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孤竹君 - xp1024.com
《大秦孤竹君》


第一章 ‘千年女尸’?

第一章‘千年女尸’?

“寻龙分金看缠山,一重缠是一重关,关门如有八重险,不出阴阳八卦形!”墓洞里传来一个少年瓮声瓮气的大吼声。

洞口边站着两个人,一老一少。

老者一身太极衫颇有些仙风道骨的韵味,捋着白须笑眯眯的冲着墓洞里说道“小狗子,这劳动号子听得耳熟,哪便的?”

“白爷,这可不是劳动号子,这是最近特别流行的电影台词。”墓洞里探出一个带着矿工帽的脑袋,还有一张满是泥土的大脸。

“狗屁的电影台词。”另一边腿上架着笔记本电脑的少年冷哼一声“寻龙千万看缠山,一重缠是一重关,关门若有千重锁,定有王侯居此间,出自《撼龙经》,台词改的音律不通乱七八糟。”

“哦,怪不得听着耳熟,怎么小诩也看过?”白老爷子笑呵呵的看着少年。

少年身材修长,面容英俊,就是表情冷漠了些,敲打着键盘的手指如同花蝴蝶般不停歇,但是最引人注目的是少年的眼睛,他的眼睛中,竟然有两个瞳孔!

古文记载‘重瞳者,帝王圣贤相!’

历史上有几个关于重瞳的记载,仓颉、虞舜、项羽、吕光、李煜,都是鼎鼎大名的帝王圣贤。

不过在科学高度发达的现代,这种所谓的圣贤相,只是一种叫做‘瞳孔粘连畸变’的潜在白内障疾病而已。

狗子不忿的撇了撇嘴,从墓洞里跳出来拍了身上的土看着重瞳少年“就你懂得多,不过那电影还真挺不错的,王诩,挖到墓门了,有洞,应该被光顾过了,现在下去的话,等下不好交代。”

重瞳少年王诩皱起眉,下意识的摸了摸脖子上挂着的玉璧。

那枚玉璧的品相并不算好,杂质很多,但是上面有两个繁琐的甲骨铭文。

孤竹。

这不是一个竹子的名字,而是上古夏商周时期东北地区一个国家的名字,一个古老而神秘的国家。

也是王诩等人此行的目的。

他那双有些妖异的重瞳,并没有给他带来所谓的好运,反而让他从出生后就被遗弃,被白老爷子捡到时,这枚玉璧就在包裹他的襁褓之中。

王诩自懂事起就跟着白老爷子在文物院工作,也因为玉璧的原因,爱上了考古,后来白老爷子退休后,祖孙三人便成为了民间考古爱好者。

这样一枚镌刻甲骨文的玉璧,堪称国家级文物,可见王诩的身世并不简单,为了查询王诩的身世,祖孙三人探访多年,终于在探听到关于‘孤竹’的消息。

二十多年前,有一伙儿业内有名盗墓团伙,潜入秦皇岛某处挖掘孤竹古国王陵,然后消声匿迹了。

有人说是发了大财逃到国外,有的说是都死在了墓里。

跟王诩的年龄对了一下,白老爷子推断出,这伙盗墓者中,很有可能就有着王诩的父母。

于是祖孙三人便来到了这里,经过三个多月的探测,终于找到了王陵的位置,狗子已经把墓道挖通了,确认了地下的墓被人光顾过,剩下的就是报告给文物院,与考古专家们一起下墓看看。

毕竟他们不是盗墓贼,他们是正经的考古学者,要有国家批准才能考古探查。

看着发呆的王诩,狗子笑了笑坐到他旁边“咋地?紧张啦?”

“紧张什么?”王诩回过神轻哼道“无非是两种结果,一种是他们真的死在了墓里,要么就是还活着。”

“去给你李叔打电话。”白老爷子踢开狗子,看着假装淡然的王诩笑道“孩子,人生就像是咱们考古发掘一样,如果你不去主动挖掘,文物和历史是不会自己跑出来的。”

王诩楞了一下,有些不解的看着白老爷子。

白老爷子笑而不语,抬头看向天空“人生浩瀚如苍穹,却在苍穹之中,很多事情,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重要和严重,它只是你人生中的一部分而已。”

王诩有些迷茫的抬起头,也看着天空。

不过还没看到苍穹有多辽阔,反而听到了嘹亮的鹰啼响彻天地,一只苍鹰如闪电般的向他扑来。

在这时代,即便是荒山野岭也很难遇见野生的老鹰,所以这只鹰自然是王诩驯养的金雕,负责他航拍探查地势,下墓传递信息用的。

金雕巨大的翅膀掀起砂石,落地后‘啁啁啁’的叫着扑过来。

王诩笑着摸了摸金雕蹭过来的脑袋,喂给它肉干,顺手把它腿上的摄像机拿了下来,链接到笔记本上,看了下上面的图像说道“周围的地势应该是一体的,没有后期人工的迹象,这片区域应该很坚固。”

白老爷子听后用洛阳铲挖了两锹土“但愿吧,这里的盐碱土质应该是两千年左右影响的,地下是什么情况,从地势上是判断不出来的。”

王诩收起电脑,背上包戴好矿工帽和面具“我下去看看,狗子办事儿我还是不放心。”

白老爷子深深的看了眼王诩,笑着点点头“万事小心。”

王诩点点头,带着金雕跳下墓洞。

白老爷子听着洞口传来的脚步声越来越轻,脸上露出一个古怪的表情,喃喃道“不观生灭与无常,但逐轮回向死亡。绝顶聪明矜世智,叹他于此总茫茫。”

不多时,一声仿佛天崩地裂般的巨响传来。

墓洞,塌了。

风沙弥漫了白老爷子的身影,还有匆忙狂奔过来的狗子。

...............

看着眼前那张清丽的脸,王诩觉得自己应该是在梦中。

但是自己是怎么睡着的呢?

头疼伴随着记忆的节点,开始串联起来。

自己跳下两米多深的墓洞之后,沿着狗子留下的荧光灯往里面大约走了几百米,就看到狗子说的那个陵墓的墓门了,没有清理过的墓门看不到材质和模样,但是在左手边那个明显的盗洞,还是十分明显的。

作为一个考古人员,最痛恨的,就是盗洞了。

因为只要有盗洞,就证明可能有一些珍贵的文物,与他们擦肩而过了。

一个专业的考古人员,在没有得到批准和准备之前,是绝对不会进入墓葬遗址的。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的王诩,像是神使鬼差了一般不受控制,挖开了那个被浮土遮掩的盗洞,进入了未知的陵墓。

王诩到现在还能够感受到进入陵墓之时那种心血来潮的异样感。

沿着盗墓者留下的路径,最终王诩到达了墓穴的尽头,镶嵌在巨大石棺上的宝石折射着探灯的光芒,将墓室照耀成氤氲的颜色,让巨大的墓室显得更加诡异。

身体像是被某种神秘的力量召唤着,王诩走上高高的石阶,轻而易举的推开了看似重达千斤的棺盖。

然后看到了那张清丽的脸。

正是因为石棺中那张栩栩如生,宛若睡美人般清丽的脸,让王诩惊愕的连墓洞坍塌的时候,都来不及反应。

然后他应该被砸晕了。

然后看着面前这张熟悉而陌生的脸,王诩确信自己应该是在梦里。

一个埋葬在石棺中千年的人,怎么皮肤还如此有光泽呢?

即便马王堆女尸出土的时候,皮肤也失去了水分。

而且更不可能眨眼间,也不可能张嘴说话,甚至连声音都如此悦耳清晰。

连摸着自己的手,都有温度。

一定是在梦里,一定.....

王诩深吸一口气,安详的闭上眼睛,想要从梦中惊醒。

第二章 天命玄鸟..降而大帝?

第二章天命玄鸟..降而大帝?

华夏历史上有很多关于梦境的典故。

从庄周梦蝶开始,到南柯一梦,黄粱一梦,邯郸一梦等等,似乎华夏人都比较喜欢做梦,而且都梦的天马行空。

王诩没想到,自己也有王诩一梦的时候。

从他莫名其妙的推开石棺,梦见那个面容清丽的古代女子后,他已经在这个梦境中呆了三天了。

这个梦境真实的让他毛骨悚然,如果不是金雕还有自己的旅行包,笔记本电脑等高科技产物什么的证明着他现代人的身份,王诩真的以为自己应该是个古代人了。

简陋的木质建筑,简陋的服装和简陋的食物。

王诩觉得自己这个梦境可能是因为当初指导了一部关于春秋战国的历史剧落下的后遗症,要不然梦境中的所有东西,怎么都跟出土文物一样古老简陋呢?

这里的人怎么穷的连衣服都穿不上,大多数都包裹着兽皮,小孩子基本上不穿呢?

三天来,除了那个让王诩陷入梦境不可自拔的清丽少女进来给他送饭之外,王诩大多数时间都是抱着金雕发呆,他用尽了办法自残,以为疼痛能够让他醒过来,却发现了是徒劳。

放弃了自残,他开始寻找别的方法。

今天他突然想起了莱昂纳多的《盗梦空间》,或许自己陷入了里面说的深层梦境之中?

需要完成某些事情才会醒过来?

“啾啾啾~”金雕欢快的叫声打扰了王诩的沉思。

王诩回过神看着欢快的扑向清丽少女的金雕,心中冷嘲这货的有奶就是娘。

人家才喂了你两天,就变得这么亲近了?还要不要点雕脸了?

清丽少女将餐盘放在桌子上,从里面拿出一个陶碗放在地上,里面装着剁碎的生肉条,用竹筷挑起肉条喂给金雕。

王诩看着少女优美的下颚线,还有那双笑起来完成月牙的眼睛,以及宽大麻袍包裹的单薄身子。

虽然赏心悦目,但是一想到这是一具千年古尸,他就汗毛倒立,毛骨悚然。

给自己做了心里催眠之后,王诩深意吸一口气,开口道“你听得懂我说话嘛?”

说的是他考据研究了五年之久的上古雅言,也是当前可考的华夏最早的通用语。

王诩突然开口,吓得清丽少女手一抖,有些蜡黄的小脸十分惊愕的抬头看着他,晶亮的大眼睛里闪烁着疑惑。

然后少女手忙脚乱的把陶碗放在地上,脸颊有些潮红的跪伏在地上,开口说了句什么。

王诩想要扶起来少女,但是心里又有点隔阂,尽管像是在梦里,毕竟是千年女尸啊。

王诩皱着眉分析了一下,最终听懂了这句话,这个姑娘有口音啊‘普通话’不标准。

“这里是哪里?”王诩发音尽量圆润放缓,怕少女听不清。

“回禀上帝,这里是孤竹国。”少女伏在地上说道。

王诩身子一僵,脑子有一种被雷劈过的感觉,浑身的血液逆流而上,下意识的摸向脖颈上的玉璧,却摸了个空。

王诩惊慌失措的低头寻找着玉璧,最后在自己心口的位置,发现心口的位置多了一个刺青。

正是那枚玉璧的模样,连上面铭文的‘孤竹’二字都无比清晰。

是机缘巧合?还是命中注定???

诡异的巧合让王诩浑身发冷,如果自己之前还能骗自己是做梦的话,那他现在很难自欺欺人了。

“现在是什么年月。”王诩脸色发白。

“燕王喜三十三年。”少女回答道。

王诩两眼一黑,又晕了过去。

“上帝!”少女发出一声惊呼扑了过来。

意识消失之前,王诩终于有些好奇,少女称呼自己的是什么。

再次苏醒过来的时候,没有看到少女那张清丽的脸,反而是一张满脸皱纹的老脸,吓得王诩大喝一声。

老者也被吓得惊呼一声,后退跪倒在地上口称‘恕罪。’

王诩擦了擦额头的虚汗,看着跪拜在地的麻袍老者,和门口跪伏的少女缓了口气。

“你是谁?”王诩沉声问道。

“孤竹国九十七代大巫墨奎,迎拜上帝!”老者高呼道,他的雅言说的比清丽少女正统多了,王诩听的十分清晰。

看来是个文化人啊。

王诩眉头深皱,脑海中还没有理出思绪“你为什么叫我上帝?”

“孤竹国永世为殷商之臣!”墨奎满脸肃穆的叩首道。

王诩一怔,怎么又跟殷商扯上关系了?

“上帝,孤竹国属民终于等到您了!”墨奎突然痛哭流涕的扑上来。

王诩动作灵敏的躲开这怪老头,跳下床皱眉道“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不可能,先祖有神谕传授下来,终有一日殷商大帝会从神界降临,带领我族卷土重来,重现殷商荣耀!”墨奎满脸亢奋的喊道,边喊还边脱衣服。

“哎哎哎,老头你干什么?”王诩大惊。

墨奎解开外袍,从身上解开一条麻绳,然后拿出一块兽皮摊开。

王诩瞥了眼兽皮,楞了一下,上面画着一副画。

一个肩膀上架着雄鹰的无脸男站在一个神坛上,下面都是跪拜的人群。

不得不说,上古时期的先人画技,精细程度比后世的不遑多让。

王诩默默的看了眼赖在少女身边的金雕,又看了眼老泪纵横的墨奎,似乎想到了什么。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不过以王诩的考古角度和科学发展观,这幅画应该是孤竹国先祖,为了给后人留下希望而留下的一个善意谎言吧,毕竟怎么可能有神谕这种扯淡的东西呢?

但是为什么偏偏自己会穿越到这里?

是‘善意的谎言’还是‘注定的意外’?

王诩摸着心口处的纹身,突然陷入了沉默。

良久之后,王诩忽然露出微笑。

因为他想起了白老爷子的最后跟他说的那句话。

人生就像是咱们考古发掘一样,如果你不去主动挖掘,文物历史是不会自己跑出来的。

如果自己不去寻找,答案是不会自己找上门的。

想通了这些,王诩坦然了接受现在的一切,不管原因是什么,他首先都得活下去。

既然给了他这个‘大帝’的身份,他就坦然接受吧,因为他很担心如果自己否认了这个身份,会被信仰破灭而崩溃的墨奎杀了。

毕竟看着老头满脸狂热的模样,应该是被洗脑的不轻。

帝这个称呼在华夏文化中有着特殊意义,是人权最高的象征,是统御万民的称呼。

但是实际上,在秦始皇之前,帝这个称呼只是指代商朝的王。

夏商周上古三朝对于部落首领的称呼都是不同的,夏朝的最高首领称为‘后’,商朝最高首领称为‘帝’,而周朝最高首领称为‘王’。

一直到秦始皇统一华夏之后开始,才自封为‘皇帝’。

皇帝才成了华夏最高统治者的称谓。

这个老者自称孤竹国的大巫,大巫是商朝时期的一个官职,负责祈祷与治疗的职业,地位仅次于帝。

因为商朝是一个神权宗教国家,商朝的首领也兼任国家的大祭司,商朝人认为他们是神灵的孩子,每一代的‘帝’都是神灵与子民沟通的渠道,保佑他们无病无灾。

而协助帝的就是大巫了,在商朝大巫的地位有点类似后期的藩王或者侯爵,替帝王镇守四方。

按照之前少女说,现在是燕王喜三十三年的话,应该是公元前222年,这个时候距离商朝灭亡都快过一千多年了。

一个附属国还能对灭亡一千年前的宗主国如此忠心,可见神教国家的洗脑力度了。

等等....公元前222年?燕王喜???

王诩猛然瞪大眼睛,想起了一个可怕的的事情。

秦始皇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秦王政大举兴兵,派王贲与李信率军攻打燕国的辽东,王贲与李信夺取辽东,俘获燕王喜,燕国亡。

既然孤竹国在燕国境内,那么说大秦的铁骑,应该很快就要踏平这片土地了,到时候面对一统六合,登基皇帝的秦始皇,自己个天上掉下来的‘殷商大帝’,下场会是如何?

王诩不禁吓出一身冷汗,对着墨奎说道“去,把所有战士都召集起来。”

墨奎浑浊的眼睛中绽放出异样的身材看着王诩“大帝要带领我们复国嘛?”

“我带领你们卖国。”王诩义正言辞的说道。

“啊?”墨奎一怔。

“快点去,别问那么多,天机不可泄露。”王诩催促走了墨奎,到石床上检查了一下自己旅行包里的东西。

笔记本?平板电脑?手机?这些早就试过了,没有wifi没有信号卵用没有。

不过可以绑在身上当盔甲,毕竟以后世锻造的精钢,这个时代应该很少有能够破防的武器吧。

防御力+100.

洛阳铲?军工铲?嗯,相当于方天画戟和青龙偃月刀了。

攻击力+100.

矿工帽?防毒面具?嗯,视野和头部防御+100。

剩下的生活用品急救用品什么的都背在身上,整装待发的王诩牵着趴在桌子上打盹的金雕,第一次走出房门。

路过少女身边的时候,停下脚步“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愣了下,低头柔声道“臣女墨怜。”

墨怜,王诩莫名的心头一颤,抿着唇走出房门。

第三章 捡了个秦国大佬

第三章捡了个秦国大佬

作为一个考古学者,对于历史自然是了然于胸,不管是专攻哪个朝代,对于主体历史的了解是必备的技能,熟读《二十四史》是基本功。

不管王朝怎么更替,有一类人,总是让人羡慕的。

那就是皇帝,王朝的统治者,尽管有不少并没有话语权的帝王,但是就算在没有话语权,随手呼啦喝去都有后宫几千人供他差遣。

但是看着广场上在墨奎带领下聚集的一百多老弱病残,王诩陷入了沉思。

就这还不够组成一个村的人口,也敢叫做国???

再环视了下四周的茅草屋。

确实不能叫做村,只能叫做原始部落。

王诩都怀疑,要是来一场大暴雨,这孤竹国的建筑都会轰然倒塌,根本起不到遮风避雨的效果啊。

看着这些赤身赤足,披发兽皮的原始人们,王诩长叹了一口气,改变了策略。

本来他是想带着孤竹国的人去半路投靠秦军,作为引路人攻破燕国,这样的功劳在秦朝至少能够给所有人都换一个爵位。

有了爵位就相当于大秦的正式公民了,倒时候自己再用包里的矿泉水瓶贿赂一下大将王贲,跟他搞好关系,毕竟也算是同姓族人了嘛,然后就可以在秦帝国不看重的东北地区慢慢发展,不参与中原斗争,争取混到汉朝,估计到时候还能先卫满一步,建立政权。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就这群孤竹国的老弱病残,估计都走不出方圆百里,就会被山间猛兽给灭了,尤其是看来下墨奎提供的地图,王诩彻底打消了这个计划。

孤竹国先民们在这片土地至少生活了两千多年,对整片辽东地区自然十分了解,墨奎提供的地图十分详细,从这里绕到秦军来的路上,估计至少时秦皇岛到北京的距离。

要是在过去,坐动车四十分钟就到了,但是在走路全靠腿的古代,至少要走一个星期吧。

带着这些人在森林里走一个星期,毫无疑问是去喂狼的。

“怎么就这么点人了?”王诩头疼的问道。

“自四百年前齐贼攻破国都之后,我族便沦为了齐燕的附属,大量族人被当做奴役掳走,还有一些逃亡山林中与蛮族为伍,就剩下我们这支,苟延残喘。”墨奎一把心酸泪的哭诉着。

墨奎一哭,其他族人也哭了起来。

王诩头疼揉了揉太阳穴,看着地图琢磨着还有什么路线可走,听墨奎这么一说,王诩预感越来越不好了,如果不能够在秦军攻破燕都之前投靠他们,那么毫无疑问的会沦为奴隶,然后被拉去修长城,修驰道,修秦始皇陵,修阿房宫.....

一想到这些在后世称为华夏骄傲的大型工程,王诩的心情很复杂,一方面想到参与这些大项目,确实是可以自傲,但是另外一方面想,如果真的用自己的血肉铸就它们,王诩还没有那么圣贤之志。

他还很年轻,还不想死。

而且刚刚当上‘大帝’,还没有带领族人发家致富啊。

王诩一筹莫展,下面跪着孤竹国人们哭天喊地,画面很是不祥。

这时一阵急促的哨子声让族人们的哭声戛然而止。

王诩皱起眉。

“有敌袭?可能是野兽。”原本哭的昏天黑地的墨奎突然站起来,脸色肃穆的低喝道。

跪在地上的族人们也迅速做出反应,立马找到自己的武器,神情严峻且戒备,看来还是有点战斗力的。

人群中最高大的男人提着一柄青铜矛向着哨声的方向跑去,其他人在墨奎的指挥下,围住王诩。

这瞬间,王诩感受到了大帝的待遇,同时对这些人也多了一份亲近。

看着身边墨怜紧绷着小脸,手里拿着一把石斧的样子,王诩又心酸又好笑。

沉重的石斧和身材干瘦严重营养不良少女形成强烈的对比,看着有些怪异,但是细想起来又无比心疼。

毕竟墨怜这个年纪的少女,在后世应该在学校学习,享受着社会和大人们的保护,但是在这里,不得不为了生存而拿起武器,还要来保护王诩这个从天而降的‘大帝’。

不一会儿,那名跑出去的头领和另外两个族人就抬着昏迷的人回来了。

看到这个人,王诩瞳孔一缩。

如果在现代,碰见一个浑身铁甲的人,大家会觉得这是个coser或者演员。

但是在古代,碰见一个浑身铁甲的人,那么大家不会以为他是个士兵。

因为铁甲这种东西,一直到唐朝依旧是只有高阶将领才有资格穿配的,更不用说在冶铁技术还处于青铜时期的秦朝了。

虽然当年王诩考据过秦朝时期冶铁制铁的技术已经成熟了,但是要打造一件一百多片铁片,以皮革为底下摆用锦绣制成的铁甲,在秦朝来说应该是一个不亚于后世建造战斗机的成本了。

这件铁甲就能够代表着主人的身份了。

王诩都不用去看他脖子上挂着的那枚金锁。

这至少是个大良造以上爵位的大人物。

秦朝二十级爵位,大良造是第十六位,在帝国基本上是举足轻重的可怕存在了。

刚瞌睡就有人送枕头,还在头疼怎么联系秦军,没想到就自己送上门一个大佬。

王诩惊喜的推开其他人走过去,看着已经昏死过去的秦将,楞了一下。

因为这个大良造级别的秦将有点太年轻了,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感觉比自己年龄还小。

身上的披风残破不堪,铠甲有着血渍和利刃的痕迹,没有武器的打砸的痕迹,应该只是遇见野兽了,腰间只剩下一个剑鞘,应该是跟野兽搏斗过,然后遗失了。

秦朝还有这种少年将军?

王诩不禁疑惑道,让人把他抬进屋里,脱掉外铠和内甲,检查了下伤口,发现他除了腿上有一个两寸长,已经结痂发黑的伤口外,并没有其他伤口。

应该是伤口发炎后,没有及时治疗引起的感染,发烧不退导致的昏迷。

让人去烧了锅开水,王诩把这位大佬扒光了,让族里手巧的妇女好好的擦拭了一下,露出了本尊,是一个眉清目秀,面如冠玉的少年,尽管因为炎症脸色灰暗,但是依旧能够看出他的清秀。

用消毒完的刀子把他腿上的腐肉清理干净,撒上云南白药之后,又喂了他消炎药。

顺便拿起他脖子上的金锁研究了一下,好确认下他的身份。

上面有着一个他很熟悉的秦篆。

王。

这个人也姓王,本家啊。

秦朝王姓的亲戚,小小年纪就有着大良造级别的爵位。

答案呼之欲出,秦始皇最宠信的秦朝大贵族,未来千年大门阀,琅琊王氏和太原王氏的祖宗,王家第三代继承人,王离。

他爷爷是王翦战国四大名将,他爹叫王贲灭魏燕赵齐四国的旷世奇功。

而他也算是打破了富不过三代的魔咒,接替蒙恬长城军镇守抵御北方蛮族,直到中原陷落,与章邯二人力挽狂澜,续了秦朝两年寿命。

无奈与章邯有间隙,在加上对手是霸王项羽,最后饮恨巨鹿,最后在历史上销声匿迹。

活生生的历史大佬出现在眼前,王诩的考古病又犯了。

按耐着把他解刨的冲动,王诩离开了房间想问问在那儿发现这个大佬的。

“墨狼在东林巡查的时候,发现他昏迷的,见他衣着不凡,就带回来了。”墨奎回答道。

“有没有被人追击的痕迹?”王诩问道。

“应该是在林中迷路了,如果是被敌人追击,身上不会只有野兽的抓痕,林中的蛮人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墨奎说道。

“我说的是燕国军人。”王诩皱眉道。

“更不可能了,燕国边军各个都是骁勇善战,若是追击他,断然不会失手,大帝,他应该是秦将吧。”墨奎问道。

王诩微微挑眉“孤竹国被燕国隔离,你们又走不出去,竟然还知道他是秦将?”

“臣等虽然被囚困在此地,但是也未曾与外界断了联系。”墨奎红着脸说道“我族也有族人在外行走的,也会经常回来传递一些外面其他殷商遗民的消息。”

“嗯?”王诩微微一惊“你们跟其他殷商遗民还有联系?”

第四章 孤竹国和墨家

第四章孤竹国和墨家

信息传递的重要性,决定着人类文明的进程速度。

人类的祖先们为了在这个星球上延续下去,不断的对信息传递的方式和范围进行着改良,从最早的以声音为主题的方式,到后期以文字为主题的方式。

从烽火,驿站,到飞鸽传书等等人力或者畜力传播,但是依旧都是时间概念的传播。

生活在以无线传输,数字传输等空间传播方式的现代人,很难感受到古代人信息传递的重要性。

商朝被周灭之后,殷商遗民虽然因为武庚叛乱造成了损伤,但是还有大部分没有受到牵连,反而受到了周朝的分封,其中比较有名的就是,宋国,卫国,还有早期逃亡朝鲜半岛的箕子朝鲜。

孤竹国地处东北临海地区,距离宋国和卫国千里之遥,更重要的是中间还隔着堪称无人区的原始森林区域,以当前时代传播的方式和效率,王诩真的很难想象到双方联系付出的代价。

而且更好奇,殷商遗民们不惜代价联系远在边塞的孤竹国是为了什么。

听到王诩的质疑,墨奎连忙解释。

“当然,当年武庚大帝虽然复国失败,但是殷商遗民并没有死绝,我们这么多年都在等待您的降临!相信等到您起事之时,殷商旧部一定会接踵而至的响应!”墨奎说着说着又开始激动了。

王诩不忍戳破墨奎幻想,当年纣王之子武庚联合三监,东方奄和薄姑等国对周朝发动了三监之乱失败后,殷商势力受到重创,而且加上周王朝的大清洗,到春秋时期的殷商遗民已经基本都各自为政了。

可能只有远在东北的孤竹国遗民,还忠心耿耿的等待着他们的‘大帝’。

“两百多年前,我族中还出过一位能人在中原建立不弱的势力,只不过这么多年断了联系,但是只要大帝起事,我们一定会竭尽全力的联系他们的。”墨奎兴奋的给王诩洗脑推销,一门心思煽动王诩造反。

王诩假笑着敷衍道“哦?是嘛?”

“当然,不知道大帝有没有听说过,墨家墨翟。”墨奎咧嘴笑道。

王诩手一抖,地图掉在了地上“谁?”

“墨翟啊....就是创立墨家学派那个,他是我的叔祖。”墨奎被王诩的反应吓了一跳。

“嘶。”王诩倒吸一口冷气,没想到这个都快灭国的孤竹国,竟然跟一个这么大的人物有关系。

墨家或许在后世没有儒家那么大的名气。

但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影响力大到甚至能够圧儒家一头,是影响力最大的学派之一。

《孟子.滕文公》篇云:“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于杨,即归墨。”

就是说着天下的道理,不是墨翟说的,就是杨朱说的,足以见墨家那时候的影响力了,即便是到了秦末各地起义军里也不乏墨家子弟。

如果真的能够跟墨家攀上关系,造反似乎也不是不可以啊。

王诩摸着下巴思索道,不过很快就打消了这个荒谬的念头。

竟然还想着去跟奋六世之余烈的始皇帝掰掰手腕,真的的穿越带来的后遗症,竟然让自己这么飘,这么膨胀。

“给我介绍下孤竹国的现状吧。”王诩晃了晃头,准备还是做点正事儿吧。

墨奎恭恭敬敬的给王诩介绍了一下孤竹国的状况。

举国一共一百零四个人,二十三个青壮,三十六名妇女,剩下的都是老弱。

孤竹国虽然目前隶属燕国,每年都要向燕国进贡,但是却没有得到合理的庇佑,而且森林中经常会有蛮族和野兽来袭击掠夺,导致了孤竹国一直无法安静的休养生息,青壮的大量伤亡直接导致了国家人口的减少,如果不是山林中的蛮族在这十几年间似乎迁徙了,孤竹国可能早就灭国了。

不但要与恶劣的生存环境抗争,还要与敌人抗争,即便再这么绝望的环境下,孤竹国依旧残喘到了现在,其精神就值得尊敬了。

虽然孤竹国人衣服都穿不上,个个都是骨瘦如柴的营养不良,最强壮的男人也属于后世的亚健康状态,更撑不起带甲之士称呼,但是全国无论男女老少,都是手上见过血的战士。

王诩打量着跪坐在面前瑟瑟发抖的墨狼,觉得墨奎的话水分越来越大了,怎么看也不觉得这是一个曾经单枪匹马截杀十四个蛮族人,也曾带领族人多次抵御狼群的‘百战猛将’。

墨狼是孤竹国的‘大将军’统领着正规军,负责维护国民的安全,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身材精壮,目光犀利,左脸有一道狰狞的疤痕,听说是被一只斑斓猛虎抓破的。

“墨狼啊。”王诩刚一开口,就发现身前的墨狼抖得更厉害了。

“墨狼第一次觐见大帝,难免有些失态。”墨奎满脸欣慰的解释道,丝毫不为自己麾下‘大将军’如此怂的状态感到耻辱,反而从表情看还有点小自豪。

不过转念一想,以商朝的那种神权文化熏陶下,族人能够面见大帝,确实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敬畏。

这种敬畏跟面见领导,上位者,甚至后来的平民面见皇帝都不一样。

皇帝至少还是人的范畴,殷商文化的中的‘大帝’已经脱离了人的范畴,是活生生的‘神’。

“墨狼,你最远去过多远。”王诩直接问道。

墨狼依旧跪伏着顫抖,还是墨奎出声后才紧张的回答道“回禀大帝,臣子最远去过东林牛首山,南下渤海虎丘部,也曾跟着国君到过燕都临易。”

看了眼地图,虽然临易是最远的地方,但是因为途经的都是燕国有人烟的地方,而另外两个都是原始森林,尤其是渤海虎丘部,已经接近后世的山海关附近了。

在这个没有热武器,代步工具的时代,徒步走这么远的距离,还是在猛兽横行,蛮人密布的原始森林中,王诩真的对这个墨狼刮目相看了,同时也震惊古人的生存能力。

但是口说无凭,王诩也是想看看他的真实实力。

“你起来,咱们过两招。”王诩起身说道。

“不可啊大帝!”墨奎一下子跪倒在地鬼叫道。

“这是命令。”王诩以前接触过很多宗教徒,知道跟他们讲道理是没用的,他们固执的可怕。

但是如果你是神职更高的人,你的命令对他们来说,就是天条。

王诩说完后墨奎止住了哭声,脸上的表情也一下子变得肃穆起来,带着墨狼做了个古怪的礼仪后,跟墨狼说了些什么,让出地方。

原本不太敢与王诩对视的墨狼,起身后眼神变得犀利起来,虽然嘴角因为紧张而抽搐着,但是身上隆起的肌肉说明已经进入了状态。

王诩也摆开架势,很多人对觉得考古一般都是老学究或者书呆子那种弱不禁风的感觉,但是实际上,大多数考古者,身体素质都很好。

因为考古发掘的工作,大多数都是要考古人员亲力亲为,铁锄头刨地,铁锹抬土,铁铲子挖洞。

因为对于考古人员来说,墓洞遗迹中的任何东西都可能是无价之宝,万一被不懂行的人伤到碰到,他们可能会心疼死,所以只能亲力亲为。

其实考古人员的工作量,有时候不比建筑工人差多少,从小就考古的王诩身体素质自然不用说,后来又跟着院里一个武术大师学了几年套路。

至少打架斗殴这种事情,王诩还是挺有信心的,再加上他一米八二的身高,一百六十多斤的身材,对上墨狼应该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敌不动我不动,是单挑中的首要原则,王诩和墨狼对峙了将近三分钟后,墨狼终于有些按耐不住压力,低吼一声扑过来,身子像是小炮弹一样向王诩冲了过来。

王诩瞳孔一缩,对方来势凶悍不能退,再加上对自己力量的自负,一拳对准墨狼的肩头锤去。

手长的优势就显现了出来,王诩的拳头砸在墨狼的肩头,墨狼的拳头却距离王诩胸口两寸,肩头传来的巨大力道让他身形一晃,然后借力调转了拳头的方向,砸在了王诩的手臂上。

手臂传来的麻木感刺激了王诩的血气,闷哼一声抬脚踹向墨狼来不及后退的侧腰,一脚将他踢翻在地。

墨狼灵活的在地上滚了两圈后匍匐在地,像是一只炸毛的豹子,原本怯怯的眸子此时也变得通红起来,盯着猎物般盯着王诩,准备伺机而动。

王诩忍着手臂是酸麻痛楚,脸上强撑着淡然,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满意的点点头,丢下一句“还不错”。

然后转身飘然的回了房间。

留下按着墨狼跪地磕头的墨奎。

“你用了几分力?”墨奎见王诩离开,转头问有些晃神的墨狼。

“大帝果然是天神之体!我一拳之力竟然不能伤他分毫,而且弱不是大帝手下留下,第一拳如果打在脖子上,我生死难料。”恢复了理智的墨狼神情憧憬且敬畏的对墨奎说道。

墨奎微微挑眉,捂着心口做了个仪式性的动作,眼眶红润,按耐着激动说道“我们的命运,终于要改变了!”

第五章 鬼禾

第五章鬼禾

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尤其是装X。

本来想试探一下墨狼的战斗力如何,仗着对自己力量的自负和体积的优势,本来以为能够轻松应对。

但是没想到,还是小看了在残酷环境中生存下来的墨狼。

那一拳不但打得王诩浑身发顫,手臂失去知觉,更是打醒了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这个世界的切磋,也都是带有搏命性质的。

墨狼的猎杀本能让王诩现在还有些头皮发麻。

以后一定不要轻易跟这些野蛮人动武,后果难料。

王诩坐在地上缓了很久,手臂才恢复知觉,看着上面已经红肿的伤口,深深的叹了口气。

又看了看石床上昏睡的秦国大佬王离,王诩果断的从旅行包里拿出绳子,走了过去。

“墨狼这样的野路子都这么狠,这种从小生活在军人家庭的大佬危险系数得多高啊。”王诩一边把王离绑好,一边嘀咕道。

王离的身材自然要比墨狼强壮多了,优秀的战士基因,加上从小不缺少营养补充,再有军旅家庭特有的打熬筋骨方式,让这个少年身材堪比后世的职业拳击手。

为了避免再发生肢体冲突,王诩只能趁人之危了...

给绳子绑了一死节,王诩满意的拍了拍手,又测了下他的体温,已经开始降温了,估计应该不会死了。

但是之后要怎么处理王离,是一个问题。

王离虽然出身显赫,祖上三代都是秦国勋贵大将,但是由于没有什么太亮点的事迹,被项羽击败后又销声匿迹了,在整个秦汉史中并没有太多记载。

记载最多的可能就是秦始皇带着他跟他爹东巡时的事情。

这样一个出身的二代,要怎么伺候?

这让王诩有些伤脑筋,金雕跳到王诩肩膀上歪着脑袋,陪着王诩一起发呆。

就在王诩愁眉不展的时候,门被敲响了。

“进来。”王诩应道。

“大帝。”端着餐盘的墨怜躬身走进来。

金雕欢快的跳下王诩的肩膀,晃悠着身子像是大鹅一样跑过去墨怜身边。

王诩微微皱眉,感觉金雕这几天好像有点胖了啊。

“大帝,这是您要的食粮。”墨怜把餐盘放在王诩面前。

王诩看着餐盘里十几种不同的植物果实,勉强能认出大豆,也就是是菽,其他的根本分不清是什么,指着其中一个疑似小麦的粮食问道“这个是什么?”

“这个是鬼禾。”墨怜回答道“是孤竹先祖们流传下来的粮食。”

王诩仔细的研究了一下这个鬼禾,确认应该是一种东北本土的禾类作物,比稻米小,但是要比小米更大,颜色也发白,尝了下味道,有点甜。

“这个鬼禾种植的产量如何?”王诩问道。

墨怜眨了眨眼“鬼禾一般每亩,能产一区。”

王诩微微挑眉,这个计量单位有些陌生,倒是还不确定,让墨怜比了一下一区的重量后确定了,孤竹国还沿用着周朝或者夏朝的计量标准。

换算成秦朝的单位,差不多一亩地产量在二十斤左右。

(秦朝重量(克):1石= 4钧, 1钧= 30斤,1斤= 16两, 1两= 24铢。

1石= 30360, 1钧= 7590,1斤= 253, 1两= 15.8,1铢= 0.69)

一亩约等于667平方米的话,这个产量真的是有点低,不过放在没有种田神器金坷垃的帮助下,原始东北严酷的环境下这个产量应该也算不错了。

毕竟汉朝良田的亩产量也就70公斤左右。

“那你们种植了多少?”王诩又问道。

墨怜面露悲戚“孤竹国地处贫瘠之处,周边无泉水可用,只能讲种子洒落在林中,任其自然生长。”

王诩瞪大眼睛惊讶道“这样一亩还有这种产量。”

墨怜怯怯的点点头,不太懂王诩怎么反应这么大。

华夏东北地区在古代因为气候和原始森林原因,一直被当做是蛮荒之地,一直到宋明时期才进行开发,而且还是经过了多次人口大迁徙,比如著名的闯关东等,直到后来建国开发东北,才将‘北大荒’开发成了‘北大粮仓。’

东北地区肥沃的平原后来肩负着养育华夏半数人口的重任,这片土地富饶王诩是知道的,但是没想到这么富饶,这种没有改良过的原种随便撒就能有这种高产出,要是合理种植,那就有些不敢想象了。

如果这个鬼禾真的有这么大的产量,那么王诩的计划基本上已经完成了大半,只要找到了一片适合种植的区域就行了。

又询问了一下其他的粮食,除了大豆是驯化成功的之外,另外几样都是林间的野生植物,王诩纪录下每种植物的特征后,准备日后研究下有没有种植空间。

一直跟墨怜聊到了天黑,才结束。

外面族人点起了篝火,在墨奎的带领下似乎正在举行什么仪式。

“外面在做什么?”王诩好奇的问道。

“国君在祭祀秋神,希望今年入秋不要太冷。”墨怜恭声说道。

商朝是一个‘神本位’的朝代,在哪个天神还没有拟人化的时候,殷商人在多神崇拜之上信奉一个至上神,那就是甲骨文的“帝”、“上帝”。

商人的“上帝”支配着天、地、人三界的神灵,是宇宙间一切事物的造物主和最高主宰。

不仅主宰日月星辰的运转,也主宰着大自然的变化和人间的收成、福祸等。甲骨文中有“帝其令风”、“帝其令雨”、“帝其令馑”、“帝其降祸”、“帝降食授佑”等等记载。

这是一种最初人类对于自然的敬畏心态演化而成的,商朝的政治体系就是借助这种现象,将部落族长推举成‘帝’,作为族人与神灵沟通的渠道,但是由于‘帝’要管理的事情太多了,祭祀沟通的权利就交给了下面的各个部族的族长,也就是大巫。

看着墨奎带领着孤竹族人围着火堆‘蹦迪’,王诩突然联想到后世依旧流行的‘跳大神’,竟然有点神似啊。

这个巧合的现象激发了王诩的职业病,他倒是想看看,后世东北地区的‘跳大神’和殷商文化有没有什么关联。

不过不等王诩好好琢磨,墨奎手捧着一个龟甲,脖子上挂着各种兽骨,一蹦一跳的过来时发出碰撞时,加上他嘴里喊着神神叨叨的莫名语言,十分诡异的跳过来跪在王诩身前,吓了王诩一跳。

“请帝号令秋神,今年风调雨顺!雪魔退避!”墨奎喊道,身后的族人们也一同跪地呼喊。

王诩嘴角抽搐了一下,本来只是想出来仔细看看热闹,没想到还得参与进来,作为一个长在红旗下的少年,虽然不信这些神神鬼鬼,但是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考古院经常有请各路大仙来辟邪算命。

王诩仔细回忆了一下给他印象最深刻的一个老道士的样子,清了清喉咙“准!”

这一刻,王诩看着自己被篝火照耀的摇曳的影子,仿佛真的有一种神棍的气质。

墨奎疯疯癫癫的叩拜王诩之后,带着狂喜的族人们又回到篝火继续跳舞。

“这样的仪式,经常有嘛?”王诩看着跪坐在地上的墨怜问道。

“在没有大帝指引的日子中,国君和臣民只能通过日日祭拜的方式来祈祷神灵的庇佑。”墨怜那双黑亮的眸子里闪烁着异光,看的王诩有些心虚。

“起来吧,我会带领你们,走出迷茫的。”王诩别开目光,轻声说道。

“感帝恩泽!”墨怜再次拜倒行礼。

王诩嘴唇动了动,最后咽下了嘴边的话。

虽然他并不适应这种动不动就跪拜的礼仪,但是他知道,自己得慢慢适应这个世界的规则,然后再试着改变。

第六章 走出困境的两条路

第六章走出困境的两条路

人类对于自然的恐惧造就了敬畏之心,也是秉承着这种敬畏之心,人类文明才得以在敬畏中思考,然后慢慢发展。

华夏文明是所有文明中唯一文字历史完整的文明,但是确切的信世却是从周朝开始的,甚至夏商时期的历史又带有一些神话因素,这跟早期华夏种族的神权文明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从夏商两朝开国先祖的诞生就能看出,当时华夏文明的神权发展。

夏朝的开国君主大禹,传说是从父亲鲧尸体的肚子里跳出来的。

商朝始祖更是留下‘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的神谕。

在王诩看来,这一切背后的主要原因,都是为了一个统治的合理性,在远古那个未开化的时代,人与人之间的敬畏除了武力,就应该是精神上的震慑,最先开化拥有智慧的那批人,理所当然的借用了自然的力量创造的‘神灵’。

把自己比喻成‘神灵’在人间的代言人,带领着族人繁衍生息,这就是神权社会的初始阶段。

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类开始开化,衍生智慧,这种粗浅的神权政治就会出现很多分歧,这也是造就了华夏神话中神灵越来愈多的主要原因。

直到吸纳了诸多原始部落文化,并且归于一身的周人出现,改变了华夏神权的格局,将统治权正式从‘神灵’手中抢了过来,变成了单纯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权衡。

但是即便如此,周人也没有完全舍弃神权带来的部分便利,至少在安抚统领普通人民方面,神权的作用要比皇权更有效。

因为神权的出现,是来源于人类最原始的恐惧,即便是两千多年的后世,文盲率极低的现代,‘神权’的力量依旧让人感到害怕。

孤竹国能够残喘至今,与神权赋予的精神力量,密不可分,王诩知道不能轻易打破孤竹国人的精神信仰,否则后果难料。

因为人类文明发展进程同源同根的关系,远古几大文明中有很多重合相似的地方,尤其是在远古神话中的设定,不管是两河流域文明还是海洋流域文明的神话,设定上都有大量重合,至少风雷雨电这些神邸都是相似的。

但是仔细对比一下华夏的神邸,似乎跟其他文明的神邸有所不同。

希腊神话中,盗取火种的普罗米修斯被宙斯惩罚。

但是华夏神话中,带来火种的燧人氏却成为了火祖,并且养育了伏羲女娲这对儿女。

圣经中上帝为了惩罚人类的贪婪,发动了洪水要毁灭人类,只留下诺亚一家人繁衍。

但是在华夏神话中,共工祝融撞破不周山造成了天陷洪水,作为神的女娲却舍身补天。

其他文明中的神,似乎都带着上位者冷漠无情的制裁,而华夏文明中的神,却是引领帮助人类的存在,换句话说,华夏神话中的神,就是为了人类而存在的。

神灵这个定义,在华夏文明中除了高高在上的神秘之外,更多的是给华夏人的亲近感。

看着外面祈祷完欢呼雀跃的孤竹族人,王诩发现自己找到了心安理得当上这些人‘大帝’的理由。

转头看了看还在昏睡的王离,王诩打开了笔记本电脑,开始寻找能够最快帮助族人们走出困境的方法。

笔记本电脑用处还是很大的,里面装着他这么多年积攒的几十个T的考古资料,是真的考古资料。

虽然里面大部分的资料都是没用的,因为现在才秦朝,后面那些朝代的资料,不是没有出生,就是没有建设。

不过总归有一些意外惊喜什么的。

比较重要的就是地理和动植物资料,这些资料可以让王诩很快的改善族人的生活状态。

迁徙是必须的,现在部落居住的地方并不适合居住,没有适合耕种的地方,也没有充沛的水源,除了周围森林里的野生植物之外,就是靠着打猎果腹,但是如果不在入冬前储存到充足的食物,族人很可能挨不过这个冬天。

现在已经入秋了,天气明显要转冷。

地球气候的变幻对于人类文明的影响是巨大的,甚至能够改变一个王朝的兴衰,历史上几次少数民族南下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全球变冷,草原上没有足够的牧草就没有食物来源,他们只能选择掠夺。

而很不巧,秦朝就是出于冷潮期的朝代,公元前476年至公元前100年,从战国初期一直到西汉,挪威雪线显示世界气温迅速下降,这在竺可桢的气候变迁图上有明确记载。

这也是中原华夏族与四方夷狄蛮羌交融最频繁的时代,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东胡,匈奴,柔然等。

而东北沿海地区,更是冷潮期最前沿的受害者,如果不是因为东北地区的气候恶劣难以生存和种田,以东三省的辽阔平原和土地矿物资源,足以支撑起另外一个不弱中原王朝的势力。

能够确认应该还是在秦皇岛地区,王诩用手机查了下地图,最后选了几个适合定居的位置,都是有着温泉附近,这样能够解决部分取暖问题,毕竟王诩现在手里能够御寒的方法并不多,火炕倒是有资料,而且王诩自己也会盘,但是没有那么方便的材料啊。

这里可不是后世,买点水泥自己就能盘了,在弄出火炕之前,王诩还得先把水泥弄出来,后世那种高质量的水泥肯定弄不出来了。

石灰砂浆和糯米石灰浆两者可以选择,都可以替代水泥。

但是短时间内因高智能弄石灰砂浆,虽然强度很差,确实唯一能够实现的,因为它只需要石灰、沙和砾石三种材料就行了。

有温泉的地方自然有火山,渤海周边的休眠火山还是很多的,说不定还能找到没被开发过的火山,捡点宝石什么的。

拿着墨奎的地图和电脑上的地图做了一下对比,最后规划了两条路线,一条是沿着官道走,这样能够确保不会被野兽騒扰,但是风险也是巨大的,因为燕国现在处于战争状态中,如果能够跟抱上王离这只大腿,那么这条路线是最佳选择。

另外一条就是横穿原始森林,根据墨奎的地图,这条路上至少可能会遇见三个以上的蛮族部落,不计其数的猛兽,对于现在的孤竹国人,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但是不管哪条路,王诩都希望能够快速强化族人的战斗力和生存能力。

头脑风暴了一下,很绝望的发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武装族人装备需要的原材料,他现在一样都找不到,尽管他现在手里掌握着周边地区的矿藏资源图,和冶铁资料。

这种无奈的感觉就像是一个手握神兵的三岁儿童。

绞尽脑汁想办法的王诩突然瞄见堆在地上的铁甲,灵光一闪。

没有铜铁材料,但是有木头啊。

历史上比较有名的非金属铠甲,就是三国时期大名鼎鼎的藤甲兵了。

但是除了藤甲之外,考古界曾经还考据出春秋战国时,一种叫做‘合甲’的铠甲,是在吴国一个陵墓中发现的文献记载,吴王阖闾的父亲诸樊就是穿着这种合甲被箭射死的。

这种合甲是用木片和兽皮制成的,防御力虽然很差,但是对于应付丛林中的野兽和蛮族应该还是很有效的。

而且王诩还准备试着造出一个‘木制移动碉堡’这样在林中穿梭就应该所向无敌了,蛮族的狼牙箭和石制武器,应该很难破防。

让守在门口的墨狼把墨奎叫过来。

“大帝,您找我?”带着族人蹦了一晚上迪的墨奎丝毫不见疲态,苍老的脸上还带着一丝红润。

“族里有匠师嘛?”王诩问道。

“匠师?”墨奎一怔,似乎对这个名词有些陌生。

不过也能理解,要是真的有匠师,不管是木匠还是石匠,铁匠,甚至是裁缝匠人,孤竹国部落的房子也不会如此寒酸。

“算了,当我没问。”王诩摆摆手“那有手巧点的族人嘛?”

“有。”墨奎面带愧色“涂山娘子一家不但能够制造弓箭,还可以烧制砖石。”

“哦?还有这样的人才啊?”王诩微微挑眉,在这个时代,一个女人能够以姓氏冠名应该确实有些一技之长了。

“涂山娘子祖上曾经是天朝的大匠师,后来被贬到孤竹国建设祖陵,只不过后来祖陵没有建完,周贼就反了。”墨奎愤愤的说道。

“把她叫来,我有事儿问她。”王诩。

墨奎吩咐墨狼去叫人,瞄了眼还在昏睡的王离“大帝,我把这个秦人抬到别处吧。”

“不用了,我得亲自照看他,咱们能不能顺利走出这里,他是重要人物。”王诩笑道。

墨奎眯了眯眼“大帝不必屈尊受累,交给我们就可以了。”

“就这个环境,想不屈尊也不行啊。”王诩打趣道。

没想到墨奎马上就吓得跪在地上,连声说“恕罪。”

王诩有些头疼,感觉自己以后说话得注意点了,古代人真的是没有什么幽默细胞。

第七章 你,真的是神灵下凡?

第七章你,真的是神灵下凡?

涂山氏,是一个在历史上比较出名的远古氏族。

夏朝开国君主大禹的正妻,就是涂山氏。

也就是‘三入家门而不入’‘望夫石’等典故的女主人公。

这个氏族的特殊在于,它是一个母系社会的氏族,也就是说,夏朝的建立,代表着父系与母系社会第一次正式交融,而大禹能够建立第一个王朝,就是因为做了涂山氏的上门女婿,所以夏朝与涂山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而且涂山氏另外一个鼎鼎有名的人物,叫做女娲。

根据后世考古的经历,涂山周围发掘出禹会村遗址为红山文化范畴内,证实了信史中关于涂山氏族的记载。

同时也说明着,涂山氏与殷商发源地红山文化也许有着同源。

当年大禹治水的功劳是与大费平分的,只不过后来大禹当上夏朝的君主,而大费又是后来殷商的始祖,夏商两朝之间的更替变得越发有趣。

而且涂山氏在夏朝代表着当时整个东夷派系,包括后来秦国和宋国的的姓始祖,都是涂山氏族联盟的。

秦国,赵国的始祖飞廉,恶来;还有徐国的得姓始祖若木都是大费的后裔,与商朝王族同宗,而且周朝能够顺利推翻商朝,飞廉的叛变也占着巨大的因素。

看着面前这位身材壮实的妇女,王诩的思绪就忍不住开始飘。

“大帝,这就是涂山娘子。”墨奎小声介绍道。

“罪臣涂山氏后裔,瞻拜大帝。”涂山娘子跪拜在地激动的说道。

“起来说话吧。”王诩回过神“涂山氏乃是我商朝重臣,过往之事不要再提了。”

涂山娘子瞪大眼睛。

“大帝赦免了你族之罪。”墨奎顺势说道。

“别跪了,先来看看这个。”王诩制止又要下跪的涂山娘子,把刚才画的木甲简易图递给她。

涂山娘子擦了擦眼角的泪花,颤抖着接过图纸,心神大震,手中物的材料和绘画方式都让她闻所未闻,不过很快就被上面细细的线条构成的图案吸引了“这...这是铠甲?”

“有没有办法用木头做出来。”王诩问道。

“木头?”墨奎和涂山娘子同时疑问出声。

“如果有金(青铜)更好,或者铁也行,要是你们这儿有镔铁最好了。”王诩笑着说道。

涂山娘子和墨奎听得冷汗直冒,低着头不敢说话,这些看似调侃的话,到了他们耳朵里,就像是大帝在指责他们无能之罪一般。

毕竟满足大帝需求,是他们这些臣子应尽的责任。

“就是随口一说,不要这么紧张。”王诩笑了笑“涂山娘子觉得用木头与兽皮可行吗?”

“臣觉得一试,只不过实木沉重,掏空需要一些时间。”涂山娘子沉吟了下说道。

“大概要多久?”王诩问道。

“制作一套,应该要三天。”涂山娘子正色道。

王诩楞了一下,看着她“三天?确定?”

王诩那双重瞳带着质疑的目光,对本来就心虚的涂山娘子十分有震慑力,膝盖一软又要跪下。

“站着说话。”王诩皱眉说道。

涂山娘子打了个冷颤,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回禀大帝,树木沉重又坚固,族里的工具简陋,切割起来耗费时间,希望大帝明察。”墨奎帮忙解释道。

王诩恍然大悟,他又忘记了这里不是后世,这里的采集工具原始的很天然,砍树这种工程,对于用石制工具的族人们来说,确实是一个很好打的工程,堪称滴水穿石了。

“如果用这个,需要多久?”王诩把工兵铲拿出来的递给涂山娘子。

工兵铲是后世从工兵锹衍生出的一种便携式战争工具,本来只是一个作为工兵军备用的随身工具经过神奇的华夏人加工后,就变成了真正的神器。

华夏人将工兵铲的功能开发到了极致,锹、镘、虎钳、剪刀、锯、拖钩、飞锚、开桶器、起钉器、启瓶器、测量尺、管夹、锤子、抠断器、紧固器、扳手、撬断器等等,甚至炊事班的战士往往用这么一个小铁铲可以做美味佳肴。

这样一个解决了所有工具的神奇,在和平时期,在考古界成为了与洛阳铲并重的‘绝代双骄’,是每一个高估人员必备的装备。

在后世都被称为神器的工兵铲,拿到这个炼钢技能都没点的战国末期,自然给涂山娘子造成了巨大的成绩。

王诩看着涂山娘子那双眼睛迅速变得充血猩红,粗糙的手掌摸着铲背,感觉眼睛都要瞪出来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神灵之铁?”涂山娘子猛地又跪在了地上,神情狂热的看着王诩。

“去试试它的效果吧。”王诩自然不会多做解释。

涂山娘子激动的嘴唇抖了抖,没有说出话,转身离开屋子。

“墨狼,陪着她去。”墨奎连忙吩咐道,然后有些拘谨的对王诩说道“大帝,神兵怎可轻易赏赐凡人之手。”

王诩看了眼神色古怪的墨奎“这个涂山氏,不是孤竹人吧。”

墨奎身子一僵,跪伏在地上颤声道“大帝明鉴!”

“说说怎么回事儿?”王诩问道。

“涂山娘子确实不是孤竹族人。”墨奎头抵着地,不敢抬头。

王诩摸着下巴不说话,刚才从涂山娘子的口音和衣着他就看出了问题,墨奎这位孤竹国君穿的都是最劣等的麻衣,而涂山娘子里面那件袍衣袖口竟然是丝绸边的,虽然被磨破了。

丝绸这种奢侈品可不是孤竹国这种破落王国能够享用的,更不要说是在一个普通女族人身上。

“涂山娘子母子是六年前,被一位故友送来的,虽然真实身份不知,但是臣用性命担保,涂山娘子只是对可怜的母子!”墨奎义正言辞的作保。

王诩微微挑眉,越发对这个涂山娘子身份感兴趣了,能够值得墨奎这位国君亲自作保的故友,到底是什么身份?

“起来吧,我只是随口一问,孤竹国的事情,你自己处理就好。”王诩笑了笑“他们是母子二人?”

墨奎松了口气,从地上爬起来回答道“是的,涂山子今年十二岁,是一个哑儿。”

“哑儿?”王诩皱起眉,点了点头转移了话题“族内粮食储存如何?”

“还没有入秋,林内粮食都还没有收获,野兽也还没有贴膘,目前族内粮食应该够族人半月之食,入秋后墨狼会带领将士猎取足够我们过冬的粮食。”墨奎认真的回答道。

“半月。”王诩嘀咕了一声“如果我要带领族人沿着这条路径迁徙,食物够嘛?”

墨奎一怔,看了眼王诩指着的地图位置,神情犹豫“回禀大帝,这条路上不但野兽横行,更有蛮族部落,即便是能够迁徙成功,我们也会损失惨重,望大帝三思。”

“我既然提出了建议,自然能够保障带领你们平安迁徙。”王诩懒得多做解释,他现在知道,自己表现的越强势,以后在族内的威望就越大,受到的阻力就越大。

虽然没有当过官儿,但是以王诩对历史和政治的了解,一个合格的领导人,首先就要具备一言九鼎的威信。

而且他总觉得墨奎这个老家伙有些蹊跷,即便是他现在表现的对自己毕恭毕敬,仿佛真的将自己当成了下凡的殷商大帝,但是王诩本能的察觉到了一丝不适,但是又说不出哪有问题。

见王诩如此生硬的回答,墨奎抿着唇跪在地上,悲戚道“望大帝怜惜我孤竹残脉!”

王诩眯起眼,打量着似乎准备用苦肉计来阻止自己的墨奎,指着石床上昏迷的王离说道“你知道他是谁吗?”

墨奎一怔,茫然的看着王诩。

“他是秦国的大良造。”王诩微笑着说道。

墨奎瞳孔猛缩,表情从茫然变得僵硬。

“知道我为什么会降临人间嘛?”王诩表情突然变得玩味起来。

墨奎身子一僵,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两步。

“孤竹国最后的寿数将近,秦国的铁骑已经兵临燕都辽阳城下,不日将会攻克燕国,而到时候,你觉得孤竹国该如何自处?”王诩凝视着墨奎。

墨奎踉跄着跪倒在地上,浑身冷汗湿透,吓得说不出话。

“王离,要是醒过来了,就不要装睡了,太长时间没有饮水,不渴嘛?”王诩不再看墨奎,对着石床方向轻笑道。

墨奎更是吓得屏住呼吸,房间一瞬间陷入了诡异的寂静中,良久后,一个干哑的声音幽幽的传出。

“你,真的是神灵下凡?”

第八章 谁说羡门在世间?

第八章谁说羡门在世间?

神灵的定义太多了,但是本质就是代表着神秘和恐惧的力量。

因为畏惧神灵可怕的力量,人类才愿意卑躬屈膝的侍奉,即便是再有智慧的人,终究逃不过对神秘和恐惧的支配,更何况王离这样一个少年人。

即便他出生富贵,受到的是这个时代顶尖的‘精英教育’,但是当接受到一些超出自身理解能力的现象时,也会本能的产生恐惧。

就像是他现在对于这个外貌怪异的男人。

月光将他那张硬挺的五官显得更加英武且神秘,除了那一头离经叛道不和伦理的短发之外,更让他震撼的就是那双眼只在史书和方士门客口中听闻过的‘帝王圣贤相’的重瞳。

第一次看到活生生拥有这种诡异重瞳的‘人’,让王离开始相信小时候听过的那些神话故事了,那些三头六臂,兽首人身,能够飞檐走壁的神灵,莫非真的存在?

不过越是好奇,越是恐惧。

其实本来王离在天黑之时就已经恢复了意识,只不过还很虚弱,在迷糊间听到了王诩和墨怜的谈话,让他十分震撼,决定等待体力恢复了之后伺机逃跑。

但是没想到,已经用上了师父教的龟息之术制造‘假死之相’依旧没有逃脱王诩的法眼。

难道,他真的是神灵下凡?

“我是不是神灵并不重要。”王诩笑着站起身,居高临下的打量着王离那张惨白的脸“墨奎,给我们的贵客喝点水。”

出了一身冷汗的墨奎从地上爬起来,跑出去拿水喂给王离。

因为被绑在了床上不能动弹,王离只能被墨奎那双顫抖的老手,喂了一身的水。

如果是自己的家奴这么伺候自己,早就被砍头了。

不过现在不但浑身无力,而且还被绑着动弹不得,王离只能忍了这口怨气。

带着细沙浑浊的水滋润了王离的喉咙和肺腑,似乎精神也恢复了一些,瞪大眼睛看着王诩。

“你现在的状态吃不了这里的饭食,先用这个垫一下尾吧。”王诩从包里拿出一个巧克力棒,粗暴的塞进王离嘴里。

巧克力融化在王离根本就来不及反抗的口中,一种从未品尝过的味道刺激着他的味蕾,那是一种闻所未闻的味道,根本不私人间的味道!

在这一瞬间,王离真的相信,王诩是一位天神下凡。

除了天神,谁有资格品尝如此美味的食物呢?

即便是大王,也没有这个荣耀吧。

王离感觉自己都要醉了。

王诩看着王离脸上仿佛孩子般的憨笑,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你是怎么穿过燕国的守备,到这里的?”

王离回过神,收敛了笑意,抿着嘴回味巧克力的味道,不准备回答王诩。

“好吧,那我先回答你。”王诩笑了笑“我来自羡门,咱们是本家,我也姓王,我叫王诩。”

王离瞬间瞪大眼睛,死死的盯着王诩,下意识的屏住呼吸,一个激动险些又昏过去。

王诩眼疾手快的掐住他的人中,对于王离的反应,他倒是有点意外。

羡门,就是后世神话体系中‘仙门’的最初发源,也是东周后期诸子百家时期出现的一种玄学派系,只存在于诸子百家的传闻当中,尤其是阴阳家和方仙道学派。

《史记·秦本纪》记载‘秦始皇前往碣石,派燕国方士卢生求访羡门,高誓。’

其中羡门就是后来的‘仙门’,高誓则是后来的‘高士’或‘仙人’。

王诩本来想用羡门的身份先给王离洗洗脑,没想到这小子心理承受能力这差。

被王诩掐人中掐醒过来的王离双目充血的盯着王诩。

从他的目光中,王诩看出来。

他应该很想给自己磕个头。

王诩虽然没有当过神棍,但是他接触过很多神棍,国内的国外的,各种各样风格的,还有各种高智商犯罪洗脑的案例,所以忽悠王离这样的半大小子,还是没有什么压力的。

“世间真有羡门??!”王离诧声问道。

“谁说羡门在世间?”王诩笑眯眯的抬起手打了个指响,一个橘红的火苗出现在他掌心。

旁边侍奉的墨奎吓得惊惧倒地,要不是被绑住了王离可能也会吓得跳起来。

王诩一脸高深莫测的收起打火机“你若是累了,就先休息吧。”

“高誓请留步!”王离惊叫一声,挣扎了下被困住的身子“是小子冒失,冲撞了高誓,请高誓恕罪。”

王诩摇摇头“何罪之有?”

王离抿了抿唇“事关军事,无可奉告,望高誓恕罪。”

王诩微微眯起眼“秦军三十万,取不了辽阳残城?”

王离再次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王诩,震惊的说不出话。

辽阳城距此应该百里之遥,王诩竟然能够知晓秦军数量?

神灵果然如此恐怖?无所不知?

王离好不容易聚起的热量和体力,又随着一身的冷汗散尽了。

王诩不准备继续忽悠王离了,万一真的忽悠傻了就不好了,而且听外面的动静,应该是涂山娘子他们回来了。

果然不一会儿,墨狼咋咋呼呼怪叫着闯了进来,左手拿着军工铲,右手抱着一块一人抱的树干。

“放肆!”墨奎冷喝着训斥闯进来的墨狼。

墨狼吓得一缩脖,转身就要出去敲门。

“算了,小事儿。”王诩挥挥手,看着后面气喘吁吁跟过来的涂山娘子笑道“涂山氏,神兵好用否?”

“好用好用,大帝的神兵简直是削铁如泥,这么粗的乔木,我三刀就砍断了!”墨狼用还渗着鲜血的虎口抓着树干,脸上带着兴奋的表情献宝。

王诩皱起眉“如果你下次再这么粗暴的使用蛮力,你这两只手很快就废了。”

墨狼一怔,看着自己渗着鲜血的双手,表情变得有些复杂起来。

从来没有人关注过他身体上的伤痛,国君和族人都希望他能够保护族人,巨大的压力让他早就不在意身体上的疼痛了。

“感恩帝泽!”涂山娘子跪在地上叩拜“有此神器,大帝所需的木铠很快就能赶制出来。”

王诩点点头“既然如此,明日开始,你就选一些族人协助,早日赶制出全族人所需的木铠。”

“全族人?”涂山娘子一怔,看了看王诩,又看了看墨奎,恭声应诺“定不负大帝所托。”

“夜深了,早点休息吧。”王诩挥挥手。

涂山娘子躬身退下。

墨狼转身也要走,被王诩叫住了。

“这个给你。”王诩拿出一块水果糖,拨开后递给墨狼。

墨狼激动的有些不知所措,伸手去接。

王诩看着他满是血污的手皱起眉“张嘴。”

墨狼想都没想就张开了嘴。

王诩把糖扔进他嘴里。

口中异样的甘甜让墨狼那双鹰隼般的眸子,瞬间涣散的瞳孔起来,这种感觉让他浑身的血液都变得奔腾起来,仿佛一瞬间充满了力量般,无法形容的神秘感,让他大脑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墨奎目光羡慕又复杂的看着癫傻状态的墨狼。

“那个,是仙丹嘛?”王离吞着口水问道。

王诩笑而不语,对着墨狼说道“这把神兵名为‘工兵铲’,暂时交付与你,你要好好协助涂山氏完成任务。”

“谨遵帝命!”这一次,墨狼的目光没有下意识的瞄下的看向墨奎,直接对着王诩跪拜道。

墨奎和墨狼都离开后,房间内只剩下了王诩和王离。

被赤身绑在石床上的王离,瞪大眼睛盯着王诩,画面十分诡异。

“早点歇息吧,明天应该是很漫长的一天。”王诩看了眼王离,轻笑着在地上扎起了帐篷。

王离瞪大眼睛看着王诩支起那个古怪的东西,然后带着那只雄健的大雕钻进去之后,那个古怪像是丝绸品的东西里,绽放出了神光!

王离吓得险些窒息,他发誓,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颜色的光芒,跟阳光,火光,月光都不相同的光芒,比见过的所有光芒,都要纯粹,都要神圣。。

这一夜,王离瞪大眼睛一夜未眠,感觉沐浴在神光之下的自己,仿佛来到了仙境当中。

让他飘飘欲仙。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饿出了幻觉。

第九章 中原没有那座城

第九章中原没有那座城

白炽电灯的光芒对于古代人来说,自然是无比玄妙的,在加上帐篷遮光布的衬托,为了能够给王离留下更深刻的印象,王诩只能点了一晚上的蓄电灯。

尽管有着眼罩,但是可能因为忧思过重,王诩睡得并不算太安稳,天刚亮就醒了,再次认真的清点了下包裹,发现里面任何异样东西,都是‘神气仙丹’都得好好利用一下。

水果糖要好好留着奖励,昨天看墨狼那个状态,王诩感觉一颗水果糖,可以换来一个死士的效忠。

肉罐头,虽然有着香料和化学加工,不过感觉并不算太震撼的食物,倒是外面的铁壳子,解决了王诩苦恼了一晚上的问题。

罐头的铁壳子,是做车轴轴承最好的材料啊!

本来还在苦恼‘移动碉堡’的车轴轴承磨损要怎么解决,在没有青铜铸造的条件下,全靠着木制车轴和车轮轮毂,损耗率太大,而且没有润滑度,摩擦力大,行动力会很差。

但是有了光滑的罐头铁罐,就算做一个实心木轮,也能推着穿梭丛林。

不过就是罐头的数量太少了,只有九罐了,撑死能够制作两辆‘移动碉堡’。

所谓的‘移动碉堡’就是全封闭式的四轮马车,理念来源于坦克,技术来源于当初王诩复原的曾侯乙墓群中的殉葬战车。

王诩对于战车复原还是很有研究的,因为当年东西方考古界在战车独立起源问题上有过很激烈的辩论。

《周易》记载:“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黄帝号轩辕氏,显然和车的制作有关。

《古史考》记载:“黄帝作车,禹时奚仲驾马,仲又作车,更广其制也”。

根据记载应该是黄帝发明了车,大禹时代的奚仲又改进了车。那么中国使用车的历史应该推前到4000多年的夏禹时代。

但是西方乌尔王陵出土了一面军旗,上面画着四轮战车的形状,侧面验证了公元前2100年前的乌尔城邦已经开始使用了战车,但是在中国最早的出土文物是殷商中期的殷墟王陵陪葬的车马坑,从文物发掘时间是当时晚与西方战车。

但是为了证明华夏战车的独立性,华夏考古界复原了殷商时期的战车,与埃及战车从车轴到条幅的创造理论都不相同,虽然还没有彻底定论,但是已经推翻了战车是舶来品的理论。

所以对战车制造,王诩还是很了解的。

而且战车与王诩现在的殷商大帝身份也有着奇妙的联系,因为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利用战车的战争就是发生在殷商末期。

牧野之战。

周武王就是利用战车的机动性,打了一场闪电战,突袭了商都朝歌。

不过目前没有充分的外力资源,王诩只能做出一些最原始的战车,就是直接采用实木车轮,尽管实木车轮的行动力十分缓慢,但是至少也比也能够为迁徙提供便捷。

毕竟带着一百多个人横穿丛林,没有充足的食物储备,是十分危险的。

钻出帐篷,看到石床上等着赤红双眼脸色惨白如僵尸的王离吓了一跳。

“一晚没睡?”王诩笑着问道。

“神光功效斐然,我感觉我身上的伤口似乎在慢慢恢复。”王离表情有些木讷的说道。

“是嘛。”王诩笑了笑,不准备告诉他,他是因为过度惊怒刺激了脑垂体,刺激了肾上腺激素造成了亢奋而已。

饿了一天又一夜没睡的王离应该没有太大的威胁了,王诩解开他身上的绳子,顺便拆开他腿上的绷带“伤口彻底愈合还要几天,不要乱动,以免影响愈合。”

“你不能用神力帮我治疗嘛?”王离瞪大眼睛看着自己腿上的伤口,似乎被针线缝上了。

“你是军人,应该知道什么叫做军令如山。”王诩意味深长的看了眼王离“我既然下凡了,自然要遵守俗世的规矩。”

“神灵也要守规矩嘛?”王离眨了眨眼。

“当然,人有人的规矩,神,自然有神的规矩。”王诩笑了笑“这里的环境不算太好,你就担待点,等你能够走动了,我送你回去。”

“既然你要守着俗世的规矩,应该送不走我。”王离的智商突然上线了。

“即便是守着俗世的规矩,我也能送走你。”王诩故作高深的轻笑道,然后背着包,牵着金雕离开了房间。

“神灵。”王离看着王诩离开的背景,迷茫的喃喃道。

.........

“大帝!”刚刚点起火堆,准备煮早餐的墨怜被突然出现的王诩吓了一跳。

“去打点水吧。”王诩摆摆手,把石架上的青铜釜拿开,把自己的铁锅放在了上面。

墨怜眨了眨眼,抱着青铜釜去打水了。

孤竹人吃的主食并不是煮出来的,而是炒熟的,把鬼禾和大豆都扔进青铜釜里炒熟就吃了,味道虽然不能说是难吃,但是王诩还是吃不惯。

为什么不用煮的方式,王诩觉得可能主要两个原因,一个是孤竹国部落没有充沛的水源,这里的水都是从远处打来囤积在一口陶池里,而且因为没有遮掩物,与雨水和晨露混杂,水质浑浊不堪。

另外一个愿意可能就是,蒸煮食物的时间比较长,对于时刻处于战争状态中的孤竹人来说,还是炒和烤比较方便。

墨怜是个聪明的姑娘,打来的水虽然还有些浑浊,但是至少没有沙硕之类的杂物,把大豆和鬼禾还有水都放进铁锅里,加了把柴火,王诩看着雾气弥漫的森林问道“你好奇这片森林后面有什么嘛?”

跪坐在一边的墨怜微微一怔,晶亮的眸子里闪烁着疑惑“森林后面?应该还是森林吧,不过我听闻,往北走是燕都,再往西走就能够进入到中原。”

看着墨怜提到中原时越发晶亮的眸子,王诩不禁莞尔一笑“你很想去中原看看?”

“嗯。”墨怜抿着唇,脸上带着激动的醺红,认真的点点头“国君说,中原有高百尺的雄城,城墙有着卫兵的守护,城内全是砖石铺成的路,那里的人们都穿着漂亮的服饰,街上有着各色闻所未闻的小吃和美食,不用担心野兽和风雪的威胁,更没有野蛮的蛮族,那里富饶且安全,是世上最好的地方。”

墨怜有些蜡黄的小脸上带着憧憬,声音也变得柔绵起来,试图用她所知道所有美好的词汇去形容那座城市。

王诩微微眯起眼,脑海中浮现了她描绘的那座城池,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地方,尤其是对于生活在水深火热的孤竹国人。

但是墨怜想要的城池,并不在中原。

尽管中原有很多百尺城墙,但是城墙再高也无法抵挡战火的蔓延,即便是未来十几年建设的天下第一雄城咸阳,终究也会被一个跟王诩同样长有重瞳的男人,付之一炬。

墨怜想要的不是那座城,而是没有战火弥漫和危机四伏,能够让他们安居乐业的一方净土。

“中原没有那座城。”王诩轻声开口,打破了少女的幻想。

墨怜的表情凝固,眸子慢慢变得不解和委屈。

“因为这样的城,只有通过我们的双手自己建设。”王诩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

墨怜愣愣的的看着王诩的笑容,脸颊和身子莫名的有些发烫。

心脏传来的狂躁律动衍生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怪异感觉,让她坐立难安,低下头不敢直视王诩,局促的攥着自己的衣袖。

墨怜的反应让王诩楞了一下,轻咳一声别开目光,转移了话题,询问了一下关于孤竹国其他的事情。

从对话中能够了解到,墨怜在孤竹国的地位,应该是仅次于国君的,而且出身应该也有讲究,要不然一个女孩是不能拥有名字的。

墨怜是协助墨奎管理孤竹国内政的,但是墨怜又不是墨奎的女儿,而孤竹国似乎又没有其他的王族或者贵族,如果是选定的继承人,选择一个女性当继承人,那王诩对墨奎的理念真的是刮目相看了,不过很显然不是。

王诩真的很想知道她的身份,因为这样王诩或许能够解开自己的疑惑,最后在石棺中看到的这个女子,到底是不是墨怜。

如果是,那跟自己穿越过来,会不会有些联系?

米粥的香气把王诩从发呆中唤醒,掀开了锅盖。

里面橙黄色的米粥让王诩产生了一种熟悉感,舀了一小勺尝尝味道,比意料中的要好很多。

墨怜眨着大眼睛,眼巴巴的盯着锅里的米粥吞口水,长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知道鬼禾原来还有这种吃法。

“尝尝?”王诩又舀了一勺,递给墨怜。

墨怜身子一僵,连忙跪伏在地“臣女冒犯!请大帝恕罪。”

王诩微微挑眉“帝没有那么多罪可定给你,抬起头。”

本能的服从王诩命令的语气,僵硬的抬起头,被王诩塞了一嘴的米粥,温热粘糯甘甜的口感让墨怜不禁湿了眼眶。

这个味道,满足了她对于食物的所有期待。

第十章 古人们的仪式感

第十章古人们的仪式感

古代人的作息时间并不是后世那种早睡早起的概念。

因为粮产量差,除了部分贵族和豪商,剩下大多数人每天都是吃两顿饭,剩下的时间除了必要的劳动工作之外,基本上都是在睡觉。

因为睡眠是人体热量低下时,身体的一种自然反应。

尤其是生活在气候寒冷的东北地区的孤竹国人,一直到上午九点多钟,气温上升时才陆续起来虽然昨天族人们已经正式拜见过王诩了,但是双方的关系还是处于尴尬期。

所有的族人都远远的不敢靠近王诩,神色唯诺恭敬,小孩子们也都被家长拉在怀里,避免冲撞了王诩。

他们早上的饭食都是自己解决的,大多数人都走近丛林里,摘野果野菜之类的东西充饥,粮食和肉只能是每天晚上才统一分配。

在物质产出并不丰富的时候,财产公有化才是能够团结族人的唯一方式,这种方式虽然看似不人权,但确实人类信用结构最基础的形态。

墨狼手持着工兵铲,挑选了几个年轻力壮的族人,雄赳赳气昂昂的走进森林中,族里剩下的就是一些老弱留下做一些手工活,等着其他人给他们带回来吃的。

所谓的手工活主要是编制草绳和磨石头为主。

磨石头是为了制作武器,石制武器的损耗率高的的可怕,但是在没有青铜和冶铁条件下,是他们唯一能够使用的武器。

编草绳不是为了编草鞋草匡之类的东西卖钱,而是把草绳编成草席当成被褥保暖的东西,因为没有锋利的武器能够裁割兽皮,大多数猎物的皮毛都被烧毁了,所以族内保暖的东西都是以草席为主,包括很多房屋的墙壁,都是用厚厚的草席堆砌而成的。

王诩试验了一下草席的质量,发现不只是用茅草当原材料的,还有部分藤条增加了草席的韧性,让草席的密度更密保温性更好。

不得不说,虽然没有科学知识的领导,但是实践永远能够出真知。

感叹之余的王诩忽然又想到了一个点子,这种草席可以当成捕猎洞的最佳掩盖物,而且还可以制作比较原始的渔网。

虽然不能下海打捞,但是在河里捞鱼还是轻而易举的,王诩记得后世秦皇岛地区的河流资源丰富,海岸线东起山海关金丝河口,西止昌黎县滦河口,加上丰富的地下水资源,还有着小三峡之称的桃林口水库,不但能够灌溉土地,更是能够发展与捕鱼业和养殖业。

以现在这个时间段,这边的河流应该是那种往河里扔一块石头就能砸死一片鱼的那种情况,毕竟这里还是未开发的原生态。

这样能够短期的解决食物问题,等到了迁徙地弄到了海盐后,腌制大量的咸鱼,至少度过这个冬天应该问题不大。

把自己的想法告诉墨怜,跟着她和族内几个老人一起试验了小半天,过程比王诩想象的要困难,主要就是藤条的柔韧性太差,编制太长很容易就断掉。

最后王诩只能退而求其次,该编制藤筐。

可惜的是虽然地处孤竹国,周边却并没有竹子可用。

第一个小藤筐被编制出来的时候,围在周边的族人们发出巨大的欢呼声,所有人看向王诩的目光充满敬畏。

尽管不知道这个东西能够做些什么,但是从造型上就给她们带来了强烈的震撼感,她们无法想象藤条树枝还有茅草,除了能编制成草席之外,还能够编制其他的东西。

王诩把刚成型的小藤筐递给旁边的一个小男孩,小男孩脸上带着惊喜的笑容,瘦弱的双手高高举着藤筐,然后传递下去。

藤筐经过每一个族人的手,所有人脸上的表情竟然的相似,动作也惊人的同步,像是在举行某一种仪式一般。

这些古人给王诩最大的印象,就是这种仪式感了。

虽然他们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但是他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那种虔诚认真的态度都带着一种莫名的仪式感。

而这种仪式感,是王诩这个早就丧失的敬畏心和热忱感的现代人所缺少的。

所谓的仪式感,其实就是把看似苦难琐碎的平常事情,变成一种能够完全投入认真的过程。

这是一种生活态度上的差异。

就好比孤竹族人在苦难中苦苦求生的中依旧坚持着祈祷和祭祀,就是为了能够在苦难中寻找活下去的意义。

仪式感或许被大多人定义成心灵鸡汤一样的东西,但是从心理学上说,这是一种强烈的自我暗示,这种自我暗示带有积极向上,意想不到的能量。

就好比当拖着一只巨大的野猪,滚回来几棵直径一米的木材回来的墨狼等人,被全族人迎接欢迎时的仪式,就十分具有视觉冲击性和热血感。

这是一个真正血脉相连的族群!

“感恩大帝赏赐的神兵!护佑我猎取大豕!”墨狼重重的跪在王诩面前,高举工兵铲喊道。

王诩被他身上迎面扑来的血腥气熏得后退一步,看着才一天,就有些卷刃的工兵铲,又看了看那些直径一米的木材和那只少了半个头,血都流干了野猪。

可见墨狼今天的收获,真的不小。

“辛苦了,勇士。”强忍着恶心,王诩学着昨天墨奎的样子,拍了拍墨狼的头。

“感谢大帝恩泽!”墨狼的头重重的磕在地上,嘶吼道,身后其他族人也都跪下拜谢。

王诩嘴角抽搐了一下,挥挥手接下了这份莫名的荣誉“是你们应得的,都起来吧。”

这时一天都没怎么出现的墨奎突然冒了出来,跪在王诩身前恭声道“帝命豕神遣子嗣供养臣民,请帝祭祀豕神之礼!”

王诩微微皱眉,这句话的意思反应过来,这只野猪不是墨狼冒着生命危险猎杀的,而是自己命令天上的野猪神派来送给他们吃的。

可以说是很无脑了,不过看着族人们热忱的目光和憧憬的表情,王诩知道,自己昨晚应该是跟那个野猪神聊过了。

“准。”王诩翻了个白眼。

“请帝割大豕兽首,四肢,焚以祀豕神!”墨奎继续说道。

王诩看了眼那只野猪,应该有三四百斤,但是切开分给所有族人,也就每个人吃三斤而已,根本不够这些骨瘦如柴的族人果腹啊。

而且还有切掉猪头和四肢烧掉祭祀,这不是胡闹吗。

不过看着墨奎老脸满是严肃和认真的模样,王诩眉头再次皱了起来,没有回答,径直走到野猪旁边。

墨奎深邃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冷意,眯眼看着王诩的背影。

“我跟大豕神商量过了,以后除非逢年过节,否则不会轻易祭祀它了。”王诩蹲下身子轻笑道,从腰后掏出瑞士军刀,强忍着反胃和恶心,从野猪的下颚开始下刀,将兽皮剥了下来。

解刨学是王诩大学时的一个选修课,一是为了锻炼自己的胆量,毕竟一个考古从业者,可能会遇见很多光怪陆离的事情,胆量很重要,第二就是要从生物学的角度去考古,这样有利于更加客观的辩证唯物。

当时王诩解刨最多的,就是猪了。

锋利的瑞士军刀才是真正的削铁如泥,尽管野猪皮糙肉厚,但是依旧被轻易的割破。

又有来的路上,猪血已经放干了,所以并没有太恶心的画面出现,而且王诩特意避开了下半身直肠部分,他可不想在这种立威的时候,出现喷粪的恶心画面。

一张算是半残连着血肉的野猪皮被王诩花了十几分钟才剥下来。

在这十几分钟里,场面安静到只有刀划破血肉的声音,所有族人都安静如鸡的一言不发。

眼中除了敬畏,就是震撼了。

他们不敢相信这世界上有人能够如此轻易的剥掉野猪的皮,毕竟野猪皮是放在火上烤,都很难烤熟的东西。

“墨怜,去把大锅加起来,其他人去点篝火。”王诩甩了甩手上的残血指挥道。

墨怜回过神,看了眼一言不发的墨奎,起身去准备。

墨狼更是看都没看墨奎一眼,嚎叫一声,带着族人们再次奔向树林。

墨奎看着身边只剩下的几个孩子,脸上的表情渐渐松弛下来,最后变得温和“谢大帝恩泽!”

王诩俯视着墨奎,将瑞士军刀上的血渍擦干“既然我是大帝,那么祭祀的事情,就交给我,你作为大巫,带着族人庆祝就行了。”

墨奎身子猛然一颤,王诩的重瞳给了他巨大的压力,让他不敢与其直视,只能躬下身子咬着牙说道“谨尊帝命!”

王诩笑了笑,向着石屋走去。

墨奎看着王诩的背影,又看了看奔向树林中的族人们,感觉到某些东西,正在缓缓脱离他的掌控中。

这让他这个国君,很煎熬。

第十一章 那是天地,不是天神

第十一章那是天地,不是天神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是道家学派‘不争之德’的主要中心。

意思是善于统兵者,不穷兵黩武;善于打仗者,不会被激怒;善于战敌者,不会与敌对持;善于用人者,反而处于众人之下。

这个理念是建立在‘道’之下的阐释,而道本来就是最接近自然的一种灵性产物,就像是这群原始人。

即便他们有着孤竹国的文化传承,但是他们的本质依旧是至纯之人,他们不会因为食物分配不均而感到愤怒,不会因为劳动量多少而感觉委屈,更不会因为生活苦难而感到绝望。

或者也可以称之为‘无知的快乐。’

但是墨奎,与这些人都不一样,或许是文明传承者的高傲,或者是国家领袖的身份,让他始终在族内处在一个高高在上的位置。

在王诩没有来之前。

他尽管卑躬屈膝的侍奉王诩,但是却依旧在试图控制王诩,或者说,他似乎把‘从天而降’的王诩,当成了一种统治武器,

但是他没有预料到,王诩会如此强势且不受控,更没有预料到,王诩会如此迅速的掌握了主动权融入族群中,他本以为,大帝就是应该每天被供奉在神庙之上,在有用的时候,被他这个国君拿出来利用一下而已。

就像是族里养的那几只山羊。

他读过很多史书,传承了孤竹国所有的文化,没有见过王诩这种亲力亲为做事情的‘大帝’,这让他在困惑之余,还十分煎熬。

不但墨奎在困惑,已经能够下地的王离也十分困惑。

看着窗外被一群衣不蔽体的野人围在中央欢呼的王诩,他能够感觉到王诩身上确实有股超尘脱俗的气质,能够看出他的智慧不属于人间。

那个看似荒谬的木甲,真的被他造了出来,而且似乎看着还不错的样子。

难道这就是神灵?

王离十分疑惑。

‘合甲’的制作成功让王诩也十分开心,不过族人们身上的跳蚤和难闻气味真的让王诩忍受不了,如果不是真的缺少水资源,王诩真的很想挖一个地坑填满水烧开,把他们肉扔进去好好洗洗。

把‘合甲’留给墨狼他们继续试验防御力,王诩溜回了石屋,脱掉外面的迷彩服,他总感觉墨狼他们头上和身上的虱子跳蚤什么的钻了进来,让他浑身难受。

“你的腿上不适合现在就下地乱走。”王诩看了眼坐在石墩上的王离说道。

“神灵都是你这样的?跟一群野人混在一起?”王离皱着眉盯着王诩。

“他们不是野人,是我的族人。”王诩笑了笑。

“传闻上古女娲大帝捏土造人,这些人,也是你捏出来的?”王离继续问道。

“跟捏土造人比起来,女娲大帝的补天之功更值得称颂和纪念。”王诩轻笑道“毕竟折骨为炊,易子而食的父母不在少数,比起赐予生命,拯救生命更为重要。”

王离神情一滞“我听家里的门客所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那是天地,不是天神。”王诩微微一笑,打开一个罐头,挖了一勺放进嘴里。

罐头的香味一下子就引起了王离的注意力,下意识的吞了口口水,瞪着眼睛盯着王诩手中的罐头。

“如果不是你大秦的铁骑太过凶悍,我也不会踏出羡门。”王诩假装没有看到王离流口水的样子,自言自语道“公孙鞅是个人才,也是个英雄,不过就是有一点不好,他开启了一道人性之恶的大门,有道之君,务在弱民,愚民以利役使,人头换爵位这一招,让你们大秦当之无愧的成为了虎狼之军。

山东之卒,被甲冒胄以会战,秦人捐甲徒裎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

人家在战场上巴不得全副武装,你们秦军为了跑得快,脱掉铠甲上去打仗,左手提着人头,右手夹着俘虏,着实凶悍。”

王离瞪大的眼睛离开罐头,怒视王诩“我军将士勇武,乃是治军之功!与商君何干!”

“六国其顿首戴羽为将军断死于前不至千人,皆以言死,白刃在前,斧锧在后,而却走不能死也。”王诩轻嗤道“论起治军,赵之廉颇,赵奢,李牧魏之信陵君,哪一个不是治军有方的大将?”

“哼,败将尔。”王离不屑的轻哼道。

“若不是有公孙鞅的军功行赏封爵刺激着,你们秦军又有何异于他过之处?”王诩反问道。

王离语气一滞,涨红着脸反驳“大丈夫马上封侯,有何耻之有!”

“以命搏前程,自然是物竞天择,但是你怎么能确定,军卒们用的都是敌军的人头?”王诩笑眯眯的问道。

王离表情一僵。

“你父带着三十万大军灭燕,燕地境内千里,若不搜罗到足够的人头战俘,如何跟将士们交代。”王诩叹了口气,放下吃剩一半的罐头递给王离“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道则不然,损不足,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其唯有道者。”

王离脸色阴沉的结果罐头,毫不迟疑的挖了一大口塞进嘴里,原本黯淡的眸子瞬间亮了起来,哼哧哼哧的狼吞虎咽完后,一擦嘴,满脸的大义凛然“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大丈夫优柔寡断妇人之仁乃是行军大忌!”

王诩轻笑着摇摇头“强者即便生来不是保护弱者的,也不应该残害弱者。”

“在三十万铁骑面前,我想看看你这个神灵如何保护他们。”王离那张俊俏的小脸上满是认真。

“我救了你一命,难道还不足以拯救他们?”王诩微微一笑“莫非少将军是一个知恩不图报的禽兽之徒?”

“虎符之下,只有军令。”王离神色黯淡了一下,随即转瞬正色道“再说,我并不是跟随大军同来出战,而是秋猎与此!”

王诩微微挑眉,露出一个愉悦的笑容“这么说,你父亲应该还不知道你丢了?”

王诩诡异的笑容让王离后背一凛,下意识的抱进肩膀警惕道“你要做什么?!”

........

辽东苦寒之地,不但气候异常,更苦恼的是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

大军一旦一头扎进森林中,很容易迷失方向而耽误军期。

五年前王翦携二十万大军,为始皇帝报荆轲刺秦之仇,大破燕地二十城,攻克燕都蓟城,逼迫燕王杀太子丹献头颅求和,秦王不允,燕王携残部逃亡辽东苦寒之地,老将王翦就是在被这一片原始森林挡住去路,权衡之下退兵以攻魏楚。

五年后,王翦之子王贲再次带着三十万大军来到这片森林前,这一次,燕国注定会消失在历史的舞台之上,成为秦统一天下的垫脚石。

为了不在林中迷路延误军期,王贲选择了一个比较粗暴的方式,三十万大军像是推土机一样,一路砍着树,向辽北进军。

耗时半月有余终于藏在后面的辽阳城。

看着那座由高约百丈的雄城,所有秦军都有一种暴殄天物的感觉。

这么一座雄城修建在这种穷乡僻壤,简直就是浪费钱粮。

但是在王贲眼中,这座城确实另外一幅景象。

身披铁甲的王贲站在烈阳下,就像是一尊发光的神邸,玄色的披风随风飞舞,他已经站在这里半个时辰了,没人敢上前打扰主帅的沉思,更没人敢揣测主帅在想些什么,即便大军的午饭已经延误了一个时辰了。

副将李信站在几十米外的阴凉处,也在看着这座雄城。

在他眼中,这座城是他雪耻翻身的唯一机会。

他本应该是秦帝国最闪耀的一颗将星,不到三十岁就已经有了身居少上造,再进一步,就是手握军事重权的大良造,可能是帝国最年轻的大良造。

但是可能还是年少轻狂,亦或者时运不济,在他深的秦王喜爱,并且肩负率军攻打楚国,将要建立灭国之攻,一战封君的时候,意外发生了,昌平君叛变,临阵与楚将项燕夹击,制使李信兵败如山倒。

一战损兵折将,使秦王震怒,重罚了李信。

而最终灭楚的功劳,依旧落在了老将王翦头上,一战封侯武成侯,为帝国军功最高者。

兵败的打击让李信开始收敛锋芒,一直到这次灭燕伐齐,李信才再次主动请缨。

李信一向自负自己的才能,对王翦王贲父子颇有微词,觉得二人在军事上并无才能,除了打消耗战利用人数优势之外,并没有什么可称颂的。

见主帅迟迟不愿意下令攻城,李信终于忍不住上前请示“将军,日头西下,正是出兵的好时机。”

王贲似乎没有听见一般,没有回应。

李信微微皱眉再次提高音量“将军!此时不攻,等燕贼反应过来会增加伤亡。”

“李信。”王贲声音低沉雄厚“本将知道你想要建功封君,但是你不要忘了,我大秦的每一位士兵都是珍贵的,不会浪费在无用的地方。”

李信身子一僵,额头冒出冷汗。

“而且这辽阳城,只是一只翻盖乌龟而已,不足为虑。”王贲的语气透着嘲讽“我们真正的目的,是齐都临淄啊。”

李信倒吸一口冷气,错愕的看着王贲。

这时他突然想起来,在中途,似乎有两位副将带着人马离开了,难道?

就在李信惊惧王贲的操作时,烈马的嘶吼声引起了他的注意。

临阵坐骑惊怒者,按律当斩!

不等李信起身,一个短打装扮的侠士就已经落在了他身边,双手呈上一封锦帛卷轴“将军,陛下的加急令!”

王贲接过锦帛,打开后沉默了很长时间,闷声说道“下令安营,生火围城,将砍伐的木料,都运到阵前。”

尽管王贲声音表情没有丝毫变化,但是李信还是敏锐的察觉到,王贲握着锦帛的手在顫抖。

同朝为官多年,李信还是第一次见到大将军如此失态。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第十二章 愚儿啊!

第十二章愚儿啊!

天秤只有在保持平衡的时候,才是顺眼的,否则无论倾斜向那一边,都有些碍眼。

在武安君还在的时候,秦国的天秤就有些不平稳了,于是武安君被赐死,于是秦国王族发现,可能三角形是更加顺眼的形状。

于是到了秦始皇这一代,王氏,蒙氏和王权形成了坚固的三角形。

当皇帝的可能都有强迫症,他们喜欢最顺眼平衡的状态,排斥任何打破平衡稳定的东西。

随着王翦灭楚之后被拜为帝师之后,这个三角形又开始不稳定了,尤其是其子王贲也有了平楚灭魏之功后,这个三角形越发的不稳定。

此时的王氏父子,已经身兼平三晋,诛吕氏,灭楚魏等灭国大功,更是一门两侯的绝世荣耀,在整个秦朝,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家族。

尤其是现在,王贲即将又要领下灭燕的大功,到时候身兼灭三国之功,可谓是赏无可赏赐。

功高震主这把大刀,自然已经悬在了王氏父子的头上。

不过好在王氏父子不像武安君那么耿直,父子二人更加圆滑,对待皇帝也格外遵从,即便是面对皇帝提拔蒙氏一门削弱他们在军中势力,两父子依旧毫无怨言,希望皇帝能够看在王氏忠心上,能够网开一面。

这次灭燕,皇帝又用了当年的手段,派遣了一个副将瓜分灭国的功劳,只不过上一个是蒙氏,这一次,派来了比较年轻的李信。

很明显,李信就是皇帝扶持未来‘栋梁’,王氏军权的接班人,王贲对于这点已经看得很清楚了,皇帝应该不会允许一个身兼灭四国之功的人存活于世吧。

本来王贲都已经做好了打算,灭燕的功劳送给李信,然后再‘损兵折将’在齐国,为皇帝整治他留下话柄,同时也给蒙氏一门留下更进一步的机会。

王氏是注定要退出朝堂的,父亲王翦早就明确的做出了决定。

但是万万没想到,皇帝对于王氏,竟然一点恩义都不留。

皇帝派来了内侍高手,八百里加急,送来了一封‘家信’。

信中没有提及战事,而是用悲伤和焦灼的语气,描写了一个长辈对于走失晚辈的担忧,甚至为了寻找这个走失的晚辈,甚至允许王贲延误军期,动用兵力搜寻。

这是多么大的隆恩啊!

只可惜,这份隆恩让王贲十分心寒。

王贲不相信,如果没有皇帝的默认,自己那个心思单纯的儿子,能够离开咸阳城。

王氏的三代单传,老爷子的心头肉,怎么可能悄无声息的离开咸阳秋猎,没有惊动任何人,月余后才被同行的纨绔带回消息,辽北之地走失?

咸阳距离辽北,千里之遥,秋猎什么时候流行跑这么远了?上林苑的野兽都被杀光了?

挪共以私,是为臣子的大忌讳,即便是有皇帝的准许。

但是皇帝的话,又能信几成呢?

王贲面色铁青的坐在帅帐,最后冷哼一声,虎目中闪过冷芒拍了拍手。

外面守候的门客跑进来,单膝跪地“家主。”

“给城里的人发消息,全面撤出辽阳城,打听公子下落。”王贲闷声说道。

“公子?”门客微微一惊,诧异的抬起头“公子出城了?”

“一月前与友人秋猎,迷失于辽东远郊,下落不明。”王贲疲惫的闭上眼。

“家主!”门客瞬间会意,上前一步沉声想要说些什么。

“闭嘴!”王贲猛然张开眼,眼眸赤红瘆人,扔出一枚腰牌,低喝道“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门客泪流满面的跪伏在地,哽咽着溅起腰牌。

“愚儿啊!”王贲悲痛的锤着木桌,虎目含泪。

.............

“傻孩子啊!”王诩也发出一声悲呼,扯住一个光着腚趴在地上捡生肉吃的孩童,把他嘴里的生肉拽了出来。。

看着远处围着篝火举行仪式的族人,又看了看怀里这个两三岁的孩童,王诩觉得这种仪式虽然很不错,但是也应该吃饱喝足之后再跳舞吧。

“饿了吗?”王诩环视了一圈,周围都是族里半大的孩子,眼巴巴的看着篝火边跳舞的父母,等待着他们跳完好开饭。

从小他们受到的教育就是,没有什么东西,比祭祀神灵先祖更重要。

面对王诩的问题,除了几个还不懂事的幼儿之外,只有一个男孩憨笑着点了点头。

这个男孩跟其他孩子也不一样,别的孩子都穿着兽皮甚至光着身子的时候,这个男孩有一身麻衣。

虽然破旧,但是已经十分显眼了。

毕竟整个部族,只有四个人穿麻衣。

墨奎,墨怜,涂山娘子还有这个男孩。

这个男孩就是涂山娘子的哑儿。

王诩关注他不是因为他穿着异常,也不是因为他哑巴,而是这孩子很奇怪,尽管他笑的很憨厚乖巧,但是那双黝黑明亮的眼睛中,却闪耀着虚伪。

这个虚伪不是贬义词的虚伪,而是一种表演性的虚伪。

尽管这个男孩掩饰的很好,但是终究是个孩子,他以为自己表现的呆滞憨厚就能融入孩子群众,但是在王诩眼中,他却格外不合群。

“如果你愿意帮我打个下手,也许咱们能够提前吃上肉。”王诩看着哑儿笑道。

哑儿眨了眨眼,下意识的瞥了眼自己母亲的方向,犹豫了一下后,用力的点点头。

王诩把怀里的孩童交给他姐姐,让哑儿拎着编好的藤筐跟在身后走向野猪的尸体。

将猪前腿割下来,锋利的瑞士军刀像是切蛋糕一样,把肉切成块状,扔进已经烧沸的铁锅中,然后继续切猪肉。

尽管没有调料,但是水煮肉也是香气扑鼻,很快就吸引了孩子们的注意力,一个个按耐不住的凑过来,蹲在铁锅前吞口水。

“可以捞出来了。”王诩看了下时间,对着哑儿说道。

哑儿用筷子把煮熟的肉块都捞出来放进藤筐里。

还在举行祭祀的墨奎看到这一幕,皱起眉,但是却没有制止,继续仪式,直到王诩开始将熟肉分发给孩子们,才有些愤怒的冲过去“仪式未成,不得冒犯神灵!”

孩子们一个个吓得缩成一团。

王诩弯腰捡起一个孩子吓掉在地上的水煮肉,擦了擦上面的沙硕递给愤怒的墨奎“神灵只会惩罚浪费食物的人。”

墨奎被王诩盯的头皮发麻,王诩那双重瞳给人的压力太大了,但是又顽固的反驳道“大帝这么做,是置祖训与不顾!”

“祖训自然要遵守,不过我现在更重要的是吃饭。”王诩看了眼后面有的族人已经两眼翻白,明显是脱力的征兆“墨怜,给族人分发食物,今天这头大豕不吃完,谁也不要睡觉。”

说完不理会脸色铁青的墨奎,拿着工兵铲去篝火边烤肉。

墨怜犹豫的看了眼墨奎,但是禁不住后面墨狼等人的催促,把铁锅里已经熟透的猪肉捞出来分发给族人。

“那个叫做墨奎的老头,似乎对你很有意见。”王离阴阳怪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王诩掂了一下工兵铲,给烤肉换面“总有一些老古董,难以接受变化,习惯就好了。”

“看来神灵也不是被所有人敬畏的嘛。”王离轻笑道。

王诩把工兵铲放到他面前“尝尝。”

“烤肉而已。”王离嗤之以鼻“你之前吃的那个是羡门的佳肴吧,那个还值得本公子尝一尝。”

“尝尝。”王诩轻笑。

王离皱了皱鼻子,忽然嗅到一股从未闻到过的味道,微微一怔,疑惑的抓起一块放进嘴里,瞳孔猛然一缩“这...是山彘肉?”

“肉是山彘肉,不过却用了羡门的香料。”王诩轻笑道,看着王离毫无风度的把另外极快肉都塞进嘴里,还舔着手指的恶心模样“你现在的样子像个乞丐。”

“废话,在你们羡门人眼中,哪个俗人不是乞丐?”王离轻嗤道,不过语气一滞,表情有些复杂的说道“大王除外。”

“嬴政是一个合格的大王吧。”王诩轻笑着问道。

“放肆,怎敢直呼大王名讳!”王离涨红着脸吼道。

王诩目光玩味的看着他,笑而不语。

王离嘴唇顫抖了一下,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坐下“大王自然是最合格的大王,治国有方,克己复礼,爱民如子。”

“就是对你们这些世家,反复无常。”王诩轻笑道。

“神灵真的无所不知?”王离皱眉问道。

“也不是,毕竟神灵的能力也有限。”王诩轻笑道。

“这么一说,我倒是心里平衡了。”王离咧嘴笑道。

“你爷爷和你父亲的功劳太大了,嬴政对你们自然是有所顾忌,不过我不觉得,你出现在这里,并不是嬴政的本意。”王诩轻笑道。

“大王只是想用我当成制衡父亲的筹码。”王离不可置否的笑道“当年我爷爷举国之力攻灭楚国之后,大王对我们家的军权就不加管制了,但是我爷爷却选择了引退,朝中一直有声音,说我们王家这是在以图后事,保存实力。”

“这种程度的流言,对你们家应该造不成影响吧。”王诩笑道。

“大王自然不会质疑我们王家的忠心,但是不代表其他人也这么想。”王离叹了口气,无意识的拨弄着篝火。

“这些都是大人们的争斗,跟你一个小孩子无关吧,即便形式再恶劣,也轮不到你解决。”王诩笑着说道。

“我是王家第三代单传。”王离闷声说道。

王诩微微一怔,诧异的看着王离“你不会以为,你们王家绝后了,那些针对你们家族的声音就会消失吧?”

“父亲还年轻,还能生一个弟弟。”王离低下头,声音有些沉闷。

“傻孩子。”王诩轻笑着拍了拍王离的脑袋“你是中了人家的反间计了!”

王离猛然抬头,惊愕的看着王诩。

第十三章 让人‘感动’的愚孝

第十三章让人‘感动’的愚孝

百善孝为先,这是华夏文明不变的主旋律,即便是帝王,也逃不出孝道的桎梏,历史上很多这样的例子,强如汉武,或如赵祯。

而且文学家和史学家也大肆表彰孝道,这让孝道一度成为立国之本,从察举制中的举孝廉就能看出孝道在古代的重要。

甚至几乎到了病态的程度,比如‘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让古人一辈子不能修剪头发,眉毛胡须,甚至剪指甲而且古代各种刑法中‘耐、完、髡’就是根据孝道精神制裁的刑法。

耐刑,也就是刮胡子;第二种完刑是剃去鬓毛,往往和城旦等劳役刑合用;第三种髡刑不仅是胡子,连头发也要剃掉。先秦时的男人都要留胡子,这是身份地位的象征,所以史料专门记载刘邦是“美须髯”。

过度夸大孝道确实对于道德底线有所评定,但是同时也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悲剧,比如‘愚孝’。

残忍一点的比如‘郭巨埋儿’。

勉强接受的比如‘老莱斑衣’‘卧冰求鲤’等典故。

这些故事猛然看起来确实感人肺腑,但是细细推敲就感觉,不但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观,甚至还有些智商不够用的嫌疑。

就像是现在的王离。

一个从小接受精英教育,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贵公子,对于家族和父祖都有着极端的崇拜,甚至不惜妄图牺牲自己保全家族,确实是有着让人感动的大无畏精神。

“如果你真的死了,那么你的死将会成为嬴政和你父亲心中最大的一根刺,对于帝王来说,任何不稳定的因素都会被扼杀在摇篮中,如果你死了,到时候不管如何,这一难你们家都躲不过的。”王诩叹息道“对方是摸透了你的性格,利用你孝顺这一点来坑你,是熟人吧。”

王离瞪大眼睛,似乎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几十秒后,猛然站起身。

“坐下,以你现在的能力,是走不出这片森林的。”王诩又往工兵铲上放了几片烤肉。

“我要赶回去!不能让父亲做傻事!竖子冯章!我定将你大卸八块,生炮活烙!”王离赤红着双眼低吼道,仿佛一只暴怒猛虎。

“冯章?”王诩皱起眉,搜索了一下这个人物,记忆中没有关于这个名字的记载,但是这个姓氏很好联想。

能够跟王离如此熟悉之人,必然是同一等级的世家,那么估计就是跟后来担任秦国宰相的冯去疾一家的后人了。

套话套到这里,王诩基本就解开了王离出现在这里的来龙去脉。

王氏家族功高盖主不但皇帝猜忌,同僚自然也都是嫉妒的眼绿,毕竟一门双侯啊,秦国建国到现在,封侯的也都屈手可指,目前为止,除了皇族之外,封侯的只有这两位。

即便是武安君白起,商君商鞅,公孙衍这三位赫赫有名的大人物,也紧紧是大良造的封君而已。

足以见秦国封侯的难度。

但是刚刚弱冠的王离,已经从祖父王翦手中接任了大良造,日后只要再跟着父亲王贲混一点战功,就会恢复祖父的侯位。

这么大的荣耀,自然引起同僚们的不满。

至于到底有多少人在算计王氏,王诩并不知道,不过能够确定的就是,以这个冯章为首的势力,欺负王离年幼心智不熟,假装好心的把皇帝与王氏之间的矛盾给他分析出来,然后利用孝道来坑杀他。

否则如果不是王离自愿出走,不可能会出现距离咸阳千里之遥的辽东荒郊。

对于王离这种舍己为族的大无畏牺牲精神,王诩还是比较赞赏的,但是并不认可。

但是为了表示自己感动,王诩准备以后把王离的故事穿下去,教育一下后人,孝道虽然可贵,但是愚孝并不可取。

同时王诩对于这个冯章的冯氏家族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如果细细琢磨这个家族真的很有趣,冯氏家族在秦朝出现过冯去疾和冯劫,两位官至上卿的大人物,但是考据他们的先祖,却并不是秦国人。

但是与秦国息息相关的人物,冯氏家族的先祖叫做冯亭一手促成了长平之战的关键人物。

冯亭本来是韩国人,担任上党郡守,上党是一个重要的军事重地,当时在秦国的攻略路线中,白起第一个要攻略的就是这里,当时冯亭知道守不住上党,于是想出了一个‘李代桃僵’的计谋,将上党献给了赵国。

赵国国王贪图上党之地,没有听取平阳君的意见,收纳了上党,而且还赐予冯亭华阳君的爵位。

为了拿下上党重地,白起两年后发动了长平之战爆发,成就了白起杀神人屠之名,也给秦统一六国拉开了帷幕。

历史记载冯亭在长平一战,战死。

但是他的后人却在秦朝担任忠臣。

如果不是王诩考据过《战国纵横家书》,见识过苏秦这个无间道第一人的商演的烧脑谍战戏码,还真是很难发现冯氏家族的猫腻。

以冯章摆布王离的手段,放在后世毫无疑问是一个心理大师,通常这种心理大师,都有着间谍天赋。

王诩忍不住开了个大脑洞,做了个假设,加入当年冯亭献上党于赵国,本身就是秦国指示的呢?

要不然一个家世不明的‘三姓家奴’如何在能人辈出的秦国,出现两位人臣之极的人物?

王诩的职业病又犯了。

烤肉的焦糊味把王诩从脑洞中拉回来,看着不远处王离冲着夜色鬼叫发泄,又看了看不远处孤竹族人们吃着‘火锅’。

王诩将铲子在中烧成炭的肉扔进火里,检查了一下涂山娘子打造出来的‘车轮’,虽然说形状并不规则,不过应该不太影响使用,毕竟是在山间泥土路行走,而且也不用考虑减震性。

“大帝,实木轮厚重,行动可能会不便。”涂山娘子适时的出现。

“在林间行走,本来就不便,只要能推得动就可以了。”王诩笑了笑“车身的木板能够裁出来吗?”

涂山娘子面露愧色“大帝要求的木板太过庞大,周遭没有适合的树木做原料。”

王诩想要制作一个宽三米,长四米的‘移动碉堡’,这对没有复合技术的古代木匠确实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你知道公输家族的榫卯嘛?”王诩问道。

“榫卯?”涂山娘子一怔,摇摇头“从未听说过,公输家族的秘术从不外传,而且公输家已经消失近百年了。”

“来,我给你做一个。”王诩选了两块废料,制作了一个穿带榫卯。

这是明清家具部件名称,面板底面起斜口衬托档劈出斜边从槽中穿过,这档料名曰穿带。

将不够宽的薄板加宽时,就用到了“龙凤榫加穿带”。

考古学者,都是从搬砖工人和木匠做起的,多疑简单的榫卯结构对于王诩来说是信手拈来,。

跟专业人士沟通的好处就是,不需要解释原理,看了一眼涂山娘子就懂了,神情激动的跪在地上发誓绝不将秘术外传。

“公输家的不传秘术!”一个惊惧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王诩转头看着墨奎,笑了笑“你见识过?”

墨奎原本那双睿智的眸子此刻显得有些浑浊“大帝是如何知晓的。”

“你在质疑我?”王诩眯起眼。

“罪臣不敢!”墨奎身子一颤,跪地赔罪。

“去吃点东西吧,墨怜给你留了肉。”王诩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看着涂山娘子试验穿带榫卯。

墨奎叩谢之后,看了眼涂山娘子离开了。

“王离,喊够了就过来吧。”王诩把王离喊过来。

发泄一通越发颓废的王离一瘸一拐的走过来,脸色暗淡且焦虑。

“想明白什么了嘛?”王诩笑着问道。

王离点点头,正色道“我是个蠢货。”

“能想明白这一点,说明你还不是真的蠢。”王诩轻笑道。

“帮帮我。”王离目光灼灼的盯着王诩。

王诩看着他,沉默不语。

被王诩盯着总有一种莫名的压力,主要来源于那双妖异的重瞳,王离紧张的吞了吞口水,举起手“以我王家的荣誉起誓!”

对于这个将门来说,荣誉确实是胜于一切的。

王诩愿意信任王离,但是却不敢完全信任他的家族。

因为大家族,都是错综复杂的政治家族,不可能是单纯的将门,所以在自身没有实力之前,接触这样的大家族,后果只有两个,一是变成奴隶,二是死。

在没有立足之本前,王诩不准备与中原有太大的牵扯。

见王诩摇头,王离立马又变得暴躁起来。

第十四章 两条路

第十四章两条路

“安静点,你这样要是活到了做王家家族的时候,也会把家族带进深渊的。”王诩皱眉训斥道“听我说,如果我只有一个人,自然愿意帮你,但是你也看到了我有这么多族人。”

“在我王家的势力范围内,保你们衣食无忧!荣华富贵!”王离信誓旦旦的说道。

“快闭嘴吧,你们家马上就要把手上的权利交出去了,到时候指着你们父子的俸禄过日子?”王诩轻嗤道。

“怎么了?两千石不够你们吃的嘛!”王离不满道。

“你们家族应该有互相联系的密语或者传递信息的方式吧。”王诩问道。

王离点点头“你要做什么?”

“我们顶多在这儿停留一个星期,就要迁徙去别的地方了。”王诩说道。

“往哪儿迁?燕国现在处处战火。”王离疑惑道。

“东北。”王诩说道。

“你疯啦?这里已经人迹罕至了,再往都被就是真正的荒郊野岭了!”王离瞪大眼睛说道。

“当年周灭商,武王仰慕商箕子仁德,请教其治人之德,后放箕子往东北迁徙,根据孤竹国的记载,再往东北,也是有人烟的,至少箕子后裔生活在那边。”王诩说道。

“那也是蛮荒之地,东夷之人也能称之为人?”王离嗤之以鼻。

王诩放了白眼,很想告诉他,你们秦人,也是东夷系后裔,尤其是他们这支秦国王姓的始祖,很可能是商朝第七任国君,王亥的后裔,跟他口中的东夷是同出一源的本家啊。

“人之所以称之为人,是因为懂人伦知人情,而这些东西,都是要教化的。”王诩摆摆手“给你两个选择,给你留下足够的食物在这里等你父亲来找你,在入冬之前,燕国定然灭国。”

“你要是想弄死我就直接说。”王离翻了个白眼。

“第二个就是,在这里留下信息,然后跟着我们一起迁徙,等我安顿好了,带你回中原,顶多一年时间。”王诩笑了笑,目光瞥了眼旁边的涂山娘子。

刚才自己刻意提到‘燕国灭国’,就是想试探一下她的反应,果然,听到这四个字,她险些划到自己的手,这对一个木匠来说,是很难得的失误,一定是受到巨大冲击才会有的反应。

“我还有别的选择嘛?”王离叹了口气。

“你自己选择。”王诩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回去睡一觉,明天给我答复。”

“如果我选择第二条,你有没有办法解我王家之难?”王离正色道。

“我不能保证什么。”王诩摇摇头。

“有你这句话就够了。”王离松了口气,一瘸一拐的往石屋走去。

王离走后,涂山娘子锯木头的声音就变得越发的响亮,甚至有些吵闹了。

但是从锯木头的声音可以听出来,她似乎有点紧张,导致了用力不均。

“不急于一时,今天你做的已经够多了。”王诩笑着说道。

“大帝恩遇,涂山氏无以为报,只能以粗贱的手艺报答君恩。”涂山娘子恭声说道。

“哑儿有名字嘛?”王诩像是扯家常一般问道。

涂山娘子明显身子一僵,紧张的停下了手上的动作,脸上带着僵硬的笑容“他爹死的早,家里也没有读书人,从小就叫哑儿,没有名字。”

“是嘛,拉扯哑儿你也很不容易啊。”王诩笑了笑“不过凭借你的手艺在任何地方都会被聘做匠师,怎么没想着把手艺交给他?”

涂山娘子讪笑着搓了搓手,继续拿起工兵铲“那孩子天生愚钝,而且吃不了苦。”

王诩笑了笑“愚钝嘛?我倒是觉得哑儿很聪明。”

涂山娘子身子一僵,诧异的看着王诩,眸子里闪烁着惊慌。

“不如让他跟着我吧。”王诩笑着说道。

“大帝抬爱,孽子愚钝会冲撞了您的!”涂山娘子惊恐的跪在地上。

“我只是随口一提,你这么大反应干什么。”王诩轻笑着扶起她“你要是不愿意,我也不会强求。”

“大帝乃神灵之尊,但是孽子福缘浅薄。”涂山娘子明显松了口气。

王诩笑着摇摇头,转身离开。

等王诩回到石屋后,涂山娘子扔下工兵铲,紧张兮兮的拉走陪着墨怜分发食物的哑儿,回到他们的茅屋。

“娘,怎么了?”

借着月光,哑儿惊讶的看着母亲那张惊慌失措的脸,哑儿其实并不是哑巴,反而声音十分悦耳。

“哑儿,谁让你去跟大帝接触的!”涂山娘子压低声音,用力的捏着哑儿瘦弱的肩膀。

肩膀吃痛,但是哑儿却没有发出痛呼,反而十分关切的安抚道“娘,我没有接触他,但是他好像对我特别关注。”

涂山娘子听后松了口气,紧紧的抱着哑儿颤声道“哑儿,你要记得,离他远一点,你屠叔叔很快就会来接我们了。”

哑儿轻轻拍打着母亲顫抖的身子“娘,他,真的是神灵嘛?”

“娘也不知道。”涂山娘子摇摇头“但是这个人太过古怪,而且他似乎跟那个秦贼相熟。”

哑儿那双黑亮的眸子里闪烁一丝冷意,恨声说道“秦贼!”

“好啦好啦,不要去想那么多,熬过这几天等你屠叔叔来,我们母子找个偏僻的小镇从新开始,再也不用过这种提心吊胆的日子了。”涂山娘子说着悲伤的呜咽起来。

哑儿表情一滞,嘴唇顫抖着“娘?”

“燕国,要灭了!”涂山娘子呜咽道。

“秦贼!”哑儿双眼瞬间充血赤红起来。

“好了,不管是燕国,还是秦国,以后都跟我们母子没有任何关系了!”涂山娘子沉声喝道,轻轻擦拭掉哑儿脸上的泪痕“乖,忘记一切,咱们母子从新开始。”

“我要为父亲报仇!”哑儿的声音像是一只幼狼。

“住嘴!”涂山娘子怒叱一声,一巴掌扇在哑儿的脸上。

哑儿蜡黄的小脸瞬间红肿起来,嘴角还有血丝溢出,却被她倔强的咽了下去,瞪大眼睛看着母亲。

“你没有父亲!他不配!”涂山娘子压抑着哭腔,恨声说道。

哑儿嘴唇动了动,最后冷哼一声别过头。

涂山娘子无声的哭泣着,颤抖着抱住哑儿呜咽喃喃道“我的儿啊,娘只有你了,就当娘求求你,不要学你那个没心肝的父亲,咱们好好过日子,娘就像看着你平安喜乐的长大。”

听着母亲悲伤的呜咽,哑儿心中一柔,轻叹了口气,正准备说些什么,门突然被敲响了。

“谁!”刚才还软弱的一塌糊涂的涂山娘子瞬间化身成一只警惕的母虎。

“是我。”门外传来墨奎沉闷的声音。

“国君,进来吧。”涂山娘子擦了擦眼泪,拍了下哑儿的肩膀,打开门。

墨奎走进来关上门,看了眼哑儿和涂山娘子“怎么了?”

“没事没事。”涂山娘子敷衍道“国君有事儿?”

墨奎点点头“大帝交给你的真是公输家的秘术?”

涂山娘子摇摇头“不知道,但是闻所未闻,即便不是公输家秘术,也是巧夺天工的机关之术。”

“与我墨家机关术相比如何?”墨奎沉声问道。

“各有千秋。”涂山娘子正色道“不过大帝所授的秘术,更加简洁实用。”

墨奎冷哼一声“那神兵的来路,有眉目嘛?”

涂山娘子再次摇摇头“也是闻所未闻。”

“连身兼涂山氏和欧冶氏铸剑绝学的你都看不出嘛?”墨奎皱起眉。

“妾身虽然自论名气不如兄长,但是在铸剑一道自认不弱,那把神兵的铸造方法和原料,以及设计的精巧程度,都堪称巧夺天工,即便是老祖在世,也应该造不出。”涂山娘子认真的说道。

“不似人间之物?”墨奎声音有些顫抖。

“这,我真的不知道。”涂山娘子犹豫了一下,摇摇头“相传上古时期,黄帝手下铸剑大师燮取天外玄铁,溶首阳山神铜,铸就神剑轩辕,剑身流光氤氲,开山破石而不损,分海断流而不锈,跟这柄神兵,很像。”

墨奎眸子涣散了一下,瞬间清明浑身冒着冷汗“这样的神兵,他不止一把。”

涂山娘子抿了抿唇,没有开口。

“不论如何,这几日你多听从于他,尽量能够多了解一些。”墨奎说道。

“大帝的身份,国君也不知晓?”涂山娘子微微挑眉。

“等屠兄来了,就知晓了。”墨奎冷哼一声。

涂山娘子微微皱眉“国君....”

“好了,早点休息吧。”墨奎打断涂山娘子,推门离开。

“娘,国君似乎对大帝,有所敌意。”哑儿轻声说道。

“与我们母子无关。”涂山娘子摇摇头。

“大帝,应该是个好人。”想起王诩那张温润的笑脸,哑儿说道。

“好人?男人就没有好东西!哑儿你要记住!”涂山娘子愤愤的说道“你先睡吧,娘再去坐会儿工。”

涂山娘子走了之后,茅屋内再次陷入寂静,哑儿透过窗户看着外面欢呼雀跃的孤竹人,轻叹了口气,抱住自己的双腿蜷缩在角落。

第十五章 初入密林

第十五章初入密林

领导力这种东西是需要磨练的,王诩从小到大当过最大的官,就是初中时候的学习委员了,还是空职没实权。

不过好在白老爷子是文科院的一个干部,经常主持上千人的挖掘考古的项目,作为‘直系亲属’老爷子也经常会传授王诩一些御人之术。

华夏文化中,御人文化和政治是密不可分的,四大名著全部都是围绕着御人文化来反应政治的,尤其是《水浒传》。

看似在歌颂人格魅力,以魅力御人,实则是充斥着人性之恶中的尔虞我诈,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

因为人心是世界上最复杂的东西,复杂到连鬼神都要避让。

白老爷子传授的御人之道是以《孙子兵法》为主的‘严御’。

《孙子兵法》云“卒未亲而罚之,则不服,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

还没有好士卒建立好亲近的关系就执行惩罚,那么他们会不服,不服就很难使用。

已经和士卒已建立亲近关系,如果不执行军纪军法,也不能用来作战。

所以,要用怀柔宽仁使他们思想统一,用军纪军法使他们行动一致,这样就必能取得部下的敬畏和拥戴。

整个孤竹国还处于最原始的部落统治中,因为残酷的生存环境,让孤竹国人只能听从精神领袖墨奎的领导,在王诩没来之前,墨奎是唯一的领导人。

但是现在王诩以一个更高等的身份出现时,一定会出现权利交替的问题。

从刚开始,王诩就没有准备从墨奎手中接管过权利,而是选择了利用自身优势重新建立威信和统治身份。

因为王诩知道,墨奎不会轻易的将权利交给他,所以在墨奎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威胁的时候,迅速在墨狼等族人面前树立了威信,强硬的抢过孤竹国的统治权。

和墨狼过招是武力震慑,用工兵铲换取的是利益依赖,改变祭祀方式是推翻规则重塑。

因为王诩算准了,墨奎的统治方式有严重的问题,一个团体,即便是民智未开的原始部落,也不可能只有一个声音,独裁统治是充满漏洞的。

效果很明显,无论是墨狼还是孤竹国其他人,对于王诩的信赖感已经超越了墨奎,因为王诩更加亲民,能够给族内带来更大的利益,更重要的是,他‘上帝’的身份对于神权文化统治下的孤竹国人有着精神压制。

只要王诩不断将自己合理‘神化’,那么在统治上就有着无可撼动的权威、

但是依旧有隐患,毕竟墨奎这个面善的老头,并没有表面上的那么简单,他的言谈举止,真的不像是一个避世多年落寞王国的领袖,更像是一个浸淫权力争斗多年的老油条。

政治家都是最好的演员,这句话在这个老头身上完美的展现着。

但是王诩之前一直有些疑惑,孤竹国根本不存在政治争斗的条件和资本,那么这个老头的政斗经验和气质是从哪儿来的?

直到发现了与孤竹国人格格不入的涂山母子后,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墨奎与燕国,一定有着密切的联系,涂山母子的身份一定不简单。

如果不解决这个隐患,王诩确实有些难安。

因为这里遵循的是凶残的原始规则。

保命,太重要了。

如果墨奎真的有外援,那么就太危险了。

看到了半夜的地图,王诩想到了一个勉强能作为预警外敌的方法,那就是陷阱。

在村外树林边挖满陷阱,这样就算有外敌来犯,哨兵也能够提前侦查到。

摸了摸旁边的洛阳铲和工兵铲,王诩叹了口气戴好眼罩准备睡觉。

没想到都穿越了,还是逃脱不了挖坑的命运。

或许是昨天一只山猪肉给族人们提供了足够的热量,今天的族人起的特别早。

墨狼那个破锣嗓子似乎在召集族人去砍树。

“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外面逛逛?”王诩穿好衣服,看着石床上的王离问道。

“你不是说我的伤,不适合乱走嘛?”王离看了眼王诩“你要出去?”

“准备跟着墨狼他们探探路。”王诩说道。

“你们羡门中人也会迷路?”王离爬起来笑道。

“不会迷路,但是要了解路况才能不走弯路。”王诩轻笑着背好旅行包,顺手把另外一个工兵铲递给王离。

王离看着王诩手中更炫酷的洛阳铲,眨了眨眼。

“别想了,这是我的。”王诩笑道“这个是给你当拐杖的。”

“本公子出行都是做轿辇或者马车的。”王离皱眉道。

“这里可没有人伺候你。”王诩笑道。

“那些野人不就是拿来使唤的?要不然养他们做什么?”王离皱眉不解的问道。

跟这种生下来就被灌输阶级观念的权贵阶级无法解释人权问题,王诩翻了个白眼“那是我的族人,不是你家的仆人,要是不想去就在这儿躺着。”

“哼,你以为就你一个人怕死?”王离冷哼道。

王诩微微挑眉,瞥了眼王离,没有说话。

看见王诩出来,墨狼带着族人跑过来行礼。

“今天我跟你们去外面看看。”王诩说道。

墨狼脸色一变,抓耳挠腮的想要说什么却说不出来,连急的都红了。

“大帝天人之尊,不应该外出涉险。”这时墨怜走过来解释道“再说大帝还没有用膳。”

“现在还不饿,对了今天交给你个任务。”王诩说道“族内的草席我要拿走一部分,你们最近就编草席吧。”

“草席?”墨怜楞了一下,疑惑的看着王诩“大帝要用草席做什么?”

“大帝想做什么做什么,用得着你过问。”王诩还没说话,王离皱着眉不悦的冷声道。

墨怜抿着唇看了眼王离,没有说话。

王诩回头瞪了眼王离“就你话多。”

说完对着墨怜笑道“自然是有我的用处,去跟族人说一声吧。”

墨怜点点头,去挨家挨户的通知,不一会儿就带着几个妇女,抱到来一堆草席。

王诩看着这些脏的都发黑的草席,倒退了一步,对族人的卫生情况表示深深的担忧。

用木板和藤绳做了一个简易拉车,让墨狼等人拉着草席,向着林外走去。

目送王诩他们消失在林中,墨怜紧蹙的眉头都没有松开过。

.......

作为一个生活在钢铁森林中的现代人,对于原始森林最直观的感受应该就是亚马逊丛林了,那是现代人理解森林中最原始最茂密的状态了。

但是当真正进入荒无人烟,根本没有被人为开发破坏过的荆棘密布的丛林时,那种无处下脚的植被茂密感,还是让王诩感到了震惊。

同时也开始质疑了鲁迅先生当年那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变成了路.’

事实证明在上古时期的东北,你想靠着人力单纯的走出一条路是不可能的,你至少得有一把柴刀,一边砍一边走才能清理出一条路。

墨狼他们在这生活了二十多年,勉强在这边开辟除了一条紧供三个人并肩走的小路。

“你能在这种环境下活着遇见我们,真是你的福分。”王诩对着王离感叹道。

王离撇撇嘴“要不是本公子的战马被一只大虫给吓跑了,本公子怎么可能如此狼狈?”

“那条大虫呢?”王诩问道。

“自然是被我宰了。”王离得意的轻哼道。

“嘁。”旁边的墨狼发出一声不屑的嘲讽,自从发现王离手中也有一把工兵铲的时候,他就看这个被救下来的小白脸异常不满。

工兵铲这种神兵已经被他当成了,神灵赐予最强大战士的象征。

“你这夷人什么意思?瞧不起耶耶?”王离皱眉冷喝。

少年人争强好胜的心态一览无余。

“吹嘘也不嫌害臊,即便你真的猎杀了一只大虫,身上怎会一处伤痕都没有。”墨狼嗤笑道。

“蠢货,谁告诉你猎虎非得近身搏斗了。”王离冷笑一声“把你的弓给我。”

“你要做什么?这可是两石弓,要是不小心把你伤到了,大帝会怪罪我的。”墨狼嘲讽道。

“耶耶我十四岁就能开两石弓了。”王离接过墨狼背后的长弓,抽出一只羽箭,搭弓动作一气呵成,干净利落。

秦国一石大约六十五斤,两石就是一百三十斤,在后世这个拉力的弓许多专业运动员都没办法拉开。

王诩对于王离挽弓的娴熟并不意外,毕竟是名门之后,但是却对那只羽箭有些意外,原本以为只是一根狼牙箭或者石制箭,没想到一只铁箭镞!

三角形的狭刃,还闪烁着寒光,一看就是十分锋利。

在这个青铜器都没有普及的部落,出现一只铁箭镞,确实有些突兀。

不过不等王诩询问铁箭镞的来历,刺耳的利器破空声和弓弦的嗡鸣声在耳边响起,羽箭摇摆着,眨眼间就消失在密林深处,同时传来的还有一声刺耳山鸡的悲鸣。

王诩惊讶的看着满脸得意的王离。

对古代武将的武力值又有了新的评估。

王离这个水平去参加奥运会,应该能拿下一个不错的成绩。

墨狼和其他族人更是张大嘴巴不可思议的看着王离,这个面红齿白的小白脸秦人,竟然有如此射术?!

“弓太差,比我的射雕宝弓差远了根本没有两石。”王离轻哼把弓扔给目瞪口呆的墨狼,嘚瑟的评价道。

墨狼不服输的咬了咬牙,锐利的目光在四周扫视了一圈,最后引弓射向另一个方向,一个族人默契的奔着箭的方向跑去,不一会儿拎着一只肥硕的灰兔子跑回来。

看了看山鸡和野兔,王诩笑了笑“看来今天的早饭已经有了。”

第十六章 千里眼和冲击钻

第十六章千里眼和冲击钻

使用,发明工具是人类区别于其他物种的主要特征之一。

工具的先进程度,直接决定着人类的效率。

就像是王诩带来的用后世高级合金技术打造的工兵铲对于伐木的效率就提高了无数倍,原本利用石器伐木的墨狼,砍伐一棵一人粗的树木至少需要一整天和大量的人力协助才能完成。

但是昨天有了工兵铲,一棵直径一米多的巨木,一天就砍了三棵,顺便还猎杀了一只野猪。

工具的先进程度对于效率的提升一目了然。

同时在于武器方面也是一样的,一个一身铁甲的人对上一身兽皮的野人,根本造不成任何有效伤害。

铁箭镞和狼牙箭的杀伤力也有着巨大的差异。

而且越是珍贵的工具,人越不舍得使用。

墨狼箭壶中一共有十二只箭,其中有三只是铁箭镞,剩下的都是兽牙箭,但是从箭头的磨损程度看来,明明更加犀利的铁箭镞却用的比较少。

“神箭这么珍贵,怎么能滥用。”听了王诩的疑问后,墨狼义正言辞的说道。

好东西不用,放到烂这种‘优良传统’,原来是从上古就流传下来的啊。

王诩笑了笑“兽牙箭锐利不足,远距离射杀没有准头,而且只能射杀小型猎物,怪不得你这么高超的射术却没有猎取太多的猎物。”

墨狼愣了下,摸着兽牙箭面露疑惑。

“兽牙箭是用野兽的牙齿和木头粗制而成的,重量轻不说,兽牙若是没有淬炼过,时间长了很容易风化变脆,让弓箭的射程和准头都大打折扣。”王诩解释道。

“不过这铁箭镞的做工还挺精细的,不像是你们这儿能打造出来的。”王离把玩着铁箭镞嘀咕道“看着有点像赵国的工艺啊。”

“赵国?”王诩皱起眉。

“这是国君从神坛祈祷时神灵所赐!”墨狼有些激动的说道。

王诩阻止了王离开口“神灵所赐就是让你用来守护族人的,要多多使用,以后我们会有更多的神箭。”

墨狼气呼呼的瞪了眼王离,到一边摆弄烧烤了。

“人蠢就算了,脾气还这么大。”王离看着墨狼的背影轻哼道。

“你知道孤竹国神坛祈祷用的祭品是什么嘛?”王诩问道。

王离皱起眉“三畜?”

“是奴隶。”王诩说道。

“啊?人祭?”王离一惊。

“孤竹国传承于殷商,祭祀主要就是奴隶。”王诩叹了口气“你也看到孤竹国的战力了,想要捕猎到活人奴隶,需要多大的代价你应该了解。”

王离撇了撇嘴“大丈夫血染沙场,那是荣誉。”

“对于他们这些普通人来说,好好活下去才是荣誉。”王诩认真的说道。

王离别开目光,转身去折磨金雕。

“咕咕~!”金雕不满的躲避着王离的大手,求助的看着自己的主人,无奈脚上的链子被王离攥着手里,想飞都飞不起来。

王诩现在还不敢把金雕放开,以金雕现在的野外生存能力,可能活不过两集就被附近的猛禽给吃了。

“你羡门子弟把这么好的鷞鸠养成了家鸡,太可惜了。”王离撸着金雕感叹道。

“我养它不是为了狩猎。”王诩笑了笑。

“那是为了什么?”王离满脸疑惑。

“应该算是出生入死的兄弟吧。”王诩笑道。

“你跟一个扁毛畜生谈兄论弟?”王离瞪大眼睛“你们羡门中人都这么会玩吗?”

“跟你这种愚人解释不清。”王诩轻笑着摇摇头,接过族人递过来烤熟的兔子,用小刀切成块,自己留了一些,剩下的让族人们平分了。

“还不够塞牙缝的。”王离嘀咕道。

“要不你再猎两只?”王诩轻笑道。

“本公子又不是你的射手。”王离翻了个白眼。

王诩笑了笑,突然起身在旁边一颗参天大树上旁蹲下,割了一株草药回来。

“这是什么?”王离好奇的问道。

“龙葵,一种可以缓解胃疼的草药。”王诩满脸笑意,这种在野外收集药材植物的体验还是很有趣。

“看着像果实啊。”王离拿过一颗就要往嘴里塞。

“你这么吃,很可能会腹泻而死。”王诩笑道。

王离手一抖,怒视“你不说是草药嘛?”

“是药三分毒你没听说过?毒药有时也是良药。”王诩笑了笑又收集了几株龙葵放进包里“任何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在不同人的手中,效果就是不一样的。”

王离皱起眉,似乎想到了什么。

王诩拿出指南针确定了下方向,然后召集休息好的族人们继续赶路。

“大帝,再往前就到了通往燕都的大路。”在一处相对空旷的斜坡边墨狼报告道。

王诩走上斜坡看了眼,下面确实是连接着一条明显人为修整过的土路,周边的都是低矮的灌木,没有太高的树木。

“燕人将这边的树木都砍回去修建宫殿了。”墨狼解释道。

“这边经常有燕人来往?”王诩问道。

“往前百里,有一个燕国小镇,我们每年的贡品都是送到那边,燕人很少过来。”墨狼摇头说道。

“那他们怎么通知你们?”王诩疑惑道。

“每年到了交税的时候,国君会带着我们去,不需要通知。”墨狼回答道。

王诩微微皱眉“今年的税收交了吗?”

“没有,国君说今年税收延后了。”墨狼说道。

“他又是怎么知道的?”王诩一怔。

“不知道,应该天神预示的吧。”墨狼摇摇头。

“你们天神真是不简单啊。”王离笑眯眯的瞥了眼王诩“连今年我们大军灭燕都知道。”

王诩没有搭理他,用洛阳铲在斜坡上挖了一铲子“在这儿挖一个一人半高的深坑。”

“啊?”墨狼一怔,似乎没有理解王诩的意思。

王诩没有回答,洛阳铲熟练的挥舞起来。

墨狼和族人面面相觑的互看了一样,连忙上前跪下“大帝怎能亲自动手。”

“那你们来。”王诩把洛阳铲扔给墨狼,又把王离手上的工兵铲等给另外一个族人,站在斜坡的最高处,拿出望远镜眺望四方。

“刚才看你铲地的手法很熟练啊,怎么你们羡门子弟还要干这种粗活。”王离好奇的问道。

“粗活只是你们这些俗人下的定义罢了,我们羡门管这些活动叫做消遣娱乐。”王诩笑道。

“你们羡门中人果然会玩。”王离扯了扯嘴角,好奇的看着王诩手中的望远镜“这是什么?”

“千里眼。”王诩说道。

“啥?”王离瞳孔一缩,惊呼道。

“千里眼。”王诩笑着把望远镜架在王离的眼睛前。

“啊!”王离吓得惊叫一声,从斜坡上滚了下去。

王诩笑着摇摇头,继续观察了下地势,墨狼说的城镇他没有看到,可能离得太远了,但是确实看到了远处的一条河,河岸两边有农田。

“这真的是千里眼?”满是泥土狼狈不堪的王离爬上来,颤声问道。

“自己拿着玩去。”王诩把望远镜扔给他,拿出地图估算了一下。

这个斜坡应该算是唯一的入口了,从其他地方想要穿过丛林找到孤竹国,很有难度。

哨兵每天来这里侦查路程大约一个多小时,自己只要在这边沿途一直挖陷阱,除非燕国派遣千人队伍来,否则等到这些人来的时候,也伤亡的差不多,早就被哨兵发现了。

有工兵铲和洛阳铲这种利器,一个两米多深的坑墨狼等人二十分钟就挖好了,王诩又砍了周边的小树,把两头削尖插在洞坑底,上面盖上草席,再铺一层浮土,一个简单的陷阱就成功了。

大白天如果不认真看,基本上看不出来任何意外。

“你们羡门中人也用这么卑劣的手段?”王离满脸嫌弃的问道。

王诩把望远镜从恋恋不舍的王离怀中抢过来“这边经常有野兽出没,在这一片布满陷阱,运气好的话,族人过冬的储备就能解决了。”

王离看着那个只能容一只狐狸掉进去的陷阱“这种陷阱连个兔子都抓不到。”

“那就挖大一点。”王诩拍了拍墨狼的肩膀。

墨狼一听是为了族人的过冬储备,瞬间打起十二分精神,带着族人更努力的挖坑,十几个族人轮班,工作效率很高。

王诩为了提高效率,拿出了宝贵的冲击钻。

考古用的冲击钻都是蓄电式的,因为下墓时墓道长切湿润,用电线冲击钻有一定危险。

之所以说现在的冲击钻宝贵,就是因为这东西用一次少一次了,虽然有太阳能充电板,但是那个只能给手机笔记本这样小电伏的东西充电。

当冲击钻带着巨大的动静,轻而易举的推到一棵直径一米的巨木时,所有人包括王离都腿软的跪在里地上,冲着烟尘弥漫中倒塌的巨木满脸惊恐。

如果之前王诩带来的‘神迹’他们还勉强可以接受的话,那么王诩此时带来的震撼,已经是真神的化身了。

第十七章 愚蠢的凡人

第十七章愚蠢的凡人

大多数人类都习惯把超出自己理解范围的所有事情,赋予神秘不可知的超自然定义,也就是广泛意义上的神灵。

这其实是人类趋利避害基因中的一个潜在习惯,是源于恐惧和懦弱,放弃跳出舒适圈,放弃寻找解决问题或者理解问题的方式。

只有少数部分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愿意用巨大的代价去探索这些未知的恐惧,而这些人大部分在当代都是下场凄惨的,但是在人类文明史上将会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被用诗歌颂。

因为他们是引领文明前进,探索知识和未知的先驱者。

拥有这种特征的人类,首先都拥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求知欲或者无谓心。

这两种特征除了生而知之带来的之外,还有可以后天教育,就是后世的文盲科普改变的思维方式。

冲击钻的原理和能力,对于古代人毫无疑问就是这种‘神灵之力’,即便是已经处于精英阶级的王离,在亲眼见到一个参天巨木在王诩手中不过一分钟就轰然倒塌的景象,都吓得尿了裤子。

其实也并不是他胆子小,主要是这副画面太过冲击。

墨狼等人更是磕头磕的头都破了,王诩付出了一人一颗‘仙丹’的代价,才安抚了他们的神魂。

“这就是神灵之力?”王离目光呆滞的坐在地上,也不管自己吓尿的尴尬。

“算是吧。”王诩收起冲击钻“不过这种力量也是凡人可以掌握的。”

“真的?”王离呆滞的双眸瞬间聚光,激动的声音都劈了。

“但是以现在以你们民智未开的状态,至少还要几百年吧。”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如果掌握了这种力量,任何敌人在我面前都是土鸡瓦犬。”王离眸子里闪烁着疯狂的光芒。

“但是你终究是一个人。”王诩笑了笑“当你一个掌握这种力量的时候,这种力量其实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强大,但是当一群人掌握这种力量的时候,这种力量的作用也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强大。”

王离瞳孔一缩,似乎没有听懂这句话。

“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即便是神灵,也都需要团队。”王诩笑着说道“你崇敬的那种绝对力量,其实是不存在的。”

“如果我拥有这种力量,至少不会被逼到这里。”王离恨声说道。

“如果你掌握了这种力量,你和你的家族会消失的更加彻底。”王诩笑了笑。

“难道只有造反一条路能够活命?”王离神色复杂的说道。

“这个问题,人类花了几千年都没有解决。”王诩叹息着说道。

“神灵也不能?”王离皱起眉。

王诩笑着摇摇头,没有回答,走向墨狼那边。

吃了‘仙丹’恢复了一些神志的族人们围坐在那可巨木旁边,看着那个可怕的断裂处,他们无法想象,到底是什么力量造成这么可怕的创口。

见到王诩走过来,他们立马瑟瑟发抖的跪在地上,不敢抬头。

“不要太过恐惧这种力量,在未来的某一天,你们的子嗣也会拥有这种力量。”王诩声音温和的说道。

“大帝是要将这种力量赏赐给我们?”墨狼红着眼睛,颤声问道。

“现在的我们,不足以掌握这种力量,但是只要孤竹国不灭,终究这种力量会降临,重塑我们殷商盛世。”王诩一脸高深莫测的说道。

“愿誓死效忠大帝,生为商人,死亦商鬼!”墨狼带着其他族人用利器狠狠的划破手掌,用猩红的鲜血在脸上和身上画着一个古怪的符号,诚诚恳恳的拜服。

王诩没有制止,因为他知道这应该是一种最高级的效忠仪式,得到了墨狼等战士的效忠,就相当于得到孤竹国的统治权。

“帝将赐予你荣耀。”王诩学着中二动漫里的台词,将手按在墨狼的额头上。

墨狼激动的身子都在打摆子。

“好了,我来给你们包扎一下。”王诩拿出纱布和云南白药,帮着墨狼等人包扎了一下手上的伤口。

这些人对自己下手是真的狠,用石器割的伤口都连着肉,而且还一脸不在意的神情,让王诩很担心他们会因为破伤风感染而死,这些战士可是他立足的根本,损失一个都让他难以承受。

在帮最后一个战士包扎好伤口之后,王诩突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自己的思考方式已经从一个以仁义礼智信全面发展的现代人,完全转变成了以生存为第一底线的‘野蛮人’。

人类的适应能力,真的是太可怕了。

王诩觉得自己得尽快寻找到一个稳定的栖息地,否则在这种原始环境下,自己都要被同化成一个原始人了。

被王诩包扎好伤口的族人们像是得到了萨满buff加成,挖起坑洞的效率更高了。

脱掉被尿湿的衣袍,王离穿上了王诩给他的一次性内裤,这个时代的华夏人的裤子还处于开裆裤的水平,第一次穿紧贴身的内裤,让王离别扭了很久。

“你们羡门中人穿这样的服装,不难受嘛?”王离削着木刺问道。

“羡门中人比较含蓄,不太适应遛鸟。”王诩研究刚采摘的几株植物,随口答道。

“可是这么紧的衣服,很寒酸啊。”王离笑道。

“所以说你们是愚蠢的凡人啊。”王诩轻嗤道。

王离扯了扯嘴角,轻哼一声“刚才你说要恢复殷商盛世?”

“别想了,我的盛世不是造反。”王诩摇摇头“生灵涂炭是我们羡门的大忌讳。”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有我大秦在,何处是你殷商盛世?”王离皱眉道。

“你知道普天之下有多大嘛?”王诩勾起嘴角。

“这,反正没有我大秦铁骑到不了的地方。”王离冷哼道。

“那我可以下海,在海的另一边,有不小于这片土地的蛮荒之地,那里有着更温和的气候,更丰盛的物种,更少的人烟,更大的辽土。”王诩轻笑道。

“不可能,大海已经是天地的尽头了!”王离争辩道。

“愚蠢的凡人。”王诩轻哼道“不要想着唆使我帮着你造反了,别说就算我答应了,你父亲也不可能答应。”

“为什么?”王离一怔。

“你王家为秦国鞍前马后几百年,就算是家破人亡,也不可能背上反贼的骂名,文信侯的后尘,你王家不会步的。”王诩摇摇头“如果我没有猜错,没有你这个要幺蛾子的话,你父亲在打完燕国之后,就会交出手中兵权,像你爷爷一样明哲保身,退出朝堂。”

“那我王家这几百年的付出,就换不来王上的一点信任?”王离不甘的问道。

“对于帝王来说,信任和天下相比,微不足道。”王诩摇摇头“这个道理,当臣子的很难明了。”

王离轻哼一声,愤愤的把削好的木刺仍在一边“什么是幺蛾子?”

“就是没事找事,自作聪明,就像你这样。”王诩笑道。

“我这是为奸人所害!”王离愤愤的说道。

“不要为自己的愚蠢找借口。”王诩摇摇头。

王离叹了口气,颓废的坐在地上茫然道“难道我真的闯祸了?”

“至少你是出自孝心和好意。”王诩笑了笑。

“难道这就是父亲说的,妇人之仁?”王离疑惑道。

“妇人之仁在我们那里应该是一种美德,正是因为这世界上太多阴谋诡计,才让妇人之仁变成了一种嘲讽。”王诩摇摇头。

“这里终究是人间。”王离叹了口气。

“那就用人间的规则来反抗。”王诩笑了笑。

“嗯?”王离微微挑眉。

“人间最大的规则,无异于利益交换,当你能够拿出足够的筹码,自然能够换取到你想要的价值。”王诩说道。

“世事如此?”王离问道。

“也有例外,不过这些例外的人,都成了死人。”王诩叹了口气。

“我不想当个死人。”王离正色道。

“那就好好活着。”王诩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有什么价值?”王离问道。

“你武功至少不错,打猎也是一把好手。”王诩轻笑道。

“我堂堂一个大良造,你让我去当猎手?”王离怒道。

“猎手都当不好,还当什么大良造。”王诩轻嗤了一声“再说你的大良造是怎么得来的,心里没点逼数?”

王离缩了缩脖子“是我爷爷跟王上求来的。”

“哦?我还以为是秦王特赐呢?秦国的爵位不是不能世袭?”王诩疑惑道。

“爵位确实不能世袭,但是当年王上请我爷爷出山平楚的时候亲口允诺了这条,只要我身上再有战功,就能接任我爷爷的爵位。”王离说着脸上带着骄傲的表情。

对于他们臣子来说能让王上改变规则,确实是无上的荣耀。

“你爷爷对你还真是不错。”王诩笑道。

“那当然,可惜我父亲不喜欢我,要是平魏的时候带上我,我现在早就接任侯爵了。”王离不满的说道。

王诩瞥了眼他“说你蠢你还真蠢,你以为王上的妥协,真的是什么好事儿?”

王离一怔。

“你尚未弱冠便以位列彻侯,你父尚在壮年,到时候你们王家双侯,让王上如何自处?”王诩笑道“对了,丞相王绾,跟你有关系吗?”

“是我族叔啊。”王离大大咧咧的回答。

“我要是秦王,早就把你家找个借口给拿下了。”王诩翻了个白眼。

“凭什么?”王离不满道。

“功高震主已经不足以形容你们王家了。”王诩叹了口气“希望你父亲是真的讨厌你,要不然你们王家真的可能因为你糟大难。”

王离瞳孔一缩。

第十八章 挖坑都能挖出铁矿的辽北大地

第十八章挖坑都能挖出铁矿的辽北大地

王离并不傻,相反是一个难得的有脑子的聪明人。

但是他明显是那种被家族保护的过好的孩子,即便天资聪颖硬生生被他父亲管成了一个傻子。

不过也可以理解,王家这种在秦朝基本上算是权势滔天的家族,应该秉承‘富不过三代’的优良传统,有着王翦,王贲,王绾两代人臣之极,若是第三代也后继有人,那么对于皇室的冲击力可想而知。

皇室不可能容忍一个家族,在朝堂根深地步,大权独揽三代的。

尤其是始皇帝这样的霸道性格,在加上统一六国之后,军权自然会被无限制的削弱,如果王家只有军权也无所谓,和平时代对于军权架空还是有很多方法的,但是在内政之上,王家还有个丞相王绾,那就得另做打算了。

这种文武俱全的家族勋贵,一向都是历代皇帝的心头大患,汉朝卫霍家族是一个极其少数的例子,但是也有卫霍是皇族外戚的原因在。

剩下的这种文武双全,三代不衰的大家族一般只有两条路可以走,造反起义或者等着被是皇室清算。

魏晋的司马家只能选择造反,南北朝的桓温家族也只能走向造反之路,隋朝的天选李家也只有‘起义’,唐朝外戚长孙家族最后也没有落的好下场。

王家完全符合这些等着被皇帝针对的条件,所以很有先见之明的老爷子王翦自然会把第三代的独苗王离养成一个傻子。

只可惜即便如此,皇帝似乎也并没有放过王家的打算。

敢算计王家独苗,如果说背后没有皇帝的默许是不可能的。

以为即便是生死政敌也不会在这个关头出手,因为万一因为这件事情影响了一统六国的大计,那就是十个脑袋都不够砍的罪过。

看着王离一脸智障的削木刺的样子,王诩更加坚定了,在没有足够自保的能力之前,绝对不参与到中原的斗争,这些政治家,都是杀人不见血的魔鬼。

“大帝,这里挖不下去了!”墨狼的扯着嗓子喊道。

“那就换个地方。”王诩随口答道,砍了小半天的木刺,让他的手酸痛无比。

过了一会儿,墨狼的声音又传了过来“大帝,这里也挖不动了。”

王诩皱起眉看过去,原本以为是挖到花岗岩或者其他岩石了,但是看了下两个挖掘点的距离,王诩觉得这片的土质应该不会有这么大范围的岩石层,他用洛阳铲都测过了。

疑惑的走过去,看了看墨狼等人挖了一米多深的洞,用洛阳铲敲了敲坑底,清脆的金石碰撞声让王诩发出一声惊疑一声。

跟土地打了半辈子交到的考古者,一听就知道这个声音绝对不是岩石层。

蹲在坑底捡起其中一块碎石掺杂,倒吸一口冷气后大笑出声。

听着坑底王诩传来的大笑声,墨狼等人都惊恐的不知所措。

“发现什么了?”王离也好奇的问道。

“铁矿。”王诩大笑道。

“啥?”王离一惊。

“可惜了不能在这儿长住。”王诩叹了口气“把石锤给我。”

接过墨狼递过来的石锤,王诩蹲在地上开始敲碎铁矿,越敲越兴奋。

早就知道东北地区的矿产资源丰富,但是没想到在还没开发过的东北地区矿产资源如此丰富,随便挖个坑都能挖出来一片露天铁矿。

铁矿作为主要的矿石资源,其实在秦初也没有广泛普及开来,主要的还是以青铜为主,知道汉朝从西域传来‘炒钢法’之后,铁矿才被大肆发掘利用。

发掘出矿产这种重要的战略资源,让王诩有一种真正的在地上捡金子的兴奋感,如果能够制造大量的铁器,至少在装备上可以碾压整个东北地区的原始部落了。

挖了十几斤生矿研究了一下,虽然有些遗憾这里的铁矿质量不高属于贫矿级别,但是也够用了。

“你还懂冶铁?”王离看着蹲在地上研究石头的王诩问道。

“略懂。”王诩笑道。

“整个帝国懂得冶铁的匠师,都不足百人。”王离叹了口气“羡门果然是无所不知啊。”

“你要是想学,我可以教你。”王诩把废石挑出来笑道“自己去挖一点,就能感觉出铁矿和普通石头之间的差距了。”

王离听后兴奋的拎着铁锤就跳下坑了。

有免费的劳动力当然物尽其用了,在王离敲出来近百斤的生矿后,王诩让墨狼等人把矿洞填上,并且做了个小标记,开始返程。

回去的时候还猎杀到了一只马鹿。

古代动物的体型再次刷新了王诩的认知,这只马鹿比他后世在动物园看过的足足大了两圈,如果不是鹿角不一样,王诩还以为是只麋鹿。

满载而归回到部落的时候,自然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带着族人先把吃饭吧。”王诩把瑞士军刀交给墨怜。

“大帝辛劳一天,您的膳食已经准备好了。”墨怜恭敬的接过瑞士军刀。

“涂山氏呢?”王诩在人群中扫了一眼。

“涂山氏还在制作木甲,今天已经制成三套了。”墨怜答道。

王诩点点头,招呼了一声在跟族人闲聊的墨狼等人,让他们拖着矿到后山。

孤竹国部落的位置算是一个开放式的山谷,依着一座山建立的,后山有一座石造的祭坛,听说当初王诩就是‘降临’在祭坛上的。

但是王诩探查了整个山体,都没有山洞和矿洞的痕迹,自己到底是怎么过来的,他也不清楚。

让墨狼等人把柴火堆在一块巨石上,然后用打火机点燃,看着熊熊烈火烧着巨石,所有人都用看智障的目光看着王诩。

连他们都知道石头是烧不着,王诩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你不是想要把石头烧着吧?”王离疑惑的问道。

王诩开了个罐头倒在墨怜给她煮的鬼禾粥里,自己盛了两碗后,分给其他人“等下你就知道为什么了。”

王离撇撇嘴,接过粥后一饮而尽,看着围着青铜釜狼吞虎咽的墨狼等人“浪费仙珍。”

王诩笑了笑着摇摇头,看着身披一副木甲的墨奎和涂山娘子走来。

“大帝看看今日调整过的木铠。”墨奎恭恭敬敬的说道。

王诩用手掂量了下重量“已经很不错了,防御力如何?”

