惊的消息传来,大将军何进联络一帮死党上书,以董太皇太后原系藩妃,不宜久居内宫为由,奏请安置董氏于河间!

此言一出,满朝皆惊!

众所周知,因为当年桓帝无子,这才迎奉了旁系出身的汉灵帝刘宏入继大统,而后,母凭子贵,董氏也得以位居一国太后的至尊之位,如今何进公然贬低董太皇太后为藩妃,实质上就等于是质疑汉灵帝皇位的正统性,那么接下来,现在的小皇帝刘辩又该怎么说?皇帝的亲祖母是藩妃在,这样动摇社稷根本的借口,也就何进这头猪脑想的出来,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第二天,六月初八,洛阳城的上空阴云密布,这一天正是董太皇太后被逼出宫的日子,在何进的高压手段下,不但外廷被压制的丝毫无声,连内廷也出奇的配合,‘十常侍’等人非常顺利的安排好了董氏出宫的事宜,仿佛事先早有准备一般。都说‘落架的凤凰不如鸡’,同样的,落难的天家人物比之普通百姓还要不如,之前无限的风光早已不见,一辆二马驾辕的半旧宫车,两名年老的宫女,再加上数名弱不禁风的宦官,这就是全部的仪仗了。

被剥夺了太皇太后称号的董氏,此时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平凡老妇人,除了向先帝的陵墓方向哀嚎几声之外,做不了任何事情;在一队手执利刃的兵马护送下,队伍从皇宫的北门出发,向着目的地河间而去,迫于何进的淫威,连送行的人都没有几个,只有司徒王允带着几名汉室老臣等在这里。

“臣,司徒王允拜别太皇太后!”几滴雨水落下,浇湿了这位汉朝老臣的脸,分不清是水,还是泪,最后一次行了三跪九叩的君臣大礼,对发生的这一切,王允可谓有心无力,现在坐在皇位上的已经不是汉灵帝了,他是汉室的臣子,他效忠的只能是现在的皇帝,无论龙椅上坐的是谁,只要还是刘家的皇帝,他就得尽一个臣子的本分,这就是死忠之臣!忠的是皇帝,忠的更是这大汉江山!

当天夜里,大将军府的后门,一队身披蓑衣的人马正在悄悄出行,为首的人身材修长,黑纱蒙面,只露出一双漂亮的桃花眼,回头看了看大将军府,‘紫木公子’阴冷的一笑,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之中,国舅爷董重一死,外戚何氏与董氏之间就是一个不死不休的局面,那么下一个不死不休的又该是谁呢?握了握腰间的长剑,催动胯下的坐骑,随即带领手下向河间方向追了下去……

数日后,消息传来,出宫前往河间居住的董太皇太后,因为‘水土不服’,病逝在途中,以后宫藩妃之礼归葬;这一下,原本还议论纷纷的洛阳城突然一下子沉寂起来,再也没有人多说一句话!

有些事,已经不再是听言语,而是看人心!

天公垂泪,大雨一连下了三天三夜!雨水洗涤了空气中的尘埃,却洗不去人心中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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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宽阔的官道上,大队的人马正在行军,尘土飞扬,人喊马嘶,前后蜿蜒十余里,足有数万之众,看着队伍中那些兵卒们或冷酷,或炽热的目光,还有他们那布满老茧的虎口,就可以得道,这是一支上过战场,经历过血火的精兵劲卒。

在队伍的最前列,一面黑底白边五尺见方的飞虎帅旗上,一个斗大的‘董’字迎风飘摆,大旗之下,一辆驷马驾辕的元戎战车正在平稳的行驶,战车之上,前有驭手驾车,四角各站有一名全副武装,手提钢刀的死士护卫,在正中端坐着的正是大名鼎鼎的西凉刺史董卓!

董卓今年五旬有余,一张肥胖的脸上长满了虬髯,二目微睁,眼神中满是水火刀霜之色,身材同样很是肥胖,但却绝不臃肿,身上披着一件大叶黄金战甲,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腰间则悬挂着一把短刀,显然也不是平凡之物;身为一名带兵的将领,常年的征战让他一直保持着军人的本色,现在的他依旧能骑烈马,张硬弓,左右驰射!

远处,一阵尘烟升起,两名满脸尘土的信使正在疾速赶来,两个人,却带着十几匹马,一轮上轮番骑乘,只要马力稍乏,即刻更换,骑术高明的信使甚至根本不用下马,在马背上纵身一跃,就能完成换马的动作,如此日夜兼程,不眠不休,才可以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把紧急信息传递到位。

来至跟前,两个疲惫不堪的信使,一名直接就晕倒在马背上,另一名半死不活的身子一晃,一头栽下了马背,却仍没忘记举起身上的传令信桶,立刻有士兵跑上去,先是接过信筒,然后又急忙抬起两人,掐人中,拍打,灌水;西凉兵军法严酷,董卓更是个残暴之人,凡是贻误军机者,无论何人,立斩不饶,所以接了信使这个差事,就是不累死在马背上,也要脱一层皮!

“主公,洛阳急报!”片刻之后,一名三旬左右的文士来到战车前,正是董卓的爱将李儒,此人也是西凉军中一员,武艺很是平常,但却谋略出众,在军中充当着智囊的角色,而且用计一向阴狠实际,为求目的,往往不择手段,因此深的董卓宠信,招之为婿,视为心腹。

“念!”

“大将军何进遣送董太皇太后于河间,中途派人鸩杀,百官皆怨!”念完手中的信笺,李儒脸上露出一丝喜色,“如今洛阳城里乱象已显,主公正可趁此时机一展身手,成就大业!”

“有何良策,尽管道来!”坐在战车上,董卓的话语不紧不慢,似乎很是平静,但从那抓紧刀柄的手上可以看出,此时他的心里恐怕早已是波涛澎湃了,以一个地方刺史的身份,能有机会直接干预中央的国家大事,任谁也不能不为所动,更何况随之所得到的利益,可是在梦里都想不到的。

“如今洛阳城里在何进一手遮天的强压之下,看似风平浪静,再也没人敢传播流言蜚语,实则暗地里波涛汹涌,‘十常侍’虽然一时处于下风,但宦官势力根深蒂固,隐藏起来的力量依旧不可小觑,这二者之间最后谁胜谁败还尚未可知。当今之策,主公只须把这潭池水给搅动起来,让水底下潜伏的东西都露出来即可!”

“那又该如何搅动这潭水呢?”看了看身后一眼望不到边的大军,董卓的内心是极其充实的,有这数万强兵在手,就是龙潭虎穴他也敢闯上一闯!

说到底,这个世界,看的就是实力!

“呵呵,此事极易,主公只须上一道表章即可,而且必须是明表,让洛阳城里的人都知道,主公这次应何进之邀带兵进京,就是要‘诛奸邪,清朝纲!’如此一来,‘十常侍’狗急跳墙之下,与大将军何进之间的矛盾必然立刻激化,最好是让他们互相残杀一场,最后无论是谁杀了谁,主公都可以做那个‘得利的渔翁!’

说道这里,李儒捋了捋自己胸前的长须,向南方望了望,略有所思的继续说道,“不过此事宜早不宜迟,如今天下风云变幻,各路人马的目光都盯着洛阳城,想要在里面火中取栗的人必定不在少数,主公须先下手为强才是!”

“哈!哈!……此言正合我意,传我将令,让张济将军统帅骑兵大队随我加快速度,日夜兼程,直奔洛阳,其余各部,随后跟进!”董卓猛地拔刀在手,二尺长的刀身上青光环绕,寒气逼人,显然是一把斩金断玉的神兵利刃;铁榴木的刀柄处,赫然刻着一个醒目的牛头标志,另有两个红色的篆文“七杀”!

“诺!……”

军令如山倒!

随着一阵急促的号角声,庞大的行军队伍立刻分成两部分,西凉自古就是出产战马的地方,所以西凉军中骑兵的数量也一直是大汉各路兵马之冠,很快,一支数量在七千左右的轻骑兵,簇拥着董卓的车驾,脱离了大队,以急行军的速度在大道上狂奔而起,目标,直扑洛阳!

第六十章无心法师

今夜,万里无云,星光倍明,尤其以高居北天之上的‘杀、破、狼’三星为最,个个煌煌如月,在三星光芒的威势下,身为万星之主,一向代表着人间帝王的北极紫微星此时反而显得暗淡无光!

御苑军营之中,火把高举,萧逸正在提剑巡营,虽然最近几天他深居简出的一直守在营地里,可对外面发生的事情却一清二楚,如果说以前的洛阳城里,他感到的是贵族们纸醉金迷的腐朽味道,那么现在则变成了浓浓的血腥味,风平浪静的表面下,早已是杀机暗伏!

一场惊天的变动、杀戮,就在眼前了。

这一切让他很不舒服,可他又什么也改变不了,萧逸无法用自己的双手去制止大海的怒涛;朝廷的局势发展到今天,这不是一两个阴险的投机份子推动的结果;外戚与宦官之间的矛盾,士族与寒族之间的斗争,还有中央对地方约束力的减弱,这一切的一切,‘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大汉王朝积蓄了200年之久的矛盾力量终于要爆发了。

“现在跑进洛阳城去警告大将军何进,说‘十常侍’要杀他?……还是告诉那些朝臣们,即将入京的董卓会霍乱整个天下?呵呵!”萧逸也曾经想过要干预历史的进程,可推演后的结果就是---除了自己的脑袋会被挂在洛阳的城门上示众,再被安个‘妖言惑众’的罪名之外,什么也改变不了……

实力,实力才是一切,否则即使你事先知道了答案,也无法改变历史车轮的轨迹,反而会被碾压个粉身碎骨,‘螳臂挡车’,可不止是个成语,而是最真实的世间写照,所以说在没能拥有绝对强大的实力之前,还是老实的做个乖宝宝吧!

乖宝宝才能活得长久!呵呵!

焦躁、不安,而又无能为力,这些让萧逸无法入睡,所以他选择了一遍遍的巡视营地,用这种方式来减轻内心的压力,既然无法改变外面即将发生的事情,那就尽量的保护好自己吧!

侦察游骑兵的数量和活动范围一增再增,营壁也一再的加高加厚,壕沟又挖了好几道,鹿角、拒马、倒刺的数量已经足矣抗拒大规模骑兵的集团冲击,营中的士兵更是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处于战备的状态中,刀枪就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战马也按照战时标准开始大量的喂养粟米,在确定自己处于绝对安全中后,萧逸那颗不安的心终于慢慢的平寂下来,“只要自己和弟兄们没事,那怕外面血流成河呢……,人性有时候还是自私一点吧!”

巡营回来,脱去一身的甲胄,泡完药浴后,萧逸换上了自己最喜欢的八卦水火道袍,这身装束能让他感觉到轻松,心灵上的,下面又到了每天的‘清心咒’时间了……

披上战甲是一名冷酷的战士,换上道袍就变身为一个可爱的小道士,萧逸如今在这两个角色之间转换的非常自如;‘我有屠夫手段,也有逍遥之心!’

……………………………………………………

“萧郎,巡夜的时候抓住了一名朝廷逃犯!”先是一阵沉重的脚步声,随即帐门一挑,满身甲胄的大牛信步走了进来,身上全是野外带回来的露水,显然刚从营地外巡逻回来,不用禀报就可以自行进入萧逸的营帐,这是大牛和马六二人的特权,也是他们之间信任的表现。

按理说太守张杨才是营中的主帅,可玄甲军中从上到下,遇到任何情况还是习惯性的到萧逸这里禀报,这一点,张扬自己也知道。

“逃犯?这个时候那来的逃犯?”萧逸略加思索,却不得其解,“审问过了吗?”

“已经审过了!”大牛拍拍自己的头盔,似乎有些恼怒,还带着些许尴尬,“可这个逃犯说得东西我们全听不懂!”

“呵呵!还有这种事,把他带进来,看看到底是何方神圣啊!”

“诺!……”

因为夏季炎热,萧逸的帐篷里原本只挂了一个小小的灯笼,所以光线昏暗不明,可下一刻,却突然明亮起来,原因是一颗锃光明亮的大光头在两名玄甲军的押解下走了进来。

嘶!……真是没有最亮,只有更亮,看着眼前这颗又大、又圆、又亮,还带着两排戒疤的光头,萧逸脑海里突然涌出一句话:大好头颅……,谁能斩之!

难怪大牛他们认为这家伙是个逃犯,难怪他们听不懂这家伙说得什么,呵呵,真是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这么个奇怪的时间,奇怪的地点,碰到一个奇怪的---和尚!

没错,萧逸敢百分之百的肯定这就是一个和尚,而且还是一个刚受了比丘戒的小和尚,年龄在十七八岁左右,长得是唇红齿白,眉清目秀,尤其是在双眉之间,有一颗红色的圆痣,给这张俊俏的小脸平添了几分圣洁之色;修长的身材上穿了一件纯白色的纳衣,脚下蹬着草鞋,手上握着一串古香古色的木质念珠,每颗上面都雕刻着佛陀的影像,不停的在手中转动着;小和尚身后还背着一个麻布小包袱,看那鼓鼓囊囊的样子,应该是经书之类的东西,腰间则栓了一个钵盂,似乎要做远行的样子。

佛教自从在汉明帝时由西土东来,在汉地传播的时间并不算长,又属洛阳的白马寺最为出名,这个时代,中国本土的道教依然是主流,因为黄巾起义的缘故,在朝廷一再的打压下,如今道教日渐衰微,恰好给了佛教趁机扩大影响的机会,显然佛教也抓住了这个机会!

在汉人的眼里,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稍有损伤就视为不孝,哪怕是小时候替下来的牙、剪下来的指甲,都不能胡乱丢弃,必须用纸小心包好,收藏,等待阳寿耗尽,蹬腿归西的那一天,一起入土为安才行。

而光头在众人的眼里只有一种人,那就是受了‘髡’刑的犯人,在汉家法规中,‘髡’的等级尚且在‘笞’之上,也就是说犯人宁可被打屁股,也不愿意被剃去头发,所以大牛他们才会把小和尚当成一个逃犯。

“阿弥陀佛!小僧‘无心’,见过道友!”小和尚的目光纯净至极,犹如一钵清水,却又充满了沧桑感,仿佛经历过几世轮回般!

“无量天尊!在下‘无愁子!’”萧逸的目光却犹如黑洞,无论是九幽地狱,还是极乐西土,都难逃他的吞噬!

就这样,日后威震天下的大魏‘神威天策上将军、无愁侯’萧逸,与被无数佛教信徒推崇为佛陀转世的‘无心法师’,完成了人生的第一次见面;这次见面被后世无数的历史学家、宗教人士所推崇,更是被史书、小说、戏曲,一写再写,一演再演!

四目相对,萧逸在打量小和尚的同时,小和尚也在观察着萧逸,而且看样子吃惊的程度一点也不比众人小,在这样一座壁垒森严的军营中,这些如狼似虎般士兵们的统领竟然是一个小道士,看着萧逸身上的八卦水火道袍,与那种修道者特有的气质,小和尚的目光先是惊诧,而后逐渐变得迷茫,就是想破他那颗光头也无法在‘道士’和‘统领’之间画上等号。

“来人,看座,上茶!不知‘无心’法师师在那座宝刹出家修行,又为何深夜出行啊?”萧逸挥手让大牛等人先出去,宗教人士之间的交流,还是不要有这些世俗人打扰的好,纵然早已身披镔铁甲,手执杀人剑,但在内心深处,萧逸并没有忘记自己道士的身份。

“阿弥陀佛,小僧在洛阳白马寺出家修行,至于为何深夜至此,乃是由不得已的苦衷……”

“呵呵!相逢即是有缘,深夜行路极为不便,更何况这北邙山中时有猛兽出没,甚是危险!”萧逸先请小和尚坐下,示意在这里无需害怕后,继续说道“正好长夜漫漫,无心睡眠,请法师与我做彻夜长谈可好?”

“阿弥陀佛……”

“呵呵!无量天尊……”

………………

两个聪明人之间的交谈总是愉快的,很快两个人都找到了知己的感觉,萧逸作为穿越一族,自然是博古通今,而这个‘无心’小和尚竟然也是个学富五车之人,而且语言风趣幽默,话语之间,禅机不断,每每引人深思;完全可以让人忽略他的年纪,而以大德高僧视之。

“我白马寺方丈‘普度’禅师善观天象,今夜突然发现天像有异,整个星空变得纷杂不堪,尤以‘杀、破、狼’三星最为奇异,那主管征战的‘破军’星早已居于洛阳上空,而数月之前,主管杀戮的‘贪狼’星也从北地雁门上空南下,汇聚于此”,说到这里,‘无心’小和尚用一种复杂的目光看了看萧逸,而后继续说道:“没想到就在今夜,那主掌霍乱天下的‘七杀’星也从西凉之地逆行而来,步步逼近洛阳上空,这‘杀、破、狼!’三星一旦汇聚,天下必然大乱,浩劫一起,杀戮无数,恐我佛家也难以幸免,为了保我白马寺传承不断,更为了日后佛法能兴盛于东土,方丈大师连夜下令,所有少年僧众一律在日出之前离寺,只留一些年老行动不便的僧人,与寺庙共存亡;故而……”

“杀-破-狼!”闭目沉思了一会,萧逸仿佛回想起了什么,良久,这才微微一笑,说道:“无心法师这几日就宿在我的营中吧,待到局势稍安,我亲自送你出营远行!……”

说罢,也不管‘无心’小和尚是否愿意,萧逸直接招呼亲兵带小和尚出去,单独设立一个帐篷安歇,并要小心伺候,不得怠慢!

两个聪明人之间不一定会有竞争,但一个小道士,一个小和尚,一个侍奉道君,一个跪拜佛祖,那就很难相安无事了,到底怎么处置这个小和尚,萧逸还没有想好,但轻易就放过去,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另外,这洛阳,这天下,确实要大乱了!

第六十一章太监总动员

皇城,后宫,密室中!

“请老祖宗早下决断!”十常侍中的封谞、段珪、曹节、侯览、程旷、夏恽等人齐齐的半跪在宦官之首张让面前,皆是一脸焦急的神色;西凉刺史董卓即将入京的表章已经送至朝堂,现在满洛阳的人都知道,西凉兵是应大将军何进的邀请入京来‘诛奸佞,清朝纲’的,至于谁才是真正‘奸佞’?呵呵!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张让还是那副千年不变的阴沉样子,只是今天换了一身大红色的内侍袍服,看上去格外的鲜艳,如血的鲜艳;最近一段时间的战阵游戏中,张让玩的比小皇帝还要投入,真可谓‘身不离铠,手不离剑’,每日操练的极为认真,以至于这位老宦官此时看上去竟然多了几分阳刚之气。

“与其束手待毙,不如奋起一搏!老祖宗,咱们拼了吧!”郭胜的眼睛里已经布满了血丝,作为张让长久以来培养的接班人,他的话某种意义上来讲可以代表张让的意思,只是有些时候,有些话,并不适合张让这个首领来说,所以需要一个代言人。

这是一次宦官内部统一思想的会议,张让吸取了上次因为走漏消息,以至于最后功败垂成的教训,决定先在内部取得一致的意见,再齐心合力对付何进一党,而且现在严峻的形势也逼的这些宦官们不得不坐在一起,同舟共济;在生死面前,任何人心里的小九九都得暂时收起来。

‘十常侍’中,蹇硕已死,张让端坐在位子上,其余众人都半跪在地上,此时唯一站立着的就是宦官集团的二号人物,赵忠;论起聪明才智,赵忠只能算是中人之姿,论起心狠手辣,‘十常侍’中随便抽出一个来都能甩出他好几条街;可这样一个才智平庸的老好人却成为了二号人物,自然有着他的过人之处---左右逢源!

