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卿士 - xp1024.com
《大明卿士》


第一章 初来乍到

很多时候,当事情发生以后我们才会反省自己,并对自己深恶痛绝,保证自己永不再犯。

然而曹唯没有机会改过了,他很想抽自己的手,因为痛恨自己手贱。

作为一名野外登山爱好者,曹唯在野外探险攀岩时发现一朵娇艳野花,一时没忍住,采摘时坠崖。坠落时脑海里不由自主想起歌里说,路边野花不要采,原来山上野花也不能,讨厌的,歌里怎么没有说……

四百年前大明朝,秦阳县曹家庄曹秀才,父母双亡,孑然一身。

今年才十六岁便是当地有名的读书人,功名在身,还一表人才,是村里有名的金龟婿,多少富户家的小姐盯着,等曹秀才府试高中举人后便来说媒。

十里八村的媒婆都准备好了。

然而,曹秀才考场失利,回来后还一病不起,醒来后的曹唯已经不是原来的曹秀才了。

“我真蠢,真的,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不会手贱”。曹唯眨巴眨巴眼睛,抬起头对着天空大喊。半柱香后,曹唯放弃了,心里暗自悱恻老天一定是在小妾的床上厮混…

昏暗油灯下,曹唯紧皱着眉头,深思一下目前的状况,一座二进的小宅子以及翻出的五两碎银子是自己在这个世界的所有财产,小户人家一年的花销才二两银子,原则上来说曹唯这五两银子能够他生活很久。

可惜曹唯从上辈子开始就不是一个安分的人,不会一直窝在村郭里。

自己迟早要去看看这大明朝的万里山河,顺便在每一座山上刻上自己的名字。

而且像自己这种优越的读书人,在村子里一定有不少大姑娘小媳妇垂涎自己的美色,以前一定是读书读傻了,看不清状况。

觊觎自己帅气身姿的姑娘小姐定然不是小数目,自己不怕被糟蹋,起码现在不怕。

曹秀才叹了一口气,世道艰难,生活不易,自己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以后靠什么过活。

毫无疑问,钱在哪里都是好东西,秀才攥紧手中的五两银子,想着以后能不能靠脸吃饭,要不要打听一下附近有没有有钱的俏寡妇?

挣扎了半天曹秀才还是决定要节操。

既然不能靠脸吃饭那就靠才华吧。以后一定要有一座大宅子,一位美娇娘,好多美丫环,好好犒劳自己在今天保住了节操。

顾不得再去想其他的,因为秀才现在很饿,很想…吃。

拿着昏暗的油灯,曹秀才翻了一遍又一遍双亲逝去留下的宅子,很遗憾,缸里没有一粒米,什么吃的都没有,曹唯掩面无语,很想哭。

当然,聪明人一般都饿不着,不要脸的聪明人在哪都能活得很滋润。

很明显,某人既聪明,也不要脸。主要是不要脸。

…………

开膛破肚,清洗干净,撒上些许盐巴,用宽大竹叶和泥土包裹好,稍作等待,芳香扑鼻,板酥肉嫩的叫花鸡就做好了,其色泽枣红明亮,油润光亮,肉香浓郁。

可惜没有荷叶和孜然,曹唯在心里默默给叫花鸡扣分。

哪里来的鸡,曹秀才也不知道,只是当它昂首阔步从曹家门口走过时便遭了毒手。

大病初愈的曹秀才需要补补身子,你站在那么显眼的位置做什么?于是,鸡就不存在了。显然鸡也没想到世道变化这么快,以前乡亲们可不是这样的,他们都很淳朴。

在曹家,雁过留毛,鸡过留命。

凶手姓曹,在吃鸡。

接下来的几天里,曹家村里愈发不太平,村里的鸡频频遭遇毒手,村里都在传出现了一个穷凶极恶的大盗,克鸡……

道德的沦丧和心灵的扭曲在这座小村庄里上演,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一直以来,曹家村都可谓是明朝标准文明模范村,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你家狗跑到我家鸡窝里睡觉都没问题,如果在今天,村长一定会被佩戴大红花但是,现在不成了,鸡窝全封闭,防鸡贼。

终于有天夜里,敲门声响起,曹秀才打开门,趁着朦胧的月色,一张褶皱的老脸出现在他的眼前。

曹秀才认得这张脸,曹家村的村长,管理曹家村大大小小的事务,上到婚丧嫁娶,赋税收取,下到伤风败俗,小儿夜里啼哭,村长是村里的实际管理者,村里风吹草动村长都要管,如果有作奸犯科的事,村长可以直接处理,就算县太爷也不会说什么。

说直接点,就是村长是领导,哪里不太平,哪有他。领导来曹秀才家里了,为的是鸡鸣狗盗

曹唯很有眼色,将村长请进屋后认真作了一个长揖:“见过村长。”

曹村长眯起眼睛,仔细打量起了曹秀才,眼神很复杂,就好像在看着正在接客的失足少女,而且这位失足少女以前品德良好,没有不良记录。

看了好久,村长叹道:“曹唯啊,你堕落了”

“啊”曹唯大惊失色,每一次作案后都把鸡毛藏好了啊。

“年轻人就应该出门闯荡,你上次府试不中,回来以后就大病一场,近日醒转,何不出门游学,增长学识,在家蹉跎,怎有进步。”

“村长,小生也想出门闯荡一番,以后也能为乡亲们做点贡献,怎奈上次考试过后,家中已无余财,难以游历。”曹唯为难道。

“难得你还想着乡亲,这是二两多银子,乡亲们的一点心意。”

村长说完从兜里掏出一个麻布钱袋,将钱倒在桌子上,曹唯借着油灯一看,碎银子和铜钱都有,多为铜钱,一看就是挨家挨户搜集的。

曹秀才顿时热泪盈眶,紧握住村长的手:“村长,我一定为村里做贡献”

“村里已经没有多少只鸡了。”村长意味深长道。

“咳咳……村长此言何意?”曹秀才顿时惶恐。

村长浑浊的眼里透着狡黠

“村里只有你油光满面的,而且,我家的狗最近很怕你,你杀气太重……”

“……”下回定当取你狗命。

村长似乎看出了曹唯的杀心,说道:“明天一大早就走吧,进学要趁早。”

曹唯无奈,只得应允。

第二章 来财有道

清晨,村庄的大门前,整个村子里的乡亲,正为一个少年送别,这少年瘦弱清秀,眼睛看起来炯炯有神,衣着尽管是寻常的青衫,可穿在这少年的身上,透出一股子飘逸,整个人看上去精神抖擞,一看就是有志少年。

秋风萧瑟,曹秀才不由自主地夹紧了双腿,无比得怀恋有秋裤穿的日子。

弘治十二年秋,曹唯走出了曹家村。

………………

走近秦阳县城,斑斑驳驳的城墙,蕴含属于这个时代独有的韵味,有一匾额上书“秦阳”两字。匾额虽显拙朴澹泊,但墨迹雄浑,气势不凡,尽透一种教化民众的气度。

立于县城城墙之外便可以听到里面的叫卖声,县城不大,却热闹非凡。

与曹唯讨价还价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起码客栈掌柜是这么觉得的,房钱由一个月一两五钱银子谈到一两一钱银子,足足耗费了半个时辰。

最后曹唯还以店小二左嘴角上长了痣,影响住宿体验为由,要求减少五百文房钱,浑然不顾店小二幽怨的眼神。

安顿下来后,曹唯便思考挣银子的营生,毕竟距离实现有房有车有丫鬟的梦想还太远。

曹秀才想了很久也没有想到什么特长,记得上辈子填特长时都填的是头发特长,嗨呀!好气啊。

最后终于让曹秀才想到了一条发家致富的路子。

算命!

没错,很负责任地说,曹秀才除了一张略显清秀的脸以外什么都不会,除了会忽…呸,开解别人,曹唯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才能配不上自己的脸。

铁口直断!这是曹唯为自己想的口号,很接地气,很…俗。

第二天一大早,在秦阳县最繁华的地段多了一位算命先生,身前横幅异常扎眼,其字奇丑无比,不少书生经过时都掩面而走,就好像看到了臭狗屎一般。

此乃曹秀才亲手所写,实在是用不惯毛笔…

“咯咯咯…好俊俏的算命先生,进楼来给姐妹们算算如何,奴家还有羞人的话要与你说呢”

杏花楼里没有杏花酒,只有很多令人痛心疾首的失足少女,曹秀才摆的摊正好在杏花楼对面,秦阳县最繁华的地段。

曹秀才蹲在杏花楼对面,很想安慰一下这些年纪轻轻的失足少女,为她们开解人生,顺便聊聊人生理想,至于在哪里聊,曹秀才不介意,只要不收钱便好,过程一定很愉快。

杏花楼是当地著名的销金窑,座落在寸土寸金的地段,看得出来,背后的老板一定是一个有钱有势的人。

自己兜里这点银子,曹唯怕自己出来时连底裤都没有了,甚至很有可能因为欠债出不来,留在楼里当龟公。想到自己以后上街拉皮条的样子,曹唯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

“姑娘,你知道什么是正人君子吗?我便是。”曹唯尽力让自己表现得一脸正气。

姑娘冷笑道:“倘若你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偷瞄我的胸口,我便相信你是君子,现在,哼哼!”

“我只是怕你胸口前的衣服不结实,真的,好担心,你信我啊”。曹唯自己信了这个理由,然而姑娘好像是不信,转身便走。

曹秀才为姑娘们感到惋惜,她们痛失与一个智者畅聊的机会,好可惜。

“啊呸”,一口浓痰以标准抛物线落到曹唯刚才站着的地方,得亏曹唯年轻,闪得快,倘若被吐在身上,咦,好恶心,曹唯能当街脱掉衣衫。

抬头一看,曹秀才火气全消,只见肥头大耳员外服,年少多金富公子,好像一个正在行走的金元宝,好可爱,好想咬一口…

“哟,这不是城北潘公子嘛,好久不来我们杏花楼了,今日怎得空来看我们姐妹,不怕家中母虎吗?”

“潘公子所来不易,此次前来定是一寸光阴一寸金了……”

潘公子笑骂着搂着姑娘的腰肢进了杏花楼。

宁得罪君子,勿得罪小人,实在是小人心眼小,防不胜防,毫无道德底线。还有一句话是:宁得罪小人,勿得罪曹秀才。

曹秀才收了摊子,打听到了城北潘府,告知门口仆役道有潘公子的事情要与夫人说。

不一会,曹唯被迎到了客厅,只见上面坐着一位妇人,英姿不凡,一看便是战斗力极强的强人。

曹唯赶忙见礼,潘夫人见下面清秀少年,知书懂礼,不由得暗自点头,这是一个品德高尚的读书人。

“妾身潘刘氏,见过公子,敢问我家官人出了何事?”

“今日我看到潘公子进了杏花楼,不想潘公子误入歧途,特来告知夫人”,曹唯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此言一出,曹唯感觉到屋子内变冷了好多,潘夫人面露煞气。

曹唯心想,元宝兄,你自求多福吧,死道友不贫道,明年给你烧纸。

“还未请教公子名讳?”

“在下雷锋”。

“多谢雷公子相告,来福,带雷公子去账房支十两银子,以答谢雷公子”。

“在下实在是惭愧,惭愧啊”,曹唯大喜,半点惭愧的样子也没有。

不到一柱香的工夫,潘夫人便带着十几个健仆直奔杏花楼而去。而曹唯则去了车马行租了一辆马车停放在杏花楼后门。

没过多久潘夫人便赶到了杏花楼。

“潘富,你个不要脸的,给老娘滚出来。”

杏花楼瞬间安静了下来,紧接着便听到一阵慌乱的脚步声,不一会儿元宝兄气喘吁吁地从杏花楼后门跑出来,连鞋子都没有穿。

神情很慌张,内心很绝望,好像一名正在被糟蹋的少女。

看到曹唯所在马车后大喜,塞给曹唯一锭银子后便催促马车快走,足足过了三天街道后,元宝兄才舒了一口气。

“在下潘富仁,多谢恩公搭救,敢问恩公名讳?”

“在下曹唯,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恩公在哪里居住,等在下得空,一定登门拜谢”,显然元宝兄觉得救命之恩很大,起码比一锭银子大。

“惭愧,在下暂居福来客栈。”

“咦,那是我家开的”

曹唯:“……”

第三章 相交

当我们犯了天大的错误时,首先想到的是上天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重新来过,并赌咒发誓永不再犯,这个时候也是我们的追求欲最薄弱的时候。

上天给了曹唯再活一次的机会,曹唯很珍惜,为了能让自己过得很舒服,他把自己的人生目标定得很低。

身处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曹唯能做的便是安静的处于某个角落,静静的观察这个世界的形形色色,能够恬淡地过一辈子是一件很难得的事。

多挣点钱,买一座温暖舒适的大房子,然后娶一个温柔贤惠,宜室宜家的老婆,从此相濡以沫共度余生。

曹唯没有雄心壮志,没有心思,也没有胆子称王称霸,安分而平安地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在曹唯看来,最后能够寿终正寝地老死在自家床榻之上的人才是最成功的一类人,这类人比王侯将相更值得钦佩,曹唯正矢志不渝地朝着这个方向前进。

曹唯自从早上洗脸开始便发起了呆,看到倒映在脸盆里的俊逸脸庞,清秀而儒雅,帅气而内敛,不由地痴了,忍不住多看了一眼,这一眼便是小半个时辰。

过了良久,听到背后传来的脚步声,曹唯才回过神来,幽幽说道:“元宝兄,你看我是不是丰秀俊朗,帅气逼人?”

“啊?你怎么知道是我来了?”

曹唯身后,潘富觉得很诧异,曹唯头也不回,只凭脚步便能猜到是自己,难道他有断袖之好?早早便盯上了我?

想到这里,潘富不由地后退了好几步,眼中惊疑不定,整颗心像受了惊的小鹿一般怦怦直跳。

曹唯长长叹了一口气,道:“不得不说,元宝兄的体积和重量给你加了不少分,让我感觉身后有一堵墙,遮住了所有的光,我已看不到自己帅气的脸庞。而且,地震的感觉好明显呢…”

“我姓潘,不姓元。”潘富弱弱解释道。

“好的,元宝兄。我这张俊逸的脸不知道将来会便宜哪家姑娘”。

潘富:“……”

和曹唯聊天好累,主要是曹唯思维跳跃好快,潘富完全跟不上,怀疑自己是不是年纪大了。

酒永远是男人之间感情最好的融合剂,酒过三巡以后,潘曹二人便已经勾肩搭背,兄弟相称了,大有约好日子烧香拜把子的意思。

曹唯也知道了元宝兄确实很有钱,父母去世时给他留下很多产业,潘氏产业从酒坊到餐饮住宿,从粮食到茶叶都有涉及,再加上潘富确实有商业头脑,将家中的生意开扩到了扬州府。

再想想自己当初翻出的五两银子,以及自己连吃饭都要和村里人“借”。

好奇怪,为什么心突然会那么疼!

…………

当开始讲起荤段子的时候,两人同时有种棋逢对手的感觉,潘富的段子极有内涵,让人情不自禁地深思进去,曹秀才的段子新颖,常常让潘富拍手叫绝。

两人双眼凝视,紧握双手,像极了两只偷了荤的黄鼠狼。

“都是那个叫雷锋的贱人害的哥哥,我被他坑惨了,昨天晚上叫了半宿的房门,最后只能睡书房,那个缺德的雷锋一定生下来没**儿”。

曹唯心里默默为自己辩解一句:“我有”,毕竟干了缺德事,心里好虚。

“对了,看潘兄气势如虹,刚武有力,却为何夫纲不振?”曹唯睁大眼睛盯着潘富,好像喜欢窥人隐私的狗仔队,眼里还闪烁着兴奋,期待着潘胖子曝出点猛料。

“说来惭愧,家母生前曾大病一场,当时我在外经商,是家妻衣不解带地服侍,为我尽孝。当年我生意不好的时候贤妻也总是开导我……”

这么说起来潘夫人确实是一个好妻子,好儿媳。

在这个男尊女卑的社会环境下,女人只是男权的附庸,大户人家宴会宾客时若看中妾侍,主人家送妾也是常有的事,女人都要牢守三从四德,以读《女戒》、《女训》为荣,哪怕是正室也要以丈夫为主,否则会被别人指指点点,名声就毁了。

“兄长真是重情义之人。”曹唯由衷说道。

曹唯心里想道,以后还是不要坑元宝兄了……不地道!

酒喝多之后,潘富的情绪明显高涨起来,发誓说以后一定要成为扬州府最大的商人,以后内裤都要穿金丝做的,吃饭的碗也要金子做的,被子也要金子做的。

总之,他家除了金子以外就不会再有其他材料,并询问曹唯有什么理想抱负。

曹唯不知道金子如何做成被子,听到潘富问自己的理想,眼中闪过狡黠,微微一笑道:“潘兄想听真的,还是假的?”

“当然是说真的了。”潘富一愣,显然没有想到曹唯会这么说,他看着曹唯笑道。

曹唯说道:“一个好男儿当然要封王拜相,为国家富强尽心,为千万百姓尽力,有诗为证:‘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我的心里只有国家,只有百姓,就算死,我也要死于为国为民上,我是人民公仆,我是……”

听到曹唯连绵不绝,冠冕堂皇的话,潘富忍不住心里鄙视。

假的,一定是假的,就算大明朝有圣人,也不是曹唯这样的,一看就是一个滑头,虚伪起来毫无底线。

人至贱,则无敌!

“好了,贤弟,那你和我说说你的假理想是什么?”

曹唯微微一笑道:“我想有一座大宅子,里面有池塘,有假山;娶一位娇妻,温柔绝色,宜室宜家;还要有好多美丫环,调琴听曲。每天可以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

“噗呲……”潘富没忍住,把刚喝的一口酒吐了出来,就那么愣愣地望着曹唯,脸上满是惊骇。

潘富苦笑道:“贤弟真的是性情中人。”

“潘兄,你说朋友有通财之义,所以我打算跟你借五百两银子。”

“我说了吗?”潘富捶捶脑袋,第一次觉得今天喝多了。

和曹唯喝酒好危险,很有可能有破财之灾。

“那五百两银子的事?”

“好说,好说。”

第四章 房子和酒

在经历挫折和受伤之后,人们总希望可以有一个安静的角落,可以让自己独自地整理伤口,恢复状态以面对接下来的风浪。

在遇到自己喜欢的事物之后,人们总希望有一个地方可以把自己喜欢的东西放进去,常常拿出来把玩,并以此来阐明这件东西只属于自己。

就好像山林里的野兽都有自己的领地,如果别的野兽不小心越界就会被攻击。

人类也会划分自己的领地,极少数人的领地是一个国家,他们是国家里的王,整个国家都是他家的,所以有人要抢他的国家,他就让那个人全家死绝。

大多数人的领地是他们的家,说直白一点就是他们占有的房屋,土地。

有家总是从又房开始,一个人被整个世界孤立的感觉非常痛苦,所以曹唯想有自己的房子,这是封建社会腐败堕落的开始,也是有家的第一步,所以就和某个冤大头借了五百两银子。

事实证明,潘富的人格节操还是很坚挺的,当天晚上便差人送来了银子。

银子委实是个好东西,在付过钱之后,房牙的办事效率很高,真正实现了拎包入住,一应俱全式服务。

房子的上任主人也是一位秀才,这位秀才屡试不中之后便沉迷于花柳青楼,败光了祖上传下来的基业,如今就连最后的祖宅也要卖掉。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妻子暴力凶悍一点未必是坏事,就好像潘富现在去青楼花银子的勇气都没有。

青楼作为一个高消费场所,服务周到,就好像是今天的名牌服装店一样,每进一次就好像身体被掏空,唯一的区别就是,服装店试衣服不收费,你在青楼试姑娘不给钱试试……

家里任何值钱的东西都已经被上任主人典当,如今看着空荡荡的屋子,就如同被饿狗舔盆一样干净。

于是曹唯又花了三十两,买了一堆高仿桃木家具以及高仿祥和记锅碗瓢盆,根据老板介绍,他们店一直在模仿,终于有超越,还好没放弃……

为了附庸风雅,曹唯还买了许多假冒伪劣名人字画,一百文一张,鉴于买卖批量大,老板让伙计送货上门并指导布局。

据伙计说,被曹唯挂在厕所的那张画是唐朝大家骆宾王的倾世之作,立意高雅,清新脱俗,并强烈指责曹唯焚琴煮鹤,有辱斯文。

你一个伙计谈什么斯文?脱俗不脱俗的,曹唯不知道,反正上厕所忘带纸的时候这副画用处很大。

看到清冷的宅院,曹唯一咬牙,在牙行买了十几个仆役,终于让宅子里有了人气,人是真人,不是高仿品…

傍晚时分,潘富来祝贺曹唯乔迁之喜,只提着一坛酒。

不带礼物的客人是不受欢迎的,曹唯看到潘富身后没人抬礼物,好失望,古人不都是很客气,送礼都是用马车拉的吗?宝宝被欺骗了,宝宝不开心…

潘富对他提来的酒不吝赞美之词,据说是他家酒坊酿造的好酒,等闲人喝不到一口。

曹唯看不得潘胖子小人得志的样子,直言自己酿的酒才是人间佳酿,酒香醇厚,色泽晶莹,喝一口如同烈火焚身一般,并约潘富改日再来,定当请其饮人间琼浆。

潘富自然是不信,每一家酒坊都有其独特的酿酒秘方,一般都是家族相传,外人不得染指。自己还是花了大价钱才从外地请来的酿酒师,就这还要当祖宗一般供着。

曹唯见潘富不信,也不多说,举杯请酒。

如果要聊起一个话题,首先要干什么?自然是先说一些和这个话题有关的话,然后平缓过度,更加容易让人接受。

这是曹唯上辈子悟出的道理,并经常付诸于实践。

“潘兄,你看这桌上的酒坛子像不像一锭金元宝?”

潘富盯了一会,眨巴眨巴小眼睛,道:“确实像你向我借的那五百两银子。”

“潘兄莫闹,我最近因为借你的那五百两银子,已经寝食难安了。”曹唯说完捂着脑袋,神色极为痛苦。

宝宝心里苦,而且宝宝已经说出来了。

潘富一脸希翼问道:“莫非贤弟一直在考虑还钱?”

“并不是,你知道强迫症吗?说来惭愧,我就有强迫症,而且病得很深,借银子必然要借整数才好,否则犯病很痛苦,所以我打算和兄长再借五百两,凑个一千两。”

“……”

潘富不知道什么是强迫症,但听出来曹唯要借钱的意思,并且借钱的理由很新颖,让人情不自禁怀疑是不是交了一个假朋友。

和曹唯喝酒好伤钱,套路深如四海,让人猝不及防。

为了维持生计,曹唯再一次放下了脸面,肚子比脸重要,没有肉吃的老爷还叫老爷吗?恰好潘富在眼前晃悠,好像在说,快来坑我啊!所以曹唯没忍住,再一次向潘富下了手。

潘富走的时候还是给曹唯留下了五百两银子,毕竟两个人在交往时不能都不要脸,否则再也不能在一起愉快的玩耍了。

潘富走后,曹唯便开始思考如何酿酒,这不仅关系到自己以后能不能喝到好酒,也关系到以后的生计。

毕竟不能一直薅一头羊身上的羊毛……

蒸煮粮食,是酿酒的第一道程序,粮食拌入酒曲,经过蒸煮后,更有利于发酵,在传统工艺中,半熟的粮食出锅后,要铺撒在地面上,这是酿酒的第二道程序,也就是搅拌、配料、堆积和前期发酵的过程,在酒坊里进行后期发酵后就可以出售了。

但这种酿酒过程是不完整的,酒精浓度还很低,需要经进一步的蒸馏和冷凝,才能得到较高酒精浓度的白酒。

曹唯会酿酒吗?自然是不会的,但是他会把酒提纯,通过蒸馏,冷却之后就可以得到高浓度的酒。这个时代的酒有杂质,酒里泛着青色,非常影响口感,而且酒的度数不高,喝不出滋味。

所以在这个时代千杯不醉有些夸张,但确实能喝好多酒,在现代你喝两瓶二锅头试试,两三瓶不怵就算得上真汉子了。

曹唯在书房里画出简易蒸馏装置图,在铁匠铺打造好之后,又到酒楼买了两坛酒,回家后便又扎进书房。

一个时辰后,曹唯身前的桌子上放置着蒸馏过后的一小半坛酒和一小瓶酒精。

从现在开始,自己在这个世界才真正有了安身立命的根本。

第五章 红薯

家有余粮,心里不慌。

华夏民族一直是一个以勤劳著称的农耕民族,小农思想是其主要的思想基调,家里有一年吃的粮食,哪怕多大的灾难都能渡过;如果再能给老人孩子拉上几尺布做衣裳,这便是神仙过的日子。

小富即安并非是一个贬义词,容易满足的人才会常常有幸福感。

有野心并且最终能够成事的人毕竟是极少数的,大部分有野心的人,下场都不会太好,想要安稳过好日子的人占了绝大多数。

这绝大多数人里就包括曹唯。

曹唯在享受这份难得的安稳中,吃遍了秦阳县美食。

要说秦阳县美食中,首屈一指的自然是街口刘婆婆家的小笼包,皮薄多汁,鲜而不腻,配着祥福楼的小米粥,让人不禁食欲大开。

晚上自然要赶到城隍庙的北面,张老汉做的云吞是让人无法错过的美味,一碗云吞,放三两个虾仁,再配上一把小葱,浇上老李记的老陈醋,鲜味十足,让人叫绝。

做云吞的精髓都在汤里,据说这是张老汉家祖传的手艺,张老汉曾得意地扬言道不是张家人,哪怕是教都教不会。

专门来城隍庙吃云吞的人很多,曹唯运气不错,正好有人吃完腾出了一张餐桌,曹唯赶紧过去霸占了,喊了老板将桌面收拾了干净,叫了一大份云吞。

吃东西的时候就不能让人看着,尤其是不能让一个乞丐看着,当乞丐忍不住吞口水的时候,曹唯再也吃不下去了。

想当年,曹唯还小的时候,就是靠这样蹭到了班里面绝大多数同学的零食,如今终于轮到他的头上,正应了那句话,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将乞丐叫过来坐下,跟老板再要了一份云吞,放在他面前。

乞丐很有骨气地不出声,可肚子却在此时不争气地咕咕叫了一声,或许是肚子实在太饿了,乞丐终于受不了,开始吃了起来。

乞丐吃饭的时候,曹唯才发现她是一个女人,虽然脸和手都脏兮兮的,但是吃饭时不经意间露出了白皙的脖颈,并且污脏破烂的衣服也盖不住身上发出的淡淡香味。

虽然非常饿了,但是她吃饭时非常慢,坐姿端正,表明这是一个大户人家出来的人。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可惜曹唯没有酒,有酒也不能给陌生人喝,毕竟挣钱不容易,刚坑…借了五百两银子,要节约用。

一大碗云吞很快被乞丐吃完,汤也喝得干干净净,还意犹未尽地伸出舌头。

这让曹唯想起了前世养的那条……狗,名字很俗,叫狗蛋。

狗蛋吃完饭总是会朝着曹唯吐舌头,好长时间没有看到狗蛋了,自己爬山之前可是把它交给隔壁家的保姆的女儿代为照顾。

在这一瞬间,曹唯决定收养…不,收留这个女人。

“我家里还缺少一位粗使丫鬟,每月两钱银子,你若信得过我,便随我走。”曹唯微笑道。

女人一脸戒备地盯着他,还将自己褴褛的衣裳紧了紧,一副预防色狼的样子,可能是觉得能够请她吃饭的人也不会是一个坏人,并且自己真的没有地方去,犹豫片刻后点了点头。

“你叫什么名字?”曹唯询问道。

“小青,青色的青。”

小青?还蛇精呢…编个名字都这么随意,好嫌弃!

曹唯大手一摆道:“行,那以后就叫你红薯了。”

乞丐显然不能接受红薯这个名字,弱弱拒绝道:“我叫小青……”

“喜欢红薯这个名字就好,我也喜欢。”

“……”

曹唯至今还记得那句情话:“你有两种情况让我无法呼吸,一种是看到你哭时,我痛到无法呼吸;还有一种是你妆束后,美到我无法呼吸。”

洗浴换衣过后的红薯,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标准的美人,朱唇皓齿,宛转蛾眉,尽态极妍,配着标准的仕女鹅蛋脸型,让曹唯刹那失神。

“听说大户人家的丫鬟都喜欢爬到老爷的床上自荐枕席,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红薯,你知道吗?”说完一脸期待地看着红薯。

红薯又羞又怒,紧了紧自身的衣服,重点抓紧了腰带,戒备地盯着曹唯,摆出预防非礼的姿态,大有一副就算死也不便宜你的模样。

曹唯愕然,自己年少多金,一表人才,隔壁家的王寡妇看到时都两眼放光,佯装弯腰捡东西,以胸前傲人的资本勾引自己,不知道有多少姑娘在垂涎自己的美色,你这姑娘是啥意思?

重点是自己还有大房子,大房子知道吗?搁在现代不知道会有多少姑娘趋之若鹜。

红薯好可怜,年纪轻轻就瞎了!

“你会算学吗?”曹唯忽然问道。

红薯犹豫了片刻,点了点头,怯怯地看着他。

“若修建一方水池,有一个进水口,一个出水口,进水口三个时辰可将水池注满水,出水口五个时辰可将水池中的水放完,那么两个口同时开启时,多长时间可将水池注满?”

红薯像看傻子一般看着她家老爷,哪有人家在蓄水时将两个口同时打开的?

曹唯也觉得这个问题问得有点蠢,直接拿出账簿道:“这是账本,以后你就是咱家账房先生了,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没办法,在这个时代识字的人十不存一,再说读书少心高气傲,哪能去人家做账房先生,家里十几个仆役干活起来很麻利,提到读书一个个的都成了棒槌。自己是老爷,哪有做账房的老爷?人生好歹有点追求不是。

红薯也没想到自己身份转换如此之快,开始怀疑自己投奔这家是否是一个明智之选,毕竟老爷脑子可能有毛病,沉默一会后,还是拿起了账本。

“升职加薪很刺激,有木有?”曹唯靠近红薯道:“你觉悟了吗?”

“嗯?”

曹唯面露凝重,一本正经说道:“其实自荐枕席才是升职加薪的最快途径。”

红薯:“……”

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红薯,本老爷真的年少多金,一表人才。”

红薯:“……”

第六章 醉仙酿

第六章醉仙酿

如果一个朝代从建立、兴起,到衰落、灭亡只算一天的话,中国几千年也不过只算经历了十几天而已。

过日子其实是一件平淡枯燥的事,大多数人每天都几乎是在重复昨天的动作,就如同做某项运动一样,来回往复,进进出出……

夫妻间的新鲜感逐渐被生活中的琐事消磨干净,几番波折之后还能携手同行的伴侣,心底流淌着的是满满的亲情和对彼此的依赖。

偶尔在生活里添加一点调味品,日子才能过得有滋有味,所以每天除了睡觉、吃饭、逗红薯之外,曹唯还给生活添加了许多调味品,例如讲书、游泳……

“……白娘子听闻丈夫许仙被法海老秃驴扣下,心中大怒,当即现出真身,只见是一条水桶粗大白蛇,长三十丈,铜铃大眼,口吐人言,唤上小青便腾云驾雾至金山寺。

白娘子见到法海后,化作半人半蛇的模样,手上幻化出两把清灵大宝剑,张口便道:变态老秃驴,快快放了老娘的男人,否则老娘要水漫金山,淹死你这小骚皮……”

台阶下方,一众仆役听得津津有味,深陷其中,侧立在一旁的红薯早已经哭成了泪人。

“老…老爷,法海和尚硬生生地拆散一对恩爱夫妻,真的好可恶呀。”红薯一副梨花带雨的模样,惹人怜爱,尤其是最近在曹唯家吃多了一点,脸上有了婴儿肥,惹得曹唯忍不住,趁其不意掐了好几把。

曹唯适时递上一张手帕,说道:“其实也不能全怪法海,法海其实也是追求自己的爱,最爱的人我们不能责备太多,毕竟为了爱都是可以被宽恕的”。

“啊?!”红薯小嘴微张,露出一对可爱虎牙,脸上写满了惊异。

“当法海和许仙相遇后,发现彼此才是心中的唯一,两人总是在法海的闺…禅房里约会,并许下了相亲相爱一生一世的诺言,兼职情比金坚,爱比海深。

怎奈白娘子插足其中,这日两人在金山寺私下相会,可谓情到深处自然浓,法海实在按奈不住,这才强留下许仙。”

红薯嘴巴越张越大,显然不是被两个汉子的爱情感动到了,脑中凌乱的可能性非常大。

“乖红薯,你仔细想想,一条蛇,一个人,怎么能生下孩子呢?最多白娘子下几颗蛋,孵化以后就是一堆蛇宝宝。”

“那两个男人怎么生孩子呢?”潘富的声音从众人身后传过来,根据提问问题的深度来看,显然是蹲在人群后面很久了。

“这就不得不说起我天朝上国的番邦中,有一个叫做暹罗的撮耳小国,这个小国家盛产人妖,就是把男人的小丁丁剪掉后,通过邪术把这个男人变成女人,爱情战胜了性别,法海跑到暹罗变了性,变性那天,许仙拉着法海的手不停安慰道:不疼的…

最后法海和许仙下了一个儿子,一家三口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没事还能一起斗地主。”

“呸”,红薯暗暗啐了一口,若不是看在曹唯是老爷的份上,真想吐他一脸,这种话能在一个大姑娘面前讲吗?

不过几日相处下来,红薯发现老爷真的是一个好人,不仅面貌俊朗,而且学识渊博,只是脸皮厚了点,嘴巴损了点……

咦,这不是前两天我晾晒时丢的手帕吗?当时可是找了好久,老爷刚刚从他的胸口处拿出来的……

红薯看着曹唯,一脸幽怨。

……

曹唯请潘富进书房,拿出提纯过的酒,放在他面前,道:“像这样的酒,我想卖五两银子一坛,不知是否妥当?”

潘富狐疑地揭开酒坛封口,脸色一变,随即狂喜,自己也是做生意的老手,此酒酒香醇厚,酒色晶莹,说是琼浆玉露也不为过,如果每坛酒的利润低于十两,自己能把眼珠子扣下来当泡泡踩。

倘若有此酒的配方,试问今后秦阳县乃至整个扬州府的酒行将是谁家天下?