“三十米以内一石兽牙箭入半寸,青铜箭镞射穿。”墨奎回答道。

“如果里外能够蒙上两层兽皮,三十米以内青铜箭镞也射不穿,可惜族内没有足够的兽皮,用草编作用不大。”涂山娘子借着说道。

“辛苦了,来看看我们今天发现了什么?”王诩笑着指着地上堆成小山的铁矿笑道。

涂山娘子拿起两块看了看,惊呼一声“是铁矿?”

王诩假装没有看到那双墨奎原本温和的眸子瞬间变得冷冽,笑着说道“涂山氏果然见多识广啊。”

涂山娘子惊得手中矿石都掉在地上,她见到铁矿一时惊讶脱口而出,无意中暴露了自己铁矿知道这种东西的事实。

“既然涂山氏认识此物,自然知道提炼之法。”王诩笑了笑,看着已经被烧得通红的巨石,拿起旁边的木瓢舀起冷水泼了上去。

“咔咔咔”响了的碎裂声引起所有人的注意。

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下,巨石像是脆弱的玻璃一样,四分五裂的碎开。

王诩绕着巨石不断泼水,坚硬的巨石像是被抽丝剥茧般碎裂开来,小块儿不规则的碎石散落一地。

“请大帝恕罪,臣女虽然有提炼之法,但是却没有炼炉。”涂山娘子跟墨奎交换了下眼色,跪下说道。

“起来吧,没有设备又不是你的罪过。”王诩笑了笑“没有条件,创造条件就好了。”

涂山娘子疑惑的看着王诩,没太听懂他在说什么。

“在这儿也挖个地洞。”王诩在山壁边找了个位置。

墨狼等人熟练的按照王诩的吩咐开始工作。

古代人冶铁主要的难度就在于不懂的各种化学公式还有温度能量转化,所以需要大量的试验才能整理经验冶铁。

而作为创造过‘超英赶美’炼钢神话的华夏后裔,知道一种很本土的冶铁方式。

两千多年后某位伟人喊出了‘超英赶美’的口号,让整个华夏大地陷入了炼钢的热潮中,同时也出现了很多‘本土冶铁工具’,叫做土高炉。

土高炉的制作原理很简单,就是石砖和黏土做成一个高炉,但是由于高炉结构问题,其实并不能够炼钢,但是对于冶铁来说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没有黏土和水泥,挖个地洞结合一下土炉的回热原理也是能够达到提纯熟铁的效果。

没有石炭和煤炭,全靠木炭的能量要达到生铁的熔点可能要很长时间,王诩只能再做一个大型的风扇连着土高炉。

熟铁虽然在硬度上不够坚硬,但是做锤子斧头以及箭镞之类的东西还是没有问题的。

第十九章 复兴之锤

第十九章复兴之锤

地洞中传来的火光仿佛要将这片土地都燃烧起来了,站在地上都能感觉到下面滚滚而来的热气随着墨狼沉重的嘶吼流窜着。

看着坐在篝火边给族人传授草药知识的王诩,墨奎的脸色越发的凝重。

他越来越看不懂这个男人了,如果不是自己捡到他的时候,他是处于昏迷当中的话,他可能真的以为这个男人是天神下凡了。

越是近神者,越不相信神。

他从小就在上一代国君的教导下,知道了这个道理,虽然没有明确的告诉他,这个世上到底有没有神,但是神是作为统治工具而存在的道理,贯穿着墨奎的人生。

每况愈下的孤竹国已经让他的统治开始有了问题,尤其是今年得到秦国会大举进攻燕国的消息后,墨奎就陷入了焦虑当中。

秦国的强大即便他没有接触过,也是如雷贯耳,而且秦军的残暴更是如雷贯耳,一旦燕国被灭,那么作为附属国的孤竹自然会并入秦国的统治。

秦国跟所有国家都不同,它像是一个永远不满足的饕鬄,想要吞噬掉一切化身它身体的一部分,在燕国的时候,孤竹国还能因为弱小进贡的方式成为附属国,一旦陷入秦国统治下,墨奎知道,自己的国君之路,就已经走到头了。

为了能够在这个悲剧来临之前,能够做最后一搏,墨奎想要带领族人去投靠齐国,却遭到了族人们的强烈反对。

族人们不愿意离开这边故土,同时也对即将来到的末日一无所知,就在墨奎急需一个能够挽回话语权和统治权的时候,昏迷的王诩出了。

如果不是那只神俊的老鹰,一个衣着怪异的人顶多会被当成奴隶祭祀。

但是正是因为这只老鹰,让墨奎想到了一个天衣无缝的方案,就是利用‘神谕’来指引族人们的方向。

但是他万万想不到的是,这个凭空出现的怪人,打乱了他所有的计划,甚至架空了他的统治权。

同时因为王诩出现一连串的连锁反应,也让墨奎多次动摇,不知所措。

“老头,年纪大了就早点睡吧。”王离阴阳怪气的声音打断了墨奎的沉思。

墨奎身子一僵,笑着转过头“大帝还在为国操劳,做臣子的怎能偷懒,倒是武城君若是累了可以早些休息。”

“你知道我的身份?”王离微微挑眉。

“是大帝告知我的。”墨奎笑了笑。

“没想到一个蛮荒之属,还有你这样的知礼之人。”王离笑了笑。

“孤竹国百年前也是一方诸侯列国。”墨奎神色傲然的说道。

“确实听闻过,孤竹国之名,不过早以为被齐所灭,没想到还有残部啊。”王离笑了笑“不过你们都如此落魄了,为什么不纳入燕国,反而宁可在林中茹毛饮血还要保留国号?”

“孤竹国存世一日,便为殷商守辽北疆土一日。”墨奎硬气的说道。

“你们倒是忠心的商臣啊。”王离眯着眼笑道“不过你们也算幸运,等到了天命中的殷商大帝降世,你这个国君,功不可没哦。”

墨奎微微皱眉,似乎听出了王离话中有话。

“放心吧,孤竹国与我有救命之恩,我虽然只是个小小的武成君,但是在秦国护你们周全还是没什么问题的。”王离笑呵呵的说道。

“那就多谢武城君美意了,不过大帝似乎自有打算,我们做臣子的谨遵帝命便是。”墨奎不动声色的说道。

“尊帝命,是为臣子的本分,国君是个本分人啊。”王离笑着拍了拍墨奎的肩膀,绕着他走向王诩那边。

墨奎擦了擦额角的冷汗,也跟了上去。

王诩正在带领族人们玩砂子。

砂子跟沙子是不一样的东西,砂子是要人工打磨出来的,所以颗粒和饱满度会更强,适合做砂模或者打磨工具。

而沙子因为是由大自然的力量经过千百年打磨而成的,极为细小柔软,适宜装入一些柔软的用品之中。

王诩带着族人把砂子打磨出来,做了一个简易的锤子砂模,等着土高炉里的铁液。

“已经烧了一个时辰了,烧了好几棵树了,还能不能成了?”王离打了个哈欠问道。

“木炭的热量有限,如果有煤炭的话,早就烧成了。”王诩笑了笑“要是困了你就先去睡啊。”

“我就是想看看,你弄的这个砂子到底能不能铸成。”王离晃了晃头“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这种铸造方式的。”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王诩笑了笑,摸了摸旁边已经趴在石头上睡着的小孩的头,对他的家长说的“你们先去睡吧。”

所有大人都摇头,表示大帝不睡,他们怎么敢先睡。

王诩也不强求,继续带着他们一起玩砂子。

“起炉了!”随着墨狼一声粗犷的低吼,所有昏昏欲睡的人都瞬间惊醒,瞪大眼睛,看着王诩拿起洛阳铲,从土高炉中铲了一锹的亮红色还冒着火光的铁水,通过砂模的口倒了进去。

溢出的亮红色铁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溶解着砂子,发出让人牙酸的溶解声,还有一股刺鼻的味道。

十几秒后,铁水彻底冷却后敲掉,倒上水冷却表层一阵青烟冒出来之后,一个成型的锤头就呈现在众人面前。

“继续烧。”王诩对着下面的墨狼喊道。

然后又蹲下用石锤敲了敲锤头,可能是还没有彻底冷却的关系,敲了一下竟然凹进一小块。

“还是杂质太多了。”王诩遗憾的摇摇头。

“没有经过百炼自然不坚固。”王离蹲在地上看了眼说道。

“有了锤子自然能有百炼铁。”王诩笑了笑,等锤头彻底冷却后安上木柄,虽然不是第一次浇铸,但是在如此原生态的环境下浇铸成功还是挺有纪念意义的。

这个小小的锤子,将会成为这个遗失了文明的蛮荒部落复兴之锤。

把这把虽然质量一般,但是胜在富有特殊意义的锤子给族人们传递一番后,王诩再次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和敬畏。

新的工具诞生,象征着他们要告白粗糙简陋的石制工具了,虽然他们目前也不知道,这个锤子到底能够做些什么。

借着这股火还没灭,王诩一股脑的把剩下的铁矿都扔了进去,然后又带领族人,做了斧子和箭簇的砂模,举全族之力忙活了一整夜,直到天明。

终于把这一百多斤的生铁都挥霍完了。

成果还是有些没有达到王诩的目标,可能是这批贫矿的质量太差了,又或者是木炭的能量不足,一百多斤生铁浇铸了六把斧子,一口铁锅和五把锤子,二十六枚粗坯箭簇之外,剩下的都变成了废铁。

这些东西加起来也就不到三十斤,损耗率高大百分之六十以上,而且还烧光了族内囤积的所有木料,可谓是成本巨大。

但是即便如此,族人们却欢呼雀跃不已,他们不懂什么是损耗,什么是成本,他们更在意的是族里可以铸造铁器了,这对于他们来说才是最重要的成就。

墨奎跟着熬了一晚上,眼睛都敖红了,本来就枯瘦的身子显得更加消瘦了,看着被族人们围在中央叩拜的王诩,叹了口气迎着日出往茅屋走去。

背影落寞又酸涩。

第二十章 狗屠屠檀

第二十章狗屠屠檀

焦虑是睡眠最大的敌人。

尤其是王诩这样经历了太多诡异事件的人,这么多天都没有睡过好觉,基本上有任何风吹草动都会瞬间惊醒。

通宵熬夜冶铁加上这几天的疲劳,让王诩终于睡了一个好觉。

不止是王诩,孤竹国其他的族人也第一次尝试了昼夜颠倒的时差,整个部落大白天鸦雀无声,两个负责警戒的战士也在村口打着哈欠,丝毫没有注意到有个人影在部落游荡了好一会儿,最后溜进了墨奎的茅屋。

“怎么这么快就来了?”听到响动的墨奎从草席上惊坐而起,看着那一身侠士短打,腰间别着一把鞘刀的壮汉。

壮汉把扯下脸上的黑布,露出一张普通的国字脸,整张脸唯一能够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那一双阴沉的眸子“国君怎么住在这里?我看王宫似乎住着别人?而且大白天怎么都在睡觉?我还以为出事儿了。”

“你先坐下。”墨奎疑神疑鬼的把他拉进来,看了看外面后关上门“你怎么没打招呼就来了?”

“事出突然,来不及给你发信号。”壮汉摇摇头“秦贼穿林而入,神兵天降包围了辽阳城。”

“城陷了?”墨奎脸色大变。

“还没有,秦贼有点奇怪,三天了只围城不进攻。”壮汉摇摇头“但是辽阳城内有大动静,小高那边打探了一个重要消息,我就匆匆赶来了。”

“什么消息?”墨奎问道。

“秦贼主帅王贲,似乎很着急的搜寻着什么重要的东西,甚至不惜把安插在辽阳城里的细作都调出城外了。”壮汉沉声说道“我担心那些人查到这边,就赶紧连夜赶回来转移你们。”

“我知道他在找什么。”墨奎神色复杂的说道。

“嗯?”壮汉一怔。

“秦国大良造王离,他的独子在我们这。”墨奎说道。

壮汉瞪大眼睛低吼道“怎么回事儿?”

“你且安神,听我说。”墨奎叹了口气,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告诉壮汉。

壮汉听完后沉默良久“那个什么大帝,到底是什么人?真的是凭空出现的?”

“我也不知道,当时我只是以为是个在山间迷路的旅人,想要借着他的那只玄鹰做一些文章,没想到。”墨奎叹了口气。

“太怪异了。”壮汉眉头紧锁“我早听闻,燕辽之地有山精野怪化形而乱世,还听闻此地有羡门神山隐匿,听你这么一说,这个大帝,有点像这两种人,否则怎么可能拥有这么多神秘的能力?”

“我现在也拿不准主意,但是如果咱们的计划想要执行,就不得不经由他手。”墨奎叹息道。

“要我说就放弃你这些冥顽不灵的族人。”壮汉冷哼道“要不然也是拖累。”

“没有这些族人,我又何必去齐国寻生计?”墨奎瞪了眼壮汉。

“迂腐。”壮汉冷哼一声站起身摸着腰间鞘刀“不过不管是山精鬼怪还是高誓下凡,一刀就能试出来。”

“屠兄稍安勿躁。”墨奎脸色一变,拦住壮汉“要留他一条性命。”

壮汉咧嘴露出一口白牙狞笑道“废话,一个懂冶铁知权术的人才,自然不会一刀剁了。”

墨奎松了口气“至少到现在,他对我们还是很有善意的,你只需试探他一下即可。”

壮汉轻笑一声,推门而出走向石屋,墨奎跟在后面。

壮汉透过门缝往里面看了眼,对王诩的帐篷产生了不小的兴趣,又看了看石床上躺着的人,转头对墨奎说“你等下守在门口,谁跑出去就一石头放倒。”

墨奎点点头。

壮汉推开门,尽管脚步悄无声息,依旧吵醒了角落里的金雕。

“啁!”受惊的金雕发出一声尖锐的鹰唳。

壮汉心思一沉,瞬间抽刀用刀背劈向石床上起身抓起工兵铲反击的王离。

“叮!”鞘刀和工兵铲相撞,迸发出刺耳的嗡鸣和火花。

壮汉一惊,诧异的看着那把造型古怪的武器,自己这把刀是铸剑大师欧冶子的遗做,削铁如泥无往不利,却不能磕破这个古怪的武器。

“什么人?”梦中惊醒的王诩从帐篷里钻出来,就看到一个浑身戾气的陌生壮汉持刀与王离对峙,心中大惊。

难道这么快墨奎的援手就来了?

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生死攸关的场面让王诩还是愣住了几秒钟。

在这几秒钟之间,王离手中的工兵铲已经和壮汉的鞘刀碰撞了十几次,金属的碰撞声震耳欲聋。

不过王离虽然武功不错,但是明显不是这个壮汉的对手,很快就被从石床上逼了下来,腿上的伤口行动不便,被壮汉一刀掀翻。

这时王诩空白的大脑来不及思考,身体就做出了反应,一脚踢向壮汉的腿弯。

壮汉被踢得半跪在地上,身子却诡异的转了个身,手中鞘刀投掷向王诩。

王诩瞪大眼睛看着那把刀像是一束流光般,跟自己的肩膀擦身而过,甚至都能感觉到刀风割破了他的袖子。

但是大脑却突然间恢复了转动,尽管剧烈的心跳刺激着肾上腺素,让血流奔涌的浑身颤抖,但是王诩还是一下子冷静下来,脑海中闪过三种制服壮汉的方法。

但是没等他决定哪一种可以实施的时候,自己的咽喉已经被一只大手给禁锢住了,从那只大手上传来的血腥气险些熏得王诩窒息。

这得是沾了多少血的手,能有这种味道的残留。

“都安静点,我不会伤你们性命。”壮汉钳住王诩的肩膀后瞪着要爬起来的王离冷声说道。

“早就说过这老匹夫有问题,你不信。”王离怒视着门口不知所措的墨奎,恨声道。

王诩被捏着脖子,说不出话来,只能瞪大眼睛给王离打眼色,让他不要乱来。

王离嘴角抽搐了一下,扔掉工兵铲骂道“竖子趁人之危,若不是耶耶身上伤还没好,一刀结果了你。”

壮汉冷笑一声“若不是留你小命有用,你觉得你还有机会在这儿说废话?”

“有能耐咱们再打一遭,耶耶让你一条腿!”王离挑衅道。

“武成君稍安勿躁,且听老朽分说缘由。”墨奎神色尴尬的走进来,不敢看王诩。

“弑君可是夷三族的大罪过。”王离眯起眼,目光却看见了王诩的小动作,帮着他转移两人的注意力。

“这个君,来历未可知啊。”墨奎叹了口气。

“小子,我现在放开你,不要想着玩什......呃呃呃呃呃额!”壮汉咧嘴正准备说些什么,突然感觉到一股神秘的力量从他腰侧传来,不但麻痹了他的身子,还麻痹了他的脑子,让他瞬间失去了意识。

王诩摸了摸脖子上的红印,看着倒在地上浑身抽搐口吐白沫的壮汉,轻啐道“反派死于话多没听说过?没被你掐死也被你熏死了!”

墨奎看着壮汉诡异的状态,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面如死灰。

“这也是神灵之力?”经历过冲击钻的震撼,王离的承受能力已经提高了很多,眨了眨眼问道。

“我从雷神那里借来的。”王诩晃了晃手上的电击棒,看向墨奎的目光十分复杂叹息道“我以为你是个聪明人。”

“大帝饶命!罪臣真的没有冒犯之意!”墨奎跪在地上拼命磕头。

王离一脚踹翻墨奎“以上犯下者,夷三族!”

“我以为你是个聪明人。”王诩看着趴伏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墨奎叹息道。

“大帝,罪臣真的无意冒犯啊!只是孤竹国危难之际容不得任何差池!”墨奎哭喊道。

“小点声,如果不想引起骚乱的话。”王诩皱起眉,走到门口看了看,石屋相当于王宫所以距离其他族人的住处很远,刚才的打斗并没有引起熟睡中族人的注意。

听到王诩这句话没有杀意,墨奎心思一动,抽泣着正襟危坐的跪在地上。

“把这个危险分子捆上。”王诩把皮绳扔给王离。

王离一瘸一拐的走过去看了看口吐白沫的壮汉“他不是死了吧。”

“死不了,我有分寸。”王诩坐在石床上,安抚着受惊的金雕“墨奎,现在该说些什么你应该知道吧。”

墨奎一个响头扣在地上,抽泣不止“罪臣知晓,罪臣不应该质疑大帝之威!”

“我这个大帝,是你定的。”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墨奎身子一颤“不不不,大帝乃是天神降世拯救我孤竹国的圣主!”

王诩冷哼一声“那我问你,那神谕之画?”

“不敢欺瞒大帝,那确确实实是孤竹国的传承之物,我初见大帝英姿时便笃定,传承之物,就是神谕!”墨奎颤声道。

“既然如此,为何又质疑我呢?”王诩皱眉。

“罪臣也是为大帝安危担忧,大帝初入凡世,罪臣以为大帝对时局不明,希望能够妥善安排好一切,在恭迎大帝登基。”墨奎字字泣血的悲鸣道。

如果不是王诩看过很多电影,还真容易被这老头‘一片赤诚’的演技给骗过去。

“那你倒是说说,你的打算是什么?”王诩轻笑道。

墨奎擦了擦鼻涕眼泪“秦贼...”

“什么?”王离虎目一瞪。

“额,秦军灭燕以成定局。”墨奎赶忙改口“以秦国法规我们这些败方属国都将沦为奴隶,为了保存族内血脉,罪臣不得不做出一些决定。”

“你的决定,就是勾结外人谋害大帝啊。”王离阴阳怪气的说道。

“屠檀乃是殷商正统封爵弦国,屠氏王室后裔。”墨奎反驳道。

“他叫屠檀?”王诩指着昏迷不醒的壮汉“也是孤竹国人?”

“弦国与孤竹国相交莫逆,后弦国为楚国所灭,我们收留了屠氏,后来屠氏融入燕国,但是一直与我们保持世交。”墨奎说道“同时屠氏也是我们殷商后裔联盟的主要派系,大帝明鉴。”

“他应该是个杀人如麻的刺客游侠吧。”王诩皱眉道。

“大帝料事如神,屠檀确实是一个知名的刺客。”墨奎点头道。

“狗屠屠檀。”一直没有出声的王离突然开口。

“什么?”王诩微微挑眉。

“狗屠屠檀,燕国有名的游侠。”王离目光怪异的看着死狗一样昏迷的屠檀“你知道五年前震惊天下的咸阳宫刺杀事件嘛?”

“荆轲?!!”

第二十一章 荆轲刺秦失败的原因

第二十一章荆轲刺秦失败的原因

荆轲这个名字,对于华夏男儿来说,算是一个绕不过的坎,毫无疑问是每个男孩年少时的英雄人物。

尤其是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种千古绝唱的烘托下,一个孤胆英雄的形象太过深刻,毫无疑问,荆轲是大多数人心目中的英雄人物。

这个被人物身上有着太多元化复杂的设定,满足了很多人对于英雄主义的幻想,王诩年少的时候也迷恋过荆轲一段时间,也对这个人物进行过考据整理,这个人的事件上确实有很多值得深思的地方。

“荆轲?!!”王诩眼皮一跳,再看向昏迷的屠檀,脑海中闪过一段文献。

《史记刺客列传》:‘荆轲既至燕,爱燕之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荆轲嗜酒,曰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

《荆轲刺秦王》:‘荆轲有所待,欲与俱,其人居远未来,而为留待。顷之未发,太子迟之。疑其有改悔,乃复请之曰:“日以尽矣,荆卿岂无意哉?丹请先遣秦武阳!”荆轲怒,叱太子曰:“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今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强秦,仆所以留者,待吾客与俱。今太子迟之,请辞决矣!”遂发。’

这两段说的是,荆轲在燕国有两个至交,一位是击筑而歌易水畔唱出千古绝唱“风萧萧兮易水寒”的高渐离。

而在当时,荆轲还在等另外一个人,只不过那个人还没到就被太子丹催促着上路了,后世很多人都对荆轲等待的这个神秘人感到好奇。

大多数人都认为,他等待的是剑术大师盖聂一起刺杀秦始皇。

而王诩一直觉得,荆轲等的这个人,很可能就是这个没有留下姓名的狗屠。

不过让他疑惑的是,以荆轲择友水平,唯一有记载的两个好友,高渐离的为了帮他报仇卧薪尝胆,但是另外一个朋友却没有任何记载,这确实很奇怪,莫非荆轲真的遇人不淑?

第一次接触可能与历史重大事件相关的人物,让王诩有一种怪异的感觉,莫名的兴奋且紧张,对于荆轲刺秦这段历史,无论是哪个方面都能激起男儿的热血。

“荆轲。”王离也喃喃的念叨着这个名字。

墨奎见王诩神色恍惚,不敢再开口。

“他真的就是那个与荆轲为好友的狗屠?”王诩皱眉问道。

墨奎点点头“刺秦之计,是我们联合策划的。”

“嗯?”王诩皱起眉。

“罪臣有罪,欺瞒了大帝。”墨奎再次叩首道“其实孤竹国与墨家一直有所联系,孤竹国也是反秦复商联盟收留孤老的一处避难所。”

王诩不动声色的眯起眼,这样一来就解释清楚了,如果孤竹国没有别的隐藏实力,怎么可能参与到荆轲刺秦这种大事件当中呢。

“当年燕太子丹在秦国做质子的时候,受到我墨家诸多拂照,曾经约定,若他为燕王,会将祖地还给我们。”墨奎叹了口气“所以我们才会不遗余力的帮助太子丹争夺王位,但是没想。”

“太子丹,竖子而,为一己之怨,将燕国拖入无尽深渊。”王离冷嘲道。

墨奎暗暗的瞪了眼王离,没有搭理他继续说道“刺秦计划是太子丹归国后临时起草的,太子丹在秦国的时候了解了秦国的野心和实力,于是暗访四方豪侠名士,求方问法,想要解燕国之难。”

“参与者都有谁?”王诩皱眉问道。

“齐燕赵卫韩还有咱们,动用了六国在秦国的暗子,成功将荆轲送入咸阳宫内。”墨奎回答道。

“怪不得那天咸阳宫内血流成河,城内右庶长级别以上的爵士少了半成,牵连者无数。”王离嘀咕道。

“墨家也在此一役中损兵折将,彻底与我们断了联系。”墨奎面如死灰。

“我觉得以你们六国的智商,不应该觉得刺杀成功嬴政,就可以延缓秦国的脚步。”王诩皱眉道。

“但是至少可以让秦国陷入短时间的混乱。”墨奎叹了口气“如果秦王死了,那么昌平君便可以辅佐公子扶苏上位,到时候楚国势力加入联盟,至少可以瓦解秦国统一的大计!”

“痴心妄想,有我王家在,秦国就乱不了,昌平君,也就是唬唬你们这些外国人。”王离嗤之以鼻。

“行了你闭嘴吧,昌平君有诛吕氏之乱的功劳,在当年势力并不弱与你王家,要不然灭楚之战,昌平君反水怎么会险些致李信于死地?”王诩笑道。

“李信庸才,有勇无谋。”王离再次冷哼。

“我听闻荆轲刺秦,图穷匕见,以这位屠檀的武功来看,荆轲的武功应该不弱于他吧,刺杀行动怎么会失败?”王诩疑惑道。

“田光和我筹划刺杀行动时,一共选了四位人选。”墨奎叹了口气“赵之盖聂,韩之鲁句践,卫之荆轲,燕之屠檀。”

“田光呢?”王诩皱眉道。

“齐国中途退出联盟,作为直接策划者,田光只能以死明志。”墨奎抿着唇说道。

王诩眨了眨眼,示意他继续说。

“盖聂和鲁句践剑术高超,但是喜怒形于色,唯有荆轲喜怒而不色变,最擅长隐匿之法。”墨奎继续说道。

王诩想起来《燕丹子》里有一段田光和燕子丹选人时的对话‘田光曰“......然窃观太子客,无可用者。夏扶,血勇之人,怒而面赤;宋意,脉勇之人,怒而面青;武阳,骨勇之人,怒而面白。光所知荆轲,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

这段倒是写出田光对古代刺客的专业素养评价,除了武力值之外,智谋和心理素质更为重要。

结合后面荆轲刺秦时荆轲的表现,毫无疑问,田光的眼光是准确的。

“荆轲,倒确实是个心思阴沉,喜怒不形于色的人物。”王离摸着下巴嘀咕道。

“那个时候你在场?”王诩挑眉道。

“我不在,我父亲说的。”王离瞥了眼墨奎,藏了一半的话。

“荆轲确实是最好的刺客,但是无奈燕子丹有个诡异的要求。”墨奎摇头叹息道,语气中充满着不忿。

“什么要求?”王诩疑惑道。

“生擒秦王。”墨奎恨声道“也不明白他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他觉得生擒秦王劫持回燕国,然后让他尽还六国之地。”

王诩眨了眨眼,仔细回忆了一下关于,《史记》中确实有一段燕子丹的原话‘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杀之。彼秦大将擅兵於外而内有乱,则君臣相疑,以其间诸侯得合从,其破秦必矣。’

而且荆轲临死前确实是说过一句是因为要生擒秦王才导致刺杀失败的,但是后世人多以为是荆轲自己武力值不足找的借口和嘴炮。

这么一看,燕子丹确实是个猪队友了,生擒这种事情确实不管从大局上还是利益上都没有任何好处,即便荆轲生擒了他,控制了他还给六国封地,但是秦国的兵力和实力还是在的啊。

这招昏棋莫非是石乐志?

墨奎叹了口气“就是因为这点,我和屠檀认为这个计划的成功率,都不会太高,所以最后屠檀劝说荆轲也不要去,放弃这个计划,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最后荆轲还是去了。”

王诩皱起眉,这样又有疑点,跟历史上荆轲等人的桥段并不符合了,还是说荆轲真的是在等另外一个人?

“荆轲刺秦失败之后,秦王盛怒发兵,太子丹身死,反秦联盟也瓦解了,只剩下我们以谋后路。”墨奎叹了口气“田光在临死之前似乎预料到了什么,给我们留了一条后路,如果燕国真的待不下去了,齐国是我们最后的退路,但是族人们似乎并不愿意放弃故土,逃亡齐国。”

“所以你就效仿田单旧事?用我当引子来转移族人?”王诩眸子里闪烁着冷芒。

墨奎不敢于王诩对视,跪伏在地叩首求饶。

第二十二章 收你一缕魂魄

第二十二章收你一缕魂魄

田单一个算是真正挽大厦将倾的传奇将领,以两城之力,收复七十二城,恢复齐国千里疆土,险些逼死大将乐毅。

虽然在帅将辈出的春秋战国,田单的名气并不算大,但是论起战略智谋和心理战方面,他绝对算得上是最早的心理分析大师级别的人物。

当年齐相田单用反间计废了乐毅之后,田单又生一计,田单命令城里百姓每家吃饭的时候必须在庭院中摆出饭菜来祭祀他们的祖先,飞鸟都吸引得在城内上空盘旋,并飞下来啄食物。燕人对此感到奇怪,田单因此扬言说:“这是有神人下来教导我。”

从士兵中随意挑选了一个‘神人’借着神人的名义来在燕军中散播谣言说只要割掉齐军俘虏的鼻子,就可以吓退齐军。

燕军将领相信了谣言,真的割掉了齐军俘虏的鼻子,并且放到两阵之前恐吓齐军。

然后田单又在齐军阵营散播谣言,说齐军被燕军抓到就会被割掉鼻子,齐军看到袍泽们被割掉鼻子又怒又怕,于是各个群情激奋,然后田单又散播谣言说燕人会挖掘齐地故土上祖先的坟墓,侮辱齐人的祖先。

在孝道和恐惧,还有神人坐镇的三重心理压力下,齐军各个都群情激奋,奋勇杀敌,然后田单又用火牛计大破敌阵,齐地的齐人也都受到了鼓舞,自发的加入保卫祖先的战争中,很快将燕军逐出国境,尽复失地七十余城。

成为历史上著名的心理战役的典范。

很明显,墨奎也想要效仿田单旧计,以王诩‘大帝’的名义发表神谕,然后再用秦军压境来恐吓族人,以达到他转移族人的目的。

虽然手段卑鄙了点,但是至少墨奎是一个不愿意抛弃族人的好国君。

而且假如没有他,王诩穿越过来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呢,更不会莫名其妙的顶了一个殷商大帝的头衔。

虽然这个老家伙阴险狡诈,但是王诩还是决定原谅他一次。

“念在你中心殷商,坚守族人的情分上,我免了你的死罪。”王诩轻咳一声,正色道。

墨奎身子一颤,顿时大哭出声。

“但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我决定收你一缕魂魄,如若你再起反心,将生不如死。”王诩沉声说道,然后掏出手机命令道“抬起头。”

墨奎下意识的抬起头,只觉得一阵强光刺伤了眼睛,眼前一白转瞬即逝,惊呼一声。

“好了。”王诩手机屏幕转向墨奎。

捂着眼睛恢复了实力的墨奎看到那个古怪物件中,看到了自己那张满脸泪痕苍老不堪的丑脸,瞬间吓得一口气没上来昏了过去。

“真的是收魂之法?”王离也瞪大眼睛,看了看屏幕上的照片,有看了看地上昏死过去的墨奎,两腿有些发软。

“要不要试试?”王诩撇了他一眼。

“不了不了。”王离连忙转过身讪笑道“你这样也算妇人之仁吧,如果是我家的家奴以下犯上,车裂都是便宜他了。”

“情有可原吧。”王诩笑了笑“荆轲怎么回事儿。”

王离身子一僵,疑神疑鬼的探了探屠檀和墨奎的鼻息,压低声音说道“我父亲怀疑,荆轲没有死。”

王诩呼吸一滞瞪大眼睛“为什么?”

“不知道,我也是听着他跟母亲闲谈时提起的,具体的也不清楚。”王离摇摇头。

按耐着自己的八卦欲,没有追问下去,王诩捏着下巴,思索着接下来要怎么处理屠檀。

如果这个屠檀也跟墨奎一样忠心殷商,那么还好说,不管如何也算多了一个助力,至少屠檀身手不错,而且还多了一个跟外界联系的渠道,听墨奎的意思,这个屠檀应该是孤竹国跟其他殷商遗民联系的主要枢纽。

但是如果屠檀真的有异心,杀还是不杀呢?

苦恼了一会儿,王诩开口道“如果你对上这个屠檀,胜负如何。”

“如果给我你的雷神法器,我一招制敌。”王离说道。

“废话,法器之力俗人承受不住。”王诩翻了个白眼。

“要是伤好的话,五五开吧,要是搏命的话,胜负未知。”王离撇撇嘴。

“你似乎听说过他的名字?”王诩问道。

“我有不少游侠门客。”王离笑道“屠檀具体是哪国人不清楚,但是听说他十四岁就已经在卫国出名了,杀了一只为害乡里的猛虎,受卫君封赏,后来又在外行走,在诸多国家都有传闻,经常参与缴费换赏金的活动,曾经单人诛杀了十三哥盗贼,江湖人称屠十三,后来就是和荆轲结伴多年的传闻了,我也是荆轲之乱后才知道这个人的,以前不了解。”

“果然是一朝成名天下闻啊。”王诩笑了笑。

“也是借了荆轲的光,要不然就是一个狗屠之辈。”王离嗤之以鼻。

“千万不要小看狗屠之辈。”王诩意味深长的说道。

王离皱起眉,轻哼一声。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王诩轻笑道“你觉得这个屠檀如何?”

“你想用他?”王离微微挑眉“这种市井之徒一般我是看不上的,不过他的话,应该还算有点用吧,不过你确定,他不会某天半夜起来袭击我们?”

“没关系”王诩晃了晃手上的手机,走过去在被困成粽子倒在地上的屠檀大腿上,再次用电击棒电了一下。

“呵啊!”电流刺激的应激反应让屠檀身子像是泥鳅一样抽搐着,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道。

“闭嘴。”王离把木碗里的水破到他身上,满脸白沫的样子看着太恶心了。

屠檀眼睛布满了血丝,瞪成铜铃般瞳孔涣散,嘴角抽搐惊恐的看着王诩。

“屠檀。”王诩笑眯眯的看着他“知道我是谁吗?”

屠檀本能的点点头,嘴唇动了动却无法出声,可能是舌头还没有回复直觉。

“那你可知道以下犯上是个什么罪过?”王诩冷声道。

屠檀打了个冷颤“%…¥…*¥&%…¥%”

“说啥呢?”王离皱起眉。

“经过雷法轰击,七魄涣散。”王诩遗憾的摇摇头。

三魂七魄这个词最开始来源于《左传》后来被道家阴阳家方仙道等利用,在民间大肆曲解后成为了人类灵魂的构成,如果三魂七魄被山精鬼怪吃掉的话,人就会变成白痴或者傀儡。

屠檀现在已经认定了王诩就是山精鬼怪或者天神下凡,因为刚才两次被电击的经历已经超出他的理解范畴,现在听王诩这么说,在加上不能说话带来的恐惧,让他完全失了智。

“我现在只能把你的七魄收取一缕,这样才能保证你性命,希望你珍惜。”王诩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用手机对着屠檀拍了个照。

看着王诩手机中那个熟悉又陌生的人脸,屠檀呼吸越发的急促起来“大....大帝饶命!”

王诩微微挑眉,笑着坐回石床上“你跟墨奎的以下犯上之罪,暂不计较,暂收你二人一缕魂魄以儆效尤,屠檀,就你一个人回来了?”

恢复了语言能力的屠檀像是打泥鳅一样想要爬起来给王诩磕头,但是身子提不起力气,四肢酥酥麻麻的没有知觉。

“你就这么回答吧,雷法余力还没过。”王诩说道。

“回禀大帝,只有我先行回来通知的,其他人在辽阳城待命,已经做好了潜逃的准备。”屠檀还算硬气,虽然虚弱,说话也没有墨奎那么唯唯诺诺。

“辽阳城内有多少人?”王诩问道。

“算上妇孺,一共三十二人。”屠檀回答道。

“算上?”王诩微微挑眉。

“秦贼突袭,导致有部分妇孺没有转移出去,担心到时候城破混乱没有办法全部顾忌得到。”屠檀欲言又止。

“秦军以到辽阳城下?”王离惊呼道。

屠檀看了眼王离,没有说话。

“他的身份墨奎应该告诉你了。”王诩叹了口气“三十多口性命都在他手中了。”

屠檀眸子一缩,再次看向王离,眼神中闪烁着炙热。

“什么意思?”王离也不解的看着王诩。

“给你父亲写封信吧。”王诩拧开一瓶宝贵的矿泉水,拿出纸笔递给一脸懵比的王离。

第二十三章 殷商属国,北方四部

第二十三章殷商属国,北方四部

古人对于任何晶莹剔透的东西都有一种迷之执着。

宝石也好,玉石也好,都被人类赋予了额外的神秘色彩,古人讲色白斑斓的宝石和玉石当成是神灵精魄,或者封印着山精鬼怪的秘宝,佩戴后对人有各种好处。

比如鸡血石就一度被认为是凤凰精血,佩戴者可以延年益寿,黑曜石被封为辟邪圣器,无暇白玉则被称为是圣灵之魄有镇压气运的功能。

其实这都是处于人类对于光滑,洁净之物的天然喜爱。

所以一个充满后现代工艺风格特色的塑料瓶,绝对是和氏璧级别的重宝。

当王诩拿出这瓶矿泉后,王离和屠檀的眼睛都变成了绿色,如果墨奎这个时候醒过来的话,可能又要被吓得昏过去了。

“仙酿?”王离狂吞口水。

“为了能够让你父亲帮忙,只能拿出这个了。”王诩叹息着拧开瓶盖,咕咚咕咚的开始喝起来。

这么多天都没有喝过‘干净’的水,让王诩一个不注意,把一瓶都喝掉了。

歉意的看着满脸悲伤的王离“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功效,就是干净一些。”

王离舔了舔嘴角,看着面前的纸笔疑问道“这又是什么?”

“这样。”王诩用圆珠笔写了两个字。

“如此神物你竟然用来写字?”王离瞪大眼睛,看着王诩用笔墨破坏了纸张的美感,痛心疾首的说道。

虽然秦朝主流还处于刀刻竹简书写的程度,但是王离这些勋贵阶级已经开始用丝绸锦帛以及硬笔染料来书写信件了。

“这东西以后就是用来写写画画的。”王诩笑了笑。

“羡门中人果然奢侈。”王离轻哼一声,试着握了下笔。

王诩皱眉看着他像是女人绣花一样的拿着笔“你是要刺绣?”

“废话,神笔自然要珍惜使用,万一弄坏了我岂不是要心痛致死?”王离翻了白眼,颤颤巍巍的落笔又抬起,磨蹭半天也没写出一个字。

“你好好写,笔送你了。”王诩催促道。

“好嘞!”王离马上换了副嘴脸,虽然握笔的动作僵硬,但是写了两个字以后就开始熟练起来。

王诩嘴角抽搐了一下,一不小心竟然被这小子算计了,果然,这些大世家出来的人就不可能全是饭桶,给点阳光就能灿烂,给点雨水就敢泛滥。

无奈的摇摇头,王诩又看了看安静如鸡的屠檀,走过去把他解开“去把墨奎弄醒。”

屠檀解绑后,对着王诩行了一个大礼,是跟墨奎一样的殷商礼仪,算是表了态,电击的余韵还没散去,让他手脚有些不协调的爬到墨奎旁边,在他身上某个穴位击打了一下。

“额!”墨奎发出一声闷哼,脸色发白的缓缓睁开眼,醒来后本能的惨叫道“大帝饶命!”

“没想着要你的命。”王诩冷笑道,把地图摆在地上“我要带着族人迁徙到这个地方,你们有什么意见?”

墨奎虚弱的趴在地上,不敢出声。

“大帝,罪臣认为如果去齐地,对咱们会更加有利。”屠檀抿着唇瞄了眼奋笔疾书越写越兴奋的王离“而且有武安君在,咱们或许能够避免与秦军正面交锋。”

“如果武安君突然反水了呢?”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屠檀皱起眉。

“我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保你族人不死我可以,但是要让我放你们去齐地,别做梦了。”王离头也不抬的冷哼道。

“若是武安君担心我们身份,让我们留在燕地安稳度日即可。”屠檀皱眉刚说完,却被旁边的墨奎踢了一脚,下意识的看向王诩,出了一身冷汗的跪伏在地“罪臣无意冒犯帝威!”

“你也知道我是大帝,你觉得若是屈居秦王之下,那该如何自处?”王诩轻笑道。

“恳请大帝怜惜族人!”墨奎悲呼道“东林之地真的野兽横行,还可能有数个蛮族部落,每年入秋林中牲畜贴膘之时,极北之地的东胡扶余等国就会大量南下狩猎,到时候凭借我们孤寡残弱,如何抵挡?”

看着墨奎真情实感的跪在地上磕头,王诩也动了一丝心思。

原本没有摊牌之前,墨奎确实隐匿了背地有大批蛮族的事情,但是现在以提起来也让王诩想到,北方不止有箕子留下的殷商后裔,更有朝鲜半岛的原住民,以及称霸了北方大地几千年的土著民族,肃慎、秽貊和东胡,每一个都是都是在这片疾苦之地繁衍千年以上的部落,而且鉴于游牧和渔猎民族的凶悍之气。

而且这三族的后代鲜卑,乌桓,高句丽,挹娄,成为几百年后祸乱中原的主要强敌,甚至比匈奴对中原的影响还要恶劣。

但是从根源上来讲,这些部落都是当年华夏联盟的一部分,女真先祖肃慎更是从尧舜时期就为中原部落的番邦附属。

《大戴礼记·少闲》称颂虞舜、禹、成汤、文王“民明教,通于四海,海外肃慎,北发渠搜,氐、羌来服”。

以前王诩一直都这几个东北古民族在战国时期是生活在黑龙江流域或者松花江流域的,没想到已经到达大辽河流域。

“东林之地有东胡和扶余人?”王诩眉头深皱。

“东林之名就是东胡人取的,意为东胡狩猎之地。”墨奎呜咽道“孤竹国为殷商镇守北方,主要就是抵抗东胡等诸多蛮族联盟,当年夏桀驱逐黄罴之族于北地,没想到黄罴收服当地野人建立了东胡山戎联盟,后来商汤大帝灭夏,东北以服山戎,共伐东胡,东胡黄罴一族逃窜北地,多年后卷土重来,是我孤竹国死敌。”

“山戎是殷商属国?”王诩皱眉问道。

“当然,武丁大帝怜山戎贫乏,授耕种之法,一直被山戎奉为圣主,即便后来周奴篡位,山戎依旧忠于殷商,而且也参与了武庚大帝的复国之战,虽然战败了。”墨奎叹息着说道。

“那当年齐桓公讨伐山戎,山戎灭国了?”王诩又问道。

“齐贼当时势强,但是在北地却战胜不了我们,只能把我们赶进山林。”墨奎恨声道。

“都这样就别要死要面子了,打不过就打不过。”王离冷嘲道“国都都没了,跟灭国有什么区别?”

墨奎气的满脸涨红,却无法反驳。

“星星之火亦可燎原。”王诩瞥了眼王离“那令支、孤竹,山戎,无终四国,都没有被灭国,都在这东林之地?”

“具体的臣也不清楚,只是听上任国君提及过,令支部和无终部似乎投靠了东胡,山戎不知。”墨奎摇摇头“但是能够肯定的是,东林中的蛮族绝不是我们四国之一,我们四国虽然地处疾苦之地,但是传承的都是华夏后裔之礼,殷商天朝之仪。”

王诩微微挑眉,确实在后世孤竹国和山戎部落考古中,他们传承的都是跟殷商文化一脉相承的红山文化,本来以为是统一文化发源不同部族,没想到是传承臣属之间的关系。

“东林中蛮人是真正的蛮人,他们不食五谷,人伦不分,不通人言,喜以猎杀为乐,与野兽为伍,不服教化。”屠檀沉声说道“以族内现在的战力,遇上他们肯定会损失惨重,而且马上入秋了,贸然入东林即便没有遇见东胡和蛮人,没有可以御寒的房屋族人们也挺不过这个冬天的。”

王诩再次陷入了沉思,经过屠檀袭击他这件事情,让他第一次近距离的接触死亡的威胁,给了他很大的触动,计划虽然圆满,但是在实施上,会有极大的难度。

石屋内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只有笔尖划过纸张时的发出的‘莎莎’声音。

屠檀和墨奎屏住呼吸,等待着王诩的决定。

第二十四章 当不了范蠡也成不了吕尚(求收藏)

第二十四章当不了范蠡也成不了吕尚

木甲和少量的铁器对上茹毛饮血的原始蛮族,到底能有多大的优势,王诩真的不敢保证,更不用说在面对已经形成初期政治科技文明的游牧民族,而且假设顺利找到了栖息地,当大量凶悍东胡扶余人入侵的时候,又会是什么结果,他也也不敢想象。

生命有时候真的很脆弱,尤其是在面对一群不了解生命珍贵的亡命之徒。

就在王诩头疼难以抉择的时候,王离开口打破了寂静“或许我有办法帮你。”

王诩三人同时抬头看向王离。

“不提东胡和扶余我还没有想起来。”王离咧嘴笑道“上次你说,我们王家现在最缺少的其实是时间对吧,只要我父亲能够执掌兵权多一段时间,王上就不敢怎么样。”

王诩皱起眉“前提是正当理由。”

“东胡入侵,这个理由还不够嘛?”王离露出一个奸诈的笑容。

王诩眯起眼沉吟道“我还是不想跟你父亲过早接触。”

“其实我一直很好奇,你到底有什么底气认为可以在这苦寒之地带领他们活下去。”王离摇头笑道“虽然你确实神通广大神秘异常,但是我觉得凭借你现在的情况,太难了,屠檀说得对,别说敌人,寒冷的天气就能要了你们的命。”

“只要能在入冬前到达目的地,我会告诉你寒冷其实并不可怕。”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秦国禁止私自打造军械。”王离盯着王诩看了一会后,正色道。

“我手中有千炼铁,甚至万炼铁的冶铁之术,也知道一种比秦驽射程更远,更便捷的连弩之法。”王诩笑道。

“秦国赋税太过,大多数亡国之人,要么做了奴隶,要么做了山民以逃税负。”王离强撑淡定问道。

“辽北之地比你想象的更加富庶,只要有足够的人力开垦,供养百万人不在话下。”王诩轻笑道。

“嘶,骗人!”王离终于忍不住喝道,他觉得王诩这个说法太过荒谬了,富庶的中原都不敢说有一处能养百万人的良地。

“不但能吃粮谷,更能顿顿吃肉。”王诩笑道。

王离嘴角猛抽了两下“东胡蛮人虽然低贱不知礼数,但是不得不承认确实勇武更胜,而且数量庞大,来去如风,一旦进入草原和森林当中,中原的战士束手无策。”

“掠夺是因为需求,当能够满足他们的需求时,谁愿意颠沛流离的在马背上生活一辈子?”王诩轻笑道“游牧民族也不是天生的放牧者,只是生活所迫而已,人类对于稳定的生活状态,是天生的。”

“王家少主有十六名百战死士。”王离沉默半晌后再次开口,眸子里闪烁着狂热。

“太少。”王诩摇摇头。

“或许我父亲手中还有一些家奴细作。”王离有些犹豫的说道。

“通武侯昨日将辽阳城内所有细作尽数撤出。”屠檀插嘴道。

王离神情一滞,有些复杂的看着王诩“有救?”

“一年时间。”王诩正色道。

“好,若是能解王家之危,我王离以王氏少主身份对天发誓,在你不造反的前提下,除非王氏灭族,必然保你一族无忧。”王离无比郑重的举起手掌。

秦国之所以能够在战国末期异军突起,就是因为商鞅变法带来的一个精神核心,那就是诚信。

孔子称春秋为礼乐崩坏的时代,因为这个时代将人类智慧发展中的劣根性和邪恶全部释放出来了,纵观整个春秋史,充满着阴谋和诡计,不管是那些春秋霸主,还是那些名宿将星。

但是商鞅变法带来的改变除了体制上的形式改变,更重要的是让秦国有了一个精神核心或者说是异于其他国家的凝聚力,就是诚信。

依法治国中,最重要的就是诚信。

用军功换爵位换财富,算是最初的以帝国为信用基础的改革,不只是打破了阶级流动性,更是让百姓对于国家有认同感。

在春秋战国这个百姓‘不知亡国恨’的时代,国家对于百姓的意义太过缥缈,只有活下去的资源和利益才能够让他们对一个国家产生信赖感。

所以秦国算是战国末期,唯一个有‘国魂’的国家,虽然这个‘国魂’是靠着利益联结锁链上的,但是至少成功了。

所以秦国的崛起是建立在‘诚信’上的,从国家到平民,都是以这个核心奋斗着,历史上著名的典故‘一字千金’,正是吕不韦最先认识到了‘诚信’和实际利益在秦国的重要性。

所以他才能够以一个不被秦国贵族接受的‘外戚’迅速在秦国聚拢了一股庞大到影响朝局,最后甚至压过秦国王族贵族的庞大实力。

所以对于秦国人的诚信,王诩还是有一定认可度的。

得到王离的承诺后,王诩毫不犹豫的就跟他击掌为盟,定下了约定。

虽然才相处几天,但是王离的性格王诩已经摸透了,一个愿意为家族牺牲自己的孝子,一定不会是食言而肥之人,而且从屠檀带来的情报,王氏父子的关系,并没有王离说的那么不好。

从王贲愿意放弃辽阳城内应,也要在这荒山野岭之中大海捞针王离,就能够看出,王贲还是很在意自己这个傻儿子的。

虽然这样做也算是冒着很大的危险,毕竟等王离的人都就位后,主动权就未必会在自己手中了,但是刚才王离与屠檀拼命时的表现,让王诩好感倍增,有一种共患难的感觉。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

孟子这句话王诩以前并不认同,因为王诩以前就是个孤独的人,除了老爷子和狗子之外,他没有朋友,只有同事,社交对他来说无足轻重。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的身份开始从一个普通人,向着统治者转变了,毕竟这里不是和平时代,是一个弱肉强食的残酷时代。

王诩知道自己注定当不了独裁者,所以他需要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王离,就是他目前最好的选择。

因为这个孩子跟他一样身处困境和迷茫中。

而且王离很聪明,前两天王诩在教会他什么叫做利益置换原则,他今天就活学活用的跟王诩讨价还价了。

王诩觉得,他们两个现在的关系更像是大学刚毕业,结伴创业的朋友,王离负责投资,他负责操作。

“你再把之前跟我分析的说一遍,我有点忘了。”跟王诩击掌为盟后,王离语气都轻快了些许。

“你只要告诉你父亲,嬴政不是勾践,王家也成不了范蠡,更成不了吕尚,因为嬴政将会成为一个世上前所未有的帝王,王家将会走上一条史无前例的路,这条路,只能自己走。”王诩笑着说道。

王离皱起眉似乎没有听懂,但是还是把原话写好后审视了一遍“虽然不太懂,但是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这个道理你肯定不懂,你父亲也未必能全懂,但是如果你祖父在,一定会懂,对了,你祖父还在嘛?”王诩挑眉问道。

“祖父三年前就隐居终南山中,若非大事基本不出山,不过每月都会有书信往来。”王离叹了口气“如果祖父在,我也不至于如此冲动。”

王诩眨了眨眼,有些想要见一见这位堪称历史上唯一功高盖主还能全身而退的绝代名将。

虽然有这位名将一直被军神白起压着,不管在后世还是在史书中都差了一头,大多人都认为王翦打仗全靠以多欺少,仗着国力恃强凌弱。

但是打仗的目的就是为了胜利,能够保证百分之百的胜利,就不会用百分之九十九的战略,因为战争的输赢,决定着无数人的命运,稳扎稳打,是对国民的负责。

而且更重要的是,王翦是历史上少有带领五十万以上大军,打持久战依旧能够治军严明,如臂指使取得胜利的将军,足以看出王翦的统帅能力。

如果能够跟这样的智者聊一聊,相信一定会受益匪浅的,因为王诩现在面对当下的局面,已经开始有些头疼了。

第二十五章 秦族的守护者——青鸾

第二十五章秦族的守护者——青鸾

信任的建立是相互的。

王离主动让王诩检查了一下自己写的信件,顺便想要炫耀一下他们王家的独门信函。

王家作为军事家庭,自然有一套自家私密的书写方式,这项技术是从人类诞生文明之后,统治阶级出现了私密性后,钻研出的一种架设在文字上的密码文化。

其中以秦国的虎符密码最为精密。

王家的密函破译机制跟凯撒密码差不多,王诩只花了十几分钟就破译了这封信之后,让王离那张本来得意洋洋的脸瞬间变得铁青起来。

“别担心,密函很先进,只比你们的虎符差了点,普通人是无法破译的。”王诩拍了拍王离的肩膀安慰道。

王离挫败的耸着肩“你们羡门中人真的无所不知?”

“都是有能力极限的。”王诩笑了笑。

王离把信件折好,连着矿泉水瓶一起放进自己贴身的布袋里递给屠檀“你既然能知道我家细作在辽阳城的事情,那么一定有办法把这封信亲手送到我父亲手中。”

屠檀接过布袋,没有说话,而是看向王诩。

“你身上应该有令牌吧,让他拿着令牌更稳妥。”王诩说道。

“你以为军队是我们家的家奴嘛?”王离翻了个白眼“大军任何的风吹草动,每十天都会呈在咸阳宫的龙案之上,若是逾期未到,那么另外一面虎符可能就要上路了。”

“秦王可以直接插手军政?”王诩微微挑眉。

“当然。”王离点点头“但是他不会,大军中的一切动向,都由‘青鸾’统一监督。”

“青鸾?”王诩皱起眉,这个经常出现在后世玄幻小说中神鸟的名字倒是耳熟,但是他知道一定不是指飞禽,应该是某个服务于王权的机构,类似于间谍机构。

“天上青鸾,地上赤犬,为王上双眼,代巡天下。”王离面色复杂的说道。

王诩眼皮一跳,对着屠檀正色道“事若不成,远遁千里,不要冒险。”

屠檀楞了一下,大为感动。

“我们还有第二方案,就是把他当成诱饵放出去钓鱼。”王诩指着王离笑道。

王离黑着脸翻了个大白眼。

屠檀一个响头叩在地上闷声说道“罪臣万死不辞!”

“不是要你去死,是要你去送信。”王诩瞥了眼屠檀“千万别逞能,毕竟这封信可是关系到我们几百人的生死。”

屠檀连忙应允。

“如果没什么事儿,你们先去忙吧。”王诩挥了挥手。

墨奎和屠檀再次叩首,搀扶着离开房间。

“秦族先祖飞廉帝颛顼之后裔,为商朝重臣,商朝以玄鸟为祖,飞廉为玄鸟之孙,所以秦族继承了玄鸟图腾,玄鸟为天帝,下御五凤镇天地,多赤者凤,多青者鸾,多黄者鹓鶵(yuanchu),多紫者鸑鷟(yuezhuo),多白者鸿鹄。”王诩开口说道“既然有青鸾,自然还有四部对吧。”

王离诧异的看着王诩“你怎么知道的?”

“我是殷商嫡系啊。”王诩咧嘴笑道。

王离挑了下眉“那你应该很清楚啊。”

“秦族只是殷商一族,千年过去了谁知道现在你们传承了多少?”王诩翻了个白眼。

“额,青鸾是秦族的守护者,相传先祖被周天子贬入西荒之后,族人无食要被饿死时,天上突然飞过一群青鸾带来了粮食种子,先祖就是靠着吃这些种子活下来,后来在边荒之地建立起不世功绩。”王离解释道“所以在秦族里,青鸾是守护之神,青鸾这个机构是专门隶属王族的,由王族人掌管,至于你说的另外四部,应该有,但是我还没有听说过。”

王诩略微整理了一下,华夏的神话故事虽然不是信史,都是祖先口口相传后整理出来的,但是也有一定的历史含义和证据,这种利用神话推理历史进程的方式,算是后世考古界一个很热门的推理方式。

飞廉是上古黄帝时期的风伯,长着孔雀头,龙角,鹿身,蛇尾,凤羽,主要作用就是黄帝手下的先锋将军,是一个身份地位很高的人物。

所以秦族先祖飞廉毫无疑问在殷商时期也是重要人物,因为殷商以鸟文化为尊,任何与鸟类相关的人名,地位都相对要高。

但是结合历史来看,周灭商之战时,飞廉恶来父子为殷商战死,后裔被驱逐到西荒之地,当时西荒之地有一个大名鼎鼎的神话人物,就是西王母。

后世学者直接将西王母比喻成上古时期女性部落的女帝,很有可能秦族先祖在西地逃亡时,受到了这个部落的帮助,甚至融合了这个部落。

因为青鸾就是西王母的坐骑,秦族也以青鸾为守护神,两者说不定有联系,要不然秦族先祖如何在百年内就在西荒建立了一个不弱的政权机构,最后还能够以‘养马’之功被周天子封为诸侯?

秦国的图腾由“玄鸟殒卵““双手供奉”和”禾苗”三部分组成,其中玄鸟就是传承殷商,剩下两个都是后来秦族独立发展出的重要象征。

也有学者从《史记.秦本纪》“大费佐舜,调训鸟兽,鸟兽多训服,是为伯翳。”中推理,秦族先祖可能是华夏第一批驯养鹰鹞的。

但是不管哪个起源,毫无疑问,秦族的飞鸟崇拜是完整的继承了下来。

王离说的这个‘青鸾’部门,可能除了是一个情报机构之外,也指代着秦国某一派系,作为一个考古学者,王诩感觉自己的职业病又犯了,假设以后有机会跟秦始皇聊聊天的话,王诩一定得好好问问这个问题。

“不过我一直有个疑问,凤凰青鸾这些东西,真的存在嘛?”王离疑惑的问道。

“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王诩笑着摇摇头,手指点着地图“我现在只想知道,林中到底有多少人。”

“这个还真不确定。”王离摇头说道“燕齐之地已经战乱快三百年没有休养生息了,每次战争爆发后都会有大量的流民逃入山林之中,到底是像孤竹国一样繁衍生息活下来了,还是葬身虎口都未可知。”

“说的很有道理,不过我更觉得可能有大量人口被东胡或者扶余掳走了。”王诩合理的怀疑到,因为根据考古统计,在后期匈奴部落的遗址当中推测,在秦末汉初的时候,匈奴人口已经有两百万以上的人口。

以白登山之难冒顿带着三十万铁骑围困刘邦的兵力来看,那时的匈奴一部就有百万人口以上,当然这些人口一定有部分是冒顿在攻克东胡后掳掠来的人口。

但是被匈奴攻克的东胡并没有彻底灭族,反而分化为乌桓和鲜卑繁衍生息百年之后,重入中原。

可见现在整个东北地区的人口总量应该不会少于百万人,当年箕子赴朝鲜带着五千人就够用了,可以说明当时的东北到朝鲜半岛地区人口应该不会过十几万,还是分布在各个地区部落中,人口并不多。

而且以这边的气候因素对于人类繁衍的苦难程度来看,很难再几百年之间,将人口翻十倍。

那么匈奴或者东胡的人口,最大的可能就是从燕齐之地洮南或者掳掠过去的。

“有可能,你想干什么?”王离思索了一下问道。

“我这个人不喜欢战争,所以不知道有没有和平一点的方式解决跟东胡的问题。”王诩捏着下巴嘀咕道。

“胡人都是蛮夷之徒,不懂礼数而且贪得无厌,更加不会跟你讲道理,别想了。”王离翻了个白眼“你刚才不是信誓旦旦的说一年时间就能有立根之本嘛?”

“两者之间没有冲突啊,我只是在寻找一个和平的解决方式而已。”王诩笑了笑。

“别告诉我,你要进贡给这些蛮夷。”王离瞪大眼睛。

“当然不会。”王诩摇头道“你们秦国的宣太后对待义渠的旧事。”

王离怒视王诩“你仿佛意有所指!”

“别想太多了,我是说利用商业怀柔政策,慢慢同化,如果东胡和扶余那边真的有很多燕齐人的话。”王诩看王离的表情就知道他勄感了,毕竟宣太后和义渠王的事情,在秦国算是一个小禁忌了。即便宣太后对秦国功不可没,但是这段历史依旧让秦人不愿提及。

王离冷哼一声“这些我不管,我只是要一年之后,王家能够离开咸阳。”

“嗯?”王诩微微挑眉“为什么要离开?一年之后,你们王家依旧是大秦的顶梁柱啊。”

“我怕跟你在一起时间长了,会让我生出一些不该生出的心思。”王离目光复杂的说道。

“你这个智商和情商当不了王,好好当一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彻侯吧,就别祸国殃民了。”王诩轻笑着摇摇头。

王离冷哼一声,一瘸一拐的走出去遛鸟。

第二十六章 不忠之刃——鱼肠

第二十六章不忠之刃——鱼肠

现代人的逻辑是以和谐社会为底线思考问题的。

但是古人的逻辑很明显就现实了很多,关于‘人心不古’这个词王诩一直抱有疑惑。

古人虽然对科学没有太多的认知,但是在人情世故上,可能要比后世人更加通透,他们能够很清晰的认识到,什么东西是对自己有利的。

就像是王诩给孤竹国带来的改变,即便没有那个神人大帝的身份,他们依旧知道王诩是一个合格的头领,因为王诩的出现给部落带来了实质性的改变和利益。

在屠檀没有被制服之前,墨奎也对王诩充满了谎言和欺骗,但是现在,以暴力和智慧以及精神碾压了墨奎之后,孤竹国对于王诩就没有谎言和秘密。

看着跪在面前的涂山氏母子,王诩叹了口气“我对你们母子,并没有太大的好奇,只要对族内不会造成威胁的因素,我允许你们有秘密。”

“罪臣感恩大帝宽怀,我们母子是恳求大帝恩赐的,我们想要离开。”涂山娘子跪伏在地上,声音有些沙哑。

王诩皱起眉“屠檀应该什么都跟你说了吧,即便这样,你还是决定要离开?”

“哑儿身体孱弱,适应不了迁徙的生活。”涂山娘子双目赤红目光坚毅“我知道大帝需要我的冶铁之术,我答应大帝,将哑儿交于我兄长之后,一定返回族内,以传世之匕为凭。”

涂山娘子从腰间拿出一把匕首,双手呈上。

即便见识过后世各种漂亮工艺刀具的王诩,在看到这只七寸匕首时也不禁有些目眩。

用掐丝镶嵌黑宝石而铸成的刀柄,刷新了王诩对于金镶玉技术出现的时间。

外面包裹的犀牛皮刀鞘两边镶嵌着七种颜色的宝石,整体看起来无比华贵。

最让王诩震惊的是,王诩拔除匕首的时候,感觉到一股熟悉的抗力,刀鞘边缘竟然是用磁石包裹的。

匕首出鞘没有所谓的金石之声,悄无声息的就晃了眼睛。

匕首剑面上熟悉的花纹和鸟篆让王诩有些恍如隔世,跟越王勾践剑的花纹和鸟篆字体,是一样的,很有可能是出自同一人,或者同一铸剑传承之手。

“鱼肠。”王诩下意识的念出上面的名字。

涂山娘子瞬间瞪大了眼睛,满脸震惊。

“真的有这把剑?”王诩摸着冰冷的剑背喃喃道。

“大帝....认识这把剑?”涂山娘子声音都在颤抖。

“你师传欧冶子?”王诩眯起眼看着涂山娘子。

“欧冶子为烈祖。”涂山娘子身子顫抖的更厉害了。

“怪不得你精通冶铁之术。”王诩把鱼肠剑收鞘,目光放到了旁边一言不发的哑儿身上“以你们家的传承,在任何一国都是上上之匠,怎会沦落于此?”

涂山娘子抽泣了两声“罪臣家事不敢劳烦大帝分神,权是罪臣瞎了眼,所托非人,被连累至此,若不是屠先生和墨先生收留,我们母子早就葬身虎口。”

“你的夫君,跟墨奎他们的计划有关?”王诩皱起眉。

涂山娘子呜咽一声“罪臣兄长提供了一把匕首,至于那个死人,不提也罢。”

王诩抿了抿唇“你兄长是徐夫人?”

“正是,兄长人在齐地,安置好哑儿罪臣便无牵挂,余生愿为大帝当牛做马。”涂山娘子悲戚道。

王诩很理解涂山娘子当母亲的心情,但是明知齐国不是安身之地,毕竟明年,蒙恬的大军就会挥师北上奇袭齐都,与王贲会师灭齐,但是他现在又不好直接开口,感觉自己像是要强行留下他们母子当劳力一样。

就在王诩苦恼怎么说的时候,一个悦耳的声音突兀的响起。

“娘,我不去。”

王诩挑眉看向开口说话的哑儿,虽然猜到了他不是个哑巴,但是没想到,声音是这样悦耳,雌雄莫辩。

“混账!”涂山娘子吓得亡魂大冒,挥手就要给哑儿一巴掌,被王诩伸手拦住了。

涂山娘子虽然是女人,但是毕竟是一个铁匠,要不是王诩身体素质不错,还真拦不住这一巴掌呢。

“有话好好说,不要打孩子。”王诩皱眉挥手道“你们母子的事情我不会干预,想走就跟着屠檀一起走,不用转告我,至于要不要回来,也无所谓,”

“娘,秦国一旦灭了燕国,下一个目标是谁,你自己可以想一想。”哑儿神色沉稳的开口说道。

王诩又看了眼哑儿,这个孩子果然有着异于常人的聪慧。

“闭嘴。”涂山娘子恨声呵斥道,然后按着哑儿的头给王诩磕了三个后,拽着他走了。

至始至终,哑儿一声未吭。

“欧冶子的后人啊,传说中的鱼肠剑啊。”王离窗户跳进来,直奔鱼肠剑。

“小心点,这把剑可是文物。”王诩紧张的说道。

“啥?”王离疑惑道。

“没什么?”王诩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听墙角不是君子所为啊。”

“我这是碰巧,谁听你墙角了。”王离拿着鱼肠剑爱不释手“听说当年专诸用此剑刺杀吴王僚,直接绝了吴国千年国运。”

“鱼肠剑,逆理不顺,不可服也,臣以杀君,子以杀父,不忠之刃。”王诩笑着说道。

“好剑,真是把好剑啊。”王离摸着鱼肠剑,仿佛在摸美人的肌肤,神色迷醉。

能对一把剑露出这么恶心的表情,王诩真的是福气了。

“欧冶子的后人,放走太可惜了,有她在,你的百炼铁已经成功一半了。”王离恋恋不舍的放下鱼肠剑说道。

“要是喜欢就拿去。”王诩轻笑道。

“现在还不是时候。”王离摇摇头,顿了顿又说道“希望永远不要有用到它的时候,那个哑儿的身份有点意思。”

“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八卦?”王诩笑道。

“什么叫八卦?”王离疑惑道。

“就是女人喜欢的家长里短。”王诩笑道。

“我就不信你不感兴趣,我怀疑他可能是燕子丹的儿子。”王离压低声音。

王诩笑而不语,转移了话题“就算没有她,百炼铁也不是什么高难度的东西,只不过需要费写时日,至于她的选择,我无权干涉。”

“你可是大帝。”王离皱起眉“你这样怎么御下?”

“道不同,不相为谋。”王诩轻笑道“墨狼他们都起来了嘛?”

“起来了,太阳已经当头了,今天还出去?”王离皱眉道“要不然等我的人来了,再去挖矿不迟。”

“今天先不挖坑,去砍点木料,昨天一晚上把族里所有的干柴都用了,今天的篝火都点不起来。”王诩笑着起身。

.............

“哑儿说的不无道理。”屠檀倚在门边看着对峙的涂山母子,开口说道。

“小孩子懂什么!”涂山娘子眼睛红肿的低吼道。

“至少秦国一统六国,以成定局。”屠檀叹了口气。

“屠叔叔,那人真的是秦国大将王翦的孙子王离?”哑儿瞄了眼母亲,开口问道。

“是。”屠檀点点头“不过这些都跟你没关系了,你现在是涂山哑,唯一要考虑的就是如何和你母亲安稳的生活。”

“这世间还有安稳的地方?”哑儿脸上露出一个不符年龄的嘲笑的表情。

屠檀嘴角动了动,无话可说。

“宁为太平犬,莫作乱离人。”哑儿冷笑道。

“谁教你的?”屠檀瞳孔一缩。

“大帝。”哑儿的声调降了两分。

“其实我觉得,跟在大帝身边,或许更加安全。”屠檀犹豫了一下,对着表情已经开始呆滞的涂山娘子说道。

“屠大哥!”涂山娘子回过神。

“王离会带着王家精锐,至少在这片丛林中,能够安稳无忧,只要不碰到大批量的东胡人活着扶余人,这里比外面更加安全。”屠檀轻声说道。

“茹毛饮血的日子,哑儿如何过得了?”涂山娘子又哭了起来。

哑儿乖巧的走过去抱住母亲“如果真的能够找到适合耕种栖息地,墨怜姐姐说鬼禾足以养活我们,而且还有墨狼叔叔的猎物,怎么会是茹毛饮血呢?”

“傻孩子,我们在这边过冬都差点冻死,更何况更荒的丛林深处。”涂山娘子哭道。

“大帝不像是那种会把自己置于险地的人。”哑儿突然笑了“母亲没有发现,大帝是一个谨慎的有些怪异的人嘛?我从来没见他放下那个背包过,而他永远是距离火堆最远的。”

“这能说明什么?”涂山娘子疑惑道。

“父亲曾经说过,一个人的性格特征,可以通过细节表现来看出来,大帝是一个极其谨慎而且缜密的人。”哑儿笑着说道“这样的人,如果没有把握,是不会冒险的,而且您想一下,以他跟王离的关系,为何不带着我们去寻求秦军的庇佑,而现在这条路?”

涂山娘子傻愣愣的看着自己的孩子,感觉有些陌生。

“我的建议跟哑儿一样,不过最终的决定还是在你们母子手中。”屠檀深深的看了眼哑儿,开口说道“最晚一个时辰之后做出决定。”

说完屠檀就离开了茅屋,屋内的母子再次相对陷入沉默。

第二十七章 冶金之神——蚩尤

第二十七章冶金之神——蚩尤

团结才是力量。

这个口号人类喊了几百万年,如果没有这个口号,在生物链中处于个体基层的人类不可能发展到现在的文明程度,更不可能爬到食物链顶端。

但是团结的本质,也是恐惧。

因为恐惧,同类人结成同盟互帮互助来抵抗敌人,在这个过程中所有人向着一个目标前进,就是所谓的团结。

但是在解决一个恐惧之后,这种团结也会自然的分崩离析。

所以这个时候为了让这个团体能够继续团结,领头人已经要去寻找下一个恐惧或者敌人,来维护这个团体的利益,这个叫做外部恐惧。

但是随着团体利益增大和分化,人类又会自我产生问题,就是最初的‘质疑’和‘分歧’,因为这些质疑和分歧,华夏老祖宗黄帝不得不把自己的儿子们都分配出去,来稳定自己的统治权和自己的团体利益。

当然,王诩现在还不需要思考这些分歧和质疑,他现在在孤竹国族人眼中,是不会被质疑的存在,所以他只需要寻找下一个敌人或者目标来引导族人们,就会将团体的凝聚力逐渐成型。

打击墨奎是必然的结果,因为在集体中要形成凝聚力,必须要压制个人,不只是打击墨奎,甚至以后还要打击其他人,因为集体的稳定,就是无限压制个人的结果,这种属于内部恐惧。

缺乏内部恐惧的集体,是一群乌合之众。

缺乏外部恐惧的集体,是则会貌合神离。

这是一个社会群居生物不可避免的抉择,也是世界上最复杂的东西,人心。

不过好在孤竹国族人们淳朴,没有太多复杂的心思,因为他们的外部恐惧实在太大了,毕竟他们还处于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程度,在王诩没来之前,他们主要是依靠采集为生的。

因为打猎的成本对于这个男丁不兴旺的部落是很高的,还有一个愿意就是墨狼这个榆木脑袋,打猎不用锋利的铁箭镞,而用杀伤力有限的兽牙箭镞。

所以之前族里的猎物,基本都是兔子,山鸡之类的小型生物,根本不够打猎族补充能量的。

但是现在王诩带来了冶铁技术和物尽其用的先进理念,整个部落的状态就明显不一样了。

带着昨天浇筑的斧子,王诩领着族内二十名男性,留下三名男性看家后,浩浩荡荡的走进丛林。

因为要开辟出一条迁徙之路,所以路上的树木都要清理一下,至少要开辟出一条能够容纳宽两米马车通行的路径。

但是实际操作起来,王诩发现难度确实有点高。

十二个族人轮流砍伐,一个多小时,只推进了不到半米,彻底打消了王诩‘移动堡垒’的念头。

“算了,改成独轮车吧。”王诩蹲在一个刚被砍倒的树桩旁边,研究着蘑菇嘀咕道。

“什么东西?”一边摆弄望远镜的王离回头问道。

“没事,你看着这么长时间,也没见你开弓,咱们晚上的晚餐还没着落呢。”王诩吐槽道。

“饿一天又死不了,等我的人来了,还怕没粮食?”王离轻哼道。

“有粮食跟打猎并不冲突,难道你还能一直靠着你的人弄到粮食?”王诩白了他一眼。

“那有什么难的,燕国平定后,按照咱们的计划,大军至少要在这边停留一年以上,到时候咱们把前面那个村庄要来当粮仓供应,足够养活咱们。”王离笑道。

“要是这样我们干嘛要迁徙呢?”王诩在一群蘑菇中好不容易找到一撮自己认识的,放进旁边的藤筐中。

采蘑菇是一个很危险的工作,因为稍微不注意,采到了毒蘑菇那就是人命关天的事情,即便王诩有着丰富的野外求生经验,但是也不敢保证在这片两千多年前的土地上,以前认识的那些蘑菇到底是不是有毒的,毕竟两千多年间蘑菇也是会进化的。

所以他只选择了‘东北第四宝’榛蘑,这是小鸡炖蘑菇的无双利器,以前王诩最喜欢吃的一道菜,山鸡炖蘑菇。

一想到这些王诩就有些烦躁的对王离说“快点别墨迹了,给我打几只山鸡。”

“山鸡?”王离一怔。

“就是雉鸡。”王诩吞了吞口水。

“早说啊,刚才我还看到一群。”王离轻笑一声,招呼着墨狼就要去打猎。

王诩看着王离和墨狼无声无息的潜伏进密林中后,对这片密林突然充满了好感。

虽然它暂时的成了自己前进的拦路虎,但是这片森林中所有的一切的,都将会成为自己立足的根本,不知不觉间,王诩将这片森林,都化进了自己的‘领土’范围内。

摸着被砍倒的巨木,王诩第一次感觉到,古代的好处,就是这些树木,都是不不要钱的,而且这些挥汗如雨矜矜业业砍树的族人们,也都是不要钱的。

王诩默默的完善了一下自己的发展路线,第一步就是‘以粮为纲’,借用后世伟人的‘公社模式’来对孤竹国进行全方面的精神文明建设。

王诩真的很想知道,一直贯彻落实这个理念,能否创立一个和谐的共产时代。

正沉浸在蓝图规划中的王诩被一声惊叫唤回了现实,紧张的起身寻找声源,发现族人们全都跪在不远处的空地上。

“怎么了?”王诩疑惑道。

“请大帝恕罪。”一个身材精壮的族人跪伏在地上,指着地上断成两截的斧子颤颤巍巍的说道。

“果然还是太脆了。”王诩捡起断裂的斧子叹了口气,对着族人们说道“都起来吧,不是你们的问题,是我跟蚩尤大神学艺不精。”

族人们一个个都瞪大眼睛看着王诩。

虽然孤竹国人文化程度不高,但是在殷商文明熏陶下,对于神话时代却都是耳熟能详的,他们或许分不清殷商到底有几位大帝,但是对三皇五帝的故事确实倒背如流。

这一切都是归功于墨奎,墨奎作为一个大巫,除了管理国家(部落)之外,主要就是给族人们讲神话故事。

墨奎给族人讲神话故事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神权统治。

但是对于族人们来说,这是他们生活中唯一的消遣和憧憬,换句话说,也可以算是一种另类的精神信仰。

正是因为信仰这些神话中的天神会拯救他们,他们才如此顽强的在这荒芜之地求生。

所以当王诩提到蚩尤的名字时,所有人都激动了。

墨狼昨天就跟他们讲述了关于王诩天神之力的事情,对于墨狼的描述他们深信不疑,王诩就是天神下凡,所以他跟上古的那些神话中的人物一定有所关联的吧!

这种感觉就像是后世崇拜孙悟空的小朋友,真的有机会见到孙悟空的朋友一样激动。

“大帝的冶金之术,是跟蚩尤学的?”一个年级小的族人激动的问道“可他不是被炎黄二帝斩杀了嘛?”

“那只是凡间的恩怨,在我们那儿,他们还是不错的朋友呢。”王诩笑了笑,示意大家都坐下“冶金之术呢,是蚩尤从天界带下来的,但是由于人间受不住天界冶金之术的力量,会造成毁灭,于是黄帝和炎帝才会与蚩尤发生战争。”

“蚩尤果然是个坏人,怪不得黄帝会将他杀死。”年纪小的族人兴奋的说道。

“谁说蚩尤死了?”王诩笑道“以黄帝仁德的性格,怎么会杀了蚩尤呢?炎黄二帝联手封印了冶金之术,并且个蚩尤深入探讨了关于冶金之术对于人间的优劣,最后蚩尤发现了自己的错误,臣服于黄帝,并且开始研究对人间有益的冶金之术。”

“对人间有益的冶金之术?冶金之术还有益害之论?”王离拎着两只还滴着血的雉鸡回来,扔到一边好奇的问道。

“冶金之术最高级别,可以移山填海,刺破虚空,你觉得这样的冶金之术对人间有什么益处?”王诩瞥了眼王离笑道。

王离手一抖“移山填海?”

“你们咸阳有多少人口?”王诩问道。

“足有百万!”王离骄傲的说道。

“挥手之间,地陷十尺,尸骨无存,万物化为粉齑。”王诩表情冷漠的说道。

王离倒吸一口冷气,瞳孔猛缩,惊得说不出话。

反倒是其他族人满脸茫然,因为他们根本听不懂什么叫做百万人口,也不知道咸阳是哪儿。

“当真?”王离缓了很久才回过神,颤声说道。

“当然,要不然天地不仁,万物如何为刍狗?”王诩笑了笑继续对着满脸求知欲的族人们讲解蚩尤和冶铁之术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王诩刚才编的,结合了他丰富的考古知识和对神权以及共产主义的理解,综合成的一个和谐友爱,为人类文明孜孜不倦披荆斩棘的感人故事。

第二十八章 故事大会——《神典》

第二十八章故事大会——《神典》

故事是根据史实加入感性和优美锻造出来的工艺品。

尽管王诩是一个考古学者,但是在编故事方面还是颇具天赋的,当年为了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考古和历史,王诩经常发表一些小文章,最后还混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网络博主。

全靠着他的文字天赋和编故事的水平。

他给‘逐鹿大战’新编的故事,是这样的。

不忍看着人类被野兽残骸的蚩尤从天界偷来了冶金之术,帮助人类铸造武器铠甲,来抵御野兽和灾害,但是没想到人类赶走了野兽之后,就变得贪婪起来,为了争夺权力而利用冶金之术互相残害,惊动了天界。

于是天界派出仁德的黄帝和睿智的炎帝来找蚩尤‘谈判’,诱发了一场‘冶金之战’,最终炎黄二帝生理,蚩尤意识到了冶金之术对于现在人伦不分,不懂道德的人间是巨大的灾难,甘愿协助黄帝和炎帝传授仁德和睿智,共同治理人间,重塑人间规则。

后世人对于冶金之术应该时刻抱有虔诚和畏惧的心态去使用和探究,每次都要祭拜一下蚩尤大神,反思一下冶金之术是连蚩尤这样的天神都无法正确掌控的力量,人类到底要如何使用他。

虽然王诩看似编造了一个神话故事,但是这个故事充满着寓言和更深层次的内核教育意义,虽然这一代的孤竹族人可能不太理解,只当成跟一个神话故事来敬仰。

但是他们的后代,从小在这种故事教育下,对于三观的塑造是有几大好处的,寓言故事是开启民智最有效的方式。

王诩将蚩尤的形象大转变,这样不但有助于后人对冶金之术的反思,更重要的是将蚩尤也当成人文始祖的一部分,而不会将他排斥在华夏文化之外。

蚩尤的九黎部落在考古界定性为东夷龙山文化集团,不管在文化意义上,还是人类分子学血统上,都是华夏文明的重要构成,可以说没有蚩尤的九黎文化,华夏文明的进程将会推迟一千年以上。

因为龙山文化是华夏文明最重要的发源地之一,从龙山文化遗址出土的文物考证证实了很多华夏文明独立起源的有力证据。

证实了华夏初期拥有冶铁提炼技术和打造技术,农畜驯养历史也重新定性了,而且更重要的是,龙山文化,有着全世界最先进,独一无二的‘黑陶’。

华夏以陶瓷闻名天下,功劳全部在于‘黑陶’传承。

黑陶:黑如漆,声如罄,薄如纸,亮如镜,硬如瓷。

而这项技术起源于4500年前的东夷部落集团,龙山文化群。

龙山此遗址发现的高达116厘米、口径44厘米的灰陶甗是迄今为止国内发现最大的一件‘蛋壳陶杯’最薄处仅0.3毫米,代表了当时制陶业的最高水平。

被世界考古界誉为“四千年前地球文明最精致的制作”。

黑陶技术像是最有利的粘合剂,将当时华夏文明几个起源粘合在了一起,铸就了后期华夏文明辉煌的根基。

至于‘逐鹿大战’的真相,其实就是东夷九黎集团和东羌中华集团一次火拼融合的结果而已。

也是龙山文化和仰韶文化一次融合碰撞,最后形成了华夏文化集大成者,二里头文化,也就是考古界疑似的夏朝。

王诩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将后世的科学,考古与神权融合,成为他以后立足的根本。

或者说,王诩准备把科学‘神化’。

后世人看似利用科学,掌握了万物的本质,但是却丧失了对自然和生命的那一份敬畏心,过度的自大终究会让人类自食恶果。

但是古人利用迷信和神权,来奴役万民,也是对自然和生命的一种亵渎,同样获得了惨痛的教训。

科学是具有着辩证唯物主义的理性,神权则是具有人文浪漫的感性,两者结合,是王诩认为最完美主义。

也就是那句‘野蛮其体魄,文明其精神’的另类写照。

不过看着一脸智障和神往的族人们,又看了看一脸若有所思的王离,王诩叹了口气,感觉已经看到了这条路的尽头。

路漫漫其修远兮啊。

王诩准备把神话故事好好编排一下,编写一部堪比《圣经》和《红宝书》的信仰之作。

名字都起好了,就叫做《神典》。

神者,引出万物,典者,从竹古文。

虽然损失了一把斧头,但是能够让王诩《神典》第一个故事出炉,还是很划算的。

听了王诩讲述蚩尤故事后的族人们,对这个之前一直厌恶的三头六臂铜头铁骨的蚩尤有了新的认识,以前只当成是一个和炎黄二帝作对的坏蛋,现在变成了一个需要崇敬的先祖。

尤其是拿着蚩尤‘恩赐’的斧头时,他们赶紧又充满了力量。

而王离则坐在木桩上,抱着半截斧头发呆,口中还念念有词的模样像是一个傻子。

“大帝,你对他施法了?”墨狼疑神疑鬼的凑过来。

“离我远点,你身上味道怎么这么大?”王诩捂着鼻子皱眉道。

“额?什么味道?”墨狼疑惑的在自己身上闻了下,然后吐了。

王诩嘴角抽搐了一下,对于他的嗅觉产生了好奇。

不过看着他身上的烫伤印王诩弄懂了,他身上怎么会这么大味道,昨天冶铁的时候他是转鼓风机最卖力的,在加上高温的烘烤出汗,也没洗澡,本来就有味道的身上,自然就更加难以描述的。

“附近就没有水源嘛?”王诩皱眉问道。

“最近的水源,可能就是往东十几里的背山那边的了,不过那边有一群猴子,会用石头砸人。”墨狼龇牙说道。

“你们还打不过一群猴子?”王离似乎回过神了,嗤笑道。

“是一群。”墨狼不忿的白了眼王离“而且那里的猴王都快有一人高了,国君说已经成精了。”

“快一人高了?”王诩也惊讶道“那确实稀奇,以后可以去看看,对了水源是湖泊还是河流?”

“应该是湖泊吧,我也只是早年跟着国君去过一次,不太记得了。”墨狼笑道。

“北山在什么位置?”王诩拿出地图问道。

墨狼看了一下指了一个位置“大概在这里吧,我记不太清楚了,大帝回去可以问问国君。”

王诩收起地图点点头“让墨甲他们留在这儿收拾一下,准备回去,我们继续往里面走走,看看能不能再猎只野鹿什么的。”

墨奎给孤竹国族人起名字很简单粗暴,按照天干地支的顺序拍下去,墨甲就是除了墨狼之外,族内第二勇士,也是刚才砍断了斧子的那个。

“我发现你对打猎很热衷。”王离架着金雕问道。

“废话,我不是对打猎有兴趣,我是对找粮食感兴趣。”王诩翻了个白眼。

“不,每次你提起打猎的时候,眼神是不一样的。”王离摇摇头。

“那也是对食物的兴奋。”王诩不以为然的摆摆手,带着墨狼等人往东走去,昨天去的是西边的森林,可能那边还是靠近人烟的地方,野生动物活动范围没有那么密集。

但是东边的森林就不一样了,这边的树木也明显比西边更粗壮高大,动物活动的痕迹也多了很多,才半个多小时,王诩已经踩到了两坨不明动物的排泄物,头顶鸟鸣的声音也十分刺耳。

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么多同类的金雕也十分亢奋,如果不是王离死拽着,它估计早就一飞冲天了。

“嘘。”帮着王诩把鞋子上排泄物弄掉的墨狼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敏捷的攀爬上旁边的一颗树上四处张望。

“有大家伙。”墨狼压低声音。

“熊罴还是老虎?”王离有些跃跃欲试。

“是犴达罕。”墨狼从树上跳下来“很大,我们可能猎不了。”

“犴达罕是啥?”王离和王诩同时面面相觑。

“额,就是一种山林巨兽,长得有点像是鹿,但是比马还要高,尤其是头顶的巨角,可以顶死一匹野狼。”墨狼手脚并用的形容了一下这个犴达罕,字里行间透露着激动和无奈“而且皮很厚,族里的长辈曾经评价过,犴达罕金石难入。”

“比马还高的鹿?不可能,难道是骆驼?背上有东西吗?”王离皱眉道。

“你还知道骆驼?”王诩有些惊讶。

“当然,咸阳宫内就有胡人进贡的骆驼啊,还有白色的呢。”王离笑道。

“这个动物不是骆驼,应该是驼鹿。”王诩说着皱起眉。

驼鹿这种生物,作为鹿科中最大的鹿,很多人以为是欧洲的特产,但是实际上在古代东北地区还是很多的,尤其是黑龙江严寒地区,甚至有一个民族专门饲养这种巨大的鹿,就是鄂温克族。

犴达罕就是从鄂温克族音译而来,但是按道理这个音译不应该现在就出现啊?

“犴达罕这个名字你是怎么知道的?”王诩问道。

“是上一代司马告诉我的,这林间所有的猎物名字,特征都是他告诉我的。”墨狼如实答道。

“真的猎杀不了?”王诩没有继续追问。

“因为没试过,所以也不确定。”墨狼犹豫道“而且犴达罕雄性性格凶悍,事关大帝安危。”

“我去看看是个什么东西,比老虎还猛?”王离有些不信邪,爬到树上拿着望远镜看了眼激动的都爆了粗口“尔母婢也!这么大的鹿?足有十五六石重啊!”

第二十九章 把肚子给我切开

第二十九章把肚子给我切开

王离对身形巨大驼鹿的惊叹,王诩没有太大的反应,因为他动物园里看过驼鹿,雄性六五六百公斤很正常,虽然是鹿,但是这个体重,看上去真的很吓人。

正常雄性驼鹿肩高能够达到两米四,体长两米五,体重超过一吨,而且还有一堆极具欺骗性的大角,甚至猛地一看比犀牛还要庞大。

王诩在背包里找了找,似乎没有什么能够远距离的攻击武器,杀伤力最大的就是电击棒和冲击钻了。

不过如果运用得当的话,洛阳铲上的探针刺穿驼鹿的头颅应该不成问题,当然,冲击钻更容易。

唯一的问题就是,怎么把探针和冲击钻刺进去。

以驼鹿的性格和体积,冲过来别说是人,就算是一只老虎也能直接被掀翻。

后世国外经常会有驼鹿在高速上跟汽车对撞的新闻,可见这个大家伙虽然是鹿科,但是一点都没有继承鹿科的胆小勄感和机敏,反而有点像是倔驴和憨牛。

“用你的雷神之力或者大力神之力应该没问题。”王离跳下树说道。

“有问题。”王诩挥挥手“能把它引过来嘛?”

“犴达罕性格恶劣,即便面对虎豹狼群也都是不死不休的。”墨狼吞了吞口水,有点怂的说道“所以为了大帝安危,咱们还是换个目标把。”

“在这儿挖坑。”王诩划了两个点。

“挖一个能装得下那个家伙的陷阱?”王离像是看白痴一样看着王诩“等你挖完天都黑了。”

“说你蠢你不信。”王诩翻了个白眼,让墨狼他们在地上挖了很多个直径十几公分,深二十公分的小坑。

因为是二十公分的浅土层,所以挖掘起来十分快速,不到十分钟,就挖了一地。

“记住,这个叫做陷马坑,不管是马还是鹿,它们的小腿都很脆弱,一旦在高速奔跑时被这种小坑陷进去,就会骨折,失去活动力,到时候不管它多凶悍,也是将死之物。”王诩拍了拍王离的肩膀“如果你以后遇上东胡骑兵,可以用这种方式防守他们的冲锋。”

王离嘴角抽搐了一下“听起来,效果不错。”

“如果下面埋着木刺或者铁刺效果更好。”王诩笑了笑,又将绳索绑在两棵树中间“不过为了安全起见,咱们还是得找个方便逃跑的地方。”

“我们可以躲在树上,然后慢慢射死它。”王离指了指旁边的树。

王诩点了点头“是个好主意,不过对我来说有点困难。”

“你们羡门没有攀爬神术?”王离问道。

“有是有,不过我们一般不需要攀爬,可以直接飞。”王诩笑道。

“飞????”王离再次瞪大眼睛。

最终在墨狼的跪求之下,王诩在一个族人的陪同下沿路返回,王离等人准备狩猎,以哨声为号。

王诩也知道自己留在那儿也是添乱,接受了这个方案,在跟着另外族人往回走五六分钟的时候,就听见后方传来一声沉闷的凄厉的鸣叫声。

如果找个形容词来形容过驼鹿的叫声,就像是驴和土拨鼠的结合体,不但穿透力强,音浪也很强。

驼鹿巨大的哀鸣声惊气林中无数飞鸟,王诩身子看到不远处窜出一群母山鸡,狂奔逃窜。

这一吼,倒是有一种虎啸山里的气魄。

随后驼鹿的惨叫声越发的激烈,不过只持续了几分钟就消失了,同时响起的还有哨子的声音。

王诩松了口气,转身往回走。

空气中的血腥气隔着老远就能闻到,原本就湿润的土地被鲜血滋润的更加松软了,王诩没有走进驼鹿的尸体,而是站在几十米外静静的看着那个头上插着洛阳铲的庞然大物。

真的很大,死去的驼鹿看着比活着的还要大,洛阳铲的探针刺穿驼鹿的后颈,鲜血染红了深驼色的皮毛和那一对巨大的鹿角,还在滴着鲜血,看上去十分震撼。

王诩都能感到旁边的族人牙齿在打颤,这可能是他们见过最大的猎物了。

“这家伙冲过来的时候,我还以为地龙翻身了,太吓人了。”王离半边身子被鹿血染红了,跳过来甩着手上的血。

“怎么弄回去是一个问题。”王诩看了下在场的人,除了他一共八个人,想要抬走这个近一吨的大家伙,确实有点困难。

“确实是个问题,要不就地烤了吧。”王离眨了眨眼。

“好主意。”王诩点点头,吩咐道“墨丁先去把墨甲他们叫过来,咱们先烤着吃点。”

身材瘦高的墨丁在族内就是负责侦查的斥候,点点头,像是猿猴一样在林间飞奔而去。

“做梦也不敢相信,我们能够猎杀一头犴达罕。”墨狼神情有些怪异。

“去附近看看有没有异常,血腥味太重了,我担心会引起其他野兽的注意。”王诩对着墨狼说道,然后指挥着其他人把驼鹿肢解了,生活。

林中的柴火虽然带着湿气,不过耐不住王诩有打火机,生起火堆后直接把半人高的巨大鹿腿架在石架上烘烤。

鹿肉倒是吃过不少,驼鹿倒是第一次吃。

专门负责剥皮的墨壬浑身赤裸,在肢解了驯鹿之后,整个人像是在血水里泡过一样,看着像是个血人,抱着一张同样血红的鹿皮,笑的露出一口白牙,真的很吓人。

“辛苦了辛苦了,有了这身皮毛,至少可以给族人添置几件皮大衣。”王诩对着墨壬笑道,

对于王诩的夸奖,墨壬欣喜若狂,嘴咧的更加夸张了,拖着鹿皮就要跑过来,吓得所有人都躲开了,即便他们对卫生问题没有太大要求,但是也不愿意和一个从血里捞起来的人靠的太近。

墨壬抱着鹿皮委屈的到了另外一边,可怜兮兮的看着他们。

“为了表彰你的额外付出,回头我给你做一个帽子。”王诩瞥了眼被割下来的巨大驼鹿头,又看了看墨壬现在的状态,感觉他应该可以完美cos德鲁伊。

虽然不知道帽子是什么东西,但是听到王诩要赏赐他东西,墨壬脸上的委屈一扫而光,跪在地上谢恩,其他族人则满脸羡慕。

驼鹿肉的味道比野猪肉要好很多,尤其是烤出来的,虽然没有调料,但是味道让王诩都眼前一亮,饿了一天吃采集了果子吃的人早就饥渴难耐,等王诩切好他吃的那一块儿之后,一拥而上向那只巨大的鹿腿。

“只能吃烤熟的。”王诩皱着眉扔过一把小刀,让墨狼切分烤熟的部分。

王离则显得优雅多了,拿着王诩送给他的钢叉还有那把自己的随手匕首,切割着鹿肉一脸津津有味“美哉,这犴达罕巨兽之肉果然别有风味,比我以前吃的鹿肉都要鲜嫩。”

“辛苦你这个大公子跟我们一群野人茹毛饮血了。”王诩打趣道,把剩下的一点喂给金雕。

“你这个羡门中人都下凡了,我一个公子吃点生肉算什么?再说这不是烤肉嘛?”王离笑呵呵的说道“不过你的炼火之术是跟谁学的?”

“自然是燧人氏啊。”王诩笑道。

“有没有故事?”王离眸子一亮。

“现在还不是讲故事的时候。”王诩摆摆手,从包里拿出两个杜蕾斯,套在了自己的运动鞋上。

之前踩到排泄物的惨痛经历让王诩十分心痛,毕竟在这个时代,应该没有什么比自己脚上这双运动鞋更舒适了,他还想多穿几年呢。

好在有避孕套这种便携式多功能神器,作为一个经常混迹在荒郊野外的工作人员,这是必备的装备。

给鞋子加上了安全措施,让王诩倍感心安,大步的踩着被驼鹿血染红的土地走过去,看着驼鹿剩下的骨肉。

被剥皮肢解后的驼鹿同样庞大,犹豫身子是在太大了,小刀很难切割开。

被奖赏了一整只小腿的墨壬凑过来狗腿道“大帝想要做些什么?交给我就行了。”

王诩指着鹿身“应该抬不动吧。”

“要是等墨甲他们都来的话,应该可以抬得动。”墨壬也有些拿不准,毕竟他们从来没有猎杀过这么巨大的猎物,昨天的马鹿也才三百多斤,三个人抬着并不费力,六个人轮班抬十几里回到部落没有问题。

但是眼前的这只驼鹿光身子可能就有六七百斤,这可不是再加三个人就能轻松抬走的,更别说今天的路程比昨天还远。

而且要是只带走一点,真的太浪费了,一想到族里那群骨瘦如柴的族人,王诩就更不敢浪费了。

但是想要都抬回去,一定会耽误行程,而且马上就要傍晚了,太阳下山之前要是赶不回去,在这座森林中真的很危险,即便王诩手里有着指南针和手电筒,也不敢保证能够带着他们走回去。

而且墨狼还在几百米外的地方,发现了野狼群的痕迹。

就在王诩思索的时候,突然瞥见因为吃的太饱而躺在石头上感叹人生的墨狼,他吃撑的肚皮给了王诩灵感。

“把肚子给我切开。”王诩对着墨壬喊道。

“啊?”墨壬手一抖,手中那个被他啃得油光发亮的骨头掉在了地上。

第三十章 规矩:女娲和伏羲的爱情故事

第三十章规矩:女娲和伏羲的爱情故事

正常哺乳动物的内脏和骨头,会占据体重的五分之三,其中内脏的重量就可能占据五分之一,当然,内脏也算上体液重量了。

后世品种比较好的肉食猪,牛,出肉率也就百分之四十五左右。

而且内脏虽然也是肉,但是跟纯肉相比,在没有任何调料和烹调技术的情况下,大部分内脏的味道都不会被人接受,但是这些内脏对于肉食动物,是有着致命吸引力的,是当诱饵的不二人选。

内脏浓郁的血腥味(对个别物种而言是腐臭味)对于肉食动物的吸引力相当于咖喱对于阿三的吸引力,辣椒对于湖南银的吸引力。

“这里,把肚子切开,内脏都清理出来。”王诩指圆鼓鼓的肚子说道。

墨壬没有多问,接过瑞士军刀再次开始解刨工程。

墨壬是一个合格的猎人,不但会打猎,更会解刨猎物,在王诩没来之前,他都能靠着不算太锋利的骨刀和石刀剥开一张完整的兽皮给族人做成衣服。

现在手中有了利器,更是如鱼得水,虽然驼鹿皮糙肉厚,但是耐不住墨壬刀工刁钻,三下两下就将驼鹿的肚子划开了。

内脏像是山体滑坡一样从裂缝中流了出来,场面让人不忍直视。

“传闻鹿心有仙灵之气,鹿肝为明眸神物,就这么浪费了?”王离倒是津津有味的凑过来观看,嘴里还在嚼着烤肉。

王诩本来没感觉恶心,但是被王离恶心到了。

他上辈子见过最牛的就是医学院的朋友了,对着各种生物的尸体吃盒饭什么的,简直是刷新他的三观,但是没想到王离小小年纪,口味就如此之重。

“谁说要浪费了,鹿心可以拿回去吃,鹿肝就算了,有点大,你要是喜欢就切一块。”王诩捂着嘴离开,现在空气中不止有血腥味了,还有别的味道混杂了。

“鹿鞭。”王离眼神直勾勾的盯着某处。

“你要是不怕盛阳而亡,也给你带走。”王诩白了他一眼。

“可惜了,如此巨物。”王离莫名的低头叹了口气“在这蛮荒之地,耶耶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啊,你们族里的女人长得都太丑了,就一个墨怜还能看。”

“我劝你还是想一下怎么好好活着吧。”王诩微微挑眉,轻嗤道。

“哦,我懂了。”王离眨了眨眼,露出一个猥琐的笑容。

王诩白了他一眼,让躺在石头上晒太阳的墨狼起来干活,把之前的陷马坑都挖的大一点,深一点,埋上骨刺和木刺,用树枝和树叶遮掩,做成陷阱,再让墨壬把内脏什么的都扔进去。

“你还真是一点都不浪费啊。”王离轻笑道“运气好的话,明天我们来的时候,下面应该就有收获了。”

“可惜这边没有挖到矿。”王诩有些遗憾。

“别贪得无厌了,能发现一处铁矿就是你的大造化了,你还真以为这蛮荒之地遍地是金啊?”王离翻了个白眼。

王诩懒得跟他解释东北地区矿产资源有多丰富,看着赶过来的墨甲他们大快朵颐的吃完了另外一条鹿腿后,让他们收拾一下返程。

两条驼鹿腿,足有两三百斤,撑得他们都翻白眼,要不是王诩阻拦他们,他们很可能集体撑死在这里。

这些从未吃饱过的战士们,第一次能够如此放心大胆,敞开肚皮的吃一顿,让他们生平第一次知道,人吃东西还可能撑死。

因为在他们的人生字典里,就没有‘吃撑’这个概念。

落后限制了他们的想象力,让人心酸。

回到部落时,太阳刚刚下山,所有族人都聚在村口,像是嗷嗷待哺的雏鸟等着他们,满脸焦急。

因为墨狼他们从来没有这么晚的回来过,而且这次出去的是族内全部的青壮,万一真的出了什么问题,那将是灭族之难。

“大帝要不要沐浴更衣?”墨怜看着所有族人都满身血渍,关切的问问道。

“我倒是还不需要。”王诩摇摇头“族里的水不多了,还是留着食用吧,等过两天我们就走了。”

墨怜意味深长的看了眼王诩,欠身行礼去给族人安排烧烤了。

“屠檀走了?”王诩在后山找到正在打磨车轮的涂山娘子,这次她身边多了一个娇小的身影。

“大帝。”涂山娘子放下磨具就要行礼。

“起来吧。”王诩摆摆手,检查了一下车轮感叹道“不愧是欧冶子后人,鬼斧神工啊。”

“大帝抬爱了。”涂山娘子弓着身子说道“只是一些粗浅的打磨之术,木工马车并不算是我们的精通,如果有足够的铁料,青铜马车一定更能够满足大帝的要求。”

“林间路难走,得修改一下图纸了,你们什么时候走,我看看时间充裕嘛。”王诩问道。

涂山娘子还没反应过来,旁边的哑儿就已经跪下,不卑不亢的说道“恳请大帝恕罪,收留我们母子。”

王诩看了眼哑儿,又把目光放在涂山娘子身上。

涂山娘子也连忙跪下“恳请大帝收留,之前是罪臣莽撞无知。”

“决定好了?”王诩眯起眼“迁徙之徒路茫茫,而且前路未知若何。”

“但是中原战事一定,我们六国遗民除了为奴为婢残喘苟活之外,别无他法,还不如跟随大帝去看一看那未知的若何。”哑儿的声音清丽,透着一股不似他娇小身形的坚毅。

王诩玩味的看着这个不过十三四岁的孩子,心中越发的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教育,能够教出这样的心思沉稳且聪颖的孩子,不过如果他开口问了,就显得很掉价了,轻笑道“你倒是看得清楚。”

哑儿跟母亲对视了一眼。

涂山娘子微红的眸子里闪烁着犹豫,最后轻轻点头。

“臣等知道大帝对吾等身份有疑惑,我娘的身份确实是欧冶子后人,舅父为齐国上卿徐夫人,而我。”哑儿的声音戛然而止,似乎在整理复杂的情绪,说出身份对于他来说应该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

“算了,我不是对你们的身份有疑惑。”王诩摆摆手,他不愿意强人所难“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孤竹国的族人,生死与共,荣辱相依。”

哑儿诧异的抬起头看着王诩。

夕阳最后一缕斜晖仿佛在王诩身上渡了一层神光,无比刺眼和伟岸。

“多谢大帝恩泽!涂山氏必然为大帝鞍前马后,刀山火海!”涂山娘子一个头重重的叩在地上,声音带着颤音。

“你们确实得经常刀山火海,要不然怎么冶金?”王诩轻笑道,听着广场那边传来的哨声笑道“去吃饭吧,今天猎到了一只巨鹿,你们肯定没见过。”

哑儿再次叩谢王诩之后,扶着母亲起身。

王诩坐在石头上,看着旁边一副用树枝做成的简易‘圆规’,开始构思《神典》的下一个故事要怎么展开了。

圆规这个东西最早的记载就是《史记·夏本记》载大禹治水“左凖绳,右规距”。

在甲骨文中,已有规、矩二字,当时称为“规”,即今日的圆规,《周礼·考工记·匠人》记载:“匠人建国,平地以悬,置槷以悬,视以景。为规,识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昼参诸日中之景,夜考之极星,以正朝夕。”。

山东嘉祥武梁祠内有“东汉伏羲女娲砖刻像”,其中女娲执规,伏羲执矩,这里的规是古式梁规,形状与甲骨文“癸”的字形相似。

规矩方圆是华夏文化的根源,所以这个故事一定得编的精细一点,至少不能借鉴伏羲女娲兄妹骨科这个版本,虽然说真爱没有对错,但是近亲繁衍确实是禁忌,这跟伦理没关系,是生理上的为后代负责。

而且女娲最早的形象是华夏先民为了祭奠母系社会对人族功绩而衍生的一个宗教神话形象,

神话自然是二次加工的产物,但是在神话中也可以找到人类进化的规律,而寻找的途径,就是通过考古从出土文物文字以及结构中寻找。

女娲这位大神毫无疑问是最为人熟知的天神,因为她是人族之母,捏土造人的故事华夏人尽皆知,尽管达尔文进化论出现了,依旧不妨碍华夏人祭奠这位人母先祖。

但是女娲到底象征着什么一直被学术界探讨着,关于女娲的身份有很多,众说纷坛但是没有定论,不过唯一所有人都认可的就是,女娲是代表着人类母系社会中生殖崇拜图腾而衍生的宗教形象。

所以从这方面来看,女娲确实是‘人族之母’。

所以女娲是作为母系社会的综合符号被封神的。

而把女娲实体化为人首蛇身,最早是出现在《楚帛书》中,同时还有第一次出现在历史上的大神伏羲,把女娲和伏羲写成兄妹,而且都是人首蛇身。

但是《楚帛书》是楚系神话,而楚系神已经距离上古几千年的时间,父系社会早就成为主流观念,而父系社会的生殖崇拜,就是蛇,所以在溯本求源的编写神话时,一定会放大父系氏族的重要性。

在远古生殖崇拜中代表女性的应该是‘青蛙’,因为在华夏新石器时期,仰韶文化群出土过大量有关‘蛙纹’的陶制文物,可见蛙纹在当时是十分重要图腾,而这个时期刚好是人类结束母系社会初步进入父系社会的时代,母系社会的影响力还在。

青蛙为女性生殖崇拜从人类学观点来看原因有三:

其一是蛙大肚如孕妇且非常多产,因而成為生殖崇拜象征。

其二是蛙鸣变化与雷雨干旱等都有关系,被认为具有操纵天气的神秘力量。

其三是蛙的叫声与婴儿哭声类似,也引发了大脑洞先民的一些想象。

后期神话编写中也沿用了这一设定,比如熟知的嫦娥原型就是金蟾。

《山海经》中记载了,帝俊跟羲和在汤谷生了十个金乌太阳,跟常羲在蟾宫,生了十二个月亮金蟾。

而金乌是楚国图腾,鸟类蛇类图腾都是男性生殖崇拜结果。

出土东汉嫦娥奔月画像石拓片中就刻画了一个人首蛇身的神女飞向月亮,月亮中有一只蟾蜍。

女娲和伏羲,自然也是一个人类进化中比如的融合过度,虽然肯定伴随着改革和融合的矛盾,但是最后华夏还是顺利的合二为一了。

所以伏羲跟女娲的故事,也要编的和谐友爱,最好是编织成母系氏族继承者和父系氏族继承者,相识相爱发生的一段被双方父母不认同,最后用真情实感改变父母想法,得到祝福,功德圆满,辗转緾綿惊心动魄的爱情故事。

教育后人真爱也得守规矩,别动不动就为了爱情寻死觅活的,不但对自己的人生不负责任,对亲人更加不负责任。

这个故事得先讲给王离听一听,重塑一下这家伙有点扭曲又幼稚的亲情观和人生观。

第三十一章 知恩图报

第三十一章知恩图报

人类喜欢八卦是很久远的事情了,可以追溯到人类刚刚形成部落时,人类发现,人与人之间交互信息的重要性,所以人类对于信息就有着特殊的执着感。

而八卦,就是信息的一种,或者说是窥私癖,尤其是在人伦之事上。

王诩给满脸八卦的王离讲述了女娲和伏羲为了追寻真爱逃下凡间,创造了人类,并且传授人类的生存技能,但是却打破了凡间平衡,结果给凡间造成了灾难,后代中炎帝的后裔共工在治理人间水利上与黄帝后裔颛顼产生了矛盾,最后一怒之下撞断了不周山,造成了天陷大洪水。

女娲为了拯救人类舍身补天,回到天界受罚,而伏羲则在创造出八卦,人伦,重新制定了完整的规矩,让人族回归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和谐社会后,追随女娲一同回天界受罚的凄美爱情故事。

“人真的是女娲大神捏土而造?”听完故事后,王离一脸严肃的看着王诩。

只要是有智慧的人类,都会对‘我从哪儿来’这个问题有着迷之好奇和执着。

“女娲大神取五色土补天,为了救人类,所以在某种角度来说,人确实是女娲捏土而造,因为要是她不捏土,人就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王诩给了一个偷换概念的答案。

因为他既不能解释达尔文进化论,又不能完全的否认神造人伦,因为人类的文明等级太低了,根本无法完全解释‘从哪儿来’这个问题。

所以王诩准备把这两个区分加糅合,进化论的事情就交给科学,神造人论的事情就交给信仰,毕竟生理和心理都是组成人类的重要部分。

“那为什么天神不能结婚?”王离又问出了另外一个问题。

“天神都是独立的。”王诩说道“能够互相牵制,但是不会互相影响,但是如果两位天神结合了,那么这个牵制的平衡,就会坍塌。”

王离皱起眉“天神也有争斗?”

“不然不周山是怎么倒得?天是怎么陷的?”王诩手里弯着圆规轻笑道“不过你关注的不应该是这个吧。”

“我知道,守规矩很重要。”王离点点头。

“守规矩固然重要,不过更重要的是,你的生命是你母亲十月怀胎,从身上掉下来的肉,于情于理都要好好真爱生命,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要做愚蠢冒险的行为。”王诩笑道。

“哦。”王离似乎并不感冒“我还是想知道,女娲和伏羲大神都是人首蛇身嘛?那为什么把我们捏成两只脚?”

“神灵无形,变幻莫测,至于人首蛇身,最开始是从荆楚那边传来的说法,荆楚信奉太一为至高神,太一就是商朝成汤,但是楚人觉得自己是颛顼,祝融后裔,为凤凰之子,但是春秋之后,楚庄王当了霸主之后,觉得凤凰图腾跟其他中原诸侯重合的太严重了,想要弄点独特的,于是就用上了荆楚之地另外一种图腾,就是蛇图腾,并且把伏羲尊为太一先祖,这样就有了伏羲人首蛇身说。”

“这样荆楚蛮子的辈分,好像比我们秦族高了啊?”王离愣了下,有些愠怒的说道。

“谁让你们吃了没文化的亏呢。”王诩轻笑道“你看的那些《山海经》或者其他史料,大部分应该都是荆楚人写的,因为蛇图腾一直都是南方文化的主流崇拜,夏商周都是尊鸟图腾的。”

“楚蛮子其心可诛啊。”王离冷嗤道“不过这么多年好像确实荆楚出了不少人才,而且文化方面也挺有影响的从,尤其是楚国的冶金和建筑技术,不过现在都是我大秦的东西了。”

王诩笑了笑,看着外面渐渐熄灭的篝火“早点睡吧,明天还有别的事情了。”

“你再给讲一讲女娲大神是怎么捏土造人的呗,我跟我小妾....”王离饶有兴致的追问。

“睡觉,不要想着亵渎神灵,上一个亵渎神灵的帝辛下场多惨你应该知道。”王诩冷哼道。

“额,帝辛下场惨主要是周人编排的,我们秦族还是很认可帝辛的功绩的,要不是帝辛远征东夷派出了主力部队,箕子和微子叛变,周人也不可能偷袭朝歌成功。”王离不忿的说道。

“你们秦族对这段历史有记载?”王诩微微挑眉,有些惊讶。

“当然,秦族还是知恩图报的好嘛,先祖飞廉恶来宁死不降周贼。”王离满脸骄傲的说道。

王诩笑着点点头。

就当秦非子当年给周孝王养马是卧薪尝胆吧,如果这么算起来,秦族秦庄襄王灭了东周,也算是给故主商朝报仇了啊。

这么一看,秦族还真是知恩图报呢。

.............

知恩图报,这个典故就出自秦国,所以秦族之人对于这四个字尤为重视。

尤其是君恩,更是肝脑涂地,舍身忘死都难以报答的天恩。

历代秦王对王家都是恩宠倍加的,所以王家几代在秦国都是长盛不衰,唯一一个蒸蒸日上的大家族,所以王家的家训第一条,就是忠诚。

对秦王的忠诚。,

但是当忠诚成为一把自裁之刃的时候,人总会动摇的。

王贲自问,不管是父亲王翦还是自己,甚至是那个不争气的儿子,对大秦都是兢兢业业,没有任何私心杂念的,他们既不结党营私,也远离权利中心,一心为秦王分忧。

但是即便如此,依旧没有温暖帝王那颗冰冷无情的心。

自从得到王离被人设计失踪之后,王贲一直处于极度纠结的状态中,辽东太大了,辽东太荒凉了,不管往东南西北那个方向走,不走个几百里都难以看到人烟。

尤其是那些一望无际的森林,让人望而生畏。

迷失在这里,几乎是九死一生吧,尤其是在那个傻儿子已经抱着必死的决心时。

作为一个严父,王贲从小就没有给过这个儿子好脸色,处处打击他的积极性,活生生的将一个聪慧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只知道领着狐朋狗友,耀武扬威的纨绔。

但是这样的结果,是王贲满意的。

因为王家的荣耀已经到头了,再往前走,就是死路了。

即便王家再得王上恩宠,也绝对不会容忍王家后继有人。

但是王贲没想到,即便他已经愿意用一个傻儿子当成代价,依旧换不来王上的信任。

丧子之痛和王上背信的双重打击之下,在加上辽北的山风侵袭下,王贲这个山一样雄壮的汉子终于病倒了。

两君对峙之时,大将病倒,这是一个十分可怕的事情。

李信这两天已经杀了三名军医了,还未开战,已经宝剑已经沾了自己人的血,是很不好的兆头。

但是李信管不了这些了,每天眼见那座看似坚不可摧的辽阳城,都让他十分抓狂,唾手可得的封君之功却因为主帅病倒而拖延,让他愤怒狂躁。

但是即便这样,他也不敢提起越俎代庖,代替王贲指挥大军之事,所以他只能等。

“将军,大将军的病已经引起士兵们非议了。”李信的亲兵李倓捡起被扔了一地的瓜果,小声说道。

闭目养神的李信猛然睁开眼“什么事儿?”

“有人说,此地乃燕都龙脉之所,有先祖庇护!”李倓贼兮兮的凑过来。

“哪个不开眼的在这个时候妖言惑众?找出来,军法裁办!”李信脸色铁青的低吼道。

“找出来的事情不需要咱们操心,自然有大将军的人负责。”李倓笑了笑“不过我倒是觉得无风不起浪?”

“你小子什么时候也相信这些故弄玄虚的巫蛊鬼神之说了?”李信瞪了眼他。

“天道昭昭,玄之又玄啊。”李倓压低声音“将军可知道,韩非子也才能进提到‘客有教燕王为不死之道者’”

“韩非?”李信微微挑眉,这个名字在秦国也是禁忌之一,却是李信最为推崇之人。

“是啊,相传燕齐之地多有福天洞地,邹衍梦遇仙人传授,开智而创阴阳家,将羡门之术正式传播,当年燕惠王说他妖言惑众把他下狱后,六月降霜飘雪,引得仙人动怒之事,就在十几年前啊。”李倓满脸庄重的说道。

李信疑神疑鬼的看着李倓“你什么意思?你是说燕国有人下了巫蛊之术给大将军?”

“很有可能,要不然您说,大将军前天还吐气若龙的,怎么一转眼就病倒了呢?还如此严重。”李倓说道。

李信眯起眼,思索了一会儿“大将军病倒确实诡异,而且已经杀了三名军医都没有头绪。”

“我麾下有一名亲信,曾经在燕国流亡时,得遇见过羡门高誓。”李倓贼兮兮的说道。

“嗯?”李信眸子一冷。

“他能够找到羡门中人,来给大将军看一看。”李倓小声道“假设大将军真的好转,调养身体之时,正是将军建功立业之时啊,对吧,要不然这么拖下去,大将军不知何时才能转好。”

李信犹豫了一下,最后点点头“去安排吧。”

李倓应了一声,跑出军帐。

“羡门高誓?”李信暗自嘀咕。

第三十二章 在下方仙道,卢生

第三十二章在下方仙道,卢生

《史记·封禅书》∶宋毋忌、正伯侨、充尚、羡门高都是燕人,为方仙道,形解销化,依於鬼神之事。

由于燕齐在春秋战国时期独特的地理位置,能够接触到很多原生态的宗教文化,也能接触到当时主流的学派文化。

其中以稷下学宫中的邹衍为首,将很多华夏原始的宗教元素结合了当时诸子百家的哲学元素,最后揉揑成一派,兼具神学和哲学的流派,阴阳家。

他创立的五行说、“五德终始说”和“大九州说”一直被华夏皇权沿用,同样也成为了道教出现的雏形。

相传邹衍活着的时候,因他“尽言天事”,当时人们称他“谈天衍”,又称邹子。

自阴阳家出现之后,燕齐之地就出现了大量阴阳家的分支派系,甚至都蔓延到了荆楚之地,融合了楚地的巫蛊文化。

同时也出现了一批‘羡门高誓’,称自己为得到仙人,有长生之法和断天之术,这些人也自成一派,称自己为方仙道,在燕齐之地‘隐居’,在燕齐贵族阶级间游走获益。

卢生,就是隐居在燕国的方仙道的羡门高誓传闻已经七十七岁了,容貌依旧保持如少年,就靠着炼丹,但是由于神出鬼没,燕王寻找多年也未果,但是如今却出现在了秦军的军营大帐之中。

李信看着面前的挺拔男子,他面白无须,容貌英俊,但是却有一头白发,一身月色长袍将他挺拔的身姿显得确实有些缥缈出尘之气。

“阁下当真七十有七?”李信满脸怀疑的问道。

“时光如隙,岁月无辜,七十有七只是俗岁。”卢生微微一笑“我观你眉目有些眼熟,你可是李宗后人?”

李信大惊失色“你见过我老祖?!”

“你跟他长得很像。”卢生笑的越发高深莫测。

“哼,我李家乃是秦国勋贵,你莫要弄虚作假,故作神秘。”李信回过神,冷声喝道。

“我来看一看。”卢生面带笑容的绕着李信转了一圈“你生辰乙丑,丁亥,癸亥,辛酉可对?”

李信惊得从座位上站起来,瞪大眼睛说不出话。

“离卦,象火,主心。”卢生又拿出六爻算了一卦“你近期气血充盈,眉心有煞,心气难平但是实则气血不足,是否经常双目发白?”

李信倒吸一口冷气,单膝跪在地上低下头沉声道“俗人无理,还望仙师海涵!”

“若不藏气于神,你迟早将气血虚盈,直接影响命格,你命中本有封君之德,但是人干不足,封君难以,若是不改,后世子孙也会波及气运。”卢生摇头笑道。

“恳请仙师赐法,小子愿付出任何代价!”李信冷汗直冒,因为卢生说的分毫不差,最近他确实经常感觉到双眼发白晃神,有时候还会气虚,但是体内血气充盈不衰,十分怪异。

“你我暂时无缘。”卢生摇摇头“不过我送你一张符咒,你在子时阴阳交汇时焚烧吞噬,会有山鬼暂时封你气血之难。”

李信恭敬的接过卢生递过来的符咒,细心的收好后,要把卢生引入上座。

“为此次出山是受到东君所托来解大将军之难的。”卢生没有动,开口说道。

“大将军?”李信一怔,看来眼旁边的李倓。

李倓满脸羞愧“仙师不是我请来的,是自己找来的,我们刚走出军营,就碰见仙师了。”

李信恍然大悟“难道此地真的有妖鬼作祟?”

“大将军将星高照,本不会被此地阴灵所扰,但是伐木三千触怒了柳仙,虽然不会伤及大将军性命,但是对大军有害,东君特派我来助大军一臂之力,度过此难。”卢生笑容温煦。

“东君?是?”李信小声问道。

“知晓此事对你无益。”卢生笑的。

李信讪笑着点点头,领着卢生向着王贲大帐走去。

因为王贲病重,主将大帐被层层保护着,王家军的精锐都守护在大帐之前,密不透风,针孔难入。

“李将军。”负责值守的门客王怀听到传讯,走出来疑惑的看着李信。

“王副官,大将军有所好转嘛?”李信客气的问道,虽然王怀只是一个什长,但确实王家心腹门客,被赐姓王,可见王贲对此人的信任。

“有劳李将军观念,将军还未转好,高烧不退。”王怀满脸担忧。

“我又找来一位,额,医师想要给大将军看看。”李信说道。

王怀看了眼卢生,微微皱眉神情有些不悦,之前来的军医虽然没有治好,但是至少看着像是个医生,但是这个一头白发的小白脸算是怎么回事儿?

“王副官不要误会,我请来的这位不是一般的医师,也不必惊扰大将军,只需要远远一观即可。”李信连忙解释道。

王怀皱着眉看向卢生,忽然目光一怔,神色大变,但是马上就恢复如初,笑吟吟的对着李信拱拱手“有劳李将军挂心了,诸位请随我来。”

王怀态度的变化让李信对卢生越发的敬佩,果然高誓就是高誓,不用说话凭借气势就能征服他们这些凡人。

走到大帐之时,李信突然发现卢生旁边的那个带着斗笠的随从也跟了进来,皱眉不悦道“军营重地,随从下人就不要跟着进来了,我会好好照看仙师的。”

“一起进来吧。”这时王怀出声说道。

李信微微一怔,有些诧异的看着王怀,这个家伙平时不会这么好说话的,就算是他在求见大将军的时候也都百般推辞,怎么今天这么好说话,难道真的是因为高誓光环??

“李将军再次稍作休息,我带着两位医师去内帐给大将军看病。”王怀吩咐了手下招待李信后,带着卢生和那名随从穿过两层重兵把守的中帐,到了内帐。

内帐除了门口两个身材高大的铁甲守卫之外,空无一人,而且鸦雀无声。

王怀脸上的表情也瞬间变得焦急和警惕起来,转身冷冷的看着卢生旁边的随从“二位到底是何人!”

“将军莫急,大良造并无差池,我是来送信的。”随从摘下斗笠,露出一张普通的国字脸,正是屠檀。

“公子派你来的?”王怀脸色大喜,不过马上又警惕起来“你不是我们王家的人。”

“在下是山林野人,乃是羡门臣属,大良造被我家高誓所救,并且算到了大将军有难,特遣吾等来相助,顺便为大良造报平安。”说着屠檀拿出王离的佩玉递过去。

“公子。”王怀接过佩玉眼眶发红,然后又疑惑的看着屠檀和卢生“羡门高誓?”

“在下方仙道卢生。”卢生笑吟吟的点头道。

“卢生?”王怀瞳孔猛缩“可是从东海方壶得仙人容颜永驻术长生的卢生?”

“将军听说过我?”卢生笑容不减。

“在下道家黄老子弟,王怀。”王怀行了个道家礼。

“哦?原来是同宗师兄。”卢生笑容更甚。

“不敢高攀。”王怀笑的疏离“两位既然是来送信的,可以把信交给我了。”

“我是来给大将军看病的。”卢生笑眯眯的说道。

“阁下的药已经送到了,至少将军的病已经好一半了。”王怀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接过屠檀递过来的布包,转身进了内帐。

“竖子无谓啊。”卢生轻笑着摇摇头,转头看着屠檀。

屠檀轻哼一声,看了看守在门口的两个铁塔般的守卫,拉着卢生到一边的木桌旁坐下,毫不客气的拿起上面的瓜果咬了一口“能带着你进到这里已经是天大的荣幸了,你以为大将军是燕王喜那样的愚蠢之辈?一听到你方仙道的名头就激动的打摆子?人家可是百年大家族,什么样的高誓没见过?”

“中原那群骗子怎么跟我们方仙道比?”卢生轻哼道,也抓起一个瓜果咬了一口“不过我更好奇你家大帝,到底是从哪个羡门出来的?”

“你就不怕见了我家大帝现了原形?”屠檀冷嗤道。

“你越是这么说,我越是好奇呢。”卢生勾起嘴角,桃花眼中闪过一丝贪婪“能拿出那种仙家宝瓶,到底是出自那家?”

“劝你安心坐好你的隐士,不要动歪心思,以你那点弯弯道道,拿出去小心送了命。”屠檀嘲笑道。

“愚人,总有一天你会知道,我的这点弯弯道道有多厉害。”卢生白了眼屠檀。

第三十三章 中原太小,建不成他要的天下。

第三十三章中原太小,建不成他要的天下。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即便是矿泉水瓶这等宝物在灯光下熠熠生辉,折射出让人迷醉的光晕,依旧不能够吸引伏案看信的王贲。

因为在他眼中,这封信要比那个可能价值连城堪比和氏璧的宝物更加珍贵,因为这是自己傻儿子的平安信。

尽管这封信是用王贲从未接触过的‘白帛’书写的,上面的染料也格外的透亮墨黑,但是都不能够引起这位百战大将的涟漪。

在战场上,对未知而无畏,是成为一个将军的必备素质之一。

王贲摩裟着触感极好的‘白帛’,一字一句的认真看了很久后才抬起头,看着盯着矿泉水瓶发呆的王怀“羡门,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王怀身子一颤,回过神连忙达到“当年齐桓公设立稷下学宫,聘请天下名士入宫,一时间百家争鸣,无数天马行空的学问在互相碰撞中,成就了一个时代的变革。”

王贲点点头“有羡门中人?”

王怀摇摇头“墨家不近鬼神,儒家敬鬼神而远之,法家不惧鬼神,唯有道家,名家还有史家对于鬼神之说感兴趣,但是一直将鬼神与先祖类比,想要引先贤之说,安现世之法,直到邹衍的出现,家师曾经说过,邹衍的想法,是最接近自然,却超脱自然的存在。”

王贲皱起眉“季真先生都如此推崇嘛?”

“家师本就是黄老派,对于鬼神自然之说颇感兴趣,所以和邹衍相交莫逆,邹衍接上古传闻,在周朝五材论和道家五行学的基础上,将王朝更替排列为相克的自然大道,并且沿用了孤本《禹贡》中地有九州,别处五行,将大地分为九州,五行相克在九州发生影响转换。”王怀解释道“在当时,这个学说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同时也将阴阳家名声大噪,更是深得齐王欢喜。”

“为什么?”王贲皱起眉,似乎察觉到什么异样。

“因为五德相克,王朝更替是自然,若王上失德,彼可取而代之。”王怀叹了口气“当时齐桓公荣登霸主欺压周天子之事,一直被各国诟病,但是五德论一出,那些质疑的声音似乎就弱了下来。”

“哦。”王贲眯起眼,瞬间领悟了。

当王朝更替成为自然,那么各国攻伐也就有了合适的借口。

毕竟‘失德’这个概念太过模糊了。

“阴阳家兴起之后,迅速被墨家和杨朱学派攻击,虽然在各国有很大的影响力,但是大多数人不愿意接受这种说法,所以阴阳家并未壮大,只是在学术界变得十分重要,包括后来吕不韦的杂家,韩非子的说法都借用了阴阳学派的东西。”王怀说完后叹了口气“不仅如此,燕齐各地的一些小学派也因为阴阳家,而慢慢走上了另外一条路,由小说家和农家掀起的一阵信奉鬼神的热潮,尤其是在荆楚之地,前些年风靡的《山海经》就是在哪个时期出现的。”

“妖言惑众。”王贲冷哼道。

“将军慎言。”王怀紧张的说道“神鬼之说自古有之,连师祖老子都不敢尽言其过,即便墨翟如此鞭笞鬼神之人,也留有一线,所以宁可信其有吧。”

“你可见过此物?”王贲抿了抿唇,指着矿泉水瓶问道。

“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王怀脸突然有些潮红“如此巧夺天工之物,真的不似人间之物。”

“离儿说是那位羡门子弟从羡门带出来的,还说那位羡门子弟,是殷商大帝降世。”王贲背起手,盯着矿泉水瓶。

“殷商大帝?”王怀突然倒吸一口冷气。

“离儿还说他所在的地方,是殷商遗民,孤竹古族。”王贲目光坚毅“你觉得有几分可信?”

“光凭这两物,就有十成可信。”王怀毫不犹豫的点头道。

“若真是殷商大帝降世,那天界是要与我大秦为敌?”王贲冷漠的笑道。

“公子还说了什么?”王怀也顾不得君臣礼仪,追问道。

“给我分析了一下,王家在秦国的局面和敌人。”王贲脸上露出笑容“虽然肯定是高人指点,但是确实言之有用,而且还给我们出了一个不错的主意,你拿去自己看吧。”

“喏。”王怀激动了舔了舔嘴角,洗过手后捧起信,认真的读了一遍后,脸上的表情已经有些僵硬了,惊呼道“此计可行!”

“东胡,匈奴,山戎等部,自古以来就是中原的大敌,齐国已经是网中困鳖不足为惧,但是东胡势大,当年攻破赵国,武安君坑杀四十万赵人震惊天下,等大军兵临赵都之时,城内百姓都已经跑了十之八九了,自然都是逃去东胡了,赵国本来与东胡就有勾结。”王贲冷哼道“如今东胡再犯境,吾等自然要守好疆土无恙。”

“即便是秦王,也不会质疑这一点的。”王怀笑道。

“是一个天衣无缝的好计啊。”王贲笑着点点头“不过让人假扮东胡人截营这种计谋,不是那个小子能够想出来的。”

“此计才是最妙之处,出计之人有孙武吕尚之才!”王怀正色道。

“此毒计也。”王贲叹了口气“离儿跟这样的妖孽在一起,我难免有些不安。”

“但是这位殷商大帝,似乎没有插手中原的迹象。”王怀笑道。

“算是有自知之明。”王贲笑了笑。

“不,我倒是认为,他似乎有远离中原之意。”王怀摇摇头“家主请看,公子说了这位殷商大帝要在极北之地建立一个拥百万之众的国家。”

“荒谬。”王贲摇摇头“如此苦寒之地,才六月初,山风就已经让人骨生寒了,如何耕种?靠着打猎?”

“但是能够为我们出此计之人,会做出荒谬的计划嘛?”王怀反问道。

王贲皱起眉。

“无论如何,公子此计给我们争取了一年时间,一年中,难免有其他变数,足以让我们做足准备。”王怀正色道。

“我还想问问父亲的意思。”王贲有些犹豫。

“如果老祖宗知道了,咱们可能连准备的机会都没有了。”王怀皱起眉“请家主三思。”

大帐内陷入安静,王贲食指敲打着木案,思索良久“王怀,让朱家携带青狼令,带人去协助保护公子,来年五月为期,带回公子。”

王怀跪在地上“喏!”

“再把外面那两个叫进来把,我倒是对羡门越来越感兴趣了。”王贲轻笑道。

王怀领着卢生和屠檀走近内帐时,王贲已经把信和矿泉水瓶都收了起来,让卢生倍感遗憾。

“先生既然是来看病的,就不要四处张望了。”王怀隐晦的提醒道。

卢生不以为然的笑了笑“在下并不是在乱看,而是在看将军账内的格局。”

“格局?”王贲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个白发俊秀的男子“请赐教?”

“将军坐东朝西,乙见辛见酉直接面七杀,秋月辛金,再见三酉一辛,强旺达于极点,妙有丁火七杀,恐有大难临头。”卢生笑眯眯的说道。

王贲脸上露出了笑容“阁下口出狂言损我军心,不怕我军法斩了你?”

“在下说的是将军大难,与军心何干?”卢生挑眉轻笑道,说着拿出六爻占了一卦。

“艮覆碗,定山,土克水,殃及少子,伤胃烧心。”卢生挑眉笑道“看来将军最近的心病已经伤胃了,最近是不是食欲不振还有绞痛感?而且经常做梦,醒来后体虚多汗?”

王贲眯起眼“先生医术不错。”

“将军还记不记得,几天前曾经伤到一只赤色巨蟒?”卢生继续问道。

“嗯?”王贲瞳孔一缩,脸色冷了下来“王怀,带这位先生去休息吧。”

卢生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不过笑容不变,转身对着满脸嘲笑的屠檀耸耸肩,跟着王怀离开了大帐。

大帐内只剩下了王贲和屠檀。

王贲盯着屠檀看了会儿“我感觉,好像在哪儿见过你。”

“小人乃是山野中人,将军一定没见过我。”屠檀笑了笑。

“那就是我记错了。”王贲点点头“你是孤竹国人?族内有多少人?”

“男女老少加起来,不足两百。”屠檀回答道。

“古籍中记载孤竹国为殷商之盾,族内男女都是善战之辈,上马可击蛮夷,下马可论天下,各个都是仁德良善之人,为君子国?”王贲笑着问道。

“确实是我国盛世时期,不过无奈周贼篡朝,盛世不再,不过好在,殷商大帝卷土重来。”屠檀不不卑不亢的说道。

“卷土重来?”王贲微微挑眉“可是要涿鹿中原与我大秦一战?”

“大帝说,中原太小,建不成他要的天下。”屠檀咧嘴一笑。

“口气不小。”王贲轻嗤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大帝说过,以秦国的人口和国力,南征岭南和百越都以是极限了,根本无力东征。”屠檀说道。

王贲突然沉默了下来。

“大帝还说,秦国以北,九原,云中,上谷,渔阳以及辽西五郡之地,能够抵御匈奴掠夺,那就是大秦的成功了。”屠檀紧接着说道。

“放肆!”王贲脸色铁青。

“大帝还说,即便一统六国,大秦内部依旧不稳,昌平君,昌文君之乱历历在目,如果处理不过六国遗孤,那么内忧外患。”屠檀自顾自的说道。

“好了,闭嘴吧。”王贲挥挥手“你能够召集多少人伪装东胡?”

“如果将军愿意让出辽阳以北的襄平郡,我可以引来东胡一个部。”屠檀笑道。

“一个部?”王贲瞳孔一缩“你与东胡勾结?”

“燕地商人,自然要与东胡做生意。”屠檀笑道。

“一部实力如何?”王贲皱起眉。

“一部三千骑。”屠檀达到。

“三千。”王贲眉头深锁。

“我觉得,李信将军,可以胜任。”屠檀轻笑道。

王贲目光怪异的看着屠檀“你似乎太过猖獗了吧?”

“我只是站在将军的立场上提出意见,毕竟未来,大良造与我家大帝将会是最好的盟友。”屠檀笑眯眯的说道。

王贲再次沉默,他发现自己的立场,似乎再次动摇了起来。

第三十四章 青狼令,朱家

第三十四章青狼令,朱家

人是一种很容易动摇的生物,取决于人类思想结构的复杂性。

在权衡利益的过程中,摇摆不定难以决断的情况下,人就像是风中浮萍一样动摇。

就像是王诩现在看着从矿坑边挖出来的煤炭之后,就陷入了动摇当中。

煤炭的作用对于工业文明毋庸置疑,放弃这片煤炭伴生铁矿,王诩十分肉疼,但是如果把这里当成根据地,面临的风险同样巨大。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古人诚不欺我啊。

王诩把摸了煤渣黑乎乎的手在王离的衣服上擦了擦,深深的叹了口气“挖,今天挖一半铁矿,挖一半这个。”

“这脏不拉几的是什么东西?挖来干什么?”王离疑惑的用匕首轻轻戳了一下,煤炭就碎成两半了“还这么脆。”

“这个叫做煤炭,是冶铁神器,也是生火利器,这一堆煤炭比得上一棵小树了。”王诩解释道。

“石头也能烧火?你不是在忽悠我吧?”王离越发的好奇“把你的燧人氏神器拿来烧一下看看。”

“你最近对神器越来越不客气了。”王诩白了他一眼,爬到山包上用望远镜四处巡视着,屠檀已经走了快四天了却没有一点音信。

墨奎说按照路程,应该早就回来了,让王诩不免有些担心,屠檀能否把信送到王贲手中,是计划中最重要的一环,如果失败了还要另做打算。

“你们王家的门客不行啊,这么长时间也没找到这边啊。”王诩轻笑道。

“废话,你也不看看这片森林有多大。”王离翻了个白眼“而且你们这个鬼地方还藏在密林深处,距离最近的村子都有几百里地。”

说着王离跳上山包唆使道“我说,咱们能不能去前面那座村子里看看?去那边的河流洗个澡也行啊,本公子真的感觉自己要被自己熏死了。”

“前天不是刚擦过身子?”王诩笑道。

“大哥,你以为我跟你一样,整天除了坐着就是站着?本公子这些天在林中穿梭狩猎,别说出的汗,沾的血都有多少?”王离十分鄙夷的看着王诩。

“辛苦了辛苦了。”王诩敷衍的笑了笑“等咱们到了根据地,一定让你每天你都能洗上热泉。”

“拉到吧,我使唤你们族人给我烧个水你都用眼睛瞪我,我还天天洗热泉。”王离轻哼道“希望我爹派来的人懂点事儿,能够在周边给我抢几个心灵手巧的丫鬟来伺候我。”

王诩微微皱眉“你经常强抢民女?”

“她们想得美。”王离鄙夷的瞥了眼王诩轻啐道“我们王家的侍女,别说是民女,就连官宦之女想进都没门呢,伺候我的那几个以前都是六国公主。”

看着王离欠扁的表情,王诩嘴角抽搐了一下,心情很复杂。

“再说,我现在把他们抢过来当丫鬟,也是救了她们啊,要是等大军过来,她们的下场更悲惨。”王离轻哼道。

“任由军士欺辱妇女是军中大忌!”王诩冷声道。

“你说的妇女,是贵族之女。”王离抿了抿唇。

王诩心跳一滞,表情渐渐变得冷漠起来。

他差点忘记了,这里是秦朝,这个时代的人跟人,是有很大区别的,有户口交税的才叫人,没有户口人与‘牲畜’无异。

至于女人,更是只有贵族之女,能够称之为女人,其他的,可能都是繁衍工具而已。

但是抛开这个阶级,在秦汉时期,女性的地位并不弱势,比如‘孟母断织’‘曾母投杼’等以女性为主的典故流传,可以看出当时女性还是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权利的。

《秦法律答问》中更是有专门的‘夫妻财产所有法’来保护女性权益:

‘丈夫有罪被妻子告发,她陪嫁的奴婢、衣物就不必被没收;妻子有罪,她陪嫁的奴婢、衣物才给丈夫,潜台词显然是,在一般的秦人家庭中,两口子的财产平时是各自独立的,一方犯法之后才会发生转移。’

尤其是在政治方面,女性干政并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尤其是秦国这个出现了宣太后的国家,尽管在朝堂上见不到女性官员的影子。

但是在朝堂背后的势力中,有很多都是女性掌权的政治势力,比如秦国著名的女企业家,女贞妇,巴清所代表的巴蜀势力,即便强势如始皇帝,也不得不给巴清几分面子。

而且汉初赵王张耳的老婆,更是一个离异多次的富家女,年轻的时候就曾经反对父母包办婚姻,用各种手段离异了五次,最后嫁给了张耳。

由此可见,秦汉时期女性确实拥有正常的社会地位,允许女性拥有私有财产,允许女性有婚姻自主权,而且受到法律保护,还有着夫妻平等权益,以及职业自主权。

秦汉时的女性地位已经接近后世平权时代了,但是从独尊儒家之后,尤其是到了南宋时期华夏女性地位彻底沦为了男性的附属品和私有财产。

不过这些是专指那些拥有户口的秦国女性。

这么一想,王离刚才说强抢民女是在拯救那些女孩,也不乏道理。

但是转念王诩就回过神,自己竟然会落入一个逻辑误区,还是针对伦理的,简直是石乐志。

无论事情的发展结果如何,错误,就是错误。

“如果你的手下真的给你抢来几个民女,我会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做天罚。”王诩冷哼一声,不再搭理这个生长在封建制度下的贵公子。

“大帝,似乎有大批人马经过。”墨丁像是一只猿猴一样,从林间荡了过来,在地上滚了几圈报告道。

“什么方向,多少人?”王诩皱起眉,把望远镜递给王离。

王离动作灵敏的爬到树上,按照墨丁报告的方向看去,大量烟尘飞扬象征着肯定又大批人马“目测不下三十骑,都带马。”

“如果不是你的人,那就是胡人了。”王诩心思一沉,这个时候燕国不可能有骑兵游荡在外,还是这么偏僻的地方。

“先隐蔽吧。”王离指挥着墨狼等人矿石和矿坑掩埋,然后带人躲进林中。

不到半个小时,就听到了马匹的嘶鸣声,还有骨哨声。

“是屠檀!”墨狼眸子一喜,起身就要出去。

“墨丁去接引他。”王离按住墨狼,对着墨丁说道。

墨丁看了眼王诩,见王诩点头之后,才窜出去吹响口哨。

王离从望远镜中看见屠檀骑着一匹杂色马就从山道边走了出来,身后还跟着一个身穿锦袍的男人,胯下一匹神俊的赤色宝马,两者在一起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竟然是他?”王离轻哼道。

“你的人?”王诩挑眉笑道。

“这家伙不在各国游荡,怎么跟到这边来了?”王离满脸不悦,但是眉眼间的不安和烦躁还是能够看得出来,来的人应该跟他有不小的瓜葛。

“走吧。”王诩笑了笑,带着其他族人走出山林,王离撇着嘴闷闷不乐的跟在身后。

“大帝!”屠檀见到王诩出来后,兴奋的冲过来行礼。

“辛苦了。”王诩笑着点点头,看向那名锦袍男子。

这是男子身高将近一米八,在营养贫乏的古代堪称是个巨人了,而且长得十分英俊,尤其是剑眉下一双桃花眼,衬着他身上那股慵懒洒脱的气质,宛如一位翩翩浊世佳公子。

“久闻燕齐多高誓,羡门中人近神灵,今日一见,倒是让在下大开眼界了。”锦袍男子轻笑着作揖道“重瞳镇世,可是圣人当面?”

王诩微微眯起眼,笑着点点头“天庭中证宽又平,青少之年富贵盈,浮大养眼必主凶,一生仁义最相宜,公子倒是富贵贤人之相没错。”

锦袍男子眨了眨眼,似乎在琢磨着王诩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朱家,你不在曲阜散财行侠,跑来这儿蛮荒辽北作甚?”王离脸色阴沉的冷哼道。

“公子说笑了,您都能来这辽北之荒善心,小人自然是要来凑个喜气,回去好跟朋友吹嘘吹嘘,这辽北之荒到底有何妙处,能让我们公子如此垂涎,不惜匹马跃千里。”锦袍男子笑吟吟的对着王离行了礼,然后对王诩说道“不过能够得见羡门圣人天颜,确实不枉此行,在下朱家,鲁国人士。”

“朱家?”王诩皱起眉,觉得整个名字有点熟悉。

“朱家,你少在这儿阴阳怪气的。”王离涨红着脸,捡起一块石头向朱家砸去。

朱家微微侧头,石头擦耳而过,面不改色的笑的“公子多日不见,力道大有长进,看来辽北之行受益匪浅啊。”

“少废话,公子我懒得跟你耍嘴皮子,你的人呢?”王离冷着脸说道。

“还请公子接过青狼令。”朱家单膝跪地,从怀中捧出一枚令牌。

令牌是用玉石镀金的,雕刻一只凶恶的狼头.

“青狼令?”王离失声惊呼“父亲竟然派了青狼令??!”

王诩看着王离失态的样子,就知道这枚令牌应该意义非凡。

第三十五章 玄鸟御五凤

第三十五章玄鸟御五凤

狼,是人类最早驯服的动物之一,也是人类最早崇拜的动物之一。

图腾的意义就是人类对于强大或者美好事物的一种向往,也是自然宗教的最初图形,尤其是在游牧民族的意义中。

上古多数游牧民族都是以狼为图腾的,原因很有可能是游牧民族政权的统治方式问题,游牧民族的统治方式与农耕民族并不一样,他们崇尚力量统治,所以狼的生活习性是最适合他们文化的统治方式。

狼是群居动物,头狼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利,就像是农耕文明把天子当做神权天授一样,狼作为图腾也是游牧民族的‘神权天授’。

在游牧民族的神话故事中,不管是匈奴,乌孙还是突厥,契丹等族,都是狼与人或者狼与天神结合,剩下了他们的民族。

可见自古以来,人类对于狼群的认识,都是十分深刻的。

头狼领袖具有绝对的统治权,狼群具有绝对的服从权,这就是王家的青狼令的由来。

当年王翦在还没有成为大将的时候攻打赵国,曾经收服过一个小部落,这个部落后来跟着王翦东征西战,为王家立下赫赫战功,是王家最重要的家臣,而青狼令则同样代表着王家的最高战力和绝对忠诚。

即便是王离要带着这四十几人去造反,他们也绝对不会有任何异议,因为他们侍奉的不是秦国,而是王家。

所以王离才会对青狼令的出现如此震惊失态,许久都没有回过神。

朱家不说话,等着王离拿走青狼令后才起身,拿出一个古怪的乐器吹响,然后就看见从狭窄的山道中窜出五十多骑人马,跪在地上给王离见礼。

王离随意的摆摆手,把青狼令扔给王诩“以后你们统一听他调遣。”

王诩微微一怔,有些诧异的看着王离。

朱家也十分惊愕的看着王离,似乎对于这个决定很不满,至于其他人,都不敢抬起头。

“既然如此,那诸位就先休息一下,然后跟我国大司马墨狼学习一下开采之术,以后大家就都是同僚了,要好好相处啊。”王诩对着他们笑道。

本来见到这么多装备精良的‘异族人’还有些紧张的墨狼听到王诩的话后,瞬间挺直了腰板,漆黑的胸毛和被煤渣染黑的皮肤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操着他不算太标准的雅言开始跟王离的人交流。

朱家看了眼自己手下们满脸委屈的跟那些‘野人们’交流,走向王离小声说道“公子,这就是你书信里提及的孤竹国人?”

“我知道你在质疑什么,等过几天你的疑惑会自然而然的消失。”王离沉声道。

朱家皱起眉看了眼满脸微笑摸着他们战马的王诩,聪明的闭上了嘴巴。

不得不承认,王诩的外形还是很具有欺骗性的,一身怪异的装束,还有短发,更为震撼的是那一双只出现在历史中的‘圣人之瞳’,朱家熟读史书,对于重瞳贤相意味着什么自然是心知肚明的,但是他没想到竟然真的能够遇见这种异象之人。

所以他更加好奇,王诩要怎么带领这一群野人,帮助家主走出困境。

走出困境,主要靠的就是走,而用两只腿走,肯定没有四条腿走的快,五十三匹马,这么大一笔财富放王诩欣喜若狂。

有了这五十三匹马,王诩再也不用担心迁徙路上会发生的各种情况了,也不用担心之后耕种的劳动力问题了,摸着这些马匹缎子般的皮毛,王诩可以说是欣喜若狂了。

“大帝,王贲将军还送给了我们一些盘缠,换了些日用。”屠檀指着两辆被推上来的马车说道。

王诩掀开马车帘子,里面装满了各种麻布和日用品,还有几袋粮食以及种子。

“这是我们在路上村子修整时购买的当地种子。”屠檀介绍到。

“大功一件。”王诩忍着喜悦,面不改色的点点头“路上可曾遇见什么困难?”

“除了遇见过一些秦国暗探之外,没有什么阻碍,而且大将军托我给您带话。”屠檀清了清喉咙“易水以东,止步中原。”

王诩微微挑眉“这里面有咱们的人嘛?”

屠檀摇摇头“咱们的人都被困在辽阳城内,若是转移出来可能会耗费些时日,我怕耽误大帝大事儿。”

“留在王贲那里当人质也是件好事儿。”王诩抿了抿唇“今日起,你为孤竹国司士,纠察百官,监管外将。”

屠檀愣了下,随后大喜跪地“臣定不负帝托,必然恪尽职守,肝脑涂地!”