无论是在皇帝面前,还是在此时正春风得意的何太后那里,甚至是已经命丧黄泉的董太皇太后那里,赵忠都是混的很好;在主子眼里他是个伺候得体的好奴才,在同伴眼里他是个值得信任的好朋友,在下属面前,他是个和蔼可亲的好上司,就是靠着这份左右逢源,无论对谁都露出一副笑脸的本事,赵忠在这个尔虞我诈的宫廷里一直活得好好的。

如果说在董卓进京后,‘十常侍’中谁有可能在下一场大清洗中活下来,那么,非赵忠莫属!

这也是他迟迟没有表态的原因,试问但凡有一条生路,谁会选择去拼命;同样的,这也是张让召开这次会议的真实目的---逼赵忠表态!

要想获得这次宫廷政变的成功,诛杀何进,没有赵忠这个宦官里二号人物的鼎力支持是不可能的。

“你我自幼相识,搭档半生,如今大难临头,恐怕日后再难同进退了,贤弟自己保重吧!”张让站起身拍了拍赵忠的肩膀,并顺势将对方衣服上的褶皱扯平,关切之心溢于言表,然后拉着对方的双手,露出一副悲伤的脸孔,仿佛已经认命了似的,但言语之间却大有深意。

“请赵公公看在多年同伴的份上,日后到我等坟头上烧张纸,祭祀一下,切莫让我等成为孤魂野鬼,小的们感恩不尽,感恩不尽啊!”与此同时,其余的宦官们也是嚎哭不止,甚至在地上爬行几步,上前抱住赵忠的双脚,显得凄惨无比。

“诸位切莫如此,容我思之!”赵忠满头是汗的左右观望,显然一时之间还下不了决心,但当他的眼角余光扫过跪在地上的郭胜时,神色突然一变,似乎受到了什么惊吓,随即慷慨激昂的说道:“诸位兄弟,我等皆是无根之人,理应生死一体,荣辱与共,请张公早下决断,赵忠不才,愿助一臂之力!”

“多谢赵公美意,但此事关系重大,稍有不慎,就是万劫不复的下场,愚兄真是不想连累贤弟啊!”张让的话说得可谓情真意切,声泪俱下,但抓住赵忠双臂的手却丝毫未曾松开。

“请赵公怜悯!……”

“请老祖宗三思!……”

其余众人纷纷以袖遮面,做出一副痛哭的样子,但到底流没流眼泪,就只有自己和天知道了。

世上最难策者,莫过于人心!

“请张公决断,无论成败,小弟愿生死相随!”半跪在地上,赵忠露出一副刚毅的表情,虽然双手有些颤抖,但言语上却毫不含糊,“‘十常侍’生死一体,如蒙不弃,愿立血誓!”

血誓,也就是用自己的鲜血书写誓言,可以说是这个时代最隆重的一种盟约仪式了,非遇到生死大事,性命相托之时,不会动用。

“贤弟,为兄真是没有看错你,大事若成,定然富贵共享!”张让的手终于松了下来,满脸的感激之色,一旁的郭胜顺势从左手袖子里掏出一份盟单兰普,白色丝绸卷面上赫然书写着:“诛杀何进,以清社稷!”的誓言;上面已经有了八个人的签名,在第二位的位置上还空出了一行,那是专门给赵忠预备的。

书写血誓,必须放血,赵忠看着那份盟单,又看了看自己的手指,略微一犹豫间,一旁的郭胜变戏法一样从右手的袖子里掏出了一把匕首,一把雪亮锋利的匕首!

脸上没有丝毫的变化,其实赵忠早已是汗流满背,这也是他突然间转变态度的原因,刚才那无意的一撇间,他赫然看到郭胜的袖子里暗藏着一把匕首,不单是郭胜,他可以肯定其余众人身上也必然藏着利刃;感觉就像是在奈何桥边走了一回……,双臂被张让紧紧抓住,双腿被其他宦官抱住,这样就丧失了反抗或是逃跑的能力,而郭胜一手持盟单,一手暗藏匕首,就潜伏在身侧,如果刚才赵忠稍有犹豫,可以想像立刻就是一个血溅当场的局面,宦官们杀起自己人来,也是从不手软的。

锋利的匕首划过,鲜红的血液流下,赵忠毅然决然的用手指沾着自己的鲜血,在盟单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笔走龙蛇,满含无奈却又丝毫不敢停顿,最后一笔落下,也就意味着退路已经断绝,事到如今,也只有拼死一搏了!

内部思想已经统一,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张让,如狼似虎,人人眼中都带着血丝,这可是一次豪赌,赌注就是自己的身家性命。

“事到临头须放胆!”默念了几遍‘紫木公子’给自己的最后一句忠告,张让的心反而沉稳下来,外戚和宦官本来都是皇权的衍生物,二者相生相克已经有几百年了,而且还会在历史的长河中继续下去,可以说,只要至高无上的皇权存在一日,外戚和宦官就永远不会灭绝。

宝剑已然出鞘,是生是死,就看今天了!

“赵忠,你立刻去何太后那里,用尽一切花言巧语,宣大将军何进入宫,就说我等情愿献上所有家财,回乡务农,只求绕得性命!”猛然脱去了一身大红的衣袍,张让露出了里面贴身的软甲,以及暗藏在腰间的短刀,这才是他隐藏许久的真面目---有我无敌!

“诺!……”赵忠一甩袍袖,脸上露出从未有过的刚毅之色,大步走了出去,事到如今,他也只有豁出去了,不是青云直上,就是尸骨无存!

“郭胜!你即刻前往‘御林将军’何苗处,用奇珍异宝好生贿赂他,务必让这个蠢货按照我们的计划行事!”张让把另一个重要的任务交给了自己的得意门生。

“诺!……”

“其余众人,告诉宫里所有小的们,弓上弦,刀出鞘!各自埋伏到位,只等何进那头蠢猪一进宫,立刻下手诛杀;是生是死,就看今天的了!”拔出怀中的短刀,张让的眼睛一下子变得通红,红的几乎要滴出鲜血。

诺!……

第六十二章何进入宫

大将军府,作为大汉百万雄师的最高机构,防守自然是极其严密的,自从经历过上次的惊魂之夜后,何进又大批量的增加了亲兵侍从的数量,如今府中执戈胯剑的护卫不下三千之数,分为两班,日夜守护,犹如铜墙铁壁一般。

接到入宫的宣诏,何进丝毫没有产生怀疑,如今的小皇帝是他的亲外甥,太后是他的妹妹,何进自己身为大将军又参与朝廷政务,就连那个一向以废物著称的弟弟何苗也官居‘御林将军’,掌握皇城卫戍大权,何氏一门的荣宠可谓达到了顶点!

“大将军不可擅动!”见何进要动身进宫,一旁站立的袁绍连忙出言阻止,“董卓之兵离洛阳已近在咫尺,除贼的表章更是传达朝廷内外,调外兵之事计谋已泄,此时要防备那‘十常侍’做拼死一搏啊!”

虽然袁绍在对朝廷大局的掌控上有些欠缺,但这并不能说他的能力不足,恰恰相反,在这个时代里,袁绍的才智、能力都是一流的,上次拥立新君的政变中,大将军府一系虽然占据了绝对的上风,但因为何进的软弱无能,并没有彻底的根除掉宦官势力,如今,皇城的内廷依旧牢牢掌控在‘十常侍’的手中,孤身一人贸贸然的就深入敌人的地盘,只有傻瓜才会那么做!

更何况西凉兵入京的消息早已走漏,大将军府与内廷宦官之间,也就彻底的撕破脸皮,形成了不死不休的局面,狗急了尚且知道跳墙,‘十常侍’一伙人再怎么也比狗强的多,也凶狠的多不是。

“太后有诏,大将军若一定要入宫不可,可先令‘十常侍’全部出宫,立刻加以圈禁,然后由府中亲兵一路侍卫扈从,才可保万无一失!”一旁的曹操也站出来劝阻,虽然最近一段时间他和何进之间产生了一些矛盾,可在关系到国家大事上时,个人之间的成见也就变得微不足道了;所以他才站出来献策,想用‘釜底抽薪’的办法,把危险的源泉掐灭!

“这个嘛!……”一方面是手下两员大将的防范建议,另一方面是太后的宣诏,何进本来就是个没有主心骨的,在去与不去之间,顿时犹豫不决起来。

如果何进此时能听从两个‘智者’的劝谏,那么历史的车轮就会发生扭转,他自己也会避开一场杀身大祸,可惜,古人说得好:‘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历史一再证明,每当有‘智者’出现拯救危局的时候,一旁肯定还会出现一个充当反面角色的‘巫者’,于是随着‘巫者’轻轻一推,历史的车轮就又回到了它原来的轨迹上。

因为袁氏兄弟之间的争斗日渐激烈,本着袁绍支持的自己就一定要反对的原则,私心甚重的袁术在这次事件中扮演了‘巫者’的角色!

“大将军手握天下兵马,满朝文武尽都********,又何惧小小的宦官呢?如今董氏已除,后宫之中乃是何太后做主,更何况皇城中掌控御林兵马的是大将军的胞弟何苗将军,那‘十常侍’手中没有一兵一卒,能做出什么大事!”袁术的语气很是自信,而且说起话来也合情合理,又顺便拍了何进的马屁,让人听了很是舒服。

“哈!哈!……公路所言甚合我意!”何进一拍桌案长身而起,传令准备车架,即刻入宫;因为最近洛阳城里传出很多对他不利的谣言,这次入宫他正可以借机向何太后解释一番,消除自家妹子的疑虑。

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见何进执意入宫,万般无奈之下,曹操与袁绍顶盔贯甲,手执利剑,又点起五百精锐护卫跟随,以防不测;而不甘寂寞的袁术则负责留守大将军府中,随时准备接应。

万事俱备,在豪华车驾的护送下,大将军何进向皇宫进发了,一路上旌旗开路,号角长鸣,护卫前后环侍,但凡遇到的各级大小官员以及普通百姓,或退身避让,或跪倒在路边低头行礼,不敢仰视,何进端坐在元戎车上真是好不威风!

与趾高气扬的何进相反,一路上曹操都在紧张的防范中,手掌就一刻都没有离开过剑柄,无数历史古人的经验教训都在告诉他,越是处在高位上,越是要小心谨慎,在人生的巅峰时刻翻船的人还少吗?想想天下无敌的白起!再想想功盖寰宇的韩信?

富贵荣华与粉身碎骨,往往只有一步之差!

一行人马来到了皇宫的朱雀门前,‘十常侍’中的二号人物赵忠正满脸含笑的恭候在这里,这位一向以圆滑著称的老奴,见到何进车驾带来,连忙疾行几步上前跪倒行礼,表现的极其恭顺,“老奴奉太后懿旨,在此恭迎大将军入宫!”随后非常狗腿的亲自上前拉开车帘,搀扶何进下车。

此时的皇宫一切与往日并没有什么不同,在朱雀门外,一些小宦官各司其职的进进出出,都在忙碌着自己的工作,而且表现的整齐有序,……可就是因为太整齐有序了,反而透露出一丝不正常来。

“宫中都有何人在内?可有异动?”何进迈步就要进入宫门,却被曹操一把拦了下来,转过头来,目光凌厉的看着赵忠,虽然赵忠在‘十常侍’中一向以忠厚老实闻名,但在曹操眼里这世上除了自身之外,任何人都值得怀疑,哪怕是镜子里自己的倒影,也不列外!

“曹将军放心,宫中一切安好,太后在嘉德殿等候大将军!另外‘御林将军’也在那里恭候!”一躬到底,赵忠深深的把头低了下来,冷汗迅速湿透了鬓角,论起贵人,他连皇帝老子都伺候过很多年,而且还应付的得心应手,留刃有余,但唯独对这个官职并不是很大的曹操,在那双凌厉的目光下,纵然是这位见过无数大场面的大宦官,也不由得心虚不已;那是一种仿佛能透视灵魂的目光,而这种目光只属于真正的上位者!

“为何宫中似有刀剑悲鸣之音!”见赵忠突然冷汗直流,曹操疑惑之心更重了,不由得举目向宫内望去,奸雄特有的敏感神经顿时让他察觉到了一些不对劲的地方,宫内的气氛过于凝重了,就连往日常见的飞鸟都没有了踪迹,反而隐约之间有阵阵的杀气传出,让人心颤不已。

随着曹操的话语,众人果然也产生了一丝疑惑,就连已经准备迈入宫门的何进都收住了脚步,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

狗急跳墙,人急生智!目光转了几转,赵忠再次躬身来到何进面前说道:“大将军勿惊,当今天子年少,近日里很是喜欢战阵游戏,常在御花园中习兵演武,故而宫里最近有一些兵刃交击之音再正常不过了。”

小皇帝喜欢打仗游戏的事在洛阳城里已经不是什么秘闻了,而且舆论上对此大多数还是表示支持的,期待着在大汉王朝江河日下的时期,能再出一位英明神武的马上皇帝。果然,随着赵忠的解释,皇宫深处传来了阵阵击鼓之声,节奏分明,清晰可闻,听到这些,众人齐齐松了一口气,虚惊一场,如今天下太平,能有什么事情发生,就连袁绍都觉得曹操有些过分多疑了。

“请大将军速速入宫吧,免得太后那里等得焦急了!……小奴可是听说,因为大将军最近勤于国政,又有之前的拥立之功,太后心中甚喜,准备大肆封赏呢!”赵忠不失时机的再次上前催促,先是把太后的招牌拿了出来,随后又恰到好处的抛出了一张利诱的‘馅饼’!

“好!好!……哈哈哈!”随着一阵朗声大笑,何进迈步向朱雀门走去,此时在他看来,这不是皇宫的大门,而是一扇为他敞开的富贵之门!也许,今天真的会有惊喜哟!”

“太后只宣大将军一人入宫,其余人等不好擅闯宫廷重地,以免坏了汉家祖制!”大手一伸,赵忠微笑着拦住了曹操、袁绍,以及其余的想跟着一起进宫的亲兵护卫们,并搬出了汉家祖制这面大旗,这次他笑得很灿烂,犹如春花盛开一般,那是一种大事成功后的喜悦,随后一步一步倒退着回到了宫门内……

随着隆隆的响声,皇宫的大门再次关闭起来……

第六十三章血溅宫廷

一刻钟,两刻钟,大将军何进没有出来……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皇宫的大门依然紧闭……

到了这个时候,就是政治敏感度一向慢半拍的袁绍也感觉到不安了,一旁的曹操更是频繁的用手摩擦剑柄,可眼前这座巍峨的宫门却挡住了这些甲士们的步伐,这已经不是一座简单的大门,而是大汉王朝用四百年时间积累起来的权威,越过它,就意味着践踏皇权!

曹,袁二人互视一眼,命令手下甲士齐声大喊:“请大将军上车!……请大将军上车!……数百人的喊声透过宫门,直入九重皇城!

“啪!……骨碌……”随着响动,一颗带血的人头突然从宫墙后面仍了出来,直直的落在众人面前,曹操、袁绍二人连忙定睛观看,赫然发现正是大将军何进的首级,血肉模糊的头颅上,何进一双灰败的眼睛睁得大大的,里面满是震惊、恐慌、悔恨之色……

头颅向天,死不瞑目!

世事无常,人生就是这个样子,上一刻还富贵满门,威风不可一世,下一刻则身首异处,家破人亡,数不尽的万贯家财,看不够的娇妻美妾都尽归他人所有,哎!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人生一世,争得到底是什么?

这个道理很简单,却很少有人看的明白,又或者说心中其实早已明白,却把‘明白’扔到了脚下,反而把‘糊涂’捡起来,挂在了脖子上,数千年来,无数的帝王将相、英雄豪杰,对‘功利’二字,都看得透彻,想的明白,却无人能把他放下,这就是人性!

“奉陛下旨意,何进谋反,已伏诛已,其余胁从,尽皆赦免!”宫墙之内,响起一道宦官特有的尖锐话语,此时的张让手提短刀,目露杀机,在一群手执刀剑的宦官簇拥下,正躲在宫门后面向外大声喊话,很多人胸前的衣袍上都沾满了鲜血,那是何进的腔中血;就在刚才,皇宫的甬道里,那个蠢猪一样的大将军,被他们乱刃分尸,干净利落!

政变的第一步已经成功,何进死在了早已设下的陷阱中,但下一步张让并没有选择立刻斩尽杀绝,何进虽死,但大将军府一系的力量尚存,也许没有这头蠢猪的领导,军方的力量反而会更加强大,如果把这些将领们逼急了,来个鱼死网破,那就真麻烦了。

所以老奸巨猾的张让先是抛出何进的脑袋示威,然后再用小皇帝的名义赦免大将军府一系的官员,只要过了今日,他就可以威逼何太后和小皇帝,以张让的本事轻松的就可以把这对孤儿寡母玩弄于鼓掌之间,进而重新掌握朝廷的大权,再现宦官当政的威风,到那个时候,再回过头来一个一个收拾这些大将军府的余孽,岂不是易如反掌!

群龙无首,本就是兵家大忌,在战场上只要执掌中枢的帅旗一倒,就是有百万雄师也会溃败星散,如今大将军何进的首级就在地上滚动,众多亲兵侍卫立刻慌乱起来,众人的目光全集中到曹操、袁绍二人身上,现在这里能做主的也只有他们了。

事发突然,压力山大,不是每个人都有处理突发危机的能力,这时候最是考验一个人的领导能力,是否真的拥有一颗将帅之心,此时一目了然!

袁绍,这位四世三公家族出身的公子,朝廷里一致好评的俊杰,此时却是汗流满面,一脸的慌张之色,一会看看面前巍峨的宫门,一会看看地上血淋林的何进首级,一会又看看身后跟随的数百甲兵,各种利弊得失,以及随后可能的,不可能的,摸棱两可之间的事情,在他的头脑里来回翻转,反复考虑,却又迟迟无法做出决断,而他的这幅样子无形之中又影响了身后这些甲兵,许多人已经开始步步后退,甚至有丢弃兵刃,转身逃跑的了……,无奈之下,袁绍只好把目光投向了他最不愿意看的地方……曹操!

“宦官谋杀大臣,有胆气者随我入宫,诛杀阉党,以清社稷!”曹操却是丝毫没有犹豫,拔剑在手立刻斩杀了一名试图逃跑的士兵,用鲜血震慑住了其他人,随后向甲士们大声号召着,他心里非常明白,事已至此,有进无退,今天只要略微迟疑半步,身后这些甲兵立刻就会溃散,以后他们这些大将军府的将校必然也会死无葬尸之地!

“杀!……”将是兵的胆,有了曹操做主心骨,这些亲兵侍卫们马上显出彪悍的一面,蜂拥着向朱雀门冲去,用手中的刀剑疯狂的劈砍起皇宫的大门,很快这座大汉皇权的象征就被砍的面目全非了。

另一边,袁绍也终于下定了决心,在宫门外有一些八角凉亭,本是在大臣们入宫面圣时,供给那些手下随从们歇息、纳凉的地方,如今袁绍指挥手下的亲兵将其拆毁,用从中卸下来的木头支柱作为撞木,由十几名身强力壮士兵抬着,猛力撞击起宫门来……

“咚!咚!咚!……”一下下的撞击声震荡着整个皇宫,同时也震荡着‘十常侍’等人的心,他们恐惧的发现,当大汉的皇权被践踏时,他们这些皇权的衍生物也就变得低微不堪了。

终于,随着力士们的撞击,一声巨响过后,宫门坍塌了!

“孩子们!跟他们拼了,事成之后,个个都有重赏!”短刀在手,张让一把甩开身上的袍服,这时候的他也是血贯瞳仁了,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随着他的大手一挥,那些刚刚接受过一段时间军事训练的小太监们,在‘十常侍’等人的带领下一拥而上,和冲入宫门的将军府亲兵厮杀成一团,呐喊声,惨叫声,兵刃的撞击声响彻在大汉王朝最高贵的皇宫里,鲜血洗涤了这片曾经圣洁无比的土地。

大将军府的亲兵比较强悍,而皇宫里的宦官们则依仗着人多势众,兼又熟悉地形,一时之间,双方杀了个势均力敌,谁也奈何不了谁;这时候胜负的关键就看谁的援兵能先一步到来了。

皇宫门前发生的一切,迅速传遍了整个洛阳城,但城中的文武百官们却出奇的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尤其是士族门阀们,全都选择了冷眼旁观,最近一段时间里,何进飞扬跋扈,甚至大胆的鸩杀了国母,可谓失尽了人心,如今外戚和宦官发生了火拼,也许两败俱伤的结局才是他们所期待的吧!