想到这里,潘富目光深情地看着曹唯,好像在说:讨厌,快拿出来,人家等不及了…

曹唯说道:“我有此酒配方,但此酒不可量产,量产有祸至!”

潘富毕竟久经商场,一点就透,此酒确实不能量产。

一来若是量产,很难守住酿酒秘密,很容易被别的酒坊渗透,一旦大家都学会了,这酒,可就不值钱了。

二来则是因为量产会暂时垄断整个酒业,容易遭到各大酒坊的联手挤压,到时候别说赚钱了,能生存都是问题。

所以,这酒只能作为高档货,就好比包包中的夏奈尔,手表中的欧米茄,小批量生产,价格昂贵,却是贵人们的首选。

其中的利润非常大,哪怕销量不高,两人也很有赚头。

况且大家都是要面子的人,吃饭不喝最好的酒就丢了脸面,越有身份的人越看重脸面,钱就变得次要了。

“贤弟,此酒叫什么名字?”潘富问道。

“既然是给贵人喝的,就叫贵人酒吧。”曹唯挥了挥手,随意说道。

潘富满脸的嫌弃,这么好的酒,白瞎了起这么个名字。思索片刻,道:“酒香醇厚,酒名…醉仙,好,就叫醉仙酿了”

曹唯也不介意,说道:“潘兄,醉仙酿就劳烦贵酒坊酿造了,贵酒坊出工出力,我出秘方,只要三成份子即可。”

潘富一口应允,满脸兴奋,脸上肥肉都在颤动。

“对了,潘兄今日前来,有何贵干?”曹唯突然想起来,这死胖子上门又没有带礼物,真是讨厌的紧,若不是还欠着他一千两银子,真想把他赶出去。

“我又被打了。”

潘富的脸色顿时就垮了下来,慢慢蹲了下去,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地面,满脸绝望地说:“我家娘子查账时发现少了一千两银子,怀疑我在外面偷腥…”

曹唯安慰道:“潘兄怎么会偷腥呢!你可不是这样的人!”

潘富猛地点头,原来最懂自己的人竟然会是曹老弟。

“像你这么丑,哪里能偷到腥,你家娘子哪来的自信,哈哈…”

“……”

第七章 嫂嫂莫慌

富仁酒坊是潘富家酿酒的主要基地,这里临近河流,水源充足,又毗邻官道,入城也方便,是酒坊选址的首选之地。。

酒坊中间是一大片空地,东西两侧是两个大木棚,占地大概一亩左右,棚下整整齐齐地码着几十口大缸,里面装的都是今年刚酿的新酒,至于陈年老酒可不敢放在太阳下面。

正南方是几间砖瓦房,看着非常干净整洁,房前晾晒的衣裳也浆洗得非常干净,屋檐下挂着玉米高粱,甚至还有几块腊肉。

“酒坊的选址,建造都是为兄一手操办的,结构方正,酒具放置有序,南北通透……”潘富给曹唯介绍着。

曹唯暗自点头,看得出来,当初修建酒坊的时候,潘富是费了一番心思的。

被选中酿造醉仙酿的是两个家生子,潘富将两人叫到曹唯面前行礼,两人老实少语,看着便是质朴憨厚的人,这类人适合单独干一些事情,能耐得住性子,沉下心来做事,也许能把醉仙酿做得更好。

家生子就是父母是主人家奴仆,成亲之后生下的孩子,这个孩子在主人家长大,对主人家感情深厚。因为知根知底,所以深得主人家信任,主人家里的阴私通常由这些人处理,家里的管事也多由这些人担任。

由家生子掌握酿造醉仙酿的秘方,就断绝了泄密的可能,潘富家的家生子也不多,每一个都是家里的宝贝。

下午时分,曹唯和潘富还在酒坊的时候,潘府的管家却一脸焦急地出现在酒坊门口。

当潘富迎过去,管家向他禀报了几句之后,潘富微微色变。

潘富的岳父刘端正出事了!

曹唯陪着潘富回家之时,潘刘氏已经在家里哭得泣不成声,两眼红肿,整个府里急得乱了套了。

光哭顶什么用?当务之急是要明白事情的前因后果。几经询问之下,潘刘氏才断断续续地讲出内情。

琼林居是秦阳县有名的饭店,因其价格公道,菜肴可口,所以风评极好,常常承接大大小小婚丧嫁娶宴席。

这天是吴老太爷八十大寿兼纳第二十八房小妾的日子,谁料吴老太爷刚吃几口便捂着胸口咽了气。喜事变丧事,这是在琼林居吃的饭,那就该店里老板偿命,所以吴家两兄弟就将刘端正告上了衙门,会审时给吴老太爷看病的孙大夫也一口咬定吴老太爷生前没有隐疾,到此便是铁证如山了。

然而,秦阳县马县令是潘富的堂叔,有意帮忙,但毕竟出了人命,又怕吴家兄弟闹将起来,所以便先将刘端正关押起来,随后会审。

简单来说,便是刘端正开的饭店里吃死了人,正常情况下便是一刀两截,还是拼不回来的那种。

“嫂嫂莫慌,只要能证明吴老太爷本身便患有隐疾,就能为刘伯父辨明清白,洗清冤屈,而且要越快越好,迟则生变。”曹唯思索片刻后说道。

听到曹唯分析,潘夫人就像溺水之人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在绝望之中生出了一份希望,眼巴巴的看着曹唯。

看着潘夫人这般模样,曹唯又道:“嫂嫂莫慌,吴老太爷既然是捂着胸口而死,很有可能患有心疾,孙大夫定然有所隐瞒,当务之急是令孙大夫改口。”

吴老太爷可谓老而弥坚,古稀之年还纳了一房小妾,上演一段夕阳红,真想采访一下吴老太爷,是否房中常备“我爱一条柴”之类的虎狼之药,三更半夜来两口,精神一整夜!

然而任性有风险,房事需谨慎,早晚瞎折腾,上天饶过谁。吴老太爷年纪大了还久经沙场,说其没有隐疾,曹唯是不信的。就算精壮的汉子旦旦而伐,身体也吃不消呢。

“那如何才能让孙大夫改口呢?”潘夫人急问道。

孙大夫既然已经作证吴老太爷没有隐疾,就不会轻易改口,否则便成了伪证,不仅名声坏了,还要被处罚。

曹唯阴笑道:“嫂嫂莫慌,在下不才,擅使冷兵器,保管他改口听话,不过要借用一下潘兄才是。”

潘夫人听后大喜过望,当即起身给曹唯行礼,道:“妾身就仰仗雷公子了,至于相公,哪有借不借的,用就拿去。”

“雷公子?夫人,我这位贤弟姓曹。”潘富愕然道。

“这不是雷锋雷公子吗?”潘夫人也傻眼了。

潘富咬牙切齿道:“曹贤弟,你可没有告诉过我你还有雷锋的别号。”

“咳咳…在下姓曹名唯,字雷锋。”曹唯很淡定,全然不顾潘富的怒目而视。

……

当天夜里,福仁堂孙大夫走在街上被两个蒙面大汉打了闷棍,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谨告下至七八岁小女孩,上至七八十岁老太太,关好门窗,预防有变。

孙大夫醒来后发现自己被绑住了手脚,躺在外室小妾的床上,而自己的小妾蜷缩在床头,一脸惊恐。

孙大夫放眼望去,只见两位蒙面大汉,一胖一瘦,手里还拿着明晃晃的…菜刀,孙大夫当即讨饶。

瘦子走近孙大夫,狞笑道:“洒家是千锋山黑风寨英雄好汉,受人之托来询问吴老太爷死因,你若知道好歹,便实言相告,包你性命无忧,如若不然,定当取你狗命。”

瘦子说完,只见那胖子提刀放于孙大夫头顶,孙大夫吓得屁滚尿流,只怕自己说一个不字,胖子就会手起刀落,于是连忙道出隐情。

原来吴老太爷确有心疾,也就是心脏病,当日乃是犯病而亡,然而吴家兄弟觊觎琼林居,于是便给了孙大夫一百两银子,让其隐瞒下来。

随后两个蒙面人让孙大夫签字画押之后方才离去。

……

深夜潘府。

仆役们都睡下了,只有潘夫人的房间还亮着灯,听到动静后,潘夫人急忙开门迎上去,眼里满是询问之色,看到潘富点头之后,潘夫人才如释重负,安稳睡去。

“贤弟,为什么这么多兵器里要选择菜刀?”潘富满脸困惑。

曹唯幽幽说道:“功夫再高,也怕菜刀!”

潘富:“……”

第八章 我以仁义立天下

头披卷毛,张嘴扬颈,四爪强劲有力,神态盛气凌人,衙门口两尊石狮子尽显威仪,尤其是瞪着的大眼睛,摄人心魄,吓退盗窃小人。

再说门口两架鼓,放于衙门外东侧的是鸣冤鼓,放于西侧的是升堂鼓。相传包公上任开封府后整吏治: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后世鸣冤鼓由此而来。

正所谓左右石狮子,吓退魑魅魍魉;东侧鸣冤鼓,诉尽天下不平事。

衙门之内,县尊头上挂的是明镜高悬;案桌上面,县尊大印镇府衙气运;惊堂木拍下,左右衙役高呼威武!

今日会审,衙门口早已经挤满了吃瓜群众,吴老太爷在纳第二十八房小妾时不幸身亡,听着就感觉香艳无比,如果再挖出什么内幕,就不枉此行了。况且不能一直闲在家里打孩子,孩子也受不了……

被告人刘端正跪在堂下,面色灰暗,一脸认命的模样,想必早已经做好一刀两截的准备,而且还不能像蚯蚓一样,变成半截还能活着,所以刘老板想必是不开心的。

吴家兄弟对视一眼,都能发现彼此眼底隐藏的喜色,等刘端正问斩之后,两人便可以托人从刘家夫人手中低价买得琼林居,谅他们孤儿寡母也不敢不卖。

事已至此,马县令也不敢徇私枉法,就要让刘端正签字画押,然后判处死刑,毕竟杀人偿命,在众目睽睽之下可不能徇私枉法。

“大人且慢。”只见人群中走出一位白面儒生,头戴纶巾帽,身穿长白衫,手拿一把摇风扇,上书“风华绝代”四字。

不提长相如何,光这身打扮就谈得上谦谦君子,温文尔雅。

只见书生走近衙门,向马县令拱手行礼,道:“见过县尊大人,学生乃是本县秀才曹唯,平日里以仁义立天下,风评极好。人们常说“丰神俊朗,唯美才子”中的“唯”指的便是学生。

就在今天早上,服侍吴老太爷的丫鬟小霜告知学生说吴老太爷一直恶疾缠身,不忍看到无辜之人蒙冤惨死,听闻在下以仁义立天下,故跪倒在学生家门之前,希望在下挺身而出,伸张正义,学生读书识礼,不能做事不管。大人请看,这是小霜的口供和画押。”

曹唯说完,从袖口取出供纸,有衙役上前,呈给马县令。

马县令自然不信什么仁义立天下之类的鬼话,他在意的是这份供纸,有了伺候吴老太爷丫鬟的口供,案件就有了转机,也就有了回旋的余地。

看完供纸后,马县令一拍惊堂木,朝着吴家兄弟问道:“令尊身体是否有隐疾,休要隐瞒,还不从实招来!”

吴家兄弟又惊又怒,家里仆役竟然干出这种勾当,就好像一起发誓到白头,你却偷偷焗了油,回家后定当让她生死两难,当务之急是先将马县令应付过去,再做打算。

吴家兄弟不知道的是,此时的小霜早已经拿着潘富给的一百两银子离开了秦阳县。

“大人,我家仆役定然是收了刘家的好处,这才做出这等伪证,还望大人明察。”吴家老大满脸悲愤,声若杜鹃啼血,可谓听者伤心,闻者落泪,说完两兄弟就不停朝着马县令叩头。

曹唯看尽了吴家兄弟的丑态,拿出孙大夫的供纸道:“学生禀告大人,给吴老太爷看病的孙大夫,前些日子因为收了吴家兄弟一百两纹银,这才隐瞒了吴老太爷患有心疾的事实,回家后寝食难安,如今幡然悔悟,捡起了碎了一地的节操。

他听闻学生素以仁义立天下,所以也跪倒在学生家门之前,托学生挺身而出,匡扶正义。这是孙大夫的口供和画押,还请大人过目。”曹唯说完,又从袖口里拿出了一份供纸。

吴家兄弟听完就如同抽干了一身力气,立马瘫倒在地,这种阴私事情被发现了就全完了。

马县令见状,便知道吴家兄弟无话可说了,不由得对曹唯暗自点头,此子擅长攻心,一点点拿出筹码,让人摸不清底牌,而且从始至终神色淡然,光是这份气度便是常人难及的,良才,可用之!

马县令心里便有了计较,大声喝道:“两个刁民,假借父亲死亡之际,竟诬告他人,难道不知,根据大明律令,诬陷他人是要反坐的吗?还不认罪,莫不是不知道衙门刑具的厉害吗?”

吴家兄弟早已经没了主意,又听到马县令的恐吓,当即磕头认罪,对诬告刘端正的事实供认不讳,请求从轻发落。至此,刘端正无罪释放,吴家兄弟被押入大牢,等候发落。

衙门门口一片哗然,除了潘刘两家之外,最激动的竟然是挤在衙门口看热闹的吃瓜群众,案情转折之快,惊掉一地瓜皮。

这就是人性的阴暗面,当听闻他人的丑闻时,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同情,而是兴奋,上下几千年皆是如此,人们的劣根性一直存在。

想想也是,大户人家的丑闻啊!有木有!作为见证者,这种经历可以向街坊邻居们讲一年。

还有这位年轻士子,小小年纪竟已经是秀才了,模样还清秀…

……

此时潘家,刘端正得知是曹唯救了自己,当即带着潘夫人就要向曹唯跪下,曹唯连忙扶起。

刘端正此次死里逃生,感慨万千,拉着曹唯的手,道:“劳烦贤侄费心了,恩同再造,可惜我只有一个女儿,否则定要许配与你,以后只要贤侄来琼林居吃饭,一律免费。”

潘富在一旁,心里满满的怨念,自己功劳也很大,竟无人问津,又听到岳父这般说后差点落泪,再说下去,夫人都没了…

曹唯想到潘夫人的霸气不由得胆寒,别人再好,哪有自家红薯温柔体贴,不过听到自己拿到了一张长期饭票,大喜道:“我以仁义立天下,搭救伯父乃分内之事,言谢就太见外了,不过吃完之后再外带行不行?毕竟家大业大……”

第九章 毛都没长齐(一)

红薯每天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数一下自己的工钱,以前虽然每个月家里都会发例份,但没觉得那是自己的。

现在每当发工钱那天,也是自己最开心的日子,发下的碎银子也要换成铜板,这样可以数很久,也能开心很久。

从来没想到生活还能这么过,作为大户人家的仆役,只要把自己的本分事情做好,剩下的时间即便是关门睡觉,主人家也是不管的。

家里有个男仆役和婢女眉来眼去,这在其他大户人家简直是不得了的事,本以为老爷会打断男仆役的腿,没想到老爷笑着说等他们成亲时要随份子钱。

老爷是一个有本事的人,即便每天什么都不干,每个月也会有人抬着银子进库房,自己上次在账簿上清清楚楚地记着:捌月贰拾壹日,富仁酒坊分红壹仟叁佰柒拾陆两整。

想到其他大户人家管理账簿的都是主母,自己脸上就会发烫。

家里最大的处罚就是被老爷踹几脚,除了自己以外,其他仆役都是穷苦人家出身,踹上几脚跟没事人一样,往身上拍干泥土就又开始做事了。而且,老爷也从来不会踹自己。

老爷待自己真的好呢,每次吃饭都要自己陪着吃,自己原来的家里哪能容忍一个下人坐在主人桌上吃饭。

自己是账房,会识字,所以家里的仆役都很尊敬自己,这种尊敬不是因为身份而尊敬,而是尊敬自己的本事,甚至家里开始有人叫自己先生……

只是老爷经常说一些很奇怪的词,什么是德玛西亚?老爷说这是一个国家,民风彪悍,说话呜哩吧唧,还不穿衣服,简直不知羞!还有召唤师峡谷是哪里的山谷,老爷说里面还有两只大螃蟹……

“红薯,老爷讲的笑话不好笑吗?”曹唯瞪着眼睛,盯着红薯道。

“嗯?什么笑话?”红薯很羞愧,老爷在讲话,自己竟然走神,这在别的人家早就是一顿毒打。

曹唯瞅着红薯,很是无语,做老爷做到这种地步,真是愧对这一职业,这也就是红薯,换个人自己早就一脚踹上去了。

曹唯暗暗提醒自己,胸怀一定要宽广,就像红薯的胸怀一样宽广……

曹唯尽量保持和颜悦色,在躺椅上换一种更加舒服的姿势,看着正卖力朝着自己扇扇子的红薯道:“乖红薯,以后某胖子登门拜访,不带礼就不让进门。”

“老爷,潘老爷不是你的朋友吗?”红薯满是惊讶,上次富仁酒坊的分红还是潘老爷亲自送过来的呢。

“朋友有通财之义,没见过这死胖子通过财。”曹唯浑然不觉这座宅子就是借着潘富的银子买下的。

“红薯,你说大门上要不要写上“无礼请回”四个字?”

红薯:“……”

下午时分,潘富来了,看着躺椅上的曹唯,拿起旁边的葡萄酿对着嘴猛灌一口,对曹唯说道:“这他娘的才是老爷该过的日子。”

死胖子这么喝酒还让别人怎么喝,间接接吻一词刚出现在曹唯脑海里,曹唯就决定这壶酒不喝了,酒壶也不要了。

曹唯指着天空说道:“潘兄,你看那片云朵,像不像客人登门该带的礼品?”

潘富干笑道:“贤弟莫闹,我堂叔在家中设宴,宴请贤弟。”

潘富的堂叔就是本县的马县令,作为本县的青年才俊,而且还是本县的颜值担当,马县令请自己吃饭一点都不意外,只是这宴请的地点就耐人寻味了。

若是在酒楼设宴,就表明马县令非常欣赏曹唯,如果这种欣赏要用银子来衡量的话,起码值一千两。

若是在县令家中设宴,那就表明马县令对曹唯不仅仅是简单欣赏了,而是看重。

在家中设宴的地点一般都是内室,等闲人不得进,这是通家之好才有的待遇。马县令和曹唯当然不是通家之好,这只是在对曹唯表示,他很看好曹唯。

而且,马县令让潘富来传话更是表达了他对曹唯的亲近之意,否则随便派人来告知曹唯或者下一个请帖便是,难道曹唯还敢拒绝不成?

马县令伸出了笑脸,曹唯敢拒绝就是在狠狠抽他的脸,也就是给脸不要脸了。马县令作为一县之尊,拒绝他就等于不给他面子,以后一定会被穿小鞋,所以,这个宴会一定要去,

“贤弟,我今天来还有一件事…”

曹唯见潘富欲言又止的样子,一时警铃大作,这货不会是来借钱的吧?得赶紧叫红薯把家里账本,厨房粮食,房间夜壶等东西收好,毕竟地主家也没有余粮了。

“潘兄,不是弟弟不想借,只是最近家里招了贼,现在库房里连只老鼠都没有,都饿得离家出走了,家里上一顿饭还是昨天早上吃的…”

潘富一阵愕然道:“我不是来借钱的…”

“红薯也不借。”曹唯一副防贼的样子盯着潘富。

潘富黑着脸道:“贤弟莫闹,你听我说完,我不是来借东西的,我是来提亲的。

自从你救了我岳父后,我家夫人就把你当做亲弟弟看待,整日给你张罗着亲事。最近打听了她娘家的大姨娘的侄女年芳二八,出落得跟花朵一般水灵,刘家长辈听闻贤弟学富五车,一表人才,是秦阳县少有的青年才俊,所以想与贤弟永结秦晋之好……”

曹唯瞬间感觉自己就像被一头吊睛猛虎盯上了一般,汗毛直立,吓出了一身冷汗。

造孽哟!刘家的家风从潘夫人身上可见一斑,想到自己成亲后每天被毒打的样子,真是画面太美,不忍直视。

不想英年早逝,远离黄赌刘……

于是曹唯连忙拒绝道:“刘家小姐错爱了,我毛都没长齐,怎么能成亲呢。”说完还眨巴眨巴眼睛,表示自己萌萌哒。

我还这么小,你们怎么忍心摧残我…

潘富苦笑道:“刘家小姐可是十里八村里有名的美人,出落得花一般水灵,贤良淑德,宜室宜家…”

“我毛都没长齐。”

潘富:“……”

第十章 毛都没长齐(二)

秦阳县衙,坐北朝南,位于秦阳县中心,是整个秦阳县的政治权利中心。

县衙之中设三班六房,三班即三班衙役,分为站班皂隶、捕班快手、壮班民壮;六房又称六科,以左文右武排列,左侧吏、户、礼三房,右侧兵、刑、工三房。

三班六房皆称为吏,是官民交接之枢纽,最基层的执法人员。

除此之外,县衙之中还存在一种人,名曰师爷,即县令的智囊和心腹,是县令的贴心小棉袄,忠实狗腿子。师爷在现代人眼中的形象不太好,作为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反面角色,脸上长着长毛痣,唇边两撇八字须,一双绿豆小眼咕噜乱转,时常前倨后恭贱模样,给县令出一些断子绝孙的坏主意……

前衙后邸,各县衙门均以大堂、二堂为知县行使权力的治事之堂,形成前衙。二堂之后则为内宅,是县官办公起居及家人居住之处。

这是曹唯第二次来秦阳县衙,第一次是在前衙当着县令和百姓的面狠狠地刷了一次存在感,第二次是要去内宅狠狠吃一顿不要钱的晚饭,顺便问问能不能打包带走…

曹唯从衙门侧门进入,穿过瑞兽照壁之后就来到了内宅大堂,大堂过后便是一大片竹林,竹林之中最适合吟诗作对以及大小便。

竹林后方有一个小池塘,池塘中央,荷花正开得娇艳美丽,水面之上,一座精致白色拱桥连接两岸,对岸假山凉亭交相辉映,风景如画,莫过如是,看来历代的县令都没有亏待自己。

走到后宅第二座大堂时,马县令已经在等着了,见曹唯走过来,满脸笑容地迎上去。

这是曹唯第二次见马县令,上一次是在公堂之上,马县令穿着官服颇具威严,根据潘富所言,马县令是举人出身,上下打点了很久才谋得一官半职,做上了本县县令。

现在的马县令穿着锦绣员外服,国字脸,绿豆大的小眼睛睁得浑圆,看起来异常精神,须发皆打理地一丝不苟,笑起来脸上还有一个小酒窝。

曹唯不着痕迹地瞅了一眼站在一边的潘富,发现马县令和潘富长得半分不像,真怀疑马县令是不是潘富祖辈打酱油时送的,就好像买两斤猪肉还能捎带送半斤猪下水…

真是好嫉妒马县令脸上的酒窝,这么重要的容貌加分项,长在马县令脸上真是糟蹋了,真想在他笑的时候一巴掌扇他脸上。

曹唯恭敬朝马县令施了一礼:“晚生曹唯,见过县尊大人。”

马县令上前来拉着曹唯的手,满脸笑容道:“贤侄不必多礼,上次贤侄在县堂之上扭转乾坤的本事和气度让老夫印象深刻,俊杰,俊杰啊!”

曹唯很想把手扯出来,试了一下果断放弃,这老匹夫手劲好大…

……

酒是好酒,名曰醉仙酿。

酒桌之上,觥筹交错,一时宾主尽欢。

“听闻贤侄还不曾婚配,可有什么中意之人?老夫愿意成人之美,想必秦阳县内,老夫还是有几分颜面的。”

马县令说完,看着曹唯,好像曹唯说看上哪家闺女,那个姑娘今天晚上就会被打包放在曹唯的床上让曹唯随意糟蹋。

“劳烦世叔费心了,我毛都没长齐,婚配尚且过早,况且大丈夫要先立业后成家,否则蹉跎了年华,就要抱憾终身了。”

毛都没长齐?我信你个鬼!

“贤侄是本县少有的青年才俊,学识渊博,想来算学也是极好的。”马县令说话间从怀里掏出薄薄的一本账册,拿给曹唯道:“这是本县今年出去县衙的账簿,还请贤侄帮忙核对一下。”

曹唯接过马县令递过来的账簿,翻开看了一下,心中立刻就有了底,流水记账法,最简单也是最容易做文章的记账法,根据这种记账方式,曹唯有一百种方法拿走县衙库房里的银子,账面上还让人看不出端倪。

只是在曹唯看来,这本账簿做帐的手法并不算高明,前后填补也不够隐蔽,曹唯看了马县令一眼,心里了然。

“本县今年进一万三千八百一十六两七钱,出一万一千三百两整,余两千五百一十六两七钱。”曹唯合上账簿,将账簿递给马县令。

马县令盯着曹唯道:“贤侄没有发现什么纰漏吗?”

曹唯端起一杯酒敬马县令道:“既然县尊只是让学生核对账目,不是查账,学生就只能核对,不该做的事情就不能做。”

马县令喝了一杯酒,道:“贤侄有所不知,本县前任师爷说本官亲自做的账簿数目不对,不幸滑倒摔断了腿,现在师爷一职空缺,所以老夫想请贤侄就任师爷一职,不知贤侄意下如何?”

摔断了腿?是打断了腿吧!这马县令好粗鲁,动不动就要打断腿,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正所谓江湖险恶,不行就撤。

“蒙世叔错爱,我毛都没长齐,怎么能担此重任。”曹唯拒绝道。

“上上个师爷也不幸摔断了腿……”

“学生虽然年纪小,但也知道忠君报国,为本县邻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所以师爷一职,舍我其谁!”曹唯赶紧抢过话来,生怕晚了一步门外就会出现几个大汉,拿着棍棒往自己腿上招呼。

……

曹唯最终也没有勇气对马县令说一些饭菜打包带走之类的话,出了县衙之后,曹唯才发现自己后背已经湿透了,城里路好滑,我要回农村。

曹唯瞅着旁边的潘富愈发不满,酒桌之上只知道吃喝,也不知道替自己推辞一下。

“贤弟也该收起惫怠之心,好好干一翻事业了,我跟我堂叔说贤弟属于懒驴拉磨,不推不走。”潘富不紧不慢说道。

曹唯期待地看着潘富道:“这么说来,马县令刚刚说摔断腿都是吓我的了?我就说嘛,一县之尊好歹也是一个读书人,知书达礼,哪能那么野蛮!”

潘富似笑非笑地看着曹唯道:“上任师爷真的摔断了腿…”

曹唯:“……”

第十一章 往缸里加水

曹唯第一次痛恨自己这么优秀!

如果当初老老实实呆着家里,不去县衙猛刷存在感,就不会被贼惦记上…

如果没有被贼惦记上,也就不用每天凌晨五点就起床上班。根据曹唯所知,衙门有画卯、画酉之说,画卯就是在卯时正刻去衙门画押签到,卯时就是早上五点,酉时就是下午五点。

也就是说每天早五晚五,一天办公十二个小时,曹唯想着还不如被打断腿呢…

卯时一刻,当曹唯来到县衙门口时,心都凉了半截,只见衙门大门紧闭,哪里能见到半个人影,凌晨的凉风吹过裤裆,曹唯夹紧了双腿,嘴里喃喃自语:“我真傻,真的……”

衙门里确实需要画卯、画酉,以作考核之用,但是当差的哪能起那么早,每天在家中不紧不慢地吃过早饭之后,才会来到衙门,在卯时一栏填上自己的名字这便算今天准时打卡了,这种操作不是曹唯这种职场菜鸟能够懂得的。

你没见县令还在小妾的被窝里腻歪着吗?所以不准这么委屈自己,否则自己多心疼。

上午辰时三刻,也就是八九点的时候,衙门大门终于开了,有差役断断续续赶来县衙,只见一年轻男子慌慌张张地捂着肚子跑进县衙,逢人便问茅房在哪,在衙役指明方位后,便飞奔而去。

茅房中,曹唯很想骂娘,衙门东侧,清晨摆摊买肉饼的大叔定然是奸商,饼里夹的肉起码放置了三天以上,难怪自己表示愿意再加一文钱,要求多放肉的时候老板眼神那么奇怪。

彼其娘乎!

嗨呀,好气啊!曹唯拿起茅房侧面放置的搅屎棍就往隔壁茅房随手一扔。

接着便听见隔壁茅房里传来一声惨叫,然后就是撕心裂肺的嚎叫……

曹唯顿时脸色就变了,赶紧跑出茅房,走到一边静观其变。

听到惨叫声后,茅房门口聚集了很多衙役,都一脸惊异地看着茅房,不一会,只见一彪形大汉从茅房走出来,脸色铁青,衣服上面还粘着出恭之物,手里还拿着一根…搅屎棍。

那彪形大汉打开曹唯刚刚蹲过的茅房,看到里面没人后大失所望,大吼了一声后用力将搅屎棍往茅坑里一扔,溅起了一阵涟漪,也惊退了一众衙役。

然后彪形大汉又溅了一身黄白之物……

“这不是王捕头吗?今日怎么这般模样,上个茅房怎么还能沾染上这些东西,又不是进去吃饭…”

王捕头听见诸多衙役的低声私语时,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进去,哪个天杀的随便往茅房里扔搅屎棍,若是让某家知道了,定将他扔进茅坑待上半个时辰。

想着想着王捕头便觉得异常委屈,虎目微红,眼泪差点流出来。

曹唯此刻大气都不敢喘一口,看着王捕头离去后方才舒了一口气,然后就与旁边的衙役攀谈道:“不幸哀哉,天妒英才,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竟让王捕头这般模样,可怜王捕头今日怕是不能办公了。”

有一个衙役叹气道:“谁说不是呢,王捕头这个人爱憎分明,有仇必报,不查明是谁在害他估计是不会罢休的,上一次有一只狗偷吃了他带道衙门的饭食,结果当天晚上王捕头就把狗宰了当饭吃……”

曹唯听出了一身冷汗,这么大的汉子,心眼这么小真的好吗?讨厌的,不都说体型彪悍者都非常憨厚的吗?

又听另一个衙役非常兴奋道:“不管如何,王捕头这回出丑没法掩盖了,此事会变成笑料,可以笑一年的那种。”

曹唯向两位差役拱拱手,然后赶紧抽身而退,匆匆忙忙赶去内堂跟马县令报道。

“刚刚那位好是面生,是你家后生吗?”

“不是啊,我以为是你带来的…”

“……”

曹唯到了内堂,却发现内堂里除了马县令以外还坐着两位中年人,右边的那位身穿绿袍,衣服中间打着黄鹂补子,显然是秦阳县丞了。左边那位头戴纱巾帽,身穿官差服,正在和马县令交谈。

马县令见曹唯来了以后,指着曹唯说:“这位便是本县新任师爷,以后大家要齐心协力,造福百姓。曹唯,还不见过县丞周大人,典吏黄大人。”

曹唯给两位大叔行礼,神情异常恭敬。

两人也起身还礼,心里颇为诧异,师爷可不是一般人能出任的,这个人需要成熟稳重,随机应变,还要能言善辩,老成事故。平时做的可是处理案卷,联络官场等重要工作。可是这位新任师爷实在太年轻,莫非是马县令想要提携的后辈?

马县令看着曹唯道:“贤侄背景干净,还是老夫堂侄的好友,账簿交于你打理,老夫是放心的。

然而,钱粮丁亩帐目,事关重大,不可有丝毫错,否则巡按御史查阅时,我县衙上下可都要担着干系,你可明白?”

马县令说的这些话看着是对曹唯说的,其实也是对县丞和典吏说的,这是要他们放心,曹唯可用。

而且马县令在说最后四个字时明显加重了份量,曹唯听明白了,这是要他将私扣的账目隐藏起来。

曹唯赶紧称是。

…………

酉时,曹唯就要离开县衙时被马县令单独留下来。

“曹唯,官场之中有些事不是想不做便可以不做的,我若不做,下面那么多仆役吃什么,下面的这些官员吃什么?”马县令语气中透着疲惫。

曹唯默然,这样的事曹唯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良久以后,曹唯抬头道:“县尊,为官着,牧民于天下,必肥民而利己,肥民需要放在利己前面,如果可以做到这样,就算伸手拿点东西又何妨?”

马县令沉默地看着曹唯,过了一会道:“这缸里的一缸水,用瓢取一点便少一点。”

“县尊,学生可以从河里取来水放入其中,这缸里就一直是满满当当的了。学生告退了,家里锅里还炖着汤……”

马县令盯着曹唯的背影喃喃自语道:“加水,何其难也!”

第十二章 白狐(第三更)

半个秦阳县,一座杏花楼,两位佳人俏,不似人间容。

这是流传整个秦阳县乃至大半个扬州府的一首诗,这首诗的意思是说,杏花楼的名气很大,整个秦阳县的名气有一半是由杏花楼打造出来的。杏花楼里面有两个名气很大的清倌人,一曰红袖,一曰绿柳,两位佳人的容貌极为俊俏,不似人间所有。

秦阳县里最有名的地方不是政治权利中心的秦阳县衙,也不是被誉为餐饮龙头的琼林居,而是依偎在玉带河畔的杏花楼。

杏花楼最大的盛事就是三年一度的擂台之上定花魁,擂台不是用来比武,而是姑娘们用来较量才与色的。不少才子跨府而来,于擂台之下或出资金银珠宝,或著就锦绣文章,为博得佳人一笑,尽力卖弄风骚…不,风雅。

是夜,玉带河上画舫巡游,河流两岸灯火通明,此时靠近杏花楼和玉带河的街道上都是人头涌涌,道路上花灯如织,杏花楼门口马车不断,不时有人进进出出,热闹非常。

杏花楼中最不可辜负的:一是美人,二就是美食了。

美人自不必说,那是杏花楼的招牌,无论是清秀淡雅款,还是热情奔放型,在这里都可以找到。杏花楼内不同档次房间安排不同规格的待遇,当然其中的价钱也是千差万别,一等客房配婢女八名,琴师歌女俱全;二等客房配婢女四名;三等客房配婢女两名。

美食也是杏花楼为人称道的地方,听说杏花楼的老板许以重金将京城里名楼中的大厨挖了过来,所以杏花楼内珍馐美味,色香味俱全,仅仅是饭菜就吸引了无数吃过前来。再加上最近秦阳县推出的美酒醉仙酿,真真是酒香菜好美人美。

此时杏花楼的一间二等客房之中,有一位胖子正专心致志地对付满桌的美味,而坐在旁边的一位俊俏公子却是满脸幽怨。屋外热情似火,高嚎迭起,屋内却无半个姑娘……

“潘兄,这就是你让我瞒着红薯,偷偷带我来杏花楼的理由?”曹唯咬牙切齿道。

潘富神色尴尬,拿着筷子指着桌上的菜肴,喝了一杯茶水,道:“我说杏花楼里有不似人间之物,你尝尝桌上菜品,哪里像人间应该有的美味?”