“起来吧,虽然孤竹国也没什么官给你纠察,但是监管他们还是得上点心。”王诩笑着自嘲了下“你要时刻记住,我们是盟友,但却不是一家人。”

屠檀眨了眨眼,用力点点头“臣知晓分寸。”

殷商官制分为内服官,和外服官。

内服官就是负责辅佐大帝的官员,以宗教,内政,军事三方面。

宗教为首,以大巫为尊,后期为司徒。

内政设:尹和宰,也就是左右丞相,到了商朝后期因为官员和政派增多,又加设了卿士三公和五官。

卿士是一种被公族推举出来的官员,三公是这种官员的尊称,商朝称三公的只有文王、九侯、鄂侯、伊尹、傅说五人。

五官则是后来从殷商大帝从民间选拔的贤才来抗衡公族的官员。

而这五官也是取自殷商图腾文化的,对应的就是玄鸟御五凤。

赤多者火凤:火行为礼,为赤,火凤嘴赤,故曰‘负礼’所以为司徒,负责祭祀,掌管礼仪者。

多青者青鸾:夫木行为仁,为青,凤头上青,故曰‘戴仁’所以为司士,纠察百官,为民请命者。

多白者鸿鹄:金行为义,为白。凤颈白,故曰‘缨义’所以为司马,掌管兵役,粮草军赋者。

多黄者鹓鶵:土行为信,为黄。凤足下黄,故曰‘蹈信’所以为司空,掌管水利,营造徭役者。

多紫者鸑鷟:水行为智,为黑,凤胸黑,故曰‘尚知’所以为司寇,掌管刑法,能谋善断者。

王诩许给了屠檀一个司士的官职,算是给他画了一个大饼,希望他能够更快的站定立场融入到孤竹国,尽管现在孤竹国给不了他什么实际利益,但是随着国家族群慢慢壮大,他自然也就会发现其中的好处。

朱家一共带来了四十七个人,其中还真有两名女性,不过一看就知道不像是强抢的民女,因为这个两个女性看上去比男人还要凶悍。

四十七个人加上五十三匹马,三个小时的工作效率,已经抵过之前一个星期的产量了,托着近两千多斤的铁矿和煤炭,还有半路猎杀的猎物们回到族内时,让王诩莫名的有一种雄心勃勃的冲动。

大量‘外族人’到来,给孤竹族人带来了不小的骚动,不过很快的在王诩和墨奎等人的安抚下恢复了正常,为了迎接客人,墨奎带着他们又巨型了一次仪式。

王诩则带着涂山娘子试验了一下煤炭冶铁的效果。

“煤炭的热能好强,熔铁的数量和质量大大提高。”涂山娘子从地窖中爬上来后惊喜的说道。

“可惜现在我们的设备不行,要不要可以试试炼钢。”王诩敲了敲刚刚浇筑出来的斧子,比之前的坚固了不少“武器暂时不要了,造几个这个吧。”

接过王诩递过来的图纸,涂山娘子研究了一下,没有看懂“这是什么,有点像是铁锥,但是又太大了吧。”

“犁铲。”王诩答道。

“耕犁?”涂山娘子一惊“大帝真的准备在辽东苦寒之地耕种?”

“上天有好生之德,只要有土有水的地方,就能种地。”王诩轻笑道,看了眼不远处挥舞着小锤子捶打一块废铁的哑儿“你再教他打铁?”

涂山娘子摇摇头“小孩子胡闹,让大帝见笑了。”

王诩笑了笑“其实他更适合跟着墨怜。”

涂山娘子抿了抿唇,跪在地上“罪臣自知愚钝,上次冒犯了大帝圣意,哑儿还能否有幸侍奉大帝?”

王诩笑了笑“那就让他先跟着墨怜吧。”

说完也不理会涂山娘子失望的表情,回到广场,发现广场上醉倒了一片族人,空气中酒气和烤肉焦糊的味道弥漫着。

“这是怎么了?”王诩有些惊讶的拉住身形恍惚的墨奎。

“大,大帝!”墨奎脸色红晕,兴奋的叫了一声后,跪在地上行大礼,口中念念有词着什么,似乎在忏悔,磕着磕着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王诩皱眉探了探他的鼻息,发现没什么事儿后招呼来两个女族人让他们把墨奎送回屋。

很明显,这是孤竹族人们第一次喝酒,只有墨狼和墨甲几个还强撑着跟朱家等人在篝火下拼酒,地上摆着好几坛子酒。

斜躺在石椅上的王离见到王诩来了后大笑道“来来来,大帝,尝尝我们凡间的佳酿!”

王诩接过陶碗喝了一口,差点吐出来。

第三十六章 走出荒寒,走向温暖

第三十六章走出荒寒,走向温暖

秦朝的酿酒技术处于发酵的状态,但是由于原材料选拔和提纯工艺不完善,酿出来的酒味道很复杂。

口感跟后世的固体奶很像,有一点粘稠的,味道更是复杂一言难尽,但是发酵的腐味却十分浓重。

“大帝好酒量。”朱家见王诩如此豪迈的样子称赞道。

“有机会,让你们尝尝真正的酒。”王诩摆摆手“不过第一天就把我的国民们灌醉,你们可是有点欺负人啊。”

“这可不怪我们,是墨狼自己说中原的酒不行,还不如他们酿造的果儿酒。”王离大笑道。

“确实是不如我们的果儿酒啊。”墨狼红着脸争辩道,若是明年雨水充足,我一定酿造出来给你们尝尝。

“酿酒跟雨水有什么关系?”朱家疑惑的问道。

“孤竹国附近没有水源,平时饮用水都是靠着雨水。”王诩笑了笑。

朱家和其他人表情一滞,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穷人他们也见过不少,但是连水都喝不上的还是第一次见到,当然,除了大旱的时候。

“不过没关系,我们很快就会有自己的水源了,到时候别说是喝的水,天天泡热水都没问题。”王诩笑着拍了拍墨狼的肩膀。

墨狼咧着嘴傻笑。

“我刚才要给族内没衣服的发衣服,却被拒绝了。”王离打了个哈欠。

“孤竹国虽然穷,但是也知道无功不受禄的道理。”王诩笑了笑“再说你发给他们,他们也舍不得穿,还不如多猎点兽皮。”

王离轻哼道“穷毛病。”

“这样的毛病很快就会治好的。”王诩抬头看着天上,今天的月色很迷茫,半遮半掩的藏在云雾中,是一个不错的日子。

心情大好的王诩坐在广场上的石座上,打开了手机播放器,放了一首《大鱼》。

熟悉又陌生的电子合成音从音响中缓缓流出,打乱的安静的空气,连篝火的爆裂声也都轻柔了很多。

广场上醉倒的人们更是本能下意识的蜷缩起身子,这是多年来野外生存对于恐惧的生理恐惧反应,而醒着的人则都是满脸惊恐的看向端坐在石座上的王诩。

如果是后世这样的广场,如果有音乐的话,可能大家都跳起广场舞了吧。

月光的银辉洒在王诩身上,将他与那座古旧的石座融为一体,整个人仿佛一尊神邸,悄然安静的注释这所有人,那玄妙不似人间的声音让他们毛骨悚然,却又沉醉其中,所有人的身子都不受控制的僵在原地,大气不敢喘。

随着仙乐声逐渐流转回荡,被酒精刺激的血液也随着夜风而冷却。

墨狼挣扎着爬起来,对着王诩匍匐而跪,随后是其他族人。

毫无疑问,这是大帝带来的神迹,是来安抚他们,引导他们走向未来的仙乐,尽管听不懂仙乐在唱些什么,但是他们却感受到一种无比安稳和舒心。

仿佛整个人,都被进化了。

不只是孤竹国人,连王离手下的几个家臣都忍不住弯下了膝盖。

朱家的牙齿在打颤“这是,妖术?”

“不,是仙乐。”王离眯着眼,俊秀的脸上满是迷醉“朱家,你听到的是妖术,是因为你的心中有鬼。”

“既然有神,那么一定有鬼。”朱家眸子里闪烁着狂热“公子,他真的是神?”

“不知道?”王离迷茫的摇摇头“但是不重要,只要他能够帮得上我们,管他是神是鬼。”

朱家僵硬的转过头看着王离,露出欣慰的笑容“公子,长大了。”

“师父,人不可能永远幼稚下去。”王离的眸子突然清明起来“这首仙乐,是循环的。”

“世间万物,皆有有迹可循。”朱家也松了口气“既然是人间物,那就不必害怕。”

“不,人间物,反而更加可怕。”王离坐直身子轻笑道“冥冥之中让人畏,但是终究不可知,而人间之物让你看得到摸得着,更能带来真真切切的伤害。”

朱家皱起眉。

乐能通神,因为这是属于文明最初的火种。

祖先通过聆听自然的声音,来感知这个世界,通过自己发明的吼叫或者乐器来传递各种信息,这些因素伴随着人类基因遗传了下来,让人类从生下来,就会对音乐有着敏感的感知能力。

而音乐的作用在传递情绪上有着非同一般的效果,所以在宗教和神权文化中,音乐排名第一,建筑排名第二,典籍排名第三。

宗教音乐通过音乐和乐器的协助,来传达远古和震撼的情感,从听觉上让信徒们陷入一个渺小的人设中,进而来放大神灵的力量。

宗教建筑通过庞大的体系,精美的装饰以及特殊的文化内涵对人类进行视觉上的压制,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文明中,最高大,最庄严的建筑,都是宗教建筑。

而典籍则是通过文字组成玄妙的意境,来引导着人们,这三个方面缺一不可。

殷商神权文化作为华夏神权文化巅峰时期,在宗教仪式上已经十分成熟了,自然有着丰富的祭祀方式和歌曲,即便殷商已经灭亡快一千年了,孤竹国已经保存着大量的祭祀歌曲。

之前王诩就看过墨奎领着族人们,用各种动物的腿骨做的打击乐器,还有自己的大腿和肚皮,却能合奏出一首让人头皮发麻的诡异乐章。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里竟然有人能够与自己手机里的音乐合奏。

当那如海妖般的吟唱与手机音乐完全贴合的时候,王诩惊得险些把手机扔出去,错愕的转头看着吟唱声传递来的方向。

墨怜瘦弱的身子跪坐在地上,火光和月光将她那张清丽的脸照的明灭不定,却让那双透彻的眼睛显得如同宝石般闪耀。

一瞬间,王诩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感觉头发也都树立起来了。

因为太过诡异了,一个古人,竟然能够无缝合奏自己放的音乐,而且这个女人,似乎还与自己穿越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联系。

王诩关掉了音乐,向着墨怜走去。

音乐一停,所有人都本能的开始慌乱起来,对着王诩开始膜拜,似乎像是他们冲撞了大帝一般。

墨怜更是紧张的不知所措。

“你,听过这首歌?”王诩目光灼灼的盯着墨怜。

墨怜害怕的缩着肩膀,抿着唇摇摇头“没有听过,但是感觉很熟悉,不自觉的就跟着唱了起来。”

“唱祀一般都是国君的工作。”王诩皱眉问道。

“国君年迈,几年前就是我替代国君唱祀。”墨怜伏在地上“请大帝恕罪。”

王诩叹了口气,扯出一个笑容“何罪之有,你唱的很好听,告诉族人,我已经向天神们取得了祝福,两天后,我们将去往我族真正的圣地,让大家做好准备。”

墨怜听后欣喜又忐忑的抬起头“大帝已经占卜好了?!”

“帝与天神,会带领族人走出荒凉与寒冷,走向温暖与安乐。”王诩柔声笑道。

墨怜看着王诩的小脸,不知觉得呆住了。

直到王诩疑惑的歪头看着她,才猛然惊醒,惊慌失措的如同小兔子般向着还在跪拜的族人们跑去,颁发大帝的神谕。

两天的时间悄然而过,在所有族人的努力之下,基本上每个人都分配到了一间木制的‘合甲’,还有铁斧与铁锤,以及一双兽皮粗制的鞋子,本来还有麻衣的,但是每个族人都舍不得穿这么好的衣服上路。

四十辆马车载着族人们,浩浩荡荡的如同过一条长龙般向着深林里走去,所有人都是满脸的激动与期待,因为这可能是他们这一生中,第一次走出这个荒凉的部落,走进未知而恐怖的森林中。

如果没有那天王诩的‘祝福’,族人们对这片森林除了恐惧之外,就只有绝望了,因为他们从小就在老一辈的口中听说过,这座森林像是一只吃人的魔鬼,里面不但有凶残的猛兽,更有吃人的蛮族,以及永远走不出来的迷宫。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们有大帝的指引,还有坚固的武器和铠甲,以及充足的粮食,他们对这座森林,除了恐惧之外,更多的是期待和兴奋。

算上王离的人,不到两百人车队让王诩分成三部分,最前面是青壮,中间是孩子,后面是老人和妇女,马车之间用藤绳链接,避免在林间走失。

而且这样能够有效的保证车队的安全,因为林间的路是在太窄了,两辆车并排走都很勉强,四十辆车将车队拉长到了二十五米。

头上戴着驼鹿角帽,身穿驼鹿披风的墨壬在车队前后穿梭着,仿佛一只小型驼鹿。

“能不能让那货把帽子摘下来?我都已经好几次差点搭弓射他了?”骑在马背上的王离嘴角抽搐着放下弓箭,转头对王诩无奈道。

“我也挺后悔的,自从给他做了那身装备,他就觉得自己可能真的是只驼鹿,睡觉都不脱下来。”王诩目光在两边树下巡视着,想要再采一点榛蘑,晚上炖鸡汤。

“还好这家伙长得矮小,要不然真的很烦。”王离翻了个白眼,转头对着朱家问道“二牛他们出去不会迷路吧?”

“应该不会,没听到哨声,再说有墨丁跟着他们。”朱家换下了他那身花哨的锦袍,一身浅蓝色短打,背着一把朱木宝弓,腰间还有一把长刀,刀鞘上还渗着血,是刚才斩杀了一条不开眼拦路的巨蟒。

亲眼见过朱家出刀才知道,他不只是一个长得好看的智囊门客,更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侠客,听屠檀介绍,他在江湖上也小有名气的侠客,不过不是靠着武力出名的,而是靠着仗义疏财,结交天下豪杰而出名的。

这家伙是鲁国一个勋贵之后,鲁国都灭了一百多年了,他的家族在鲁国依旧是一方土豪,只不过后来犯事儿被王翦救了一命,为了报恩入了王家,但是由于地位特殊,而且看他跟王离的关系,并不只是家臣那么简单。

第三十七章 北山谷

第三十七章北山谷

在森林中行走,动物往往比人更加敏感,更能察觉到危险。

金雕的作用就是能够迅速的发现树上盘踞的蛇,而马匹的作用就是能够发现,到了什么动物的地盘。

靠着气味画风领地,传达信息,是动物的本能。

而且还是通用本能。

将老虎狮子这类猛兽的尿液收集起来,在森林中相当于辟邪符咒一样,当然前提是你收集的是公老虎的尿液,要不然母老虎的尿液很容易吸引公老虎过来。

上古时期东北地区到底有多少老虎,王诩以前没有做过调查,但是他记得有个研究动物的考古同行,曾经在东北发现过一处墓穴,里面的虎骨组合起来,足有上千具之多。

在加上古代文学中经常有大虫的出现,可见老虎在古代的出镜率,应该跟后世大街上野猫的概率差不多吧,更不用说在原始森林中了。

只不过后来都被吃没了,毕竟虎皮,虎血,虎鞭之类的在华夏风靡了很多年。

车队刚在林中走了半天多一点,就陷入了瘫痪,所有的马匹在经过一片还算平坦开阔的林地时,就纷纷炸毛跪在地上走不动了,有的还大小便失禁了。

“这附近有老虎。”一个有着丰富经验的猎人对王离说道“如果只是猛兽,马匹不会陷入瘫痪,而且头马的状态也不是这样的,一定是老虎,而且可能不止一只。”

“孬货。”王离愤愤的拍了下自己跪伏在地上的坐骑“把墨丁他们叫回来!”

墨壬领命,窜到前面对吹哨。

“很奇怪啊,墨壬他们的马怎么没事儿?”墨狼看着旁边的马蹄印疑惑的问道。

“他们那几匹是训练过的战马,这些是我从各个村庄收来的家马。”朱家笑着说道“战马训练的时候就已经习惯各种猛兽的气味了。”

“老虎即便是群居,也就是一只带着崽子的雌虎。”王诩跳下车问道“一般家马遇见这种情况,需要多长时间回复?”

“不一定,但是最少也得半个时辰。”朱家犹豫了下说道。

王诩点点头对墨怜说道“把族人都召集过来,咱们在这儿吃完饭,不要去捡柴了,就直接把这两棵树砍了吧。”

墨怜点点头,跑去通知族人,不一会儿大人带着孩子们就都聚了过来,两棵参天巨木不一会儿就轰然倒塌了。

然后再迅速的被砍为小段搭成篝火,昨天剩下的半只鹿和今天路上斩的一条蟒蛇和几只兔子就被架在了火上烧烤。

王诩拿着地图和墨奎对比了一下路程。

“你确定咱们是走到了这个地方?”王诩疑惑的看着墨奎指的地方。

“一定不会错的,大帝放心,虽然我很久没有来这边了,但是凭借脚程数不会算错的。”墨奎满脸信心。

“那么说,再往前走,可能就到了一个蛮族的部落?”王离问道。

“应该是,不过看这边都已经出现老虎的情况,那个部落应该已经不在了。”墨奎叹了口气,有些唏嘘的说道“二十年前那还是一个不弱的部落呢,我们还用食盐换过他们两个女族人。”

“二十年前?”朱家目光在族内几个年纪大的女性身上扫了眼。

“不用看了,应该是被祭祀给天神了。”王离轻笑道。

朱家一怔,看向墨奎的目光多了些诡异。

“这件事情以后不要再提了?”王诩黑着脸说道。

墨奎缩着脖子讪笑了两声,开始转移话题给王诩讲述这边的的旧事。

“对了。”王诩忽然想起什么,打断了眉飞色舞唾沫横流的墨奎“之前墨狼说过,你跟上一代的司马去过一个有水源的地方,被一群猴子赶出来了?”

“啊?”墨奎楞了一下,仔细回忆了一下“您说的是北山谷?”

“应该是吧,墨狼好像说是叫北山。”王诩点点头。

“北山谷确实有一处水源,是一个很大的湖泊,而且还可能是溪流水。”墨奎说道“不过我也是听上一代国君介绍的,那个地方每一代国君都会跟着司马去看看,如果有机会就迁徙到那边,不过那边不但被一群猴子霸占,还有很多猛兽栖息,我去那次,光熊罴就看到过三四只。”

看着墨奎心有余悸的表情不像是说谎,反倒是引起了王诩的怀疑。

熊罴也是独居动物,但是不排除带着崽子的母熊,但是同一片区域看到了三四只确实很奇怪,除非那片区域,真的很适合生存,动物才会勉强缩小自己的活动范围。

“你给我形容一下北山谷是什么样子的?”王诩又问道。

“北山谷传闻是一个巨大的山谷,具体有多大我也不清楚,不过有一个印象很深刻的,就是山谷像是被天神刀劈出来一样光洁整齐,也像是一堆柱子堆积起来的山脉,像是竹简一样,总之十分震撼,而且上代国君说过,被山谷是孤竹国从夏朝时期就有的记载。”墨奎回忆道

“愚公当年移山时,精神感动天帝,天帝派遣两位巨灵神把太行和王屋两座山脉移走,其中太行山被移到了我们孤竹境内,将孤竹国与殷商之间的联系隔断了,殷商大帝派遣赤凤疏通山脉,赤凤与太行山神大战一场,将太行山砸碎了半段,最后赤凤重伤返回时陨落在此,化为一座巨大的山谷,相传谷内还存有着赤凤之心,即便到冬日,山谷依旧四季如春。”

王诩微微挑眉,回忆了一下墨奎描述的地理位置还有山谷的特点,抛开神话中愚公移山这一段,太行山确实是拦截在东北地区,而那段被砸断的山脉,会不会是燕山?

赤凤之心,山谷终日四季如春,说明应该有热泉,那么很有可能是靠近火山,秦皇岛地区的火山,临近燕山。

山体像是刀削般整洁,也像是石柱堆积仿佛竹简般?

嘶!

那不就是闻名全国的,中生代的火山口遗迹石简峡!!

所以那座山谷应该就是板厂峪!!!

王诩猛地一拍大腿,吓了所有人一跳。

“咋了?”王离瞪大眼睛。

“给我指出来北山谷的位置!”王诩对墨奎说道。

墨奎紧张的搓了搓手,在地图上指了好一会儿指出了一个大概的方向。

王诩拿出指南针对比了下位置对着墨奎说道“调转方向,咱们往这边走。”

王诩一直在试图找到自己的位置,但是一直确定不了,因为墨奎提供的地图比例还有方位跟他的地图有偏差,而且跟屠檀描述的辽阳城也有偏差,所以王诩最开始只能往渤海方向走。

但是现在能够确认板厂峪的位置,那么王诩就准确的掌握自己的位置了,很幸运,他们现在应该地处后世秦皇岛地质公园这边的原始森林中,只要往东走,就算找不到想要的温泉区,也能找到后世秦皇岛市区的位置和渤海,沿着渤海找,想要的东西都能够找到。

“这不是往北山谷的方向啊。”墨奎看了眼,惊道“而且这边是通往虎部的领域。”

“这里应该有一条河,虎部是生活在这条河旁边?”王诩问道。

“是的,虎族把控这整条银麟河下游,在往北听说还有更大的部落,直到东胡的部众。”墨奎说道。

“银麟河?”屠檀皱眉思索了一下“这条河应该是连接东胡的叱罗氏部,这个虎部应该是他们的奴隶部落。”

“虎部情况你们了解嘛?”王离有些兴奋的问道。

“最近不知道,但是二十年前虎部与我们经常发生战争,那时他们就是一个拥有近百名战士的部落,不过武器并不先进,现在到底还在不在,也不清楚。”墨奎摇摇头。

“掌握着一条水源充沛的河流,部族发展一定比你们好。”朱家笑了笑“不过二十年时间,应该也不会发展太快,可以去看看。”

“你怎么说?部族要发展,不兼并其他部落是不可能的。”王离看向王诩。

“兼并是肯定的,不过我更想用怀柔的政策,不过咱们要优先找到栖息地,安定下来。”王诩皱着眉在地图上画了几笔“这个区域的物产丰富,水源充沛还有热泉,而且再往东二十多公里,就是海边。”

“你对这边很熟悉?那怎么之前没有确认好方向?”王离好奇的问道。

“之前跟祖地没有感应啊,听了大巫说起落凤之地,才想起来。”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朱家等人同时挑眉。

“那个北山谷,真的是火凤陨落之地?”王离呼吸有些急促。

“火凤的心脏被埋在山谷之中,可能几千年以后会破茧重生吧。”王诩故作玄虚道。

“真的有神兽火凤?”王离舔了舔嘴唇。

“墨丁他们回来了。”这时墨奎突然打断了众人。

第三十八章 老虎和狼群

第三十八章老虎和狼群

马蹄声由远及近,四名骑兵从林中窜出,不但人身上穿着木甲,连马身上都披着木甲。

“大帝,前面三里内有多处野兽巢穴,还有一个不小的鹿群。”墨丁跳下马,单膝跪地禀报道。

“有发现老虎的踪迹嘛?”王诩问道。

“暂时还没有,不过有几具猎物残骸,看咬痕应该是豹子或者狼群。”墨丁拍了拍有些焦躁的战马“这区域好像确实是老虎的领域,连战马都如此不安。”

“先修整一会儿吧,遇不上老虎最好,遇上了就是多一张虎皮,一顿虎肉。”朱家轻笑一声。

其他人也都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

王诩无奈的摇摇头,带着涂山娘子检查了一下马车的车轮情况。

“这点小事儿大帝就不必亲自劳心了,交给我们就行了。”墨怜恭声说道。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王诩笑了笑,看了眼换上一身男装短打的墨怜“附近有发现什么农作物嘛?”

“发现了不少鬼禾,那边还有一片栗,不过还没有结果,但是能够留种了,墨亥带着人去采集了,而且最主要的发现了您之前说的那种刺老芽好像发现了,是这种嘛?”墨怜从腰间的布袋里拿出一株植物递给王诩。

王诩接过后看了看“没错,不过这个也没成熟,让族人们都认识一下这种植物,以后在野外不要放过。”

“好。”墨怜点点头,又拿出另外一株植物。

王诩给墨怜的任务就是在沿途收集各种植物,想要在里面寻找一些能够种植的作物,主要就是寻找两类野生作物,一种就是食用的,一种就是原料类的。

食用的除了野大豆,鬼禾,野栗,核桃这类已经被发现训话的之外,主要就是想要找到野白菜。

很多人感觉白菜是在华夏中晚期才出现的,但是实际上在考古挖掘中,新石器时期的半坡遗址已经发现了白菜种子,说明白菜至少在一万年前一斤被祖先们驯化,只不过可能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大面积种植,因为白菜本身就是一种喜暖的植物,中原地区只能种植出“葑”及“菘”这两个变种植物。

但是并不能说明野外没有野生的白菜野种,如果能够找到白菜野种,那么温饱问题就能解决一半了。

看了墨怜采集的十几种植物,除了虽然没有太大的收获,不过至少发现了刺老芽这种山珍宝贝,刺老芽是被誉为比人参营养价值高的山珍,如果能够大量种植或者采集,能够在短时间内改善族人的身体素质。

墨怜是一个合格的秘书,王诩交给她的任何问题,她都能够圆满的完成和解决,让王诩十分满意,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面对墨怜的时候,总是有一种奇怪的氛围。

可能还是某些后遗症带来的心理因素。

田马们在受到猛兽气味瘫痪了半个时辰后,似乎都缓过来了,有几匹强壮的已经开始在林中吃起草来,太阳已经开始落山了,本来就不多的余晖透过林中缝隙投射在地上显得波澜斑驳。

“要走夜路嘛?”酒足饭饱的王离躺在马车上剔牙。

“休息一晚吧,有了方向,明天黎明开始赶路,争取下午就找到目的地。”王诩算了下,这片密林面积应该在两百平方公里,也就是走到头也就两百多公里,虽然林间路不好走,但是有马车协助,十几个小时就能找到温泉堡,虽然不知道两千多年前的温泉堡是什么样的,但是只要能够找到汤河沿着向北都,尽头一定就是温泉堡地区了。

为了防止晚上有野兽袭击,王诩把四十辆马车围城一个圈做成一个简易的‘驼城’中间点燃篝火,族人们睡在砍成柴火的木床上,为了能够让族人们安心的度过这具有特殊意义的第一晚。

王诩还将太阳能灯拿了出来,挂在了高处的树枝上,明亮的白炽灯将整个区域照亮,宛如一颗白色的太阳,所有人都跪在地上虔诚而激动的膜拜着。

毫无疑问,从未见过的神光,驱散了他们心中所有的恐惧。

“圣光会守护你们,睡吧。”王诩宛如一个神棍一样对着所有人说道,并且接受了他们的感恩。

有几个情绪激动的战士还要当场自残举行点神秘仪式,被王诩勒令制止了,并且废除了之前很多致残类的仪式活动。

墨奎几次想要开口,但是看着头顶高悬的‘圣光’,最后还是闭上了嘴。

因为圣光的出现,让族人们又亢奋了一会儿后,才慢慢平静,纷纷睡去。

王诩躺在马车上看月亮,没理会旁边王离神神叨叨的自言自语。

倒不是他们不困,而是晚上林中的蚊虫,实在太多了,尤其是现在这个月份,即便有着墨怜在一边给王诩扇风驱蚊,王诩依旧被骚扰的睡不着。

而且远处时不时传来狼嚎声。

“老子真的很想把那群狼杀光。”同样烦躁的自然还有王离。

他的待遇比王诩还要好,他有两个妹子帮他赶蚊子。

“太远了,听声音,至两里外了。”王诩轻笑道。

“这边不是老虎的领地嘛怎么会有狼群?”王离赤着上身做到王诩旁边,拿起一只野果不客气的放进嘴里,然后皱着眉又吐了出来。

墨怜也蹙起眉“大良造,这涩果是专门用来驱蚊的,不是用来吃的。”

“那不早说?”王离瞪大眼睛,把果子扔进火堆里。

“你也没问啊,不问自取是为贼啊朋友。”王诩轻笑着做起来,对着墨怜笑道“你要是能睡着就去睡吧,我估计我今天是悬了。”

“没关系,臣还不累。”墨怜笑着摇摇头,然后在马车中拿了一些能吃的野果上来。

“怜儿啊,你说你一个穷养僻壤的野丫头,怎么规矩学的比我家大丫鬟还好呢?”王离笑眯眯的打趣道。

墨怜有些不悦的瞥了眼王离,没搭理他。

“你用我们孤竹国的司徒跟你们家的大丫鬟比?”王诩轻笑道“是看不起我?”

“司徒?”王离微微挑眉看着墨怜笑道“几天不见就位列三公了啊,失敬失敬,不过不是我看不起你们,你们孤竹国真的没有我家马房人多啊。”

“人多有什么用?天罚之下,粉齑不存。”王诩轻笑道。

“你,现在还能发动天罚?”王离眸子一亮,小声问道。

“我只是跟你说这个道理,人一定要心存敬畏。”王诩笑道。

“我敬畏,我敬畏。”王离挺直腰板敷衍道“什么时候让我见识一下?等咱们找到那个虎部的?”

“天地因秩序而生万物,因秩序而衍天条。”王诩正色道“自然因违反天条而降天罚,岂有随意降罚之理?”

“真是无趣。”王离撇撇嘴。

“你喜欢看别人犯错受罚?”王诩饶有兴致的看着他。

“我不喜欢蠢人,怎么可能喜欢看人犯错受罚?我只是想看看天罚之威而已。”王离耸了耸肩。

“送你一句话。”王诩摇摇头“好奇害死猫?”

王离眉头紧锁“什么意思?”

“自己理解去吧。”王诩轻笑着摆摆手,正准备把王离赶回去睡觉,突然从远处传来的一声虎啸让他笑容僵在了脸上。

墨怜手上的木扇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一把匕首,娇小的身子挡在王诩身前,警惕的看向密林深处。

同时营地中也传来了族人们的骚乱声。

“东北方向,不到一里地,一只受伤的老虎。”朱家扔给王离盔甲和弓箭,指挥着手下呈犄角状守护营地。

“墨丁,安排好族人,所有人披甲带盾,最好分一个火把。”王诩拿出洛阳铲,冷静的下达命令“很有可能会有狼群。”

王诩刚说完,一阵阵狼嚎声又响了起来,打乱愤怒的虎啸。

“那你再猜猜它们会不会冲到这边儿?”王离穿好盔甲,头疼的看着王诩。

“一只老虎,估计不够狼群吃的。”王诩叹了口气。

“希望狼群能让咱们吃个饱。”王离咧嘴,笑的残忍。

第三十八章 救人远比杀人难

第三十八章救人远比杀人难

早期人类习惯把动物分成两种,吃草的和吃肉的。

后来人们习惯把动物分成两种,能吃的和不能吃的。

直到现代,人类把动物分成两种,能吃和想办法能吃的。

总之,在人类眼中,很少有东西是不能吃的,尤其是华夏人。

但是在动物当中,人类对于吃肉的动物是有一种本能的畏惧感,这种畏惧感来源于远古时期的祖先们对肉食动物的恐惧,所以为了克服这种恐惧,人类的祖先把剑齿虎吃到灭绝,但是没有完全克服。

老虎毫无疑问在体型上,比之前见过的驼鹿要小太多了,尤其是这只似乎受伤了的老虎。

但是依旧给力所有人强大的压力和恐惧感,尤其是尾随着这只老虎从山林中鱼贯而出的狼群,更是让王诩如临大敌。

王诩以前在蒙古平原的时候,目睹过群獒驱逐老虎的景象,那时候除了感叹狗多力量大之外,只剩下吵闹了。

作为同种动物,狼在追逐猎物的时候,却是悄无声息的,即便是看到篝火时明显受到了惊吓,狼群依旧没有发出太大动静,只是有几只来不及刹车的灰狼在地上滚了一圈。

“吼!”仓惶逃跑的老虎也没有意料到在自己的地盘上,会出现这么多‘猴子’,尤其是那高耸的篝火让它再次发出一声愤怒的虎啸。

所有人都下意识的捂住了耳朵,因为虎啸声实在太强。

但是王离和墨狼以及朱家却直接拉开了弓,羽箭在月色下像是一道流光,拦截住了老虎逃跑的路线,其中一支箭还刺穿了老虎的前爪。

奔跑中的老虎再次发出一声凄厉的吼叫,在地上滚了两圈后,挣扎着站起来,没有继续逃跑,在夜色下那双幽绿色的虎目像是两盏鬼火一样盯着王离等人。

一只马鹿大小,浑身灰白色的头狼从林中走出来后,狼群也停下了,全部都匍匐着身子,目光阴鸷的盯着老虎和人群。

“得有二十多条。”墨狼拉着弓的手臂上肌肉横起,声音也因为紧张而显得有些沙哑,这么大的狼群,是他这辈子遇见过最危险的情况。

“看来确实能吃饱了。”王离舔了舔嘴角,将弓对准已经呈现攻击姿态的老虎“这只老虎我要了。”

“优先射杀头狼,否则会很麻烦。”朱家低声对着手下说道。

“大帝请退到盾阵内。”墨怜拉着王诩的手臂,把他拽到了木盾阵中。

王诩看了眼周围的族人,发现不管男女老少,脸上并没有什么畏惧之色,反而都十分兴奋的看着王离等人射杀狼群和老虎。

这是被压抑多年的狩猎本性,被杀戮和血腥刺激出来的本能反应,也是心理返祖的现象之一。

凄厉的虎啸声和狼嗥与朱家的指挥声形成了一首杀戮的乐章,在弓箭和利刃之下,凶猛的野兽像是纸一样脆弱。

王诩看见一跃近三米高的灰狼在空中被利箭射穿头颅,红白色的液体在月色下飞溅,也看到了那只斑斓猛虎的前肢被王离三箭射断,痛苦的在地上扭曲着身子求生,血盆大口还未发出声音,就被另一个侠客用木棍刺穿喉咙,那双幽绿的虎目渐渐失去光泽。

空气中飘荡的血腥味让人作呕,但是又让人血液沸腾。

单方面的屠杀只持续了不到五分钟,除了几只胆小的灰狼夹着尾巴跑掉了之外,所有野兽都倒在血泊中,有几只没死透的还在妄图挣扎着爬起来,却被利剑割下了头颅。

王诩脸色惨白,这是他第一次看见这么‘庞大’血腥的场面,这比在停尸房睡一晚还要恐怖。

“这条头狼还真是大啊。”墨狼兴奋的拎着那只头狼的尸体,想要跑过来向王诩献宝。

“离我远点!”王诩皱眉摆手道“你们快点打扫下战场吧,兽血容易滋生病菌。”

看出了王诩脸色难看,墨狼讪讪的退到一边。

“大帝,要换个营地休息吗?”墨怜犹豫了一下,开口询问道。

王诩摇摇头,看着族内的小孩子围在解刨兽尸的墨壬身边兴致冲冲的样子,嘴唇动了动,最后还没有制止。

适应杀戮的氛围,或许对这些孩子们的成长,并全是坏事儿,毕竟,这是一个与人争,与兽争的时代。

“原来是只带崽子的!”王离的惊呼声引起了王诩的注意。

“什么?”王诩起身,走了过去,看见王离蹲在老虎满是血液的尸体上摸来摸去,看上去很变态。

“是只带崽子的母老虎,我说怎么会被这小群狼追的如此狼狈。”王离摸了摸,皱起眉“好像还活着?”

王诩呼吸一滞,推开要用刀切开老虎肚子的王离。

“你来?”王离有些惊讶的看着王诩。

很惊讶平时连脚都不愿意沾染血的王诩,竟然还愿意做这种腌臜之事。

王诩没搭理他,手在虎尸子宫位置摸了摸,果然还有动静,顿时大喜,叫来墨壬当下手,切开兽腹子宫,取出两只湿漉漉手掌大小的乳虎。

“可惜,早产之虎难存啊。”看着王诩手中没有动静的两只乳虎,朱家遗憾的摇摇头。

其他人也都惋惜的摇头或叹息。

人类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在杀生的时候冷酷无情,但是在面临新生的时候又多愁善感。

王诩没有说话,捏开乳虎的嘴往里面吹气,拇指揉着乳虎的肚子。

所有人怪异的看着这一幕,不敢出声。

大约一分钟,接连两声猫咪般的叫声打破了安静的氛围,所有人都惊呼出声。

感受着手中有力的挣扎,王诩脸上也露出的笑容,用毛巾包裹着两只还没有睁开眼的乳虎吩咐道“把虎奶都挤出来。”

亲眼见证了王诩让乳虎‘起死回生’的神灵手段后,墨奎又带领着族人对着族人开始做仪式。

“你们羡门中人还真是无所不能,连稳婆的活儿都能做?”王离蹲在旁边,看着王诩用针管喂小老虎。

“救人远比杀人难。”王诩轻笑道。

“这是你们神灵的道理吧。”听出了王诩的话外之音,王离轻笑道“对于我们凡人来说,杀人,就是在救人。”

王诩微微挑眉,没有继续这个话题“明天争取抓只带奶的母鹿。”

“太小了,不太好养活?”王离逗弄了一下小老虎“其实你应该表彰一下你的战士们,要是没有他们,你哪里能在这儿喂老虎?”

王诩眯起眼轻笑道“这就是我在这儿喂老虎,你要在前面杀狼的主要原因。”

王离一怔,皱起眉。

“让墨壬把老虎皮好好剥下来,我要做一件裘衣。”王诩笑着拍了拍王离的肩膀。

王离冷哼一声,有些不悦的转头离开。

一次突发性集体狩猎行动的成功,驱散了所有人的睡意,十九只狼和一只老虎不但提供了夜宵,还提供了早餐,天刚刚亮,收集了林间晨露当饮水的队伍再次起航。

清晨这个时间段时食草动物活动的时间,食肉动物则多是在午后开始活动,所以这段时间上路,并不需要太过警戒,可以给昨天守夜的战士们休息的时间。

熬了一夜的王诩也在晃动的马车中睡着了,再睁眼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车队停在一座山谷前,族人们正在生火做饭了。

“大帝。”守在马车边的墨怜起身打招呼,怀里还抱着两只小老虎,金雕被拴在马车上,正高傲的俯视着它们。

因为害怕金雕把小老虎吃了,墨怜一直都没有放下过它们。

“走了多远了?”王诩伸了个懒腰,摸了摸金雕的头问道。

“已经至少二十多里了,因为前方出现山谷,朱家先生才让我们停下来修整的,他们去探路了。”墨怜回答道“大帝要用膳嘛?”

“吃点果子吧,顿顿烧烤有点上火。”王诩笑了笑,拨弄下墨怜怀中的小老虎“奶水有着落了嘛?”

“墨丁路途中抓了一只带奶的母鹿,应该够它们吃的。”墨怜柔声笑道,有些脏了的小脸上带着母性的笑容。

王诩很难把这一刻的墨怜和昨夜挥舞着斧子剁老虎肉的墨怜联想到一起。

莫名的打了个冷颤,王诩打量着拦在他们面前的这座山谷,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座山谷应该是通往祖山的。

也就是说,目的地温泉堡,近在咫尺!

第三十九章 遇天水之有源,则晋巫女

第三十九章遇天水之有源,则晋巫女

祖山位于秦皇岛青龙县境内,由于渤海以北、燕山以东诸峰都是由它的分支绵延而成,故以“群山之祖”命名。其最高峰天女峰,海拔1428米,略逊于泰山。

这座山虽然名声不显,但是风景还是不错的,而且在后世也并没有完全人工开发的自然风景区,而且里面有很多人文景观,比如花果山,秀才观榜,仙女云床什么的。

王诩以前跟着同事在这边做过地理考古,所以还算是比较熟悉。

抛开原始生态因素,祖山算是一个不错的根据地,水资源,动植物资源,甚至矿物资源都十分丰富,只不过距离温泉区比较远,在加上山道比较多,不算便捷,但是以后可以当做都城来开发,毕竟祖山四面环山,易守难攻。

就是不知道,几千年前的祖山里,野兽多不多。

不过很快王离他们就带来了答案。

“你们遇见什么猛兽群了?”王诩看着风尘仆仆有些狼狈逃回来的王离等人问道。

“这山有古怪。”王离脸色铁青的整理了一下头上的玉冠。

“怎么了?”王诩疑惑道。

“猛兽倒是没遇见,遇见一群白屁股的鹿,而且这群鹿不怕人,我们射杀了十几只还拦在路上一动不动,像是被人施了法一样。”朱家轻笑着说道“然后等我们走的时候,竟然还追着我们。”

“白色屁股的鹿?”王诩愣了下,随即大笑道“哈哈哈,你们遇见了傻狍子啊!”

“傻狍子?”王离皱起眉“你认识那种东西?”

“你们打猎的时候没见过?”王诩擦了擦眼角的泪花。

“鹿倒是见过几种,这种白屁股,不知死活的还真没见过。”王离嘴角抽搐了一下“这种鹿攻击力如何?”

“基本没有攻击力。”王诩笑道。

“那它们为什么不跑!”王离大怒,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

“不是它们不跑,是因为它们太傻了。”王诩笑道“这种鹿的白屁股是遇见危险时的自然反应,它们觉得白色是能迷惑敌人的颜色,不跑则是因为,它们不能确认你到底是不是敌人。”

“我们都射杀十几只了!它们也太蠢了吧?不过那它们为什么追我?”王离愤愤的说道。

“它们可能是想看看你是个什么东西吧。”王诩憋着笑说道“至于你为什么跑,可能是因为你怂了吧,狭路相逢勇者胜啊小离,你这胆子还得再练练。”

王离满脸涨红的一甩袖子“气煞我也!”

朱家轻笑着揽住要去找狍子报仇的王离“休息一会儿再去不迟。”

“笑个屁啊!”王离瞪了眼王诩。

“不笑了不笑了。”王诩抿着唇摆摆手,眼角还带着笑意“既然狍子群在山谷里都能活下来,说明里面的野兽群都吃的饱饱的,墨狼招呼族人上路了!”

一直憋着笑的墨狼终于能够开口啊,大笑着去叫族人们上路。

车队再次驶入山谷内,可能是因为祖山群内气候跟外面不太一样,山谷中的植物都长得特别茂密且高大,但是却有一条露出地皮的土路,让王诩十分惊讶,研究了一下才发现,这条路可能是某种动物迁徙时穿过祖山,长年累月留下的。

有这条路就很方便了。

进山谷走了半个多小时,就看到王离说的狍子群了。

果然一大群至少两三百只狍子傻愣愣的拦在路中央,看到车队后屁股全都炸开变成白色,如果不细看的话,都是有点像一颗颗白色的爱心。

连屁股都是爱心的形状呢。

看到这种动物,王诩感觉到莫名的亲近感,伸手拦住了要大开杀戒的王离“杀这些不会跑的小家伙有什么成就感?”

“不杀它们难泻我心头之恨!”王离咬着牙恨声道。

“杀了它们也洗脱不了你怂的事实。”王诩轻笑着“而且这些可爱的小家伙,是我们以后立本之根啊。”

王离皱眉疑惑的看着王诩,不太懂王诩要对这些傻狍子做些什么。

王诩让墨壬去把之前射杀的那几只狍子捡回来,虽然引起了狍子群的小骚动,但是在发现这种‘猴子’没有危险之后,就再次怡然自得的开始吃草休息。

看周围草木的情况,这群家伙已经在这儿吃好几天了。

族人们生火吃饭,王诩估算了一下位置,然后派墨丁翻过北面的小山去看看,他感觉那边应该是龙潭瀑布,他现在无比的像给全族人洗个澡。

在过了一天的集体生活,王诩就快被他们身上的味道熏死过去了,以前大家都是散在部落时,味道还没这么严重,但是这几天集中赶路,加上昨夜猎杀狼群之后,这股味道就有点可怕了。

墨丁按照王诩的路线,果然找到了一处充沛的水源,但是瀑布到底是什么他并不知道,激动之余的墨丁回来报信的时候摔伤了腿。

而且听说有水源的消息后,本来以为族人们会很高兴,但是没想到所有人都哭了起来,而且哭声堪称哭天抢地了。

王诩手足无措的看着跪在他面前放声大哭的族人们,满脸懵。

王离和朱家等人也满脸疑惑。

就连不远处的狍子群们都好奇的探过头来,想看看这群‘猴子’在鬼叫些什么,有几只胆子大的还溜了过来,探头探的。

不过王诩很快就能理解了,水源对于孤竹国确实有着不一样的意义,水作为生物起源之根本对于人类部落的意义固然不同,几百年间孤竹国都在没有水源,忍受着无法发展和限制繁衍的环境中痛苦着。

这可能是一种比寒冷和饥饿,更让他们绝望的悲伤。

“从今以后,孤竹族众,都不会受穷水之难!”王诩一字一顿对着族人们说道。

王诩的话对于族人们无异于神谕,得到了神谕的族人们,瞬间就不再悲伤了,擦去眼泪,满脸喜悦的感谢大帝之德。

一群多么乐观质朴的人啊,王诩感觉自己的良心有点隐隐作痛。

朱家带着几个人留下看守马车,其他的人都被王诩带走去洗澡了,连摔伤了腿的墨丁都被族人抬走了,作为孤竹国发现的第一处水源,他们要举行一个盛大的仪式。

一路砍着灌木到达了墨丁说的那处水潭时,王诩沉默了。

因为那只能算是一个水坑,不过即便这样,族人们依旧感动的一塌糊涂。

“再往上面走。”王诩耳朵贴在石头上听了下,带着族人继续往上走。

又爬了十几分钟,宛若雷鸣的轰轰声越来越近,所有人也越来越紧张起来。

“真的有瀑布?”王离惊讶的瞪大眼睛,对于王诩这种‘未卜先知’的能力也越发的好奇。

“这片山脉,两处大瀑布,这座名为飞龙潭,那座名为花果山。”王诩笑道。

“都是神灵居所?”王离眸子又亮了起来。

“以后你出钱,我在这儿给你盖一座宫殿。”王诩笑着拍了拍王离的肩膀,走向对着瀑布做仪式的族人们。

第一次看瀑布这种奇观的孤竹国人,毫无疑问将这归为神迹。

因为他们无法理解,白长高的山上怎么会有水流涌出来,还是如此巨大的水流,飞流直下宛如一道玉色晚霞般坠落,这是只有神灵才能够造就的神迹。

王诩苦口婆心的劝说了很久,全族人没有一个敢下水的,就连王离要下水,都被墨怜吃人般的目光瞪了回去。

水源对于孤竹人是无比神圣的,更何况还是这种神迹水源,自然不容他们这些凡人玷污,会遭到天谴的。

最后实在无奈的王诩,只能一脚把挡在岸边的墨狼踹进水里,冷着脸说道“本大帝命令你们,现在下水,沐浴!男的在左面,女的在右边水潭!”

于是族人们一个个乖乖的跳下了水潭。

可以看得出来,尽管心里很害怕,但是身体泡在水里还是很开心的。

王诩看着原本清澈的水流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紫色之后,就没了下水的性质。

“我们去上面了。”王离带着他的人往上面的水潭走去。

王诩背着手,看着飞龙瀑发呆,这个时候飞龙瀑的水量比后世要大很多,也更加震撼,怪不得连王离刚开始都有点畏惧。

“大帝,我在上面找到了一处干净的水潭。”墨怜气喘吁吁的声音带着一点小兴奋。

“嗯?”王诩疑惑的看着满头是汗的墨怜,下意识的回了句“找到了就去洗啊,等着我给你洗?”

墨怜一怔,很明显没听懂王诩这句玩笑。

“没事。”王诩回过神,讪笑着摆摆手“你去洗吧,我先不洗了。”

王诩虽然浑身难受,但是想到晚上能洗温泉,还是能忍一忍的。

“那我给您扇风吧。”墨怜笑着从腰后拿出木扇。

“不用管我了,你也去洗一洗吧。”王诩笑道。

“我得伺候大帝啊。”墨怜笑的十分开心,清亮的眸子里还有些羞怯“国君说过,当遇天水之源时,我便能够晋升为巫女。”

巫女?王诩微微皱起眉。

第三十九章 有一蛊虫,名为精虫

第三十九章有一蛊虫,名为精虫

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

巫祝,也就是巫女在周时,作为专门以舞祈雨的官员。

但是在殷商文化中,巫女还有另外几层意思,其中一个就是大巫献给大帝的妃子。

殷商文化中,大帝就是神灵的化身,而大巫则是人间侍奉神的信徒中等级最高的。

而维护大帝与大巫之间的关系,除了侍奉之外,上供也很重要。

所以每一位殷商的大巫,都会向大帝进献一位巫女,这名巫女,将会成为大帝与大巫之间关系链接的枢纽,也可以称之为,联姻。

巫女不但能够通灵,更是文武双全,不但可以为大帝出谋划策,排忧解难,更可以充当保镖的角色,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替大帝辟邪,沐浴更衣。

殷商大帝在吊唁臣子和祭祀先祖的时候,必须通过巫女之手,沐浴更衣做法才能出门。

所以巫女的必备技能,可能就是搓澡了,当然还可能有其他服务。

而巫女跟大帝之间的关系,也决定了大帝与大巫之间的关系,据推测,鼎鼎大名的女战神妇好便可能就是一位女巫。

当墨怜面带羞涩的说出自己的身份时,王诩之前的困惑就消失了,怪不得墨怜在族内的地位如此特殊,巫女的重要性,有时候并不弱于国君大巫。

不过王诩不是那种禽兽之人,墨怜看上去瘦瘦弱弱的应该还没成年的样子,怎么能做巫女呢?

而且这姑娘挥刀砍排骨时豪迈的背影,到现在想起来还让王诩后背发凉。

遇天水之源则晋巫女.....这句话为什么到王诩脑子里自动翻译成了别的奇怪东西?

大帝为神,神灵为天,天水之源,源是.....

“遇天水之源则晋巫女,是让你洗完澡才能成巫女,不是给我洗澡能成巫女。”王诩轻咳一声讪笑道。

墨怜愣了下,眨了眨大眼睛,似乎有些疑惑,她学的典籍好像不是这样说的啊?

“怎么?你在质疑我?”王诩皱起眉,冷着脸说道。

“臣不敢。”墨怜一惊,连忙跪下请罪。

“起来吧,去洗一洗就原谅你了。”王诩轻笑着把她拉起来。

墨怜面色犹豫“大帝身边得有人护卫。”

王诩微微皱眉,忽然听到上面传来王离荡漾的嚎叫声,皱眉说道“这样吧,我陪你过去,这样你就能边护卫我边洗澡了。”

墨怜眸子一喜“那就多谢大帝体谅了。”

不得不说,墨怜选了一个不错的位置,单独有一簇流水从山上倾下,水流缓缓正好适合洗澡。

王诩欣赏了一下美景后,找了块石头躺下“去洗吧。”

墨怜看了看四周,应了声后走向水潭。

王诩看着天上飘过的云彩,听着下面洗澡的族人们爽朗的笑声,阳光晒在身上让他懒洋洋的,这样的氛围,让他感觉意外的安逸。

如果不是墨怜撩水的声音太大,他可能就睡过去了。

不是王诩猥琐,是巫女两个字撩拨了王诩的神经啊。

在加上那神秘古墓,石棺中的女子.....

不容王诩不胡思乱想。

“大帝小心!”就在王诩昏昏欲睡天马行空的时候,墨怜的娇叱声让他本能的转过身去。

随后就响起了利刃刺入岩石时让人牙酸的声音。

惊魂未定中的王诩看到墨怜那只白嫩纤细却满是老茧的小手握着自己送她的西餐刀,刀下是一条扭曲着身子的水蛇,蛇头已经飞到一米外了,还在一张一合的挣扎着。

“呼。”王诩长出一口气,擦了擦额头的冷汗,下意识的抬眼看去,倒吸一口冷气后迅速别开目光“谢了。”

“让大帝置于险地,臣死罪!”墨怜跪在地上请罪道。

“起来吧,水蛇无毒,你继续洗吧。”王诩感觉自己说话有些口干。

“臣不....”墨怜声音软糯下来,却被王诩粗暴的打断了。

“让你去就去,少废话,洗不干净别上来!尤其是头发。”王诩厉声说道。

墨怜身子一颤,像是一只水蛇一样无声的溜进水里。

听到撩水的声音后王诩才松了口气,坐回地上看着已经停止扭曲的水蛇,脑海中却是另外一幅画面。

没想到墨怜小小的身子,竟然还暗藏巨大的能量....穿着麻袍看着瘦瘦弱弱跟孩子一样,没想到脫了这么大..

“禽兽。”王诩轻啐了声自己。

“大帝,这样行吗?”身后传来墨怜怯弱软糯的颤音。

王诩刚要转头,又问了一句“穿衣服了嘛?”

“没。”墨怜愣了下,红着脸说道。

“记住,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穿好衣服。”王诩郑重其事的说道。

“巫女侍帝,应天人姿。”墨怜理直气壮的反驳道。

“什么叫天人资?”王诩疑惑道。

“唔,就是出生时的样子。”墨怜声音弱了一份。

不要脸!

王诩心中冷漠,脸却有点发烫“让你穿你就穿,这么多废话干什么。”

墨怜委屈的嘟了嘟嘴,正准备穿起她那套有点繁琐的衣服,突然又听到王诩开口。

“先穿这个吧,你那件衣服赶紧洗了,我之前看都长虫子了。”王诩从背包里拿出一件衬衫扔了过去。

墨怜起身接过,入手柔软的质地触感让她心神一荡,但是穿了下却发现没有腰带,弱弱的问道“大帝,腰带呢?”

“什么腰带?”王诩皱眉道,想起来古人不会系扣子“你先穿好。”

“穿好了。”墨怜声音透着欢快,因为这件衣服穿着实在太舒服了。

王诩转果然,深吸口气,板着脸走过来,帮墨怜把扣子系好,尽量眼观鼻,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心无杂念。

但是无奈衬衫虽然大,但是领口也大,还是罩不住墨怜的大,不过好在墨怜只有一米六多一点,自己的衬衫穿在她身上完全可以当及膝长裙,一双纤细晶莹玉润的小腿露在外面,十分赏心悦目。

不过也让王诩对‘美中不足’这个词有了新的理解。

墨怜皮肤因为长期不见阳光,白皙的有些病态,但是手掌和脚掌因为经常干活,又缺少水源清洗,污垢已经深藏在老茧和纹痕当中了,还有几道伤疤,所以看起来十分突兀。

但是这种突兀,确实勤劳的象征,更是让人震撼的求生信念的象征。

见王诩盯着自己的手掌看,墨怜有些尴尬的握紧拳头,歉意的低下头“惊扰大帝了。”

“不,挺好看的。”王诩回过神,摸了摸墨怜还在滴着水的头发,柔声笑道。

墨怜诧异的抬起头,看着王诩的笑容发痴,眼睛却莫名的红了起来。

“去把衣服洗了。”王诩在墨怜哭出来之前拍了拍她的头,指着地上的脏衣服。

墨怜点点头,迅速的转过身蹲在岸边洗衣服,以为这样王诩就看不见她哭时,瘦弱的肩膀顫抖的有多厉害。

王诩咂了咂嘴,莫名的替她有点心酸。

“喲,你倒是会选地方。”王离轻佻的声音从下面传来。

王诩皱眉看向石阶下一丝不挂,披头散发的王离“你知道人跟猴子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知廉耻嘛。”王离毫不在意的摆摆手笑道。

“是有脑子。”王诩勾起嘴角“你这样很容易被路过的水蛇或者其他虫子一击毙命。”

王离下意识的加紧双腿,护住要害,眸子如鹰隼般警惕起来。

“不管你多开心,衣服还是要穿的,不只是廉耻问题,更是安全问题。”王诩对着王离仓惶溜走的背影喊道。

“感觉大帝是在映射臣....”背后突然传来墨怜幽幽的声音,吓了王诩一跳。

“想多了,我从来不跟女人谈廉耻。”王诩转头轻笑道“洗好了?”

墨怜点点头。

王诩看来了墨怜现在的样子,洗去了浮尘油污后,发现她的头发真的如泼墨般漆黑,长及臋下,原本以为是营养不良才显得蜡黄的小脸此刻也异常白皙,原来以前脸上也被油污覆盖了。

同时也让墨怜的五官显得越发清丽了,隐约间有一股特殊的出尘之气,偏偏又被自己那件衬衫显得十分色气。

不知道什么心理在作祟,王诩清咳一声,把自己的衬衫也脱了下来。

墨怜愣了下,眨着大眼睛有些羞涩的看着王诩“大帝是要沐浴?”

“不是,你把这个也洗一洗。”王诩把衬衫扔给她,拿起她的衣服“这个我让人给你烘干。”

“好?”墨怜乖巧的点点头,跑回岸边洗衣服。

套了件外袍回来的王离身边还带着两个女侍卫,虽然都带着面纱,但是从女侍卫身上不同寻常的气息还含媚的眼神,就能看出,王离这个在后世还没成年的小王八蛋,刚才一定没干好事儿。

“这么快就完事儿了??我还没参观呢。”见王诩要下来,王离打趣道。

“天地间有一种蛊虫,名为精虫,入脑必亡。”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第四十章 论基因与营养的关系

第四十章论基因与营养的关系

蛊是最近些年在中原盛行的一种妖术,相传来源于楚地,传承自上古,在秦国流传了很多传说,基本上谈者色变。

虽然不知道王诩为什么突然提起蛊虫,但是王离还是下意识的皱起眉问道“什么叫做精虫?长什么样?”

“就是一种**,无色无形,但是每当你非常想做欢爱之事时,就要小心了。”王诩笑的一脸憨厚。

王离头皮有些发麻,倒吸一口冷气“什么意思?”

“我就是看见你现在的状态,突然想到告诉你一下而已,,没什么,喏,麻烦帮我去烘干。”王诩把衣服递给他旁边的女侍卫。

女侍卫妩湄的盯着王诩健硕的身材看了眼后,向王离请示了一下离开。

王离则脸色发白,有些坐立不安的在下面欲言又止。

“放心吧,只要不是日日思淫,变不会精虫人脑。”王诩轻笑道,吓唬吓唬小孩子就算了,要是真的给吓的不能人事,那自己可能会被王贲弄死,更可能影响后代王氏家族的繁衍。

毕竟王离可是琅琊,太原两大王氏门阀的老祖宗。

“有什么破解之法没有?”王离听后松了口气,悄声问道,准备上来,被王诩一脚提了下去,有些恼火“几个意思?”

“在下面说吧。”王诩摇摇头。

“我不喜欢仰头看人!”王离不悦道。

“那我就下来呗。”王诩轻笑着跳了下来。

“上面除了墨怜,还有什么好东西?”见王诩这样,王离越发的好奇了。

“好奇害死猫。”王诩轻飘飘的来了一句。

王离撇撇嘴,正准备揽住旁边女侍卫的腰,突然想到什么收回了手“晚上在这儿修整?墨奎准备把这里修整一下。”

“不,晚上启程,对了,晚上咱们吃火锅吧。”王诩突然说道。

“夜间行路?太危险了吧。”王离皱起眉。

“你不关心火锅是什么嘛?”王诩轻笑道。

“火锅是什么?”王离眨了眨眼,也笑了起来。

也是啊,什么时候启程,什么时候修整,这种事情本来就不是他应该操心的。

王诩给他讲述了一下火锅的好处后,王离就吞着口水迫不及待让人去架锅烧火采野菜了。

孤竹国这种缺少水源的部落,一定没有尝试过炖菜的味道,而且火锅至少连汤带水还有蔬菜,比单纯的吃烧烤类的食物要健康一些,王诩怀疑孤竹国需要大量补水,要不然很懂有集体肾结石。

之前就听墨怜说过,他们族内很多人都是莫名的疼痛而死,墨奎把这叫做恶灵的诅咒,必须要焚烧尸体才能进化,而焚烧之后,灰烬中总会有一些‘恶灵之蛊’。

也就是结石。

“大帝,我洗好了。”墨怜轻快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王诩一抬头就看到一张笑靥如花的小脸。

不知道是不是‘千年女尸’的影响太大,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自从墨怜洗干净了之后,王诩的心脏就很不舒服。

同时不舒服的,还有去而折返的王离。

本来想问问王诩要不要准备点香料什么的,没想到却看到一张趴在岩石上的绝美容颜。

自诩十五岁逛遍咸阳所有青楼的王离对天发誓,那些女人在这张脸面前,都是庸脂俗粉。

“大帝?”被王诩那双妖异的眸子盯得心慌,墨怜缩了缩脖子有些怯怯的说道。

“墨怜???!”王离惊叫出声。

“帮我把这个也烘干,谢谢了。”王诩扯过手上的衬衫,反手扔到了王离脸上,然后翻身跳了上去,把背包塞进满脸懵懂仰头看在自己的墨怜怀里“抱着。”

墨怜闷哼一声,怪怪的抱住有些沉重的背包,瞥了眼满脸涨红像是猴子一样跳上来的王离。

“我的天,这是墨怜啊?你们做了什么啊?怎么换了个人啊?还是说这水真有神效?”王离一双贼眼盯着墨怜不放。

“精虫入脑,无药可救。”王诩在后面阴恻恻的说道。

王离身子一颤,干笑着转过身去“我就是问问要不要准备什么香料。”

“不用了,到时候我会准备。”王诩摆摆手,歪头打量着王离“是不是感觉蠢蠢欲动?”

王离倒吸一口冷气,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们殷商的巫女,总是容易招惹各种神秘的蛊灵垂青,所以你最好注意点。”王诩笑的人畜无害。

“你们全族人都是?”王离下意识的抱住自己。

“不啊,全族只有我才是巫女!”墨怜突然娇憨的喊道。

“告辞。”王离拱拱手,一个鹞子翻身跳了下去嘴里念叨着“还得再去洗洗,小桃,去把最丑的丑牛给公子叫来,公子我以后洗澡就他伺候了!”

王诩笑的蹲在地上差点内伤。

“大帝,您没事儿吧。”墨怜有些惊慌的看着身子一抽一抽的王诩,担心的问道。

“没事没事。”王诩笑着摆摆手,在包里翻了翻,记得自己以前有一块方巾,很适合她扎头发。

翻了一会儿从最里面的小暗格里翻了出来,抬头却发现墨怜盯着自己胸口发呆。

目光让他想起了自己在后世健身房时被女流氓围观时的眼神。

怎么女流氓不分朝代的嘛?

“这是神之烙印嘛?”墨怜眸子里闪烁着崇敬。

王诩低头看了看,才想起来自己的那枚玉佩变成的纹身,轻笑道“嘘,这是个秘密,就算是国君,也无权知晓。”

墨怜小脸涨红,认真的点点头,举起手还要发个誓。

“来,用这个绑头发。”王诩把方巾递给她。

墨怜下意识的接过方巾,真丝的触感让她眼睛都亮了几分“这是丝绸嘛?”

“应该是吧。”王诩也不太清楚,到底是人工丝还是真丝的。

“祖制之中,只有帝妃才能佩戴丝绸,臣不敢僭越。”墨怜低着头,耳朵有些发红。

帝妃在商朝是指代天子的正妻,到了周朝才将天子正妻改为王后,秦始皇时才将其定为皇后。

毕竟后在夏朝是指天子,比如后羿,后启之类的都是值夏朝的天子。

“祖制,跟帝赐那个重要?”王诩眨了眨眼,忽然问道。

墨怜愣了下,惊愕的看着王诩。

“祖甲之后,殷商便只有帝制,没有祖制了。”王诩轻笑着说道“我帮你戴上吧。”

墨怜傻愣愣的呆在原地,等她回过神的时候,王诩已经帮她把头发扎好了,是一个自己从未见过的古怪发饰。

本来及臋的长发被卷了几圈在脑后,用方巾绑好露出一节像是马尾一样的尾巴,虽然凉快了不少,但是很奇怪。

王诩很满意自己的作品,第一次扎头发就扎的如此成功,看来这么多年的麻绳没白捆。

“帝君,您的衣服。”这时王离的女侍卫回来了,手里拿着墨怜已经烘干的衣服。

“谢了。”王诩对着她笑了笑,接过衣服递给墨怜。

墨怜接过自己的麻袍后想要把里面的衬衫脱掉,被王诩制止了。

“穿着吧,那也是赏赐。”王诩笑了笑。

墨怜捏了下领口,抿着嘴弯腰跪坐行了个大礼“谢帝恩赐。”

王诩捂着鼻子摆手笑道“不客气不客气,你快穿上吧。”

等到墨怜传回那身简朴的麻衣后,王诩发现了一个问题,人的外貌美丑,跟衣服真的没啥太大的关系。

又看了看她因为被复杂形制的麻袍改变成‘平平’的身材,又得出了个结论。

基因跟营养之间,关系也不是特别密切。

不止是王诩惊叹于洗尽铅华的墨怜,基本上所有人看到墨怜以后都傻了。

墨奎眸子里闪烁了一丝异色后,附身高呼“巫女降临,帝佑孤竹。”

随后孤竹国其他人也都跪地高呼。

墨怜也欣然接受了族人们的跪拜,然后还了一个礼,双方像是达成了某种合作或者仪式,总之所有人都很开心兴奋。

“孤竹国果然天地钟秀之地啊,竟然有如此毓灵美人。”跟屠檀换班上来的朱家惊叹道。

“别看了,那女人是巫女,身上有蛊灵。”王离脸色发白,满脸冷漠的说道,刚才跟狗子洗了澡,他已经吐了两次了,现在看什么都是心无旁骛。

“蛊灵?”朱家微微挑眉。

“无色无形的妖虫,有很多种,王诩说我可能中了一种叫做精虫的蛊虫,怪不得我最近火气特别的壮。”王离愤愤的说道。

朱家诧异的眨了眨眼,露出一个怪异的笑容,没有告诉王离他火气旺是因为吃了太多虎鞭和鹿鞭。

第四十一章 圣光照亮狍子的前路

第四十一章圣光照亮狍子的前路

碎石搭建了一个灶台,一口直径一米多的铁锅被搬了下来,这是专门为了祭祀而浇筑的,虽然孤竹国穷,但是祭祀礼仪不能少,在墨奎的软磨硬泡下王诩才废了大力气浇筑了这么一口大锅。

如果不是铁料不够,墨奎很想烧出来一个鼎。

朱家,屠檀还有墨狼三个大汉站在烧沸的大锅旁边,一身手上拎着一只被剥了皮的狍子,手中利刃晃动中,肉片像是雪花一样落入锅中,不一会儿就被沸水滚烂,然后被一边头上戴着花环的墨怜夹出来,分发在每个人的陶碗里。

墨奎在一边每念到一个名字,就会有一个族人上前取碗,整个过程不但十分庄重,而且充满了仪式感。

在不远处的山岩边,王诩和王离相对而坐,中间也架着一个铁锅,旁边有那两个女侍卫俯视着切肉。

金雕利爪之下踩着一只带血的狼腿,正痛苦的撕咬着,王诩在训练它的野性。

“看他们吃饭,让我想起了我父亲在家时候,吃个饭痛不欲生。”王离神色黯淡的看着下面的人群。

“你的神情,并不像是痛不欲生。”王诩轻笑着夹起一片肉放进嘴里,没有任何酱料,但是依旧吃的香美。

因为吃的不是饭,是一种寂寞。

“这样的生活很好,我不想回到过去的生活。”王离摇摇头“如果我是家主,我就要按照这种方式生活,没有那么多破规矩。”

“自古以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王诩笑着摇摇头“你们只看到了你父亲的规矩让你痛不欲生,却没有看到这些规矩让你穿金戴银,衣食无忧。”

王离微微皱眉。

“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万物由一开始,由一结束,但是中间却经历了无穷无尽,而凡人,就是这无穷无尽中的一元,谁也逃不脫。”王诩笑道。

“你是说,按照我的方式,是错的?”王离皱起眉。

“对错,从来都只是相对的,你如果能够证明你父亲是错的,那么在某种程度上,你的对就成立了。”王诩把锅里面的老肉夹给王离,自己又捞起鲜肉。

“听不明白,但是我能听出来,你觉得我不如我父亲。”王离也不怕烫,一口全都塞进了嘴里。

“那说明你确实不傻。”王诩笑了笑“你现在是感觉自由了,但是你想没想过,这种自由能够持续多久?不说外力,假如你生病了,光是药材,我们这里就不全,更别说医术高明的医生了。”

“而且这里的风餐露宿的环境都比不得我家茅房。”王离嗤之以鼻。

“这就是你用自由付出后,得到的东西。”王诩笑道。

“我可以自己聘请医师,购买药材。”王离皱眉道。

“医师不愿意来呢?”王诩又问。

“绑来,抢来,总有办法。”王离轻嗤。

“王翦老将军跟武安君谁更厉害?”王诩突然换了个问题。

“你这是跑题!”王离叫道。

“你看,你都不敢说王老将军比武安君厉害,怎么能确定你能有能力把医师绑来呢?”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可是武安君死了!”王离不甘的反驳道。

“他死了,就是因为他有能力绑的那个医师,恰好,秦王也想要。”王诩轻笑道。

王离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样,不说话,闷头吃肉,不满女侍卫切肉的速度慢,抢过来自己动手切。

一只鹿腿很快就被他剔的一干二净,锅里的肉也都快堆满了。

“我想好了,不要医师了。”王离把骨头一扔。

“嗯?”王诩微微挑眉。

“我自己当医师!”王离目光灼灼的盯着王诩。

“嗯,可是你得有高明的医术,值得秦王重视你。”王诩笑道。

“秦王需不需要我,我不知道,反正你现在是离不开我。”王离咧嘴笑的露出一口白牙。

王诩叹了口气,有点郁闷。

真情实感的讲道理永远没有说服别人的能力,让对方听话。

但是虚无缥缈的神话却可以。

王诩在考虑是不是给王离讲一讲孙悟空的故事,告诉他本事太是好事儿,但是太猖狂总想这个用威胁解决问题的话,会被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的。

虽然知道王离只是戏言,顺便给自己的尴尬找回点面子,但是却提醒了王诩一个问题,自己现在确实离不开王离的协助。

倒不是他警惕王离,而是不太信任那个朱家。

朱家主动愿意帮助墨奎举行仪式的时候,王诩就心存疑惑了。

他要干什么?

墨奎的仪式主要是为了感谢王诩带领他们发现水源,然后还有就是宣告墨怜已经成为巫女,今天对于孤竹国可谓是双喜临门,这让这些天因为迁徙而忧心忡忡的老头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

“好了,别傻笑了,肉都要凉了。”王诩路过时看到这个老头端着碗,看着族内孩子们傻笑,忍不住提醒道。

“大帝!”墨奎手一抖,碗却没有掉下来,放在一边跪伏道“感恩帝择,带领孤竹走出黑暗,走出干涸,走出迷茫。”

“客套话我也不想听。”王诩笑着摆摆手“我做这些并不是为了你,而是为了族人。”

“臣知晓。”墨奎不敢太抬头“臣必定为侍候大帝鞍前马后,至死方休!”

“算了吧,你自己好好活着就行了。”王诩轻笑着摇摇头“族人有你引导,我也算轻巧。”

墨奎错愕的抬起头,满是皱纹的额头因为用力磕头而擦破了,看起来还有点可怜“大帝是何意?”

“墨怜以后有更重要的事情,所以管理族众的事情,还是交给你。”王诩轻笑着扶起墨奎,没有理会老者脸上的激动和雀跃,向着头牌马车走去,走夜路得把马车全部固定,否则很容易出现意外。

墨奎看着王诩的背影,心情无比复杂,直到哑儿走过来把他搀扶起来。

“国君,要注意身体。”哑儿笑着拍了拍墨奎身上的土。

哑儿现在已经能够说话了,传闻是大帝用神术治好了他的哑疾。

“哑儿,国君是不是还没有老?”墨奎看着哑儿,沉声问道。

“国君自然不老。”哑儿微微一笑。

墨奎满足的点点头,中气十足的拿起碗筷“去,把小蛇他们给我叫过来!”

本来还担心生火会吓跑狍子群,所以把火锅支到了比较远的地方,但是等王诩回到车队发现,傻狍子们都已经把马车包围了,马匹们正烦躁的驱赶着骚扰他们的狍子。

“这群憨货让我想起了扶苏家门那些酒囊饭袋,不知死活不说,更是愚蠢至极。”王离嘲笑道。

“扶苏?”王诩眯起眼。

“就是秦国太子。”王离笑道“他喜欢听人讲故事,于是很多废物就专门去他们府上骗吃骗喝,刚开始还好,后来秦王知道这件事情很生气,就派人暗中杀了不少废物,不过还是有很多不知死活的凑上去。”

“秦王为何不直接斥责太子?”王诩笑着问道。

“我父亲说,这是为君之道,不是我们能揣测的,你觉得呢?”王离看着王诩“你也是君。”

“嗯,也不知道,我跟秦王,又不熟。”王诩摇摇头,指挥着墨亥把马车与马车之间绑的更近,基本上之容下一匹半马的距离,缩短了车队的长度。

“这样很不好控马。”王离皱眉道。

“每辆车都要有一个控车手,马车上只留老弱,年轻人都在前面夜行。走到鸡鸣丁夜四更,休息一个时辰,差不多就天明了。”王诩算了下车程,如果顺利的话,应该可以走到八仙峰,沿着山脉一直往南,就会到达温泉堡。

一辈子都没有洗过这么干净的族人们在太阳的余晖下睡了个懒觉,等到月亮初升后,便开始赶路。

同行的还有那一大群狍子。

车队最前方立着一个两米多高的柱子,上面挂着‘圣光’,这次不但普照着族人,还普照着狍子。

对于狍子群跟随车队一起上路这种诡异的现象,王离是彻底的服气,如果之前的一切诡异他还心有不服,但是能控制这么多野物跟随,真的让他想到史书上鼎鼎有名的黄帝大人。

《列子·黄帝》载:“黄帝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帅熊罴狼豹貙虎为前驱,雕鶡鹰鸢为旗帜。

王诩果然跟黄帝很熟!

但实际上,只是因为狍子这种生物天生的性格使然,它喜欢顺着灯,或者跟着灯光跑,虽然它自己肯定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跟着跑。

反正身子比脑子快就对了。

这也是王诩要夜间赶路的主要原因,跟着跑了一路的狍子群,明天会把头马当成领头人,继续跟着走,直到走近王诩圈的羊圈中,这样,过冬的食物差不多就能解决一大半了。

第四十二章 狗跟狼的区别,在于训练

第四十二章狗跟狼的区别,在于训练

迁徙,是动物群体一场追逐生命的震撼。

包括人类的春运....

动物迁徙是迫于因为气候引起的规律性变化,寻找更适合的生存环境和食物来源。

人类迁徙也是一样,都是为了求生。

这种求生欲可以庞大到无视崇山峻岭,树塔藤泽的阻拦,用鲜血和生命踏出一条迁徙之路。

越是往祖山深处走,越是能够感受到这条路的震撼。

头顶的灯光已经成了唯一的光源照亮前路,狍子群已经从跟着车队走变成了引导车队走,有着这样一群原住民开路,倒是让王诩安心了不少。

但是族人们却越发的不安。

因为两边的树林是在太吓人了,树枝树叶茂密到用遮天蔽日来说毫不夸张。

从进入这片树林之后,就再也没有感受过月亮的存在了。

但是灯光的辐射范围实在有限,为了照顾车队后面的族人,王诩不得不把手电筒也拿了出来,一道笔直的光柱彻底让所有人安心下来。

“这边的树竟然有六人合抱之粗。”王离手里拿着宝剑坐在马车顶上,看着两边的树木感叹道。

“还有百尺多高。”王诩笑着把手电筒向上一照,光柱直冲云霄。

“这圣光可以直达天界?”王离舔了舔嘴唇。

“不行,这只是人界之光。”王诩笑道。

“人力可以掌握?”王离微微挑眉。

“肯定可以,不过需要一段时间,至少要所有人都吃饱肚子,圣光才会大量降临。”王诩笑道“到时候,人间甚至便不会有昼夜之分。”

“没有昼夜之分?”王离眼眸又开始迷离起来。

“那人们不需要遵守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规律?”驾车的朱家忍不住插嘴道。

“会有那样的人出现,不过万物的规律不会改变。”王诩笑道“人与禽兽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人因为有智慧,通过寻找方法能够活得有更多的选择。”

“如夜枭般生活?”朱家微微挑眉。

“别提夜枭了,刚才那只半人大的夜枭已经把小金吓坏了。”车窗中传出墨怜的声音“这林中的动物怎么都如此古怪?”

“刚才那只夜枭确实太吓人了,我还以为是精怪呢。”王离也心有余悸的说道。

“确实有点大的吓人了。”王诩笑了笑“不过无所谓夜枭对人没有什么攻击性。”

“夜枭不是专门食婴儿的嘛?所以叫声才会跟婴儿一样?”王离好奇的问道。

“据我所知,只有姑获鸟对婴儿感兴趣,其他的精怪对婴儿都没兴趣,但是姑获鸟也只是选择一些有资质的婴儿当童子。”王诩笑道“相反,夜枭能够帮人治疗鼠患,算是益鸟吧。”

“就算是益鸟,我也不喜欢,长得太吓人了,眼睛还会放光。”王离缩了缩身子“咱们还要走多久?感觉路越来越窄了。”

“先走走看吧,要是能一直往前走到目的地最好了。”王诩笑道“要是累就睡一会儿。”

“你觉得我敢睡嘛?”王离用刀挑开一只人头大的蜘蛛吐槽道。

“点个火把就行了。”王诩笑道。

“如果不小心把树林点着了,我们可能会活活被烧死,这个鬼地方,你跑都跑不出去,我第一次听说,树能够长得跟墙一样密集。”王离翻了个白眼。

“这边的空气湿度太大了,就算用煤炭烧也不一定能点燃。”王诩摇摇头“而且这里的树很可能都是近万年的年龄了,地底下的树根应该都已经联结到一起了。”

“这么说我们是在树根上走?”王离笑道。

“以后我们修建房屋要用到这边的树木,你可以来验证一下。”王诩笑道。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万年之树以成树神,不敢轻易砍伐吧。”朱家忍不住开口道。

“自然不能轻易砍伐,只砍我们需要的那部分。”王诩笑了笑“以后孤竹国的国都会建立在这座山谷之中,四方山谷为城门,不管是山石还是巨木,都不能阻拦驰道的修建。”

“驰道?”王离微微挑眉“那是什么?”

“你不知道?”王诩有些惊讶“当年你爷爷灭楚的时候,不是修建过一条运输后勤的轨道嘛。”

“哦,你是说轨道啊。”王离恍然大悟“轨道确实方便,就是修筑的时候很费力,当年我父亲带着三十万民夫,修了一年才修成,不过没有修完,楚国就灭了,不过就凭借咱们这些人,想要修成得猴年马月啊。”

“沿海地区一定有不少部落。”王诩笑道。

“抓奴隶啊?”王离眯了眯眼“我觉得还是直接去哪个虎部或者屠檀说的那个东胡小部看看。”

“东胡那个小部至少有五百战士,你是想坑死我们?”王诩白了他一眼。

“你太小看我们王家军了,对方一群蛮夷,以一敌十还是能做到的。”王离自傲道。

“我们的目的是吸纳更多的族人,而不是杀人。”王诩摇摇头。

“难道你还想招降他们不成?”王离惊讶道“你要知道,那群蛮夷可是软硬不吃,而且反复无常的,赵武灵王当年胡服骑射可是留下了不小的祸患,武安君伐赵的时候,就利用了这点给赵国内部造成了不小的骚乱,长平战败后,赵国皇宫也被胡人洗劫一番逃走了。”

“赵武灵王是以武服胡,我是以德服众,不一样。”王诩笑道。

“胡夷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不服礼数,而且各个狼子野心。”朱家开口说道“帝君若是以后真的有收服只心,务必要将能说话的男子全部斩杀,只留妇孺就好。”

王诩笑而不语。

“禽兽是喂不熟的。”见王诩似乎没有听进去,王离也皱眉道。

“那是因为训练的方法不对。”王诩摇摇头“同样是犬,训练好了就是狗,训练不好就是狼。”

“你是说狗和狼是一样的东西?”王离皱起眉。

“你知道犬戎吧。”王诩问道。

听出来王诩要讲故事了,王离原本都有些困倦的眼睛都亮了起来“知道,周就是灭于犬戎之手嘛。”

“犬戎的祖先是两只白狗,被炎黄二帝收服之后,一只被豢养在中原名盘瓠,一只被流放在西荒名犬戎,西荒也就是你们秦国祖地。”王诩笑道“因为训练方式不同,流放在西荒散养的犬戎因为长期得不到炎黄二帝的管教,与西荒的野狼同流,在炎黄二帝回到天界之后,便心存不忠,成了华夏最大的敌人,当时是高辛氏帝喾当政,而帝喾从小就是跟盘瓠交好,犬戎屡次进犯惹怒盘瓠,盘瓠便带兵击退了犬戎,后来帝喾把自己最宠爱的女儿嫁给盘瓠,在南方繁衍出六支部落,就是后来的百越六族。”

“这个犬戎跟我们秦国灭掉的那个犬戎有关系吗?”王离挑眉问道。

“当然,包括现在的匈奴和东胡,都是犬戎的后裔,不过东胡是夏桀后裔,当年夏桀被商汤流放到南巢死了之后,儿子獯粥带着夏朝遗民逃亡北方,最后成了东胡。”王诩说道。

“那这么说,东胡跟你们殷商是世仇啊?”王离笑道。

“夏祖大禹为帝颛顼之后,商族大契为帝喾之子,同为黄帝子嗣,一家人哪有世仇。”王诩轻笑道。

“希望你这套说法东胡人也能听进去。”王离咂了咂嘴,抬起头“好像天亮了。”

王诩看了下时间,凌晨四点多了确实出太阳了,不够因为森林被树遮的太严实了。

“狍子群停下了。”朱家突然说道。

“没路了。”王诩看了看前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偏离了那条迁徙之路,走到了林中,被树林拦住了去路。

不过好在方向没错。

“告诉族人,睡一会儿,不要乱跑,醒来后,集合砍树开路。”王诩伸了个懒腰对着后面驾车的墨壬说道。

墨壬点了点驼鹿头,去传递消息。

“这可是个大工程啊。”王离看着前面山壁一样的树墙,还有六人合抱般的巨木。

“不远了,我有预感,走出这片山林,就是美好的生活了。”王诩大笑道。

第四十三章 山魈化人了?

第四十三章山魈化人了?

随着一声重锤击鼓般的巨响,还有从低山传来的地震般的震荡感,让王诩从睡梦中惊醒,一睁眼就能看到墨怜那张清丽的脸,让王诩放宽了心。

“惊扰到大帝了。”抱着小老虎的墨怜见王诩醒了,连忙告罪。

“没事,本来也快醒了。”王诩笑了笑,伸手摸了摸还没有睁开眼的小老虎,又摸了摸把头放在窗户上的金雕“没发生什么事儿吧?”

“一切正常,就是开路的效率有些慢。”墨怜撩开帘子“砍了一上午,才前进一百五十丈。”

“没有偏离方向吧?”王诩又问道。

“完全按照神器指向前进。”墨怜指着指南针说道。

“你忙吧。”王诩点点头,出了马车,面前是一幅壮阔的画面,百十来人手持斧凿子,两边百丈巨木像是喝醉了一样左倾右倒,压在其他的巨木上,只有一棵倒在了地上,从树心还能看出大量的虫子和树汁往外冒的恶心画面。

“你睡得也真是死啊,要是在军中,早就被袭营者俘虏了。”赤着上身,浑身是汗的王离走过来笑道。

“狍子群呢?”王诩左右看了看。

“那边。”王离指了指不车队后面。

王诩顺着看去,愣住了。

被砍断的木桩上,人形驼鹿墨壬手里拿着一根古怪的木杖,喋喋不休的似乎在念道着什么,被狍子群围在了中间。

“墨壬说他突然通灵了,能够跟狍子说话,可以统领狍群。”王离满脸认真的说道“真的假的?你给他施法了?”

王诩翻了个白眼,不知如何作答。

如果不是知道狍子对于任何奇怪的声音有着迷之好奇的话,王诩或许也真的觉得墨壬能够跟狍子沟通呢。

毕竟那些狍子仰头看着墨壬手舞足蹈的样子,真的很像上课听讲的学生。

这么一看,墨壬越看越像德鲁伊了.....

“不用管他,只是刚刚通灵而已。”王诩轻咳一声,接过哑儿送上的清水和野果咬了一口充饥。

“大帝,有粥饭和烤肉,您现在吃吗?”哑儿轻声问道。

“等一会儿吧,你怎么弄的这么脏?”王诩看着哑儿身上的泥泞问道。

“墨亥大叔带我们去找作物草药的时候,不小心摔得。”哑儿有些尴尬的说道。

“你身子骨太弱了,跟个女孩一样怎么行?”王离轻哼道“别跟着去当神农了,去砍树吧,等砍通这条路,你就知道好处了。”

哑儿干笑了一声。

“别听他的,身体健康就行,一身肌肉没有脑子也没用。”王诩笑了笑“不过你确实要锻炼下身体了,这边的海风入秋后很猛烈,你得小心点别生病。”

哑儿笑着点点头。

一声尖锐的骨哨声打断了谈话,王离剑眉一皱,拽过弓箭背在身上,同时墨怜也掀开了帘子跳下车来。

“没感觉有野兽啊,是豹子?”王诩穿好木铠,接过洛阳铲。

“谁知道这鬼地方能有什么怪物。”王离往身上边套铠甲,边往前面走。

墨狼带着族人们退回车队,护卫在王诩身边。

“山魈,一人高的山魈,一大群!”朱家那匹赤色骏马像是一团火焰般从林中窜出,大叫道。

“有多少?”王离往前一步拉住缰绳问道。

“不清楚,我射杀了一只后,林中传来无数怪声,我就赶紧跑回来了。”朱家从马上跳下来“所有人着甲持盾吧,山魈虽然不如狼群凶狠,但是极为难缠,以免它们飞石误伤。”

“一人高的山魈?”王诩皱起眉。

山魈是古代人称呼巨大猴子的名称,很多古人认为山魈是一种即将化成人形的猴子精怪,因为山魈可以使用远程武器。

华夏没有野生的猩猩,所以一人高的山魈,那确实有点吓人了。

以前倒是听说过东北九大神兽中,有一种叫做大马猴子的怪物,但是却没有定论到底是什么,只听说有一人高。

就在王诩胡思乱想的时候,刺耳的吠叫声从林中传来,转瞬即至,传说中一人高的猴子也出现在了视线里。

朱家还真没夸张,树上挂着的那群张牙舞爪嘶吼的猴子,确实有将近一米五了,而且提醒壮硕,虽然不比猩猩那般,但是也算是有点吓人了,深棕色一张老人般的黑脸有点像金丝猴。

“还真是大山魈啊!”王离看着接踵而至,在不远处树上张牙舞爪的惊叹道。

“还好前面的树都砍了。”朱家笑了笑“这个距离它们基本没什么战斗力了,单个射杀吧,射杀几只它们就老实了。”

“怎么这林中的动物都这么巨大?”墨怜小脸绷着嘀咕道“白天挖出来那只巨蟒也大的吓人。”

“因为这边水源食物充沛,环境好,而且主要是没有人为破坏。”王诩笑了笑,从地上捡起石头扔向山魈挑衅。

受到挑衅的山魈越发的愤怒,在树枝上蹦跶龇牙,但是并不攻击,也不下来,就是吼叫。

“它们在呼唤伙伴,先杀一批。”王诩皱眉道。

朱家率先搭弓,一箭射出,直接将一只腾飞在空中的山魈射落。

见同伴被射杀,山魈们越发的狂躁,两只直接跳下地,扑到同伴身上,想要把它拉起来,却被另外两只遇见射穿了头颅。

山魈的吠叫声越发的尖锐愤怒,但是却不再乱动了,反而慢慢往后撤去。

“畜生倒是不傻。”王离冷笑一声,要去追赶。

王诩拉住他摇摇头“穷寇莫追。”

“莫非这山魈还有诱敌深入之智?”王离愣了下,哑然失笑。

“小看任何东西,都会吃亏的。”王诩摇头笑道,看着远处山魈的尸体“这东西我吃不了,你们吃是大补。”

王离皱起眉,疑惑的看着王诩“怎么?这些畜生跟你有渊源?”

“跟那些无关。”王诩摇摇头,还没等说完,更加宏大的吠叫声又传来了,听声音比上次要多很多,而且还夹杂着一些奇怪的吠叫声。

“公子小心。”一个侍卫低喝一声,手持木盾扑过来挡在王离身前,石头仔仔木盾上发出一声巨响。

“持盾!其他人后撤。”朱家冷喝一声,跳上马车手中弓箭脱手连射三箭,射向林中灌木丛,里面传出了凄厉的惨叫声。

“有人?”王离和王诩同时惊呼道。

因为这声惨叫,绝对不是猴子山魈的声音。

“别管,盾塔。”朱家有条不紊的下达命令,侍卫们迅速将木盾大成高塔,遮住所有人,同时也遮住了视线。

不一会儿,盾塔就传来各种重物砸撞的声音。

“持弓,青龙角,六分力抛射!”朱家冷声道。

五十名侍卫在盾塔后面组成一个战阵,然后同时依次开工,箭矢像是海浪一样抛射出去,几秒钟后传来山魈们的惨叫声。

这是朱家第一次带着王家军展现出他们的战斗素质,给了王诩不小的震撼。

连着四轮抛射之后,山魈的吠叫声就越来越远了,估计是逃走了。

“结束了?”王离转头问道。

“应该是撤退了,在等等吧。”朱家眯着眼看着几十米外的‘战场’。

王离翻身上了车顶,用望远镜看了看。

朱家好奇的看着望远镜“公子,这是?”

“千里眼。”王离笑道。

“嗯?”朱家一怔。

“给你看看,是我从他那里抢来的。”王离献宝似的给朱家演示望远镜的作用。

听着朱家的惊叹声,王诩笑着摇摇头“什么叫你抢走的?明明是我送你的,看一看是不是真的有人?”

“此物真乃神物!”朱家脸色有些发白的看着王诩。

“小道儿。”王诩笑了笑“都撤了?”

“应该都走了,牛二,去看看。”朱家恋恋不舍的把望远镜还给王离。

铁塔一般的牛二穿上木甲之后显得更加雄壮了,全副武装的提着长枪走出盾塔,不一会传来他沉闷惊慌的声音“山魈真的化形成人了!”

王诩皱起眉,在其他人的护卫下走过去看了下。

一个浑身只围着兽皮的人躺在血泊中,肩膀上中了一箭,但是还有呼吸,应该没死。

所有人脸色都十分难看,因为他们都觉得这个野人是山魈化形的妖物。

“怎么办?”连王离都有些脸色难看。

“这是人。”王诩摇摇头“给他包扎一下,看看能不能活。”

“真是人?”王离有些疑神疑鬼的问道。

“你说呢?”王诩挑眉笑道。

“那就是人。”王离点点头,明显松了口气“给他包扎。”

一个青衫侠客跑回去拿出一个木箱,动作麻利的给野人拔出了箭矢,粗略的包扎了一下后,还把他手脚都捆了起来。

“这边应该有人居住,这些山魈有可能是他们养的,也可能是山魈养了他们,不管如何,得找到他们。”王诩眸子里闪烁着兴奋。

因为这个人身上,有一股十分明显的硫磺味。

这是只有长期泡温泉或者在硫磺矿周围才能够沾染上的味道,而且那些山魈身上也有这种味道,这说明,距离目的地已经不远了,得到这个消息,王诩自然十分欣喜。

第四十四章 交人之道,没有上策

第四十四章交人之道,没有上策

族群是一种很排外的东西,不只是人类,动物也是这样的。

但是如果从小便生活在一起,建立起了驯养的关系,那么就是一种吸纳方式,也是一种生物最快容物族群的方式。

孤竹国这些年衰败的主要原因,就是排除吸纳异族,也没有建立奴役异族驯养的关系,大量青壮的死亡造成了男女比例不平衡,生产力低下直接导致了出生率降低夭折率提高,再没有新鲜血液的加入,衰败是自然的。

本来以为已经做好接受异族人加入心理准备的孤竹国人,在真的发现了‘野人’的存在之后,还是陷入了短暂的慌乱和纠结,即便是有着大帝的引导,他们还是有点畏惧。

因为这些可能即将被吸纳的‘野人’跟王离他们不一样,王离他们是联盟同伴,但是这些人以后可能会成为族人,那么就会出现很多分歧和意外。

“任何事情都要有个适应期,壮大族群是必然的,不过让族人们放心,即便是族人,也分为内族和外族,孤竹国依旧保留着独立性作为殷商的属国。”王诩听了墨怜的反馈后笑道。

“我觉得,国君有些多虑了。”墨怜也点头说道。

“正常,毕竟孤竹国人太少了。”王诩笑了笑“不过让他放心,孤竹国永远是第一功臣。”

墨怜点点头,有些拘谨的问道“如果大良造真的找到了野人部落,到时候又要如何?”

“看情况,如果男人太多,一定要杀掉一部分。”王诩抿着唇说道。

“留下妇孺?”墨怜微微挑眉。

“嗯,妇孺比较好同化,只要给她们提供温饱就可以了,而男人,则满脑子肌肉。”王诩笑了笑。

“其实可以将男人驱为奴隶,几年之后,就会变得老实。”墨怜恭声说道。

“殷商旧策,殷商也算是亡在这上面的。”王诩笑了笑“记住,与人相交,奴人者为下策,御人者为中策。”

“何为上策?”墨怜问道。

“其实没有上策。”王诩笑了笑“如果非要定一个,就是以心交心,礼人者为中上策吧。”

“因为人心叵测?”墨怜眨了眨大眼睛。

“因为时过境迁啊。”王诩轻笑道“屠檀在外面吵什么呢?”

“朱家给他的压力有点大。”墨怜抿嘴笑道“正在操练族内战士做盾塔呢。”

王诩笑着摇摇头,没有说什么看着在马车内拱来拱去睡觉的两只小老虎,皱起眉“怎么感觉这两只小家伙颜色不太对?小时候都这样?”

墨怜摇摇头“我那天也是第一次见老虎。”

王诩仔细看了看两只小老虎,发现它们俩的颜色都不一样,一个深色一个浅色,但是可能因为刚出生,毛色还看不太出来,分辨不出到底是不是异样。

“回来了。”墨怜竖起耳朵听到马蹄声后说道。

“嗯。”王诩走出马车,看着王离带着二十几骑归来,却只有五个人,剩下的都是空马。

“追着那群山魈留下的痕迹,不到三里地,有一条小溪,上游有一片树屋,有六十野人妇孺,数十山魈,一击之下全部逃入林中,朱家留在那边等待埋伏。”王离勒马说道。

“六十多妇孺?那男人估计有五六十人,甚至更多。”王诩皱眉道“朱家他们能解决?”

“一群连铁器都都没有野人,朱家一个人就能解决了。”王离轻笑道“咱们趁着太阳还没下山,直接过去看看,如果不是你想找的地方,咱们在那边扎营也不错。”王离催促道。

“没找到热泉?”王诩皱眉道。

“没时间找,又要控制那些野女人,又赶着回来报信。”王离说道。

王诩点点头,让屠檀带着人把马车套好,剩下的就让族人人力拉着,反正路途不长,也就不到一千米。

车队再次上路,而且墨壬似乎真的跟狍子们沟通上了,在没有灯光的引导下,狍子们也自动跟着墨壬走了。

在夕阳最后一缕如火的余晖中,车队终于艰难的走出了古老的密林,开阔平坦的土地让所有人都感到格外的心安,即便是夕阳的余晖和地面上的血混为一色,也没有打扰族人们的欢呼了。

王诩皱眉看着血泊中躺着的那些死去的野人尸体,又看了看临时搭建的栅栏边,手持长枪,利剑的朱家等人,栅栏中是瑟瑟发抖,眸子里满是绝望和恐惧的妇孺们。

“都杀了?”王诩皱眉问道。

“没有,只杀了几个头目和最强壮的,剩下的就都投降了,被铁牛带到河水那边了,如果把男人女人关在一起,容易出事端。”朱家收起剑“帝君要怎么处理这些人?”

“听得懂我们说什么嘛?”王诩看着栅栏中跪着的妇孺,身上只有简陋的兽皮遮掩身体,从状态上来看,比当初孤竹国的人还要差。

但是这些人的皮肤却异样的白,虽然算不上白皙,但是在这个茹毛饮血不知道卫生美丑为何物的环境中,能够保持这个肤色,真的是一个奇迹了。

也更加确认了,这一定有温泉。

“听不懂,这些人能够山魈沟通,与禽兽无异。”朱家摇头笑道。

“既然能够山魈沟通,那么跟人沟通也可以。”王诩笑了笑,对着身边的墨怜说道“慢慢沟通,告诉这些妇孺,以后你就是他们的头领。”

墨怜蹙起眉,思索了一下点点头,拔出了匕首。

野人妇孺们惊恐的尖叫出声,但是却没有逃跑。

墨怜晃了晃手上的匕首,俏脸上满是冷漠,然后走到朱家身边,匕首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朱家愣了下,随即大笑出声,配合着墨怜没动。

妇孺们见墨怜的目标不是她们,都松了口气,然后瞪大眼睛惊恐的看着墨怜,很快,就有一个像是头领一样的女性跪着蹭到栅栏边,对着墨怜叩拜表示臣服,随后所有人也都跟着她一起叩拜。

墨怜用匕首破开栅栏,那名女头人将额头抵在墨怜的鞋子上。

墨怜身子有些僵硬,但是接受了这种古怪的礼仪。

“好手段啊。”王离轻笑道。

“如果是我,绝对不会让她靠近我。”王诩摇摇头。

墨怜听后肩膀一颤,有些紧张的瞄了眼王诩。

“继续吧,但是先不要让她们干活,先给她们吃饭。”王诩看着这些妇孺骨瘦如柴的身形,对墨怜说道。

墨怜点点头。

“我们去那边看看男俘虏。”王诩看了眼远处似乎对尸体很感兴趣的墨奎,对王离和朱家说道。

“这些人住在树上啊,真的不是山魈化形?”王离看着树上那些茅屋问道。

“是跟山魈学习的。”王诩笑道“不过看规模,这些山魈应该是他们祖辈饲养的,树屋这种模式,在这种野外是比较正常的,因为在树上居住,可以避免野兽袭击,他们没有冶铁,也没有耕种,更没有栅栏,说明很原始,靠着采集和渔猎为生,但是看人口,应该已经繁衍很多代了。”

王离又看了看树下一些古怪的图案“而且已经出现了初期的图腾和文字。”

“这些字你也认识?”王离惊讶道。

“不认识,但是文字和图腾的出现,就说,这周围,还有其他部落。”王诩摇摇头“因为只有出现异族,才需要发明图腾或者文字来区分族人。”

“原来是这样。”王离若有所思。

树屋旁边的河更贴切的说应该是一条小溪,宽不到五米,最深处不到一米,但是两边用石头堆成了小河坝,说明这些野人脑子还是挺好用的,而且还搭建了一个简易的木桥。

踩着木桥过去,走进林中,就听见了凄惨的叫声,然后看见全副武装的王家军看守这大批趴在地上的野人,其中有几个被挂在了树上,铁牛正挥舞着藤条鞭打着他们。

“行了,再打就死了。”王诩皱眉制止道。

“帝君有所不知,这些畜生只有杀一儆百才知道什么叫老实,要不然总想着跑。”铁牛瓮声瓮气的说道。

王诩笑了笑,点燃打火机,橘红的火苗窜起之时,所有人的目光都恍惚了一下,凭空生火,无疑是神仙手段了。

本来都趴在地上瑟瑟发抖装死的野人们看到这一幕后都惊叫着爬起来跪在地上冲着王诩不断磕头,嘴里还吱吱哇哇的叫喊着什么。

王诩吹熄灭火苗“用麻绳做成脚镣,然后带回去,大家都忙了一天了也该好好歇息歇息了。”

“帝君不必心疼这群憨货,这些日子比他们当差清闲无数倍。”朱家轻笑道。

“今时不同往日啊。”王诩笑了笑“天色以晚,明天天亮再搜查附近吧。”

“之前已经搜查过小部分了,帝君要找的热泉,就在这山坡上,一大池子呢。”朱家笑道。

王诩露出笑容“太好了,终于可以歇歇了。”

第四十五章 狍子拜月

第四十五章狍子拜月

作为一个考古学者,熬夜,爆肝,长途旅行这种事情应该算是家常便饭了。

但是十几年的考古生涯,都没有这不到一个星期的迁徙劳累,因为不只是身体上的劳累,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劳累,做出迁徙这个举动,相当于把全族人的性命都捏在了手上。

这种压力对于王诩来说,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即便他表现的再风轻云淡,也依旧无法逃脱这种压力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加上野外行走时刻能够遇见各种无法预料的危机,更是让王诩夜不能寐的胡思乱想。

好在现在,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到达了理想的目的地,但是至少,能够当做一个根据地栖息地来经营一段时间了,到现在他更加理解了,迁徙的恐怖和安居的重要性。

迁徙那种时刻面临未知的恐惧,他算是体验过了。

即便现在这里没有一间茅屋,却依旧给了王诩强大的安全感,即便是坐在篝火前,看着墨奎给尸体拆皮剥骨....

等等,拆皮剥骨?

王诩回过神,猛然站起身低喝道“你要干什么?”

手里拿着匕首的墨奎身子一颤,疑惑的看着王诩“大帝在问我?”

王诩皱眉不去看那些尸体“赶紧把这些烧了,小心疫魔降临。”

“可是这些是要当做祭祀的....”墨奎犹豫道。

“天神不喜欢这些东西,天神更喜欢三畜。”王诩皱眉冷声道“以后不许出现任何以人作为祭品的活动,这是天帝的命令。”

墨奎嘴角动了动,但是看到王诩脸色实在难看,跪在地上高了声罪,让墨狼等人把尸体抬到远处焚烧。

活人祭祀,是殷商神权文化下衍生的一种‘国策性’祭祀。

这种祭祀是来源于殷商文化诞生时的特殊性,殷商文化来源于东北部文明集游牧,渔猎农耕多元化的东夷联盟,所以肯定是不断吞食周边小部落来壮大的。

但是多元部落组成的联盟,在统治权和继承权上就有着很大的问题,在远古时期很自然的就衍生神权这种原始宗教的政教模式。

但是这种模式也并不只是精神上的统治,更需要武力的震慑来彰显统治者的强大,于是用活人祭祀,是最有效让其他小部落臣服的方式。

所以殷商时期,只要跟祭祀相关的时间,基本都是活人祭祀,而且手段残忍,出土的甲骨文中关于人祭的卜辞是1350片,卜辞1992条。

仅在商王武丁时期的人祭卜辟就有甲骨673片,卜辞1006条,祭用9021人,另外有531条未记用人数。其中一次最多用五百个奴仆作祭祀。

也就说武丁在位的42年里,差不多每天杀0.6人用于祭祀。

当然武丁时期因为大量对外用兵征伐开疆拓土,大量奴隶给王朝也会带来影响,所以人祭在某种角度也是解决剩余劳动力的方式。

妇好在率兵防守印欧人种入侵商朝的时候,曾经一次性献祭过四千人当做给天神的祭礼,主要是因为在打败了印欧人之后,俘虏太多了,光斩首就斩杀了两万人。

所以活人祭祀,主要就是用来震慑刚刚服从的小部落,确认统治权,另外就是消灭剩余劳动力。

这两个问题,王诩目前都不需要考虑,以这些野人的战斗力,很难给他们造成威胁,至于劳动力,最缺的就是这个东西。

而且这些原始部落的野人,只要能够给他们提供充足的食物和安全的环境,就可以获得他们的认可,统治权这种东西,王诩一向都不认为是完全依靠武力和酷刑震慑的,而是要形成一致的认知感,统治权自然就合理了。

但是该有的精神压制还是要有的。

王诩让墨狼带人搭建了一个近四米高的巨大篝火,点燃后仿佛要把大地照亮,给人视觉上强大的震撼感,篝火旁边架设着要烧烤的食物。

墨奎带着族人们进行着祭祀的舞蹈,族人们的影子在篝火的照应下,在大地上仿佛一个个魔神般的存在,让那群野人都吓破了胆,趴在地上不敢抬头。

在食物香味的引诱和盛大诡异的巫礼之下,王诩相信这些野人应该很快就能够融入到族中了。

正当王诩观察着那些野人们的状态时,一阵阵怪异的吼叫声吓了他一跳。

不是野兽的声音,也不是山魈的声音,而是有点像哈士奇的叫声,而且数量还不小。

顺着声音看去,王诩嘴角抽搐了一下。

声音不远处的小山坡上传来的,背着月亮站在山坡上的墨壬真的很像一个德鲁伊,手底下的狍子们都扯着脖子叫喊。

说真的,王诩第一次听到这么多狍子的叫声,真的很像哈士奇吵架....

“那群傻狍子在瞎叫唤什么?”正欣赏着殷商祭祀舞蹈的王离不满的皱眉问道。

“拜月吧。”王诩只能帮着墨壬编故事,来塑造他的神秘形象。

“嗯?拜月?”王离一怔。

“商族有一任首领名叫王亥,为商族驯服了百兽,当做畜力,然后又开创了最早的部落通商,发明了马车,后来在与有易氏交易的时候被暗算,有易氏的妻子爱慕王亥提前通知了他,最后王亥逃到了月亮上,因此商族力牧者,拜月以祭祀先祖王亥驯养百兽的功绩。”

“商族力牧者是什么?”王离眨了眨眼。

“黄帝时期的三公之一,名叫力牧,专门为黄帝治理畜牧和黎民,后来成为殷商官名,就是墨壬现在担任的位置。”王诩笑道。

“这傻子真的通灵了?”王离皱眉嘀咕道,似乎有些不忿,孤竹国这些战士们,他最看不上的就是这个墨壬了“难道真的是傻人有傻福?”

“至真至纯者,方可通神。”王诩笑了笑,接过墨怜跪着递上的祭祀用陶碗。

王诩端着陶碗,走到那群野人面前,从放在地上的木桶中舀了碗水,让那名女头人的喝光后,算是结束了仪式。

本来按照礼仪泼的应该是活祭之人的血,寓意为吸纳对方为奴隶。

但是王诩自然不会接受这种方式,第一是血腥,第二就是不和谐,即便理智上接受奴隶制,但是感性上还是很排斥,所以王诩又把仪式改成,喝水了。

寓意是祭祀之水是天帝的眼泪,喝了就得到天帝的祝福,成为族人了。

反正也不管这些野人到底懂不懂,只要能够说服族人们接受他们就行了,王诩这么做,相当于给了这些野人一个正规身份。

但是男野人却没有这种福利,他们需要经过长期的劳作,用汗水和血水,慢慢融入这个族群。

结束了漫长的仪式之后,晚宴开始了。

王诩和王离早就吃饱了,看着族人们欢声笑语的聚餐,还有那些新加妇孺们得到时候后惊恐受宠若惊的样子,他觉得异常的满足和有成就感。

“有点累了,先去睡觉了。”酒足饭饱的王离伸了个懒腰。

“辛苦了。”王诩笑道。

王离笑着摇摇头,走向自己的马车。

“屠檀,晚上咱们负责守夜,都精神点。”王诩转头对着守在一边的屠檀说道。

“一定不负大帝所托。”屠檀恭声道。

“这些男奴也都交给你处理,尽快让他们融入族群中,朱家是拉拢人心的好手,你应该也不弱于他吧。”王诩笑着问道。

“朱家擅以利拉拢,臣则靠着侠义。”屠檀眨了眨有些局促“但是野人似乎不懂侠义为何物吧。”

“那就慢慢研究,你会发现,这些野人比你想象的要简单很多,如果成功了,也忠心无比。”王诩意味深长的说道。

屠檀思索了一下恭声道“臣谨记。”

“让墨壬那个傻子别跟狍子睡在一起,这边土地湿润,不知道有多少虫蛇。”王诩起身打了个哈欠。

“现在除了您,谁也劝不了那个傻狍子,刚才竟然扬言要组织一直兽军为大帝开疆拓土。”屠檀嘴角抽搐了一下。

“他要是能把这群狍子养好我就记他大功一件了。”王诩轻嗤道“让他别信奉蚩尤了,蚩尤御百兽的手段他学不来,把我刚才讲的商族首领王亥的故事转告他,如果他能训练狍子给我们耕地,拉车,那我不吝三公力牧之位给他。”

“力牧除了有牧畜之功之外,更厉害的是牧人....那个傻狍子...”屠檀欲言又止。

“让他牧人,离灭国就不远了。”王诩轻笑道“不过能够达到牧畜繁衍的功绩,给他三公之位不过,你要知道,以后不但有狍子,还有马、牛、羊、猪、狗、鸡,甚至山魈以及鱼蟹之流,这些都是安邦之本啊。”

屠檀眨了眨眼,点点头“臣知晓了,不过那个傻狍子,估计这辈子都难达到大帝的要求了。”

“别小看他的执着,一个能抱着狍子睡觉说话的人,不是疯子,就是天才。”王诩轻笑着摇摇头,走向马车。

“大帝要歇息了。”路过给野人妇孺分发食物的墨怜旁边,屠檀开口说道。

王诩摆摆手“你继续忙你的,争取早日能够教会她们雅言,或者弄懂她们在说些什么,这比什么都重要。”

墨怜欠身行礼“尊帝命。”

王诩上了马车打开灯,看了眼缩在角落一脸冷漠的金雕,轻笑着摸了摸它的头“再过几天,等我把这边的山鹰都射跑,就让你放放风。”

“咕咕~”金雕扬着下巴斜了眼王诩,转身把屁股对准王诩。

王诩苦笑着摇摇头。

第四十六章 因为你们不要脸

第四十六章因为你们不要脸

建立根据地的第一步就是考察地形。

这群驯养山魈的野人们不知道在这边繁衍了多久,但是从周围树木密度来看,这个不到两百人的部落大小应该不到一平方公里,但是从一些明显的人工路径上看,这个部落向南和向东方面有着明显的活动痕迹,应该是这个部落跟外界交流的主要渠道。

王诩找到后山坡上的温泉,那是一个游泳池大小的温泉坑,是一口热能充足的热泉,手伸进去刚好烫手,而且是一口地表温泉。

温泉分为两种,一种是靠近火山被底壳内岩浆直接影响形成,多处于死火山或者休眠火山区域。

另外一种就是地表温泉,是由于地壳运动造成地热能和地下水形成裂缝,水蒸气处于高压状态就会向地表涌上,然后慢慢形成温泉坑,只要地下水充沛,温泉便会源源不绝,一般都是处于高山深谷地形中。

这口温泉周围三十米内基本上寸草不生,露出了长年硫磺水腐蚀的岩石层,而且这里解决了王诩想要的两种东西,页岩和黏土,都是烧转必备的原材料。

“这边的树木都得砍掉。”王诩拍了拍手上的沙土,指着对面茂密的灌木丛说道。

“你要在山上盖房子?”王离皱眉“这边的风很大啊,等冬天树叶掉光了,风会更大不怕房子被吹跑?”

“放心吧,除非台风来了。”王诩笑了笑,继续往里面走,最后在这座山上一共找到了六个温泉口,最热的一口在最高处,温度高达六七十度。

选了一个地势最好的温泉,让墨狼他们把四周清理出来之后,王诩终于洗了来到这儿的第一个澡。

“你们羡门的衣服这么紧,穿起来不难受吗?”王离好奇的问道。

“你之前不是试过内裤了。”王诩里面穿着T恤,外面套了件王离的锦袍当浴衣,换下来的衣物泡在温泉里,哑儿在帮他洗。

“工艺确实不错,但是也挺紧的。”王离撇撇嘴,从山上俯视下面,墨壬正带着几名妇女,用马拉犁翻土。

王诩已经确认了,要在这座山坡上建房屋,那么山下那片靠近小溪的地作为耕地,现在虽然来不及种植了,但是可以移栽很多林间的野生作物,万一能够找到一种在冬天还能活的作物,就赚大发了。

在小溪的另一边,墨怜正带着新族人们清理灌木丛,那里准备挖一个砖窑,因为小溪两边竟然有丰富的黏土层,王诩准备把黏土层挖空之后,扩大小溪的河道,以备储水。

因为这条小溪是在太小了,如果不扩大河道,以后很难满足用水要求。

沿着小溪顺流而下往南,屠檀带着男奴正在砍伐那些参天巨木,王诩要在那边开辟一条驰道,连接海边。

站在山顶上听着王诩有条不紊的规划,王离脑海中已经浮现了一个蒸蒸日上的小城景象。

虽然这座小城,还没有他们在山林苑一座庄园大。

“这边应该还有很多矿点,如果能够先找到煤矿,那么就更完美了。”王诩说的口干舌躁,背过身轻笑道。

“你要不要算一卦,那边有有矿?我还带人去看看?”王离笑道。

“你要是在打猎的时候,碰到一种紫色的花,枝叶呈四棱形,边缘具疏锯齿那么就说明那里有矿藏。”王诩笑道。

“何解?”王离微微挑眉。

“花名铜草花,长于铜上。”王诩说道。

“懂了。”王离点点头,挥刀斩断前面的藤蔓“不过看这个进程,能赶在入冬之前建好房屋,收集足够的过冬粮食?”

说完还目光不善的俯视着远处的男奴队伍“要是不够吃的话,可以.....”

“杀伐心不要那么重。”王诩轻笑着打断他“出现问题就要想着完美解决问题的方式,而不是杀鸡取卵。”

“杀鸡取卵?”王离皱起眉,没有听过这个词。

“跟竭泽而渔一个意思。”王诩说道“鸡生蛋是因为鸡蛋是在鸡体内慢慢繁衍的,而不是鸡体内有很多成型的蛋,如果你不去喂养鸡,鸡自然就生不了蛋,任何利益最好都要按照长久打算,才能长盛不衰。”

“那假如没有东西喂鸡呢?”王离问道。

“所以让你想办法喂鸡啊。”王诩轻笑道“脑子拿来是要用的。”

“近四百人口,每天至少消耗一千五百斤的粮食,成年大的狍子每天都得杀二十只,这群狍子,顶多能吃一个月。”王离轻哼道“采集野果根本存放不住,冬天打猎?难上加难,即便再给你多一倍的狍子到时候没有草料,如何是好?”

“所以说粮食就很重要了。”王诩轻笑道“来的路上看了,有不少鬼禾,等到秋天可以收集一些。”

“杯水车薪。”王离撇撇嘴。

“那就要想办法解决食物储存的问题了。”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没听说过除了粮食之外,还有什么食物能够储备三个月以上,如果真的有,那么大秦早就一统中原了。”王离轻哼道。

“你知道为什么大秦能够逐鹿中原最终成为最大的霸主嘛?”王诩笑着问道。

“当然是历代国君的英明决策,与商君的变法之功,还有我们武将的不畏生死。”王离傲然道。

“哼,主要还是因为你们大秦不要脸。”王诩轻嗤道。

“你!”王离怒视王诩。

“齐桓公尊王攘夷的时候你们东结秦晋之好,与西戎勾勾搭搭,最后埋下晋国三家之祸,西戎变成你们秦国羁縻。”王诩笑道“楚庄王的时候,你们带着白狄去打晋国,结果引来退避三舍让楚晋相争,一转身白狄也成了你们的羁縻。宣太后怎么拿下义渠的我就不多说了。”

王离脸上表情微妙,抿起唇“这就是我秦国国君之英明方针,难道有什么不对?再说论起不要脸,重耳不是更不要脸,退避三舍忘恩负义之奸贼!”

“不要脸有时候并不是一件坏事儿,就是因为你们秦国这么不要脸,你们才跟会慢慢同化吸收了西北,西南的游牧民族,学习了他们的勇武之力得到了他们先进的牧马牧羊技术,为后期战备提供了必要的后勤支持不是?”王诩轻笑道“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你们先祖在有限的条件内,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

王离皱起眉“你是说,辽东苦寒之地,也有完美的解决方式?”

“你们秦地最开始也不是什么风水宝地,彼此彼此吧。”王诩轻笑道。

“看来你已经找到办法了,存心耍我玩是不是?”王离反应过来,气恼瞪大眼睛。

“你们中原人对于大海太不了解了。”王诩笑呵呵的说道“大海中有很多神奇的东西,比如说盐。”

“盐谁不知道!”王离怒道。

“那你知道盐能干什么嘛?”王诩笑道。

“当然是吃啊,要不然呢?”王离翻了个白眼。

“盐的作用不只是吃,还能用于食物保存。”王诩笑道“当年帝辛要吃东海之鱼路途千里之遥,别说是鱼,就算是活着的马都可能跑死了烂透了,但是有人就想出了方法,用盐腌制之后,鱼便不会腐,虽然口味有点重,但是风干后只要肉不长毛,就可以吃,别说三月,十年之久都有过。”

“别的不管,如果你真的给我吃这种东西,我一定跟你拼命。”王离郑重其事的盯着王诩说道。

王诩冷笑一声,心想,少年人不要随便立flag。

在这座山上转了一圈,已经是下午了,虽然没有太大的发现,不过在山上发现了很多榛子树和大片野草莓群,让人统一挖到山下先种一段时间看看。

“大帝,青娘将她们族内储存粮食的地方告诉了我们,不过里面的果子大多数都烂了,但是却发现很多的果儿酒。”墨怜满脸欣喜的报告道。

“青娘?”王诩看了眼跟在墨怜身边唯唯诺诺的女人,她就是昨天的女头人,肩膀上有一块青色的胎记“她现在能够听懂你说什么?”

“简单的意思能够明白。”墨怜吐了吐舌头“不过她很聪明估计很快就能学会。”

“问问她,一般都去什么地方采集食物,既然果子都能多到储存,周边一定有很大一片果树。”王诩看着墨怜手中陶器,里面盛着琥珀色的液体,酒精香气扑鼻“先让喂给狍子喝,观察两天后要是没有什么异样,族人再喝。”

“青娘自己喝过,好像没什么问题。”墨怜笑道。

“谨慎总没错啊。”王诩笑着拍了拍她的头“再说你就这么急着喝酒?”

墨怜俏脸微红“对了,之前逃跑的山魈有回来过,不过没有靠近就逃走了。”

王诩扫了眼低着头的青娘“那群山魈如果是她们豢养的话,可以慢慢接纳,前提是她们能够控制的住那些畜生。”

“嗯,我会慢慢试探的。”墨怜点点头“大帝要用膳嘛?”

“等会看看小溪上游有没有鱼。”王诩说道。

“鱼?”墨怜舔了舔嘴唇,吞了吞口水。

连喝水都成问题的孤竹国人,自然不知道鱼是什么味道。

“我努力多抓两条给你尝一尝。”看着墨怜小馋猫般的神情,王诩笑着摸了摸她的头,拎着洛阳铲走向小溪边的王离等人。

墨怜摸着头,不自觉笑的有些花痴。

第四十七章 口嫌体正直的王离

第四十七章口嫌体正直的王离

“听说这群土著上供了猴儿酒?”王离扛着一把短矛问道。

“嗯,不过得过两天看看能不能喝,野外的东西,都有一定危险性。”王诩笑道。

“这么快就叛变了?看来这个女人不傻啊。”王离回头看了眼。

“通常来说,女性都要比男性心思更加细腻一些,所以在某些决断上,女性会显得聪明。”王诩笑道。

王离眨了眨眼,转头看向在小溪里淌水的朱家“你觉得呢?”

“不知道,反正我知道得罪女人,肯定没好下场。”朱家咧嘴笑道“不过好奇怪啊,下面的虫蛇这么多,上面却没有什么虫蛇。”

“是啊,翻地出来的蚁窝太恶心了。”王离想到满地爬着的虫蚁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暖泉带上来水渍风干后形成的硫磺,对虫蛇有很强的驱逐效果。”王诩说道。

“对人体无害?”朱家问道。

“自然无害,反而还有益。”王诩笑了笑“朱先生可以带着兄弟们试试。”

“多谢帝君。”朱家微微欠身。

“好奇怪啊,这片小溪流域竟然没有鱼。”王离皱眉在小溪里翻了好几块儿石头,都抓住一条婴儿手臂粗细的巨型泥鳅了,却没有看到一条鱼。

“鱼也是有脑子的,如果长期被截留,他们就不会到那个地方繁殖了,以前的原始人不明白这个道理。”王诩笑道。

“这就是竭泽而渔?”王离挑眉道。

“算是吧,往前走走应该没问题了,这边都有蝌蚪了。”王诩笑道。

“他们还真是饥不择食啊,把青蛙都吃没了。”王离轻笑道。

“前方进入密林水开始深了,两位贵人小心点。”岸边护卫的铁牛提醒道。

“看来这条小溪源头不小啊。”王离感受自己的腿陷入了大腿后,猛然后退。

“上岸来吧。”王诩站在岸边说道。

“嘘。”王离忽然神情一紧,目光盯着深不见底的河面,手中短茅闪电般刺入,一条足有十斤的白鲢鱼被刺穿拔了出来,身子还在挣扎摆动着溅起大量水花。

“我的天,这边的畜生怎么都这么大!”王离也惊讶的瞪大眼睛。

“是有点大了。”王诩满脸笑容的看着王离把鱼扔给背着娄筐的侍卫“加油,看看今天能不能全都吃上鱼。”

“你让我堂堂一个大良造给那些....捉鱼?”王离犹豫了一下,贱民两个字没有说出来。

“就当是消遣啊。”王诩笑了笑,拿过铁牛扛着的长矛,探入水中,近四米多的长矛瞬间没根,皱起眉“这么深?”

“感觉底下还有不少好东西嘛。”王离接过长矛在胡乱和弄不一会儿就把水给搅浑了,同时似乎有什么东西都开始动了起来。

朱家和其他侍卫默契的将短矛长矛刺入水中,一连串的大鱼都被扎了出来。

王诩看着那些巨大的鲢鱼满脸惊讶,古代的生态环境是真的很不错啊,在看看这条绵延不止多长的河流,感觉能够养活很多人啊。

不但鱼多,岸边的石头下还翻出了大量河蟹,河蚌之类的河鲜。

“这些都是能吃的?”王离看着王诩兴奋的翻石头,不禁疑惑道。

“等会儿你就知道了。”王诩把一直巴掌大的河蚌扔进框里,站起身晃了晃腰。

“你们羡门中人真是什么都吃啊。”王离满脸嫌弃“反正我是不吃。”

王诩轻笑一声,没有搭理他。

“听说蚌中有宝珠,不知是真是假。”朱家也饶有兴致的跟着王诩一起翻河蚌。

“肯定是真的,也许咱们今天挖到的就有。”王诩笑了笑。

“宝珠?”王离嗤之以鼻“那东西我们府上多的都放不下了,都是从蛮楚搬回来的,也不知道楚人怎么回事儿,喜欢收集那些东西,国库里三分之一都是那东西。”

“传说中的隋侯之珠,也被你们带回去了?”王诩笑着问道。

“嗯,那个确实算是至宝了。”王离点点头,面露迷醉“比我的拳头还大,而且上面的纹案玄奥无比。”

“和氏之壁,不饰以五采;隋侯之珠,不饰以银黄,其质其美,物不足以饰。”王诩轻笑道“那都是帝王之物。”

王离翻了个白眼,也蹲下开始翻河蚌。

王诩无奈的摇摇头,用洛阳铲在旁边测试了下土质,发现这边的土质更适合做陶器和烧砖。

“走吧,太阳下山了。”王诩抖掉洛阳铲里的沙土,对着翻河蚌和翻螃蟹上瘾的王离喊道。

这孩子简直是口嫌体正直的傲娇典范了.....嘴上嫌弃这河蟹河蚌,翻的最开心的就是他了。

“等一下,我看看这里面到底藏着什么!”王离跟一块巨石较上劲了,非要把石头翻开看看里面有什么。

“里面可能除了虫子什么都没有,别费劲了。”王诩轻笑道“挺快黑了。”

“等明天来敲碎它。”王离愤愤的甩了甩手“有什么发现?找到矿了嘛?”

“哪有那么容易,不过这边的土质烧转很适合。”王诩笑道。

“那明天就往这边砍,把先搭个简易驰道。”王离兴致勃勃的说道。

“然后好让你天天来玩沙子?”王诩打趣道。

“瞎说啥呢!”王离脸一红,瞪了眼王诩“我这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

往回走的时候发现部落那边起了浓烟和火光,吓了王诩一跳,赶回去才发现,原来是墨奎按照王诩的命令在烧草木灰,不过他们扔了太多的灌木进去,导致火烧得很旺,而且时间很长,所有人都躲到了小溪另一边。

墨壬正涨红着脸跟墨丁吵架,原因是墨狼放火的时候没有通知他,吓到了狍子群。

见王诩回来,墨壬就抱着王诩大腿哭诉。

“好了,没吓跑就行了。”王诩打断他们两个“狍子群我会规划好区域的,要不以后也不能放在耕地那边,会把粮食都吃了的。”

听到王诩这么说,墨壬马上转悲为喜,开始暗示,他想要靠近南边那一片草木茂密,地势平坦的区域。

“都给你也没问题,不过你一个人照看不了那么大的地方,这样,明天让屠檀先给你圈一个小区域,把狍子们围起来,再建立个鹿棚,先安个家。”王诩笑着说道。

“多谢大帝。”墨壬立马笑开了花,他主要就是担心,没人帮他圈栅栏。

跟墨丁吵架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引起王诩的注意。

但是墨丁却真的有点郁闷了。

以前他跟墨壬都是墨狼手下的兵,但是现在,墨壬因为伺候一群畜生竟然得到了大帝赐予的官职,听说以后可能位比墨狼,这让他心里很不是滋味。

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

恨人有,小人物,嫉妒这种东西一旦出现,就会疯狂的滋长。

而且更好笑的是,大多数人的嫉妒也分三六九等。

远的叫做崇拜,近的叫做嫉妒,够不着的崇拜,够得着的嫉妒,有利益冲突的嫉妒,没有利益冲突的崇拜。

墨丁不会去嫉妒墨狼担任大司马,因为他感觉墨狼理所当然就应该当官统领他们。

但是他会嫉妒墨壬拥有比他高的权利。

所以他越看墨壬,越不顺眼了。

不过这种怨气,很快就在河鲜鲜美的味道中被冲散的丝毫不剩了。

第一次尝到河中生物味道的族人们,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但是可能真的穷怕了,即便是吃的泪流满面,族人们也不敢多吃,可怜巴巴的让人心酸。

最后在王诩强硬的命令之下,将近五百多斤的河鲜,连汤最后都一滴不剩。

有几个孩子还往锅里兑水想要沾沾鲜味。

“吃吧,总有一天会吃吐的。”看着墨怜舔着嘴唇意犹未尽的样子,王诩忍不住笑道。

“以后能经常吃到嘛?”墨怜晶亮的大眼睛里满是期许。

“至少这条河里的鱼蟹够你们吃到吐了,更别说更远处的海鲜了。”王诩笑了笑嗅了嗅口气中的烤肉味“还有人烤肉?”

“不是,是地里的虫子。”墨怜尴尬的说道。

“啊,差点忘了。”王诩拍了拍脑门问道“犁地几寸?”

“一整天的时间,大约六亩地,二十座犁轮流耕地,入土十寸,翻出大量植物根茎和虫蛇,涂山娘子说再入两寸的话,耕犁可能会坏,硬度不够。”墨怜报告道。

“可以了,草木灰烧完之后,明天把山上那些野果树都移栽下来,然后带人做木轨吧。”王诩吩咐道。

“好,青娘她们打磨石器的经验比我们还丰富,制作起来应该很快。”墨怜笑道。

“看来你们相处的很融洽。”王诩看着墨怜笑道。

“都是很听话很老实的妇人。”墨怜正色道。

“如果让你带领这些妇人独自成军,有信心管好她们嘛?”王诩问道。

“打仗?”墨怜一怔。

“自然是复杂工匠,祭祀以及教育这方面。”王诩说道“前提是这些妇人,不会被男人的想法做困扰。”

墨怜蹙着眉,扳着小脸认真的思考起来。

“火凤部,只允许女性部众。”王诩笑了笑“好好考虑考虑。”

“火凤部。”墨怜惊讶的长大小嘴。

第四十八章 升米恩斗米仇

第四十八章升米恩斗米仇

在秦汉之前的上古时期,龙和凤这种生物虽然已经成为了神兽,但是并没有后世中那么重要的地位。

因为上古时期的神兽太多了,这些都是来源于各个强大或者弱小部落的图腾,这些神兽们最后组成了华夏联邦,在大禹这只黄熊统治下,从联邦变成了一个集体,最后这只黄熊又被殷商这只玄鸟驱逐到了北方和东北。

在殷商文化中,玄鸟才是至高无上的,然后才是五凤,后面才是龙,龟,虎,饕餮等其他神兽。

而作为五凤之首的火凤,对于殷商人的意义更是非同一般。

能够被赐予单独统领一部,这不只是大帝的信任,更是繁衍族众的巨大责任,但是经过一晚上的辗转反侧之后,墨怜第二天一早,还是跪坐在王诩的马车前。

等到王诩醒来发现时,晨露已经打湿了这个瘦弱少女,连发梢都在滴水。

“你这个毛病不可取,不说自己会冻生病,吓到我也不好。”王诩拿出毛巾给她擦了擦寒露,让她把外袍脱掉,穿着里面的衬衫窝在马车里瑟瑟发抖。

“大帝~我决定好了。”墨怜颤声说道。

“决定好了就好好干。”王诩打断了她“等到时机成熟,你们的功绩被其他人认可的时候,我会亲自为你加冕。”

墨怜眸子里闪烁着异色,用力的点了点头“对了,今天您的天子座驾就能造好了。”

“不着急,先做木轨吧。”王诩刷着牙含混不清的说道。

墨怜有些紧张的看着王诩‘口吐白沫’,虽然每天早上都能看到,但是她依旧还是很担心“已经让大帝屈尊这么长时间了,天子座驾一定不能延误了,这是全族人的心意。”

“随你们吧。”王诩笑了笑。

天子座驾这种东西王诩以前在挖出来过,也看过秦皇陵的,就是一种放大版奢华版马车而已。

不过涂山娘子给王诩做的天子座驾,更像是一个移动房车。

这个灵感是来源于王诩之前要设计的那个‘移动堡垒’,因为地形因素和条件限制而夭折了,之后涂山娘子一直没有放弃,终于在这一路上的修改和加工后,一个房车被她设计了出来。

昨天晚上就看到了天子座驾的初期,长有六米,宽有三米,高近两米,相当于一个小卧室的大小,要是真的成了,以后睡觉倒是不用这么憋屈了。

只不过最大的问题就是,太沉了,涂山娘子设计了好几种车轮都被压垮了,最后涂山娘子直接改成六轮驱动了,可以说概念很超前了。

不过这个座驾也就只能用来当个小房子了,如果真的当房车的话,二十匹马拉着都很费力。

本来还想赖会儿床的王诩被外面墨狼的咆哮声打断了计划,出了马车就看到墨狼手持弓箭在往林中跑,从其他马车或者树屋中也窜出了很多人。

“都回来。”王诩低吼一声唤回墨狼,早上的晨雾还未散去,贸然进入山林真的很危险。

墨狼跑回来单膝跪下“禀告大帝,那群山魈畜生又来骚扰。”

王诩看向远处青娘带着她的族人跪了一地的样子,微微挑眉对披着外袍跑出来的墨怜说道“去,让青娘跟山魈接触一下。”

墨怜愣了下,随后都来不及道谢就跑向青娘那边。

“大帝....”墨狼皱着眉欲言又止。

“莫非你还就怕一群长毛畜生?”王诩轻笑道。

墨狼眨了眨眼,咧嘴笑道“这倒是。”

“早上带着族人们去泡泡热泉,以后每天那么必须泡一次。”王诩伸了个懒腰,走到河边用冷水洗了个脸。

“墨怜放那个女野人去找山魈了啊。”王离懒洋洋的声音从身边传来。

“既然准备吸纳同化,自然要全盘接受。”王诩轻笑道“再说了,那群山魈也能够起到不小的作用。”

“那你说咱们杀了它们那么多同伴,它们会记仇嘛?”王离打了个哈欠。

“说实话,除了个别血亲复仇之外,大多数动物都不会记仇,因为它们的脑容量能够记住的东西并不多,就像是这些野人,当你给了他们丰富的食物之后,他们就会慢慢的忘记之前我们对他们做过什么。”王诩笑道。

“这些只适用于野人?”王离挑眉问道。

“其实是适用于所有人的,只不过你得保证,你提供的东西,是对方想要的,他们才会忘记你对他们的坏处。”王诩耸了耸肩“人是一种很自私的生物,他们会忘记你对他们一百次的恩情,却会记住你对他们一次的伤害,升米恩,斗米仇。”

“所以知恩图报显得极为珍贵啊。”王离眯起眼“不过你觉得这群人真的能够融入你们殷商?”

“他们没理由不融入,只要他们想要活下去。”王诩笑了笑“看到屠檀带着那群男人了嘛。”

王离抬头就看见屠檀带着一大群人往山上走“怎么了?”

“我昨天告诉屠檀,不要主动奴役他们去干活儿,他们现在上山说明他们已经开始知道,自己想要活下去得做点什么了。”王诩笑道“自觉,说明了很多的问题。”

“我们今天做点什么?”王离觉得讨论这个问题没什么意思了。

“昨天没挖到带宝珠的河蚌,你似乎很不满意。”王诩打趣道。

“我还是想知道那块石头下面有什么。”王离撇撇嘴,嘴硬道。

“吃完早饭再去看看,今天往前再走一里地,算是我们现在的范围极限了,再远,就是浪费,然后往林子里走走看,看看有没有什么惊喜。”王诩笑道。

“昨天铁牛说那边可能有一大群山彘,也许可以猎几只回来。”王离活动了下身子。

“最好能够端回来几窝猪仔养,这样明年,我们就能有一群猪了。”王诩笑道“一群狍子加上一群猪,把方圆五十里都吃光了是最好的了。”

“那得把这边的野兽都宰了吧?工作量也很大啊。”王离撇撇嘴道“虽然还没碰见什么野兽,不过从林中禽兽的数量来看,这边的野兽一定不少。”

“走一步看一步吧。”王诩笑了笑。

“还是人太少啊。”王离砸了砸嘴。

吃过了早饭之后,等阳光彻底驱散晨雾后,王诩带着屠檀的六十四名男野人,和王离三十侍卫的大队伍向着小溪上流域走去。

走到一半那些男野人就变得十分焦躁,吱吱哇哇的试图拉着大家往回走。

“前面应该有什么他们恐惧的东西。”屠檀安抚了一下他们,向王诩报告道。

“重点是不知道是什么。”王离翻了个白眼。

“让他们画出来。”王诩眯起眼,灵机一动。

屠檀指手画脚的跟其中一个男野人沟通了好半天,最后那名男野人开始在地上画了半天。

王诩看了半天看懂了,应该是他们以前踏足过这边,受到了狼群的攻击,所以这边是他们和狼群划分的领地。

王诩指了指屠檀身上的弓箭。

屠檀瞬间会意,搭弓一箭射入了旁边的树干。

然后头也不回的继续向前走。

男野人们互相看了眼,咬着牙也跟了上去,他们虽然怕野狼,但是更怕屠檀和王离的利刃。

敲碎了好几副石锤,终于把王离指定的那块岩石敲碎了,推开之后跟王诩说的一样,密密麻麻的虫子冲了出来让王离难受了半天。

“我从来都不知道,我这么恶心虫子。”王离脸色难看的说道“刚才我竟然有一种窒息感!”

“你可能有密集恐惧症。”王诩耸了耸肩“还是挖螃蟹和河蚌比较适合你。”

“咱们再往前面走走?感觉这边的河鲜不多了。”王离说道。

“等着打山彘呢,今天主要是侦查下周边有没有什么潜在危险。”王诩看着一棵棵巨木倒在利斧之下,发现这些野人在干活的时候还是很实诚的,一点都不偷懒。

一个上午的时间,已经砍倒了十几棵巨木了,光是不知名的鸟蛋都捡到了几十窝,虽然大多是都碎在地上了,不过这些对于野人们来说都是最美味的零食了。

墨丁跟朱家已经去侦查了一上午,还没有回来,按照他们的马力,应该能走十几里地了吧,难道这片区域真的没有别的动物了?

要不然怎么连个声响都没有?

又是一锅螃蟹和河蚌被王诩和王离吃完之后,王诩有些坐不住了“怎么去了这么久?”

“没有任何动静,说明什么也没遇到,如果遇见猛兽了,林中肯定有大量惊鸟起飞,而且在这儿我不觉得有什么东西可以伤到朱家。”王离倒是满脸的不在乎,躺在岩石上枕着女侍卫的大腿准备睡个午觉。

“可能是我太紧张了?”王诩起身摇了摇头,拿着洛阳铲开始到处挖坑。

第四十九章 安得广厦千万间,砍树烧砖盖一年

第四十九章安得广厦千万间,砍树烧砖盖一年

太过紧绷的状态,容易让人产生被迫害妄想症。

所以王诩在勘察到足够多的黏土层之后,就不再跟着王离他们充当狩猎探查队员了,而是专心留在根据地烧砖,规划土地,勘察河流走向,以及研究遍周边所有不认识的植物。

这样的生活让王诩感受到了惬意,状态也逐渐缓了过来,在天气越来越热的情况下,王诩还会带着孩子们在周边挖蝉茧烤着吃。

在王诩带头领导下,孤竹族人们的菜单扩充了很多,鱼虾蟹,河蚌螺丝之外,还加上了各种烤虫子,这让原本资源贫瘠的部落,每天的餐桌都变得丰富起来了。

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墨丁在林中疯狂的寻找各种动物的栖息地,终于找到了那群山彘,杀了成年野猪之后把十六只半大的猪崽子带了回来,获得了王诩的嘉奖,赏赐给他两石弓还有一身造型跟墨壬一样的狼皮披风和帽子。

和平的解决了墨壬和墨丁之间的矛盾,而且这两个人在冷战了几天之后,又莫名的勾肩搭背成为了好朋友,根据墨狼的报告,应该是两人达成了某种合作关系,墨丁负责帮墨壬寻找更多的动物崽子驯养,墨壬传授墨丁如何通神的方法。

有能力的人开始产生自己的想法,互相合作,扬长避短,是一个团队走向正轨的标志,王诩对这种变化乐见其成。

在墨怜终于教会了青娘怎么认清甲骨文和简单的雅言之后,这片森林对于王诩来说终于没有什么太大的秘密了。

原来这个部落的果子粮食,都是山魈从很远的密林深处带回来的,但是具体在哪儿,只有山魈们知道,野人们不敢进入森林,因为林中任何一种猛兽,甚至山彘都可以要了这群处于石器时期的野人性命。

但是虽然不能进入森林中,但是可以顺着小溪向南,那边是野人们主要打猎的地方,有着成群的山鸡和各种飞禽鸟类,让他们捕杀,根据青娘的描述,那里的飞鸟到了夏秋之季像是沙子一样漫山遍野。

秦皇岛这片区域在后世都是全国有名的鸟类栖息地和繁衍地,更别说没有被人类环境破坏的上古时期了。

不过只有夏秋之季,野人们才能够捕获足够的食物,剩下的春冬,只能靠着山魈带回来的食物挨过去。

而且王诩还得到了他想要的消息,南边的方向,果然还有很多其他的部落,不过青娘也只是从死去的头领口中得知的,据说那边的部落人都是以大鱼为生,生活在海边。

王诩准备等部落的第一批房屋建造完之后,往南边去看看。

经过十几天的努力,砖窑的第一批红砖终于出土了,墨奎抱着红砖跪在王诩面前,哭天喊地的阻止王诩要用这种宝物去给族人们造房子,他认为这种宝物只有大帝和天神能够享用,所以他要建造一个祭坛神殿,来告慰殷商的烈祖列宗。

王诩拿出ipad敲了敲后世工艺打造的摩裟铝合金说道“红砖也不配给天神享用,只有这种才有资格。”

墨奎看了看怀里抱着的满是汽泡裂纹的红砖,又看了看光可鉴人闪烁着氤氲仙气的铝合金,无言以对。

由于设备和技术的不成熟,第一批烧制的砖石质量并不太好,而且加上没有水泥,王诩只能选择用石灰加上黏土做成简易的石灰浆来作为粘合,造了一面两米高的石墙坐了下来强度试验,成果不尽人意。

“帝君要不要试一试在外面加上一层木板?”朱家提出建议。

王诩微微挑眉,眸子一喜,朱家的方法很好,两层木板中间填充砖石,这样不但能够保证墙壁的厚度和硬度,能够解决石灰浆黏度不够的问题。

“朱先生还懂木工建筑?”王诩好奇的问道。

“祖上是鲁国大工,得了父辈一些皮毛,让帝君见笑了。”朱家谦逊的说道。

“你就别谦虚了,赶紧来帮我们操作一下,建房子这种事情,我们还真是一窍不通。”王诩笑道。

朱家拱拱手“尽力而为。”

然后去跟涂山娘子沟通木砖墙的制作方式。

“我们帮了你这么大一个忙,总得意思意思点吧。”掰着螃蟹腿啃得王离轻笑道。

“我这烧砖之法你拿回咸阳,至少能够让秦王赏赐你晋升一爵。”王诩笑道。

“我要爵位有什么用?”王离翻了个白眼。

“那你还想要什么?”王诩反问道。

王离眨了眨眼,舔了舔手指“好像还真没什么想要的。”

“所以你就别难为我了。”王诩轻笑着摇摇头“河蟹好吃吗?”

“还行。”王离心虚的瞥了眼旁边堆成小山的螃蟹壳,打了个饱嗝。

“过几天应该就能尝尝海蟹的味道了。”王诩轻笑道。

“什么时候南下逛逛啊,我都快无聊死了。”王离起身拍了拍自己的肚子。

这家伙最近长胖了许多,身材越发发壮实了,而且跟王诩学习了锻炼肌肉线条的方法,越来越英武了。

“至少要把内城墙建起来啊。”王诩看着木轨上两匹马带着一辆小火车厢载着一车的黏土和石料回来后笑道。

“木轨运输确实方便,不过就是怕下雨,土地松软陷下去就不好了。”王离打了个哈欠,又看了看另一边的木轨。

墨壬驱赶着一大群狍子慢悠悠的停在鹿圈旁边,一大群山魈冲上去把车厢上的杂草料都往鹿圈里搬运。

“那憨货还真的做到了驾驶狍子啊。”王离摸着鼻子笑道。

“是啊,虽然速度不如马车,但是至少也解决了不少问题,至少族内牲畜的草料,他现在已经能独自解决了。”王诩也笑着点点头,他也没想到墨壬能够这么快的把狍子训练出来。

不过更让他惊叹的青娘驯养的山魈,那天放青娘和山魈接触后,山魈渐渐融入到孤竹国了,虽然刚开始很多族人对这种大畜生很畏惧,但是时间长了就习惯了。

而且山魈极为聪明,不但能够帮着青娘采摘果实,更是能够做一些简单的机械性工作,比如族内现在搬运的工作都是这些山魈在做。

只要是对族内有利的事情,族人就很容易接受,长时间接触下来,族人们已经不怕这些大家伙了。

王诩正在让青娘训练山魈砸石灰,山魈的力气要比大多数人都大,而且有暴力基因,这项工作正好适合它们。

如果算上这些山魈,族内的劳动力已经足有四百多人了,分工之下,部落每天都产生肉眼可见的变化。

朱家和涂山娘子的木砖墙很快就被搞出来了,主要是因为这片森林中的树木太过巨大,随便裁割都能够隔出一整块高两米,长十几米的木板,一颗巨大红松书,可以提供一间四十平米的平房建设。

尽管在王诩眼中,这个平房更像是一个大的集装箱,但是对于族人们来说,这种简陋的平房无异于‘宫殿’了,比他们之前住的茅草屋要好太多了。

“虽然很简陋,还没我家茅房大,但是已经比咸阳大多数民居要好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王离看着十几个壮汉没有推倒的平房,笑着问道。

“还是有点太麻烦,有水泥的话就更好了。”王诩笑着摇摇头,招来满脸欢喜的的涂山娘子,让她明天开始在山坡那个口大温泉旁边开始造地基。

把那口大温泉当成后庭,围绕着它建造一个能睡下百人的大宿舍。

如果不是温泉散发的硫磺有时候会让二氧化碳浓度增加,造成缺氧窒息,王诩很想修建一个大澡堂给族人住,因为这样就不用再另外修建火炕了。

不过已经有砖和石灰浆了,铺造火炕只是时间问题。

火炕的出现是东北严寒地区得以发展的必要元素,东北地区所有自然资源都十分丰富,但同时也有致命的严寒。

在地球还么变冷之前,这片土地上的原始人类分布广阔,但是随着气候变冷,严酷的气候逼着这些原始人类大量迁徙,当年殷商走向中原,也主要就是因为气候原因,后来的胡人南下,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华夏人有着丰富和大自然抗争的经验,火炕抗寒经验产物之一,有了火炕,才让东北这片严寒地区的人们能够安然度过可怕的冬天。

当然,还有貂皮大衣。

王诩只是把火炕的理论转述给涂山娘子,涂山娘子就在短时间把火炕盘了出来,而且把灶炉和烟囱弄了出来。

王离盘腿坐在炕上,感受着屁股下面渐渐增长的温度,认真的说道“现在我才能够真正的相信,你真的能在这儿建立起一个百万之众的国家。”

王诩脸上露出笑意,低头看着山下围着篝火吃晚餐的族人们轻笑道“安得广厦千万间?”

王离眨了眨眼“砍树烧砖盖一年?”

王诩愣了下,笑出声“好诗。”

第五十章 好日子,适合南下

第五十章好日子,适合南下

安得广厦千万间,这首几百年后爱国诗人杜甫喊出来的大情怀,在现在这种茹毛饮血的残酷环境中,自然是接不了那句‘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因为在这个连活着都成问题的时代,读书真的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这里的一切都得用自己的双手打拼出来,不可能有人凭空变出房子来给人们。

但是在所有人族人的眼中,这些坚固到能够抵挡野兽,遮风避雨的房子,还有能够让他们抵御寒冷的火炕,就是大帝王诩凭空变出来的。

所以族人们对于王诩越发的敬畏,早中晚不管是吃饭还是睡觉前,都要向着王诩天子座驾的方向,跪拜祈祷表达自己对于大帝的感谢。

为了不浪费族人们的虔诚,王诩特意写把《千字文》教给墨怜,让她传授给族人们当每天祈祷时的祷词。

王诩的《神典》还没编完,所以只能拿启蒙文学来充充数了,本来想把包里的《红宝书》拿出来节选一段的,但是后来想想,不太合适。

于是每天吃饭的之前,都会响起各种阴阳怪调的背书声,虽然《千字文》的内容他们肯定无法理解,但是却并不妨碍他们虔诚的背诵。

这样不但有助于矫正他们的发音,更可以在以后普及教育的时候,提前给族人们尤其是下一代打下基础。

第一批火炕和平房修建完成了,在已经被砍伐的光秃秃的山腰上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第一批有资格住进去的,是孤竹国的女性。

对于大帝的这项决定,男人们都表示不解,父系社会中男性地位高于女性是几千年来的规则,任何好的东西都应该优先提供给男性,这是不成文的规定。

“你们是同族,是孤竹国中的强者,强者天生就应该保护弱者,除非你们觉得自己也是弱者,可以住进去。”王诩这个理由丢出去之后,就算是墨奎都没有意见。

尽管他们对于礼法人伦还没弄明白,但是自尊心和优越感已经形成了,对于大帝被认可的强者战士,就应该谦让那些弱小需要保护的妇孺。

这是王诩对于族内男性‘绅士品格’的改革。

因为一个和谐社会中,男女社会地方,任何一方太过强势都要被约束,要么用道德,要么用武力。

原始父系社会中,女性的主要作用就是繁衍以及‘备用粮’,即便是出国圣贤的孤竹国,有着完整的礼数传承,在长年的原始生活中,也磨灭了仁义道德,更不要说后来加入的那些野人了。

所以王诩要从现在开始,对于他们的三观进行重塑,第一步就是改变他们对于强弱之间的观念,强者不是用来欺压弱者,而是用来保护弱者的。

当这种观念在孤竹国形成以后,不但会形成相对平衡的男女关系,更容易滋生谦逊和谦让的道德行为,所谓上行下效,当最早一批的孤竹族人都是这么做的之后,后来加入的族人自然也会慢慢适应这样的观念。

本以为短时间看不出什么效果,但是看到有一个小男孩主动给一个小女孩让了一块排骨之后,让王诩再次了解到了,也许人之初,真的性本善呢。

墨奎将族人居住的地方分成了五层,最高层自然是王诩的宫殿,虽然到现在图纸也没设计出来,下面一层是王离等贵客以及国中核心成员的住宿,第三层是族内妇孺,第四层是族内战士,第五层,也就是山脚下的,是还没有彻底被接纳的男野人们。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特殊的住所,就是墨壬的住所,墨壬是住在山下的,左面是狍子圈,右面的猪圈,后面是鸡笼,前面还有一个人工的池塘,里面养着几条鱼。

当三米高,两米宽的城墙把整座被王诩明明为朝歌的部落首都,都包裹住的时候,已经入秋了,因为有一天,朝歌上空被第一批迁徙的飞鸟遮云蔽日了。

“该南下看看了。”王诩躲在天子座驾中,看着外面骂骂咧咧满身是鸟粪的王离,轻笑道。

旁边的墨怜抬起头,美眸中略显担忧“大帝其实不必以身涉嫌,让屠檀或者墨狼去足以。”

“不一样。”王诩笑着摇摇头,摸了摸蹭过来撒娇的小老虎。

两只小老虎已经长到金毛大小了,身上的毛色也渐渐显现出来了,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身上磁场不对,难得一遇的病化老虎竟然被他一胎遇见两只。

一黑一白。

或者说一只白化病,一只变种蓝灰虎。

白虎大家都见过,除了白化病之外还有变种,但是黑虎或者说蓝灰虎,确是皆为罕见的,但是在古代记载中却并不少见。

虪(shu)是华夏先人专门为这种变种黑虎起的名字。

甝(han)则是先人们专门为变种白虎而起的名字。

虎作为古代兵伐之时的代表,自古以来便于战争脱不了关系,尤其是阴阳家至汉代衍生出的各种谶纬学说中,虎更是代表着军兵、庚辛、义德等含义。

而白虎则作为祥瑞,为国之利器,君王监兵所以大将军的堂口,称之为白虎节堂。

所以甝者,白虎也!降则天下安!

自古阴阳相反,白虎为祥瑞,黑虎自然就为不祥之兆。

虪者,黑虎也!降则天下乱!

但是抛开这些文学艺术形象,白虎和黑虎都是一种隐性基因返祖而出现的变种。

如果再把时间线向前推几万年,白虎和黑虎在地球上并不算什么稀奇的东西,只不过后来在生物淘汰中,白色和黑色条纹对于老虎的生存不利,所以这些显性基因虎种就慢慢灭绝了。

主要因为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是色盲。

除了人类之外,哺乳动物是分不清橙色与绿色的,在食草动物眼中,是跟草一个颜色,所以橙色皮毛的猛兽在捕猎中具有明显的隐蔽优势。

而白色和灰黑的皮毛在哺乳动物眼中,无异于黑夜中的萤火虫了,久而久之,白虎跟黑虎就因为毛色吃亏慢慢绝迹,但是他们的隐性基因还是藏在子孙当中的,不一定那一代,就变种了。

王诩就下来这两只,好死不死就是变种虎,也算是一个美丽的意外吧。

不过这种意外在王离眼中,就是充满着神话色彩的必然了。

果然,羡门中人随便养个宠物,都对天下兴衰有着直接影响。

而且王诩发现,王离自从发现了这两只小老虎的毛色之后,脑子就有点不好使了,总能冒出一些大逆不道的想法。

“点兵,咱们今天南下看看。”王诩跳下天子座驾,对着溪边洗澡的王离说道。

“今天?”王离头上的鸟屎还没有洗干净,抬头惊讶的问道。

“嗯,今天是个好日子,我算过了。”王诩忍着笑意说道。

“好个屁,刚才那群死鸟你没看到?”王离大怒。

“这就是好兆头啊,候鸟南飞,说明迁徙开始了,这个时候鸟滩那边一定有很多雏鸟快要成型了抓回来刚好可以养。”王诩笑道。

“抓鸟干什么?老子要去抓人!”王离没好气的说道。

“我们都知道这个道理,那些需要食物过冬的野人自然也知道啊,说不定可以碰上呢。”王诩笑道“这样就能够知道他们准确的部落位置了。”

王离眨了眨眼,头埋进溪水里喊道“铁牛,去喊人!咱们今天去打秋风!”