因为‘十常侍’一伙占据着皇宫,还控制着小皇帝和太后,掌握了大义的名分,形势似乎逐渐对他们有利起来,如果再没有外力介入,那么获胜的一方就很可能就是宦官们,‘紫木公子’的全盘计谋在这一刻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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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将军府中,两千亲兵侍从早已列队完毕,袁术顶盔贯甲站在队伍的最前面,却在犹豫不决,其实从皇宫的战斗一开始,袁绍就像府中派出了求援的信使,可袁术却迟迟不愿做出支援,理由也只有一个,那就是信使是袁绍派出来的,而他袁公路根本就不愿意听从那个同父异母兄长的指挥,可面对皇宫里的乱局,他又不能坐视不理,所以才会犹豫不决!

紫木公子此时也手执宝剑站在队伍之中,一张白嫩的小脸阴沉似水,目光游离不断,显然在反复思考着什么;近日来因为他一再的给袁术出谋划策,因此也受到赏识,一直充当着谋士的角色,袁术此时迟迟不愿发兵支援,和他在一旁不断的煽风点火、挑拨离间大有关系。皇宫里发生的一切实在出乎他的意料,没想到在何进丧命的情况下,那些亲兵侍卫竟敢拔剑闯宫,刀兵一起,局面就变得复杂了,胜负之间也就不是他所能干预了。

紫木公子的失败就在于他有两处预估失误,一是预估错了大汉朝廷的权威,如果是在汉王朝鼎盛时期,皇权神圣不可侵犯的时代里,他的这些计谋绝对会成功的,可如今汉室倾颓,皇权不振,这些统兵的将军们也就有了践踏皇权的野心;而另一个预估错误,是低估了一个人,曹操!

“报!……曹将军信函!”一名传令兵再次飞马跑来,看那满身的血迹可以得知应该是从皇宫战场上退下来的。所谓的信函只是一块残缺的木板,上面有一行鲜红的字迹,俨然是沾着人血用手指书写的,虽然书写的很是仓促,但笔画之间苍劲有力,依旧气势逼人。

袁术接过木板在手,只看了一眼,嫉妒的怒火立刻从眸子里喷涌而出,将木板扔到地上,反手拔出腰间的佩剑,袁术大吼着发出了出击的命令,顿时间,长枪如林,甲兵如墙,大队人马汹涌着向皇宫方向驰援而去。

走动之间,紫木公子偷偷的把那块木板从地上捡了起来,上面只有简单的一句话:“君若不来,则大功尽归袁本初矣!”

‘本初’就是袁绍的字,曹操深知二袁之间的矛盾,所以利用了袁术的嫉妒心,巧妙地为自己争取到了援兵,

正所谓请将不如激将,对于人心的洞彻,曹操可谓其中高手。

“唉!曹孟德呀,曹孟德!我到底还是低估了你,真盗世奸雄之才!”望着正在激战的皇宫,紫木公子发出了如下的感慨。

第六十四章烈焰冲天

皇宫,朱雀门前,惨烈的厮杀依旧在继续,身穿红色战袍的大将军府亲兵与身穿褐色衣衫的内廷宦官们就像是两团澎湃的浪花,每一次激烈的碰撞都意味着生命的逝去,残缺不全的死尸遍布宫门内外,鲜血洒遍了每一寸土地,一些低洼的地区甚至已经汇聚成了小溪……

在袁术带领2000亲兵的支援下,红色的浪潮逐渐占据了上风,突破了朱雀门,并一步一步向宫内压去,无论张让等人如何呐喊、许愿、威逼,可这些刚刚武装起来的宦官们到底不是职业士兵的对手,胜利的天平开始倾斜向大将军府一边。

“小的们,给我死死挡住!”张让现在已是束手无策了,虽然连续斩杀了好几名逃跑的小太监,可依然阻止不了手下人的溃散,万般无奈,他只好让赵忠、郭胜等人据守朱雀门后面的翠花楼,依仗地利上的优势,拼死抵抗,尽量争取一点时间,自己则带着其余几人向后宫逃窜,事到如今,只有挟持皇帝、太后等人出宫了,只要逃出这里到了安全地带,再以小皇帝的名义为号召,纠集人马,也许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在进攻的红色浪潮中,有一个人此时比张让还要焦急,那就是站在队列后边的‘紫木公子’,看眼下的形式,宦官一党的失败已是必然,对于‘十常侍’的死活他并不在意,本就是因为利益才结成的同盟,如今利益破灭,同盟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了;他所担心的是如果张让等人被生擒,最后再供出他‘紫木公子’才是这一系列事情背后真正的谋主,那就糟糕了!

怎么才不会泄露秘密?什么人才能守口如瓶?答案是:死人!

如果知道这个秘密的不止一个人怎么办?谁也不敢保证张让是否把内幕告诉其他人,至少‘十常侍’中的其余几人都可能知情……

对此,紫木公子的答案也很简单:一群死人!

只有把‘十常侍’中人全部斩尽杀绝,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

要想施行计划,就需要一个好的工具,‘紫木公子’很快就找到了同样站在队尾,督促着手下士兵向前冲杀的袁术,这位世家子弟为了和自己兄长争功,此时倒是非常的买力气,虽然他的剑锋上滴血未沾,但至少嗓子已经喊得沙哑了,与站在队伍最前列,一言不发,却与士兵们一起奋力拼杀的曹操、袁绍二人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

“公路将军!”袁术,字公路;因为大将军府中有袁家两个将军,为了以示区分,所以大家都以字来称呼他们兄弟,“若如此下去,则功劳近归袁本初所有,望将军三思啊!”

凝视着在前面带队厮杀的兄长,袁术对紫木公子的谏言非常认同,可是看着眼前血流成河的战场,他除了用手中干净明亮的宝剑虚空砍几下之外,实在是拿不出冲上去的勇气,“紫木有何良策,快快教我,事成之后,富贵共享!”

“宫内的宦官拼死反抗,急切之间难以攻下,咱们可以来个声东击西,不如让曹操、袁绍两位将军在次吸引敌人的注意,咱们从西面绕过去,具在下所知,那里有一个比较隐秘的小门,名曰:青锁门,平时是供宫内运输柴米、杂物所用,那里防御必然空虚,只要从哪里杀进内廷,则大功尽归‘公路’将军所有!”

“好主意,我真没看错你!”袁术兴奋的挥舞着手中的宝剑,带起身边的数百人马,悄悄向青琐门遛去,紫木公子自然紧随其中,眼中满是决绝之色,显然又在心中盘算着一桩大买卖!

紫木公子估计得没错,袁术轻而易举的就带人从青锁门冲了进去,而后又大呼小叫的向后宫冲去,在哪里有他梦寐以求的功勋和荣耀。

同样,这里也有紫木想要的,毁灭一切的好东西,烈焰滔天,用祝融之威毁灭一切罪证!

皇帝也是人,是人就离不开衣食住行,柴米油盐;所以为了宫廷内部的需要,在青锁门附近存储有大量的柴炭和粮油,而这些东西就是‘紫木公子’所需要的,水火无情,要想痛快的杀人,不留下任何的痕迹,就离不开一把大火助兴,这可是他用血的教训从萧逸那里学来的手段;一道幽灵般的身影闪入库房,很快,大火冲天而起,并迅速向四处蔓延,浓烟笼罩了这位巍峨的皇城。

如果说鲜血使人亢奋,那么火焰带来的则是惊恐,当血与火合二为一时,引来的只能是疯狂!

“杀!杀进去,所有大小宦官,一个不留!”冲天的火焰也感染了袁绍的情绪,同样的他更看到自己的弟弟袁术抢先一步杀入了内廷,人在嫉妒心的驱使下往往会竞争一切东西,比速度,比勇敢,甚至是比残暴;袁绍现在就抱着这样的心态,既然你袁术敢在皇宫里放火,那我袁绍就敢对宦官斩尽杀绝,看谁杀的更多,杀的更绝!

宦官们溃散了,皇宫在这些人的眼中不只是他们生活的所在,同时也是心中的圣殿,太监,本就是依附皇权而生的,现在连代表皇权的宫殿都在熊熊燃烧,那么他们这些人又去依附何方呢?

在滚滚浓烟的助威下,杀红眼的士兵们迅速攻入了翠花楼,‘十常侍’中的赵忠,郭胜,程旷、夏晖等人被乱兵剁为了肉泥,而这座建筑也很快在烈焰中化为了一片灰烬……

乱兵最怕见血,杀戮一旦开始就很难结束,无论是那些负隅顽抗的宦官,还是那些老弱病残,手无寸铁者,全都被列入了杀戮范围之内,甚至一些倒霉的宫女也惨遭屠戮,到了这一步,劫掠也就在所难免了,宫中许多奇珍异宝开始丢失……,有士兵拿的,有宫娥藏起来的,甚至一些军官也在上下其手,这个时候,眼睛是红的,银子是白的,贪婪之心则是黑的……

后宫,正带领士兵四处斩杀宦官余孽的紫木公子迎头碰上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御林将军’何苗。

何苗最近小日子过得滋润异常,依仗兄长和姐姐的庇护,真可谓富贵荣华,应有尽有,再加上‘十常侍’刻意的逢迎,每日里宴饮不断,张让为了麻痹他,利用自己执掌后宫的权利,甚至偷偷从先帝的妃子里挑出了十几名年轻貌美的送了过去,让何苗每日醉卧花丛,至于皇宫里的防务事情,自然也就放任不管了,否则‘十常侍’也不会那么容易的在后宫设伏斩杀了何进。

“紫木?怎么是你?……到底出了什么事情?”昨夜又是一场宿醉,当何苗被外面的喊杀声惊醒,又废了好大力气才从遍布雪白肢体的脂粉阵中爬出来时,入目的是浓烟滚滚的皇宫,以及遍布四处的残肢、鲜血,这一切让他以为自己还身在梦中,不,就是在最恐怖的梦境里他也没看到过这样的情景,更何况他最近做的还都是美梦呢!

“何苗同谋害兄,与我杀之!”如果论到仇恨,紫木公子黑名单上的第二人就是何苗,竟敢觊觎自己的‘美色’还让那个恶心的‘侯管事’来猥亵自己,此仇不报,誓不为人!所以刚一见面,一顶谋害亲兄的罪名就扣了上去。

至于黑名单上第一位吗,呵呵!自然非萧逸莫属!

“刷!……”不由分说,紫木公子一剑就劈在何苗的脖子上,顿时间血如泉涌,翻到在地,其余的乱兵们此时早已杀红了眼睛,别说是何苗,就是天王老子他们也敢砍上一刀,一拥而上,用乱刀将这个二爷何苗剁为了肉酱。

“呸!……”恶心的向地上的肉酱吐了一口,紫木公子胸中的郁闷之气终于舒爽了一点,这就是得罪他的下场,管你是达官显贵,还是皇亲国戚,一样剁成肉泥!

一摆手中宝剑,紫木公子继续带兵向后追杀而去,张让此人不死,他一刻不得安心!

看来,好色而亡者,不只是女色,男色同样致命,而且更加阴毒!

与此同时,对这场大火暴跳如雷的还有曹操,按照他的本意只想冲进宫内,斩杀张让等为首之人,然后迅速停止杀戮,再召集朝中重臣,商量大事;这时候的他依然是相当一名心存社稷的良臣、忠臣!

可如今,乱兵遇到了大火,本就紧绷的情绪立刻被点燃起来,士兵们都陷入了疯狂,杀戮、放火、劫掠,如果现在有人站出来制止这帮乱兵,估计下场就是被乱刀砍死;人性已经扭曲,任何人都无法控制此时的局面了。

既然无法控制,那就因势利导,乱兵杀戮无非是为了钱财而已,双目一转,计上心头,曹操拔剑在手大吼到:“将士们!‘十常侍’卖官鬻爵多年,必然家资巨富,都随我一起前去诛灭余孽,查抄家产!”

“诺!……”一声呐喊,这些还在四处乱奔的士兵立刻齐齐向北门外的‘十常侍’府邸冲去,谁到知道这些年宦官们搜刮钱财无数,此时不抢,更待何时?

看着满目疮痍的皇城,曹操终于长出了一口气,不管怎么说,总算把这里保住了,剩下的,就看天意了……

第六十五章太监‘花心’

洛阳城外,北邙山中,全身戎装的萧逸正带领数十名骑兵在纵马疾驰,身边的传令兵不时地吹响手中的牛角号,与远处的号角声遥相呼应,互相传达着各种信息,从此起彼伏的号角声中可以得知,在北邙山附近,至少有十几支这样的骑兵队伍正在纵横驰骋!

虽然身在城外,但萧逸时刻观注着城内的情况,当大将军何进被‘十常侍’诱杀的消息传来时,他丝毫没有惊讶,因为在萧逸眼里蠢笨如猪的何家兄弟早已是一对死人了,否则当初他也不会对何苗如此的蔑视。

对于何家兄弟的生死,萧逸毫不在意,甚至对于小皇帝的安危,萧逸也不是太放在心上,作为一个穿越者,他的头脑里可没有什么‘忠君’之类的思想,不过,有一个人他不能不放在心上,那就是‘海燕公主’,萧逸心中早就内定好的老婆,“宫中一片混乱,刀剑无眼,万一伤到老婆大人怎么办?自己必须得去英雄救美啊!”

正当萧逸准备进一步做出行动时,躲在中军大帐里的太守张杨却发出了一条:“坚守营寨,大队人马不得擅自出营的军令!”

望着中军大帐,萧逸冷笑了一声,看来这位太守大人和朝中大多数官员一样,都想来个隔岸观火啊!

其实张扬有这种想法并不奇怪,而且这还是当下洛阳城中文武百官的主流想法,否则皇城里的兵变都发生半天了,为何这些朝臣们却迟迟不做出任何反应呢?

东西两汉,400年的江山,皇族、外戚、宦官之间这种兵戎相见的事情可以说层出不穷,远的有外戚霍光、粱冀全族被灭,近的有汉桓帝时宦官对大将军窦宪的狠辣手段,可以说这种从肉体上彻底消灭政敌的事情,在大汉朝历史上几乎每隔几十年就会上演一次,所以朝臣们对‘十常侍’设计诛杀何进一事并不感到特别惊奇,所以表现的如此平静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了,至于希望外戚与宦官来个两败俱伤,最后自己好渔人得利的人更是不在少数。

虽然听起来有些丑恶,但这就是规则,而且是一直延续了几千年的政治规则,只要这场争夺权利的游戏还在继续,那么这条游戏规则就会永存!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最为一名光荣的穿越一族,萧逸又岂会被一条坚守营寨的军令束缚住手脚,老婆大人那是必须去拯救的,当然了太守大人的命令还是不能直接违背的,不管怎么说两者之间依然是上下级关系,这点面子还是必须要给的。

办法就在那条简短的命令上,只要是文字,那怕是内容最丰富,表达最清晰的汉字,只要你认真的揣摩,依旧能找到其中的漏洞,这也是文字游戏的一种魅力所在--横竖之间,随意曲解,变化无穷!

命令中虽然不许大队人马出营,但并没有说不许派游骑兵外出探听情况吧?至于游骑兵数量的多少,做为玄甲军实际掌控着的萧逸自然有做主的权力,多多益善嘛!至于领队的头领,萧逸派遣的是玄甲军‘点军司马’---萧逸!

自己派遣自己,谁也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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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万事都有其底线,就是政变也一样!

你可以杀人,但不能随便的在宫里放火;你可以夺权,但决不能把象征权力的玉玺给摔了!否则大家还怎么玩啊!

黄昏时分,皇城里突然燃起了熊熊烈火,浓烟滚滚,直上九天,看到这样的情景,正当大家目瞪口呆时,紧接着‘十常侍’中的张让几人劫持小皇帝、陈留王,以及公主殿下,出北门,逃往北邙山区的消息传来;这下所有的人都慌了神了,你杀何进可以,你想把持朝政也可以,但是放火焚烧皇宫,劫持小皇帝出逃那是万万不能的,皇帝都跑了,那还要我们这些大臣干什么用?

顿时所有人心中都意识到:“这下出事了!这下出大事了!”

顿时间洛阳城里的大小官员几乎是倾巢出动,各自带领家臣、门客大呼小叫的奔出了家门,一部分跑去了皇宫里救火,收拾局面,另一部分则直奔北邙山勤王护驾,无论如何也要把小皇帝找回来呀!

因为夏季雨水很多,所以北邙山一带的原野里泥泞不堪,不但骑兵奔驰起来有些费力,那些笨重的车辆更是行走艰难,而且还会留下非常清晰的痕迹!

“报统领大人,前方发现大队车马行过的痕迹,从压断的草叶和翻出的土壤来看,大概过去了半个时辰左右!”一名游骑兵跑过来禀报,对于这些常年生活在马背上的燕赵健儿来说,通过观看车辙、马印来判断敌人行踪,是一件很平常的本领,一些真正的高手,甚至能通过人行走在土地上浅薄的脚印来追踪猎物,百发百中!

“哦!半个时辰!”萧逸看了看此时依旧红光冲天的皇城方向,掐算了一下时间,心中若有所思,“车辙奔向何方?形状如何?”

“车辙指向正西,印记混乱不堪,显然正在急于奔逃!”

“好!传令各队,一路向西搜索,齐头并进!”游骑兵的话正中萧逸的下怀,回想一下演义小说中的记载,再参考现在的情形,如果猜想不错的话,自己已经离目标不远了。

“诺!……”游骑兵迅速从怀里掏出一根牛角号,‘嘟!嘟!’的吹了起来,苍凉的号角声在夜空中传出很远,接到命令,那些在原野上四处驰骋的骑兵队立刻汇聚成一条直线,前头并进的向西开始搜索。

夏季本就是草木生长的季节,再加上北邙山属于御苑的范围,平时人迹罕至,所以植被基本上没受到任何破坏,半人高的荒草比比皆是,在这些地方想要隐藏些人,简直再容易不过了;不过前提是你得胆大心细,还能忍受住草丛里蚊虫的叮咬。

按照萧逸的命令,数百名骑兵呈一字长蛇阵排开,清一色的长枪在手,就像围猎时驱赶野兽一样,向西逐一展开了地毯式的搜索,顿时那些隐藏在草丛里的动物倒霉了,不时地有野兔、山猫、野鸡之类的小野兽被驱赶出来!

很快,一辆车轮陷入泥沼里的漂亮宫车进入到骑兵们的视线里,二马驾辕,金鞍玉辔,车篷上还绣有龙凤、日月等图案,再加上躲在车底下的一名瑟瑟发抖的小宦官,都非常清楚的说明了这辆车的出处--皇宫内廷!

“说!你是什么人?”看着这这个满脸污秽的小宦官,又看了看此时空无一人的宫车,萧逸对自己心中的猜测有了九成的把握。

“奴婢‘花心’,字满楼,参见萧统领大人!”出乎意料,这名小宦官虽然被吓得瑟瑟发抖,但还是恭恭敬敬的施了一礼,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显然也是一个聪明伶俐之人!

“哦!花心?你认识我?”一个小宦官竟然叫做‘花心’,而且还有字,这确实很让人莞尔,不过更加让人惊讶的是,这个小宦官竟然认识自己。

其实宦官也不全是出身低下,大字不识的人;大汉律法,16岁以下是不受死刑的,所以一些因为整个家族获罪的幼小男丁,在被免除死罪后,往往被施以宫刑,然后罚没入宫为奴。这些人出身并不差,而且还接受过一定的教育,有一定的政治眼界和能力,成为了宦官中的骨干力量,否则凭一群目不识丁的文盲怎么可能左右大汉王朝皇权200年之久呢?

