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妆 - xp1024.com
《大红妆》


第一章 八月初九

沈彤屏住呼吸,紧贴着石壁,下面是万丈深渊,只要一脚踏空,她就粉身碎骨。

“辛六,我知道你藏在下面,咱们的规矩你懂得,同袍一场,你也不想让我们为难吧。”

沈彤紧抿双唇,这是辛五的声音。

和辛五一起来的,还有丙组的人。

几天前,三皇子周铮代天巡狩黄河灾情,甲、丁、辛三组共派出二十名死士行刺。那也是沈彤正式成为死士之后经历过的最惨烈的一战。

那日,他们本已做好万全准备,可是他们没有想到,坐在车里的人根本不是三皇子周铮,而是萧韧!

对方早有防备,设下陷阱任由他们飞蛾扑火。

此刻,沈彤眼前又浮现出萧韧把剑尖从她胸口处移开时,那似笑非笑的神情。

“我不杀你,并非是因为我不杀女人,而是我没有必要杀一个死人。”

是的,萧韧早已看透,即使他放过了她,而她也一定会死。

不是死在萧韧的剑下,而是要被主人灭口。

那一刻,她在萧韧眼中,已经是个死人。

从她被带回来的那一天起,她的命就不是自己的,她是死士,从八岁到十八岁,她只做过两件事,一是准备成为死士;二是做一名合格的死士。

从萧韧手中逃出后,沈彤在死人堆里发现了奄奄一息的甲二,正想带着他一起逃,甲二却笑着对她说:“好妹子,给哥来个痛快的,求你了。”

她没有迟疑,举刀刺进甲二的胸膛,甲二感激地望着她,断断续续地说:“谢谢逃吧不要回去”

那一役,二十名死士里,只有她和同是辛组的辛拾逃出生天,辛拾要回去,而她迟疑了,辛拾冷冷地对她说:“我们的性命是主人给的,能死在主人手里是莫大的光荣。”

他们是死士,他们的性命卑贱如同尘埃,他们甚至没有名字,只有编号。他们的每一次任务都是以生命做代价,如果他们胜了,那么死的便是对方;而如果他们败了,等待他们的便是死亡,即使敌人留下他们的性命,主人也不会放过他们。

每一次失败,对于主人便是一场危机,所以不能留下一个活口,哪怕是他们这些只会杀人的死士。

沈彤的耳边回荡着甲二临死前说的话,明知道回去会死,可是辛拾还是要回去,而辛拾也一定会说出她还活着的消息。她想活命,就应该杀死辛拾的,可是沈彤没有动手,她受了伤,她做不到一击致命,与其和辛拾拼个你死我活,还不如保留气力逃走,于是她没有回头,朝着与辛拾相反的方向跑去。

可是沈彤还是被找到了。

并非是她逃亡的手段不够高明,而是因为上边派来追杀她的人,不仅有丙组的人,还有最熟悉她的辛五。

辛五比她早三天入门,辛组只有辛五和她是女子,所以从小到大,她们都是最好的朋友,亲如姐妹。三个月前,辛五被派去执行其他任务,沈彤没有想到,两人再次见面时,辛五是来杀她的。

沈彤不怪辛五,辛五是奉命行事,如果今天逃跑的人是辛五,她也会听从命令来追杀的。

她们只是刀,主人手中的刀,一把刀不配拥有感情和生命。

两年前,她和辛五执行任务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这个地方,那时她还曾打趣说,这里用来藏身最合适不过

沈彤苦笑,所有人都知道她和辛五是交心好友,所以上边才会派辛五来杀她,如果今天她没有死,那么死的就会是辛五。

沈彤咬咬牙,她提起一口气,猛的飞身跃起,双手攀住石壁,让自己整个人暴露出来。

她仰起头,便看到一身劲装的辛五。辛五的脸色苍白,一双美目冷冷地望着她,这一刻她们不是袍泽,更不是姐妹,她们是猎人和猎物。

辛五的声音里没有一丝感情,她居高临下,俯视着沈彤:“辛六,你逃不掉的,你从来都不是我的对手,何况还有丙组的人,如果不想吃苦头,你就自己做个了断。”

“辛拾呢?”沈彤问道。

“死了。”辛五淡淡地说。

“他只有十八岁吧。”沈彤叹了口气。

“你也是。”在辛组里,辛五、辛拾和她是同龄,他们都是孤儿,不知家乡父母何处,更不知自己的生日,因此就连年龄其实也并不确切。

“今天是八月初九,以后就是我的忌日了,我终于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日子,真好。”沈彤笑了。

“嗯,八月初九,是个好日子,我记住了。”辛五的目光终于从沈彤身上移开,她抬起头看向湛蓝的天空。

碧空如洗,看不到云,只有一只孤雁瑟瑟而行。

沈彤也在仰头看天,原来蓝天这么美啊,可惜她以前没有留意过沈彤又笑了,她笑得也很美,如同刚刚绽放的花蕾,来不及盛开,在狂风暴雨中挣扎着想要留下最后一抹嫣红。

她笑着笑着,忽然松开攀在石壁上的双手,双臂展开,伤痕累累的身体宛若一只断线的纸鸢向山崖下坠去。

山风猎猎,沈彤的长发被吹得飞扬起来,千丝万缕在风中飞舞。

原来坠崖而死的感觉是这样的,如此漫长,漫长到让她记起了很多事,那些她早已忘记的往昔,一幕幕在脑海中展开,恍如隔世。

她记起开满紫藤花的小院子里,母亲在花架下做针线,她蹦蹦跳跳地跑到母亲面前,母亲一边责备她,一边温柔地用帕子拭去她额上的薄汗。

这时丫鬟走过来,领着一个人,那是曾经做过母亲丫鬟的蓉娘。

蓉娘在母亲面前跪下,母亲使个眼色,有丫鬟哄着她,带她出了院子。

出去的时候,她看到有个小女孩站在外面,惊慌失措,如同一只受惊的小鹿。

小女孩和她差不多的年纪,她好奇地打量着小女孩,小女孩也看着她

现在想起来,那个小女孩的脸,有些熟悉,她是谁啊,怎么想不起来了?

那以后的事呢?来不及回想了,这一世是来不及了

耳畔有风声,有鸟鸣,沈彤的身影越来越小,最终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消失不见。

八月初九,第一个属于她的日子。

第二章 归去来兮

已是春末,明亮的阳光透过水天一色的窗纱照进来,沈彤靠着引枕,坐在光影里,娇小的身子笼罩在一片朦胧之中。

“姐儿,奴婢这里有松子糖,你把汤药喝了,奴婢就给你糖吃。”

耳边响起蓉娘温柔的声音,沈彤扭头看她,冲她笑了笑,可是却没有去碰放在面前的那碗汤药。

蓉娘脸上的笑容又浓了几分,可能是小孩子换了环境不适应,沈彤来到这里就病了,高烧不退,迷迷糊糊睡了几天,直到今天早上才醒过来。

但是蓉娘却感觉,沈彤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

至于是哪里不一样,蓉娘也说不清。

说起来她和沈彤并不熟悉,她出嫁的时候,沈彤只有六岁,一晃两年过去,小孩子就像种到地里的花苗,一天一个样儿,八岁的孩子脾气性格有所改变也不足为奇。

“蓉娘,你把药放下,我一会儿再喝。”沈彤还是没有去碰那碗药,一双小手紧紧地抱着怀里的布娃娃。

这只娃娃是她从家里带来的。

今天早上,沈彤苏醒过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只布娃娃。

这是母亲亲手给她缝的,她很喜欢,睡觉时也要放到枕边。

可惜在过去的很多年里,她却忘记了这只布娃娃。

她忘记的不仅是布娃娃,还有很多事,她什么都不记得了直到她坠崖前的那一刻,她才记起了母亲,记起了蓉娘,还有那个小女孩。

那时她以为她会粉身碎骨,可是她没有死;但是她记起了母亲的样子,三年之后,当她看到那个扑过来要和太子妃拼命的疯婆子时,她便一眼认出那是母亲,她奋不顾身地冲上去,用她的残破之身挡在了母亲面前,万箭穿心的那一刻,她听到母亲叫她“彤彤!”

当她再次睁开眼时,却已经回到了小时候。

这一年她八岁。

只是可惜,她还是没能见到母亲,她醒来时,已经离开家,被蓉娘带到了表舅家里。

蓉娘是母亲的陪嫁丫鬟,两年前许给表舅做了妾室。沈彤醒过来后,还没有见过表舅,听小丫鬟芳菲说,表舅不在家里,其他主子也都不在。

沈彤的记忆是从八岁开始的,八岁时她被带进了死士营,在那之前,据说她是跟着人牙子的,可惜她都不记得了。直到现在,沈彤才知道原来在她八岁的时候,曾经在表舅家里住过,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她又怎会落入人牙子手里?

人牙子手里的小孩,要么是买来的,要么是拐来的。

表舅家虽然称不上大富大贵,可也使奴唤婢,按理说,人牙子想要拐走她并不容易,难道她是被人卖了?

沈彤疑惑地看向蓉娘,问道:“蓉娘,我娘呢?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虽然这样问,可是沈彤也猜到一定是家里出事了,母亲才会让蓉娘把她悄悄带走,而蓉娘带去的那个小女孩,十有八、九是去冒充她的。

那个小女孩那次坠崖被灭灯师傅救起后,沈彤就想起她是谁了。

蓉娘笑得很勉强,她柔声说道:“姐儿忘了吗?太太不是告诉了,她病了,担心过了病气,让姐儿跟着奴婢来家里住些日子,等到太太病好了,奴婢就送姐儿回去。”

原来母亲是用这番话哄她离开家的,沈彤心里微酸,母亲一定很疼她,不想让她害怕,借口自己生病,让蓉娘把她带走。

可是她已经不是那个懵懵懂懂的小孩子,她不想重蹈覆辙,她必须要知道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那我爹呢?我娘病了,我爹也不回家看望她吗?”沈彤的记忆里没有父亲的影子。

蓉娘脸上的笑容一僵,她怔了怔才道:“姐儿这是怎么了?老爷早就去世了,太太一直是孀居,姐儿不记得了?”

父亲早就去世了啊,沈彤想起前世临死前的那一幕,似乎有些什么联系起来,沈彤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脑袋,想要想起更多。

“姐儿,是不是头疼了?快将这碗药喝了吧,您的病还没有好得索呢。”蓉娘又把那碗药端起来,显然是想喂给沈彤喝。

沈彤伸手一挥,正打在蓉娘手上,小孩子手劲不重,可是蓉娘没有防备,冷不防地打过来,措手不及,手里的汤药泼出大半,有些洒到沈彤的衣裳上,蓉娘吓得花容失色,连忙来看沈彤是不是烫到了。

沈彤站起身,抖抖身上的小袄和裙子,笑嘻嘻地说道:“没事,我没有烫着。”

其实那碗药早就不烫了,蓉娘曾经做过母亲身边的大丫鬟,做事沉稳,当然不会把滚烫的药端来给她喝的。

见她没事,蓉娘松了口气,让小丫鬟芳菲拿衣裳过来给沈彤换上。

芳菲只有八岁,另一个春鹊也才九岁,除了这两个小丫鬟,沈彤醒来后还没有见过其他下人。

按理,她也只有八岁,又在生病,蓉娘应该派年长懂事的丫鬟婆子侍候她,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是两个同样八、九岁的小丫头。

而且,这两个小丫头都是上个月刚刚进府的,沈彤试探过她们,她们只是知道沈彤是府里的表小姐,老爷、太太和两位少爷都没在家,如今后宅主事的是蓉娘。除此以外,她们便是一问三不知了。

芳菲帮着蓉娘给沈彤换上干净衣裳,春鹊过来擦拭洒出来的药汁,正要把药碗端出去,蓉娘叫住了她:“等等,把药碗放下,这里没有你的事,你和芳菲去给表小姐洗衣裳吧。”

春鹊把药碗放下,拿了沈彤换下来的衣裳,和芳菲退了出去。

见她们走了,蓉娘和言悦色地对沈彤道:“你的病还没有全好,先睡一会儿,这汤药洒了大半,奴婢再去熬一碗。”

“叫丫鬟去熬药吧,你陪我说会儿话。”沈彤扬起小脸,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直勾勾地看着蓉娘。

一股寒意从后背冒出来,蓉娘下意识地避开沈彤的目光,假装去看窗台上的那盆四季海棠,可是很快,她又收回视线,迎上沈彤的眸子。

刚才一定是她恍惚了,眼前只不过是个八岁的小女娃,天真无邪,眸子清澈得不染一丝尘埃。

“姐儿的病还没有好利索,这汤药可马虎不得,奴婢不放心那些丫鬟们,还是亲手去熬吧。”

“好吧,那你去吧,我也困了。”沈彤说着,用手掩嘴打个哈欠,无精打彩。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刚才还闹着要说话,这会儿就困了。

蓉娘拿去引枕,又给沈彤拿过枕头,细心地给她盖上锦被。

大病初愈的小孩子,体力和精神都还没有恢复。沈彤闭上眼睛,很快便发出均匀的呼吸声,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勾出两弯浅影,蓉娘站在床边,凝视了她好一会儿,掖掖她的被角,放下帐子,蹑手蹑脚走了出去。

万字不断纹的帘子撩起又放下,雕花木门无声关上,帐子里的沈彤忽然睁开了眼睛。

那碗汤药有问题!

死士不仅会杀人,还要略通药理,毕竟用来杀人的,不仅仅是刀剑,还有毒(防)药。

刚才蓉娘把药碗端到她面前,她便闻出不对了。那碗药用的是清凉散热的方子,虽不对症,但是服用也无妨,只不过这药里不应该有酒味。

可能是担心小孩子闻到酒味不肯喝,所以酒加得不多,如果换做真的小孩,就着松子糖恐怕也就喝下去了。

可惜沈彤知道,这药里是不应该有酒的除非加了寒食散!

第三章 失去的记忆

一股倦意涌上来,沈彤努力睁大眼睛,刚才的无精打彩不是装的,她还是个大病初愈的孩子,不知道在她病的这几日,蓉娘是不是也给她服用过这种药。

不能睡,不能睡,沈彤强撑着坐起身来,当务之急,她要搞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

如果真是加了寒食散,对于八岁的小孩子而言,多用几次,不仅伤身还会伤到脑子。

倒也不至于会变成傻子,成年人会越来越健忘,发作起来疯疯癫癫,眼现幻象,而孩子吗或许就如她那般,忘记了一切。

上一世她被带进死士营整整一年之后,才开始习武。这中间的一年里,她都在生病,她不知道自己生的是什么病,浑浑噩噩,时常有大夫过来,给她诊脉施针

即使这样,比起辛五和辛拾这些同龄小孩,病愈后的她还是要笨了许多,无论是识字还是练武,她都要比别人多付出几倍的努力,辛五学两三遍就会的,她要学上十遍二十遍,她一直认为,这一切都是因为那场大病导致的,让她忘记了父母亲人,忘记了小时候的一切,也变得比寻常孩子迟钝。

可是现在想来,或许那时她并不是真的病了,大夫给她诊治的,是在治疗她被寒食散侵害的身体。

沈彤不寒而栗。

她重生而来,可是小时候的记忆却也只有坠崖时想起的那一瞬间而已,母亲为何要把她交给蓉娘,而母亲为何又会疯了?

家里是出了事,所以母亲才会把她托付给了蓉娘,蓉娘是表舅的妾室,而表舅是母亲的娘家人,蓉娘又是母亲的陪嫁丫鬟,无论是表舅还是蓉娘,都应该是母亲信得过的人。

沈彤使劲甩甩头,让自己更加清醒。

她揉揉眼睛,忽然歇斯底理地哭喊起来:“娘,我要娘,我要娘!”

外面的门被推开,那个叫芳菲的小丫鬟跑了进来:“表小姐,您怎么了?”

见来的是她,沈彤微微松了口气,还好是个小丫头,如果是蓉娘亲自来了,那还真是有些麻烦。

“芳菲姐姐,蓉娘呢?”她怯怯地问道。

“姨娘在灶上给您熬药呢,这会子还在看火,姨娘真是心疼您呢。”

是啊,就连看火都不假手于人。

沈彤又松了口气,表舅离开以后,府里的中馈都是蓉娘主持,按理说,蓉娘的亲信定然不少,可是无论熬药还是看火,蓉娘都没有让自己的亲信去做。

看来蓉娘在这府里,并没有如鱼得水啊。

“芳菲姐姐,府里还有别的人吗?你和春鹊要洗衣裳,我一个人在屋里害怕”沈彤的声音里还带着委屈,她还是个孩子,又是刚到陌生的地方,害怕也是难免的。

芳菲有些为难:“府里除了奴婢和春鹊,就只有陶管家和他儿子陶顺,陶管家脾气可大了,就连姨娘也惧他几分以后奴婢手脚麻利些,腾出功夫陪着表小姐。”

原来整座府里,只有管家父子和两个小丫头啊,这倒是有些意思,普通人家只有两个帮做家务的小丫头倒也正常,可是还要管家做什么?能请得起管家的人家,又怎会只有两个小丫头?

一座空空如也的府第,一个想给她下药的姨娘!

这时,蓉娘推门进来,双手捧着托盘,托盘里的汤药还冒着热气。

上一碗汤药被洒了,蓉娘也是心急了吧,否则也不会把汤药热气腾腾地端上来。

沈彤不动声色地抿抿嘴角,还好这个蓉娘是个沉不住气的。

“姐儿,快把汤药喝了吧,若是您的病好不了,太太知道了一定会心疼的。”蓉娘一边说,一边把汤药摆到沈彤面前。

又有微不可闻的酒味儿!

寒食散入药时要用酒做引子,这样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沈彤摸着自己的脑袋,懒洋洋地对蓉娘说:“蓉娘,这药还烫着,我想到院子里走走,等到药凉了再喝,我在屋里躺得久了,头也晕晕沉沉的。”

说着,沈彤便起来,用脚去够地上的鞋子。

芳菲看一眼蓉娘,又看看地上的绣鞋,一时不知该不该去给沈彤穿鞋。

没等蓉娘说话,沈彤却已飞快地趿上了鞋子,然后就往门外跑。

她的动作很快,蓉娘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着急地催促芳菲:“还愣着干什么,快去扶住表小姐。”

沈彤已经出了门,外面是个大晴天,她深深地呼了一口气,还好啊,这具身子虽然娇娇小小,又是大病初愈,可是动作灵活,只是有点头晕,可能是躺久了的原因。

她站在庑廊下,转身对跟着出来的蓉娘和芳菲道:“你们别担心,我就是想要出来透透气而已。”

是啊,我还没有摸清情况呢,是不会逃跑的。

巴掌大的小院子,只有一间屋子,没有耳房,也没有厢房。

前世执行任务的时候,她去过很多次大户人家的宅子。行刺之前,刺客首先要了解的就是环境,哪里是主人住的,哪里是下人住的,都要了如指掌。

而这里,不但不会是给表小姐这样的客人住的,甚至也不会是下人的地方。

如果她没有猜错,这里原本应该是堆放杂物用的,难怪墙壁雪白簇新,想来是刚刚粉刷过的。

更有趣的是,院子的门居然不是木头的,而是铁门。

又不是大门口,谁家内院里会用铁门的?

这是专门为她准备的地方。

用来拘禁她的地方。

表舅家还真是高看她了,她一个八岁的小姑娘,还能逃出去吗?

“门外有好玩的吗?我想去看看。”沈彤故意这样说,她想看看蓉娘着急的样子。

果然,她话音方落,蓉娘就说道:“外面有什么好玩的,姐儿还病着,快到屋里去。”

因为着急,蓉娘的声音拔高,又尖又利。

沈彤扬扬眉角,却没有去看蓉娘,而是对芳菲说道:“芳菲姐姐,我饿了,想吃点心,你去给我拿点心。”

芳菲有点发懵,转头去看蓉娘,蓉娘这才感觉到自己的失态,换上一副笑脸,对芳菲道:“那你就去灶上给表小姐拿点心吧,我蒸了米糕,这会儿还热着。”

芳菲应声,小跑着出了铁门,沈彤像是饿急了,眼巴巴地目送芳菲出去,小舌头还下意识地舔舔嘴唇,像是在想像米糕的甜糯。

“好了,姐儿,快进”

蓉娘的话还没有说完,正在傻呼呼舔嘴唇的沈彤忽然出手!

第四章 初现

蓉娘眼前一花,她好像看到沈彤跳了起来,然后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醒来时,蓉娘发现自己躺在沈彤的床上,幔帐低垂,她听到外面有小姑娘说话的声音。

“这米糕真好吃,芳菲,你也来一块。”

“谢谢表小姐,奴婢不敢。”

“吃吧吃吧,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啊,这块是给春鹊的,你拿去给她,蓉娘累了,想在我这里睡一会儿,你们在外面盯着,若是陶管家有事找她,就来告诉我,千万别让陶管家知道她在我这儿睡觉啊,否则表舅回来,就该怪我淘气了。”

芳菲的小嘴巴被米糕塞得满满的,虽然不明白老爷为何会怪到表小姐头上,可是她还是认真点头,她还没有见过老爷,可是陶管家的样子好凶的,她可不敢和陶管家多说话,陶管家要是问起来,她就装傻,反正不会扯到表小姐身上。

外面传来关门声,是芳菲出去了,蓉娘想要叫住她,可是却什么也喊不出来。

她这才发现,嘴里不知被塞了什么东西,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而她的手和脚,也被绑着,蓉娘吃力地抬起头来,看清绑在手脚上的是她自己的绦子。

正在这时,幔帐从外面被掀开,沈彤走了进来。

沈彤还是刚才的样子,娇娇嫩嫩的小女娃,雪白的皮肤,婴儿肥的脸蛋,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清澈见底,嘴角还沾着一点米糕渣儿。

这分明就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啊!

可是蓉娘却像是看到了怪物,她的额头上渗出了冷汗,身体也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一双眼睛由于惊恐瞪得老大,眼白上的血丝清晰可见。

沈彤弯起了眼睛,饶有兴味地打量着蓉娘,八岁的自己还是太孱弱了,她要跳起来才能用手刀把蓉娘打晕,那一掌要打得恰到好处,否则凭她的力气,根本无法一击即中。

尽管如此,她还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蓉娘拖进来,虽然蓉娘并不胖,可是对于一个孩子而言,还是太沉重了。

这一次有些冒险,如果不是确定蓉娘是个弱不禁风的妇人,沈彤不会这样做。

重生不易,她不想贸贸然把自己折进去。

那碗汤药还在小几上,已经凉了,没有了萦绕在碗上的热气,那股酒味也淡了下去。

沈彤端进药碗,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却依然盯着蓉娘:“蓉娘啊,我听说寒食散是个好东西,吃了以后能令人飘飘欲仙,快乐逍遥,你要不要试一试?”

蓉娘脸色大变,不可置信地瞪着沈彤,这小孩子莫非是妖怪吗?她是怎么知道汤药里加了寒食散的?

沈彤微微叹了口气,把药碗放下,忽然上前一步,凑到蓉娘耳边,压低声音说道:“想知道我是如何知道你的奸计的吗?等你死了到了阴曹地府,阎罗王把你打入十八层地狱前会告诉你的。”

声音稚嫩,带着硬装出来的冷厉,可是在蓉娘听来,却如地府里飘出来的鬼声。

她不寒而栗。

做了亏心事的人,难免会想多了。

沈彤见把她吓得差不多了,这才问道:“我娘之所以把我托付给你,一定是很信任你吧,你之所以这样做,想来也是被逼无奈,否则以你一个做姨娘的,又怎会拿到寒食散这种东西,是谁逼你的?陶管家?不对,那只是一个管家而已,或者让我猜猜,是我表舅对不对?”

沈彤的语气很温柔,奶声奶气的童音,如同一只手抚摸在蓉娘紧崩的神经上,蓉娘略微缓和下来,是啊,她只是一个做姨娘的,太太是信任她,才让她进了表舅爷的府里,那时她多高兴啊,表舅爷斯文清秀,是个读书人,表舅太太一团和气,是大家闺秀,两位小少爷聪明可爱,府里的下人礼数有加,不因她是姨娘而有丝毫慢怠。

那时她以为她是真有福气,她感恩戴德,小心翼翼地服侍老爷和太太,帮着太太操持家务。

泪珠无声滚落,蓉娘泣不成声。

沈彤见差不多了,伸手取出塞在蓉娘嘴里的布团,轻声问道:“表舅用什么来要协你的?”

蓉娘的嘴巴有些麻木,她口齿不清地回答:“是奴婢的弟弟,老爷,是表舅老爷,说要给奴婢的弟弟在府里安排差事,奴婢很高兴,就把弟弟叫过来,谁想到表舅老爷却把奴婢的弟弟给藏起来了,他说他说让奴婢去找太太,就说飞鱼卫来了,把一家子都给抓走了,奴婢回娘家才躲过一劫”

蓉娘哭得说不下去了,沈彤用帕子给她擦去眼泪,蓉娘吓得满都白了。

她怎么全都说出来了呢?弟弟还在老爷手里,她可真是没用啊,被姐儿吓上一吓,就全都说了。

“你告诉我娘,飞鱼卫把表舅一家人全都抓走了,里面还有表舅的两个孩子和下人,对了,还有表舅母,孩子和下人或许是什么都不知道,但是表舅母却是知道的,飞鱼卫只需用孩子威胁表舅母,表舅母就会把秘密讲出来。”

“这些话你不用一字不漏地告诉我娘,你只要点上一两句,我娘就会明白了。”

“飞鱼卫想要知道的秘密,会是什么呢?我猜一定是我娘和我的下落吧。”

“那个小女孩是你带去的,她是表舅家的吗?我的表姐或者表妹?再或者,都不是,她只是表舅养在外面的一个孩子,当你要去找我娘的时候,表舅就把这孩子领到你面前,让你把她带过去,看到这个孩子,我娘自是更加相信你的话了,因为比起一无所知的你,我娘更加信任的人是表舅,知道那个孩子存在的,只有我娘和表舅两个人,对吧?”

“可是表舅又怎样告诉你的呢?他那时不是已经抓走了,而你在娘家?”

沈彤一连串连珠炮似的话,把蓉娘说愣了,她呆了呆,怔怔地说道:“奴婢告诉太太,表舅老爷曾经对奴婢说过,如果有一天他出了事,就让奴婢到野猪岭的小王庄找一个黄寡妇,带黄寡妇的女儿去见太太。奴婢得知表舅老爷真的出事了,便去了野猪岭。”

“原来如此啊”,沈彤笑了,“我这位表舅不但忠肝义胆,而且还未雨绸缪,这倒是像极了参与大事的人,难怪你这样一说,我娘就深信不疑,毫不迟疑地让你用那个小姑娘换走了我。想来他们早有约定,一旦出事,就让你带那小姑娘过来。对了,我娘的娘家姓什么?该不会也姓黄吧?”

蓉娘又是一怔,当女儿的怎么会不知道自己的亲娘姓什么?

第五章 我非慈悲

蓉娘会起疑,这一点沈彤早就猜到了,可是这个时候,她没有必要顾及这些。

前世,她一定也是这样被蓉娘骗出来,再被蓉娘哄着一次次喝下寒食散

一个人能对七八岁的小孩子下这样的狠手,无论她是不是被逼的,她都不可原谅!

我佛慈悲,亦会派护法金刚斩妖降魔。

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母亲有秘密,大秘密,而表舅是知情者,甚至在这个秘密中帮助过母亲。

蓉娘是母亲的贴身丫鬟,但是却并非知情者,她知道得只是凤毛鳞角。

母亲之所以把蓉娘许给表舅做妾,表面是要蓉娘在中间穿针引线、传递消息,可是谁知道这当中有没有让蓉娘做暗线监视表舅的意思呢?

如是这样,那么母亲手里定然握有表舅的把柄,能够让表舅帮她保守秘密的把柄。

表舅既能上演一出被飞鱼卫抓走的戏码,那么这些年来母亲在躲避的正是飞鱼卫!

飞鱼卫啊,上十二卫之首,直接向皇帝负责,掌管刑狱,兼有巡察缉捕之权,上至皇亲下至百官,无不谈其色变。

而她的母亲就是被飞鱼卫追捕的人,不,应该是她们母女都是,所以母亲悄悄让表舅准备了那个小女孩,一旦有危险,便用那个小女孩做她的替身。

因此,沈彤才有此一问。

见蓉娘眼现疑惑,沈彤又问了一句:“你能取信于我娘,又嫁给表舅为妾,我外家的姓氏你一定知道,可我不知道,所以我才问你,我娘是姓黄吧。”

蓉娘这才反应过来,暗道自己真是糊涂了,她道:“虽然太太一直自称是钱老太爷的儿媳妇,娘家姓许,可是钱老太爷过世之后,太太给钱老太爷所立墓碑却是写的黄氏所以奴婢猜测太太的娘家是姓黄的。”

黄氏?

不是应该先冠以夫家姓氏,再写本姓吗?

再说,如果那位钱老太爷真是母亲的公公,那么墓碑上就不应只有母亲一个人的名字。

“钱老太爷什么时候去世的,他的墓在哪里?”沈彤问道。

“自从奴婢进府的那天起,钱老太爷就病着,四年前,钱老太爷病故,太太对外说是家里没有男丁,本家亲戚接钱老太爷回故里安葬,可是每年清明,太太都会去斗公山里,她只带奴婢一个人去,奴婢就是那时才知道的。”蓉娘声音颤抖,是了,她直到现在才明白,难怪太太会把她许配给表舅爷,她知道了太太的秘密,她年岁渐大,太太又不能把她一直留在身边,所以才把她给了表舅爷。

如果表舅爷没有别的心思,那该有多好。

沈彤也明白了,和她猜测得一样,母亲假装是孀居妇人钱许氏,而另外找了一对黄姓母女养在山村里。

飞鱼卫要找的是隐匿的黄氏母女,所以藏在小山村里的黄寡妇和那个小女孩,恰好符合这个身份。

沈彤继续盘问,蓉娘对于母亲所知道的也只有这么多了,沈彤心中大震,她的母亲是个滴水不漏的女子,蓉娘这种贴身大丫鬟,除了在钱老太爷的墓碑上看出端倪,竟然无从发现。

正是因为母亲一向把蓉娘瞒得很好,所以一旦蓉娘骗她,她才会信以为真,即使是稍后明白过来,可是也为时晚矣。

沈彤脑海里又浮现出万箭穿心的那一刻,被她挡在身后的疯婆子,撕心裂肺的喊声:“彤彤!”

那次坠崖死里逃生,可她不但武功全失,而且容颜尽毁,即便如此,母亲还是认出了她。

现在还不晚,她也才刚刚和母亲分开几天而已,前世母亲也并没有死在飞鱼卫手中,所以现在这个时候,母亲也还活着。

她一定要找到母亲,哪怕只有微乎其微的希望,她也要竭力而为。

“姐儿,奴婢知道得只有这么多,姐儿啊,你别怪奴婢,奴婢父母早亡,只有一个弟弟,现在弟弟还在表舅老爷手里,奴婢不知道他是死是活”蓉娘哭得泣不成声。

“别哭了,你弟弟已经死了,也只有像你这样的蠢货才会以为,你弟弟还能活着。”沈彤冷冷地说道。

“死了?不可能,表舅老爷说了,只要”蓉娘忽觉下面的话不应说出来,连忙收住话头。

“只要把我弄得死不死活不活,自是会有人牙子把我带走,不过真是奇怪啊,我生病的时候你为何不动手?”这也是沈彤想不明白的,她一到这里就病了,为什么非要等她醒过来才给她用寒食散呢?

蓉娘哭得更伤心:“奴婢奴婢看着姐儿长大的,奴婢不忍心。”

“不忍心?对,原来如此,你这样一说我就明白了,是因为真正想要我的人,是想要活的,而我还小,又在生病,如果那时给我用药,保不准我就一命呜呼,所以你们才等到我病好之后才下手的,我说得没错吧,好心的蓉娘?”

沈彤的语气里是满满的嘲讽,蓉娘果然止住了哭声,只敢小声抽泣。

沈彤懒得看她这副样子,可还是“好心”地提醒她:“我说你弟弟已经死了,不是危言耸听,你想啊,你连这种见不得光的事都给表舅做了,表舅还能留下你这个活口吗?既然不想留你,还留你弟弟做什么?养肥了再宰吗?那还浪费粮食呢。”

“你说什么?”这一下蓉娘连抽泣也止住了,她脸色大变,不可置信地喊道,“你胡说,老爷不会杀我的,他说只要把这事办成了,就带着一家子搬去京城”

蓉娘说不下去了,老爷的确说会带着一家子去京城,可这一家子里也不会有她和弟弟,她只是个妾!

沈彤已经不想再多看她一眼了,这个蠢货,连会被灭口都没有想到,倒想到出卖旧主了。

她拿起大迎枕,朝着蓉娘捂了过去,可是手在半空中又落下了,她的耳边回响起萧韧说过的话:“我不杀你,并非是因为我不杀女人,而是我没有必要杀一个死人。”

萧韧没有杀她,她活下来,经历了比那时更可怕的死亡。

所以她也没有必要亲手杀死蓉娘。

何况,这里连把刀都没有,想要用迎枕捂死一个成年人,对于她这个八岁小姑娘而言,也着实是件很辛苦的事。

沈彤冲着蓉娘笑了笑,扔下迎枕,重又用破布堵住蓉娘的嘴。

她走出屋子,高声喊着守在大门外面的春鹊和芳菲:“你们过来,咱们做游戏吧。”

第六章 粉袄绿裙

陶管家名叫陶三村,三十多岁。当年他不过是个混迹京城的闲帮,一个偶然的机会,他遇到年仅十岁的陶世遗,陶世遗先是将他带在身边做小厮,后来又让他做了管事。

陶世遗是嗣子。

陶家子嗣单薄,养父膝下无子,他去世后,养母只好从同族本家过继了陶世遗继承香火。

陶世遗的养母黄氏出身书香门第,黄氏的娘家与曾做过礼部侍郎的黄晚秋是本家。陶世遗年少时能够到京城的树德书院读书,也全靠黄晚秋长子黄敬的推荐。

陶三村也是在那个时候跟随陶世遗的,后来他索性随了主家姓氏。

此刻,陶三村坐在庑廊下,悠闲地喝着茶,这茶叶是老爷陶世遗赏的,五两银子买不到一两茶。一晃这么多年,他仍然是陶老爷信任和器重的人。

想当年他只是个闲帮而已,如今有房有地,大儿子在铺子里学生意,小儿子也在府里做了管事。

做为回报,这些年里,陶三村对陶家忠心耿耿,如今陶家摊上了事,一家子都出去避风头,陶三村自告奋勇留下守着宅子,别说是守宅子,就是让他像年轻时那样提着刀去拼命,陶三村也在所不惜。

可是几天下来,陶三村就知道自己想多了。

不过就是一个娇滴滴的姨娘和一个病殃殃的孩子而已。

陶三村看看天色,拧起了眉头,往常这个时候,蓉姨娘都会来见他,把那个孩子的情况一一禀给他,今天怎么还没有过来呢?

他抿了口茶,有些不悦,那女人怎么回事?

妇道人家就是麻烦,都到了这个时候了,居然还在担心那小东西长大以后会记恨她。

真是可笑啊,听老爷的意思,那些人要的就是小东西,还能让她长大?当然不能,不可能啊,斩草都要除根,何况是人呢。

陶三村翘起二郎腿,悠闲地哼着小曲,忍不住又看看天色,不对劲啊,蓉姨娘虽然优柔寡断,可是她挂念着弟弟,每天的汇报从不敢怠慢。

会不会出事了?

陶三村站起身来,老爷再三叮嘱,这是大事,稍有闪失就会抄家灭门的大事。

可是又会有什么事呢?小东西刚来的时候他是见过的,白白嫩嫩的一个小人儿,一看就是大户人家里娇养着的,在路上待了一天就挨不住辛苦生病了,蓉娘面对这么一个小东西,还能有什么事?想到这里,陶三村又坐下来了。

他重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茶汤徐徐而出,倒在天青色的茶盏里,忽然,陶三村的手在半空中顿住了。

该不会是那药下得太多,小东西受不住死了?

哎哟,那小东西可不能死啊!

蓉娘这个蠢婆娘,他就不该一次性给她那么多药,更不该让她在药里加酒当引子,那药就是大人也受不住,何况还加了酒,老爷叮嘱过,每次只加一点,有上三四次,事情也就办成了。

陶三村叫上自己的儿子陶顺儿,急匆匆地往后宅里跑。

还没过月洞门,就见一个小丫鬟小跑着过来,小丫鬟粉袄绿裙,七八岁的年纪。

这是上个月刚买来的那两个小丫鬟中的一个吧,专门买来侍候那小东西的。

七八岁的小孩子都长得差不多,陶三村虽然见过她们,可是也分不清这个是春鹊还是芳菲。

小丫鬟看到他们,气喘吁吁停下来,怯生生地说道:“陶陶管家,表小姐不行了,姨娘急得不成,让奴婢来请您过去拿个主意。”

“呸!”陶三村狠狠地啐了一口,怕什么来什么,这个臭婆娘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陶三村没有多问,冲儿子一挥手:“走,快去看看!”

父子二人快步穿过通往后宅的月洞门,小丫鬟人小腿短,跟不上他们,只能拔着脖子问道:“陶管家,姨娘问要不要去请大夫?”

还请大夫?让大夫知道给小孩子用了寒食散?那婆娘该不会是疯了吧!

陶三村气急败坏,头都没回,骂了一句:“请他娘的大夫!”

看着父子二人的身影消失在月洞门里,小丫鬟在原地又喊道:“陶管家,你等等奴婢啊,奴婢跟不上您,噗!”

她自己也忍不住,噗的笑了出来。

有些人活该一辈子给别人当刀使,因为这些人没脑子,就像前世她自己一样。

这一世她还没有喝下寒食散,她的脑子还没坏,所以她不会再做别人手里的刀。

沈彤四下张望,这应是座五进的宅子,虽然宅子里只留下这么几个人,但是门口应该还有把门的,或许还会有芳菲没有见到的护院什么的,她没有犹豫,把裙摆把腰里一扎,三两下就攀上墙头,纵身跃下,人已在墙外。

沈彤满意地看看自己雪白的小手,又看看比小手大不了多少的小脚丫,这副身子虽然稚嫩,可是灵活敏捷,还真是练武的好材料。

她用最快的速度熟悉了四下环境,然后悄悄藏在一棵树冠茂密的大树上,在这里正好可以看到陶家大门口。

约末过了一盏茶的功夫,大门就从里面被打开了,几个人从里面出来,领头的是陶管家的儿子陶顺儿,后面还跟着五六个身强力壮的汉子。

沈彤眉开眼笑,前院果然还有护院啊,多亏自己哪儿都没去,直接翻墙出来,如果好奇再往前院一走,或许就碰上这些人了。

我就说嘛,那个陶表舅如此精于算计,又怎会真的只留下这么几个人。

她把小小的身体掩在枝叶之中,从下面很难看到她,她好整以暇地看着那些人问了门房几句,然后就分别向不同的方向追了出去,陶顺儿却转身往宅子里面走去。

他们一定是问过门房有没有一个小丫鬟出去,门房说没有,陶顺儿就让别人去找,他自己再返回去继续找,说不定那孩子还在宅子里呢。

沈彤有点困了,年纪小力气弱,这么一折腾她就累了。

她给自己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很快就睡着了。

野外埋伏的时候,她曾经在树上待了三天三夜,现在这环境,可比荒山野岭舒服多了。

什么蓉娘,什么陶管家,她真正要等的人还没有出现,她摸摸藏在衣裳里的米糕,她不急。

第七章 消失的一滴水

陶家大宅里,陶三村和陶顺儿推开那两扇大铁门,走进那个小得不能再小的院子。

看不到丫鬟,也看不到蓉娘,院子里静悄悄的,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太安静了,安静得诡异,不应该这么安静啊,不是说小东西就要死了吗?这个时候蓉娘不是正应该哭天喊地,小丫鬟们忙里忙外,看到他们就像看到救星了吗?

怎么却看不到一个人?

“人呢?人呢?”陶顺儿喊了两句,就跟在父亲身后进了屋子。

这里本来是放杂物的小院子,院子里也只有一间不大的屋子,推开门就看到低垂的帐幔,影影绰绰,床上像是躺着一个人。

陶顺儿是个急性子,一把扯开帐子,顿时,父子二人一起怔住了。

床上横躺着一个人,但并非是那个小孩子,而是一个女人,一个凹凸有致如花似玉的女人。

若是平时,陶顺儿看到这个女人还会偷瞟几眼,顺便咽下口水,可是现在他和他爹陶三村一样,都是目瞪口呆。

躲在床上的女人无论美丑,都不会令他心动了,因为他的目光已被女人手脚上绑着的绳子吸引住了。

怔怔一刻,陶三村毕竟见多识广,他很快缓过神来,走近一步,站在床前,蓉娘嘴里塞着东西,一双美目泪光盈盈。

陶三村阴沉着脸,取下蓉娘嘴里的东西,沉声问道:“小东西呢?”

他不问是谁把蓉娘捆在这里的,却只问沈彤,蓉娘被谁捆的无所谓,重要的是那个小孩子。

“跑了跑了”蓉娘喃喃地说道,直到现在她还不相信发生过的那一切,那个孩子,那个昨天还发烧不醒的孩子,不但打晕了她,还把她捆了起来。

蓉娘永远也无法忘记那孩子临走时看她的那一眼,不凶狠,也不冷厉,但却一片漠然,漠然得像是在看着一个死人。

死人?她要死了吗?不,她不能死,弟弟还没有回来,她不能死啊。

“陶管家,这不是我的错,不是我的错啊,是那孩子自己跑的,不是我放她走的,我弟弟呢,求求你了,和老爷说说放我弟弟回来。”

蓉娘的手脚还被绑着,她不住乞求。

可是现在就连一向对她有点想法的陶顺儿也不耐烦起来,陶三村更是目光冰冷,这都到了什么时候了,还在叽叽歪歪,如果你不是那对母女的人,老爷会纳了你?

他一巴掌扇在蓉娘脸上,恶狠狠地说道:“蠢货,你那个没用的弟弟才在地窖里关了两天就咽气了,你要见他,就到下面去见吧,不过现在你还不能死,你死了谁来担责任?”

陶三村对儿子陶顺儿使个眼色,陶顺儿重又把破布塞到蓉娘嘴里,还不忘在蓉娘胸前摸了一把。

嫩生生肉乎乎的,可惜就快要变成一堆死肉了。

之所以要把她的嘴再堵住,并不是怕她叫嚷,而是不想让她咬舌头自尽,阿爹说得对,她若是死了,老爷就会怪到自己父子头上。

父子二人没在屋里停留,重又来到院子里,又喊了两声,那两个小丫鬟才满脸懵懂的从外面走进来,一个穿着粉袄绿裙,另一个则衣衫不整,只著里衣。

看到她们,陶三村猛的明白了,他厉声问其中一个:“你外面的衣裳呢?”

小丫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怯生生地说道:“奴婢们陪着表小姐玩捉迷藏,奴婢被表小姐捉到了,被罚脱衣裳”

没等小丫鬟说完,陶三村就对陶顺儿大吼道:“上当了,快追,就是刚才那个小丫鬟!”

可是哪里还有小丫鬟的影子,一进院子里的护院们没有看到,门子也说没有看到,那抹粉袄绿裙的小小身影,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

如果不是父子二人同时遇到那个小丫鬟,陶三村甚至以为自己看花眼听错了,压根儿没有遇到过。

可是他当然没有看花眼,他真的遇到那丫头了。

但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又能藏到哪里去呢?

父子二人和所有的护院一起,把宅子里里外外、以及三里以内全都找遍了,也没有找到半个人影儿。

那个孩子,就像是一滴水,凭空消失了。

“阿爹,那孩子只有七八岁,又养于妇人之手,她能跑到哪里去啊,我猜一定还在宅子里,不如咱们再搜一遍,说不定还有犄角旮旯没有搜到呢。”陶顺儿急得脸上的疙瘩都出来了。

陶三村沉思不语,他踱着步走了几圈,一遍遍回想曾经遇到的那个孩子,可是越想越觉得那孩子和另外两个小丫鬟没有区别啊,不过即使有区别,他也没有留意,当时听说人不行了,他已经急了,又怎会去仔细打量一个几岁大的小丫头呢。

唉,都怪自己一时疏忽,一把年纪居然让个小丫头片子给蒙了。

不对,一个小孩子哪来的这番心计,即使有这番心计,凭她一个人又怎能逃得无影无踪?

有人帮她!

没错,有人帮她!

想到还有人躲在暗处帮助这个孩子,陶三村就觉得自己猜得没有错,不会错的,绝对不会。

那孩子一直在生病,今天早上才醒过来,就连去药铺抓药,也是陶顺儿去的,为了保险起见,连大夫也没有请过来。

所以说,帮她的人不是外面的,就是这府里的。

当然不会是那两个狗屁不懂的小丫鬟,也不会是前院的护院们,这些日子那些人连后宅都没有进过,更加不会是自己父子,那么还能是谁?

一个名字呼之欲出,陶管家冷笑,原来是她啊,贼喊捉贼,这招太妙了。

已经傍晚时分,小屋里的蓉娘绝望得望着屋顶,陶管家说的话,和那孩子不谋而合,她的弟弟死了,她的弟弟早就死了。

她辜负了太太,当年她带着年幼的弟弟卖身葬父,她以为等待她的会是青(防)楼楚馆,可是路过的钱老太爷和太太救了她,给她银子安葬了父亲,还让她做了体面的大丫鬟。

可是她还是从太太手里骗走了小姐。

接下来会怎样呢?弟弟死了,老爷会不会连她一起杀了?

是啊,那孩子就是这样说的。

她弟弟死了,她也会死。

第八章 儒雅

“说,你是不是还有帮手?”气急败坏的陶三村一把拽起躺在床上的蓉娘,目露凶光。

嘴里的破布被拿出来了,蓉娘大口地喘着粗气,如同离岸的鱼。

“什么帮手?”她不明白。

“你还装糊涂?你还给老子演戏?真以为老爷收了你,你就是半个主子了?我呸!没有了钱家母女,老爷会看上你?”

陶三村口中的钱家母女,指的就是蓉娘以前的主人许氏和她的女儿彤彤。许氏自称是钱老太爷的儿媳,就连陶三村也以为她家是姓钱的。

“没有帮手啊,我也没有演戏,是那个孩子把我打晕,绑起来的,我说的是真的。”蓉娘继续哀求,陶三村在老爷面前说话很有份量,若是他也这样告诉老爷,老爷一定会相信,蓉娘一下子又想起了自己的弟弟。

她的弟弟已经死了!

死了,死了啊,老爷是不是相信她又有什么用?没用了,弟弟再也活不过来了。

她忽然咧开嘴笑了:“是啊,那孩子是我放走的,府外有人接应,你们没有找到她,哈哈,那就是被人接走了,你们上当了,上当了!”

她哈哈大笑,笑出了眼泪。

陶三村面色阴沉,把蓉娘重重地摔到床上。

他走出屋子,对正在外面质问两个小丫鬟的陶顺儿道:“果真是那婆娘和外人勾结,把小东西偷走了,你快点去十里铺,把这件事告诉老爷,这件事耽误不得。”

“那婆娘怎么办?”陶顺儿指指屋里,阿爹让自己去把这件事禀告老爷,他肯定还要继续盘问那婆娘,阿爹的手段他是知道的,那婆娘娇滴滴的,说不定等他回来时,那婆娘已经死了。

想到那入手绵软的胸脯,陶顺儿咽下口水,再漂亮的女人死了以后也和死猪没区别了。

“阿爹,我看那女人像个嘴硬的,再说无论如何她也是老爷的女人,您先别给她上刑,等老爷定夺,免得她有个好歹,老爷怪罪到您身上。”陶顺儿说道。

陶三村横他一眼,自己的儿子有什么心思,他还猜不出来?算了,就随他心意吧。

陶府斜对面的大树上,沈彤被肚子咕咕的叫声吵醒,她从怀里取出暗藏的米糕,一边悠闲地吃着米糕,一边看着大门口的动静。

天色已黑,门前点起了灯笼。和大户人家应用的亮如白昼相比,陶家的灯笼就显得太过寒酸了。

小小暗暗的一盏灯笼,在夜色中期期艾艾,像个见不得人的暗门子。

这么小的一盏灯笼,还不如不点呢。现在陶家摊上事了,自是不想引人注目,之所以还要点上一盏,想来是有人要回来,这盏灯是专为那人留的。

沈彤几口吃完一块米糕,她睡了半日,现在精神很好。

可是沈彤显然是太过乐观了,她等了整整一夜,那盏灯笼也亮了一夜,这一夜白等了。

不过沈彤觉得没有什么,比起前世的种种经历,现在真是太舒服了。

天刚蒙蒙亮,她要等的人终于回来了。

陶世遗三十出头的年纪,身材颀长,清秀儒雅,即使是生气的时候,在他脸上也看不到怒容。

他赶了一夜的路,眉宇间已有疲色,可是看到苦候着他的陶三村,他依然和言悦色。

“怎么了,我听说那孩子跑了?”他轻声问道。

看到自家老爷,陶三村不由自主地压低了声音,恭恭敬敬地垂手而立:“是的,老爷,小的疏忽了,没有想到姨娘里应外和,又和小的演了一出苦肉计,小的信以为真,待到明白过来,那孩子早已不知去向。”

“我听说了,唉,这也怪不得你,蓉姨娘呢,我要见见她。”陶世遗的神情中多了几丝无奈,是啊,还能如何呢,他的姨娘伙同外人骗了他。

陶三村不敢怠慢,在前面引路,陪着陶世遗走进那座小小的院落。

两个小丫鬟蜷缩在地上,她们已经在这里跪了一夜,身上伤痕累累,形容萎顿,如同两朵即将凋零的小花,她们还活着,或者说陶三村还让她们活着,只是因为她们还要让陶世遗看上一眼。

“这是那两个小丫头?”陶世遗关切地问道。

“是啊,这两个小蠢货什么也问不出来,只知道那孩子骗她们换了衣裳,棍子都打折了一根,也问不出别的了。”陶三村答道。

“真是可怜啊,都还这么小,唉,你下手也太重了些,埋了吧。”陶世遗埋怨道。

“是,小的知错了。”陶三村忙道。

陶世遗没有回头,信步向屋里走去,像是不忍再看那两个即将被活埋的小小孩子。

蓉娘大睁着双眼,平躺在床上,她的眼睛里布满血丝,她已经这样躺了整整一夜。

听到外面的说话声,她知道是老爷回来了。

老爷啊,老爷。

当年还在太太面前当丫鬟时,她见过表舅老爷几次,表舅老爷有副好相貌,人也斯文,所以后来听说太太要把她许给表舅老爷做姨娘,她是很欢喜的。

进了陶家以后,她一直都过得很好,无论是老爷还是太太,对她都很好。

蓉娘的眼中流露出讥诮,是啊,她过得多好啊,连亲弟弟也搭进去了。

她也知道老爷回来是要做什么的,那孩子说的都对。

那孩子说她的弟弟早就死了,那孩子还说她也会死,老爷从一开始就没有准备留她性命,因此当然也不会让她弟弟活着。

她看到那孩子拿起迎枕向她压下来,可是却又在中途收手。

那孩子本来能够捂死她的,可是却轻轻松松把她放过了。

她明白了,她早就明白了,那孩子留下她的性命,就是要让她面对弟弟的死亡,要让她生不如死,要让她死得更惨。

当那个熟悉的人站在面前时,蓉娘发现自己竟然连悲伤都没有了。

她望着面前的男人,一字一句地说道:“是我假装被打晕,让那孩子换了丫鬟衣裳逃走的,不但外面有人接应,府里也有,来接她的人已经带着她走得很远了,你们追不上了,哈哈哈!”

笑声嘎然而止,一双手捏住了她的咽喉。

第九章 那只布娃娃

“贱人,你能骗过陶三村,可你骗不过我!”

“许太太除了让你带走彤彤,还交给你什么了?”

脖子被铁钳般的大手紧紧卡住,蓉娘的眼睛瞪大,红丝遍布,她想解释,可是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她能听到咽喉传来咔咔声,是脖子要断了吗?老爷是读书人,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力气,老爷会亲手杀了她吗?那双拿笔的手也会掐断人的咽喉吗?

明明大睁着双眼,可蓉娘眼前阵阵发黑,从脖子上传来的压制让她无法呼吸,原来这就是死啊,弟弟死的时候也经历了吧,她要见到弟弟了,真好!

她做过的那些对的错的,好的坏的,都要一笔勾销,她要死了。

大脑浑浑,耳边寂静,忽然喉间有腥甜传来,接着便不由自主地咳嗽起来。能咳了?她怎么能咳了?

随着剧烈的咳嗽,蓉娘渐渐清醒过来,原来她还没有死,她仍然平躺在床上,眼前是陶世遗放大的脸。

那张儒雅清秀的脸,此时变得狰狞扭曲,他如同一只被反噬受伤的猛兽,狠毒地看着她。

“说,那东西在哪里,是不是在那孩子身上!”

耳畔嗡嗡,蓉娘好一会儿才分辨出陶世遗在说什么,东西?哪有什么东西?陶世遗只是让她去把那孩子骗出来,压根儿没提还有东西啊。

她带那孩子离开的时候,太太只是把孩子拥进怀里亲了又亲,没有拿出什么东西啊。而且,为了不引起怀疑,甚至连换洗衣裳也没有带出来。

不对,有一件东西!

蓉娘猛然想起,那孩子一直紧紧抱在怀里的一样东西!

那孩子已经走了,可是那样东西却没有带走!

豆大的汗珠从蓉娘的额头渗出来,那样东西就在床上,就在她的身边。

是那只布娃娃,太太亲手缝的布娃娃。

那只布娃娃已经很旧了,缝补过很多次,可是那孩子很喜欢,从小到大,睡觉的时候都要抱着。

难道陶世遗所说的东西就在那只布娃娃里面?那会是什么东西啊,小孩子的玩具也能装得下?

无论她是否知道那件东西的下落,陶世遗都会杀她灭口,所以,她为何要让自己的仇人如愿以偿。

蓉娘忽然想笑,她想放声大笑,陶世遗当她是可以利用的蠢货,可是到头来却也和她一样,让一个八岁的小女娃给耍了。

那个小女娃吗?那是个妖怪吗?是,一定是个妖怪。

陶世遗,你杀了我弟弟,现在又要杀我,我活着斗不过你,那就让妖怪来收拾你吧。

想到这里,蓉娘脸上浮现出惊慌之色,她连忙摇头:“没有,太太没有给我东西,更没有给姐儿,没有,真的没有!”

陶世遗眯起眼睛,玩味地看着眼前这个曾经服侍过他的女人。当初他那位大有来头的表妹,之所以会选中这个女人,并非是因为曾经替她葬父,也并非是因为这女人聪明能干,相反,这女人不但胆子小,而且没有心机,表妹看中她的,却恰恰就是这一点。

的确,这女人的确没有心机,否则当日也不会轻而易举就为了弟弟出卖了原本的恩人。

表妹虽然走眼了,可若不是威逼这女人的是他这个表舅老爷,这女人也不会就范。

这女人服侍了自己两年,这两年里,他把她看透了,这女人胆子小,没有见识,更不会掩饰。

现在她脸上的惊慌,就是真的惊慌。

所以表妹是真的交出了那东西。

那东西显然不会在这女人身上,那就是在小东西身上了。

想到那个逃走的小女娃,陶世遗眼中就露出了凶光。

表妹原来并没有真正信任他,她还留有后手,那些救走彤彤的人,就是表妹留的后手。

陶世遗咬牙切齿,黄家精心教导出来的嫡长女啊,即使如丧家之犬逃亡了这么多年,却依然精于算计。

当年在京城,任他百般伏低做小,黄敬也不肯多看他一眼,执意把嫡长女嫁去了沈家。

沈家啊,冠盖满京华,沈家占鳌头的沈家!

同样也是满门抄斩诛九族的沈家!

“带走彤彤的是什么人?”陶世遗的声音更加清冷。

蓉娘忽然笑了,她笑得讥诮:“老爷,这还用问吗?当然是老太爷给太太留下的人。”

老太爷?

陶世遗一怔,但他马上就明白了,蓉娘口中的老太爷只会是那个早就死了的钱老太爷,因为表妹也只会让她知道那一位老太爷。

钱老太爷怎会有那个能力?

他正要再问,却见有鲜血从蓉娘嘴角淌出来,先是一点点,接着便是汩汩而出。

陶世遗大吃一惊,掰开蓉娘的嘴巴

那女人居然趁着他发怔的时候,咬断了自己的舌头。

她敢自尽?

她竟然敢自尽!

蓉娘的胸口猛烈跳动几下,然后便再无起伏。

陶世遗一时错愕,这个早就被他握在手心里的女人居然逃出了他的控制,她就这样死了?

死了,是真的死了,这个胆小如鼠唯他是从的蠢女人真的死了。

片刻后,陶世遗才透出一口气来,蓉娘的嘴巴张开着,鲜血依然在流淌,像是永远也流不尽。

陶世遗厌恶地别过头去,他转身走出了这间小小的屋子。

院子里只有陶三村,陶顺儿和两个小丫头都不在了,显然是带出去埋了。

陶世遗面色阴沉,他对陶三村道:“前院那些人里有这女人的同伙,一个也不要留了。”

陶三村一怔:“一个也不留?”

八个人啊,而且都是老爷重金供养的高手啊。

“宁可杀错,也不放过,全都不留。”

陶世遗说完,便大步走出了小院子。

陶三村脑袋里乱乱一团,因为那孩子是走出小院子后消失的,所以老爷怀疑前院有人接应,于是便把那些人全都杀死。

而他和儿子呢,那孩子可是在他们眼前溜走的。

老爷该不会也怀疑到自己头上了?

不会,老爷不会,这些年来,自己跟着老爷鞍前马后,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老爷不会的。

陶三村松了口气,四下看看,竟然没有可以支使的人了,陶顺儿还没有回来,不就是去埋两个小孩子吗?怎么也要这么长的时间,去哪儿埋了?

第十章 从天而降

陶家所在的地方名叫上乔镇。

上乔镇的历史可追溯到南北朝时,之所以得名,是因为这里是乔河的上游。

有上游就有下游,与上乔镇对应的还有一座下乔镇,乔河全长五十余里,绕过下乔镇的小渡口汇入内西江。

陶家则座落在上乔镇的镇下。上乔镇地势如缓坡,因此有镇上和镇下之分,大户人家乘车坐轿,因而多在镇下置宅子,外乡人到了上乔镇,放眼望去皆是青砖碧瓦,还以为这里是富庶之地,却不知越往上走,就越是破败。

陶家的宅子算是镇下颇为偏僻的,出了宅子走上半里,就是奔涌而过的乔河,不是热闹的地段,但是能一览河景,别有韵致。

此时陶顺儿就在乔河边上的一处林子里,这片林子是陶家产业,可陶顺儿也只来过两次,这是第三次。

和前两次一样,陶顺儿是来埋人的,只不过前两次埋的是死人,这一次埋的还是两个活人。

和这次一样,前两次来埋的也都是府里被打死的下人。

不过对陶顺儿来说,这次的活人和前两次的死人也没有区别,因为这是两个被打得奄奄一息的小女娃,都是只有八、九岁的年纪,瘦瘦小小,陶顺儿能够轻而易举把她们扛过来。

待到解开麻袋,把两个小丫头放出来,一个已经昏死过去,另一个强撑着睁开眼睛,看到陶顺儿正在挖坑,那小丫头一下子就反应过来,起身就想跑,可是她受了伤,没跑两步就跌倒在地上,陶顺儿一把拎过来,在她身上踹了一脚,骂道:“小兔崽子,还想跑,当心老子一铁锹把你先拍死。”

“咦,对啊,铁锹也能杀人啊!”

一个声音忽然响起,陶顺儿吓了一跳,四下看看,除了被风吹得微微摇晃的树木,连同脚边躺着的两个小丫头,便没有其他人了。

难道是这两个小丫头中的一个?

陶顺儿耳聪目明,自认刚才没有听错,他的确听到有人说话了。

他朝地上的小丫头又踹了一脚,刚才被拎回来的那个苦苦哀求:“求求你求求”

另一个则闭着眼睛,一动不动,也不知是不是已经死了。

刚才说话的肯定不是这两个。

陶顺儿抄起铁锹,正想四下看看,就听那声音再次响起:“我在这儿呢。”

这次听得清楚,是小孩子的声音,尖尖细细的童音,而且是个女娃子的声音。

陶顺儿不寒而栗,他想起两年前埋过的一个丫头,那丫头鬼鬼祟祟地听墙角,被老爷知道后活活打死了,就是由他埋在这片林子里的。

那丫头说话就是尖尖细细,十三四岁了,还像个小孩子。

可是这还是大白天,如果真是那丫头的鬼魂,也不应该是白天出来啊。

陶顺儿想到这里,就不再害怕,只要不是鬼,那还有什么可怕的。

他狞笑一声,小女娃啊,好,很好,老子还没有尝过小女娃的味道,可惜脚边这两个都快死了,想想还挺可惜的,好在这儿还有个活生生的,听这说话的声音,活得好着呢。

陶顺儿拿着铁锹,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

“你抬头看看,我在这儿。”

那声音忽然又一次响起,陶顺儿不由自主抬起头来。

只见一团影子忽然从天而降,他还没有看清那是什么,那团影子就落到了他的肩膀上!

或者说是骑在了他的脖子上。

陶顺儿马上反应过来,他看到从肩膀上垂下的两只小脚丫,一左一右,脚丫上穿着葱绿的绣鞋儿,这是一个小女娃!

陶顺儿二十出头,壮得像牛犊子似的,怎么可能会让个小女娃骑到脖子上,一时怔忡之后,陶顺儿愤怒起来,一边晃动身子想把那小女娃甩下来,一边挥拳向脑后打去。

但是他的拳头还没有碰到那个小女娃,一只粉嫩的小拳头却抢先一步砸在他头顶的百会穴!

一拳之后又是一拳,力道不大,可是却砸得又准又稳,陶顺儿伸出的拳头软软垂下,身子晃了两下,便砰的一声倒在地上。

沈彤抢在他倒下之前从他身上跳了下来,捡起地上的铁锹试了试,对她而言有点太大了,她拿着很费力。

沈彤瞥一眼地上的两个小丫头,拽起醒着的那个,问道:“芳菲,你能走路吗?”

芳菲扁着嘴,强忍着不让自己哭出来,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救下她的不是老天爷,而是表小姐。

她使劲点头:“我能走。”

沈彤又看看仍然紧闭双眼的春鹊,芳菲反应过来,连忙去摇晃春鹊:“春鹊,醒醒,表小姐来救我们了,我们死不了。”

说这话的时候,芳菲忘了表小姐比她们还小一岁,也还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可是不知为什么,她就是觉得自己有救了,春鹊也有救了

春鹊依然没有睁眼,沈彤又看了看春鹊,对芳菲道:“不用叫她了,她根本就没有昏迷,陶顺儿只是晕倒了,还没有死呢,你若是不想死,就快点逃命去吧。”

芳菲也去看春鹊,春鹊一动不动,芳菲疑惑地问沈彤:“表小姐,您说春鹊没有昏迷,可她”

“我说没有就是没有,昏迷不醒的人不是她这样子,你再不走的话,陶顺儿醒过来,你就只能被活埋了。”沈彤笑嘻嘻地说道。

芳菲吓了一跳,连忙起身,可又放心不下春鹊,想要再问问表小姐,这是怎么回事,可是沈彤已经不再理她,走到陶顺儿面前,俯身去拖陶顺儿的身体。

“表小姐,我帮你吧。”芳菲说道。

“好啊,这家伙重得像头牛呢。”沈彤笑道。

芳菲身上有伤,走一步都很痛,可是她还是咬着牙,和沈彤一起拖着陶顺儿进了一间石屋。

早些年陶家曾将这片林子辟出一块种上果树,可是果树长得不好,找人看过,说这片土地不适合种果树,于是只能作罢,重又栽上普通树木,这间石屋就是当初看果园的人住的,早已荒废多年,偶尔有乞丐在这里落脚。

沈彤和芳菲拖着陶顺儿进了石屋,芳菲气喘吁吁地问道:“我们在这里,会不会被人发现?”

“会啊,当然会!”沈彤指指屋外那条显而易见的拖痕,一派轻松。

第十一章 石屋

“表小姐,奴婢去把地上的痕迹抹平。”芳菲说着就要出去,她不知道表小姐为何要把那个恶人拖进这里,为什么不快点离开这里,可是她下意识地认为,表小姐这样做一定是对的。

刚才她差一点就死了,是表小姐救下她,所以现在她还活着,她还能帮表小姐一起把恶人拖进来。

“不用去了,就是要让人发现我们在这里啊。”沈彤一脸轻松。

就在陶顺儿挖坑的时候,沈彤已经观察了地形,包括这间石屋。

她翻翻陶顺儿的眼皮,满意地点点头,接着她转身对傻站着的芳菲说道:“把眼睛闭上。”

芳菲想都没想,就闭上了眼睛,就像在陶家时,表小姐让她把外裳脱下来时,她也是二话不说就脱了。

沈彤围着陶顺儿转了两圈儿,伸手从陶顺儿衣裳上扯下两颗盘扣,又从地上捡起一根细短树枝,这是把陶顺儿拖进来时带进来的。

她小心翼翼地用树枝把盘扣分别捅进陶顺儿的鼻孔深处,好在这家伙长着两颗大鼻孔,没费吹灰之力,两颗盘扣就看不到了。

沈彤又在地上找了找,看到有颗鸽蛋大的小石头,她笑了笑,用树枝撬开陶顺儿的嘴巴,把小石头塞进去,还不忘故技重施,用树枝把石头也捅进陶顺儿的喉咙,不过这次有点难度,担心陶顺儿中途醒来,沈彤只好又给他来了一下子,让他晕沉沉地继续躺着。

把这一切都做完,沈彤褪下陶顺儿的裤子,把裤子褪下一半,想了想,觉得不够逼真,又咧着嘴,把陶顺儿的手放在自己裆部,这才满意地笑了笑,转过身来,拽着依然紧闭双眼的芳菲溜出了石屋,找到沈彤事先选好的地方藏了起来。

她们没有回到陶顺儿挖坑的地方,当然也不会知道,就在她们拖着陶顺儿离开之后,那个一直昏迷不醒的小姑娘睁开了眼睛。

她坐起身,四下看了看,脸上是与年龄不符的冷漠平静。

她看看挖了一半的土坑,捡起被沈彤弃之不用的铁锹,把外裳脱下,扔进坑里,然后手脚麻利地把土坑填上,又用铁锹仔细抹去自己留在浮土上的脚印,走出树林后,她把铁锹抛进乔河,然后飞身也跳了进去。

两个时辰后,陶三村的身影出现在树林里,他是赶车来的,车上是八具尸体。

这是陶家供养的八名武艺高强的护院,可是毒发身亡死去的时候,也和没有武功的人没有区别。

八个人刚刚断气,陶三村就把人搬上车,匆匆忙忙赶过来了。他这把年纪,一个人搬了八个死沉死沉的壮汉,老腰几乎累断了,可是他顾不上了,陶顺儿还没有回来,若是被老爷知道,一准儿会怀疑到他们父子头上。

老爷一旦怀疑一个人,他会怎么做,陶三村是清楚的。

自家儿子的毛病,当爹的自是知道,他这个儿子从小长在自己眼皮底下,别的毛病没有,就是管不住下边,看到长得顺溜点儿的女人就走不动路,府里的丫鬟和媳妇子被他睡了好几个,有一次喝多了拽了太太屋里的一个八、九岁的小丫头,被陶三村恰好看到,把人拉开,陶顺儿才差点闯了大祸。

这次陶顺儿来埋的就是两个八、九岁的小丫头,而且都是活的,还没有断气,想到这里,陶三村用脚趾头也能想出来,自家儿子迟迟不回来,是在做什么。

这个混帐东西,现在是什么时候啊,老爷正在起疑呢,他这不是把脑袋往刀口上撞吗?

陶三村心急火燎,赶着车进了林子,没走多远,车就走不进去了,林子里的树木错落不齐,他只好停下车来,来不及去搬车上的死人,便小跑着进林子去找陶顺儿。

“顺儿,顺儿!”

陶三村边走边喊,可是除了风吹过树梢发出的哗哗声,就只有几声鸦啼。

这个季节哪里来的这么多乌鸦?

陶三村忽然有种不祥的感觉,他四下看看,没有看到人影。

他从腰间拔出匕首,一步一步向前走去。

片刻后,陶三村停下脚步,地上的一处明显是新土翻出后又拍平的。

陶三村站在那里看了看,再次大喊:“顺儿,顺儿!”

没有人答应,陶三村重又看向地上的新土,他拿起手里的匕首挖了下去,用匕首挖坑并不顺手,好在埋得不深,片刻后陶三村就看到了埋在泥土中的一角绿色衣裳。

他不会认错,其中一个丫头就是穿的粉袄绿裙,而另一身粉袄绿裙则是穿在那孩子身上。

看来陶顺儿是已经把人埋了啊,可他的人呢?

陶三村没有继续挖下去,他重又把坑填上,一双不大的眼睛向四处搜索。

忽然,他看到地上有一条长长的拖痕,那是有人拖着重物走过留下的痕迹。

陶三村的脑袋嗡的一声,陶顺儿带出来要埋的只是两个小丫头而已,出门的时候他是看到的,陶顺儿没费力气就把装着两个小丫头的麻袋扛到肩上,所以这个吃力地拖着重物前行的人,肯定不会是陶顺儿。

如果他不是拖着东西的人,那么他就是被拖的人了。

陶三村做过闲帮,这些年跟着陶世遗也没有闲着,加上车里躺着的八个人,他手里前前后后至少也有二十条人命了,只需一看,就猜出了发生什么事。

他又看了看,没有看到陶顺儿带来的铁锹,他的心再一次沉了下去。

陶顺儿刚刚把人埋了,就被人偷袭了。陶顺儿人高马大,偷袭他的人只能拖着他往前走。

若是往常,陶三村一定会用最快速度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但是今天不行,那个被拖走的人,很可能就是他的儿子。

陶三村横下心来,提着匕首,沿着拖痕一路找了下去。

不远处有座石屋,陶三村来过这间石屋,他知道平素里常有乞丐在这里落脚,该不会是那些乞丐做的吗?

他们有这么大的胆子?

如果真是他们,那倒是不用怕了,上乔镇的乞丐头子贾老七每年都能从陶家拿到七八百两银子,只要搬出贾老七的名头,那些要饭花子就能吓得屁滚尿流。

第十二章 杀人者

石屋外静悄悄的,除了地上那两道拖痕,看不到近期有人来过的迹像。

用树枝扎起的柴门虚掩着,陶三村伸手一拽,那门就倒向一边,阳光透过纷茂的枝叶斜照进石屋,石屋里半明半暗,陶三村乍一进去,眼前一片模糊,他适应了一下,这才把石屋里的一切看清楚。

赫然入目的就是地上躺着的人。

陶顺儿!

陶三村活了半辈子,腌臜事见得多也做得多,可是眼前一幕还是让他瞪大了眼睛。

陶顺儿躺在地上,裤子褪到膝下,露出大半截光溜溜的大腿,而他的一只手,放在自己的命根子上面,像是意犹未尽。

陶三村知道自己儿子一向荒唐,更知道他色胆包天,可是他却万万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会看到这副场景。

片刻怔怔之后,陶三村反应过来,不对,儿子为何躺在这里啊。

他一个箭步冲过去,刚才在门口看不清楚,现在他站在陶顺儿面前,将陶顺儿的脸看得清清楚楚。

陶顺儿双目微闭,脸色铁青!

陶三村颤抖着伸手去探他的鼻息,哪里还有气息,就连脸上的肌肤也已经凉透了。

“顺儿,顺儿啊!”

虽然陶三村杀过不少人,可是亲眼看到自己儿子的死状,他还是慌了。

他全身像筛糠似的颤抖,哆嗦着翻看陶顺儿的尸身,没有伤痕,什么伤都没有。

陶顺儿的样子也很古怪,看脸色像是窒息而死,可是颈上没有勒痕和掐痕,舌头也没有伸出来,倒像是在睡梦中自己死的。

睡着觉又怎会窒息而死?

除非是被人闷死的!

短暂的惊慌之后,陶三村冷静下来,他的牙齿咬得格格响,无论是谁杀了他的儿子,他都要把那人的心剖出来下酒。

“是谁干的?有种给老子出来!是谁!”陶三村大吼,他的声音从洞开的门口传出很远。

“喂,别喊了,省省力气,你一个人搬了八个人,我都替你累。”

一个声音忽然在他身后响起,陶三村猛的转身,就见门口逆光站着一个人。

不,或者不能说是一个人,而是半个人。

因为那人很矮,像个孩子。

陶三村联想到他听到的声音,这不是像个孩子,而是本来就是孩子。

“哪来的小兔崽”

陶三村的话还没有说完,那个小孩已经走到他的面前,当陶三村看清楚时,整个人都愣住了。

这是那个孩子,那个在他眼皮底下溜走的孩子,还是那身粉袄绿裙,还是那张人畜无害的小脸,就在一个时辰之前,陶三村还恨不得立刻抓住这个孩子,可是现在,当这个孩子全须全尾出现在他面前时,陶三村却感到后背阵阵发凉。

因为这个孩子出现的地方不对,出现的时间也不对。

她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啊,她怎会在这里?

“你你”陶三村更加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他面对一个孩子时也会结巴,尤其是就在昨天,这个孩子还是他的阶下囚。

可是后面的话,他没有机会说出来了,那个孩子一直藏在身后的小手忽然扬起

不是了不起的暗器,只是一捧土而已。

土里混着草屑和碎叶子,这就是林子里随手抓来的土。

可是当这些土在陶三村面前突然扬起时,他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

虽然他很快又把眼睛睁开了,可是已经晚了。

死士与常人不同的地方,除了他们将生死置之度外,他们还是杀手,受过严格训练的杀手。

而杀手与普通杀人者的区别则在于,杀手能够迅速找到对方的疏漏,一击致命,而普通杀人者却不能。

陶三村杀过很多人,但是杀人不是他的专长,他也不擅长杀人。

于是只是他闭眼的一瞬之间,他手里的匕首就被人抢走了,接着,那柄匕首便刺进了他的皮肉!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陶三村似乎听到那来自身体的撕裂声,这声音好像听过,但决不会是在自己身上听到的。

他挥拳反击,可是那一拳却打空了,那个孩子只是微微缩身就避开他的拳头,可是匕首却又向内刺入寸余。

这一刻,陶三村忽然有些恍惚,这是错觉吧,要杀他的不是那个孩子,不是,他是看花眼了这是个妖怪!

“你要做什么?”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问出这句话。

“杀你。”两个字,只有两个字的回答。

陶三村发出一声狞笑,凭你这小猫子似的力气还能杀我?

他已经感觉到了,那孩子力道不足,即使现在一刺得中,却依然无法立刻置他于死地。

只要死不了,那就什么都不用怕。

管你是孩子,还是妖怪,你拿着匕首也杀不了我!

陶三村曲膝向沈彤磕去,沈彤没躲,而是整个人扑了上来。

陶三村的膝盖砸在沈彤的身上,他甚至能够感觉到那副身子的稚嫩,可就是这副稚嫩的小小身子,却如一块石头一样重重压在那柄匕首上,以整个身体的重量将匕首刺穿了陶三村的心脏!

很准,也很稳,毫离不差。

陶三村大张着嘴,呼呼喘息,却再也说不出话来。

沈彤用力拔出匕首,在陶三村身上抹去血迹,看一眼如同烂泥一样软瘫在地上的人,大步走出石屋。

芳菲听话地藏在远处的树后,看到沈彤,她高兴得差点哭了。她们一起看到陶管家来了,陶管家手里还拿着匕首,表小姐让她留在这里不要乱动,她很害怕,可是她没有动。

“表小姐,您没事吧,啊!”芳菲的话刚刚出口,就看到沈彤衣裳上大片的鲜血,她吓了一跳。

“没事,这不是我的血,对了,这片林子暂时安全了,你走吧,我那位表舅想来也不会去抓你一个小丫头,不过你还是要离开这个镇子,走得越远越好,再也不要在这里出现。”

沈彤边说,边厌恶地脱下沾血的外裳,思索着这衣裳是洗洗呢,还是直接扔掉。

“表小姐,那您呢?”芳菲问道。

“我啊,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我和你不一样,你是无事一身轻,我不是。”

第十三章 吃饱卧倒

活了两世,沈彤打过交道的人里,也只有辛五是和她差不多年纪的女孩子。

芳菲是第二个。

芳菲不是辛五,她只是小丫鬟。

所以听到沈彤让她走,芳菲有些发懵。

“表小姐,奴婢给你把衣裳洗了吧”,芳菲说完,生怕沈彤嫌她只会洗衣裳,连忙接着说道,“奴婢还会烧水煮饭,对了,奴婢会缝补衣裳,还会做袜子”

她的声音越来越小这些好像都没有用吧,陶顺儿要活埋她的时候,她也只能苦苦哀求,她连逃跑都做不到。

刚才还在发懵的小丫头,这时候垂下头,一双小手绞来绞去。

在沈彤看来,芳菲还是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孩子,看着芳菲低得不能再低的脑袋,她有些明白了。

“你是不想离开我?”沈彤问道。

芳菲抬起头来,羞赧地点点头:“表小姐救了奴婢。”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明白了,你想报恩?不用不用,你是女的,我也是女的,用不着以身相许,再说如果不是被我连累,你也不会这么早就被活埋,依我表舅的行事,怎么也要先把我处置了,才会再把你们灭口。不过无论如何,如果不是为了我,你们也不会被买进陶家,所以说来说去,还是因我而起,现在我救了你,咱们就算扯平,不用报恩了,真的不用。”

沈彤挥挥手,算是和芳菲告辞,拎着脱下来的衣裳,转身便向树林外走去。

接连杀了陶顺儿和陶三村,对于沈彤而言一半是技巧,一半则是运气。她力气很小,更没有功力可言,这一番折腾下来,沈彤已经疲惫不堪,加之刚才被陶三村用膝盖撞了一下,她走得不快。

很快,沈彤就感觉到身后有人跟着她,这轻重不一的小碎步,不是那个小丫头还能是谁?

沈彤转过身来,跟在身后的小丫头措不及防,连忙躲到树后,隔了一会儿,又伸出脑袋张望,正对上沈彤笑盈盈的眸子,小丫头又缩了回去。

“别躲了,你这么笨,没出镇子就会被人拐了。”沈彤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她也很笨,没有记性,在死士营里也能迷路,她便悄悄跟在别人身后,有一次被辛五发现,就是这样说她的,后来无论她去哪里,辛五都会陪着她,她再也没有迷路,直到她们长大后正式成为死士。

没想到芳菲却给吓了一跳,她张大了嘴,傻呵呵地问道:“表小姐,您是怎么知道的?奴婢就是被人拐了连卖两家,最后才卖给王婆子的。”

“啊?你真的被人拐过?王婆子是谁?”沈彤有些好奇。

“就是牙子婆啊,上乔镇和下乔镇的大户人家,都是找王婆子买人的,不过奴婢不是在这儿被拐的,奴婢三四岁时就被拐了,先是卖给一家当女儿,可那家的娘买下我就怀了小弟弟,他们就又把我卖了;第二家的娘说她就想要个小闺女,她对我可好了,教我做针线,还给我缝了身新衣裳,后来家里欠了债要还钱,爹就把我卖给了王婆子。”

可能是说到自己的事,芳菲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说着说着,她又后悔了,连忙道:“表小姐,我不笨,我能干很多活儿,我”

沈彤噗哧笑了出来,八、九岁的小姑娘,是不是就应该是这样的啊。

“你是不是除了跟着我,也没有地方可去了?”沈彤问道。

“嗯,奴婢也不知道去哪儿”芳菲觉得怪不好意思的,可是她没有说谎,她真的没有地方可去。

“那好吧,你就先跟着我吧,不过丑话说在前头,你不能给我拖后腿,否则就给我滚得远远的,知道吗?”沈彤板起脸来。

“知道,知道,奴婢一定不给表小姐拖后腿。”芳菲的脑袋像小鸡啄米似的点了又点。

“还有,我不想理人的时候,你就闭上嘴不要说话,我不喜欢话多的人。”沈彤又说。

“嗯,奴婢闭嘴。”芳菲连忙把两片嘴唇抿得紧紧的。

沈彤冲她点点头,然后转身继续向前走,走了几步,她忽然转身,这次又把跟在后面的芳菲吓了一跳:“表表小姐”

“从今以后,你是我的人,和表舅家没有关系,不要再叫我表小姐。”

说完,沈彤大步朝前走去,芳菲答应着,亦步亦趋地在后面跟着。

以后她就是表小姐,不对,是小姐的人了。

芳菲很想问问自家小姐,她们这是要去哪里,可是她怕小姐嫌她话多,便下意识地捂着自己的嘴,免得自己忍不住说出来。

沈彤却又转身:“走路也怪闷的,你给我说说王婆子的事儿,还有你和春鹊是怎么来到陶家的”

可是芳菲没有想到,她说得口干舌燥,沈彤带着她走来走去,一直没有停下来。

正当芳菲快要走不动时,沈彤对她说:“就是这儿吧,我看着这里挺好。”

芳菲四下看看,这里是处小河滩,河滩上面半人多高的野草丛生,风吹得草丛沙沙作响。

沈彤把那身染血的衣裳扔给她:“给我洗了。”

说完,她一直向河里走去,越走水越深,芳菲正想叫住她,忽然,沈彤一头扎进了河里。

芳菲吓得失声喊了出来:“小姐”

“闭嘴!我洗个澡而已。”沈彤的脑袋从水面上冒出来,人已在一箭之外了。

芳菲用小手拍拍胸口,这位小姐也太吓人了天呐,小姐会泅水!小姐好厉害啊!

沈彤在水里脱下里面的衣裳,挥手扔到岸上:“给我一并洗了!”

芳菲把洗干净的衣裳平铺晾在大石头上,又用小石头压住,这里风大,衣裳很快就能吹干。

“你把这两条鱼收拾了,我们吃饭。”

沈彤的声音在背后响起,芳菲又给吓了一跳,她一回头,就见自家小姐只著里面的小衣,一手拎着一条鱼,不知何时游上岸来了。

“鱼?小姐,这是您捉的?”芳菲瞪大了眼睛,太神奇了,小姐去洗澡竟然还带回了鱼。

“少废话,快去收拾。”沈彤催促着。

芳菲也饿了,她兴高采烈地去收拾鱼,只觉得跟着小姐太正确了,居然还有鱼吃。

不过下一刻,她就笑不出来了,因为当她把去掉鱼鳞和内脏的鱼拿回来时,小姐接过一条,一口咬了下去,还对她说:“那条是你的。”

生鱼?

看她迟迟没有下口,沈彤明白了,哼了一声:“没有火折子,难道你还想钻木取火吗?生鱼不是鱼吗?吃饱了才有力气。”

芳菲苦着脸,吃下了她这辈子第一条生鱼。

吃饱喝足,沈彤便在大石头后面睡下了,她要养精蓄锐,后面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傍晚时分,平铺在大石头上的衣裳就半干了。

沈彤坐起身来,换上干净的衣裳,她甩甩头,吃饱睡足,精神饱满。

“芳菲,你在这里等着我,哪里也不要去。”

“小姐,您去哪儿?”芳菲问道。

“我啊,去办一件重要的事。”沈彤说完,把那柄从陶三村手里得来的匕首揣进怀里,一溜烟儿地跑了。

第十四章 关家

上乔镇和下乔镇相隔仅有五十余里,两个镇子的人一衣带水,沾亲带故。

上乔镇的大姓是关家和曲家,而下乔镇的大姓则是王家和韩家。这四大姓占据着两个镇子七成的人家,而且这四家互为姻亲,还一起做着生意。

关家嫡房的二老太爷关良弼,当时年仅二十八岁,乡试高中第五名,成了上乔镇有史以来第一位举人。

消息传来,关姓子弟无不雀跃,关家也由寻常富户摇身一变,成为耕读之家。两个镇子的读书人从此以关良弼为榜样,努力读书。

关家有钱,关良弼更是心怀日月,中了举人之后,他便告别了家乡父老,出外游历,据说这也是世家子弟们常用的路子,不仅是了解民情增长阅历,更是为将来的殿试策论做准备。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之后战乱频起,群雄逐鹿,而关良弼这一去便音讯全无。

有人说他早已死于战乱,也有人说他在那年的黄河泛滥中离世。

世事匪夷,十年之后,大齐太祖皇帝荣登大宝,建霄云功臣楼,内置二十四幅功臣画像,史称霄云二十四将。

二十四将居首的便是定国公萧渊,彼时定国公大名早已传遍天下,可是上乔镇的人没有想到,那位已经消声匿迹十年之久的关良弼,便是定国公麾下第一谋士青云先生。

之后关良弼官至吏部侍郎,后又调入詹士府任詹士,辅佐太子。三十年间,关家子弟为官者众多,关家一跃成为仕林大族,直到八年前,太子薨逝,十天后太祖皇帝驾崩,关良弼连失二主,心力交瘁,风疾暴毙于府中。

关良弼死后,年幼的皇太孙登基,感念关良弼辅佐两代君主,对关家礼遇有加,追封关良弼为文顺公,荫封关良弼的两个孙儿,然而关良弼直系子孙在丁忧期满后均无实缺,有官无职,远离朝堂,关家其他房头的子弟虽然也有在朝为官的,但是要么官小职微,要么外放荒远之地,关家再无往日繁华。

然而在上乔镇,关家依然是声名赫赫。早在关家鼎盛时期,关良弼那一支和另外两个房头都已北迁,如今留在上乔镇关家老宅里的,是关良弼长兄关良辅那一支。

关良辅年过八旬,垂垂老矣,早已不管族中之事,现在关家的当家人是关良辅的长子关明觉。

而势单力孤的陶家之所以能在上乔镇站稳脚跟,却是全靠了关老太爷关良辅。

陶家世居北方,陶世遗的父亲是个秀才,在族中受到排挤,索性以游学为名南下,因慕青云先生关良弼之名,来到了上乔镇。

陶父的本意,只是想要一览贤德旧府,却不成想他到了上乔镇就病倒了。

这一病就是三个月,身上的盘缠用尽,只好摆摊靠卖字画为生,也是他的运气,被闲逛的关老太爷关良辅遇到,关良辅对他的字画很是赞赏,得知他不想返乡,便让他在关家族学读书。

关家族学包吃包住,也不收束脩,陶父闲来到关家铺子里做些抄抄写写的工作,还能赚些零用钱。

关良辅闲来无事,常常叫了陶父到自己府里谈论诗画,一来二去成了忘年之交。陶父是个有眼色的,索性拜了关良辅为师,关良辅虽然有个名震天下的弟弟,可是本人的学识平平,陶父与他师徒相称,他自是欢喜,对陶父视若子侄。后来还为他求娶了黄家的女子为妻,陶父从此便在上乔镇安顿下来。

其实当时关良辅之所以看中陶父,是看好他的学问的,关家长房子弟中没有一个读书种子,即使有了关良弼这棵大树,他们也难以借力。但是关家对陶父有知遇之恩,陶父一旦金榜题名,对于关家长房也是助力。

可是事与愿违,三年后陶父再次乡试失力,心灰意冷,索性断了科举的念头。

关家想要的是举人是进士,既然陶父没有了进取之心,关良辅对陶父渐渐冷淡,到了后来,陶父想要见关良辅一面都难了。

陶父去世后,黄氏在族老的安排下过继了陶世遗继承香火,虽然还是住在上乔镇,可是关陶两家也只有逢年过节才有走动。

可是现在,陶世遗就出现在镇上的一处小院子里,而坐在他对面的,便是关家这一代的当家人关大老爷关明觉。

半个时辰前,陶世遗被关家派去的人从家里请出来,带到这里,这里是镇上,附近都是低矮破旧的房屋院子,陶世遗初时虽然诧异,却并不惊慌。

“世伯,您怎么忽然把我叫过来了?”陶世遗的脸上是一贯的恭敬。

关明觉六十开外,两鬓都已斑白,他把玩着手里的铁球,不动声色地打量着陶世遗。

良久,他才开口:“贤侄,你现在不是应该在十里铺吗?怎么忽然回来了?”

陶世遗垂手而立,谦恭地说道:“那孩子病了,我那小妾是个沉不住气的,让人把我叫了回来。”

“病了?那倒是巧啊,现在可好些了?”虽是关切之语,可是从关明觉口中说出来,却没有半丝感情。

“只是小孩子伤风感冒而已,并无大恙,世伯不必挂怀,侄儿已经训斥了小妾,让她不要再大惊小怪。”陶世遗云淡风轻,还歉意地笑了笑。

这时,一个青衣汉子走了进来,在关明觉耳畔低语几句,关明觉眸光微动,继而玩味地看向陶世遗。

“既然已经无恙,为何在你府里没有看到那个孩子,就连你从钱家得来的那名小妾也不见人影啊。”

陶世遗早已猜到关明觉不会被他三言两语就搪塞过去,以关明觉的警惕,一定会让人在陶家搜查一番。

好在他在来的路上就想好如何应对了。

“不瞒世叔,我府里刚刚出了一点儿事。”

“何事?”关明觉问道。

“我的几名护院不知所踪,侄儿恐会生变,便派了陶三村父子护送那孩子和我的小妾出府暂避一时。”

第十五章 表舅,我来了

护院不知所踪?

把那孩子藏起来了?

关明觉冷笑,翅膀硬了,胆敢明目张胆骗他了。

他挥挥手,两名护卫将陶世遗的头按住,手背朝上,脸贴在桌上,整个人像被抽了筋,被按趴在八仙桌上。

关明觉缓缓踱到陶世遗面前,居高临下俯视着他,手里的铁球转得飞快,忽然,一只铁球掉落下来,砸在陶世遗的手背上,随着铁球弹落地上,陶世遗发出一声惨叫。

关明觉神色不变,有护卫捡起落到地上的铁球,双手捧着送过来。

关明觉没有接,对那护卫淡淡地说道:“给他尝尝味道。”

闻言,两名护卫把陶世遗的身体翻转过来,脸朝上平躺在八仙桌上,有人掰开他的嘴,把铁球塞了进去,陶世遗的喉结咯咯作响,那张清矍斯文的脸胀成猪肝色,护卫脱下脚上的鞋子,鞋底拍打在陶世遗鼓起的双颊上,一下、两下、三下

“行了。”关明觉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护卫们这才停手,把铁球从陶世遗嘴中取出,铁球上一片殷红。

陶世遗直起身子,吐出一口混着牙齿的鲜血。

“小侄治家无方,世伯教训得对。”陶世遗的声音虽然嘶哑,但依然平静而恭敬,如同方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

关明觉再次打量着他,忽然笑了:“好,很好,既然你把孩子藏起来了,那么我也提醒你一句,时间就要到了,两日之内,那个孩子必须送走,否则,你知道会怎么样。”

“是,小侄知道。”陶世遗谦恭地说道。

关明觉看着面前的人,目光渐渐狠戾,想要甩开他,独捞这个功劳,哼哼,我会让你知道这会有什么后果。

他再挥手,有人带着陶世遗走了出去。

天色已黑,陶世遗仰头望着满天星斗,完全没有脱身后的轻松。

他回到自家宅子,陶三村父子依然没有回来。

陶世遗抄起桌上的花瓶,狠狠砸到地上。

“老爷,陶管家该不会”

随从不敢说下去了,老爷的脸上又红又肿,现在真不是说这些的时候。

陶世遗冷笑,陶三村啊陶三村,你居然也敢背叛我。当年在京城,陶三村犯了人命案子,是他想方设法让人冒名顶替,才保住了陶三村一条狗命。

究竟是哪里出了差错,陶三村竟然也会背叛?

陶世遗眯起眼睛,仔细回忆今天发生的事,他从小院子里出来时,陶顺儿就不见了,当时他没有在意,以为陶顺儿是去埋那两个小丫头了。之后陶三村毒死八名护院,自告奋勇出去埋尸

对了,问题就出在这里,陶三村没有让自己身边的两名随从帮忙,独自一个人带走了八具尸体。

陶三村根本不是去埋尸,他是借着这个机会去和陶顺儿汇合!

蓉娘放走了那个孩子,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那个人莫非就是陶三村?

难怪那个孩子能在陶三村眼皮底下溜走,难怪陶三村走后不久,关明觉就把他叫了过去。

陶三村是把那孩子当成投名状,跟了关明觉了吧。

关明觉明明得到了那个孩子,可还要逼迫他,分明就是要堵住他的嘴。

陶世遗想通了中间的弯弯绕绕,连连冷笑。

很好,很好,他喂了这么多年的狗,居然让狗给咬了一口。

“老爷,要不小的再出去找找?”随从试探地问道。

陶世遗冷冷地看着他:“怎么?你们也要走?”

随从立刻反应过来,噗通跪倒:“小的们不敢,不敢!”

“滚下去!”陶世遗没好气地挥挥手。

两名随从慌忙退了出去,陶世遗坐在太师椅上,渐渐平静下来。

现在不是发火的时候,要先把十里铺的人调回来,关明觉那老东西虽然现在不敢动他,可是两天之后呢?

如果到时他交不出那孩子

“你就是我表舅吧,怎么脸肿得像猪头一样。”

一个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陶世遗大吃一惊,猛然回头,只见后窗不知何时打开了,一个小小的身影站在窗下,陶世遗在明处,那个身影在暗处,陶世遗看不清那人的脸。

但是那一声表舅,就已经表明了身份。

这是那个孩子?

怎么可能?

陶世遗站起身来,肿胀的脸上挤出一丝笑容,这让他脸上的皮肤撕裂般的疼痛。

“彤彤?你真是淘气,快到表舅这里来。”

和蔼的声音如沐春风,窗前的小姑娘被这声音吸引了,她甜甜说道:“表舅,我来了。”

话音未落,那个小小的身影已经跑到陶世遗的面前,这一次他看清楚了,略显苍白的脸蛋,精致的眉眼,天真无邪的笑容,他是见过这个孩子的,这就是黄氏的女儿彤彤。

“彤彤,今天你去哪儿了,谁带你回来的?”陶世遗的声音很温柔,也很温暖。

“表舅,我娘在哪儿?”小姑娘反问。

“你娘啊,她明天表舅就带你去见你娘。”陶世遗俯下身子,爱怜地摸摸小姑娘的头,是寒食散没有用,还是蓉娘那贱人压根没给她喝呢?

“表舅说谎,死人怎么带我去见我娘啊,你说谎。”像是对他摸头的回应,小姑娘向前一步,眨着一双大眼睛,好奇地看着陶世遗。

“死人?什么死人?”陶世遗微微蹙眉,莫非是他听错了?

“白头发老爷爷说的,他说表舅要死了。”小姑娘踮起脚尖,使劲扬起小脑袋看向陶世遗的身后。

陶世遗猛的一惊,不好!这孩子只是障眼法,有人在他身后!

陶世遗立刻转身看向自己身后,除了几样家什,身后空空如也。

那孩子说什么白头发老爷爷,那就是关明觉了。

他正要向那孩子问个清楚,却感觉到腰上一痛。

他低头看去,只见一把匕首已经刺进了他的腰侧。

“来人!”陶世遗第一个反应,就是让自己的随从进来,第二个反应,才是去看拿着匕首的那只手。

那是一只小手,很小的手。

“表舅,你别喊了,你的人都睡着了,他们很没用,比你还没用。”

“你说什么?”陶世遗不可置信地看着那个小小的孩子,他是听错了吗?或者,这是一场梦,是梦!

“我是说啊,像你这样没有武功还要做坏事的人,真不应该把那些护院全都杀了,唉,你是不是吃寒食散吃傻了?”

第十六章 好学

四周静寂,小女孩软糯的声音在屋里响起,陶世遗有刹那间的恍惚,他想起最后一次见到沈彤时,小女孩跟在黄氏身边,稚嫩的眉眼,天真的笑靥。

陶世遗的头脑立刻清明起来,有人利用小女孩在布局。

陶世遗伸手抓住小女孩的手,所幸小孩子力量有限,匕首捅得并不深,陶世遗深吸一口气,强忍住疼痛,微笑着对小女孩说道:“彤彤,这些话都是谁教你的?”

沈彤茫然地看着他,很认真地问道:“表舅怎么知道的?”

“表舅猜猜,外面的人是白头发老爷爷给制住的?对吗?”陶世遗的声音越发温柔,如果当年黄敬肯把嫡长女嫁给他,那么眼前的小女孩就是他的女儿了。

可是那时的他只是小户人家的嗣子,靠着养母与黄家的亲戚关系,黄家下人勉强称呼他一声表少爷

想到那些久去的过往,陶世遗脸上的笑容更加和煦:“表舅一定猜对了,是吗?”

“没有,表舅猜得不对,白头发老爷爷没有来,送彤彤来的是两位大叔,嘻嘻,表舅猜错了。”小女孩很认真地纠正道。

“大叔啊,大叔在窗户外面吗?”

陶世遗假装向外看去,双手却用力一抽,小女孩措不及防,握着匕首的小手松开,后退两步,噗通一声坐到地上。

“呜呜呜,好痛啊,大叔骗人,大叔说表舅不会打我,呜呜,我要找我娘,娘,娘!”

小孩子的哭声越来越大,陶世遗用力拨出匕首,鲜血立刻涌了出来,所幸刺得不深,陶世遗略通医理,一看就知道并无性命之忧。

老头子这一招真是毒啊,竟然让这个小女孩来刺杀他。

不对,以老头子的头脑,怎会想出这种拙劣的诡计?一个小女孩即使可以趁他不备刺他一刀,可是正如现在这样,想要取他性命也难如登天,一刺不中,就满盘皆输了。

难道这当中还有什么是他遗漏的?

坐在地上的小女孩还在哭,可能由于害怕,小女孩的哭声渐渐小了。

萧韧留下她的一条命,让她感受到什么是生不如死,什么是痛不欲生。

萧韧或许不会想到,重活一世,他的那番话会时常回荡在她的耳边。所幸她没有喝下寒食散,她虽然依然不记得八岁之前的事,可是她的脑子没有坏掉,她知道对于陶世遗这样多疑的人而言,她只要稍作引导,他就会想到很多。

在死士营里,她只学会杀人,她识字不多,仅有的学识也是为了执行任务的需要,除了杀人,她什么也不会。

但是只要她不死,她就可以学。坠崖她没有死,她在灭灯大师身上,学会了隐忍,学会了苦中作乐。

现在她没有喝下寒食散,那她就先从陶世遗身上学起吧,有时候以仇人为师,更加可以弥补自己的不足。

“表舅,你还带我去见我娘吗?白头发老爷爷说只要你受伤了,就会去看大夫,我娘就在大夫那里,那样我就能见到我娘了。”

漏洞百出的一番话啊,可是沈彤知道,疑心病重的人,是会为这些漏洞找出根缘的。

果然,陶世遗眼中的笑意更浓,即使他的身上还在淌血,可他依然笑如春风。

“白头发老爷爷说得对,表舅是要看大夫,也是要带你去见你娘,可是表舅身边的人全都睡着了,谁送我们去呢?”

小姑娘显然没有想到这个问题,她怔了怔,说道:“大叔,大叔可以的。”

陶世遗笑着说道:“那好,彤彤扶着表舅,我们去找大叔。”

出门之前,陶世遗取出药箱,为自己涂上金创药,这些年他一直都与江湖人有联系,这样的金创药他也收了不少。

已是二更时分,大宅死气沉沉,小姑娘有些瑟缩,不由自主地紧靠着陶世遗,陶世遗爱怜地摸摸她的头,一只大手放在了她的后颈。

小女孩当然不知道表舅随时都能捏住她的脖子,她惊恐地四下张望,问道:“大叔去哪儿了?”

“可能在外面吧,我们出去看看。”陶世遗边说边蹒跚着向大门口走去。

陶家的宅子很大,从陶世遗的院子走到门口,陶世遗已经汗流浃背了。虽然伤口的血已经止住,但是每走一步便是钻心的疼痛。

门子看到陶世遗,也是吃了一惊,这些日子他们不敢懈怠,四个人轮班,即使是夜里也不敢打瞌睡。

“老爷,您这是要出去?”门子问道。

陶世遗微笑:“让车把式备车吧,我要去看大夫。”

说着,他还看了一眼身边的小女孩。

骡车很快备好,门子看看四下,有些迟疑:“老爷,您自己出去吗?”

陶管家没在,护院们也不知去了哪里,就连老爷平素不离身的随从也没有跟着出来。

陶世遗微微一笑:“无妨,有人护着我呐。”

门子不明所以,他看一眼老爷身边的小女孩,难道老爷说的是这个小孩子?

陶世遗带着沈彤上了骡车,他的手一直没有离开沈彤的后颈,在外人看来,那是一个长辈对孩子的亲昵,可是陶世遗自己心里最清楚。

骡车驶出陶家门口,立刻便有几道黑影跟在了后面。

陶世遗把车帘拉开一条缝,看着不远不近跟在后面的人,他对沈彤道:“彤彤,你看,那些大叔就在后面呢。”

沈彤咧嘴笑了,是啊,她来的时候就发现那些大叔了,而且她也知道,这些大叔是一路从镇上那处小院子跟着来的,陶世遗虽然没有发现,但是她发现了,为了避开那些大叔的耳目,这一路上她颇费了些功夫。

说起来这一晚上也真累,她跟着陶世遗从镇下去了镇上,又跟着他从镇上回到镇下,现在也不知道还要跟去哪里。

沈彤打个哈欠,好在她睡了一下午,又吃了一条鱼。

“困了就睡吧,到了地方表舅叫你,你很快就能见到你娘了。”

陶世遗的声音格外温柔,沈彤缓缓闭上了眼睛,呼吸渐渐变得均匀起来,她睡着了。

车厢里的陶世遗收起了脸上一贯的笑容,一只手还在沈彤的后颈上,另一只手却紧握成拳。

第十七章 路上

暗夜寂寂,一条身影出现在小院子门口。

“告诉大老爷,姓陶的出门了,身边带着一个小孩,咱们的人已经跟上。”

关明觉独自坐在桌前喝着茶,他在等,他相信他的判断没有错,打草惊蛇之后,就是引蛇出洞了。

消息递进来,关明觉微微一笑,一切都很顺利,陶世遗果然沉不住气了。

杯中茶汤(防)灿黄,映出关明觉唇边的笑容,可是笑着笑着,他忽然放下了杯子。

这一切有些太顺了,就像是要睡觉就有人递枕头,是今天晚上的这一招真的起了作用,还是陶世遗太不济了?

陶家之所以能在上乔镇扎下根来,虽然全靠了关家,但是自从陶父无意科举,上至关老太爷关良辅,下至关家其他子弟,对于陶家就视如不见了。

一个没有利用价值的人家,还比不上自家的家生子,无须理会。

因此在陶父死后,陶家母子投靠了黄家。后来陶母也死了,陶世遗拿着舅舅的书信,又去京城投亲,这一次陶世遗投靠的是礼部侍郎黄晚秋那一支。

几年后,陶世遗回到上乔镇,只是那个时候,关家正值水深火热,关良弼病故,关良弼的儿孙全部丁忧。

关良弼的儿孙代表着家族中最重要的势力,他们的丁忧,也代表着关家暂时退出了朝堂。

关家自顾不暇,无论关良辅还是关明觉,都没有闲心去留意陶世遗。

待到尘埃落定,关家也差不多死心的时候,已是几年之后了,那时陶世遗已经变成陶老爷,不但置了大宅,还开了多家铺子,他举止文雅,待人谦和,在这一代声誉日隆。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在关明觉眼中,陶世遗和当年的陶父一样,都已是不值一提的弃子了。

黄家是沈家的姻亲,沈家成了大齐立朝后第一个被诛九族的家族,九族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黄家姑爷是沈毅的幼子,虽不在九族之内,但是黄家从此也失势了,黄晚秋和黄敬皆被贬官,黄家迁出京城,不到一年,黄晚秋和黄敬皆死于任上。

陶世遗没有了黄家这门亲戚,即使在上乔镇置办了偌大家业,可在众人眼中,他也只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商户而已。

想到这里,关明觉叹了口气,如果那个人没有出现,他差点就让陶世遗在眼皮底下混过去了。

谁能想到,这个看上去文文弱弱的陶世遗,竟然有那么大的胆子啊。

关明觉更没有想到,关家的未来,竟然要着落在陶世遗身上。

不,严格说来,是要着落在陶世遗手里的小姑娘身上。

那个孩子啊,原本不应该出生的孩子。

沈家的孩子!

“来人,把阿四叫来。”关明觉沉声吩咐。

片刻后,阿四出现在关明觉面前,他二十七八岁,苍白瘦削,站在那里,如同一杆插在地上的长枪。

“阿四,你现在就带上人,按照咱们的人留下的标记,找到陶世遗,看清楚接应他的是什么人,另外,他手里有个小女娃,如果抢不过来,那就一刀杀了,不能让别人把那个小女娃带走。”

阿四应声而去,关明觉在屋里来回踱步。陶世遗匆忙把那孩子带走,抢在原先说定的两天之前,和他猜得一样,陶世遗还有另一个主子。

那究竟会是什么人呢?

关明觉想起这几天来陶世遗给出的那些借口,什么要用小女娃引出黄氏的同党,什么小女娃病得要死了,全是胡说八道!

陶世遗一定是想争取时间,把那孩子送到其他地方,而不是交给

他重新坐到太师椅上,他对阿四的办事能力是有信心的,只是要杀死小女娃有些可惜,可是一旦陶世遗把那孩子交给了别人,这件事让那个人知道了,关家难脱干系,索性把人杀了,一了百了,不小心弄死了那个孩子,总比让别人得到那孩子要好得多。

黑夜漫漫,坐在骡车里的沈彤揉揉眼睛,睡眼惺松:“表舅,我们快到了吗?”

“快到了,彤彤乖,再睡一会儿,醒了就能看到你娘了。”耳边传来陶世遗温和的声音,他的手轻抚着小姑娘细嫩的脖子。

“可是太颠了,我睡不着了。”小姑娘很委屈,是啊,这骡车是怎么了,走着走着就颠簸起来了。

“出城了,路不好走,没关系,过一会儿就到了。”陶世遗温声说道。

沈彤打个哈欠,她的肚子里咕噜噜叫了起来,晚上跑了太多的路,那条鱼已经消化完了,现在饿了。

黑暗中,陶世遗无声地笑了。他没有猜错,这就是一个心无城府的小孩子而已,无论是对他说的那番话,还是扎他的一刀,都是关明觉那个老东西设下的圈套。

老东西早就怀疑他了,所以在带走这孩子之后,又把她送回来,就是要看看他究竟会把这孩子送到哪里,交给什么人。

老狐狸!

“老爷,咱们是直着走,还是去十里铺?”车把式老贾问道。

老贾和陶三村一样,都是有人命在手的,对他死心踏地,这也是他能只带老贾一人出来的原因。

想到陶三村,陶世遗咬了咬牙,这对父子有本事就别让他找到,否则定会碎尸万断。

“掉头,去老龙王庙。”

老龙王庙其实早就不存在了,但是上乔镇和下乔镇的人还是习惯地把那一片叫老龙王庙。

那里还有一个名字,叫乞儿寨。

乞儿寨位于上乔镇和下乔镇之间,这两个镇子乃至方圆百里的要饭花子,都由贾老七管着,贾老七平时就住在乞儿寨,而老贾和贾老七沾亲,当年就是老贾把贾老七带到陶世遗面前的。

越往前走,道路就更加颠簸,沈彤感觉自己这副稚嫩的小身板快要给颠散了。

老龙王庙是什么地方?她没有听说过,她有些后悔,后悔应该和芳菲多聊一会儿,芳菲被卖了两三次,对两个镇子上的地名应该是知道一些的。

不过,沈彤心里很清楚,无论是什么十里铺,还是这个老龙王庙,母亲都不会在的,不过没有关系,她会查出来的。

陶世遗,如果不是为了我娘,我留你性命做甚?

3月18更新推迟

本来要上传的那一章让我毙了,等我理理情节走向,改文之后再上传,下午别等了,晚上走起~~~

第十八章 乞儿营

又走了约末一炷香的功夫,骡车终于停了下来。沈彤好奇地探头向车外看去,暗夜中几盏晕黄的灯笼,周围低矮的房子影影绰绰,只能看出大概的轮廓。

“这是哪儿?”

小姑娘童稚的声音响起,陶世遗轻抚着她细嫩的后颈,柔声说道:“这里是老龙王庙,你不是想见你娘吗?她就在这里。”

“真的吗?我要见到我娘了!”沈彤兴高采烈,没等车把式放下矮凳,便起身下车,可是她忘记这是在骡车上,她人小腿短,一脚踏空,啊的一声惊叫,小小的身体就从骡车上摔了下去。

这个变故来得太突然了,一路之上,陶世遗的手从未离开过小姑娘的脖子,可是现在却措不及防,等他反应过来时,沈彤已经摔下去了。

“快,抱起她来!”陶世遗一边对老贾喊着,一边撩起衣袍跳下骡车。

可是他们还是太慢了,老贾放下手里的矮凳去抓摔下去的孩子时,那个本应倒在地上的孩子却嗖的一下,从老贾身边跑了过去。

她一边跑一边哭喊:“娘,您在哪儿,娘,我是彤彤啊!”

静夜之中,小姑娘尖锐的声音格外刺耳,和所有小孩子一样,沈彤喊了几句就嚎啕大哭,她向着那座挂着灯笼的房子奔跑,跟在后面的老贾没有想到,这个孩子竟然跑得那么快!

小姑娘在前面跑,老贾在后面追,陶世遗深一脚浅一脚地跟在后面。

三个人全都向着那座房子奔跑,但是不知不觉中却拉开了距离。

房子里的人已经被惊动起来,悄悄跟着骡车一路而来的阿四亲眼目睹着这一幕,小姑娘的举动把他们的计划打乱了。

阿四恨不能给陶世遗一巴掌,这个笨蛋,连个小孩子也弄不住,现在那小姑娘已经脱离了陶世遗的掌握,一旦房子里的人抢先抓住她,关大老爷担心的事情就会发生了。

阿四临来之间,关明觉交给他的任务,一是要看清陶世遗要见的人;二是不能让别人得到那个孩子。

宁可杀掉,也不能失手,必要的时候,连陶世遗也一同灭口。

可是现在,如果他追上去抓那个孩子,就提前暴露了,屋里的人即使不会出手,也已有防备,想要知道陶世遗要见的是什么人,那就太难了。

可如果他不去追那个孩子,孩子就落入别人手里,接下来他只能硬拼,否则再难抢回孩子了。

这一切出乎阿四的意料,也同样出乎陶世遗的意料。

不过好在只是一个孩子。

八岁的孩子,又是个女孩子,顶多就是哭闹一番,谅她还能哭出花来?

转眼间沈彤已经到了门外,房子的大门忽然从里面敞开,两名大汉一左一右出现在门边,其中一个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抓住了沈彤。

沈彤还在哭喊,又有几个人从门里出来,老贾只好收住脚步,转身去看跟在后面的陶世遗,等着他的指示。

陶世遗连忙抱拳:“在下是上乔镇的,姓陶,请问几位可是七爷的人?”

刚刚从门里出来的几个人中,有一个白净面皮,穿青色裋褐的,显然是认识陶世遗,他笑着说道:“陶老爷,怎么深更半夜过来了?”

“啊?怎么咬人?”没等陶世遗说话,先前抓住沈彤的大汉忽然叫了起来,众人向他望过去,只见那个被他抓住的小姑娘,正咬在他的胳膊上。

大汉挥拳要打,陶世遗忙道:“使不得,使不得啊!”

那个白净脸的汉子看向沈彤,问道:“这是那个孩子?”

陶世遗道:“就是她。”

白净脸冲着被咬的大汉道:“被小孩子咬一口,能有多痛,抱上她跟我进去。”

沈彤依然咬住大汉胳膊,大汉把她抱起来,她还是没有松口,那大汉被她咬得龇牙咧嘴,悻悻道:“娘的,这小丫头片子是属狗的吧,咬住就不松口。”

白净脸身边的几个汉子哄笑起来,被个小孩子咬住,能是什么大事?

被咬住的大汉无奈,只好用被咬的手臂夹着沈彤往里走,可怜那条胳膊,还被沈彤咬着。

陶世遗也跟着进去,老贾也要跟着,却被拦在了外面。

老贾有些疑惑,老爷要来见的人不是贾老七吗?他和贾老七是亲戚,贾老七身边的人谁不知道?今天这几个都是经常跟在贾老七身边的,可是今天却像完全不认识他了。

陶世遗没有指示,老贾当然也只能作罢,他没有回到骡车上,而是守在门外,等着陶世遗出来。

大门重又关上,只有那几盏灯笼在黑夜中闪着微弱的光茫。

这个地方之所以叫老龙王庙,是因为曾经有一座龙王庙。有一年乔河决堤,不但冲毁了田地房舍,就连那座龙王庙也给冲塌了。

从此以后这里就叫老龙王庙,但是就连破庙也没有。十几年前,贾老七做了这一带的花子头儿,老龙王庙就变成乞儿营,来来往往的都是叫花子,上乔镇和下乔镇的人,宁可绕路也不来这里。

一来二去,就连县衙的人也对这里望而却步,老龙王庙就成了三不管地带。

从外面看,贾老七的这处宅子光秃秃的,连院子也没有,可是里面却别有洞天。

沈彤被那大汉夹着,七拐八拐又从那房子里穿了出去,过了一片林子,前面居然出现了几间精舍。

精舍外面挂着十几盏玻璃罩子的气死风灯,把四周照得亮如白昼。

一行人刚出林子,就被人拦住了。

白净脸道:“我们是贾七爷的人,这位是陶大老爷。”

拦住他们的人显然是认识白净脸的,他没有理会白净脸,目光落到陶世遗脸上,上下打量了几眼,对白净脸道:“你们等一下。”

说完,他对身边的人使个眼色,那人飞快地跑了进去。

片刻之后,那人就小跑着出来,对众人说道:“姓陶的和那孩子进去,其余人等退到林子外面!”

闻言,白净脸示意那名大汉放下沈彤,陶世遗也温声哄道:“彤彤,快松口,咱们现在要进去了。”

沈彤这才放开那名大汉,她朝地上啐了一口,吐出一口血沫子。

大汉捂着被咬得鲜血淋淋的手臂,恨不能把这熊孩子一巴掌拍死。

可是他的目光撞上白净脸责怪的眼神,只好恨恨地退到一边,眼睁睁看着那孩子蹦蹦跳跳走进精舍。

第十九章 屏风

“魏头儿,姓陶的来了。”带他们进来的人恭恭敬敬的说道,眼角扫到跟着自己进来的小姑娘,不由得皱皱眉。

小孩子不懂事,怎么就跟着进来了?

沈彤是跟着这人进来的,在这里,陶世遗不敢轻举妄动,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蹦蹦跳跳跨进门槛,而他却候在庑廊下面等着里面的传唤。

沈彤悄悄打量着屋里,说是精舍,也只比方才走出来的那处房子略强一点儿,屋里的摆设很少,而且都是簇新的,既不华丽也不高雅,更加没有高门大户推崇的古朴大气,说白了,这屋里的东西虽不便宜,可也就是随处能买到的。

也就是说,住在这间屋子里的人,是最近才来的。

就在屋子的一侧,有一道花梨木的屏风,屏风上是四季花鸟,一个声音从屏风后传来:“嗯,让他和那孩子进来。”

声音粗重低沉,沈彤怔怔,这个声音有些熟悉,似曾听过?

她一时想不起来,也就不再去想,她是昨天早晨才清醒的,因此这声音一定不会是这一世听到的,而在前世,她不是一个记性好的人,除非是很熟悉的人,否则她实难想起。

带路的人退了出去,陶世遗毕恭毕敬地走了进来。

“魏头儿,这孩子带来了。”

陶世遗谦恭地说道。

沈彤在心里想笑,表舅不装了?不再哄她来见娘了?

屏风后的人淡淡地说道:“让这孩子进来,我看看她。”

陶世遗应声,看向站立在旁的沈彤,小姑娘的脸上还有泪痕,张着小嘴,呆呆地看着那座屏风,像是给吓到了。

“彤彤,乖,到屏风后面去,你不是想见你娘吗?”

陶世遗温柔的语调让小姑娘反应过来,她怯怯地缩了缩身子,对陶世遗道:“表舅,我娘在哪儿?”

“到屏风后面,就能知道了,听话。”陶世遗说着,轻轻推了推小姑娘的身子。

“好。”沈彤答应着,轻手轻脚走进了屏风。

屏风后面是张胡床,胡床旁的小几上点了一盏四角宫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半倚在胡床上,一条腿平伸,另一条腿则半搭在床沿,有个满头珠翠的年轻女子跪在地上正在给他捏腿。

沈彤有些怕生,她怯生生地站在那里,如同一只受到惊吓不知所措的小鹿。

“来,走近一点儿,让我看看。”大汉的声音依然低沉,目光炯炯望着沈彤。

沈彤向前挪了几步,站在了胡床前。

大汉眯起眼睛,仔细端详着沈彤,对那个女子道:“沈家人的鼻子都长得一个样儿,这小姑娘倒像是沈家骨血。”

女子噗哧笑了:“魏头儿的记性可真好,这么多年了,还记得沈家人的鼻子是什么样儿的。”

“记得,当然记得,不敢忘,不敢忘啊”,大汉说着,朝着沈彤招招手,“别怕,我问你几句话。”

沈彤又上前一步,与大汉离得很近。

大汉再一次打量她,问道:“读过书吗?”

沈彤摇摇头。

大汉又问:“前两日听说你病了,这会儿可好了?”

沈彤把头垂下,接着,她又抬起头来,忽闪着大眼睛反问:“大叔,我娘呢?”

“你娘?”大汉想起刚才听到陶世遗哄骗小女孩说的话,微微一笑,“想见你娘?”

大汉笑着摇摇头,却又叹了口气,像是有几分惋惜:“陶世遗,这事办得不够漂亮啊。”

站在屏风外的陶世遗身子猛的一震,握紧了拳头。

他被沈彤刺了一刀,虽然并无大碍,可毕竟是受伤了,加上沈彤在前面跑得太快,他要紧紧跟上,扯动伤口,这会儿又流出血来。

陶世遗强忍疼痛,故作镇定:“魏头儿,不瞒您说,关家的人盯得太紧,关明觉更是百般折辱,陶某这才不得不提前把这孩子给您送过来,还请魏头儿多多包涵。”

“关家的人啊,呵呵,关良弼死后,关家活着的人,还能算是人吗?”魏头儿说到这里,似是想起什么有趣的事,哈哈大笑。

“是,关家早就不能算是人了,所以早无世家风范,行事宛如疯狗一般,如今陶某遍体鳞伤,俱是拜关家所赐。”陶世遗说到伤心之处,用衣袖抹抹眼角。

魏头儿一声长叹:“唉,事虽如此,可是这事你办得确实不好,不说别的,外头的尾巴就是你带来的吧,我若是让人收拾他们,万一留下活口你说,我回去后,该如何向主上回复呢?”

陶世遗一身冷汗,他也不知道是伤痛还是被魏头儿吓的,他硬着头皮说道:“在下一介书生,承蒙魏头儿器重,对在下而言,魏头儿便是倚仗,主上那里,还请魏头儿美言几句。”

听他这么多,魏头儿的嘴角动了动,浮上一丝冷笑。

“白头发老爷爷说了,只要彤彤跟着表舅来见大叔,彤彤就能见到娘了,大叔,我娘呢?”一直默不作声的沈彤忽然开口,清清亮亮的童音,让屏风内外的两个人全都吃了一惊。

魏头儿微微抬起身子,目光如炬地看着床边的小姑娘:“你说是白头发老爷爷说的?”

“是啊,白头发老爷爷说的啊,表舅也知道啊,我娘呢?表舅,彤彤听话,彤彤乖,彤彤不哭,让彤彤见娘吧。”小姑娘抽噎着,她很害怕,她不敢哭出声,表舅会生气,白头发老爷爷也会生气。

屏风外的陶世遗如坠冰窟,蓉娘这个贱人,没给死丫头喂下寒食散,果然给他生出祸端了。

“魏头儿,您别听小孩子胡说”

“小孩子没有胡说吧,方才我还听你告诉她,进来就能见到她娘了白胡子老爷爷,那是关明觉吧,你把这孩子送过来,是想让京城的人知道,我来了此处?”

魏头儿的声音越来越冷,说到后面,已是声色俱厉。

就在两天前,他还让人催促过此事,可那时陶世遗说孩子病了,而今天,陶世遗却忽然连夜带着孩子过来了,这件事本就可疑。

“陶世遗,我听说你那长子很是聪明啊,是个读书种子。”

第二十章 第三个孩子

陶世遗膝下二子,长子陶颂之,今年九岁;次子陶赋之,今年八岁。陶颂之五岁开蒙,甚是聪慧,陶世遗对两个儿子寄望颇深,尤其是长子陶颂之,去年陶世遗还去了三百里外的韶阳府,拜访一位曾有一面之缘的老翰林,只等明年开春,就把陶颂之送去韶阳府,跟着那位老翰林读书。

现在听到魏头儿提起陶颂之,陶世遗的心便提了起来。

早在蓉娘去见黄氏之前,陶世遗就让妻子王氏带着两个儿子去了十里铺王氏的娘家,这些日子,他也住在十里铺。

而现在魏头儿忽然说起长子陶颂之,陶世遗飞快地把妻儿出府那日的情景想了一遍。

府里人都知道,大少爷陶颂之夜里起来读书,受了风寒,因此那天出府的时候,虽然风和日暖,可是府里都看到,大少爷陶颂之穿着斗篷,还戴上了风帽

所以出府那天不会有差错,而到了十里铺后,陶颂之也一直病着,每天都有药渣子端出去倒掉。

把这些想了一遍,陶世遗松了一口气,没有差错,想来魏头儿就是想要提醒他,不要忘记自己还有老婆孩子。

陶世遗满脸委屈:“魏头儿,在来此之前,陶某刚刚让这孩子给刺了一刀,您可以让人查看,小孩子怎会出手伤人,陶某早就问过,是关明觉指使这孩子来行刺陶某的,孩子就在这里,您一问便知。”

隔着屏风,陶世遗看不到里面的情景,他当然更不能看到魏头儿眼中的嘲讽。

关明觉派个七八岁的小姑娘来行刺?

如果关明觉是这样的老糊涂,关家还能撑到今时今日?

魏头儿忽然有些不确定了。当初主上得知沈家的小儿媳被替换的消息后,便立刻派人四处寻找,从北到南,找了整整五年!

直到他们找到了陶世遗这个消息就是陶世遗放出去的。

主上想要得到沈家的孩子,因此明明知道陶世遗是待价而沽,一边和关明觉合作,一边又和他们谈条件,可是他们还是答应了他。

可是现在看来,魏头儿觉得自己太过仁慈了。

他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托起沈彤的下巴,仔仔细细地端详。

“你叫彤彤,你娘可有说过,为何会为你取了这个名字?”魏头儿的声音忽然变得温柔起来,沈彤的身体猛的一震,她想起这人是谁了!

魏头儿却以为她是害怕了,目光更加柔和,如果不是他的满脸胡子,真的像是一位和蔼的人。

沈彤却几乎想要拔腿逃走了,怎么会是这个人?

他不姓魏,他的名字叫屠卫,人称千面斩!

前世沈彤见过他三次,一次他是个白面微须的书生,一次他是个毫不起眼的市井小民,而另一次则是个刀疤脸。

而现在出现在沈彤面前的屠卫,则是满脸虬髯。

也不知哪一个是他真正的脸,或许都不是。

屠卫冰冷的手指触在沈彤的下巴上,那手指离她的咽喉只有寸许,沈彤全身汗毛立起,她紧咬牙关,什么也没有说。

屠卫在她的眼中看到了惊惧,小孩子害怕了。

“无妨,别怕,告诉大叔,你娘为何给你取名彤彤。”他重复了一遍。

沈彤终于缓和下来,她怯生生地说道:“不不知道。”

“不知道啊,那你总知道来表舅家之前住在哪里吧?”屠卫温柔地说道。

“住住不记得了。”小姑娘全身颤抖,她能感觉到屠卫在手指上用了几分力气,她的下巴一阵生疼。

“不记得,你八岁了,怎么会连自己家在哪儿都不记得,真是不乖呢,好好想一想,只要你想起来,大叔就送你去见你娘。”屠卫的手指轻轻松开,可是另一只手却捏住了沈彤的肩膀。

小孩子的肩膀瘦削单薄,随时都能被捏得粉碎。

感觉到肩膀上传来的疼痛,沈彤的眼泪扑簌簌掉了下来,她求助地看向屏风,那个带她来的表舅就在屏风后面,表舅快来救她啊。

“我想找我娘,可我真的不记得家在哪儿,婆婆没有告诉过我,表舅也没说过,大叔,我好疼,你松手啊!”

屏风外的陶世遗瞪大了双眼,婆婆,什么婆婆?这孩子在说什么?

坏事了,今天果然是要坏在这个小东西身上!

屠卫却依然微笑,他柔声问道:“婆婆在哪儿?”

沈彤摇头:“不知道,陶管家把我和两个姐姐接到表舅家里,我就再也没见过婆婆了,是真的,我不知道婆婆在哪儿。”

“婆婆姓什么?”

“姓王。”

这一次终于有她知道的事情了,小姑娘回答得又快又好。

屠卫看向跪在地上的女子,问道:“姓王的婆婆?”

女子想了想,答道:“上个月初六,陶世遗的管家陶三村从王牙婆手里买走三个孩子,共计五十两银子。当天夜里,王牙婆租住的房子走水,王牙婆连同手里尚未卖出的七个孩子全部烧死。”

“买走三个孩子,眼前是一个,还有两个呢?”屠卫来了兴趣,他看向沈彤,“那两个姐姐呢?”

“春鹊姐姐和芳菲姐姐一直陪着我,我昨天还看到她们,可是后来不知去哪儿了。”沈彤没有说谎,春鹊和芳菲真的一直陪着她。

“是吗?原来是这样!”屠卫哈哈大笑,忽然,他从胡床上坐起身来,一只手拎起站在一旁的沈彤,朝着屏风扔了出去!

“来人,把陶世遗拿下!”

当那女子说出他在王牙婆手里买下三个孩子时,陶世遗便知道完了,真的完了!

他的确是买了三个孩子,但却不是三个女孩,而是一男两女。

只是为了不引人注目,那个男孩是打扮成女孩模样带进府里的。

两个女孩被带进那个小院子,而那个男孩则一直都在妻子王氏的院子里,直到王氏带着儿子去了十里铺。

可是现在屠卫认定那第三个孩子就是沈彤,而他却不能说出真相。

因为那个叫蓝采的孩子,是他买来给长子陶颂之做替身的。

怔怔之间,沈彤娇小的身体撞上了屏风,黄花梨的屏风轰的一声倒了下来。

第二十一章 她不是沈彤

这座黄花梨的屏风有四扇,每扇上有一幅花鸟图,代表春夏秋冬四季,做工精细,价值不扉。

沈彤只是一个八岁的小孩子,屠卫把她扔出来时用了几分力气,也多亏他用了力气,否则仅凭沈彤的娇小身板,十之八、九会撞上屏风后就摔在地上。

可是现在,那个小小身体不但把屏风撞倒,而且还飞了出去,堪堪落到门边,如果不是陶世遗进来时随手掩上了门,沈彤很可能就此飞出去了。

砰的一声,那孩子摔在了地上,不用去看,陶世遗也知道这孩子小命休矣。

别说是个大病初愈的瘦弱孩子,即使是成年人,这样重重一摔也会伤筋断骨、头破血流。

魏头儿是存心要置孩子于死地!

原本是护身符,可是现在却成了催命符。

魏头儿要杀死这个孩子,就是不再相信这孩子是沈家后人。

这孩子是谁,是从哪里来,对于魏头儿而言不再重要,在他眼里,只要这孩子不是真正的沈彤,那么就如草芥一般,根本不用把这孩子立时杀掉,而此时这一扔一摔,魏头儿真正要杀的人不是这个孩子,而是带孩子来的人。

是他陶世遗!

随着沈彤落地,几个人从门外冲了进来。

屏风倒在地上,屏风后面的一切尽收眼底,虬髯大汉目光阴翳,冷冷地看着陶世遗。

这还是陶世遗第一次见到屠卫,屠卫和他想像的不一样,但是此时此刻,他已经无心去对比,因为那几个冲进来的人已将他按在地上。

屠卫的声音冷冷地响起,依然低沉粗哑,可在陶世遗听来,这声音却如同来自地府。

“姓陶的,你是读书人,那么自是应该明理。这世上有很多人,有人忠心赤胆,有人却只能做三姓家奴,而你无疑就是后者。但你却认不清自己的斤两,做着三姓家奴的事,却还要自作聪明,再演一出表忠心的把戏,你要对谁表忠心?是被你出卖的沈家女誊?还是连着京城的关家?无论是谁,本座均不在意,可是你把本座当成傻子,这就是找死了。”

说完,屠卫挥挥手,对那几个人道:“关家的人还在外面藏着吗?把他交给关家吧,咱们的刀可不是用来擦鞋底泥的。”

几人应声,把早已吓得瘫软成泥的陶世遗抬了出去。

屠卫叹了口气,轻轻抚额,自言自语道:“又是一桩麻烦事,好在早早发现,否则”

屠卫的声音戛然而止,因为他忽然发现,那个孩子不见了。

刚刚盛怒之下,他把孩子扔出去,一是泄愤,二来也是震慑。

他了解自己的功力,这一扔下去,那孩子即使不死,也是奄奄一息了。

可是那个孩子呢?

屠卫锁眉,他的人把陶世遗抬出去时,顺手也把那孩子给拖出去了?

只能如此吧,否则也解释不通。

地上有血迹,迤逦到门口。

屠卫不会想到,就在他以为那个孩子被他的人拖出去的时候,沈彤已经出了那片林子。

在她之前,几名护卫拖着陶世遗先行出了林子,白净脸和他的人还在林子外面侯着,看到这些人出来,又看到面如土色的陶世遗,白净脸吃了一惊。

他的目光从陶世遗的脸上移到身上,眉头动了动,连忙把眼睛移开。

陶世遗身上的袍子已经湿了一大片,鲜血渗出来,滴滴嗒嗒。

看来伤得不轻啊,魏头儿这是要灭口吗?

不对,如果是要灭口,陶世遗这会儿应该是个死人啊。

白净脸恨不得立刻就去禀报贾老七,要立刻和陶世遗划清界限才好。

“几位爷,要不要咱们几个帮忙啊?”白净脸换上一副笑脸。

“嗯,外面有关家的人,把姓陶的交给他们。”为首之人冷冷地说道。

“好嘞!”白净脸招招手,几名手下接过陶世遗,向外面拖去。

沈彤藏在树影里,远远看着这一幕,不行啊不行,她还没有从陶世遗身上得到母亲的消息呢。

好在屠卫已经认定她不是沈彤了,她不是沈彤,那么即使找不到她的尸体,屠卫都不会在意了。

死士营的人是不会在无关紧要的人身上浪费力气的,就像他们要把陶世遗交给关家,而不是亲手杀了他。

屠卫是死士营的,他的这些护卫全都是!

拖着陶世遗的人当中,有一个人是她认识的,那是甲五!多年以后,甲五成了甲组三大高手之一,独挡一面,甚受器重,而现在他还是个不引人注目的小角色。

而屠卫掌管执法司,以铁面无情著称,沈彤见过他的那三次,便是他公开处置犯下过错的死士。

千面斩屠卫,即使是早将生死置之度外的死士,也会谈之色变。

沈彤没有想到,这一世她见到的第一个死士营里的人,居然会是屠卫!

屠卫是来接她的,那么前世也是屠卫带她走的?她是屠卫带进死士营的。

屠卫千辛万苦找到沈家后人,就是要把她培养成死士吗?

为什么?

沈彤发现如今的自己虽然没有武功,可是这副小小的身体想要逃跑却很容易,当她不费吹灰之力就从一个狭窄的缝隙里钻出来时,更是对自己的这副小身体满意之至。

可是当她抬起头来,就对上了一张脸,一张因为愤怒而扭曲变形的脸。

“小畜牲,就是你,老子要把你的牙掰下来!“

沈彤认出来了,这是进来时被她咬伤的那个人。

这是贾老七的人。

她冲那人做个鬼脸,使出吃奶的劲儿向上一跃,拽住一根树枝,像荡秋千一样荡了出去,那人疼得龇牙咧嘴,哪里还追得上她。

待到沈彤彻底离开这个地方的时候,那人还举着被沈彤咬伤的手臂,大呼小叫地找人,其他人听到动静,跑过来时,就听到他在骂:“小兔崽子,敢咬老子,老子揍扁了你!”

有人骂道:“你小子怎么跟个娘们儿似的,被个小孩子咬了一口,你都骂了一个时辰了,有本事你去和里面那位要人啊,在这儿骂个球!”

“老子被咬了,还不能骂了,等我抓住那小东西,老子不对,那小东西刚刚是从这里钻出来的,她怎么会从这里钻出来?”

是啊,这里是他负责守着的,那个小东西好像跑了

第二十二章 软刀

沈彤一口气跑出五六里,仰面朝天倒在一片草丛里,看着满天星斗,她这才意识到一件事。

她是不是已经算是逃过了做死士的命运?

已经没有了力气,幼小的身体又累又饿,可是沈彤还是笑了出来。

是了,前世这个时候,她服食了寒食散,浑浑噩噩中,陶世遗把她交给了屠卫,想来那个时候,陶世遗一定告诉屠卫,她大病未愈,所以才会昏昏沉沉。

而这一世的此时此刻,她正躺在荒山野岭欣赏今夜的星光灿烂好像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是至少她还能选择自己下一刻要做的事,要走的路。

她是从芳菲口中得知,那天从王牙婆手里买回来的孩子,除了芳菲和春鹊,还有一个人,可是到陶家以后,芳菲却没有见过那个孩子。

在此之前,沈彤误以为那个孩子也是陶世遗给自己准备的替身,可是当她在屠卫面前说出那个孩子的事时,她就知道,自己猜错了!如果那个孩子是她的替身,陶世遗一定会据理力争,可是当她从屏风里飞出来的一刹那,她在陶世遗脸上看到了惊惧,那是秘密被人戳破后的惊惧,她在前世不只一次见过这种神情。

听芳菲说,那是个女孩子,芳菲觉得她面熟,可是却不记得在王牙婆那里见过,当时王牙婆手里有十个孩子,除了芳菲和春鹊,还有两个女孩六个男孩,这个孩子决对不是那两个女孩当中的任何一个人。

“不是女孩,那就是男孩喽。”沈彤自言自语,“陶表舅买个男扮女装的男孩,他要干嘛?哦,对了,他有两个儿子呢。”

沈彤又笑了,这位表舅还真是个心思细腻的人啊。

沈彤躺了足足一炷香的功夫,才爬起来去找水喝,灌了一肚子河水后,沈彤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她跳起来继续奔跑,已经落到关家人后面了,如果再不跑快一点儿,见到的就只有陶世遗的尸体了。

今天她给陶世遗插了两刀,一把是插在陶世遗身上的真刀,而另一把则是肉眼看不到的软刀子,这把软刀子让屠卫把陶世遗交给关家,那其实就是要借刀杀人了。

所以她要快点,赶在关明觉动手之前,让陶世遗说出母亲的下落。

夜风习习,暗蓝的天幕上繁星点点,宛若恒河沙数,一条船悄悄靠岸,两名劲装打扮的仆从率先下船,接着,又有几个同样装束的人,簇拥着一个少年从船上走了下来。

少年十四五岁,青衫长袍,五官清秀,面如冠玉,他缓步走过渡桥,放眼看向暗沉沉的城镇。

“这就是上乔镇啊,青云先生的故里,怎么看上去如此荒凉。”

“世子,若是八、九年前,即使是晚上,走在上乔镇的大街上,也能看到把酒吟诗的学子,那些读书人啊,最是喜欢到这渡口观水赏月,可是如今,早就今非昔比了。”一名随从说道。

少年叹了口气:“关良弼终究是一介书生耳。”

“是啊,读了那么多书,却还是个拎不清的,比起沈家”

随从的话尚未说完,就发觉自己说错了,连忙止住,陪笑说道:“世子,您看这月下乔河别有一番美景啊。”

少年哈哈一笑,向着不远处的上乔镇,信步走去。

关明觉还在镇上的小院子里,这几天里,他有一半的时间都在这里。

他看看屋角的沙漏,推开窗子,月色满院泻了一地。

“大老爷,阿四回来了。”一个仆从进来禀道。

“好,让他进来。”关明觉转动着手里的铁球,脸上浮起一抹笑意。

阿四办事,从来不会令他失望,这一次,阿四也是。

“阿四还带回了陶世遗,您是一起见,还是”仆从问道。

“陶世遗?他只带回了陶世遗?那个孩子呢?”手里的铁球停止了转动,关明觉脸上的笑容也渐渐隐去。

“只有陶世遗,小的没有看到那个孩子。”仆从答道。

“让阿四进来”,关明觉顿了顿,补充了一句,“只让阿四进来。”

很快,关明觉就知道了今天晚上的事。陶世遗带着沈彤去了老龙王庙,可是半个时辰后,贾老七的手下抬了陶世遗出来,一出来就大喊大叫:“关家的人呢,快别躲着了,赶快把这人抬走!别把七爷的地方弄脏了。”

阿四和几个跟踪而来的手下原本是埋伏在暗处伺机而动,这时被人叫破行藏,只好现身出来。

上乔镇不大,贾老七的手下都是在上乔镇上混饭吃的,和阿四的人多多少少也打过交道,阿四便多问了几句:“这人怎么了?你们七爷怎么把人给抬出来了?”

为首的白净脸立刻说道:“快别提我们七爷,我们七爷可和这姓陶的没关系。”

说到这里,白净脸压低了声音,对阿四道:“回去告诉关大老爷,这姓陶的可不是好东西,吃里扒外,把你们关大老爷卖得干干净净。姓陶的带的大礼已经收下了,可他这个送礼的人可是没人敢收,所以还是送还给关大老爷。”

阿四知道,白净脸的这番话是有人让他说的,至于是什么人,当然就是收下大礼却不敢收陶世遗的那个人了。

那人就是要说给关明觉知道,所以他原原本本把这番话带回来了。

关明觉手里的铁球砰的掉落在地,滚到阿四面前。

阿四噗通跪倒:“大老爷,阿四没有把事情办好,阿四该罚。”

关明觉没有说话,他踱到窗前,望着那满院月光,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你没见到那个孩子?”

那边所说的大礼,当然就是那个孩子了,阿四只带回了陶世遗,却没有带回那个孩子。

“那孩子从车里出来,就脱离了陶世遗的掌握,小的几个没有下手的机会。”

今天晚上发生的事,阿四是真没有想到,他和他的手下,都把注意力放在赶车的老贾身上,陶世遗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而那个孩子也只是个孩子而已,可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下车的时候却忽然发生意外,那个孩子眨眼间就跑了进去,他们根本没有机会出手。

第二十三章 杨家

“大老爷,京城的人到了。”仆从进来禀道。

关明觉手里的另一只铁球也砰的掉到地上,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京城的人竟然提前到了。

“来的是什么人?”他沉声问道。

“是个随从模样的,让小的转告大老爷,明日巳时,请您和陶老爷带着人一起到乔河客栈。”仆从说道,双手捧上一张纸帖。

关明觉接过纸帖,大红色的暗花帖子,上面只是简简单单写着一个字——杨。

没有官称功名,甚至没有名字表字,只有一个杨字。

简简单单的一个字,却让关明觉感到了巨大的压力。

普天之下,只用一个字,就能让人感到威压的,恐怕也只有杨家了吧。

护国公杨锋,霄云二十四将排名第三,太皇太后之弟。

八年前,太子薨逝,太祖皇帝大行,是护国公杨锋牵着年仅五岁的皇太孙走进金銮殿,将满脸惊骇的小皇帝抱上了龙椅。

小皇帝登基后,杨锋自请将爵位传给长子杨敏,杨家也成了大齐史上第一个未死袭爵的人家。

次年,飞鱼卫查明首铺沈毅意图谋逆之罪,诛九族。

沈毅一案,牵连甚广,除沈家九族之亲以外,沈毅的学生故旧也多有波及,仅内阁之中就有三位阁老受到牵连,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梅雅雍死于诏狱刑讯,梅家成年男丁发配三千里,女眷贬为官奴;礼部侍郎黄晚秋是沈家姻亲,黄晚秋和长子黄敬贬官广西,不足三年皆死于任上;黄河泛滥,工部尚书邢胜云亲自赶赴河南,因公殉职,其在京城的家小闻讯后连夜逃出京城,还没过保定府,便遇到流民打劫,全家死于非命。

至此,沈毅一党折损殆尽。

一年之后,朝廷撤销内阁,由太皇太后、老护国公杨锋、定国公萧长敦和吏部尚书毛元玖共同监国,辅佐皇帝。

监国的这四个人里,太皇太后和杨锋是姐弟,吏部尚书毛元玖则是杨锋的女婿。

而另一位监国萧长敦是老定国公萧渊之子,算是杨锋的晚辈。老定国公萧渊是霄云二十四将之首,他去世多年,膝下只有两个儿子,长子萧长敦,次子萧长厚。太子薨逝,先帝重病时,为了稳定大局,当时的杨皇后,也就是现在的太皇太后,下令密不发丧,更是封锁了龙体有恙的消息,以免鞑子趁机进犯。

可是飞鱼卫却截获了一封信,这封信就是萧长敦胞弟萧长厚写给秦王周桓的,萧长厚在信中将太子和皇帝有恙的事透露给了秦王。

秦王年少时尚未就藩,时常与京城里的勋贵子弟打猎冶游,萧长厚就是他的幼时玩伴。

这封信尚未送到秦王手里,就被飞鱼卫截下。萧长敦得知后,次日便将弟弟萧长厚的人头献了上去。

萧长厚的人头在城门口挂了整整三个月,京城里的人至今提起来还为之色变。

而据说这也是萧长敦主动要求的,是他请求将弟弟的头颅悬挂于城门之上,以儆效尤。

这颗人头保住了萧家,也保住了定国公的爵位,可想而知,萧长敦卖弟求荣的举动也被千夫所指,萧长敦倒也谦和,沉默内敛,他虽然身负监国重任,可是在这四人之中,他也就是个摆设。

太皇太后和杨锋从此权倾朝野,杨家是当之无愧的大齐第一家。

明年皇帝即将大婚,皇后人选便是太皇太后的侄孙女杨兰舒,大齐后宫又将迎来一位杨皇后了。

关明觉拿着纸帖的手微微颤抖,他知道京城会来人,可是却没有想到,来人居然会是杨家的。

“或许只是杨家的门生或者清客,上乔镇这种小地方,杨家也不会派遣重要的人过来。”

关明觉一边自我安慰,一边让人去安排重礼。一个时辰后,几张银票便送到关明觉手中。

关明觉坐在桌前,久久出神。杨家是来接那个孩子的,可是现在那孩子却不知去向,但愿来人看在这些银票的份上,能够缓上几天。

想到这里,关明觉才忽然想起,自从阿四回来,他还没有见过陶世遗!

想起陶世遗,关明觉就把手里的铁球转得咯咯作响,他恨不能把这些铁球全都砸到陶世遗的脑袋上。

全都因这个吃里扒外的东西!

当年如果没有关家,姓陶的如何能在上乔镇立足?如果没有关家,陶家如何能娶到黄家女?陶世遗又如何能成为黄家的表舅爷,引起京城那些大人物的注意?

这个没良心的蠢货,和他爹一样,当年老爷子养他们还不如养只狗!

“陶世遗在哪儿?”关明觉喝问。

“现在关到后罩房了。”说话的是阿四,陶世遗是他带回来的,关明觉忙着让人准备银子,没有继续过问今天晚上的事,阿四就让人把陶世遗先关起来了。

“把他带过来。”关明觉的声音冷冽如冰,他要好好想一想,陶世遗还有什么用处,对,既然杨家的人来了,那么就不能急着处置陶世遗,如果陶世遗死了,谁来背这个锅?

阿四应声,亲自去后罩房带陶世遗。

这里不是关家大宅,只是关明觉在镇上的一处小院子,但凡是见不得光的事,关明觉都是来这里。

小院子很简陋,所谓后罩房,也就是正房后面搭起来的两间小屋子。

陶世遗便是关在了这里。

两个手下倚墙站着,正在小声说话,看到阿四走过来,两人连忙收住话头,昂首挺胸站好。

“四哥,您来了?”两人恭恭敬敬地说道。

“姓陶的怎么样?”阿四问道。

“那小子受了伤,我们看过了,是刀伤,伤得不重,可是看姓陶的那样子,倒像是快死了,真是没用啊。”其中一个手下嘲笑道,是啊,读书人啊,恐怕这辈子也没有受过伤呢。

阿四嗯了一声,摘下门外挂着的纸灯笼,大步走了进去。

屋子很小,中间放着一张老虎凳,陶世遗被绑在老虎凳上。

灯笼的光照在陶世遗身上,陶世遗脸色苍白,大张着嘴正在呼呼喘气。

第二十四章 交易

半个时辰之前。

在后罩房外负责守卫的是阿蛋和巴子,这显然不是什么好差事,可这是阿四分派下来的,阿蛋和巴子也只能听命。

小院子很小,阿蛋和巴子能够清清楚楚听到前面的人声和脚步声。

“这是怎么了?深更半夜像是派人出去了。”阿蛋说道。

“能出去多好啊,出去办差都有油水可捞,像咱们哥俩儿,平时都是待在小院子里,哪里也不能去,连找女人的机会都没有,好不容易有活儿派下来,还是在这儿当木桩子。”巴子唉声叹气,他和阿蛋是去年调来小院子的,平时阿四就是让他们在这儿待着,连大门都不让他们出去。大老爷偶尔过来,他们也是在后罩房,连半个赏钱也看不到,更别想在大老爷面前混个脸熟了。

这时,有低低的声音从前面传来:“哎哟,刚换上的新绣鞋就给弄脏了。”

阿蛋和巴子顿时竖起了耳朵,是女的?

小院子里连老妈子也没有,可是这声音分明是女的,而且还很嫩。

“大宅那边有丫鬟过来?”两人全都来了兴趣,其实吧,他们自己心里清楚,即使只是个丫鬟,那也不是他们能碰的,顶多就是看一眼,顺便再搭个讪。

谁让他们已经在这里快一年了呢,别说是女人,就连老母鸡也没见过。

“你在这儿守着,我去看看。”阿蛋搓着手,笑兮兮地说道。

“有啥可看的,看了也不是你的。”巴子打趣,可是他却比阿蛋走得还要快,抢先一步跑了过去。

从后罩房到前面,东西两侧各有一条小过道,两人想着平时前面的人过来都是走东面的过道,于是他们便走了西边的,即便前面来人,也不会撞上。

至于屋里关着的陶世遗,流了那么多血,奄奄一息的,这会儿又是绑在老虎凳上,难道还担心他跑了吗?

再说,他们只是过去看一眼,也用不了多少功夫。

两个人跑得很快,可是有个人比他们更快,他们去了西边的过道,沈彤便从东边的过道跑过来了。

她像只小狸猫,钻进了后罩房。

门口的灯光从门缝里透进来,影影绰绰,沈彤看到陶世遗仰面朝天被绑在老虎凳上,腰上的伤口应该已经不流血了,但是衣裳上大片的血迹让他显得很狼狈,像是受了重伤。

沈彤捅他的时候,就知道把他伤得并不重,现在的陶世遗,应该是惊恐大过伤痛。

以他的冷静缜密,现在应该正在想对策。

听到门响,陶世遗扭头看过来,他的四肢和身体都被绑起来,唯一能动的就是头了。

当他看到那抹娇小的身影时,陶世遗只觉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是她,是那个孩子!

“嘘!”沈彤向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蹑手蹑脚走到他的面前,“关明觉要杀你,我是来帮你的。”

“帮我?你会这么好心?”陶世遗当然不会相信,今天若不是这个小东西忽然说什么王婆子,魏头儿又怎会不相信他?

“当然了”,沈彤凑到他的身边,低声说道,“如果你死了,我就不能找到我娘了,所以咱们做个交易,如何?”

这一次陶世遗没有说话,沈彤说得没有错,如果他死了,对她没有半分好处。

见他不说话,沈彤笑了笑,在他耳边继续说道:“刚刚我在前面偷听到他们说话,京城里来人了,住在乔河客栈,让关大老爷和你,明天巳时去见他。关大老爷还让人去准备银票了,我猜他是想用这些银票给了来人,把所有的过失全都推到你身上,或者今天晚上就动手,割掉你的舌头,然后你懂得。”

陶世遗当然懂,关明觉之所以要参与这件事,无非是想借助京城里的大人物,让关家起死回生。

陶世遗放不下的是两个儿子,尤其是长子陶颂之,可是说起来也只是两个儿子而已。

而关明觉放不下的却是关家全族,关明觉自己的儿孙就有十几人,关家上下几百口,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他陶世遗可以破釜沉舟,关明觉却不能

因此,关明觉一定不会用整个关家去硬碰,他要找替罪羊,而自己就是送上门来的替罪羊。

陶世遗沉吟不语,屋外又传来说笑声,下流淫(防)秽,那是看守他的两个人,这两个家伙恐怕已经把他当成死人了。

沈彤又悄悄在他耳边说道:“现在距离乔河客栈之约还有四个时辰,我想表舅找个小女娃应该来得及吧。”

说完,她从怀里掏出匕首,飞快地割掉了陶世遗身上的绳索,又把断开的地方藏到陶世遗的身下,这样乍看起来,陶世遗还是被绑着的。

沈彤爱惜地把匕首藏好,这把匕首还是从陶三村手上得来的,今天帮她做了不少事,杀鱼捅陶世遗,现在还能割绳子

做完这一切,沈彤对陶世遗眨眨眼睛,又在他耳边安慰道:“你的伤不重,死不了。”

说完,她走到墙边,攀着突起的墙缝两下就跃到房梁上,身手敏捷的令人乍舌。

陶世遗惊讶得望着屋顶,那具小小的身体隐身在梁上,黑暗之中根本看不到!

这真的是彤彤吗?

蓉娘那个贱人一定是骗了他,这不是彤彤,绝对不是!

黄氏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后宅妇人,或许她会教给彤彤裁衣绣花,也会教给彤彤琴棋书画,但是却不会教武功。

难道是黄氏悄悄请了高人,专门给彤彤教授武功?