铁牛应了一声,开心的去报信。

不到半个小时,四十骑的队伍整装待发。

驾着狍子车的墨壬也跟了过来,他平时一般都不离开他的动物园,是因为今天要去抓鸟才出来,狍子们已经被他训练的比马还要听话了,而且他还跟山魈们混熟了,有几只大山魈每天还能帮他放牧。

这两个月王家军们过得很无聊,方圆十几里的猎物都被他们杀的杀,抓的抓,更远的地方又不让他们去,听说有放风的机会,自然一个个都是神采飞扬的。

在一个青娘弟弟的带领下,沿途南下二十里,到了所谓的鸟滩,王诩发现这边确实是一处风景绝佳的湿地,确实如青娘所说,湿地上的鸟想砂子一样铺满了地上,看的墨壬眼睛都绿了。

“去吧,能抓多少抓多少,不过小心点,别被鸟给打回来。”王诩对着墨壬笑道。

墨壬扶了扶自己的驼鹿角咧嘴笑道“大帝您就瞧好吧。”

说完带着背着藤筐的山魈向着湿地冲去。

“这边还有仙鹤?”王离也惊讶道。

“你要是喜欢可以抓几只回去养。”王诩看着那些成群结队高傲的丹顶鹤,这些在后世的国家保护动物,在这边还真是一点也不值钱啊。

“这东西在中原可是稀罕东西,皇宫里养了几只,秦王都宝贝的不得了,不过看到这些,我心情也是很复杂。”王离叹了口气,眸子黯淡。

物以稀为贵,这个道理亘古不变。

“等下倒是可以尝尝味道如何。”不够转眼间王离就吞着口水说道。

王诩笑而不语。

“我等去帮公子抓几只。”几个侍卫主动请缨,策马冲入湿地,惊起无数飞禽。

他们也很想尝尝,秦王都宝贝的东西,是个什么味道。

第五十一章 栽在了鸟爪之中

第五十一章栽在了鸟爪之中

人类将飞禽分成两类。

一类叫做猛禽,如鹰隼,大雕之类的。

另一类叫做会飞的烧烤,因为人类觉得除了猛禽之外,所有的禽类战斗力都不强,没有什么危险。

但是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任何野生动物,都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尤其是当大量野生飞禽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更是不能掉以轻心。

当湿地上那群飞禽被冲下去的墨壬等人吓得四散惊飞,铺天盖地的仿佛一张大网扣住他们的时候,王诩才猛然想到这个道理。

不要惹发情期的任何动物,也尽量不要惹带着崽子的动物。

“快散开!”王诩大吼一声把,王离拉到马车里并关上了车门,同时再对着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墨壬喊道“墨壬,快跑!”

可是墨壬跑的太远了,而且天空中的鸟鸣叫声淹没了所有声音。

虽然不知道王诩为何如此惊慌,当时王离马上反应过来,吹响召集备战的骨哨,听到哨声的墨壬和几个侠士犹豫了一下,开始往回跑,而外面旁边的朱家等人已经开始慢慢散开。

不过不等着墨壬撤回来,那些受惊起飞的飞禽们就已经镇定下来,几千只鸟的鸣叫声真的有一种凤凰鸣叫的大气魄,随后一个个从高空俯冲,目标就是地上所有的‘猴子’。

仿佛天倾般的景象让王诩震惊的合不拢嘴。

听着马车叮叮咣咣被鸟爪和鸟喙击打的声音,王离紧张的握紧手中的妖刀,脸色苍白。

“蚂蚁多了咬死象啊。”王诩无奈的敲了敲脑门,透过窗户看向外面,被飞鸟们追的四散逃窜,狼狈不堪的王家军。

“这些妖鸟也被控制了?”王离声音带着一丝沙哑。

“我忘了动物在抚养幼崽时候是极具攻击性的,在加上这边的飞鸟都是成群的野鸟,突然被打扰,自然会爆发。”王诩顺着车窗的缝隙刺出长剑,一只黄白色的大鸟就葬送在剑下了“等一会儿吧,鸟类的报复性没有那么大,不过墨壬就有点惨了。”

“他不会被那些鸟啄食了吧。”王离看着外面被飞鸟袭击包裹住满地打滚的墨壬问道。

“他穿着木甲和木胄,没事的。”王诩笑了笑,一剑一剑的往外刺杀。

飞鸟们的攻击持续了半个多小时,最后在湿地上空盘旋了许久,飞入林中,估计短时间内不会在飞回来了,湿地中只剩下一些大型的仙鹤类飞禽。

朱家带着侍卫狼狈的跑了回来,不光是人,很多马身上都有了细小的伤口,而且每个人都是浑身的血渍,满脸羞愧。

被飞鸟伤成这样,真的有损他们王家军精锐的大名。

“吃一堑长一智。”王诩笑着安抚道,走到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墨壬旁边“给你个教训,看你以后还敢冒冒失失了不。”

“大帝。”墨壬委屈的从地上爬起来。

“看来今天我们是大败而归啊。”王诩看着狼狈的战士们笑道。

俗话说骄兵必败,以前一直就担心太过简单的野外生活会让大家掉以轻心。以后吃大亏,现在好了,栽了在了一群扁毛畜生爪中,有了这次飞鸟袭击的教训,估计以后大家都会更加谨慎的。

“咱们今天就先到这里吧,明天再来。”王诩笑道。

“在下准备明天把这群扁毛畜生都杀光,给大家加餐。”脸上被抓了一道口子的朱家,笑的有些瘆人。

“先生何必跟一群扁毛畜生计较?”王诩挑眉笑道“明天更重要的任务是守株待兔,今天有这么大的动静,相信这周围的部众应该会来探查一番。”

“我去把地上的蛋都捡回来。”墨壬把被飞鸟惊吓的狍子们都找了回来,闷声说道。

“嗯,应该还会有一些飞不起来的雏鸟,也都带回去吧。”王诩笑了笑。

湿地这边还没有闻到海腥味,说明距离海边还很远,而且这边地理位置,大片的湿地连接着一个湖泊,周边的也都长满了各色花朵,低矮灌木,可谓是水草丰美,算是一处不错的美景,在这边种地是不太可能了。

这些候鸟不知道在这边栖息了多少年,跟它们争地盘很不划算,以后倒是可以建一个生态景点,在湖泊里多养殖点鱼蟹什么的,吸引更多的候鸟繁殖,相当于一个天然的养鸟场了。

而且湿地作为一种重要的地理环境,一定会成为迁徙动物的栖息地,这一片虽然都是飞鸟的栖息地,另外一面说不低还有其他动物,以后墨壬的动物园,倒是可以开到这边来。

除了让墨壬装了一马车的雏鸟和各种鸟蛋之外,王诩还让人把地上的羽毛都捡了回去,羽毛可以做过冬御寒的衣服,也能当装饰物提高下族人的幸福指数。

王离猎杀了几只丹顶鹤,抢了它们雏鸟,队伍开始返程。

在王诩他们走了不久后,从南面密林中钻出几个手持石矛的野人,看到有些萧条的湿地之后吓了一跳,其中一个绕过来在王诩他们之前留下痕迹的地方嗅了嗅地上的马粪,兴奋的开始手舞足蹈起来。

......

队伍狼狈的回到朝歌,吓了所有人一跳,以为是遇见什么敌人发生剧烈交锋呢。

大家也没脸说是被一群扁毛畜生伤的,最后还是王诩美化了一下,说战士们主动跟鸟群们战斗,最后杀退了近千只飞禽,斩获了一车的粮食。

于是族人们每人都分到了一直母鸡大小的飞禽。

“有发现其他部落的踪迹嘛?”墨怜烤好了野鸭送过来时问道。

王诩翻看着ipad上面的资料,摇摇头“暂时没发现,不过明天就能见分晓了。”

对于ipad和手机,甚至笔记本这种能发光还有图像的神器刚开始是十分害怕,但是后来墨怜早已见怪不怪了,一边帮王诩拆肉,一边说道“那大帝明日就不用去了吧。”

“也得去啊,在没有看到大海,找到矿点之前都得出去。”王诩笑了笑“今天族内有发生什么事情嘛?”

“今天小溪的水涨了半寸,是哑儿发现的。”墨怜笑道。

“夏日炎热,水涨是自然的。”王诩笑了笑。

“哑儿觉得如果把河道再扩宽挖深,或者在分流的话,族内储水会更加丰富,但是国君教训了他一顿,说他擅动水利会被天神责罚降难的。”墨怜眨了眨大眼睛,推开问道香味爬起来的两只小老虎说道。

“河道宽了,水流的量就大了,如果一旦河流开始泛滥,那么可能就会淹了两边的耕地。”王诩摇摇头“不过可以让哑儿试着在城外,绕着城墙修一条护城河,顺便把城外的土地开垦一番。”

“那孩子最近已经成了孩子王了。”墨怜轻笑道“跟他刚来时的样子有了很大的变化。”

“族内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啊。”王诩笑道。

“都是大帝的恩泽。”墨怜柔声说道。

“除了我的恩泽之外,还有你们的勤劳,以及天神们的恩赐。”王诩笑着摇摇头。

墨怜伺候好王诩吃完后,端着盘子出了天子座驾,哑儿探头探恼的凑过来“怜儿姐姐,大帝怎么说?”

“大帝不准在城内扩河道。”墨怜摇摇头。

哑儿小脸马上垮了下来,细眉拧成一个川字。

“不过大帝允许在城外修一条护城河。”墨怜眸子里闪过一丝笑意。

哑儿闻言露出笑容,嗔道“姐姐说话就不能不大喘气嘛~”

墨怜轻笑着捏了捏哑儿的鼻子“跟着我多好?非要跟着国君受罪?”

“我也是跟着姐姐好好学习内务啊。”哑儿轻笑道“不过国君年迈,更需要有人帮他跑个腿啊。”

“国君一门心思的想要设计神殿出来,哪有心思管你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墨怜轻哼道“警告你啊,小小的胡闹一番就可以了,要是真的给大帝惹麻烦,我可饶不了你。”

“放心吧,我怎么会给大帝添麻烦~”哑儿狡黠一笑,挽着墨怜手臂说道“我今天看到墨壬叔叔拿了很多漂亮羽毛回来,姐姐可知道商朝天帝的玄衣羽裳?”

“玄衣羽裳?”墨怜蹙起眉。

“取雪缠之丝和北山之墨染成玄色,以金线,银线还有彩线绣十二纹章,最后以鸿鹄之羽点缀衣袂,配朱色腰带,赤色革带以成天帝冕服。”哑儿眉飞色舞的说道。

听着哑儿描述了这一件华贵非常的冕服,墨怜眸子都开始游离起来,想到王诩穿着这件衣服,应该就是天仙下凡的真实写照了吧,不过转念一想,目前这些东西,似乎出了羽毛之外,其他都没有,顿时丧气道“你给我把这些东西变出来?”

“嘻嘻,这些东西我当然变不出来,不过不是有羽毛嘛,咱们可以给大帝做一件雪羽披风啊,马上就要入秋了。”哑儿笑道。

“总觉得你在按什么坏心思。”墨怜点了点哑儿的小脑袋“不过确实得给大帝做一件披风了。”

第五十二章 蛮荒之地的马,是吃肉的

第五十二章蛮荒之地的马,是吃肉的

野生鸟类的雏鸟,也是野生动物。

没有被驯养的野生动物似乎骨子里就带着一种野性和傲气,一个晚上的时间,昨天墨壬带回来的那些雏鸟,就死了一小半,全都是撞墙而死,死的很壮烈。

导致一大清早,墨壬都是眼睛红红的,不知道是气的还是哭的。

“试验都是有损耗的,不是所有野畜都跟这群狍子一样傻,所以你需要的是耐心,寻找这些鸟类的共性。”王诩放下烤乳鸽,对着跪在地上请罪的墨壬说道“起来吧。”

“恳请大帝今天再让我去一次。”墨壬瞥了眼另一边烤雏鸟烤的开心的王离等人,一个头叩在地上闷声说道。

“今天不行,今天没时间陪你抓鸟。”王诩摇摇头“这样吧,你还记得昨天湿地的情况嘛?你可以先把你的鸟棚设计成那个样子。”

“那样雏鸟就不会死了?”墨壬眸子一亮。

“不知道,你可以试试,不试试怎么知道。”王诩耸了耸肩“顺便带着人往下面铺木轨。”

墨壬喜滋滋的领命去工作了。

“这傻子养养狍子养养猪还行,遇见野性这么强的鸟就不行了,我觉得你还是再找个养鸟的吧。”王离嘲笑道。

“驯养之术,虽然各不相同,但是殊途同归,只要找到规律就好。就是因为狍子和山彘太好饲养了,才让他试试驯鸡鸭。”王诩摇摇头“今天咱们轻装上阵,争取把那边绕一圈看看,我觉得另外一边可能还有其他的动物。”

“不守株待兔了?”王离挑眉道。

“如果兔子出现了,会自己撞晕在树下。”王诩轻笑着牵出一片花白色的战马,这是屠檀的坐骑。

王诩会骑马,而且骑得还不错,但是他骑得是带着马鞍和马镫的马,秦朝时期还没有马镫这种东西,连马鞍都是绑在马身上的麻布。

马镫和马鞍对于冷兵器是骑兵的意义是天翻地覆的,在没有做好准备之前,王诩不准备把这两种东西拿出来,但是他又要骑马,于是他只能偷偷的在马垫两边挂两条皮革,做成一个简易且不会引人注意的马环,这样就能够正常的驾驭马了。

如果不是仔细观察,很难发现王诩两只脚踩着皮革环。

虽然昨天王诩没有受伤,但是还是引起了墨奎等人的担忧,所以今天屠檀是负责保护王诩安全的。

依旧四十骑,不过今天每个人都穿着薄木甲和木胄,夸弓背剑整装待发。

来到湿地的时候,湿地已经恢复了昨天的生机,第一次看到如此庞大的飞鸟群,屠檀表示很震惊。

“绕道吧。”王诩笑了笑,领头向着林中走去。

“昨天你们就是跟这些扁毛畜生拼杀的?”屠檀笑着问朱家。

“已经被我们歼灭很多了。”朱家面不红,耳不赤的说道。

“确实是一番恶战啊。”屠檀大笑道“不过这里确实是一处风水宝地啊,大帝,不如我们在这边设置一个放牧区?这边水草丰美。”

“离得有点远,就算木轨铺过来,也得半个时辰能到。”王诩摇摇头“不过如果以后咱们人多了,倒是可以考虑在这边设立一个小镇,专门放牧。”

“这边的树,就没有朝歌城旁边的高。”屠檀看了看四周的树木说道。

“那只能说明这片土地没有那边的古老。”王诩笑了笑“沧海桑田耳。”

“你是说,这片土地以前是大海?”王离微微挑眉。

“应该是吧。”王诩点点头。

“难道我们真的生活在巨龟背上?”王离好奇的问道。

“驮着大陆的那只乌龟被女娲杀了补天了。”王诩轻笑道,话还没说完,前面一个侍卫突然胯下战马受惊人立而起,引起了队伍的惊慌。

“什么东西?”王诩夹紧马肚子,勒住缰绳,皱眉看向前面的灌木丛中窜出来的一只动物。

一只深棕色毛皮,山羊大小的小熊站起来冲着队伍发出咆哮。

“野熊?”王离眸子一亮,搭弓就要射去,一箭射穿小熊的胸前。

“貂熊。”王诩看着墨丁了拎过来的小熊,挑眉笑道“看来这边确实已经进入走兽的气息领地内了,既然有貂熊,说不定还有其他猛兽,大家警惕点。”

“这东西不会也成群结队吧?”昨天吃了大亏的朱家谨慎的问道。

“不会,这东西基本都是独居,不过不排除其他动物不成群结队。”王诩笑了笑,率先策马继续往前走。

十几分钟后,穿过林中视野变得开阔起来,一片更大的平原湿地出现在所有人面前,同时还有上面游荡的马鹿群,黄羊群,甚至还有一群野马,总之一眼望过去,湿地上简直是一个物种丰富的天然牧场,保守算上去,这些食草动物至少有两千多只。

即便是鹿群马群,这么庞大也远比旁边的飞鸟群具有震慑力。

所有人都下意识的噤声放慢了马速,不敢轻易走出林中。

“确实是一处丰饶福地。”朱家轻笑道。

“这边怎么会有野马?”王离拿着望远镜看过去疑问道“而且感觉这边的野马比秦地的还要高大一些。”

“野马的发源地,就在这片土地的对岸,辽东郡的方向,一万七千年前,那边的原始人就是靠着猎杀这种野马,被称之为大连猎马人。”王诩眸子里闪烁着异色。

发现了野马群真的算是一个很巨大的惊喜了,原本他以为东北地区的野马群都应该被早期的殷商人吃到了蒙古远东甚至新疆那边了,毕竟辽东地区的原始人们吃马肉是有了一千七百多年的历史了。

但是没想到,这边竟然还有一小种群,虽然看上去不足百匹,但也是一笔十分重要的战略资源了,尤其是其中还有十几匹马驹。

成年野马基本上不可能驯服了,只能拿来配种优化基因。

不过野马的性子刚烈,一点也不必驼鹿差,想要捕获这几匹小野马,可能会付出不小的代价。

“想要?交给我。”明显感觉到了王诩对于野马驹的贪婪,王离笑着说道。

“硬上肯定不行了,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这些能够在这里和平相处的鹿群马群,在遇见危险的时候,会同气连枝的对抗敌人的,喏,那只豹子就是例子。”王诩摇摇头刚说完,远处就传来一阵沉闷如牛哞的叫声。

一只毛发如锦缎般光亮在阳光下如同金子般闪耀的豹子袭击了一只落单的小羚牛,接过被头牛发现,正在疯狂的驱逐着金钱豹。

羚牛是一种大型牛科动物,但是长得更像是羚羊,但是体型巨大,雄性自重可达到一吨,虽然看似笨重,但是奔跑起来却十分迅速。

当然,不可能有比金钱豹更快。

十几只巨大的羚牛对着金钱豹围追堵截,上演了一场精彩的野外追逐战。

不过金钱豹明显是经验丰富,仗着身形灵巧,将羚牛们溜得团团转。

“这畜生成精了不成?竟然还会消耗战?”王离惊讶的瞪大眼。

“更奇怪的是,没有一只野鹿野马逃窜。”朱家也感叹道。

“因为这些动物在这边已经形成了领地意识,这里它们才是主人。”王诩笑了笑。

羚牛和金钱豹的追逐战虽然引起了湿地上其他动物的注意,但是大家好像都像是见怪不怪一样,看了眼就不再搭理,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如果是普通的食草动物,即便是群体再大,也会天生过对于猛兽有着基因本能的恐惧,四散逃走。

但是这边食草动物的表现,明显是已经形成了领地意识,甚至能够无视入侵的猛兽了,可见这片湿地,应该是它们繁衍生存的祖地了。

十几只公羚牛被金钱豹溜得筋疲力竭,速度早就慢了下来,那只被咬伤了后退的小羚牛无助的躺在地上哀嚎,但是并没有其他羚牛上去帮忙。

因为在动物的意识中,已经受伤的幼崽是活不了的,公羚牛们对于金钱豹的攻击也并不是为了报仇,而是为了捍卫自己的领地权。

不过也有例外,如果这只可怜的小羚牛的亲娘是一个多愁善感性格的羚牛,就有可能上演感人的,不离不弃的母爱剧情。

不过很可惜,这只小羚牛的母亲,似乎有点无动于衷。

就在金钱豹的利爪再一次抓在小羚牛的身上,锋利的牙齿要刺入它细小的颈脉时,一声宛若虎啸的嘶鸣声响起,一道棕黑色的身影如同炮弹一样冲向金钱豹,也就一眨眼的功法就冲到了金钱豹旁边,碗口大的蹄子冲着金钱豹的头踩去。

来不及反应的金钱豹本能的矮身躲过这致命的一蹄,却依旧被踹到了肩骨,发出一声凄惨尖锐的吼叫声,在地上滚了两圈,挣扎着要爬向林中逃跑。

不过那匹棕黑色的野马并没有准备放过它,一个转身甩尾,后蹄尥蹶子踹飞了金钱豹。

金钱豹两百多斤的身子像是皮球一样被踹到了半空,这次连声音都没有发出来,更惨的是落在地上之后,被气喘吁吁冲过来的羚牛,像是压路机一样碾过。

即便隔着百米的距离,王诩还是看到了金钱豹像是一只炸开的气球一样,被踩爆。

耳边此起彼伏的倒吸冷气声,告诉王诩震惊的不只是他一个。

“看吧,就说硬上不行,现在野外的凶险你们感受到了嘛?”王诩看着脸色发白的王离和朱家笑道“这里是真正的蛮荒之地,这里的野马,有时候都不是吃草的,而是吃肉的,跟你们之前猎杀的那些猎物,不一样。”

“耶耶怎会惧这群食草畜生!”王离听后大怒,感觉被王诩羞辱了,涨红着脸指挥道“你们几个,给我挖坑,多挖点!”

第五十三章 穷的漏屁股的首领

第五十三章穷的漏屁股的首领

上天有好生之德,于是万物有灵。

不过相对于其他动物的灵性,人类的灵智开启的更快。

人类的祖先们因为各种不可抗力,从树上走下来,一路进化一路学习,最后从食物链的最低端,走向了食物链的最顶端,强大如剑齿虎,猛犸象的史前霸王都被人类吃到灭绝了,可见人类的灵智和进化速度有多可怕。

但是在人类进化时,动物们也在进化,在被人类猎杀的过程中,很多动物都被逼的开始了进化,他们的皮毛开始进化的更加隐避,种群开始进化的更加庞大,迁徙的范围也开始扩大。

更是有一些还会达成团队合作。

基本上这类的动物,基本上可以算是灵兽了。

很明显,那匹棕黑色的神俊野马,就是一只灵兽,同时也是这片湿地的统治者。

不但杀伤力残暴,还懂得偷袭和一击必杀。

当然,王离也进化了,至少在面对挑衅,他会正常动脑子想办法,就是最大的进化了。

陷马坑的作用王离是亲眼见过的,庞大如巨兽驼鹿都得失蹄于此,更别说这群野马野牛了。

虽然它们数量多,但是多挖点坑不就好了?

王离带着手下沿着林边开始挖坑,王诩则带着屠檀和墨丁,绕着湿地外围转了半圈,因为不敢太过靠近引起兽群的注意。

这片天然的湿地草场比王诩想象中还要大,在更远处,应该还有别的动物栖息,而且王诩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东西,就是这些动物按照种群竟然也有自己的区域,即便是麋鹿跟马鹿,也没有混在一起,可见已经形成了阶级阵营。

但是最中心,最肥美的场所,就是那野马群了,而且王诩发现视线死角的地方,应该还有一批野马,这可算是一个大型的野马群了,那批神俊的棕黑色马王在周边巡视着,像是一位视察的领导。

“大帝,这边的蛇太多了,咱们回去吧。”屠檀的鞘刀又一次出鞘,一只手腕粗的青蛇被他劈成了两半从树枝上掉了下来,又被墨丁切掉了蛇头,放进马匹的背篓上。

“嗯,我再看一眼。”王诩拿着望远镜又四处看了看地势,发现了一处排列比较稀疏的林口。

如果王诩没有猜错的那话,那边就应该是自己来时的那条迁徙之路,原来起点是这里,就是不知道终点是哪里。

收起望远镜,看了眼背篓里都快堆满的蛇神和不知名的鼠类,看来今天可以做一锅‘蛇鼠一窝’了。

王诩正准备往回走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幼兽的哀嚎,惊讶的看过去后呼吸一滞。

之前被袭击的那只小羚牛奄奄一息趴在岸边,不远处就是金钱豹惨烈的尸体,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其他的动物。

那是一种直立形动物,赤着脚,围着兽皮,披头散发的站在不远处,手里晃着一根麻绳,准确的套住了小羚牛。

很明显,这是一个人!

王诩按耐着狂喜,压低声音“有人。”

“什么?”正在警惕树上蛇虫的屠檀闻言一怔,顺着看去后也露出喜色。

“墨丁,去通知大良造和朱先生他们过来,发现大鱼了。”王诩用望远镜监视着远处的那个野人套小羚牛,轻笑道。

墨丁应了一声,飞快的往回跑。

从那个野人的肤色和套绳的精准度来开,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常年生活在海边暴晒的人,一手准确的套绳技术应该也是跟打鱼有关,强壮的手臂轻而易举的就将奄奄一息的小羚牛拽到身边,但是却没有一刀杀了,而是绑住了小羚牛的蹄子。

然后野人又看了看金钱豹的尸体,又看了眼已经发现他的羚牛群,从腰间掏出一个同构一样的东西绑在绳索上,准确的勾住了金钱豹的尸体,然后扛着小羚牛就往林中跑。

“还真遇上兔子了哈,还是只胆肥的兔子。”王离勒马的声音传来。

“他扛着这么多东西,走不快,我们慢慢的跟在后面,不要让他发现了。”王诩看了看正午的太阳,觉得有充足的时间。

有着望远镜,根本不愁在这边跟丢一个扛着猎物的野人,王诩他们绕着大圈跟着那个野人走了半个多小时,前面已经不是树林了,一座突兀的小山,将山林树木隔断,出现一个露出岩石层的小山谷,而且,小山上还长着紫色的小花。

“铜草花?”王离路过是摘了两朵,递给王诩。

“应该是。”王诩接过花,把望远镜交给王离“他开始休息了,前面不远处,就是海了。”

“怪不得风突然变得这么大,而且这么腥。”王离皱起眉“这么说,目的地快到了?”

“朱先生觉得我们是抓住他,还是跟着他到他的部落看一看?”王诩看向朱家。

朱家微微挑眉,转头看向屠檀“屠先生有何高见。”

“我听大帝的。”屠檀挺直了腰板。

王诩笑着瞥了眼屠檀。

朱家无奈的摇摇头“既然已经到了开阔地,就没必要隐藏了,即便今天没有找到他们的部落,那么抓住他,明天他们部落的人一定也会派人寻找他的,一个如此强壮的猎人,在任何一个部落都不可能是小人物。”

王诩笑着点点头。

屠檀以磕马肚子,战马嘶鸣一声,一跃而出向着远处山坡上刚切好生肉就往嘴里塞的野人。

朱家给旁边一个手下摆摆手,那名手下也跟着窜出去协助屠檀。

马蹄踏在岩地上的声音很大,加上战马的嘶鸣声在小山谷中回荡,一下子就引起了那名野人的注意。

野人转身看到骑马冲过来的屠檀先是楞了一下,然后第一个反应不是逃跑,而是跪在了地上,不断磕头。

看到这一幕的王诩下意识的皱起眉“看来,不需要等到明天了。”

“怎么了?”还在研究铜草花的王离疑惑的问道。

“这个野人,应该是东胡的羁縻部落。”王诩笑道“见到未知的敌人第一反应不是逃跑不是防御,而是下跪,说明了他见过骑着马的人,这片土地能骑马的,可能只有东胡人了吧,当然也可能是肃慎或者扶余人。”

“不是纯野人就好办了。”王离轻笑道“朱家对东胡言和肃慎言还是会一点的。”

说完一磕马肚子,出了山林。

王诩和回过头的朱家对视了一眼,笑着眯起眼也跟了上去。

屠檀驾着马匹绕着跪在地上磕头发抖的野人绕了两圈,听着他呜呜哇哇的鬼喊了一会儿后,皱眉发出几个古怪的发音。

野人瞬间就抬起头,叽哩哇啦的开始鬼喊,还手舞足蹈的指着小羚牛和金钱豹的尸体。

屠檀在马上开始用古怪的语言跟野人交流起来。

“原来屠先生也会东胡话啊。”朱家过来后听了两句笑道。

“看来朱先生也懂啊,我是燕国人,经常跟东胡商人打交道,鲁国距离东胡,好像有点远吧。”屠檀抽了野人一鞭子,吓得野人跪下后对着朱家笑道。

“我早年间收留过几个东胡的朋友,觉得有趣就学了点。”朱家笑呵呵的说道,看着跪在地上的野人,问了两句。

听着朱家比自己还地道的东胡话,屠檀眉头紧锁,跳下马以后帮王诩牵住马“大帝,这人是一个叫做‘刺骨’部落的首领猎人,刺骨部落再往前面走五六里就到了,部落有三百多人。”

“三百多人?”王诩瞳孔一缩,打量着这个野人。

尽管是辽东苦寒之地,一个三百多人的部落,应该也算是一个十分富庶的部落了,连之前山魈部落野人,都能够穿得起兽鞋,带的起兽牙装饰,这个身份是首领的野人怎么会这么惨?

别看原始部落穷困,但是越是穷困的地方,越是需要浮夸的装饰来彰显自己的身份,这是人类文明早期的阶级区分方式。

像这个强壮能够独立出行的首领,一定是部落中数得上号的勇士,这种勇士正常都应该是带着各种兽骨装饰,甚至刺青,再拿着族内最锋利的武器才对啊。

最开始见到墨狼的时候,他就拿着族内最锋利的石矛和弓箭。

但是这个野人除了强壮和因为暴晒而变得黝黑的皮肤之外,浑身上下只有一件漏屁股的兽皮围腰,而且武器就是动物筋腱和粗麻制作的绳子,唯一算是之前的就是那个铜钩了。

怎么这么穷?连个石制武器都没有。

把自己的疑惑跟屠檀说了一下后,屠檀一鞭子抽在野人的肩膀上,厉声盘问起来。

野人捂着肩膀,抱着奄奄一息的小羚牛,一把鼻涕一把泪鬼嚎起来,震得人耳膜疼。.

第五十四章 一言不合就蹦迪的萨满

第五十四章一言不合就蹦迪的萨满

听野人嚎完了之后,朱家和屠檀脸色都有些古怪起来。

“是这样的大帝,他说他这么穷是因为,东胡人把他们族内所有的武器,装饰器皿都拿走了,只留下让他们打鱼和采集的工具,而且每半年都会来巡查,若是发现武器,就会杀人。”屠檀翻译道。

“喲,东胡夷狄倒是把中原羁縻这一套学的淋漓尽致啊。”王离听后大笑。

“很有可能就是跟你们秦国学的。”王诩轻哼道“当年你们羁縻他们的时候,听说连女人都带走了。”

王离嘴角抽搐了一下,翻了个白眼“别乱说话啊,我们秦族是正经的华夏苗裔,正统血脉。”

“刚好西戎也是夏人血脉呢,华人和夏人结合倒是根正苗红的华夏正统血脉。”王诩轻笑道。

“你这胡言乱语放在中原是要被绞杀的!”王离撇嘴道。

“以后有机会,我可以跟秦王聊聊这件事。”王诩笑呵呵的摆摆手,让墨丁去收敛干柴,都快到下午了,午饭还没有吃。

架起铁锅炉子,把处理好的蛇肉扔进锅里,王诩又加了一些调料,准备煲一锅原味蛇羹尝尝。

王离则在野人委屈的目光下,让人把金钱豹的烂肉整理一下做烧烤。

野人倔强的抱着奄奄一息的小羚牛,眼泪汪汪的看着王离。

看的王离莫名的烦躁,捅了捅朱家“问问他总盯着我干什么?”

“他很委屈你抢了他的金钱豹,还怕你抢他的小羚牛。”王诩轻笑道。

“耶耶会抢一个野人的东西?”王离大怒,抽了野人一鞭子。

野人护住小羚牛,用背扛了一鞭子,越发可怜兮兮盯着王离。

“他说这是要给族人补身子了,族里好多人因为只能吃鱼都生病了,他要用这只羚牛给族人补一补。”朱家有些惊讶的翻译了一下野人的鬼嚎。

“还是个懂医学的野人?”王离愣了下,哭笑不得“失敬失敬,这辽东之地真是处处有人才啊,青娘通兽语,这边又有一个懂得膳食搭配的。”

“他还问,能不能把火苗给他一点,他愿意用两个婆娘换。”朱家又笑着抽了野人一鞭子“蹬鼻子上脸啊,还做起买卖了?”

王诩看着野人冒着挨了几鞭子的疼,看向火堆的目光依旧充满渴望的样子皱起眉“问问他们,是不是连生火的东西都被东胡人拿走了?”

屠檀问了之后,满脸惊讶的看着王诩“大帝果然经天纬地!无所不知。”

“他族人生病更不是因为长期吃鱼,而是因为吃生肉。”王诩摇摇头“告诉他,我不要他的婆娘,我只要他带着族人迁徙到我们那边。”

听了屠檀的话,野人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样,满脸拒绝。

“他说祖地是天神赐予他们的,如果离开祖地他们就会死,这是东胡大巫给他们吓得诅咒。”屠檀皱起眉。

“东胡也有大巫啊?跟墨奎一个职位?”王离饶有兴致的问道。

“差不多,不过东胡的大巫更像是你们的门客谋士。”王诩摇摇头“当然,也是与天神沟通的渠道。”

“那不是你的手下?”王离笑道。

“告诉他,我会解除他们的诅咒。”王诩摇头道。

听了屠檀的翻译后,野人对着王诩跪拜叩首,不过还是拒绝了。

“他说这些他说的不算,要跟他们的萨满说。”屠檀翻译道。

“噗,弄了半天这首领就是个摆设啊。”王离笑出声,掰下一只烤熟的豹子腿扔给野人“告诉他,耶耶从来不欺负傻子,这条豹子腿,等会儿跟他换鱼吃。”

听了朱家翻译后,野人抱着豹子腿满脸窃喜,偷瞄王离的眼神就像是看傻子。

竟然有人用烤瘦肉换鱼吃,真是傻子....

一只豹子自然填不满五十个大汉的肚子,不过好在蛇羹足够鲜美,所有人都喝汤喝了个半饱。

王诩用洛阳铲在长着用草花的小山下挖了两三米,确认这确实是一处铜矿之后,满意的让众人收拾东西,赶往那个刺骨部落。

野人和那只命大的小羚牛被扔上了马车,队伍开始策马狂奔。

终于到了平原,让走了一天山林地的马儿们憋坏了。

越靠近海边,两边的树木就越少,即便是有树也不会太高,而且道路也相对平坦,这是因为沧海桑田,海水褪去后,风沙和涨潮带上来的土地层并不算深厚,只能供应小型植物生长。

所以越靠近海岸线,路越平坦,直到看到那片熟悉晶莹的黄金沙滩。

王离他们这些中原人是没见过沙滩和大海的,虽然对黄河很熟悉,但是当亲眼见过沙滩和无边无际的大海之后,王离依旧震惊的在沙滩里打滚。

“怎么会有这么细腻的土地!”王离开心的像是个两百多斤的孩子。

“这土地除了细腻也没别的用处了。”王诩笑着摇摇头,拉住要策马冲向大海的王离“先干正事儿。”

王离恋恋不舍的上了战马,跟着王诩走向那个依靠着小山而建立的部落。

刺骨部落是建立在沙滩和小山之中了,小山被他们挖空成山洞,外面的沙滩上围着一圈简易的栅栏,除了几件茅屋之外,就是一个十分巨大的,用各种鱼骨兽骨做成的祭坛。

从这个祭坛的大小能够看出来,这个部落在这片土地已经繁衍很多年了,吃了无数的鱼啊。

不过更能引起王诩注意的是,部落前沙滩上,闪烁着晶莹光亮的,盐!

这么一大片自然晶盐在沙滩上连绵不绝,像是镀上了一层银灰般震撼,很明显,这些晶盐是人工晒制的。

野人鬼叫着冲进部落里,不一会儿就从不知道多深的山洞中鱼贯而出大量赤着身子的野人,是真的赤着上身,有个别围着草裙,无论男女。

除了穷之外,主要是因为海边太晒了。

本来兴高采烈冲出来迎接头领的野人们看到王诩这些骑在马上,穿着衣服的人后先是愣住了,随后本能的都跪在地上,不敢抬头。

一个手持骨杖,头戴古怪羽毛装饰,身上纹着刺青的老野人走出来后跪在最前面高声呼喊着什么。

屠檀在王诩的示意下上前交涉,在加上那个呆头呆脑的傻野人帮腔,老野人很快就弄明白了缘由,走到王诩的马前,神色庄重的行了一个大礼之后,举着骨杖,开始...蹦迪。

然后再老者的带领下,所有人都站起来蹦迪了,嘴里还喊着口号。

一言不合就蹦迪,是大巫们的被动技能。

后世的跳大神,就是传承与这种自然宗教衍生的祭祀舞蹈下。

巫通舞,巫以舞通神。

萨满是巫的另外一个名字。

而且每个部落的舞蹈,因为文化生活环境不同,也各具特色。

孤竹国因为有着正统殷商文明传承,所以祭祀舞蹈庄重且神秘,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

但是刺骨部落的这群人,就是瞎XX跳。

怎么开心怎么来。

不过王诩还是看出了猫腻,这群不穿衣服就蹦迪的野人,跳起舞来像是被抓上岸挣扎的咸鱼......估计这个部落文明的灵感,就是跟海鱼有关吧。

不只是王诩,所有人都看的一脸懵比。

不过好在,他们蹦迪的时间不长,就有跪在两边,准备迎接王诩等人进入山洞。

“要不要进?”王离的目光艰难的,从某个野女人身上的某处壮硕特征上移开。

不知道为什么,这群肤色古铜的野女人,会让他有一股莫名的冲动。

“去看看吧,我怀疑里面有热泉,要不然把部落建在海边,冬天就是等着被冻死。”王诩笑了笑,外面留了几个人看马,下马带着屠檀等人跟着刺骨部落萨满走进山洞。

刚进山洞,一股浓郁的鱼腥味就熏得王诩眼睛疼。

捂着鼻子走了几十米,就能感受到山洞内的温度,比外面高一些,同时王诩也发现,山洞不是密封的,洞顶上有着各种小洞来透光,要不然在没有火把和灯光的前提下,这个山洞伸手不见五指。

走了几十米之后,山洞腹地就很开阔了,四周也被他们掏成各种小山洞,那熏眼睛的鱼腥味就是从这些小山洞里传出来的。

跟王诩想象的意义,刺骨部落已经掌握了初期晒盐和腌制咸鱼的技术,穿过山洞腹地之后,眼前的画面可以用别有洞天来形容了。

不知道多高的洞顶上透过来一束阳光,照耀在洞中一个游泳池大小的水潭,水潭一面呈现碧绿色,一面呈现暗黄色,一面清凉,一面炙热。

很像一个鸳鸯锅,一边清汤,一边微辣。

第五十五章 赐姓禺,名禺春

第五十五章赐姓禺,名禺春

这个鬼斧神工的鸳鸯锅水潭,竟然左面是温泉,右面是山泉!完美的解决了这个部落的生存问题,饮用水和取暖源。

水潭四周也有一些人工掏空的小山洞,外面还有些生活用品,这里应该是族人们住宿的地方。

萨满带着王诩进了最大的那间山洞,或者说叫石室更贴切,石头打磨的家具,以及石壁上那些古老的刻画,都深深的吸引着王诩。

如果是后世发现这个山洞,一定是震惊考古界的惊人发现。

因为这边石壁上画着,上古时期,古人的生活状态,以及一种原生态的文字符号,最突出的就是一只鱼骨刻画。

估计这个部落的名字,就是因为这个鱼骨刻画。

在王诩参观这些古老遗迹的时候,屠檀已经跟萨满说了让刺骨族迁徙的事情,遭到了萨满的强烈拒绝。

老萨满跪在地上激动的叽里咕噜说了一堆。

“他说他愿意交比之前多一倍的盐和咸鱼,来换取继续生活在祖地的权利,而且他说如果离开了祖地,东胡将再也得不到食盐了。”屠檀翻译道。

王诩瞥了眼这个眸子里满是奸诈的老萨满,摇摇头,指着墙壁上的鱼骨“知道这是什么嘛?”

“那是祖先留下的神谕,让我们时代守护祖地。”老萨满满脸虔诚的说道。

“你们的祖先是一条鱼,后来因为犯了错误被天神剔骨,放逐到这里看守边界,等待救赎。”王诩指着墙壁上最高处一个鸟类刻画说道“当玄鸟降临之时,便是你族解脱之日。”

老萨满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王诩,似乎受到了什么冲击。

王诩让墨丁把外衣脱下来,露出背后那只栩栩如生的苍鹰纹身。

纹身是一种很原始的传承,从部落文明时期,人们就用纹身来区分族众和敌人,到后来文明时期,纹身依旧保留着这样的区分意义,尤其是在殷商十分盛行纹身刺面,来表彰功勋和身份。

但是后来周朝为了消除这种直观区分族群,城邦的方式,用礼乐的力量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把人肉身的权利从天神的手中,夺回到人权手中,这是神权想人权或者说皇权的一种过渡。

于是纹身刺青就被严格禁止,并且认为只有蛮夷才会纹身,早期楚国不受中原待见,就是因为荆楚当时保留了纹身的传统。

后来到周朝后期,已经将刺青变成了一种刑法,名为‘墨刑’施行的方法是在人的脸上或身体的其他部位刺字,然后涂上墨或别的颜料,使所刺的字成为永久性的记号,多用于奴隶和罪犯身上。

但是孤竹国传承殷商自然不会尊从周礼,在孤竹国中,族内男性成年后,都会被国君纹上苍鹰来表示对身份的认可。

而且别看孤竹国穷困的水都合不上,墨奎却有一手好画技,和刺青技术,他给族人稳得写意风格苍鹰,极具玄奥的韵味和冲击力。

墨丁背后的苍鹰再次给了老祭祀极大的震撼,再看向王诩时,眼中的奸诈已经变成了惶恐。

因为王诩竟然真的把他们祖辈传承的神话说的分毫不差,难道真的是天神下凡,刑满释放?

其实王诩只是用自己丰富的考古经验来做了个推理而已,原始部落结绳记事刻画为图的主要目的,其实并不是艺术创作,而是为了政权统治的合法性。

只有服务于统治者的刻画才会被流传下来,所以这些石壁山古代刻画,一定跟这个部落早期的统治方式有关系,王诩把刻画上所有的元素都拿出来,推理一下就能够才出来了。

这个部落的祖先最开始应该是信奉鸟类的,而且很可能是海鸥,或者其他海鸟,所以鸟画的地位很高,但是不知道怎么到了后面,这个部落却与鱼骨为名,其中一定是有过权利更替过程,来用鱼骨替代了鸟类信奉者的统治权,所以王诩就试着编了这个故事。

看着老萨满震惊的表情就知道,他猜对了。

近神者,往往不信神。

之前墨奎是这样,现在这个老萨满也是这样,对付这个伪神棍最好的方式,就是弄出点超出他们想象的事情。

于是王诩再次选择了打火机。

人类对于火焰的畏惧和依赖是天生的,所以燧人氏是华夏各族公认的人祖。

刺骨部落已经很多年没有见到过火星了,没有打火石和其他生活工具,妄图使用钻木取火都是不可能的,他们唯一能够期待的就是雷击火,可惜周围又没有太过高大的树木提供雷击火。

所以当王诩凭空燃火的手段以出来之后,刺骨部落所有人都跪在了地上,鬼叫起来。

同时在老萨满肝胆欲裂的震惊目光下,点燃了那座巨大的鱼骨祭坛。

早就被海风吹得不能再干的鱼骨祭坛基本上遇火就着,青红色的火苗像是一只饕餮巨兽,眨眼间就吞噬了鱼骨祭坛,照亮了昏暗的夜色。

老萨满回过神,惨叫着扑过来要用身体扑灭火焰,被旁边的屠檀一脚踢翻了出去。

屠檀一脸凶悍的对赤骨部落的人说的“大帝亲自解除了你们的诅咒,从今天开始,你们正式回归华夏苗裔身份,为殷商族部众,赦免你族老祖番禺之过失,恢复你们族姓禺姓。”

刺骨部落的族人们全都一脸懵比,他们根本听不懂什么华夏,什么殷商,唯一能听懂的就是接触诅咒和老祖宗什么的,但是无所谓,听起来好像不是什么坏事儿。

于是在傻大个野人首领的带领下,围绕着燃烧的鱼骨祭坛又开始蹦迪了。

“禺姓是什么来源?”王离疑惑的问道。

“黄帝之孙禺强,被封为海神,镇守北方海洋为禺姓老祖。”王诩笑着说道“禺强之孙禺奚仲为大禹的车正,辅佐夏朝,有着发明马车,渔船的功劳,我殷商左贤相仲虺就是禺姓后人,为帝商汤推翻夏朝立下汗马功劳。”

“这么重要的一个姓氏,你就这么给出去了?”王离皱起眉,看着还在地上打滚哭嚎的老萨满“这老家伙,明显是别有贼心啊。”

“没关系。”王诩勾起嘴角,笑容淡漠“当一个统治者开始不能给族人带来利益的时候,也就没有太大的影响力了,你应该也发现了,首领跟他的关系并不和谐。”

王离眯起眼。

“刺骨部落的壮年男性,只有十二个人,剩下的都是老弱妇孺,很明显男性都被东胡抓去当奴隶了。”王诩笑着说道“这样没有自卫能力的部落,一定渴望有一个更加强大的首领出来带领他们。”

王离目光怜悯的看着在篝火下带头跳舞跳得开心的野人首领“得到了他的忠诚,就相当于得到了这个部落的忠心啊。”

“屠檀,告诉那个傻大个,从今天起,他就是禺氏部族的首领,名为禺春。”王诩对着屠檀笑道。

屠檀抓过傻乐的野人禺春开始传达王诩的恩赏。

不太愿意把部落名字放弃的禺春被屠檀踢了两脚后,就美滋滋的过来给王诩磕头,还要去亲他的鞋子。

这是东胡人表示臣服的方式,被王诩拒绝了。

得到了新名字的禺春向着自己的族人们传达了一遍屠檀的话,然后带着所有族人正式向着王诩跪拜,表示臣服。

这一幕落在老萨满的眼中,让他面如死灰。

“你依旧是禺氏部族的萨满。”屠檀蹲在老萨满旁边,咧嘴说道“你的名字叫做禺民,你的继承者也叫这个名字,知道部族不需要你们的时候。”

被赐名的老萨满黯淡的眸子亮了起来“我还是萨满?”

屠檀点点头“不过也只是萨满了。”

老萨满的脸色变换了几下后,爬到王诩的面前,叩首表示臣服。

王诩对着他笑了笑,然后带着族人往海边走去,晚饭还没着落呢。

老萨满禺民擦了擦脸色的眼泪,顽固的对着那个已经被烧成灰烬的鱼骨祭坛开始蹦迪,在月色的照应下,显得孤寂又苍凉。

第五十六章 一铲子下去,都是皮皮虾

第五十六章一铲子下去,都是皮皮虾

朱家坐在马车上,饶有兴致的看着月下那个对着祭坛灰烬顽固挣扎的老头,轻笑出声。

“朱先生何故发笑?”屠檀走过来笑道。

“没什么,只是觉得这个老头很有意思。”朱家笑着摇摇头“屠先生有没有问道东胡的情况?”

屠檀闻言皱起眉“根据禺民的消息,这处东胡部落名叫林胡部,很可能是一个千人大族,而且还拥有大量奴隶,沿着这片沙滩一直走,至少还有六七个刺骨族这样的部落属于他们的羁縻,听说其他的山林中也有很多小部落,不过都没有他们人数多,刺骨族因为掌握了晒盐的技术,还有这个洞府福地所以才能够养活这么多人。”

“基本都是妇孺。”朱家点点头。

“根据禺民所言,林胡部每年春秋两季来收取粮食和食盐,以及一定的奴隶。”屠檀皱眉道“具体时间,可能就在这个月左右。”

“也就是说,如果刺骨部落消失了,林胡部的人,一定会寻找,毕竟这是他们的食盐来源。”朱家弯腰抓起沙滩上的晶盐,搓掉了上面的沙子。

“朝歌城的位置林胡不未必能找到,毕竟青娘他们部落就没有成为林胡的羁縻,说明那边是林胡的势力范围外。”屠檀摇摇头“我主要担心的是,如果我们要开发这处矿山,就一定会跟林胡人遇见。”

“如果只有千人,屠兄敢否虽我闯一闯?”朱家饶有兴致的问道。

“不是不敢,而是不愿?”屠檀摇摇头“各位虽然都有万夫不当之勇,但是毕竟寡不敌众,鸟群尚能伤及各位,更何况人群?”

虽然知道屠檀不是在嘲讽自己,朱家还是尴尬的摸了摸鼻子“有帝君的陷马坑,在加上临时训练一下山魈部的那些奴隶,应该能够拉起一个百人的队伍。”

“如果不能全歼对方,放走任何一个人,都是后患无穷,一千人能够抵挡,但是上万人呢?”屠檀皱眉问道。

“胡人无法工程,以朝歌的城墙高度,固守一月应该没有问题,三日内挖铜千斤,以帝俊的冶铁之术,足以杀退万人。”朱家挑眉笑道。

“那十万人呢?”屠檀又问道。

朱家敲了敲脑门“差点忘记了,还有奴隶。”

“千人尸体堆起来,都可以攻破城墙了。”屠檀叹了口气。

朱家跟屠檀大眼瞪小眼,最后相视一笑。

“咱们都能想到的东西,帝君自然造诣预料到了。”朱家轻笑道“你我却是庸人自扰了。”

“不过朱先生能够如此多想,屠某自当感激不尽。”屠檀眼中闪烁着异色。

“我知道屠兄对我多有顾忌,但是屠兄不妨想一想,我于你们有何利害。”朱家满脸诚恳“王家公子与帝君此时相当于同舟共济,我作为家臣,岂会做损害公子之事?”

“朱先生误会了。”屠檀笑着摇摇头“屠某不是担心揣测先生,只是恪尽职守而已,朱先生不也是嘛。”

朱家微微挑眉,笑着点点头“屠兄这句话说的倒是没错,不过除了公事之外,在下还是想要跟屠兄交好的。”

屠檀眨了眨,露出一个礼貌不是尴尬的微笑。

.......

海洋是万物之母,这片浩瀚无垠的生命之源中,繁衍出世界上所有的物种,无私的奉献养育着生物们。

但是华夏作为一个河流文明,早期对于海洋并没有太大的了解。

华夏先民们习惯了靠山吃山之后,直接发展出了农耕和游牧,所以并没有跟海洋有过太大的接触,但是却对海洋充满了向往和畏惧。

即便是有一些依靠海洋繁衍的部落,也不敢说对海洋有多么了解。

但是王诩却知道,这片海洋是多么丰富的一座宝藏。

沙滩上那些遍地攀爬的海蟹,就是最好的证明。

月色下这些青色的海蟹像是一个个移动的鹅卵石般折射的月光,铺满了整条海岸线,而且还随着海浪不断往岸上涌。

王离瞪大眼睛看着那些人头大小的海蟹,那双粗壮的螯足钳子十分具有震慑力“怎么会这么大?真的是蟹?”

“这还不是最大的,我知道有一种重量跟一钧重的螃蟹。”王诩用铲子铲掉螃蟹的钳子,拿起来掂量了一下,估计有五斤重,这么大的海蟹,在后世基本是不可见了,但是在这里,并不是最大的。

保守估计一下,这片沙滩上光是海蟹,就足够让族人们度过这个冬天了.....

禺氏部落的人们从来没有吃过海蟹,第一是因为没有火,第二就是因为打不过,没有武器工具和防御装备的原始人面对这么多海蟹,基本算是束手无策了,一钳子下去,就是一块肉了。

而且每年螃蟹上岸的时候,都是禺氏部落无法打鱼的时候,所以他们也把海蟹当成是一种海恶魔。

所以当王诩准备抓螃蟹的时候,禺春忠心勇敢的冲过来阻拦,手舞足蹈的鬼叫起来。

“闭嘴。”王离皱眉呵斥一句“他在说什么?”

“禺春说这些恶魔会伤害到大帝。”屠檀笑着拍了拍禺春的肩膀,对他的忠心行为表达了赞赏。

王诩笑了笑“告诉他,从今以后,这片海域没有恶魔,只有食物。”

于是在所有禺氏部众惊讶的目光下,王诩带着屠檀等人开始在沙滩上捡螃蟹,王离已经架起了锅,等着螃蟹下锅。

海蟹是一种不需要任何调料,水煮清蒸就能够享用的美食,而且味道比河蟹更加奇妙。

之前说着永远不会吃螃蟹,河蚌这些带壳食物的王离,早就深深的沦陷了。

煮熟的海蟹被他开了壳之后,里面黄橙橙的蟹黄和扑鼻的香气让他流着口水说道“真香!”

王诩轻笑着摇摇头,又在海边的岩石旁边,找到了很多生蚝,海螺,蛤蜊,这些生蚝的个头,也大的吓人。

物产太丰富了。

王诩直起腰,看着一望无际的海岸线感叹道。

第一次吃到海产品的中原人们,眼睛都绿了了,一锅一锅的螃蟹出锅后眨眼就没了。

空气中海鲜煮熟的香味掩盖的海腥味,禺春和禺氏族人眼巴巴的看着王离等人大快朵颐,吞口水。

煮熟的海鲜香味已经压过了他们对于螃蟹的恐惧。

有几个年纪小的孩子,还捡着王离扔掉的螃蟹壳舔。

“把你的铁锹给禺春,告诉他,大帝赐予他火与锅,但是食物需要他们自己猎取。”王诩对着屠檀说道。

屠檀把嘴里的蟹钳嚼碎后吐掉,拿起旁边的铁锹走向禺春。

禺春得到铁锹后,在族人们期待的目光中,气势汹汹的开始铲螃蟹。

“别吃太多会肚子疼。”王诩皱眉看着王离旁边堆积起来的小山般的螃蟹壳“我说你怎么也是个富家子弟,别这么穷酸好嘛?”

“我这样的富家子弟,跟你们这样的羡门子弟怎么比。”王离翻了个大白眼“我们家做菜也就是周八珍什么的,只能说勉强下咽吧,跟你这种什么随便就能做出山珍出尘之味根本没法比。”

王诩听后翻了个大白眼。

王离说的‘周八珍’由两饭六菜组成:

“淳熬“(肉酱油浇大米饭)、“淳母“(肉酱油浇黍米饭)、““炮豚“(煨烤炸炖乳猪)、“炮牂“(煨烤炸炖母羊羔)、“捣珍“(合烧牛、羊、鹿的里脊肉)、“渍“(酒糟牛羊肉)、“熬“(类似五香牛肉干)、“肝“(烧烤肉油包狗肝)。

虽然看着这些食物后世很普遍,但是解释一下它们的制作方式,就知道,现在舔着水煮螃蟹盖的王离,平时吃的东西有多奢侈。

淳熬和淳母相当于两种盖浇饭,但是这两种盖浇饭的配酱,就有一百二十多种酱料!

醢(yin)六十瓮,醯(xi)六十瓮。

共五齐、七醢、七菹、三臡等品种。

五齐,是指菖蒲、牛百叶、大蛤、猪腿、蒲菜这五种碎做的酱。

七醢,是指多汁肉酱、蜗牛、蚌、蚁卵、鱼、兔、雁这七种肉酱。

七菹是指韭、韭花、莼菜、冬葵、芹、苔菜、笋这七种腌菜。

三臡是指麋、鹿、獐制成的三种肉酱。

剩下的炮豚,捣珍,熬,肝等配菜更是相当于米其林三星厨师给你精心制作的各种料理。

奢华程度不说,光是人工消耗,在后代就是一个可怕的概念。

万恶的封建制度贵族。

王诩决定不去搭理这个不知好歹的家伙,让他吃撑拉肚子算了。

拿着洛阳铲找了块空气洞口多的地方,以洛阳铲下去,王诩就挖出了三只活蹦乱跳的皮皮虾。

挖了几铲子,皮皮虾就堆了一小堆。

放下洛阳铲,王诩觉得有点无聊。

物产太丰富了,让他一下子失去了被食物来源担忧的紧迫感。

这边的海鲜足够吃到入冬了,有了食盐之后可以大量腌制咸肉和咸鱼,再加上湿地那边的野物度过这个冬天没有任何问题,即便是把周边的那些小部落全部吸收了没有任何压力。

那么现在就剩下最后一个问题了。

他们的食物储备问题解决了,那些东胡人和肃慎人呢?

第五十七章 耻食周粟、甘饿首阳

第五十七章耻食周粟、甘饿首阳

食物,是生物存活的必要条件。

尤其是在冬天,食物就显得格外重要,于是很多动物就进化出,储存过冬粮食的技能,有些动物就进化出冬眠的技能。

人类在进化的时候,进化出了这两种技能。

他们一边储存粮食,一边冬眠,尤其是越往北面,严寒地区的人群,气温一旦下降到十度一下,他们基本上就不愿意出门了。

秦汉时期是华夏气温到达寒冷期的特殊时期。

《史记·乐毅列传》中记载“蓟丘之植植于汶篁“,

《史记·索隐》解释为“蓟丘,燕所都之地,言燕之蓟邱之所植,植齐王汶上之竹“。

意思是燕国山上的植物中种植着齐国汶水出产的竹子。

而孤竹国的国民,除了因为生殖图腾崇拜之外,也有孤竹国是当时盛产竹子的可能性,说明但是的辽北地区,气候还处于跟中原一样的温暖期。

但是在《汉书·武帝纪》有记载元光四年“夏四月,陨霜杀草“;

元狩元年“十二月,大雨雪,民冻死“。

元鼎三年“三月水冰,四月雨雪,关东十余郡人相食。“

这些都是史料中,关于气候转寒的记载。

周向永在《续汉书·礼仪志》中还找到一个极端的例证:“永平元年六月乙卯,初令百官貙膢,白幕皆霜“。

他查看历史年代表发现,永平元年六月乙卯就是公元 58 年 8 月 8 日,8 月初正是人们说的三伏天,汉明帝在这一天让百官参加祭祀宗庙的活动,却下起了霜。中原尚且如此,北方的严寒不难想象。

但是这种气候变化,不是一下子突然变化的,而是随着地球的运转,在百年间内缓缓变化的。

所以在秦朝时期,辽北即便严寒,也绝对没有后世那种普遍零下十几度入冬的情况。

辽北之所以被称为为苦寒之地,主要是因为人口稀少,文明落后,没有成熟的保暖御寒技术,以及当地原始人对于粮食认知的问题。

在辽北地区的胡人,多数都是渔猎为生,没有掌握建筑御寒技术,也没有掌握纺织制衣御寒的技术,到了冬天他们大多是都是住在山洞中取暖,大一点的部落或许会挖‘地宫’,御寒的服装除了部分胡人有兽皮之外,其他大多数人,都是树叶或者赤身。

所以早年期间的辽东以及东北地区,即便是冬天温度在十度以下,零度以上,这些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状态下,也会有大量人口冻死饿死。

因为不只是御寒的原因,更是粮食供应不足,摄入热能不足后造成的死亡。

到了冬天,动物们要么迁徙到了南方,要么冬眠进了深山,植物更是早就枯萎了,所以想要寻找食物,是很困难的事情。

于是人们另外一个储存过冬粮的技能就被点亮了。

靠近海边的部落意外的发现,盐能够延缓食物腐败之后,腌制技术成了辽东地区过冬主要的食物来源,于是每到入秋之是,辽东的东胡人和肃慎人,甚至更远的扶余人,沃沮人也会沿着渤海海岸线或者长白山山脉进入辽东地区,寻找过冬的粮食。

这个时期对于辽东原始山林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处天然的过冬粮仓。

而且由于辽东山林是在太大了,即便是东胡这么庞大的族群,也没办法完全的控制。

但是这并不代表,这些东北地区的原住民们,不会发现有另外一个不明势力出现,并且带走了他们最重要的羁縻部落。

面对这支连匈奴都畏惧的游牧民族,王诩并没有想到什么,特别好的解决办法,所以只能期望,之前让屠檀布置的后招有效。

王诩让屠檀利用在东胡大部族的奸细来煽动那些大部族联合去掠夺燕国,这样一来就可以正面被王翦的大军牵扯住了。

只要东胡的大部落将目标放在战火弥漫的燕国上,那么这边那些小的东胡部落,王诩就有信心对付。

朝歌城的地理位置易守难攻,加上现在不断铸高的城墙,绝对不是几千个还未进化到青铜文明的东胡人能够攻下来的。

而且王诩还有秘密武器,就是弩炮。

当然,以现在的条件是造不出那种射程几百米的强力弩炮,但是制造一些射程百米内的弩炮还是没有问题的。

王诩的原理构造图,加上墨奎的机关术和涂山娘子的冶铁术,早就将弩炮给造了出来,只不过一直没有找到铜矿和铁矿打造大量的齿轮和片簧,无法实现大批量生产。

但是现在找到了第一个铜矿,很快这种射程十米左右,用直径30厘米粗的木桩,直接将一匹成年野猪射穿的弩炮,就会摆满城墙。

如果不是因为人手不足,王诩有信心依着座城,守住一个近万人的大型部落进攻。

因为扭力弹簧没有弄出来,控弩的人数要达到六个人以上才可以,如果扭力弹簧弄出来的话,控弩人数只需要三四个人就可以了。

还是人口的问题啊。

想到这些王诩叹了口气。

“大帝可是是在担心林胡部落的事情?”屠檀见王诩叹息,出声问道。

“我一向不喜欢战争。”王诩摇摇头“我在思索能不能用别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屠檀笑了笑“大帝仁慈,是那些奴国的幸运。”

东胡这些游牧民族在商朝时期,都属于奴隶方国。

“你跟东胡接触的多,能不能分析出他们具体的构造?我一直觉得,东胡不是一个完整统一的势力。”王诩笑着问道。

“东胡早先为土方,后为屠何,之后为山戎,至今为东胡。”屠檀回答道“当年帝武丁灭土方之后,土方成为我族奴国,为孤竹国所属,孤竹国八任国君亚微时特赦土方国,归还族名和族地,后土方国继承孤竹国之制,为孤竹属国。”

“后来土方又叛变了?”王诩微微皱眉。

“周贼篡位之后,孤竹国君伯夷与大巫叔齐领兵回援,赶到朝歌时却也无力回天,帝辛已经自焚于朝歌城内,在途中遇见了姜子牙的周军,姬发让国君投降,国君和大巫宁死不降,以寡击众,最后战死在首阳山下,却重挫周军,打的姜子牙忌惮孤竹国实力,于是借姬发之口,编造了国君与大巫‘耻食周粟、甘饿首阳’之事,蒙骗了九任国君亚凭。”屠檀恨声说道。

王诩微微挑眉,之前在就好奇孤竹国虽然崇尚礼乐文化,但是在军事上并不弱,首先作为殷商发源地,商朝最后的退路,一定会得到重点培养的,而且孤竹国负责帮商朝镇守边疆,没有实力的话早就被北方游牧民族给灭掉了。

所以‘耻食周粟、甘饿首阳’这个典故虽然看着让人感动,充斥着仁义与兄弟谦恭之美德,但是实际上并禁不起推敲。

采薇在后来文学典故中,主要就是指伯夷与叔齐的典故,后来被改编成《采薇歌》和《小雅·采薇》,但是这些都是讲述战争的诗歌,书名这个典故在当时,应该是与战争相关的。

不知道后来怎么就变成了,纯美德精神的典故。

而且姜子牙那种兵神人物,都对伯夷和叔齐如此推崇,可见当时那场战争如何惨烈,彰显的不只是仁孝之德,更有忠义之礼。

“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农虞夏忽焉没兮⑸,我适安归矣?于嗟徂兮,命之衰矣!”王诩轻声叹息。

“但是在贼子周公旦平定四方之时,孤竹国和土方国多次将周军击退,周公旦见久攻不下,便退而求次,将燕地封给了与他又间隙的召公奭。”屠檀继续说道。

周朝建立不久后,周武王姬发没有完成统一就死了,他的弟弟周公旦摄政,开始统一之路,当时召公奭则与周公旦政见不符,后来被封在了蛮荒的燕地,但是没想到,原来主要是因为孤竹国和土方的关系。

怪不得本来与周公旦齐名的召公奭却被封王之后,没有就任,而是被留在了镐京。

“周公旦忌惮召公奭的势力太大,将他留在镐京当人质,将他的家族封在这么一个偏远荒芜的地方。希望借助孤竹和土方之手削弱召公奭的势力。”屠檀继续说道。

“但是周公旦没想到,召公奭能够跟孤竹国和土方国和平相处?”王诩皱眉问道。

“召公奭的儿子,将一个女儿讲给了土方国。”屠檀叹了口气“于是土方国便背叛了孤竹国,双方夹击之下,我们只能退守山林,不久燕国转头就将土方吞噬,土方国君带着亲信逃入了山林再次归降,改为屠何国。”

“那后来变成了山戎,是又叛变了?”王诩似乎猜到了什么,这土方连续叛变三次,也确实是够无耻的。

“弑杀了周幽王的西夷犬戎逃到了辽东,最后融入了屠何,名为山戎,再之后就是齐桓公东伐,我们孤竹,以及下面三属国,无终,令支,山戎就彻底失去了联系。”屠檀神情有些尴尬的说道。

王诩眯起眼打量着屠檀“屠何,应该是以屠为姓吧。”

屠檀嘴角一抽,讪笑道“大帝明鉴。”

“怪不得连墨奎都要尊你一声屠兄。”王诩轻笑道“那么敢问屠何国君,山戎到底与东胡有无关系?”

第五十八章 逃离苦难的清晨

第五十八章逃离苦难的清晨

山戎,一个出现在史书中,以蛮族身份差点灭了传承周朝有点燕国,逼得燕王向齐桓公求助,最后齐桓公差点因为北伐山戎而困死在山中,幸好有管仲这个,知识储备量可怕的逆天大佬,他利用马能认识回家路的这个本能,最后解救了齐桓公。

同时也留下来脍炙人口的‘老马识途’典故。

更同时的就是造成了孤竹国的直接灭亡。

这样一来就能解释清楚了,毕竟如果山戎真的是源自屠何国的话,没道理后期能够逆天发展,逼得燕国都束手无策。

但是如果是当年攻破镐京的那批犬戎遗民的话,就解释清楚了,因为那批犬戎不只是少数民族,还有造成东周灭亡的申国一脉,这些人不但掌握着彪悍的兵力,更有中原的各种技术以及财富。

所以很明显,屠何国应该是被灭国了,屠檀这一脉是幸存者。

屠檀跪在地上满脸苦涩“屠何早已被山戎取代,请大帝明鉴。”

“屠何王族就剩你一脉了?”王诩问道。

“到臣这一代,屠何只剩下六个人。”屠檀突然哽咽。

王诩叹了口气扶起屠檀“也是苦了你们,六个人也不忘灭族之仇,其余五人,都安插在东胡内部?”

“东胡是由五大部组成,东胡部,令支部,无终部,山戎部,白狄部,五部人口数十万,控弦之士二十万,羁縻部落无数。”屠檀沉声道。

“怪不得你有把握煽动东胡入燕。”王诩笑了笑“墨奎曾经说过,另外三部当年都是商臣。”

“时过境迁四百余年,他们到底还记不记得孤竹,臣也不清楚。”屠檀神色默然的摇摇头。

“东胡五部之间的关系如何?”王诩又问道。

“同气连枝。”屠檀恨声道。

“终有一天,我会帮你恢复屠何部的荣耀。”王诩拍了张屠檀的肩膀。

屠檀身子一颤,跪伏在地上“屠何永为商臣,屠檀更是别无所求,愿侍大帝鞍前马后。”

“这种话,说过一次就够了。”王诩微微一笑,然后又看向大海“矿山开采在林胡羁縻必经之路,如果真的如禺民所说,林胡是个千人的部落,那么负责羁縻的战士不会太多,但是可能会有不少奴隶。”

“臣会带着青子他们五十人,将林胡羁縻之人尽数劫下。”屠檀信誓旦旦的说道。

王诩摇摇头“青子他们的战斗力太差,又不会骑马,对方若是来了百人,你根本拦不住。”

“有大帝的陷马坑和手弩,臣有信心。”屠檀继续说道。

“这不是有信心的事情。”王诩笑了笑“我们需要的是尽量稳妥的争取时间,除了禺氏部族,这周边还有其他部族,羁縻的队伍至少要用两个月的时间才能返程,也就是说,我们至少还有两个时间。”

屠檀皱起眉。

“交给朱家吧。”王诩笑道。

“大帝....”屠檀欲言又止。

“我们是盟友。”王诩莞尔一笑。

............

吃到胃里开始反酸,王离终于恋恋不舍的放下螃蟹,起身伸了个懒腰,看了看远处贪婪暴啃螃蟹的野人们,有些不悦的撇撇嘴。

如果是在咸阳,这样奴隶般野人敢跟他吃一样的东西,早就被他抓起来吊打一顿了。

但是现在,他似乎没了这个心思,跟王诩待久了,他开始慢慢分不清奴隶和人之间的区别了。

目光四下搜寻了一下,最后在远处的礁石之上找到了王诩。

由于距离远,夜色又黯淡,站在礁石上的王诩挺拔的身姿在月光的照应下,像是深处月宫中的谪仙一样飘忽。

王离不自觉的眯了眯眼,轻笑一声。

“公子,贪食伤身,怎么又忘记了?”朱家略微责备的声音传来。

王离转过头看了眼朱家,还有被他带过来禺民,皱起眉“这老头想通了?”

打发走旁边看着锅里螃蟹蠢蠢欲动吞口水的禺民,朱家笑了笑“如果不是帝君仁慈,他连想通的资格都没有。”

王离眨了眨“也对,一般他这样的首领被俘虏之后,基本第一时间就被杀头了。”

“所以说,帝君虽然足智多谋,但是在某些方面,也显得不成熟。”朱家笑道。

“成熟?”王离微微挑眉“师父指的是御人之道?”

“没错,即便野人淳朴,但是依旧是一个利益集体。”朱家点头说道“如果不第一时间解构集体,吸纳之后会出现很多麻烦。”

“这个问题,我说过他妇人之仁,当初屠檀和墨奎袭击我们的时候,我就劝他杀了其中一个,结果。”王离笑着耸了耸肩。

“哦?屠檀和墨奎袭击过你们?”朱家眯起眼,眸子里闪过一丝戾色.

“可能主要是他。”王离摇摇头“不过现在看来,他还是大帝。”

朱家皱起眉。

“他身上有一股特殊的力量,你有没有感受到?”王离问道。

“那是羡门身份,以及莫测的才智带来的错觉。”朱家沉声道。

“或许吧,不过我还是觉得不一样,至少我们能走到这边,都是他的功劳。”王离笑了笑。

朱家咂了咂嘴“如果没有我们,公子也觉得他们能走到这里?”

“会,只不过可能进程会慢一些。”王离轻笑道“你还记得前两天试验的那个弩炮,还有手弩嘛?”

朱家皱起眉,回想起那天试验的那个威力强大的弩炮,到现在还有些心有余悸。

秦国拥有着天下最先进的军备,但是那种弩炮确实闻所未闻,能够射出女子腰粗般的木桩,在五十米内轻易的射穿一直成年野猪,这种杀器确实惊人。

而且王诩还涉及了一款手弩,虽然射穿和杀伤力不足一石弓,但是携带轻便,上弦更是一个小孩子就能完成。

秦国的擘张弩是六国最先进的,依旧需要一个成年男子双手并用腿力才能上弦。

手弩和弩炮,确实让朱家大开眼界。

如果真的有这两种工具,王诩确实能够带着那些老弱病残们慢慢走到这里。

想到这些朱家忽然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我之前一直跟他打趣,说他离不开我的支持。”王离勾起嘴角笑的有些淡漠“但是现在想想,我们的价值,随着时间会慢慢消失。”

朱家抿起唇,没有出声。

“如果不做些什么,我们真的就成了,有求于人啊。”王离伸了个懒腰,看着朱家笑道。

朱家摇摇头“即便如此,公子也不要妄自菲薄,我们的价值,不止是这五十家臣,而是您啊。”

王离微微挑眉。

“帝君想要在辽东之地立足,就不可能离得开王家的默许。”朱家笑道。

王离摸了摸下巴,哑然失笑“是嘛?”

“不过公子说的没错,我们确实得找点事情做。”朱家笑道“从禺民那里得到的消息,负责这边羁縻收税的东胡部叫做林胡。”

“林胡?不是被赵国灭了嘛?”王离微微挑眉。

“应该不是那个林胡,只是同名。”朱家翻了个白眼“那个部落人口过千,奴隶可能会更多。”

“千人啊?”王离眸子一亮,跃跃欲试。

“我准备在这守株待兔。”朱家说道。

“可以,只要你们拦住第一批羁縻者,入冬之前,我们就能歼灭林胡这个小部落。”王离眸子里的光芒更甚,舔了舔嘴唇有些兴奋。

“大将军二十三岁带着三百骑入赵地,夜袭武安,歼敌人九百,一战成名。”朱家轻笑道“虎父无犬子,相信公子第一站也定能旗开得胜。”

“我们凑不齐三百骑,不过还好胡人的装备并不精良,也无高墙可依。”王离笑道。

“至少要告诉帝君,我们来,不是蹭吃蹭喝的啊。”朱家也看向远处礁石上的王诩笑道。

今天对于禺氏部族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今天他们第一次尝到了熟食的味道,更知道了原来被他们恐惧了数辈的海恶魔是能吃的,最主要的就是从明天开始,他们就要离开这个他们并不眷恋的祖地了。

对于禺氏部族的人来说,祖地中所有的回忆都是悲伤的,因为他们从出生起,就是那些骑着马,围着兽皮的东胡人奴隶。

东胡人不但抢走了他们的粮食,火和工具,还抢走了他们的父亲,兄弟,有时还会抢走他们的母亲或者女儿,对于那些强盗,他们不敢有任何反抗,只能选择服从。

所以他们对于这个祖地,没有任何美好的记忆。

他们也曾经疑问过,为什么他们要承受这些苦难,萨满只是告诉他们,他们是被天神诅咒的人。

于是他们每天虔诚的跟着萨满祈祷,祈祷能够早日结束这样的苦难和诅咒,但是虔诚并没有换来苦难的结束,反而换来了日复一日的绝望和失望。

其实他们早就不相信天神了。

但是当那个点燃祭坛,要带他们走出苦难的男人出现后,他们又开始相信天神了。

因为,天神真的降临了!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划破黑暗,点燃光明之时,他们走卖出了逃离苦难的第一步。

看着骑马走在最前面,身材伟岸,笑容温暖的男人。

禺氏族人在心中发誓,他们将会实现自己曾经无数次祈祷的誓言。

将一切,都奉献给天神。

包括生命。

第五十九章 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

第五十九章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

对于被困在海边不知道多少年的禺氏族人来说,外面的一切都是新鲜的,他们的活动范围因为各种因素,被局限在很小的范围内。

他们也知道有树有草,但是大多数人都没有亲眼见识过,林中的树木比他们想象中要更高大,花草也更加美丽,偶尔还能看到一些他们觉得可爱的虫子。

看了一辈子海洋动物,让他们的审美早就变得畸形了。

唯一的不好就是,走在沙土地和岩土地上,对于从小生活在细沙中的禺氏族人很不友好,刚走到铜山附近,还没走进山林中,已经很多人的脚被割破了。

王诩看见几个孩子的脚走的血肉模糊后,下令停止前进。

“怎么了?”王离不解的问道。

“再这么走下去,不等走到朝歌,他们就废了。”王诩摇摇头“你带着人快马回朝歌,让墨壬赶着,马车带着草鞋和皮鞋来。”

王离皱眉看了眼禺氏族人的状况,点点头“等我。”

说完王离带着朱家和几个亲信,快马消失在密林见。

“屠檀,你去教一下他们分辨一下林中什么东西是危险。”王诩皱眉看着一个小孩从地上抓起一个不明植物就往嘴里塞,感觉照这么下去,这些人没等走到朝歌,就被自己给毒死或者坑死了。

没有常识果然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同时王诩也感叹人类祖先的伟大。

如果不是祖先积累下的经验,人类可能早就灭绝了吧。

王诩又把禺春叫过来,把军工铲扔给他,让他在山脚下开始挖坑。

对于王诩的命令,禺春自然不会有任何意见,挥舞着军工铲开始工作。

王诩骑着马在绕着铜山转了半圈,觉得这里的矿产资源足够他挥霍很多年了,而且根据地形来看,铜山周边应该有煤炭或者石煤。

王诩拿出地图估算了一下距离,从朝歌修到这边至少得二十公里,这个大工程不是他们现在短时间能够修成的,但是如果靠着马车运输,把所有的畜力都用上,一天顶多能够运输三百公斤,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才能完成战略储备,时间太紧迫了。

爬上铜山用望远镜勘察了一下地形,王诩决定还是直接在这边建立一个根据地,这样距离海边近,还能够趁着秋天这个时节,多吃点螃蟹和皮皮虾。

屠檀听了王诩的提议后有些担忧“根据禺春所说,这边还有其他部落,铸成冶铁会引起浓烟,很容易打草惊蛇。”

“那也没办法。”王诩摇摇头“运输成本和消耗太大了,还不如直接建城。”

“但是此地是平原,无地势可守。”屠檀抿了抿唇“建城可以,但是大帝不可坐镇于此。”

王诩笑着摇摇头“放心吧,不用担心我的安慰,你只要能够在短时间内将周边的零散部落全部收服,我们这边自当高枕无忧,至于林胡羁縻者,朱家既然说他能够解决,那就交给他。”

屠檀点点头“对了大帝,根据禺春所说,湿地那边的畜生过不久就会迁徙离开,如果咱们要抓捕那群马仔,可能要尽快了。”

“事情还真多啊。”王诩笑着摇摇头“不过没关系,一步一步来,只要大家众志成城,所有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的。”

“众志成城。”屠檀笑着拱拱手,招呼了一声,催马去勘探地形了。

王诩继续往铜山上爬,这座后天形成的矿山海拔不到七十米,但是山上物产却还挺丰富的,一边爬上一边让禺春等人挖一些认识的植物,其中最让王诩开心的就是山腰有大量枣树,此时正是果期,龙眼大小的不知名野枣味道却异常的甜美。

让人摘光了枣树分发给其他人充饥,剩下的枣树全部连根挖起来,准备移栽回朝歌。

枣树是华夏文明中重要的一种农作物,地位甚至在汉朝时期堪比五谷。

《史记·货殖传》有“安邑千树枣,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的记载。

经营枣树千株,在当时收入与一个千户侯相当。

主要是因为枣树好养活,而且产量极大,红枣又可以当做粮食充饥,即便在后世,枣树种植也是重点林木工程。

之前在林中王诩就一直在寻找野枣树,不过搜寻了方圆十里,也才找到几十棵,没想到这边就有一大片,上百株。

除此之外,王诩还发现山上有大量刺猬和兔子,每个的膘肥体壮的吓人,篮球大的刺猬从树丛里钻出来,真的很吓人。

登到山顶后,海风带着湿气吹得脸生疼,四面环境一览无余,王诩用望远镜仔细的勘察了一遍地图后发现,这边确实不是一个很适合建根据地的地方,因为这里其实属于一个低洼区,方圆几里内都被密林覆盖,南面则是海边,如果被包围,只有正面突破一条路可以走。

王诩试图找到未来鼎鼎大名的求仙入海口,却发现是徒劳,这个时候整个区域都是山林密布,什么也看不到。

遗憾的收起望远镜,王诩揉了揉被海风吹僵了的脸,开始下山。

山下不少禺氏妇人已经开始学着收集干柴,在山脚挖坑了,这些妇人才是部落主要的劳动力,所以对于体力劳动她们很容易就上手了。

一群没穿衣服的妇人甩开膀子挥舞铲子的画面,还是挺震撼的,为了不给自己心里留下阴影,王诩选择眼不见为净。

等了一会儿屠檀就回来了,回来时脸上满脸欣喜。

“回禀大帝,西南三里也有一处湿地,水源充沛而且像是一条小河,只是不知通向何处,如果在那边筑城,事有不妙的话可以乘船顺流而下。”屠檀大喜道。

“有水源就是好办了,带我去看看。”王诩起身笑道。

屠檀面露难色“额,大帝稍安勿躁,那边还栖息着大群巨兽。”

“嗯?”王诩皱起眉“什么样的巨兽。”

“应该是鹿,但是体型庞大,长相也怪异,像是牛头却无角,说是马像脸又不像。”屠檀形容了一下“反正十分怪异,但是我总觉得,有点眼熟。”

“能够有多大?”王诩也听得迷糊。

“我没敢靠近,就远远的看了一眼,估计得有八尺高。”屠檀眨了眨眼。

王诩皱起眉“是不是跟墨壬带的那个帽子长得很像?”

屠檀愣了下一拍脑门“还真是!我说怎么这么眼熟又碍眼!”

王诩咧嘴笑道“那叫驼鹿,没有角的都是母鹿,身边应该有不少幼鹿,鹿群估计有多大?”

“嗯....估计应该不下百头,因为没敢靠近那处湿地,不能确定。”屠檀说道。

“看来这下我们倒是要发财了。”王诩眯起眼,笑的开心。

如果能够驯养驼鹿,那么这种体重力量极强的大家伙将会成为最好的畜力,甚至超过水牛。

而且更重要的是,如果能够培养好的话,王诩想要培养出一直驼鹿骑兵。

这一路上见识过马匹在山林中的局限之后,王诩就在想,有没有什么坐骑是适合在山林中作战的,毫无疑问,驼鹿是最适合的。

首先山林中奔跑是要限速的,速度和灵活是无用的,另外就是长途跋涉的耐力,其次就是冲锋时的爆发力。

虽然没有见识过驼鹿的爆发力,但是从王离的描述中,这种巨兽的爆发力应该十分强大,而且最重要的是,驼鹿的体型巨大,带有极强的威慑力。

从墨狼对驼鹿的描述中可以看出,辽东的游牧民族对于这种巨兽是有敬畏之心的,如果能够驯服这种巨兽当坐骑,那么在对战东胡或者肃慎的时候,从气势上就高人一等了。

驼鹿骑兵在历史上倒是有人驯服过,典国王查尔斯十一世什么新招怪招都敢用,其中之一是训练驼鹿当骑兵。

听起来有一点新奇,但在靠近北极的欧洲北部地区,驼鹿耐寒,负重能力强。

早年西伯利亚原住民都骑着驼鹿打仗,它跑得比哥萨克骑兵还要快。

因故,沙皇伊万下令禁养驼鹿。

直到20世纪30年代,苏联还试验过机械化时代下运用驼鹿部队。

然而,苏芬冬季战争表明,这种古老动物禁不住现代炮火的惊吓,驼鹿部队就此退出战争舞台。这对驼鹿来说真是一大幸事。

所以驯鹿作为坐骑,毫无疑问是战争利器。

之前以为辽东地区凑不齐太多的驼鹿,要往更远的黑龙江或者长白山深处去抓,没想到这这边也能遇见驼鹿种群,真是天上掉的大馅饼。

对于王诩的想法,屠檀则十分担忧,因为驼鹿太大了,比他见过最大的马都要高大很多,这样巨大的生物要如何驯服?

屠檀自问武功不弱,即便面对宝马甚至野马,他也有信心单人驯服。

但是面对驼鹿,他真的一点信心都没有。

抛开驼鹿巨大的体型,光是那厚重的皮毛,屠檀都感觉刀剑难伤,这样的巨兽万一发起狂来,要怎么控制和驯服?

不过看着王诩兴致勃勃的神情,屠檀又莫名的放下心来。

毕竟一路的事实告诉他,大帝是不会错的。

第六十章 恃宠而骄

第六十章恃宠而骄

朝歌到铜山的路程,一来一回就算王离快马加鞭,至少也得六七个小时。

本来王诩以为他们下午才会回来。

但是没想到,午饭还没吃,王离就带着大批部队来了。

而且不止是带来墨壬的狍子车,还有墨丁的五十男奴以及墨怜的一百火凤部,所有人都是身披木铠,腰胯长刀,背后背着军工铲,标准的备战时的装扮。

“怎么?有人敌袭?”王诩看到他们如此装扮心中一惊,沉声问道。

身披轻铠的墨怜英姿飒爽的从一只狍子上跳下来,甲胄包裹的小脸一片冷漠之色,紧抿着唇单膝跪在王诩面前,一声不吭。

后面其他战士也都跪下,一声不吭。

王诩都吸一口冷气,声音有些微颤“真的出事儿了?”

“大帝一夜未归,孤竹国的天就塌了,还有比这更大的事情嘛?”墨怜的声音声音,但是依旧能够听出一丝哭腔。

王诩长出一口气,尴尬的摸了摸下巴,弯腰要把墨怜扶起来,却发现这丫头虽然瘦,但是倔起来力气一点也不小。

王诩微微挑眉。

“臣等接应大帝回朝。”墨怜倔强的说道。

大有一副,王诩不答应,她就不准备起来的耍赖姿态。

王诩不禁哑然一笑,瞥了眼笑容玩味的王离,挥挥手“那你们就跪着吧。”

墨怜一怔,瞪大眼睛看着王诩,随后眼眶迅速的红了起来,眼泪围着眼珠转的委屈模样十分怜人。

王诩却不为所动,还敲了敲墨怜的亮银色铁盔“涂山娘子能把铁提炼成亮银色,果然技艺非凡。”

墨怜小嘴动了动,委屈的吸了吸鼻子,咬着唇倔强的瞪着王诩。

禺春和禺氏族人也停止了工作,都好奇的看向这边,不过每个人眼中都透漏着羡慕,虽然孤竹国没有桑麻,但是大量的兽皮,用中原之意技术制作的衣物会显得更加华丽,尤其用豹子猞猁貂皮或者熊皮蛇皮缝制的衣服,十分引人注目。

孤竹国最底层的男奴穿的衣服,都比禺春见过地位最高的林胡人好看。

“还好你们不傻,城中还有墨奎和涂山娘子留守。”王诩扫了眼跪在面前的族人,轻笑道“你们也不准备起来?”

墨丁和墨壬对视了一眼,无视墨怜刀子般的目光,笑嘻嘻的站起来“我们就说大帝是天神下凡,根本不需要我们担心。”

“你们俩给我等着!”墨怜眼中都要冒出火了,从牙缝中挤出这几个字。

王诩一夜未归吓坏了墨怜,但是墨奎他们却都认为王诩没事儿,但是迫于墨怜的威胁,他们天还没亮就开始披甲沿途开始寻找,在湿地没有找到王诩他们踪迹的时候,墨壬他们确实吓了一跳,但是也没太着急。

但是却急疯了墨怜,要不是刚好碰见王离他们回来,墨怜很可能把这两个没心没肺的家伙踹进湿地里喂鸟。

来的路上也商量好,死皮赖脸的求着也得把王诩带回去,不能让他在涉险了。

这是标准的女性思维,而墨壬这些男人则对王诩除了精神上的崇拜和信赖之外,更多的是对王诩的尊重,一个帝王愿意为了族人亲力亲为,毫无疑问是最让他们感动的。

在墨壬和墨丁的煽动下,所有人都犹豫这依次站起来,最后只剩下两个人还跪着,一个就是墨怜,另外一个就是青娘。

王诩给墨壬安排工作,让他带着人跟着屠檀去挖陷马坑,准备活捉一波驼鹿,又让墨丁带着火凤部的女性,跟禺氏部族的人好好交流交流,起火做饭。

交代好事情之后,王诩看向还倔强跪在原地,肩膀一抽一抽在哭泣的墨怜,叹了口气走过去,蹲在她面前,把她的铁盔摘下来。

几缕秀发也被带下来了,凌乱的贴在墨怜的脸颊上,给她本来就惹人怜的小脸更增添了一份娇弱。

王诩轻笑着捧起她的脸,拇指擦拭着脸上的泪痕“你这种行为,就做逼宫知不知道?”

被王诩捧着脸,让墨怜的脸颊也不自觉的开始发烧,烧到大脑都空白了起来,傻愣愣的看着王诩“什么是逼宫?”

墨怜的哭腔鼻音十分软萌可爱,听得王诩手一抖。

“就是仗着我宠着你,恃宠而骄威胁我。”王诩声音也不自觉的轻柔起来。

墨怜瞳孔一缩,弯腰要叩首“臣绝无此意!”

王诩扶住她,没让她磕成功轻笑道“我当然知道你是担心我的安危,不过如果我真的从了你,大帝的威严何在?”

墨怜本来红透的小脸突然变得惨白,神情也开始惶恐。

“你以后是要统御万民的司徒,万民之祭祀都在你身,你如何表率,将影响着所有人,千万不可再如此冲动。”王诩动作温柔的帮墨怜整理好仪容,柔声道“记住,我不在,你便要肩负起统领族人的重责,千万不要辜负我对你的期望。”

墨怜的瞳孔开始剧烈的顫抖起来,下意识的抓紧王诩的手臂“大帝不....”

“好了,青娘,带着司徒去休息一会儿吧。”王诩打断了墨怜的话,对着后面的青娘说道。

青娘行了一礼后,从王诩手中接过墨怜,走向树荫的方向。

“历代女子难堪大任,不是没有道理的。”王离的轻笑声从后面传来“决事不明容易惹出大麻烦。”

王诩转头看着王离“你知道你离家之后,最伤心的是谁吗?”

王离愣了下,笑容僵在脸上。

“世间的大事有很多,对于你母亲来说,秦国如何天下如何,与她无关,因为你就是她的大事。”王诩目光深邃的盯着王离。

王离下意识的回避。

“女子治国或许会显得有些意气用事,但是这是天性使然,但是再仔细想想,失去了这种温柔的意气,统治的方式真的更好嘛?”王诩轻笑道。

“哼。”王离轻哼道“那你觉得更好嘛?假如没有找到你,损兵折将给孤竹国造成的损失谁来负?”

“这个问题没有意义,想一下你到现在,有后悔过离开咸阳嘛?”王诩轻嗤道。

王离再次一怔,沉默的抿了抿唇“无趣。”

“那就找点有意思的事情做。”王诩摇摇头“我要在此地建城,所以周边的小部落都要收服,另外还可以找一下藏在山林中的蛮族。”

“在这儿建城?你确定?”王离皱起眉。

“往返运输成本太高,时间来不及,还不如就地筑城,屠檀他们去的地方是一处水草丰美的湿地,适合筑城。”王诩笑道。

“费劲,给我一百铁骑,整个林胡部我都给你端来。”王离翻了个白眼。

“会有机会的。”王诩神秘一笑,翻身上马,回头看了眼墨怜的方向。

见王诩要走,墨怜下意识的就要站起来,但是转念一想又站在了原地,看着王诩和王离纵马向南离去。

“主人如此做是对的。”青娘在后面柔声道“大帝对你有所重托,您应该考虑更多一些。”

墨怜微微蹙起眉,表情渐渐冷漠,薄唇抿成一线“你也觉得,我的决定是错的?”

“主人心切大帝安慰,心思天神可见。”青娘躬身说道。

“哼,我不要天神可见,我只要他知道就好。”墨怜轻哼一声,眸子坚毅起来,走向那群禺氏的妇孺,她要在最快时间内,吸纳掉这些妇孺。

..........

等王诩和王离赶到湿地的时候,屠檀他们已经挖了一条十米长,两米长的壕沟。

“这些可都是未来的宝贝,要是摔断了腿我会心疼死的。”墨壬蹲在树枝上,目光贪婪,神情变态的盯着远处湖水边休息的驼鹿群。

那个表情像是一个单身了三十年的处男,看见一丝不挂的女神一样。

“没有发现公驼鹿?”王诩皱眉问道。

“目前还没有,都是母的。”墨壬从树上跳下来“粗略的数了数,有六十多只成年驼鹿,近百只幼鹿,最高的不过四尺。”

“远处可能还有,但是我们看不见了,还得请大良造用千里眼一观。”屠檀也笑道。

“小意思。”王离笑了笑,动作灵敏的攀上树枝,用望远镜四处看了看“远处有一些马鹿和其他生物,似乎没有驼鹿了,但是数量也不少,想要都驱逐出去,得费点力气。”

“六十多只母鹿,战斗力未必比公鹿差。”王诩看了眼墨壬笑道“尤其是带着崽子的母鹿,性格更加火爆。”

“我跟屠檀商量好了,兵分两路,他去吸引母鹿注意力,我带人去抓小鹿,然后以小鹿当诱饵,引母鹿入坑。”墨壬信心满满的说道。

王诩微微挑眉“哦?这个声东击西倒是不错。”

“嘿嘿,多谢大帝夸奖。”墨壬憨笑道。

“这憨货不知道怎么突然开窍了,竟然能想到这种计谋。”屠檀也笑道。

“我还以为你是出的主意。”王离惊讶道。

“是我自己想出来的。”墨壬骄傲的挺直了腰板“昨天我看到狍子群里一只公狍子趁着头鹿跟另外一只狍子打架的时候,和其他的母狍子交配后想到的。”

王诩不禁哑然失笑,没想到墨壬竟然还有举一反三这个技能。

“还有这种操作?然后头鹿没有发现?”王离关注点则在另外的地方。

“发现了啊。”墨壬满脸坦然“所以那只公狍子就被头鹿给撞死了。”

说完墨壬还拍了拍屠檀的肩膀“这个故事另外的启发就是,上了母鹿之后要快点跑,要不然被头鹿抓到会似得很惨。”

屠檀冷笑着把鞘刀抽出了一寸。

第六十一章 伤亡惨重

第六十一章伤亡惨重

计划没有变化快,用来形容墨壬现在的心情很合适。

声东击西计谋虽然看似十分很适合,但是墨壬忽略了一个事情,动物跟人似乎不太一样。

激怒这个情绪,一般只能在人类群体中才会出现。

在动物群里中,激怒这种情绪只能存在个体,或者个别群体,绝对不会感染到整个群体中。

除了因为动物直接没有太大的情感交流之外,更重要的是没有太多的利益牵绊关系,所以在个体受到攻击或者袭击之后,其他的动物除了受到惊吓之外不会有其他反应。

这是动物进化中积累下来的基因记忆。

因为在食物链中,只有人类对于猎杀猎物是贪婪且无止境的。

所以当鹿群被袭击的时候,其他的鹿除了受到惊吓之外,就选择了置之不理,事不关己的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看这屠檀的箭射伤了一直母驼鹿之后,却没有引走其他母鹿后,墨壬表示很受伤。

“经验都是在失败中积累的。”王诩笑着安慰道。

墨壬耸着肩膀,一脸的生无可恋,提着长矛去帮屠檀猎杀母驼鹿。

即便是没有角的母驼鹿,依旧不是一个人能够对付了,驼鹿的皮厚加上暴躁的性格,除非直接砍掉它的头,否则就算它浑身千疮百孔,也会追着你到天涯海角的。

“真是凶悍顽固的动物啊。”王离看着远处被十几只长矛刺穿,依旧倔强挣扎着要站起来的母驼鹿感叹道。

“也是冷漠自大的动物。”王诩则在观察着鹿群的状况,母驼鹿临死前的惨叫声确实引起了鹿群的注意,但是却没有引起大的骚动,驼鹿群的性格也很稳重啊,确实是做骑兵的不二人选。

“怎么说?”王离挑眉问道。

“因为过于自信自己的力量,所以在逃跑的时候没有逃跑,因为冷漠,在同伴死亡的时候也没有反应。”王诩笑着说道“不过等到在死几只,他们就会开始惊慌起来。”

王离微微皱眉,陷入了沉思。

在屠檀他们诱杀了二十多只母驼鹿之后,如王诩所料,整个驼鹿群都开始惊慌起来,没有一头鹿再趴在草地上怡然自得,全部都站起身焦躁的走来走去,而且所有小驼鹿都被保护在最中间。

屠檀再次踏入警戒线的时候,一只身材最庞大的母驼鹿仰头怒哞一声,主动向着屠檀冲了过去。

面对主动出击的母驼鹿,屠檀明显吓了一跳,手一抖,箭有些偏的射伤了母驼鹿的肩膀。

母驼鹿再次怒哞一声,加快了速度,同时身后所有的母鹿都跟着怒哞着冲向人群。

万马奔腾的景象王诩没有就见过,但是五十匹马齐奔的场面还是看到过的,但是跟这四十几匹驼鹿奔跑起来的场面相比,真的像是自行车跟汽车的区别。

负责接引的墨壬等人有的都来不及上马,就四散逃窜近山林中,免得被鹿群踩死。

王离紧张的站起身,抓着铁枪翻身上马对着王诩沉声道“你先躲一躲吧。”

王诩点点头,退到陷阱后面,看着王离吹着骨哨召集逃窜的战士,催动战马追上一直母鹿后,铁枪如毒舌般刁钻的刺进了鹿屁股。

王诩嘴角抽搐了一下,对王离大有改观。

确实在战场上,王离是一个合格的统帅。

同时也证明了,一个合格的统帅在战场上的重要性,因为惊慌失措而被鹿群追散的墨壬等人,在王离的带领下恢复了冷静,仗着能够在树上攀爬的优势,躲过了驼鹿们的踩踏冲撞。

屠檀和其他人的远程攻击对驼鹿群的杀伤力已经不大了,只能依靠近战和武器之力,慢慢磨杀这群发疯的母驼鹿。

好在驼鹿们没有太高的智商,在它们宁可撞树撞得头破血流也不愿意换目标的情况下,屠檀等人逐个击杀。

战斗持续了将近半个多小时才结束,在最后一只母驼鹿的悲鸣声中落幕。

孤竹国和王家军加起来一百三十四人,又十几个被驼鹿踩断了腿,有三个还被撞昏过去了,可谓是死伤惨重。

不过好在没有人员伤亡。

所有人都狼狈不堪,身上都是混着鹿血的泥泞,来跟王诩请罪。

王诩站在高岩上,俯视这群‘残兵败将’轻笑道“起来吧,作为第一战,没有伤亡已经算是成功了。”

墨壬等人听后羞愤欲死,跪在地上抬不起头。

“这是一场没必要的战斗。”王诩继续说道“如果不是屠檀仗着勇武选择围攻,放弃引诱驼鹿入陷阱,你们之前不会耗费太多体力,以至于后来险些无力反击,自大,狂妄是你们的第一个错误。”

所有人都噤若寒蝉的听着王诩的训斥,尽管王诩的声音很平和,但是在他们耳中却仿佛惊雷。

屠檀默不作声的跪在地上,无言以为。

“第二就是掉以轻心,对战场观察失利,鹿群都已经站起来,开始警惕起来了,你们依旧没有发现鹿群的异常,没有及时调整战略,如果你们的人少一些的话,可能早就被鹿群践踏成肉泥了。”王诩轻叹着摇摇头“第三就是这场战争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你们似乎忘记了,杀戮和热血迷失了你们的理智。”

屠檀第一个抬起头,满脸错愕。

“剩下的你们回去自己反思吧,如果想通了,去司马那里报告一下自己在此战中的得失,现在,你们得去把那群小家伙捉回来了,否则这一战就前功尽弃了。”王诩摆摆手笑道。

王诩说完跪在地上的所有人都跳了起来,抓起事先准备好的套索向着已经开始逃窜的小驼鹿们追去。

对啊,抓小驼鹿才是这场战争的主要目的啊!

检查了一下受伤的人的伤势,问题不大,差遣一个族人去通报铜山那边的人,让他们可以过来了。

等到墨怜带着大部队过来时,墨壬他们还没把小驼鹿们全部抓回来。

“大帝没事儿吧?”看到这边的惨状,墨怜快步跑过来关切的问道。

“我没事,他们不太好。”王诩指着几个手上的战士笑道。

“护卫不力者该死。”一脸阴沉的墨狼冷声说道。

“并不是护卫不力,而且作战不力。”王诩笑了笑“等下让屠檀跟你说吧,墨怜,带人收拾一下那边的驼鹿尸体,血腥味太大了,再放下去可能会引来狼群。”

这时众人才发现那边远处仿佛血泥潭的战场,第一次见到如此庞大的动物,让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尤其是禺氏族人,吓得满脸苍白,但是转眼间就兴奋,两眼放光的扑了过去。

这么多肉!

“派人回去送信了吗?”王诩走到湖泊边,撩着清凉的湖水洗了洗手。

“已经派墨丁回去了,估计明天涂山娘子就会带人过来筑城。”墨狼恭声说道“大帝真的要在此地筑城?周遭环境虽好,但是猛兽横行,虫蛇繁杂,要清理可能需要一番时间。”

“这些都不是问题,这里水草丰美,地址肥沃适合耕种和放牧。”王诩笑了笑“等屠檀收服了这片区域的小部落,清理只是时间问题。”

墨狼眨了眨眼,看着远处的禺氏族人“周遭都是这么大的部落嘛?”

“禺春的部落应该是附近最大的了,不过这边零零散散的部落很多,所以人应该不会少,而且刚好可以将人群分开,妇孺都带回朝歌,其他的男丁留在这边,在入冬之前,只要妇孺彻底融入我族,就没有问题了。”

墨狼眯起眼“之前我看到朱家先生带人往南边去了。”

“他有自己的事情要做。”王诩没有多说什么。

墨狼点了点头,去训斥追回最后一只小驼鹿的墨壬,指着他的脑袋一顿痛骂。

“一共一百一十二只,跑了二十几只,天黑我就没让他们去追。”王离从马上跳下来,蹲在湖边洗了个脸。

“多谢了。”王诩笑着说道。

王离瞥了眼王诩“幼鹿耐力极强,速度已经不弱于普通战马了,但是性格火爆不易驯服。”

“会有办法的。”王诩看了眼被拴在旁边树桩上,不满哀嚎的小驼鹿们,轻笑道“先饿它们几天。”

“晚上在这儿过夜?”王离脫下染血的外袍,让女侍卫帮他去洗干净。

“走不了了,这么多粮食得处理处理吧。”王诩指着远处堆积起来的驼鹿笑道。

“这群憨货倒是运气好,第一顿肉食就如此丰富。”王离看着禺氏那群兴高采烈的妇孺,轻笑道。

“傻人有傻福。”王诩笑道。

“可能你说的是真的吧,傻人变聪明了运气就不太好了。”王离又看向不远处,被墨狼暴揍的墨奎轻笑道。

“墨狼这个教训人的方式真不好。”王诩微微皱眉摇头。

“军伍之事,还是得交给拳头。”王离笑了笑。

“希望今天过后,他们能够有所成长吧。”王诩笑道。

“你是故意的?”王离眯着眼看王诩。

“什么?”王诩一怔。

“故意不去提醒屠檀和墨壬。”王离说道。

“再教你个乖。”王诩轻笑道“任何善意的提醒,永远比不上亲身经历来的深刻和有效。”

王离皱起眉“那之前驼鹿群你又想提示什么?”

“忘了,自己领悟吧。”王诩轻笑道。

第六十二章 鹿群和狼群的差别

第六十二章鹿群和狼群的差别

人多力量大,这不是句空话。

四百多人的队伍跟两百人的队伍,工作效率不是双倍那么简单。

六十几头加起来足有两吨重的驼鹿很快就被剥皮拆骨,肉被整整齐齐的切成一条条,有的被架在篝火上烤了,有的被撒上晶盐准备腌制。

毕竟太多了。

虽然入秋了,但是天气依旧有些热,肉放了一晚上很有可能变质,但是剩下的肉又不能浪费,只能用光了所有的晶盐来腌制。

禺氏族的对于晶盐一点也不心疼,只对着烤肉流口水。

墨氏族的人对于烤肉已经吃到发腻了,却对晶盐十分肉疼。

于是双方都无法理解对方。

这就是融合最开始的矛盾,不过好在,双方对于蹦迪都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

得到一身麻衣的禺民一扫之前的郁闷,用蹦迪来表达对王诩的感恩以及自己的忠诚。

尽管文化不一样,但是对于‘蹦迪’审美墨氏和禺氏似乎有着共同的认知,在禺民的带领下,很多人都加入了蹦迪的队伍中。

篝火下的欢声笑语,俨然一副安乐画面。

王诩抿着果酒,看着对面的王离吃河蟹。

这家伙的公子病是不准备改了,在这种环境还不忘让墨狼来的时候给他带点河蟹吃。

“今天晚上可能会下雨。”王诩抬头看着没有一颗星星的夜色,沉声道。

“是啊,怎么了?”王离皱眉问道。

“雨夜很危险啊。”王诩眯起眼。

“你不是带着帐篷嘛?”王离疑惑道。

“你觉得这片有没有狼群?”王诩问道。

“应该没有吧,你看这边的鹿群各个膘肥体壮的,远处那个大湿地的野马更是凶悍到能单杀豹子。”王离笑着说道,说着说着,表情突然凝固了起来“你是说我们已经被狼群盯上了?”

王诩摇摇头“不确定,我总觉得这么大的血腥味连只貂熊和豹子都没引来,很奇怪。”

王离目光如同鹰隼般在幽暗的林中扫视着,又看了看安静吃草的马群和狍子群“附近应该没有猛兽,可能是多虑了。”

“你之前不是问我,用驼鹿群跟你说什么道理嘛?”王诩说道。

王离舔了舔手指,放下螃蟹。

“鹿群虽然是一个集体,但是却冷漠自大,加上长期的安逸生活让它们以为付出一两只同伴,就能换到长时间的和平,但是它们不知道遇见贪婪的敌人,会将丧失警惕性和战斗能力的它们屠杀殆尽。”王诩轻声说道“这是驼鹿的生存之道。”

“那狼呢?”王离眯起眼。

“狼群从不单打独斗,群起而攻之,与猎豹般藏匿,如猛虎般突袭,又擅长奔袭缠杀,最重要的是,它们会伺机而动。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王诩说完抿了口果酒“狼行千里吃肉,是只狼会尾随猎物,至死方休。”

王离的目光开始有些不安的在幽暗的林中扫视着,如果真的如同王诩所说,那么此时林中应该有一匹甚至几匹野狼在窥探着他们。

这种感觉让王离有些烦躁,叫来侍卫,让他们在森林中点燃几个小型篝火,照亮四周。

第一次吃饱穿暖的禺氏族人们并不了解这片森林中的凶险,依旧使出浑身的力气在蹦迪唱歌,因为生活在海边的他们,并没有经历过太大的危险,最大的危险就是来源于林胡羁縻者的威胁。

本来了解森林凶险残酷的墨氏族人,也因为王诩出现后,渐渐丧失了那份机敏,这让王诩很担心。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还没有过上值得安乐的日子,就已经丧失了危机意识,这样太不好了。

不过王诩又不能用血的教训来提醒族人,因为那样太过冷血。

凭借个人推理的经验,王诩觉得附近有狼群的几率太高了,但是已经入夜了还没有一声狼嗥,甚至连其他猛兽的动静都没有,太过诡异了,而且刚才有一群惊鸟从林中飞过,一定有什么东西凑过来了,而且数量还不小。

狼这种生物,智力真的很高,而且有着极强的策略性和忍耐性。

空气中的湿度已经明显增高了,估计很快就下雨了。

王诩想到了一个一举多得的办法,招来墨怜“去跳一曲求雨之舞。”

“啊?”墨怜一怔,疑惑道“未到旱时,而且也没有进行仪式。”

“我占了一卦,今夜有凶。”王诩板着脸说道“或许是屠杀所有母驼鹿之过,总之此地有不祥之气,需要一场大雨来清理一下。”

听王诩这么说,墨怜立马认真起来,叫来青娘等人,阻止了篝火前蹦迪的禺氏族人。

被打断了蹦迪的禺民十分不满,正准备呵斥青娘,才发现自己已经不是部落中最大的领导了,只能讪笑着让开位置。

这是王诩第一次见墨怜跳舞,原本以为是跟墨奎,禺民那种蹦迪模式差不多。

但是没想到,仿佛无声处起惊雷般,惊艳了王诩的世界。

没有华丽的服装,锻银的轻甲披在她瘦弱的身上也没有丝毫的柔媚之气,但是随着她舞动的步伐,却如一汪清泉,潺潺流入王诩眼中,让他在感受到无形的清凉之外,还有一份暗藏的炙热。

慢态不能穷,繁姿曲向终。

低回莲破浪,凌乱雪萦风。

坠珥时流盻,修裾欲溯空。

唯愁捉不住,飞去逐惊鸿。

王诩脑海中只想起了这首诗。

不止是王诩,所有人的目光都紧随着墨怜的巫舞,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做赏心悦目。

不过一声惊雷,打断了所有人的沉醉。

墨怜的舞蹈戛然而止,抬头诧异的看着天上的惊雷过后,淅淅沥沥落下来的大雨。

屠檀目光冷冽低吼一声“跪迎雨神!”

墨氏族人早就跪好,并且满脸虔诚的开始祈祷。

生活在海边,根本不缺水,也不需要雨水种植的禺氏族人们则满脸懵逼,禺民左看看,又看看,看到墨壬他们都跪下来了,也带着族人跪下来,学着他们的样子装模作样。

虽然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反正跟着一起干就对了。

于是四百多人跪在地上,等着大雨慢慢浇灭篝火,让大地慢慢变得泥泞起来。

墨怜站在最中央,抬头看向远处的王诩。

尽管看不起王诩的表情,但是墨怜依旧感觉到自己的目光与王诩对视了,展颜露出一个骄傲又羞涩的表情。

一个巫女,能够迎来雨神,是至高无上的荣耀,也是对大帝最高的虔诚。

“战马开始躁动了,应该不是因为打雷。”王离跳上了岩石。

王诩收回看向墨怜的目光,打开早就准备好的雨伞“警戒。”

“为什么不直接通知他们?”王离疑问道。

“还是那句话,提醒永远没有亲身经历重要,而且你觉得,要怎么跟禺春他们形容狼群有多可怕?”王诩轻笑道“他们现在就跟你之前不知道驼鹿有多大多凶悍一样。”

王离往王诩雨伞下蹭了蹭“这伞不错啊,竟然可以折叠?”

“反正你身强体壮,也不怕淋。”王诩往旁边躲了躲,轻笑道。

“明天赶紧把围墙筑起来吧。”王离蹲下身子,目光警惕的扫视着林中动静。

“让人把驼鹿的内脏都扔出去。”王诩沉声说道。

“求和战术?”王离一怔,轻笑道。

“缓兵之计。”王诩轻笑道“只要让他们见识见识狼是什么生物就行了。”

王离轻笑一声,跳下岩石。

雨越下越大,本来就湿润的草地变得像是沼泽一样,禺春感觉自己的膝盖都要陷下去了。

一声从未听过的野兽吼叫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警备!”墨怜一声娇叱,墨氏族人第一时间起身拿起自己的武器,结成一堵人墙,有条不紊的迅速向着王诩那边靠拢。

屠檀低吼一声“拿起武器。”

禺春和禺氏族人们则手忙脚乱的从地上爬起来,开始寻找今天刚分发给他们的铲子斧头什么的,等他们拿好武器时,视线中已经出现了一大批陌生的怪物。

那些怪物凶残的撕扯着被人扔过去的驼鹿内脏,巨大的利齿在雷雨中显得森然,更为吓人的是那些怪物的眼睛,像是绿色的鬼火一样,在黑暗中飘动着。

尽管距离几十米,依旧让人毛骨悚然。

狼群比自己想想的还要多。

王诩撑着伞,目光越来越担忧,尤其是从林中不断窜出来的狼之后。

有一些没有抢到食物的狼正在缓慢的游荡着。

“把腌肉也扔过去。”王诩对着屠檀说道。

“百十只狼,大帝无需担忧。”屠檀沉声道。

“扔过去。”王诩语气不容置疑。

屠檀没有再废话,带着人把被雨水冲洗了腌肉也都扔向狼群。

禺春见到屠檀这种行为十分愤怒,冲过去质问,却被屠檀一脚踹了回去。

当陆续又从林中走出几十皮狼之后,王诩的目光终于松懈下来。

因为一只体型明显更加庞大的头狼走了出来,尽管雨水浇的它浑身毛发都塌了下来,这依旧是一只巨大的狼。

头狼似乎对着自己手下没有袭击王诩他们很不满意,龇牙低吼了几声后,一跃到队伍最前面,来回绕了几圈后,转身开始进食。

所有人都愤怒不解的看着这群畜生吃饱喝足之后,耀武扬威的冲着他们打了个鼻响,然后依次退回林中,消失不见。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狼群离开后,雨就开始停了。

王诩撑着伞对着族人们笑道“记住,被雨水冲过的肉,很快就腐烂了,但是这群狼吃掉这些肉,不久之后就会以另外一种形式还给我们,不要觉得它们抢走了我们的食物,我们只是暂时寄存在它们身上。”

第六十三章 从革,不韦

第六十三章从革,不韦

食物,是所有动物争斗的唯一原因。

人类也是动物,只不过人类这种动物从因为食物争斗,还会因为其他东西争斗,也不知道是一种进化还是退化。

禺氏这些野人对于狼群抢走了他们的食物,自然十分愤怒,所以狼群将会成为林胡人之外,第二个敌人。

如果不给禺氏族人树立敌人,他们很难从以前那种懒散与世无争的状态中走出来。

靠海吃海的禺氏族人看起穷苦,但是跟在山林中求生的人们相比,他们真的算是无忧无虑了,林胡人对他们的羁縻就像是饲养畜牧一样,尽管是拔他们的毛,但是并不会给他们造成致命的伤害。

所以王诩需要快速让他们懂得,真正的弱肉强食有多么残酷。

不知者无谓,王诩不愿意让他们用血的代价来认识这个道理,只能换了这种方式。

总之这一夜,禺氏族人们都没有睡好,除了下雨后潮湿让他们难以入睡之外,狼群的影子不断回荡在他们脑海中。

除此之外,还有墨怜那惊为天人的一舞,引来的大雨,让他们真正的认可了墨怜的地位。

以前萨满禺民虽然带着大家祈祷和祭祀,但是并没有什么神奇的事情发生,现在遇见一个真的能够召唤雨神的萨满,他们的信仰马上就出现了偏差。

王诩睡得也不安稳,雨后的潮湿和满地的血腥气混合成一股奇怪的味道,徘徊在空气中迟迟无法散去,在加上周边人们的窃窃私语,让他都有点思念自己的天子座驾了。

好不容易熬到了天亮,但是灰蒙蒙的晨雾又成了一个阻碍。

可能是昨天下雨让空气湿度过高,晨雾的可见度不足一米,导致浪费了美好的清晨,等晨雾渐渐散去时,已经早上十点了。

饥肠辘辘的族人们可怜巴巴的围在湖泊边喝水充饥,直到一个孩子翻出一声惊呼后,所有人都兴奋起来,禺春一个猛子扎入水中,不一会儿一条四五斤重的鲢鱼。

“水性这么好?”墨狼惊讶道。

“禺春他们从小生长在海边,水性自然好,以后你们也要开始练习水性。”王诩笑了笑“早餐有着落了,尝尝这边的鱼有什么不同。”

这片湿地的湖泊大约两三公顷,具体多深还来不及探测,但是从禺春他们下水后,惊起的鱼群来开,这座湖泊应该不浅。

王诩以前看动物世界的时候,经常看到深海中那种大型鱼群,也在动物园里看到过鱼群浩浩荡荡。

但是还是第一次见到过,鱼群能像是船一样把人托起来!

当下水的禺氏族人被鱼群托着冲回岸上时,所有人的眼球差点都掉出来。

很难想象,这片湖泊中到底有多少条鱼。

王诩有些心有余悸,还好这些鱼没有把人当成鱼饵,要不然后果简直比不堪设想。

鱼群吃人绝对不比蚂蚁吞象的速度慢。

被推回岸边的禺春等人也都是满脸惶恐,他们生活在海边,虽然鱼很多,但是从来没有遇见过这种成群结队还如此庞大的鱼群,所有人都像见了鬼一样对着湖泊鬼叫。

“教会他们用鱼叉或者铁矛,渔网。”王诩揉了揉太阳系,打发屠檀过去。

事实证明,有了工具的辅助之后,人类的效率和胆子都会大很多,禺氏人以前抓鱼都是靠着退潮时被困在岩石中的傻鱼,还有在浅滩中用石头砸鱼。

铁矛和渔网让他们如鱼得水,在加上湖里的鱼太多了,不一会儿岸边的鱼就堆成小山了。

“行了,再捞就是浪费了。”王诩阻止了兴奋中的禺氏族人,开始烤鱼吃饭。

吃过了饭之后,墨怜带着禺氏妇孺开始清理湖泊边的树木,墨狼和王离兵分两路,进入林中开始无差别的猎杀,不管是肉食动物还是食草动物,甚至是虫子,都将被清理干净。

下午的时候,涂山娘子带着山魈大队,拉着三十几辆的建筑材料和硫磺粉。

“此处倒是一处山清水秀的宝地啊。”跟屠檀他们那种用战略性眼观勘察地势的角度不同,涂山娘子则觉得这是一处十分适合人居住的好地方,因为这里的地势平坦辽阔,十分适合耕种,而且水源充足。

“这边以后都会开垦成农田,但是湖泊以北,一直到朝歌的山林暂时不要砍伐,规划为放牧区。”王诩笑道。

“来的途中见识到了那片天然牧场,世间果然无奇不有,这种荒郊野外竟然有这么大批的野生动物群体栖息,简直是天地恩赐。”涂山娘子感叹道。

“既然是恩赐,就得好好的维护啊。”王诩轻笑道“铜山的矿如何?”

“是上好的紫铜矿,制作器皿武器十分适合。”涂山娘子喜道。

“先将军备扩充,至少要保证手弩,每个族人在战时都配备两架,弩箭百支,一把长剑,一把长矛,一面铁木盾。”王诩说道“铠甲还是以木甲镀铁为主。”

涂山娘子挑眉计算了一下“按照现在的开采冶制速度,至少需要两个月,因为男性劳力太少了。”

“马上就会多了起来,对了,先造一批这个。”王诩画了一个牛鼻环的草图。

“这,是何物?”涂山娘子看了看。

“牵引环,给畜牧带上之后,就老实了。”王诩笑着说道。

涂山娘子眨了眨,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大帝圣明,如此一来,就不怕那群狍子驼鹿不听话了,至于马..”

“马不需要,主要就是驯服那些野物。”王诩笑了笑“羚牛什么的用来耕地,比牧牛还要适合。”

涂山娘子领命,选了座小山边开始让人建筑高炉。

所有人各司其职开始忙碌起来,王诩却闲了下来,有了朝歌城的建设经验,新城毫都的建设就变得轻车熟路了。

王诩登上附近最高的一座山丘,俯视下方,北面的涂山娘子带领一群壮汉在垒砌高炉,南边墨壬在跟那群倔强的小驼鹿较劲,西面墨怜正从挑选出来的妇孺当中传授耕地之术,东面的禺春和另外一群汉子风风火火的在砍树开路。

一切都在仅仅有条的继续着,昨夜狼群带来的意外已经消失在这一股欣欣向荣的氛围当中。

王诩嘴角带着温煦的效应,那双妖异的重瞳中带着一丝游离的憧憬,眺望不可见的密林中疯狂杀戮的王离和墨狼,以及淹没在密林中的朝歌城。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这片荒芜蛮荒的大帝,正在一寸一寸打上属于自己的印记!

“朕.....”

“孤......”

“寡人....”

莫名其妙的呢喃声溜出唇角,回过神的王诩自嘲的摇摇头,抬起头看向太阳轻笑道。

“太中二了.....”

............

万里之遥外,真正雄城咸阳中,屹立在中原大陆最高点的离宫内,一名玄衣伟岸男子盘膝而坐在高席之上,端坐在樟木龙案前。

男子长发披散,遮住了面颊两边,显得有些消瘦,但是那双时刻散发着锐气的眸子却撑起了所有的伟岸之气。

这是一个让人看着就望而生畏的男人,也是即将统一这片中原大陆,创造万世宏业,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帝王。

嬴政。

一个让六国饮恨,万民惶恐的名字。

龙案上堆积的白娟密报已经有三寸之厚了,每来一封,他都会认真的看完之后,亲手整齐的摆放好。

如今,已经是第七十二天了。

一座如瓮中之鳖,笼中之鸟的辽阳城,帝国最精锐的三十万大军,久围七十二天不下。

如果统兵之人不姓王,嬴政早就动用右手边的那只白虎印,下一道诛杀令了。

这个离宫内斗弥漫着一股阴寒之气,并不是来自北方的秋风寒冷,而是因为嬴政的心寒。

就在离宫的纱绢窗上仿佛要凝结一层寒霜时,一个低沉磁性的嗓音从嬴政紧抿的唇中传出。

“赵詹事,难道孤对王家还不够恩宠嘛?”

从嬴政席案后面锦绣腾飞玄鸟屏障后走出一个幽灵般的老者。

老者身材高大,但是因为年纪太大了显得有些勾勒,老者脸上的皱纹像是一道道岁月的鸿沟,那双仿佛永远不会睁开的眯缝眼中藏着无数走不出这座离宫的秘密。

他叫赵从革,已经八十六岁了,侍奉过秦国两代国君,是将嬴政亲手抱着长大的秦国詹事,论起资格,并不比十五年前那位被鸠杀的吕不韦弱一分。

只是世人只知道那一朝奇货可居的吕不韦,并不知道离宫之内有一位定鼎朝野五十年的赵从革。

这两个人,帮嬴政将大秦帝国鞣制成一块柔软又坚韧的皮革。

“陛下对王家恩重如山,岂可用恩宠一词糟践?”赵从革的声音像是夜幕乌鸦般生涩刺耳,但是却不惹人厌烦。

“那王贲凭什么拥兵三月,寸土未进!他是在跟寡人示威?”嬴政的眸子里已经掀起了滔天怒火,但是脸上神情却依旧风轻云淡,连声音都少有起伏。

“六月十五,王贲派出精锐黑鸦军南下三十里,最终却因陛下那纸恩诏而归,放弃五个月后能与蒙恬合围齐都,奇袭临淄的绝佳机会。”赵从革从白娟中找出一封,放在嬴政面前。

嬴政微微皱起眉,眼中的怒火平息了许多“我以为王贲不会蠢到看不懂这封信,怎么?他就不怕王家满门头悬终南山?”

赵从革摇摇头“陛下稍安,即便离儿是王家独苗,依旧不会是王贲拥兵不前的理由。”

嬴政冷哼一声“缘何?”

“老奴也不知?”赵从革幽幽的叹了口气。

“青鸾回禀说,王贲离奇大病一场,后来被燕地一位羡门中人所救,此事又是何故?”嬴政语气凝重了几分。

“燕齐之地多羡门高誓,却是如此。”赵从革缓缓睁开眼,黯淡无神的眼眸仿佛一个死人“陛下不妨差人将羡门高誓请过来,老奴也很感兴趣。”

嬴政勾起嘴角,笑的有些狷狂“允!”

第六十四章 浩浩荡荡的大捕猎

第六十四章浩浩荡荡的大捕猎

当最后一批要迁徙的候鸟开始南飞的时候,哺乳动物们也将踏上迁徙的旅程。

野马群,羚牛群,马鹿群还有各种各样的动物们沿着祖辈留下的记忆,准备踏上那条走了千万年的迁徙之路。

野马王毫无疑问是这批庞大迁徙队伍的领头人,当它趾高气扬的领着队伍走进山林的时候,一个不注意,马失前蹄,跌入了一个巨大的深坑当中。

当它掉进坑里的时候,脑海中可能只有一个想法。

这里什么时候出现了这么大的一个坑?

摔得头昏脑涨的野马王嘶鸣着站起来,愤怒的刨着地,想要冲上坑去,却没有办法克服地心引力,在狭窄的坑道中无法在九十度的墙壁上借力,只能换来腿部的剧痛。

突然掉进坑里的野马王也惊扰到了后面的队伍,羚牛和马鹿的头领绕着大坑转了一圈,然后各自鸣叫了一声,带着自己的族群绕路而行。

野马王愤怒的嘶鸣声在山林中回荡着,但是却没有任何动物愿意停下脚步,即便是它之前保护的野马群,一只觊觎它位置的那匹公马还刨了一捧土进去。

这让野马王更加的愤怒了,发了疯的一样往坑上冲。

不远处的一座山丘上,王诩在望远镜中看着庞大的迁徙队伍已经像是分叉的河流一样分流向两个方向,让旁边的墨丁挥舞着一杆三米多长的金钱豹旗帜,向远处的王离屠檀他们打旗语。

湿地这边迁徙的队伍太大了,近万只被血脉召唤着向南迁徙的食草动物,绝对不是他们这不到五百人能够留下的。

所以王诩只能在林中满地挖坑,希望能够延缓住一些群体迁徙的步伐,把他们从一个面,打成无数个点,最后逐个击破。

“野马群,似乎没有停下,只有十几只留在了坑边,你是不是失策了?”王离也放下望远镜,笑着问道。

“留下十几只也是留下啊。”王诩轻笑道“林中一共挖了五百多个坑,你想想到时候能够走出这片山林的能有多少?”

王离撇了撇嘴“为什么不直接挖壕沟设下陷阱,这样能够一网打尽,何须如此麻烦?”

“那么明年你要抓什么呢?”王诩瞥了他一眼“我们只要幼崽,剩下的全部放走。”

王离微微皱眉“你的意思是,你每年都放走这些成年的,留下幼崽,就有源源不断的畜牧了?”

“不会源源不断,这一批成年的会因为后继无人,种群畏缩,要么融入其他族群,要么成为猛兽的食物,这叫老龄化”王诩摇头说道“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那些被其他族群吸收的动物会把这个地方的信息带出去,然后引来另外一批族群来抢地盘。”

王离嘴角抽搐了一下“这群畜生还有这个智商?”

“这不是智商,是本能。”王诩笑了笑。

“那这不就是源源不断?”王离皱眉道。

“当所有族群都在此长此以往的被消耗,那么几代之后,迁徙这种行为将会消失,然后这片区域的鹿群,都变成了我们饲养的不会再乱跑。”王诩说道“当然,前提是我们能够提供足够的草料。”

“冬天怎么办?全饿死?”王离皱眉道。

“说了我们提供草料。”王诩笑道“这片区域,以后建造城市需要砍掉三分之一的木林,空出来的地方就用来种植牧草。”

“你有病啊?”王离瞪大眼睛,像是看疯子一样看王诩“好好地田地不种粮食,给这群畜生种草?还是我们帮着种!”

“你懂什么,以北方现在的气候,没有良种的粮食好生长,种植牧场饲养鹿群或者羊群,出肉率比你们中原最好的良田还好多,而且人们都能吃上肉,比种粮食划算无数倍。”王诩轻笑道“再说,多出来的肉卖到中原,然后买粮食能赚多少?自己算算。”

王离眨了眨,有些懵。

“这些畜生不只是畜生,更是会移动的粮食。”王诩轻笑道“你想想,运输粮食的消耗,跟驱赶羊群的消耗哪个多?羊吃的草,遍地都是吧,但是运量的人,是要吃粮食的,一个是吃天赚钱,一个是吃粮赚钱。”

“拭目以待。”王离傲娇的冷哼一声“我带人去套马群。”

说完跳下山丘,跳上战马带着三十多名王家军晃着套马索奔着野马群去了。

浩浩荡荡的大捕猎运动已经拉开了帷幕,剩下的就交给王离他们操作了。

王诩带着墨丁赶回毫都。

毫都的城墙已经有三米高,两米厚了,这全赖屠檀和禺春的功劳,有禺春这个向导在,屠檀能够轻易的在山林中找到那些隐藏着的部落,在屠檀强大的武力威慑,以及禺春的疯狂安利下,那些部落都争先恐后的选择了归顺。

这些野人虽然已经形成了部落,但是智商有限,看到归顺王诩不但有肉吃,还有衣服穿,自然开心的找不到北。

只要工作就能得到食物,衣服,甚至还能住进遮风避雨,一点也不潮湿的房子里,对于这群野人来说,简直就是天堂。

孤竹国的人口在这不到一个多月内,迅速膨胀到了两千三百多人。

其中男性只有六百人不到,剩下的都是妇孺,所以到现在为止,没有出现任何叛乱事件,不过倒是有些矛盾冲突,毕竟都是生活在一片区域的野人,除了同为林胡羁縻部落之外,他们之间也有许多小摩擦。

这种看似细小的摩擦矛盾,很容易引发党派的形成,于是王诩将他们彻底打散,分开安放在朝歌和毫都两地,等到以后找个机会在统一做一次‘团建工作’。

如果‘团建工作’效果不好,王诩就只能把那些极端分子,安排到铜山,挖一辈子煤矿了。

牵引环,也就是鼻环的效果十分显著,即便是性格倔强的驼鹿,在被穿了牵引环之后,也慢慢老实了起来,负责开垦和运输工作。

除了铜山之外,又发现了煤矿和铁矿,还有一座金矿。

当场王诩就下令将金矿封存,这种金属对于孤竹国来说,并不是什么重要的物资,反而是一种负担。

毕竟金子太软了,造不了兵器也造不了建筑。

一切都在往顺利的方向发展,唯一一个让王诩担心的,就是朱家那边,迟迟没有消息,看见着野草尖已经开始冒黄了,林胡人竟然还没有南下羁縻。

只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他们忘了,另外就是有更重要的事情耽误了。

如果是第二种,那么说明,之前对东胡的安排正在顺利进行,连林胡这个小部落都被影响了,更不要说那些东胡大部了。

如果再给王诩一个月时间,小驼鹿或者小野马们再长大一点能够乘骑,组成一支两百人的骑兵队伍,北上清理掉林胡部只是时间问题。

因为从这段时间收服的部落口中得知,他们这些年被林胡部抢走的族人,至少有三千多人。

如果能够解放这批奴隶,孤竹国的野望就已经完成了大半了。

被奴役了这么多年的奴隶们,内心对于东胡的愤怒和怨毒应该根深蒂固了吧,武装这份愤怒,足以在后方,将被王贲拖在燕地的林胡几个部落击溃。

当然,王诩只准备让这些愤怒,只能成为孤竹国前进路上的一支利箭,却没有让他们融入孤竹国内。

因为王诩知道,自己净化不了这些愤怒和怨毒。

尽管知道自己很卑鄙,但是王诩知道,这是一个领导者必须要有的卑鄙。

“嗷啊~!”一声奶凶奶凶的吼叫声打断了王诩的沉思,随后王诩就感觉自己的大腿被抱住了,来不及收回的爪子刺的他还有有点疼。

“啾啾啾~!”随后金雕愤怒的声音也从上方传来。

已经和哈士奇一般大小的白虎小白抱着王诩的腿不放开,金雕则愤怒的在一边用翅膀驱逐小白虎。

倒不是金雕护主,而是金雕争宠。

金雕脚上的链子连着小白虎的项圈,直到现在王诩也没有放开金雕的意思,尽管它已经胖成一直大鹅了,每天都牵着小白虎在城内招摇过市,享受着所有人的顶礼膜拜。

在孤竹国内,王诩的威信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论起排场上来说,却比不过金雕百分之一。

墨奎给所有部落的萨满都讲述了金雕的‘传说’,一个护国神兽的名头稳稳的扣在了金雕的头上。

王诩不喜欢别人每天参拜他,于是所有的参拜都落在了金雕身上。

不管有事没事,墨奎都喜欢带着萨满以及族人们给金雕做祭祀,导致国内所有人见到金雕都得顶礼膜拜,就像是叩拜帝王一样。

对于这种行为,王诩选择了默认。

一个活着的图腾,其实也不错。

第六十五章 林胡的消息

第六十五章林胡的消息

小白虎已经到了磨牙的年纪,但是敢亲近它的只有墨怜和王诩,所以导致它只能粘着王诩和墨怜。

小黑虎因为身体不好,所以只呆在朝歌城中,很少出来。

不过它平时都是跟在墨怜身边,墨怜现在主要统领朝歌的建设工作以及开凿底下冷库储存粮食,已经很少来毫都了,今天不知道怎么有时间来了。

毫都的王宫修建在了未名湖旁边。

湿地那个湖泊被王诩起名成未名湖,算是一种另类的纪念。

未名湖边的王宫修建的算是‘奢华’了,占地将近五百多平米,高达五米的全木砖墙堆砌的两层复合式宫殿,内部是完全砖地铺设,然后又铺了一层榫卯结构的地板,地底下铺设着套管水道作为地暖,虽然没有太多奢华的装饰物,但是一个巨大的兽皮沙发也让王离眼红了很久。

这间王宫算是孤竹内最奢华的建筑物了,也是最庞大的建筑物了。

从视觉上就给了所有人一种强大的压迫感。

这座王宫是墨怜亲自设计督建的。

尽管王诩认为她在这个时间段造出这么一间奢华的王宫是浪费行为,但是没有拒绝。

小白虎抱着王诩的腿不松手,无奈之下王诩只能拖着它进了屋,顺手拿起一根陈列用的不知名兽骨,扔给它,让它自己去玩。

“那是前天祭祀蚩尤大帝的神骨。”墨怜无奈的声音从二楼传来。

王诩抬头看到坐在木梯上,手里拿着笔记本的墨怜。

只穿着一件白衬衫,光着腿散着头发的墨怜让他一阵恍惚。

“怎么了?”被王诩盯得浑身不自在,墨怜紧张的起身询问。

“没什么?”王诩笑着摇摇头“今天怎么有空来毫都?不是在处理军部密令的事情?”

“朝歌和毫都的木驰道修成了,来往只需要两个时辰了。”墨怜帮王诩脱掉外袍,拿出一个锦盒打开,里面是一件披风。

白虎皮加上丹顶鹤和其他禽类的白色皮毛,让这件披风显得奢华又怪异,给王诩的感觉就像是白色虎皮鹦鹉,但是穿上之后,确实意外的好看和威严。

“大帝真好看。”墨怜嘴角带着笑意,盯着王诩的眼眸仿佛能滴出水般。

“辛苦了。”王诩笑着摸了摸她的头“废了不少心思吧。”

“还好,涂山娘子冶炼出的铁丝很好用,这件披风有一定的防御性,大帝感受到了嘛?”墨怜笑道。

“怪不得肩膀这么挺,还以为是垫肩。”王诩笑了笑捏了捏柔顺的虎皮,发现里面似乎被铁丝穿满了,不禁感叹墨怜的手巧。

涂山娘子弄出来的铁丝虽然十分脆弱,一直被王诩用做鱼线和渔网,但是没想到还能有这种作用,铁丝柔软编制成内甲的话应该能够在关键的时候救人一命。

不过铁丝的冶炼过程太过复杂繁琐,目前无法批量生产。

“还有一件白色的狐裘,等天在冷点就送过来。”墨怜帮着王诩顺了下皮肤,脸上满是甜蜜。

王诩清咳一声“最近有没有遇见什么麻烦?”

墨怜回过神,有些羞怯的收回手,往后退了一步“主要还是萨满和头领的问题,他们以前的部落模式并没有婚姻制,所有妇女都属于首领和萨满共用,剩下的会分给一些男性族人,他们说这样会留下最优秀的基因。”

“孤竹国以后的婚姻模式为一夫一妻制,严禁一夫多妻,目前所有女人都归属在你火凤部中,以后你代女娲大神之责,行使证婚之责,两情相悦者为准,任何胁迫,威胁者,都将处以重罚。”王诩皱眉说道。

墨怜点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大巫觉得族内本来就女多男少,希望能够尽快繁衍生息。”

“告诉他,繁衍是百年之计,不可贪图一时。”王诩摆摆手“上次墨丁回来说,他带着那群老萨满在祖山勘察?还受伤了?”

“大巫带着他们在祖山寻找适合建筑神殿的地方,不小心从山上跌下来,好在没有受伤。”墨怜抿着唇说道。

“让他好好休养吧,顺便让他带着那群老萨满给族内所有孩子都起名字,建立族谱名册,年纪大了就不要到处乱跑了。”王诩轻笑道。

“这倒是个适合他的工作。”墨怜想了下笑道“只要大巫能够管住那群萨满不干扰族人就好了。”

王诩笑了笑“最近两天估计是个丰收的大日子,你们又要忙起来了。”

“我来的时候看到很多标着陷阱记号的地方,已经开始捕猎了?”墨怜跪坐在木榻上给王诩泡花茶。

倒不是王诩没事找事附庸风雅,而是现在国内缺少蔬菜,整天不是吃肉,就是吃鱼蟹,如果不弄点茶解腻,按照这么吃下去可能今年过去很多人都容易肠胃出毛病。

北方没有茶树,但是山间的野花有很多,于是王诩就教墨怜炒了花茶,现在是全国最盛行的食物。

小白虎吃完了骨头,哼哧哼哧的扑到墨怜怀里撒娇,脑袋不断的乱拱着,惹来墨怜一番嗔怪。

王诩抿着热茶,越喝口越渴。

就在王诩忍不住想要帮墨怜把衬衫领口整理一下的时候,外面传来的战马嘶鸣声让他的手转了个方向,扯过披风遮住墨怜纤细的身子。

墨怜微微一怔,就看见王诩起身走向门口。

“帝君,朱家求见。”门外响起朱家许久未听见的声音。

“有消息了?”王诩推开门,看着外面风尘仆仆的朱家。

“俘虏十二名林胡战士,三百奴隶。”朱家嘴角带着傲意。

十个人潜伏月余获得这个功绩,确实值得骄傲。

“辛苦了。”王诩笑着拍了拍朱家的肩膀,回头瞄了眼见墨怜已经上楼换衣服了,准备迎着朱家进来“进来说。”

“不了,我还得去找公子报告。”朱家笑的一脸八卦,拱拱手“人我都交给禺春了。应该很快就能问出一些有用的信息了。”

王诩也不挽留,告诉了朱家,王离的位置。

“抓到林胡人了?”换好衣服的墨怜下来问道。

“嗯,十二个,交给禺春审问了。”王诩笑了笑“希望能够带来好消息。”

“不管什么消息,臣都不希望大帝以身试险。”墨怜紧张的说道。

“放心吧,我从不以身试险。”王诩挑眉笑道“去看看?”

“我就不去了,得把刚才您说的整理一下。”墨怜柔声笑道。

王诩点点头,上了马向着城外去。

毫都在建设的时候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围着未名湖河流筑造的内层,用来耕种和捕鱼,以及烧砖。

外城的城墙相对单薄了一些,因为区域比较大,用来放牧和训练,相当于一个军营。

禺春主要负责毫都的城防工作,虽然这家伙智商不高,但是胜在恪尽职守交给他的工作,他都能够完美的完成,尤其是在训练上面,从来不偷懒。

王诩挑选了一百个身体素质合适的族人组成了一只‘赤羽军’,按照特种兵的训练方式交给禺春训练,已经初见成效了。

虽然还无法跟王家军那群精英相比,但是至少十个打一个,还是能打过他们的。

王诩到了训练营地之后,见到很多赤身干瘦如骷髅的男子,泡在露天大澡堂里面狼吞虎咽的吃着东西,隔着老远王诩都能看到那些人因为饥饿而变得像是野兽一般的眼睛。

东胡人除了身材高大健壮一些之外,跟其他人没有什么差别,这个时期的东胡或者匈奴还没有跟中东和罗斯人混血,并没有出现金发异瞳的现象。

禺春挥舞着鞭子,不顾那些被困住手脚的林胡人惨叫,发泄着自己的愤怒,边打边骂,越骂越有劲。

“好了,再打打死了。”王诩制止了禺春的发泄。

听到王诩的声音,刚才还凶神恶煞的禺春扔掉鞭子,抱着王诩的大腿就痛哭流涕,仿佛刚才被打的是他一样。

禺春现在已经会说一些雅言了,哽哽咽咽的说了一大堆,听得王诩脑袋疼。

不过王诩还是听懂了,这几个林胡人当初抢走了他的母亲,还勒死了他的父亲,是生死仇人。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王诩听后一脚踢开禺春“等敲开他们的嘴,他们的命就是你的了。”

禺春一听眼睛都亮了,一抹眼泪,狞笑着走向哀嚎惨叫的林胡人。

第六十六章 只要够,都给你

第六十六章只要够,都给你

***,王二小这样的英雄只有在已经形成了信仰支柱的民族才会出现。

很明显,东胡这个部落整体还没有形成这样足以让人‘朝闻道,夕死可矣’的信仰支柱。

所以在面对禺春的严刑拷打下,那几个东胡人根本没有任何抵抗就交代了王诩想要知道的一切。

甚至在知道王诩只是想了解东胡部落情况后,对自己遭受到这份不白之冤的毒打表示了委屈和无辜。

从这些人的眼睛中,王诩看出了他们想要说的话。

大哥,早说要我们招供啊,我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啊,何苦让旁边这位大哥费力打我们?

“这几个人交给你了,让他们去铜山挖矿。”王诩踢了踢累得吐着舌头却满脸迷之潮红的禺春“不过他们要是死了,就拿你是问,带他们去洗澡吃饭,顺便上点药,墨亥最近研究出了点金疮药,还没有找到实验对象。”

“这群畜生就配吃野草!”禺春愤愤的轻啐一声,站起来招呼着手下,像是拖着死狗一样把那些哀嚎的林胡人拖走。

“情况如何?”一身血腥味的王离策马赶来,瞥了眼那群被禺春抬走的东胡人。

“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好。”王诩捂着鼻子轻笑道“你这是杀了多少?”

“你是没见过那群发疯的羚牛有多可怕。”王离翻了个白眼,把自己脱光跳进热池中“我算是看清楚这群畜生了,逼急了真的比老虎可怕多了,羚牛群在林中冲锋,不顾掉进坑里的同伴,踩着他们的尸体往前冲追杀我们,到后面我们反倒成了猎物,要不是老子跑得快。”

“不是有足够的弩炮嘛?为什么要近战?”王诩不解的问道。

“弩炮再多,也抵不过那群畜生多啊,别说弩炮,六人合抱的巨木都被撞断好多跟,疯牛。”王离打了个冷颤“不过还好,没有什么伤亡,那群兔崽子跟你学的比兔子还精,见情况不妙就改成风筝战术了。”

“你们不是全都杀了吧。”王诩皱眉道。

“走脱了大半,逃进了祖山。”王离撇嘴道“但是犊子和幼兽都留住了,野马群还抓到了三十几匹成年的木马。”

“收获颇丰啊。”王诩笑道。

“终究是一群畜生,无趣。”王离轻哼一声“说正事儿。”

“往西南走二十里会有一条被他们称为石河的大河,逆流而上,一共有十四个部落,最后达到林胡部,那边有一大片热泉,林胡人口不算奴隶,战士有两千多人,妇孺三千多人,还不算周边的小部落。”王诩笑着说道。

王离眉头紧锁“这么多?”

王诩微微一笑“我还没说好消息呢,林胡一半以上的战士,都被东胡大部的人调集走了。”

王离眸子一亮“这么说只有不到千人?”

“还有大部分去四散羁縻的部落收税。”王诩咧笑道。

王离猛地从热池里站起来“今晚就出发!”

王诩摇摇头,指着不远处那些已经洗干净,骨瘦如柴的奴隶群说道“知道当年姬发是怎么奇袭朝歌的嘛?”

王离皱起眉“趁着帝辛大军东征,朝歌空虚,并且勾连箕子,微子启等重臣里应外合,夜袭奔走三百里,突袭得手。”

王诩笑了笑“除此之外,更主要的是,姬发用了他们。”

“奴隶?”王离皱起眉,看着那群骨瘦如柴的奴隶“你觉得他们有胆子反抗?”

“你见识过弩炮的片簧嘛?”王诩笑道。

王离不明所以的点点头。

“片簧本身的力量就那么大,但是经过压迫之后,却能够反弹出几倍的力量。”王诩笑着说道“几千个片簧同时反弹,你觉得会有多大的力量。”

王离呼吸一滞,再次坐回热池“你准备派谁去当第一个片簧?朱家很合适。”

“新的片簧会被发现的。”王诩笑了笑“等下自然会有一个毛遂自荐的片簧出现。”

王离瞥了眼王诩“看你这么兴致高涨,应该不只是因为林胡唾手可得吧。”

“被你发现了。”王诩笑了笑“铜山东南八十里,有一座城,为白狄部都城纍(lei)城。”

“白狄部?晋文公投奔的那个白狄部?后来建立了中山国的那个?不是早就被魏赵灭了?”王离皱起眉“都城在这儿?”

“到底跟中山国有没有关我不清楚,但是与孤竹国和殷商有极大的关系。”王诩笑着说道“纍城在夏朝时期为有易氏。”

“有易氏?好像在哪儿听过啊?”王离疑惑道。

“就是逼得殷商七代始祖王亥飞升月宫的那个部落。”王诩笑道。

“哦,想起来了,这么说这个有易氏跟你们算是有仇啊。”王离笑道。

“王亥算是王氏的得姓始祖,你多少得尊重点吧。”王诩瞥了他一眼。

王离嘴角抽搐了一下。

“七代始祖被算计飞升之后,八代始祖上甲微就灭了有易氏,把有易氏赏赐给跟他一同出战的河伯部,建立了摇民国,归服殷商,为殷商方国,但是有易氏余孽逃往易水改为白狄,后来建立中山国,中山国被灭之后,白狄再次东迁,最后融入了现在的东胡。”王诩说道。

“但是这边应该是孤竹国疆域吧,怎么墨奎对这边这么陌生?”王离有些疑惑道。

“因为墨奎距离孤竹国全盛时期太久远了。”王诩摇摇头“白狄东迁再次成为了孤竹国的附属国,被分封在纍城,名为肥子国,肥子国君肥子王梦黄帝而治万民,将这片区域治理的井井有条,但是好景不长,齐破孤竹,孤竹引退山林,方国各自逃散,肥子国也难逃兵灾,最后融入东胡,成为东胡五部。”

“你是觉得,以孤竹国的名号再次让他们臣服?”王离疑惑的看着王诩“连林胡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部落都三千空弦之士,你觉得白狄部该有多少战力?”

“如果他们倾巢出动,奔赴燕地呢?”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王离脸色一变声音徒然凝重“东胡五部齐聚燕地?!”

“这是你父亲的决定。”王诩柔声笑道。

王离嘴角颤动了几分,脸色有些发白“我以为只是一个噱头!”

“噱头只能骗傻子,骗不了帝王。”王诩摇摇头“你不是一向自傲王家铁骑的实力嘛?怎么?畏惧东胡游骑?”

“这是一场不必要的战争,王家军不需要流这样的血!!”王离冷声说道。

“这是一场不可避免的战争,燕齐战火弥漫,东胡虎狼不会放着这块肉不动的,我们只是让这场战争提前了。”王诩笑了笑。

“拿下纍城,给我一万奴隶,两千良马。”王离眸子里闪烁着异色,沉声道。

王诩摇摇头“入冬之后,大雪封山,你走不到辽阳城。”

“打不起来?”王离皱起眉。

“如果你父亲不主动出击,就打不起来。”王诩轻笑道。

“你都算好了?”王离眯起眼看着王诩。

“天命有十,天衍其九,独余其一为人算。”王诩笑着摇摇头。

“但是我还要三千奴隶,一千良马。”王离皱着眉说道“东胡盛产良马,纍城为白狄都城,良马不会少。”

“只要够,都给你。”王诩大气的一挥袖。

王离眸子微微颤动,抿起唇。

第六十七章 从今天起,你就叫做翟仇

第六十七章从今天起,你就叫做翟仇

大气或者说慷慨,是指一个人做人做事的风范、态度、气质、气度,是一个人综合素质外散发的一种无形的力量。

是一种纳百川、怀日月的气概,一种从容大方、胸有成竹的气量,一种成熟宽厚、宁静和谐的气度。

这种大气在给人好感的同时,也有很强烈的压迫感。

一直以来,王诩给王离的感觉,就是这样的。

越是了解王诩,这种感觉就越强烈,也越来越看不懂他。

明明是一个从天上下来的羡门高誓,但是却愿意亲自干活,不管是庖厨还是刨坑这样的小事儿,他从来都是来者不拒,而且事无巨细的全部都要教授指导,把控。

但是一旦涉及王离觉得十分重要的事情时候,这个人又显得毫不在意,三千奴隶,一千良马,这个条件王离都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但是王诩却没有丝毫犹豫的就允诺了,而且没有丝毫的迟疑。

王离知道,即便真的拿下了林胡和纍城两个部落,能够获得的良马也不会太多,至于奴隶更应该是一种重要的资源,但是王诩却都允给他了。

这种大度已经超越了盟友这个界限了。

这让王离开始有点压力了。

“公子为何愁眉不展?”朱家的询问声把沉思的王离唤醒。

“啊?你们回来了?”王离回过神,摆摆手“没事儿,有点困了,战果如何?”

“我们已经完成了驱逐任务,搜捕到全部的野马了,剩下的就交给屠檀和墨狼他们了。”朱家笑了笑“帝君这边有进展了?”

“你来的时候,有没有接到父亲的其他命令?或者指令?”王离皱眉问道。

朱家微微挑眉“公子指的是什么?”

“父亲到底要如何利用东胡?我不觉得他会按照我提供的方式。”王离正色道。

朱家笑了笑“看来帝君确实得到了好消息,以至于公子都开始图谋大事了。”

“所以呢?”王离挑眉问道。

“家主只是让我照顾好你,至于其他的,我全然不知。”朱家摇摇头。

“东胡五部齐聚燕地,你觉得会引起什么后果?”王离问道。

“东胡来去如风,主要就掠夺粮食和人口,家主攻克辽阳之后,所有燕民都会收拢成奴隶,等待秦王赦免,如果东胡真的这个时候来了,可能只能等到两军对垒。”朱家思索了一下说道。

“我懂了。”王离突然眸子一亮“两军对垒,大军被东胡牵扯住脚步,秦王令就很难落入军中,所以父亲一定会固守不出。”

朱家摇摇头“未必。”

王离一怔。

“家主在等的,不是秦王,也不是东胡。”朱家眯起眼,嘴角带着意味深长的笑意“等的是老祖宗。”

王离呼吸一滞,瞪大眼睛“祖父?!!”

“你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老祖宗怎么可能不知道。”朱家拍了拍王离的肩膀,目光看向从王宫中走出来的王诩“我去跟帝君报告一下情况。”

王离坐在原地发呆,一阵秋风吹过让他打了个冷颤,回过神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何时出了一身汗,只是不知道是冷汗还是热汗。

王诩听了朱家的报告后,抬头看了看将天空染成火红的夕阳“墨丁去传令,所有人天黑前回到毫都待命,林中其他的猎物不管。”

墨丁点点头,扶了扶自己的狼头帽子,跨上战马。

“朱先生最近都消瘦了许多,好好休养一段时间吧。”王诩看着朱家被晒黑的脸色笑道。

“帝君正准备一展宏图之际,朱某岂能偷懒?”朱家轻笑着拱拱手“这段时间在海边修炼倒是有感悟良多,大海确实比江河,更加广大和辽阔。”

“朱先生若是喜欢那片山谷日后就给你修建别居吧。”王诩轻笑道。

“多谢帝君美意,大海虽好,但是终好不过朱某家门口那条小河舒坦。”朱家淡淡一笑“帝君还是说说接下来的行程吧。”

“林胡部可能只有五百战士,但是途中会经过十四个小部落。”王诩笑了笑。

朱家挑眉思索了一下“所以帝君是想不动声色的穿过着十四个部落,突袭林胡部?若是假扮那几个林胡羁縻者,倒也未尝不可,不过五百人太多了,肯定会有漏网之鱼。”

“林胡部有至少五千奴隶。”王诩笑着说道。

朱家愣了下“时间应该不够,来不及煽动奴隶。”

“所以这个任务只能交给奴隶。”王诩笑了笑“至于咱们,需要做的就是用那些羁縻者的身份,把那十四个部落的人,都迁徙过来,然后换进去我们的人。”

朱家眨了眨眼,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好一招偷梁换柱,帝君高见。”

王诩笑了笑“现在只等一个愿意身先士卒的人了。”

“不妨让禺春去,我觉得他跟那些人相处的还挺愉快的。”朱家看着不远处小广场中,混在奴隶群中的禺春笑道。

“他太蠢了,我们需要一个真正懂得奴隶的人。”王诩笑了笑。

奴隶是一种比野人更加低微的种群,在长期的被奴役过程中,他们被驯化成了工作的机器,丧失所有属于人的基本特征,比如感情,思考,以及欲望。

对于奴隶来说,连活着的欲望都很淡,没有选择死亡的原因只是因为本能的怕死,所以如果没有什么东西点燃他们的人性,他们最终将会真正的机器。

为了点燃这份人性,王诩为他们举行了盛大的祭祀仪式,即便之前禺春已经向他们表达过最大的善意了,但是当篝火被点燃的时候,所有奴隶还是下意识的选择的惊慌和恐惧。

因为他们很担心,等下被放在火上烘烤的,会变成他们。

所有的奴隶本能的蜷缩抱在一起,瑟瑟发抖,无声的哭泣。

因为他们早就丧失了用哭泣宣泄感情的能力,会流眼泪,只是生理上恐惧的刺激。

王诩第一次知道,三百多人抱成团,能够抱的这么紧。

但是其中一个站在最外围的枯瘦人影,引起了王诩的注意。

因为只有他,没有跟其他人抱团,而选择了弓着身子蹲在地上,这是一个标准的助跑姿势。

王诩眸子一亮,在这个奴隶身上,看到了求生欲。

孤竹国现在是很多个部众组成的,其他部众除了学习了基本的生活技能之外,最快学会的,就是殷商祭祀的歌舞。

一千多人共同祭祀的画面,比一百多人要震撼的不只是十倍,仿佛整个天地都陷入那睡也听不懂的殷商巫咒当中,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种经常让王诩毛骨悚然的巫咒歌舞,却让奴隶们安静下来。

王诩觉得可能是源自于人类爱看热闹的本能,一旦被热闹吸引了注意力,就会分散恐惧。

祭祀结束后,在所有人眼中惊为天人的墨怜亲自的给所有奴隶进行了接纳礼,赐予他们上帝之泪和食物后,这些人发现,自己不但不是食物,反而获得了食物。

除此之外,他们没有别的想法,只拿着食物狼吞虎咽起来,但是很快他们就感觉喉咙被哽住,无法下咽,倒不是吃得太快噎到了,而是因为哭到上不来气。

然后他们开始咳嗽起来,声音一出来,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样不可收拾,撕心裂肺的哭声,甚至超过了千人的巫咒吟唱声。

听得心口发堵。

这是被压抑到极致的嘶嚎。

王诩抿着唇,表情从不忍,慢慢的变得坚毅。

在这一刻,王诩才深刻的认识到。

天地是一座大熔炉,将万物都投入其中熔炼,炼出来的如果是地狱,那么对于万物来说,天地就只有地狱,如果炼出来的是天堂,则万物都存在于天堂。

王诩知道自己很难将天堂搬入人间,但是他至少想要建造一个天堂,让他们看看,除了地狱之外,还有别的景色。

“去把他叫过来。”王诩指着那个一直保持着助跑警惕姿势的人说的。

屠檀看了看,微微皱眉,跑了过去。

王诩看着屠檀带过来的这个人,刚才离得远没有发现,这是一个脸上被毁了容的男人,他的半边左脸,都像是被利器划破后般狰狞。

因为早已瘦的脱了相,在加上被毁容,根本看不出这个男人的容貌。

“你有名字嘛?”王诩开口问道。

跪在地上的男人听到了屠檀的翻译后,用沙哑的嗓音说道“没有名字,只记得祖上姓翟,来自纍城。”

王诩微微眯起眼,发现提起这个氏的时候,男人那双警惕的眸子变得凶狠阴鸷起来。

让王诩想起了,那只最后死在禺春斧下的白狼王。

“从今天起,你就叫做翟仇。”

第六十八章 滴水刑!