“回萧统领的话,当日在阳德殿上,大人您仗剑上殿时,奴婢正好负责端茶送水,有幸目睹了您的虎威!”也许是感觉到这个带着恐怖面具的统领并没有斩杀自己的意思,小太监‘花心’的话语变得利索起来;“小人是个端茶送水的奴才,只是听命行事而已,因为车轮陷入泥泞,无法前行,所以才被抛弃在半路上,还望大人饶小的一条贱命,奴才必日日为大人焚香祷告,来生结草衔环也要报答大恩啊!”

当日在阳德殿上,为了两个皇子中由谁继承大统一事,何后与董太后吵的不可开交,‘十常侍’中的张让就是利用上茶的机会,把自己的计策写在小纸条上暗藏在茶杯里送上去的,而这个小太监‘花心’就是当日里负责献茶的一员。

“原来如此!”回想了一下当日阳德殿上的情景,萧逸记得似乎是有那么几个端茶送水的小太监跪在一旁伺候,不过当时萧逸连太后、皇后、满朝文武大员都没拿正眼观看,自然也就不会注意到一个不起眼的小太监了。

“好,那你去吧!路上自己小心,莫要被他人抓获,白白丢了性命!”对于这样一个只会像鸵鸟一样,爬到车底下逃命的蠢笨小太监,又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萧逸还是愿意网开一面的,虽然他不怕杀人,但也绝不会滥杀无辜!

“谢萧统领大人不杀之恩,小的告退!”趴在地上又连磕了几个响头,小太监‘花心’这才爬起身,弯着腰,非常有礼貌的倒退着离开,只是谁也没有发现,小太监的嘴角微微的弯了一下,眼中也闪过一丝光芒!

“呵呵!还个蠢笨的小太监还挺细心的!”心中刚暗暗夸赞了一句,萧逸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不对!真是常年打雁差点被雁啄瞎眼,萧逸啊!萧逸!往你平日里自负才智无双,没想到差点被一个小太监给糊弄了!”

试问,皇宫里侍从无数,张让会让一个蠢笨的小太监去端茶送信吗?

答案是:不会。

试问,一个蠢笨的小太监,在刀剑加身的情况下,能如此对答如流的接受自己的盘问吗?

答案是:不会!

那么最后一问,既然这不是一个蠢笨的小太监,相反的,还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那么他会像只鸵鸟一样笨的躲在车下逃命吗?

答案是:绝对不会!

要知道,周围四处都是可以隐蔽身形的荒草丛啊!

可这个‘花心’又确实这么做了,既然不是他蠢笨,那么就肯定是他有意的躲在车底下,然后让自己手下的骑兵们抓住他,而目的也只可能是一个,他在用暴露自己的办法来掩护着什么……,

谁也不会想到,在一个刚刚抓住人地地方,附近还藏着别的人,这就是典型的灯下黑啊!

“嘶嘶!综上所述,这附近绝对隐藏着一条大鱼啊!……”摸了摸脸上的‘蚩尤鬼面’,萧逸做出了最后的定论!

第六十七章宦官末路

萧逸新郎官的感觉还没享受多久,就遇到了麻烦,短短的几里路程,他就挥剑冲杀了三次,还躲过四支暗处射来的冷箭;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此时的北邙山一带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宦官挟持小皇帝和陈留王出逃,洛阳城中百官震惊,纷纷带着家将、奴仆前来救驾,可惜,圣驾还没找到,自己人之间反而先打了起来。

东汉王朝发展到今天,内部早已是矛盾重重,不但宦官、外戚、士族之间屡屡发生兵戎相见的事情,就是各个集团内部也同样的纷争不断,平时看起来是一致对外,可为了争夺利益分配,自己人在背后打闷棍、捅刀子的事情也不在少数。平时因为局势还算稳定,虽然大家都有动刀子的心,可在表面上还是笑脸迎人,顶多是在背后使绊子,都还守着最后的底线;可现在不同了,大将军何进被杀,将军府的兵马和宦官发生火拼,一把大火烧了皇城,洛阳的局面混乱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于是乎,那些平时潜伏在阴暗处的东西就浮出来了。

混乱是滋生罪恶最大的温床,此言真是一点没错!

北邙山中,一开始是宦官们跑在最前面,后面是大将军府的人马在追杀,再后面是那些前来护驾的文武百官们,三个波次非常分明,可因为山中的地形复杂,雨水过后道路又泥泞不堪,再加上夜黑风高,追着追着,三股人就彻底混在了一起,有的原本是追人的结果反而跑到了最前面成了领跑的,有的人相伴跑了半天才发现互相之间原来是敌人,还有一些方向感弱的,直接就跑丢了方向,一头向深山里扎了过去……

追逐,厮杀,一开始还是大将军一系的兵马在追杀逃窜的宦官,可三股人马混在一起后,就分不清到底是谁在追杀谁了,反正现在局面混乱,谁也不知道谁在哪?谁在干什么?死了也是白死,更何况这北邙山本来就是埋死人的地方,天时、地利、人和,这下全齐了;如此难得的背后下黑手的机会,又岂能错过!

于是,那些平日里有仇的,祖上三代有怨的,官场上有纠纷的,私下里有嫉妒心的,各种矛盾这时候统统爆发了出来,只要看到不顺眼的家伙,趁着夜色黑暗,专业点的还在脸上蒙块黑布,遮遮羞,图省事的干脆就地抓把淤泥往脸上一抹,然后二话不说,冲上去挥刀就砍……,有了第一个出手的,紧接着就有第二个,最后整个北邙山都变成了一片暗杀、私斗的战场。

人性丑恶的一面彻底爆发了,暗箭、冷刀,层出不穷,刚才还是并肩说笑的好兄弟,下一刻就白刃相向,杀完人,把脸一抹,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又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互相残杀的人里面,又以同一个家族中的人居多,有很多还是亲兄弟,为了争夺利益,手足相残也是平常!

面对这样的局面,萧逸并不害怕的,凭他的武艺,手中凤翅镏金镗所过之处,没有一合之将,凡是不长眼触到他霉头的,全做了镗下之鬼,毫不留情;这时候,你不杀人,人就杀你,根本就没有为什么,这就是混战,可杀得越多,萧逸的心中越是郁闷和失落,哎!大汉王朝真是日薄西山了,‘皇宫被焚,陛下失踪’社稷都到这个份上了,那些文武百官们还在为了一己私利拔刀相向,人心如此,天下安能不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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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萧逸心中是失落,那么张让此时就是万箭穿心了!

在北邙山中,几乎所有的人马都在向西追杀,因为宦官们逃跑的方向就是向西;但在混乱之中,有一辆单马驾辕的破旧小车却在偷偷的向东缓慢行进,两名换了便装的小太监驾驶,在车中端坐着的正是‘十常侍’之首的大宦官张让!

“大势已去啊!”仰天发出一声哀叹,张让此时真是万念俱灰,心里拔凉拔凉的,原本万无一失的计策,连何进的脑袋都砍下来了,可是没想到,因为曹操的刚毅果决,最后弄得功亏一篑,迫不得已之下,只好挟持太后,皇帝,陈留王等人逃出洛阳,原打算先找个地方站住脚跟,再以小皇帝为号召,图谋再起。

可惜,没想到啊!还没出皇宫呢,何太后就跳窗户跑了,呵呵!真不愧是屠夫人家的闺女,关键时刻真拿得出‘狗急跳墙’的本事,这要是换成大家闺秀,她就是想跑也没那个好体力不是!

太后跑了也没什么,可是没想到,刚一出皇宫,还没跑多久呢,公主殿下也遛了,呵呵!真不愧是先皇的女儿,机警异常,计谋百出啊!

太后、公主都跑了也没什么,可没想到最后连小皇帝和陈留王也给弄丢了,刚开始,跟着他一起出逃的有几百人,随后溃逃出宫的宦官更是不下千人,可没跑出多远,整支队伍就散了,大家各奔东西,谁也顾不上谁了!

“宦官是属于皇宫的,离开皇宫就什么也不是了,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这就是张让得到的感悟!

万般无奈之下,张让也只好上了一辆破旧的宫车,带着身边两名心腹小太监,在夜色的掩护下,趁着慌乱,逃跑了,不过他很聪明,其余的宦官们都拼命的向西逃窜,只有张让,竟然胆大包天的逆向而行,这些文武百官们不是从东边杀过来的吗?我还偏偏就往东边跑,这就叫灯下黑,没人能想到,自己追杀的对象竟然敢迎着刀锋而来,就这样,张让巧妙地躲过了追兵,一路安全的离开了北邙山,来到了洛水渡口。

张让的目的是渡过洛水南下,去南方投靠长江刘姓三州牧,前段时间洛阳城里流言四起,说宦官们勾结汉室宗亲,阴谋对付大将军何进一党,其实这不是流言,而是真有其事,张让确实在暗地里联系了长江一带三位手握重兵的汉室宗亲,扬州牧刘繇,荆州牧刘表,益州牧刘焉。

宦官离不开皇帝,同样的皇帝也离不开宦官,长江三州牧都是姓刘的,如今天下陷入混乱,只要是姓刘的就必然会对那把龙椅动心,也就必然会需要宦官,这也是张让心中最大、也是最后的依仗了!

黎明时分,马车来到了洛水河边,听着外面湍急的水流声,张让终于松了一口气,这就算是逃出来了;下面该好好考虑下,到底去投奔三位刘姓州牧中的那一个比较好,突然,马车停了下来,然后两声短促的惨叫声响起,伴随着黎明时分的威风,一股浓重的血腥味立刻飘散开来。

心中一惊,张让一把掀开车帘,随即,一个白衣飘飘,长着一双桃花眼的俏公子就出现他的眼前,正是那个为他出谋划策的幕后谋主---紫木公子。

“张公一向安好,紫木在此久候了!”在死尸上面擦了擦青锋剑上的血迹,紫木公子一脸的笑颜,就好像遇到了老朋友一样!

“有劳公子惦念,老夫一切安好!”张让的脸上先是一惊,随后一黯,最后又变成了平淡。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知道那些蠢笨之人是抓不住张公的,所以紫木才在这渡口等候,好送张公一程!”紫木公子还是那么彬彬有礼,如果他手中不是握着宝剑,地上不是躺着两个小太监的尸体。

“公子是要送老夫最后一程吧!多谢了!可惜,见不到公子以后大展身手了,那肯定是非常精彩的!”说实话,张让心里一点也不恨紫木公子,如果是他同样会来杀人灭口,而且会做的更绝!

他们本来就是同一类人,是知己!

如果换一个时代,换一个背景,他们之间会是最好的拍档,甚至是朋友!那些计策也必然会成功的,可惜,他们遇到的是一个乱世的开始,而这个乱世是不属于他们宦官的,如今皇权衰弱,宦官自然也就该让出历史舞台的位置,下面出场的该是那些手中有刀的人了。

“张公请吧!”一张粉脸还是那么和煦,紫木公子伸手一指,指的正是那奔流不息的洛水,因为夏季雨水充沛,如今洛水的水位暴涨,水流不但湍急,里面还夹杂了大量的泥沙,深不可测,人只要落入水中,那必定十死无生!

“多谢公子给老夫留了个全尸,呵呵!如此大恩,老夫唯有化作阴魂厉鬼在天上保佑公子大展宏图了!”张让的脸上此时无喜无悲,回望了一眼皇宫方向,那里记载了他的辉煌,也见证了他的失落,一切都该结束了!长叹一声,张让猛地拔出短刀,狠狠刺在了马屁股上,马儿猛地吃痛,长啸一声,发了疯似的向前冲去,而前面就是洛水……

伴随着一阵狂笑,这位权倾朝野的大宦官终于走完了自己的人生路,宦官的时代暂时结束了,可只要皇权还在,人们的野心还在,总有一天,宦官这个职业还会再度辉煌的!

看着冲进洛水的马车在激流中几下就没了踪影,紫木公子微微躬身一礼,算是送别了这位志同道合的知己,而后迅速消失在黎明的晨光中……,“萧逸!这不是结束,恰恰相反,咱俩的游戏才刚刚开始!……”

第六十八章哥也是个好人啊

天亮了,罪恶就会隐藏起来!

黎明时分,阳光再次普照在这片大地上,北邙山中终于逐渐平静了下来,一夜的混战,出逃的宦官们固然被斩杀殆尽,可这些前来勤王护驾的士族们同样的伤痕累累,至于这些伤到底是怎么来的,呵呵!大家心知肚明,尽在不言中了!

在司徒王允、太尉杨彪等几名元老重臣的组织下,众人开始分头寻找小皇帝和陈留王兄弟二人的下落,一时间侦骑四出,到处都是呼喊的声音,北邙山中的每一片土地,每一块草滩,每一条河流,都被人来回的反复梳理起来,可寻找了半天,依旧不见任何踪影。

随着时间的推移,众臣也是越来越焦急,一些对大汉王朝死忠的大臣甚至已经开始嚎啕大哭了,毕竟昨夜那种混乱的场面,对两个未经世事的小孩子而言,遇到危险的几率实在是太大了,奔驰的快马,乱飞的冷箭,一条湍急的小河,甚至是一只出来觅食的野兽,都有可能结果了这对小兄弟的性命。

在富贵面前,人与人可能有等级上的差异,但在危险面前,却是人人平等,童叟无欺,老天还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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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文武百官们在拼命四处搜寻时,萧逸一行人马却来到了一处宅院前,昨夜那种情况过于危险,萧逸自己一人自然不惧,只要‘凤翅镏金镗’在手,就是万马千军他也敢闯一闯,但万一伤到了海燕公主怎么办?毕竟刀枪无眼啊!

所以萧逸果断的选择了向北邙山的边缘地区移动,一则洛阳城里的局势还没有平稳下来,贸然的回去恐怕会有危险,再一则,萧逸还有点小私心,好不容易见到了自己心仪的人,多点时间相处,培养一下感情多好呀!要知道,男人和女人之间,得多多见面才能擦出爱情的火花不是!

一夜的奔波,人马都已疲惫,萧逸和手下的士兵们固然坚持的住,可海燕公主和侍女玲玲却不行了,仓促的出逃,又在冰冷的草丛里趴了半天,加上又饿又吓,两个娇娇女此时已经是面色苍白,摇摇欲坠了;恰巧在这里碰到个宅子,于是萧逸打算进去休整一番,要些吃食,坐等局势平稳下来后再做打算。

“敲门!”萧逸一摆手,让手下士兵前去敲门,同时也开始打量起这处宅子来,宽大的院落足足占地数亩,里面房屋林立,错落有致,但规格却不高,显得富足有余,而贵气不足;大门外也没有镇宅的石兽,而是在门口两旁栽植了两排柳树,生长的郁郁葱葱,上面还搭有许多的喜鹊窝,但不知为何却一只鸟也没有见到,可能是受到什么惊吓都飞走了吧!

从种种迹象上来看,这里应该是一个民间地主的宅子,而且家境还很殷实,所以才会显出这样的格局!

不知是什么原因,敲了半响才有一名青衣小帽的家丁前来开门,二十几岁的家丁长得很是清秀,只是在那种清秀中好似还包含了一种妖异的脂粉气,缺了男人的阳刚之美;见到门口的车马和一队全副武装的士兵,家丁先是一愣,随即露出慌张的表情,无论谁开门突然见到一队手执兵刃的士兵,都会是这幅表情,所以大家并没有产生什么怀疑。

等到知道众人的来意后,青衣家丁脸上先是露出了拒绝之意,但在不经意间看到公主所乘坐的车马,还有负责驾车的‘花心’小太监后,却又犹豫了起来,眼中闪过复杂的神色,似乎在反复斟酌着什么;“请诸位大人稍后,请容小的启禀我家主子得知,再回复各位!”

“咣当!”一声,黑漆大门再次关起,对此众人到并没产生什么疑义,任谁看到数十名全副武装的人马突然来到自家门口,都会小心谨慎一点的,毕竟,这个年月,防人之心不可无呀!

果然,片刻之后,那个青衣家丁又打开了大门,满面笑容地恭请众人进去。

众人立刻下马,鱼贯而入,海燕公主也在侍女玲玲的搀扶下从马车上下来,向大门走去,当二人走到大门口时,那名青衣家丁突然上前半步,膝盖一弯,好像要行大礼的样子,但刚一举动就立刻收了回去,同时把头放的更低了,神色也略有些慌张,而这一幕恰好被时刻关注着公主的萧逸看到了……

清晨的空气很是新鲜,萧逸提鼻子闻了闻,果然,水润的空气直入肺腑,其中还夹杂了一丝让人兴奋的味道,让人久久回味,伸手安抚了一下同样有些躁动的‘白菜’,微微一笑,萧逸伸手习惯性的摸了摸鼻子部位,结果入手的却是那张冰冷的‘蚩尤鬼面’。

“小哥辛苦了,不知为何不见你家主人啊!”

“哦!大人容禀,我家主人外出未归,只有主母在家,因此不便相见!”,青衣家丁回答的很得体,在这个年代,家主不在家时,女眷们确实不适合与陌生男人见面,“另外,小人已经通知后厨杀猪宰羊,预备酒食,款待大人一行!”

“呵呵!如此有劳了!都说善鸟不落是非之地,难怪门口这些大柳树上有这么多的喜鹊窝,果然是积善人家啊!”萧逸

伸手指了指树上密密麻麻的鸟窝,果然,顺着他的手势,青衣家丁也很自然的抬头观看,露出了他平坦的咽喉,上面皮肤极其细嫩,就是一般的女子恐怕也比不上。

“他没有喉结!”看到这一幕,萧逸的心中已然明了,继续说笑的同时,仿佛不经意的用手摸向身后披散的长发,并偷偷向自己手下的士兵们打了个手势,一个只有玄甲军内部人才看得懂的手势!

众人继续向院内走去,但队形却悄然发生了变化,萧逸陪着青衣家丁走在了最前面,身后的士兵呈雁翅排开,自然而然的把海燕公主三人给放到了居中的位置;公主本就是聪慧之人,立刻感觉到了周围的一丝变化,偷偷看了此时依旧谈笑风生的萧逸一眼,然后悄悄拉住了身边侍女玲玲和小太监‘花心’的衣袖,步伐也放慢了许多。

这座宅子因为占地巨大,所以分为了很多的院落,大门之内就是二门,在门口有几名同样是青衣小帽的家丁在哪恭迎,只不过看他们的衣服似乎都不大合身,而且有些细微的地方还有破损的痕迹。

而二门之内,却是静悄悄的,一点动静也没有,仿佛是另一个天地一般!

一边走,一边闲聊,萧逸的语气非常和煦,就像六月的阳光一样,让人很容易丧失警惕性,聊着聊着,萧逸突然问道:“不知道小哥平时在那个宫殿里当差啊!”

“哦!小的平日里都在南宫……嘎!”猛然停住脚步,青衣家丁用一双惊恐的眼睛看着萧逸,可惜,除了一张恐怖的‘蚩尤鬼面’和一双黑洞般吞噬万物般的目光外,他看不到镔铁面具后任何表情!

“他们是宦官余孽,全都宰了!”一声大吼,萧逸奇快无比的拔出斩蛟剑,毫不犹豫,一剑斩下,锋利的剑锋划过对方颈部的动脉,顿时鲜血飞溅,对手应声而到!

一声令下!那些平时里早已对萧逸唯命是从的玄甲军士兵们,立刻抽出刀剑,大力砍杀,顷刻间那几名穿着家丁衣裳的宦官都被斩杀在地,随后众人结成阵势并力向后院冲去,几名弓箭手则立刻占领屋顶制高点,用弓箭一一射杀那些企图外逃的人……

厮杀声,惨叫声,以及惊恐的哀嚎声,立刻从院子里传了出来……

那个倒在地上的青衣家丁,此时因为失血过多已经开始四肢抽搐了,生命力正在飞速的离他而去,但那双尚有余晖的眼睛中却充满了疑问,他不明白,自己表演的可谓是天衣无缝,为什么会被看出破绽呢?