“这就是你让我瞒着红薯,偷偷带我来杏花楼的理由?”曹唯死盯着潘富,眼睛一眨不眨。

潘富终于放下了筷子,满脸颓废道:“自从上次救下岳父后,我夫人便准许我进入杏花楼了,然而却不准我找姑娘,否则便打断我的腿,所以别说姑娘了,我连房间里的四名美貌婢女也都赶走了,你可知道我心中的悲痛。”

曹唯沉默了,对于这种逛窑子却不能找姑娘的男人…也许该称为太监,也不知道是该可怜还是该嫌弃。

总之,好不想跟他聊天啊!

看着化悲痛为食欲的潘胖子,曹唯举起筷子,半晌也没落下去,喝了一杯酒后,便借着出恭的由头,出了客房。

此时杏花楼中,擂台之上,花魁比赛已经进入高潮,若哪位青年才俊能博得佳人一笑便可以与佳人闺房洽谈,洽谈的地点由佳人选择,可以是椅子上,也可以是…床头。

毫无悬念,红袖和绿柳站到了最后。只见红袖身穿一件大长红袍,面若桃花,肌肤胜雪,好似一位出嫁的新娘;绿柳身着浅绿色华衣,外披白色纱衣,露出线条优美的颈项和清晰可见的锁骨,裙幅褶褶如雪月光华流动轻泻于地,胸前一副波涛壮阔的景象,蔚然壮观,让人情不自禁担心胸前衣服布料是否结实。

正所谓:两位佳人俏,不似人间容。多少青年彦俊,作尽人间诗词歌赋不得佳人一笑。曹唯见此,早已经心痒难耐,这种盛况之下,如何能少得了风骚…不!风华绝代曹秀才。

曹唯走上前去对红袖长作一揖道:“红袖姑娘,在下城北人家,姓潘名富字雷锋,看姑娘身作红装,好似嫁衣,想起书上一个故事:说一只修行千年的白狐,爱上一位书生,哪知书生金榜题名之后却要迎娶一位相国千金,在书生娶亲之夜,白狐也穿上了嫁衣,却是为了爱的成全而无悔选择放弃和离开,所以,在下作歌一首献于姑娘:

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

千年修行千年孤独

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

灯火阑珊处可有人看见我跳舞

我是一只等待千年的狐

千年等待千年孤独

滚滚红尘里谁又种下了爱的蛊

茫茫人海中谁又喝下了爱的毒

我爱你时你正一贫如洗寒窗苦读

离开你时你正金榜题名洞房花烛

……………………

我爱你时你正一贫如洗寒窗苦读

离开你时你正金榜题名洞房花烛

能不能为你再跳一支舞

我是你千百年前放生的白狐

你看衣袂飘飘衣袂飘飘

海誓山盟都化做虚无

能不能为你再跳一支舞

只为你临别时的那一次回顾

……………………

曲终人静,人们仿佛看到一位穿着红色嫁衣的女子在月光下为情郎在跳最后一支舞,而红袖早已经露出满脸笑容,只是在笑容之间,两行热泪划过脸庞,落于红衣之上,打在诸位才子的心坎里。

看来红袖姑娘今天必然要与潘富公子共度良宵了…咦!潘富公子呢?

此时的潘富…不!曹唯,早已经抽身而退,深藏功与名,这才是装的最好境界。

就在整个杏花楼都在找才子潘富时,曹唯早早带着满是怨念的潘富离开了杏花楼,潘胖子还没有吃够呢……

走在大街上,曹唯感觉神清气爽,精神焕发,有机会还是要秀一把,这种操作就不是旁边这个死胖子能够完成的…

“贤弟,你傻笑什么?”潘富一脸茫然的问道。

“潘兄,你出名了。”

“出名?出什么名?”潘富一脸懵逼。

曹唯一脸正经道:“有一个漂亮姑娘要睡你,而你却不想被她糟蹋,所以逃跑了。”

潘富:“……”

第十三章 挖墙脚

当曹唯从杏花楼回来的时候,满身的胭脂味还没有散尽,女人的鼻子对这种味道总是异常灵敏,甚至超过某畜牲。

所以曹唯最近的日子过得不太好,不仅在早饭的小米粥内吃到几粒黄豆大小的青盐块,而且出恭时茅房里还经常没纸,就连挂在茅房里的画也被人摘了去…

曹唯在茅房内撕心裂肺地喊了很久也不见有人答应,无奈之下只好委屈了自己的…内裤。事后曹唯打听到,那时那刻,账房红薯正在给家里所有仆役训话,训话的地点距离茅房很远,所以曹唯就算喊破喉咙也没人来送纸……

“乖红薯,老爷我是被潘胖子拉去杏花楼的,可是只是去吃饭,一个姑娘都没有叫……”曹唯腆着脸,哈着腰,一副狗腿子的模样。

红薯的反应只是冷笑几声,我信你才有鬼呢,去青楼只是吃饭?这话问问你自己信不信?

为了惩罚曹唯,最近两天,红薯没给曹唯露过笑脸,连可爱的小虎牙都不露给他看……

下午时分,潘富派人过来说家里来客人了,请曹唯赶快过去一趟,并让人带了四个字:富仁酒坊。

曹唯心中一凛,知道富仁酒坊一定是出事了,于是匆匆忙忙地赶到潘府。

来到潘府前厅便听见潘富和一中年男子交谈,只见厅中的中年男子长着一张驴子脸,红光满面,精神烁烁,身穿锦绣员外服,头戴员外巾,大拇指上佩戴墨绿扳指,好不贵气。

潘富见曹唯到了,赶紧迎了出来,低声说道:“来人是天河酒坊的贾掌柜,来者不善。”

贾掌柜见曹唯进来,也不起身,反而端起了茶,慢慢喝了一口。

潘富上前引荐道:“这位是本县师爷曹唯,也是富仁酒坊的东家之一。”

贾掌柜也没想到这位年轻人会是本县的师爷,不过没关系,即便是县令来了也要顾忌自己三分。于是贾掌柜朝着曹唯随意拱手道:“既然东家都来了,老夫就重复一下来意,天河酒坊愿意出资八千两白银收购富仁酒坊五成份子,并且还要有醉仙酿的秘方。”

彼其娘之!

曹唯被气笑了,八千两银子也就够买富仁酒坊两成的份子,这还不包括醉仙酿的配方,根据贾掌柜的说法简直是在抢。想必是有人见醉仙酿的利润太大,动了心思,富仁酒坊五成的份子只是嘘头,他们真正想要的是醉仙酿的秘方。

“贾掌柜,你可知道醉仙酿中有多大的利?区区八千两银子就想要富仁酒坊五成的份子和醉仙酿的秘方,是谁给你的勇气做出这种抢劫之事?”

贾掌柜差点就说这就是在抢劫,然而想到东家交代的事,还是按耐住性子道:“一万两,要富仁酒坊四成的份子和醉仙酿的秘方,这是天河酒坊最后的价格。”

曹唯沉默不语,微笑着盯着贾掌柜,眼神中满是轻蔑。

贾掌柜深深吸了一口气,咬牙说道:“一万五千两,要富仁酒坊三成的份子和醉仙酿的秘方,你等若是还不同意,老夫立马就走,只是下次可不是这么和气的相谈了。”

曹唯想着,这老匹夫果然有问题,否则不会一边加银子,一边减少酒坊份额,毕竟东家的要求是死的,掌柜就算变更也只能在价钱上变更,而不能变更份额,所以贾掌柜必然想要在里面盈利,而且很有可能克扣了银钱。

想到这曹唯微笑道:“贾掌柜,颜值问题是硬伤,你这老匹夫长着一张长驴脸,怎么有脸在外厮混,如若是我,每天都要把脸放在墙上摩擦,摩擦摩擦,似魔鬼的步伐……”

调好熟,曹唯差点跟着唱起来。

贾掌柜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小地方还有人敢说自己长着一张驴脸,还嘲讽自己脸皮厚,一时之间就像被引爆的炸药桶一般,指着曹唯冷笑道:“竖子,你敢骂我是驴脸……”

“老匹夫,你长着一张驴脸。”

贾掌柜脸色通红,指着曹唯一时说不出话来,差点背过气去。

“你长了一张驴脸。”

“……”

贾掌柜走了,差点气死在这。曹唯看着潘富,问道:“天河酒坊的靠山是谁?”

潘富叹了一口气道:“扬州府守备太监,黄中,贤弟,这次麻烦大了。”

曹唯明白了,这次真的麻烦大了。

守备太监始于成祖朱棣的时期,他们的职责就是充当天子耳目,将地方上的情报,直接快递到皇帝陛下的御书桌上!

地方官员们只要有骨气的都对守备太监敬而远之,其中以文官清流为最,双方看到就忍不住想要互掐一番。就好像班里的同学都不喜欢总是向老师打小报告的那个同学一样,文官们也不喜欢守备太监。

守备太监在民间名声极坏,他们常常以采办土产贡品孝敬宫廷为名,搜刮了大量民脂民膏,然后建造或者购买宅院,更甚着甚至会娶亲纳妾,他们过不了夫妻生活,所以更加向往夫妻生活。

后来到了成化年间,守备太监的权利达到顶峰,他们有权插手地方政务,甚至具体的事案,有权监督、弹劾所在地区的文武官员,还能举荐、请留甚至奏罢地方长吏!

到了本朝弘治皇帝继位,励精图治,削弱了守备太监的权柄,然而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守备太监再没有权柄也能直接给皇帝递小纸条,所以地方官员都会礼敬三分。

如今守备太监盯上了醉仙酿的秘方,就好像一只狗咬住了一块肥肉,很难从狗嘴中把肉拿下来了。

曹唯瞅着潘富一脸忧愁的样子乐了。潘胖子苦着脸,皱着眉,绿豆小眼直接就看不见了,无论形势多么严峻,看着潘富心情就会变得很愉悦。

潘富走近曹唯身边,仔细端详瞅着自己傻笑的曹唯道:“贤弟,你不会被吓傻了吧?”

“我曹秀才一身虎胆,如何会怕了木有小丁丁的掩攒货!”

“木有小丁丁?”

曹唯加重语气,点了点头道:“嗯,木有小丁丁。”

第十四章 坑

贾义自从投靠了守备太监黄公公以后,扬州府大大小小的官员见到他都要礼敬三分,毕竟贾义是黄公公养的一条狗,打狗还要看主人,而且不管这条狗长得丑不丑……

在扯着黄公公这张虎皮做大旗之后,贾义做生意一直顺风顺水,即便是低价收购产业或者货物时,别的商人也只能忍气吞声,就当破财消灾了。所以短短时间之内,贾义就给黄公公捞了不少银子,当然,贾掌柜自己也私下贪墨了不少银子。

然而贾义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赌博,而且是逢赌必输,所以纵有家财万贯,最后也是负债累累,最近一直在找机会捞点银钱。恰好守备太监黄中要采办土产贡品孝敬宫廷,看中了富仁酒坊所产的醉仙酿,于是派贾义来秦阳县商讨采办事宜。

不得不说,自本朝弘治皇帝继位以后,对守备太监要求很严格,曾下令:买办供应,即宜给价,不许行头用强赊买。今后但有指称报头等名目,强赊害人,所司严以法治之。

而且黄公公也是有道德底线的,拿出一万五千两纹银采买富仁酒坊三千斤醉仙酿,核算下来每斤醉仙酿三两银子,虽然连一般好酒的价格都算不上,但也算是让富仁酒坊回了一些本钱,让黄公公的吃相不至于太难看。

也许是黄公公对体贴关心下属的工作没有做到位,不知道负责采办的贾掌柜最近很缺钱,即便是知道了,也不敢相信贾掌柜敢篡改自己的意思。

贾义知道自己负责采办醉仙酿后就起了贪念,倘若拿了富仁酒坊的份子和醉仙酿的秘方,自己轻而易举就可以搞到三千斤醉仙酿,然后每个月还有份子钱拿,至于醉仙酿的秘方可以作为自己的晋身之本,若献给黄公公,没准黄公公一高兴,自己就不会只是一个小小的掌柜。

富仁酒坊的背景,贾义也小心谨慎地打听过,毕竟不能不小心踢到铁板上。随后贾掌柜发现自己多虑了,富仁酒坊的东家不过是秦阳县的一位富商而已,充其量和秦阳县令有些关联,就这三两个土鳖,贾掌柜根本没放在眼里,也根本没想到曹唯会有胆子拒绝自己。

伤害来得如此之快,让人猝不及防,贾掌柜的心就如同针扎似的疼痛。

被人突兀地骂自己丑,这不是损害了贾掌柜的身体,而是刺痛了贾掌柜的心灵,长的丑就没有人权了吗?一张长脸就该被嫌弃吗?脸是扭曲了一点,这不也算的上是一种肢体艺术吗?

好久没有被别人指着鼻子痛骂,被骂的那个人绝对不会感到爽,当然,变态除外……

于是贾掌柜当天便通过水路进了扬州府,打算明天一大清早便去黄公公那里告曹唯的恶状,至于怎么说,还不是贾掌柜自己说的算。

一定要弄死那小子!一定要让那个说自己是驴子脸的小子死!

只是贾掌柜也没有想到,当他离开码头的时候,就有两个人乘坐后面的一条船,紧紧跟着他,一起来到了扬州府。

既然已经结仇,要么现在弄死他,要么以后弄死他,曹唯是一位读书人,率性天真,性格比较耿直。

来到扬州府以后,潘曹二人便来到潘富家开的店铺之中,叫来了店铺孙掌柜,三人便坐在店铺内室商议,一柱香之后孙掌柜便出了门。

内室中,潘富一脸担忧道:“贤弟,你这法子真的管用吗?”

曹唯冷笑道:“小生杀人不用刀,生气起来连自己都怕。”

“你上次还说擅使冷兵器……”

曹唯:“……”

………………

却说孙掌柜乘马车来到贾义家门口,在贾义还没有进门之前便截住了他,非要拉着他一起喝酒,贾义之前也不认识孙掌柜,但在孙掌柜塞给他一张一百两银票之后两个人便认识了。

酒桌之上,在孙掌柜的有意奉承之下,两人好似一见如故,一时觥筹交错,宾主尽欢。

在孙掌柜数十次举杯请酒之后,贾义终于醉了,嘴里还一直嘟囔着要和孙掌柜拜把子。

孙掌柜扬言要送他回家,贾义此时早已经不省人事,只剩下无意识地嘟囔着。

出了酒楼,夜已经深了,路上已经见不到几个行人,街上多是醉倒的酒鬼和房门半掩的娼妇人。孙掌柜一只手扶着贾义,一只手提着灯笼,路过一座府邸的侧面围墙时,孙掌柜在贾义的耳边问道:“烧不烧?”

贾义哪里知道什么烧不烧,无意识地接过话头便嚷嚷道:“烧,烧!”

随后孙掌柜随手将手中的灯笼扔进高墙之内,把贾义往地上一放,将贾义怀里的银票取出后,便快步跑进夜色之中,速度之快如同被恶狗追击一般,只留下地上无意识的贾义,口里还喊着:“烧……”

天干物燥,高墙之内的树林里都是干枯的落叶以及几对正在偷情的下人。不一会儿,火势就蔓延开来,照映墙内一片通红,偷情的下人衣衫不整地从树林里跑出去,嘴里还大喊着救火。

半个时辰后,梅御史看着自己已经被烧得半毁的宅子,嘴巴哆嗦着说不出话来。

没错,这座府邸就是扬州监察御史梅公博的府邸。监察御史,正七品官,官小权大。监察御史不仅可对违法官吏进行弹劾,也可由皇帝赋予直接审判行政官员之权利,并对府州县道等审判衙门进行实质监督,也可在监察过程中对地方行政所存在的弊端上奏,相当于今天的纪检委。

监察御史有直接上奏的权力,和黄公公算是半个同行,两个人同样可以打小报告,所以黄公公可以不怕扬州知府,却唯独对监察御史梅公博畏惧三分,更何况这位监察御史的脾气像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这时两个仆役拖着贾义来到梅御史的面前来说道:“老爷,就是这个酒鬼放的火。”

此时贾义的嘴里还在喊着:“烧,烧光!”完全没有意识到在他前面存在一个正处于爆发边缘的监察御史。

不得不说,梅御史的教养很好,都到这个份上了也没有动拳脚,只是对着仆役说道:“将这个畜…酒鬼交由知府大人,并让他查明此人身份,给老夫一个交代。”

梅御史说话很清冷,但任谁都能听出来话中的火气…

…………

就在靠近梅府不远的酒楼之上,两位公子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梅府的火光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

曹唯举酒道:“事成矣!”

潘富举杯碰了一下,有些迟疑道:“贾义是解决了,可是这梅御史却是有些无辜了…”

“所以明天有秦阳县富商潘富,心怜御史大人无妄之灾,奉上白银五千两,帮助其修复府邸。潘富也由此抱住了一条大腿。”

潘富:“……”

第十六章 特战先锋霉御史

明朝是一个非常有气节的朝廷,京都不南迁,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也许是上行下效的缘故,明朝的大臣们也非常有节操,有底线。

大明朝有一种特种战斗鸡群!

他们不怕被糟蹋身体,只在乎自己的名声;他们常常为了自己的信念,梗着脖子和皇帝犯倔,如果被皇帝庭杖,在他们看来这是捍卫“天道”的胜利,会受到队友们的羡慕和祝贺;他们除了四书五经,鄙视一切知识,除了通过科举的进士,他们鄙视一切人。

这群人就是大明的特产:文官集团。

自从朱元璋从小瘪三逆袭做上皇帝以后,感觉自己是通过武力打下江山,心里对武官非常没有安全感,所以就有意识地重用文官集团,打压武官。

但是当老朱发现自己早上在妃子的床上多温存一会,就有文官在耳边聒噪时,又果断把文官吊起来打。

文官们在这样的老板手底下打工心里是拒绝的,清晨出门上朝,惴惴不安,白天惶惶不可终日,到了傍晚出了衙门,便要互相庆贺又多活了一天。

随后建文帝继位,开始重用文官治理天下,文官们就好像是干了几十年的小妾,突然有一天被告知转正了,不由得喜出望外,心底满满的幸福感和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谁知好日子不长久,明成祖朱棣赶走了侄子,自己做了皇帝,这位永乐大帝也是一位心机婊,今天才跟文官们说在他手底下打工妥妥的,工资高福利好,明天就设立锦衣卫和东西两厂,用以监察百官,在文官的家里安插人手,所以文官们每天在小妾的房间里睡觉时用什么姿势,永乐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大臣们私下到底骂皇帝多少句变态,不可考……

后来的皇帝们并没有和他们祖宗一样有手腕和魄力去把控文官,而是以耍小性子的方式表示自己对文官的不满,充分诠释了你不让我爽,我也不让你爽这句话的含义。

在和文官的较劲中,老朱家的子孙后代积累了丰富的斗争经验,出现了非常著名的四大奇葩皇帝:

生错了时代的正德皇帝;不能认老爸的嘉靖皇帝;只能装哑巴的隆庆皇帝;坚决不上朝的万历皇帝。

明朝的权力框架也非常有意思,内阁限制皇帝,皇帝限制厂卫,厂卫限制内阁。当所有权利都有限制的时候,没有人能为所欲为,社会也就更加稳定。所以自内阁和厂卫设立后,明朝的朝堂之上就没有过大的动荡。

总而言之,明朝两百多年的历史就是在皇帝和文官的斗争和扶持中度过的,两者谁都看对方不顺眼,却谁也离不开谁。

在皇帝有意无意地挑拨下,文官内部也党争不断。当道理讲不通时,文官内部就会出现语言暴力,比如骂娘;当语言暴力依然不能奏效时,文官们也会撸起袖子施行肢体暴力,这是明朝文官的特别之处,他们比其他朝代的文官更加狂野,更加粗暴,更加有战斗力!

明朝文官中还有一款特殊的群体,他们就是监察御史。

监察御史既受都察院的管辖,又可以不受都察院的统制而独立行事,有事可单独进奏天子。监察御史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

然而监察御史也是明朝百官之中最清闲的一批官员,因为有一群二五仔抢了他们的活计,他们就是锦衣卫和东西两厂。

总不能一直闲着没事干,没事刷刷存在感也好啊,于是当知道皇帝上厕所竟然多用了两张手纸以后,监察御史们都沸腾了,这是皇帝骄奢淫逸的先兆啊,必须要扼杀在摇篮之中……

老板手下有这么一群小弟,搁谁都不痛快,但是又打不得骂不得,否则他们就告诉你,要死给你看。所以皇帝除了背地里画圈圈诅咒一下以外,就只能将跳得最欢的监察御史外派了。

梅公博就是那个在弘治皇帝面前跳地非常欢快,然后被皇帝外派到扬州府的监察御史。

梅公博是弘治五年的进士,刚开始上班的时候就被外派到贵州的一个贫瘠小县里做县令。当时还年轻,心里满满的工作热情,上岗以后才发现当地百姓只知土司而不知县衙。

在做了五年清闲县令后,当地土司作乱,梅县令组织民众进行反抗,小媳妇儿如何能抵挡得住恶汉的糟蹋,在抵挡五天以后,最终丢了县城。

这个时候,梅县令本该被砍成两截,还好他遇到了明朝历史上脾气最好的皇帝,弘治皇帝感觉梅县令虽然丢了县城,但是有胆识,有节气,所以不仅赦免了他,还提拔他做了京师监察御史。

梅御史意识到是时候展现真正的技术了,所以三天一小谏,五天一大谏,谏得弘治皇帝欲仙欲死……

梅御史素以刚正不阿,直谏敢言而闻名于朝堂之上。

弘治十一年秋,有人举报寿宁侯霸非法圈地,欺压百姓,梅御史在朝堂之上指着寿宁侯的鼻子破口大骂,最后弘治皇帝出面调解,此事才不了了之。

梅御史在京都里结交的朋友也不多,毕竟带着一个性格异常耿直的小伙伴一起玩耍,很可能会出现浪输局。

弘治十二年,在仅仅做了两年京师监察御史后,梅公博被外派至扬州府,还是任监察御史……

京城里的文官小伙伴们戏称道:霉御史!

尽管梅御史如同刺猬一般,谁碰谁疼,但不可否认的是梅御史的声望很高,弘治皇帝也非常敬重他,并曾经对张皇后言道:“公博性直,打磨三年,可重用也。”

霉御史也算是名副其实,刚来扬州府没几天,自己的府邸就被烧了。

梅御史人生第一次觉得累,第一次心疼自个……

(城北专门查了一下明朝文官集团,他们更像是有种信仰,就像西方的传教士一样。还有,明朝的文官真的会动手,学生们因为理念不同,打架很常见。)

第十七章 学生并无师承

当纵火犯的身份被查明之后惊掉了一地瓜皮,此人竟然是守备太监黄中黄公公养的宠物贾掌柜,这到底是道德的沦丧,心灵的扭曲?还是出自黄公公的授意?甚至是京师那边委托黄公公……

扬州府大大小小的官员都盯着黄公公和梅御史的反应,如果曝出了更多的猛料,晚上在小妾床上也有更多的谈资,不至于总是运动……

要说这件纵火事件中最倒霉的就是当事人贾掌柜,最委屈的就是贾掌柜的老板黄公公。

贾掌柜在知府县衙的牢房里醒来之后,知道自己醉酒把监察御史的房子烧时,整个身子都瘫了下来,随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对牢头嚷嚷着要见黄公公。

在牢里,有钱才能让牢役们办事,没银子连句话也不愿意与你说。贾掌柜摸遍了全身也没有找到钱袋,甚至昨天收到的一百两银票也不见了,这才肯定自己一定是被坑了,只是不知道坑自己的是和自己一样在黄公公手下办事的掌柜,还是自己以前欺压的商人。

至于曹唯,早已经被贾掌柜选择性忽略了,因为贾掌柜不觉得一个乡下土鳖拥有坑害自己的能力。

而黄公公知道自己手下的贾掌柜竟然把监察御史的宅子烧了之后,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恨不得亲自跑到知府县衙掐死他,自己明明什么都没干,却无缘无故背着一口大黑锅,这让梅御史如何看待自个?让扬州府官员如何看待自个?

若是传到京城…黄公公想到这,不由得惊起一身冷汗,再想到传说中梅御史的臭脾气,又不禁一阵头疼。

黄公公在摔了书房里所有能摔的东西之后,亲自来到梅公博的府邸上赔罪,看到被烧了大半的梅府之后,嘴角一阵抽搐。

“梅大人,杂家管教不严,乃至于造成这么大后果,杂家愿奉上纹银千两为大人换一座新宅院。”黄公公腆着脸陪笑道。

梅御史冷冷地看着黄公公,看得黄公公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过了良久才开口说道:“不劳公公费心了,老夫自己把宅子修缮一下即可,公公以后管好自己的狗,否则老夫定不与你干休。”

梅御史的话可谓硬气之极,但是梅御史占着理,黄公公即便听得脸色通红也不敢反驳,毕竟不能把事情闹大,否则不利的可是他自己。

至于贾掌柜,仿佛全世界的人都把他遗忘了,没有黄公公或者梅御史发话,扬州知府也不敢动,否则就会惹得一身骚,所以贾掌柜就这么一直被关着,直到弘治皇帝大行,正德皇帝继位后大赦天下,这才被放出来……

…………

梅御史拒不接受黄公公的赠仪并且要自费修缮府邸的消息很快便在扬州府传开了,得到了扬州府清流以及读书人的一致赞叹。

这天,梅府的修缮工地上来了两个年轻人,一个穿着青色程子衣,容貌清秀,一看就是读书人,另一个穿着锦绣员外服,身材肥胖,却看着异常憨厚老实。他们来到梅府以后也不拜见梅御史,而是默默来到工地之上,陪着工匠们一起抬木料。

到了中午时分,那胖子若无其事地走到书生旁边,压低了声音,道:“贤弟,我们直接用钱砸开梅御史家的大门不就行了吗?用得着亲自动手吗?”

那书生满是自信地道:“根据我的调查分析,梅御史不是用钱能够打动的,这种人头上有犄角,心里有信念,只能用行动感化他。潘兄,你知道什么是信念吗?”书生的语气中满含着深深地鄙视。

胖子眨巴眨巴小眼睛,说道:“不说什么劳什子信念,那我们要干到什么时候?总不能一直干下去吧!”

“放心吧,工地上出了事,一定会有人禀告梅大人的。”

果然,一个时辰后,工匠们都在准备吃午饭时,梅府的一个仆役来告知二人,梅大人备了酒席,在等候二人。

大堂之上,梅御史坐于酒席上方,请二人就坐,只见那书生对着梅大人长作一揖,道:“学生曹唯,字雷锋,见过大人。”

梅大人看着,暗自点头,知书达礼,教养深厚。

“你二人来了为何不拜见老夫,却在工地上劳作?难道不知君子当远贱役吗?”

曹唯镇定自若道:“学生并无师承,但闻至圣先师言: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无论是各种行业都有其可取之处,不能因为劳累就贬低它。”

曹唯哪里知道孔子说过什么,来的时候还是特地准备了一番,这才能说出如此高逼格的话…

梅大人捋着青须,脸上露出满意之色,这位年轻人不仅有见地,而且从始至终神色淡然,气度非常,最主要的是…并无师承。

“雷锋,你是哪里人?在扬州府在做什么?”

“学生是秦阳县人士,考举人而不中,就想着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所以就在外游历,增长见识。”

梅大人又假装不在乎地说道:“那你对当下时局有什么看法,但说无妨?”

曹唯知道真正的考校来了。

“自我朝皇上继位以来,励精图治,裁抑宦官及佞幸之臣,太监梁芳、外戚万喜及其党羽均被治罪。并整顿内阁,罢免了不学无术、依附权要的阁臣万安、尹直等人,提拔刘大夏、李东阳、谢迁、刘健等能臣治理国家,从此,朝局稳定!

然而,本朝问题不只是在于上,还存在于朝堂之下。地方官员相互勾结,欺压百姓;边关将士腐朽不堪,难以保国;地方豪绅兼并土地,日趋严重。

故学生以为,润物无声,恩惠百姓才是良策……”

梅大人眉头紧皱,还不等曹唯说完便厉声道:“竖子!恩出于上,以上为重,则必然会惠及百姓。”

曹唯不以为然道:“上者皆出于豪门,如何能够看到最底层的平民百姓,我若为官,则牧民于天下,肥民而利己。况且…大人现在做的不正是惠民之举吗?大人来扬州府是皇上派来的,还是…大人本来就是想外放为官?

学生明白大人的苦心,所以才为大人修缮宅子尽一份心力。学生在家作诗一首,用以言志: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

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梅大人看着侃侃而谈的曹唯,内心震动,原来这个世上还有一个人能够理解我,这首诗不就是形容我内心的吗?千磨万击,坚定不移,四面风来,我心如铁。

“雷锋,你说你并无师承,那么以老夫为师如何?”

曹唯大喜过望,自己准备这么多,不就是为了抱住这条大腿的吗。当即躬身行礼道:“学生拜见老师。”

梅大人捋着青须,满脸笑容,显然对自己这个新收的学生很是满意。在明朝,师徒如父子,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远不是今天的姑娘认一个干爹就能比得上的。

“额,雷锋…恕老夫直言,你的表字好难听,既然入老夫门下,老夫当给你取一个新的表字。嗯…修身齐家,德泽天下,就叫修德吧。”

曹唯很想问,自己不缺德,为什么要修德…然而老师这么说,曹唯只能称是。

“梅大人,既然收了修德,也收下我吧,我叫潘富,还没有表字。”潘富瞅着梅大人,满脸的期待。

“不知为何,老夫突然感觉身体不适,出恭去了。”

潘富:“……”

第十八章 师妹轻柔

凸起的屋檐,垂下的瓦当,细雨如丝,朦胧了绝色江南。

踏上青石板铺就的街道,在烟雨的季节里走过那长长的街巷。街道上人来车往,商贾云集,熙熙攘攘,两旁店肆林立,店铺内商品琳琅满目,街道两旁,小贩叫卖声不绝,绵绵细雨洒在红砖绿瓦或者那眼色鲜艳的楼阁飞檐之上,给眼前这一片繁盛的扬州城增添了几分朦胧和诗意。

好一个繁华如画扬州城!

青石铺就的街道路径上,一男一女穿梭在人群商贩之间。少女估摸着十五六岁,一身盛装,眉眼如画,稚嫩的脸上毫不掩饰地流露着调皮之色。男子穿着青色儒衫,容貌俊朗,气度不凡,看着不断催促的少女,脸上尽是无奈,眼底却浮现深深的宠溺之色。

“师兄,快点快点,城隍庙的庙会都要结束了。”

曹唯无奈答应了一声,脚下稍稍加快了步伐。这位少女名叫梅轻柔,是老师梅公博唯一的女儿,自小宠爱有加,却也没有养成娇纵的性子,平时极为乖巧,对待下人也温和友善。

或许是一直独自一人,当梅轻柔知道自己有一位师兄之后欣喜不已,也许是因为曹唯是同龄人的缘故,梅轻柔的少女天性在曹唯面前得以展现,每日都跟在曹唯屁股后面,甜甜地叫着师兄,而曹唯早已经把纯真的梅轻柔当作了自己的妹妹。

“师兄,秦阳县城隍庙下卖的云吞真的那么好吃吗?城北河畔捏的泥人真的很像吗?你们家乡的叫花鸡长什么样子的?潘富哥哥家的夫人真的那般凶悍吗…”

看着眼前问题不断的少女,曹唯心里有一些怜惜,梅夫人体弱多病,梅大人又公务繁忙,所以夫妇二人都无暇照顾她,梅轻柔很小便开始懂事,照顾自己的生活,甚至学着照顾梅夫人…

“师兄,潘富哥哥说杏花楼是秦阳县最好玩的地方,有机会能不能带轻柔去玩?”梅轻柔侧过脸看着曹唯,眼里闪过一丝狡黠。

“……”曹唯听得目瞪口呆,心里想着老师要是知道自己把他的宝贝女儿带着逛青楼,还不得把自己扒光了吊起来打。

咦?打归打,为什么要扒光衣服?

不管如何,像这种危险一定要扼杀在萌芽之中,于是曹唯神色严肃,一本正经地道:“轻柔,现在师兄要跟你说的话很重要,你要记住,这个世界永远没有你想像的那么美好。你万万不可听潘胖子胡说八道,杏花楼是一个很恐怖的地方,里面的女人每天都要承受无数棍棒的殴打,甚至被针扎。而男人每天都有干不完的活计,生不如死……”

“可是潘富哥哥说是欲仙欲死。”

“……”

………………

城隍庙位于宝带河附近,每月的九、十日开庙市。

这才半晌午,庙会现场就热闹非凡,有舞狮、高跷、秧歌、旱船、竹马等表演;琳琅满目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此起彼伏的叫卖声,不绝于耳;扑鼻而来的小吃香味,令人回味无穷,循味而去。

曹唯和轻柔并肩走在街道上,各种杂技表演、美味小吃、面具泥人等令轻柔开怀大笑。轻柔紧紧拉着曹唯的手,穿梭在商贩人群之中,似乎这个时候她才不会故作成熟,显示出豆蔻年华应有的天真烂漫。

曹唯看着眼前的少女,笑魇如花,煞是可爱,忍不住调侃道:“轻柔,有句话说:得美人一笑,寿增半柱香。所以为了能让师兄长命百岁,你还是要多笑一笑才好。”

轻柔害羞地看着曹唯,还没等她回答,忽地听到一个声音嘿嘿地道:“这说法倒是有趣,倘若我叫上一百位美人,天天对着我笑,那我岂不是长生不死了?”