第六十八章滴水刑!

《通志·氏族略》曰:三代(夏商周)以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妊人(女子)称姓。

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

一个拥有姓氏的奴隶,一定不是一个普通人,再加上他来自纍城,王诩对于纍城也只是有所了解,但是并不精通,纍城肥子国遗址被挖掘出土时,他还没有出生,后来因为肥子国纍城遗址没有留下太多重要的文物,所以也没有被太过重视。

所以这个姓氏到底代表着什么,王诩只能把墨奎找过来。

尽管肥子国在孤竹国被灭了之后,融入了东胡部,已经有四五百年时间,但是凭借肥子国对于孤竹国的重要性,孤竹国应该对肥子国很多记载。

“翟姓?如果没记错的话,应该是肥子国的王室肥王后裔。”墨奎跪坐在王诩面前,认真的思索了一下回答道“肥子国确实是孤竹国的重要方国,倒不是因为肥子国国力昌盛,而是他们擅长畜牧和渔猎,而且在中原带来了很多先进的技术,所以一直是孤竹国主要的方国。”

“等一下,如果这个肥子国一直都属于孤竹国管辖,那么后来建立中山国的那个肥子是谁?”王诩皱眉问道。

“中山国不是肥子建立的,而是当年被殷商灭掉的有易氏后裔,后来投靠了周朝,他们改为鲜虞,后来融入了多个鼓氏,仇氏游牧部落改为白狄,中山国被灭之后,他们再次逃亡燕国,之后就没有什么记载了。”墨奎皱眉说道“但是如果说白狄部跟肥子国到底有什么关系,臣也不清楚,唯一能确定的就是,他们都是有易氏之后,对了,提到这个臣又想到了一个传闻。”

王诩微微挑眉“说来听听。”

“当年殷商七代先祖在有易氏遇难后,八代先祖平灭了有易氏之后,将有易氏族人放逐易水,将有易氏赐予随同部落河伯部,这个河伯部建立了摇民国,赐国姓为翟氏,原本有易氏的那批易姓王族除了个别逃走之外,基本上都改为翟氏。”墨奎顿了顿说道“所以后来因为投靠周朝被赐为姬姓的中山国王族应该也姓翟,有易氏在没有背叛我们殷商之前,是我们的同盟部落,所以他们的习俗文化都是殷商,喜穿白衣,有心系故国,所以自称白翟也就是白狄部。”

“但是翟仇却说,现在白狄部的王是桑氏,这个氏族又是哪里来的?”王诩皱眉道。

“姓桑?”墨奎脸色一变,跪姿也僵硬了许多“臣能否见一见这位翟仇?”

王诩点点头,给让墨怜去叫翟仇。

不一会儿屠檀就带着翟仇进来了。

兽皮衣遮住了他骨瘦如柴,伤疤遍布的身体,洗漱干净的长发虽然毛躁,但是被绑在脑后也显得清爽一些,能够看出他应该是想要遮住自己脸上恐怖的伤疤,但是无奈伤疤太大了,根本遮不住。

墨奎看到翟仇之后,脸色再次大变,瞪大眼睛失声惊呼道“滴水刑?!你做了什么被行如此酷刑!?”

听到墨奎的话王诩下意识的皱起眉。

滴水刑,是传闻中帝辛研究出来的酷刑,是帝辛为了惩罚一个不小心把水滴滴在他衣服上的奴隶,突发奇想研究出来的一种酷刑。

就是将奴隶绑起来在木凳上,日夜不停的让水滴不断的滴在奴隶的脸上,十几天之后,被脸可能就会因为水滴的重量导致皮肤溃烂,最后直至滴穿头颅或者腐烂致死。

但是通常没有多少人能够坚持着滴水穿头而亡,大多数都是因为精神崩溃,崩溃而亡。

这是一种听上去就无比残酷的刑法,但是到底是不是帝辛发明的,则不得而知,更多人觉得是后人为了诋毁帝辛而按在他头上的罪名。

但是现在亲耳听到了墨奎这么说,再看看翟仇脸上那可怕的腐烂伤疤,王诩有点相信了,可能真的是殷商的某种酷刑。

翟仇跪在地上,茫然的看着这个表情有些崩的老者。

“他只听得懂东胡话。”屠檀提醒道。

从震惊中回过神的墨奎半跪在翟仇身前,扶着他的肩膀沉声道“你真的是翟氏后裔?”

翟仇眨了眨眼,点点头,破锣般沙哑的嗓音十分刺耳“我的母亲这么告诉我的。”

“白狄部的王,姓桑?”墨奎声音紧张的有些发抖。

翟仇僵硬的点点头。

墨奎深吸一口气,站起身跪在王诩面前,声音透着肃杀之气“回禀大帝,臣恳请若是抓到白狄部桑氏族人,请全权交给臣处理。”

“说说原因。”王诩撑着下巴,好奇的问道。

“桑氏为翟氏大巫,辅佐君王,既然翟氏族人遭受了滴水刑,那么定然是桑氏以下犯上,篡夺了翟氏的王权!罪不容诛!臣既为大巫,决不允许如此忤逆之风盛行!”

王诩眯起眼,弄懂为何墨奎如此失态,眸朝篡位,这是忤逆重罪没错,但是大巫篡位又是另外一种概念了。

以殷商制度来看,历史上有几次权利更替,都是带着惨重代价的。

第一次就是商元圣伊尹因为辅佐商汤有功,被封尹(宰相),商汤死后他权倾朝野,辅佐三代商帝,在辅佐帝太甲的时候,曾经试图篡位,放逐了帝太甲,但是最终失败了,将太甲迎回,放弃篡位。

经历伊尹篡位之后,商王朝的皇族就开始警惕权臣了,为了防止权臣做大,开始辅佐起另外一派权利来制衡权臣,那就是神权,也就是巫。

巫虽然流传于上古皇帝时期,巫彭为巫的始祖,但是巫彭只是一个负责传授医道悬壶济世的医官,并没有什么实权,一直到夏朝时期巫除了掌管医疗之外,还兼职星象算卦。

一直到商朝,巫才被抬高到与宰相同起同坐的位置,并且地位等同于诸侯,这是殷商王族想出来的架空权臣的方法,利用神权以及分封来分解权臣宰相的实权,来稳固政治平衡。

殷商第十三位大帝,祖乙将自己的宰相巫贤授予大巫的职位,让他不再掌管实权,而是负责占卜,同时也将宰相的权利分成了,卜,祝,史,巫四部分,原本很多只需要宰相一言而决的事情,变得需要四方同时通过才能执行,这样大大降低了宰相的权利,而且也降低了政务执行的能力。

于是帝王的权利就凸显出来了,原本帝王是需要宰相辅佐才能行政的,现在有四个宰相,四种提案中最终的决策权,就落在了帝王手中。

后来巫的神权在殷商盛行,商帝王又将自己当做了天帝的化身,来权衡神权,这个过程,就是为了防止篡位。

所以历代大巫,这一点都十分看重。

如今在眼皮底下出了大巫篡位之时,墨奎自然十分紧张。

看着这老头紧张的面皮都发青了,王诩笑着摆摆手“桑氏篡位属实的话,自然交于你处理,毕竟是你们巫系一脉的事情。”

墨奎听后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滴水刑,我听说,不过到底起源于那里?”王诩疑惑的问道。

“滴水刑是大巫专门用来处罚不忠之臣的刑法。”墨奎抿了抿唇“任何意图谋反的人,都会由大巫亲自主持滴水刑,因为受滴水刑之后死者面目狰狞宛若恶鬼,所以是最重的一种酷刑。”

王诩目光看向翟仇,有点好奇,难道这个奴隶真的叛变过后背林胡部抓回来用了滴水刑?

不过有点不符合常理,奴隶与畜生无异,林胡人又何必大费周章用滴水刑?

“翟仇身上的滴水刑,可能是桑氏报复所为。”墨奎犹豫了一下“我觉得桑氏篡位应该没有多久,不然翟仇不会知道自己有姓氏。”

王诩微微挑眉“有道理,问问他,除了他还有什么族人嘛?”

屠檀盘问翟仇。

能够清楚的发现翟仇原本警惕的眸子,渐渐变得凶恶阴鸷,应该是提到了什么大仇恨。

“确实如国君所说,白狄部桑氏篡位才十几年光景,翟氏所有男丁都遭受了滴水刑,行刑时就已经死了大半,后来剩下的男丁也都被各个部族瓜分失去了联系,但是翟氏的女人,都被林胡部买走了。”屠檀目光熠熠的盯着翟仇“当时他还是襁褓婴儿,长大懂事之后也遭受了滴水刑,身份可能不简单。”

王诩轻叹了口气“他适合嘛?”

“十分适合。”屠檀咧嘴笑道“他就是天生的狼崽子,即便到现在,他也没有明确的表露出要复仇的欲望,可惜眼神是骗不了人的,培养几年,绝对是一柄剧毒匕首。”

王诩皱眉看了眼屠檀“没有人天生是为了复仇而活着的。”

屠檀不以为然的笑了笑,没有反驳,但是很明显不认同王诩的观点。

因为他知道,自己就是为了复仇而活着,相信这个叫做翟仇的孩子也是。

“如果你沉溺在复仇的阴霾当中,那么当你完成复仇之后呢?”王诩盯着屠檀的眼睛问道。

屠檀下意识的回避王诩的眼神,心神一沉,皱起眉。

“我不会告诉你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也不会告诉你一笑泯恩仇,我只是希望,当你们在复仇的时候,不要忘记,活着,不只是为了复仇,。”王诩声音轻柔,像是一阵暖风拂过所有人耳边“人的眼睛是黑的,心是红的,当眼睛变红的时候,心就会变黑了。”

屠檀身子猛然一震。

“你们一定会复仇成功,但是我希望,你们的心永远不会变黑。”王诩扬起嘴角,露出一个温煦的笑容。

但是在这个笑容背后,屠檀却察觉到一股毛骨悚然的恐惧感。

这是劝告,更是帝命!

第六十九章 刑名从商

第六十九章刑名从商

酷刑是用来震慑人心,维持统治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封建社会意识形态下的社会。

秦国能够利用法家完成华夏有史以来最大的统一,绝对不是偶然,而是历史进程的必然。

但是商朝亡于酷刑和暴虐,却值得画上一个问号。

周朝是如何推翻商朝的,其实并不是后世儒家所传颂的民心所向那么简单,在推动阶级变化的过程中,毫无疑问商朝的作用是真正的先驱者。

从商汤开始,对于奴隶的态度就已经有所转变,在商朝之前,奴隶生下来就是奴隶,平民生下来的就是平民。

但是平民犯了错或者成为战俘,就可能成为奴隶。

但是奴隶永远不可能成为平民,更不可能成为贵族,他们只是跟牛狗牛羊一样,是贵族的财产而已。

但是商汤却做了一件敢为天下先的大事儿,他启用了一个奴隶身份的人,并且赐予了他至高无上,甚至高于王权的权利。

这个人就是伊尹。

伊尹本名伊挚,父亲是一个厨子屠夫,母亲是一个采桑女,他出生于一个奴隶家庭,即便是从小聪慧,惊为天人,依旧没有摆脱奴隶的身份。

但是商汤却对伊尹求贤若渴,为了能够得到伊尹,商汤甚至不惜大代价向莘国国王聘请伊尹,留下了比三顾茅庐更早的遗迹,三聘台。

由于有莘王并不答应商汤聘任伊尹,商汤只好娶有莘王的女儿为妃。于是,伊尹便以陪嫁奴隶的身份来到汤王身边。

《孟子》说:“汤之于伊尹,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王。”

伊尹从一个奴隶,成为了华夏第一个帝王之师。

商朝建立后,商汤便封伊挚为尹。《史记·殷本纪》皇甫谧注云:“尹,正也,谓汤使之正天下。

“正天下”就是要以身作则,作天下楷模,师范天下。

《尚书君爽》引周公语说“伊尹格于皇天”,是代天言事的。

伊尹的话在当时的商朝就等于天意。

所以可见商汤当时对于奴隶阶级已经有了改动了意识。

这并不是一个求贤若渴的故事,更是一个明君对于社会阶级变动做出有利推动的故事。

不过可能是商汤太过理想主义,他想以伊尹为精神标杆,就像是后世的道德标兵一样,作为一个精神偶像来规范奴隶们的言行举止。

但是事实证明,伊尹只是少数派,有了伊尹这个奴隶身份转变后,反倒让商朝多了很多不安分因素,也是当时,伊尹派系的权利越来越大,真正的从意义上高于王权,变成了,从实权上高于了王权。

而且脱离了奴隶身份之后的伊尹,用事实证明了,只要掌握了权利,欲望就会无限攀升,有了伊尹放太甲的‘不忠之事’。

这批依仗伊尹派系的新贵,通俗来讲就是‘奴隶主’。

殷商最开始只有,王族,平民两个阶级,现在多了一个奴隶主,自然有了巨大的变革。

于是殷商王朝发现,道德的约束力,真的并不高,反而会造成大量的不稳定因素。

商朝一直到第十代帝王仲丁国力一直没有进步,反而有所退步,这时恰巧毫都发洪水,并且东南的兰夷叛乱,仲丁顺势迁都嚣都,但是当时却遭到了伊尹当年扶持的奴隶派系新贵的强烈反对。

这次的反对让殷商王朝见识到了,奴隶群体光用道德标准已经束缚不住了,但是依旧依靠殷商王族的力量,强制迁都。

但是这次迁都却造成了影响商朝百年国运的‘九世之乱’,迁都嚣都之后,奴隶派的新贵们开始参与殷商王室的内务。

商朝的王位继承制一直为“父子相传”和“兄终弟及”相结合的继承制度。

但是早期殷商王室是一块铁板,但是这些奴隶派新贵(也就是奴隶主)参与了王室内务之后,殷商王室就开始各自为政了,他们怂恿所有拥有继承权的王族,提前发动政变。

导致了殷商百年的‘九世之乱’直接让殷商的国力衰退到顶点。

一直到盘庚继位后,以雷霆手段迅速整合王室纷争,并且两次迁都来消耗奴隶派勋贵的势力,最后并且立下了影响华夏后世文化的《汤刑》,为后世法家和法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虽然在《汤刑》之前也有《禹刑》,但是《禹刑》主要是根据上古时期的人文文化,规定一些原始社会的法规。

但是《汤刑》确实已经有了针对性的严惩。

《汤刑》内容的重要部分,实际上是官刑,即《汤刑》的实施对象主要是各级官吏。

《左传》对此记载说:“其恒舞于宫,是谓巫风。”意思是,官吏如果沉湎于歌舞声色之中,官风不正,就要受到处罚。

这就直接限制了原本奴隶主不劳作,喝人血的状态。

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汤刑》是华夏第一步律法典籍,后世法家甚至《周礼》都是来源于《汤刑》的构架之上。

荀子说过刑名从商,意思就是天下刑法,其实都是继承《汤刑》。

《汤刑》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直接将已经国力式微的殷商推到了巅峰。

盘庚的继承者祖甲更是在武丁中兴之后,施行了第二次变法,创立的周祭之法是祖先崇拜和宗教制度的最好体现。

在上古文明中,各大民族都有自己的祭祀体系,周祭之法和古巴比伦、古埃及的祭祀法各不相同,是华夏古代特有的祭祀系统。

并且在祖甲变法中,修改了《汤刑》再次限制了奴隶主对奴隶的掠夺,和压榨。

而这次变法,却成为了周朝推翻商朝的主要祸根。

因为武王伐商时那些响应号召的方国,全部都是这次变法的反对者。

和历史上所有的变法一样,殷商的变法虽然没有成功,但是至少为后世文化树立了一个案例标杆。

王诩没有当过官儿,更没有治理过国家,但是他知道刑法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所以他默认了墨奎要对桑氏处以极刑的要求。

滴水刑在王诩眼中,真的算是一种很灭绝人性的刑法了。

但是只有这样的刑法,才能够震慑住人性中蠢蠢欲动的欲望。

孤竹国现在人口两千三百多人,其中真正在精神上认可这个国家的,应该不到一千人。

但是如果灭了林胡部之后,解救了那六七千的奴隶之后,带来的隐藏祸患是不可估量的。

长期被压迫奴役,已经让这些本来就没什么人伦概念的野人,磨灭了人性,说句不好听的,他们都是潜在的恐怖分子。

而且大量这样的人口涌入,一定会让孤竹国先祖的族人感到恐慌,到时候第一次阶级对立,可能就会形成了。

王诩不希望看到这种局面。

所以他只能选择利用神权和酷刑的双重压力,暂时控住局面。

奴隶虽然已经被驯养成了与牲畜无异,但是他们对于神灵还是本能畏惧,所以墨奎是最好的执行者。

而翟仇,这是他选出来统领这群潜在恐怖分子的头领。

屠檀已经是以复仇当做使命的恐怖分子,如果不是没有别的人选,王诩真的不想把翟仇交给他调教。

王诩从翟仇身上看到的闪光点,并不是他强大的心理素质,而是他还残存的一丝属于人的理智和人性。

还残存着人性,就说明有牵挂,有牵挂,那么就有弱点。

有弱点,就可以控制,或者制衡。

所以王诩只能期望,自己最后一番劝告,屠檀能够好好的翻译给翟仇听,就算他现在听不懂没关系,未来一定会有懂得的那一天。

王离对于这一次暗度陈仓的活动不感兴趣,他只想带着一百骑兵直捣黃龙,所以当天微微亮的时候,屠檀带领的‘林胡羁縻’队伍离开的时候,他就把蹦了一晚上迪的禺春从温暖的被窝里拽起来操练。

早起给小驼鹿们喂食的墨壬听着练兵场里传来的凄惨哀嚎声,不寒而栗的打了个冷颤。

摸着已经被驯服的很乖巧的小驼鹿,暗自庆幸自己当初祖宗垂怜,让他在动物驯服一道上,提前通了灵。

一个月前捕获了一百三十只小驼鹿,除了几只十分有骨气不吃嗟来之食的,直接饿死之外,剩下的一百二十五只都在墨壬恩威并施的驯服中,变得乖巧起来,而且成长的十分茁壮。

尤其是穿上了牵引环之后,更是指哪去哪儿,比狍子聪明了。

现在这一百二十五只小驼鹿是他真正的心头肉,每天不但饭食是他精心准备的,还要每天给它们梳毛,别人多看一眼都不行。

因为他知道,这些小家伙,可是孤竹国主要的战斗力。

“挑选出五十匹,从今天开始让禺春他们开始练习骑术。”王离阴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墨壬打了个冷颤,转头要反驳。

“你要是敢废话,那七十二匹野马就没有你的份儿了。”王离瞪眼冷笑。

“五十匹不够吧,已经有七十匹到了可以乘骑的程度了。”墨壬马上换了个脸色,狗腿谄媚道。

第七十章 秦王不开心

第七十章秦王不开心

从出生就活在黑暗中的人,一旦看到阳光,不会觉得温暖和光明。

只会感到恐惧。

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温暖,什么是阳光。

原本照射在身上应该让人感觉舒服的阳光,照射在他们身上像是剧毒,原本让人舒服的温暖,却像是地狱的火焰,无时无刻炙烤煎熬着他们。

同样,对于奴隶们来说。

衣服,食物,水,甚至是别人的笑容和善意。

都是值得他们恐惧的东西。

跟翟仇不同,一同获救的这些奴隶在经历过昨晚发泄的嚎啕大哭之后,一夜之间就变回了原来的模样,所有人都死气沉沉的蜷缩在阴暗的城墙角。

因为他们不敢睡在王诩给他们准备的大通铺当中,木砖房搭建的平房大通铺,比林胡部的王帐还要奢华。

天还没亮的时候,他们就在等待着新的主人给他们布置工作。

但是一直到日上三竿,除了有人给他们送了丰盛的饭食之外,并没有新的主人来奴役他们工作。

这让他们惶恐难安,连美味的烤肉和野果都吃不下去。

因为他们知道,作为奴隶,不干活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死。

虽然他们不知道为什么活着,但是他们知道自己不想死。

就在恐惧和彷徨的煎熬中,他们终于等来了一个慈眉善目的老人,这个老人说着一口不算地道的东胡言,但是却让他们听得十分舒服。

这个老人说他们都是天帝的奴仆,即将成为神的奴役。

听到这话之后,三百二十九个枯瘦的男丁集体松了口气。虽然不知道天帝是谁,反正他们有了新的主人。

墨奎带着这三百二十九个‘神奴’又从墨壬那里抢了十辆驼鹿车和驼鹿,沿着木轨道赶回朝歌,走的时候还给王宫中的王诩行了个大礼。

“你把这么多奴隶交给他?”王离眉头紧锁的看着墨奎坐在一辆造型别致的座驾,带着神奴们离去。

“大巫是最能弥补人民伤口的存在,他们不但能够治疗身体上的病,也能治疗心里的病。”王诩轻笑道。

“这些奴隶已经做不了人了。”王离叹了口气“林胡人对他们的摧残,比中原人对待奴隶还要可怕,他们已经彻底丧失了作为人的能力。”

“孤竹国的奴隶,也要比中原的人活得有尊严。”王诩勾起嘴角。

王离下意识的皱起眉,冷哼道“大逆不道!”

“道都是我规定的,有什么逆不逆的?”王诩挑眉轻笑道。

王离一怔,有些诧异的看着王诩疑惑道“被附身了?”

“我得提前找一找帝王的感觉。”王诩轻笑道“刚才感觉如何?”

“很不爽。”王离撇撇嘴“不过确实在某些程度来说,跟秦王很像,怎么你在天界没有学到怎么当帝王?”

“学了没用,这种东西得需要经历。”王诩轻笑道“朱先生跟着屠檀去了?”

“屠檀只是一个游侠,没有上过战场,五百人的部落,就算是在装备上不如咱们,也不是屠檀一个游侠能够歼灭的,你也太看得起他了。”王离轻嗤道。

“朱家也是个游侠吧。”王诩挑眉笑道。

“我们王家的游侠,拿出去也比六国的将军强。”王离傲然道。

“吹吧你。”王诩轻嗤一声,看着练兵场上跟驼鹿较劲的禺春等人,皱起眉“你现在开始训练他们骑术?”

“朱家说最快七天,就能把林胡十四部都迁徙到毫都,然后再给翟仇半个月时间煽动奴隶,二十天足够训练出他们,到时候负责接引,追杀逃跑的敌人。”王离说道。

“看来你把王家压箱底的东西拿出来了啊?”王诩咧嘴笑道。

“不用太感谢我。”王离傲娇的轻哼道。

“不过我也要拿出点东西,但是不能让你带回去,至少暂时不行。”王诩笑了笑。

“嗯?又是羡门秘宝?”王离眼前一亮。

王诩神秘一笑,招呼着被摔得鼻青脸肿的禺春等人,拉着小驼鹿们往毫都内层的军备库走去。

军备库是毫都成内比王宫还要禁忌的地方,单独建造了一个瓮城,城墙高四米,宽四米,城墙上摆满了弩炮和车弩,看着就十分具有震慑力。

找个地方除了刚建成的时候王离进来看过一眼之外,就再也没来过了。

再来的时候,发现里面有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他没见过,虽然不知道这些东西都是做什么的,但是感觉每个拿出去,都是惊世骇俗的宝物。

“别看了,看也看不懂,都是半成品。”王诩的嘲笑声传来。

王离恋恋不舍的放下一个造型别致的武器,走出宝库,皱眉看着被穿上了‘衣服’的驼鹿和战马。

“这是什么?”王离摸了摸战马背上的‘衣服’,微微一惊。

王诩没有多说,踩着马镫翻身上了战马,一只手驾着战马人立而起。

王离震惊的眼睛差点掉出来。

不需要任何语言,仅仅是王诩这个单手控马稳如泰山的动作,王离感觉脑袋仿佛被炸开一般,头皮发麻。

从小练习马术的王离,自然一下子就知道了马背上的‘衣服’是做什么的了。

红着眼睛的王离翻身上马,催马绕着瓮城跑了两圈,跳下马沉声道“给我五十驾,我现在就能屠了林胡部!”

“我以后给你三万驾,你帮我把匈奴和东胡都灭了。”王诩轻笑着打趣道。

“十万。”王离竟然真的认真的思索了一下。

王诩愣了下,笑着摇摇头“这东西是我孤竹国的立国之本。”

“我知道,在没有得到你同意之前,王家军所有人都是哑巴。”王离从腰间掏出匕首,对着自己的胳膊要砍一刀。

“咱们之间,就不用这点虚头巴脑的东西了。”王诩轻笑着伸手拦住他。

“有了这个东西,再加上足够多的驼鹿,组成三千骑,面对一万骑兵将不落下风!”王离手中匕首转了一圈,收回腰间“成军一万,将所向披靡!”

“大秦铁骑三十万,配上此物,又谁能匹敌?”王诩哑然失笑。

王离眯起眼,抿了抿唇“在没有凑齐十万驼鹿骑之前,此物不能传入中原。”

“你能这么想,我很开心。”王诩眯着眼笑了笑“不过秦王一定不开心。”

...............

嬴政现在确实很不开心。

连着十三封玄色加急军报,接二连三从北地送来。

没有等到大军攻克辽阳,平灭燕国的喜讯,反而等来了东胡南下的噩耗。

东胡,匈奴,自秦灭赵之后就成为了大秦最重要的防御目标。

跟秦国以前接触的那些游牧民族不同,匈奴和东胡已经形成了接近中原统治的政权体系,加上大量燕赵齐魏等六国余孽流窜于之勾结,让匈奴和东胡日渐庞大,不过还好,这两个民族虽然经常骚扰边境,但是没有大规模南下过。

所以秦国对于这两个游牧民族都处于被动防御状态。

但是如今在秦一统六国的关键时刻,东胡突然携兵二十万争夺燕地,这让嬴政始料未及,一时间整个朝野震荡。

专门负责少数民族接待、交往等事务的九卿,大典客孔艾跪在大殿之上,等待着秦王的责骂。

典客就相当于外交大使的职责,此次东胡与人南下,首当其冲牵扯的就是典客府,所以孔艾早就提前认罪,希望秦王能够从轻发落。

右丞相王绾和左丞相隗林位列两班,眼观鼻,鼻观心。其他文武也都静若寒蝉,只有廷尉李斯跃跃欲试,却多次被御史大夫冯劫瞪了回去。

整个大殿安静的有些压抑。

“孔爱卿平身吧。”良久之后,嬴政轻了一口气。

跪在大殿的孔艾身子一颤,悲呼道“臣失察之责,愧对王上隆恩!”

嬴政寒冰般的脸色没有丝毫变化,声音也生硬了几分“起来。”

“王上仁慈。”左丞相隗林顺势出列拜服,隐晦的踢了瑟瑟发抖的孔艾一脚,恭声说道“东胡蛮族之事确实始料未及,典客府虽然难辞其咎,但是毕竟秦国与东胡相距千里,中间又隔着燕国,近些年也多无往来。”

“寡人也没有说什么,是他自己上来就说自己死罪的。”嬴政冷哼一声“寡人不是要你的死罪,寡人要的是解决方法。”

大殿所有人同时长出一口气。

“回禀王上,东胡狼子南下不过所图钱粮尔。”孔艾从地上爬起来说道。

“爱卿的意思是让寡人给东胡上供?”嬴政眸子里闪过一丝冷意。

孔艾吓得一哆嗦,再次跪趴在地上口称不敢。

大殿再次陷入死一边的寂静。

第七十一章 区区虎狼何以让玄鸟落地?

第七十一章区区虎狼何以让玄鸟落地?

朝堂是一个用来搞事情的地方没错。

但是吕不韦被鸠杀之后,这种情况就已经改变了,嬴政是一个很追求效率的人,即便他很多决定都有些草率,但是大臣们已经习惯了这种快节奏的朝议模式。

通常来说,嬴政是一个‘很好说话’的王上。

因为不管你说什么,嬴政都笑而不语,然后依旧按照自己的想法去下达命令。

只有在有关战争方面,嬴政向来是强硬的。

如今秦国国力昌盛,眼见着要平定六国,一统天下的盛世即将降临,竟然有人提出上供蛮夷这种荒谬的建议。

简直不知所谓!

嬴政锐利的眸子,冷漠的扫过这些大臣躲闪的眼睛,最后落在右手边尊位上的王绾“右丞相有何高见。”

跪在地上的孔艾向王绾投去求救的目光。

左丞相隗林自动退回位置。

王绾出列行礼,恭声道“臣认为,各个诸侯国刚刚消灭,四国余孽都以伏诛,唯剩燕地、齐地、已是笼中困兽,但是东胡却如原上野狼,即便大秦铁骑天下无双,也难以在短时间歼灭这些野狼。”

“丞相的意思也是上供给东胡?”嬴政声音又冷冽了几分。

王绾笑着摇摇头“区区虎狼何以让玄鸟落地?”

嬴政脸色缓和了一些,对这句马屁很受用“丞相有何高见?”

“至少孔典客没有说错,东胡野狼,所图不过钱粮。”王绾轻笑着说道“钱粮,燕国有的是,让他们去拿就好了。”

嬴政眯起眼,似乎若有所思。

“右丞相此言莫不是要裂土?”御史大夫冯劫出列冷声道。

“大将军还未攻克燕地,何来裂土一说?”王绾笑而不语。

“右丞相不说臣还忘了,大将军王贲携三十万大军出征,三月寸土未进,耗费钱粮无数,廷尉府已经入不敷出,如此下去,廷尉府恐怕难以支撑到下月的钱粮。”冯劫冷笑着说道。

“大军出征在外,自有大将军统领,廷尉府提供钱粮,各司其职,大将军失利当以军法论处,廷尉府失责则有国发惩治,敢问冯大夫是那边的?”王绾脸上带着嘲弄的笑容。

言下之意就是。

你算哪儿根葱?

冯劫顿时脸色大涨,气的说不出话。

“李斯,廷尉府的钱粮真的出了问题?”嬴政没有在意王绾和冯劫的暗斗,剑眉紧蹙冷声问道。

“回禀王上,确实有些难以为继,大将军三十万精兵千里之外,路途遥远不说,而且还都是蛮荒之地,徒增了大量消耗,在加上前些时日荆州有余孽叛变,蒙毅将军又率领十万精兵平乱,一时廷尉府确实有些焦灼。”李斯出列恭声说道。

“从少府拨六成皇家用度,先解一解燃眉之急,今年的行宫修建也先暂停。”嬴政随意的挥挥手。

话音落所有大臣脸色一变。

自古只有王上贪用国税,很少有君主愿意从自己的内库中掏钱贴补国用,这样的君主是臣子最怕的一种。

“陛下圣明!”在王绾的带领下,所有大臣跪地拜服。

“陛下体恤臣民,乃是我秦国之大幸,但是君王内库万万不可轻易动用,既然让出廷尉府清算过大军用度,自然也有办法解决,是吧,李廷尉。”王绾笑着说道。

李斯额头渗出了冷汗,王绾这话简直是要把他逼死。

如果他说没办法解决,那就是自己的失职没有计算好大军粮饷,但是如果说有办法解决,自己去哪儿生钱?

感受到嬴政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李斯感觉仿佛被一座大山压得喘不过气。

“丞相所言甚是,陛下圣明,护佑我大秦万世永昌,怎能让陛下节约内库来替补国库,臣等虽然无几家产,但是胜在人多,应该能尽一份绵薄之力,就算砸锅卖铁,变卖妻小也要支撑到王将军凯旋而来~”冯劫阴阳怪气的瞥了眼王绾,恭声说道。

“嘁。”嬴政被冯劫这句话逗笑了,目光玩味的看向王绾,很好奇他的反应。

王绾面不改色“久闻冯大夫家富可敌国,没想到是真的,竟然能够抵过廷尉府的开销用度。”

冯劫脸色大变,怒视王绾这个老家伙阴毒,竟然不顾颜面用这种私事来反击。

不过他来不及跟王绾生气,再次跪伏在地“丞相大人戏弄微臣,请大王为臣做主!”

大殿很多大臣都替冯劫脸红,这么大一个人,位列九卿,竟然如此不要脸的‘撒娇’

嬴政嘴角的笑意更甚“冯爱卿有此心意,寡人自然是欣慰,至于丞相所说,也只是戏言而已,好了言归正传,丞相觉得放东胡入燕地,是好事儿?”

“胡人彪悍,来去如风,但是却不擅长守城攻城,更不擅长耕种,即便拿下雄城也固守不住,当吃空了城市之后,自然退去,而且臣觉得,他们也只能在燕蛮荒之地横行,过了易水,他们就是被戴上嚼子的蠢驴。”王绾笑呵呵的说道。

“丞相莫不是忘了犬戎破镐,白狄中山,以及山戎扰燕之时?”嬴政微微挑眉“寡人可不想好不容易平定的天下,被一群夷蛮骚扰难安。”

“大王无需忧虑,大秦有百万雄兵,只要依仗长城固守,不会有任何一只蠢驴能够踏入中原地界,等到国内休养生息之后,陛下大可东进狩狼,北上猎虎,到时候匈奴东胡之辈自然尽数伏诛大秦铁骑之下。”

嬴政哈哈大笑起来,很显然对这番话很受用。

冯劫嫉妒的瞪着王绾,暗骂马屁精。

朝会散去之后,王绾被请到离宫叙话。

冯劫带着李斯,愤愤不平的跟上了左丞相隗林。

“丞相,王家这是要作什么?”冯劫压低声音问道。

隗林目不斜视的走在白玉宫道上“你就不关心东胡?”

“一群五谷不分的蛮夷,乌合之众。”冯劫轻嗤道。

“呵呵。”隗林瞥了眼冯劫“王家要做什么,我不知道,不过我倒是知道你要遭殃了。”

“丞相何出此言?”冯劫一惊。

“王绾到现在也没有跟你算账,你就不觉得奇怪吗?”隗林笑着问道。

“找我算账?算什么账?”冯劫满头雾水的和李斯对视一眼。

“王离。”隗林笑眯眯的吐出两个字。

冯劫脸色微变,不动声色的说道“丞相再说什么,我有点听不懂。”

“既然不懂,那就一直装下去吧。”隗林轻嗤一声“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竟然会去动王家的独苗,你真的以为,这步棋是大王愿意看到的?”

冯劫额角再次开始渗出冷汗,但是还有尽量装作淡然。

“别忘了,大王忌惮的不是王家有多昌盛。”隗林意味深长的拍了拍冯劫的肩膀,抬头看着过往的大雁,像是自语般喃喃道“大雁已经南飞还巢了。”

冯劫身子一颤,像是被雷击了一般呆愣在原地,看着隗林上了马车,消失在宫门。

一直装聋子的李斯小心翼翼的开口道“冯兄?”

“那个老不死,真的要回来了?”冯劫像是失了魂一样颤声道。

李斯听后也倒吸一口冷气,深邃的眸子中闪烁着异色,压低声音“冯兄,可否有听闻,大王从燕地请回来一位羡门高誓?”

冯劫微微一怔,疑惑的看着李斯。

............

“家主,这应该是最后一批南飞的飞禽了。”王怀掀开帘帐,对着书案后看竹简的王贲报告道。

“天也要凉了吧。”王贲放下竹简,透着帘帐的缝隙看着窗外清朗的天空“也不知道离儿他们走到哪儿了。”

“青狼已经半月没有消息了,最后的消息是朱家留下的,让我们不要在往前了,似乎已经到达了安全的地方。”王怀轻声说道“家主不要太过挂心,公子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再说有朱家伺候着。”

“那孩子从小就畏寒...”王贲眯着眼,梗住了声音摇摇头,再睁开眼,眼中的柔和已经被凶悍取缔“辽阳城内还有粮嘛?”

“前些天燕王驱逐了大量的平民,看来粮食已经不多了。”王怀报告道“可惜那些平民都被东胡人掳走了。”

“东胡来了多少人了?”王贲皱眉问道。

“据探子来报,已经过十万了,帐篷扎满了平刚道,而且似乎还引来了不少匈奴人。”王怀笑道。

“看来那位羡门高誓确实料事如神,东胡是真的很想要燕地。”王贲笑了笑。

“东胡部虽然是游牧民族,但是大体构成还是有不少六国遗民以及原著民,燕山以北更加荒芜蛮荒,他们自然想要燕地修养生息。”王怀也笑着说道“不过他们也因为长久不与中原接触,小看了我们大秦铁骑。”

“传令下去,当第一片落叶变黄时,就让李信带着一万精骑主动出击,将东胡拒于平刚道以北。”王贲轻笑一声,大手一挥。

朱木军令透着猩红之意。

王怀弯腰捡军令,擦了擦又说道“老祖宗听说也出了终南山。”

王贲听后楞了一下,下意识的握紧拳头。

这么长时间的憋屈,终有等来了一个想要的答案。

第七十二章 磨刀

第七十二章磨刀

石河,是发源于秦皇岛青龙县马尾巴岭,位于祖山镇东南,由柳沟、江沟、上沟等数条组成源头,这条河对于秦皇岛地区来说算是最大最重要的淡水流域。

往南经过山海关注入渤海,往北延伸到当初孤竹国部落的流域,而林胡部就在石河水源最充沛流域,西面依靠着祖山的东门森林,东面则是被他们开垦很多年的平原土地,种植着散碎的粮食,主要用于放牧牛羊。

而距离林胡部最近的羁縻部落,则在他下流域十几里的地方,是一个人口五百多的大型原始部落,但是这里面的人,大多数都是残疾人。

其实沿着石河建立的十四个部落,都是当初林胡部用废了,流放到这边自生自灭的奴隶,这些奴隶在生命的召唤下,顽强的活了下去,还意外的繁衍生息形成了一个个小的部落。

即便他们依旧逃不出被林胡羁縻奴役的命运。

不知道多少代的奴役,让这些部落的人对于林胡主人的印象已经根深蒂固,只要是林胡部传来的命令,他们都会毫不犹豫的执行。

所以屠檀和朱家假扮的林胡羁縻者,一路上的内迁计划没有受到任何干扰,所有部落都举族跟着迁徙往毫都。

这个五百人的大部落是最后一个部落了,看着那些不是断了手臂,就是断了腿的骷髅,屠檀很怀疑他们能不能活着走到毫都,而且这样的人,带回毫都又有什么作用?

不过来的时候王诩下了死命令,只要是喘着气的,都要带回毫都。

虽然有些不解,但是屠檀还是会坚决的执行王诩的命令。

“将所有马车腾出来,让出十匹马,拉走这些人。”屠檀对着手下命令道。

“这些人已经没价值了,救回去只是浪费粮食。”翟仇的沙哑的声音从旁边响起。

“这是大帝的命令。”屠檀瞥了他一眼“还有,你现在刚学会什么叫做思考,不要随意的发表自己的意见,这样很容易让你丢掉性命。”

翟仇抿了抿唇,跪下赔罪。

“起来吧,带人把这边收拾一下,用不着的东西都烧掉,今晚我们在河边安营,明早开始探查地形。”屠檀冷声说道。

“再往前不远,我就能到达林胡部。”翟仇原本黯淡的眸子突然亮了起来。

“服从命令。”屠檀微微皱起眉,放下本能抬起来的马鞭。

翟仇再次低下头,带着其他人去执行命令。

“知而好问,然后能才。”朱家笑呵呵的走过来说道“看来翟仇真的是个人才。”

“大帝看人的眼光从未出过错。”屠檀笑道。

朱家眯了眯眼,盯着屠檀“是嘛?你觉得帝君看你也很准?”

屠檀皱起眉,目光不解的看着朱家。

朱家笑着摇摇头“没什么,我按照帝君嘱咐,在沿途的流域探测了河道宽度很深度,确实可以承载轻舟,顺流而下到达临近毫都的流域,只需要三个时辰,路程缩短了大半,而且不需要耗费畜力人力。”

屠檀不动声色的松开紧握的手掌,笑着点点头“如果是这样,那么以后运输工作就能交给河道了,要不然将驰道木轨修建到这边,真的太耗费人力物力了。”

“主要是石河附近可能有官道。”朱家说道“根据帝君所言,以前孤竹国与肥子国交流频繁,更是在上古殷商时期就与有易部有联系的话,那么一定有一条官道通商,只不过后来荒废了,很有可能就是靠着石河这边,你看沿途的树木就能发现不一样。”

“大帝说,孤竹国要藏于山林,隐则世间无闻,出则鸣惊天下。”屠檀笑眯眯的说道“我们确实要低调。”

“倒是很想去白狄部看看,不知道这边的城市,与中原有何差异。”朱家笑了笑。

“朱先生这么多年游历各国,应该见识过很多不同更有趣的风土人情吧,不知道与孤竹国相比如何?”屠檀笑着问道。

“屠兄谬赞了,年轻的时候确实去过一些地方,不过确实不如这三月所见所闻。”朱家轻笑道“倒不是说风土人情如何,而是从帝君这里大长见识。”

“除此之外呢?”屠檀继续追问。

“屠兄想问些什么?”朱家微微挑眉。

“我只是想听听朱先生对于孤竹国往后发展的看法。”屠檀。

“这种事情问我?”朱家一怔,有些诧异的看着屠檀,眼中满是疑惑。

“你也知道,我是个没见识的屠夫。”屠檀竟然露出一副不好意思的表情“眼见着国中人口越来越多,我这个司士当得确实越来越心惊。”

朱家眨了眨眼,哑然失笑“原来屠兄问的是这个啊。”

“不然朱先生以为我问的是什么?”屠檀满脸疑惑。

“没事没事。”朱家笑着摆摆手“在下虽然没有做过什么大官,但是手底下也有不少兄弟,在御人一道上也算是有些经验,屠兄若是不嫌弃,我可以细细的与屠兄好好说说。”

“那就有劳朱先生了。”屠檀大笑道。

屠檀和朱家结伴在河边饮酒作乐时,部落中已经燃起了火苗,空气中的烟气并不只是火烧茅草兽皮之类的味道,而还有很多奇怪的味道混在在一起,让人闻之欲呕。

但是负责焚烧的人却满脸麻木,尽忠职守的完成翟仇交给他们的任务,一定要盯着火把这里的所有东西都焚烧干净,然后用铲子将灰烬翻进土中才算结束。

他们都是翟仇从奴隶群众带出来的一些人,这些人没有身份也没有名字,但是以前他们就是翟仇的助手。

熊熊的烈火吞噬着不算庞大的部落,只将方圆几十米笼罩在火光之中,翟仇聚精会神的磨着手中那把已经锃光瓦亮的铜刀。

这是一把标准的屠宰刀。

也是翟仇得到的第一件武器,是屠檀送给他的。

屠檀答应他,当他将这把刀磨到可以吹毛断发的时候,就交给他屠宰之术。

翟仇见识过屠檀的屠宰之术,一只庞大的野鹿在他的刀下,像是枯草般脆弱,轻而易举的就被拆解成一块块整齐的肉块,甚至骨骼还能拼凑成形。

第一次看到这种屠宰之术,就深深的刺激着翟仇,这就是他梦寐以求的‘武功’,他希望能够学到这种武功,然后将那些曾经奴役过他的人,一个个全部都薄皮拆骨,将他们的骨头,做成标本收藏。

一想到这些,翟仇原本已经疲乏到极点的身体就仿佛被冲了电一般,充满了无穷的力量,嘴角带着让人毛骨悚然的笑容,奋力的磨着屠刀。

............

“已经到百炼刀的标准了。”王诩用军工铲将一把成型的铁刀劈断后对着涂山娘子笑道。

涂山娘子神情失落的捡起铁刀“我以为有千炼了。”

“块炼铁的制作流程还有待革新,而且人力锤炼的效率暂时并不高,我之前画的水力锤锻图纸,有在瀑布上试验过吗?”王诩问道。

“有,水利锤锻的效率要比人工高出无数倍,而且水流量足够的话,甚至可以瞬间冲压成型。”涂山娘子有些激动的说道“不过就是建造材料的问题,以我们现在的冶铁质量,耗费太大所以我才如此着急制作出千炼铁。”

“这样,你将生铁融成液体,浇灌到百炼铁中,说不定能够弄出钢。”王诩说道,这是南北朝时期灌钢法,算是一种比炒钢法和块炼铁比较容易成功掌握的冶铁方法。

孤竹国现在已经能够冶制出质量很不错的熟铁了,也就是现在的百炼铁,但是依旧没有达到钢的硬度,如果试验炒钢法的话,在没有设备监控和准确的配方前提下,很难试验完成。

与其自己试验,还不如打到西域从中亚把炒钢法配方抢过来。

而灌钢法虽然消耗比较大,但是至少成功率高,有了钢之后,从军备质量上,碾压同期所有文明没有任何压力,尤其是在东北这块儿满地是矿的风水宝地。

前天墨亥带着人去开垦荒地,不小心在毫都不远处又发现了一处露天的铁矿和煤矿,王诩现在算是真的矿老板,煤老板了。

王诩很期待钢制造出来之后,打造一批板甲和马铠,负重能力比战马高几倍的驼鹿,配上马铠和板甲,一个这样的骑兵,毫无疑问就是一座移动堡垒,除了机动性弱了一些之外。

但是有这样一支无敌防御的骑兵,王诩不觉得草原上有什么攻不下来的部落。

只要占领他们的部落,不断压缩他们的生存空间,统一只是时间的问题。

不过唯一遗憾的就是,这样一支防御无敌的骑兵,无法攻击城墙。

第七十三章 不情之请

第七十三章不情之请

城墙,是隔断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中,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

这道鸿沟不但在物理层面分割了两个文明,更是在精神层面区分着两个文明。

高大宏伟的城墙能够给农耕民族带来安全感,但是却只能给游牧民族带来恐惧感。

游牧民族感觉城墙就像是一个大的栅栏,包围住的人,就像是栅栏中的牛羊,等待着宰割。

同时城墙也成为了游牧民族止步的地标建筑,不具备城墙的建设技术,自然也没有破解城墙的攻城技术,所以游牧民族对于城墙,向来都是望而祛步,但是又十分期待。

因为他们知道,城墙那边是富饶无比的中原大陆,那里有着最精美的餐食,华美的衣服,温暖的房屋,以及他们所有想象不到的美丽。

是他们祖辈流传下来的古老发源地。

但是农耕民族却十分抗拒这些当年远走异乡开疆拓土的华夏苗裔同胞,因为他们反感游牧民族的肮脏,还有恐惧他们的野蛮。

两者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于是用城墙来划分界限。

从商周时期,长城这种东西就已经开始建设了,最开始的殷商建造长城,是真的为了圈养夷狄方国,但是从周朝开始,一直到战国的长城都是为了防止入侵,因为草原和山林的蛮荒,将那些华夏同胞们锻炼的更加强大野蛮。

而中原的安稳富饶,却将农耕民族磨砺的越发圆润柔软。

于是大量的长城开始在边陲之地的高山峻岭,山谷峡口处修建,但是在修建的过程中,除了军事作用之外,还发现长城的另外一个作用。

那就是长城可以重构经济生态,原本中原与草原山林虽然是仇敌,但是也互相依存,游牧民族将多余的兽皮,牛羊甚至是妻女卖到中原,而中原则将一些商品带入草原山林。

这种通商行为,是从上古时期部落间流通就出现的,而通商的鼻祖,正是殷商。

《后汉书殿南匈奴列传》中记载‘北单于乃遣大且渠伊莫訾王等,驱牛、马万余头来与汉贾客交易。’

说明这种交易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模式。

而长城的另外一个作用,就是将这种交易渠道,掌握在国家手中,原本边陲平民可以私自通商,但是筑成长城之后,平民无法私自通商,而草原民族则需要的商品就得通过关隘正式进出口,同时商品的价格和种类,也都掌握在了国家手中。

这就是长城的另外一个作用,控制商贸,以及人流。

就像是现在从城门中不断流入的‘僵尸’,每一个都得城门外一个烧开的热水坑中洗过澡之后,才能被送入外城安置。

为了安置这些‘僵尸’毫都再次扩建,建造了第三层城墙。

这些被屠檀他们送回来的林胡羁縻部落的人,真的跟‘僵尸’一样,虽然比翟仇他们的‘骷髅’看着好一点,但是却更加可怕。

因为这些‘僵尸’身上有一股腐朽的死气,让人看着就忍不住皱起眉,真的很像没有脑子,被本能趋势的僵尸。

“这些残疾之人还救回来做什么?”王离也站在城墙上,皱眉看着那些断手断脚的僵尸。

“既然他们活下来了,自然就得到了天帝的认可。”王诩紧锁着眉头,声音有些冷漠。

这些人的状态比奴隶还要凄惨,奴隶们至少手脚健全,但是这些人大多都是被虐待过或者遭过大难的人。

从这些人身上,王诩第一次看到了野蛮的恐怖,也第一次产生了杀意。

听得出王诩语气的微妙,王离微微挑眉“帝君倒是仁慈。”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但是丧仁者刍狗不如。”王诩冷声笑道“这不叫仁慈,这叫天道,顺天道者近神,犹可违,逆天道者背神,不可活。”

王离茫然的眨了眨眼,捏着下巴思索了一下“这是修炼法门?”

王诩笑眯眯的看了眼王离,摇摇头“天机不可泄露。”

王离抓了抓脖子,像是猴子一样在王诩身边转悠了一会儿,冲着城墙下值守的铁牛喊道“铁牛,去把咱们换下的那些被子毯子拿过来。”

铁牛迷茫的抓了抓头,心想之前公子不是嫌弃那些被子太丑准备烧了嘛?

“这些人中,受伤最严重的,都是女人。”墨怜满脸阴郁的走上城墙,在王诩身边说道。

“你自己妥善安排即可,毫都和朝歌之中,为她们挑选一处安居生息之所吧。”王诩微微皱眉,犹豫了一下说道“负责一些简易的手工工作,免除常规劳役。”

孤竹国虽然没有成熟法律法规体系,但是现在有一条,就是所有人必须工作,以工作时长换取生活物资,但是有规定的时长,不可超过工作时长。

成年人最多不可超过十个小时,未成年者不可超过六个小时,剩下的时间交给臣民自由支配。

工作内容多是砍伐,修筑,冶铁,还有修路,以及运输,还有采集和耕种。

这样的生活对于原本生活在饥饿寒冷中的野人们来说,相当于天大的好事儿了,因为国家不仅给他们提供免费的住所,更提供丰富的食物,让他们每天工作的时候,都是发自内心的不敢怠慢。

至少到现在,没有出现一例消极怠工的例子。

在人口没有过度膨胀之前,王诩准备一直用这种共产制度维持国内的生产效率与稳定。

残疾者本身就是一种异类,所以王诩将她们单独区分开来,这样互不打扰,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这些人自然而然的会融入到这个国家。

不过又不能白养活这些人,所以只能让墨怜找一些她们能做的工作,这样才能保证最大的公平。

而且以后也能当做模范典型树立,毕竟如果残疾人都努力工作,一个健全的人有什么脸面偷懒?

“还请大帝多给臣一些时日,这些残疾女子身上还有一些隐疾。”墨怜咬牙切齿的说道。

王诩微微皱眉,轻叹一声“这种事情就交给青娘吧,你就不要经手了。”

“臣有个不情之请。”墨怜抿着唇,抬头倔强着看着王诩。

“既然是不情之请,就别让我为难了。”王诩轻笑着把她扶起来,柔声道“屠檀会替你给那些可怜女子一个交代的。”

墨怜咬着唇轻声道“臣的火凤部是不是允许独立成一军?”

偷听的王离诧异的看了过来。

王诩也楞了一下,笑着点点头“可以,准你组一支军队,人数上限在两千,至于其他军用需要你们自行负担。”

墨怜展颜一笑,兴奋的抱着王诩的手臂“多谢大帝!”

说完一扫之前的阴郁,蹦蹦跳跳的下了城墙。

“女子成军,不符合体统啊。”王离笑眯眯的说道“徒废军饷不说,更是没什么战斗力啊。”

“千万不要小看女人。”王诩笑着摇摇头“她们不只能够相夫教子,桑蚕耕牧,提起刀来,凶狠并不弱于男子。”

“重点是会怀了规矩,难道你希望晚上跟你躺一被窝的女人,手上几十条人命?”王离轻笑道。

“你那个几个女侍卫,手上应该不止几十条人命吧。”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咳,她们哪有福气跟本公子一起睡?”王离略微尴尬的说道。

“那些羁縻部落女子的惨状,应该是刺激了国内的女性。”王诩轻声说道“当她们开始意识到男人靠不住的之后,只有自己拿起武器才能得到安全感。”

“你是说墨怜嘛?”王离微微皱眉。

“她是火凤部的族长,能够有这种觉悟,说明已经开始上道了。”王诩笑道。

“但是放在中原礼法中,这就是冒犯僭越之罪。”王离皱眉道。

“孤竹国跟中原不一样。”王诩摇摇头。

“老祖宗几千年留下来的经验,你觉得不行?”王离眯起眼。

“你怎么知道我这套是来源于何时呢?也许是未来千年的经验呢?”王诩轻笑着问道。

“嘶,羡门中人,不光通晓过去!还能占卜未来?”王离声音有些紧绷。

“这几天禺春他们倒是进展飞速啊。”王诩看着城下纵驼鹿狂奔,带起无数烟尘的禺春等人笑道。

见王诩不愿意多说羡门的事情,王离撇了撇嘴,有些愤愤的说道“有了你的马鞍,就算是是个傻子被我绑在马上也能成骑术大师,我王家百年传承的骑术精髓就这么败在两个破环上!”

“马鞍终究只是一个工具,但是骑术却是属于因人而异的,而且与时俱进不会淘汰。”王诩轻笑道“有了马鞍之后,你们王家的骑术不是能够勇冠三军了?”

“马术的精髓就在于腿部和腰部发力控马,现在有了马鞍,就成了多余的。”王离撇嘴道。

“马术不是单单指控马之术啊,还有马上武术之类的吧,有了马鞍之后双腿控马,双手就解放出来了。”王诩笑道。

“说的有道理,我去研究研究。”王离眨了眨眼,翻身从四米高的城墙上跳了下去。

王诩扶着城墙眺望,被树林遮掩的林胡方向,估算着屠檀他们的任务进程。

第七十四章 犴鸢铁骑,风驰千里

第七十四章犴鸢铁骑,风驰千里

人类是一种领域意识比动物还要严重的动物。

只要人类在某一处扎根成功,那么方圆几十里内,就很难出现其他的动物群体了,除非这个动物群体是人类饲养的。

有了马鞍之后让乘骑的难度大大降低了,为了特训禺春他们的骑术,王离每天都像是赶羊一样,带着他们在方圆几十里的范围内打猎,不但学会了纵马狂奔,甚至有几个还能够做到马上开弓。

如果在没有马鞍的中原,一个能马上开弓的士兵,轻而易举就能够得到二级上造爵位。

于是方圆几十里的猎物都被猎杀殆尽了,连狼群都屠了好几群了,树中的黄鼠狼,紫貂,貂熊之类的小型猛兽也都被抓走了,崽子被墨壬饲养起来,其他的剥皮做成熏肉或者腌肉。

墨亥又带着人将林中所有的野生鬼禾以及菽和能吃的粮食都被收集起来了,南边海边虽然到了螃蟹秋肥的时候,但是却眼见着日益减少,估计下个月,海边就没有什么能吃的了。

附近几个湖泊的鱼蟹已经被严格控制起来不让捕捞当做过冬的存粮。

在这种大规模的囤积粮食行动中,虽然粮仓已经堆满了两个,但是依然源源不断的人口进入,终究是有些不足。

王诩在等屠檀传来的消息,林胡部到底有没有粮食储备,如果林胡部没有粮食储备,那么只能另外再想想办法。

眼见着秋风越吹越冷,树叶已经开始变黄了,屠檀的消息终于传回来了。

“怎么说?”王离听到消息赶过来,着急的问道。

这几天越是操练禺春他们,他就越期待着战事来临,虽然只是一个几百人的小规模战争。

“林胡部种植了很大面积的戎菽和冬葱,最近刚刚开始收割,似乎准备运往前线。”王诩把文书递给他。

戎菽是一种豆科植物,是最早的大豆,冬葱则就是大葱的古老种,这两种最开始都是山戎驯化的作物,后来齐桓公灭山戎后带入了中原,尤其是冬葱,更是成为齐地,也就是山东地区的特殊代表作物。

《管子·戒》:“北伐山戎,出冬葱与戎菽,布之天下。

王离接过之后看了眼,皱起眉“你的煽动计划失败了?”

“意料之中。”王诩抿了口花茶“如果没有见到主人的尸体,奴隶的刀是不敢挥向主人的,因为那些敢挥刀的奴隶都已经死了。”

“这也是你之前放在鹿群身上的淘汰论?”王离皱着眉不解道“那你还派翟仇过去干什么?不怕打草惊蛇?”

“但是只要杀了第一个主人,他们就会一直杀下去。”王诩放下茶杯,笑着说道。

尽管王诩声音清淡,但是王离却莫名的有些后背发凉冷声说道“那这些奴隶不能要了。”

“尝过血腥味的狗,可能会慢慢变成狼,这是本性。”王诩点点头“所以我才会派翟仇去。”

王离眨了眨眼,坐下给自己倒了杯茶,喝了一杯后觉得用茶杯不过瘾,该用茶壶。

喝了一茶壶后擦了擦嘴“你是说,翟仇就是选出来控制这些狼群的头狼?”

“我更希望他能够成为一只哈士奇。”王诩笑了笑。

“哈士奇是什么?”王离疑惑道问道。

“就是一种长得很像狼的狗。”王诩轻笑道。

“狗控制不住狼群。”王离摇摇头。

“所以我说的是希望。”王诩笑了笑“你不是急着看看自己的训练成果嘛,明早就可以上路了,拉上一车镰刀。”

“拉那东西干什么?你要是舍不得把铁器给翟仇他们,也把那些炼废的铜剑铁刀什么带去啊。”王离撇嘴道。

“镰刀是用来收割戎菽的。”王诩翻了个白眼。

“我以为你准备趁热打铁,一直杀到纍城白狄部呢。”王离也翻了个白眼。

“你这个人不要满脑子都是打打杀杀,能用脑子解决的事情,尽量不要动刀。”王诩摇头叹息道。

“但是最后终究还是要动刀啊,费这个劲干什么?”王离撇嘴嫌弃道。

“这就是人和动物的区别了。”王诩轻哼道“也是文明和野蛮的区别。”

“假仁假义吧。”王离笑道。

“与仁义无关,这叫仪式感,如果都跟你一样做事只想着动刀,那得杀到什么时候?”王诩摇摇头。

“杀到什么时候我不管,你也别管我怎么杀,等不到明日了,今夜就出发,借我一盏圣灯。”王离轻笑一声站起来“我去找涂山娘子要马铠和甲胄了。”

“去吧,尽量把造型弄的有点震慑力。”王诩笑着点点头,躺在沙发上打了个哈欠。

灌钢法很成功,但是消耗巨大,将近半个月时间,投入近千人的劳动力,才提炼出足够给七十只驼鹿制作覆盖全身的马铠,还有板甲。

虽然还有着很多的杂质,但是刚刚浇筑锤炼出来的钢是十分具有质感的灰白色,虽然不如后世不锈钢那么亮银刺眼,但是这种质感的灰白色有点像是汽车的磨砂喷漆感觉。

披上马铠的驼鹿瞬间从温顺呆萌的样子,变成了一只让人望而生畏的钢铁猛兽,在幽暗的月色下显得散发着妖异的光泽。

铠甲的造型是王诩参与设计的,加上欧冶子传承的锻造发,虽然铠甲不足一寸厚,但是防御力已经超过了半尺厚的青铜甲胄,取名苍鹰甲。

因为头盔是按照鹰头的形状浇筑的,所以整个铠甲的造型有点像一只站立的老鹰,尤其是王离还特别要求用丹顶鹤和白鹤等大型禽类的羽毛做成了披风,让苍鹰甲的整体造型更叫骚包。

当七十名全副武装的骑兵走出军备库,出现在广场上的时候,惊的所有人都下跪拜服,不敢妄动。

王诩想要的震慑力,已经足见威力了。

王离带着他们在城内风骚的绕了一圈后,回到王宫前,王诩已经身披羽衣,手中捧着一杆战旗等候良久了,正笑眯眯的看着他们。

禺春等人不等王离下达命令就从驼鹿上跳下来,身上铠甲发出铿锵之声,齐齐的跪下,摘下头盔放在一边。

王离勒马挑眉,没有下马,看着王诩拿着那杆三米多长的战旗,战旗是用三只纯白紫貂的皮毛缝制而成,上面还有墨怜亲自缝制的一只鹿角怪鹰,看上去十分凶戾。

王诩缓缓走到禺春面前,将战旗交给他,声音肃然冷漠“出征之前,有些话要对你们说。”

“谨遵大帝神谕!”禺春已经能够说一口不算流利的雅言了,双手捧着战旗过头顶,一个响头叩在地上。

七十个人实打实的叩首在地砖上,加上银甲的铿锵声,在空气中萦绕着。

“接下战旗,尔等应为抵御严寒之烈焰,御敌千里!照亮黑暗之光环,护土四方!无论风萧水寒,旌霜履血,或成或败,或囚或殁,皆为族中坚盾,将性命与荣誉交付孤竹,至死方休。尔等可愿意?”王诩的声音带着一股肃杀之气。

以禺春的智商自然不会理解王诩说的这些是什么意思,但是却莫名听得热血沸腾,瓮声瓮气的低吼道“为了大帝!万死不辞。”

王诩抿了抿唇,到嘴边的话咽了回去,取出匕首划破指尖,鲜血滴在洁白无瑕的貂皮旗帜上瞬间晕开,刚好在那只鹿角鹰的头颅部分。

禺春有样学样也划破手掌,不过可能太激动没有控制好力度,或者这家伙体内翻涌的热血太旺,血喷了一地,王诩都怀疑是割破动脉了。

最后七十人的血将整面旗帜彻底染红,那只鹿角鹰显得越发的狰狞起来。

“今日起,尔等便成军,犴鸢铁骑就是你们的名字。”

“犴为胯下神骑,来去如风,鸢为心中坚毅,辽阔无边,背后长弓铁剑为刃,披荆斩棘,手中长枪为锋,所向披靡。”

王诩的声音随着夜风,伴随着策马出城的犴鸢铁骑,猩红刺眼的旗帜最后消失在月光的尽头。

许久后王诩才收回目光,被夜风吹得有些僵硬的嘴角微微上扬,轻声呢喃。

“犴鸢铁骑,风驰千里,箭射八荒,枪定寰宇,希望你们未来真的能够担得起这个名字。”

第七十五章 温热的血

第七十五章温热的血

人类会因为地缘因素,而进化或者升级不同的科技树和生活方式。

即便是游牧民族,东胡和匈奴就是完全不一样的。

匈奴是一个完全放牧的民族,因为他们生活在草原之上,草原的形成原因是土壤层薄或降水量少,草本植物受影响小,使植物无法广泛生长。

所以不适用大量种植或者野生出树木灌木等植物,所以牧畜是匈奴主要的食物来源,逐水而居的习性也是因为降水量的变幻而形成的。

但是东胡还有其他东北三大古族,发源于山林中的所以他们不只是单纯的放牧,更兼具渔猎,采集,耕种为一体的多元素的文化特征。

同时东胡也不需要逐水而居,因为山林地区本身就水源充沛,所以东胡部并不会大范围的游牧,除非是河道枯竭或者其他不可抗力。

居住地的固定就促进了耕种,采集等方式,更会衍生出初期的城邦居住模式。

林胡部已经剧本初期城邦结构的生活环境,有了所谓的初期建筑,利用山体或者茅草搭建的建筑群。

林胡部的领地很庞大,比后来扩建的毫都还要大一些,而且已经有了初期用石头堆砌成的矮城墙,将城市和外围隔绝。

林胡部分为两个部分,矮土城墙里面是林胡族人的生活区域,而外面则是牧畜的生活区域,牛圈,羊圈,鹿圈之类的练成一大片,像是卫星一样环绕着城内。

而这些畜牧的圈地,也是奴隶们的家。

在野蛮文明中,奴隶跟畜牧没有任何差距,所以生活在一起,也是理所应当的。

而石河北面是被开垦成大片大片的农田,绿油油的冬葱的戎菽看上人让人赏心悦目。

王离站在一处山巅,用望远镜俯视着林胡部的结构以及估算着战力。

“奴隶应该不止五千之数。”王离放下望远镜,皱着眉对身后的屠檀和朱家说道。

“更多的是女人。”屠檀嘴里嚼着野果。

“大概还有几百平民,我之前有看到那些平民督促奴隶去收割粮食,但是战士只看到了少数,目前还没有办法得知确切的数字。”朱家皱着眉说道。

“没有教会翟仇数数?”王离皱眉问道。

“我没有让他混进去,只是抓了几个奴隶,想试着让翟仇说服他们。”屠檀满脸复杂的摇摇头“奴隶真的就是天生的奴隶,一点反抗之心都没有。”

“不是,奴隶是被筛选驯服的,你们大帝来的时候告诉过我,能够拿起刀的那部分奴隶,都已经死了。”王离笑了笑“而他又说,只要奴隶见了血,就会变成最凶狠的狼。”

屠檀和朱家同时皱起眉,陷入了沉思。

“我们的身形都太壮了,混不进奴隶群中。”屠檀有些遗憾的说道。

“我看了一下,只有一道城门,没有其他通道,那些战士应该生活在城镇中那个山洞之中。”王离指着下面说道。

“城有点的太大了,本来想着入夜后一把火把他们困在火海里,然后直接杀进去,但是人手不够,就算加上你带来的那些犴鸢铁骑也不够。”屠檀摇摇头。

“动脑子,别整天想着用刀子解决问题。”王离学着之前王诩训斥自己的样子,盘腿坐下说道。

朱家有些诧异的看着自家公子,按照他对王离的了解,不应该直接带着那威武霸气的犴鸢铁骑直接杀进去才对嘛,怎么突然这么理智?

“放火肯定是放的。”王离捏着下巴,盯着下面林胡部嘀咕道。

“如果直接放火,肯定打草惊蛇,若是一个不慎,被林胡人跑走一两个,那就后患无穷了。”屠檀拒绝道。

“林胡人对这群奴隶怎么样?”王离忽然问道。

“不如牧畜。”朱家叹了口气摇摇头。

王离眸子一亮,轻笑道“放火烧牛圈。”

朱家和屠檀同时一怔,然后互相看了一眼,脸上露出笑意。

奴隶肯定不如畜牧重要,即便是野蛮文明,再不把奴隶当人,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也不会轻易吃人肉。

奴隶丢了一个两个,林胡人不会在意,但是畜牧若是丢了,那就是大事情了,牛圈起火,一定会引起整个林胡部的注意,到时候自然能够引出藏在城中的林胡战士。

然后翟仇就有机会,趁乱杀人,引起其他奴隶的狼性,到侍候就像是王诩所说,化身为狼的奴隶们会将所有人林胡人撕成碎片。

即便失败了,也只是牺牲了翟仇一个人,虽然可能引起林胡人的注意但是并不会打草惊蛇。

但是至少能够得知林胡部里到底有多少战士,然后另做打算,如果真的不多的话,从毫都在调来几百人,也可以轻易攻占。

只不过就是王离面子上有些挂不住,毕竟第一次出征,就出师不利。

所以翟仇带着打火石准备趁夜混入林胡部的时候,王离把自己的皮甲送给了他,希望能够让他多杀几个,顺利的激起奴隶们的血性。

翟仇眼中燃烧着复仇的火焰,潜入夜色中。

“现在剩下的,就只有等待了。”王离搓了搓手,对着身后整装待发的一百二十名骑兵,和八十名身披木铁铠步兵说道。

犴鸢铁骑的造型实在太拉风了,在漆黑一片的夜色中,反射着月光,都像是一尊散发着神光的神邸,让其他人都十分羡慕又嫉妒。

“别冲着人家流口水了,公子我也给你们订了一批更拉风的,白色不好看,咱们是金色的,比他们还神俊。”看着自己手下一个个流口水的样子,王离感觉有点丢人。

“战阵之上铠甲不宜过于炫目,咱们大秦的玄黑色为最。”朱家笑着说道。

“还不是因为铠甲太单薄,造不起厚甲,只能涂一层黑漆让铠甲看起来厚重一些。”王离翻了个白眼。

朱家讪笑着摸了摸下巴,其实确实有这样的因素。

“翟仇的武功如何?能不能杀得了人?”王离转头问屠檀。

“袭击之下,依仗兵器之利,应该没有问题,但是他先天受损太多,以他的力量,杀五人就必然力竭。”屠檀面无表情的摇摇头。

“五人。”王离皱起眉,神情有些焦躁“希望你们大帝所言不虚吧。”

屠檀笑了笑,但是眼角微微抽搐,接触了这么多的奴隶,他也对这个牲畜不如的群体没有任何信心,因为他们身上没有了属于人的任何特征,尊严,欲望,贪婪,思想,什么都没有。

但是他却莫名的对翟仇有些信心,他也说不上为什么。

.....

尽管经历了半个多月的充足食物补充,但是依旧没有给翟仇的身体带来任何的改善,反而刚开始因为一下子吃了太多的肉,造成了十几年没有接触过肉食的胃起了反应。

吃了就吐。

但是对于食物的本能,他还会把吐出来的东西,再吃进去了,就这么长此以往,不知道多少次之后,他的胃终于开始接受肉食了。

屠檀传授过他练武的诀窍,就在于吃上面,为了能够增强力量,这段时间,他都是这样,无时无刻不在吃了吐,吐了吃,导致身体并没有强健起来,反而越来越虚弱,但是精神却越来越好,似乎连视力都变得好了起来。

只有凭借着月光,翟仇一步步踏出灌木丛,走向自己熟悉无比的‘家’。

空气中弥漫着畜牧粪便的恶臭味,这种恶心的味道却让翟仇十分喜欢,越靠近,这种气味越浓重,他的身体仿佛就变得越有力,脑子也变得越来越清晰。

用力的掂了一下背后背着的那个兽皮袋子,里面装着的都是残破的利器,是冶制武器是淘汰下来的东西,但是也可以杀人。

一双已经变成赤红色的眸子,在夜色下显得十分诡异。

奴隶和畜牧住的地方没有守卫,因为林胡人早已掌控了周边所有部落,在加上奴隶跟畜牧睡在一起,也不用担心野兽袭击畜牧,或者畜牧走失。

劳累了一天的奴隶们早已蜷缩在简陋的牛圈羊圈中熟睡了,并不是他们没有危机意识,而是他们根本就没有力气去思考什么是危机。

回到这里,翟仇闭着眼睛都能找到自己睡了多年的那个羊圈,这个羊圈中有五十多头羊,还住着一百多个奴隶。

同伴们熟悉的呼噜声伴随着畜牧粪便的恶臭让翟仇激动的浑身在顫抖,手不自觉的摸着腰上的那把青铜屠刀。

“咩~~~”一声软绵的羊咩声,从羊圈深处响起,一直浑身通白没有杂色的山羊冲了出来。

翟仇手一抖松开了屠刀,跪地抱住了这只从小养大他的山羊。

是的,翟仇是吃着这只山羊的奶长大的,也是翟仇除了母亲之外,最亲近的亲人。

无数个绝望的日夜,这只山羊早已成为他生命中唯一的寄托。

母山羊似乎思念极了翟仇,不断的用头蹭着翟仇,发出软绵的声音,翟仇一时间泪如雨下,抱着山羊无声痛哭。

母山羊似乎也感受到了翟仇的痛苦,也开始跟着流泪,叫声也越发的急促。

“谁?”山羊的叫声吵醒了羊圈中的一个男人。

“是我。”翟仇声音沙哑的回答道。

“翟?”男人惊呼一声,从地上爬起来跳出羊圈“你们回来了?这么快?”

翟仇此时的眼中已经蒙上一层猩红的薄雾,视线浑浊不清。

不是哭红,也不是因为兴奋而变得赤红,因为那层猩红,是真正的血。

还带着温热的血!

翟仇动作轻柔的像是对待爱人,抱着因为疼痛而抽搐着的山羊,缓缓放到地上,手猛然用力,刺入羊心脏的屠刀再次往前推进一寸。

像是堵塞的水龙头突然滋水的声音,滚烫腥膻的羊血将翟仇半边身子都染红了。

“咩~咩~”似乎知道翟仇要做什么,尽管痛到了极致,母山羊的声音依旧温柔,像是母亲安慰着惶恐的孩子。

母山羊那双水润含泪的眸子,似乎包含着属于人类的感情,不舍,难过,又释怀,在月光下,宛如一盏明亮的夜明珠。

“你....你做了什么!”那名男子嗅到了空气中的血腥味,已经吓懵了,瘫软在地上尿了一地。

他不是害怕浑身浴血的宛如魔鬼的翟仇,他是恐惧死了一只羊,整个羊圈的奴隶都会受到牵连被放到火上烘烤而死!!!

翟仇脸上的泪水早已和血水混成一滩,那张本来就因毁容而变得狰狞可怖的脸,变得越发像是地狱中的恶鬼。

下意识的伸出舌头,舔舐了一下嘴边的咸腥,还带着温热的液体,静谧的空气中,响起压抑的喃喃声,让人毛骨悚然。

“血....”

第七十六章 血泽

第七十六章血泽

血,能够引起任何动物的野性,甚至能够滋润鲜花开的越发娇艳。

但是奴隶,却没有动物的那种本能与野性了。

他们的本能在长期的奴役中磨平了,野性也早已在繁杂的劳作中丧失了。

唯一可能留下的本能,就是怕死。

苟活对于奴隶不是一种侮辱,而是一种恩赐。

林胡人给奴隶灌输的恐惧,只有一个。

那就是如果他们负责的畜牧无故死亡或者丢失,那么负责这个牛圈中的所有人,都要死。

所以牛圈中的任何一只畜牧,都是这些奴隶的命。

林胡人的血,刺激不了这些奴隶的狼性。

但是这些畜牧可以。

作为奴隶的翟仇,知道这一点。

当他不顾奴隶们的哭喊嘶嚎,手中的屠刀刺入一只只畜牧的身上时,畜牧们因为疼痛而发出的哀嚎声,成了奴隶们的催命鼓。

不管是牛哞,还是羊咩,甚至是犬吠,都让从睡梦中惊醒的奴隶们看到了最可怕的绝望景象。

受伤的畜牧们冲出牛圈,像是被推倒的多骨诺米牌,一样,一个接着一个,造成了整个部落的惊慌。

奴隶们的哀嚎声已经被畜牧的惊叫声压了过去。

翟仇身上的血早已冰冷凝固,一直被王诩看重的那双眼睛中的光,也早已熄灭。

内城已经响起了林胡人警报的号角声,翟仇用屠刀砍断了牛圈的柱子,导致整个牛圈坍塌,所有畜牧逃窜而出,踩死了好几个来不及躲避的奴隶。

但是翟仇都置若罔闻,用嘴咬着腥咸的屠刀,顫抖的手拿出打火石,有条不紊的点燃牛圈。

可能因为牛圈中的茅草被奴隶的汗水和畜牧的体液弄的有些湿润,让翟仇花了好一会儿的时间才点燃。

当火苗变成祝融开始吞噬牛圈的时候,照亮了翟仇那双灰暗的眸子。

林胡人的战士纵马鱼跃而出,手中长枪毫不客气的刺入一个个跪地哭喊的奴隶身体,嘴里怒骂着,催促奴隶们去追逃跑的牧畜。

第一个发现起火的林胡战士,还赤着身子,跳下马,满脸络腮胡的脸上全是愤怒,手中的铜刀随手挥砍掉旁边一个奴隶少年的头颅。

少年的头颅从脖颈上飞出去,在火光的照应下,能够清楚的看到少年奴隶脸上的惊恐和委屈。

其他的奴隶非但没有逃跑,反而都跪在地上瑟瑟发呆,像是待宰的羔羊,期待主人在杀够了人泄愤之后能够放过自己。

这就是奴隶,这就是奴性。

不是不会反抗,而是根本想不起来反抗,更不愿意反抗。

翟仇眼中的火焰反倒没有因为林胡战士而愤怒,反而是因为这些跪在地上的奴隶而愤怒。

于是在他从阴影中走出来的时候没有选择第一刀刺向那个林胡战士。

而是刺入了一个奴隶的后脖颈。

屠檀教过他,那里有一个地方,能让人血喷涌而出,但是不会短时间死亡。

果然奴隶的血像是喷泉一样喷洒了出来,喷在旁边的奴隶身上,让他们分不清是烈焰的灼热,还是血腥的灼热。

意外的惨叫声吸引了那个林胡战士。

林胡战士看到翟仇之后,愤怒的眼眸中闪过一丝疑惑。

因为他也有些分不清,翟仇到底是奴隶还是族人。

因为翟仇身上穿着衣服,而且手中还拿着一把不错的武器。

这应该不是奴隶吧。

再加上翟仇浑身是血,看不清脸。

林胡战士看着翟仇向自己走,来正准备友好打声招呼,让翟仇去别处催促奴隶,手刚抬起来,促进声音的气还没有从胸腔传到喉咙,就被隔断了。

是彻底隔断了。

林胡战士甚至还能感受到那股气从被砍断的脖子中,随着血液一起喷涌而出。

第二个血喷泉喷洒在奴隶们的身上,所有人都诧异又不解的看着唯一还站立着的翟仇。

此时在奴隶们眼中的翟仇像是一半随着烈焰燃烧,一半随着血液流淌,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魔一样。

虽然恐怖,但是他们更多的是不解,‘主人’为什么杀了‘主人’?

“跟我来。”翟仇深吸一口气,强撑着顫抖的身子,从背后扔出一把废铁刀刃,低声嘶吼道。

刀刃散落一地的声音十分清脆,惊醒了那些还沉浸在不解当中的奴隶,有几个奴隶本能的捡起废铁刀刃,跟着翟仇走去。

他们此时已经不会思考,只会服从。

而翟仇,就是他们的主人。

火势在夜风的助威下,迅速蔓延到各个牛圈,空气中已经不止是燃烧木头与茅草的味道,还有着烤肉的香气。

但是烤的是什么肉,无人问津。

因为满地都是流窜的畜牧,哀嚎的奴隶,以及愤怒的林胡战士,远处内城中的还有着观望焦灼的林胡平民。

近万只畜牧,五千都奴隶,数百林胡战士,混杂在一起是什么效果,不需要赘述。

一个字,乱。

当翟仇再次将挥舞着屠刀,却发现屠刀卡在了林胡战士的脖颈骨时,他知道,自己已经力竭了!

炙热的腥臭的血液再次喷了翟仇一脸。

翟仇狂啸一声,直接咬向已经被砍断一般的脖颈,大口的吞噬着这腥臭的血液。

翟仇尝过泉水,喝水,甚至畜牧的尿水,以及大帝赏赐的甘霖,屠檀赐予的果酒。

但是翟仇觉得,这些都不如此时喷涌在他口中,带着灼热腥臭的林胡人血液!

这种血液很粘稠,呼在喉咙很但是他却如同饮甘霖仙酿般迷醉。

就像是他第一次喝道果酒时,那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妙微醺感。

等到他从这种微醺感中清醒时,发现那具林胡战士的尸体上,趴满了奴隶。

这些奴隶学着翟仇的样子,仿佛蚂蟥般在贪婪的吞噬着,甚至像是野兽般撕咬。

这一刻,这些奴隶已经完全摆脱了奴隶的身份,成为了野兽。

已经察觉到身体已经彻底失去控制了,翟仇拼着最后一丝力气,冲着那些撕咬着尸体的奴隶们喊道“杀,杀光所有跪着没有站起来的人!再杀光所有站着逃跑的人!杀!”

那些像是野狼一样的奴隶,抬起头看着已经闭上眼昏过去,却依旧坐直身子的翟仇。

满嘴碎肉和血渍,却还能露出他们从出生到现在,第一次的笑容。

爬起来,嘶吼着,鬼叫着,捡起地上的石头,废铁,武器,向着人群中更多的地方走去。

这些人像是一道洪流,冲散了跪着的奴隶,冲碎了愤怒的林胡战士,更冲垮了整个林胡部。

将其慢慢淹没在血沼当中。

......

林胡部的冲天火光已经烧了好一会儿了,浓烟甚至已经遮掩了高悬的明月,而且火势还在无限蔓延增长,没有减弱的迹象。

嗅着空气中淡淡的血腥气和烤肉的味道,王离的心跳莫名的有些加速“是不是成了?”

“不知道,但是从飘过来的气味来看,林胡部应该是废了。”朱家紧锁着眉头。

“太远了,分不清是喊杀声,还是哀嚎声。”屠檀抿了抿唇“我去看看。”

“再等等。”朱家出声阻拦。

“我想去看看。”屠檀眯起眼,神情严肃的看着朱家。

朱家微微挑眉“屠兄是想看看,能不能把翟仇捞出来?”

屠檀抿着唇不说话。

“连畜牧都跑到这边了,就算能够躲开林胡人的追杀,也很大几率会被这些畜生踩成肉泥。”王离冷冷的瞥了眼屠檀,搭弓一件射杀了逃窜到林中的牛。

屠檀抿着唇没有说话,开弓射杀了一只羊,踢了脚旁边跟雕像一样的禺春“去,搭个铁板烧!”

禺春撇了撇嘴,从驼鹿上跳下来,去搭铁板灶。

等到将一只牛,一只羊吃的差不多了,林胡部那边的火势已经开始减弱了,但是空气中的血腥味却越来越凝重。

“这么长时间,没有一个奴隶被派出抓畜牧。”王离带上拉下面罩,翻身上马“看来翟仇真的成功了。”

王离的语气很微妙,听不出开心还是失落。

“走吧。”朱家也叹了口气。

终于有行动了,让憋足劲儿想要杀敌的禺春和犴鸢铁骑兴奋不已,在王离的默许下,高举着旗帜,犴鸢铁骑像是一道月色下的长刀一般,向着东胡部奔去。

越靠近东胡部,驼鹿们就越躁动,如果不是有牵引环和嚼子,可能早就翻车了。

因为空气中的味道,是在是太恶心了。

连早已习惯了咸鱼臭味的禺氏人,都觉得恶心想吐的味道。

好不容易控制住驼鹿,到达已经成为废墟一片的东胡部时,所有犴鸢铁骑都僵在了原地,驼鹿也在不安的刨着蹄子。

在毫都刚开始建立的时候每天都有大批的动物被解刨,当时堪称血流成河一点也夸张,但是那种屠宰场般的画面,禺春以为自己早已习惯,也不觉得世界上有什么更恐怖的画面了。

但是当他看到一个如同骷髅般的奴隶,从一只烧焦的牛身上钻出来的时候,还是吓的他后退几步。

遍地都是尸体,有畜牧的,也有人的,有烧焦的,有被啃食的只剩下骨头的,还有被啃到一半的,还有受了伤躺在血泊中挣扎的。

当禺春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忍着恶心,催动驼鹿踏入这片区域的时候,明显的感觉到身子下沉了一寸,顿时再次毛骨悚然起来。

这是多少血,才能让土地变成沼泽?

第七十七章 遍地恶鬼,折骨为炊

第七十七章遍地恶鬼,折骨为炊

禺春带着犴鸢铁骑往前只走了两百米,驼鹿就再也不愿意往前走了,除了因为前路被堆积起来的尸体拦住之外,主要就是这里的土地已经彻底没过了驼鹿的蹄子,这让驼鹿十分焦躁。

禺春站在驼鹿背上,往里面看了一眼,然后就吐了。

因为里面是一处血池,尸体横遍野。

禺春一边吐着,一边下令往回走,准备绕路过去。

往回走的时候,刚好王离的队伍也到了。

“怎么了?”王离看着禺春等人从驼鹿上跳下来就开始呕吐,疑惑的问道。

“前面过不去了,全是尸体,血水都染软了地。”禺春吐得胆汁都要出来了。

闻言所有人都开始动容。

王离脸色也有些发白,他虽然出身军伍世家,但是却没有见过战场,跟着王诩屠宰动物的时候他都已经吐的麻木了。

但是看禺春的状态,前面的情况应该更加恐怖。

“从河口那边绕过去。”王离下令换了条路线,并且让人把‘圣灯’点亮,照亮前路。

最后队伍敲碎的林胡部的内城矮土城墙,才绕过了那血流漂杵的漂尸之地,所有人都吐过几次了。

因为他们看到了一些‘骷髅’啃食地上尸体的画面,以及浓烈的血腥气。

这种画面,已经超出了他们对于人的理解范畴,只有野兽才是这样。

王离越来越认可,王诩之前对于这群奴隶的态度了。

林胡部内城的情况要比外面好很多,因为没有被火势波及,所以建筑都保存完好,但是却空无一人。

直到穿过部落中心后地上才出现零散的尸体,不过看起来都是奴隶的,在往里面走,就是依着山洞的建筑了。

‘圣光白炽灯’照亮着前路,中途有几个藏在黑暗中的奴隶扑出来想要袭击队伍,都被打晕过去了。

这时才让王离理解,王诩之前说的狼性到底是什么样子了。

这群手上没有任何武器的奴隶,从角落里窜出来,抱着不满铁铠的驼鹿就咬,跟狼一模一样,崩碎了牙齿也好不退缩。

堪称无畏了。

“停下吧。”王离看着将巨大山洞口堵的严严实实的奴隶大军,后果断下达了命令。

被无数只在黑夜中闪烁着诡异红光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这种感觉真的一点都不好。

这比之前被狼群围困时的压力还要大,王离不准备跟这群还不知‘是敌是友’的野兽们交锋。

奴隶们虽然恐惧这支陌生的队伍,但是已经完全被激发了野性的奴隶们的身体已经完全被本能控制了,只要王离他们再往前一步,他们就会一拥而上。

像是之前他们啃食那些林胡战士一样,连骨头渣都嚼碎!

“这里面应该不会有活人了。”屠檀目光复杂的说道。

“咱们先退出去,等到早上,这些....人,累了之后,再找一下翟仇。”王离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以‘人’来称呼他们。

“蚁多噬象,恐怖如斯。”朱家嘴唇动了动,最后惊叹道。

王离带着队伍退到了城外驻扎,所有人都没有睡意,有的是因为吐得,有的则还在恍惚当中没有回过神,王离和屠檀还有朱家三人强撑着在河边支起火炉,准备喝点茶大家安安神,清清肠胃。

但是一喝就喝到了天亮。

天亮发现连半边的河水都被染红后,所有人又把一肚子茶水给还给了河流。

经过一晚上的发酵,血腥味还没有完全散尽,反而吸引了山林中的秃鹫,成群结队的盘旋在上空,有几只体型巨大的秃鹫试着下来,却都被血泽当中的奴隶们赶走了。

但是这些大家伙依旧不愿意离去,伺机而动。

跟王离想象的意义,杀戮发泄了一整夜的奴隶们,本来就虚弱的身体都被拖垮了,只有仅剩的几个意志极其顽强的奴隶还能够强撑着,守在昏迷了一夜的翟仇旁边。

翟仇昏迷后,那些按照他交代的任务,将林胡部所有人杀光之后,把他抬到了一处安放在内城中央,用兽骨和石头打造的巨大王座上,这是往日林胡王的宝座。

林胡部所有的祭祀,林胡王都是坐在这里俯瞰全场,是所有奴隶心中最至高无上的位置。

他们将翟仇放在上面,就说明了他们的态度。

这是新的王,属于他们奴隶的王!

能够带领他们走下去的王!

当铿锵的铠甲声打破晨雾时,守在王座边的奴隶们都本能的睁开眼,像是恶鬼一样盯着那群犴鸢铁骑。

翟仇早就是一个血人了,根本看不清样貌,但是那件自己的内甲,王离还是认识的,尽管那个原本应该是灰白色犀牛皮甲已经彻底变成了暗红色。

“给你们大帝去报告喜讯吧,并且把这边的情况说一下。”王离目光复杂的看着在恶鬼般的奴隶群中,众星拱月的王离,轻声对禺春说道。

禺春看了看自己干净的铠甲和武器,又看了看那群血人奴隶,有些不情愿的带着两个手下往毫都赶去。

“我们也附近看看有没有官道,这边我是一会儿也不想呆了。”王离皱着眉,调转马头。

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自己再在这儿待下去,会忍不住将这些人不人鬼不鬼的家伙,尽数屠灭。

..........

禺春赶回毫都禀报战报的时候,已经下午了。

王诩刚刚处理还一批咸鱼的腌制和重新提纯了一批晶盐,准备运往朝歌。

一边洗着手,一边听着禺春磕磕巴巴的报告。

等到手指有些发白时,才将手从温水中拿了出来“这么说,翟仇应该还活着?”

“大良造用千里眼看到他还有呼吸,应该是活着。”禺春瓮声达到“犴鸢铁骑第一次出征却寸功未立,有负大帝恩泽。”

“不要学朱家说话。”王诩笑着摇摇头,坐在王宫的石阶上。

禺春黑脸发红,尴尬的抓了抓头。

“林胡部,没人了?”王诩坐在石阶后良久,才再次开口。

“应该是没有了,那群....他们是吃人的恶鬼。”禺春身子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牙齿咬到了舌头,疼的脸色发青。

“他们吃的不是人。”王诩那双重瞳因为涣散写的越发的诡异,轻声叹息道“是罪孽。”

禺春满脸茫然,心想明明吃的就是人啊...

“让墨丁去一趟朝歌,把司徒叫回来,我去换身衣服,咱们等就去看看。我觉得应该还有活人,那么大个部落,应该有密室或者暗道。”王诩像是自言自语般,念道着进了宫殿。

换上涂山娘子特意打造的铠甲,尽管穿上厚重近三十斤的铠甲十分难受,但是却能给王诩特别的安全感,驱散了他之前心中的那一丝不安。

其实他早就知道,用鲜血激活那些奴隶们狼性的后果,但是这个选择是必要的,要不然,被吃的可能就是孤竹的族人,这种方法虽然残忍,但是却有效,而且他知道,这样的选择一旦开始,就很难结束。

但是王诩还是心存一丝侥幸,至少林胡部的孩子或者妇孺还有幸存者,这样至少他能够心里好受一点。

奴隶反抗,杀死甚至吃掉曾经的奴役者,这是顺应天道,是救赎与赎罪。

但是还有另外一群从出生开始就没有任何选择的无辜者。

赶到屠檀设置的根据地时,天刚好黑。

马不停蹄的赶路时,王诩并没有感受到骑马跋涉时的痛苦,下了马才发现,自己的大腿已经磨破了,腰也有些酸痛。

“这么快就来了?”从帐篷中走出来的王离满脸倦意。

“翟仇呢?”王诩皱眉问道。

“知道你要来,正带着他的人打扫战场呢。”王离指着远处冒着浓烟的方向说道。

“有没有进去看看?还有没有活人?暗道或者密室之类的。”王诩目光渐渐焦灼。

“有。”王离轻笑道“不过还没有打开,翟仇说过林胡部有一个专门储存粮食的底下密室,但是有没有暗道,还需要进一步挖掘。”

“还有多少活着的奴隶?”王诩皱起眉。

“活着的奴隶没有,活下来的都是恶鬼了。”王离轻叹着摇摇头“遍地恶鬼,折骨为炊。”

王诩瞬间汗毛倒立而起,目光也变得凶狠起来,声音冷漠如冰“屠檀呢!”

“算了吧,要不然这些人,也只能当恶鬼了,你敢把他们放进城中?”王离叹了口气,拍了拍王诩的肩膀。

王诩嘴唇动了动,翻身上马,领着禺春等人向着林胡部赶去。

王离来不及披甲,招呼着人跟了上去。

第七十八章 沚戛军

第七十八章沚戛军

被驯服的动物,即便是放归野外,也无法适应野外的生活变成野生动物。

就像是已经被奴役几代的奴隶,即便是解放他们,他们也只是换了一种‘身份’的奴隶,不会有太大的本质差别。

因为服从的奴性,已经深入骨髓了。

跪久了是站不起来的。

林胡部内城中央广场上点着巨大的篝火,将内场照耀成一片火红之色,那些已经洗干净却没有衣服穿的奴隶们围坐在广场边,等待着篝火架上那些牛羊烤熟。

昨天逃窜走数万畜牧已经被抓回来大半了,毕竟还是驯养的畜牧,即便逃出去,大部分也还是会本能的回到部落中,毕竟在已经驯服的动物很难适应野外的生活,等它们意识到生活困难的时候还是会本能的回到让他们感到安全的地方。

就像是奴性已经深入骨髓的这些奴隶,即便昨天已经吃了人,睡醒一觉之后又回到了原来那种,需要别人指挥才能生活的状态。

就算是吃东西,也得等‘新主人’翟仇,亲自给他们分发。

只有少数几个人,已经觉醒了自己意识,但是依旧是得依附着翟仇。

现在的翟仇就像是一棵树,这些人都成为了依附他才能生存的藤蔓,这是一种很原始纯粹的关系。

王离已经对林胡部这片区域有了生理排斥反应。

一靠近这边他就感觉浑身像是爬满了虫子,呼吸也有些不太顺畅,即便昨天那副人间地狱屠宰场般的画面,已经清爽了很多。

翟仇带着那群奴隶已经将所有尸体都焚烧干净,然后翻埋进土里了。

但是即便这样,王离总觉得马蹄踩着的这片土地在往下面陷,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拉扯着他们一样。

禺春高挑着的犴鸢战旗上挂着太阳能灯,让这面已经变成暗红色的旗帜显得越发的妖异。

听到铠甲铿锵声的奴隶们本能的站起身来,原本呆滞的目光也瞬间变得犀利起来,警惕的盯着犴鸢铁骑的队伍。

王诩被犴鸢铁骑围在中央,目光扫过这些奴隶紧张又勄感的眼睛,最后放在跪倒在地,高举屠刀的翟仇身上。

见翟仇跪下,所有的奴隶也都蹦的跟着跪下,低垂着头没有声响,宛如一个个雕像。

屠檀从篝火边窜出来,小跑着过来,刚要说话就被王诩用收拾制止了。

“别下马。”见王诩要下马,王离皱眉在身后提醒道。

王诩转头对他笑了笑,下了马,向着翟仇走去。

禺春等人也下了驼鹿,紧紧的跟在王诩身后,目光警惕的盯着四周的奴隶群。

“你做到了。”王诩走到翟仇身前,看着他枯瘦的身体上增添了很多烫伤的痕迹,轻叹一声,把他扶了起来。

当王诩带着手套的手碰触到翟仇手臂的时候,翟仇本能的僵硬了一下,抬起头不知所措的看着王诩。

王诩笑的温和,从腰后抽出那把青铜混钢的长剑。

长剑出鞘时没有发出丝毫声音,可见长剑的锋利。

“这是孤竹国打造出的第一把成品剑。”王诩手挽了个剑花,光可鉴人的剑背闪出的寒光划破了火光,将剑柄放在了翟仇的手上。

不知所措的翟仇手一沉,用两只手才勉强将长剑拿稳,身子有些发颤的看着王诩,目光越发的不解。

“这把剑我还没来得及起名字,不过看到你,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不错的名字。”王诩勾起嘴角,也不管翟仇听不听得懂,自顾自的说道“沚(zhi)戛(jia),这把剑的名字,也是你这只军队的名字,沚戛军,从今日起,你就是孤竹国第二位将军,位列墨狼之下。”

屠檀抬头诧异的看了眼王诩,然后原封不动的给还处在僵硬状态的翟仇解释翻译了一遍。

尽管屠檀已经解释的很详尽了,但是对于权力和地位没有丝毫概念的翟仇还是听不懂,但是尽管如此,他却从王诩眼中看到了一种让他心甘情愿拜服的东西。

一种像是阳光一样的东西。

直到很多年以后,翟仇才意识到,那种东西,叫做尊重,比世间一切的名利都要重要。

王诩没有理会翟仇本能的磕头谢恩,因为他知道翟仇现在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感恩,跪拜是他能够表达的唯一动作。

径直走向篝火前那座庞大的石骨王座。

石骨王座的做工并不精细,甚至都不如孤竹国孩童拼做的木椅,但是这座石骨王座却有着一种非同寻常的气势和震撼感。

因为这座王座下,积压的是不知道多少努力的血与怨。

“毁了它。”王诩声音冷漠的对禺春说道。

禺春楞了一下,拿起旁边纯铁连枷,低喝一声砸碎了石骨王座的高近三米的椅背。

所有奴隶听到这声巨响之后都下意识的抬起头,满脸震惊之余,眼中却莫名的开始流泪。

这一连枷,砸碎的是一道无形的锁链。

此刻王诩的影子刚好在篝火的照应下拉的越来越长,越来越大,直到像是乌云一样笼罩了所有人的视线。

在以后的岁月里,成为了这些人心中最至高无上的背影。

王离看着那些莫名其妙痛哭流涕的奴隶群,皱起眉,催着战马跟上王诩的脚步“他们哭什么。”

“想哭就哭了呗。”王诩面无表情的摇摇头,看着被修建成宫殿大门般的山洞口,停下脚步“里面是林胡人的住处?”

“是的,这群胡人还挺厉害,将山体掏空能修建成宫殿的样子,里面还有一大片热泉。”屠檀恭声回答道“而且还在里面发现了很多珍宝。”

“密室呢?”王诩摸着山洞口的雕刻,感觉有点像是饕餮纹。

“在里面,不过要破门需要点时间,而且外面这些奴隶暂时还不可控,我怕要是放出里面的林胡平民,会再次引起骚乱。”屠檀回答道。

“没有别的通道出口?”王诩又问道。

“周围已经挖了一遍,没有发现暗道的痕迹。”屠檀抿了抿唇说道“而且今天一共焚烧了两千多具尸体,包括被吃的只剩下骨头的。”

“所以呢?”王诩皱起眉。

“翟仇说,至少能还有一千人藏在密室里。”屠檀小声说道“如果大帝想要破门,得再从毫都调些人过来,难免里面还藏着什么人。”

“昨夜没有其他人逃走?”王诩又问道。

“我带着人在方圆十几里转了好几圈,发现了一条官道,上面最近的脚印,都是几天前留下的。”王离打了个哈欠。

“让翟仇带着所有人去根据地领衣服,朱先生带着人守住门口,其他人去破门。”王诩摇摇头,觉得今天要是不能确定还有没有活人,估计是睡不着了。

进入山洞中,王诩才发现里面真是别有洞天。

墙壁和地板都被被修整的平滑甚至还涂了一层漆,往里面走墙壁上还有各种岁月留下的壁画石刻,走出通道后,就是一个巨大无比的广场,广场上树立着十几个巨大的石柱,挂着各种已经风化的丝绸,显得尤为奢华。

广场周边有着大大小小的石室,像是蜘蛛网一样蔓延在整个山体中,一直往里面走,到达了一间真正奢华无比的巨大房间,碎金和各种玉石还有青铜器堆成了一座小山,整个房间的地面都是用各种动物兽皮拼接而成的地板,最里面摆着一张雕工精细的木床。

这种东西出现在蛮荒之地,可谓是格格不入了。

而另外一边堆砌成山的丝绸也因为长年不用而被虫子磕坏了很多。

“暴殄天物啊!”这么多东西,连王离眼睛都有点发直,怒骂道“这群蛮夷又不会用,弄这么多丝绸财宝干什么?!”

“地位的象征。”王诩摸了摸那些颜色鲜艳的丝绸布卷“看来这个林胡王,对中原生活很向往啊。”

“要不然也不会举族发兵。”王离踢了那个木雕床一脚,捂着鼻子皱眉道“竟然还是香楠沉木的!在这种阴潮不见光的地方都腐朽发烂了!”

“粮仓跟密室在一起?”王诩掂了掂一个狗头大小的天然金,扔回去问道。

“整个山洞中都搜遍了,没有太多粮食,应该刚足够林胡部两千多人的口粮,如果不是在密室里,那应该就是都被林胡王拉走了。”屠檀收回放在金山上的目光。

“希望粮食都被拉走了,这样至少短时间内,林胡王不会回来。”王诩眯着眼笑了笑,从一个落灰的角落里,拿起几卷竹简。

这些竹简对于王诩来说,比财宝的吸引力多太多了。

“对了,沚戛又是什么来头?你这么重视翟仇,应该不会赏赐军号。”正蹲在金山面前捂住嘴淘宝的王离忽然想起什么。

“沚戛,殷商最锋利之矛。”王诩吹了吹竹简上的灰,轻笑道。

第七十九章 长牙就会咬人

第七十九章长牙就会咬人

价值观,是在制定了规则之后,为了区分差异而形成的东西。

也是奠定文明基础,构成社会体系的主要基石。

还没有步入文明的野蛮人,对于价值观是什么,并不关心。

就像那些在中原价值连城的宝石,丝绸,赤足金,原铜矿,现在只能堆积在山洞中腐朽,黯淡,没有欣赏更没有人了解它们的价值。

因为这片荒芜之地的价值观,与中原截然不同。

那些华美的丝绸,远比不上一只野狼皮毛来的珍贵,因为并不保暖;

那些金铜银矿,只是一些颜色不错的石头,因为无法冶炼;

那些漂亮晶莹的各色未经打磨的宝石,更是不如海边的鹅卵石,因为铺路会划破皮靴。

这些无用,但是确实能够从视觉上让人惊叹的美丽物资,在这片土地只有一个作用,就是彰显君主的尊贵。

因为美丽和华贵,是天神赏赐给部落君主的恩赐。

但是王诩本身就是‘天神’,如果可以,他倒是愿意用这堆东西去中原换取粮食衣物。

这些珍宝在王离眼中也没那么重要,因为他的价值观中,就没有钱这个概念,他对于这些珍宝的欣赏,主要是为了回忆自己在咸阳纸醉金迷的生活。

毕竟在开荒,风餐露宿对于他这个公子哥来说,真的太辛苦了,王离准备把这些珍宝搬回去放在家里,当做一种心理慰藉。

“你在看什么那么入迷?野人的文字你们羡门人也懂?”蹲在‘宝山’边挑拣了半天的王离疑惑的问道。

“这是殷商的契文。”王诩放下手中的竹简,拿起另外一卷。

甲骨文是后世给的名字,契文才是它本来的名字。

“哦?林胡部竟然是用契文的?”王离惊讶道。

“别忘了,这里是殷商的发源地。”王诩笑了笑“你之前不是问,沚戛是什么嘛?”

“对。”王离掏出一个拳头般大小,未打磨的黑宝石,满脸欣喜的在地上磨,想要磨的圆润一些。

“商帝武丁时期,方国沚反叛,帝武丁御驾亲征,平灭叛乱,沚国臣服,国王沚戛沦为奴隶,在后来征讨巴方,羌方,土方等方国时,每战必争先,勇武无双,被武丁提拔为大将军,从奴隶中选拔出善战之士,组成军队,是殷商大军的先锋军沚戛军,协助武丁平定四方没在诸多方国有着‘止小儿夜啼’的威名。”王诩娓娓道来

“帝武丁时期殷商接连大战,最关键的一场战役,就是与东迁印欧人,大巫妇好亲自挂帅,沚戛军为先锋,死战不退,最终于大巫妇好大胜而归,同时也因为这一战太过惨烈,大巫妇好凯旋后不久便去世了,而沚戛军也流尽最后一滴血,将军沚戛也身受重伤后来不久也去世了。”

王离眨了眨眼“听起来是一员知恩图报的猛将,这就是你给翟仇的寄托?”

王诩笑而不语,转移了话题“这些竹简算是意外之喜,没想到这个林胡王,还是一个文化人。”

“怎么说?”王离挑眉问道。

“这些应该都是拓本,有孤竹国的,也有无终国还有一些古老古国的记载,记载很杂很零碎,如果能够收集齐全,说不定能够捋顺整个辽东辽北的古国的历史。”王诩笑道。

“捋那东西干什么?一群蛮夷小国。”王离满脸不解。

“跟你这种俗人说了也不懂。”王诩瞥了眼他手中的黑宝石。

“那你倒是说来给我听听啊!”王离瞪眼道。

正当王诩准备再嘲讽他品味恶俗时,外面的骚乱声打断了他们。

“挖通了?”王离冲着外面喊道。

“挖什么?”墨怜清冷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你怎么来了?”王诩惊讶的看着走进来的墨怜。

墨怜头发凌乱,铠甲外罩着的披风上还带着树叶,铠甲上也带着深夜林中的水汽,小脸红扑扑的,一看就是风尘仆仆的赶过来的样子。

“大帝为何又突然涉嫌!”墨怜扳着小脸,声音有点虚。

“坐下歇歇。”王诩轻笑着把她按到软椅上,捋了捋她白汗水打湿的碎发“我不是让墨丁告诉你了?”

“天帝不临兵伐之地,若亲临必有巫祝开道辟邪,您怎么能如此涉嫌呢。”墨怜喘着粗气,瞪大眼睛。

“这都兵伐结束了,我就是出来散个步。”王诩轻笑着拍了拍她的头“你没看到有犴鸢铁骑护航?”

“那群孬货连我都挡不住!”墨怜羞恼之余爆了个粗口。

王诩没有一皱,恨恨的瞪了眼窃笑的王离“你以后少教她点这些废话。”

“是她自学成才,管我什么事儿啊。”王离无辜的耸了耸肩“不过墨怜星夜加鞭,倒是骑术精湛啊。”

“你答应我的事情呢?”墨怜又恶狠狠的瞪想王离,大有兴师问罪之意。

王诩微微眯起眼“你们俩有什么小秘密?”

“无非就是让我看着你,不让你涉险。”王离撇了撇嘴“我可没有食言啊,我可是寸步不离的帮你看着他。”

墨怜等着大眼睛,鼓起腮帮子准备啐他一脸口水。

“好了,我还没说你呢。”王诩戳破墨怜的包子脸,冷声说道“星夜赶路万一遇见危险或者迷失山林怎么办?还说我涉险,那你自己也没有做到啊。”

“我怎么与大帝的安危相提并论!”墨怜娇呼道。

“上次跟你说的都忘了。”王诩翻了个白眼,敲了敲她汗滴滴的脑门“下次若是再犯,就禁足你了。”

墨怜委屈的撇着小嘴,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正想哭,突然瞥见堆成小山的丝绸,瞬间变脸惊呼着扑过去“哇!好多丝绸啊。”

“哼哼,之前还说我恶俗,你看她好到哪儿?”王离撇嘴冷嘲道。

“你一个志在四方的男子汉跟一个小姑娘比?”王诩目光怪异的打量着王离。

“你见过一天屠三十六只狼的小姑娘嘛?”王离冷笑道“也就你把她当小姑娘吧,整个孤竹国除了屠檀之外,论起屠宰之术,舍她及谁。”

“那也是小姑娘。”王诩看着抱着丝绸笑靥如花的墨怜,不自觉地露出温柔的笑意。

王离看着王诩的笑容,轻哼了一声。

“这些丝绸受潮好严重啊。”墨怜气呼呼的翻看着丝绸,小脸表情严肃“这些野人也太暴殄天物了!好好的东西都糟蹋了!”

“这群野人这儿都有这么多丝绸,纍城应该也不少,别纠结了,在说这些东西除了装饰之外,也没什么太大的用处。”王诩笑着说道。

“大帝还一件正经的冕服没有呢。”墨怜头也不抬的嘀咕道。

王诩眨了眨眼,笑着摇摇头。

正准备说话又被外面一阵骚乱声打断。

“这次是真的挖开了。”王离轻笑着一声,率先走出房间。

王诩拉着墨怜紧随其后。

林胡部能够在山林中发展成这种规模,与历代林胡王都是文化人有着直接关系,从宫殿中那些竹简就能看出来,林胡部的王,都是读书的。

这个时代,这种蛮荒地带,一个有着武力又有文化的君主,是十分恐怖的。

所以林胡部无论从社会结构还是建筑结构,都是十分完善的,这都是来源于那些竹简记载的技术和历史。

建立密室粮仓以存粮这种想法,可以说领先周边部落几十年了。

林胡部的密室粮仓修建的十分巨大,也是在山体中间,朱家他们打开石门之后,一条狭窄悠长的通道出现在所有人面前,给大家出了个难题。

只能够容纳三个人并肩前进的通道,贸然进去,是十分危险的,就算全身重甲,也不敢擅自闯进去。

“点火,往里面扇风,熏出来。”王诩制止了要闯关进去的禺春。

不一会儿就屠檀就堆起了柴火,点燃将烟火往通道里扇,王离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了两只兔子烤在火堆上。

“里面的人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放下武器,放弃抵抗,派出一个代表来跟我们谈谈,如果能束手就擒就更好了!”屠檀在王诩的安排下,在通道口往里面喊,而且还是东胡言和雅言轮流喊。

因为王诩总觉得,林胡部的人应该是有人看得懂契文听得懂雅言的。

“喊这些废话干什么?熏到窒息他们自然会爬出来。”王离再次对于王诩这种行为嗤之以鼻。

“你被兔子咬过嘛?”王诩瞥了眼他。

“兔子会咬人嘛?”王离一怔。

“兔子急了不但会咬人,有时是也会吃肉,所以不要小看任何一个长了牙的物种,你上次不是还被鱼咬过嘛?”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王离呼吸一滞,脸色莫名的尴尬起来,下意识的夹紧了腿,想起上一次在未名湖里捞鱼时被咬的恐惧。

在两只兔子正好烤到焦黄酥脆的时候,悠长的通道中终于传出了一阵剧烈的咳嗽声。

“贵人手下留情!”

嗓子喊得生疼的屠檀惊喜的转过头“大帝,是个说雅言的!”

“有趣。”王诩笑着眯起眼。

第八十章 戏精仇禾

第八十章戏精仇禾

在一群赤身披发的野人群体中,出现一个穿着麻布深衣束带带冠的异类,就好比狼群中混入一匹羊一样诡异。

但是偏偏从密道中顶着浓烟钻出来的少年,就是这样一个异类。

除了白净的脸蛋因为烟熏或者其他原因弄的有些脏乱之外,这个少年人的模样完全符合王诩对于中原少年的想象。

这个少年从洞口爬出来后,见到身披铠甲的王诩等人也十分惊讶,更是在无意中对上王诩那双重瞳眼眸后,诧异的瞪大眼睛,僵在原地,忘记了往外爬,险些被炭火烧到衣袖。

“这豺狼盘踞之地,竟然还有一个这么干净的羊崽子?”屠檀一把将少年拽出来,扔到王诩面前后笑道。

少年人被摔得很重,只是发出了一声闷哼,然后就匍匐在地战战兢兢的说道“竖子仇禾,见过诸位贵人,还请贵人们高抬贵手收了烟火之气,里面的妇孺已经快要窒息了。”

“仇氏?倒是个少见的姓氏。”王离微微挑眉,让人撤走了火堆。

“殷商鬼侯就是仇氏,是你家祖宗?”王诩皱眉问道。

少年人惊讶的抬起头看着王诩“贵人知晓我仇氏?”

“嗯,你们老祖就是我族帝辛醢杀的。”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少年人脏兮兮的小脸再次僵住,紧张的眨起了眼。

“罪奴仇氏之后,殷商天帝当面还不行礼!”墨怜美眸一瞪,冷喝道。

少年人打了个冷颤,手忙脚乱的重新用殷商礼仪叩拜了王诩。

王诩对于殷商礼仪没有什么研究,但是看多了墨奎和墨怜的行礼,也能看出这个少年人虽然动作僵硬生疏,但是明显是正统传承下来的,再结合林胡王的那些竹简,推算出了些什么。

殷商鬼侯(九侯),与西伯昌(姬昌),鄂侯同为商末三公之一,都是一方诸侯,但是历史书关于鬼侯的记载,则只有一条。

‘有女姣好,为纣所纳,然其女不好淫,纣王怒,杀之,又将九侯醢(hai)杀。’

意思是鬼侯有个女儿美貌惊人,但是因为这个女儿性冷淡,让纣王很生气,于是将鬼侯剁成了肉酱,同时连另外一个帮忙说好话的鄂侯也一同剁成了肉酱。

这断历史很明显就是为了无脑黑纣王而捏造的。

如果纣王真的已经达到这种独裁统治程度,根本就不需要因为忌惮周国而囚禁西伯侯姬昌。

很明显是商末的这三位三公,与纣王某些政见不合,或者其他利益冲突,有谋反之意,才会被纣王杀了两个,囚禁一个。

但是据说鬼侯的后裔都逃到了闽地,怎么在辽东还有一支遗脉?而且看样子还是传承完整的世家子弟。

“罪奴仇氏二十代孙仇禾见过天帝。”仇禾颤颤巍巍的说道。

“仇氏当年被贬奴遣散之后,不是都逃亡荆北闽地了嘛?怎么在辽东也有后裔?”王诩笑着问道。

“回禀大帝,仇氏当年因为不忠之事被天帝惩戒之后,帝君宽宏并未赶尽杀绝,只是将仇氏部分不忠之人绞杀,还有一部分逃亡,但是放过了没有参与的其他族人,竖子便是这得眷天恩一脉的后裔。”仇禾声音毕恭毕敬带着恭维之意。

王诩勾起嘴角,自然听出了这个少年满嘴的狡诈,不过却觉得很有趣,毕竟这是他遇见的最机灵,会溜须拍马的人了“你的直系老祖,应该是仇牧吧。”

仇禾再次一惊,惶恐不安的不敢开口。

“仇牧?没想到还是名门忠烈之后啊。”王离挑眉轻笑道。

“认识?”王诩挑眉笑道。

“以前在学宫时第一课就是讲仇牧,宋哀公曾孙宋国大夫,宋国将军南宫长万弑君篡位,仇牧齿着门阖死,被表为忠臣良将之首。”王离轻笑道。

“哦,你们仇氏倒是有几分能耐,支持微子启被帝辛醢杀,残存后裔到宋国又差点窜了微子启一脉的王位,看来你们在这林胡部,不久后这林胡王位也是你们仇氏的了啊。”王诩轻笑着打趣道。

王离也眯着眼笑。

只有墨怜满脸嫌弃,对于这种不忠不义的罪奴,从小深受殷商文化熏陶的她是深恶痛绝的。

“大帝冤枉!仇氏只是被那野蛮的林胡王慕容恪强行掳掠而来,仇氏虽一介罪奴,但是依旧心念殷商!罪奴愿为大帝鞍前马后,刀山火海,只求大帝能够剿灭林胡王这群饿狼,救我族内姐妹于苦难!”仇禾跪伏在地悲声哀嚎道。

王诩微微挑眉,感觉这个台词有点熟悉,再看看声泪俱下的仇禾,越发觉得这个少年人不简单,至少这演技,就比墨奎强了无数倍。

“你这孬货倒是会顺水推舟,扶风上天。”王离冷嗤道“自己都是个俘虏,还想着忽悠我们给你当打手?小狐狸崽子。”

“仇氏族内姐妹是怎么回事儿?”墨怜紧绷着小脸蹙眉问道。

“仇氏族内近百姐妹都沦为林胡王禁脔,日夜备受煎熬,苦不堪言,禾因年少免逃一死,被遣在此修建密室多年。”仇禾悲伤的像是个受了天大委屈的孩子。

“行了吧,少演戏,穿成你这么干净的奴隶?那林胡王倒是个良善之人。”王离冷笑道。

仇氏哭声戛然而止,趴在地上装死。

“王室内的那些竹简,都是你们仇氏的?”王诩皱眉问道。

“都是我们仇氏珍宝!可恨那林胡牲畜。不知其珍贵,毁坏无数。”仇禾又满脸痛心疾首道。

王诩翻了个白眼,有点受不了这个戏精了。

“要不打一顿吧,感觉这小子满嘴跑驴车。”王离也有些烦。

“算了。”王诩也犹豫了一下,最后摇摇头“从现在开始,你好好说话,别油腔滑调,密室内有多少人。”

“妇孺算上有八百近半。”仇禾很有眼色的回答道。

“没有战士?”王诩皱眉问道。

“外面起火喧闹之后,所有战士都出去镇压了,看到那群奴隶被诅咒发狂后,我赶紧安排妇孺们躲进密室,后来只味道了血腥气,并不知晓外面发生了什么,也没有林胡战士回报。”仇禾牙齿有些打颤的说道。

“这些妇孺,都是林胡部的人?”王诩再次发问。

“都是被林胡部掳掠来的可怜人。”仇禾叹息道。

“从哪儿掳来的?”墨怜蹙眉问道。

“额,有从燕国掳来的,也有在周边山野之部,还有从纍城白狄部交换来的。”仇禾恭声说道。

“林胡部与白狄部关系如何?”王诩问道。

“额,帝君是想了解东胡部众之间的关系吧。”仇禾贼兮兮的眨着眼。

“噌!”屠檀腰间鞘刀出鞘,吓得仇禾惊叫一声趴在地上,险些吓尿了裤子。

“林胡王慕容恪为东胡慕容王部次子,成年后被驱除出王部,自立王帐,结识白狄部大巫桑氏。”仇禾颤声如实交代“桑氏帮助慕容恪建立林胡部,并且统一这边之后,就借着慕容恪王子之威,撺掇了白狄部翟氏的王位,将翟氏满门三千多尽数虐杀,只留下襁褓幼儿和妇女沦为奴隶,林胡部与现在的白狄部,是姻亲关系。”

王诩微微眯起眼,捋顺了一下“那么这次林胡部倾巢出动,你可知是为了什么?”

仇禾本准备再多碎嘴一句,接到屠檀冷冽的目光后马上改口“罪奴也只是听闻,燕地有战事,东胡王帐发出召集令,令东胡诸部前往燕地,图谋中原。”

“嘁,痴人说梦。”王离轻嗤道。

仇禾瞄了眼王离,小声说道“这位贵人不要小觑东胡蛮夷,这些人这么多年聚拢六国遗民,休养生息,如果真的团结起来,确实有逐鹿中原的本钱,光是东胡,山戎,令支三大部,就有控弦之士二十万,白狄部更是富足不弱燕国,而且相传无终部已经有了冶制铁器的技术。”

王离下意识的皱起眉,看向王诩。

王诩捏着下巴没有看他“白狄部有多富足?”

“牧羊满山,粮仓豢鼠。”仇禾傲然说道。

“让你好好说话听不懂?”屠檀一个巴掌善哉仇禾脑后,扇的少年人一个狗吃屎。

很明显,仇禾这话说出来,就是为了唆使王诩带兵去攻打白狄部,如果换一个没有脑子的领袖,可能就会进入这个无形的圈套了。

“让密室里的妇孺放宽心,明早我们就会带她们到一处安全的地方。”王诩起身准备离开。

“大帝以将外面那群恶鬼斩杀了?”仇禾一把抱住王诩的大腿,却被墨怜一脚踩在肩胛骨上,哀嚎一声。

“放肆!”墨怜满脸怒意的嗔道。

“没有那群恶鬼,你们还得继续做林胡王的禁脔。”王诩微微侧目眯着眼,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除非,你们乐在其中?”

仇禾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出了一身冷汗,只能满地打滚来掩饰失态。

第八十一章 王离的‘梦中妖精’

第八十一章王离的‘梦中妖精’

孔子说春秋无义战,除了在抨击春秋道德沦丧和阶级崩塌之外,也说明了义这个价值观在上古先秦时还是很重要的。

义这个概念是在春秋才被管子定义出来的。

《管子·卷一·牧民第一》)“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右国颂”,“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

义这个字本意就是代表着正义,正直,光明正大。

与之相反的虚与委蛇,虚情假意之类的词汇,就会被人唾弃。

像仇禾这种两面三刀,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还能演戏的,毫无疑问是被王离这样的正人君子唾弃的小人。

本来王离以为像王诩这样‘超凡脱俗’的羡门高誓,会更加唾弃这种人,但是从王诩的表现来看,似乎对这个小戏精还颇为看重,这让他很不解。

“如果你想要找人管理林胡部这些的妇孺,直接交给墨怜不就好了?”王离琢磨了一会儿也没弄懂王诩到底看重那小子什么,忍不住开口问道。

“什么?”王诩放下竹简疑惑道。

“那个满嘴跑驴车的小子。”王离说道。

“哦,仇禾啊。”王诩轻笑出声“我不是用他管理那群妇孺,孤竹国除了羊就是狼,需要一直狐狸进来增添点活力。”

“活力?”王离皱起眉“那小子一身歪风邪气,会把淳朴的族人带坏吧。”

“那就让他少接触族人,多接触接触外族人。”王诩笑眯眯的说道。

王离眨了眨眼,嘴角抽搐了一下“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你真的身边没有人才可用,准备用这种歪劣之徒。”

“他可不是歪劣之徒,反倒是精明之辈。”王诩笑了笑“一个弱冠少年能够将这么大一个部落管理的井井有条,非常人能做到。”

王离微微挑眉“这小子不就是一个管仓库的账房嘛?”

“你自己都说他满嘴跑驴车,他的话怎么能信呢。”王诩轻笑道“你看他身上的深衣和头上的玉冠,还有腰间的悬佩,你觉得一个账房会有如此待遇?”

“也许是林胡王这个野蛮人不懂这些呢?”王离疑惑道。

“林胡王刚开始一定不懂,但是在这小子,或者仇氏家族的教导下,会慢慢懂得的。”王诩轻笑着摇摇头“我现在怀疑,他的那些族内姐妹,就是林胡王的王妃。”

“这小子真是找死。”王离眸子里闪过一丝冷冽。

“愚儿自作聪明而已。”王诩轻笑着摇摇头“不过忽悠忽悠这些蛮荒之人倒是足够了。”

王离尴尬的摸了摸鼻子,不准备接这句话。

“还得麻烦你明日去官道上走一遭,探查一下附近有没有适合防守,或者隐秘突袭的地方,我准备在这边设下一个陷阱,等着林胡部自投罗网。”王诩笑着说道。

“如果那小子在林胡王军备上没有说谎的话,林胡部应该至少有三千以上的战士,即便我们仰仗装备优势,依旧很难击破这么庞大的一只军队,三百人打三千人,跟三十人打三百人是两个概念。”王离正色道。

“我知道,但是不还有沚戛军呢吗?”王诩轻笑道。

“那些奴隶我怀疑很难有勇气面对林胡王的军队。”王离摇摇头“再说以他们这种后天身体劳损的状态,估计提刀都难,这次翟仇能成功,不能说全赖运气,但是也差不多。”

“所以得偷袭啊。”王诩笑了笑“再说只是提前做点准备,至少在入冬之前,林胡王都不会回来。”

“白狄部。”王离皱眉说道。

“我准备亲自走一趟。”王诩轻笑道。

“不行!”墨怜惊慌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带你一起。”王诩瞥了眼墨怜笑道。

墨怜紧张的表情缓和下来“大帝万金之体,坐不垂堂,至少要等墨狼他们去探一探纍城才可以。”

“也好,我正准备留在这边几天。”王诩摸了摸她的头,柔声笑道。

“留在这儿干嘛?这边太不安全了,大帝还是归国吧。”墨怜有些不情愿的说道,但是语气已经尽量控制了,因为她知道,王诩已经够纵容她了。

“这儿很安全,你没发现外面那么多士兵守卫着呢吗。”王诩轻笑道。

“您是说翟仇的那些人?他们恐怕连山魈都打不过。”墨怜蹙眉道。

“他们以后可能是孤竹国最锋利的矛,不要小看他们。”王诩轻笑道。

“那犴鸢铁骑呢?”墨怜疑惑的问道。

“犴鸢是孤竹最坚固的盾啊。”王诩轻声笑道“好了,休息一会儿吧,等下天就快亮了,带着这群妇孺回去后好好睡一觉。”

墨怜抿了抿唇,没有多说什么依偎在王诩旁边,钻进王诩设计的睡袋当中像是一个毛毛虫般可爱。

王诩笑容温柔的拍了拍她的头。

“你笑的可真.....恶心。”王离有些看不下去了。

“滚。”王诩瞥了他一眼。

“当谁乐意留在这儿污眼睛一样。”王离翻了个大白眼“我要去泡澡了,林胡王虽然是个粗人,但是热泉池塘装修的不错。”

“我在这儿守着她一会儿,你自己去吧。”王诩捧着竹简摇摇头。

王离撇了撇嘴,大步走出房间,路过广场时,发现翟仇跪坐在那边,膝盖上放着那把王诩赏赐的那把沚戛剑,不过原本应该精光奕奕的剑身此刻沾满了斑斑血渍,似乎都已经凝固了,仿佛刚从血池中捞出来。

王离皱起眉,感觉胃有点不舒服,又有点好奇他在干什么,走近去停了一下,发现他在神神叨叨的自言自语。

但是说的话既不是东胡言,又不像雅言,很奇怪。

听了一会儿他才能勉强的听懂,可能翟仇念道的是生疏的雅言,但是发音实在太不标准了,只能勉强听得清。

‘强’‘文’、‘主’、几个音。

“他在念道什么?”王离招来路过的屠檀。

屠檀听了下“哦,是大帝交给他的修炼法门。”

“嗯?”王离眸子一亮“说的是什么?”

“《二十四字核心价值观》好像这个名字,具体内容我也没听懂。”屠檀摇摇头“大帝还未传授给我,我也不敢擅自僭越。”

“哦。”王离抓了抓脖子,傲娇的往热池走去。

林胡部的宫殿依山而建,主要就是因为里面这几口热池,这几口热池不知道源头在那儿,但是能够确定是流动活水,而且温度比朝歌的还要高一些。

最重要的是,热池建造的十分精致,完全都是用玉石堆砌而成,躺进去以后温润无比,奢华堪比王离在咸阳的沐浴之所。

因为天气转凉,所以热池的热气让整个山洞变得有些氤氲,加上火把没有那么亮,恍惚间王离好像看到池中有一个窈窕的身影,听到他走进来的脚步声后有些惊慌的起身。

不知道是因为氤氲遮住了视线,又或者是被热气烫伤了脑子,总之王离看到那张脸有一种惊为天人的感觉。

本白微醺的瓜子脸如同剥了壳的鸡蛋般皎嫩,标准的巴掌脸上,双目犹似一泓清水,顾盼之际,自有一番清雅高华的气质,尤其是美眸中冷傲灵动中颇有勾魂摄魄之态,又让人不能不魂牵蒙绕。

王离觉得言语不足以形容这张脸的绝艳。

难道真的是自己昨夜梦见的精虫入脑,化为妖精来引诱他了?

王离不禁胡思乱想道。

一种雷击灌顶的麻木感让王离有些呆滞,但是转瞬就被一个讨厌的公鸭嗓给雷的倒退几步,眸子里的迷离也变成了凶狠,还因为愤怒变得赤红。

“贵人是不是走错了?这里不是贵人的沐浴之所。”

“仇禾!!!!”

第八十二章 宽恕千年的背叛

第八十二章宽恕千年的背叛

少年戒之在色,这个道理对于血气方刚的少年人来说,是一句很难实现的空话,因为少年人的自制力实在是太差了。

不过王离毕竟是受过精英教育出身高贵的‘军三代’,在王诩跟他说过有精虫这种蛊虫之后,王离看异性的角度就变了。

在加上孤竹国的女人很极端,要么膀大腰圆比男人还壮实,要么比骨瘦嶙峋比骷髅还恐怖,所以这几个月王离确实过上了清心寡欲的生活。

但是昨天受到了战场血腥气的刺激,让他一整夜都感觉体内有一股无名火难以宣泄,所以晚上就做了一个香艳无比的美梦,被王诩喊起来的时候,恍惚间甚至看到母马都有一种眉清目秀的错觉。

王离自然不知道,是因为昨天战场的血性画面刺激了他的脑垂体,让他的神经元过度活跃,其实不只是刺激了色欲,连其他欲望也都刺激了,只不过色欲比较容易产生冲动。

其实这是一种应激反应。

但是氤氲缭绕的热池中看到那位‘窈窕佳人’后,这种应激反应更加强烈了,不过着一切的美妙,都被仇禾那个公鸭嗓给戳破。

甚至让王离都产生了心理阴影。

王离发誓,自己绝对没有龙阳癖好,所以在发现被一个男人引起不良反应之后,瞬间变得暴怒无比,追着仇禾要将他的脸划破。

一个男人,怎么能长成这副女人祸水相?

虽然不知道怎么得罪了王离,但是仇禾一件王离满脸怒意的拔刀就知道要大难临头,惨叫一声都来不及穿衣服就往出跑。

王离在后面追。

最后被路过送衣服的朱家拦住了。

朱家拦住暴怒的仇禾“公子怎么了?”

说完也瞥了眼躲在石柱后面露出一个头的仇禾,眸子里也闪过一丝惊艳之色。

“公子我看这张脸太不顺眼了!”王离羞恼的低吼道。

“贵人饶命啊,竖子真的并非是想要污贵人眼,实在是冤枉啊。”仇禾蹙眉可怜兮兮的模样越发的像是一个小娘子了,就是声音有点让人起鸡皮疙瘩。

“闭嘴,耶耶给你脸上来一刀,以后保你富贵!”王离恨声说道。

“你不如给他下面来一刀,以后保你暖床。”王诩阴阳怪气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王离更加暴怒了。

“看来传闻不虚啊,仇氏以貌美著称,怪不得连帝辛都会受了你们的美人计。”王诩打量着仇禾轻笑道。

仇禾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穿上吧,夜风凉,邪气入侵生病,耽误了明日行程可就不好了。”王诩将朱家给王离准备的衣服丢给仇禾。

王离气的瞪大眼睛。

“你是真的准备让他给你侍寝?”王诩笑吟吟的打量着王离。

“畜产之奴!污我清白!”王离指着仇禾悲叹一声,愤愤的转身离去。

朱家对着王诩拱拱手,笑着跟了上去。

仇氏身材瘦小,王离的衣服穿在他身上有些宽松,但是更像是女人了,尤其是湿漉漉的长发搭在头发两侧。

王诩捏着下巴笑了笑“你的族中姐妹,应该容貌不弱于你吧,要不怎么仇氏如此受宠?”

仇禾跪在地上惶恐不安,黑白分明的眸子里迅速闪过异色,最后诚恳的回答道“回禀大帝,罪臣族中姐妹确实颇有姿色,但是林胡王野蛮之徒,又岂会因美色所惑,族内姐妹惨况罪奴不忍详诉,只能用,无异牝牛。”

听着仇禾隐忍的哽咽,王诩微微皱眉。

牝(pin)牛,就是母牛的意思,跟母牛没什么异样,一般都是只游牧民族在迁徙或者出征途中,多数都是用母马,母牛,母羊,因牛奶马奶可以充饥,若是是在没有猎物,还可以宰杀。

不过即便如此,王诩也不会全信仇禾所言。

“放心吧,只要你尽心尽力的服从差遣,许诺你一定早日救赎你族人脱离苦海。”王诩轻声说道。

仇禾再次重重叩首“感恩帝泽!罪奴定然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现在给你两个选择,第一是继续为奴,第二就是本帝赦免你祖上的罪责,重新接纳你仇氏一族回归殷商,但是要将你一抹魂魄侍奉回天界,以儆效尤。”王诩目光森然的盯着仇禾。

仇禾身子一颤,吓得不知道如何反应。

“放心,只是摄取一缕魂魄,对你没有影响,孤竹国大巫与屠何国的国君都已经献祭过了,你看不是很好?”王诩指着远处的屠檀笑道。

“这位是?”回过神的仇禾微微一怔。

“他是屠何国的王室子弟,也是这带的国君。”王诩笑道。

“屠何国,不是三百年前就被山戎窜国,王室全灭了嘛。”仇禾诧异之下脱口而出。

“看来你这狐狸崽子知道的不少啊。”屠檀阴恻恻的声音传来。

“你们仇氏有关于屠何国的记载?”王诩瞥了眼屠檀,发现他嘴角紧抿,似乎有些紧张。

“屠何。”仇禾悄悄的瞄了眼屠檀,吞了吞口水“回禀大帝,罪奴也只是从仇氏残简中看到过一些关于屠何国的记载,若是有不详之处,还请大帝见谅。”

王诩点点头。

“屠何青罴也,东胡黄罴也,本一脉却分两支,屠何东胡之先为土方,归附殷商天朝之后羁縻于屠何国于大凌河之南,受制于孤竹国,与无终,令支,胡貉同为四方属国,后来周人篡朝,北击孤竹国而败,召公奭于燕,周末犬戎破镐京,周都东迁,驱犬戎与申国人于燕地,孤竹国举兵欲复殷商,南攻燕国多次,最终却因燕勾连戎人与胡貉,致使孤竹国国都被胡貉偷袭国破,孤竹国土尽失,属国也尽数罹难,屠何本为先锋,全进覆没后为戎人与胡貉所窜,山戎顶屠何而立国。”仇禾清楚的将王诩原本疑惑的那段历史复数清楚。

整个华夏东北王权更替和部落派系的关系也渐渐明朗。

仇禾吞了吞口水,见王诩没有制止,继续说道“山戎国立国之后,图谋燕地,最终燕联齐共伐山戎,山戎不敌齐军,山戎往密卢借道投靠孤竹国,孤竹国国君良善,派将军黄花击齐军,大破齐军,困齐桓公于旱海,却被管夷吾以老马识途之计破了绝境,最后与鲍叔牙两军汇合攻破孤竹国,但是山戎却逃往东方,齐军退兵之后,东胡趁乱从大凌河南下,一路收拢山戎,无终,令支残部,最终取缔了孤竹国,成为辽东霸主。”

屠檀低垂着眼眸,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王诩点点头“那你们仇氏又是如何漂泊到辽东呢?”

仇禾擦了擦脸上的汗水,恨声道“那该死的戴氏谋朝篡位,仇氏本为子姓本家,但是但是篡位后我们只能举族逃离投奔燕国,但是燕国士弱,竟向东胡称臣纳贡,仇氏族人因貌美,为东胡蛮人所贪。”

说道这里,王诩感受到了仇禾是真的落下了真挚又屈辱的泪水,没有演戏的成分。

“也就是说,你们仇氏被当成贡品,献给了东胡部?”王诩轻叹一声“后来秦开破胡千里,也没有将你们接回去?”

“最可恨的就是秦开小人!若非我仇氏暗中相助,他怎可克胡千里!忘恩负义的小人!”仇禾痛骂道。

“可惜秦舞阳已经胆破咸阳宫,要不然可以叫来给你打两拳泄愤。”屠檀不知道怎么突然好心,竟然安抚起仇禾。

“秦舞阳?就是随着荆轲刺秦被秦王吓破胆的那个?”仇禾擦了擦眼泪。

“你在这儿都听说了?”屠檀有些惊讶道。

“燕子丹当年谋划此事时曾经联系过东胡,若是事成,中原可图!所以我们也有所耳闻。”仇禾砸了砸嘴。

“燕子丹真的这么恨嬴政?”王诩忽然想起一段燕子丹跟嬴政隐秘的秘闻,挑眉看向屠檀。

“燕子丹曾说过,恨不能生啖其肝。”屠檀嘴角抽搐了一下。

“这事儿以后再聊。”王诩笑了笑,看向仇禾“现在该你做决定了。”

仇禾愣了下,想起来之前王诩提出的两个选择,顿时小脸再次苍白起来。

“大帝给你机会将功赎罪!还不赶快谢恩!”屠檀皱眉踢了仇禾一脚。

仇禾诧异的看了眼屠檀,然后跪伏在地沉声道“仇氏一族自知罪孽深重,曾经因背叛过帝族,而受永世罹难背叛之难,仇氏已然是被诅咒的弃族,不敢再次奢求大帝宽恕垂怜。”

“天帝会宽恕你族一切罪孽,只要尔等潜心悔改。”王诩轻柔突然变得低哑起来,给人一股无形的压力。

仇禾孱弱的身子猛然一颤,眼眶因为突然酸涩的鼻腔而湿润起来,哽咽着说不出话。

撑在地上的十指因为用力而骨节泛白,十指更是在砖石地上画出血淋漓的痕迹。

这是仇氏一族笼罩着千年的阴影和诅咒。

仇禾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够得到这个被宽恕的机会。

以至于他现在真的无所适从,从小聪慧的脑子,此刻像是榆木疙瘩般空无一物。

不知是喜是悲。

第八十三章 狐狸和哈士奇的不同驯养方式

第八十三章狐狸和哈士奇的不同驯养方式

在仇氏祖训当中,历代千年传承的大多数都已经在漂泊中遗失或者曲解了,但是只有一条,始终不变。

那就是先祖们对于背叛殷商的忏悔。

仇氏一族自从被九侯醢杀牵连以后,一直在背叛与出卖的诅咒中度过,先祖们将这些都归罪于,背叛殷商应得的报应。

而这么多年族内多舛的命运已经印证了这个诅咒,真是存在。

在宋国时,先祖仇牧即便效忠微子启后裔,依旧被背叛齿着门阖而死,后来微子启后裔被戴氏篡位,被出卖流放的依旧是仇氏,即便到了燕国,依旧逃不脱被燕王和秦开出卖的厄运。

这么多年的命运,早已经让仇氏认命了。

突然有一位殷商帝族后裔宣布赦免他们,这让仇禾一时间不知道如何作答。

“尔可愿意?”王诩再次出声问道。

仇禾回过神,一个响头叩在地上,因为用力额头磕破血都崩了出来,咬着牙忍着哽咽道“罪奴愿以仇氏少主身份,重归殷商天朝,永世为奴!如若背叛,仇氏万劫不复,断子绝孙!”

“我下界之时,殷商天帝们已经决定不蓄奴了。”王诩轻笑着摇摇头,拿出手机对准仇禾“抬头。”

仇禾脸色发白,颤颤巍巍的抬起头,看着王诩手中那个闪烁着妖异光泽的东西,这东西一看就知道,不是人间之物。

一阵刺眼的白光闪过后,‘咔嚓’一声怪响,吓得仇禾惊叫一声,抱住旁边屠檀的大腿,惊恐的看着王诩转过来的屏幕,上面那个似曾相识的脸,让他心跳到嗓子眼,吓得一口气没上来准备晕倒。

屠檀很有经验的在仇禾背后拍了一下,让他缓了口气,露出怪异的笑容“欢迎回归殷商一族,相信以你的才智,很快就能恢复你祖上的荣耀了。”

仇禾还有些惊恐未定,根本听不清屠檀说什么,但是却下意识的抓紧屠檀的手臂将他当成是救命稻草,瞪大的眼睛中瞳孔涣散,满是恐慌。

王诩收起手机,打了个指响,唤回了仇禾的神,蹲下身子拍了拍他瘦弱的肩膀,妖异的重瞳盯着他,意味深长的说道“仇氏一族的荣耀,从来不是靠着美色谄媚换来的,希望你能够重现仇氏之荣,背叛,不是从你仇氏诞生以来就藏在你们血液中的恶魔。”

脑子还没回复正常的仇禾,虽然一时间听不懂王诩说的什么,但是这句话,却被他深深的印在了脑海中,还有王诩被火光映照缥缈的伟岸背影。

这句话像是一把无形的刀,轻而易举的刺破了仇氏一族近千年被背叛包裹的阴影,从中释放的委屈在仇禾脑海中震耳欲聋。

......

仇氏背叛的基因,不是遗传的。

而是在家族长期所处的氛围中,潜移默化对整个族群当中的影响。

这有点像是墨菲定律,强烈的心理作用。

让整个仇氏对世间一切都充满了怀疑和背叛的因素,在他们试图用背叛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背叛也在伤害着他们。

而且背叛这种东西,是被所有人唾弃的,尤其是君王。

仇氏背叛了帝辛,选择的微子启,即便本家被微子启保护到成立宋国,顺利成为宋国的顶尖宗室,但是却永远不会成为君主的心腹嫡系。

即便仇牧这种被标榜为忠良的仇氏族人出现,依旧换不来宋国君主的真心,所以在戴氏篡位夺权宋国之后,也自然会驱逐这个顶着不忠之名的宗室。

同样逃窜到燕国以后,已经放弃对君王彻底效忠的仇氏同样换不来君王的真心,所以在东胡入侵之时,仇氏因美貌顺势被推向了东胡。

至于仇禾说的,仇氏与秦开合作里应外合攻克东胡后,依旧被秦开抛弃,也是情有可原,毕竟一个能够在东胡当内应的族群,回到燕国,也有背叛的可能性。

仇氏毫无疑问是一个有底蕴,并且优秀的家族,不只是在美貌遗传的优势,一个能够接二连三被抛弃却不至灭族,反而像是蒲公英一样在那儿都能扎根的族群,毫无疑问是优秀的。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也必有可怜之处,这句话很适合仇氏的现状。

他们放弃了自己优秀的政治能力,选择用美色和谄媚的方式获得君主的垂青,这样本末倒置的方式,将会成为仇氏可怜的缘由。

以色侍人者,色衰而爱弛。

这个道理王诩不准备现在告诉仇禾,因为他知道,即便仇禾内心十分感动,但是这么多年在两天三刀的谄媚状态,以及祖辈‘身体力行’的教育下,这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人。

依旧是不会很快就脱离背叛的基因。

王诩也没准备用爱感化他,只是想给他一个反思的机会罢了。

仇禾跟翟仇是就然不同的两个少年人。

一个是从小在身体上经受着非常人的煎熬,将他的意志锻造的极端又偏执。

另一个则是从小在勾心斗角,见风使舵两天三刀的夹缝中求生,性格狡诈而多疑。

这是出身和生长环境直接造就的。

仇禾这只小狐狸,王诩不准备用爱感化。

但是翟仇这只哈士奇,王诩确实准备试着用爱感化感化。

王诩赏赐给的翟仇的沚戛剑,重达十二斤,以翟仇现在的身体根本无法使用,但是他却不愿意离身,找屠檀要了剑鞘后背在背后,即便累得气喘吁吁也一声不吭。

林胡部河对岸开垦了足有二十多亩地的种植区域,开垦的方式还是采用殷商的‘井田制’种植方式,但是由于没有先进的耕种工具,完全靠着奴隶人工翻土,让这片田地开垦度很低,虽然大,但是却一点也不肥沃。

因为奴隶的力量太小了,只能开垦浅层土,而这些浅层土虽然能够提供植物种植的土壤,但是经过十几年的种植之后,在加上没有废料滋润土壤,就会很贫瘠,产量并不高。

不过好在,戎菽这个农作物的品种优良,而且能够野蛮生长,所以产量还是很不错的,即便被逃窜的畜牧糟蹋了一些,但是依旧依旧能够提供两千多人过冬的粮食。

翟仇带着四千多奴隶,从早上就开始收割戎菽,一直到中午才收割了三分之一。

主要是因为奴隶的体力真的太差了,在加上林胡人种地不会除草,地里草跟戎菽都是混着长的,所以一边收割戎菽,还要用镰刀割草。

石河上面停满了运输粮食的简易木船,装满后就会有一个禺氏妇人控船直下,到达下游毫都的渡口后,再转狍子车和羚牛车拉回毫都。

有了水运之后,运输的成本和效率大大提高。

孤竹国已经渐渐形成工业化分工雏形,这是很好的现象,从劳动力上就开始区分职业,各司其职,以后即便人口多了起来,也不会混淆很多权利,更不会造成权利分割引起的各种矛盾。

王诩洗了一个冬葱,房间嘴里嚼了嚼,这个时候的冬葱跟后世的大葱还是有些差距的,冬葱要更加细小扁平,更接近蒜苗的样子,而且味道也没有那么辛辣,反而还有些甜。

可能比较接近小香葱的感觉吧。

“你不是不吃生的东西吗?”王离疑惑的味道。

“冬葱就适合生吃。”王诩轻笑着递过去一节。

王离接过咬了口“你真的要将这些畜牧都留给这些恶鬼?”

王离对于翟仇的奴隶军还是没有什么好的印象。

“墨壬来挑一些不错的畜牧留种,剩下的都交给沚戛军。”王诩笑了笑。

“面前能够他们两个月吃用,剩下的粮食呢?”王离挑眉问道“都去纍城拿?就算那个贱妾说的是真的纍城内粮仓鼠患,但是纍城内的人难道你都屠了?林胡部这个小部都总人口近万了,你觉得纍城得有多少人?”

“这确实是个问题啊。”王诩也苦恼的叹了口气,然后瞥了眼王离“人家仇禾是男子,就算你看他不爽要骂人,也不要骂贱妾,骂贱童不行?”

《说文》“正斥为骂,旁及为詈(li)。”

也就说在古代,明着骂人叫骂,指从旁编造对方的缺点叫做詈。

现在还没有伪娘,娘炮,小白脸之类的骂人词汇,所以王离较劲脑子就用贱妾来表示对仇禾的不满了。

《尚书·费誓》中说“牛马其风,臣妾逋逃,勿敢越逐,窃牛马,诱臣妾,汝则有常刑。”

是说男人犯罪为奴,也可以叫做童,女人犯罪则称为妾。

在《左传》中将偷窃牛马与引诱奴妾同罪,用来骂人的话就是贬低对方的意思。

王离对于仇禾那张女性化的脸十分不满,于是用贱妾来羞辱他。

“公子我提他名字就恶心!”王离闻言大怒。

王诩疑惑的打量着王离。

难道这俩人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要不王离怎么提到仇禾像是日了狗一样抓狂?

第八十四章 羚牛难驯

第八十四章羚牛难驯

本来被王诩那双妖异的重瞳盯着就十分有压力。

再加上王诩此时表情和目光都十分微妙,让王离更加难受了。

抖了抖浑身莫名起的鸡皮疙瘩,王离缩了缩肩膀抱胸皱眉道“看什么?”

“没事没事。”王诩笑眯眯的摆摆手“你要是看不上他,就别看,他现在可是我们能够提前潜入纍城的关键。”

王离冷哼一声,愤愤的起身,吹了个口哨叫来战马“其实最好的方式就是在给我一个月时间,我训练出来500骑兵,加上沚戛军,攻克纍城不在话下。”

“然后让你屠城?”王诩笑眯眯的摇摇头。

“这些野人或许拿咱们当救世主,难道纍城白狄部的那些夷狄也认可?人家可是不愁吃喝,也不缺衣短食,更无野兽之危。”王离骑在马上冷声道。

“所以就得知己知彼啊,不可能不缺少东西的,一个篡位不足百年的君主,人心不可能稳定的。”王诩笑着摇摇头。

王离微微皱眉,纵马离去,去探查地势。

王诩笑了笑,起身向着石宫走去,他给了仇禾一上午的时间,将密室中所有的林胡妇孺劝说出来,不知道进展如何了。

刚走进石宫,就听见里面妇孺的抽泣声,还有仇禾演讲的声音。

“他在说些什么?”王诩皱眉问把守门口的屠檀。

“回禀大帝,他正在讲述殷商历史,告诉这些妇孺,他们真正的身份都是殷商遗民,现在您来拯救她们,接她们回家了。”屠檀如实答道。

王诩看着站在高台上的手舞足蹈的仇禾,感觉有点像是后世搞微商演讲的导师。

“效果似乎不怎么样啊,怎么都在哭?”王诩轻笑道。

“受到了惊吓,沚戛军的成立,毫无疑问是建立在这些人的恐惧,以及他们遗忘族人的尸体上的。”屠檀笑了笑“不过这些夷狄人女子有个特点,就是不恋家,只要给她们安稳的生活,她们今天可以是林胡部,明天也可以是白狄部的。”

“所以她们是在等承诺?”王诩微微眯起眼。

“这些贱婢还不值得大帝您操心,如果仇禾连这个都解决不了,那还不如一刀宰了。”屠檀咧嘴笑道。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王诩笑着摇摇头“去,告诉她们,一人一只羊,包括孩子。”

屠檀微微一怔“这或许不太符合规定,孤竹国向来都是没有私人财产的,都是统一配备。”

“等她们到朝歌,自然会把她们当成宝贝的母羊,送到族内的羊圈之中,并且很快就忘记自己应该有财产这些事情。”王诩轻笑着说道。

屠檀眨了眨眼,向着仇禾走去。

讲的口干舌躁也没有说动这些妇孺,让仇禾很糟心,听到屠檀转告了王诩的恩典后,仇禾瞬间腰杆挺直了,声音也大了几分“你们这些愚妇!跟你们出好主意不听,一群没有见识的东西,殷商大帝给你们的恩典,一人一只母羊,领走,搬家!谁要是再不愿意,就留在这儿等着被吃吧。”

说完仇禾跪向王诩的位置,行了一个大礼。

听到能能够领走一只属于自己的母羊,这些刚才还梨花带雨的妇女们瞬间变得满脸笑容,擦干眼泪也跟着仇禾,向着那个新的‘头领’叩拜,大声抒发自己的感激。

蛮荒之地的妇孺跟牛羊一样,都是一种重要的战略物资,生育工具,所以这些妇孺早就知道自己的宿命,谁是头领不要紧,只要能够保护她们,养活她们就可以。

一只属于她们自己的母羊,毫无疑问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了,怎能让她们不欢喜。

墨壬安排的狍子马车已经在外面等候多时了,所有林胡部的妇孺自己去羊圈里挑选了自己想要的母羊之后,赶着羊,欢天喜地的跟着墨壬往毫都的方向走,对于林胡没有任何留恋。

就算在面对前天晚上给了他们噩梦般的沚戛军,也没有太大的恐惧了。

“真是一群内心强大的...人啊。”王诩看着迁徙的庞大人流,感叹道。

“我不喜欢这群狡诈无情的妇人,若是孤竹国的妇人,即便拼尽最后一滴血,也不会如此低贱。”墨怜蹙着眉在身后嘀咕道。

“所以孤竹国是一个国,林胡只是一个部落。”王诩笑着摸了摸墨怜的头“她们也不是天生狡诈,只是生活环境逼着她们不得不变得如此,等她们融入了孤竹国,自然也会变成孤竹国的妇人。”

“会吗?”墨怜蹙着眉有些不解“我还是觉得她们跟青娘不一样。”

“会的,这些妇孺会比青娘她们,融入的更快。”王诩轻笑着说道“难道你对孤竹国的现状不满意?”

“孤竹国是最好的国家!”墨怜满脸骄傲的说道“因为孤竹国有最好的大帝。”

“嘴甜。”王诩宠溺的捏了捏墨怜的鼻子轻笑道“一个让人满意的国家,没有人不想融入。”

墨怜脸颊红红的摸了摸鼻子,忽然蹙起眉“仇禾是男人还是女人?”