蹲下身,萧逸决定满足他这个最后的疑问,‘先杀人,再回答问题’,这是萧逸的习惯,就像很多电影里演的那样,所有的反面角色都有一个坏毛病,那就是在最后关头占据上风的时候总喜欢说上几句废话,结果往往被人抓住机会,来个惊天大逆转,最后被正义的一方所打败!

在内心深处,萧逸就从来没给自己定位为好人,因为他遇到的是一个乱世,是一个杀伐的世界,‘你不杀人,人就杀你!’所以他要把‘先杀人,再回答问题’这个良好的习惯保持下去,对着尸体讲话才最让人安心,无论你想说多久都没问题,至于对方是否能听的到,那就不是他所关心的了!

“说实话,你演的确实挺像!”萧逸先是伸出大拇指夸赞了一句,人家都要死了,出于心里安慰也该夸赞几句,更何况人家的演技确实不错,至少比后世那些靠露‘事业线’火起来的三流明星强多了,这位可是绝对的实力派!

“不过吗,我这个人有个小嗜好,一闻到人血就会莫名的兴奋,刚才站在门口我就小小的兴奋了一下,估计这宅子里原来的主人都被你们杀光了吧?可惜,你们忘了用沙土把血迹全都盖住,血腥味太浓了,所以我就暗暗加上了小心!”说道这里,萧逸有些无奈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是个嗜血的恶魔,可那种血液里散发出的‘芳香’,着实让他迷醉!

再者,你应该是在宫里当差当的太久了,看到公主殿下过来,习惯性的就想下跪行礼;嗯!你是个好奴才,可这不是个好习惯,简直就是职业病了!再加上你这面白无须,又没有喉结的特征,如果再猜不出你的真实身份,那我这双眼睛可就真是白长了!忘了告诉你,我可是射雕手哦!”

“好了,你安息吧!你的那些同伴很快就会下去陪你的!”说着萧逸悲天悯人的伸手抹平了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管杀又管埋,哥也是个好人啊!

第六十九章两个小舅子

宅院里的血战出乎意料的残酷,这些无路可退的太监们爆发出强大的战斗力,一个个死战不退,玄甲军的士兵们连攻数次,都被对方依仗内宅的地利给逼退了回来,反而折损了几名战士。

“困兽之斗,不过如此!”萧逸果断的让手下士兵放弃了四面围攻的策略,而是围三缺一,让出了一条生路;人在绝境中往往能爆发出强大的力量,最典型的战例就是一代‘战仙’韩信的‘背水决战’,让士兵们退无可退,自然就只有拼命厮杀,死中求活得杀出一条生路来;但反过来,人,只要还有一线生机,谁会往刀口上硬装啊!夹着尾巴逃跑才是王道!

果然,随着一条生路的出现,里面的太监们出现了波动,本就是一群惊弓之鸟,如今有了一条活路,谁愿意和这些全身甲胄的大兵死磕啊!很快就出现了逃跑的,有了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人都是这样的,群属性动物,几乎是眨眼之间,这群人就跑了个精光,而且几乎是‘裸奔’的,金银财宝,随身细软全都丢弃了,仅仅簇拥着一辆宫车就跑路了,这时候只要能保住自己一条小命比什么都强!

看着丢的满地的金银财宝,这可以理解为这些太监们的买路钱,那意思就是说:“兵大哥,大家都不容易,出来混的都是为了求财,现在俺们把钱全都给了你们,身上再也没啥油水了,求放俺们一条生路吧!”

看着这群挺‘上道’的太监,又看了看那辆他们誓死也不愿意放弃的宫车,萧逸摸着下巴开始怀疑了,车上到底是什么东西,能让这群太监看的比自己的性命还重要呢?有点意思!

“呵呵!烦恼扔给别人,快乐留个自己”,先顾眼前吧,没看到公主殿下那双哀怨的眼神嘛?还有小侍女玲玲那咕咕直响的肚子,肯定都是饿坏了;萧逸让手下先去搜查一遍宅院,防止有未逃走的余孽,在确认安全后,这才安排好下榻的屋子,然后埋锅造饭,烧汤煮肉,好好休整一下,至于那些逃跑的太监嘛,萧逸不认为在这片平原上他们能逃过自己手下‘玄甲铁骑’的追杀,让他们先跑吧,等跑的精疲力竭的时候,就该收拾他们了。

侧房里有充足的粮食,后院有大群的鸡鸭,深水井里的水甘甜凛冽,食物自然不能问题,至于这宅院里原来的主人,后院那个散发着浓郁血腥味的地窖应该就是他们的归宿了,看来这群宦官是突然袭击了这里,在杀光人后,想来个李代桃僵,在这躲避一下风头,可惜,好巧不巧的碰到了萧逸一行人马!

对于这些血腥的事情,萧逸只字没提,万一把海燕公主给吓到就不好了,毕竟是天之骄女,没经历过如此血腥的事件,不过看公主那越发惨白的脸色,还不时的四下张望,估计她心里已经有了一些猜测,只是很聪明的没说出来而已,反倒是小侍女玲玲,见到有吃的了,高兴的眉开眼笑,粗瓷海碗盛的粟米饭,一连吃了两大碗还不罢休,现在正拿着一根鸡腿啃的欢实!

心里简单的人往往最容易得到快乐,一根鸡腿,一件玩具,甚至是一个晴朗的天气都能让他们开心上半天;相反的,越是聪明人就越是忧愁,因为他们心里想的太多,追求的也太多,却又往往什么也得不到,或者说永远也无法满足自己的野心,人啊!到底是聪明点好呢?还是木讷点好呢?

吃饱喝足,该干活了,俗话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萧逸觉得自己既然吃了人家的粟米饭和鸡腿,就有义务为这家人报仇,虽然这家人已经全部遇难了,可如果用仇人的鲜血祭祀一下,相信他们的在天之灵也一定会很高兴的。

留下大半的人手保护公主,这个才是最重要的,萧逸只带了十名骑兵上路,在原野上追杀,数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看你是去追杀的狼,还是被追杀的羊;一声呼啸,萧逸骑着‘白菜’飞奔而出,摸了摸箭囊里的‘绝影宝雕弓’,今天该它发威了!

“主子,这个骑黑马的将军是不是对咱们出奇的好!”吃饱的女人就喜欢胡思乱想,小侍女玲玲也不例外,虽然神经粗了些,可女人的小心思却一点也不少,而且那种直觉还特别的敏感,“就是他的面具好吓人哦!眼睛也可怕,好像能看到人心里似的!”

“是呀!是对咱们玲玲出奇的好,要不干脆,等局势安稳下来以后,本宫给你们赐婚得了!也算是酬谢他的救驾之功了!”二人名为主仆,情同姐妹,所以海燕公主忍不住半开玩笑似的开始拿玲玲打趣。

“不要!不要!”十几岁的少女,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虽然脸上羞得像红布一样,但玲玲还是急得连连摆手,生怕公主真的把她嫁给萧逸,作为她的主子,海燕公主是绝对有这个权利的。

“为什么呀?这个将军可是很威武、很神勇的!难道你不喜欢?”对此,海燕公主倒是有些惊讶,她是知道的,就像很多怀春的少女一样,自己的这个小侍女可是一直期待着有个骑着骏马的大将军来迎娶她的。

“他长的太吓人了,尤其是那双眼睛,我不要!”玲玲有自己的一套判断方式,她认为萧逸肯定长得奇丑无比,否则干嘛总是带着一张恐怖的‘蚩尤鬼面’呀?那只能是人长得比面具还恐怖,才会用面具来遮挡一下的;要是嫁给这样的人。她会天天做噩梦的。

“再说,主子,你忘了,你把玲玲许配过人的!”虽然很是害羞,但为了自己的终身幸福,玲玲决定还是要为自己争取一下,女人嘛!可以胆怯一辈子,但只要在关键时刻勇敢一次,嫁对一个男人,那就万事大吉!“就是,北邙山里,水潭边,遇到豹子那次!”

“水潭,豹子!……”得到玲玲的提醒,海燕公主也陷入了沉思,那次豹口余生,对她内心的触动也很大,那个相貌可爱,皮肤黝黑,却又在关键时刻舍命相救自己的小道士,也经常出现她的梦里;记得小道士还口出狂言说一定要娶自己做老婆,呵呵!还拿那只包在泥巴里的烤鸡做聘礼,想想就惹人发笑,如果他知道自己大汉公主的真实身份,会不会还有那样的勇气呢?

”对了,自己好像最后是说了要把玲玲许配给他,看来玲玲也挺喜欢那个可爱的小道士,真是便宜他了……”想着想着,海燕公主也陷入了沉思,那个小道士确实长得很可爱,很帅气,还那么勇敢,如果自己不是公主,而他也不是道士,那么……

一时间,两个人都陷入了沉思,而女人一旦思考起事情来,那是极度可怕的,因为她们往往只有感性,没有理性!

一个时辰后,随着一阵马蹄声响起,萧逸回来了,11个人去,11个人会,一个也没折损,除了身上多了一些血迹外,没有丝毫的变化,另外就是缴获了一辆宫车,一辆让那些太监们宁死也不放弃的宫车!

车帘一挑,萧逸从上面一左一右抱下两个孩子来,两个惊慌失措的男孩,一个十一二的年纪,另一个只有七八岁,都穿着小宦官的服侍,但看那眉眼之间,却包涵着浓浓的贵气,如果再细看,会发现这两个小男孩与海燕公主长得有那么几分相似……

“姐姐!……陛下,王爷!”刚一见面,姐弟三人立刻抱头痛哭,一夜的惊吓,血腥的杀戮场面,实在是把他们的吓坏了。一旁的小侍女玲玲,小太监‘花心’,也是连忙上前跪倒行君臣大礼,这些东西早已经渗透到他们的骨子里面了。

没错,萧逸从拿伙太监手里解救回来的正是小皇帝刘辩与陈留王刘协兄弟两个,难怪这些人宁可丢弃金银珠宝,也不放弃一辆宫车,原来里面藏着这样两个宝贝,有了他们这两个‘活宝’,什么金银财宝、荣华富贵得不到呀!

当然了,萧逸可丝毫没有自己救了圣驾的心思,在他看来,自己救的是自己未来老婆的弟弟,也就是自己未来的小舅子,至于皇帝和王爷,那是神马东西……

看着抱头哭天的姐弟三人,随手叫过一名亲兵,萧逸命令道:“火速告诉司徒王允大人,就说陛下、王爷以及公主殿下都找到了,而且毫发无损!”

“诺!……”

第七十章董卓!下马!

“小皇帝找到了!”随着这样一条信息的到来,整个北邙山区都沸腾了起来,群臣叩拜苍天的有之,叩谢列祖列宗的有之,漫天的乌云终于散了!

司徒王允首先带着一伙人慌忙地跑来接驾,等到君臣相见,难免又是一场痛哭,一时间哭声震天,尤其是那些在昨夜的混乱中受了伤的大臣,更是拼了命的向前挤,把受伤的地方举得高高的,生怕皇帝不知道自己的救驾之功,至于真正的救驾功臣萧逸,反倒被这些人给挤到后边去了。

“萧郎辛苦了!”最后还是司徒王允走过来,深深一躬,行了一礼,所有的感激之言都汇成了这简单的五个字,这位汉室的忠心老臣,一夜之间原本满头的黑发都变成了花白色,神色也是憔悴无比,可见其内心之煎熬!

“身为大汉臣子,护驾勤王乃是本分,当不得老大人如此重礼!”对于忠臣,萧逸一向是很尊重的,无论事情成败与否,至少在道义上这位汉室老臣站在了制高点上,这就是人格的魅力。

国不可一日无君,哭泣一番后,众臣立刻簇拥着圣驾回京,洛阳城里还有许多的事情需要处理,不管怎么说,这场****终于算是过去了。

人马行到半路,袁绍、袁术兄弟也赶了过来,这二位都是一身的血污,甲胄上布满了伤痕,看来昨天夜里也是经历了一场厮杀的,甚至很有可能是他们兄弟之间暗地里在互相下黑手,为了争夺袁氏一族的领导权,这两个人可是狠的下心,也下得去手的。

不过总体来说,以袁氏为首的士族门阀们此时还是非常高兴地,众所周知,大汉王朝三根支柱,士族,外戚,宦官,如今经过这次血腥的政变,宦官集团已经是被彻底铲除,外戚集团同样是元气大伤,何进、何苗兄弟丧命,剩下何太后一个女流之辈独木难支,等于三根支柱倒了两根,那剩下那根就成了顶梁柱了,只要一想到日后朝廷之中士族一家独大,所有利益皆可独吞独占,这些士族门阀们心里就全都乐开了花,好日子,就在眼前啊!

对于这一切,一直在车驾旁默默守护的萧逸是看在眼里,鄙视在心里,“都是一群鼠目寸光之辈,如果大汉王朝如日中天的时候,那这些士族门阀的打算没有错,确实可以独享最大的利益,可现如今国势衰微,地方上黄巾余孽蠢蠢欲动,各地州牧拥兵观望,经过这次的兵变,原本就虚弱无比的朝廷更是彻底丧失了对地方的控制力,尤其是这场血腥屠杀,给那些掌握兵权的武将门树立了榜样,日后,这天下说了算的该是那些手握杀人剑的将军们了!”

大队人马正在行进间,眼尖的人突然发现在西边出现了一条黑线,而且这条黑线正在迅速的向前移动着,不断的变大,变粗,随后就传来了‘轰轰’的声音,整片大地仿佛都被踩踏的颤抖起来;等到靠近了人们才看清楚,原来是一支军队,一支清一色的骑兵军队,强壮的西凉战马一字排开,宽达数里,上面端坐着彪悍魁梧的战士,个个全副的甲胄,神情冷漠,手中的兵刃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耀眼的寒光,随着行军的鼓点声,整齐划一的前进,从这种铁血的气势上就可以看出,这是一支精良的骑兵军队,而且还上过战场,见过血!

大队骑兵的正中间,一匹枣红色神驹上,端坐一员大将,金盔金甲,体型肥胖,满脸的虬髯遍洒胸前,脸上饱含刀霜之色,尤其是那双眼睛,那就不是一双人世间该有的眼睛,‘冷酷,无情,杀戮,残暴,阴险,狡诈……’几乎人类所有的负面情绪都可以在里面找到;身后一名小校高举着一面黑底白边、五尺见方的飞虎帅旗,上面一个斗大的血红色‘董’字迎风飘摆,好不威风!

“董卓!……是西凉刺史董卓,他带兵进京了!……这么多的兵马,只怕来者不善啊!”终于反应过来的群臣们立刻窃窃私语起来,惊诧者有之,疑虑者有之,但更多的却是恐惧,大兵压城,所为何来?

众人的目光都投向了袁绍,大家都知道,就是这位爷给何进出谋划策把董卓请来的,如今‘神’是请来了,到底该怎么拜呢?另外,还送的走吗?

看着群臣疑虑的目光,袁绍得意极了,在他想来自己请来的兵马能不听自己的号令吗?如今自己内有勤王之功,外有西凉兵马遥相呼应,再加上四世三公的显赫背景,试问这天下英雄,舍我其谁?权倾天下也只在眼前了!

先自我陶醉了一番,然后袁绍挺挺胸膛,拍马越众而出,大呼道:“来者可是西凉刺史董卓,在下袁绍,袁本初!”

连呼三遍,骑兵阵中一丝反应也没有,人马依旧向前逼近,转瞬已经来到二百步的距离,强大的压力让群臣个个冷汗直流,站在最前面的袁绍此时更是面无人色,从对方无礼的反应中告诉他一件事,这支兵马,不是他所能控制的,而一把不听话的刀,又特别的锋利,那是会杀人的!

连袁绍都无法制止对方的兵马逼近,那还有何人可制?一阵骚动后,群臣的目光最后都投向了宫车上的小皇帝,如今只有依靠天子的神威来制服这头西凉猛虎了。

宫车之上,坐着皇室姐弟三人,小皇帝刘辩本来就生性懦弱,又从小长于深宫,从未经历过这样的场面,先前的一场****就早已经把他吓破了胆,如今看到数千铁骑风卷残云般逼近,早已是吓得面如死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至于陈留王刘协,虽然聪明伶俐,但今年也只有7岁,年纪尚幼,此时也是吓得躲到了姐姐的身后,一双小手紧紧抓住姐姐的衣襟,就像一头受到惊吓后拼命寻求保护的幼兽,满是惊恐的神色;算来算去,如今能代表皇家威严的就只剩下一个公主殿下了。

偌大的大汉帝国,高贵至极的皇室,最后竟然要靠一个女人来撑起门面,也真是一种悲哀!

“大胆董卓,你来护驾?你来劫驾?”伸手拔出自己的那把金柄小弯刀,海燕公主挺身站起,傲立在宫车之上,一双杏眼圆睁,面色阴沉如水,在微风的吹拂下,满头的秀发披散飞舞,倒是颇有几分英武之气。

大旗之下,董卓此时可是踌躇满志,虽然身在外镇,可洛阳城里发生的事情他都知道的一清二楚,李儒所献的上书激化矛盾的计策已成,‘十常侍’和大将军何进果然自相残杀起来,而且还是同归于尽,这个结果简直太让他满意了,也省了他许多手脚,如今皇帝尚且年幼,群臣又大都是无用之辈;掐指算来在洛阳城里再也无人可以制约于他,大展身手的机会来了,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在满朝文武大员都几乎屈服于自己的兵威之下时,却有一位妙龄的公主敢出面大声呵斥自己,真是羞煞无数男儿啊!“微臣董卓,听闻洛阳城中有变,特来领兵护驾,别无他意!”

“即来护驾,天子车驾在此,还不下马参拜!”手握弯刀,海燕公主此时也是满手的汗水,面对铺天盖地而来的骑兵,说不紧张,那是假的,可事到如今,老刘家必须的有一个人出来主事不可,而身为大汉公主,她也必须守护皇室的尊严!!

120步外,抬手止住的大队人马的步伐,董卓脸上也出现了犹豫之色,毕竟大汉王朝四百年的余威尚在,这种用时间积累起来的威严,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磨灭的,可现在就让他下马跪拜,又有些不甘心,真是进退两难那啊,所以董卓止住了大队人马,自己独自一人催马向前,想用这种方式来试探一下朝廷的底线,到底是余威犹在?还是外强中干?

“哒!哒!哒!……”董卓战马的啼声就像是一道道的滚雷,击打在众人的心头上,群臣无不瑟瑟发抖,一些胆小怯懦的此时已经摔落马下,跪倒在地,不敢仰视,在真正的兵威面前,这些门阀士族就是个渣!

女人就是表现的再勇敢,她也还是个女人,内心依旧脆弱,到了关键时刻还是要依靠男人的;海燕公主也不列外,面对强大的压力,她也开始寻找自己的依靠了,于是乎一双泪眼汪汪的目光就投向了车驾旁的萧逸,这个戴着鬼面的少年,总是能给她带来安全感。

女人最厉害的武器就是眼泪,面对这样的武器,就是心如铁石的萧逸也不能免俗,尤其是那双眸子中的泪花让他想起了许多的往事……,一咬牙,一拍大腿,豁出去了……;萧逸催马来到阵前,董卓恐吓这些大臣、吓唬小皇帝他都可以不管,可要想欺负他未来的‘老婆大人’那是万万不行的!

冲冠一怒为红颜啊!

绝影宝雕弓在手,萧逸伸手摸向了自己的箭囊,一支三棱透甲锥刚抽出一半,又不禁犹豫起来,这个距离上,凭他的本领,一箭射杀董卓不是什么难事,可杀完之后呢?看着那排列整齐的西凉铁骑,再看看自己身边这些面无人色的朝廷大臣,还有站在宫车上,勉力坚持的海燕公主,萧逸可没有把握保她们的周全啊!