曹唯扭头一看,只见一个身材高挑的少年书生握着一柄描金小扇,正笑嘻嘻地望着他。这小书生长得极为俊朗,穿着一袭黑色襦袍,腰束锦带,头束锦丝,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公子,钱多能坑易敲诈。

小公子身后面还站着两个大汉,面容黝黑,身穿黑色公干服,手别身后,保持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一看就是危险分子,要是在今天,走在大街上被人看到就会打电话报警。

曹唯有些不爽,长得帅就可以窃听别人说话吗?你这样是会被打的,起码要拿银子出来才能罢休,要不是看在你有两个壮汉保镖,今天这茬要拿一百两银子……

那少年见曹唯也不说话,打量了一下站在旁边的轻柔,乌漆漆的眼珠子转了转,忽然诡笑道:“我明白了,这位兄台原来是随口杜撰,哄旁边这位姑娘呢,想必兄台是情中老手了。”

少年一句话便说得轻柔脸色羞红,轻轻啐了他一口,又偷偷看了曹唯一眼,眼里莫名多了一些情愫。

少年拍手笑道:“我看天下美景,或波澜壮阔,或清静典雅,山清水秀,烟柳画桥,但又如何比得上女子的青丝长发,细柳娥眉。人生当浮一大白,走,我请二位去云天楼喝酒。”

轻柔看着曹唯,等着他拿主意,曹唯淡淡一笑,也不推辞,有冤大头请吃饭,还是在以昂贵高端而出名的云天楼,当即做出请的手势,今天必然要狠狠宰一顿。

“在下姓曹名唯,字修德,秦阳县人士,这是我师妹轻柔,还未请教公子名讳?”

“在下徐鹏举,南京人士。”

啥?徐鹏举?魏国公徐俌之子,正德十三年继承了他爹的爵位,守备南京兼中军都督府佥事。

曹唯一脸惊异地看着徐鹏举,这位脸上还长着青春痘的少年郎,越看越低智商,竟是大明王朝有名的一号人物,不管如何,先抱紧大腿。

“徐贤弟,你考虑过找人拜把子吗?”曹唯满脸期待地看着徐鹏举道。

徐鹏举实在跟不上曹唯的节奏,问道:“曹兄为何如此发问?”

“我们一见如故,不如斩鸡烧黄酒拜把子如何?”

“……”

第十九章 你神经病…

云天楼,入云天,一席酒,积三年,三两真金手一抖,腰缠万贯入得楼…

这是扬州府有名的童谣,说的便是赫赫有名的云天楼。云天楼以高和贵闻名扬州府,是扬州府最高的楼,修七层,楼顶好似入了云端一般;云天楼很贵,一般人家在里面吃上一席酒需要花费三年的积蓄,在云天楼里带的钱少时,手稍稍一抖就花完了,所以只有腰缠万贯的贵人才有资格入楼。

云天楼的每一层都采用数根鎏金圆柱支撑大梁,上面雕刻着白虎朱雀,凤凰麒麟,尽显奢华大气;檀木桌椅皆绕窗户摆放,俯瞰扬州城美景,一览无余。每一层楼的的中心都建有凭栏高台,时常会有美人献舞,以娱贵人。

没人知道云天楼背后的老板是谁,曾经也有显贵之人将手伸到了云天楼,只不过几天以后就再没有了动静,给吃瓜群众留下了神秘色彩,以及留给贵人们深深地忌惮。而且,云天楼有自己的规矩,任何人不得在云天楼内动手,任何人对得上老板留下的对子就可以在云天楼吃上一个月。

所以从开楼起没人敢在云天楼闹事,然而,也没有人能够免费在云天楼吃上一个月。

云天楼汇聚各地菜系,河中鱼虾,天上飞禽,山中走兽,应有尽有。三楼东侧,一桌子的山珍海味吃得曹唯心满意足,吃得徐小公爷嘴角抽搐。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酒菜都专挑贵的点,还说什么只选贵的,不选对的,一顿饭花费了近千两银子,徐小公爷想想就心疼不已。

“鹏举你看哈,这是南海大龙虾,肉质鲜美,嫩滑可口,价格还不贵,只要五十两银子一只,划算!我一共要了三只,我两只,轻柔一只……”曹唯一边吃着美味一边给小公爷讲解食材。

不贵?感情花的不是你的银子!徐小公爷暗自悱恻,再请此人吃饭自己就是傻子,还是走一条路掉两次坑的傻子。

梅轻柔看着徐鹏举肉疼模样也暗自觉得好笑,难怪潘富哥哥说陪师兄喝酒准有破财之灾,想到自己刚才的吃相也不禁红了脸…梅御史为官清廉,家里没有多少家产,只能算是小富之家,梅轻柔在家里哪里能吃到这些山珍海味。

“这是哪家的姑娘,生地如此标致,陪本公子喝杯酒如何?”三人抬头望去,只见是两位男子,一人身穿灰色锦衣,手拿折扇,另一人身着白色长袍,正肆无忌惮地打量着梅轻柔,目露邪淫,语气十分轻挑。

梅轻柔明显被这般轻薄的话语和目光吓到了,坐立不安。

曹唯脸色顿时阴沉下来,正要开口说话,只听见徐鹏举淡淡说道:“哪里来的两条野狗,这般狂吠,是没有主子管教吗?”

两位男子顿时色变,白袍男子就要动手,却被灰衣男子拦住。

“周兄,这里是云天楼,不宜动手,等出了这里,还不是任杀任剐。”灰衣男子并没有压低声音,警告意味愈发明显。

看着两位男子离去,徐鹏举惫懒道:“终究是坏了兴致,而且听着话,咱们还要被追着咬呢。”

曹唯冷笑道:“管杀不管埋!”

…………

曹唯三人出了云天楼,只见一队官差将他们包围起来,为首的一人喝道:“经人检举,此三人为江洋大盗,今特将其抓获。”

徐鹏举阻止正要动手的保镖,微笑着道:“没想到来得这么快,看来这官府是他们家开的了,既然如此,必须要去玩一玩了。

张叔王叔,你们两个带着我父亲的令牌,去知府衙门问问周彬,扬州府内还有没有王法。”徐鹏举说完,眼中闪过一丝寒芒,虽然脸上带着微笑,但是任谁都能听出来话中的寒意。

为首的官差听到徐鹏举直呼知府大人名讳,便知道少爷这次恐怕是踢到铁板了,然而如今是骑虎难下,不得不抓人了。

半个时辰后,曹唯三人就被带到知府牢房中,就连过堂审讯都没有。随即不久便听到一阵匆忙的脚步声,知府大人气喘吁吁地跑到牢房中,看到徐鹏举后当场跪下,道:“见过小公爷,下官的属下抓错了人,还望小公爷海涵。”

周彬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听到自己的儿子派人把徐国公的儿子抓进了大牢,差点从椅子上跳下来,这是原汁原味的坑爹,等这事了了,必须要把那个不孝子吊起来打,否则迟早有一天会真的坑死自己。

徐鹏举听见周彬这样说,冷笑道:“周知府的一句抓错了人,便想把小爷打发了?”

周彬听见徐鹏举这样说,冷汗都流出来了,连忙叩头道:“下官回去之后必将孽子严加管教,望小公爷开恩。”

“曹兄弟,你说这事该怎么解决?”徐鹏举问曹唯道。

曹唯走到周彬面前,微笑问道:“周知府可认得我?”

周彬抬头一看,随即摇头道:“恕在下愚钝,不识贵人。”

“我叫曹唯,知府自然是不认得的,但是我的老师,知府想必听说过。他是刚来的监察御史梅御史,咯,看见那位姑娘了没有,那是监察御史的宝贝女儿。”

周彬听到曹唯这样说,冷汗流得更多了,这三个人哪个是自己能惹得起的?梅御史知道自己抓了他的学生和女儿,还不得脱下鞋扇我的脸,那个孽障这是要把爹坑死…

曹唯见周彬不说话,有自顾自地说:“这次来牢房做客,我们三人损失都很大,尤其是徐小公爷,精神一直不好,如果发展成神经病,您担当得起吗?所以起码要有所补偿才好,您说是不是,周知府?”

周彬心里舒了一口气,既然能用钱解决,那就不算事了,当即表态说:“下官愿意奉上白银三千……”

“嗯?三千两?”

“五千,五千两,聊表心意,还望各位收下。”周彬说完又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还好改口及时…

一柱香后,曹唯三人在周知府的恭送下离开了知府衙门。

“曹兄,神经病是什么病?”徐鹏举不解道。

“神经病是一种很高大上的病,得病的这个人必然高贵典雅有内涵,有时会感觉到淡淡的忧伤,有时候却有莫名的欣喜…”

“那我就是神经病。”徐鹏举一脸兴奋地说:“真的,我时常有这种感觉。”

“对,你神经病…”

第二十章 狩猎

纨绔子弟也是分等级的,电视剧里经常上演的在街上对女子动手动脚的纨绔属于最低级的,一般这种纨绔的数量是比较少的,毕竟这般嚣张的操作属于高危行为,很容易跳出一个头顶光环自称侠士的大汉打着为民除害的旗号,铲除这个祸害。

从古至今的纨绔子弟并不是整日不长脑子地招惹是非,相反,他们都非常有眼力劲,或多或少都有点趋利避害的本事,知道什么人能欺,什么人不能惹,能够欺压的人哪怕下手再狠也出不了什么大事,不能招惹的人哪怕让他们跪地求饶也毫无心理压力。

他们可以什么都不会,但是必须要有眼色,这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根本。

然而周知府的儿子和城北张家的公子这一次却看走了眼,不仅调戏了监察御史的女儿,还恶心了徐小公爷,最主要的事触怒了某个小心眼的人。

所以曹秀才最近很忙,忙着挖一个足够大又足够深的坑来埋两位纨绔子弟。

两天之后,一张鎏金的名贴出现在知府公子周兴和城北张家公子的桌子上。

鄙人潘富贵,诚惶诚恐送上请帖,欲二十二日晚间子时具饭百花楼,候请公子贵人赏脸,款契阔,敢幸不外,厚礼相备。

———右谨具呈,苏州盐商潘富贵敬上。

语气诚恳,态度卑微,让人看了感觉如果不赏脸主人家就可能会上吊自杀。这样的帖子对两位公子来说太常见了,无非是外地富商来到扬州府做生意,想要寻求一个靠山。这样的事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两位公子每次都欣然前往,因为每一次都能拿到厚礼。

外地富商就是这样,刚到某一个地方总是要结交当地的权贵和商人,三教九流,在他们的支持下做生意,才能不受排挤,才能占据一席之地。

当初潘富将生意从秦阳县扩展到扬州府的时候便是花了不少银子上下打点,这样才堪堪站稳脚跟。

知府大人的公子周兴这两天心情不太好,想起父亲两天前对自己的态度,便会满腔怒火,以前父亲从来不会对自己说一句重话,谁知两天前竟然打了自己一巴掌,并让自己闭门思过,周公子至今脸上还火辣辣的疼。

想到这里,周兴的眼中满是怨毒,若不是因为那个女子,自己也不会这样,甚至得罪了徐小公爷。监察御史的女儿又如何,倘若有机会,使上一些手段,定教这个贱人知道本公子的厉害。这次正好可以去百花楼泄泄火,听说最近来了两个清倌人,模样和身段都是极好……

百花楼是扬州府有名的青楼,它位于百里坊北侧,楼子建造大气典雅,背后还看着清流河,据说背后有江南某位封疆大吏的背景,掌柜又懂得经营,一两年时间便成为扬州府最贵最有名气的青楼,和云天楼一样,是扬州府内有名的销金窑。

百花楼内有假山流水,曲径通幽,内设松、兰、竹、梅四院,每一院都有一位风华绝代的院首,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能歌善舞,堪称才色双绝,最重要的是气质非凡,各有各的特色。

在百花楼里,即便有再多的银子,等闲也不得一个院首。曾经有外地富商出资万两白银想要见四位院首一面,谁料四位院首一个都没有同意想见,最后富商灰溜溜地离去。

百花楼以清幽典雅著称于扬州府,和杏花楼,宿花楼并称“扬州三楼”,在整个江南都非常有名。

夜晚掌灯时分,聚德茶楼二楼雅间内,曹唯身穿黑色长袍,手里拿着折扇,随意的敲打在桌面之上,双眼假寐,背靠在椅子上,嘴里还唱着十面埋伏。潘富坐在曹唯对面,正不紧不慢地喝着茶,眼睛时不时地瞅一眼窗外,对面便是百花楼。

“都准备好了吗?”曹唯突然开口问道。

潘富笑道:“都好了,就等着两位正主入坑,今晚恐怕有好戏看了。”

“谨慎一点,不能出了差错,若是打草惊蛇,以后便不可轻易下手了。”

“贤弟放心吧,这次我安排的都是家里安置在扬州府的好手,不会有什么差池的。”

曹唯闻言,心里安定了不少,潘富虽然看着痴肥憨厚,实际上办事十分牢靠,否则也不会挣下这么大的家当。

这两位纨绔子弟既然招惹了不能招惹的存在就必须得到教训才行,倘若只是冒犯曹唯,那么即便指着曹唯的鼻子骂娘,曹唯也有可能当作犬吠,一笑而过,若是狗的主人拿出银子,那么曹唯很乐意地笑纳,并且欢迎下次再来冒犯,毕竟在曹唯那里,银子的面子比人的面子大。

然而,倘若有人对梅轻柔动歪心思,那可就不是五千两银子能够解决的事情了,梅轻柔的天真善良以及小小年纪就故作成熟让曹唯对她特别心疼,早已经将其当作了亲妹妹。

“贤弟,我们这样做会让这两位公子身败名裂的,说不好还得羞愧自尽。”

“怎么?潘兄于心不忍了?”曹唯看着潘富,打趣道,他可是知道潘富不是这样的人,所以在坑人的时候喜欢带着他。

果然,潘富满脸兴奋,脸色通红道:“不是,我就是感觉好兴奋,以后有这种事还要带着我。”

“……”曹唯暗暗想道,这家伙果然是一个坏胚,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

“潘兄,今晚过后,安排所有参与此事的人离开扬州城,以防被人查出什么蛛丝马迹。还有,潘兄也要退回秦阳县,等风声过了以后才能再来扬州城。”

潘富见曹唯神情严肃,再一思量,知道自己确实不能再待在扬州城了,于是点头称是。

曹唯见潘富点头同意,不由得松了一口气,这死胖子在这里没几天便唆使轻柔逛青楼,近墨者黑,莫过如是。

约莫一柱香后,窗外传来一阵尖细的笑声,曹唯猛地睁开了双眼,嘴角露出邪恶而神秘的笑容。

猎物来了!

第二十一章 画面太美

夜晚子时时分,知府公子周兴和张家公子张守文携手而来,既然是来拿银子的,自然不好意思迟到。

百花楼门口,一位穿着青色衣衫的小厮连忙跑过去,脸色尽是谄媚,哈着腰对二人道:

“两位可是周公子和张公子,我家老爷早已经订好雅间,二位公子可随我来。”

穿过假山流水,来到百花楼北侧的兰花院,院里姹紫嫣红,在红灯笼的照映下显得越发妩媚。

周兴和张守文踏进雅阁,然后一楞。

“潘富贵为何没到?”

周兴话里隐含着怒气,哪一个请他们吃饭的商人不是早早便等候着,客人来了,主人却未到的做法显然是轻看了他们。

身后肃立的小厮顿时弯腰,陪笑道:“老爷想必是在准备送给两位公子的厚礼,随后便来,两位公子可先娱乐,老爷已经做了安排。”

“厚礼”两个字显然挠中了周兴和张守文的痒处,两人哈哈一笑,自顾坐了下来。

半盏茶时分之后,正当两位公子感到不耐时,百花楼的姑娘们上场了。

四名穿着低胸粉红肚兜,香肩只披一层薄纱的妖娆女子鱼贯走入雅阁,乳波臀浪分外显眼。

张周二人相视一笑,眼中露出淫邪,嘴角微微翘起。

四位姑娘也不见外,直径坐在两位公子的腿上,皮杯度酒给二人,二人欣然接受,双手早已经深入薄纱短衣之中,欲行不轨之事,雅阁内顿时春色盎然,欢声笑语…

时近子夜,百花楼里灯火通明,莺歌漫舞。

雅间之中满是糜烂之音。

张周二人在阁内的软榻上放浪不羁,知府公子周兴坐在桌边,怀里搂着的女子正喝着酒,然后用嘴送至他的嘴边,满脸淫笑,不知觉间增加了手上的力度,惹得怀中女子一阵惊呼。

张守文紧抱着一位姑娘,本着严谨求实,开拓进取的精神,双手自女子腹部向下求索,随即面露淫笑,侧过脸对着姑娘耳边低声细语,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惹得姑娘咯咯直笑。

房内的厅堂里,一名女子披着薄纱,卖力地扭动腰肢,双眼媚笑,独自起舞,眼中春光无限。

另一名女子一旁弹着琵琶,双目紧闭,面部潮红,琵琶声杂乱急促,仿若雨打芭蕉,激烈中透着几许令人口干舌燥的骚动。

在几位姑娘的卖力奉承之下,不多时,二位公子就已喝多,躺着软榻之上,嘴里嘟囔,不省人事。

不知何时自动消失的小厮再次出现,拍动双手,阁中女子会意,略微整理衣衫,躬身离开了雅阁。

小厮再次拍动双手,只见从门外进来两位大汉,背起喝醉的二人走出百花园,没入夜色之中。

约莫小半个时辰后,当背着二人的大汉再一次出现,便已经到了扬州城菜市口,这里是白天人最多的地方。

两位大汉也不多说,当即剥光二人的衣衫,然后将赤条条的二人面对面绑在白天屠夫挂肉的柱子上,做完之后和小厮一起在一旁躬身侍立。

正值夏秋交接之际,深夜凉风袭来,周兴不自觉地打了一个喷嚏…

潘曹二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曹唯盯着被绑在柱子上的两人,也不由得一哆嗦。倒是潘富满脸兴奋,走进观看,随即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子,拔下瓶塞便往二人嘴里灌去…

“潘兄,这是何物?”

“千斤挺,就是你口中所说的类似“我爱一条柴”之类的好东西。”潘富看着曹唯,满脸贱笑。

曹唯拜服,随即来到在一旁侍立的小厮面前,打量一番之后,面露满意之色。

“你很不错,做事时四平八稳,不骄不躁,是个干坏事的好胚子,叫什么名字?”

“……”小厮也不知道曹唯这算不算夸赞他,但是曹秀才和主家潘富的关系他是知道的,脸上尴尬一笑,道:

“小人于得志,自小干的便是偷鸡摸狗的勾当,让贵人见笑了。”

“以后便跟着我干吧,保管你天天有肉吃。”曹唯拍拍于得志的肩膀说道,似乎在他看来天天有肉吃便是见不得的日子了。

小厮向潘富望去,见潘富点头,便对着曹唯长鞠一躬道:“于得志见过主家。”

曹唯嘴角擎着微笑,经过几番波折之后,曹唯便觉得自己缺少可用的人手,所以便起了网络人手,暗植羽翼的心思。

随后众人离去,不多时便消失在夜色之中。

…………

清早的市井很快便熙熙攘攘,各种摊贩天将亮时分便已经前来摆摊,小户人家也早早就来购置家用,大户人家的下人稍晚时分也会来此购买主家所需。

然而,今日的集市有些不同,牛屠夫肉铺摊子旁边的柱子上绑着两个赤条条的男子,引得百姓围观喧哗,若有手机早已经拍照上传朋友圈,标题为:“菜市口惊现赤裸变态,不堪入目。”随即便可引发网友的关注,探讨这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或者是最新的行为艺术,也或者是某二人为了出名做出的哗众取宠之举。

大姑娘小媳妇早已经羞红了脸,嘴里轻啐,也有胆大的妇人眼睛往下招呼,随即面露嘲讽,尺寸短小,不如家中男人。

在一片喧嚣之中,周兴和张守文悠悠醒来,眼前的一幕几乎让他们羞愤而亡,上上下下挤满了人,都在围观二人,为什么说上上下下,是因为还有些个人因为挤不进来所以搬来附近饭馆的桌椅,站在桌椅上看得更清晰。

周公子哪见过这般阵仗,喉咙一堵,一口血便喷了出来…

过了大概一柱香之后,知府家中的仆人过来购置菜品,见到自家公子被绑在柱子上,连忙解开绳索,将二人放下来,然后匆匆离去,只留下群众了无尽的惋惜,毕竟这种事情可难得一见…

等到周兴两人回到府中恢复过来之后,就要寻找潘富贵报复,可是这个人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一般,了无音讯。

得知此事的知府公子再一次吐了一口血……

心好疼

今天不更了,请不了假,心里好疼,外面还下着大雨,心里哇凉哇凉的。

肚子饿了,一天就吃了一碗雪菜肉丝面,只有雪菜,没有肉丝,我问老板为什么没有肉丝,老板没有理我…

《大明卿士》心好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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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秀才读书

对先生来说,授业解惑是首要的,对于书生来说,读书求识是第一位的。

科举考试作为这个时代最重要,最主要的授官途径,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各位学霸无不起早贪黑,埋头苦读,只要度过科举考试,人生便是坦途,因此变态的还会将铁锥扎进自己的大腿,也不知道疼不疼……

曹唯自然也拜读过四书五经,现在那些书都被放在桌子下面垫桌脚。书中密密麻麻的小字,对于像曹唯这样有密集恐惧症的人来说是最大的折磨。

连个插图都没有,简直没人道……

如果不用吃饭的话,曹唯可以在自己设计的的躺椅上躺一天,只要保证制造角度误差不大,就可以在晃悠一次后自动连续摇晃一柱香。只要一百文钱就有好多丫鬟争着帮曹唯摇晃躺椅一整天,再花一百文钱就会有丫鬟把点心喂到嘴里。两百文钱就可以过得这么舒服,简直不要太划算!

标准的学渣式学习态度充分诠释了什么叫做不思进取,任谁收了这么个学生都有种想要退货的感觉,终于在知道自己的女儿也在躺椅上躺一天之后,梅御史忍不住了,决定出手降妖……

所以说,一般日子就不要过得太清闲,清闲得太过分,就很可能被盯上。

这日曹唯正在后院厢房里,和梅轻柔一起坐在躺椅上说笑,偶尔吃一点放置在一旁的点心,喝点茶水,忽然听到前院的家奴在门外叫道:“曹公子!老爷正在书房。叫你速速过去!”

曹唯探出头问:“有何事?”那人答道:“小的不知,老爷只管吩咐了叫公子急忙去见他”。

曹唯便出了屋,穿过跨院来到前院。进了书房,他却看见老师正在抚须沉思。甚至没有注意到自己进来,仿佛在思量事情。

曹唯上前问道:“老师召我前来,不知有何吩咐?”梅御史没有说话,却不停的打量曹唯。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叫曹唯莫名其妙。过了半晌。梅御史才道:“不用紧张,只是闲聊而已。”

我不信,你骗人!曹唯暗暗吐槽,老师这个样子让曹唯很慌,听说师徒恋很常见,老师总是在上面,手里拿着小皮鞭,更变态的还有蜡烛…

梅御史目光悠悠,口气感伤的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老夫收你做弟子也有好些日子了,然而老夫一直忙于公务,对学生的学业疏于教导,差点耽误了你的前途,想来也是歉疚于心的,想必你心里也有些怨念。所以”

曹唯登时汗毛直竖,难道师傅的责任心爆棚了?这可万万不用啊!以后还怎么过休闲日子?自己哪里会有什么怨念?

桶里有多少水只有曹唯自己知道,让曹唯用功读书然后去参加科举,就算把他的腿用锥子扎得残废也不成,曹唯想着自己用绳子把头发吊在房梁上的样子就不寒而栗。所以,为今之计,只有远遁秦阳县才好。

于是曹唯掷地有声的说:“古人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学生我自当效仿古人,即日便回家苦读,科举不成,不出秦阳县,我意已决,老师不必再劝我了。”

梅御史皱眉道:“读书也未必要在家才行,再说老夫的家便是你的家,想必修德也已经把这里当作自己的家了,否则也不会没事就往后院跑……”

曹唯顿时尴尬,眨巴眨巴眼睛道:“学生惭愧,只是老师知道什么是强迫症吗?这是一种病,得了这种病的人总是有点执拗的地方。

学生就有强迫症,读书必须要在家里读才行,否则便会经脉尽断……不是,是心烦意乱。”

梅御史斜视之差点一口吐在曹唯的脸上,你当我傻呢?强迫症是什么鬼?

梅御史大手一挥道:“不必多说,就这么定了,以后你的学业老夫会认真教,修德不要让为师失望才好。”

这一刻,梅御史好像霸道总裁附身一般,就好像对曹唯说:上来,自己动……

曹唯无奈,只好点头称是。

“既然如此,为师要知道修德的水平才行,那你便以“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作文,跟为师说说大体破题思路便好。”

“…………”

“那以“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作文。”

“…………”

看着一脸懵逼的曹唯,梅御史感觉自己真的收了一个假学生。叹了口气道:“修德啊,你的秀才是怎么考的,阅卷官瞎吗?”

曹唯纠结道:“老师,学生偏科,只知道作诗和作对联,至于八股文,实在是惭愧,惭愧啊!”

梅御史眼前一亮,这也是才气的一种,只要把文章的短板补上,这个学生也是可以拿出手的……

现在的梅御史已经不想着曹唯为自己挣脸面了,只要能不丢人便好。然而出于曹唯的表现,梅御史还是决定考校一番,思索片刻,道:

“上联:佳山佳水佳风佳月,千秋佳境”,这是连对,修德可能对出来?”。

听到连对,曹唯差点脱口而出:“管上,压死,我就两张牌了,小心点…”

想来若是说出来,老师能把鞋子脱掉扔自己脸上,这种对联对研究过古代对联的的曹唯来说简直不要太简单,无非是词和字相对应,于是曹唯不假思索道:

“下联:爱金爱银爱财爱富,万贯家财。

梅御史瞪大眼睛,手指指着曹唯,说不出话来,这对联确实是对上了,可是下联的意境简直不要太低俗,看自己学生的对对联速度,一个才思敏捷是跑步了的,对于思想境界的提高,还需要自己来熏陶。

梅御史无奈摆摆手道:“下去吧,过几日我把整理的文章给你,记得多学多看。”

曹唯舒了一口气,拱拱手道:“劳老师费心了,学生告退。”

“对了,等会派人去把躺椅搬过来。”

“……”

第二十三章 诗会

被老师没收了躺椅的曹唯心里满满的怨怨念,就如同看了一半小黄书的初中生,感觉没到位,还没到爽点…

过了几日,梅御史派人送来话,今天晚上百花楼里的百花诗会就要开了,要曹唯陪梅轻柔一起前去。曹唯略一思量,明白了老师的意思,这是让自己蹭蹭才气,增长见识,顺便也能在文艺圈刷刷存在感,毕竟作为读书人而言,知道的人越多,名气越大。

再者说,百花诗会是各位公子小姐,各地才子才女举办的诗会,梅御史一直没有让梅轻柔参加过,一来是梅轻柔年纪还小,二来便是因为不放心梅轻柔一个人,毕竟百花楼再雅,也是烟花之地。

现在有了曹唯陪同,梅御史是放心的,和曹唯相处的一个多月里,梅御史对曹唯也有了一定认知,曹唯做事有方法见地,为人圆滑脸皮厚,以及…懒得令人发指和绝不吃亏,有曹唯陪着梅轻柔,只有占便宜的份。

当天晚上,曹唯便带着兴奋不已的梅轻柔去了百花楼,见识所谓的才子才女们。反正有人请吃请喝请玩,为什么不去?左右也是无事,开开眼界也好。

两人穿街过巷,过了城隍庙,便看到了百花楼,百花楼门口已经有几名仆役指路。根据指引找到举办诗会的雅间时,雅间里已经到了二十几来个人。知府家的公子周兴也在,正在和一位富家小姐交谈,看到曹唯之后眼里闪过一丝怨毒,随即又把头别过去。

曹唯看到了周兴的小动作,不禁微微一笑,这小子是属蜡烛的,不点不亮,千万别来找茬,否则必将三百六十度全方位吊打。

诗会是在梅院举办的,雅间内的香炉里点燃香料,有舞女高台轻舞飞扬,舞姿飘逸,在一旁,歌女清灵的嗓音唱出优雅的小曲儿,配合着动听典雅的琴声,将气氛烘托得活泼又不失古雅。

过了半盏茶的功夫,便听见主持人在人群中慷慨激昂地道:“今日之所以汇集,是为交流文学所得,吾辈读书人,当胸怀大志,以忠君报国为己任,学有所用,不可做寻章摘句之老雕虫也。集社是为一展才情,诗以言志,词以调情,诗词歌赋包含个人情操,是以……”。

不得不说主持人还是有些本事的,短短几句话便让群情振奋。在座士子都是各地名流,自然都有表现自己的欲望,主持人的话颇能鼓舞人心,不乏叫好者。

约莫半个时辰后,百花诗会进入了高潮,各位才子才女交换所作诗文,一张张的笺纸在众人手上传来传去,有歌女在吟唱着今晚的优秀诗作。

诗会上的才子若自觉有佳作,就会交于歌女吟唱,然后众人品评,若是众人觉得诗词足够好,便会用纸笺记录下来,放入今日的诗会集中保存下来,明日便会找商家印刻成册,销售于苏州府,这样便会名扬天下。

“……非银非水映窗寒,试看晴空护玉盘。淡淡梅花香欲染,丝丝柳带露初干。

只疑残粉涂金砌,恍若轻霜抹玉栏。梦醒西楼人迹绝,余容犹可隔帘看……众位请听,这首诗词对梅花的描述深入骨髓,此人才思敏捷,才情扑面而来,今晚怕是这首诗要最出风头了,这是哪位才子佳人所作?”

歌女观看署名之后,道:“这是梅轻柔小姐所作。”众人都夸赞梅轻柔有才情,是苏州府新一代才女,一时间不少人围着梅轻柔说话,并和她交换名贴。梅轻柔开始有些手足无措,随后便大大方方与他人交谈。

不一会又听到歌女唱道:“……挥毫落纸墨痕新,几点梅花最可人。

愿借天风吹得远,家家门巷尽成春……”

周兴当即起身道:“此诗是苏蔷儿妹妹偶得之,立意高雅,清新脱俗,比之前首诗稍胜一筹。”

曹唯看去,这位蔷儿妹妹便是一开始和周兴交谈的那位小姐,此时也是一脸孤傲,甚至略微挑衅地看着梅轻柔。周兴刚才所言,便是有意抬高这位苏蔷儿的诗作,贬低梅轻柔的诗词。

曹唯嘴角轻勾,又是时候展现真正的技术了,我装起来自己都怕!

大概过了一盏茶的功夫,又听歌女唱道:“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霜禽欲下先偷眼,粉蝶如知合断魂。幸有微吟可相狎,不须檀板黄金樽。”

此诗一出,满堂寂静,众人都是士子中的名流,自然知道品鉴好坏,这首诗为咏梅之作,却半点都没有提及梅花,各朝各代之中意境能到眼前这个程度的却是寥寥无几。

尤其是颈联更是让人拍案叫绝,“疏影横斜”写梅花视觉美,“暗香浮动”写梅花的嗅觉美,两者结合表现了梅花的神韵。把梅花的身姿和馨香置于清澈的水边和朦胧的月色这样的环境中,更显出梅花的清丽优雅、超凡脱俗。

当即便有人起身向众人拱手道:“还未请教这是哪位大才所作?”

曹唯也起身回礼,道:“这是在下所作,并不高明,献丑了,只是比前一首诗稍胜好几十筹罢了。”

“啪!”只见周兴将杯子摔在地上,脸色铁青,却偏偏说不出话来,他虽然学术不精,却也知道好坏,曹唯的这首诗明显吊打苏蔷儿的诗。

“也不知是本人所作,还是剽窃而来。”苏蔷儿尖声说道,眼睛盯着曹唯,满脸不屑。

此时又听歌女唱道:“姹紫嫣红耻效颦,独从末路见精神。溪山深处苍崖下,数点开来不借春。此诗还是这位曹唯公子所作。”

此言一出,一片哗然,在场诸位都是读书人中的佼佼者,大家都知道像这种意境高雅的好诗短时间作出一首便是了不得了,能连续作出两首可见作者的才情之高,天人也!而且说是剽窃,简直是笑话,此诗一出便可以名扬天下,如何剽窃?想必今日之后,这位曹唯公子在扬州府也算赫赫有名了。

而苏蔷儿此时早已经面脸通红,咬紧嘴唇,半晌说不出话来。

曹唯关切问道:“这位小姐脸色通红,可是便秘了?”

“噗嗤…”有几位公子小姐忍不住笑出来,苏蔷儿眼泪在眼中打转,差点羞愧得哭出来。

曹唯瞥了周兴几眼,小伙伴被吊打了也不出来出头,好怂!随即洒脱地对众人做了个罗圈揖。“在下今日兴尽,便不与诸君品诗了,惟愿后会有期,告辞!”

随后不等众人出言挽留,曹秀才拉着梅轻柔抬步离开,向门外离去,留下众人面面相觑。

梅轻柔此时满心欢喜,心里想起父亲对曹唯的评价:绝不吃亏!

第二十四章 总被贼惦记

百花诗会过后,曹唯的才名不胫而走,士子圈里都知道梅御史收了一个好学生叫做曹唯,才情横溢,两首咏梅诗意境高远,少有人能比及。尤其是那句:“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最为世人称道,各位世家小姐们相继抄写,一时扬州纸贵。

跟随曹唯一起出名并不是梅轻柔,而是一个叫做苏蔷儿的富家小姐,其绰号“便秘姑娘”也是响彻文艺界,据闻苏蔷儿小姐在听到其绰号时羞愤欲绝,几欲上吊自杀,都被家仆救下。

梅御史的书房里,案桌的筏纸上也书誊写着这两首诗,梅御史想要帮学生修改一二,以振师风,却发现半字不得更改,最后只得抚须颔首,面露满意之色。

秋夏之交,天高气爽,秋风夹杂着些许寒气吹过扬州府。看着树叶枯黄飘落,曹唯感伤不已,感叹时光易逝,岁月不在,然后……又让人打造了一把躺椅,这把躺椅更加舒适大气,尤其是颈部配上了滑腻貂皮,用的是最上等的貂裘,再也不用担心躺久了脖颈会疼。

曹唯以为既然时光易逝,还不如及时舒坦,忙忙碌碌错过了大好年华,不如庸庸碌碌过好下半生,自己来这个世界是为了享福的,怎么好意思让自己累着……如此惫懒生活让梅御史痛斥不已,事后也让人在躺椅上配上了貂皮……

弘治十二年十月八日,当曹唯还在梅府伤感落叶时,潘富却一脸焦急地出现在梅府门口,请仆役通知曹唯出府一叙。

当曹唯出门迎上去时,潘富连忙道:“醉仙酿出事了!”