“当然是男人。”王诩愣了下,看着墨怜狐疑的眸子,笑着摇摇头。

对于美丽的东西感兴趣是所有女人天生的本能,同时对于美丽的同性敌视也是一种本能。

“那王离为什么一直说他是狐媚子?”墨怜蹙眉疑惑道。

“可能是王离对于仇禾的昵称吧。”王诩不自觉的笑的有些不怀好意。

“什么是昵称?”墨怜越发好奇的眨着眼。

“嗯,是一种比较亲近的人,互相叫的特殊称呼。”王诩解释道。

墨怜眨了眨眼,盯着王诩看了两秒钟后,不动声色的垂下眼睑,抿着唇不说话了。

“墨狼来了。”没有在意墨怜微妙的变化,王诩看着石河边驾驶着羚牛车引起迁徙队伍恐慌的墨狼。

驼鹿这种优质的坐骑被王离征召训练成了犴鸢铁骑,狍子这种小型鹿又不适合当坐骑,族内目前又没有多余的马匹,所以墨狼就把目标放在了羚牛身上。

上次大捕猎中,一种俘获了五百多只羚牛幼崽,这种脾气倔强的动物在面临围捕的时候从不套团,都是自己往全套里面冲,最后被抓住的。

成年野生羚牛不可能驯服了,毕竟最小的都是重达八百斤的庞然大物,在加上性情火爆,所以都被做成了肉干和毯子。

羚牛幼崽虽然继承了火爆的脾气,但是毕竟是幼年期,最重的也就两百多斤,两个战士可以轻松控制住,在加上被套上嚼子和牵引环,以及墨壬独特的驯服技巧,这些小家伙在这几个月中,就变得很乖巧了,就算被散养着也不会攻击人,反而会赖着族人要吃的。

而且一点也不记仇,丝毫没有意识到这些每天微笑给它们投食的‘两脚兽’是它们的‘杀父仇人’。

不过羚牛还是跟驼鹿不太一样,驼鹿是一种性格温顺而且喜静的动物,除非遇到挑衅和攻击,否则不会突然兴奋。

但是羚牛就不一样了,羚牛似乎很容易就兴奋了,而且力气特别大,骑上去就像是脱缰野马一样,所以很难控制,即便有马鞍,乘骑难度也很大。

于是王诩想了个办法,效仿雪橇犬的工作模式,将几十只羚牛捆在一起,然后拖一个大型的木车,这样在力的相互制衡下,就能够容易的掌控了。

不过即便如此,羚牛还是很容易兴奋,突然加速或者突然减速,让墨狼一直很头疼。

但是他又不愿意放弃这批坐骑,毕竟看到了拉风的犴鸢铁骑以后,他这个孤竹国的大司马手下的战士,每天只能骑着矮小呆萌的狍子,实在太丢人了。

虽然在身高上比不过驼鹿,但是在造型上披上马铠的羚牛要更加凶悍许多。

墨狼和两个控车手甩着鞭子喝骂着一门心思要往河里冲的小羚牛们,最终也没控制住它们,人仰马翻的栽进了石河中。

车上三十几个战士有的来不及跳车,一起被丢下水,狼狈的往岸上爬。

远处收割庄家的沚戛军们投来好奇的目光,禺春更是在码头边放声嘲笑。

墨狼让手下把羚牛们拉上来,走到王诩身边行礼“让大帝见笑了。”

“怎么带来了这么多人?”王诩笑着摆摆手。

“大帝巡猎,指着这群憨货守卫,臣等实在不放心。”墨狼瞥了眼河对面的禺春笑道。

孤竹国的男人很少,只有六百多人,新收编奴隶们暂时不能算是‘族人’。

着六百多人还是收拢了周边原始部落的野人,其中虽然已经融入了孤竹国,但是不管在体质方面还是沟通方面,都还处于低级小兵阶段。

目前孤竹国的战斗力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个毫无疑问是王离带领的五十三位王家军。

其次就是孤竹国原来的战士,由墨狼带领的二十二个墨姓战士,这二十二名墨姓战士,这二十二人都是以天干地支命名,除了墨狼是单独继承了上一代司马的名字。

后来墨奎将收拢的十二个部落中的首领,也纳入了这支队伍,让队伍扩充到了三十六个人,并且将他们赐予墨姓,王诩以十二生肖给他们命名。

这是墨奎用最原始的赏赐姓氏的方式来拉拢人心,促进部落融合度,这只军队叫做‘王室军’,是商朝传承下来的正规军编制。

第三阶梯就是王离这段时间在野人中挑选组成的‘犴鸢铁骑’,目前有一百正式兵,剩下的都是预备兵。

最后以阶梯的就是刚刚成军的沚戛军。

‘王室军’这三十六位墨姓战士,早就已经成为了孤竹国目前的管理阶级,一般都是跟在墨奎身边管理朝歌事物的。

现在除了负责畜牧的墨壬,耕种采集的墨亥以及负责四处探查的墨丁之外,全都被墨奎派过来了。

相当于墨奎将‘满朝文武’都派过来给王诩护卫了,不得不说,这个行为确实很让人受用。

即便王诩知道墨奎的目的,依旧受用。

看着跟羚牛们较劲的王室军,王诩笑着摇摇头“羚牛难驯,需要时间,这次在林胡部缴获了四百匹可以直接乘骑的战马,你们可以去挑选两匹,先学会骑马,记住不能用马鞍。”

墨狼一怔,虽然好奇为什么不能用马鞍,但是他也不敢多问,招呼着手下别跟羚牛较劲了,去挑选战马。

“大巫将王室军尽数派来,说明他也觉得大帝此行不妥,要不全权交付给我和墨狼吧。”墨怜蹙眉说道。

“他不是觉得我此行不妥,而是担心他手底下人太多了。”王诩眯着眼轻笑道。

墨怜微微侧头,小脸上满是疑惑。

明明前两天大巫还在抱怨人手太少,耽误了建城的进度。

第八十五章 将军威武~

第八十五章将军威武~

农耕民族除了喜欢储存粮食之外,也愿意储存各种能够传世的‘宝物’,比如品质不怎么样的玉石,金沙,或者是铜钱这类有市场价值的东西,他们管这些东西叫做‘家底’。

但是游牧民族则不同,因为价值观不同,在加上他们不耕种粮食,所以在他们眼中只有畜牧是有价值的,一头母牛就算给他们一万两金银他们也不会换的,畜牧和粮食,才是他们的‘家底’。

但是当两个民族碰撞时,不同的价值观碰撞出来的结果就是,对于农耕民族有价值的东西,像是垃圾一样堆在角落里生灰,对于游牧民族有价值的东西变成了摆上了饭桌或者。

即便是到了文明后期,畜力耕种取缔了早期的人力耕种,底层民众依旧感觉养一头牛的费用太高了,还不如多生几个孩子养活,至于马,那更是贵人们才能养得起的东西。

这种价值观,直到东汉,随着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大融合后才渐渐融合。

但是在没有大融合之前,游牧民族对于中原的騒扰一直持续了几千年之久,所以积累下来的无用垃圾就堆满了仓库。

林胡部一个不算最庞大的游牧部落,密室中堆积成山的青铜器,刀币还有不知名的矿石,破碎陶器都足有十几吨重!

这些不知道囤放了多久的‘垃圾’,让整个密室弥漫着一股重金属中毒的味道。

王诩当即就下令让人凿穿了密室的墙壁透风,否则在这里呆一会儿他真的很怕折寿。

这时王诩对于在这里躲了一天一夜的仇禾等人感到了佩服。

竟然没被熏死。

透了半个时辰的气之后,密室中的味道淡了很多,屠檀带人进去点燃火把后,王诩终于能够看到这个密室的全貌了。

整个密室面积足有一千多平方米,高达六米,由几棵石柱支撑,是完全掏空山体构建而成,可以想象,没有高硬度工具辅助,这个密室建造是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

感觉站在的每一寸土地,都透着渗人的血腥味。

“密室耗时十三年建造而成,是用仇氏秘术构建而成。大帝请看,这里有一处引水渠,如果粮食充足可以固守多日。”仇禾满脸骄傲的在给王诩介绍着。

王诩用毛巾捂着鼻子,打量着堆满了密室四分之一的垃圾堆,原本应该散发着黄金颜色的青铜,因为不知道囤房多久,受潮长毛变成了绿油油的颜色,如果不细看的话,还以为是一座长草的小土堆“这些东西堆在这里多久了?”

“额,我接手密室以来就有了。”仇禾回答道。

“所以这座密室是你祖辈给林胡王建造的?”王诩微微挑眉。

“大帝明鉴。”仇禾恭声说道。

“仇氏的建造之术是传自殷商吧。”屠檀捡起一个破损的工具残骸问道。

“这个是自然。”仇禾立马变了个语气“仇氏一族所有传承都是继承殷商,只不过略有所进,不敢忘本。”

“相传九侯仇氏一脉擅长开山破石,尤其善用石料建筑,帝辛的酒池就是你们修筑的,今日一看,确有其事啊。”屠檀轻笑着问道“不知道你继承几何?”

“祖传之术,莫不敢忘。”仇禾恭声笑道。

“那回去可以跟涂山娘子交流交流,看看能不能把城市构建的更合理一些。”王诩又观察了一下密室内的流水,竟然已经有了排水系统的雏形。

“这些东西都是林胡部这些年收集的?”王诩用棍子戳了戳垃圾山。

“林胡部早年未来扩张人口,多次西进骚扰燕国,这些都是那些年带回来的战利品,不过蛮夷之徒不知器物之贵,只能放在这里蒙尘。”仇禾满脸的痛心疾首。

“你们仇氏就没试着教教林胡王?”屠檀眯着眼问道。

“蛮夷不配。”仇禾突然傲气道。

王诩轻笑着摇摇头“冲洗一遍,拉回朝歌全部回炉重造,有特殊的礼器留砂模。”

说完便对那一堆东西失去了兴趣,如果是过去发现这么大规模的‘文物’,王诩觉得自己一定能高兴疯了。

但是现在已经对同时期的文物失去了兴趣,他真正关心的就只有粮食。

林胡王将密室中所有的粮食都搬走了,只留下几百人半月的存粮,从这个举动看来,林胡王是带着破釜沉舟的心态去的燕地,所以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回来。

虽然没有粮食,但是能够确定林胡王归来的时间,也算是一种收获了。

虽然王诩更希望林胡王全部折损在大秦铁骑当中。

不过以王诩的推测,王贲是绝对不会将东胡赶尽杀绝的,反而会让战局焦灼僵和,而且拖得越久越好。

这样也好,能够给王诩拿下纍城提供足够的时间。

“传令下去,王室军跟随仇禾学习林胡部习俗,沚戛军开始学习炼体之术,羊圈中的三千只畜牧,半个月内吃光。”王诩走出甬道之后,对着墨狼和屠檀吩咐道。

两人领命离去。

一身血腥气的王离从山门中走进来,随手将头盔扔给身后的侍从“山里的猛兽都被逃窜的畜牧引来了,晦气,一路上遇见了三只熊罴。”

“三只都被你斩于剑下了?”王诩看着他拿着水壶顫抖的手笑道。

“耶耶是去探路的,又不是去狩猎的,弓箭没带怎么猎杀三只。”王离翻了个大白眼“不过还是随手斩杀了一只。”

“将军威武。”仇禾谄媚的恭维道。

“你给我滚!”王离瞬间暴怒,将手上的铁皮水壶砸了过来。

仇禾抱头逃窜,满脸委屈。

王诩伸手拦接过水壶,轻笑着“这边的野兽先别动,以后留着给沚戛军练兵。”

王离轻哼一声,向着热池石室走去。

王诩无奈的摇摇头,看着躲在石柱后面胆战心惊的仇禾“你以后尽量躲着他点走。”

..............

“将军威武!”

李信长枪刺穿最后一个东胡骑兵的胸腔之后,低喝一声将东胡骑兵的尸体挑飞,换来了身后大秦骑兵们的欢呼声。

浑身铁甲像是被血水泼过一样,顺着铠甲的暗纹低落在地上,李信狠狠的将长枪刺入地下,回头看着身后的战士。

还能够在马上的已经不足千人了。

而他们马蹄下东胡骑兵的尸体更是铺满了山道,血水将黄土染成了赤红色。

士兵们的称赞声没有激起李信的荡气回肠,反而让他明亮的双眸染上了一层愤怒的赤红“李倓,求援的斥候还没有回来吗?”

被两个士兵从死尸堆中搀起来的李倓更像是一个血人,连脸都看不清了,声音虚弱无比“回禀将军,还没有回来。”

“到底是没回来,还是被大将军扣下了?”李信恨声说道。

“将军慎言。”李信旁边的副将警惕的提醒道“不过将军,咱们确实该退了。”

“往哪儿退?!”李信转过头,目光像是狼一般凶狠,看着飘满山道下的东胡人的旗帜。

他们接到命令戍守平刚道已经半个多月了,刚开始还能够依据平刚道上的夯土长城,击退一波波试探进攻的东胡人。

但是随着城下尸体越堆越多,不足三米高的尸体,很快就堆积成了一条楼梯,当第一匹骑着马冲上城墙的东胡骑兵冲破圆阵之后,李信就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东胡的骑兵,比他想象中更加彪悍。

这些只穿着兽皮,背后背着长弓腰间别着箭壶,手中的长矛还是木杆青铜头的,跟全身覆甲,配备精铁武器的大秦骑兵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

但是这些东胡骑兵在马上却像是泥鳅一样难缠,兽皮甲和轻装让他们的身形更加灵活,在加上精湛的马术,让秦军不小心吃了大亏。

于是李信果断的放弃了夯土城墙,带着三千骑兵退到山道制高点,凭借下坡优势,以及装备优势,一波冲锋就能彻底碾压那些东胡铁骑。

在留下五千多具东胡骑兵的尸体之后,东胡人进攻的速度慢了下来。

但是李信也付出了轻伤六百,重伤两百,战死一百的惨痛代价。

而山道下面的东胡旗帜,却越飘越多,而且每一次来骚扰的东胡骑兵也不像是一个部落的。

李信深知在此消彼长的消耗战中,平刚道肯定是守不住的,于是早早就派出斥候回去请大将军加派援军。

接连派遣三次,全部的了无音讯。

即便燕地蛮荒,野兽横行,但是三名斥候都被老虎叼走了这种事情,李信是不会相信的。

所以剩下的就只有一个值得他愤怒的原因了。

大将军不愿意派兵!

难道大将军真的以为靠着自己三千铁骑,能够拦得住东胡近三十万骑兵?

看了看手下人马全部身心俱疲的样子,李信眸子里闪过一丝戾色,将长枪从地上拔出来“收整一下,看看有没有还活着的袍泽,咱们往南走。”

“将军要放弃平刚道?这可是失责重罪!”副将惊恐道。

“我这叫诱敌深入,我们人少迟早会被他们耗死,不如南下绕到山林之中伺机而动,将他们粮草截断,到时候三十万大军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放弃进攻退回去,要么孤注一掷杀进去。”李信嘴角带着一抹疯狂的笑意。

“万一....”副将有些踌躇道。

“万一真的三十万大军孤注一掷,就算是告到咸阳大殿之上,王上也只会夸我们一句勇武!”李信冷笑一声。

第八十六章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第八十六章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李姓家族,是华夏一个最为显赫的世家之一。

在世家大族形成后最昌盛的隋唐时期,有五姓七望之说,李,崔,卢,郑,王五氏。

其中李姓就占了两望,一是陇西李氏,二是赵郡李氏。

而这两大李氏望族则都出上古四圣之一的皋陶后裔。

皋陶是与尧、舜、大禹齐名的上古四圣,为夏朝时掌管理法的理官,为夏朝立了《五刑》用独角兽獬豸作为治狱和法律的象征。

理与李古字相通,后来皋陶的后人就用官名为姓氏,先为理,,一直到商朝帝辛时期,还是理姓氏后人一直担任理官。

帝辛时期的理官理徵因为帝辛变法产生了冲突,被帝辛逐出朝歌逃亡,在逃亡途中摘得李子充饥,后来为了避难,改姓为李,定居陇西,并以李子树当成姓氏图腾,子嗣家宅必栽李子树。

后来李氏一脉出了一位了不起的人物,道祖李耳。

李耳的儿子李宗担任魏国大夫,孙子李同担任赵国大将军,重孙子李兑又是赵国相国,与苏秦一起完成合纵攻秦大计。

后来因赵王忌惮李兑,罢免了他的相国之位,李兑的曾孙子李洪后来又称为了秦国的太傅,从此以后李家就在秦国扎了根,在秦国属于顶尖勋贵级别,每一代都有封侯。

李洪的曾孙子李昙生了四个儿子,崇(李崇)、辨、昭、玑(李玑)。崇为陇西房,玑为赵郡房。

就是后世大名鼎鼎的李氏望族的祖先。

这是一个从上古时期就开始累积起来的庞大家族。

但是似乎有着盛极而衰的不可抗因素,这个庞大的家族从李信开始,运气似乎都不太好。

出生在这样一个优秀的家族里,当代的家主压力一直都很大。

李信的爷爷就是李崇,秦国陇西太守,封南郑公。

父亲是李瑶,秦国南郡太守,封狄道侯。

本来他在成年后,年纪到了应该也顺理成章的开始封侯,但是偏偏商鞅变法之后,让封侯成为勋贵们必须用军功才能实现的事情了,以前的父死子替的封君封侯制度,一下子消失了。

尤其是在嬴政登基后,接连发生了多起封侯叛变的事情,让封侯更是成为了一个禁忌的话题。

想要封侯,继续持续家族的荣耀,必须要拿出真本事了。

李信是一个有真本事的人,不但天资聪颖,而且年少轻狂,在嬴政与王翦博弈之时,充当了一个最好的调和品,成为帝国最年轻的统帅将军,出征楚国。

李信本以为是一次荣耀的继承,完全没有意识到厄运正在缠绕着他,在马上就要攻克项燕大军之时,昌平君叛变,临阵倒戈,让李信兵败如山倒,不但丧失了已经到手的封侯之功,更是在嬴政面前的形象大打折扣。

随后多年,李信一直没有得到重用,这次跟随王贲出征燕国,也只是担任一个先锋官,想要挽回一些颜面。

但是偏偏命运跟他开了个玩笑,他再次成为了秦王与王家博弈的一个棋子。

只不过李信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只是单纯的认为,王贲是忌惮他的才华,怕他一战翻身之后,顶替了他的将军之位。

所以李信宁可冒着违抗军令的风险,也要保存实力,伺机而动。

他对于自己的军事才能一向很自负,曾经妄言武安君死后,这六国将才之中,唯有蒙恬可与他一战,至于王贲,他根本就没有放在眼里。

所以在王贲提出让他带三千骑兵阻拦东胡入平刚道的时候,才会毫不犹豫的就接下来这个任务。

如果他知道东胡来势汹汹,并且在战力上不弱秦军的话,说什么也不会这么莽撞的。

但是现在后悔已经晚了,他只能期待着东胡人脑子不太好用,能够让他的绝粮之策顺利进行。

带着收拢伤兵后藏匿进树林之中,李信像是一只毒蛇一样潜伏着,伺机而动。

东胡人的行动很慢,三天后才跨过平刚道,但是也没有选择继续向前,而是继续安营扎寨,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东西。

眼见着伤兵们一个个因为得不到救助,和充足的食物供给,而渐渐虚弱,李信知道,自己的计谋已经失败了,但是他不甘心。

于是他兵分两路,选出一千精骑最后一搏,剩下的往南退去,如果他失败了回不来了,这些人就自谋出路吧,只要不回秦国,活下去应该不成问题。

李信除了个人有些自负之外,对待手底下的兵将还是十分用心的,这可能是李家人的传统,后世子嗣,不管是李广,李敢,李陵,甚至是追认他为先祖的西凉武昭王李暠,太宗李世民等,都是以爱兵如子著称的。

见着那一千多伤兵的背影沿着这条不知名的河道南下,李信的目光中充斥着悲悯,握紧了手中的长枪悲声道“难道真的要天亡我李信吗!”

“将军还记得,卢生高誓临行前给你的锦囊嘛?”面色惨白的李倓忽然想起什么,焦声问道。

满脸悲伤的李信一怔,黯淡下来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异色,在已经凝血漆的铠甲中摸索了一番后,最终从护心镜找到了一个‘锦囊’。

这个锦囊,触感极佳,而且是完全透明的,一看就不似凡间之物,当时得到它以后,让李信对于卢生羡门高誓的身份,深信不疑。

此时这个锦囊将成为他最后的救命稻草。

动作虔诚又轻柔的打开那个锦囊,透明锦囊发出‘沙沙’的声音宛如仙乐。

小心翼翼的取出里面巴掌大小,触感异常的绢不,李信看到上面的字后,瞬间瞳孔猛缩,脸上也露出了癫狂的笑容。

看着将军发出如此开怀的笑声,原本已经抱着必死决心的士兵们也都莫名的燃起了一丝希望。

“兄弟们,等到子时咱们就夜袭东胡营地,不为杀敌,只为放火!每人配三支火箭,三轮齐射之后,向南奔走,与贺宽他们汇合。”李信对着士兵们大笑道。

“将军,如此万一传出去,吾等名声尽毁。”一名副将脸色有些怪异的说道。

“本将手中有天书预言,山人自有妙计!”李信冷哼一声,将那枚别致的锦囊细心收好,放回护心镜中,脸色带着释怀的笑容。

‘事若不成,远遁千里,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十六个字在他脑海中盘旋,他认为这是老天爷通过卢生之手,对他这次出征的一个指示。

丝毫不愿意承认自己,不愿意为国尽忠这件事情。

如果王诩在这儿的话,一定能认出这个锦囊,就是当初临行前,他送给屠檀的,那个锦囊,就是一个塑料袋残角。

没想到还被屠檀二次利用。

或许冥冥之中,真的自有天意?

.............

即便作为一个来自两千年以后,科技昌明世界的王诩,也知道世界上还有很多,目前超自然的现象。

科学家们把这些现象叫做,高等待破解课题。

哲学家们则管这叫做‘道’。

神学家们管这叫做‘神迹’。

而王诩此时,就在做一个将这些东西都融入到一起的事情。

《神典》。

他一直在编写的过程中,利用笔记本中的资料,加上神话故事的结合,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编制成美丽又简易的寓言故事。

作为启蒙,和维持社会秩序,稳定三观的主要根基。

虔诚,恐惧,和希望,是这本书的主要内容。

虔诚能够树立公信力。

恐惧则能够树立威慑力。

希望则能够满足人们的幻想,俗称,画饼。

只有兼具这三种因素,这本书的作用才不会向任何一个奇怪的方向跑偏。

为了给这些已经奴性深入骨髓的沚戛军好好的洗脑,王诩花了两天的时间将‘苦难是为了迎接美好的未来’这种心灵鸡汤灌输给了沚戛军。

并且套入了伊尹的神话故事中。

在伊尹的神话中,伊尹在做奴隶时吃得苦,都是他为了遇见商汤而积的福,将伊尹的形象比后来儒家美化后的,再美化一个高度,成为一个知恩图报,奋发向上,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完美圣人形象。

于是毫无疑问,伊尹成为了沚戛军们的信仰。

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情,就是虔诚的背诵一边伊尹的故事,然后再给大帝祈祷一下,活力满满的参与训练和工作。

不得不说,在短短的几天内,原本死气沉沉的沚戛军的状态,是肉眼可见的变化,在变化。

虽然他们以及孱弱,坐二十个仰卧起坐就已经脸色苍白,但是他们的精神始终处于饱満的状态。

对于这种变化,王诩很满意。

他不奢求这些沚戛军们能够变成正常人,但是至少要变得有感情。

“先天下之忧而忧。”听着广场上沚戛军们此起彼伏的训练口号,王诩觉得自己绞尽脑汁编故事是值得的。

第八十七章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

第八十七章尺蠖之屈,以求信也

仇禾已经彻底的融入到沚戛军当中了,可能是以前仇禾很少与这些奴隶接触,也没做过什么让奴隶们记恨的事情,就连不苟言笑的翟仇,有时候在跟仇禾聊天的时候,都能够露出一个僵硬难堪的笑容。

这只小狐狸,天生就是一个合格的纵横家。

王诩不禁感叹道。

但是他不准备让仇禾过多的与沚戛军接触,因为两者其实并不能相容,沚戛军注定是要走一条极端的道路,而仇禾则是背道而驰的另外一条道路。

他现在只等着墨狼的王室军,彻底成为一个‘林胡人’,好让他跟着仇禾去了解一下纍城白狄部的情况。

气温已经越来越冷了,现在早上起来,直接用河水洗脸都觉得刺痛了。

估计再过一个月,整片山林就会失去现在这种葱郁之色,变成死气沉沉的灰秃色。

现在野草都已经枯黄过半了,树上都开始有落叶了。

但是过冬的粮食,还没有完全准备充足,这让王诩很焦心,听说朝歌和毫都的大食堂,已经开始饭菜减量了。

这几天都在编《神典》,然后给沚戛军上课,今天是王诩第一天清闲下来,想要回毫都看一下。

石河河道这些天已经越来越通畅了,不但清理的河中砂石,还将河中的大量的鱼虾都打捞了上来,听说哑儿在毫都的未名湖受到了启发,准备在朝歌也弄一个池塘,专门养鱼。

养殖塘这种模式能够被哑儿想到,也是王诩意料之外的,不过他并不看好这个项目,因为朝歌旁边的水源流量并不大,就算造了方塘,也养不了多少鱼,还有可能造成鱼吃鱼吃死的惨况,形不成完整的生态链,但是倒是提醒了王诩。

等到明年,可以养青蛙,现在最不缺少的就是蚊虫了,而且没有完整循环水系统的养殖塘本身就容易变成臭水沟,最适合蚊虫滋生。

如果养蛙类的话,倒是能够提供大量肉食,而且还不用投入太多的精力毕竟那东西繁殖能力强的可怕,在加上附近没有天敌的话,细思极恐。

自从驼鹿和羚牛变成重要的坐骑战略物资之后,孤竹国就禁止随意宰杀了,为了能够提供足够的肉食,王诩让墨壬开始饲养兔子。

千万不要被兔子纯良无害的外表给欺骗了,这种动物被称为行走的生殖机器,四个月就性成熟,胚胎形成到成熟只需要一到两个月,一年最多可以生六次,而且一窝至少五个以上。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辽东地区山林中的野兔,出肉率特别高,墨壬他们抓到的种子兔,最大的都快有小羊羔那么大了,简直是巨型兔子。

继森林大捕猎之后,孤竹国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地底大扫荡,狡兔三窟在工兵铲下无所遁形,而且还意外的挖到了很多野人参。

刚开始挖到人参的时候没人注意,当成了某种野菜,结果一顿饭的工夫,大半族人都开始流鼻血,吓得坐镇毫都的墨奎以为得了疫病,要不是王诩及时赶回去,很可能以墨奎的手段,将整座城的人都拉出去烧了也不一定。

人参这种滋补神器虽然在4000多年前的《神农本草经》中就已经有所记载。

参这个字在甲骨文中更是贴合形象的象形文字。

但是这些记载的都是党参,党参虽然也有益气之效,但是比起人参差之甚远。

人参不但能够滋补,更能够‘吊命’。

对于现在医学还处于蒙昧阶段的孤竹国来说,算是唯一高效的药材了。

墨奎虽然是殷商大巫,大巫主管祭祀和医疗,但是毕竟孤竹国已经灭了这么多年,即便他将药剂背诵的再滚花烂熟,没有临床经验也都是纸上谈兵。

本来以为在秦皇岛这片区域没有人参,现在找到了真的是意外之喜,而且看大小,根根都是二十年以上的参,效果正好。

人参被当做重要的战略物资,王诩拿走一部分给沚戛军调补身体,剩下的全部充公了。

但是人参‘吊命’的疗效到底如何,王诩还真是不知道如何,他准备以后多找人试一试,以后方便整理进药典当中。

不过他没想到,自己的实验对象,这么快就会出现。

正准备坐船回毫都的时候,一道在太阳光下反射着阳光仿佛如同小太阳般的犴鸢铁骑高举着旗帜从远处奔来,见到这个旗帜的旗语,所有人都下意识的皱起眉紧张起来。

因为这是敌袭的旗语。

难道林胡王这么快就回来了?

.............

在一望无际的山林中迷路,是一件恐怖的事情。

不是跟着太阳走,就能够认准方向走出去。

因为在山林中最重要的要考虑补给问题。

因为不知道会不会在山林中走多久能够遇见水源,或者食物来源。

所以李信只能沿着这条不知名的小河,一直顺利直下。

而跟在他身后的士兵,已经不足两千之数了。

而且多数都身上重伤,铠甲也都零散不全,完全没有了大秦骑兵的样子。

而他们胯下的战马更是凄惨,有的身上的箭矢还没有拔出,伤口已经结成黑色的痂了,但是随着走动还会崩裂渗出黑色的污血,一瘸一拐的样子十分凄惨。

整支队伍都像是失去灵魂的傀儡一样,悄无声息,表情麻木的跟着李信往前走。

安静的让人感到诡异。

终于有一只重伤的战马发出一声悲鸣,轰然倒地,抽搐了两下便不再动弹,同时它身上的骑士也被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李信迅速从马上跳下来,将骑士从马尸下拉出来“你没事吧。”

“将军....”这名骑士脸色惨白,嘴唇乌青。

“别说话了,喝点水,大家休息一下!”李信给他喂水,看着死气沉沉的队伍,心情也跟着沉重起来。

他们已经迷失在这片森林中四天了,四天前他带着一千精骑子时突袭东胡营地,成功点燃了粮仓大帐。

但是却遭到了东胡游骑的疯狂反击,那些东胡游骑像是疯了一般,追着他们一天一夜,若不是突然天降暴雨,李信很可能就全军覆没了。

这也是李信第一次意识到东胡人的恐怖。

他们的作战方式很疯狂,几乎是自杀式的攻击,打败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正面击碎他们。

即便是闻名六国以凶狠著称的秦军,也没有如此疯狂。

死里逃生的李信带着剩下不足五百多残兵,找到了之前南下的队伍,汇聚之后便在这山林中迷路了。

而这一路上,因为没有得到治疗的伤兵,一个个要么因为失血过多,要么因为伤口感染,相继死去。

走到现在,已经只剩下不足两千人了。

而且前途越渺茫,战士们的心情就越沉重,因为这一战他们不但失去了袍泽,更失去了荣耀和封妻荫子的可能。

更加绝望的是,他们可能在这山林中永远走不出去。

高大的森林像是一座巨大的囚牢,让他们越来越压抑,越来越恐惧。

“将军,你也喝点水吧。”失去一只眼睛的李倓声音沙哑的用头盔盛着水,递给李信。

李信神情茫然的接过后喝了一口“李倓,你说我们能走出去嘛?”

“将军吉人天相,自然能走出去。”李倓神情微动,轻笑着说道。

“粮食已经吃完了吧。”李信眨了眨眼。

“刚才又死了两匹马。”李倓轻声道。

“饮马血,食马肉,我们与蛮族何异?”李信笑的无比落寞。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将军何故如此自怨自艾。”李倓笑着说道“再说在这山林之中,还能饿死我们这些虎狼之师?”

李信眨了眨眼,表情苦涩的摇摇头“是我连累了大家,不应该贪功冒进,陷大家于险地。”

“富贵险中求,军令如山,与将军何关?”李倓皱眉道“这个时候将军不要胡思乱想,我们一定会走出去的。”

“庐山说燕地山林中有胡、柳、灰、白、黄五仙,你说若是我诚心祈祷,能否会得到仙人指点?”李信目光突然涣散起来。

李倓一惊,转头看了看生火宰马的战士,又看了看李信,抿了抿唇“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只要能够带领大家走出去!我李信愿意付出二十年寿命!只求山中五仙显灵!”李信突然站起身,冲着茫茫山林发出一声狂啸。

李信的啸声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有一些精神压力十分大的战士也莫名的跟着咆哮起来。

而且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咆哮,一时间咆哮声在山林中震荡,仿佛奔腾的河水都被震裂开来。

李倓脸色再次变得惨白起来,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营啸!

几天的压抑与不安,被李信这一嗓子彻底点燃。

咆哮不足以满足兵临崩溃的战士们,他们双目赤红着,像是愤怒的蛮牛一样将目光放到了同伴身上。

顾不得会引起后面追兵的注意,为了防止大型斗殴事件发生,李倓果断的选择了吹响了集结号角,试图用号角声唤回战士们的理智。

沉闷巨大的号角声率先惊醒的就是旁边的李信。

回过神的李信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什么,脸色瞬间苍白毫无血色。

正准备做些什么的时候,却突然身子僵住。

瞳孔剧烈的收缩,看着从山林中冲出来的那几团带着神辉的怪物。

李信发誓,绝对没有见过这样的怪物,体型庞大而且身上还带着刺眼的光芒。

难道真的是五仙显灵了?

目瞪口呆,精神还有些恍惚之下的李信膝盖一软,跪在了地上。

那个巨型怪物凑近后,一个熟悉的声音让李信连续两天没睡的神经彻底崩断,两眼一黑就昏死了过去。

“李将军?”

第八十八章 让人哭笑不得的天意

第八十八章让人哭笑不得的天意

缘分,天意,巧合,这些都是用科学解释不清的词汇。

所以称之为小概率事件。

在没有定位,没有沟通,没有地图的前提下,全凭借运气,李信能够从燕国平刚道,走到秦皇岛,穿越茫茫无际的原始山林,这种小概率事件真的应该算是命中注定了吧。

毕竟两地相隔直线距离都有四百多里。

而且好巧不巧,李信带领的残兵还是被屠檀率领的巡山部队发现的。

而促使李信南下的‘锦囊’,第一任主人,就是屠檀。

这一系列的巧合,小概率事件,让王诩都自叹,天意弄人。

两千秦兵,跟两千野人不一样。

这些秦兵是生长在已经形成价值观的社会中的‘完全人’,也是王诩除了王离和屠檀朱家等人之外,接触的最庞大的‘完全人’。

如何处置这些秦兵,成了王诩面临最大的问题了。

稍微处置不善,很可能提前给孤竹国带来灭顶之灾。

所以当王离带着秦兵回到林胡部修整之后,王诩就沉默不语,看着王离将珍贵的人参不要钱的往那些秦兵嘴里塞,也没有阻止。

王诩知道此时王离的心态什么都听不进去。

好不容易等王离将所有人的伤兵都处理好了,尽管有几个因为本来就重伤虚弱,吃了人参后虚不受补喷血而死之外,其他伤兵都被安置到石宫中休息了。

天已经黑透了。

王诩已经带着沚戛军吃完了晚饭,正围绕着篝火进行祈祷仪式,对于秦兵的突然出现,他们并没有太多想法。

但是王室军则变得有些紧张起来。

尽管秦军狼狈不堪,但是一支完整成熟军队给他们带来的压力是真实存在的。

“大帝,这些秦人,都是大良造的手下?”墨狼满脸忧虑的悄声问道。

“是他父亲的手下。”王诩笑了笑。

“是大良造叫来的?”墨狼继续问道。

王诩笑而不语“不用担心这些,咱们现在的主要任务是探查纍城。”

“有了这只秦军,纍城可以轻易攻克。”墨狼眯着眼,表情有些冷漠的说道。

王诩轻笑着摇摇头“那攻下的城池也送给秦军?”

墨狼神情一滞,表情变得微妙复杂起来。

“记住,你是一个将军,是孤竹国的司马,将军要考虑的是如何攻城略地,保家卫国,其他的事情,自然有其他人来解决,要不然要司寇,司徒他们做什么?”王诩笑呵呵的说道。

墨狼听后吓得脸色苍白跪在地上沉声道“请大帝恕罪,罪臣僭越了。”

“别这么严肃。”王诩笑着把他扶起来“我知道你这些年为孤竹国鞠躬尽瘁,操心无数,但是现在有其他人一起为孤竹国奋斗,你可以稍微放松一些,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

墨狼额角冒着冷汗,恭声道“臣谨记。”

王诩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看着不远处坐在河边,看着那些死去秦兵尸体发呆的王离,叹了口气走过去,轻声道“节哀。”

“我只是累了。”王离似乎回过神,抬头露出一个虚假的笑容“听屠檀说,是你指引他们来这里的?”

王诩微微眯起眼“天机不可泄露。”

“一定是,否则这些人怎么可能如此巧合的穿越山林,跟我们完全不一样的路线到达这里?”王离起身正色道“你操纵了天意?”

“没人能操纵天意。”王诩轻笑着摇摇头“把这些士兵都焚烧了吧,骨灰来年带回他们的家乡。”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我要将他们的尸首运回咸阳。”王离忽然有些孩子气的说道。

“然后将那些好不容易死里逃生的士兵送上断头台?”王诩轻笑道。

王离一怔。

“很明显,他们成了逃兵。”王诩摇头说道。

“李倓说,李信是听信了天命选择南下的!是你的指引!”王离眸子一冷。

“所以他们更要上断头台了。”王诩笑着摇摇头。

王离嘴角一抽。

“李信出身勋贵,你们王家若是救他一命,他日在于秦王对弈之时,自然多了一张底牌。”王诩笑着说道。

“你是在为我谋划?”王离表情一僵。

“人死后,肉身只是一具无用的皮囊,三魂七魄已经流入天界,等待重生了,烧了尸首,是斩断最后一丝尘缘,好让他们能够安心的重生,而对于生者来说,生活还在继续,骨灰是生者自我祭奠的一种形式。”王诩笑着说道。

王离看着那些年轻的生命,对着朱家点点头。

朱家欲言又止,然后看了眼王诩,对着他拱拱手,招呼着人去准备容器。

“李倓说卢生是你的门徒?”王离的精神似乎缓和了一些,盛了碗肉汤问道。

“卢生?”王诩瞳孔一缩,不动声色的撇撇嘴“算是吧,不过他只是有一丝仙缘而已。”

“李倓说,卢生把你的旨意传达给李信,指引着他们到达了这里,你想要他们做什么?”王离不解的问道“李信为人狷狂,依仗家族声势和王上垂青,与同辈人都不屑来往,至于统兵能力,也就那样。”

看着王离嗤之以鼻,满脸写着不爽的样子,就知道他对李信怨念颇深。

不过也能理解,同为豪门世家,李信年纪轻轻就统领三十万大军,要不是时运不济,军功可能直追王贲那个级别,马上封侯不在话下。

而王离同样作为世家子弟,而且还是帝国支柱王翦的孙子,也快到了弱冠之年,在咸阳却只能当一个提笼遛鸟,横行霸道的‘废物’,他对李信当然是羡慕嫉妒恨了。

“不是说了嘛,李信此战命中有一劫,若是王家救了他的姓名,到时候在秦王面前也多了一份底牌。”王诩笑了笑。

“真的?”王离有些狐疑的问道。

王诩笑着摇摇头“你先吃,我去看看。”

在石宫中找到屠檀时,他正在跟一个少了一只眼睛的虚弱男子聊天,看上去关系十分熟络的样子。

“大帝。”见到王诩过来,屠檀有些紧张的起身行礼。

那个少了一只眼睛的男子也要挣扎着起来。

王诩摆摆手,制止了他“好生歇息吧。”

“秦人李倓拜见帝君。”李倓恭声说道。

“李倓,好名字。”王诩笑着点点头“屠檀跟我出来一下?”

屠檀神色有些不自然的瞥了眼李倓,跟着王诩出了房间“大帝找我有事情?”

“卢生也是你屠何国的人嘛?怎么他的事情你没跟我提起过?”王诩笑着问道。

屠檀脸色一怔“额,回禀大帝,卢生并非屠何国人,而是涂山娘子的表兄,卢生的先祖曾经为欧冶子先生的侍从,以湛卢剑为姓氏,卢为氏,湛为姓,卢氏跟随涂山氏漂泊到燕国之后,拜师邹衍习得阴阳学说,卢生更是自称得仙人传承的。羡门高誓,在燕地颇有盛名,有炼丹之术,当时我为了稳妥起见,借着卢生之名通过李倓才得以悄无声息的找到王贲将军。”

“李倓应该是李信的亲兵吧。”王诩眯着眼,嘴角的笑意有些微妙。

“李倓年少时也是一方游侠,与臣交好。”屠檀下意识的低下头“但是李信为何会逃亡于此,臣确实无辜。”

“那你就对王离说,是我操纵的?”王诩轻笑着问道。

屠檀身子一僵“但是李倓所说,李信是因为得到了当时大帝赐予我的锦囊,才决定会南下的。”

“我给你的锦囊?”王诩眯起眼。

“额,臣不小心弄丢了,不知道怎么落入李信之手。”屠檀有些尴尬的说道。

王诩眨了眨眼,轻笑道“那确实是天意了。”

屠檀疑惑的抬起头。

“打听打听卢生的下落,我对他很感兴趣。”王诩轻笑道。

对于这个日后给黑秦始皇提供优秀素材‘焚书坑儒’的方士,王诩确实很感兴趣。

“是,那李信等人。”屠檀有些犹豫的问道“这些秦兵不适合入朝歌或者毫都长住。”

“我自有安排,李信醒来后通知我。”王诩摆摆手,转身向着自己的居所走去,他准备重新捋顺和规划一下现在的情况。

屠檀看着王诩的背景远去,长长的叹了口气,擦了擦额角的冷汗,转身回到房间。

“这位就是从天界下凡的殷商大帝?重瞳异象果然贵不可言。”李倓对着屠檀感叹道“我都不敢多看他一眼。”

“大帝没有那么恐怖。”屠檀笑了笑。

“怎能不恐怖?在他面前,我有一种浑身赤裸没操控的恐惧感。”李倓有些心有余悸的说道。

“李信的锦囊真的是卢生交给他的?”屠檀皱眉问道。

“你离去之后,卢生被大将军留在了账内,后来咸阳来信,请卢生入宫为王上治病。”李倓的声音有些古怪。

“王....秦王请卢生入宫了?”屠檀大惊失色下,脱口而出。

李倓镜头的扫了眼门口方向“不知道谁讲消息传入了咸阳,说王贲将军在燕地发现了羡门高誓,可医百病,占卜凶吉,王上好奇,就派人请卢生去了,临行前给我家将军算了一卦,并且将锦囊给了他。”

李倓说话时,仅剩下的那只眼睛跟屠檀进行了一番微妙的对视,似乎在传递着什么不可言说的信息。

屠檀听后眯起眼,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那还真的是天意了。”

第八十九章 你怎么会在这里?(含上架感言~)

第八十九章你怎么会在这里?

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这是因为太过在意一件事情,或者受到了某些事情的刺激太大,造成了脑内激素过度分泌过度,睡眠处于浅眠状态,看似生理或许因为疲惫不堪进入了休眠状态,但是实际上脑子还是在运转的。

这个时候人就会梦到自己极为在意的事情,而且会按照自己潜意识想要逃避或者美好的方向,控制这种梦境。

而且这种状态下的梦,带有一种半梦半醒的真实感,很容易让人恍惚分不清现实还是梦境。

李信就陷入到了这种梦境中无法自拔。

梦境中的他是从那只浑身散发着神光的怪兽开始的,从怪兽上下来的屠檀,那张平凡到毫无记忆点的脸却让他感到格外的亲切。

在梦境中,屠檀带着他们到达了一处人间仙境,这里有芳草鲜美,落英缤纷,天马神兽在草地上驰骋,天空中还有各色神鸟鸣啼不绝,神山上有宝盖层台﹐四时明媚。

金壶盛不死之酒﹐琉璃藏延寿之丹﹐桃树花芳﹐千年一谢﹐云英珍结﹐万载圆成。

李信已经认定了,这就是卢生当时告诉他渤海中的羡门五神山之一,他真的来到了羡门当中!

但是就在他准备询问屠檀,这里到底是岱舆,员峤,方壶,瀛州,蓬莱五神山中的那一座时,屠檀突然化作一团氤氲之气,消散在空中。

不等李信诧异,神山之上有一只展翅万丈遮天蔽日的白色神鸟盘旋而出,巨大的凤眸似乎远远的扫了眼李信,惊得李信一下子从梦中惊醒。

从小腿传来的钻心之痛让他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将军?你怎么了?”门外听到惨叫声的李倓一下子冲了进来,焦急的看着蜷缩着身子惨叫的李信。

“把他的身体扳直,锤击小腿。”王诩淡然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李倓还有下属没有迟疑,迅速按照王诩的吩咐将蜷缩惨叫的李信身体扳直,然后轻锤击小腿。

昏迷了两天三夜的李信本身就没什么力气,无法反抗,只能发出惨叫声,出了一身的冷汗,不过几分钟后,小腿的痛楚就缓解过来,他像是一条死鱼一样大口的躺在石榻上喘息。

“给他喂点水。”王诩倚着门口说道。

屠檀将水壶递过去,李倓接过后给李信喂水。

干渴的嗓子被清泉滋润后,李信渐渐恢复了意识,睁开疲倦的双眼,视线就对上一双妖异的眼睛。

这双眼睛!

竟然是传闻中的重瞳!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李信感觉这双眼睛,跟他梦境中那条白色神鸟的眼睛,似乎是一模一样的。

李信整个人都僵硬着,紧紧的盯着王诩满脸惊恐。

王诩微微皱起眉。

“将军,您好点了嘛?”李倓有些紧张的询问道。

李倓听说过,有过营啸的人很容易变成心恙之人。

所谓心恙,就是古人形容精神病的。

看到李信如此崩坏的表情,李倓立马紧张起来。

听到李倓的声音,李信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依旧直勾勾的盯着王诩,嘴唇顫抖着,说不出话。

“将军,这位就是卢生所言的羡门下凡的高誓,也是殷商帝君。”李倓小声在李信耳边说道。

李信身子一僵,舔了舔依旧干裂的唇,哑着声音说道“你们都出去,我与帝君有事相商。”

李倓微微一怔,看了眼李信变得正常的表情,带着其他人离开了。

屠檀皱着眉用目光询问王诩,见王诩微微颔首,才走出房间。

见所有人都离开之后,李信苍白的脸色迅速的变成了不自然的潮红之色,虚弱的身子强撑着爬起来,跪了下来“俗人李信,得高誓指点得以苟活,愿拜入羡门,斩断凡俗,从此一心向道,万望帝君成全!”

王诩眯起眼打量着李信,表面上不动声色,但是心中却盘算起利害。

若是真的收了李信,白得一个信徒,免费的打手,但是感觉以李家底蕴,即便真的相信羡门高誓存在。

但是在慢慢脱离精神上的信仰后,发现羡门实际上并不能给予他们太多实际的东西后,这种信徒,反叛或者篡位的风险很大。

就像是犹太教作为西方神教原创者,但是后来却出现了天主,基督,东正,***等多种派系,因为这些派系都是当初门徒在信奉过程中,产生的矛盾以及现实因素,是不可控,也无法控制的。

羡门这个词在秦朝毫无疑问是盛极一时的,若不是羡门高誓的能力不足,以及秦始皇过于强势,羡门很可能提前道教几百年,成为华夏的神权法杖。

就算没有王诩,这个事实也是无法改变的,所以当羡门可能成为一个权力博弈的工具时,那么就被成为多数人眼中的肥肉。

若是真的收了李信,就算他虔诚,他的家族也不会虔诚,李信所言的斩断凡俗,在王诩眼中就是一句废话。

如果他真的斩断凡俗了,还有什么利用价值。

本来就是想用他打开李氏和王氏联手的桥梁,他要是真的归隐山林,昨天晚上苦思冥想的计划不久付之东流了?

“你有仙缘,但是并无灵根。”王诩佯装遗憾的叹息道。

李信身子一僵,表情似乎有些不忿。

“而且你于尘世间的羁绊还没有斩断,与羡门无缘。”王诩笑着摇摇头“不过既然有仙缘,自然会与你方便。”

听到王诩这么说,李信抿了抿嘴角,一个头叩在地上“还请帝君指点!”

“你祖皋陶在我下界之时,嘱咐过我拂照你们李氏一脉,指点谈不上,尽人事而已。”王诩轻笑道。

李信微微挑眉,心中一惊“我刚才梦见帝君真身乃是一条白色神鸟,为何自称凡人?”

“既然下界,自然就是凡人。”王诩轻笑着摆摆手,没想到李信的想象力还挺丰富。

“不论如何,信此番能够脱离险境,死里逃生,全赖帝君指引,自此之后,信愿为帝君马首是瞻,以报救命之恩!”李信满脸诚恳的说道。

“以帝君马首是瞻,李将军是要叛离大秦?”这时一个轻佻嘲弄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李信脸上下意识的涨红起来,有些恼怒,不过在看到走进来的人之后,彻底愣住了,失声惊叫道。

“你怎么会在这里??!”

PS:没想到能赶上一号上架的末班车~感谢编辑大大的勤劳。

要上架了,首先感谢各位新老朋友的支持与鼓励。

作为一个老扑街,看到很多熟悉的id真的是万分感动,再次感谢大家不离不弃的支持和鼓励~

上本的遗憾和不可抗力希望能够在这本书里弥补上。

我知道自己的风格一直都是不太讨喜的,但是我就是改不掉,很感谢大家能够容忍支持我的小倔强~

我喜欢写故事,希望能够把故事写好,虽然可能才华文笔有限,但是我一颗真心天地可鉴~

历史很有趣,厚黑也很有趣,希望我这本不一样的先秦文能够带领大家感受一下不一样的华夏早期文明,不一样的先秦历史故事,不一样的人生经历~

一如既往的扑街裸奔上架,成绩凄惨的我都懒得卖惨了~

不过我向来相信,爆更能够逆天改命~(2333做梦)

新的征程,不是星辰大海,而是大家心底的温柔~

上架了,求支持~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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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家来水群

第九十章 帅者,运筹帷幄,将者,彪炳赫赫(求首订~)

第九十章帅者,运筹帷幄,将者,彪炳赫赫

人在丢人的时候,或者是处于难堪状态的时候,最不愿意被外人看见,这是自尊心的基本反映。

尤其是不愿意让与自己有过节,或者之前鄙视看不起的‘仇人’看到自己的难堪。

这会极大的刺痛人的自尊心。

李信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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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兵不血刃的妙计(二更求首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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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不血刃虽然有些困难,但是并非不能完全做到。”仇禾脸上裹着一块绸布,跪坐在毛毯上。

王离坐在石榻上,手里拿着王诩做出来的炭铅笔,石榻上摆着一副简易的地图,这是让仇禾按照记忆画出来的纍城地图。

“说出来看看,这纍城看规模城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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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秩序(三更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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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离闯入王诩房间时,刚好碰见在跟王诩哭诉的仇禾。

仇禾看见王离后,梨花带雨的小脸瞬间变得惊恐起来。

王离对着他露出一个皮笑肉不笑的冷笑后,把地图拍在石桌上,满脸豪气的说道“兵不血刃!”

“哦?说来听听?若是用内斗的套路就不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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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吉祥物犯法,也与庶民同罪(求订阅~)

第九十三章吉祥物犯法,也与庶民同罪

《书·太甲中》:“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

意思是伊尹用冕服,将被放逐的帝王太甲迎回毫都。

这个在后世作为贤臣‘训’主的故事中,实际上也可能是一场失败的篡位,然后用另外一个方式恕罪。

伊尹在发现殷商王室无法撼动之后,退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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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有何愧疚

第九十四章有何愧疚

如果别人在王离面前标榜‘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这种理论,一定会被他啐一脸口水。

但是如果是王诩说出这句话,王离知道是出于真心的,就是字面上的意思,而且还会严格落实。

因为他确实发现了,王诩不管是对待他,还是那些奴隶,野人,似乎都没有太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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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破虏将军(三更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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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信眨了眨眼,目光怪异的看着王离。

“燕地战事短时间内肯定分不出结果,东胡野狼既然举族南下,就一定不会空手而归,但是面对是家父统领的大军,这口肉他肯定吃的满嘴是血。”王离坐在李信对面轻笑道“而我们现在的位置,正处于一个可以直击东胡各部王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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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慕容竭

第九十六章慕容竭

已经到了收获的季节,一望无际的田野上呈现出一种刺眼的金黄色,风吹过后掀起的浪花仿佛带着排山倒海的宏伟气势,阻挡了仇禾所带领的送礼队伍。

第一次见到如此规模的农田,给还没有完全摆脱渔猎状态的孤竹国战士们带来了极大的冲击,王室军看到这一片戎菽海洋眼睛都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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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进贡

第九十七章进贡

慕容竭狂浪的性格很不讨喜,尤其是他在踢开木箱的时候,故意踩在了墨狼的小腿上。

跪伏在地的墨狼闷哼一声,下意识的皱眉,不过却没有动作。

仇禾起身,不动声色的从木箱中拿出一个金光奕奕,雕刻着华美花纹的铜器,献给慕容竭“王子请看,这是吾王几年前从燕地弄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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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你这个兄弟我交定了

第九十八章你这个兄弟我交定了

一个身娇体弱貌美如花的男人,和一个雄壮如山满脸横肉的女人,再在一起的画面如果用后世审美标准来看,可以说是惨不忍睹了。

但是以墨狼这种原始人的审美来看,那个缠着仇禾,手臂快比仇禾腰粗的女子,无疑是一个十分‘美丽的女子’。

因为在他眼中,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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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第九十九章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温饱思**,饥寒生盗心。

这句话中淫不只是单指男女之事,淫实际上是‘过分’的意思,意思是吃饱了就容易想东想西,让自己的各种欲望难以控制,然后造成一些连锁反应。

所以一旦当物质得到满足,衣食无忧之后,人类就会去追求一些其他东西了,艺术和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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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让人眼红的富余

第一百章让人眼红的富余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这八个字传递的信息看似很简单,但是实际上是十分考验信息接受者智商的一件事情。

朱家和仇禾自然都是高智商的聪明人,即便是这种模棱两可的命令,也能够合理推断出最佳的执行方式。

想要引出一个谨慎的东胡王子,就要演的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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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同病相怜

第一百零一章同病相怜

慕容竭很喜欢金色,尤其是的风吹过田野上带起的金色海浪,这是他的最爱。

因为这一片片金色的海浪,代表着富饶与生命。

所以每次他在思考问题的时候,都喜欢躺在田野中,除了风吹枯叶声之外,空气中弥漫着植物和泥土的芬芳,甚至还能听到虫子啃食叶子或在土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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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一把镰刀,二十奴隶

第一百零二章一把镰刀,二十奴隶

两个境遇相似,同病相怜的人凑在一起,就很容易变成酒逢知己千杯少的好朋友。

慕容竭把仇禾请到府上之后,威逼利诱几杯酒下去之后,就得到了一个没落世家的少主,家族苟活在异族中备受欺凌,想要依靠个人才能改变家族的命运,励志而心酸的故事。

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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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东方,夕阳烈火焚天

第一百零三章东方,烈火焚天

一个好战且征伐成性的林胡王,拥有了充足的人口以及强大的铁器之后,会有什么后果,周宽不敢想下去。

越想越害怕,一瞬间后背都被冷汗浸透了,一把拉住仇禾的手臂正色道“仇贤侄,我与你父是世交,不会让仇氏沦落至此的。”

正在悲伤的仇禾满脸疑惑的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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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零四章 骑驴入咸阳,万户皆惊慌

一百零四章骑驴入咸阳,万户皆惊慌

凡是少的,就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凡是多的,还要给他,叫他多多益善。

这是出自《马太福音》中的一段话,后来被沿用在心理学和社会学等多个领域,又被称之为马太效应。

马太效应的哲学理念跟《道德经》中的“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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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恭迎大将军还朝!

第一百零五章恭迎大将军还朝!

天还未亮,咸阳城中内城的大户人家已经灯火通明了,因为他们的家主要去赶早朝了。

秦代的早朝与明朝的虽然不一样,但是意义上也差不多。

都是为了商讨政事,而提前召开的朝议。

只不过秦朝的早朝只有在特殊时期,才会举行。

因为在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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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 鸱鸮鸱鸮,既取我子,无毁我室

第一百零六章鸱鸮鸱鸮,既取我子,无毁我室

《礼记·曲礼篇》:“人生十年曰幼,学。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壮,有室。四十曰强,而仕。五十曰艾,服官政。六十曰耆,指使。七十曰耋,而传。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百年曰期,颐。“

人活百岁,称之期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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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中郎令牵驴

第一百零七章中郎令牵驴

《豳风·鸱鸮》这是诗经中的一首寓言诗歌,讲述的是一只母鸟,被恶鸟鸱鸮捣毁了巢穴,抢走了雏鸟的悲伤故事。

充分描述了一个母鸟目睹飞来横祸时的极度惊恐和哀伤,以及与恶鸟鸱鸮搏杀时的惨烈,将一个弱小无助又绝望的母鸟描写的淋漓尽致。

这首歌通常都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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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八章 七杀提纲本是愁,只因驯伏喜无忧

第一百零八章七杀提纲本是愁,只因驯伏喜无忧

《七国考》载:“孝太子妃曰‘华阳夫人’。

华阳,秦太子宫名,在陕西西安府旧长安城内。”孝太子指孝文王嬴柱,初封为安国君,爱姬是楚国人,称作华阳夫人。

华阳夫人虽为安国君所宠幸,却没有儿子,后在吕不韦的推动下,收子楚为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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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王上又瘦了

第一百零九章王上又瘦了

章台宫,是秦帝国在渭河以南的主要朝宫,秦国所有大的政治活动多在此举行。

秦王坐章台见相如,所以完璧归赵。

荆轲刺秦王于章台,所以破燕易水。

在秦灭六国的过程中,“诸侯莫不西面而朝于章台之下。”

后来嬴政掌控帝国之后,更是将章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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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老而不死是为贼

第一百一十章老而不死是为贼

《南齐书·萧谌传》:“自以勋高伊霍,事均难赏,才冠当时,耻居物后。矫制王权,与夺由己。”

伊尹,霍光以个人才势假托君命行事,将国家大事掌控在手中。

但是即便强如伊尹,霍光,已经不愿轻易去篡夺王权。

其中的缘由难以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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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臣这一生百年,侍奉大秦四朝

本文的立意力图还原一个真实的孔子,揭示文圣人不为人知的另一身份——一代武功大高手。论语一书,对孔子的武功一直遮遮掩掩,不肯明讲。但仍留下些蛛丝马迹,供后人如我者追思缅怀。

1、 孔子展示武功退敌:

见于乡党3:

君召使摈,色勃如也,足躩如也。揖所与立,左右手。衣前后,襜如也。趋进,翼如也。宾退,必复命曰:“宾不顾矣。”

意思是说:某一天,有外国使节前来挑衅(那时候社会乱,治安也差,类似这样砸场子的事时有发生),鲁君派镇场子的孔子前往应对。(我们可以看到,在招待使节的全过程中,我们看到,口才天下无敌的孔子居然一言未发,全是动作。)只见他:面色冷峻,脚步快速移动(很明显是在躲避敌人的进攻或者在寻找敌人的破绽),向两旁作揖,左一下,右一下(这样的动作应该是某种武功的招式,可惜今已不传。), 衣服无风自动,而且动得很整齐(孔子在运气,真气不自觉地就溢出体外,衣服被气所控制,所以才动得如此有规律。不会武功的诸位,不妨动动看。)。然后,孔子快速进攻,象生了翅膀一样,飞翔在空中。(孔子的轻功和滞空能力)使节知道打不过,急忙撤退。孔子回头报告说:“那家伙头也不敢回啊!”

2、孔子显露杀气:

见于乡党27:

色斯举矣,翔而后集。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

意思是说:孔子的脸色一动,野鸡(因为感受到一股杀气)吓得飞起,在空中绕了几圈,才又停在另一个地方。孔子不无得意的说:“这些野鸡,还挺识时务的嘛。”相比较而言,他的学生子路的武功就差了许多。子路向野鸡们拱手,发功,动静折腾得挺大,野鸡不屑地叫了几声,很无所谓地飞走了。

3、孔子的兵器

孔子的兵器为杖(估计属于棍棒这一大类武器中的一种,比棍短,但比棒长。)。证据有:

乡党13:

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

意思是说:一群人聚集在一块喝酒。(孔子的仇家守在门口准备堵孔子,但由于某种原因,他并不认识孔子,因此他拉过来一个人询问。)那人回答道:你要是看见一个拿杖的人出来,那就是孔子出来了啊。

述而11

子谓颜渊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唯我与尔有是夫!”

这段话就更明显了。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正适合杖的特点。而且,据此看来,孔子门下三千弟子,七十二贤人,跟孔子一样用杖做兵器的只有颜渊,这大概也是孔子特别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吧。

宪问43

原壤夷俟。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叩其胫。

注意最后一句 “以杖叩其胫。”,孔子把原壤这个不给他面子的家伙臭骂了一通后,还不过瘾,就动手揍他,用的就是杖。至于叩这个动作,比较令人困惑,书中并未提及是用杖的中端还是杖的尖端来叩,因此,“叩”可能击打和戳的意思均有。由是观之,孔子的杖,不仅可以打人,还兼具点穴之功能。原壤挨了孔子的杖之后,死了没死,书上没说。

后来,随着孔子武功的提高,到达了无物胜有物的境界,所以,

子曰:“君子不器。” (为政12)

4、孔子的内功心法:

继承了孔子衣钵的孟子曾说:养浩然之气,于天地之间。从一个侧面也印证了孔子必然修习过内功。

述而10

子于是日哭,则不歌。

为什么孔子这一天哭过,就不再唱歌了呢?我以为,这与孔子练习内功并且级别相当之高有很大关系。哭是大悲,歌是大喜,短短的时间里情绪经历从大悲到大喜,历来为练内功者之大忌。搞得不好,要出人命的。

乡党25

迅雷风烈,必变。

每次打雷狂风,脸色都要大变。一般人可能无法体会。但内功练到一定高度(至少打通任督二脉、大小周天)的人应该深有同感。打雷狂风这样的剧烈天相,会导致体内真气激荡,难以自制。脸色大变实在是必然现象。

卫灵公31

子曰:“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

整天整天的不吃东西,整夜整夜的不睡觉,这得多好的身体素质啊。普通人断然是做不到的。气功里有一种叫“辟谷”的,据说可以化空气为食物。孔子的内功心法从某方面可能与辟谷有共同之处,因此才能不食不饿,不睡不困。

5、颜渊赞叹孔子的武功

子罕11

颜渊喟然叹曰:“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既竭吾才,如有所立卓尔。虽欲从之,末由也已。”

值得注意的是“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这四句。仰之弥高说的是孔子的气势逼人,往往在战前便让对手胆怯,榨出他隐藏的渺小来;钻之弥坚当指孔子的外功也相当了得,有铁布衫乃至金刚不坏的功夫,刀枪不入,越钻越坚硬;瞻之在前,忽焉在后自然就是说孔子的轻功了,看看在前面,忽然就到了后面。想起“赤裸裸”里的一句歌词:“他似乎冷如冰霜,他让你摸不着方向。”

6、孔子千里传音

阳货20

孺悲欲见孔子,孔子辞以疾。将命者出户,取瑟而歌。使之闻之。

7、孔子告诫练武者

阳货26

子曰:“年四十而见恶焉,其终也已。”

孔子说:一个练武的人到了四十岁还被人欺负(见恶)的话,那一辈子也就完了。

8、孔子以武功自傲

雍也17

子曰:“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

孔子说:谁能不经过门口就走出屋子?大概只有我吧。(具体方法今天已无从知道。但前面说过,孔子是一个很酷的人,所以推测他是穿墙而过,把墙撞个大窟窿。)为什么没人用我这种方法呢?

9、孔子面对挑战者

宪问39

子击磬于卫。有荷蒉而过孔氏之门者,曰:“有心哉!击磬乎!”既而曰:“鄙哉!硁硁乎!莫己知也,斯己而已矣。深则厉,浅则揭。”子曰:“果哉!末之难矣。”

10、颜渊的悲剧:

应该讲,在传授文的一面,孔子称得上是个好老师。但在教武功这方面,则很不称职,颜渊被他练废了,曾子则差一点。

为政16

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

孔子说:攻击敌人,要是攻击得不是地方,就要危害到自身了啊。看来,孔子的武功路子应该与古龙有点象,属一击致命型。

先进19

子曰:“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

孔子在评价颜渊和端木赐的武功时,说道:“按理说颜回练武功也练得差不多了,可是他出手却总要落空。而端木赐这人不听我的指导,还跑去做买卖,不专心练武功。然而他和敌人动起手来,仅仅靠瞎蒙,每次还都能击中对手啊。”

泰伯17

子曰:“学如不及,犹恐失之。”

孔子说:“武功虽然练了,但要是总打不到对手,恐怕迟早要玩完的啊。”结合前面的分析看,孔子已经预感到颜渊恐怕免不了要早夭的。后来,颜渊真的在打架时,被别人抓住破绽,捅了一刀,因此早死。孔子为自己没尽到为师的责任而陷入深深的自责当中。

先进9

颜渊死。子曰:“噫!天丧予!天丧予!”

颜渊死后,孔子说:“这下惨了,老天也要怪罪我啊!老天也要怪罪我啊!”

11、曾子的觉悟。

泰伯3

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

小子即以子为小,看不起孔子。

整句话的意思是:曾子病了(嘛病呢?),召集门下弟子,告诉他们:“看看我的手,再看看我的脚。(手脚有什么好看的?而且还要如此劳师动众?自己为什么不看?我认为,此时曾子因为练内功导致走火入魔,所以手脚不能动弹,而且可能伴随着流脓红肿等从体表便可明显分辨的并发症。因此,才邀请大家来参观,引以为戒。)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这才是正确的练习方法啊。从今天开始,我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了。孔子,我看不起你啊!”。曾子为什么要说看不起孔子呢?我以为是因为他怀疑孔子在传授他武功时有所隐瞒,所以才会让他因练习方法的谬误而走火入魔。其实,孔子的弟子当中一直弥漫着一股怀疑的空气,怀疑孔子藏私。怀疑的人太多,给了孔子很大的压力,孔子对此不得不公开辩解。子曰:“二三子以我为隐乎?吾无隐乎尔。吾无行而不与二三子者,是丘也。”( 述而24)

12、孔子对自己武术生涯的回顾

为政4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这段话的意思历代学者众说纷纭。我以为,这是孔子对自己的武功境界的一个描述:十五岁开始学武;到了三十岁,就可以挺直腰板,立足于江湖;四十岁时,就已经会遍天下高手,再没有一种武功能让我无法对付的了;五十岁,天人合一;六十,世事皆为耳边风,于我无挂无碍,七十,则随手一动,皆为新招,意念到处,无往不利。

几千年来,读过论语的人多了去了,本人无聊中发现此一秘密,不敢自专,特发于此与诸君共享。

第一百一十二章 往前走吧,王上

第一百一十二章往前走吧,王上

《孟子·梁惠王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

孟子认为尊敬自己的父母长辈,从而推广到尊敬所有人的父母长辈;爱护自己的孩子,从而推广到爱护所有人的孩子,做到这一点,世界就和谐了,国家秩序也会变得稳定,便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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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孤与将军,共天下!

第一百一十三章孤与将军,共天下!

以近不惑之年的嬴政,早已历经了世间磨练,不管是心性还是情感都磨砺的无比坚韧,要不然也无法掌控这样一个庞大且复杂的国家。

但是他此时露出的迷茫与无措,却像是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一样,对前途的迷茫,以及对过往的追忆,开始慢慢束缚他。

“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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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血容于地,震慑九幽,肉还于民,祝王千秋!

第一百一十四章血容于地,震慑九幽,肉还于民,祝王千秋!

共天下。

三个字代表的意义不言而喻。

历史上做到这三个字的权臣极致并不少。

第一个就是伊尹,但是他却成为后来王权忌惮权臣的祸首,以至于华夏的政治权谋从上古时期,就开始用分权,离间来权衡政治,放大了当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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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太上王的画像

第一百一十五章太上王的画像

哭,是一种很平常的宣泄情绪的表现。

但是却被人类文明慢慢赋予很多文化定义。

懦弱,是哭泣最直接的标签之一。

什么人都可以懦弱,但是君王不可以,因为肩负着整个天下都开始懦弱了,那么这个天下会变成什么样呢?

所以没人敢说君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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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公子扶苏

第一百一十六章公子扶苏

皇宫太大了,王翦太老了。

走出章台宫门后,已经让他的气息不畅了。

在加上之前与嬴政赵从革博弈耗费了大量心神,还斩杀了一头驴,让这个老人可谓是身心俱疲了。

于是刚出章台宫门,王翦就倚着宫门前两只巨大的护门神兽石雕坐下休息。

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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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辽东的大雨

第一百一十七章辽东的大雨

当入秋后的第一场秋雨来临之时,秋收就基本上已经宣告结束了。

王诩站在宫殿二层的阳台上,看着因为雨势过大而像是笼罩在烟雾朦胧般的毫都城,仿佛闻到了空气中一股腐朽的泥土腥味。

那是雨水打湿戎菽,然后雨水包裹着果实一起深陷泥泞中,产生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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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投名状

第一百一十八章投名状

北方地区主要是温带季风气候。

气候特点是一年四季分明,夏季温热多雨,冬季寒冷干燥,入秋后却因为夏季的影响,季风为东南风,从海洋吹响大陆,带来暖湿气流,容易形成降水,所以北方入秋后很容易产生大暴雨现象。

此时河水暴涨,河流易泛滥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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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连环计

第一百一十九章连环计

名正言顺的背叛,依旧是背叛。

这个道理,仇氏一族的继承者,仇禾是最为清楚的。

不管是所谓的名正言顺的背叛,还是替天行道的背叛,即便美化的再好,依旧改变不了背叛的本质。

既然已经背上了这个恶名,就必然要将事情做得天衣无缝,没有任何瑕疵的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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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计划没有变化快

第一百二十章计划没有变化快

暴雨不但让纍城旁的大汤河泛滥了,作为辽东地区重要河流之一的石河也因为这场大雨泛滥了。

从石河的源头祖山开始,河水沿途泛滥淹没方圆几十里的土地,好在石河周边的部落都被迁徙到了毫都,否则现在石河周边的土地很可能已经浮尸无数了。

林胡部通往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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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无聊的围剿

第一百二十一章无聊的围剿

根据朱家对于王离的了解,这种逻辑清晰具有人生阅历哲理的话,他是说不出来的。

“帝君说的道理?”朱家微微挑眉。

“就不能是我自己钻研出来的?”王离翻了个白眼,用鼻子冷哼道。

“呵呵。”朱家笑而不语。

“朱先生。”这时翟仇沙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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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孤竹国的天条

第一百二十二章孤竹国的天条

暴雨和洪水这种自然灾害,不论大小,都会给人类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甚至生命危险。

纍城外原本奴隶的痕迹随着洪水和暴雨冲入城中,等洪水退去之后,留下一地的狼藉,与潮湿的空气融合,形成难闻的气味飘荡在城中挥散不去。

再加上清晨王宫中传出来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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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报仇的目的

第一百二十三章报仇的目的

仇禾用慕容竭的令牌将城墙上的东胡战士都骗下去控制住以后,又让人换上了他们的衣服伪装好,返回王宫。

王宫大殿中没有了之前的紧张氛围,大殿上原本被捆绑的各族少主也都被松绑了,除了周氏和桑氏的人之外。

大殿之上堆满了各种珍奇异宝,在灯光下显得熠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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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王座

第一百二十四章王座

对于已经被和平麻痹了很多年的白狄部居民来说,当不属于他们的军队进入城池,控制了王宫,将往日那些白狄部大氏族的大老爷五花大绑在广场的时候。

他们才猛然的发现,白狄部已经发生了惊天巨变。

他们习以为常的和平,似乎也不知不觉间消失不见了。

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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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神奴

第一百二十五章神奴

纍城被攻陷,意味着孤竹国的崛起。

也证明着,目前整个区域都成为了孤竹国的领土。

一个险些被灭国的落魄国家,因为一个人的出现,在短短半年不到的时间里,不但起死回生,而且还成为了一方霸主,甚至已经收复了孤竹国巅峰时期的三成国土,而且在军事实力上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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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商贵人

第一百二十六章商贵人

数据是指对客观事件进行记录并可以鉴别的符号。

也是文明开始的源头。

人类脱离动物,从基因本能行为变为文化行为。

动物基因本能行为模式是:外部刺激-本能反应。人类文化行为模式是:外部刺激-思考-作出反应行为。

从结绳记事开始,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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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白狄部的富婆们

第一百二十七章白狄部的富婆们

“白狄部主要负责生产的那十几家下等氏族,在平民中还是有一定威信的,是吧,肥族长。”听到王诩的询问,屠檀将问题抛给了战战兢兢的肥同。

突然被叫道名字的肥同膝盖一软,重重的跪了下来。

王诩微微皱眉。

仇禾见王诩面露不悦,连忙搀住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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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亲代投资

第一百二十八章亲代投资

社交,定义上是指一种社会行为,人们利用社交手段来传递交换信息,以达到各种目的。

但是社交这个概念并不只是在人类文明社会时产生的,相反,这是一种动物比较原始的交流行为。

这种行为最初的目的很单纯,那就是交配。

而驱动交配的就是动物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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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赏月

第一百二十九章赏月

酒是催情剂,伤是暧昧机。

这种后世男人大多都懂得的道理,在这个男女地位观念还没确立的时代中,自然没有普及。

周红儿哭的伤心欲绝,墨狼虽然也揪心,但是却不知道如何安慰。

最后还是仇禾路过时,偷偷给他支了招。

墨狼才递给周红儿手帕,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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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工人和工头

第一百三十章工人和工头

人是一种适应能力很强的生物。

不管生活环境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日子还是要的过下去的。

所以纍城换了新王,这件事情在第二天太阳出生的时候,就像是没有发生过一样。

尤其是纍城的新王十分神秘,既没有高调的宣告自己的统治地位,又没有杀人示威,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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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兵来我挡,仙临你拒

第一百三十一章兵来我挡,仙临你拒

即便是还没有筑成山海关,碣石山这片地势毫无意义是一处易守难攻的天然防御塔,而山海关最开始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地方高句丽入侵。

但是此时高句丽还没有建国,能够入侵的只有肃慎、秽貊这些东北远古土著民族,但是自从见识了白狄部的战斗力之后,王诩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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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长着翅膀的龙

第一百三十二章长着翅膀的龙

人类对于神灵的敬畏,是来源于对恐惧和未知的敬畏。

但是神灵究竟是什么样的,没有人知道,也很难描述神灵的概念。

于是上古的人们,就将神灵与祖先相结合,所以最早出现的神灵,都是父神,或者母神,意味着人类的生命,是神灵赐予的。

东胡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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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第一百三十三章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眼见着冬天越来越近,天气越来越冷,看似辉煌雄伟的纍城王宫,实际上跟外城新建的砖瓦平房根本没法比,因为大殿感觉比外面还要冷几度。

再这么下去,可能就要在大殿点暖炉了。

自从大殿举行过那次宴会之后,原本应该是朝堂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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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西方走一走?

第一百三十四章西方走一走?

食物链,如果不用生物学概念解释,也可以当成是一种权术说法。

其中有生产者就是人类社会中,最底层的那些大众,不管是平民,还是奴隶,甚至奴隶主都是生产者。

而消费者,自然就是人类社会中顶端的那些小众,他们表面上担任这维持这个食物链秩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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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 认‘贼’作父(求全订,求推荐票月票~)

第一百三十五章认‘贼’作父(求全订,求推荐票月票~)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是中原对于周边其他夷狄的共识。

虽然中原这么乱,也与中原诸侯国与夷狄勾连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是中原的文化自尊和血缘高贵论,不允许他们与夷狄成为同盟关系,只能是羁縻或者从属关系。

而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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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劳动最光荣’

第一百三十六章‘劳动最光荣’

有个概念叫“冰河期”,就是说因为地球运转轨道的因素,每隔80-90年就会进入亚冰河期,这是很正常的地理现象。

因为地球气候的变化,华夏文明对于季节也有着不同的阶段。

而春秋战国到汉末,正处于华夏亚冰河期变化的关键区间。

但是跟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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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辽东古族的面相(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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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多斤的小白虎,被王离一手拎了起来,这臂力让王诩不禁都有些羡慕,摸了摸自己堆了个雪人就有些酸涩的手臂,王诩感觉自己应该锻炼锻炼身体了。

“都是一奶同胞,你长得这么肥,你哥哥瘦的都见骨头了,难道真的有甝虪相生相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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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工人起义(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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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王诩现在念出这首诗的时候,才真正体会到那位伟人的文采有多斐然。

虽然此时秦国的万里长城还没有正式开建,春秋战国和商周朝建立的长城辽北也见不到,至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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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君王无德,则另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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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的中原人,对于冬天的概念其实并不太大,在秦国还没有打到中原的时候,他们生活的地区应该还处于亚热带季风气候,最冷的时候气温基本也降不到零下,所以虽然有冬天,但是也并不多见雪。

后来吞并其他诸国到达中原地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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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故友(求全订)

第一百四十章故友(求全订)

在春秋战国之时,能位列七雄的国家毫无疑问都是当世强国。

但是燕国似乎一直处于一个有些尴尬的位置。

即便连后世历史教材上,燕国也一直作为‘蹭热度’的存在,最早的时候,蹭齐桓公的热度,被山戎打的求助齐桓公,因此得来了老马识途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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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荆轲秘闻(求全订)

第一百四十一章荆轲秘闻(求推荐票,月票~打赏~全订)

已经被乐叔吹牛吹吐了的公孙戈已经做好了准备,这两个等下要真的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呈报,一定把他们活剐了!

不过好在,就在他的耐心到了临界点的时候,高渐离开口了。

不过开口就是询问太子丹旧事,让公孙戈下意识的皱起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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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侠者,俜也(求订阅~)

第一百四十二章侠者,俜也

侠,俜也。——《说文》

所谓俜,就是孤独的意思。

所以侠这个词诞生的时候,就是孤独的。

孤独者自然是小众,可以曲解成中二,也可以作清高,或者说是遗世。

总之侠就是一个,让大多数人无法理解的群体。

所以在侠这个群体中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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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公孙家满门忠烈!(求全订)

第一百四十三章公孙家满门忠烈!(打滚求全订,推荐票,月票,打赏~)

爱民如子,这个词就不能深究。

尤其是对于古时的权贵来说,人的性命,或者说除了他们氏族人的性命之外,其他任何人的性命都与牲畜无异,别说几十万黔首的性命,就算全天下人的性命,公孙戈也觉得事不关己。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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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护驾,逆臣(求全订)

第一百四十四章护驾,逆臣(求全订)

开双刃身直头尖,中有脊,横竖可伤人,击刺可透甲,谓之剑。

剑跟刀最开始的主要区别就是在于,单刃还是双刃。

但是此时架在乐叔肩膀上的剑,却造型有些怪异。

剑身没有一丝光泽,像是一块烧焦的长板,而且因为颜色太过乌黑而且没有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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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有称王之机,但世代窘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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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戈的喝骂声在大殿回荡,看激昂,实际上对于大殿所有人都没有太大的影响。

毕竟燕国到底是如何衰败了,他们在座的每一个,都比公孙戈要清楚的多。

粟廉远远的看了眼王座上似乎睡着了燕王喜,发出凄厉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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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六章 君以此始,必以此终(求全订)

第一百四十六章君以此始,必以此终(求全订)

商鞅开创了世界上最早的军衔制度,也开启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阶级晋升通道,更是为开始华夏文明大统一的进程添上了最有利的一砖。

但是物极必反,事有阴阳,世界上不存在绝对好的事情,也不存在绝对坏的事情。

在商鞅为华夏统一画下如此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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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诸家猎玄鸟(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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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万人的战场上,闯入两个不速之客,并不会引起骚乱。

毕竟不是演义小说中那种,千军万马中窜出一位银袍白马小将,手持龙胆枪左突右刺,如入无人之境。

通常这种银袍小将,如果出现酣战中的战场上,估计被一轮抛射直接射成肉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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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伟大’的稷下学宫(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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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诸子百家,那么就永远绕不开一个名字。

那就是稷下学宫。

稷下学宫这个名字看似跟江山社稷仿佛有着某种联系的高逼格名字,实际上只是由于当年在齐国都城,临淄城的稷门附近,所以取名稷下学宫。

包括‘鸿儒’这个词汇的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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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九章 王孙安(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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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蒙恬看来,此时的李由跟所有刚刚从伍统兵的氏族子弟一样,一心想着建功立业,而且同样天真,同样想当然,既不懂的战机,也不了解战况,全部的想法都以自身为中心去考虑问题。

这样提出来的战策看似十分有效,出其不意,实际上就是小孩子过家家,一点价值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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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徐夫人(求全订)

第一百五十章徐夫人(求全订)

《潜夫论志·姓氏篇》云:“王孙氏、公孙氏,国自有之。孙氏者,或王孙之班,或公孙之班也。”

周代时,周王之孙在诸侯国做官的,别称为王孙,其后代有以祖上别称为姓的,称为王孙氏。

但是王孙氏跟其他姓氏不一样,不只是一种家族姓氏,更是一种赏赐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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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 耻姓田,改姓王(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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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参与‘荆轲刺秦’时,方仙道是最大的支持者之一,所以卢生在这群人当中的地位也是颇高的,在加上他玄乎其玄的羡门高誓出身,更加具有震慑力。

所以大家对他们这些高誓能够杀死秦王的期望,比荆轲更高,但是现在听到卢生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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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纵横初现(求全订)

第一百五十二章纵横初现

任何制度,或者规则的形成,都会有一个初期不可动摇的根基,或者说标准。

由这个标准来衡量制度产生后一系列的正确与错误。

而这个标准也像是房子的地基一样,地基决定着地表建筑的高度与上限。

放到社会制度上,那么华夏文明的这个不可动摇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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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 夜半翻墙入稷下(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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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人眼中的田安,都是以仁义著称的。

也正是因为仁义,他在民间才会有如此大的声望,而仁义在这个时代的主要表现,就是一视同仁,敬祖尊老。

老人或者老龄这个群体,在所有生物链中,其实都是被排斥的,因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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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入秦,以观天道(求全订~)

第一百五十四章入秦,以观天道

在信息传输成本极高的古代,即便是灭国这样的大事,传遍其他国家的时候,可能都已经过了过几个月了。

更何况是燕国以暗投秦国这种情报,齐国不可能知道。

稷下学宫虽然说是不论国事,只谈天下,但是对于中原战事确实最为关注的,虽然早就算好了如果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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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五章 借父王性命一用(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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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首的宵禁,对于王孙贵族是不通用的。

即便已经入夜了,田安的马车依旧奔驰在城内,他在宫中拜访了一晚上,拜访了很多人,终于将齐国所有人的事情都交代的差不多了,最后才入宫去见父亲田升。

对于以孝为本的时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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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六章 莫为,雪融(求全订)

第一百五十六章莫为,雪融(求全订)

一个国家衰败的特征,并不是君王不理朝政。

而是朝政不需要经手君王,直接通过辅政大臣手中颁发。

不管是垂帘听政,还是大臣辅政,都是很危险的事情。

因为君王在政治中的真正的作用,并非决策性作用,因为君王的位置更像是一个电脑的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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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火凤神射军(求全订)

第一百五十七章火凤神射军(求全订)

当年周王子,王子朝因为争权失利,将整个周王室的珍贵典籍都卷走了投奔楚国,其中包括夏禹九鼎下落,商朝秘辛,以及《山海经》前身的《五臧山经》以及老子整理的《道德经》随便拿出来一样都能够震惊改写史学界的重要文物。

尤其是《五臧山经》,《山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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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八章 孤竹国的粮本位(求全订)

第一百五十八章孤竹国的粮本位(求全订)

虽然王诩标榜着一视同仁,但是实际上依旧会有差别待遇。

而且所有人都知道孤竹国还是有籍贯高低差异的。

其中最低一级的,是纍城籍民户,其次是林胡堡的兵户,这两地的户籍虽然享受着同等待遇,但是城跟城还是有差异的,这是暂时不可逾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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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九章 巫女界的耻辱(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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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越闲吃的反而多了,真的是个奇怪的现象。

“别这么刻薄嘛,多吃点体质就好,不易生病,身体好了,干活才有力气。”王诩笑着捏了捏她日渐圆润的脸颊。

“对了!鸟园中的野雉卵,按照您传授的仙术真的孵化出来了,虽然百枚才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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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翟仇的关系论(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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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计败纍城’之后,慕容竭对仇禾就有一种本能的警惕和抗拒,那张比女人还精致的面容下面,到底藏着一颗什么样恶毒阴险的心。

“既然王子如此有心,明日我就带你去冶铁炉看一看,说不定能够给你启发。”仇禾起身笑道“那在下就先告辞了,最近冰融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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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章 点将台前鸣金鼓(求全订)

第一百六十一章点将台前鸣金鼓(求全订)

仇氏是商朝遗民,自然家徽族徽是尊贵的鸟类,不过王离研究了半天,也没看懂仇禾拿上来的鸟是什么鸟,九个头?

难道是传说中的鬼车?

王离接过后打量了好一会儿,折好放到身后的双肩背包当中“等我打到林胡,估计要夏令了,希望你们族人能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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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纛钺为君死。

第一百六十二章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纛钺为君死。

鸣金,并非字面上或者电视剧中敲打某种金属,或者锣那种乐器而发出的声音。

鸣金的金是一种叫做钲的乐器,是一种打击乐器,构造与编钟一样,但是因为形状大小,发出的声音也有些差异。

鸣金也并不是只有收兵或者停战的意思,击鼓也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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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孤竹!百禄!(求全订)

第一百六十三章孤竹!百禄!(求全订)

钺是古代王权的象征,是从商朝开始的,商汤当年使用的武器就是青铜钺,钺是一种跟斧头形状相似,但是却更大更长的武器。

在冶铁技术没有发展起来的时候,是以石钺为主的武器,因为这种武器的使用不仅需要技巧和力量,更需要无畏的胆识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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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四面商歌,万舞相送(求全订)

第一百六十四章四面商歌,万舞相送(求全订)

‘帝诩’是所有孤竹人学习的第一个词汇。

《玄鸟》则是孤竹人学的第一首诗歌。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

方命厥后,奄有九有。商之先后,受命不殆,在武丁孙子。武丁孙子,武王靡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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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五章 孤竹的荣耀,如阳高照(求全订)

第一百六十五章孤竹的荣耀,如阳高照(求全订)

墨奎带着三名团长,以及老实跟在他左右两侧的两只小老虎,在军阵中巡视,在每一个被小老虎吼叫过的战士头顶带上花环,表示他们是被圣兽选中的,最勇猛的战士。

“今天的小白怎么这么听话?”不知道什么时候溜上黄金台的王离从青铜鼎中捞了一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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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 一丘之貉(求全订)

第一百六十六章一丘之貉(求全订)

人类最大的天赋是适应。

但是前提是因为不可抗力,而顺其自然的适应,但凡是有一点可以反抗的机会,就会有一部分人反抗。

而选择反抗的这些人,就是人类物种延续下来的‘优秀基因’,跟所有生物一样,人类的基因也是一代一代淘汰进化,直到现在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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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章 孤竹国的外患(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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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闭嘴吧,没结婚之前你们做什么我管不了,但是万一要是闹出人命,我一定严惩不贷。”王诩敲了敲桌案,扫了眼墨狼和仇禾“还有,我暂时没心思管你们的私事,但是上行下效,你们要是影响了手下的婚姻观,让他们也跟着不结婚,那我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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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 不愿被掌控(求全订)

第一百六十八章不愿被掌控(求全订)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这句话永远会存在人类这个物种当中。

白狄部的氏族宁可将粮食放到发霉,果子放到腐烂,也不愿意给那些食土难充饥的奴隶们施舍一丝一毫。

于是就让白狄部从辽东各部交易来的食物果蔬变成了酿酒,然后囤积在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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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章 谁言世间无真神(求全订~)

第一百六十九章谁言世间无真神(求全订~)

春雨贵如油。

当上天赏赐了天地间第一滴雨水之后,万物繁衍的根本,春动就要开始了。

而这场雨,每年都很准时的在三月初,被称之为惊蛰。

春雷响,则万物长。

因为一声惊雷,不但唤醒了冬眠的动物,更是唤醒了整个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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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还未播种,已然收获(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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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物在数量上具有一定规模之后,都会让人感到震撼。

几千头羚牛,黄牛还有部分骡马组成的庞大耕种队伍,拖着曲辕犁在纍城外面,像是梳子一样,将被春雨滋润后的大地上,犁出一条条笔直的垄沟。

应该是因为之前烧过地的原因,让本来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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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宁为太平犬,莫作乱离人(求全订~)

第一百七十一章宁为太平犬,莫作乱离人(求全订~)

炼炉是建在一座小山中的,一半在山中,一半在地下,靠近未名湖,因为炼炉需要试验新的冶铁技术,每一次突破都代表着燃点的提升,所以靠近湖边是最好的选址。

炼炉山洞完全是用铁建造了,因为铁的导热快,若是不用铁固定,很容易因为温度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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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乱世盗匪(求全订~)

第一百七十二章乱世盗匪(求全订~)

盖谓秘之辛者。

秘,犹蔽;辛,金饰也。秘辛,言珍贵不为人知悉。

所谓秘密,自然就是不能让太多人知道的事情,所以要尽量掩饰这些秘密。

而且几乎每个人,应该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

为了防止自己的秘密泄露,就会变得小心翼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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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三章 天下布子(求全订)

第一百七十三章天下布子(求全订)

地球是在沧海桑田中不断变换的,最明显的就是海岸线的变换。

距今8000~5000年前的冰后期,冰川消融,全球范围内海面上升,渤海湾海岸线约与今4米等高线(大沽零点)相当。此后气候转冷,海水消退,海岸线逐渐向东推进。

古代东北的多沼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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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只有叛将,才懂叛将(求全订)

第一百七十四章只有叛将,才懂叛将(求全订)

战争,是少数上位者的决定,却让多数黎民受尽苦难。

而上位者能够驱使战士的原因,同样也是因为这些黎民,因为所有的战士都是黎民的孩子,为了保护自己的家人免受战火,他们只能拿起武器,去撕毁别人的家庭。

这样的生活是所有人都厌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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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五章 大丈夫功在千秋(求全订)

第一百七十五章大丈夫功在千秋(求全订)

王翦破燕已经四年过去了,因为收留了太多难民的关系,加上气候不好,陡河匪的日子却越来越苦,今年冬天又冻死了一批人之后,臧荼觉得自己要是再不走出这片死地,终将会困死在这个地方。

不管是寻燕也好,还是投秦也好,臧荼如今都只想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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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章 我们没有恶意,谈一谈?

第一百七十六章我们没有恶意,谈一谈?

一个合格的领导人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就是画饼。

也就是所谓的规划蓝图。

只要将饼画的圆满,很多人就会愿意画饼充饥。

李左车的话让臧荼很心动,虽然投靠东胡蛮族对于他来说确实属于受辱,但是一想想如果燕国灭了,中原归秦,那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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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 屠之如犬!(求全订)

第一百七十七章屠之如犬!(求全订)

瘦死的骆驼比比马大,被罢免的溥仪也比大多数人有见识。

李左车虽然总角之年就家逢巨变,而且惨遭罹难最终被掳掠到陡河这种荒芜凄凉的匪盗窝。

但是毕竟出身不凡,不提李牧在赵国当年是何等威风,光是赵郡李氏的嫡子这个身份,就足以让赵国各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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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 好消息(求全订)

第一百七十八章好消息(求全订)

沟通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沟通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误会,然后达成共识。

李倓是来探查陡河匪,顺便试着能不能招降,不是来剿灭他们的。

而臧荼是要带着所有人离开陡河这个地方,既不是为了恢复燕国,也不是为了起义,只是想要单纯的寻找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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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章 孩子眼中的好地方(求全订!)

第一百七十九章孩子眼中的好地方(求全订!)

聪明人喜欢愚弄傻子。

但是聪明人更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因为交流起来没有任何不便。

臧衍毫无疑问是一个十分聪慧的孩子,当初他随着臧荼来到陡河寨的时候,在这个总角孩童的身上,李左车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所以对他格外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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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章 犯错的人是谁?(求全订!)

第一百八十章犯错的人是谁?(求全订!)

绿色是属于生命的颜色,也是人类能够感到最舒服的颜色之一。

因为在人类基因记忆当中,绿色意味着食物。

破虏军从纍城出发,一路沿着东胡通往燕国千年的官道,这一路上十分明显的,用肉眼就能感受到生命的觉醒。

从冰霜踏入草原,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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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 治大国,若烹小鲜(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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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大国,若烹小鲜。

虽然孤竹国现在加上这些没有驯服的遗民,都没有二十万人口,但是王诩却一直在将其按照一个大国来经营。

倒不是王诩有什么野心,想要在辽北之地建立一个坚不可摧的国家,然后挟雷霆之力在秦末颠覆历史。

王诩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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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废物的道理(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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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是孤竹国目前最紧缺的重要资源。

但是绝世人才,甚至妖孽,对于孤竹国来说却可能是砒霜毒药。

毕竟一个婴儿若是一下子补充了太多的营养,一定会物极必反撑坏的。

如何处置李左车,让王诩也陷入了纠结当中。

看李左车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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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衣服与廉耻(求全订)

第一百八十三章衣服与廉耻(求全订)

趋利避害是人类能够从古猿进化到现在的必要条件。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天赋,几千万年前天气突然寒冷,让树上食物短缺,古猿不树上跳下来寻找食物,可能早就饿死了。

这个优秀的基因一直遗传在人类的体内,伴随着文明的进步。

而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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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四章 值得更好的生活(求全订~)

第一百八十四章值得更好的生活(求全订~)

遮羞,这个概念在《圣经》当中有一个比较粗浅的寓言故事。

就是亚当和夏娃。

生活在伊甸园房中的亚当和夏娃在没有偷尝禁果之前,都是不穿衣物的,直到毒蛇引诱了两人偷尝禁果之后,羞耻才出现了。

而羞耻也被耶稣定义成人类的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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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章 生机盎然的孤竹(求全订)

第一百八十五章生机盎然的孤竹(求全订)

非主流,是一种文化现象。

与主流大众相对应的任何事物,都可以定义为非主流。

就好比当所有人都穿着衣服生活的时候,有一大群人回归原始,赤身现世。

这种现象就很非主流了,自然也是十分引人注目的现象。

当然,主要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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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六章 海鲜虽美味,但是切记暴食(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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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帝太纵容这憨货了,那天拜将台大典,说不去就不去,没有一点将军的模样。”墨狼嘴上训斥着,手上却没有闲着,动作娴熟的剥了一直螃蟹,看起来比王诩这个后世人还熟练,看来之前没少吃。

“拜将大典真的不怪我,我带着犴鸢铁骑在碣石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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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 一视同仁(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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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左车和臧荼被副将带了过来,两人因为特许,腰间允许围着遮羞布,先是扫了眼庭院中的诸人后,跪下行礼“拜见大帝。”

“免礼。”王诩侧目看着他们两个“内城宅院被征用,这些日委屈你们了。”

“大帝折煞吾等了,吾等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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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 ,意外,失策(求全订)

第一百八十八章,意外,失策(求全订)

人是所有动物中,不论季节,最喜欢储存食物的生物。

大多数动物储存食物是由于本能,因为动物储存食物是为了过冬,而人类储存食物,单纯是因为对食物的贪婪和恐惧。

因为人类跟其他动物进化的方向不同,产生了思想,而恐惧其实是所有思想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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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九章 帝王一闲,血流漂杵(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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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怜的地位之前在孤竹国就非凡,现在依旧超然,但是由于年纪小,对于族内的长辈一直都是很有礼貌的,尤其是对墨狼这些为孤竹国抛头颅洒热血的战士。

但是看她此时咄咄逼人的样子,应该是真的动怒了。

“司徒说得对,臣确实疏忽,险些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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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章 禅精竭力?(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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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敏感的人会体谅到他人的痛苦,自然就无法轻易做到坦率,而所谓的坦率,其实就是暴力。

这是共情心与同理心在作祟。

亦即设身处地地对他人的情绪和情感的认知性的觉知、把握与理解。

拥有这两种能力的人天生就比较感性。

王诩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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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一章 匈奴初现(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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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这是李左车小时候学的第一部兵书《孙兵》中的谋攻的开篇。

给他后来的为人处世有很大的影响。

也是用这个方法,他最终将陡河匪纳入囊中。

但是对于孤竹国,他暂时不敢有其他的心思。

在意识到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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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御驾亲征?(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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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奴这个名词对于华夏人来说并不陌生,因为这个名词与华夏中原文明发展有着息息相关,不可分割的纠葛,直至千年。

但是其实匈奴在最开始出现的时候,并不是指某个民族,而是指代生活在欧亚大陆的西伯利亚的寒温带森林和草原的交界地带的某个游牧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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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三章 等我回来(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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禺春和翟仇对于‘御驾亲征’没有什么概念,他们只关心王诩上战场会不会带上他们。

一时间,厅内的气氛莫名的尴尬。

墨狼额头冷汗直冒,跪坐在地上不知所措。

“好了,禺春把刀捡回来。”王诩盯着墨狼和李倓看了会儿,轻笑着摆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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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快活的审问(求全订)

第一百九十四章快活的审问(求全订)

半年多时间,平刚道隘口已经被风雪和野兽清理的干干净净,除了关隘上的城墙已经彻底变成残垣,两旁的树木的新枝芽被血肉滋润的更加鲜亮之外。

回首身后一万多的破虏精骑还有后面绵延数十里如长龙的东胡南帐遗民。

再次回到这里,李信竟然有一种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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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五章 会师助兴?(求全订)

第一百九十五章会师助兴?(求全订)

慕容竭确实是一个合格的军人。

对于长官下达的命令,坚决执行了。

看着对面仿佛一夜间消瘦了一圈,脸色惨白捧着茶杯的手都在微颤的慕容竭,王离昨夜的不快似乎消散了很多。

“濡水?就是滦河嘛?”李信看着地图皱眉问道。

“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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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求全订)

第一百九十六章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求全订)

《左传·成公十三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祀:祭祀,天为祭,地为祀,同时在上古暗指内政。

戎:本义就是武器,戈是武器,十是铠甲,所以是古代指军事。

商代非常注重祭祀,因为祭祀代表着

周代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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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 四面胡音(求全订)

第一百九十七章四面胡音(求全订)

听得出王诩的调侃。

王离皱起眉,轻哼一声,看着李信带着一大群瑟瑟发抖的东胡妇人跪在营帐门口“我倒是要看看你这伐谋之策到底是什么。”

王诩笑了笑,让李信带人进来。

李信带着东胡妇人走进营帐,看到一身板甲羽披宛若神明的王诩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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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八章 亡不了,亡不了(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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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胡人的营地是脏乱不堪的,或者说整个东胡都是脏乱不堪的,营地遍地都堆积牲畜的排泄物做成的染料,吸引着成群的蝇蚊,让人作呕的味道几乎可以说是飘扬几里。

所以想要混整个群体,首先第一件事情,就是将自己也弄的脏乱不堪。

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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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章 有奶就是娘,有粮就是君(求全订)

第一百九十九章有奶就是娘,有粮就是君(求全订)

美人做什么都是赏心悦目的,尤其是暗自神伤的时候。

“夫人不妨等下再伤怀不迟。”朱家很煞风景的笑道“多日来夫人都不愿与在下相见,在这个时候相见,应该是有要事吧。”

仇珠儿手微微一抖,挑眉幽怨的瞄了眼朱家“先生真是个不解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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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 朵朵艳梅(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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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时务者为俊杰,通机变者为英豪。出自《晏子春秋》。

这句话早先一直被认为出自《三国志》,也将这本《晏子春秋》论为伪书,直到在银雀山汉墓出土文献证明了这本书确实是正书,而且免于遭受秦皇焚书。

这句话很符合晏子的游说风格,作为一个纵横名家,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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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章 你看不起我们乱民?(求全订)

第二百零一章你看不起我们乱民?(求全订)

当伏羲把对华夏文明的统治权从女娲手中过渡到自己手中之后,女性的地位就一直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而女性的定义,也从强大的生命之源,慢慢变成了弱小的繁衍工具。

所以在男人眼中的女人,就应该是柔弱的,这是理所当然。

男强,女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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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章 不胜也难(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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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带来主要伤害不只是物质上的,更是精神上的打击。

尤其是对于一个团体来说。

即便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位置背叛,依旧会给已经形成体系规律的团体造成致命的打击。

林胡王慕容恪的背叛,对于东胡联盟来说,就像是一个机器中重要的齿轮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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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人间无羡门,当世乐土(求全订)

第二百零三章人间无羡门,当世乐土(求全订)

久居上位者都不喜欢说废话,闲话。

因为长年累月的处理各种事物,对于效率要求很高,根本不会有多余的精力和心情闲扯。

所以上位者的每一句话,不管是直白还是含蓄,都是带着某种清晰目的性的。

慕容贺这句话,明显就是在带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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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墨家巨子(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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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是人类文明发展中,发展出的一种避免武力的协商手段。

从周朝末年开始,这种协商手段就在华夏文明中广泛普及,因为此时属于礼法祖法的道德约束力已经微乎其微了。

因此才会出现大量早期的心理学专家,外交专家,其中以纵横家最为出名,也为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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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五章 天下未昭,那么墨家便持三尺剑,让其重归于黯

第二百零五章天下未昭,那么墨家便持三尺剑,让其重归于黯

“这就是你威胁我的理由?”王贲哑然失笑“一点规矩都没有。”

朱家讪笑着行李致歉“可能是习惯了。”

“那位巨子,平日便是如此随和?”王贲笑了笑“果然墨家巨子,兼爱者。”

朱家也不意外,毕竟自己都透露了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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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 天机以到(求全订)

第二百零六章天机以到(求全订)

两千多年前的辽西地区,除了茂密的原始丛林之外,人类生活的区域基本上多是荒原。

所谓荒原,就是人类过度将树木砍伐之后,没有耕种也不治理的地带,通常这样的荒原就是野生动物的天堂。

但是由于燕国还是保存着放牧习俗,所以燕地几个重要城市周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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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 后方敌袭(求全订)

第二百零七章后方敌袭(求全订)

王诩的好让墨丁愣了下,本来以为王诩也会向交代王离和李信一样跟他们要交代什么。

但是没想到,反过来了。

墨戊摘下头盔,露出有些白胖的笑脸,拍了拍腹甲“回禀大帝,我们三人一定会带着战士们,安安全全的回来。”

虽然这是一句不可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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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八章 人仰马翻(大魔王的白银盟加更1)

第二百零八章人仰马翻(大魔王的白银盟加更1)

“什么?”

听到士兵禀报敌袭,宇文贺也是一惊,掐着士兵的脖子把他从地上拎起来“说清楚点!”

士兵涨红着脸,忍着窒息说道“我们跟随百夫长去迎接王妃的队伍,但是没想到没有见到王妃,反而被敌人的弩箭射杀,百夫长来不及躲闪,被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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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九章 摧枯拉朽(求全订)

第二百零九章摧枯拉朽(求全订)

文明的发展是有迹可循的。

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关于冶金进度,中亚快东亚一部主要是因为矿产的质量原因,当然也有华夏过于依赖青铜器的原因。

同样因为原矿量大,造价更低的钢铁技术一直到汉朝才正式大面积普及,取代青铜器,所以汉之前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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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神兵天降?(求全订)

第二百一十章神兵天降?(求全订)

一万三对五万人,五倍人数差距,歼敌近万,战损不过千人,这样的战绩传出去都不会有人相信,简直是神一般的战绩。

可以载入史册的史诗大捷。

偏偏王诩似乎还是怅然若失的样子,让李信不禁有些心惊。

“此战已经是前所未有的大捷了,全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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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祖神与统治者的对弈(求全订)

第二百一十一章祖神与统治者的对弈(求全订)

社会的形成,最大的特点就是形成了阶层。

由少部分人引导统治大部分人,才会形成一个稳定社会关系,而在这种早期社会关系,引导和统治中,手段都是比较残忍的,因为在漫长的进化中,人类总结出了一个实用性极强的道理,那就是疼痛才是最让生物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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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我们想回家了(求全订)

第二百一十二章我们想回家了(求全订)

不管是防爆盾还是铠甲,并不都是绝对防御的,数万支箭的力道有多大,不言而喻,即便是木箭没有箭簇,长时间也会震得人吐血。

“下令反射。”王诩看着东胡向盾阵射了六轮之后,冷声道。

早已捏了把冷汗的旗手连忙下达命令,代表着远程射击的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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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个假,国庆节还打扰医务人员实在惭愧。

血一样的事实告诉大家。

有胃病就不能吃海物。

今天可能没更了,在医院挂水。

争取多打点激素明天爆更。

祝大家国庆节快乐!

祝祖国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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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孤竹不现世,现世不可敌(求全订)

第二百一十三章孤竹不现世,现世不可敌(求全订)

人类是一种习惯性被统治的物种,所以当失去领导者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迷茫无措。

十几万丧失了士气和目标的战士,在选择扔下刀,跳下马的那一刻,就变成了普通人,茫然无措的普通人。

李信率领着破虏军杀光了所有还骑在马上的东胡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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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乌合之众(求全订)

第二百一十四章乌合之众(求全订)

孤竹国还没有完全成年的雄性驼鹿,但是在墨壬的精心照料下,孤竹国每一只驼鹿都是膀肥腰圆,毛色水亮的,所以平均身高一米七,体重都在一千三百斤以上。

当这样一个庞然大物披上铠甲之后,真的就像是一辆移动的装甲车一般,当它们开始冲锋的时候,那种震撼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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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章 近朱者赤,近他者智?(求全订)

第二百一十五章近朱者赤,近他者智?(求全订)

骄兵必败,这句话王离从小听到大。

但是真正实践经验,依旧是在王诩手中得到的,在某次两人打赌中,王离在剑术上输给了刚练剑不久的王诩,之后这个教训就让王离始终无法释怀。

虽然性子已经高傲,但是高傲的同时也多了一份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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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章 运气真差(求全订)

第二百一十六章运气真差(求全订)

战火,这两个字似乎天生就很契合。

仿佛有战争的地方就一定有火焰一般。

但是实际上感觉,火攻在冷兵器时代,尤其是绸布麻布这类引火之物奇缺的时代,火攻的成本似乎有些太大了,而且水火无情,很容易伤到自己人。

《孙子兵法》将火攻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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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章 全都古道热肠?(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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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渐离和田安等人带着齐国王都临淄的青壮妇孺,组成了自发运输粮草队伍,顶着风雪赶往前线,赶到饶安的时候,五万多青壮妇孺,只剩下三万人了。

但是之后又因为前线变动,秦军入辽阳城,齐军不得不将防线往前推移,最终一直推移到原来燕国的蓟城滦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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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八章 田氏以灭,王氏之始(求全订)

第二百一十八章田氏以灭,王氏之始(求全订)

熊姓,是华夏最古老的姓氏之一。

而且这个姓氏在战国末期之前,是只允许楚国王室才能够享用的姓氏,因为当年熊氏来源于芈姓,黄帝的七世孙季连,被赐芈姓,因为中原集团斗争太过激烈,被迫往南迁徙。

芈姓在当时还未开化的南方,进行开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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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 我们流血牺牲,不就是为了这些孩子吗?

第二百一十九章我们流血牺牲,不就是为了这些孩子吗?

田安现在根本笑不出来,他和高渐离,魏豹等人分别带着人去包抄敌人,虽然已经猜到了这些不明身份的大军可能是东胡的军队。

但是田安对自己手下的战斗力还是十分有信心的。

这一万多人,八千多青壮中其中有一半,都是田安在齐国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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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亡国,亡的是希望,不是国

第二百二十章亡国,亡的是希望,不是国

为什么,这三个字,是人类从原始本能向文明迈出的第一步。

这个看似最简单的问题,却成了天下最难的问题。

这个问题包罗万象,看似离所有人很远,但是又近在咫尺。

如果说,人活着是一种本能,那么为什么活下去,又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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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章 时初夏,王氏离归,携神兵(求全订)

第二百二十一章时初夏,王氏离归,携神兵(求全订)

一道缓缓的血流从王帐内一直流淌到外面,顺着在土地上仿佛一只缓慢蠕动的蚯蚓。

百步长的营帐,一个人的血量明显不够。

这是王帐内,安安静静躺着的六名女尸脖颈中流出的血液汇聚而成,六名女尸每一个都睁目瞪圆,一副死不瞑目的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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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卖官鬻爵(求全订)

第二百二十二章卖官鬻爵(求全订)

嬴政是一个讲究高效率的人。

尤其是他在数年间相继完成了祖宗留下的千古大业后,整个秦国权力机构,没有任何一方敢拖累嬴政的步伐。

但是高效率是需要结果支撑的,毕竟高效率,也等于高消耗。

所以在高效率的同时,如果收益不成正比,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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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章 寡人头疼(求全订)

第二百二十三章寡人头疼(求全订)

孔艾一声声的悲呼,一下下血肉撞击地板的声音回荡在针落可闻的大殿,让大殿气氛更加压抑了,所有人都胆战心惊,恨不得此刻是透明的空气,而那些买官爵的百姓氏族,则万分后悔天天来觐见大殿凑热闹,准备回去就写词表,要么就再也不上朝了。

这个时候,心理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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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神兵现,天子剑,空圣旨(白银盟讨厌大魔王加更2)

第二百二十四章神兵现,天子剑,空圣旨(白银盟讨厌大魔王加更2)

看到奔跑而来赤犬卫,嬴政眸子也亮了几分。

赤犬卫带来的急报,跟其他急报还是有些差距的,里面是带着私活的。

赵高往前走了一步,下了个台阶,挡在这名赤犬卫的路。

赤犬卫抬头看了眼赵高,动作娴熟的把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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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五章 剑指所向,无往而不利。(求全订)

第二百二十五章剑指所向,无往而不利。(求全订)

恐惧是一种太过让人崩溃情绪。

恐惧的根源来自未知。

相对于脑容量小的生物,人类这种脑容量在不断开发增加的生物,更容易被恐惧所支配,因为人类的的好奇心太重了,因此未知的来源也多。

就像当时的秦王宫大殿中,秦王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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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轻吕,三不铸(求全订)

战国时期青铜剑出手成交价格是多少

战国时期青铜剑私下洽谈成交机率有多大

战国时期青铜剑专场展览展销什么时候举行

战国时期青铜剑根据实地挖掘勘察,结合青铜器的形态等,专家确定文物中,青铜短剑和青铜削为战国时期文物,距今已有2400多年。而铁臿为汉代文物,距今1000多年。

“这些东西是在哪里找到的?”根据村民提供的线索,考察队实地查看了文物地,进行探沟勘察,再根据此前报告的文物范围广、数量多等特点,终确定这里为一处战国墓群。

战国时期,战火纷飞。这一时期大量使用青铜铸造的兵器,用于近战刺杀和劈砍。市博物馆就收藏着一件该时期的青铜剑。

2017年战国时期青铜剑价格究竟是多少

市博物馆馆藏的这件青铜剑于陵县刘泮乡李冲天村,剑长39.8厘米、剑身宽3.8厘米,剑身脊部隆起向两边直斜,剑锋及剑锷锋利,剑茎有两道凸棱,圆柄剑首,造型精美。“历经2000多年而不锈蚀,锋利如昔,足以看出当时冶炼技术之精湛。”有关专家介绍说,战国青铜剑的主要成分是铜、锡以及少量的铝、铁、镍、硫组成的青铜合金,复合金属工艺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是近代才开始出现,而中国早在2000多年前就已经掌握了这项技术。

剑,中国古代尖刃,又称直兵,至今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被世人称为“百兵之祖”,一般剑身细长,两侧有刃,顶端尖而成锋,剑柄短,便于手握。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成为历朝历代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追捧的对象。

战国时期青铜剑现金拍卖快速变现高价交易的公司

不过剑到底由谁发明,至今还是一个未解之谜,因此关于剑的来历也有几种说法。有人根据《管子·地数篇》中“昔葛天卢之山,发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此剑之始也”的记载,判断剑出现于轩辕黄帝时代。也有人说剑出现于殷末周初,《逸周书·克殷》记载,牧野之战取得胜利后,武王用“轻吕”击刺纣王的,此“轻吕”古书注释为“剑名”。据考证,“轻吕”实际上是突厥语,而周人出身戎狄,比商人更容易掌握这种兵器,是以有人推测剑是从西亚通过游牧民族传入中国。

中国早的剑是西周时的青铜剑,作之用。到了东周,大多以铜铸剑,剑质颇佳,冶炼技术也逐渐进步。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规范了铸剑的法则,青铜剑成为主要的短兵器,并成为社会各阶层必有之物,此时青铜剑发展进入顶峰,此后一直延续到秦汉时期。到铁剑出现时,青铜剑就逐渐销声匿迹了。

古玩拍卖行业,除非你是圈内人,或有足够实力同时是买家和卖家,一般很难踏入大型国企拍卖公司的门槛。怎样选择的正规拍卖公司来拍卖?数据显示,2016年,十大拍卖公司成交总额占全市市场成交额76.3%,其中对外征集藏品的正规公司只有。像朵云轩,敬华这样的大型国企闭门谢客,只对自己的vip客户内部征集。

宣宁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携手刘益谦共赴参拍

2016年取得和世界收藏家刘益谦先生合作的机会,将艺顶术品古董推荐给级的藏家!

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金1100万,国家2级文物资质,超过15位院士级以上文博系统专家,在职员工200人,举办过的拍卖活动超过500场,历史成交金额高达21亿元。足迹遍布北京,广州,,香港,澳门,日本。

是一家依托背景的中大型综合拍卖公司,经营范围:四大类及当代艺术。被为“民间收藏鉴定评估中心”,2009年被评为“十大拍卖公司”2011年获评“行业五星服务企业”。

宣宁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传承中国传统文化与艺术为己任,每年定期举办春季、秋季大型拍卖会及特别专场

公司自创立以来,始终秉持“真乃居先,诚为业本”的从业精神,为首批“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标准化达标企业”,《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成员单位。以诚信规范的经营宗旨和社会责任感为己任的文化精神,获评“‘十一五’商贸百强企业”、新华网“年度中国收藏诚信企业”等荣誉、并入选“中国文化品牌价值排行榜”。近年来,积极倡导“艺术融入生活”的创新经营理念,深入发掘艺术品的价值,致力于通过艺术普及,提升人们的审美水平与文化修养,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并被国内多家权威媒体授予“文化底蕴”、“具品牌价值”拍卖企业。

第二百二十七章 脱俗方外即孤竹(求全订)

第二百二十七章脱俗方外即孤竹(求全订)

王氏兵法习惯性敌不动我不动,在不了解清楚的情况下,从不敢轻举妄动,为人处世也是这样的,这样能够避免很多尴尬和误会。

面对造型怪异的椅子,王贲选择了沉默片刻。

“父亲请坐。”王离怕王贲丢人,连忙上去帮忙。

椅子这种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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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八章 不学无术(求全订!)

第二百二十八章不学无术(求全订!)

《管子·幼官》:“和好不基,贵贱无司,事变日至,此居于图东方方外。”

最开始方外这个词是由管仲提出,用来比喻中原之外,不被中原约束的外域,偏远地区。

后来庄子说“彼游方之外者也。”

将这个词变成了,游离在人世间,脱离世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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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九章 一具烈士尸首都不能少(求全订)

第二百二十九章一具烈士尸首都不能少(求全订)

臣论君,是谋逆的大罪。

不过此时的王家父子,已经不在乎这些了。

“说了,不要给君王下定义,尤其是震古烁今的君王,纵观夏商周,横览两春秋,如今的秦王,可谓是真正的君王。”王贲笑意透着复杂之色,拍了拍王离的肩膀,拿出袖子里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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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章 百家余孽(求全订)

第二百三十章百家余孽(求全订)

东胡大军因为孤竹奇兵后袭而迅速溃败,不过一天的时间。

战败的消息没有穿过辽阳城,传达到匈奴和塞人联军当中,甚至连防守的公孙戈和燕军都不知晓,辽阳城南面战事已经落下帷幕了。

公孙戈依据北面的燕北长城,拒守城下匈奴与塞人联军,虽然燕军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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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求全订)

第二百三十一章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求全订)

“到现在你们方仙道也没有给我们一个交代,为何突然违反盟约。”高渐离目光森冷“现在还倒戈一击拖我们下水替你们当替罪羊?这是毋忌高誓的意思?”

“我也只是给卢生跑腿的,这种事情我这种小人物怎么会知道?”石生耸了耸肩“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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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律管吹灰(求全订)

第二百三十二章律管吹灰(求全订)

维度,在物理学和哲学的领域内,指独立的时空坐标的数目。

在哲学定义中,思维的角度,也称之维度。

维度的高低,角度的高度,决定一个人,或者一个社会甚至发展文明的方向。

人类文明中走在最前列的那些人,与同时期的同类相比较,就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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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章 一将功成万骨枯(求全订)

第二百三十三章一将功成万骨枯(求全订)

虽然都说内行看门道,但是在这方面,内行有的时候都看不清门道,分不清真假,毕竟骗子入门的第一堂课,就是骗自己。

自己都骗不了,以后很难去忽悠别人。

所以面对王诩的问题,石生真的有些胆战心惊,欲哭无泪,不知如何作答。

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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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胡虏朕拿走,还他一座仙宮(求全订)

第二百三十四章胡虏朕拿走,还他一座仙宮(求全订)

《孙子》:‘故智将务食于敌,食敌一钟,当吾二十钟;忌秆一石,当吾二十石。’

孙子眼中的战争决定因素是粮草补给,所以他认为在打仗过程中更能够就食于敌的将军,可以称之为智将。

这是出于一个军事角度出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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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五章 你们听说过,鬼谷子嘛?(求全订)

第二百三十五章你们听说过,鬼谷子嘛?(求全订)

何为仙宮?

这个概念在两千年后都在不断完善,更不用说连《阿房赋》都还没写出来的先秦。

“此宫富丽堂皇,紫气氤氲,以白玉为基,金石为墙,垒砌而成,仙光弥漫,顿时绽放出袅袅的金芒,祥云铺地,仙兽、仙禽自由而走、仙童林立于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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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六章 我们是朋友(求全订)

第二百三十六章我们是朋友(求全订)

看惯了神仙的人,不一定会怕看见鬼。

因为人类强大的适应能力会把两者概念混淆,对于超出自己理解范围内的‘超纲’题目,他们都会混为一谈,不管是神仙还是妖魔,只要见惯了,就无所谓了。

屠檀是见惯了神仙的人,还帮神仙鞍前马后的跑腿了很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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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七章 墨家接盘侠(求全订)

第二百三十七章墨家接盘侠(求全订)

“燕易王之庶子,公子升颇有贤名,燕易王死后公子哙继位,诬以其母语苏秦私通诛杀公子升,公子升逃亡秦国,后联苏代共同伐燕,想要事成之后为母澄清证明,虽然子之乱燕成功了,但是公子升的计划最终失败了,齐王违背了约定,灭了燕国,后来公子升又帮助燕昭王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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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章 墨盟之约(求全订)

第二百三十八章墨盟之约(求全订)

可能是因为专业的关系,研究历史或者跟历史挂钩的专业,似乎都有点主观‘厚古薄今’的意识形态。

当然,也可以理解为,敬畏先贤。

尤其是在后世,整个现代文明基本都是由西方文化支配奠基的时代,华夏辉煌的文化传承,有时候在立竿见影的现代物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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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章 反秦恐怖组织集中训练营(求全订)

第二百三十九章反秦恐怖组织集中训练营(求全订)

桓楚这个名字让王诩心中一惊,虽然对大多数人来说有些生僻,但是王诩却深知这个名字背后的历史,可以说如果有人能够顶替项羽在历史上的位置,那么非这个人莫属。

这个人不但是项羽幼年好友,更是楚国王系真正的顶梁柱,项羽冒失杀宋义若无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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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章 自古忠义两难全(求全订)

第二百四十章自古忠义两难全(求全订)

科学的进步让人类在物理视线中,得知了原子的存在。

同时原子也被最早在哲学上定义为,具有本体论意义的抽象概念。

这个概念相当于,物理上的一切,都可能由原子构成。

这种哲学概念,有点跟华夏哲学的‘道’有些相似。

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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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你真的要去死?(求全订)

第二百四十一章你真的要去死?(求全订)

屠檀微微一怔,有些紧张的问道“大帝是要与秦国邦交?”

“孤竹与秦同为商裔,邦交有什么不妥吗?”王诩笑着问道。

“臣只是担心秦王贪婪,而孤竹族人....”屠檀连忙说道。

“看来你这个孤竹国司士还是很称职的。”王诩柔声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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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沚戛所指,金石辟易,剑折马抑,有我无敌!

第二百四十二章沚戛所指,金石辟易,剑折马抑,有我无敌!

社会动荡,与识字率和文盲率息息相关。

同时也与国家的强盛有直接关系。

《淮南子》记载当年仓颉造字之时‘天雨粟,鬼夜哭’。

因为天帝觉得为春天即将过去,仓颉造字会让人们误了农时,田园将会荒芜,所以就下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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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三章 大秦万胜与孤竹百禄(求全订)

第二百四十三章大秦万胜与孤竹百禄(求全订)

翟仇破锣般摩裟刺耳的嗓音,说出这段誓词,确实有让人胆颤的震慑之力。

“这才是大将之风。”屠檀放浪狂笑道“还有,虽然墨狼此人格局不大,但是毕竟是大帝忠臣,日后若是你两意见相左,不要怀恨在心,他是个好人,就是鼠目寸光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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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 少年冒顿(求全订)

第二百四十四少年冒顿(求全订)

“中原的女子真的人人能够织出这么美丽的丝绸?”一个身材粗壮但是满脸稚气的少年,骑在一匹骏马上,虽然没有马镫,却稳如泰山,一身皮甲背着一把比他还要长的巨剑,摸着手中丝滑的绸缎对着前面的剧亢问道。

剧亢放慢马速与少年并列,轻笑着点点头“你是对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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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五章 他还只是个孩子(求全订)

先不说距离远近的问题,在匈奴的周边势力当中,游牧民族为主体的势力并不算是在少数。

在这一方面而言,张嘉师不希望到时候自己拖垮了匈奴人,就得面对一个驱狼吞虎的局面。

在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其对盟约方面的重视程度事实上是很低的。

毕竟相对于农耕体系的文明而言,更多是自己争取在草原上的生存权利的情况下,他们往往会对利益有着更大的理解。

这一点从很多时候的游牧民族的选择取向有着一定的关系。

而从已知的资料当中,若是真的选择一个在匈奴人周边的势力与其结盟对抗匈奴人,大宛,康居甚至是大夏都不是这一个选择的首选,而匈奴人势力以北到底存在着什么……

嗯,这个问题即使是在后世都没有一个被认为是正确的说法。

而在后世制作的一个叫做“世界历史地图演变”的视频当中描述的是,匈奴人以北是没有什么势力的存在。

张嘉师并不清楚这一点,他是确立于一个情况并不认为这里有着什么能够威胁匈奴人的力量的存在。

因为即使是在后世,匈奴人所在的蒙古高原以北,也就是后世的东西伯利亚南部地区,都处于一种基本上没有太多开发地区的境地。

而在匈奴人西北方向,则是依旧有着一定力量的斯基泰人种族体系。

而对于这个种族,张嘉师更多的是对其有着很大的警惕。

……

斯基泰人,包括东伊朗语族在公元前8世纪的范围斯基泰人。又译“西古提”人,西徐亚人或赛西亚人;古代波斯人称之为Saka,分为戴尖帽塞人、饮豪麻汁塞人、海那边的塞人;古代亚述人称之为Ashkuzai,古波斯和古印度人称之为Saka,古希腊人称之为Skuthoi或Sacae。

中国《史记》、《汉书》中称之为“塞”或“塞种”、尖帽塞人或萨迦人,是公元前8世纪—公元前3世纪位于中亚和南俄草原上印欧语系东伊朗语族之游牧民族。

斯基泰人发源于东欧大草原,在顿河与多瑙河之间,黑海以北,此前一直居住在伏尔加河流域,不断的迁徙中,其迁徙地从欧洲一直到内蒙古和鄂尔多斯沙漠,是史载最早之游牧民族;善于养马,他们与阿拉伯人、凯尔特人不断接触,吸取了多种文化包括希腊文化的特点,在征服的土地上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公元前7世纪曾对高加索、小亚细亚、亚美尼亚、米底以及亚述帝国大举入侵,威胁西亚近七十年,其骑兵驰骋于卡帕多细亚到米底、高加索到叙利亚之间,寻找掠夺物;其后逐渐衰落,分为众多部落。

公元四、五世纪民族大迁徙时随匈奴人入侵欧洲之阿兰人即为其中之一部。

广义的斯基泰人还应包括滞留在中亚、西西伯利亚和阿尔泰地区的一些部落,其文化、艺术和生活方式与南俄和伊朗的斯基泰人极为相同。

斯基泰人身材矮壮,蓝眼隆鼻多须,在种族上与萨尔马特人、塞种人和马萨格他人接近,语言、社会生活、文化传统和宗教也大致类似。斯基泰人没有文字。关于斯基泰人的文物出土自乌克兰和南俄地区。

在东方的斯基泰人世系描述,大约在公元前7世纪的春秋时代或者更早,在今天中国西北地区的甘肃、青海两省黄河以西,即河西走廊与湟水流域,和北方草原地带,居住着许多游牧部族,其中见诸古代典籍的就有允姓之戎、大夏、莎车、大月氏、匈奴、楼兰等。这些当时北方的游牧部落很早就活动在河西走廊、湟水流域和北方草原上,他们依靠强弓劲马,在这一带纵横驰奔,经常与河东之地的定居人民发生冲突。

至秦穆公时,为了彻底解决来自河西地区游牧部族的侵扰,用能人由余的智谋,在公元前623年,派兵攻打戎王,占领了许多游牧部落的地区。

最终导致了这些被打败的部落向北和西方迁徙。在这些部落中,就有允姓之戎、大夏、月氏、莎车等部,至公元前7世纪末,这些人开始出现在塞地,即伊犁河和楚河流域。

而自公元前7世纪前后,中亚草原游牧部落绿洲农业居民的原始公社制度先后开始解体,中亚最早的国家形式逐渐形成。

在中国的史书中,出现了“塞王”,大概标志塞种也建立了奴隶制的国家。塞种人是以游牧为主的民族,只有少部分人从事农业,种植糜子、大麦和小麦。斯基泰人用毡房,这种毡房从外形上看是圆柱形的,里面以木料做成格子,分成6格至10格,可以张缩自如,以便携带,顶上环列着轻巧的椽木。这种便于拆卸和折叠的木格与毹,极易放在车上及马背上运走,是为适应游牧生活的智慧创造。塞种人将天幕建在大车上,车有两轮、四轮、六轮的,用两条牛或三条牛拉,有的用骆驼驾御。迁徙时,塞种人用车运送妻子、儿女及家庭什物、用具。这种天幕也可以从车上移下来建在地上。在冬天,也住在用泥草筑成的房子里。

在我国史书中多有记载的塞人也正是操东伊朗语的部族。

后世学术界认为,塞种人的语言属印欧语系东伊朗语支,而帕米尔地区是古代塞种人活动的主要区域之一。广大的帕米尔地区目前主要的居民仍然操东伊朗语。我国境内塔什库尔干地区塔吉克人的语言亦属东伊朗语支。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根据《大唐西域记》、《新唐书》等史料和一些散见的出土文书来看,唐代和阗、巴楚的居民使用东伊朗语,甚至连喀什的居民也使用的是东伊朗语。另外,色勒库尔语与粟特语、吐火罗语也有很密切的关系,因为粟特语与吐火罗语同属东伊朗语。

由于帕米尔属高原地带,山高路远,交通不便,这就为文化和经济上的交流带来不便,加之海上丝绸之路的开通,使得本为丝绸之路交通要道的帕米尔地段冷落下来,使得古代塔什库尔干塔吉克人的社会发展极其缓慢,正是在这种环境中,使用人数不多的色勒库尔塔吉克语几乎没有什么发展,它还保持了一种特有的古朴状态,保留了古代中亚塞语、粟特语、吐火罗语等古代语言的成份。

正因为如此,一些专家认为色勒库尔塔吉克语是中亚和新疆南部古老语言中还幸存的语言,是活着的塞语。

而在军事方面,斯基泰人或者是塞种人被认骁勇好战。他们每次作战的战利品,都由君王分配给战士。他们奖励战胜敌人和多杀敌人,把敌人的首级割下来,作为分取战利品的凭证。同时还把敌人的头颅用来作饮器,把首级眉毛以下的部分锯去,并把剩下的部分弄干净。富人在外部包上牛皮,里面还要镀上金,再把它当做杯子来使用。穷人只是把外部包上生牛皮来使用。一个人也可用他自己的族人的头来做这样的杯子,但这必须是与他不合的族人,并且曾在国王面前战胜过自己。

至于战争,希罗多德这样记载着,他们的习惯是这样的:斯基泰人饮他在战场上杀死的第一个人的血,把在战争中杀死的所有死人的首级带到他的国王那里去,便可以分到一份虏获物,否则就不能得到。

他沿着两只耳朵在头上割一个圈,然后揪着头皮把头盖摇出来。随后他再用牛肋骨把头肉刮掉并用手把头皮柔软,用它当作手巾来保存,把它吊在他自己所骑的马的马勒上以为夸耀。凡是有最多这种头皮制成的手巾的人,便被认为是最勇武的人物。

塞种人所使用的武器包括防御用的甲胄和攻击性的战斧、矛、剑和弓箭。防身甲胄是用皮革制成,再在皮甲上缝以兽骨或马蹄制成的硬片,使之更坚固。后来改用青铜和铁制成硬片,缀在外面,被称为鱼鳞甲。同时,塞种人还将战马身上也披上鱼鳞甲,以便在战场上可以抵御敌人的刀矛和箭矢的攻击。甚至塞种人的战马还有用铜制的胸甲、黄金的马勒和马嚼子。攻击性的战斧、刀、剑、矛等形式略有差异。

塞种人还使用套索和飞石器。但使用最多的是弓和箭。弓虽短而劲强,多数用复弓,箭头最早用骨制或石制,后来用青铜或铁制。为了携带方便,常将弓套和箭袋联起来使用,弓套和箭袋都装饰得很美丽。就是凭借着这些强弓铁骑,使得这些“马上的弓手”在广袤的草原上纵横奔驰,铁蹄声声叫人胆寒。

而斯基泰人这个塞种人的一个分支,最早出现的历史时间是大流士一世时期。

前512年左右,大流士一世开始了对斯基泰的战争。他征服了色雷斯,用浮桥渡过了多瑙河,根据西罗多德的描述,波斯军沿着伏尔加河北上。

斯基泰人没有组织大规模的抵抗,他们一路缓慢撤退,毁坏农田,填塞水井,留给敌人的只有白地千里。在补给严重匮乏的情况下,大流士终于退回亚细亚,在撤退中产生了数倍的伤亡。

后世考古学家在斯基泰人的墓穴中找到了大量波斯战利品︰复合弓、长矛、标枪、斧、剑、匕首,以及许多铁片青铜片,可用来制成鳞甲。全身披挂的战马殉葬在主人身旁,即使是女性墓中也堆放着武器。他们的鳞甲用皮革为底,上面覆盖的鳞片层层相叠,每块盖着下面一块的一半长度,这种致密的防护措施主要用于胸甲、头盔、膑甲和马的围裙。

斯基泰人最拿手的武器是合成弓,长80厘米左右,用马鬃或者动物的肌腱做成弓弦。发射的箭通过弦的张力和弓身的弹力双重加速,以至斯基泰弓的射程远达400步。一个训练有素的射手每分钟可以射十箭,如此密集发射的箭雨加上淬毒的箭头极具杀伤力。

但是在这一方面而言,塞种人在骑射方面有可能远不如被周军以及之后一段时间再次发起攻势的秦军所击败的戎狄,在与西迁的戎狄的作战当中,塞种人的东方世系被击败,随之被融合吞并,一部分残部则是沿着葱岭方向返回“故土”。

西汉初,许多塞种人部落在月氏的压力下,越过天山向葱岭地区逃窜。但也有部分塞种人留在原地,成为月氏的臣属。后来月氏人又败于复兴的乌孙,留在天山以北地区的塞种人复成为乌孙的属民。今天中亚和新疆许多民族的血液中包含着塞种人的成分。

……

而在公元前201年的斯基泰人,他们所建立的王政制度的政权很有可能已经消亡。

所以在这个时候张嘉师若是派人寻找斯基泰人,很有可能并不会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在整合了手头上的资料信息之后,张嘉师很无奈的发现一个事实,那就是现实很骨感,远交近攻之策对于这个时候的匈奴人根本不合适。

这个时期的匈奴北部势力很有可能已经臣服于匈奴,比如说丁零人。

丁零人最早生活在贝加尔湖附近,在冒顿单于时臣属于匈奴。南迁入中原的丁零被称为丁零。鲜卑人因北方的丁零人使用车轮高大的车子,称之为高车。汉朝击溃北匈奴之后,丁零的地域开始南移,与中原的汉人交往。

公元4世纪末至6世纪中叶,继匈奴、鲜卑之后,丁零人和柔然人活动于中国大漠南北和西北广大地区。在中原的丁零人曾建立翟魏政权。

4世纪中叶,生活在阴山一带的人大都已鲜卑化。著名的《丁零歌》,是北齐时丁零人的鲜卑语的牧歌,后被翻译成汉语。丁零人在北魏时期大量参加鲜卑人、汉人的战争,其中大部和丁零人一起逐渐融入汉族。

第二十四六章 罪臣屠檀,力竭矣。(明月清风_晓星辰的万赏加更)

第二十四六章罪臣屠檀,力竭矣。(明月清风_晓星辰的万赏加更)

京观的嘲讽效果,比屠檀想象的更好,丘翕侯将此视为奇耻大辱,鼓动大军出击追杀。

屠檀等人一边控制马速逃跑,一边回头射杀追上来的敌人,一直到箭壶中的箭矢射空,回首塞人骑兵已经铺天盖地,在草原上掀起了一道巨大的烟尘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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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 沚戛军,屠尽(求全订)

第二百四十七章沚戛军,屠尽(求全订)

人和人之间的差异,在于思考。

在已经形成了不可抗力的社会价值关系下,思考的强弱有时候决定了一个人社会地位,尤其是文化越闭塞,越封闭的社会环境中。

也就是所谓的原始。

越原始,思考的力量就越强大,最先学会思考的那批人,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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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八章 让他,且活着吧。(求全订)

第二百四十八章让他,且活着吧。(求全订)

“屠!”听到号角声的沚戛军同时发出一阵咆哮声,随后像是打了鸡血一样,脱离了原本的队形,手中沚戛军飞舞如风,收割着匈奴骑兵的头颅。

王诩曾经说过,沚戛军的战士因为经历问题,尽量不要在战场上沾染太多的血腥,很容易失控,所以翟仇在训练沚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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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九章 嬴政是怎样炼成的(求全订)

第二百四十九章嬴政是怎样炼成的(求全订)

上古先秦之前,文字发展的并不算太丰富,从商契文到秦篆常用字数应该也就一千余字,字数总量应该不足万余字。

所以这个时候是真的惜字如金。

有时候一个字,就代表一个典故甚至一句话。

这个时代的每一个字,都需要咬文嚼字,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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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章 六国故人之后(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章六国故人之后(求全订)

后世史学界有正史和野史之分,以正史为信史,以部分出土文物野史为辅助来推演历史脉络,著名的‘苏秦张仪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明。

若是只信史书,那么苏秦是间谍的事情永远无人知晓,苏秦和张仪纵横天下差了四十年之久,并不是同门师兄弟的事情也无人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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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一章 我来自孤竹,我们回来了(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一章我来自孤竹,我们回来了(求全订)

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同一地域中自然也很难容纳两个国家,更不用说是两个有历史遗留冲突的国家。

按照上古时期的国家规模,孤竹国算是一个很大的诸侯国了,因为它是商王朝的老家。

在至少五千年前,辽东这片土地上就生活着已经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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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二章 两百年,两个人,毁一城,建一城(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二章两百年,两个人,毁一城,建一城(求全订)

辽阳城是建立在孤竹国的千年古都上的,否则燕国不可能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建设这样一座堪比蓟城的巨大都城。

所以王诩说,我们回来了,并没有什么不对。

当初孤竹被齐桓公灭了之后,燕国就占领了孤竹都城,然后就在这里当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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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三章 如今与帝君一赌,压上了大燕千年国祚!(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三章如今与帝君一赌,压上了大燕千年国祚!(求全订)

上古封建时代,王族,公族,百姓,黔首,奴隶,是五个不同的社会阶级,而且还有着‘生殖隔离’。

这个是的宗室联姻,往往是外交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联姻意味着特权阶层的融合,也佐证了那个民族走向大一统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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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四章 古代妹控(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四章古代妹控(求全订)

优越感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它能够渐渐吞噬人的理智。

王诩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不知道算不算是天才,但是至少也是个高智商人群,虽然出身孤儿这件事情一直是他童年阴影,但是随着自己越来越优秀,优越感渐渐覆盖的自卑感。

但是也因为这种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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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五章 人总有一求(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五章人总有一求(求全订)

在魏晋之前,后宫外戚的势力依旧不可小觑,汉武帝如此霸道,还是要处心积虑的解决后宫问题。

所以这位燕公主在秦国的状况,不言而喻。

王诩现在有些知道,为什么燕丹如此恨赵政了,而且他感觉后面应该还有故事。

“乔儿嫁过去一年后,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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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六章 君是秦人,妾源孤竹(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六章君是秦人,妾源孤竹(求全订)

连续失眠快两天,加上深处战场这种特殊环境中,让王诩身体十分的劳累。

作为一个具有医疗科学基础的现代人,王诩深知让人类感受到了疲劳的时候,就是身体机能下降的时候,这个时候最容易生病。

在古代这种没有抗生素的时代,任何疾病都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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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七章 三十里血路,马踏尸入泥(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七章三十里血路,马踏尸入泥(求全订)

欲望就像野草,一旦撒下种子,就会在心中疯狂滋长。

谁都想要当统治者,没人愿意当奴隶。

公孙戈知道即便是一个有功的降将,也是君王的奴隶,所以在有机会可能跑到塞外逍遥的选择外,他自然不愿意去选择到秦国当奴隶。

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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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八章 一次重生的机会(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八章一次重生的机会(求全订)

没有人喜欢把自己置身在危险的地方。

战场则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地方,因为稍微不注意,就会失去性命。

所以当大战结束的时候,从士兵到民众,都是希望早点离开战场,如果不幸战场就发生在家门口,那么大多数人等战争结束后,如果有选择也会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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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九章 六国读书人的遮风之壁,避雨之檐(求全订)

第二百五十九章六国读书人的遮风之壁,避雨之檐(求全订)

怕死,是人类的通病,不管是古人还是今人。

延长寿命是所有人最大的期望。

不过这毕竟只是一个期望。

“当然,这个重生不是指寿数,凡人寿数天已注定,无人能变,朕所说的重生,是指你们觉得自己寿数未尽却要死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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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章 你太让我失望了(求全订)

第二百六十章你太让我失望了(求全订)

军队,就是由军人组成的队伍。

而军人,与工人,商人一样,都是一种各职业,只要是职业,就需要专业素质,军人的专业素质,就是勤于锻炼武技和心理素质,以及绝对的服从命令。

对于一个军人来说心里素质比武技更为重要,简单粗暴训练的方式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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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一章 仓中粮满溢,雄城万丈高。(求全订)

第二百六十一章仓中粮满溢,雄城万丈高。(求全订)

打仗自然是要死人的,但是也分该死和冤死之分。

明明可以不用伤筋动骨就能解决的事情,非要弄的头破血流才罢休,这种行为就是愚蠢。

王诩在出征前,千叮咛万嘱咐翟仇,这次的任务是协助秦军围剿,流血的事情让秦军上,孤竹军只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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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 尽出商山,归于鬼谷(求全订)

第二百六十二章尽出商山,归于鬼谷(求全订)

神秘,这个词在任何文化中都占有一席之地。

神秘文化可以说是神鬼文化的一种‘拟人化’,可能人类觉得神鬼太过遥远,希望能够在人间找一个具有神性的人类代表,于是神秘文化就出现了。

神秘文化以‘有迹可循,无实可证’为特点,在正史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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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 此,为鬼谷子。(求全订)

第二百六十三章此,为鬼谷子。(求全订)

文化和历史的进程都是循序渐进的,不可能是突兀出现的,即便是科技也是如此。

语言和文字亦然。

华夏的文字起源于图像文字,仓颉“始作书契,以代结绳”,然后在远古几千年之间随着华夏各大部落文化的融合,图像文字饱和最后确认了象形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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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四章 何为贤?(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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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是指一类区别于大众的人群,他们从出生就注定与普通人不同,对于普通人来说要拼经全力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几乎就是信手拈来般轻松。

天才被所有人羡慕,也被很多人嫉妒。

孔子自谦为,并非生而知之者。

但是古今中外,比孔子更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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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五章 我?是漏网之鱼。(求全订)

第二百六十五章我?是漏网之鱼。(求全订)

“你们口中的禅让,也只是另外一种王权罢了。”甘罗摇摇头。

“那为何他们天生就是王权的继承者?只是因为家族血脉?”尉缭笑了笑“王权只是一个定义,但是内容却是可以改变的,让贤,就是本质上的改变,至少不会重复夏桀之恶。”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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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六章 回炉,轮转(求全订)

第二百六十六章回炉,轮转(求全订)

寒门难出贵子,是阶级固化的通俗说法。

这个理论也称之为‘知识沟假说’认为,“由于社会经济地位高者通常能比社会经济地位低者更快地获得信息,因此,大众媒介传送的信息越多,这二者之间的知识鸿沟也就越有扩大的趋势。”

而且随时知识传播的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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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七章 我给他面子,但是他想当我妇翁?(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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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快到了,从上午开始,路就平坦了许多,而且也没那么多的野兽了。”王诩放下军报“李左车真的是个人才啊。”

“是啊,而且不只是个人才,还是个狠人,不亏是盗匪出身。”王离撇了撇嘴“让奴隶吃树皮,吃草这种办法也能想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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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八章 功也大秦,罪也大秦!(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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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平城,应该算是华夏历史上最早的军城之一。

襄平城的位置位于后世的辽阳市老城区,在上古战国时期,属于绝对的原始丛林,跟后世的辽东地区不一样,后世从河北往北,称之为东北饱含辽东,而对于东北的气候印象,就是冷和干。

很多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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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九章 不谋一时者,谋万世(求全订)

第二百六十九章不谋一时者,谋万世(求全订)

人类对于活着的定义,不局限于生理上,还有精神上。

如何证明自己是活着,这个问题困扰着最早吃饱了饭没事干的人类。

于是这个人在漫长的思考过程中,定义了一个叫做记忆的东西。

他不但要用自己的记忆来证明自己是活着的,还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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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章 既粮满仓溢,却遍地饿殍(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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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现代人,本能的有一种优越感,认为自己生活在一个知识大爆炸,而且多了两千多年经验总结的时代,在情商和智商上,应该优越于古人。

但是这种认知优越感也要分阶层的。

跟没有受到过任何教育的古代普通人相比,确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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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既然明知难再见,所幸也别言离别(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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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对于兵器盔甲有着一种天生的敏感和向往,即便是一个老得提不起刀的将军,张唐看孤竹国武器两眼发光的样子,早就出卖了他的意图。

“孤竹国缺人缺粮缺畜牧,就是不缺兵甲。”王诩摇摇头“若是你们真的不愿意跟我走,那就留在这儿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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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二章 为燕国复兴而奋勇(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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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象征着夕阳,孩子象征着朝阳。

一个代表死亡,一个代表新生。

一个全是老人和孩子的城市,是什么样的氛围呢?

是一种显得温和的平静。

孩童在乡间玩耍,老人在街口闲聊,没有所谓的欣欣向荣,也没有迟暮的暮气沉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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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三章 越来越(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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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时期的人审美还是白胖白胖的,因为普遍物质贫瘠,白胖等于富贵,所以自然而然对于白胖的人会有所好感。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墨戊的这张脸,让张唐很有一拳打上去的冲动。

“墨将军多礼了,老夫只是一介亡鬼。”张唐脸上笑意不减,拱手还礼道“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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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启程南归(求全订)

第二百七十四章启程南归(求全订)

华夏东北地区,目前已知最古老的遗址是庙后山古人类。

位于本溪市山城子村东庙后山,出土人类文化遗物14件和古动物化石74种,在第五、第六层还出土了两枚人牙和一段幼儿股骨化石和大量陶器粗制石器文化遗物。

通过测验得出,是距今约40万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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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五章 长生果和友好外交(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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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青王是一个背后纹着一条怪鱼的中年男子,他也是这一代襄平城周边山林中的负责人,当年他的爷爷帮助秦开驱逐了东胡后,获得了与襄平城交易的权利,也因此他们乌青部是扶余重要的部落,虽然族人没有过万,但是却因为与襄平城交易,掌握了最先进的武器装备,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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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 抄家(求全订)

第二百七十六章抄家(求全订)

交流,就是通过交换需求,来完成社会整体的流通。

若是没有沟通,就无法促成社会整体,同样也不会让物质和信息流通,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基石。

所以不管是所谓的文明群体,还是落后群体,对于交流的渴望和需求都是一样的。

扶余国是一个已经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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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七章 巨人国(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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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色性也。

孤竹军构成主要以奴隶为主,即便奴隶们从小就被‘精神阉割’丧失了人性本能甚至对繁衍产生恐惧心理,也并不是不可逆转的,毕竟这是生理本能。

经历了战火血腥的洗礼后,似乎唤醒了孤竹军士的生理本能,所以最近才会发生这么多孤竹军士‘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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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八章 夸父逐日于夷族(求全订)

第二百七十八章夸父逐日于夷族(求全订)

在封建制度中,奴隶是不能定义为‘人’的,他们的地位与鸡鸭牛狗等牲畜的地位都一样,属于一件附属在贵族身上的物品。

而且这种习惯,很可能是在几十万年前古人类文明时遗传下来的。

因为现代人,也就是智人,在十几万年前,并不是地球上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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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九章 孤竹国的大道理(求全订)

第二百七十九章孤竹国的大道理(求全订)

“禺春带领三十神奴,这些于夷战士就交给你看管,好吃好喝的照顾着,不得轻慢。”王诩思索了片刻,招来蹲在于夷族人旁边的禺春吩咐道。

“遵旨!”禺春喜笑颜开“臣一定把这些大家伙照顾的好好的。”

王诩看了他一眼,摆摆手上了马车,眼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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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章 玄鸟降临之地,万族辟易(求全订)

第二百八十章玄鸟降临之地,万族辟易(求全订)

“襄平,在何处?”

披着一身素纱头发带着湿气散落身侧的墨怜看着面前地板上雕刻的地图,开口问道。

经过一年多好吃好喝的调理,墨怜的身材已经不再那么干瘦了,原本有些泛枯黄的长发也变得柔顺了许多,头顶那一块儿长出的新发已经幽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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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一章 这不叫慈悲,是良知(求全订)

第二百八十一章这不叫慈悲,是良知(求全订)

为了加快建设朝歌城的进度,原朝歌和原毫都城所有的居民都被迁徙到了祖山内居住,同时也在纍城筛选了大批‘三好市民’总共八万九千人在祖山内共同建设朝歌城。

于是原朝歌,原毫都和纍城的人口主要就是后期燕地遗民与野人还有早期的东胡奴隶和白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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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二章 国都在此,寸土不让!(求全订)

第二百八十二章国都在此,寸土不让!(求全订)

在封建社会中,宗族感情必须大于个人感情。

所以在宗族和个人之间选择,牺牲个人是最正常的事情。

为了个人感情耽误了宗族大事,才是大逆不道的事情。

仇氏一族与纍城白狄部氏族堪称血海深仇了,出于一个宗族角度,只有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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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三章 呵,女人(求全订)

第二百八十三章呵,女人(求全订)

“国都在此,寸土不让。”

青娘眸子里闪烁着冷芒“翟仇四万大军就能破百万东胡,秦军虽然兵强戈利,但是连年征战必然贫乏不堪,要不然李倓的若木军也不会选择叛秦投商,而且依据朝歌长城和林胡部兵锋,即便武安君白起再世带着百万秦军卷土重来,也难撼动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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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 废物,农民和良善(求全订)

第二百八十四章废物,农民和良善(求全订)

燕国跟齐国,算是一个有着千年羁绊的两个国家,千百年来,这两个国家都互相影响,互相敌视,互相进步。

燕国的开国国君燕召公与齐国的开国国君姜尚是故交。

这个交情有多铁呢,可以说,齐国能够从春秋初期就有那么大的领土自主权,全都仰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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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五章 彼汾沮洳,言采其莫(求全订)

第二百八十五章彼汾沮洳,言采其莫(求全订)

管仲说‘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

这句话在春秋战国人尽皆知,但是并非所有人都了解其中含义。

就像臧荼,他就只看前面,不懂后面。

“对。”臧荼点点头“农民就如牛马,牛马老迈之后,只有一条路,就是被送上屠案,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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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六章 羡名为茶,俗称为茗(求全订)

第二百八十六章羡名为茶,俗称为茗(求全订)

“魏之强,在文侯,文侯之贤,为历代君王之首,横略桓公,纵盖献公,王孙可知魏文侯强在何处?”靳歙坐在庭院的石桌边煮茶,一身孤竹特制的皎色绛纱袍,宛如月下仙人。

这种皎色绛纱袍需要一个人每天额外完成三个小时以上的功绩点,积累一百天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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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七章 文有汾沮洳,武有魏武卒(求全订)

第二百八十七章文有汾沮洳,武有魏武卒(求全订)

“君若不信臣,那臣自然不侍君。”靳歙笑着说道“守信,承诺,谦逊,仁慈,这些都是为君的表象,是用来愚民的,听得进贤臣进言,能明辨忠佞馋奸,这才是为君的本质。”

田安抿着唇点点头,起身行礼道“安受教了。”

靳歙也站起身,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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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八章 不要叫我夫人,叫我家主(求全订)

第二百八十八章不要叫我夫人,叫我家主(求全订)

人才,永远是最宝贵的资源。

但是人才如何证明自身价值,除了实打实的功劳业绩之外,就只有靠着名气吹捧了。

就是后世所谓的大V效应。

而大V效应通常是通过渠道来传播炒作的。

在古代没有互联网,信息相对闭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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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九章 女王能干什么(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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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珠儿见仇一为难的表情,冷哼一声“仇禾安排你监视他们?可有动向?”

仇一又是满脸尴尬。

“我是仇禾的姐姐,他都是我一手带大的。”仇珠儿声音微冷,盯着仇一。

仇一瞄了眼仇珠儿,又看了看大殿那些面色不善的美貌女侍卫,讪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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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章 苦肉计(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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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七雄中,平均GDP最高的一定是齐国,因为齐国掌握着最重要的战略物资,盐和铁。

而且齐国的盐是不要钱的,都是大海送的,在春秋时期,姜尚把目光放在东夷这片土地上的时候,就是看重了齐地沿海周边如同沙滩的天然食盐。

管仲一句‘焚海煮盐’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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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一章 吴越同舟,燕齐携手(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一章吴越同舟,燕齐携手(求全订)

喜怒不形于色,是成熟的表现之一。

墨怜以前也如同哑儿一般喜欢大惊小怪,但是跟在王诩身边久了以后,她似乎也养成了一种对任何事情不卑不亢,不慌不忙的气质。

“比喂狗强一点,至少这些燕人干起活儿来,确实比咱们熟路,毫都今年的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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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二章 一杯羊羹亡国,一壶飧得士二人(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二章一杯羊羹亡国,一壶飧得士二人(求全订)

升米恩,担(石)米仇。

这个典故出处有很多,其中有一个说法是出自淮阴侯韩信身上。

总所周知,韩信之所以被所有人推崇,除了他的兵仙之名和刘邦的国士无双硬捧之外,最重要的是韩信的故事,是一个标准的寒门子弟,从小吃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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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三章 时也,命也。(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三章时也,命也。(求全订)

魏咎依旧坐在那口已经熬制的浓稠如羹的大锅前,脸上却带着笑意,心中更是幸灾乐祸。

之前还担心田安和臧荼的表演影响他的地位,现在看来,这两人就是两个大傻子,费心费力半天,抵不过人家一碗肉食。

在看看自己煮的黄豆粥,魏咎不禁笑的更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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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仙子下凡(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四章仙子下凡(求全订)

得民心者,得天下。

是一个针对统治阶级的本质道理。

但是道理这个东西,也是最经不起现实推敲的。

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即便明白很多道理,也同样过不好这一生。

问题的根源就在于,道理所处的外界环境一直在变化,导致道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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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五章 内臣,外臣(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五章内臣,外臣(求全订)

“孤竹虽好,但终归不是安心之所。”熊沁看着仇珠儿笑道“夫人应该能明白这种感受吧。”

仇珠儿眯了眯眼“你觉得我应该明白什么?”