陶世遗忽然想起蓉娘临死时说的话,她说老太爷做了安排

那个假扮黄氏公爹的钱老太爷,其实是沈毅的心腹,名叫赫贵。早在沈家出事之前,赫贵就离开京城去养老了,沈家还给了他一笔养老银子。

因此,赫贵的名字没在沈府的花名册上,沈家被诛九族,赫贵逃过一劫。

只不过赫贵年事已高,早在几年前就过世了,所以当蓉娘提到老太爷时,陶世遗根本没当回事。蓉娘口中的老太爷只能是赫贵,而赫贵只是下人,又早就死了,他能有什么安排。

但现在看来,赫贵虽然死了,可是他一定是在死前做了安排,比如培养了一批人,这批人教给沈彤武功,还能在陶家和魏头儿手里救出沈彤

因此,沈彤才敢和他谈条件!

正在这时,屋外响起阿四的声音,接着,门被打开,阿四手里的灯笼,照在了陶世遗身上。

第二十五章 多疑

就在灯笼照到陶世遗身上的一刹那,他有了决定!

陶世遗用眼角余光瞥向进来的人,那是阿四,关明觉手中最快的刀。

“阿四,快,那孩子就在梁上,你快抓住她!”陶世遗声嘶力竭地说道。

阿四微怔,但他没有迟疑,冲着门外喊道:“阿蛋、巴子,进来看住他!”

话音未落,阿四一个旱地拔葱,窜上了房梁。

梁上空空如也!

阿四意识到受骗,立即从梁上跳下来时,就听到阿蛋和巴子的惊呼声:“四哥,姓陶的想逃跑。”

灯笼的光芒所照之处,绳子已经被割开。

阿四是行家,拿起绳子断口一看就知道这是用刀割的,而不是自己磨开的。

“有同党,快让人去追!”这一次,阿四没有再上当,他饶有兴味地看着陶世遗,忽然伸手向陶世遗腰间探去。

鲜血凝住的伤口再一次被硬生生撕裂,陶世遗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声。

匍匐在草丛里的沈彤夸张地咧咧嘴角,这叫声也太吓人了,那个长得像长枪似的阿四是怎么折磨他的?

活该啊!谁让你不相信我呢,如果你信了我,至少能死得舒服些。

如果是一般人,听了沈彤提出的交易,或许会相信。

可是陶世遗不是一般人,他多疑又狠毒,只是为了一个并没有证实的怀疑,就把八名护院全部杀了。

无论来到陶世遗面前的沈彤是真是假,她都是关明觉给他设的陷阱!

陶世遗脑海中有一条线。

蓉娘放走沈彤、沈彤被关家的人送回来、沈彤捅了他一刀、沈彤在魏头儿面前说出第三个孩子的事、现在沈彤又出现在他面前暗示让他逃跑,找一个小女娃冒充沈彤去见京城来的人!

这真是太可笑了,关明觉居然真的当他是傻瓜,利用小女娃让他一次次落入陷阱。

第一个陷阱是在魏头儿面前,那一次他已经掉下去了,不但之前和魏头儿谈好的条件全不做数,而且还会祸及妻儿;

关明觉把第二个陷阱设在京城来人面前,只要他从这里逃出去,带着假沈彤出现在乔河客栈,那就坐实他是沈家同谋,将京城的人玩弄于股掌之上的罪名。

所以陶世遗自作聪明地来了一出贼喊捉贼,结果如何呢,从他的惨叫声就能猜出来了。

“表舅,这可真的不能怪我啊。”沈彤从陶世遗身上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太多疑的人最终会被自己的疑心病给害死。

有人叫嚣着跑过来,沈彤缩起身体,直到听不到那些凌乱的脚步,她才从草丛里出来,那些人都是去追陶世遗同党的,不过想来也就是做做样子,就连这一半人多高的草丛也没有仔细查找。

关家气数已尽啊,底下的人里恐怕也只有阿四这一个能办事的了,难怪在老龙王庙,阿四的差事办砸了,关明觉也没有责罚他。

沈彤伸出手,她的手上有一枚玉观音,月光下散发出莹润的光泽,一看就是戴了很久,这是她刚刚从陶世遗脖子上拽下来的。今天晚上她和陶世遗在骡车上时,她半闭着眼睛,看到陶世遗伸手从领口掏出这枚玉观音,口中念念有辞,想来是在祈求菩萨保佑吧。

这就是她来到这里的目的。

沈彤抖抖沾在身上的草屑,趁着夜色,回到了那片河滩上。

“小姐,你可回来了!”

芳菲从石头后面跳出来,倒把沈彤吓了一跳。

“你没睡觉?”沈彤问道。

“奴婢奴婢害怕,不敢睡”芳菲红了脸,两只小手绞来绞去,她真的很丢脸吧,可是她没有说谎,她是真的害怕,她还是第一次在荒郊野外睡觉,这里离那片林子并不远,陶顺儿的尸体就在小石屋里,万一他变成鬼呢?

“那正好,我去河里摸几条鱼当宵夜。”

沈彤说着便脱了衣裳下水,芳菲瞪目结舌,又要吃生鱼啊

没过一会儿,沈彤就从河里冒出头来,她把手里的鱼朝着芳菲扔过来,芳菲一看,这都是一尺见长的大鱼,也不知道小姐是怎么捉住的。

芳菲不饿,沈彤却是又累又饿,两条鱼她吃了一多半,芳菲只吃了一条鱼尾巴。

吃饱喝足,沈彤这才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她惬意地躺在一块平整的大石头上,问芳菲:“你知道乔河客栈在哪儿吗?”

“奴婢知道,乔河客栈是镇上最大的客栈,就在镇下。”芳菲倚在沈彤躺着的大石头上,她现在一点儿都不害怕了,小姐回来了,就算是陶顺儿的鬼真的来了,小姐也能给打跑了。

“那你和我说说,从这里到乔河客栈怎么走,对了,那天蓉娘去接我,你知道她去哪儿接的吗?”

“咦,姨娘不是去表姑太太家里接的小姐吗?”芳菲闭着眼问道。

“是啊,我就是不记得自己家在哪儿了,唉,我病了好几天,都给忘了。”沈彤有些伤感,她不知道重生这种事,是不是很多人都有过,但是像她这样,重生了也找不到家的,想来也只有她自己了吧。

“姨娘没说,不过那天姨娘是一大早出府的,晚上就带着表小姐,不对,是小姐回来了,想来小姐的家不会离得太远吧,一来一回也就是一天的路程。”芳菲说道。

不是一天的路程,那天蓉娘先去的野猪岭,接走了那个小女娃,然后才去接她的。

“芳菲,你知道野猪岭在哪儿吗?”沈彤又问。

“奴婢听说过野猪岭,可是没有去过,也不知道在哪儿。”最后一句话已经含糊不清了,小丫头快睡着了。

沈彤醒来时,天光大亮,她到河边洗了脸就要走人,芳菲拉住她:“小姐,奴婢跟您一起去,奴婢保证不拖累您。”

沈彤打量着她,噗哧笑了:“你是一个人在这里害怕吧?”

小丫头有点不好意思,可还是点点头:“奴婢也想帮着小姐做点事。”

“好吧,那咱们现在就去乔河客栈。”沈彤笑道。

“好啊,奴婢认识路。”芳菲高兴了,笑出两个小酒窝。

乔河客栈很好找,沈彤和芳菲到的时候,客栈西侧的早点摊子还没有收摊。

沈彤深深地吸了口气,空气里弥漫着葱油饼的香气。

咕噜噜,肚子又饿了。

她转头去看芳菲,那小丫头正望着早点摊子在咽口水,想想也是,小丫头是吃不惯生鱼吧,这会儿怕是馋极了。

沈彤正想劝劝芳菲,等回去画张葱油饼给她解解馋,忽然,她感觉到有人在看着她。

这种直觉是经过专门训练的,不会出错,一定是有人在看她。

沈彤转过身去,她看到就在不远处,站着两个人,一个是穿着裋褐的随从,另一个是书生打扮的小公子。

随从的太阳穴高高鼓起,一看就是练家子。那位公子虽是一身布衣,但是那从骨子里散发出的雍容之气可不像是这小镇上能有的。

沈彤连忙低下头,拽着芳菲的胳膊往前走,芳菲不明就里,扭着脑袋又看看那卖葱油饼的小摊子。

真香啊。

“你们肚子饿了?”一个声音在她们身后响起,沈彤不用回头也知道说话的是那个少年。十四五岁难听的少年音,说的还是官话。

“是啊,我们饿了,可是身上没钱。”沈彤甜甜地说道。

第二十六章 嫡长孙

“小姐,我们会不会被拐走啊?”芳菲咽下最后一口葱油饼,终于想起这件重要的事。

“谁拐我们呢?那两个人吗?他们早就走了。”沈彤抹抹嘴,她和芳菲两个人吃了六张饼,京城来的少年让随从给了摊主一串铜钱,说让她们吃饱

“大叔,刚刚那位好心的公子是镇子上的吗?”

卖葱油饼的大叔看一眼她们的穿著打扮,猜到一定是哪家的小丫鬟,上乔镇上这种八、九岁的小丫鬟,家里管得都不严,时常会借着买醋打酱油的机会跑出来玩耍,大叔见怪不怪,便道:“怎会是镇子上的啊,那是住在乔河客栈的客人,看那气度,十有八、九是官宦人家的。”

“大叔,家里有人当官很厉害吗?”沈彤好奇地问道。

“当然厉害啊,你看关家,以前关家二老太爷还在世时,关家多风光,可你看看现在,唉。”大叔摇摇头,以前关家的管事来吃早点,从来都会多给几个铜钱,可是现在,好久没来过了。

“咦,那给我们买饼吃的好心公子说不定就是关家的客人呢,大叔不是说那公子像是官宦人家的吗?”沈彤笑着说道。

“哎哟,那还真有可能,以前关家二老太爷那可是辅佐太子爷的,太子爷就是当今小皇帝的爹呢,所以说关家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那些当官的也要给关家几分面子吧。”大叔又想起以前常来买葱油饼的管事了,他倒是挺希望关家越来越好的,到时他的葱油饼也能多卖几张。

抬头看看天色,大叔好心地提醒:“你们吃饱了快回去吧,回去晚了要挨骂了。”

“嗯,我们这就回去了,谢谢大叔。”

沈彤拉着芳菲,向摊主道谢,很有礼貌,两个小姑娘,手牵手离开了小摊子。

大叔笑了笑,开始收拾摊子,太阳升得很高了,没有什么人来吃早点了。

“还有葱油饼吗?”一个声音传来,嫩生生的,莫非是刚刚的两个小姑娘又回来了?

大叔转过身去,摊子边站着一个小姑娘,和刚刚那两个差不多的年纪,却不是她们中的任何一个。

“要收摊了,没有热乎的了,你若是不要,我就带回家自己吃了。”大叔指指笸箩里仅余的两张葱油饼,小生意就是这样,那些卖不出去的饼,就成了家里的伙食。

“给我吧。”小姑娘说着,掏出几个铜钱放到矮桌上。

最后两张饼也能卖出去,大叔心情不错,大铁勺在锅底上刮了刮,盛了半碗粥放到小姑娘面前:“给你的,不要钱了。”

小姑娘像是没有听到,专心致志在吃饼。

大叔觉得挺没意思,还是刚刚那两个爱说话又有礼貌的小姑娘讨人喜欢,自家婆娘生了三个儿子了,这次又怀上了,如果是个小姑娘也不错。

“你在这里摆摊,有没有见过讲官话的人?”吃饼的小姑娘忽然开口,倒把大叔吓了一跳。

讲官话的?

上乔镇上的读书人倒也不少,可是讲官话的却没有几个,不过刚刚却是看到了一个。

“见没见过?”小姑娘又问了一句。

这个小姑娘可真是没有礼貌。

“没见过!”大叔没好气地说道。

小姑娘便不再说话,吃完饼,起身走了。

大叔摇摇头,继续收拾摊子,都是小姑娘,可还是爱说话的小姑娘更可爱。

现在,其中一个爱说话的小姑娘正躲在一处,悄悄看着关明觉和阿四走进了乔河客栈,跟在他们身后的还有两个人,不对,应该是三个人,两个人一左一右搀着另一个人。

被搀着的那个人,不用说就是陶世遗了。

从背影来看,陶世遗的伤势比昨天更重了,沈彤是行家,一看就知道陶世遗时日无多了。

沈彤叹了口气,表舅恐怕打死也想不到,他会有这么一天吧。

所以说,越是该杀的人,越是不能轻易让他死,否则就太便宜他了。

“芳菲,我们走吧。”沈彤愉快地说道。

“小姐,我们就是来吃葱油饼吗?”芳菲有些遗憾,她还没有给小姐帮忙呢帮着小姐吃了三张葱油饼算吗

“当然不是啊,我们还看到一位长得很好看的小公子。”

沈彤笑得眯起了眼睛,那位小公子啊,她刚好是见过的。

杨锦程。

老护国公杨锋的嫡长孙,他的父亲是现任护国公杨敏,太皇太后是他的姑祖母,而他的妹妹,就是即将成为皇后的杨兰舒。

前世她坠崖被救后,就出家做了尼姑,拜了灭灯师太为师。那一年,她跟着灭灯师太去了京城,走到半路上就听说了一件事。

杨家满门抄斩,护国公世子杨锦程带人去劫了法场,带走了堂弟杨锦庭。

朝廷四处追捕杨氏兄弟,随处可见海捕告示。

有一天晚上,沈彤和灭灯师太化缘后投宿在一家大户人家的别院里,原本只是想在门廊里住一晚,可那家主人见她们是尼姑,但破例让她们住了客房。

那天夜里,忽然来了很多官兵,沈彤在门缝里悄悄看过去,只见外面灯火通明,有几个人从隔壁的客房里冲出来,和官兵们打了起来。

沈彤听到有官兵的头目大声喊道:“杨锦程,现在已是新安元年,你们杨家不能再只手遮天了,就连崇文皇帝都驾崩了,难道你还想复辟吗?”

然后他就看到正在交手的几人之中,有一个人哈哈大笑:“你回去告诉萧韧,我杨家只要还有一人,就不会言败!”

那天晚上,杨氏兄弟还是逃脱了,无奈之下,官兵只好带走了别院的主人。

曲指算来,距离杨家失势还有十多年,现在的杨锦程也还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

沈彤叹了口气,她真的没有想到,原来想要自己的,除了死士营,竟然还有杨家。

而且区区一个上乔镇,杨家却派了嫡长孙亲自过来。

对于杨家而言,上乔镇上的事很重要吗?

坐在河滩上,沈彤怔怔发呆,她姓沈可是她也只是一个八岁的小女娃,他们即使找到她,又有什么用呢?

“芳菲,蓉娘带我回来的那天,你是看见的,你给我仔细说说,那天蓉娘说过什么,我又说过什么,对了,我是什么时候生病的?”

“那天姨娘回来的时候,已经挺晚的了,她说表姑太太病了,怕给您过了病气,就接您来住几天,奴婢还奇怪呢,怎么表小姐连换洗衣裳都没带,只是抱了只布娃娃”那天的事,芳菲记得很清楚。

“布娃娃?你说我只带了一只布娃娃?”沈彤想起来了,她苏醒之后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那只布娃娃,那是母亲给她缝的。

“芳菲,你乖乖的,我去拿布娃娃,一会儿就回来。”

第二十七章 走水

还没到晌午,正是上乔镇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候。

从河滩到陶家大宅,要穿过一条不宽的路,虽然这里不是繁华的街市,路上的行人也很多。推车的小贩、坐轿的娘子、挑担的货郎

沈彤一路小跑,看到有人迎面过来,她就避到一旁让路,很是有礼。

迎面来了几个人,跑得气喘吁吁,其中一个手里拿着铜锣,一边疾走一边敲锣:“走水了,走水了!”

这里离乔河很近,这是告诉周围的人家,能去救火的就拿上水桶去河里打水。

沈彤心里涌上不祥的感觉,她拉住其中一个人问道:“大叔,哪家走水了?”

“哎呀,就是陶老爷府上!”

陶家走水了?

沈彤心里一沉,拔腿就向陶家跑去。

拐了一个弯,果然看到不远处有滚滚的黑烟,陶家虽然僻静,但是一街之隔也有几户人家,如果没有及时救火,四周树木也一同烧起来,必要波连附近其他人家。这里是镇下,住的大多都是大户人家,家丁下人很多,听到敲锣声,已经有很多人挑水往陶家大宅跑去了。

沈彤眉头蹙起,今天早上她亲眼见到关明觉带着陶世遗走进乔河客栈,而这两天,她暗中出入陶家,自从陶三村父子和八名护院相继死去,陶家大宅只有两个门房和一个赶车的老贾。

陶世遗曾想过把十里铺的人叫几个回来,但是这件事还没有实施,陶世遗就出事了,因此,十里铺的人也还在十里铺。

陶家算上陶世遗,现在也只有四个人,沈彤才不会相信是天干物燥才起火的,这是有人放火!

大白天放火,倒是不多见,看来放火的人很着急,要么是急着离开上乔镇,要么就是急着把陶家烧光,什么也不留。

想到这里,沈彤加快了脚步,待到离近了,才看到陶家已成一片火海,一桶桶的水浇上去却丝毫不见减弱,没有人冲进去救人,这火太大了,即使有人没有跑出来,也是死路一条了。闻讯而来的人越来越多,先前去救火的也停了下来,转而去砍伐街边的树木,以免大火烧到这些树,蔓延到其他人家。

大多数人则只是远远看着,指指点点。

陶家大宅里,陶世遗挣扎着向门口爬去,他的腿骨已经断了,喉咙也被辣水烧坏了,他们把他送回来,不是让他自生自灭,而是要让他死得合乎情理!

陶世遗冷笑,他不能死!

人呢,护院们呢?陶三村呢?

怎么还不来背他出去?

他摸向胸前,菩萨会保佑他,会的!他这些年他顺风顺水,他从京城回来,遇到了逃亡的表妹黄氏,他帮着老钱把表妹安顿下来,并悄悄告知了被贬到任上的黄敬,黄敬给了他大笔银子,请他代为照顾女儿和外孙女。

一切都是这么顺利,他摇身一变,成了沈家和黄家的大恩人,成了上乔镇上的陶大老爷。

胸前空空如也,他没有摸到那枚玉观音。菩萨呢?难道菩萨不护佑他了?

一根烧着的檩条掉落下来,陶世遗的衣服和头发瞬间燃烧起来……

沈彤躲在围观的人群之中,透过人缝,她看到了阿四,带头去砍树的,也是阿四的人。

关家动手了,他们已经认为在老龙王庙,陶世遗就已经把沈家孩子交了出去,所以为了向杨家表明立场,关家索性把陶家一把火烧光。

沈彤朝着自己的脑袋打了一下,笨啊。

“可怜啊,陶老爷病了,上午刚被人抬回来,家里就走水了,看这火势,怕是跑不出来了。”

“哎哟,陶家这是得罪人了吧,听说了吗?十里铺张员外家昨天晚上也出事了。”

“十里铺的张员外?那关陶家什么事?”

“就刚刚县衙里来救火的人说的,十里铺的张员外是陶家太太的亲娘舅,你说这事巧不巧啊,昨天晚上张员外家来了强盗,不但抢走了金银细软,还杀了二十多口人。”

“真的啊,十里铺那离咱们镇子也不算远啊,这是哪里来的强盗啊,怎么抢了东西还要杀人呢。”

沈彤摸摸鼻子,假扮成强盗去杀人,杀了二十多口,这差不多就是灭门了。

这行事风格,还真是死士营惯用的。

屠卫啊,昨夜把陶世遗交给关家,他就派人去杀了陶世遗的妻儿,千面斩,不负虚名。

沈彤回到河滩上,芳菲见她空着手回来,小声劝道:“小姐,奴婢给您缝个一模一样的布娃娃吧。”

芳菲并不知道陶家走水了,她只是以为陶家不肯把布娃娃还给自家小姐。

沈彤笑了笑:“没事,等到天黑了我再去找找。”

她估摸着烧到天黑也差不多了,到时候去废墟上翻翻,万一能翻到呢。

入夜,沈彤又来到陶家,这一次她直接绕到陶家后墙所在的位置。

和她估计的差不多,此时陶家已成焦土,下午的时候火势小了,救火的人从里面抬出两具焦尸,陶家只有两个门房跑了出来,哭诉说那两具尸首是陶老爷和老贾。

那两具尸首原本就摆在陶家门口,后来县衙里来了人,把尸首抬走了。

沈彤来的时候,陶世遗和老贾的尸体刚刚抬走不久,对面街的门前摆着火盆,门口几个人正在闲聊。

“今天可真倒霉啊,衙门让义庄来抬尸体时,我们哥俩儿好奇去多看了几眼,如今主子让我们跨过火盆才能进院子。”

“活该呀,看什么不好?去看烧死的人,主子让你们跨火盆,也是怕你们带了不干净的东西回来。”

“要说也是,陶老爷被活活烧死在自己家里,一定会心有不甘,不肯去投胎吧,这可是枉死鬼啊。”

沈彤经过时,笑着摇摇头,陶表舅人缘还真好,死了都有人去看热闹。

关明觉带着陶世遗见过杨锦程,自是把所有过错全都推到了陶世遗身上,昨天晚上,陶世遗想来已经被他们折磨得半死不活,早就说不出话来了。

杨锦程碍着身份,不会亲自处置陶世遗,于是陶世遗便死在了自己家里,连同大宅子一起烧了,死得很完美。

这是沈彤早就想到的,昨天她割断陶世遗身上绳子时就想到了,不过她倒是没有想到关家居然会大白天去放火,所以说,世事无常,总会出人意料啊!

惨白的月光下,到处都是没有烧烬的断壁残垣,有的地方还在冒烟。

沈彤凭着记忆来到她住过的小院子,真是难得,那扇大铁门居然还在。

沈彤猫着腰,正想在这里翻找,忽然,她听到有隐隐的哭声传过来。

沈彤闪身藏到半截断壁后面,那哭声越来越近,月光下,她看到一抹小小的身影正向这边走过来。

“没了,都没了,都没了。”那人一边哭一边念叨,沈彤听不出男女,应该是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孩子。

待到那人离近了一些,这次沈彤看清楚了,这是一个小小少年,看不清样貌,但是却能看到已经留了半头,头顶还梳了一个小小的发髻。

男子十五束发,不过学堂里的少年往往十来岁时就做书生打扮,梳发髻的也不在少数。

沈彤想到了一个人。

昨天她听屠卫提起过,陶世遗的长子是读书种子。

而陶世遗的长子就是这个年纪。

之前沈彤在屠卫面前说起陶家买回来的第三个孩子时,陶世遗一言不发,因此沈彤便怀疑那个孩子是来给陶世遗的儿子做替身的。

现在十里铺的张员外家死了二十多口,当中必定会有陶世遗的妻儿,那么眼前的小少年

沈彤微微一笑,她果然没有猜错,陶世遗用那个男扮女装的孩子代替了自己的长子,屠卫杀了陶家满门,陶世遗的长子却幸免于难。

也不知陶世遗把长子藏到了什么地方,这孩子听说家里出事,就又跑回来了。

那孩子哭着哭着就跪了下去:“爹、娘,你们安息吧,孩儿一定找到弟弟,把他抚养长大。”

弟弟?

沈彤瞪大了眼睛,哥哥没死是有替身,那么弟弟呢?

沈彤才不会相信死士营的人出手,还会留下一个小孩子。

她想出来问个清楚,可是最终还是没有动。

那孩子在地上磕了几个头,便飞奔着跑开了。

沈彤看着他的背影,心想这孩子倒是个机灵的,猜到这里可能不会安全,拜祭完了就走了。

她又在四处找了一会儿,终于在几块墙砖下面找到了那只布娃娃。

布娃娃的半边身子已经烧焦了,若非被墙砖压在下面,恐怕早已化为灰烬。

沈彤欣喜若狂,把布娃娃揣在怀里就快速离开了。

她走后约莫一盏茶的功夫,就又有一高一矮两个人出现在废墟中。

“关明觉倒也是个狠角色,不但杀光陶家全家,连镇上的宅子也一把火烧了。”

“你是说十里铺的事?依我看那倒不一定会是关家做的,关家今非昔比,放把火倒是还能做到,可是连杀二十几口的事,关家怕是没有这个本事。”

第二十八章 十里铺

“你怀疑是老龙王庙的那些人做的?不可能吧,陶世遗不是已经把沈家孩子交给他们了吗?否则关明觉那个老东西也不会痛下杀手?”高个的人说道。

“呵呵,那孩子已经交出去了?或许关明觉会相信,但我是不信的。那天在林子里,那孩子出手可毫不拖泥带水,就凭陶世遗一介书生,能让她乖乖就范吗?再说,那个孩子是不是沈家骨肉还不一定呢。”矮个的人冷笑连连。

“这倒也是,即使是身负血海深仇,沈家也不应该把一个七八岁的女儿调(教)成这般样子啊,想不透,真是想不透啊。”高个子直摇头,那天他听说这件事后差点儿以为自己听错了,沈家女儿会杀人?而且一击即中?陶顺儿虽然不是高手,可是膀大腰圆身强力壮,也不是七八岁小女娃能轻易对付的啊?

他想了想,道:“现在陶世遗死了,我们的线索岂不是就断了?”

矮个的人摇摇头:“不会,杨家的人没有带走沈家孩子,怎么向上边交差?依我看,他们可能会和老龙王庙的那拨人斗一斗,就是不知道杨家此次来的是谁,更不知道老龙王庙的那些人是什么来头。”

“唉,咱们只有两个人,想查这些太难了,还以为你混进陶家能从那孩子口中套出消息,没想到太出乎意料了。”高个子叹息道。

“不是出乎意料,而是我们考虑不周,我们没有想到陶世遗是三姓家奴,他卖了黄家以后,居然还卖了关明觉和杨家,另攀了别家。”矮个子淡淡地道,声音冰冷,一如这夜月色。

同一片月光下,沈彤躺在大石头上,摆弄着那只得来不易的布娃娃。

“小姐啊,你别伤心,奴婢有了针线,把布娃娃缝好。”

“我像伤心的样子吗?我在想怎么拆开才不会完全弄坏。”

沈彤说着,从怀里掏出匕首,在布娃娃身上笔划着。

“拆了?”芳菲想不明白了,小姐费了好大劲儿才把布娃娃找回来,怎么就要拆了呢?“娃娃的身子都被烤糊了,布料很脆的,拆了怕就缝不上了。”

“哈,你说的对啊,那我就先不拆了,反正这事也不急。”沈彤说完,把布娃娃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闭眼睛睡觉。

得到小姐的肯定,芳菲很开心,当然,比这更令她开心的是以后不用再吃生鱼了!

今天小姐回来的时候,带回一个火折子。用火烤出来的鱼,可真香!

芳菲咽咽口水,也睡着了。

次日芳菲是被沈彤叫醒的:“哎,有你这样给人当丫鬟的吗?睡得像猪一样。”

芳菲睁开眼,就看到小姐手里拎着的鱼。

吃完烤鱼,沈彤抹抹嘴,对芳菲说:“今天咱们换个地方,离开上乔镇。”

“啊?离开啊?那以后还回来吗?”芳菲问道。

“不回来了,该死的人都死了,这地方也没有可待的了。”

沈彤说完,站起身来,沿着河滩向前走去。

芳菲连忙把嘴里的鱼肉咽下去,小跑着跟了上去。

阳光暖洋洋地照在河面上,波光粼粼,偶尔有鱼儿跃出水面,在空中留下一道弧影。

“哈,原来河水也这么美啊。”沈彤赞叹。

芳菲疑惑地看看眼前的乔河水,就是一条河啊,没觉得有多美。

沈彤又仰头看看天空,蓝天、碧水,真美啊。

这世上有这么多美丽的风景,自由自在地活着真好啊。

下午的时候,她们来到了十里铺。

十里铺位于上乔镇和下乔镇之间,顾名思义,十里铺距离上乔镇整十里。

十里铺并不大,因此张员外家的事就是十里铺二十年来最大的事了。

“哎哟,造孽啊,死的人里还有小孩子呢。”

“听说是张员外家的表少爷,小公子和母亲一起被杀,真可怜啊。”

“死了几位小公子啊?”

老槐树下聊天的人看了一眼,见问话的是两个小姑娘,手牵着手,一脸惊恐,一定是被张员外家的事给吓到了。

“只有一位小公子还不行吗?还要几位?唉,张员外家的孙少爷也一同被杀了,他也不大呢,去年刚刚束发,还没定亲。”满脸皱纹的老者不住叹息。

“唉,真是吓人啊。”其中一个小姑娘学着大人的样子叹了口气,显然是真的害怕了,拉着另一个小姑娘钻出了人群。

“小姐,陶老爷家里不是有两位小公子吗?怎么”芳菲小声问道。

“嘘”沈彤在嘴边竖起一根手指,四下看看,道,“你说会不会有好心的大婶借你一些针线呢?”

芳菲的眼睛亮了起来,她最擅长做针线了,当然,所谓的最擅长是相比其他活计来说的。

“那奴婢这就去借。”终于有她能做的事了,芳菲蹦蹦跳跳地跑开了。

看到芳菲跑远,沈彤继续向前走,眼看离那棵大槐树越来越远了,她忽然一转身,身后的人措不及防,慌忙藏到一棵大树后面。

沈彤走过去,一把将那人拽了出来。

那人穿了件脏兮兮的袍子,脸上也同样脏兮兮的。

“陶颂之,表哥?你认识我?”她的嘴角扬起,在说表哥的时候,故意加重了口气。

“我当然认识你了,我去过你家,你忘了吗?”被沈彤拽住的小少年没好气地说道,同时也默认了身份,他就是陶颂之。

“我还真忘了”,沈彤收起了脸上的笑意,问道,“你在这世上也没有亲人了,既然看到我,为何还要偷偷在后面跟着?我不是你的亲人吗?”

刚刚沈彤和芳菲从老槐树下离开,沈彤就发现有人在偷偷跟着她们,所以她才支开了芳菲。

那种拙劣的跟踪手法,她立刻就猜出这人的身份了。

她来十里铺,也是为他而来的。

她猜对了,这人就是陶世遗的长子陶颂之,她猜到陶颂之会来十里铺,陶太太和假陶颂之是在十里铺被杀的,陶颂之的弟弟陶赋之也是在十里铺失踪的,陶颂之当然会来十里铺寻找弟弟的下落。

“亲人?”陶颂之的眸子闪了闪,像是对这两个字有些抵触。

他的相貌随了陶世遗,虽然脸上故意涂抹得黑乎乎的,可还是能看出眉目的清秀,尤其是那双眼睛,和陶世遗一模一样。

第二十九章 表哥表妹

亲人?

父亲说过,除了自己家的一家四口,他们没有亲人。

父亲很小时就由族里做主,过继给上乔镇的陶家,从此以后,他的父母甚至没有给他写过一封信。祖母去世后,父亲扶灵回乡安葬,父亲的亲生父母和兄弟却突然出现,和父亲要了一大笔银子

后来父亲去京城念书,黄家上上下下没人把他当成表少爷,他们只是把他当成来投靠的穷亲戚。

眼前这个名义上的表妹,就是黄家的外孙女,当然,她也不是他的亲人。

陶颂之的眉头动了动,紧抿着嘴唇没有说话。

沈彤叹了口气,伸出自己的拳头,她的拳头很白很小,她把拳头在陶颂之面前晃了晃。

做什么?要打人吗?凭她?

陶颂之愕然,他没有学过武功,可是也不会惧怕一个八岁小女娃的拳头。

这时,那只小拳头在他面前摊开,雪白的手掌上赫然是一枚玉观音。

陶颂之认识这枚玉观音,这是父亲的,据说当年父亲求得这枚玉观音后,便一路顺遂。因此从他记事起,这枚玉观音,父亲从不离身。

怎么会在这个小女娃手里?

“哪里来的?”陶颂之喝问,声音里是与年龄不相符的戒备。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沈彤笑道。

“这是我父亲的,为何会在你手上?”陶颂之继续喝问。

“为何?我想知道你为何会偷偷跟踪我,你没有回答我,我为何要回答你?”沈彤收起了脸上的笑意,她板着脸,没有表情,可是看在任何人眼里,都像是小孩子在吵架。

陶颂之深吸一口气,家里大宅不会无缘无故走水,父亲也不会无缘无故烧死,土匪不会无缘无故杀死母亲,弟弟也不会无缘无故失踪。

父亲把他送走时说过,如果家里出事,让他不要回来,明年春天动身去韶安府,找那位老翰林读书,父亲把一切都安排好了,可是父亲没有想到,听说十里铺张家出事后,他还是回来了。

这个小女娃既然有父亲的遗物,说不定她也知道父亲的死因。

想到这里,陶颂之脸上的线条缓和下来,他压低声音说道:“好表妹,你别淘气了,快把玉观音给我,乖。”

“不给不给就不给。”沈彤把玉观音藏到背后,你当我是小孩子,我就当一回小孩子给你看。

“表姑姑教你拿别人东西的吗?快点给我!”陶颂之的耐性有限,尤其是对眼前的沈彤。

沈彤笑了笑:“比起表舅,你可差远了。”

陶颂之一怔,差远了?彤彤是什么意思?他当然比不上父亲,这还用问吗?再说他也不喜欢彤彤。

有一年父亲带他去表姑姑家里做客,在路上买了两只风筝,蝴蝶的是给表妹彤彤的,老鹰的是给他的。

他不喜欢放风筝,他也不喜欢老鹰,但是这风筝是父亲买给他的,他也不会拒绝。

可是没有想到,当父亲把蝴蝶风筝送给彤彤时,彤彤看都没看,却指着他手里的老鹰风筝说:“这只老鹰风筝真漂亮。”

父亲二话不说,就把老鹰风筝送给了彤彤。

回家的路上,他看着那只花里胡哨的蝴蝶风筝越看越不顺眼,他虽然也同样不喜欢那只老鹰风筝,可那是他的东西,他的东西就是他的,哪怕被他撕了烧了,也不能给别人。

他问父亲:“那只风筝是我的,为什么要给彤彤?”

父亲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你要记住,你今天只是给她一只风筝而已,以后你却能从她身上得到更多。”

“能得到更多?”他不解。

“对,风吹不倒的家族蒙荫,众口皆碑的锦绣名声,几辈子也享不完的荣华富贵,就像当年的黄家一样,不,是要像沈家一样。”

他想说沈家和黄家不是都已经败落了吗?可是他看到父亲眼中兴奋的光茫,便没有再问。

陶颂之再次吸了一口气,挤出一丝笑容:“彤彤,对不起,是哥哥不对,家里人都不在了,我的心情不好,你不要生气。”

这么快就意识到自己不对了吗?

沈彤想笑。

陶世遗是个滴水不漏的人,这种人做事之前总会留一手,他用小厮替换了陶颂之,所以他留的这一手一定就在陶颂之身上。

“哦,是这样啊”,沈彤点点头,一家人都死光了,心情不好也是能理解的,“表哥,我听人说表舅和表舅母的尸身都在义庄里,你现在去接回来安葬吗?”

陶颂之又是一怔,他还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去把父母的尸身领回来,入土为安吗?

那当然不行,所有人都以为他也被杀死了,就连杀害母亲的仇人也是这样认为,他们认为死去的蓝采就是他,可如果他去领尸体,那些人就会知道他还活着!

“这件事非同小可,我还要禀告族中长辈再做定夺。”陶颂之找到一个很好的借口。陶家的本家是在北方,远隔千里,待到族中长辈传话过来,义庄里的尸体早就被草草埋到乱葬岗了。

不过这种借口用来敷衍彤彤这样的小女娃绰绰有余。

果然,沈彤点点头,满脸的关切:“表哥,你现在没有家了,不如你去我家吧,我娘一定会疼你的。”

去她家?

这小女娃是傻了吗?

陶颂之看向沈彤的目光里多了几分疑惑,但是很快,他就重又笑了笑:“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先不去了,彤彤,你不是在我家住着吗?走水的时候,你在哪里?”

陶颂之果然知道很多事,他知道表姑家里此时已经不能去了,他也知道走水的时候,她应该在他家里。

沈彤四下看了看,把食指放到唇边“嘘”了一声。

“表哥,走水的前一天,表舅舅让蓉娘带我住到了乔河客栈咱们找个没人的地方说,别让人听到了。”

陶颂之也看看左右,老槐树下依然围着很多人,没有人注意他们,是啊,发生了二十多条人命的惨案,谁还有闲心去留意两个小孩子呢。

不过,陶颂之还是决定要保险起见,万一他要对彤彤用强,也是要掩人耳目的。

“我以前常来十里铺,我知道前边就有处僻静的地方,这个时辰那里一定没有人。”

“好啊,表哥我们一起去吧。”沈彤说着,还淘气地把那枚玉坠子抛起来又接住。

第三十章 僻静

陶颂之说的僻静地方是一处废弃的宅子,上一任主人原本是想拆了重盖的,拆到一半,有游方的道士给看过,说是风水不好,于是这家主人也就断了盖房的念头,只等着以后找个不知底细地卖掉地皮,这一放就是五六年,那些拆了一半的断壁残垣,已经成了孩子们捉迷藏的好地方。

小时候陶颂之来舅公家里时,曾和表兄弟们到那里去玩过,这里其实并不偏僻,但是荒废太久,除了小孩子就没人来了。

“就是这里了,我爹出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他的东西为何在你身上,你快说吧。”

可能是这里的荒凉让他不安,陶颂之就连刚刚硬装出来的和气也没有了,他的声音冷冽如冰。

“这里会不会被人看到?”沈彤四下看看,小心翼翼地问道。

“不会”,陶颂之肯定地说道。

“那就好,我是第一次来十里铺,如果不是表哥带路,我都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好地方”,沈彤把声音压得很低,好像担心被人听到似的,“表哥,你说是吗?”

“你说什么?咱们来的路上你不是也看到了吗?连个人影子都没有,你不用这么小声说话,大喊大叫也没人会听到。”小女娃真是烦人啊,黄家的外孙女尤其是烦人。

“哦,原来是这样啊”,沈彤笑了,她抬腿伸出脚尖,“表哥,你看我的脚。”

她的脚?她的脚有什么好看的?这个小女娃是个傻的吗?

陶颂之越发不耐烦,可是眼睛却下意识地低头看去,只见那只小脚丫上穿了一双葱绿的绣鞋,绣鞋上好像破了一个小洞。

之所以是“好像”,是因为陶颂之还没有来得及仔细看,那只绣鞋儿就向他的膝盖踢去。

穿着绣鞋儿的小脚丫瘦瘦小小,这样的一只脚踢到身上也不会痛到哪里去。

可是这只脚踢到陶颂之的膝盖上,他感觉小腿一阵酸麻,噗通一声单膝跪了下去,那一刻,他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莫非是踢到大夫说的穴位上了?

没有容他再想下去,穿着绣鞋的另一只脚就朝他的后背踩了上去,这一下,陶颂之没有单膝着地,他是整个身子趴在了地上!

疼,好疼,膝盖疼、手也疼,一定是被粗砾的地面擦伤了。

他三岁就认字了,父亲认定他是读书种子,对他悉心栽培,从小到大,他连磕着碰着都没有过,更不曾被人当场使绊子摔个嘴啃泥。

是啊,下巴也很痛,这是磕到下巴了吗?会不会毁了相貌?

陶颂之挣扎着要爬起来,可是一只小小的膝盖顶在他的后心,他想爬却爬不起来。

“死丫头,你要做什么?”陶颂之又惊又怒,他的下巴很疼,这短短几个字也让他苦不堪言。

“说,我家在哪儿?”娇嫩的声音在他头顶响起,陶颂之恨不能把那说话的人一把扯下来。

但是他不能,他做不到,那个和声音同样娇嫩的小身子压在他身上,却像是有千钧重。

“笑话,你家在哪儿,你问我?”陶颂之冷笑,死丫头比他还要小两岁,他当然不会惧怕她,他只是措不及防,没有想到死丫头会出阴招。

“是啊,我就是在问你啊,你说这是笑话,那如果我把你的右手打残了,你说还是不是笑话呢?”

话音未落,陶颂之正在努力挣扎的右手忽然被人压在地上,接着,他看到了另一只手,沈彤的手。

沈彤的手上拿着一块青砖,这应是当年拆房子留下的青砖,砖上还生着绿苔。

“没关系啊,表哥,你可以说,也可以不说,我可以砸下去,也可以不砸。”沈彤轻声细语,声音里还带着几分顽皮,是个淘气的小姑娘啊。

如果是半刻之前,陶颂之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他竟然会被一个小丫头威胁。

“你敢!”他怒道,下巴可真疼啊,说话的时候更疼。

“你的家人都没有了,现在和野狗没有区别,我有什么不敢的?”沈彤笑道。

不行,他是读书人,他的手还要写字,他还要考科举。

“救命啊,救命!”陶颂之嘶声大喊,可惜他的前胸被压在地上,即使是在喊救命,也像是没有吃饱似的。

“别喊了,表哥你说过,这里大喊大叫也没人听到,你忘了吗?”沈彤说道。

是啊,他没有忘啊,他之所以会带沈彤来这个地方,就是因为这里僻静,没有人,就在来的路上,他还仔细留意过,连个人影子也没有。

所以,他就是喊破喉咙也没有人来救他。

“你不想说吗?那我就砸了。”沈彤说着,拿着青砖的手就落了下来。

“不要,我说!”陶颂之大喊。

青砖落下,却不是落在他的手上,而是满是碎石的地上,离他的手只有寸许。

陶颂之惊出了一身冷汗,只差寸余啊,那块青砖就砸到他的手上了。

他大口喘息,就连下巴上的疼痛好像也感觉不到了,他周身每一个毛孔都被惊惧包裹,太可怕了,从未有过的可怕。

“说吧,说错一个字,我就接着砸。”落下的青砖又被举起,陶颂之只觉脑袋昏昏,一阵尿意袭来,有什么从身体里流出。

“你家在下乔镇啊,你不用拿这个来试探我,你想知道什么,是想知道我爹为何会恨你们家吗?”他当然不会笨到以为沈彤是真的只想问问自己家在哪里,这丫头八岁了,怎会不知道自己家呢,她是要试探他,不,她是要借着这件事来吓唬他。

“原来就在下乔镇啊,那离得不远,难怪一天就能走个来回呢,下乔镇很大吧,我家在下乔镇哪里呢?”沈彤又问。

这一次陶颂之已经可以肯定,死丫头是想借着这件事来打压他,让他吓得魂不守舍,再从他嘴里问出更重要的话。

“你家在下乔镇的柳家湾,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快问吧。”勇气一点点回来了,父亲说的是对的,无论任何情况下都要冷静,他刚刚就是太不冷静了。父亲还说过,做人要懂得取舍,也要懂得进退,现在他就退一步吧,假装配合,看看这死丫头究竟要做什么。

第三十一章 大姑娘

“好吧,你倒是没有说谎,那我问你,你爹为何会恨黄家?”沈彤原本并没有打算问这个,狗有咬人的和不咬人的,人也分成该杀的和不该杀的。

陶世遗就是该杀的,既然该杀,又何必要研究他为何该杀。

她没杀陶世遗,但她让陶世遗死得更惨,家破人亡。

不过,刚刚陶颂之既然提到了,那她也无妨多问一句,免得让陶颂之看出她其实只想知道自己家在哪里。

“当年我爹去京城投奔黄家,黄家虽然表面上推荐爹进了京城书院,可是却从不把我爹当成亲戚,无论我爹如何伏低做小,在他们眼里,我们陶家人什么也不是。后来我爹想进入国子监,黄敬,也就是你外公却说什么也不肯引荐,我爹跪在他面前苦苦哀求,他还是拂袖离去,换做是你,你能不恨他们吗?”

强忍着下巴的疼痛,陶颂之说得声泪俱下,能不恨吗?当然恨啊,一封荐书而已,黄晚秋身为礼部侍郎,黄敬那时也已官居四品,一封荐书对他们而言只是举手之劳,可他们却不肯写,进入国子监,就能拜大儒为师,与京城顶尖的官宦子弟同窗,这样的机会,黄家都不肯给。

“原来就是为了这个啊?我外公凭什么要给你爹写荐书啊?你爹给钱了?还是你爹对黄家有救命之恩?再或者,你爹是黄家的亲生子孙?都不是吧,那凭什么?凭你家和黄家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还是凭你爹不要脸吗?”

沈彤觉得很好笑,不过这番话是从陶颂之口中说出的,可信度只为五成。

莫欺少年穷,这句话黄家不会不懂,举荐陶世遗进国子监,只是举手之劳,黄家没有必要拒人千里。谁知道当年陶世遗还做过什么事,才令黄家不肯给他写荐书呢,虽然不知道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可是沈彤却敢保证,肯定不会是黄家嫌弃穷亲戚,真要是嫌弃,早在陶世遗来投奔时就给轰出去了,也不用等到那时。

“你你敢骂人?”陶颂之长到十岁,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在他面前爆粗口,他是读书人,他的父亲是谦谦君子,就连家里的下人和他说话,也要彬彬有礼。

“有什么不敢的,我不但敢骂人,我还敢杀你呢。”沈彤可没有功夫替陶世遗教导儿子,她拿出匕首,在陶颂之眼前晃了晃。

“你你你,你要做什么,你敢杀人?”陶颂之的肚子咕噜一声,一股臭气从裤裆里钻了出来。

“呸呸!”沈彤一手拿刀,一手捂住鼻子,她原本是用膝盖顶着陶颂之后心的,这时也移开一点,这什么毛病啊,又屙又尿又放屁,读书人吗?陶世遗教出来的好儿子。

“别怕,我今天不杀你。我不杀你,不是因为我不敢杀人,而是因为你还是个小孩子,我没有杀过小孩子,有点儿下不去手。不过你给我记住,长大以后你最好当个好人,否则我一样会杀你,现在我给你做个记号,免得你忘了我说的这番话。”

沈彤说完,手起刀落,在陶颂之肩膀上划了一条长长的口子。

陶颂之疼得大叫,沈彤站起身来,看着鲜血从陶颂之肩头涌出,陶颂之捂着肩膀在地上疼得打滚儿,沈彤没有说话,大步离去。

回到刚刚来时的地方,远远就看到芳菲正坐在路边哭,旁边几个大婶正在劝她。

“你家小姐长得什么样啊,多大了?哎哟,十里铺可真是不太平啊,张员外家里刚出事,光天化日的,又丢了个大姑娘。”

“要和里长说一声吧。人丢了可不是小事,万一是被拐子给拐了呢。”

“刘大婶,你是糊涂了吗?大姑娘丢了能传出去吗?让人知道了,这名声可就全完了。”

大婶们你一句我一句,芳菲除了哭已经没有主意了。

“我不是大姑娘,我也没丢。”沈彤笑吟吟地走过来,向几位大婶行礼,很有礼貌。

“小姐,小姐你去哪儿了,我以为你不要我了。”看到沈彤,芳菲哭得更厉害了,她真的以为小姐不要她了,她什么都做不了,小姐嫌弃她了。

小丫鬟就是个小姑娘,小姐是个更小的姑娘,现在小姐回来了,几位大婶先是松了口气,紧接着又心疼起来:“哎哟,怎么两个人全都穿得脏兮兮的,你们家里人呢?”

“家里遭难,我们要去投奔亲戚,路过此处。”沈彤乖巧地说道。

“我就说嘛,一定是家里遭难了,如今这世道,真是造孽啊,张员外家都被人灭门了,到处都是土匪,这日子没法过了。”

沈彤和芳菲离开十里铺时,已经换上了大婶女儿小时候的衣裳,现在她们不像大户人家的小丫鬟了,已经是乡下小村姑了。

夜幕降临,两个小村姑依旧找了一片河滩过夜,吃着烤鱼,芳菲拿出大婶送她的针线,自告奋勇要缝补布娃娃。

沈彤笑着说道:“先不急着缝起来,等我找到我娘再说。”

没有什么事情,比找到娘更重要了。

或许布娃娃里藏着什么宝贝,那宝贝值得杨家派出嫡长孙来取,可是那关她什么事?除非那宝贝能换回她娘,否则没有用,只能添乱。

“芳菲,你还记得你娘的样子吗?”躺在石头上,望着满天星斗,沈彤问道。

“不记得了,奴婢很小时就被拐了,也可能是被拍花的拍走了,反正奴婢不记得了。”不记得也就不会去想,不去想也就没有牵挂,这样也好。

“可是我记得啊,我记得我娘坐在花架下做针线,我从外面跑进来,我娘给我擦汗。”

她还记得万箭穿心时,娘喊出了她的名字。

“彤彤”。

下乔镇虽然离得不远,可是只靠双腿,她们走了整整一天,到达下乔镇时,已经入夜了。

她们没有去镇子里,在镇外宿了一夜,天亮的时候,两个人和进城卖菜的小贩打听了一下,才知道柳家湾是乔河的一个河湾,并没在下乔镇的镇子上,沿着乔河走,约末五六里就到了。

沈彤向小贩道谢,小贩好心地叮嘱她们:“你们怎么没有跟着大人呢,柳家湾不太平啊,你们到了那里要小心。”

“不太平?大叔,柳家湾怎么了?”沈彤问道。

第三十二章 丢了的孩子

“柳家湾有户人家的小女儿丢了,和你们差不多大,唉,真是可怜啊,那家的太太是个寡妇,相公死了,现在孩子也丢了,她气血攻心就疯了,自己把房子给烧了,有人来救火,那位疯了的太太拦在门前不让进去,好端端的房子全都烧光了。听说十里铺闹土匪,这离得也不远,那家的小女儿十有八、九就是让土匪给抢走的,有人夜里看到了,土匪拿着明晃晃的刀剑在街上走呢,唉,别说是你们这样没有家里人带着的孩子,就是我,这阵子都不敢往柳家湾送菜了。”

小贩说完,唉声叹气地走了,一边走一边嘀咕:“以前太祖皇帝还在的时候,这世道哪有这么乱啊,唉!”

小女儿丢了啊,那家的太太疯了啊,房子也烧了,夜里有拿刀的人出没!

沈彤怔怔一刻,一旁的芳菲扯扯她的袖子,小声说道:“小姐啊,那个柳家湾闹土匪啊,咱们还去吗?”

沈彤看看她,问道:“你有钱吗?”

“没有。”芳菲摇摇头。

“那你有色吗?”沈彤又问。

芳菲看看自己那副豆芽菜似的小身板,怪不好意思的:“也没有。”

“那你有什么可害怕的,真的有土匪也不会来抢我们的。”沈彤笑道。

“那家的小女儿不是丢了吗?万一土匪也把我们抢走呢?”芳菲还是害怕,土匪啊,张员外一家二十几口都被土匪杀死了。

“你有点脑袋行不行,土匪为什么会抢我们,为钱?你又不是那家的女儿,拿不到赎金;为色?放着大姑娘不抢,抢我们干嘛?”沈彤朝着芳菲的小脑袋轻轻打了一下。

芳菲捂着脑袋,小声嘟哝:“万一把我们卖给人牙子呢?”

“你又不是没有被卖过,大不了再多卖一次呗。”沈彤真被自己丫头给笨死了,她大步向柳家湾的方向走去。

芳菲怔了怔,也是啊,她又不是没被卖过,她都被卖过两次了,也没有少块肉,还长个子了呢。

有什么可怕的,跟着小姐有鱼吃。

“小姐,等等我啊。”芳菲紧跑几步跟了上去。

虽然小贩是道听途说,但是也没有夸张。

整个柳家湾都笼罩在紧张的气氛中。街上冷冷清清,大白天也看不到人影,家家户户关门闭户,甚至看不到在老槐树下说三道四的人。

“小姐”芳菲的声音在颤抖,她甚至想要往回走了。

“没事,已经好几天了,该发生的都发生了,没有什么好怕的。”

是啊,自从她被蓉娘带走,已经过去八天了。

这八天里发生了很多事,她生病,她清醒,她逃出陶家,她杀死陶三村父子,她从屠卫手里逃出来,陶世遗家破人亡,她找到了柳家湾。

这是短短八天里,她所经历的事情;而在她看不到的地方,母亲一定也发生了很多事,比如发疯

沈彤的脑海里浮现出最后见到的母亲,已经疯了的母亲。

就是因为前世见过母亲的那一面,所以当她听到小贩说起那位疯了的太太时,她没有吃惊,也没有太多悲伤,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她要知道那些拿着刀剑的人有没有带走母亲。

柳家湾太冷清了,死一般的静寂,如果不是各家屋顶升起的炊烟,沈彤几乎以为这些房子里没有人。

“小姐,我们去挨家挨户敲门吧,或许会有好心人肯帮我们呢。”芳菲说道。

“我们先去河边,晚上再说。”

沈彤带着芳菲来到河边,这里是乔河的一个转弯,有一个小渡口。渡口也同样的冷清,两条小船泊在岸边正在等生意。

看到有两个小姑娘走过来,摆渡的老汉没有理会,继续啪哒着旱烟,可是刚刚啪哒了两口,他就像想起了什么,冲着两个小姑娘挥手:“回家,快回家去,没有家里人跟着,不要跑出来玩儿。”

沈彤松了口气,终于有人肯搭理她们了。

她快走几步,走到河边,对老汉说道:“爷爷,我们是来走亲戚的,可是连个问路的人也找不到。”

“啥?来这里走亲戚?快走快走,去哪里都好,唯独柳家湾不要来。”老汉说着,去解船上的绳子,看样子是想走了。

“爷爷,柳家湾到底出了什么事,还有我家亲戚姓钱,他家小姐是我表妹。”沈彤急急地说道,一张小脸上都是恐慌。

老汉解绳子的手停了下来,他打量着沈彤:“钱家的小姑娘是你表妹?他家出事了你不知道吗?”

“不知道,怎么了?”沈彤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小姑娘害怕了。

“唉,你表妹丢了,不只是你表妹丢了,柳家湾一夜之间丢了五个小女娃了,都是和你们差不多年纪的,可怜那些丢了孩子的人家啊,钱家太太已经疯了,其他人家也差不多啊。”老汉说着,抹了把眼角。

“怎么丢的?我看家家户户都关着门,也没有人出去找孩子呢?”沈彤问道。

“钱家太太发疯了,一把火烧了自家房子,好多人家都过去,有的是救火,有的是看热闹,等到他们回到家,才发现自家女儿也不见了,谁知道是怎么丢的啊,后来才知道这都是土匪干的,夜里那些土匪提着刀在街上走,好多人都看到了。报了官,官府让大家关门闭户这会儿,能走的人家都走了,留下来的都是走不了的,除了关门闭户也没有别的办法了。”

老汉说到这里,指指河边:“往常这里至少能有十几条船,现在就我们两条船了,我们没有家小,除了一条船什么也没有,土匪来了还能把我们怎么样?大不了就是一个死。”

一旁的芳菲已经泣不成声,她怯怯地沈彤说道:“小姐,咱们走吧。”

沈彤不想走,她想不明白,那天蓉娘不是带了那个小女娃去了吗?难道那个小女娃露馅了?所以就在柳家湾一通乱抓,抓走了五六个孩子?

“爷爷,钱家太太现在在哪儿?”沈彤问道。

“唉,让土匪抓走了,就是那天夜里土匪来了,从那天以后,谁也没有见过钱家太太了,不是被土匪抓了,还能是啥?”

第三十三章 不许动她

按照老汉的指引,沈彤找到了自己的家。

这里已经不是家了,前面的院落已经烧毁,后面的还残留着几间,但到处都是火烧过的痕迹,沈彤里里外外走了一圈儿没有唤醒丝毫记忆。

“小姐,您翻翻看,说不定能找到太太用过的物件”芳菲想说找到太太的物件,就当个念想吧,可是她不敢说出来,她怕会惹了小姐难过,小姐没哭,她自己已经哭了。

小姐千辛万苦才找到家,可是家没了,太太也没有了,小姐心里该多难过啊。

芳菲不知道的是,沈彤并不难过,这一切都是她意料之中的。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她之所以回到这里,是心里还存着万分之一的侥幸,抱着万分之一的希望,可是现在,她看不到希望了。

沈彤蹲下,空气里似乎还弥漫着烧焦的味道,她不难过,她是绝望。

“芳菲,别哭了,哭多了会口渴,从这里要走好远才能到河边呢。”沈彤高声说道。

“小姐,哭多了真的会口渴吗?”芳菲抹把眼泪。

“我也不知道啊,我上一次哭还是上辈子的事,早忘了。”沈彤站起身来,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柳家湾三面环水,是个好地方,就连空气里的焦味也好闻。

绝望吗?有点儿。但是她不是还活着吗?只要活着,就没有绝望。

“小姐,那我们接下来去哪里啊?”芳菲用衣袖把哭得湿漉漉的小脸抹干净,天都黑了,她可不敢一个人去河边找水喝。

“去哪里呢”沈彤四下看看,月光把参差不齐的影子斜斜地拉得很长,她笑了笑,“那位朋友,出来吧,我看到你的影子了。”

“啥?”芳菲一时没听明白,但是她很快就看到暗影中走出来一个人,她惊呼一声藏到了沈彤身后。

沈彤差一点笑出来,她这个丫鬟不但笨,而且怕死,忠心护主这种事是不会做了。

那人渐渐走近,身形也暴露在月光之下。

“咦,春鹊?你还活着,太好你是人是鬼?”芳菲在沈彤身后探出半个身子,声音由惊喜到惊恐,也只是一瞬间。

沈彤半侧过身子,拍拍芳菲的小脑袋,接着,她转过身,冲着春鹊一笑:“一路跟来,辛苦你了。”

“还好。”来人正是春鹊,陶家的那个小丫头。

沈彤颔首施礼:“我叫沈彤,请问怎么称呼?”

春鹊还礼:“我姓梅,小字胜雪。”

“好名字,不知与梅雅雍梅阁老可有关系?”沈彤问道。

“沈娘子聪慧,梅阁老便是家祖。”梅胜雪面沉似水,全无半分小女娃应有的天真。

“原来是梅氏后人,幸会。”沈彤再次施礼。

“沈娘子客气了,只是不知,你可真是沈氏后人?”梅胜雪问道。

“我啊是吧。”沈彤也笑了,眉眼弯弯,梅胜雪竟一时为语。

什么叫“是吧”,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她这是什么语气?

“既然沈娘子出现在这里,那么即使你不是沈家后人,想来也对沈太太的事情知之甚深吧。”梅胜雪的脸上早就没有了笑容,她的口气也严厉起来,像是一个大姐姐正在质问小妹妹。

“那你想从我口中知道什么?”沈彤对梅胜雪越发好奇起来,这个梅胜雪有意思啊,先是想办法混进王牙婆那里,然后又顺理成章给陶家当丫头,如果不是那天在树林里,她装晕时眼睫毛动了动,沈彤也没有看出她的破绽。

“遗诏在哪里?”

月色如水,梅胜雪上前一步,她只比沈彤高出半头,但是面若寒霜,咄咄逼人。

“哦,原来你们几拨人都想要我,就是为了遗诏啊。什么遗诏,做什么用遗诏就是皇帝死前下的诏书了,哪个皇帝?太祖皇帝吗?”

大齐朝迄今为止也只有过两位死去的皇帝,一位是太祖皇帝,另一个则是惠容太子,也就是孝康皇帝。孝康皇帝死在太祖皇帝前面,他没有登基,今上登基后,追尊他为皇帝的,所以他不会有什么遗诏。

能有遗诏的,只有太祖皇帝。

“沈娘子,何必装糊涂呢,沈氏一门满门抄斩,诛连九族,沈三太太九死一生逃出来,不就是为了保存遗诏吗?沈彤是沈家唯一骨血,沈三太太定然会用这份遗诏给女儿做护身符,即使遗诏没在你身上,你也一定知道藏在哪里!”梅胜雪又向前迈了一步,她站在沈彤面前,居高临下。

已经确定面前的是人不是鬼,芳菲不再害怕,看到自己认识的春鹊就像变了一个人,不但声色俱厉,而且还对小姐步步紧逼,芳菲很生气,她从沈彤身后钻出来,双臂伸出挡在沈彤面前。

“春鹊,你要干嘛?”

梅胜雪冷冷一笑,伸出手来,没怎么用力,芳菲就一个踉跄摔了出去。

芳菲啊的一声,身子不由自主地倒了下去,忽然倒下去的身体被什么挡住,接着她就被人抓住了胳膊,稳稳地站住。

芳菲这才看到,挡住她的是小姐的脚,抓住她的,当然就是小姐的手了。

“小姐”芳菲想哭,可是知道现在不是哭的时候,她咬着嘴唇不让眼泪掉下来。

沈彤没有看她,一双大眼睛微微眯起,她打量着气势压人的梅胜雪。

“这是我的人,不许动她。”声音清脆,带着孩童的甜糯,但斩钉截铁,毫不拖泥带水。

梅胜雪的脑海中一晃而过的是那个从天而降的小小身影,骑坐在陶顺儿肩上,出手之快之狠,让她至今都怀疑自己看错了。

“一个小孩子而已,我不会伤她。”梅胜雪淡淡地说道,已经没有了刚刚的凶悍。

这个沈彤,看不透啊。

沈彤却好像没有察觉到她的改变,她好奇地打量着面前的梅胜雪,不知死活地问道:“你说她是小孩子,那你不是小孩吧?你为何长得这么矮?”

真没想到,剑拔弩张的时刻,眼前这个小女娃居然会问这个?

梅胜雪生平最恨被人问起的,就是沈彤最后说的那一句“你为何长得这么矮?”

她冷哼一声:“少废话,回答我的问题。”

“你的问题?哦,想起来了,你是说遗诏啊,遗诏在哪里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沈彤笑了,笑得很好看。

第三十四章 我就是全族

关于遗诏的事,在此之前,梅胜雪想过很多种方法,比如甜言蜜语从沈彤嘴里套出来,再比如打一顿,让沈彤不得不说。

无论这个沈彤是不是真的,她也只是一个八岁的小女娃而已。

可是梅胜雪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沈彤会对她说“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直白、坦然,却又令她无法反驳。

梅胜雪一时无语,好一会儿,她才说道:“如果不是沈家获罪,我祖父也不会被连累死在诏狱,我家成年男丁发配三千里,女眷收为官奴,看这片烧毁的院落,在这小镇上也算是大户人家吧,你娘和你虽然流落于此,可是依然衣食无忧、使奴唤婢。你知道什么是官奴吗?就是奴婢当中地位最低下的,你永远也想像不到,你们沈家的人全都死了,而我们却还活着,屈辱地活着,生不如死!我们梅家有今日,都是拜沈家所赐!”

梅胜雪咬牙切齿,声嘶力竭。人生最大的痛苦,不是死,而是生不如死。

沈彤之所以猜出梅胜雪是梅雅雍的后人,是因为她也只听说过这一家姓梅的。

前世,沈彤听说沈家和梅家,还是在看到朝廷捉拿杨锦程的海捕公文的时候。

当时围观的百姓中,有人曾说:“想不到杨家也有今天啊,当年沈首辅诛连九族,梅雅雍梅阁老死在诏狱,家人流放,邢胜云邢阁老一家死于非命,这些事还不都是杨家干的啊,报应,报应啊!”

那时的沈彤并不知道,这个诛连九族的沈家和她是有关系的,直到这一世,她把从陶世遗和屠卫口中零星听到的串连起来,终于明白了。

梅胜雪这样理直气壮,是认为沈家欠她的,沈彤欠她的吧。

“梅小姐,据我所知,我祖父的门生故旧,虽然都有波及,但只有你们梅家最惨,所以你说你们梅家承受的一切,都是拜沈家所赐,是吧?”沈彤和颜悦色地问道。

“是!”梅胜雪冲口而出,心里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可又想不出来。

“为什么偏偏是你们梅家,而不是张家李家?你没有想过吧,那我就告诉你!那是因为梅家受沈家恩惠最多最大,如果没有我祖父,梅阁老可否能够进入内阁主理军机?沈梅两家同气连枝,沈家是主,梅家是从,你们梅家从沈家这里拿了好处,没有报答,跟着吃些瓜漏不应该吗?”

“你们觉得生不如死已经可悲,但你们至少还活着!死了就什么都没了,没有了希望,没有了曙光,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也看不到蓝天白云。”

“人死如灯灭,虽然我还活着,可是我的祖父也不会知道,他甚至不知道我是男是女,更不知道我能否苟活下来。”

“而你们梅家的人能活的都活下来了,流放也好,为奴也罢,至少还活着。你想报仇吗?我不反对,但是请你记住,你的仇人不是我,不是沈家,以前不是,现在不是,将来是不是,要看你有没有惹到我!”

“我们沈家,从来不欠你什么!”

黑夜寂寂,就连呼吸声也变得微不可闻。

梅胜雪好一会儿才从震惊和愤怒中缓过来,她愤愤地说道:“你们沈家有没有欠我们的,不是你说了算的。”

“我们沈家被灭族了,沈家只剩我一个人我沈彤就是全族!沈家的事,我说了算!梅家的事,你说了算吗?”

月光下,小小的女孩身姿笔挺,神情傲然,虽然她只有一个人,但是她就是全族!

只要她还活着,沈家就没有灭亡,她活一天,沈家就存在一天。

梅胜雪已经怔住了,那个比自己年纪小的小女娃,忽然让她感觉到了威压。

那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气势,那是不应该属于大家闺秀的气势。

“你说得对,我还有家人,我的双亲也还健在,我不能代表梅家,我不如你。”梅胜雪说道。

“这个不用比啦,但是有件事要说明白,如果你们梅家人总是认为沈家欠了你们的,你们来找沈家要东西就是应该的,那请你们最好断了这个念头,遗诏在不在我这里,这不是你们应该问的,我要不要把遗诏给你们,更不是你们该想的。”沈彤稚嫩的声音在夜色中响起,因为多了几分清冷而显得诡异。

梅胜雪双拳握起,她重又在沈彤面前挺起胸膛,她虽然不能代表梅家,但是只要还有一线希望,她就要为梅家争取。

“沈彤,就凭你一人,是保不住那份遗诏的。”她说道。

“保不住就毁了啊,再说,你怎么知道我保不住?”沈彤笑道。

“毁了?沈老大人千辛万苦把你怀孕的母亲送出来,不就是为了保住遗诏吗?你动辄就要把遗诏毁掉,你对得起列祖列宗吗?”梅胜雪声音嘶哑,太可恨了,她为了打听遗诏的下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沈彤竟说要把遗诏毁了?

怎么可以?她沈彤不配!

“你错了,我祖父之所以要把我娘送出来,不是为了保住遗诏,而是要保住沈家的根!那狗屁遗诏,害得我们沈家家破人亡,我们沈家人只要不疯不傻,只会恨死那东西了,难道还要再浪费我这个硕果仅存的独苗吗?”沈彤冷笑,她虽然不知道这狗屁遗诏是什么内容,但是沈家已经搭上了八百口人,她可不想再多她一个。

梅胜雪再一次怔住,沈彤说的这些话,这是大逆不道吧?她真是沈家遗孤吗?沈三太太黄氏怎么把女儿教成这样了?沈毅如果在世,听到孙女一口一个“狗屁遗诏”会不会气得从坟墓里跳出来。

但是沈彤说,沈家之所以让沈三太太逃出来,不是为了遗诏,而是为了保住沈家的一条根

“你想要遗诏吗?如果哪天我改变想法,我会给你的,不过那个时候,我也会放出口风,让所有想要抓住我的人都知道,那遗诏在你身上,你觉得这样可行否?”沈彤笑嘻嘻地说道。

梅胜雪终于被激怒了:“沈彤,你太嚣张了!”

说着,梅胜雪一拳打了过去。

她的拳头擦着沈彤的衣裳滑过,脖颈下一凉,梅胜雪挥出的拳头尚未收回,便僵在了半空。

一柄匕首抵在她的咽喉上,那个孩子童稚的声音响起:“我有嚣张的资格,在我面前,你没有。”

第三十五章 钱小姐

那天在树林里,梅胜雪曾经见到沈彤从天而降,把膀大腰圆的陶顺儿打倒在地,但是她一直觉得,那或许是巧合,更或许是自己看错了。

可是现在,冰冷的刀锋抵在咽喉上,梅胜雪只觉一股寒意从背脊直至脚底,不是巧合,她也没有看错,沈彤会武功,而且不是普通的武功。

这是杀人的武功。

拿着匕首的手细小白嫩,但是却从容沉稳,好像这个动作,她已经练过千百次,只要出手,一击得中。

“你究竟是谁?”梅胜雪感觉到自己声音中的颤抖,她怕了吗?面对飞鱼卫她没有怕过,从杨家护卫中杀出来她也没有怕过,但是此时此刻,面对一个比自己小了七八岁的小姑娘,她却第一次感觉到了恐惧。

这是面对死亡的恐惧,梅胜雪第一次感觉到死亡离她很近,近在小姑娘一念之间。

“沈彤。”声音里带着愉悦,但是抵在咽喉上的刀尖却未移开半寸。

“沈家是书香门第,怎会让女儿学武功的?”而且还不是普通的武功,这么快的出手,梅胜雪生平未见。

“沈家的事轮不着你过问。”笑语盈盈,却丝毫不让。

梅胜雪挥出去的拳头终于收回,她颓然地说道:“其实我们两家可以合作。”

“或许吧,但是你不配和我谈,换个能主事的人来见我!”

咽喉上的刀尖终于移开,梅胜雪这才发现,自己的里衣竟已湿透。

“我家长辈不便出来。”她说道。

“是吗?那就别谈了。”沈彤收起匕首,转身向屋里走去。

房子被烧得残缺不全,但这是她的家,今夜她不想离开。

芳菲恨恨地瞪了梅胜雪一眼,跟着自家小姐进屋。她没想到春鹊这么坏,不但打她还差点打了小姐,在陶家时,她可没少帮春鹊干活儿。

廊下只留下梅胜雪一个人,她怔怔一刻,转身离去。

良久,芳菲探出脑袋看了看,又飞快地把脑袋缩回去,跑到沈彤身边:“小姐,春鹊走了。”

“她不是春鹊咦,她还没告诉我,她为什么长得这么矮呢。”沈彤笑着说道。

“矮吗?春鹊不矮,她比我高半个头呢。”虽然芳菲看到了一切,可她还是搞不明白,在王牙婆那里时,她就和春鹊认识了,为什么春鹊说变就变了呢。

“你是小孩,她不是。”沈彤摸摸芳菲的小脑袋,没留头的小丫头,头发才到耳下两寸,发尾卷翘,十分可爱。

“她和我同年,是小孩。”芳菲认真地纠正,小姐一定是被春鹊气糊涂了。

“她不是小孩,她只是长得矮,假扮成小孩而已”,沈彤耐心解释,芳菲虽然年纪小,可是也到了该长记性的时候了,“还有,以后遇到她,无论她问你什么,我没让你说话,你都不要理她,记住了吗?”

“记住了。”芳菲点点头,从怀里掏出半块饼子,这是在十里铺时,好心的大婶给的。她把饼子掰成两块,大的给了沈彤,自己拿着小的狼吞虎咽地啃起来,小小的一块饼,两三口就吃完,小丫头看看沈彤手里还没有吃完的饼,咽咽口水。

沈彤莞尔,脑海里浮现出另一个人来,也是八、九岁的小姑娘,也是和她一起吃东西,只不过那人吃得比芳菲好看多了,斯斯文文,秀秀气气,即使是艰苦的野外训练,那人也会在吃饭前用帕子把她的手擦拭干净,吃完东西,还会细心地抹去她嘴角的残渣。

沈彤把最后一块饼塞进嘴里,找了一块相对干净的地方,对芳菲说道:“早点睡吧。”

第一缕晨曦透过残破的屋顶照进来,沈彤睁开眼睛,她推推睡成小猪的芳菲:“起来了,我们去外面走走。”

清晨的柳家湾终于有了人气,有出来倒夜香的,也有推着小车出门的,人总要吃喝拉撒,既然傍晚的时候看不到人,那么早上就一定能看到。

两个小姑娘手牵手走在街上,立刻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有位提着菜篮子的老太太左右看看,确定小姑娘没有家里人跟着,她连忙走过来:“你们是谁家的孩子,快回家去。”

两个小姑娘有些惊慌,怔怔地不知如何是好,这时,又有几个人走过来,对她们指指点点,忽然,一个三十多岁的媳妇惊叫一声,所有人都看向她,只见她指着沈彤颤声说道:“你不是钱家小姐吗?没错,就是你,我去过你家送绣活儿,见过你两回呢。”

钱家小姐?

丢了的钱家小姐?

“阿民家的,你没看错?这真是钱家小姐?”一个老妇人的声音里带了哭腔,她的外孙女丢了,女婿却不肯去找,说钱家小姐都找不到,自家丫头更别找了,反正也是个赔钱货。

“没错,就是钱家小姐,我见过两回呢。”阿民家的走近两步,仔仔细细地端详沈彤。

片刻之间,沈彤周围已经围满了人,钱家小姐是第一个丢的,她回来了,那么其他孩子是不是也能回来?

“钱小姐,你看到我家小翠了吗?她和你一般高,笑起来有酒窝儿。”

“土匪怎么只放你一个回来,其他人呢?”

还有人指着芳菲,说道:“这个小姑娘我见过,是大老李家的二丫。”

芳菲连忙摇头:“我不是二丫,我不是。”

“哎哟,阿力叔,你认错了,二丫没丢,大老李带着一家子去亲戚家避祸了,人家好好的呢。”

被叫做阿力叔的汉子摸摸脑袋,继续不依不饶:“不是大老李家的二丫,就是刘裁缝家的那个丫头,我不会认错的,一定是她。”

芳菲又摇头:“我是陪我家小姐一起来的,我不是二丫,也不是刘裁缝家的,你们认错人了。”

陪着小姐来的?那就是钱小姐的丫鬟了,原来钱小姐是和丫鬟一起被土匪拐走的。

围观的人群终于把注意力从芳菲身上移开,指着沈彤,七嘴八舌又说开了:“你快说话啊,其他人呢?”

“你怎么不说话,看见我家小翠了吗?你快说啊!”

先前那个老太太朝着沈彤扑了过来,芳菲连忙伸手挡在沈彤前面:“不许”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老太太便扑到了她的身上,芳菲没有站稳,一老一小摔在地上。

“你们这是干什么!”一声暴喝忽然响起

该来的人终于来了。

第三十六章 我饿了

沈彤踮起脚尖,拔着脖子望过去,她看到几个人正走过来,先前七嘴八舌的百姓纷纷让出一条路来。

显然,他们知道来的是什么人。

为首的是个三十出头的男人,锦衣华服,昂首挺胸,跟在他身边的是位花白头发的老者,目光不停地在男人与围观百姓们身上游走,似是在观察男人的脸色。

在他们身后,还有三四个随从打扮的,太阳穴高高鼓起,一看就是练家子。

和芳菲一起摔在地上的老妇人好不容易爬起来,还没有站起,就看到走来的几个人,她手脚并用,爬到老者脚前,哀哭道:“里长啊,钱家小姐回来了,您快问问她,我家小翠在哪儿啊!”

“钱家小姐?”被称做里长的老人惊讶地看向被众人围在中间的沈彤,还有刚刚从地上爬起站起来的芳菲。

“是啊,那个就是钱家小姐,阿民家的见过的,不信您问阿民家的。”老妇人颤颤微微地站起来,指着缩在一旁的妇人。

里长看向那妇人,锦袍男人也看了过来,双目炯炯,如同两道利刃,妇人吓了一跳,神色间也紧张起来,没有了刚刚的口齿伶俐:“我去钱家去钱家送过绣活儿见过见过钱家小姐”

男人的目光从妇人身上移开,又看向里长,目光里带了几分嘲讽。

里长额头的青筋动了动,对那妇人不悦地道:“阿民家的,你见过钱小姐,为何之前不说啊,钱小姐丢了以后,我问过你们,有谁知道她的样子,你们可都说从未见过她的啊,这才几天啊,都忘了吗?”

阿民家的抓着菜篮子的手微微颤抖,她忙道:“我去送绣活儿时多、多看了一眼也没看清眉眼,就是个没留头的小姑娘,和和这两个小女娃差不多高矮”

“阿民家的,你刚刚可不是这样说的,你怎么”没等阿民家的把话说完,老妇人就嚷嚷起来,她虽然上了年纪,可是耳不聋眼不花,刚刚阿民家的说她不会看错,还说见过两回,这就是钱家小姐。

“行了行了,刘老太太,我知道你的外孙女丢了,你很难过,可也不能看到小姑娘就以为是你外孙女回来了,再说,官府已经在找了,你们只管回去等消息,不要再聚众闹事了,散了吧,都散了吧。”里长语重心长,一副善长仁翁的形象。

老妇人还要再说,就被几个好心的乡邻劝着走了:“里长说得对,咱们回去等消息,快点走吧。”

刚才还围得满满的人群四散开去,阿民家的自是跑得最快。

今天真不该出来,快些回家关门闭户。

好不容易热闹起来的街上,片刻之间只剩几个人。

锦袍男人缓步走到沈彤面前,嘴角微微勾起,上上下下打量着她:“这鼻子确是有些像啊。”

沈彤忽然想笑,这已经是第二个说她鼻子的人了。

第一个是屠卫,屠卫说她长着一个沈家人的鼻子;

现在这位是第二个。

沈彤没有说话,她的眸子迎向男人打量的目光,没有畏惧,更没有躲闪。

“几岁了?”男人声音清冷,如同寒檐冰锥。

“八岁。”沈彤的双唇轻启,她笑了。

里长并不知道钱小姐的真实身份,而这个男人也不想让他知道,他宁可自己查,也不让阿民家的当众指认,里长察言观色,堵住了所有人的嘴。

所以,这个男人只问她几岁了,却没问她的名字。

“八岁?好,很好。”男人说道,脸上的神情和他的声音一样冰冷。

“我们饿了,衣裳也不够穿”,沈彤脆生生地说道,她又抬起脚来,“鞋子也破了。”

“嗯,那就先去吃饭吧”,说着,男人又看向里长,“给她们准备几身新衣裳,嗯,还有新鞋。”

里长如获大赦,连忙说道:“老朽这就去安排,这就去安排。”

半个时辰后,沈彤和芳菲已经坐在了一间宽敞明亮的客厅里。

半新不旧的家什,墙上挂着泛黄的字画,偌大的八仙桌上摆满五颜六色的点心,还有两盅甜汤。

芳菲的眼睛都看不过来了,她使劲吞着口水,两只小手在桌下绞来绞去,身子却坐得笔直,一动也不敢动。

“没事,他们不会下毒的,吃吧。”沈彤笑着说道。

“小姐”芳菲压低声音,小声说道,“咱们不认识他们,还是不要吃吧。”

“怕什么?还怕被他们下了迷药卖给人牙子吗?你又不是没被卖过。”

又是这句话,芳菲脸红了,是啊,她又不是没被卖过,大不了多卖一次可是小姐不能被人卖了。

“那奴婢先吃,奴婢吃了没事,小姐再吃。”说着,芳菲伸手拿起一块红豆糕咬了一口。

沈彤又笑了,她摸摸芳菲翘翘的小卷毛:“我说没事就是没事,放心吃吧。”

说着,她自己也拿了一块糕点吃了起来。

“这种小地方也做不出像样的点心,你们先凑和吃吧。”

男人的声音骤然响起,芳菲吓得手一抖,点心掉到了桌子上。

锦衣男人不知何时走了进来,他打量着桌边坐着的两个小姑娘,目光落到沈彤身上,小姑娘察觉到他的目光,抬起小脸,咧开嘴,冲他笑了笑,便继续吃起来。

男人没有再说话,他缓步走了出来。

一直候在外面的随从凑过来,低声问道:“将军,这真的是”

“不知道。”男人摇了摇头,双手背在身后,向廊外走去。

太突然了,这个小姑娘出现得太突然了,世上怎会有这么巧的事呢?

而且,是谁把她们送过来的,难道自己这一行人的行踪已经被人掌握了吗?

“将军,这件事有些蹊跷啊,要不要先问问她们?”随从说道,他所说的她们,自是正在屋里吃饭的两个小姑娘。

半夜里,他们接到飞鸽传书,有两个小姑娘出现在柳家湾,这两个小姑娘在街上转了一圈儿,就去了河边,自称是钱家的亲戚,找摆船老汉打听钱家的事,天黑后,她们去了已经烧毁的钱家宅子,并且在宅子里过了一夜。

他们连夜动身,天亮时分赶到柳家湾,刚刚见到柳家湾的里长,紧接着就见到了这两个小姑娘。

现在想想,他们真的是被这两个小姑娘引来的。

第三十七章 龙虎卫

这里是里长家的老宅,和里长现在住的新宅子在同一条巷子。里长的父亲生前是位秀才,老宅布置得古雅大方,但凡是有贵客前来,里长都会在这里招待。

前几天柳家湾出了大事,丢了几个孩子,还有人在夜里看到持刀的匪人。这件事惊动了官府,县丞亲自带了几个衙役过来,酒宴过后,醉醺醺的县丞摸着山羊胡子对里长耳语:“明年是张大人的通考之年,地方上千万不能出事,眼下这个案子,一定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影响到张大人的考评,咱们也没好处是吧?“

大齐的官员考核,分为考察和考满。考察是每六年一次,而考满则是在官员任职的第三年、第六年和第九年皆有考核,明年是知县张博为官的第九年,称为通考之年,这一次的考满,决定着张博接下来的官职升降和调留。

上乔镇和下乔镇虽然一衣带水,但却隶属于两个县。上乔镇属乔河县,下乔镇则属于临江县。乔河县的十里铺刚刚发生灭门惨案,据说知县大人没能捂住,已经传到州府了。

这一两年,临江知县张博一直小心翼翼,生怕所辖之地闹出乱子影响到自己的前程,因此,柳家湾的事刚刚报到衙门,他立刻重视起来,派了八面玲珑的县丞过来,把这件事压了下来。

里长自是心领神会,软硬兼施,一边安抚百姓,一边又危言耸听:“钱家太太丢了孩子又是烧房子又是发疯闹腾,结果呢,把土匪惹急了,连她也给抓走了。”

没过几天,十里铺张员外家被土匪灭门的事传到了柳家湾,这下子就连丢孩子的人家也不敢闹了,能避就避,能躲就躲,不能躲避的就关门闭户。

为此,知县张博还让人专程过来,称赞里长“善行乡里”。

里长虽然觉得有愧,可他也无计可施,也只能如此了,只能盼望那些土匪手下留情,孩子们能留下性命。

连续几天相安无事,可是就在前天,有人找到了里长。

来人名叫莫敢,他手持龙虎卫的凭信,来调查钱家的事。

里长听到龙虎卫三个字,立刻怔住了。他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小小的柳家湾,竟然会引起龙虎卫的关注。

太祖登基之时,前朝余孽拥立一个襁褓中的孩子,在南边建立小朝廷,称后晋。

定国公萧渊派遣手下五虎将中的邹震和蒋涤青率兵南下,一年后,后晋土崩瓦解,但是小皇帝下落不明。

萧渊请旨成立龙虎卫,大齐初建,人心不稳,地方上时有小股流寇滋事,龙虎卫的职责不仅是追查后晋小皇帝下落,更是为了整治地方。

飞鱼卫和龙虎卫一北一南,飞鱼卫重在刑狱和情报,而众所周知,龙虎卫的背景则是军队。龙虎卫由定国公萧渊创立,第一任指挥使是五虎将之一的邹震,龙虎卫虽然挂在五军都督府下面,但是自太祖皇帝驾崩后,五军都督府便对在南边的龙虎卫鞭长莫及了。

对于南边的百姓而言,或多或少都听说过龙虎卫,因此当里长得知来人是龙虎卫时,着实吓得不轻。

龙虎卫的事,别说是县衙,就是州衙和府衙也管不了,再说他们也不敢管。

莫敢询问了钱家的事,便在这里住了下来,一住就是两天。就在里长估摸着莫敢该走了的时候,今天一大早就迎来了这位锦衣男人。

此人姓蒋,里长没敢细问,看莫敢的恭敬态度,就知道这位一定是龙虎卫的大人物。

里长现在只盼着这些人什么也查不到,快点离开柳家湾,免得把事情闹大,知县大人那里不好交待。

现在,他正有些局促地坐在蒋大人对面,把前天和那个人说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钱家是八年前搬来的。以前柳家湾有位名医相老太夫,来求医问药的不计其数。钱老太爷就是来求医的,唉,钱太太是个可怜人,她和相公一起陪着钱老太爷来求医,可是路上行船遇到风浪,钱家相公去给船家帮忙,一个不小心被浪头打进江里,好不容易救上来,人已经不行了。可怜钱太太有孕在身,夫君身故,还有位病重的公公。可惜他们来得不巧,好不容易来到柳家湾,相老大夫却先他们一步云游去了。”

里长小心翼翼地喝了口水,继续说道:“钱太太那时重孝在身,又有身孕,钱老太爷白发人送黑发人,病上加病。当时听说相老大夫不在,钱太太当场就晕过去了。老朽听说以后,就建议他们先在这里住下来,一来钱老太爷和钱太太都不适合远行,二来相老大夫说不定哪天就回来了呢。”

“他们便租了房子,在这里安顿下来,不久,钱太太生下了一个女儿,或许是看到孙女心里高兴,钱老太爷的身体渐渐好了起来。刚好我家一个亲戚要卖房子,钱老太爷就买了下来,就是烧毁的那一处。相老大夫一直没有再回来,后来听说是死在外面了,那消息传到柳家湾,钱老太爷那些念想就没有了,就此一病不起,也就是他们来到柳家湾的第三年,钱老太爷过世了。”

“钱太太知书达理,从此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专心在家抚养女儿,老朽虽是里长,可是也就是在钱老太爷过世的时候,见过钱太太一次,再见到她时,就是她女儿丢了以后了,她疯了,唉,换上谁也受不了,夫君死了,公公也过世了,好不容易养大的女儿,也丢了,她一个妇人,哪能撑得住啊。”

坐在对面的锦衣男人直到这时,才开口问道:“听说钱太太是被土匪抓走的?”

里长心里暗叫不好,知县大人最担心的就是这件事。

他忙道:“说起来也就是一个人看到了,就是刘老太太的女婿,他的女儿小翠也丢了,他心里烦,夜里睡不着,想出去买酒喝,一出门就看到街上有人拿着明晃晃的刀剑,把他吓得半死,连忙关上门,也没有仔细看,后来就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是做梦还是真看到了,那人平时就贪杯,十有八、九就是喝多了眼花,这太平盛世,哪有土匪啊。”

第三十八章 来信

蒋大人默不作声,冷漠的脸上没有表情,里长不由自主又不安起来,他想起一句话“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他不是秀才,可也是斯文人,龙虎卫的人应该算是当兵的,所以肯定是说不清了。

里长笑得尴尬却不失礼貌,小心翼翼地说道:“我们这里乡邻和睦,家家户户守望相助,平素里就连口角都少有,钱家虽是外来户,可是与乡邻相处融洽”

正在这时,先前里长见过的莫敢走了进来,他看一眼里长,欲言又止。

蒋大人见状,端起了茶:“里长,就这样吧。”

里长如获大赦,连忙告辞出来。到了外面,里长用衣袖抹下额头,居然出了一头薄汗。

屋内,蒋双流沉声问道:“何事?”

莫敢压低声音说道:“将军,家里来信了。”

蒋双流眉头微动,问道:“送信的是谁?”

“崔小鱼,这会儿扮成货郎在外头。”莫敢说道。

蒋双流道:“看看他的货挑子里有没有小姑娘喜欢的东西,连人带东西一并领进来。”

“是。”莫敢应声出去。

片刻后,莫敢就领着一个货郎模样的人走进院子,刚好里长家的两个婆子捧着衣裳鞋袜送过来,莫敢道:“都交给我吧。”

说着,他又冲着货郎道:“把挑子放在这里就行了,只把我刚刚捡出来的那几样拿着。”

货郎满脸为难:“大爷,这是我吃饭的家伙,如果丢了”

“少废话,没人偷你东西,快点进来!”

莫敢一脸的不耐烦,大步向正屋走去。货郎看看那挑子,又看看走在前面的莫敢,只好冲着那两个婆子苦苦一笑,小跑着跟了上去。

两个婆子叹了口气,里长让她们送东西过来,还以为能有赏钱,现在可好,鸡毛都没一根

蒋双流坐在太师椅上,若有所思。崔小鱼一进来,便恭身行礼:“将军,小的终于追上您了。”

说着,他从带进来的一堆货里挑出只香粉盒子,手指拨了拨,取出个拇指大的小竹筒,他把竹筒上沾的香粉吹了吹,又在自己衣裳上抹了两下,这才恭恭敬敬捧到蒋双流面前。

蒋双流还没有接过来,就闻到一股脂粉香气,他皱皱眉:“你就不能放在别的地方?”

崔小鱼咧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牙。

蒋双流熟练地打开竹筒,倒出一个细长的纸卷,纸卷展开,上面只有几个字。

“七少已动身,去往京城。”

蒋双流的眉头锁得更紧,他嘟哝了一句:“就不能等我几天?”

他的声音虽然不大,可是崔小鱼听得清清楚楚,他笑嘻嘻地道:“将军,哪个不长眼的没等您?小的去揍他。”

蒋双流看他一眼,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没理他。

“莫敢。”

“在。”

蒋双流话音刚落,一直候在门外的莫敢就大步走了进来。

蒋双流指指崔小鱼带进来的那些零碎,道:“把这些破玩意,连同衣服鞋袜都给那两个小姑娘送去,让她们动作快些,我们立刻动身。”

“是。”莫敢把崔小鱼抱进来的那些东西一骨脑拿了,转身就往外走。

崔小鱼一看就急了:“将军,我呢?”

蒋双流上上下下打量着他,冷冷地说道:“你的屁股不疼了?”

崔小鱼猛的瞪大眼睛,下意识地伸手去捂自己的屁股:“七少?”

“怎么?还跟着我们吗?”蒋双流饶有兴致地问道,可是脸上却依然没有表情。

“嘿嘿,小的还有正事呢,祝将军和莫敢哥哥一路顺风,小的先告辞了。”

说完,他一溜烟儿地就跑了。

蒋双流摇摇头,骂道:“小兔崽子,溜得真快。”

隔着月洞门是个跨院,两个小姑娘正在相互整理衣裳,里长是个细心的人,让婆子送来的衣裳也是主仆有别。

柳家湾是小地方,不一定会有成衣铺,这衣裳应该是里长家里人缝好还没有穿过的,料子算不得上好,但颜色鲜嫩,看着就舒服。

沈彤上身是件鹅黄小袄,下面是条翠绿的裙子,衣裳很合身,就像量身裁制的一样。

芳菲在莫敢送过来的一堆零碎里挑了两根红头绳,仔细地扎在沈彤的头发上。沈彤和她一样,都还没有留头,头发短短地刚到下颚,红头绳扎在头顶两侧,像两只小蝴蝶。

“小姐,你真好看。”芳菲歪着脑袋看着自家小姐,顺带欣赏着自己扎的蝴蝶结,一双眼睛笑成月牙儿。

沈彤摸摸她的小脑袋,这孩子的头发又卷又翘,先前还以为是没有梳通,现在梳好了还这样,显然是天生的,不过毛茸茸的很可爱。

“你也好看。”沈彤笑着说道。

芳菲更高兴了,在那堆东西里找出一块帕子,把她们没有吃完的点心用帕子包上,连同换下来的旧衣裳放到一起。

“你拿点心干嘛?”沈彤问道。

“当干粮啊,嘻嘻,奴婢看那位大爷不像是抠门的人,不会小气这几块点心吧。”芳菲想了想,索性又把一只大苹果也包了起来。

“放下,不用拿了,至少接下来的这几天,都会有人请我们吃饭。”沈彤像个大人一样正襟危坐,看看墙角的沙漏,嗯,差不多到时辰了。

“请我们吃饭?”芳菲先是一喜,接着就紧张起来,她凑到沈彤面前,小声说道,“小姐,您是说带咱们来的这些人吗?万一他们不是好人怎么办?万一下顿饭他们下毒怎么办?”

其实芳菲还想说,万一他们把我们卖了怎么办?可是她想起自己已经被卖过两回了,就又把话咽下了。

“不会,至少暂时不会。”沈彤说着就站起身来,因为透过敞开的窗户,她看到了莫敢。

莫敢满脸是笑,用自以为最和善的口气对她们说道:“换好衣裳啦?哎哟,你们可真懂事,走吧,咱们去坐船,船上有好多好吃的好玩的,还能看到鱼鹰子捉鱼呢。”

“嗯”,沈彤转身对芳菲说道,“我们走吧。”

芳菲犹豫了一下,恋恋不舍地放下包好的点心,唉,还有个大苹果呢。

从莫敢身边经过时,沈彤扬起脸来,对莫敢道:“你像个拐小孩的。”

原来小姐也有同感啊,芳菲终于有了说话的机会,她立刻加上一句:“你不像好人。”

莫敢先是一怔,接着不可置信地望着已经走出去的两个小姑娘,他像拐小孩的?他不像好人?

第三十九章 飞鸽

下乔镇位于乔河下游,乔河在柳家湾转了一个弯,便到了小渡口,过了小渡口,就流入了内西江。

“小姐,你看,真的有鱼鹰子呢。”

船不大,芳菲一喊,满船都能听到她大呼小叫的声音了。

蒋双流还是那张冰冷僵硬的脸,自从上船,他的目光便都在沈彤身上。开始的时候,两名随从甚至怀疑,小女娃会被蒋双流吓哭,可是事实却出乎意料。

那小女娃喝着茶吃着点心,丫鬟叫她,她就跑过去看鱼鹰子捉鱼,不但没有被吓哭,而且怡然自得,像是没有察觉到蒋双流正在看着她。

蒋双流就坐在她对面,又怎会察觉不到呢。

“鱼鹰子捉的都是小鱼,一点儿也不厉害。”小丫头说道。

捉的是小鱼就不厉害了吗?

小女娃的思维真是又简单又有趣。

“小鱼烤起来也很好吃。”沈彤说道。

“鱼刺太多了,扎嘴。”芳菲咽下口水,她没有吃过烤小鱼,但她吃过炖小鱼,细细小小的鱼刺,很扎嘴。

“那就烤大鱼吧。”沈彤又说。

“好啊。”芳菲说完,就发觉不对劲儿,小姐好像不是对她说的,她看到小姐转过身来,是冲着那位冰块脸的人在说话。

蒋双流抬起头,对着站在一边的随从说道:“烤大鱼。”

芳菲吃惊地瞪大了眼睛,这人真的让烤大鱼啊,他听小姐的话吗?

她凑到沈彤耳边,小声说道:“小姐,那个人他”

沈彤笑笑,摸摸芳菲的小卷毛:“等着吃鱼吧。”

“小姐,你看,那个拐小孩的坏人在放鸽子呢。”

芳菲又一声大叫,这一次蒋双流的眉头终于动了动。

莫敢这小子,做事太不小心了。

莫敢当然也听到了,他一脸尴尬地走到蒋双流面前:“送出去了。”

你还用过来说吗?整条船的人都知道了!

次日清晨,龙虎卫指挥使邹雪怀就收到了消息。

他本就白面无须,现在脸色更白了。

前些日子,莫敢跑来找他讨要凭信,说是为了在南边行走方便,他猜到这小子另有所图,于是便拒绝了。可是莫敢这小子不但不走,反而跪在地上抱着他的腿,哭得像个娘们儿似的,邹雪怀无奈,只好把凭信给他,但也让人暗中留意。

好在莫敢虽然拿着龙虎卫的凭信,倒也没有做过出格的事,顶多就是强买强卖这种上不了台面的小事。

可是今天邹雪怀才知道,他上当了。

柳家湾不但来了龙虎卫,而且还是一位来头不小的蒋大人。

什么蒋大人,龙虎卫从来就没有过蒋大人,蒋双流这小子,不但派了莫敢从他手中拿到凭信,还亲自冒充起龙虎卫来了。

“都爷,咱们在临江县里的探子截获了莫敢的飞鸽传书,说是蒋大人已经离开柳家湾,一切顺利。咱们在那边的人立刻去柳家湾调查,这才知道来过一位派头很大的蒋大人,还带走了两个小女娃。都爷,咱们要不要去追?”说话的是邹雪怀的心腹,消息就是他带来的。

“追?你以为莫敢的鸽子怎么就恰好被你们截获了?老蒋是故意要把消息传到我面前来的,他要告诉我,他来过,他在我的眼皮底下走了一圈儿,而我们直到他走了以后才知道!你们这些蠢货,让人给耍了!”

邹雪怀越是生气,脸色就越白,现在他的脸色,就像寒冬腊月的大雪地。

“都爷,属下这就让人去追,说不定还能”心腹忙道,邹雪怀很少动怒,这一次是真的生气了。

“你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他蒋双流打着龙虎卫的旗号南下了?你让国公爷省省心吧。”邹雪怀冷冷地说道。

蒋双流是秦王的人,他本应在西北的,忽然出现在南边,还是打着龙虎卫的旗号,这就坐实了龙虎卫与秦王有勾结了。

心腹倒吸一口冷气,蒋双流就是算准了他们不但不敢追,甚至还不敢声张,所以才会肆无忌惮。

“都爷,那也要震摄他们一下,这里不是大西北,不是秦王的地盘,更不是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心腹说道。

邹雪怀叹了口气,挥了挥手,示意心腹出去。

他要给国公爷写信,把这边的事告知国公爷,国公爷如要怪罪,他也一力担当。

想起远在京城的定国公萧长敦,邹雪怀愧意更深。

八年了,自从二老爷萧长厚死后,身为长兄的萧长敦就被千夫所指,上至文人墨客,下至贩夫走卒,提起萧长敦便是一句“无情无义,不念手足之情”

身为托孤重臣的萧长敦,从此后称病在家,闭门不出。

皇帝荣宠不断,定国公府依然花团锦簇,但是所有人都知道,再多的荣宠,也不复定国公府昔日荣光。

邹雪怀苦笑,今年过年的时候,有人往定国公府门前的石狮子上泼大粪,泼粪的人当场抓住,是平南侯封家的门人,众目睽睽之下,那人破口大骂,那些话虽然都是坊间时常听到的,但是传到邹雪怀耳中,依然字字扎心。

平南侯封家早就不在了,同为霄云二十四将之一的封家,早在八年前就被夺爵了。夺爵后的封家儿郎被派到东南剿海盗,从没有打过海战的封家军,死伤惨重。

那个封家的门人说的是什么呢:“封家人虽然死了,可是死在沙场上,死得其所!萧家人还活着,可是你们活得连狗都不如!你们享受着祖宗的蒙荫,喝着同胞兄弟的鲜血,你们不是人!”

一只手紧握成拳,另一只手提起狼毫笔,定国公府还在,萧家还在,龙虎卫还在!

狼毫笔尚未落下,刚刚出去的心腹又回来了。

“都总,七”

“大惊小怪,怎么回事?”邹雪怀不悦,这名心腹平时也算沉稳,今天这是怎么了?

心腹在书案前站定,脸上却难掩惊惧,他深吸口气,终于让自己缓和下来。

“七少要进京了。”

邹雪怀一怔,手上的狼豪笔落在纸上,雪白的信笺上染出一团墨渍。

第四十章 黄叶舞秋风

南边还是绿树葱茏,千里之外的京城却已到了秋叶飘零的时节。

银杏胡同外面黄叶纷飞,那十几棵粗壮挺拔的银杏树在秋风中摇曳,卸下遮天蔽日的金黄树冠,渐渐露出灰白的枝桠。

最初这里的银杏只有一棵,已有几百年的树龄,银杏胡同也因此得名。

太祖皇帝立朝后,把银杏胡同赐给了定国公萧渊。那时萧渊已逾四旬,膝下却只有一子萧长敦,武将之家最是讲究人丁兴旺,萧渊特意请了钦天监的李无涯来给新宅子看风水,李无涯便让萧渊又移来一棵银杏树,种在原先那棵树旁边。

说来也巧,那棵银杏树移来的第二年,定国公夫人孟氏以四十高龄生下一子,取名萧长厚。

这件事在京城一时传为美谈,定国公的两个儿子年龄相差了二十岁,人人都说是因为多种了一棵树的缘故。

太祖皇帝听说后,宣旨让萧渊和孟氏抱着只有几个月大的萧长厚进宫。

那日,孟氏和孩子见过太祖皇帝后,便去了皇后杨氏的坤宁宫。

说来也巧,孟氏刚和杨皇后聊了几句家常,内侍便传来喜讯,容嫔发作了。

当天容嫔诞下一子,便是皇四子,后来的秦王周桓。

太祖皇帝虽然已经有了三位皇子,但这个儿子对他而言意义不同。

这是第一个在皇宫里出生的皇子,而且也是生母血统最高贵的一位皇子。

容嫔康氏双十年华,是前朝哀帝十六女容嫣公主,也是太祖皇帝最宠的嫔妃。

是以四皇子刚刚满月,容嫔便母凭子贵,封为贤妃,位列四妃之一。

太祖皇帝很高兴,想起四皇子出生那天,恰逢萧渊夫妇带萧长厚进宫,而萧长厚的出生本就有几分神奇,于是太祖皇帝在萧长厚尚在襁褓时就给他封了一个正四品上骑都尉。待到萧长厚五六岁时,便时常被召进宫去和皇子们玩耍。

萧长厚和四皇子周桓同龄,比五皇子周梓年长两岁,这两位小皇子中,他和四皇子最为亲厚。

后来皇子们满了十三岁,纷纷出宫开府,萧长厚和四皇子更是形影不离,千金裘,五花马,仗剑而歌,他们是大齐顶尖的王孙贵胄,是京城最引人注目的少年。

再后来四皇子封了秦王,去了西北;五皇子封了桂王,去了广西,从此后天南地北,各奔西东。

……

定国公萧长敦背着手,伫立在院墙下,青砖碧瓦围起来的那方蓝天下,银杏树的枝干越过墙头探进院子里。

“国公爷,小的让人去把那些枝子砍了。”阿马在一旁说道。

阿马不姓马,他跟着主子姓萧,他叫萧马,是早年老定国公萧渊行军时收留的孤儿,他比萧长敦大了两三岁,从小到大,他一直跟在萧长敦身边。

“不用砍,这样看着热闹些。”微风吹起,几片金黄色的树叶飘进墙来,萧长敦伸手接了一片,捏在手中。

弟弟萧长厚十五岁时,父亲去世了,从此后萧长敦便是一家之主,长兄为父,他比弟弟大了二十岁,他的长子萧祎、次子萧炜都比萧长厚年长,因此,萧长敦对弟弟除了兄弟之情,还多了几分长辈对晚辈的情感。

萧长厚成亲前,在那两棵银杏树旁,萧长敦带着萧长厚,兄弟二人亲手种下了十棵银杏树。

“当年这里只有两棵树,父亲膝下便只有我们兄弟二人,现在我们种了十棵树,这一代我们萧家儿郎至少要有十个了,你可记得,一定要赶在生老十一之前,再多种几棵,哈哈哈。”

那时,萧长敦已有六子,嫡出五子,庶出一子,萧家人丁兴旺,生机勃勃。

手里的银杏叶渐渐模糊起来,萧长敦黯然松手,叶子随风飞去,一转眼便消逝无踪。

萧长厚死在他成亲后的第六年,膝下只有一子,那年他只有二十五岁。

这八年来,萧长敦总是会想,如果那年他们种下的是九棵树,而非十棵,后面的事情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

他们是武人,没有那么多讲究,觉得树种得越多越好,便种了十棵树,却忘了九的寓意才是最好的。

“国公爷,南边有信来了。”

耳畔传来阿马的声音,萧长厚没有回头,他木然地伸出手去。

南边的信,那就是邹雪怀写来的了。

这些年来,邹雪怀每个月都会写封信来,风雨无阻从未中断。

有时候,对于南边的一些事,他比飞鱼卫更早知道。

但是对他而言,也只是知道而已,他早已不过问朝中之事,各个卫所各个衙门的那些大大小小的事,邹雪怀还是会事无巨细告诉他。

信封递到萧长敦手中,他忽然感觉似乎哪里不对,这才收回空洞的目光,视线落在手里的那封信上。

他明白了,这种不对的感觉是来源于重量,今天的这封信比起以往要轻了许多。

他没有回书房,站在墙下就撕开了火漆。

果然,信封里只有薄薄的一页纸,纸上密密麻麻是邹雪怀的蝇头小楷。

护国公府派了嫡长孙杨锦程前往上乔镇,陶世遗全家皆亡;秦王麾下怀远将军蒋双流冒充龙虎卫,去了下乔镇

看到这里,萧长敦的眸子蓦的一缩,他看到了几个字:七少已去往京城!

七少七少

萧长敦一遍遍在心里重复着这两个字,他再一次抬起头来,看向院墙之上的那一方天空,又有黄叶被风吹落,萧长敦再次伸手去接,可那叶子却像个调皮的孩子,在他手边滑过他没有接住。

萧长敦苦笑,他的手还停在半空,秋风吹起,那片银杏叶在风中舞动,或盘旋,或跳跃,越飞越远,飞过青砖砌起的院墙,飞出了萧长敦的视线。

七少要进京了,七少要回来了!

“阿马,去把”萧长敦没有说下去,他原本想让阿马去收拾院落,可是话到嘴边却咽下了。

不会回来的,不会!

“阿马,若是大爷回来了,让他来我的书房。”萧长敦在墙下站立一刻,缓缓离去。

他的鬓边丝丝白发,背脊微微佝起,一如墙外满地落叶。

第四十一章 我不说

相比于仅有五十余里的乔河,内西江江面更加宽广,来往的船只也更多。

最初的那两天,芳菲从早到晚,都在观赏江上风景,看到有货船经过,她会诧异船上的货物好多,不会把船压沉了吧;看到有客船经过,她又会好奇船上有那么多人,带的粮食吃完了怎么办?总之,都是些大惊小怪莫名其妙的问题。

好在小孩子的耐心有限,到了第三天,她就对江上的风景和大船小船没有兴趣了。

“小姐,他们要带我们去哪里啊?”随着自己的一句话,芳菲这才发现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沈彤失笑,你在船上三天了,才想起来要去哪里?你不觉得晚了吗?

“去哪里都行。”沈彤说道。

“不行不行,如果他们是坏人呢?”芳菲四下看看跳下去好像会被淹死。

“坏人就坏人呗,管吃管喝,还不用我们两条腿走路,有何不行的?”沈彤反问。

芳菲眨眨眼睛,小姐说得好像挺有道理的,她们没钱,又是小孩子,从上乔镇走到柳家湾,鞋子都磨破了,夜里只能住在荒郊野外,吃饭全靠小姐下河摸鱼想一想,好像现在也挺好的。

“小姐,那我们不去找太太了吗?”芳菲压低声音问道,虽然她觉得太太应该已经死了,可是她不想承认,如果连太太也死了,小姐就太可怜了。

“找啊,当然要找。”沈彤看着江面,若有所思。

前世她是在京城见到母亲,无论现在母亲是否已在京城,她都要去京城找一找。

而这条船是在北上,即使他们不去京城也没关系,她会想办法让他们去京城。

没有了小丫鬟的大呼小叫,船上的人终于耳根清净。

蒋双流的目光再一次落在沈彤身上,小姑娘坐在窗边,正和小丫鬟压低声音叽叽咕咕。

也就是个小女娃而已啊。

蒋双流收回目光,他也不知为什么,总觉得这个小女娃有些与众不同。

这时,莫敢走进来,手里拎着一只鱼篓,芳菲的注意力立刻被吸引过来,蹦蹦跳跳跑过来:“有小虾米吗?”

在船上待了两天,她已经和这位看不去不像好人的小哥混熟了,昨天莫敢给了她一只小青虾,她用碗养着呢。

“有,都还活着,你挑一只养着吧。”莫敢好脾气地说道。

“好啊,谢谢哥哥。”芳菲眉开眼笑,欢天喜地。

蒋双流的目光重又移到沈彤身上,他终于知道自己为何会觉得这个小女娃与众不同了。

严格说来不是与众不同,而是与一般孩子不同。

芳菲为了一只小青虾欢呼雀跃,而这个小女娃却依然坐在窗前,看着江面出神,即使是端庄文静的大家闺秀,这个时候也会好奇地偷偷看上一眼吧。

而她,却依然坐在那里,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似乎外界的一切于她而言,都是可有可无的,她感兴趣时看上一眼,不感兴趣时视而不见。

如果她是一个久历世事的成年人,这不足为奇,但是在一个八岁的小孩子身上看到,这就有些不可思议了,偏偏这个孩子全无那种硬装出来的成熟做作,她的眼神纯净,笑容甜美,是个令人感觉很舒服的孩子。

蒋双流决定要和这个孩子谈谈了。

在柳家湾时,他没有盘问这孩子,一是不想露出端倪,二来也担心吓到小孩子。

蒋双流从不打没有把握的仗,做事亦如此,他觉得现在可以谈了。

想到这里,他那张千年冰封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

约莫过了半盏茶的功夫,船舱里就只有蒋双流和沈彤了,芳菲被莫敢用两只小青虾给骗到了甲板上

“是谁送你们到柳家湾的?”蒋双流可没有莫敢的本事,相对于哄小孩,他更喜欢开门见山。

“没有人。”沈彤说道。

“你丢了的这些日子在哪里?”蒋双流又问。

“我在表舅家里,表舅的姨娘要喂我吃寒食散,我害怕,就和芳菲逃出来了。”沈彤没有说谎,她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你们逃出来的?怎么逃的?”蒋双流问道。

“爬墙头啊,难道还有别的办法吗?”沈彤觉得这人挺有意思,莫非还以为她能杀出重围从大门里跑出去吗?那就不叫逃了。

蒋双流一怔,他的脑海里勾勒出一幅画面,两个小姑娘你拽着我,我扛着你,虽然费力,但倒也没有多少难度,八、九岁的孩子正是活泼好动的时候。

“后来呢?你们遇到什么人了吗?”蒋双流问道。

“遇到了啊,回到柳家湾就遇到大叔您了。”沈彤笑眯眯地说道,她们很幸运,遇到一位提供食宿还能坐船北上的好心人。

“你不怕我是坏人吗?”这是蒋双流很想问的,他把这孩子带出来,太过顺利了,顺利得让他不得不怀疑。

“怕啊,可是我没有遇到其他的外乡人。”柳家湾的外乡人只有他们。

蒋双流大奇,他问道:“为什么要是外乡人?”

“因为外乡人能带我去很远的地方,这样我就能去找我娘了。”

八岁的小女孩,说话奶声奶气,尤其是她说到娘的时候,蒋双流甚至有些嫌弃自己这两天的迟疑,不过就是个小女娃,除了胆大冷静以外,和其他的小女娃也没有区别。

“你知道要去哪里找你娘吗?”蒋双流问道。

“京城。”沈彤毫不迟疑。

“京城?”蒋双流险些站起身来,直到这句话之前,他仍然不能确定这个孩子是不是传说中的沈家遗孤,但是当他听到京城两个字时,他的心猛的跳漏了一拍,“为什么是京城,你如何知道你娘去了京城?柳家湾的人不是都说你娘是被匪人抓走的吗?”

“我当然知道了,我还知道那匪人是从京城来的,所以我娘一定是被他们抓去京城了。”小姑娘的脸上没有笑意,她的双手攥成拳头,小小的身体因为愤怒而微微颤动。

“是你娘告诉过你,京城的匪人会来抓她吗?”原来如此啊,难怪呢,他能把这个小姑娘顺利带走,并不是别的原因,而是她娘之前就告诉过她。

“我娘不让我告诉别人,我不会告诉你的。”小姑娘不满地瞪着他,不说,我不说。

第四十二章 八条船

几天后,船行到龙安码头,龙安府是大埠,很是繁华,船靠岸后,莫敢和另一个随从要上岸采买米菜,芳菲羡慕地看着,在船上几日,谁不想到岸上走走啊

莫敢笑道:“想去就跟着我吧“

说着,他看了看蒋双流,蒋双流不说话就代表可以

芳菲的眼睛亮了:“小姐,我们一起去吧。“

“我不想去。“沈彤说道

“那那奴婢也不去了“,虽然失望,可是芳菲还是愿意和小姐在一起,“不去了“

“你去吧,给我带点蜂蜜花生,要房记的“,沈彤笑了笑,“听我娘说的。“

原来是听太太说的啊,难怪小姐会知道什么房记

芳菲欢天喜地跟着莫敢走了

“怎么不去一起逛逛“一直没有说话的蒋双流开口了

“大叔没有去啊。“沈彤笑嘻嘻的

蒋双流无语,他是不应该在这里出现的,柳家湾是小地方,龙安府人多眼杂,他不适合露面,但这些不适合对小孩子说。

“不想动。”蒋双流气定神闲。

“巧了,我也是。”沈彤学着他的口气,龙安府啊,她来过,在这里杀过人,龙安卫副使连少安,那是个硬茬子,可最终连少安和他的十六名护卫,全部狙杀殆尽。

那次,她受了伤,带队的丙一嫌她累赘,要把她绑上石头扔进内西江,辛五一剑刺在丙一身上,丙一措不及防,挨了一剑,辛五冷笑:“现在你也受伤了,是不是也要绑上石头沉到内西江?”

最终,辛五把她背了回去,她没被沉江,辛五挨了四十棍,打得皮开肉绽。

而她,从那以后,恨不得把心掏给辛五……

所以这龙安府有什么可逛的?房记的蜂蜜花生,是她当年布防是看到的,生意很好,很多人排队,芳菲这馋嘴丫头一定喜欢吃吧。

再说,有人给花钱啊。

……

两个时辰后,莫敢他们回来了,芳菲拿着一大包蜂蜜花生,兴奋地讲诉排队的经历,有好多好多人在买呢,一定很好吃,太太真是好介绍,她没有偷吃,就是闻了闻。

莫敢却凑到蒋双流耳边低语几句,蒋双流嗯了一声,道:“那就跟在他们后面吧,还是不要碰上的好。”

沈彤转过身去,嚼着颗花生,余下的推到芳菲面前:“原来是甜的啊,你们拿去吃吧,我喜欢吃咸的。”

蜂蜜花生当然是甜的啊,小姐不喜欢啊……小姐是给她吃了啊!

芳菲刚把一颗花生塞进嘴里,沈彤就低声问道:“遇到谁了?”

芳菲四下看看,见没有人注意她们,在沈彤耳边小声说道:“就是请我们吃葱油饼的那位公子,奴婢没说见过他。”

沈彤摸摸她的小卷毛以做夸奖。

杨锦程啊,他要回京城,姓蒋的要跟在他后面,那就是确定也要去京城了。

再上路,船就慢了起来,有时还会停上一会儿,沈彤知道,这是不想被杨家的人发现。

这个姓蒋的究竟是什么来头呢?

看他连赶路也要避开杨家,想来杨家是认识他的。

她仔细回忆,前世好像没杀过姓蒋的。在死士营的十年里,除了执行任务,她是与世隔绝的,跟着灭灯师太住在山野之地,直到那年进京,她才知道原来已经改了年号。

她没听说过姓蒋的人。

她忽然想起那个梅胜雪,梅家卧薪尝胆,想找沈家要说法,真是可笑,不过,看梅胜雪的行事,这些年应该是在路上,姓蒋的瞒不过她。

既然想不出,也就不想了,她的目的就是去京城,只要姓蒋的把她带到京城,其他的,管他呢。

他们的船一直跟在杨家船后面,如此走了十几天,内西江汇入运河,一路北上。

又行了七八日,沈彤渐渐感到了异样。

刚开始是有一条船跟着他们,他们的船快行,那船也快,他们的船慢下来,那船也慢,他们的船靠岸,那船也靠岸。

后来是两条船、三条船、四条船,船越来越多,今天沈彤数了数,居然有八条之多。

船多了,就不再是傻傻跟着,沈彤在心里给这些船编号,今天是甲号船在前,其他船就在后面,觉不越甲船半步,明天是乙号船在前面,其他船就在后总之,只要没有人像她一样给船编号,走在前面的船就很难发现。

沈彤不知道这些船是跟着自己坐的这条船,还是杨锦程的船。

今天,莫敢又要上岸买米粮,芳菲要跟着,莫敢没答应。

芳菲撅嘴,小姐让她跟着这位莫敢哥哥,把莫敢哥哥说话什么,做过什么告诉她,可今天莫敢哥哥不让她跟着,是发现她是探子了吗?

芳菲失望,她很喜欢这个差事。

这一次,莫敢回来很好,对蒋双流点点头,莫敢说道:“好,那就在这里住一夜吧。”

这一路上,他们没少泊船暂住,但只是住,却不让岸。

不同的是,往常都是暮色四起,今天才刚过晌午。

听说船不走了,芳菲欢呼,起身就要往甲板上跑,沈彤拉住她:“今天不许离开我半步。”

芳菲不明所以,但,小姐永远是对的。

不久,那八条船陆续也到了,但是这些船并没有停,而是继续向前走了。

“小姐,那些船……”瞧瞧,连芳菲也发现了,这样明显,姓蒋的这些人又怎会不知道?

所以,这些船不是跟着他们,而是冲着杨家来的。

沈彤目送那些船走出很远,直到消失在来往的船只中。

“有趣吗?”一个声音传来,沈彤知道,这是姓蒋的。

“无趣。”沈彤说道。

正在这时,轰的一声,巨响传来,放在小几上的水杯震得一阵晃动,茶汤泼了出来。

接着,又是几声,却没有第一声响了,发闷,像是打进了水里。

“小姐,这个放炮仗吗?好响。”突如其来的巨响,芳菲吓得小脸发白。

“不是普通的炮仗,这是能炸死人的鱼雷。”沈彤重又把头探出去,那炮还在像,这是要把杨锦程炸死吗?

姓蒋的和随从都已到了舱外,其它船上的人也都出来看热闹,恐怕都和芳菲同样的想法,以为是大炮仗,呵,姓蒋的不怕被人看到了吗?

第四十三章 违令者

几声巨响之后,河面上忽然安静下来,这是死一般的静,静得压抑,静得紧张,静得心惊肉跳。

沈彤紧紧牵着芳菲的手,目光起起伏伏在河面和两岸游移。

运河是人工开凿的河流,河道远不及天然形成的江河湖泊宽广,而此处恰恰是这一路上最为狭窄的一处。

选在此处,更好控制局面,不给对方逃脱的机会,八船追击,强势围攻,鱼雷轰炸,有前侦,有主次,有战术,有后手。

沈彤的手心湿了,这是屠卫和死士吗?

就在不久前,她还在老龙王庙见过屠卫,屠卫睚眦必报,他以为陶世遗把真沈彤交给杨家,所以他杀了陶世遗满门,现在来追杀杨锦程了吗?

这个变故来的太快,忽然涌起的想法让沈彤生出冷汗。

死士营,前世占据了她几乎全部的生命。

“火,着火了!”

随着惊呼之声,火光映红了河面,其实也不过是转瞬之间,熊熊燃烧的火焰中,大条雕梁画柱的大船消失在水面上,冲天的火光吞灭在波光涟漪中,只有尚未散去的浓烟证明刚才的一切不是梦境。

“快看,有人,有人!”

几个黑点忽然从水里冒出来,向着岸上拼命游去。

“没用,除非故意放走,否则逃不掉。”沈彤喃喃道。

“小姐,那是好心公子的船。”芳菲有点难过,她只有九岁,这是她第一次面对死亡,是她见过的人,船着火了,又沉了,会死人的。

沈彤没有猜错,绿树葱葱的河岸上,忽然出现了一群人,他们手持长弓,羽箭如雨射向河面!

“啊——”一名随从被箭射中,箭矢自咽喉射入,直透脖颈!他的手无力地松开,拖着的那个人向下沉去。

见状,紧随其后的杨锦程心中一沉,这个人不是他的随从,他是叔父手下的飞鱼卫!那个沉下去的人,就是他的叔父杨捷!

杨锦程一个猛子扎入水中,他和他的侍卫一样,自幼生长在北方,水性了了。

但他必须救叔父。

此次杨锦程出京,带了三十余人和两名父亲给他的幕僚,他在龙安府住了两日,与叔父杨捷汇合,一起回京。去年,杨捷调入飞鱼卫,虽然暂时只是副使,但这意味着杨家终于开始掌控飞鱼卫了。

此番,杨捷秘密来到龙安府,轻装简骑,没有惊动任何人,十五名化妆成普通随从的飞鱼卫也在船上……

鱼雷打过来时,他和叔父正在商量对策,他们早就发现了那八条船,靠岸时,飞鱼卫还暗中查过,这是运河帮的船,盯上的是商户和他的家眷。

他们早就留意到那条商户的船,锦衣华袍的男人,跟着家丁采买的小丫鬟。

运河帮要做买卖,当然不值得飞鱼卫出手,只是运河帮难免小题大做了,八条船啊!可笑。

但是现在,杨锦程知道,可笑的是他们自己!

什么商户,什么运河帮,都是障眼法,这鱼雷,这箭雨,这是作战,这是兵法。

杨锦程憋着气,向着杨捷沉落的方向游过去,杨捷不会水,手足并用扑腾着,身体越来越沉,杨锦程从水下抱住他的腿,用力向上托起……

杨捷的头刚刚浮出水面,又是乱箭齐飞,一支箭如疾风闪电,正中杨捷眉心!

鲜血在河面上荡开,精疲力竭的杨锦程终于松手……

夜幕降临,纵横千里的大运河恢复了宁静,无风,无浪,渔灯点点,波光粼粼。

隔着帘子,两个小小女娃没有动静,被白天的事吓到了,今天她们格外安静,没有唧唧喳喳,也没有把吃剩的蚌壳往河里扔着玩,她们喝下那杯茶,就早早就挂上帘子,这个时候应该早就睡了。

莫敢笑逐颜开地进来,声音里是压抑不住的兴奋:“七少来了!”

蒋双流冰冷的脸上有了暖意,这时就敢回来,这胆子真大。

出了这么大的事,周围沿岸大小衙门,各级卫营,甚至龙虎卫都会出动,不出三日,飞鱼卫就会闻讯而至,就连自己也准备乔装改扮走陆路,离开这是非之地了,他这个始作俑者,反而去而复返,王爷说他胸前一个勇字,让他多读书磨磨性子。

耳畔传来芳菲均匀的呼吸,沈彤缓缓睁开眼睛。

茶里有蒙汗药,沈彤悄悄吐了,她有的是办法假装把茶喝下去,她没有阻止芳菲,姓蒋的想杀她们,就像捏死只蚂蚁,掐死就是了,没必要浪费蒙汗药,所以今晚一定有不能让她们知道的事情发生。

这两天,姓蒋的举动太奇怪了,如果说他和那八条船没有关系,沈彤打死也不信。

可如果那八条船是屠卫和死士营……

沈彤不再想下去,不是她不敢,而是她没有时间,她要离开,但不是今夜。

这一世,她不要再进死士营,她宁可讨饭进京,也不能冒着被屠卫抓走的危险搭顺风船。

有脚步声传来,那是皮靴踩在船板上的声音。

“老蒋,你这地方也太小了吧。”一个声音传来,很年轻,是个少年,或者,是个孩子。

“是啊,不如七少,都是大阵仗。”说话的是蒋大人。

“今天如何?”少年问道。

“英雄出少年。”蒋大人说道。

“可惜让杨锦程跑了。”少年的声音里没有失望,有的是满腔恨意。

“杨捷已死,目的已经达到。”蒋大人劝他。

“不,不够……”少年的声音里有浓重的鼻音,他哭了?

“七少,怎……怎么了,出了什么事,你不是要进京吗?怎么忽然来了这里?”蒋大人急问道。

少年的声音再次响起,依然有鼻音,但说出的每个字都如冰石断裂,沉稳而冰冷。

“世子薨了。”

寂寂无声,落针可闻,隔着帘子,也能感受到那如万年封洞般的压抑。

有双膝落地的噗通声传来,成年男人悲愤的声音:“王爷有何指示?”

“威武大将军蒋双流、秦王府府卫指挥萧韧,率麾下众将士速回西安,不得耽搁,违令者军法处置!”

第四十四章 搜船

蒋双流?萧韧!

都是姓蒋的,蒋双流就是蒋大人,这是无疑的。

萧韧呢?

莫敢曾对蒋双流说,七少来了。

接着少年进来,蒋双流也说“不如七少,都是大阵仗”。

这少年就是七少,七少就是萧韧!

经历了这么多,可沈彤还是被这突如其来的认知惊讶得一时呆住,以至于没有留意蒋双流和萧韧接下来说了什么。

待到她从震惊中回复过来,她听到萧韧说道:“不杀个把杨家人,我无颜回去,更无颜在世子灵前叩拜,听说杨捷南下,我就也来了,原以为飞鱼卫是暗中行动,杨捷带的随从不会太多,却没想到杨锦程竟然也在南边。王爷面前,不用你替我求情,是打是罚,我认下便是,横竖我也是王爷养大的,大不了把这条命还他就是了。”

少年声音里还带着稚气,但是掷地有声。真没想到,萧韧小时候居然这么倔强。

“谁说要给你求情了,你想得倒美。”蒋双流没好气地说道。

“今天的事还是要谢谢你,如果不是你装得很像,杨捷叔侄恐怕早就起疑了。”萧韧说道。

“你是说我看上去很像土财主吗?”蒋双流话音冷冷。

萧韧没有说话,片刻的沉默后,萧韧道:“我现在就回去,你呢?”

蒋双流想了想,道:“我带着两个孩子,暂时还能掩人耳目,你先走吧,这边的事情我来善后。”

萧韧“嗯”了一声,轻声说道:“等你回去时,朝廷的人也该到西安了。”

蒋双流叹了口气,声音里是难掩的悲伤:“八年了,世子还是没能回来”

又是一阵静默,良久,萧韧说道:“我走了,你保重。”

皮靴声再次响起,由近而远直到听不到了。

直到日上三竿,芳菲才醒来,她以为自己起晚了,连忙坐起身来,却见沈彤蜷缩着睡得正香。

船舱狭小,这些天来,沈彤和芳菲都是挤在一起睡的,没有主仆之分。

芳菲蹑手蹑脚起身,端了铜盆出去,舱里静悄悄的,蒋双流和他的随从全都不在。

芳菲有些奇怪,她去找船工要热水,刚刚走出船舱,就见岸上有很多人。

早晨的时候,码头上都会很热闹,可是今天却不同,除了坐船的客人、行船的船工、搬货的力夫,还多了许多带着兵刃的人。

芳菲吓了一跳,顾不上要热水,端着空盆跑进船舱。

沈彤还在睡觉,芳菲连忙叫她:“小姐,快醒醒,外面有很多官府的人。”

一路而来,芳菲见过很多船,也见过很多人,她认出那些人是官府的。

沈彤是快天亮时才睡着的,她做了一个冗长的梦,在梦里萧韧的剑抵在她的胸前,她正想反抗,一转眼,面前的萧韧变成一个孩子,她一脚就把萧韧踢飞,她拼命往前跑,遇到辛拾,她想劝辛拾不要回去,回去必死无疑,可是辛拾忽然变成了陶颂之

“小姐,醒醒啊!”芳菲快要哭出来了,小姐一向睡得很轻,今天这是怎么了,小姐该不会是生病了吧?

梦中的沈彤听到芳菲在叫她,心想她不是把芳菲支开借针线了吗?这小丫头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她正筹畴间,陶颂之掉头就跑,沈彤急了,抓起一块石头就扔了过去。

“小姐,我”

芳菲被沈彤猛的拽住手,然后一拉,整个人便摔到了沈彤身上。

沈彤一下子惊醒过来,她睁开眼睛,下意识地四下看看,没有陶颂之,也没有萧韧,只有芳菲苦着小脸狼狈地看着她。

“怎么了?”沈彤有些好笑,别人梦魇梦到的都是洪水猛兽,她倒好,梦到两个小孩子。

“小姐,岸上来了很多官府的人,还带着刀剑呢。”芳菲一边说,一边把沈彤的衣裳拿过来。

沈彤从来也不用人服侍,她穿衣裳和洗漱都很快。她早就猜到几分,昨天出了那么大的事,若是没有惊动官府,那才叫奇怪。

“蒋蒋大人呢?”蒋双流要给萧韧善后的。

“奴婢没有看到蒋大人,莫敢哥哥也不在。”芳菲这才想起来,她还没有打热水呢,连忙端了盆往外走。

沈彤叫住芳菲:“外面有很多人,我们还是不要露面了。”

芳菲虽然懵懂,可她有个好处,那就是对沈彤的话绝对服从,小姐永远是对的。

整个上午,两人就是窝在船舱里,小桌上有昨天没有吃完的小麻花和芝麻酥,两人就着凉茶草草填饱肚子。

正在这时,外面忽然传来声音,沈彤听出来,那是蒋双流手下的一名随从。

“官爷,我家老爷和管事上岸去了,船上只有小姐,小姐还小,啥也不懂,您们有什么事只管盘问小的吧。”

“混帐,这是官府盘查,哪里轮得着你在这里挡道。快点让开!”

“官爷,我家小姐才几岁大的孩子,再说,就我们这船,也不像是藏了匪人的啊。”那随从快要哭出来了。

“让开!”噗通一声,像是有人摔倒在甲板上,接着传来随从的一声惨叫,显然是被推倒了。

“出什么事啦?”一个涂脂抹粉的小丫头探出头来,好奇地打量,可是也只看了一眼,她就吓得缩了回去。

领头的小旗皱眉,这么小的丫鬟?里面还真是小孩子吗?

那随从好不容易爬起来,见状便高声喊道:“芳菲,告诉小姐别害怕,官爷是来抓匪人的,不是坏人。”

小旗的眉头锁得更深,这说的是什么话。

他沉声对身后的几人道:“既然有女眷,你们小心点儿,莫要惊吓了。”

码头上泊了大大小小几十条船,有官船,也有这种行商的船,真若是惊扰到哪条船上的女眷,哭哭闹闹,寻死觅活,也是麻烦。

随从见拦不住了,只好哭丧着脸主动上前带路。

进了船舱,只见方才的小丫头缩在角落里,身后露出个小脑袋来,是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小女娃。

两个小姑娘显然是正在玩闹,小几上放了一堆胭脂水粉,两个人全都抹得花里糊哨,有一个脑门上还画了一朵大红花。

第四十五章 唱戏

“让开让开,杨世子来了!”

随着这一声,四周忽然静了下来,刚刚踏进舱门的小旗连忙退到一旁,神态中满是恭敬。

杨锦程阔步而入,他的一条手臂用布带吊着,显然是受伤了。

那小旗陪着笑:“世子,您怎么亲自来了?这种小事交给卑职就行了,再说这条船上”

“其他船也就罢了,这条船,我一定要来看看。”

杨锦程目光深邃,神情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恬淡,看不出喜怒。

这条船从龙安府就跟在他们后面,飞鱼卫还曾经查过,后来那八条船陆续跟上来,飞鱼卫又去查过,也不怎么的他们就全都相信了,相信那是运河帮的水匪们做买卖,也相信这条船是行商和他的家眷。

运河上的船只很多很多,除了中途靠岸的,从南到北,大多都是同一航线,跟在他们后面的船也有很多,不仅只有这一条,当初为何会唯独注意到这条船了呢?是啊,仔细回想起来,是因为诸多船只里只有这条船一直跟在后面,途经码头停船歇脚时,其他船有先行的,也有后走的,唯有这只船,从不领先,就连偶尔的一次也没有。

所以就查了。

查过之后,什么也没有发现,于是便不再去管。

现在想来,这条船的确是可疑的。

杨锦程的目光在船舱里扫过,船舱狭小,一目了然。两个小姑娘像是受惊的小动物,缩在一角警惕地看着他们。

飞鱼卫查看的消息中,便有小女娃,小女娃看人钓鱼,小女娃跟着家丁上岸采买,小女娃透过窗子往河里扔蚌壳。

也就是因为小女娃,所以他们才能肯定这是行商带着家誊。

杨锦程缓步走到两个小姑娘面前,她们像是正在学着涂脂抹粉,脸上抹得花里胡哨,像两只小花猫。

离近了看得更加清楚,她们还真是小啊,顶多八、九岁,或者更小。

“你们在做什么?”杨锦程的声音很温和,脸上还带着同样温和的笑容。

前面的小女娃大着胆子说道:“唱戏。”

“唱戏啊,唱的什么戏呢?”杨锦程柔声问道,像是生怕稍一高声,就会把这两个小东西吓跑。

前面的小女娃微怔,躲在她后面的那个颤颤开口:“待月”

原来是待月啊,看装束,前面那个应是丫鬟吧,难道不肯说出来,想来并非答不出,而是知道这不是能随口说的。

她们的年龄还小,这倒也罢了,若是再大几岁,是会招来口舌的。

待月讲的就是丫鬟带着小姐去夜会情郎的故事,据说就是从南边传过来的,是小坤班拿手的剧目,在京城红极一时。

“你们是哪里人?”杨锦程问道。

闻言,一直守在门边的随从连忙上前,从箱笼里拿出路引。

“这位爷,我家老爷是清平府人氏,做金石生意,此番是去京城的。”

“原来是做金石生意,难怪没有看到有货物。”杨锦程看看路引,“江老爷?他人呢?”

“我家老爷有个习惯,每到一处都要去逛逛,您懂得。”随从的神情有些尴尬,是啊,谁不懂呢,无非就是到诸如鬼市或杂货摊子上搜罗一番,花一两银子淘来的拓片,到了京城一转手,就是几十两几百两的价钱。

这种事人人都知道,可是不能说。

杨锦程把路引还给随从,目光却落到小几上散落的一堆胭脂水粉。

他拈起其中一样,这是一盒香粉,没有打开盖子,就闻到浓烈的桂花香气,盒盖上有三个用花枝子围绕的篆字:上面的字:桂芳斋。

杨锦程又看向那两个小姑娘,依然是颤生生的。

杨锦程转身走出了船舱。

“没有我的命令,所有船只均不得离开!”

杨锦程一声令下,码头上一片哗然。

不让走了?为什么不让走?昨天炸船的那八条船早就跑了啊,怎么不去追呢?搜查码头上的船有什么用,这不是冤枉吗?

质问声,抱怨声,不绝于耳,先前的小旗带着人又去了旁边的船,不多时就传来谩骂声,接着骂声被哭喊代替,官兵动手打人了。

码头上乱成一团。

直到暮色四起,蒋双流和莫敢才回到船上。他们当然不是去杂货摊上淘宝贝了,蒋双流是去给萧韧善后了。

又是弓箭手又是鱼雷的,这么大的阵仗,若是没人善后,不出三日就能被人查到西秦军头上。

蒋双流出门前做了安排,除了一名看上去有些奸滑的随从,就只留下那两个小女娃。

如果船上不留人,那就是畏罪潜逃了,一路而来,见过他们形貌的人为数不少,根本不用把画像贴出去,就能有人认出其中一位是秦王手下的威武大将军蒋双流。

如果留下的只有随从,同样也会令人生疑,轻则一顿乱搜,重则扣人扣船。

而船上只留两个小女娃,无论是当地官府还是飞鱼卫,都不会再起疑。再说,那个彤彤,绝对是个机灵孩子。

蒋双流还没有回到码头,就有人把今天的事情告诉他了。

想不到居然是杨锦程亲自来查,看来是盯上自己了。

蒋双流不动声色,趁着天黑上了船,杨锦程下令不让码头上的船只离开,看来是要想办法了。

远远看到他,那名随从提着灯笼迎过来。

“那孩子没事吧?”蒋双流问道。

“没事,早就睡下了,可能是今天被吓着了吧。”随从说道,护国公府的那位杨世子年纪不大,人也和气,若非他下令不让船只离开,看上去倒像位书香门第的公子哥儿,大将军比他吓人多了,可两个小姑娘偏偏就是被这样一位翩翩公子给吓到了,这倒也奇了。

蒋双流走进船舱,果然,帘子已经挂上,狭小的船舱里没有动静。

他轻轻走到帘子前面,掀起帘子一角,只见被子高拥,两个孩子蒙头大睡。

次日清晨,天刚蒙蒙亮,码头上便传来吵闹声,蒋双流被吵醒,莫敢出去查看,很快就回来了:“有人说他家的舢板不见了,正在找官兵理论,拴舢板的绳子是被刀割断的,那人就说除了在码头上巡视的官兵,谁有这么大的胆子,用刀割断绳子把舢板偷走啊。”

蒋双流啼笑皆非,那些官兵偷条小舢板做什么,真是无理取闹了。

想到这里,他忽然怔了怔,有人在夜里偷舢板?这是要逃走吗?

第四十六章 遁走

秋风萧瑟,草木摇落,几片闲花随波飘荡,电光火石之间,蒋双流忽然眉头蹙起,他大步走回舱里。

狭促的船舱里,布帘平平整整。

布帘后面蒙头大睡的,却也只是摆成人形的两床锦被而已。

“为什么要是外乡人?”

“因为外乡人能带我去很远的地方,这样我就能去找我娘了。”

“你知道要去哪里找你娘吗?”

“京城。”

一问一答的对话犹萦在耳,小姑娘细嫩稚气,目光清澈。

她出现在他们的视野中,是因为他们是能把她带去京城的外乡人,于是他们来了,她毫不犹豫地跟着他们离开柳家湾,她说她要去京城,她的目的地只有京城。

而那时他也确实是要去京城的,即便是现在,除了莫敢,船上其他人也以为他们要去京城。

如果那夜七少没有出现,如果那夜七少没有带来王爷的口谕,那他们的目的地仍然是京城。

那夜,他和七少的对话没人听到除非,那个孩子没有喝下蒙汗药!

这样一想也就全都了然了。

那孩子得知他们不去京城,而是要去西安,所以她走了,带着她的丫鬟,乘着夜色,没有上岸,因为码头上到处都是官兵;她走水陆,小小舢板在黑夜中穿梭数十条大船中间,那些大船就是掩护她的屏障。

随从说,杨锦程上船的时候,那孩子正和小丫鬟在唱戏,学着戏台上的样子涂脂抹粉。

他和这两个孩子在一条船上这么多天,可从未见过她们玩唱戏。那些胭脂水粉还是崔小鱼假扮成货郎带来的,从柳家湾带到这里,她们也没有用过,这么小的孩子,还没到用这些的年纪,那些东西也不过就是当日用来掩人耳目的,谁能想到有朝一日会派上用场。

那个叫彤彤的孩子,若不是在杨家人手里逃出来的,也曾经与杨家人打过照面,所以她才和丫鬟抹花小脸,在杨锦程眼皮底下蒙混过关。

“那孩子几岁?”蒋双流喃喃问道。

一旁的莫敢不明所已,答道:“只有八岁吧。”

是啊,只有八岁。

那孩子说过什么来着,她说陶世遗的姨娘要给她吃寒食散,所以她就带着丫鬟从陶家逃出来了。

那姨娘给她吃寒食散,想来也是偷偷摸摸混在食物之中,可还是被她发现了。

她能躲过寒食散,又怎能老老实实中了蒙汗药。

从始至终,这孩子都没有说谎,是他蒋双流低估了她。

“什么,是那小女娃偷走了小舢板,还在咱们眼皮底下跑了?”莫敢一脸的不可置信,“谁家八岁的小女娃能这么古灵精怪,这是人吗?这是妖怪吧!”

妖怪,这就是莫敢对沈彤的评价。

蒋双流当然不信世上有什么妖怪,他只是很好奇,两个才到他胸口的小女娃,摇着舢板能走多远,她们摇得动桨吗?

此时,那两个小女娃已经累得精疲力尽地躺倒在草丛里。

正如蒋双流所料,她们真没有摇出多远,也不过十几里,但是她们靠岸了。

把舢板停在岸边,她们又走了三四里才停下来,然后四仰八叉躺了下来。

“小姐,京城还有多远?”芳菲问道。

“不远了,七八百里吧。”有只大鸟从空中飞过,沈彤试了试,她用石子打不下来。

“啊,七八百里啊,那要走几天?”小丫头对距离没有概念,她不知道七八百里是多长。

“差不多要走大半年吧,你还小,有的是时间。”小孩子吧,要有鼓励,否则会吓坏的。

半年啊,那就是要在路上过年了。

“小姐,过年的时候,我们能有腊肉吃吗?”芳菲咽咽口水,虽然她被卖来卖去的,可是过年的时候都能吃上腊肉

“过年的时候我们就到北方了,北方吃水饺。”小孩子真是有趣啊,前一刻还在说赶路,后一刻就在惦记腊肉了。

“水饺是什么?”

“水饺就是用面皮包着馅儿。”

“那是什么样的?”

临时雇来的大船里,幸存的五名飞鱼卫站在杨锦程面前。

他们身上都有伤,伤得最重的一个,手臂是要废了。

杨锦程从他们面前走过,打量着他们每一个人。

“叔父南下的消息,还有什么人知道?”

杨锦程声音冷冷,叔父带着飞鱼卫先开京城,一天后他才出京,叔父是秘密行动,而他却是大张旗鼓,打的是体察民情的旗号,为此太皇太后还召他进京,赏给他一枚大相国寺开光的平安扣。

叔父是在龙安府上船的,他们的船也是从龙安府开始被盯上的,所以那些人要对付的,是叔父,而不是他。

叔父前阵子骑马受伤,去了城外养伤,已经一个月没在人前露面,外人也只道他还在养伤。

所以此次泄漏消息的,只能是叔父身边的人。

其中一名飞鱼卫答道:“这件事恐怕无人知晓,就连我们也是过了保定府才知道的,而且也只是知道要南下,并不知道具体是到什么地方。”

“过了保定府才知道?那么过了保定府再把消息送出去,也是来得及吧。”杨锦程的声音越发冰冷。

“副使于属下等有知遇之恩,属下万万不敢出卖副使!”五个人齐齐跪倒,神情戚然。

“不是你们?那么你们来说说看,那些人又是如何得知叔父在这条船上的?”杨锦程目光如炬,说这些人都是无辜的,他是不会相信的。

“副使和属下们去柳家湾时,曾被人看到,后来柳家湾也有土匪的传言,会不会是被人识破了?”先前的飞鱼卫说道。

“识破了?猜到那些不是土匪,而是飞鱼卫?如果是这样,也应该在内西江动手,而不是过了龙安府,到了运河上才下手。”

杨锦程强压住怒气,决对不会是在柳家湾露出行藏的,他虽然没去柳家湾,但是他去了上乔镇,飞鱼卫离开柳家湾不久,位于上乔镇和下乔镇之间的十里铺就出了土匪杀人的命案,别说柳家湾的事情被知县压下去了,就是没有压下去,所有人也会把那件事和十里铺的事联系起来,认为都是土匪做的。

正在这时,一名护卫从外面进来:“世子爷,查到了,桂芳斋是下乔镇的一家老字号,开了多少年了,在当地小有名气。”

第四十七章 不想死

“下乔镇上的老字号”

杨锦程端起茶盏,掀起盖子拂了拂又放下:“桂芳斋的脂粉除了下乔镇,别的地方还能买到吗?”

随从摇头:“桂芳斋在下乔镇相邻的两个镇上都有分号,其他地方或许也能买到,但也只局限于偏僻闭塞之地。”

从清平府过来,沿途所过城镇,皆是没有桂芳斋分号的。

那小女娃用的香粉,是从哪里买来的呢?

杨锦程的嘴角浮起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去,把清平府江老爷和船上所有人,全都带来!”

五名飞鱼卫正要领命,杨锦程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们一眼,淡淡道:“让别人去吧。”

五人面面相觑,杨世子不用他们,是仍然对他们存疑吧,毕竟死的是杨家人,还是杨家的二老爷,太皇太后的侄儿,飞鱼卫的副指挥使。

他们心里忽然涌上一个不好的念头,最终,这件事无论能否抓住凶手,无论他们能否洗清嫌疑,他们在飞鱼卫的差事也没了。

没了差事也没什么,就怕这条命也不会留下。

一室寂寂,杨锦程再次端茶,声音里没有热度,但也听不出冷意:“你们先退下吧,好好想想。”

想想?想什么?想想是谁走漏了消息,还是想想应该如果洗清自己的嫌疑?

五人鱼贯而出,没人说话,但心绪翻滚,堵得他们喘不过气来。

直到回到暂时的住处,路友破口大骂:“这叫什么事啊,杨世子自己的护卫可一个也没有跑出来,是咱们几个拼死拼活把他救出来的,到头来却让咱们好好想想,这还有没有天理!”

“嘘~”许安做个噤声的手势,打开门窗看了看,看看门外没有人偷听,这才重又把门窗关好,压低声音说道,“杨世子已经不信我们,外头肯定有人盯着,大家说话都要小心一些,提防隔墙有耳。”

他们都是飞鱼卫,偷听盯稍的差事干得多了,却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这些招数竟然用到了他们自己头上。

一直没有说话的王双喜忽然落下泪来,他一条手臂上着夹板,用没有受伤的那只手一拳砸到炕桌上,炕桌从中间裂成两半。

“双喜,你干嘛,这条胳膊也不想要了吗?”见他还要再砸,许安一把抱住了他。

“许安,我的胳膊废了啊,这是右胳膊,我从小练刀,胳膊废了,我还练什么刀?我是废人了,留下这条没用的胳膊又有什么用,全都废了吧!”王双喜眼中有恨,是恨伤他的人,也是恨自己。他五岁练刀,练了二十年,现在他的胳膊废了,抡不起刀了,他没有用了。

“双喜,天无绝人之路,你想开些”许安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劝了,他们都是武人,行动多过言语。

“许安叔,路友叔,双喜哥,阿治哥,你们知道杨副使是怎么死的吗?”五人之中年纪最小的阿虾说道。

阿虾叫崔小杰,只有十六岁,去年顶了亲戚家的袭职进了飞鱼卫,杨捷见他机灵,就把他留在身边了,顶着护卫的名头,其实做的大多都是跑腿的差使。

四人皱眉,不知阿虾为何有些一问。

“是让人一箭射中眉心死的啊,我们都看到了。”

虽然屋里只有他们五个人,阿虾还是下意识地四下看看,声音压到极低:“虽然副使不会泅水,可若不是杨世子把他托到水面上,他或许是死不了的。”

“阿虾,你别胡说,有些话是不能乱说的。”年纪最长的许安沉声说道。

“许安叔,我没有胡说,刘静中箭后松开了副使,副使挣扎两下就沉了下去,那时岸上的箭像雨点似的射过来,我立刻潜进水里,想去救副使,可是杨世子先我一步潜了过去,我亲眼看到他从水下托起副使,副使的脑袋刚刚露出水面,就中箭了。”

当时的情况大家一起经历的,他们拼死从火海里逃出来,护着杨副使和杨世子,拼命往岸上游。杨世子会游水,可是杨副使没有水性。几人中以刘静的水性最好,他拖着杨副使向岸上游去,可是他们都没有想到,岸上还有埋伏,箭如雨下。当时大家忙着躲避羽箭,听到刘静的惨叫声后,才知道刘静已经中箭,再然后,就看到杨副使也中了箭。

可是,是像阿虾说的这样吗?

杨副使之所以会中箭,是因为杨世子在水下把他托了起来。

“副使毕竟不会水,也不能在水下待着,或许杨世子一时慌乱,没有想到那箭恰好就射过来吧。”许安嗫嚅地说道,这种事情还真的是不知该如何来说,无论怎么说,好像都不对。

“怎么可能!”路友是个暴脾气,声音大得吓死人,许安连忙捂住了他的嘴,路友使劲甩开他,强忍着压低了声音,低吼道,“这种事情,若是我想不到,那有可能;你们想不到,也有可能,但是杨世子是什么人?他能想不到吗?”

是啊,杨锦程是什么人?只要是和杨锦程打过交道的,谁敢说这种事情是杨锦程想不到的?

平日里最蔫的阿治也小声嘟哝:“可不是嘛,杨世子怎会不知道那个时候冒出头去,是一定会中箭的,他自己怎么不把脑袋探出去呢。”

杨锦程虽然也受伤了,可却非箭伤,而是鱼雷炸船的时候,被船上的碎片擦伤的,虽然也要好生将养,可是却没有伤筋断骨。

“大家都别说了,无论如何,副使都是杨世子的嫡亲叔父,即使当时真是杨世子在下面把副使托上去的,那也是无心之举,大家不要再提了。”许安一向老成持重,他想得很多,这种事非但不能提,而且最好全都忘了,就当没看到没听到。

“可是杨世子现在怀疑到我们头上了,副使又不是我们害死的,我们做错了什么?双喜哥还受了重伤,我们是不说了,可是杨世子还会说,过几日京城的人来了,杨世子会不会把副使的死推到我们头上吧,那我们怎么办啊,我只有十六岁,我还没有娶媳妇,我不想死啊。”阿虾说着说着,就没骨气地哭了起来,他尚未及冠,还是个孩子。

第四十八章 消失

虾头不想死,有谁会想死呢?许安不想死,路友和阿治不想死,就连认为自己生不如死的王双喜,也同样不想死。

“无论杨世子是故意的,还是无心的,他都不想让人知道吧?”虾头用衣袖抹了把眼泪。

“他奶奶的,亲叔父是因他而死,他当然不想让人知道了。”路友挥拳,可是小几已被王双喜砸坏了,他只好把拳头恨恨放下。

阿治在一旁小声说道:“当时情况危急,或许杨世子没有留意到虾头,会不会以为没有人看到呢?”

“不会的,当时我们是和杨世子在一起的,不论我们有没有看到,只要他做过,就会对我们心存忌惮,即使今天我们洗清嫌疑,以后他也会找机会将我们灭口”,说话的是王双喜,他看着自己那条再也抬不起来的手臂,苦笑道,“早知如此,还不如像刘静那样,一箭穿喉,还能算是殉职,给家里人留份抚恤。”

众人无语,屋内落针可闻,稍顷,又传来虾头的哭声:“我家亲戚没有男丁,让我在爹娘坟前起誓,将来要给他们养老送终,这才让我顶了校尉的袭职,现在我要先他们而死,是不能守信的了,到了阴间是要下油锅的吧,我好害怕啊!”

虾头捂住脸,压抑的哭声从掌心中传出来,所有人的心全都跟着沉了下去。

他们没有在父母坟前起过誓,但是他们也不是从石头缝里崩出来的,许安和路友上有高堂下有妻儿,王双喜有寡嫂和侄女要靠他供养,阿治有自幼订亲的未婚妻子,若是他死了,这姑娘就是望门寡了。

阿治自言自语:“我不能死,就是要死也要先退亲,不能害了人家。”

“不能死,我们谁也不能死。若是为了这件事被杨世子算计而死,非但没有抚恤,就连袭职也没有了,家里人怎么过日子?所以我们绝对不能死!”

说话的是许安,他的声音低沉而颤抖,不能死啊,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一家老小都要靠他。

“对,咱们也是爹娘生的,凭什么要给人当替罪羊,老子才不要在这里等死,老子去和他们拼了,那也算是来个痛快的。”路友眼里充血,他是急脾气,他最受不了这个。

“路友叔,我们拼不过他们啊,我们的祖上没有跟着太祖皇帝打过江山,我们也没有太皇太后撑腰,我们的命连尘土都不如。”虾头哭着说道。

王双喜呆呆坐着,他已经是个废人了,但是只要他活着,飞鱼卫就能给他一份俸禄。再过几年,给侄女置办一份体面的嫁妆,让她风风光光嫁出去。可若是他死了,侄女嫁到婆家以后,娘家连个给她撑腰的人也没有了,她那个老实性子,会被人欺负的吧

“许安叔,你年纪最长,你拿个主意吧,我们都听你的。”虾头说道。

“对,都听你的。”

“你拿主意!”