曹唯赶紧将潘富迎进梅府,小半个时辰之后,在潘富的讲述中,曹唯明白了事情的因果。

曹唯的第一感觉是:又被贼惦记了!扬州府最大的酒水酿造家族,流泉谷沈家。流泉谷是位于扬州城外西南方位不远的一个小山谷,山谷里有山泉流淌,名曰:流泉。用此泉酿酒,则酒水清冽,口感更佳,不得不说,沈家的祖宗远见卓识,将沈家的中心就是建造在山谷之内,流泉旁边,并留下祖训:沈家世代围绕流泉谷而居。

经过几代人的经营,沈家在苏州府的酒水行业根深蒂固,其独家酿造的流泉酒享誉全朝,位于贡酒之列。沈家在扬州府的关系网也十分复杂,听说每年给知府大人的孝敬也是不少。

大家族的发展过程中总有很多见不得光的事,比如吞并,胁迫,甚至动手行凶。两天前,沈家一位公子来到秦阳县,会见潘富后言道醉仙酿本是沈家遗落在外的秘方,希望潘富能够将醉仙酿交还给沈家,沈家愿意酬谢白银三千两,如果不归还的话只怕家里长辈会不太高兴!

语气非常真挚,就好像大家族里丢了孩子,现在发现这个孩子出现在一个小县城的小富人家里,赶紧派人把孩子要回来,说要给三十块钱作为酬谢,并隐隐约约指明道如果不归还,家里还有厉害的角色等着,很有可能会下手动粗。

曹唯听后,俊脸潮红,冷笑道:“本秀才在曹家村里,脾性暴躁,下手最是没轻没重,人送绰号魔屠书生,最擅使冷兵器。

潘兄,调查沈家所有的消息,越详细越好,尤其是调查一下沈家和苏州府官员的利益关系。

再有,将醉仙酿的账簿拿来,此次定要一劳永逸才好,否则谁都当醉仙酿是块肥肉,谁都想来咬一口,得让人知道秀才动起手来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承受的。”

…………

事实证明,潘富的办事效率很高,当天晚上,沈家的资料就出现在曹唯的桌上,有钱有势说的便是沈家,一百多年的发展经营,沈家不只是酿酒,还涉及布料、酒楼、茶叶等产业。

这一代沈家的家主是沈二老爷,沈大老爷年轻时行事荒唐,久宿烟花之地,在一次和其他少爷争粉头的过程中被打断了腿,沈大老爷他爹觉得一共三条腿就断了两条,开车能把车翻成这样,说明办事不牢,而且这样高残人士做家主会丢了沈家的脸面,所以在家族议会中,当着众位主事的面,将位置传给了沈二老爷。

至于沈大老爷,在二十多年里真正做到了身残志坚,断了两条腿就把剩下的那条最短的腿运用到了极致,一口气生了七个儿子,好比七个葫芦娃。

最近几年,沈家大房和二房之间冲突不断,因为又到了选家主的时候,七个葫芦娃觉得既然父亲是大房,二十多年前因为身体原因没有成为家主,那么这一次的家主就应该交还给其子嗣,也就是大娃!

然而,享受了二十多年家主的待遇,沈家二房如何能够将位置让出去,所以沈家二房的大少爷沈云最近的商业活动非常多,目的便是增加自己在选家主时的筹码和话语权。

当沈云尝到醉仙酿时,便知道其中的利润,开始着手调查潘富的背景。不得不说曹唯这位东家隐藏地很深,除了潘富和曹唯自己之外,只有红薯知道。

倘若沈云知道曹唯是醉仙酿的东家,还会顾忌到梅御史的面子,而潘富在他看来只是一个无权无势的商人,就如同一个没了男人的俏寡妇,轻易就被自己玩弄于股掌之间。

于是,谋夺开始了……

“师兄,听福伯说你今天晚上没有吃晚饭,轻柔特意带来师兄最喜欢的蛋炒饭,还加了两个蛋。”梅轻柔提着饭盒走进曹唯的房间。

曹唯直视梅轻柔,道:“轻柔,如果有人要抢你貌美如花的新婚爱妻,你会怎么做?”

“师兄,我是位姑娘,怎么会有妻子呢?”梅轻柔羞怯道,心里小鹿乱撞,难道师兄在暗示我什么?

“假如你是一位汉子,有人要抢你妻子,你该如何?”

梅轻柔冷笑道:“敢抢我妻儿者,我必将打断他的腿!”

“好,那我们就打断他的腿!”

“……”

十一怎么过

10/1,无聊就翻翻朋友圈看看祖国的高速公路。10/2,没劲就翻翻朋友圈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

10/3,想吃就翻翻朋友圈看看祖国的各色美食。10/4,想家就翻翻朋友圈看看祖国的阖家团圆。

我用这样的方式庆祝了祖国的生日!没错的,城北在回家的路上被堵在高速上了,堵了一夜,所以才更新这么晚……

《大明卿士》十一怎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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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连横

夜幕降临,扬州城中的热闹才刚刚开始,马车从各个街口穿插驶近红衣巷,红衣巷中两边街道灯火通明,道路上花灯如织,如同浩浩荡荡的不灭的流火。

著名的百花楼便在这里,百花楼带动了一系列青楼产业,红衣巷两边,一家家青楼妓寨中传出招揽客人的渺渺歌声,还有不少姿色一般的姑娘亲自站在门口拉拢客人,不时有人进进出出,热闹非常。

百花楼雅间里,曹唯的筷子在盘子里扒拉着,拣了块红烧鸡翅铺在了白米饭上,缓慢地送入唇中,细细咀嚼着,品味着,随后向潘富举起一杯酒。潘富则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时不时望着窗外,似乎在等什么人?

“修德,沈庆真的会来吗?”潘富皱着眉头问道。

曹唯神色悠闲,似乎毫不担心,微微一笑道:“放心吧,我在请帖上写着事关沈家家业,现在正值激烈争夺家主位置时期,支持沈庆的沈家主事只有少部分,沈庆正焦急万分,只要有一颗稻草,他自然会用力抓住,所以我料定他定然会前来赴宴。”

“那他如果不来怎么办?”

曹唯冷笑道:“倘若他不来,便说明这个沈庆是一个蠢人,一个蠢人是没有必要合作的……”

说话间,敲门声响起,潘富面色一喜,急忙过去开门,果然是沈家大房大少爷沈庆,潘富殷勤地将他迎进房间,请到酒桌之上。

只见沈庆身穿淡青色绸缎长衫,额头微隆,留着一冉短须,身子不高而且十分消瘦,眼睛虽小却炯炯有神,长得倒是着急了点,二十多岁的人,看着好似三十好几的模样……

沈庆坐在桌子右边,见潘富坐在对面,一位清秀年轻男子居上,便知道这位年轻男子才是主事的,也不绕圈子,上来便问道:“阁下请帖上说事关沈家家业,不知是何意?”

沈庆这般模样让曹唯心中更加笃定,向沈庆缓缓举起一杯酒,道:“沈兄不要着急,先请共饮一杯酒。”

沈庆狐疑地看了曹唯一眼,端起面前桌上的一杯酒,一饮而尽,丝毫不担心酒里会有“五步倒”之类的添加剂,可见还是涉世太浅,也不知道哪来的自信,竟然放心某人的人格节操,倘若是周兴公子和曹唯喝酒,起码要带一根银针试试毒。

“沈兄可知道这是哪种酒?”

也不知道是沈庆身为酿酒世家,本事过硬,还是醉仙酿的名气太大,沈庆毫不犹豫道:“此酒味辛性辣,酒香醇厚,当是醉仙酿无疑。”

曹唯抚手笑道:“沈兄不愧出自酿酒世家,不错,这的确是醉仙酿。

哦,对了,是在下的疏忽,还没有给沈兄介绍,这位憨肥可爱的员外,便是醉仙酿大东家潘富,在下便是被人赞叹“丰神俊朗,人中俊杰”的曹唯曹修德,师从监察御史梅公博。”

曹唯玩笑般的话语却让沈庆神色一凝,向曹唯拱手问道:“可是“暗香浮动月黄昏”的曹唯曹修德?”

“说来惭愧,两首诗词罢了,让沈兄见笑了。”曹唯拱手道,脸上丝毫看不到惭愧的样子。

“久仰曹兄弟之名,兄弟的两首咏梅诗就连我本人都抄写了不止一遍,其意境深远,常人难及,曹兄弟不愧是苏州府的俊杰。

只是曹兄弟此次邀我前来不只是为了喝酒,亦或是评诗弄词的吧?”沈庆看着曹唯,淡淡说道,曹唯本人即便诗词再好也不值得沈庆看重,不过曹唯背后的梅御史却是够份量。

曹唯神色淡然,又举起一杯酒,看着沈庆道:“沈兄,贵家兄弟沈云沈公子正在谋取醉仙酿,不知沈兄可知晓?倘若沈云真的取得了醉仙酿,那么……”

沈庆神色一正,随即舒缓下去,也举起一杯酒,若无其事地道:“在下并不知晓此事,不过沈弟为我沈家开拓基业,沈家之福也。”

曹唯嗤笑道:“恐怕不是沈兄之富罢,倘若沈云拿到了醉仙酿,那么这次沈家家主的交接,怕是没有沈兄什么事了。”

沈庆脸色一变,然后苦笑地向曹唯拱手道:“既然曹兄都知晓了,在下再加隐瞒却是让人见笑了,曹兄何以教我?”

曹唯暗骂一声虚伪,沈家内斗怕是街上小儿都知道的事,沈庆却让自己捅破这一窗户纸。

“沈兄可能不知道,醉仙酿的东家不只是有我、潘兄,还有扬州府的镇守太监黄公公。沈云既然敢动醉仙酿,就必将被几方打压,需要沈兄做的便是在沈家家主议定中,联合家中的主事,将沈云拉下来,想必沈家中的中立派听说沈云招惹了这么多势力,必将倒向沈兄这里吧。”

听着曹唯的侃侃而谈,沈庆也知道了这是自己的一个机遇。监察御史和镇守太监,哪一个不是跺一跺脚便令苏州府震动的人,恐怕沈云自己也不知道招惹了一个怎样的存在。

于是沈庆起身向曹唯躬身行礼,神色严肃道:“若能如此,我沈庆必交曹兄为兄弟,日后成为沈家家主,沈家也会多曹兄弟一个朋友。”

曹唯起身还礼,道:“还望沈兄记住今日的话,沈兄以曹唯为兄弟,唯必将百倍报之。”

沈庆又对着曹唯躬身行了一礼,转身离开了雅间,感谢的话不能说得太多,否则味道便不一样了,说得再多,不如一做!

潘富满脸疑惑,问道:“修德,黄公公什么时候成了醉仙酿的东家?”

“现在还不是,等会就是了,我还宴请了黄公公,看时间,等会就过来了。”

“你请了一个太监上青楼?”潘富一脸惶恐,用手指着曹唯尖声问道。

曹唯满不在乎地说道:“太监怎么了?太监没有人权吗?”

“你请一个太监上青楼?”潘富喃喃自语,显然没法相信曹唯这么做,毕竟这对一个太监来说算是一种侮辱,尤其对方还是镇守太监。

“这不是一般的太监,这是镇守太监,高级太监!”

“你请一个太监上青楼……”

第二十六章 不简单的年轻人

尊重别人的方式有很多种,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做法和态度来显示我们是在尊重他。

对于一个身份尊贵的人,我们怀着谦卑的心态,不必躬身行礼,却要态度诚恳;对于一个身份低贱的人,我们怀着平等坦率的心态,不必怜悯同情,却要面露微笑,莫要疏离;对于一个身体有残缺的人,要把他当作正常人看待,这才是对他最大的尊重。

明朝太监系统包含二十四衙门,其中有十二监、四司、八局。

不想去司礼监的太监不是一个好太监,司礼监是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中的首席,也是整个宦官系统中权势地位最高者,司礼监“无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实”。

想要历史留名的太监最好是去司礼监,不管是好名声还是坏名声。明代历代擅政的宦官如王振、刘瑾、冯保、魏忠贤等,均为司礼监太监。这批太监做到了太监能达到的高峰,就如同一个女人升职到了太皇太后,升无可升。

其他十一监是:内官监、司设监、御马监、神宫监、尚膳监、尚宝监、印绶监、直殿监、尚衣监、都知监。

宦官四司是:惜薪司、钟鼓司、宝钞司、混堂司。

宦官八局是:兵仗局、银作局、浣衣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

这些从女二号到女二十四号也曾一哭二闹三上吊,在挣扎了几百年后都没有被扶正,还经过正室的随意抽打,二十三房小妾加在一起也没有大房戏份多……

明朝太监从明初的几百人到明末的数万人,人数膨胀之快让人不禁怀疑成为太监是否有不为人知的快感,也许那一刀真的很爽……

然而真正能够混到高层的太监只有几万分之几,能混到在职期间一直出差在外的镇守太监也必然有其过人之处。

所以说镇守太监黄中绝对不是一个蠢人,曹唯并没有侮辱他,而是将他放在一个同等的地位,兄弟做不成还可以做兄妹,如果能够一起探讨一下如何升职加薪以及上厕所注意事项就更好了。

无论是哪款太监都爱钱,也许是被切一刀以后没法过多地蠕动,所以广大太监们对钱财有种偏执地爱好。曹唯以潘富的名义给黄中下了名贴,上面说道醉仙酿有黄中两成的红利,所以黄中怎么能不来?

“以前有一只小跳蚤,在杂家身边蹦哒,被杂家一不小心给踩死了,你说好笑不好笑,哈哈……”

曹唯对面,镇守太监黄中穿着一件蓝色员外服,如一位富家翁一般,嗓音尖细,笑起来如同断了弦的琴声,尖锐而刺耳。曹唯很想起身吐他一脸,最后非常识时务地忍住了。

潘富则在一旁尴尬地跟着笑,这是跟着尬聊、尬舞以后的又一尬:尬笑…

“黄公,还没有自我介绍,在下曹唯,字修德,师从梅公博御史,这位蠢萌的员外便是醉仙酿的大东家潘富。”

“呃!”黄中的笑声嘎然而止,如同一只被掐住脖子的公鸡,小眼睛浑圆地盯着曹唯,曹唯不重要,重要的是梅公博,这是整个扬州府里面令黄公公唯一忌惮的人。曹唯是梅公博的学生,那么这次宴请是曹唯自己的意思,还是梅公博的意思…

黄公公收了轻视之心,看着曹唯道:“原来是最近风头正盛的才子,杂家倒是幸会了,只是杂家什么时候拥有醉仙酿两成的红利?曹才子可曾知晓?”

曹唯拿出醉仙酿的账本,放在黄中的面前,轻笑道:“黄公可是糊涂了,醉仙酿本来便有黄公两成的份子,醉仙酿两个月共盈利两万三千五百八十六两,所以帐上有黄公分红四千一百一十七两二钱,还请东家验证一下才好。”

倘若苏州府别人说黄中糊涂了,黄中能把鞋脱了拍他脸上,然而听到曹唯这么说,黄公公却满脸笑容,心里也是震惊万分,没想到区区醉仙酿能有这么多利润,这可是长期的买卖,每个月都能拿银子,自己虽然没有儿子,但是家里还有一个远房侄子……

还有一个重要因素便是梅公博,倘若搭上了曹唯这条线,那么是否意味着也与梅公博交好?

然而黄公公也不是一个蠢人,别人无缘无故给你一大笔钱,要么便是因为颜值很高,可以靠脸吃饭,要么便是有所求,黄公公自然知道自己的模样,于是黄公公若无其事地问道:“醉仙酿的东家需要做些什么?”

曹唯举起一杯酒,向黄公公敬道:“每个人都不想自己碗里的东西被别人抢走,却总是有人想抢我们碗里的东西,最近流泉谷沈家公子沈云说醉仙酿是他的,不知道黄公如何看?”

黄中心里一松,原来醉仙酿是要抱一条大腿,在扬州府自己的大腿也算是数一数二的粗,沈云是什么东西?沈家每年孝敬的三千两银子还不够醉仙酿两个月的红利。

于是黄公公也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随即冷笑道:“那叫沈云的崽子必然是看走眼了!你说呢?修德!”

黄中喊曹唯表字显然有亲近拉拢的意思,曹唯乐得如此,笑道:“黄公如此说那定然便是如此,赶明儿便派人将黄公的红利抬到黄公府上。”

黄中脸上笑容更甚,摆手道:“不打紧的,不打紧的。修德是扬州才俊,真是英雄出少年。”

“还要仰望黄公多加栽培才是!”曹唯笑道,就像一只偷了腥的小狐狸。

“既如此,杂家便告辞了,赶明还要多亲近亲近才是。”黄中起身拱手告辞,曹唯也起身相送。

走到门口,黄公公似乎想起了什么,转身对曹唯意味深长地道:“修德,贾义的事,是你干的吧!”

黄中虽然是在问曹唯,然而语气中却没有半点询问的意思,显然是确定贾义的事便是曹唯所为。

曹唯心里感叹道,这个死太监果然是一位聪明人,难道下面切一刀能让人变聪明?比六个核桃还管用?

“贾掌柜想拿八千两银子要醉仙酿五成的份子,黄公说说贾掌柜是否是胃口太大,不小心撑着了?”

“呵,那他必然是撑着了。”黄公公深深看了曹唯一眼,转身离去。其实黄公公也有想过将醉仙酿的全部抢过来,只是碍于梅公博的颜面才作罢。

现在黄公公却有些忌惮曹唯了,这么一个年轻人,却将苏州府所有的人都耍了。

不简单的年轻人……

第二十七章 打劫猴子

从百花楼出来,回到梅府已经是深夜了,梅府里面的灯都熄灭了,唯独剩下梅公博的书房还在亮着。

曹唯心底多了一份感动,这个世界的权贵多是身处于高位之上,却欺压那些他们所认为的贫贱百姓,明明碗里吃着百姓劳动生产出来的食物,却嫌弃劳动的粗鄙。

还好有梅公博这类的人,这类人执拗而不轻言放弃,轻利益而重民生,敢言敢做,百姓何其有幸有了他们。

曹唯走进了书房,见梅公博正在喝茶,眼里闪过一丝狡黠,向梅公博躬身行礼道:“老师这么晚了还没有入睡,难不成是在独赏春宫乎?”

“噗!”梅公博指着曹唯笑骂道:“不当人子,不当人子!我梅公博为官清正,为人严肃,如何会有你这般满口胡言,惯于散漫的学生!”

梅公博想了想,觉得自己对学生的管教不足,甚至不知道曹唯以后要干什么,于是道:“科举乃文士为官之道,读书者,必要苦读四书五经,增长见识,得治国安民之道,修身养性以涨德行。

读书十余载,一朝金榜题名则于金殿之前叩首谢隆恩,然后为民请命,牧民于野,民感恩德,少者念其好处,多则建筑长生祠,读书幸甚,修德以为然否?”

“是。”曹唯回答得很恭敬,其实明朝读书后会如何,官员发展之路,他早在前世便知道,不过梅公博的提点自是对他一番关爱,怎么也得好好听下去。

梅公博接着道:“然读书!读书!老死了多少书生,染白了多少青丝,科举之难,言语不及。过院试乃秀才,过乡试乃举人,过殿试乃进士。秀才百里取一,举人亦是百里取一,到了考取进士时都为万里挑一的人物,最终十之八九皆无望龙门,殿前传名者只百余人而已。”

曹唯暗暗咋舌,以前只是知道科举难考,但是不知道这么变态。

“还有便是考中之后分三甲,一甲三人称进士及第、二甲进士出身,三甲同进士出身。

三甲皆为进士却完全不同,一甲或为庶吉士,或就职于京城之内,升迁不为旁人所能及也。二甲则放于富乡大县之间,主牧一县。三甲任于穷乡僻壤,边远郡县,或不为主官,只任县尉及主簿也……”杜宏说着住了口。

秦堪嘴角悄然勾起了笑意。

是了,老师是弘治五年二甲进士出身,却被分配到了穷乡僻壤,还碰着了土司作乱,这连三甲的待遇都不如,不是一般的倒霉,不愧霉御史之名。

梅公博看到曹唯嘴角的笑意,知道曹唯多半笑话自己,就要发作,曹唯急忙躬身道:“多谢老师提点,为学生讲述科举之难,难于上青天。读那么多书却很有可能蹉跎岁月,不如提早放弃。

常言道,识时务者为俊杰,还有言道,生活就像被针扎,如果不能反抗,那就享受吧……”

梅公博眼角直抽抽,张了张嘴,却不知是该夸曹唯心态真好,还是该鄙夷曹唯完全没有骨气,遇到难事就后退,一点读书人的风骨都没有学到,倒是见缝插针,滑不溜秋的。

这货的秀才到底是怎么考出来的?

“看看你这出息……”梅公博重重叹气,怒其不争。

曹唯实在不知该说什么了,既然老师和自己说科举那么难,而且很有可能做无用功,不就是想让自己放弃吗?读书这么难,自己哪里是那块料,更可况半路出家,怎么能比得上那些土生土长的土著和拿起锥子扎自己大腿的变态。

其实梅公博给曹唯讲科举之难是为了激发曹唯内心的不甘,和奋发向上的决心,不是说年轻人但凡遇到困难总是有股不服输的勇气和决心吗?不都说有才气的年轻人都有傲骨的吗?你好歹凭借两首咏梅诗小有名气,为什么你不按照套路出牌?

梅公博不知道的是曹唯哪里有半点读书人的心态,倘若读小黄书也算读书人的话,那曹唯倒是一个资深的读书人。

“修德,你跟老夫说说,你对将来到底有什么打算?”

看着梅公博一脸询问之色,曹唯突然想起前世相亲的时候,女方家长也是如此询问:小伙子对将来有什么打算啊?什么时候买房买车?什么时候生二胎……

“老师,学生的理想,你不懂,老师是一四六零后,学生是八零后,整整相差二十年,我们之间有代沟,而且沟很深。”曹唯叹了口气说道。

“什么沟?”

“代沟,就是思想上存在沟壑,不在一个层面上。”

梅公博冷笑道:“那你倒是说说,你在想些什么是为师想不通的?”

曹唯又叹了口气,道:“老师看天上的月亮了没有,那是一个球,月亮是不会发光的,现在上面发的光是由太阳反射发出的光,月亮之上也不是光滑的表面,到处都是坑坑洼洼。而且,我们所站着的地面也是一个球。”

“……”

“说得太远了,我们来说说现在我们站着的这个球上正在发生的故事。这个球上有一个板块,其中有一个叫做欧洲的板块,在这个板块中,大航海时代开始,几只猴子开辟了新航路,早期殖民活动在欧洲开展,殖民主义,重商主义在欧洲兴起。

欧洲殖民者在美洲掠夺了大量财富,形成了最初的资本原始积累,引发了商业革命和价格革命,促进了资本主义在欧洲的发展和封建阶级的衰落。”

“……”

“还有一个叫做非洲的板块,这个板块里的猴子还比较多,部落之间贫困不堪,甚至不穿衣服,毫无道德底线,不知礼义廉耻。”

“……”梅公博几乎就要崩溃了,曹唯说得头头是道,除了地面和天上的月亮是球以外,其他的不像是瞎扯,梅公博见过外国番邦来朝贡,确实穿着寒酸,身上毛发旺盛,像猴子多过像人……

“所以你的理想是几个什么板块?”梅公博瞪大眼睛问道。

“学生想从东方航海而出,打劫西方的一群猴子以后,再绕一圈从西方航海回来。”曹唯兴奋道。

梅公博揪了揪自己的胡子,不确定地问道:“你想打劫一群猴子?”

曹唯满脸愁苦道:“算了吧,老师!说一点近天发生的事吧,老师知道醉仙酿的吧,潘富便是醉仙酿的大东家,学生也入股了醉仙酿,然而流泉谷沈家公子沈云想要谋夺醉仙酿,还请老师出手相助。”

梅公博为人和善,却不允许别人欺负他的家人学生,随即冷笑道:“放心,只要他敢亮出招式,老夫便接着!”

“老师不问问事情的因果吗?”

“不必,你虽然惫懒散漫,但为人我还是信得过的。”

曹唯心里又是一暖,这样的老师虽有些刻板,但最重人情,这样的老师值得对他好些才是。

“老师,我屋里还有几张春宫图,可以借给老师……”

第二十八章 大人且慢

自从在秦阳县见了潘富之后,沈云自信满满,在自己的提点和暗处威胁之下,不怕对方不乖乖就范。沈公子回到扬州府,坐等潘富上门奉上醉仙酿秘方,到时候自己再给点好处,还不教他感激涕零!

这种乡下商人就是这样,沈公子见得多了,虽说有几个钱,在乡县里横行霸道,然而见识浅薄,只要眼前好处够多,哪里还能在乎以后如何。眼光长远是自己这种浊世佳公子,高雅好商人所具备的。

天下尽是土鳖,沈公子寂寞如雪。

然而随着时间渐渐流逝,味道慢慢就变了……终于在等了十多天之后,沈公子才最终确定自己被这个不起眼的胖子无视了,当即怒不可遏,把自己独自关在书房里,想必说了很多想要和潘家女性先辈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话,不可考……

最后沈公子坐在书房里,脸颊狠狠抽搐几下,仰头望着房梁,随手砸了书桌之上的瑠窑茶杯,无限愤怒道:“这人……不讲究!!!”

这种情况就如同沈公子在对着潘富抛媚眼,都把眼睛抛成了白眼,也不见对方回应。沈公子这么表现自己,却发现人家根本就没有把他当回事。

既然对方这么不识好歹,沈公子决定动粗,将不识抬举的他推倒在地,狠狠摩擦摩擦……让其知晓厉害。

可以想象,倘若沈公子生在现代,以这种行为准则为人处事,恐怕早已经蹲了监狱,可能是三年,也可能是终生……

不久之后,一纸诉状呈递到周知府的案头,流泉谷沈家沈云状告秦阳县富商潘富窃取沈家醉仙酿的酿酒秘方。知府大人异常重视,因为捞银子的机会到了,这就和上青楼的时候一样,要有劲儿!

周知府和沈云有过多次合作,套路已经熟练于心,根据以往来看,沈家这次起码要塞两千两银子入自己的口袋。

于是周知府当即下令捉拿潘富,要其与沈云对簿公堂。领导热情满满,下属自然不敢怠慢,缉人捕快很快便将潘沈二人带到知府衙门。

…………

公堂之上,潘富和沈云跪于大堂前,周知府一拍惊堂木,喝道:“大胆刁民潘富,朗朗乾坤之下,竟做鸡鸣狗盗之事,醉仙酿本是沈家之物,尔怎敢据为己有!殊不知天下之物,物各有主,你若认罪伏法,本官定当从轻发落,如若不然,严刑之下,必血溅三步。”

沈云听到周知府这么说,心里泛起阵阵得意,两千两银子早在半个时辰前便悄悄塞给知府师爷,想必现在已经进了知府的口袋,所以在审理开始时,知府便直言醉仙酿为沈家所有。前几番也有这般不识相的商贾,最后还不是在自己的整治之下家破人亡。

沈云非常喜欢这种掌控的感觉,就如同掌控了他人的命运一般!

其实周知府这么说也有自己的思量,一开始便让这位无名商人知道自己的态度,对方识相的话便不要再做纠缠,将醉仙酿秘方拿出,然后再罚些许银钱便罢。如若不然,三木之下,定教他皮开肉绽。

潘富心中冷笑,这知府显然已经和沈云狼狈为奸,倘若自己真的是一个无权无势的商人,此时只怕早已经认栽了。多亏修德运筹帷幄,早做准备,这两天也真的是辛苦了,他欠自己的一千两银子便不要了吧,只怕他也没打算还……

“知府大人,大明律以证据为重,沈云说醉仙酿为沈家所有,可有凭证?莫不是空口白牙就能将他人家财据为己有?”

“自然是有凭证的。”沈云从容不迫道:“我家老仆华伯可证实沈家三十年前便有醉仙酿,而且家中有家志记载醉仙酿出于沈家,大人可将家中老仆召至公堂之上,并将家里的家志带过来由大人观看。到时人证物证俱在,还请大人明断。”

潘富嗤笑道:“家中老仆岂能为人证,肆意妄改之家志岂能为物证,这也能算得上人证物证吗?大人觉得沈云的话可信乎?”

周知府也逐渐失去了耐性,上堂之前,新纳的小妾还要自己早些回去,后院锅里还炖着补汤呢!想起小妾丰腴的身子,周知府心里便是一片火热。随即再拍惊堂木,道:“人证物证俱在,还敢狡辩,果然刁民也。左右衙役,给我打……”

“大人且慢。”只见蔡师爷匆匆忙忙从堂外跑进来,满头大汗,也顾不得擦拭,俯身对周知府低语道:“大人,梅御史府上递来条子,言称潘富乃良善人家,希望大人能够秉公办理……”

周知府猛然一惊,想不到潘富竟然搭上了监察御史这条线,难怪这般从容不迫。

然而此时周知府也是骑虎难下,倘若此时反口,不仅丢了颜面,还断了今后的财路,以后下属要如何议论自己?事成之后,定让沈家再出一千两银子,以作补偿……

周知府心里一横,咬咬牙发狠道:“左右衙役,给我打……”

“大人且慢。”马捕头从堂外跑进来,气喘吁吁,也俯身在周知府耳边道:“大人,黄府派人传话,言潘富乃纯良之辈,要大人照看一二……”

周知府脸色惨绿,心中顿时悚然,扬州城内黄府自然指的是镇守太监黄中的府邸,潘富到底何许人也,竟得两大强人保驾护航。梅御史和黄公公得罪一个便不得了了,一起得罪可就没活路了。

想想两人一起向皇上打自己小报告的样子,周知府额头直冒冷汗,还好自己没来得及动刑,否则今后就别想在扬州府立足了。

随即周知府满脸幽怨地看着潘富,有关系你早说啊!你要说了,沈云能够谋夺你的东西吗?我能这么轻怠你吗?能吗?啊?!

潘富眨巴眨巴眼睛,道:“大人可是要打小人?小人自己已经撅好了屁股呢。”

周知府看着潘富高翘的屁股,脸色愈发惨绿,半晌说不出话来……

第二十九章 落幕

事出诡异,看到周知府的脸色变化,沈云便觉得事情不妙,心里不自觉得慌乱起来,正当他胡乱猜测时,堂外走进来一位身穿襦袍的中年文士。

这人沈云认识,他是沈家对外处理公事的主事,和自己父亲是同辈,平时也非常关照自己。因为有秀才身份,颇得沈家族人敬重。

大户人家里都会有几个这样的人,因为有功名在身,所以处理家族和官府之间的事更加方便。一般来说,他们和官府对话就代表着整个家族。

沈云也不敢怠慢,当即见礼道:“族叔。”

然而这位沈氏族叔并没有理会沈云,甚至都没有看他一眼,而是走到公堂前方,朝着周知府拱手道:“学生见过府台大人,未经相召便擅闯公堂,沈家之过也。然而,事出有因,望大人莫要怪罪。”

沈家文士说完,朝着周知府又作了一个长揖。懂礼貌的人谁都喜欢,这种人给自己面子,能让双方相处融洽。

周知府当即摆手,道:“无妨,你说事出有因,不知是何意思?”

沈家文士此时一顿,好像在组织语言,几个呼吸后,神色严肃地朝着周知府道:“学生此次前来,只为代表沈家申明,沈云所作一切,皆于沈家无关……”

沈云听到沈家文士这样说,心里又急又怒,也顾不得尊卑上下,连忙上前质问道:“沈青河,你这般说是何道理……”

沈青河转身盯着沈云,目光凌厉,吓得沈云不由得后退两步。

“孽障,你难道还不知道自己招惹了什么人吗?莫不是想连累整个沈家都承受无妄之灾?莫不是想让沈家家破人亡吗?”

“不就是一个乡下商贾……”沈云猛然住嘴,他想起今天公堂之上的诡异,又见家中族叔这般说道,整颗心慢慢沉了下去,说不出话来。

沈青河又转身对潘富一拜,道:“在下谨代表沈家向潘兄致歉,还请潘兄莫要怪罪,沈家必将给潘兄一个交代。”

周知府见此也拿定了主意,拍下惊堂木,道:“现已查明,沈云状告潘富之事,纯属诬告。潘富乃忠厚良善人家,国之基石。沈云此举,实为谋夺家财,行不义之举也。左右衙役,将其杖二十,随后轰出府衙……”

潘富起身,不等众人出口挽留,抬脚走出了衙门。此时真值午时,阳光正好,潘富抬头望天,喃喃自语。

“终究还是朗朗乾坤……”

…………

结局反转如此厉害,扬州府的大户人家都打听事情的内幕以及潘富的背景,毕竟太诡异了,就如同一位壮汉使出全力打向一个孩童,本以为孩童毫无招架之力,谁知瞬间化作一头吃人猛虎……

世间没有不透风的墙,据马捕头在百花楼喝醉酒后跟姑娘透露,在审理当日,监察御史梅公博和镇守太监黄中都向知府大人发话,要他秉公处理……

聪明人自然知道这个“秉公处理”是什么意思,也知道两位强人的份量,心里不禁悚然,这位姓潘的商人只怕是手眼通天之辈。大户人家也开始调查家里子侄中是否有招惹这位强人的,有的话…先打死!

三日之后,扬州府又传出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沈家二房的长子沈云,走在街上折无缘无故地折了双腿。

周知府急忙命马捕头和仵作严查,却发现根本没有太特别的原因。

只是沈公子太倒霉了,走在一座年久失修的楼下时被一群路过的乞丐撞倒,随即楼上落下几块石料,好巧不巧地砸在沈公子的双腿上,沈公子当即昏迷,随后被送到医馆救治。最后人醒了,腿没保住,三条腿只剩下一条还能用……

消息传出去,扬州府百姓将信将疑,议论纷纷。扬州知府也将查案的经过和细节,人证物证等等公布于众,很简单的意外事故,百姓不得不感叹沈公子时运多舛,霉运当头。

大户人家中有和沈公子交好的,也被家里长辈叫到身旁要求远离沈公子,以免被霉运污染…

事实真相如何,世上两个人最清楚,一是潘富,二是曹唯。

路过的乞丐是潘富家中留在扬州府的好手假扮,而认了新老板的于得水早已经在楼上等候,瞅准了摔倒的沈云,当即砸下,手法娴熟狠辣,说断腿就断腿,让曹唯忍不住怀疑这位刚在自己手下打工的小弟是不是以前经常做这个。

事情到此已经算是落幕了,若非沈云起了贪心想要谋夺醉仙酿,怎会闹出这些事?若是一般人家早已经被他吃得骨头都不剩了,所以曹唯没有打断他所有腿已经觉得自己非常仁义了。

…………

风波平息,曹唯又过上了清闲散漫的日子,唯一的区别是在躺椅上铺了一整层貂皮,毕竟天气转冷,要预防感冒!