男人,一个人什么也不怕,可一旦有了牵挂,那就麻烦了,什么是撤肘,什么是顾忌,什么是男人的不得已?这些只有男人自己知道。

无奈的放回三棱透甲锥,萧逸反手抽出一支燕尾箭,箭如其名,两片如燕尾形的分叉箭头可是切割绳索的利器,猿臂伸展,宝雕弓弯如满月,随着弓弦一响,一道黑影疾速无比的直奔董卓面门而去,看到这一幕,文武百官们惊恐的齐齐‘啊!’了一声,对面的西凉铁骑兵们也是一阵骚动,一时间,无数人的目光全聚拢在了那射出的一箭上……

在万众瞩目中,燕尾箭像一道黑色的闪电般从董卓的头顶擦过,正好射断了头盔上的雉鸡翎,而后速度不减,又继续向西凉军大阵飞去,随着‘吧嗒!’一声,正中120步外的那面‘董’字大旗上,旗杆上那根细如小指的绳索被燕尾箭的箭刃一下射断,没了绳索的牵制,黑底白边的飞虎帅旗一下子飘落地下,顿时间全军震动……

“董卓!下马!”单手执弓,萧逸一声狂吼!虽然只有区区四个字,但却透人心魂,面对武力的威胁,要想立威,所能依靠的只能是更加强大的武力!

第七十一章勇敢的小男人!

摸了摸头顶上断掉的雉鸡翎,又看了一眼落在地上的飞虎帅旗,董卓的目光从小皇帝坐的宫车上转移到了萧逸身上,饿虎般的眼睛中丝毫没有愤怒,反而透露出阵阵的欣赏之色,那是看到了同类的感觉!

凡是三军统帅,都有‘爱将癖’,越是名帅越是如此,对那些勇冠三军的猛将爱如珍宝;如果说一名统帅是军队的大脑,负责发布命令,那么将领就是四肢,用来具体的执行命令,试问谁不希望自己拥有强壮而又灵活的四肢呢!

“臣,西凉刺史,董卓,参见陛下!微臣甲胄在身,不能施以全礼,还望陛下恕罪!”董卓到底还是止住了脚步,在马背上微微欠了下身,算是行了一礼;董卓之所以会略加收敛锋芒,一是萧逸的这一箭确实是神乎其技,百步外射断头盔上的雉鸡翎,一百二十步外射断旗杆上的绳索,能做出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谓是神箭手,而萧逸却是一箭双雕,威慑力十足,不由得他不心生惧意;另外就是这一箭还给了董卓另一种暗示,有如此神勇的将领在,朝廷之中看来并非无人啊!

但要想让董卓彻底的臣服,那可是千难万难了,身后那七千西凉铁骑就是他骄傲的资本;这支人马是他一手带出来的,而且屡经战阵,常年的与羌人部落厮杀,作战能力极强,对董卓也是忠诚无比,在这些西凉兵的眼里可没有什么皇帝、王爷、朝廷之类的东西,他们在心里认可的只有董卓一个人,只要军令一下,他们就能一拥而上,把那辆宫车和里面的主人一起剁的粉碎。

说白了,董卓统兵的方式和萧逸训练玄甲军是一样的,只认统帅,不认皇帝!

董卓的坐骑不进不退,小皇帝的车驾也就只能停在那里,场中一时间出现了僵持的局面;群臣虽然个个怒火中烧,却是敢怒不敢言,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他们这些所谓的朝廷重臣也是毫无办法,血淋林的现实再一次告诉他们,一直期待的士族门阀时代并没有来临,到来的是‘血与铁’的时代!

此时此刻,萧逸也没什么好办法了,聪明智慧也应付不了必杀的局面,反手又抽出一支三棱透甲锥,萧逸开始做最坏的打算;如果一会真的要兵戎相见,那么他就第一时间射杀掉董卓,然后二话不说,趁着混乱的局面,带上海燕公主直接破阵逃跑,凭着‘白菜’的神速,再加上自己的骁勇,萧逸有九成的把握可以把‘老婆大人’救出去,至于剩下的那些人嘛,只能自求多福了!

摸了摸‘白菜’的头顶,正在萧逸准备拼死一搏时,局面再次发生了逆转,另一支骑兵部队以飞一般的速度从后方席卷而来,大军成雁翅形排开,当中涌出一名官员,黑袍束带,手握宝剑,正是上党太守张杨;这位后知后觉的老大人,在得知北邙山发生的事情后,犹豫了再犹豫,思考了再思考,经过了长达一夜时间的反复盘算,终于做出了前来护驾的决定,这种遇事时的决断力,已经不是‘见事迟’,而是‘事后迟’了,好在这位张大人虽然错过了开头,却赶上了结尾。

“陛下,陛下在哪里,您最忠诚的臣子张扬前来救驾了,但有微臣三寸气在,任何人也休想伤害陛下分毫!”到底是官场上的老手,这表演的功夫绝对是一流的,张扬飞奔到宫车近前,身子一歪,十分夸张的栽落马下,然后膝行几步,一把抓住宫车的车辕,叩首不止,哭的是感天动地,把一名大汉忠臣的形象表演的淋漓尽致!

虽然觉得张扬的表演过于夸张了,但不管怎么说这位老大人到底是把玄甲铁骑带来了,有兵在手,萧逸的心这才算彻底的镇定下来,‘将是兵的胆,兵是将的威!’有了玄甲铁骑在,萧逸才能发挥出自己最大的战力,否则他就是再神勇无比,也只是一勇之夫,反过来也是同样,有萧逸在,玄甲铁骑才算有了灵魂!

高举凤翅镏金镗,萧逸在第一时间就接掌了军队的指挥权,底下的士兵也都知道谁才是自己真正的长官;按照萧逸的指挥,三千玄甲铁骑在宫车周围团团环绕,布成一个防御性的大阵,保护的密不透风,萧逸策马来到了阵前,看着对面的西凉兵,三千对七千,虽然在数量上还是处于劣势,但至少有了自保之力不是;更何况战争从来就不是靠数量就能决定胜负的。

“大胆董卓,还不上前面圣!……再敢如此无礼,休怪吾等手下无情!……别拉着我,今天我非斩了此獠不可!”有了大军护身,那些刚才还战战兢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的大臣们,立刻来了精神,一个个表现的义愤填膺,变得像一群鹌鹑般的好斗,纷纷大声斥责董卓,以此来表现自己不畏强暴的气节!

“臣,董卓,参拜圣驾!”看到眼前的形式,即使强悍如董卓也不得不暂时选择了妥协,他虽然残暴,但并不弱智,大丈夫能屈能伸的道理还是知道的,翻身下马,董卓单腿跪拜在地,口称万岁,虽然单膝跪地显示出他内心里还是有些不甘心,但跪了就是跪了;随着他的举动,身后的那七千西凉骑兵也一个个收刀入鞘,滚鞍下马,齐齐地跪拜在地,高呼万岁之声震耳欲聋;见到这一幕,朝中群臣们心中终于暗暗松了一口气,感谢苍天,还是有人能震慑住这个跋扈将军的。

雷霆雨露具是君恩!自古以来降伏桀骜不驯将领的办法都是‘先立威,再施恩!’萧逸清楚的知道,自己负责震慑的任务已经结束了,剩下该是小皇帝的表演时间了,也只有皇家人才能出面安抚臣子,于是乎,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了宫车上,期待着小皇帝也能有一出精彩的表演!

可以说,如果小皇帝刘辩此时能展示出一代雄主的风范,那么未尝不可能震慑住这头西凉来的猛虎,如此,也就不会有日后发生的一切了,那真是汉室幸甚!天下幸甚!可惜,历史不能假设,小皇帝刘辩只是一个平凡的少年,皇冠的重量丝毫没有增加他的智慧和胆识,也许做个农夫倒是绰绰有余,至于做个皇帝嘛!那就只能是呵呵了!……

“哇!哇!……”在万千目光的注视下,这位年仅十二岁的少年天子吓得痛哭起来,眼前发生的一切已经完全超出了他的思想范围,恐惧完全笼罩了他那颗尚未成熟的内心,小皇帝崩溃了;无论海燕公主如何安慰、鼓励,可他还是痛哭不止,历史就是这样,当大汉王朝需要一头狮子领导时,坐在皇位上的却是一只虱子!

万般无奈,海燕公主只好把目光投向了自己的另一个弟弟,陈留王刘协,现在的情况,刘家必须有一个男人站出来主事,否则何以证明自己家族是这天下的共主;虽然刘协只是个七岁的幼童,但他也是个男人!

龙生九子,子子不同,与怯弱的小皇帝刘辩相比,年方七岁的刘协无疑要聪慧的多,也勇敢的多。

颤抖的站在宫车前端,七岁的刘协用自己弱小的身躯面对着平原上的千军万马,虽然害怕的要命,但牵着姐姐的手给了他无边的勇气,一个小男孩,只要在心中有了依靠,就会变成一个勇敢的男人。

“董爱卿远来护驾,一路辛苦了,陛下与本王都甚感安慰,稍后必有重赏,我大汉终究还是有忠心之臣的!”清脆的童音传遍了北邙山野,也传遍了每一个人的耳朵;陈留王刘协的这一番话可谓字字如刀,先是安抚了董卓一番,把眼前的事情定性为护驾,保全了双方的脸面,而后在话中又暗暗指出,‘你小子最好别闹事,我大汉还是有忠臣的。’

“谢陛下!谢王爷!微臣一心为国,不求封赏!”看着傲立在宫车上的陈留王,又看了看躲在车内大声哭泣的小皇帝刘辩,董卓眼中闪过复杂的神色,看来是心有所思!

“奉驾还宫!”小手一挥,刘协此时真有了一丝君临天下的风范!

“诺!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震天的欢呼声响起,群臣开始簇拥着车驾还宫,至于欢呼声到底是给小皇帝的,还是给陈留王刘协的,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甚至于许多知道内幕的老臣都偷偷记起了,当初汉灵帝可是倾心于传位给幼子的,只不过后来……,真是可惜呀……,否则我大汉势必又出一位英主!

车驾在前,萧逸和董卓各领兵马分列在两旁,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双方的警惕性丝毫没有放下,士兵们的手都放在了刀鞘上就是最好的证明!

“不知将军尊姓大名,董卓今日得见将军虎威,真是三生有幸啊!”两军并行,董卓反而首先向官职比他低的多的萧逸打起了招呼,而且言语之间十分的客气;刚才玄甲军布阵的时候他看的清楚,虽然名义上太守张杨是这支军队的主帅,但凭借着多年战阵厮杀的眼光他看得出,这个戴着恐怖面具的少年人才是真正的灵魂人物;就凭这一点,也值得他折节下交。

“渔阳萧逸!”虽然处在对立面,但这并不妨碍一个男人尊敬自己的敌人,尤其还是一名劲敌;所以萧逸也在马上抱拳行了一礼,但手中的凤翅镏金镗却没有放下,对这种祸国殃民的枭雄,尊敬归尊敬,但早晚只有一个字---杀!

第七十二章传国玉玺丢了!

皇宫中的大火已经基本熄灭,只有个别地方还在冒着余烟,丝丝渺渺的就像这个庞大帝国的命运一样,一阵大风吹过,就会烟消云散!

在曹操的全力保全下,皇宫里的损失还不算太大,只是丢失了许多财宝而已,至于这些财宝的去向吗,只要看看那些士兵沉甸甸的口袋就知道了,没人敢在这个时候让士兵们交出已得的东西,夺人钱财如杀人父母,那样做的后果只会立刻引起另一场兵变。

如果说财宝的丢失还能被忍受的话,那么另一件东西的丢失却引起了极大的恐慌,其厉害程度相当于政坛上的一场超级地震,甚至比刚刚过去的这场血腥兵变对大汉王朝的危害还要大,---传国玉玺丢了!

听到这个消息,上至太后、皇帝,下到文武百官,一个个都是如丧考妣,不,这可比死了爹妈还要严重,简直就是祖坟被人刨了一样;因为丢的可是传国玉玺啊!

作为一个中国人,你可能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官是谁,你也可能不知道当今皇帝的年号是什么,但绝对没人不知道‘传国玉玺’,因为这四个字所包含的意义实在是太重了,泰山与它相比,那都是轻的!

“传国玉玺”,又称“传国玺”、“传国宝”,为中国历代皇帝相传之印玺,是当初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令能工巧匠用赫赫有名的美玉--和氏璧雕磨而成,作为自己皇权的象征,用以号令天下九州万民;玉玺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正面刻有秦丞相李斯亲手所书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篆字,作为“皇权神授、正统合法”的信物。之后,历代帝王皆以得此玺为符应,奉若奇珍,得到它就象征其“受命于天”,失之则表现其“气数已尽”。凡登大位而无传国玉玺者,则被人讥讽为“白版皇帝”,显得底气不足而为世人所不认可!

现在,大汉王朝传承了四百年之久的传国玉玺丢了,这意味着什么,一些忠于汉室的老臣都不敢去想,却又不得不想,“莫非汉室的气数真的尽了……”

太后疯了,皇帝疯了,大臣们也疯了,整个洛阳城都疯了,所有人都在发疯一样的四处找玉玺,皇宫的每一座宫殿,每一个个房间,每一个角落,每一块砖瓦,几乎都被人翻找了过来,宫中所有的人一律搜身,不分品级,就连那些死去的人也没放过,搜尸!

大将军府中,所有侍卫亲兵都被集合起来,曹操、袁绍两人手提宝剑,亲自挨个搜查,但凡有拒不听令者,当场斩杀,毫不留情;事到如今,哪怕是真的激起兵变也顾不得了,玉玺重于一切,可惜的是,除了搜出一大堆的金银珠宝,连玉玺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莫非玉玺有灵,自己长腿跑了不成?……

这还是明面上的寻找,暗地里的更是激烈,几乎所有的士族门阀都出动了人手,日夜不停的四处搜寻,为此而暗中丧命的人不计其数,尤其是四世三公的袁氏嫡子--袁术,此时表现的最为积极,杀的人也是最多;为了得到它,所有人都不惜血流成河,因为那是传国玉玺啊,失去就意味着气数已尽,得到就是受命于天,现如今汉室又正是衰微之时,那要是自己得到手的话,嘿嘿!取而代之不再是梦啊!……

………………………………………………………………………………

洛阳城外,洛水岸边,董卓的大营就扎在这里,与萧逸安在御苑的玄甲军营正好一南一北,形成了对立的形式。

大帐之中,董卓端坐在帅案后边,脸色忽明忽暗,似乎正在努力决断着什么,还不时地看一眼身旁的兵器架子,那顶断了雉鸡翎的头盔就挂在上面;一旁,白衣白袍的李儒站立在那里,眯着眼睛,还不时地伸手捻着自己的三缕长须,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但却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又想要说什么,这就是默契!

“本帅初来洛阳,若想成就大事,必须首先立威,‘文优’以为如何才能慑服朝中的百官,让本帅得以施展拳脚?”半响,还是董卓先开口了,‘文优’是李儒的字,虽然二人是翁婿关系,但平时董卓还是以字来称呼自己的这个心腹谋士,这是对谋臣的一种尊敬!

“大帅乃是非常之人,自当行非常之事!”看了一眼露出兴奋之色的董卓,李儒微微一笑,自家大帅心里想的是什么他自然知道,现在只不过需要借自己的嘴说出来而已,这就是上位者的心思,明明自己早已有了主见,却非要手下劝谏一番才行,这样一来有了攻劳是自己的,有了过错吗,自然就是臣下的,权谋之术,古今中外都是一样的。

“如今汉室衰微,天子又暗弱无能,实非社稷之主,大帅若能效仿伊尹、霍光,行废立之举,一则可拥立明君,留贤名于千古;二则,皇帝乃天下至尊,大帅都能一手废立,那朝中百官还有谁敢不听大帅的号令呢?大事若成,新君登基之日,就是大帅权倾天下之时啊!”

“哈哈哈!文优之言甚合我意!今日在北邙山之时,我看当今皇帝胆小懦弱,难为万民之主,反倒是那陈留王,虽然年纪幼小,但有勇有谋,机智沉稳,实有人君之像,我欲废今上,改立陈留王为帝,如何?”回想起北邙山中那一幕,幼小的陈留王给董卓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确实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当然,那个面对自己万千大军,敢于持刀傲立的少女,给他留下的印象更深,可惜,她只是个公主,否则,那才是天下共主的英姿啊!

北邙山中,让董卓刻骨铭心的有两个人,一个是站立宫车,持刀傲立的海燕公主,另一个,就是一箭射断自己头顶雉鸡翎的萧逸,美人,猛将,都是董卓所爱,这两个人他一定要得到!

“废立之事,关系天下安危,自身荣辱,大帅是否和张济将军也商议一番,张将军不但骁勇善战,而且也是多智之人,想来必有独到的见解!”虽然谋臣就是给主公背黑锅用的,但看到黑锅真的向自己头上罩来,李儒还是有些惊慌,天、地、君、亲、师,君作为五常之一,可是在父母亲人之上的,废君、甚至是弑君的罪名,可从来都没人愿意去背,那是要留骂名于千古的,所以李儒很聪明的给自己找了个‘背锅的’,多一个人承担罪名,总好过自己一个人扛着吧!

“言之有理!来人,给我召张济将军来见!”董卓一声令下,立刻有帐下的亲兵飞快跑了出去。

片刻之后,随着帐门一挑,一名顶盔贯甲的大将走了进来,平常的身高,平常的相貌,再配上那副极其普通的盔甲,来人绝对是个扔到人堆里就找不到的角色;但有两点却显示着他与众不同的地方,一是眼睛,锐利、阴冷、光芒四射,那是一双善于寻找敌人弱点的眼睛,而且杀意无限;再者就是他腰间的佩剑,一般人的佩剑都放在左边,这样才方便于右手拔剑,可这个人的剑却是放在右边的,也就是说他用的是左手剑,比起人们经常看到的右手剑,左手剑无疑要更加诡异,也更加难以对付!

至于这个人放在腰间的右手,行走摆动之间似乎有些不太自如,而且在右手掌心的位置上赫然有着一个铜板大小的圆型伤疤,看样子应该是被箭镞贯穿所造成的陈年旧伤了。

“末将张济,见过大帅!”缓缓地抬起头,来人赫然就是当初在卧虎亭教导萧逸箭术的那个张济,只不过以前那个是平凡的皮匠张济,现在的则是西凉统兵大将张济,一个前来杀人复仇的幽灵!

第七十三章和尚从此不吃肉!

御苑,玄甲军营地中,萧逸正在喝酒,送行酒,而被送行的人就是小和尚‘无心’!

不送走不行了,原本萧逸是打算把小和尚带在自己身边,这样有才华,有学识,又有恒心毅力的和尚,正是教化那些游牧部落的无双利器,只要运用的好,一个‘无心’绝对顶的上十万铁骑,可惜,凡是利器,必然是双刃的,既伤敌,也容易伤己。

萧逸最近忙着关注洛阳城里的风云变化,就疏忽了营地中的事情,结果短短几天时间,萧逸就惊讶的发现,那个整天在营地里东游西逛的‘无心’和尚,竟然在士兵中发展了不少自己的信徒,而且还都是狂信徒那一类的。

“话说那‘佛陀’出生之时就与众不同,不但能言语而且还能走动,佛祖前后左右各走七步,步步生莲,随后一手指天空,一手下指大地,口说“天上地下,唯我独尊!一旁另有两条盘龙吐水为佛祖沐浴,真是霞光万道,瑞彩千条……”

萧逸执剑巡营的时候,正好看到‘无心’和尚在一处高坡上宣讲佛法,还别说,小和尚讲经说法时的卖相还真不错,不但宝相庄严,让人看了很容易心中起敬;而且讲起故事来妙趣横生,把一帮大兵给忽悠的如痴如醉,很快周围就聚集了数百名听众,里面还不乏一些军官校尉,连大牛、马六二人都坐在人群前面聚精会神的听着,当小和尚说得口干舌燥时,还有人主动的给递上茶水,伺候的殷勤极了!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一是‘无心’小和尚确实口才了得,几乎能把死的吹成活的了;第二就是军营里的业余生活太乏味了,士兵们每日除了操练就是吃饭、睡觉,再加上萧逸治军严酷,禁止士兵们随意出营,确实把这些兵卒们无聊的够呛;人,除了物质生活需要,还必须得有精神粮食补充不是,现在好不容易来了个给他们讲神话故事的小和尚,大家自然欢迎至极!