许安在四人脸上一一扫过,四个人,四双眼睛,希翼地望着他。

许安的目光渐渐坚定起来,他沉声说道:“从现在开始,我们五个谁也不能死”

他们不想死,有人也不想束手就擒。

去船上抓江老爷的人回来了,那条船上空空如也,江老爷父女,连同他们的随从,就连船工也不知去向。

“世子爷,旁边船上的人说,早上还见到船上烧火做饭,岸上有人吵架,家丁还出来看过热闹,至于他们是何时离开的,倒是没有人注意。”派去的人禀道。

“吵架?吵什么架?”杨锦程问道。

“哦,就是有条大船丢了一条小舢板,硬说是官兵给偷走的,闹得好不热闹,绝属无理取闹,想来是被拘着不许离开,借这事发做吧。”来人说道。

“丢了一条小舢板?”杨锦程的眼睛微微眯起,“如此重要的事,为何没有人向我禀报?”

来人怔了怔:“这事也不重要吧”

杨锦程冷哼一声,大步走了出去。

正如那人所说,船上一个人也没有。

杨锦程走进船舱,试图找到那些人留下的东西。

没有,都没有,就连一粒米也没有留下,这些人像是阳光下的水珠儿,凭空就消失无踪,如果昨天他没有亲自来过这里,他甚至会以为这些人从来就没有出现过!

杨锦程的脸上看不出喜忧,他在舱里伫立一刻,转身走了出来。

此时已过晌午,那些人若是早晨趁乱走的,那么现在早就在百里之外了。

“去那条船上问问,他们丢的舢板有无标记,再拿我的名帖,到卫所里借二十人,兵分两路,沿着运河南北两向搜索,找到那条舢板。”

那些人不会全部都在舢板上,一定也是兵分两路,有人走水路,有人走陆路,只凭一条小舢板是走不了远路的,一旦离开是非之地,他们就会弃舟登岸,因此找到那条被丢弃的舢板,就能知道他们要去的方向。

正在这时,又有卫所派来协助的护卫跑了过来:“杨世子,出事了!”

“什么事?”杨锦程问道。

“您下榻的地方走水了!”来人急火火地说道。

这两日,为了搜查方便,杨锦程没有住进官驿,而是包下了码头附近的一家客栈。

杨锦程眉头动了动,向着客栈的方向望去,果然,虽然在这里看不到火光,但是亦能看到滚滚浓烟,已经有人提桶跑来河边打水救火了。

“杨世子,您可有贵重物件留在客栈里吗?”杨家的船沉了,杨世子的东西都在船上,就连身上的衣服都是临时置办的,哪有什么贵重物件?也不过就是问问而已。

杨锦程蹙眉,问道:“跟我一起逃出来的五个人呢?”

来人怔了怔,下意识地看向杨锦程身后,是啊,那五个人是杨世子的随从啊,他们去哪儿了?

他没有跟在杨锦程身边,自是并不知道杨锦程让那五个人回去“好好想想”了。

万幸,客栈离码头很近,而且卫所派来在码头巡视的人也很多,两个时辰后,大火渐渐被扑灭,但是好好的一家客栈还是被烧毁了一半。

“死人,有死人,烧死人了!”

有的地方还有小火苗,有人过去洒水,却赫然发现了尸体!

烧焦的尸体,零零散散分布在客栈各处,足有十几具之多,有的还能从身上残存的衣裳碎片分辨出来,那是军服,是杨锦程留在客栈里的人;而在其中一处,有五具尸体横七竖八,死相凄惨,已经看不出本来模样。

第四十九章 破庙

深夜星汉静,秋风初报凉。

五骑绝尘而来,马上骑士风尘仆仆,粗衣布衫。

他们昼伏夜出,星夜赶路,天光微曦时天空中飘起了雨丝,细细密密,亭台楼阁笼罩在雨雾里,远远望去,若即若离。

“这边离大路太近,我们穿过那片林子再歇脚吧,以前执行任务时我来过这里,我记得那边有座破庙。”为首男人三十上下的年纪,腭下微须,他是许安。

那日,他们五人逃出客栈时,被杨锦程留下看管他们的卫所兵士察觉,双方起了冲突,好在逃了出来。

他们是杨捷在飞鱼卫中精挑细选的亲随,对付卫所兵士绰绰有余。

无论杨锦程信或者不信,在所有人眼中,他们五个已经死了。

现在,他们要去北直隶,抢在杨锦程到达京城之前,把在北直隶的亲人安排妥当。

这几天,他们白天睡觉,晚上赶路,披星戴月,马不停蹄。

穿过一片枣树林子,又走了大约一里多地,路边果然有一座小庙。

小庙破破烂烂,牌匾不知去向,就连庙门也缺了一扇,光秃秃的半边门框上,一只蜘蛛正在结网。

许安抬头看一眼飘雨的天空,又看看几人身上还在滴水的衣裳,道:“阿治、虾头,你们去附近找些干一点的柴火;双喜,你在外面接应;路友,你和我进庙查看。”

四人应声,分头行事,许安和路友蹑手蹑脚走进小庙。

庙里供奉的不是普渡众生的观音大士,也不是如来或弥勒,泥像上的颜色已经斑驳,但是依然能够看出来,这是个文士打扮的中年男子。

原来是吕仙祠。

路友正要开口说话,许安碰碰他的手臂,指了指地上。

地上满是灰尘,也不知有多久没有打扫过了,足印凌乱,显然时常有人在这里歇脚,附近就有一片枣树林子,农人偶尔在这里避雨躲风也不足为奇。

许安指给路友看的,是通往泥像后面的脚印。

世人对鬼神心存惧意,即使是吕洞宾这样的神仙,因而鲜少有人会到佛像后面去。

许安和路友互视一眼,二人不动声色,按住刀柄,沿着那些足印向泥像后面走去。

泥像后面有两个人,一躺一蹲。

躺着的人看不清脸面,看身形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一个小姑娘蹲在他身边,目光戒备地望着面前的两个不速之客。

看到是这样的两个人,许安和路友提着的心落了下来。

看他们的样子,应该就是寻常百姓,多半是赶路错过了宿头,在这破庙里过了一夜。

“你们是过路的?”许安问道。

“嗯。”小姑娘没好气地答道。

许安又走近一步,居高临下俯视着躺在地上的人。

刚才没有看清楚,现在仔细一看,他发现无论是躺着的人,还是旁边的小姑娘,全都衣衫破烂,那个男人身上缠着布带,有鲜血透过布带渗出来。

“他受伤了?”许安又问。

“嗯。”

小姑娘的目光一直在二人身上游移,许安刚刚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

不知为什么,这个小姑娘的目光让他感觉有哪里不对。

“他是怎么伤的?”许安打量着那人受伤的部位,一处是在肩头,另一处则是在腿上。

他是练武的,练武之人或多或少都懂疗伤,这人的两处伤无论是位置还是包扎的方法,都不像是普通的跌打伤。

这是砍伤或者箭伤!

“关你什么事。”小姑娘冷冷地说道。

“也是,我们只是过路之人,外面下雨,要在这里避避雨,打扰了。”许安客气地说道,眼下这种情况,他不会因为对方是个孩子,就有所放松。

这一次,小姑娘没有开口,躺在地上的男人嘴里嘟哝着什么,她连忙凑过去查看,拨开男人脸上的乱发,用手试试男人的额头。

“他发烧了?”许安问道。

小姑娘“嗯”了一声,没有看他。

许安没有再问,他向路友使个眼色,两人转身从泥像后面走了出来。

走出小庙,正要和站在外面的王双喜说话,就看到阿治和虾头抱着柴禾走过来。

“里面有一大一小,大的受伤了,这两人有些古怪,我们不要惹事,马上离开。”许安说道。

五人中以他为首,他说离开,其他四人均无异议。

纵然庙里的两个人不是他们的对手,此时此刻,他们也不想平白招惹事端。

五人正要上马,王双喜忽然嘘了一声,接着,他们便全都听到了马蹄声。

刚才王双喜在外面已经查看过了,破庙旁边有条小路,可以绕到庙后,那里是一片枯草和两座年代久远的孤坟。

他们立刻翻身上马,上了那条小路。

把马匹安顿好,虾头悄悄溜出去查看动静。他找到一棵大树,刚刚把身形藏好,就看到有十几骑从那片枣树林子里出来,向着破庙而来。

看到这些人的装束,虾头吓了一跳,慌忙跑到小庙后面:“是飞鱼卫,我一个都不认识。”

他们五个人当中,虾头的资历最晚,他进了飞鱼卫,就被杨捷看中,挑到身边跑腿了,飞鱼卫里的人,除了经常在杨捷身边走动的,其他的人他认识的不多。

这里已经是北方,是飞鱼卫的地盘,飞鱼卫可以正大光明行动,而不用像在南方那样乔装改扮。

可是这么一座荒郊破庙,怎么会有飞鱼卫过来?

许安压低声音道:“应该是冲着庙里的那人来的。”

他说的那个,自是指受伤的男人,至于那个小姑娘,也只是孩子而已。

许安对阿治道:“你去看看情况。”

阿治从怀里掏出帕子,蒙住脸孔,猫下腰,飞快地向小路上跑去,可是他刚刚跑上那条小路,就听到了喊杀声,接着,他看到一个小姑娘背着一个人向这边跑了过来。

而在小姑娘身后,几名飞鱼卫正疾奔追来。

阿治来不及躲闪,正和那个小姑娘照了正面,他吃了一惊,这小姑娘也不过八、九岁的样子,居然背着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她个子矮小,男人的半截腿拖在地上,一只鞋子已经掉了。

第五十章 杀现

眼前的一幕有些诡异,但是阿治顾不上诧异了,这个奇怪的小姑娘是往破庙后面跑的,她会把飞鱼卫引过来,许安他们四个人都在那里!

阿治转身就跑,他要抢先一步通知兄弟们,立刻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同伙,他们有同伙,快追!”有人喊道,这是飞鱼卫的声音。

同伙?这是被当成这个小姑娘一伙的了?他知道这一大一小两个人是谁啊!

阿治脚下跑得更快,边跑边喊:“快走,快走!”

来不及了,耳畔传来风声,那是利器破空而来发出的声音,阿治一个踉跄摔倒地上,一柄绣春刀插在他的腿上。

有女童竭斯底里的声音传来:“你们伤了我大哥,大哥你快跑啊!”

大哥?是那个小姑娘背着的人吗?他受了重伤,怎么跑啊?

但是下一刻,阿治陡然明白过来,小姑娘口中的大哥是他,是他!

后面追赶的飞鱼卫飞驰而至,马上骑客俯身抽刀,刀入鞘中,血如泉涌。

有人扯下他脸上的布巾,随手扔在一旁,阿治看去,身穿飞鱼服,却不是他认识的人。

又有马蹄声响起,是许安四人,他们同样青巾蒙面,手里挥舞着的刚刚砍下来的断枝,却如同下山猛虎气势汹汹。

飞鱼卫们措不及防,没有想到那些人还有帮手,他们挥刀相迎,混乱之中,有人把倒在地上的阿治提起来放在马背上。

小路狭窄,许安挥舞的不是树枝,而是一棵儿臂粗的树,此时已是秋日,叶已落尽,根根枝叉横七竖八,许安一人一骑,持树而立,把小路堵得水泄不通,四个人,三匹马,飞奔而驰。

手上的小树,树枝被飞鱼卫的绣春刀砍断,终于,树干也拦腰而断,许安纵声长啸,伸手将离他最近的一名飞鱼卫从马上拽了过来,再一用力,那人便朝身后的飞鱼卫扔了过去。

有人催马闪身,有人伸手欲接,也不过就是稍稍分神,许安已经策马驰骋,他刚刚跑出小路,等在那里接应的路友就推倒了一棵砍倒的树。

飞鱼卫追过来,路口一棵树横躺着,比起许安用来当武器的那棵更加粗状,枝叶更密,马匹停下,不肯向前,待到他们把树移开时,那几个人早已消失无踪。

“娘的,那个小的怎么不见了!”又有声音传来,刚刚一阵混乱,他们的注意力都在这些突然冒出来的人身上,却让那个小姑娘逃走了。

“跑了就跑了吧,一个小崽子而已,这个大的还在,能回去交差了。”又有人说。

为首的飞鱼卫走上前去,一个人躺在地上,肩膀和腿上都有伤。

“那天和我们交手的人,就是伤到这两处。”他说道。

他俯身去拨开这人脸上的乱发,想看看这人的相貌,这人忽然坐起身来,伸手抢过他腰间的绣春刀,刷的一声,刀光闪过,他惊愕地看向自己的腰际,那里裂开了一条缝

“不好!”

“快,杀了他!”

“保护张头儿!”

随着一声高过一声的惊呼,七八柄绣春刀不约而同向那人砍来,那人哈哈大笑,手上一松,刀落地!笑声戛然而止。

张头儿仰天倒下,他的腰已经断了,只余少许部分勉强连接着身体,他大睁着双眼,至死也不相信,他会是这个死法。

“砍下首级,带回京城,找人辨认,看看是不是焦世通,张头儿的尸身也带回去吧。”其中一名飞鱼卫说道,这些人中,除了张头儿,就是他的官职最高。

手起刀落,血光飞溅,顶着乱发的头颅被飞鱼卫纳入革囊之中。

飞鱼卫来得快,去得也快,不过片刻,又恢复了平静。

又过了约莫半炷香的功夫,梅胜雪缓缓走了出来,她就藏在附近,突生变故,飞鱼卫们怕是早就忘了她的存在了。

在他们看来,大焦才是首犯,而她只是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小孩子而已。

一个小孩,是死是活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要把大焦的头带回京城交差。

没有头颅的身体横躺在地上,鲜血还在汩汩而出。

梅胜雪望着仍然在不断涌出的鲜血,没有哭也没有动。

她从不知道一个人身上能有这么多血,她也从未想到,有朝一日,她会在危急关头抛下大焦。

她伫立一刻,拖起大焦的尸体,就近挖坑埋了。

她把上面的土踩了又踩,又抓了碎石泥土洒在上面。

“大焦,虽然我们还没有成亲,可我们自幼订亲,我是焦家没过门的媳妇,你放心,我会替你照顾你娘,是飞鱼卫害死的你,我终有一日会为你报仇。”

梅胜雪转身离去,她没有回头,走得很快,也很稳。

危急时刻,大焦用自己的生命拖住了飞鱼卫,让她得以趁机逃走。大焦是为她而死,但大焦却是死在飞鱼卫手里。

大焦让她离开时,她没有犹豫,现在她要走了,她也没有犹豫。

她是梅家人,梅家人早就没有了儿女情长的资格,而从此以后,想要为梅家报仇的人,就只有她一个了。

其他的梅家人,都是废物!

她越走越远,渐渐变成黑点,消失在路的尽头。

人影一闪,一个小小的身影从破庙顶上跳了下来,她站稳后,仰着头伸出双手,对着庙顶说道:“芳菲,别怕,你闭上眼睛往下跳,我接着你。”

“我不敢,好高”

透过残缺的飞檐,芳菲吓得快要哭出来了,真的好高啊,如果不是小姐生拉硬拽,她也不会爬得这么高。

“哎呀,你看,你背后有个人,那人没有脑袋!”沈彤大叫。

“啊,不要啊!鬼~~~”

芳菲一声尖叫,就从屋顶跳了下去

“芳菲,你好重啊,我快被你压扁了。”快被压扁的沈彤有气无力地说道。

“小姐,我腿软了,起不来,你看一眼,无头鬼还在上面吗?”芳菲带着哭腔。

“他没在上面,可他的血在下面,就在咱们身下”

“啊?”芳菲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下子就从沈彤身上跳了起来,拔腿就跑,跑出几步,才想起来自家小姐还在地上躺着,猛一转身,背后竟然有个人,“无头鬼!”

“是我啦,快走吧。”沈彤伸手摸摸芳菲的小卷毛,摇摇头。

第五十一章 避雨

一场秋雨一场寒,秋雨多是来的快,去的也快,这场雨却淅淅沥沥下了两天。

路友赤着上身,只著一条牛鼻裤,古铜色的皮肤被火光映衬的闪闪发亮。

他一边把淋透了的衣裳架在火边烘烤,一边谩骂:“奶奶的,这啥时候才能晴天?都是让那个死丫头害的,你的伤不知啥时候才能好。”

“路友叔,我能行,不会拖累你们,明天我们就赶路吧。”

阿治的脸烧的通红,强打着精神,他伤在腿上,虽不致命,但伤可见骨,流了很多血,伤得很重。昨天发烧,大家决定找个地方休养两天。

他们的家人都在北直隶,晚走两天,家人的危险就多上两分。

阿治不肯,但大家全都坚持,今天找到了这个地方,路友留下照顾他,虾头和王双喜去找附近人家买干粮,许安去请郎中。

这是一间废弃的农舍,显然已经很长时间没人住了。门前有倒塌的篱笆,屋里堆着破旧的农具,屋子一角漏了个洞,好在屋里还堆着些茅草,路友刚刚上房盖了茅草。

“胡说八道,就你这样子硬要赶路,不死也残,是兄弟就不要说这种废话!”路友骂道。

阿治苦笑,没有想到,拖累大家的竟然是他。

他重又闭上眼睛,晕晕沉沉。

忽然门外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路友皱起眉头,抽出腰下绣春刀,闪身藏在门后。

“咦,里面好像有人。”声音细细嫩嫩,是个小女娃。

自从昨天遇到那个嫁祸阿治的小姑娘,陆友听到小女娃的声音,头发根儿都立起来了。

该不会是昨天那个吧?这还没完没了了。

路友正想破口大骂,农舍的破门就被推开了。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白生生的小手,接着,一个小脑袋探了进来。

“真的有人啊。”

然后又有一个小脑袋探了进来:“好暖和,有火堆呢。”

“那个人怎么不动?是不是死了?”一个说。

“死人不用烤火,他还在烤火就不是死人。”另一个说。

门后的路友想骂娘了,这是什么逻辑?

不过,他也确定了,这不是昨天的小女娃。

他把刀插入刀鞘,闪身从门后走了出来。

“啊,有人!”

一个小女娃惊叫。

另一个小女娃瞪着大眼睛看着他:“你为什么藏在门后?”

路友无语,藏在门后还有为什么,当然是想偷袭你们了。

好像不能说,说出来挺丢人的,堂堂飞鱼卫居然偷袭两个小女娃……

“你们是哪家的孩子?跑到这里做什么?快点回家去!”路友板起脸来。

“这里是您家吗?我们是赶路的,能不能在这里避避雨。”小女娃躬身行礼,很有礼貌。

路友打量面前的两个孩子,都是八、九岁,头发刚到耳根,被雨水淋得湿漉漉的,像两只小落汤鸡。

“只有你们两个人,家里大人呢?”路友疑惑。

一个小女娃说道:“家里出了事,遭了土匪……”

原来是逃难的流民。

这几年流民越来越多,拖家带口的,拉帮结伙的,京城里那些小偷小摸的孩子,大多都是流民。

这两个是孤儿吧,没有家人带着,看身上的衣裳,倒也整齐,应该是好人家的孩子,可是无依无靠的孩子,又是女娃,少不了会落入人牙子手里,真是可惜了。

“逃难怎么不走大路?跑到这荒郊野外做什么?”路友继续问道。

“怕遇到拐子,不敢走大路。”小姑娘说道。

真是孩子的想法,大路上好在人来人往,在光天化日下那些拐子也不敢太放肆,是到了荒郊野外,就不用拐了,直接拖走,任凭你哭喊得声嘶欲裂也没有人听到。

路友还要再问,阿治昏昏沉沉中,听到他们说话,他有气无力的说道:“路友叔,让她们进来吧,小孩子,怪可怜的。”

“你啊,吃了亏还没记性……”路友没好气的埋怨,又对两个小女娃粗声大气的说道,“算了算了,进来吧,烤烤火,别冻着。”

“谢谢大叔,谢谢哥哥。”小姑娘施礼。

无论何时,有礼貌的孩子总是让人看着舒服。

两个小女娃在火堆坐下,好奇的看着躺在对面的阿治。

“你受伤了。”小女娃说道。

阿治牵牵嘴角,像是在笑。

正在这时,门外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

路友道:“这么快他们就回来了?”

两个小女娃进来时,没有把门关严,留有一道很宽的缝隙。路友正要开门,透过门缝,忽然看到外面的来人,他脸色骤变,唰的一声再次抽出绣春刀。

许安说过,迫不得已,他们不能在人前亮刀,不能暴露飞鱼卫的身份。

但是现在情况危急,他顾不上这些了。

来人是飞鱼卫!

只有两个人,像是来这里查看的。

其中一个,路友是认识的。

这是飞鱼卫镇抚戚树豪的人!

戚树豪和杨捷素来不对付,碍于护国公府杨家,戚树豪只有忍气吞声,但是他手下总有几个是不想忍的,现在来的这人名叫孙成,就和路友他们打过几架,彼此算是结过梁子。

真是冤家路窄,竟然在这里遇到了孙成。

可是现在想躲已经来不及了,路友紧紧握住手中的绣春刀。

论武功,他比孙成略高,但是现在孙成身边还有一个帮手,而他还要护着受伤的阿治。

如果说以前是有胜算的,那么现在就是绝无胜算!

“路友,你怎么在这里?”

门被推开,孙成先是愕然,接着脸上就露出嘲讽之色。

“乔装改扮啊,堂堂副使大人的亲随,怎么变成了这个熊样?”孙成的目光,在屋子里唆睃了一圈,落到火堆旁的阿治身上,“那个怎么看着像王治?对了,差点忘了,杨副使仙去了!你们应该在南边陪着世子爷吗?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莫非杨副使是你们杀的,你们是畏罪潜逃?”

说到这里,孙成和旁边的人一起抽出了刀!

路友咬牙,杀,一定要杀!不能留活口。

几乎同时三柄绣春刀一起挥出,刀光粼粼,寒气逼人。

路友以一敌二,明知胜负早分,但他不能退缩,要么孙成他们死,要么就是他和阿治死,但是死了不是一了百了,孙成会把消息带回去,之前一切的努力都白费了。

第五十二章 小妖怪

“路友,你真是自不量力,怎么?没有了杨家人撑腰,你这花拳绣腿就施展不开了?”孙成哈哈一笑,手中绣春刀砍向路友面门。

“放你娘的屁,你说老子这是花拳绣腿,老子就让你尝尝花拳绣腿的厉害!”路友大怒,举刀护在面门。

孙成的刀被硬生生格开,绣春刀在空中划出一个弧度,再落下却不是斩向路友,而是直奔躺在火堆旁的阿治!

“小心!”路友高呼。

但还是晚了一步,绣春刀从孙成手中脱出,刀尖向下,笔直刺向阿治胸膛。

刀光、火光,映入阿治眼中,他大睁着双眼,脸上没有惧怕,只有悲愤。

这脱手一刀来得突然,让人全无防备,何况是受伤的阿治。

砰的一声,一样东西腾空飞起,撞到直落而下的刀刃上,绣春刀被撞得偏离,咣啷声响,落到地上。

但是那样东西却借着一撞之力向着孙成飞了过来,孙成大吃一惊,他仓促闪避,但是那样东西来得太快,他的身体还没有移开,那东西就撞到了他的脸上。

最后映入孙成眼睑的是点点火星,接着,他就发生一声惨叫,痛苦地捂住了自己的脸。

那是一截烧成焦木的柴火,火堆里抽出来,再寻常不过的柴火。

空气中传来皮肤被烧焦的味道,路友错愕,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惊住了,耳边忽然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出刀!”

出刀?

对,出刀!

路友的手已先他的大脑做出反应,绣春刀挥出,刀光闪动,孙成的第二声惨叫再也没有发出,人头滚落,小女娃的尖叫也卡在了喉咙里,不能叫啊,会给小姐丢脸的。

鲜血喷了路友一身一脸,他大口地喘着粗气,手里的刀依然保持着挥出的姿势。

孙成的同伴先是怔住,接着他转身就跑,这里还有埋伏,绝对不是只有路友,那截突然飞来的焦柴是杀招,避无可避的杀招。

走,必须走!

路友的刀依然停在半空,那稚嫩的声音再次响起:“别让他跑了!”

是啊,不能让他跑掉,只是一念之间,路友疾步追出破屋,手中绣春刀奋力挥出,那人来不及回头,便应声倒地!

雨仍然在下,鲜血喷出,很快便被冰冷的雨水冲刷得不留痕迹。

路友的发髻散开,水淋淋的头发垂在肩上,他的人,如同一头狰狞的兽。

他不是第一次杀人,身为飞鱼卫,他早已不记得杀过多少人了。

但是唯有这一次,他觉得自己像是一柄刀,一柄听令于别人的刀。

而那个命令他的人,就在屋里。

路友猛然惊醒,他转身冲进破屋,带着一身寒气,目光森森望着火堆旁边的小女娃。

是这一个,没错,一定是她。

虽然两个小女娃差不多的年纪,可是路友直觉就是她。

她目光沉静,嘴角还带着浅笑,她看着他,没有惊慌,反而还带着属于孩子的甜美。

“你和昨天在破庙里的那个小丫头是一起的?”

从小到大,路友见过的小女娃不多,但也不少。可是从昨天到现在,他遇到的这两个,却都令他匪夷所思。

一样的可怕,一样的不像是孩子。

“呸,少拿她和我家小姐相提并论,她那种无情无意的人,给我家小姐提鞋都不配”,另一个小女娃大声嚷嚷,说完,还不忘讨好地补上一句,“小姐,我说的对吧?”

被称为小姐的那个摸摸她的小卷毛,嘴边的笑意更深。

“我认识她,但和她不是一起的。”她说道。

不知为何,路友竟然松了口气。

还好,她们不是一起的,否则那也太可怕了。

“今日之事多谢你了。”说话的是阿治,他强撑着要坐起来,路友上前一步扶住了他。

“我不是白帮你们的,所以,你们不用谢我。”小女娃语声轻脆,如同山谷黄莺。

“你”阿治想说什么,又不知如何去说,只好不再说话。

“敢问小娘子是何方神圣?”这一次开口的是路友,他是个粗豪之人,这种客气的语气让他自己都有些不适应,他的一双大手按在阿治肩上,不由自主用了几分力气,阿治哎哟一声,他连忙松手,阿治重又摔在地上。

“我叫沈彤。”小女娃说道。

“沈彤?沈”路友下意识地皱了皱眉头,他接着问道,“不知沈小娘子有何指教?”

“有啊,你应该马上把他们的尸体处理掉,而不是盘问我。”沈彤说道。

路友如梦方醒,今天他是怎么了,他杀了两名飞鱼卫,当然是要尽快处理尸体,消除所有痕迹。

这是他早就应该想到的,为什么竟然忘了呢?

不,若是往常,这种事情他会想到,但也不是立刻想到,他从来就是执行者,而不是拿主意的人。

难道眼前的这个小女娃是能拿主意的人?

她在命令他啊!

从杀孙成开始,她一直在命令他,而他却不由自主听令于她。

这太不可思议了,也太诡异了。

妖怪,这是个妖怪!

大雨滂沱,路友费了好大的劲,才挖坑把两具尸体埋了。

担心刚埋好的坑会被大雨冲开,他又搬来两块大石头压在上面。

一切做完,他长长地吁出一口气,那个叫沈彤的小女娃倒是会差遣人啊,他们五人里面,属他的力气最大,换做其他四个,无论如何也搬不来这两块大石头的。

沈彤?

坏了,沈彤还在破屋里,那个小妖怪,不会对阿治做什么吧?

路友发疯似的往回跑,他的脑袋里已经浮现出很多种可能,当然,最有可能的可能,就是这个沈彤是山里修炼千年的小妖怪,小妖怪想要长大,就要吸取男人的精血

说不定阿治现在已经被吸得只剩下一具空壳了。

大雨如注,路友跑得飞快,踩着雨水和泥泞,跑回了那间破屋

一进屋他就怔住了,下一刻他就发现,怔住的不只是他,还有许安、王双喜和虾头。

他们三个都回来了,现在三个人六只眼,都在注视着火堆旁的小女娃。

而那个小女娃手里拿着一根针,正在阿治的腿上穿针引线!

第五十三章 是做梦吗

火苗腾腾,小姑娘的脸在火苗的映照下,不太真实,如梦如幻。

是做梦吧,一定是的,好端端遇到修炼千年的小妖怪,哪有这样的事,不是做梦又是什么?

路友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还好,只是做梦。

可是这梦也未免太过可怕了,比他以往所有的梦都要可怕。

想到这里,他重重拧了一下大腿,如果不疼,那就是做梦,他也可以彻底放心了。

皮粗肉厚,可也能感受到疼痛。

疼,很疼!

路友蓦的一惊,什么做梦啊,这就是真实的。

那个小妖怪就坐在那里,拿针在阿治身上扎来扎去而许安他们四人,却像是被孙猴子使了定身法,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对,定身法,是妖术,他们中了小妖怪的妖术!

“许老大!”路友扑过去猛的推了许安一把,许安是五人中年龄最长的,在家里也是长子,路友习惯叫他许老大。

他来得突然,许安没有防备,被他推得险些摔倒,见到是他,沉声道:“小点儿声,不要防碍到沈姑娘。”

路友彻底呆住。

防碍?他们让他不要防碍到沈姑娘?那个小妖怪?

“不是啊,老大,她不是人,她是妖怪,她是”

没等他把话说完,许安就捂住了他的嘴:“沈姑娘正在给阿治疗伤,你不要胡言。”

胡言?他在胡言?

路友又惊又气,眼睛瞪圆,嘴巴被许安捂住,他想争辨却说不出来,喉咙格格作响。

许安却没有再理他,目光依然注视着火堆旁的小姑娘。

可是小姑娘还是停下了手里的针线,她抬眸望向他们。

还是受到影响了,许安心中一沉,连忙道歉:“沈姑娘,我这兄弟虽然鲁莽,可他也是关心阿治,在下代他向姑娘赔礼,还请姑娘海涵一二。”

许安神情恭敬,这不是装出来的,他的目光诚挚,这是真的恭敬。

沈彤的眸子在他和路友脸上滑过,微微颔首,便重又落到阿治身上,灵活的手指继续在阿治的伤口上穿针引线。

路友惊骇,他也只是出去埋了两个人而已,许安他们居然对这个小妖怪如此恭敬,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怔怔之间,沈彤已经缝完最后一针,她伸出手,虾头立刻递上一只碗,碗中阵阵酒香,路友这才发现,虾头的手里还拿着一小坛酒,碗里的酒就是从酒坛子里倒出来的。

路友想起来了,虾头和王双喜去买吃的了,这坛酒是他们从外面买回来的吧。

沈彤接过那碗酒,用帕子在里面蘸了,仔仔细细地被她缝起的伤口附近擦拭,阿治额头上黄豆大的汗珠,双拳紧握,嘴角却含着一抹微笑:“谢谢姑娘。”

沈彤把帕子放下,看向许安四个,道:“过上七八天,若是他的伤口愈合了,再把线拆掉,记得每天用酒给他擦拭。”

许安和王双喜、虾头连忙施礼,许安还按了路友的脑袋,把他的身子按得弯下来:“姑娘妙手仁心,在下几个多谢姑娘。”

“我说过我不是白救你们,所以你们不用谢我。”火光中,小姑娘神态从容,目光清澈得如同春日泉水。

她说过?她什么时候说过的?

许安、王双喜、虾头面面相觑,都在彼此的眼睛中看到了不解。

“许安叔,沈姑娘方才已经救过我一命了,路友叔呢,你快告诉他们。”阿治使出全身的力气大声说道,他面色苍白,这几句话说完便大口喘息,虾头连忙上前喂他喝了几口水。

几人的目光齐齐落到路友身上,许安目光炯炯,问道:“阿友,阿治说的是真的?沈姑娘方才已经救过他一次了?”

阿治情急之下,说的是“救过我一命”,许安便以为沈彤只是救了阿治一个人。

路友早就想要说话了,现在终于有了机会,他忙说道:“方才孙成带着一名飞鱼卫来了!”

刚刚说了一句,许安三人便是脸色一变,他们都认识孙成,当然也知道孙成这帮人和他们之间的过节。昨天在破庙时,他们还庆幸出动的飞鱼卫里没有熟人,万万没有想到,今天竟然就遇到了孙成。

越是不想遇到谁,就偏偏遇到了,真是怨家路窄。

“后来呢?”虾头忍不住出声。

“阿治受伤了,只有我一个人,他们有两个,我不说你们也能猜到了”,路友烦躁地挠挠鸡窝似的脑袋,他们都是和自己出生入死过的兄弟,倒也没有什么可丢人的,“孙成那丫的是个小人,他不和我打,却把刀朝着阿治扔过去,奶奶的,真不是东西!”

虽然没有亲眼看到,可是只是这简单的几句话,许安三人也能想像出当时的险境。

孙成是戚树豪的手下,和他一起来的肯定也是,能被戚树豪收为己用的,全都不会是孬种,他们每个人的武功都不弱。

如果是一对一,路友是稍胜一筹,可若是二对一,路友绝无胜算,何况,孙成还把刀口对准了阿治。

三个人没有插嘴,他们屏住呼吸听路友说下去:“就在孙成的刀要刺进阿治身体的一刹那,那个小妖沈姑娘,从火堆里抽出一根焦柴把刀弹开了,焦柴打到孙成脸上,孙成被烫得捂住脸,我就趁着这个时候,一刀削下了他的脑袋另一个家伙想逃,让我追出去砍了刚刚我就是出去处理尸首了。”

路友没有说他是被沈彤提醒,才想到趁机出手和掩埋尸体的。虽然说出来很没面子,可是不说好像也不地道,路友顿了顿,又接着说:“我也惊住了,是沈沈姑娘提醒,我才想到的。”

破屋内寂寂无声,只有火苗燃烧木柴发出的咯咯声。路友舔舔干裂的嘴唇,他全都说完了,他们几个怎么都不说话了?

他还想告诉他们,这个沈姑娘是个妖怪,一定是妖怪。

他张张嘴,正想把自己的妖怪论阐述出来,许安忽然噗通一声跪倒在地,王双喜和虾头见了,也跟着跪了下去,只有路友傻傻站着,摸着脑袋,不明所以。

第五十四章 钱家太太

“沈姑娘救了我两位兄弟,又给阿治疗伤,沈姑娘的大恩大德,我等没齿不忘!”

他们自幼练武,没有读过几天书,讲不出感人肺腑的话,他们只能用最朴素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谢意。

“我说过你们不用谢我的。”小姑娘神色淡淡,没有因为几个大男人在她面前跪倒而有丝毫不安。

“不,姑娘有所不知,这几日飞鱼卫大举出动,今天来的那两人应是外出执行任务落单的,他们和我们素来不睦,若是他们当中有一人逃走,我们兄弟五人都会招来杀身之祸。姑娘救下的不仅仅是阿友和阿治,还有我们三人和我们的父母妻儿,我们又怎能不感谢姑娘呢?姑娘请再受我等一拜。”

四人再次拜倒,就连阿治也挣扎着抬起身子,向沈彤抱拳。

“我之所以救你们,是有目的。”沈彤再次开口。

“目的?”许安不解。

刚刚他们就听沈姑娘说过这句话,这是什么意思呢?

“对,我知道你们是飞鱼卫,而我不但姓沈,更是从柳家湾来的。”沈彤扬起稚嫩的小脸,一双眸子闪闪发光。

“柳家湾?”几人面面相觑,他们神情有异,目光中意味不明。

“嗯,就是你们想的那样。”沈彤的嘴角微微扬起,带了几分调皮。

南边是龙虎卫的地盘,此番杨捷出京乔装改扮,就是不想惊动龙虎卫。并非是飞鱼卫怕了龙虎卫,而是此次之事不便传扬出去。

柳家湾的事,许安五人是知晓的。

他们杨捷的亲卫,抓人这种事自是不用他们去做。但是杨捷并不放心,是派了许安和虾头去监督的。

他们两个去过柳家湾。

那天除了他们,还有十名假扮成土匪的飞鱼卫。那些人以为带走的是钱家太太许氏,但是身为杨捷亲卫的他们,却是知道那根本不是什么钱许氏,而是昔年首辅沈毅的小儿媳黄氏。

沈彤早就猜出他们是知道的。

今天她对路友说出自己叫沈彤时,她清清楚楚看到路友的眉头动了动。

路友是个不擅思考的人,他听到“沈”字时会有这样的表现,说明这个姓氏一定是近期时常被他们提起的。

所以那个时候,沈彤就知道,他们五个一定是知情者。

许安给几人使个眼色,大家站起身来。

火堆旁的小姑娘依然四平八稳,她的眼睛从他们几人脸上一一扫过,眸光清澈,神情镇定。

许安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他点点头,对沈彤说道:“没错,我们知道柳家湾的事,可姑娘姓沈”

他想起沈太太黄氏的小女儿,按照年纪,眼前的沈彤是和那个孩子对得上的。

但是这不可能啊!

“我想知道那天发生的事。”沈彤说道。

那天的事,她是知道的,但却是从码头上摆渡的老汉口中得知的。

但是那老汉所看到听到的,也只是别人想让他看到听到的,所以她想知道在那些之外的事情。

一直没有说话的虾头这时插嘴道:“那天的事啊”

说到这里,他看了看许安。

许安对他点点头,道:“这里的五个人中,也只有我们两个去过柳家湾,沈姑娘对我们有大恩,你就说吧。”

虾头虽然在杨捷身边时日不多,但是他很机灵,又能言善道,因此杨捷很喜欢他。这次就是让他和许安一起去的柳家湾,他们不用动手,只是躲在暗处,监督那些飞鱼卫。

因此他们看到和听到的,远比那些只负责抓人的飞鱼卫还要多。

“许安叔和我到达柳家湾时,黄氏已经疯了,她的女儿丢了,沈家唯一的血脉啊,换作是哪个当娘的都会这样吧,那时她已经把里面点着了,等到街坊们听到动静赶来时,她就站在宅子外面,又哭又笑,还点了火把扔进自家宅子里,还把宅子锁上,连同钥匙一起从墙头上扔进去,围观的人想进去救火都不行”想起那天的情景,虾头心里也挺难受的。

“等等”,沈彤打断了他的话,众人的目光全都看向她,她问道,“你们是怎么知道那人就是黄氏的?”

许安和虾头都是一怔,是啊,他们是怎么知道的呢?

虾头摸着脑袋说道:“我们事先打听过,那就是钱家的宅子,她当然就是黄氏了。”

“也就是说,你们只是看到一个妇人站在钱家宅子外面放火,所以你们就认为那就是黄氏。你们没有见过黄氏,也没有她的画像吗?”

这时,许安说道:“黄氏是官宦人家的后宅女子,自是不会有画像流传出来,而且也过了这么多年沈家被灭九族后,京城里即使有认识黄氏的贵女,也会撇清关系,别说找不到自称认识黄氏的人,就算能找到,那些人也是后宅妇人,飞鱼卫再有权势,也不可能威逼官宦人家的太太小姐们画出黄氏相貌。”

“其实你们也不能肯定那是黄氏,全是猜测的,对吗?”沈彤问道。

许安和虾头都在彼此的脸上看到了讶异。

在此之前,他们谁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难道那个妇人不是黄氏吗?

怎么可能?

“不,不,周围的街坊也说那位就是钱家太太。”虾头说道。

“周围的人吗?”沈彤想起在柳家湾时,有个妇人指认她是钱家小姐,之所以会认识她,是因为那妇人曾经去给钱家送绣活儿,见过她两次。

因此,也只是在钱家无意中看到过她。

“柳家湾很小,钱家在柳家湾算是大户人家,黄氏是孀居妇人,平素里使奴唤婢,她用不着像市井女子一样,为了生计抛头露面,所以周围的街坊又如何认识她的?”沈彤说道。

虾头怔住。

他又抓抓头皮,他忽然有些不确定了。

他看向许安:“许安叔,你还记得不,在人群里说那位就是钱家太太的,是男的还是女的?”

他怎么好像记得是男人呢?

黄氏一个出身书香门第的孀居妇人,柳家湾的女人们偶尔有见过她的,倒也说得过去,可是男人

许安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他沉声说道:“那天来看热闹的人有很多,我听到最多的话是,那是钱家太太吧。”

虾头一拍大腿:“对啊,他们都是在说那是钱家太太吧。”

没有人指认,所有人的语气里其实都不能肯定,但是又都认为那就是钱家太太。

包括他们。

第五十五章 连线

屋内再次恢复寂静,良久,打破寂静的居然是路友。

他看看许安,又看看虾头,最后,他的目光落在沈彤身上:“沈沈姑娘,你的意思就是说,老韩他们带往京城的那个女人,其实是抓错了?”

老韩名叫韩冲,是飞鱼卫的一名百户,此番南下,除了自己的亲随之外,杨捷带来的人都是韩冲的手下。

那天在柳家湾,韩冲和他的人抓走那个妇人,惟恐夜长梦多,传到龙虎卫耳中,当天夜里就直奔京城了,杨捷则去了龙安府。

龙安是重镇,杨家一直都想在龙安卫安插人手,无奈龙安卫被经营得水泼不进,好不容易才安置了一个连少安,无奈连少安职位低微,没有十年八年熬不出头来。

尽管如此,杨家对连少安还是很重视的,此番南下,杨捷特意去了龙安,会晤了连少安。

因此,他们才会在龙安上船,与杨锦程汇合。

但是无论如何,杨捷南下就是为了沈家母女,至于龙安卫,只是顺路看看而已。

谁也没有想到,杨捷竟然搭上一条性命。

如果韩冲抓走的黄氏是假的,那么杨捷可就是白死了。

虽然杨锦程起了杀心,但是杨捷对他们几个不薄,想到这里,路友心里就很不舒服,他一定要问个清楚。

沈彤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她看向虾头,道:“你接着讲吧,后来呢?”

虾头这才想起来,他还没有把那天的事情说完。

他继续说道:“当时差不多整个柳家湾的人都来了,有人救火,可更多的人则是站在远处看热闹。当时人们都在议论,说钱家小姐丢了,钱太太一时想不开,就这么疯了。我就问他们,钱家小姐是怎么丢的啊?那些人里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说是早上起床,就发现钱小姐不见了;还有的说是小孩子淘气,趁着家里人没有注意,悄悄溜到街上玩,被拍花的拍去了。”

这时,沈彤忽然问道:“也就是说,其实并没有人知道钱小姐是怎么丢的了?”

虾头点头:“对啊,钱太太已经疯了,她说话颠三倒四,又哭又笑,别说她没有说是怎么丢的,就是说出来了,那也是疯话,不能信的。”

沈彤嗯了一声,又道:“钱家的下人们呢?都在宅子里面吗?那岂不是都要烧死了?”

虾头道:“那倒没有,我到那里的时候,是有几个钱家下人在的,带着街坊们绕到宅子后面救火的,就是钱家下人。”

“那后来呢,这几个下人去了哪里?”沈彤问道。

虾头一怔,他扭头看向许安:“许安叔,你记得那几人吗?知道他们后来去了哪里吗?”

许安皱眉,沉吟道:“的确是有钱家下人在场的,后来也确实是他们领着人去宅子后面救火,可是”

“可是当时的场面太混乱了,所有人都知道钱家下人去救火了,但却没有人留意救火之后,他们去了哪里,或者他们去救火就没有再回来。”沈彤打断了许安的话。

许安脸色肃然,默然一刻,他缓缓道:“沈姑娘说的没有错,那些人似乎再也没有出现过。”

沈彤的嘴角又浮现出笑容,那是属于孩子的笑容,甜美中带了几分淘气。

她看向虾头:“后来呢?”

虾头道:“后来里长来了,让大家不要再看热闹了,还说着火有什么可看的,都回家去。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少,我和许安叔便也走了。晚上的时候,大火终于被扑灭了,钱太太就站在废墟上面,里长让家里的婆子过去,想给她安置个住的地方,可是她死活不肯走,那两个婆子没有办法,只好回去交差了。当天晚上,老韩的人假扮成土匪,把那妇人带走了。”

虾头一口气把话说完,又问许安:“许安叔,我还有啥忘记说的吗?”

许安想了想,道:“没了,也就是这些了。”

“你们没有偷走柳家湾的小孩?”沈彤惊讶地问道,这太出乎她的意料了,她一直都以为,那些孩子的丢失和飞鱼卫脱不了关系。

“小孩?没有,我们偷小孩做什么?老韩他们更不会偷,他们接到的命令就是把钱太太带走,无论是生是死,都要把人带回京城。而我们接到的命令,则是监督他们,上面没有下命令的事情,我们谁也不会去做。”许安肯定地说道。

“真的不是你们干的吗?柳家湾的人都说是土匪把小孩偷走的,你们刚刚也说土匪是你们飞鱼卫假扮的了。”这一次插嘴的是芳菲,那天在柳家湾,自家小姐差点被那些丢孩子的人家给吃了。

“真的不是。此番行动是秘密进行的,老韩他们抓到人,甚至不敢多停一天,连夜就赶回京城,南边是龙虎卫的地盘,我们不敢打草惊蛇,带着一群小孩子,太容易被人盯上了。”虽然面对的是个小丫头,可许安还是耐心解释。

沈彤想了想,道:“你们听说钱太太的女儿丢了,当时并没有起疑,因为你们接到的命令,本来就只是要带钱太太一个人走,而不是连带她的女儿一起带走,对吗?”

“对,杨副使交待下来的就是让我们带走钱太太,至于钱小姐的事,则是杨世子的事。”

沈彤终于把这些事情连在了一起。

杨家叔侄南下的时候,已经知道陶世遗会把她带出来,所以杨锦程去了上乔镇,而杨捷则派人去柳家湾抓人。

陶世遗一面通过关家联络京城,一面则又把这个消息给了屠卫。

陶世遗又不是傻子,脚踏两条船不是很容易掉到河里吗?

除非陶世遗原本就是想把母女二人分别交给两拨人!

想到这里,沈彤豁然开朗,前世今生她都想不通的那件事,一下子就明白了。

前世,陶世遗让蓉娘给她吃了寒食散,她忘记了一切,陶世遗把她交给了屠卫,她被带进了死士营;

而那个送到母亲身边,冒充她的小女孩,则是要交给杨家带回京城!

做为合作人的关明觉,当然知道陶世遗把她带回来了,可是他却不知道,陶世遗之所以带她回来,并非是要把她交给杨家,而是要从她身上得到那个劳什子的遗诏,然后再把已经喝下寒食散的她交给屠卫。

前世,那个冒充她的小女孩,定然也和今生一样,在飞鱼卫到来之前,悄悄离开了柳家湾。

第五十六章 接刀

“沈姑娘,冒昧问一句,你和柳家湾的那位太太可是亲戚?”

许安说的是“那位太太”,事到如今,他也不能肯定当日在柳家湾时自己见过的那个妇人是何许人也了。

沈彤的目光在五人脸上一一掠过,就连半躺在虾头腿上的阿治也没有错过。

他们五个人也在看着她,目光中有疑惑,有好奇,也有些许的不安。

“我是沈彤,钱家太太是我娘。一个多月前,我被表舅舅从家里带走,从那天开始,我就没有见过我娘,无论你们在柳家湾见过的太太是不是我娘,我都要去京城,我要去找她。”

没有隐瞒,坦坦荡荡,她是沈彤,令杨捷叔侄千里而来的沈彤。

这本是秘密,但被她娓娓道来,她救下他们的性命,然后才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他们,她是在告诉他们,她所说的话并非小孩子口不择言,而是她选择了他们,做为与她分担秘密的人。

一片默然,火焰扑扑,五人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小姑娘的双眼亮如星子。

“沈姑娘,我等一介莽夫,与姑娘素昧平生,还是飞鱼卫这么说吧,虽然我等没有亲自动手,但是那位太太之所以被抓走,也与我等有关,按理说姑娘应该恨我们的,可姑娘不但救下我们,还要把这么重要的秘密告诉我们,请问姑娘为何会信任我们,难道不怕我们把姑娘抓住送去京城吗?”

说话的是许安,他说出了五人共同的心声。

沈彤微笑:“你们虽然是来抓我娘和我的,但是你们只是执行者。有人杀人,有罪的是那个人还是那把刀呢?当然是那个人,而不是那把刀,而你们只是刀,所以我只会去恨拿刀的人,而不是你们这把刀。”

屋外雨声淅沥,屋内童音清脆。他们是刀,只是刀,任何人都能拿在手里的刀。

飞鱼卫的兵器是刀,绣春刀;他们也同样是别人手里的刀。

刀有很多种,长刀、短刀、弯刀,但是对于持刀人而言,却只有两种刀,好用的和不好用的。

小姑娘的声音还在继续:“以前你们是飞鱼卫,但是现在你们不是了。我找到你们,是因为你们和我是一样的人,亡命天涯,却心系亲人的人。”

“可是沈姑娘你还是个孩子。”这一次说话的是王双喜,他不是擅言之人,这句话说出来顿觉不妥,可是话已说出,已无法收回。

但是这也是他心中所想。

他们是刀,但是她想做持刀人,她还不配,因为她只是一个孩子。

沈彤站起身来,她绕过火堆,缓缓走到他们面前。

他们一起看着她,不知她要说什么。

忽然,沈彤身影一闪,下一刻,她的手已经探到王双喜腰下,刷啦声响,王双喜的绣春刀已经在她的手中!

闪身、出手、夺刀,如同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五人反应过来时,沈彤已经把绣春刀递给了跟着她走过来的芳菲。

芳菲双手捧刀,恭敬地送到王双喜面前:“王壮士,请收刀。”

王双喜面红耳赤,他的右手已残,那把刀对他而言已成摆设。

他没有接刀,满脸羞愤:“沈姑娘,为何要如此戏弄于我?”

沈彤脸色郑重:“请问王壮士八岁时的武功与我此时相比,孰高孰低?”

王双喜明白了,沈彤是为了他刚刚说的那句“你还是孩子”,是啊,她还是个孩子,而且是个女孩子,难免会小心眼,所以才会夺下他的刀。

王双喜脸上的羞色渐淡,他苦笑道:“王某八岁时还没有摸过刀,自是比不上沈姑娘的。”

芳菲依然站在他面前,双手捧刀,恭恭敬敬。

王双喜看了那把刀一眼,别过头去。

“那么请问,若是王壮士没有伤到这条手臂,我能否如现在这般轻松夺下你的刀呢?”沈彤声音朗朗,咄咄逼人。

所有人都知道除非华陀在世,否则他再也拿不起刀了,同为练武人,他们知道这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所以没有人在他面前刻意提起,鲁莽如路友也绝口不提,他们尽量让他觉得自己还是一个健康的人。

然而,沈彤不但挑了他显示自己的武功,而且她还说出这样一番话。

她的话,就如一把刀,准确无误地刺到王双喜的心口上。

“沈姑娘,你要是不高兴就冲我来”路友早就忍不住了,他大声嚷嚷。

沈彤没有看他,路友也把后来的话硬生生咽进肚子里。

因为王双喜开口了,他一字一句地说道:“如果我的手臂没有废掉,你夺不走我的刀。”

“好,你今年也就二十几岁吧,你八岁时尚未摸刀,那么你的右臂也只练了十几年而已,如果你从现在练起,十几年后你的左臂能用刀吗?”沈彤望着他,双目炯炯。

王双喜愕然,怔怔一刻,他的声音中竟然有些发抖:“如果我不死,用不了十几年我能,一定能!”

沈彤笑了,笑容灿烂,她指指芳菲捧在手里的刀:“那么,接刀吧。”

王双喜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右臂抬起又颓然落下,但是他的左臂却稳稳地抓住了刀柄。

刀归鞘,人已躬身:“王双喜以半残之身谢沈姑娘点拨,如我不死,他日定当与沈姑娘一试高下。”

沈彤站着没动,受了他一礼。

她昂着头,神色平静:“正如王壮士所言,我还是个孩子。但是你们来说,我这个孩子可否会拖累你们?”

五人对视,许安苦笑:“论智论力,沈姑娘都不输于我们,又怎会拖累我们?”

“那好,从现在开始,我加入你们,如何?”沈彤问道。

她说的是加入,她要加入他们,她要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一起逃亡,一起北上,一起去寻找各自的亲人。

没有人回答,屋里重又恢复了安静。

他们五人是一体,以前他们当中还有其他人,只是现在活下来的只有他们五个,前路坎坷,荆棘丛生,他们一路向前,从未想过还会新的人加入,他们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我同意!”谁也没有想到,第一个开口的会是阿治。他面色苍白,声嘶力歇,“沈姑娘救过我两次,她肯加入我们,我我谢天谢地!”

第五十七章 喝酒

谢天谢地吗?

路友愕然,阿治这小子伤的是腿,怎么看着像是连脑袋也伤了?

这个沈彤是妖怪啊!

虽然沈彤是挑的他们当中最弱的王双喜,可是她的身法迅速,下手准确,就像砸向孙成面门的那截焦柴一样,稳、准、狠,避无可避,一招中的!

所以沈彤一定是妖怪,否则八岁的小娃娃就是从娘肚子里开始练,也不会练成这样!

“你要和我们一起,就要先告诉我们,你究竟是人还是妖怪!”路友叫道。

“阿友!”许安斥责。

路友假装没有听到,他梗着脖子,一双牛眼瞪着沈彤,鼻孔里呼呼喘着粗气,你是妖怪,可老子不怕你!

沈彤莞尔,这个人居然还在当自己是妖怪,好吧,我就让你心满意足。

“魔由心生,你若是想我是个妖怪,那我就成了你眼里的妖怪;你若是想我是人,那我就成了你眼里的人。所以你问我没有用,先问问你自己。”沈彤微笑。

“噗。”虾头忍不住笑了出来,接着就连许安和王双喜也勾了勾嘴角。

路友怔怔一刻,嘟哝道:“什么乱七八糟的,你要加入我们也行,不许施妖法吸我们精血。”

“阿友,不许胡说!”许安大声斥责,又转头对沈彤道,“沈姑娘,我这兄弟是个直性子,可是他心地不坏,你不要和他一般见识。”

沈彤道:“真性情而已。”

真性情?

不知为何,这短短的五个字听到许安耳中,莫名地涌上一股久违了的感觉。

那是很多年以前吧,他还是少年人,也还没有进入飞鱼卫。仗剑高歌,纵马驰骋,最爱的赞美就是这句“真性情”。

后来他成了亲,有了孩子,有了责任,他谨小慎微,察言观色,曾经的真性情,早已化做年少轻狂。

谁能想到,步步为营十余载,到头来他却亡命天涯,那些曾经得到的、引以为豪的,都随着杨捷的死化为泡影。

许安一声长叹,他举起粗壮的手臂,高声说道:“沈姑娘愿与我等同行,许某不胜荣幸!”

半躺着的阿治,拽过虾头的胳膊举起来:“不胜荣幸!”

王双喜也举起了自己的左臂,又看向还在呆愣着的路友:“路友哥!”

路友冷哼一声,悻悻举手:“我和你们同生共死,你们都同意了,我当然也同意。”

沈彤对一旁的芳菲道:“拿酒来。”

芳菲拿过那坛刚刚给阿治清洗过伤口的酒,沈彤接过,举起坛子喝了一大口。

“好酒!”酒是土酒,又冲又烈。

沈彤扬手,把酒坛扔向许安,许安伸手接过,也照样喝了一口,再递给阿治

最后酒坛子由王双喜交到路友手里,路友接过来,咕咚咕咚就是几大口,急得一旁的芳菲直剁脚:“你不要都喝了,还要给阿治哥哥冲洗伤口呢。”

众人哄堂大笑。

入夜,雨停,夜空中笼着一层薄云,星星透过云层艰难地透出淡淡的光辉。

飞鱼卫镇抚戚树豪眉毛拧到一起:“孙成和招振凡呢?怎么两天不见人影了?”

“昨天孙成那组人去了郭县还没回来,可能是被雨阻住了。”副手解释。

“郭县?去那里做什么?”戚树豪问道。

“也就是顺路去看看,虽说焦世通死了,可是说不定还有同党,唉,可惜了老张。”副手叹气,焦世通临死还要拽个垫被的。

最近这一个月来,戚树豪的心情一直都很好。

杨捷死了,他的心情想不好都不行。

京城里鸡飞狗跳,太皇太后派了身边的太监带着口谕到飞鱼卫问责:“杨捷不是去养伤吗?为什么去了南边,还把好端端一条性命给丢了,飞鱼卫的人都是干什么的,你们连自己的副使都保不住,皇帝和哀家的性命是不是也保不住?”

现任飞鱼卫指挥使、安昌侯世子李冠中真心冤枉,杨捷南下的事,他压根就不知道!

可是现在太皇太后怪罪下来,要被问责的却是他。

李冠中一边亲自去安抚杨家,一边派人南下督办此事。

戚树豪素来与杨捷不和,自是不想凑这个热闹,刚巧派到金河府的两名飞鱼卫被人当街杀了,戚树豪立刻就领了这个差事,带着自己的人来了金河府。

给杨捷收尸的事情,就给别人去做吧。

杨捷活着的时候,两人就是对头,现在杨捷死了,他巴不得找个地方偷着乐。

到了金河府,那件事很快就查明了,杀人的名叫焦世通,去年因为在河南杀死一位知县,被官府通辑,至今还没有抓到,没想到这厮胆子这么大,竟然连飞鱼卫也敢杀。

现在焦世通已经伏法,按理说应该回京负命了,可是戚树豪不想回去,如果可以,在杀死杨捷的凶手抓到之前,他都不想回京城了。

“抚爷,这个时候不知道有多少人盯着副使的位置,您立了大功都不回去,那可太吃亏了。”副手劝道。

“笑话,杨家会让外人染指那个位子吗?我告诉你,你看仔细了,那个位子是杨家的,杨捷虽然死了,可杨家想让谁坐那个位子,那个位子就是谁的。外人都别做梦了。”戚树豪悻悻说道。

副手无奈,话虽如此,可毕竟李冠中还是很器重镇抚大人的。

不过转念一想,安昌侯虽然也是霄云二十四将之一,可却是排在后面的,和杨家差了十万八千里,别说是李冠中,就是老侯爷李永基也不敢招惹杨家。

“抚爷,可是我们滞留在这里总要有个说法吧,万一被京城那些人知道了,在这关键时刻,还不知会编排些什么呢。您是不想要那个位子,可是现在离那个位子最近的就是您,您虽然没在京城,可也是众矢之的。”

副手说得有道理,戚树豪越发烦燥。

杨捷活着时让他烦,现在死了,他却更烦。

“搜,金河府附近的三县五镇全都搜一遍,就说是捉拿焦世通的同党。声势闹得越大越好,最好抓几个人。所有的城门设置岗哨,过往行人严查不怠!”

“好,抚爷高见,抚爷高见!”

焦世通哪有什么同党,但是抚爷让抓几个人倒也不难,反正是要做样子给人看的,无妨做得漂亮些。

第五十八章 安昌侯

京城,秋寒。

安昌侯府内,飞鱼卫指挥使李冠中看完戚树豪的信,冷哼一声,想把信撕碎,可终究还是忍了。

他把信递给书吏:“交衙门归档。”

书吏应声退下,李冠中望着关上的门,骂道:“烂泥扶不上墙!”

这时,一名小厮隔着门喊道:“世子,侯爷请您到内书房。”

李冠中微微蹙眉,叹了口气,杨捷在的时候,他这个飞鱼卫指挥使只是摆设,现在杨捷死了,反倒成了他的过错,就连老父亲也不得安宁,太皇太后已经宣过父亲进宫,训斥他教子不严,不给丝毫颜面。

去父亲内书房的路上,李冠中问那小厮:“今天侯爷可有见客?”

小厮道:“侯爷见过一位书生打扮的客人,小的不知来人身份。”

“嗯?你不知道?”李冠中停下脚步,这名小厮是父亲身边跑腿传话的,但凡是有客人来,都是由他把拜帖送到父亲手中,不是什么人都能见到父亲的,能见到父亲的人并不多,他又怎会不知道来人是谁呢?

“那人没有拜帖,只是拿出一枚猛虎下山的玉佩,他说侯爷看到玉佩,就会决定见或不见。小的仔细检查过,玉佩没有机簧,就是一枚成色尚可的玉佩而已,这才大着胆子把玉佩呈到侯爷面前,没想到侯爷看到玉佩,立刻就让小的把那人请进来了。”小厮说道。

“那人何时走的?”李冠中问道。

“大约半个时辰之前,那人走后,侯爷就在书房里,谁都不让进去,后来侯爷就让小的来请世子爷了。”小厮道。

李冠中默然一刻,他知道那枚玉佩,因为父亲也有一枚。

安昌侯李永基有嫡庶五个儿子,李冠中排行第二,他的长兄死在战场上。长兄李冠英去世后,亲随把他留在营帐里的遗物交给李永基,其中就有一枚猛虎下山的玉佩。据亲随所说,这枚玉佩是李冠英和异姓兄弟结拜时的信物,那时天下动荡,李永基父子各自领兵在外,分别已久,李永基直到此时才知晓李冠英与人结拜的事。

彼时李冠英已经下葬,这枚玉佩就被李永基收起来了,李冠中在父亲那里不止一次见过这枚玉佩。

至于李冠英的那位结拜兄弟是谁,李冠中没听父亲提起,但是想来兄长的随从定然会告诉父亲的。

真没想到,隔了几十年,兄长的结拜兄弟会找上门来。

安昌侯李永基已逾七旬,须发皆白。自从小皇帝登基后,他就以年老体衰为由不再过问朝堂之事,就连朔望朝和大朝会,他也没有上过朝没有进过宫,侯府内外的事情全都交给了几个儿子,谁也没有想到,八年之后第一次进宫,竟然是被太皇太后指着鼻子骂了一通。

普天之下,也只有太皇太后能这样骂他了吧。

当年在军中,他穿过太皇太后亲手缝的棉衣,喝过太皇太后亲手煮的粥饭,所以太祖还在世时,每每有人上折子请求另立太子,他都会站出来反对。

太子之所以体弱多病,是因为早产所至,之所以早产,又是因为杨皇后,也就是后来的太皇太后,亲自在军护营里照看伤兵,劳累过度,在那之前,太皇太后已经小产过两次了,这一次好不容易挺过来,还是早产了。

太子是他们这些老将看着长大的,抛开嫡庶不谈,也不论沈毅那些文官们叽叽歪歪,他李永基也会反对另立太子的。

他做到了,他也亲眼看到了。

只是可惜坐上那张龙椅的并非是体弱却宽宏仁厚的太子,而是年仅五岁的皇太孙。

他看到了那个他不喜欢,却也挑不出太多毛病的首辅沈毅满门抄斩,诛连九族;

他也看到了定国公府那个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小儿子,人头高悬于城门之上,挂了整整三个月!

李永基叹了口气,一抬头就看到次子李冠中走了进来。

“父亲,您找我?”李冠中问道。

李永基屏退了跟着李冠中进来的小厮们,摊开手,手掌上有一枚玉佩。

猛虎下山的玉佩。

“父亲,这是”虽然在路上时李冠中已经知道了,可是却没想到,父亲居然一直在握着这枚玉佩。

今天来的那个人,对父亲的触动很大吧。

“这个是你大哥,还有一个嘛”李永基顿了顿,嘴角微微抖动,好一会儿才说道,“是萧长敦。”

“萧定国公?”李冠中愕然。

大哥和现任定国公萧长敦是结拜兄弟?

为何这么多年了,他都不知道?甚至没有蛛丝马迹?

按理,即使大哥李冠英不在人世了,做为结拜兄弟,又同在京城,逢年过节也会登门问候的。

不过,这个人是萧长敦,也就没有什么不可以的了。

一个连同胞兄弟都能杀死的人,又有什么薄情寡义的事情做不出来呢。

“对,就是定国公,今天来的那个人是他的门下,名叫商轩。”李永基轻声说道。

“父亲,您一直都知道,大哥的结拜兄弟当中有萧长敦的吧?”李冠中问道。

“知道又如何?萧家自己不提,难道我还要主动去找老定国公说,我儿子和你儿子是把兄弟吗?”李永基悻悻。

是啊,定国公是什么身份?他永昌侯又是什么身份,虽然同为霄云二十四将,可是世人都知道,那是差得远了。

哪怕是在当年战乱之时,李冠英能与萧长敦称兄道弟,也是高攀了。

“父亲,那现在萧长敦为何又重提此事,难道”萧长敦虽然比父亲年轻,可是也像父亲一样,称病不上朝许多年了。

“你啊,是越发不长进了!”李永基斥道。

李冠英脸上一热,他也是当祖父的人了。

父亲的脾气,几十年没有变过。

早早离开朝堂,对父亲而言未免不是一件好事。

“父亲,儿子愚钝,还请父亲点拨。”李冠中躬身道

“唉,还不是燕王世子死了的那件事啊!”李永基不悦地说道。

燕王世子?

李冠中一怔!

太祖驾崩后,朝中秘而不宣,直到新帝登基后,才诏诸王携子进京。

且,要在距京城二百里之外撤去护卫,只留仪仗,由飞鱼卫和御林军护送进京。

说是护送,其实就是押解。

第五十九章 王孙

太和二十七年冬,远道而来的几位王爷、世子和皇孙们,满脸风尘,迎着风雪,踏入京城。

就在城楼之上,萧长厚的人头依然高高悬挂,一个小皇孙不经意地抬起头来,吓得哇的哭了出来。

一个哭了,其他的孩子也跟着哭了,长长的仪仗里哭声震天。

他们害怕,他们是含着金镶玉出生的皇孙,他们从未见过死人,何况还是高悬多日的人头。

李冠中时任飞鱼卫镇抚,就是现在戚树豪的位子。他记得很清楚,带头哭出来的孩子,是秦王第三子周铮。

他还记得,周铮只哭了一声,就被人捂住了嘴。

那时秦王也只有二十四岁,他有三位嫡子,奉诏全部进京。

而秦王离开京城的时候,却只带走了三子周铮。

世子周镇、次子周钧都被小皇帝留在了京城。

小皇帝刚刚失去了祖父和父亲,堂兄弟们要多陪陪他。

于是小皇帝下了圣旨,除了膝下尚无子嗣的桂王,豫王、燕王、秦王,各将儿子留在京城。

五岁的小皇帝当然还不会下圣旨,这圣旨是太皇太后的意思。

崇文元年八月,有人密奏豫王周栎图谋不轨,朝廷派老护国公的侄儿杨勤率兵突袭豫王府,周栎被贬为庶人,与两个儿子一起在离京途中暴毙而亡;

桂王周梓性情暴燥,崇文二年三月,有人在京城击鼓鸣冤,控诉周梓残害百姓。四月,周梓在广西被贬为庶人,八日后,周梓自尽;

燕王周棹战功赫赫,手下更有一支号称虎狼之师的鞑子军,崇文五年十月,年仅三十二岁的燕王在指挥作战时死于冷箭之下,同年,在京城为质的燕王世子死于风寒,只有六岁的次子袭爵,改封燕北郡王。

一年后,朝廷以燕北郡王年幼,无力统领燕北军为由,封杨勤为燕北大都督,原燕王所辖军队除王府留用的一千府兵以外,全数归杨勤统率。

安昌侯李永基早就不上朝了,但却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连逢年过节的宫宴也不去的。

太祖皇帝的几个儿子中,除了他看着长大的太子,就属燕王和他最熟。

燕王十七岁第一次上战场,就是跟着他的。

李永基至今也还记得太祖皇帝对他说的话:“给朕看着老三,带他活着回来见朕。”

那次他把三皇子带回来了,后来三皇子成了燕王,威风凛凛所向披靡的燕王。

可是他却再也没有看到燕王活着回来,燕王死了,死得不明不白。

冷箭?笑话!

燕王世子,一个小牛犊子似的壮实小子,只是小小的风寒,不到三天就死了,谁信!

豫王和桂王这两个只会吃喝玩乐的,死了就死了吧,燕王可是令胡虏闻风丧胆的英雄啊,也死了,下一个就是秦王了吧。

秦王周桓太祖皇帝最宠爱的妃子所出,拥有前朝皇室血统,传闻太祖皇帝批阅奏章时也要把年幼的周桓抱在膝上。

秦王镇守西北多年,他的兵力甚至比燕王还要多,太皇太后和杨家用了五年的时间才敢对付燕王,李永基估摸着,差不多还要五年,他们才能像对付燕王那样,扳倒秦王。

可是这也才三年,他们就动手了。

“父亲,您和商轩是怎么说的?”李冠中问道。

“我说?我说秦王世子薨了啊,这都好几年了,我哪里记得啊。”李永基自嘲地说道。

李冠中苦笑,老父亲这装糊涂的本事倒是不小。

几年前去世的,是秦王的次子周钧。

秦王正妃病重,不久人世,秦王上书奏请,请圣上开恩,让次子周钧回西北侍疾,以尽孝道。

说白了,就是想让秦王妃临死前见儿子一面。

世子是肯定不能回来的,而次子要回来,影响不大。

太皇太后当时就准了,让周钧即日离京。

周钧马不停蹄日夜兼程,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就在他离京的第三天突然心口疼,他急着要去见母亲,不肯停下就医,随行的人只好让他改坐马车,刚刚走出百余里,马车里便传出贴身内侍的惊呼,待到其他人赶过去,周钧大口喘着粗气,瞳孔已经散了,不到片刻就咽气了。

从京城跟来的几名内侍当场就咬舌自尽。

十天后,秦王妃撒手人寰,至死也没能见到自己的儿子。

李冠中知道萧长敦为何会让人来见父亲。

秦王世子周镇死前,见过李永基。

那时周镇已经病得很重了,皇帝特准周镇回西北养病。

秦王派来的人已在来京途中。

虽然世人都知道周镇留在京城是做人质,但是表面功夫还是要做。

得知周镇要离京,京城里大大小小的官员勋贵都往秦王在京城的府邸送去程仪。

安昌侯府当然也不例外。

按照府里的惯例,程仪中除了五百两银子以外,还有一枝百年老参和几味上好药材。

可是也不知道那天安昌侯李永基是怎么想的,他在这些程仪当中放了一本在街边买来的小画书。

这本小画书画的是霄云二十四将,太祖在世时,这种小画书随处可见,后来二十四将中死的死亡的亡,还有的被削爵,各大印坊怕惹麻烦,也就不再印了。

李永基送给周镇的这一本,还是他早年在街上闲逛时买的。

当时李永基只是觉得这孩子怪可怜的,给他一本小画书,让他在路上解闷时看看。

可是他没有想到,周镇收到那本小画书后,居然派人悄悄给他递来消息,想在临走前见他一面。

虽然李冠中再三相劝,可是李永基还是去了。

他斥道:“老子一生英勇,怎么了?如今老了想去见个病殃殃的小孩子,还不行了?你若是怕受连累,就开祠堂,和老子划清界限!”

李冠中当然不会去开祠堂,他只能选在最不引人注意的时候,让李永基乔装改扮,跟着给世子唱小调解闷的戏子,从后门悄悄进了秦王府邸。

李冠中利用自己是飞鱼卫之便,支开看管周镇的人,让父亲顺利见到了周镇

第六十章 信你

“我没有生病,是他们逼着我生病的。”

“王府和外面联系的暗线已经断了,现在父王收到的消息都是假的。”

“无论父王派谁来接我,只要他进城,都会被栽陷谋反。”

“我是太祖子孙,即使是死,也要死得其所,我要决定自己的生死。”

“我死后,他们会秘而不宣,请你把我的死讯,抢在来人到达之前传出去。”

“你是皇祖父信任的人,我也信你。”

病榻前,十六岁的少年苍白憔悴,但目光凛凛,坚定从容。

次日,李永基派人在秦王府四周盯着,下午时,王府内侍总管急急而去,不久,太皇太后身边的大太监贾耐匆匆而来,贾耐走后,秦王府大门紧闭,就连供下人出入的后门也关上了。

飞鱼卫接到任务,在秦王府周围布防,驱赶过往行人。

李永基叫来身为飞鱼卫指挥使的儿子李冠中,可是李冠中也只是知道这是宫里传下来的命令,却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

李永基的心沉了下去,他没有犹豫。

到了第三天的中午,京城大街小巷都在流传着一句话:秦王世子薨了!

最初是乞儿们在喊,后来百姓们纷纷议论,再后来茶楼酒肆里都在谈论这件事。

入夜,十几只信鸽飞出了京城,向着西北而去。

“侯爷,有鸽子飞走了!”亲信又惊又喜,侯爷全都猜对了,今晚真的有鸽子飞出去,而且都是往西北方向飞的。

李永基笑了,笑出了眼泪。

周桓,老子从你出生就讨厌你,谁让你有个前朝公主的娘呢。这么多年了,老子对你的讨厌从未变过,老子不是在帮你,老子一大把年纪了,只是不想失信于小孩子而已。

谁让那个小孩子是太祖皇帝的孙儿呢,老子可怜他

太祖皇帝的血脉,除了龙椅上的那个,就只有周桓这一支了。

李永基摩搓着手里的玉佩,他以为做得万无一失,可还是被萧长敦看出端倪。

“你说他是怎么知道的?”李永基问道。

其实这也只是他的自言自语,他不知道,李冠中当然更不知道。

李冠中叹了口气,电光火石间,他的脑海里忽然闪过八年前,城楼上的那颗人头。

萧长厚的人头!

周镇用自己的死阻止了西秦军进城,那么当年萧长厚的那颗人头

李冠中忽然不敢想下去了,勋贵圈子里的人谁不知道萧长厚和秦王是发小啊!

定国公府里,萧长敦正用手里的竹簪子拨弄着笼子里的鸟食,商轩垂手侍立一旁。

“他怎么说的?”萧长敦淡淡地问道。

“他老糊涂了,以为秦王世子早在几年前便已薨逝。”商轩含笑说道。

“哼”,萧长敦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京城里早就传遍,御史在朝堂上请诏,皇上也已派人往西北传旨了,就连邸抄也已送到各个府上,他还装起糊涂来了。”

商轩笑道:“这位李侯爷看着糊涂,心里却是明白的。”

明白,他当然明白,那天乞儿们可都是一边吃着肉包子,一边喊着“秦王世子薨了”的。

萧长敦挥挥手,商轩应声出去。

萧长敦又把竹簪子伸进鸟笼里,这一次他没有拨弄鸟食,而是捅了捅正在用嘴给自己梳毛的鸟儿:“无论如何,这次要谢谢你。”

护国公府内,、大老爷护国公杨敏、三老爷杨俭、四老爷杨讷、六老爷杨信,齐齐坐在议事厅里,只缺了远在燕北的二老爷杨勤和刚刚过世的杨捷。

“老公爷到!”门外传来问安声,几位老爷全都站起身来。

老护国公杨锋走了进来,他面沉如水,一言不发,坐到正中间的太师椅上。

“父亲,程儿来信了,那八条船至今没有杳无消息,但是有一条商船,船上的人连夜逃走,程儿派人追赶,只是找到了被他们丢弃的舢板,看他们逃离的方向,像是朝着京城来的。”

说话的是护国公杨敏,他是老护国公杨锋的嫡长子,几位老爷中,他和杨捷是嫡亲兄弟,六老爷杨信是庶出,杨勤和杨俭、杨讷则是老护国公的侄儿,他们的父亲早年战死沙场,他们自幼便长在老护国公杨锋身边。

“京城方向?”杨锋双眼微眯,松弛的眼睛里精光四射。

“对,可惜程儿的手下全都折了,他只能暂时从卫所里借调人手,这些人终究比不上咱们自己的人,能查到这些已经不错了。”杨敏为儿子解释道。

“程儿的人都折了,老五的人呢?”杨锋问道。

他口中的老五就是刚刚死去的杨捷。

“程儿派人送来的第一封信里,曾说还有五名飞鱼卫,可是后来的信里没有提及他们,想来是生了变故。”杨敏说道。

“嗯,你派了多少人过去?”杨锋的目光在几位子侄身上一一扫过,老五死得太蹊跷了!

“儿子没有派咱们自己的人,由李冠中派遣飞鱼卫南下料理此事。”杨敏回答。

“好,很好!”杨锋捋着胡子,满意地点点头。

半个时辰后,杨锋回到书房,杨敏随后进来,他掩上门,对父亲说道:“程儿的信里还提到一件事。”

“何事?”杨锋看向他。

“逃走的那几个人曾经到过下乔镇。”杨敏说道。

“到过下乔镇?”杨锋眉头深锁,问道,“关良弼好像就是下乔镇的人吧?”

“不,关家是在上乔镇,与下乔镇相邻,但是柳家湾就是下乔镇的。”

“原来如此”,杨锋冷笑,“沈家那个女人走到哪里了,快到京城了吗?”

“快了,大约再有两三日就到了,不过她已经疯了。”杨敏说道。

“疯了?管她是不是真疯,对了,既然杀老五的人到过下乔镇,那就把那个什么关明觉带到京城来吧,老夫要亲自问问他”,说到这里,杨锋略一沉吟,又道,“若不是关良弼那个老匹夫抢先一步自己死了,保住了全家老小,关家也早就完了。老夫给他们的时间太长了,他们多活了八年,也该知足了。”

是啊,多活了八年啊,这些早就该死去的人活得太久了,久到老夫搭上了一个儿子。

“早,儿子明白了。”杨敏应声而去。

第六十一章 提前

明白了,那就是关家要完了,就像当年的沈家一样。

风光霁月的沈家啊,不止是满门抄斩,而且还诛连九族。

为何没有诛连十族,那样一来,沈家的门生故旧,还有那些曾经引以为豪的姻亲们就全都死了,绝了。

如果是那样,该有多好,省下了今日的麻烦。

屏风后面的人悄无声息地走出来,杨锋没有回头,虽然他掩饰得很好,可是年纪大了就是大了,他的耳力早就不行了。

但是他的脑子依然好用,他知道屏风后面的人要走出来了。

“刚刚我与你父亲所说的话,你都听到了吗?”

“听到了。”来人说道,声音稚嫩,但是却带着和年龄不相符的沉稳。

杨锋没有回头,他出神地注视着对面墙上的一幅画,语声柔和下来:“当年太皇太后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在山野里放牛。她就这么放啊放啊,一放就是几年,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了一个受伤的人,她用那头牛把那人驮回了家。后来官兵来了,挨家挨户地搜,她把那人藏在自家地窖里,像个没事人似的,骑着牛在家门口看着。那些官兵们从来没有见过有小姑娘放牛,只顾看稀罕了,就没有去搜那个地窖。”

杨锋嘴角浮现出一抹微笑,墙上的那幅画上,一个骑牛的少女巧笑嫣然。

“这幅画是我画的,那年容嫔有喜,太祖皇帝高兴得像个孩子。于是我就画了这幅画,想要献给太祖皇帝,可是最终,我还是把画挂到了自己的书房里。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不知道,祖父您为何不把这幅画送给太祖爷呢,或许他老人家看到这幅画,就会念起与太皇太后的情份。”那人不解。

“这就是我要告诉你的。无论是太祖皇帝还是太皇太后,他们所看重的,从来也不是儿女情长。当年太祖皇帝以名阀公子之身迎娶一个放牛女,你以为是真的悦她吗?”杨锋问道。

“不是,那是因为太祖皇帝在杨家养伤,衙门里的人挨家挨户核对人口时,杨家只好谎称这是尚未成亲的女婿。后来太祖皇帝便娶了太皇太后,并非是悦她,而是报恩。”那人冷冷地说道。

“那我再问你,太皇太后母仪天下,劳心劳力,可否是因为太皇太后心悦太祖皇帝所致?”杨锋又问。

“非也,太皇太后是一国之母,这是她身为皇后的职责所在。”那人又道,声音朗朗,稚气全无。

“那么,山陵崩后,太皇太后力挽狂澜,扫除奸佞,被人口诛笔伐,依然无所退避,换作是你,可敢这样做?”杨锋终于转过身来,目光凛凛,威严地注视着面前的少女。

“我会,为了儿孙,为了千秋基业,为了我应得的一切,我会这样做,我无惧!”少女昂起头来,仰视着白发苍苍的祖父。

她是杨家人,她是太皇太后的侄孙,她的身上流淌着和太皇太后一样的血,她无所畏惧!

“你要记住今日所说的话,自从你进宫那日开始,龙椅上的那个人就不是你的丈夫,他只是让你凤帜高悬的人而已。你要为他生儿育女,你要为他殚思竭虑,这才是你的职责,那些争宠呷醋的事,交给那些下贱的嫔妃去做,你是杨家女,你是一国之后,你是下一任皇帝之母,无论何时,你都要牢记这一切!”

“是,孙女谨记。”

书房里灯火跳动,烈烈如少女眼中的星光。

三县五镇城门森严,飞鱼卫要抓乱党,至于是什么乱党,百姓们不知道,百姓们也不敢问。

月光如水,几骑踏月而行。白日里他们不敢穿城越县,只能在晚上绕道山野。

“阿治,你行吗?要不要来和我共骑?”虾头的声音里没有关切,只有愉快地打趣。

“滚犊子,你当我是芳菲小丫头啊,别说这条腿还能行,我就是一条腿也能骑马。”阿治骂道。

被提到的小丫头不高兴了,她坐在虾头身后,忿忿地说:“我才不想和你们坐在一起呢,如果不是没有合适的小马,我就和我家小姐一起骑马了。”

所以啊,不是她非要和虾头骑一匹马不可,是因为没有能供小姐骑的马,谁要和他们在一起,她是小姐的人。

许安哈哈大笑,对坐在他身后的沈彤道:“回头一定要给沈姑娘寻一匹鞑子马。”

“为什么要是鞑子马?”芳菲不解,许安声音不大,马蹄声声,也难为这小丫头能够听到了。

“因为鞑子马矮小粗壮,脚程却是极好的,但是走山路却比不上我们大齐的马。”沈彤说道。

芳菲不懂,她也不用去懂,只要跟着小姐,是骑马是走路还是坐船,对她而言都是一样的。

“沈姑娘也懂马?”许安问道。

“略知一二。”沈彤答道。

深秋时节,寒气逼人,一群夜鸟被惊得飞起,在夜色里留下一片啼鸣。

当第一道晨光透过树梢照到每个人身上时,他们已经出了金河府的地界。

几人下马,摘下水壶,拿出干粮,在林子里休息。

芳菲照例去查看阿治的伤口,这是小姐教给她的,小姐说行路之人都要学会治伤疗伤,不是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大夫的。

芳菲问:“什么是行路之人?”

沈彤道:“找不到家的人就是行路之人,因为我们要一直走一直走,直到找到家为止。”

芳菲笑得眉眼弯弯:“那我不算,小姐就是我的家,小姐在哪儿,我家就在哪儿。”

沈彤笑了,摸摸芳菲的小卷毛,这孩子真好,心思简单,就像当年刚进死士营时的她。

那时,她也是把辛五当成自己的家了吧,辛五走到哪里,她就跟到哪里,辛五说的都是对的,因为她自己什么也不记得,什么也不知道

那边许安正在对虾头说:“你出去打听打听,这边有没有像金河府那样在抓乱党,如果是抓乱党,究竟是什么乱党?”

快晌午的时候,虾头回来了:“这边没有抓人,我找到一个刚刚从金河府回来的货郎,他说金河府要抓的是焦世通的同党,焦世通在金河府杀了飞鱼卫,是反贼,是乱党。”

虾头咕咚咚喝了几口水,又道:“我还打听到一个消息,皇上大婚的日子改了,改在明年开春了,当官的都要往京城送贺礼。”

皇上大婚的日子是钦天监一早定下的,按理说是没有更改的可能,为什么忽然提前了呢?

第六十二章 一月为期(姚盟盟们助我上榜!)

崇文皇帝五岁登基,至今已八年。

而那位被太皇太后选中的未来皇后,便是护国公府的大小姐杨兰舒。

杨锦程和杨兰舒是龙凤胎,她是杨锦程的孪生妹妹,今年十五岁。

这位大齐皇朝的第二位皇后,又将是一位杨家女子。

“是因为杨捷死了吧,所以杨家要提前送杨兰舒进宫。”沈彤说道。

“杨副使是杨大小姐的亲叔父啊,即使这是与皇室联姻,杨大小姐不用守孝,可是也不能把大婚的日子提前吧。”许安不解。

沈彤笑了笑:“以前没有敢对付杨家的人,现在有了。”

是啊,以前没有,现在有了,虽然只是死了一个人,但是却已威胁到杨家。

杨家需要进一步稳固地位,这一次要靠杨兰舒了。

“可是杨家已经有了一位太皇太后了。”虾头说道。

“杨家还需要一位太子,若是小皇帝死了,下一任天子也必须是杨家女子生的。”这一次说话的是许安,他已经想明白了。

小皇帝势单力孤,没有同胞兄弟,就连庶出兄弟也没有,如果他死了,那么这张龙椅就要落到秦王那一支上了。

对了,还有一位燕北郡王,豫王和桂王死前都被贬为庶人,燕王可没有,所以燕北郡王和秦王父子一样,都是有可能坐上那张龙椅的人。

对于大部分官员而言,只要是周家人,谁当皇帝都一样。

但是对于杨家而言,这个皇帝,必须要流着杨家人的血。

秦王和他的儿子们不行,燕北郡王也不行。

“杨家的野心也太大了,他们还想要世世代代把持朝政吗?”虾头不忿。

许安叹了口气,单手搀起阿治,道:“谁当皇帝都和咱们无关,咱们现在是飘泊之人,当务之急就是要安顿好亲人。”

安顿亲人以后呢?

谁也不去想,谁也不敢去想。

阿治的腿伤已经大好了,伤口开始愈合,长出了新肉,这让他很痒,可又不敢去抓,芳菲笑得不成,她一边烤着野兔子一边笑。

野兔子是路友打的,烤出来很香。

“可惜这里没有河,有河就能捉鱼了。”芳菲咽下口水。

“捉鱼?鱼是要钓的,不是捉来的。”虾头逗她。

“才不是呢,我家小姐就能捉鱼,捉的鱼可大可大呢。”芳菲很不服气。

“芳菲,兔子烤焦了。”沈彤打断了她。

“呀,真的呀,烤焦啦”芳菲惊呼,众人哈哈大笑,笑声在山林中回荡。

翻过这座山,离京城就更近了。

官道上常能看到有官兵经过,这些官兵不是行军,他们是护送贺礼的。

沈彤和许安众人昼伏夜出,白天的时候,便时常躲在山石后面看这些送礼的车马。

“这些地方官很有钱吧,这么多的贺礼,要花多少银子啊。”阿治感概。

其实当飞鱼卫也很能来钱,只要跟对了人,拿钱的门路很多,否则也不会有人花几百两银子去租用人家的袭职了。

沈彤抬头问许安:“到京城还要几日?”

许安道:“八日足矣。”

沈彤问道:“你们的家眷都是在京城吗?”

许安道:“我的家眷在京城,路友的在昌平,双喜的嫂子和侄女都在通州,阿治的家在真定,虾头,虾头,你要去你亲戚家吗?”

“我答应给亲戚养老送终,如今他们活得好好的,我不用去,托人给他们放些银子就行了,我在京城的金宝钱庄里存了一千两银子,拿出一半给他们。”虾头说道。

“呵,你小子去年才当差,就存了一千两银子了,你行啊。”路友笑道。

“哪里,还不是以前给杨副使跑腿的时候拿的赏钱,我又没有能花用的地方,就全都存起来了。”虾头有些不好意思。

“你亲戚家在哪里?也在京城吗?”沈彤忽然问道。

“没有,他们在青县,快到天津卫了,离京城也不远。”虾头说道。

沈彤拍拍手,示意大家安静,她说道:“既然你们的家眷在哪里的都有,不如我们明天就暂且别过,待到你们安顿好家眷,我们再汇合。”

众人皆是一怔,虽然他们北上的目的就是要安顿各自的家眷,可是却没有想到这么早就要分开。

“沈姑娘,你呢?”阿治问道。

“我去京城找那位太太。”沈彤微笑,她说的是那位太太,而不是母亲,亦就是说,她也不能肯定她要去找的那个人就是她的母亲。

既然如此,为何还要千里迢迢赶过来?

她是要亲眼看看才能安心吧。

“可是你一个小姑娘,京城那么大,没有我们带着,你到哪里去找啊。”阿治说道。

“有你们带着也不行啊,京城里没有人认识我,但是你们不同。”沈彤道。

他们不同,他们一直都在京城里当差,认识他们见过他们的人很多很多。

京城不是山野,山野里可以昼伏夜出,可京城不行,京城只能白天出来,夜里有宵禁,出来会被抓的。

“沈姑娘,你到过京城吗?”虾头问道。

“到过,只到过一次,也只去过一个地方,还是寺院。”沈彤嘴边闪过一丝笑容,但是那笑容如同夜空中的流星,一瞬即逝。

她去过寺院,宝相寺。

恰逢太子妃在为家人做法事超度亡灵,她见到了那个人,于是她冲过去了

如果那时她没有冲动地冲出去理论,如果她只是躲在僧尼中看那人表演,那么她不会死,母亲也不会死,可是接下来又如何呢?

她只是一个武功尽失面容尽毁的尼姑。

她连自己都需要灭灯师傅的护佑,她有何能力护住母亲?

“我只是一个小孩子,在京城里不会引人注意,所以你们不用担心。”沈彤说道。

许安想了想,道:“不如这样吧,我们以一月为期,一个月后,大家在京城汇合。”

“汇合?和她吗?”路友怪叫,难道你还担心这个小妖怪会出事吗?她不吃人,别人就不会出事。

“对,就是和沈姑娘汇合。我们安顿好家人就没有牵挂,为何不帮着沈姑娘找到那位太太呢?”许安质问。

路友抓抓头,是这样吗?他们五个是要汇合的,可是为什么还要和这个妖怪汇合?

“好,我赞成!”阿治第一个同意。

第六十三章 揭穿(二更,求订求票求赏)

王双喜也举起未残的手臂:“无论杨世子是不是相信我们已经死了,我们在杨家人眼里都是叛徒,与其余生东躲西藏,还不如帮着沈姑娘做点事情。”

虾头也笑道:“是啊,咱们五个是一条命,沈姑娘既然加入了我们,那么我们就是六个人一条命了,当然要汇合,在京城汇合。”

路友愤愤,一边嘟哝着小妖怪有什么可帮的,一边又问许安:“在哪里汇合啊,京城那么大,总要有个地方吧。”

京城城外三里,有一个小庄子,名叫三里庄。

一个月后,他们要汇合的地方,就在三里庄。

“虾头,你要去京城的金宝钱庄拿银子,那咱们是顺路吧?”沈彤问道。

没等虾头回答,许安就笑道:“是啊,虾头不用去亲戚家,正好可以陪着沈姑娘一起进京。”

虾头一拍脑门,恍然大悟:“是啊,我不用去亲戚家,我们刚好顺路。”

是顺路吗?

是吧。

许安给沈彤留下了一匹马:“这匹马虽然有些高大,但也能跟着你们一起跑,路上可做替换。”

不过沈彤没有用那匹马做替换,她搭着马背翻身上马。

许安说得很对,这匹马对她而言太过高大,她的脚够不到马鞍上,但是没有关系,她已经骑在马背上了。

虾头和芳菲看得呆住,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小的孩子骑这么大的马。

“小姐,会摔到的吧?”芳菲怯怯地问道。

“那你敢上来吗?”沈彤问道。

芳菲迟疑,但她马上就点头:“有小姐在,我就敢。”

沈彤笑,伸手一拉,芳菲像个小小的千斤坠,双腿乱蹬,却拉不上来。

虾头看着好笑,上前托了一把,芳菲这才被生拉硬拽地上了马背。

“小姐,我上来了。”芳菲大口喘气,就好像刚从鬼门关上走了一圈儿似的。

沈彤哈哈大笑:“小孩,什么事不是你敢就行的,还要你会,你能。”

阳光温暖,女孩子笑声朗朗,宛若春日将到。

又行两日,三人在一处破庙里歇息。

虾头要出去找寻野味,沈彤道:“天气冷了,野味不好打,我们就烤点干粮吃吧,芳菲,你到门外捡些干树枝当柴火。”

芳菲应声,蹦蹦跳跳地出去了。

虾头笑道:“这小丫头像是从不知烦恼。”

沈彤微笑:“心思纯净的人,就是这样的。你呢?虾头,你为何还不走?”

“走?”虾头一怔,他没有想到沈彤会突然有此一问,“我说了,托人给亲戚家带点银子就行了,我不用走。”

“我不是说这样,我是说,杨捷已经死了,许安他们也不再是飞鱼卫,从他们身上你得不到什么,你应该回到你的主子身边了。”沈彤淡淡地说道,就像是在说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

“沈姑娘,你这是什么意思啊?”虾头想笑,可是嘴角动了动,终究是没能笑出来。

“你和他们不同。”最后的不同二字,沈彤加重了口气。

虾头讪讪:“沈姑娘,我不懂。”

“我留意过,这一路上,你没有留下记号,说明你只是跟着大家一起走,对许安等人没有目的,因此我才会问你,为何不走?”沈彤说道。

虾头沉默不语。

芳菲抱着一捧干枝跑了进来,一边取出火石生火,一边开心地说:“这破庙也不算很破,都不漏风,真好。”

火堆点燃,劈里啪啦的烧柴声响起,空寂的破庙里顿时有了生气。

“你为何会疑心于我?”虾头说道。

“你说什么?”芳菲问道,火光把她的小脸映得红彤彤的,像只红苹果。

“沈姑娘,你为何会疑心于我?”虾头又问。

芳菲吐吐舌头,原来虾头哥哥是在和小姐说话啊,怎么语气有些不对?

“那日你说你是从一个刚从金河府回来的货郎口中得到的消息,你还记得吗?”沈彤慢悠悠地说道。

“记得,那又怎么了?这能证明什么?我不能向货郎打探消息吗?我在飞鱼卫除了给杨副使跑腿,做得最多的就是打探情报。”虾头质问。

“你当然可以向货郎打探消息,可是据我所知,金河府的城门已经关了,除非有官凭,否则不能出城,那个货郎有官凭吗?或者说他真的有官凭?”沈彤说到这里,笑了。

虾头一怔,嘴角抽了抽,他要说什么?

说货郎没有官凭,那又是怎么从金河府出来的?

如果说那货郎有官凭,那他是什么人?如果是以前,还能说是飞鱼卫,可是到了如今,他们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向飞鱼卫打探消息的了。

沈彤把话说到这里了,就如同把他赶进了死胡同,他说什么也不行,想要退出去,沈彤就在胡同口站着,他出不去了。

“沈姑娘,你要如何?”虾头站起身来,右手不由自主地攥住刀柄。

芳菲吓了一跳,不由自主地握住拳头。

沈彤把装着干粮的袋子扔给芳菲:“烤一烤,别烤糊了。”

芳菲的小心脏立时就放了下来,瞧瞧,小姐都没当回事,小姐不怕的事,她也不怕。

芳菲专心致志地烤着干粮,如果有地瓜就好了,烤地瓜最好吃了。

想到这里,芳菲咽咽口水。

虾头依然站着,目光狠狠看着沈彤。

沈彤抬头看他一眼,笑了笑:“你问我吗?不是我在问你吗?”

是啊,她是在问他,她问他为何还不走,为何还不回到主子身边去。

“我本来也是要回京城的,刚好一起回来。”虾头说道。

“哦,我知道了,担心被杨锦程查到,可是只凭你一个人,根本无力逃出来,所以你就和他们一起逃出生天。我说得可对否?”温暖明亮的火光中,小姑娘笑容明媚,就像是下在谈论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可是她说的是告密,是诈死,是逃亡,是欺骗!

虾头脸色微变,他朝着沈彤走近一步:“沈姑娘,我们无怨无仇”

“所以,我没有拆穿你,我只是问你为何还不走?懂了吗?我想让你走,因为我不信任你,你不能留在我身边,否则我会忍不住杀了你。”

第六十五章 三里庄(四更求订阅)

大红妆正文卷第六十五章三里庄沈彤算算日子,萧韧和蒋双流都已经回到西安了吧,所以他们商量过后,就派了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和内侍前来迎接世子灵柩?

沈彤和芳菲没有急着进城,她们找到了许安说的那座三里庄,这也是一个月后大家汇合的地方。

原本以为三里庄只是一个小村子,却没想到这里很大。

此时正是农闲的时候,走进村子,到处可见三三两两,聚在太阳底下聊天抽旱烟的人们。

沈彤和芳菲走进去,没有引起注意,村子里像她们这么大的女孩子有很多,有的在踢毽子,有的是帮着大人晒猪草。

但是当芳菲把马也牵进来时,就有人看到她们了。

“咦,你们是来投宿的吗?”有人问道。

从南到北一路而来,她们也进过村子,别人见到她们,会质疑为何没有跟着家里大人,可是到了这里,却有人问她们是不是来投宿。

果然是京城啊,就连京城附近的村子里的人也是见多识广。

“嗯,我们来投宿。”沈彤说道。

“那你们住到我家里吧,我家里有老有小,都是女眷。”一个高高胖胖的大娘走了过来。

“好啊,我的马要进院子,在外面怕丢了。”沈彤说道。

“院子里有牲口棚,放心吧。”大娘快人快语地说道。

芳菲有些迟疑,但是小姐跟着大娘走了,她也立刻牵着马跟上去。

这时,沈彤听到身后又有人在问:“是投宿的吗?”

她转身去看,只见三四个挑着担子的人走过来,有村民凑过去正在询问。

沈彤笑了,难怪许安提议在这里汇合,原来这个三里庄就是个来往行客歇脚的地方,这里的村民早就习惯有人在这里投宿了。

“我们村子外面就是十字路,无论你是从东西南北哪个方向过来,只要是下午到的,都要在我们村子里投宿,因为天黑前进不了城,总不能在路边过一夜吧。”大娘说道。

“大娘,城门不好进吗?”芳菲问道。

“小姑娘是第一次来京城吧,想来是不知道,京城是要验明正身,一个一个放行,你们这会儿到的晚,明天早上就看到了,要进城的人,队伍从城门口排出一二里地,赶上人多的时候,就能排到我们村了,你们今天早点睡,明日天不亮就去排队吧,若是运气好,晌午时分就能进城,若是运气不好,像今天这样,遇到什么人出城或者进城,那就要耽误了。”

大娘边说边把她们领进厢房,这大娘的家里一看就是经常有人投宿的,被褥都是现成的,干干净净。

芳菲看到烧得热烘烘的土炕新鲜得不成,坐上去就不肯下来了。

“小姐,这里可真暖和。”

“这是土炕,南边没有的。”沈彤笑道。

沈彤身上的银子是许安留给她的,足够她和芳菲用上一阵子。晚饭是汤面和馒头,两人吃饱喝足,洗脸漱口,正要上炕睡觉,忽然听到院子里传来开门的声音。

这是一座北方常见的四合院,正房三间住的都是主人家,东西六间厢房都是给过往的客人住的。

现在天色已经黑下来了,这个时候来的,肯定也是来投宿的。

果然,沈彤听到房东大娘的声音传来:“咦,今天倒是奇了,怎么都是小姑娘,一个两个,这又来了一个,快点进来,我们家里老的老小的小,都是女眷。”

又是先前的那套说辞,不过,小姑娘?

沈彤打开一道窗缝,房东大娘拿着灯笼,正领着一个小姑娘走过来。

显然是要住在她们隔壁。

“小姐,是那个谁吗?”瞧瞧,连芳菲也猜到了。

倒也并非是芳菲越来越聪明了,原因是这年头独自在外面行路的小姑娘太少太少了。

她们刚好认识一个,来这里投宿的也刚好就是那一个。

“嗯,是她。”沈彤说道。

芳菲撇嘴,她都后悔死了,以前在王牙婆那里,还有在陶家,她都帮春鹊干过活,没想到春鹊那么坏,自己的夫君说扔下就扔下,说埋了就埋了,都不哭的。

“小姐,她会不会又来欺负我们?”

芳菲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对主仆总被人欺负一样。

“别怕别怕,乖了,快睡觉,她不敢的,放心。”沈彤笑道。

对啊,有小姐在,春鹊不敢的。

沈彤脱鞋上炕,正想告诉芳菲明天早点起,再一看,芳菲已经睡着了。

这孩子,倒真是个有福的,心里不存事,好的坏的都不会影响到她。

真正的小孩就应该是这样的吧。

自己和梅胜雪全都做不到,因为她们都不是真正的小孩。

次日清晨,沈彤和芳菲没有按照房东大娘说的那样天不亮就去城门口排队,她们睡到日上三竿,在房东大娘一连串的“晚了晚了”中,悠闲地吃了早饭,又找房东大娘买了馒头烧饼和咸菜,这才不急不忙地出门。

走到门口时,她们还听到房东大娘在说:“比你们来得晚的小姑娘,天还没亮就赶路去了,你们今天怕是要进不了城了,如果进不去,晚上再来大娘这里。”

和昨天一样,村子里到处可见三三两两的村民,看到有外乡人进村,立刻就有人凑过去询问要不要投宿。

现在农闲,村里人的收入都靠借宿了。

忽然,村口出现了一匹马,还没有村民凑过去,马上乘客身子一歪,从马上滚落下来。

出事了,有人从马上摔下来了!

立刻有村民跑过去,扶起摔在地上的人。

“快快去官驿,随宁府贺礼被抢了都死了都死了”

随宁府送往京城的贺礼被抢了,官员和官兵全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跑了出来!

村民们面面相觑,虽说守着京城,他们见多识广,可是像这种抢贺礼的事,自太祖皇帝立朝开始,他们就没有听说过。

那是给皇帝的贺礼啊,皇帝的东西,也有人敢抢?

这是能满门抄斩诛九族的大罪啊!

终于有人喊道:“快去报官报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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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试探(明天会加更吗?)

大红妆正文卷第六十六章试探最近的官驿也要半日的路程,这里已近京城,当然不会有官驿,这人是强撑着一口气想到京城报信,可是走到这里就撑不住了,这才想到去找官驿。

“怎么办啊,我们要去官驿吗?”

“官驿?那要明天才能回来了,到京城去报官吧。”

“京城啊,我们到了京城去找谁?京兆府吗?这贺礼的事,不知道京兆府管不管。”

“翻翻这人身上,应该会有文书官凭之类的吧。”

有人过去翻动那人身上,没有找到文书,却搜到了官凭。

“龙虎卫?龙虎卫是什么?”拿着官凭的人问道。

有上了年纪的老人走过来,接过那个官凭看了又看,又交给了那个个:“龙虎卫啊,是南边的,和飞鱼卫一样,管抓人的。”

抓人?

和飞鱼卫一样?

手中的官凭立刻比烙铁还要烫手,那人手一软,官凭掉到了地上。

一只小手把官凭捡了起来:“龙虎卫邹南英。”

姓邹的。

“你们拿上这个官凭,去找守城门的旗手卫,他们会把这件事报告上面的。”沈彤说道。

是啊,报告旗手卫不就行了?怎么糊涂了?一定是听说有人抢了皇帝的东西给吓傻了。

村里有人赶了驴车出来,芳菲看着羡慕,毛驴个头很小,小姐骑上一定很合适。

“小姐,要不咱们买头毛驴吧。”她问道。

“闭嘴。”沈彤打了一下她的小脑袋。

骑毛驴?亏你想得出来。

不过看到毛驴,沈彤心里一动,对芳菲道:“我们不骑马了。”

两人回到房东大娘家里,把马寄存在那里,给了草料钱,两人再回到村口,村子里的人已经商量好由谁去报信了。

“带我们一程吧,我们要进城。”沈彤说道。

这是方向给他们出主意去找旗手卫的小孩。

驴车走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城门口,果然如房东大娘所说,密密麻麻都是排队的人。

这场面比起昨天秦王世子灵柩出京还要热闹。

因为是和报信的村民一起来的,所以沈彤和芳菲没用排队就进了城门。

芳菲回头看看还在排队的长龙,吐吐舌头:“小姐,我们真厉害,这样就进城了。”

早有旗手卫的人接过村民交来的官凭,骑着快马向城里飞驰,出事了,出大事了!

可是这也只是刚刚开始。

一个时辰后,又有一骑旗手卫也像这样飞驰在京城的街道上。

接着,又有一骑!

随宁府的贺礼被劫,济阳府的贺礼被劫,怀安卫的贺礼也被劫!

这是贺礼,皇帝大婚的贺礼,有人敢劫贺礼!

不但劫了贺礼,还杀了随同而来的官吏,杀了官兵,杀了护送的龙虎卫!

什么人有这么大的胆子,是不想活了吗?

当然不会只有一个人,能杀官兵的,又怎会是普通人。

不到半日,京城里便在传言有江洋大盗出没,抢夺皇帝大婚的贺礼。

什么样的江洋大盗能够连抢三地贺礼,连杀这么多人,这当中有官兵,有龙虎卫啊。

马蹄声声,人心惶惶,不知是谁说出了“造反”两个字。

原来这不是江洋大盗,而是有人造反,对啊,抢了皇帝的东西,杀了皇帝的官兵,这不是造反又是什么!

都察院内,一众御史聚在左右都御史门外:“两位大人,此事重大,再不安抚民心,不用等到明天的早朝,京城里就要出乱子了。”

“怎么会啊,不过就是几骑送信的兵士而已,全都是百姓们的猜测罢了。”左都御史说道。

“不是猜测,是有人扇风点火,这件事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否则还不到半日,为何整个京城全都传遍了啊。”御史们的脸上水淋淋的,也不知道那是急出来的汗水,还是痛心难过的泪水。

左都御史和右都御史相互看了看,两人起身,对站在门外的一众御史道:“立刻写折子,要快!”

傍晚时分,御史的折子便送到太皇太后手中。

皇帝尚未亲政,所有的奏折都由内阁直接呈到太皇太后和杨锋面前。

今天的这道折子来得很急,没有经过内阁,直到送到了太皇太后面前。

太皇太后看完折子,呵呵冷笑。

好啊,抢了东西,还要扇动民心?

哀家倒要看看,这些包藏祸心的家伙究竟是何方神圣。

“宣李冠中进宫,再去请老公爷过来。”太皇太后说道。

李冠中到的时候,杨锋还在路上。

太皇太后坐在御书房的龙案后面,神态威严,戴着镂金点翠凤凰指甲套的手,在奏折上一遍遍划过,奏折上留下一行行深深的痕迹。

“去查,去查那些逃出来的人是怎么把消息送到京城的,去查京城里有谁在扇风点火,再去查这三地的贺礼是否真的被劫了,去查,查不清楚不要来见哀家!”

年逾花甲的太皇太后声如洪钟,没有女子的娇弱,更无老人的垂弱。

她是太皇太后,当年跟随太祖皇帝打下江山的杨氏,她上过战场,她在战场上杀过人,她在后宫里杀过人,如今她老了,她依然能够指点江山,她的权力不容任何人动摇。

老护国公杨锋来的时候,李冠中已经走了。

“老公爷,这件事情会不会和秦王有关?”太皇太后问道。

太巧了,昨天秦王派来的一群废物刚刚接了周镇的灵柩出京,今天就传来三地贺礼被抢的消息。

世上之事哪有这么多的巧合,一件事、两件事,如果太巧合了,那就是人为的。

“太皇太后,老臣想要问问您,如果此事真的与秦王有关,那您准备如何处置?”杨锋恭敬问道。

太皇太后冷笑:“他的眼皮子若是真的这么浅,那哀家乐得把这些东西把这些人全都送给他,哀家还会在贺礼中挑选出价值连城的宝物,大张旗鼓送到西北,让天下人都知道,哀家和皇帝怕他了,我们孤儿寡母惹不起他。可惜啊,他的眼皮子不会这么浅,他这是想要试探哀家,想要试探杨家。”

“对,太皇太后说得极是,秦王就是在试探。”杨锋捋须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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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乞儿(一更)

太皇太后叹了口气,放下手中的奏折,她的视线越过杨锋,落到他后的珠帘上。狂沙文学网

这座皇宫里,只有她的朝阳宫是用珠帘的。

朝阳宫里,上至她的寝居,下至内侍宫女的屋子,全都挂着珠帘。

没有纱幔,没有绣帐,大大小小几十间屋子里挂满珠帘,用无数颗大大小小的珍珠串成的珠帘。

小时候,她跟着阿娘去走亲戚,亲戚家的表姐嫁进城里,回娘家时戴着一条珍珠项链。

乡下人只知道金子银子是好东西,不认识珍珠。表姐摘下项链让她们观看,也不知怎的,她刚刚拿过那条项链,项链就断了,珠子落了满地,好不容易全都找到捡起来,竟然少了一颗。

为了那颗珍珠,阿爹卖了一亩田,可是表姐说,一亩田也换不来一颗珍珠

后来阿爹说了很多好话,表姐才说:“算了,都是亲戚。”

表姐收下了他们卖田得来的银子,回城里去了。

阿爹回到家里,一个人在院子里坐到半夜。

家里只有三亩地,少了一亩,全家人的口粮也就少了三成。

后来她想起那天的事,渐渐明白了,表姐应该已经找到了那颗珍珠,所以才不再追究,毕竟那颗珍珠就是掉到她们家的地上。

再后来,她成了普天之下最高贵的女人,奇珍异宝任她挑选,她在自己的朝阳宫里挂满珠帘,晶莹润泽宛若神仙洞府。

太祖皇帝不明白,为何一向朴素节俭的她忽然变得奢靡,就连亲弟弟杨锋也不明白。

只有她自己知道,每天看到这些珍珠,摸到这些珍珠,她就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松懈。

她的一切不是上天给的,更不是父母给的,这是她自己争来的,她不能失去,更不能让任何人抢走,不能!

她在朝阳宫里住了三十五年,后宫的女子也与这珠帘一样,换了一批又一批,只有她,依然坐在凤座上,高不可攀,俯视众生。

“来人,给哀家拟旨!”

暮色四合,宣旨太监出宫,传太皇太后懿旨,腊月初八,太皇太后要在宝相寺亲自主持祭天大礼,拜祭天地,祈求来年国泰民安、风调雨顺。除在京皇亲、勋贵及四品以上官员以外,普通百姓凡满六十高龄长者均可观礼,赏赐腊八粥。

自从太祖皇帝驾崩之后,这还是皇室第一次在腊八节祭天,而且也是大齐立朝以来,第一次让普通百姓参加祭天礼。

太皇太后的懿旨抄录后在京城四处张贴,昨天还因为贺礼被劫而惴惴不安的人们,今天则在兴奋地谈论着自家能有几位长者可以去观礼。

这是光宗耀祖的事,是几辈子积德积下的福份。

“小姐小姐,太皇太后赐的腊八粥好喝吗?”芳菲用小舌头tiǎn)tiǎn)嘴唇,就差流口水了。

“还不都是粥啊,能有多好喝,还不都是米和豆子、干果。”沈彤笑道。

“小姐,说不定太皇太后的腊八粥里的米是用金子做的呢,那肯定很好喝。”芳菲想像着,她还没有喝过用金子做的粥呢。

“噗”,一声轻笑从后传来,沈彤和芳菲转去看,只见离她们不远的地方坐着个小乞丐,,小乞丐破衣烂衫,大冷的天,短了半截的牛鼻裤下,露出一截脏脏的小腿,小乞丐的脸也是脏兮兮的,乍看上去,根本看不清本来相貌,只能从他的量上估计,约摸十二三岁的样子。

这里是条巷子,小乞丐就在巷子口坐着晒太阳,她们后没有别人,笑声就是小乞丐发出来的。

“咦,你笑什么,太皇太后的腊八粥就是金子做的。”芳菲毕竟是个小孩子,听到有人在笑,就以为是在笑她。

沈彤也看到了那个小乞丐,她对芳菲道:“我们去买包子吃。”

芳菲一听就高兴起来,蹦蹦跳跳跑到前面:“我刚才看到卖包子的了,也不知道京城的包子好不好吃。”

沈彤又回头看向那个小乞丐,小乞丐也刚好看向她,她看到了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

小乞丐高声喊道:“好心的太太小姐们,赏个包子吃吧。”

沈彤嘴角弯了弯,跟着芳菲走远了。

京城的包子不如想像中的好吃,因为太咸了。

找到一个卖大碗茶的摊子,芳菲一边大口地喝着茶汤,一边问沈彤:“小姐,京城的盐巴不要钱的吗?为什么要放那么多。”

沈彤笑笑,她的注意力已经被坐在旁边的两个人吸引过去了。

“昨天晚上,有很多飞鱼卫出城去了,足有上百人。”

“肯定是去抓造反的人了,对了,你听说了吧,皇上的贺礼被抢了。”

“什么造反,都是胡说,想来也就是江洋大盗,如果真有人造反,太皇太后还会亲自去主持祭天大礼吗?到时那么多人,万一有人行刺怎么办?”

“说的也是,这样看来,真的不像是造反,对了,令尊去年刚过六十大寿,这次是能去观礼了吧,恭喜恭喜啊。”

一碗茶汤喝完,沈彤对芳菲道:“走吧,我们回客栈去。”

她们住的客栈不大不小,客人也不多不少,昨天住下的时候,她们告诉掌柜的,要在这里等着家里大人,原本以为掌柜的会多问几句,没想到二话不说就让她们住下了。

直到今天,芳菲还在感慨:“京城里的人可真好,如果是在上乔镇上,要是有小孩子自己来住客栈,一定会被盘问的,说不定还会把里长请过来呢。”

是啊,上乔镇是小地方,一点事就会被看成很大,人们之前谈论的也是东家长西家短,可是到了京城,就连贺礼被劫这样的大事,也只是被谈论了一天而已,现在人们心心念念的都是腊八节那天会有多么闹,自家长辈会有多么风光。

回屋坐下,没过一会儿,芳菲就打开了门,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冲着楼梯口大喊:“伙计,送壶水。”

搭着白毛巾的伙计很快就把水送过来了,沈彤问他:“我听人说护国公府就在这条街上,今天我们出去逛怎么没有看到?”

“哪里啊,小大姐是听谁说的,他们瞎说,护国公府在东福胡同,整条胡同都是他们的,从咱们这儿出去,走在半个时辰才能到。不过你们想要走到近前也不行,因为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府门前都是车马轿子,哈,能排出一二里呢。”

第六十八章 门前(二更)

大红妆正文卷第六十八章门前“如果你们在京城住得久,可以等到明年开春,那时杨家大小姐要进宫当娘娘了,杨家门前肯定会洒喜钱。不像现在,唉,办丧事呢”,伙计边说边往外走,到了门口,又补充一句,“对了,你们年纪小又是初来乍到,如果想去看看护国公府有多富贵,可千万不能穿成这样。”

伙计指指两人的衣裳,她们的衣裳还是在路上时蒋双流给买的,那时因为要北上,所以置办了冬装,两人身上都是深深浅浅的红,街上没留头的小女娃也都是这样穿。

“为啥啊?”芳菲不解。

“杨家办丧事呢,让杨家下人看到你们穿成这样,骂你们一通是轻的,说不定就是一顿棍子,前两天有个闲帮在头插了朵花,差点给打死,这会儿还不能下床呢。”伙计是好心,小孩子啊,又是从乡下来的,不懂事,难免会惹祸。

至于是哪个乡下,京城以外的地方都是乡下。

在路上的时候,沈彤曾经和许安几人讨论过,虽然诏狱是飞鱼卫用来关押犯人的地方,但是从柳家湾来的那位太太,很可能没有被关进诏狱。

这次的行动是保密的。

杨捷是飞鱼卫副使,实权在握。

但是飞鱼卫还有一位正牌指挥使,那就是安昌侯世子李冠中。

尽管在很多人眼中,李冠中只是摆设,但是摆设当得久了,也会有他自己的位置。

飞鱼卫不是杨捷的一人天下,诏狱当然也不是杨家的。

杨捷南下抓人是瞒着李冠中,甚至就连太皇太后都不知道,他抓到的人,当然也不会送往诏狱。

考虑再三,那位太太很可能就在护国公府里。

许安五人是杨捷的贴身侍卫,他们跟着杨捷出出进进,当然也去过护国公府,杨捷曾经从诏狱提过犯人,就是送往护国公府,老公爷审完了,又把犯人送回诏狱。为此,戚树豪还去李冠中面前告了一状。

也正是有了这一出,许安他们才断定,这一次杨家不会再把他们要的人送进诏狱。

伙计出去,芳菲关上屋门,悄声问道:“小姐,找到杨家以后,我们怎么进去呢?”

沈彤想了想,忽然笑了,她看着芳菲:“我把你卖了吧。”

“啊?”芳菲吓了一跳,小脸立刻变得雪白,“小姐,我改了,我”

她一时也想不起来自己需要改什么,小姐才不会卖掉她。

见把这孩子吓成这样,沈彤叹了口气,道:“你这么笨,卖了你也没用,要不就把我们两个一起卖了吧。”

“不要,小姐还是卖了我吧,小姐是小姐,不能把小姐卖了。”芳菲哭了,大颗的眼泪滚落出来,倒是把沈彤给吓了一跳。

这孩子当真了。

“你听我说,如果想要混进护国公府,我想来想去,就只有卖进去当丫鬟了,不过像护国公府这样的地方,想去进去当丫鬟也不容易。”

芳菲渐渐明白了,用衣袖抹抹眼泪,道:“我们去找牙子婆。”

沈彤想了想,道:“也只能如此了,明天我们去打听打听,经常往杨家送人的是哪个牙婆。”

不过,第二天,她们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杨家已经有很多年没在外面采买丫头了,他们用的都是家生子。

主仆二人面面相觑。

沈彤第一次想要快点长大,小孩子的身份虽然有时能给她带来方便,可是要做大事时,她这个身份却也真是麻烦。

接连两天,沈彤带着芳菲在护国公府附近转悠,但是她们从未靠近。

其实想靠近也很难。

杨家正在办丧事,来吊唁的人很多,整条街都被挤得水泄不通。

沈彤甚至想过混在哪家女眷里面进去吊唁,可是她很快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护国公府治丧,来此吊唁的女眷会带丫鬟,但却不会带八、九岁的小丫鬟,谁知道小孩子会不会不懂事,做出些失礼数的事来呢?

在杨家附近转悠了两天,沈彤也没有想到好主意。

到了第三天,杨家大门前忽然一阵喧闹,原本停在胡同里的车马全都退了出来,胡同里边的退出来,胡同外面的只能跟着一起退,片刻之间,所有的车马便退出了一条路来。

那些跟着主子一起来却不能进大门的车夫、丫鬟婆子、护院小厮,这会儿便围在路的两边,沈彤和芳菲连同看热闹的行人也夹在其中。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有人问道。

“世子爷回来了,这会儿往东安胡同来了。”说话的人是先前过去挪车的。

“护国公世子?杨大公子?”人群里有人问道。

“是啊,在这儿还能有哪位世子爷,当然就是杨大公子了。”又有人笑道。

“听说杨五老爷出事时,杨世子也在,唉,好险啊。”有人感慨。

真的是好险,现在看起来还真该庆幸,死的是杨五老爷,而不是杨世子,如果杨世子死了,怕是整个京城都要翻天了。

虽说杨五老爷已经贵为飞鱼卫副使,可是在杨家,杨五老爷的地位是比不上自己的侄儿的。

杨世子杨锦程,是嫡长孙,下一任护国公。明年开春,杨大小姐进了皇宫,杨锦程就是国舅爷。

“快看,杨世子来了!”

随着喊声,十几骑马疾驰而来,走在最前面的就是杨锦程。

他的伤显然已经好了,没有再吊着手臂,只是神色肃穆,比起当日在上乔镇见到时,憔悴了许多。

他目不斜视,纵马而过,在府门前翻身下马,把马鞭随手一扔,但飞奔而入。

这是急着去给杨五老爷吊唁吧,是啊,他们是亲叔侄,杨世子的父亲杨敏和五老爷杨捷是一母所出的亲兄弟。

现在叔父死了,又是和自己一起南下时死的,做为侄儿的杨世子,一定比所有人都要难过,都要愧疚。

走吧,没有热闹可看了。

沈彤拉着芳菲正准备回去,可是两人刚一转身,沈彤就看到不远处站着几个乞丐。

乞丐啊,京城虽然富庶,可是乞丐也不少,甚至比别处都要多些。有钱人多的地方,乞丐自然也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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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打架(月票五十加更)

大红妆正文卷第六十九章打架护国公府正在办丧事,出出进进的都是来吊唁的人。

够资格来吊唁的人,非富则贵,好心的太太小姐也不少。

虽然护国公府时不时会有人出来驱赶围在外面看热闹的人,但是这些乞丐就像是狗皮膏药,一拨走了,又来一拨。

这几个乞丐,之前没有来过。

沈彤在这里转悠了三天,除了留意进出杨家的人,她也在留意在杨家附近出现的人。

这是她的本能,前世从小训练出来的本能。

虽然这几个乞丐和其他的一样,衣衫褴褛,脸上脏得已经看不出本来面目,但是沈彤还是可以肯定,这是三天里,他们第一次在这里出现。

一、二、三、四、五、六,总共六个人,六个差不多高矮,就连胖瘦都是差不多的乞丐。

沈彤和芳菲手牵手,默默从乞丐们身边走过。

她们已经脱下了深红浅红的衣裳,这会儿一个穿湖蓝,一个穿墨绿,这是在京城里买的,都是京城小孩爱穿的样式。

沈彤的眼眸瞥向那六个人,六人站得笔直,其中有三个人,右手紧紧抓着腰侧的破衣裳。

这是惯使刀剑之人的习惯。

他们经年累月都是这个姿势,即使此刻身边无刀,他们也会这样。

“小姐,干嘛走这么快啊?”芳菲快要跟不上了

为什么?

当然是这里快要出事了。

东安胡同又恢复了方才的喧闹,给杨世子让出的道路重又堵上,不能进去的下人们三三两两聊着天,甚至还有人玩起了骰子。

里面在办丧事,可是这和他们有什么关系?有关系的是自家大人,自家大人又多了一个向杨家示好的机会而已。

没有人注意到这六名乞丐,就连时常出来赶人的杨家门房这会儿也没出来。

世子爷回来了,府里还有很多事,至于外面的人啊狗啊,哪有时间去管。

沈彤忽然不想走了,她掏出一锭银子塞给芳菲,道:“你先回客栈,饿了让客栈伙计去给你买来,这两天你不要出门,我交了十天房租,就在客栈里等着我。”

“小姐,你呢?”芳菲有自信,小姐不会不要她的,可是小姐要去哪里?

“我要去办点事,带着你不方便,你记着,如果到了该交房租的时候,我还没有回来,你就出城去三里庄,在那里等着他们四个人,记住了吗?”沈彤说道。

芳菲扁扁嘴,不让自己哭出来。

沈彤摸摸她的小脑袋:“乖了,快走吧,管好自己,别让拐子把你拐走了。”

芳菲噗哧笑了出来,眼睛里还有泪。

打发走了芳菲,沈彤便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把自己藏了起来。

这是她早就看好的,可是那时她并没有想到要怎么去做。

现在她有办法了。

过了大约半个时辰,又有乞丐过来,这些乞丐高矮不一,有瘦小枯干的老者,也有人高马大的壮汉,可是无论是老是少,乞丐都有一个共同的毛病,只要他们站在那里,便会不由自主地弯腰,有人是弯成一张弓,有人是微微弯下,但是无论是哪一种,他们都会弯腰。

他们是真正的乞丐,常年弯腰乞讨的乞丐。

而那六位身姿笔挺的大爷,你们不是。

沈彤想笑,也不知道这六位的主子,是从哪里把他们找来的,就连高矮胖瘦都差不多。

肯定不是死士营的人,死士营里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当然也是有高有矮,死士是用来杀人的,随时准备去送死,又不是摆在那里为了好看。

好看的是皇帝身边的金吾卫,那是皇帝的脸面,当然要好看。

皇帝的脸面?

沈彤脑子里有什么一闪即逝,她好像想到了什么,可是仔细去想,却又想不起来了。

新来的乞丐看到那六个乞丐,立刻就有了敌意,这是他们的地盘,虽说被轰走几次了,可是这地盘就是他们的。

再说,这几个人从没见过,一看就是新来的。

于是,没过一会儿,两拨乞丐就打起来了。

先是骂街,骂得很难听,每个人的祖宗几代都被叫出来开骂。

骂到动情处,有人扑上来开打,你抱我的腰,我踩你的脚,十几个乞丐扭打在一起,过往的人捂着鼻子纷纷避开。

这些要饭花子胆子也太大了,护国公府门前也敢打架,是不要命了吗?

不过想一想,护国公府还真不会要了他们的命,顶多就是打一顿轰开。

打他们都嫌脏。

眼看这些人打得不可开交,终于有人走过来驱赶了。

“滚滚滚,你们这群杂碎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跑到这里打架,不要命了,快滚!”

没有人理会,这些人在拼命,拼命啊,谁会理他!

来人不高兴了,大声呼喝,更多的人过来帮着一起轰人,他们都是在外面等候主家的下人们,闲着也是闲着,看了一会儿叫花子打架也看烦了,该过来轰人了。

可是这些人根本不听,还是在打。

两个抱在一起扭打的叫花子一起倒在地上,就在地上滚了起,向着正在高声谩骂的一个人滚过去,绊到那人腿上,那人措不及防,被撞得仰面朝天倒在地上。

他从地上爬起来,骂了一声:“你们是不想活了!”

挥拳向撞倒他的乞丐打了过去。

有人帮他,有人来劝架,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本来只是想轰人的这些人,就和那些乞丐打了起来。

打架的人越来越多,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护国公府的人终于出来了,拿着齐眉棍,这是来打那些乞丐的。

他们好不容易拨开打架的人群,看到穿破衣裳的都打,乞丐们鬼哭狼嚎,冲破围观人群,四散逃去,刚才还打得不可开交的乞丐们,转眼间就跑得一个不剩。

参于打架的都是其他府里的人。看着他们一个人披头散发鼻青脸肿的样子,护国公府的人很是不屑,真没规矩,太没规矩了。

没有人留意跑开的那些乞丐里都有什么人,乞丐嘛,都是长得一个样子的,又脏又臭,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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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小厮(一更)

暮霭沉沉,护国公府各个院落的灯光几乎同时亮起,偌大的府第顿时灯火通明,亮如白昼。

其实现在距离运河上的那场意外,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杨家的丧事是从得到杨捷死讯就开始操办的,十天前,杨捷的尸身被运回京城,之前已经来吊唁过的官员们又纷纷上门,还有一些是从京外赶来送帛礼的,据说有一次给杨家送帛礼的车马经过城门时,恰好遇上给皇帝来送贺礼的队伍,最终是送贺礼的退到一旁,让送帛礼的先进去。

今天是丧礼的最后一天,之所以要等到今天,是因为要等杨锦程回来。

杨锦程身上杨家嫡长孙,他是必须出席叔父的丧礼的。

明天就是出殡的日子,杨家祖籍青阳府,祖坟和祭田也都在青阳。杨家六老爷杨信与杨捷长子杨锦庭扶灵南下,送杨捷灵柩回青阳下葬。

皇帝是在明年开春大婚,到那时杨家就要办喜事了,现在已近腊月,杨家的丧事也该办完了。

虽然灵棚尚未撤去,但是与前些天不同,已经没有此起彼伏的哭声传来了,来吊唁的人纷纷散去,有些想在杨锦程面前露露脸的,虽然还没走,可也只是围在杨锦程的清客身边,至于那位尚未出殡的杨家五爷,自是比不上就要成为新晋国舅爷的杨世子了。

一个小厮从树影里钻出来,他的身量瘦小,顶多八、九岁。他一身青衣小帽,腰里系着孝带,可能是冻得,他抱着肩膀缩着身子在原地蹦哒。

有脚步声走近,小厮连忙站好,低眉垂目站得笔直。

“你,去给五太太说一声,世子爷请四公子过去一趟。”

说话的是个年轻的声音,小厮抬头看去,见这人三十上下,一身书生打扮,像是府里的清客,但是连传话的差事都做,想来在杨锦程身边混得并不好。

“好,小的这就去。”

小厮说完就往外跑,刚跑几步就被那人叫住“想跑去玩是不是,这是往后宅去的路吗”

小厮吐吐舌头,转身往相反的方向跑去,身后还传来那文士愤愤的声音“没眼色的小兔崽子,连叫人都不会。”

原来是怪他没有礼貌,可是他哪知道这位文士老爷是哪根葱啊。

大户人家的小厮,但凡到了十二三岁就不能随便出入后宅了,因此无论前宅还是后宅,平素里都会候着几个年纪小的小厮,他们是在前宅后宅之间跑腿传话的。

这孩子越跑越远,转眼间就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了。

后宅在哪儿

问人这个府里除她以外还有人不知道吗她一问不就露馅儿了

沈彤原地转了一个圈儿,眼睛就亮了。

一个小厮迎面走过来,那小厮提着灯笼,灯光下能看清那小厮和她同样打扮,但是看不清脸面,看身量尚未长成,应该是个半大孩子。

沈彤昂首挺胸走过去,冲那小厮道“你,去五太太那里一趟,世子爷请四公子过去。”

小厮唔了一声,转身向另一条路上走去。

沈彤松了口气,看到又有几个人走过来,担心再被人指派差事,她拔腿就走,很快便消失在树影之中。

她是趁着大门外那些人打架的时候混进来的。

她先是挤在一群看热闹的婆子里面,接着又从那群婆子里挤出来,正好看到有两个婆子出来,高声问道“荷花胡同张大人府里的,都在吧”

另一个则喊道“文德胡同毛大人府里的,都给我回来”

这是外头打架的消息传到了里面,在里面吊唁的太太们担心自家下人在国公府门前失礼,派了贴身婆子出来看看,毕竟已经有好几家的下人跟着一起打起来了。

沈彤就是跟在那两个婆子后面进府的,撞到提着齐眉棍从里面出来的一群人,其中一个没好气地问她“干什么的”

前面的婆子道“我们是张大人府里的。”

另一个道“我家老爷是礼部的毛大人。”

那些人便没有多问,甚至没有去看跟在两个婆子后面的小女娃。

因为在他们看来,那就是个小丫鬟。

跟着管事婆子身边的当然是丫鬟了,还能是谁

是,连她自己都没有想到会这样顺利。

她是小孩,是不知哪家的小丫鬟。

只是有一件事她没有想通,就是在外面最先打起来的那六个乞丐,她以为他们打架是为了趁乱闹事,可是她进来一个多时辰了,早就由小丫鬟变成了小厮,可是也没见那些人闹出什么动静。

当然,他们也没有进来。

护国公府,她能趁乱混进来,那六个人高马大的乞丐却不能。

他们远比她要引人注目。

入夜,沈彤从大厨房的窗户里跳出来,怀里揣了几个素包子。

护国公府的前身是前朝的亲王府,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府内随处可见参天古木,假山怪石,她想要找个藏身的地方并不难。

沈彤缩在假山后面,大口大口地吃着包子。

她需要保存体力,虽然她让芳菲等到该交房租的时候就去三里庄,事实上,她也不知道她会在这里多久。

杨家有女眷,也有数不清的小厮丫鬟,所以杨家不会把被抓来的人随便关押,况且那还是女子。

杨家应该会有密室之类的地方,她必须要找到这个地方。

当务之急,是要熟悉杨家的环境,像今天这样连后宅都找不到的情况,不能再发生了。

沈彤飞快地吃完包子,顺着假山一点点摸索。

很多假山都有山洞,也不知道这个假山有没有。

这里并不是花园,而且离下人们住的地方也不远,大厨房就在这附近,也不知当年给建造园子的人是怎么想的,居然在这里垒了一座假山。

很快,她就摸到了洞口,这里果然有个洞,沈彤闻到一股便溺的味道。

她捂住鼻子,呵,这个洞显然已经成了下人们便溺的地方了,杨家的老爷们,想来平素是不往这边走的。

她原本还想找个洞过夜的,现在看来,是白找了。

第七十一章 山洞(二更)

沈彤是准备离开了,护国公府很大,并非只有这一个地方可以藏身,她没有必要让自己置身在这么脏的地方。

她转身正要走的时候,忽然,她听到洞里传来一声咳嗽,或者说,只是半声,因为后半声是被掩住的。

沈彤立刻屏住了呼吸,洞里有人!

刚刚她是在假山后面吃包子的,离这个洞并不远,中间隔了堆成一人多高的太湖石。

如果有人进洞小解,是会看到她的,而她也会听到动静。

可是她什么也没有听到。

所以这个人应该比她先来一步,她在吃包子的时候,他已经在山洞里面了。

在里面干嘛?五谷轮回?那也该出来了,除非这人和她一样,是在这个洞里藏身!

沈彤心里咯登一声,这座府里莫非还有第二个偷偷溜进来的人?

是刺客吗?

不像,这里是下人们的地方,如果是刺客,这距离有点远,无论是出去还是回来都不方便。

她是死士,刺杀的事情做过很多次,如果是她,是不会选择这种地方。

难道这个人和她一样,是做好了潜伏几日的准备,在没有摸清府里情况之前,找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藏身?

一瞬之间,沈彤脑海里闪过无数个念头,她没有惊动里面的人,悄悄退到刚刚吃包子的地方。

藏好身形,她无声地笑了。

里面那个人比她能忍吧,又臭又骚的山洞,他也能容身?

她可是打了退堂鼓,准备换个地方的。

这人真是不嫌脏啊,这一点比她强。

忽然,沈彤脸上的笑容凝住了。

又脏又臭的乞丐!

她终于知道那六个乞丐为什么挑头打架,又为什么没有闹事了。

他们的目的并不是想在护国公府门前生事,他们的目的和她是一样的。

只不过她是为了自己,而他们是为了另一个人,就是山洞里的那个人。

六名乞丐和另一拨乞丐打架,然后激怒府外围观的人,从乞丐打架变成很多人打架,她就是那个时候趁乱混进来的,而另一个人想来也是那时进来的。

沈彤越想越觉得是这样的,一定是这样的,否则她想不出还有其他可能。

藏在山洞里的这个人,是什么人?

自从她自陶世遗家里苏醒过来,这一路之上,她遇到过很多人。

屠卫、陶颂之、梅映雪、蒋双流、许安、虾头

有的她面对面交锋,有的她会避开,有的想与她合作,有的是她想与人家合作。

那么,山洞里的这个人又会是什么情况呢?

沈彤没有多做停留,她还要趁着夜色熟悉这座国公府,无论被飞鱼卫带回的女人是不是母亲,她都要亲眼看一看。

她交了十天房租,已经过去三天了,也就是说,她要在七天内做完她要做的事,见到她想见的人,当然,如果真是母亲,她还要带母亲逃出这里。

只有七天,她的时间只有七天,她不能耽误,一天一个时辰也不能耽误。

至于山洞里的人,无论是敌是友,她也没有多少时间去关注了,只要不防碍她,她是不会与之为敌的。

但是那人如果防碍到她,就别怪她下手狠了,那个山洞用来藏尸也是挺好的。

沈彤没有再找寻栖身之所,她趁着夜色,开始在国公府里摸索地型。

明天是杨捷出殡的日子,除去下人们住的这里,其他院落灯火通明,丫鬟小厮们都在为明天做准备。

走到人少的地方,沈彤就藏在树影里,到了人多的地方,她就大模大样走出来,时而也会像白天那样,被人叫住差遣,但是却没有人对她起疑。

她只是一个八、九岁的小厮而已,大不了被人说一声没规矩,却不会有人把她当成刺客。

她四处晃荡,挨了两次训斥,也学乖了,看到有人搬着东西走过来,她会上去搭把手。

府里忙忙碌碌,半夜里还有大厨房的给干活的人们送宵夜,她还顺便喝了一碗热粥。

路过灵棚时,她看到杨锦程和另一个少年,那少年一身重孝,看上去比杨锦程小了两三岁,应该就是杨家四公子,杨捷的长子杨锦庭了。

从许安那里,沈彤打听到很多杨家的事情。

杨敏有三个子女,长子杨锦程和长女杨兰舒是孪生的龙凤胎,次子,也就是杨家九爷杨锦堂,今年只有七岁,是妾室所出,杨锦程和杨兰舒与这个庶弟并不亲近,反倒是和堂弟杨锦庭关系密切。

前世,杨锦程曾经为了救出杨锦庭而铤而走险,想来他们兄弟感情是很好的。

杨锦程在灵柩前上了香,和杨锦庭说着什么。

沈彤远远站着,在她的前后左右,都有穿着孝衣的小厮。这些人大多是从各个院子里抽来帮忙的,彼此之间有的认识,有的根本不认识,所以多出她一个,也并不突兀。

这时,有个乳娘模样的女子牵着一个小孩走来,看到杨锦程,乳娘连忙施礼,并且让那孩子也跟着施礼。

那孩子像是对杨锦程有些惧怕,藏到乳娘身后不肯出来,杨锦程看都没有看他,和杨锦庭一起,又在灵柩前行了礼,转身离去。

乳娘拉着那孩子连忙在灵柩前跪下,那孩子扭来扭去,显得很不情愿。

沈彤小声问旁边的小厮“今晚九爷在这里守着?”

那小厮没好气地道“四爷已经守了前半夜了,明天还要赶路,让九爷过来守灵,这是世子爷给的脸面,有什么不妥吗?”

沈彤连忙讪笑“没有,没有。”

当然没有,这关她什么事,她只是想问问这个孩子是不是杨九爷杨锦堂而已。

看来杨锦庭对这个庶弟还真如传说中的冷淡。

如果她救母亲逃走,看来也不能把杨锦堂抓来当人质了,一个下人都不放在眼里九爷,即使被她抓了,杨家也不会当回事吧。

可惜杨锦庭明天就要扶灵南下了,否则他倒是一个好人质。

对了,还有一个人,应该也不难抓。

沈彤想到了杨兰舒。

此时此刻,杨兰舒是不会随便出来的,明年开春就要大婚了,这个时候应该已经有宫里的人在她身边了吧。

第七十二章 府里(月票一百加更)

沈彤晃晃荡荡地离开灵棚,继续在府里游荡,走到一个院子前,见大门敞开着,小厮们正在出出进进抬箱笼。

沈彤连忙过去帮忙,有个小厮见她脸生,问道:“你是哪个院子的?”

沈彤道:“我是九爷院子里的,今晚九爷守灵,让我来看看有什么要帮忙的。”

小厮哼了一声,连个眼角子都没给她。

这里想来是杨锦庭的院子,明天天不亮就要出门了,小厮们正在连夜准备出行的东西。

唉,她说自己是九爷杨锦堂的人,那分明就是上赶着来巴结的,当然没人理她了。

沈彤挺后悔的,可是她也只能说自己是杨锦堂院子里的,毕竟这位九爷不受关注,他院子里的人当然也同样不引人注意了。

正在这时,有一个婆子带着两个丫鬟从甬道上走来,几个正在搬箱笼的小厮连忙站住:“桂嬷嬷,您怎么来了?”

“大小姐给四爷赶做了几双鞋子,让咱们送过来,唉,忙了一天,这个时辰才能过来,四爷歇下了吗?”桂嬷嬷说道。

“已经歇下了,劳桂嬷嬷惦记着,小的们先替四爷谢过大小姐,等到四爷从南边回来,再亲自去谢大小姐,还请嬷嬷跟大小姐说一声。”小厮一边说,一边向桂嬷嬷施礼。

桂嬷嬷用帕子拭着眼角,道:“唉,宫里规矩多,大小姐不能亲自送五老爷,也是难受着呢,明早由老身替大小姐送五老爷。”

“劳烦嬷嬷了,嬷嬷也早点回去歇着吧,明天还要起早呢。”小厮们忙道。

桂嬷嬷把一个包袱交给小厮们,便带着丫鬟离开了。

沈彤悄悄在后面跟上,跟着她们穿过女墙,一直走出很远。

后宅里不似前院那般喧嚣,但是也都亮着灯,明天出殡,天不亮就要起来,这会儿怕是谁也不敢睡吧。

有巡夜的婆子经过,向桂嬷嬷施礼,待到桂嬷嬷和丫鬟们走过去,那些婆子看到了沈彤,问道:“前院的?”

沈彤缩缩脖子,没想到这些婆子一眼就认出她不是后宅里的,看来想要冒充杨兰舒的人是不行的。

她忙道:“小的是九爷院子里的,今晚九爷守灵,有点感冒,乳娘打发小的来找姨娘要上次吃的那种药丸子。”

婆子们哼了一声,道:“大半夜的要的哪门子药丸子,爷们儿哪个没有守过灵,就他娇气,行了,我们知道了,明天早上再来讨药丸子吧,大晚上的成何体统,快点回去!别惊扰了大夫人和大小姐。”

沈彤拔着脖子看了一眼,见桂嬷嬷和两个丫鬟已经进了一个院子。

难怪这些巡夜婆子担心会惊扰大夫人和大小姐,原来杨兰舒就住在这附近,想来大夫人也离得不远吧。

她连忙称是,转身跑了,跑出很远,还听到婆子们的冷笑声,显然是在笑话杨锦堂不懂事吧。

出了后宅,沈彤在前院又转了一圈儿,今晚府里人多,她四处走动并不引人注目,换作其他时候就不行了,所以她要趁着今晚多走走,多看看。

这时,有两个小厮从她身边走过,一个提着灯笼,另一个则提着食盒。

不是已经吃过宵夜了吗?

莫非是哪个老爷要用的?

沈彤转身追上去,问道:“你们是给四爷送宵夜吗?”

那两个小厮诧异地看着她,问道:“你是四爷院子里的?新来的?没见过你啊。”

沈彤不好意思地摸摸脑袋:“让哥哥们看出来了,我是新来的,我爷爷以前是在庄子里喂牲口的。”

她和芳菲一早就打听出来了,杨家这几年都没有采买过下人,用的都是家生子。

“难怪呢,连我们都不认识,我们是老公爷院子里的,四爷要宵夜,你去厨房里催催吧。”提着食盒的那个说道。

沈彤忙道:“谢谢哥哥们,我这就去,哥哥们走好。”

原来这是老公爷杨锋院子里的人。

沈彤的心怦怦直跳,见两个人走远,她连忙在后面跟上。

不敢跟得太近,但是又不能离得太远。

其实杨锋住的地方应该并不难找,他是一家之主,住的地方肯定是府里位置最正的地方。

可是没有想到,杨锋住的院子反而是最偏僻的。

沈彤一路跟过来,见两个小厮提着食盒走了进去,院子外面是一大片四季常青的树木,灯光下树影婆娑,影影绰绰。

四周寂寂,侧耳倾听,才会有忙碌的人声传来。

院子三面环水,除了刚刚走过来的这条路,全都是水,此时水面已经结了薄冰,在月光下闪着晶晶光辉。

沈彤想了想,轻手轻脚地爬到一棵树上,从这里,她能清楚地看到前面的院子,以及院子门前走来走去的几名护卫。

这里是杨锋的院子,母亲会不会就被关在这里呢。

她努力回想从许安他们口中听来的消息,比如杨捷从诏狱提了犯人带回府里,交给杨锋审问,杨锋审完再送回诏狱。

从诏狱提来的犯人,即使是在府里,也是要避人耳目的,杨锋不会去前院宴息处审犯人的,这个犯人很可能就是被送到他的院子里,再由他审问的。

杨锋的院子真的很清静,整座府里的一切好像都被隔绝出去了。

如果是在这里审问犯人,绝对是个合适的地方。

母亲会在里面吗?

怎样才能混进去?

沈彤的心里七上八下,她做个深呼吸,想让自己平静下来,她不能急,越是这个时候,她越是要冷静。

就在这时,她看到树木笼罩下的小路上,又走来几个人。

为首的是个侍卫,和在门前巡逻的侍卫们穿着一样的服饰。

跟在他身后的是八名小厮,四人一组,抬着两口大箱子。

箱子很大,大到需要四个人来抬。

他们走得很慢,小厮们显然抬得非常吃力,走在前面的侍卫每走几步就要站下来等等他们,可他并没有不耐烦,反而道:“轻点轻点,看着脚底下,不要摔倒,把箱子里的东西摔坏了,你们就是死十次也没有用。”

第七十三章 有鬼

自从杨敏袭爵之后,老公爷杨锋就搬进了碧波园。

起初,孟老夫人连同丁姨娘也跟着住进去,可是这里三面环水,没过三个月,孟老夫人的风湿就犯了,只好搬回以前的院子,丁姨娘要侍候孟老夫人,也就一起搬了出去,从此后,偌大的碧波园,就只有杨锋自己住了。

因为没有了女眷,杨锋索性撤去了外书房,日常会客议事都在碧波园。

当然,能够进入碧波园的,也没有几个人。

府里的几位老爷,除去远在燕北的二老爷杨勤,也就只有大老爷杨敏时时被叫过来。

小厮们抬着箱子走进碧波园,小心翼翼,生怕磕着绊着。

他们都是头回来碧波园,刚刚被叫来往碧波园搬东西时,他们还是挺高兴的,虽然明知道没有什么用,可还是想在老公爷面前露个小脸。

这两口大箱子是从五老爷院子里搬出来的。

再过一两个时辰,就是五老爷出殡离府的时候了,也不知道主子们想起什么了,大半夜的,让人把前些日子送到五老爷书房里的两口大箱子搬过来。

这两口箱子,是从南边运过来的,由飞鱼卫押送,进府后直接抬进五老爷的书房里。

五老爷不在家的时候,五老爷杨捷的书房,除了负责笔墨的两个小厮以外,就只有四公子杨锦庭和五老爷的亲随阿旺可以出入,就连四太太也不行。

明天一早,杨锦庭和阿旺都要扶灵南下,想来是这两口箱子里的东西太过贵重,担心放在书房里不保险,才搬进老公爷的碧波园吧。

箱子是上好的樟木,雕着栩栩如生的八仙过海。

与前院不同,碧波园里一片寂静,有个小厮跨进门槛的时候,鞋子不小心磕到门槛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发出动静的小厮吓得腿上一软,抬着箱子的手险些松开。

可是箱子一端还是猛的一沉,与他一起的另外三名小厮措不及防,还没有反应过来,箱子一角着地,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

“啊”有惊呼声响起,声音微弱,但是在这寂静的夜色中却听得清清楚楚。

那是女子的声音,像是近在咫尺,却又像是被隔绝出去。

抬箱子的四名小厮全都吓了一跳,哪里来的声音?比起前院的亮如白昼,碧波园里暗夜沉沉,只有几盏石灯,闪着微弱光芒。

四人背脊生寒,莫非是鬼?女鬼?

已经引着前一抬箱子穿过月洞门的侍卫,回头一看,没见后面抬着箱子的小厮跟上来,他锁了眉头,只好折回催促,却见四名小厮如同石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侍卫大怒,目光凌厉地瞪向他们,低声吼道:“这是什么地方,偷懒吗?还不快走!”

四名小厮吓得手脚发软,其中一个怯怯说道:“有鬼”

侍卫一怔,继而骂道:“再过一两个时辰,五老爷就要起灵了,休得胡说八道,快抬进去!”

显然,他误以为小厮们口中的鬼,是指五老爷杨捷。

杨捷的棺材还停在府里,再说,他是枉死,据说枉死之人常有化成厉鬼的,谁知道这位生前掌管飞鱼卫的五老爷,死后去了阴间,是不是也会化成厉鬼呢。

飞鱼卫啊,在百姓眼中也和厉鬼差不多了。

四名小厮不敢再说,惊魂未定地抬起箱子继续往前走,刚刚女鬼的声音犹萦在耳。

他们都是家生子,从小到大,老子娘就告诉他们,在这府里什么是该听该说的,什么是不该听不该说的,就像刚才女鬼的事儿,那就是不该说的。

适才说“有鬼”的小厮已经在后悔了,但愿这名侍卫没有当真,否则被追问起来,他也不知该说什么了,总不能说是他们把箱子摔了一下,就听到女鬼说话了吧。

碧波园是五进宅子,四名小厮不敢磨蹭,抬着箱子走进第三进院子。

老公爷身边的德善正站在三进院子的庑廊下面,一看便是在等着他们。

两口箱子被抬进一间屋子,小厮们不敢多看,把箱子放下,便匆匆出来。

先前被门槛绊到,又因为害怕手上发软,才令箱子摔到地上的那名小厮,显然还没从惊惧中缓过来。

出门的时候,他又是脚下一绊,身子向前摔去,刚好扑到走在前面的小厮身上,两个人一起跌倒。

他被摔得晕头转向,手忙脚乱地从地上爬起来,可是刚刚站起,却又被门槛绊住,再次摔倒。

这一次不同于刚才,他是脸向里摔得,正好看清屋子里的摆设。

这是一间书房,正中挂着一幅中堂,上书一个硕大的“杨”字,一面墙是博古架,而与那个“杨”字相对的另一面墙上,是一幅画,画上一个小姑娘骑坐在牛背上。

“小子,想磕头就到五老爷灵前去!”声音不大,但是让人不寒而栗。

这是德善。

据说德善已经进府二十年了,可是却不见老,白净无须,看上去像个三十出头的,府里人私底下都说德善是公公,是太皇太后赏给老公爷的,可是也只是私下说说而已,没人敢问。

国公府是不能使用太监内侍的,这是逾制。

见是德善,小厮吓得腿上又是一软,刚刚爬走来又摔下去了。

德善抬腿在他屁股上踹了一脚,阴恻恻地骂道:“猴崽子,快给我滚出去。”

“谢谢善爷这一脚,小的腿不软了。”小厮说完,爬起来,屁滚尿流地跑了。

德善冷哼:“小猴崽子,嘴巴倒是挺甜,张四儿,那小子是哪个院子的?”

张四儿就是带着小厮们过来的那名侍卫,他连忙陪笑说道:“这几个小子都是在五爷那儿叫来的,今晚上忙,五爷那儿尤其是忙,大公子和四公子的人都过去帮忙了,这小子如果不是五爷的人,就是四公子的,您老要是看这小子好玩,小的就去问问,也是他的造化。”

“行了,问问吧,之前我身边的那两个小子越大越不是东西,我早就想换了,这个不错,长得俊,身子也结实,好,好。”

黑夜里,德善尖细的声音如同夜枭,张四儿在心里打个哆嗦。

从碧波园出来,那几个小厮早就跑得远了,直到走出树木遮盖下的小路,张四儿见四下无人,狠狠啐了一口:“老妖怪,踹了人家屁股一下,就看出身子结实了?我呸!”