生活是平淡的,自从梅御史上次和曹唯谈心之后便也没有管过曹唯,颇有任其自生自灭的意思。

曹唯也在穷极无聊中玩出了新花样,一根细长竹竿,做成中通,一头对着装满葡萄酿的酒坛,一头对着嘴,再找一位侍女往嘴里递葡萄,不贵,只要一百文,生活如此多娇!

说起来已经离家一个多月了,也不知道红薯咋样了,想起红薯数钱的样子曹唯心里就暖暖的,傻红薯……今天侍女好贴心,往嘴里递的葡萄都是剥了皮的,就好像家里的红薯一般,身上散发的味道也很像红薯……

“红薯!”曹唯嘴里惊呼,猛得转头看过去,只见红薯双眼微红,无限幽怨道:“老爷,你是不是不要红薯了?”

红薯说着还流下了眼泪,就好像是一位等候久不归家的相公的妇人。曹唯连忙从怀里拿出一条手帕,帮红薯擦拭泪水,嘴里安慰道:“老爷怎么会不要红薯呢,老爷正要回去呢……”

“老爷,这是我在家丢的那条手帕吧!”红薯满是幽怨地看着曹唯。

“哈,这手帕怎么会在本老爷怀里呢?好奇怪的说,它好坏,自己往本老爷怀里钻,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本老爷自己偷拿的呢!”

“老爷!”

“嗯?”

“我信了你的邪!”

“……”

第三十章 弘治十二年的第一场雪

扬州府位属江南,冬季少雪多雨,然而从今年秋天开始,天气便寒冷不止,早晨冷霜冻土,夜晚寒风刺骨。

弘治十二年冬,扬州府。

雪是从十一月初便开始下了。也不记得从哪一夜开始,鹅毛大雪飘落而下,随后便再也没有停过,扬州府内雪厚三尺,多处道路封闭堵塞,让人不禁感叹道,雪下得那么深,下得那么认真……

到得这天寒时节,整个扬州府内外仿佛被整股寒流笼罩着,天空中满是阴云,好似就要压下来一般。大户人家房门紧闭,小户人家则整日躲在被子里,骂着贼老天不给人活路。至于乞丐们,大多蜷缩在破屋旧庙之中,还有一些在街道旁边瑟瑟发抖。

扬州城的街道上,行人寥寥可数,偶尔路过一两个行人也都裹得严严实实,行走在硬梆梆的街道上,就算滑倒了也赶紧爬起来,匆忙离去。

城北梅府。

曹唯早早便用棉料设计了几款秋裤御寒,至于丝绸早已经被曹唯舍弃,那玩意儿虽然穿着滑腻,却密不透风,影响某处发育……

曹唯房间内放置着两个炭盆,上面烧着热水,沸水翻滚,给人更多的暖意。炭盆旁边还烤着几个红薯,那是曹唯冬天最喜欢的零嘴儿。房屋的角落里还放置了几个花瓶,花瓶里几支梅花娇美争艳。屋外寒冬刺骨,屋内却温暖如春。

“三饼!”

“呀,自摸五饼!糊了!”

牌桌之上,曹唯和红薯东西而坐,梅轻柔坐在曹唯下手位置,梅夫人坐在梅轻柔对面。曹唯看着对面红薯桌前堆放的碎银子,心里不禁大呼妖孽。

麻将是曹唯制出来供几位女眷在冬日无聊消遣用的,红薯第一次接触便开始上手了,并表现出了惊人的天赋,时常杀得曹唯丢兵卸甲。

红薯探手握住色子,葱白一般的手指轻轻一松,两颗色子就在桌上转动起来,手法极为娴熟,看得曹唯心惊胆战。

曹唯想想就不禁一阵牙疼,自己胡牌六九万,竟然被红薯自摸夹五饼!

“呀!糊了!”

“哎呀!竟然自摸了!”

“等等,碰九条,又糊了!哈哈……”

几圈下来,曹唯面色愁苦,委实囊中羞涩,一副悲情模样看得梅轻柔咯咯直笑。

“师兄,你是不是没钱了,轻柔这里还有一些,可以借给师兄,不用还。”梅轻柔从荷包中掏出几块碎银子,笑嘻嘻地递给曹唯。

梅夫人看着梅轻柔的模样,心里不禁叹了口气。经过这几天的观察,梅夫人早已经发现女儿梅轻柔对曹唯有意,然而神女有心,襄王无梦,曹唯只是把女儿当作妹妹看待而已,但是对名义上的婢女红薯别有心思。

再说红薯虽然是婢女名分,但观其举止大方,谈吐有礼,显然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小姐,却不知为何肯在唯儿身边做一名丫鬟。不管怎样,还是要尽早向轻柔挑明才好,以免情根深种……

就在梅夫人沉吟时,梅公博也走进了房间,愁眉不展,满脸的忧心忡忡,梅夫人赶紧上前拍打着梅公博身上的落雪,一边嘴里碎叨叨地埋怨着梅公博不知体谅自个身体。

梅公博苦笑道:“大雪累积,致使扬州城内多处房屋倒塌,很多百姓无家可归,已经导致了多起伤患。而且城中粮价上涨,百姓心中早已经揣揣不安,倘若再生出什么事端,恐怕扬州府将会大乱……”

梅夫人皱眉道:“府县各地,均有大小官员,官吏皂役,各司其职,哪能有什么乱子。再说城中民生,自有知府管辖,老爷何以忧心忡忡?”

“夫人啊!”梅公博痛心疾首道:“天降横祸,百姓何辜!现在路上已经能够见到许多冻死的穷人乞丐,靠在熄灭的火堆边,被冻得僵硬无比,尸体也无人问津。

再说知府周彬,听说最近新纳了一房妾室,整日在家饮酒作乐,生活极为荒诞,怎会有空理会那些无衣无食的贫苦百姓!”

“只怕周知府不是不管,而是不想管,不能管,不敢管吧。”曹唯幽幽说道。

扬州府本地粮价都掌控在几个大户人家手上,灾年积压粮食,再高价卖出去,是这几个大户人家敛财的手段,倘若周知府打压粮价,就会让本地大户人家损失惨重,这些人家中不乏有在朝中做官的人,周知府如何敢得罪,如何敢管?

再者说,这些大户人家每年给周府送上的银子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如果和他们交恶,以后可就再也没银子入周知府的口袋了,周知府又如何想管?

府库放粮救济穷苦百姓更是不可能的事情,知府库房里的银钱还剩多少,粮仓的粮食还剩几何,其中的猫腻恐怕只有知府大人自己才知道,如果开仓放粮,那么知府的府库就会大白于天下,所以周知府又如何能管?

曹唯也是看清了这一点,才说道周知府不能管,不想管,也不敢管。所以周知府只能给外界制造出沉迷于美色的形象,如果出事了,最多也就是失职而已,往上面送点银子,自然有人替他兜着。

梅公博默然,显然想通了其中的内情,慢慢喝了一口茶,然后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沉默地盯着炭盆。

曹唯见状,上前道:“君子动于行,发于举止。如今能救助多少百姓便救助多少,老师可在梅府门口设立粥棚,施粥施饭。梅府有米,粥棚不停!”

梅公博起身拍着曹唯的肩膀,眼睛里满是欣慰,斩金截铁道:“梅府有米,粥棚不停!这是君子的道义!”

“老爷,这是红薯所有的银子,也用来救济灾民。”

曹唯扭头,只见红薯捧着刚刚赢的碎银子,还有几张小额银票,应该是在秦阳县存下的工钱,心里不禁一暖。

“红薯,这些钱还是留着当嫁妆吧。”曹唯高深莫测道:“挣钱最快的法子自然是劫富济贫。”

红薯知道曹唯意中所指,笑眼盈盈问道:“哪个富?”

“潘……富……”

第三十一章 于无声处落惊雷

向潘富索捐了三千两银子后,梅府门口的粥棚便搭建起来了,曹唯以梅公博的名义行走于几位大户人家中,经过一番扯皮推诿,最终以相对低价购买了许多糙米。

每日排在梅府门口等候领粥的人很多,甚至有很多穷苦人家在门口搭着简陋帐篷住下。曹唯每天都要去米店拉回当日的米粮,生活忙碌却有意义。

跟往常一样去刘家粮店运回米粮,今日曹唯觉得似乎有些不同,街上见不得一个人影,多数商家都关门了,沿途左右两边似乎多了不少的差役。

曹唯心里生出疑窦,他加急了步子,本要靠近米店时,却被几个差人远远截住,差人们都用粗布裹住嘴鼻,为首的正是知府衙门的马捕头。马捕头见曹唯打扮举止不像一般人家,不敢无礼,连忙上前问道:“这位公子要往哪里去?”

曹唯也上前几步,朝马捕头拱手道:“在下要去刘记米店买粮,敢问差人发生了何事?”

“不能去了。”马捕头欲言又止的样子,脸上显得凝重:“昨日傍晚出了事,在一座破旧的土地庙里,出现了疫病,似乎是从一位死了好几天的乞丐身上传染下来的。

而今,知府大人已经下令,烧掉近期死者的尸体,并封锁这一带的街巷,严防死守,决不可将疫情感染出去。里头的人,一个都不准出,而外间的人,也一个都不许进。”

曹唯心里暗道一声果然,早早看到差役的样子便觉得不妙,随即问道:“家中粮食不多了,城中粮店多在这一段街域,能否请差人通融一二?在下是梅御史府上的,出来为灾民买粮熬粥。”

马捕头听此肃然起敬,现在扬州城谁不知道梅御史活人性命,不少人家在家里还给他建了生祠,然而马捕头还是摇头道:

“这位公子,真的不能进去,否则公子便不能出来了,公子可知道,就在二十年前,整个江南爆发了一场疫病,屋子里和街道上到处都是尸体,每家每户都在办丧事,整个江南一片白绫,到处都是墓地坟头,说是人间炼狱都不为过,最后清算下来,整个江南病死超过二十万众。

扬州府经过二十年的休养生息才达到今天的模样,然而,一场疫病却又将毁了一场繁华……

因此,为了防微杜渐,控制疫情的扩散,知府下了死令,便是一只苍蝇,都不得过,还请公子不要为难我等,否则我等性命不保。”

曹唯听马捕头这样说,也明白了即便一个简单的疫病对于这个时代来说也不异于一道惊雷,恐慌和逃离是正常人家在听说疫病后第一时间想做的。

医疗落后的古代,对疾病和瘟疫的控制是很无力的,最常见也最有效的处理方式便是将染病的人集中在一起,等死完了之后在集体火化掩埋,也许还有人没死,但是所有人都顾不得许多。

每逢疫病产生,皇帝便会觉得是上天在惩罚自己,所以派瘟神荼毒人间,于是皇帝只能领着大臣们祭天罪己,然后尽量控制疫情范围。

随后几日,靠近土地庙边缘街道也相继有百姓染病,事情已经遮盖不住,周知府连忙向朝廷奏报,扬州府的百姓全部陷入恐慌之中。

比瘟疫更可怕的是恐慌和流言,它们比疾病更令人崩溃。扬州府的百姓害怕了,拖家带口往扬州城外赶,想要离开这即将变成地狱的扬州城,经历过二十年前那场疫病的老人离开扬州城的态度更是坚决。

只是扬州府的城门早早便被刚调过来的将士们牢牢看守着,警告民众不得靠近,若有人靠近便会放箭。灾难像阳光下的镜子,将人心照得雪亮透彻,痛苦和恐惧在扬州城里被无限放大。

京城内,一封封奏疏递到弘治皇帝朱祐樘的案头,满朝震动,谁都知道疫病代表的是什么,那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数字下面代表的是一条条鲜活的人命。随即朱祐樘召集内阁大学士及六部尚书、侍郎举行朝议。

朱祐樘脸色铁青地坐在龙椅上,一言不发,诸位大臣眼看老板不开心,一个个也是噤若寒蝉,生怕触了霉头。

皇帝纹丝不动,朝堂则陷入了短暂的沉默,过了半响,大学士谢迁出列道:“陛下,扬州府爆发疫病,臣以为还是要早做打算,尽量控制疫情范围,同时朝廷当派遣大夫赶赴扬州,调动天下药材运往扬州……百姓无辜,何来如此噩难,然而,如果无法控制疫病,非常之时,还要行非常之举……”

谢迁说到这里便说不下去了,朝堂现场还是一片默然,大臣们包括皇帝都知道非常之举代表着什么,代表着放弃一城百姓,甚至代表着屠杀。

然而众人却知道谢迁说得没错,为了更多的人,牺牲小部分人,这是最明智的,只是这样非常不符合读书人治国安民的道义,所以谢迁在说此话时非常痛苦。

“臣附议。”

“臣附议。”

“臣……也附议。”

随着大臣们一句句表态,皇帝朱祐樘脸色更加难看,他本是以仁厚待民而誉满天下,现在要自己放弃或者屠杀自己的百姓,哪怕只是可能,朱祐樘都无法颁发这道圣旨。

良久,李东阳上前一步,躬身道:“陛下,事不宜迟啊……”

朱祐樘狠狠吸了一口气,打开了一张黄绢,落笔写道:“……扬州疫病,朕之过也,朕请斋戒一月罪己。诸罪即加于朕一身,勿伤朕之百姓子民。今调太医院官员即刻赶赴扬州府,治理疫病。另锦衣卫指挥使牟斌亲督天下药材,尽运至扬州府……”

朱祐樘写完圣旨后,双手颤抖着在圣旨上加盖玉玺,再由内阁颁发下去,整个国家如同机器一般高速运转。

锦衣卫指挥使牟斌赶赴扬州前,朱祐樘将其召至面前道:“扬州百姓,尽托付牟卿,万望卿家回京时,给朕一个交代……”

第三十二章 与天争命

牟斌快马来到扬州府后,即刻在不同区域派遣了大夫,并架起铁锅熬汤煮药,召集躲在家中的百姓,分派汤药。然而城里疫情并没有得到控制,反而有愈演愈烈的态势,每天都有大批的人死于疫病之下,扬州城里的气氛也越来越压抑,痛苦与绝望蔓延。

原本繁华的扬州城此时无比清冷,几乎家家户户门口都悬挂着白绫,只能隐约听到阵阵的哀嚎,每一阵哀嚎都代表着一位亲人的逝去。街道上到处都是衣衫褴褛地靠着墙根的人,一脸麻木,眼中毫无生机,这些都是已经对生活绝望的人。甚至还可以看到几个无人管理的尸首,胡乱地陈列在街道两侧,其中甚至有三两个幼儿。

一切……都是触目惊心!

这种疫病曹唯是知道的,感染者四肢无力,面部及腰背部酸痛,体温急剧升高。皮肤成批依次出现斑疹、丘疹、疱疹、脓疱,最后结痂、脱痂,遗留痘疤。

发病三五天后,患者的额部、面颊、腕、臂、躯干和下肢出现皮疹。开始为红色斑疹,后变为丘疹,几天后丘疹变为疱疹,以后疱疹转为脓疱疹,看起来让人头皮发麻。

药学家道家葛洪在《肘后备急方》中已有记载:“比岁有病时行,仍发疮头面及身,须臾周匝,状如火疮,随决随生。”

说的便是天花!

然而知道不代表会治,前世只知道接种疫苗便可以不被感染,但对于如何接种所知甚少。

自从梅府断粮之后,灾民相继离去,此时梅府外已经没有半点人影。莫说梅府,整个扬州城都一片萧瑟。梅府很多仆役也都纷纷请求归家,只剩下几位老仆。当梅府周围人家也出现得天花的人后,梅公博当即决定全家搬迁到东城墙边上,那里目前还算安全之地,城里的大户人家基本都在那里。

“红薯,别收拾东西了,我们要赶紧离开……

曹唯在红薯屋外大喊着,然而屋子里并无人答话,曹唯的心里咯噔了一下,忙不迭冲进卧房去,看到红薯卧床在榻,面上生出了许多红疹,甚是可怕。

曹唯箭步上前,竟不知怎的,双目红了起来,昔日温柔体贴的红薯,此时脸色不复红润,脸上红疹异常扎眼。

曹唯脸色瞬间变得苍白起来,张口想要说点什么,却是哽咽,喉咙里好似堵了许多东西,异常难受。

原是闭着眼睛的红薯,好像感觉到了身边的曹唯,眼睛挣扎地张开,只是目光显得有些涣散,她努力抓着曹唯的衣袖,朝着曹唯笑着。

曹唯抓着红薯的手,喉咙里发出哽咽之声,脸上强颜欢笑道:“哈,红薯,没事的,只是风寒,用药后即可痊愈。”

本是身子虚弱的红薯,不知从哪里来的气力,挣扎着坐起,脸色焦急:“老爷,你快走,红薯不能伺候你了,红薯…不行了!”

红薯说完,好像抽干了身上所有的力气,无力地瘫了下去,曹唯见状,心里难受得紧,随即认真看着红薯的眼睛,道:“天要你死,我便与天争命!红颜薄命,我偏许你高寿一生!”

红薯紧盯着眼前这个男人,好像要把他刻在心里,她心里自然是不相信疫病能够被治好,如果能够被治愈哪里能死这么多人,只是临死前还能听到心仪的男子对自己说这样的情话,就算死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红薯,等你病好以后,做我的娘子可好?”

“好……”

“那红薯现在喊一声相公可好?”

“相公……”

…………

曹唯将红薯盖好被子,转身离去,脸色变得异常难看,天花哪里是那么好治的,然而当务之急是找到治病的法子,否则红薯……

前世注射的疫苗是什么来着?对了,是抗体!得过天花的人在治愈后身体内便会产生抗体,然而对于这个时代来说,患了天花,便意味着死亡,哪里还有治愈的可能。

所以人不可取,只能找一些患病的牲畜了,有些畜牲也患了天花,却因为体质比人好不少,所以经过自身的抵抗和免疫之后,已能产生一定的免疫能力,身体内产生了抗体,只要往人身上注射这些抗体,便有治愈的可能。所以说有时候别人骂你畜牲不如,有可能他说的是真的……

曹唯眼睛越来越亮,这不仅仅关系到红薯的生死,也关系到扬州城里数十万百姓的性命。只是此事还要向老师禀明才行,自己只是一个秀才,在官府里说不上什么话的。

于是曹唯赶紧跑到梅公博的书房,见到梅公博后直接说道:“老师,我可能找到了治愈疫病的法子……”

梅公博腾地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眼睛死死盯着曹唯,颤声道:“修德,你可不要诓老夫……”

“事关万千性命,学生不敢肆意玩笑,只是想到治疗疫病的法子,至于效果还要实验一下才好。”

梅公博对自己学生的性子还是有些了解,没有几分把握,曹唯万万不敢胡言乱语,于是狠狠吸了一口气,走到曹唯面前,神色严肃道:

“死生乃是大事,任何药理只有通过检验之后才能知道是否可行,无论如何,都应当为天下苍生一搏,历朝历代,天下百姓死于疫病者不计其数。所以再困难也要一试,须知艰难困苦,玉汝于成。

若是有效,天下将不复瘟疫,活人性命岂止百万,若真的能够功成,是为圣人也。修德愿意为百姓一试,老夫当替百姓一拜。”

梅公博说完,顺势向曹唯躬身拜了下去,曹唯连忙将他扶起,口里连道不敢。

“事不宜迟,修德需要什么药材,为师无论如何也要帮你搜集齐全。”

曹唯连忙道:“我是…呸,我要畜牲,患了疫病的畜牲”

梅公博目光呆滞,若非眼前这位是自己的学生,而且还比较了解,早就脱了鞋扔他脸上了。

“老师,你相信吗?有的时候人活得不如畜牲。”

“……”

第三十三章 功成

百姓家里圈养的大型牲畜,一般来说其体质都比正常男子好很多,就好比一头牛可以不眠不休地耕种一下午,甚至一整天,而一位健壮的汉子在婆姨身上耕耘不到半个时辰就会喊累。

所以当人和这些牲畜同时患一种病时,在人死绝的情况下,家里的牲畜在饿了的情况下还能自己出来找食,作为人这时候应该觉得满脸羞愧,因为这才是真正的畜牲不如……

扬州府内不难找这些出来找食的牲畜,尤其是那些身上明显带有溃烂化脓的牲畜,因为没人敢往家里领。所以在梅公博吩咐搜寻这些牲畜后,不到半个时辰,梅府老仆就牵着几头牛,几匹马和一头骡子回来了。

梅公博站在一边,也不出声,眉头紧皱,仔细地看着曹唯行动,眼睛里带着明显的怀疑。

曹唯选择了其中一头看起来皮肤异常恐怖,却精神最好的那头牛,也不嫌脏,亲自动手,很快取了一点脓汁出来,再吩咐仆役将红薯扶到厅堂之上,往后院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挽起红薯的袖子,一刀划过,雪白细腻的胳膊顿时冒出了殷红的血液,这一刀划得有点重,鲜血如泉水般汩汩直流。

曹唯将脓汁小心而缓慢的涂抹在红薯胳膊的伤口上,再用碎布条将胳膊扎紧,然后又吩咐仆役将红薯扶回去,做完这一切后,深深呼了一口气。

梅公博眉头皱地更深了,沉声问道:“难道这就行了?”

“行了,接下来就看红薯的情况了,倘若明日红薯的体温能够降下去,那便说明这个法子确实有效果,如果不能,那么……”

“老夫明白了,若是此法能成,扬州府数十万百姓就有活路了。修德,你可为圣人!”

“圣人不圣人的,学生不敢想,只要每人能给我一两银子便好,这样我就能有几十万两银子了,就算一辈子躺在躺椅上也能吃喝不愁……”

梅公博气地发抖,用手指着曹唯,说不出话来。看得出来,梅公博忍得很难受,若非修养好,早就打死这个没志气的学生!

曹唯看着自己老师脸色铁青,眨巴眨巴眼睛道:“若是此法真的有效果,还请老师在扬州府搜集这些畜牲,给它们爱和呵护,将它们带到京城来的官员那里,用以治疗扬州府的百姓,小子年幼,话语权不重,还要仰仗老师……”

“这个老夫自然能办,只是修德不愿意去露面不只是因为年幼吧。”梅公博顿了顿,随即冷笑道:“恐怕还因为自身惫懒的性子又发作了,不想太劳累,所以才交由为师……这次救民于水火,事关重大,你要陪着为师一起才是!”

“听说这次来的是锦衣卫指挥使,一个变态的特务头子,不知道有没有什么重口味,例如喜好如我一般鲜嫩可口的年轻后生,世道太危险,我实在不宜出门……”

梅公博黑着脸道:“你必须得跟着我,否则我便像你经常说的那样,将你吊起来打。”

好啊,这老头子学坏了,逐渐从一个老先生走向一个老匹夫!

其实曹唯也知道,梅公博这么做是为了他好,想把这次的功劳牢牢安在曹唯头上,也让曹唯在扬州官场乃至京师官员面前刷刷脸,对曹唯以后的仕途很有好处。

曹唯心里一暖,这老头子心里这么想,嘴上却不这样说,还说要把自己吊起来打,也不知道用不用脱衣服,拿点小蜡烛……

…………

曹唯晚上就在红薯屋里照顾着,时常用湿毛巾敷一下红薯的额头,又烧了一些热水,伺候着红薯服下,等做完这一切的时候才发觉自己浑身疲惫不堪……

一夜无话,当早晨的阳光照射到房间里的时候,趴着桌子上的曹唯猛地抬头,他已记不清自己昨夜是什么时候睡的了,然后转身看着躺在床上的红薯,起身走向榻前,用手试了试红薯额上的体温。

烧退下来了,脸色好看了许多,呼吸似乎也均匀了许多。

呼……曹唯深深呼出一口气,身子微微颤抖,他的确是很激动,因为这法子显然是有效的!红薯有救了,这个傻女人在秦阳县曹府的时候,夜里经常过来给自己盖好被子,还以为自己不知道。自己爱干净,总是嫌弃下人洗不干净衣服,随后自己所有的衣服都是她亲手洗的,内裤除外……

过了许久,红薯悠悠醒转,微微睁开眼睛,看着曹唯正看着她,干瘪的嘴唇嚅嗫了一下:“老爷……”

曹唯平复一下心情,看着红薯,微笑道:“红薯,以后内裤也帮老爷洗了好吗?”

“啊?”

曹唯打趣道:“昨天还是叫相公的,今天怎么叫起老爷了。”

红薯羞红了脸,满脸红晕,轻轻啐了他一口,然而眼里的柔情蜜意再也难以掩饰。

“老…爷,我的胳膊怎么了,好疼!”

曹唯想到昨天下手似乎有些重了,神色顿时尴尬起来:“第一次都会有点疼的…”

曹唯吩咐仆役通知老爷前来,不一会,梅公博就匆匆忙忙赶来,脸上两个黑眼圈,想必昨晚也是睡不安稳,一听到消息,连洗漱都忘了,连忙赶了过来。走到房间,看到床上已经醒转的红薯,神色激动,又扭头死死盯着曹唯。

“老师,扬州府,有救了!”

梅公博顿时老泪纵横,多日来见惯了百姓死去,让这位老先生心底满是压抑,唯恐扬州府无救了,唯恐身边的亲人一个个死去。此时得知有救了,紧绷的心弦终于松了下来,嘴里不停地念叨:“有救了…有救了…”

“老师,当即最重要的便是将此法传播下去,多耽搁一分,便是成千性命。”

梅公博这才反应过来,连忙道:“是了,救人如救火,片刻缓不得!老夫这就去,这就去…”

“老师,这世道险恶,学生不行就撤……”

梅公博斜视曹唯:“走吧,和老夫一起去见一见锦衣卫指挥使。”

“……”

第三十四章 奴才刘瑾

牟斌者,性直仁厚也。弘治年间,由锦衣卫千户,擢指挥佥事,后任锦衣卫掌镇抚司事指挥佥事。盖其为人正直,不同流合污,废黩数次余。其不畏权势,公正治狱,享誉朝野。

不得不说近年来朝堂的稳定和牟斌有着或多或少的关系,锦衣卫在牟斌治狱期间,与东厂厂督萧敬蜜里调油,这个“油”应该是指牟斌替萧敬焗了油,不可能是萧敬替牟斌焗了油,因为萧公公做不到……

不仅如此,牟斌还与文官关系不错,放松了锦衣卫对官员的监管,让朝臣和民众们对锦衣卫印象深刻的,不再是“恐怖“和“血腥“,而是“公正“和“仁厚“。所以虽然文官对厂卫依旧憎恶,却唯独为牟斌感官不错。

就是因为大家关系都不赖,所以朝堂之上文官和厂卫之间少了很多不必要的纷争。

总的来说,牟斌有节操、有底线,会做事,也会做人。

“这些牲口能够克制疫病?而且还是你这位乳臭未干的学生发现的?”

牟斌指着梅公博和曹唯身后的几头牛,神色神色不善地问道,若非梅公博的信誉一直很坚挺,牟斌能把他摁进粪坑里清醒清醒。

梅公博见牟斌不信,急忙说道:“事关百姓生死,我梅公博岂敢胡言乱语,牟大人,事不宜迟,百姓耽搁不得啊!”

曹唯也走上前去,轻声说道:“大人可还有别的选择吗?”

牟斌诧异地看了曹唯一眼,又看了满脸焦急的梅公博,心底终于动容。爱民如子的梅公博绝不会拿百姓的生命开玩笑,况且自己已经真的别无选择了。

疫情久久得不到控制,自己该如何向皇上交代,皇上临行前的叮嘱不仅仅是关切,也是悬在头上的一把刀。

作为主子的鹰犬,倘若办不好主子交代的事情,那么这鹰犬还有用吗?更主要的是,等自己失势之后,文官们真的会像表面那样心慈手软吗?

牟斌当即调集人手,在整个扬州城范围内搜集患了病的健壮牲畜,然后按照梅公博和曹唯二人讲述的法子治疗百姓。无论是否患了疫病,胳膊上都要来一刀,动刀的人还是菜市口买猪肉的屠夫,看其动手的架势更像是剁手而不是划伤口,一点也没有医院里的护士小姐姐温柔……

事实证明,这个法子真的有效。不出两日,城中大多数患病百姓的体温都降了下去,身上的红疹也少了许多。牟斌看着广场空地上数千头的牲口两眼放光,强烈要求再给百姓来一刀,说不定百姓就会直接痊愈了,这被曹唯严厉制止了。

若是有人没死于令人闻风丧胆的天花,却莫名其妙死于破伤风,那玩笑可就开大了。其墓志铭上可能会这样写道:时扬州疫病横行,某艰难困苦苟活于疫病之下,不料两日后,丧命于破伤风,岁二十卒,呜呼哀哉!

“牟大人,这几天聚集在此的百姓不得用被褥捂起来,不得饮生水,生水需要烧开后方能饮用,严谨随地大小便,否则无论男女老少,都将其吊起来打……”

经过这几日相处,牟斌发现曹唯是一个很严谨的人,做事情不慌不忙且井井有条,比之沉淫在官场二十年的老书吏也毫不逊色。既然他这么说,定然有他的道理,自己照办便是。

此子这次立了泼天之功,救了整个扬州城,现在城中的百姓见到无不拜倒跪谢活命之恩。想必日后也定会平步青云,趁其还没有得势之前交好,绝对是一件稳赚不赔的买卖。

“曹老弟,老哥给你拨调几个人手,有什么事吩咐手下照办就是了。话说老弟如何知道患疫病的畜牲能够医治天花?”

曹唯心里暗自悱恻,你这都一大把年纪了,当我爹都可以了……然而面对明朝最大的特务头子,曹唯很识相地没有说出来。

“我曾踏足山巅,也曾陷入低谷,也曾遇到一个须发皆白的老爷爷……”

曹唯见牟斌神色不善,连忙改口道:“小子从小就爱瞎琢磨,前几天看到同时患病的人和牲口,人都病死了,牲口却活了下来,甚至痊愈了。

小子便想,牲口体内是否存在克制疫病之物,倘若将这些东西移到人体内,那么人是否就也可以痊愈,甚至再也不会患疫病了……”

牟斌眼中流露出毫不掩饰地赞赏,大笑一声,然后拍着曹唯的肩膀道:“老弟,你可知道你这瞎琢磨救了几十万性命,你是一个有福缘的,日后若是有机会去京城,不妨去老夫家中走动走动。”

曹唯知道这是牟斌在向他示好,也不敢托大,当即向牟斌拱手道:“只要老哥家中没有准备皮鞭、绳索以及蜡烛等贵重物品,小子一定去……”

…………

京城,文华殿。

夜已深,穿着明黄便袍,头未着冠的朱祐樘还端坐在桌案前批阅奏章。朱祐樘以勤勉之心,小心翼翼地促使着明朝的中兴。

朱祐樘身体不怎么好,但是却勤于政务,不仅每天必上早朝,还开了午朝,甚至也恢复了晚朝的制度,又重开了,经筳侍讲,向大臣们询问治国之道。

朱祐樘已经好几天没睡过一个好觉了,心不在焉地翻阅着奏疏,心情无比烦躁。这几日从扬州府传来的奏折满是噩耗,令他彻夜难寐。现在根据奏报来看,死于疫病者多达五千余,而且数量还在不断增加,正在患病的百姓更是不计其数……

急促的脚步声在深夜的殿外长廊上回荡,朱祐樘心头愈发沉重,仿佛压了一块重石般喘不过气来。

这几日已经是数次听到这种急促的脚步,每一次都是扬州府传来的恶报,无非就是又死了多少人……

不一会儿,一个宦官走进殿内,跪倒后,气喘吁吁道:“启禀陛下,锦衣卫指挥使牟斌急奏,梅公博的学生曹唯寻到克制疫病之法,目前扬州城内疫病已经得到控制,牟指挥使不日便会回京……”

“什么?”朱祐樘呆立片刻,随即面露狂喜,当下顾不得君王仪态,三两步跑到宦官面前:“扬州府内疫病控制住了?”

“奴才为陛下贺,陛下洪福齐天,扬州府瘟魔已经被梅大人的学生曹唯降伏。”

朱祐樘平复了一下心情,深深呼了一口气,多日来笼罩在头顶的阴云终于散去了。

“梅公博果不负我,收了一位好学生。国之大喜,民之大喜啊。这是大功德,需要重赏,召集三位大学士,来文华殿议事。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宦官狂喜,立马拜倒在地:

“奴才刘瑾!”

第三十五章 秦阳伯曹唯

紫禁城,文华殿内。

明朝三位大学士满脸笑容,显然是已经得到了扬州府疫病已除的消息。

朱祐樘头戴翼龙纱冠,身穿五爪金龙袍,君臣之间没有客套,朱祐樘上来便直接说道:“想必三位爱卿都已经知道了扬州疫病已除,立此大功者为梅公博的学生,一个叫做曹唯的年轻人。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非封爵不能赏也,三位爱卿以为如何?”

明朝皇帝的权力受到了极大的约束,但凡封爵,没经过大臣的点头首肯,皇帝的旨意是出不了中宫的,倘若皇帝私自书写圣旨,没有征求内阁的同意,圣旨也会被内阁和通政司封还,视作无效。所以朱祐樘才不得不深夜召三位大学士前来议事。

“封爵?”三位大学士都楞了。

除了开国皇帝朱元璋和永乐皇帝朱棣以外,大明历代皇帝对封爵都极为吝啬,潜规则里,非解国之倒悬,挽大厦之将倾,立大功于社稷者不能封爵。

当朝皇帝朱祐樘封妻弟张鹤龄为寿宁侯、张延龄为建昌伯时曾经遭受了大臣们的激烈反对,后来在朱祐樘的异常坚持下才册封了下去,大臣们就像吃了老鼠屎一样,现在又要封爵?

大学士刘健向朱祐樘躬身行礼,道:“陛下,封爵万万不可,曹唯虽然解扬州疫病,但非开疆扩土之功,也非挽大厦之将倾。况且少年封爵,恐怕对他而言并非是一件幸事。”

朱祐樘不置可否,又转头问道:“李爱卿,你觉得呢?”