“嘶嘶!……”萧逸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他留着小和尚是为了软化那些匈奴人,可没想到这把‘利刃’到先用在自己身上了,这还了得,如果让他再这么传教下去,估计用不了多久,这满营的虎狼雄兵就得变成一群不杀生的秃瓢和尚,那可就发麻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摸了摸腰间的宝剑,萧逸真动了杀心,不过转瞬又放下了,这样的活宝贝,杀了实在是太可惜,既然自己这座小庙里留不住这位大神,那么就干脆送走他得了。

“无心法师!请多用一些,此一去路途遥远,还望大师多多保重才是!”大帐中萧逸摆下丰盛的酒宴给‘无心’小和尚送行,两旁还有众多的校尉们作陪,两人言谈的还是那么愉快,萧逸想送,小和尚自己也想走,甚至于这几天他卖力的讲解佛法,发展信徒未尝不是故意做给萧逸看的,目的就是为了被赶出军营,重获自由;对于这一点,两个人都是心知肚明。

送行宴上必然有酒,萧逸手中巨型海碗里就是满满的无愁酒,现在这种酒早就风靡洛阳上下,据说已经越过黄河,连长江以南都有商队贩卖了,每次喝酒,萧逸都仿佛听见无数的金币叮当作响的进入自己的口袋,心情自然大好,要知道,幽州梁家生产的这种酒里面,可是有自己的一半股份呢!

虽然不知道自己现在到底有多少钱,但负责军需粮草的曹胖子私下告诉萧逸,他已经是‘富可敌国’了!‘无心’小和尚却是以茶代酒,佛家五戒,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不杀生是仁,不偷盗是义,不邪淫是礼,不妄语是信,不饮酒则是智,因为酒能迷惑人的神智,所以佛家严禁之!

酒小和尚是不喝的,但肉却没少吃,萧逸射猎打来一头肥硕的梅花鹿,在火架上已经被烤成了金黄色,香气扑鼻,刚端上来切开,转瞬间就有一只鹿腿进了小和尚的肚子,然后这位佛爷又速度不减的向第二条展开了进攻,吃的是四马汗流,连光秃秃的脑袋上都开始冒油了,可见这个家伙是多么喜欢吃肉。

看着这位比自己胃口还要好的小和尚,萧逸也是无语了,现在的佛教虽然戒杀生,但是却不戒肉,佛教讲究戒荤不戒腥,这个‘荤’是指一些气味比较冲的东西,比如大蒜,韭菜之类的,因为和尚要四处讲解佛法,如果满嘴的重气味容易熏到听众们,所以要戒荤,而‘腥’才是指肉食,和尚化缘,施主给什么就吃什么,所以汉朝的和尚是可以吃肉的。

“法师多吃一些,鹿肉鲜美,最是滋补不过,今日为了给大师送行,本统领才亲自去山中射了这只鹿来”,又夹了一大块鹿肉到‘无心’的面前,萧逸笑容满面的样子非常亲切,但那个摸下巴的动作却让周边的校尉们一个个噤若寒蝉,尤其是大牛、马六二个熟悉萧逸习惯的人,连塞在嘴里的肉块都忘了咀嚼,就那么鼓着腮帮子,瞪大了眼睛看着,身子还不断的向后挪动,脸上冷汗都下来了,生怕倒霉的那个人是自己;萧逸摸下巴就是要憋坏主意整人,这可是他们在卧虎山上就知道了的常识,惨痛的常识!

“可怜这只梅花鹿啊!本来在山中自由自在的奔跑,就因为要给法师践行,这才惨死在箭镞之下,现在又是初夏季节,它还带着崽子,母鹿一死,小鹿估计也难以活命,整整两条性命啊!其实当初我也不想射杀它的,可一听说‘无心’法师平时最喜欢吃肉了,这才狠下心来射杀了,等到了阴曹地府,冤有头,债有主,想来它知道该找谁报冤屈的吧!……杀生大罪啊!”先是悲天悯人了一番,然后萧逸就开始喋喋不休的讲那头鹿有多可怜,死之前叫的是多么悲惨,自己是为了‘无心’法师吃肉才迫不得已开的杀戒,自己是无辜的,杀生的罪孽全在某某和尚身上啦……,

“来法师,再多食一块!鹿肉鲜美啊!”萧逸再次给‘无心’舔肉,一张小黑脸笑得格外阳光!

看到这一幕,两旁的校尉们脸上没什么表示,心里却早就乐开了花,尤其是大牛和马六,笑得肚子都疼了,却又不敢笑出声来,捂着肚子在哪抽搐,脸上一鼓一鼓的就像两只大蛤蟆一样,别人不知道,他们能不知道吗!萧逸会有不杀生的慈悲心?真是世上最大的玩笑,谁不知道杀人如麻的‘鬼面萧郎’啊!

“呕!……哇!”被萧逸一席话说得,‘无心’小和尚顿时呆在了当场,‘吃肉’和‘杀生’两个词在他的脑海里翻滚着打架,打的是血流成河,血水迅速快把小和尚那颗善良的佛心淹没了……;半响之后一声呕吐,小和尚把刚才吃下去的鹿肉又都吐了出来,先是吐嘴里的,然后是胃里的,最后吐无可吐就开始吐黄水,样子凄惨无比……

一旁的萧逸见状岂能坐视不理呢,既然是吐了,就要用水压一压,不过现在没有水,萧逸很自然的就把自己的酒碗递了过去,然后看着已经吐得混天黑、神志不清的小和尚用酒碗开始漱口……

“哇!……”结果自然是小和尚吐得更加厉害了,一边吐,一边用眼泪汪汪的大眼睛看着萧逸,全是无辜的神色,翻译成三个字就是:你坑我!……嘴里还不停的念着罪过,罪过;也不知道是因为自己犯了酒戒有罪,还是在说因为吃肉有罪,又或者在说某个坑人的家伙有罪……

吃肉就等于是杀生!

萧逸现在可以确定,这个小和尚从今以后再也不会沾一点肉腥了,你不是要度化我手下的士兵们当秃瓢和尚嘛,道爷就让你一辈子都吃不了肉,以后就整日里青菜豆腐的漫漫享受吧,那个滋味,呵呵!到底看看是小和尚厉害,还是小道士厉害!

后世《三国志--无心法师列传》记载,佛教信徒不食肉腥,自东汉末年起,而添加这条戒律的就是东汉有名的大德高僧--无心法师。

若干年后,当‘无心’法师临圆寂前,有后辈弟子称赞他一生菩萨心肠,戒食肉腥,挽救了无数生灵性命,如此大德,必登极乐世界时,这位大德高僧哈哈大笑三声,而后发下宏愿:“若‘无愁侯’萧逸在地狱,则和尚就上天堂,若萧逸在天堂,那和尚甘愿去下地狱,惟愿生生世世永不相见,因为,萧逸远比地狱可怕!”说完,圆寂!

第七十四章军中娱乐

‘无心’和尚走了,骑着一匹萧逸赠送的白马走了,至于为什么非要送他一匹白色的马,呵呵!看着萧逸那张阳光灿烂的笑脸,吓得小和尚问也不敢问,直接快马加鞭选择了立刻消失,这个带着笑脸的恶魔,他是永远也不想再看到了。

但是很快,一条关于‘骑白马的不只是王子,还有无心!’的笑话就传遍了军营中,随后又迅速蔓延到了洛阳城里,日后随着玄甲军转战南北,这条笑话超越黄河,跨过长江,南达苗疆,北至大漠,几乎传遍所有人类足迹到达过的地方……,“笑话所到之处,即为大汉领土!”这也成了萧逸以后率领大军对外征战扩张的最好借口。

这件事的后果就是,日后成为佛门大德高僧的‘无心’法师,向自己麾下的无数弟子立了两条规矩,‘第一:凡我佛门弟子一律不准骑乘白马!第二:永远不要接受萧姓人家的布施!’

小和尚走了,同时带走的还有欢声笑语,军营里又恢复了那种苦闷无聊的生活,这让刚刚享受过欢笑的士兵们极其难受;得到了,再失去,才是最苦楚的,还不如从来就没有得到过;一时间,解决士兵们的精神娱乐问题就摆在了萧逸的面前。

踢球也许是个不错的办法,但士兵们每天的训练度已经够大了,如果再进行强消耗体力的运动,恐怕会伤害他们的身体,而且萧逸要的并不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士兵,而是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战士;而下棋就是开发智慧的最好办法之一,当然了错综复杂、多达三百六十一个黑白子的围棋,并不适合这些大字都不识几个的士兵们,那对他们而言不是娱乐,而是折磨,适合他们的是象棋!三十二个子的中国象棋!

在所有人疑惑的目光中,萧逸扛着一块软木,一张牛皮就进了自己的大帐,半天之后,分为红黑两色的三十二枚棋子,和画在牛皮上的棋盘就出现在众人面前;棋子简单好认,棋盘明白易行!

拿起一枚黑色的小卒,用手轻轻的摩擦着那种木质感,闭上双眼,萧逸不禁又回忆起自己小时候第一次学象棋时的样子,那时自己刚刚六岁,坐在父亲雄壮如山般的怀里,三十二枚棋子在一双小胖手里乱飞,那时候,‘马是可以随便跳的,象是可以过河的,自己是可以撒娇的……’

“跳马!”一声断喝,萧逸强行切断了自己的回忆,那些温馨的回忆只会让自己变得软弱,可要想在三国这个血腥黑暗的时代里活下去,他就必须变得冷酷、坚强;好好活着才是对亲人最大的思念!

随着这声断喝,象棋时代开始了,简单易记的规则,变化无穷的招数,还有那像极了两军对战的模式,这一切都迅速受到了士兵们的欢迎;很多人甚至把下棋当成了排兵布阵的演练,希望由其中悟出一些兵法的精要,至于萧逸,更是被大家看成了神人,不是神人怎么能想出这样精妙的练兵之法呢?

无奈之下,萧逸只好把制作象棋的功劳,安在了已经升天成仙的老道‘出尘子’身上,有了这个最好的背锅侠,萧逸这才从云端又落回了人间,被人神化的感觉可并不好的。

一些有木匠功底的士兵开始日夜不停的制作象棋,每出来一副就会被人迅速的抢走,为了争夺一副象棋甚至出现了打架斗殴的事情,对此萧逸并没有强行阻止,军人之间,用拳头来说话再正常不过了,胜者为王,本就是天地间最真实的道理;于是那些暂时拿不到象棋的人,只好因陋就简,几块石子就是替代品,在地上再画上一幅棋盘,两个人就能杀上半天。

“跳马、出车、马后炮、劣马驹……”,一时间,军营中处处响起激烈厮杀的声音,两人下棋,身边就会有一群人围观,看到高招,大家就拍手称赞,遇到臭棋,品德高雅的会观棋不语,那些性子急得则会指着鼻子骂娘;为了退一步棋,这些在沙场上不惧生死的汉子们甚至会争论上半天,叫的脸红脖子粗也不罢休;这就是下棋的乐趣,“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连那个整天躲在帐篷里玩低调的太守大人张扬都被惊动了,在看过一场棋局后,这位内心闷骚的老大人没发表任何意见,只是偷偷的让人给他的大帐里也送去一副最精美的象棋!

于是乎,军营里的业余生活一下子丰富起来,所有人都有的玩,有的乐,只有一个人是例外,萧逸,他还是那么无聊,因为营地里根本就没人跟他下棋,而没人跟他下棋的原因也很简单,根本就没人下的过他!

下棋必须有输有赢才有乐趣,如果两个人之间实力相当,难分上下,那才最有意思,没人愿意下只输不赢的棋局,那是纯粹的找虐;象棋是萧逸发明的(也许用盗窃更合适,盗窃历史),规则是萧逸创立的,萧逸就是象棋的鼻祖(盗版鼻祖),谁能下地过他才怪,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萧逸在象棋界是独孤求败了……

无奈之下,萧逸只能自娱自乐了,不下棋,咱还可以去摔跤嘛!当然了,军营里也是没人和萧逸摔跤的,原因也是摔不过,就是最为强壮的,一向以力量著称的大牛,也不是萧逸的对手,经常被摔的鼻青脸肿,就更别提其他人了;好在军营里还有一位特殊的存在,可以在力量上和萧逸一较高低,那就是---千里墨烟驹,‘白菜’大爷!

一块空地上,画着一个大大的圆圈,圆圈里面萧逸身穿短裤,脚踏战靴,上身则赤膊着,满头的黑发成马尾状束缚在后边,随风飘逸,一双鹰隼般的眼睛紧紧盯着对手,身体半蹲,臂膊上青筋突起,显然已经运起来全部的力量;另一边,‘白菜’低着头,马鬃根根竖起,就像一面大旗一样在脖颈上飘扬,前蹄则不时地刨着地,时刻准备发起进攻!

人马较力,这是萧逸和‘白菜’经常玩的游戏之一,以前‘白菜’小的时候,总是萧逸欺负它,至于现在嘛!呵呵,报仇的机会来了!

四蹄猛然发力,‘白菜’突然向前猛冲,就像一头黑色的猛兽般,带起无数风沙,势不可挡,另一边萧逸严阵以待,做好了应对的准备……,两者迅速接近,就在即将碰到的一刹那,‘白菜’突然嘶鸣一声,仿佛龙吟虎啸一般,随即马首一扬,后蹄用力,竟然凭空飞跃起来,此时的它不再像一匹黑马,反而像是一条穿越长空的黑龙!

“嗨!……”一声狂吼,萧逸脚下生钉,牢牢抓住地面,一双铁壁则勒住了‘白菜’的脖子,势有千钧的马身竟然被他的神力生生给勒停了下来;六条腿都用劲的蹬住大地,一人一马开始拼命的较力,青筋绷起,头顶冒出阵阵的热气,汗水顺着马身和脊背小溪般的淌下,谁也奈何不了谁,时间在这一颗仿佛都停止了!

两强相遇,必有高低,僵持了半柱香的时间后,到底是‘白菜’占了上风,汗血宝马的血脉确实神骏,四蹄踏动,萧逸的身体终于被它顶的向后缓缓滑动,那双牛皮战靴下边竟然生生滑出了两行黑印,还冒出丝丝的热气,可见用力摩擦之大。

见到‘白菜’占了上风,围观的将士们顿时响起一片的喝彩声,“白菜大爷加油!白菜大爷神勇!……白菜你是最棒的!……打败统领,弟兄们请你喝酒!”

一声龙吟,在美酒的诱惑下,‘白菜’大发神威,马首高扬,用出了吃奶的力气,四蹄奋力向前,终于把萧逸顶出了圈子,迎来无数的欢呼声,士兵们一拥而上,擦汗的擦汗,上酒的上酒,围着‘白菜’不住的献着殷勤,就像对待一位英雄一般,至于已经累的躺在地上的失败者萧逸,则无人理睬……

小太监‘花心’看到的就是眼前这一幕,地上躺着的是萧逸,受到英雄般欢迎的却是一匹马,常年生活在皇宫里的他实在是无法明白战士与战马之间那种感情;战士珍爱战马,就像珍爱自己的眼珠子,可同生,同共死!

“小的花心,见过统领大人!”花心是来送礼的,或者说是来送奖赏的,这次北邙救驾,萧逸的功劳最大,可皇帝回宫之后,大批的人都受到了封赏,甚至是一些不相干的人也分了一杯羹,可唯独救驾的大功臣萧逸,却一点赏赐也没有,官职没升,金银没有,连句安慰的话语也没有,有的只是遗忘和冷漠!

好在,皇帝忘了,公主却没忘,这才差遣自己的心腹宦官,也是此时大汉皇宫里最后一个宦官‘花心’,前来慰劳萧逸,并送上了礼物,一只用锦丝帕包裹的镯子,玉镯,上面赫然雕刻着一只彩凤,双翅伸展,雕工精湛,与萧逸之前得到的那只龙纹玉镯是为一对!

“大人神勇无双,又忠心汉室,公主殿下甚为欣慰,因为朝中如今纷乱不堪,所以一直未能颁下赏赐,怕冷了勇士之心,所以特令小的前来送上微博礼物,以感谢统领大人护驾之功!”看了看萧逸那张俊秀的小黑脸,‘花心’小太监实在是无法把他,和那个带着‘蚩尤鬼面’的悍将联系在一起,疑惑归疑惑,还是满脸真诚的继续说道:“公主殿下还说,她是喜欢真勇士的!”说完还冲萧逸眨了眨眼睛,一副‘你懂得’的意思!

看着玉镯上栓着的一只小铃铛,萧逸脸上没有丝毫喜色,反而陷入了沉思,这应该不是随意栓的吧,龙镯给了救她性命的小道士,风镯则给了护驾有功的萧统领,虽然两个人都是自己,可萧逸却一点也不高兴,感觉自己的心也同样被分成了两半似的,“这是在对自己使美人计啊!……”

“哎!不光是美人计,还有手段和谋略!”摸了摸上面的小铃铛,萧逸脸色阴沉的可怕,就像又一次失恋了一样!

“这不是他喜欢的海燕,不是!”

第七十五章大幸!大不幸!

女人心,海底针!

女人可以说是这个星球上最易变,最不可捉摸的生物,就是世界上最好的谋略家,也无法猜测出一个女人的心思,你不知道她们为什么伤心哭泣,也不知道她们为什么开心微笑,你更不会知道她们什么时候春心萌动,爱上一个不该爱的男人!

总之,女人就是上帝给男人设下的一道关卡,纵然是盖世的英雄,也很难闯的过去!

“这算是美人计吗?”捧着那只龙纹玉镯,萧逸陷入了烦恼中,海燕公主送给他玉镯的目的无疑是为了拉拢,如今洛阳城里风起云涌,大汉王朝变得岌岌可危,就像一盏在风雨中飘摇的孤灯,随时都有熄灭的可能;而像萧逸这样手握兵权,又神勇无比的将领,无疑会在其中发挥出非常重要的作用。

拉拢住萧逸,就像在一片惊涛骇浪中拉住了一艘坚固的大船,这一点,在过去的事情中都多次验证过了,可惜的是,真正能看清楚萧逸价值的,到目前为止只有两个人,第一个是曹操,第二个就是海燕公主!

海燕公主是个聪明的女人,可惜却用错了方式,用美色去吸引一位一直爱恋着她的男人,天啊!世上还有比这更糟糕的事情嘛?爱情,一旦和阴谋扯在一起,也就变得不再纯洁了;尤其是在玉镯上还系了一个小铃铛,这是什么意思?萧逸用脚趾头都能猜的到,如果自己真的拜倒在公主的石榴裙下,那么最后得到的报酬十有八九就是---“我把侍女玲玲嫁给你!”

“又是这一招,为了汉家天下,你可真是用心良苦,铁血无情啊!”苦笑着给自己的心上人做出了这八个字的评价,萧逸感觉自己的心头出现了一条大大的裂缝,海燕公主把自己的玉镯,一只送给了‘玄甲铁骑’军统领,另一只则送给了小道士‘无愁子’,虽然说这两个身份都是萧逸得化身,但正因为如此,才会更让人感到无比的烦恼;爱情是专一的,世上就没有能分为两半的爱,如果出现了,那只能说两个都不是真爱!

“她爱我?她不爱我!……她爱我?她不爱我!……哎!”一声叹息,萧逸真没想到,在历经十余年的时间,又跨越了不同的空间之后,面对着同一张面孔,自己会又一次品尝到了失恋的滋味,那滋味,真是恋无可恋啊!

失恋之后干什么?自然是喝酒了!用酒精的麻醉来减轻心灵上的痛苦,这是很多失恋男人的最佳选择,萧逸也不例外!