第七十四章 箱子里的人

大红妆正文卷第七十四章箱子里的人四更天,月朗星稀,几盏石灯闪闪,宛若孤岭鬼火。

又有女子的声音传来“啊”

如果刚刚那四名小厮还在,他们能听出这个声音与他们适当听到的不一样。

站在庑廊下的德善眉头微蹙,他缓步进屋,随手掩上屋门。

他拿出钥匙,打开其中一口箱子,一边开箱一边说道:“从今儿起,你换地方啦,出来透透气吧。”

箱盖敞开,一双枯瘦的手搭在箱沿上,像是在用力撑起身子想要坐起来。

可能是在箱子里躺得太久了,过了好一会儿,那人才坐起身来。

那是个女子,形容枯槁,已经看不出实际年岁。

她坐在箱子里,抬起头来,好奇地打量着站在面前的德善。

“咦,你怎么这么快就老了?”女子歪着脑袋,一派天真,看上去极其怪异。

“胡说,你个疯婆子,前几天你不是见过我的吗?我还给你吃米糕呢。”德善骂道。

“米糕?啊,米糕,我要吃米糕,对了,你怎么变老了?”女子笑嘻嘻地问道。

“呸,之前那不是我,那是四公子,疯子啊,也不知你是真疯还是假疯。”德善叹了口气,环顾屋内,眉头又蹙了起来。

办完五老爷的丧事,老公爷腾出空来,好好审审这女子,看看她是真疯还是装的。

老公爷只说让先把箱子放在书房里了,恐怕也是忘了,这女子可是疯了,若是把书房里的东西砸了撕了,那可说不准。

“算了算了,你还是在箱子里待着吧,不许再发出声音了,听到了吗?深更半夜的,怪吓人的。”

德善说完,从桌上端起一碟点心,一股脑倒到女子身上,女子一声欢呼,趴在箱子里捡拾洒落的点心,德善顺势盖上箱盖,重又把那女子锁了起来。

德善走到门口,一只手从里面推开门,另一只手随手一挥,掌风过处,三丈以外八仙桌上的蜡烛闻风而灭。

随着咣啷的落锁声,德善缓步走下庑廊,向厢房而去。

他和他的两名小厮,就住在东厢,西厢原本住着几名侍卫,自从五老爷出事以后,这几名侍卫便搬去了五进院子,近身保护老公爷。

如今,这个三进院里,就只有德善和他的小厮,连同那两口箱子。

回到屋里,德善没让小厮们服侍,他坐在炕上,五心朝天,静静打坐,运行了一个小周天,这才去洗漱睡下。

东厢的灯光终于熄灭,月光如水银洒下,空阔的石板地泛着白光。

一个娇小的身影如同狸猫一般跃上屋顶,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难怪杨锋的院子里里外外只有七八个侍卫,还不如杨锦程的多。

原来这个像太监似的家伙是个高手!

有他一个就够了,那些侍卫也无非是凑凑人数而已。

夜色之中,沈彤几个起落,人已出了碧波园。

她是在那几个小厮抬箱子进来时,悄悄从墙头上跳进来的。

小厮们听到的女子声音千真万确是从箱子里传出来的,在德善听到的,却是她捂着嘴发出来的。

机敏如德善还是上当了,误以为那声音来自箱子里的女子。

那女子,他也只在五老爷的书房里见过一次。

那两口大箱子从南边送来时,杨捷的死讯还没有传回来,杨锋听说那女子是个疯子,便让德善过去看看,没想到那女子疯得厉害,别说是从她嘴里问出遗诏的事,就是问她自己姓甚名谁,她也说不清楚。

德善无奈,只好如实禀了杨锋,而就在这个时候,杨捷的死讯便传回来了。

杨锋自是没有心思再管这女子了,便让将她继续关在箱子里,只是每天晚上放出来吃喝,由杨锦庭和阿旺亲自照看,没有假手于人。

明天杨锦庭和阿旺都要南下,德善只好向杨锋提议,把这两口箱子抬进碧波园,由他照看,反正府里的丧事也办完了,可以请个大夫来给这女子瞧瞧,看看是不是装疯。

可惜沈彤也只听到这女子的声音,看到了她的手,女子一直坐在箱子里,箱子巨大,除非站在箱子旁边,否则根本看不到这女子的脸。

沈彤又是欢喜又是难过,心中五味杂陈。

欢喜的是她在国公府的第一晚就找到了藏人的地方,难过的是她不知道下次什么时候才能再有机会看到那个女子。

德善的武功远非她可比,别说她现在只是个小孩子,就是前世,她也不能与德善相提并论。

那一招隔空吹灯的本事,她就是再练十年也赶不上。

今天能从德善眼皮底下走一圈,已是万幸了。

这一整夜,沈彤都在府里到处游荡,再过一个时辰就要天亮了,天亮后,府里灵棚撤去,一切归于正轨,不会再像今晚这样闹哄哄了,她这种忽然冒出来的小厮,很容易就会被查出来。

所以,以后白天的时候,她最好还是躲起来,夜里再行动。

她必须要找到一个可以在白天藏身的地方。

忽然,沈彤想起刚刚的那个小厮。

她的嘴角勾起来,露出一抹浅笑。

原来是那个小厮啊,原来是他啊。

他是什么时候从那个又骚又臭的山洞里离开的?

她清清楚楚看到那个小厮在书房门外摔倒的情景,那是装出来的,小厮第二次摔倒时,是在观察屋里的情况吧。

高手啊,厉害啊,连德善也给蒙混过去了。

看这位的来头,应该是不小,至少比自己有来头,想要进府,就有六个人高马大的乞丐为他保驾护航,而且看他在国公府里游刃有余的样子,显然不是像自己这样四处乱撞,他连抬箱子这样的差事都能找到,一定早就做过功课,至少,他对国公府的地型了如指掌,再或者,他在府里还有内线接应。

搬箱子这种差事,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轮到他头上的。

看上去像是很巧,事实上,这世上大多数看上去很巧的事,都是精心安排的。

他想进碧波园,于是就有人安排他来抬箱子,因为这些箱子是要抬进碧波园的。

就是那个侍卫吧,张四儿,这是他的人,他们是一伙的。

第七十五章 不杀之恩

大红妆正文卷第七十五章不杀之恩从碧波园一路回来,府里已没有之前那么喧闹,但是依旧灯火通明。

这是出殡前的最后一晚,杨家不差这点儿灯油钱。

该准备的都已准备妥当,该收拾的也都已收拾齐整,只等一个时辰后就起灵了。

沈彤略一思忖,决定还是要去那座山洞。

就在三个时辰之前,她还想和那个人井水不犯河水,能避则避,避不过就杀;可是从碧波园回来,她改变了之前的想法。

虽然她对那位长不大的梅胜雪没有好感,但是梅胜雪说过的话,她还是信了十之六七,尤其是关于遗诏的说法。

她相信,她相信太皇太后和小皇帝诛沈家九族是为了遗诏;她相信杨家千里迢迢找寻她们母女是为了遗诏;她也相信秦王派蒋双流南下也是为了遗诏。

遗诏,很可能就在她的布娃娃里面。

布娃娃没在她身上,她把布娃娃藏起来了。

相比这些人,她对那份遗诏还真是没有什么兴趣。

可是这些人想从她身上拿到遗诏?休想!

现在,她怀疑那个人之所以潜入杨家,也和遗诏有关系。

在他们看来,沈家太太黄氏一定知道遗诏的下落,而黄氏就在大箱子里面。

那人来头不小,而且应是早有筹谋,府外有掩护,府内有接应,熟知各处路线,知道德善爱听什么,甚至还能先她一步找到藏身的山洞。

隐隐约约,她似是想到了一个人,可是那位现在正在风口浪尖上,未免胆子太大了吧。

不,不会,那位虽然行事沉稳,但是他手下的人呢?

有个人可还是个毛孩子呢,暗中违令的事,他也做过一回了,再做一回也没有什么吧。

沈彤胡思乱想,不知不觉已经回到下人们住的那处园子,这里是整个国公府的西北角,牲口房和粗使下人的住处都在这里,另有几间屋子堆放的都是府里暂时不用的家什、木料。

沈彤已经想好了,接下来的几天,她就住到堆放家什的库房里去,那里存的都是大件的东西,管库的人不会整日守着,平时锁上门,需要用的时候现取便可,所以那里藏身很合适,比起又骚又臭的山洞,不知要好上多少倍。

院子里很安静,累了一天的下人们,抓紧仅有的一个时辰都去睡觉了。

沈彤轻车熟路走到山洞前,在洞口侧耳倾听,没有听到动静,她探进头去,让自己渐渐适应黑暗,她一只手捏着鼻子,一只手摸索着走进去。

可是没走两步,脚下就踩到一滩东西,她不用想也知道踩到的是什么。

沈彤咧嘴,是啊,她进来干嘛,明知那人不在里面,她还进来干嘛啊?

瞧瞧,刚走两三步就踩上金子了吧。

她转身出去,可是一只脚刚刚迈出洞口,她就看到了一个人。

月光被假山遮住一半,半明半晚地洒在那人身上,那人手里提着一盏灯笼,此时正把灯笼举起来,向她脸上照去。

刹那间,两人都看清了彼此。

站在沈彤面前的,是一个和她同样装束的小厮,青衣小帽,腰系孝带,约莫十二三岁,眉清目秀,如果不是那双眼睛,倒是个清秀漂亮的美少年。

那双眼睛,如同冰潭寒月,美则美矣,却令人望而生畏,不敢靠近。

这是一张似曾相识的脸,沈彤一时怔住,直到那人手里的灯笼几乎贴到她的脸上,她从灯光里看到了他眼中的杀意。

她想起来了,剑尖刺在她的胸口,她能感受到那一点的冰凉寒意,他没有杀她,他留下她的一条命,因为在他眼中,她已是个死人。

他放过了她,她多却因此多死了两回。

是啊,她又见到了他,是否要谢过前世他的不杀之恩呢?

因为那一刻他没有杀她,她才苟活下来,她记起了母亲,她见到了辛五

萧韧蹙眉,这小孩是傻了吗?

“喂,大晚上的你不回屋睡觉,来这里干嘛?”他没好气地问道。

他想起来了,今天晚上这小孩曾经颐指气使地支使过他,让他去五太太院子里找四公子。

对,就这小孩,他记得,当时还觉得这小孩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时没有想起来。

“我吗?你在和我说话?”沈彤指指自己鼻子,明明是你像个鬼似的溜到这里来,你居然还问我?

“这里除了你以外,还有别人吗?”萧韧冷冷地问道。

“呵呵,也是,这府里也就咱们两个大晚上的钻山洞了吧,对了,德善踹了你一脚,这会儿还疼吗?”沈彤笑嘻嘻地问道。

多好啊,真让她给猜中了,潜伏在杨家的人,果真是秦王的人!

秦王一方面大张旗鼓派了一堆手无缚鸡之力的府官和内侍进京接世子灵柩,一方面却又悄无声息让萧韧潜进护国公府。

是啊,谁能想到呢,如果不是被她刚好遇到,她也想不到。

萧韧眸光更冷,他的声音反而柔和下来:“你也在碧波园里?我怎么没有看到你?”

“哦,巧了,那会儿我在房上。”沈彤可不想和他兜圈子,萧韧啊,秦王的人啊。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无论萧韧怎么想,她都会好好利用这个朋友。

“你看到什么了?”萧韧问道。

“我看到箱子里有个女人,我是冲她而来,你呢?”沈彤坦然自若,用自认为最友善的目光看向萧韧。

不杀之恩啊,这一世如果你落到我的手中,我也会放你一次,一次,只一次。

萧韧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这小孩是细作?真的是细作?

这是哪个没脑子的派来的,派个小孩?

无论是谁派来的,他都不想和这小孩扯上关系,他不想杀小孩。

“我的事不用你管,还有,你马上给我滚,滚得远远的!”萧韧冷冷地说道。

“哦,好吧,那我滚了。”谈判失败,沈彤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走出山洞。

萧韧没有看她,他依然提着灯笼,沈彤从他身边走过,她依然低着头。

月光、灯光、山影、树影。

假山上的两只寒鸦拍翅飞起,一根羽毛随风而落。

山影中的两个人忽然同时出手!

第七十六章 结盟

不杀小孩?我不杀的小孩不包括细作。

不杀之恩?第一次我不会杀你第二次再杀。

白纸灯笼抛向空中,萧韧化拳为掌拍向沈彤的天灵盖,对付比自己矮的人就要这样,一掌拍死。

要拍死我啊,真好,你的空门露出来了。

电闪雷鸣时,谁也说不清是先看到闪电,还是听到那声惊雷,掌力带着冷风,攸然而落,却在距离天灵盖两寸处硬生生停下,与此同时,夜色中的那道寒光也停在他的腋下。

萧韧低头看去,那是一柄匕首,已经刺破他的衣裳,他能感受到冰凉的刀尖紧挨着他的肌肤,但却没有扎进去。

白纸灯笼从空中落下,灯光中,握着匕首的小手白如雪莹如玉。

萧韧抬起手来,接住落下的灯笼,紧挨肌肤的那点冰凉也攸的没有了。

灯笼重又执在手中,夜色之中,灯光依旧。

拿着匕首的小手拢进袖中,灯光中,小脸扬起,冲他一笑。

“多谢不杀之恩,现在咱们两清了,我不欠你了。”

什么什么啊,谁和他两清了,我知道他是谁啊?

萧韧一头雾水,这小孩在说什么?

不过,这小孩他是小孩?

“你说你是为了那女人而来?你是谁?”萧韧伸出手臂,拦住了沈彤。

“我姓沈,沈彤。”她笑得眉眼弯弯,是你拦着我的,不是我不走。

“你姓沈?你就是那个从老蒋手里逃走的沈彤?”萧韧当然知道这个名字,蒋双流两手空空回到西北,长嘘短叹的就是被个小孩放鸽子的糗事。

虽然了解蒋双流的为人,可当时他还是没有完全相信。老蒋是忙起来把小孩弄丢了吧,他才不相信一个八岁的小女娃能从老蒋的眼皮底下逃跑,而且当时码头上还有官兵。

可是如果从老蒋手里逃跑的沈彤就是面前这个沈彤,那那就一切皆有可能了。

不过,眼前的小孩是女的?

“对,我就是那个沈彤,不过我不是逃走的,我想来就想来,想走就走。”沈彤没有瞎说,她是自己出现在蒋双流面前,心甘情愿跟他走的,当然,她是偷偷溜走的。

好吧,就在刚刚,那个用匕首刺进他衣裳的小孩,竟然是个女的!

“那你来这里,也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吗?”萧韧忽然对这个小孩有了兴趣,这孩子想不让人对他感兴趣都不可能。

“你说得对啊。”沈彤点头。

“你以为凭你一己之力,就能救出沈太太吗?”已经可以肯定这小孩是来救她父母亲的,可是她的胆子也太大了吧。

“所以,我们可以合作。”你前世饶我一命,刚刚我又饶你不死,现在我们两清了,当然可以合作。

“合作?凭你?”萧韧冷笑,傲然道,“你配吗?”

沈彤微笑:“抬起你的胳膊,右边那个。”

萧韧不明所以,可还是抬起了手臂。

“伸出你的左手,摸到你的腋下,看看那里是不是有个破洞你说我配吗?”夜色之中,小女娃奶声奶气的声音响起,现在她不用在他面前扮小厮了,似乎就连声音也变得更加甜润了。

萧韧有种活见鬼的感觉,他恨不得把眼前的小孩装进笼子里,带回西北好好研究,看看她到底是什么变的,也太好玩了吧,好玩到可恨!

“你配,你很配,好,那你说说,如果我们合作,对我有什么好处?”萧韧问道。

“你被德善一脚踹到屁股上时,我在哪儿?”沈彤反问。

是啊,当时她在哪儿?

她在房上围观看热闹,看着他一次又一次和门槛亲密拥抱,看着德善踹他,看着他奴颜媚骨地讨好那个死太监。

“想起来了?那是不是应该由我来问你,如果我们合作,对我有什么好处?”

她是在告诉他,她比他要强!

虽然她只有一个人,可是出丑的是他,挨踹的也是他,而她清风朗月,阳春白雪。

这小孩,掐死算了。

“我们可以合作,但是这件事之后,你和你娘要跟着我去西北,如果你答应这个条件,那我们就合作,如果你不答应,现在就给我滚,滚得越远越好!”

萧韧的声音如同断冰碎玉,原来小时候的萧韧是个容易被激怒的孩子啊。

前世她见到他的时候,他二十出头,冷静得近乎可怕,也强大得令人生畏。

真好,这一世的萧韧还没有那么强大。

真好,这一世的她,有资格和萧韧谈条件。

“好,我答应你。”沈彤说道。

她扬起了右手,雪白的手掌朝向萧韧。

萧韧明白了,也扬起了自己的手,两只手掌轻轻一碰便又分开。

如同蜻蜓点水。

击掌为盟,临时的盟友而已,不用使劲拍巴掌,碰一下就行了。

萧韧在心里冷哼,如果不是为了帮老蒋,我是不会和小孩子结盟的。

沈彤笑得要死,是你要帮我救人,还要帮我养老娘的,我可没逼你。

是啊,如果那位太太真是她娘,西北无疑是她们娘俩最好的栖身之地。

再过几年秦王就要起兵了,到那时天下大乱,做为秦王大本营的西北便是最安全的地方。

她需要一个安稳之地长大成,许安他们也需要这样的地方安置家人,这一世,她可不想在死士营里长大了。

萧韧看着她,小女娃的眼睛大而明亮,如同两泓春泉,清澈通透,此时笑得两眼弯弯,唇角飞扬。

“你很高兴吗?”他可没觉得有什么可高兴的。

“是啊,很高兴,我们是盟友了,你不高兴吗?”沈彤更高兴了,萧韧脸上稚气未脱,却板着脸,强装成大人的小孩真有趣。

萧韧被她笑得莫名其妙,小孩都是这样吗?一点点事就能高兴成这样?她知道他们要做的事情有多么凶险吗?

从护国公府救人,而且还是救一个弱质纤纤的妇人,这并不容易。

等等,沈家女人是弱质纤纤啊,沈家一门书生,这个沈彤是怎么回事?

“你为何会武功?”天啊,他怎么才想起来!

因为她说她叫沈彤,所以他便认定她就是蒋双流说的那个沈彤,可是沈家为何会有一个这样的孩子?

第七十七章 雪夜(一)

大红妆正文卷第七十七章雪夜“武功?我会武功吗?为何我自己不知道?”

月光如同薄纱,笼罩在沈彤的头上、身上,朦朦胧胧的,让她的面庞更加柔和。虽然依旧穿着小厮的青衣小帽,可是现在怎么看这都是个粉雕玉琢般的女娃娃。

可是这小孩也太能睁着眼说瞎话了吧。

萧韧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世上居然还有人把这样不攻自破的谎话说得如此理直气壮的人。

“你说你不知道自己会武功?”萧韧给气乐了。

“嗯,不知道。”沈彤的声音也和这月光一样,轻轻柔柔。

萧韧伸手指指她,然后又把手放下:“好,真好,你牛!”

“嗯,谢谢你夸我。”沈彤扬起小脸,目光晶莹。

萧韧冷哼,如果这里不是杨家,如果不是为了老蒋,他早把面前的臭小孩揍得满地找牙了,让她得意,让她嚣张,这小孩的脸蛋看着软乎乎的,一巴掌抽上去,那感觉一定很美妙。

等到这件事办成了,我把你带到西北,到时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那是我的地盘,我一天揍你三次,你不是喜欢让我夸你吗?我一边揍你一边夸你,夸你是个坚强的好宝宝。

沈彤清清嗓子,问道:“请问我们接下来做什么?”

“接下来?睡觉!”萧韧说道。

“睡觉?”沈彤愕然,合作之后第一次商议大事就是睡觉?

“是啊,你看这座府里还有谁没睡觉啊,你爱睡不睡,我是要睡了。”萧韧说道,提着灯笼就往山洞里走去。

“你真的要在这里睡觉?”有了灯笼,沈彤能清清楚楚看到地上那些大大小小的粪便。

“我们只是合作而已,我在哪里睡觉不用你管。”萧韧没有回头,跨过地上那些宝贝,往里面去了。

沈彤咬着牙咧咧嘴,把邀请他去库房睡觉的话给咽回去了。

在库房里,她找到一张完好的架子床,把床上堆的箱笼挪开,便空出了一半,她钻进去,又用箱笼挡上,即使有人走进来,也只能看到堆放在架子床上的箱笼,根本看不到她。

累了一天,她的身子一贴到床板上就睡着了,也不知睡了多久,她被此起彼伏的鞭炮声吵醒。

杨五老爷出殡了。

沈彤翻个身,捂住耳朵继续睡。

她再醒来时,已经没有了鞭炮声,窗外有下人们说话的声音传来。

“来两个人帮忙。”

“快点,灶上等着用呢。”

沈彤坐起身来,库房里一片昏暗,似是晨光未至,可是这会儿应该已是白天了。

她把窗子推开一条缝向外望去,天空阴沉沉的,像是含着一场雨雪。

昨夜皓月当空,没想到几个时辰后就是阴云密布了。

沈彤伸个懒腰,拿出昨晚从大厨房里顺出来的素馅包子。

吃完包子,人也有了精神,白天她不方便出去,也不知道萧韧在做什么。

想到萧韧,沈彤就想起那个骚臭难闻的山洞。

萧韧是躺着睡的,还是坐着睡的呢,如果是躺着,会不会沾一身的粪便?

沈彤想想就觉好笑,她是太闲了。

是啊,太闲了,她不能出去,总不能就在库房里闲坐着吧。

沈彤在库房里转了几个圈儿,便又觉得困了,她年纪还小,昨天睡得太晚,这会儿就又困了。

这一觉睡得晕晕沉沉,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外面飘起了雪花。

这是今年冬天京城的第一场雪。

寒气透过窗缝渗进来,沈彤在箱笼里一阵翻找,好在这间库房里的箱笼都没有上锁,竟然让她找到了一床半新不旧的蚕丝被。

已是掌灯时分,雪不大,细细碎碎,落到地上就化了。

沈彤整整身上的衣裳,杨家下人的衣裳还是挺厚实的,这点儿小雪也不算什么。

昨天夜里,她是从窗子里进来的,这间库房里的东西不值钱,也不担心有人偷,因此她没费力气就把窗子弄开了,又原封不动地再关上,从外面看不出有人进来过的痕迹。

她挪开被她推到窗前的一个柜子,小心翼翼打开了窗子,天黑了,她要出动了。

可是就在她打开窗子的一刹那,她看到窗前赫然站着一个人。

沈彤下意识地想把窗子关上,可是那人的手从外面推向窗子,她没有关上。

黑暗之中,她看清了那人的脸。

萧韧!

沈彤松了口气。

原来是他啊,我说怎么有人来到这里了呢。

她闪身让出位置,萧韧跳了进来,带进一团凉气。

“你知道我在这里?”沈彤好奇。

“鬼才知道,咳”话没说完,萧韧就咳了起来。

沈彤想起昨天在山洞里的那一声掩住嘴的轻咳,她问道:“你病了?”

“没有,老毛病,一变天就这样。”萧韧从怀里掏出一个皮囊,打开喝了几口,才止住了咳嗽。

沈彤闻到一股酒味,她皱眉:“小孩子不要喝酒,会长不高的。”

“胡说,这是武先生给我配的药酒”,萧韧说着看向沈彤,问道,“你要出去?”

“是啊,我到碧波园走一圈儿,你要一起去吗?”

萧韧摇摇头:“让我先暖和暖和。”

原来这人是给冻进来的啊。

“山洞里很冷吗?”沈彤明知故问。

萧韧从怀里掏出一颗珠子,室内立刻亮堂起来。

他四处走了走,一眼瞥见架子床上的蚕丝被:“你睡在这儿,还有被子?”

沈彤强忍着笑,这小孩也挺好玩的。

“外面有什么动静吗?”沈彤问道。

“嗯,下午的时候杨锋见了黄氏。”萧韧说的是黄氏,而不是“你娘”。

沈彤的眼睛顿时亮了,她问道:“后来呢?”

“没有什么后来,黄氏疯疯颠颠,一会儿说自己是王母娘娘,一会儿又让杨锋还她女儿,闹得不可开交,无奈之下,只好又把她关进箱子里了。”萧韧一边说,一边留意着沈彤脸上的神情。

她神采奕奕,目光中却没有丝毫的关切。

那是她娘啊,她口口声声要来救她娘,可是她娘就被关在杨锋的书房里,今天还见过杨锋,难道她就不担心杨锋恼羞成怒,对她娘下手吗?

第七十八章 雪夜(二)

“你不担心?”萧韧问道。

“担心啊,所以我现在要去看看,你一起去吗?”沈彤边说边向窗户走去。

萧韧眯起眼睛,注视着她的背影,好一会儿才跟着她从窗子里跳了出去。

德善最讨厌下雪天。

他净身的那天,天空中飘着雪花,雪不大,落到地上就化了,片刻后,地上便结了一层薄冰。

他就是踩着一地的薄冰,被推到净身房里的,给他净身的太监姓刘,都叫他刘一刀。

那年德善十五岁,像他这个岁数才净身的很少。这种事情,年纪越小恢复越快,同一批净身的小内侍都把身子养好的时候,德善依然躺在炕上不能起身。

他躺了整整一个月,以为自己从此就要废了。

有一天夜里,有人找到他住的地方。

这里是给刚刚净身的人休养身子的地方,净身之后是不能直接进宫的,要在这里养好身子,再由专门的人教导后,才被送进宫里。

那人从怀里掏出两个小瓷瓶,把里面的药粉洒在德善那处地方,那人临走时,把瓷瓶连同里面的药全都留给了他。

“你是什么人,为何要帮我?”德善问道。

“青江道人的关门弟子流落至此真的很惨,好在你是个有福气的,皇后娘娘要见你。”

那人说完就走了,从此以后,德善再也没有见过他。

十天后,他的身体终于养好,他见到了皇后娘娘,再之后,他就到了护国公府。

他是青江道人的关门弟子,青江道人文武双全,出家之前曾为帝师。

太祖皇帝拥兵而起,青江道人带领门下弟子数次行刺太祖皇帝,其中一次致使太祖皇帝身受重伤,从此以后落下命根,青江道人最终在一次刺杀中死于乱箭之下。

太祖登基后,传言拥立前朝遗孤,在南边建立后晋小朝廷的,就是青江道人的弟子。

太祖皇帝恨死了青江道人,他派人烧毁了青江道人曾经修行的道观,派定国公萧渊荡平青江道人的余党。

而他德善,就是青江道人的关门弟子。

那年他只有五岁,战乱之中失去双亲,被青江道人捡去收在门下。

他跟着青江道人的时间并不长,那时青江道人东奔西跑,一次次行刺太祖皇帝,根本没有时间教导他。

德善是跟着师兄修行的,他天资过人,是练武奇才,对于内功心法也是心得,可惜生在乱世,否则一定能成为武学大家。

后来师傅死了,师兄们也死了,道观被毁,朝廷四处捉拿青江余党。

他流落到了京城,京城里迎来了新的皇室,古老的皇宫新旧交替,正在采办宫女和内侍。

他咬咬牙,就净了身,原以为从此以后再无人知晓他的过去。

可是他还没有正式进宫,杨皇后就找到了他。

转眼三十五年过去了,德善也从当年那个十五岁的小道士,变成了现在的善爷。

德善背着手,在院子里走了一圈儿。

雪花落到他的头发上,肩膀上,但也很快就化了,如同他那不为人知的过往,消失无踪。

“善爷爷,酒给您温上了,您快进来暖暖身子吧。”一名俊俏小厮从西厢里出来,满脸是笑。

德善仰头望天,雪小了,星星点点飞洒而下。

有脚步声传来,德善望向穿堂,来人是张四儿。

“善爷,世子爷打发人过来,请您过去一趟。”张四儿笑着说道。

“这么晚了,世子爷有什么事?”德善的语气里听不出喜怒,声音是一如既往的阴阳怪气。

“来的是世子身边的雨墨,他说世子爷下午时进过宫,或许是太皇太后她老人家有吩咐呢。”张四儿陪笑说道。

“嗯,好吧。”德善伸出一只手,那名俊俏小厮连忙递上自己的胳膊,德善把手搭在小厮的胳膊上,另一名小厮闻声跑出来,把一件狐皮连帽大氅给他披上。

张四儿毕恭毕敬地让到一旁,看着德善和那两名小厮走进穿堂。

忽然,德善转过身来,看着依然站在雪中的张四儿:“昨儿个那个崽子问清楚了吗?叫啥名儿,几岁了?”

张四儿在心里骂声娘,脸上都是悔恨,狠狠敲了自己脑袋一记:“哎哟,您瞧我这记性,今天送五老爷的时候哭傻了,把正事儿都给忘了,明儿一早我就去问。”

“嗯,不用问了,直接把人给我领过来,我自己问问。”说到最后一个字,德善已经走得远了。

张四儿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可是很快胸口又堵了起来,像是吞了一团苍蝇,恶心得不成。

雪越来越小,渐渐的,雪变成了雨,细细密密,雨中夹杂着小小的冰粒子,打在脸上沙沙的,很不舒服。

张四儿学着德善的样子抬头看天,他的身子还保持着刚才的样子,脸对着通往前院的穿堂,背对着书房。

此时此刻,除了夜空中飞洒的细雨和冰粒子,他什么也看不到,听不到。

有门锁被打开的细微咔嚓声,有雕花木门推开时的吱扭声,张四儿微微蹙眉,七少是从哪儿学来的撬锁功夫,这手脚也太麻利了。

萧韧不会开锁,他只会用刀把门给劈开。

锁是沈彤打开的,用一根发簪,轻而易举就给打开了。

这是一门手艺,是在死士营里学来的。

行刺也好,暗杀也罢,如果次次都要劈门,再多的死士也不够去死的。

一高一矮两个身影闪进了书房,他们似乎没有看到背对他们伫立在雨雪中的张四儿。

张四儿当然也没有看到他们。

两口箱子依然摆放在屋子正中,沈彤看看这两口箱子,她有些好奇,其中一口是那位太太,另一口里会是什么呢?

“开啊,把箱子的锁也打开。”见她迟迟未动,萧韧催促道。

箱子并没有被移动过的痕迹,沈彤走到昨天打开过的那口箱子面前,把簪子捅进锁孔,啪哒一声,铜锁就被打开了。

箱子用的是上好樟木,漆着黑漆,镶着镙钿,箱盖上雕刻着精美的八仙过海。

萧韧走过去,和她一起抬起箱盖

第七十九章 密室(绝望的星儿10000点加更)

箱子里空空如也

沈彤和萧韧面面相觑,两人几乎同时扑向门口,可是已经晚了,院子里传来张四儿的惨叫声,那是临死前拼尽所有力气喊出来的。

他在示警

书房的门紧闭着,隔着厚重的木门,依佛可以看到德善正在一步步走近。

“你的情报里确定沈太太没有离开这间屋子”沈彤问道。

“确定。”萧韧不是只有张四儿一个内线。

“你确定情报是真的”沈彤又问。

没等萧韧回答,门外有人说道“里面的,出来,让爷爷看看,哪来的”

声音尖利,这是德福。

杨锦程的确让阿墨来传信,让德福到他那里去一趟。

但却不是说的现在,而是一个时辰后。

因为德福知道,这个时候杨世子正在忙着另一件事。

张四儿来传话,德福假装出去,却又折了回来。

是,这是一个口袋,一个被他张开了的口袋。

他要看看钻进口袋的会是谁。

在那个要钻口袋的人还没有出现之前,这个园子里的人,除了老公爷和他,谁也不能相信。

所以他没有告诉任何人。

果然,那个帮手出现了,居然是最会说话最会办事的张四儿。

此时此刻,那两个钻进口袋的人就在书房里,给口袋收口的时候到了。

沈彤和萧韧不敢出去,德善也不会贸然进来。

隔着那道门,门里的人和门外的人在僵持。

其实也只是瞬息之间,但这一瞬却是双方的杀局。

听到动静的侍卫迅速围在书房四周,灯光、刀光在暗夜中闪烁。

“你确定情报是真的”沈彤又问。

千钧一发的关头,她还在追问箱子里的女人是否出去过。

“确定。”萧韧沉声说道。

沈彤的目光在屋内的墙壁上扫过,她看到了一幅画。

画上是一个骑在牛背上的女子。

沈彤不懂丹青,看不出画得好还是不好。

这是杨锋的书房,博古架上古董、玉雕、西洋钟摆得满满琳琅满目,摆得满满。

可是偌大的书房里,却只有一幅画。

这幅画虽然看上去有些年头,但绝不是古画。

如果没有人看到那女子离开这间书房,她就还在这里,那么这间书房里就应该有密室。

沈彤快步走到画前,掀开那幅画,刷得雪白的墙壁上现出一道门,那门的长宽比那幅画略小,被画挡得严严实实,也不知道是先有的这道门还是先有的那幅画。

萧韧打死也没有想到这里居然藏着一道门,他拍拍沈彤的肩膀,两人一先一后钻了进去。

暗门从里面关上,那幅画重又垂下,画上的放牛女巧笑嫣然。

萧韧和沈彤原以为里面会是一间密室,可是没有想到,等待他们的是长长的石阶。

没有灯,伸手不见五指,萧韧掏出身上的夜明珠,微弱的珠光中,两人顺着石阶疾步奔跑。

身后有呼喝声传来,是德福追进来了。

这里是密道,恐怕也只有德福一个人进来。

沈彤和萧韧都是孩子,身量尚未长成,好在身手敏捷,也不知跑出多远,前面有了灯光。有门,灯光是从门缝里透出的,他们没有犹豫,一脚踢开了门。

与其说是密室,不如说是雅室,精致的宫灯,琉璃的花瓶,墙壁上甚至还有做工考究的假窗子。

听到动静,屋中少年缓缓转身,他一袭竹白,宽袍广袖,乌黑的发,白皙的脸,长眉凤目,面如冠玉。

他转过身来,先是看到被踢坏的门,接着又看到一大一小两个小厮,气如斗牛,他没有躲闪,也没有如临大敌的戒备。

他平静地看着来人,轻声问道“你们来杀我”

这是密室,除了祖父、父亲和死去的五叔,就只有他和德福能够进来。

所以,这两个打扮成小厮的人,不会是真的小厮。

虽然,他们看上去都还是孩子。

“杨锦程你怎么在这儿。”沈彤讶异,但她立刻就明白了,难怪德福没有上当,因为杨锦程在这儿,他又怎会让德福去见他呢。

沈彤的目光绕过杨锦程,看向他身后。

屋子里还有一个人,那人蜷缩在太师椅上,头缩在肩膀里,看不到脸面,只能看出那是个女子。

“你认识我,你是”眼前的小孩有点面熟,杨锦程一时想不起从哪里见过。

“世子爷,小心刺客,快快闪开”身后传来德福的声音,他的声音尖锐刺耳,在空寂的密道中传出很快。

人未至,声先到。

沈彤和萧韧腾空而起,一个扑向杨锦程,另一个则扑向杨锦程身后的女子。

沈彤把女子深埋着的下巴托起来,她看到了那女子的脸。

这是一个中年妇人,目光呆滞,冲着她展颜一笑。

沈彤转身就跑,看都没看按着杨锦程的萧韧。

屋外,德福已经追来,沈彤拔腿就向德福跑去,德福直到这时,才看清他一路追来的,竟然是个小孩。

娘的,哪里来的小兔崽子

德福一怔之下,脚下的步子就缓了下来,仅仅一步之遥,那个小孩就如同壁虎爬上了石壁

石壁上也有一道石阶,刚刚进屋之前,她就看到了这道石阶,她毫不犹豫地向上跑去。

德福正要追上去,迎面有风声传来,接着,一团重物向他飞了过来。

借着屋里传出的灯光,德福隐约可以看清,这是世子爷杨锦程。

他连忙伸手接住,就在他双手接住杨锦程的一刹那,一个人影在他身边一闪而过,也攀上了那道石阶。

待到德福把手里的杨锦程放下,想要去追时,哪里还有那两个小崽子的身影

石阶尽头没有路,沈彤心里一动,伸手推了推头顶的石板,触手之处有松动,她再一用力,石板被推开,她钻了出去。

四下漆黑,她不知这是哪里。

但她没有时间停留,她飞快地向前跑去。

没跑几步,一阵骚臭味扑面而来,脚下像是踩到了什么

原来是这里啊

沈彤松了口气,身后忽然有掌风传来,她还没有回头,脑袋上就挨了一记。

“臭小子,敢丢下我一个人逃跑”

刚刚她从下面上来时,没有把石板放回去,萧韧也从乃至里爬了上来。

沈彤顾不上和他计较,她低声说道“这是你睡觉的那个山洞,我们快跑”

第八十一章 细作(三更)

德善气急败坏,他低眉垂目跪在杨锋面前:“老公爷,是老奴失手,老奴一定把那两个小兔崽子抓回来。”

“两个孩子啊。”如果是别人说的,杨锋一定不会相信,可是这话是德善说的,杨锦程也见到了,的确是两个孩子。

护国公杨敏眉头深锁:“如果是刺客,谁会派两个孩子来行刺?”

“不是刺客,他们是冲着沈家女人来的”,德善说道,“他们直奔书房而去,不会是为了行刺。”

“可是他们并没有救走黄氏,当时他们是有机会救人的,可他们没有。”开口的是杨锦程。

密室之中的事情,没人比他更清楚,当时他被那个少年制住,而那个更小的孩子是扑到黄氏身边的。

他们要救走黄氏,有难度,但也不是没有可能。

“无论是沈家还是黄家,都没有来救人的能力了,这两个孩子不会是沈黄两家的人。”杨敏说道。

“沈家门生故旧有很多,刚开始的一两年或许还有人愿为他们两肋插刀,可是八年啊,哈哈,八年啊,读书人最缺的就是血性,口诛笔伐也就罢了,谁会真的来送死呢。”四老爷杨俭说道,立刻便招来三老爷的一记眼刀子,在碧波园里,哪里轮得上他们说话。

“是啊,不会是他们。”杨锋捋着胡子,悠悠说道。四老爷松了口气,伯父没有斥责他。

“如果不是和沈家相关的人,那他们就不是来救人,而是要灭口。”杨敏说道。

“不会,灭口比救人更容易,如果他们要灭口,在密室里已经把黄氏杀了。”杨锦程的脑海里又浮现出当时的情景,那个孩子应该不超过十岁,有些眼熟,却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或许他们早就潜进府里了,自己曾经见过也有可能。

护国公府里,这个年纪的小厮一抓一大把。

不是救人的,也不是来灭口的,更不是来行刺的,这两个小子究竟是干什么来的,更重要的,他们背后是谁?

谁会派两个孩子过来?

“会不会是他们自己来的,没有人支使他们。”杨锦程说道。

“怎么可能,谁家孩子这么大胆,再说,德善不是也说了,他们有同伙的,府里有内应,那个什么张四儿,我也认识,在府里好几年了吧。”四老爷终是没有忍住,又开口了。

张四儿是府里的侍卫,能说会道,上上下下处得都好,人缘好了,提拔得也快,去年就在一群侍卫中脱颖而出,调到碧波园里当差了。

护国公府早就不从外面采办丫鬟小厮了,这几年府里的下人用的都是家生子。随便拉出一个,就能查出他往上三代。

丫鬟小厮如此,侍卫虽然没有家生子一说,可也是知根知底的。

“张四儿大名叫张之化,他是老张头的侄孙,和老张头一样,是青阳府人氏。”张四儿是碧波园的侍卫,德善对他的来历很清楚。

青阳府人氏。

杨家的祖籍就在青阳府。

老张头曾是老公爷杨锋的马夫,跟着杨锋南征北战。

老张头是去年死的,张四儿进府的时候,老张头还健在。

老张头不会有问题,可张四儿

杨锋只觉眼皮发酸,老了,真的是老了。

他闭目养神,众人谁也不敢再说话,屋内落针可闻。

良久,杨锋缓缓睁开眼睛,他的眸子在屋里众人脸上一一扫过。

这是他的子侄,是他的孙儿,是他的忠仆。

“让人到青阳府好好查查,老张头有没有侄孙。再在府里一个个的查,有一个张四儿,是不是还有王四儿、李四儿。”

有人闯进府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府里还有内应;

府里有内应也不是真可怕,真正可怕的是那内应的来历。

老张头啊,他信任了一辈子的人,虽然只是一个小人物,但是这个小人物却在他身边几十年。

一室不扫,何以扫天下,若是连护国公府里也有了探子细作,这才是最最可怕的。

杨捷南下的消息捂得那么严,可还是泄漏出去,以前一直认为这消息是从飞鱼卫里漏出去的,现在看来,根源会不会就在府里?

不能想下去了,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当务之急,是要查,把府里的细作查出来!

杨锋的目光最后落到墙上的那幅画上,画上的女子笑得恣意,真是如花似玉的好年华,太皇太后的好年华。

那两个小子居然知道这幅画后面藏着密道!

知道密道的人并不多,除了死去的杨捷,也就屋里这几个人。

其中老三和老四还是今天才知道的。

不,或许他们早就知道了。

那两个小子可能是从张四儿口中得知的,张四儿又是从哪里知道的?

德善吗?

不可能,德善不会把这么隐密的事情告诉他的。

但是如果老三和老四早就知道了,他们会不会告诉张四儿?

不用专门告诉,老四贪杯,多喝几杯就喜胡说八道,这也是一直没有被委以重用的原因。

如果他无意中知道这条密道,被张四儿趁着酒劲儿套出话去

杨锋看着侄儿们的目光渐渐冰冷起来,他重又闭上眼睛:“都出去吧,别闲着,全都去查。”

杨敏道:“父亲放心,就是把京城挖地三尺,我也要把那两个小子找出来。”

“哼,你们啊,真是想当然,那两个小子能够大模大样在你们眼皮底下溜走,这会儿还会乖乖地留在京城等着你们去抓吗?他们在护国公府有内应,在京城就没有吗?我让你们去查,不是让你们去找这两个小子,而是让你们去找他们的同伙,查出他们背后究竟是什么人!”杨锋声如洪钟,一改方才的疲惫。

杨敏连连称是,是他想得太简单了。

那是两个孩子,往哪儿一钻谁能找到,这几个月来,京城里来了很多流民,多出两个孩子谁会注意?

重要的不是那两个小孩子,而是他们背后的人。

“会是秦王吗?”说话的是杨锦程。

没人应声,会是秦王吗?秦王的人马前两天刚刚离京,他们是来接世子灵柩的,一群府官和内侍,手无缚鸡之力弱不禁风,长途跋涉让他们满脸病容,这些人中会有刺客吗?不,不是刺客,是细作,这些人里有小内侍,可是比起那两个孩子还是大了些,到京城接世子灵柩这是大事,当然不会派年纪小的内侍过来,所以最小的也有十三四岁。

第八十二章 可恶的小孩(四更)

“是秦王派你来的吗?我不信!”

沈彤也在问萧韧同样的问题,不同的是,她是自问自答。

她不信,她不信他是秦王派来的。

“你信不信无关紧要。”萧韧手里摆弄着一根哭丧棒,这东西挺好玩。

这是棺材铺,不但卖棺材,也兼卖寿衣,扎纸人纸马,东家是柳州来的,姓方,铺子的名称就叫柳州方记。

这家铺子已经开了几年,算不上老字号,可却是最贵的。

棺材铺里最便宜的寿材也是五百两起价,最贵的一副开价五千两。

可想而知,铺子的生意并不好,但是也不差,一年里总能卖出四五副棺木,算是一本万利。

“好吧,你不想说,我就不问。咱们的合作到此结束,天亮我就走。”沈彤没去看萧韧,她嫌辣眼,前世的萧韧决不会去玩哭丧棒的,真幼稚。

她说她要走?

萧韧扔下哭丧棒,径自走到沈彤面前,居高临下,目光冷冷,这倒是有几分前世的样子了。

“你答应过我,要跟我回西北。”他说道。

“是啊,我答应过你,可是那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你帮我救出我娘,可是我娘救出来了吗?”沈彤反问。

说起这个,萧韧就想冷笑,从护国公府跑出来已经两个时辰了,你直到现在才想起你娘?

“我带你见到你娘了吧,我还帮你治住了杨锦程,是你自己没有救人,我还没让你解释呢,你究竟是谁?”萧韧质问。

“我是谁?沈彤啊,坐不改名,行不改姓,我就是沈彤。”沈彤扬起头来,萧韧已经开始窜个子了,她才到萧韧腋下,此时萧韧站着,她坐着,要扬起头来,才能和萧韧对视。

“你是沈彤?为何不救你娘?”萧韧说道。

“那是我的事,与你无关。”沈彤没好气,除了芳菲,她不喜欢和任何小孩子说话,当然,芳菲也不会像萧韧这样没礼貌。

“与我无关,我们击掌结盟,救你娘的事,就不是你自己的事,我也有份,今天你不把话说清楚,别想活着离开京城。”站在一堆纸人纸马中的小少年,唇红齿白,却又面如寒霜,沈彤觉得他和这一屋子的纸人纸马很般配。

“可我没本事,救不出来啊,你本事大,你怎么没救?”沈彤笑嘻嘻地说道。

说起这个,萧韧就生气,当时他把杨锦程按住,可这个小东西却掉头跑了,跑得比兔子都快,如果不是他急中生智,把杨锦程当做暗器扔向德善,他就被德善堵住了。

太可恶了,这个小孩太可恶了。

“好,你可以不说,但是你必须跟我回西北。”这是执念,他一定要把这个小坏蛋带回西北,小坏蛋跑得太快,那就找个笼子,把她装进笼子里,不行,她会开锁,笼子关不住她,那就用牛皮绳捆了,放在马背上,大不了他辛苦一些,一路之上亲自押着她。

想到这里,萧韧心里的烦闷一扫而光,这个世界也是很美好的。

沈彤掩着嘴打个哈欠,她四下看看,没有看到能睡觉的地方,有些怀念杨家库房里的架子床和蚕丝被了。

“睡哪儿?”她问。

还想睡觉?

萧韧没理她,转身走了出去。

沈彤连忙在后面跟上,这家棺材铺就是秦王在京城的联络点吧,萧韧是秦王的府卫指挥,他来这里一定吃得好住得好。

果然,棺材铺后面是个院子,院子的角落里还堆着锯沫和刨花,这是平素木匠们打棺材的地方。

院子里有一拉溜平房,这是伙计和匠人们住的地方,一个又白又胖的中年人,满脸是笑地迎上来:“七少,我让人准备了热水,您洗个澡,好好歇歇。”

他又看向跟在萧韧身后的沈彤,换了一副和蔼可亲得发腻的口气:“小兄弟,自己在一个屋睡觉害不害怕啊,我养了一只猫,要不让它给你做伴儿?”

噗,萧韧笑了出来。

老方走眼了吧,那小坏蛋会不敢一个人睡觉?这世上还有她不敢做的事吗?

听到他的笑声,沈彤的眉头动了动,这个笑声,她听到过。

在哪儿听到的?对了,肉包子,芳菲要去买金子馅的肉包子,一个小乞丐嘲笑她,就是这个笑声。

她笑眯眯地打量起萧韧来,你如果是秦王派来的,我就把名字倒着写。

秦王会派自己的府卫指挥来京城扮乞丐?再混进护国公府去?

就像在运河上伏击杨捷一样,这是萧韧自己的主意。

她笑着对老方说道:“谢谢大叔,我不用猫做伴儿也敢自己睡,有肉包子吗?我想吃肉包子了。”

“肉包子啊,有,不过是白天剩下的,我这就让人给你们热热去。”老方兴冲冲地走了,今天他很高兴,七少来了,家里来人了。

萧韧转过身来,若有所思地看着沈彤,良久,他不屑地说:“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两个傻妞里的一个。”

傻妞?

沈彤张张嘴,竟然不知道要如何反驳。

萧韧憋着笑,大步流星走进老方为他准备的房间。

肉包子是猪肉大葱的,沈彤不挑食,她也是真的饿了,拳头大小的包子,她一口气吃了四个。

护国公府在办丧事,就连包子也是素馅的,还是肉包子好吃些。

沈彤吃饱喝足,又用热水舒舒服服洗了个澡,她躺在炕上时,才把今天晚上的事情想了一遍。

那个女人不是母亲!

虽然她把一切都忘了,但是老天开眼,让她在坠下山崖的瞬间想起了母亲的样子,后来她在京城万箭穿心时也见过母亲,那时的母亲苍老憔悴,早已不再是她记忆中的样子。

可是那就是母亲,千真万确。

而今天在密室里见到的女人,也千真万确不是母亲。

她不知道那是谁,她也没有兴趣知道,她只知道,在路上她曾经猜测过的事情,成为了事实。

飞鱼卫在柳家湾带走的女人,不是她的母亲。

在飞鱼卫把人带走之前,在家里着火之前,母亲就被掉包了。

和她一样,被人调包了。

第八十三章 常识

这一夜,沈彤睡得很不安稳。

老方见他们冒着风霜雨雪跑过来,担心他们受寒,除了让他们泡了热水澡,还把炕头烧得很热。

活了两世,沈彤都是在南边长大的,她睡不惯热炕。半夜醒了喝了半壶凉透的茶水,这才舒服一些。

可是再回到炕上,她却睡不着了。

冬日夜长,屋里没有沙漏,估摸着快天亮时,沈彤听到外面有了动静。

门外就是棺材铺后面的院子,想来是伙计们已经起来忙碌了。

沈彤坐起身来,肚子咕噜咕噜叫了起来。

这是老毛病了,晚上吃得多,早上就饿得更早,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是什么毛病。

她拿起放在炕尾的衣裳,居然还没有干透。

她点亮炕边的小灯,穿着中衣下炕,又觉得有点冷,便把被子折了折裹在身上,走到门边,她想找伙计要个火盆,把衣裳烘干。

木板打开,一股凉意扑面而来,沈彤不由自主后退一步,外面天还黑着,一个人就站在她的门外。

这里是西北军在京城的联络点,守卫一定严密,沈彤凝神看去,借着屋里微弱的灯光,她看清楚了,门外站着的居然是萧韧。

萧韧显然没想到她会突然开门,他也吓了一跳。

他从怀里掏出那颗珠子,像当铺朝奉审视物件儿似的,用珠子把沈彤从头到脚照了一遍。

看到用被子把自己裹成蚕茧的沈彤,他皱眉:“你连被子也卷走?”

“啥?”沈彤被他用珠子照得火起,听他说得没头没脑,只觉小孩子真是烦啊。

“我说过,除非你死了,否则你别想活着离开京城。”夜色中,萧韧语声冷冷。

沈彤明白了,原来萧韧出现在门外,不是巧合,他是在埋伏,守株待兔,等她逃走。

有病吧!

京城的包子吃多了,闲的。

“我的衣裳昨天淋湿了,现在也没干透,拜托,给我拿只火盆来,我要烤衣裳。”

木门砰的关上,把萧韧关在了门外。

直到天亮,火盆也没有拿过来,好在炕上也没有那么热了,沈彤美美地睡了一个回笼觉。

她醒来时,天光大亮,她拿开窗子,雨和雪都停了,今天是个大晴天。

这时,外面响起敲门声,沈彤重又裹了被子下炕开门,门外站着的是满脸笑容的老方。

“小兄弟,这有两身衣裳,你换上吧,昨儿个穿回来的那身交给我,这衣裳不能留,要赶紧烧了。”

沈彤看到他手里捧着的除了一个包袱以外,还有另外一身衣裳,捆衣裳的那根孝带子尤其显眼,这是萧韧的衣裳,和她那身一模一样,是杨家小厮的衣裳。

她谢过老方,关门换了衣裳。

衣裳簇新,湖蓝色的棉袍子,宝蓝色的棉斗篷,很合身,应是按照她的身量连夜买来的成衣。

昨天他们回来时街上早就宵禁,也不知老方是从哪儿买的。

换好衣裳,洗漱妥当,用了伙计送来的早点,沈彤走到院子里,立刻就有两个伙计放下手里的活计跟上来,沈彤笑嘻嘻地对他们说道:“我不跑。”

两个伙计有点不好意思,其中一个抓抓脑袋,笑着说:“咱们这是棺材店,不是家里要办丧事的,一般人都不敢进来,哥儿还是回屋待着,免得给吓着。”

“哦,昨天我来的时候,只看到纸人纸马,没有看到棺材,有打好的新棺材吗?”沈彤问道。

两个伙计不知道她问这个干嘛,倒也没有瞒她,指指对面的厢房:“那两间屋里放的都是寿材,有客人来的时候,就领到里面看。”

“哦,好的,那我进去看看。”没等两个伙计反应过来,沈彤已经快步走了过去。

这两天又是下雪又是下雨,屋子里潮气重,这会儿天晴了,库房的门窗全都打开着,正在散潮。

沈彤走进去,入目便是一具具崭新的棺木。

两个伙计被她那句“我不跑”给唬住了,这会儿跟也不是,不跟着也不是,只好踮着脚尖伸长脖子,远远地看着。

沈彤在库房里走了一圈儿,最后在一具黑漆棺木前停下。

她不懂木材,也分不了这些棺木孰好孰坏,她是随便选了一具。

木料很沉,她费了些力气才把棺盖移开,然后就从移开的缝隙里钻了进去

“七少,那位小哥进了放棺木的仓库!”

“七少,那位小哥钻进棺材里了!”

“七少”

萧韧大步流星走进库房,棺盖从里面拉上,就被萧韧一把推开。

沈彤正直挺挺躺在棺材里。

“你不想活了?”萧韧嘲讽地问道。

“就这副吧。”沈彤道。

“什么啊?”这个臭小孩又在耍什么花样,她要干什么?

“我说就这副吧,我觉得这副挺好的,木头还有香味。”沈彤吸吸鼻子,也不知这是什么木头,买棺材的死人真有福气,住进坟墓里还能香气缭绕。

萧韧居高临下,俯视着棺材里的那张粉团子似的脸蛋,冷冷地说道:“我不喜欢,换一副。”

说完,他转身就走,走得很快也很急,这个臭小孩,什么都让她想到了,讨厌死了,到西北以后,还是和老蒋说说,把她关进地牢里吧,免得她玩花样。

沈彤果真换了一副。

当她和萧韧一起躺进棺材里时,她又吸了吸鼻子,这一次的木料没有香味,她有些小小遗憾。

萧韧闭上眼睛,待到老方从外面把棺盖钉上后,萧韧又睁开了眼睛,他对沈彤道:“如果要开棺,你就到我脚底下待着。”

萧韧和沈彤都还是孩子,身量尚未长成。这么大的棺木,两人可以并排躺下,可是从没有两个人合用一个棺材的道理,若是被人查到,露出来的也只能是一个脑袋。

“为什么要让我到你脚底下去,你到我脚底下不行吗?”沈彤不满地道。

“你太小,小孩用的是小棺材,让人看到一个小孩躺在大棺材里,会露馅的。”

萧韧一本正经地说道,说得很有道理。

他想了想,终于忍不住问道:“你是如何猜到我们会利用棺材出城的?”

沈彤闭目养神,嘴里嘟哝道:“常识。”

常识?

藏在棺材里出城已经变成常识性的计谋吗?

第八十四章 城门有少年

人声噪噪,刀枪闪闪,铠甲烁烁。

城门前加强了守卫,以前只查进城的,现在则是进城出城全都查。

尤其是小孩和少年,上至十四五,下至四五岁,被士兵押着排成长队,一个白面无须的锦衣人挨个辨认。

他们都是孩子,有的是跟着家里长辈,有的是跟着随从,还有些年纪小的,是硬生生从乳娘怀里抢过来的。

城门前到处是哭声,小孩尖锐响亮的哭声,少年人压抑委屈的哭声,谁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要抓小孩,这些孩子做了什么?

“不是,都不是,老夫说了,是两个长得很俊俏的孩子,这一大堆,哪个俊俏了?”

虽然杨锋已经交待下去,重点要查府里,可是德善还是不想放过那两个小崽子。

今天守城门的是旗手卫,但是盘查的官兵却是五城兵马司的人。

从出事到现在已经两天了,德善看得眼睛都酸了,小孩子查了不少,可是却不见那两个小崽子的身影。

到了第三天,天刚蒙蒙亮,城门口便挤满了人,有出城的,有进城的,都在等着城门开启。

和前两天相比,人群里已经几乎看不到小孩了,虽说那些孩子被查完就放走了,可是也太吓人了。尤其是那些年纪小的,有的回去就给吓病了。

出城啊,什么时候不能出城?那就不要带着孩子一起出城了。

几驾骡车缓缓走来,纸钱纷纷而落,远远放去一片缟素。

城门口聚集的人们不约而同让出道路,出殡的啊,真是秽气。

北直隶这一带的风俗,出殡都是在天一亮就要起灵,守城门的旗手卫早就见怪不怪,他们的目光在出殡队伍里扫过,有少年人,但是年纪大了些,十八、九岁了,不是护国公府要找的人。

德善还没有到,他到与不到都一样,因为旗手卫和五城兵马司的人,会把那些小孩子带出来看管着,等他到后辨认然后再放行。

无论他是上午来还是下午来,那些孩子都在那里,就是哭死也没有人敢放他们离开。

终于,城门的人看到了两个孩子,都是八、九岁的模样,穿得破破烂烂,没有大人带着,只有他们两个人,重要的是,他们长得都很俊俏。

护国公府那位善爷说了,他们要找的是两个长得俊俏的孩子。

城门的人眼睛越发明亮,冲着面前的那群送殡的挥挥手:“快走快走。”

两个孩子被从排队出城的人群里拖了出来,一个哇哇大哭,另一个连忙哄他,穿着皮靴的大脚踹上去,孩子被踢得飞了起来。

这是打人啊,连孩子也要打!

众人的目光汇集在那个飞起来的孩子身上,没有人敢动,也没有人敢说话,喧嚣的人群顿时鸦雀无声。

一双手接住了飞起的孩子,孩子吓得止住了哭声,一张小脸煞白煞白。

他被吓坏了,忘记了皮靴踢在身上时的疼痛。

接住他的是一位少年公子。

这公子只有十四五岁,身穿狐裘,腰佩明珠,在这拥挤的城门前,他一袭白衣纤尘不染。

他把孩子轻轻放下,城门的人脸上早就没有了怒气,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热情真诚。

“杨世子,您来了。”

杨世子?

姓杨的?

护国公府的世子爷。

原来是他啊,难怪他敢接下那孩子。

少年微微颔首,指着两个衣衫褴褛的孩子:“不是他们,放了吧。”

“好好,这就放,这就放”,城门官亲自说道,又指指两个孩子,“你们还不快谢过世子爷。”

两个孩子兴许是吓傻了,神情木然,一动不动。

杨锦程微笑:“好了,让他们走吧。”

城门官挥挥手,示意他们快点走。

一个孩子反应过来,拉着另一个快步离开,两人走出很远很远,把门内门外排队的人群甩到了身后。

先前被踢飞的孩子停下脚步,他转身看向巍峨的京城城楼,轻声笑了:“那就是护国公世子杨锦程啊。”

“辛拾,你管这个干嘛,快点走吧,我们已经耽搁得太久。”另一个说道。

辛拾脸上的笑容渐渐散去,眸子里泛出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戾气。

“总有一天,我要亲手杀了他。”他咬牙切齿,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

“辛拾,你如果再这样,我就要告诉屠爷了。”另一个孩子正色道。

辛拾冷笑一声,转身离去。

杨锦程,他要杀;关家,他也要杀;屠卫,他更要杀!

会有那么一天,一定会有,害死他家人的那些人,他一个也不会放过。

马车辚辚,一路前行。

沈彤和萧韧想到能顺利通过城门,可是没有想到会这么顺利。

他们躺在棺材里,棺盖被钉子钉上,他们看不到外面的情形,只能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哭,有人说话。

哭声听得清楚,但是说话声却并不清楚。

他们听到有人在说杨世子。

杨世子啊,杨锦程啊。

也不知又走了多久,这一队出殡的人走进一片林子。

林子尽头连着一片坟地,据说当中有几座几百年的老坟,墓碑早已不见,这些坟茔早成孤坟。

他们从林子里走出来时,已经没有了棺木,还是那群送葬的人,赶着骡车向回城的方向而去。

又过了约莫半个时辰,八骑从林中疾驰而出。

萧韧看一眼独自骑在马上的沈彤,他有些不放心:“这匹马不适合你,太高太大了,你到我的马上来吧,我委屈一点,与你共骑。”

当然委屈了,从这一刻起,沈彤就是囚犯,他要带回西北交给蒋双流的囚犯。

囚犯是不能独自骑马的,不安全,很不安全,会逃跑的。

所以还是捆起来放到他的马上最放心。

“我觉得很适合啊,你看,这匹马很听我的话,我让它向前他就向前,我让它向后它就向后。”

说到向后两个字,沈彤忽然一夹马腹,那马猛的转身,竟然真的向后跑了。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萧韧没有想到,他的六名随从当然也没有想到。

沈彤逃跑的方向,是向着京城去的方向,她要去哪儿?难道要回去?

第八十五章 村口有人等

大红妆正文卷第八十五章村口有人等马蹄声声,寒雀惊飞,官道之上,几骑纵马弛骋。

眼看只隔半个马身,鲜衣怒马的小少年伸手去拽前面穿着前面那人,手还没有碰到,沈彤反手就是一马鞭,萧韧连忙抽手,怒道:“沈彤,你给我回来!”

沈彤头也不回,催马狂奔,萧韧气极反笑,放慢了速度,六名手下也跟着勒住缰绳,见他们停了下来,萧韧蹙眉:“谁让你们停下来了,追啊,跟着她,看看她究竟要搞什么鬼。”

他就不信了,一个小屁孩,还能翻出他的五指山。

想起蒋双流隔着铁栅栏,和他说起沈彤时,那一脸欲哭无泪的苦相,当时笑得他前仰后合,就连正被王爷关禁闭也忘了,结果被王爷得知蒋双流偷偷去看他,又让他多关了五天。

所以,如果他不能把沈彤全须全尾带到蒋双流面前,老蒋那家伙还不知道会怎么笑他,若是让王爷知道了,他这次偷偷混进杨家的事,就要罪加一等了,说不定不是只关禁闭这么简单了。

自从王爷让他做了府卫指挥,他就已经长大成了,他才不要再让他们把他当成孩子。

沈彤骑在马上,她能感觉到身后的马蹄声越来越远,她不怕萧韧知道她要去哪里,这种事情不用瞒他,也瞒不住他。

宽阔的官道上,一人一马驰骋如流星闪电,半里开外,另有七骑不远不近地跟着。

不急,让她跑,我倒要看看她去哪里,有本事就回京城啊,她敢吗?

沈彤当然不敢,她可没有把握还能在杨锦程和德善的眼皮底下再跑个来回。

她要去的地方是三里庄。

三里庄离京城只有三里地,大半个时辰后,沈彤到了三里庄。

按照她和芳菲约定的日子,昨天芳菲就要回到三里庄等着她了。

昨天开始,德善就在城门前抓小孩了,也不知道她那个笨丫头有没有吃苦头。

沈彤在村口下马,她牵着马刚刚走进村子,就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没头苍蝇一般向她跑过来。

“小姐,呜呜呜,小姐,你活着,呜,你没死,呜呜,你怎么变成男的了?”

芳菲抱住她,鼻涕眼泪蹭了她一身。

沈彤叹了口气,拍拍芳菲的小脑袋,道:“乖,快去,让人给我弄点吃的,我饿了。”

村口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她可不想生离死别给别人看,何况,她已经看到萧韧和他的随从就站在不远处。

芳菲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带着她去了那位大娘的家里,大娘看到来的是她,松了口气,指着芳菲道:“你可算来了,这丫头天不亮就跑到村口等着你了。”

“芳菲,昨天你出城时被查了吗?”沈彤问道。

芳菲左右看看,见大娘已经张罗饭菜去了,她压低声音说道:“小姐,你猜我是和谁一起出城的?”

“梅胜雪?”沈彤不动声色。

“哎哟,小姐真厉害,你怎么猜到的?”芳菲大眼睛瞪得溜圆,一副大惊小怪的样子。

沈彤摸摸她的小卷毛:“在这京城里,除了她,还有谁是你认识的吗?”

许安他们没回京城,虾头回京城了,即使看到芳菲,也不会露面。

能让芳菲看到,芳菲又认识的,也就只有一个梅胜雪了。

何况十多天前,她们住在三里庄的那个晚上,梅胜雪也是住在这里的。

“她人呢?”沈彤问道。

芳菲皱起鼻子:“也住这儿。”

沈彤叹了口气,上一次为了不和梅胜雪碰上,她故意睡到日上三竿,等到梅胜雪离开三里庄,她才起床的,她去京城是去办事的,不是和梅胜雪寻偶遇的。

“她问你什么了吗?”沈彤问道。

芳菲得意起来:“小姐说过,见到她时不要理她,我就是没有理她,无论她问什么,我都不理她。后来她冲我挥拳头,我说我家小姐就要来了,你敢打我,我让小姐揍你,她果然就不敢打我了。”

好吧,你真厉害。

这时,屋外传来大娘的声音:“姑娘,有人找你们。”

“是不是许安叔他们来了?”芳菲一下子就跳了起来。

“不是他们。”沈彤站起身打开了门。

萧韧昂首挺胸走了进来,看看屋子,土炕占了半间屋子,连把椅子也没有。

他只好站在那里,问沈彤:“你就是来找这个傻丫头的?”

一旁的芳菲瞪起了眼珠子,她才不傻,她一点都不傻。

萧韧看都没看旁边炸毛的小丫头,他目不斜视地看着沈彤,目光冷冷。

“也不全是,我还要在这里等几个人。”沈彤道。

“什么人?”萧韧问道。

“我的袍泽。”沈彤说道。

袍泽?

她还有袍泽?

萧韧上上下下打量着沈彤,才到他腋下的小不点儿,一眼就从头看到脚了。

她知道什么是袍泽吗?

“还要等几天?”萧韧又问。

“十日。”日子是早就算好的,不会错。

“若是他们不来呢?”萧韧讥诮。

“他们会来的。”

外面传来大娘热情洋溢的声音:“姑娘,开饭啦。”

托盘里是两碗热气腾腾的炸酱面,还有两碗清汤,上面飘着碧绿的葱花儿。

他们是天不亮就出来的,全都饿着肚子。

沈彤看到萧韧的眼睛在炸酱面上停了停,又立刻移开。

“大娘,再多煮一碗”

沈彤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萧韧打断了

“十四碗,再煮十四碗,再要一锅热汤。”

大娘很高兴,转身出去煮面了

芳菲的眼珠子瞪得更大了,她喃喃自语:“这人是猪吗?吃这么多,十四碗啊,肚皮都要撑爆了。”

沈彤别过脸去,不想去看萧韧脸上要杀人的表情。

他还有六名随从,加上他,每个人两碗面。

那六名随从,一般高矮胖瘦,一般英俊威武,他们就是护国公府外,那六个非同凡想的乞丐。

“我让人在这里替你等人,你和你这个傻丫头,吃完饭就和我一起走。”

萧韧冷冰冰地说道,是命令,不是商量。

他已经原谅她耽误行程跑到这里来了,接下来他不会再任她胡闹。

他们必须立刻动身回西北,在这里多留一日,便多一日的危险。

第八十六章 京城有人去

大红妆正文卷第八十六章京城有人去“不。”她甚至懒得多说一个字。

萧韧转身,走到门口,站了一会儿,又转过来,走到沈彤面前。

“好,你牛!”

说完,萧韧又头也不回地走了。

大娘煮好面,四处找人的时候,一个人高马大浓眉大眼的后生跑过来,付了面钱,一个人挑着放着十四碗面的担子走了。

又过了一会儿,后生把十四只洗得干干净净的面碗送回来,大娘拉着他左看右看喜欢得不成,就差留他给自家当女婿了。

芳菲趴在窗户上看了好一会儿,关上窗户跑回沈彤身边:“小姐,那个人带来的人都长得好好看啊。”

当然好看了,王府府卫,秦王走到哪里,他们就跟在哪里,那是秦王的脸面,当然要挑长得好看的。

沈彤已经换上女子装束,一身深深浅浅的红。

这时,外面有人敲门,芳菲撅嘴,一定又是那个说她是傻丫头的家伙。

她不情不愿地打开门,门外站着梅胜雪。

“沈姑娘,真巧,又见面了。”梅胜雪没把自己当外人,她一屁股坐到炕沿上。

“是啊,真巧。”你在城门前遇到我的丫头,就跟着一起来了,所以哪有那么巧的事。

“沈姑娘为何事到的京城?”梅胜雪没有兜圈子,单刀直入。

“找我娘。”沈彤实话实说。

“哦,找到了吗?”梅胜雪问道。

“找到和没找到有区别吗?我又救不出来。”沈彤的目光有些呆滞,显然这趟京城之行对她打击很大。

梅胜雪是昨天才从京城回来的,她之所以会遇到芳菲,也是因为她们都被城门的人强行留下了。

后来护国公府的人来了,看到这些孩子中有女孩,就把她们放了。

护国公府要抓的是男孩,不是小女娃。

“令堂在护国公府杨家?你是去杨家救人了?城门口要抓的人是你?”所有的事情联系起来,梅胜雪顿时明白了。

“嗯,是我,可惜我没能救出我娘。”沈彤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

她的手很小,很白,一看就是从小到大十指不沾阳春水,是娇养在深闺里的大小姐的手。

梅胜雪也看了看自己的手,粗糙得已经不像是女孩子的手了。

所以,她冒充小丫鬟到了陶家,蓉娘对她没有半分疑心。

“我也去京城了,我去看望我娘和我的婶娘,还有我的两个姐姐”,梅胜雪苦笑,没等沈彤说话,她就自顾自说下去,“你知道她们现在在哪里吗?我娘和婶娘都给官宦人家当老妈子,她们是官奴,是身份最低的老妈子,她们每天天不亮就要起身倒夜香,然后要把府里上上下下所有的马桶刷洗干净,而我的两个姐姐,她们曾经都和你一样,是养在深闺里的千金小姐,女红针织,吟诗做画,可是她们现在呢,做了官伎!永远都不能赎身,永远都不能从良。”

沈彤抬起眼睛,她的眸子里都是迷茫:“这和我有关系吗?我娘也在别人府里,被装在箱子里,连基本的自由都没有!”

说到这里,她忽然就翻脸了,指着梅胜雪的鼻子吼道:“出去,给我出去!”

她是自幼娇养长大的大小姐,她任性,她脾气不好,她救不出阿娘,她只能冲着无关紧要的人发脾气,使性子,她不高兴了。

梅胜雪不是第一次见到沈彤发脾气了,上次是在柳家湾,沈彤有多骄傲,脾气就有多大,上一次她甚至以为沈彤差点就会杀了她

这一次也如此

梅胜雪没有逗留,转身走出了沈彤的屋子

片刻之后,外面就响起房东大娘的声音:“姑娘,怎么这会儿赶路啊,天黑前找不到宿头的。”

重又趴在窗户前偷看的芳菲跑了过来:“小姐小姐,那谁谁要走了。”

“嗯,我知道。”沈彤说道。

“小姐,她死乞白咧跟我来到这儿,怎么你来了,她就走了呢?”芳菲不明白。

沈彤笑着拍拍她的脑袋:“傻孩子,你不是不喜欢她吗?她走了还不高兴吗?”

是啊,那个讨厌的春鹊,不,是梅胜雪,她走了当然高兴了。

芳菲咧开嘴,笑得没心没肺:“那她是要去哪儿?”

“京城。”沈彤说完就躺在炕上,她其实是笑不出来的。

她望着头顶的承尘,承尘还真是承尘,上面积了一层灰尘。

沈彤忽然心灰意冷起来。

千辛万苦,她来到京城,可是那个人却不是阿娘,阿娘在哪儿,究竟在哪儿。

按照前世的进程,她是在十三年后见到阿娘的。

那时阿娘是个疯疯癫癫的老妇。

十三年后,阿娘在京城。

可是现在阿娘在哪里?

还有那个人,她在哪儿?

从陶家到柳家湾,再到京城,一路而来,她没有见过那个人,她和那个人再也没有过丝毫交集。

或许就在自己在陶家醒来的那一刹那,这一世的很多事情就已经改变了吗?

她没有喝下寒食散,没有被抓进死士营,她的命运已经改变。

那个人呢?也同样改变了吗?

沈彤的脑海里浮现出那个小女孩的样子。

前世坠下悬崖里,她想起了阿娘,也想起了那个小女孩。

后来摔得支离破碎的她被灭灯师傅从谷底救起,她躺了整整半夜才能走路,但是一条腿残了,就连化缘用的饭钵,也要双手才能捧起,单手根本拿不起来,她已经成了废人。

那时她就记起了那个小女孩,她想起那是谁了。

因为那张脸对她而言太熟悉了。

八岁时她失忆了,她所有的记忆是从八岁开始的。

八岁之后,她唯一熟悉的小女孩只有一个人。

就是辛五!

蓉娘带到柳家湾的小女孩是辛五,野猪岭小王庄黄寡妇的女儿,从小养大,等待有朝一日给她当替身的女孩,是辛五!

可是她不知道为什么后来辛五也去了死士营,她记得她在死士营醒过来时,床边坐着一个小女孩,那是辛五。

刚进死士营时,因为寒食散的缘故,她缠绵病榻整整一年,除了大夫,只有辛五来看她,辛五每次都会给她带一个果子,果子红红的,甜甜的,咬一口甜到心里

沈彤坐起身来,她想她可能知道母亲在哪里了。

第八十七章 鸽子(月票200加更)

次清晨,沈彤还在睡觉,就被芳菲大惊小怪的声音吵醒。狂沙文学网

“小姐小姐,那个好看的大哥哥又来买吃的了,还是吃面,他们很喜欢吃面吗?大早上就吃面,好厉害啊!”

被自家丫头吵得烦不胜烦,沈彤只好用被子蒙住脑袋,大早上吃面就好厉害,这是什么理论啊!

芳菲趴在窗台上,窗子只打开一半,小姐还在睡觉,她不能让外面的声音吵到小姐,所以只开一半的窗子。

“小姐小姐,好看的大哥哥来送碗了,他们把碗全都洗干净了呢,好厉害啊!”

有只鸽子落到窗前,也不怕人,咕咕叫了两声,芳菲连忙挥手把它轰走,小姐在睡觉,不要吵到小姐啊。

“小姐小姐,有只鸽子,呀,鸽子腿上还绑着竹管呢,不怕掉下来吗?好厉害啊!”

沈彤终于忍无可忍,她坐起来,对芳菲说道:“你去看看那只鸽子飞到哪里去了。”

“可是鸽子已经飞走了啊。”芳菲很认真地说道。

“那就去找找,顺便把窗户关上。”沈彤重又躺下。

芳菲正闲得难受,小姐给她布置了差事,她很开心,蹦蹦跳跳出去找鸽子了。

萧韧从鸽腿上摘下竹管,从里面倒出一张字条。

鸽子是从西北飞过来的,千里迢迢,也只带来一句话:我爹知道了,速回!

没有落款,可是萧韧知道来信的是谁。

“七少,是不是王爷有命令啊。”

“世子的灵柩不会这么快就到西安了吧。”

六名手下你一言我一语,这次东来,萧韧只带了他们六个人。

上一次他接到命令没有回西安,而是南下杀了杨捷,按令当斩。

秦王当然不会斩了他,只是把他关了闭。

这一次他软磨硬泡,秦王才准许他跟着文官和内侍们一起到京城迎接世子灵柩,灵柩走了,他却没有跟着一起走。

那些人走得很慢,沿途又有地方官接驾哭丧,一两个月也到不了西安。

他自信快马加鞭,是能追上大队伍的,所以他在京城耽搁几没有关系。

他原本只是想到护国公府走一圈,探探虚实,可是没想到却遇上了沈彤,还和她击掌为盟。

唉,如果不是为了给老蒋带份礼物,他才不会和小孩结盟。

对,出门在外的人,都会给家里人带礼物,老蒋从南边回来时,给他和周铮每人带了一把带雕花的桃木剑。

做为回礼,他就把那个小孩送给老蒋吧。

萧韧把纸条扔进火盆。

“是三公子写来的。”他说道。

三公子就是秦王三公子周铮,亦是秦王唯一的嫡子了。

周铮和他同年,比他大了几个月。

那年秦王接诏进京,来的时候带着三位皇孙,走的时候却只有周铮一个,世子和二公子都被太皇太后留在了京城。

没有人留意,周铮边多了一个小内侍,那就是他。

当时他只有四岁,跟着秦王来到了西安。

他在秦王府里长大,王府里的人都知道,他是秦王在回京的路上捡到的孩子,秦王视他如子。

他是萧七少,秦王亲自教养长大的孩子。

王府里的人私下里都说,如果秦王不是皇子,可能早就正式收他为螟蛉了。

他和周铮一起长大,他们是最好的兄弟,就像当年的秦王和萧长厚一样。

萧长厚,定国公萧渊的小儿子,死后人头被悬挂在城门上整整三个月的那个人,是他的父亲。

这次进京的时候,他在城门前站了几个时辰,但是他却不敢抬头去看,那个曾经悬挂过父亲头颅的地方,他不敢看。

从小到大,他天不怕地不怕,他从未想过,会有一个地方是他害怕的。

可是当他站在京城城门前的时候,他千真万确地知道了,那轻轻的一抬头,却是他无法做到,也不敢去做的事。

纸条在火盆里化为灰烬,萧韧问岳阳:“世子灵柩到哪里了?”

“还在涵州府,当地的官员非常悲痛,在城外哭昏了好几个人。”岳阳刚刚从外面回来,他正在很细致地在手上抹油,这两天都是他洗碗的,一个人要洗十四只碗,他的手都快要洗粗了。

“如果我们十天后上路,会在哪里追上他们?”萧韧又问,这一次他问的不是岳阳,而是朱孟尝。

“到时会在山西境内,过了娘子关,如果山西的官员不够伤心,可能还会走得更远些。”朱孟尝说道。

可是山西的官员怎会不伤心呢,山西的土匪一个山头接着又一个山头,西秦军没少去帮他们剿匪,就是装装样子,他们也要很伤心,估计哭晕过去的人会比涵州府还要多一些。

“北直隶的官员还是装样子,越往西走,那些官员的眼泪就越真些,小皇帝是谁?能帮他们打鞑子打土匪吗?还不是要靠我们王爷,要靠我们西秦军啊。”蒋修杰说道,他是蒋双流的侄儿。

萧韧没有说话,岳阳找来纸笔,萧韧的回信也很简短:十后启程。

他把纸条塞进竹筒,竹筒绑在鸽腿上。

岳阳抱着鸽子走到窗前,双手一举,鸽子扑楞着翅膀飞上了天空。

鸽哨声声,正在东张西望的小丫头亮了眼睛,她蹦跳着跑过来,正看到那个洗碗很厉害的好看大哥哥。

岳阳也看到了她,他拍拍脑袋,他放鸽子的时候,是不是被这小丫头看到了?

芳菲弯着眼睛,冲他眯眯笑。

她见过莫敢放鸽子,和这位大哥哥一样,都是偷偷摸摸的,被她撞到以后,他们的表都是一样的,小姐说就像是活见鬼一样。

芳菲很开心,她要回去报告小姐。

“岳阳,你在干什么?”萧韧冷冷地问道。

“七少,沈姑娘的丫鬟好像看到我放鸽子了。”岳阳很艰难地说道。

萧韧没说话,看到又怎样,小事一桩,沈彤肯定连眉头都不会动一下。

“七少,我们真要在这里待十天吗?很危险的,万一被人发现,会影响到王爷的。”朱孟尝说道。

“会不会影响到王爷,是王爷说了算,不是我们。”萧韧说道。

不就是十天吗?他又不是等不得,大不了十天里,他和他的人就在屋子里,哪里也不去。

第八十八章 红袖招

昨天还是晴空万里,今天便乌云压顶。

京城的城门口,和前几天一起,依然在搜查过往的孩子。

虽然早朝之上,已经有御史弹赅这件事了,但是弹赅是弹赅,五城兵马司的人并没有撤走,城门前又有二十多个孩子等待杨家人辨认。

出城的孩子越来越少,现在抓到的这些,都是没有家里人跟着的,大多都是流民和乞儿。

寒风刺骨,乌云里带着潮意,眼看又要下雪了。

城门前的孩子们,衣衫褴褛,在寒风中籁籁发抖。

和前几日不同,这些孩子并没有嚎啕大哭,他们流浪了很久,早就知道对他们而言,眼泪是最没用的东西。

他们没有长辈可以依靠,他们就是活活哭死也不会有人管的。

有几个孩子还嘻皮笑脸地问道:“官爷,你们把小的抓过来,管饭吗?”

管饭吗?

当然不管饭了。

五城兵马司的人还没有开口,就闻到了饭香。

“这是世子爷让我们送来的。”一名仆从说道。

有饭香,还有肉香。雪白的白米饭还冒着热气,喷香的肉汤上飘着油花。

孩子们瞪大了眼睛,他们也只是在酒楼后巷的泔水桶里偶尔能吃到一两块肉而已。

像这样的白米饭和肉汤,他们有多久没有吃过了?或许从来也没吃过吧。

肚子咕噜噜直叫,口水顺着嘴角流出来,孩子们使劲吸着鼻子,舍不得把眼睛移开。

一个穿着绸缎的人对他们说道:“不要着急,这些都是你们的,这是杨世子送给你们吃的,每个人都能吃饱。”

是给我们吃的?

孩子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们当中最大的十三四岁,最小的只有五六岁,有胆子大的问道:“真的是给我们吃的吗?”

“是啊,都是你们的,吃完了还有,直到你们每个人都吃饱为止。”穿着绸缎的人说道。

孩子们怔愣一刻,忽然欢呼起来,扑向白米饭和肉汤,没等那些仆从们用木勺把米饭盛到碗里,他们就用手抓着米饭把嘴巴里塞,塞得满满的,恨不能把所有米饭全都塞进肚子里。

正如这些人所说,一桶米饭吃完,马上又有一桶抬了上来,一锅肉汤喝完,立刻又有一锅新的摆到他们面前。

直到有人弯下腰,被撑得肚子痛了,他们才停了下来,会撑死的,吃得太多会撑死的吧,可是那也比饿死要好啊。

“没关系,明天还有,只要你们找到这两个人,以后都有白米饭吃,都会有肉汤喝。”

穿着绸缎衣裳的人展开两幅画像,画像上是两张很好看的脸。

闹市的街头,卖冰糖葫芦的小贩揉揉冻得生疼的耳朵,大声呦喝着:“冰糖葫芦,又酸又甜的冰糖葫芦!”

一个小女娃走到他的摊子前,问道:“多少钱一支?”

小贩的眼睛亮了起来,他压低声音说道:“十姑娘,您回来了?”

被称为十姑娘的小女娃点点头,沉声道:“我回来了。”

三个时辰后,京城里下起了雪,这是今冬的第二场雪,大雪。

鹅毛大雪纷纷扬扬,漫天飞舞,街上已经看不到行人了,可是胭脂街上,却依旧丝竹声声,莺声燕语。

红袖招的老板娘芳名就叫招红袖,此时,她正站在敞开着的窗子前,看着自己手下最红的姑娘正陪着一位客人从马车里下来。

招红袖关上窗子,她转过身来,对站在她身后的小女娃说道:“熊四保来了。”

小女娃嗯了一声,站起身来,走到招红袖面前。

招红袖个头高挑,虽然已经年过三旬,可是身材依旧保持得很好,年轻的时候,她是京城里最负盛名的舞娘,后来年纪大了,就开了这家红袖招。

小女娃才到她的胸前,招红袖和她说话的时候,不得不微微弯腰。

“十妹,为什么要把熊四保叫来?究竟出了什么事,你怎么忽然又回来了?”招红袖不解地问道。

梅胜雪面无表情,冷冷地道:“你信不过我?”

“怎么会呢?我们既然结义,就没有什么信不信的。”招红袖说道。

梅胜雪没有说话,她看向门口。

门外响起脚步声,紧闭的木门被人大力推开,一个彪形大汉大步走了进来。

“十妹?你怎么来京城了?”大汉显然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看到梅胜雪,满脸的惊讶。

“熊四保,你有多久没来我这儿了,是不是早就把我们给忘了?今天我如果不是让雪娘去叫你,你是不是就不来了。”招红袖嘲弄地说道。

熊四保怔了怔,哈哈大笑:“怎么会呢,我整日忙里忙外的,顾不上而已。”

说着,他就大咧咧坐了下来,看看旁边空着的几个椅子,问道:“怎么只有我们三个,其他人呢?”

招红袖道:“董大娘快不行了,可能来不了。”

“不,董大娘不行了,小董会来。”梅胜雪打断了她的话。

她的话音刚落,外面就响起了敲门声,招红袖走过去,打开了门,门外站着个青衣小帽的年轻人,正是日间卖冰糖葫芦的小贩小董。

招红袖指指一把椅子,对小董说道:“那是董大娘的位子,你来坐吧。”

熊四保看看小董,又看看空出的另外几把椅子,拧着眉头说道:“就我们四个?”

梅胜雪冷冷道:“四个就够了。”

“够了?哈,以前是十个人,后来是九个、八个、七个、现在只有四个了,唉,下次再见面,恐怕”

没等熊四保把话说完,梅胜雪就厉声说道:“熊四保,你是不是后悔来了?如果后悔,现在就可以从这里滚出去!”

熊四保怔怔一刻,忽的站起身来:“我不想来,我他娘的真不想来,我现在过得挺好,我早就不想来了,既然你这么说,那咱们今天就把话说清楚,当年你们梅家对我有恩,这么多年了,我该还的都还了,从此后咱们一拍两散,你们去做你们的大事,我继续当我的闲帮,怎么样?十妹,不,梅小姐,我和你不一样,你是千金小姐,我就是个小人物,你看看,以前我们有多少人,现在都死了,连大焦都死了,你放过我吧,行不行?”

第八十九章 不是我

大红妆正文卷第八十九章不是我一片寂寂,得不到回应的熊四保僵立一刻,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良久,梅胜雪站起身来,她冷冷地看着熊四保,目光犀利。

熊四保不由自主地缩缩脖子,把眼睛移向别处。

“好,你可以走,把你的手留下。”梅胜雪忽然开口,她的话和她的口气一样,令人压抑。

熊四保瞪大了眼睛,当年他在街上偷东西,被人抓住要废掉他的一只手,梅阁老恰好经过,让人把他送去了衙门。

他只是小偷,在衙门里关了十几天就放了出来。

他的手还是他的,没有废掉。

但是他记住了梅阁老的恩情,只是还没有机会报恩,梅家就出事了。

有一天,招红袖找到了他,那时的他满腔热血,他与她们义结金兰。

后来梅胜雪来了,她是梅阁老的女儿,因为自幼有残疾,梅家羞于提起,把她养在了外面,也正因此,她逃过一劫。

梅胜雪虽然在十人中年龄最小,来的也最晚,可他们却对她马首是瞻。

梅胜雪要报仇,她要拿回她失去的一切。

可是事与愿违,过去了一年又一年,理想一次次被现实击垮,朝廷里的高官一个个起来,又一个个落下,杨家依然屹立不倒。而他们却仍然生活在最底层,别说报仇了,他们连站到杨家人面前都不可能。

他们从最初的十个人,变成了现在的四个,有的人死了,有的人伤了,就连大焦也死了。大焦是梅胜雪自幼订亲的夫君。

现在只有他们四人了,熊四保想要离开,他不想干了,他早就不想干了。

他还是闲帮,帮人收帐,帮人看场子,他的手下已经有了一群小兄弟,他吃喝不愁,他早就不再是当年那个满腔热血的愣头青了。

终于,他再一次看向梅胜雪:“不,我为什么要留下我的手?当年救下我的是梅阁老,不是你,这些年为了给梅家报仇,我受过伤,流过血,梅家的恩情我已经还了。”

说完,熊四保踢翻了椅子,大步向门口走去。

嗖的一声,有利器破空而出,熊四保来不及回头,就倒在了地上。

梅胜雪缓步走到他身边,从他的后背上拔出飞刀,鲜血汩汩而出。她的目光在室内另外两个人的脸上扫过,淡淡地问道:“你们呢?也想走吗?”

招红袖和小董怔怔一刻,他们没有想到,梅胜雪会杀死熊四保。

小董摇头:“梅家对我们董家有恩,我不走。”

梅胜雪看向招红袖:“你呢?”

招红袖格格娇笑:“我更不会走了。”

京城里没有人知道,她招红袖是梅阁老的红颜知己,就连这家红袖招,也是梅阁老暗中给她开的。

她知道以她的出身,就连给梅阁老做外室的资格也没有,她也不想从良,她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她不想改变,所以她在她的青迎来送往,梅阁老是她最大的恩客,这是她和他的秘密。

即使没有梅胜雪,她也会想方设法给梅阁老报仇,哪怕搭上她的命,搭上她的一切。

梅胜雪擦干净飞刀上的血,重又坐回到椅子上,屋子里弥漫着血腥气,熊四保的尸身仍然趴在地上。

“十妹,究竟出了什么事?现在你可以说了吧。”招红袖问道。

梅胜雪的嘴角溢出一丝难得的笑容:“沈家太太黄氏,现在就在护国公府里。”

“啊?真的假的?”招红袖大吃一惊,梅胜雪南下寻找黄氏的事情,她是知道的。

“千真万确,不会有错。”梅胜雪神情傲然。

沈彤打死也不会想到吧,她会回到京城,她会去找黄氏。

“别说护国公府铜墙铁壁一般,就是我们真能进去救出了黄氏,黄氏也不会把遗诏的下落告诉我们吧。”欢喜过后,招红袖重又疑惑起来。

“你忘了,黄氏还有一个女儿,而我恰好知道她女儿的下落。”梅胜雪说道。

“用沈家女儿来威胁黄氏?逼黄氏就范?”招红袖大喜过望。

梅胜雪冷笑:“黄氏的女儿可不是普通孩子,如果用她来威胁黄氏,黄氏一定不会相信,可若是用黄氏来威胁她呢?”

“那怎么可能,那还是个孩子啊。”招红袖不解。

“是啊,是个孩子,可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孩子”梅胜雪说道。

大雪还在下,院子里一片雪白。

芳菲趴在窗前看着纷飞的雪花,扭头问沈彤:“小姐,这么大的雪,城门前的孩子们会不会冻死啊?”

屋子里有火盆,还有烧得暖烘烘的大炕,可是她也才在窗前待了一会儿,就冻得鼻子疼,城门前的那些孩子,非得冻死不可吧。

沈彤道:“快了,城门前就快要没有孩子了。”

“为什么,是小孩子全都不出城了吗?”芳菲不解。

“是没有人再抓他们,他们可以像以前一样,随便出城了。”沈彤说到这里,忽然笑了。

芳菲不知道小姐为什么要笑,她也不知道小姐为什么能笃定城门口不再抓小孩了。

可是很快,她就从房东大娘口中得知,城门口真的不抓小孩了。

她兴奋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小姐,正说得眉飞色舞时,那个总叫她傻丫头的家伙忽然来了。

“沈彤,告诉你一件有意思的事。”萧韧说道。

“抓住人了吗?”沈彤问道。

萧韧一怔:“你知道?”

“嗯,我猜到了。”沈彤道。

她猜到了,她还猜到那是梅胜雪一手策划的。

“杨家有个管事,想要收买德善的小厮,结果被那小厮告诉了德善,于是那位管事就露馅了。”萧韧忍不住笑了出来。

张四儿虽然死了,可是杨家的暗线不只张四儿一个。

“杨家的管事?”沈彤纳罕。

“我打听过,那位管事有个毛病,就是好色,他喜欢逛窑子,我猜他十有八、九,是被人抓住了把柄,不过他也是个烈性的,被发现后就自尽了。”萧韧说道。

“于是杨家就不再大张旗鼓抓我们了?”沈彤问道。

“嗯,现在满府抓内奸,护国公府人心惶惶,有趣极了。就是不知道那个管事究竟是被谁指使的”,萧韧哈哈大笑,笑着笑着,他忽然不笑了,他看向沈彤,“你知道是谁指使的吗?”

沈彤摇摇头:“不是我。”

当然不是她了,这几天她都在三里庄里安心等人,什么都没做。

第九十章 我忘了

确实如此,在萧韧看来,这几天沈彤就像只乌龟缩在壳里,她连大门都没有出去过。

倒是她那个傻丫头,每天都会跑到村口,像是在等什么人。

萧韧也很好奇,沈彤口中的袍泽会是何方神圣。

屋里传来噼里啪啦的声音,空气里弥漫着焦香味道,萧韧吸吸鼻子,眼睛看向火盆,沈彤很怕冷,屋里放了两个火盆,声音就是从其中一个火盆里传来的。

“哎呀,烤焦了!”小丫头惊呼,用拨火的铁棍子拨出一颗颗烤得糊黑的豆子。

萧韧从鼻子里喷了口气,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把豆子放到火盆里烧的。

“豆子不是这样烤的。”萧韧忍不住说道。

芳菲鼓着腮帮子,冲着那堆焦碳似的豆子使劲吹气,她才不理这个人呢。

再看沈彤,就像是不知道自家丫头在犯蠢似的,手里拿着本破书看得起劲儿。

一个七八岁的小屁孩,又是练武的,还看书,你认字吗?

他走到炕边,拔着脖子想看看那本破书是什么,沈彤低着头,就像是头顶上长着眼似的,把书抖了抖,亮出封面给他看。

“弟子规?”萧韧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他指着沈彤,问道,“你究竟是不是沈家孩子啊,这么大了还在看弟子规?”

沈彤抬起头来,很认真地说道:“我没看过。”

有什么好笑的,她确实没有看过,这是芳菲在房东大娘那里找来的书。

小女娃神情严肃,萧韧反而笑不出了,他好奇地问道:“沈彤,你是不是还没有开蒙?”

“不知道,我忘记了。”沈彤说道,继续去看手里的那本《弟子规》。

沈彤坐在炕上,萧韧站在炕边,从他的角度看过去,沈彤头顶有个小发旋儿。

没留头的小屁孩,真丑。

萧韧别过头去,就看到另一个没留头的小丫头还在冲着黑乎乎的豆子吹气儿。

萧韧从大娘家里出来的时候,迎面看到来找他的蒋修杰。

“七少,有人有人让我给你带了东西。”

萧韧蹙眉,他在三里庄的事,除了他们自己以外,没有人知道,谁会来找他?

他没有说话,大步走回自己的住处。

他和六名属下住在村子最东头,那里有一条小路,蜿蜒通向村后的群山。

屋子里,其余五人都在,八仙桌上,放着一只大红描金的食盒。

他们轻装简骑,这不是他们的东西,整个三里庄,恐怕也没有这样的东西。

萧韧上下打量着蒋修杰,看着蒋修杰心里直发虚。

“今天我让你去京城见老方,打听京城的情况,除了老方,你还见了谁?”

他没问给他带东西的是什么人,而是问蒋修杰见过谁。

蒋修杰在心里默念了五遍叔父蒋双流的名字,终于挺直了腰板。

叔父膝下只有一个女儿,他是蒋家这一代唯一的男丁。

所以七少一不会要他的命,二不会要他的子孙根,命和子孙根都在,其他的管他呢。

“我见到了阿马,这东西就是阿马让我给你带的,不对,是给我们带的,不是只给你一个人的。”蒋修杰说道。

他的祖父蒋涤青是老定国公萧渊麾下五虎将之一,小时候他也常去国公府,阿马抱过他,他和小时候的样子变化不大,阿马一眼就认出他了。

“不是只给我一个人的?”萧韧冷笑,眸光如剑,刺向蒋修杰,如果眼神能杀人,蒋修杰已经透心凉了,“那你还来告诉我做甚?”

“七少,阿马老了,他是老人家,我不忍心让老人家伤心。”蒋修杰没有说谎,他真的是不忍心。

阿马是现任定国公萧长敦的亲随,他认识,萧韧也认识。今天他从方记棺材铺里出来,没走多远就看到了阿马。阿马比他记忆中老了很多,以前那个精神抖擞的阿马,现在脸上皱得像个桃核,只是那笑容,还和当年一样。

蒋修杰知道这样做会让萧韧不高兴,可是他还是硬着头皮,带着东西回来了。

萧韧冷着脸,转身向外走去,走到门口,他说道:“你拿回来的,就是你的东西,你看着办吧。”

说完,萧韧就走了,连头都有回。

蒋修杰无奈地看看那只食盒,又看看其他五个人。

“我看着办?怎么办?”他问。

“打开看看,里面是什么?”岳阳说道。

“是啊,看看吧。”朱孟尝也说。

食盒打开,里面是各色点心。

“怎么都是点心啊,而且都是加了桂花的,有椒盐味的吗?”

“看看有没有红豆沙?”

“我也不喜欢吃桂花,甜甜腻腻的。”

“小蒋,这是你拿回来的,我们都不喜欢吃,你自己都吃了吧,岳阳,你去问问那家大娘,会做肉夹膜不?”

“是啊,天天吃面,我都快变成面条了,我想吃羊肉包子。”

蒋修杰摸摸鼻子,默默把食盒盖上。

小时候,七少第一次揍他,就是因为他摔了七少屋里的一罐子糖桂花

次日,天空终于放晴了,岳阳去给大娘送碗,回来的时候告诉他:“七少,刚刚我看到沈姑娘的丫头,就是叫芳菲的那个,欢天喜地的跑回来,身后还跟着四个人。”

“什么人?”萧韧问道。

“都是男的,两个三十上下,一个二十多岁,还有一个十六七岁。看身板都像是练家子,身上戴刀,还牵着马。”岳阳说道。

萧韧眯起眼睛,这些人是沈彤的袍泽?

“收拾东西,随时准备动身。”萧韧向着沈彤的住处走去,他倒要看看,那些是什么人。

芳菲兴奋得像只小麻雀,小姐让她到村口去看看,她刚到村口就看到了许安四人。

许安、路友、王双喜、阿治。

他们四个是快到三里庄时遇到的,然后一起回来。

“虾头是不是比我们先到啊,他在京城离得最近。”阿治问道。

芳菲想了想,她想不起来虾头让她们怎么圆谎了,忘了。

“我不知道,我忘了。”芳菲实话实说。

“你这小丫头,什么叫你忘了?”四人哈哈大笑,阿治还拍拍芳菲的小脑袋。

第九十一章 亮剑

芳菲忘记的事,沈彤不会忘。

“虾头说,他亲戚的女儿嫁到京城,他担心她会出事,就先我们一步去京城了。后来我们就没有见过他。”

路友蹙眉,不满地说道“这个虾头是怎么回事,自己去京城看望亲戚也就算了,怎么还没有按时回来呢”

许安也觉奇怪,他心里涌上一个不好的念头,他看向众人,目光落到沈彤脸上。

小女娃软软糯糯,只是目光里多了几分这个年龄不应有的清冷。

“沈姑娘,我们再多等一天,若是虾头没有回来,那我们再走,你看可好”许安问道。

“好。”沈彤说道。

四人默然无语,就连路友也闭上了嘴巴。

如果虾头没有回来,那么只有两个原因。

一是虾头出事了,不能回来;二是人各有志,他不想回来。

虾头很机灵,脱下飞鱼卫的衣裳,他就是个半大孩子,他想逃过杨家耳目并不难,因此,他出事的可能性不大。

那么就是他不想回来。

他们五人先是飞鱼卫,去年杨捷任了飞鱼卫副使,他们才被挑到杨捷身边做了侍卫。

在此之前,他们彼此并不熟悉,而虾头是他们当中来得最晚的。

大家都不说话了,屋里的气氛变得压抑起来。

“沈彤,他们就是你要等的人”一个声音传来,少年大步走了进来,目光炯炯地打量着屋里多出的四个人。

“嗯,他们是我的人。”原本坐着的沈彤站了起来,像小母鸡似的把四个一看就是练家子的大男人护在身后。

这个场面有些可笑,沈彤还不到他们的胸口,可是她面沉似水,眼神戒备,似是随时就要扑上来咬人。

萧韧怔住,四个男人也同时怔住。

他们都没有想到,刚刚还拿着本书,表情柔软的小姑娘,会突然挡在他们中间。

“沈姑娘,这位小爷是”许安沉声问道,沈彤虽然年幼,但遇事之冷静,就连他也自愧不如,除非是眼前的少年来头不小,让她感到了危险,否则她不会如此冲动。

沈彤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看向萧韧“你自己告诉他们,你是什么人。”

直到这一刻,萧韧才想起一件事来。

他好像从来也没有告诉过沈彤,他是什么人。

只是有一次,沈彤说她不相信他是秦王派来的,当时他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除此之外,沈彤没有问过他的身份来历,而他也没有说过。

现在,沈彤说这四个人是她的袍泽,是她的人,也就是说,以前不是她不想问,而是她不敢问,现在她的人来了,她有了靠山,所以她敢问了,她让他自己说。

想通了这些,萧韧的心里忽然舒畅起来,就像是寒冬腊月里喝了一碗当了糖桂花的热水,舒服无比。

原来沈彤一直是烫死的鸭子,嘴硬。

她是怕他的。

在护国公府里,她怕他;在柳州方记棺材铺,她怕他;到了这三里庄,她仍然怕他。

早知道她一直都很怕他,他就应该对她狠一点,对,狠一点。

萧韧眼中闪过一抹暗喜,但很快便消失无踪。

他感觉到那四个人的目光齐齐落在他的脸上,如同四只待势而出的豹子,只等沈彤一声令下,就要扑上来把他撕碎。

这四个人不是普通的武者,他们身上有一种普通武者所没有的气势。

这是带着血腥的气势。

武者虽多,但是真正杀过人的武者并不多,大多人习武只是为了强身健体而已。

这四个人是见过血的,而且不是单打独斗。

从他们的眼神中就能看出他们之间的默契,连同沈彤在内,他们是一个整体,一个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整体。

“我,萧韧,来自西北。”

眼前的小少年只有十二三岁,身量尚未长成,唇红齿白,眉目俊朗。

“萧韧萧卫使,久仰大名,想不到竟然在此地得遇,失敬”许安朗声说道。

萧韧微微眯起眼睛“你知道我”

“知道。”许安道。

萧韧看着许安,许安已过三旬,身姿伟岸如山石,与他相比,萧韧青嫩得如同养在后园里的修竹。

但是那微扬的下巴,冷冽的眸子,却让许安想起很多年前的夜晚,他在山间看到的那一轮拢在冰潭里的月。

萧韧的目光从四人脸上一一扫过,然后他看向他们的手,那是握刀的手。

猛的,萧韧眸中光茫陡起,他厉声喝道“飞鱼卫,你们是飞鱼卫”

他是萧七少,他是王府府卫指挥,但是这个官是燕王给他的,他没有朝廷俸禄,当然也没有在吏部备案。西秦军的人都叫他萧七少,没人称呼他的官职,能一口说出萧卫使三个字的,只有可能是从细作手中得到情报的人。

飞鱼卫,这四个整齐划一双手沾血的人,是飞鱼卫

沈彤怎么会和飞鱼卫在一起

这个死丫头

她不肯跟他去西北,就是为了等这四个飞鱼卫

许安和其他三人都是一惊,就像萧韧没有想到沈彤会和飞鱼卫在一起一样,他们也没有想到,萧韧只凭一两句话就叫破了他们的身份。

以前的身份。

萧韧身上没有兵刃,这些天来,沈彤也没有见过他用兵刃,但是沈彤知道,他用的是剑。

沈彤至今还记得,萧韧的剑尖抵在她肌肤上时,那一触之间的冰凉。

屋内剑拔孥张,瞬息之间,萧韧手上已经多了一把剑。

软剑

难怪没有看到他用兵刃,因为他的兵刃就藏在他的身上,软剑缠在腰间,手上一拉一抖,那剑就持在手中,宛若银蛇白练。

“萧韧,你要干嘛”软糯的童声响起,就像一声清音响彻在绷紧的琴弦上,所有人忽的又安静下来。

“他们是飞鱼卫,你为何会和他们在一起”萧韧问道,手中软剑泛起森森寒光。

“他们曾经是飞鱼卫,但是现在已经不是了,萧韧,你不要紧张,我让他们不伤害你就是了。”小女娃的声音再次响起,带着气死人不偿命的该死气焰。

第九十二章 实力

以前是飞鱼卫,现在不是了

萧韧不让自己生气,他不和小女娃一般见识,他要留意的是面前的四名飞鱼卫。

“沈彤,我们说好的,你要跟我去西北。”萧韧说道。

许安等人全都一惊,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向沈彤询问别后情形,他们甚至还没有问过沈太太的事,什么都没问,萧韧就来了。

萧韧口中的去西北是怎么回事

西北是燕王的地盘,迄今为止,护国公和太皇太后还无法染指。

“你又没有帮我救出我娘,我为什么要跟你去西北啊。”

好吧,又是那番话。

如果此时没有这四个飞鱼卫,萧韧倒是会和沈彤理论一番,可是现在不是和死丫头吵架的时候。

而且最重要的,他的人没有跟过来,他一个打四个不对,是五个。

但是打不过也要打,沈彤必须跟他去西北,不对,是他一定要带着沈彤去西北,不管她愿不愿意,她都要去,这是他的执念,从小到大,但凡是被他起了执念的事,就没有一件做不成的,就连王爷都说,只要小七想做的,就一定能成功。

心念一动,萧韧便已出手,软剑如同银蛇狂舞,越过沈彤,攻向她身后的人。

可是现实总是超出想像,他不想和沈彤对上,所以他与沈彤擦身而过,但事与愿违,他的剑快,沈彤的手也快

软剑抖出,沈彤身体后仰,双臂也向后探出,软剑抖出一个弧度,下一刻便会如神龙般扫向离沈彤最近的那个人。

然后,软剑也只是一抖之间,但如同被磁石吸住,动弹不得。

萧韧微惊,抬眼看去,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有一只白嫩嫩的小手,紧紧地捏住了他的剑尖。

“放手”萧韧喝道。

“沈姑娘,快放手”许安等人喊道。

“坏人,我和你拼了”芳菲朝着萧韧一头撞过来,萧韧没动,腰上被重重撞了一下。

也就在这一刹那之间,四把刀一起指向了萧韧。

鲜血顺着剑尖滴下,雪白的手,鲜红的血,凛凛剑光中分外刺目。

捏着剑尖的小女孩,神情平静,就像是感觉不到疼痛。

四把刀,两把分左右横在颈间,另有两把抵在后心。

萧韧笑了,他虽然只有十二岁,可是他和周铮都是在军营里长大的,他们打过鞑子,打过土匪,也杀过行刺的刺客和死士。

而眼前的四个人,不对,是六个人,算上沈彤和那个看上去傻乎乎的小丫头,他们不同于他以前遇到的任何敌人。

他们是一个整体。

先是激他出手,接着以血肉之躯阻住他的进攻,就在他一惊一怔之间,那个最傻最弱的横冲过来,他轻敌了,于是四把刀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他制住。

他只能放手。

他只能弃剑。

眼前的几个人,论单打独斗,或许并不是他的对手。

他的第一次轻敌,并非是芳菲撞上来的时候,而是他以为他们的战术会是一轰而上或者车轮战,却没有想到,他们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分出主次先后,以强对弱,以弱对不备,再以多胜少。

萧韧扔了手中的软剑。

他昂首看向沈彤,沈彤也松开了剑尖,小丫头芳菲咧着嘴,给她擦拭手上的鲜血。

“沈彤,你想让我看到什么”萧韧冷冷地问道。

“实力。”沈彤道。

实力,不是她一个人的实力,而是六个人,他们六个人的实力。

萧韧的眼睛重又明亮起来,他笑了,哈哈大笑,只是这笑声并不恣意,因为四把刀还在他身边。

“沈彤,你想让王爷,让西秦军奉你们为上宾吗”笑够了,萧韧问道。

“上宾是什么,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萧韧,我们要的只是一个承诺,我知道你给的起。”沈彤说道。

“什么承诺,你说来听听。”萧韧道。

“我们之去西北,是想去就去,想走就走,你能答应吗”

想去就去,想走就走啊,你知道你要去的地方是哪里吗你是不是以为是菜园子啊。

“你开玩笑”只说了四个字,萧韧就把后面的话硬生生咽下。

并不是因为颈间的那丝来自刀刃的冰凉,而是他看到沈彤捡起了他的剑。

软剑抖开,沈彤挽了一个剑花,就在那剑刺向他的一瞬间,横在他颈间的那两把刀攸的闪开,换成沈彤手里的剑抵在他的胸前。

“萧韧,我们的实力如何”小女娃娇滴滴的声音,可恶得想让人打她屁股。

萧韧狠狠咽口唾沫,把要骂人的话硬生生咽了下去。

“不弱。”他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来。

“我们配吗”没头没尾的四个字,但是萧韧明白,屋里其他人也明白。

她在问他,他们配不配在西北想去就去,想走就走,她在问他,他们配不配把西北当成自家菜园子,想吃黄瓜时就去摘根黄瓜,想吃豆角发现自家菜园子里没种豆角,他们就去别人家里摘豆角。

西北对于他们而言,不是避难所,只是他们想去的地方而已。

他们到了西北,不是囚犯,更不是寻求保护的人。

他们和他是平等的,就像在护国公府杨家一样,她沈彤与他是合作,他们是结盟。

而已

在这明显强弱分明的局势下,沈彤与她的人,用一己之力再向他要平等,要合作

他给的起吗

“你应该去和王爷说,而不是我。”萧韧说道。

“走一步看一步,现在我要说的只是这个,而这个也只是和你说,因为和你说就够了,不用去和燕王说。”沈彤说道。

和他说就够了

这么大的事,在沈彤看来和他说就够了。

“你当这是小事吗”萧韧道。

“是啊,这就是一件小事,因为以后还会有很多事,比起那些,这就是小事。小孩,你能决定,这个承诺,你给的起。”沈彤的声音里终于有了笑意,尤其是那声小孩,萧韧想要揍她

剑依然抵着他的胸口,这是他的剑啊,他没有想到,这剑有朝一日会抵在他自己身上。

第九十三章 去吗?

四周静得出奇,萧韧忽然很生气,生气他的剑拿在别人手里,生气被人叫他“小孩”。

从未有过,也从来没有,没有人胆敢摸他的剑,没有人胆敢用剑指着他,更没有人胆敢叫他小孩。

他是萧韧,他是十二岁就统领三千精兵的萧韧

萧韧挺起胸膛迎上沈彤手里的剑“死丫头,有本事你就单挑。”

话一出口,萧韧有些后悔,上一次他这样说的时候,好像是七岁。

“噗,单挑你就能赢吗我看你是记性不好。”沈彤轻笑,是啊,在护国公府里咱们单挑过,否则你也不会和我击掌为盟,这才几天啊,你就忘了

萧韧肃容,他没忘,他也不会忘,所以他心心念念要把沈彤带回西北。

“这次是我败了,我认栽”败了就是败了,以多胜少也是败了,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他赢得起,也同样败得起。

“那我们说好的那件事呢”沈彤笑靥如花,萧韧第一次发现,这死丫头笑起来时居然是软绵绵的,咧着嘴露出门牙,那嘴牙才换完没多久吧,像兔子似的,真丑。

“我答应,不过这只是我答应,王爷那里”

“王爷那里还有你呢,对不”没等萧韧把话说完,沈彤就笑嘻嘻地接了过去。

屁话,真是屁话波

萧韧瞪着沈彤,气如斗牛。

先是背后的两把刀收了回去,接着沈彤把手里的软剑卷了卷,递到萧韧面前“你的,还你。”

“我不要了”萧韧说完就走,这把剑已经让死丫头用过了,他才不要,死丫头喜欢就给她好了,他不希罕

看着萧韧的身影消失在门外,沈彤耸耸肩,抖抖手里的剑。

“这软剑可是可遇不可得的好东西啊,果然是被秦王当儿子养大的,这么好的东西说不要就不要了。”路友啧啧称奇,拿过软剑抖了抖,然后又交给许安,“这玩艺可不好使,力道不好把握。”

之所以用软剑的人很少,一是软剑打制不易,二来也是软剑不容易练,擅剑者有之,以软剑防身者有之,但也只是防身,以备不时之用,真正用软剑做兵刃的人,却是少之又少。

前世时,沈彤与萧韧交手时,萧韧用的并非软剑。

许安也试了试软剑,摇摇头,交还给沈彤“既然这位萧七少说他不要了,沈姑娘不如做防身之用。”

沈彤接过软剑,摆弄了几下,几个人便说起方才之事。

“沈姑娘,听萧七少的口气,你和他一起去过护国公府那位太太”许安问道。

沈彤摇摇头“去过,人没有救出来。”

听她说的是“人”,而不是“我娘”,许安心里便猜到几分,他们几人刚刚认识沈彤时,就曾经说起过当日在柳家湾的事,那时便已经怀疑飞鱼卫带走的女子并非是沈太太了,因为早有心理准备,现在反而没有感到吃惊。

“那我们真的跟着姓萧的去西北吗”阿治问道。

沈彤微笑“还有比西北更好的安身之所吗还有比萧七少更好的保镖吗”

当然没有。

“我听说西北那边被秦王经营得铁桶一般,不但鞑子打不进来,就连小皇帝也插不进去,就是不知道萧韧说话算不算数。”路友说道。

他们心里都清楚,萧韧之所以要让他们去西北,当然不是看中了他们这四名前任飞鱼卫,萧韧是想要沈彤,或者是秦王要沈彤,然而谁知道到时会怎样,真若是一到西北,就把沈彤控制起来,那也说不定。

“是啊,虽说萧韧答应了沈姑娘,让我们想去就去,想走就走,可是万一他说话不算数呢,再说他才多大也就是小孩子,秦王真想要逼迫沈姑娘,会听他的吗”王双喜说道。

沈彤没有说话,又翻起那本破旧的弟子规来。

几人七嘴八舌,既兴奋又忐忑。

许安看向沈彤,见她低着头在看书,他冲三人做个噤声的手势。

“沈姑娘,你说句话吧。”许安道。

阿治也看向沈彤“是啊,沈姑娘,你如果要去西北,我们就跟着,你如果说不去,萧韧还能把我们怎么样这里是京城,又不是西北,大不了和他拼个你死我活。”

他们是飞鱼卫,他们不是寻常武夫,萧韧敢来京城,可是却也不敢明目张胆,他是秦王的人,秦王的人无旨不能来京城,何况是萧韧这种有武将官职的人。

真若是打起来,谁也不怕谁。

沈彤的目光在他们四人脸上一一扫过,她没有回答他们的话,却问道“你们的家人都安置好了吗”

四人点头,许安道“多了不敢说,一两年还是可以的。”

沈彤颔首“一两年不行,至少要十年。”

四人不解,路友是个沉不住气的,他问道“十年我们要东躲西藏十年吗”

沈彤笑笑“我去了京城,我看到很多,也听到很多,这天下怕是要乱了,乱世之下焉有完卵,我的家人已经离散,我希望你们能护家人平安。”

屋内寂寂,一片默然。

光天化日下运河上八条大船围攻飞鱼卫,还有弓弩手赶尽杀绝,给皇帝进贡的大婚贺礼也能被抢,太皇太后无奈之下要亲自主持腊八节的祭天大礼。

是啊,这么多年来,还是第一次由皇室主持祭天礼,这是迫不得已了吧。

一向不爱说话的王双喜却是第一个打破沉默的人,他苦笑道“其实我们早该想到的,秦王世子已经死了。”

曾几何时,秦王有两个儿子留在京城为质,如今一个一个全都死了。

如果说秦王以前还是被束缚着的猛虎,那么现在他还有什么可顾忌的

“也不一定啊,看看燕王,当年燕王的兵力与秦王不相上下,可现在连封号都没有了,世上已无燕王。”阿治说道。

燕王已经没有了,现在只有燕北郡王。

“何止是燕王封号没有了,就连燕北军也变成杨家的了。”路友忿忿,曾几何时,燕王麾下的鞑子军,所向披靡,令胡虏闻风丧胆,“我听说杨勤做了燕北军统率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鞑子军派去朵颜庶边,不到一年,就污陷他们与鞑子勾结,先杀了几名将官,后来又把鞑子军解散了。”

第九十四章 去

“何止是燕王啊,豫王和桂王也死了,他们死后甚至不能享皇室之尊。狂沙文学网”阿治说道。

“豫王和桂王本就只会吃喝玩乐,把柄一大堆,可是燕王不是啊,燕王战功赫赫,人人敬仰。”

武人都会敬重强者,哪怕是敌人,也会尊重,何况燕王与他们并非敌人。

一直没有说话的许安开口了,他是对沈彤说的:“沈姑娘,我们去不去西北?”

两个月前,许安永远也不会相信,有朝一他会向一个八岁的小女娃问这种问题,可是现在,他不认为这有什么可丢人的。

许安这样问,其他三人也看向沈彤,他们的眼睛里有期待,有疑问。

沈彤一字一句地说道:“去,当然去,如果可以,到时把你们的家人也接过去。”

四人相互看了一眼,路友一拍大腿:“就是,为啥不去,我们就去了,真若是秦王他们要对沈姑娘不利,我们几个大老爷们,难道还护不住个小姑娘吗?再说,沈姑娘也不是普通姑娘,她是”

在许安告诫的眼神里,路友硬生生把“妖怪”两个字咽了回去。

沈彤噗哧笑了,道:“我们先到西北看看,其实我也没有去过西北。”

是啊,她也没有去过,她只是知道前世的时候,秦王反了,有人拥立桂王之子起事,有人以清君侧为由要征讨杨氏,天下大乱,民不聊生,就连京城也不太平,那个时候,最安全的地方就是西北。

芳菲高兴起来,要去西北啊,她也没有去过,也不知道西北好不好玩,有没有好吃的。现在是大家一起去西北,有许大叔,路大叔,还有双喜哥和阿治哥,闹闹的。

“小姐,我去让房东大娘煮饭。”她蹦蹦跳跳往外跑。

“不只是煮饭,还要有有酒。”沈彤在她后说道。

岳阳把面条端到每个人面前,蒋修杰叹气:“唉,又是炸酱面啊。”

赵秀斥道:“早就知道是炸酱面了,莫非你还以为会是别的?”

“是啊,我们已经吃了十天炸酱面了,明天就要走了,再忍忍,离开这里就能吃别的了。”

“我想吃包子。”

“羊馅的。”

萧韧拿起筷子,把面条挑起来,吃得狼吞虎咽,像是在发狠。

几个人面面相觑,七少是饿急了?还是从来没有吃过面?

你都吃了十天了好吧,而且十天里只吃炸酱面!

次,虾头没有来,许安四人谁也没有说话,这是他们想到的,也是他们没有想到的。

一个月前,他们没有想到,可是一个月后,他们来到三里庄后就想到了。

人各有志,只能这样说吧。

第三天,天还没有亮,七人七马来到村口,正是农闲时,三里庄的村民们都是靠出租屋子贴补家用,这个时候不是有过往客人歇脚的时候,村子里人也就都还没有起来。

晨雾升起,天地间白蒙蒙的,十丈以外什么也看不到,只有一团团的雾气。

“七少,要不我们过去,把那个沈姑娘抢过来?”岳阳说道。

在他们的想像中,今天会有一番大战,抢人大战。

可是没有想到,一大早七少就让他们直接来到村口,他们已经在这里等了半炷香的功夫了,白雾茫茫,他们像七个傻子。

“哎呀,什么都看不到啊,那些人呢。”雾气里传来小女娃尖利而嫩的声音。

“这是沈姑娘的那个小丫头。”岳阳对这个小丫头很熟悉,自从上次被小丫头看到他放鸽子以后,这小丫头就时不时地跑到他们住处,要么假装找她丢了的帕子,要么就是假装追小松鼠,总之,这小丫头是在监视他们,搞笑极了,也有趣极了。

有小丫头的说话声,还有清脆的马蹄声,随着声音,六个人六匹马穿过浓雾,出现在他们的视野里。

六个人骑了五匹马,有一匹马上负着两只大筐。

“你们这是搬家啊?”岳阳看到那两只大筐里居然还有一只锅。

没人理他。

萧韧的目光在六人上扫过,六个人,一个都不少。

“走吧!”萧韧一夹马腹,纵马而去,其他人也扬鞭跟上。

许安几人却没有动,他们看向沈彤。

沈彤看着已经消失在浓雾里的七骑,笑道:“咱们也走,跟上他们,别离他们太远,免得要打架时没人帮忙。”

几人哈哈大笑,纵马扬鞭,向着浓雾之中奔骋而去。

走出五六十里,太阳露出半张脸,晨雾渐渐散去。

走在前面的几骑忽然停了下来,待到沈彤他们靠近,这才看到前面是个十字路口。

萧韧对沈彤道:“前面有个官驿,这会儿有送贺礼的在那里。”

送贺礼的?

这是距离京城最近的一处官驿,昨天晚上送贺礼的车驾应该是宿在了这里,现在大雾刚刚散去,为了安全起见,他们还没有上路。

沈彤笑道:“你要去抢贺礼?”

萧韧瞪她一眼,道:“这些人是南边来的,有龙虎卫的人,你要不要抓个过来问一问。”

沈彤立刻明白了,龙虎卫是从南边来的,他们对于南边的报,就像飞鱼卫对北方的一样,了如指掌。

表面上他们或许并没有参与其中,但是事实上,他们什么都知道。

萧韧从蒋双流口中已经知道柳家湾发生的事,他也知道沈彤险些被表舅家的侍妾害了的事,虽然并不详细,可也大概清楚,而这些子他们在京城,并没有南边的消息。

沈彤没有想到萧韧会忽然想到要找龙虎卫,她问道:“要抓他们会不会不好?”

萧韧冷笑:“你也担心会不好?怎么,怕闯祸吗?你又不是没有闯过祸。”

沈彤略一思忖,转对许安四人说道:“这里是十字路口,前面应有打尖的地方,大家先休息休息。”

没说去不去抓人,只是说要休息。

萧韧也没有再问,众人继续前行。

走了不远,果然有个小馆子就在路边,

岳阳率先进去,很快就出来,冲着萧韧点点头,示意可以进去。

第九十五章 食盒

虽然同在三里庄住了十日,可是对于萧韧的这六个手下,沈彤还不如芳菲熟悉。

自从上次发现有信鸽,每天芳菲都会把这几个人的事情报告沈彤,比如漂亮哥哥们好喜欢吃面啊,每天都吃;再比如漂亮哥哥们在院子里翻跟斗,翻得好好看啊。

总之,都是一些只有小孩子才会感兴趣的事情。

不过,沈彤对岳阳倒是比对别人要熟悉,因为岳阳常来来房东大娘这里买面,沈彤每天都会看到他。

众人下了马,阿治自告奋勇在外面看着马匹,连同萧韧他们的马匹也一起照看了,他年纪小,众人也不和他争,赵秀还拍拍他的肩膀:“小兄弟,谢谢你啦!”

沈彤跟着众人向小店里面走去,一瞥之间,她看到岳阳眼中有一抹紧张。

紧张什么?

这家小馆子开在路边,迎来送往都是路过的客人,生意很好,从早忙到晚。

看到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小二连忙过来招呼,萧韧和他的人走在前面,沈彤几个在后面,然后,沈彤就看到萧韧忽然停下了脚步。

和小二一起过来的是个花白头发的老者。

“小老儿等了几天,今天终于等到了。”

沈彤拔着脖子看过去,老者满脸堆笑,可是那笑容看上去竟然像是在讨好?

她又看向萧韧,好吧,萧韧的脸色比锅底还黑。

接着,萧韧忽然转身向外走去。

萧韧转身的动作太突然,正好撞到紧随其后的岳阳,萧韧狠狠瞪了岳阳一眼,把他一把推开,岳阳怔了怔,想伸手抓他,手伸到半空又缩了回来,倒是蒋修杰反应过来,勾肩搭背地从后面抱住了萧韧:“大冷的天,大家都是又冷又饿,进去暖暖身子也好啊,你不为我们着想,沈姑娘呢,总不能让个小女娃跟着我们一起冻着吧。”

沈彤张大了嘴,这关她什么事啊?

她摇摇头,大步向里面走去,芳菲见自家小姐进去,也跟着跨进门槛,许安等人跟在后面也走了进去。

小二连忙招呼着他们在靠墙的两张桌子前坐下。芳菲站起来看了看,萧韧几人还在门口,岳阳和蒋修杰陪着笑,正在说着什么,萧韧面如寒霜,站得笔直,看那样子,如果不是为了等着沈彤几个,他已经走了。

“这位七少爷可真是说翻脸就翻脸啊。”路友嘟哝。

许安沉声说道:“不要管别人的事。”

说着,他叫来小二,要了包子、馄饨,又让小二准备酱牛肉和馒头,留着在路上当干粮。

虽然客人不少,可是饭菜上得很快,王双喜第一个吃完,抹抹嘴,就出去换阿治。

这时,先前那位花白头发的老者走了过来,手里提着一个大食盒,他陪着笑,冲着许安说道:“这几位爷,小老儿备了点吃食,劳烦你们带着路上吃。”

许安是几人中年纪最长的,老者自然而然地把他当成几个人的头儿了。

许安猜到这人一定是和萧韧有些关系,问道:“请问老丈怎么称呼?”

没等老者开口,芳菲就忽闪着大眼睛问道:“我们不认识你,不能吃你给的吃食。”

老者连忙摆手:“小老儿阿马,不是坏人,小大姐只管放心。”

许安正要再问,沈彤道:“好的,多谢老丈。”

“不谢不谢,这一去路途遥远,几位多保重啊,小老儿别过,别过。”阿马连连作揖,没走正门,往后堂去了,显然那里应该有后门。

“小姐,这位老丈为什么要给我们送吃的啊?”芳菲不解地问道。

沈彤笑道:“我们芳菲长大了,知道不随便吃陌生人给的吃食了。”

众人都笑了,芳菲做个鬼脸,大家把把馒头和牛肉打了包,起身走了出去。

萧韧七人还在外面,看到他们出来,萧韧翻身上马,头也不回就上了官道,其他几人看一眼芳菲他们手里拿着的吃食,无可奈何地叹口气,也上马追萧韧去了。

“咦,他们还没吃饭呢。”芳菲奇怪地说。

“走吧,别管闲事。”阿治拽拽她的小卷毛。

萧韧是在发脾气。

沈彤不记得自己小时候是什么样子了,是不是也会一个不高兴就发脾气呢?

看萧韧的样子,这个脾气可能会发上很久。

可是沈彤猜错了,萧韧纵马狂奔,一副死不回头的样子,可是也只奔出去小半个时辰,他就缓马放慢了脚步。

前面是官驿。

过了官驿,萧韧继续纵马狂奔,众人只好也跟着他狂奔,半路上有客栈,他也没有停下来,直到天黑下来,他才在一座前面停下马来。

人累马乏。

破庙里有几个流民模样的人正在烤火,看到忽喇喇涌进十几个人,吓了一跳,全都缩到角落里。

许安让沈彤在火堆前坐下,王双喜出去饮马,阿治和路友从马背上拿出吃食,在火上架了锅子开始烧水煮粥。

岳阳和赵秀看着好奇,两个人凑过来问道:“你们还带了米?”

芳菲得意地说道:“是啊,这是从房东大娘家里买的。”

除了锅子和米,他们还带了碗筷。

锅子里的粥很快就煮开了,破庙里弥漫着阵阵米香。芳菲拿了刀子开始切牛肉,把牛肉夹在馒头里。萧韧和他的人自从出来就颗米未沾,也不知是谁的肚子先叫了起来,六个人十二只眼睛,全都看着萧韧。

萧韧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沈彤指指放在一旁的食盒,对芳菲道:“给他拿过去。”

芳菲有点舍不得,可还是吃力地搬起食盒走了过去。

“我家小姐让拿过来的,对了,你们喝粥吗?煮了很多,就是碗不够了。”

“有粥喝啊,没关系,我们可以用锅喝,不用碗的。”

六个人转眼间全都跑到火堆这边,也不客气,这个伸手拿牛肉,那个去拿别人刚喝了几口的粥。

芳菲咧咧嘴,把食盒摆到萧韧面前。

萧韧正襟危坐,纹丝不动。

“打开看看吧,看里面有什么好吃的。”芳菲咽下口水。

“你想吃就自已打开。”萧韧没好气,沈彤这个臭丫头,谁让她要那人的东西了,要了就要了,还让这个傻丫头送过来,她没有腿吗?走不过来吗?

第九十六章 小事

“是你让我打开的啊,我没有偷吃啊。”芳菲一边唠叨,一边迫不及待地打开了食盒。

“呀,桂花糕啊,还有桂花糯米莲藕呢,北边冬天也能吃到莲藕呀,这个是桂花糖,好多好多呢。”芳菲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她最喜欢吃甜食了。

萧韧吸吸鼻子,把脸别到一边,正好对上缩在角落里的几个流民,可能是看到他和芳菲都是小孩,那几个流民全都伸长脖子看向他们面前的食盒。

萧韧狠狠瞪他们一眼,几个流民吓了一跳,没想到这个半大孩子瞪起人来,眼神这么厉害。

萧韧冷冷地说道:“看你那傻样,都拿走,别让我看到。”

“啊?你是和我说吗?让我拿走?真的吗?你真的不吃吗?是你不吃,不是我偷吃啊。”

芳菲像得了宝贝一样,拖着食盒走了。

萧韧没有看她,继续瞪着那几个流民,吓得那几个人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谁知道这十几个人是不是土匪,还带着刀呢。

没过一会儿,芳菲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馒头,馒头里夹着牛肉。

“小姐让我拿给你的,粥喝完了,烧了热水,我们带了茶叶。”芳菲说完就跑回到沈彤身边,她才不想理这个人呢。

萧韧拿起馒头咬了一口,臭丫头真是有病,出门赶路居然连茶叶都要带着,婆婆妈妈的,烦死人了。

累了一天,沈彤和芳菲年幼体弱,吃饱喝足,两人看着众人说说笑笑,没过一会儿,就靠在一起睡着了。

也不知睡了多久,沈彤感觉到有人在捅她,她猛的睁开眼睛,火堆里的火快要灭了,其他人也都睡了,只有萧韧站在她面前。

沈彤疑惑地看着他,不明所已。

萧韧向庙外指了指,示意沈彤跟着他出去。

两人蹑手蹑脚走出去,许安和赵秀正在值夜。

“七少”

赵秀的话还没有说完,萧韧就冲他摆摆手,带着沈彤走到拴马的地方。

“去哪儿?”沈彤问道。

“说好了去抓龙虎卫啊,你忘了吗?”萧韧说道。

沈彤想起来了,早上的时候,萧韧曾经说过,有进京送贺礼的官吏住在官驿里,当中有龙虎卫跟随护送。

“这里离官驿很远了吧,再说早上时他们还在官驿里,现在已经走了吧。”沈彤道。

“你爱去不去。”萧韧老大不高兴,翻身上马,就像沈彤欠他钱似的。

沈彤失笑,也上了自己的马,追上了萧韧。

“喂,小孩,脾气不太好啊。”沈彤笑道。

“用你管”,萧韧冷声说道,然后像是想起了什么,又转过头来,恨恨地说道,“不许叫我小孩,你才是小孩!”

“好吧,小孩。”沈彤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重活一次真是好啊,如果没有重活,打死她也想不到,萧韧小时候这么别扭。

她的脑海中又浮现出前世那个不可一世的萧韧来,越想越觉好笑,笑得她差点从马上掉下去。

“你笑什么?有什么可笑的,笑得真傻。”萧韧不满。

沈彤好不容易才止住笑,闭着嘴,不去看旁边的萧韧,向着官驿所在的方向疾驰而去。

快到官驿时,有巡夜的打更经过,已是三更了。

“你在这儿等着,我去捉个人来。”萧韧下马,把缰绳扔给沈彤。

“还是我去吧。”沈彤觉得还是有必要客气客气。

“我来过这个客驿,熟悉里面的地形,你去只能添乱。”萧韧说完就走了,头都不回。

沈彤想了想,萧韧是因为她取笑他,所以憋着一口气吧。

不就是去冒险抓人吗?谁想和你争啊。

夜里有风,冰冷刺骨,沈彤冻得蹦蹦跳跳,过了大约一炷香的功夫,萧韧远远地走了过来,身后背着一个大口袋。

“你还带了口袋?”沈彤好奇。

“在厨房顺手拿的。”萧韧边说边把口袋横在马背上,口袋里的人一动不动,显然是晕过去了。

两人纵马走出二里多地,走进路边的荒洼里。

萧韧把那人从口袋里扒拉出来,从马背上摘下水袋子,一袋凉水泼到那人身上,那人悠悠醒转。

月光之下,沈彤仔细端详,这人二十七八岁,穿着中衣,居然是从被窝里拖出来的。

那人显然是吓了一跳,东张西望后,瞪着面前的萧韧和沈彤:“两个兔崽子,谁把老子弄到这儿的?”

萧韧指指自己的鼻子:“你老子我。”

那人大怒,想要挥拳打过来,才发现手脚都被绑着,他只好破口大骂:“小畜牲,快把老子放了,你们知道老子是什么人吗?快点放了,不想活了是吧。”

“老老实实的,不会杀你,回到南边告诉邹雪怀,你是落到我手里,保证他不会骂你。”萧韧冷冷地说道。

那人怔了怔,上下打量萧韧:“你是谁?”

“回去问邹雪怀,让他告诉你。”萧韧说道。

邹雪怀是龙虎卫指挥使,这人当然知道,看看萧韧,又看看沈彤,一时倒也不再叫嚣。

“你们找我有事?”那人问道。

萧韧看看沈彤,道:“想问什么就问吧。”

“嗯”,沈彤走到那人面前,问道,“上乔镇的关家出事了吗?”

那人一怔,有些不可置信地看着面前的小姑娘,良久,才点点头:“关家大宅走水,烧了一天一夜,关家嫡房的人一个也没有跑出来,如今在上乔镇上的关家,就只有几房旁支。”

“又是走水?”沈彤笑道。

“表面上是走水,可实际上肯定不是,关家家大业大,若是真的只是走水,也不至于一个人也没有跑出来,当地的县衙什么也没有查出来。”那人说道。

“下乔镇丢了很多孩子,找到了吗?”沈彤又问。

“下乔镇?你说的是柳家湾吧,的确是丢了不少孩子,据说只找到一个,这件事上面不让查了,我们也不清楚。”那人说道。

沈彤不再问下去了,她对萧韧道:“送他回去吧。”

萧韧蹙眉:“我把他抓过来,你只问这两件小事?”

关家全都死光了,这算是小事吗?

第九十七章 西安

把那人送回官驿后,回来的路上,萧韧默不作声。

沈彤催马追上他,轻声说道:“萧韧,谢谢你。”

她是真心谢谢他,换成前世,她永远也不会想到,有朝一日萧韧会深更半夜会帮她抓个龙虎卫出来。

“你想问那些事,可以问我啊,还用得着去抓龙虎卫?”萧韧没好气地说道。

“好,我知道了,下次直接问你。”沈彤觉得萧韧像是在赌气,这孩子像是真的生气了,觉得她辜负了他的一片好意?

“那些孩子是因为我才被抓走的,我很想知道她们是否安全,至于关家,他们和陶世遗是一丘之貉,我猜他们会被灭口,今天得到证实,我很解气。”沈彤说道。

萧韧的嘴角动了动,转头看向她:“我以为你会打听你娘的下落。”

原来他已经猜到护国公府里的女子并不是她的母亲。

“你猜到了?”她问。

“嗯。”萧韧道。

“你还猜到什么了?”沈彤好奇起来,年少的萧韧太有意思了。

“那四名飞鱼卫也参与抓你和你娘了吧。”萧韧说道。

又猜对了。

“他们不是去抓我的人,但是当时他们也在柳家湾,知道一些事。”沈彤没有瞒他。

萧韧不再说话,也没有再来时那样纵马疾驰,两匹马不快不慢地走着。

“萧韧。”沈彤叫他。

萧韧扭头看她,月光下,少年的眼眸清亮如水。

“给我食盒的老丈是你爹吗?”

“胡说!”

“我看他对你很好啊,像你爹一样。”

“像你爹!”

“我爹早死了。”

“我爹也早死了。”

“那他是谁?”

“他是阿马,是我大伯的随从,我小的时候,他总是让我骑在他的脖子上。”

说到这里,萧韧不说话了,忽然一夹马腹,大黑马疾驰而去。

沈彤怔怔一刻,这小孩有病吧,怎么说翻脸就翻脸啊。

次日,一行人出了破庙,向西北而去。不久又下起了雪,沿途休整一天,雪一停便继续前行。

就这样走走停停,十几天后,他们过了娘子关,进入了山西境内。

秦王府护送世子灵柩的队伍还在山西,山西也下了雪,灵柩没有进城,眼下停放在晋安府城外三里。晋安府属下各级官员,纷纷前往吊唁。

萧韧让沈彤和她的人先进城,他则带着六名属下去与灵柩队伍汇合。

此处是山西,距离西安已经不远,萧韧七人换个官服,正大光明地出现在来吊唁的地方官面前。

“本官奉王爷之命前来迎接世子。”萧韧沉声说道,至于他这个来接人的为何会出现在晋安城外,地方官们不知道,也不敢问。

风雪交加,城外不是久留之地,见王府派来的人已经到了,世子灵柩便起程向西安而去。

沈彤几个远远跟在队伍后面,又走了十多日,终于到达西安。

沈彤带着许安他们在城里找了一处清静的客栈住下,第二天,阿治和芳菲就出去找房子。

沈彤留在客栈里没有出去,晚上的时候,阿治和芳菲回来,他们已经找到了一处合适的宅子,只等明天沈彤和许安看过,就能赁下来。

大家都很兴奋,跟着萧韧赶路很辛苦,若不是他们带着锅子和米面,这一路上还不知道要吃多少苦。

第二天一大早,沈彤就和许安去看房子,那套宅子位于城西,因为紧邻秦川书院,因此这条街就叫书院街。

一进的宅子,正房三间,东西厢房共四间,正房后面还有两间后罩,院子里种了两棵石榴树,此时都是光秃秃的。

房东昨天见来的是两个半大孩子,今天看到许安,便以为是这家的大人,知道是能做主的,也没有多要价,两厢谈妥,签下定契,许安一次交了三个月的房租,房东给了钥匙,高高兴兴地走了。

秦王世子发丧,对于整个西安,乃至整个西北都是一件大事。西北各府道州县、卫所户营,大大小小文武官员都要来西安吊唁,西安城里每天都能看到从外地赶来的车马。

直到一个月后,秦王世子才下葬,路友感慨道:“这秦王世子死了也有三四个月了吧,现在才下葬,好在是冬天,皇室里的人也真是不容易。”

许安斥道:“以后这种话在家里说说就行了,到了外面千万不要乱说。”

他们来到西安一个月了,平日里大多时间都是在街上闲逛,了解当地风土民情,西安百姓说起秦王世子的早夭,无不哀伤,就连路边摆摊子的老太太也要抹抹眼角:“世子爷太可怜了,从小就被送去京城,死了以后才能回来,唉,秦王府五年里办了三次丧事,王妃和世子爷、二公子全都走了。”

晚上回到书院街,阿治说道:“茶楼里人人都在说世子爷的事,可是说来说去,竟然没有人知道世子爷究竟是得了什么病,按理说,即使是皇室之事忌莫讳深,但是秦王府应该会自己放消息出来吧。”

他们是飞鱼卫,在没有调来给杨捷做护卫之前,没少做些监视朝中勋贵和大臣的事,这种事上,大多如此,坊间流传的消息,有一大半都是被刻意放出来的,可是秦王世子的病因,却是丝毫消息也无。

“难道秦王世子不是病死的?”路友问道。

许安摇摇头:“秦王世子在京城是做人质的,如果他不是病死,还能是怎么死的?秦王的二公子已经死了,如果这个时候世子也死了,对于太皇太后和小皇帝而言,都不是好事。”

做人质的两个儿子全都死了,秦王也就没有忌惮。

沈彤没有说话,她知道前世之事,秦王后来是反了的,而且还做了皇帝。

如果世子还活着,秦王会反吗?

或许也会,但是情况却会完全不同,他会有顾忌,他甚至有可能会派人偷梁换柱,把世子悄悄带回西北。

但是那样一来,会打草惊蛇,也会影响到整个大局。

不得不说,这位秦王世子死得太是时候了。

而且连死两个儿子,太皇太后再是对秦王忌惮,也不能明目张胆让秦王再送第三个儿子去京城,否则必会惹得朝野上下一片骂声。

毕竟,死了的两位皇孙都是如假包换的太祖子孙。

第九十八章 腊八(月票250加更)

转眼到了年根底下,京城里却传来太皇太后腊八节时,在宝相寺受伤的消息。

这消息是阿治在茶楼里听来的。

飞鱼卫是肥差,许安和路友都存了不少银子,除去留给家人的,手头还有富余。

既然存了把家里人接到西北的打算,他们便想在西安置办两家铺子。因此这些日子他们没有闲着,除了熟悉西北的风土人情,就是看看能做什么生意。

因此,阿治几乎每天都在茶楼酒肆里,听人说些飞短流长。

每年腊八节,京城的宝相寺里都会煮腊八粥。粥料和干柴皆由宫里运到宝相寺,宝相寺住持高僧念颂经文后,寺里僧人烹煮腊八粥。

宝相寺中有一口宽六尺、深五尺的紫铜大锅,便是用来煮腊八粥的,据说那口大锅已有二百余年。

太祖皇帝在位时,每年腊八节,都会派太子亲自前往宝相寺,拜谢天地,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并将腊八粥分赐给王孙勋贵、文武百官。

自从太祖皇帝殡天后,宝相寺里的那口紫铜大锅,每年都会煮腊八粥,可是也只有今年,是由皇室成员前来主持祭天大典,而且来的还是太皇太后。

为此,宫里和宝相寺早在一个月前就做好了详细准备,为防意外,从宫里到宝相寺一路之上,三步一哨,五步一岗,宝相寺内更是防范得如铁桶一般。

京城里则是提前三日便关闭城门,无论是出城还是进城,都要待到腊八节之后,宝相寺也同样关闭寺门,直到腊八那天的清晨才打开。

无论是杨家还是飞鱼卫、金吾卫,或者是羽林军,都已经做好万全准备,为防刺客,护国公杨敏更是在太皇太后随侍的仪仗里,暗藏了二十余名武艺非凡的高手,就连跟在太皇太后身边一同前往宝相寺的四名尚宫女官,也全部由武艺高强的女子乔装改扮。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日防夜防铜墙铁壁全都没有用,最后是毁在了那口大锅上。

这口大锅要煮六锅粥,第一锅粥供佛;第二锅粥敬给皇帝、太皇太后及宫内嫔妃;第三锅粥给王孙贵胄、勋贵以及高僧;第四锅粥给文武百官和封疆大吏在京官眷;第五锅粥给被请来的长者;第六锅粥给宝相寺众僧人。

太皇太后是万金之躯,当然不会亲自煮粥,在行过祭天大礼后,太皇太后从金碗里抓一把米,洒进大锅,这便算是煮粥了,太皇太后便会回宫,余下的交由住持高僧和太常寺官员。

变故便出现在太皇太后向锅里洒米的时候。

大锅下面的柴火烧得很旺,有一圈高约及膝的石沿,把炉火隔在里面,太皇太后洒米的时候,脚下隔着石沿,不远不近,刚好可以把米洒进锅里。

紫铜大锅里面的水已经烧开,只等第一把米洒进去,僧人就要开始煮粥。

太皇太后从金碗里抓起一把米,向大锅里洒了进去,可是她的手还没有收回来,就听到一声巨响!

巨响是从大锅里传来的,内监和侍卫立刻护着太皇太后向后退去,刚走几步,就听到有惊呼声传来:“锅锅”

只见那口已经二百多年历史的紫铜大锅上,一条硕大的裂缝正从锅底一点点向上蔓延!

那天在场的除了王孙贵胄、文武百官,还有京城里六十岁以上的高寿长者,离得近的人亲眼看到,离得远的人看不到,也听到了惊呼声,大锅裂了,那口从前朝就伫立在宝相寺里的紫铜大名裂了!

虽然被勒令三缄其口,可是这件事还是传了出去,待到腊月初九那天,京城里人们悄悄议论着的,就只有一件事——

太皇太后一把米洒进去,宝相寺里的大锅就裂开了!

第一锅粥是敬佛的,舀到碗里,供到一尊尊佛菩萨面前,可是这锅粥还没有开始熬,煮粥的大锅就裂开了。

这是佛菩萨不肯受用这碗粥,佛菩萨发怒了!

宝相寺二百多年了,这口大锅也有二百多年了,无论是前朝的昏庸哀帝还是大齐文治武功的太祖皇帝,乃至早逝的太子,以及往年主持煮粥的高僧,无论是谁洒的米,无论是谁煮的粥,佛菩萨全都欣然接受,福泽万民,佑护苍生。

而现在佛菩萨却不肯再接受供奉,这是不再护佑大齐了吗?

惹恼佛菩萨的不是僧众,更不是百姓,而是至尊无上母仪天下的太皇太后杨氏!

“佛菩萨慈悲为怀,他老人家不受供奉,是因为太皇太后手上有血腥。”

“太祖皇帝以武得天下,手上也有血啊?”

“可是太祖皇帝手上的鲜血是为了天下苍生,太皇太后可不是,她手上的血是”

“可不是嘛,秦王世子前些日子刚死了。”

“何止是秦王世子啊,燕王、桂王、豫王不也都死了吗?那可都是太祖子孙啊。”

“那也怪不得太皇太后,那是皇帝下令。”

“你是傻的吗?皇帝才几岁?至今都没有亲政,还不都是太皇太后和杨家。”

“现在惹怒了佛祖,惹怒了菩萨,这是要遭天遣吗?”

不过二十日,腊八那日宝相寺里发生的事,就传出了京城,传遍了天下,西安城里议论纷纷,百姓们忐忑不安,如果这是天谴,那么受到连累的还是黎民百姓,听说今年很多地方都遭灾了,放眼望去,京城附近都是流民,现在就连西安城里的乞丐也比以前多出许多。

几个地方遭灾,其他地方也会遭灾,到那时他们也会成为流民,成为乞丐,朝不保夕,流离失所。

沈彤听到阿治绘声绘色地讲完,也是大吃一惊。

前世这个时候,她刚到死士营,浑浑噩噩,缠绵病榻,并不知道太皇太后有没有去宝相寺煮粥,宝相寺的大锅有没有裂开。

但是沈彤知道,太皇太后之所以要去宝相寺主持腊八祭礼,是要平定民心,那个时候,送往京城的贺礼屡屡被劫,京城里人心惶惶,太皇太后不得不下了懿旨,并且要让民间长者也参加大礼,成功地转移了民众注意力,人人都以家中有长辈去参加大礼而自豪。

可是现在看来,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啊。

第九十九章 少年(十五楼的牛妈10000点币加更)

秦王府内,秦王周桓和幕僚们也在谈论这件事。

“去请三公子过来,若是萧府使也在,把他也请过来。”

秦王捻着腕上的紫檀佛珠,这串佛珠是当年离京时太祖皇帝赐给他的,那时他年少,与一群五陵少年纵横京城,恣意妄为,一日,他们这一拨人和另外一拨打了起来,对方不知他的身份,双方打得不可开交,还是五城兵马司的人闻讯赶到,原是想把这群打架斗殴的小子带走打一顿再罚点钱,没想到却认出了定国公府的二爷,接着发现四皇子居然也在其内。

太祖皇帝得知此事,把他叫到面前,对他说道“既然你喜欢打打杀杀,那就像你三皇兄那样,去战场上建功立业吧。”

临走的时候,太祖皇帝赐给他这串佛珠。后来他戴着这串佛珠立下战功,再后来他戴着这串佛珠回京奔丧,他又戴着这串佛珠亲手为王妃和两个儿子抷下一捧坟土

三公子周铮和府卫指挥萧韧一前一后进来,二人见过礼就在一旁坐下,聚精会神听着几名幕僚说话。

“太皇太后经此一事,定会认为这事是王爷做的,恐怕不久之前,就会有所动作了。”

“这件事虽然不是我们这边所为,可是剑尖却直指王爷,但是学生不认为宫里会对王爷有所行动,王爷此时既不便向宫里示好,又不便证明什么,不如以静制动,静观其变,年内,宫里还不敢对王爷轻举妄动。”

秦王面沉如水,他看向坐在一旁的周铮,道“铮儿,你有何看法”

周铮穿着一身月白长袍,腰间系着麻藤编织的绦子,虽然依礼,丧仪之后他就不用再为兄长戴孝,但是他依然着素服系麻绦,这也是秦王的意思。

坐在他下首的萧韧却是一身玄色衣袍,黑衣黑裤像个黑煞星似的,就连那脸色也像锅底似的。

秦王看他一眼,重又看向周铮,周铮起身说道“父王,孩儿闻听此事后,便叫来几位匠人询问,紫铜大锅年代久远后是否会有烧裂,他们告诉孩儿,若是火势旺盛,烧裂的情况有之,但若是想在恰到好处时裂开,除非是提前动了手脚。”

几名幕僚面面相觑,其中一个叫李思南的提醒道“三公子,此事定有蹊跷,只是现在当务之急是要让宫里不要怀疑到王爷身上啊。”

周铮笑道“这件事如此诡异,连我们都会想到宫里首当其冲要怀疑的人是父王了,难道还要上折子表白一番,说那件事并非我们做的吗”

李思南道“学生的意思当然不是要写奏折,而是”

没等李思南把话说完,周铮便道“而是要找出此事的始作俑者,无论他有何居心,也无论他是如何做到的,这件事的后果就要由他来承担,无论是宫里,还是杨家,要怀疑要对付的是他或他背后的人,而不是我们,我想宫里那位还不会老糊涂到看不清这个吧。”

秦王颔首,问道“那你说应该怎么查”

“孩儿想再让太皇太后受一次惊吓,让躲在背后那人现身,不过父王,孩儿听说宝相寺里如同铜墙铁壁一般,而那口大锅则是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真若是有人在锅上做手脚,那这人绝不可能单打独斗,要有宝相寺或者奉命在宝相寺守卫的羽林军相助才行,说不定,就是宝相寺的僧人和羽林军勾结所致。”周铮说道。

“勾结宝相寺的僧人和羽林军勾结本王试想了一下,这种事情恐怕本王也没有这个能力。”秦王微笑。

看着父王唇边的笑容,周铮一时语塞。

父王没有嘲笑他,也没有不悦,但是那笑容却带着父亲看着孩子耍宝时宠溺。

若是几年前,看到父亲这样的笑容,他会开心地爬到父亲腿上去,可是现在,周铮却有重重的挫败感。

他只好看向萧韧“小七,你怎么说”

就在秦王让人叫他们过来之前,他们正在讨论这件事,那几位铜匠还在周铮的院子里等着呢。

“王爷办不到的事,那人却能办到,卑职想了想,好像当今世上,也只有一个人了吧。”通身黑衣,衬得萧韧的肤色更加白皙,在王府里养尊处优了整个月,他脸上的风尘之色早已不见。

屋内寂寂,几位幕僚瞪大了眼睛,面上阴晴不定。

童言无忌啊,这真是童言无忌。

秦王贵为亲王,先帝皇子,当今圣上的叔父。护国公府杨家虽然位高权重,可是说到底也还是臣子。

秦王不仅身份高贵,他还手握重兵,手下人才辈出。

虽然他远在西北,可是谁敢说他在京城里就没有人脉呢,满朝文武之中,难道就没有他的人吗

可即使如此,以他之能,也无法让羽林军和宝相寺里的僧人联起手来,在大锅上面做手脚。

放眼天下,除了太皇太后还能谁能有这个本事

可是做这件事情的却不会是太皇太后,太皇太后想要栽赃秦王,有的是办法,而不会自损名声,只为嫁祸,说来说去,在世人眼中,太皇太后才是因这件事而污了圣名的那个人。

既然不会是太皇太后,那么就只可能是

众人无语,良久,秦王缓缓说道“小七的这番话倒也有几分道理。”

“王爷,当今圣上只有十四岁啊,尚未亲政。”李思南说道。

“十四岁”秦王笑了,短须微动,他一指坐在一旁的萧韧,道,“小七才十二啊,他做了多大的事别说你们不知晓。”

几位幕僚都不说话了,几个月前,萧韧被王爷关了禁闭,在小黑屋里待了多日,若不是要进京迎接世子灵柩,他被关的时间更长。虽然王爷没有明说,可是他们全都知道,王爷之所以要处罚萧韧,是因为萧韧违反王爷命令,没有立即动身回西北,而是悄悄南下,在运河上殂杀了飞鱼卫副使杨捷

萧韧年仅十二岁,就能做出如此惊天动地的大事,龙椅上的那位,已经十四了啊。

第一零零章 蠢(三更)

书院街的宅子里,沈彤听阿治讲得口沫横飞,她看一眼正在做鞋子的芳菲,问道:“这是给谁做的?”