李东阳苦笑道:“陛下不妨恩赐一散官位,再赏金银良田即可……”

“谢爱卿以为如何?”

谢迁拱手道:“臣附议刘、李两位学士。”

“这么说来三位大学士都不同意封爵了?”

三位学士对望一眼,躬身拜倒,显然是不同意封曹唯爵位。

朱祐樘走到殿下,看着三位学士道:“朕非即来之兴,曹唯虽年轻,但所立下的功劳委实太大,克制疫病之法不只是有利于扬州几十万百姓,而且对今后得疫病的百姓开辟了一条生路。

众卿可知朕这些日子是如何过的吗?朕寝食难安,刚入睡便可梦见朕的子民爬到朕的面前,向朕求救,而朕竟束手无策。

而今这个叫做曹唯的年轻人替朕做到了,朕,真的很高兴。既然他能够让今后百姓受益,朕又何妨赐他一个世袭爵位,让他的后人也享荣华。”

朱祐樘是一个宽厚善于纳谏的君主,很多事情都会遵从内阁的意见,然而他决定的事情却很少能改变。三位大学士和朱祐樘君臣多年,自然是了解朱祐樘的,既然皇帝态度坚决,三位大学士也就只能顺水推舟了。

李东阳躬身道:“既然陛下心意已决,内阁奉诏便是。”

“那梅公博该如何赏赐?”

“陛下,左都御史李超杰前些日子告老还乡……”

三位大学士走后,朱祐樘叫刘瑾上殿:“本次便由你去扬州府宣旨。”

刘瑾连忙磕头,大喜道:“奴才定将把差事办得妥妥当当……”

“你说如何看清一个人?”

“奴才不敢乱言……”

朱祐樘眉毛一皱,不耐烦道:“说吧,朕恕你无罪。”

刘瑾小心翼翼道:“奴才是粗鄙之人,奴才只知道,从别人办的事中就可以看清一个人……”

“如此……”

…………

“奉天承运,皇帝制曰:淑慎性成,勤勉柔顺,雍和粹纯,性行温良。

秦阳县曹唯,聪慧过人,绸缪帏幄,竭心倾恳,备申忠益,得克制疫病之法,救民于水火,功在当代,利于千秋,赏万金,良田百亩,钦赐秦阳伯,食禄五百担,世袭罔替,永锡皇恩。另授锦衣卫百户,着月内赶赴南京……

其师梅公博有识人之明,迁调京师,擢都察院左都御史……”

冗长难懂的圣旨听得曹唯一脸懵逼,没有一句像人话,然而重点却是听出来了。

秦阳伯!锦衣卫百户!

每个月大概有相当于五百担粮食的工资,一下就从平民变成了高级公务员,即便成了高级残废日子也能过得很滋润。

圣旨念完。曹唯恭敬将圣旨接过,口称拜谢天恩。

牟斌和梅公博脸上露出异色,这是封爵啊!大明朝最少有的封爵,牟斌官至锦衣提督,正二品的官儿,才得一个太子少保的勋位,再瞅瞅曹唯一副狗眼看星星的模样,牟斌脸上直抽抽。

最主要的是一个正三品的爵位配上一个正六品的锦衣卫官位,这皇帝是咋想的,若是皇帝在这里的话,而牟斌也疯了,就可以揪着皇帝的脑袋问问他是不是脑子有病……

刘瑾从来没见过这种伯爷,一直拉着他的手,嘴里问题不断,问得自己嘴角直抽搐……

“以后我是不是可以在街上横着走了?”

“那要看看在哪?若是在伯爷的家乡扬州府。伯爷的确可以横着走!”

“那我是不是以后也能欺男霸女了?”

“呵,伯爷的理想好别致……”

“还未请教公公名讳?”

“杂家刘瑾!”

曹唯瞬间瞪大了眼睛,死死盯着刘瑾,这才好好端详这位太监,绿豆小眼,圆溜溜的,每当眨眼的时候,眼睛里好似闪烁着智慧的光芒……

这位可不是普通太监,这可是著名太监!以后在正德朝可是横行霸道了好多年的,曹唯想着,手上更加用力了,满脸的笑容,刘瑾看了背后汗毛直立,听说一些富贵人家有重口味,莫非这位伯爷喜欢鲜嫩可口的太监……

“刘公公,以后大家同朝为官,还要多多关照才是啊!”曹唯说完从兜里掏出一张银票,塞到刘瑾手上。

刘瑾低头一看,鼻子都气歪了,面额十两,得亏你一个伯爷能拿出手!

曹唯也没注意刘瑾变得难看的脸色,自顾自地说:“刘公公,皇上赏赐的万两黄金在哪啊?”

刘瑾脸都绿了,这位不学无术的伯爷是怎么治好疫病的,听说还是一位秀才!难道不知道皇帝赏金指的是铜钱吗?一贯钱是一千枚铜钱,万金也就是十贯银钱!

刘瑾拿出曹唯刚刚给的十两银票,对曹唯道:“伯爷,万金大概就这么多银子。”

曹唯瞪大了眼睛:“我刚刚给了你万金?公公别闹了,赶紧把皇上赏赐的钱拿出来?乖!”

刘瑾嘴角愈发抽搐……

(这里并非城北杜撰,各朝各代动辄赏赐万金,这里的金并不是金子,其实都是铜钱,而且明朝的皇帝最抠门……)

第三十六章 提点

白雪皑皑,冬梅放妍。

历尽艰辛的扬州城又恢复了些许人气,有商贩走街串巷,作坊再次开工,青楼茶馆重新开张……百姓的生活又一次变的忙忙碌碌,不会因为一场灾变就从此低迷下去。

大汉民族有着令人惊叹的坚韧性,几千年来受了多少苦难,洪灾、旱灾、兵变、蝗灾等等,百姓习惯了迎难而上,在废墟中重建家园。逝者已矣,活下来的人是死者生命的延续,大多数人不求富贵,显赫一时,但愿平安一生,健康长寿。

扬州城,梅府。

屋里火炉烧得正旺,红光照映在墙壁上,一壶热水烧得翻涌,热气升腾而上,给寒冷的冬天带来一分暖意。

多日以来,梅公博和牟斌二人着力恢复民生,促使商人开业,工人开工,百姓走出家门,如今终于有所起色,于是偷闲和曹唯一起品茶论道,享受清闲生活。

为此,梅公博还取出了珍藏多年的红泥茶具和从家乡带来的毛尖茶,令牟斌眼中发光,连连笑道好运气。

红薯起身将三人添满茶水,然后又重新跪坐在曹唯身后,乖巧懂事的模样让梅公博暗自点头。近几日的疗养已经让红薯的身体完全康复了,如今又是气色红润,精神焕发,尤其在打麻将时更是精神百倍!

至于牟斌,近日以来以方便办差为由搬到梅府居住,并强占了曹唯的貂绒躺椅以及精致小火炉,令曹唯愤恨不已,却是敢怒不敢言。

毕竟得罪上司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尤其是这位上司有一百种方法能让曹唯痛不欲生,所以曹唯很识相地选择屈服于淫威之下。并时常询问牟斌躺椅是否合乎心意,加层貂绒会更舒服……

牟斌这几日在梅府住得相当舒坦,新属下的房间里总有很多新奇的东西让他眼前一亮。这些年在皇帝身边鞍前马后伺候着,时常腰酸背痛腿抽筋,自从有了貂绒躺椅之后每天都要躺上半个时辰,全身都会舒服很多。

回京时还要给陛下带一把躺椅才是,谅他曹唯也不敢不给。世人皆言皇帝安乐,只有陛下身边的人才知道,他每天都要批阅奏折到三更天,不像是尊贵的皇帝,更像是苦力……

每每看到曹唯欲哭为泪的样子,牟斌就感觉一阵爽快,每次拿他东西,都会有种劫富济贫的感觉。

彼其娘之!这小子天生就是富贵命,生活比王公贵族还享受。一根空心竹,一端连接在酒桶之上,只要打开木阀就可以在数米之外的躺椅上喝到美酒,寒冬里时不时喝上两口酒暖暖身子比什么都好。

“修德,官场即是名利场,有时少争一些,日子就会过得舒坦一些,倘若你受人欺辱,不妨写信告知为师……”

牟斌冷笑道:“你看这小子油滑模样,如何会受辱于他人,只怕南京的几个千户都不够他欺负的,我倒是担心那几个千户受不了他的欺压,引颈自杀!”

红薯掩面而笑,显然对自家老爷的性子也是极为了解的。

牟斌慢慢喝了一口茶,又道:“而且你这位学生可是了不得,醉仙酿背后的东家。不仅把知府大人的公子扒光了之后绑在菜市口晾了一夜,而且还弄残了流泉谷沈家的公子。

小子,你别这么看着我,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何况我还是锦衣卫指挥使,而且这些小事你还办得不够隐秘,事后该除的人没有除掉,不过从这点也能看出来,你其实还是一个心慈手软的人,倘若你小小年纪便如此心狠手辣,我也不会与你多说这么些话了。

我还要提点你几句,为官不仅要有小聪明,还要有大智慧,最重要的是要学会揣摩陛下的意图,跟紧陛下的脚步,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我朝陛下宽厚心慈,极少杀戮,然而再仁慈的皇帝也是皇帝,须知伴君如伴虎……”

明明还是寒冷冬季,曹唯却惊出满头大汗,好像被人扒光了衣服一般,什么都被别人看穿了,包括胯下某兵器长度……

虽然曹唯知道牟斌并无恶意,但还是心悸不已,本以为自己做这些事已经极为隐秘了,谁知还是让牟斌查到。

曹唯心知牟斌有意提点他做事和为官之道,否则也不会说出这些犯忌讳的话。这些话恐怕就是牟斌为官这么多年来攒下的经验,堪称字字珠玑,对自己今后的仕途有很大好处。

自己和牟斌总共加一块也没有认识十天,他何故对自己掏心掏肺,无非就是想要自己的一个态度。

于是曹唯起身向牟斌深深行了一礼,神色严肃道:“兄长这些话,修德铭记,日后倘若有需要弟弟的地方,弟弟我一定会全力以赴。”

牟斌对曹唯的反应很满意,颔首抚须而笑。这小子是一个聪明人,而且还是一个重情的,否则也不会因为一个梅轻柔就教训知府公子。想要和他换心,就必须要交心。

皇帝对曹唯的封爵确实让牟斌大跌眼镜,牟斌深知曹唯日后恐怕会前途无量。而且其师梅公博升迁都察院左都御史,都察院的三把手,在整个朝堂之上都说得上话……所以牟斌的态度直接由交好转为招揽和培养,日后在朝中可以守望相助,互为助力。

梅公博知道曹唯是一个不肯吃亏的性子,但不知道曹唯竟然将知府家的公子绑了,而且还打断了沈家公子的腿。无论如何,做人的德行不能有亏。

梅公博当即站起身来,瞪大眼睛,指着曹唯厉声问道:“修德,知府家公子和流泉谷沈家是怎么回事?难道你真的下如此重手?”

曹唯直视梅公博,道:“知府公子周兴对轻柔心怀不轨,沈公子想要谋夺我的醉仙酿,所以学生才……”

梅公博舒了一口气,只要情有可原便好:“修德,你要记住,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保持本心。”

“是,学生一定会保持懒惰之心的!”

梅公博瞬间脸色变得通红,看着曹唯,说不出话来。

曹唯扭头向牟斌说道:“还有一件事情要麻烦兄长……”

牟斌摆摆手,示意曹唯说下去。

“扬州知府周彬灾前远遁,灾后安乐,不为人臣也,还请兄长灰灰了他!”

牟斌狞笑道:“参他的奏折,我已经送往京师了……”

第三十七章 跃鱼

世界上最古老的三大生意分别为贩卖人口、雇佣杀手以及皮肉生意。

其中皮肉生意伴随着中华文明几千年,表现出惊人的生命力,各朝各代都会涌现出一批批名妓大家,受人追捧,直到现在某巷道内的某些桑拿洗浴中心里依旧活跃着它的身影……

青楼是扬州城内最早恢复开业的行业之一,当扬州城其他行当还在驻足观望时,以百花楼为首的诸多青楼妓馆已经客满为患了。诸位娘子军身先士卒,临阵磨枪,充分展现了古代女强人精神,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叱咤风云,上演了一段可歌可泣的挣钱糊口史。

百花楼内,竹院里的一间包厢中,两位年轻男子走进房间却摒退了全部的姑娘,让姑娘们暗自猜测这两位公子哥是否有特殊嗜好,心里不禁暗骂一声变态!

厢房内,曹唯看着对面殷勤敬酒的沈庆,心里苦笑不得,上青楼不为找姑娘的人除了潘富便是自己了,这话说起来可能连红薯都不信。既然沈庆摒退所有姑娘,那必然是有话要说,而且绝对不是类似于“吃了吗?”之类毫无营养的话。

“沈公子,你信不信,刚才出去的几位姑娘定然以为我们有龙阳之好。”

“哈,伯爷真幽默……”

“若不是在下知道沈公子早已经成亲了,依沈公子这种劝酒的劲头来看,我还真以为沈公子是在垂涎我的美色。想要使计将我灌醉,然后对我做一些羞人的事……”

“伯爷真会开玩笑……”

沈庆神色尴尬,顿了顿以后说道:“其实我这次邀请伯爷,一是为了感谢伯爷的活命之恩,二是为了和伯爷做生意……”

“我听说,感谢通常都是要送礼物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曹唯睁大眼睛,看着沈庆,一副好奇宝宝的模样。

沈庆先是一愣,随后信誓旦旦地说:“自然是真的,伯爷救了扬州城全城百姓,也救了我沈家,当时我沈家已经有几人患了疫病,若不是伯爷,我沈家可能已经死绝了。所以,我沈家决定拿出白银一万两来答谢伯爷,银子随后便让人送到伯爷府上。”

有魄力!曹唯自然能看出来,这一万两银子显然不是沈家已经决定好了的,而是沈庆临时拿定主意的,目的便是为了博得自己的好感。不过一万两银子还真的博得了自己的好感,有的时候真的痛恨自己为什么这么没坚守……

曹唯脸上充满微笑,紧紧握住沈庆的手,问道:“沈兄想和在下做什么生意?”

沈庆嘴角抽搐…这都什么人呐,没送礼之前不冷不淡的,送了银子之后如此热情!

“在下想和伯爷做的生意是醉仙酿……我还没有说完,伯爷留步,听在下说完……”

曹唯放开沈庆的手,起身便要走,沈庆赶紧起身拉住曹唯,继续道:“我并不是贪图侯爷的醉仙酿,也没那个胆子,而是真的想和伯爷做生意。

伯爷,醉仙酿只是在秦阳县的话是很难发挥它真正的价值,只有以整个扬州府为跳板,才能销售全国,沈家酿酒一百多年,有这个实力。

所以我想和伯爷合伙创办一个酒坊。我出钱出力,占四成份子,伯爷出醉仙酿的配方,占六成份子。伯爷以为如何?”

曹唯有些意动,醉仙酿绝对是酒中极品,却一直以来基本上只在扬州府销售,外界的酒水市场已经被占了,很难销售出去,而沈家在酒水行当已经一百多年了,毫不夸张的说,沈家是少有的酒行权威。倘若把醉仙酿交由沈家来办,其利润起码翻十倍,而且沈家现在绝对不敢贪墨醉仙酿……

“沈兄似乎是忘了,醉仙酿的大东家其实是潘富,而不是我,既然合作那也是我们三人合作,潘富的份子不能少……这样吧,合作酒坊里沈兄占三成份子,我也占三成份子,潘富占四成份子。”

“伯爷真是仁义之人!就依伯爷所言。”沈庆真心道。一个小小的县里商人,在曹唯还没有发达之前就与他交好,现在曹唯崛起了也没有忘记他,这四成份额可不是几万两银子那么简单,心底给曹唯加上了重情的标签,沈庆坚定了和曹唯交好的决心。

“咚咚……”敲门声起,门外一道清灵的女声传来:“奴家来给二位公子添加点酒水……”

沈庆开门,将这位姑娘迎了进去,只见这位送酒水的姑娘身穿一袭白色长裙,秀雅绝俗,自有一股轻灵之气,肌肤娇嫩、神态悠闲、美目流盼、桃腮带笑、含辞未吐、气若幽兰,说不尽的温柔可人。

曹唯和沈庆对视一眼,一致认为这绝对不是一位普通的送酒水姑娘,起码是一位漂亮的送酒水姑娘……

只见这位身穿白色长裙的姑娘,手拿两壶酒,分别放在曹唯和沈庆桌子前,随后也不离去,而是在下方椅子上坐了下来,自顾自的给自己也倒了一杯酒。

“奴家是百花楼竹院的院首,名跃鱼……”

沈庆和曹唯对视一眼,都能看到彼此眼里的震惊和疑惑。百花楼有松、兰、竹、梅四院,每一院都有一位风华绝代的院首,这四位院首很是神秘,轻易不会容貌示人。那么这位竹院的院首不请自来是何用意?

曹唯给这位竹院院首添了一杯酒,不动声色道:“跃鱼姑娘,幸会!只是跃鱼姑娘来此所为何事?”

“曹伯爷,奴家仰慕伯爷已久,今日有幸相见,奴家今晚恐怕高兴地睡不着了……”

曹唯心里暗暗戒备,这位神秘的竹院院首不请自来,而且还能直接叫出自己的名字,恐怕有所意图,难道也是垂涎自己的美色?

想到这里,曹唯从怀里掏出一个小铜镜,忍不住看了一眼自己的脸,嗯,果然还是一表人才,丰神俊朗……这一眼就看了一柱香!浑然不顾沈庆和跃鱼已经呆滞的目光……

“跃鱼姑娘是为我来的?”

跃鱼回过神来,神色已经有些不自然了,这位伯爷似乎有些……自恋,姑娘家也没有见过随身带着铜镜的。

“奴家确实是为了伯爷前来……”

不能妥协,本伯爷第一次是红薯的……

“跃鱼姑娘,你别打我主意了,我虽然一表人才,鲜嫩可口,但是肾虚体弱,元阳早泄……”

“……”

第三十八章 伯爷有所不知

在古代,娼和妓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娼是出卖皮肉的,属于下九流,而妓是卖艺不卖身的,不但需要长的绝色倾城,而且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在妓里面还有一些顶尖的,因为才色双绝,受到诸多公子和富商的追捧,打出了名气,就成了名妓大家。

百花楼四院的院首便是这些名妓大家的代表,她们不仅有出众的容貌,卓越的才能,还有良好的教养,懂得收敛自己的脾气,浅浅的笑容挂着脸上,让客人如沐春风。

跃鱼感觉自己从未如此失态过,就连涂抹的胭脂都遮不住变得俏红的脸蛋儿,双手粉拳紧握,沈庆甚至可以看到跃鱼大家额头上略微爆起的青筋,看得出来,跃鱼大家忍得很辛苦。如果对面不是一位伯爷,如果对面这个男子不认识锦衣卫指挥使,如果……,除去这么多如果之后,想必跃鱼一定不会这么委屈自己。

跃鱼深深呼了一口气,尽力恢复了起伏的心情,脸上重新露出招牌式微笑,尽可能保持和颜悦色地对曹唯道:“伯爷误会了,跃鱼并不是垂涎伯爷的……美色……”

“垂涎我的银子也不行!”曹唯满是戒备地看着跃鱼。

跃鱼无奈抚额,这位新晋的伯爷除了自恋以外,思维更像是脱了僵的野马,哪里都是他的草原……

“其实我是来和伯爷做生意的。”跃鱼以最快的速度表述出此次前来的目的,生怕曹唯又说出什么令人抓狂的话来。

生意?曹唯心里想,还真是巧了,沈庆刚刚才和自己做完生意,现在又来一个要和自己做生意的,莫非自己更像是一个商贾,而不像一位富贵伯爷。

曹唯不动声色地问道:“敢问跃鱼姑娘想和在下做什么生意?”

“伯爷有所不知!这百花楼分为松梅竹兰四院,四院分别有院首一位:松院的瞬凰,梅院的绕梅,兰院的凝蔷,竹院的院首便是我了。

虽说我们四人都为妓,而不是娼,然而我们这些人自小便被主家买来,教授技艺和礼仪,韶华未谢时以才娱人,替主家赚取金银,等到容颜即将衰退之时,哪里还有什么名妓大家之说,主家会将我们买给富贵人家做妾,或者逼迫我们接客。

伯爷有所不知!百花楼的规矩便是姑娘到了二十五岁之后必须接客,其中也包括四位院首,就好比百花楼前四位院首,有的在富贵人家做妾,受尽大妇欺辱,有的就在百花楼接客,如同行尸走肉一般。

我跃鱼宁愿做一名卑微的婢女,也不愿做粗鄙之人的妾室,更不必说要污了自身的清白。所以今日得知伯爷前来,跃鱼斗胆和伯爷做一笔生意。

伯爷有所不知!百花楼不仅是一座青楼,也有它的情报网,毕竟人来客往,三教九流都有出没,消息灵通,而跃鱼在百花楼这么多年里也有了一些底蕴,尤其是在搜集情报方面。伯爷不日便要就职于南京,势单力薄,消息闭塞,若伯爷可以帮跃鱼脱离苦海,跃鱼可以为伯爷探查消息,以备不时之变……”

是啊!是啊!我不知道的好多……

“跃鱼姑娘的主家是谁?”曹唯开口问道。

跃鱼迟疑了一下,压低声音道:“这个人伯爷应当熟悉,扬州知府周彬。”

曹唯瞳孔一缩:“这么说来周知府知道我对周公子……”

“伯爷在他的地盘坑了他的儿子,周彬当然要调查清楚。当时负责调查的人便是跃鱼了,只不过最后跃鱼给周彬的结果是:查无所得。周彬唯恐对方势大,心生忌惮,而且周兴也没有什么损伤,所以此事才不了了之。”

“跃鱼姑娘是想告诉我,本伯爷欠你一个人情吧。只是在下很费解,跃鱼姑娘为何替我开脱?”

跃鱼摇头道:“我不是想要在伯爷面前居功,我替伯爷开脱隐瞒是因为觉得伯爷有胆识,跃鱼佩服,而且伯爷还救了全城的百姓,也算是跃鱼的恩人,所以跃鱼更愿意替伯爷办事。”

“那跃鱼为何选择了我来帮你,据我所知,来百花楼的客人也有很多不惧怕周彬。”

跃鱼喝了一杯酒,轻声道:“我选择伯爷有三个理由:一是因为伯爷不仅有爵位,而且和锦衣卫指挥使牟斌相互熟悉,这令周彬心中忌惮,甚至是畏惧,毕竟他这些年可不干净;

二是因为伯爷因周公子之事,对周家心怀不满,所以断然不会与周彬来往交好;

三是因为伯爷毕竟是新晋爵位,根基浅薄,需要势力,倘若是其他权贵,恐怕还看不上跃鱼这点东西,甚至会把跃鱼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下。”

跃鱼并不知道周彬就要倒台了,而办理此事的人正是牟斌,曹唯可以向牟斌索要百花楼,想必牟斌一定会做一个顺水人情。既然如此,曹唯决定在这里做做文章。

“跃鱼姑娘,这个生意我们换一种做法如何?本伯爷弄倒周彬,并取得百花楼,而且会将百花楼搬到南京。跃鱼姑娘需要替本伯爷尽心尽力做事三年,三年后,我还跃鱼姑娘自由,跃鱼姑娘以为如何?”

跃鱼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满脸惊喜道:“伯爷此言当真?”

“倘若跃鱼姑娘不信,可以立字据为证。”

跃鱼又坐了下去,摇摇头道:“跃鱼失礼了,字据就不必了,跃鱼信得过伯爷。”

也许是放下了心中的担子,跃鱼脸上笑容更盛,甚至带走一丝俏皮的味道。

“跃鱼姑娘,此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跃鱼朝着坐在旁边的沈庆努努嘴,道:“这位沈公子也是知道的,要不要把他……”

跃鱼说完,做出割喉的手势,吓得沈庆脸色苍白,连忙摆手道:“我什么都没有听见,我瞎了!”

跃鱼冷笑道:“聋子才什么都听不见,死人也什么都听不见……”

“好了,跃鱼姑娘,你不要吓沈公子了,你看吓得他腿都发抖了,咦,怎么还有一股尿骚味……”

…………

三日后,扬州知府周彬被革职查办,扬州城的百姓惊奇地发现百花楼搬去了南京……

第三十九章 游子归家

鼬鼠返穴,旧燕回巢,久客归家,人之本性。

在拒绝了梅公博的挽留后,曹唯便带着红薯回到了秦阳县,再过十余天便到了赶赴南京任职的期限,倘若迟到几天,可就不是克扣俸禄那么简单了。最后的几天清闲,曹唯想回到自己家中度过。

扬州府秦阳县城北曹府,这个家虽然不大,却是曹唯从无到有一点点挣过来的,当然,说是坑过来的也无不可。来到这个世上,第一位朋友便在这里相识,第一个安身立命之本醉仙酿也是在这里诞生,也是在这里把红薯捡回家……所以这里对曹唯来说,有着不同寻常的意味。

回到秦阳县家中,曹唯发现府里依旧干干净净,想来仆役们知道自家老爷喜爱干净,所以日常打扫用心尽力,并没有因为曹唯不在家而偷奸耍滑,这一点令曹唯很是满意。只是家里的东西少了很多,就如同招了贼一般,于是曹唯叫过来一位干瘦高个的仆役,问道:“猴子,老爷放置在地窖里的酒怎么没了?”

那仆役一脸幽怨地看着曹唯,道:“老爷,小人名叫孙原……”

“好,猴子,老爷的酒被贼偷了吗?”

“……老爷,你走了以后,潘富老爷时常来住几天,据说……潘夫人打一次,潘老爷就来一次,来一次就住上几天。”

“所以说本老爷养在水缸里的鲤鱼也是潘富吃的是吧?”

孙原点头道:“潘富老爷有一天晚上半夜饿了,想吃新鲜的鱼……”

曹唯感觉到深深的无奈,原来潘富这货把自己家当作他离家出走的根据地了。

“那厕所挂着的那张画哪去了,总不会也让潘富吃了吧?”

孙原迟疑了一下,然后开口道:“潘富老爷有一天出恭时忘了带厕纸……”

曹唯默默地看着孙原,久久不语,半晌以后才幽幽开口道:“我本以为家里招了贼,没想到还不如招了贼,这死胖子还真的不跟本老爷见外,也不知道前世造了什么孽……

孙原,你去潘老爷府上告知潘老爷,让他今晚带着夫人来曹府吃家宴!”

孙原应了一声是,转身离去。

…………

曹唯今日亲自下厨,在准备好食材后便挽起袖口,驱赶走厨房中的仆役,叫来红薯打下手,然后精心准备菜肴汤羹。

既然是家宴,总好不过自家人动手,红薯在曹唯的指导下依旧手忙脚乱,额头上渗出些许细汗,但脸上的笑容从来没断过。

鲫鱼有健脾利湿、和中开胃、活血通络、温中下气之功效。

选取新鲜鲫鱼,去鳞,去内脏后清洗干净,锅加热后加火麻油,加入姜,放进鲫鱼,两面稍煎,煎至变色。

随后加入水,用大火煮,两柱香后,改成慢火烹饪。小半个时辰后加入盐,葱花,最后淋上两小勺香油,鲫鱼汤就可以出锅了。

其肉味鲜美,肉质细嫩,汤香浓郁,极为可口……

“潘富,你再偷吃的话,今天晚上的家宴便在桌底放一个狗盆,你在那里吃。”

潘富收回筷子,汕汕一笑道:“兄弟,君子远庖厨,你现在也是伯爷了,怎么还亲自下厨,岂不是丢了脸面?”

“被夫人打才丢了脸面!”

潘富的脸顿时垮掉,讷讷道:“兄弟,此事不提也罢……”

“被夫人打才丢了脸面!”

“……”

曹唯叹了一口气道:“潘兄,何故断章取义?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这是在宣扬仁慈之心,并不是说厨艺是贱业,相反,兄弟以为,厨艺的乐趣实在是不为外人道也。

至圣先师还说过: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意思是说,饮食和男女之事是人最大的两个欲望。但依我看,饮食才是最大的欲,须知要想征服男人,要首先征服他的胃……”

“贤弟,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你已经征服了我的胃……”

…………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酒桌之上,潘富几次向曹唯敬酒,曹唯也不推辞,交杯换盏之后两人都有了一些醉意。

曹唯放下筷子对潘富道:“潘兄,醉仙酿我已经和流泉谷沈家合作,我们三方之中,你占四成份子,没有提前与你商量,还请潘兄不要见怪。”

潘富摇摇头,神色严肃道:“贤弟这般说可是见外了,醉仙酿本就是贤弟之物。说来惭愧,贤弟还没有回来之前,我夫人便与我说,贤弟骤然取得富贵,不知道还认不认我们这些贫苦人家,今日得见贤弟亲自下厨,这场家宴,我吃得极为畅快。

为兄年少之时,父母双亲便逝世而去,我没有手足兄弟,近年以来,家中无所出,我也就没有子嗣之乐。如今,我已经有了一位可以相互托付的兄弟,为兄很是满足。”

潘夫人在一旁紧紧握住潘富的手,脸上流露出愧疚之色。

曹唯举杯请酒,道:“潘兄,我曾经幻想过,我们在年迈之时,膝下子女成群,到时没有名利,没有纷争,只有我等四人闲谈子孙后代。

兄长且放宽心,世道无情人有情,这一世,我们共闯泱泱大明,兄长可不要忘了心中的抱负,成为扬州府首富,甚至成为整个大明朝的首富。”

潘富举起一杯酒,一饮而尽,笑得极为畅快。

“贤弟的秦阳县师爷一职还没有辞去,我堂叔马县令那里传来话说,秦阳县衙给贤弟留一席之地,还请贤弟不要忘了当初在秦阳县衙说的那番话。”

马县令终究还是一位好官,他让曹唯不要忘了在县衙与他讲的那番话,恐怕也是寄希望于曹唯富实百姓,牧民利民。

曹唯沉默片刻,道:“还请兄长告知贵堂叔,曹唯不会忘了给缸里加水。”

潘富虽然听不懂,还是点头称是。

“潘兄,子嗣之事还是不要操之过急,既使能力不够,呃……还是要慎用虎狼之药。”

潘富讷讷道:“我从来不用虎狼之药……”

“嗯,我信了!”

“……”

第四十章 百户赴任

南京与扬州府比邻接壤,不远,也就一百多公里的距离,曹唯雇佣了一辆马车,带着红薯和余得志启程,一路上慢悠悠颠簸而去,约莫要两天就能到南京。

一路上曹唯对大明朝的官道交通吐槽不已,旅途的坎坷颠簸让曹唯痛不欲生,两天后终于到了南京南城正阳门外。

南京城南邻秦淮河,东托钟山,北依后湖,西近长江。这里是六朝古都,金陵形胜之地,整座城池固若金汤,易守难攻,充分展示了明太祖朱元璋卓越而高远的眼光。

南京城门有“里十三,外十八”之说,正所谓“三山聚宝临通济,正阳朝阳定太平,神策金川近钟阜,仪凤定淮清石城。”这里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出兵夺取天下的基础,当初朱元璋开南京城门十三座,各城门都与街道贯连,街道纵横交织,主次分明,井然有条。

城门与城池构成了这座城市的坚固防御体系和便利的交通网络。朱元璋发现东郊的皇宫紫禁城离钟山太近,对军事防守不利,遂又下令利用应天府城外围的黄土丘岭,用砖砌一部分外城墙,先后开了十八座城门。

正阳门是都城南面正门,与洪武门、承天门、奉天门等门在一条中轴线上,是扼守皇城的险要之门。

古朴沧桑的城墙上,深深镌刻着篆体的“正阳门”三个字,城墙高六十余丈,全部以巨砖条石砌成,城墙全长约七十里,洪武帝征战天下时采用了儒生朱升的“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建议,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修建南京城墙,在此发展势力,等到外面几大势力都快打完时才出兵争夺天下,轻易团灭了以陈友谅为代表的割据势力,想必朱元璋当时心里一定美滋滋!

曹唯看着眼前古老斑驳的城墙,心里很迷茫,他心里没有什么大的志向,只想在秦阳县安稳度过一生,如果有机会,再见识一番明朝大好河山。然而好像有一只无形的巨手在慢慢推动着他前进,让他从秦阳县去往扬州城,又从扬州城来到南京,下一个地方会是哪里?最后的终点又会在什么地方?何处是归宿!

这一年是弘治十二年末,年仅二十岁的秦阳伯曹唯出了扬州府,来到了明朝南都……

…………

锦衣卫百户上任,首先要做的便是去千户所报到。根据牟斌所言,曹唯被安排进了南京北城千户所。

曹唯拿着牟斌给他的锦衣卫牙牌,打听到了北城千户所。将牙牌给门房一亮,便有一名力士领着他去了签押房。这里是锦衣卫点卯之地,新官上任,旧吏免职都要在签押房报备。

签押房里有一位老司吏,曹唯将牙牌交给老司吏,老司吏便将一套飞鱼锦袍,一把套着黑色锃亮鲨皮刀鞘的崭新绣春刀,和一张南北镇抚司衙门开具的百户告身凭证交给了曹唯。并告知曹唯千户在东边的第二间厢房里,需要曹唯去拜见一下。

看着老司吏欲言又止的样子,曹唯很懂事地从钱袋里取出一枚银饼塞到老司吏手上,只见老司吏左手一挽,银子就无影无踪了,这一手让曹唯眼前一亮,千户所果真卧虎藏龙,老司吏这一手没有二十年功力恐怕是做不出来的,以后想要收好银子,还要向老司吏多多请教才是。

老司吏收了银子以后顿时眉开眼笑,压低声音对曹唯说道:“千户大人心情不好,正在厢房里喝酒,曹百户行事小心,万万不可触怒了千户大人。”

“千户大人为何心情不好?”