“仇氏虽然在孤竹落了根,但是夫人就没想过回中原看一看?”熊沁笑道。

“仇氏本就是商臣,先祖谋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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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六章 你又不是女人(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六章你又不是女人求全订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所以想要相互影响,首先质量相似的两个东西,才会形成力。

孤竹国从人口上来说,自然算不上一个大国,甚至放在中原诸侯国,也就是一个次级县城的人口数量。

但是孤竹的质量,却因为先进的科技和nn的制度,而要超出这个时代所有的诸侯国。

想要影响孤竹国,需要自身达到一定的质量,至少要在某个方面能够超越孤竹国,才能够造成影响。

但是从这群齐国的丧家之犬身上,仇珠儿并没有看到她们有什么资本。

“若是此事成了,齐国半年内,人口会超过孤竹。”熊沁压低声音。

人口确实是社会中一个重要的质量因素,孤竹国算上还没有完全同化的玄菟人和林胡部的东胡妇孺,也不过三十万人口,熊沁张口便说能够在半年内超过孤竹国的人口,确实吓了仇珠儿一跳。

不过转念一想,孤竹国也不会允许这么多人口涌入境内,毕竟连这次万难民,墨怜都把他们安置在毫都城外十几里。

仇珠儿呼吸一滞,凝声道“你以为我们是傻子?会引狼入室?”

“我们不是狼,我们是孤竹的羊,但是需要经夫人之手放牧,羊多了,自然价值就多了,夫人觉得呢?”熊沁笑容甜美。

仇珠儿勾起嘴角,笑了笑“你是个很聪慧的女子,可惜,是个女子。”

“是啊,可惜,是个女子。”熊沁眸子一暗。

“如果你能说动大将军上书帮你们,那么我就有办法帮你们谋得一处安身之地。”仇珠儿起身笑道。

熊沁眸子亮了起来,起身行礼“熊沁拜谢夫人。”

“等事成了再谢不迟。”仇珠儿笑着摆摆手“天色不早了,我先走了。”

“夫人慢走。”熊沁送仇珠儿出了营帐,看着她纵马离去后,绕到后面的营帐,见靳歙正在给周红儿讲解柔茗的妙趣,笑道“两位倒是闲情逸致啊。”

“仇夫人走了?”靳歙笑了笑。

周红儿也不动声色的坐直了身子,抬头看着熊沁。

“只需要周让大将军上书,仇夫人便说能够成事。”熊沁说道。

“她为何如此有把握?”周红儿微微蹙眉。

“一个在蛮夷部落中撑起一个家族的女子,还将一位雄主玩弄于鼓掌间,自然手段异常。”靳歙笑了笑“既然她答应了,那应该就有办法吧。”

周红儿抿了抿唇,笑了笑“那不知道你们到底定在什么位置了?”

“关外。”靳歙说道。

“确定了?”周红儿微微挑眉“要关外的可能性并不大,这次司徒给我两万兵马的名额,就是要将关外的肃慎蛮夷一扫而光,来为大帝还朝荡平隐患,而且那里不适合你们起步发展。”

“关内距离孤竹太近,诸多不便。”靳歙摇摇头“若是不行,退而求其次。”

“好。”周红儿点点头。

“齐人中数千兵役,而且还有很多有过统兵经验的将领,若是周不嫌弃,可以带上他们。”熊沁笑着说道。

“如此甚好,臧荼手下能打的兵将这次东访已经消耗殆尽了,若是抽兵,还需要训练一段时间,如此一来算是解决了要事,多谢了。”周红儿笑了笑。

“周如此大度的替吾等出谋划策,如此小事不足挂齿。”靳歙笑着说道。

“同时落魄人,帮人,就是帮己。”周红儿微微一笑。

仇珠儿离开齐国难民区后,马不停蹄的赶回了纍城,回城的时候已经将近了戌时。

“齐国人现在已经认定了司徒墨怜是仙子下凡,所到之处都是称颂感恩之声。”仇珠儿赤脚踩在地板上,边走边把身上的外袍脱下,在水缸中舀了一瓢冰水,狠狠的饮了一口,打了个冷颤惊异道“冰水?”

“大帝传下了仙法,可凭空制冰,所以把就把冬日冰窖中囤积的冰拿出来了。”正在伏案奋笔疾书的仇禾头也不抬的说道。

“仙法?凭空制冰?”仇珠儿一惊,快步走过去“怎么回事儿?”

“等我写完再给你演示。”仇禾摆手说道。

“你在写什么?”仇珠儿蹙眉探头过去,却被仇禾推开。

“呈给大帝的报告。”仇禾笑道。

“大帝来信了?”仇珠儿脸色一喜。

“嗯,不过是在半月之前从襄平传来的信,现在在何处还未可知,得半月之后。”仇禾轻叹了一声“路途遥远,传输信息太不方便了。”

“辽阳到纍城快马加鞭三日足以,襄平竟然需要半月,如此之远?”仇珠儿微微一惊“那要是去咸阳,不要一月之久?”

“辽阳到咸阳?”仇禾抬头看了nn间内的地图“那倒不用,通往咸阳的路线,经过千百年的开凿修筑,最快七日足以,不过要周转水路,之前李信说过,秦王急报的话,还有一条特殊的渠道,不过花费巨大,从蓟城到咸阳,两日。”

“嘶,这么快?”仇珠儿倒吸一口冷气。

“可能会跑死数名御手,数十匹宝马。”仇禾摇摇头“任何事情都是等价的。”

仇珠儿抿了抿唇“是啊,只有变得更有价值,才能够换取更多的价值。”

仇禾瞥了眼姐姐“你这么晚赶回来,看来是有消息了。”

“熊市女名不虚传,确实聪慧异常。”仇珠儿笑道。

“楚国在培养王女方面,听说比培养太子还要苛刻,不过这位田熊氏,应该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仇禾微微皱眉。

“天赋。”仇珠儿笑了笑“不过天赋终究是天赋,很容易想当然。”

“哦?”仇禾轻疑一声。

“她以为夸大仇氏在孤竹的劣势,能够造成我的惊慌,将赌注压在他们身上。”仇珠儿嗤笑道“他们还许我为相。”

“女相?”仇禾一怔“若是真的兑现了,那么说明这田安确实有几分魄力,也许真的能成事呢。”

“现在田安和熊氏女与难民食同槽,眠同寝,共度患难呢。”仇珠儿笑道。

“不错,很有觉悟,可惜,估计效果不会太大。”仇禾轻笑道。

“何以见得?”仇珠儿问道。

“司徒以力破万钧。”仇禾笑道。

仇珠儿冷笑道“确实好手段,现在齐人都在传,她是仙子下凡,救苦救难。”

“确实如此。”仇禾点头道。

“用这种手段拉拢人心,怪不得能稳坐朝歌。”仇珠儿冷哼道“周红儿跟大将军真的一条心?”

“暂且不知。”仇禾摇摇头。

“听熊沁的语气,大将军似乎无条件支持他们。”仇珠儿蹙眉道“看来他也觉得,孤竹国的朝堂确实有些问题。”

“我这司徒之位,是大帝从大将军身上扒下来赏赐给我的。”仇禾咧嘴笑道“虽然这么长时间他都没说什么,但是也知道,他一定心有不满,毕竟王室军中还有很多人没有分配。”

“所以,我们真的是外臣啊。”仇珠儿轻叹道。

“我不这样认为。”仇禾摇摇头“直接说结论吧。”

“我答应他们了,只要大将军上书,我们就帮他们拿到一片属于他们的领地。”仇珠儿说道。

仇禾手一颤,抬头看着仇珠儿“属于他们的领地?是什么意思?”

“他们想要重建齐国。”仇珠儿笑道。

“他们在找死?”仇禾眯起眼。

“我也这么觉得,不过他们说,半年内,人口超过孤竹国。”仇珠儿说道。

仇禾放下笔,眉头紧锁“看来这些难民,只是先头军,后面才是大队伍。”

“听熊沁笃定的语气,这些人应该已经藏在孤竹境内的山林中。”仇珠儿摇摇头“暂时,不能轻举妄动。”

“那你想要如何做?才能给他们争取到独立领地?”仇禾有些头疼的揉了揉太阳穴。

“如果我所料不差,墨怜本身,就想要放任他们。”仇珠儿眯着眼说道。

“何以见得?”仇禾眉头一挑。

“我查过了毫都城的粮食储存,只够支撑毫都城目前的人口,这个时候,她还把粮仓中所有的肉食都送出来,绝对不只是善心那么简单,而且,仙子之名,传播的未免也太快了。”仇珠儿冷嗤道。

仇禾看着姐姐,沉吟片刻“果然,阿姊不适合在孤竹为官。”

仇珠儿嘴角抽搐了一下,没有接茬“所以等大将军上书之后,她会找你商讨的,虽然是象征性的。”

“什么叫象征性的?”仇禾哑然失笑。

“熊沁说墨怜的一个婢女都能够对你呼之喝去。”仇珠儿冷笑。

“青娘可不是什么婢女。”仇禾笑着摇摇头“青娘手里掌握着火凤军,那是仅次王室,犴鸢,沚戛后的最强军队。”

“比若木军还强?我看了李倓的若木军,并不弱。”仇珠儿一惊。

“火凤军虽然都是女子,但是却巾帼不让须眉。”仇禾笑了笑“而且火凤军拥有大帝亲自制定的嘴精良武器甲胄。”

仇珠儿脸色一暗,轻哼道“那还真想见识见识。”

“其实你带回来的那些林胡战士也不错。”仇禾笑道。

“所以你去,就这么说。”仇珠儿眯起眼“把我刚才说的情报,全部告诉墨怜。”

“全部?”仇禾微微挑眉“这样会引来猜忌。”

“你什么不说,一样会引来猜忌。”仇珠儿轻笑道“女人,尤其是聪明的女人,除了在面对自己心爱的男人时会犯傻,其他任何时候,都会抱着绝对的警惕与猜忌,这是女人的天性。”

仇禾眨了眨眼,似乎有些不认同。

“你又不是女人,你当然不懂。”仇珠儿瞥了他一眼轻哼道。

仇禾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发现自己竟然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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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七章 上交给国家(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七章上交给国家求全订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什么玄学。,23

那就是女人的直觉了。

女人的直觉可以说是毫无道理,毫无根据,毫无逻辑。

但是又准确的让人头皮发麻。

尤其是在预判危险和老公出轨上。

但是在心理学上,直觉被定义为,自主,无意识完成度认知过程。

也就是所谓的直觉其实是大脑潜意识已经分析的出来的结果。

只不过这种分析当事人主观没有反应过来。

仇珠儿从小就是一个生存在水深火热的环境中,小小年纪就肩负了难以承担的重任,这种重任压垮了她原本的三观和天性,让她变成了一个对任何人都带着强烈敌意的女人。

也可以被称之为被p妄想症,所以仇珠儿有一种能力,只要与人眼睛对视上,就能够判断对方是好人还是坏人。

从正常角度来看,仇禾的姐姐这个身份,在孤竹国肯定会十分引人瞩目的,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孤竹国官员更像是为民众提供帮助的位置,而非高高在上的位置。

所以对于官员这个概念,孤竹人没有额外威压上的敬畏感,所以也自然不会产生一些多余的阶级情绪。

所以对于纍城的人们来说,仇珠儿的身份除了仇禾的姐姐之外,就是一个长得漂亮,穿着清凉赏心悦目的居民而已。

居民们单纯欣赏的目光,和有心人刻意监视的目光,更加容易一目了然,所以仇珠儿在毫都观察了三天,才决定去找熊沁田安他们。

因为这三天,足够验证,远在朝歌坐镇俯瞰城的司徒大人,到底对她是一个什么态度。

“不知廉耻。”墨怜手里拎着木棍,看着骑在哥哥小黑虎身上的小白虎,板着脸娇叱道!

身旁跪着一群身材壮硕的妇女。

这些妇女以前都是青娘挑选出来伺候墨怜的,后来都被安排伺候小黑和小白了,原本都是一些骨瘦如柴的女子,不知道怎么回事儿,照顾着两只老虎,老虎长的快,她们长得更快。

现在的小黑和小白已经长成野生成年老虎的大小了,小黑虽然先天亏损瘦弱一下,但是也将近三百多斤的体重了,一身黑蓝相间的毛发在阳光下如同宝石般闪亮。

小白更不用说了,体重已经超过四百斤了,白色的毛发一尘不染如同过水的缎子,原本应该发黑的条纹变成了淡棕色,所以整只虎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人畜无害的大布娃娃。

就是现在做的事情有些不堪入目。

你们俩可都是公老虎啊!

墨怜气的脸都红了“把我给它们俩分开。”

负责饲养小白小黑的饲养员们听后连忙一拥而上,抱的抱,拽的拽把两只老虎分开。

小黑倒是还好,趴在地上不为所动。

小白则不安分的扭动着肥硕庞大的身体,嘴里还发出不满的咆哮。

看着十几个壮妇拉着都费劲的小白,墨怜终于想通了为何当年大帝严格要求一定要管教好这两只圣兽。

若非大帝当初的狠心,现在这两个家伙,一定已经脱离自己的掌控了,想想就有些后怕。

看着现在这两只庞然大物,墨怜轻轻叹了口气,一年前这两只小家伙还在自己怀里瑟瑟发抖,连活下去都尚未可知,如今已经长的这么大了。

果然,任何事情都不能任其随意发展,要在事情的源头开始前,要么将其扼杀,要么将其控制。

“把小白赶到鹿林里去,一只老虎,天天在外面被狍子追的满城乱窜,像是怎么回事儿?”墨怜板着脸轻哼道。

“司徒息怒,白尊大人只是贪玩了些。”负责饲养的妇人讪笑着说道“鹿林中的鹿群太多了,而且现在还是鹿群n期,林中雄鹿多暴躁,白尊大人又不愿意伤害它们,所以才会被追的满城乱跑。”

“哼,红姐就不要心疼这家伙了,在外面窝囊的不行,回来倒是能捣乱。”墨怜摆摆手,对着小黑召唤了一声,转身向着朝宫走去。

小黑晃悠着大脑袋站起来,转头对着白虎低吼了一声,慢悠悠的跟了上去,俯身在墨怜脚边,等墨怜坐稳之后向着山上走去。

“司徒大人,大将军托人问候。”朝宫大门的门口站着一位王室军的校尉,带着墨狼的信物。

墨怜从小黑身上跳下来,拍了拍它的脑袋,蹙眉笑道“大将军托人来问候?这话怎么怪怪的?”

校尉讪笑一声“大将军口信是这样的,不过就是形容不好。”

“最近大将军不是在学宫补课吗?怎么还不会说话了?”墨怜哑然失笑。

“从外面请来的师父,说的字倒是能听懂,但是组成句子,我们就听不懂了。”校尉也满脸苦涩。

“谁托他来给我带话?”墨怜抿了抿唇。

“大将军没说。”校尉笑道。

“那就是想让我召开会议了?这么大的事情嘛?”墨怜眯了眯眼,轻笑一声“行,去请大将军来吧,未时在朝宫开会。”

校尉领命而去。

墨怜洗了个澡,出来时青娘已经到了,正跟朝宫内的侍卫闲聊。

“什么好事儿啊?看你笑的这么开心?”墨怜好奇的问道。

“翟仇将军给青姐带来礼物。”一个嘴快的火凤侍卫娇笑道。

“就你长嘴了。”青娘翻了个白眼。

“哦?送了什么宝贝给你高兴成这样?”墨怜笑着问道。

“没什么,我高兴是因为昨天晚上秋婆家的媳妇生产了,是个男孩,这是我们族内出生的第一个孩子。”青娘把叽叽喳喳的侍卫赶走后,递上来一个包装精致的小礼盒“沾沾喜气。”

墨怜接过礼盒,满脸欣慰“这可是今年最大的好事儿了。”

“是啊。”青娘也露出笑容“有孩子出生,对于部族就是天大的好事儿。”

“让人去神殿请国君。”墨怜说道。

“国君昨天就去了。”青娘轻笑道。

墨怜一怔“看来,是我失职了啊。”

“此事本来就不是司徒职责。”青娘笑了笑。

“所以,翟仇到底送了你什么?”墨怜眸子里闪烁着狡黠。

青娘脸上闪过一丝羞怯“没什么,就是一块模样稀奇的宝石。”

“一块宝石而已,给你高兴成这样子。”墨怜轻哼一声,翻了个白眼。

语气中却带着一丝显然易见的委屈。

因为昨天从襄平的来信中,大帝除了让她注意休息之外,没有任何表示。

连翟仇那个木头人都知道送青娘一个礼物!

看着墨怜下意识的撅起的小嘴,青娘轻笑着摇摇头道“大帝给你准备的礼物还在路上。”

“真的。”墨怜瞬间眼睛都亮了起来。

“翟仇说的,听说是一件大礼。”青娘眨了眨眼睛。

墨怜心跳一滞,嘴角的笑意有些难以抑制,满心都是期待。

“开心了?”青娘笑着打趣道。

“还行吧。”墨怜回过神,清咳一声“等会儿大将军来了,我要怎么说?”

“司徒心中不是早有计划?”青娘笑道。

“之前是有的,刚才突然又改了主意。”墨怜摇摇头“我猜,他们应该想去关外。”

“周红儿已经把田安夫人熊沁接进府上了。”青娘笑了笑“而且之前纍城氏族想要搬进朝歌的提案,也没了动静。”

“如此一来不如一次性解决了。”墨怜指着下巴,手指敲打着桌面“既然他们想去关外,也不是不行。”

“司徒要慎重啊,若是到了关外,这些齐人燕人就是脱缰的野马。”青娘蹙眉道。

“脱不到哪里去。”墨怜笑了笑,起身拿出昨天王诩传回来的地图“他们能活动的范围,只有箕子国的位置和山海关之间,这里面除了山林之外,都是肃慎亡人和成群的野兽,而且没有他们想要的耕地,大帝说那边基本都是湿地,周红儿只知道那边地广人稀,却不知道那边的地况,若是那边适合耕种,那些肃慎亡人又怎么会冒死以抢劫为生。”

“原来如此。”青娘恍然大悟。

“哼,自以为读过几本书就是聪明人了,愚蠢,一点常识都没有,凭口空谈。”墨怜轻嗤道。

“如此一来,等他们到了关外,发现情况跟他想象的大相径庭,自然会乖乖的回来建设北戴城。”青娘笑着点点头“还顺便帮我们把肃慎亡人清理一番。”

“所以啊,人呢,就是不懂的知足,尤其是中原人,自以为是的精明,其实蠢的要死。”墨怜轻哼一声,眯了眯眼“当然,东胡人也没有聪明到哪儿去。”

“东胡人?慕容竭又有什么动静?”青娘微微一怔。

“慕容竭老实的很,我说的是仇珠儿。”墨怜脸色微凛“我之前派人暗示过仇禾,让他姐姐别生事端,否则到时候大家都难做,偏偏这个女人不知好歹,去找了齐人。”

“大帝说仇珠儿,没什么问题啊。”青娘越发的疑惑。

“这才是最大的问题!”墨怜咬着牙根说道。

青娘一怔,哑然失笑“司徒觉得有问题,那可能就真的有问题吧。”

墨怜听后,本来有些愠怒的小脸微微一僵,心虚的问道“我这样,是不是不太好?仇氏,毕竟是孤竹人。”

“仇珠儿带回来的七千林胡氏,到现在也没有归属。”青娘摇了摇头“即便大帝恩准这件事情等他回来再说,但是仇禾在处理这件事情上,私心太重。”

“应该不至于,仇禾是个聪明的孩子,七千人,能掀起什么风浪?”墨怜反而摇了摇头。

“这个问题,看的是态度。”青娘笑道。

墨怜蹙起眉,沉吟了片刻。

“这么久以来,翟仇是第一次送我东西,送什么不重要,他想起来送我东西这个态度,是我看重的。”青娘笑着说道。

“这么说,似乎也有道理。”墨怜眸子一亮。

“大帝以前经常送你礼物,你习惯了,自然不会有太大的感受。”青娘轻笑道“所以不管他送不送,送什么你都不再那么看重,但是对于我来说,这第一次,才是更重要的。”

墨怜扳起小脸“胡说,大帝送我什么我都很珍视的!”

“所以,七千人不管人数多少,仇氏都应该拿出孤竹人该有的觉悟,上交给国家。”青娘微微一笑。

墨怜眯了眯眼,犹豫了起来“孤竹国运转现在还离不开仇禾。”

“仇禾是仇禾,仇珠儿是仇珠儿,司徒分清即可,相信仇禾,也能分清。”青娘笑道。

“好吧,臧荼和田安可以选择北戴城和关外两处封地,仇珠儿既然没有归属,那就代表孤竹国督军二人,若是大将军觉得林胡堡装不下那么多人,那之前要借给田安的沙滩,就分出一半给他。”墨怜扬起嘴角“如何?”

“皆大欢喜。”青娘拍手赞道。

世界上几乎没有皆大欢喜,毕竟按照规则,不可能所有人都欢喜。

能够做到让大多数欢喜,就已经很难得了。

就像王诩以襄平为起点,一直到朝鲜半岛建立一条防御线,就必须要在这片土地上有绝对的统治权。

但是这片土地并非是一处无主的土地,这里有着很多再次繁衍了成百上千年的古老部落和民族,还有受到华夏核心文明影响后建立国家的势力群体。

王诩愿意和这些土著以及势力友好相处。

所以他善待乌青王,希望能够通过他,来传达孤竹国以和谐文明为主的国家核心价值观。

但是当地的土著和扶余势力似乎并不领情。

孤竹君占领了昌县城之后,在俘虏中挑选了一批人给乌青王,让他们将昌县城周边的土著和昌县扶余余孽都召集过来,大家坐下来好好谈谈。

但是等了半个月,新修的昌县城池地基都快打好了,周边的矿点也都确认了,乌青王依旧没有任何音讯,朱家等人都觉得,乌青王应该是跑了,或者投降他的同族了。

只有王诩坚持认为,乌青王会回来。

果然,在昌县城第一批砖出炉的时候,乌青王回来了。

不过从他身后带来的那些手持木矛石棍,藤盾短弓的大批人马来看,这是王诩发起的友好会谈,对方似乎不太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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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八章 未卜先知(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八章未卜先知(求全订)

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人上一千,彻地连天,人上一万,无边无沿。

这是最早出自评书中对人数的描写方式,虽然肯定有一定夸张的艺术描写,毕竟一千人,达不到彻地连天的效果,毕竟随便一个中学的开学典礼,人数就超过两千人,一个中型商场开业,人数也肯定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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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九章 敌暗我明(求全订)

第二百九十九章敌暗我明(求全订)

对于朱家,王诩并不信任,而且也不准备让他管理这些游侠。

朱家也是个聪明人,把这些游侠都安排到去看管奴隶,还把剧亢送到了王诩身边,目的就是告诉王诩,自己并没有异心。

剧亢除了因为武功和机敏被选为王诩的近卫之外,更是朱家给王诩提供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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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章 钓鱼和猎鱼(求全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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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居,是人类基因中的一种本能,也是大多数哺乳动物的一种本能。

因为群居能够更好的适应种族的繁衍,对抗外界的危机,所以群居类的生物,往往都不会被淘汰的特别快。

而这种生活形式,是来源于本能的繁衍原则。

将同类变成畜牧一样的奴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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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一章 贪婪(求全订)

第三百零一章贪婪(求全订)

《史记·乐毅列传》中记载“蓟丘之植植于汶篁。”

意思是燕国山上的植物中种植着齐国汶水出产的竹子,竹子这种植物在战国末期北方地区还能生长,说明战国末期时的气候,还属于亚热带气候,辽东虽然偏冷一些,但是温度也不会太低。

所以两千多年前的东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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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二章 一点也不长进(求全订)

第三百零二章一点也不长进(求全订)

人自然是贪婪的。

而贪婪的本质,应该是一种无知造成的恐惧感。

《说文》贪,欲物也。

《杜林》婪,卜者党相诈验为婪。

贪是人类对于物质生存的恐惧衍生的一种情绪,婪则是人类对于精神生存恐惧的一种情绪。

所以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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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三章 晕轮效应(求全订)

第三百零三章晕轮效应(求全订)

因为人的贪婪,所以也很容易被蛊惑。

而且越是无知的人,越是贪婪容易被蛊惑。

乌青王已经见识了孤竹的强大,依旧做出背叛之事,就是典型的无知。

而这样的无知者,虽然蠢了一些,但是同样也容易控制。

想对比慕容竭那样的精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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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真相的分量(求全订)

第三百零四章真相的分量求全订

蛮夷和华夏之间的文明差距,就在于,在看到同族受到侵害时,是否会自然的产生同理心。

已经树立起完整的社会伦理关系的华夏人,在面对同族被处以极刑的时候,至少会本能升起一丝狐死兔悲的同情。

但是对于社会伦理还处于雏形懵懂的扶余人眼中,无非就是换一个统治者而已,因为他们对族人的观念还十分淡薄。

乌青王用敲碎娄王玄菟王的头颅,这种粗暴残忍的手段,除了清除娄王和玄菟王的影响力之外,更重要的就是权力继承仪式。

王诩之所以如此宽恕乌青王,放任他去处理扶余俘虏,就是参照了后世一个叫做康德nn的殖民方式。

最擅长奴役的奴役者,永远是本民族的叛徒。

乌青王,就是扶余国的叛徒。

王诩不但要将他扶持成扶余娄族和玄菟族的新王,以后还要将他扶持成扶余国的王。

而在此基础上,王诩不需要付出太多的人力物力,只需要给乌青王提供充足的粮食供应,以及淘汰下来的装备,就可以换来瓦解这个已经立足东北千年的古老民族,甚至还能动摇其他两大古族。

这就是所谓的殖民分化内耗策略。

补充能量维持生命运转是人类的基本需要,也是终极需求。

乌青王的恶魔效应给予了扶余俘虏们足够的震慑和压力,重新定义了他们应该信奉的祖神应该是玄鸟,并非鹊神,并且将信奉鹊神的人,称之为被恶魔蛊惑的敌人。

神灵信奉是部落文明的立身之本,也是种族文明的根源,很难一下子就改变。

除非。

你给饭吃。

孤竹军什么都缺,就是不缺粮食。

临走时张唐赠送的军粮加上一路收集的松子野果,猎杀的野味,足以供应孤竹大军每顿都是三菜一汤了,后来攻克昌县缴获了昌县的屯粮,虽然都是戎菽和野菜,但是胜在数量多。

毕竟昌县的仓库之前是被当做慕漱离转运屯粮的仓库,娄族的畜牧和乐浪的粮食都被积压在这里,足够五万人的大军吃上两个月。

但是扶余国的屯粮孤竹人还是看不上的,正好便宜了这群扶余俘虏。

王诩以祖神玄鸟的名义,赏赐了他们食物。

毫无疑问的换来了这四万多扶余俘虏的信仰。

对于这种民智未开,还没有解决基础生存问题的人群,粮食就等于信仰。

而且王诩发现,乌青王确实是个人才。

若是放在后世,应该也是一个合格的传销演说家,在两顿饭的工夫,就已经拉拢了一大批核心人员,在王诩的马车外面跪拜祭祀。

最后被剧亢给赶走了。

“一个扶余蛮子都知道拉拢人心,你现在位于孤竹国权利最中心的位置,身边连个跑腿的都没有。”从马车中出来的朱家终于有些看不下去了,走到剧亢身边说道。

“嗯?”正在擦拭着剑匣的剧亢疑惑的抬起头。

“跟在大帝身边,是不是受益匪浅?”朱家笑着问道。

“大帝的羡门风姿,确实是吾等凡人望尘不及。”剧亢感叹道。

“既然如此,为何毫无上进之心?”朱家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敲了敲剧亢的头。

剧亢皱起眉“先生是说我护卫不力?”

“你从小熟读家传经学剧子,当真看不懂我为何把你放在大帝身边?”朱家摇头叹息道。

剧亢抿了抿唇,将剑匣合上“我,还是更喜欢剑。”

“那你回去以后,就跟着徐夫人铸剑练剑吧。”朱家看着少年那双在月色下隐晦的眸子,轻笑道。

“燕贼以亡,我也不必再练剑了,至于铸剑,徐夫人说我没有灵性也没有耐性,我只是喜欢收藏剑。”剧亢抿着唇说道。

“嗯,反正当年你母亲拼死将你送走,就是为了让你安逸一世。”朱家笑着点点头。

剧亢本来就僵硬的脸,表情瞬间变得冷漠起来,看着朱家的眼神也变得阴冷起来。

“剧氏一门七十六口,皆因你大父一时之失丧命,为燕王所诛杀,你母族为燕国大族,因为包庇你和你父亲,也落得满门株连,庞煖念及旧情收留你们父子,后来遇见了王翦攻赵,你父子二人被困井陉,半年后才被我无意中救下,我记得那个时候,你的眼神,也是这样的。”朱家不以为然,笑着说道。

“在死人堆里藏了半年,看着血肉化枯骨,蝇蛆腹中生,见到活人,难免如此。”剧亢深吸一口气,闭上眼又睁开,声音微冷。

“是啊,当时将军都说,你是一个天生命硬的孩子。”朱家咧嘴笑道。

剧亢微微一怔,想起那个笑容慈祥的麻袍老人。

“你父亲临终前,将你托付给我,没有别的要求,就想让你平安度过此生,不求光复门庭,别断了剧家的香火即可。”朱家轻叹一声“所以我把你送到了徐夫人那里,没想到,竟然让你认识了高渐离和荆轲。”

“即便不认识小高,我也会为剧氏报仇。”剧亢冷声说道。

“如此以来,对得起舍命保下你的父母族人?”朱家轻声道。

“大丈夫若不能仗剑恩仇,无颜面对祖宗。”剧亢脸色阴沉“老天既然没有让我剧亢呛死在死人堆里,那就注定了留我一条性命为剧氏伸冤昭雪!”

“如此以来,你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剧氏?”朱家笑着反问道。

剧亢一怔,皱起眉“先生何意?”

“汝翁,汝媪临终前都要你忘记复仇,安稳度日,你执意冒险报仇,到底是为了他们,还是为了自己?”朱家神色严峻的问道。

剧亢抿着唇沉默不语。

“若是你习惯为自己活着,那就不要用家族父母做借口,既然选择了,就该放弃宗族。”朱家摇头叹息道。

剧亢抬起头,神色复杂的看着朱家“先生觉得,剧亢应该光复门庭。”

“若是以前的你,根本就没有这个资格,能活着,都是造化了。”朱家摇头笑道“但是现在不同。”

“剧亢胸无点墨,只有一身力气,并不觉得现在那里不同?”剧亢皱眉道。

“你若是胸无点墨,又何苦熟读家族经学?”朱家笑了笑“你只是,不愿意罢了。”

剧亢抿了抿唇,点点头“确实,剧亢不愿意向大父一样,位高权重又如何?终究不还是连妻儿子女都无暇顾及受到株连?”

“你,恨他?”朱家微微眯起眼,轻声问道。

剧亢紧抿着唇,点点头。

“不肖。”朱家冷声道。

剧亢沉默不语,轻嗤一声。

“一个耄耋老者,还要披甲点将,挂印出征,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你这个不肖子?”朱家冷声喝道。

“那我这个尚在襁褓中的不肖子,又做错了什么?”剧亢扬起嘴角,笑容冷漠的反问道。

“当你为人父母,自然会知道,你做错了什么。”朱家面无表情的说道。

剧亢皱起眉。

“我知道你从小历尽磨难,大有看破人世的境界,但是我还是要多说一句,你所鄙夷,所怨恨的东西,才是这个世界的常态,你的性命不只是属于你自己,它也是你们剧氏满门和你阿媪全族的延续,你以为杀了燕王就是报仇了?不,即便燕王死了,但是他依旧是燕王,人们会记住他,史书会记载他,但是你们剧氏,死了,就是死了。”朱家声音没有任何起伏,宛如黑夜中的一缕幽魂。

剧亢瞳孔猛然一缩,浑身僵硬。

“你们剧氏的苦难和冤屈,将会随着时间消失殆尽,最后没有人关心,即便有幸被记载,那也只有你大父剧辛一段燕使剧辛将击赵,赵使庞暖击之,取燕军二万,杀剧辛。”朱家继续说道“仅此一句,就抹杀了你和你们剧氏所有的痕迹和屈辱,你真的甘愿嘛?”

剧亢甚至开始剧烈的颤抖起来。

“有时候,人活着,追求那些所谓的功名利禄,并非完全出自私欲,更多的是想要赢得一个叫做真相的东西。”朱家眯着眼,轻声叹息道“而真相的分量,恰恰取决于,你的价值。”

朱家说完拍了拍剧亢的肩膀,然后转身向俘虏后营走去,他准备找乌青王去要几千人,拉到辽河边修建船只,因为大帝已经决定,明天开始就像西启程,将昌县战场彻底交给乌青王,胜负不论。

对于王诩的这个决定,朱家还是十分认同的。

之前他还担心,王诩一时心软会带上这群扶余奴,那样会给大军增加很大的压力,而且没有任何收益,不过现在看来,王诩已经具备一个合格君王的条件了。

对于王诩的这种变化,朱家是乐见其成的。

而且王诩身上的帝王气息越来越重,朱家反而越安心。

因为王诩之前的套路,对于朱家来说是陌生的,完全摸不清规律,更无法猜测道王诩的心思。

但是王诩身上华夏君王的特质越来越多,朱家却能细细揣摩摸索,这样会墨家以后在孤竹国的发展,是有利的。11

第三百零五章 开拓者的乐趣(求全订)

第三百零五章开拓者的乐趣求全订

人终究会活成自己讨厌的模样。

这是很久以前的真香定律。

这是一种人类对于世界规则的一种妥协和无奈。

就像是电影中这个杀手不太冷的经典台词。

人生总是这么痛苦么,还是只有童年痛苦?

总是这么痛苦

因为痛苦,是生活的常态与本质。

而这种痛苦的来源,有恐惧,有贪婪,还有一些作。

更无奈的是,不管身处什么位置,只要是在人世中,就难以逃脱这种痛苦。

在穿越来之前,王诩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感染上两千多年前的痛苦。

王诩最初只是单纯的想要活下去,寻找回去的路,在顺便探索一下跟自己莫名其妙穿越有关的孤竹到底隐藏着什么。

所以他只有选择成为孤竹大帝,带领那群食不果腹的孤竹人,寻找活下去的方式,这是来源于他对于死亡的恐惧。

当孤竹国建立起来之后,人口越来越多,粮食越来越多,甚至还具有一定的自保能力之后,王诩以为自己会轻松一些,因为他有了战胜恐惧的资本。

但是当真正解决了生存的恐惧之后,又会有其他的问题和恐惧出现。

这让王诩想起想起进化学中的一个论点。

人类的进化,就是在不断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中轮回。

解决了孤竹人的生存问题后,王诩不得不考虑他们的立足问题,于是王诩利用王离来试探秦国的动态,最后甚至还做出了出兵援助辽阳战役的决定。

这个决定,看似是众望所归,所有人期待一场战争,不管是那些奴隶出身的,还是野人出身的,尤其是墨奎这些孤竹人。

他们需要一场战争,来降孤竹国的统治,彻底奠定。

但是没人知道,王诩在下这个决定的时候,真的很痛苦。

作为一个长在红旗下的后世人,对于生命的理解跟这些古人是不一样的,战争就意味着死亡,不管王诩能够提提供多么先进的武器装备,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自己当初废了那么大力气和心机,才让这些人活下来,然后现在要亲手送他们走向死亡,即便这个死亡是有意义的,王诩依旧很难受。

第一次看到包裹着玄鸟旗帜的孤竹战士尸体整齐的排列在平刚道的黄沙地时,没有人能够体会王诩当时的崩溃。

不过崩溃之后,王诩悟出了一个道理。

那就是为什么千金之体,坐不垂堂,万金之躯,不离高銮。

大多数皇帝一辈子都很少走出过皇宫,不只是为了人身安全考虑,更重要的就是,让坐在龙椅上的皇帝,永远都不了解什么叫做真正的人世。

这样一来,皇帝就有绝对的理智来下达政令,钱粮,性命,土地这些东西,他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没有基本的认知。

这样就不会被其他情绪所左右了。

可能只有做到像机器一样客观,才适合做一个上位者。

王诩不想做一个上位者,但是他目前却不能放下,所以他只能慢慢学习成为一个上位掌权者。

用乌青王,就是他的第一个课程。

原住民的问题,就交给原住民,自己只需要选择一方,乐见其成就好了。

因为王诩现在已经失去了判断好坏的能力。

他现在只想做到,眼不见为净。

只留下翟仇和一万孤竹军,帮着乌青王防守昌县。

王诩带着剩下的人,以及所有扶余nn开始向西边缓慢撤离,边走边修缮一下孤山峡谷,算是送给乌青王防守的最后礼物。

有人类活动的区域,和没有人类活动区域,区别真的很明显。

在往西向辽河迁徙的途中,王诩体会了一次开拓者的艰辛。

去年带着孤竹人迁徙的时候,走的是祖山境内那条迁徙之路,算是开荒过的。

但是这次从鞍山往西走,是真正的开荒了,就算是按照指南针的指向走,也偏差了好几次。

最后王诩只能选择效仿王贲攻打辽阳城的方式,横推出一条路。

不过开荒虽然艰辛,但是会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

比如王诩在这儿找到了大量野生的梨树,还有其他果树,以及已经驯化成功的野生香菇,还有野生的五味子。

每次发现这些大面积的野生动植物,王诩都十分开心。

因为这些野生的动植物意味着会给孤竹国的物产更加丰富。

孤竹国一直很缺少两种主要物质,一种是纺织用的桑麻,另外一种就是农作物,黄豆虽然好,但是光吃黄豆还是有些单一。

这次辽阳之行,在燕国收集了大量的小麦种子,其他谷物还要经过改良才能在东北耕种。

而纺织用的桑麻,虽然一路上看到很多野生桑树,但是没有蚕种,所以桑蚕就只能先缓缓,以后要是跟秦国通商的话可以购买,但是麻料植物王诩一直没有发现野生亚麻或纤维类植物。

这次发现野生的五味子,算是第一种野生纤维类植物了,虽然五味子的纤维比较粗糙,做衣服不太适合,但是却是做绳索的最佳原材料。

孤竹国航运业最大的障碍,就是没有足够的绳索,孤竹国的渔都是用动物肠子编制而成,不但重而且韧性差。

有了这些野生五味子,至少可以解决绳索和渔的问题,虽然麻制渔同样不科学,但是想要造出尼龙绳根本不可能,只能凑合用了,毕竟麻制渔华夏也用了几千年了。

否则也不会有三天打鱼两天晒这个俗语了。

做衣服的麻料,只能以后慢慢寻找了,不过听抓来的扶余俘虏说,箕子朝鲜似乎种植了大量的麻,已经向扶余沃沮肃慎等国售卖很多年的麻布。

孤竹国整体都是穿着兽皮衣的,虽然兽皮防风又保暖,但是透气性太差了,而且不好清洗,而且随着人口增多,兽皮的供应也会出现问题。

畜牧毕竟不是青蛙,繁殖成熟的那么快,即便繁殖能力强的兔子,想要长成至少要一年多,而且王诩已经在控制国内的畜牧数量了。

所以日常服装还是要以麻布为主。

若是箕子朝鲜真的种植大量的麻,那倒是省事了。

箕子朝鲜的具置虽然还没确定,但是已经从扶余人口中得知了大概区域,王诩对比了一下,应该就是营口以西到锦州葫芦岛区域。

这个区域比王诩资料中的箕子朝鲜要小很多,不过这样也好,距离山海关近了,就算打仗补给也十分方便。

林中的蚊虫蛇蚁多到一种难以想象的地步,不过好在遍地艾草,有一定的驱蚊虫效果,而且很香。

但是艾草能驱散蚊虫,却不能驱散马蜂。

自从上次禺春险些栽在扶余野人手中之后,似乎就打消了他天天喊着打仗的心思,专心捡起了自己的老本行。

砍树练兵加狩猎。

昌县周边的猎物明显要比山海关周边丰富的多,这里的熊罴都是成群结队的,十分壮观。

于是禺春就带着于夷族的巨人们天天在林中狩猎,但是对于孤竹战士来说,森林中最大的危险从来都不是数以百计的狼群或者成群结队刚过n期的母熊,还有各种野羚牛,麋鹿山羊等正处于n期的重型动物,而是看着不起眼的马蜂。

树草丰茂的地方,除了水源丰富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蜜蜂的分布了,因为所有植物的授粉工作,都是由这些辛勤的地球园丁们执行的。

所以蜜蜂的数量,决定森林的昌盛。

昌县周边的森林自然昌盛无比,所以马蜂窝也遍地都是,多到令人发指的地步。

所以王诩千叮咛万嘱咐,大军如果在林中见到树上挂着蜂窝的树,尽量绕路走,或者提前烧毁消灭,毕竟马蜂的毒性太强了,而且致死率很高。

但是偏偏禺春是个不怕死的,打着给王诩弄蜂蜜的名义,天天去捅马蜂窝,导致他手下这两天减员严重,不过也确实有些收获,那就是对于捅马蜂窝,禺春已经总结出了一套自己的套路,还有工具。

王诩给他下了死命令,捅马蜂窝可以,但是不要引到大军当中。

王诩没有制止的愿意就是他看出来,上次在扶余人手中受挫让禺春很忐忑,他见王诩对马蜂如此慎重,所以希望通过战胜马蜂的方式,来向王诩传达自己的价值。

不管是动机还是目的,都很蠢,但是王诩就任由他去了。

“乌青王昨天带着人跟慕漱离在林中大战了一场,损伤数千人。”朱家每天都会定时向王诩报告昌县的动向。

“我们已经走了多少里了?”王诩放下手里的楼船模型,活动了下身子,最近几天他都在研究造船,虽然有不少造船文献资料,但是实践起来问题还是很多。

“已经近百里了,前军已经到达辽河岸边了,估计咱们后天也能到达。”朱家回答道。

“第一批舫舟下水了嘛?”王诩问道。

“已经有两批平板舟下水了,已经确认了前部分航道,但是辽河水域崎岖,河道深浅不一,想要顺流而下,还需要点时间。”朱家说道。

“陆路呢?”王诩拨弄了下楼船的零件。

“斥候沿着辽河南下两百里,不见人烟,而且道路也难行,还是行舟便捷些,而且说不定,能赶上乌青王把那个扶余太子赶走。”朱家笑着说道。

“看来战绩不错?”王诩眯起眼。

“虽然昨天乌青王第一次出战就折损数千人,但是斩获同样不少,已经占领了西边森林中的有利地势,慕漱离后退至少三里,失去了对昌县城池区域的见识。”朱家拉开地图说道。

王诩看了眼“对方有没有可能绕行?”

“那么将会被翟仇的弩兵射穿。”朱家摇摇头。

“这场仗打下来,乌青王还能剩下多少人?”王诩皱眉问道。

“乌青王已经放出大量的奸细去慕漱离的大军中散播谣言了,我觉得可能会扩展到六万人以上。”朱家咧嘴笑道“我想让剧亢留在这儿,带着乌青王摸到乐浪和玄菟两地。”

“剧亢这两天都不在,就是去忙这个了?”王诩轻笑道。

“这小子有幸受到大帝的教诲,但是却丝毫没有长进,难堪大任。”朱家笑了笑。

“剧亢挺机灵的。”王诩笑了笑“你不能指望着把一个机灵的孩子,教程跟你一样迂腐。”11

第三百零六章 羽畎夏翟,山中有之(求全订)

第三百零六章羽畎夏翟,山中有之求全订

辽河,作为华夏七大水系之一,比其他六条水系水量都要稍微小一些。

但是在两千多年前,这条由东西两条发源河流汇聚而成的辽河,水量并不只是在沧海桑田和气候变迁,以及从元朝之后对东北河道人工干预,导致辽河的作为七大水系有些名不副实。

辽河的两个源头,西辽河发源于河北的老哈河,东辽河发源于吉林。

但是后世西辽河因为流经内蒙古沙漠地区,河床干涸,所以后世的辽河水源主要来源于东辽河。

在秦汉之前,辽河被称之为骊河或者辽水。

高句骊这个国家就是以这条河命名。

而水注经中的辽水就是指辽河,燕国的辽东辽西两郡也因此得名。

古人起名字有一个习惯,就是按照当地的地标景色命名。

辽这个字在说文中的意思是远,山川悠远,维其劳矣

骊这个字有两个意思,一个是指深黑色的马,另外一说法是深ns的马。

秦始皇将陵墓就选在骊山这个地方,就是因为骊山地形辽阔壮观。

所以自然,两千年前的辽河也是十分壮观的。

此时还没有干涸成沙漠的西辽河源头已经在渐渐的像辽河输送泥沙了,导致辽河因为浮沙而变得浑浊,再加上巨大的水流量,确实如同一匹奔驰的深ns野马。

不过王诩面前的这条辽河属于太子河流域,河道并不算太宽,否则还真有几分后世河沙淤积的黄河模样。

王诩按照水注经的标注,将这条河流标注了一边,虽然肯定有些不准,但是至少有个大概方向,不至于在这条河道最弯曲,拥有十几条分支的太子河迷路。

是的,开拓一条航路跟商路一样,最大的问题就是迷路。

航路也并不是顺流而下,就不会迷路。

王诩数过,在昌县登船,顺着这条太子河到浑河岔口,进入大辽河,航程差不多有两百多公里,一共有十七道河湾,六十多条分支岔口,而且一旦迷路,那么再矫正航道需要更多的时间。

开荒虽然有趣,但是风险和代价同样巨大。

毕竟从1到100也许很容易,但是从0到1,可以称之为奇迹。

按照这个效率,王诩原本准备三个月内返回朝歌的计划,可能要推迟了,果然计划总没变化快。

不过这些事情急不得,还好没有什么后顾之忧。

王诩让大军在这边直接建立了一个港口城镇,后世辽河因为工业污染和河沙淤积问题,有着死河之称,基本上河内生态都被破坏殆尽,但是现在的辽河虽然已经开始淤积泥沙,但是生态链没有被破坏,河中有大量的河产,渔业足以支撑一个万人城镇。

而且王诩准备把这条太子河好好规划一下,毕竟这条河顺流而下可到渤海,逆流而上能直接到襄平城,这样一来就能够将襄平和昌县,还有以后的殷都练成一线,沿河建立水防线,即便以后山海关失守,也有辽河可依。

而且这里有几种被称为皇室特工的鱼产,重唇鱼,鳌花鱼等等。

于是王诩每天除了对照斥候回报的航道情况,就是在河边指挥禺春带着于夷巨人们捞鱼。

对于研究船只,自从前天他亲自参与设计的平底船下水不久后沉没后,王诩已经放弃了,术业有专攻不是说说而已,造模型容易,造船是真的难,这种事情还是交给专业造船的齐国人吧。

王诩低头打量着一只足有脸盆大的甲鱼前,这么大的甲鱼,他还是第一次见到,目测至少是两三百年以上了,而且脑袋上不知道长了什么肿瘤,第一眼看过去竟然有一种,王诩竟然感觉甲鱼的头,跟后世的龙头有点像。

这么大的甲鱼,若是在中原被捞起来,估计会当做祥瑞给呈上去,华夏对于龟甲始终有着一种敬畏之心,但是在这穷乡僻壤的辽东被抓到,人们只有一个想法。

“大帝,这东西好吃吗?”禺春也蹲在甲鱼面前,看着甲鱼一口咬断手臂粗的树枝,吞了吞口水问道。

“清蒸还是挺好吃的。”王诩点点头,然后又翻了个白眼

“饿着你了?怎么什么都想吃?这是灵兽是祥瑞。”朱家轻笑着跳上木台,踢开禺春,对着王诩拱手笑道“大帝福泽,灵兽现世,看来此番南下将风平波漾。”

王诩看了眼朱家,笑了笑“要真的是灵兽,又怎么会被禺春这个憨货抓到?”

禺春听后也撇着嘴憋笑。

“并非禺春抓到,而是灵兽自现,昔年伏羲大帝于洛水遇龙龟献洛书。如今大帝在辽河遇大龟,定然也有大喜。”朱家笑着说道。

“它有没有带来大喜还不一定,不过看你应该是有什么喜报。”王诩坐在摇椅上,扇着手中的团扇。

朱家看了看被禺春反过来难以翻身的甲鱼,笑了笑“剧亢派人来报,昨夜乌青王与扶余内贼里应外合偷袭得手,彻底击溃了慕漱离,虏获大量俘虏和粮草,已经将慕漱离逼出三十里外。”

王诩倒了杯凉茶“所以翟仇可以回来了?”

朱家点点头“等乌青王将昌县彻底搜索一遍,找不到慕漱离的迹象,大军就能归队了。”

“昌县的粮食应该不多了吧。”王诩笑道。

“若是他们省着点吃,应该还能吃两个月,而且翟仇已经趁着这几天耕种结束了。”朱家说道“大帝准备如何处置乌青王?”

“如何处置乌青王,取决于你想如何处置剧亢,不是吗?”王诩笑着反问道“那天话题被打断了,现在可以继续了。”

朱家眯了眯眼,跪坐在王诩对面。

“你见屠檀走了,我身边空了一个重要的位置,所以把剧亢塞过来,我觉得这么做倒是没什么问题,但是为何又半途而废?”王诩问道。

朱家低着头倒茶,不敢与王诩对视“剧亢何德何能跟司寇大人相提并论,我只是觉得大帝身边缺少一个侍奉的人,才把剧亢派过去,大帝多虑了。”

“墨家这几百年间,被王权磨平了所有棱角啊。”王诩勾起嘴角笑容嘲弄“竟然开始钻研起儒法之术,学习如何谄媚君主来换取权益了?”

朱家笑着摇摇头“大帝误会了,墨家本来就是尚同而从,大帝毫无疑问是天下贤德之首,墨家自然马首是瞻,怎么能叫谄媚?”

“何为尚同?”王诩笑着问道。

“天下既已治,天子又总天下之义,以尚同于天。”朱家答道。

“那何为天子?”王诩又问道。

“夫明虖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是故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朱家说道“不过此乃凡俗天子,大帝为仙灵之姿,更高于此。”

“听得懂吗?”王诩笑了笑,转头问禺春。

禺春尴尬的摇摇头。

“朱先生的意思是,天下的乱,是因为没有人治理,或者治理的人没有贤能,那么就选一个有能力,能解决问题的人当天子来治理天下,选出来的天子如何治理天下,那么天子选出来的贤能之臣,就一样能够治理人世,然后以此类推,比如你能管的了一军之人不出乱子,那么你手下的营长就能保证一营之人不出乱子,这样就太平了。”王诩笑着解释道。

朱家低头喝茶不语,额头却渗出冷汗。

“听起来,好像是这个道理,只要不出问题就天下太平了。”禺春抓了抓头,点头道。

“是啊,道理都是听起来没问题。”王诩笑着摇摇头,笑吟吟的看着朱家“但是实际效果呢?”

“在大帝的贤能治理之下,孤竹上下国泰民安,丰衣足食。”朱家沉声道。

“国泰民安?那我为何还要筚路蓝缕的来着东荒之地开荒?”王诩轻笑道。

“那是大帝希望更富更强。”朱家笑道。

“你这溜须拍马的功夫,确实很强。”王诩摇摇头“所以,就是因为剧亢学不会溜须拍马,你就把他弄走了?”

被王诩嘲讽了,朱家也不恼笑道“大帝为贤者的第一条,就是能够分清忠佞之言。”

王诩笑了笑,对禺春说道“别玩这个甲鱼了,放生吧。”

“还没尝到味道呢。”禺春有些舍不得。

“既然有大的,可能也有小的,抓小的吃吧。”王诩笑道“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就算小的不争气,留着老的,总归是有机会的。”

禺春没听懂其中的意思,抱着甲鱼去放生了。

“臣,还算不上老吧。”朱家踌躇着苦笑。

“我还挺喜欢剧亢的,所以以后不管你选了谁,我都可能不会太看得上。”王诩直言不讳。

“臣只负责帮大帝举贤。”朱家咧嘴笑道。

“你要知道,贤这个东西,是比出来的,不是举出来的。”王诩摇摇头“不过也没办法,屠檀不在,我手底下,确实没能用的人。”

“墨家永远是巨子手中的利刃。”朱家沉声道。

“且闭嘴吧。”王诩轻哼一声“这巨子爱谁当谁当,我只是看在同为商族的份儿上收留你们。”

朱家神色一僵。

“给你个旗号吧。”王诩抿了口茶“你带来的那几千游侠,我不想用,也懒得用,但是也不能赶走,送你们个旗号,以后在孤竹国中也能立足,只要在孤竹境内不违背法制法规,随你们。”

朱家神色变换,轻叹一声起身叩谢“墨家没有福分侍奉大帝。”

“你们老祖墨翟与帝喾手下大巫大翟同名,估计当年本应该是孤竹国大巫继承者,最后擅自出走,不过从孤竹走出去的子嗣,即便不肖,也是孤竹人。”王诩轻声道“翟为山中雉鸟,起舞可惊凤,鸣啼可盖凰,不如你们就叫山雉吧。”

朱家最近一抽,脸色怪异的抬头看着王诩。

大帝你认真的???

“不是尚同吗?怎么这就有意见了?”王诩哑然失笑。

“臣不敢,多谢大帝恩赏。”朱家哭笑不得。

“行了,一个个都自诩不凡,若是真的叫了山雉,可能连孤竹门都不愿进。”王诩摇摇头“也不知道哪儿来的成见,才几百年,这山雉就从祥鸟变成了贬义,要知道,在商朝,叫山雉可是大荣耀,与凤同列。”

“臣觉得山雉很好,羽畎夏翟,山中有之!”朱家笑着说道。

“哼,你倒是识相,算了,就叫羽隹军吧,你为军长,受我直属。”王诩挥挥手。

“羽隹军朱家,多谢大帝恩典!”朱家欢喜的叩谢。

“都是一群死里逃生的,你也别再把人逼到绝路。”王诩叹了口气“这港口暂时还没命名,也一并送给你们吧。”

朱家一惊“一群已经死过一次的亡命之徒,得大帝收留已经不胜荣光了,不敢再多求。”

这座港口虽然还未建成,但是朱家自然能够看出这里以后一定是沟通孤竹几大城市的重要港口城市,送给他们,就相当于送了一份安身之所,而且更重要的是,这里不只是送给羽隹军当根据地的,也是送给墨家的。

大帝是真的不准备接纳墨家入孤竹啊。11

第三百零七章 玉坠配羽隹(求全订)

第三百零七章玉坠配羽隹求全订

第三百零七章玉坠配羽隹求全订

诸子百家,是围绕道家学说展开的一系列思考和论证。

最开始大家论证的都是人性最本质的问题。

比如性善还是性恶。

比如人伦大道。

但是在论证过程中大家发现,理论这个东西,几乎是无法分出高下的,所以渐渐大家把理论向实践上靠拢,想要通过实践来证明自己的理论的可行性。

但是想要实践自己的理论,首先就是要找到实验对象,而且这个实验对象还不能是一个人,因为智者们都知道个例不算例子,因为他们自己本身就是个例。

所以他们的实现对象一定是一个群体。

于是诸子百家的智者们就开始在各国游走,寻找属于适合自己的试验基地,当然也有孔子那种大报复着,把天下都当做实验基地。

但是找到实验基地,还有得到掌权者的认同。

掌权者之所以称之为掌权者,就是因为,他能将权利抓在自己手中,所以他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基于自身利益出发。

将自己的国家交给被人当实验基地,能够得到什么,是掌权者最关注的问题。

于是有的智者得到了认可,比如法家,纵横家,医家农家这类能学派,但是他们在获得掌权者的认可同时,也必然会向掌权者妥协承诺一些事情。

而还有些智者,不愿意向掌权者妥协,又想坚持寻找自己的实验基地,于是就会借助各种渠道来增加自身的话语权,比如儒家,墨家,儒家靠着广收学徒传播自己的理论,拉拢中低层百姓,而墨家靠着扎实的群众基础,形成了自己的武装团体,来形成威慑。

剩下一些就是以道家为主的,如庄子,列子这种游离世俗之中的隐士,虽然没有得到掌权者或者其他集体的支持,但是却备受重视,贤名在外。

但是在智者消逝的年代,这些诸子百家已经渐渐失去了最初思考论证的初心,在常年妥协于掌权者的情况下,他们论证的方向,渐渐从论证人性,变成了治理人性。

或者说,他们已经从于掌权者合作状态,变成了服务状态。

这样一来,他们所有的学说,不管以前有多辉煌多深刻,在这一刻起,也只是慢慢沦为掌权者的工具而已。

即便强如几乎能自成一国,影响诸侯关系的墨家,也难逃此厄运。

王诩看过后世所有关于出土的墨家文献,很可惜,除了一些边角料,无法真实的复原这个学派的精髓,而且在考古学的不断挖掘中还没有能直接证明墨子不是伪书的证明,所以王诩对于这个学派也不敢说有多了解。

更何况,现在他接触的墨家,已经是失势之后的墨家了。

华夏的聪明人,最厉害的一种功能,就是懂得顺势而为。

所以,王诩只能通过观察来判断,在墨家中具有极高统治地位的朱家是什么样的人。

所谓上行下效,是不会错的,尤其是墨家这样一个以尚同为核心的学派,自然更是领导什么样,下属就是什么样。

王诩已经认识朱家一年多了,一年多的时间,即便知道他是个特务人员,王诩也能掌握他的一些性格特征,和行为做派。

朱家豪爽,义气,从不推脱责任,也愿意帮人承担责任,而且乐善好施,不搞特殊化,这一切都符合墨家的基本守则。

而且正是因为这样,朱家身上有一种强大的人格魅力,也可以称之为侠的魅力,具有强大的蛊惑性和煽动性。

但是只有一点,让王诩十分排斥,就是朱家身上的功利心太重了,或者说,朱家总是在不经意间,刻意透漏自己的重要性。

这种行为,就是一种被称为,高情商的功利心。

在不经意间,就展现自己的能力,然后来达到个人目的。

从最开始朱家主动顶替墨狼接手侦查工作,到后面潜伏纍城攻打林胡,他总是不经意的抢在屠檀前面,不管他是不是最适合的人选。

如果是正常的掌权者或者领导,一定会喜欢这种员工。

但是很可惜,王诩不是正常的领导,孤竹国也不是一家正常的公司。

而且拥有这种讨好特质的朱家,已经拥有了初级官僚主义雏形了,这样的墨家,王诩是万万不敢用的。

所以即便王诩在同时失去了王离和屠檀两大助力后,宁可启用办事不利,甚至还会坏事儿的禺春和翟仇,也不愿意用朱家的主要原因。

因为王诩知道,自己一旦启用朱家,那就是一支开弓没有回头的箭。

以朱家的能力,可以让王诩今后高枕无忧的做一个甩手掌柜毫无问题,同时也以为着,孤竹国这个还处于懵懂期的幼儿,被一个外来保姆教坏。

不管朱家现在表现的多卑微多可怜,王诩也能猜到,他的真实目的。

墨家在华夏消逝了近百年,百年间经历了什么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但是很明显,他们过得并不好,所以当他们缓过气,做的第一件事情,必定是报复,到时候被朱家人格魅力感染的孤竹国同僚们自然会施出援助之手。

并非王诩不愿意看到墨家兴起,只是他不愿意多生事端,至少在他的角度,朱家代表的墨家,在没有找到墨翟留下的真正核心学说之前,墨家只能被当成一群匠人来用。

这就是王诩给他们的定位,即便孤竹国现在没有一个完整的政治体系,王诩也不准备采用墨家的这种,看似共和的体制。

朱家自然也看出了这一点,所以他这一路上,都没有把自己手中最有利的那张牌,那七千多游侠打出来,而是让他们担任押送,看管俘虏的工作。

抛开装备和战阵差距,朱家手底下这群游侠,在单兵作战上绝对要高于孤竹战士,而且在辽东这种原始丛林中作战,最考验的就是单兵作战能力,如果早用这七千人,根本不会有之前禺春险些折将的花絮。

给这七千人配备好完善的装备,足以击垮那个扶余太子慕漱离的数万大军。

朱家在等王诩上钩。

但是王诩早就把鱼线给他剪断了。

这也让朱家彻底绝了多余的心思,本来想让剧亢带着这七千游侠找个理由混在乌青王的队伍中,然后在辽东慢慢积攒资本,但是没想到,这时候,王诩给了他一个羽隹军的军号。

虽然有点类似流放,但是依旧让朱家心情复杂。

这真是个,飘在天上让人捉摸不透的男人啊。

朱家看着手中王诩赏赐的野鸡尾羽,这是一支白色上面有淡棕色花纹的尾羽,十分漂亮,是前天禺春狩猎时猎杀的一窝白色野鸡中,公鸡的后尾覆羽,用来做旌旄最合适不过了。

当初墨怜想给王诩用白色的鸟羽制作一面王旗,及其七十六种不同飞鸟的白的尾羽,就差一支白色野鸡尾羽,指使禺春和翟仇踏遍整个西林东林都没有找到这种白色的尾覆羽,导致王诩的王旗缺少了一根中心旄,没想到这次在关外找到了,却送给了他。

“朱先生。”一身血腥气的剧亢先开帘子走进营长,把对着尾羽发呆的朱家叫醒了。

“遇袭了?”朱家看着一身血腥气的剧亢,皱眉道。

“嗯,慕漱离的人藏在一处水潭中,我们搜寻的时候被袭击了,不过好在,只有几个兄弟轻伤。”剧亢将身上被血水和汗水浸湿的短衫脱下扔了出去,用抹布沾着水擦拭着身子。

看着剧亢身上坑坑包包被蚊虫叮咬的痕迹,朱家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吃得苦中。”

“方为人上人?”剧亢没有抬眼,笑着摇摇头“不是我的志向,先生还是说说大帝的指示吧。”

朱家笑了笑,甩了甩手中的尾羽“大帝赐羽,羽畎夏翟,羽隹扬威。”

剧亢微微一怔,疑惑的看着那截尾羽“大帝赏赐了军号?”

“从今天起,你就是羽隹军的将军了。”朱家笑着将尾羽递过去。

剧亢面露犹豫“我年级尚轻,恐难以服众,先生若是不愿意劳心羽隹,将军之位可传于盖聂先生之孙盖华。”

“他们不服你?”朱家笑着问道。

“那倒没有,只不过我怕做不好这将军之位,牵连先生受人非议。”剧亢摇头道。

“有非议的可以离开。”朱家微微一笑。

剧亢皱起眉“这样,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甘罗十三岁为秦相,项橐七岁为孔丘师。你都快弱冠了,有何不妥?”朱家朗声笑到。

“剧亢只是个凡人,跟您提的那两位,都比不了。”剧亢咧嘴笑道。

“比不了是比不了的事情,若是没有勇气比,以后如何为你剧氏正名?”朱家笑道。

剧亢剑眉紧锁。

“去吧。”朱家把手中尾羽插在剧亢脖子上挂着的玉坠上“玉坠配羽隹,妙,不如帅旗就是这个吧,回头我托国君画一幅,至于还能在上面加点什么,就看你的表现了。”

剧亢把湿漉漉的手在裤子上擦干,然后拿着尾羽端详了一会儿,对着朱家拱拱手,毅然走出营帐,留下一声轻嗤。

“既然大家都是侠,就用侠的方式解决吧。”11

第三百零八章 是它自己飘到我怀里的!(求全订)

第三百零章是它自己飘到我怀里的!求全订

侠这个名词,因为时代不同,被赋予过很多不同的含义和定义。

但是侠中的勇,不管时代立场,文化背景,阶级观念,都是从来没有改变过的。

勇者,气也。气之所至。力亦至焉。心之所至。气乃至焉。

故古文勇从心,恿。

墨经:勇志之所以敢也。

所以在墨家的侠意中,勇取的是勇气之意。

有勇气面对一切挑战,不论成败,都能够坚守本心无畏挑战的勇者,方可为侠。

所以,墨侠之间的解决方式,通常就是武斗。

“所以也就是说,剧亢一个人打了十七个游侠,最后以武服人了?”王诩把手中的香蒲捏碎,伴随着一阵微香气,把香蒲中爆出来宛如棉絮一样的东西按在翟仇肩膀上的伤口处。

刚刚被王诩刮开的伤口,瞬间被这种棉絮一样的香蒲盖住,染红之后粘在翟仇紧绷的肌肉上,覆了几层之后,就彻底止血了。

这种长得像是芦苇穗实际上叫做香蒲的植物,止血能力十分强,是王诩最近在河边发现后想起来的,可以说是一种天然的止血散了。

因为有些灼痛,翟仇的呼吸有些凝重“不只是打败,是重伤。”

王诩微微挑眉,脑海中浮现起剧亢那张有些厌食却青涩的脸。

重伤同伴,不像是那个孩子能做出来的事情啊。

“重伤?”王诩疑问了一遍。

翟仇点点头“可能是为了立威,挑战者最轻的都被卸了两条胳膊,不过没有出人命,受伤最重几个的被我带回来了,留在那边,可能会死。”

“怪了。”王诩洗了手,坐在摇椅上轻笑一声。

翟仇歪头看了看自己肩膀上的伤口,不敢乱动“大帝是在奇怪,剧亢为何突然性情大变?”

“你也觉得?”王诩笑道。

“是啊,很奇怪。”翟仇点点头“不过我觉得应该跟朱先生有关系,朱先生之前一直催促着我先上路,我有事耽搁了才得知此事。”

“哦。”王诩点点头“那就通了,看来朱家是跟那孩子说了什么。”

翟仇眨了眨眼“我觉得,那孩子不像是能听得进去别人话的人。”

“那也得分什么话。”王诩笑着摇摇头“就算是个聋子,也会有被打动的时候。”

翟仇微微一怔。

“跟你说过很多次了,受伤只要见血,就得妥善包扎,否则下次我这些话,只能去坟上跟你说了。”王诩摆手轻嗤道。

“臣知罪。”翟仇有些羞愧的低下头。

看翟仇这一脸羞愧的模样,王诩就知道,他又没听进去,他羞愧的并非是没有按照要求好好处理伤口,而是因为受伤了。

“扶余人战力如何?”王诩问道。

“强的很强,弱的很弱。”翟仇皱起眉,摸了摸受伤的那只手臂“臣的伤,就是被一名扶余射手射伤的,而且扶余战士有力士,虽然不及于夷族那么高大,但是也不可小觑,飞索投掷石球,五十米内可以将重甲战士震伤,若是马匹被击中,可能会当场死亡或者昏迷,不过好在,这样的扶余战士,只是一小部分,大多少,都是一群乌合之众,不过攀爬之术很娴熟。”

“身材高大的应该是扶余正规军,剩下的应该都是临时征兆的兵役,应该以部族猎人为主。”王诩笑了笑“这个扶余太子就是来纠集三部人马去支援扶余王北伐的,不过娄族,玄菟族和乐浪族都是农耕畜牧为主的部落,战斗力不强是自然的,所以你们遇见的,并不是正规军,即便如此,依旧伤亡可叹啊。”

“臣等无能。”翟仇脸皮发烫。

“没办法,咱们的优势是骑兵,受制地形,孤竹军毕竟体质和训练都才起步,跟这些从小就按照猎人培养的土著人自然有些差距。”王诩摆摆手“不过现在有羽隹军带着乌青王,倒是可以勉强抵挡一段时间。”

“羽隹军的个人战力,确实可观。”翟仇沉声道“若是对垒,千人以下,臣至少需要三倍兵力才能击溃他们,不过团战超过一千人正面对垒,臣可以完胜。”

“这些游侠各个都是从小打磨筋骨的,你们自然比不了,所以还是要多吃,明天开始,没人加餐一条鱼。”王诩笑道“不过这些游侠大多数都是单兵作战,团队意识很差,小战团作战实力抢眼,大战团没什么用处,除非,能够凿穿敌阵进行斩首行动。”

“对,他们的武技似乎杀伤性很强,基本上都是杀招。”翟仇想到些什么。

“因为他们这个团体早就以刺杀为生了,必然都是杀招。”王诩笑着摇摇头“没有太大的可取之处,战阵讲究的是团体性和机械性配合,战技主要以单一重复为主,花里胡哨的招数是大忌,你要记住了。”

“大军每天晨课挥剑三千,刺枪一千,举盾五百,从不敢怠慢。”翟仇正色道。

“挥剑现在可以改成挥斧伐木,别空耗着力气,造船要的木头消耗严重。”王诩笑了笑。

“好。”翟仇点头记下。

“行了,你好好休息吧,伤口等结痂。”王诩说道。

翟仇僵着身子,把桌上剩下的香蒲抱走离开了。

朱家如何整治羽隹军,王诩并不在意,剧亢的人设突然崩变,王诩也不在意了,因为剧亢已经选择的站队,也就不值得王诩费心了。

每一个团体正式成立的开始,就是小团体形成的同时,更何况是以个性为信条的游侠组成的团体。

剧亢武力征服只是剔除了第一批小团体成员,接下来他可能要面对层出不穷的小团体挑战。

没办法,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江湖,就意味着质疑和竞争。

千百年来,都未曾变过。

不过王诩总想试试,若是从根源处改变,会不会让这种小团体消失。

当然,这个试验的时间,可能会有些长,才能看到结果。

王诩还是以解决当下问题为主,确认航道的大致流程已经确认了,就是造船,下水,沿途插航标,然后船搁浅或者触礁漏水受损,船员等待救援。

按照这个顺序,不断的循环,一直到正式确认航道位置。

在这个过程中,造船技术和孤竹战士的水性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现在一天能下水十几条寻航船,这次翟仇又带着一万多孤竹战士回来,还有从扶余俘虏中挑选的两万多有造船和渔猎经验,熟水性的扶余俘虏,估计过不了两天,每天就能下水一百条船只了。

而且王诩每天也会扔大量的巨木到河中,让它们顺河漂流探路。

多亏了这里根本不缺少木材,否则真的很难支撑这样的浪费的行为。

不过虽然知道,东北这片区域,几乎供应了元明清和中国一千多年的木材供应,就算王诩发动所有人伐木,也难以动摇根本,但是王诩还是有规划的伐木,河道水道旁边稳固泥沙的树木绝对不碰,看法的都是以后要开荒成农田或者池塘的区域。

而且不但不缺树木,因为现在东北多湖泊沼泽的湿地地形,最不缺少的还有是湿地系统的动植物。

除了大量的淡水鱼虾蟹甲鱼,候鸟,狐狸,獾,狍子,鹿类和兔子,貂鼠之外,最多的就是芦苇和香蒲这类的植物了。

尤其是入夏这个时节,更是水草芦苇丰长的季节。

王诩见过无边无垠,风吹成浪的麦田,如今也见识到了,无边无垠的芦苇浪潮了。

纍城周边的鸟滩虽然有一片大湿地,但是那块湿地的芦苇只足够那里的动物食用,所以王诩就没有大肆开发,而且那个时候,也没时间开发芦苇的用处。

芦苇用途很多,最基础的用途有芦苇可以制成畜牧用的草料,苇秆晒干后可以编制成席,帘,花絮可以做枕头棉甲的填充物,芦花也能止血,有的也能做芦笛。

除了这些最基础的用途之外,还有额外用途。

比如,造纸。

听起来就让人有一种文明之光的伟大技术。

作为半个科研工作者,王诩自然在很小的时候就被白老爷子带去造纸厂体验学习过造纸,而且每年都要抽出一个月的时间,带他们去复习一遍。

目的是为了让王诩了解,看似随处的纸张,到底需要多少汗水才能造出来。

而看似轻薄的纸张,承载的文明到底有多重。

对纸敬畏,是每一个享受文明带来的福利者,应有的义务。

只有敬畏纸张,才能正视文明。

所以对于造纸技术,王诩可以自称为熟练工种。

但是这个前提是架设在,已经被改进精良了几千年的造纸工具和现代技术辅助之下。

历史上的造纸术,绝对是在西汉前就已经有雏形了,东汉蔡伦严格来说应该是一个改良者,并非发明者,毕竟即便是出土的纸张文物,灞桥纸都是西汉初期的文物。

而在史书中蔡伦造纸的记载为。

伦乃造意,用树肤、麻头及敝布、鱼以为纸。

这句话里概括了造纸的原料和工具,但是没有流程。

但是光是工具这一条,就难住了王诩。

这里提到的敝布,鱼肯定都不是王诩现在拥有的哪一种,而且王诩更不可能拥有后世那种精致的模具,所以王诩只能选择另外一种方法。

华夏的造纸术从发明开始,就是抄纸术。

但是在少数民族中,还有一种叫做浇纸术的原始造纸发。

不过浇纸术造出来的纸相对比抄纸术,很粗糙,但是王诩现在只能采取这种方法做实验。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而且还有这么充足的原材料。

按照手机里的一篇详细论文浇纸法与抄纸法流程、

抄纸法的大致工艺流程是剥料,浸泡,浆灰,蒸料,清洗,打浆,加纸药,抄纸,压榨,晾纸,分纸。

浇纸法造纸的大致工艺流程是剥料,清洗,煮料,捶打,捣浆,浇纸,晾纸,揭纸。

浇纸法不需要精细的工具,直接采用的工具就是布帘,所以纸的表面往往没有明显的帘纹,只有织纹或织纹不显,没有压榨过程,浇纸法造出的纸必然表面较为粗糙和松弛。

昨天王诩试着做了一张,晾在外面等晒干让禺春帮忙照看一眼,要是感觉晒干了就叫他一声。

但是已经一晚上加一上午的时间,按照现在这个大夏天的天气,应该早就晒干了,怎么都到下午了也没见人影。

带着疑惑去找禺春,却发现他正带着于夷族的巨人围在一棵树下,对着树上一个少年大骂,少年怀中抱着的就应该是王诩昨天制好的纸。

“憨货,看个纸都看不住。”王诩不禁轻笑着摇摇头,走过去骂道。

禺春看见王诩,刚才还气势汹汹的模样瞬间就怂了下来,跪在地上告状“大帝稍待,我让于荒去拿斧子砍树了,等我捉到这个小贼一定把他扒皮抽骨!”

“我不是贼!”树上的少年涨红着脸叫道,说的一口好听的雅言。

王诩微微挑眉,仰头笑道“不问自取是为贼。”

“是它自己飘到我怀里的!这几个怪人不由分说的就喊打喊杀,我这是自保!”少年在树上喊道“请贵人明鉴。”

王诩对着少年招招手“下来吧。”

禺春恼怒的对少年裂了裂嘴。

“贵人信我?”少年有些犹豫。

王诩瞥了眼禺春。

禺春缩了缩脖子,把围着树下的于夷巨人都招到身边。

“滚远点。”王诩轻笑道。

“那可不行,这小子身手矫捷,而且品行不端。”禺春挺直满是胸毛的胸口,正色道“我要护驾。”11

第三百零九章 公输子,卢医子(求全订)

第三百章公输子,卢医子求全订

语言跟文字在传承上,会有一些差异。

文字传承除非经受毁灭性的打击,否则不管在结构上还是本质上都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

但是语言传承却很容易受到影响,因为在新时代之前,文字传承还是少数人的传承,因为这些少数人只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圈子里自己跟自己玩,所以不会受到太多的影响,很多东西都是约定俗成。

但是语言传承确实一个大多数人的传承,人类在使用文字的时间,远远少于使用语言的时间。

而且影响语言的最大因素,就是语言环境的影响。

十里不同音就是因为语言环境的影响,因为语言的独特性容易形成小团体的凝聚力。

然而当小团体变成大联邦之后,就需要一种公用的语言,后来被称之为雅言,也就是古代的普通话。

最早的雅言应该是从夏朝开始启蒙,然后到商朝开始成熟,最后被周朝继承,发展到诸侯各国之间。

但是由于后期诸侯国的地位已经超越周朝,几千年的雅言习俗也慢慢受到了质疑,各国都觉得自己本国的语言,也可能当成是雅言,所以在各国交流的时候,他们会在原本的雅言中加入自己的口音。

也可以成为国家地位决定雅言口音。

所以就很容易分辨出来雅言之间的差距。

因为语言的发音还是有一种本质的差距,所以在原本的发音中加上方言语调,就会显得略微奇怪。

就像是后世的川普塑普东普粤普台普等等。

赵国说赵雅,秦国说秦雅,燕国说燕雅。

赵国虽然也是商朝嫡系,但是因为和晋国这个周朝嫡系混得太久了也就被同化为周晋系的口音,而周朝是来自当时西陲的部落,所以发音与夏商差异很大。

商朝虽然来自东面,但是与夏朝交流是最完善的,雅言也可以说是起源夏商,是周之前的正音,所以商朝遗存的国家中,以鲁国,宋国,卫国都是正统的商雅音。

鲁国和卫国虽然是姬姓君主,但是所统领的都是殷商遗民,这时语言和文字在普及上的差异就显现出来了,文字的统一只需要确认权威就可以了,就像是秦朝后期书同文,就是只认可秦篆,其他的文字一该不认,官方权威不认可接受的文字,普及成本上来说并不大,第一是文字使用者毕竟是少数,第二就是文字只有被认可,才会有价值,否则就是乱涂乱画。

但是语言在普及推广上,难度就不一样了,后代普通话在认可统一权威的情况下,推广了五十年才面前能做到百分之73,而且其中百分之三十是只能听懂,说不懂。

在春秋战国这种诸侯国纷乱的时代,人们都没用统一的概念,更别说愿意接受另外一种完全陌生的语言了。

这种语言普及的障碍,也是后期六国贵族能够推翻秦朝的原因之一。

王诩是一个考古学者,但是真正接触的雅言考证,也是秦汉时期编写的一些散碎的先秦雅言考证,他穿越来之后接触学习的雅言,就是孤竹国的商雅言本音。

所以他听着觉得舒服的雅言,一定是商系的雅言。

偷纸少年的雅言,王诩听着好听,基本上就能确认他不是鲁国人,就是卫,宋国人了。

少年人一手怀抱着纸,只用一只手就能动作轻巧的就从十米多高的树干上跳了下来,可见确实身手敏捷。

少年人跳下来之后,先是紧张的看了看手中的纸,然后拍了怕衣服,对着王诩作揖,奉上纸“赫蹏还给贵人,完好无恙。”

“你认识这东西?”王诩看着那张又厚又糙上面还有没打碎的纤维痕迹,而且颜色呈灰ns的纸,没有接过。

少年点点头笑道“认识,赫蹏嘛,纺织余下的残絮糹氐,做不了丝绸,也做不了缯书,也能书写,不过,这么大的我还是第一次见,而且感觉,有点硬。”

王诩打量着少年,年龄应该不到二十,身高大约一米七五,身材修长短衫漏出的手臂和肌肉十分明显,而且手臂上有各种疤痕,不像是搏斗留下的伤痕,长相憨厚,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很讨喜,应该也是氏族子弟。

不过想想也是,朱家带出来的这些游侠,又有几个不是六国氏族子弟呢?

“你是跟着翟仇将军一起来的?怎么跑到这边了?”王诩笑着问道。

少年见王诩不要手中的纸了,以为王诩是嫌弃了,笑容让有些尴尬“回禀贵人,在下初来乍到,想要四处转转,没想到就转到了贵人住处,而且忽逢大风将赫蹏吹到在下怀中,然后禺大将军就追着在下喊打喊杀,是在无意冒犯,还行贵人恕罪。”

“你这小贼既然认识我,为何还敢从我眼皮底下行窃!”禺春怒道。

“行了,脸色的睡痕还没消呢,就别急着冤枉人了。”王诩踢了禺春一脚,转头看着少年“你怎么会认识这东西?”

“哦,我家以前就是做桑丝生意的。”少年笑道“不过秦贼灭楚,在下也就成了亡国之人,在外逃命漂泊,辗转到贵人麾下,实乃大幸。”

“做桑丝生意的,就算亡国了,也不愁生计吧,看你这一口的蜜剑,确实是个生意人。”王诩笑着摇摇头“既然你认识这东西,可会造?”

“造赫蹏?”少年微微一怔。

“造漂絮取丝的篾席。”王诩说道。

赫蹏其实就是抽丝剥茧时筛选恶茧、病茧之后,篾席上回留下一些残留物,这些残留物,篾席上的残絮便积成一层纤维薄片,经晾干之后剥离下来就变成了类似锦帛,更像是宣纸一样的东西,能写字,但是产量很少,而且成本太高。

毕竟用丝绸用的蚕丝做写字用的锦帛,除了王族之外,即便是大氏族也不敢如此铺张浪费。

而恰恰,这种东西,就是启蒙了造纸术的关键技术。

王诩所缺少的工具,就是这种筛丝用的篾席。

有了篾席,那就可以用抄纸术了。

“篾席啊,自然会做。”少年咧嘴笑道“贵人稍待,我这就去给您编。”

“先不急。”王诩摆摆手,招呼着少年去禺春的木亭下“你叫什么名字?”

“在下公输矩。”少年恭恭敬敬的达到。

王诩微微挑眉,笑道“鲁国公输家的后人?”

“额应该是吧。”公输矩憨笑道。

“公输氏应该只有公输班一脉,怎么?有难言之隐?”王诩倒了杯凉茶递给他。

公输矩躬身接过,笑道“公输矩只是一介平民,哪有什么氏族之隐,可能祖上确实是公输子吧。”

“所以,你不是墨家人?”王诩没有理会他的左顾右言,直接问道。

公输矩神情一僵。

“你们反对剧亢,也是因为不是墨家人吧。”王诩笑着问道。

公输矩看了看手里的茶杯,放在木桌上,跪了下来苦笑道“求贵人救兄长一命!”

王诩笑了笑“那赫蹏是怎么飞到你怀里的?”

“在下见禺将军睡得安稳,口水都要滴在上面,心生恻隐,毕竟如此完美的赫蹏,在下闻所未闻,所以就想着,挪个地方。”公输矩苦笑道。

“好啊!就说你小子是个贼偷!害的耶耶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恍惚了!看打!”正蹲在一遍郁闷的禺春瞬间大怒。

王诩抬脚把禺春踹了回去笑骂道“还有脸说,大庭广众之下让人神不知鬼不觉的近身挪了东西都不知道。”

“大帝说过,术业有专供,这小子就是个贼偷!”禺春争辩道。

“禺将军冤枉在下啊,在下真的就是好心。”公输矩苦笑道。

“嗯,他确实是专业的,不过是个专业工匠。”王诩摆摆手“公输子的家传,你掌了多少?”

公输矩抿了抿唇,眼神转了两下。

王诩就感觉他准备说谎“你掌握多少,决定你的目的能够达到多少。”

公输矩身子一僵,叹息道“公输家第六代门主见过贵人。”

“公输家,还有多少人?”王诩问道。

公输矩眸子一暗,摇了摇头“不知,秦贼攻曲阜,公输家全族协助守城,门人尽出,最终难挽劣局,矩被长辈打昏,醒来时以在齐国临淄,家父与徐夫人有旧,得以收留。”

“为何没有跟徐夫人一道走?”王诩问道。

“兄长一心追随朱家先生。”公输矩轻叹道“但是没想到,却落得重伤下场。”

“公输家跟墨家,应该有宿怨吧,怎么你兄长如此死忠?”王诩笑道。

“额,兄长并非公输矩亲兄,是结拜兄弟,于矩有救命之恩。”公输矩解释道“所以矩才冒死前来,想要求贵人救兄长一名。”

“我虽略通医术,但是并不精通,白骨生肉,起死回生的事情,我也做不了。”王诩抿着茶水摇摇头。

“兄长体伤无碍,有卢氏医家的兄弟照料,但是心病难医。”公输矩苦笑道。

“卢氏医家?”王诩微微眯了眯眼。

“就是齐国卢医子之后。”公输矩说道。

王诩皱了皱,思索了一下这个名字,历史上关于医家的记载太少了,尤其是先秦时期,搜了一圈也没找到姓卢的。

忽然灵光一闪。

齐国人?

扁鹊自号卢医啊!

这些诸子开门里派都喜欢用自己的字或者号为名,就像鲁班,姬姓,公氏号公输子,所以后人以公输为姓。

扁鹊既然号卢医,后人用卢姓也没毛病。

“扁鹊后人?”王诩惊声道。

公输矩点点头“卢氏和公输氏有世交,都居于曲阜,曲阜城破只是,卢氏小弟卢艾跟在下一同被送入临淄。”

“那你这兄长是何人?”王诩越发的感兴趣。

“额,兄长并非百家子弟,不过是大剑师盖聂的嫡孙,盖华。”公输矩说道。11

第三百一十章 第一缕药香(求全订)

第三百一十章第一缕药香求全订

侠的概念是后世通过艺术加工的武侠,被大多数人熟知的。

而武侠的前身,就是以太史公史记当中记载的刺客列传为原型,加上一些当代坊间传闻之后,家用艺术加工的形式不断完善而成的。

而且艺术加工这个东西,最后总会走向神话阶段,所以才会出现武侠中各种n的描写。

但是武术和武功是否真的存在,那应该是存在的。

术这个字,本身就是带有运动,策略等含义的。

所以武功和武术,也可以理解成,古代版的专业从业者总结出来的训练方法。

就是所谓的剑客,这些剑客通过自己掌握的武术技能,引起别人的关注和敬畏。

但是为何先秦时期只见剑客,不见刀客,枪客的原因就是,剑除了是一种武器之外,更是身份的代表,佩剑在先秦时期是只有贵族才能享有的特权,即便是没有贵族身份的官吏也无权佩剑。

当然,除了秦国之外,秦国的君王对于打破阶级观念一向有着谜一般的热忱,可能这也是秦国能够走在六国前面完成大统一的主要原因。

秦国的佩剑特权,在秦简公时代被改变了,秦简公在位时期,革新礼治,首先取消了贵族佩剑的特权,开放所有人都可佩剑,提高了秦国当时整体的尚武风潮,同是让青铜开始向民间流入,变相的打压了贵族阶级对于青铜物资的垄断。

当然,这种改变,也造成秦国之后陷入了长达一百年的贵族乱政时期,险些使秦国亡国。

不过破而后立,秦国挺过了这次重要的变法,然后才能够让秦献公有足够的时机来开启秦国的大变法时代,最后才能迎来商鞅变法的契机。

一个nn的兴衰,绝对不是突然出现某一位英主就可以改变的,一定是经过很长时间的布局和铺垫,最后才会慢慢改变的。

秦简公的解放佩剑行动在成就和重要性上,其实并不亚于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

但是除了秦国之外,其他的诸侯国,依旧保持着贵族佩剑的习俗,所以其他六国的剑客,首先身份上就一定不会是普通老百姓。

一个能够名震一方的剑客大师,那也肯定不是一个浪迹江湖的游侠,甚至可能是教授过君王剑术的存在。

盖聂的可能就是这样一个存在,虽然在历史上,他是跟着荆轲一同出场,仿佛是荆轲的陪衬一般。

盖这个姓氏先秦时代只有一个来源,就是齐国姜姓王氏分支,而且这个家族一直昌盛到东汉光武帝时期还存在,盖延后来还官拜虎牙将军,到了唐朝时期盖氏还是儒学大家,出来两个儒学大师,在当时人称二盖,这些应该都是盖聂的后人。

而且盖氏不只是剑术大师,更是经学大师,汉武帝时期,盖氏依旧是山东大氏,最著名的一位盖宽饶,在汉宣帝时期官至太中大夫,而且刚正不阿,是当时最著名的直谏之臣,可以说是西汉版本的包拯,上至皇亲国戚,下至氏族官僚,所有人见面都要绕着他走。

在魏晋之前,能够出这样人才的家族,绝对爆发的家族,必然是传承数百年的大氏族。

因为在知识垄断和举孝廉的时代,只有大氏族的人才可能出现经学大师。

王诩本来对盖聂没有太多的了解,但是在研究荆轲刺秦的时候才偶然发现。

实际上,盖聂的身份在当时应该是齐国贵族,后来隐居在榆次,而且还有一定的家族势力,荆轲当年数次拜访盖聂,应该不只是讨教剑术那么简单。

因为荆轲虽然是卫国人,但是后来考证,荆轲很可能是齐国贵族姜姓庆氏的后裔,是齐桓公的后裔。

两个齐国散贵总是想凑在一起,让人遐想的空间很多。

王诩知道在朱家收留的这群游侠中,肯定会有很多六国遗贵,百家子弟,不过没想到,还有墨家的老相识公输家的人,以及盖聂的后人。

看来这些年,这些当年盛极一时的贵族和百家,确实已经到了岌岌可危的程度,竟然能够放下宿怨包团取暖。

不过也让王诩越发的忧虑起来,墨家的这盘棋,下的不但大,而且布局细致。

不过再细致的布局,这棋盘上的棋子终究不是死物。

这次朱家让剧亢强势统领羽隹军,同时也是筛选淘汰了一些人。

盖华,公输矩就是被淘汰的人。

朱家本来的想法肯定是,这些淘汰的人让他们在这远离中原的辽东自生自灭,但是没想到,翟仇这么面冷心热的家伙,会把这些被他淘汰的人带了回来。

更没想到,这几个人,正好都是王诩现在需要的人手。

不过当然,这跟公输矩的机敏也有直接关系。

不得不说,终究是有见识的氏族子弟,在这种几乎自生自灭的环境中,也不会轻易认命,冒险来王诩这里寻找最后一丝生机。

虽然是在野外,但是王诩所在的位置依旧是孤竹大军中最核心,防守最严密的地方,不可能会有人不声不响的转悠到他这里,还碰巧的拿到了王诩晒好的纸作为人质。

是的,王诩早就看穿了他们这些小九九。

公输矩潜伏进来动机不明,见到禺春在看护纸的时候打瞌睡,然后就动了心思,希望劫持纸张来威胁禺春,毕竟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能看出来,能让一个三军统帅看守的东西,肯定是大帝的心爱之物。

禺春这个憨货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冲锋陷阵可以,但是一旦被抓住把柄,那就认栽了。

王诩来的时候,禺春其实是在跟公输矩谈判,只不过最后被王诩打断了。

就算不用仔细分析,看禺春那一脸心虚的表情,就能察觉到什么。

不过确实提醒了王诩一件事情。

把自己的人身安全教给禺春。

确实不是一件妥当的事情。

剧亢虽然看着没有什么作用,但是如果他在,公输矩绝对没有机会闯进来。

还是要找专业的保镖啊。

公输矩倒是个不错的人选,脑子机灵,会拍马屁,武功也可以,但是王诩绝对他有点鸡贼,不是很喜欢,但是听他对盖华的吹嘘,倒是有了些兴趣。

决定去看看那个为人忠厚仁义的盖华到底如何。

翟仇把盖华这些人安排在了军营一片还没有铲平的区域,坑坑洼洼的土地上布满了各种还没挖出来的木墩,中间有一座临时搭建的木屋,旁边还有一排帐篷,一大群人正在用锄头挖木桩。

“翟仇带了你们多少人回来?”王诩放下车帘问道。

“一共一百三十二个兄弟,愿为大帝效犬马之劳。”公输矩恭声说道。

“那得看你们本事了。”王诩笑了笑。

“在下兄弟虽然没有经天纬地之能,但是也都是身怀绝技之辈,不管是经学要义,七杂论,还是持剑舞戈,秣兵历马都毫无问题,或者土木医农,庖厨桑织,畜牧渔猎也都有涉猎。”公输矩开始推销。

“这么多才多艺吗?”王诩笑着问道。

“哼,连个锄头的挥不好,还在这儿吹。”禺春在一边吐槽道。

“禺将军教训的是,锄头这等巧工确实还没有适应,不过熟能生巧,等过几天将军再来看,就不会如此碍眼了。”公输矩笑着说道。

“一百多人,这儿住的开吗?”王诩笑道。

“此处枕天席地,比我们当初在地洞中受阴寒之苦要幸福太多了。”公输矩笑的一脸温和“得大帝福泽。”

王诩看了他一眼“让你们的兄弟跟着禺春去检查一下身体,带我去看看盖华。”

“让大帝屈尊,矩感激涕零。”公输矩对着王诩一揖到底。

“起来吧。”王诩摆摆手,下了马车。

神奴已经把木屋层层包围了,外面那些侠士都面色不善的看向这边,似乎有什么异动就要动手一般。

由此看来,木屋里面的人,确实很受他们敬重。

还没进屋,就能闻到从里面飘出来的药香,这种味道王诩真的很长时间没有闻到过了。

这是他闻到的这个时代第一缕药香。

墨怜是巫女,自然要继承殷商巫女的医学职能,但是墨怜弄出来的药方,不但惨不忍睹,而且味道也让人难以接受。

通常她熬一次祭祀用的药水,王诩都得头晕三天。

但是闻着这股药香,虽然跟所有的重要一样有些刺鼻,但是却让人如沐春风般提神醒脑。

王诩的考古方向并不是中医系统,所以对中医也并不算了解,但是也被白老爷子逼着吃过几年中药调理身体,吃的多了自然也能够分清,即便同一个药方,不同中医调配的药熬制出来的味道确实不一样,听说是跟计量,火候,下药顺序有关系。

不过从这个好闻的药香判断,里面的医生,至少应该是个基本功扎实的医生。

公输矩推了推门,发现没有推开。

王诩疑惑的看过去,公输矩尴尬的笑了笑,冲着里面喊道“晋痴,别挡着门。”11

第三百一十一章 嚄唶宿将(求全订)

第三百一十一章嚄唶宿将求全订

去别人家串门,敲门是一种礼貌行为,这是从古至今都一样的道理。

但是很少有回自己家还要叫门的,而且叫了,里面的似乎还不太想开门,让人难免有些怀疑,公输矩是不是走错了,或者说,是有什么其他的目的。

“不开。”房门里面传来一个瓮声瓮气的低音,声音虽然低沉,但是十米开外的王诩都可以听得一清二楚。

“卢艾,让晋痴把门打开,有贵人亲临。”公输矩回头对着王诩露出一个讪笑,然后皱眉道。

“你出去一趟又惹了什么乱子?”门内又传来一个透着冷意的清亮之声。

“什么乱子,是救命的贵人。”公输矩压低嗓音“你还要不要续命草了?”

木门被打开,从里面窜出一个娇小的身影,抓住公输矩“弄到续命草了?”

王诩看着这个大夏天穿的严严实实,身材娇小的白袍少年,又看向木门口,木门大约高在一米左右,但是挡在门口的壮汉却只露出了下巴,身材高大明显不输于夷族人的巨人,勾起嘴角。

一个有人格魅力的,一个机敏的,一个古灵精的,还有一个有些痴傻的。

倒是有趣的组合。

“嘘,安静点,先让贵人进门看看大兄。”公输矩拉住白袍少年,冲他试了个眼色。

白袍少年本来带着雀跃神情的娃娃脸瞬间又冷了下来,目光看向王诩,圆圆的杏眼闪过一丝诧异,愣住了。

禺春看着白袍少年和堵住门的壮汉有些恼怒,王诩都在门口站了快两分钟了,这贼偷也太放肆了。

禺春皱眉走过去,对着堵住门口的壮汉低吼道“滚开!”

挡在门口的壮汉仿佛闻所未闻,只是身子微微后仰,似乎低头看了眼禺春。

禺春大怒,一拳就打向壮汉小腹。

拳掌相撞发出一声嘹亮的巴掌声。

禺春咬着牙根,眼神凶狠的看着抓住自己的拳头的壮汉,暗自发力。

禺春已经算是十分壮硕了,尤其是手臂,常年伐木挽弓,肌肉十分发达,但是跟这个壮汉相比,还是小了三圈。

壮汉嘴角发出一声不屑的轻嗤,闷哼一声,将禺春推了出去。

禺春猝不及防,被推的踉跄后退,脸色大变。

王诩伸手按住禺春要后仰摔倒的肩膀,把他扶正,眯着眼笑着点点头,称赞道“不错。”

禺春听后羞愧的面红耳赤大叫道“于荒!给我锤爆这家伙!”一直守在王诩身后的巨人于荒咆哮一声,大步走向木屋。

公输矩和白袍少年非但没有出声阻止,反而跑到另一边,似乎生怕被误伤,大有看戏的姿态,看样子,似乎并没有主人欢迎客人的待客之道。

木屋内的壮汉也低头矮身走了出来,露出了真容,是一张四四方方的国字脸,浓眉大眼看着还有些和善,头发挽成一个古怪的发饰,咧嘴嘴角也附身冲向于荒。

两个身高将近两米二,体重三百多斤的壮汉撞在一起,那视觉效果是有点骇人的。

血肉的撞击声让人听着有些牙酸,冲击力让两人同时后退几步,不过于荒多退了两步,而且似乎还撞得有些晕,晃了晃头,又后退了几步,咆哮着冲向壮汉。

于荒的咆哮声如同野兽般震耳。

对面的壮汉却温不温火,双腿微微叉开摆好架势,似乎准备原地顶住于荒的冲击。

“哼,蠢货,十步内于荒助跑能够跟蛮牛对撞。”禺春轻嗤道。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王诩笑着摇摇头。

禺春还没听懂,就差异的瞪大眼睛。

因为那个壮汉竟然真的原地顶住了于荒的冲击,而且还纹丝不动,双手抓住了于荒的双手,两人开始角力。

王诩也有些惊讶,不过随即眯着眼,盯着壮汉身上和手臂上的肌肉,发现在角力中确实开始顫抖,跟他想象的差不多,壮汉接住于荒的冲击是用的巧劲,也就是抓住了冲力的薄弱点。

就是太极中的四两拨千斤。

并不是壮汉在力量上高出于荒几倍。

于荒是被扶余人按照野兽培养的战争机器,虽然智商不高,但是可以说拥有人类极致的力量了。

在禺春等人的加油助威声中,在角力中的壮汉明显处于下风了。

就在于荒已经要将壮汉压倒的时候,王诩看见壮汉涨红的脸上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然后低吼一声身子下蹲。

壮汉一蹲下,于荒冲力的惯性就前倾,但是却并没有压倒壮汉,而是被壮汉用肩膀抵住小腹,直接给扛起来,并且原地转了几个圈之后扔了出去。

让王诩仿佛看到了后世的现场肉搏直播。

于荒巨大的身子直接被凌空两米扔了出去,摔在地上溅起满地的尘土。

禺春大怒,就要指挥神奴上去剁碎对面的壮汉。

却被王诩拦住了“去看看于荒有没有事儿。”

禺春虎目赤红,瞪了眼壮汉,咬了咬牙跑过去。

把于荒扔出去的壮汉也不好受,单膝跪在地上喘了两口气,站起身对着王诩做了一个标准的天揖。

“让贵人受惊了,你这憨货,一点眼色都没用!惊扰了贵人我脑袋给你拧下来!”这时候公输矩又跳了出来,满脸惊慌担心的跑到王诩身前,假惺惺的说道“御下不严,惊扰了大帝,死罪死罪!”

“不错。”王诩笑容不变的点点头“这位壮士的体术不错。”

“大帝知晓体术?”公输矩眉头一挑。

“不过我一般都叫搏击术。”王诩笑了笑“若是按照此术训练,成效如何?”

“精兵短则两年,长则五年,可重现当年魏武卒之威。”公输矩正色道“容在下为大帝介绍,此人名叫晋痴,魏国最后一任魏武卒大将,嚄唶宿将晋鄙之孙!”

王诩瞳孔微缩,看向笑容一脸和气的晋痴“怪不得。”

嚄唶宿将是古代形容悍勇将军的,而且不是一般的将军,一定是世代有功勋的军武家族传承者,才可称之为宿将。

王翦,王贲,王离祖孙三代,就可称之为大秦的嚄唶宿将。

晋这个姓氏在先秦时候倒是有几个分支,一个是以国姓为姓的姬姓晋氏,也就是晋国的公族,另外两支都是以西周官职为姓,一为晋史,二为晋工。

但是这位晋痴的祖上,应该是晋国公族后裔,公输矩说的晋鄙,就是当年信陵君魏无忌窃符救赵时,被手下奇力士朱亥飞锤击杀的主角,当时是魏国的大将军。

而且朱家正是朱亥的儿子,这个晋痴跟他应该是有家仇的,怪不得,会被第一时间剔除。

不过这样一来,王诩反而对这个晋痴有些好感,先抛开其他,至少在以后牵制朱家方面,晋痴应该是最好的人选。

而且更意外的是,晋痴的家族,竟然是统领训练魏武卒的家族。

虽然对史书中记载的魏武卒的超强战力,王诩一直怀怀疑态度,但是不得不说,至少魏武卒的训练体系是成熟的,科学的。

孤竹国的在军队训练方面,一直采用的是王诩的基础科学健身加上王离家传的王氏训练法,并没有一个完善完整的体系,如果得到魏武卒的训练方法,能够弥补孤竹军队训练方面的短缺。

而公输矩放任晋痴与禺春发生口角而不顾,就是为了向王诩展示一下晋痴的能力。

不得不说,公输矩真的是个官场市侩尽管丰富的老油条,能够充分的展示出他所有的价值和底牌。

如果是其他君王,一定会喜欢他这个类型的臣子。

但是王诩却不太喜欢这种拐弯抹角的方式。

王诩还来得及回复公输矩,就被怒气冲冲跑回来的禺春咆哮声打断了。

“怎么了?”王诩制止了禺春把公输矩拎起来的举动,皱眉道。

“于荒动不了了!”禺春双目赤红的低吼道,虽然于夷族现在还有些不通人性,但是禺春却将他们当成是族人一样看待。

“脱臼而已。”身材娇小的白袍少年走过来说道“魏武卒的战技训练主要以巧技为主,所以会专攻人体最脆弱的关节,这样能够在战场肉搏上,最有效,最省力的让敌人失去战斗能力。”

“听不懂,但是于荒要是动不了,我要你们所有人都动不了!”禺春咧嘴狞笑道。

“臣僭君前,无礼!”白袍少年冷嗤一声。

“脱臼倒不算什么重伤。”王诩笑着点点头,看着白袍少年略带婴儿肥的小脸“医一次多少钱?”

“大帝折煞吾等了,小艾,快去给受伤的将军接骨,晋痴,你也去给人家赔礼道歉。”公输矩皱着眉一本正经的说道。

白袍少年瞥了眼公输矩,没搭理他,对着王诩作揖道“在下斗胆,想要一须续命草。”

“可以。”王诩颔首笑道。

续命草就是人参,孤竹国最不缺的东西。

白袍少年脸色一喜“真的?”

说完又觉得自己冒失了,对着王诩赔礼,跑向于荒那边,身后的晋鄙也跟了上去,禺春有些不放心,也跟了过去。

被白袍少年和晋痴无视的公输矩尴尬的笑着挠挠头“大帝请进屋歇息。”

“看来公输先生跟这两位关系一般啊。”王诩轻笑道。

第三百一十二章 偃术传闻(求全订)

第三百一十二章偃术传闻求全订

天地君亲师的社会基础人伦关系,是在东汉独尊儒术是才正式慢慢成为主流社会观的,但是并不代表在此之前,华夏的人伦关系就松散混乱一些。

先秦之前的诸国主流社会观,还是以天地君为主,所以孟子的民重论才会被当然各个学派反对,天地自然不用说了,自古以来都是华夏文化中重要的敬畏构成,祭天祀地才能称之为人。

而君则是更加不可动摇质疑的主流价值观。

而且这个君,不止指代君王,还暗指任何的领导阶级,甚至包括父母也属于领导阶级,所以在秦国律法中,父母到官府告儿子,可以直接谒杀处死,是合法程序。

跟主人告奴仆的概念一样,所以那个时候亲的概念还并非独立出来,也不可能在后期跟孝绑定高过君权。

虽然孔子说礼乐崩坏,但是基本法大家还是要遵守的。

一个团队中,不管领导能力如何,属下对领导最基本的尊重和礼数还是要存在的。

但是从晋痴和白袍少年对待公输矩的态度上,似乎并没有看到一点尊重和礼数,甚至还有点,无视。

所以自然,王诩看出来公输矩并不是他们这个小团体中的领导者,里面睡着的盖华才是。

听到王诩略带质疑的询问,公输矩挺了挺腰板“大帝信我,我真的是他们的仲兄。”

王诩笑而不语,走近木屋,里面的药香更加浓郁,大约四十多平米的房间,十分干净,而且房间内的木桌木椅虽然是孤竹样式的,但是似乎却更加精致一些,应该是公输矩亲手做的。

房间东面靠窗的位置有一张木榻,上面躺着一个浑身缠着绢布绷带的男子,似乎还在昏迷中。

西面有着一个还在冒着烟气的药炉,和红砖搭建的灶台,以及一个巨大的木箱,里面似乎装着很多竹简和帛书。

其他生活气器具和武器也都整齐的摆放在房间各处。

这个房间的整洁和精致程度,已经比得上王诩的房间了。

而出门在外逃难,并非游玩还能把住处整理的如此井井有条,即便是有洁癖的翟仇也无法做到,所以王诩觉得,应该只有女子,还是从小锦衣玉食的女子才会有如此习好。

王诩看了眼木榻上昏睡的盖华,是一个年纪应该不到三十的男子,剑眉高鼻子五官正气,让人一看就是成熟稳重,古道热肠的类型。

虽然脸色苍白无血色,但是听呼吸应该是没有什么大碍。

不过更吸引王诩的是木榻上方从房梁上吊着很多藤编的小球,似乎还散发着淡淡的香味。

“红砖我们兄弟帮着造砖窑时朱先生送的,桌椅是我们亲手打造的,哦,那个叫做药囊,里面可以装小艾提供的药料用来助眠,驱蚊提神醒脑,也可以抓一些流萤,晚上可以照明。”公输矩生怕房间内有什么东西引起王诩的不适,详细的解释道。

“嗯,不错。”王诩坐在椅子上感受了一下,这个椅子坐起来的感觉似乎更加舒适,尤其是背靠的弧度,公输家不愧是专业做木匠出身“说说你们还想要什么,不要说太多虚的,像刚才那个卢氏医者一样直言不讳吧。”

公输矩尴尬的笑了笑,开口道“大帝能够给吾等亡人提供一处安身之所,吾等已经感激不尽了,又哪来多余的奢求呢,不过若是大帝觉得吾等还有其他用处可拆迁,吾等自然也是义不容辞。”

“你觉得你们适合做什么?”王诩手撑着下巴打了个哈欠,不知为何,有些犯困。

“嗯,那在下就斗胆了。”公输矩抿了抿唇“在下观大军武备精良,壮士雄壮,但是似乎在战阵配合以及训练上似乎有些生疏,晋痴身怀晋家魏武卒家学,可以为大军增色几分。”

“你看到我亲卫了吗?”王诩问道。

公输矩点点头“大帝亲卫是我观诸国君王之中,最为雄壮的一支,而且战力非凡,但是似乎灵活不足。”

“观你年岁不大,去过很多国家,面见过不少诸侯?”王诩眯着眼笑道。

公输矩神色一暗“在下年少时随父母游历诸国,公输氏名声尚可,也多的诸侯青睐,有幸拜见过,但是那些往昔君王,雄军猛将如今都已成秦贼刀下亡魂。”

“公输家应该还有族人吧,毕竟不是一个小家族。”王诩问道。

“应该还有故人分离在各地,但是如今故土以成禁地,公输矩恐怕此生都难以再看一眼家中门阀。”公输矩声音有些哽咽。

“是不敢回去?还是不想回去?”王诩轻笑着问道。

公输矩神色微微一凛,抿唇皱眉不敢轻易回答。

“不是不敢,也并非不想。”这时门口传来白袍少年清亮的嗓音。

“慎言?”公输矩身子一僵,转头严肃的冷喝一声。

白袍少年似乎被公输矩突如其来的严肃吓到了,表情一滞。

“于荒的骨接好了?”王诩笑了笑,帮着转移了话题。

白袍少年抿了抿唇,对着王诩作揖道“已经无碍了,不过可能手臂和下巴会酸涩两天,并不碍事,但是那位将军身上似乎有很重的内伤,而且似乎被人施以偃术,而且是很残忍的那种。”

“偃术?”王诩微微皱眉“那是什么?”

“穆王时有巧工偃师,有鬼斧神工之能,施以偃造倡者,与真人无意,皆傅会革、木、胶、漆、白、黑、丹、青之所为,穆王惊叹其与造化者同功。”公输矩开口解释道“偃师一族由于夺天道造化,为俗世不容,但是墨家墨子与家祖公输子皆与其有过交流,在家书中有记载。”

“这个偃师啊。”王诩微微挑眉,这个传闻他自然也知道过,偃师的神秘程度甚至比墨家公输家的机关术传的还要邪乎,不过主要记载就是在列子当中一个孤例,难以考证,这个职业有点像是后世造机器人的科学家,专门研究造人造人,机关机甲人的。

“但是那位将军被人所施的偃术十分粗鄙,而且野蛮,稍不注意,便会丧命,而且人非人,怪非怪。”白袍少年继续说道。

“你见过偃术?”王诩皱眉道。

白袍少年摇摇头“在下没见过,但是在家传经学中有大量记载关于偃术的案例,老祖卢医子钻研过偃术,并且从中提出过偃医之术。”

“何为偃医?”王诩心中一动。

“就是,以偃术取革、木、胶、漆、白、黑、丹、青之物造五脏四肢,换以残疾之人。”白袍少年说道。

王诩下意识的眯起眼,这就是传说中的移植手术的。

历史中确实记载过一段扁鹊给鲁公扈、赵齐婴两人换心的传说。

但是普遍学者认为,这里手术如果存在,应该也不是移植手术,更像是一种催眠治疗的心理手术,扁鹊医的是心病。

但是从这个记载可以看出,在先秦时代,中医是对外科有涉猎的。

不过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关于扁鹊的记载确实有些差异,扁鹊倒是并非跟鬼谷子一样为后人杜撰,扁鹊在先秦古籍中都有记载,但是这个人物的年龄跨度三百年之久,所以如果不是记载出问题,那么就是扁鹊并非一个人,也或者像是墨家巨子一样,是一个领袖的代号。

现在眼前就有一个扁鹊传人,看样子还是嫡传子弟,王诩确实不准备放过,笑着问道“先生如何称呼。”

白袍少年欠身作揖“在下卢艾,齐国人。”

“于荒身上的偃术,可有医疗之法?”王诩问道。

卢艾摇摇头“请恕在下浅薄,不敢妄断,只能辅助调理,至于其他,不敢妄言。”

“于荒身上被植入的兽皮和异物,有办法弄掉吗?”王诩问道。

“可以,不过要承受剥皮之苦。”卢艾点头道。

看着卢艾那张底气十足的娃娃脸,王诩还是感觉有点不太靠谱,虽然这算脱毛手术,但是在容易感染,还没办法输血的古代,确实很难达到,所以即便是卢艾有把握,他也不愿意让于荒当这个小白鼠。

不过从卢艾的态度来看,似乎确实胸有成熟。

“不错。”王诩再次点头道“这样吧,我聘请你做大军的营养师。”

“何为,营养师?”卢艾微微一怔。

“就是随军医师,不过不只是管治病,主要管调理身体。”王诩笑道。

卢艾眨了眨眼“调理药剂需要大量药材,贵人确定?”

“药材嘛,暂且这蛮荒之地应该遍地都是,你可以就地取材,我多派给你两千人,做采药。”王诩笑了笑“若是有成效,回去后还有重酬。”

卢艾眸子一亮,刚准备开口,就被旁边的公输矩抢了先,笑呵呵的说道“多谢大帝垂爱,吾等定然为大军康健禅心竭力。”

卢艾鼓了鼓脸颊,似乎有些话要说,但是最后咽下去了。

“还有什么别的要求?”王诩看着卢艾问道。

“续命草。”卢艾眨了眨眼。

“哦。”王诩轻笑着摆摆手“不会少了你的,禺春把你带的给他。”

禺春听后拆开裤子的内兜,从里面拿出一团绢布,里面包着两根小人参,似乎有些不舍,看了眼王诩,最后都递给了卢艾,沉声道“麻烦卢医师,好好为我外面那些兄弟调理一下身体隐疾,若是续命草不够,我再去给你弄。”

“放心。”卢艾看了眼禺春,伸手接过点点头,然后就不理其他人走向药炉了。

“大帝见谅。”公输矩笑着帮忙赔礼。

“医者仁心,行医为重。”王诩笑了笑,看着公输矩“刚才的问题,你想清楚答案了吗?”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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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送礼的技巧(求全订)

第三百一十三章送礼的技巧求全订

交流,是信息或者物质交换的方式。

但是信息和物质的体积体量不同,所以交流的方式或者效率自然也是不一样的。

聪明人之间交流的信息量,自然要比普通人之间的交流信息量大,因为聪明人的说话方式会下意识的精炼掉不必要的无效信息,传达的都是直达目的的有效信息。

所以聪明人之间的交流,一般都是要解读字面意思下的真实信息。

也就是俗话中的,说话听声,锣鼓听音。

王诩想要从公输矩口中得到的答案,并不是真的对他是否对故土还心怀挂念,而是想要问他,归顺孤竹国是为了养老,还是只是暂时借助孤竹修整一番,然后图谋后事。

这个信息公输矩自然能够接受到,但是如何回答却是更加慎重的事情。

因为聪明人之间的交流,除了解读之外,更容易过度解读。

公输矩还是无法猜测到王诩的真实态度,所以他的回答就要十分慎重,因为他知道,若是回答的不合对方心意,那么这单生意就会功亏一篑,而且若是他用谎言欺骗了对方,那下场会更惨。

短短几分钟,公输矩经受着巨大的压力,以至于浑身都冒出了冷汗。

“看来,真的很难回答。”王诩轻笑出声,放过了公输矩。

主要是因为他真的有些困了,在加上看着公输矩苍白惊慌的神色,怕他压力太大昏过去了。

听到王诩的话,公输矩莫名的松了口气,回过神才惊觉自己的手竟然不自觉的顫抖着,对着王诩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请贵人容我些时日,等大兄醒来再仔细斟酌。”

“无妨,我就随便问问。”王诩摆手笑了笑,起身看了眼把脑袋埋在书柜里翻书的卢艾,往屋外走去,对着要相送的公输矩摆摆手“留步吧。”

“恭送贵人。”公输矩欠身拜道。

晋痴也站在门外,对着王诩欠身行礼,目送王诩的马车和神奴军离去后,走进木屋,原本风轻云淡的脸上突然变得惨白,捂着胸口半跪在地上呕了一口淤血。

“没事儿吧。”公输矩拿着水壶递给他,似乎早有准备。

“没事,震伤了心肺,淤了口邪气吐出来就好。”卢艾头也不抬的说道。

晋痴漱了漱口,盘腿坐在地盘上苦笑道“那巨汉力量惊人。”

“被人施以偃术的人,难以称之为人,可以算是人形兵器或者战争怪物。”公输矩拿出一根人参须递给晋鄙。

“小伤,用不上续命草。”晋痴笑着说道。

“没事,看样子以后都不会缺少此物。”公输矩笑着摇摇头“那位大帝似乎很看重卢艾的医术。”

晋痴微微挑眉,看向卢艾,笑了笑接过小拇指长的人参须扔进嘴里嚼碎“此等宝物,中原诸国都少见,没想到孤竹似乎却稀松平常,莫非真的是羡门产物?”

“续命草,也就是参草,相传是当年神农圣祖受断肠之毒后,发现的唯一可解毒续命之药,可惜当时已病入膏肓无力回天,百日飞升入羡门,之后虽有续命草传闻,但是世间罕见,本草经中有多案例,老祖当年也在楚宫之中试验过,确实有神效,不过这孤竹的续命草,似乎有些不同。”卢艾抬头看了眼晋痴,笑着问道“你感觉怎么样?”

晋痴听后,原本苍白的脸色变得铁青,瞪大眼睛“你也不能确定这是不是续命草?”

“应该是。”公输矩笑吟吟的拍了怕晋痴的肩膀。

“耶耶要是被毒死了,一定拉着你一起!”晋痴气急败坏的勒过公输矩的脖子。

公输矩被勒的差点背过气去。

“肯定是没有毒性,之前孤竹重伤的士兵都吃过,我只是不确定药效剂量如何。”卢艾笑着说道“你记得半柱香就告诉一下感觉如何,我好给大兄调试。”

已经做了小白鼠的晋痴欲哭无泪的松开公输矩,哭笑不得“下次能不能提前说一声,这样我很忐忑。”

“又不是真会让你去死。”公输矩躺在地板上大口的喘息着笑道。

“谁知道呢。”晋痴翻了个白眼“还好这位孤竹大帝性情温和,要不然你可能害死我们。”

“放心,若是真的出事儿,我不会连累大家的。”公输矩咧嘴笑了笑“而且,这位孤竹大帝,也并非性情温和之人。”

“性情看不出,但是他内火很旺,邪气已经侵入五脏了,邪气堵塞气穴,难以通达,最后淤积成疾,很容易影响心智。”卢艾开口说道。

“这不正是你的强项?只要赢得他的信任,即便不借助朱家,我们也能立足。”公输矩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站起来。

“若是他能轻易信人,也不会邪气入体,淤积气穴了。”卢艾眨了眨眼,随即摇摇头轻叹道“这位大帝,难以捉摸。”

“孤竹国人行事乖张,礼法罕见。”晋痴也套头说道“可能跟这位羡门下凡的大帝有直接关系。”

“但是孤竹同样赋予惊人,尤其是在冶铁铸造以及国力方面。”公输矩轻叹道“让我看到了传说中的盛朝景象。”

“至少富足的骇人,而且孤竹人,好像什么都能吃。”晋痴摸了摸下巴“昨天那个叫做河蚌和蜗牛的东西,还挺好吃的。”

“以前也有人吃过这类的东西,后来都腹中生虫而亡,但是孤竹人似乎吃的很习惯。”卢艾皱眉道“奇怪。”

“你可以去问问禺春将军。”公输矩对着晋痴笑道。

“你又坑我去做什么?”晋痴眉头一皱。

“监军宠臣之位,非你莫属。”公输矩大笑道“你们晋门的炼体之术可以发扬光大,若是以后成为孤竹国的军体术,那么光复门阀指日可待。”

晋痴眉头紧锁,没有开口。

“可以先跟我去调理孤竹帝君那些巨汉以及禁卫,然后一步一步来。”卢艾开口道“这种事情,急不得,大兄还没有醒。”

公输矩眨了眨眼,点头笑道“也对。”

“这东荒之地,竟然真的有如此多的巨汉,匪夷所思。”晋痴感叹道“第一次觉得,自己这身形,也不算是怪物。”

“桓公十五年,东海之滨飘来一艘巨伐,上面有数十巨汉为齐人所诛,老祖曾经被桓公请去钻研巨汉,无果。”卢艾摇摇头“但是儒家先生称其可能是夸父一族,桓公还派人出海搜寻,也无果,之前听朱家提过,这些巨人是于夷族,可能就是夸父族的别称吧。”

“那,我也可能是夸父族的人?”晋痴摸了摸头。

“古s载夸父祖地在鲁地,你祖上是鲁人?”卢艾挑眉道。

“不知道,我只知道祖上是晋国王室。”晋痴摇摇头。

“这些事情,以后都可以慢慢聊,眼下主要就是等大兄早日醒来,嗯,还有明天卢艾你要去给贵人送礼。”

“你要把公输家的重宝献上去?”卢艾蹙眉道。

“当然不是,那是公输家的根基。”公输矩翻了个白眼,指着那些挂在房梁上的藤编香球“那位贵人似乎对这东西很感兴趣,而且观他起色,应该睡眠不太好,你调配一些助眠药熏。”

“嗯。”卢艾点点头,这倒是小菜一碟。

“人家堂堂一国君王,会在意这东西?”晋痴轻笑道。

“这你就不懂了,礼物的价值,取决于对方需不需要,当年蔺相如献秦楚之和璞和氏璧要的真是那块和璞吗,要的是一个跟赵国交恶,威迫赵国主动出击的机会,一块来历不明的和璞,秦王真的会在意?”公输矩摇头说道。

“这些事情,我们不懂,你掌握好分寸就好,但是千万不要贸然行事,像今天这样,太冒险了。”晋鄙正色道。

“放心吧。”公输矩笑了笑,转头看向还在昏睡中的盖华,轻声叹息的“大兄落败剧亢,对他的打击太大,所以我们得找点东西,能够激励大兄不至于落魄不振,毕竟朱家如此偏袒剧亢,确实太过伤人。”

“技不如人就是技不如人,大兄也不是输不起,大兄焦心的是感觉连累了吾等兄弟。”晋痴皱眉道“但是朱家逐吾等,确实有些绝情。”

“墨家人向来如此,为达目的,无惧无义。”公输矩摇摇头,眯起眼“不过看起来,这位孤竹大帝,似乎也不喜欢这一点。”

“那就顺势而为,我观他似乎更看重实际。”卢艾蹙眉道“还是尽量不要做多余的事情吧。”

公输矩的笑容微微一僵,把后半句咽了下去。

晋痴伸手拍了怕公输矩的肩膀“去把兄弟们接回来吧。”

“走。”公输矩点点头。

第三百一十四章 折损天颜?(求全订)

第三百一十四章折损天颜?求全订

宋代禅宗大师青原行思提出参禅的三重境界。

参禅之初,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禅有悟时,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禅中彻悟,看山仍然山,看水仍然是水。

这是在总结人的境界。

是基于视野的高度和角度总结出来的,人类社会中的一些规则性问题。

但是这个总结,是基于一个已定性的社会规则和普世价值下的。

但是这种价值观,并不适用于所有人。

这类不适应普世价值观的人群,就被归类于特殊人群。

恰巧,王诩就是这类特殊人群之一,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

所以孤竹人的行事作风在公输矩,田安,臧荼这样的中原人,甚至在慕容竭这样的东胡人眼中,也是行事乖张。

因为孤竹国的价值观是建立在王诩个人的意志上的,所以在另外一些价值观的角度下,就显得古怪异常。

但是随着孤竹人与越多越多的外国人接触交流,就一定会出现价值观碰撞衍生而出的意外。

虽然现在看似毫无影响,但是实际上,在很早以前,像是墨狼,禺春这些最早的孤竹国高层人员的价值观,就被王离和朱家影响过了,只不过当时并不算严重。

王诩是第一次当领导人,而且也没想过能够建立一个遵从自己意志的国度,所以也没有在意这个问题。

等到王诩发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时,已经有些晚了,所以他才会写下天条和天规。

天条为孤竹人要遵从的精神条令,比如荣耻这些促进s核心价值观的规章。

而天规则是孤竹人必须要遵守的法律规章,不过只有一些基础的规定,十分不严谨,但是足以应付孤竹国当下的问题。

在天条当中,王诩按照后世的党规党则,加上自己的主观价值观,对孤竹人进行三观灌输,其中最核心的一点,就是关于矛盾的。

天条规定了孤竹人不管发生任何矛盾,双方都必须要第一时间道歉,然后再解决问题。

道歉看似一个很常规的行为。

但是实际上,人类文明上所有的矛盾,都是来源于,人类没有学会先道歉,然后再解决问题。

一个巴掌拍不响,是一个流氓理论,因为一个巴掌拍在任何有面积的物质上,都会响。

这句话的正常逻辑应该是,用巴掌拍东西会响,但是响的声音和代价是不同的。

拍铁板和木板的声音不同,物质的质量造成的力相互作用也是不同的,所以付出的疼痛代价不一样。

拍银针和拍榴莲声音和代价同样不同。

因为在一个多元世界中,任何事情都不可能是单元触发,所以任何事件,都需要个例分析才能够做出正确的评判。

所以王诩先让双方道歉的逻辑,就是让正处于矛盾激怒理智得到一个缓冲,然后才能解决问题。

所以孤竹国到现在,很少有需要居委会出动解决的问题。

因为孤竹国是一个新建立的国家,孤竹人也都是刚刚从茹毛饮血的野人部落,走向初级文明阶段,所以矛盾也都是最初级的,比如走路不小心撞了,聊天时不小心触到对方痛楚,或者工作时的小摩擦,这些初级问题,只要当双方都道歉了,就会迎刃而解。

人类文明到后期的问题复杂程度,是因为千百年来不断在一些没有解决的最初级矛盾上,注入新的矛盾因素,让一个最初的双元问题,最后变成复杂的平方甚至立方问题。

最初级的矛盾,是112,是可以快速解决的。

但是如果这个最初级的问题不解决,那就会变成2的二次方,然后以此类推,解决的成本和复杂性的变化,让原本一些可以解决的问题最终变成了无法解决。

而这些无法解决的问题,就会变成一种社会遗留问题,同时整个社会的价值观扭曲。

孔子的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就是在这种本质矛盾问题上提出的解决方案,但是同样,整个方案在某些立场下,也并非可行之策,尤其是在后世越来越复杂的价值关系下,以德报德,以怨报怨反而成了主流价值观。

所以王诩就在孤竹国的价值观还没有构成之时,提前把这些可以解决的矛盾,都解决,这样就能够不让这些矛盾以后变得复杂化,因为王诩本身就是一个讨厌复杂化的人。

但是华夏的文明,就是复杂多元的,而且这种复杂多元,是经过基因坏境筛选之后造成的价值观,所以当这种已经成型几千年,甚至近万年的价值观想要影响孤竹国的价值观,是一件不算太困难的事情。

至少禺春被朱家影响的就挺多的,禺春的功利心,跟朱家和屠檀的教育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且王诩现在想要帮他扳过来,也有点难了。

但是王诩没想到,禺春最近又被传染了另外一个不太正常的价值观。

那就是,ns。

而且ns会衍生出王诩最讨厌的一种普世理论,就是面子理论。

这两种理论主义,都是王诩最讨厌的华而不实的附加主义,但是偏偏忘记了,虚荣心这种东西,是最容易滋生的恶念,尤其是对于三观未形成的青少年。

虽然禺春在年纪上是个青年男子了,但是在心智和三观还处于青少年学习阶段,很容易被影响。

从公输矩那边回来以后,可能是卢艾的那个助眠香薰药草确实有用,也或者是最近天气燥热加上蚊虫多让王诩的睡眠质量不佳。

回去之后,王诩就睡着了,而且一觉睡到半夜,将近凌晨三四点被饿醒了。

点燃床头的油灯,王诩打着哈气舒展了下身子,准备出去找点吃的,门以推开,险些被脚下的东西绊倒。

“嗷!”差点把王诩绊倒的东西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在只有潺潺流水和飞蚊蛐蛐的静谧夜晚中显得无比惊悚。

而且同时,在王诩门口不远处,也十几个在月光下显得巨大身影。

“你们大半夜不睡觉堵在我门口是要吓死我?”王诩不禁有些恼怒的看着从地上爬起来的禺春,语气不善。

“臣死罪。”禺春打了个冷颤,又跪了下去。

“踩哪儿了?”王诩皱眉拿着油灯照过去。

“没有没有。”禺春连忙说道,然后让人把两侧的油灯都点燃。

“怎么现在守夜都在门口了吗?”王诩皱眉疑惑道“要是等真有刺客冲到这里,估计你们也挡不住。”

“臣是自觉今天翻了一个死有余辜的大罪。”禺春一个头叩在地板上,险些把地板砸出一个窟窿。

王诩眉头深锁,上次禺春差点栽在扶余人手里都没用这么郑重其事,到底怎么了“嗯?什么大罪?纸不是没丢。”

“臣”禺春声音翁气,还带着一丝哽咽“臣让大帝天颜折损,还受宵小之辈猖獗,为臣失职,死不足惜!请大帝重处,调翟仇回来护驾。”

王诩眨了眨眼,坐到藤椅上放下油灯“天颜折损?天条天规中有这条规章吗?”

禺春愣了下,没有吱声。

“既然没有,谁给你的资格,给自己定罪?”王诩声音陡然一冷。

在七月的酷夏时节,竟然让禺春遍体生寒,把头埋的更深了,不敢再说话。

“朱家回来过?”王诩缓了口气,皱眉道。

禺春头没有抬起来,贴着地板点头撞得地板嗡嗡响。

“起来说话。”王诩没好气的冷嗤道。

禺春讪笑着爬起来“晚上回来了一趟,见大帝在安寝,就走了。”

“天颜折损,这个词是他告诉你的?”王诩眯着眼问道。

禺春缩着肩膀,一副怂包模样偷瞄王诩,吞着口水小心翼翼的说道“朱先生说,大帝是天神至尊,不容任何阻碍,行卧皆是至理,不容质疑,臣今天让大帝驻足公输矩的木屋之外,还被晋痴打败,臣该死。”

“公输矩辱我了?”王诩微微挑眉。

禺春瞪大眼睛,瞬间气势飙升大怒“他敢,我把他剁碎了喂甲鱼!”

“那你能把他剁碎吗?”王诩笑着问道。

“臣现在就去。”禺春正色道。

“回来。”王诩轻笑的把他叫住“你剁碎他,容易吗?”

“跟拍死一只蚊子一样容易!”禺春愣了下,回答道。

“那一只蚊子在你面前,你会觉得它挡住你的路了?”王诩又问道。

“那怎么可能挡得住。”禺春坦然道。

“既然如此,你是如何判断,是因为晋痴和公输矩让我驻足,还是我自己愿意停下脚步呢?”王诩笑眯眯的问道。

禺春表情一凝,神色也慢慢凝重起来。

“你确实有罪。”王诩笑着说道“天条第三十条,妄图臆测他人者,小人。”

禺春脸色一白,随即满脸怒意“朱家这小人!”

“更可笑的是你还相信小人。”王诩无奈的摇摇头“本来以为屠檀走了,你能成熟点,没想到你的成熟就是鬼迷心窍。”

禺春再次脸色苍白。

“以前没时间管你,以为屠檀会把你教好,不过我确实忘了,屠檀虽然把你教成了一个及格的统帅战士,但是确实没教你做好人。”王诩皱眉道“天条天规是不是都没背输?”

“有背有背。”禺春惊慌失措的辩解道“大帝布置的任务,禺春不敢怠慢。”

“那天规第六条是什么?”王诩挑眉问道。

禺春眨了眨眼,皱眉纠结了片刻,眸子一亮“屋虽陋,若不允,然风可吹,雨可淋,蚊蝇能入门,但是天神不可进。”

“我是不是天神?”王诩笑着问道。

“您自然是。”禺春正色道。

“那木屋是不是公输矩他们家?”王诩问道。

“当然不是!那是大帝赏赐给他们容身的。”禺春叫道。

“你的意思是,我是一个送出去东西,还会要回来的小人?”王诩笑眯眯的问道。

禺春膝盖一软吓得口快哭了“不是不是!没这个意思。”

“一点脑子都没用。”王诩冷哼一声“就算是我赏赐的,那也是他们的房子了,既然他们没请我进去,我驻足跟折损颜面有什么关系?反而我无缘无故闯进去才是折损颜面,一个堂堂的人,去跟蝼蚁争气?”

禺春吓得冷汗直冒。

“而且你觉得,是晋痴挡住了我的脚步?好好琢磨琢磨这句话,到底是谁在折损我。”王诩冷嗤一声。

禺春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微微眯起眼,眸子里闪过一丝冷意,一个响头磕在地上“臣知道该怎么做了。”

“哦你又知道了什么?”王诩挑眉轻笑道。

禺春身子一僵,伏地不起。

才告诉他不要妄图臆测别人,转眼就忘了。

“有疑惑就问,我没说的,你们也不用费劲去猜,猜不做准不说,还容易惹人懊恼,耽误大事,刚才要是真的绊倒我,我就把你扔回朝歌种一辈子地。”王诩冷哼着站起身,用木桌上的蝇子拍敲了敲禺春的头“能把我交代的事情做好我就谢谢你了,别一天到晚琢磨下作的东西。滚回去把天条天规抄写一百遍,用刻刀,不许用毛笔。”

禺春脸色一苦,也不敢抱怨,叩首谢恩“多谢大帝开恩。”

说完苦着脸就要走。

“回来,给我烤两只兔子送来。”王诩笑着说道。

“好嘞!”禺春脸色的苦色一转,露出憨笑,招呼着于荒等人向着灶台跑去。

“折损天颜?”看着禺春走远的背影,王诩眯着眼发出一声轻嗤“凡俗粗鄙之人,谈何天颜,管中窥豹,井中之蛙。”

随即又摇头自嘲道“本来还以为是个聪明人,没想到连公输矩这个孩子都不如,没想到到头来,竟然是我多虑了,阶级视野差异,果然是一道难以逾越鸿沟,被位置决定思维者,终究难成大事,睚眦必报更是自取灭亡。”

说完从外袍的内袋里摸了摸,摸出一枚碎掉一觉的红色血玉佩章,章下有一个古赵体的剧自言自语道“小子,你自己跟他玩吧。”11

第三百一十五章 催涝之症(求全订)

第三百一十五章催涝之症求全订

天赋决定成就的极限,但是却并非成就的最重要因素。

实践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王诩有着丰富的理论经验和资料,而且动手能力在多年的考古工作中,也不比一些工匠差,但是毕竟还是专业差异。

术业有专攻,不只是专业领域理论知识的差异,更大的差异是在从事相关专业的时间长短,累积的实践经验。

也就是所谓的手熟尔。

王诩加上禺春等人花了两个小半天,才弄出的芦苇浇纸,在公输矩这样的大匠传人手中,只需要一天的时间就琢磨出来了。

而且弄出来的新纸,不管在颜色还是质量上,都比王诩弄的那张要高很多,但是也并不能直接用于书写,因为墨水一沾上,就晕开的很厉害,可能因为是材料或者工序的原因,吸水性很差。

不过总归,要是当成是上厕所用的厕纸,还是合适的。

造出来的第一批纸用来当厕纸,王诩虽然内心是觉得亵渎纸张神圣的,不过身体还是很诚实,说实话,用了这么久的绢布或者丝绸,那东西听着高大上,但是用起来真的体验极差,而且还有心理负担。

毕竟太奢侈了。

现在好了,终于有纸了。

于是王诩给公输矩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让他带着他那群兄弟,去扫到芦苇荡,然后烘干芦苇杆后做成厕纸。

接到这个任务的时候,公输矩表情有些微妙,因为他本来以为,王诩会把更重要的任务交给他。

其实他昨天冒险来找王诩,就是仗着自己一身公输家的木匠本领,看准了孤竹国现在急缺的是造船大匠师。

但是没想到,王诩竟然会交给他这样一个无足轻重的任务,不过还好他也不是什么年轻气盛,不知好歹的愣头青,只当做是一个考验,欣然接受后带着他那群兄弟,坐着他专门制作的一艘精巧的木船顺着小河收割芦苇。

孤竹国的造船可以说是很原始了,而且是属于最原始的一种造船方式,因为最早孤竹国确实没有一个合格的木匠,到现在哑儿他们在研究的海船,也不是专业的木匠造船团队。

王诩最早的造船就是把巨树掏空,然后用桐树油调和水泥在船底渡上一层防水层,简单粗暴的方式。

这就是典型的专业理论基础加上门外汉实践的结合。

因为是河船,航船问题比航海要简单很多,主要处理好防水和动力两个问题就行了。

整木掏空加上桐油水泥的防水性应付航河船完全没有压力,而且王诩直接把对航海最重要的动力技术提前两千年弄出来了,就是船帆。

华夏因为是内陆河流农耕文明为主,航运属于辅助性运输,所以在航海上要比西方海洋文明慢上一千多年。

人类最早的船帆技术是来自埃及文明,西方所有的航海技术的起源。

华夏文明的航海技术一直处于独立起源,跟西方航海技术没有太大的交流。

没经历西方漫长的横帆阶段一开始就发展可转动的纵帆。

东汉出现的平衡纵帆是中国的独创。

这种帆在桅前后面积的比例不同,使风的压力中心移至桅后,而又距桅杆很近,故帆的转动较省力。

因为在东汉之前,华夏的船初期的帆不能转动,只有风顺时才能使用,风不顺就只有落帆划桨。

这种帆船只能顺风前行,转弯则由橹来操纵方向。

橹是华夏的独创,最迟在西汉,船舶已有橹,它是由长桨演变来的,具有很高的推进效率。

王诩将空气动力远离结合原始的造船技术,完成了孤竹国的造船业。

但是在真正的造船匠师眼中,这种船跟竹筏没有丝毫区别唯独就是船帆技术让他们眼前一亮,不过也是看一眼就能学会的技术。

公输矩那艘船上的船帆,在构造上看起来比王诩瞎弄出来的科学灵活很多。

看着那艘小船几乎不需要人力,借助河道的风就能够载着十几个大汉航行,就很说明问题了。

虽然用公输矩做大匠,可能让一艘船至少能够多一倍的承重,少一半的控桨船员,但是王诩并不着急。

航道的探查刚刚进行到三分之一,而且因为不缺少造船的原料,王诩不需要考虑浪费船料考虑效率问题。

就算没有公输矩的问题,孤竹国依旧可以独立完成这次航行。

能够自己解决问题,王诩暂时还不想假他人之手。

但是有些东西,还是得专业的来。

比如医学方面。

作为一个考古学专业的人,很少会佩服其他专业的人,但是王诩挺佩服医学专业的人,因为他们需要的知识储备,更加繁琐枯燥,考古专业有时候还能够苦中作乐,但是学医的,就一言难尽了。

知道药材,懂药理不代表能制药能治病。

一种药的成熟程度,决定萃取工艺以及配药用量,这些都不是资料能够解决的,真的是能够通过长年累月的经验来判断。

以前王诩想要按照资料制作一些简单的止泻药,都需要经过几个月的时间用牛羊羔崽做实验以后,才敢给人吃。

龙葵这样树上记载的可以直接煮熟食用有消炎,治疗咳嗽的常见药材,之前还吃中毒过几个人。

墨奎那半吊子的医术更不用说了,王诩自己见识过他们大巫秘传的巫术治疗之后,就知道,孤竹国灭国可能不只是外力原因的。

王诩虽然手里有农村医疗卫生手册和赤脚医生手册两本神书,但是碍于药材和工具的n,对于孤竹国的医疗事业并没有显著的贡献,只能通过平时的生活习惯来改善国民素质,但是一旦有人发生感冒或者其他疾病的时候,大多数的时候,也都是束手无策,或者让墨亥他们试着来。

孤竹国倒是有一个医疗部,由墨亥担任部长兼任岐伯。

孤竹国的医疗部是由墨亥加上纍城白狄部,东胡林胡部,以及各大野人部落的萨满,巫师组成的一个医疗团队,这个团队虽然都说掌握着各种家传秘学,但是救人全靠运气。

他们的治疗手法以各种难闻古怪的药糊为辅,以各种割肉,放血,蹦迪请神等迷信活动为主,救活了是命,死了也是去见祖先了。

后来被王诩勒令整改了,所有人学习两个手册的基础卫生常识,加上王诩东拼西凑的药材药方,也算保证了孤竹国的基础医疗。

但是王诩知道,只要稍微有一个流行感冒在国内蔓延,很可能最后造成瘟疫般的效果。

所以一个正经的医生,是孤竹国最需要的。

木匠,战士,这些都能用王诩的理论来临时凑数,但是唯独医生这个群体不行,因为这个不是一个短期能够用理论和试验训练出来的专业。

而且医师这个职业,虽然在战国的地位不是特别高,但是所有公族贵族的垄断群体,王诩之前想让翟仇去辽阳城绑几个燕国医生回来的,没想到去的时候,所有医生都已经在王贲的军营里了。

屠檀在齐国也没有请到靠谱的医生。

没想到能够捡到扁鹊门的后人。

虽然卢艾长的像是个小娃娃,但是在行医的时候,确实有一股大将之风。

面对体型比他大两倍的神奴,依旧云淡风轻的能够压得住场。

而且卢艾的诊断方式,并非传说中中医的望闻问切。

她的诊断方式,竟然更像是后世西医的诊断方式,竟然抽血。

或者说是放血,在小拇指上割一个伤口,然后把血挤在一个银碗里,然后用几种不同材质的筷子搅拌,然后再把脉,和让体检者做一些动作。

王诩从远处看了一会儿,放下手里的竹简,走过去问道“测了二十几个人了,可以休息一会儿了。”

卢艾闻言起身行礼“多谢帝君体谅。”

说完蹲下把泡在水盆里的绢布捞出来,擦了擦脸,和手臂。

“神奴的身体情况如何?”王诩打量着还没被他倒掉的银碗里的血液,因为天气原因,已经快晒干了,而且招了很多苍蝇。

“神奴禁卫的身体情况,很特殊。”卢艾把绢布扔回水盆,恭声说道。

“怎么个特殊法?”王诩问道。

“气血太过充沛。”卢艾的娃娃脸上闪过一丝凝重“按常理,气血充盈是好事儿,但是物极必反,太过充盈,反而折寿。”

王诩眯了眯眼“可知道原因?”

“从诊断上看不出来。”卢艾摇摇头“但是我发现,神奴的食量异常,晋痴已经是暴食之人了,神奴禁卫似乎更甚,依照卢氏医书,此为催涝之症。”

“催涝?”王诩皱起眉。

“人体如同田地,需要耕理,需要灌溉,需要埋种,需要除草,需要收割。”卢艾解释道“但是人体生而不同,就像是河田之肥沃是戈壁沙地无法比拟的,但是不管什么样的田地,通过灌溉,或许都能够改善,这也是老祖的医学理念。”

扁鹊被誉为杂医之祖,就是因为他在医学方面的理念涉及广泛,而且有一套自己的理论,并且似乎还很有用,其中最核心的一个理念就是医病,不如预防。

历史上记载扁鹊最著名的故事,就是鶡冠子卷下世贤第十六中,魏文王与扁鹊的对话,扁鹊说他家兄弟三人,扁鹊自己的医术最差。

扁鹊大哥治病,是在病情发作之前,那时候病人自己还不觉得有病,但大哥就可以下药铲除了病根,使他的医术难以被人认可,所以没有名气,只是在家中小范围被推崇备至。

扁鹊二哥治病,是在病初起之时,症状尚且不会十分明显,病人也没有觉得很痛苦,二哥就能做到药到病除,使乡里人都误认为二哥只是治些小病很灵。

而扁鹊治病,都是在病情十分严重之时,病人已经处于异常痛苦了,病人家属已经到了心急如焚的状态。

此时,他们看到扁鹊在经脉上穿刺,用针放血,或在患处敷以毒药以毒攻毒,或动大手术直指病灶,使重病人病情得到缓解或者很快就治愈,所以扁鹊名闻天下。

扁鹊到底有没有这两个哥哥暂且不说,这个故事就阐述了扁鹊个人推崇的医学观念,医患于未然为尊,其次医患于病初,最差才是医患于病发。

鹖冠子这本是难得的先秦遗留的著作,而非后世伪作,这个本书在西汉时就被收录在汉书艺文志中,但是后来因为唐朝柳宗元觉得这本书写的粗俗,认为是伪作,之后的千年时间,所有人都把它定义成伪书。

但是在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出土大量帛书,其中有大量的记载鹖冠子重合,证实了这本书并非伪作。

所以扁鹊这个故事应该也是真的,证实扁鹊的医学理念,确实超凡脱俗,以防患于未然为基础。

也就是中医最核心的东西,保健。

这个保健,跟后世的保健品并没有关系。

所以听到卢艾用种田来形容他们家的诊断方式,王诩倒是感觉十分贴切。

“所以催涝之症,就是灌溉过胜所致?”王诩皱眉问道。

“是的,旱田吃水其实不如润田,但是大多数人以为旱田就应该大量灌溉,但是实际上对土地是有一定的伤害的,土地尚且如此,人体更加脆弱。”卢艾说道。

“有什么解决之策?”王诩问道。

卢艾抿了抿唇,摇摇头“帝君恕罪。”

“那缓解之策?”王诩又问道。

“老祖曾经有记载过一个病例,就是切掉一部分太仓胃。”卢艾抬头眨了眨眼。

胃这个字,造字的时候是取人身体中的农田的意思。

而太仓则是最重要的农田,而且还有粮仓之意。

王诩眉头一皱“切太仓?是把胃切掉一点?”

卢艾见王诩听到这种切胃之说后,脸色竟然没有诧异或者惊骇之色,反而满脸认真,心中一惊,连忙收敛心神回答道“在下先给帝君解释一下,这催涝之症,首先就是因为摄入生过剩,也就是俗称的吃的太多了,人体需要通过饮食维持,但是并非吃的多,就越好,老祖记载,催涝之症的患者大多数都是患有暴食之症,但是有暴食之症的人,吃的多,但是身材却消瘦,而且反而气血渐衰,最终内耗而亡。”

“糖尿病。”王诩微微挑眉“神奴不是这个病症。”

“啊?”卢艾一怔“帝君说的什么?”

“没事,你说的暴食之症,在我这儿有另外一个名字,你继续说。”王诩摆摆手。

卢艾抿了抿唇,莫名的有些紧张“但是神奴禁卫身上切实没有暴食之症的迹象,但是在下才疏学浅,也没有接触过相关的病例,但是却能够确定,此确实是催涝之症,神奴禁卫看似强健异常,但是实际上却病根深重,邪祟入窍,很难长寿。”

“有痛苦吗?”王诩微微眯起眼,语气有些轻弱。

痛苦?

什么意思?

因为没有听明白,卢艾神情楞了一下,目光有些疑惑的看着王诩微皱的眉,在艳阳下阴影分明的英俊容貌透着一股难掩的哀伤,心头莫名的一颤。11

第三百一十六章 外疾好医,内病难愈(求全订)

第三百一十六章外疾好医,内病难愈求全订

华夏文字博大精深,而且象形字除了具有象形具象意义之外,还在进化中兼具了比喻的抽象含义。

而这种以具象入抽象的文字含义,也是华夏文字最为复杂之处。

所以华夏的哲学喜欢用各种实物比喻品德,道德这类审美。

这是先秦时期最流行的一种美学,叫做比德说。

比较出名的,就是儒家以君子比玉说。

但是这种比德说并不是先秦时兴起的,而是一直存在于华夏文明传承中的一种常态。

比如后世很多的词组,放在古代的语意就完全不一样。

比如疾病这个词。

在古代应该是拆开来用,

疾从从疒矢声,而矢指的就是箭矢,所以疾这个字造出的时候,是指一个中了箭伤或者外伤的人,以疾为病的疾病,大多都是外伤或者外邪入侵,比如感冒,风寒这一类。

而病,本来就是疒字,这是按照一个人躺在床上出汗的样子创造出来的字,后来在演化过程中加了一个丙字,丙为火,在古医学中代表心,所以这个字应该就是指由内火心火引发的各种疾病。

所以在古中医中,疾和病应该是指代两种不同病因引起的病症。

同理,痛苦这两个字,最早也并非一个词组。

痛从疒所以就是病中的一种病症表现。

但是苦,是从艸艹的,所有从艸的字,都是比喻有根之物,或者有迹可循的。

苦这个字本意是指一种味道发苦的苦菜,为古之五味之一。

后来延伸为表现人类情绪状态的一种。

诗经中心之忧矣,其毒大苦。应该是苦字延伸的最早运用,描写了一个思念家乡却不得回家,这种感觉像是中毒一样难受,这份感受比吃了最苦的苦菜还要苦。

所以古人在理解疾病这个词的时候,勉强能够归为一类。

但是在理解痛苦这个词组的时候,就有些不太好理解了。

作为一个医者,对于病状的疼痛自然是如数家珍。

但是这个苦,卢艾确实是第一次听人询问过。

再加上王诩的身份,对这个词的含义让卢艾更加疑惑了。

她给很多人看过病,也见过很多病人家属,有王孙贵胄,也有百姓平民,但是这些家属也都只会关心两个问题。

一是能不能医好,二是需要多少钱医好。

病人会不会痛苦这个问题,卢艾确实第一次听闻。

而且还是从一个君王对自己属下口中听到,确实新鲜。

卢艾出身贵族,自然听过很多上级关爱下级的故事,也知道这些故事背后的意义到底是人性道德,还是利益所迫。

但是第一次听过,一个君王自降身份,关心身边禁卫,还不是某一个能力出众的禁卫有潜质的人才,而是关心所有人。

这让卢艾有些不知如何回答,因为她在学习医术和治病的时候,也不会关注到,病人到底会不会感觉到苦。

见卢艾仰头盯着自己目光涣散,似乎在发呆,王诩也楞了一下,微微皱眉清咳了一声。

被清咳声惊醒的卢艾下意识的惊呼一声,猛地后退一步,撞到了身后的桌子,身子后倾就要摔倒了。

王诩看了眼要摔倒的卢艾,伸手摁住了要被她撞翻的桌子,接住了桌子上的几个银碗。

一屁股摔在地上的卢艾发出一声参加,声音有些尖锐,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

远处正在和禺春交流肌肉的晋痴闻声跑了过来,先是看了眼地上揉着屁股眼泪汪汪龇牙咧嘴的卢艾,转头对着王诩躬身行礼“贵人无恙吧。”

“我没事,你怎么样?”王诩摆摆手,看向卢艾。

卢艾吸了吸鼻子,眼泪汪汪的眼睛中带着一丝羞怒,咬着牙摇摇头“没事,没事,惊扰帝君了。”

“休息一会儿吧,你好像有点中暍了。”王诩看着卢艾有些发红的脸颊,笑着说道。

中暍就是中暑,王诩看她刚才精神恍惚,还有现在满脸赤红气喘吁吁的样子,感觉有点像。

说完王诩就把手上的银碗放回桌子上,走回木屋下的藤椅,把玩公输矩带来的一些有趣的小玩意儿。

“怎么中暍了?”晋痴伸手要把卢艾拉起来。

卢艾恼怒的一把手拍开晋痴的大手怒道“这大暑艳阳下直照两个时辰,中暍有什么奇怪的?”

听着卢艾中气十足的声音,晋痴微微一怔,疑惑的抓了抓头,瞄了眼抿着唇满脸冷意的卢艾。

这么有中气,也不像是中暍啊。

不过晋痴也不是传说中的钢铁直男,自然能看出他似乎在气头上,笑着说道“那就休息一会儿吧,我看这些帝君并非苛责之人,你也不用做这些表面工夫了。”

“什么叫做表面工夫?”卢艾恶狠狠的瞪了眼晋痴“神奴禁卫的日常食谱都问出来了吗?”

“嗯。”晋痴耸了耸肩“跟你推断的差不多,暴食是诱因,他们每天的食量,几乎是我的两倍,训练消耗也比我多一些,但是已经很异常了。”

“通过大量的摄入食补来身体,然后用适当的训练消耗催生战力,跟秦人一种催促畜牧长膘的方式有点像。”卢艾眯着眼打量着不远处的神奴,然后又看了看凉亭藤椅下的王诩,眉头紧锁。

“而且神奴的这里,似乎也有些问题。”晋痴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他们几乎不跟我说话,但是他们互相之间的交谈,却没有任何问题,而且不是军纪的关系,也不是听不懂的关系。”

“战奴。”卢艾合上刚打开的皮帛书“不过这种战奴,我还是第一次见过。”

“战奴?”晋痴紧皱起眉头“那些于荒巨人更像是战奴吧。”

“都是,只不过两种训练方法造成的不同。”卢艾摇摇头“于荒巨人一看就知道是战奴,他们身上有大量的伤残痕迹,脖子上也有枷锁绳缚的痕迹,但是神奴禁卫身上,很少有伤痕,怪哉。”

“神奴禁卫的甲备,也是孤竹国最高级的。”晋痴借着说道“这种甲备若是配给战奴,会不会有些奢侈。”

“所以说怪啊。”卢艾再次瞄了眼王诩,压低声音“而且他刚才竟然问我,神奴禁卫的病症,会不会痛苦。”

“嗯?”晋痴也微微一怔“痛苦?什么意思。”

“我也没懂。”卢艾耸了耸肩“倒是新鲜。”

晋痴眨了眨眼,沉吟片刻“每天负重一石,超过五个时辰,对下肢负担巨大,常年累月虽会麻木,但是终究是过劳之损,不可逆,神奴禁卫的甲,轻甲都有半石重。”

“那应该还挺痛苦的。”卢艾眨了眨眼“下肢虽然算是人体最健壮的部位,也是最容易受伤的部位,而且一旦发生病痛,痛感如同针穿,绵延不绝。”

“我每天荤素调配,一个月还要有两天辟谷,才能维持住魏武卒的体术,但是每天吃饭的时候,我依旧会感觉胃中犹如潮浪翻涌,又厌烦之欲,神奴禁卫的食谱,我看着就想吐。”晋痴摸了摸下巴“你这么一说,确实跟战奴很像,他们是不是没有痛觉或者五感?”