搬过来后,许安请了一位姓袁的大婶料理家务,芳菲跟着袁婶学会了做鞋子,已经给沈彤和许安各做了一双。

“这是给双喜哥哥做的,昨天双喜哥哥给我买糖吃了。”芳菲美滋滋地说道。

沈彤失笑,对她说道:“做一会儿就到院子里踢踢键子,别伤了眼睛。”

阿治在一旁阳怪气地问道:“芳菲,我也给你买了山楂糕了,为何你不给我做啊?双喜哥买糖你就给做,我买的山楂糕你也吃的。”

“双喜哥是大人了,你是小孩,小孩要让着大人,孔融让梨你不懂吗?”芳菲冲着阿治皱起鼻子,像只要打架的小花猫。

“我是小孩?你居然说我是小孩?芳菲,你跟谁学的啊,你到西安以后就学坏了,没大没小的。”阿治气急败坏,他十八了好不好。

“我才没有学坏,是跟小姐学的啊,小姐说你还是个孩子的。”芳菲理直气壮,根本没有看到自家小姐已经黑了脸。

阿治的嘴角抽了抽,有点委屈,又有点难过,他十八了,却被两个八、九岁的小姑娘背地里叫小孩

在一旁喝茶的许安岔开了话题,他看向沈彤:“沈姑娘,依你看太皇太后这件事会不会是西安这位做的?”

西安这位,当然是指秦王周桓。

沈彤听到这件事后,她的第一个念头也是想到了秦王。

可是就在刚才,芳菲说起“小孩”这两个字时,她想起了另一个小孩。

萧韧。

自从来到西安,她就没有见过萧韧,这些子秦王府里有丧事,萧韧应该很忙,忙到忘了他们几个人。

当在京城,她曾经对萧韧说起过,她不相信萧韧去杨家会是秦王的命令。

当时萧韧没有回答,但是沈彤可以肯定,她猜对了。

四个月前,秦王世子薨逝,世人都知道,秦王世子留在京城是做人质,他死了,秦王就没有了顾忌。

可是沈彤记得很清楚,前世的这个时候,秦王还没有反,他是几年之后才反的,至于是出于什么原因,沈彤就不知道了。

秦王是在长子死后几年才起兵造反。

明明这会是一个能令世人同的理由,可是秦王却没有利用,反而是在长子薨逝几年后才起兵,这就说明,以他现在的实力起兵,并没有胜算。

秦王是个谨慎的人,这样的一个人,既然不会派出萧韧到护国公府捣乱,更不会在当下这个风口浪尖上,去砸烂一口大锅,令太皇太后被人垢病。

如果这件事是秦王的手笔,那么无疑是败笔,是一招烂棋。

一个能够忍辱负重十几年以图霸业的人,是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来的。

“不会是秦王,这件事的始作俑者应该在京城。”沈彤说道。

“在京城?京城里谁能有这么大的手笔啊?”许安想到了护国公府杨家,杨家或许可以,但是杨家绝不可能做出有损太皇太后的事来,那么难道会是定国公府萧家?萧家的确旧部门生众多,可是这些年来,定国公萧长敦远离朝堂,一副闲云野鹤的模样,这件事看上去也不像是他能策划出来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这件事和皇帝有关系。”沈彤的语气非常肯定,许安闻言蹙起了眉头。

宫里的小皇帝吗?

那个毫无存在感的皇帝。

如果不是明年开小皇帝便要大婚,册封护国公嫡长女杨兰舒为后,世人或许都快要忘记还有一个小皇帝了。

小皇帝十四岁了,过了年便十五了。

前朝也有幼主登基的,大多都是在十三四岁便亲政了。小皇帝明年就十五了,据说已有朝臣上书,请求在大婚之后,让小皇帝亲政。

可是也只是听说有人请旨,却没有传出关于小皇帝是否亲政的只言片语。

“或许小皇帝明年就能亲政了,他何必要做出这种事来呢?”许安不解。

沈彤微笑,根据她的记忆,前世直到秦王割据一方,与京城的小皇帝分庭抗礼之时,小皇帝也没有亲政,那时距现在差不多十年。

也就是说,前世的小皇帝直到二十多岁也没有亲政,大权依然被太皇太后和杨家把持。

“如果他知道自己明年不能亲政呢?他会不会很生气,很着急。”沈彤道。

会吧,当然会,宫里长大的孩子哪个没有心机,小皇帝那么小就登基了,他看到的听到的感觉到的,又岂是寻常幼童可比?

“可是我们能够想到的,太皇太后和杨家未必想不到啊,到那时小皇帝不但会暴露出自己的心思,而会连累到宝相寺和羽林军吧。”许安深知要在飞鱼卫和金吾卫眼皮底下做成这件事,要动用多少人力物力,现在出了事,太皇太后和杨家一定要查,那些为小皇帝谋划做事的人,十有八、九就会被查出来。

虽然这件事看上去蹊跷,可若是真查起来并不难啊。

“太皇太后和杨家是一定会调查的,这会儿说不定已经查出来,小皇帝在宫里的子不会好过”,沈彤心有戚戚,继续说道,“不过不用担心他,没有人比太皇太后和杨家更怕他出事,如果他死了,那张龙椅就只能给秦王或者燕北郡王了。”

皇帝当然不能死,但是其他人呢?宝相寺的僧人,羽林军的头目,甚至于飞鱼卫和金吾卫,所有人都会为这件事所牵连。

“小皇帝辛苦培养出来的人,也会在这件事里被连根拔起。”沈彤说道。

许安苦笑:“有些蠢了。”

何止是有些蠢,是太蠢。

沈彤道:“小皇帝虽然蠢,可是他做的这件事带来的影响还是很大的,说不定会引了很多人很多事来呢,可惜我们在西安,看不到了。”

见她一副看闹不怕麻烦的模样,许安笑了,沈姑娘虽然比同龄孩子要深沉心思重,可是毕竟还是个小姑娘。

第一零一章 宜宁郡主(四更)

萧韧没回自己院子,他被侧妃丁氏叫到后宅量衣裳了。狂沙文学网

从秦王书房出来的时候,秦王把萧韧叫住,皱着眉头说道:“小小年纪,怎么穿得像个黑无常似的?”

秦王说这句话没有避人,内侍们察言观色,立刻便去告知了侧妃丁氏。

丁氏进府多年,膝下只有一个女儿,秦王妃薨逝后,王府后宅便由丁氏打理。

萧韧和周铮走到半路上,就被丁氏派来的内侍叫了过去。

萧韧和周铮年纪小,尚能随便出入后宅,即使如此,丁氏也没有露面。

两人到的地方是以前秦王妃的院子,秦王妃薨逝后,秦王并没有把院子封起来,而是把世子和二公子的遗物搬了进来,这些遗物有他们小时候留在西安的,也有从京城取回来的,秦王妃至死也没能见到两个儿子。

周铮时常会来这里,萧韧偶尔也会跟着他一起来。

这院子并没有在秦王妃去世后变得冷清森,反而比起当年更加闹。

今天到的时候,王府针织房的内侍和嬷嬷已经候着了,周铮的妹妹宜宁郡主也在。

宜宁九岁,生母丁氏,秦王妃在世时,对宜宁很是喜欢,更是将她养在边,直到秦王妃薨逝,宜宁才回到丁氏边。

但是宜宁与丁氏并不亲厚,反而一有机会就跑来秦王妃住过的院子里,她从小在这里长大,这里有她最快乐的时光。

秦王听说后,没有斥责她,反而让她搬了回来。

丁氏为此很难过,但是她只是侧妃,如同普通人家的妾室,反而比不上早有封号的宜宁郡主,因此哭诉几次也只能做罢。

秦王妃的院子很大,内有东西两个跨院,宜宁占了西院,东院里放的则是世子和二公子的遗物。

“三哥,七哥,你们来了。”可能是年纪太小的缘故,宜宁的相貌看上去和丁氏并不相像。圆圆的脸蛋,圆圆的眼睛,笑起来有两个圆圆的酒涡。

无论是周铮还是萧韧,对于让他们来量衣裳都很厌烦,无奈这是丁侧妃的一番好意,他们还是来了。

看到宜宁,两人的心才舒展开来。

在强压子,被太监和嬷嬷们像两具木偶般摆弄了一个时辰的周铮和萧韧,终于长抒一口气。

“三哥,七哥,你们从父王那里回来的,有没有听他提起上元节的灯会啊?”宜宁问道。

灯会?什么灯会?

萧韧一脸莫名,反倒是周铮柔声细语地向宜宁解释,今年不办灯会是为了大哥清静,没有别的意思。

宜宁扁扁嘴,想哭,周铮好脾气地哄了几句,又答应下次带她一起出府,去白水街买好吃的。

萧韧见周铮哄住了宜宁,转便向外走,宜宁是周铮的妹妹,哄妹妹妹这种事,还是留给周铮自己中,他最烦女孩子了,尤其是这种小女娃。

“七哥,七哥,你别走。”后传来宜宁软糯的声音。

萧韧不得不转过来,问道:“什么事?”

宜宁三步并两步跑到萧韧面前:“七哥,你从府卫里给我拨两个行吗?”

“你要人做什么?”萧韧没好气地说道。

“没事,我就是想让他们保护我。”宜宁说道。

“你出门的时候,都有府卫跟随,你还另外要两个人做什么?”萧韧问道。

闻言,周铮咦了一声,道:“宁儿,是不是有什么人欺负你,才找小七要人壮胆啊,你告诉三哥,是谁欺负你了。”

在说这番话的时候,周铮便想起这些子时常有女眷过来,宜宁十有八、九是被那些女眷给欺负了。

“不是不是,谁敢欺负我啊,一脚把他踢飞了。”宜宁一边说,还不忘晃晃自己的小短腿。

周铮还要再问,萧韧已经皱起眉头,转便走,他最烦小女娃了,尤其是像宜宁这样的,蹦蹦跳跳像个傻子似的。

“七哥,你答应我了吗?我就当你答应了啊。”后传来宜宁的喊声,接着便是周铮的斥责声。

电光火石间,萧韧忽然想起一个人来。

和宜宁差不多的年纪,可是举手投足可和宜宁不一样,比宜宁让人顺眼多了。

回到自己位于王府前院的院子里,萧韧立刻叫来了岳阳:“沈姑娘他们在晋安时就和我们分开了,他们到西安后住在哪里,快去查!”

第二天,报便到了萧韧面前。

沈彤六人住在书院街,离王府也不远,顶多半个时辰的路程。

偏偏这时,宜宁悄悄溜到前院找萧韧,还是要两名侍卫,给她贴保护。

萧韧真心懒得搭理这种小女娃,他把宜宁交给岳阳,让岳阳一定要把宜宁哄得高高兴兴,而他自己则去了书院街。

快过年了,街上到处喜气洋洋,前阵子因为世子之死,而自发穿孝的人们,这会儿早就没有了悲伤,欢欢喜喜忙着过年的事。

萧韧还没有找到岳阳查出的那座宅子,就看到了沈彤。

沈彤和芳菲,每人手里举着一串冰糖葫芦,就站在书院街拐弯的地方,啃得正欢。

萧韧忽然出现在她们面前时,两人全都吓了一跳。

“萧韧,好久不见。”沈彤愉快地说道。

“嗯,你跟我回王府吧。”萧韧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

“不去,现在我不想让秦王见到我”,沈彤说道,忽然想到了什么,她又追问道,“你和你下面的人,把我的事告诉秦王了?”

“没有,我没说,见过你的那六个,都不是会暗地里告状的那种人,你的事我不让说,他们就不会说的。”萧韧说道。

沈彤松了口气,咬了一口冰糖葫芦,含糊不清地问道:“那你来找我做什么?”

“我来看看你的已经跑了。”萧韧冷声说道,在护国公府密道里的那个女子,并不是沈彤的娘,所以萧韧怀疑,这个死丫头怕是想要逃走,继续找寻她娘。

“大冬天的,天气那么冷,我是不会逃走的,你不用像防贼似的防着我。”刚开始住在这里时倒也没觉什么。可是住得久了,便总有人伸手探脑向这边看过来。

第一零二章 彤彤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走?”萧韧问道。

“春暖花开的时候。”沈彤把最后一颗山楂塞进嘴里,意犹未尽。

春暖花开的时候,也就是说开春以后,她就要溜出西安逃走了?

“你知道到哪里找你娘吗?”萧韧又问。

“嗯。”沈彤没有瞒他,但是她也不会继续说下去,那个地址是她猜的。

“沈彤,如果王爷知晓你要去寻找你娘,他一定会帮你的。”萧韧有些不解,他不知道这个小女娃哪里来的勇气和硬气,当初蒋双流南下是王爷同意的,如果王爷知道沈彤来到西安,会很欣慰。

沈彤摇摇头:“有些事情我还没弄明白,在此之前,我无法借助外力,只能靠自己。”

说穿了,她是不能信任其他人。

“你连王爷也不信任?那你还把这些事情告诉我?”萧韧无法理解沈彤的做法,如果不信任王爷,为何要来西安?

“因为我信任你啊。”

沈彤脆生生的声音响起,萧韧瞪大了眼睛:“你信任我?”

她连王爷都不信任,竟然会信任他?

“至少现在,我是信任你的。”沈彤说道。

萧韧扬唇笑了,在沈彤心里,他比王爷还要可信吗?小孩子,真是小孩子的想法啊,真幼稚。

萧韧没有再问下去,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想再问了。

“沈彤,你走的时候告诉我一声,我来送送你。”萧韧说道。

“好,我会告诉你的,但你不要告诉别人。”沈彤笑着扬起手掌,她的手很小,很白,没有茧子,不像是练过武的。

“干嘛?又来这一套,真矫情”,萧韧没有和她击掌,他扭头就走,走出几步又转过身来,道,“我在清水巷有处宅子,你到那里去送信,我很快就能知道。”

清水巷的宅子是王爷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但是却没让他搬出去,他还住在王府。王府森严,沈彤想给她送信,根本送不进去,清水巷的宅子就不用了,他说了算。

萧韧离开了书院街,没回王府,而是直接去了清水巷。

“如果有一个这么高”,他比划着,说道,“很白,细眉大眼嘴巴小小,长得很丑的小丫头来找我,你们立刻去王府叫我过来。”

仆从们面面相觑,他们无法想像长得很白、细眉大眼小嘴巴,可又很丑的小姑娘是什么样子的。

“七少,要不您告诉我们,她叫什么名字吧,提名字好认些。”一名老仆说道。

“她叫”不能说她姓沈,姓沈的并不多,万一被人猜出来是她,那个死丫头会以为是他故意泄漏出去的,“她叫彤彤,这名字真难听。”

“哦,是彤彤姑娘,我等记下了。”老仆说道。

虽然不知道这位长得丑名字也难听的小姑娘是怎么得罪七少的,但是七少专程过来,亲自叫了他们吩咐这事,想来一定很重要,这小姑娘可真是不知死活,得罪了七少,没有好日子过了。

萧韧却在心里腹诽,他第一次听到彤彤这两个字还是从蒋双流口中,那个年纪一大把的老头子张口闭口在说彤彤,彤彤很机灵,看到杨锦程来了,彤彤假装唱戏抹花了脸;彤彤看上去很乖巧,于是他们全都上当了,彤彤带着丫鬟悄悄跑了,直到第二天他才发现。

烦死了,蒋双流是越活越回去了,被个小丫头耍了就耍了呗,他倒好,像怨妇似的说了两个时辰,那时他被王爷关在小黑屋里,想躲没处躲,只好隔着铁栅栏听着蒋双流诉苦,诉完苦,还要替那老头子保守秘密,不能告诉蒋修杰,免得让当儿子的知道自家老子的糗事。

想起蒋双流,萧韧心情大好,马上过年了,蒋双流要回来了。

蒋双流是在三天后回到西安的,他见过秦王后,就去找萧韧。

“七少,七少,你去京城后去过国公府吗?”蒋双流问道。

“去过,我在国公府待了几天。”提到国公府,萧韧首先想到的就是护国公府杨家,他混进杨家的事并不是秘密,回到西安后,他就告知了秦王,除了没提沈彤,他把在国公府所见所闻都说了,还有张四儿的死,现在要再选一个合适的人送进国公府了。

“你去了国公府?国公爷还好吧,你”蒋双流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就看到萧韧的脸拉长了。

“七少去的哪个国公府?”蒋双流讪讪问道。

“杨家。”说完,萧韧头也没回就出去了,把蒋双流一个人扔在厅里。

千里之外的皇宫里一片喜气洋洋,太皇太后最爱繁华,也爱年节,因为年节的时候可以尽情繁华。

宫墙内的树木,无论落叶还是没有落叶,都缀上了织着金线的红绸,树干上也用金丝红绸圈圈缠绕,有风吹过,满树金红迎风招展。

内侍和宫女们换上了崭新艳丽的衣裳,太皇太后的宫里更是在宫墙上重新刷了红漆,那些红漆里洒了金屑,闪闪发光。

宫里重重珠帘,即使是在夜晚也闪烁着润泽的珠光,太皇太后身上的金丝凤袍是尚衣局自去年这个时候就开始缝制的,十几名手艺高超的宫女用了一年才缝制完成。

太皇太后站在一人高的琉璃镜前试衣,华丽的衣饰非但没有让她容光焕发,反而衬得她的容颜更加衰老,脂粉也掩盖不住那深深浅浅的皱纹,她再也不是当年骑在牛背上青春少艾的杨氏女了。

太皇太后冷哼一声,让宫女给她除下身上的锦衣美服:“谁给皇帝看病呢,去,把给皇帝看病的太医叫过来。”

皇帝病了,自从宝相寺的监寺和尚和羽林军副统领齐齐死在诏狱之后,皇帝就病了。

这两个人都是忠心耿耿的,他们不想让他们的皇帝忧心,自己咬舌自尽了,他们死得其所,死得很满足。

太皇太后让人把这两人的人头捧到皇帝面前,皇帝先是吓得面如土色,接着便呕吐起来,把前一天吃的东西也吐出来了。

他只有十四岁,他高高在上,他甚至很少有机会走出宫门,他没有见过死人,他连死猫死狗都没有见过。

这两颗人头,面目狰狞,竟然还睁着眼睛,原来死人也能睁着眼睛啊,太可怕,也太恶心了。

第一零三章 五日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零三章五日“太皇太后,臣无能,臣无能。”

两名太医跪在太皇太后脚下,磕头如捣蒜。

“你们无能?那好,给哀家说说,究竟是如何无能了。”太皇太后和言悦色,眼睛却没有去看他们,而是端详着手指上簇新的指甲套,指甲套上镶着红蓝宝石和珍珠,精美得不似人间之物。

“万岁病重,臣等医治无效,万岁依然受病魔折磨,这是臣等的错,臣等无能之过。”两名太医不敢抬头,磕头不已。

“那依你等所说,皇帝的病是药石无灵了?”太皇太后轻眯凤目,终于看向趴跪在地上的两人。

“万岁是真龙天子,臣等不敢妄言,还请太皇太后恕罪,臣等愿遍寻神医,为万岁医治。”太医们说道。

“那么皇帝的病几日可治好?”太皇太后问的是皇帝的病几日治好,却不是问神医几日可以寻到。

两名太医怔了怔,他们原想借着寻找神医把这个差使推给别人,没想到太皇太后却根本没有接他们的话茬,只问几日能把皇帝的病治好。

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滚落下来,落到他们身上铺着金砖的地板上。

“十日。”一名太医颤抖着声音说道。

“十日啊,那岂非是皇帝要在病榻上过年了?不行。”太皇太后冷声说道。

“五日。”另一名太医怯怯出声,寒冬腊月,他的衣裳已经被汗湿透。五日后便是腊月二十九,那天治好,皇帝还能主持大年三十的祭祖和大年初一的大朝会,虽然他只是个摆设,但是有这个摆设也比没有强吧。

“五日啊,好,难得你们如此识得大体,那就五日吧”,太皇太后的声音更加温柔,“五日期满,皇帝的龙体若是未能康愈,那你们就带着全家老小,到皇陵里侍候圣祖皇帝吧。”

“臣等谢过太皇太后,臣等告退。”

两名太医起身,其中一个小腿发软,还没站起便又摔倒在地,另一个连忙扶起他,两人惊慌失措地退了出去。

太皇太后望着他们离去的身影,冷冷道:“装病?想死?做梦!”

两名太医退出朝阳宫,其中一个用衣袖拭把头上的汗水,长舒了一口气:“吓死我了,还好,太皇太后没说要赐我等的死罪,只是让去守皇陵,那倒也好,一身轻松,不用再管这些事了。”

“你以为守皇陵就是好事吗?除了血浓于水的宗室和手握重兵的武将,能去皇陵服侍先帝的就只有宫中女子和阉人,你是想要让你和子侄全都”

话未说完,就被人捂了嘴:“快别说了,你是想把我给吓死吗?”

吓死倒也好了,可是他们却吓不死,所以只能捱着。

“现在咱们只能去求陛下了,求陛下开恩,五天内龙体痊愈。”

陛下本就没有病,却还要装病,让他们对外宣称龙体有恙,不能上朝,不能去给太皇太后请安。

承乾宫内,皇帝蜷缩在罗汉榻上,他已经十四岁了,可是比同龄孩子要瘦小,看上去只有十一二岁。

他的父亲先太子自幼体弱多病,缠绵病榻,子嗣不易,太子妃千辛万苦才诞下了他。小时候他看惯父亲生病的样子,所以他学得很像。

但是他学得再像,也瞒不过太医,好在这两名太医都很听话,他让他们怎么说,他们从不违抗。

“你们回来了?皇祖母都说过什么,你们一字一句告诉朕,一个字也不能漏下。”罗汉榻上的少年天子坐了起来,眉目如画,只是略显苍白。

“陛下,请救救微臣吧,如果陛下的病还是不能治好,微臣全家就要被送去守皇陵了,到时微臣就再也不能服侍陛下,换了太医院其他人过来,微臣不放心啊,陛下!”

两名太医痛哭流涕,把今日朝阳宫中太皇太后说过的每一句话全都复述了一遍。

在外人看来,他们是太医,是行走于后宫,侍奉天子的人,可是在这宫里,他们只是小人物,蝼蚁一般的小人物。

皇帝的脸色由苍白转为灰败,白得近乎透明的手指紧抓着罗汉椅上的蟠龙锦褥。

“五日?朕只有五日了吗?”他喃喃自语。

“臣等倾尽所学,保陛下康健。”皇帝本就没有病,只要他不再装病,那他当然康健了。

皇帝望着他们,良久,颓然地挥挥手:“跪安吧。”

“陛下,陛下,救救微臣和家人吧。”

“陛下,微臣忠心可表人月。”

两名太医终于退了出去,皇帝的耳边还萦绕着他们的哭声。

他们是真的害怕了吧,谁不害怕呢,他也怕啊,他比所有人都要害怕。

“京泽,京泽!”皇帝呼喊。

承乾宫太监总管京泽闻声过来,他就在殿内,方才太医的话全都听到了。

“京泽,朕该怎么办,朕该怎么办啊!”皇帝失声痛哭。

“陛下,一直装病也不是个事儿,不如就趁着这个机会病愈吧。”京泽说道,他本就不同意皇帝装病,无奈皇帝说什么也不肯听,执意要装病,以此来逃避与太皇太后正面相对。

“可是皇祖母会把朕变成活死人的,她已经把腊八那天在锅上做手脚的人都给杀了”皇帝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自己的抽噎打断了。

“陛下莫急,太皇太后不会像对待那些人那般对待陛下的,您是她老人家的嫡亲孙儿,她老人家也只有您这一个亲孙儿啊。”京泽安慰道。

“可是她会把朕变成活死人,让朕像个偶人似的为她所用,她本来就不想让朕亲政,现在更不会了,无论文武百官上多少折子,她都不会答应了。”皇帝哭得累了,趴倒在罗汉床上。

“陛下,不如让奴婢去找那位吧。”京泽说道。

“不,上一次朕没有听他的话,他已经不信任朕了,他一定担心朕会把他拖下水的。”小皇帝抹了把眼泪,他让京泽把计策转告那人后,那人立刻阻止,可是他还是做了,而且做得很成功,可是正当他沾沾自喜时,太皇太后就送来两颗人头。

他完了,他真的要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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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四章 皇帝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零四章皇帝京城也和宫里一样,花团锦簇,喜气洋洋,处处弥漫着过年的气息。

即使如此,腊八节那天,宝相寺内发生的事,依然是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谈资。

尽管飞鱼卫也曾当街抓了几个谈论此事的人,但是依然掩不住芸芸众口。

对于皇室而言,这是丑事。

但是对于百姓而言,这是激怒了佛菩萨,这是事关天下人的大事。

那些有幸参加腊八祭礼的长者和他们的家人,更是吓得惶惶不可终日,被飞鱼卫当街抓走的人里,就有两个家中长辈刁天就在宝相寺内。

他们在现场,他们亲眼见到亲耳听到,这件事被传得沸沸扬扬,飞鱼卫不会去抓当天在场的宗室勋贵文武百官头上,可是却会拿他们下手,杀鸡儆猴。

提心吊胆,加之冬日寒冷,不过半个月,就有五位老者先后去世。

这更加剧了民众的恐慌。

佛菩萨果真是发怒了,这五位长者本是高寿多福之人,可是说死就死了,这太可怕了。

在战战兢兢之中,崇文九年的春节来到了。

缠绵病榻多日的皇帝龙体大安,在春节的大朝会上,皇帝坐在龙椅上,面对文武百官的恭贺,微笑颔首。

“吾皇谦和,有贤君之风,此乃大齐之福,百姓之福啊!”

“是啊,万岁开春就要大婚了,到那时就是大人了,可以亲政了。”

“圣祖皇帝泉下有知,也该欣慰了!”

“是啊,我们等了这么多年,也终于等到了。”

“太皇太后辛苦教导万岁,又帮万岁管理朝堂,如今也可卸下重任,含饴弄孙,得享天伦了。”

朝臣们私下里说的这些话,传进了皇帝耳中,也同样传进了太皇太后耳中。

“哈哈哈,有这么多人盼着哀家把朝政交出来吗?他们是觉得小皇帝更容易把控,任由他们哄骗,任由他们为所欲为!”

“哀家就要看看,他们还有什么招数,哀家就坐在那里,等着他们!”

“来人啊,把哀家方才说过的话传到承乾宫,让我们的皇帝听到。”

半个时辰后,太皇太后的这番话便传到了皇帝耳中,皇帝手上一颤,手中的茶盏落到地上,砸得粉碎

“陛下陛下,有没有烫着,来人啊。”

“叫太医,快叫太医来。”

自从皇帝“痊愈”之中,他身边服侍的人就更多了,承乾宫里进了新人,有几十人之多,就连太医也由之前的两名轮值,变成八人轮值,随时都有四人在殿外侯着。

皇帝木然而坐,任由太医们在他那没有受伤的手上涂抹药膏,四周弥漫着药香,充斥着内侍们尖利的叫声,如同这里发生了天大的事情一般。

皇帝的心在一点点沉下去,眼眸中的神采也变得黯淡无光。

京泽陪着笑在和他说着有趣的事情:“那杂耍班子如此红着呢,碗大的圆圈嗖的一声就钻过去了,用刀垒成的高山,踩着刀刃就能爬上去,对了,还会飞呢,一眨眼就不见了,再出来时手里托着个大蟠桃,说是从王母娘娘的蟠桃园摘回来的,那大蟠桃上还沾着仙露呢。”

整个正月,宫里都会很热闹,除了歌舞,还有大戏,就连民间时兴的大鼓三弦和杂耍也有,要热热闹闹到出了正月,可是出了正月后还会更热闹,因为皇帝大婚的日子也到了,真是好事连连,喜庆连连,这会是皇帝登基后宫里最热闹的时候了。

宫里热闹喜庆,民间当然也要热闹喜庆,多好啊,真是太好了。

皇帝茫然地听着,忽然,他抬起头来看向滔滔不绝的京泽:“你说他们会飞?”

“是啊,会飞,眨眼间就飞得不见踪影。”京泽扬起手臂,翘起兰花指,做了个曼妙飞天的姿势,配上他水桶般的腰肢和脸上鲜艳的胭脂,滑稽可笑。

皇帝终于笑了,笑容让他的脸上有了少年的气息。

“朕想看看他们的杂耍,传朕旨,宣他们来承乾宫,表演杂耍给朕瞧瞧。”

虽然他无法在朝堂上下旨,但是下旨让已在宫中的杂耍班子来承乾宫还是可以的。

没有人阻拦,让京泽说得大家都想亲眼看看,看看艺人们是如何从天上摘下带着仙露的大蟠桃。

穿过重重宫门,皇帝的旨意由太监送了出去,当然不是送到杂耍班子那里,而是先送去了朝阳宫。

“你们这些蠢东西,皇帝想看杂耍,你们来告诉哀家做什么,还嫌哀家的心操得不够吗?快去你们该去的地方,以后皇帝想玩什么,想看什么,只管由着他,皇帝长大了,不是小孩子了,你们啊,一看就是些不懂事的。”

说到这里,太皇太后忽然想起了什么,问身边的女史:“还多亏了这群大惊小怪的猴崽子们,哀家才想起来皇帝马上就要大婚了,除了这些小孩家喜欢的杂耍,那些大人们该懂该会的事,他也要学了。你去挑几个合适的人,送到承乾宫去,要懂事的,知道疼人的。”

女史领旨而去,她当然不是去挑人,人是早就挑好的,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备下,精心调,如今要派上用场了。

这些人并非只有几个,而是二十几个,只不过今次只用两上,余下的则根据她们各自的长处,待到合适的机会,再一一送到皇帝身边。

太皇太后是这世上真正疼爱皇帝的人,她把一切都为皇帝安排好了,只要有太皇太后,有杨家,皇帝只要看看杂耍什么都不去做,也能国泰民安,天下太平。

杂耍班子进了承乾宫,两位美貌宫女也送进了承乾宫,那晚,十四岁的皇帝初尝鱼水之欢,青涩颤抖,手足无措。

完事之后,宫女被抬下去,皇帝拥被而坐,依然在颤栗。

京泽让人扶了皇帝香汤沐浴,皇帝忽然紧紧抓住京泽的手,问道:“朕长大了,是吗?”

“是啊,陛下长大了,是大人了。”京泽用香帕捂嘴偷笑。

“那么朕会有子嗣吧,等到朕有了子嗣,立了太子,朕就没有用处了吧,皇祖母连偶人也不让朕做了,她会杀了朕吧?”

第一零五章 皇帝亲政就好了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零五章皇帝亲政就好了夜半,数只鸽子从京城不同的地方飞出来,飞出京城。

它们属于不同的主人,飞去不同的目的地,但是它们带去的消息却是同样的。

西安城里,萧韧把信鸽带来的消息禀告了秦王,秦王微笑:“如此大的事,民众们也要知晓。”

“是。”萧韧应声而去。

走出王爷的外书房,迎面遇到宜宁郡主。

宜宁郡主怀里抱着一只猫,兴冲冲地走过来。

“七哥,大黄有宝宝了。”大黄是她的猫,一只肥大的黄猫。

萧韧皱眉,瓮声瓮气地道:“你怎么把猫带到这里来了?”

“大黄有宝宝了,我要告诉父王,父王一定很高兴。”

秦王妃临终前的几个月,有只不知从哪里来的猫,在秦王妃的院子屋后产下一窝小猫,大黄就是其中一只。天气寒冷,待到内侍们发现这窝小猫时,只有大黄还活着。秦王妃就让内侍们把小猫抱进殿内养着,秦王妃薨逝时,还是幼猫的大黄跪坐在秦王妃灵前哀叫不已,秦王见了,就让人把大黄继续养在秦王妃的院子里,让指定了一名内侍照顾大黄。

大黄已经四岁了,还是第一次怀孕,宜宁郡主觉得这是大事,一定要告诉父王。

秦王膝下只余下周铮和宜宁两个孩子,因此他对一双儿女非常疼爱,宜宁年幼,想念父王时,就会跑到外院来,秦王也从未斥责于她。

宜宁很兴奋,圆圆的脸蛋都是笑,她忘记缠着萧韧派人给她的事,抱着大黄就往外书房跑去。

萧韧哼了一声,女孩子就是这么烦人,大惊小怪的,真讨厌。

不过,大黄怎么是只母的?看上去挺威风的,他一直以为大黄是公的啊。

萧韧决定在清水巷的宅子里养几只虎虎生风的大狼犬,能咬死人的那种。

没过几天,京城里的事情便在西安城里传得人尽皆知。

宝相寺的监寺大师被砍头了,羽林军副统领也被砍头了,还有几位腊八节去宝相寺的古稀老人也死了,他们的子孙被飞鱼卫抓进了诏狱!

太可怕了,京城太可怕了,能去参加腊八节祭佛礼,明明是人人羡慕光耀门楣的好事,现在却成了祸延子孙的灾难。

“如果换做是我,我也不活了,活着只会连累子孙,还不如死了。”

“他们做错了什么,朝廷就是想要掩人耳目。”

“唉,宝相寺的监寺和尚,那是高僧啊,连高僧也要被砍头,难怪佛菩萨要动怒啊。”

“太皇太后这么狠毒,皇上也不管吗?”

“皇上还是小孩子,太皇太后是他的祖母,当孙儿的怎么能管祖母。”

“听说皇上要大婚了,大婚以后就能亲政了吧,也不知佛菩萨能不能晚上两个月再降罪啊。”

“唉,我家堂哥在京城做生意发了财,还要让我们都过去,可京城这么吓人,还是不要去了吧。”

与此同时,西安城里听到的消息,在其他城镇也在被谈论。

坏消息是京城太可怕了,太皇太后太可怕了,佛菩萨动怒了,杀了高僧了,普通百姓被抄家灭门了!

有坏消息,也就有好消息,好消息就是皇帝要大婚了,大婚以后就能亲政了。

谁也不知道皇帝亲政对于普通百姓有何好处,但是相比于太皇太后,一定会更好。

“米价又长了,一升米长了两文钱呢。”

“没事,不用急,皇帝亲政后就好了。”

“今年比往年都要冷,听说冻死了很多人。”

“唉,等到皇帝亲政后就好了。”

“山里闹土匪,抢了很多村子了,知县派去的人也被打败了,卫所的军爷不肯来,知县也没有办法啊。”

“等到皇帝亲政就好了,卫所会来剿匪,土匪都会被肃清。”

年后又下了雪,沈彤把窗子打开一条缝,趴在窗前看到芳菲披着一身雪花跑了进来。

“馄饨摊子没有出来,袁婶说她会包馄饨,今天中饭就吃热馄饨。对了,我刚路过医馆时,看到有好多人呢,都是雪天走路摔倒的。”芳菲像连珠炮似的说着话。

沈彤道:“咦,有这么多人摔倒啊。”

“是啊,奴婢听医馆的小徒弟说,今年摔倒的人格外多,等到皇帝亲政后就好了,那时就没有这么多人受伤了。”虽然搬来没多久,芳菲已经认识了不少人。

沈彤刚刚从炕桌上端起茶碗喝了一口,闻言差点把茶水全都喷出来。

这究竟是哪个混蛋带头说的啊,以至于到了现在,无论什么事情,人们都能和皇帝亲政联系起来,皇帝亲政了,就无灾无难;皇帝亲政了,鞑子不敢来,土匪也没有了;皇帝亲政了,买米买肉都便宜;皇帝亲政了,读书人就能考中秀才,经商的都能赚到大钱,皇帝亲政了,下雪天走路都不会滑倒了!

她可记得,前世直到秦王得了天下,小皇帝也没有亲政。

脑子里灵光闪过,沈彤忽然很想知道,是不是其他地方的百姓,也像西安城里的一样,无时无刻都在盼望着皇帝亲政啊,如果是那样

过了正月初五,牙行开市大吉,许安和路友盘下了两间铺子,王双喜和阿治都受过重伤,身子并没有完全养好,这两间铺子就交给了他们。

前任东家留下的人手和货源都是现成的,掌柜和伙计听说薪水不变,还加了一成,便都留下了,王双喜和阿治一边看着铺子,一边调理身体。

许安和路友,则开始准备和沈彤一起南下。

这是几人商量后的结果,此番南下,要避人耳目,而且还不能全都离开,否则萧韧定会认为他们脱离了他的掌握。

事实也和他们想的差不多,自从萧韧得知他们住在书院街后,书院街的宅子附近,就常常看到有人窥视,不是天天来,而是隔三差五过来看看。不用问也知道,这是萧韧的人。

待到沈彤几人把一切安排妥当,西安城外的桃花也开了。

京城里传来皇帝大婚的消息,秦王府里,大黄生了四只小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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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六章 骗子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零六章骗子小猫长得很快,几乎一天一个样,宜宁把四只小猫盯得比大黄还要紧,周铮悄悄抱走一只想逗逗她,宜宁哭得死去活来,得知是周铮抱走的,她还一状告到父王那里,丁侧妃听说以后,连忙让人往周铮院子里送去一斛珍珠,生怕周铮因此恼了这个庶妹。

周铮为此哭笑不得,不过从此以后,也没人再打那窝小猫的主意了,就连同宜宁交好的几位贵女也不敢张口。

周铮没想到,萧韧却找宜宁要了一只,而且宜宁很大方地给了,给的还是长得最像大黄的那只。

“小七养猫?他养猫?宜宁,你去他院子里的小厨房看看,那只猫八成在锅里煮了,四方街有家粤人开的馆子,有道名菜就叫龙虎斗”

周铮的话还没有说完,宜宁就啊的一声尖叫,掉头就往前院跑,被管事嬷嬷一把抱住:“我的好郡主,公子爷是逗您呢,昨儿个七少还打发小栗子仔仔细细问了小猫要怎么养,如果七少要把小猫送到厨房去,还用问这个?”

宜宁抹一把眼泪:“小栗子真来问了?”

“嬷嬷啥时骗过郡主啊,好多人都见到他了。”几个丫鬟在一旁连忙附和,看到了,小栗子问得详细着呢。

宜宁这才放下心来,冲着周铮瞪起眼珠子:“坏三哥,你又骗我。”

周铮笑过一会儿,问道:“话说小七给了你什么好处,你连小猫也给他了。”

宜宁凑到他耳边,小声说道:“七哥给了我两名侍卫,都是武艺很高强的,七哥说平时是看不到他们的,可若是我有了危险,他们就会出来了。”

原来是这个。

这不是普通侍卫,这是暗卫。

周铮隐约记得几个月前的确有过这回事,不过他没有放在心上,原来宜宁还记得,而且萧韧真的给了她两个人。

“宜宁,府城有侍卫,你另外要两个暗卫做什么?”周铮问道。

宜宁紧闭着小嘴,看着脚尖,一副打死也不说的模样。

周铮素来疼爱这个比自己小三岁的妹妹,见她不肯说,也就没有再难为她,揉揉她的头发,叮嘱她没有要紧事,不要动用那两名暗卫。

宜宁虽然年幼,但是她长在秦王府,从小到大就知道他们兄妹普通人家的孩子不一样,表面上要什么有什么,实则更要谨慎行事。

见她听懂了自己的话,周铮也不再多说,转身出去,他要去看看萧韧在做什么。

萧韧没在王府,他去了清水巷。

“七少,老奴每天都在门房盯着,您说的那位彤彤姑娘没有来过,知道这宅子的不多,这些日子也没人来这儿找过您。”

已经春暖花开了,沈彤该走了。

莫非她改了主意?

小孩子做事就是没准儿。

趁着今天有空,他去书院街看看,也好教训她几句。

书院街的那处宅子大门紧闭,铁将军把门。

萧韧转身便去了他们在西安开的铺子,这些日子,他的人一直盯着这里,沈彤平日不出门,她的那个傻丫头芳菲出出进进,偶尔也会去铺子里。

想来今天全都去了铺子。

果然,远远就看到芳菲站在铺子门口,手里举着个糖人正在傻笑,却没有看到沈彤。

“你家小姐呢?”萧韧走过去,没好气地问道。

“咦,是你啊”,芳菲认出了萧韧,她看看萧韧身后,只有他一个人,那六个漂亮大哥哥没有跟着一起来,“小姐不在啊,你不知道吗?”

“不在?那她在哪儿?”没在家,也没在铺子,她还能去哪儿?

芳菲瞪大眼睛,像看傻子似的看着萧韧,对上萧韧要吃人的眼神,她缩缩脖子,连忙说道:“小姐没在西安,走了好多天了。”

回到王府,萧韧还在生气,他也说不清自己为何这样生气,那个死丫头,果然在骗他!

说好的临走时会告诉他,说好的让他去送的,她不但说话不算数,而且还把另外两个人连同芳菲一起留下,做出他们还在西安的假像,其实她和许安路友早就走了。

他甚至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芳菲也不知道,看样子不像在说谎,沈彤没有告诉她。

萧韧练了一趟拳,她说他相信他的,对,她的确这样说过。

那天她还要和他击掌,是他觉得她矫情。

周铮来的时候,萧韧还在练拳,三月的西安城,乍暖还凉,萧韧赤着上身,挥拳如风。

周铮摇摇头,这哪里是在练拳,分别是在发狠,也不知道是谁得罪他了,还是离他远点吧。

萧韧不知道沈彤去了哪里。

芳菲也不知道,阿治和王双喜同样不知道,沈彤走的时候没有说,他们也没问,沈彤是个让人放心的姑娘,何况还有许安和路友一起随行。

沈彤要去的地方是野猪岭。

野猪岭离上乔镇和下乔镇都不远,中间隔了一条乔河。

野猪岭有个小王庄,小王庄有个黄寡妇,当日蓉娘就是从小王庄带回了那个孩子,黄寡妇的女儿。

对于在柳家湾发生的那些事,当初沈彤以为自己明白了,可是当她遇到了许安几个,便又觉得不明白了,直到她进了京城,亲眼看到藏在箱子里的那个女人时,她就彻底不明白了。

来到西安后,她什么也没有做,每天都在反反复复想这件事,但是那也只是想想而已,她必须要南下,必须要亲眼见见那个黄寡妇。

曾经她认为黄寡妇母女是阿娘和她的替身,可是现在她有些不相信了。

这一切太诡异,阿娘的做法也太出乎她的意料了。

皇帝大婚,大赦天下,同时还减免了三年赋税,从西往南,这一路之上,处处可见欢声笑语,皇帝大婚减免赋税了,皇帝是明君,是贤君,这才只是开始,好日子还在后头,待到皇帝亲政后,好事会越来越多的。

有民众自发到寺庙里祈福,祈求风调雨顺,皇帝早日亲政。

一切就如沈彤在西安时猜测的一样。

皇帝亲不亲政,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无关紧要,在此之前,他们当中很多人,甚至不知道朝堂里是谁在主事,可是现在,这些人都有一个执念,那就是皇帝一定要亲政!

第一零七章 挥刀霍霍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零七章挥刀霍霍晨露薄霭,柳岸晓莺,放眼望去,满目桃粉梨白,越往南走,春色愈浓。三五成群的少年书生,一袭轻衫,一柄春扇,走在漫烂春色中,或吟诗或做对,也有出外踏青的女眷,软轿香车,脂香花香洒落一路。

匍匐在草丛里的两个孩子显然不是来踏春的,他们一动不动,如同两具小小的木头。

他们在等,等着要等的人。

终于,两驾车一前一后行驶而来,骡马壮健,车上挂着嵌着银丝的琉璃灯笼,就连车上也镶着琉璃,有女子的笑声从打开的琉璃窗子里传出来,如同春天的风儿,轻柔芬芳。

两个孩子从草丛里走出来,走到大路上,他们衣衫褴褛,脸上肮脏,站在满地绿草繁花中,显得分外不协调。

车马式大声呼喝:“让开让开!”

两个孩子非但没有让开,反而在大路中间跪下:“小民一家十五口,皆被贼人所杀,知县大人非但不派人剿杀山贼,反将我等逐出村子,流离失所,请官大人为小民做主!”

一个孩子说完,另一个孩子趴在地上磕起头来,砰砰砰,掷地有声,有鲜血从孩子的额头渗出来,他仍然在磕。

两驾骡车缓缓停下,有随从过来驱赶孩子,两个孩子嘶声高喊:“官老爷,救救我们吧,救救我们吧,我们快要饿死了!”

随从人高马大,更显两个孩子瘦小可怜,车中女子娇声说道:“更是可怜呢,他们看上去还很小。”

另一个女子道:“是啊,全家人都被杀死了,他们也被赶出村子,没了亲人,连家也没了。”

“大人,让我们去施舍他们一点钱吧,对了,还有点心,让他们填饱肚子也好啊。”

两个女子莺声燕语,却不是如往常般撒娇,而是在说着可怜之人,可怜之事。

终于,男人笑道:“你们两个这是想让本官接了他们的状子吗?本官又不是戏文里的八府巡按,接了状子又如何?”

“什么八府巡按四府巡按的,那都是戏文里的,哪里比得上您呢。”话没说完,女子便发出一声惊呼,接着就是吃吃娇笑,男人哈哈大笑,笑得恣意。

两个孩子依然跪着,鲜血从额头上淌下来,流进眼睛里,模糊了视线。

有人从车里下来,是个丫鬟,她拿着一碟点心,孩子们看着点心,却没有伸出手去。

“吃吧,这是德祥斋的点心,一般人吃不到的。”丫鬟柔声说道。

“我们不吃,我们只想把状子交给大人,请大人救我们于水火。”一个孩子说道。

一直在磕头的孩子终于停下了动作,他抬起一张血迹斑斑的脸,丫鬟吓得尖叫,手里的点心落到地上。

车上的人听到声音,一起探头望出来,只见那个孩子顶多八、九岁,满是灰尘的额头上鲜血淋漓,他却像是感觉不到疼痛,跪在地上,一步步向前挪动。

“大人,救我,大人,求求您了,大人。”

车里的女子被这一幕吓到,惊惶地依偎在男人怀中,男人皱起眉头,不悦地道:“来人,把那个小崽子拖到一边走!”

又有随从过去,拖拽着孩子,孩子尖声惊叫,叫声在春日的山野里回荡。

忽然,草丛里跃出十几道黑影,如同离弦的箭,射向男人所在的大车。

十几个人,十几把刀,那是杀人的刀。

春日的暖阳下泛起一片片寒光,便很快便淹没在大片的血红之中。

正在拉扯孩子的随从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呆了,没等他们反应过来,一把匕首便刺进了他的胸堂。

他低下头,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的鲜血汩汩而出,他的手终于松开,被他拽着的孩子坦然的收起匕首,和他的同伴一起,向着前方跑去,很快便消失在一片春光之中。

崇文九年四月初八,兵部侍郎李之焕于江南道视察军务,卒。

客栈之内,沈彤听着店伙计绘声绘色地说道那位朝廷大官是怎么死于非命。

“可惜了那两位晓月楼的姐儿,都是正当红的呢,也一起给砍死了,听说啊,都给剁成肉泥了。”

待到店伙计出去,许安道:“这个李之焕我听说过,他是毛元玖的表弟,夫人是老护国公夫人孟氏的娘家侄女,也算是杨家的亲戚。”

毛元玖现任吏部尚书,其妻杨氏是杨锋嫡女,现任护国公杨敏的亲姐姐。

李之焕是毛元玖的表弟,娶的又是孟老夫人的侄女,说他不是杨家一系,任谁也不会相信。

沈彤问道:“他来南边视察军务,是要来安抚这边的卫所吗?”

南边各大卫所与龙虎卫牵连甚深,但这并不防碍兵部插手其中,自从去年杨捷死在南边,朝廷对南方各卫所便有了忌惮之心,李之焕此番过来,本就存着能拉拢就拉拢,拉拢不成就除掉的心思,反过来,想把他除掉的也不在少数。

“要杀他的人肯定不少,可是这个杀人的手法”

没有活口,一个也没有。

就连拉车的骡子也死在血泊之中。

因此,没有人知道那时发生了什么,也没有人知道那场杀戳是从何而起。

李之焕早有防备,他身边不但有随从,还有侍卫,可是那些人都死了。

“都是死在刀下?呵呵。”沈彤笑得古怪。

许安不知道她为何会这样笑,他道:“听说都是刀伤,是砍的。”

沈彤没有再问,她什么也没有问,次日,三人没有停留,继续向南而去。

十日后,他们到了下乔镇。

才过了短短几个月,下乔镇已不复往日繁华。

他们在客栈里住下,许安到街上转了一圈儿,回来后沉声说道:“当日我们在下乔镇住过两天,这镇子虽然不大,但是因为守着码头,来来往往客商云集,镇上铺子林立,做的都是南来北往客人们的生意,可是刚刚我出去看了看,竟是十铺九空,很多铺子都下了门板,还有的直接贴着招租的红纸,我们来的时候,码头上来往的人还是很多啊,为何镇上的铺子反而都关了?”

第一零八章 货郎的花布

不仅是店铺,就连在世代住在镇子上的人家也是十室九空。

难怪街上不再繁华,少了这么多人,还怎样繁华啊。

沈彤没有来过下乔镇,并不知道下乔镇昔日繁荣。但是她听芳菲说起过,上乔镇因为有个关家,所以人来人往都是读书人,而下乔镇就不同了,下乔镇有乔河码头,所以来来往往都是客商,因此,上乔镇和下乔镇虽然一衣带水,但是下乔镇远比上乔镇富庶。

上次沈彤和芳菲没有进镇,直接去了柳家湾,柳家湾虽然隶属于下乔镇,但是并没在镇子里面,从镇子外面也能去。

她想了想,道:“一定不会是因为柳家湾的事,小小的柳家湾影响不到下乔镇,一定还有别的事。”

说起打听消息,可爱的小姑娘远比许安和路友要方便。

沈彤也去外面走了一圈,便打听出一些消息。

上乔镇的关家走水,关家嫡房死得一干二净。关家在上乔镇和下乔镇还有旁支和姻亲,原本外人都以为关家的祖产可能要落到旁支头上,可是谁也没有想到,没出十日,关家的那些旁支和姻亲死的死,走的走,这一次所有人都明白了,关家的那场大火不是普通的天灾人祸,而是灭门!

这几个月来,但凡是和关家有关系的人家陆陆续续搬离了下乔镇,与此同时,在与下乔镇一水之隔的小河镇建起了一座新码头,有很多来往客商便在小河镇码头停船,下乔镇的很多人家索性搬去了小河镇。

“百姓离乡背井搬去新地方,衙门里不过问吗?”许安不解。

沈彤笑道:“听说小河镇落户非常容易,地价房价也便宜,只要是从外地搬来的人家,衙门里会按人口给安家费,无论男女老少,每人二两银子。想做生意的三年不用交税,想种田的也有田地给他们耕种,朝廷减免三年赋税,用不了三年,他们就能在小河镇扎下根来,小河镇离下乔镇仅是一日路程,想要回家也不费功夫。”

难怪很多人家全家迁离,小河镇为了让百姓们迁过去可谓下足了本钱。

“那小河镇以前的人呢?”路友好奇地问道,有这么好的事,他也会举家搬过去。

“小河镇以前没有,不是镇子,再之前是荒地。”沈彤说道。

原来如此。

三个人又说笑了一会儿,次日便动身前往野猪岭。

过了乔河,还要走上三四里才能进山,野猪岭就在山里。

在路边茶寮里小歇的时候,有货郎坐在旁边的桌子上,一旁放着挂满各种杂货的担子。

沈彤好奇地走过去,摆弄着担子上的小玩艺。

“小姑娘,那是桂芳斋的香粉,可好用呢,你闻闻香着呢,买一盒吧。”货郎笑得见眉不见眼。

沈彤打开盖子,立刻便有浓烈的桂花香气扑面而来。

“太香了,有不太香的吗?”她问道。

“有,也是桂芳斋的,有荷花香的,那个味道要清淡。”货郎声音轻脆,年纪不大。

“桂芳斋很有名吗?你卖的脂粉都是桂芳斋的吗?”小姑娘还没有留头,一看就是从未用过香粉的,想学家里的姐姐们涂脂抹粉了吧,也不知小荷包里的零花钱够不够。

“桂芳斋是下乔镇的老字号,他家的香粉就属这桂花的最出名,我刚从小河镇回来,桂芳斋在小河镇也开了分号,这几盒香粉就是从小河镇的桂芳斋采办的,如假包换。”货郎说得眉飞色舞,越发显得唇红齿白,他的脸上也是搽过香粉的,白生生的,像是从面粉袋子里钻出来的。

“桂芳斋在很多镇子上都有分号吗?”小姑娘的眼睛里闪着光,没有女人能抗拒胭脂水粉吧,哪怕是这么小的小孩子也一样。

货郎笑着说道:“桂芳斋原本只在上乔镇和下乔镇上铺子,前不久才在小河镇开的分号。”

沈彤明白了,原来以前只能在上乔镇和下乔镇上买到桂芳斋的香粉啊。

那次在船上遇到杨锦程,自己以为没有露出破绽,原来破绽就在那盒香粉上,她记得杨锦程拿着香粉仔细看过。

这个人的细致可见一斑。

“谢谢大叔,我买一盒。”沈彤从小荷包里拿出碎银子,想拿那盒莲花香的脂粉,可是拿起来时,又放下了,还是拿了那盒桂花香的。

回到座位上时,货郎已经挑起担子,唱着小曲走出了茶寮。

许安一直盯着货郎的背影,直到看不见为止。

“许安叔,你看出什么了?”沈彤问道。

许安道:“这个货郎,好像有点眼熟。”

“你在柳家湾时可能见过他。”沈彤提醒。

许安恍然大悟,那次在柳家湾,他和虾头是去盯梢的,不是盯着许家太太,而是盯着派去拿人的飞鱼卫。

那次,他见过这个货郎。

柳家湾是小地方,出现一个货郎很是惹人注目,但凡有货郎出现的地方,总会围着一群大媳妇小媳妇。可是那天柳家湾出了事,就连货郎也显得孤零零。

这个货郎就是挤在人群里看热闹,他还记得虾头在货郎那里买了什么东西,为此他还瞪了虾头一眼,嫌他不分轻重缓急,这么重要的时候,居然还有闲情逸致买东西。

“虾头买的是什么?”沈彤问道。

许安想了想,却想不起来了。

那天他的注意力都在许太太身上,也只是看到虾头在和货郎说话,却没有看到虾头买的是什么,后来情况急转而下,许太太烧了房子,帮忙救火和看热闹的人们回到家,发现自家孩子也丢了,许安当然没有再去仔细询问虾头这点小事,如果不是沈彤这时提起,他早就忘记得一干二净。

沈彤道:“我去柳家湾的那天,也有货郎来过,那个货郎也卖桂芳斋的脂粉。”

桂芳斋是下乔镇的老字号,有货郎卖桂芳斋的脂粉并不奇怪,奇怪的是沈彤看到了一块布。

就在货郎担子下面,有一块垫筐布,这是一块蓝底白花的花布,就在柳家湾,沈彤见过一块同样的花布,莫敢用那块花布包着一大堆零零碎碎的小东西,其中就有一盒桂芳斋的香粉。

第一零九章 牛儿

是细作!

细作可以是货郎,也可以是别的,只是刚好他扮作货郎时露了马脚。

许安面沉如水,如果这个货郎是细作,那么虾头

“沈姑娘,虾头的事情并非如你对我们说的那样吧?”许安问道。

“嗯,他是细作,他自己也承认了,但是没有说他是谁的人。”沈彤道。

“所以你就放他走了?你该把他留下来,等我们回来后,让他当面说个清楚!”路友高声说道。

许安看他一眼,路友气哼哼地翻翻眼皮,背过身去。

虾头啊,那是虾头。

在没有南下之前,虾头和他们几个并不熟。虾头来得晚,为人机灵,很快就得了杨捷青眼,加之他的年龄小,出入各处不引人注意,于是杨捷总是让虾头去做些跑腿的差事,其中不乏有杨捷的私事。

后来突生变故,杨捷死了,他们五个成了幸存者,自然而然地变得亲近起来,再后来,杨锦程怀疑他们,他们从幸存者变成了嫌疑人,同时也成了拴在一根草绳上的蚂蚱。

“虾头虽然是细作,可是表面看来他没有做过不利于我们的事,他的目标从来也不是你们和我,而是利用你们一起逃出来,但是我也不想把一个细作留在身边,所以就让他走了。”沈彤淡淡地说道。

“你也说了,是表面上而已,若是他以后出卖我们呢?我们要怎么把他抓回来?”路友忍不住又说道。

“我能放他走,就能再把他抓回来,如果以后在他身上出了事,我负责抓他。”沈彤笑着说道。

路友哼了一声,心里却信了几分。

沈彤是妖怪啊,能有什么是妖怪想做却做不到的?

没有。

既然遇到了细作,三个人也不敢耽搁了,虽然不知道那货郎是无意中遇到,还是原本就是来盯梢的,现在当务之急,就是立刻赶到野猪岭。

野猪岭是一片山,连绵起伏延伸到看不到的地方。

小王庄座落在野猪岭的山脚下,是个只有六十几户的小村子。

到达小王庄时已近黄昏,晚霞把青黛色的群山染成淡淡的红色,炊烟袅袅,有妇人高声喊叫,让自己家的孩子回去吃饭。

有个背柴的老人和他们一起进村,可能是村子很少看到外乡人,老人停下脚步,戒备地问道:“你们是过路的?”

小王庄在深山里,哪有过路的会来这里。

许安正要开口,沈彤抢先一步,问道:“老爷爷,我们要上野猪岭,今天太晚了,您家里能借宿吗?”

“上野猪岭,你们是”老汉打量着他们,两个壮硕汉子,一个俏生生的小女娃,若说是山外来收药材的,这也不像啊。

“我们是来找人了,家里有人前阵子来了野猪岭,就没音讯了。”沈彤神情郁郁,她没有说谎,她真是来找人了。

“来了野猪岭,那一定是上山了吧,哎哟,这里虽然叫野猪岭,可山上的野兽不仅有野猪,还有别的野兽,你家里的人是什么时候来的?是来收山货还是收药材的?”老汉问道。

沈彤摇摇头:“不知道,只知道是来了野猪岭,我们就是来找人的,老爷爷,您家里能借宿吗?”

“你们要是不嫌弃我家破旧,就来我家吧,倒是有间空房。”

老汉边说边走,很快就在一处小院子前停下来,原来老汉家就在村口,三人全都松了口气,在村口借宿,不容易惊动村里其他人。

许安拿出一锭碎银子,老汉不肯收,许安把碎银子塞进老汉怀里,老汉连忙叫了儿媳去灶上煮饭。

老汉家里人口简单,只有他和儿子儿媳,以及一个三四岁的小孙儿。

晚饭是野菜团子和米粥,还有一碗蒸得喷香的腊肉。

老汉一家在灶间吃饭,只有野菜团子和米粥,老汉的小孙儿闻到肉香,在门口伸头探脑,口水都流出来了。

沈彤夹起一片腊肉,冲他招招手,小孙子看看一脸深沉的许安和铁塔一般的路友,有点害怕,踌躇着不敢进来,沈彤笑着说道:“别怕,姐姐请你吃的。”

或许是看到沈彤也是小孩,也或许是那碗腊肉太馋人了,小孙子扭怩着进来,眼睛直勾勾盯着沈彤夹起的腊肉。

灶间的腊肉已经挂了一年了,过年的时候才切了一点点,每人吃了两片,他还没有解馋就吃完了。

“小弟弟,你叫什么名字啊?”沈彤问道。

“牛儿。”小孙子咽咽口水。

“牛儿,姐姐问你点事,你答上一件,就吃一片肉,全答出来,这碗肉都是你的。”沈彤道。

“真的吗?”牛儿的眼睛亮起来了。

“当然是真的啊,姐姐问你第一件事,村子里的黄寡妇家住在哪里?”沈彤问道。

“在山根下面,从俺家出来一直往村子里面走,快要出村了有根大槐树,她家就在那儿。”

牛儿说话的时候,眼睛没有移下腊肉,于是当他说完,沈彤立刻把夹起来的腊肉塞到他嘴里,牛儿大口嚼着,满脸都是享受的愉悦。

“姐姐再问你,黄寡妇已经有半年没出门了,她平时吃什么呢?”沈彤问完,许安惊讶地看她一眼,她是怎么知道黄寡妇有半年没出门了的?

“黄寡妇织布,平婆婆拿去换吃的,她们家还有菜地,饿不着。”牛儿刚说完,沈彤挑着片肥瘦相间的腊肉塞进他嘴里。

“平婆婆是谁啊?”沈彤问道。

“平婆婆就是平婆婆,她是黄寡妇家里的人,平婆婆可凶呢,我去摘槐花,她都要骂的,还拿棍子追我。”黄寡妇家门口有根老槐树,每年春天开满槐花,槐花蒸饼可好吃了,可是平婆婆不让摘,看到有小孩去爬树,她就拿着棍子追出很远。

牛儿又吃到一口肉,沈彤继续问他:“黄寡妇的女儿和你们一起玩吗?”

“她不和我们玩,前阵子她去城里走亲戚,回来时穿着绸子的衣裳,二丫摸了一下,平婆婆就骂二丫,还把二丫骂哭了。”牛儿和二丫是好朋友,这件事可让他生气了。

第一一零章 彤姐儿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一零章彤姐儿她叫什么名字?”虽然不说是谁,可是牛儿知道,屋里人也知道。

“她叫彤姐儿啊,对了,她认识字呢,不爱理人,我们也不爱理她。”牛儿嘴里吃着肉,说话含糊不清,但是提起彤姐儿,他的小脸上都是忿忿。

原来是叫彤姐儿啊,对,她当然是叫彤姐儿,自己早该想到的。

“你说她前阵子去城里走亲戚了,是平婆婆接她回来的,还是有人送她?”沈彤问道。

牛儿想都没想,道:“有人送她啊,还是坐轿子回来的呢,我们都看到了,她穿着绸子衣裳,鞋子也是绸子的。”

牛儿口中的轿子其实是肩舆,两根竹竿架着一张椅子,衙门里的老爷来的时候,也是坐着这个。

“送她回来的人是什么样,你还记得吗?”沈彤问道。

“嗯”这个问题有难度,牛儿扬着下巴想了想,道,“是个大叔。”

牛儿只记得那是个大叔,长得什么样子已经不记得了,也可能当时也没有留意,因为他和二丫的注意力都在彤姐儿身上的绸子衣裳上。

沈彤没有要问的了,连碗带肉一起给了牛儿,牛儿捧着碗兴高采烈地跑出去,没过一会儿,老汉就进来道歉,手里还端着那碗肉。

“给牛儿吃吧,是我给他的。”沈彤道。

老汉又推辞,最终端着肉出去,外面传来牛儿的欢呼声。

山里的孩子就是这样单纯,一碗肉就能让他们高兴得像过年似的。

“沈姑娘,那个彤姐儿该不会是”许安迟疑地问道。

“是我的替身,柳家湾那位太太说丢掉的女儿就是她。”沈彤道。

路友不明白,许安却是已经明白了。

柳家湾的那位太太,也就是被飞鱼卫带走的,她不是真正的黄氏,她口中所说的丢了的女儿应该是沈彤,可却不是眼前的沈彤,黄氏是假的,丢了的女儿当然也是假的。

“她连名字都和你一样啊!”路友惊讶地说道。

村子里的人都知道那孩子叫彤姐儿,这名字可不是临时取的,而是她一直都叫这个名字,叫了很多年。

她从小就是被当做沈彤养大的。

三人全都无语,这件事听起来匪夷所思,但是确确实实发生了。

山里人舍不得用灯油,天一黑就睡了,村子里渐渐安静下来。

山月皎洁,三条人影借着树影的掩护,走在月色中。

夜风温暖,夹杂着清甜的芬芳,从村头到村尾,一路槐花香。

远远的便能看到有一棵大槐树,这棵槐树比村里其他树更粗更大,要两个人才能抱住,这棵树上的槐花开得也比别处更好。

就是这里了。

这是一个小小的院落,和村子里其他院落不同,不是用木桩子或竹片围起的篱笆,而是青石砌起高高的墙头,四四方方的院子,从外面看不到里面。

这样的院子,这样的墙头,与村子里其他人家格格不入,村里人对他们应该也很生分,所以这家的女主人已经半年没有出门,村里人也没有觉得奇怪,再加上这家还有一个很凶的平婆婆,借着追打熊孩子们爬树摘槐花为由,其实是不让村里人靠近这里。

许安向上窜了窜,窜到第二次,双手搭住了高高的墙头,他吸口气,几下就攀了上去,又从上面扔出手来,路友托着沈彤往上一送,沈彤便被许安拉了上去,接着路友也上来,三人蹲在墙头上,整个小院尽收眼底。

院子里有大大小小五间屋子,三正两偏。牛儿家里也是小院,可是院子里的房子却没有这么齐整,东一间西一间,而这里却是正式的一进院子。

一间屋子里亮着灯,有咯吱吱的织布声,窗纸上映出剪影,窗里的人梳着圆髻,是个女子。

许安看向沈彤,月光下,沈彤看着窗上剪影,眸光闪闪,亮如星子。

感觉到许安在看她,沈彤侧过脸来,对上许安征询的目光。

沈彤低声说道:“看看彤姐儿在哪间屋里,先把她制住。”

许安不解,如果彤姐儿是沈彤的替身,那她和沈彤一般年纪。这个年纪的小姑娘,除了在破庙里遇到过的那个以外,他也只见过沈彤一个足以与成年人抗衡的。

沈彤多么冷静聪明的人,为何会对一个小孩子如此忌惮?

牛儿说那个平婆婆很凶的,动辄就会拿着棍子追打淘气的小孩,想来也是个孔武有力的,或许还会武功,按理说,沈彤不是应该让他们先制住这个平婆婆吗?

看出两个脸上的犹疑,沈彤压低声音道:“先制住那个彤姐儿。”

她没有解释,只是重复了刚才的话,就是要让他们先制住彤姐儿。

路友还要再问,沈彤却已如同一只小小的狸猫一般,悄无声息地跃在墙头,跳进了院子里。

许安和路友没有犹豫,也跟着跳了下来。

按照许安原本的想法,这件事由他和路友去就行了,制住平婆婆,再让沈彤进屋见那妇人。

那妇人很可能就是沈彤的阿娘黄氏,他们是男子,避免冲撞。

可是事情的发展出乎他们的意料,沈彤率先进院,但是却不是冲向传出织布声的屋子,她在院子里四处转了转,像是在查找什么。

这处院落虽然与村子里其他地方比起来有些特别,但是也就是一座略显整齐的院子而已。

难道沈彤还担心这里有埋伏吗?

路友想问问,许安不想耽搁,用胳膊肘撞他一下,向着西次间去了。

妇人在东次间里织布,说明这是她的屋子,平婆婆显然是佣人,那么彤姐儿就应该是住在西次间里。

可是许安猜错了,他们冲进去时,西次间里没有人!

没有灯,即使把窗纸捅破也看不到里面,所以他们是破门而入。

虽然他们已经很小心了,可还是有了动静,厢房里有声音传出来,接着便是打开窗户的声音。

许安暗叫一声不好,沈彤让他们制住彤姐儿,他们连人都没有找到,就惊动了其他人。

两人退出西次间,正要出去,就见沈彤从外面闪身进来,指指东次间,示意他们看住外面,她要进去了。

第一一一章 不改名就走

门没有拴上,一推就开了。

昏黄的灯光中,一个女人手持剪刀泰然而立。

沈彤只看了一眼,泪水便已涌了出来。

她早已忘记上一次流泪是什么时候了,可能是前世吧。

“阿娘”

“彤彤彤彤!”啪的一声,手中的剪刀落在地上,妇人上前一步,把扑进怀里的沈彤紧紧抱住。

“彤彤,这些日子你去哪里了,快让阿娘看看。”黄氏颤抖着摸索着女儿的头发,从头发摸到肩膀,彤彤长高了,可是却瘦了。

两世了,她终于找到了母亲,沈彤的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下来,哭一次吧,就哭一次。

母女俩抱了好一会儿,情绪才渐渐平复下来,黄氏把女儿的小脸捧在手里,仔细端详着她:“阿娘的彤彤越长越漂亮了。”

沈彤也望着黄氏,眼前的黄氏是前世坠崖时忆起的模样,二十五六岁,五官清秀精致,眉目温婉,即使此刻荆钗布裙,也遮掩不住她的气质芳华。

这时的母亲还很年轻,和十三年后在宝相寺里遇到时如同两个人。

那时的母亲还不到四旬吧,可是看上去却如花甲老妇,稀疏花白的头发,脸上皱纹横生,目光中闪烁着疯狂的光茫。

沈彤握住了母亲的手,母亲的冰冰凉凉,沈彤用两只小手合抱住母亲的手,这一世她找到母亲了,她要护着母亲,再不要重蹈前世覆辙。

忽然,一种如芒在背的感觉袭来,沈彤下意识地转过身去,织机后面,一个小女娃站了起来,正在看着她

原来她在这里啊!

眼前是一张熟悉的脸,前世时,八岁的沈彤在死士营里醒来时,第一个见到的人就是她。

她从怀里掏出一个红彤彤的果子,轻声说道:“我是辛五,你是辛六,以后我们就是好姐妹了。”

辛五啊,这是辛五,那个贯穿了她前世所有记忆的辛五,那个陪着她在死士营里受苦受罪长达十年的辛五。

沈彤没有说话,她静静地看着辛五,辛五也在看着她,小小女孩眼中还有惊恐,目光惶惶如受惊小鸟。

“阿娘,她是谁?”沈彤问道。

“她是她是彤姐儿”母亲的声音有些闪烁,像是不知如何是好。

沈彤甜甜地笑了,她走到辛五面前,拉起辛五的手,像第一次见到似的打量着辛五,她的眼里没有防备,温柔纯净。

“阿娘,我见过她啊,就在蓉娘带我从家里离开的时候,蓉娘说她是我的替身,真的吗?”

黄氏吃了一惊,她没有想到蓉娘会把这些告诉沈彤:“是,蓉娘说得没错,她是你的替身。”

“那么这半年来,也是她在替我陪着阿娘吗?”沈彤问道。

面前的小女孩眼里已经没有了惊恐,她看着沈彤的时候,一如前世两人第一次见面。

“谢谢你帮我照顾阿娘,你叫彤姐儿?”沈彤问道。

小女孩点点头,低头看着沈彤拉着她的手,四只手握在一起,一样的纤小,一样的白嫩。

“阿娘,给她改个名字吧,我不喜欢她叫彤姐儿。”沈彤忽然开口,像是在撒娇,又像是在命令。

“啊?”黄氏一怔,很快明白了,女儿是吃醋了吧,她想笑,更想抱住女儿使劲亲亲她,“好,既然你回来了,阿娘就给彤姐儿改个名字,叫什么好呢”

“就叫辛五吧,我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沈彤想了想,看着小女孩的眼睛,“你觉得呢?”

小女孩眼中闪过一丝疑惑,她很快摇摇头,然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我是彤姐儿,我不要叫辛五,我不要!”

黄氏动容,快步走过来,温柔地抚摸着小女孩的头发,笑着说道:“别哭别哭,妹妹逗你玩的,乖了。”

沈彤转身,没有说话。

她走出屋子,许安和路友已经制住了一个高大妇人,妇人嘴里被堵了东西,目光凶狠地看着从屋里走出来的沈彤。

“平婆婆?”沈彤打量着眼前的妇人,妇人四十多岁,身材壮实,和牛儿口中那位凶悍婆子十分吻合。

平婆婆被堵住嘴巴,看着沈彤的目光像是要喷出火来。

屋门再次被推开,黄氏走了出来,她看到沈彤自己走出来,还以为女儿不高兴了,连忙追出来,冷不丁看到院子里的三个人,她吓得几乎惊呼出声。

“阿娘,他们是我的朋友,是他们帮我找到您的,您不用害怕。”沈彤安慰。

黄氏疑惑地打量着许安和路友,显然她并不认为这两个人会是自己女儿的朋友,这两人凶神恶煞,比自己的年龄还要大些,彤彤还不到九岁,又是女孩子,怎么会有这样的朋友?

“这两位壮士,平婆婆是”

没等黄氏把话说完,沈彤对许安道:“把这婆子先绑了,扔到一边,明天再说。”

许安和路友没有说话,掏出牛皮绳三两下就把平婆婆捆了,一个搬肩一个抬腿,带着她进了厢房。

平婆婆就是从厢房里出来的。

“彤彤,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阿娘还没来得及问你,你是怎么来的?还有那两位”

“阿娘,夜里凉,我们进屋里说。”沈彤虚扶着黄氏的手臂,进了东次间。

东次间里,彤姐儿依然站在织机旁边,她的脸上有泪,她一直都在哭。

“阿娘,她不知道她不是您的女儿吗?”沈彤问道。

“她”黄氏叹了口气,掏出帕子给彤姐儿擦着眼泪,柔声说道,“以后你们都是阿娘的女儿,彤姐儿和彤彤是同年同月出生的,只差了两天,彤姐儿是姐姐,彤彤是妹妹。”

“阿娘,我说了我不喜欢彤姐儿这个名字,您如果执意要让她当您的女儿,就给她把名字改了吧。”沈彤冷冷地说道。

“阿娘,我是彤姐儿,我不要改名字,我才是您的女儿!”彤姐儿扑进黄氏怀里,号啕大哭。

“阿娘,如果她不改名字,那我现在就走。”沈彤转身向外,毫不犹豫。

“彤彤,你回来,不就是个名字吗?改了还不行,乖,彤彤,你要去哪儿,快回来!”

身后传来黄氏的哭喊声,沈彤停下脚步,转过身去。

第一一二章 欣妩

黄氏望着转过身来的沈彤,这是彤彤,没有错,这是自己的彤彤,她的彤彤娇养长大,八岁了还不肯自己睡,每天晚上都要她听她讲故事才能入睡;她的彤彤爱哭也爱笑,常常前一刻还哭着,后一刻就格格笑出声来;她的彤彤活泼好动,有一次爬到树上掏鸟窝,却又不敢下来,手里抓着鸟蛋在树上吓得大哭,她急得不成,两个丫鬟扶着梯子,她哆哆嗦嗦爬上去,把彤彤抱了下来。

她的小彤彤,捧在手心里养大的彤彤。

这半年来,每每午夜梦回,她都会哭得不能自已,心里像刀割一样的疼。

得知陶家走水,又死了满门,她以为她的彤彤也死了,她不敢说,也不敢提,就连流泪也要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

可是眼前的彤彤却又让她感到陌生,彤彤眼睛里的坚毅是她从未见过的,这半年里,彤彤究竟遇到了什么事,她是怎么活下来的?

这些只能以后再问了,现在她不能让女儿失望。

“彤彤,快过来,我们一起想想,给姐姐取个好听的名字,好不好?”黄氏柔声说道。

“我不要改名字,我不要!”身后的彤姐儿尖声喊道,她才是阿娘的女儿,就在不久之前,阿娘还说这次织的布,要让平婆婆拿到山外的染坊里,染成鲜艳的颜色,给她做衣裳,怎么忽然之间就全都变了,她不再是阿娘的女儿,她成了别人的替身?

沈彤没有说话,她也没有去看彤姐儿,她只是一瞬不瞬地看着阿娘。

黄氏叹了口气,对沈彤道:“你姐姐不知道等阿娘慢慢告诉她,乖,你听话。”

“辛五。”沈彤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来。

黄氏无奈地笑了:“这名字不好听要不就叫欣妩吧,我见青山多妩媚的那个妩,这首词你读过的,还记得吗?”

和母亲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沈彤都不记得了,死士营里教他们读过三字经和百家姓,但也只是为了执行任务之用。她的记性不好,这两本书里的字也只记住大半,直到后来跟着灭灯大师,她才从佛经里认识了很多字至于诗词,她从未读过。

“好,阿娘取的名字真好听”,沈彤的目光落到仍然在哭泣的辛五身上,“欣妩姐姐,以后我就这样叫你吧。”

欣妩的脸上都是泪,但是她已经不再哭喊,小小的她知道,就在这个妹妹踏进屋里的那一刻起,她就再也不是彤姐儿了。

黄氏走过来,把两人的手全都放在自己手中,她笑着说道:“欣妩是姐姐,彤彤是妹妹,以后你们姐妹要相亲相爱,不要吵架。”

沈彤微笑,她仔细端详着欣妩,原来小时候的欣妩和自己竟有几分相似,前世她竟然没有发觉,不,那时的她即使发觉了,也会很开心吧,好在她们长大以后并不像。

难怪牛儿他们不喜欢欣妩,欣妩的确不像山里的孩子。皮肤吹弹得破,如同剥壳的熟鸡蛋,五官精致如画,就连露在领口上的那截颈子,也像白玉雕成,细细的,应该很好掐吧。

“姐姐真漂亮。”沈彤笑眯眯地说道。

“妹妹也漂亮。”欣妩有点害羞,脸蛋红扑扑的。

呵,这么快就不哭了?这么快就接受她这个妹妹了?

和前世一样,欣妩从小就很乖,很会讨人喜欢。

黄氏很高兴,她一手一个牵着她们坐到床边,这才问沈彤:“那两位壮士究竟是什么人?你们怎会找到这里的?”

沈彤道:“他们是我的朋友,那时我从陶家逃出来,以为您被抓去京城,便到京城找您,多亏遇到他们,否则我早就让拐子拐走了。”

她说得轻描淡写,黄氏脸上的笑容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震惊和自责。

彤彤还这么小,竟然去了京城找她?

“彤彤”泪水再次夺眶而出,她伸手抱过沈彤,亲了又亲。

沈彤从她怀里挣脱开来,她有些不适应这样的亲热,也许以前的她就是这样依偎在母亲怀里的,可是她不记得了,她也从未与人这样亲近过。

她拍拍母亲的手,继续说道:“我在京城里找不到您,后来我想起蓉娘说过那个小女孩,就是欣妩姐姐的事,她说姐姐的家在野猪岭的小王庄,姐姐的娘是黄寡妇,于是我就想来找找试试,没想到真的找到阿娘了。”

原来是这样!

“彤彤,阿娘听说你表舅家出了事,以为你已经”黄氏说不下去了,她一直想给彤彤立个坟,哪怕小小的,没有墓碑,只有她自己认的也行。

“表舅是坏人,他们骗了阿娘,想把我毒傻再送给别人,我偷听到他们说话,没有喝下那碗加了寒食散的药,就从墙头上翻出去逃走了,表舅家走水的那天,我藏在河滩上的杂草丛里,刚好躲过了一劫。”沈彤说得很平静,她没有告诉阿娘,她杀死了陶管家和他的儿子,她虽然没有亲手杀死陶世遗和蓉娘,可是却让他们死得更惨。

这些事情已经过去了,她不想告诉阿娘,何况旁边还有欣妩。

“原来如此,我说这个平婆子怎么”黄氏恍然大悟,听说陶家满门都死了,她还曾经自责,以为是自己连累了他们。

“平婆婆是看管您的吗?您在这里并不自由。”刚刚在院子里,许安和路友押走平婆婆时,黄氏并没有阻拦,那时沈彤就猜到母亲和平婆婆的关系,可能并不是表面看起来的主仆。

黄氏叹了口气,她摸摸欣妩的头,道:“你走后的第二天,你表舅,就是陶世遗,就让欣妩的养母和平婆婆一起来了柳家湾,欣妩的养母和我对换了身份,平婆婆带着我到了这里。我来到这里以后,就再也没有走出过这个院子,后来听说陶家都死了,我想在山上给你立个坟,留个念想,她也不肯”

“阿娘,您要和姐姐的养母互换身份,为什么还要让蓉娘带我去陶家,我可以和您一起来这里啊。”

说到这里,沈彤看一眼欣妩,欣妩没有被抓走,不也是送来这里了吗?

第一一三章 阿娘有愧

“野猪岭的这对母女是陶世遗帮阿娘安排的,我也只是在很多年前见过她们一面。那日蓉娘带着欣妩来的时候,我就知道要出事了,便让蓉娘把你带走送到野猪岭,飞鱼卫一时半刻找不到这里来。那时我没有想过要离开,如果母女二人都是假的,飞鱼卫迟早会发现,可若是让他们抓住我,我再想办法自尽”

黄氏说到这里,愧疚地看向欣妩,喃喃说道:“孩子,对不起。”

刹那间,沈彤明白了,黄氏是想带着欣妩一起自尽,飞鱼卫就会认为沈家母女全都死了,不会再追查她的下落。

欣妩懵懂地看着黄氏,她不知道黄氏为何会向她道歉:“阿娘没有对不起彤姐儿是欣妩。”

黄氏摇摇头,继续说道:“那时欣妩忽然开口叫我阿娘,我那时才知道原来她从小就知道黄寡妇是她的养母,蓉娘带她来的时候,黄寡妇告诉她就要见到亲娘了我心里不忍,便没有做下错事,我不想连累这小小孩子,就让她走了”

“她是您放走的?那她去了哪里?”沈彤问道。

“她被平婆子和黄寡妇遇到,她们带着她来见我,让我跟着平婆子离开柳家湾,我不肯阿娘不能走,阿娘走了飞鱼卫就会去追查你的,黄寡妇说她可以代替我被飞鱼卫抓走,我不答应,她就说了几件沈家和黄家的事,她说这些年里陶世遗一直都在让她模仿我,还说沈家有恩于她,她是来报恩的,更重要的是她说陶世遗会尽快把你送到野猪岭,让我们母女团聚”黄氏说到这里,眼泪再次流了出来,无论如何她也没有想到,当她好不容易来到野猪岭时,等到的却是陶世遗家里走水全家被杀的消息,平婆子告诉她,她的女儿被烧死了。

“您是带着欣妩一起离开柳家湾的吗?”沈彤又问。

“没有,平婆子不准我带着欣妩,她说这样会引起飞鱼卫的怀疑,我”黄氏再次歉疚地看向欣妩,她想保护自己的女儿,所以她选择留下了欣妩,明知道这孩子被飞鱼卫抓去后凶多吉少,可是她还是走了。

“她是自己逃出来的?”沈彤沉声问道,阿娘没有带走欣妩,黄寡妇更不会主动放走欣妩,那么欣妩只有可能是自己跑掉的。

“我要找阿娘,我要回家”欣妩哭了,大颗的泪珠落下来,黄氏连忙用帕子给她擦去。

“后来有一天,平婆子说我的女儿还活着,没有死,很快就要送过来和我团聚,于是我天天等,日日等,终于等到了”

她等到的人是欣妩!

平婆子告诉她,从此以后这就是她的女儿,这就是沈家遗孤。

欣妩一直认为自己就是她的女儿,而欣妩又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孩子,黄氏对她有愧,便把自己无法宣泄的母爱给了欣妩

沈彤再次打量欣妩,可是无论她怎么看,眼前的欣妩只是一个和她差不多大的孩子。

“姐姐,你从柳家湾跑出来以后,去了哪里?”沈彤问道。

“我我不知道,我还记得来时的路,我知道阿娘是回野猪岭了,所以我想回野猪岭,可是我出了柳家湾就迷路了,后来遇到一个好心的大娘,她带我去了她家里,可是我到了她家里就出不来了,她家还有十几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孩子,又过了好久,来了一个大叔,他买下了我,我就回到这里见到阿娘了。”

黄氏显然是知道欣妩的遭遇的,她握住欣妩的手,柔声说道:“乖孩子,以后不会了,阿娘再也不会丢下你了。”

“你被人牙子拐了?”沈彤问道。

“嗯,是人牙子。”欣妩小声说道,她好笨啊,彤彤妹妹也是一个人跑出来的,人家就没有被人牙子拐走。

“是不是王牙婆啊,我听说好多小孩子都是被卖给王牙婆了。”芳菲就是从王牙婆那里卖到陶家的,梅胜雪也是,就连假装陶颂之的那个叫蓝采的孩子也是。

“对,就是王牙婆,我们都叫她王婆婆。”欣妩说道。

“姐姐真可怜”,沈彤转头对黄氏说道,“阿娘,以后我会和姐姐好好相处的。”

“好,好。”黄氏伸出手臂,把两个女儿搂进怀里。

沈彤用眼睛的余光扫向欣妩,欣妩偎依在黄氏怀里,像是受伤初愈的小兽。

是小兽,会咬人的小兽。

上乔镇和下乔镇最有名的人牙子就是王牙婆,这两个地方的大户人家都是找王牙婆买丫鬟小厮。

欣妩的这番话实在是听不出破绽,即使有破绽也能归咎于小孩子太害怕了理解错误。

可是沈彤知道,那个王牙婆已经死了,被陶世遗灭口了!

陶世遗让王牙婆把男孩假扮成女孩卖进陶家,时机成熟后秘密送走陶颂之,让养在后宅里的男孩假扮陶颂之,和陶太太、陶赋之一起去了十里铺。

这是陶世遗为自己和陶家留的后手,他怎能让别人知道,于是他派人杀了王牙婆,连同王牙婆手里还没有卖出去的孩子全都杀了。

这件事还是沈彤在老龙王庙时听说的,阎卫和他的手下不会在这种小事上胡说八道,他们说王婆子死了,那就肯定是死了。

欣妩即使是被王牙婆拐走,也不会是在那个时间,因为那个时间里,王牙婆已经死了。

刚刚她故意说出了王牙婆,欣妩果然上当了。

只是不知道欣妩说的这番话是谁教给她的。

今天进院子之前,沈彤让许安和路友先把彤姐儿制住,那时她想的不仅是把彤姐儿制住,还要掐死!

可是欣妩没在西次间里,许安和路友没有找到人,还惊动了厢房的平婆子和对面的黄氏,黄氏以为来了贼人,把欣妩藏在织机后面,自己拿着剪刀准备拼命

如果当时在屋里的人是自己,阿娘也会这样保护她吧,沈彤忽然很怀念那些她毫无记忆的过往,她在阿娘身边的过往,可惜她全都忘记了。

“阿娘,以后让我来保护你吧”沈彤轻轻地说道。

第一一四章 耳朵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一四章耳朵次日一早,沈彤就来到了厢房,她要亲自审问平婆子。

在门口,许安低声对她说:“这女人有武功,而且不弱,我和路友单打独斗未必是她的对手,你要小心一点儿。”

沈彤已经猜到平婆子应该是有武功的,她在这里就是看管黄氏的。

沈彤让路友守在门口,不要让任何人进来。

她原想自己审问平婆子,许安不放心,也跟着进来,只是站在门口,没有靠近,一旦平婆子对沈彤不利,他就能立刻出手。

像平婆子这种人,即使用牛皮绳捆了,也要防备她还有后招。

沈彤坐在平婆子对面,打量着面前的妇人。昨晚光线太暗,她看得并不清楚,现在仔细打量,只见平婆子梳着圆髻,露出额头,两边太阳穴高高鼓起,这不仅是高手,还是个有内家功夫的高手,许安说得没错,如果不是二人联手,他和路友未必是这婆子的对手。

“说吧,你主子是谁?”沈彤开门见山。

平婆子不说话,看着沈彤呵呵冷笑。

沈彤叹了口气,走到平婆子面前,伸手入怀,一阵摸索。

平婆子有些奇怪,昨天晚上她看到沈彤时,就察觉到这个小女娃有些古怪,那两个汉子似乎全都听她的。

是啊,沈家后人,那两个汉子或许都是和沈家有关系的,肯定是把这小女娃当成大小姐、小主子,自是会听她的。

可那是他们的小主子而已。

想要审问她?把毛长全再说吧。

平婆子看着沈彤掏东西,依然在冷笑,她的笑容很是诡异,看着吓人。

沈彤摸了一阵,然后慢吞吞地掏出一样东西,那是一把匕首,装在牛皮套子里的匕首,只是那套子看上去并不合适,应该是后配的。

“小丫头,你娘没教你不要玩刀子吗?小心”平婆子的话还没有说完,她的眼前一花,她看到那孩子从牛皮套子里拔出匕首,接着小手一扬,向她而来!

平婆子没有想到,眼前的小孩竟然连一句话的时间都不给她,就对她出手了。

她的四肢被牛皮绳捆得结结实实,只有脖子和头还能动,她感觉到有什么不对时,眼睛的余光扫到有什么东西从身体一侧掉了下来。

平婆子低头去看,眼睛登时睁得老大,惊恐得让她说不出话来,嘴角的冷笑还在,只是这冷笑看上去却像是在嘲笑,嘲笑她自己。

那掉到地上的白生生的东西,是她的耳朵。

沈彤毫不犹豫地割下了她的耳朵,平婆子甚至还没有感觉到疼痛,她的耳朵就没有了。

“你”平婆子终于能说出话来,她惊愕地瞪着沈彤。

她杀过人,也见过杀人,即使是比这更残忍的杀戳也不会让她皱一皱眉头。

可是眼前这个人只是一个尚未留头的孩子!

这太诡异了。

“你不是沈彤,你是妖怪,你是妖怪!”平婆子尖叫。

守在门外的路友配合地点头,对啊,没错啊,那就是妖怪啊,终于有人和他有同样的想法了,太难得了。

“你的主子是谁?”沈彤继续问道。

还是刚才的问题,还是刚才的那句话,就好像刚刚的一切没有发生,平婆子的耳朵也没有割下来。

平婆子毕竟是见过世面的,她心狠手辣,很快便从适才的惊恐中缓合下来。

“有种你就杀了我,小娼!”平婆子恨恨地骂道。

沈彤在心里问候了她十八代祖宗,小娼?

“我为何要杀你?一刀一刀把你剐了,不是更好玩吗?”沈彤说着,把染血的匕首在鞋底上蹭了蹭,手法老道,就像这人动作她已经做过无数次。

“你要剐了我?凭你?你也配!”平婆子哈哈大笑。

“你落到我们手里,不杀你难道还要养着你吗?横竖都是死,你是想要个痛快的,还是千刀万剐,你自己选。”沈彤淡淡地说道。

“是啊,横竖都是死,我为什么还要选?”鲜血不停地涌出来,平婆子却像是不知疼痛一样,就连说话的声音也没有打颤。

“你不是死士。”沈彤说道。

平婆子不是死士,如果是死士,这会儿早就是个死人了。

死士不会让人抓住活口,他们会在被抓住的最后一刻自尽。

“死士?谁说我不是了。”平婆子冷笑。

“我说的,你非但不是死士,连杀手也不是,以你的武功,在江湖上应该也有些名气,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落到这种地步,给人当起老妈子来了。”沈彤笑道。

“老娘愿意,你想杀就杀,想剐就剐,老娘吭一声,老娘就跟你姓!”即使原本是耳朵的地方血流不止,可平婆子依然凶神恶煞。

“你倒是有些血性,我忽然不想杀你了。”沈彤说着,竟然真的把手里的匕首重新装进牛皮套子,然后揣进怀里。

平婆子不知道她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有些疑惑:“你不想杀我了?”

“是啊,不想杀你,像你这般凶狠的恶人并不好找,想来你的主子也舍不得让你死,才会给你找了一个轻松差事,让你来看管一个手无敷鸡之力的柔弱妇人。”沈彤说到这里,忽然不说话了,她直勾勾地瞪着平婆子。

平婆子被她看得很别扭,怒声道:“死丫头,你快给老娘一刀,让老娘痛快点!”

“是谁花钱请你来的?”沈彤忽然问道。

这一次她没有再问平婆子的主子是谁,而是问是谁花钱请她来的。

虽然只是一句话几个字,可是背后的意思却完全不同。

“你别想拿话套我。”平婆子说道。

“我猜这个人一定不是陶世遗,否则你明知道陶世遗已经死了,为何你还没有走,为何还要留在这里呢?”沈彤猜测道。

“怎么不会是陶世遗啊?哈哈,你以为你那个摆出一副忠贞烈女模样的阿娘,是个什么东西?陶世遗让我把她带到这里来,就是想和她双宿双飞,做一对野鸳鸯的,陶世遗想了她多少年啊,好不容易有了机会,他能放过她吗?你和你娘还真要谢天谢地,如果不是陶世遗死了,你就有个干爹了,什么名门淑女,我呸!”

第一一五章 后晋有天子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一五章后晋有天子原来如此啊!

想当初陶颂之曾经说过陶世遗在京城时,投靠在黄家,黄家虽然表面上对陶世遗很好,举荐他进了有名的书院,实则看他不起,让陶世遗忌恨至今。

那时沈彤还觉得不合情理。黄家为官已三代,是名门望族,黄晚秋和黄敬如果真是心里看不上陶家这门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以他们的身份地位,随便让人把陶世遗打发了就是,根本不会帮他在京城住下来,还写了荐书推荐他进书院。

莫欺少年穷,黄家不会不懂。

因此,沈彤一直没想明白,陶世遗非但没有对黄家感恩,为何会忌恨黄家。

现在她懂了,那是因为黄氏!

陶世遗很可能是看上了表姐黄氏,更有可能曾向黄家求娶黄氏,黄家非但拒绝,还把黄氏嫁进了沈家。

此事被陶世遗当成奇耻大辱,后来沈家蒙难,他巧遇逃亡的黄氏,便起了歪心思。

难怪陶世遗这般恨她,因为她是黄氏给沈家生的孩子。

所以陶世遗不但想要利用她得到遗诏,还想趁着这个机会让黄氏不得不委身于他。

沈彤长长地松了口气,好在陶世遗死得早啊。

所以说,对待那些图谋不轨的人绝不能手软。

“不打落水狗”,这句话留给圣人吧,她沈彤不是圣人。

“哦,这样啊,那陶世遗死了还真是对了。”沈彤淡淡地说道。

沈彤的口气让平婆子有些吃惊,在她看来,沈彤虽然凶狠,可是也不过就是个小孩子,而且还是女孩子,她说出那番羞辱的话,沈彤说不定会一气之下把她杀了,那她就不用再受皮肉之苦,一死了之。

可是她把这番话说出来,却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沈彤反应也太平淡了。

“沈彤,如果沈家还在,你就是名门贵女,而你娘是被人宵想的贱人,你不觉得丢人吗?”

沈彤差点笑出来,这个平婆子是有多想死啊。

“也是,所以我很生气,又想割耳朵了。”说着,沈彤又一次慢吞吞地摸她的匕首。

上次她这样摸的时候,平婆子还不知道她想掏什么,可是这一次平婆子知道了,这个小妖怪在拿匕首,割耳朵要千刀万剐的匕首!

“你杀了我吧,你为什么还不杀了我?”平婆子质问。

“你还没说是谁雇你来的啊,所以我先不杀你,等你招供了,我再杀,我不急。”

接着,沈彤就掏出了她的匕首。

她打量着平婆子,目光挑剔,像是在犹豫先割耳朵还是先割鼻子。

“最早雇我的就是陶世遗,他雇我在这里看守黄氏。”平婆子尖声说道。

沈彤就像是没有听到,继续打量着平婆子,就这两句话啊,她又不是没有想到,不够,当然不够。

平婆子闭了闭眼睛,对沈彤道:“如果我全都说出来,你就能一刀杀了我?”

沈彤不是第一次见到一心求死的人了,对于此时此刻的平婆子而言,活着比死了更需要勇气。

“嗯,杀你比养着你更容易。”沈彤语气淡得就像是煮了几泡的茶水。

平婆子咬咬牙,恨恨地说道:“好,我说!你猜得不对,我虽然不是死士,可也不是寻常的江湖中人。我有主家,早在二十多年前就有主家了。这些年我给大户人家的女眷做保镖,也做杀手,呵呵,那些名门贵妇,看上去温婉和顺,实际上私下里做的龌龊事十根手指也数不过来。”

这个沈彤相信,对于很多人而言,与其用自己手下的人,还不如花钱买凶。

“陶世遗雇了你,可是后来陶世遗死了,你原本想走,可是你的主家不让你走,让你继续留在这里看管我娘,对吗?”沈彤问道。

“对!如果不是主家下了命令,我又怎会留在这山沟沟里。”平婆子说道。

“你的主家是谁?”沈彤又问。

平婆子苦笑,在今天之前,她打死也想不到,有朝一日她会出卖自己的主家。

当年她惹了官司下了大狱,判了秋后问斩,是主家让人把她替换出来,保住了她的一条性命,但是同时也抓住了她的把柄。

“沈彤,你年纪还小,可能没有听说过后晋天子吧。”平婆子自豪地说道。

“后晋?前朝?”沈彤忽然想到了一件事,当年太祖登基后,前朝的遗老遗少拥立了一位小皇子,在南边建立了后晋小朝廷,但是没过几年就被定国公的手下扫平了,听说龙虎卫的创立也是为了清剿后晋余孽。

“对,就是前朝的大晋,后来又有了后晋,而我的主家就是这一代的后晋天子。”平婆子朗声说道,她的口气里有自豪,也有不甘,如果她能不死,那么若干年后,她就是有从龙之功,可惜她看不到了。

“后晋天子要留下我娘?做什么?也是为了那个劳什么子的狗屁遗诏?”沈彤问道。

平婆子诧异地看着沈彤,她没有想到狗屁遗诏这个词会从沈家后人口中说出来。

“你知道遗诏在哪里?”她逼问了黄氏半年,也没从黄氏口中问出只言片语,若非主家不让她弄死黄氏,她早就一气之下把黄氏杀了。

“知道啊,遗诏在我的布娃娃里,可惜布娃娃在陶家大火里给烧了,嗯,连同那个狗屁遗诏一起给烧了。”沈彤笑嘻嘻地说道。

平婆子忽然笑了,自嘲地笑了。

原来遗诏竟然落到陶世遗手里,就差一点,她就把遗诏拿到手了,如果那时她拿到了遗诏,早就在主家面前立了大功,不用留在山沟沟里守着黄氏,今天更不会死在一个小孩子手上。

“你们那位后晋天子现在在哪里?”沈彤又问。

“不知道,我这种身份的人怎配知道他老人家的住处。”平婆子道。

“那你怎么和他们联系的?”沈彤问道。

“每隔一段时间,魏大人会派人来和我联系。”平婆子说道。

“魏大人?他的人来过野猪岭?”沈彤道。

“出了野猪岭有个王家集,王家集每隔十天会有大集,我会去集上一个给染坊收活的人,魏大人如有命令,会由他转告于我。”

第一一六章 行路难

魏大人?

魏?

好像有点耳熟。

沈彤看着平婆子,平婆子被她看得有些发毛,这个小妖怪不会又想割她耳朵吧。

“死丫头,你答应我的,如果我说出来你就给个痛快的。”平婆子喊道。

“哦,我想起来了,我是答应过你,你都说完了?”沈彤像是刚刚睡醒,一脸懵懂。

平婆子生气,可是生气也没用,她无论如何也没想到,有朝一日她会如此卑微只为求死。

这是什么事啊,想死都是这么难。

“沈彤,你说话要算数!”平婆子又喊。

“好,我说话算数。”沈彤转身向外走,走到门口时冲着许安点点头。

许安会意,向平婆子走去。

就在沈彤关上屋门的一刹那,她听到平婆子的一声闷哼。

她一抬头,就看到黄氏站在廊下,看到沈彤出来,欣妩吓得躲在黄氏背后,显然是平婆子的尖叫声惊动了她们。

黄氏快走几步,问道:“彤彤,平婆子没有伤到你吧?”

她的眼中都是关心,这是真真正正的关心,沈彤心头一暖,眼睛看到躲在黄氏身后的欣妩,她的眼神黯淡下来。

“阿娘,平婆子被捆上了,她伤不到我”,沈彤嘴角露出一抹笑容,笑着说道,“姐姐是怕我吗?”

黄氏这时才发觉欣妩躲在她的背后,她皱皱眉,转身把欣妩从背后拉过来,嗔道:“你这孩子,平时也不是这么胆小的啊。”

“姐姐你是怕我吗?”沈彤又问。

欣妩没有回答,纤细的身体簌簌发抖。

沈彤深深地看她一眼:“姐姐既然怕我,那就一直这样怕着吧。”

说完,她对黄氏道:“阿娘,您快收拾收拾,我们离开这里。”

“离开?去哪儿?”黄氏问道,在她看来,平婆子已经被制住,从此以后她就能和两个女儿隐居在这里了。

“阿娘,平婆子还有同党,就在这附近,平婆子每隔十天就会和他联系,如果他等不到平婆子,就会知道这里出了差错,到那时我们都有危险,所以要立刻离开这里。”沈彤说道。

黄氏点点头,她转身进屋,片刻后就带着两个小包袱出来,一个包袱交给欣妩,另一个自己背着,她对沈彤道:“没有什么可收拾的,这半年来,我在家里带出来的东西早就被平婆子拿完了,带几件换洗衣裳就行了。”

就在黄氏进屋收拾东西的时候,许安和路友已经在院子里挖了一个坑,把平婆子埋了进去,欣妩全程都捂着眼睛,太可怕了,这个妹妹太可怕了,妹妹的朋友也太可怕了。

沈彤直到这时才想起来,昨晚他们是借宿在牛儿家里,一大早没有看到他们,牛儿家里还不知会怎么想。

她对许安道:“许安叔,劳烦你到牛儿家里去一趟,看看能不能借个车。”

许安长相稳重,办起这种事比路友更适合。

很快,许安就推着一辆小推车回来了,车上有他们三人简单的行李,还有在牛儿家里买的干粮。

小推车是在牛儿家里买的。

黄氏和欣妩坐在小推车上,黄氏头上戴了幂离,这还是当日来的时候戴着的。路友推着车在村子里走过,村子里的人起得早,他们只见过以前的黄寡妇,并不认识黄氏,何况黄氏还戴着幂离。

但是有孩子认识欣妩:“彤姐儿,你去哪儿,进城走亲戚吗?”

上次欣妩从城里回来是穿着绸子衣裳的,小孩子们记得清楚着呢。

欣妩没有说话,她紧闭着嘴,脸蛋也是紧绷绷的。

孩子们见她不理人,嘴里嘟哝了几句,就结伴儿去别处玩了。

好在黄氏只是个弱不禁风的后宅妇人,那个什么魏大人才会认为只要一个平婆子,再加上王家集的帮手就足够了。

事实也是如此,如果不是沈彤带着许安路友过来,黄氏绝对逃不出平婆子的手心。

现在平婆子死了,沈彤带着黄氏轻而易举出了村子。

出了村子,又走了三个时辰的山路,终于来到寄存马匹的客栈,黄氏和欣妩都不会骑马,许安雇了一辆骡车,黄氏这时才问沈彤:“我们还要走很远的路吗?”

从决定离开野猪岭一直到现在,黄氏没有问过要去哪里。

直到此时,沈彤忽然明白了,并不是黄氏心宽,而是黄氏不想泄漏行藏。

阿娘是看出来了吧,看出来她对欣妩的不信任。

阿娘也知道,即使问她,她也不会说。

“对,还要走很远,阿娘要辛苦了。”沈彤说道。

“你能来找我,你才是真的吃苦了,阿娘是大人了,不辛苦。”黄氏道。

路上又听人说起小河镇,沈彤笑道:“可惜我们要赶路,否则还真想到那个小河镇去看看,被他们说得像世外桃源似的。”

许安道:“上次我们来下乔镇时,还没有听说过这个小河镇,如果有这样一个地方,以飞鱼卫的情报不可能不知道,想来是在那件事发生之后才建起来的,就是不知道衙门是什么情况。”

是啊,新建了一个镇子啊,而且还有从其他镇子上吸引百姓去开发的,而且从百姓们的言谈后,竟然不像是官府号召的,当然,官府如果要号召百姓迁移,也只会让那些流离失所的流民去开荒,而不会从富足的镇子上迁移百姓和商贾。

沈彤想了想,回到西安见到萧韧,她应该把小河镇的事情告诉他。

告诉了萧韧,也就相当于告诉了秦王。

想到这里,沈彤一拍脑袋,天呐,她好像忘了一件事。

两三个月前,她在路边吃冰糖葫芦,遇到了萧韧,她答应会在快走的时候,给萧韧送信,让萧韧来送她的。

唉,她怎么忘了?

沈彤有点郁闷,弄得她像是骗小孩似的,尤其是萧韧那样别扭的小孩,这样不好,真的不好,萧韧还小,不应该骗他的。

以后她和阿娘到了西安,少不得还要用到萧韧,这样就把萧韧给得罪了,那小孩会记仇的吧。

要不回到西安后,买上一罐子糖桂花去贿赂他?

萧韧喜欢吃桂花味的东西,她早就发现了。

第一一七章 皇帝的心事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一七章皇帝的心事京城,朔朝,百官云集。

崇文帝坐在龙椅上,面无表情。

一个文官打扮的官员声嘶力竭:“如今朝野上下,无不称颂吾皇贤德,天佑大齐,得此贤君,臣请求顺呈天意,吾皇亲政,请吾皇亲政啊!”

崇文帝认识他,这是以前詹士府的官员,是父亲的旧人。詹士府的人是东宫辅臣,对太子有辅佐教导之责。

崇文帝登基后,宫中暂无太子,詹士府也解散了。前年的时候,崇文帝曾经让京泽去打听过这些人的下落,得知他们先是分到各个衙门,后来有的死了,有的致仕,即使还在朝中的,最多也就是四五品的官职,难堪大用。

那位文官涕泪交加,大殿之上有七八人附和,更多的人则是低头不语,此时殿外也有哀呼声传来,那些都是没有资格进殿的低品级官员,今天是每半月一次的朔朝,在京七品以上官员无论有无实职都要上朝,只不过能进入大殿的也只有不足百人而已。

崇文帝木然地坐着,他忽然想起寺庙里的佛像,他应该也像那些佛像一样,用悲悯的神情注视下面的官员。

他正在想要如何调整表情,珠帘后的太皇太后说话了:“说起亲政,哀家倒是想起一件更重要的事儿。皇帝已经大婚,如今当务之急就是开枝散叶,早立太子,这样才能告慰先帝,也让黎民百姓安心。哀家和皇后商量过,即日要为皇帝充盈后宫,唉,自从先帝殡天,这后宫里就冷清下来了,户部、礼部、太常寺,你们待会儿都留下。”

谁也没有想到,那么一番血泪奏请,太皇太后做出的回应居然是这个。

满朝静默,落针可闻。

但是很快,随着户部、礼部和太常寺官员站出来应诺之后,满朝便想起太皇太后圣明贤德,吾皇早立太子,大齐之幸万民之幸。

先前的官员还在大殿之中站着,没人去看他,而跟着他站出来的七八名官员如是,他们的声音被此起彼伏的恭维赞叹淹没。

终于,那名官员像是下了狠心,忽然向着一侧的柱子撞了上去!

龙椅上的崇文帝及时地闭上了眼睛,蠢货,都是蠢货,你以为撞死在朝上就能流芳千古了吗?你这不是为了朕,你是为了你自己。

闭着眼睛的崇文帝听到了惊呼声、斥责声,惊呼声尖利,这大概是站在柱子旁边的太监,而斥责声是来自老护国公杨锋。

刚刚那位官员呜呼哀哉地喊了半晌,老护国公杨锋也是一言不发,直到此时他方开口。

那人说让自己养精蓄锐,多学多看,不但要向圣人学向太祖学,还要向自己的敌人学。

那人说得对,就今日之事而言,太皇太后和老护国公做出的所有反应,都是值得他学习的。

他要学,他也要忍。

“万岁,可是睁眼了。”京泽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崇文帝缓缓睁开眼睛,那位撞柱子的官员已经不在了,柱子下面的金砖上还有水渍,显然是刚刚擦拭了血迹。

“万岁,鲍靖此人触犯天颜,惊扰圣驾,由此足见其早藏祸心,这老臣恳请万岁严惩,治鲍靖大不敬之罪,以儆效尤。”

杨锋声若洪钟,犹如壮年。他刚刚说完,满殿山呼,把崇文帝吓了一跳。

原来那个官员叫鲍靖啊,真是个蠢货。

满朝文武山呼声更甚,一定要严惩啊,血溅朝堂,这是大不敬,这是谋反,罪该万死,满门抄斩。

崇文帝依然保持着刚刚的表情,直到珠帘后传来太皇太后的声音,群情激动的官员们才安静下来,他们的目光穿过龙椅上的皇帝,看向龙椅后面的那一道珠帘。

“唉,皇帝要选妃了,这是喜事啊,可是偏有这包藏祸心的贼子看不得这些高兴事,杨老公爷,对于这贼子的惩罚,就交给你去办吧,皇帝和哀家可再也不想看到这些了。”太皇太后痛心地说道。

“老臣领旨。”杨锋应道。

“行了,今天大家都给吓着了吧,退朝吧。”太皇太后很无奈,是啊,明明是宣布喜事的日子,却发生了这种事,除了无奈,还是无奈。

“万岁,该退朝了。”京泽小声提醒。

崇文帝这才缓过神来,扶着京泽的手站了起来,今天可真累啊,终于可以回宫躺着了,下一次百官齐会是半个月后了,真好啊。

崇文帝坐上龙辇,再次闭上眼睛,回到承乾宫还是先睡个回笼觉吧,每个月的朔望朝,都会吵得他头疼,长此以往,会落下头疼的毛病吧。

“万岁,万岁!”

有人在叫他,不是京泽的声音。

崇文帝睁开眼睛,龙辇下站着的人是太皇太后身边的崔公公。

“崔公公,有事吗?”

崔公公当然有事,而且是太皇太后的事。

“万岁,太皇太后让奴才来和您说一声儿,今天晚上您该宿到凤仪宫了。”

崇文帝木然点头:“朕知晓了。”

崔公公对于崇文帝的态度很满意,他一甩拂尘洒脱地离去。

崇文帝重又闭上眼睛,凤仪宫啊,那是皇后的寝宫。

他很少去凤仪宫,几乎每一次都是太皇太后说了以后,他才会去。

他不想去,也不敢去。

大婚三个月了,他至今也没有和皇后圆房。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承乾宫里也有侍寝的宫女,他和那些女子都是可以的,虽然称不上很好,可是也能把事情办了,可是只要龙榻上的人换成皇后,他就一丁点儿反应也没有。

最初两次太皇太后还想让他顺其自然,可是后来太皇太后就不满意了。

每次他去凤仪宫,都会有至少两个燕喜嬷嬷等在那里,可是仍然不行,即使是宫里最有经验的燕喜嬷嬷,也无法改变皇后至今仍是处子的事实。

崇文帝知道,一会儿回到承乾宫,一定会有一碗汤药等着他喝,太医院已经给他换过几副汤药了,可是他还是不行。

就在昨天,原先在承乾宫的那些侍寝女子,都已被杖毙了,如今他只有皇后一人。

太皇太后的意思,要在他册封妃嫔之前,让皇后怀上龙脉。

皇帝的第一个孩子,无论男女,都要出自皇后。

第一一八章 最欠揍的那个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一八章最欠揍的那个国公爷,宫里传来消息了。”

定国公府里,阿马匆匆从外面进来。

定国公萧长敦放下手里的狼毫笔,沉声道:“说。”

“今天太皇太后虽然在朝上提起要为皇上选妃的事,实则已经定下了两位人选,一位是吏部尚书毛元玖的嫡长女毛月如,还有一位是忠义伯林仲年的嫡孙女林婉儿。”阿马说道。

萧长敦的嘴角动了动,毛元玖是老护国公杨锋的女婿,太皇太后的侄女婿,他的女儿和皇后杨兰舒是表姐妹。

杨家有了一位皇后还不满足,还要再送进去一个。

至于林仲年的孙女嘛,萧长敦冷笑,那纯粹就是为了掩住芸芸众口的。

太祖立朝之后,曾经下令妃嫔皆由五品以下官吏之女中挑选,勋贵权臣之戚皆不可为后宫妇,为皇子妇。

太祖此令是为了谨防后宫干政,避免权臣与后妃勾结祸乱朝纲。

太祖的妃嫔之中,出身高贵的仅有容妃一人,而容妃是前朝公主,早已无母族扶持。

这项命令立竿见影,在太祖皇帝当政的前二十年里,即使强悍如太皇太后,也只是以贤后之姿见于人前,护国公府杨家虽然声势日隆,但是杨家也确实战功赫赫。

可是太祖皇帝的这条皇命,也只坚持了两代,到了崇文帝这里就要改了。

太皇太后表面上要按太祖皇帝的皇命选秀,实则早已把位份最高的定下了。

先有杨皇后,再有毛月如,担心朝臣会对此有异议,于是再册封一个林婉儿掩人耳目。

忠义伯林仲年的爵位是崇文四年授的,这个爵位是太皇太后给的,送个孙女进宫以报太皇太后知遇之恩,又有何不可?

况且,若是林婉儿能讨得太皇太后和杨皇后的欢心,对于忠义伯府也是一件好事。

“国公爷,还有一件事,不知当说不当说。”阿马吱唔道。

“这里没有别人,有什么当说不当说的。”萧长敦叹道。

“是,老奴听叶太医说,在承乾宫里随侍的几位太医最近频频动用药材。”阿马说道。

“皇帝有恙?”难道皇帝又装病了?今天不是还去上朝了吗?

“皇帝是有恙,可是并非是寻常的病,而是叶太医说,那几位太医动用的药材,都是壮阳补气的。”阿马说到这里,脸上不由有些尴尬。

“什么?”萧长敦霍的站起身来,他的脸上是毫不掩饰的怒意,皇帝只有十四岁啊!

“属实?”他再次问道。

“叶太医素来沉稳,若无十足把握,他不会贸贸然说的。”阿马说道。

萧长敦冷笑不已,太皇太后和杨家,这吃相也太难看了吧。

是担心当年太子的事情重现,所以要让皇帝早早留后,有了小太子,太皇太后既不用担心皇帝早亡,又不用担心皇帝不听话,一旦皇帝难以掌控,让他死了便是,自是会有一个年龄更小更听话的当皇帝。即使太皇太后死了,也还有杨皇后,这个后宫,这个朝堂,这个大齐,依然是杨家的。

萧长敦在屋里来回踱步,良久,他对阿马道:“让他们安排人吧。”

“国公爷放心,人已经安排好了,到时一定能送进宫去,只是这位份”阿马踌躇。

“份位?你以为送人进宫是去争宠的吗?”萧长敦沉声说道。

“当然不是,有太皇太后的两位侄孙女在,又有哪位嫔妃敢和她们争宠。”阿马说道。

“嗯,去吧。”萧长敦说道。

阿马应声而去。

萧长敦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时门外传来问安声,接着,有小厮通传:“国公爷,六公子来了。”

“让他进来。”萧长敦说道。

定国公府六公子萧韫走了进来。他穿一袭竹青色的袍子,手拿玉扇,乍看上去像个读书人。

“阿爹,今天您找过我啊?”萧韫说道。

“嗯,你去哪儿了?”萧长敦问道。

“今天是朔朝,我还能去哪儿,当然是去天香楼等着听消息了。”萧韫笑嘻嘻地说道。

天香楼离六部很近,自是离皇宫也很近,每半个月一次的朔望朝,那些好不容易才上次朝的官员们,下朝后都会到三五成群到天香楼小聚,这已经是十几年来的习惯了。

曾经飞鱼卫为此还在天香楼设防,后来见来此小聚的都是些六七品的低品级官员,而且这些人谈论的也并非朝堂之事,飞鱼卫也就做罢了,天香楼依然是这些低级官员下朝聚会之处。

“你都听到些什么?”萧长敦问道。

“孩儿听说鲍靖血溅朝堂,下朝后飞鱼卫便去了鲍靖家里,估计这会儿鲍靖一家老小都已经进了诏狱了。”萧韫说道。

“你对这件事有何看法?”萧长敦问道。

萧韫一怔,抓抓头发,道:“阿爹,您没搞错?这句话不是问大哥二哥的吗?”

“问你不行吗?”萧长敦没好气地道。

“行,您是阿爹,您问什么都行,可是我还小啊,这种朝堂大事,我也就听听乐子,您问我怎么看?我能看出什么来啊。”萧韫咧着嘴,他在笑,可是笑得比哭还难看。

“你小?那小七呢?他不是比你还小?你就是被你娘给惯坏了。”萧长敦怒道。

萧韫觉得自己真够不幸的,在兄弟多的家庭里,要么当最大的那个,要么就当最小的那个,可是他两头都不占,既不是最大的,也不是最小的。

在阿爹眼里,他是最欠揍的那个。

为了不挨揍,萧韫只好硬着头皮说着自己的看法:“孩儿觉得那个鲍靖应该是被人耍了,故意怂恿他去闹上一场,那人一定告诉他,别担心,只要你起个头,自是会有大把的人一起附议。鲍靖想来是意识到自己被人耍了,他知道这次无论如何他也是牺牲品,那还不如拼死一搏,说不定还能青史留名,成为一代忠臣,可是他没有想到,他这一死非但没有成为忠臣,反而成就了他的罪名阿爹,这是要用他杀鸡儆猴吗?”

萧长敦点点头,能看到这些,说明自己这个小儿子还不算是愚不可及

“嗯,回去收拾收拾,三日后离京。”萧长敦说道。

“离京?阿爹您是在说我吗?”萧韫吓了一跳,不可置信地看着父亲。

第一一九章 一路向西(家有三宝七夕芝麻和玉米10000点币加更)

“这屋里还有别人吗?”萧长敦冷冷地说道。狂沙文学网

萧韫怔了怔,试探地问道:“阿爹,您要给我什么差使吗?是不是让我去做官?是文是武?几品?”

萧长敦无奈地看着他,刚刚那一丝满意dàng)然无存。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信封,扔到萧韫面前。

“给我的?”萧韫拿起信封,捏了捏,扁扁的,不像是放了官印的

他把信封里的东西一股脑倒出来,里面是一份路引和十几张银票,约莫三千多两。

他又打开路引,嘴巴立时张大了。

“阿爹,柴韫是谁?”

“你啊。”萧长敦淡淡地说道。

“我?”萧韫的眼泪流出来了,“阿爹,我不是您亲生的?您让我走,不是让我去做官,而是让我去认祖归宗?”

萧长敦抬起头来,看着站在面前的小儿子,终于找到这小子的长处了,那就是没有长处!

“胡说,你娘姓柴,这是用的你外家的姓氏。”萧长敦说道。

萧韫抹把眼泪,对啊,他怎么瞅着这个柴字有点眼熟呢,阿娘姓柴啊。既然是阿娘的那个柴,也就不是把他逐出家门,认祖归示了。

“阿爹,你究竟让我去哪里,去做什么啊?”

“去哪里都行,去做什么都行,阿爹只要求你两件事。”萧长敦道。

萧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从小到大,因为他出去玩,他不知道挨过阿爹和大哥多少棍子,怎么现在阿爹让他可以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了?

“第一件事你要活着,不能死;第二件事在外不许对人提起你和定国公府的关系。这两件事违悖任何一件,这辈子你都别想走出定国公府了。”萧长敦说道。

萧韫怔怔一刻,讪讪地说道:“阿爹,如果我死了,那也不用走出定国公府了。”

萧长敦没理他。

萧韫看着父亲,心里拔凉拔凉的,他问道:“阿爹,大哥二哥三哥他们也出去过吗?”

他出生的时候,大哥二哥都已经娶妻生子,三哥承了荫蒙做了将军,他们的过去他无缘参与,但是他知道四哥和五哥肯定是没有出去过。

“没有。”萧长敦说道。

萧韫的心更凉了:“那为何要让我出去?”

何止是出去啊,就差族谱除名了。

“因为你最没出息,需要历练。”萧长敦一点面子也没给。

萧韫的眼泪又流出来了,他用衣袖抹了一把,不死心地问道:“阿爹,我能带多少护卫?”

“带上你自己的那两个小厮就够了。”萧长敦说道。

“您是说阿大和阿小?他俩才十二!阿爹,您也说我不能死在外面,您不给我护卫,谁来保护我,万一有人要杀我怎么办?”萧韫哭诉。

“你不惹事生非,不对人说你是我儿子,就没有人会杀你。”如果萧长敦的话是刀子,那么萧韫的心已经被扎得千疮百孔了。

萧韫擤擤鼻涕,把信封揣进怀里,转就往外走。

后传来萧长敦的声音:“你去哪儿?”

“去给阿娘请安。”萧韫伤感地说道,这个世界上,就只有阿娘能救他了。

“不用去了,你阿娘和你嫂嫂们去上香了,为了给你祈福,她们会在寺里多住几天,等你阿娘回来时,你已经离京了。”

最后一刀,准确无误地把萧韫刺了个透心凉。

即使如此,萧韫还是磨蹭到第三天才离开京城,因为阿爹说了让他三后离京,那他又要住满三。

望着从墙外探进来的那一片银杏树,萧韫心里阵阵悲凉。

再过几个月,他就十五岁了。在过去的十五年里,他在府里爬过墙头,挖过狗洞,与阿大阿小互换过份,他甚至假扮过倒夜香的。

他萧六公子从小到大目标明确,那就是逃出这个暗无天的家,拥抱外面的太阳,像小鸟一样自由翱翔。

现在他的愿望终于实现了,可是他一点也不高兴。

他被抛弃了!

萧韫离开京城的那天下着雨,他的嘴上贴着小胡子,脸上还点了几颗大痦子,出城的时候,旗手卫的人没有一个认出他来的。

从现在开始,他是柴韫。

而定国公府那位活泼可的小公子萧韫,被定国公关在家里读书写字不让出门了。

这些年里,定国公府一向低调,他不出门,也不会引起怀疑。

萧韫站在雨里,抹了把脸上的水珠,也不知道这是雨还是泪。

他挥挥衣袖,抬头看天,乌云盖顶。

“六公子,我们去哪儿啊?”阿大问道。

已经出了京城了,可是去哪里呢?

萧韫从怀里摸出一颗骰子,吹了吹上面根本没有的灰尘,双手合什把骰子放在掌心里,嘴里念念有辞:“东南西北各位菩萨保佑,一点冲着哪个方向,我就往哪走,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开!”

骰子滴溜溜在空中转了几个圈儿,然后落在地上。

阿大和阿小也跟着趴到地上。一点可千万不要冲着地啊,那样他们岂不是要跟着六公子一起去地府?

骰子落到地上又转了几圈儿,终于停了下来。

“西,西边!”

“不对,偏了一点儿,西北!”

那红彤彤的一点正对着的方向,就是西北。

萧韫摸摸鼻子,再次合什:“阿弥陀佛无量天尊,菩提老祖托塔李天王,你们一起保佑我全须全尾活着回来。”

说到这里,萧韫忽然想起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来。

阿爹没有说他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什么事都要有个期限吧,怎么只是让他三后离京,却没说什么时候回京呢?

萧韫又哭了,他上当了,阿爹不要他了。

阿大和阿小也哭了,六公子一定是捡来的,一定是。

国公爷那么老了,国公夫人也那么老了,可是六公子却这么小,所以六公子是捡的,没错了。

一片哭声中,萧韫上了马,一步一回头地向西北而去。

他不知道阿爹给的三千两银子够用多久,他也不知道他这辈子还能不能回到京城。

他只知道从此以后他叫柴韫,他不再是定国公府六公子,他变成了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人的人。

第一二一章 斥责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二一章斥责青平镇的州衙请的是五十里外千户营的兵马,这个千户营隶属于周常卫,周常卫指挥使姓林,是忠义伯林仲年的嫡次子,太皇太后属意的皇妃人选中的林婉儿,就是林指挥使的女儿,只不过这个消息还没有传到青平镇而已,但是那些读书人却是知道林指挥使出自忠义伯府,而忠义伯则是皇帝登基后封爵的第一人。

说是皇帝封的,傻子都知道其实就是太皇太后封的,因此,经由这些读书人之口,百姓们都知道了,这些在镇上杀人行凶的兵士都是林指挥使的人,而林家则是太皇太后的人。

虽然鲍靖也是因为太皇太后而死,但是在百姓眼里,鲍靖是京城大官,离自己很遥远,但是这些读书人就不同了,死去的五十六人里,有百姓们认识的人,也有百姓们敬仰的人。

还有一件事是百姓们没有想到的,这五十六名读书人里,有一位是涵山卫指挥使徐世基的亲侄儿!

徐世基的父亲早亡,徐世基长兄为父,将胞弟抚养长大,没想到胞弟三十岁时也死了,膝下只有一子,徐世基对这个侄儿视如己出,把侄儿从老家接到任上读书,去年徐公子考上秀才,徐世基摆了几十桌庆祝,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侄儿中的是举人。

这一次徐公子是被几名同科叫来的,其实就是来凑热闹的,没想到却被周常卫的人给杀了。

随从背着徐公子的尸身马不停蹄回到二百里外的涵山卫,随军大夫仔细查验了徐公子的尸体,赫然发现弱不禁风的徐公子竟然身中五刀,前后心还被长矛刺透。

涵山卫的人几乎都是看着徐公子长大的,徐世基更是怒不可谒,当天晚上,徐世基与众将歃血为盟,率涵山卫三千精兵悄悄开往周昌卫,周昌卫发现涵山卫兵马离自己不到百里时,居然还没以为是来打自己的。

徐公子死后的第四天,周昌卫被徐世基打得措手不及,留在卫所里的一千兵马死伤贻尽,徐世基亲手割下林指挥使的头。

徐世基反了!

在周昌卫下辖的四个千户营的兵马尚未到来之前,徐世基的另一路兵马则血洗了离青平卫最近,杀死徐远子的那座千户营,并且挥军前往青平卫,占了州衙和县衙,打开城门,一是让不想留在城里的百姓出城,二是迎接徐世基大军进城。

吴家嫂子闻言,和车老板说了一声,带着儿子跟随顺子一家去找自家相公去了。

眼看涌来的人越来越多,车老板对许安道:“这位爷,你们要么跟着我回去,要么就让太太在这儿下车吧,前面我是不敢去了。”

许安看向沈彤,沈彤道:“回去吧。”

车老板如蒙大赦,赶着大车就要走,没走几步就有人拦车,想搭车一起走。

许安见了,立刻摸出五两银子给了车老板:“这车我们包了,不要停,马上走!”

不是他们心狠,而是现在太乱了,谁也不知道上车的会是什么人,许安不敢冒险,沈彤更不敢冒险。

车老板平时就是在这条路上做生意,几天也赚不了五两银子,现在得了银子,心里欢喜,鞭子甩开,把车赶得像要飞起来。

车里的黄氏早就听到外面的对话了,她抱住欣妩,死死抓住车里的座椅,避免被颠得磕碰到,尽管如此,她还不忘把头伸出车窗对沈彤道:“彤彤,外头人多,要不你进来吧。”

“阿娘,我没事,您别担心。”沈彤说道。

黄氏看着昂首挺胸骑马护在车边的女儿,心里一阵酸楚。彤彤是被她娇养长大的,也不过半年,就像是忽然长大了,长大得让她有些陌生。

提起离别后的遭遇,虽然沈彤说得轻描淡写,但是黄氏知道,女儿一定吃了很多很多的苦,否则又有谁会一夜长大呢。

她低头看一眼蜷缩在她怀里,吓得簌簌发抖的欣妩,伸手推开,欣妩吓了一跳,不安地问她:“阿娘,您不喜欢阿妩了吗?”

黄氏叹了口气,对欣妩道:“你做了我的女儿,就应知道以后摆在我们母女面前的是艰险重重,阿娘不指望你能像你妹妹一样,可是你也要学着自己立起来。”

“可是阿妩害怕”欣妩还是第一次听到黄氏有这种口气和她说话,以前黄氏对她存着愧疚,因此和她说话时也是温柔和蔼

颠簸的骡车上,欣妩的心也随着骡车七上八下,忐忑不安。

黄氏见她眼神闪烁,又是一声叹息,终归不是自己养大的,就是以前没有出事之前,彤彤也没有这样的眼神。

“你坐在车上,身边有阿娘陪着,车外还有你妹妹和两位壮士护着,你有何可害怕的?若是这样你还害怕,那外面那些奔逃的妇孺们呢?他们岂非早就吓死了?”说到这里,黄氏的心终是软了下来,欣妩毕竟不是自己养大的孩子,她能对彤彤说的话,对欣妩却是不能说,她放柔了语气,道,“阿妩,如果害怕就闭上眼睛,睡着了就不怕了。”

欣妩听话地闭上双眼,她的心一点点沉了下去。

沈彤回来了,黄氏对自己终究是和以前不同了。

人心隔肚皮,何况自己是被陶世遗和蓉娘送到黄氏面前的。

黄氏以前认为陶家是被她连累枉死,可是沈彤回来把一切告诉她,黄氏嘴上不说,心里怕是恨死了陶世遗和蓉娘了。

人声喧嚣,风声猎猎,沈彤听不清车里的对话,但是有一两句还是飘进了她的耳中。

她用眼睛的余光扫向车内,欣妩正襟危坐,双眼紧闭。

沈彤知道刚刚阿娘斥责了欣妩,这样很好,只有阿娘放下对欣妩的愧疚,可以正视这段所谓的母女情份,以后真的出了事,阿娘才不会太过伤心。

这一世,她是不会放过欣妩的。

之所以她默许欣妩跟在阿娘身边,一是不想让阿娘更加愧疚,二来她也想看看,这一世的欣妩背后有什么故事。

对欣妩,她猜不透,前世如此,今世如是。

第一二二章 徐世基

傍晚时分,沈彤一行到了岳州镇。狂沙文学网衙门里显然已经收到消息了,城门紧闭,车老板说尽好话,才放了他们进去。

找到昨天晚上投宿的客栈住下,大家这才松了口气。

把黄氏和欣妩安置妥当,沈彤和许安路友坐在一起,商量今天的事。

沈彤问许安和路友:“徐世基这个人你们听说过吗?”

飞鱼卫一直都没有放松对朝廷官员的暗中监视,再加上飞鱼卫的人也想从中捞钱,因此,他们反倒成了对官员最了解的人。

许安道:“徐世基是陇右人,是太祖年间的武状元,徐家以前是开镖局的,有一次走镖的时候,徐世基的爹娘都被杀了,徐世基十五岁,弟弟十岁,徐世基把镖局卖了,带着弟弟投奔了外家。徐世基考上武状元时,太祖皇帝对他很是喜,原想把他留在京中,可是他执意不肯。不久后陇右有个百户晋升为升户,徐世基自请去了陇右接了百户一职。他到了陇右的第二年,就扫平了距陇右二百里的一个寨子,寨子里的土匪无论男女老少全部杀得精光,连财物都没要,把寨子一把火烧了。之后大家都怀疑这个寨子就是当年杀死他爹娘的那伙人。也正是因为这件事,徐世基就落了个睚眦必报的名声,所以现在青平镇的事出在他上,我不吃惊。”

沈彤点头:“这像是他能做的事。对了,徐世基是开镖局的,并非出自官宦人家,他从百户到指挥使,也算是官运亨通了,他在朝中靠谁提携?”

“这也是徐世基此人难以捉摸之处,徐世基在朝中没有倚仗,太祖皇帝殡天前,徐世基是陇右卫副指挥使,小皇帝登基后,杨家想要掌控更多的军权,看中徐世基没有家族依靠,便想把他收为己用,于是就施恩于他,把他从陇右调到涵山卫做了指挥使,统领一卫军务。可是杨锋没有想到,这个徐世基却不是个好相于的,最后杨家白白浪费了一个指挥使的名额,最终也没能把徐世基收在麾下。徐世基把涵山卫经营得铁桶一般,杨锋几次派人过来,可是那些人到了涵山卫就失去消息,过不多久,就会在离涵山卫很远的地方找到他们的尸首。”

许安说到这里,喝了口水,继续说道:“杨锋也曾经让飞鱼卫到涵山卫调查这些官员的死因,可是这又能查出什么?徐世基早就把事安排好了,还能让飞鱼卫抓住把柄吗?且徐世基治军严格,他的军队纪律森严,这么多年没有惹过任何乱子,杨家拉拢不成,也曾想要把他除去,无奈徐世基在军中的威望越来越高,一来二去,杨锋也就懒得理他了。”

沈彤笑了,道:“这个徐世基有意思啊,真有意思,不过像他这样既无背景又不攀附的,居然还能活到今天,委实是不容易啊。”

这是事实,像徐世基这样的,满朝文武也找不到第二个了。

“管他什么徐世基王世基的,当务之急还是想想这路该怎么走吧,青平镇被徐世基占了,周常卫也被扫了,周常卫下辖的几个千户所势必不会善罢甘休,这场仗还有的打。”路友说道。

青平镇肯定是不能去了,不仅是青平镇,周围几个镇子也同样。

如果不是一场硬仗,徐世基也不会打开城门,让百姓逃走。

沈彤道:“绕路吧,带着我阿娘,我们只能远远避开。”

前世她没有听说过徐世基的名字,想来这场纷乱很快就被平息了,待到她长大以后,中间又隔了好几年,徐世基早已成了过眼云烟,无人再提。

徐世基能调动的军队也只有区区五千六百人,这些人能扫平周常卫,也能令青平镇的官员跪地磕头,但是若是以这五千六百人对抗朝廷,无非就是以卵击石。

这样的结果,沈彤能看得出来,很多人都能看得出来,以徐世基的能力和阅力,当然更是心知肚明。

可是他还是这样做了,为了他的侄儿,他冲冠一怒,带着他的子弟兵,公然与朝廷为敌。

后人或许会讥笑他飞蛾扑火,可是却无法诋诲他的至至义。

沈彤叹了口气,如果可以,她想助他一臂之力。

可是这也只是想想而已,带着黄氏,又有一个不知所谓的欣妩,沈彤不可能会不顾母亲,跑去青平镇。

沈彤有了几分倜伥,她问许安:“知道徐世基和谁交好吗?现在这个时候,有没有人能帮他呢?”

许安没有想到,沈彤会对徐世基如此看重,他认识沈彤越久,就越发感觉到沈彤的与众不同,因此,此时沈彤忽然说出这几句话来,许安怔住。

沈彤是真的希望有人能够帮助徐世基造反吧

许安仔细想了想,他道:“距涵山卫最近的是中岭卫的一个千户所,如果我没有记错,那个千户所的千户,和徐世基应是认识的。”

“认识?”沈彤不解,问道。

只是认识而已!

“对,是认识的,那个郑千户也是科举入仕,他和徐世基一样,是武科,徐世基是那一年的武状元,他则是探花郎,武探花。可惜他的父母相继去世,他前前后后丁忧了六年,虽然尽孝了,可是也影响到自己的仕途。这些年来,朝廷很少会开武科,因此武科入仕的人少之又少,徐世基和郑千户是同科,又一起金榜题名,若说他们二人不认识,那不可能;可若是说他们关系很铁,那更不可能!”许安说道。

“如果你是那位郑千户,徐世基来找你借兵,你会借吗?”沈彤目光炯炯,正在看着许安。

许安对沈彤的目光早就熟悉了,现在他在想的,是郑千户会以何种借口来推脱。

“如果我是郑千户,我就会借出兵马支援徐世基。”沈彤淡淡地说道。

为什么?徐安不解,一直插不上嘴的路友更插不上嘴。

看到两个人四只眼全都看向自己,沈彤缓缓道:“我觉得徐世基的侄儿之所以会来到清平,应该是有人故意而为之!”

第一二三章 吴静

青平镇请愿的读书人有一千多人,这些人当然不会都是青平镇的,有很多人是像徐世基侄儿那样,被同窗同科叫来的。

读书人之间能攀上的关系很多,同一个地方的叫同乡,在同一个学堂读书的叫同窗,同一科考中的叫同科,同一位先生、座师门下的统称同门。一来二去,恐怕这一千多人相互之间都能攀上关系。

徐世基的侄儿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有人叫他,他也就来了。

其实他能来并不奇怪,但是死的人里有他就很奇怪了,况且他身中十几刀,又被长矛几次戳刺,如果他是领头的,被如此虐杀倒有可能,但他不是!

有人故意杀死徐世基的侄儿,逼反徐世基。

徐世基早年的那些事情,许安能知道,其他人也会知道,徐世基睚眦必报,又和杨家有旧怨,只要选好时机,选好引子,逼反徐世基不是难事。

但是徐世基不是毛头小子,他能与杨锋虚与委蛇多年,说明他不但有胆识,他还有头脑。

他知道自己手里的兵马无法与朝廷的千军万马相抗衡

“徐世基身边应该有人,有人打消了他的顾虑,给他勇气,让他看到了前路。那人背后的人,只是徐世基是否知晓侄儿是被人故意害死的就不知道了。”

“徐世基谋反了,朝廷的兵马就可以理所当然正大光明讨伐他。涵山卫不再是固若金汤的铁板一块,只要徐世基反了,涵山卫的漏洞也就露出来了。”

沈彤说到这里,她笑了。

许安默然,路友却已经听明白了:“奶奶的,徐世基是真汉子,就这么被人耍了?杨锋那老杂毛,这也太损了。”

“可是徐世基也杀了林指挥使,林家算是太皇太后的人,听说林淑妃已经进宫了。”许安思忖。

“林家只是太皇太后用来平衡后宫和朝堂之用的,林家对太皇太后有用,对杨家却没有用。”沈彤说道。

的确如此,如果徐世基没有杀死林指挥使,那么林指挥使就是这件事的导火索,即使徐世基被朝廷平叛,林指挥使也难辞其咎。林家从此以后就有把柄抓在杨家手里。

而现在林指挥使死了,这对于杨家而言,无非是少了一颗平衡用的小棋子,无损全局。

许安冷笑:“真是妙计。鲍靖打死也想不到,他的死居然会引发一场谋反。”

路友霍的站起来:“你们说这么多也没用啊,怎么才能让徐世基收兵啊。”

“他已经反了,朝廷的援兵也要来了,他已是一支射出的箭,无论他收不收兵都是死路一条。”许安道。

“那怎么办?徐世基有血有肉有情有义,就这么死了?我去闯军营,打晕他,把他扛出来,虽然有些丢人,可是却能保住他的一条性命。”路友道。

沈彤没有说话,徐世基是生是死对她来说都一样,前世徐世基应是死了的,如果这一世徐世基不死,那么是不是很多事情都能改变?

其实这一世已经在改变了,她没进死士营,她找到了阿娘。

但是生死呢?

如果前世早死的人,这一世可以活下来呢?

沈彤想了想,对路友道:“我觉得郑千户会去增援。郑千户和徐世基一样,同样没有后台,若是杨锋想趁着这件事,肃清中原所有异己,那么郑千户也在劫难逃,我想他应能想到这一层。”

次日,果然传来消息,郑千户与同属中岭卫的另一个千户营,各率手下一千人增援徐世基。

可是同时也有消息传来,郑州卫和洛阳卫、中原卫已经出兵,三大卫所两万人马向青平镇而来。

滞留在岳州镇的百姓们欢呼雀跃,他们已经忘记这件事的起因是为了请皇帝亲政,他们只是知道,他们的家园没有了,只有朝廷的兵马打跑了徐世基,他们才能结束离乡背井的生活,回到青平镇。

沈彤从欢呼的人群中走过,一个孩子跳到她面前:“我认识你,你是骑马的小孩。”

沈彤认出他来,他是吴家嫂子的小儿子。

“找到你爹了吗?”沈彤问道。

“没有找到,我娘说我爹可能是去我外家找我们了。现在兵荒马乱,我们要过一阵才能去我外家。”小孩有些失望。

“好啊,祝你们早日找到你爹。”沈彤说完就要走。

可是那小孩却抓住她的衣袖,说道:“可是我听人说我爹是带着一个女人跑的,我娘也听说了,可我娘还是要骗我。”

他有很多话想对人说,可是他不敢对小顺子说,他怕小顺子笑话他,可是眼前的小孩不一样,这个小孩会骑马,一定不会取笑他。

至于骑马和取笑人有什么联系,他也不知道。

沈彤有些同情他,吴家嫂子此时应该是很难过吧,可是却还要忍痛骗自己的儿子,也不知她是为了维护那个男人的仅有的体面,还是不想让儿子伤心。

沈彤发现自己也和这小孩一样,无法理解为人母者的所作所为。

就像她自己,她已经找到黄氏有些日子了,可是她依然不知道应该和阿娘如何相处。

她不知道如何做一个女儿。

小孩还在委屈地诉说,沈彤从荷包里掏出两块糖递给他:“没事,忍一忍,等你长大了就好了,快点长大吧。”

小孩接过糖来,吃惊地看着她,沈彤转身离去,走出几步,身后传来小孩的喊声:“喂,我叫吴静,你呢?”

沈彤回过头来,冲他笑了笑:“沈彤。”

“沈彤?怎么写啊?你念过书吗?会写字吗?”吴静问道,可是他已经得不到回答了,沈彤已经钻进人群中,不见踪影了。

吴静嘟哝:“真没礼貌,人家还没把话说完呢,会骑马就了不起吗?等我长大了,也会骑马的。”

可是随后他又想到沈彤没长大就会骑马,他就又郁闷起来了。

正在这时,身后被人撞了一下,他一回头,见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

吴静是在市井长大的,从小到大见多了这种小乞丐,他冷冷道:“我身上没钱,你不用偷了。”

那小乞丐冲他一笑,又黑又脏的小脸上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刚刚那个小孩叫沈彤?你认识他?”

第一二四章 孩童

人群里又有欢呼声传来,想来是官兵们又有振奋人心的消息传来了。狂沙文学网

吴静打量着面前的小乞丐,心里忽然冒出来一个念头,这个小叫花子,牙比他的还要白。

他见过很多小乞丐,可还是头回见到这样的。

他想起市井间流传的那些奇文轶事,那些偷小孩的人会想出很多闻所未闻的手段,比如假扮成卖糖瓜的老爷爷。

那么假扮成小乞丐好像也不难吧。

想到这里,吴静忽然跳了起来,在小乞丐的一脸诧异中,吴静高喊着:“救命啊,偷小孩的!”

然后跑得无影无踪。

直到他跑得没影了,小乞丐才缓过神来,他骂道:“这小子是真傻还是装傻啊。”

又有一个和他并不多年龄的小乞丐凑了过来,笑着说道:“辛拾,怎么回事?你和那个小孩子说了什么?”

他没有听到辛拾和那孩子说过什么,但是却听到那孩子高喊什么偷小孩的。

他和辛拾一起做过几次任务了,他们是小孩,暂时只能做辅助任务,但是和辛拾合作了几次,他知道辛拾不会做没有用的事。

“没什么,只是听到一个熟悉的名字而已。”辛拾冷冷地说道。

丙七拍拍辛拾的肩膀,声音沉稳得不似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

“辛拾,如果是进营前认识的人,就忘了吧,一直记着对你不好。”

他们是死士,他们不配拥有过去,他们的未来也不是自己的。

辛拾笑了,笑意冷冷:“你想错了,我不认识她,我只是偶尔听说过她的名字而已。”

他是听阿娘说的。

那夜死士营的人突然闯进十里铺,阿娘把他推进夹道里,让他藏在那里。

“阿娘,那些黑衣人是什么人?”

阿娘凄然一笑:“十有八、九是为了沈彤的事,别怪你爹,他也是为了全家好,若是阿娘死了,你也别想着报仇,杨家咱们惹不起,这仇报不了,你去找你哥,好好活着。”

可是那一夜,舅舅全家都被杀死了,阿娘和那个假扮成哥哥的小厮也被杀死了,而他终归没有逃走,他被抓住了。

这是他第一次听到沈彤这个名字,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爹娘有什么事只会和哥哥说,却不会告诉他。

他不知道沈彤和他们家有什么关系,但是他却知道,他们家之所以家破人亡,和沈彤脱不了关系。

屠卫没有杀他,把他带进了死亡营,从此以后他不再是陶赋之,他是辛拾。

丙七一直在看着辛拾,此时见他眼睛中闪过凶狠之色,丙七连忙拉他一下,道:“快走吧,正事要紧。”

他不想辛拾惹出事非,否则,上面要罚的不是只有辛拾一个,他也跑不了。

两人重又挤进人群里,没过一会儿,所有人都知道徐世基的大军不但抢了官仓,而且还杀死了通宝钱庄的老掌柜。

通宝钱庄是京城的分号,可是在青平镇上也有二十多年了,老掌柜更是抬头不见低头见,是个和蔼可亲的老人。

“太惨了,老掌柜死的时候还紧紧抱住帐册呢,那帐册上登记的,都是镇子上百姓们往来的血汗钱呢。”小乞丐说得涕泪横流,太惨了啊,老掌柜的肠子都流出来了。

有妇人已经忍不住跟着哭泣起来,若是以前,她们决不会多看这些又脏又臭的乞丐一眼,可是现在,青平镇上的消息只能依靠这些乞丐们传递了。

一个妇人从怀里摸出一串铜钱,塞到小乞丐手里:“镇上的韩记茶馆你知道吧,怎么样了?那些贼兵是不是已经把茶馆烧了?那是我们家几代传下来的啊!”

小乞丐把铜钱还给妇人,道:“韩记茶馆好好的,贼兵还要盘剥商户的钱财,不会把所有铺子全都烧光,这铜钱你拿回去,现在不比以前,多几个钱傍也是好的。”

那妇人没有想到一个破破烂烂的小乞丐会说出如此的肺腑之言,也不知是得知自家茶馆无事而高兴的,还是被小乞丐感动了,捂着脸呜呜哭了起来。

客栈里,欣妩半脆在窗前,透过敞开的窗子看着人山人海的街市。

一夜之间,岳州镇上来了很多很多的人,这些人都是从青平镇逃难来的,有钱的住客栈,没钱的就拖家带口宿在屋檐下,真是可怜啊。

忽然,欣妩看到有个小却拔的影正朝客栈走来,是沈彤。

沈彤走得不急不缓,有奔跑的孩子撞过来,她轻轻一闪就避开,继续向前走。

欣妩发现,沈彤走的是直线,那孩子撞过来时,沈彤虽然避开,可是那孩子走后,沈彤就又回到原本的直线上。

这人可真是古怪啊,她一定是个很执拗的人。

欣妩想起她做过的那个古怪的梦。

梦里有个小女娃冲着她笑,笑得傻傻的,但却很甜。

小女娃依偎在她怀里,叫她姐姐

一转眼,她和小女娃全都长大了,她看到小女娃落入万丈深渊,她看到自己锦绣大妆,边的男子温文如玉贵气bi)人。

可是那个小女娃又出现了,她恶狠狠地扑向自己!

梦醒了,她记起见过那个小女娃,就在她到柳家湾的那一天,小女娃抱着布娃娃好奇地打量她。

那是沈彤,她就是沈彤。

欣妩看着缓步走来的沈彤,不寒而栗,有朝一,沈彤会如恶鬼般出现在她面前,扑向她,要夺走她的一切。

她摸摸自己的脸,堆出一脸欢快,她转过头来,高兴地对黄氏说道:“阿娘,妹妹回来了!”

黄氏正在做针线,闻言对她说道:“去叫伙计上壶温茶,要不烫也不凉的。”

沈彤喜欢喝凉茶,可是黄氏怕她受凉,每次都会让伙计送来温茶。

“好哩,再要两碟点心,妹妹一定饿了。”欣妩的声音欢喜雀跃,她喜欢为妹妹准备糕点茶汤,她想像阿娘那样照顾妹妹。

黄氏笑笑,正要叮嘱,欣妩却抢先一步说道:“点心不要甜的,妹妹不喜欢吃甜食。阿娘,妩儿记住了。”

黄氏笑着摇摇头,继续手里的针线,这是做给沈彤的,是一双鞋。

其实彤彤以前是吃甜食的,可是这次回来,彤彤连口味也变了。

第一二五章 我与将军言

“妹妹,外面好多人,很乱吧?”欣妩一脸的关切。

“还好。”沈彤的目光从她身上略过看到了打开的窗子。

“明天我要出去办事,阿娘要劳烦姐姐照顾了。”沈彤语声淡淡。

欣妩微怔:“妹妹去哪里,兵荒马乱,阿娘会不放心的。”

“阿娘那里就交给姐姐了。”沈彤颔首,算是行礼。

欣妩还礼,两个小女娃相貌有几分相似,一样的粉装玉砌,一样的彬彬有礼,很是养眼。

沈彤陪着黄氏喝茶吃点心,她的话不多,大多时候她都是个听众。

黄氏缝完最后一针,把鞋子递给沈彤:“快点试试。”

鞋子是鹅黄绣粉色小花,以前在京城时,黄氏的女红就是出类拔萃的,这些年流落在外,每天就是做女红打发时间,手艺更加精进,鞋子极其精致,沈彤想起这一世刚醒来时,穿的也是一双做工考究的小鞋子,想来那也是阿娘亲手做的。

“真好看啊,阿娘要教我,以后妹妹的鞋子我来做。”欣妩艳羡。

“是啊,好看。”沈彤微笑。

黄氏满足的笑了,以前她觉得愧对欣妩,现在又觉得愧对沈彤,可是她能为沈彤做的太少了,一双鞋子让沈彤喜欢,黄氏很开心。

“第一次见到妹妹时,妹妹抱着一只布娃娃,那只娃娃好漂亮啊,也是阿娘给缝的吗?”欣妩问道,一脸的天真烂漫。

“那只布娃娃是我最喜欢的,可惜我从陶家毯跑时,那只娃娃没能带出来,和陶家一起葬身火海了,真是可惜。”

黄氏一怔,难怪没有看到那只布娃娃,原来烧了。

“烧了啊?真是可惜啊。”欣妩可惜。

“是啊,真是可惜。”沈彤转身走了出去,一定是想起布娃娃伤心了。

“阿娘,阿妩惹的妹妹不高兴了。”欣妩委屈,她真的不是故意的。

黄氏看看欣妩,眼里有一抹疑惑。

沈彤走许安和路友的房间,许安正在擦刀,看到沈彤进来,许安和路友站起身来:“走吗?”