不过以他的酒量,想要喝醉,确实有点难度!

军帐中,烈酒一坛一坛的码放在面前,挥手赶走所有的亲兵侍卫,萧逸周围一个人也没有留,没有那个男人愿意被别人看到自己软弱伤心的一面,尤其是身为一名铁血军人,更是要咬牙死撑,偷偷的哭泣---这是男人最后的尊严了!

所有人都在猜测,自家的统领大人到底能喝几坛子酒才会醉倒,萧逸千杯不醉的威名在玄甲军中可是人人皆知的;一些比较油滑的士兵甚至已经开了盘口,就赌统领到底喝多少才会醉倒;至于萧逸想要醉酒的原因,一个女人,在这些厮杀汉的眼里,女人算个什么,只要统领大人需要,他们完全可以用手里的刀枪去把这个女人抢回来,哪怕是从皇宫里。

结果,这群正在商议着如何攻入皇宫,又如何把女人抢出来,献给自家统领大人的士兵们,被大牛、马六二人的一顿鞭子给抽散了!

对于萧逸现在的状态,他们两个也是爱莫能助,不敢问,也不能问,情感上的事情是世界上最难处理的事情,其难度并不在登天之下;好在,当你因为女人而伤心时,总会有你的兄弟前来安慰你,这就是兄弟的意义,兄弟与女人一样,都是男人的生命中不可或缺的。

于是,‘白菜’被大家推举出来去安慰萧逸,理由嘛也很简单,在这座军营里只有‘白菜’是一点也不怕萧逸的,至于其他人,包括最亲近的大牛、马六,在内心里对萧逸也是充满了敬畏,那是用无数的人血浇灌出的畏惧感,根深蒂固,牢不可破!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偌大一个军营中,能在酒量上和萧逸拼个旗鼓相当的,也就是这位‘白菜’大爷了!

打了个响鼻,‘白菜’大踏步的来到营帐里,用自己的大头摩擦着萧逸的肩膀,粗糙的舌头舔着那张小黑脸,眼中满是浓浓的关心之情,虽然它不会说话,但从眼睛里可以看出它的意思:“别怕,无论出了什么事,哪怕全世界都抛弃了你,兄弟我也会力挺你的!”

抱着‘白菜’的大头,一人一马,四目相对,就像他们俩刚认识时一样,目光中看到的只有信任和依赖;萧逸开始诉说自己心里积压了许久的秘密,这些秘密在他心里藏的太久了,就从他前世上大学时说起,“那是一个美丽的秋天,无聊的他认识了一个有趣的女孩,并立刻惊为天人,然后……最后……结果……哭!”

一边喝,一边说,‘白菜’无疑是一名很好的听众,除了不会说话,其他方面几乎完全可以把它当作一个人来看待;每喝完一坛子酒,萧逸就会把酒坛摔的粉碎,就像在摔碎自己的烦恼一样;当大帐外的众人听到了第四声碎裂的时候,一名侦察游骑兵突然从营外飞马跑了进来,滚鞍落马之后,二话不说,直接闯入了萧逸的大帐!

“报统领大人得知,并州刺史丁原带精兵五千,入京勤王护驾来了!如今就屯驻在洛阳西门外,和扎营在南门洛水旁的董卓所部,形成了掎角之势!”看着地上碎成一地的酒坛子,虽然不知道统领大人此时到底有几分清醒,这名游骑兵还是非常尽职的汇报着军情!

“并州刺史?……”

“丁原?……”

“咣当!”一声,萧逸手中的酒坛子打了个粉碎,作为一名射雕手,他的这双手轻易是绝不会抖动的,今日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感受到了刺激,很强烈的刺激;当然了,能刺激到他的可不是那个‘并州刺史’丁原,也不是他麾下的那五千并州精兵,而是另一个人,一个历史公认的无敌存在,三国时代的第一战神----人中吕布!

“吕布,吕奉先,你终于来了!让我等你等的好辛苦啊!”轻轻的念叨着这个名字,萧逸的眼中涌出无边的战意,能与这个时代的战神一较高低,这是每一个热血男儿的梦想啊!

现在,美梦成真了!

战斗是治愈失恋最好的良药,反手拔出自己的‘血浪斩蛟’剑,萧逸大步走出营帐,刚才那些伤心、郁闷、失落的神色全都消失不见了,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是那个集睿智与神勇于一身的‘鬼面萧郎’;“所有将士听令,从今日起,全营加强防范,人不离马,马不离鞍,武器都放在伸手就摸得到的地方,全力备战!”

“诺!……”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备战,防备的又是谁,但所有士兵都坚信一条,‘信萧郎,得永生!’

“战神吕布,来到这个世界,遇到你,是我萧逸的大幸,却是你的大不幸!”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萧逸这次笑得格外灿烂!

第七十六章对手难求

一吕二赵三典韦,四关五马六张飞……,这个勇将排名榜,是后世很多三国迷们一致公认的,虽然有些人对关羽和张飞的排名还有些异议,认为应该再靠前一些;但却从来没有人质疑过吕布的排名,吕布,三国第一勇将,名至实归!

“嗷!……”仰天一声长啸,萧逸感觉自己就像充足了电一样,浑身上下都是力量;先前失恋带来的阴霾一扫而光,男人,骨子里第一爱的是打战,第二是美酒,第三才是女人,如今碰到了战神般的传说人物,就像一头雄兽突然闻到了另一头雄兽的味道一样,让人燃烧起无限的战意,当然了,如果能打败这个‘传说’就更好了,天下第一!……那可是所有热血男儿都梦寐以求的东西。

得到消息,朝中文武群臣的反应也是各不相同,有的认为丁原此来乃是朝廷的一大助力,正好可以减轻董卓的西凉兵所带来的压力,起到制约的作用;另有一些大臣则认为,丁原、董卓之流的外镇统兵将领,都是一丘之貉,只会提着刀子杀人,没一个好东西,恐怖两人会携起手来共同操控朝廷;一时间,各种流言、猜测、怀疑漫天乱飞,洛阳城里的风云又开始变幻莫测起来!

正在所有人都忐忑不安的时候,董卓首先打出了自己的第一张牌,一队队全副武装的西凉兵信使跑遍了朝中所有重臣的家门,送上了一份份的请柬----“明日午时,西凉刺史董卓在‘温明园’设宴,宴请朝中文武百官,有大事商议!”

玄甲军作为洛阳城中举足轻重的一股力量,自然也收到了董卓的请柬,而且还不是一份,而是整整两份!

这头一份自然是给太守张扬的,身为大汉的安国将军,掌握雁门四郡的实权人物,张扬自然是有资格出席这样的会议的,而且请柬上写的也很清楚,“着令上党太守张杨,明日午时于温明园赴宴!不得有误!”这与其说是请柬,还不如说是命令;完全是一副上级通知下属的口吻,字里行间都透出董卓的霸气!

虽然有些恼怒,但张扬却不敢发作,董卓现在确实有这个张狂的资本,洛水河畔驻扎的那七千西凉铁骑就是他的资本,数万正在日夜兼程、一路赶来的大军就是他的资本,这个时候,谁有兵,谁就有话语权,说话的声音大一点也就合情合理了!

还有一张请柬,却是送给萧逸的,没错,那名西凉信使说得非常清楚,就是送给萧逸的;请柬的外边和张扬收到的那封一般无二,但里面的用词却是客气了许多:

“西凉刺史董卓,致书萧将军阁下,一别数日,想北邙救驾之时,得见将军神勇之姿,卓三生有幸矣!仓促相识,未能与将军把酒深谈,实乃一大憾事,英雄相惜,岂能错过,故明日于‘温明园’中特设一小宴,还望将军大驾光临,卓必亲自恭候,言短意深,尽在不言之中!”

反过来,在请柬的背面还有两行小字,“宝剑空锋,岂不可惜?”字迹粗犷有力,带着一股子兵戈的味道,据信使说乃是出自董卓的亲笔!

“呵呵!有意思,真是有意思!虽然并不赞赏董卓的所作所为,但却不得不佩服他的眼力,以及那种爱惜人才的态度;”萧逸摸着下巴,回味着‘宝剑空锋,岂不可惜!’这八个字,真是感触良多啊……,同时萧逸在心里对董卓又有了一个新的评价,世人熟悉的只是这位绝世凶人的残暴和张狂,却往往忽略了他的另一面,那就是悍勇和狡猾!

人都有两面性,不能因为一个人作恶对端、人品恶劣,就彻底否定他身上的一些优点,历史一再的证明,能为大恶者,必有大才!

想做坏事,也必须要有一定的能力才行,没能力的人只能小偷小摸,危害几个人,落个小贼的名声;而那些身怀雄才大略,却去为非作歹的人物,却能成为盗世的奸雄,最后屠戮百万,危害整个天下!

………………………………………………………………………………

第二天一早,萧逸全身披挂整齐,带着一队精挑细选的兵马,保护着太守张杨前去赴宴,为了安全起见,萧逸还特意让大牛、马六二人在营地中做好战备,一旦出现意外情况,就立刻引兵接应;毕竟,谁也不敢保证董卓会不会在酒宴上大开杀戒,这样的事情,别人做不出来,但董卓绝对可以!

沿途上,不时的能碰到前去赴宴的官员,一个个都是满怀惊恐的神色,却没有人往后退,更加没有人会接到请柬后不来参加,之所以会如此,一是文武百官们对董卓兵威的惧怕,生怕得罪了这个屠夫,另外吗,洛阳城中经过了这一系列的变动,原有的利益集团已经被彻底打破,外戚、宦官落了个两败俱伤,士族门阀与外来的地方军阀之间却形成了对立的局面,可以说,这次的宴会就是一次瓜分利益的分赃大会,力强者多得,力弱者少得,总之,只要是来了,多多少少都会得到点东西,如果不来的话,那自然就什么也得不到了。

利字当头,这些官员们自然不肯放弃这样的机会,别说是冒一点风险,就是天上下刀子,再打折他们的双腿,这些家伙也会顶块案板,一点一点的爬过来!

温明园门前,萧逸看到了许多朝廷大佬,有满怀忧虑的司徒王允,有盛气凌人的袁家兄弟,还有一脸平淡之色的曹操,举手与曹操微微打了个招呼,用眼神交换了一些信息后,萧逸立刻把目光投向了街口方向,因为一股浓重的杀伐之气从哪里传来,自己一直期盼的人物终于出场了。

随着急促的马蹄声,一队彪悍的人马如同旋风般来到近前,为首的是一名五旬左右的老者,面目端正,肤色白皙,胸前飘洒着三缕长髯,身穿大红色官服,腰横金带,上面还挂着一柄三尺青锋宝剑,整个人儒雅的气质中又透露出一丝刚毅之色,正是并州刺史丁原,理论上还是萧逸的上司!

雁门郡本就在并州的治下,也就是说,在理论上讲,萧逸和他的玄甲军也是并州刺史丁原的部下;不过就萧逸所知,他的顶头上司太守张杨和刺史丁原之间,似乎是面和心不和;至于原因嘛!丁原官拜并州刺史,自然应该掌控并州的所有的军政大权,可为了防御匈奴的进攻,朝廷又委派了张扬以安国将军的身份,监理雁门,上党,云中,太原四郡的一切军政事务,这就相当于从丁原手里生生分出了半个并州的权利,二人又岂能不争,一山难容二虎啊!

略过丁原,萧逸把目光投向了丁原身侧的一个人,此人身高九尺,气宇轩昂,头顶束发金冠,身披百花战袍,外罩唐猊兽面铠,腰横狮蛮宝带,手中一把用‘大漠陨铁’打制的方天画戟,看那沉甸甸的样子,至少重达百斤,但在此人手中玩转的却像一根稻草似的,轻若无物!

“吕布!吕奉先!”终于看到了传说中的战神,萧逸兴奋至极,手指不禁频繁的摩擦起来;而后很自然的就放到了腰间的斩蛟剑上,一股浓郁的杀气不经意间就外露了出来。

一提手中的方天画戟,身为绝世的武将,吕布在第一时间就感觉到了那股冷酷的杀气,举目搜索,很快就找到了杀气的源头,一个面色微黑的少年正在用那双黑洞般深邃的眼睛盯着自己,仿佛要把自己的意志拉入无底的深渊一般……;毫不犹豫,吕布如电的目光就反击了回去,四目相对,无形的空气中仿佛激起了一连串的波澜,那是一种强大战意的较量!

良久,两人都收起了充满战意的目光,互相都很是认可,萧逸首先以手捶胸,行了个军礼,一个强大的对手,不但十分难求,而且绝对值得他尊敬,这也是战士的荣誉;另一边,吕布略一犹豫,也行了个便准的军礼,虽然还没有真正的交过手,但从刚才那强大的战意中他感觉得到,这是一个强大的对手!

好朋友固然难找,但值得真心尊敬的对手更是难求啊!

第七十七章得萧郎者得天下!

如果说萧逸与吕布之间的交锋是无形的刀剑,那么丁原和张扬之间的争斗就是有形的清风,清风拂面,看似柔弱无比,但时机一到,却也能转变成杀人的风暴!

“多日不见,健阳公一向可好?”不管怎么说,张扬在身份上都是低了半筹,所以率先翻身下马,略略躬身行了一礼,口称‘建阳公’,建阳就是丁原的字,以字称呼是为了表示尊重。

“多劳张太守挂念,本官身子还算硬朗,尚能骑上战马,挥动宝剑,为国杀贼!”丁原一向性情刚烈,说起话来难免就有些生硬,一句‘张太守’,特意点明了张扬的官职,实际上就是在说,我是朝廷任命的并州刺史,而你则是我治下一郡的太守,虽然先帝宠信你,给了你掌控四郡军政的大权,但这上下级的关系你可千万别忘记了;至于后面的‘杀贼’,呵呵!可是一语双关了,谁是贼?是此时号令百官、威逼朝廷的董卓?还是其他什么人,那就很难说了……

宝剑所指,说你是贼,你就是贼!这就是将军的特权,不服的话,那就用手中的宝剑说话,剑的声音,总比人的声音要大得多不是。

“那是,那是,大人武略出众,普天之下难有比肩之人,麾下兵马又皆是精锐,如今朝廷安危全仰仗‘建阳公’一人矣!”到底是久经官场的老油条,张扬脸上丝毫没露出不悦之色,反而使劲的恭维了丁原一番,态度摆的极低;这招就叫做捧杀,先把你捧得高高的,有了事情自然就会让你先出头,至于先出头的后果吗,呵呵!往往就是先死!

“哈哈!都是并州兵马,同气连枝,理应守望相助才是啊!”人家既然已经摆出了低姿态,丁原的态度也缓和了下来,上前几步抓住张扬的手,露出一副‘你很识趣,是个好下属!’的样子。

长官见完了面,下面就该介绍部署了,这也是另一方面的比拼,看看谁手下的将领更加勇武!

“此乃我帐下‘点军司马’--萧逸,萧无愁!”提起萧逸,张扬总是一副又爱又恨的样子,没办法,无论谁碰到这样一个又有本事,又桀骜不驯的部下,估计都是这样的心情。

“犬子吕布,现任军中主簿一职!”丁原的样子就轻松多了,而且极其自傲,显然对自己这个义子的勇武是相当自信的。

反倒是吕布,在听到‘犬子’两个字时,浑身轻轻一震,原本冷峻的目光中泛起了一丝波澜,里面的内容可就丰富多彩了,有无奈,有羞愧,有男儿不得志的懊恼,甚至还有一丝淡淡的杀机!

“见过大人!”萧逸和吕布同时上前向对方的长官行礼,这时就看出丁原、张扬二者的不同了,张扬摆出一副温文尔雅的样子,不笑不说话,一笑露出牙,一点官架子也没有,对吕布问长问短,问寒问暖,口中满是赞叹之词,让人听了格外舒心!

至于丁原则恰恰相反,连眼睛都没高抬一下,只是用眼角的余光扫了萧逸一眼,略微点了点头,就算是回应了,估计这还是看在张扬的面子上呢,在丁原看来,连张扬都是他的下属,而萧逸则是张扬的下属,对于一个下属的下属,又是一个小小的‘点军司马’,何须他堂堂并州刺史回礼呢!

“难怪丁原最后会败在董卓手里呢,真是一点也不冤啊!”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见面行礼,萧逸却从中品味出了许多的东西,丁原可以说是一个心怀忠义,正值刚烈,却又没什么城府的烂好人,而且还没有识人之明,吕布这样的绝世勇将,在他手下竟然做了个主簿,天啊!主簿,那可是记账用的文职啊!难怪日后吕布会毫不犹豫的就一刀宰了他,换成自己也会想着看他一刀的;这样的人,就是在太平盛世里,也难免会因为得罪人太多而落个没有下场,更何况在这样的乱世了;他不死,谁死!

“张大人请!……”

“建阳公先请!呵呵……”

礼貌的谦让一番后,丁原毫不客气的当先走了进去,张扬则小心的落后半个身子,还是选择了低调,至于萧逸和吕布只好跟在了后边,温明园本是皇家的一处休闲娱乐所在,装饰华丽,占地也极广,大门内早就有安排好的侍从负责把众人引领进去,然后各按官职大小,身份高低排序就坐!

大堂之上,此时已经落座了许多人,堂下四周,一排排的西凉铁甲武士手执刀剑,严密环绕,看向座位上的高官们的眼神,就像一群野狼看到了血肉鲜美的羔羊一般,在当中主位上端坐着的正是他们的狼王---西凉刺史董卓,以他的官职按理说根本没资格坐在那里,但现在的洛阳城里,比拼的已经不是官职的大小,也不是门第的高低,而是实力的强弱;谁的拳头大,谁就可以坐在那里,这个道理,董卓明白,萧逸明白,朝中的许多文武大员也逐渐都明白了,可惜,只有丁原没有明白。

丁原、张扬二人,作为掌握兵权的实力派,位子坐的自然非常靠前,而吕布,作为一名普通的部将,只获得了在丁原身后站立的资格。

反倒是萧逸,本来也打算找个地方随便坐下的,没想到一名侍从上前,十分客气的说道:“萧将军请跟我来,董大人早已吩咐过,特意为将军您安排了座位的!”

“哦,专门为我安排的位子?”萧逸顺着侍从的手指一眼就看到了董卓,没办法看不到,因为那个所谓特意留给他的位子就在董卓的右手边上。

“萧郎,来这里坐,这个位子,老夫可是早就给你准备好了!”无论来了多大高官也没站起过身的董卓,此时突然长身而起,一身大红甲胄显得格外威风,脸上的笑容却比身上的甲胄还要灿烂,真是让人想不到,这样的残暴之人,也能露出如此和蔼的笑容。

“赤裸裸的拉拢,真是赤裸裸的拉拢啊!”顿时间大堂中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萧逸,对于这位少年勇士在最近洛阳一系列政变中的表现,大家可是心知肚明,用‘神武’两个字来评价丝毫也不过分,如果这样的人物被董卓所得,那可真是如虎添翼了,普天之下,谁还能制约他们!

张扬在忐忑不安……

司徒王允在焦急等待……

连一向处惊不变的曹操都有些坐不住了!

董卓身侧的位子,那几乎就代表着西凉军中的二号人物了,而且未来很有可能会成为天下的第二号人物,这样的权势诱惑,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啊!只要答应下来,融化富贵,唾手可得!甚至等董卓年老体衰之后,自己取而代之,也并非是不可能啊,到那个时候……

谁能忍的住?大概我是不行!在场的人中,绝大多数都是一边咽着口水,一边扪心自问。

“这家伙是想要害死我呀!”看着那个位子,萧逸说一点也不动心那是假的,男人那个不想手掌天下权,处处受制于人的滋味他早就受够了的。但是,不能啊!

萧逸确实感受到了董卓的诚意,为了拉拢自己,给的这份礼遇不可谓不高,要知道,董卓的左手边坐的就是司徒王允,那可是汉室元老重臣,三公一级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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