“我也觉得有可能。”卢艾面色凝重的点点头“但是想要失去痛觉或五感,都要从小训练,残忍如油滚,火炙,水烹等过程,更残忍的还有于荒巨人那样的偃术,但是这些神奴禁卫似乎没有这样的伤痕。”

“那要怎么办?”晋痴抓了抓头。

“莫非是摄魂之术?”卢艾蹙眉低声道。

“摄魂?”晋痴微微一怔,脸色微变“你是说阴阳家那些邪门歪道制造死士人傀的摄魂之术?”

“虽说这位帝君也是羡门之人,不过感觉他应该不像是能用如此阴毒之术的人啊。”卢艾摸着下巴嘀咕道。

“这倒是确实,虽然这位帝君行事不礼,但是行卧正气浩然,而且眼中有明光,否则重瞳之相会显得阴邪,在他身上基本看不到。”晋痴也皱眉道“不过孤竹国为旧时殷商,殷商的残虐之法,可是有流传很多的,你们家老祖的换心之术,不就是从商刑中找到的灵感?”

“说道这个,我确实有个奇怪的地方,按照商律,帝王出行必有大巫相伴,以震邪祟,巫女巫咸开路断后,以护天尊,怎么这些身边,只有一个憨货?”卢艾疑惑的的看向不远处拉着于夷巨人烤鱼的禺春。

“禺将军虽然憨厚,但是却不是憨傻之人,而是难得的赤子。”晋痴摇头笑道“这样的人能够统领三军,确实闻所未闻。”

“魏武卒也是从战奴发展来的,这方面你有经验。”卢艾摇摇头,把话题转回来。

“肯定是苦的,我之前说的饮食和负重两种痛,都只是表面,人能忍之痛,不能称之为苦,人之苦,还是心苦,与痛无关。”晋痴沉吟片刻,认真的回答道。

“嗯,这个答案,他可能会喜欢。”卢艾微微挑眉,眸子里闪过一丝异色“但是”

“但是对吾等不利。”晋痴轻笑道“外疾好医,内病难愈,想要迅速引起他的重视,这个答案确实不好。”

“而且还不能细问,可能会犯讳。”卢艾撑着小圆脸,有些苦恼。

“不如,这样。”晋痴突然眸子一亮,小声说道“我看那位大帝颈肩下沉,颈部经络发达,而且身体过于魁梧,应该也是里面有负重之甲。”

“废话,走近都能听到他身上的甲片之声。”卢艾翻了个白眼“你不也穿了内甲?”

“他那个估计不是普通内甲,我都怀疑,不比神奴禁卫的甲胄轻。”晋痴面色凝重“能堪负重如此的君王,一定是擅忌之君,很难轻易信人,你不妨以此为由,给他也诊断一番,若是他同意,你就如实说,神奴禁卫其实没有五感,若是他不允,那就说另外一个,若是不能以心换心,就只能恃才傲物了,终归要占一样。”

“狡诈。”卢艾白了眼晋痴。

“生活不易啊。”晋痴轻叹道“你看公输矩,处心积虑的炫技才面前被安排一个活计,我们要是不展现点什么,难以立足啊。”

“这才四个时辰,你就想着在孤竹讨生活了?”卢艾嗤笑道。

“我突然觉得,这里其实挺好的。”晋痴咧嘴笑了笑“不过既然做好了寄人篱下的准备,就得尽心尽力。”

“行吧,不管如何,确实得有个安身之所。”卢艾的目光突然看向远处传来的人群喧闹处,一队轻甲骑士被神奴禁卫拦住去路,一面白底青边挂着白尾羽的朱字大旗迎风飘摇。

“啊。”晋痴也瞳孔一缩,笑呵呵的站起身,准备去凑个热闹。

孤竹国的军纪严明,但是却没有太多君臣忌讳。

如果按照中原的规矩,君主方面一里内,是严谨纵马喧嚣的,也禁止任何除了禁卫的人持兵戈入内,违令者会被射杀或者直接处死,甚至都不需要裁决,但是孤竹国没有这方面的规矩。

所以朱家每次回来报告,都是到王诩临时的木宫前百米才下马的。

但是这次,隔着足有三百米的距离,就被神奴禁卫拦了下来,这让带着羽隹军第一次来拜访的朱家,有些诧异。

不过朱家并不是个傻子,昨天还好好的,今天就感觉自己被针对了,一定事出有因。

所以朱家没有任何反抗的,接受了神奴禁卫的缴械和检查。

而且在看到禺春带着晋痴一同走过来的时候,朱家莫名的心跳一滞。

“朱先生。”晋痴十分有礼数的给朱家行礼。

“盖华醒了吗?”朱家笑着点点头,直接问道。

“还没有,不过已经无碍了,大概是这一路,太累了,心火中烧,需要休养,不过昏迷三日,也该醒了,多谢朱先生挂记。”晋痴笑着说道。

“嗯,醒了以后跟他说,什么时候回来都可以。”朱家笑着点点头,转头去跟禺春说话。

晋痴脸上保持着微笑,没有应话,目光和跟着朱家一起来的几名羽隹军的少尉,其中有不少熟悉的面孔,都是当年跟着盖华的弟兄。

如今见面,双方倒是有些都微妙。

“他们,怎么在这儿?”朱家拉着禺春到一边,笑着问道。

禺春板着脸“朱先生问的是晋痴?这我也不清楚,你得去问大帝。”

禺春是一个没有城府的人,虽然不至于孩子气一样任何喜怒哀乐都表现在脸上,但是在朱家这样的老狐狸眼中,继续也差不多,一下子就能够听得出,禺春语气中的不忿和敌意。

朱家心中一惊,轻笑道“被骂了?”

“朱先生背过天条天规吗?”禺春反问道。

朱家一怔,点头“当然。”

“大帝罚我抄写,我忘了天条第三十条是什么,朱先生还请指教。”禺春板着脸说道。

朱家眉头一挑,脸上保持着风轻云淡,拍了怕禺春的肩膀“大帝既然罚你抄写,就要自己好好抄写,我先进去了,有急报。”

“朱先生自便。”禺春点点头。

朱家笑了笑,向着木屋走去,他身后的羽隹军校尉想要跟上,却被禺春拦住,而朱家连头都没回。

“你们算什么东西,没有指令就敢擅闯禁地,脑袋不想要了?”禺春恼火的咆哮道“才刚成军就一点规矩没有,你们将军怎么教的?自己去领五十军杖,以儆效尤!”

羽隹军的几个校尉满脸不忿和委屈,但是看了看于夷巨人和皮笑肉不笑的晋痴,带头的那名身材不算高大的校尉舔着笑脸,给禺春赔罪,去神奴禁卫那边领罪了。

“这个校尉你认识吧。”禺春对这个带头认错的羽隹校尉有些莫名的恶感,转头问晋痴。

因为他刚才看到晋痴跟他聊天了。

“燕人郭囚,相传祖上是燕相郭隗,后来因乐毅之事辞燕,别居河内,后来秦军破韩魏,郭氏凋零,郭家投奔盖氏,为盖氏门徒,这个郭囚,也是盖华的好友之一。”晋痴笑着回答道。

“所以,他是背叛你们了?”禺春微微挑眉。

“也不算背叛,毕竟都是受到过朱先生恩援的人。”晋痴笑了笑“将军对他感兴趣?郭囚看似其貌不扬,但是确实有所贤能。”

“不,我看他有点别扭。”禺春撇嘴摇摇头,转头看向朱家的背影,发出一声冷哼道“是十分别扭。”11

第三百一十七章 战略企划书(求全订)

第三百一十七章战略企划书求全订

华夏文明经常被冠以人情社会的标签。

这个标签对应的是后现代西方的契约社会。

华夏的人情社会似乎最早于氏族血缘社会结构为主衍生的一种初期社会状态,毕竟虎毒不食子,人类既然是一个感情动物,就难免有偏有向。

后来董仲舒将儒家打扮成一个美人献给汉武帝之后,儒家幻化的美人就进一步将这种社会人情结构加固,来达到辅佐统治者的目的。

在这种儒家文化圈的辐射之下,东亚文化在几千年来似乎却人情味过重了,以至于过犹不及,任何事情若是没有一个客观衡量的角度或者尺度,最终都会走向极端。

就像善良的极端是,的极端也可能是善良。

一个过于重视人情而忽视契约的社会结构,必然会走向ns,也就是面子至上,这是华夏人千百年来的陋习。

最普遍的例子,就是酒桌文化。

在所有文明中,交际文化都是存在的,但是华夏似乎是唯一一个,只有在交际场合来达成合作意向的群体。

不管项目如何,三杯酒下肚,那事情才可以正式有商谈的机会,似乎交际是达到目的的基础。

这个就是一个没有客观衡量标准,所造成的人情社会最大的弊端。

因为这种人情社会走到最后,会变成彻底的ns,和虚伪社会。

反观契约社会,看似所有东西都冷冰冰的转化成一条条的契约,但是实际上,这种干净单纯的关系,有时反而能够展现真正的人情温度。

人情社会中,看似将情分看的无比重要,但是实际上,所有的情分,同时通过事件来展现的,因为情分是一个太过主观精神化的抽象概念了,在没有具体具象到某一件事情的时候,很难真的去判断。

契约社会中,就是直接用所有的具体事件,来考验人类之间的本分,然后来展现情分。

比如借钱打欠条这件事情,人情社会中认为打欠条是一种伤害面子的事情,不管是借款方还是贷款方,都会下意识的忽略这条步骤。

但是很多矛盾,恰恰也是因为这个看似不太重要的忽略,因为说实话,有一些人,会把这件被双方忽略的事情,当成是一种理所当然,然后他们就会把借钱的概念,慢慢淡化成给钱。

尤其是当借贷双方在物质上有些差异的时候。

比如一个身价百万的贷款人,借了一万块钱给借款人,如果两人同时忽略契约,将人情作为抵押物的时候,借款人会因为贷款人有钱,而将这一万块钱的借款变成给予,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一笔烂账。

但是实际上,如果当某天贷款人想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就会给双方的人情重新定义了观念,因为这件事情不止是钱多少的问题。

所以才会有流传很广的一种言论。

我可以请你吃上万块钱的皮皮虾,但是你找我借的一百块钱,得还我。

因为大多数人,是善忘的,而且自以为不拘小节。

而契约社会中,借款双方需要很多步骤最基本的为四步。

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2、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3、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

这种看似冰冷而且不讲人情的借贷过程,实际上却能够展现借贷双方真正的人际关系。

因为当合同考核完毕,贷款人就已经知道对方是否有偿还能力了,这个时候如果还能借钱,那就是真的感情了。

而且欠条这个东西,其实是人情的具象化抵押物,它给双方的意义都是一种提示和惊醒。

因为人情这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人会下意识的选择忽略或者遗忘,所以连同当初借钱时的情分也一起被遗忘了。

这就是大多数亲朋好友会因为借钱这件事情,走到n的原因。

因为没有一个能够时刻提醒双方的东西,告诉贷款方宽容,提醒借款方感恩。

而且在习以为常的人情社会中,人们用来粉饰人情的过程,就变成了逢场作戏,失去了人情最真实的那部分,最后变成虚伪。

虚伪,是人情社会中的一种自保手段,和礼仪。

这种手段和礼仪,在上古时期,就已经趋向成熟了。

春秋时期霸主门对周天子的虚伪,到战国时期被秦国彻底撕裂,在这种混乱的时代,诸子百家才顺势而起,高举各种新的社会结构大旗。

王诩有着几千年古今中外的这种社会结构优劣化的经验总结,自然不需要像秦国一样步步惊心的变革。

孤竹国从建国开始的核心社会结构,就是趋近最平衡的契约社会为主,人情社会为辅的架构。

所以孤竹国任何一条政令或者军令,都是要有档案给相关部门审批的,除非一些特殊情况可以先斩后奏,这样在追究责任和分配功劳的时候,就没有太多的麻烦。

华夏的人情文化中,最主要体现就是古代朝堂上的蹴鞠文化,因为没有详细的企划书和负责人的签署,所以大多数时候,当东窗事发或者封功赏赐的时候,会出现推卸责任以及以权揽私的现象。

所谓为了避免这些麻烦事影响,白绢黑字,血印红章的企划书,就显得十分重要。

虽然这样一来,孤竹国的政令推行成本会提高,效率会降低,但是实际上,还是利大于弊的,因为毕竟孤竹国一个刚成立而且民风朴实的国家,本身是没有太多问题的,所有有大把的时间,商讨试验出最好的政令。

即便在军事方面,也是如此。

羽隹军成立,所有的校尉档案,军队发展路线,军需军备,以及战略目标什么的都要做一个企划书交给王诩审批。

这次朱家来,就是做这件事情的。

至于教唆禺春,属于一个意外,但是他没想到,自己的意外之举,会引来大祸。

从禺春对自己的态度骤然疏远,加上晋痴卢艾等人出现在王诩的木宫旁边,朱家就大概知道大祸临头了。

虽然王诩表现的没有任何异常,甚至仿佛都不知道昨天自己唆使禺春那件事情一样。

但朱家知道,自己在王诩面前,已经失去了所有的机会。

“千人的军队,一名少将,名少尉,单薄了点吧。”王诩看了眼朱家呈递上来的企划书,笑着说道“而且你们本身就是游侠成军,最在意的就是面子了,还有不少出身氏族的子弟,虽然落魄了,但终究也是门阀,孤竹国将军以下的军衔又没有什么福利,就是个空衔名头而已,校尉级别的名头,我就不给你限额了。”

朱家端着木杯的手微微一抖,放下杯子笑道“一群鸡鸣狗盗之徒,大帝太看得起他们了,给他们一口饭吃,就已经是天大的恩惠了,何德何能还讨要军衔?虽然孤竹国的军衔没有封地和粮饷,但是却是身份荣耀的象征,这群小子还不配,若不是需要个营长管理,不得不说封个军衔,我才不会轻易邀衔呢。”

“羽隹军满编不足千人吧。”王诩看了眼人数问道“但是上报的是一万两千人?将近三个团的人数了?”

“这里。”朱家指着下面一行“其中有一个四千人是后勤团,我在扶余俘虏中挑选的一批人,当做后勤兵和预备兵。”

“乌青王没意见?”王诩笑着问道。

“这些人,都是羽隹军的俘虏。”朱家笑了笑,语气中带着一丝戏谑。

王诩瞥了眼朱家,手指敲了敲企划书“羽隹军的路线是南下攻略玄菟扶余和乐浪扶余?为何不直接守在昌县?”

第三百一十八章 确有长生法,但无长生人(求全订)

第三百一十章确有长生法,但无长生人求全订

“是这样的。”朱家起身展开另外一卷地图指着上面六条用朱砂画的红线“这六条是我制定的战略方向,按照扶余俘虏的口供,扶余在东南,昌县这样大小的城池只有三座,但是途中却有很多人口百人左右的村镇,而且藏匿密林山穴之中,羽隹军若是和乌青王一起东进,补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嗯,确实是个大问题。”王诩微微眯起眼“扶余人口数量问出来了吗?”

“按照太子慕漱离手下亲卫俘虏的招供,扶余国总人口不会超过三十万人,包括男女老少,不过还有部分奴隶羁縻人口,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如今在昌县,我们直接打掉了乐浪玄菟两大部有生力量,近五万人,剩下的南方扶余人六七万,东北方向的扶余人数不会超过十七万人。”朱家笑着说道“而且这十七万人,还是要动员去跟肃慎打东胡的,即便慕漱离兵败逃回去,也很难引兵南下昌县,按照我的推断,扶余王基本算是放弃乐浪玄菟两郡了,他们宁可北上吞噬东胡。”

“逻辑没错。”王诩点点头“不过你们走陆路南下,补给也应该是个问题吧。”

“慕漱离能带着近万人跋涉到昌县,我们三万人南下应该不成问题,而且还有缴获的粮草。”朱家咧嘴笑了笑“若是大帝能够再分配些马匹,那就更好了。”

王诩目光放到企划书最角落的军需条款,请笑出声“这字写的这么你也是在考验我的目力啊。”

“臣不敢,这军需马匹只是个选项。”朱家连忙说道。

“我们走海路,确实也带不走太多的马匹,可以给你留下一万匹。”王诩点点头。

“多谢大帝恩赏。”朱家愣了下,没想到王诩给力他这么多。

“剩下两万老弱,你就留在昌县了?”王诩摆手问道。

“嗯,是留在墨羽港建设,虽然预测扶余人不会南下,但是也难保意外,昌县臣暂且也是放置状态,可以先种植一季冬葱或者戎菽,毕竟昌县的地不能白犁浪费了。”朱家笑了笑“虽然没抓到玄菟和乐浪王,但是抓到了玄菟部的大巫师,玄菟部现在只有数千青壮,剩下的都是妇孺,乐浪也是差不多,但是两部都有大量的粮草畜牧囤积,等到大帝找到殷都的时候,羽隹回归也方便。”

“玄菟之地域千里,人口不足十万,虽说滨海有东沃沮,但是按照人口分配比例,也是大量的无人区,扶余人狡诈,看乌青王就知道,所以你们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免得被这些野人坑死。”王诩摇摇头“兵忌入险地,这东荒到处都是险地,斥候的事情记得亲力亲为。”

“臣谨记。”朱家心思一动,伏揖谢恩。

“羽隹军成军虽然说并非我所愿。”王诩看着朱家,轻叹一声“但是你们终究也算殷商后裔,有些话我还是要多说一句,光复门第的方式并非只有一种。”

朱家微微一怔,目光有些谨慎闪烁的抬头看着王诩。

“丝帛昂贵吧。”王诩指着木桌上的几捆帛书问道。

朱家点点头“尤其是在这苦寒之地,百里地,一寸绢。”

“你们凡人的光宗耀祖,无非是家世绵延,子孙荣华,一方豪绅,青史留名而已,对吧。”王诩笑着问道。

朱家抿了抿唇,笑道“还有出仕则天下安,归隐则黎民赞。”

王诩微微眯起眼盯着朱家半晌,轻笑出声“勉强算吧。”

朱家最近微微抽搐,也笑了。

“那朱先生不妨说说,何为天下安。”王诩笑着问道。

朱家皱起眉,隐晦的瞄了眼王诩,心中的不安越发凝重,因为这是王诩第一次跟他讨论这种请问题。

“管夷吾之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朱家正色达到。

王诩伸手示意朱家坐下,给他杯中凉茶续满“朱先生觉得这就能做到天下安了?那齐桓公为何还要远征山戎孤竹?”

“为燕之所请。”朱家吞了吞口水,有些谨慎的回答。

“放轻松,其实在我眼中,除了殷商遗留,殷商早就是一个过去的历史了,咱们就是随便聊聊,你也知道,最近我真的是太闲了,身边也没个能说活的。”王诩笑呵呵的说道“人一闲着,就容易胡思乱想。”

“额,大帝乃是羡门人物,也会胡思乱想?”朱家瞳孔微微一缩,讪笑着问道。

“俗人对羡门有太多的成见,羡门中的高士,除了少数天生的异类,大多数也是历经凡尘之轮历练后才入的仙人高士之位,而像我这样的下凡者,多是尘根不净或者为人所拖者,但是不管是羡门高士,还是天界上神,入了尘轮,自然也会沾染尘事。”王诩笑着摇摇头“这个叫做规矩。”

朱家眸子中闪烁着异色,似懂非懂的点点头“那臣斗胆请教大帝,高士寿数如何。”

“你是指什么方面?”王诩问道。

朱家一愣,小心翼翼的开口“就是,寿数长短。”

“你想问是不是有长生不死之人?”王诩挑眉笑道。

朱家讪笑着点点头。

“有长生之法。”王诩笑着开口。

朱家呼吸一滞。

王诩又话锋一转“但是无长生之人。”

朱家抿起唇,眸子里并非失望,而是一种释怀。

“你想知道长生之法吗?”王诩眯起眼,笑吟吟的问道。

朱家笑容怪异的摇摇头“臣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王诩大笑出声,举起杯“朱先生还是有几分资质的。”

朱家笑了笑“多谢大帝夸赞。”

“有资质者,我喜欢叫天眷者。”王诩放下木杯,轻声道“所谓天眷者,是比这芸芸众生要幸运的很多人,但是同样,天眷者也是不幸的,尤其是他们开始贪婪的时候。”

一阵夹着酷夏的微风吹过,朱家莫名的打了个冷颤,不敢去看王诩那双妖异的重瞳。

“天眷者多有一种通病,就是好为人师,或者好为人长,因为他们总是用自己的天眷,来评判芸芸众生的得失,这也是一种贪婪。”王诩仿佛自言自语般说道。

朱家听得浑身冷汗,肩膀上仿佛被压了千斤重担般,呼吸不畅。

“不过好在,朱先生不是这类人。”王诩轻笑着说道“刚才朱先生没有贪问长生之法,就已经说明了问题,日后若是我见到秦王,我也会问他这个问题,到时候如果他回答的不好,那就说明,朱先生可能是高他一个境界了。”

朱家下意识的瞪大眼睛看向王诩,呼吸一滞。

“其实吧,所谓的长生之法,就跟你刚才引用管夷吾的安天下之说一样,只是一个说法,看似窥临大道,实则如同镜花水月,管夷吾鲍叔牙摄政强齐国数十年,尊王攘夷,霸图华夏,但是最终呢?他的安天下之说,又如何?

齐国四公族,高,国,卢,崔,各为王孙贤相之后,百年间就闹得齐国大乱,民不聊生,你觉得,齐人赞管仲,都是什么人在赞?”王诩笑着问道。

朱家抿了抿唇“公族,外戚,氏族在赞。”

“那管夷吾能赢得起这黎民赞?”王诩继续问道。

“不能。”朱家深吸一口气,摇了摇头。

“那你在考虑考虑我刚才的问题,到底什么是光宗耀祖?”王诩笑着问道。

朱家这次沉默下来。

“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n留处。”王诩再次开口“孤竹国虽无财,但是地辟举,一年之耕恐多辟于中原十年之垦,先生觉得是什么?”

“全赖大帝恩泽,取羡门之器予民,使民生,使民养。”朱家沉声回答,底气十足“铁锄,铁锹,铁犁头,畜环,乘镫,马蹄铁,这些都不是人间之能。”

“这就是我们这些羡门人存在的意义。”王诩笑了笑“所以我说你们凡人对我们有成见,总以为我们是什么动则惊天地的怪物,燧人盗九天火,有巢遮风雨雪,女娲定规,伏羲做矩,这些羡门神人所作之事,才叫做安天下。”

朱家舔了舔干涩的唇,越发的坐立不安起来。

“但是燧人盗九天火,多少芸芸葬身火海?有巢建墙塔,又有多少众生倒在塔下?女娲的规矩又有几人篡改,伏羲的易学,又有几人修习?”王诩语气很轻,但是却如惊雷般在朱家耳边炸响。

若是跟禺春讲这些,禺春只能听得出波澜壮阔的神话,但是在朱家耳中,王诩这些话,字字诛心不说,而且还带着强大的压迫力。

“我们羡门中人尚不能保安天下,凡人又何必自讨苦吃?”王诩见朱家脸色已经变得清白,不再继续说下去,笑着摆摆手“人啊,能够安稳的活着,才是最大的光宗耀祖。”

朱家听到这里,原本慌乱的眸子突然一凝,仰头笑道“那若是出了齐国四公那样的人物呢?”

王诩深深的看了眼朱家,轻声道“墨翟当初想过这个问题,但是你们墨家后人没有继承下来。”

朱家表情一滞,黯淡下来,却突然自嘲的笑着摇摇头“果然,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刍狗本身不是贬义词,只是有的人,想多了而已。”王诩意有所指的对朱家说道“胡思乱想,大多数时候,不会是一件好事儿。”

朱家眨了眨眼,转头看向不远处再次开始接诊的卢艾“卢氏医门闻名诸国,可担国中岐伯之任,但是卢艾年纪尚有,心性怪异,而且并非表面这般无害,他最擅砭针之术,不但擅长医人,更擅长审讯。”

王诩微微挑眉,抿了口茶。

“晋痴为家父故人晋鄙之后。”朱家又看向更远处的晋痴“晋鄙并非家父所杀,是为了信陵君,为了魏国大义自裁而亡,若是大帝需要一个禁卫长,晋痴是个合格的人选,我从小看着他长大。”

“公输矩呢?”王诩挑眉看了朱家。

朱家抿了抿唇,摇摇头“盖华为人忠厚,可惜太过刻板,但是剑术一道,盖氏已经走在了所有七国剑客的前面,而且在贵族之风仪这方面,更是翘首。”

“嗯,既然朱先生举荐,那就都应该是不错的人才。”王诩笑了笑。

朱家起身对着王诩伏揖行礼,笑着说道“若是早些年遇见帝君,那么朱家必然会像李信一样,鞍前马后,但是可惜朱家年事已高。”

自从在辽阳改口大帝之后,朱家又一次改口回帝君了。

“你上次说你还不老。”王诩轻笑着打断。

“以前常听家中一些儒生说,愿以十年之寿,聆听贤者一语,今天帝君教诲,足以让朱家一瞬耋耄。”朱家咧嘴笑道。

王诩抬头看着朱家一如往常看不出端倪的坦荡笑容,摇摇头“虽然我不认可你,但是我也难以裁决你是错的,不过我希望,我今天话,能够让你在下次胡思乱想的时候,多一丝反思。”

朱家眼角微僵,抿着唇作揖“臣遵旨。”

朱家拿着王诩摁章的企划书离开了,带着那几名受过军杖的羽隹军校尉。

王诩掀开桌子上绢布下压着的,上午公输矩造出来的纸,轻轻摇了摇头。

说实话,王诩基本上有把握,把纸拿出来,就能够彻底扭转朱家已经有些偏执的人生。

但是王诩还是犹豫了,因为他终究不是一个羡门高士,他只是一个试图逃离俗世,却在俗世中咎由的寻路人。

他自己都不知道路在哪儿,自然也没有资格去给朱家指路。

他只能在自己可控的范围内,顺其自然。

因为,这是王诩的虚伪之道。11

第三百一十九章 你的问题不是笨,而是懒(求全订)

第三百一十九章你的问题不是笨,而是懒求全订

孤竹国关于体罚的规章并不算太多。

尤其是相对比秦军那种严明苛责的军队规则。

但是孤竹国的体罚,一旦施行,就没有任何回旋的余地。

通常的军杖会采用军队中专门制作长矛的硬料木棍,这种木棍在打人的时候,不但十分疼痛,而且还有韧性,更加吃力。

一般超过三十军棍,一个壮汉就要报废在床上躺着小半个月才能正常行动,重则甚至还会丢了性命。

但是孤竹国的军杖,是用藤条或者阴干的芦苇编成的棍子,这种编制成的棍子虽然看着没什么力度,但是搭在皮肤上,可以轻易的刮破皮肤造成轻微皮开肉绽的感觉。

但是只是看着伤重,其实只是皮外伤而已,但是这种皮外伤,从愈合,到结痂,至少需要半个月时间,而且结痂之后会奇痒无比,这种折磨,是比传统军杖更痛苦的折磨。

羽隹军的几个校尉,十分硬气的接受了五十军杖后,后背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却面不改色,临走的时候还傲气的冲着行刑的王室军轻蔑的扬了扬下巴。

忽略了周围看热闹的人嘲弄的表情。

等到朱家带他们往回走的时候,他们才感到后背火辣辣的灼痒感,而且还不能挠,加上骑马颠簸,赤着上身坐在马上坐立难安。

一路上都很沉默的朱家注意到旁边的异样,转头看去,轻笑道“回去用盐泡水清洗下就没这么难受了。”

郭囚等人脸色涨红,讪笑不语。

“这军杖惩罚看似不伤筋动骨,但是确实奇痒难耐。”朱家笑着说道“相对比疼,还是这种不上不下的痒才能让你们这群小子长记性。”

“当时受刑的时候,感觉王室军那群人像是给我们挠痒痒一样,没想到现在真的痒起来了,像是有蚂蚁在身上爬一般。”郭囚兜着身上的腱子肉笑道。

朱家瞥了眼笑道“确实有蚁虫在你身上爬,军杖上应该涂了点蜜,你们怎么冲撞禺将军了。”

闻言郭囚等惊,跳下马互相检查起来,果然在他们后背纵横交错的伤口上,有不少长着翅膀蚂蚁在乱爬,顿时一片叫骂声响起。

“行了,忍一忍吧,死不了。”朱家微微皱眉“前面就是外营了,我让人给你们弄点盐水冲洗一下。”

“这群该死的唔!”

“啪!”

一个年纪三十岁左右的羽隹校尉羞恼难堪下,刚要骂出口,就被朱家一鞭子抽在脸上,瞬间一道三寸长的伤口在他脸迸裂开来。

朱家脸色冷冽,目光阴鸷的扫了眼他,没有说话,催马向前。

被抽了一马鞭的校尉脑子还嗡嗡作响,根本没有反应过来,连脸上的疼痛都没感受到。

等他回过神来,发现其他人都已经扔下他了,瞬间打了个冷战,脸色苍白哆嗦着骑上马追了上去。

孤竹国虽然没有专业的木匠大师,但是可以说人人都是木工,只要有木头,就能够在短时间内建造一座完整的军寨。

半个月时间,昌县通往墨羽港的大陆上,已经建立起一座三米高两米宽,还在不断加筑的木城墙了,而且只要按照现在木城墙的构架,往里面添置砖石,就能够造出一座坚不可摧的石制城墙,到时候以扶余人的攻城力,想要攻克墨羽港的城墙,无异于痴人说梦。

而且这座城墙是翟仇亲自督建的,至少在质量上绝对不会有任何问题。

朱家等人到了外营地,让人弄了两桶盐水,给郭囚等人清洗伤口。

盐水碰到伤口,那种灼痛让这几个大男人发出凄惨的鬼哭狼嚎。

“犯了什么事儿?”翟仇没有带面罩,只穿着一件麻袍盘腿坐在地上,面前摆着一个石头灶,正在做石斑烤鱼。

“不知道,我这几个手下都是懂规矩的。”朱家坐在翟仇对面笑了笑“有酒吗?”

“已经断酒六天的。”翟仇抬眼“昌县还有酒?”

“比尿还难喝。”朱家摇头笑道。

翟仇翻了个白眼“回炉重酿一下就行了。”

“没这个必要,也没这个资格。”朱家咧嘴笑了笑,用筷子夹了口鱼肉。

酿酒,冶铁,铸兵,王诩没有下禁令,但是朱家也知道,这是王权的禁忌逆鳞。

“还没熟,大帝说里面有钻肠蛊。”翟仇伸手打掉。

朱家另外一只手把半空中的鱼肉接住,扔回滋滋冒油的石板上笑道“火能杀这种钻肠蛊?”

“可以,只要烤炙到焦脆,或者水煮成羹。”翟仇点点头

“如此甚好,扶余人也说河中鱼虾有山林之神护佑,人食之穿肠而死,原来差在祝融这一关。”朱家大笑道。

“扶余人吃海鱼,不吃河鱼?”翟仇微微挑眉。

“奴隶吃。”朱家点点头“不过寿命活不过三十年,就会被这种穿肠蛊谋害。”

“呵,那还这扶余的奴隶,吃的还不错。”翟仇难得的嘴角上扬“以前我们都是与畜牧同槽。”

“能活着就是好事儿。”朱家咧嘴笑道,看了看石锅里煮着的一套银制餐具,有刀叉有筷子,还有一些吃海鲜的奇怪小工具,这些都是他自己打造的“而且只要活着,就会越来越好。”

以前与畜牧同槽的人,现在吃饭都需要用到这么多种餐具了。

而且不只是翟仇这样,孤竹君大多数人现在都是这样,以前从树上摘下直接吃的果子,现在要用水清洗,还要用到切开,吃起来十分复杂。

王诩称其为,生活的仪式感。

精致的吓人。

“真的吗?”翟仇挑眉“只要活着,就会越来越好?”

朱家抿了抿唇,沉吟片刻笑了笑“嗯,似乎有些草率。”

“而且过得好不好,除了自己,谁知道呢?”翟仇莫名的轻笑了一声,显得有些诡异。

“你越来越想是个学士了,再过两年,也许能进书院当先生了。”朱家目光深邃的看着翟仇“那你现在过得好吗?”

翟仇点点头“过得当然好,只要还对大帝有用处。”

朱家吸了吸鼻子,咽下了口水“熟了吗?”

“嗯。”翟仇点点头,从旁边沸腾的石锅中拿出一只陶碟,把烤鱼肉夹给他“这里的鱼,刺虽多,但是肉极鲜。”

“也不知道是因为刺多才让肉鲜的,还是因为肉鲜,才刺多。”朱家接过后点头笑道。

“两者应该是有辩证关系,不过我还想不明白,但是我知道,若是羽隹军军律不严,会牵连朱先生。”翟仇抬眸看着朱家。

朱家笑了笑,把盘子里的鱼肉囫囵吞枣般倒进嘴里。

“浪费了。”翟仇有些惋惜的轻叹道。

“你现在吃饭已经不是为了饱了,但是我不行。”朱家抹了抹嘴,朗声笑到。

翟仇微微皱眉,拿出竹篮里另外一条处理干净的鱼“为什么?”

“说不明白,你懂吗?”朱家耸了耸肩。

“跟师父一样吗?”翟仇眸子微黯。

“不懂,是好事儿。”朱家伸手拍了怕翟仇的肩膀。

“你准备走了?”翟仇抬起头。

“不是,只是不准备来了。”朱家笑了笑“以后,都是剧亢来。”

翟仇眉头深锁。

“不过其他事情你可以不明白,但是有一件事情,你得明白。”朱家拍了怕裤子上的土,像是想起什么。

翟仇微微侧目。

“朱家对帝君,赤诚一片。”朱家咧嘴笑的露出一口白牙。

翟仇眨了眨眼,把篮子提起来“保重。”

“小心慕容竭,警惕仇禾。”朱家接过篮子,留下一句话后离开。

翟仇看着朱家带着羽隹军离去,把已经烤焦的烤鱼吃干净后,眉头一直没有舒展开来,想了下,骑马向木宫方向跑去。

到达木宫的时候已经天黑了,木宫外灯火辉煌,还有阵阵乐器声传来。

“你怎么跑来了?”禺春看到翟仇后十分开心。

“里面在做什么?”翟仇疑惑的问道。

“上次你带回来的那几个人里面,有个大匠,大帝让他做点乐器,正在试验。”禺春笑道。

“我带回来的人?”翟仇愣了下。

“就是那几个人游侠。”禺春拉着翟仇到一边,讲述了一下这两天发生的事情,尤其是将朱家如何蛊惑他僭越的事情跟翟仇好好的说了一遍。

“虽然不知道朱先生到底意欲何为,不过我现在就看他很别扭,你给我分析分析。”禺春扯着鸡腿嘀咕道。

“以后你也很难看到他了。”翟仇轻笑着摇摇头。

“啥意思?”禺春微微一怔。

“他应该知道大帝似乎生气了。”翟仇说道。

“啊?不可能啊,我没有表现出任何异样啊。”禺春一怔。

“你杖责羽隹军那几个校尉还不够异样?”翟仇哑然失笑“我还说呢,你怎么会突然责罚。”

“是那几个兔崽子嚣张跋扈的,不管教一下怎么行。”禺春有些心虚。

“这也不算是公报私仇,毕竟闯殿确实是罪。”翟仇摇摇头“不过兄长你以后在大帝身边,还是不要做这种惹大帝生气的事情了。”

“你也知道,我脑子笨。”禺春挠着头十分委屈。

“大帝说过,聪明跟笨,只体现在具体的事件上面。”翟仇沉声道“比如朱先生看似提点你的行为,在大帝眼中就是愚不可及,他能看懂的事情,大帝会看不懂?”

禺春瞪大眼睛,突然间像是茅塞顿开一般。

“大帝不是气你笨,而是气你不会思考,轻易听信别人。”翟仇轻声道“不管是善意还是恶意,本质上都是意见,只要是意见,都需要你自己思考判断,你最大的问题不是笨,而是懒。”

禺春搭耸着肩膀,面红耳赤的有些羞愧。

“咱们只是大帝身边的护卫,又不是司马也不是司空,需要考虑国中政事,只要完成我们的事情就可以了,大帝说什么,我们做什么,多余的事情不叫功劳,反而是一种笨拙。”翟仇拍了拍禺春的肩膀“大帝叫我了,我先过去。”

禺春点点头,垂头丧气的走到正在烤肉的于荒身边问道“你觉得我笨吗?”

还无法理解这种问题的于荒眨了眨眼眼,咧嘴笑着点点头,虽然那张被认为破坏的脸在灯火下显得有些狰狞,但是却意外的憨厚。

“朱家去找你了?”王诩放下公输矩打造的吉他,对着翟仇笑道。

“我也有些奇怪,他来时是从北门进的,为何回去要绕远到我的西门。”翟仇打量了下不远处的公输矩和晋痴等人。

公输矩和晋痴等人对着翟仇遥遥一揖,对于他们来说,翟仇算是救命恩人了。

“你捡回来的这几个人,算是给我们捡到宝了。”王诩坐在木椅上笑道。

“若是知道会有此事,臣宁可见死不救。”翟仇抿了抿唇,轻声道。

“朱家迟早都会走的。”王诩笑着摇摇头。

翟仇呼吸一滞“是因为,他本来就不是孤竹人?”

“嗯,他是中原人,对他来说,不管孤竹多好,他也放不下中原,因为那才是他的根。”王诩摆摆手,示意翟仇坐下。

翟仇收拾着被王诩弄的乱七糟的木桌,一边问道“我似乎能够理解,就算中原王朝给我个王位,我也不会去。”

“你倒是想得美。”王诩翻了个白眼“给你个王位你坐得住吗?”

翟仇抓了抓头“臣就是个比喻。”

“要是在中原,你这个比喻就直接回送了命,而且还会连累家人。”王诩笑着摇摇头。

翟仇动作一滞“这也是朱家和师父不习惯的原因?”

“算是其中之一吧,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看似适应力很强,实际上,又适应力极差。”王诩轻叹一声“不过看在朱家对我还算坦诚的份儿上,我愿意帮他一把,毕竟在咱们最难的时候,他尽心尽力的帮咱们,滴水之恩,未必涌泉相报,但是却不能不报。”

“若是以后他真的有不忠之事,我的枪会饶他一命。”翟仇也正色道。

“你倒是有信心,你打的过他?”王诩轻笑道。

翟仇脸一白,语气微怂“所以臣说的是枪,不是剑,说实话,轮战阵之道,臣还是有信心的。”

“屠檀跟你留宝贝了?”王诩微微眯起眼。

翟仇身子一僵。

“朱家跟你说什么了?”王诩抿着唇笑道。

“朱先生说他以后,不来了。”翟仇轻声道。

“不来也好,省的沟通费力。”王诩点点头“他带来的几个校尉如何?”

“都是当初那些游侠的头目,多为六国大氏族子弟,不过其中有一个叫做郭囚的有点怪。”翟仇思索了一下说道。

“郭囚?”王诩微微挑眉。

“大帝不用劳心,我只是觉得此人,反复无常,若是不放心,臣可以找他聊聊。”翟仇轻声道。

“你就是比禺春那个蠢货机灵。”王诩抬眸看了眼翟仇,轻笑道“你觉得呢?”

翟仇沉吟片刻“臣还是静观其变吧。”

“最晚十五天,咱们就要出航了,航道已经标记的差不多了,而且有了公输矩,船的质量会有保证,应该可以直接顺流直下到入海口,不过今天朱家带来的地图,让我怀疑,玄菟部的都城,可能就是我们这次的殷都目的地。”王诩似乎所问非所答。

“会不会是巧合?”翟仇眉头一皱。

“从昌县到玄菟部,走陆路应该需要三个月。走水路顺畅的话,大约十天。”王诩摇摇头。

“朱先生并不知道,殷都的确切位置。”翟仇轻声道。

“这倒是,不过”王诩看着翟仇,后半句没说出口。

翟仇点点头“知道了。”

“顺便将乌青王手底下,所有低于十四岁的孩子都带走。”王诩颔首笑道。

“那可能有上万人,会影响昌县防守。”翟仇皱眉道。

“昌县有什么用?数万玄菟妇孺在家翘首以盼游子归乡,没什么比这件事情更重要的,大人的野心,就交给大人自己承担吧。”王诩轻笑一声。11

第三百二十章 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求全订)

第三百二十章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求全订)

人类在最早进化中,可以分成两个自我认知过程,才奠定了人类这个物种文明的基石。

一个叫做存在感,一个叫做归属感。

最原始的存在感,就是生理的反馈,疼痛,饥饿,寒冷,这种存在感,让人类的祖先从树上跳到了树下生存。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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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 善如水,君子以作事谋始(求全订)

第三百二十一章善如水,君子以作事谋始求全订

通常来说,古代能够掌握制作乐器工艺的人,如果不是传世贵族,就一定是大匠名门,列子中记载留下高山流水这个典故的主人公俞伯牙就是一位制琴大师,是当时晋国的士大夫。

虽然这可能是古代家杜撰的故事,但是背后的含义也将古琴的地位和贵族直接绑定在一起,一个士大夫跟樵夫的知音故事,更符合政治正确。

毕竟古人连吃饱饭都困难,更别说去琢磨弹琴了,看见古琴第一个反应,应该是拿去烧柴。

所以在知道公输矩是公输家的后人之后,王诩最关心的并非他木工如何,最关心的其实是他的制造乐器技术如何。

不过不负众望,公输家祖上,就是给周朝制作宫廷礼乐的大匠,可以说是继承了当代最顶尖的造乐器的工艺。

琴瑟鼓埙不在话下,连王诩提出的吉他也能够放置出来。

于是公输矩除了造纸之外,还要制作大量的乐器,跟他最开始想要担任的造船大匠似乎越走越远了,反而要走上了王室宠匠的位置,这让公输矩十分苦恼。

终于在第五天之后,公输矩有些熬不住了,拜托卢艾向王诩隐晦的询问一下,自己难道以后就要这些杂活儿?

卢艾凭借一手精湛的医术,获得了所有人的青睐,连冷漠的翟仇见到他都会主动打招呼,因为卢艾来了之后,确实给孤竹军士解决了很多伤病问题。

“听说,你给翟仇出了个方子?可以美容养颜?”王诩躺在被公输矩改装的更加舒适的摇椅上,面前摆着一个改良的手摇风扇,原本手摇的位置被他改装成了一个大跑轮,里面装着很多松鼠,只要稍稍用藤条吓唬它们一下,它们就会惊慌失措的顺着跑轮奔跑带动风扇,实现了动力风扇的效果。

卢艾有些怜悯的看着被关在跑轮里的小松鼠,摇摇头“他脸上的伤太重了,不过如果坚持服用,应该会好一些。”

“其实他本来不在意这件事情,但是你给了他一个希望。”王诩笑了笑,放下手里的藤条“还有,你不必可怜这几个小家伙,它们被关在里面,好吃好喝,只需要经常运动运动就可以,完全不用担心老鹰和貂等天敌,对于它们是好事儿。”

“我只是觉得,这几天它们都跑瘦了,烤起来不好吃。”卢艾板着小脸说道。

王诩微微一怔,大笑出声。

五天的相处,王诩在卢艾心中的形象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最初的敬畏和警惕,到现在的无语。

让他都有些茫然了,王诩身上没有一丝他以往见过,了解的君王模样,也没有那些传奇术士,名望士子的超然气魄,反而犹如他在齐国避难时的街坊一般,开口闭口都是一些没有格调的卦闲谈,所以王诩是卢艾见过最特殊的人了。

最后卢艾只能将其归为羡门中人,游戏人间的风雅了。

因为卢艾知道,即便王诩表现的跟邻家街坊一样,但是身上那种超然的疏离气质是真实存在的,偶尔还会给人一种莫名的压迫感,还是无形的压迫。

王诩笑的有些肚子疼,喝了口水压压,看着卢艾笑道“你平时抓的流萤,用完也想着吃了?”

“流萤是一夏之虫,就算我不抓,也会死,而且我不吃虫子。”卢艾摇摇头,蹲在地上身后背着的木箱打开,从里面拿出公输矩新造出来的纸“公输矩掺了些东西,纸张的质地好了许多,您看看?”

王诩接过摸了摸,点头道“嗯,确实柔韧了一些。”

“他说在没有找到新的材料之前,目前这种应该是极限了。”卢艾说道“而且制作工艺也已经归拢出来了,只要交给手巧的匠人就可以了,如果有茧丝经验者更好。”

“你们大兄恢复的如何?”王诩撕了两张纸问道。

卢艾微微挑眉“大兄已经行动无碍了,今天跟着晋痴去军中帮忙了,禺春将军说码头最近很缺人。”

“嗯,航道遇见个岔口,走丢了两个排的兄弟。”王诩摸着下巴嘀咕道。

“怎么会走丢?”卢艾一怔。

“河道复杂,尤其是两河交叉流域,很容易形成分叉,对流,回流等现象,无法确认航道,只能一条一条试。”王诩摇摇头。

“河海无情,帝君为何执着水路?”卢艾蹙眉道。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善如水,君子以作事谋始。”王诩微微一笑“听得懂吗?”

“易?”卢艾蹙眉问道。

“你们卢氏不研易学?”王诩侧目问道。

卢艾抿了抿唇,垂下眼睑“家传之学还学不过来。”

王诩笑了笑“乾、震、坎、艮、坤、巽、离、兑,易学卦可以对应三皇五帝,水应帝尧,尧之德于水生,这东荒处处水泽,若是不顺水而行,就要逆水为之。”

卢艾一怔,瞄了眼王诩小声道“孤竹,应该是殷商之裔吧。”

“三皇五帝一脉而出,有什么问题吗?”王诩轻笑道。

卢艾耸耸肩“公输家能造逆水之船。”

“舟船好造,水性难驯。”王诩摇摇头“就像你医人,难道只医外伤,不顾内症吗?”

“懂了。”卢艾点点头,目光放在王诩今天有些塌的肩膀上,抿了抿唇“帝君今天没有着甲?”

“嗯,等下准备去泡澡。”王诩伸了个懒腰,挑眉道“一起去吗?”

卢艾莫名的一惊,后退一步摇摇头磕磕巴巴的说道“不了不了,我只是想问问,您要不要让我看一下肩伤。”

“好像确实有点肌肉僵硬,最近晚上会有些抽筋,你看看也好。”王诩扫了眼卢艾,笑了笑,拉下自己的外袍。

王诩本身就健硕的身材,在穿越过来之后,看似没有看什么挖坑抬棺的重活儿,但是为了保命还是有坚持锻炼的,加上每天都要穿着负重二十多斤的内甲,没有自行车,汽车等代步工具,虽然出行大多数时间都是坐马车,但是运动量也远比后世要更多,身材自然也变得更加结实。

而且更重要的是,现在吃的都是野生动物,还多是没有调料腌制的白水清蒸,炭烤的肉类,在蛋白质摄入质量方面也高了不少,所以增肌效果显著。

王诩现在的身材,虽然比不上专业的健美运动员那么夸张,但是放在后世欧美影视圈,也是堪比美国队长蝙蝠侠级别。

虽然现在西方雕塑审美还没有影响华夏的人体审美,但是强壮的肌肉是人类作为动物的一种审美本能。

总之卢艾眼中下意识的闪过一丝怪异的火花。

晋痴的身材高大也健壮,但是他依旧保持着传统的庞大腰圆的肌肉状态。

白和胖这两种身体特质,在华夏传统审美中象征着富贵。

白象征着贵族阶级的士人传承,因为他们只要在屋子里就行,后来也成了人的特生,白面书生由此而来。

但是胖,除了象征着富贵之外,其实还有很多实际意义,从华夏古代的画风就能看出来,从历代君王的画像,到猛将名帅的画像,没有出现过任何一个像西方那样身材均匀,块腹肌的画像,反而都是膀大腰圆,大腹便便的形象。

这是因为这种满身肌肉的形象,是没有文化的屠夫和市井莽夫的下等人,所以在主流审美上,就不喜欢肌肉男。

比较出名的吴道子的钟馗捉鬼图中,钟馗的形象就是一个大腹便便,而他身后抗旗的小鬼,确实满身肌肉。

这种通过艺术表达的审美,不止是艺术加工,而是根据实际传承下来的。

因为从实战意义来说,没有一丝赘肉脂肪保护的肌肉,在抗揍能力上,远远小于腹部有一层脂肪包裹的壮汉。

包括中的摔角运动员,身上也都会有大量的脂肪,所以古代华夏的武将都在追求这样的膀大腰圆的身材,而并非西方那种有些偏执的纯肌肉身材。

所以王诩这种浑身精肉的身材,虽然看着符合人类审美,但是在卢艾眼中,还是有点消瘦。

“帝君肩膀已经有暗疾了。”卢艾撸起袖子,拍了怕身上的袍子,表示自己身上没有任何武器,然后走到王诩身后,在他肩颈上摸了摸,开口说道。

卢艾的手可能是因为常年捏石针或者药杵的缘故,所以有一层厚厚的老茧,但是手却异常的柔软,而且很有力道。

“等肩膀上被压出老茧和脂肪堆就好了。”感受着肩膀传来的力道,王诩下意识的条件反射肌肉紧绷,笑着说道。

“若是常年负重甲,没有专业体姿和按硗,年纪大了会影响肩颈的骨头,严重者甚至可能会经常性脱臼,帝君的症状还不算明显,调理起来并不困难。”卢艾的手又顺着脊椎骨往下摸去。

王诩下意识的挺直腰身,轻咳一声“怎么调理?”

“帝君着甲的方式可能有问题,或者内甲有问题,应该主要是受力不均导致的,脊骨目前没有太大的问题。”卢艾把王诩的后背摸了一遍“按硗加上适当的放松就可以。”

“按硗是用手按摩?”王诩拉上衣服笑着问道。

“按摩?”卢艾眨了眨眼“家祖有传,上古医有俞跗,治病不以汤液醴酒,鑱石蹻引,案扤毒熨,一见病之应。”

意思是上古时期有个医生叫做俞跗,治病不用吃药,就用针灸和按摩,就能治好大病,是扁鹊十分推崇的医学理念。

“黄帝三医,雷公,岐伯和俞跗,你们卢氏老祖习得几成?”王诩笑着问道。

“不敢妄论先祖贤师。”卢艾摇摇头“帝君一试便知。”

王诩笑容怪异的看着卢艾,轻笑道“这话说的有点目无尊卑了啊。”

“病无尊卑。”卢艾面不改色。

王诩眯了眯眼,盯着卢艾看了一会儿,对着赤着上身在阳光下跑起来犹如一颗黝黑发亮的大珍珠一样的禺春喊道“去,给我切十斤五花。”

刚跑到木宫的禺春愣了下,疑惑的看了看王诩,然后转头又跑向厨房。

卢艾也疑惑的看着王诩“帝君要用膳?”

“我洗完澡回来,你能把这十斤五花肉的肥肉都按出去,我再让你试一试。”王诩扬起嘴角,笑着说道。11

第三百二十二章 种田不如种草(求全订)

第三百二十二章种田不如种草求全订

把五花肉里的肥肉部分用按摩的方法剔除,自然是不可能实现的。

就像是很多减肥号称按摩加汗蒸能够合理减肥一样。

按摩的效果顶多是能够燃烧一些表层脂肪,促进一下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想要减肥还是需要合理的运动和饮食规律才有效果。

王诩让卢艾按五花肉,当然不是为了给五花肉减肥。

更何况,上古是时期的野猪身上的脂肪含量本身就很低,瘦肉率极高而且肉质稠密,甚至有些发硬,尤其是在烧烤的时候,能够明显的感觉到吃起来十分弹牙。

但是如果卢艾能够把这十斤野猪肉通过按摩的方式,肉质揉揑松软了,那么至少能够证明她的手劲儿和技术还是过硬的。

因为肉的纹理是不同的,不管是猪肉还是人肉,肌肉还是肥肉,按摩更是建立在肌肉纹理上施行的一种保健手段,如果纹理都弄不清楚,王诩自然不会给卢艾当小白鼠。

虽然按摩针灸这些保健手段,在华夏已经有至少三千年的记载了,之前卢艾提过的雷公,岐伯和俞跗都是黄帝内经和一些古籍中记载的上古部落私企,黄帝手下三名医生。

雷公擅长针灸,岐伯擅长医理,古代习惯将以医术尊称为岐黄之术,就是岐伯跟黄帝的合称,俞跗则是擅长外科手术和按摩保健。

虽然黄帝内经目前还没有确切文物出土,业界普遍认可这是一本从商周流传,后世一直不断整理的医术。

但是马王堆汉墓中出土的五十二病方中记载的一些医理和病例都是能够对用黄帝内经中的部分内容,所以间接可证其成书久远。

但是即便如此,王诩也不会轻易相信古代的医疗技术。

毕竟实践才是验证的唯一方法。

而且对于王诩来说,环节身体的疲劳与其指望着针灸按摩,他更倾向于泡温泉。

鞍山在后世有全国四大温泉康复中心的汤岗子温泉,而且矿产丰富的地区自然很容易出现温泉,两千多年前的鞍山区域的未开发温泉数量,更是数不胜数。

此时的东北地区除了山林就是沼泽,斥候在探查的时候只能选择地毯式搜索,所以就很容易发现藏在山林中的温泉。

距离墨羽港最近发现的一处温泉,可以顺着大辽河南下的第一条主干分支,顺流而下三四公里,就能达到,坐船半个小时不到,翟仇还在这里建立了一个小型的港口,有大约五六千人在这边开垦,其中大多数都是之前扶余俘虏,就是那些没有到十四岁的扶余孩子。

十四岁的年纪,生理还没有发育成熟,加上常年的没有充足的营养供给,让这群孩子普遍消瘦矮但是每一个眼中闪烁着精光,都要比成年人还要深邃,像是一只只蛰伏的豹子。

这是渔猎民族的特殊环境造就的,与农耕文明有着很明显的差别,虽然中原农耕民族也都是从十岁开始就参与生产劳动了,但是跟渔猎民族这样从小跟着野兽搏命的孩子还是不一样。

按照土地利用率养活的人口来算,采集民族落后渔猎民族,渔猎民族落后游牧民族,游牧民族落后农耕民族。

而且越是落后,越是原始,面临的生存挑战就越发的残酷。

同时,能够传承下来的基因就更加强悍一些。

这就是净化论中的弱肉强食定律,最终能够存活的生物,一定是具有强悍基因,比如水熊虫。

因为身处在原始的环境中,时刻都有被其他生物伤害的危险,而且想要利用落后的工具狩猎到食物,更是需要超出常人的技艺,或者基因进化。

渔猎民族最出色的技艺,就是远程攻击。

不过这个远程攻击,主要不是弓箭,而是投掷。

投掷石头,长枪,鱼叉等工具,来猎杀食物。

扶余这些不到十四岁的孩子,能够在两米见深的河流中,用石头轻易的砸晕水里的鱼,十米的距离投掷石刀,可以刺穿松鼠,貂,野鼠等小型动物,在团队协助下,二十个人可以击杀一头成年野鹿。

这些不但是常年累月的磨练,更是祖祖辈辈的遗传基因加成。

因为他们的祖辈只有是部落里最优秀的猎人,才能有资格将基因留下来。

所以这些渔猎民族的孩子,在王诩眼中,就是半成品的弓箭手。

弓箭手跟其他兵种不太一样,虽然在杀伤力方面,弓箭手是最优越的兵种,但是实际上也是最难培养的兵种,一团成熟的弓箭兵,甚至比骑兵还要难培养。

因为弓箭手是吃天赋的兵种,骑兵,步兵都可以用机械重复的练习来实现成熟化,但是弓箭手,尤其是负责精准打击弓箭手是需要天赋加成的。

否则射不中,就是射不中。

天赋中最主要的就是预判,电视剧中狙击手喜欢叼着烟或者树叶测算风力,并非是为了耍帅,是真的有科学依据的,而且还是最基本的天赋测算。

这种测算如要想要训练,成本极高。

孤竹国的弓箭手是借助nn的先进,加上面对没有铠甲的游牧骑兵,才在辽阳战役中表现抢眼的,但是假如面对的是秦军,王诩知道,即便王贲让他一百米先手三箭再重逢,自己的弓箭手依旧会全军覆没。

就是因为孤竹国的弓箭手,只会拉弓射箭,不会预判也不懂测算。

屠檀之前在国中挑选过有天赋的弓箭手,但是人数不足一百人,最后都编入王室军给王诩当护卫了。

但是自从翟仇被扶余野人用板砖和石头放倒之后,王诩就对他们产生了兴趣,如果能够收编大量的扶余少年训练成弓箭手,收益肯定显著。

这也是王诩从乌青王手底下抢人的原因之一。

不过王诩没想到,翟仇会把他们先安置在这里开垦。

“墨羽港周边的树木念头不如这边,而且这边有几处温泉方便给他们消毒清洗,这边没有煤炭,烧柴的成本有些高。”翟仇摆弄着自己的石板烧,对着泡在温泉里的王诩说道。

“但是没看到多少我们的人啊。”王诩懒洋洋的问道。

“还能顺便看一下这群扶余崽子有没有别的心思,大帝别看他们年纪不大,但是一个个都不是善茬。”翟仇摇了摇头“不过现在还好,没出现什么异样。”

“喂不熟?”王诩睁开眼,看向翟仇。

翟仇手中的猪大肠在铁板上滋滋冒油,香气压过的温泉的硫酸臭味“应该是喂不熟,我从乌青王手里带走他们的时候,他们似乎很有敌意。”

“乌青王对他们很好?”王诩笑道。

“没我们好。”翟仇摇摇头。

王诩笑了笑“这就是一个民族和部落的差别。”

翟仇沉吟了片刻“没关系,到时候直接打散到各个排,他们应该不会那么不知好歹。”

“人心都是肉长的,慢慢来不用急。”王诩笑了笑“这里距离昌县多远?”

“不算太远,十里地,不过要翻两座山,那两座山还没有清理出来,现在是鹿群合理林中野兽繁殖时间,所以林中动物都很暴躁,不易驱赶。”翟仇说道“而且还不能给这些扶余崽子配备nn。”

“主要驱逐狼群和虎豹。”王诩笑了笑。

“这边土地平阔水源充沛,准备在这边播种一季,鹿群太多会糟蹋庄稼。”翟仇正色道。

“傻子,肉不一样是粮食?”王诩轻笑出声“没有人打理的野田,终究难以高产量,还不如喂这些鹿群,来年还能换肉吃。”

翟仇像是看败家子一样看了眼王诩,低头继续翻烤石板烧。

“以后要是从西域弄来紫花苜蓿,就种的漫山遍野都是,不但好看,而且好养活,只要把种子撒下去就好了,到时候养活一山的畜牧,比种粮食轻松多了。”王诩也没有在于翟仇的白眼,自顾自的说道“土地是个好东西啊,不但能种粮食,还能种肉。”

翟仇埋头认真的烤肉,听着王诩说着他们羡门中的古灵精怪。

好好的土地不种粮食种草给野鹿吃,这对于他来说简直是有些丧心病狂,种的地人还吃不饱呢,哪有闲心去养动物?

对于他来说,林中的野物应该都算是额外的粮食,即便是家中饲养的牧畜,也多数是为了祭祀而饲养的,至于草料,都是田中的杂草,省的浪费。

但是如果真的在地里种草,那就是眼中的浪费行为了。

即便孤竹国现在已经属于温饱状态,但是一翟仇的见识,依旧无法将肉食,当成是一种粮食。

而且他也不会计算,种牧草散养食草动物的出肉率,和在没有化肥加成的时代种植粮食,两者那个成本收益更划算。

王诩在后世看过很多中外关于畜牧业的养殖报告,抛开动物感染病毒的意外情况,每亩地种植牧草的出肉率,是远远高于种植粮食的出产率。

后世有所有肉类加工的副产品存量,都是一个想象不到的天文数字,相传某灯塔国,每年向第三世界国家出口的僵尸肉都足够让人瞠目结舌了,可见畜牧的产值。

当然,这些东西跟翟仇说了他也不懂,这种东西只有到时候漫山遍野的畜牧吃不完,让他们吃到腻了,他们才会把肉食当成粮食来看待。

不过紫花苜蓿真的是个问题,华夏境内的牧草主要以狗尾巴草为主,狗尾巴草虽然也容易种植,但是相对比紫花苜蓿来说,营养价值要低太多了,如果以狗尾巴草作为牧草种植,效果可能确实不如种植粮食。

所以这种紫花苜蓿只能到西域去弄种子,然后大批量种植。

紫花苜蓿最早就是由张骞带回来的,紫花苜蓿的引进也间接的促进了华夏的畜牧业发展,保证了后来的马匹牧草供应。

王诩虽然已经跟西域的塞人打过交道了,但是要出使西域,还得等一段时间,至少要等到把东北地区平定,把秦朝外交稳定后才能放心的去开辟额外附加的物产资源。

不过好在东北的原始丛林,还足够吃几年。

眼下最主要的问题,已经并非衣食住行了,而是安稳。

早点找到一个安稳的栖息地,才是安心发展的必要条件。11

第三百二十三章 刺骨兽(求全订)

第三百二十三章刺骨兽(求全订)

人类是一种趋利避害的生物,而且虽然种群数量基数大,但是有挑战创新精神的,永远都是少数人。

远古的人类都是跟随着其他杂食动物屁股后面,观察它们吃什么,然后才决定哪些东西能吃,哪些东西不能吃,就算后来进入工业科学时代,人类是习惯用其他生物做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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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你若爱兵如子,那么兵必待你若父(求全订)

第三百二十四章你若爱兵如子,那么兵必待你若父(求全订)

豪猪这种动物,在《动物世界》中很常见,被誉为动物界中最不惹不起的存在,连凶残不忌口的鬣狗,能不招惹也不会招惹这家伙。

至于狮子猎豹什么的,菜谱上也很少出现豪猪这种动物。

虽说豪猪的刺不知名,但是那种密密麻麻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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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个长假

厚颜无耻的请个长假。

大约半个月时间,大家可以养一养,然后我会准备个小爆发补上,五十更或者百更看状态

家里出了点琐事,很琐所以根本静不下心码字,昨天下午从医院回来本来想眯一会儿结果直接睡死。

没法集中精神,码的东西也不满意,每天挤牙膏一样挤出来也没意思,反而影响阅读体验。

就请个假顺便把之前丢了的数据,人设大纲都重新整理一遍。

本书因为写的时候,就构架很大,出场人物故事是从春秋末期开始设定的,而且每个故事都环环相扣,主要出场人物大概都有五六十人,所以人设大纲很长,很复杂,之前所有资料都丢了之后,严重影响剧情,所幸就请个假好好的补上。

要不然一边写,一边把补资料真的太难受了,全是纰漏对我这种记忆力极其差,只能靠着靠着笔记来捋顺剧情大纲的人来说,是一种折磨。

顺便列一下这本书的参考书《秦本纪》《楚国史》《魏国史》《东夷文化通考》《先秦史》《姓氏考略》《古史辩》《中国文化区域研究》《历于称元法》《中古怪的社会与水利问题》《王先谦研究》《中国疆域地理讲义》《民间何在,谁之信仰》《赋役制度史话》《周礼开讲》《两汉祭祀文化》《先秦诸子思想研究》《黄河文化史》《中国古史传说的英雄时代》《黄河流域的农耕文明》《黄河流域的青铜文明》《中国早期国家性质》《齐国史话》《耻》《明》《智》还有一些就是地理图册了,以及一些音律语言方面的书,倒是没那么重要。

另外在说一下,书荒对于先秦文化感兴趣,脑洞比较大的朋友,推荐看李开元的《秦谜》《秦崩》《楚亡》。

在写这本书之前,没看过李开元的书,但是看了之后感觉,跟我的脑洞方向一样,不过里面倒是有很多点跟我相悖,不过确实看完会有一种开朗之感,尤其是对厚黑学感兴趣的朋友。

书荒的可以看看,这几本书不像是上面那些工具书那么枯燥,有点小说笔法,也不长,感兴趣的可以看看。。

第三百二十五章 军号寒浞

第三百二十五章军号寒浞

服从,是指个体在社会要求、群体规范或他人意志的压力下,被迫产生的符合他人或规范要求的行为。

服这个字是华夏最古老的文字之一,造字时是左边是一个面朝左跪着的人,右边是一只手,表示一个人用手按使另一个人跪下,让其服从。

所以从‘服’衍生出来的词语,基本上都跟管教,束缚,桎梏有关系。

包括衣服的服,最早也是取自服侍的意思,是指贵族的身体,需要被高贵的东西来服侍,所以才会将原本保暖的衣服,变成遮羞代表身份的衣服。

这是人类文明进化的一种必然现象。

所以在让他人服从前提,无非是两种,一种是用武力让其屈服,第二种是给予其‘衣服’,让其服从。

前者是立竿见影有效的方式,但是同时也伴随巨大的风险和投入。

王诩作为一个受到后世平等自由和谐价值观熏陶的社会主义青年,自然更愿意用第二种方式来让人服从。

扶余人虽然远不如朱家李信这些中华苗裔文明等级高,但是依旧也是拥有文明的群体,跟构成孤竹国中坚力量的‘奴隶’们自然不同。

所以在治理这些新加入的扶余人时,王诩总是多一层考虑。

单纯的武力镇压,并不是一个好的治理方式。

相反,授予其衣,诚受其服,反而是更好的治理方式。

毕竟这些扶余人的心思,要比朱家等人单纯更多。

王诩不接纳墨家人入孤竹,但是愿意接纳扶余人入孤竹。

所以对于这个叫做隼的扶余少年,对他进行的谄媚,王诩愿意接受。

扶余虽然已经拥有了农耕技能,但是碍于科技的阻碍,原始的石制,骨制工具并不能完全满足族人的口粮,所他们更多的还是以渔猎为主。

将最好的猎物,奉献给首领,从古至今,无论中外都是共同的最高礼仪。

所以隼将猎杀的豪猪贡献给王诩,不管真心与否,至少在形式上认可王诩首领的身份。

王诩自然也要用同样的形式,来回馈他们,表达自己的态度。

态度这种东西,是不需要语言或者文字传达的。

这是一种生物之间很玄妙的感觉,尤其是对于越原始的生物,善意和恶意他们很容易分辨出来。

动物学中有一个假设,说动物包括人类,最早可以通过嗅觉来感知对方的态度。

将上供的猎物分发给族人,表示首领对于族人的重视,这也发展为华夏最早的餐桌礼仪‘分餐礼’。

华夏的合食礼是从魏晋时代,胡床胡椅传入后慢慢兴起的,以考古文物和文献判断,在秦汉之前都是分餐礼。

从殷墟中出土的大量陶鬲的容量看,商朝时人们都是一人一鬲,分餐而食的。

扶余是深受箕子朝鲜影响的部族,所以自然也十分崇尚这种分食礼。

但是这种分食礼,即便隼作为一个出众的猎人,也从未享受过。

所以当王诩将亲自考好的豪猪肉分给他的时候。

他生平第一次体验过什么叫做受宠若惊的感觉。

王诩看着隼跪在地上低着头,虽然看不到表情,但是从他拿着烤肉的剧烈颤抖手还是能够感觉出他的态度。

王诩又扫了眼被侍卫隔在外圈,跪坐一圈的扶余少年,在篝火的照应下,眼中闪烁着崇敬向往的火焰,轻轻叹了口气。

“大帝是累了吗?”给王诩打下手的翟仇放下手中的木扇,抬头问道。

“没,只是突然想到些事情。”王诩下意识的嘴角上扬,轻轻摇头“这么看来,这群孩子也没你说的那般狡猾。”

翟仇目光扫了眼跪在地上,悄无声息死咬着烤肉的隼,轻声道“那是大帝仁慈,所以看他们才会乖巧。”

王诩将铁板上的肉排翻了个面,轻笑道“那你也用仁慈的严管看看他们不就好了。”

“当他们真正乖巧的那一天,臣自然会仁慈以待。”翟仇面无表情的继续扇风。

“你准备什么时候把弓给他?”王诩无奈的摇摇头,也不愿意多干预这头倔牛,问道。

“等人都到齐的时候。”翟仇仰起头,看下山丘下逐渐多起来的火把。

“你这是要给他树敌啊。”王诩皱纹扫了眼已经将比他脸还大的烤肉吃完,仰头看着他如同待哺雏鸟般的隼。

“箭射出头鸟。”翟仇冷哼一声“既然他想的多,自然也要付出的多。”

“其实我看到他,有点想到当初的你。”王诩微微眯起眼,笑容柔和。

“臣当时,不做他想,一心复仇。”翟仇面不改色,瞳孔都没用颤抖一下“或者说,是求生。”

“你当时那么不合群,不怕我箭射出头鸟?”王诩饶有兴致的问道。

关于这些问题,其实王诩一直很好奇,一个在极端环境下被塑造出‘人格’的奴隶,当时到底在想些什么。

“林胡王每次在奴隶中挑选人牲的时候,往往都会留下最特殊的。”翟仇将铁板上已经焦糊的烤肉切开,扔了一块给隼。

滚烫还迸着热油的烤肉落在隼的手中,灼痛感让少年本来就扭曲的面容更加扭曲,却没有发出丝毫声音,死死抓住烤肉,然后伏地叩谢。

王诩看了眼隼,又看了眼里若有所思的翟仇,轻笑着摇摇头“所以你活下来,并不是好运而已。”

“是大帝的恩泽,如果当时遇见的并非大帝,臣的尸体早就化为祭祀神灵的灰烬了。”翟仇恭声说道。

“我说过,神灵是不会向世人索取任何东西的。”王诩笑道。

“臣以前以为,神灵只会听到萨满们用血肉祭奠的声音。”翟仇声音有些冷意“后来在知道,萨满祭祀的并非神灵,而是魔鬼。”

翟仇顿了顿,抿着唇说道“但是那天我也发现,血肉的味道,确实美味。”

“这种话再让我听到,我会亲手斩下你的头颅。”王诩眉头深锁,语气冷漠。

“臣惶恐,不敢污浊大帝之手。”翟仇跪直身子沉声道。

“我应该跟你说过刑天的故事吧。”王诩看着翟仇问道。

翟仇点点头说道“刑天本是炎帝大臣,是炎帝最看好可以成神之人,但是却因为不满黄帝当政,贪战,固执,最终被黄帝斩杀,其志不灭。”

“你知道刑天错在哪儿了吗?”王诩又问道。

“错在愚昧不量力,与人之力抗神。”翟仇说道。

“其志不灭,证明了他本身的志向没错,但是做法却错了,蚩尤与刑天同为战士,同与黄帝争天下,为何蚩尤输了却被黄帝封为兵主,而刑天却被斩其首?”王诩摇头说道“刑天以为炎帝能与黄帝争天下,但是却忘记自己的身份。跟神人没有关系,他的身份是个战士,自然以战士的目光看待一切。”

说完王诩拍了怕翟仇的肩膀“论冲锋陷阵的事情,你要是觉得你对,即便违背我的命令,我也不会怪你,但是如果种地的事情,你孤注一掷的不停任何人的劝谏,那么就算一个稚童,也能给你一巴掌。”

翟仇身子一僵,表情疑惑。

“等回去,到国君那边领一副刑天神龛。”王诩笑了笑“每次当你心生杀意或者怨气的时候,就拜一拜。”

翟仇皱起眉,自从王诩打破了他对于神灵的刻板印象之后,他对于祭祀这种事情就深恶痛绝,但是没想到,王诩现在竟然下达这样的命令。

“我是你们的大帝没错,但是有一天我终究会离去,若是我离去之后,你们一个个心中都无畏无惧,那我的罪孽可大了。”王诩笑着摇头,仿佛自言自语。

翟仇心中疑虑万千,却不知道从何发问,有些走神的继续给王诩当下手。

终于当烤炉边的生肉都变成了烤肉,山丘下的火光也照耀方圆几里后,王诩甩了甩有些发麻的手臂,对翟仇说道“好了,我去休息了,这里交给你了。”

翟仇连忙起身。

王诩摆摆手,沿着山梯往临时搭建的木房走去,边走边嘀咕“好像是要下雨了啊。”

翟仇看着王诩消失在山阶尽头,起身走向身边一面军鼓,沉闷的军鼓声向山丘下荡漾开去。

山丘下的卫兵也都抽出腰间长剑,剑身击在盾牌之上,金鸣声让人头皮发麻,让山脚下跪坐的扶余少年门身子一颤,惶惶不安的跪伏在地上。

“让各队队长上前领恩赏。”翟仇对着翻译说道。

翻译扯着嗓子喊扶余话,一百多个身材各异的扶余少年,一步一叩首,嘴里说着古怪的语调,慢慢向着隼的位置走去。

同时剩下的数千扶余少年也站起身,用手掌拍打身体,汇聚成一首同样古怪的背景音乐。

在这种古怪的祭祀音乐下,一百多个扶余少年走到与隼并肩的位置,仰头看着翟仇。

隼不动声色的站在了所有人最前列,故意将翟仇送给他的宝剑背在身后,引来几个扶余少年的侧目。

在翻译的协助下,翟仇将王诩烤好的豪猪肉分发给众人,待他们拜谢之后,面无表情的说道。

“上帝恩泽,为尔等赐名革面,从今日起,无玄菟,濊貊,真番,东贾,索离,抱娄等诸部之分,同为一军,名为寒浞。”

翟仇说完,一百多个扶余少年同时骚动起来。

第三百二十五章 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

第三百二十六章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

扶余虽然不如中华文明程度高,但是部落之间的凝聚力还是存在的,翟仇相当于将他们的部落祖先荣耀剥夺了。

“多谢上帝恩泽,寒浞隼愿为上帝之奴,世代忠诚。”隼不理会其他人的诧异,第一个单膝跪地,接过翻译手中的匕首划破手掌,将血滴在一个兽骨容器当中。

血液接触到兽骨后,红白之色在篝火下格外耀眼。

“东贾隼!”隼身后一个高大青年低声喝道。

“岩,在东贾你可曾得到过王的恩赏?”隼转头,咧着嘴将手中匕首递过去。

被称作岩的少年微微一怔,低下头颅。

隼脸上保持着笑容,原本平持着的匕首换换刀尖向下,目光扫过众人脸上,逐渐森冷,仿佛在看着一只只猎物。

人群中的扶余少年人有的回避目光,有的怒目以对,但是始终没有人接匕首。

双方就这样僵持住了。

篝火的爆竹声也难以打破的这诡异的安静。

翟仇俯视着他们,虽然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但是眼神却越来越冷漠。

终于几分钟后,僵持的局面被打破了。

隼抓住了岩的胳膊,周围其他人瞬间如同豹子般后退,然后围成一个圈,将两人围住。

“不识好歹。”翟仇瞳孔一缩,拿起身边本来要赏赐给隼的弓箭,要射杀岩。

弓刚开半月,身边一支大手压在了他的肩膀上,翟仇皱眉冷冷的看着本应该守在王诩身边的新任侍卫盖华。

“帝君圣谕,天下熙熙,一盈一虚,一治一乱。”盖华那张四四方方的国字脸上挂着和煦的笑容,原本有些病态的脸色在火光照耀下也有些红润起来。

翟仇紧皱着眉头,沉吟了片刻,放下手中的弓箭,看着下面已经扭打在一起的少年们“你说的话带口音,我有点听不懂。”

盖华笑着抓了抓头“翟兄见笑了,盖华从小在齐代之地长大,确实有些口音。”

“倒是比大良造顺耳些。”翟仇面无表情“听大帝夸赞盖兄持剑风雅,又有才学,让小弟多多讨教。”

“不敢当,华持之乃礼剑,翟兄则持杀剑,不敢妄自尊大。”盖华笑的有些敦厚,眯着眼看着下面战况。

“何为礼剑?”翟仇侧目疑惑的看了眼盖华腰间看似古朴的长剑。

“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盖华笑道。

“何意?”翟仇皱起眉。

“剑为器,器为死物,礼则天之经,地之义,所谓礼剑,就是以此天经地义御器,以遵天道循环。”盖华笑着解释道。

“那礼剑可锋?”翟仇眉头紧锁。

“这”盖华迟疑了一下,讪笑道“自平王东迁之后,这剑便越来越钝了,如今,切肤都难。”

“为何?”翟仇剑眉一挑。

“因为如翟兄这般知礼之人越来越少。”盖华轻笑道“以前君习礼以御大夫,大夫学礼以治民,君子剑,交而乾乾,大夫剑,交而咎咎。而之后,礼乐崩塌,君不习礼,大夫不习礼,以至于民不通礼,小人持剑。”

翟仇越听头越晕“能否简单点?”

盖华看了眼翟仇,笑道“就是无法沟通,更不愿意尊重。每每都依仗手中剑利而蔑礼,所以这礼剑,就越来越钝,也越来越软。”

“嗯?”翟仇挑眉“恕在下愚钝,实在不懂这礼剑之妙用。”

“场下少年博弈,可血腥?”盖华笑道。

“不禁血腥,而且愚鲁难堪,如野犬相吠,菜鸡互啄。”翟仇看了眼下面,隼已经打倒四名少年了,原本被平整干净的平台,也被血水模糊了,冷漠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嘲弄。

“但是在下眼中,此为礼。”盖华笑呵呵的说道,指着下面说道“扶余随蛮夷,但尚武,以勇力角逐,正大光明,不结党一拥而上,也不营私暗地龌龊,此为大礼。”

“你一拳,我一拳,无招,无式这就是大礼?”翟仇冷声道。

“不然翟兄觉得什么是礼?”盖华笑着反问。

翟仇眉头紧锁,咂嘴两番,发现无言以对,但是又有些不服“兵者,诡道也,以盖兄所言,兵者无礼?”

“以阵对阵,以戈对戈,以车对车,以甲对甲,则为礼,反之亦然。”盖华摇头说道“以甲对戈,无礼,以车对甲,无礼,以戈对车,无礼。”

“那弓呢?”翟仇掂了掂手里的猎弓。

“孔丘以弓射为儒门六艺,本就无礼,弓乃蛮夷。”盖华摇头说道。

翟仇看了眼盖华,认真的说道“盖兄若是为帅,乃麾下大厄。”

盖华也不在意,咧嘴笑道“华所言都是礼,自然与兵无关,若是用兵,自然也不会谈礼。”

翟仇眨了眨眼,沉吟片刻后对着盖华拱手道“受教了。”

盖华笑着还礼“翟仇抬爱了,帝君说,寒浞只是军号,军号之下还有旗号,但是终归只是称号,更重要的是心之所属。”

翟仇再次沉默,盯着下面越发激烈的肉搏陷入沉思。

盖华也不再出声,继续好奇的翻烤者烤炉上的肉串,直到一声惊雷,划破整片夜空。

“真的下雨了。”翟仇回过神,抬头看着天空中持续飞舞的电龙,眸子中闪烁着惊恐。

古人对于闪电这种自然现象有着本能的敬畏和恐惧。

但是对于王诩来说,闪电打雷只是降雨之前的一个信号。

下雨,除非一些极端的暴雨现象,否则对于生物来说都是恩泽。

但是对于处于两千多年前,原始环境下的辽东之地,降雨同样代表着危机。

在华夏上古神话中,记载最多的就是先民们与洪水的斗争,而历代的帝王,多以治水而被歌功颂德。

这是因为在上古时期,先民地处的中原地区,跟先秦时期的东北气候极其相似,都是由于降雨而引发的洪灾,导致粮食减产和自然灾害。

对于没有完善排水系统的古代居民来说,一场小规模的洪灾,就可以淹没一代人的心血。

之前在纍城的时候,王诩就领教过雨季汤河发水的恐怖。

洪水这种事情,对于一个后世来说,实在是太过模糊的概念,除了能在电影中了解一些之外,几乎很难直观感受到,当半人高的巨浪一层接着一层肆意蔓延,带走一切的那种恐怖。

而且纍城还是一座被经营几百年的老城,有一定的排水系统,到了雨季都被如此糟蹋,更不用说在更加原始荒芜的辽东了。

以王诩对于古代地质气候学的些微了解,这个时期的辽东,一旦到达雨季,沿河地区就是灾难,东北古族遗址也没有紧挨着大河系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如此。

因为以辽河水系主脉为主的地区,一旦到达雨季,就是会变成千里澡泽,除了部分水陆双栖的动物之外,其他动植物很难生存。

所以在辽河流域两侧,基本都是芦苇这类的澡泽植物,候鸟的栖息圣地。

在秦初之时,以大兴安岭为界,整个岭北地区,过了冬天进入春天,就相当于是一个泡在‘水里’的大地,这也是被称为‘千里沃土’的东北地区两千多年来,直到后近代才被开发的主要原因。

就是水利治理成本太高,加上气候越发的严寒,缺少保暖以及耐寒农作物,所以华夏放任东北苦寒之地千年,宁可开发岭南,也不愿意北上的原因。

在没有开发之前的东北,虽然有着最大最辽阔的平原沃土,但是这些沃土百分之七十以上,一年有五个月是泡在澡泽中的,无法大面积种植,也不适于生存。

这也是王诩一直最担心的事情,进入雨季,辽河暴涨,走水路的难度将会再次提高好几个级别。

所以当第一声入夏的雷鸣响起之后,王诩就开始变得焦躁起来。

而这种焦躁,像是一种传染疾病一般,让整个孤竹东征军都变得焦躁紧迫起来。

第三百二十七章 造舟为梁,不显其光。

第三百二十七章造舟为梁,不显其光。

没有治理的河流地形,是十分严峻的。

因为日积月累而形成的河床是脆弱的,而且基本上都是流动的,一旦降雨或者地下水位变动,就会在短时间内改变河道的状态和流域,尤其是对于降水量高于600mm的区域

辽河流域,刚好在这个降水区域内,过于充沛的水资源,让辽河流域两岸形成了大量的湿地,为水陆两栖野生动物和沼泽生物提供了天然的圣地。

但是对于人类这种依靠农耕才能扩大族群的生物,是很不友好的。

不过好在东北平原辽阔,可以通过广收薄种来维持食物来源,所以整个辽东地区人口分布散碎,基本上属于夏商之前黄河流域的人口分布状态。

人口一旦分布零碎,就很难形成文明的快速进步,这也是古东北文明缓于中原的原因之一。

但是文明缓慢,并不代表完全落后,秦汉之时频繁的内部战争,导致大量人口流入辽东,其中以箕子朝鲜为例,少数的殷商遗民,就造就了后期高句丽的崛起。

但是王诩还真是挺佩服东北先民们的,能够在古辽东这片‘水稻田’中繁衍生息。

自从第一场‘春雨’来临之后,王诩直观的感受到古东北开垦的不容易。

其实按照王诩自己的算发,现在应该属于入夏五月份的时节。

但是秦初之时,正是华夏气候变动最关键的时代,东北的气候还处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夏季之前并没有太明显的气候变化,但是一旦入夏,就能够直接感受到温差持续升高。

而这种气候的另外一个特点,就是多雨而且连绵不绝。

连续一个星期的绵绵细雨,让王诩有一种身处江南的错觉。

作为一个后世的北方人,真的很难想象,两千年前的东北,竟然有如此阴柔的一面。

但是在阴柔的背后,就是王诩深深的焦虑了。

辽河的水流明显增大了,河岸线已经上涨十厘米了,虽然这十厘米看似微不足道,但是对于一条主干河道来说,已经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信号了。

王诩将手机中所有的地形河流资料,加上从扶余本地人口中打听的消息相互结合推衍,越来越不敢确定,面前这条河到底是后世的大辽河,还是历上的辽水。

因为后世的大辽河是人工改道后的结果,所以能够顺流而下直接到营口入海口,但是如果这条河不是大辽河,而是浑河,那要是顺流而下,很可能到达的不是营口入海口,而是双台子河。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王诩觉得顺流直下可能会直接面临箕子朝鲜的领域。

对于手底下两万孤竹精兵,王诩有信心在正常防守或者进攻的情况下,横扫整个辽东所以部族势力。

但是如果在河流中飘荡三两天后,王诩觉得就算了来三五千猴子,也能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

即便现在孤竹人已经掌握一定的水性,但是依旧难以适应在河流中长期漂流。

尤其是在船只还十分简陋的前提下。

但是如果等把水路探查完毕,汛期也差不多到了,到时候不但河流的情况更加恶劣,连现在陆地的情况也不会太好。

才刚刚断断续续下了一个星期的小雨,王诩感觉踩在地上都仿佛感觉到能从泥土中反出水来。

如果再拖延一段时间,王诩感觉整个墨羽港都会被淹没,变成一座‘威尼斯水城’。

越是无法做出选择,王诩越是心情焦躁。

王诩的焦躁就会化作一种无形的巨大的压力,笼罩在整个孤竹上空,压在所有人身上。

没心没肺的禺春也不再整天在湿地河塘中探索新的食物种类了,而是带着于夷巨人和神奴门加班加点的建造由公输矩设计的‘苍兕舟’。

苍兕是一种水中神兽的名字,同时也是商周时期舟船的图腾以及掌管造船部门的名字。

公输矩是一个正统传承了造船术的专家,比王诩这种只能谈理论,上手就懵的学者自然专业,而且不但从造船的技术,连礼仪规格也是专业的。

天子造舟,诸侯维舟,大夫方舟,士特舟,庶人乘泭。——《尔雅》

这是商周定下的船只规格,天子出行的船叫做造舟。

普通的一条船,可以叫做舟,是士人贵族能做的。

两只舟并在一起,叫做舫就是最早的木板船,更加稳定,排水量更高,可控性更高。

这种舫就是大夫可以乘的规格。

诸侯的维舟则是四只舫并在一起的。

而天子所乘的造舟,应该就是八只维舟并在一起的巨型舟船。

传说周文王成婚的时候,所乘的造舟能够当做桥梁,横断渭水,场面宏大。

可见造舟的规模,容纳几百人应该压力不大。

经过了近千年的工具和材料进步,经验积累,华夏的造船技术自然日新月异,春秋吴越之时,吴国战舰分为,大翼,中翼,小翼,三主类,其中大翼能载百人,承重200石,吴王乘坐的艅艎战舰可以承载近千人。

所以公输矩设计的这支苍兕号,预计能够乘千人。

虽然他是如此信誓旦旦的吹下海口,但是王诩并不相信,因为在现在这种材料,时间都十分紧迫的情况下,就算能造出来,王诩也不敢做。

在没有精细的放渗材料和充足的晒船料时间下,承重十万多斤的船,估计下水没一会儿就沉了。

不过当公输矩把成品摆在王诩面前的时候,王诩觉得他还是有点脑子的。

公输矩造苍兕号的方式就是,把十几艘能容纳五十多人的舫船,用铁链和浮桥链接起来,简直就是三国演义里的铁索连舟。

“会不会船船相撞?”王诩用长矛戳了戳甲板。

“帝君放心,船尾以铁杆相连,即便水流湍急难以控制方向,也保证不会相撞。”赤着上身,露出一身精壮腱子肉的公输矩信誓旦旦的说道。

“简谐振动?”王诩微微挑眉,有些诧异。

“帝君是说?”公输矩疑惑道。

“就是当这支船动的时候,铁杆会带动所有船只摆动,保证其频率一致,最终使物体所受的力跟位移成正比,并且总是指向平衡位置。”王诩蹲在甲板上又扣了扣木板缝隙,随口答道。

公输矩听得云里雾里,和身后的几个公输家弟子茫然对视。

“对于羡门是一个简单的物理公式,但是对于没有精良数据评测的你们,我还是抱有怀疑态度的,为了避免意外,在船头内侧加一些兽皮囊减震。”王诩摇摇头“现在造有多少只大舫了?”

“按照帝君要求,一舫十人,以有三千只可下水了,只是畜牧所需的巨舫还有些欠缺,那些畜生一上船,就躁动不安。”公输矩有些头疼的说道。

“别说是那些牲口,就算是咱们上船也躁动不安。”王诩轻笑着跳下船。

公输矩缩了缩肩膀,没感接话。

“从今天开始,把所有畜牧赶上船,能适应的就适应,不能适应的,就宰了吧。”脚踩在软泥中的深陷感让王诩有一种莫名的烦躁。

跟在身后的公输矩等人倒吸一口冷气,越发不敢搭话。

趁着王诩去赵禺春问话,公输矩将盖华拉到一遍,贼兮兮的问道“帝君近日似乎心情不太好啊,杀伐之气也太重了。”

盖华笑了笑“天气燥热,加上阴雨连绵,内火虚旺,难免。”

公输矩目光怪异的看了眼远处的王诩,压低声音“这么热的天,还一身内甲,内火不旺就见鬼了,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君王,把自己密封的有些骇人了啊。”

“慎言。”盖华瞪了眼公输矩“天子自律乃苍生之幸,夏桀无德,放欲纵奸,则涂炭生灵,商”

“兄长慎言。”公输矩连忙打断盖华,脸色铁青声音微颤“这位可是殷商大帝!”

第三百二十八章 舟楫为舆马,巨海为夷庚

第三百二十八章舟楫为舆马,巨海为夷庚

秦汉之前华夏都是以德立国,尤其是对于君王的要求,首先就是德行。

吕尚《六韬》中说君王有六德,一曰仁,二曰义,三曰忠,四曰信,五曰勇,六曰谋。

其中仁义这两项,都是指君王能够听得进臣子劝谏。

但是听得进,不代表可以随便举例子。

盖华是学大礼之人,俨然就是一个‘贤臣’的角度,所以在跟君王聊天的时候,难免会说些古史案例。

这也是王诩原因把他留在身边的原因,因为从盖华身上,总能听到一些自己不了解的历史故事。

但是可能是盖华太长时间没有接触过这种愿意倾听的君王了,所以说话的时候总是容易兴奋,以至于滔滔不绝。

所谓言多必失。

也是公输矩最担心的地方,所以听到盖华竟然开始批判商朝帝王,公输矩吓得脸都青了。

“帝君时常与我探讨帝辛之国,莫无禁忌。”盖华抬手拍开公输矩咸湿的臭手“君子坦荡荡,方是大礼之基。”

“即便如此,兄长说话也别一点把门的都没用,一谈起经学就跟个腐儒一样痴傻,兄弟们好不容易有个容身之处。”公输矩悄悄松了口气,翻了个白眼。

心想也是,如果真的触怒逆鳞,估计他们这些人早就泡在水中顺流而下了。

“虽然才几天,但是孤竹确实是个玄妙的地方。”盖华似乎想到什么,咧嘴笑道。

“玄妙不玄妙无所谓,只要能安身休养就行。”公输矩摇摇头,然后目光余悸的瞥向王诩“这位帝王看似亲和,实则诡异无常,而且精细慎重到令人发指的地步,沿途先锋斥候已经将河道探知八九了,依旧没有下令出航,反而准备五十里一营,准备沿途设立烽火台,你说这东荒之地,他这般谨慎是不是有点”

“你要是有这份精细,公输家也不至于如此落魄。”盖华轻哼一声。

公输矩嘴角抽搐了一下,讪笑着摸了摸鼻子“大势所趋,非我之罪啊。”

“小事无巨细,大势无所趋。”盖华摇摇头“苍兕真的没问题?”

“你这是在质疑我们公输家的能力。”公输矩有些不悦。

“我只是在质疑你的态度。”盖华拍了怕公输矩的头“虽然说航程预计有三天,但是要做好在河中半月不沉,不渗的准备。”

“在河中半月?那人会晃死。”公输矩翻了个白眼。

“吴越人舟楫为舆马,巨海为夷庚。这才是帝君想要的标准。”盖华皱眉正色道。

“标准?”公输矩一怔。

“标者,但立直标,终无曲影也,准者,所以揆平取正也。”盖华微微仰着下巴说道,神色傲然。

公输矩眸子一亮,然后看着盖华的表情“帝君果然非凡俗之人,一言蔽之我公输门百年弱于墨家之因。”

“就不能是为兄磋磨出来的?”盖华翻了个白眼。

“兄长要是有这分天资,何以三见齐王铩羽而归?”公输矩也撇嘴道。

“那是齐王昏庸!”盖华怒哼一声,拂袖而去。

公输矩耸了耸肩,掉头在河岸边停靠的数百艘舫舟间挑挑选选,最后找到一只对着手下说道“听好了,排查所有舫舟,以此为标准,分毫不差,余者重塑!”

“你可真是个小机灵。”王诩看着禺春自己‘发明’的船只哭笑不得。

古代造船,最大的问题就是防水问题,尤其是木板缝隙的填充。

本来王诩是借助当地大树造船,用的是最古老原始的制作独木舟方法,只要把巨木掏空后再填充一下就行了。

但是这种方法制作的船有点沉,难以控制速度,所以只能做运输物资的船,人坐的船,还是要用木板船比较安全。

于是木板船的防水就成了问题,原本用水泥和桐油填缝防水,但是由突然入夏降雨,工期提前,原材料供应成了很大的问题,公输矩先是提出了用双层船底的方式,在船缝中填入最原始的黏土和动物血料,藤枝来做防水,这种技术是古代建筑中常用的防水技术。

马王堆汉墓就是用这种技术。

可能不知道禺春从哪儿受到了启发,竟然想到用铁水溜缝防水,滚烫刚刚融化的铁汁浇在木头上,效果可想而知。

一张好好的甲板,被烧的坑坑包包。

面对禺春那张真挚又单纯的笑脸,王诩简直是哭笑不得。

“大帝觉得如何?”禺春龇着白牙“铁汁熔炼迅速,而且取材容易,比榨汁快多了。”

“理念没错。”王诩笑了笑“但是成本太高了,你这一船烧坏了不少木料吧。”

禺春拍了怕胸脯“木料有的是啊,这船多解释啊,就算触暗礁也不怕。”

“但是沉的也快啊。”王诩轻笑道“本来一条能载十个人的船,加上这些铁汁后就只能坐六七个了,而且在航行中,船身重量与浮力难以平衡,遇浪则淹水,你这船,在航行中,更像是一个装水的瓠瓢。”

禺春闻言一怔,指着于荒道“于荒他们在水中航行入飞。”

“你那是在湖水中,不是大河。”王诩笑着拍了拍禺春的肩膀“咱们此番要顺流而下,借助的不是人力而是河道,等回到城中,你可以把这个想法跟哑儿提一下,说不定能造出能在水中航行的船只。”

禺春看了看自己的杰作,又看了看王诩,有些兴致阑珊的低头道“是臣太愚钝了,若是哑儿在,也许能相处更好的办法。”

语气懊恼如同孩童。

王诩微微一怔,目光落禺春脚背和小腿烫伤的伤口上。

“禺将军见大帝最近整日因出航造船之事愁眉不展,想要为君分忧。”在一旁的晋痴突然开口解释。

王诩听后莫名的胸口一闷,感觉近日挤压的郁气在血脉中逆袭起来,喉咙有些哽住。

“说这些闲话做什么。”禺春转头瞪了眼晋痴,扬起傻笑对着王诩说道“墨庚将军上午发回讯报,沿途已经布好四十多处灯塔,方便夜行作为航标,除了遭遇几波蛮人部落之外,并无人烟,最先锋的斥候,似乎也到达了大帝所说的滨海之端,那边河道两岸似乎有人为开垦的迹象。”

王诩转了下有些酸涩的眼珠,坐在禺春那只半铁的船舟上,笑着问道“可有伤亡?”

“有几队伤亡,但是并不重,而且都是扶余人。”禺春皱眉说道“怀疑是伺机逃跑时受的伤。”

“辛苦了,传令让所有远征军士兵今天开始休息,将所有工作交给乌青军下水,善后检修。”王诩说道。

禺春一怔,诧异的瞪大眼睛“是要出航?”

“嗯,顺便今天准备聚餐。”王诩起身拍了怕禺春的肩膀“谢谢。”

然后转身离去。

禺春似乎没有听清后面说的是什么,满脸茫然。

晋痴眯着眼看着王诩带人纵马离去的背影,然后转头看向身边一个身材中等,并不算健壮,如同庄稼汉模样的青年瓮声问道“如何?”

“似仙非人,似仁实独。”青年摇摇头,咧嘴笑道“这种琢磨不透,阴晴不定的君王,实非良木。”

晋痴摸了摸下巴的胡茬,笑道“小艾倒是对他推崇至极。”

“妇人之愚。”青年轻嗤一声。

王诩回到行宫之时,已经日落西山了,因为最近一个星期大量砍伐树木的原因,导致行宫周边辽阔了不少。

但是辽阔之余,又多了几分荒芜。

“帝君回来的好早。”一身白袍的卢艾从凉亭中迎了出来,手中端着一个陶器,形状有点像是后世的大茶缸。

“怎么?连我什么时辰会来都能算出来?”王诩接过茶缸,将里面还有些温热的不知名药水一饮而尽。

“数千舟船,大帝总要点上一阵儿。”卢艾仰头看了看王诩,接过茶缸“帝君的气色,似乎有所好转。”

“大概是你这却热之药起效了。”王诩长出了口气,坐在凉亭,扯了扯外袍的领口,露出里面折射着余辉的内甲。

“要是有效,帝君就不会彻夜无眠了。”卢艾轻轻叹了口“外邪易卸,但是内邪则是痼疾,寻常药石难医。”

“在羡门,我这个病,叫做焦虑症。”王诩摆弄着凉亭木桌上,新晒的纸张“新纸的质量似乎有所改良。”

“配方有所改变,效果还不错,但是于帝君的要求,还差之甚远。”卢艾抿着唇,蹲在一遍把茶缸扔进滚烫的炉水中。

“消毒工作也不需要这么繁琐,长时间蒸煮,反而容易激发其他毒素。”王诩笑了笑。

“我以为帝君有洁症。”卢艾微微挑眉。

“你是怎么感觉的?”王诩疑惑的看着卢艾“我房间也不算整洁吧。”

“帝君诸事巨细,事必亲躬,难免会让人心有所碍。”卢艾正色道。

“嗯,是嘛,你的意思是,我做的有点多?”王诩笑着问道。

“只是最近。”卢艾眨了眨眼,神色有些不自然的回避王诩的目光“帝君虽然没有表现出什么,但是在举手投足之间,还是让吾等感受到紧迫,若非您今日内邪稍卸,在下也不敢妄言僭越。”

“是嘛,我最近真的做了很多事情?我怎么没感觉到?”王诩撸起袖子,将手臂上的护臂卸掉。

卢艾看着被扔在木桌上的护臂,上面的汗珠闪烁着精英“帝君行宫在大营中央,烛火连夜不灭,足以让吾等寝食难安,无法为君分忧,是为臣之死罪。”

王诩微微眯起眼,轻声问道“你见过的君王,都是什么样的?”

“书中记载的或许都如帝君般贤德,但是若是降临人间,或许非百姓之福。”卢艾沉吟了片刻,有些拘谨的说道“会显得臣子无用,百姓不忠。”

第三百二十九章 牖窗大开,何来偷窥!

第三百二十九章牖窗大开,何来偷窥!

世界上最荒谬的事情,不过于人们所向往的理想,真正实现的时候,反而会让人们恐惧。

文明伊始一来,人类对于领袖的期望都是美好的象征。

这种抽象的象征,慢慢被具象,最后变成象形文字中的仁。

仁在甲骨文中,写作|二。

是根据两个人和平相处时的模样演化而来,同时也指代两个人当中,地位更高的人。

所以仁这个词最原始的意思,大概就是一个愿意亲近下属的首领。

所以这个字也慢慢被衍生为代表首领必要品行的一个形容词。

所谓仁者,就是一个能够理解,沟通,解决问题的首领。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于首领要求变得多了起来,于是又再抽象的美好期望中,创造了德字。

德的本意是上升的意思,是古人按照人类眼睛关注木桩的影子运行而创造的文字。

这个字本身就代表着人类对于自然星辰的敬畏含义。

后来被加在首领的必要条件上,希望仁者带领部落不断前进上升,最终走到星空的尽头。

不得不说,华夏先民的浪漫细胞可以说是人类文明中最璀璨的文化遗存了。

但是当一个真的愿意倾听解决族人困扰,也愿意设身处地帮助族人的首领出现,带给族人的并非是舒适,而是不适。

似乎对于首领来说,做的越多,反而越让人们感觉不适,更有一种做多错多的感觉。

在没有拥有领导这个身份之前,王诩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

但是随着他对领导这个身份越发的了解,统领的手下越来越多,他似乎能够了解一些,差距在哪里了。

差距,就在思想和维度。

不同思想维度的人们,无法互相理解,这跟各司其职没有太大的关系,因为同样一个目标明确的任务,也会因为这种差距而变得复杂化。

没有仁德的领导会将方案打回去,直到满意为止。

而有仁德的领导会选择包容方案,然后用自己更‘高明’的方式去处理。

但是长此以往,这种仁德的包容,对于属下来说,是一种巨大的压力,甚至是恐惧。

到今天,王诩才真实的感受到,为什么将帝王的喜怒,用天威来形容,不只是因为帝王掌控着生杀大权那么简单而已,是因为帝王本身的一言一行,真的仿佛自然天气一样,会影响所有人,甚至天下人的日常。

这就是原始封建王权的可怕之处。

连禺春那种身上掉两斤肉,睡一觉就忘了,没心没肺反应迟钝的家伙,竟然会因为他这几天的情绪异常,而开始动脑子了。

可想而知,其他人这几天是多么煎熬。

怪不得这些天,之前预设的造船进度提前好几天完成了任务,而且原本已经在筹备北上追击扶余残部的乌青王,也源源不断的派人来帮忙。

王诩本来没想让自己的焦虑影响其他人,所以这些天都尽量不出门,在房间里专心研究地形和推衍可预见的风险,所以这些天确实经常失眠,毕竟走水路,是比带兵以少击多打仗更加不可控。

王诩感用两万去打东胡四十万,但是对于征服河流,因为带兵打仗,打不过至少能跑,但是万一突发洪流沉船,那这数万人基本上就是有去无回,葬身河底。

是真的没有信心,即便数百里河道已经驻扎好了数十座灯塔,能够随时停靠修整,他依旧会陷入焦虑,所以才会如此犹豫不决,是否决定出航。

而王诩的这种担忧拖延,在禺春这些臣子的理解中,又是传达了另外一种信息了。

禺春笨拙的思考让王诩有些感动,也让他沉下心开始。

认真的静下心,反思了一路,确实是自己太过焦虑导致了,对于河水的恐惧和汛期的担忧,不敢告诉其他人,也不敢与其他人商议,自己陷入了闭环,不知不觉中表现出的异常,才导致这段时间,所有人人心惶惶。

以前王离或者屠檀,墨怜在的时候,至少有个商量的人,不管他们能不能帮忙,但是至少能够提供一些意见和支持。

但是眼下身边没有一个能说活的,禺春的智商不足以理解这些事情,翟仇性格偏激还没调整好,找他商量,可能得到的结果是偷偷派出几支‘敢死队’。

朱家是个合适的人选,但是王诩不想再他面前露出破绽。

这让王诩真正的有一种孤军奋战,孤家寡人的无助感。

于是就造成了如今的局面,要不是今天被禺春的傻劲儿感动了一下,王诩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做出抉择。

不过他倒是没想到,卢艾竟然会在他们身份敏感期没过的时候,就开始‘参政’了。

对于这个新任的军医,王诩还是很满意的,不但医术高明,而且做事有条不紊十分有分寸,有时还能客串一下秘书的角色。

而且如今看来,话术和见识也是不错的。

“贤德倒是不敢自居,不过你的意思,是说我做的太多了?”王诩甩了甩手,汗水顺着手臂如同漏水的水龙头一般。

卢艾抿了抿唇“在下胡言乱语,帝君恕罪。”

“但说无妨。”王诩笑着挥挥手。

卢艾有些淡细的眉毛皱了起来,抬眼看了眼王诩,欠身行礼“那在下就作为医者,与帝君回话。”

“嗯,可以。”王诩笑着点点头。

“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者为病暑,暑当与汗皆出,勿止。”卢艾在水池中洗了洗手,坐到王诩对面一板一眼的说道。

“我身上是内热之症,又不是伤寒感冒。”王诩摇头笑道。

“帝君每人大量出汗,汗如泉,即便是伤寒,也早就好了。”卢艾板着脸说道“所以我说您这不是外邪,是内邪所致,家祖曾言,夫邪去络入于经也,舍于血脉之中,其寒温未相得,如涌波之起也,时来时去,故不常在。故曰方其来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无逢其冲而泻之。”

王诩看了看自己血管爆起的手臂“你准备给我施针?”

“帝君连服药都不信任在下,怎么可能让在下施针。”卢艾面不改色,语气却有些阴阳怪气。

“瞎说,你煎熬的药汤,我哪顿落下了?”王诩哑然失笑。

“药汤是我煮的没错,但是药方是帝君恩赏的啊。”卢艾咬着牙说道。

王诩勾起嘴角,摸了摸鼻子“没办法,这是在考验你煎药的水平,等过段时间我要是生病了,你再给我下药方不迟。”

“哪有医者盼着下药方的?”卢艾气节,平缓了口气认真的说道“帝君不信在下,乃是人之常情,在下无话可说,但是帝君既然聘我为医,贵体抱恙,在下自然要尽职,否则难食君禄。”

“你年纪不大,说话怎么跟个老油条一样拿腔拿调的?”王诩摸着下巴轻笑道。

“哈?何为老油条?”卢艾愣了下,疑惑的蹙眉道。

尽管听不懂,但是他觉得应该不是什么好话。

“没什么以后给你尝尝。”王诩笑着摆摆手“你继续说,我真的病了,我怎么没感觉。”

“我刚才说的是,帝君对在下抱有嗯,警惕?”卢艾斟酌了下用词。

“倒也不是警惕。”王诩摇摇头。

“或者说,帝君不只是对在下,甚至对于孤竹的大夫们,也都心怀警惕。”卢艾直言不讳道。

王诩皱起眉,没有接话。

“但是帝君又似乎不是疑心病症。”卢艾抿了抿唇“可能是因为帝君是羡门中人,在下才疏学浅,难以勘相。”

“听说老祖不但白骨生肉,更擅长医心症?”王诩有些好奇的问道。

扁鹊作为历史上第一位有传世之作的医生,不但擅长针灸汤药,兼修内外科,更是提倡精神肉体双重治疗者。

“卢家确实有所涉猎,但是不敢在帝君面前放肆。”卢艾虽然说的谦虚,但是小表情还是有些骄傲的。

“那你不妨说说,我的病症是什么?”王诩饶有兴致的挑眉道。

卢艾眨了眨眼,指着王诩身上的内甲“主要表现在它上。”

王诩顺着他修长葱白,但是有些老茧的手看下去,皱起眉敲了敲内甲“你是说它?”

“帝君铠甲,从不离身,行则行之,眠则眠之。”卢艾认真的说道“家祖曾留有大量病例,于战场厮杀的百战之将,着甲不眠,持剑易燥,而帝君似乎着甲易眠,持剑则安。”

王诩微微眯起眼“你在我睡觉的时候,进过我房间?”

“行宫的牖窗并不遮蔽。”卢艾神色坦然。

“我是抱着宝剑睡的?”王诩皱眉疑惑道。

“那倒不是,帝君通常只是喜欢将剑悬在床头,只是近些时日开始抱着睡。”卢艾说道。

王诩深吸一口气,看着卢艾露出一个温煦的笑容“以后没有我的允许,禁止偷窥。”

卢艾脸颊大红,起身争辩道“牖窗大开,何来偷窥!”

“那你就绕着牖窗走。”王诩翻了个白眼。

“士可杀,不可辱!”卢艾撑着桌子嗔道,原本低沉的声音透着一股别样的清亮。

第三百三十二章 祝由之术

第三百三十二章祝由之术

动物有一种本能,尤其是哺乳类动物,在判断对方能力的时候,本能的习惯依据对方体型特征来判断。

比如鸵鸟,作为体型最大的鸟类,能够生存到现在,自然是有自己的生存能力的,不管是在战斗力,繁衍能力上,都是十分优秀的。

但是鸵鸟在判断对手能不能打得过,主要是看对方的体型,所以往往会因为‘轻敌’被猎豹这样的敏捷形野兽偷袭。

而且鸵鸟的攻击性还是很强的,对于侵犯领域的‘弱小’生物会采取主动驱逐,所以鸵鸟对于古非洲人来说,当时是一个头疼的存在。

因为鸵鸟一看到成群的人,就会迅速逃跑,无法猎杀,但是遇见落单的古非洲人的时候,又会寻衅滋事,而落单的人,是打不过鸵鸟的。

所以在跟鸵鸟打交道的过程中,慢慢摸索到它的习性,古非洲人发现,鸵鸟在发动攻击之前,会将自己的头伸至更长,所以人们只要将双手高举,手臂高过鸵鸟头顶,就会把鸵鸟吓跑。

鸵鸟单挑时候依靠身高来欺软怕硬的特点被人类发现之后,鸵鸟就成了古非洲人嘲笑编排的生物之一。

这个发现,一直流传千年,最后让鸵鸟背上了很多不科学的刻板印象。

比如人们用‘鸵鸟’来比喻逃避懦弱心理。

还编排了一个鸵鸟遇见危险就会把头插入沙子里掩耳盗铃的荒谬故事。

科学表明,鸵鸟生活在炎热的沙漠地带,那里阳光照射强烈,从地面上升的热空气,同低空的冷空气相交,由于散射而出现闪闪发光的薄雾。

平时鸵鸟总是伸长脖子透过薄雾去查看,而一旦受惊或发现敌情,它就干脆将潜望镜似的脖子平贴在地面,身体蜷曲一团,以自己暗褐色的羽毛伪装成石头或灌木丛,加上薄雾的掩护,就很难被敌人发现。

另外,鸵鸟将头和脖子贴近地面,还有两个作用,一是可听到远处的声音,有利于及早避开危险;二是可以放松颈部的肌肉,更好地消除疲劳。

实际上鸵鸟心理确实是指最早人类用‘虚强’来恐吓鸵鸟得来的生活经验,只不过在代代相传中被曲解了。

而且这种虚强恐吓对方的心理,在人类文明中无独有偶,在华夏文明中,有个耳熟能详的成语,叫做黔驴技穷,本质道理跟鸵鸟心理就有点相似。

这跟人类在进化中总结的经验有关系,而且这种经验,一直在文明的延续中口口相传,最后成为一种社会‘常识’。

所以人类在与人类第一次相见的时候,也会用外在形象判断对方,比如高矮胖瘦,美丑等等。

所以对于一些,对身体外在有缺陷的人来说,掩饰是能够让他感到舒服和安全的一种习惯。

比如从小身体孱弱被欺负的人,多数会通过强健体魄来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和缺陷。

孔艾是女扮男装这件事情,王诩早就知道了,毕竟跟仇禾那个长相比女人还女人的家伙接触多了,对于男女之分的判断能力提高很有帮助。

王诩本来以为孔艾是个从小因为家世被当做男孩子养的女子,所以没有太关注她身材‘短粗’这件事情。

但是现在被水淹过一次,身材直接缩水一大圈的孔艾还是让王诩楞了一下。

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鸵鸟心理’。

“你不识水性?”王诩无奈的看着脸色惨白,惊魂未定的卢艾笑道。

“你!咳咳咳!”卢艾用发红的大眼睛瞪了眼王诩,正准备开骂,但是因为恼怒吸气时把头发上滴下的水珠吸进鼻子里,再次被呛得说不出话,只能抱着王诩的手臂,半跪在池子中咳嗽。

王诩看着因为刚才挣扎的幅度过大,从卢艾衣袖和领口里飘出来的一个个小包袱,原本还算短粗的身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消瘦下来,嘴角带着难掩的笑意。

怪不得卢艾身上总是有一股药材的味道,原来穿了一身的药包,把自己瘦小的身材填充成一个粗短的模样。

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后世a变d的欺诈技术始祖啊。

“咳,帝君是故意的!未免有些欺人太甚!”卢艾捂着脸,瞪着充血殷红的大眼睛,怒声娇叱道。

“明明是你心神不定,自己脚滑。”王诩甩了甩手,把手臂从卢艾怀抱中抽出来,看着上面的几道血印笑道“不过你这指力确实不错。”

“你!”卢艾怒极,一口气没上来,又开始咳嗽起来。

“好了,你别说话了。”王诩摆摆手,坐回木椅上看了看自己手臂上开始渗出血珠的伤口“对于你的造次之罪,我就不追究了,你也不用谢恩了。”

卢艾听后楞了一下,指着王诩说不出话,满脸羞恼不甘。

“怎么?冤枉你了?”王诩挑眉笑道“让你给我按矫双臂,你按着按着就到肩颈了,要是寻常君侯,早就治你一个图谋行刺之罪了,而且还不止如此,竟然施以祝由之术,试图诱导蒙蔽我?”

卢艾闻言惊得身子一僵,本来咳嗽导致潮红的脸再次变得毫无血色,猛地一下跪在水池当中,不过水位有些高,让他又呛了两口水。

祝由术,其实可以算作华夏最早的催眠术,就是以话术结合一些心理推断,来诱导,引导患者来治疗或者达到某些目的。

祝由术,就是巫术中的一种。

在华夏上古神权时期,最接近神的就是巫祝两职,地位超然。

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

祝,祭主赞词者。从示,从人、口。一曰从兑省。

巫者是指能够沟通鬼神者,而祝者则是翻译鬼神言论者。

这两个都是上古时期掌握,垄断知识的群体。

后来随着神权慢慢没落,王权时代的巫祝虽然保持着原本的职能,但是也为了保持存在感,发展出其他业务。

巫系分支出了儒,卜,觋,史等。

祝系则分支出,医,乐,策等。

而祝医当中,也分为两支,一支实事求是的依靠草药,针灸等物理方式治疗,另外一支则延续祖先的特点,利用使用符咒,言语洗脑的精神治疗法。

但是随着知识的垄断被打破,华夏先民部落融合导致的神明冲突,靠着符咒治病的祝医就慢慢被淘汰了,而这祝医在某些角度来说,也可以称之为,华夏最早的心理医生。

心理医生虽然治疗外伤的效果不行,但是还是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准的,毕竟是传承了很多代,集人类所有心理大成者,自然不会断绝。

但是运用的方式也从医人外伤,变成了医人心病。

《黄帝内经素问“移精变气论篇第十三》“祝由”所作的注文:“祝说病由,不劳针石而已”。

扁鹊的六不治中说‘信巫不信医,六不治也’,将心理治疗和物理治疗严格区分开,但是并不代表他放弃心理治疗,只是将两者区分,不再混用。

毕竟医师来源于巫的,没有任何一个上个医者,感小觑‘鬼神精神力’的效用。

所以在历史上留名的医者,也多都带着点虚无缥缈的神鬼传说。

而刚才孔艾在给王诩按摩的时候,王诩就明显感觉到体内的倦意,察觉到他似乎刻意按了几个容易让人犯困的穴位,如曲池、阳池、合谷、内关等位。

王诩虽然不是个医生,但是也因为工作性质,常年要与保健师打交道,自然也懂得一些皮毛。

而且孔艾一边按摩还一边聊一些他不该说的话,让王诩一下子就想起来心理治疗师的工作流程。

先用音乐或者按摩的方式让你放松,然后用言语引导,最后达到心理暗示的作用。

知道孔艾只是可能想在自己身上做个小实验,无意冒犯,王诩也就没有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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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王霸之论,这题超纲

第三百三十四章王霸之论,这题超纲

王诩一直是以一个谦仁亲和的形象出现在众人面前的。

所以不管是在孤竹人眼中,还是在外邦人眼中,王诩都是一个形象正面的领导。

但是当平日形象正面的领导,突然变得狡诈起来是,这种反差是很让人恐慌的。

但是恐慌之余,卢艾不知道为什么还有一丝莫名的兴奋。

不过这点兴奋跟求生欲比起来,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帝君请恕在下愚昧!在下只是个略通医术的山野村夫,王道寰宇之术哪里懂得。”卢艾伏地而跪,颤声说道。

“不懂没关系,盖华说你天资聪颖,从小有过目不忘之能,而且擅读书,尤其是对史书见解非凡,说说你觉得千古之间,几人为王,几人称霸?特点又有什么?”王诩摇摇头,语气大有些不依不饶的感觉。

卢艾嘴角抽搐了一下,抬眼瞄了下王诩,缩了缩肩膀“若是帝君真的不追究。”

“谈条件?”王诩挑眉笑道。

卢艾深吸一口,沉声道“臣以为,所谓王者,持钺者为王,受命于天,名正言顺,行则仁,卧则德,聚周天星辰加持于身,凝练天地之愿为其志,然其道永昌。”

“也就是,仁德为主,运气加持的君王?”王诩笑了笑“也就是命好则成王道啊?”

听不出王诩语气中的喜怒,卢艾越发的紧张,声音也变得软糯起来“这是稷下学宫有位儒者,名为荀子,他说的。”

“无德不贵,无能不官,无功不赏,无罪不罚。朝无幸位,民无幸生。那位?”王诩挑眉道。

卢艾一惊,诧异的抬头看着王诩,眸子颤抖。

荀子这句话是稷下学宫的秘传,非儒门嫡系弟子不得传,可以说这句话没有传出过齐国,千里之遥的王诩怎么会听说?

是有儒门叛徒还是这位羡门帝君,真的有诡异?

“荀子口中的王道,说是以德服人,好是好但是也不好。”王诩微微眯起眼“我自认还算仁德,手下臣民吃饱穿暖,还有娱乐之闲,但是入这蛮荒以来,也见过不少蛮夷部落,小的不说,光是那乌青王,就狼子野心死性不改,莫非是我仁德不够?”

“在下说过,帝君是过于仁德,帝君的仁德,已经超出了这凡俗时间的理解,纵观亘古,在下从未听闻,有不收臣民毫厘赋税的君王。”卢艾认真的说道,然后又连忙解释“在下绝无一丝恭维奉承!肺腑之言。”

王诩勾了勾嘴角,轻哼一声“那你的意思是,我太仁德了,他们感受不到?”

“是的,愚昧凡俗不值得啊。”卢艾一本正经的说道。

“那依你之见,我应该收点税?”王诩挑眉问道。

“这”似乎心情渐渐平复了,卢艾渐渐镇定下来,眸子也回复了精明“在下没有从政经历,不敢妄言,不过在下倒是认识一人,或许能够为帝君解忧。”

“哼。”王诩冷哼一声。

卢艾屏住呼吸,狂眨眼睛。

“那你觉得,王道君王有谁?”王诩笑了笑。

卢艾长出一口气,抿了抿唇“轩辕氏,可称王道。”

“说说。”王诩饶有兴致的问道。

“轩辕氏生而神灵,幼而徇齐,长而敦敏,成而聪明。轩辕之时,神农氏衰,诸侯篡动,轩辕持戈而号四方,天下贤才慕名麾下,有力牧,风后,常鸿,奢龙,鬼臾区,仓颉六相泽万民,禄天下,后服蚩尤以震蛮夷。”卢艾认真的说道。

王诩摸了摸下巴,卢艾提起的几个人名,有几个熟悉有几个陌生,但是能够确定都是黄帝时期的大臣,他知道的力牧,风后,奢龙,仓颉这些都是华夏文明的奠基者,他们完善了文字,制定了度量,发明了水井,传授种植五谷,教导五艺于万民。

几乎上至天文,下至民生全部帮黄帝解决了。

“轩辕氏却为天命王道者,不但说下有贤臣名将,而且娶的妻子也都很厉害,嫘祖桑蚕,女节造鼓,苍林庖烹,嫫母琱镜,这天下的好事儿,确实都被他一人占了。”王诩轻笑着说道。

卢艾有些发白的唇颤了颤,没有出声。

王诩是帝王之尊,调侃上古帝君虽然不太尊重,但是也没有毛病,但是他一介庶民要是此时搭话,那可就是忤逆之罪了。

“不过轩辕氏毕竟也算是羡门人物,很多事情做不得数。”王诩紧接着又问道。

卢艾呼吸一滞,大脑飞速的运转起来,琢磨王诩到底想要听到什么答案“虞舜或许可为王道,虞舜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为人忠孝,素有贤名,唐尧年迈,得四岳公举为贤,唐尧下嫁两女给虞舜,得华夏隐士,八恺、八元相助,逐四凶,行厚德,远佞人,安天下。”

“八恺,八元?”王诩微微皱眉。

“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庭坚则皋陶之字,其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又有贤者八人,忠肃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谓之八元。”卢艾说道。

“也就是指天下贤臣,尽归虞舜啊。”王诩眯着眼数了数,轻笑着摇摇头“所以,有贤臣相投,则是王道?”

卢艾眨了眨眼,感觉王诩似乎对这个回答也不满意,再联想一下,自己之前还使计策当投名状的蠢事,要是此时点头,那就相当于打了王诩的脸啊,心跳一滞,连忙改口“昔夏禹,父为罪臣,以身代父,治理大泽,三过家门而不入,与诸侯之子,伯益,后稷,阏伯共治洪水,最终以德服众,持九鼎登基,可为王道。”

“嗯。”王诩点点头“不过夏禹也有点远,不如说点更近的。”

卢艾见王诩似乎若有所思,心思一动继续说道“帝汤用奴伊尹,服九夷,以灭夏,可为王道。”

“那姬发用姜尚,大会诸侯克殷,也应是王道。”王诩笑吟吟的开口道。

卢艾脸色一白,开始坐立不安起来。

王诩看着卢艾局促如同笼中乱窜的松鼠一般,忍俊不禁的笑出声“好了,说完了王道,你再说说霸道。”

卢艾闻言长出一口气,而且听出了王诩言语中的戏谑,忍不住偷偷哀怨的瞪了王诩一眼,放松身子“在下是真的不懂什么王霸之道,只是多读了几本闲书,才斗胆于帝君献丑,若是帝君真的想要解惑,在下有一人可以推荐。”

“解惑不解惑无所谓,我就是想听听你闲扯。”王诩朗声笑到。

卢艾一怔,茫然的看着突然开怀的王诩,越发的搞不懂他到底要做什么了。

难道,是那自己解闷子???

“辟田野,实仓廪,便备用,案谨募选阅材伎之士,然后渐庆赏以先之,严刑罚以纠之。存亡继绝,卫弱禁暴,而无兼幷之心,则诸侯亲之矣。修友敌之道,以敬接诸侯,则诸侯说之矣。所以亲之者,以不幷也;幷之见,则诸侯疏矣。所以说之者,以友敌也;臣之见,则诸侯离矣。故明其不幷之行,信其友敌之道,天下无王霸主,则常胜矣。是知霸道者也。”王诩笑完继续说道“这是你刚才说的王道论的下半卷,别说你没听过。”

卢艾已经没有心思惊愕了,闷声说道“帝君既然心有所物,为何还要调侃在下一个村鲁之人。”

“昔蚩尤,兵强马壮,与诸侯亲,先于神农氏交战,又与轩辕氏,可谓力服天下,但是败于炎黄之手,而服轩辕,蚩尤可算霸道?”王诩笑着问道。

“兵主蚩尤,当然是霸道之君。”卢艾点头道。

蚩尤的形象在先秦时期,一直都是很正面的,是到了西汉独尊儒术后,才被儒家抓为典型黑抹黑的。

在先秦之前,蚩尤的地位并不低于炎黄,因为当时华夏的主体崇拜还是各自先祖,没有合流共认一祖,所以在祭祀诸神中,兵主蚩尤的身份是毋庸置疑的正面形象,尤其是大战之前,秦楚这些国家都会祭祀蚩尤祈求胜利。

“那同样,起兵抗轩辕的蚩尤,应该也算霸道之君吧。”王诩笑道。

“额,蚩尤是君王没错,但是刑天只是炎帝手下一名方侯而已吧。”卢艾小声反驳道。

“啊?是嘛?”王诩挑眉笑道“看来刑天所流的故事有误啊。”

“毕竟是上古时期的事情了,难免有所纰漏,而且在下能看到的也都是野籍,做不得数的。”卢艾两眼发亮的说道“所以在下所言,都是妄论,毫无根据。”

“没关系,考史这种事情,在没有明确的文物资料出土佐证之前,大多数文献都是孤证,集思广益才能有更好的发现。”王诩笑着摆摆手“不说上古之时,说说近的,方才提到的夏禹,夏禹之子夏启,可是霸道之君?”

卢艾微微蹙眉“夏启,似乎并非贤君啊。”

“夏禹传地位于伯益,夏启妒,发兵以武击伯益,最终夺得王位。”王诩说道“这么推来,若是夏禹为王道者,他所传位的伯益也应该是王道者,但是却被夏启打败,是不是能证明,夏禹也并非王道呢?”

卢艾瞪大眼睛,满脸疑惑。

这题对他来说明显有点超纲了。

第三百三十六章 周后无王

第三百三十六章周后无王

有史以来,所有的哲学家,基本都是心理学家,但是心理学家未必都是哲学家。

因为两者之间的差异就在于理性和感性的分界点不同。

柏拉图说创造性是一种天赐的疯狂。

侧面表达了,任何跟创造性相关的专业,本质上都是有走向极端的‘疯狂’隐患。

而哲学就是具有创造性的,所以他们通常具有两种极端特质,就是一种称之为精神质,一种称之为躁狂质。

精神质就是过于敏感的神经,拥有这种特质的,因为过于敏感而显得格格不入,在普世价值观中,被认为是‘精神病’。

狂躁质则是拥有过于高涨的情绪状态,具有快速的情绪流动性,以及奔逸的思维特点,因此想当具有两种心理状态而活动,所以情绪波动大,导致剧烈,则是‘狂躁症’的起因。

大多数哲学家,都拥有这两种特质,因为哲学,本身就不是被大众能够理解的‘异类’。

比如在华夏文明中的先哲中的老子,一个人骑着牛就云游四方了,在后世就相当于一个说要骑着自行车去欧洲的‘疯子’。

比如庄子,天天靠着做梦,试图把了解动物的想法来考证自己的哲学观,庄子当时的形象,在大多数人眼中,就是天天喊着我能知道猪狗牛羊想什么的‘疯子’。

着名的一毛不拔的杨朱,更是一个时而热血时而冷漠的分裂者,一边喊着生命诚可贵,一毛不拔安分守己天下才安,仿佛不在意一切的霸道总裁,但是转过头又像是一个脆弱少女,站在十字路都能够多愁善感的哭泣悲鸣‘此夫过举蹞步,而觉跌千里者夫!’

总之华夏的哲学家们,大多数都是带有严重的感性疯狂人格。

也正是如此,才创造了华夏最有核心凝聚力的核心价值观。

而华夏的心理学家们,则具有绝对的理性判断,他们脱胎于先贤的哲学理论,然后再加以结合对于现实人类社会的活动规律,然后总结出一套引导,治理,甚至控制人类的完整制度。

比如管仲,虽然出身大夫世家,受到过贵族教育,但是却因为家道中落少时做过当时最低贱的商人,因此在从商过程中,管仲积累了大量三教九流的人类素材,深知普罗大众的品行,更了解他们的愚昧,所以在后来从政中,管仲才会协助齐桓公成就霸业。

作为一个优秀的心理学家,管仲在从政面对不同阶级的人,会随机应变,面对贵族,他提出尊王攘夷,以服诸侯,面对百姓,他严格划分了所有职业的划分,让原本混杂的利益集团变得清晰,面对黎民和庶民,他提出‘选贤任能’的大饼,以至于让最基层的民众能够留有一丝希望,使社会结构更加稳定。

而管仲这种理念,就是比较鸡贼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在管仲的价值观中,不存在老子那种站在宇宙唯独对于所有人类的一视同仁,也不会想庄子那样不论对人还是对动物都会换位思考,更不会想杨朱那样自我约束。

管仲就像是水,无孔不入,无所不用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后世人总结管仲跟唯物主义中,物质决定意识的观念一致。

所以相对于理想化的唯心主义,管仲的理念更容易实现,但是带来的后果和问题也是同样多的。

毕竟,唯心主义总是希望一下子解决所有事情,让世界变得完美。

而唯物主义更信仰把问题,一件一件解决,然后趋近完美。

两者更直白的区别,就是一个压抑人性中的恶,坚持性善论,另一个则是放大和引诱人性中的恶,坚持性恶论。

而这两种也是王诩之前询问卢艾,何为王道,何为霸道的本质。

卢艾是祝由医家传人,可以算作一个心理学家,但是跟继承管鲍之术的名法传人相比,还是略逊一筹的。

正好,在他们这个小团队里,就有个真正的高手,也是卢艾要推荐给王诩的人选。

“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云:‘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此之谓也。”晋痴听到卢艾的询问后,把手中冲凉的木桶扔到一边,坐在木椅上咧嘴笑道。

“这么浅显的分别,你以为我会不知道?”卢艾板着脸,坐在对面冷哼道“以德服众为王道,假仁以武服众为霸道,这是常识。”

“常识?”晋痴身后的庄稼汉浓眉一挑,坐到卢艾对面。

“就是大家都能听得懂的知识。”卢艾有些得意的解释道。

“新词儿啊。”庄稼汉呵呵一笑,露出一口跟古铜肤色鲜明对比的白牙“从那位口中学来的?”

“好用就行。”卢艾撇了撇嘴“你以为如何?”

“那位回去后,可有什么异常?”庄稼汉没有回答,反问道。

卢艾秀眉一皱。

“你的外袍呢?”晋痴也忽然发现卢艾平时里套在外面的那件白袍不见了。

“你做的?”卢艾伸手止住晋痴的询问,皱眉看着庄稼汉,声音微冷。

“看来确实有异常。”庄稼汉看着卢艾的翻译,咧嘴笑的越发憨厚,弯起的眉眼却透着一丝玩味戏谑。

“你知不知道,你擅自妄动会给兄弟们带来什么后果?”卢艾语气越发的冷冽。

“意随情动,微微一扯就有反应,看来羡门中人也并非无为清净啊。”庄稼汉仿佛没有听到卢艾的质问,自言自语道。

“混账!”卢艾娇叱一声,一拳向着庄稼汉的脸打去。

“做什么?”晋痴皱眉伸手拦住卢艾的拳头,卢艾拳头虽小,但是打在掌心的酸麻力道还是让他心中一惊。

“你知道?”卢艾脸色难看的看着晋痴。

“知道什么啊?你们在说什么?能不能说人话?”晋痴轻轻推开卢艾的拳头,皱眉看向庄稼汉。

“没什么,公输矩之前不是好奇孤竹的冶金之术,为何能够直接凝练出百锻陨铁吗,我就跟禺春将近讨教一下。”庄稼汉笑呵呵的摆摆手,看向卢艾“小艾是不是过于敏感?”

卢艾眸子中精光闪烁,思索这其中的关联。

“铁镀船?”晋痴眨了眨眼,愣了下。

“什么铁渡船?”卢艾焦声问道。

“木船之间有缝隙,需要以防水之物填充,但是那位要求严苛,防水之物供不应求,所以我就给禺春将军提了个建议。”庄稼汉笑道。

卢艾抿着唇沉吟片刻,冷冷的看着庄稼汉“所以帝君见禺春将军这般愚钝之人,都开始忧心渡河之事,一时间心有所感?”

“小艾聪慧。”庄稼汉赞叹的笑道。

“愚不可及!”卢艾怒而起身,就要把桌子掀翻。

再次被晋痴摁住,皱眉道“发怒就发怒,打人就打人,不要砸东西。”

庄稼汉闻言笑容一僵,看着卢艾摩拳擦掌的气势汹汹的模样,起身后退笑道“天气燥热,心火不能太旺,否则容易伤身。”

“你还是担心一下你自己吧。”卢艾冷笑道“从来你这家伙都喜欢自作聪明擅自行动,多次险些致吾等于死地,若非大兄见你可怜,早就让你死在陈县算了。”

“小艾真实太过绝情,好歹轮起来,我也算你的族叔父。”庄稼汉边后退边说道。

“你这个族叔父,差点把我逼死呢?!”卢艾冷嗤道。

“以雌守雄祸福相依啊。”庄稼汉笑着摆手道“若非又叔父这布闲棋,小艾你又怎么会鸾福降身呢。”

“你说什么混账话呢!尸戎!今天我就先打断你的双腿,等回燕地在接上,省的你再惹是生非!”卢艾脸颊一红,娇叱着冲向庄稼汉。

“晋兄救我!”被换做尸戎的庄稼汉听得出卢艾言语中的认真,惊叫着逃窜。

晋痴坐了一会儿,看着尸戎被卢艾追的满地打滚,然后起身将尸戎救下来“明两日要出航,真的带个瘸子不方便。”

浑身狼狈的尸戎躲在晋痴身后,保持着自己极具欺骗性的憨笑讨饶。

卢艾大口喘着气,恶狠狠的瞪了眼尸戎“好,短腿可免活罪难逃,来,今天你要是不把这王道霸道给我说出个东南西北,我就把你送到朱家手里,你要知道,朱家对你腹中经学,可是垂涎三尺呢。”

尸戎满是泥土的脸上闪过一丝慎重,轻咳两声“王者富民,霸者富士。”

卢艾眯了眯眼,坐回位置“帝君如何?”

尸戎揉着脸坐到对面“非王非霸,那是帝道。”

“如果非要在两这里选一个。”卢艾皱眉道。

“额。”尸戎迟疑了片刻,压低声音“天命在秦。”

卢艾眸子一寒,脸色再次变得难看。

“但是秦乃商臣。”尸戎连忙改口,轻咳一声“霸者吗,伯也,行方伯之职,会诸侯朝天子,不失人臣之义。故圣人与之。非明王之张法。霸犹迫也,把也。迫胁诸侯,把持其政。”

“所以周后无王是吧。”卢艾眸子一亮“因为无王之世太久,所以世间凡俗也不受王道滋养,只余霸道,非德之过,为时所驱?”

“小艾聪慧。”尸戎赞叹道紧接着说道“王正,则元气和顺,风雨时,景星见,黄龙下;王不正,则上变天,贼气幷见。”

“呵。”卢艾冷笑一声,起身挥挥手再次纵马离去。

卢艾走了,尸戎松了口气。

“怪哉。”晋痴点燃院中篝火,轻声嘀咕道。

“奇怪什么?”尸戎撇了撇嘴不以为然道“女子善变,尤其是感情用事的女子,最善变。”

晋痴瞥了眼尸戎,笑呵呵的说道“我觉得你要倒霉了。”

第三百三十七章 莫非,他姓尸?

第三百三十七章莫非,他姓尸?

孤竹营地周边的树木都已经被砍伐殆尽了,所以外营一到晚上各处点燃篝火之后,整片营地都会被照耀的灯火通明。

卢艾纵马疾驰回行宫时,发现行宫外似乎守卫增加了不少。

“出了什么事儿?”卢艾从马上跳下来,向迎面走来的盖华问道。

“你怎么回来了?”盖华牵住缰绳疑惑道。

“当然是回来给你们收拾乱摊子。”卢艾有些不悦的说道“我问你,尸戎又闯祸了你知不知道?”

“怎么?他最近都在老老实实的造船啊。”盖华皱眉道。

“再装?”卢艾冷喝逼问。

“额,不能是闯祸,是为了帮帝君解忧。”盖华讪笑道“帝君为出航之事夜不能寐,吾等初为人臣,自然也要尽心尽力。”

“尽心尽力?别是自寻死路吧?”卢艾冷哼道“明知道那位眼中容不得狡诈,朱家的下场你们也看到了,你们觉得凭借你们的魍魉之计,会比朱家更高明?人家墨家至少比你们名法诸位学识显赫吧。”

“小艾此言差矣,显赫乃是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未来的事情,谁又能说得清呢。”盖华笑着摆摆手“帝君恩赏大军开宴修整,准备连宴两天,所以朱家和乌青王都会来参饮,守备也自然多了些。”

“帝君已经醒了?”卢艾一怔。

“帝君睡了?”盖华同样惊讶,然后目光怪异的看着卢艾。

卢艾嘴角一抽,佯装镇定瞪了眼盖华“大兄的脑子要是不清明,我可以施针帮你醒一醒。”

“不了不了,多谢小艾好意。”盖华讪笑着摆手,让开身子“帝君有没有醒来我是真的不知道,不如你自己去看看?”

卢艾白了眼盖华,大步向着行宫走去。

盖华看着卢艾昂首挺胸故作坦然的模样,拍了怕马头,牵着马去马舍,因为他感觉今晚卢艾可能用不上它了。

卢艾走近行宫的时候,门口已经多了很多神奴侍卫,因为卢艾给他们治病的关系,所以他们对卢艾还是十分善意的。

他们虽然被墨奎用特殊的方法训练成只会执行命令的野兽,但是最基本的人类情绪还是有的。

“帝君在里面吗?”卢艾问值守的神奴,因为行宫的门窗都关着,看不见有灯光。

神奴侍卫长点点头,示意卢艾等一下,转身去敲门。

卢艾下意识的踮起脚尖,目光追随过去。

不知道为什么,已经进去过王诩的行宫,该了解的也都了解了,却依旧有忐忑和好奇感。

“卢先生进来吧。”等了一会儿,行宫的大门被推开,同时门窗也都打开,一身轻甲的翟仇从里面走出来。

“翟将军。”卢艾微微欠身,跟了进去。

进了屋以后卢艾下了一跳,因为房间整洁的跟他之前见到的凌乱完全不同,这让他一个整理强迫症的患者感到十分舒服。

穿着一身黑色缎袍的王诩倚在木床上,床上摆着地图模型和一些干果零食。

卢艾不禁有些晃神。

这是卢艾第一次看见王诩没有穿厚重内甲的样子,看着就十分柔顺丝滑的黑缎贴合在他身上,领口微敞露出让她一个女人都羡慕的细腻白皙皮肤,跟黑袍产生了强烈的视觉差。

而且王诩半短的长发没有束起,让他整个人都散发着一股慵懒的感觉。

卢艾突然感觉自己有些心肌梗塞。

“坐啊?”王诩没有抬眼看卢艾,随口说道。

翟仇看了看卢艾,又看了看木榻上的空位,然后搬了个椅子给他“卢先生请坐,要喝点什么?还是吃点什么?”

“啊?不劳烦翟将军了。”卢艾回过神,有些惊慌的摆手道谢,拘谨的坐在木椅上“帝君睡得好吗?”

“还行,你的按矫确实有用。”王诩笑着摆弄着地图上的模型。

卢艾看着他手臂上露出已经变得青棕的抓伤,有些脸红的说道“那个,我帮您处理一下吧。”

“不碍事,该处理的已经结痂了。”王诩轻笑道“你是来给我送答案的?”

卢艾吞了吞口水“帝君当然为帝道圣君。”

王诩微微挑眉,瞥了眼卢艾。

“王道,霸道,都不配帝君贤德。”卢艾正色道“霸道本为伯道,乃是代天子行事,而王道自周亡之后,已经数百年不显于世了。”

“我问的是孤竹应该行何道?不是让你给我解义。”王诩轻笑道。

“王正,则元气和顺,风雨时,景星见,黄龙下;王不正,则上变天,贼气幷见。”卢艾重复了一遍尸戎的话。

王诩瞳孔一缩,放下手中的小船,转头正视卢艾“这话,是谁说的?”

卢艾说的这句话,其实相当于一句废话,意思大概就是,王者当道,就会风调雨顺,什么都顺利,王者要是无道,那就会被变天,而且会有天下大乱。

这句话本身没有任何实践价值,但是背后的逻辑观却极具价值。

因为这句话其实就像是一个费米悖论。

费米悖论本身是一个讨论外星文明的悖论假设,用通俗的解释,就是,某个东西存在,但是你永远找不到。

而且因为这个东西的存在,会给真实存在可找到的事物眼中的影响。

比如,上帝。

无法证明上帝的存在,但是你却知道这个东西,所以他是存在的,只不过你找不到也证明不了他存在。

同时也无法证明,他不存在。

卢艾这句话就是这个意思,王道是存在的,但是你永远达不到,因为谁都知道,天气变化是自然规律,跟人为影响不大,这个道理,连没有科学普及的古代人都知道。

所以这句话相当于侧面告诉王诩,如果你做不到让万事如意,那你就无法掌握‘王道’。

所以你只能选择剩下的‘霸道’。

王诩出了一道选择题,而对方没有做出选择,反而将选择题的选项,直接去掉了一个。

所以王诩格外好奇,这个人到底是谁。

“此人,算是在下的一个世交,确有才学,但是性情恶劣。”卢艾被王诩盯得有些紧张,舔了舔唇。

“名家之人?”王诩眯着眼问道。

“额,帝君可听说过,杂家?”卢艾小声说道。

王诩没有一皱,沉声道“吕不韦的传人?”

卢艾闻言连忙摇头“不是不是,不过跟吕不韦应该有所瓜葛,他老祖所传经典中有一部分,曾被吕不韦所用,不过他更偏向法家,帝君不是苦恼如何治理乌青王这些狼子野心之辈吗,或许他是最佳人选。”

“你们还真是卧虎藏龙啊。”王诩扬起嘴角“吕不韦当年为了巩固自身权利,将六国法家人才一览无余,同时这些人也因为吕不韦而受到株连,能够逃过一劫的,要么是隐居山林的隐士,要么是李斯这样的人,你的这位朋友,是哪类?”

“他先祖曾经随商鞅出仕,后来避祸于楚地,吕不韦曾经去拜见国他们家,背景绝对清明。”卢艾连忙解释道。

“莫非,他姓尸?”王诩眸子一凝,沉声问道。

卢艾惊愕的瞪大双眼,满眼震惊。

“姓尸?是尸戎兄弟吗?”禺春翁里翁气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去,把人给我带来。”王诩微微眯起,眼中闪过一丝厉色。

翟仇放下手中的东西,站起身看了眼神色僵硬的卢艾,拉着满脸疑惑的禺春离开房间。

两人刚走,卢艾就跪在地上沉声道“帝君恕罪,尸佼为人恶劣,但是绝无歹意。”

“呵,你们这些百家子弟,总是喜欢搞这些垂钓渭水的小招数。”王诩笑容嘲弄的摇摇头。

第十三百三十八章 帝君可要君临天下?

第三百三十八章帝君可要君临天下?

华夏自周朝礼乐崩坏之后,春秋战国争论千年的无非两种治国方针。

以仁德教化治国,还是以法令治国。

前者为王道,后者为霸道,所以整个春秋战国,都没用出过一位王道之君。

法令治国是以管仲为始的法治治国理念,最终发展为法家,法家初期因为春秋士人还要脸的情况下,并不被诸国广泛运用,春秋时期还是残存‘礼’的余韵的,但是由于法家对于国家强盛和治理的效果太过显着,以至于在绝对的‘资本’面前,脸面和羞耻就变得不值一提。

这主要是因为,奉行法家理念的政治家,接连奠定了多个春秋霸主,比如齐桓公用管仲,晋文公用先轸和郭偃,秦穆公用百里奚和由余,楚庄王用孙叔敖,都是法家先驱们获得的成就。

所以到了战国时期,为了能够在大争之世中活下来,各国君王也不得不冒着各种风险,任用法家变法,不惜造成国家内部的争斗。

所以法家在诸子百家中,也是人人唾弃的存在,因为他们的每一次出山,基本上都会带来腥风血雨。

儒家和墨家之所以能够成为当世显学,因为他们的理念虽然不能够及时让国家发生质的飞跃和改变,但是也不会让国家迅速陷入内乱当中。

但是法家则不同,法家效果显着,但是后果同样惨烈。

而且法家之人,下场基本都很难善终,所以战国后期,很多学习法家的要么自立门派,要么投入其他显学家以求庇护。

比如慎到和申不害则要在稷下学宫投在道家门下,神不爱李悝和吴起,在魏国的时候就要投奔到儒家西河学派。

而有一个学派,因一人而名显,但是实际上足迹却在春秋末期就已经出现在各国。

那就是因吕不韦而显市的杂家。

杂家以兼儒墨,合名法为特点,于百家之道无不贯通为核心,仿佛是一个最全面且严谨的学派。

但是所谓贪多嚼不烂,不可能有一个全知全能的学派存在。

上一个号称全知全能的学派,叫做犹太,最后变成了一个宗教。

杂家的概念应该也大体相似,不过可能因为显世过晚,或者其他原因,最后慢慢消失在历史舞台之中。

但是不得不承认,有着杂家背景的人,都是十分出众的心理学家,属于一眼就能看穿常人的存在。

因为杂家在某些观念中,几乎是与老子平行的宇宙维度视角。

其中以一个在史料中只出现过两行,却让人无法忽视的存在。

这个人不是吕不韦,而是尸佼。

‘四方上下曰宇,往古来今曰宙。’——

尸佼可以说是历史上第一个提出空间观和时间观的先哲。

与老子的道,算是一个模糊的宇宙观,但是并不明确,而尸佼的空间管和时间观则是清晰明确的,在这个宇宙角度下邹衍最终打开了脑洞,将地球再一次具象化,同时提出了历史循环的概念。

尸佼的名字被发现,是跟商鞅绑定在一起的。

在多个史料当中都记载,尸佼与商鞅的关系密切,不是师徒,就是门客。

而且尸佼早就看准了商鞅不得善终的下场,在秦孝公死后,变离开了商鞅,前往楚地,再无记载。

证实尸佼是第一个明确将诸子百家以各国史料融为一策的专着学者,比吕不韦一字千金的求着可能要早百年。

在春秋战国那种学术知识垄断的时代,能够学习的一家正统的知识已经是十分难得了,能够观看一些正规书籍更是难上加难。

因为那些书籍资料,都是各门各派的武林绝学,基本上不会轻易视人。

而更加珍贵的就是来源于各个国家的珍贵史料。

华夏是一个极其重史的文明,但是由于记载者的政治立场和身份不同,所记录的历史也会有所偏差,所以史料是没给中原国家重要的资源,轻易不会示人,就像是后世的绝密档案,公开泄露出去后,可能会引起巨大的轰动。

当年王子朝将商周的文献带去楚国,直接培养了一个中兴的楚国,可见当时的文献资料的珍贵。

在当中,不但有引用大量的儒家典籍,而且还有道家各派的箴言以及名家墨家言论,以及多个国家的史料。

如‘武王亲射恶来之口,亲斫殷纣之颈,手污于血,不温而食’这一条,是晋史资料,彻底颠覆了周武王的形象。

所以尸佼的身份极其让人好奇,到底是什么背景,不但能够通阅百家经典,还能够阅读侯国史册?

以一人之力或许不能,但是如果几代人的奋斗,或许可能,所以在尸佼之前,就应该有一些学者,开始试图在各个学派中‘潜修卧底’。

王诩关注到尸佼这个名字,很所有人一样,最开始被他的名字吸引。

尸这个字在最早的时候,并不是指代尸体,而是形容人的坐姿,后来被延伸为祭祀中,代替死人接受祭礼的活人,类似活着的神像,地位算是比较高的。

尸位素餐这个词就是根据尸最早的意思来形容,在朝廷上宛如活死人,只吃饭不干活的大臣。

尸这个姓,可以说是极其特殊的存在了。

不管在古代还是后世,都是比较引人注目的。

但是看着被翟仇跟绑野猪一样绑来,翻着白眼在地上蠕动的尸佼后人,王诩微微皱眉。

因为有些太过其貌不扬了。

“怎么搞的?”王诩皱眉问道。

“可能是不胜马力,有点晕马吧。”翟仇面无表情的说道。

卢艾神色淡然,没有准备上前施救的样子,反而眼眸中还有一丝幸灾乐祸。

“赶紧把人解开。”王诩皱眉佯装责备道。

翟仇走过去,一脚踩在尸戎腰间,然后弯腰将他手臂上的绳子解开,抽了出来。

尸戎发出一声哀嚎,在地上滚了两圈,险些滚出门口,还好被正准备进门的禺春拦住了,趴在地上哼唧了两声,咬着牙爬起来,对着王诩躬身行礼。

王诩看着尸戎虽然狼狈但是却不失礼数气度的模样,微微眯起眼“先生无恙?”

“多呕多谢帝君关心,草民无恙。”尸戎捂着嘴闷声道。

“那就好,翟仇是个粗人,常年在沙场和马背上奔波,所以难免有些粗鲁,不过没事就好。”王诩呵呵一笑“先生怎么称呼?”

“草民尸戎,见过帝君,帝君百禄。”尸戎狠狠地咽了几口口水,压着嗓子回答道。

“先生脸上的伤,是翟仇弄的?”王诩歪头看着尸戎明显有些红肿的右脸,问道。

“是草民自己劳作时不小心伤的,与将军无关。”尸戎瞥了眼坐在椅子上跟个雕像一样的卢艾,语气悲凉的说道。

“先生在军中负责什么?”王诩笑着问道。

“草民在禺将军帐下服役。”尸戎回答道。

“帐下有尸先生这样的人才,为何不告诉我?”王诩瞥了眼禺春。

禺春满脸疑惑“人才?他吗?”

“帝君谬赞了,尸戎只是一介庶民。”尸戎连忙说道。

“就是啊,他除了有一把子力气,其实做事的时候笨手笨脚的,哪里算得上人才。”禺春咧嘴笑道。

“能够给你提出用铁水镀船的人,不是人才是什么。”王诩笑吟吟的说道。

禺春微微一怔。

尸戎身子一僵,目光撇向卢艾,见卢艾也面露异色,心思一沉。

“以你的脑子,估计连铁水套模成型的道理都想不明白,更别说想到用铁水去填缝了,而孤竹的匠人自然也了解木质和铁汁之间的差异,也不会提出这种想当然的方案。”王诩笑容不减“所以只能是一个脑子极为聪明,但是又不太了解冶铁的人才想出来的。”

“所以,这真是一个妙招吗?”禺春瞪大眼睛惊讶道“我以为只是一个很平常的方法呢。”

“平常的方法还敢拿到我面前邀功?”王诩哑然失笑。

“我以为这是他们中原人的土办法,大帝没听说过也是正常,没有想到。”禺春憨笑了两声,蹲在尸戎面前“没想到,竟然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尸戎莫名的后背一冷,沉声道“确实是草民乡下的土办法,草民生于吴越,当地有很多造舟的老匠人,靠着造渔船为生,其中不乏楚国退役的大匠,他们说确实宫中可以金镀船,可横渡大江踏浪而行,所以草民以为可以。”

王诩眯了眯眼“原来是这样啊,不过金跟铁,还是有所不同的,所以说,尸先生对摆渡也有所了解?”

“吴越人,大多都是从小在水里泡大的。”尸戎笑着答道。

“那不妨此处南下,交由尸先生指挥如何。”王诩轻笑道。

“草民惶恐,愿为帝君撑船,但是指挥一事,实在是高看草民了。”尸戎正色道。

“尸先生的口音跟卢先生差不多啊。”王诩笑了笑,接着问道。

“草民不才,青年时曾在稷下学宫听过几天教诲。”尸戎回道。

“师从黄老?”王诩问道。

“曾拜在道门环渊一脉。”尸戎笑道。

“那可是正宗的贤者门徒啊。”王诩笑了笑“先生可曾出仕?”

“未曾。”尸戎摇摇头。

“先生觉得孤竹如何?”王诩问道。

“不敢妄言帝君之德。”尸戎正色道。

“听了卢艾转告的先生之言,让我茅塞顿开,若如先生之言,我本是无德之人。”王诩笑吟吟的说道“若是有德,也不会连续阴雨连绵多日,以至于出航之日一拖再拖。”

“帝君可能误会了,草民说的王道,是指这方圆之间的王道,帝君乃是羡门高誓,自然不再此列。”尸戎摆手笑道“若是知道卢艾是替帝君问的,草民绝对不会妄言。”

“我是羡门人,但是孤竹还是方圆之国。”王诩笑道“假设我不是这个大帝,先生以为如何?”

尸戎瞳孔微缩,心中闪过无数念头。

卢艾也被王诩这句话惊到了,诧异的看着王诩。

“我下届只是为了完成使命,终究会离开,但是既然看着孤竹长起来,也不能看着他自生自灭。”王诩笑着说道。

“若是如此,帝君请恕草民狂悖之论。”尸戎作揖沉声道。

“先生请说。”王诩摆摆手。

“孤竹可要随帝君君临天下?”尸戎凝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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