“走。”沈彤说完,就坐下了。

许安目光深深:“把令尊留在此处可妥?现在城中很乱。”

“有欣妩,无妨。”沈彤说完,率先走出屋门。

街上的人依然很多,衙门里的人来驱赶,可惜无能为力,早知道这样,县太爷真不该好心,放青平镇的百姓进来。

沈彤三人在人群中穿过,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欣妩半趴在窗前,眼睁睁看着沈彤走得无影无踪,她有些恍惚。

沈彤比起梦中的小女娃来,更让她感觉可怕,沈彤不会甜甜傻傻的笑,也不会缠着她叫姐姐,沈彤沉默,沈彤冷静,沈彤是不是杀过人?

欣妩的心砰砰直跳

夜色四沉,残月当空。

坐落在青平镇的府衙里人影绰绰。

徐世基打量着突然而至的三个人,眉头深锁。

这三个人里,居然有个小女娃!

“谁派你们来的?”徐世基沉声问道。

“没有人。”沈彤说道。

开口的居然是那个小女娃!

徐世基脸色平静,目光深邃,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你们来此做何?”他问道。

“杀你,扫路。”沈彤稚嫩的声音忽然抬高,刚刚退到屋外的侍卫一轰而入,刀光凛凛,将沈彤三人围在中间。

沈彤未动,许安未动,路友手握成拳,但终亦未动。

徐世基哈哈大笑:“小丫头,够霸气,也够疯。”

他指指许安和路友:“可笑的是你们竟然也和她一起疯!”

许安微笑:“不行吗?”

徐世基一怔,他这才注意到三人的神情,除了那个铁塔大汉脸现怒容,其他两人都是云淡风轻。

包括那个小女娃!

徐世基的目光重又落到沈彤身上,他挥挥手,侍卫向外退去,但蓄势待发,如同离弦之箭,随时都能把三人置于死地。

“你说扫路?”徐世基沉声问道。

“扫路。”沈彤答到。

“何为扫路?”徐世基反问。

“世道艰难,行路本难,如将军者为一己私怨,冲冠一怒,弃万民如草芥,杀人屠城,生灵涂炭,置上万百姓流离失所,请问将军,汝之作为是否当遗臭万年,我等小民,杀遗臭万年之人是否如扫路上之污物?”沈彤声音朗朗,掷地有声,她无惧!

“你……”徐世基气极反笑,“小丫头,这番话谁教你的?”

他看向许安,此人如宝剑在匣,不知是属哪路人马?

“你以为固若金汤,其实从青平镇出去的消息早已传遍,流离失所的百姓提你色变,你令他们家破人亡,你令他们祖产被占!徐公子为胸怀天下为民请命,青平镇百姓敬他惜他,而你美其名曰为他报仇,而百姓们却称你为贼兵!试问将军,我耳听目染,何用人教?”沈彤向前一步,小小女孩,昂首挺胸,毫无惧色。

“你说我这里的消息会传到青平镇去?”徐世基不信,他治军严格,眼下城中百姓廖廖,并非不可控,又怎会在他眼皮底下传出消息?

“通宝钱庄老掌柜被你们活活杀死,你们占了府仓,还嫌不足,纵容兵丁在城中烧杀抢掠,无恶不做,将军所为已失民心,无论此仗胜负,你都是罪人,百姓何过,遇汝等贼兵;徐公子何过,有将军这等伯父。”

沈彤每说一句,徐世基眼里光华便淡去一分。

“通宝钱庄老掌柜是自己跌倒而死,他年事已高……”说了一半,徐世基不再说了,颠倒黑白,何患无辞?

“你是谁?”到了此时,虽然徐世基不愿意相信,但是他还是不得不肯定,眼前的小女娃才是这三个人里的头儿。

她是什么来头,那两个人为何会听命于她。

沈彤微微扬起下巴:“在下沈彤。”

沈彤?

一个陌生的名字。

但是,她姓沈。

“那个沈家的?”徐世基试探地问道。

沈彤一笑:“就是那个沈家的。”

“沈家还有后人?”徐世基不可置信,今夜的一切全都不可置信。

突然而至的三个人,古灵精怪的小女娃,而且,她姓沈。

第一二六章 为何而来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二六章为何而来“本将军与沈氏素无瓜葛,沈姑娘今日前来,不会真如你所说吧。”徐世基一双鹰目如利刃般刺向沈彤。

沈家除了我这个沈彤还有人活下来?是那个人让沈彤来的?

或者,背后有人在利用沈彤?

像是猜到他心中所想,沈彤道:“青平镇是我的必经之路,你挡我的路,我杀你扫路,便是如此。”

好一个便是如此!

沈家是读书人啊,沈彤把强词夺理说得振振有词。

“因为你要在此经过,而本将军在此,你就要杀我?”徐世基冷笑。

“换做别人我或许不会,但将军不同,如将军这等人人得而尽可杀之的人,我为何不杀。”沈彤冷笑。

“只凭你们三个人,就能杀得了本将军吗?”徐世基大笑。

他有几千人,他们只有三个。

“我能!”

随着这个“能”字,许安已经抄起一把椅子朝着徐世基砸了出来。

徐世基本能一躲,沈彤欺身而上。

砰的一声,椅子砸在墙壁上,门外的侍卫蜂拥而入,路友手里举着另一把椅子随时要砸出去。

侍卫手里的刀剑在烛光下闪烁寒光,但是却无人上前。

他们不能,他们也不敢!

一把匕首抵在徐世基的胸前,刀尖处已入肉。

只要他们上前一步,匕首就会刺入徐世基的胸口。

箭在弦上,发与不发却已不受他们控制。

那个小女娃把手里的匕首向前送了送,她用轻得只有两个人听得清的声音问道:“我能否?”

没头没尾的三个字。

徐世基自嘲的笑了:“好在你并非真的想要我的性命。”

这一次,他说的是“我”。

他的声音也只有他和沈彤能听清。

好在你来不是真要杀我,好在你是个孩子。

徐世基大笑:“好孩子,长江后浪推前浪,这次是你赢了!”

“是伯父让着我。”

小女娃乖巧的声音响起,手中匕首收起,徐世基的身子一动,后心上又有一物抵住了他。

“说吧,你究竟要做什么?”徐世基压低声音说道。

“不想让徐公子的血白流而已。”沈彤低声道。

徐公子?

徐公子!

徐世基的心猛的一沉,他摸不头沈彤的心思,但是沈彤却是抓住了他的软肋。

“我已经让姓林的和周昌卫那些畜生给我儿偿命了。”徐世基说的是“我儿”可见侄儿在他心里的地位。

“涵山卫五千六百名官兵呢?也要给徐公子偿命吗?”沈彤冷冷说道。

涵山卫!

“他们难道没有父母妻儿?那些被你杀死的官兵,他们虽然死了,但是气儿还能得到朝廷的抚恤,然而涵山卫的官兵却什么都没有,他们是叛军,是贼兵,他们的妻儿甚至不敢供奉他们的牌位”,沈彤从下往上看着徐世基,“这可是将军所愿?”

徐世基面沉似水,他对侍卫们挥挥手,示意他们退下。

侍卫蜂拥而来又蜂拥而退。

屋内落针可闻,稍顷,徐世基伸出手来:“三位,请!”

沈彤颔首,徐世基感觉后心一松,沈彤抽手,手上是一根粗针。

“这……”徐世基见多识广,可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用大粗针做武器。

“这是我娘用来纳鞋底的。”沈彤道。

徐世基再次自嘲一笑,今天他有句话说对了,真的是长江后浪推前浪。

如沈彤这样的孩子,他平生仅见。

四人分了宾主坐下,沈彤坐下上首,州衙的太师椅对她而言过于高大,她的两只脚悬在半空,露出两只鹅黄粉花的小绣鞋。

“沈姑娘,你想让我投降吗?”徐世基森然。

沈彤没有直接回答,她道:“初闻徐公子噩耗时,将军恐未想反吧。”

徐世基一怔,不知沈彤为何会问这些,他没有隐瞒,道:“是。”

“那么后来又是谁劝说将军?”沈彤道。

“……是余副使,余副使与我肝胆相照。”徐世基若有所思。

“徐公子的尸身加上余副使的劝说,我想也不够。”沈彤不信。

徐世基叹气:“朝廷要诏我进京。”

兵部侍郎李之焕江南道遇刺身亡,朝廷趁机在兵部加了三个职位,其中就有一个是给徐世基的,表面上是升了,实际上却趁机夺去徐世基兵权,从此被困在京城毫无实权。

朝廷的圣旨还未到,涉及到的三个人全都收到了消息。

只等圣旨一到他们变成了剁去利爪的困兽。

正在此时,徐公子出事了,尸体惨不忍睹,那是杀戮,是比现场上对待敌人还要凶残的杀戮。

徐世基苦笑:“我死无妨,可惜了我这些兄弟……还有郑千户。”

沈彤道:“今天之事,还请将军不要与外人言。”

侍卫是徐世基亲兵,他们也只是见到沈彤三人,却不知他们身份。

沈彤所说的外人……

沈彤又道:“青平镇的百姓被人挑唆,这对将军不利。”

徐世基当然也想到了,城里有细作,他身边亦有,而且,可能从开始他就被算计了,就连侄儿的死……

“沈姑娘要去往何处?”徐世基问道。

“西安。将军可愿同行?”沈彤道。

西安,秦王!

徐世基默然一刻:“姑娘美意,徐某心领。”

沈彤知道他不会去,至少现在他不会去。

沈彤站起身来,道:“五百里外有座老泉山,易守难攻,将军闲暇时可去一览山景。”

说完,她像男子般行抱拳:“告辞。”

徐世基嘴角动了动,原来沈彤今夜到此的目的就是她最后说的这几句话啊。

老泉山……

回到岳州镇时,东方泛白,城门未开,沈彤三人就在城外的小摊子吃早点。

小摊子上已经坐了几个人,拖家带口,都是逃难来的,岳州城已经不让他们进了,就是沈彤他们也是要有客栈掌柜做保才能进出。这些人只能在城墙外栖身,甚是可怜。

“沈姑娘,你到过老泉山?”路友问道,什么老泉山,他听都没听过。

沈彤点头:“嗯,到过。”

何止到过,前世她逃到老泉山,被辛五找到,她跳下山崖……

那地方是她和辛五一起发现的,是个占山为王的好地方。

第一二七章 落草为寇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二七章落草为寇三日后,岳州镇上再次传来捷报,郑州卫、洛阳卫、中州卫三大卫所两万大军攻打青北仓,青北仓号称青平北大门,青北仓失守,平危矣。

镇守青北仓的便是郑千户和他的一千人,郑千户不战而降!

一天后,朝廷大军乘胜而战,势如破竹,攻打青平镇。

城门官兵看到洪水般的大军汹涌而来,竟然吓得落荒而逃。

朝廷大军用巨木撞开城门,城中只有没有逃出城的百姓。

大军一路向州府衙门而去,远远的,就见一群官兵出去盔甲,弃了武器跪地而降。

更令大军意想不到的是,余副使的尸体直挺挺挂在正堂之中!

堂桌上是一身武将冠袍!

“辞官。”

这是徐世基留下来的最后两个字,到了今时今日,他辞官?

领兵的将官怔怔一刻,然后咬牙切齿,骂道:“官印呢?你把官印带走了?”

据投降的人交待,徐世基说要落草为寇,让愿意跟着他当土匪的一起走,不愿意走的就留下来,他决不强迫。

于是他们留下来了,其他人都走了,至于余副使是什么时候死的,他们不知道。

……

好消息传来,滞留在岳州镇的青平镇百姓奔走相告,贼兵被打跑了,他们可能回家了。

……

西安,秦王府。

青平镇上的事已经传了过来,当听到徐世基辞官去当土匪时,秦王还以为听错了。

萧韧只好把探子带来的消息又说了一遍,不仅是秦王,在座众人皆是一脸懵。

他们想到了故事的开始,却没有想到故事的结尾。

徐世基带着他的人去当土匪了,留下一身冠服、一座空城、一具尸体、一群和他有异心的人。

对了,还有那个假意来帮忙,实则是内应的郑千户,不知道他不战而降后得知这一切时,会不会呕得吐血。

“这个徐世基是个妙人啊。”秦王赞叹。

以五千对两万,以孤军对源源不断的朝廷援兵,他以退为进,看似败走麦城,实则保存了实力,脱下官衣,坐拥五千精兵,如遇乱世,他就是一方霸主。

即使不是乱世,他也是各方势力争先拉拢的那个人。

而乱世,还会远吗?

幕僚李思南直摇头:“非也非也,学生对这个徐世基也知道一二,这和他以往行事有所不同啊,他如是懂变通之人,又怎会被杨锋步步为营,逼到造反这一步。”

其他几名幕僚也纷纷附和,一直没有说话的一清道人开口了:“王爷是想将徐世基招揽过来吗?”

“先生认为他会来否?”

一清道人少年时曾做过道士,后来因为他想拜名僧智远学习天文星相,便离开道门还俗了。只是他终生未娶,还是做道士打扮,身边只有一个叫朗月的小徒弟。

“否。”一清道人说道。

秦王默然,他深知一清道人的脾气,这并非是对他的不敬,而是一清道人平时就是惜墨如金的人。

“可惜了……也许现在还不是时候。”他招揽徐世基不是时候,徐世基投靠他也不是时候。

“小七,小七!”秦王话音刚落,就看到萧韧坐得笔直,可是一双眼睛却把他出卖了。

他在魂游太虚。

一旁的周铮用胳膊肘撞他,萧韧才缓过神来。

“末将在!”他站起身来,大声说道。

秦王无可奈何地说道:“你小点声。”

周铮低着头肩膀一抽一抽的,一看就是在偷笑。

萧韧红了脸,可还是站得笔直。

秦王笑道:“好了,今天就议到这里吧。”

说完,秦王率先走了出去。

众人也跟着鱼贯而出,萧韧和周铮谁也没动。待到所有人都走光了,萧韧一把抓住周铮的脖子,周铮抓住他的另一只手作势要咬。

“你又来?”萧韧低吼。

周铮笑道:“因为你最怕被咬啊。”

萧韧气极,转身出去,身后传来周铮压抑的笑声。

萧韧八岁时被一只狗咬了……也不知是怎么了,从那以后,萧韧就怕有人咬他……嗯,是人。

萧韧跑回自己在秦王府的院子,换了身衣服就去了书院街。

青平镇是从下乔镇到西安的必经之路,既然徐世基撤了,青平镇太平了,那个坏丫头也该回来了吧。

别让他看到她,这个小坏蛋,说话不算数,言而无信,该打。

只要想到那天他像傻子似的找到铺子里,那个叫芳菲的笨丫头一脸坏笑的样子,萧韧就想揍人。

萧韧来到书院街的时候,正好是学生们下学的时候,书院街上都是背着书包穿着蓝布袍子的学生。

萧韧的一身华服显得格外扎眼。

他皱眉,站得笔直如松接受一拨又一拨的注目礼。

“哎,是你啊,你来找我家小姐吗?她不在啊,我上次不是和你说过了吗?你怎么还来啊,你这么想见我家小姐吗?咦,你怎么脸红了?咦,你们笑什么,我又没和你们说话!咦,你别走啊,你不等我家小姐了吗?你可真是怪人。”

芳菲挥手轰走看热闹的学生们,冲着越走越远的萧韧跺跺脚:“我还没告诉你,我家小姐明天就到了,你就走了,真没礼貌,我要告诉小姐,让她揍你!”

落荒而逃的萧韧当然听不到芳菲小姑娘的肺腑之言,他索性跑起来了。

这个臭丫头养的丫鬟就是个八婆,你家小姐是个连头发都没长起来的黄毛丫头好吧,让你说的好像……好像我看上了她一样。

我又没病!

气死我了,我再也不来书院街了。

十三岁的萧韧有了第二个人生阴影。

……

沈彤一行是第二天到的西安,她回到书院街,把黄氏和欣妩安置妥当,就去了铺子。

芳菲看到她,哇的一声哭出来,拉扯着沈彤的衣袖哭得稀里哗啦。

“有人欺负你吗?”沈彤摸摸她的小卷毛,无奈地说。

“呜呜呜,小姐我……我……想死你了,他们都欺负我,冰糖葫芦只让吃一根……哇……”

一旁的王双喜和阿治满头黑线,他们都怀疑自己真的虐待了这个小丫头。

沈彤捏捏芳菲白里透红的胖脸蛋,也笑了。

第一二八章 遇到一个人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二八章遇到一个人原涵山卫指挥使徐世基的小小叛乱很快就被平复,这件事是因鲍靖而起,因此,已经被死后鞭尸的鲍靖再次暴尸荒野,被恶狗咬食。

虽然青平镇的人都在传言鲍靖全家满门抄斩,但是传言只是传言而已,鲍家女眷入官宦之家为奴,不得买卖,男丁流放三千里。

可是现在事情急转而下,鲍家人还没有出京,就又改叛了,无论男女老幼,满门抄斩。

这一次是真的满门抄斩,而并非传言。

鲍靖是在朝堂上请皇帝亲政才死的,徐世基的侄儿也是为了同一件事而死的,这样一来,就连徐世基造反也和皇帝亲政有关系。

请皇帝亲政就是让太皇太后交出朝政,无论鲍靖还是徐世基,他们都是得罪了太皇太后,得罪了杨家。

京城的街头巷尾渐渐安静下来,没有人再敢提起皇帝亲政的事,鲍靖虽然官居四品,但在京城里是寂寂无名的,现在更是再也听不到他的名字,鲍靖这个人,和发生在千里之外的那场小小叛乱一样,很快就被遗忘了,就如同一望无际的大海上偶尔翻起的一两朵小小水花,瞬间吞没,无影无踪。

郑州卫、洛阳卫和中州卫,本来是朝廷派去平乱的,现在徐世基和他的五千大军消失不见,他们的任务由平乱变成追剿,追剿徐世基和他的军队。

根据各方面得来的消息,徐世基是把他的兵马化整为零,以一百人、二百人为一队,分成小股离开的青平卫,而且这些小股军队走的不是同一条道路。

但是徐世基既然说过要落草为寇,那就去围剿土匪吧,无论是不是徐世基,剿匪终归是不会错的。

转眼间便是深秋,日子在剿匪中过去,官军和土匪交过十几次手,也剿灭了小股匪患,但是这当中却没有徐世基和他的军队。

这些官兵都是从三大卫所调出来的,郑州卫、洛阳卫和中州卫不能把人马长期放在外面,不但他们想把人马收回去,就连那些被剿灭匪患的地方官们也纷纷叫苦。

官兵来剿匪是好事,但是这些官兵不是他们这里的,他们要招待,还要拿出银钱粮草承担官兵剿匪的开支,这么多人,他们哪里养得起。

天气渐渐冷下来,朝廷的冬衣和粮草却迟迟未到,官兵抢劫地方百姓的事情也渐渐多了起来,地方上终于抓到了时机,上书朝廷,列举了三大卫所官兵为患地方的种种罪行,并且不约而同补充了一句:土匪之患是小患,官兵之患却是大患。

太皇太后很生气,杨锋也很生气。这三大卫所都是他的人,虽然平乱有功,可是却至今没有抓到徐世基,而且还惹出种种事端,杨锋下令,三大卫所只留五千人追剿徐世基,其余人马撤回各大卫所。

轰轰烈烈的剿匪行动终于结束了,天气日渐寒冷,这五千人驻扎在临时营帐里,也不知道该干什么。

剿匪是不行了,可是不剿匪要到哪里追剿徐世基呢?

沈彤听说这件事后,也挺替他们着急的,这么笨,还不如也去落草为寇当土匪呢。

当日黄氏从柳家湾出来时,带了不少东西,明面上的东西都被平婆子抢走了,可是能藏的也留下来了。

到了西安,黄氏就拆开随身带来的一件棉衣,从里面取出三张一千两的银票交给了沈彤,沈彤把银票拿给许安,在原有的两家铺子旁边又盘下了两间,和另外两家铺子一样,五个人全都占了股份。

因为有了女眷,许安他们担心出入不方便,恰好隔壁人家买了大宅子,想把原有的宅子租出去,沈彤便把那处宅子租了下来,她带着黄氏和欣妩搬过去,又请了一个婆子打理家务,芳菲还是跟着她出出进进。

“妹妹,阿娘给我们缝了新棉衣,你快来试试。”耳畔传来欣妩的声音,来到西安后,生活安定,欣妩的个子长高了些,出落得越发俏丽。

沈彤颔首,带着芳菲来到黄氏的屋里。

黄氏给沈彤和欣妩各缝了两身新棉衣,给芳菲也缝了一身,黄氏的针线很好,衣裳比外面买的成衣更漂亮更合身,沈彤谢过,陪着黄氏说了会话,就带着芳菲出来,两人出了家门。

见她们走了,欣妩叹息道:“妹妹可真辛苦,每天都要去铺子里,唉,我还没有见过女儿家做生意的呢。”

其实四家铺子的生意都是王双喜和阿治在张罗,无论是沈彤还是许安路友,都是甩手掌柜。

黄氏笑道:“人和人不一样,彤彤知道自己要做什么,随她去吧。”

欣妩一怔,自从那天黄氏拆开棉衣拿出银票的时候,她就看出黄氏对沈彤的信任,这种信任不只是母亲对女儿的,还是被保护人对保护人的。

可是现在听到黄氏这么说,她还是感到吃惊。

沈彤只有九岁,过了年也才十岁,黄氏身为母亲不教给女儿规矩礼仪女红针织也就罢了,竟然什么也不管,一切都随沈彤自己的心愿。

这似乎

“阿娘,阿妩也想跟着妹妹去铺子里,可以吗?”欣妩问道。

“你去问过你妹妹吧,她说行就行,铺子是他们几个人一起的,阿娘说了不管用的。”黄氏依然笑语盈盈,可是却把欣妩一竿子支到沈彤那里。

欣妩也只是试探而已,她并不想像小尾巴似的跟着沈彤,有个芳菲就够了,她又不是沈彤的丫鬟。

“那阿妩还是不要去问了,妹妹一定不会答应。”欣妩委屈地说道。

“彤彤不答应一定有不答应的理由,那你就留在家里陪着阿娘做针线吧,你不是说想学裁衣吗?阿娘教你。”黄氏温柔地说道。

听说阿娘要教裁衣,欣妩立刻高兴起来,她欢悦地说道:“好啊,阿妩一定会好好学的,以后妹妹的新衣裳让阿妩帮着阿娘来做。”

沈彤和芳菲出了家门,两人哪里都没去,就在街上闲逛。

“小姐你看你看,那家的冰糖葫芦是加了核桃的呢。”芳菲惊呼,没等沈彤说话,她就飞奔过去。

可惜那是最后一支了。

芳菲的小爪子还没有碰到冰糖葫芦的竹签子,那最后一支就被人拿了起来。

“是我先看到的。”芳菲叉腰。

“可却是我先拿到的啊。”那人贱兮兮地反驳。

芳菲打量那人,十四五岁,长得人模狗样,嗯,还有点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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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九章 他这么威风了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二九章他这么威风了你欺负小孩,不要脸!”芳菲张牙舞爪,她还是在京城时吃过夹核桃的冰糖葫芦呢,也只吃过一次。

“谁让你是小孩,如果你是个大姑娘,我一准儿让给你。”

就在芳菲愤怒的小眼神里,那个贱人张嘴在冰糖葫芦上咬了一口,嚼得咯吱咯吱的,顺手给了卖冰糖葫芦的小贩一锭银子。

芳菲的心在流血,贱人的那一口不是咬在冰糖葫芦上,而是咬在她的心里。

她努力回忆最近学到的骂人话,正要开口反击,就见小贩苦着脸对贱人说:“大爷,小的是小本生意,给您找不开银子,您有铜板吗?两文。”

贱人哼了一声,居高临下俯视着气得直喘气的小丫头,冲着站在一旁的两个小厮说道:“你们两人拿铜板来。”

两人咧着嘴,快要哭出来了:“爹,没就那点零碎银子,都让您拿去了,小的们身上都是五两的。”

贱人看看咬了一口的冰糖葫芦,又看一眼满脸期待的小贩,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先欠着,明天给你送过来。”

“哈哈哈,买东西不给钱,不要脸不要脸不要脸!”他的话音刚落,原本在生气的小丫头就哈哈大笑起来,一边笑一边用小胖指头刮脸蛋羞他。

贱人瞪大眼睛,想要骂两句,那小贩摆出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爷,两文钱一支的冰糖葫芦,没有赊帐的。”

贱人想开口,可是被那小丫头一喊,已经围过来好几个人,都在对他指指点点。

他咬咬牙,对两个小厮道:“你们去兑银子,快点去啊!”

两个小厮接过他手里的银子,转身就跑了。

“没钱就别吃啊,真丢人。”

“穿得人模狗样的,原来是个吃白食的混子。”

“快别污辱混子了,你见哪个吃白食的混子连冰糖葫芦也不放过啊!”

“可不是嘛,混子们吃白食都是去大馆子,再不济的也是吃俩肉包子,吃冰糖葫芦的还真是头回遇到,咱们可要好好看看,以后就看不到了。”

芳菲早就笑到肚子疼,她笑弯腰的时候,忽然想起是跟着自家小姐来的,连忙回头,还好,小姐没丢,就在她后面。

“小姐小姐,你快看那人多不要脸啊!”芳菲边说边指向那贱人,正对上贱人要吃人的目光,“咦,小姐,他生气的样子也好贱呢。”

沈彤笑笑,拽着芳菲就走:“既然这里有卖的,那我们明天再来吃。”

也只有小孩子才会为了一根冰糖葫芦吵架吧,真有趣。

柴韫看着走远了的两个小女娃,冲着围观的人挥挥手:“都走都走,惹事的都走了,你们还在这儿干嘛?”

可是没人走

西安人可真是闲啊,不过最可恨的就是西安的小女娃,不对,是胖女娃,瘦的那个还是很懂事的。

柴韫从没有感觉时间过得这么慢,也不知等了多久,他把手里夹核桃仁的冰糖葫芦吃完,又吃了四根不夹核桃仁的,阿大和阿小才回来。

柴韫当着一堆无聊闲人的面,一个一个数了十个铜钱给小贩,然后又一个一个数了十个铜钱也推到小贩面前:“那十个铜钱是买冰糖葫芦的钱,这十个铜钱是给你的小费,记住,爷是京城来的,不差钱!”

说完,柴韫带着阿大和阿小,雄纠纠气昂昂的走了,只流下在风中数铜钱的小贩和一群依然在叽叽喳喳的闲人。

“原来是京城来的,难怪牛逼哄哄的,傻死了。”

“可不是嘛,咱们陕西土里埋着的皇帝都比京城里住过的皇帝多得多,京城来的就牛逼吗?一看就是没读过书的。”

这些背后嚼舌根子的话,柴韫是听不到了,他也不想听。

能承受多少赞美就要承受多少诋诲。

从小到大,他就是用这句话激励自己,挺过了父亲和哥哥们的一次次暴揍。

柴韫走在西安城的大街上,昂首挺胸。

忽然,有人高声呼喊:“快让开,三公子和七少来了!”

没等柴韫反应过来,就被奔跑过来的人群挤着退到路边。

只要一队人马正向这边驶来,走在最前面的两骑是两个少年,都是十三四岁的年纪,一个穿着湖蓝色底镶银丝箭袖,披白色貂皮斗篷,眉清目秀,白如冠玉;另一个穿着大红箭袖,披黑狐斗笑,剑眉朗目,唇红齿白。

两个少年身后,是十八名少年骑士,虽然不似两人这般耀眼,却也个个英俊不凡。

能够把貂皮翻毛穿在外面的,只能是皇室子弟,所以那个穿白貂的就是秦王三公子周铮吧。

这个是周铮,旁边那个就一定是萧七少了?

比起五年前,这小子好像更可恶了。

“那是萧韧?”柴韫指指身穿大红箭袖的少年问道。

“听口音你是外地来的吧,真没礼貌,那是七少。”旁边的人没好气地横了他一眼。

“他这么威风了?”柴韫不解,五年前萧韧可是他的手下败将。

那次二哥去洛阳公干,他吵着要跟着,父亲破天荒的居然答应了,他扮成二哥的小厮,跟着去了洛阳。

后来他才知道,那次父亲之所以让他一起去,就是为了萧韧。

可惜他把事情搞砸了。

二哥到达洛阳的第二天,带他去白马寺烧香。到了之后二哥又说要去拜访大和尚,由一名小沙弥领着七拐八弯到了一个什么禅房里。

二哥来见的并不是什么大和尚,而是一个姓蒋的家伙。

那家伙带着一个小孩,小孩只有八、九岁的样子。看二哥的眼神一脸的不屑,二哥伸手去摸小孩的头,小孩身子一闪就躲开了。

他在旁边看着气得半死,无奈自己身为“小厮”,没有发言权。

好在那小孩是个坐不住的,没待一会儿就走出了禅房。

他便悄悄跟在后面,他要替二哥好好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兔崽子。

小孩在一棵古松下站着,抬头去看那棵高可入云的大树。

他看到机会来了,悄悄来到小孩身后,朝着小孩的脑袋一拳打过去。

没想到这小子早有防备,脑袋一偏让开这一拳,向后一脚踹到他肚子上,趁着他疼得弯腰的功夫,那小子伸出胳膊夹住了他的脖子。

情急之下,他做出了有生十年里最正确的决定,一口咬在那小子的手腕子上,而且咬着就不松口,那小子疼得哇哇大叫,惊动了二哥和姓蒋的,二哥把他的牙一个个掰开,才把那小子的手腕救了下来!

第一三零章 强抢民女

那次事情的后续就是柴韫被二哥揍了一顿,好在二哥不是大哥,只是虚张声势,实则揍得不重。

可是机智如柴韫,已经猜到这只是饭前点心,回到京城国公府还会有豪华大餐等着他。

于是他假装伤势严重,让人把他背进国公府。

谁能想到父亲居然叫来大夫给他验伤!

大夫是萧家供养的,在父亲面前当然不敢说假话。

柴韫又挨了一顿胖揍!

这还没完,他那两个年纪比他大的侄儿,竟然趁他睡觉的时候,一个炕上一个炕下,撬开嘴巴去看他的牙他们说萧家的人打架只会用刀用剑用拳头,所以他们想想他的牙,然后再判断他是不是萧家人。

那是柴韫第一次怀疑人生,也是他第一次怀疑自己是捡来的。

望着那一队好看的少年人渐渐远去,柴韫叹了口气,现在他已经不用怀疑人生,也不用怀疑自己是捡来的了。

他姓柴,和定国公府那群姓萧的没有关系,和刚刚这个拽了吧叽的姓萧的小子也没有关系。

他柴韫,以后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想怎么吃就怎么吃,萧韧有种就别来惹他,否则不把那小子的手腕子咬断了,他就不姓萧,不对,不姓柴!

自从萧韧统领三千燕王卫之后,在西安城里便家喻户晓。

十三岁的少年统领,他当得所有艳羡和欣赏。

萧韧骑在马上,他早已习惯四周的目光落在他身上,他一如既往,面无表情,忽然,他的耳朵动了动,因为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小姐,你快看啊,是那个谁谁。”

谁谁?

萧韧在马上纹丝不动,用眼睛的余光寻着声音扫了过去,然后他就微微转头瞥了一眼,只是一眼而已,他就把目光移开,端坐马上,目不斜视,继续前行。

“小姐,那个是岳阳哥哥,还有蒋修杰哥哥,咦,他们比在路上时更好看了呢。”

没等芳菲说完,就被沈彤拽着挤出围观人群。

“小姐,为什么不看啦?”

“有什么好看的。”

“对了,小姐,你不在家的时候,那个谁谁来找过你。”好吧,芳菲小丫鬟承认,小姐回来时她太激动太开心,以至于把那个谁谁的事儿给忘了,而且一忘就是半年。

“他来找过我?干嘛?”沈彤问道,自从她回到西安以后,书院街宅子附近盯梢的人就不见了,她还以为是把萧韧得罪了,和她划清界限了呢。

小孩子嘛,常用的。

“他没说啊,我问他他就走了,很没礼貌,在路上的时候,小姐你就应该多揍他几次。”芳菲一本正经地说道。

“揍他?我不欺负小孩。”沈彤失笑,她真想知道自家丫头的脑袋里是什么样的,这想法,这思路,这

沈彤笑不出来了,她的眼前一黑,路边的大树后忽然闪出一个人来!

而且,根据他们之间的距离可以推断,刚刚她和芳菲说的话,那人都听到了。

都怪街上太吵,都怪她和芳菲聊天太投入,她竟然没有察觉。

“你不欺负小孩?可是我欺负小孩。”萧韧沉着脸,强压着怒气。

那个傻丫头让沈彤揍他?

当他是什么啊?

沈彤那个臭丫头更可恶,居然说她不欺负小孩。

她当他是小孩!

这是第几次了,他已经不记得了,沈彤总是把他当成小孩子。

除了王爷,早就没有人敢把他当成孩子了,他也早已不把自己当成孩子了。

可是沈彤,一个还没留头的小女娃,一而再、再而三把他当成小孩子。

不能忍,比说话不算数更不能忍。

果然是那句话被他听到了啊,沈彤抿着嘴唇,强忍着不让自己笑出来。

“嗨,好久不见了。”沈彤咧开嘴,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阳光下,她的笑容璀璨夺目。

萧韧一呆,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沈彤笑得这样开心。

他记忆中的沈彤也常笑,可是笑容总有些矜持,像这种露出八颗牙的笑容,他只在宜宁那个傻大姐脸上看到过。

“笑得真丑,越长越丑。”萧韧把眼睛移开,看向别处。

沈彤摸摸自己的脸,她越长越丑了?

算了,不和小孩子斗气。

“因为担心会走漏消息,所以我是乔装改扮离开西安的,没有来得及告诉你,对不起,是我的错。”本来就是她的疏忽,沈彤道歉落落大方。

“你回来了为什么不去找我?不是要道歉吗?”萧韧问道。

“我”沈彤有点不好意思,“你上次说的那个地址,我给忘了,不知道在哪儿,也不知道找谁问。”

她忘了?

那么重要的地址,她竟然给忘了?

萧韧忽然伸出手来,拽着沈彤就走。

芳菲一见就急了:“你干嘛?放开我家小姐,你强抢”

好在沈彤对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否则明天西安城里的街头巷尾就会传遍萧七少当街强抢民女的大消息。

半年前,萧韧站在书院街上,还没有人认识他,可是现在不同了,认识他的人很多很多。

沈彤可不想成为焦点,走了几步,她对萧韧道:“你放开我,我跟你走就是了。”

萧韧没有松手,带着薄茧的大手拽着沈彤的衣袖,隔着厚厚的棉衣,沈彤都能感受到他的力度,她不就是忘了他说的地址吗?至于把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

好在没走多远,萧韧就拉着她走进一家笔墨铺子。

他终于松开手,找伙计借了笔墨,在纸上一笔一划地写了“清水巷”三个字,然后递给沈彤,双目炯炯望着她,像是在说:我给你写下来了,如果再忘了你就是故意的。

沈彤伸手接过来,萧韧的字写得很好,苍劲有力,一看就是苦练过的。

墨迹未干,她小心翼翼地吹了吹,抬起头来,冲着萧韧展颜一笑。

“一会儿你有事吗?”她问道。

“我能没事吗?我什么时候都有事。”萧韧没好气地说道。

“哦,那就算了,改天吧。”沈彤有点惋惜。

“不用,就今天。”他中途下马,把马连同鞭子一起交给岳阳,就为了抓到这个臭丫头,改天?改天他去哪里找她?书院街吗?他再也不去了。



第一三一章 糖桂花

“好啊,你跟我去铺子里吧。狂沙文学网”沈彤说道。

她口中的铺子当然就是他们五人合开的铺子。

虽然萧韧撤了书院街的人,可是徐安五人又开了两家新铺子的事,他是知道的。

或者说,西安城里大大小小的事,只要萧七少不想知道的,而没有萧七少不知道的。

萧韧没说话,转就走,他走得很快,沈彤要顾着芳菲,便落到后面。

芳菲嘀咕:“是去咱们铺子,又不是去他家,怎么他倒像是带路的?”

快到铺子时,远远就看到萧韧站在其中一家铺子门前。

沈彤冲他招招手,指指旁边那家,萧韧便走到那家门前,继续当木头桩子。

阿治正在门前和伙计说话,看到萧韧,吓了一跳,忙道:“萧萧公子,您里面请吧。”

萧韧嗯了一声,却还是站着没动,这时沈彤和芳菲走过来,对阿治道:“你去忙吧,他是我叫来的。”

阿治进去,正想让伙计备茶,一转沈彤走了进来。

“沈姑娘,还是请七少进来吧,他也太扎眼了,往那一站,谁还敢进来啊。”阿治为难地说道。

沈彤哈哈大笑,转进了里间,片刻后,她捧了只流云百福青花坛子出来。

她走出铺子,来到萧韧面前,踮起脚尖,把那只坛子往萧韧怀里一送,萧韧下意识地接住,沉甸甸的。

“这是什么?”萧韧问道。

“送给你的,赔礼。”这是上次不告而别的赔礼。

萧韧忽然觉得脑门发紧,手指抠在坛子上,下一刻就要把坛子抠出洞来了。

“给我的吗?”他又问。

“嗯,你闻闻,喜欢吗?”比起去年,萧韧又长高了半头,沈彤只能仰着小脸看他,眉眼弯弯,嘴角也是弯的。

萧韧的心没来由地砰砰直跳,他捧着那只坛子,体僵硬,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凑近坛子闻了闻。

坛子是密封的,可是仔细闻,还是能闻到淡淡的清甜。

这是萧韧熟悉的味道。

“糖桂花?你做的?”原本是丝丝缕缕淡之又淡的香气,忽然就变得浓烈起来,空气里充斥是糖桂花独一无二的甜香。

沈彤笑了:“是糖桂花,不过不是我做的,我可不会,这是我从南边带来的,做糖桂花的阿婆在那一代很有名,她每年只做五十坛。”

好吧,弥漫在鼻端的甜香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萧韧把糖桂花往沈彤手里一送,冷冷地道:“你已经道歉了,不用赔礼,我没有那么小气。”

说完,他抬脚就走。

沈彤哭笑不得,这是不要吗?

“喂,这是我专门给你带来的,它走了两千多里路才来到西安,你不要我就给别人了。”沈彤在萧韧后喊道。

萧韧停下脚步,大步走回来,从沈彤手里接过那只装着糖桂花的坛子,轻声问道:“只有这一坛吗?”

“那位阿婆只做了五十坛,我买的时候是最后一坛,很难得的。”沈彤说得是真的,这坛糖桂花的确是给萧韧带的,还有一坛是蜜饯,那是给芳菲的。

“谢谢。”萧韧的嘴角勾出一个完美的弧度,他笑了?

沈彤看着萧韧脸上难得的笑容,她也笑了,不笑的小孩笑起来真好看。

“不谢不谢,我说了这是赔礼。”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个?”萧韧问道。

“去年来西安的路上,那位老伯托我带给你的食盒里,盛的都是桂花味的点心,我猜你一定喜欢吃这个。”沈彤说道。

“嗯,还是要谢谢你我从王府里搬出来了,平时就住在清水巷的宅子里,你有事就到那里去找我,我没把你的事告诉王爷,你们放心住着就是。”

萧韧说到这里,发现沈彤一直在看着他的脸,沈彤有一双灿若明珠的眸子,眼角微微上挑,萧韧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忽然就想起一件事来。

“我养了一只猫,很烦人,整天叫个不停,不如给你养吧,我快要烦死了。”萧韧一脸惆怅,是啊,真烦。

“猫?”沈彤怔怔,萧韧怎么又说起猫了?

“你不喜欢,干嘛要养啊?”沈彤问道。

“不是我要养,是我捡的,对,捡的,瘦瘦小小很可怜,可我哪有时间养猫啊,你如果不要,我就只能把它扔了,听说城南粤人开的馆子里有一道叫龙虎斗的招牌菜,就是用的猫,我就是担心它会被人抓去吃,才问你的。”萧韧一口气说完,眼睛都没眨一下。

一旁的芳菲已经跃跃试:“小姐,我们养了吧,小猫好可怜呢,再说有了猫就能抓老鼠,我就不用再买老鼠夹子了,上次老鼠夹子都把我给夹住了。”

萧韧差点笑出来,这丫头要有多笨。

他正要开口,让沈彤这就跟他去清水巷抱猫,可是他还没有说话,沈彤就摇头了:“你还是再找个人问问吧,我们是客居于此,说不定哪天就走了,外之物都是能少就少,更不能养活物。”

“小姐”芳菲扁扁嘴,她想养猫啊。

沈彤坚定地摇头,芳菲委屈地低下头去看自己的脚尖。

“你还要去哪儿?”萧韧问道。

“我是说,说不定哪天就走了,没说现在就走啊。”沈彤觉得萧韧这小孩越来越别扭了,还会抓字眼了。

“好吧,那只猫你不要,我就扔了吧。”萧韧说完就走,这一次他走得很快,几乎要跑起来了。

“小姐,他好像生气了。”芳菲小声说道。

“谁知道呢,这人怪怪的。”沈彤边说边往铺子里面走。

后传来芳菲的声音:“小姐,他该不会真的把猫扔了吧,天气这么冷,会冻死的。”

芳菲的脑海里已经浮现出一幕场景,一只瘦骨嶙峋的小猫在寒风中艰难觅食,忽然下起了大雪,小猫想找地方躲藏,可是它太饿了,没走几步就饿昏在雪地上。雪越下越大,雪花落到小猫上,很快就看不到了。

第二天,有人出来扫雪,在雪堆里发现了已经冻成冰坨子的小猫

芳菲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第一三二章 猫食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三二章猫食看着哭得稀里哗啦的芳菲,沈彤表示很无奈。

“逗小孩玩呢,你也信?”自己的丫头还要自己哄。

“七少也是小孩,小孩不会逗小孩的。”所以小猫真的是很可怜。

沈彤叹了口气,萧韧真是个麻烦精。

“对了,我在书院街上也见过小猫,你如果想做善事,就从身边的猫做起。”

芳菲抹把眼泪:“那我能把小猫带回家吗?”

“不能。”沈彤说完,转身进了铺子。

芳菲扁扁嘴,七少真的会把小孩猫出来吧,他看着挺狠的,一定会的。

这间铺子是沈彤回来后置办的,是一间脂粉铺子,名叫百卉堂。

百卉堂以前的老板是南方人,家小都在老家,这两年世道不太平,他惦记着家小,就卖了铺子回老家了。

因为许安他们原本的两家铺子就在百卉堂隔壁,打理铺子的是王双喜和阿治。那老板和王双喜关系不错,听说他们想买新铺子,便主动找过来,卖铺子的价钱不贵,唯一的要求就是要给铺子里的师傅留口饭吃。

按理说有手艺的人到哪里都能混口饭吃,可是这家铺子里的师傅却不一样。

这位师傅姓蓝,有一年,脂粉铺子的老板去榆林进货,在路边遇到他,当时蓝师傅手足都被斩去,身边只有一个同样伤痕累累的老仆跟随。一问才知道是遇到鞑子兵,受了重伤。老板见他们可怜,便动了恻隐之心,便把他们带到客栈里,找了郎中给他疗伤。养了几天,见蓝师傅性命无忧,蓝师傅这才告诉老板,他家祖上曾经给前朝后妃调制过脂粉,后来得罪了人,举家迁到榆林。

老板如获至宝,带着蓝师傅主仆回到西安,可惜蓝师傅身有残疾,无法亲手调制,又不肯收徒,因此,他的铺子还是以贩卖别家货品为主,可是最赚钱的两款脂粉都是自家调制的。

现在老板要回乡了,蓝师傅把那两款脂粉的配方交给他,可是自己不愿意跟着一起走。老板看到王双喜为人厚道,难得的是他也是身有残疾之人,便提出了这个要求,接手百卉堂的人必要让蓝师傅留在铺子里。

王双喜和沈彤他们商量后,便一口答应下来,如今蓝师傅就在铺子里,他不要工钱,只要一瓦遮头,三餐饱饭。蓝师傅的双手双足都没有了,脸上也有横七竖八的伤痕,早已看不出本来面目。芳菲第一次看到他时,给吓哭了。

蓝师傅有残疾,从不离开铺子,日常起居都由老仆服侍。

他沉默寡言,除了老仆,几乎不和其他人说话。

和所有小女娃一样,沈彤和芳菲都喜欢来百卉堂,闻闻这个,摸摸那个,一来二去,芳菲也就不再惧怕蓝师傅了,没事时常常会和蓝师傅说话,蓝师傅见她是小孩子,倒也不讨厌她,芳菲反倒成了唯一一个能和蓝师傅说上话的人了。

今天她在门口哭了一场,到后堂时脸上的泪痕还没有干,眼睛红红的,像只小兔子。

蓝师傅看她一眼,道:“右侧架子第二层有香膏,抹上吧。”

芳菲轻车熟路地找到香膏抹到脸上,她是地地道道的南方人,西安气候干燥,自从抹了蓝师傅的香膏,她那张小脸就像在南边一样滋润。

这时,老仆端了饭菜进来,蓝师傅主仆刚刚在调制脂粉,这会儿才用饭。

蓝师傅吃得简单,一碟酱牛肉,一碟炒白菜,还有一碗米饭。

蓝师傅见芳菲盯着摆到炕桌上的饭菜,还以为她饿了,便对老仆道:“给她添双筷子。”

芳菲连忙摇头:“我吃了饭出来的蓝师傅,给我两片牛肉行吗?就两片。”

蓝师傅点点头,老仆递上筷子,芳菲夹了两片牛肉,用油纸包了揣进怀里。

谢过蓝师傅,芳菲出来,在店堂里找到正和阿治说话的沈彤。

“小姐,我们出去逛逛吧?”

见她已经不哭了,沈彤笑道:“好,一会儿就走。”

小姐说一会儿就走,那就是现在还不走,芳菲答应着,跑出了铺子。

过了一会儿,沈彤从铺子里出来,却没有看到芳菲,四处张望,才看到芳菲正和一个摆摊的说着什么。

沈彤没有在意,这条街上就没有芳菲不认识的,这个小丫头和谁都能搭上话。

远远看到她出来了,芳菲就跑了过来:“小姐,我们是去给太太买金银线吗?”

“金银线?哦,我想起来了,那就去吧。”阿娘是曾说过,让她出去时带点金银线回来,西安城里只有两家铺子有金银线卖的,阿娘说她不急,路过时买了就行。

沈彤记得其中一家铺子离得不远,便往那边走,刚走几步,就被芳菲拉住:“小姐,去另一家吧,另一家的更好。”

对于刺绣用的金丝银线,沈彤一窍不通,这方面芳菲比她懂得多,于是她也没有多想,便和芳菲一起,往另一家去了。

走了几条街,才找到那家铺子,买了金丝银线,沈彤正要回去,就听到芳菲道:“小姐啊,原来这里离清水巷很近呢,不如我们去看看,七少有没有把小猫扔出来,好不好啊,就看一眼。”

沈彤闭上眼睛又睁开,她不困,她是让这小丫头给气得。

难怪要跑到这里买金丝银线,原来还是放不下那只猫。

沈彤给她一记爆栗:“你这是跟谁学的?会诓人了?”

“不是啊,小姐,就这一次,下次不敢了,奴婢就是担心那只小猫,我我带了牛肉给它。”

说着,芳菲从怀里掏出小油纸包,里面是两片可怜兮兮的酱牛肉。

沈彤被她给气乐了,道:“走吧,你连猫食都准备好了,那就去看看吧,下不为例。”

见沈彤答应了,芳菲欢呼一声,带头向前面跑去。

“你认识路吗?”沈彤问道。

“奴婢都问清楚了,从这条街出去就是清水巷啦,离得很近呢。”芳菲欢快地说道。

沈彤想起从百卉堂出来时,看到芳菲和摆摊的小贩在说话,原来是在问路啊。

第一三三章 一只小可怜

清水巷里只有两户人家,一户住的是蒋双流一家,另一户住的就是萧韧。狂沙文学网

最近半年,蒋双流都在咸阳练兵,偶尔才会回来,萧韧搬到清水巷后也没有见过他几回。

萧韧从百卉堂门口离开,走了一条街,在街口见到牵着马正在等他的小栗子。

“七少!”小栗子把马鞭捧过来。

“你怎么在这儿?”小栗子是萧韧的小厮,可今天萧韧是把马交给岳阳的,他让岳阳把马送到清水巷。

“岳少爷让小的骑马过来的,他说小的在这儿等着您就行。”小栗子道。

萧韧皱眉,岳阳怎么知道他来这儿的?

他没有再问,翻上马,回了清水巷。

今天的清水巷似是比往常闹,一进巷子,他就看到蒋家门前有几匹马,两个小厮正在饮马。

这时蒋修杰从门内走出来,上还穿着刚刚那衣裳,远远看到他,蒋修杰使劲挥手,萧韧在蒋家门前下马,问道:“你没去王府?”

“我阿爹回来了,三公子听说后,在王府门口就让我们都散了,早点回家,岳阳他们几个也在。”蒋修杰说道。

“嗯,晚点我过来。”

萧韧说完,牵着马便向巷子里面走,后传来蒋修杰的喊声:“七少!”

萧韧转,问道:“还有事儿?”

蒋修杰看着他一只手里抱着的青花坛子,笑得见眉不见眼:“这是沈姑娘送你的?”

萧韧目光冷冷,如果眼神能杀人,蒋修杰已经透心凉了。认识萧韧这么多年,蒋修杰当然知道这眼神意味着什么,他立刻识趣地收起笑容,仰头看天:“七少你看,这天空多么蓝啊!”

萧韧没有理他,牵着马向家门口走去。

看着萧韧渐渐远去的背影,蒋修杰缩缩脖子,嘟哝道:“是岳阳说你去找沈姑娘了,我是听他说的”

岳阳眼尖,在路边的人群里看到了那个叫芳菲的小丫头,接着,就看到了芳菲旁边的沈姑娘。

过了快一年了,他们六个可没有忘记那位姓沈的小姑娘,事实上,想要忘记她也难的,那位沈小姑娘,简直简直不像人类!

嗯,他们招惹不起,能招惹得起的,也就只有七少了。

所以,他们都想知道,七少是怎么招惹人家的。

除了招惹人家,也没有别的了吧,毕竟人家还是个孩子。

可是看七少的样子,一定是吃苦头了。

蒋修杰欢快地回家,把这个好消息分享给另外几个。

“你说七少怀里抱着一个坛子?那坛子八成是暗器,沈姑娘用那坛子爆了他的头!”

“不可能,七少头上没有受伤。”

“这一年来,七少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武功精进了不少,沈姑娘一坛子砸过来,七少扔手接住,就这么抱回家了。”

“不对,肯定不是这样,谁用坛子当兵器的。”

“那咱们就打赌吧,我说坛子是武器,买的往这里扔钱!”

萧韧回到家里,抱着那一坛子糖桂花回到卧房。

他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儿,最后把糖桂花摆到珍宝阁上。

这时,传来一声猫叫,一只小猫从帘子缝里探头张望。

看到这只猫,萧韧便沉下脸来。

他看看珍宝阁上的糖桂花,觉得放在这里很不安全,万一被这只该死的猫碰到摔下来就坏了。

他想了想,小心翼翼地把糖桂花从珍宝阁上拿下来,塞到罗汉下面,刚刚站起来,就见那只猫走进来,正好奇地向罗汉张望。

萧韧气极,打开窗子,把那只猫扔了出去。

小猫在空中翻了一个漂亮的跟头,四脚一沾地,就一溜烟儿跑了。

吓死猫了,风紧扯乎!

果然如芳菲所说,出了卖金银线的铺子,走到街口是个丁字路口,顺着一条路进下去,便是清水巷了。

芳菲把子藏在墙后,只把脑袋伸进来扒头往巷子里看。

清水巷里很冷清,只有一家门前停着几匹马。

“小姐,没有人,只有马,也没有猫。”

沈彤也把脑袋探过来,她认出了这些马。

去年从京城来西安,她和这几匹马走了一路,这都是难得一遇的好马,她印像深刻。

这几匹马的主人,都是萧韧的手下。

门外拴马的那家,就是萧韧的家吧。

这时,芳菲已经蹑手蹑脚走进了巷子,她是要去找猫吗?沈彤觉得自己上辈子打死也想不到,有朝一她会闲到出来找猫。

好吧,或许小姑娘们都是这样的吧。

沈彤也跟着走进巷子,芳菲回头看到她,立刻胆壮了起来,有小姐在,一定能找到猫。

“喵喵”芳菲一边走,一边学着猫叫。

巷子很深,可是连棵树也没有,清一色的青石板路,一眼就能望到头,连个猫影子都没有。

从那几匹马前经过时,芳菲咦了一声,显然她也认出来了,她开心地过去和马打招呼:“好久不见,你们好”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沈彤拉开了。

那家的侧门敞开着,门房正往这边张望。

不过沈彤也看清楚了,门楣上硕大的“蒋府”二字,这不是萧韧的家。

姓蒋的?

沈彤立时想起了那位蒋大人。

好吧,她可不想被蒋双流在家门口发现。蒋双流不是萧韧,他一定会告诉秦王的。

沈彤及时地制止了芳菲和马的亲密接触,正要带着芳菲往回走,便又听到芳菲咦了一声。

“咦?小猫啊!”

沈彤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只见一只小猫正从另一家的大门下面钻出来,警惕地四下看看,然后义无反顾地朝着她们跑了过来。

芳菲激动不已,如果不是担心吓到小猫,她就放声大叫了。

沈彤失笑,还真让芳菲找到猫了,好吧,既然找到了,那就喂过猫了再走吧,反正活了两辈子,她还没有喂过猫,不对,是连摸都没有摸过。

两人轻手轻脚向猫走过去,待到走近,才发现这是一只很漂亮的猫。

通体金黄,有深深浅浅的花纹,圆圆的脑袋,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圆圆的鼻子,四只脚丫也是圆圆的。

只是这只猫,和芳菲想像得不一样,和萧韧描述得好像也不一样。

沈彤看到猫脖子上金光闪闪,居然挂着一条金链子!

这是捡来的小可怜?

第一三四章 偷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三四章偷小猫不怕人,昂首挺胸,步履从容,它款款走到沈彤和芳菲面前,眼睛眯起,仰起圆脸蛋,冲着她们“喵”了一声。

就在小猫仰起头来的时候,沈彤看到那条金链子上还有一个更加金光闪闪的牌子,牌子上写着三个字:秦王府。

沈彤再也忍不住,噗的笑了出来。

她就知道萧韧是逗小孩玩的。

这哪里是捡来的小流浪,分明是雍容华贵的王府猫。

“小姐,小猫找我要吃的呢,好可怜啊!”芳菲感慨。

沈彤瞠目结舌,自家丫头的小脑袋是怎么长的啊!

芳菲激动地掏出用油纸包着的酱牛肉,小猫闻了闻,居然真的吃了起来。

两片牛肉全都吃完,小猫伸出小舌头舔舔嘴巴,冲着芳菲又是一声“喵”。

它没有吃饱。

芳菲的眼泪都要流出来了,那个萧七少太狠了,对这么可爱的小猫居然也能狠得下心来。

她一把抱起小猫,对沈彤道:“小姐,我们把它带回书院街吧,不往家里带,就让它在书院街,吃饭的时候我就去喂它,行吗?”

也就是说,芳菲姑娘要把堂堂王府猫变成真真正正的流浪猫。

“不行”,沈彤斩钉截铁,“这只猫是有主的,你把它抱走就是偷猫。”

“小姐”芳菲扁扁嘴,难受,想哭。

沈彤不理她,转身就走,芳菲吸吸鼻子,垂头丧气地跟在沈彤身后,小猫,对不起。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清水巷,过了丁字路口,芳菲实在是忍不住了,终于回头去看,看不到小猫看看小猫在的巷子也好啊。

可是这一回头,她就怔住了,接着,惊喜地叫了起来:“小姐,小猫跟着我们呢。”

沈彤也转过身来,她也吃了一惊,那只小猫就在离她们五六步远的地方。

她们停下来,小猫也停下来,冲着她们叫了一声“喵”。

这一声,芳菲的心化了,沈彤的心也软了。

她拉着芳菲试着又往前走了几步,回过头来,那只小猫见她们停下,便也停下,冲着她们又是喵的一声。

“小姐”芳菲恳求地看着沈彤。

沈彤四下看看,确定没有人看到,她飞快地跑到小猫跟前,然后飞快地抱起小猫,对芳菲喊道:“快跑!”

主仆二人撒腿就跑,很快就消失在街道的尽头

次日清晨,清水巷萧府内,小栗子正在满院子找猫。

养了这么久,小猫也没有名字,小栗子叫它“阿猫”。

今天萧韧骑马走了,小栗子跑回来的,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七少好像不太高兴,府里上上下下大气不敢出。直到七少去了隔壁蒋将军府上,小栗子才想起来好像没有看到阿猫。

不过小栗子没在意,平时阿猫也总是玩失踪,饿了就会出现的。

可是直到第二天,阿猫也没有回来。

七少从宜宁郡主手里要来的小猫,没有下锅煮了,却被小栗子养丢了!

晚上,萧韧回府,小栗子红肿着眼睛跪到萧韧面前:“七少,小的对不起您,猫跑了,小的找不到了。”

“丢了?”萧韧蹙眉。

“嗯。”小栗子抹把眼泪。

萧韧起身出去,嘴里嘟哝:“跑就跑了吧,她又不要一个个的就会跑,连个招呼都不打。”

小栗子明白了,七少没有怪他,七少是怪那猫跑的时候没和他说一声。

回到书院街,芳菲编了一条漂亮的项圈戴在小猫脖子上,那条金光闪闪的链子和那个惹事生非的牌子,当然被沈彤第一时间收起来了。

活了两辈子,第一次当贼,偷的还是一只猫,沈彤觉得挺有趣的,不过,也挺没面子的,她决定不再提起这件事。

小猫是捡的,对,捡的!

萧韧也说是捡来的了。

萧韧捡来的猫跑了,被她捡了而已。

在这件事情上,主仆二人心照不宣。

黄氏也很喜欢这只猫,用做冬衣余下的料子和棉花给小猫缝了一只小窝,小猫高兴地在里面打滚。

那一刻,沈彤怀疑这只富贵王府猫可能还真是当流浪猫养的。

芳菲请她给小猫取个名字,沈彤见它一身金黄,随口道:“就叫桔子吧。”

桔子很聪明,不到两天就记住了自己的名字,它不挑食,只要有肉和鱼就行,而且很能吃,就像是从小到大吃不饱一样,很快就胖了一圈儿,脸圆了,身子也圆了,芳菲叫它“胖桔子”。

转眼就到了年根底下,无论是黄氏和沈彤,还是许安他们,在西安都没有亲戚,过年也就简单了许多。

今年是第一年开铺子,年底算帐,不赔不赚,好在本钱收回了六成,大家都很高兴。

对于小孩子而言,过年是最开心的。

芳菲一早就拉着阿治去买了鞭炮,许安写了春挥,黄氏紧赶慢赶,给每个人都赶制出来一身新衣裳,就连蓝师傅也有一身。

大年初一,铺子关市,一大早吃了饺子,相互拜了年,阿治和芳菲就去百卉堂给蓝师傅送饺子和年糕福果。

其他铺子里的掌柜和伙计都回家过年了,只有蓝师傅主仆无处可去,王双喜原想把他们接到书院街过年,可是蓝师傅不肯,王双喜也从以前的老板口中听说过,蓝师傅自从进了铺子就没有出来过,于是也就不再劝了,只让阿治和芳菲送了过年的吃食过来。

阿治和芳菲敲了好一会儿,老仆才从里面把门打开。

阿治虽然年纪小,可他是东家,他本能地在铺子里转了转,见柜台和货架全都一尘不染,整整齐齐,十分满意。

芳菲则轻车熟路地去了后堂,给蓝师傅拜年。

芳菲鼻子灵,一进后堂就闻到香火味道。

百卉堂是脂粉铺子,后堂是蓝师傅主仆调制脂粉的地方,有着常年累月积留的脂粉香气,这也是芳菲喜欢来的主要原因。她对这里的味道很熟悉,因此,一点点其他味道都会引起她的注意。

香火味道?

这是她早上刚刚闻过的味道。

今天是大年初一,许安他们要拜祖先,黄氏带着沈彤也拜了祖先,蓝先生也是拜祖先了吧。

原来蓝先生也有祖先啊,芳菲听王双喜说过,蓝先生是以前的老板在路上捡回来的,她还以为蓝先生和她一样,都不知道祖先是谁呢。

第一三五章 钟陵县主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三五章钟陵县主蓝师傅的手脚都被砍去了,袖口和裤腿扎起来,看不到残处,吃饭的时候是由老仆一口口喂进去。

芳菲把带来的饺子、年糕和福果从食盒里拿出来,笑着说道:“蓝师傅,年糕和福果是我家太太做的,饺子是我帮着妈妈一起包的呢,这几个就是我包的,您一定要尝尝。”

她包的饺子一眼就能认出来,因为都是扁扁平平的。

蓝师傅微笑:“小芳菲是南方人,饺子已经包得很好了。”

芳菲笑弯了眼睛。

她从怀里一大一小两个封红,道:“今天过年,小姐要陪在太太身边,出不来,这是小姐让我带来的。”

两个封红,一个是给蓝师傅的,一个是给老仆的。

蓝师傅让老仆收了,他对老仆点点头,老仆拿出两只推光大漆匣子,一只这是蓝师傅的回礼。

墨黑底绘花开富贵朱红洒金牡丹的是给沈彤的;杏黄绘绿柳黄鹂的是给芳菲的。

芳菲回到书院街,把两只匣子都交给沈彤。

沈彤打开,见里面各是四色胭脂水粉,但却并非铺子里常卖的那种,显然是蓝师傅专门为她们做的。

“小姐啊,这味道可真好闻”,芳菲使劲吸吸鼻子,忽然,她想起在蓝师傅那里闻到的味道,“小姐,蓝师傅也拜祖先的,我去的时候,屋子里还有香火味呢。”

沈彤笑道:“你以为蓝师傅像你一样,两三岁就被拐走,不知道家乡何处吗?”

芳菲有点不好意思,把小脑袋在沈彤肩膀上蹭了蹭:“小姐的家乡在哪儿,奴婢的家乡也在哪儿。”

沈彤笑着揉揉她的小脑袋。

今年的大年初一,秦王府并不热闹。

事实上,秦王府已经连续几年都是这样了。先是王妃薨逝,然后是二公子,去年又是世子。秦王原本只有一正一侧两位王妃,现在则只有侧妃丁氏一人。秦王原有三子一女,如今也只余周铮和宜宁二人。

因此,每年从除夕直到大年初三,萧韧都会被秦王留在身边。和早逝的世子、二公子相比,他在秦王身边的日子反而更多。

中午的时候,京城来的过年赏赐才姗姗来迟,赏赐的东西和往年一样,不过还多加了一道圣旨,多送了一个人。

秦王世子薨逝已满一年,孝期已过,现封秦王第三子周铮为世子。

至于那个人,则是宝圆郡主次女钟陵县主。

太监带来太皇太后的口谕,钟陵县主素擅丹青,想为太皇太后绘制一幅长安风物图,此番随赐礼太监一起到西安,会留下小住观赏西安美景,请秦王府善为照顾云云。

也就是说,钟陵县主要在秦王府小住。

秦王表达了对皇帝和太皇太后的敬意,并言钟陵县主在西安小住期间,秦王府定当盛情接待。

但是,那道圣旨,秦王和周铮没有接旨。

周铮对宣旨太监道:“铮鲁钝,既不通史典经略,亦不晓诸事百家,文武皆无能,不敢当世子之名”

总之,他不做这个世子。

宣旨太监脸都白了,他不知道传过多少道圣旨,尤其是像这种喜事的,不是应该叩头谢恩山呼万岁吗?

可是周铮态度坚决,他不接旨,宣旨太监总不能强行把旨意塞给他吧,如果换做是别的地方别的人,宣旨太监或许会这样做,但是这里是秦王府,他不敢。

宣旨太监只好求助地望向秦王,秦王微微一笑:“本王也觉得老三太过顽劣,少不更事,当不得世子封号。”

这一次宣旨太监是真的没有办法了,原本还想在西安留一晚的,现在心里惦记着该如何向太皇太后交待,哪里还有闲情逸致留在西安,和王府长史等人交接了赏赐明细,便匆匆离开了西安。

秦王则让丁侧妃和宜宁郡主去接待那位钟陵县主。

一个时辰后,丁侧妃带着宜宁郡主来见秦王,周铮和萧韧以及几位幕僚都在,蒋双流也在。

丁侧妃因是侧室,一向都在后宅,西安城里需要女眷出席的应酬也都是由宜宁郡主出面,忽然见到有这么多外男,她心里慌张,脸上强作镇定。

秦王道:“无妨,你把钟陵县主的事情说说吧。”

丁侧妃轻声道:“钟陵县主是宝圆郡主的次女,年已二九,尚未婚配”

丁侧妃虽然只是妾室,但是见到钟陵县主也就明白了。

大齐女子多在十二三岁便议亲,及笄后最晚一两年便成亲了,皇室女子成亲更早一些,像钟陵县主这般十八岁还没有婚配的少之又少,无论是太皇太后还是宝圆郡主,此时当务之急都是要给她议亲,而并非让她远离京城只为画一幅劳什子的画。

说穿了,钟陵县主是冲着秦王正妃之位而来的。

这是太皇太后的意思,但是以秦王妻儿之死都与太皇太后和皇帝有关,太皇太后不敢贸然赐婚,便想出这么一招,一是试探,二是也想让秦王不得不应允这桩亲事。

这毕竟是长辈的亲事,周铮不敢插嘴。

蒋双流问道:“这位宝圆郡主是何方神圣,末将从未听说过。”

秦王道:“先帝有一位庶妹,就是长顺长公主,长顺长公主早在立朝之前就薨逝了,但是驸马苏林却一直都在军中,先帝有庶妹三人,也只册封了一位长公主,一是这位长顺长公主早薨,二来也是因苏驸马辅佐之功。”

其实这位苏驸马在军中并未担任要职,但是他为人圆滑,人缘极好,上上下下对他的风评甚佳。

立朝之后,太祖皇帝册封已逝的庶妹为长顺长公主,太祖皇帝怜惜这位妹妹膝下无子,但由太皇太后张罗着,给苏驸马续弦,这位宝圆郡主便是苏驸马的续弦夫人。

宝圆郡主为苏林生了五子二女,所出的嫡长子和嫡长女全部记在长顺长公主名下。

今天来的这位钟陵县主便是宝圆郡主最小的女儿。

宝圆郡主是太皇太后亲自挑选的,因此这些年来和太皇太后的关系非常亲厚,她的几个儿子迎娶的都是皇室和勋贵家的贵女,两个女儿也全都封了县主,苏家虽然没有实权,但是却凭借裙带关系,在朝中有了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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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六章 襦裙

皇帝和太皇太后要封周铮为世子的事,秦王府早就想到了,也收到了消息,周铮所作所为,亦是之前就和秦王商议过的。狂沙文学网

周铮不接旨,他只是秦王的一个儿子而已;周铮若接旨,他的份便不同了,他是世子,亦是下一代的秦王。

他要进京谢恩。

进京谢恩后,便会像之前所有的亲王世子一样留在京城为质,迎娶太皇太后指定的世子妃,生下世孙,而那位世孙定会拥有太皇太后希望的血脉。

秦王冷笑:“我们秦王府的尊荣,从来就不是太皇太后和那位小皇帝给的,以前不是,现在不是,将来也不是。”

这一切都在秦王府掌控之内,但是这位钟陵县主的到来,却是出乎意料的。

在此之前,宫里的暗线没有传来相应的消息。

要么暗线已断,要么太皇太后避开了所有耳目。

秦王看向丁侧妃,沉声问道:“你已见过这位钟陵县主,她上可有疑点?”

丁侧妃想了想,缓缓摇头,今她与钟陵县主也只是初见,并未看出什么。

一旁的宜宁郡主一副言又止的样子,恰好被秦王看到,他问道:“宜宁?”

“父王,那位钟陵县主不怕冷的,脱掉大毛衣裳,里面穿的是件银红的对襟襦裙,显得她的腰特别细,西安城里的闺秀冬天里不会这样穿的。”

屋内静寂,宜宁郡主的童音在书房里响起。

宜宁郡主说的是钟陵县主的穿著,即使是经过秦王许才说的,可是也难免不妥。

丁侧妃尴尬得不成,可是当着秦王的面,她又不能开口阻止,只好求助地看向秦王,希望秦王不会怪罪女儿的年幼无知。

秦王眉头微蹙,他没有斥责宜宁郡主,而是问向丁侧妃:“冬里大家闺秀是怎么穿的?”

丁侧妃暗暗舒了口气,王爷没有责怪宜宁,看来宜宁说得事并非没有用。

她道:“妾没有去过京城,不知道京城那边流行什么,但是西安的贵女确如郡主所言,冬里是不会这样穿的,大多都是穿褙子,外面加件大毛衣裳。”

秦王看向萧韧,萧韧会意转出去,片刻后又回来,约末过了半个时辰,岳阳从外面进来,在萧韧耳边低语几句。

众人的目光齐齐看向萧韧,萧韧道:“京城那边亦如郡主和丁夫人所言,都是在大毛衣裳里面穿褙子。”

和秦王府的冷清不同,西安城里却是花团锦簇,喜气洋洋。

虽然府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可是宜宁郡主毕竟还是个孩子,到了大年初三这天,她就把那位钟陵县主抛到脑后了。

在王府里草草用过午膳,萧韧便向秦王告辞,准备回自己在清水巷的宅子。

这是他正式搬出秦王府的第一年,秦王和丁侧妃各赏赐了很多东西,萧韧让人把东西先送回清水巷,他随后回去。

他把一切安排好,还没有走出他在王府住的小院,周铮和宜宁郡主就来了。

周铮指指宜宁郡主,笑道:“这丫头在府里憋坏了,想出去放放风,我走不开,就让她跟着你回去,晚些时候你让人送她回来就是了。”

今天是大年初三,周铮为秦王唯一的儿子,要替父王接待来从外地赶来拜年的外官,这也是让他逐渐熟悉政务的机会。

萧韧看向宜宁郡主,没好气道:“你不在府里帮着丁夫人招待女眷吗?”

宜宁郡主笑道:“今天来的都是些老夫人老安人,没我的事儿。”

萧韧嗯了一声,没有再说话。

周铮和宜宁郡主都是与萧韧一起长大,他不说话了,那就表示同意了。

周铮如释重负,扔下妹妹就走,萧韧也没停留,大步向外走去,宜宁郡主带着丫鬟婆子小跑着跟在后面。

一行人浩浩dàng)dàng)走在街上,萧韧和随从们骑马,宜宁郡主则坐在马车上。

透过车帘,宜宁郡主好奇地看着街景,一进腊月,她就被丁侧妃拘在府里,好久没有上街了。

“今年比去年要闹呢。”宜宁郡主自言自语,车上侍候的丫鬟不敢回应,去年世子新丧,灵柩到达西安时正是寒冬,整个腊月里,西安城里一片缟素,过年的时候,王爷虽然下令让百姓们如常过年,可是无论是地方官还是百姓们,哪敢在这个时候披红挂彩,因此正月里的西安城也是死气沉沉。

当初秦王刚给萧韧赐了宅子,宜宁郡主就跟着周铮去过清水巷,从秦王府到清水巷的这条路她是认识的,她看看四周,知道是走了一半了。

忽然,她想起一件事来,隔着车窗喊道:“小栗子,小栗子!”

小栗子也骑着马,但却是走在后面,宜宁郡主从车窗里看不到萧韧,但却能看到小栗子。

小栗子连忙催马过来,问道:“郡主有何吩咐?”

“小栗子,我那只猫还好吧,是不是都是你在照顾着,七哥没欺负它吧?”

小栗子的子晃了晃,差点从马上摔下来,这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

以为七少没有怪他,就能逃过一劫了吗?

没有。

秦王府里谁不知道,大黄是王妃留下的,是郡主的宝贝,丢了的那只小猫,就是大黄的嫡亲骨。

对,是嫡出的。

“小栗子?小栗子,你怎么了?”宜宁郡主再问。

“小的想起来了,要去给猫买猫食,郡主别见怪,小的去去就来。”没等宜宁郡主再问,小栗子一夹马腹,去追前面的萧韧了。

片刻后,马车便跟着前面一起掉转马头,往相反的方向而去。

“怎么回事?不是去清水巷吗?”宜宁郡主不解。

“七少有令,要去营里练兵,郡主感兴趣也一起去吧。”

宜宁郡主一头雾水,练兵?

营里的兵士不过年吗?

她只去过一次军营,以后也不想去了。

“我不去了,我回王府!”

宜宁郡主嘟着嘴,差点哭出来了。

她知道哭是没有用的,除了父王,没有人能令萧韧改变主意,当然了,萧韧要去练兵,父王是不会反对的。

打发走了宜宁郡主,萧韧把马和缰绳全都交给小栗子,道:“你们先回去。”

“七少,小的要到哪里给您送马?”

“不用了,我就逛逛。”

第一三七章 相请

过年的几天,沈彤没有出门。狂沙文学网

这是她重生后过的第二个节,这一次,她是和阿娘一起过年的。

“彤彤,西安是大地方,过年街上很闹吧,怎么不和芳菲出去玩玩?”

“平时每天都出去,过年了反倒不想出去了。”沈彤坐在小杌子上,看着黄氏做针线。

“阿娘,您每天都做针线,不累吗?”她问道。

“当然会累啊,可是看到你们穿着阿娘做的衣裳鞋袜,阿娘就不觉累了。”

黄氏抬起头来,端详着沈彤:“彤彤长高了,若是男孩子,这会儿怕是比阿娘高了。”

“会有这么高吗?”沈彤问道。黄氏虽是北方女子,但材纤细却不高挑,但也比沈彤高出半头。沈彤想起萧韧的高,觉得换做自己是男孩子,再过几年也不会有萧韧那么高的。

“会的,你阿爹材高大,虽不魁梧,但是修长拔,沈家男丁个子都高。”沈彤找到黄氏后,这是黄氏第一次说起沈家,说起丈夫。以前有没有说过,沈彤不记得了。

“阿爹叫什么名字?”沈彤只知道祖父沈毅,却没有听人提起过父亲的名字,这位前任首辅家的小儿子似乎并不受重视,他非长子,也没有入仕,名声不显吧。

黄氏并没有奇怪她为何不知道父亲的名字,想来是真的从未对女儿提及。她道:“上善若水,厚德载物。你父亲那一代是若字辈,你的大伯父沈若初,二伯父沈若愚,你父亲名沈若初,表字白。”

“阿爹有表字,那就是有功名了?”沈彤问道。

“你父亲十五岁考上秀才,但他生淡泊,无意仕途,喜诗画,当年阿娘从京城出来时,便带着一幅他的山月图”黄氏说到这里,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下去。

“那幅画呢?”沈彤带着阿娘离开野猪岭时,没有看到有字画。

“留在柳家湾没有带出来,想来是烧掉了吧”,像是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黄氏伸摸摸沈彤的头发,笑着说道,“今年可以把头发留长一点,梳个丫髻。”

沈彤笑道:“还是再过两年吧,我懒得梳头。”

“你这孩子”黄氏嗔道,把刚刚的话题掀了过去。

这时,芳菲从外面跑了进来,在沈彤耳边低语几句,黄氏见了,笑道:“不用陪着我了,你们出去玩吧。”

沈彤答应着,跟着芳菲出去。两人走到庑廊,便遇到正要进来的欣妩。

“姐姐。”沈彤颔首。

“妹妹,外面冷,多加件衣裳再出去。”欣妩关切地说道。

“好的,多谢姐姐。”沈彤再次颔首施礼。

芳菲则跑回次间里,拿了斗篷给沈彤披上,主仆二人快步出了家门。

望着她们远去的背影,欣妩又下意识地看看窗子,隔着高丽纸,黄氏正坐在炕上做着针线。

欣妩笑了笑,提起裙子跨进门槛。

沈彤走出家门,就看到不远处站着的萧韧。

沈彤下意识地看看上,裙子上果然沾着两根金黄的毛,她连忙把猫毛捏起扔掉

“小姐啊,萧七少不会是来找咱们要猫的吧,他自己说不要了的,对吧?”芳菲压低声音说道,她还有一挂小红鞭,刚刚是想出来放了,没想到就看到了萧韧,吓得她立刻跑了回去。

“他不知道,没事。”说完,沈彤觉得自己有些可笑。

萧韧是不想来书院街的,半年前他来这里遇到了芳菲,可是走着走着,不知为何又走到这里,而且他又遇到了芳菲。

看到这小丫头就没好事,萧韧拔腿想走,可是又停下了。

芳菲在,沈彤一定也在。

果然,现在他就看到了沈彤。

“过年好啊。”沈彤像男子一样冲他抱拳。

萧韧也抱抱拳。

和西安城里大多数没留头的小姑娘一样,沈彤也是一深红浅红,头上还戴着两朵小绒花。

萧韧觉得沈彤也就是穿红衣裳好看了,衬得她的头发更黑,脸蛋更白,嘴唇更红。

萧韧打量着沈彤,又看看一旁的芳菲,他皱起眉来,问沈彤:“冬天里女子都穿褙子,你们为何会穿襦裙?”

沈彤和芳菲都是穿的襦裙。

沈彤被他问得莫名其妙,她道:“我们还小啊,而且我不喜欢穿褙子,不如襦裙方便你问这个做什么?”

“如果不是你们这么小的,我是说是年纪大的,会有什么人在冬天里也穿褙子并且束腰的?”

“束腰?她不穿棉衣吗?”襦裙里面加了棉衣,自是不会再束腰的。

沈彤冲口而出:“要么是擅舞的姬人,要么就是舞刀弄剑的女子。”

前世,偶尔需要乔装改扮执行任务的时候,她也会选择襦裙,不会惹人怀疑,而且行动起来比褙子更加方便。

萧韧眼中闪过一丝惊色,钟陵县主当然不会是擅舞的姬人,难道她会武技?

怎么可能?钟陵县主是贵女啊。

秦王对宜宁宠有加,却也没有答应让她练武,贵女们会学骑马,却不会习武。

“怎么了?”沈彤问道。

萧韧看向沈彤,道:“没事,我就是从这里路过,恰好遇到你们。”

哦,原来不是来找猫的啊。

沈彤失笑,道:“今天是大年初三,你不用见客吗?”

“不用,我没有事,闲着也是闲着,就出来逛逛”,萧韧说到这里,迟疑了一下,道,“你还记得上次我和你说过四方街有家粤人的馆子吗?听说那里有几个菜很好,周铮他们都不肯去,要不我请你吧。”

“粤人的馆子?去吃龙虎斗吗?”沈彤还记得上次萧韧说过的。

“除了龙虎斗还有别的,我没吃过粤菜,想去尝尝。”对啊,因为萧七少找不到人一起去,所以就叫上她了,对,就是随口一说而已。

“为什么要请我啊?”沈彤不解。

“你不远千里给我带了糖桂花,我还没有谢你。”萧韧很认真。

沈彤笑了:“都说了那是赔礼,不算的,你不用谢我。”

“刚刚你告诉我是什么人才会在冬天穿束腰襦裙,所以,我还是要谢你。”萧韧说话的时候是一如既往的严肃。

第一三八章 打听

“那也不用请我吃饭啊。狂沙文学网”沈彤笑得眉眼弯弯。

萧韧蹙眉,很好笑吗?

算了,她笑起来的样子比起她拿刀时要好看,那就笑吧。

“那你说吧,如何谢你?”萧韧板着脸,冷冰冰地说道。

哪有顶着一张冰块脸向别人道谢的啊?沈彤脑海里又浮现出前世时的萧韧,那时的萧韧应是二十二岁,冷静睿智,运筹帷幄

“怎么不说话,你想什么呢?”萧韧追问。

“啊我在想你长大后的样子。”沈彤笑道。

萧韧怔了怔,刚刚还冷若冰霜的脸登时红到了耳根。

“你再不说我就走了。”嘴上这样说,脚却像是钉在地上,纹丝不动。

沈彤有些奇怪,她没说什么啊,萧韧怎么脸红了?

“你帮我查件事吧。”沈彤说道。

“什么事?”萧韧问道。

“大约是在十年前,榆林有户姓蓝的人家,是从京城迁来的,擅做胭脂水粉”,沈彤说到这里顿了顿,又道,“那一年榆林附近闹过鞑子,杀了很多人,这家姓蓝的也在其中。”

榆林是边关重镇,与西安同在西北,而且榆林素有“小京城”之称,繁华程度不亚于西安。

和豫王、桂王不同,燕王和秦王的封地远不止表面上看到的那一座城池。当年太祖皇帝在位时,将两道虎符各授予燕王和秦王。

他们有庶守边关抵御外敌之责。

秦王虽然坐镇西安,但是榆林、张掖等地都有他的兵马。

沈彤拜托萧韧去查十年前发生在榆林的事,算是找对人了。

“这个姓蓝的是你们沈家的亲戚?”萧韧问道,可是转念一想又自己否决了,“不会,那他是什么人?”

沈家是被灭了九族的,哪里还有亲戚啊,即使还有一些不在九族之内的姻亲,恐怕也早就和沈家划清界限,沈彤万万不会去打听他们的。

沈彤微笑:“不方便说。”

好吧,四个字就把他给打发了。

萧韧嘴角动了动,终究是把想说的话咽回去了。

是他说要谢谢人家的,现在人家让他帮忙,他再问三问四,好像也不太好。

“好吧,有消息了我通知你。”说完,萧韧的子动了动,可是脚还是没有动。

“你还有事吗?”沈彤好奇地问他。

“你找到你娘了?”虽然萧韧早就猜到了,可是他还是想问。

“嗯,找到了。”沈彤说道。

“恭喜你了。”的确值得恭喜,这个世上不是每个人都能和亲人团聚。

“谢谢”,沈彤想起从京城出来时那一食盒桂花点心,她问道,“糖桂花好吃吗?”

“嗯。”

正在这时,忽然传来一声猫叫。

“喵”

沈彤没动,芳菲呀的一声,萧韧下意识寻着声音看过去。

只见一抹金黄嗖的一下就没影了。

“你们这里也有猫啊?”萧韧问道。

没等沈彤说话,芳菲立刻抢着说:“野猫,是野猫!”

萧韧没理她,看着沈彤道:“我那只猫丢了,如果你想养了,我再去给你要一只。”

“再去要?那只猫不是你捡的吗?”沈彤说完就后悔了,掀过这个话题多好。

“反正也丢了”

萧韧不说话了,沈彤去看他,发现他的脸好像更红了。

那天,萧韧从书院街回来,就从罗汉下面搬出了那坛糖桂花。

他还没有打开过。

现在府里已经没有猫了,还是放到珍宝阁上吧。

萧韧把装着糖桂花的青花坛子摆上去,就又想起一件事来。

钟陵县主

他连夜回到王府,找到了周铮。

周铮听完他的猜测,沉默不语。

良久,周铮道:“钟陵县主从京城带了六个人,其中两位嬷嬷、四个丫鬟。府里虽然也安排了合适的人,但是却无法靠近如果她真是太皇太后内定的秦王妃倒也好说,就怕她不是!”

萧韧明白周铮的意思,他道:“当务之急是要看看她是否真的怀武功。”

如果钟陵县主怀武功,那这件事就更复杂了。

周铮道:“父王曾经说过,苏驸马虽然曾在军中任职,但是他并非领兵打仗的武将,他是文官。”

很少有文官之家栽培女儿习武的。

周铮想了想,道:“我这就让京城那边打听一下这位钟陵县主的底细。”

五天后,京城传来消息,苏家几位公子均无武功,太皇太后年轻时喜欢打马球,如今年事已高,自己打不动了,却仍然喜欢看马球,每年天都会在行宫里观赏马球,参加的除了宫中太监和宫女,还有京城贵女。但是这些贵女中,有杨家的,可是却没有苏家的。

至于这位钟陵县主,据说她幼时多病,有高僧给她算命,言她要长于尼庵之中待满九年方能接回家中,否则命不久矣。

钟陵县主是秋天时回京的,但是她自幼在庵堂长大,养成了清冷子,素喜清静,不闹,回京后鲜少出门,偶尔出来也是去寺院上香,因此,京城的贵族圈子里也只是知道有这么一位县主,可是见过她的人却寥寥可数。

周铮冷笑:“她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反倒是为了一幅画不远千里来到西安?”

萧韧道:“她边的人怎么说?”

所谓她边的人,是指安插到钟陵县主边的人。

可惜这些人却无一能够接近钟陵县主,要么在院子里做粗使活计,要么就只能传话传饭。

周铮摇摇头:“丁夫人和宜宁去看过她几回,和刚来时一样,礼貌疏离,也看不出什么。她来到西安也有几天了,从未出门,丁夫人正在给她筹办宴会,到时会邀请西安城里的官眷过来,她初时婉拒,后来也就答应了。对了,宜宁说她一直都是穿襦裙,而且束腰。”

钟陵县主的表现完全就是贵女应有的态度,如果不是宜宁留意到她的衣著打扮,恐怕谁也不会多想。

秦王见过一次钟陵县主,那是在钟陵县主到西安后的第二天,仿照古礼的家宴,席地而坐,每人一张小几,钟陵县主礼数齐全,大方得体,细微之处甚至做得比宜宁更加优雅。

第一三九章 机会

几天后,萧韧再次来到书院街,沈彤拜托他的事暂时没有查到。狂沙文学网

“那边的人会继续调查,有了消息,我会告诉你的。”

沈彤谢过,毕竟是十年前的事了,世事变迁,很多知人恐怕都已经不在了。

萧韧看着沈彤,见她依旧是一深深浅浅的红,只是头上的红绒花换成两条红丝带,丝带很长,各有一端垂到发梢。

他想起那天沈彤说在想他长大后的样子,那沈彤长大以后呢?会长高的吧

“对了,上次你问起襦裙,是有什么事吗?”见他看着自己不知在想什么,沈彤只好提醒他。

“的确是有事”说着,萧韧看向一旁的芳菲,芳菲冲他皱皱鼻子,一副你别想轰我走的模样。

沈彤指指路边的茶馆,道:“我们去那里说吧。”

还没到下学的时间,茶馆里很冷清,只有两个长年在这里喝茶的老人家,一碗茶汤一碟瓜子便能坐上大半。

茶博士见进来的是两个孩子,没有在意,自是不会认出其中一位就是大名鼎鼎的萧七少。

两人坐在角落里,从窗外透进来的阳光照不到这里,幽幽暗暗的。

茶馆里挂着一溜鸟笼,芳菲跑过去逗鸟,萧韧趁着这个机会,把钟陵县主的事讲了。

怀疑钟陵县主怀武功的事,只有萧韧和周铮两个人知道,这种人没有证据之前,他们是不会贸然告知秦王的。以免打草惊蛇,他们也没有对其他人说起。

但是此时,萧韧却一五一十告诉了沈彤。

连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他就是觉得这种事上,沈彤或许比他和周铮更有经验。

在护国公府,他已经见识过沈彤的出手。

沈彤和他以往认识的人都不一样。

他还记得那次在三里庄,他是如何败在沈彤他们几个人手下的,就连那个芳菲,也并非真如看上去那么傻。

沈彤没有打断他的话,她很安静,听得很仔细,待到萧韧说完,沈彤道:“你们怀疑她是刺客?”

“嗯,当年燕王虽然死于两军阵前,但是却是死在冷箭之下,之后杨勤便接手了燕北军。”萧韧说道。

五年前,杨家能派出杀手在众目睽睽之下杀死燕王;五年后,太皇太后再派出杀手行刺秦王,这又有何不可呢?

有燕王之死在前,秦王行事处处小心,西安城也远比两军阵前更加严密。

沈彤点头:“这会是最有效的行刺。”

“可是我在想,如果钟陵县主真是刺客,那她如何脱?”钟陵县主只带了六个人,这六个人都是女子,即使她们武艺高强,也是插翅难逃。

“为何要脱?这种行刺是不会脱的,无论是否成功,她们都会自尽而亡。刺客有两种,一种是杀手,另外一种是死士。选择以这种方法行刺,那她们不是杀手,而是死士,这种事当然要让死士来做,而并非杀手。”

鸟儿的啼鸣、老者和茶博士的闲聊声中,沈彤的声音低沉清淡,萧韧却是把每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

同为刺客,但是杀手和死士是不同的。杀手用来杀人的是刀,而死士要付出的却是自己的生命。

重大任务中,即使死士逃出,等待他们的依然是死亡。

杀手的生命属于自己,而死士早已失去了支配自己生命的权利。

萧韧跟在秦王边,长在军营里,从小到大,他学的是行军打仗,即使是刺杀杨捷,他也是动用了八条大船三十名弓弩手,沈彤说的这些,是他从未接触过的。

他像是忽然打开了一道窗子,他看到了窗子外面的世界,那是一个比窗内更加黑暗更加冷酷的世界。

他的眸光忽明忽暗,如同金乌藏于暗云之后。

“钟陵县主自幼长于庵堂之中,京城里见过她的人少之又少,也就是说,此时在王府里的这个人,是否真正的钟陵县主尚未可知。如果她的死士,一旦刺杀失败,那么苏家定会指认她不是钟陵县主,而那位真正的钟陵县主一定是在来西安的路上就被人李代桃僵死无对证了。”

他的声音冷冷,寒意bi)人。

沈彤看向他,这一刻,她能感觉到萧韧心头的恨意,这种恨意不是突然而来,而是压抑许久,就如蓄势待发的岩浆,只等一个机会,便会喷礴而出,一发不可收。

“如果刺杀成功,苏家也同样会指认她不是钟陵县主,说不定还会找到钟陵县主的尸,苏家或许会损失几条人命,但是不会伤其筋骨,或许这件事的真相,就连苏家自己也并不知晓。”沈彤接着萧韧的话说下去。

对,只有连苏家也被蒙在鼓里,这件事才更加不会被人怀疑。

真正的钟陵县主,十有八、九就是在路上被替换掉的。

直到此时,萧韧眼中的黯才渐渐褪去,他的嘴角微微扬起,露出一抹轻笑。

“沈彤,你真聪明。”他好像是第一次夸奖她吧,如果这一切都被她说中,那么,她值得称赞。

“你也是啊。”沈彤由衷地说道。她能想到这些,是因为前世她就是死士,同样的事她经历过,也听说过。而萧韧却还只是个尚未束发的半大孩子,她只说几句,他便一点就通,他不但聪明,而且智慧。

萧韧的笑意更深,从小到大,他是在称赞中长大的,他早已习惯了赞美之声,可是无论是秦王对他的肯定,还是其他人对他的赞扬,好像全都不如“你也是啊”这四个字来得舒服。

你也是啊。

“沈彤,你又帮我了,找机会我还是要谢谢你。”

“不用找机会,现在就有机会。”

“什么机会?”

萧韧不解,他看向沈彤的眼睛。沈彤的眼睛澄静一如初见,她忽然冲他调皮地眨眨眼。

“一个让你不用再对秦王隐瞒的机会。”沈彤笑了,笑得憨,露出雪白贝齿。

“我隐瞒王爷”萧韧微怔,对面的沈彤笑靥如花,萧韧恍然大悟,“你!”

“对,就是我,这是一个机会,你可以告诉秦王,你找到了沈彤。”

第一四零章 朝阳(一更)

京城,朝阳宫内。

去西安传旨的太监刚刚退出去,太皇太后就笑了。

老四,你果然没让哀家失望。

朝阳宫里到处都是珍珠,有串成帷幔珠帘的南珠,有镶嵌在金器上的东珠,还有拳头大小的夜明珠。

太皇太后端坐在一片珠光宝气中,她的眸光犀利,并未因年老而有半分浑浊,满堂珠光也为之逊色。

年轻的皇后坐在下首,她仰望着太皇太后,温逊而崇敬,她的目光温润柔和,她的眼睛里映照出太皇太后的身影,也映照出朝阳宫的明珠华彩,却唯独看不到她的情绪。

听到秦王父子没接圣旨,婉拒了世子封号时,皇后大吃一惊。

她猜到了秦王父子不会想要这个世子,可是好却没有猜到他们居然敢抗旨不遵。

大齐立朝以来,还没有人胆敢不接封赏的圣旨吧,至少这圣旨表面看来是荣耀加身。

只要秦王父子接了圣旨,那么周铮就要进京谢恩,只要他到了京城,太皇太后和杨家就有办法把他留下。

先世子周镇之死是太皇太后的败笔,太皇太后嘴上没说,心里却悔恨之极。

太皇太后曾给往周镇身边安插过西席、清客,周镇渐渐长成后,太皇太后又赐给周镇多名美女,这些女子或年长或年少,她们受过训练,她们会揣摩男人心思,她们也会让男人跟着她们的心思做事。

可是这些人依然不能让周镇听话,于是太皇太后才想到下毒。

那种毒是死不了人的,只能让周镇对药物产生依赖,渐渐的,周镇浑浑噩噩,就连宫宴上也看不到他的身影,皇室对外宣称周镇缠绵病榻。

杨家趁机切断了周镇与外界的联系,他们知道秦王一定会起疑。

很快,就传来秦王悄悄派人进京的消息,太皇太后和杨家严阵以待,张开大网只等秦王的人进京。

他们知道,秦王的实力还不足以起兵谋反,但是秦王的人一旦无诏进京,那就是谋反。

到那时人证物证在手,又有世子周镇这个人质,秦王只能乖乖就范。

太皇太后和杨家暂时想要的,也无非是西北的一半兵权而已。至于全部兵权,他们没有妄想,那样会把秦王逼反的,困兽之争,投鼠忌器而已。

太皇太后甚至给秦王找好了封地,只要一切顺利,五年之内,她会让秦王守着一方封地做个富贵王爷。

但只有五年。

有了这五年,杨勤统领的燕北军就能重振雄风,护国公的子弟兵中原军亦能养精蓄锐,他们中的任何一方都能与西秦军势均力敌。

可是谁能想到,那个病体支离的周镇竟然死了!

他的死讯一夜之间传遍京城,又从京城传遍天下,太皇太后无奈之下,只好诏秦王的人进京,接周镇灵柩回西北。

秦王派来了一群太监和文官,彻底断了太皇太后的心思,周镇无论是生前还是死后,都是一颗废棋!

这是太皇太后不愿提起的一件事,现在秦王父子又一次令她颜面扫地。

杨皇后默默地看着太皇太后,她在太皇太后脸上没有看到愤怒,相反,她在太皇太后眼眸中看到了一闪即逝的兴奋。

此时此刻,不该有的兴奋。

太皇太后为何会兴奋?

终于,太皇太后感觉到她的目光。

“皇后,你觉得哀家应该生气,对吗?”

皇后垂眸:“皇祖母凤怀雅量。”

“雅量?哈哈哈!”太皇太后笑了,像是听到了一件最可笑的事,忽然,她的笑声戛然而止,“哀家老了,哀家等不及了,等不及想看一出好戏。”

皇后不解,她等着太皇太后说下去,可是太皇太后只是挥挥手:“跪安吧。”

出了朝阳宫,皇后眉头蹙起,太皇太后是什么意思?

一出好戏?什么好戏?

蓦的,她想起了一个人,钟陵县主。

她见过钟陵县主,可也只是见过一面而已。

宝圆郡主虽然能得太皇太后欢心,可是苏家并无实权,也只是个靠太皇太后宠爱苟活的家族而已,无论是宝圆郡主而是那位前任驸马苏林,还入不了杨家的眼。

因此,直到钟陵县主要去西安之前,皇后才在朝阳宫里见到她。

钟陵县主自幼在尼庵里长大,贵女圈子里说她性情清冷,其实是美化她了。

钟陵县主相貌平平,甚至还有点儿丑,可能是在尼庵里粗茶淡饭的缘故,钟陵县主很贪吃,看到精巧美食就停不下嘴,因此她比起寻常闺秀要胖了许多。

皇后能够看了宝圆郡主对这个女儿是不喜的,她甚至不想让这个女儿出来见人,因此钟陵县主在回京之后,就留在府里,宝圆郡主出来应酬,身边跟着的是她那个虽已嫁人,但是却千伶百俐的大女儿东光县主。

因为要去西安了,宝圆郡主才带着钟陵县主进宫,看到钟陵县主时,皇后有些吃惊。

她以为太皇太后会指派个厉害角色去西安,她不明白这样的钟陵县主如何能够被秦王看上,又如何能顺利成为秦王妃。

那天,太皇太后和她,以及林淑妃都给了很多赏赐,待到宝圆郡主带着钟陵县主离开后,皇后问道:“皇祖母,这位钟陵县主能行吗?”

太皇太后微微一笑:“皇后是觉得她太过愚钝?”

“是。”皇后说道。

“秦王什么样的女子没有见过?美丽的、聪明的、高贵的、妩媚的,你以为这世上还会有什么女子能令他神魂颠倒吗?既然没有,那么送个愚钝的给他,又有何妨?”

就是这番话,皇后百思不得其解。

现在,她忽然又想起来了。

或许,那件令太皇太后为之兴奋的事,是钟陵县主?

她叫来心腹,道:“让人到苏家打听一下”

两个时辰后,宫外的消息传了进来。

传旨太监刚刚回京,秦王府的一位太监便到了苏家。

秦王府的太监比传旨太监晚一天离开西安,但是路上走得快,居然同一天到达京城。

这位太监是来替钟陵县主给家里送平安信的,和平安信一起送到的还有很多礼物。

据说这些礼物足足装了十个大箱子,比钟陵县主带到西安的东西还要多。

这些当然都是秦王送的。

虽然钟陵县主只是到秦王府“小住”而已,可是也有看出,秦王对这个县主是很钟意的,甚至是在讨好了。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蓝色中文网”,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第一四一章 女将军远道而来(二更)

以秦王的身份,他钟意的人,他想做的事,他甚至不用亲口去说,就会有人为他安排。

钟陵县主到达西安的消息,就如正月里的喜气一样,很快就传遍大街小巷。

这是秦王的城,城里的百姓对王孙贵胄并不陌生。他们见过秦王三公子周铮鲜衣怒马走过街市,他们也听家里的妇人唠叨宜宁郡主在哪家铺子里打了时兴首饰。

在他们眼中,皇室子孙既熟悉又陌生,走在街上或许就能遇到。

可是百姓们眼中的皇室,也只限于秦王府里的。

现在忽然又来了一位县主,人们的兴趣就来了。

何况不知是从哪里传来的消息,这位钟陵县主花容月貌,擅画丹青,而且,她姓苏,而非姓周。

与这些消息一起传出来的,而有钟陵县主的年龄。

钟陵县主芳龄十八,却还待字闺中。

“芳龄县主十八岁了还没有嫁人?”

“莫非是要许配给三公子?”

“不可能,芳龄县主虽然不是姓周的,可是听说按辈份,三公子还要叫她一声表姨呢。”

“原来芳龄县主和王爷是平辈?拐了几个弯的表兄妹!”

闲言碎语说到这里,也就不敢再说下去了。

可是众人心里都明白了,这位芳龄县主很可能就是未来的秦王妃,西安城的女主人。

自从秦王妃薨逝之后,想把女儿送进秦王府的就大有人在。别说是正妃,就是侧妃,那也是能帮衬上父兄的好事。

况且,秦王也才三十多岁,英俊潇洒,仪表堂堂,不仅是西安城,放眼西北,倾心于他的闺秀不胜枚举。

其中最有名的莫过于榆林卫指挥使樊安城的女儿樊帼英。

樊帼英十五岁就跟着父亲上阵杀敌,战功赫赫,威震西北。

秦王妃在世时非常喜欢樊帼英,樊帼英立下战功,秦王妃命人送去一整套头面做为贺礼。

如今樊帼英已经二十五岁,依然云英未嫁,人们私下里都在说,樊帼英之所以不嫁,是因为没有人能比得上秦王。

现在忽然杀出个钟陵县主,人们不约而同想到了樊帼英。

秦王府为钟陵县主筹办了盛大的宴会,不但邀请了西安城的名门贵女,也给远在榆林的樊帼英送去了请帖。

樊帼英提前两天到达西安。

她在西安有处宅子,这是早年秦王赐给她父亲的,父女二人偶尔来西安公干,就会住在那里。

用过晚饭,暮色四合,老仆进来禀告:“少将军,七少来了。”

樊安城无子,只有一名过继来的嗣子,嗣子年方五岁,尚未开蒙,因此,无论是在军中还是家里,都称呼樊帼英为少将军。

樊帼英看到萧韧就笑了:“你这孩子,怎么穿成这样?”

萧韧青衣小帽,一身小厮的打扮。

萧韧也不客气,自己找了个舒服的椅子坐下,道:“街上人多眼杂,现在认识我的人很多。”

樊帼英哈哈大笑:“我在榆林也听说了,如今七少大名鼎鼎。”

萧韧没有笑,看着樊帼英,道:“英姑姑心情很好。”

樊帼英道:“难道你也和那些人是一样的想法,以为我听说来了位县主,就自艾自怜了吗?”

“街上的传闻你也听到了?”萧韧问道。

“我在来的路上就听说了。”樊帼英有些无奈。

“那是我让人传出去的,但是关于英姑姑的,却是百姓们自己的猜测。”萧韧说道。

樊帼英啐道:“算你小子老实,我猜你也不敢编排我,说吧,大晚上的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我听说樊老将军有兄弟三人,樊老将军行二,大老太爷和三老太爷都在老家,从未出仕。据说大老太爷家里有个小孙女,和宜宁差不多的年纪。我想若是英姑姑能带她一起赴宴,宜宁肯定很高兴,钟陵县主或许也会喜欢她。”萧韧一字一句地说道。

樊帼英微微眯起眼睛,待到萧韧说完,樊帼英笑道:“功课做得很足,这两年进步不小。”

“能进王府参加宴会的人,自是每一个都有来历。”萧韧说道。

“说起来我有几年没有见过那位小侄女了,只记得她叫婷姐儿,如果她也在榆林,我一定会带来到西安玩儿,王府宴会这么热闹的事,她一定也会去。”樊帼英说道。

“真巧,婷姐儿跟我一起来了,这会儿就在外面。”萧韧终于笑了,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

“臭小子,跟谁学的这一套,连姑姑我都算计,人呢,让我看看,有没有我们樊家女儿的花容月貌。”樊帼英笑得爽朗。

两日后,秦王府里花团锦簇,热闹非凡。

但凡是在西北有些头脸的女眷几乎全都来了,有的是接到请帖的,还有的根本没有请帖,想方设法蹭着别人一起来了。

收到王府的请帖那是脸面,一定要来;

没有收到请帖也跟着一起来的,则是好奇,她们好奇这位钟陵县主长得什么样。

这场宴会虽是丁侧妃筹办的,但是到了正日子,丁侧妃也只是出来打个照面,余下的事情全都交给宜宁郡主,她只是侧妃,是妾室,不方便招待那些正室夫人和嫡出小姐。

看到来了这么多人,丁侧妃有些慌张,担心宜宁郡主应付不来,连忙让人去找了王妃留下的几位嬷嬷过来,陪在宜宁郡主身边。

这时,外面一阵喧哗,丁侧妃担心有事,连忙打发内侍去问。

小内侍很快回来:“回禀丁夫人,是樊少将军和樊小娘子到了。”

听说是樊帼英来了,丁侧妃就更慌了。

樊帼英远在千里之外的榆林,又是在庶边军中,于情于理都不应请她过来,她原本拟定的名单上也没有樊帼英的名字,可是这名单送去给宜宁郡主过目,回来时上面就多出了樊帼英。

她问过宜宁郡主,宜宁郡主说这是三公子周铮的意思。

虽然没有世子的封号,但是在王府之内,周铮就是一人之下众人之上的世子,他吩咐的事情,丁侧妃不敢有违。

尽管她还是觉得让樊帼英过来不合适,可是仍然让人把请帖送去榆林。

现在樊帼英来了,她还能说什么?也没有她说话的地方啊。

“樊小娘子是哪位?”她问道。

“是樊家大老太爷的嫡孙女,樊老将军的侄孙,樊少将军的侄女。”小内侍口齿伶俐地答道。6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蓝色中文网”,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第一四二章 樊小娘子(月票300加更)

在樊帼英之前,大齐朝只有后宫里才有女官,樊帼英是第一个位列朝班的女子。

樊帼英十五岁便立下战功,消息传来,病榻上的先帝大喜过望,封樊帼英为正四品明威将军。

在樊帼英之后,虽然也有武将之家的女子步其后尘,但是先帝已逝,小皇帝显然没有封女子为官的打算,因此,樊帼英也就成了大齐朝唯一一位女将军。

可想而知,樊帼英一走进来,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落到她的身上。

樊帼英剑眉杏目,身姿挺拔,她不是千娇百媚的美人,可是那种在千军万马中磨练出来的气势,却令在场的所有闺秀都为之失色。

跟在樊帼英身边的是个明眸皓齿的小女娃,樊帼英令人不敢逼视,于是众人的目光便落到那个小女娃身上。

宜宁郡主亲自过来相迎,很快,便向众人介绍:“这位是樊小娘子,樊老将军的侄孙女。”

自从秦王妃薨逝后,宜宁郡主便是西安城里身份最高贵的女子,也只有她能和樊帼英说得上话。

并非是樊帼英拒人千里,而是那些闺秀们从心底就对樊帼英心存抵触。

一个带兵打仗杀人如麻的女子本就令人不喜,何况这个女子不仅长得漂亮,而且还曾得过秦王妃的青眼,更是曾经与秦王并肩作战,受过秦王嘉许的人。

这样的女子,谁会喜欢?

闺秀们避之不及,她们不会承认是出于畏惧和嫉妒,而是觉得不屑,她们不屑与樊帼英交往。

至于那位可爱的樊小娘子,闺秀们是没有畏惧的。

“你是樊少将军的侄儿,几岁了?”一名闺秀问道。

“我叫婷姐儿,过了年就十岁了。”樊小娘子笑起来的样子也很可爱,眉眼弯弯。

刚刚十岁,那不是比宜宁郡主还要小?

“你也会武功吗?以后也要跟着樊少将军从军吗?”另一名闺秀问道。

樊小娘子摇摇头:“我不会从军的。”

不会从军?那就不会是樊帼英那样的怪物了。

很快便有几位差不多年龄的小姑娘凑到樊小娘子身边,她们都是被各自的母亲打发过来的。

樊帼英虽然不好亲近,但是樊家镇守榆林,能结交还是要结交的。

闺秀们聊天的话题对于樊小娘子而言有些高深,比如谁打的络子最好,谁绣的帕子更漂亮。

樊小娘子打个哈欠,难怪总听人说当女人真难。

是啊,还要打络子,还要绣帕子,而且学不会还不行!太难了,还好她都不会,也没有人逼着她学。

“出了正月,我就要学裁衣了,你们呢?”大家闺秀不用针不离手,但是也是要会的,出嫁以后至少也要能给夫君做个一两身衣裳撑撑门面。

这个说也快要学了,那个说已经开始学了。

朱小娘子问樊小娘子:“樊姐姐,你也开始学裁衣了吧?”

樊小娘子摇头:“我不学。”

“不学?你是说你不学针线女红?那你一定是把精力都用在学习琴棋书画上了吧?”朱小娘子很羡慕,朱家是武将,一家子加在一起,也读不通一本书,所以朱小娘子和她娘就喜欢会写字画画的人,听说钟陵县主擅长丹青,她娘就厚着脸皮求了蒋双流的夫人,带着她们一起来了。

樊小娘子继续摇头:“我也不学。”

“那你平时都学些什么啊?”朱小娘子更羡慕了,不学女红,也不诗书,那一定是在学更加高贵上档次的东西,嗯,她可能都没有听说过呢。

其他几个小姑娘也全都看过来,她们当中最大的十一岁,最小的只有八岁,几双大大小小的眼睛齐齐看向樊小娘子。

樊小娘子竖起一根手指,在嘴边嘘了一声:“保密,这里不方便说。”

朱小娘子率先点头,很郑重。

她就说嘛,樊小娘子学的一定是很了不得的学问,都不能让人知道的。

“求求你,你回头悄悄告诉我行吗?我保证不会说出去。”朱小娘子凑到樊小娘子耳边说道。

樊小娘子正要开口,就听到有内侍尖利的声音传来:“钟陵县主到!”

宜宁郡主是晚辈,连忙走到门口,亲自迎了钟陵县主进来。

接着,众人便看到一位女子众星捧月般款款而来。

她身姿高挑,削肩细腰,五官精致,面庞娟秀,一颦一笑犹如春花秋月,举手投足宛若行云流水。与她相比,宜宁郡主太过青涩,樊帼英则太过刚硬,果然是位婀娜娉婷的美人儿。

“哎呀,钟陵郡主可真美。”朱小娘子满脸羡慕,十岁的朱小娘子有一张圆圆胖胖的脸蛋,同样的一张圆脸,长在宜宁郡主脖子上是富态,长在她脖子上就是胖了。

“是啊,她很美。”从钟陵郡主一进来,樊小娘子的眼睛就没有离开她分毫,这一世,这是她见过的第二位皇室女子,第一位是刚刚才认识的宜宁郡主,真巧啊,这位钟陵县主她偏偏是以前见过的。

即使只见过一面,如这般的美人也会令人过目不忘。

即使那个时候,她还只是一个大病初愈的孩子。

那时她的记性不好,今天学的明天就忘了,为此,她没少挨罚。

那天下着大雪,她被罚在雪地上打马步。她的腿脚都被冻得没有知觉了,以为自己快要冻死的时候,就看到一个女子从她面前走过。

那女子穿着和她们一样的黑色劲装,这让她显得腰更细,腿更长。

女子很年轻,也很美,她从冻得快成雪人的小女孩面前走过,目不斜视。

她只见过这女子一次,之后很多年里,她再也没有见过这个美丽的女子。

刚到死士营的那两年,她的记性和她的身体一样差,那两年发生的事情,她有很多都忘记了,但是这个只见过一面的女子,她却一直记得。

真没想到,此时此刻,在秦王府里,樊小娘子见到了这个上一世只见过一次的人。

更没想到,这位富贵天成的钟陵县主居然就是她。

樊小娘子目不转眼地看着钟陵县主,在朱小娘子看来,樊小娘子和她一样,也是羡慕钟陵县主的美貌。

樊小娘子的脸蛋不但不像自己那么胖,而且还很好看。

这么好看的人,也会盯着钟陵县主看,那么钟陵县主一定比她看到的还要美。

朱小娘子看得更仔细了。14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蓝色中文网”,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第一四三章 逛花园

各家女眷上前见过钟陵县主,有品级的按品级高低在前,无品级的在后。

去年樊帼英刚刚晋升为从三品,她带着侄女樊小娘子排在第三位,第一个来见过钟陵县主的是陕西都司丛允的夫人妻女;第二个则是蒋双流的夫人。

听说面前的就是大齐朝唯一一位女将军,钟陵县主微微起身,以至敬重。

钟陵县主虽然不是正儿八经的皇室子孙,但是县主是正二品,她可以在樊帼英面前坦然受礼,但是她却给了樊帼英与别人不同的尊敬。

旁观的樊小娘子心中感慨,怕是真正的钟陵县主都不会比这做得更好了。

宜宁郡主显然对樊小娘子更为看中,见过礼后,樊帼英借故要和蒋双流夫人闲话几句,便双双离开,把位置让给其他过来见礼的女眷,而樊小娘子则被宜宁郡主拉着坐在旁边。

在这之前,宜宁郡主已经被周铮叮嘱过了,宴会上要把樊家姑娘安排在钟陵县主身边。

至于为何如此,周铮没说,宜宁郡主怀疑他也不知道,因为今天樊帼英进府时,是先去见过王爷的,当时樊小娘子站在书房外面,周铮和宜宁郡主听说这就是樊家姑娘时,宜宁郡主在自家哥哥脸上看到了惊讶。

想想就觉有趣,哥哥说的是樊家姑娘,而非樊小娘子,所以哥哥以为跟着樊帼英一起来的,会是一位大姑娘?

看着女眷们来和钟陵县主见礼,宜宁郡主觉得无趣,她悄悄问身边的樊小娘子:“你几岁了?”

“过了年就十岁了。”樊小娘子说道。

“那你是几月生的?”宜宁郡主又问。

“四月生的。”樊小娘子道。

“那你比我小十个月,我是二月生的,下个月就满十一了。”宜宁郡主很欣慰,她比樊小娘子大呢。

“下个月就是你的生辰了?”樊小娘子问道。

“是啊,如果那时你还在西安,来吃寿面吧不过也只有寿面,王府里没有给小孩子过生辰的规矩”,宜宁郡主又好奇起来,“你们家是怎么过生辰的?会摆酒席吗?我听说好多人家都是想怎么过就怎么过,不像我们有一大堆规矩,王府里还有专门掌管这些的官吏。”

“我啊”樊小娘子想说这个四月里的生日是樊帼英说的,她哪知道樊家是怎么给女儿过生辰的,至于她自己,她没有过。

宜宁郡主眨巴着大眼睛等着她说话,樊小娘子说着说着忽然不说话了。

她看到钟陵县主身边的一位嬷嬷忽然看向她们这边。

那位嬷嬷四十出头的年纪,干瘦白净,头发梳得光光的,腕上戴着指宽的金镯子,一看就是大户人家有头有脸的婆子。

可是就在刚刚,那位嬷嬷看过来的那一眼,却是带着凌厉和提防。

她是在提防着什么。

“怎么了?”宜宁郡主问道。

“郡主,听说王府的花园很美,我能去看看吗?”樊小娘子问道。

“当然能啊,不过我走不开,我还要在这里招呼客人”宜宁郡主有些无奈,她才不想留在这里呢,可是王府里只有她一个有身份的女眷,她也没有办法啊。

“没关系,郡主找个丫鬟或者内侍陪我一起去就行了。”樊小娘子说道。

宜宁郡主很快就叫来一名小内侍,让他带着樊小娘子到花园里转转。

樊小娘子年纪小,悄悄溜出去也没有注意。

走出举办宴会的揽月楼,过了一道石桥,便是王府花园。

此时是正月,花园里几株腊梅开得正盛。

小内侍一边引路,一边对樊小娘子介绍园中景致,忽然,樊小娘子指指不远处的一棵树,问道:“那上面是树屋吗?”

“是啊,这棵树可有年头了,您看上面的树屋,那是世子爷小时候搭的,后来王爷让人年年修补,二公子三公子和七少都在里面玩过呢。”小内侍说道。

“那现在呢,还有人上去吗?”樊小娘子问道。

“没了,三公子和七少都长大了,早就不上树了,郡主胆子小,不敢上去,不过王爷还是让人年年来修,以后三公子有了孙少爷,就能继续玩了。”小内侍笑着说道。

樊小娘子微微眯起眼睛,又看了那树屋几眼,便跟着小内侍继续向前走。

“王爷这会儿在哪儿,今天的宴会他会出席吗?”她问道。

“女眷的宴会,王爷一般是不会出席的,不过这是为钟陵县主举办的宴会,王爷说不定也会过来,这会儿王爷在前院,蒋大将军和七少都过来了。”

樊小娘子正要说话,她的脚步忽然一顿,下一刻她伸手撩开垂下的花枝,继续向前走去。

小内侍还在喋喋不休地介绍着园中美景,樊小娘子却已全身戒备。

那种如芒在背的感觉不会出错,有人在看着她。

此时,只要她转过身向上望去,就会引起那人的注意。

她的判断从未出错,那人所在的方向,应该就是那座树屋。

树屋没有闲置,从来也没有。

那是王府的观望哨,从那里可以将整座花园尽收眼底。

“小公公,从这里能通往前院王爷的书房吗?”樊小娘子问道。

“能啊,您看向边有条小路,沿着那条路走到尽头是个月洞门,从那里直通王爷的书房,王爷有时处理公务疲累了,就会来园子里散散心,奴婢还遇到过两回呢。”小内侍说道。

樊小娘子笑了,问道:“是不是有人叮嘱过你,我问什么你就答什么?”

小内侍脸上一红,道:“七少叮嘱过奴婢,等小娘子来了,就让奴婢在小娘子身边服侍着。”

所以宜宁郡主找人陪她来花园,随手就指了他,不是宜宁郡主特意找到他,而是那个时候他就站在宜宁郡主一眼就能看到的地方。

“七少还让你领我来看那棵有树屋的大树?”樊小娘子笑得眉眼弯弯。

“是啊,七少说那棵大树上的树屋最是有趣,小娘子一定会感兴趣的。”小内侍说道。

“好的,七少还说了什么有趣的地方,你挨个指给我看吧。”樊小娘子心情大好,萧韧曾经做过王府府卫指挥,对于王府的警戒没人比他更清楚,也正因此,他是不会把这些告诉她这个外人的,所以他就用这个办法,让她自己来发现。

真是个孩子!

如果她今天没有来花园呢?那岂不是就不会知晓?

不过,她是一定会来花园的。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蓝色中文网”,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第一四四章 最热闹的时候

樊小娘子又逛了一会儿,就对小内侍道:“我们回去吧。”

该知道的全都知道了,这里也没有什么可逛的了。

在此之前,她也曾想过从萧韧那里询问秦王府的布防,可是她最终没有问。

如果萧韧能把这些事情向她合盘托出,那么萧韧也就不会是萧韧了。

萧韧不但有原则,而且还懂得变通。

好在她早就见过长大后的萧韧了。

回揽月阁的路上,樊小娘子内急,说要去官房,让小内侍不要等她了,小内侍以为她是害羞,便识趣地先行告辞,七少给他的吩咐就是让他陪着樊小娘子逛花园,现在花园逛完了,他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樊小娘子从官房出来,却没有回揽月阁,而是朝着通往前院书房的那条小路跑去。

樊小娘子并没有靠近,她藏身在一棵硕大的冬青后面,远远地看向那条小路。

那是一条翠竹夹道,竹子长势不好,远没有江南的青翠。

平时从前院到花园,另有一道门,正如小内侍所说,这条小路通往王爷的书房,因此,除了王爷和他的亲随,是没有人走这条路的。

冬日的阳光明亮干净,透过并不茂盛的竹叶,把那条小路照得斑斑驳驳。

一点金光从竹叶间一闪而逝,金光闪过的地方,竹叶微微摇动。

樊小娘子微眯着眼睛,把那点金光尽收眼底,有人拂开竹枝向小路上张望,而那点金光,就是衣袖微扬时,从那人手腕上映射出来的。

樊小娘子转身,向着揽月阁的方向跑去,路上有内侍向她投来诧异的眼神,他们不认识她,

樊小娘子停下脚步,报以微笑:“我是来参加宴会的。”

内侍们释然,一定是哪家淘气的小娘子跑到园子里玩耍,和丫鬟走散了。

内侍们道:“小娘子快些回去吧,就要开宴了。”

“是啊,这就回去了,不能让县主等着。”

樊小娘子说完就跑了,内侍们笑着摇头,真是个孩子啊,县主怎会为了等你就不开宴了呢。

穿着一身樱桃红的小女娃气喘吁吁跑回揽月阁,众人都已落座,她和樊帼英被安排在钟陵县主那一桌。

她不好意思地道歉:“呀,我只顾逛花园,回来晚了。”

“你这孩子真是胡闹”,樊帼英轻斥,又抱歉地钟陵县主道,“她在榆林野惯了,不懂规矩,让县主见笑了。”

钟陵县主笑容温煦如春风拂面,声音宛若山泉清悠:“樊小娘子天真烂漫,如璞玉天成,我倒是羡慕樊少将军能有这么一位可爱的小侄女呢。”

在座的女眷临来之前便已打听出来,苏家的几位公子膝下都是男丁,钟陵县主是没有侄女的,因此她才会羡慕樊帼英吧。

谁不羡慕呢,在座的女眷都会羡慕吧。

因为那位樊小娘子正要在樊帼英身边坐下,宜宁郡主就冲她招招手:“婷姐儿,快点过来和我坐一起。”

钟陵县主是客,又是长辈,因此她坐在上座,宜宁郡主坐在她的下首,闻言,有丫鬟添了椅子,樊小娘子便坐在宜宁郡主身边。

这位小娘子今天是第一次在秦王府露面,没想到就得了宜宁郡主的青眼,两人年纪相当,没准儿就会成为手帕交了。

当母亲的不约而同地瞪了自家女儿一眼,你们早就认识宜宁郡主了,可是却没有一个能坐到宜宁郡主身边的。

果然,接下来更让她们牙疼的事情还在后面,宜宁郡主盛情邀请樊小娘子在王府里住几天。

这么大的面子,就连当年的樊帼英也没有的。

王府规矩大,宜宁郡主是不会随便留人小住的,看来是和樊小娘子真心交好了。

朱小娘子最是羡慕,她都想等到宴会散了之后,她去和樊小娘子说说,到时抽空把她叫过来一起玩好不好。

樊小娘子年纪小,并不知道她在被人各种羡慕嫉妒,她的目光在钟陵县主身后站着的几个人身上扫过,那个目光犀利的嬷嬷不见了。

那个嬷嬷腕子上戴着一枚指宽的金镯子,在阳光下应该会闪闪发光的吧。

王府里请了两个女戏抹了白鼻子扮成小丑,插科打诨,偶尔还会唱几句小曲,这是最近才在西安流行起来的,比不上唱戏或歌舞,这就是在酒席上调节气氛的,说是从京城里传过来的,女眷们尤其喜欢,钟陵县主听得认真,被逗得笑了起来。

于是女眷们都跟着笑起来,席间气氛欢愉,笑声不断。

那两名女戏还会口技,一人男声,一人女声,忽然女声的那个又变成童声,而男声的那个则又学起了鸟叫,有个女眷认出来,这两名女戏是前阵子在山西红起来的一对姐妹,没想到这会儿已经到了西安。

说笑了一阵,有年长的女眷想起来该去给钟陵县主敬酒了,于是众人这才发现,不知何时,钟陵县主的位子上空了出来,钟陵县主不知何时离席了。

不过这也没有引起女眷们的注意,因为那两个女戏开始唱曲儿了,她们唱的竟然是名角小凤仙的最拿手的曲目,而且学得惟妙惟肖,于是众人的注意力再一次被吸引,钟陵县主是不会在这种场合退席的,这会儿多半是去官房了。

她们猜得八、九不离十,钟陵县主虽然不是去官房,可也差不多,刚刚丫鬟布菜时不小心把一颗糖醋丸子掉落到钟陵县主的裙子上,这会儿钟陵县主被丫鬟们陪着去换衣裳了。

布菜的丫鬟是钟陵县主从京城带来的,并非是王府里的,因此也不能怪罪她,再说,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就连宜宁郡主也没有在意,她只是有些奇怪,樊小娘子去哪里了?

刚刚樊小娘子头上珠花掉到地上,她弯腰去捡宜宁郡主好像就是从那时开始,就没有见到樊小娘子了。

她想一定是自己记错了,樊小娘子明明是弯腰捡珠花,怎么就没有了呢?

就像宜宁郡主一样,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两个女戏身上,她们没有留意钟陵县主是何时离席的,当然更不会注意到那个小不点儿樊小娘子又是何时溜出去的。

此时是王府里最热闹的时候,可是这热闹是前院外书房的,也是后宅揽月阁的,除此之外其他地方,却比平日里更加冷清。

这是一个好时机,樊小娘子觉得,换作是她,一定会在此时动手。

第一四五章 拦路的丫鬟

前院,书房之内。狂沙文学网

“王爷,今天南边传来消息,新任临江知县尚未到任,落江亡了。”蒋双流沉声说道。

秦王微微蹙眉:“临江县?”

秦王一时想不起临江县在哪里,但是他知道,一名知县的死亡,还不值得蒋双流专程前来禀告于他。

“对,临江县,卑职去年,不对,应该是前年了,曾经到过临江县,上一任知县名叫张博,即将调任嘉苑任知州,如今还在临江,正等着与新任知县交接,没想到还没有见到人,却先闻死讯。”

临江与嘉苑只有三路程,吏部派往临江的人选迟迟未定,张博之前已经去嘉苑赴任,此番是特意回临江办交接的。

听到蒋双流说起前年他曾到过临江县,秦王恍然大悟,道:“下乔镇就是隶属于临江县的吧。”

蒋双流道:“对,不过王爷可能不知道,如今下乔镇十室九空,不仅是下乔镇,就连离下乔镇不远的上乔镇也是如此,那些人拖家带口都搬去了一河之隔的小河镇,小河镇是新建的镇子,那里早在几十年前曾经遭灾,荒芜多年,如今却是一片繁荣景象。”

从临江到西安,相隔两千里,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镇,是不会引起秦王重视的。

前年蒋双流的南下之行,秦王当然记得。

他问道:“临江县的搬迁莫非不是官府下令的?”

蒋双流道:“此事最初确实是在官府拿到许可的,可是也只是有人在小河镇开荒,恰好被县衙从此经过的人看到,便将此事告知了当时的知县张博,当时正值张博的通考之年,听说有人开荒,张博大喜,正值皇帝大婚减免赋税,于是便以此鼓励穷苦百姓前去开荒,并次此事上报朝廷,这也成了张博在任期间的政绩,张博能够顺利升迁也与此事有关。但是之后的事就是张博无法掌控的了,大批百姓自发迁走,原本的荒凉之地成了镇子,可是相邻的其他镇子却越来越冷清,张博悔之晚矣,调令一到,他立刻就动前往嘉苑,把这个烫手山芋留给了新任知县,却没想到,新知县竟然死在路上。”

书房内静寂一刻,良久,秦王笑道:“这倒是与我们多年前在良峪的做法不谋而合。”

良峪,曾遭鞑子屠城,秦王就藩时,良峪早已成为一座空城。

当时秦王派一千兵士到达良峪,在良峪屯田养兵。当时鞑子时时犯境,百姓惶惶不可终。得知有官兵驻守良峪,便扶老携幼前来,良峪守官打开城门,并且让士兵们帮助百姓们搭建房屋,收留这些因战争而流离失所的百姓。

百姓们有了房屋,接下来又分到了田地和牲畜,渐渐安稳下来。良峪的稳定吸引了商户,商户们手握钱财,最是需要保护,他们纷纷前往良峪,有了商户,良峪开始繁荣起来。

如今,良峪拥有西北最大的交易集市,从丝绸之路而来的奇珍从这里销往大齐各地,同时也把大齐各地的特产卖给往来于丝绸之路的商人,换取更多的钱财。

良峪仅是每年收取的各种保银和管银,就足够秦王养活一支上万人的军队。

不仅是秦王想到了良峪,蒋双流等人也想到了,反倒是萧韧和周铮这两个小的,眨巴着眼睛看着秦王。

他们记事的时候,良峪已经是个繁华的城镇了,即使知道良峪曾被屠城,他们也没有见证过昔良峪的荒凉,直到此时秦王提起,他们才恍然大悟。

秦王像是想起了什么,对蒋双流道:“莫敢不错,小河镇的消息很重要。”

蒋双流忙道:“王爷,莫敢随着卑职回来了,这消息是崔小鱼送过来的。”

秦王一怔,道:“老崔两个儿子中的一个?好,他回到西安,让他来见本王。”

老崔是西秦军最出色的斥侯,后来受了重伤,瘸了一条腿,他的两个儿子前几年被蒋双流带走。

秦王对那两个孩子有印像,还各赏了一文房四宝给他们,赏过之后才知道,这两个孩子没有一个是读书的材料。

说完正事,周铮问道:“父王,今府里有宴会,虽然来的都是女眷,但是毕竟是为钟陵县主举办的,您是否要去看一看?”

于于理,秦王是要去看看的。

秦王道:“你和小七随本王一起去吧。”

一直在旁边候着的内侍连忙出去通传,秦王要去揽月阁,年轻女眷们该回避的是要回避的。

出了书房,便有一条小径直通花园,从花园里穿过去,便是揽月阁。

这是在自家王府里,又是去女眷们的宴会,因此,秦王边只带着一名内侍,没带侍卫。

他一边走,一边问起萧韧府里的事来,自从萧韧搬出去,除非有重要的事,否则秦王便看不到他了。

萧韧道:“府里还好,有人给我做饭洗衣,银子也够花。”

一旁的周铮笑了出来,道:“小七,你这口气怎么像是娶了媳妇的?”

萧韧瞪他一眼,对秦王道:“是我从王府里带过去的婆子和小厮。”

秦王没想到他竟然还要认真解释,顿时觉得这孩子还和小时候一样可,便哈哈大笑起来。

跟着的内侍也是心头喜悦,别看七少平时少言寡语,可是他却是最能让王爷开怀的。

正在这时,迎面跑来一个人,内侍一怔,哪个大胆的跑到这里来了?王府里谁不知道平时只有王爷才会走这条路啊,真是不知死活。

内侍正要开口喝斥,便清楚跑过来的是个丫鬟,他道:“大胆,你是哪个院子的,这么没规矩,冲撞了王爷想挨板子吗?”

丫鬟吓了一跳,硬生生收住脚步,看清楚迎面走来的人,她噗通一声跪在地上。

内侍还以为她是吓到了,想要求饶,正要训斥两句让她走开,没想到丫鬟说道:“王爷,您救救奴婢吧,奴婢不是故意的,奴婢真的不是故意的。”

说着,她跪在地上一步步向前挪动,伸出手来,竟然是想要去抓秦王的衣袍。

第一四六章 就是那个沈彤

内侍一惊,扬起拂尘打向丫鬟的手,骂道:“大胆的东西,你快点滚开!”

丫鬟身子一闪,避开拂尘,双腿向前飞快移动,双手伸出,眼看就要抱住秦王的腿了,忽然寒光一闪,一柄长剑向她刺来。

丫鬟就像是没有看到似的,腿不停手也不停,一把抱住了秦王的腿!

长剑刺穿她的脖子,丫鬟仰脸看向那个持剑的人,她的嘴一张一翕,像是想说什么,但是却化成一抹笑容凝固在脸上。

这变故来得太快,只是瞬息之间。

萧韧拔剑,丫鬟的脖子上顿时露出一个洞来,鲜血狂喷而出,丫鬟的脸上挂着那抹诡异的笑容,她跪在那里没有倒下,而她的双手依然紧紧抱住秦王的腿。

秦王用力,想要把她踢开,可是那丫鬟就如附骨之蛆,死死地抱住了他,令他无法挣脱。

耳边传来萧韧的吼声:“护驾!”

与其同时,几点寒星穿过竹叶疾飞而至,内侍长年累月佝偻的腰忽然挺直起来,手中拂尘高高扬起,千万根银丝迎风飞舞,将那几点寒星尽数收起。

拂尘尚未收起,一条人影便从寒星飞来的地方窜了出来,长裙飘飘,身姿曼妙,手中一柄软剑宛若银龙出海,刺向秦王胸前。

萧韧的剑上还沾着丫鬟的血,内侍的拂尘还未收回,他们是秦王的屏障,可是他们在抵御的同时,也露出了空隙。

而那飞驰而至的身影,抓住的就是这个空隙!

这是行刺!

行刺的人不用多,一人足矣!

行刺的武功不用高,一招致命!

行刺的武器不用精致,能刺穿身体的便是利刃!

此刻,一人,一招,一剑。

周铮抬起头来,衣袂飘飘,纤腰一握,他从未见过这么美妙的刺杀,原来杀人也能如此优雅。

噗的一声,软剑落入,现出一朵血花,迎面是内侍圆润的身体。

剑拔出,血珠飞溅,露出内侍惊恐的脸。

刺客大吃一惊,上当了!

她以为千钧一发的关头,内侍用自己的身体迎上了她的剑,可是一心护主的人又怎会如此惊恐?

她闪身,软剑在空中抖动如同白练继续向秦王的方向刺去,但是晚了,内侍的身体已经向她扑了过来,不对,那不是扑过来,而是被人扔过来。

她再次闪身避开,后心一凉,萧韧的剑从她腋下刺入,而砰的一声,内侍的身体落到地上,与此同时,刺客手中软剑也掉到地上,一柄匕首刺在她的肩头。

秦王只觉眼前一花,一个娇小的身影现了出来,那是一个尚未留头的小女娃,一袭红衣,雪肤黑女,秦王甚至没有看到她是从哪里出来的,但是他能肯定,刚刚那一剑刺来时,是她把内侍的身体推过去挡住了那一剑。

否则,此刻倒在地上的就是秦王。

死去的丫鬟依然抱住秦王的腿,他寸步难行。

小女娃大喊一声:“摘掉她的下巴!”

周铮反应过来,伸手过去,可还是晚了一步,刺客已经咬碎了暗藏在嘴里的药丸,她轻启朱唇,含情脉脉望向秦王:“可惜了,太皇太后一番苦心。”

鲜血从嘴角滴落,如同一颗颗红宝石,鲜艳夺目。

萧韧看向那个小女娃,道:“其他人怎样了?”

小女娃拔出刺客肩上的匕首,随口道:“前面三个交给你们的人了,月洞门的两个这会儿在竹林里躺着呢。”

她从揽月阁里一路跑过来,把做伏击做接应的三个人全都扔到有暗卫的地方了,那三处地方便是逛花园里小侍卫指给她的。然后她又把埋伏在月洞门附近准备堵击的两个搞定,那个时候,拦路的丫鬟还没有抱到秦王的腿。

闻讯而来的侍卫蜂拥而至,周铮亲自过去,把丫鬟的手指一根根掰开,秦王的腿终于自由。

刚刚一切来得太快,快到秦王和周铮都还有些茫然。

惊惶一刻,秦王指着那已经死去的刺客,他已经认出了她。

“钟陵县主?”就是刺杀来临之前,对于钟陵县主的所有猜疑都只是凭空而言,没有证据,都是猜测。

可是现在,当一切变成现实,之前猜测的事情反而变得更加不真实起来。

萧韧看向那个穿着樱桃红衣裳的小女娃,问道:“是她吗?”

小女娃道:“是她,刚刚我还和她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就是她,没错。”

突如其来的惊变,秦王这才想起那个突然现身的小女娃,他问道:“小姑娘,你是哪家的?”

这孩子是谁?她怎么会在这里?是刚巧遇上?不对,看她和萧韧说话的口气,她是有备而来。

有备而来?

秦王不由看向萧韧,这难道是萧韧找来的帮手?这小女娃看上去比宜宁还要小。

小女娃走到秦王面前,扬起精致的小巴,缓缓说道:“我叫沈彤。”

秦王问她是哪家的,她回答说她叫沈彤。

她不是哪家的,她是沈彤。

秦王微怔,沈彤?

他忽然想起一个人来,蒋双流南下时遇到的一个人,对了,蒋双流说起过那人的姓名

秦王迟疑,这真是沈家的孩子吗?怎么和他想得不一样呢。

蒋双流只是告诉他,疑似沈氏遗孤的孩子现世,可是又不见了。

至于那孩子是怎么不见的,蒋双流只是说杨捷死在运河上,飞鱼卫查得紧,不知怎么的,就把那孩子给弄丢了。

对,是蒋双流自己不小心把人给弄丢的,为此蒋双流很是自责。

“你是”

“我就是那个沈彤。”像是猜到了他想说什么,小女娃脆生生地说道。

秦王又惊又喜,他没有想到有朝一日,沈家的孩子,不对,是沈彤,居然会以这种方式出现在他的面前。

秦王微笑:“你和本王想像中的不同啊。”

沈彤也笑了,她指指倒在地上的钟陵县主,道:“王爷,她临死时说的那句话,像是故意说的啊,王爷您觉得呢?”

钟陵县主临死前特意提到了太皇太后,这可不是一名雇来的死士会做的事。

除非这也是其中一项安排。

只是这安排有些画蛇添足而已。

这种情况下,秦王自是不会再去参加什么宴会,他被簇拥着原路返回,临走时还不忘转身,对沈彤道:“沈姑娘,随本王一起来。”

萧韧走在后面,他看着那道红色的身影随着人群走去,他勾起嘴角笑了。

从此以后,在秦王眼中,她先是沈彤,其次才是沈氏遗孤。

这就是她来西安的目的吧,她不是受秦王护佑同时也被秦王掌控在手心里的沈氏遗孤,她是沈彤,她是杀了刺客堂堂正正走到秦王面前的沈彤。

第一四七章 夜市

夜幕下的西安城并不安静,有灯光,有丝竹,有喧闹一如白天的夜市。狂沙文学网

一高一矮两个影在夜市里走过,一盏盏气死风灯下,是各式各样的小摊子,琳琅满目,昏暗的灯光让摊子上的物件看上去比白天更加厚重,更加精致。

沈彤扬起下巴,对萧韧说道:“行了,就送到这里吧,前面就是书院街了。”

“王爷让我送你回家。”这里还不是书院街,即使到了书院街,也还没有送到家,所以,他是要看着她走进家门,才算是完成了王爷交给的任务。

沈彤更喜欢和芳菲一起逛夜市,她们总能发现很多好吃的好玩的。

“我想买些零嘴带回家,还要多逛一会儿,你把我送到这里,也算是送到家了。”

离开王府时,秦王让王府里有份的嬷嬷连同侍卫送沈彤回家,萧韧说他回清水巷刚好顺路,他送沈彤回去就行了。

让嬷嬷送沈彤?笑话,真要是遇到歹人,沈彤还要保护那位嬷嬷?

秦王虽然在西安住了十几年了,可是他出门都是前呼后拥,哪里是清水巷,哪里是书院街,他并不知道,当然也不会知道从王府到清水巷是不会路过书院街的。

萧韧板着脸,道:“你要买什么零嘴儿,我去买。”

“也不知道要买什么,我要逛逛再买。所以你先回去吧,今天谢谢你。”沈彤说道。

“那你逛吧,逛完我再送你回家。”萧韧说完就不理沈彤了,昂首向前走去。

沈彤挠头,这小孩可真是认死理儿,秦王让他送她回家,不把她送回家里,他就不肯走了?

因为这里整条街都是夜市,车马无法通行,所以萧韧的随从们都留在原地,没有跟过来。

沈彤觉得,如萧韧这样出名的小孩,大晚上独自在外面不太安全,总不能萧韧把她送回家,她再把萧韧也送回去吧。

这样一想,沈彤就没有逛夜市的心了,买了几支冰糖葫芦就往书院街走,萧韧看一眼她手里的冰糖葫芦,问道:“你喜欢吃这个?”

那次他来书院街,看到沈彤和芳菲在路边吃冰糖葫芦,酸酸的,真那么好吃吗?

“芳菲喜欢吃。”沈彤说道。

原来是买给那个傻丫头的?

萧韧看着沈彤举在手里的冰糖葫芦,越看越嫌弃。

从京城来西安的路上,他曾听芳菲吹嘘过自家小姐抓的鱼有多大多鲜活,凭什么啊,沈彤给芳菲抓鱼吃,还给芳菲买冰糖葫芦,芳菲是她的丫鬟,又不是她家孩子。

明明沈彤自己还是个孩子。

“你喜欢吃什么?”萧韧问道。

沈彤侧着头想了想,笑道:“填饱肚子就行,我没有什么特别喜欢吃的。”

她没有喜欢吃的东西,可是她知道他喜欢吃桂花,千里迢迢带给他一罐糖桂花。

“走吧。”萧韧不想说话了。

沈彤耸耸肩,她还以为萧韧要请她吃宵夜呢,看来是她想多了。

到了书院街,沈彤远远就看到家门口有盏灯,怎么会有灯呢?

走进一点儿,沈彤看清楚了,是黄氏和欣妩,拿着灯的欣妩。

沈彤对萧韧道:“阿娘出来接我了,现在你可以放心了。”

萧韧嗯了一声,转就走,走了几步,他回过头来,说道:“沈彤,三天后我和周铮去城外骑马,宜宁也会去,你也一起吧,和宜宁做个伴儿。”

“好。”沈彤回答得清脆果断。

萧韧的心忽然就好了起来,临近上元,月光如水,照得人的心里也明亮起来。

萧韧快步走去,走着走着就跑了起来。

沈彤冲着他的背影挥挥手,这孩子,好像每次都是用跑的。

她转过来,向着家门口走去。

“阿娘,我回来了。”望着黄氏,沈彤心里暖暖的。

黄氏握住她的手,心疼地说:“小手冻得冰凉,怎么没带个手焐子,快点回家,阿娘给你煮了粥,喝了暖暖子。”

唠叨而琐碎,但是很温暖。

进了家门,黄氏什么也没有问她,把煨在灶上的粥端出来,看着她喝完一碗粥,才回了自己屋里。

沈彤也回到自己的房间,看一眼趴在炕沿上睡成一只小猪的芳菲,她拿出一支冰糖葫芦在芳菲的嘴上蹭了蹭,芳菲哼哼着换个姿势,下意识地伸了舌头tiǎn)tiǎn)嘴唇,尝到一点甘甜,居然满足地继续睡了。

沈彤失笑,半靠在迎枕上,拿起一本书翻看起来。

这是《秋》,她读不太懂,但是没有关系,多读几次总会懂的。

次,王府里送来很多赏赐,整整两大车。来送礼的是一位太监,马车停在书院街,立刻吸引了很多人,正月里的人们大多都在家里,因此邻居们纷纷出来观看。

住在隔壁的许安他们也听到消息,出来时看到几名小内侍正把东西搬进去。

沈彤对为首的太监道:“谢谢王爷,谢谢丁夫人,也谢谢宜宁郡主,也谢谢公公辛苦这一趟。”

这些赏赐有秦王给的,也有丁侧妃和宜宁郡主送的。

对于昨天发生在王府里的事,秦王并没有刻意隐瞒,虽然街头巷尾还没有传开,但是秦王府里的人则都知道这位小姑娘护驾有功,因此他满脸堆笑:“沈姑娘太客气了,洒家一定会把沈姑娘的话转告给主子们。”

“进来喝杯茶吧。”沈彤道。

“不用了,下次下次再来讨扰。”太监笑意盈盈地离去,街边看闹的人也跟着散去。

许安几人站在门前,问道:“沈姑娘,这是怎么回事?”

没等沈彤开口,芳菲兴奋说道:“小姐立功了,这些都是王爷赏的。”

沈家都是女眷,黄氏又是孀居,因此许安几人平时鲜少登门。

沈彤叫了阿治过来帮忙,从王府送来的东西里,拿了几坛子美酒,还有药材等物,搬到隔壁许安几人的家里。

沈彤让芳菲帮着黄氏整理这些东西,她则和阿治一起,来到隔壁。

许安四人直到现在才知道昨天发生的事。西安城里都在谈论钟陵县主,他们也和其他人一样,只是以为钟陵县主是太皇太后送来的秦王妃,却没有想到,那竟然会是刺客。

第一四八章 一清道人

“沈姑娘,这次太危险了。”如果是在一年之前,许安打死也不会相信,面前娇娇小小的女孩子刚刚阻止了一场刺杀。

对于一个做了十几年飞鱼卫的人而言,许安能想像出这次的刺杀是何种级别的。

对方来势汹汹,替换了一名县主,潜伏在王府之中,只为一击,这种刺杀必须要成功,否则只有死。

“这种行刺只能由死士才能完成。”王双喜沉声说道。

沈彤点头:“就是死士,出动了七名死士,或许在路上时还有其他附助人员,但是在王府里是七名。一名前侦,三名助防,两名堵截,而且一名就是假县主,她是刺客。”

许安道:“假县主已死,其他人呢,有活口吗?”

沈彤道:“我高估了自己的出手速度,只来得及摘下一个人的下巴,其余几个全都自尽了。”

阿治笑道:“沈姑娘自谦了,你以一对七,还能留下一名活口已经很厉害了。”

沈彤摇头:“不能说是以一对七,对付假县主的时候,有萧韧和内侍帮我,而且事先我已知园中布防,又有王府侍卫,这次原本可以做得更好,可惜”

可惜她还太小了。

她是孩子,力气和速度都差得太远。

“如果没有萧韧,我不是假县主的对手。”不仅是假县主,她一路跑过来,与其余六名死士的交手也并不顺畅,因此消耗了她很多力量,如果没有急中生智,以那名内侍做盾,刺客的那一击很可能就成功了。

而且,还有萧韧,萧韧的身手比之一年前更精进了。

一年前,萧韧的武功大开大合,一看就知道他从小练的是骑马打仗的功夫,并不适合短兵相接。

而昨天他刺向假县主的那一剑,快、准、狠,这一年来,萧韧是下了功夫的。

“还有一个活口,应该能问出话来吧。”路友道。

许安摇头:“既是死士,那就别想从他们嘴里撬出话来。”

杀手杀人是为利,只要让他看到更大的利益,他们决不会牺牲自己的生命。

一个人只要还有对生命或者对金钱的渴求,那么就不怕他不招供。

但是死士不同,死士的命不是自己的,他们的每一次刺杀都是以生命为代价,一个人连死也不怕了,还能指望从他们嘴里得到消息吗?

“那岂非白白留下这条命了?”路友没好气地说道。

沈彤一笑:“非也,只要被人知道他还活着,就会有人担心害怕,说不定会做些狗急跳墙的事呢。”

众人都笑了,沈彤又道:“不过,假县主临死前意指太皇太后,你们不觉得这是画蛇添足吗?倒像是担心秦王不会怀疑太皇太后似的。”

秦王府内,同样的一番话是从萧韧嘴里说出来的。

这番话昨天沈彤也说过,秦王默然一刻,道:“以太皇太后和杨家之能,是可以豢养死士的,这些死士难道真的不是他们的人吗?”

萧韧道:“卑职就是觉得假县主最后说的那番话像是故意说的,要让我们认定这是太皇太后的手笔。”

这一点上,他同意沈彤的说法。

一旁的周铮道:“这本来也是太皇太后的手笔啊,她是太皇太后派来的,这件事想要赖到别人头上也不行啊。临死之时,那么重要的几句话,她没有必要再把太皇太后抬出来,她可以什么都不说的。”

秦王看向一清道人,问道:“先生,你有何高见?”

昨天一清道人没在王府,他没有见过沈彤,但是从大家的叙述中他已经对这件事有所了解,他的目光扫向萧韧,问道:“七少,可否请你那位小友再来王府一趟?”

萧韧蹙眉,这假老道什么意思?什么小友,沈彤没有名字的吗?

“她叫沈彤。”萧韧冷冷地说道。

一清道人微笑:“是贫道口误了,贫道想见见这位沈姑娘,不知可妥否?”

现在大家在讨论的是刺客的事,一清道人却要见沈彤,萧韧觉得这假老道是越来越烦人了,他假装没有听到,不置可否。

一清道人只好又看向秦王,总会有个能讲理的人。

秦王微笑,对身边的内侍道:“你去请沈姑娘到王府来一叙。”

内侍应声而去。

一个时辰后,沈彤姗姗而来。

同样是外书房,但是今天在书房里的人远比昨天要多。

除了萧韧、周铮和蒋双流,而有包括一清道人在内的几名幕僚。

沈彤穿了件鹅黄小襦,粉红色的裙子,留到齐耳的头发上系着两条粉红色的丝带。

看到走进来一个小女娃娃,几名幕僚全都吃了一惊。

他们已经知道这位沈姑娘是个小姑娘了,可是却没有想到竟然这么小。

一清道人皱起眉头,上下打量着沈彤,嘴角动了动,想说什么终究还是没有说。

他对站在身边的徒弟朗月说道:“你出去吧。”

显然,现在要谈的事,是不能让其他人听到的。

见朗月出去,原本在一旁侍立的两名内侍也自觉地退了出去。

朗月只有十岁,他好奇地多看了沈彤两眼,这位沈姑娘和他差不多的年纪吧。

沈彤给秦王见过礼,在一旁坐下。

秦王道:“一清先生,这位就是沈姑娘,昨日本王遇袭,多亏沈姑娘救驾。”

一清道人微微颔首,目光在沈彤脸上游移,其他几名幕僚也与沈彤一一见过。

待到众人坐定,秦王道:“沈姑娘,昨日你曾对本王提及,这些刺客应是另有所图,沈姑娘是如何推论而出的?”

几名幕僚面面相觑,怎么的?秦王对这位沈姑娘也太客气了吧,就算她对王爷有救命之恩,可是也只是个尚未留头的小女娃子啊。

一名幕僚悄悄去看一清道人的脸色,可是却正看到一清道人正死死盯着沈彤在看,那名幕僚吃了一惊,不会吧,孤芳自赏的一清假道士感到压力了?

沈彤正在侃侃而谈:“如果这些人是太皇太后的人,那她们不是更应该维护太皇太后吗?她们是死士,又不是随便派来的阿猫阿狗,提到太皇太后再自尽,这是想把一切都推到太皇太后身上吧,王爷,他们想要加剧您和太皇太后之间的矛盾。”

幕僚们慨叹,这是哪来的小丫头,不知轻重,而且就这样随随便便就把王爷和太皇太后的矛盾说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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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九章 相问

秦王与太皇太后之间的矛盾,世人皆知,但是对于幕僚们而言,这是他们关上门说的事,现在从一个第一次见面的小女娃嘴里说出来,他们反而愕然了。

反倒是秦王并不在意,他道:“昨日那刺客临终前说的话,本王犹萦在耳,此刻想来,的确透着蹊跷。或许就连宫里那位也只是局中人而已。”

说到这里,秦王看向萧韧:“抓住的那人可问出口供了?”

萧韧道:“还在熬着。”

“小七,刺客的来历就交给你了,务必查出来”,秦王又看向蒋双流,“本王记得你和邹雪怀私交甚笃。”

蒋双流苦笑,王爷什么时候也会说半句话了,这让他怎么接?

上次他让莫敢从邹雪怀手里要了一张龙虎卫的凭信,之后他们用那张凭信冒充龙虎卫的事,邹雪怀铁定是知道了,还不知背后怎么骂他呢。

蒋双流硬着头皮说道:“请王爷放心,末将一定会鼎力协助七少。”

秦王很满意,对众人道:“那就先议到这里吧。”

他又对沈彤道:“沈姑娘,本王还有些事想与你说。”

沈彤颔首,其他人纷纷离座,正准备出去,忽然,一清道人说道:“沈姑娘,贫道有几句话想问问你,可妥否?”

众人脚步顿住,齐齐看向一清道人和沈彤。

沈彤再次颔首,道:“道长请问。”

小女娃彬彬有礼,大方得体。

“沈姑娘今年芳龄几何?”一清道人问道。

“十岁。”沈彤道。

“请问沈姑娘习武多久,师从哪位高人?”一清道人又问。

“家师闲云野鹤,偶遇于我,也只是传授了几招而已,未行师徒大礼,我也不知他老人家高姓大名。”这套说法是沈彤两年前就准备好的,可惜还是第一次用上。

“只有几招?”一清道人目光如炬,他看着沈彤的眼睛,似是要看到她的心里。

“对,他老人家说这几招最适合我,我只要把这几招练好了就能自保。”沈彤对答如流,说到自保二字时,她弯了弯眼睛,得意之色毫不掩饰。

“沈姑娘就是用这几招杀死了七名刺客?”一清道人面白如玉,凤眼长眉,颇有几分仙风道骨,如果不了解他的身份,会误以为他也是一位世外高人。

好看的人总会惹人注目,沈彤的目光在他那张宛若谪仙的脸上停留许久,才慢吞吞地说道:“道长搞错了,不是七个啊。其实我一个都没有杀死,她们是自尽的。”

一清道人轻咳一声:“沈姑娘就是凭着区区几招制住了七名刺客?”

“道长又搞错了,我只是制住了六个人,这六个是协助刺客的,她们并没有行刺王爷的能力。而那位假扮县主的刺客,不是我一个人制住的,还有七少和那位已故的公公呢。”

萧韧刺了刺客一剑,内侍则做了人肉盾牌,为秦王挡下致命一击。

当然,那位公公并不是心甘情愿做盾牌的,他是被沈彤扔出去的。

一清道人微笑:“沈姑娘真是自谦。”

“不是自谦,这是事实。”沈彤展颜一笑。

一清道人倒也痛快:“那贫道没有可问的了,多谢沈姑娘解惑。”

说完,一清道人就率先走出了外书房,其他人也跟着鱼贯而出。

书房外面有两株枝干虬劲的老梅,朗月正站在梅树下,看到师傅走出来,他连忙迎上去,一清道人却瞪了他一眼,道:“你怎么还在?”

朗月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没有说话。

一清道人摇摇头,道:“走吧。”

朗月站着没动,待到一清道人从他身边走过去,他飞快地抬起头看向书房,书房的门已经关上,两名小内侍站在门外。

身后传来轻咳,朗月慌忙转身,小跑着跟上师傅。

坐在光线不甚明亮的书房里,秦王深深地看着沈彤,他的声音里多了几分长辈对晚辈的亲切:“本王第一次见到令祖沈首辅,是在先帝的御书房里。那时本王比你现在的年龄还要小,先帝的龙体也还硬朗,唉,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本王没有想到,沈氏一门书香,居然出了一位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公子。”

沈彤嘴角含笑,她轻声说道:“晚辈没有见过祖父,甚至也只是从别人口中得知的自己身世。”

“令堂没有对你讲过吗?”秦王一怔,在他看来,沈彤如此行事果断,定当是如小七那般,从小就知道自己的身世,也知道自己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却没想到,沈彤竟然是从别人那里知道的身世。

“我不记得啊,直到后来出了事,我被陶家表舅抓走,才从他的口中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沈彤说道。

关于陶世遗的事,沈彤猜到秦王定然是知晓的,蒋双流南下回来,虽然没有带回她,可是一定会把陶世遗查得清清楚楚。

果然,秦王没有追问陶世遗的事,他叹了口气,道:“令堂是位奇女子啊,改天本王也想见见令堂。”

沈彤微笑:“好啊,我和阿娘说了,她一定会很高兴。”

说到这里,她像是忽然想起什么,对秦王说道:“阿娘很喜欢西安城呢。”

秦王凝视着沈彤,他从小姑娘的脸上看到了慧诘。

小姑娘说的是黄氏喜欢西安城,却没有说到她自己。

这一刻,秦王的心里忽然升起一个念头,这小姑娘来到西安城,莫非就是想要找个地方安置她娘?方便她去做她自己的事?

不过这也无妨,他原本也是想要找到她们,只是他没有想到,会以这种方式和她们见面而已。

当然,希望这个小姑娘不要太淘气可是那又怎么可能呢?

“本王知道了。”秦王莞尔,语气温和。

“晚辈告退。”沈彤屈膝,退了出去。

走出外书房,沈彤微微眯起眼睛,秦王是懂她的意思吧,和聪明人打交道真好。

“沈彤。”

耳畔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沈彤转过身去,她看到了萧韧。

萧韧没有说话,大步向前走去。

沈彤加快脚步追上了他,两人走出外书房所在的院子,七拐八拐,来到一个小小院落。

第一五零章 你有事吗

“这是我从小到大住过的地方。”

这是萧韧以前住的院子,他搬出王府后,这院子依然给他留着,王府很大,也只有四位主子而已,因此空出的院落也很多,这个院子便保留下来,偶尔萧韧在王府留宿时还会住在这里。

沈彤打量着院子,院子里有一棵香樟树,还有一块光秃秃的大石头。

见她在看那块大石,萧韧道:“我八岁那年去洛阳,在路上看到了这块石头,觉得有趣,就带回了西安。你看这石头上非常干燥,说明明天也是晴天,若是阴天,这块石头上便会现出水渍,有时候还会滴下水来。”

“真的吗?还有这么神奇的东西?”沈彤大奇,围着那块石头转了几个圈儿。

萧韧道:“下次现出水渍时我叫你来看。”

“好啊。”沈彤笑着跟了萧韧走进屋里。

门口站着两个小内侍,萧韧看他们一眼,他们便飞快地走了。

萧韧虽然很少回来,可是室内收拾得一尘不染,一看就是每日都有人打扫。

两人在太师椅上坐下,萧韧问道:“王爷没有问起南边的事吧?”

萧韧口中的“南边的事”,就是指的那年发生在柳家湾的事情。

屋里只有萧韧和沈彤两个人,沈彤摇摇头:“王爷没有问,王爷是聪明人,他只是提到了沈首辅。”

“提到沈首辅?然后呢?”萧韧神色严肃起来。

“然后?然后我说我全都不知道,我是在陶世遗口中得知自己身世的,我阿娘什么也没有告诉我。”沈彤说完,自己忍不住笑了出来,露出一排雪白的贝齿。

“你倒是会撇清,你不担心王爷会把令堂请进王府啊。”萧韧严肃的脸上难得地露出了笑容。

“王爷说了啊,他说改日会请我阿娘进府一叙的,难道你以为我会担心我阿娘对王爷说什么吗?”沈彤笑道。

“难道不是吗?”萧韧反问。

在萧韧看来,沈彤之所以要以这种方式走到秦王面前,一半的原因是不想被秦王掌控,另一半的原因就是想要隐瞒什么事。

“当然不是啊,我阿娘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吧,关我什么事?”沈彤道。

“不关你的事?你是沈家女儿啊。”萧韧不解。

沈彤坐在太师椅上,穿着绣鞋的脚丫一晃一晃的,她漫不经心地说道:“你是想问遗诏的事吧,原来你也知道有遗诏啊。”

萧韧眨眨眼睛,好吧,他露馅了。

“刚刚认识你时,我还不知道,老蒋或许知道,因为去南边找你们的人是他,不是我。我是后来才知道的,杨家千里迢迢抓个假货进京,当然不是为了帮沈家照顾孤儿寡母,于是我就去查了,知道他们想要遗诏。”

沈彤道:“唉,好像除了我以外,全天下的人都知道遗诏在哪里似的。”

萧韧哈哈大笑起来,倒是把沈彤给笑得怔住了,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萧韧这样笑呢。

“这么好笑吗?我也觉得挺好笑的,所有人都知道我是沈氏遗孤,所有人也都知道能从我娘和我身上得到遗诏,可是我这个当事人却不知道,就连身世也是从仇人嘴里知道的,你说多可笑。”沈彤一边自嘲一边看向桌子,桌子上空空如也,连杯茶也没有。

“萧韧,有你这样待客的吗?”

萧韧皱眉,他真的疏忽了。

“早知道就让那两个家伙上了茶再走了。”

“没事,先欠着吧。”沈彤笑道。

沈彤唇角飞扬,早已没有了刚才自怨,不对,刚才也没有自怨,她只是在自嘲。

“沈彤,你真的从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吗?”萧韧问道。

“不知道啊,小时候的事情我全都忘了,唯一记得的就是我娘的样子。”沈彤叹了口气。

“怎么会忘了的?”萧韧不解,从小到大的事情,他全都历历在目,有些事他想忘,可是却忘不了。

“我被带到陶家后就病了,病好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可能是伤到了脑子。”沈彤没有说谎,她的确是伤到了脑子,但却不是这一世。

萧韧凝视着沈彤,忽然问道:“如果你再生一次病,会不会把后来认识的人也全都忘了,比如那几个飞鱼卫,比如你那个傻丫头,比如我?”

沈彤眨眨眼睛,这倒是她没有想过的。

“这也有可能啊,你们一定不要忘记我,如果有一天,我忘记你们了,那就辛苦你们提醒我,告诉我。”

“嗯,不过你最好还是不要忘记的好。”萧韧想像不出,如果有一天,沈彤再次失忆,连他也不认识了,会是什么样?像当初在京城时见面就和他打架吗?

“沈彤,王爷是个睿智的人,那份遗诏如果真在你们手上,你们不拿出来,他是不会逼你们的。”萧韧说道。

“我知道啊,他不会逼我们,但是他会把我娘留在西安,只要我娘在西安,他留不住我,但是他能留住我娘。”沈彤道。

“这不是你想要的吗?”萧韧可不认为沈彤带着黄氏来西安是自投罗网,这小丫头不会做茧自缚,她一定早就想到了。

“是啊,普天之下没有一个地方比西安更安全的,把我娘安置在这里,我真是太明智了。”沈彤得意洋洋,一只手习惯性地在桌上摸了摸,什么都没有摸到,无奈地又缩了回来。

她是想吃零嘴儿吧。

“沈彤,下次我们别在这里见面了,去清水巷吧,那边都是我自己的人,用起来顺手。”

是啊,当然不像在这里,连杯茶也没有,连颗花生也没有。

“好啊。”沈彤爽快地答应了,这让萧韧很高兴,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高兴。

正在这时,门外传来脚步声,接着,门被人从外面推开,宜宁郡主带着一股子冷风跑了进来。

“七哥,樊沈姑娘,原来你们真的在这里啊,我还以为你们都出府了呢。”宜宁郡主一边说,一边大咧咧地坐到沈彤身边。

萧韧的眉头拧到了一起,问道:“你有事吗?”

第一五一章 为了我自己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五一章为了我自己“我来找沈姑娘啊”,宜宁郡主边说边四下看看,咧着小嘴一脸嫌弃,“这屋里不烧地龙,有客人来了,怎么也不加个火盆啊,瞧瞧,热茶也没有一杯,你不怕冷,我和沈姑娘可不行。”

“嫌冷就走,没人让你来”,萧韧没好气地说道,却又下意识地看向沈彤,“你冷不冷?”

长时间空置的屋子本就显得冷清,加之没有放火盆,这屋里的确是冷嗖嗖的。

沈彤只顾着和萧韧说话,原本也没有在意,现在听宜宁郡主一说,便也觉得冷了。

“嗯。”沈彤有过冰天雪地的野外露宿的经历,相对而言,这点冷也不算什么。但冷就是冷,她也没有必要忍着。

萧韧蹙眉,站起身来就外走,走到门口,他回过头来,见沈彤还在太师椅上坐着,他冷着脸说道:“走啊。”

沈彤失笑,这孩子怎么说走就走,她好歹也是客人好吧?

她无奈地起身,宜宁郡主比她还快,跳到萧韧面前,问道:“去哪儿啊?”

显然,她对萧韧的行事作派早就司空惯了。

萧韧没理她,对沈彤道:“我送你回家。”

原来是要送她回家啊。

沈彤并不反感宜宁郡主,但是今天她跟着萧韧来这里,原本也是有事要谈,可这事却不能当着宜宁郡主说,听到萧韧说要送她回家,她连忙谢过:“好啊,多谢七少。”

她的话音刚落,宜宁郡主就一脸的兴奋:“沈姑娘,我也一起送你吧!”

沈彤张张嘴,她是拒绝呢还是拒绝呢。

这时,一个如同从冰窟窿里传出来的声音说道:“不行,你别想趁这机会溜出去,假县主的事已经传出去了,谁知道她还有没有同伙,你现在出去很危险,老老实实留在王府里。”

说话的是萧韧。

宜宁郡主扁扁嘴,现在是正月里啊,好不容易今年不用守孝,她很想到街上逛逛。昨天王府里刚刚出了事,丁侧妃拘着她不让出去,但是如果是跟着萧韧一起去送沈彤,那就不一样了,先斩后奏都没关系。

可是现在萧韧不带着她。

“七哥”

萧韧看都没看她一眼,大步流星向前走。

“沈姑娘,沈妹妹”

沈彤露出一个同情的笑容。

宜宁郡主耷拉着脑袋,忽然她在沈彤身后喊道:“沈妹妹,我带你去看猫吧。”

猫?

猫!

沈彤脸不红心不跳:“改日吧。”

好吧,宜宁郡主彻底失望了,眼睁睁看着萧韧和沈彤走了出去。

直到出了王府,沈彤才问道:“郡主是不是很少出门?”

“你别让她骗了,宜宁就是太喜欢出门了,上次她一定要和我一起出去,半路上我走了,她没回王府,跑到蜀香楼大吃大喝,结果吃坏了肚子,被抬着回来的。”

萧韧说的就是他在半路上去找沈彤的那一次,宜宁郡主独自跑到蜀香楼,吃的都是辛辣菜肴,吃到一半就腹痛难忍,被禁食了整整两日,好在蜀香楼是蒋双流夫人的嫁妆,若是寻常商户,恐怕会给吓个半死,即便如此,蒋夫人也带着厚礼亲自登门道歉。

沈彤失笑,这位宜宁郡主还真是有趣。

出了王府,萧韧问道:“你回书院街吗?”

现在是大白天,沈彤当然不用他送,他也只是打着送沈彤的幌子出来而已,毕竟屋里太冷了

“萧韧,我有事要和你谈。”沈彤说道。

两人找了个茶馆,茶馆掌柜认识萧韧,当下便把他们带到后面一间清净的雅间,伙计送来香茗茶点,便退了出去。

沈彤起身,把雅间内外看了看,关上门重又坐了回去。

萧韧道:“这里的老板是我的人,你尽管放心。”

沈彤点点头,她坐在萧韧对面,她掀开茶盅的盖子晾着,水雾袅袅,她的双眸也像是染了水气,湿漉漉的,如同雨夜初晴时亮起的星子。

“我知道一些关于刺客的事情。”沈彤说道。

秦王把调查刺客来历的事交给了萧韧,虽然留下了活口,可是除了知道刺客是太皇太后雇来的以外,别无线索。

透过氤氲水汽,萧韧看向沈彤的眼睛。沈彤的眼睛黑白分明,明明是至纯至净的一双眸子,可是却如同深得看不到底的深潭。

“你是要谈条件?”萧韧丝毫也不会认为沈彤会把这么重要的消息白白告诉他,她和他谈过条件,在护国公府那座臭气熏天的假山外面,她已经和他谈过条件了。

“不,这次不谈条件。”沈彤说道。

“不谈条件?”萧韧虽然诧异,但是却并不觉得奇怪。眼前的小姑娘早就让他见怪不怪了。

“对,我们可以合作。”沈彤微笑。

“合作?”萧韧饶有兴趣地看着沈彤,嘴角微微上挑,带出一抹若有若无的微笑,事隔一年,她又要和他合作了吗?

“我可以把我所知道的告诉你,但是你要让我参与你的调查,当然,你也可以先征求秦王的同意,不过我觉得这没有必要,你说对吧?”还是那把童声,还是那种该死的自信,还是要和他合作。

萧韧没有回答,他依然看着沈彤,许久,他才缓缓说道:“王爷要查出刺客的来历,是想知道太皇太后的图谋;你想查出刺客的来历,又是为了什么?”

刺客要杀的是秦王,秦王除了要知道幕后黑手,也要知道刺客的来历。

可是沈彤呢?

“为了我自己。”沈彤说道。

“为了你?”萧韧不解,沈彤是因为秦王府的事,才和刺客有所交集,这件事和她本来没有任何关系。

“对啊,你应该听说过陶世遗全家被灭门的事吧,那你知道是被何人灭门的吗?”沈彤问道。

“不是杨家和关家吗?”对于在上乔镇和柳家湾发生的事,萧韧是从蒋双流口中听说的,他知道陶世遗,根据蒋双流所说,陶家灭门,动手的是关家,幕后主使却是杨家。杨家嫡长孙杨锦程曾经到过上乔镇。

“陶世遗是被关家放火烧死的,但是陶太太和她娘家人却不是,我猜杀死她们的那些人,和刺杀秦王的是同一拨人。”

第一五二章 击掌

“所以这就是你的原因?我怎么看不出这和你有什么关系呢?他们杀死的是你的仇人,你想找到他们,然后感谢?”萧韧好整以暇,眼里兴味十足。

“要不要感谢,这是我的事;想不想合作,这是你的事”,沈彤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继续说道,“我们各取所需,他们是死士,虽然你手里有个活口,可是你也别想从她口中得到有用的东西,如果被你像熬鹰一样熬上几天几夜就能招供,那也就不是死士了。”

“你有从死士身上得不到的东西?那你为何还要与我合作,你已经全都知道了,还要调查什么?”萧韧有些奇怪。

“是啊,我知道他们很多事,可是还有一些事情是我想不透的,我想了很久也不明白,我的能力有限,以我一人之力,即使加上许安他们,也查不出我想要的答案。所以我想和你合作。”说完,小姑娘眨眨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微微上翘,如同蝴蝶翻飞,不知何时才会停留花间。

“如果我不想合作呢?”茶杯的水雾渐渐散去,少年的神情清晰起来。比起那年的雪夜,他的眼中少了冰冷,多了几许玩味。

玩味?

他在逗她。

沈彤在心里翻个白眼。

“你不和我合作,那我就自己查,不过丑话说在前头,如果到时和你发生冲突,还请见谅,我是对事不对人的。”

萧韧想吐槽了,“对事不对人”这五个字也能这样用的吗?

你怎么不直接说“别怪我六亲不认,假装不认识你”。

算了,傻子才不想和她合作呢。

萧韧在心里说服着自己,论智论力,沈彤都不会拖累他,当然,如果她长大两三岁,那就更好了。

萧韧摸摸耳朵,耳尖有点热,下次不来这家茶馆了,火盆烧得太热了。

“好,我答应。”萧韧说道。

“你不用禀明秦王吗?”沈彤问道。

“我能作主。”萧韧沉声说道。

沈彤笑了,和那夜一样,绽放出一朵大大的笑容,明媚得宛若春日娇阳。

“那就说定了,你先去熬鹰,熬不出结果就来找我。”说完,沈彤站起身来。

这就要走了?

说好的合作呢?

“沈彤,我们不击掌了吗?”萧韧记得沈彤喜欢击掌,在护国公府击掌为盟,虽然沈彤半路上把他丢下自己跑了,可是终归还是合作成功;第二次是在书院街上,沈彤要和他击掌,他嫌矫情没有搭理她,结果那次沈彤说话不算数,离开西安也没有告诉他。

所以这一次,他一定要击掌,否则这丫头一准儿又不认帐了。

“好啊,击掌为盟!”

沈彤笑着伸出了手掌,她的手像是没有长,还是小小的,又白又嫩。

萧韧也伸出了手,他的手在她的手上轻轻一碰,便抽了回来。

他的手比她的要大了很多,轻轻一握就能把她的手握在手心。

从茶馆出来,萧韧便出城去了亲卫营。

那里是他掌管的五千亲卫,在王府里抓到的那个活口就在这里。

那是个三十多岁的女子,在钟陵县主身边假扮成嬷嬷。

制住她的时候,沈彤果断摘了她的下巴,把她嘴里藏的毒丸取了出来。

从抓住她的当天晚上,直到现在,她都被捆绑成一个难捱的姿势,不给吃喝,甚至不让她打盹,这就是所谓的熬鹰,据说野外长大的鹰难以驯服,便是以这种方面慢慢熬着,直到屈服为止。

这同样也是军中最常用来对付细作的方法,简单而实用。

但是也正如沈彤所言,这种方法对付细作或者普通杀手都是有效的,可是用在死士身上,就如一拳打在棉花里,看不到效果,无计可施。

那晚萧韧没有回城,就睡在卫营里,他一觉醒来,天已蒙蒙亮。

他走进关押死士的营房,岳阳正在呼呼大睡,桌子上还有没吃完的酒菜,隔了一夜,酒香肉香仍然没有褪去。

蒋修杰手里拿着一根小棍,坐在死士对面,时不时地用小棍捅捅死士,强迫她只能大睁着眼睛。

看到萧韧走进来,蒋修杰用小棍朝着死士鼻子上拍了一下,道:“想说了吗?”

死士的嘴巴用牛皮条勒住,她不能闭嘴,也不能说话,这是用来防止她咬舌自尽的。

看到萧韧,死士的眼珠一动不动,外界的一切都与她无关,生命也与她无关,在她们领了任务来到西安的那一刻,她就已经是个死人了。她的生命不是由她来支配,她活着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为主人效力,主人让她活,她就要活着;主人让她死,她就要去死,义无反顾。

得知这次要行刺的人是秦王时,她们七人就知道这一次是赴死。

无论此次刺杀成功与否,她们都要死。

刺杀成功,她们要被灭口,无论是自杀还是被同袍所杀,她们得到的奖励就是死亡。

刺杀失败,她们更要死,要么死在对手刀下,要么是死在自己人手中。

失败不仅是表面上的失败,还意味着对手是活着的。对手没有死,便会根据她们留下的蛛丝马迹,发现更多的秘密,所以只有她们死了,才能彻底斩断她们与主人的联系,所以,她们仍然是死。

而现在,她被抓住了,对她而言,只是换一种方式去死而已。

不能痛痛快快地死去,那就这样吧,不过就是时间长短而已。

死士的眼睛已经布满血丝,熬得通红,所有的一切对她而言都是无关痛痒的,无论来的是谁,无论这些人如何折磨她,她只是一具没有生命的木偶而已。

萧韧久久地注视着她,那个女人早就死了吧,虽然还有呼吸,可是她的心已经死了。

这就是死士。

终于,萧韧转身走了出去。

身后传来蒋修杰的喊声:“七少,还审吗?”

萧韧没有停下脚步,冷冷地说道:“给她吃顿好的,她想死就死吧,不想死就关起来。”

萧韧走出卫营时,第一丝晨曦已经透过云层,冬日的清晨寒冷,带着微微的潮湿。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蓝色中文网”,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第一五三章 送你一匹马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五三章送你一匹马沈彤没有忘记和萧韧的约定,她也想找个地方骑马了。

大齐没禁马匹,只要养得起,上至王侯将相,下至市井小民皆可以马代步,但是话虽如此,养马不是养猫养狗,不但需要精心打理,还要有场地,并不是每家的宅子都能遛马,即使是底蕴深厚的世家大族,也只是养几匹用来拉车驾辕。

书院街的宅子没有养马的地方,在西安的时候,大家出门要么步行,要么在街上随便雇顶轿子,也没有养马的需要。

但是练武之人大多爱马,平时倒也没有什么,那日听萧韧说要出城骑马,沈彤就心痒起来了。

只是她没有想到,他们去遛马的地方,居然是一处马场。

大齐朝的马场都在西北,早年关东也有两座,但是马场主人都是鞑子平民,因为投靠了燕王才得以在关东落脚,长年为燕王提供马匹,燕王死后,他们担心会受到大齐朝廷的盘剥,不到三个月,这两座马场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见到沈彤,萧韧对小栗子说了几句,小栗子立刻下马,把马牵到沈彤面前,自己则去和护卫共骑了。

沈彤向后看了看,除了萧韧和小栗子,还有蒋修杰和岳阳,以及七八名护卫,却没有看到周铮和宜宁郡主。

“咦,郡主呢?”沈彤对那位活泼热情的小郡主印象很好。

“英姑姑也去,他们去接英姑姑了,这会儿应该已经出城了。”

萧韧口中的英姑姑就是樊帼英,宜宁郡主听闻她还要过两天回榆林,便拉着她一起去。

沈彤与樊帼英有两面之缘,樊帼英性情好爽,却不失精明,帮着父亲镇守榆林多年,论起对榆林的了解,非她莫属。

听说樊帼英也会去,沈彤的心情就更好了几分。

在路上,当两人的马头并驾时,萧韧忽然“嗯”了一声。

沈彤怔了怔,随后就明白了。

她问道:“不再继续熬了?”

“一心求死,没必要了。”萧韧淡淡地说道。

这是沈彤意料之中的。

换作是前世的她,被人抓住又没有逃脱的希望,除了只求速死以外,真的别无他求了。

难道还盼望有人来救吗?即使有人来救,那么要么是想亲手将她灭口的自己人,要么就是想用她来做要协的其他人,归根结底,她还是会死,只是死在谁手里的区别而已。

两人都没有再继续说话,现在不是谈论这些的时候。

到了马场时,周铮和宜宁郡主果然已经先他们到了。

马场在城外五十里,快到咸阳了。

马场不大,三年前才开起来的,马匹也不多,但是养的都是蒙古马。

前世,沈彤就对蒙古马情有独钟。蒙古马身躯并不高大,头大颈短,但是性情沉稳,耐力强劲,于千军万马中也毫不逊色,是最好的战马。

萧韧对小栗子便个眼色,很快,一名马倌儿牵出一匹通体枣红的小马出来。

沈彤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她人小个矮,即使是个头不高的蒙古马,对她而言也太过高大了。

“这是火儿,别看它个子小,已经四岁了”,萧韧从马倌儿手里接过缰绳,牵到沈彤面前,“她脾气不好,你小心一点。”

火儿?

一听这名字就知道是个火爆脾气了。

沈彤接过缰绳,却没有立刻上马。

她看着火儿,问那马倌儿:“这是母马?”

马倌儿道:“小娘子可别因为它是母马就放松了,小的养马有些年了,像火儿这般烈性的,也没见过几匹。”

萧韧在一旁说道:“你别看它表面上安安静静的,都是装的。”

沈彤噗哧笑了出来,说一匹马是装的?

她忽然伸出手去,拽了拽火儿的耳朵,马倌儿吓了一跳,正要制止,就见火儿猛的一甩蹄子,竟然从沈彤手中挣脱了缰绳,撒腿就向前跑去。

马倌儿大声呼喝,可是火儿却像没有听到似的,纵情狂奔。

沈彤瞠目结舌,这就跑了?

她转过头去,就看到萧韧面无表情的脸。

身后传来宜宁郡主的惊呼:“七哥,你把火儿牵出来干嘛?”

去年,宜宁郡主第一次见到火儿,死话不相信火儿性子爆烈,拉过火儿就要骑上去,结果脚刚刚踩上马蹬,就被火儿甩了出去,好在被暗卫及时接住,否则还不知会出什么事。

因此,火儿便被圈了出来,宜宁郡主也有好久没有见过它了。

宜宁郡主没有想到,再次见到火儿,居然会是这种情况。

正在这时,只见一骑马忽然从她身边掠了过去,待她看清楚,那匹马已在几丈开外。

“英姑姑?”

马上的人正是樊帼英,她收住缰绳,在原地转了一个圈儿,目光所及之处正是沈彤。

“小姑娘,敢不敢跟我一道去把那匹小野马找回来?”

沈彤咧开嘴笑了:“敢!”

樊帼英一甩头,笑道:“那就走!”

沈彤跑到樊帼英马前,樊帼英朝她伸出手去,把她拉上马背,两人一马,朝着火儿逃跑的方向奔驰而去。

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的蒋修杰叹了口气,走到萧韧身后,拍拍他的肩膀:“七少,你想报仇也不能用这种法子吧,人家还是个小女娃呢。”

萧韧转头,冷冷地看着蒋修杰。

蒋修杰

周铮见状,假装去给自己的马整理马鞍,肩膀一耸一耸的,笑得透不过气来。

宜宁郡主却还在埋怨:“七哥,你怎么这样啊,沈姑娘帮过我们,也帮过你,你这是以怨报德。”

好吧,所有人都认为他把火儿牵出来,就是想要看着火儿把沈彤踢飞出去。

萧韧一言不发,翻身上马,朝着渐行渐影的身影追了过去。

这时,小栗子跑过来,对笑得见眉不见眼的蒋修杰说道:“蒋少爷,你冤枉七少了,为了能让火儿听沈姑娘的话,他已经把火儿驯好了,谁也没有想到沈姑娘会去拽火儿的耳朵啊,七少才不是你说的那样呢。”

什么?

萧韧把火儿驯好了?

无论是蒋修杰,还是宜宁郡主,以及笑得腮帮子发酸的周铮,全都不可置信地去看一旁的马倌儿。

“真的假的?”他们问道。

秦王府的人常来这里,马倌儿见了贵人们并不害怕,他忙道:“这位小哥儿说得没错,七少驯火儿也有几个月了,每隔几天就会过来,火儿是听七少的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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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四章 火儿

樊帼英的马名叫奔兔,是一匹久经沙场的良驹。

火儿还是个牙口未齐的小马,虽然一骑绝尘,但是全凭一腔孤勇,跑着跑着就放慢了脚步,并非是它跑不动了,而是火儿迷茫了。

它在哪儿?它要去哪儿?

它不是应该踹飞那个扯它耳朵的家伙吗?

奔兔追上火儿的时候,火儿已经停下来了,它掉转马头,准备回去报仇。

奔兔一闪身,挡住了火儿的去路。

按理说火儿看到奔兔这种老江湖,是应该避让一二的。

可是火儿一直被圈在马场里,它不懂外面的世界有多么残酷,当然也不懂江湖规矩。

于是火儿果断做出反击,它很生气,它要去踹那个扯它耳朵的家伙,于是火儿,一匹小马,如同一头愤怒的小豹子朝着奔兔撞了过去!

奔兔经验丰富,眼看火儿撞过来,它急忙向一旁避去,火儿就如同一团火球似的冲了过去。

马背上的樊帼英和沈彤全都松了一口气,正想继续去追,可是跑过去的火儿忽然又折回来了。

怎么回事?

奔兔不明白。

樊帼英和沈彤也不明白。

可是很快,她们就明白了。

火儿如同一头喷火的小龙,向着坐在樊帼英身后的沈彤而去。

就在刚刚,火儿认出了沈彤!

沈彤忽然懂了,得罪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她得罪了一匹马。

有理说不清,想要休战也不行。

天呐,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认死理的马啊!

情急之下,沈彤不想连累樊帼英和奔兔,眼看火儿的鼻子里的热气已经喷到她的脸上,沈彤忽然从马背上跳了起来,一个飞身,抱住了火儿的脑袋!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从后面赶过来的萧韧大吃一惊,他高声大喊:“火儿不要!”

可是已经晚了,火儿拼命甩头,沈彤小小的身躯被它甩成了一条直线,但是她的手却紧紧抱着火儿的脖子。

粗砺的马棕磨擦着她的手心,沈彤一遍遍地叫着火儿的名字。

可能是听到了萧韧的喊声,也可能是火儿感觉到身上那人并没有恶意,它的动作终于停了下来,可就在这一刻,沈彤再也支持不住,手上一松,如同一个布娃娃般的飞了出去。

萧韧和樊帼英几乎同时从马上跃下,扑向沈彤。而沈彤也在落地的一刹那,她使了个巧劲儿,虽然摔在地上,但是并没有摔伤。

“你没事吧?”

“还能起来吗?”

萧韧抢在樊帼英之前,把沈彤扶坐起来。

“我没事。”沈彤笑了笑,深深地呼出一口气,从地上站了起来。

火儿看到萧韧,怒气渐消,但依然爆燥,它在原地打着转儿,把马蹄跺得哒哒作响。

沈彤走到火儿面前,忽然一个飞向,跃上了火儿的马背。

火儿愤怒了,身子一偏,试图把沈彤甩下来,沈彤却紧紧抓住它的马鬃,火儿上下跳跃,继而狂奔,沈彤伏在它的背上,她的身体有几次差点就被火儿甩下来,她只能像刚才一样,用双手抱住火儿的脖子,任火儿如何折腾,沈彤就如同大海上的一片落叶,任海浪翻滚,惊涛拍岸,落叶起起伏伏,却从未被海涛吞没。

樊帼英看得心花怒放,马背上的那个小姑娘太令她满意了,那天秦王府出事的时候,樊帼英和众女眷们都在揽月阁,她只是留意到钟陵县主出去了,并没有看到沈彤也不见了。

后来有内侍过来,说钟陵县主身体不适,提前退席。

那时樊帼英猜到一定有事情发生,但是王府里的人三缄其口,她便没有去问,带头离开了王府。

直到第二天,才有王府的人来向她告知发生的事情,她听说以后才知道原来出了那么大的事。

而直到昨天,樊帼英才从宜宁郡主口中得知,治住假县主,救下秦王这件大事中,沈彤功不可没。

只是那天的事,宜宁郡主没有亲眼看到,她也只是听周铮说起的,她能告诉樊帼英的,只是开始和结尾,至于中间发生的事,她也只能简单带过。

现在,看着远去的一人一马,樊帼英双目炯炯。

这个小姑娘,她究竟是什么来头?

在沈彤身上,樊帼英似乎看到了多年前的自己。

樊帼英莞尔,怎么会想到自己了呢?自己十岁的时候,可没有沈彤这份气势。

沈彤年幼,身量尚未长成,从她被火儿甩下马背,就能看出来,沈彤没有多少体力,甚至不如普通成年人。

可是,沈彤通体散发出来的气势,却令樊帼英为之惊艳!

无论她的武功高低,无论她的年龄大小,骑在马背上的沈彤,就如同一座山,有秀岭,有险峰,有青翠如烟的美景,又有怪石嶙峋的峥嵘。能令文人雅士诗词歌咏,能令美人水袖做山间舞,可又能挡住胡虏铁骑奔腾,万马奔腾如海。

樊帼英忽然抚掌大笑,笑声在空阔的山路上回荡。

萧韧却站在那里,纹丝不动。

他没有像方才那般疾追而去,也没有惊慌失措,担心火儿会伤到沈彤,他就站在那里,看着那一人一马由大变小,最后变成两个小小的黑点。

也不知过了多久,远处的山路上由远而近,走来一骑。

说是走的,就的确是走。

那马走得很慢,马背上的人娇娇小小。一人一马,悠闲自得,像是在观看山路两边的风景。

这时,周铮和宜宁县主、蒋修杰、岳阳也追了过来。

他们没有看到刚才的惊心动魄,他们只是看到了远远走来的一人一马。

“这是火儿?”宜宁郡主大吃一惊,她揉揉眼睛,那片火红不是火儿还能是谁?

周铮则笑了,有趣,真是有趣啊。那个火龙一样的火儿,怎么就变了?

这哪里还是火儿,这分明就是姑娘们骑着踏青的胭脂马。

沈彤骑在马背上,看看风景,就又贴在火儿耳边说上几句话,她时不时地摸摸火儿的耳朵,火儿不耐烦,但也只是摇摇脑袋,却没有再像刚才那样,上窜下跳,要把沈彤甩下来踹飞。

第一五五章 公子如玉

这个家伙真讨厌,抱着它的脖子,拽它的耳朵,算了,看在她请它吃花生的份上,就不踹她了。

为了表示愤怒和不甘,火儿响亮地打个响鼻儿。

“沈姑娘,你是怎么让火儿听话的?”宜宁郡主兴奋得满脸发光,就像骑在火儿背上的是她一样。

沈彤跳下马背,还不忘摸摸火儿的鬃毛,意味深长地说道:“缘份!”

缘份啊,原来人和马也能有缘份。

岳阳和蒋修杰面面相觑,早知如此就跟着萧韧一起追来了,这么小的女孩子,会骑马就很难得了,可是她居然还会驯马,而且还是火儿这种烈马。

从京城到西安,他们六个也算是和沈彤那伙人是相熟的了,但也只限于和许安阿治,以及那个话多的小芳菲比较相熟,却不包括沈彤。

“七少比咱们到得早,你说是不是因为他来了,火儿才听话的?”

“小栗子也说了,七少已经把火儿驯好了。”

“对,就是这么回事,沈姑娘虽然会武功,可是会武功和驯马是两回事。”

“嘘,快看七少!”

岳阳和蒋修杰窃窃私语间,萧韧已经走到沈彤面前。

“火儿是你的了。”萧韧说道。

“谢谢!”沈彤笑容灿烂,一双眼睛如同黑曜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话音刚落,沈彤忽然又想起一件事来,压低声音问他:“把火儿给我,你能做主吗?”

这处马场虽然不算很大,但是此处位于西安与咸阳之间,能在这里开马场的,若是没有背景,那谁也不信。

“嗯。”萧韧的声音轻若蚊蚋。

沈彤猜得没错,能在这里开马场的,一定是有背景的。

这座马场的背景就是他,这里有他一半的股份。

沈彤的笑容更加明亮,她转过身去,抱住火儿的脑袋。

萧韧没有听清她和火儿说了什么,只是看到火儿郁闷地跺着蹄子,烦躁地摇摇脑袋,试图从她的搂抱中挣脱出来。

萧韧不忍直视。

他转过身来,面无表情地对瞠目结舌的周铮道:“走吧,这里跑不开。”

这里的路是进马场的必经之路,常有车马进出,不适合遛马,若不是火儿跑到这里来,他们一群人也不会跟过来。

宜宁郡主早就忍不住了,好不容易等到沈彤终于松开火儿的脑袋,宜宁郡主连忙跑过去,伸手去摸火儿的鬃毛:“火儿,你怎么这么乖”

宜宁郡主话音未落,火儿的蹄子已经甩了起来,沈彤眼疾手快,一把拽开宜宁郡主,火儿一脚踹空,恼怒地瞪着沈彤。

沈彤拍拍腰间的荷包,火儿气愤地别过头去。

沈彤的荷包里有花生!

宜宁郡主惊魂未定,她看看火儿,又看看沈彤,然后委屈地扁扁嘴,强忍着没让自己哭出来。

这时,周铮走了过来,刚刚的一幕把他也给惊动了,若不是沈彤动作快,宜宁又要被火儿踢到了。

“多谢沈姑娘。”少年一袭湖蓝箭袖,腰间悬着三尺青锋,眉清目秀,目光和煦,气度高华,让人心生好感。

虽然已经见过两面了,可是沈彤和周铮却还是第一次正式说话,前两次也只是客套见礼。

“举手之劳。”沈彤说道。

“若非是沈姑娘动作快,舍妹就要受伤了,还是要谢过沈姑娘。”周铮笑容明亮,宛若一株开花的君子兰,高雅中透着瑰丽,但又不骄不燥,毫不张扬,听他说话,心情也跟着平静起来。

“若是这么说,那我岂非要代火儿道歉了?”沈彤笑道,她是火儿的主人,火儿闯祸当然要算她的。

周铮没想到沈彤会这样回答,他不由莞尔,嘴角微微上挑,微笑道:“还要恭喜沈姑娘得此良驹。”

沈彤颔首施礼:“多谢周三公子。”

这时小栗子跑了过来:“三公子,沈姑娘,七少让您二位快一点儿。”

沈彤答应着,翻身上马,周铮也走向自己的马,刚刚恢复平静的宜宁郡主冲着小栗子翻个白眼:“你这小子越来越偷懒,明明我也在这儿呢,七哥一定也让你催我了吧?”

小栗子张张嘴,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算了,郡主说什么都是对的。

一群少年男女,都是最贪玩的年纪,过年这些日子,他们被长辈们拘着,哪里也没去,现在好不容易可以放松下来,策马扬鞭,纵情驰骋。

就连樊帼英也被他们感染了,仿佛回到少年时,她转身一看,发现沈彤骑着火儿走在最后面,等到沈彤从她身边经过时,樊帼英问道:“怎么不和他们赛马?莫非是在等我这个老人家?”

沈彤点头:“我是在等着您啊,不过您不是老人家。”

樊帼英哈哈大笑,道:“你这孩子真是有趣,小七从哪里找到的你?”

那日,萧韧把沈彤带到她面前时,樊帼英就猜到那定是瞒着秦王的,至少在她带着沈彤踏进秦王府的那一刻,秦王还没有见过沈彤。

所以沈彤只会是萧韧找来的,而非秦王。

“嗯,从京城到西安的路上遇到他的。”沈彤回答。

樊帼英了然,那时小七是去京城接世子灵柩吧,听说小七他们并没有进京,进京的只是太监和王府官吏,沈彤是在来西安的路上遇到小七的,这是对得上的。

“你等着我,可是有事?”樊帼英问道,她对面前的小姑娘很有好感,不仅是好感,甚至还很欣赏。

“英姑姑,我可以这样称呼您吗?”沈彤问道。

“你本来就是我的小侄女啊,当然要叫我姑姑。”樊帼英笑道。

“英姑姑,我想派个人去榆林调查一些事情”

一行人回到西安时,已是黄昏时分,沈彤带回了火儿,火儿年纪还小,又是个火爆脾气,把它留在马场里只能圈起来,除了马倌儿没人敢接触它,还不如把它带回西安,偶尔带它到街上走走,也能见见世面。

沈彤猜对了,走在西安城里宽阔的街道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类和同类,闻到街上飘来的各种好闻的香气,火儿像个乡下进城的孩子,兴奋得不知所已,差点儿就把一个卖糖炒栗子的小摊子给踹了。

沈彤:

第一五六章 画像

转眼便又过三天,这一日,樊帼英派人来告知沈彤,两天后她要回榆林。

阿治已经准备妥当,不仅如此,他还从街上请了一位卖画为生的穷书生,根据他的描述画了一幅肖像。

书生从未见过画中人,他前前后后画了七八幅,阿治全都买了下来,回到书院街,阿治挑出画得最像的一幅,把其他几幅扔进火盆烧掉,他拿着画来找沈彤。

“像,很像!”沈彤赞道。

画像中的人是蓝先生,那个十几年前,前任掌柜在榆林捡到的人。

阿治把画卷好,对沈彤道:“还有什么要叮嘱的吗?”

沈彤道:“这方面你是行家,我给你的叮嘱只是画蛇添足而已。”

阿治大笑,迫不及待地兴奋。

刚到西安时,他以为他会心甘情愿做个小老板,一边操着大老板的心,一边开开心心地数着银子。

可是当沈彤找到他,问他想不想去趟榆林时,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他一天一天地数着日子,他恨不得立刻就动身,那是他的老本行,过去的日子,有荣有辱,他没有忘记那些刀口舔血的日子。

有些事情,有些经历,平时并不怀念,但是一旦想起来便会激动得不能自已。

两天后,樊帼英离开了西安,她的随从当中,多了一个人,一个十七八岁笑得很好看的少年。

阿治走了,许安和路友便到铺子里给王双喜帮忙。

可惜这两位在做生意上毫无天赋,不但如此,路友的暴脾气还气走了几位客人。

王双喜从未像现在这样想念阿治,以前有阿治在的时候,他只要在大事上管一管就行了,那些琐事上,阿治处理得很好,不但客人们喜欢阿治,就连这条街上其他的商户,对阿治也是赞不绝口。

那个未语先笑的小伙子,这是众人对阿治的称呼。

现在,那个讨人喜欢的小伙子出远门了,就连胭脂铺里的大姑娘小媳妇也比以前来得少了。

最终,沈彤带着芳菲去了铺子。

王双喜松了口气,他没有指望沈彤来帮忙,但是有沈彤在这里,路友有脾气也得憋着!

正如王双喜所想,沈彤到了铺子里啥也不干,倒了油瓶都不扶,每天就是看那本怎么也看不懂的《春秋》,可是路友真的老实了,不再乱发脾气,就连说话也要压低声音,再也听不到他粗声大气地瞎嚷嚷了。

王双喜私底下笑得不成,许安也是莞尔,他和路友常在一起,路友是个一竿子捅到底的直性子,这种人大多认死理,认准了一件事就不会更改,因此,路友依然如故,认定沈彤是个妖怪。

他不会和妖怪斗的,他也斗不过,所以妖怪来了,他只能憋着。

转眼便出了正月,一天,铺子里来了一个长相俊秀的小少年,他来找沈彤。

沈彤认识他,这是萧韧身边的小栗子。

“沈姑娘,七少就在街尾的茶馆里等着您呢。”

沈彤算算日子,也知道萧韧该来找她了,她没有再问,跟着小栗子出了铺子。

芳菲正和一位大婶说话,见了便跟着一起去了。

进了茶馆,小栗子守在一间雅间外面,芳菲见了,也留在外面。

她悄悄问小栗子:“小姐叫你小栗子,你是爱吃栗子吗?”

小栗子无奈摇头。

芳菲又问:“那是你爹爱吃栗子?”

小栗子再次摇头。

“你娘爱吃?”

小栗子快要哭出来了,一定要是爱吃栗子才叫这个名字吗?

“我的名字是七少取的,七少不爱吃栗子。”小栗子说道。

“那为什么叫你小栗子啊?”芳菲不解。

小栗子摇头:“七少让我叫小栗子,那我就是小栗子,没有为什么?”

难道取名字一定要有为什么吗?他叫小栗子叫了好多年了,他也没想过为什么。

雅间内,沈彤也正在问萧韧:“死士的事,你查得如何了?”

萧韧蹙眉:“我们是合作,你为什么只问我?”

沈彤道:“你要先查啊,等你查不到时,我再告诉你,否则我说了你也不相信,还会继续去查,我这样做,是免得你浪费时间。”

萧韧无语。

沈彤又道:“你来找我,那就是什么也没有查出来了?”

萧韧没好气:“当然不是,我是来告诉你,那天行刺的事情已经传回了京城,而且恐怕大半个大齐都已经知道了。”

沈彤了然,这是当然啊,秦王巴不得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遇袭了,行刺他的人是太皇太后派来的。

萧韧说道:“飞鱼卫找到了钟陵县主的尸体,连同她的尸体一起找到的,还有她的六名随从。陪着钟陵县主一起来西安的传旨太监,在宫里自尽了,飞鱼卫查出,他的侄儿欠了一笔赌债,原本被人追得四处躲藏,前一阵子却忽然把债全都还上了,想来是那个太监与贼人里应外合,杀死了钟陵县主和她的随从,让刺客和她的人偷梁换柱。”

“钟陵县主已经死了,传旨太监也死了,还有谁死了?”沈彤好奇地问道。

萧韧道:“太皇太后为此很是自责,皇帝也很自责,赏赐了秦王府很多东西,不日就要送到京城了。”

沈彤有些失望,只是钟陵县主和传旨太监死了吗?

太皇太后也太抠门了,只死了两个人。

看她一脸失望的样子,萧韧有些无奈,他道:“虽然这件事上苏家和宝圆郡主也是苦主,可是太皇太后依然迁怒于他们,苏林被罚俸一年,宝圆郡主罚去慈恩寺三个月,为秦王祈福。”

慈恩寺是前朝的皇家寺院,是前朝太宗皇帝为其母所建,寺院里只有女尼。到了大齐朝,慈恩寺虽然不再是皇家寺院,但是香火却比以前更加鼎盛,相对于大相国寺,京中女眷更喜欢去慈恩寺。

沈彤笑道:“太皇太后对秦王爷可真好,母慈了,那么秦王是不是也要一尽孝道?”

萧韧道:“那是当然,王爷听说之后很是伤心,为了表达对刺客的憎恨,王爷把那七位刺客中的其中六位,人头硝了,派人送去了京城。”

第一五七章 礼尚往来

京城,广和殿。

又是每月一次的朔朝朝会,天还未亮,但凡有品级的在京官员便陆续进宫,候在广和门外。

有差使的宗室、世袭的勋贵,以及三品以上官员则进入广和殿内。

年青的皇帝正襟危坐在龙椅上,在他身后有一道珠帘。

满朝文武心知肚明,珠帘后面的那位才是大齐朝真真正正的主人。

官员们陆续上奏,有大事,也有小事,声音此起彼伏,伴随着争辩,一如每次朝会时那样。

忽然,有太监从外面起来,禀道:“启禀万岁,秦王府派来的礼官已经到了,这会儿在殿外等待召见。”

太监的话音刚落,刚刚还振振有辞的官员们忽然就安静下来,大殿之上落针可闻。

对于大齐朝堂而言,这个正月并不安定。

先是听说秦王第三子周铮婉言谢绝了世子封号,继而便又传出苏林与宝圆郡主之女钟陵县主行刺秦王的大事!

正月二十一,是官员们结束年假休沐,各大衙门开衙的日子。

与此同时,钟陵县主的事情也传遍了大齐朝各级衙门。

随着这个消息一起传来的,还有钟陵县主之所以会出现在西安,是因为她要为太皇太后画一幅西北山水图,因此才借住在秦王府内。

行刺就发生在秦王府为她举办的宴会上。

这个消息太震憾,也太出乎意外了。

接着,飞鱼卫查明,钟陵县主被李代桃僵,真正的钟陵县主在去西安的路上就被杀了。

再接着,传旨太监自尽!

再接着,所有人都心知肚明,该死的都死了,不该死的也变成该死的,也死了。

大齐朝堂自动忽略了这件事,无论是平时的朝议,还是朔望朝,都没有人提起这件事。

这件事便如京城里下的那场小的不能再小的雪一样,落到地上就不见了。

可是现在,秦王府的礼官就在殿外。

秦王府派人进京送礼,这并不是秘密。

秦王早在半个月前就送了信来,会派礼官进京,为皇帝和太皇太后送礼。

据说是谢礼,因为过年的时候,皇帝和太皇太后给了秦王府很多赏赐,所以现在秦王派人来送谢礼。

官员将此事报给了老护国公杨锋,秦王是亲王,杨锋虽然权倾朝野,却也不能直接回了秦王,他专程进宫,很快,太皇太后便传来懿旨:秦王的孝心她心领了,不用千里迢迢进京送礼了。

官员记得这道懿旨是十天前送出京城的,可是为何,秦王府的礼官就到了?

以秦王的谨慎,能进京送礼的礼官,只能是文官,这从前初迎接世子灵柩就能看出来了。

文官或坐轿,或坐车,速度上自是不如武将们骑马来得快,从西安到京城,少说也要一个月的时间。

官员恍然大悟,秦王上的不是奏折,而是知会,知会皇帝和太皇太后,我派人进京送礼了,人已经在半路上,就快要到了,你们等着收礼吧。

官员的额头上冒出了冷汗,龙椅上的崇文帝一脸茫然。

忽然,身后传来一个苍老却不失威严的声音:“让人把礼物收了就是了。”

只收礼,不见人!

进来通传的太监脸现为难之色,他道:“启禀太皇太后,秦王府的礼官说了,秦王爷遇刺,受了重伤,好不容易才把伤养好,就听说太皇太后您老人家已经听说了那件事,秦王爷寝食难安,认为是自己不孝,才令母后为他操心,为此,秦王爷准备了厚礼,要让礼官一定要亲自呈到皇帝和太皇太后面前,否则秦王爷不会安心。”

官员们面面相觑,宫里真是藏龙卧虎啊,一个通传的太监就能如此伶牙俐齿了。

也有人在心里腹诽,也不知那秦王府的礼官给了这太监多大的封红。

这时,不知是哪个官员带头说道:“太皇太后母仪天下,秦王爷孝心可嘉啊!”

又有人喊道:“呜呼哀哉,实乃大齐之福,百姓之福,圣祖皇帝佑护啊!”

于是,其他人也反应过来:“太皇太后母仪天下,秦王爷孝心可嘉!大齐之福,百姓之福,圣祖皇帝佑护啊!”

有老臣声嘶力竭:“圣祖皇帝啊!”

群臣纷纷拭泪,这是太祖皇帝圣明,所以才会有慈爱的太皇太后,才会有孝顺的秦王。

崇文帝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他的眉头微微蹙起,不是秦王派人来送礼吗?这关太祖皇帝什么事?这些人怎么还哭上了?

终于,杨锋上前一步,对崇文帝道:“万岁、太皇太后,既然秦王爷也是一片孝心,不如就让那送礼的礼官进殿吧。”

这种情况下,当然要让秦王府的人进殿,而且,也只能让他进殿。

否则,太皇太后与秦王之间就不是母慈子孝了。

没有了母慈子孝会如何?

那就是钟陵县主的刺杀其实是太皇太后的手笔!

太皇太后不怕这个大帽子,但是现在却不是戴上这个大帽子的时候。

无论是她,还是杨家,现在还不能与秦王硬碰硬。

如果能硬碰了,也就不会有刺杀这回事了。

珠帘后的声音再次传来,却不是对杨锋说的:“皇帝,那就请秦王府的人进殿吧。”

皇帝转身,恭敬地道:“朕也是这么想的。”

一旁的京泽立刻道:“传秦王府礼官上殿呐!”

如同公鸭一般时而尖细时而凄厉的声音在朝堂上回荡,又由殿外的太监接着传出去。

大家没有猜错,秦王府派来的果然不是武将,可也不是文官,而是一位道士。

道士唇红齿白,三缕长须,颇有几分仙风道骨。在他身后,跟着一名眉清目秀的小道童,小道童手里捧着一个红木锦匣,在他身后,有两名随从抬着一个箱子,箱子有一尺见方,朱红推光大漆,绘着富贵牡丹。

道士?

崇文帝蹙起的眉头舒展开来,随之是他的嘴巴却张开了。

他的这位皇叔可真是难以捉磨啊,难怪就连杨老国公提起秦王来也要面色一寒。

道士施礼,说道:“贫道一清子,并非官员,只是方外之人。”

“既是方外之人,秦王爷又怎会让你来送礼的?”质问他的是吏部尚书毛元玖。

第一五八章 声声入耳

面对满朝文武,道人一袭布衣道袍,宛若闲云野鹤。狂沙文学网

他傲然而立,双目亮如星辰,看向龙椅上的皇帝,对于咄咄bi)人的毛元玖,他视如不见。

如今毛元玖在朝中的地位,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站在他上面的那个人,就是他的岳父杨锋,就连他的舅兄杨敏也要对他礼让三分。

毛元玖早已不记得有多少年没有被人如此忽略了,好像自从崇文帝登基后,他就再也没有受过冷遇了。

毛元玖冷冷道:“大胆道士,本官问你话呢?”

百官之中有人轻轻掩嘴偷笑,坐在太师椅上的杨锋面色沉。

和其他官员不同,杨锋在朝堂上是坐着的,这是帝王对他的荣宠,同样也是敬重。

道士的眼角子终于扫了毛元玖一眼,淡淡地说道:“这位大人,还请让贫道先向万岁和太皇太后禀告完了,再回答您的问题可以吗?”

掩嘴偷笑的人更加多了。

今天是朔朝,有很多不上朝的人也来了,比如那些宗室和勋贵。这些人居高位,可是却没有实权,一年到头,也就是朔望朝和大朝会才会上朝,上朝也是混在人群里毫无存在感。

历来宗室勋贵和官员们就是两个圈子里的人,毛元玖虽然是护国公府的客,可是在所有人眼中,他就是官吏,是权臣,那些皇室宗亲和勋贵们,看在护国公府的面子上对他客气而已,可是到了朝堂上,该笑还是要笑,何况还是这般有趣的事呢?他们不但要笑,回家后还会和家里人一起笑,再由偷听的下人们把这件有趣的事传出府去,传到街头巷尾,成为那些贩夫走卒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毛元玖的眼中现出狠戾,他默不作声,一甩衣袖退到一旁。

崇文帝正看得兴起,忽见毛元玖就这样退下去了,他还觉得有些意犹未尽。

他居高临下,俯视着站在下面的道士,正迎上道士闪闪发光的眼睛。

崇文帝心头一动,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亮的眼睛。

“你是哪个道观的?”崇文帝问道。

道士微笑:“贫道游历天下已有经年,并未在道观落脚,如今在秦王府里混口饭吃,贻养天年而已。”

他说贻养天年?可他看不去并不老,或许道士们都会炼丹,吃了自己的丹药,从此长生不老吧。

崇文帝的思绪飘得很远,就这么一刹那,他想到了为始皇帝出海求取长生不老仙药的徐福。

徐福是道士吗?

崇文帝忘了,他决定回到承乾宫后就让人找几本书来,他要查查徐福这个人。

真好,回宫以后又有事可做了。

崇文帝的眼睛中露出笑意,呆若木胎的脸上有了生机。

他立刻意识到自己的神有了变化,连忙沉心静气,瞬间又换成那副面无表的样子,这是他最擅长的,他曾经对着铜镜一遍遍地练过,如今已经驾轻就熟了。

如果他不是皇帝,可能会成为一名出色的戏子吧。

他如果做了戏子,一定会是最红的角儿,比京城里当红的那些台柱子都要红。

皇帝藏在龙袍衣袖里的手挽了个兰花指,他偶尔会在承乾宫里唱戏,去年选秀进宫的低阶宫人中,有几个会唱戏的,他很喜欢,经常叫她们过来和他一起唱戏。

一旁的京泽轻咳一声,皇帝连忙把飘远的思绪拽了回来。

不好,他忘了刚才问到哪里了。

算了,当务之急,还是赶快结束这场无聊之极的朝会吧,他还要抓紧时间回宫去查徐福呢,再说秦王是来送礼,又不是来上折子,管他是道士还是和尚,也不过就是个来送礼的人而已。

“好了,快把秦王的礼物呈上来吧。”皇帝说道。

满朝文武又是一怔,刚才偷笑的那几位不由得遗憾起来,小皇帝什么时候学会斩钉截铁了?现在是斩钉截铁的时候吗?不是应该让道士和毛元玖吵上一架,再让毛元玖搬出杨锋,然后朝堂上拥护杨锋和毛元玖的站成一队,刚刚痛哭流涕山呼圣祖皇帝的站一队,两队破口大骂吗?

很多官员已经没了兴趣,开始窃窃私语:“听说状元楼来了新厨子,下朝后一起去试试菜?”

“好啊,我刚得了几坛子好酒,让人回府去拿。”

“再从红袖招叫两个姐儿来唱唱曲儿”

窃窃私语的声音戛然而止,官员的嘴巴张开就没有再合上,但是紧接着,他就用手捂住了眼睛,太吓人了,状元楼的新厨子?呕!

不仅是他一个人呕吐,朝堂上一片呕吐之声,酸臭的味道弥漫在广和中,坐在龙椅上的崇文帝没有呕吐,他的眼睛一翻,昏倒了过去。

小道童手捧的红木锦匣已经打开,里面赫然是一颗人头。

梳着京城里最流行的牡丹髻,戴着红蓝宝石的头面,耳垂上的耳坠子还在闪闪发光。

这是一颗女人的头颅,只是这头颅离开脑袋已经有些时,虽然被人用石灰硝了,可是显然硝的技术并不好,皮已经开始腐烂,在匣子里时味道不大,众人也没有在意,现在匣子打开了,那股子腐臭味儿便传了出来。

随着这股子臭味儿一起传来的,是更多的尸臭味道。

两名随从也打开了那口精致绝伦的朱漆箱子,那里面赫然也是人头。

一、二、三、四、五,整整五颗人头。

和前面的人头一样,这五颗人头也是女人。

显然,这些人头的硝制手艺还比不上前面那颗,尸臭味道更大,有的人头脸上还泛着黄水。

从这些人头的发型来看,有老有少,想来这就是假郡主的随从了。

什么假郡主,苏家说那是假郡主就是假郡主了?

问问京城里,有谁见过钟陵县主?

所以说,飞鱼卫找到的尸体不一定就是真的,现在捧上来的六颗人头也不一定就是假的。

人头当然是真的,真真正正的人头!

惊呼声、呕吐声、斥责声,还有高声呼喊菩萨保佑的,声声入耳,声声震憾!

第一五九章 少了一个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五九章少了一个“来人,把这个惊扰圣驾的恶徒带出去,乱棍打死!”

杨锋站起身来,指着一清道人,头上的白发自发根处根根立起,虽已老迈,但依然声若洪钟。

朝堂上的年轻一辈没有见过这样的杨锋,但是老一辈的都见过。

当年那个率领千军万马叱咤风云的杨大将军,就是这样的。

廉颇老矣,威仪尚在!

两名侍卫上前,正要伸手,一清道人带来的两名随从忽然上面,手中厢子向前一横,用那些人头硬生生地将侍卫和一清道人格开。

被护在中间的一清道人冷冷一笑:“杨老国公,贫道是秦王爷派来的礼官,礼品是秦王爷孝敬给皇上和太皇太后的,于公,皇上和太皇太后是君,秦王爷是臣;于私,太皇太后是母,秦王爷是子,贫道一问杨老国公,于公于私,您为何要乱棍打死贫道?再者,您尚未问过这些人头的来历,就要将贫道处死,未给贫道言明的机会,贫道二问杨老国公,您是不想让贫道说出来呢,还是您对这些人头的来历心知肚明?且,万岁已经晕厥,太皇太后尚未亲眼得见秦王爷的大礼,贫道三问杨老国公,您在此时此刻将贫道处死,眼中有没有皇上和太皇太后?”

一问、二问、三问!

广和殿内鸦雀无声,所有人屏住呼吸,不可置信地昂道挺立,宛若谪仙下凡的道人。

这辈子,除了殡天的太祖皇帝,还没有人会这样质问杨老国公了吧。

太皇太后和皇帝不会,其他人不敢。

而这个扯着秦王大旗,实则不知是从哪里冒出来的野道士却敢,而且声色俱厉、咄咄逼人。

杨锋杨老国公虽然威仪,但是他毕竟已年过花甲,这个年纪的老人,今晚脱下的鞋子,明早还不知能不能穿上,说不定被道人气上一气,一下子背过气去再也醒不过来了呢。

杨锋微微眯起眼睛,如鹰隼般的眼睛里寒光一闪,但是很快,他就恢复如常。

他用眼色制止住正要出声的杨敏和毛元玖,转过身去,冲着龙椅的方向深深一礼:“万岁、太皇太后,老臣逾越,实乃担心万岁和太皇太后受到惊吓所致,还请万岁和太皇太后恕臣无状之罪。”

京泽随身带着鼻烟儿,这会儿崇文帝已经苏醒,一清道人质问杨锋的那番话他全都听到了,可是他不睁开眼睛。一旦睁开眼睛,他就要看到那些恶心之极的人头,就要面对杨锋和满朝文武,明明做主的不是他,可是他却是坐在龙椅上的那个人。他惹不起太皇太后,惹不起杨家,他也惹不起秦王,他谁也惹不起。

杨锋说完,众人一起看向龙椅,这才发现小皇帝还闭着眼睛,只不过换了个姿势,很明显,小皇帝已经醒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还没有睁开眼睛。

说来好笑,从崇文帝晕倒,直到现在他醒过后假装昏迷,无论是满朝文武,还是那些太监内侍,竟然没有一个人想到要去请太医。

杨锋离得近,一眼看到崇文帝的身子不耐烦地动了动,显然是那个姿势不太舒服,杨锋冷哼,朗声道:“老臣还请太皇太后明断。”

虽然隔着珠帘,但是大殿上的一举一动都会有人传进去,即使不用亲眼去看,太皇太后也能知道那些人头有多么可怖。

大殿之上依然寂静,良久,珠帘后传来太皇太后的声音:“既然秦王千里迢迢将匪人的人头送过来,那你们还愣着做甚,刑部的人呢?”

刑部尚书连同两位侍郎连忙走出来:“臣在!”

“匪人的人头已经送到了,这个案子就交由你们处置了,好了,今天就到这里了,退朝!”隔着珠帘,太皇太后的声音有些飘忽,不似平时的抑扬顿挫。

龙椅上的崇文帝也在这个时候睁开了眼睛,退朝了,今天又混过去了。

满朝文武正在山呼万岁,没有人注意到万岁爷已经“苏醒”了。

崇文帝对这种情况早就司空见惯,所以他才会选择在这个时候“苏醒”。

有时候崇文帝常常会想,从五岁登基到现在,长达十年的岁月里,他练就的唯一本事就是会演戏,演木偶,演泥像,装生病装昏迷。

崇文帝得意地翘起嘴角,可是那丝得意很快就僵在了脸上。

他看到了一双眼睛,一双亮如晨星的眼睛。

那个道人正在看着他,如同看着一只供人取乐的猴子。

刹那之间,崇文帝又想要装晕了,好在这个时候,那道人已经转过身去,连同那名小道童一起,带着两名随从大步向殿外走去。

六颗人头被他们搁在地上,刑部尚书和两名侍郎站在人头旁边,一脸地嫌弃和为难,他们进殿上朝当然不能带随从,此时随从们都在宫外候着,若是别的东西还能让宫里的太监或者侍卫帮着拿出去,可是这些人头

一个时辰后,朝阳宫。

满室珠光中,太皇太后的脸色更显阴郁。

杨锋坐在下首,他的脸色也不比太皇太后好上几分。

去西安行刺的人有七个,秦王送来的人头只有六个。

还差一个人!

除非这个人跑了,否则她就在秦王手里。

那次的事件还有活口,有活口。

太皇太后冷笑道:“哀家算是明白了,他送来这些人头并非只是要给哀家难看,还是来向哀家示威,他要告诉哀家,他有人证!”

杨锋道:“有人证又如何,即使这些人全都活着,也不地是冒充钟陵县主的匪人,您派去的人是钟陵县主,而并非这些匪人,事到如今,太皇太后难道还怕他让那人来对质吗?”

太皇太后当然不怕,那人也没有机会对质,正如杨锋所说,那人只是匪人,只要苏家一口咬定钟陵县主是被李代桃僵,那么即使有一堆人证也没有用。

太后太后磨搓着指甲套上丹凤朝阳的花纹,幽幽说道:“那个孽子不是拒了世子的封号吗?哀家就再赐个更好的封号给他,哀家记得他只有一子一女了吧,女儿多大了?”



第一六零章 寻人

与朝阳宫的气氛不同,千里之外的西安城里,书院街的宅子里一片欢声笑语。狂沙文学网

阿治回来了。

“榆林很繁华,丝毫不逊西安,而且因是九边,街上不但有汗人,还有鞑子,也有高鼻碧眼的西域人。”

芳菲听得好奇起来,问道:“高鼻碧眼?是绿眼睛吗?那不是和猫一样?”

说着,她还举起怀里的桔子晃了晃,桔子是黄眼睛,不是绿的。

“对啊,这些人都是来大齐做生意的,是从丝绸之路来的,因此榆林街上有很多卖西域货的铺子。”

阿治说着,打开带回的箱笼,从里面取出两只精致的银色小圆盒,一只盒子上镶着盒子上镶着云母和珍珠,另一只盒子略小一点,镶着一朵砝琅小花。

镶着珍珠云母的是给沈彤的,镶着小花的是给芳菲的。

另外还有带给黄氏和欣妩的礼物,黄氏的是一方织锦的头巾,这是榆林时兴的,据说是从西域女人那里学来的。

给欣妩的是一面精致的西洋耙镜。

芳菲没有想到阿治还给她带了礼物,兴奋得不成,可是拿着那个小圆盒子却不知道是什么。

沈彤也在摆弄着自己手上的圆盒,忽然,她不知按了哪里,圆盒啪的一声打开,原来也是一面小小的西洋镜子。

芳菲有样学样,也找到了机括,同时是一面镜子。

阿治说道:“欣妩姑娘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用耙镜正好,你们两位嘛,当然是用这种了,装在荷包里正合适。”

话外音,你们两个整往外跑,送你们耙镜也没有用。

众人都笑了起来,沈彤让芳菲把头巾和耙镜送到自家院子,片刻后芳菲回来,带回一双鞋和两双袜子,这是黄氏做给阿治的。

许安让帮佣的婆子去酒楼里订了一桌酒席,黄氏和欣妩不便过来,便另外送了几道菜式给她们送过去,沈彤和芳菲则留在这边,几个人好久没有聚在一起,自是有很多话要说。

派阿治去榆林的事,沈彤没有瞒着其他几人,因此大家都吃得差不多时,阿治便讲了这次去榆林的经历。

“樊少将军让我拿着她的名帖去了衙门,衙门里见到是樊少将军的名帖,非常配合,专门指派了一名书吏帮我查找前些年的户籍名录。我们翻遍了所有簿子,也只找到五家姓蓝的,而且这五家人都还在榆林,并没有如蓝师傅所说那样被灭门的。”

得知这五家人都在榆林,阿治就挨家去查。他去了卫所,向樊帼英借人,樊帼英二话不说,就把一名樊家的亲随借给了他。

这名亲随早在樊老将军派驻榆林时,就跟着一起来了,不但对榆林很熟,就连榆林附近的地方也很熟悉。

有他帮忙,阿治很快就查清了那五家人的底细。这五户人家都在榆林住了至少三代,没有一家是从京城迁来的。

也就是说,这五家人和蓝师傅没有关系。

阿治不死心,又去榆林的胭脂铺子里打听。

他在西安是开胭脂铺子的,自是很快就和那些铺子里的伙计搭上话了。

陕西有很多小铺子里卖的胭脂水粉,都是从榆林进货,因此阿治虽是西安来的,那些铺子里的伙计并没有起疑,还以为他也是来打探行的。

其中有个三十多岁的伙计,已经在这一行做了十几年,阿治和他很是聊得来,得知他喝几杯,阿治便等到铺子打烊后,就约了他在铺子旁边的小酒馆里喝酒。

几杯小酒下肚,两人都打开了话匣子。

阿治说:“不瞒老哥你说啊,我这次来榆林就是想探探路子,我爹存了点钱,要拿出来给我当本钱。我上一个东家曾经说过,早在十多年前,他来榆林进货,有一家的香粉做得极好,那家的师傅带着一个老仆,好像是姓蓝,老哥你认得不?”

那伙计喝了口酒,闻言想了想,道:“姓蓝的不多,如果有这么一个人我一定记得,可我想不起来了。不过你说的擅做香粉的倒有一个,不过不是姓蓝,而是姓齐,就是咱们大齐这个齐。”

“姓齐的?他现在是自己干了,还是在哪家铺子里了?”阿治问道。

伙计摇摇头,道:“你算是问对人了,除了我,恐怕没有人知道这个人了。十多年前,他来过我们铺子,就和你说的那位一样,带着一名老仆,当时铺子里还是老东家在管着,那位齐师傅拿出一盒香粉,就是他做的,老东家是识货的,二话不说就把他们主仆留在了铺子里,还许下了五两银子一个月薪水。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他在我们铺子里只做了十几天,就忽然不见了,为了这事,老东家没少生气。”

后来老东家病故,换成了老东家的儿子,铺子里的人也陆陆续续换了一批又一批,如今留下的老人儿,只有这位伙计了,正如他所说,还记得这位齐师傅的,也只有他了。

阿治大喜,便掏出那幅画来给伙计看,伙计眯着眼睛仔细端详,道:“有点像,不过齐师傅更清秀斯文一些,我那时候年纪小,也没见过世面,我记得齐师傅走后,老东家曾经说过,像这种一看就没吃过苦的小哥儿,就是好高鹜远,以为谁都能给他五两银子的工钱吗?他离了这里怕是找不到下家了。老东家能识人,他一定是看出什么来了。”

没吃过苦的?

阿治皱起眉头,虽说做胭脂水粉不像是做木匠活那般辛苦,可但凡是手艺人,想要学成一真本事,就没有不吃苦的。胭脂水粉这一行,都是先从舀磨开始的,从小学徒到师傅,有天份的五六年,没天份的十几年,若说没有吃过苦头,那是不可能的。

“你们老东家怎么看出来的?你还记得吗?”阿治问道。

伙计已经有了几分醉意,嘴里的话便更是说得痛快。

他笑道:“当时听老东家一说我就想起来了,那位齐师傅手上连茧子都没有,对了,他的大拇指上有个印子,一看就是戴扳指留下的,像咱们这些整劳碌的,谁会在手上戴扳指?”

第一六一章 又一只布娃娃

画像上的蓝师傅和现在的样子只有六成像。

那其实是阿治想像出来的,年轻时没有被毁容前的蓝师傅。

而这种想像,则是根据蓝师傅现在的模样来的,人的相貌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环境的变化而有所改变,因此,这幅画像并不能说明十几年前的蓝先生就是这副容貌。

王双喜苦笑道:“可惜如今蓝先生不但被毁容了,就连手足也没有了,即使把那伙计接到西安当面认人,恐怕也认不出来了。”

隔了十多年,又毁了容,的确难以辨认。

路友是个直脾气,因此阿治去榆林的真正原因,许安和沈彤都没有告诉他,生怕他在蓝先生面前露馅儿。他是直到今天才知道的。

路友耐着性子听阿治说完,不高兴地道:“我若是早知道阿治是去查这个,就和他一起去了,找个大车,把姓蓝的那些人连同那个伙计一起拉到西安,让他们一个个地认人,哪有这么麻烦啊,对了,你们查蓝先生做什么?”

他居然还不知道为什么要查。

许安面无表情,阿治瞠目,王双喜笑着摇头。

只有芳菲疑惑地问道:“路友叔,咱们身边的人里,只有蓝师傅主仆是不知来历的啊,他虽然不像是坏人,可虾头也不像”

芳菲想说虾头也像坏人,可是她忽然发现几个人的神情都不太对,芳菲吐吐舌头,及时收声。

路友可不管这些,他埋怨道:“说起虾头我就来气,凭沈姑娘的本事怎么就不把他留住,老子定要问问他,他究竟是谁派来的!”

成功跑题。

沈彤轻咳一声,看向阿治,道:“根据蓝先生说的日期,那一年榆林有没有过鞑子抢掠?”

之所以让阿治去榆林,除了看中他机灵,也是因为他有着超出实际年龄的细心和稳妥。

这件事阿治是查了的,他道:“我问过樊少将军的随从,那两年是鞑子在榆林最嚣张的时候,樊老将军就是那个时候临危受命来到榆林的,据那位随从所说,往年冬天里鞑子都会来抢财物牲畜和女子,可也只是小打小闹,那两年的冬天特别冷,鞑子大举犯境,一路烧杀抢掠,七八个村子被夷为平地,百姓们纷纷逃往榆林城里,榆林的大户人家还拾棚施粥。脂粉铺子以前的老板在那个时候遇到蓝先生,是能对得上的。“

“可是既然当时那么乱,榆林城里也不太平,那位老板又为何还会去榆林进货呢?双喜哥,你和他最熟,你看他像是为了赚钱连命都不要的人吗?”沈彤问道。

当然不像了,那位老板是个很顾家的人,否则也不会卖了铺子回南边,这样的人大多不会去冒险,再说当时他已经在西安有了一家不大不小的铺子,没有必要冒着被鞑子抢掠的危险去榆林。

王双喜若有所思,他道:“我和他相处时日虽不长,但是他是个很稳妥的人,别说当时在闹鞑子,就是不闹鞑子,他也要是有十拿九稳确保这趟能赚钱,才会去榆林的。但是他也不会在这种事情上说谎,他说是在榆林遇到的蓝师傅,就一定会是,如果他想说谎,可以编个更让人相信的理由,没有必要说得这么匪夷所思。”

沈彤点点头,道:“或者他去的时候,榆林已经安定下来了。”

可是他遇到蓝师傅时,蓝师傅的伤是新伤。

听来听去,路友总算是明白了,他骂道:“奶奶的,这当中还真有事啊,我去把刀搁他脖子上,我就不信他不说实话!”

傍晚,沈彤回到自己家里,她去了黄氏屋里,屋里有不冷不热的温茶,还有她爱吃的椒盐味点心。

黄工正在纳鞋底,沈彤见是双男人的鞋子,问道:“阿娘,这是给谁做的?”

黄氏的声音永远都如和风细雨,她道:“已经开春了,衣裳鞋袜都该换了,我先给许大爷他们每人做双新鞋,然后再做新衣裳。”

沈彤道:“阿娘白天再做吧,费眼睛。”

黄氏抬起眼睑,笑道:“阿娘闲着也是闲着,正好可以打发时间。”

沈彤笑了,不再去劝。

这时,帘子一挑,欣妩从外面进来,她穿了件粉红缎子小袄,已经开始留头,头发垂到肩膀,扎了两个小小的丫鬟。

她手里拿着个布包,笑盈盈地走到沈彤面前,把布包递给她:“妹妹,看看喜欢吗?”

“是什么啊?”沈彤笑着把布包打开,笑容就凝在了脸上,布包里是一只布娃娃,和她从小抱到大的那只有七八成相像,“咦,这是姐姐给我缝的?”

沈彤诧异,但又带着几分惊喜。

“我的针线不如阿娘精细,妹妹别嫌弃。”欣妩有些不好意思。

“怎么会嫌弃,我很喜欢!”说着,沈彤起身,把布娃娃拿给黄氏看,“阿娘,您快看,姐姐做的娃娃和我以前那一只好像呢,是阿娘教的吗?一定是了,姐姐都没有见过我那只娃娃。”

欣妩眼中有什么一闪而过,但当沈彤看过来时,她已经恢复如初:“妹妹说对了,我是先画了样子拿给阿娘看,阿娘给我改了,我才开始缝的。”

“姐姐的心真巧,是吧,阿娘?”沈彤笑着说道。

黄氏微笑:“是啊,阿妩是个心灵手巧的孩子,难得她有心,听说你很喜欢那只娃娃,便要亲手做一只新的送给你。”

沈彤把布娃娃抱在怀里,对欣妩道:“谢谢姐姐,可惜我不会女红,连只荷包也不会做,也不知要做点什么送给姐姐。”

一旁的芳菲连忙说道:“要不我帮小姐绣只荷包送给妩小姐吧,我会女红的。”

丫鬟帮着小姐做女红,这也是常有的。

沈彤笑着说道:“好啊,我和你一起做,做好了送给姐姐。”

欣妩抿嘴笑了,落落大方:“好啊,那我就先谢过了。”

回到自己屋里,沈彤端详着那只布娃娃怔怔出神。

芳菲见了,托着下巴问道:“小姐啊,你不喜欢这只娃娃吗?这比您以前那只可要漂亮多了呢。”

以前的那一只,即使没有被大火烧得残缺不全,也已经很陈旧了,自是比不上这一只了。

可是小姐看上去并不像是高兴的样子呢。

第一六二章 清水巷

次日一早,萧韧在清水巷的巷口看到了芳菲,芳菲手里拿着个肉夹馍,吃得正香。

萧韧大吃一惊,板起脸对身后的随从说道:“你们先走!”

随从们不认识芳菲,小栗子认识可是似装没看到,七八个人七八骑马转身就走得远远的。

清水巷里只有萧韧和蒋双流两家人,萧韧下马,把马留在巷子口,他走到芳菲面前,板起脸来,问道:“你家小姐呢?”

芳菲伸手指了指,萧韧便看到不远处的沈彤,他整整衣衫,快步走了过去,面无表情地问道:“冷不冷?”

春寒乍暖,早晨依然很冷,沈彤的脸蛋红扑扑的,如同尚未绽放的海棠。

沈彤笑道:“还好,你有空吗?我有几句话想和你说。”

萧韧蹙眉,脸都给冻红了,只是还好?这丫头是吃苦有瘾吗?

“去我家吧,不远。”萧韧说道。

沈彤摇摇头,道:“不用了,就几句话,不会耽误你的时间。”

什么叫不会耽误他的时间啊,她现在已经在耽误了,今天上午他还要有很多事呢。

“我今天没事,不用敢时间,这里是风口,你不嫌冷我还嫌呢。”

说完,萧韧转身,往清水巷走去。

沈彤很无奈,她真的只有几句话啊,让她在这里说完不行吗?她一大早就出来,这会儿还没吃早饭呢。

她看一眼吃得腮帮子鼓起来的芳菲,无奈地跟上了萧韧。

萧韧不说话,走得很快,沈彤尚能跟上,芳菲只能小跑着才不被落下。

这是沈彤第一次来到萧韧府上,她眨眨眼睛,是不是空着手不太好啊,她对萧韧道:“不好意思,我没带礼品。”

萧韧嗯了一声,拳头抵在嘴上,干咳了一声,把嘴边不由自主溢出来的笑容遮掩过去。

这是五进宅子,对于萧韧现在的身份来说是刚刚合适,可是他没有家人,这宅子便显得冷清了。

他把沈彤让进客厅,自己在廊下和小厮说了几句,这才走了进去。

片刻后,便有两个婆子端了火盆进来,上好的银霜炭,没有烟也不呛。

客厅里很快就暖和起来,沈彤问道:“这里也和你在王府的院子一样,平时不取暖的吗?”

萧韧道:“我住在后院,后院里有地龙,这里平时都是空着的,也就没有把地龙烧起来。”

原来他这个客厅里,平时是没有客人来的。

沈彤想笑,又忍下来了,这孩子别扭着呢,她可不想把他惹恼了,她不擅长哄小孩。

“萧韧,我是想和你说”

沈彤的话还没有说完,刚才来送炭盆的两个婆子又进来了,每人手里捧着一个红木托盘,里面是热气腾腾的早饭。

芳菲闻着香味跟着她们一起进来,对沈彤说道:“小姐,您没吃早饭呢,快点吃吧。”

萧韧也不说话,看着婆子们把托盘里的吃食一样样摆在八仙桌上,婆子们退出去,萧韧指指桌上的东西,道:“我也没吃,一起吧。”

沈彤原本是想说完话就走的,可是萧韧准备了这么多吃的,她如果说不吃,好像不太礼貌,再说,她也真是饿了。

她点点头,芳菲便给她盛了羊肉汤,沈彤喝了两口,对芳菲道:“挺好喝的,你也盛一碗吧。”

芳菲开心地答应,毫不客气地给自己盛了一大碗,又拿了一个馍,走出去,坐到门口吃了起来。

萧韧看到沈彤只是喝汤,别的什么也不吃,他皱皱眉头,问道:“不爱吃吗?”

他记得沈彤是不挑食的,从京城到西安的路上,她都是有什么就吃什么。

沈彤道:“不是,我是想快点吃完,好和你谈正事。”

萧韧的眸子黯了黯,忽然就觉得面前的食物味如嚼蜡,他草草吃完,让婆子收了桌子,对沈彤道:“现在谈正事吧。”

沈彤抚额,她是又说错了什么?这孩子好像又不高兴了,下次见到他的时候,她是不是应该带个拨郎鼓什么的,他不高兴,她就掏了拨郎鼓摇一摇,逗他开心?

“还是上次我请你帮忙查的那个人,我现在知道曾经有个和他有几分相似的富家子,曾经在榆林出现过,他自称姓齐。”

她刚刚说完,萧韧就沉下脸来:“你信不过我,又让别人去查了?”

完了,这一次真是惹到他了。

沈彤硬着头皮说道:“不是信不过你,是我有些着急了,而且你也有很多事情要忙,我怕”

“你都让别人去查了,还告诉我做什么?”萧韧腾的站起身来,一副要轰人的驾式。

“不是不是,我不是让其他人去查,是让阿治去的,我们这些人里,数他和双喜与蓝师傅最熟悉,所以才让他去的。你虽然也在帮我查,可是那些人终究是没有见过蓝师傅的,刚好樊少将军回榆林,我就让阿治跟着她一起去了,是我不对,我应该告诉你的。”沈彤有些自责,这真是她的不对,可是那时萧韧还在调查刺客的事,她也不想给他添乱。

“不用道歉,我又没怪你,你傻不傻?”萧韧坐下,气消了一半。

沈彤连忙换上笑脸,歪着脑袋看着萧韧:“消气了?”

“胡说,我又没生气。”被沈彤这么看着,萧韧忽然觉得这屋里有点热,他避开她的目光,把脸侧到一边。

“好啦,这次真的是我的不对,不过我也是有些着急。”沈彤诚挚地说道。

“那个蓝师傅,真的很可疑吗?”萧韧问道,说真的,虽然沈彤让他帮着在榆林打听这个人,可是他却没把这人放在心上。沈彤他们开了四间铺子,这四间铺子他早就调查过,确定不会有什么事,而且,许安四人都是飞鱼卫出身,沈彤也不是寻常孩子,就凭他们五人,也没有什么人能逃过他们的眼睛。

可是他能查到的也只是表面上的,蓝师傅十几年来没有走出过铺子,别说是萧韧和他的人,就是街坊也没有见过。萧韧当然无处可查。

沈彤道:“过年的时候,蓝师傅偷偷拜祭,这本来是没有必要瞒着人的,可是他却像是不想被人发现。或许别人看来这是人之常情,可是在我们看来,这件事是可疑。“

沈彤口中的我们,当然是指她和那四名飞鱼卫。

第一六三章 交换(一更)

“你大清早来找我,不会只是告诉我,你们有了线索吧?”屋里很热,萧韧的神情很冷。

“我们也只能查到这里了,后面的事情请你帮忙。”说完,沈彤弯弯嘴角,萧韧看着她的小嘴,忽然想起长在水里的那种红菱角。

“如果我不帮呢?”萧韧也不知道他为何会说出这句话来,算了,说了就说了吧。

“你会帮我的,别忘了,我们现在是合作关系。”嘴唇又向上弯了弯,越发像红菱角了。

亏她还记得他们在合作啊,萧韧腹诽着,脸上神情更冷。

沈彤没有卖关子,她拿起茶杯,倒了滴茶水在桌上,白皙纤细的手指就着茶水写了两个字。

“后晋?”萧韧眉锋攒起,看向沈彤的目光明亮却不犀利。

“对”,沈彤迎上他的目光,斩钉截铁地说道,“假县主和其他六人来自死士营,她们和杀死陶世遗妻儿的人来自同一个地方,去年我去南边时已经查明,死士营与后晋小朝廷有关系。”

萧韧深深地看着沈彤,似乎想要看到她的心里去。

沈彤说是去年在南边时查出来的,她到南边是去寻找她的母亲黄氏,看来当时黄氏的下落也是和那些人有关系。

死士营。

“如果死士营的存在与后晋小朝廷有关,那么这些死士又是如何到了太皇太后面前的?”这是萧韧想不通的,虽然太皇太后想把秦王杀之后快,可是她也不会去和后晋余孽有所牵连。

太皇太后不是普通的后宫嫔妃,她更不是任何太后皇后可以相比的。

她是曾与太祖皇帝开创盛世的开国皇后。

沈彤微笑:“死士营至少已经存在了二十年,他们是受雇杀人,所有的死士都是从小养大,他们要孝忠的从来不是雇主,而是他们的主人。对于他们而言,太皇太后只是雇主,刺杀秦王只是诸多任务中的一个而已。”

“假县主临终时说的那番话意指太皇太后,或者,那才是她完成的最后一项任务。”萧韧接着沈彤的话说了下去。

那个令他们百思不得其解的谜团终于解开,太皇太后也只不过是被人利用的一颗棋子而已。

当今之势,无论太皇太后,还是与她息息相关的杨家,都和秦王势均力敌。

太皇太后和杨家胜不了秦王;秦王也同样胜不了他们。

在太皇太后看来,最好的办法,就是像当年对付燕王那样,用暗杀的手段将秦王一脉斩草除根。

而雇用死士无疑是最好的办法,干净俐落,无后顾之忧。

即使是秦王,也难以查出这些死士的来历。

可是太皇太后打死也想不到,死士在临死的时候摆了她一道。

这世上有很多人巴不得太皇太后和秦王斗得两败俱伤,后晋余孽无疑也包含在其中。

萧韧想到这里,宛若远山聚起的眉峰终于松开,他无可奈何地笑了:“坏丫头,你早就知道却不肯告诉我,还要和我做交换,说好的合作呢?”

沈彤眨眨眼睛:“如果不是要和你合作,我不会把这件事当做交换条件的。”

原来还是给他面子了。

说完,沈彤蹙眉,后知后觉地说道:“你说谁是坏丫头?”

萧韧反应迅速,扭头看向门口,芳菲正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吃东西。

沈彤莞尔,道:“好了,现在可以交换了。”

萧韧巴不得快点翻篇,坏丫头这三个字,以后在心里说说就行了,千万不要说出来了。

“你想让我如何帮你?”萧韧问道。

“我想知道当年后晋小朝廷的事,老定国公派麾下两员大将邹震和蒋涤青南下平乱,世人只是知道后晋小朝廷瓦解,具体情况无从得知。但是我想如果真是斩草除根了,邹震也就不会再创建龙虎卫了。因此我想知道当年那个小皇帝去哪里了,是死是活,如果死了可曾找到尸首,如果还活着,这些年来龙虎卫可曾查到他的下落?”沈彤的声音不高,但是字字清皙。

秦王的人当中,若说有人能够查出这些事情,那么也就只有萧韧了。

从京城到西安的路上,沈彤就已经知道萧韧的身世了。

萧家与龙虎卫是血浓于水的关系,龙虎卫可以不承秦王人情,却一定会给萧韧面子。

萧韧看着沈彤,好半天没有说话。

难怪她会说出后晋小朝廷与死士营的关系,原来她是想从他这里查到当年后晋的那些事来。

萧韧忽然又笑了,他终于还是忍不住压低声音说道:“坏丫头,你真是个坏丫头。”

“嗯,你可以不和我交换的。”沈彤说得很认真。

为什么不交换?她刚刚挑起了他对后晋小朝廷的兴趣,即使她不让他帮忙去查,他自己也会去查的。

所以说,这就是个坏丫头,太坏了!

萧韧无奈地摇摇头,站起身来,他在客厅里踱了几步,忽然停下脚步,转头看着沈彤,双眸炯炯:“好,我答应你,不过你要把你在南边遇到的事情告诉我,我想对死士营多些了解。”

她在南边遇到的事情,那就是她寻找母亲黄氏的始末了。

沈彤没有犹豫,她立刻点头:“可以。”

看来她早就想好了。

萧韧无奈地想:她在来找他之前,是不是就已经把他会如何去做全都想到了?所以每当他说点什么,她都有话在等着他。

“沈彤,你究竟几岁了?”萧韧问道。

“十岁啊。”沈彤莫名其妙。

萧韧叹了口气,又叹了口气,第一声叹气给沈彤,十岁的小姑娘就这般聪明;第二声叹气是给自己,早就知道她聪明了,还要再问?

送了沈彤出门,萧韧没有迟疑,他去了隔壁的蒋家。

今天蒋双流刚好就在西安,要明天才回去练兵。

当年和邹震一起南下的蒋涤青就是蒋双流的父亲。

蒋老爷子还在世,只不过没在西安,解甲归田后,蒋老爷子便在咸阳附近置了庄子,一住就是十几年,逢年过节也不来西安,儿孙们平时去见他,十次里有八次是见不到他的。



第一六四章 蒋老太爷(二更)

听说是要去见蒋老爷子,蒋双流的头就很大。

“他肯定不会见我。”虽然有些丢脸,但是蒋双流必须亲口承认,这样才能断了萧韧的心思。

“他或许会见我。”萧韧没有见过蒋老爷子,但是有一年他过生日,蒋老爷子让人给他送来一根马鞭,那根马鞭是当年老定国公送给蒋老爷子的,蒋老爷子没有传给自己的长孙蒋修杰,却送给了萧韧。

之后萧韧曾经专程登门道谢,可是没有见到蒋老爷子。

想到这件往事,蒋双流不想给萧韧留面子了:“那年他老人家没有见你啊。”

萧韧面不改色:“说不定他现在又想见我了呢,毕竟又隔了好几年。”

蒋双流有些好奇,对于萧韧,他或许不太了解;但是他却知道,萧韧从来就不是死缠烂打的人。明知道蒋老爷子不肯见,却还是要去,换作自家儿子蒋修杰是能做出来的,但是萧韧不会。

萧韧是那种你不理我,我更是老死不和你往来的人。

“七少,究竟发生了什么?你为何一定要见老爷子?”蒋双流问道。

萧韧看他一眼,没有理他。

快晌午的时候,萧韧和蒋双流到了蒋家在咸阳的庄子。

这是一座三千亩的大庄子,蒋家祖籍就在咸阳,前朝时蒋家有一支迁往四川,蒋老爷子蒋涤青自幼长在四川,太祖起兵后,蒋涤青投在萧家军里,战功赫赫,与邹震等人并称萧家军五虎将。

太祖皇帝殡天的前一年,蒋涤青解甲归田,初时他还是西北文武诸官的座上宾,可是自从萧家二爷出事后,蒋涤青便再也没有踏出过自家庄子,就连西安城里清水巷蒋家大宅,他老人家也没有去过。

看到蒋双流和萧韧,老仆进去通传,片刻后老仆出来,毕恭毕敬:“老太爷正在饮茶,不见客。”

萧韧还好,蒋双流的脸上却如四季飘过。

他是客吗?他是客吗?

萧韧说道:“请转告蒋老太爷,就说我是萧韧,我是为了后晋小朝廷的事来的。”

萧韧还是几年前来过庄子,这位老仆没有见过他,初时还以为他是蒋双流带来的晚辈,现在忽然听他说到后晋小朝廷,老仆没敢怠慢,转身又进去。

过了大约半盏茶的功夫,老仆复来,脸上的神情客气不少,看萧韧的时候更加恭敬:“萧公子,老太爷请您进去。”

萧韧颔首,昂首进去,蒋双流连忙跟上,横空伸出一只手把他拦住了:“二老爷,老太爷没说让您进去,要么您到庄子里转转?”

蒋双流恶狠狠瞪了老仆一眼,真的去庄子里转悠了。

还能如何?难道他还要硬闯吗?

有的时候,默然转身才是维护面子的最好办法。

当然,蒋双流早就习惯父亲对他的态度了,不只是他,对谁都一样,就连早逝大哥唯一的骨血,蒋家大姑娘蒋修安也同样拒之门外。

庄子里有大约一百多户人家,蒋老太爷的住所是座两进的院子,除了蒋老太爷,还有服侍他的十几位老仆,这些老仆要么跟随他打过仗,要么就是蒋老夫人留下的,忠心耿耿,除了蒋老太爷,谁的面子也不给。

萧韧走进去时,蒋老太爷并没有在饮茶,他穿着一身粗布衣裳,如同一个田间老翁,正在院子里松土。

萧韧走到他面前,没有行礼,只是问道:“现在种花种菜是不是早了点儿?”

蒋老太爷冷哼:“谁说我是要种东西的。”

萧韧道:“后晋小皇帝死了吗?”

蒋老太爷猛点转身,萧韧微微吃惊,他从未见过蒋老太爷,当然也不知道蒋老太爷的容貌,但是看到蒋双流,他也在心里对蒋老太爷有个大概的想像。

但是他没有想到,蒋老太爷居然是个长相斯文的人。

虽然一身粗布衣裳,也不影响蒋老太爷的气质,他甚至不像是个武将,倒像是个读书人。

萧韧在打量蒋老太爷,蒋老太爷也在打量着他。

良久,蒋老太爷点点头:“比老二长得好看。”

萧韧心里一酸,他当然清楚蒋老太爷萧韧还是几年前来过庄子,这位老仆没有见过他,初时还以为他是蒋双流带来的晚辈,现在忽然听他说到后晋小朝廷,老仆没敢怠慢,转身又进去。

过了大约半盏茶的功夫,老仆复来,脸上的神情客气不少,看萧韧的时候更加恭敬:“萧公子,老太爷请您进去。”

萧韧颔首,昂首进去,蒋双流连忙跟上,横空伸出一只手把他拦住了:“二老爷,老太爷没说让您进去,要么您到庄子里转转?”

蒋双流恶狠狠瞪了老仆一眼,真的去庄子里转悠了。

还能如何?难道他还要硬闯吗?

有的时候,默然转身才是维护面子的最好办法。

当然,蒋双流早就习惯父亲对他的态度了,不只是他,对谁都一样,就连早逝大哥唯一的骨血,蒋家大姑娘蒋修安也同样拒之门外。

庄子里有大约一百多户人家,蒋老太爷的住所是座两进的院子,除了蒋老太爷,还有服侍他的十几位老仆,这些老仆要么跟随他打过仗,要么就是蒋老夫人留下的,忠心耿耿,除了蒋老太爷,谁的面子也不给。

萧韧走进去时,蒋老太爷并没有在饮茶,他穿着一身粗布衣裳,如同一个田间老翁,正在院子里松土。

萧韧走到他面前,没有行礼,只是问道:“现在种花种菜是不是早了点儿?”

蒋老太爷冷哼:“谁说我是要种东西的。”

萧韧道:“后晋小皇帝死了吗?”

蒋老太爷猛点转身,萧韧微微吃惊,他从未见过蒋老太爷,当然也不知道蒋老太爷的容貌,但是看到蒋双流,他也在心里对蒋老太爷有个大概的想像。

但是他没有想到,蒋老太爷居然是个长相斯文的人。

虽然一身粗布衣裳,也不影响蒋老太爷的气质,他甚至不像是个武将,倒像是个读书人。

萧韧在打量蒋老太爷,蒋老太爷也在打量着他。

良久,蒋老太爷点点头:“比老二长得好看。”

萧韧心里一酸,他当然清楚蒋老太爷

第一六五章 孪生(QQ书城修仙10000书币打赏加更)

当年后晋小皇帝逃跑的事情并不是秘密。

但是萧韧却只说对了一半。

“后晋小皇帝不是只有一个,而是两个。”蒋老爷子说道。

他们是一母同胎的孪生兄弟,父亲黔匀郡王是前朝哀帝的侄儿。

哀帝有两位皇子,长子一目斜视,史书上记载其无帝王威仪,因此素不得帝喜;次子相貌俊俏,却弱不禁风,相比于长子,哀帝更喜欢次子。

无疑,哀帝的两个儿子都不是为君之选,哀帝一面求子,一面对自己的兄弟和侄儿们虎视耽耽,生怕自己百年之后,兄弟和侄儿会抢了自家儿子的江山。

他的兄弟们要么短命,要么碌碌无为,哀帝仍不放心,十几个侄儿全都被轰到偏远之地。

黔匀郡王的藩地便是如此,相对于这位王爷,当地人更敬畏土司,黔匀郡王是个老实人,他深知哀帝忌惮他和他的堂兄弟们,因此,他几乎从未上过奏折,一年又一年,他把自己活得像个隐形人,一来二去,人们几乎忘记了哀帝还有这样一位侄儿。

朝廷大军节节败退,黔匀郡王知道大势已去,他悄悄为自己安排后路。

当太祖皇帝的军队打进黔匀的时候,这位可怜的王爷带同家眷自焚于王府之内。

谁也没有想到,黔匀郡王会用一把火护住了他毕生积攒的财宝和两个儿子。

不过,那时黔匀郡王并不知爱妾腹中的是男是女,但是大夫已经言明会是孪生儿。

他给两个孩子留下了财宝,也留下了一批忠心耿耿的人,这些原本是黔匀郡王为自己准备的。

这些年里,黔匀郡王暗中收拢了五个部落,这五个部落虽然不是黔匀当地最大的,但是却是最强的。

正如哀帝担心的那样,他的侄儿的确是想取代他的儿子成为大晋之主,这个人就是黔匀郡王。

可惜黔匀郡王还没有准备好,大晋就亡了,他宁愿一死,也不想把自己苦心经营的一切拱手让给大齐皇帝。

黔匀郡王死后的第二个月,他的爱妾在早苗人的寨子里生下了两个儿子。

早苗人甚少会有双生子,看到两个一模一样的孩子,稳婆一时慌乱,竟然说不清哪个是哥哥哪个是弟弟。

不过这并不防碍黔匀郡王的计划。

不久,远在京城的太祖皇帝便收到消息,前朝余孽在南边拥立一个襁褓中的孩子为帝,国号后晋。

其实除了几个亲信以外,没有人知道,称帝的孩子不是一个,而是两个。

一个君主,却是两个人分当。

老定国公萧渊派遣手下大次邹震和蒋涤青平乱,一年后后晋小朝廷土崩瓦解,但是他们却没有抓到小皇帝。

那个还不到两岁的孩子消失了。

虽然那只是一个孩子,但是斩草若不除根,总有一天他会卷土重来。

萧渊派邹震创建了龙虎卫,继续是中查找后晋小皇帝的下落。

十年后,他们终于找到了那个孩子。

当龙虎卫闯进去时,那孩子端坐在床上,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你们来了,很好。”

带兵的是蒋涤青,当时他是龙虎卫副指挥使,他亲自去捉拿那孩子,听到孩子这样说,蒋涤青没有多想,伸手便去拽那孩子。

可是他的手刚刚碰到孩子的身体,便看到有一条大虫子跳到他的手上,然后攸的一下钻进皮肉里。

蒋涤青吓了一跳,黔匀郡王的封地多有会放蛊虫的巫人,这件事他早就听说过,没想到这孩子也会。

就在他错愕之间,那孩子便按动机关,整个身子从床上陷了下去。

床下有暗道,孩子在暗道逃跑了。

蒋涤青顾不上自己是不是真的中了蛊,他让人砸烂了床,也砸开了暗道进口,可惜他们来晚一步,只在暗道里找到了那孩子的尸体。

尸体还有热气,是刚刚才死的,那孩子服毒了。

蒋涤青也怀疑过这具尸体是不是替身,他找来仵作验尸体,尸体的脸是真实的,没有戴人皮面具,这就是他看到的那个孩子。

可是这孩子明明已经跑进暗道,为何还要自尽呢?

虽然有很多疑惑,但是这个孩子千真万确就是蒋涤青见过的那个,之前暗中调查的龙虎卫也能证明。

后晋小皇帝已死的消息逐级上报,最终经老定国公萧渊之手,呈到了太祖皇帝面前。

太祖皇帝大喜,邹震和蒋涤青官升一级。

这件事便尘埃落定,龙虎卫继续搜捕后晋余党,并维护南边安定。

蒋涤青心里念念不忘的还是那条钻进体内的虫子,后来他终于在黔匀打到一位精通此道的老妇人。

老妇人拿了一只煮熟的鸡蛋在他的手上滚动,片刻后,他的手上鼓起一个大包,老妇人用刀割开他手上的皮肤,拽出一条大虫子出来。

这条虫子和那天蒋涤青看到的一模一样,只不过这是一条死虫。

老妇人告诉他,给他下蛊的人已经死了,那人死了,蛊虫便也跟着一起死了,而且据他所说从未有过任何不适,很有可能就在下蛊不久,下蛊人便死了。

蒋涤青立时明白了,给他下蛊的就是后晋小皇帝,因为小皇帝死了,所以他体内的蛊虫没有发作。

这件事之后,蒋涤青没有了心事,终于放下心来。

可是这世上是没有永远的秘密的,三年后,龙虎卫抓到了后晋的一名元老,严刑拷打后,那名元老说出了一个秘密,令所有人意想不到的秘密。

这便是孪生子的秘密。

他们有两位小皇帝,至于死掉的是哪一个,连他们也分不清楚,就如他们分不清这两个孩子哪一个是哥哥,哪一个是弟弟一样。

蒋涤青终于明白了,那个孩子给他下蛊就是为了分散他的注意力,然后再自尽身亡,给了另一个孩子逃跑的机会。

一个小皇帝死了,另一个却还活着。

蒋涤青都不知道应该如何上报了,这件事一旦传扬出去,不仅是欺君,还会给那些尚未落网的后晋余党一个希望。

最终他把这件事如实告知了萧渊,再之后,蒋涤青没有接到朝廷的旨意,他明白了,萧渊把此事瞒了下来。

后来老定国公萧渊死了,邹震死了,太祖皇帝也不在了,蒋涤青也解甲归田,这件事便成了秘密,只有萧家人和现任龙虎卫指挥使邹雪怀知道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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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六章 不屑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六六章不屑两位后晋小皇帝,还有一位尚在人间。

若是在太祖在位时把这件事大白于天下,上至老定国公萧渊,下至龙虎卫各级将官,虽然会受到重罚,但是罚了也就罚了,罚完再让他们戴罪立功,继续搜捕小皇帝;

但是这件事在新帝登基后再真相大白,那么就不是戴罪立功可以弥补的了。

这是私放后晋小皇帝,这是通敌,这是谋逆,这是能够颠覆萧家,颠覆龙虎卫,甚至会威胁到秦王的大事!

老定国公萧渊当年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他为了维护部下而做出的决定,若干年后会成为压垮萧家和龙虎卫的最后一根稻草。

至此,萧韧终于明白了,为何在太祖皇帝殡天后,蒋老爷子便再也没有走出过庄子。

蒋家在陕西,在秦王羽翼之下,保住秦王,便是保住了蒋家。

如今还知道这件事的,除了蒋老太爷,就只有现任定国公萧长敦和龙虎卫指挥使邹雪怀了。

只要他们三人守口如瓶,即使后晋余党再拥立一位新君出来,那么也没有人会怀疑到这就是当年的小皇帝身上。

现在又多了一个人知道,蒋老太爷告诉了萧韧。

蒋老太爷道:“说起来也是幸运,后晋小皇帝十多年来未曾现身,龙虎卫虽然偶尔也会抓到后晋余孽,但也都是些小鱼小虾,难成大器。”

萧韧没有见过祖父,在他的想像中,祖父是一位刚正不阿的人,因此,他看蒋老太爷的眼神里便多了几丝不屑。

“当年蒋老太爷定然是在祖父面前苦苦哀求,祖父才会把这件事情压了下来的吧。”萧韧冷冷地问道。

蒋老太爷握着铁锹的手忽然颤抖起来,铁锹脱手,倒在地上。

“是,你说得没有错,当年是我跪在老国公爷面前,求他不要将此事奏给太祖皇帝是我舍不得已经到手的世袭罔替的大将军之职,是我鼠目寸光”

本朝世袭罔替的大将军,只有两位,一个是邹家,一个便是蒋家。

这两家的功绩不在开国立朝之时,而在平定后晋之乱。

“所以这十多年里,你便躲在这里苟且偷生?你终于知道自己错了吗?”萧韧愤然。

蒋老太爷闭上眼睛,他没有想到老定国公会死,没有想到太祖皇帝也会死,他更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这天下会落入太皇太后和杨家之手。

“我是错了,但是邹雪怀和龙虎卫从未放弃寻找后晋皇帝,这么多年都没有找到,或许当年那个孩子早就死了呢。”蒋老太爷说道。

听出蒋老太爷言语中的侥幸,萧韧坏心地想,如果他把沈彤告诉他的有关死士营的消息,告诉蒋老太爷,这老头会如何?

有些人永远都只会自欺欺人。

萧韧离开庄子时,甚至没有搭理蒋双流,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蒋老太爷,也会是最后一次。

他纵马狂奔,快到西安时,蒋双流才追上他。

“七少,究竟发生了什么?”蒋双流不解地问道。

萧韧从马背上转过身来,冷冷地看着蒋双流:“你如果犯错,我决不会包容!”

说完,他便一甩鞭子,继续向前奔去。

这条鞭子还是当年蒋老太爷送给他的,直到现在萧韧终于明白了,蒋老太爷自认配不上这条鞭子,所以才会转送给他。

蒋双流一脸莫名,父亲是和七少说了什么吗?吵架了?

萧韧回到西安,没去王府,也没回清水巷,他直奔书院街,来应门的是帮佣的婆子,沈彤没在家,去了铺子。

萧韧便又直奔铺子,他记得沈彤最爱去的铺子是百卉堂,蓝师傅就是百卉堂的。

可是他赶到百卉堂,才知道沈彤早就走了,和芳菲去逛街了。

萧韧只好牵着马走在街上,也不知道沈彤是去哪里逛街了,他第一次感觉到西安城真的很大,能逛的地方也太多了。

走着走着,他忽然感觉到有人在看他。

萧韧猛然转头,街上人来人往,有很多人在看他,他们看他,因为他是萧七少。

不是这些人。

萧韧早就习惯了这种目光,而能让他转过身来的,不是这些。

萧韧的眸子在这些人脸上一一扫过,那种感觉忽然没有了。

他看到有个人转过身去,向着路口的另一端走去。

那是个年轻人,很年轻,身量尚未长成,带着少年人的稚嫩。

萧韧望着那人的背影,看了很久。

萧韧找到沈彤的时候,沈彤和芳菲正在茶楼里听书,有人喊道:“快看,萧七少!”

沈彤和芳菲便和很多人一起从窗子里探出头去,芳菲眼尖,立刻看到了萧韧,她大喊道:“在这儿,我们在这儿!”

沈彤不解,问道:“你找他有事?”

她记得芳菲好像不喜欢萧韧的。

芳菲指指桌上的点心和茶水,笑嘻嘻地道:“让他买单啊。”

沈彤瞪大眼睛看着芳菲,这小丫头是和谁学的啊?

没等她再多问,萧韧已经上来了。

立刻,整个茶楼的人一起看向他们这一桌,沈彤瞪了芳菲一眼,冲着萧韧点点头:“真巧。”

真巧?

萧韧腹诽,他找了至少三条街才找到她,能不巧吗?

“这里不是谈话的地方。”萧韧道。

萧韧的目光比平时更加幽深,沈彤毫不迟疑地跳下椅子,向外走去,芳菲连忙跟上,走了几步,芳菲回头向萧韧笑笑:“这顿您请?”

萧韧嗯了一声,芳菲立刻小跑着去追自家小姐了。

萧韧不由自主地笑了,这是他从庄子里出来后第一次笑。

既然这里不是能谈话的地方,当然会有地方可以谈话。

倒是离得不远,就在这条街上。

那是一家笔墨铺子,这里是秦王府的产业。

萧韧没有把从蒋老太爷口中得知的事,毫不保留地告诉了沈彤。

这是秘密,关乎萧家和秦王的秘密,他不会随便说出来。

他告诉沈彤:“后晋皇帝可能还活着。”

沈彤微微眯起眼睛,她问道:“是当年那个小皇帝吗?”

她问得非常巧妙,后晋皇帝可以是很多在,拥护者想让谁当皇帝,谁就是后晋皇帝。

然后当年那个小皇帝却不一样。

第一六七章 胭脂

萧韧看着沈彤,电光火石间,萧韧知道自己瞒不住了。

他点点头,没有说话。

沈彤也没有继续问他,她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尖儿。

萧韧顺着她的目光看下去,今天沈彤穿着一双水红色绣宝相花的鞋子,是春天穿的单鞋,显得她的脚很瘦很小。

萧韧悄悄看了看自己的手,沈彤的脚还没有他的手掌大。

“萧韧,你说他们为何要把我抓去死士营?”

沈彤忽然说话,把萧韧吓了一跳,他有些狼狈地收回视线,真是吃饱了撑的,没事看她的脚做什么?

“他们要抓你去死士营?”反应过来后,萧韧锁起了眉头,这件事他不知道!

沈彤沉默了,她搞错了,方才冲口而出,却忘记这一世她没有被抓去死士营。

“陶世遗让人给我服用寒食散,想让我坏了脑子,忘记一切,再把我交给死士营的人。”这一世她不是没有被抓去,而是她没给那些人这个机会。

萧韧还是第一次听她详细说起当年的事,他吃了一惊,瞪大眼睛看着沈彤:“你能确定,陶世遗与死士营有来往吗?对了,你不是说陶家是被死士营灭门的?”

话一出口,萧韧便明白过来。

沈彤没有喝下寒食散,她逃跑了,陶世遗交不出人来,因此才被死士营灭门。

这是死士营对他的惩戒,也是对他的威胁。

“那时陶世遗还活着,死士营之所以没有杀他,只是想让他得知妻儿死讯,老老实实把我交出去。可惜关家和杨家下手很快,陶世遗被活活烧死的时候,妻儿的死讯还没有传到上乔镇。”沈彤解释道。

事到如今,萧韧终于把那些支离破碎的消信串连起来。

但是正如沈彤所说,死士营为何要抓她?

那时她只有八岁,死士营想要培养死士,大把的孤儿可供挑选,为何会选中了几乎从来没有现于人前的沈彤?

如果死士营和杨家一样,只是想要从她身上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为何还要让她服下寒食散?小孩子喝下寒食散,即使不死也会傻掉,死士营机关算尽就是想要一个傻孩子吗?

“据你所知,死士营抓到孩子都会给他们服用寒食散吗?”有些组织是会用毒来控制手下,让他们不得不为自己卖命。

沈彤道:“不会。死士营的死士都是从小培养,服用寒食散的孩子会忘记所有,他会很笨,无论是武功还是读书,都比同龄孩子要迟钝,死士营培养死士是要让他们去杀人的,又怎会把他们都变成迟钝的笨孩子?能成为死士不但要有武功,还要有坚强的意志和冷静的头脑,否则如何执行任务?”

杀人不是简单的事,从那位假的钟陵县主身上便可见一二了。

萧韧无奈:“我也不明白了。”

沈彤默然一刻,她查出很多事了,可是却仍然无法明白死士营的举动。

他们为何要她?

陶世遗又不傻,他胆敢给她服用寒食散,便是料定死士营不会因此责罚于他,前提是她不能死掉,只要她活着,是笨是傻都无所谓。

沈彤叹了口气,她又想起了辛五。

活了两世,辛五全都出现在她的身边。

现在的她,想要杀死辛五易如反掌,可是她不能让辛五死,她要留着辛五,她要在辛五身上查出那些她想了两辈子都想不明白的事情。

沈彤站起身,对萧韧道:“谢谢你告诉我这些,我要回去了。”

“你去哪儿?”萧韧问道。

“去铺子。”沈彤不想回家,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不想在家里,只要是家里没事,她就回带着芳菲出来,有时去铺子,有时就像今天这样,随便在哪里瞎逛,还有的时候,她们会坐在书院外面的路牙子上,听书院里的读书声。

“我也去。”萧韧站起身来。

沈彤忙道:“认识你的人太多了,你还是不要去我家铺子吧,我不想打草惊蛇。”

萧韧顿时明白了,沈彤是不想惊动那位蓝师傅。

萧韧问道:“蓝师傅多大岁数?”

“他毁容了,已经看不出年纪,三十四十或者更老。”沈彤知道萧韧为何会有此一问。就在刚刚,沈彤已把想向中的后晋小皇帝和蓝师傅联系起来了。

“后晋小皇帝应该三十四五岁了。”萧韧说道。

“嗯,我记住了。”沈彤没说好记住什么了,但是她知道萧韧会懂。

百卉堂里没有几个客人,阿治正在满脸堆笑地和几个小丫头说着什么,后堂里,老仆正在研磨材料,蓝师傅一如往常,坐在炕上闭目养神。

芳菲蹑手蹑脚走进来,冲着老仆笑了笑,把一根手指竖在嘴边,示意不要说话,她笑嘻嘻地撩了帘子进去。

屋内的蓝师傅却已经听到动静睁开了眼睛,看到芳菲,他的眼中露出慈祥的笑容。

“架子上的攒盒里有蜜饯,自己拿来吃吧。”蓝师傅说道。

芳菲老实不客气地把攒盒放在腿上,挑着自己喜欢的蜜饯吃了起来。

“蓝师傅,您会做胭脂吗?”芳菲问道。

“会。”蓝师傅说道。

“可是铺子里的胭脂都不是您做的啊?”百卉香只有香粉和香膏是自己的,余下的都是从外面进货来的。

“我做的胭脂比不上外面的,就不做了。”蓝师傅很谦虚。

“那您给我做一盒呗。”芳菲一边说一边拈起一块蜜饯喂给蓝师傅吃。

蓝师傅忽然皱起眉头,他避开芳菲的手,摇头道:“太酸了,师傅吃不下。”

“那您就是答应给我做盒胭脂了?”芳菲把蜜饯扔进自己嘴里。

蓝师傅依然摇头:“我做得不好,你还是买铺子里的吧。”

芳菲不明白了,蓝师傅方才明明也说了自己会做啊?

芳菲失望地走出百卉香,一眼就看到沈彤在外面等着她。

“如何,他给做吗?”沈彤问道。

芳菲把脑袋摇成了拨郎鼓:“蓝师傅不答应。”

沈彤摸摸她的小脑袋,笑道:“没关系,我们到别家铺子里转转,看看有没有合适的胭脂。”

第一六八章 一个学徒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六八章一个学徒胭脂的事是阿治告诉沈彤的。

当年齐师傅在榆林的那家铺子里时,有一次铺子的老东家拿了一盒胭脂放在齐师傅面前,说道:“这盒胭脂是苏州白牡丹的,在榆林刚刚时兴起来,你看看咱们能不能照着做出来?”

苏州白牡丹是老字号,他家的胭脂不仅颜色好,而且抹上一整天也不会脱妆。有商人从苏州贩卖到榆林,价格炒到三两银子一盒,还是供不应求。榆林的脂粉铺子都在暗中效仿,老东家很看重齐师傅,想让齐师傅看看能不能做出来,这并为过。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齐师傅看着那盒胭脂,忽然脸色大变,下意识地一挥手,便把放在他面前的胭脂扫了出去。

胭脂盒子是青花瓷的,掉到地上便摔得粉碎,红红的胭脂洒了一地,把屋子里的所有人全都吓了一跳。

虽然事后齐师傅向老东家道过歉了,但是齐师傅不好相处的名声也坐实了,铺子里上上下下都对他敬而远之,好在没过多久,他就离开了,这件事也就无人提起了。

去年皇帝大婚,苏州府献上的贺礼中便有白牡丹的十几种胭脂,皇后和太皇太后都很喜欢,白牡丹的胭脂从此成了贡品,如今在西安城里已经买不到了。

沈彤和芳菲逛了一天,终于找到一款同为青花瓷盒的胭脂,这款胭脂是仿的白牡丹,乍看有几分相似。

沈彤也很无奈,她就是知道西安买不到白牡丹了,才想出让蓝师傅做胭脂的点子,除了老仆,就只有芳菲和蓝师傅走得最近,蓝师傅既然不肯做,那这个点子就没有用了。

回到百卉堂,芳菲便像找到宝贝似的,拿着那盒子胭脂去给蓝师傅看。

“蓝师傅,我说了请您给做吧,您不给做,害得我花了一两银子才买到。”虽然是仿货,可也能卖出一两银子的高价。

蓝师傅的目光在芳菲手上扫过,他的眉头微微动了动,道:“能卖到一两银子,东西应该不差。”

芳菲眨眨眼睛,小姐让她留意蓝师傅的反应,那么现在蓝师傅的反应正常吗?

她不死心,打开胭脂的盖子,把胭脂举到蓝师傅面前:“您闻闻,看看值一两银子吗?”

蓝师傅身子向后缩去,可是那盒胭脂还是呈现在他面前。

“还好,一两银子不贵。”蓝师傅温和地说道。

这下子芳菲是彻底懵了,她走出百卉堂,在路边找到正在买泥鳅的沈彤。

“小姐,我看不出来。”芳菲小声地把刚才的事情一五一十说了一遍。

沈彤笑道:“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她把刚买的泥鳅递给芳菲:“给桔子买的。”

桔子不但喜欢吃小鱼,也喜欢吃泥鳅,开春以后,街上卖泥鳅卖小鱼的渐渐多起来,只要遇到,沈彤都会买上一些带回去。

芳菲接过还蹦达着的泥鳅,满脸欢喜,把刚刚的事抛到了九霄云外。

沈彤站在路边,看向百卉堂的大门。

做为一个做这行的师傅,看到别家的胭脂,不会是这个态度的。

即使心里不屑,也会看上两眼,可是蓝师傅却一眼也没有去看那盒胭脂,即使芳菲把胭脂放到他面前,他也避开了。

蓝师傅对胭脂果然有抵触,这和当年的齐师傅是一样的。

隔着敞开的铺门,阿治看到路对面的沈彤和芳菲,他找个借口出来,走到她们面前,问道:“怎么了?”

沈彤对他点点头,道:“应该就是他了,找个人放在他身边吧。”

他们几人都是东家,自是不能常常跟着蓝师傅,芳菲是丫鬟,可她是沈彤的人,堂而皇之放在百卉堂也会引起怀疑。

几天后,百卉堂里多了一个学徒。

百卉堂里原本有四个学徒,说是学徒,其实蓝师傅也没有教他们什么,他们就是跟着老仆打下手,老仆让他们做什么就做什么,这四个人都是老实勤快的,新来的那个却不同,他叫柴韫,十五六岁,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

阿治刚把招学徒的告示贴出去的第二天,柴韫就找上门来。

柴韫是孤儿,原本被一户人家收养,可是那户人家连续生了几个儿子后,便嫌弃起他这个养子来了,让他睡在牲口棚里,动辄就不给饭吃,父亲和兄弟们稍有不快就对他非打即骂。

“有一天,我偷听到他们说要把我卖到山西矿上去挖煤,一辈子也不能回来,我害怕了,就从家里跑出来了。”说到伤心处,柴韫抹了把眼泪。

他有路引,凭着路引就能在衙门里登记落户,是清清白白的身份。

阿治见他长得俊俏,人也机灵,便让他留在铺子里当学徒了。

大家都叫他小柴。

没过几天,小柴就和常来铺子里的大姑娘小媳妇混熟了,另外四个资深学徒还在没日没夜地磨粉,小柴就已经在铺子里招呼客人了。

小柴嘴甜,除了蓝师傅主仆,他和铺子里的人全都相处融洽。

春寒乍暖,黄氏染了风寒,这些日子沈彤没来铺子,带家里照顾黄氏。

说是照顾,可是抓药熬药的活儿都是欣妩和芳菲做的,沈彤就是陪着黄氏说说话。

黄氏得的不是大病,可也粘粘糊糊了半个月,待到街边的桃花全都盛开的时候,黄氏才完全康愈。

“春暖花开的,你们小姑娘家的,别在家里憋着了,到街上逛逛”,说到这里,黄氏看向两个女儿,“你们现在还小,还能出去玩儿,再过几年,就不能像现在这样抛头露面了。”

沈彤和欣妩全都笑了,欣妩悄悄瞟了沈彤一眼,阿娘虽然这样说,可是她觉得即使及笄了,彤彤也会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吧,阿娘一定不会像其他人家的太太们那样,把彤彤拘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

“妹妹,我跟着你们一起去百卉堂看看好吗?”欣妩的眼睛里有光,让人无法拒绝。

“姐姐是想买脂粉吗?好啊,阿娘也一起去吧。”沈彤说道。

“阿娘早就过了打扮的年纪,你们姐妹一起去吧,阿娘还想给你们缝几双袜子。”黄氏守寡,平日里脂粉不施早成习惯。

第一六九章 小柴

自从来了西安,欣妩便一直陪伴在黄氏边,深居浅出,平时缺了什么也是让沈彤给她带回来。狂沙文学网

今天她忽然说要来铺子,芳菲很吃惊,趁着欣妩没有注意,悄悄对沈彤说道:“妩姑娘是不是嫌我们帮她带的东西买贵了?”

自家小姐在花钱上并不精明,买东西从不问价,妩姑娘一定是嫌贵了。

沈彤笑笑,什么也没说。

没想到来到百卉堂,她和欣妩还没站定,芳菲就和人争吵起来。

“你这坏蛋,怎么来我们铺子里了,想干什么?”

芳菲叉着腰,气呼呼地吼道。

小柴摸摸脑袋,眼前的小丫头好像见过,又好像没有见过,他实在想不起来什么时候得罪过她了。

“你还装傻?上次就是你抢了我的冰糖葫芦的!”

芳菲咬牙切齿,对于抢她冰糖葫芦的坏人,她不会认错,就是这个家伙,以为换上小伙计的衣裳,她就不认识了吗?做梦!

沈彤还记得那件事,芳菲要买带核桃仁的冰糖葫芦,最后一枝被别人抢到了,偏偏那个人还嘴jiàn)得很。

原来是他啊。

可是那个抢冰糖葫芦的家伙是个富家公子啊,怎么摇一变,变成自家铺子里的小伙计了?

柴韫却是不记得那件事了,像抢小姑娘冰糖葫芦这种事,对于他以前的战绩而言,只是大海里的一滴水而已,他压根儿没有放在心上。

但是他见过沈彤。

和对待冰糖葫芦不一样,他对漂亮的小姑娘都能过目不忘,何况还是和小七在一起的。

这小姑娘怎么来这里了?是买胭脂水粉刚好遇到吗?

小柴的眼珠子转了转,对芳菲道:“你谁啊?我招你惹你了?你是来买东西的?那就快点挑。”

平时小柴对待顾客是不会这样的,今天他是故意的。

芳菲的气头更大了,刚好有个小学徒从里面出来,芳菲拽住他,指着自己鼻子问道:“你告诉他,我是谁?”

小学徒是老实人,但却不傻,他一看这架式就知道小柴一定是惹了人家,他忙道:“小柴,这位是芳菲姑娘,芳菲姑娘是沈姑娘边的人。”

“沈姑娘是谁?”话一出口,小柴就想起来了。

他刚进铺子时,就听伙计们说起过,铺子有五位东家,其中就有一位沈姑娘。

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位沈姑娘竟然这么小,这也太小了吧,是哪个丧尽天良的忽悠这么小的孩子来开铺子的?是想把人家的压岁钱全都赔光吗?

许安他们不知道,就在刹那之间,他们已经成了丧尽天良的人。

小柴连忙换上一副笑脸,用甜得腻死人的声音说道:“原来是芳菲姑娘啊,早就听说过芳菲姑娘秀外慧中,貌比天仙,直到今天才见到,瞧瞧我激动得都语无伦次了。”

刚才的小学徒瞠目结舌,这么无耻的人,他还是头回遇到。

芳菲可没有觉得奇怪,因为那枝冰糖葫芦,她早就把小柴列入jiàn)人行列,而且直到现在,她也没有想过要把他放出来。

芳菲撇嘴:“谁让你来我们铺子里的?”

小柴忙道:‘是东家啊,东家看中我,就让我来了,我如果没来,就不能遇到芳菲姑娘了。”

芳菲哼了一声,转跑去找沈彤了。

“小姐,那个jiàn)人”她指向小柴,“他一定没安好心。”

芳菲还是小姑娘,“没安好心”这四个字对她而言就已经是非常恶劣了。

沈彤没有理她,转对欣妩道:“姐姐,看看有没有喜欢的?”

欣妩笑着说道:“好啊。”

看得出她很高兴,这个年纪的小女娃,也应该是贪玩的年纪,可惜她每天留在府里陪着黄氏,很少能出来逛逛。

芳菲看着正和顾客谈笑风生的小柴,心里越发来气,她悄悄问沈彤:“小姐,我们不是应该把那个jiàn)男轰出去吗?”

沈彤笑道:“他在铺子里做事,没有犯错为何要把他轰出去啊?”

“可是他不是好人啊。”芳菲对小柴没有半分好感,jiàn)人啊jiàn)人!

沈彤竖起一根手指在唇边“嘘”了一声,示意芳菲不要再说了。

芳菲嘟起小嘴,恶狠狠地瞪了不远处的小柴一眼。

小姐说的永远是对的,小姐说不轰那jiàn)人出去,那就留下那jiàn)人吧。

芳菲想了想,便跑出铺子,在隔壁找到了王双喜。

“双喜哥,小柴在铺子里每月多少工钱?”芳菲问道。

虽然有帐房,可是想要苛扣某人工钱,还是要找王双喜,五位东家各有分工,王双喜和阿治就是管铺子的,许安是管教育人的,路友是管得罪人闯祸的,至于自家小姐,当然是负责狠懒的,倒了油瓶也不扶,这就是说小姐的。

见芳菲气若斗牛似的跑过来,王双喜忙问:“小柴做了什么?”

芳菲问起小柴,王双喜自然而然猜到一定是小些初来乍到不懂行,不知道怎么就不分好坏人了。

芳菲道:“他现在还没有做过什么,但是你不能给他很多银子的。”

其实芳菲是想要告诉王双喜,不能让小柴赚到很多钱。

王双喜笑道:“这个你只管放心,咱们有自己规矩,不会让他赚很多钱的。”

芳菲觉得还是王双喜最好了。

小柴的工钱是每个月一两银子。

芳菲想让王双喜找个借口把小柴轰出去,可是她又想起沈彤的叮嘱,算了,别让她发现小柴干坏事,否则她一定去求小姐轰人。

阿治默默地看着这一切,他心里便有数了。

趁着没人注意,阿治问沈彤:“小柴有什么问题吗?”

沈彤笑着说道:“他抢过芳菲的冰糖葫芦。”

难怪如此,阿治正要说什么,就听到沈彤说道:“他可能是把手里的银子全都花光了,走投无路才来当伙计的吧。”

因为小柴对众人描述的世太过可怜,阿治也对小柴先入为主,在他的想像中,小柴是个孤苦无依的可怜人。

他甚至想让小柴盯着蓝师傅,可是现在还不是时候,听到沈彤的话,阿治的眼睛亮了起来。

如果小柴不是可怜人,而是个败家子,那么

第一七零章 不会就问

这世上,无欲无求的人是最强大的,也是最可怕的。

有人爱钱,有人好,有人为名,有人惜命,有人为儿孙,甚至有人爱书爱画爱狗爱猫

有了欲求,也就有了把柄。

小柴满脸堆笑,正和两个穿着翠绿比甲,一看就是大户人家丫鬟的姑娘说着什么,把两个姑娘逗得格格直笑。

阿治望着他们,嘴边的笑容越来越深。

那边,欣妩手里拿着一盒百卉堂招牌香粉小心翼翼地闻着,沈彤走过来,欣妩问道:“阿娘会喜欢这个味道吗?”

沈彤抿抿嘴角,她不知道。

就像她不知道母亲的很多事一样,她也不知道母亲会不会喜欢这种味道。

偶尔她也会从百卉堂带香膏、脂粉回去,但是她也只是带回去而已,她没有问过母亲是否喜欢。

沈彤有一瞬间的自责,她是太迟钝了吧,迟钝到一年了,她还没有学会做个好女儿。

“那就多拿几样,回家后让阿娘挑挑。”沈彤微笑。

“好啊,谢谢妹妹。”欣妩说道。

这要谢谢她吗?

沈彤没有说话,转身走进后堂。

百卉堂的后堂是工坊,也是蓝师傅在内几个人的住处。

老仆带着学徒们正在忙碌,沈彤径自走进里间。

蓝师傅正在挑选材料,两只光秃秃的手腕艰难地夹着一柄木铲,把不能用的拨到桌下的木桶里。

沈彤静静地看了一会儿,道:“以后这种活儿就让别人做吧。”

她是练武之人,脚下极轻,蓝师傅聚精会神,没有留意到旁边多了一人,这会儿被吓了一跳,看清是她,忙道:“无妨,无妨,我也只做这一点事。”

选料是关键,不能假手于人。

沈彤默默地看着蓝师傅,她还是无法把他和后晋小皇帝联系起来。

平婆子说过,她的主上是后晋之主。

屠卫的主上也是后晋之主。

后晋之主就是死士营的主人。

亦是前世她的主人。

蓝师傅早在十多年前就到了西北,这十多年里他都在百卉堂里,他的手脚都残了,他甚至无法走出百卉堂的大门。

沈彤从后堂里出来,小柴正在招呼新的客人,那是一位满头珠翠的胖太太带着她的胖闺女,挑了一款又一款,还是觉得不够白。

小柴看着这对母女,眼睛温柔得要滴出水来了,就像是在看着世上最美的美人,当然他的声音更温柔,不厌其烦地拿了一盒又一盒。

沈彤佩服地点点头,见欣妩已经挑了几盒香粉,便走过去问道:“还去别处逛吗?”

没等欣妩回答,耳边就传来那位胖太太豪爽的声音:“都要了都要了,刚刚拿出来的这些,全都包起来,送到大望巷的刘家。”

沈彤真是太佩服了,欣妩噗哧笑出来,小声说道:“妹妹雇的伙计真会做生意。”

沈彤呵呵直笑,欣妩又问:“妹妹,我能到后堂看看吗?我想看看这么好的脂粉都是怎么做出来的,行吗?”

欣妩的声音柔柔软软,就连沈彤听了,也觉得自己心都要化了。

当然可以啊,这有何不可的?

沈彤陪着欣妩走进后堂,老仆还在带着四个学徒忙个不停,这是他们日常做惯的,忙而不乱,井然有序。

欣妩看着老仆问道:“那位老人家就是铺子里的大师傅吧?”

沈彤道:“大师傅在里间,我带你进去见见。”

不等欣妩回答,沈彤便向里间走去,欣妩轻轻提起裙子在后面跟上。

和刚才一样,蓝师傅还在挑选材料,沈彤轻咳一声,蓝师傅抬起头来,见她去而复返,身边还有一个差不多年纪的小姑娘,蓝师傅颔首,重又把头低下,这一次他的头垂得很低,整张脸藏在阴影里。

芳菲第一次看到他时,给吓哭了。

蓝师傅是不想自己的样子又吓坏小姑娘。

欣妩果然吓了一跳,她连忙用帕子捂住了嘴,没让自己发出惊呼。

她的动作全都落在沈彤眼里,沈彤假装没有看到,介绍说道:“这位就是铺子里的大师傅,百卉堂的招牌脂粉靠的都是蓝师傅的手艺。”

蓝师傅依然没有抬头,欣妩的神情也平静下来,她礼貌地颔首:“蓝师傅辛苦了。”

小女娃的声音如同出谷黄莺,蓝师傅的身子微微一颤,他下意识地抬起头来,正迎上欣妩明丽的眼眸。

蓝师傅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连忙低下头,重又把脸藏在暗影里:“谢谢姑娘,在下是无用之人,承蒙东家仁慈,方能在此处安身,只有感激,不觉辛苦。”

欣妩再次施礼,这一次她微微曲膝。

知恩图报的人,无论身份高低,都值得敬重。

沈彤和欣妩一前一后走出后堂,也不知过了多久,蓝师傅才抬起头来,通往里间帘子已经停止了摆动,平静得似是从未有人进来。

蓝师傅放下手中木铲,望着那道帘子怔怔一刻。

吃完晚饭,沈彤在黄氏屋里多坐了一会儿,看着欣妩把今天买的脂粉拿出来,一样样地给黄氏看。

“阿娘,这盒香粉是茉莉香的,您闻闻,好闻吗?”

黄氏手里的针线不停,笑着说道:“好闻,好闻。”

“这个是桂花的,也好闻。”欣妩又把另一盒拿到黄氏鼻端。

黄氏闻了闻,笑道:“这个太浓了。”

“那就让妹妹把这盒带回铺子里吧,只是打开闻了闻,还能继续卖呢。”善解人意的小姑娘总能让人喜欢,欣妩就是。

沈彤让芳菲拿了那盒香粉回到自己屋里,关上门,芳菲就嘟哝:“小姐,您也和太太说说话,明明您才是太太亲生的。”

沈彤有些无奈,她和阿娘说话啊,她又不是不说。

见小姐不说话,芳菲连忙噤声,她是惹得小姐伤心了吧。

“小姐,奴婢下次不再多嘴多舌了。”

沈彤摸摸她的小卷毛,笑着说道:“你没说错,我是不会和阿娘相处啊。”

“不会就问啊,明天我去问问崔婶子,崔婶子家里有五个女儿,她一定知道,我问过了就来告诉小姐。”

崔婶子是卖头花的,她家铺子就在百卉堂隔壁。

第一七一章 欠钱的

喧闹的街头,阿大和阿小好不容易找了个不惹人注意的地方蹲下来。

他们没找到散工。

“唉,咱们还是再到小四街看看吧,说不定有人肯用我们呢。”阿大说道。

阿小无奈地摇摇头:“那些人也只会挑你的,你长得比我高。”

“如果真的挑上我,我就带着你,我们是两个人,只要一个半人的工钱就行。”阿大忽发奇想。

阿小的眼睛也亮了起来,是啊,怎么以前没有想到呢?

六少爷身上原本还有一千两银子的,六少爷担心等不到回京城的那天就把银子全都花光了,于是就想凭本事赚钱。

在京城时,谁不知道萧六少爷推的一手好牌九啊,可是谁能想到,可是六少爷跟两个老头子推牌九,还不到一盏茶的功夫,就把身上的银子输个精光,还欠了那两个老头子五百两。

换做以前,五百两银子不算什么,六少爷在老夫人面前撒撒娇就有了,可是现在

现在他们连住客栈的银子也没有了。

六少爷读过书,长得俊,能说会道,很快就找到了差事。

他们两个虽然也读过书,虽然长得也不丑,可是却找不到差事,除非卖给人牙子,否则就只能打散工。

他们是六少爷的人,一仆不事二主,当然不能再卖了。

傍晚,阿大和阿小饥肠辘辘回到城外的破庙里,阿大找到一个盘炉子的活儿,但是要明天干完活儿才给工钱。

这座破庙四处透风,好在天气渐暖,夜里倒也不冷。

西安城治安严密,虽然不是夜不闭户,但这几年也是太太平平。没有流民乞丐和他们争地盘,破庙就是他们主仆三人的栖身之所。

阿大和阿小很羞惭,今天他们还是没能赚到银子。

六少爷是可以住在铺子里的,可是为了他们,每天铺子打烊后还要赶在关城门之前回到这破庙里,想到这里,他们恨不得一头撞死。

不能侍候主子,还要让主子赚钱养活他们。

供桌下面藏着一坛米,这是他们的口粮。

阿大煮饭,阿小打扫,柴韫回来时,破庙里弥漫着饭香。

柴韫手里拎着两个油纸包,里面是白面馍和腊牛肉。

阿大连忙换上笑脸,兴高采烈地对他说道:“六少爷,我找到活儿了,明天去给人家盘炉子,五钱银子呢。”

“你会盘炉子?”柴韫疑惑,他的小厮他知道,这两个家伙从小到大除了跟着他四处玩耍,什么都不会。

盘炉子?炉子盘他还差不多。

阿大抓抓头皮,不好意思地说道:“小的刚进府时,在外院时学过盘炉子”

柴韫明白了,阿大也曾经是个想凭手艺在府里立足的好孩子,后来跟上他才

柴韫不想想下去了,他从来就不是和自己过不去的人。

“我这份工很有前途,你们不用急,等我和街上的那些铺子全都混熟了,就把你们介绍过去。”柴韫嚼着腊牛肉说道。

这家的腊牛肉味道不错,肉也筋道。

阿大和阿小一点儿也不高兴,阿大苦着脸:“六少爷,我们能和您在一家铺子里做事吗?我们想服侍您。”

柴韫的手指头戳在他的脑门子上:“你少爷我现在给人家当伙计呢,你见过当伙计的还有人服侍吗?”

他的手指头上有脂粉,现在又沾上腊牛肉的味道,看着留在阿大脑门上的指头印,柴韫叹了口气。

破庙里连个净手的铜盆也没有啊。

“嗬,老远就闻到肉香了,看来你们日子过得不错啊!”

一个声音隔着破门传进来,声若洪钟。

柴韫没有回头,又撕了一块腊牛肉放在嘴里慢慢嚼。

不用回头他也知道来的是谁,半截入土了还这么大嗓门,也不怕嚎得太多把自己给嚎死。

阿大和阿小挺起胸脯,挡在他面前,对来人叫道:“还没到还债的日子呢,你来干什么?”

来人是个花白头发的老者,穿着团花锦袍,头上插着金簪,脚上的千层底布鞋来自西安城里最大的福明记。

老者哈哈一笑,眼睛在阿大阿小身上打个转儿,看向正在吃肉的柴韫:“怎么着,我听说柴少爷找到差事了?请问在哪里高就啊?”

“我家少爷在哪里做事还用得着向你报备吗?快走快走,到了日子自会把银子送过去。”上次推牌九,柴韫还欠了五百两银子,这个老头姓白,就是其中一位债主。

原来双方说好,五百两银子连本带利分十二期偿还,这个月还钱的日子还没到,这死老头子就来了。

白老爷冷笑:“我是来看看你们是不是跑了,万一你们跑了,我找谁来要钱啊。”

阿大和阿小正要说话,柴韫把手里的牛肉一扔,站起身来,分开阿大和阿小走到白老头面前:“柴某人顶天立地,一千两我都输得起,难道还能为了区区五百两就跑路?真是笑话!姓白的,你给小爷听好了,也回去告诉姓文的,我就在西安,不把银子还清,哪里也不会去!”

柴韫口中的那位姓文的,就是他的另一位债主。

白老爷哼了一声,道:“你这会儿说得漂亮,万一你跑了,我到哪里找人?”

“什么意思,你想把我们请到你家里包吃包住吗?可以啊,我们求之不得,你也可以天天看着我们,免得我们逃跑,就这么说定了,我们这就跟你回家,对了,我们三个人,至少要住两个房间。”柴韫笑得见眉不见眼。

白老爷在心里把柴韫骂了一通,可是脸上却不动声色:“好啊,我们家有的是屋子,别说你们三个,再多三个也住得下,现在就跟我走吧。”

柴韫原本就是想要耍赖皮,把这老头气走就赚了,可是没想到白老爷居然真的让他们三个跟着回家。

柴韫反而拿不定主意了。

“你让我们去你家里住,养着我们?管吃管喝管住?那我欠你的钱呢?不用还了吗?”

“我只是给你们一瓦遮头,免得你们逃走,可没说不让你还钱,地方给住,钱照还!”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蓝色中文网”,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第一七二章 两家

“你既然怕我跑了,那一定会找人盯着我吧,我还怎么出去赚钱给你啊?”柴韫瞪着白老爷,恨不得把老头子心里的小算盘瞪出来看看。

“你放心,你想去赚钱没人拦着你,但是你也别想跑,随时有人盯着你们。”白老爷冷笑道,像变戏法似的,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柄大扇子,老神在在地扇了扇。

柴韫咧咧嘴,天还凉着呢,你装什么风雅,拿把破扇子是要打蚊子吗?蚊子都嫌冷没出来呢。

身后的阿大和阿小拽拽他的衣裳,凑到耳边说道:“少爷啊,不行啊,他一定是想把我们当苦力。”

柴韫切了一声,当苦力?哪个苦力能值五百两,白老头子怕不是疯了傻了才会把他们当苦力呢。

“好,不过我顿顿要吃肉”,说着,柴韫指指油纸包里没吃完的腊牛肉,“总不能到了你家里,还不如小爷我在破庙里伙食好吧。”

白老爷从鼻子里哼出一声:“看你这点儿出息,一看就是没见过世面,苦日子过惯了的,你想吃肉放开吃,我们白家还不缺你们三个吃货。”

说他没见过世面?

说他苦日子过惯了?

六少爷什么大世面没见过?什么福没享过?

苦日子,老子是体察民情!

天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白老头是粗人,懂个屁!

在阿大和阿小的胆颤心惊中,柴韫带着他们住进了白家大宅。

到了白家,居然文老爷也在,原来文老爷就住在白家隔壁,白家和文家同住一条巷子,这条巷子的名字居然就叫两家巷。

和白老爷的气吞斗牛不同,文老爷尖嘴猴腮,一副奸人相。

看到柴韫,文老爷抿抿山羊胡,阴恻恻地说道:“来了好,来了就好,五百两银子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真若是让你们溜了,我们家要多卖十头牛才能把五百两银子赚回来。”

说到这里,文老爷吸吸鼻子,皮笑肉不笑:“闻出来了,我家的腊牛肉,摸完了还没洗手吧,一身的牛肉味儿。”

柴韫一怔,问道:“你家的腊牛肉?你家干什么的?”

文老爷笑得像只老鼠:“你小子连我是谁都不知道,就敢骗我银子?整个西安府,有不知道我们武记牛肉的吗?”

武记牛肉?

西安城里最有名的腊牛肉就是武记的。

“你不是姓文吗?和武记牛肉有什么关系?”柴韫问道。

“小子,就是因为我家姓文,所以铺子才叫武记啊,文武双全你不懂吗?”文老爷懒洋洋地说道。

柴韫是真不懂。

“姓白的,你家的铺子该不会是叫黑记吧?”话一出口,柴韫猛然想起,武记牛肉总店旁边就是有一家黑记羊肉,该不会真的这么巧吧?

“算你小子有几分小聪明,黑记羊肉铺就是我们白家的。”白老爷傲然说道。

柴韫在心里埋怨自己至少十五遍,那天他到赌坊里,想找个人傻钱多的推牌九,赚点银子贴补贴补。

刚好,他看到一身绫罗的白老爷和文老爷,这两人像是头回进赌坊,挨个桌子都看,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柴韫给了赌坊伙计一块碎银子,问他可认识这两人。

伙计撇嘴:“谁知道哪来的乡巴佬。”

就因为这乡巴佬三个字,柴韫就栽了,一栽就是一千两加五百两。

如果他知道这两个老家伙在卖肉的,而且还是西安城里最有名的卖肉的,他打死也不会招惹他们。

试问哪个在街上混了半辈子的老家伙不会推牌九呢?

他是上当了,一失足成千古恨,两个老东西合伙做局骗了他。

难怪白老头不怕他顿顿吃肉,这两家子就是卖肉,他们三人来了,刚好可以帮他们打发那些卖不完的牛肉羊肉。

柴韫心里苦,有苦说不出。

姓白的说话算数,不但给他们两间屋子,而且还有个小院。

虽说小院光秃秃连根草都没有,但是足够宽敞,打完一套拳没问题。

当天晚上,主仆三人就在小院子里住下了。

他们到的时候,已经过了吃晚饭的时间,来得匆忙,加之以为来了就有饭吃,所以刚煮的饭、白面馍外加没吃完的腊牛肉全都留在破庙里了,三个人里除了柴韫吃个半饱,阿大和阿小粒米未沾。

主仆三人一边按着肚子,一边大口喝水。

屋里的墙壁刷得雪白,家什看上去简单朴素,但是用料都不差,有间屋子里甚至还有个博古架,上面放着几十本破破烂烂的旧书,带他们来的管事再三叮嘱,这些书是暂时放在这里的,书是登记在册的,全都是古书,他们不要把书弄坏弄丢,每本作价十两,照价赔偿。

阿大和阿小指着那一架子书骂了一盏茶的功夫,算是给自家少爷出了气。

柴韫没理他们,四脚拉叉躺到大床上,被褥枕头虽然是粗布的,但是簇新,还带着库房里特有的味道。

自从住进破庙里,柴韫还是头回躺在床上,更别说还有被褥枕头了。

他躺下就不想起来了,没过一会儿就睡着了。

原本他是想把今天的事情好好想一想,可是上下眼皮不听使唤,他做了一个梦,梦里他被自家老爹拿着鞭子追着打,从京城追到西安,他跪下求饶,老爹抽了两鞭子就走了,临走留下两条大狗盯着他。

那两条大狗张着血盆大嘴看着他,随时都要扑上来咬断他的脖子。

柴韫一声惨叫惊醒过来,看着屋里的摆设,他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这是什么地方。

肚子里传来轰鸣声,睡着了才不饿,现在他醒了,比昨晚更饿了。

“阿大,阿小!”

柴韫喊了两声,才想起来那俩货应该是在另一间屋子里,不对,在另一间屋子也能听到他的喊声啊。

该不会是被那两个老东西给害了吧。

柴韫跳下床来去了隔壁。

屋门敞开着,晨曦中那俩货睡得香甜,如同两头傻猪。

柴韫看看天色,天已蒙蒙亮了。

晚饭没赶上,早饭该有了吧。

柴韫走过去,抬腿一人一脚。

“快去,给少爷取饭去,少爷还要去上工呢!”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蓝色中文网”,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第一七三章 密报

庑廊下挂着一拉溜儿鸟笼子,叽叽喳喳叫得悦耳。

白老爷站在庑廊下喂鸟,他从不假手于人,这些鸟都是他亲自打理。

一名仆从走过来,在他身后站住,恭声道:“老爷,柴少爷卯正起身,在院子里练了一套拳,早点吃了四个羊肉包子,喝了一碗小米粥,卯中出门,走了半个时辰,到了百卉堂时,和铺子里的韩掌柜在门口遇上。”

白老爷嗯了一声,摆摆手,仆从退出了庑廊,白老爷继续喂鸟,片刻后,那名仆从又来了,道:“老爷,文老爷到了。”

仆从话音方落,便传来文老爷尖细的声音:“都出去出去,我和你家老爷说点悄悄话。”

庑廊里的仆从陪笑退出去,院子里候着的两个小厮也跟着他一起出去,只有鸟儿们依然在欢唱。

“怎么样了,六少没有闹腾吧?”文老爷问道。

“那闹没有,兴许是好久没在床上睡过觉了,昨天晚上一主二仆睡得都跟死猪似的,连外屋门都没关,从院子外面都能听到呼噜声,唉,难怪国公爷不放心。”白老爷说着,在鸟笼上轻轻一弹,里面的鸟儿顿时扑腾着翅膀,警惕得上窜下跳。

瞧瞧,人还不如鸟呢。

文老爷也叹了口气:“我原先还以为要把他骗过来会费上些功夫,没想到竟会这么容易,我昨晚整夜没睡着,老白,你说是咱们老奸巨滑呢,还是六少爷阅历太浅?”

白老爷没说话,木然地看着笼中的鸟儿。

鸟儿渐渐平静下来,瞪着小眼睛东张西望。

白老爷把手里的鸟食放在美人靠上,问道:“百卉堂的那几个人的底细可摸清了?”

文老爷笑道:“我还想卖卖官子,比你问起来了,我是藏不住了。”

白老爷瞪他一眼:“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大半辈子了你这臭毛病还改不了。”

文老爷格格直笑,笑毕,正色道:“咱们全都走眼了。”

白老爷锁了眉头,问道:“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我的意思就是说咱们看走眼了。百卉堂和其余三家铺子,除了咱们知道的四位东家以外,还有一个,那个还曾经在咱们眼皮底下出现过,可惜咱们谁也没在意。”

文老爷说到这里,顿了顿,从白老爷脸上看到了不耐烦,他便把想卖的关子又一次咽进肚子里,说道:“就是常到铺子里玩的那两个小女娃,其中那位小姐就是百卉堂第五位东家。你别瞪眼珠子,还有更让你吃惊的呢,这小女娃认识七少,还曾去过秦王府。”

白老爷的眼珠子果然瞪得快要掉出来了:“六少爷就是因为这个,才到百卉堂当伙计的?”

文老爷摇头:“非也,非也,六少爷去百卉堂的这些天里,那个小女娃刚好没有来过,但是昨天她来了,而且她的丫鬟也不知怎的,还和六少爷起了冲突,咱们的人就是看到她那丫鬟跑到另一间铺子去找姓王的那个东家告状,这才起了疑心,再找一间铺子的伙计打听了,才知道那小女娃的身份,据说他们是结义兄妹,一起来西安开的铺子。”

白老爷这才松了口气,道:“让人盯着那小女娃吧,这兄妹五人来历不明,当兄长的四个咱们也都见过,全是练家子,原本只是防着他们加害六少爷,现在既然查出小女娃又认识七少和秦王府的人,这事就更复杂了。”

文老爷又叹了口气:“所以说啊,老来得子没有好处,伤神啊!”

“滚!”白老爷一声断喝,什么人啊,这不是往他心口上扎刀子吗?上个月他刚给自己的小儿子办了满月酒。

同在西安的秦王府里,却是一片压抑。

刚刚从京城传来消息,太皇太后要封宜宁郡主为公主,此刻封号还没定下来,但是太皇太后和皇后已经召见了几位勋贵家的夫人,这几位夫人家里都有和宜宁县主年龄匹配的公子。

太皇太后不但要晋封宜宁,而且还要染指宜宁的亲事。

正是因为她要染指宜宁的亲事,所以才要晋封宜宁。

只要宜宁做了公主,她的亲事就不是秦王这个亲生父亲可以做主的了。

秦王面沉如水,他只有两个孩子了,而且这两个孩子都是在他身边长大的。宜宁虽是庶出,可却是他唯一的女儿,又是自幼养在秦王妃身边,即使以后他再续了王妃,生了女儿,宜宁也是他的长女,他的掌上明珠。

他的两个儿子已经在这场政治游戏里牺牲了,他不能再失去儿女了。

“王爷,郡主一旦封了公主,就要进京谢恩,势必会被太皇太后留在身边,美其名曰祖孙情深,在宫里住些日子,王爷,您要早做打算啊。”一名幕僚说道。

秦王默不作声,幕僚能想到的,他又有何想不到呢?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进京了,上次进京还是给父皇奔丧,那一次,便是他和两个儿子便成永诀。

“王爷,郡主毕竟是女儿家,太皇太后除了用指婚的名义把她留在京城,也不会将她如何的。其实出嫁的女儿又有几个能时常回娘家呢?郡主嫁去京城,享公主之荣,无论是夫家还是驸马本人,都不会苛待于她的,对于郡主而言,无非就是换个地方享福而已。”另一名幕僚说道。

秦王冷笑:“这么说来,太皇太后还是一片好心,为宜宁打算了?”

那名幕僚怔了怔,连忙说道:“想来是太皇太后见到那些人头后,心里极为不适,想要找回为人母亲的面子,便想到了宜宁郡主,可是”

“不用说了,宜宁虽是女子,但是她是本王的女儿,和太皇太后的那些恩恩怨怨,是本王和她兄长的事,与她无关。本王决不会用自己的女儿,来换取太皇太后的信任,呵呵,再说了,即使本王送上宜宁,太皇太后也不会信任本王,她也只不过是暂时杀不了本王而已。”

书房之内落针可闻,秦王的声音回荡在每个人耳边,直到秦王把话说完,先前的那位幕僚才反应过来,噗通跪倒:“王爷,学生糊涂!”

第一七四章 嫁还是不嫁

上一次周铮拒接圣旨,没要世子的封号,如果这一次宜宁再拒了公主的封号,这是违旨不遵。

无论是宗人府,还是满朝文武,甚至是朝野上下,只要稍加引导,便不会说秦王不知好歹,而会认为秦王包藏祸心,轻视帝王,意在龙位。

秦王挥挥手,让幕僚们全都退下。

偌大的书房里只有他一个人。

他按按眉心,闭目养神。

册封公主的事已是迫在眉睫,这个公主是一定要封的,他无法改变。

那么,就只有宜宁的婚事了。

秦王的脑海里闪过一个身影。

那孩子是他养大的,是他看着长大的,和宜宁亲如兄妹。

如果宜宁有了婚约,对方又是定国公府,即使太皇太后有心阻止,也是无能为力了。

可是这样一来,就把定国公府拉下水了。

萧长敦又如何向太皇太后解释这些年来侄儿的下落呢?

当年萧长厚死后,萧家二夫人就神志不清了,一天,她抱着年幼的儿子跑出了城,在城门口看到了萧长厚的人头,然后她就彻底疯了,抱着儿子跳下了悬崖。

几天后,萧家人在崖下找到了被野兽啃食后的白骨。

后来萧二夫人的娘家还曾到定国公府大闹一场,还去大理寺门前击鼓,状告萧长敦欺凌弟媳和侄儿,当时正值国丧,大理寺自是将此事压了下去,据说后来萧家拿了一万两银子,萧二夫人的娘家便偃旗息鼓,但从此后两家也成了仇人,老死不相往来。

秦王想到这里,嘴边露出一抹微笑,如果太皇太后得知当年那个死在断崖之下的孩子没有死,会是什么表情?

太皇太后和杨家恐怕早已忘记了萧长厚了吧。

但是他周桓不会忘记,萧长厚是他的异姓兄弟,更是他的救命恩人。

得知父皇病重后被太皇太后软禁的消息,他就带着他的军队离开了西安。

他要闯宫,他要杀死那个意图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奸后!

那时的他不如现在强大,论兵力论财力,他都比不上燕王。

但是他无所畏惧。

那时的他并不知道,父皇已经不在了,京城如同一个张开口的口袋,等着他和他的人落入圈套。

杨家封锁了一切消息,在京蓟布下重兵,只等着他向陷阱一步步迈进。

直到他的探子在京城的城门上看到了那颗高高悬挂的人头,他才感觉到了危险。

他的好兄弟萧长厚用自己的人头阻止了他进京的脚步!

给他的密信送不出来,除了萧长厚自己的人头,没有什么能引起他的注意和警觉,于是萧长厚就让自己的兄长亲手割下自己的头颅,送到太皇太后面前。

萧长厚的人头在京城的城门上悬挂了整整三个月,直到朝廷终于将太祖皇帝驾崩的消息诏告天下,诸王进京奔丧,秦王才亲眼看到那高高悬挂的头颅。

秦王站起身来,他在屋里来回踱步,他把小七视如己出,在心里是早就存了让宜宁嫁给小七的心思的。

可是现在是不是太早了?

一旦把宜宁与萧家七公子定亲的消息传到京城,十年来如同隐形人的定国公府萧家便回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中,太皇太后和杨家会怎么做?

秦王走出书房,外面春光明媚,繁花似锦。

两名贴身内侍看到他出来了,不敢打扰,默默跟在后面。

秦王走得很慢,他的心里如同万马奔腾,他漫无目的地在王府里走着,再抬头时,发现自己来到了王妃的院子。

王妃早已不在了,如今住在这里的是宜宁。

宜宁没在院子里,丫鬟说她去找沈姑娘玩了。

秦王嘴角有了笑意,宜宁是真心喜欢沈家的孩子吧,以前只听说那些千金们想方设法往宜宁身边凑,可也没见宜宁主动去找谁玩的。

沈家的孩子不错,只是心思太重了,不过宜宁和她在一起倒也挺好。

他虽然希望自己的女儿无忧无虑,富贵一生,可是他更希望女儿能够有主见有胆识有魄力,像秦王妃那样,做一个令夫君敬重的女子。

这种敬重不仅是来自出身来自身份,更来自她的素养,她的行事风格。

内侍引领着秦王走进秦王妃生前住的正院。

这里曾经是秦王最熟悉的地方,自从秦王妃薨逝后,他就很少再来了。

秦王妃的院子基本上没有动过,还和以前一样,院子里整整齐齐干干净净,今年西安的春天比往年要暖和,院子里的几丛牡丹都已经盛开,姹紫嫣红,雍容华贵,光彩照人,一如秦王妃这个人。

秦王妃生前很喜欢这几丛牡丹,有一次夜里刮大风,秦王妃半夜惊醒,心疼她的牡丹,大半夜披衣下床。

那时的秦王妃二八年华,也如初绽的牡丹一般娇美。

秦王妃离开的时候才刚满三十,那么美的一个人,到最后油烬灯枯,瘦得皮包骨头。

她是思念两个儿子生生熬死的。

秦王的视线模糊了,他还记得宜宁刚刚出生的时候,秦王妃高兴得不成,抱着小小的人儿给他看:“是位小郡主,是女儿呢。”

可能是连生了三个儿子的缘故,秦王妃对这个侧妃所出的女儿视若己出,宜宁出生后不久就被抱到她的身边,丁侧妃既高兴又惶恐,小心翼翼地来问孩子哭闹会不会扰了王妃,王妃却告诉她,这个女儿是她生的,永远都是,这是改不了的,让她放下心来便是。

丁侧妃并不受宠,在那之前,府里人并不把这位侧妃放在眼里

秦王的视线模糊了,他还记得宜宁刚刚出生的时候,秦王妃高兴得不成,抱着小小的人儿给他看:“是位小郡主,是女儿呢。”

可能是连生了三个儿子的缘故,秦王妃对这个侧妃所出的女儿视若己出,宜宁出生后不久就被抱到她的身边,丁侧妃既高兴又惶恐,小心翼翼地来问孩子哭闹会不会扰了王妃,王妃却告诉她,这个女儿是她生的,永远都是,这是改不了的,让她放下心来便是。

丁侧妃并不受宠,在那之前,府里人并不把这位侧妃放在眼里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蓝色中文网”,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第一七五章 出家

宜宁郡主约了沈彤去上次那个马场骑马。

这是前一天便约好的,沈彤以为萧韧和周铮也会去,见面以后才发现只有宜宁郡主。

“三哥和七哥去军营了。”春日的阳光照在宜宁郡主的脸上,她微微眯起眼睛,咧开嘴笑的时候,露出两颗小虎牙。

“三哥去军营之前留下话了,除非是和你一起,否则不让我来这里骑马,所以我去找夫人说要出来,夫人就答应了。”宜宁郡主很得意,她才不会告诉丁夫人,是她一早就想和沈彤来骑马,所以才让三哥走时特意交待了的。

王府里除了秦王,就是周铮说话最有用了,丁夫人当然不会为了这样的小事,就去找秦王求证的。

沈彤笑了,问道:“郡主喜欢骑马吗?”

“以前只有一点点喜欢,但是那天看到你驯服火儿,我就特别特别喜欢了,彤彤,你好棒啊!”

宜宁郡主说着,伸手去摸火儿的马鬃,火儿一个眼角子飞过来,宜宁郡主吓得又把手缩了回来。

沈彤哈哈大笑,宜宁郡主委屈:“彤彤,你还笑,也不管管它。”

火儿像是听懂宜宁郡主在数落它,朝着宜宁郡主瞪过来,马蹄子跺得哒哒响,随时就要飞起一脚踹过来。

宜宁郡主气得大叫:“七哥的马和他一个脾气,被你带走了还不改。”

沈彤一怔,萧韧的马?她很快就明白了,这家马场有萧韧的股份,火儿当然算是他的马了。

但是不对,火儿四岁,而这家马场据说是三年前才开的。

“火儿不是马场里繁殖的?”沈彤问道。

“当然不是了。那年七哥带着几个人去了关外,回来时带回了火儿,那时的火儿还不到一岁,好看极了,就是不让人碰,后来开了马场,就把火儿养在马场里了。七哥可喜欢火儿了,三哥说他是把火儿当闺女养的,哈哈哈!”说到好玩的地方,宜宁郡主哈哈大笑。

沈彤明白了,这座马场的主人,很可能就是当年依靠燕王的势力,在关外开马场的鞑子。

难怪这几年西北出现在了多座马场,原来当年那些人转投了秦王。

沈彤抱住火儿的脖子亲了亲,笑道:“原来你是萧韧的女儿啊,你爹真大方,把你让给我了。”

说到这里,她忽然感觉有哪里不对

“彤彤,我们去前面!”

宜宁郡主的喊声响起来,打断了沈彤的思绪,她翻身上马,向着宜宁郡主手指的方向去了。

直到下午,沈彤和宜宁郡主才在书院街口分手,宜宁郡主冲她眨眨眼睛:“说话算数啊,过几天咱们还去马场玩儿。”

虽然只是孩子们之间的约定,可是沈彤是不会爽约的。

一来她也想带着火儿出去遛遛,二来她很喜欢宜宁郡主爽朗单纯的性子。

可是沈彤和宜宁郡主都没有想到,她们的约定还是没能实现。

两天后,一名王府内侍来见她:“沈姑娘,郡主让小的来跟您说一声,她不能和您一起去骑马了。”

沈彤微怔,离她们相约骑马的日子还有几天,宜宁郡主怎么早早地就派人来告诉她了?

“郡主是有什么事情要忙吗?”沈彤委婉地问道。

小内侍眼圈儿红了,沈彤见过这名内侍,他是宜宁郡主身边的人。

“郡主做了一个梦,梦到观音娘娘了,郡主觉得她和佛菩萨有缘份,便求了王爷,要到普渡寺里带发修行”说到这里,小内侍抹了把眼泪。

沈彤一听就知道这是胡说八道呢,当然不是小内侍在胡说八道,而是这一切都是秦王的决定,宜宁郡主一定是不愿意的,否则她身边的内侍也不会这样伤心了。

“普渡寺在哪里?”沈彤问道。

“普渡寺在榆林,是榆林有名的寺院,里面都是比丘尼。”小内侍说道。

原来没在西安,而是在榆林。

秦王在榆林有重兵,樊帼英也在榆林,宜宁郡主和樊帼英关系很好,他们兄妹连同萧韧都叫樊帼英为姑姑。

对于宜宁郡主而言,除了西安,榆林是最安全的地方了。

“郡主什么时候动身?”沈彤问道。

“今天郡主就动身了,她让沈姑娘不用送她,有机会请沈姑娘到榆林看她去。”小内侍扁扁嘴,又要哭了,普渡寺是尼姑庵,郡主只带了嬷嬷和丫鬟,不让他一起跟着,以后在王府里,没有郡主罩着他了。

沈彤给了小内侍五两银子和一包糖,让他转告宜宁郡主,她一定会去榆林看望她,小内侍一边吃着糖,一边抽噎着走了。

没过多久,街上果然传得沸沸扬扬,初时还说宜宁郡主是做梦梦到菩萨,被菩萨点化,传来传去,便成了宜宁郡主梦到天灾地荒,在梦里她跪求菩萨普渡众生,菩萨怜她一片纯善之心,让她在佛前为众生祈福,醒来后宜宁郡主派人去打听,才知道果真有一座普渡寺,这才到普渡寺修行的。

当然更多人是在感慨,宜宁郡主只有十一岁,从此就要青灯古佛了,这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来。

芳菲回来说起这件事,黄氏叹了口气,道:“难得这位郡主心地良善,唉,但愿如她所愿,风调雨顺,无灾无祸。”

欣妩看向沈彤,问道:“妹妹和郡主认识的,郡主平日里一定也是一心向佛的吧。”

一心向佛?沈彤可没看出来。

她不动声色,点点头:“郡主是养在王妃身边的,王妃向佛,郡主是受王妃影响吧。”

欣妩显然对这件事非常好奇,她又问道:“听说榆林那边常有鞑子犯境,郡主在那边岂非不安全?”

沈彤没有说话,芳菲忍不住插嘴:“阿治哥哥说过,榆林和西安一样繁华,还能看到高鼻蓝眼的西域人呢。”

是啊,阿治从榆林回来,还给黄氏和欣妩都送了礼物,都是西域来的新奇东西。

欣妩松了口气,双手合什:“阿弥陀佛,榆林不是苦地方,郡主过去不用吃苦,菩萨保佑,郡主平安顺遂。”

回到自己屋里,芳菲道:“小姐,你说郡主会不会真的剃光头发啊?”

她摸摸自己的小卷毛,虽然她的头发稀稀拉拉,可是她也舍不得把头发剃掉,何况是郡主呢。

第一七六章 居士

沈彤被她逗笑了,这傻孩子,以为宜宁郡主真的是去出家了。

宜宁郡主离开的时候,秦王亲自把女儿送到城外三十里,秦王府大大小小的官员也全都跟随,这么大的动静,不但轰动了整个西北,也轰动了皇宫。

太皇太后摔碎了面前的杯子,嘴边笑意冷冷:“老四做得很好,很好。”

给宜宁册封的圣旨还没有出京,宜宁郡主就出家了,虽说是带发修行,可是也不能让她放弃修行进京谢恩了。

大齐重佛尊道,宜宁郡主以皇室宗女之尊去寺院修行,为万民苍生祈福,这是人人称颂的大功德,她这个皇祖母还能怎么做?

太皇太后冷冷地道:“既然她喜欢去寺院,那就一辈子待在那里吧。”

不久,圣旨传到西安,皇帝感念郡主慈善良德,赐宜宁郡主佛珠一串,经书一部,木鱼一只,改封宜宁郡主为善安居士,普渡寺内建善安堂,以做修行之地。

这就是夺了郡主封号了。

从此以后,世上便无宜宁郡主,多了一个善安居士。

既然是御赐的封号,又赐了修行地,除非有圣旨,否则善安居士便要在那里修行一生。

秦王派人护送宣旨太监去了榆林,这时,一清道人也回到了西安。

“先生,本王是不是做错了?”秦王苦笑,他原本只想以修行的名义把宜宁送到榆林,过上几年,宜宁到了要出嫁的年纪,再找上名目回来便是,可是他太过心急,还是低估了太皇太后的狠辣。

“王爷是爱女心切,一时疏忽而已,万万不要自责。如今虽有圣旨,但是郡主是在榆林,千里之遥,京城里还能奈何,这道圣旨不过就是找回面子而已。”

一清道人的这番话,秦王当然也想到了,榆林是他的地盘,太皇太后和杨家的手根本伸不过去,宜宁在榆林还能像在西安一样自由自在,但是郡主的封号却也没有了。

“宜宁是本王唯一的女儿,三岁时本王便为她请封了,她从记事起就是郡主,如今却成了什么居士,真是笑话!”秦王的手里捏着一串小紫檀手串,这是去年寿辰时,宜宁送他的。

“郡主开朗清明,不会拘泥于一个封号的,再说,王爷宠爱郡主,郡主今日所失,王爷他朝定会加倍送给郡主”,一清道人说到这里,目光炯炯望向秦王,忽然曲膝跪地,“一清不才,愿辅佐王爷大业。”

有些事情是你知我知,但是却不会摆在明面上。

而现在,已经到了必须要挑明的时候了。

或许秦王还有所犹豫,毕竟那件事只要决定了,他便是乱臣贼子。

因此,在过去的几年里,秦王想的,也只是占据西北之地,与京城分庭抗礼,一分天下。

而现在,只是关上门来过日子是不行了,太皇太后是要激怒他,趁着他羽翼未丰之时逼他造反,就如当年那样,做好陷阱等着他跳下去。

只不过那时的太皇太后是守株待兔,而现在却是张牙舞爪而来。

一切只是因为如今的太皇太后和杨家比当年更有底气,桂王倒了,豫王倒了,就连威风八面的燕王也死了,而燕王的兵力已尽落入杨家之手。

现在的太皇太后和杨家足以与秦王一搏,他们不用守株待兔,他们只要把秦王逼反,再坐收渔翁之利。

秦王俯身双手扶起一清道人,温声说道:“先生大义。”

一清道人抬头仰望秦王,却没在秦王眼中看到应有的自信,心思急转间,一清道人说道:“王爷定然还是忧心郡主吧,小道倒是有个想法,就是不知当讲否?”

“先生请讲,在本王面前,先生没有当讲与否。”秦王说道。

一清道人眸光中有他这个年纪的人罕有的清亮,宛若星子不染尘埃。

“小道听闻郡主与沈姑娘私下交好,沈姑娘虽然年幼,但是有智有力,王爷,您看不如请沈姑娘赴榆林陪在郡主身边,既能保护郡主,又能与郡主做伴儿,岂非两全其美?”

秦王一怔,他没有想过这个。

他的脑海中浮现出那个精灵的身影。

的确如一清道人所说,若是让沈彤陪在宜宁身边,那是最合适不过的。

可是,秦王忽然不确定起来,他不确定自己能否支使沈彤。

沈彤不是他的手下,甚至于那孩子是想出现时就出现,不想出现时,他竟然都不知道她就在西安。

“此事不急,容本王想想。”秦王说道。

走出秦王的书房,一清道人便看到树下站着的朗月。

看到师傅出来了,朗月远远地躬身施礼,待到师傅走过来,他则默默地跟在师傅身后,谦恭有礼,沉默恭敬。

一清道人看着朗月清秀的面庞,不由自主地想起方才他和秦王的对话,他提议让沈彤去榆林,王爷竟然没有一口答应下来。

宜宁是王爷的掌上明珠,而且在这件事上王爷对宜宁心存愧疚;沈彤虽是沈氏遗孤,可是也不过就是个无依无靠的孤女,她虽然救过王爷,但是却也就是个小孩子而已。

一个小孩子,贵如秦王,原本是可以对她招之则来,挥之即去的。

可是王爷却还要好好想想,再决定是否让沈彤去榆林。

是不想让沈彤去呢,还是他支使不动沈彤?

想到后者,一清道人皱起了眉头。

他见过沈彤,毫无疑问,那个小女娃身上有一种气势,一种令人不可小视的气势。

他没有亲眼见到沈彤制住那些刺客,但是他却知道王爷身边的那名内侍是个高手,而那名内侍死了,沈彤却毫发无伤。

这个小女娃太过诡异了。

而这个小女娃却偏偏出现在西安,又出现在秦王面前。

不能怪他多疑,而是这小女娃身上有太多令人不解的地方。

他让人调查过沈彤身边的人,那四个人虽然都有户籍,而且来历清晰,但是那种东西,对于老江湖而言根本是信手拈来。

沈彤和她的人,都是不应该出现在的人。

也正因此,她才不能留在西安。

第一七七章 天街小雨润如酥

“师傅,为何要让她离开?”

回到住处,得知这件事的朗月不解地问道。

堂屋正中挂着一幅画,画上的人只是背影,衣袂飘飘,仙风道骨,初看似吕洞宾,细看却又不是,因为那人身上穿的并非道袍。

一清道人走到画像前,恭恭敬敬地上了一炷香,拜了拜,这才转过身来,目光炯炯看着面前的徒儿。

“你不想让她离开吗?”

朗月眼底浮现出一抹莫明的神色,他避开师傅的目光,望向面上的仙人,喃喃说道:“只有看到她,我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话音刚落,一清道人的拂尘便落到他的头顶,拂尘轻若鸿毛,扫落之处却如泰山压顶,朗月腿上一软,不由自主地跪了下去。

他只有十岁,还是和同龄女孩差不多的身材,甚至更显瘦弱,一清道人居高临下看着他,只能看到他头上小小的道髻和苍白的额头。

默然一刻,一清道人走了出去。

不知何时,屋外飘起了雨丝,雨润如酥,烟柳依依,

一清道人独自走在雨中,走出了家门,走在西安城的大街上。

城里认识他的人不少,可他认识的人却不多。

一辆宽大的马车在他身边徐徐放缓,一个少年的脸从车帘后探出来:“先生去哪儿,不如上车来,我送你过去。”

少年语声悦耳,如同玉石相碰,听之忘俗。

一清道人抱拳施礼:“道人见过三公子。”

马车缓缓停下,侍从走过来撩起帘子,请一清道人上车。

一清道人本欲拒绝,可是帘子撩起来了,他也只好道声谢,抬腿上了马车。

马车里并非只有周铮一人,萧韧也在,两人分座在茶桌两侧,萧韧的亲随小栗子蹲在下首正在削梨。

看到一清道人,萧韧颔首算是行礼,一清道人早就习惯了萧韧对他的态度,也不着恼,在二人对面坐下。

马车有窗子,镶着西洋玻璃,敞开着,雨丝从外面斜飞进来,落在脸上凉丝丝的很舒服。

马车走得很慢,茶桌上的茶水纹丝不动,一清道人透过敞开的窗子看着雨雾中的街景,想来这两人也没有什么正经事,就是出来观雨景的。

一清道人的头发上还挂着雨珠,半明半暗的车厢里,那雨珠显得格外晶莹,如同一颗颗剔透的珍珠。

周铮微笑道:“先生也是出来赏雨的吗?”

“非也,贫道只是出门没有带伞而已。”

小栗子捧上削好的梨子,梨子切成小块,装在水晶盘里,上面插着牙签。

周铮自己拈起一块,又给萧韧和一清道人分明递了一块,笑着说道:“来,这梨是小七带来的,咱们都有口福了。”

难怪是小栗子在削梨,原来是萧韧带来的。现在不是梨子成熟的季节,可是这梨却汁鲜水甜,倒是难得。

一清道人赞道:“好梨好梨啊。”

萧韧没说话,把一块梨放在嘴里慢慢嚼着,刚刚被周铮哄起来的气氛一下子又冷下去了。

一清道人知道萧韧眼高于顶,整个王府里除了王爷和周铮,就没有几个是他看得上的,因此,也只当没有看到,对萧韧的冷脸视若无睹。

周铮问道:“先生是要去哪里?”

一清道人放下牙签,道:“就是在街上随便走走。”

“先生真是雅兴啊,雨中漫步,雅致得紧呢。”周铮赞道。

“既然就是随便走走,那就和我们一起去个地方吧。”一旁的萧韧忽然说道,声音和他的神情一样冰冷。

一清道人微微一笑,道:“那贫道就讨扰二位了。”

他没有问萧韧和周铮要去哪里,但是他已经感觉出来,今天绝不是偶遇。

萧韧和周铮就是冲着他来的。

一清道人是刚刚回到西安的,风尘仆仆,还没有来得及去得罪谁,他回来后甚至还没有见过周铮和萧韧中的任何一个。

他进府也有几年了,几乎是看着这两个人长大的,说真的,这两人并不是天下父母都会喜欢的那种孩子,从小到大惹事生非的事情没有少做,如果不是秦王隔三差五就把他们扔到军营里打磨,恐怕早就成了西安城里有名的纨绔了。

不过最近两年,周铮和萧韧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个暖得让人害怕,另一个冷得也让人害怕。

当然,害怕的人里不包括一清道人,他对这两人一直是冷眼旁观,从未像其他幕僚一样,在秦王面前苦口婆心“指正”这两人的作为。

他只是默默看着他们,而这两人对他也不亲近,他在秦王面前的提议,他们从不反驳,但是也不赞同,他和他们,就像是秦王府里的两条平行线,各不相干。

所以今天萧韧和周铮究竟是几个意思?

纵然是一清道人胸有沟壑,也想不出来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是萧韧的马车,马车外表朴实无华,车厢里却很舒适,桌椅都是固定在马车里的,茶桌上刻着棋盘,四角挂着掐丝银熏球。

马车穿过一条条街道,路边的景色渐渐模糊,雨越下越大了。

从窗子外面飘进来的雨丝变成了雨点儿,小栗子过来关上窗子,水渍在玻璃窗上化开,如同置身水幕之内,看不清外面的景致,一时不知身在何处。

“二位公子这是要去哪里?”一清道人终于忍不住了,他估摸着马车快要驶出城了。

“随便走走而已,难得一场好雨,春雨贵如油啊,农人们一定很高兴。”这次说话的居然是萧韧。

春雨?农人?

一清道人怀疑萧韧根本就不识五谷,不但他不识,周铮也不识。

两个不识五谷杂粮的公子哥儿,还要为了一场春雨而感慨,这不诡异吗?

“贫道刚刚回来,家里还有些琐事要办,不能陪二位赏雨了,不如在前面让贫道下来吧。”一清道人说道。

“好啊,小栗子,让他们把车停下来。”萧韧说道,听上去并无不快,可能他也觉得这老道无趣,想要快些摆脱掉了吧。

一清道人松了口气,如今秦王只有周铮一子,无论以后还会不会有儿子,只要看在先王妃和先世子的面子上,秦王也会把一切留给周铮,而萧韧则是秦王一手养大,说他是秦王的养子也不为过,秦王对子女极为看重,一清道人还不想招惹这两个小孩子。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蓝色中文网”,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第一七八章 遇上这两个人

周铮摸出一支玉箫,刚刚放到嘴边,萧韧便道:“你等先生下车后再吹吧,你那吓死人不偿命的箫声,也就我能受得了。”

周铮哈哈一笑,却没有把玉箫放回去,反倒是对一清道人说道:“让先生见笑了。”

这就是催他快些下车了,果然,这两个是早就烦他了,说不定已经后悔让他上车了。

原本还以为他们是故意与他遇到,看来是多虑了。

马车终于停下,一清道人抱拳,道:“贫道先行下车了,多谢二位的招待,贫道告辞。”

周铮和萧韧也向他抱拳回礼,比起他上车时,两人的态度全都恭敬不少,一清道人甚至还在萧韧的眼中看到了笑意。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喜怒哀乐全都写在脸上。

外面有撑伞的侍从撩起车帘,一清道人转身下车,可是他的一条腿刚刚踩在车凳上,就傻眼了。

雨下得真大!

虽然没有夏日的大雨滂沱,但是也比他上车那会儿大了几倍。

一清道人有些后悔了,他迟疑着一脚车上一脚凳上没有动,旁边的侍从却客气得过头了,伸手就把他拽了下来!

然后,那侍从撑着伞跳上后面的马车,那辆马车里的显然都是二人的随从们。

一清道人正想斥责这人不懂规矩,忽听马车里传来丝竹之声,这是洞箫,是周铮在吹箫。

箫声并不像萧韧说得那么不堪,甚至于有几分功力,随着箫声,两驾马车一前一后掉头而去。

看着两驾马车离去的背影,一清道人抹一把滴落到眼睛上的雨水,这才看清身在何地。

看不到亭台楼阁,只有远山如黛,烟柳如雾。

景色虽美,但却荒凉,没有车马,没有行人,就连野狗也没有一只。

这里不是西安城,甚至不是西安城外的官道,西安是多朝古都,文人墨客才子佳人不胜繁举,越是下雨下雪的日子,出门赏景的人就越多,就像周铮和萧韧那样,品着茶,下着棋,有的还会带着歌伎,也说不清是奢靡还是高雅。

但是那些人不会来这里,否则也不会看不到车马。

有雨,也有风,风里传来渐渐远去的箫声,吹的是熟悉的曲调,却又叫不上名字。

一阵风吹来,一清道人打个冷颤,春天的雨也是冷的,冷得就像那两个小东西的坏心眼子!

他们是故意遇到他,然后故意把他扔在这里。

一清道人在雨中站了好一会儿,雨天没有太阳,他甚至分不清东西南北。

好在他还能朝着马车离去的方向走,马车会上官道的,只要找到官道,就能搭车回西安了。

也不知走了多久,他忽然发现路上的车辙乱了起来,像是反复辗轧过,而在辗轧的地方,是个十字路口。

一清道人咬牙切齿,这是故意的,那两个熊孩子故意在十字路口让马车反复辗轧,让他无法判断方向。

雨越下越大,一清道人似乎从未在春天遇到过这么大的雨,春天的雨不是若有若无,缠绵婆娑吗?

若有若无是没有的,缠绵婆娑却是有的。

这场雨没完没了,直到天色渐渐黑暗下来,雨仍然再下。

一清道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拦到了一驾送货的骡车,他上了车,哆里哆嗦缩在一堆大桶的缝隙里,不但没有感到暖和,反而更冷了。

冷气袭人,宛若寒冬。

一清道人判断出冷气是从那些大桶里传出来的,黑灯瞎火看不清里面装的是什么,伸手一摸,竟然是冰块!

这是一辆送冰的车!

西安城里的富户们夏天里都要用冰,但并不是每家都有冰窖,大多数的人家都是要买冰的,蓄冰的冰窖都在城外,一到夏天,这些冰便会一车一车地运送到西安。

可是现在不是夏天啊!

“大冷的天,为何要运冰?”一清道人虽然仙风道骨,但是他的不怒自威也是人人皆知的。

但是知道他的也只限于王府里的人,普通百姓却不知道。

比如这两位送冰的伙计。

高胖的伙计大声道:“你觉得是冷天,那是你见识浅,不知道公子小姐们要吃冰镇的鸭梨冰镇的枇杷。这车冰是王府要的,能让你上来搭车,你就偷着笑吧,那么多废话干嘛?”

一清道人忽然想起在马车上吃到的梨子,原来这车冰是王府要的,西安只有一座王府,萧韧和周铮不是让人去送冰,而是让送冰的车刚好带上他!

他是应该感谢他们呢,还是应该感谢他们呢?

正在天香楼吃羊肉锅子的萧韧和周铮不约而同打起了喷嚏,周铮笑道:“一定是一清子在骂你。”

萧韧冷哼:“他骂我就骂我吧,为何你也打喷嚏?”

周铮委屈:“我一定是被你连累了。”

“那假道士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你好心好意派辆车去接他,他还骂你,所以还是我说的对,对他这种人,就不能慈悲为怀。”萧韧吃一口羊肉,又喝了一口酒。

周铮叹了口气,道:“明天他肯定会到父王面前给我们告上一状。”

“告我们什么?”萧韧眨着无辜的眼睛很是不解。

萧韧的睫毛很长,周铮看着他的眼睛,忽然就笑了,小七装起无辜来真有趣,不对,是像一个人。

“小七,你说父王会不会真的听了一清子的话,让沈姑娘去榆林啊?”

其实周铮觉得这个主意也不错,虽然宜宁表面上是去修行,太皇太后还派了二十四衙门的太监过去监工修建那个什么善安堂,可是榆林是自己的地方,岂会让那些人把宜宁治住了,父皇派去的人定会把那些人早早地打发回京城,到时候宜宁还能像在西安时一样,甚至还会更自由,养尊处优,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如果沈彤去了榆林,宜宁就有伴了,她们两人差不多的年纪,在西安时就能玩到一起,去了榆林可以一起骑马,一起逛街,还能跟着樊帼英一起去军营里玩,这在西安时是想都不能想的事。

这两年,父王书房里的事从不会瞒着他,于是周铮很快就得到了消息,刚好遇到萧韧,他就随口说了,结果就这样了。

第一七九章 真正的沈彤

一清道人住在王府的侧院里。

秦王府是按亲王的仪制建造的,原本就很大,后来又在王府一侧建了侧院,侧院是专为带着家眷的官员和门客住的,平日里有府卫巡逻,王府里还派了杂役和老妈子过来,给官员们省下了一大笔费用。

住的人多了,也就有些拥挤,有些官员带着家誊搬出来,但大多数还是留在这里,毕竟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安全,也更省钱。

一清道人只有师徒二人,他们住的院子不大,但是很清净。一清道人在众多仆从里挑了一个婆子和两个七八岁的小僮过来服侍,婆子老实,小僮懵懂。

一清道人回来的时候,远远就看到有人撑着伞在大门口站着。

待到走后,他才看清,那是朗月。

回到屋里,一碗热腾腾的姜汤下肚,又洗了个热水澡,一清道人才缓过劲来。

朗月问道:“您去书院街了?”

一清道人眉头微蹙,他下意识地去看朗月,小小道童,眉清目朗,宛若传说里的仙童一般。

“为何要这样问?”他问道。

面对一清道人的审视,朗月的神情反而坚定起来:“师傅不要去,以后也不要,今天您在王爷面前说的那番话,惹被人深究起来会对我不利,我知道您是为了我好,可是我不需要这种好。”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好,应该是双向的,如果其中一方不需要,那么这种好很可能就会成为双刃剑。

朗月说完就转身出去了。

院子里,雨还在下,春天的雨就是这样,要么不下,下了就没完没了。

朗月站在廊下,看着雨水从屋檐下滴落,他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沈彤?

你要活着长大,只有你活着,我才能活着。

但是我不想看到你,永远也不想。

一清道人病了。

所以当他再次站到秦王面前时,已是三天之后了。

过期的事就像发霉的水果一样,没有人想知道那水果是怎么发霉的,扔掉便是。

因此,周铮没有等来一清道人的告状,他有些遗憾。

那天他和萧韧打赌,如果一清道人告状,萧韧要在天香楼摆一桌,可如果一清道人没有告状,摆酒席的就是他。

恰好宜宁的书信来了,信有两封,一封是给秦王的,一封是给他的。

宜宁在信里说她到的那天,樊帼英率三千兵马在榆林城外迎接,京城来的太监们看到盔明甲亮的兵马,吓得不敢前行。

原本她是要住进普渡寺的,可是太皇太后要在普渡寺建什么慈安堂,这反而帮了她,她不用住在普渡寺里,转而住到了樊家。

宫里来的太监无论如何也不能跟到樊家,樊帼英则派了人在普渡寺督促太监们修建慈安堂,明是督促,实际上则是把那些人看管了起来。

最重要的,榆林很大,很繁华,宜宁表示很喜欢,她整整一天都在逛街,买买买。

信的最后,宜宁把给兄长写信的真实目的表露无疑,她要钱!

尽管如此,周铮还是很高兴。

他让人去请萧韧,连同蒋修杰岳阳几个,大家一起热闹热闹。

可是派去清水巷的人回来说,萧韧不在。

萧韧去找沈彤了。

今天秦王找过他,问起沈彤母亲的一些事,不是大事,只是家长里短。

“若是让你去榆林陪在宜宁身边,你可愿意?”萧韧问道。

沈彤反问:“秦王身边那个道士的提议?”

“你如何得知?”萧韧好奇。

“有人说过,小孩子是能分出善意恶意的,这是本能,因为孩子单纯,只凭本能,而不会受假意营造的一团和气所影响”,沈彤顿了顿,非常肯定地说道,“我是小孩子,这是我的本能。”

还能这样解释?

“那你觉得我呢?”话一出口,萧韧后悔了,她是小孩子,他又不是,他居然把小孩子的话当真了。

“你和别人不一样我可能上辈子就认识你。”沈彤报以一个大大的笑脸,小孩子嘛,要多笑笑。

瞧瞧,连上辈子的话都说出来了,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他可不能被她也带成小孩子,所以不要再继续这个话题,言归正传吧。

“你如果不想去,我来想办法。”萧韧说完又后悔了,他来想办法?这臭丫头的办法难道比他少吗?

所以说以后还是少和她见面吧,改成写信也不错,还能练练字。

“谁说我不想去的?我想去。”沈彤笑意盈盈,不像是在说反话。

“想去?那你娘呢?”沈彤千辛万苦才找到她娘,萧韧可以肯定,若不是为了她娘,沈彤可能也不会来西安。

“我娘留在西安我很放心,普天之下,没有任何地方比西安更让我放心的了。”沈彤快乐地说道。

萧韧立刻明白了,是啊,王爷之所以对遗诏之事只字不提,那是因为沈氏母女就在西安,在他的手心里。

与其强硬地把遗诏要过来,还不如对她们善意相待,她们主动把遗诏交出来,或者不交出来,全都无妨,因为那遗诏别人也得不到。

遗诏在沈氏母女手里是祸,她们却又舍不得丢弃,因为一旦没有了遗诏,她们就没有了最后的依仗。

所以秦王不急不缓,对沈氏母女既不盛情,也不冷落,何况沈彤又是以那种方式走到他的面前,在这里,他是主,沈氏母女是客,沈彤在与不在,黄氏都会过得很好。

换个角度,秦王之所以还要向萧韧问起沈氏母女的事情,那是因为他还无法号令沈彤。

对于当权者而言,越是在他面前从容不迫,进退自如,他越是会把你与其他人区别对待。

沈彤的这步棋走得很正,也很妙。

但是萧韧忽然想到了另一种可能。

不能怪他会多想,因为他见过真正的沈彤。

真正的沈彤不是街坊邻居眼里笑容软软的小女娃,也不是很多人心里的小妖怪,她是那个在护国公府里弃他而去的小坏蛋!

“宜宁什么也不知道,你不要拿她做人质。”萧韧说道。

沈彤离开,黄氏便是秦王手里的人质,而同时,宜宁也同样是人质,她的生死全在沈彤一念之间。

第一八零章 用钱能解决的事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八零章用钱能解决的事闻言,沈彤哈哈大笑,她指着萧韧的脑袋,笑弯了腰,笑得萧韧莫名其妙,他的话有这么可笑吗?

“萧韧,你觉得我是欺负小孩的人吗?”笑够了,沈彤问道。

她不欺负小孩?

好像还真是没有过。

萧韧板着脸不说话了,沈彤忍俊不止,这小孩真有趣。

“你放心吧,不是迫不得已,我不会那样做。”

不会那样做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不是迫不得已”。

如果有迫不得已的原因,她还是会那样做的。

萧韧是来到书院街找到沈彤的,两人站在路边说话,小栗子和芳菲远远站着。

芳菲正咧着嘴在笑,小栗子觉得奇怪,问道:“你笑什么?”

“小姐在笑啊。”芳菲笑着说道。

“你家小姐在笑,你就也跟着笑吗?”小栗子觉得,沈姑娘的这个小丫头可真傻。

“小姐笑了,说明她高兴,小姐高兴了,我就高兴。”芳菲觉得这个小栗子脑子一定是让门给挤了,这都不懂,还要问,有什么好问的?

他们站得远,听不到萧韧和沈彤在说什么,忽然,沈彤转身往回走,芳菲立刻蹦蹦跳跳地迎过去。

“沈彤。”萧韧在身后叫她。

沈彤转身,问道:“还有事吗?”

“上次我见你在读《弟子规》,上面的字你认全了吗?”萧韧问道。

“认全了。”沈彤不明白萧韧为何会问这个,她记得当时他还嘲笑过她。

“嗯。”萧韧点点头,表示他知道了。

沈彤莫名其妙,萧韧十四岁了吧,她好像听人说过,十四五岁的孩子都是莫名其妙的,让他向东他偏向西,萧韧也这样吧。

能够莫名其妙也是好事,前世的她在这个年龄时可不会这样,没有机会,也不敢。

她是这样,辛五和辛拾也是。

“萧韧!”已经走出几步的沈彤再一次转过身来,她发现萧韧还站在原地没有动。

“什么事?”

不知是不是阳光太过明媚,沈彤感觉萧韧的眸子比刚才更加明亮。

“你过来,我和你说几句悄悄话。”沈彤笑眯眯地说道,她感觉自己像个拿糖逗小孩的怪阿姨。

“说什么,这样说不行吗?”萧韧边说边走过来,他感觉沈彤虚张声势的样子像极了以前他府里的那只猫,明明是只猫,还要把自己当成老虎。

待他走近了,沈彤踮起脚尖,凑到他的耳边。

萧韧比沈彤高出一头,沈彤凑过来时,额头碰到他的耳朵,萧韧如同石化一般僵在了那里。

“我走以后,拜托你帮我盯着一个人。”随着压低的声音,沈彤嘴里呼出的热气呵到萧韧的耳朵上,就像有小虫子爬过,痒痒麻麻,萧韧想要偏开头避开,可是脑袋却不听使唤,直到沈彤把话说完,他还如石像一般伫在那里。

“我的姐姐欣妩。”

阿治他们当然也可以托付,但是他们手下暂时没有合用的人,欣妩跟着黄氏住在内宅里,黄氏又是寡居,他们想要盯着欣妩并不容易,与其那样,还不如让他们把精力放在别处。

而萧韧是最合适的。

萧韧是知道沈家还有个小女娃存在的,那个小女娃是跟着黄氏一起来的,据说是黄氏的义女,想来是黄氏在南边收养的孩子,毕竟这世上像沈彤这样的小女娃是少之又少的,因此,萧韧并没有在意。

现在沈彤说让他盯着欣妩,萧韧同样没有讶异,他认识沈彤两年了,无论沈彤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他都不会讶异了,何况只是让他帮着盯梢而已。

“有报酬吗?”萧韧忽然想起被他安放在珍宝阁上的糖桂花。

“死士营的事还没有查清,或许我还能帮你呢。”沈彤笑嘻嘻地说道。

这是耍赖吧,一码归一码不好吗?

“榆林很繁华,西安买不到的东西,榆林也能买到,你到了榆林随便买点什么,就当报酬吧。”

萧韧说完就走了,他走得很快,后来还小跑了起来,害得小栗子在后面狂奔着追了过去。

沈彤觉得十四五岁的孩子真的是太莫名其妙了,好吧,到榆林就给他买点什么吧,免得这孩子别扭起来影响发育,长不成前世的样子。

前世的萧韧高大挺拔,英俊睿智。

又过几日,秦王果真召见了沈彤。

他婉转地提出沈彤可否愿意到榆林小住?

沈彤爽快地伸出一根手指:“一千两。”

秦王想过沈彤会答应,也想过沈彤会拒绝,但是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沈彤会提出报酬。

虽然他也一定会给沈氏母女好处的,但是却没有想过会以这种方式。

不过,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这世上最难还的是人情债。

“好。”秦王说道。

“黄金,黄金一千两。”沈彤补充说道。

秦王有理由怀疑,沈彤一定是看他答应得太痛快,才会狮子大开口临时加价的。

一千两黄金,那就是白银一万两。

即使是对秦王而言,这也不是小数目。

这个小姑娘口气居然这么大,一开口就是一万两。

看他迟疑,沈彤慢悠悠地说道:“王爷,这世上能用银子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最难还的是人情债。”

噗,秦王手里的茶杯在半空中抖了一下,险些溅出水来。

“好,本王答应你。”秦王说道。

他的宜宁可不是金钱可以换来的,即使几个几十个一万两,也比不过他的宜宁。

“那好,成交,王爷选个黄道吉日,我就动身。”沈彤说道。

“你若是不放心令堂,本王就让丁夫人收拾处院子,接令堂到王府暂住。”秦王说道,这也是他计划好的。

“多谢王爷,阿娘住在书院街,有邻里守望相助,也是她住惯的地方,我想她更愿意留在那里,当然,若是王爷能让府里的御医每隔些日子去给阿娘把把平安脉就更好了。”

只是让御医去把平安脉,这是小事,况且,还能以此为机会,正大光明看看黄氏的情况,秦王自是满口答应下来。

次日,一千两黄金,连同一名御医来到了书院街,黄氏直到此时此刻才知道沈彤要去榆林陪伴宜宁郡主。

第一八一章 火儿的久别重逢

“彤彤,这么大的事为何不商量一下?”重逢之后,黄氏从未责备过沈彤,但是这一次,欣妩在黄氏的声音中听出了不悦。

说走就走,还是涉及到秦王,沈彤的主意怎么就那么大呢?

沈彤微笑,声音不紧不慢:“阿娘,是的错,我不该自做主张。”

欣妩没有想到沈彤会主动认错,虽然沈彤从未在黄氏和她面前发过脾气,但是无论大事还是小事,沈彤都是说一不二,这次怎么就认错了呢?

黄氏叹了口气,伸手握住了沈彤的手:“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阿娘知道这是没办法的事,只是你还小啊。”

“阿娘,宜宁郡主和我差不多的年纪。”母亲的手很柔软也很温暖,沈彤有时会很羡慕那些从小到大都被母亲抓住手的孩子。

“什么时候动身,阿娘要抓紧时间给你赶制几身衣裳,也不知榆林那边夏天热不热。”黄氏松开了手,叫了欣妩,去箱笼里翻找料子。

沈彤的手依然保持着刚才的姿势,她的嘴角也依然挂着刚才的笑容,她在炕沿上坐了好一会儿,这才起身出去。

一千两黄金,满满当当装了一箱子,沈彤给黄氏留了一些,自己拿出几块托阿治到钱庄里换成银票随身带着,余下的则让许安四人拿去分了。

许安他们吓了一跳,这不是小数目,他们现有的四间铺子,不吃不喝五六年,也赚不下这么多钱。

“不行,你如果担心放在家里招贼,我给你想办法,总之,这么多金子,我们几个不能收。”许安年长,他便是四个人的代表,他说话,其他三人连连点头。

沈彤正色道:“这箱金子不是我家祖传的,而是秦王给的酬劳,此番去榆林,并非我一个人的事,许大哥路大哥要跟我一起去,双喜哥和阿治哥要留下打理咱们的铺子,还要帮我照顾阿娘,更要留意西安的一举一动,所以,这些酬劳我拿大头,余下的你们平分,有错吗?”

沈彤的话说到这里,许安四人是再也没有不收的道理,可是他们知道,凭他们四个别说从秦王手里拿银子,就连走到秦王面前也是不能。

路友是个直脾气,他从自己分的那一堆里挑出一个十两的金元宝,递给芳菲:“小丫头,给你的,别一天到晚就知道吃,好好侍候你家小姐。”

芳菲吓了一跳,慌忙摆手:“太大了,我没地方放,不要,你还是给我个小银锭子吧。”

众人哈哈大笑,许安和王双喜、阿治也各捡了一个金元宝给了芳菲,芳菲把四个金元宝都推到王双喜面前:“双喜哥,你帮我拿着,别让人偷了。”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

芳菲托付给王双喜的不仅是金子,还有桔子。

比起刚刚被偷来的时候,桔子长大了,也胖了。

沈彤郑重地想了想,才决定把桔子交给王双喜。芳菲是想把桔子带着一起去的,可是沈彤也无法保证在榆林会不会遇上危险,如果有危险,带着桔子太不方便了。

何况桔子还是偷的萧韧的,萧韧又是从宜宁郡主那里得来的。

芳菲把桔子抱到隔壁的时候,王双喜奇怪:“怎么不留下给婶娘做伴儿?”

芳菲道:“小姐说要交给你。”

芳菲觉得自家小姐不把桔子留在家里,应该是担心桔子被妩姑娘悄悄放跑了。

芳菲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这样想,可是她就是这样想了。

几天后,沈彤和许安、路友一起上路,只是和上次南下时不一样,这次多了一个芳菲。

萧韧奉秦王之命同去榆林,既是护送沈彤,也是了解榆林的实际情况。

沈彤四人出了城,远远就看到大路上二十余人的马队,为首的少年鲜衣怒马,神采飞扬,正是萧韧。

火儿看到了萧韧,不等沈彤催它,就撒欢似的跑了过去,它已经有些日子没有见到萧韧了,它想他!

萧韧的目光却都在沈彤身上,和许安几人一样,沈彤只带着一个小小的背囊,这就是她的全部行装了。

她带的东西甚至比他都要少。

萧韧想起宜宁离开西安时,带了整整八车的东西,这还是因为要去清修,精简了再精简。

沈彤应该只带了几件换洗衣裳吧。

火儿没有等到萧韧摸它,有些着急,闷着脑袋就朝萧韧的坐骑追风撞过去,那个讨厌的家伙开,它才是爹爹亲生的。

沈彤吃了一惊,她昨天还说火儿越来越懂事了,就是这么不禁夸。

她连忙勒住缰绳,火儿没能撞飞追风,气得前蹄腾空,马身直立起来。

萧韧吓了一跳,却见沈彤牢牢地坐在马背上,任凭火儿气得跳脚,她纹丝不动。

“火儿,听话!”萧韧怒吼。

爹爹终于看到火儿了,火儿开心地嘶鸣,然后打个响鼻儿,精神抖擞如同撒娇的孩子。

沈彤笑道:“你不要这么大声,吓到火儿了。”

萧韧不屑:“你看它像害怕的样子吗?”

当然不像,火儿高兴极了,又像是憋足了劲儿要和追风斗一斗,一路狂奔,与追风并驾齐躯,萧韧和沈彤二人,远远地把众人丢到了身后。

沈彤心疼火儿年幼,只好对萧韧道:“到前面休息休息吧,火儿这样可不行。”

萧韧也是这样想的,转身号令众人在前面休息打尖儿。

休息的时候,火儿终于得到机会,把马脑袋在萧韧身上蹭了又蹭,鼻涕口水蹭了萧韧一身,萧韧铁青着脸把火儿交还给沈彤,沈彤这才发现,萧韧今天这一身是簇新的,只不过已经被火儿弄成了抹布。

小栗子取了干净衣裳,萧韧换好重又上路,这一次,沈彤让萧韧他们先走,她和许安芳菲他们跟在后面,火儿还是小孩子,力气远不如追风,好在和萧韧亲热一番目的达到,火儿终于安静下来,跑得不紧不慢。

榆林与西安相隔千里,三天后,他们到达了榆林。

樊帼英早就收到了西安送去的六百里加急,在距离榆林二百里处就设了信哨,五十里一哨,看到萧韧他们到了,便哨哨相传,因此,当他们到达榆林时,樊帼英已经带着打扮成小兵模样的宜宁在城外等着了。

第一八二章 郡主的风仪

“彤彤,我真没想到你会来,七哥也来了,就差三哥了!”

宜宁郡主高兴极了,一路上说个不停,一点儿也不像是清修之人。

以前的宜宁虽然也很活泼,可是却不会这么多话,更不会叽叽喳喳,可想而知,她在榆林的日子并不像她在信里写得那般快活。

十一岁的小姑娘,从未离开过西安,也从未离开过亲人,忽然就被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还要面对一大群宫里来的太监们,她过得并不好。

慈安居尚未建好,宜宁郡主暂时住在樊家。

樊家是大族,但是在榆林的就只有樊安城这一支,樊安城除了樊帼英这个女儿,膝下只有一个年方五岁的嗣子。因此樊家宅子很宽敞,不但沈彤和萧韧能住进去,许安他们连同萧韧带的二十名侍卫一起住进去也绰绰有余。

其实自从宜宁郡主到了榆林,樊家都很热闹。

虽然人人皆知宜宁已无郡主封号,如今只是半个出家人,可是正如秦王估计的那样,榆林大大小小的官员以及下面的百姓,没人把太皇太后封的那个劳什么子的居士当回事,在他们眼里,宜宁就是郡主,是秦王的掌上明珠。

可想而知,这些日子樊家有多热闹了,拜帖一筐筐地抬到宜宁面前,要么是这家的老夫人夫人,要么就是那家的奶奶小姐,就连在榆林住了十年的樊帼英都在感叹,她都不知道榆林有这么多官家女眷。

其实这些拜帖之中,只有一半是来自官眷或书香门第,还有一半是富商家的女眷,甚至还有千里迢迢从外地赶来的。

自古以来,榆林不但是兵家必争之地,同时也是商贾云集的繁华之所,素有“小京城”之称。榆林的商人里有榆林本地的,也有从其他地方来此做生意的,更有通过丝绸之路而来的西域人。

除了拜帖,还有礼物。

秦王是王爷,是坐拥雄兵的一方之主,他要养兵就需要钱,因此,他自是不会像那些文官们标谤的两袖清风,无论是官员们的孝敬,还是商贾的馈赠,秦王素来却之不恭。

因此,宜宁郡主来榆林之前,秦王让丁侧妃叮嘱了她很多事,却唯独没有让她不收礼。

来给宜宁郡主送礼的,当然不是求她办事,她一个离乡背井的小姑娘,能给他们办什么事?

无非就是要在她面前混个耳熟眼熟,若是自家女儿能成为宜宁郡主的玩伴,那就是天大的喜事了。

“彤彤,这些东西你会喜欢吧?”宜宁郡主一脸的期待。

她让人搬出来一堆东西,这是她在无数礼品中挑出来的,有几件她也喜欢,可是王妃曾经教导过她,好东西要送给知己,只有把自己喜欢的东西送给人家,人家才能感受到你的诚意。

“郡主,这太贵重了。”沈彤说道。

“不贵重,我们是知己,和我们的友情比起来,再贵重的珍宝也不足一提。”宜宁郡主说道。

沈彤心中感慨,难怪书上说,得民心者得天下,就看秦王对子女的教育就明白了。

沈彤在一大堆礼品中挑了一个镶着珍珠的八音盒,又挑了一柄缀着珠宝的短刀。

“我选这两件。”余下的她全都不要。

“这两件是你选的,这些是我送的。”宜宁郡主让人把箱子锁上,抬到沈彤屋里去。

沈彤再推辞就是矫情了,她便收下。

次日,宜宁郡主便拉着沈彤和萧韧出去逛街。虽然出城的时候,宜宁郡主乔装改扮,可是逛街却没有。

“我就是要让宫里来的那些太监们知道,我在逛街!”宜宁郡主说道。

果然,在普渡寺里监工的太监们,从香客口中得知了这个消息。

“宜宁郡主去逛街了,去了很多家铺子,买了很多东西。”

“听说有西域来的商人捧着宝物在街道上迎接,要把那些宝物送给她呢。”

“宜宁郡主没有白收,她花银子买下来了。。”

宜宁郡主本来是想收下的,不是她看上那些东西了,而是她已经收礼收到顺手了。

沈彤阻止了她。

沈彤对宜宁郡主轻轻摇摇头,低声说道:“给他们金银,你不缺这些珠宝,但是他们缺少你的称赞。”

于是在大街上,宜宁郡主端坐马上,对捧着珍宝的西域商人说道:“你们远道而来着实辛苦,这些珍宝都很贵重,我很喜欢,我想各家铺子看到这些珍宝,一定也会给你们一个好价钱。”

说完,宜宁郡主就让随从拿出银票,买下了那些珍宝。

西域商人欣喜若狂,虽然宜宁郡主没有白收他们的礼品,但是他们此刻转身,榆林城乃至整个西北的商铺都会愿意与他们合作,买下他们带来的货物,大家闺秀和有钱人家的太太们,会以拥有这些珍宝为荣。

榆林城里的百姓们更是称赞郡主高风亮节,他们在戏文里看惯了贪官,却是第一次见到花银子把送到面前的礼品买下来的人,何况这个人还是女子。

但是她又不是普通女子,她是郡主,是秦王的女儿。

“郡主来榆林是要为天下苍生祈福的,她真是活菩萨啊。”

“听说太皇太后因为这事把她的郡主封号都给撸了呢。”

“为什么?太皇太后不高兴郡主为天下苍生祈福吗?”

普渡寺里的太监们从香客口中听到了百姓们的议论,开始时他们又惊又怒,后来这些议论越来越多,甚至有的香客认出他们是宫里来的太监时,不但丝毫不惧,还拉着他们询问,太皇太后和皇帝是不是平时都不拜皇帝的?

这里不是京城,这里是天高皇帝远的榆林,这里的百姓只认秦王,他们不敬太皇太后和皇帝,当然更不会把他们这些宫里来的太监放在眼里。

太监们从惊怒变成了害怕,他们恨不得立刻离开榆林,离开西北,离开秦王的掌握。

“可是回到京城,要不要把这些事情禀告太皇太后啊?”一名太监哭道。

“当然不能,我们是太皇太后的人,没有制止这些事情的发生,我们就是罪人,是要被惩罚的。”

太皇太后派来的人当然不仅仅是他们这些只会当监工的太监们,除了他们,还有乔装改扮尾随而来的飞鱼卫。

榆林城里发生的事,太皇太后是否得知无人知晓,但是西安城里的秦王却已经知道了。

第一八三章 汪太医

樊安城、樊帼英父女每个月都会有六百里加急的书信送到秦王府,加之萧韧手下也有人在榆林,秦王对于榆林的事可谓了如指掌。

但是自从宜宁郡主去了榆林,榆林的信便如雪片一般飞过来,事无巨细,详详细细。

秦王哈哈大笑,太皇太后万万不会想到,她的一次泄愤然成了西秦的助力。

幕僚李思南抚掌道:“郡主秀外慧中,行事端方,也是王爷教导有方啊。”

其他幕僚也纷纷附和,话虽如此,但是大家心里都有数,王爷定然是给郡主身边放了人,否则郡主一个十一岁的小孩子,岂能做出这一番举动。

只是不知道是谁,府中幕僚的去向都知道,没有人去榆林,莫非是先王妃留下的嬷嬷?

一清道人像往常一样,背脊挺得笔直,在幕僚们的赞扬声中,他一言不发,事不关己。

幕僚们早就习惯他的做派,这假道士恃才傲物,一向如此,不去看他就不会堵心。

可是秦王的目光却看向了一清道人,他说道:“先生大才啊,本王佩服!”

秦王当然不是只凭一清道人的三言两语就让沈彤去了榆林,这是他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但是对于幕僚们的出谋划策,只要有一分的成功,秦王从来就不吝十分的夸奖,赞美永远会使人愉快,它如阳光,令人舒适。

众人不得不向一清道人看过去,只是不知道这件事和一清道人有什么关系。

一清道人却不想在这件事上细说,秦王不在乎把沈彤捧出来,可是他却不想。

一清道人深施一礼,谦逊道:“王爷过奖了,还是王爷和王妃教导有方。”

虽然和李思南等人说的话如出一辙,但是不同之处在于,这是秦王称赞之后的自谦,而其他人则是盲目献媚而已。

秦王让人去请太医。

秦王府里有三位太医,他们都是太医院出身,医术高超,秦王召见的是擅长千金科和儿科的汪太医。

每隔十日,汪太医便去书院街的沈家,给黄氏诊平安脉。

今天汪太医刚从沈家回来。

秦王问道:“沈太太身体可好?”

“回禀王爷,沈太太有阴虚之症,但脉象平稳,并无大碍,只要日常注意调养便可。”汪太医说道。

秦王点点头,问道:“是不是和丁夫人的病症相似?”

“是。”汪太医道。

秦王对汪太医道:“本王记得丁夫人曾说用你的方子制的丸药很不错,你就再拿那个方子制些丸药,给沈太太送去吧。”

汪太医应声退下,走出书房,刚刚走上刺槐夹道,一个少年就从树后跳了出来,把汪太医吓了一跳。

“哎呀,是大饼小哥儿啊,让你吓死我了。”

少年十五六岁,笑的时候露出一对可爱的酒窝:“汪太医,上次你借我二两银子应急,现在我宽裕了,请你吃老白家的泡馍,你不要爽约啊。”

大饼说完就像他来时那样,跳到一片刺槐后面跑开了,汪太医继续向前走去。

从王府出来,汪太医回家换了身衣裳,就带了自家小儿子去了老白家。

老白家在西安城很有名,据他们自己说,几百年前的谢皇后还在西安时,最喜欢吃他们老白家的羊肉泡馍,后来谢皇后去了京城,还曾经让他们家去京城开铺子,白家祖宗故土难离,留在了西安城。

同样的故事同样的版本,还有孙记的肉夹馍,同样也是故土难离,没有跟着谢皇后去京城。

西安城里历来不缺皇帝皇后的传说,这些事是真是假无从考证,说的都是几百年前的事,真真假假全凭两片嘴,但是老白家和孙记的生意却是真的好,汪太医每次来这里都要排队。

今天不用,因为约他来这里的是大饼。

大饼是七少的人,和小栗子一样,都是从小服侍七少的。

老白家只有一个雅间,大饼就坐在那里。

汪太医穿过一大堆站着等位子的人群,昂首走进雅间。

“汪太医,快坐下。”大饼笑嘻嘻地说道。

汪太医把四岁的小儿子抱到椅子上,在铜盆里净了手,一边掰馍一边压低声音对大饼说道:“我给沈太太诊脉的时候,欣妩姑娘都在一边很认真地听,后来还取了纸笔,把我叮嘱的话全都写了下来,很是细心。”

“还有呢?”

大饼也在掰馍,汪太医连半个馍还没掰完,他已经掰完了一个,汪太医看着他碗里那些小石子大小的馍块,在心里直叹气,真是浪费啊,哪能这样掰呢。

“上次我去沈家的时候,来应门的那个婆子现在可能不在了,今天换成另一个了。”汪太医一边说一边把馍掰成指甲盖大小,他不厌其烦,如同在做一件极享受的事。

“换人了?换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大饼问道。

“三十出头,很俐落,男女有别,我没好意思去看她的相貌,但是她不是陕西人。”汪太医说道。

“你能确定他不是陕西人?”大饼好奇。

“唉,王爷来陕西就藩时我就跟着来了,一晃也快二十年了,是不是陕西人,我一听口音就知道,她那口音,分明就是外地人硬说陕西话,尾音软绵绵的,绝对不是西北人,也不像是北直隶的,倒像是江南来的。”

汪太医终于掰完馍,高声叫来伙计端走,待到伙计出去,汪太医一抬头,就看到大饼还在看着他,眼睛亮晶晶的,分明还在等着下文。

“没了,就这些。”汪太医没好气地说道。

“你去了一个时辰,就看到这点事儿?”大饼不甘心。

“沈家都是女眷,我一个男人,连话都不能多说,更不能多做停留,能看出这些已经不容易了。”汪太医说道。

两天后,已在回程路上的萧韧便接到了大饼送来的消息,萧韧立刻让人送去了榆林。

沈彤刚从普渡寺回来,宫里来的太监们闹着要回京,说怕回去晚了,赶不上回宫里过中秋。

芳菲把萧韧送来的书信交给她,沈彤嘴角溢出一抹笑容。

她离开西安刚刚半个月,欣妩就等不及了?



第一八四章 刘嫂子

家里原先的婆子是原先一家铺子里的,那家铺子以前的东家是外地人,吃住都在铺子里,请了一个婆子做饭打扫,缝缝补补,后来铺子卖给了许安和沈彤几个,他们不在铺子里吃住,也就用不上这婆子了。

沈彤见婆子手脚麻利,又是西安当地的,有儿有女,老实可靠,就让她来家里帮佣。

婆子在沈家做了一年多,沈彤对她很满意,黄氏也夸她做事俐落,人也干净。

没想到,这人说换就给换了。

沈彤给阿治写了信,让阿治去找这个婆子问一问。

婆子是西安本乡本土的,去年大儿子成亲,沈彤几个都随了份子,阿治和芳菲还去她家喝了喜酒。

几天后,沈彤收到了阿治的信。

婆子出门买菜时,被一辆送菜的骡车撞到,一条腿断了,撞人的赔了银子,婆子也只好认倒霉,但是沈家的工是不能做了,儿媳妇去沈家辞工时,黄氏还多给了三两银子让她好好养病。

她这种帮佣的,一个月的薪水也只有一两银子,伤筋动骨一百天,她的腿断了,至少三个月不能出去做事,黄氏给的三两银子足够她耽误的工钱了。婆子很感激,夸黄氏是菩萨心肠。

许安和路友来了榆林,家里只有阿治和王双喜,他们的宅子就是在沈家隔壁,家里也有帮佣的婆子,那婆子的家就在书院街上,趁着沈家新来的婆子去杂货店时和她搭上了话。

那人自称姓刘,去年徐世基兵变时她男人被进城的兵马杀死了,她的娘家早就没有什么人了,只有一个亲戚在西安,于是她就带着儿子来西安投亲,如今儿子已经进了学堂念书,她出来帮佣赚点花销。

问她是怎么来的沈家,刘嫂说是在街上找零工时,听人说起这家的婆子被骡车撞了的事,于是就自己找上门来,刚好这家的太太小姐也正为这事着急,一眼相中她,就让她留下来了。和先前的婆子一样,刘嫂平时不住在沈家,早上来晚上走,每个月的工钱是一两银子。

沈彤看信的时候,许安、路友和芳菲都在。

沈彤没有瞒着他们,把阿治的信念给他们听。

许安皱眉,说道:“这件事也太巧了些,若是还能找到那驾撞人的骡车倒是还能查一查。”

芳菲撇嘴:“在大街上撞人,众目睽睽,又是赔了不少银子,做得滴水不漏,就是告到官府也不会管了。阿治哥若是觉得可查,一定会找他们的,没找就是不可查呗。”

路友哈哈大笑,指着芳菲道:“没看出来啊,你这小丫头心眼儿不少,快赶上叔叔我了。”

芳菲得意洋洋:“小姐教的。”

沈彤道:“就如芳菲所说,这件事做得滴水不漏,查无可查,所以我们才不能掉以轻心。”

这件事虽然发生在沈家,但是五人同气连枝,现在沈氏母女的身份在秦王面前是过了明路,可是许安四人却不行,他们是死遁的飞鱼卫,稍有不慎就会招来杀身之祸,这件事情,即使沈彤不查,他们也会查下去。

许安沉声道:“要不我回西安看看吧。”

沈彤摇头:“你回去就是打草惊蛇,假如刘嫂子真是别有用心而来,一时半刻也不会动手,别忘了,如今我娘可是由秦王府照拂的,秦王府的太医每隔十天就会来一次,阿治和双喜又住在隔壁,除非她和她背后的人做了案子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西安,否则就是逃无可逃。”

这也是她向秦王请求让太医去给黄氏诊平安脉的原因之一。

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

这也是她给秦王的一颗定心丸。

我的母亲在你的手上,你的人能出入她的周围,当然也能牵制我。

最好的保护其实也是另一种控制。

沈彤道:“我现在就给阿治写信,让他不要再查,以免打草惊蛇。”

路友不解,道:“不让他查下去了?就不管了吗?”

沈彤道:“他还能查什么?去查刘嫂子的亲戚和儿子吗?肯定查不出一点儿问题,与其在他们身上浪费时间,还不如想别的办法。”

沈彤写了两封信,一封信是写给阿治的,另一封信则是写给萧韧的。

两封信放在同一个大信封里,送去交给萧韧。

送信的是樊帼英军营里的人,马不停蹄把信送到了萧韧手中。

萧韧对那人道:“你不用等回信了,先回去吧。”

待到那人走后,他叫来大饼:“从今以后,你就负责往榆林送信,再从榆林把回信带回来。”

大饼抓抓脑袋:“汪太医只喜欢和我说话。”

他走了,汪太医那里谁来负责,再说,他又不是鸽子,怎么就把送信的差事交给他了,随便一个小兵就能干的事。

“汪太医只是喜欢吃老白家的泡馍而已,换上谁去约他,他都会喜欢说话的。”萧韧冷冷地说道。

大饼垂头丧气,看着跟在七少身后狐假虎威的小栗子,他咕咕两声,当信鸽去了。

汪太医再去给沈太太诊平安脉时,身边多了一个医婆。

医婆姓史,爱说爱笑,汪太医告诉沈太太黄氏,史医婆和他沾亲,他虽然擅长千金科和儿科,可是男女有别,有些事情多有不便,因此便时常让史医婆跟着一起来给女眷看病。

黄氏感叹汪太医想得周到,第一次见面,还给了史医婆一包香料。

史医婆很快就和黄氏混熟了,告诉黄氏,若有哪里不舒服,无论是黄氏还是欣妩,随时打发人去叫她过来,她家相公就在宝安街上开药店。

原来是药店娘子,难怪通医术。

史医婆为人热情,不但通医术,她还懂药膳,亲自指点刘嫂子做药膳,一来二去,和刘嫂子也混熟了。

榆林普渡寺的慈安堂快要建好了,趁着宜宁和沈彤都还在樊家,大饼风尘仆仆地赶过来,满面风霜,满头大汗,宜宁郡主见了,忙让人端来点心零嘴儿,沈彤则给了他一双新鞋子,鞋子是榆林最大的铺子买来的,一双卖到五两银子。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蓝色中文网”,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第一八五章 有酒窝的大饼

这是大饼第二次来送信了,他已经爱上了这个新差使。

自从做了信鸽,萧韧给大饼配了两个手下。

第一次来榆林的路上,大饼很沮丧,他问手下:“你们说说,七少是不是嫌弃我了?”

“怎么会呢,饼哥儿想多了。”手下异口同声。

“那为啥不让小栗子当鸽子啊?”大饼不服。

“因为饼哥儿比栗哥儿长得好看啊,您笑起来有酒窝儿,栗哥儿没有。”手下说道。

大饼想想也是,他有个人风格,小栗子没有,所以七少才会把送信的差使给了他。

至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大饼没去想,也懒得想。

今天是第二次来榆林,他带来两封信,一封是周铮写给宜宁郡主的,另一封是萧韧写给沈彤的,送了信,拿了赏赐,大饼在洒着花瓣的香汤里美美洗了个澡,然后吃着宜宁郡主赏的点心,试穿沈彤送他的新鞋子。

“这鞋子漂亮吧?”大饼晃着脚丫。

“漂亮,还绣着金丝银线呢。”手下一脸艳羡。

大饼愉快极了,长得好看又有酒窝儿,这差使当然是他的,一定要是他的,轮也轮不到小栗子。

外面传来敲门声,手下跑去应门,门外站着的是沈彤的丫鬟芳菲。

“哎哟,是芳菲姑娘啊,进来坐,进来坐。”手下连忙陪笑。

芳菲笑道:“我不进去了,大饼哥哥,我家小姐请你过去。”

大饼连忙起身,说道:“沈姑娘的回信写完了吧,这么快啊。”

芳菲笑而不语。

大饼心里有些遗憾,他还想在榆林逛逛呢,沈姑娘既然把信写完了,那他明天就要回西安了。

大饼住在樊家前院里,穿过月洞门,便是女眷们住的后宅,不过樊家是将门,没有太多讲究,樊帼英偶尔也会在后院会见手下将官,因此,大饼顺顺当当就进来了。

沈彤没和宜宁郡主住在一起,她住在隔壁小院里,大饼进来的时候,她坐在石桌前,她穿着淡红的衫子,金色的阳光洒在她的头顶肩头,如同镶上一道金边。

“沈姑娘,您给七少的回信写好了啊?”大饼笑出了酒窝。

“我还没有写,有点事想要问问你。”沈彤说道。

原来不是让他来取回信的,那么明天就能在榆林逛逛,买双西域人的织锦袜子,好鞋配好袜。

想到这里,大饼的酒窝儿更深了。

“沈姑娘,您只管问,大饼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不过大饼这阵子很少在西安,有些事怕是也不知道呢。”

也就是说不是他不想说,而是他不知道。

沈彤似是没有听出他话里的推脱,轻声说道:“萧将军在信里说,你和小栗子不同,小栗子跟着他进进出出,最常去的是军营。而你和小栗子恰恰相反,除了军营以外,西安城里的事情就没有你不知道的,所以他才让你来给我送信,还说想要知道什么,只管问你就是了,他说你的话是最多的,”

大饼终于明白了,七少之所以让他当信鸽,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而是他话多!

大饼抬手抹了把眼泪:“沈姑娘信任大饼,大饼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沈彤噗哧笑了:“赴汤蹈火那倒不用,我就是问你几句话而已。”

大饼又抹了一把眼泪:“沈姑娘对大饼太好了,大饼结草衔环也报答不了。”

沈彤又笑了,萧韧派来的人真有趣,嗯,比萧韧有趣多了。

“茅家学堂你听说过吗?据说是一家小学堂。”沈彤问道。

大饼想了想,啪的一声拍了下巴掌:“沈姑娘说得没错,茅家学堂的确是一家小学堂,在那里读书的都是蒙童,西安城里知道他们的人不多,大饼却是知道的。他们虽然挂着茅家的名头,可是和茅家早就没有关系了。前朝的时候,茅家出了一位举人和两位秀才,为了鼓励族中子弟读书入仕,就办了族学,便是叫茅家学堂。后来兵荒马乱的,茅家人死的死走的走,别说学堂了,就连茅家的族人都不知哪里去了。直到去年的时候,大饼有次在街边喝粥,看到几个小孩子在玩耍,就和他们说笑话,然后才知道他们都在茅家学堂念书,据说开学堂的先生是外地来的,姓左不姓茅,之所以叫茅家学堂,是因为学堂所在的地方,和当年的茅家学堂是在一条街上。”

“姓左的先生?”沈彤问道。

“是啊,姓左,大饼觉得这个先生也太没道理了,放着自己的姓不用,改用别人的,就到茅家学堂附近转了转沈姑娘,大饼可不是闲得没事干啊,在西安时,大饼平时是很忙的。”大饼连忙自辩。

是啊,沈彤相信大饼决对不是闲得发慌才去和街边的小孩子说话,更不会随随便便就去打听一家不起眼的学堂的。

大饼是萧韧的亲随,也是萧韧的眼线。

萧韧的信有两封,一封是写在纸上的,还有一封就是大饼,大饼就是能说话的信。

刘嫂子的儿子就在茅家学堂念书,那孩子十岁左右,和她差不多的年龄。

“你见到左先生了?”沈彤问道。

“左先生是真的先生,张口闭口之乎者也,穿粗布袍子,手上的扇子却是象牙骨的,他用来拿扇子的手,骨结粗大,青筋暴起,想来写字也是件极辛苦的事。”大饼说道。

“左先生是去年来西安开学堂的,去年什么时候?”沈彤问道。

“去年的夏天,比现在稍晚一点。”大饼很肯定。

去年夏天啊,沈彤当然记得,那时她刚回西安不久。

不是她一个人回来的,她还带回了阿娘和欣妩。

“左先生有朋友吗?读书人都喜欢和朋友一起吟诗作对吧?”沈彤又问。

“和左先生来往最密切的朋友就是刘嫂子的亲戚,他姓高,是刘嫂子的娘家表叔,来西安十年了,有妻子和两个儿子,最小的儿子和刘嫂子的儿子差不多的年纪,他家是开笔墨铺子的,左先生常到他铺子里买纸笔,一来二去就成了朋友。”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蓝色中文网”,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第一八七章 目光放远

前世,辛五比沈彤进死士营的时间早了三天,辛拾则比她们晚了十来天。

据说在那之前,死士营折损了不少人,因此那段日子补充了很多新血,他们三人就是那时来的。

当然,沈彤是过了很久以后才知道这些事情的,她有病,她一直在养病,她只认识辛五,别人都不认识。

她第一次和辛拾说话,是在演武场上,因为她的缘故整个辛组都被拖了后腿,辛组的人一起被罚在太阳底下扎马步。

她累得不成,没过一会儿就瘫倒在地上,这个辛拾走到她面前,狠狠地骂道:“废物!”

辛五抢上前来,把辛拾推开:“辛六有病,你不能怪她。”

辛拾冷冷地道:“竹子有枯枝,一刀砍了便是,像她这种病殃殃的废物,本就不该活着。”

辛五斥道:“她的生死不是你说了算的,你以为你是谁?我是辛五她是辛六,你是辛拾,论资历,你还不如我们,猪狗不如的东西,给我滚一边去!”

被辛五骂猪狗不如,辛拾大怒,挥拳就向辛五打来,他们已经进营一年了,不但学过武功,而且也都跟着成年死士出去做过任务,即使还没有亲手杀过人,可也已经见过生死,他们不是普通小孩,他们出手就是杀招。

还是闻讯赶来的教习把他们拉开,每人给了十鞭子,那也是辛五第一次为她出头。

也就是从那次开始,她付出了比别人十倍的努力去练功,她不再给辛组拖后腿,辛拾对她的态度也渐渐好了起来,虽然不似她和辛五那么亲密,但再也没有打过架。

辛拾是个执拗的人,他也是个矛盾的人。

故人相见,虽然只是一幅画像,但是沈彤看得很认真,她仔细端详着画像上的辛拾,不,现在他叫刘小安,和高小富高小贵一样,都是既平凡又土气的名字,即使在街上被他叫起,都不会引人注意的名字。

“小姐,这人也不是很好看啊?”沈彤看画,芳菲看看画又看看她,说道,“奴婢先前还以为这是七少的画像呢,七少多好看啊,为什么不把他的画像送给小姐呢?”

沈彤的注意力都在画像上,没有理会芳菲的絮絮叨叨,直到听到她说的最后一句,沈彤才抬起头来,疑惑地望向芳菲:“我要七少的画像干嘛?”

“小姐挂起来看啊,七少好看啊。”芳菲很认真地说道。

沈彤被这小丫头给逗乐了,她笑道:“那你到街上逛逛,买幅好看的画回来挂在墙上吧。”

屋子的墙上光秃秃的,也是该挂幅画了。

芳菲开心地答应,出去叫上宜宁郡主的丫鬟巧儿,一起出去逛街。

搬进普渡寺里三天了,她们都是十一二岁的小女娃,活泼好动,何况榆林这样繁华,她们早就想出去逛逛了。

两人刚刚走出普渡寺,就遇到了大饼。

大饼正在普渡寺外面的小摊子上吃白糖糕,看到她们,便也给她们每人买了一块。

“二位姐姐,怎么有空出来了啊?”大饼问道,明明他比芳菲和巧儿还要大上几岁,可是这声姐姐叫出来,却是脸不红心不跳。

巧儿和芳菲吃着甜甜的白糖糕,听着好看的大饼哥哥叫她们姐姐,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异口同声说道:“我们去逛街,大饼哥哥一起去吧?”

大饼的眼睛亮了起来,他最喜欢逛街了,在西安的时候,他每天就是逛街,自从做了信鸽,他便很少有机会逛街了,街上时兴什么,他全都不知道。

“好啊,我对榆林不熟悉,还请两位姐姐带路呢。”大饼笑出了两个酒窝。

芳菲和巧儿笑眯了眼睛,巧儿用胳膊肘撞撞芳菲,芳菲嘻嘻一笑,大饼让她们带路,可是找对人了。

普渡寺是尼姑庵,许安和路友不方便住在这里,再说这两人日日都要喝酒吃肉,自是也不想住在普渡寺里。

他们在离普渡寺不远的地方租了一间小院子,根据阿治提供的线索,暗中查访蓝师傅的事情。

今天两人一出门,就看到了芳菲,然后他们看到了大饼。

大饼来了,那就是西安的信到了。

两人顾不上别的事,直奔普渡寺找沈彤。

沈彤刚刚把那个多嘴多舌的小丫头打发出去,许安和路友就来了。

沈彤没有瞒他们,把萧韧提供的左乾和高子和的情况告诉了他们,又拿出了那幅画。

“画上的孩子是名死士,他和假县主、平婆子那些人是一路人,都是死士营的。”

沈彤既然把死士营的事情告诉了萧韧,自是也不会瞒着许安他们,何况许安和路友在南边是真刀真枪和平婆子对上过的。

“这么小的孩子?这也太小了吧,他能干啥啊,能杀人吗?”路友说道。

沈彤解释道:“死士是从小培养的,也是从小就执行任务。年纪小武功低的死士,可以负责引开目标的注意力,配合年长死士的行动,也可以像刘小安这样,假扮成成年死士的儿子女儿或者小厮,很多时候,带个孩子在身边,更能不引人注意,谁能想到一个牵着孩子的女子会突然拔出刀来扑上去呢?”

“明白了,这小孩子就是给那个什么刘嫂子做掩护的,这帮杂碎,看老子回到西安不宰了他们!”路友骂道。

沈彤却看向许安:“许安叔,高子和在西安十年了,左乾是去年夏天来的,刘嫂子带着刘小安是后来才过来的。若说他们是为了我们而来,我是不认同的。毕竟,我们自己才清楚,来西安的事是临时决定的,高子和不可能会在十年就算出这件事来的。”

沈彤这样说,是要让许安把思绪放得更远更广,不要总是盯着自己的脚下。

高子和来了十年了,他早就变成地地道道的西安人了,如果不是因为他和刘嫂子是亲戚,沈彤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位开了十年笔墨铺子的老板,居然是一个暗线。

如果那天她没有把假县主治住,假县主情急之下,会不会也用到这些暗线呢?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蓝色中文网”,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第一八八章 跟对了

很多时候,看似毫无关系的人和事,会因为某一个并不起眼的暗线全部串连起来。

许安没有说话,他还在盯着刘小安的画像。

忽然,他一拍大腿,对沈彤道:“我就说看着这小子面熟,我想起来了,当日徐世基兵乱时,这小子曾经出现在岳州,你们还记得曾经有小乞丐在街头诉说青龙镇的惨事吗?什么老掌柜会当场杀死,什么老字号的铺子被抢光烧毁,这个刘小安就是那几个小乞丐中的一个。”

沈彤当然记得这件事,这几个小乞丐在岳州掀起轩然大波,汇集在岳州的游民们惊恐万分,对徐世基恨之入骨,徐世基险些失了民心。

沈彤没有见过这几个小乞丐,但是许安是查过这件事的,他也见过其中两个小乞丐,而画像上的刘小安,便是其中一个。

沈彤笑道:“原来他早就出现了,只是可惜我没有遇到他。”

直到此时,沈彤才终于确定了一件事,徐世基起兵的背后,也有死士营的影子。

“看来,这位后晋之主还真是忧国忧民啊,在河南制造混乱,又帮着太皇太后刺杀秦王,这还只是我们肉眼可看的?”

许安道:“或许去年江南道上那位侍朗大人,死得莫名其妙,现在看来,他也许是被死士营的杀掉的。“

那件事当时非常轰动,更让人心惊肉跳。

沈彤略一沉吟,对许安和路友道:“从明天开始,你们乔装改扮去查那件事吧,不要再来普渡寺,我每天都会让芳菲去逛街,你们要找我,就买个糖人送给她。”

其实芳菲喜欢吃的是冰糖葫芦,只要芳菲出门,肯定会买上一根,所以还是给她买糖人吧,免得那丫头吃得美了,误以为那是她自己买的。

晚上,大饼回到樊家,和许安路友一样,他也不想住在普渡寺,便依然住在樊家。

大饼一进屋,就重重地倒在床上,他快要累死了。

他终于明白那两个小丫头的相视一笑是什么意思了。

她们在说,瞧瞧,来给咱们花钱加拎包的大傻子来喽!

这一路上,她们很开心,而他很累,真的很累,鬼才知道她们为什么会买那么多东西,又是吃的又是玩的,有给主子买的,也有给自己买的,还有别人让她们稍带的,总之,这些东西全都是大饼一个人给她们背回去的。

“饼哥,沈姑娘的丫鬟都买了什么啊?”一名手下问道。

“说是要买幅好看男人的画,给她家小姐挂在墙上,于是我就陪着她走啊走、转啊转,也不知道去了多少家铺子和小摊子,她全都看不上。”大饼苦着脸,打死他也不陪女人逛街了,像芳菲这样的小丫头也不行。

这时,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手下打开大门,门外站着的是樊帼英的一名丫鬟。

丫鬟道:“大饼少爷,沈姑娘请您明天早晨辰正就到寺里,她有话要问你呢。”

大饼依然躺在床上,他晃晃脚,有气无力地说道:“告诉沈彤,只要我还有一息尚存,哪怕是爬着,也要爬到沈姑娘面前的。”

小丫鬟被抢逗得笑出了声,道:“明晨辰正,大饼少爷千万莫要忘记了才好。”

大饼不会忘记的,七少让他来榆林,而不是让小栗子来,其实就是要让他在沈姑娘面前说话,说那些沈姑娘感兴趣的话。

想到这里,大饼精神抖擞,辰正时分,他准时出现在沈彤面前。

沈彤道:“西安城里最大的戏完子是哪一家?”

“彩云飞。”大饼不加思绪。

“彩云飞,这不像是给铺子取的名字啊。”沈彤感慨。

“这的确不是铺子取的名字,彩云飞是戏园子,在西安城里很有名。”大饼说道。

沈彤道:“最近彩云飞有什么戏?”

大饼道:“彩云飞是戏园子,最近有个小坤班来了西安,这个班子很有趣,班子里只有女的没有男的,生旦净末丑全都是女的。小坤班在戏园子里人缘也好,彩云飞和小坤班还签了一纸合约。”

沈彤听得云山雾罩,道:“你是说这个小坤班有问题吗?”

大饼说道:“有没有问题大饼不知道,但是这个班子是从南边来的,到了西安以后,她们轻而易举就唱红了。”

“你回去以后查一查这个小坤班。也顺便查查彩云飞。

沈彤给萧韧写了回信,依然是稚嫩的笔迹,显然,她没有用他送过去的字帖练字。

沈彤在信里也提到了彩云飞和小坤班。萧韧觉得这并非是巧合,沈彤一定是想到了什么。

大饼却是一回到西安就几乎住在彩云飞了,这也是他最擅长的。

没过多久,便有很多人都知道,大饼喜欢看戏了。

他连看了三天戏,什么也没有查到,至于那个小坤班,他更加查不出来了。

眼看就要去榆林了,大饼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忽然,这一天,大饼在彩云飞看戏的时候,他看到了高子和。

高子和是开笔墨铺子的,平时他很忙,即使是和小坤班有旧情,也不会关了生意把到这里来。

看到了高子和,大饼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高子和显然没有想到会有人盯着他,他刚刚坐下不久,就有一个抱着书本的孩子走了过来。

那个孩子就是刘小安。

大饼很激动,他没有靠近,远远地看着一大一小两个人并排坐着,和很多人看戏的时候是一样的,他们时而高声叫好,时而又和周围的人小心交换,大饼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是想来也都是和唱戏有关的事情。

高子和显然很喜欢这个亲戚家的孩子,他带着刘小安听完戏,还带他到酒楼里喝了酒,刘小安也很听话,高子和给他买东西,他全都道谢了。

待到小坤班的戏唱完了,高子和便带着刘小安去了后台,半个时辰后才知道他们回来了。

大饼又等了半个时辰,才看到高子和和刘小安从后台出来,哼着小曲回家去了。

大饼不知道沈姑娘为何会想到彩云飞,也不知道她为何会让他盯着小坤班,但是事实证明他跟对了。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蓝色中文网”,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第一八九章 一出好戏

几天后,清水巷蒋大将军的夫人办堂会,请了小坤班进府唱戏。

蒋夫人是出名的戏迷,她不但爱听戏,自己也能唱上几断,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蒋双流受夫人影响,也喜欢听戏,这次他回西安,蒋夫人便让人去请小坤班。

如今小坤班正当红,据说请他们进府唱戏的已经排到下个月了,蒋家派人去彩云飞请小坤班时,原本还想多出点银子,没想到小坤班的班主一口答应下来,蒋家派去的人回来复命,蒋修杰趁机恭维蒋夫人:“阿娘,您在西安这些夫人们的圈子里,是越来越有威望了。”

蒋夫人白他一眼,冷哼道:“兔崽子,阿娘可是全都答应你了,你说吧,去不去相看?”

蒋修杰十七岁了,前阵子蒋夫人挑来选去,看上了永丰梁千户的侄女梁小苏,但是梁家提出要相看,蒋夫人连哄带骗,蒋修杰也不肯去,气得蒋夫人只好装病,蒋修杰非但没上当,还离家出走去了隔壁萧韧府里,萧韧家没有长辈,他们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蒋夫人装病失败,正准备绝食,没想到蒋修杰居然回来了。

不但回来,而且甜言蜜语一筐筐地搬出来,蒋夫人没有上当!

最终,母子二人的谈判结果,就是蒋夫人答应帮忙,但是做为交换条件,蒋修杰去相看,而且不能搞事。

小坤班里的角儿,生旦净末丑全都是女的,这也是后宅女眷们喜欢请她们的缘故。

蒋夫人的想法非常简单,她儿子定然是看上小坤班里的女戏子了。

不过这无所谓,儿子看上戏子无伤大雅,如果看上的不是戏子,那才叫麻烦呢。

趁着蒋双流心情好,蒋夫人凑过去问他:“你们爷俩儿究竟想做什么?”

蒋双流啪的一声,一巴掌打在小腿上,吓了蒋夫人一跳。

“蚊子,蚊子!怎么有蚊子了,我还是去书房吧,那里蚊子少。”蒋双流边说边走,走得比兔子都快。

蒋夫人气个半死,又不能当着下人发作,思忖着等到忙完这几日,她还是装病吧。

待到堂会的正日子,蒋夫人请来了几位平素里谈得来的太太,她们的夫君都是蒋双流的手下,有两个是今年才从乡下来西安的,第一次参加堂会,既兴奋又紧张,身上是簇新的衣裳,头上是新打的头面。

小坤班的班主名叫金旺,人很圆滑,进来以后给在座的夫人们滴溜溜打了一圈千儿,一切尽收眼底。

蒋夫人接过戏单子选了戏,又把戏单子递给旁边的女眷,这些女眷们像看到烫手的山芋,连连说道:“蒋夫人是行家,您挑的一定是最好的。”

戏单子重又放回红木托盘里,蒋夫人对金旺道:“就这个吧。”

金旺满脸堆笑,捧着托盘下去安排了,蒋夫人无奈地瞟一眼那几个太太,在心里叹了口气,早知如此,还不如一个也不请,就说是将军和自己想听戏了呢。

蒋家腾出几间屋子,给小坤班的戏子们当后台,金旺一进门,脸上的笑容就没有了。

他把戏单子传下去,让戏子们妆扮起来,他把自家婆娘金婆子叫到角落里,低声说道:“今天的事有些蹊跷,你们小心些。”

金婆子眼里闪过一抹厉色,问道:“究竟怎么了?”

金旺道:“蒋双流是世袭罔替的大将军,又是秦王手下的红人,他既有功,又有名,手下还有人,这样的一个人,能被他的夫人请来参加堂会的,即使没有王府里的贵眷,也会是西安城里数得上的人家,可是刚才我看得仔细,那几位太太虽然穿金戴银,可是一看就是小门小户的,上不得台面,与其说她们是蒋夫人的手帕交,还不如说是临时找来充数的。”

金婆子道:“蒋家要做什么?”

金旺摇头:“看不出来,总之小心行事。”

可是太晚了,小坤班踏进蒋家的那一刻起,就走不出去了。

戏子们还没有妆扮妥当,屋子就被包围了,蒋修杰破门而入,没等金旺过来,便指着屋内众人道:“来人,把小坤班的这些人一个不剩,全都绑了!”

金婆子一直都在角落里,身后就是窗子,见状不妙,纵身一跃,从打开的窗子里飞了出去!

她的双脚刚刚沾地,脖子上就被人用牛皮绳套住,一个笑起来很好看的少年将官走到她面前,道:“啧啧,这婆娘身手还真不错啊!”

话音刚落,岳阳就伸手摘了金婆子的下巴。

金婆子冷冷地看着她,她知道这人是谁,他叫岳阳,和蒋家公子蒋修杰一样,都是秦王近卫营的人。

岳阳对上金婆子的眼神,笑道:“大婶,你别怪我啊,我是听说你们这些人会在嘴里含上毒丸,一旦被抓就会服毒自尽,所以才摘掉你的下巴,你想死也行,但却不能死在我手里。”

七少说过,他只要活口。

坐在花厅里的女眷们提心吊胆,生怕下一刻就会有人挥着刀杀进来,就连蒋夫人也有些坐立不安,她对丫鬟道:“再去端几盘子冰过来,这屋里可真热。”

花厅里的冰山还没化,哪里热了,分明是她在紧张。

其实金旺走了也没有多久,可是对于这些女眷们而言却是度日如年。

直到有个小厮跑进来,气喘吁吁:“夫人,公子爷让小的来说一声,事儿成了,请夫人放心,没事啦!”

小厮说完就跑出去了,花厅里寂静无声,落针可闻,过了好一会儿,蒋夫人才拍拍心口,双手合什:“阿弥陀佛,菩萨保佑”

当年晚上,小坤班没回彩云飞,彩云飞派人来蒋家打听,门子笑道:“今儿夫人们高兴,留了你们的人在府里用饭,又加了戏码,明天接着唱,你们彩云飞有了这棵摇钱树,就偷着乐吧。”

来的人不敢多问,连忙道谢,飞奔着回去告诉了彩云飞的老板。

彩云飞是开戏园子的,这些年也捧过几个戏班子,走红的不只小坤班一个,也算是见过世面,听说小坤班被留下了,心里硌登一声,这不合规矩!

小坤班的金旺做事面面俱到,真要是被留下,也会让人来戏园子里报信的,万万不会是现在这样的。

第一九零章 神仙?妖怪?

在西安城里,彩云飞是最大的戏园子。但凡有外地来的戏班子到了西安,先要去拜会的就是彩云飞。彩云飞看不上你,即使你手里的角儿唱得再好,也别想在西安城里红起来。

能在梨园行里混得风生水起,若说彩云飞背后没人撑腰是不可能的。

也正是因为有人撑腰,彩云飞的老板眼睛才更亮。

今天小坤班没回来,摆明是被扣下了。

扣下的原因不外乎两个,一是小坤班得罪人了;二是小坤班里的角儿入了哪位的法眼,被留下了。

手里的戏班子不是第一次被人扣下,彩云飞也不是第一次去登门要人,可是今天,彩云飞的老板却犹豫起来。

按理,明天他是要备上二十四色礼品,去蒋家道谢的,说是道谢,实则要人。

只要是戏子,不论是卖艺不卖身的,还是卖艺也卖的,对于戏园子和戏班子而言都是一样的,只要别赎身,或者别被人强占了,被留一晚或者留上十晚八晚,那么都不算大事,总之,不要影响到唱戏,一切都好说。

登门要人,也是低三下四地去求人,高抬贵手,赏戏班子一碗饭吃。

可是彩云飞的老板想到是蒋家,他便一时拿不定主意了。

蒋家最爱听戏的是蒋夫人,请戏班子的也是蒋夫人。蒋双流虽然也听戏,但是却不像蒋夫人这般沉迷。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传闻蒋夫人和前面的秦王妃是手帕交,蒋双流能成为秦王面前的红人,和蒋夫人也有关系。

蒋双流只有一个妻子,府里没有妾室,据说早年有人送美女给他,他转手就送给了蒋夫人。

或许是他精明,也或许是他惧内,总之,勋贵武将之家常常传出的那些事儿,蒋家从未有过。

蒋家既是这样的人家,又怎会把戏班子扣下呢?

那就不是为色,只有可能是小坤班惹祸了。

彩云飞的老板想不明白了,金旺两口子都是聪明人,见人就是一个笑脸,从没听说他们得罪人,戏班子里都是小女孩子,跑江湖的女子是没有大家闺秀那些小脾气的,又怎会惹怒蒋家的人?

次日一早,彩云飞的老板没去蒋家要人,而是去找了给自己撑腰的人。

可却没想到,他刚和门子报了身份,门子直接挥挥手:“大人不见客,快走!”

彩云飞的老板立时就慌了,他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这位大人什么都知道,或许已经有人给他打了招呼,所以才不见自己,不是不想见,而是已经不能见了。

彩云飞的老板赶紧回到戏园子,戏园子外面依然如故,并没有被重兵包围,他松了口气,让家眷收拾了金银细软,又在戏园子外面挂上“东主有事,暂时休业”的牌子,带着家眷连夜回了汉中乡下老家。

他并不知道,他前脚刚走,后脚那牌子就被人摘了下来,锁上的大门也被打开,半个时辰后,几个叫不上名字的小武生在戏台上翻起了筋斗,卖瓜子的,卖毛巾头的,卖西瓜水的,吆五喝六的声音盖过了台上的丝弦

小坤班的一干人等都被关进了地牢。

这座地牢没在西安,而是在咸阳。

金旺已经被关在这里一天了。

自从关进这里,金旺便没有见过其他人。

藏在嘴里的毒丸已经被搜走了,被卸掉的下巴重又合上,嘴里被塞了破布,以妨他咬舌自尽。

这是单独的刑房,金旺被吊在横梁上,他能隐约听到有女子的哭声传过来,不知是不是班子里的小戏子们。

金旺仔细回想这几天来发生的事情,可是无论他怎么想,也想不出是哪里出了纰漏。

小坤班刚刚走红,至今连秦王府的门还没有摸上,如果不是这样,他也不会听说蒋家要请,就一口答应下来。

蒋双流是秦王面前的红人,蒋夫人是前秦王妃的闺中蜜友,蒋双流的儿子时常和周铮玩在一起,所以,金旺以为讨好了蒋家,就能有机会进入秦王府。

他以为这是敲门砖,可是却没有想到,这是丧门石。

究竟是哪里出了差错呢?

金旺想来想去,觉得差错还是出在自己人身上。

他是被人出卖了!

金旺想错了,没有人出卖他。

大饼正在绘声绘色地向沈彤述说他是如何发现小坤班的事儿,又是如何报告给七少,七少又是如何当机立断,蒋夫人如何配合,七少如何将小坤班一网打尽。

而且神不知鬼不觉,无论是西安城里的百姓,还是小坤班的同党,全都没有惊动。

大饼说得很精彩,芳菲听得如痴如醉,大饼说累了,芳菲立刻送上冰镇绿豆汤,大饼喝了一碗,只觉全身上下每个毛孔全都张开了,舒服得他又喝了一碗!

“沈姑娘,您真是活神仙。”又是一碗冰镇绿豆汤下肚,大饼由衷地说道。

沈彤笑道:“我怎么又成了神仙了?”

她不是小妖怪吗?

“您掐指一算,就算出那些人会藏在戏班子里面,如果您不是神仙,咱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会在小坤班里抓人的。”大饼说道。

沈彤哈哈大笑,她怎么会是神仙呢,她只是在看到辛拾画像时想起一件往事。

前世,辛拾曾经离开过一年之久,这在死士营里不足为奇,他们那时都还很小,只能给别人当掩护,不会有危险,但一时半刻也不会回来。

后来辛拾回来了,毫发无伤,只是听说那一次,除他之外的人全都死了,他之所以没死,是因为他是孩子,死士营对他们这些孩子都很看重,他们是新血,是能接替其他死士的人。

辛拾比以前更加沉郁,但是他多了一个毛病,就是有事没事时喜欢哼唱几句戏文。

有一次他拿腔作调学着女人的腔调唱戏,恰好被教习师傅听到,辛拾挨了三十鞭子,打得皮开肉绽,半个月没有下床。伤好以后,他那爱唱戏的毛病就改了。

沈彤算算时间,前世辛拾离开的那段时间,就是现在这个时候。

小孩子耳熏目染,有样学样,能把戏文学唱出来,而且还着迷了,肯定不会是偶尔听一次就会这样,一定是经常听,甚至时常出入戏班子。

沈彤不懂戏园子和戏班子的关系,她只是找大饼询问戏园子的事,大饼便说起了小坤班,没想到这件事竟然真的着落在小坤班身上。

第一九一章 人生如戏

咸阳地牢里,金旺终于支撑不住,昏睡过去。狂沙文学网

也不知睡了多久,金旺在饥饿中醒来,他浑无力,茫然地看向四周。

忽然,他惊愕地瞪大了眼睛,睡意全无。

四周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

他甚至不知在何处,这里是牢房吗?隔壁牢房传来的哭泣声、哀嚎声呢?全都没有了,甚至就连那此起彼伏的老鼠和蚊虫的声音也没有了。

周围静得可怕,死一般的静。

难道他已经死了?这就是死后的世界吗?

金旺的嘴角浮起一抹笑容,他终于死了吗?

他本是个农家子,有一年家乡遭灾,村里饿死很多人,堂叔把他骗出来,说是要带他去赚钱,可是却把他卖给了戏班子。

他在戏班子里待了一年,后来戏班子招惹了地头蛇,他失手打死了人,那年他只有十二岁。

他被关进牢里的第三天,有人把他赎了出来,一起赎出来的,还有因为杀死后娘被抓进来的金婆子。

他和金婆子不是夫妻,他们是同袍,他们全都是死士。

他早就该死了,村里人饿死的时候,他就应该死了。

可是他没有死,后来地头蛇欺负他们的时候,他也应该死了,可是他还是活下来了。

现在他终于死了,死了就死了吧,他被抓住以后,他甚至没有想过要逃跑,因为他知道,即使逃走等待他的依然是死。

即使他能逃离这些人,他也逃不出主人的手掌。

为死士,他们只能成功,如果不能成功,等待他们的就是死亡。

十二岁那年,他和金婆子走进死士营,从那天开始,他就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了主人。

那时的他不怕死,他随时会为主人去死。

可是他平平安安度过了十八年,这十八年里,他从一个青涩少年变成如今八面玲珑的金旺,他喜欢穿柔软的千层底鞋子,他喜欢在温的烧酒里加个各种果脯,他还喜欢吃孙记的夹馍,每天都会打发人去买几个回来。

虽然他和金婆子扮做了假夫妻,可是他喜欢的却是戏班子里的红袖,他喜欢红袖温暖的笑容和纯净的眼睛。

可也只是喜欢而已,他不敢让人知道,更不敢让红袖知道。

他只是死士而已,他没有亲人,也不能有人。

那天去蒋家唱堂会,他借故没让红袖一起去。

红袖不是死士,她是真真正正的戏子,她什么都不知道,他不想让红袖淌进这滩浑水。

也不知红袖怎样了,那姑娘戏如命,如果知道小坤班出了事,她会难过吧

金旺胡思乱想着,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想法。

他想起了红袖,想起了老孙家的夹馍,他甚至想起了他新买的一对芙蓉鸟。

他死了,红袖很快就会忘记他这个人吧,老孙家生意那么好,不缺他这个客人,彩云飞的老板夸过几次了,想来会把那对芙蓉鸟拒为己有吧。

这些他至死都还牵挂着的,都会渐渐忘记他,他如同太阳下的一滴水,消失得无影无踪。

从未有过的恐惧在心里一点点扩大,直到这一刻,金旺忽然发现,原来他并不想死。

金旺金旺下意识地扭动体,那种没着没落的熟悉感觉再次袭来,还好,他还是被吊在牢房里,他没有死,他还活着。

忽然,有女子的声音远远飘来,咿咿呀呀,那是有人在唱戏。

声音似乎离得很远,却又近在咫尺。

金旺不由自主侧耳倾听,这一次他听出来了,这是红袖的声音。

是红袖!

他们抓了红袖!

一种莫名的愤怒从心底升起,金旺扭动着体,绑缚的铁链铛铛做响,他要告诉他们,红袖什么也不知道,她不是死士,她和小坤班里的戏子们一样,都是他们抓来做掩护的。

死士们学的是杀人,临阵磨枪学了几句唱词,可也不能成角儿,所以若想堂而皇之走进高官显贵们的后宅,就要有真真正正的戏子。

红袖什么都没有做过,她只是倒霉而已。

红袖的声音如凄如诉,他听出来了,那是长相思。

长相思里的女子最后忧怨而死,红袖也要死了吗?

铁链声越来越大,金旺拼死挣扎,他要挣开这些锁链,他要拿去嘴里的东西,他要喊出来,他要告诉他们,放了红袖!

忽然,女子的歌声戛然而止,四周又恢复了寂静。

如同坟墓,又如同地狱。

红袖呢?红袖为何不唱了?

金旺全的汗毛都立了起来,大脑由清醒到浑沌,又由浑沌再变为清醒,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滴落,滴到眼睛里,他的眼睛睁不开了,说不清是汗水还是泪水,眼前的黑暗逐渐被水雾替代。

咣啷一声,黑暗中有人打开了牢房的门,一团光茫升起,映照出一张英俊的少年面孔。

“金旺!”

有人在叫他的名字,是黑白无常来带他去地府了吗?

那么红袖怎么办?

他死了谁能证明红袖的清白?金婆子是不会的,那个狠戾的女人,巴不得多带几个人一起死。

眼中的水雾逐渐散去,金旺看清了面前的那张脸。

虽然他们还没能混进秦王府,但是对于秦王手下的几位将,却已熟记于心。

这是萧韧,萧七少!

萧韧,十四岁,秦王养子,一说是路遇乞儿,一说是定国公萧成敦侄儿。优点:冷静果敢;缺点:骄傲自大。

萧韧手中长剑挥出,挑出金旺嘴里的破布,金旺被这冷不丁的动作吓了一跳,但是就在嘴巴里的破布被挑出来的那一刹那,金旺冲口而出:“放了红袖,我招!”

两天后,大饼绘声绘色地描述着七少是如何施计让金旺招供的事,他一会儿学金旺说话,一会儿又学女子唱戏,沈彤和芳菲虽然没有亲眼目睹,可也能想像出来当时是怎样的一番场景。

“金旺被熬了那么多天,就是海冬青也老老实实认栽了,可他的嘴却像是被铁铸上的,什么也不肯说。谁能想到七少只是让个女子唱了几句戏文,他就全都招了呢?七少真是太厉害了”,虽然已经说到第三遍,可是大饼还是要再多问一句,“沈姑娘,您说是吧?”

第一九二章 土匪

“是啊。”沈彤笑了,她不是客套,这次萧韧干得真是漂亮。

萧韧只有十四岁吧。

“沈姑娘,如果七少知道您也夸他了,他一定很高兴,可惜七少远在千里之外,唉,大饼若是会口技就好了,能够学着沈姑娘的声音说给七少听了。”大饼的眼睛亮晶晶的,眼睛里面有星星

她的夸奖很重要吗?

沈彤失笑,但是却想起了一件事来。

她答应过萧韧要送他一件礼物的。

她居然给忘了。

“七少立了大功,我应该送份贺礼的。”沈彤说道。

大饼眼里的星星更加璀璨,笑容也更加甜美:“大饼替七少谢过沈姑娘。”

说着,他居然真的跪了下去,沈彤侧着身子避开了,笑道:“那你晚走一天,等我选选贺礼。”

大饼眉开眼笑:“沈姑娘这里有什么事是大饼能做的吗?大饼虽然笨,可是搬搬抬抬还是行的。”

嗯,上次芳菲和巧儿就是让他搬搬抬抬。

晚膳的时候,宜宁郡主也知道这件事了。

她蹙着眉头问道:“七哥那人很挑的,没有什么是他喜欢的。”

沈彤笑道:“没关系,随便给他买点什么就行了。”

“别,千万别,有一年他过生日,我打了只十两的金猪送给他,你猜怎么样了?”宜宁郡主放下筷子,对身边服侍的丫鬟们挥挥手,“不吃了不吃了。”

素膳什么的,对付着吃几口就行了,她的卧房里藏着肉脯,她还要留出肚子吃那个呢。

沈彤想像不出萧韧看到十两重的大金猪是什么表情,她很有兴趣,问道:“他怎样了?”

宜宁郡主煞有介事地四下看看,似是生怕被萧韧听到一样:“他看了一眼大金猪说,怎么不直接送个金元宝?”

“哈哈哈”,沈彤给逗笑了,这倒真是萧韧会说出来的话,她问道,“后来呢,那只金猪他没收?”

“收了啊,他交给帐房了,是帐房,不是管库的。”宜宁郡主咬牙切齿。

交给帐房那就是当成金子入帐了,如果是交给库房,那是物件,要收藏起来的物件。

“唉,后来我知道三哥送的是银票,父王送的是宅子,所以啊,彤彤,你真的不用费心去给他选礼物,他那人无趣得紧”,宜宁郡主拍拍脑门,又想起一件事来,“那年我们都还小,母妃给我们每人绣了一个小荷包,我的荷包上绣的是小花猫,三哥和七哥的绣的是小马驹。母妃为我们喜欢吗?你猜七哥说的啥?他说荷包太小了,够不下多少草料,哈哈哈!”

沈彤怔了怔,忽然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萧韧竟然以为那荷包是给他喂马用的。

屋里服侍的几个丫鬟全都笑得直不起腰来,沈彤也好奇萧韧的脑袋里都在想什么,他是怎么想到要在荷包里装草料的呢?

第二天,沈彤带着芳菲去逛街,她去逛了西域人开的马具铺子,想挑个马鞍或马鞭送给萧韧。

西域人的马具都很花哨,镶金嵌银,这些马具适合公子哥儿们争奇斗妍,却不适合萧韧这样的武将。

从马具铺子里出来,沈彤却没看到芳菲,这小丫头刚刚说去买冰糖葫芦,这会儿还没有回来。

正在这时,就看到芳菲跑了过来,只是她的手上举着的不是冰糖葫芦,而是糖人儿。

“小姐,小姐,糖人儿!”芳菲把糖人递给沈彤。

沈彤没接,笑道:“你吃吧,他们在哪儿?”

糖人儿是暗号。

沈彤在宜宁郡主身边,又是住在普渡寺里,许安和路友不方便和她见面,于是就把糖人儿当做暗号,看到糖人儿,沈彤就知道他们有事找她。

许安和路友在一家茶馆里坐着,茶馆里很冷清,只有几个客人。

看到沈彤和芳菲进来,许安大声说道:“小妹,我们在这儿!”

沈彤走过去,在他们对面坐下,问道:“是不是查到了什么?”

许安点点头,压低声音说道:“我们查到一件事,十几年前,一百里外的百封山有伙土匪,有一次他们打劫时遇到鞑子,杀了鞑子一百余人,立下大功,被朝廷招安了。说来也巧,我们有次在酒馆里喝酒,刚好遇到那伙土匪中的一个,他叫罗喜,被招安后,他在战场上断了一条腿,那间小酒馆就是他开的,他没事也爱喝几杯,喝多了就爱吹牛他杀过多少鞑子。”

沈彤微笑,她见过很多这样的人。曾经伟岸的身躯已经残缺,那些马革裹尸的日子却永远难忘。

“他说了什么?”沈彤问道。

“我们问起招安前的事时,他说起那时山上有个读书人,那个读书人姓蓝。”许安说道。

“姓蓝?”沈彤吃了一惊,她已经认定蓝师傅是用的假名字了,没想到这个姓氏竟然重又出现了。

“对,是姓蓝。罗喜也只是知道他姓蓝,大家都叫他蓝书呆。蓝书呆是读书人,有次土匪们打劫时刚好遇到他,他身边只有一个老仆和一个书箱,土匪们对他们没有兴趣,原本要放他们离开,可是蓝书呆不肯走,他说天下虽大可是却没有他们的栖身之所,他想上山当土匪。土匪们大笑,说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能做什么?蓝书呆说他读过孙子兵法,能给他们当军师。”许安喝了口水,继续说下去。

“百封山的大当家是念过书的,对读书人存着几分敬重,罗喜已经不记得蓝书呆又说过什么了,总之,蓝书呆说服了大当家,把他们主仆留在了百封山上。”

沈彤心里已经明白了几分,她问道:“是不是后来百封山土匪招安了,这个蓝书呆却走了?”

“对,大当家决定受招的第二天,蓝书呆和他的仆从就不见了。他是军师,手中有令牌,加之大家都认定他百无一用,所以没人对他有防备。蓝书呆拿着令牌,很容易就离开了山寨”,许安说到这里,又喝了一口茶,道,“我们把蓝师傅的画像拿给罗喜看,他说画像上的人有蓝书呆有五六成相像!”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蓝色中文网”,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第一九三章 袜子

沈彤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来,历时半年的明查暗访,终于看到了一线曙光。

好不容易等到许安慢调斯理把话说完,路友急不可待地道:“我这就回西安把姓蓝的押过来,给那罗喜亲眼看看,看看他是不是那什么蓝书呆!”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沈彤道。

榆林的夏天干燥炎热,可是沈彤短短的两句话却如同一盆冰水当头浇下,路友被浇了个透心凉。

“那那我们千辛万苦查他又为何?”路友霍的站了起来。

许安伸手把路友按下,解释道:“即使蓝师傅就是蓝书呆,也只能证明他曾经给土匪当过军师,虽然不光彩,但却恰好能够为他所受的重伤找到了原因。这对于蓝师傅的真正身份没有帮助,反而打草惊蛇,让他知道我们正在查他。”

路友是个一根肠子通到底的人,但却不傻,许安稍做解释他就明白了,搓着手看向沈彤:“沈姑娘,那你说,下一步我们怎么做?”

沈彤掀起茶盏的盖子,那张小小的俏脸掩映在氤氲的水雾中,似真似幻。

“通过刘婆子,萧韧已经抓到了几名死士,并且得到了口供,我想这样做”

半个时辰后,沈彤走出小茶馆,守在茶馆外面的芳菲已经吃完了糖人儿,正在眼巴巴地看着不远处卖冰糖葫芦的小贩。

“好了,去买吧。”

沈彤冷不丁走过来,拍拍她的肩膀,芳菲吓了一跳,随即就飞奔着跑去买冰糖葫芦了。

沈彤抿嘴笑了,她喜欢芳菲这样的小孩,虽然有点傻气,但是却从不误事。

就像刚刚,她让芳菲在门口守着,即使卖冰糖葫芦的近在咫尺,小丫头也只是看着冰糖葫芦咽口水,也没有离开半步。

这时,芳菲举着冰糖葫芦走过来了,苦着一张脸,对沈彤道:“小姐,冰糖葫芦都化了。”

夏日炎热,冰糖葫芦做出来以后很容易熔化。

“那以后就别买了,等到天不热了再吃吧。”沈彤说道。

“没事,这样也能吃的。”芳菲说着,便咬了一口,然后享受地眯起了眼睛。

沈彤望着那支惨不忍睹的冰糖葫芦,又看看大快朵颐的芳菲,心中一动。

一个人的爱好可以改变,但是口味却很难改,就像芳菲,她喜欢吃冰糖葫芦,即使已经溶化口感变差,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到她的喜欢。

她问芳菲:“蓝师傅是不是每天都要吃酱牛肉?”

她想起在清水巷偷走桔子的那天,芳菲用来喂猫的猫食就是酱牛肉,而她也曾经见过蓝师傅的老仆在武记牛肉铺外面排队。

芳菲眨巴着大眼睛,想了想,点点头,又摇摇头:“有时候也吃武记的招牌腊牛肉,不过大多时候都是吃酱牛肉的。”

沈彤嗯了一声,转身回到茶馆里。为了不让人怀疑,许安和路友还没有走,继续在喝茶,沈彤把她想到的事情告诉了他们,这才重又走了出来。

芳菲已经吃完了冰糖葫芦,正在四处张望,寻思着还能吃点什么。

沈彤笑道:“走吧,咱们接着去挑礼物。”

走进一家西域人开的铺子,芳菲指着铺子里五颜六色的物件儿,兴奋地说道:“小姐,大饼哥哥的袜子就是在这里买的。”

不用她说,沈彤也看到了,各种各样织着西域女人的袜子,居然没有重样的。

“小姐,也给七少买一双袜子吧,小姐喜欢的东西,奴婢也喜欢,所以大饼哥哥喜欢的,七少也会喜欢的。”

“是这样的吗?”活了两辈子,沈彤从未刻意地给人选过礼物,这是第一次,上次她买糖桂花,也是恰好遇到卖糖桂花的老婆婆,便随手买了。

芳菲郑重地点点头:“奴婢在南边时从未吃过冰糖葫芦,到了京城,小姐说冰糖葫芦好吃,奴婢一尝,是真的太好吃了。”

好吧,这就是芳菲的依据。

沈彤啼笑皆非,不过芳菲倒是提醒她了,嗯,她很想知道萧韧收到这种袜子时的表情。

那个傲娇的小孩,哈哈哈!

“好,买!”

萧韧是主,大饼是仆,袜子当然不能买成一样的。

而且,这家铺子里的袜子也没有完全相同的,除了袜子,这里还有腰带、靴子、头巾,全都是用五彩六色的丝线织成,上面还有各式各样的图案。

沈彤买了十几双袜子

三天后,大饼献宝似的把那十几双袜子捧到萧韧面前时

“这是什么?”他沉着脸问道。

“七少立了大功,沈姑娘高兴极了,这是沈姑娘送给七少的贺礼。”大饼笑得甜如蜜。

萧韧的脸上如同四季飘过。

算了,还是看信吧,这丫头的字像是练过了,写得像样多了。

沈彤的信洋洋洒洒写了两页,这是她写得最多的一次,萧韧看完信,什么也没说,便让人备马,他带着小栗子去了百卉堂。

自从上次在百卉堂外面遇到沈彤,萧韧再也没来过这里。

萧韧微微勾勾嘴角,现在不用偶遇,他也知道沈彤在哪里。

又有些日子没有见她,也不知那小丫头长高了没有。

她好像长得很慢他在京城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八岁,两年过去了,她才十岁

萧韧想着,便到了百卉堂门前。

比起上次,百卉堂的生意好了许多,门前停了两顶轿子,还有丫鬟打扮的小姑娘进进出出,一看就是替主子来买东西的。

萧韧翻身下马,把缰绳扔给小栗子,昂首挺胸走了进去。

百卉堂里除了伙计,全都是女客。萧韧虽然只有十四岁,但是他相貌英俊,气度凛然,他踏进铺子的一刹那,大堂里便静了下来。

这两年来,西安城里认识他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养在深闺里的女眷们却大多不知他是谁。

几个年纪稍大点的小姑娘顿时红了脸,低下头去却又忍不住偷偷瞄着。

萧韧的脸色越发冰冷,旁若无人地走了进来。

正在招呼客人的小柴先是别过脸去假装去看墙上的一幅画,接着,他又把脑袋转了过来,怕啥?有啥可怕的?

第一九四章 执意要见

四目相对,萧韧眸光冷冷,宛若深不见底的寒潭。小柴一时竟然无法确定,萧韧是认出他了呢还是没认出他呢?

垂在侧的右手下意识地动了一下,那种被狗咬的感觉又回来了。

萧韧的眼睛从小柴脸上掠过,迎向走过来的阿治。

他冲阿治点点头,阿治也没想到萧韧会来,连忙把萧韧让进里间。

有小伙计进来上茶,萧韧的目光在小伙计脸上扫了一下,便看向阿治,道:“王府要派人去榆林,我是来看看你们有没有东西带给沈姑娘。”

来上茶的小伙计穿的衣裳和外面那只狗是一样的,那只狗是什么时候来西安的,而且还在百卉堂当了伙计?

沈彤知道吗?

虽然过去了好几年,可是那只狗化成灰,他也认的!

何况那只狗除了个子长高了一些,容貌并没有改变,还是那副jiàn)jiàn)的模样。

阿治心里一动,如果只是来问问,王府那边随便打发一个人来就行了,何用劳动萧七少的大驾?

今天萧韧过来,应该还有其他的事。

阿治连忙陪笑道:“多谢七少美意,刚好我们也有些东西要捎去榆林。”

萧韧道:“听说你们铺子里有位大师傅?”

阿治心下了然,蓝师傅的事只有他们几人知晓,萧韧一来就提起沈彤,现在又问起蓝师傅,想来是沈彤告诉他了。

“蓝师傅体有恙,平时不见客的。”阿治说道。

“我执意要见呢?”萧韧问道。

“那七少随我来吧。”阿治边说边撩起了帘子。

百花迎的帘子后面,一头白发的老仆正用小秤称量着材料,满脸疤痕的瘦削男人端坐在炕上,阿治带着萧韧走进来,男人似是不觉,目光平静地看着老仆手中的小秤。

阿治没有说话,直到老仆把小秤里的东西倒进瓷罐,阿治才向萧韧引见:“这位蓝师傅就是咱们百卉堂的大师傅。”

他又向蓝师傅介绍萧韧:“这位是”

“不用了”,阿治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萧韧开口打断,“我只是好奇,想看看胭脂水粉都是怎么做出来的而已。”

现在看到了,他转走了出去。

阿治走在萧韧后,他下意识地扭头看一眼蓝师傅,蓝师傅依然端坐,纹丝不动,宛如老僧入定。

萧韧没有停留,他大步走出百卉堂,直到他的影彻底消失在铺子门口,那几位还没有离开的女眷才透出一口气来。

“掌柜的,刚刚那位是哪家公子啊,好大的气派。”

阿治笑得见眉不见眼:“秦王府的,萧七少。”

“啊?萧七少啊!。”

“萧七少来逛脂粉铺子?也没见他买什么呢”

刚刚还被莺声燕语围绕其中的小柴已经被冷落了,那些女子似乎已经忘了她们是来买胭脂水粉的,当然,更忘了还在卖力给她们推销胭脂水粉的漂亮小伙计。

阿治笑逐颜开地从他边走过去,一转,阿治脸上的笑容就不见了。

萧韧不是来见蓝先生的,他是来让蓝先生见他的。

可是这样,算不算打草惊蛇呢?

夜色澜珊,街上已经宵,老仆上了最后一块门板,转走进后堂。

还没有撩开帘子,便听到啪的一声,老仆吓了一跳,这是杯盏碎裂的声音。

蓝师傅坐在炕桌前,他惯用的杯子滚落到青砖地上,摔得粉碎。

“您没烫着吧?”老仆连忙走了过来。

“无妨,无妨,是我不小心。”蓝师傅光秃秃的手腕上还有水渍,想来是没有拿稳,杯子掉到炕桌上,又滚落在地上。

老仆手脚麻利地收拾了地上的碎片,重又拿了新杯子,给蓝师傅倒上茶。

蓝师傅嘴角挂着微笑,他的脸上疤痕交错,笑起来格外诡异。

老仆叹了口气,在炕沿上坐下。

“今天来的那个人”

“无妨,一个好奇的孩子而已。”蓝师傅淡淡地说道。

“他是有备而来,他是秦王府的人。”老仆忧虑地说道。

“是吗?我长年不出去,竟不知晓。”蓝师傅的口气并没有因为这个忽然听到的消息而有丝毫起伏。

“他今天来了,却什么也没有做,他究竟想做什么?”老仆说道。

“我已是废人了,苟且残喘而已,他看到也就安心了,无妨。”

短短几句话,蓝师傅已经说了几次无妨。

“要不咱们走吧,离开这里,沈姑娘和秦王府的人走得太近,您在这里不安全。”老仆眼中已有泪花。

“不,我在这里才是最安全的,天下之大,没有一处比西安更安全,放眼西安,也没有一处比这里更安全。”蓝师傅用两个手腕夹起茶杯,送到嘴边,轻轻抿了一口。

“您执意留下,是为了”老仆说到这里言又止,这不是他能说的,那些名字,那些人,他不配提起。

“没有原因,只是我觉得这里安全,想要留下而已。”蓝师傅放下茶杯,静静地望着那道百花争艳的帘子,他的目光平静,平静得一如那纹丝不动的门帘。

只是这种平静只是暂时的,只要有人轻轻撩动,依然会风摆杨柳,驿动不安。

清水巷里,小栗子闪走进书房:“七少,那边没有动静。”

萧韧嗯了一声,道:“风组的人回来了吗?”

小栗子正要说话,大饼走了进来:“七少,风组的人回来了。”

跟着大饼走进来的,是一个打扮如同小贩的年轻汉子,他抱抱拳,道:“风组刘凡前来复命。”

“说吧。”萧韧说道。

“百卉堂的那名学徒名叫柴韫,住在城南两家巷的白家。这个白家就是黑记羊铺的东家,柴韫住在这里已有两月有余。”刘凡说道。

“柴韫?他姓柴?”萧韧冷笑,真不错,连姓都改了。

“对,他还有两个小厮,也住在白家,百卉堂的人都叫他小柴,他在百卉堂里做事已有三个月,是铺子里做事最勤快的伙计。”

三个月?也就是说沈彤还在西安时,这个什么小柴就已经在百卉堂了。

沈彤见过他了?

第一九五章 水袖一甩

风组的人回来了,雨组的人却只是派人送过两次口信,他们的人却是直到次天亮才回到清水巷。狂沙文学网

蓝师傅一夜未动。

百卉堂的大门关上以后便没有打开,就连那名老仆也没有出来。

“他们有何异样吗?”萧韧问道。

“有,那名老仆每天打烊后都要去武记牛铺买酱牛,昨天没有去。”雨组回复。

萧韧浅笑,没有说话。

他站起来,对小栗子说道:“去咸阳。”

咸阳地牢里,金旺正看着对面的少女出神一,这里不再黑暗,而且他已经被换到了另一间牢室,与其说是牢室,不如说是雅室。

墙上有画,桌上有花,屋里还有低声吟唱的少女。

少女穿着红纱做成的衣裳,她的脸白如美玉,她的唇红如樱桃,她的声音宛若。

她是红袖。

红袖一曲唱完,金旺痴痴地看着她,红袖掩嘴轻笑:“班主,红袖唱得可好?”

“好,唱得好。”金旺抚掌,单调的掌声显得格外刺耳。

“班主,红袖还能在台上唱戏吗?”红袖唇边的笑容渐渐散去,忧愁浮上她的眼,她低下了头。

“我知道你唱戏,等你离开这里,就找个正儿八经的戏班子,凭你的才艺,哪个戏班子都会收下你的,到时你就能上台了。”金旺的心里一阵酸楚,可惜他看不到了。

“班主,你还能看我唱戏吗?”少女的声音里有期盼,还有向往。

金旺没有回答,无论生死,他都看不到她在戏台上翩跹的影了。

有脚步声由远及近,金旺站起来,把红袖挡在后。

屋门从外面打开,四名兵士簇拥着一个少年走了进来。

少年锦衣华服,丰神俊朗,只是一双眼睛却冷如寒潭。

金旺下意识地起膛,轻声对后的少女说道:“别怕,别怕。”

少年在桌前坐下,鹰隼般的双眸看向面前的一对男女。

金旺哑声说道:“我全都说了,请你也如约放她走吧,她什么都不知道,你答应过我的。”

萧韧点点头,道:“我既然答应你了,就不会食言。我这就派人送她离开。”

他挥挥手,两名兵士上前,显然是要带走红袖。

红袖吓了一跳,她又想起那天正在练功的她,突然被闯进来的一群兵士带走的景,她不由自主地抓住了金旺的手臂:“班主,我”

就在她的手触到金旺手臂的那一刻,金旺的子猛的一颤,但是随即,他便甩开了红袖的手。

“带她走吧。”

泪水从红袖的眼中滑落,她忽然意识到,她可能再也见不到面前这个男人了。

每当金婆子训斥她的时候,这个世故油腻又有几分滑的男人,都会嘻皮笑脸地把金婆子叫走金婆子很凶,稍有不悦就会打人,戏班子的姑娘或轻或重都会金婆子打过骂过,只有她每次都能饶幸逃过,她以为是她的运气好,直到现在,她才知道所谓好运气都是来自这个男人。

红袖含着泪,忽然唱了起来,那是她最拿手的曲目,她唱过无数次

伴着吟唱,她轻舞水袖,曼妙的影消失在门外。

金旺嘴边含笑,如痴如醉

良久,萧韧开口:“她会很安全。”

“嗯,我信你不会为难一个小姑娘的。”金旺说道。

以萧韧的地位无需骗他,萧韧说过不会为难红袖,那就真的不会为难她。

“你只有这一个要求吗?”萧韧又问。

“除此之外,我当然还想有要求,但是比起这个,其他的都不重要了。”金旺说道。

“好。”萧韧正襟危坐,他在等,等着金旺说出他最想知道的那些事。

那些事,是金旺最后的底牌,也是他用来交换的筹码。

交换条件,就是让红袖安全离开。

“我是死士,十二岁时进入死士营。我们称呼死士营的主人为主上,但是我从未见过主上,金婆子也没有见过。”

“我们接到的任务,就是带着戏班子来西安,西安这边接应我们的是高子和。”

“你说的茅家学堂的左先生,我是不认识的,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和我们一起的。”

“高子和亲戚家的孩子,我见过几回,是不是死士营的孩子我也不知道。因为死士营每隔一两年就会纳入新血,这些新血都是小孩子,小的七八岁,大的十一二岁,死士都是从小培养的,高子和亲戚家的那个孩子,我看着有点像,因为普通孩子的眼神和行事不会是那样的。”

“是哪样?”萧韧好奇地问道。

“沉稳、冷静,虽然一脸天真,可是一转眼一回眸,却又有着孩童没有的冰冷。”金旺说到这里,自嘲的笑了,他说的是那个孩子,也是曾经的自己。

萧韧却猛然想起一个人来,金旺说的那个人,其实也像是她。

沈彤也是这样的。

怎么会呢?虽然陶世遗想把沈彤送去死士营,但是沈彤逃脱了啊,这一点上沈彤没有说谎,她的确从柳家湾出来就遇到了蒋双流,然后就去了京城。

可是沈彤为何和金旺描述的那些死士营的孩子如此相像呢。

或许,她天生就是这样的吧。

“书院街的沈家,也就是刘嫂子去的那一家,你知道些什么?”萧韧问道。

“刘嫂子是死士,她早就来西安了,那时我们接到任务,接应钟陵县主,刘嫂子名叫丙二,她是丙组最强的三人之一。可是那一次钟陵县主没有成功,我们这些人也就没有发挥作用。”金旺说道。

“原本你们的计划是什么?”萧韧问道。

“我们的计划?我们的计划就是钟陵县主失败之后,给她收拾烂摊子,也就是杀死她们七个人,消灭一切痕迹。”金旺说到这里时又笑了,这就是死士,无论成功与否,主上让你死,你就要死。

“钟陵县主的刺杀失败,她们也全都死了,那你们留在西安为何还没有走?”萧韧问道。

“我们留在西安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通过戏班子,混进秦王府”,金旺顿了顿,道,“但是高子和应该还有其他任务,他和我们不一样,他在西安十几年,已经娶妻生子,那些都是真的,那是他真真正正的妻儿,不是假扮的。”

第一九六章 杀人了

那日,跑了老板的彩云飞照常营业,热闹如故。

一个伙计打扮的少年站在彩云飞对面张望。

有人认识这个少年,他是高记笔墨铺的伙计。

高记笔墨铺门面不大,生意也一般,仅是糊口而已,但是高记笔墨铺的老板有个爱好,就是听戏,尤其是喜欢听小坤班的戏。

西安是大城,来来往往的戏班子过江之鲫,但是全是女子唱戏的却只有小坤班一家。

明眼人一笑了知,原来这位看上去老实巴交的高老板,骨子里也不安份,是个好色的。

“你们东家怎么没来?是不是老板娘管得紧,不敢出来了?”有人调侃

小伙计脸上胀得通红:“才不是呢,今天没有戏,东家让我来看看明天有没有。”

“彩云飞每天都有戏,但是唱戏的都是男的,你们东家只想看小坤班唱戏对不对啊?”众人轰笑。

小伙计臊得不成,一溜烟儿地跑了。

一个小贩从人群里挤出来,悄悄跟在小伙计身后

彩云飞里传来喝彩声,台上的武生抱拳,身子向后腾起,在半空里翻了个筋头,稳稳地落在戏台上。

高记笔墨铺里一如往常地冷清。小伙计走进去,只见铺子里大门敞开,却没有一个人。

“老板,老板!”小伙计大声喊着。

没人回答。

小伙计嘟哝:“不知去了哪里,大门都不锁,也不怕让人偷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下意识地去看钱匣子。

钱匣子里平时不用放很多钱,就是碎银子和铜板而已。

铺子里只雇了一个伙计,老板不在时,就是他来收钱,钱匣子没有上锁,打开盖子一目了然。

可是钱匣子里只有几个铜板,连个银角子也没有了。

小伙计吓了一跳,老板一向只在打烊后才会把钱匣子里的钱取出来,现在还没有打烊,钱呢?

莫非是刚刚进过小偷,把银子给偷走了?

小伙计大惊失色,抱着空空如也的钱匣子便往铺子后面跑。

老板的家就在铺子后面,老板或许回家了。

“老板,老板娘!”

寂静无声。

小伙计忽然停下了脚步,他闻到了一股陌生的味道,虽然陌生,但是他知道这是什么味道。

血腥气!

他见过杀猪宰羊的,就是这个味道,这种味道只要闻到过就不会忘记。

不是逢年过节,老板家里怎么会杀猪宰羊?

难道是杀鸡?

小伙计的心里忽然不安起来,他小心翼翼地走到门口,正是夏天,屋门敞开,隔着一道竹帘子,血腥气扑面而来!

小伙计手指微微发颤,他一点点撩开帘子,外面明亮,堂屋里就显得光线昏暗,他看到地上躺着一个人,小伙计吓了一跳,一声老板还没有喊出来,就看清楚地上那人是个女子。

女子穿着姜黄的比甲,那是老板娘的衣裳,今天早上他还看到老板娘穿着这件衣裳。

小伙计吓坏了,他连忙上前,老板娘的脖子以一个奇怪的姿势偏向一旁,看得仔细了,原来脖子和肩膀只连着一点,鲜血正从分割的地方汩汩涌出。

“啊~~杀人啦!”

守在门外的小贩听到叫声,连忙也跟着喊了起来,片刻后,过往的行人、周围的邻居全都涌了进去。

高子和的妻子和两个儿子全都倒在血泊之中,早就断气多时了。

小伙计吓得面如土色,衙门里的人询问他时,他只是反复在说“死了,死人了。”

高家被灭门了,只有高子和下落不明。

书院街上,沈家大姑娘沈欣妩挎着篮子出来,迎面遇到隔壁许安家的帮佣婆子。

婆子看到欣妩,又看看她手上的篮子,奇怪地问道:“刘嫂子呢,怎么是大姑娘出去买菜啊?”

在婆子的记忆中,沈家的这位大姑娘很少出门,每天都在家里做针线,倒是二姑娘彤彤常常出来,但是也不会去买菜。

欣妩向婆子笑了笑,轻声说道:“今天刘嫂子没来,家里没有菜了,我去买一点儿。”

“刘嫂子没来啊,大姑娘和我说一声说行了,我去买菜时多买一些就是了。”婆子笑着说道。

“那有劳大娘了”,欣妩说道,她一向是个彬彬有礼的姑娘,“阿娘吃得清淡,大娘帮着买些青菜香菇和豆腐就行了。”

说着,欣妩从荷包里掏出碎银子,婆子笑着接了,也接过欣妩的篮子,去帮着买菜去了。

见婆子走远,欣妩四下看了看,转身回了自家院子。

晚上,阿治和王双喜回到家里,饭菜已经摆在桌上,阿治皱眉,问道:“我们给的家用不够了吗?”

婆子正端了最后一道菜进来,闻言忙道:“够的够的,还有不少呢。”

阿治指指桌上的饭菜,道:“那怎么都是素的,大娘,你看我们哥俩像兔子吗?”

婆子被他逗笑了,忙道:“今天我帮隔壁沈大姑娘去买菜,看到今天的青菜都很新鲜,便也给咱家多买了一些,爷们儿想吃肉,明天我做红烧肉给你们吃。”

王双喜从不挑食,他不似阿治这般无肉不欢,这会儿已经拿起了筷子,闻言,他的眉头动了动,问道:“你去帮沈大姑娘买菜?她们家的刘嫂子呢?”

“刘嫂子没来上工,我出门时刚好遇到沈大姑娘提着篮子要去买菜,哪能让个小姐去买菜啊,我就帮她买了。”婆子笑着说道,许安临走时叮嘱过她,让她平日里多帮帮沈家,回来还要给她加工钱呢。

“刘嫂子没来?”这一次阿治也反应过来。

“是啊,没来。听沈大姑娘的口气,刘嫂子也没有告假,就是说不来就不来了,哎呀,平日里看她做事倒也靠谱,没想到也会这样,做我们这行的,就怕不给东家打招呼就撂摊子的。”婆子嘟哝着,解下围裙准备收工回家。

“大娘,你先别走,劳烦到沈家问问,刘嫂子可有让人来告假?”王双喜沉声问道。

随手之劳,婆子欣然应允,片刻后婆子回来,刘嫂子昨天还好好的,不像是生病或者家里有事的,但是今天就是没有来,也没让人帮着告假。

第一九七章 真正的目标

那天刘嫂子没有来,第二天依然没来,到了第三天,阿治打发自家的婆子去刘嫂子家里看看,婆子去了,刘嫂子家里铁将军看家,门窗紧闭。狂沙文学网

阿治亲自去了茅家学堂,刘嫂子的儿子刘小安在茅家学堂念书。

刚到茅家学堂,就看到七八个孩子背着书包站在门外,和刘嫂子家里一样,茅家学堂也锁着门。

“先生没来,昨天就没来。”

“高小富和高小贵死了,刘小安不知去哪里了。”

“刘小安和高小家高小贵是表兄弟呢。”

萧韧自认为抓捕小坤班的事做得隐蔽,神不知鬼不觉,可是一夜之间,高子和、刘嫂子、茅家学堂的先生,连刘婆子的儿子刘小安,全都消失不见了。

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这四个人都是最平凡不过的人,高子和其貌不扬,是个老实巴交的中年人;刘嫂子容貌中等,衣著朴素,无论怎么看,她都是再寻常不过的市井妇人;刘小安还是个十岁的孩子;茅家学堂的那位先生潦倒落迫,上的布衣就差打补丁了,这种屡试不第的读书人,随处都能看到。

就是这样的四个人,却一夜之间就消失了。

城门官兵没有印像,每天出城的人那么多,何况是这种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四个人呢。

然而他们走了,抢在萧韧的人赶到之前,全都消失了。

高子和的妻儿都死了,根据金旺所说,那些真的是高子和的妻子和儿子,他们是真正的夫妻,真正的父子。

他们死了,就更加查不出高子和的事了。

至于是谁杀死了他们,无从得知,或许是高子和自己,也或许是另外三个人,总之,无论杀死他们的人是谁,都是高子和许的,甚至到是高子和亲眼看着他们死去的。

他们没有做错什么,如果说有错,错在他们不幸成为死士的妻儿。

牢室里的金旺把他知道的最后一件事告诉了萧韧。

“虽然不知道高子和留在西安的真正原因,但是我怀疑他是在这里监视一个人的。”金旺说道。

“监视一个人?是谁?”萧韧问道。

“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高子和与丙二,也就是刘嫂子,他们是在执行同一个任务。小坤班刚到西安的时候,高子和并没有来找我们,还是我在街上遇到丙二,这才和他们联系上的。丙二是死士营里能排进前十的高手,我们全都认识她,她看到我们时也很吃惊,显然在此之前并不知道我们也来了西安。”

“我虽然不知道他们是在执行什么任务,但是看丙二的打扮像是当佣人的,你们不妨从她的东家着手,应该就能查出来了。”

萧韧的心沉了下去,丙二就是刘嫂子,刘嫂子的东家就是沈家。

但是沈彤一家是去年才来西安的,高子和潜伏十年,肯定不会是为了这件事,那么他奉命留在西安,是为了监视什么人呢?

高子和娶妻生子,妻子只是寻常妇人,并非死士。妻儿是他最好的掩护。

他做好了长期潜伏的准备,他也的确潜伏了十年。如果金旺和小坤班没有出事,高子和还会潜伏下去,或许他会看着儿子们长大成人,娶妻生子。

究竟是什么人,值得死士营派人监视了长达十年之久?

萧韧想到了一个人。

会是他吗?

“金旺,你并非是我抓到的第一个活着的死士,在你和金婆子落网之前,我手里还有一个人。”萧韧说道。

金旺怔了怔,随即便想起来了,他道:“是钟陵县主或者她边的人吗?”

“对,她和你一样,就住在这座地牢里。”

萧韧问完就走了出去,这间牢室,短期之内他不会再走进来了。

门外传来落锁的声音,厚重的木门从外面锁上。

金旺忽然就明白了萧韧最后说的那句话的含义。

他也知道自己暂时不会死了,萧韧会让他也留在这里,就像那名死士一样。

萧韧不杀他。

萧韧也不让他死。

萧韧要把他留在这里。

所以,他只能活着。

红袖虽然被放了,但是萧韧想要杀死她,就如同捻死一只蚂蚁,所以为了红袖,他也要活着。

金旺笑了,为自己找到这么好的理由活下去而笑。

真的好笑啊,做为死士,他没有活下去的资格,现在有人让他活着,他却还要找个理由来说服自己。

但是,无论如何,活着也应该比死了更好吧。

金旺想见见那名依然活着的死士,既然是钟陵县主边的人,那一定是个女的。也不知道这个女子又是给自己找了什么理由,才能活到现在的。

千里之外,远在榆林的沈彤正在看信。

信是萧韧写来的,他告诉沈彤,刘嫂子叫丙二。

丙二啊!

沈彤也见过丙二,丙二一直都在死士营,她是教习。

死士营里有多位教习,丙二就是其中一个。因为不用出去执行任务,所以也就不会有死伤。

丙二一直都活着,直到沈彤最后一次离开死士营时,丙二也还活得好好的。

沈彤不知道前世的时候,丙二有没有来过西安。

即使来过,也不会是来到沈家吧。

因为前世的这个时候,她已经在死士营里了,不仅她在,辛五也在。

前世此时,母亲不知在何处。

因此,丙二没有出动。

但是辛拾却是在西安的,他出入戏班子,学会了唱戏,也正是因为这件事,沈彤才会想到要去戏班子里抓人的。

既然前世的时候,她和辛五都没在西安,那么辛拾为何还会来?

难道前世的时候辛拾还是来给丙二做假儿子的?那么丙二又是在谁家里帮佣?

难道难道那个时候,在西安的是母亲?

想到这里,沈彤的心砰砰直跳,当刘嫂子在家里出现的那一刻起,她就认为刘嫂子是为了欣妩而来,再或者也是为了她,可是现在她不确定了。

前世欣妩和她都在死士营里,可是辛拾却还是学会了唱戏,如果那时丙二也在西安的话,那么他们的目标就不是欣妩和自己,而是母亲!

第一九八章 酒不醉人

大红妆正文卷第一九八章酒不醉人很多时候,人的想法一旦萌芽,便如野草一般野蛮生长。

匕首在沈彤手中上下翻飞,如同小女孩玩羊拐一般轻松自如。

芳菲学着小姐的样子,把前几天刚买的一柄小刀在手中把玩,咣啷一声,小刀掉到地上,多亏她躲得快,差一点就插到她的脚上了。

芳菲颓然地捡起小刀,羡慕地看着小姐手上的匕首,那把匕首就像长在小姐手上似的。

她叹了口气,把小刀洗洗干净,削了只苹果。

芳菲把苹果切成小块,放在桌上,然后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

小姐有心事。

沈彤的确有心事。

但凡是心事,那就是不想对人说起的。

沈彤一遍遍地把玩着匕首,两世以来,这都是她想心事时会做的事。

盛夏炎热,但是宜宁郡主所在的地方,是不会缺少冰的,就连沈彤的屋里也摆了冰山,凉意习习。

也不知过了多久,窗外传来宜宁郡主的声音:“彤彤,来跳百索吧。”

嬷嬷们好生相劝,可是宜宁郡主还是要跳百索,沈彤也不反对,两个人连同几个丫鬟,玩了半个时辰,全都晒得红彤彤的,衣裳都被汗浸透了。

痛痛快快洗了个澡,沈彤神清气爽,换了干净衣裳,去找宜宁郡主吃饭。

宜宁郡主献宝似的拿出一瓶酒来,酒用水晶瓶子装着,丹红如血。

“这是西域人的葡萄酒,用冰镇了一下午了,瞧,有三瓶呢,一点儿也不辣。”

在西安时,宜宁郡主见过父兄喝过这种酒,可是无论是父兄还是丁侧妃,全都不让她喝酒,现在到了榆林,没有人管着,当然要喝个够啦。

酒里加了果子和冰糖,不但不辣,也少了酸涩,配着同样偷偷从外面买回来的腊牛肉,真是人间美味。

宜宁郡主感慨:“我已经有八天没有吃过肉了,嘴里淡出鸟来了。”

也不知她是从哪里学来的粗话,一旁的嬷嬷直皱眉,正想出言告诫,宜宁郡主挥挥手:“嬷嬷,你就让我放松放松吧,我很可怜的。”

是啊,十一岁的小姑娘离乡背井住在寺院里,清规戒律一大堆,想吃口肉还要偷偷摸摸,嬷嬷心里不忍,悄悄退了出去。

宜宁郡主索性挥挥手,对屋里服侍的丫鬟们说道:“出去,都出去,今天不用你们服侍了。”

因为是偷偷吃肉喝酒,所以能留在身边服侍的也只有几个亲信,现在全都退出去了,屋里只有宜宁郡主和沈彤两个人。

“来,彤彤,我们今天不醉不归,嘿嘿,我还没有喝醉过呢,可惜这酒不醉人。”宜宁郡主咕咚咚喝了半杯。

沈彤长叹:“我比你好一些,偶尔还能出去解解馋。”

“彤彤你不够意思啊,为什么不给我带些回来?”想想没有肉吃的日子,宜宁郡主流不尽的辛酸泪。

沈彤哈哈大笑,给宜宁郡主倒了一杯酒,自己也斟了一杯:“是我不对,我敬你!”

“下次不许这样了,好姐妹,有肉大家一起吃!”宜宁郡主一饮而尽,喝酒的感觉真好啊!

“有肉一起吃!”沈彤同样一饮而尽。

“彤彤你知道吗?我在王府的时候从来也没有这样喝过酒,唉,父王管着我,母妃管着我,三哥七哥管着我,夫人也管着我,还有乳娘啦嬷嬷啦,她们都能管着我,我好羡慕你啊!”宜宁郡主索性把整瓶酒拿到自己面前,又把另一瓶推到沈彤面前。

“是啊,阿娘从来不会管着我,我想去逛街就去逛街,我想不学针线就不学针线,我要来榆林,阿娘也只是问了一句,便答应了”沈彤说到这里,趴在桌子上格格地笑出了声。

“我如果也像你这样就好了,彤彤,我长这么大,榆林是我到过的最远的地方不对,不对,我也只来过榆林,除了西安和榆林,我哪里也没有去过”宜宁郡主打了个嗝儿,真好,就连酒嗝儿都是甜的。

“彤彤,我想王府了我想父王想夫人想大黄”宜宁郡主的眼皮很沉,她半眯着眼睛,又喝了一口酒,这酒真好喝,甜甜的。

沈彤依然趴在桌子上,她的面前有酒,酒香熏人,她似乎回到曾经去过的那片山谷:“我去过很多地方,很多其实我哪里都不想去我想做个好女儿,可我好像失败了失败了”

谁说这酒不醉人啊,丫鬟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两个醉得人事不知的小姑娘抬回各自的卧房。

沈彤醒来时,已是次日的晌午,她揉揉眼睛,只觉得这一觉睡得格外香甜。

“小姐,你醒啦!”芳菲端过一碗酸梅汤,笑着说道,“润润嗓子吧。”

嗓子果然又干又涩,一碗酸梅汤下肚,嗓子舒服了,沈彤也想起昨天的事来。

“我喝醉了?”沈彤迟疑了一下,没等芳菲回答,又继续问道,“我喝醉以后说了什么?”

“小姐整晚都在喊阿娘,您一定是想家想太太了”,芳菲扁扁嘴,“我也想家了,我想桔子,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桔子被阿治哥养瘦了。”

沈彤弯了弯嘴角,芳菲说错了,她来榆林这些日子,从来也没有想过家

她尝试过要做一个好女儿,可是她没有做到。

她甚至都不想家

下午的时候,当芳菲举着一支糖人儿跑进来时,就看到沈彤神采奕奕的笑脸。

“小姐,糖人儿!”芳菲把糖人儿在沈彤面前晃了晃。

这是她们主仆才懂的。

离普渡寺不远有间小小的素菜馆子,沈彤和芳菲赶到的时候,伙计已经把菜上全了。

望着一桌素菜,沈彤无奈地笑了。

“下次能换个地方吗?”沈彤问道。

“没办法,离这里近的都是素菜馆子。”许安也笑了。

“有什么事吗?”沈彤没拿筷子,这些用豆腐做的素鸡素鸭,她实在没有胃口。

“上次阿治来的时候,见过的那个脂粉铺子的老伙计,我们也找到了。他说就在半个月前,还有人打听过十几年前在榆林脂粉铺子的事,因为那人之前听阿治打听过,所以就留了心眼,什么也没有说。”许安说道。

第一九九章 下下签

蓝师傅足不出户,除了百卉堂的人,没有人认识他。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告诉那人若想活命,就闭上嘴吧,还有罗喜也一样。”

无论当年那个齐师傅是不是现在的蓝师傅,沈彤也不想再赔上活生生的人命。

罗喜和那个老伙计一样,他们和这件事没有关系,只是刚好曾经遇到过一个人而已。

“沈姑娘,我们来找你就是问问你,是不是把那人灭口算了,免得他把消息再卖给别人。”其实他本来就想直接灭口的,可是许安拦着。

“不用灭口,吓吓他让他闭嘴就行了。”沈彤说道。

许安和路友对视一眼,没有说话。

待到沈彤走出素菜馆子,路友忍不住了,他对许安说道:“沈姑娘是不是转性了?不对,妖怪变成人了?”

“什么意思?”许安明知故问。

“老许,别说你看不出来,咱们刚认识沈姑娘时,她是什么人?根本不是人,她就是妖怪,当年那几个飞鱼卫,就是她让我杀掉的,一个活口也不能留。可是现在呢?就连罗喜和那个老伙计,这两个无关紧要的人,她也要让他们活命。”路友永远也不会忘记,当年在破屋里,沈彤是如何命令他杀人的。

许安笑了,云淡风清:“当年沈姑娘让我们杀的都是该杀之人,比如那些飞鱼卫,比如平婆子,现在面对的是罗喜这种普通百姓,沈姑娘留下他们的性命有何奇怪,难道你想看到沈姑娘什么人也不放过全都杀光吗?”

路友抓抓头皮,是这样吗?妖怪也能有善心吗?

沈彤从不认为自己有善心,一个从小就以杀人为生的人,怎么可能还有善心。

她只是不想伤及无辜而已。

西北四季鲜明,但是春秋很短,夏天过了,暑气还没有完全散去,便过了中秋,天气渐渐凉快起来,一场秋雨过后,人们便换上了夹棉的衣裳,冬天悄悄来了。

转眼便到了年根底下,这是宜宁郡主第一次没在王府过年。

她忽然紧张起来,拉着沈彤的手问道:“彤彤,我是不是再也不能回西安了?”

“怎么会呢?王爷一定会想办法让你回去的。”沈彤仔细回想前世时听到的看到的,无奈,她的记忆里是没有宜宁郡主这个人的。

西秦军还没有打到京城,秦王便称帝了,他的膝下只有一位三皇子。

以秦王对宜宁郡主的宠爱,肯定会早早地封宜宁为公主的,可是沈彤却不记得曾经有过这样一位公主。

前世的时候,宜宁去哪里了?

或许也如这世一般,宜宁到了榆林做了居士,可是那个时候秦王已经起兵了,即使他没有把儿女们带在身边,宜宁郡主也应该早就回到西安了,可是为何没有听到过她的消息呢。

“彤彤,你陪我到求签吧,我听说普渡寺求签很准的。”

来到榆林一年了,就是住在普渡寺里,无论宜宁郡主还是沈彤,都没有想过要去求签。

她们都是十来岁的小姑娘,对于这些事情并不相信。

可是现在宜宁郡主主动提议去求签,她心里一定是忐忑之极吧。

她们打扮成普通香客的样子,出了慈安居,没有带随从,也没有惊动寺内的尼姑。

今天是初一,来上香的女眷很多,她们夹杂在香客里面,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家的小女儿。

求签的人也很多,等了好久才轮到她们,宜宁郡主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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