老司吏瞅了门口一眼,看门口无人,便将声音压得更低:“南京城里新开了一家百花楼,里面的姑娘可是了不得,貌美不说,还有非同一般的气质,其中四大院首更是才色双绝,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当真是仙女一般,若有机会一见……”

曹唯看着笑得很荡漾地老司吏,心里佩服,这位老人家当真是老当益壮,人老心不老,只是不知道这身子骨还能不能禁得住征伐。自己是百花楼的老板,以后有时间还要去一次为好。

“……前天,千户大人在百花楼相中一位姑娘,正要和她喝酒的时候,魏国公家的徐小公爷半路杀出,搂着姑娘扬长而去,千户大人自知惹不起,于是只能在千户所里喝闷酒,如今这都两天了,千户大人还没有放下,想必那位姑娘一定有沉鱼落雁之色,闭月羞花之貌……”

曹唯没有听老司吏叨叨完便出了签押房,看老司吏的兴致起码还要说上半个时辰。

北城千户所的千户姓任,名豪,是曹唯的顶头上司,任豪人如其名,生得非常粗犷豪放,面部如同官道一般坑洼不平,鼻梁坍塌,嘴唇厚重,大概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双眼有些迷离。

见到任豪时,任豪正搂着酒坛狂吐不止,曹唯强忍着异味,上前躬身见礼道:“千户大人,下官曹唯,忝为新任百户,见过大人。”

任千户醉眼朦胧地瞅着曹唯,咧嘴一笑,道:“新任百户?那你说说看,本千户可还够强壮?”

曹唯看着任千户健壮如熊一般的身体,发自肺腑道:“大人是铁血真汉子!臂上能跑马,拳上能站人,胸口碎大石,怕是三国猛张飞也不过如此。”

“那为何雅琴姑娘选择徐小公爷,而不选择我,徐小公爷明明说了不强人所难,雅琴姑娘还倒贴了过去……”

我要是那什么雅琴姑娘也不选你,曹唯心里暗自悱恻,人家徐小公爷年少多金,面嫩气佳,再怎么样也好过被一头熊糟蹋……

“大人,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雅琴,喝酒伤身体,还望大人节制。”

“你这人不错,以后便是咱们千户所里的兄弟了,来,本千户请你喝酒。”

任千户说完,将搂在怀里的酒坛往曹唯身前一递,曹唯顿时大惊失色,脸色泛绿。

“大人,您刚刚吐在里面了……”

“我吐了吗?”任千户又仰头喝了一口酒:“没有啊!”

曹唯:“………”

第四十一章 驯服

忍耐力的广度和深度相当一部分取决于人的天分,也与后天的环境与经历有关。

无论富贵、健康、快乐,亦或贫穷、疾病、忧郁,都能给人带来思维的波动,随着波动越来越大,人的忍耐力也越来越强,然而无论怎么说,人的忍耐力都是有限的,哪怕曹唯活了两辈子……

曹唯慌慌张张地从城北千户所里跑出来,见于得志已经在门外等候,便加快了步伐走了上去。于得志见自家老爷脸色惨白,一身酒气,紧紧抿着嘴唇,连忙迎上去扶着曹唯。

“老爷,您这是喝酒了吗?”

“呕……”曹唯直接吐在路边,半柱香后,只觉得连胆汁都吐出来了,这才虚弱地开口道:“不要和我提酒……”

于得志回头看看城北千户所,脸色惊疑不定,当初扬州府爆发疫病也不见得自家老爷如此狼狈过。这小小的千户所里究竟有什么,能让一向淡然自若的老爷如此不堪?

“老爷,您见到千户大人了吗?”

“呕……不要跟我提千户!”

“……”

……………………

曹府新宅位于秦淮河畔,是一座三进三出的大宅子,宅子内部景色宜人,照壁,回廊,花园皆有,甚至还有一个小池塘,几条红色金鱼游荡其中,怡然自乐。

竹林位于水池东侧,旁边还有一座凉亭,想来前主人也是一位风雅之人,据房牙介绍,宅子的前主人是南京的礼部左侍郎,因为升迁到京城,所以才不得不将宅子卖掉,整座府邸花了曹唯三千两银子。

三进三出的宅子很空旷,里面除了曹唯,红薯,还有一个于得志以外没有其他人,曹唯和红薯住在后院,于得志住在前院,每天晚上宅子里空空荡荡的,显得特别阴森。

过了两天以后,曹唯受不了了,总感觉每天晚上屋外都有挠门的声音,于是曹唯直接拿着钱到牙行,请了两个厨娘,买了几个内院丫鬟,外院杂役以及在古董市场买了一百张假冒伪劣名人字画,不贵,一共也就十两银子。

主要是厕所里不放点字画,总是感觉缺少点什么。

内院丫鬟都由红薯管辖,外院杂役都由于得志领头,二人也是有能耐的,短短几天,一众仆役便被管理地服服帖帖,井然有序。空旷的院子逐渐变得充实起来,熙熙攘攘的府邸终于有几分家的感觉。

曹唯上任的百户所恰好邻近秦淮河,和家很近,所以只要曹唯想,一柱香的时间内就可以从办差的地方回家睡觉。观察过附近的环境后,曹唯的一颗心沉了下去,秦淮河畔多是烟花之地,青楼茶馆众多,这就意味着这里的势力错综复杂,多是达官显贵涉足其中,曹唯的管辖地便是在这里,这让曹唯如何敢管?

南京城最多的是什么?那便是陪太祖打江山后落户在这里的爵爷权贵,仅仅城南地段,一脚踩下去能踩死一个公爷,三个侯爷和五个伯爷,所以像曹唯这种新晋伯爷在南京根本就不够看。

况且什么是管辖?锦衣卫的职责是保平安,谨防闹事。保平安自然要收平安银子,否则手底下的兄弟吃什么,没有银子谁又会真心实意跟着你干。而收银子又会得罪权贵,尤其是在秦淮河这种势力复杂的地域,曹唯估计上一个百户便是得罪了这里的权贵才被挤走甚至被弄死了……

先不论外面那些权贵,单只这百户所里的下属,曹唯就觉得有点难管了,看起来一副毛头小子的模样,怎么能服众?初来乍到,曹唯敢肯定自己必然是已经得罪人了,因为一个萝卜一个坑,自己这个突然从天而降的百户占了这个坑,所以必然得罪了该上位却没有上位的人。

曹唯的下属有两名总旗,一名司吏,两名总旗每人下面还有六个小旗,再往下便是普通的校尉,力士了。曹唯刚到百户所,两名总旗便集合了所有下属,在百户所的小院里拜见了新任的百户大人,众人神态很恭敬,看不出他们真正的心思。

两名总旗一个姓魏,名俊,名字是俊,但是长相和俊没有半点关系,黑黑的脸上胡子拉碴,还有一个姓张,名猛,身材倒是和名字很贴切,看起来孔武有力,凶猛异常。

令曹唯感到棘手的便是这个张猛,他的神态表面恭敬,可看着秦堪的目光不时闪过嫉妒之色。曹唯很敏感地注意到了他的目光,因为这个汉子心眼实,眼睛里根本藏不住心思。

对照名册点了卯之后,曹唯说了几句勉励的客套话,便命众人散去,把张猛叫到了屋子里。

坐在椅子上,悠悠喝了一口茶之后,曹唯才缓缓开口道:“张总旗是不是对本官有什么不满?”

张猛活了三十多年,没见过这么直接的人,哪有上来便这么问的,莫非是被他察觉到了什么?张猛眼里闪过一丝慌乱,连忙开口道:“属下不敢!”

“张总旗可是埋怨本官抢了你的位置?”

更直接了……张猛低头抱拳道:“绝无此事!”

“张总旗可知道本官的身份?”曹唯突然压低了声音。

身份?不就是百户吗?难道还有其他身份?张猛眼里闪过一丝疑惑。

曹唯也没等张猛回答,便自顾自的说道:“可能总旗不知道,本官的爵位是秦阳伯,属于勋贵……”

张猛瞪大了眼睛,直直地盯着曹唯看,怎么也不相信一个伯爷会来做一个百户。

“张总旗定然是不信的,可是张总旗以为本官是在骗你?亦或是在开玩笑?”

张猛这才反应过来,没人会拿这个开玩笑,也不会拿这个出来骗人,毕竟是真是假总会有一天真相大白,曹唯作为百户,也没有必要骗一个属下。张猛心里悚然,这位新任百户定然是一个伯爵,然而伯爵来这里干什么?难道有什么机密,或者是为了前一位突然猝死的百户而来?

想着这几天计划排挤曹唯的想法,张猛吓出了一身冷汗,当即单膝下跪,不敢看着曹唯。

曹唯走到张猛面前,扶起张猛道:“本伯爷来此定然有本伯爷的用意,张总旗前程远大,怕一个百户是不够的……这里有五百两银子,张总旗收着,就当是本伯爷赏你的。”

“属下愿为伯爷效死!”

对于张总旗的反应,曹唯很满意,同时也松了一口气。这小婊砸总算是被自己忽悠到了……

“张总旗觉得魏俊此人如何?”

张猛迟疑了一下,道:“心细如发,忠诚勇猛!最好能为伯爷所用。”

“如何才能为我所用?”

“魏总旗家里有一个体弱多病的妻子……”

第四十二章 贤弟,对不住了

很好,能为领导出谋划策的属下就是好属下,在老板面前努力做一个有用的人,没准老板一开心就能给你升职加薪,最次也能获得一次口头勉励。

曹唯没办法给张总旗升职,除非把自个的位置让给他,也没办法给人家加薪,因为好费银子,所以只能给一个最次的口头勉励……

“张猛,你很不错,很有前途。这里是一千两银子,你交给魏俊三百两,告诉他多给夫人买些补品。还有剩下的七百两,你发给手下的兄弟,就当是本百户给兄弟们的见面礼。”

张猛楞了片刻,脸上满是感动和愧疚之色,出手这么大方的官怎么会稀罕一个百户,活了三十多年也没见过对手下兄弟这么好的上司。更何况都是总旗,给魏俊三百两,却给自己五百两,显然是更看重自己一些。而且让自己给魏俊银子,是让魏俊也欠自己人情。

张猛当即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双膝着地,朝曹唯跪拜,大声道:“大人仁心,兄弟们有福,我张猛在此发誓,为秦大人肝脑涂地,死而后已!”

曹唯走过去扶起张猛,满是感慨地道:“告诉兄弟们省着点花,毕竟银子都不是大风刮来的……”

这是本百户辛辛苦苦挣来的!

“大人对兄弟们真的是恩重如山,相信兄弟们一定时常感怀大人的恩德。”

恩情重不重不知道。起码摸着银子的时候感觉是重的;感怀多不多不知道,起码花银子的时候是感怀的。

张猛走了,曹唯不知怎的,眼眶忽然泛红,眼泪情不自禁地涌了出来。

银子啊!血汗银子,一次出手就是一千五百两,这年头钱多难挣,一个百户一个月的俸禄才十石,也就十两银子,自己随手就甩出去十几年的俸禄,曹唯感觉自己现在就是妥妥的冤大头。

从开始来到这个世上就开始努力挣钱,其中的心酸难以言表,醉仙酿的分红到如今已经有了五千两的红利,再加上沈庆送上的一万两银子,说曹唯腰缠万贯也不为过。

但是挣钱不容易,花钱如流水。曹唯在扬州城临走钱给了梅轻柔一千两私房钱,让她没事买些零嘴儿,梅轻柔没和曹唯客气,转身就塞兜里了。再给老师梅公博两千两银子,让他在京城买套宅子,京城大,久居不易,费银钱。梅公博知道曹唯是醉仙酿的东家,也没和他客气。好嘛,父女两个都是实在人,不客气……

来到南京城以后光买套房就花了三千两,再加上换置家具花了近一千两,曹唯想说地主家真的没有多少余粮了!

银子一去不复返,眼里眼泪擦不完……

银子委实是一个好东西,而且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它比不痛不痒的客套话和华丽的承诺更能打动人心,因为它起码能让妻儿老小吃饱穿暖。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百户所里的兄弟们对曹唯毕恭毕敬,毕竟曹唯现在算是他们的衣食父母,由不得他们不敬仰。尤其是魏俊,一向流血不流泪的汉子在看着曹唯时竟然湿了眼眶。曹唯听张猛说魏俊在医馆给夫人拿药时,因为赊欠银子被大夫羞辱了,幸亏有曹唯给的银子。

曹唯每天办差都很低调,虽然锦衣卫是天子亲军,可以欺男霸女,横行无忌,但也要分地方,在整个南京城里,随便欺负一个男子,人家便有可能是勋贵家的公子,至于霸占姑娘就更不可能了,街上稍微有些姿色的女子很有可能就是权贵家的小妾,路边的小瘪三指不定就是某位勋贵家的小舅子……

在这种环境下办差,兄弟们心里苦,但兄弟们从来不当面说,只是在背后经常说要和勋贵们家的女性发生不可描述的关系。

…………

曹唯宁静的生活被打断了,两个校尉扶着一位受伤的兄弟走进百户所,后面还跟着几个兄弟,个个鼻青脸肿,甚至嘴角还有血迹。

张猛上前在曹唯耳边说道:“所里有兄弟收平安银子被一个权贵子弟打了。”

曹唯脸色顿时阴沉下来,大怒道:“你们是天子亲军,朝廷鹰犬,竟然打不过被纨绔子弟圈养的家奴!”

张猛哆嗦了一下嘴,惨笑道:“大人,属下们给你丢脸了,只是属下们都不敢下重手。这已经不是第一次被打了,兄弟们的俸禄有一半都花在汤药费上了……”

曹唯明白了,这些校尉还是惧怕权贵子弟,所以动起手来畏首畏尾,而那些家奴因为有主子撑腰,所以无所顾忌。

锦衣卫的饷银虽然每月都发,但是按照规矩,每个月由千户所发三成,其余的由各百户自己去向商家收取,这个收取的费用名曰“平安银”。能收多少是每个百户所自己的事,收不到也怪不了上面。

锦衣卫和东厂说起来都是天子的家奴,朝廷的官员怎么能同意由国库供养他们,然而天下十几万锦衣卫和东厂番子,每个都有妻儿老小,大家总得过日子,所以在朝廷和皇帝的默许之下,厂卫开始向商家收取保护费,如果商家不给的话,过程就不太友好了。

对于有靠山有背景的商家又是另外一回事了,这些人锦衣卫惹不起。很不幸的是,秦淮河畔多是青楼茶馆,按理说管理这里的锦衣卫应该富得流油,然而这里的商家却一个个背景复杂。

在家中无米无粮难以过活的情况下,校尉们哪里还顾得上许多,在月底,当一位锦衣卫兄弟试着收取平安银的时候便被打了,而且被打得还不轻。

曹唯手指不停地敲着桌面,面无表情,张猛沉默了,面色黯然,即便这位百户是一位伯爷,也不敢轻易招惹这些权贵子弟。

半晌以后,曹唯从口袋里掏出一袋银子,递给张猛道:“你把这些银子发到受伤的兄弟手上,本百户在三天内定然给他们一个交代。”

张猛愣了一下,随即眼睛便红了,朝着曹唯单膝跪下,紧紧抱着拳头向曹唯行礼。上司肯为手下担当,手下为这样的上司卖命效死又何妨!

扑通扑通!

院子里零零落落跪满了一地。

“愿为大人效死!”

“顶天立地的汉子,别动不动就下跪,张猛,你去查一下魏国公家的徐小公爷这两天都在哪活动,派兄弟给我盯住了,随时向我汇报。”

张猛应声而去,这个时候曹唯让他放火烧了国公府,他也肯干。

看着张猛离去的背影,曹唯幽幽说道:“徐贤弟,对不住了……”

第四十三章 熟人也砸……

风和日丽,阳光普照,这对寒冬腊月的南京城来说可是不多见的好日子,徐小公爷心情不错,来自家开的茶楼里喝茶。

要说南京城里最大的勋贵是谁,毫无争议的便是魏国公,身为开国大将徐达的后代,徐家世袭魏国公,深受明朝历代皇帝信任,授以兵权,守备南京,所以南京城里的勋贵以徐家马首是瞻。

徐鹏举作为徐家嫡长子,不出意外便是下一任魏国公,所以整个南京城里无人敢惹,就连最纨绔的勋贵子弟在徐鹏举面前也要气弱三分,倘若要举行一次聚义大会,徐鹏举就是大当家。

徐鹏举是高傲的,这在整个南京城是众人皆知的事情。他并不像南京城里其他纨绔那样欺男霸女,横行霸道,那是因为没什么人值得被他欺负。

前两年有个被家里宠坏了的纨绔子弟,可能是想抢徐小公爷大当家的位置,当众和徐小公爷抢一个头牌姑娘,被徐小公爷打得爹娘都不认识。结果那个纨绔子弟被送回家之后又被他爹娘打了一顿,并派人告知徐小公爷要不要再打一次,可以免费接送,甚至送货上门……

身处山巅之上,高手寂寞如雪!

很不巧,今天又有人不开眼……

顺德茶楼外,一伙凶神恶煞的锦衣卫来势汹汹,为首者趾高气昂,鼻孔朝天。徐鹏举坐在二楼靠近栏杆的地方,一眼便看到了楼下的熟人,不由呆楞片刻,接着惊喜地叫出声来:“曹兄,你怎么来南京了……”

曹唯好似每天听见一般,面无表情地看着茶楼,大声喝道:“有人检举,顺德茶楼窝藏飞天大盗浪里三,我锦衣卫是为皇家鹰犬,最是正直无私,嫉恶如仇,兄弟们,给我砸……不,给我查。”

话刚说完,只见两名黑脸大汉带着十几个校尉涌进茶楼,然后在掌柜的呼天抢地下把茶楼砸了个遍,就连茶楼里的茶叶都没有放过,直接包起来带走,就好像一群土匪一般,目中无人,气焰嚣张,场面一度十分混乱……

徐鹏举显然没料到曹唯突然下这道命令,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家茶楼被砸毁,神情呆滞,嘴里喃喃自语道:“特么熟人也砸……”

趁着曹唯的手下还在砸着的工夫,徐鹏举反应过来,慌慌张张地下楼,跑到气若神闲的曹唯面前。

“喂,姓曹的,你疯了!不认识我了么?这是我家开的店啊!赶紧让你的手下停下来!”徐鹏举怒道。

秦堪故作惊讶道:“啊!徐贤弟,你怎么在这里?你刚刚在说什么?”

徐鹏举指着自己,又指了指酒楼,大声说道:“这是我家开的酒楼!”

“你说什么?大声点,对不起,我瞎了,我听不见!”

徐鹏举楞了,定定瞧着他半晌,接着幽幽一叹:“姓曹的,你一定是故意的……”

…………

故人相见,四眼凝视,不是再见时的欣喜,而是分外的眼红。

“多日不见,小公爷风采依旧,器宇轩昂,一看就是头角峥嵘之辈,前途不可限量啊!”秦堪拱手赞道。

徐鹏举面色不善的直哼哼:“如果你今天砸的不是茶楼而是我,那么小爷现在可就不是头角峥嵘了,而是头上长包了。曹唯,你欠我一个解释,明明看到我了,还砸我家的茶楼!”

秦堪叹道:“我不知道那是小公爷家的茶楼……”

徐鹏举冷笑道:“当小爷傻子么?堂堂锦衣卫,怎么会不知道这家酒楼的主人是谁?对了,我听说你治好了扬州府的疫病,怎么又做上锦衣卫了?好好一个读书人,这么没出息!”

秦堪深深叹息道:“我在家老老实实过自己的小日子,谁知道怎么就被调道锦衣卫了,我可是读书人,一身正气,怎么会成了欺男霸女的锦衣卫,我也想有出息,真的……”

有没有欺男霸女徐小公爷不知道,不过砸起东西来丝毫不手软,好好一家茶馆,一柱香的时间就面目全非,徐鹏举神色不善地看着曹唯道:“那你现在把我拉到酒楼来干嘛,难道是想请我喝酒赔罪吗?”

曹唯腼腆一笑,道:“不是,我打算给小公爷一个机会,一个小公爷请老朋友喝酒的机会。”

徐鹏举倒吸了一口凉气,难以置信道:“你砸了我家茶楼,还是在我的眼前动的手,现在还想让我请你喝酒?你当本公爷是傻子吗?”

“徐小公爷不是傻子,但是徐小公爷一定会请我。”

徐鹏举语气一滞,随即白了曹唯一眼,道:“你哪来的自信?”

“因为我们是朋友。”

徐鹏举楞了半晌,仰天一叹:“我怎么会认了你这号朋友?”

“也许小公爷前世造了孽吧……”秦堪同情地瞧着他:“再或者便是前世你欠我几百万两银子,这辈子打算还清……”

“那我这辈子大概也还不清了。”徐鹏举点点头,接着笑了起来,笑声由小变大:“算了,在我面前砸我的茶楼,这事就算还上辈子的债了……”

“徐小公爷家的茶楼值几百万两银子么……”曹唯摸了摸鼻子:“不过得预先告知小公爷一下,明天整个南京城都传遍一个消息,说锦衣卫曹百户当着徐小公爷的面砸了徐小公爷家的茶楼,徐小公爷非但没有怪罪还请他喝酒,最后两人相交甚欢,差点斩鸡拜把子……”

徐鹏举一脸古怪地看着曹唯,语气非常肯定地说道:“曹唯,虽然我不知道为什么传言中我显得那么贱……但我知道我上辈子一定造了什么孽……”

…………

第二天,锦衣卫某个小百户当着徐小公爷的面,砸了他家茶楼一事,便传遍了整个南京城。

人们哂然一笑,绯闻,绝对的绯闻!南京城里还没人敢这么做!

两个时辰后,又传来一个流言,那个砸了徐小公爷茶楼的百户,非但没有被徐小公爷打死,而且徐小公爷还请人家喝酒,最后两人手拉手,成为好朋友!并且有人声称,亲眼目睹徐小公爷和一位百户一起走在大街上,而且相谈甚欢……

整个南京城沸腾了,然后人们都在打听这是哪个百户,这么神通广大,不,是命大!并且蠢蠢欲动,也想砸一次徐小公爷家的茶楼,万一也能和徐小公爷做朋友……

最后,一位脑子有点问题的勋贵纨绔真的带人砸了徐小公爷家刚又重新装修好的茶馆,随后被徐小公爷带人打了半死!人们才惊奇地发现原来徐小公爷没傻……

…………

傍晚,一辆毫不起眼的马车停靠在秦淮百户所门口,从马车里下来一位自称是聚财茶楼的赵掌柜,想要求见曹百户。

门口一位值班的校尉神色不善地看着这位掌柜,这便是两天前,锦衣卫兄弟收银子却被打的那座茶楼里面的掌柜,看得这位赵掌柜冷汗直流,来时主家交代过,哪怕是被打也是白打……

半个时辰后,一位校尉带着赵掌柜进了百户所。

在百户所里,曹唯也没有为难赵掌柜,只是请他喝茶,并告诉他这是在徐小公爷家的茶楼里拿来的……

这特么分明是抢来的……赵掌柜心里暗自悱恻,脸上却陪着笑容,从怀里取出面额一千两的银票,说是给百户所里的兄弟一点心意,曹唯含笑收下,欢迎赵掌柜下次再来喝茶……

赵掌柜走后,曹唯将一千两分发给受伤的弟兄,百户所里的兄弟看着曹唯终于有了几分尊敬和畏惧,这可不是银子买来的敬仰!

百户所里上至总旗,下至帮闲一致认为跟着这样护犊子的上司办差,哪怕被打死了那也死得痛快!

不知不觉中,曹唯在百户所里根基稳固,威信大增,再也不用花银子笼络人心。

这银子却是踩着徐小公爷的脸省下的……

第四十四章 马踏众勋贵

曹唯砸了徐家茶楼的事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知晓,徐小公爷与曹唯的喝了几次酒,并且事后嬉戏打闹的事情也被越来越多的人看在眼里。

这是什么?这就是交情!

南京城里的勋贵们渐渐将曹唯的名字记在心间,这个小小的百户可不一般。各家纨绔们也在打听着曹唯的模样,毕竟出去混的时候要当心点,不能惹的人一定要认识,这是纨绔的基本素质。

一个小小的锦衣百户在南京城里的分量渐渐重了起来。这就是名人效应,在某个时候,当一个人和一位被人熟知的名人发生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后,那么这个人就会被很多人记住,并且得到重视。就好像某个三流女星和当红男星产生绯闻后一夜爆红……

很明显,曹唯也红了,红遍整座城!

踩着徐小公爷的脸来增加威信的曹唯不只是省了收买人心的钱,还带来一连串的好处。比如原本秦淮河管区内赖着不肯给平安银子的青楼茶馆,在接到背后老板的指示后,非常主动的将银子送上门来,并非常谄媚地问曹百户银子够不够,不够的话还有……

再比如原本对曹唯感官一般的任豪任千户,三天两头打着看望下属的旗号,带着两坛酒看望曹唯,言语间不说主属关系,直接称兄道弟,见面互干一坛酒,直喝得曹唯欲仙欲死!

当着徐小公爷的面砸了徐小公爷的酒楼,事后竟然还成了朋友,事情听起来就如同梦幻一般。和徐小公爷交好的几个纨绔子弟这几天看着徐小公爷,就如同看着一个傻子……同时对创造如此奇迹的曹百户也非常敬仰,时常跟着徐小公爷一起去曹唯家玩耍。

“幺鸡!哈,就快胡牌了,胡牌了!今天终于可以赢一次了。”

说话这人是徐鹏举,此时满脸兴奋,就如同喝了劣质兴奋剂。

“七条!”定襄伯家的公子郭登一边擦着汗,一边哆哆嗦嗦地将手上的牌出一张,脸色极为难看,生怕有人碰牌,来时带的银钱已经快要输完了:“各位兄弟高抬贵手,放小弟一马,否则这个月家里给的月例就全没了……那个,红薯,你别站在你家老爷后面了,你一开口我就心惊胆战……”

“二饼,我昨天把下个月的月例都预支出来了,红薯姐,我叫你姐了行吗,别吱声!”武靖伯家的大公子赵承庆苦着脸,眼巴巴地看着红薯。

“自摸,夹三萬,胡了!”曹唯伸着手便向三位勋贵子弟要钱,浑然不顾三人哀怨的眼神,这三位已经输得一塌糊涂了……

不得不说,在红薯的指点下,曹唯稳赢众位菜鸟,在这样的情况下打麻将简直是三位权贵命里的劫数……

在一边观战的安靖伯家的公子王志就非常聪明,直接从怀里掏出一个硕大的珍珠塞在红薯的手上,脸上满是谄媚地笑道:“红薯姐,下把就该我上场了,通融一二……”

看着红薯掩着嘴点了点头,王志眼角都差点红了:终于可以好好打一次牌了……

几个勋贵子弟这几天在曹唯家里玩耍发现,这位自称是曹府大丫鬟的红薯,哪里只是一个简单的丫鬟,丫鬟有和主家一起吃饭的吗?丫鬟能让主家求着指点牌艺的吗?这几位心里都明白,恐怕这是曹唯内定的夫人,所以言辞上也很注意。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是丫鬟的身份,难不成曹唯就喜欢玩这个调调……

但不管是不是丫鬟,红薯的牌技让所有的勋贵子弟拜服,在麻将界是当之无愧的大姐头,不少人直接掏银子也不愿意和红薯过招,直接做到了寂寞如雪,马踏众勋贵!

…………

又过了几圈之后,在场诸位勋贵子弟全都一脸衰败之色,如丧考妣,钱袋里空空如也,对生活满是绝望,恨不得剁了手……

“诸位缺钱使吗?”曹唯满脸笑容,就如同引诱小红帽的狼外婆:“我有赚钱的门路……”

几位勋贵子弟忍不住俯身靠近曹唯,明显对挣钱非常感兴趣,毕竟没谁和钱过不去。几位虽然是勋贵人家,但是家里人多,开销大,被家里重视的子弟每个月能有七八百两银子,而不被重视的可能也就三四百两。

“你们回家以后拿起烧火棍往家主脑门上招呼,等打昏以后藏好了再通知家里人,就说家主被绑票了,不拿赎金就撕票……”

几位勋贵子弟听得眼角直抽搐。

徐鹏举猛地站起来:“家里锅中还炖着汤,也不知道炖烂了没有……”

赵承庆喃喃自语道:“我娘怎么还没有来喊我回家吃饭……”

曹唯明显对几位勋贵子弟的胆色很失望,并感到惋惜,像这种来钱最快的方式就这么被错过了。

“一个个都是勋贵之后,怎么听不懂玩笑话……醉仙酿听说过没有,几位可知道,本人便是醉仙酿的东家,醉仙酿想要在南京城销售,需要销售门路,也需要运输门路!”

徐鹏举神色不屑道:“这能挣几个钱……”

“通过水路,从扬州城运往南京城的货物每十抽二,甚至抽三,再加上销售店面,每个月给地头蛇交的银子等等,大概每船酒需要耗费三千两银子,每个月能够运输两船酒过来,也就是六千两。倘若这笔钱能够让自家兄弟挣到……”

“六千两……”王志惊呼道,这笔钱对还没有成家的几位勋贵子弟来说并不是一笔小数目了,平均下来每个人也能有个一千多两银子。

“曹兄,你说怎么干吧,我们听你的!”王志神色坚毅,好似能为曹唯赴汤蹈火。

曹唯微笑道:“一来诸位都是勋贵,在漕运上是不会收税的,所以运输醉仙酿时需要打着诸位家中的旗号;二来诸位家里都有青楼酒馆之类,醉仙酿便寄存在那里销售了,三来南京城里的地头蛇便由诸位处理了……”

“来一次,打一次!没人敢抢我徐鹏举的东西。”徐小公爷攥紧拳头,狠狠说道,其他几位也点头称是。

曹唯突然厉声道:“无论有多少钱,兄弟都不能因为钱财坏了脸面!”

“修德,你放心吧。”

“是啊!兄弟们同安在,共富贵!”

“行,你们上场输的银子还没有给我,赶紧拿来!”

“…………”

第四十五章 国公教子

风险和利益是成正比的,所以做生意最稳妥的方式便是把风险和利益都分摊出去。

曹唯可以只与徐鹏举合作醉仙酿的生意,因为徐家在南京脸面够大,足够庇护住两船的酒,但以后若是二十条船的酒呢?会不会有势力对醉仙酿起了心思,不惜铤而走险……

所以将几家勋贵子弟都早早地绑在这辆战车上,就把个人所要承担的风险降低了很多。毕竟没有哪个势力敢同时得罪这么多勋贵。

根据曹唯所知,在土木堡之变前都是由勋贵掌握兵权,他们是一批特殊的群体,欺男霸女的是他们,对大明朝最忠诚的也是他们,因为没有了大明朝,他们以及子孙也就没有了富贵。所以哪怕朝廷里奏参他们的官员很多,但是皇帝从来没有下过狠手,毕竟他们是大明朝的基石。

无所顾忌的勋贵们总是把文官吊着打,文官讲道理,他们讲拳头。

然而,从明英宗正统十四年开始,到土木堡之变后,勋贵凋敝……

庚申年,西宁侯宋瑛、武进伯硃冕与瓦剌战于阳和,败没。是年,瓦剌兵大至,恭顺侯吴克忠、都督吴克勤战没,成国公朱勇、永顺伯薛绶救之,至鹞儿岭遇伏,全军尽覆。

壬戌年,大明军队溃败,死者数十万。英国公张辅,奉宁侯陈瀛,驸马都尉并源,平乡伯陈怀,襄城伯李珍,遂安伯陈埙,修武伯沈荣,都督梁成、王贵,尚书王佐、邝野,学士曹鼐、张益,侍郎丁铉、王永和,副都御史邓棨等,皆死。

勋贵集团从此势弱,开始在南京城蛰伏,但是却依旧没人敢小觑他们。别看这些勋贵子弟现在一副斗鸡遛狗无所事事的样子,但未来的南京城迟早是他们的……

打着家里的旗号在外经商这种事无论如何绕不过家中长辈,勋贵子弟没有一个好相与的,他们为人处事都要想着家族,除了吃喝拉撒睡以外,其他事情都会和家中长辈请教一番,唯恐不知道什么时候便连累一家人团灭。

这和朋友之间的友谊和信任无关,实在是家里人太多,冒不得半点风险。

能够在勋贵圈里活上几十年的,都是修炼多年的老狐狸,每件事情都能想地深远,在听到自家晚辈讲述后毫无犹豫地选择了支持,单凭每个月一千多两银子自然不被他们放在眼里,然而这却是一次难得的和徐小公爷巩固关系的机会。

朋友之义和利益交叉在一起,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加稳固。

…………

魏国公府。

魏国公徐俌眯着眼睛看着站在眼前的徐鹏举,直看得徐小公爷头皮发麻,别看徐鹏举在外面一副高傲冷清的模样,在徐老国公面前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徐老公爷统兵多年得出的教育方式便是揍,不服就揍,揍到服为止。所以徐鹏举从小到大被揍过无数回,开始的时候徐鹏举还不知道躲,差点被打出手感的老公爷失手打死,后来徐鹏举学聪明了,逢打就跑,现在跑起来连狗的撵不上……

迎着徐老公爷的目光,徐鹏举感觉事态不对,正要施展尿遁之法,老公爷缓慢开口道:“鹏举,你了解曹唯这个人吗?”

徐鹏举心中警铃大作,老爹原来和自己说话都是陈述句和反问句,比如:“你难道作死?”或者“你真是作死!”这次突然来了一个正经的问句是什么鬼?

莫非其中有诈……

“怂货!磨磨蹭蹭作甚,莫不是嫌老夫棍法不厉吗?”徐老公爷眼睛一瞪,吓得徐鹏举一哆嗦,赶紧开口道:“曹唯就是一个百户……”

“百户个屁!”徐老公爷眼睛瞪得更大了,随即又微微一叹道:“你要是有人家一半好,老夫也放心把这个家交给你,我徐俌怎么会有这么个种……”

“下手的时候你也没把我当儿子看……啊!老爹,你住手……”

一根拇指一般粗的木棍被老公爷抓在手里,老公爷须发皆张,虎目猛睁,一记木棍挥下,狠狠落在徐鹏举胳膊上,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徐鹏举痛呼,拔脚就往书房外跑去,却发现房门不知何时被锁住了,顿时心中绝望:这老匹夫什么时候学会战术了……

“怂货,你跑啊!不是跑得快吗?”徐老公爷狞笑道。一边举着长棍缓缓向徐鹏举走来。

徐小公爷也不言语,蹲着身子,抱着头,将后背露出来,非常有挨打经验。

…………

半柱香后,徐老公爷精神焕发地坐在椅子上,手中的木棒不知何时没了踪影。徐鹏举双手紧抱在胸前,面色颓废,就如同刚被糟蹋过的小媳妇儿。

“曹唯这个人……”徐老公爷眯着眼睛,神色严肃,手指敲打着桌面,似乎在思考着如何措辞,半晌以后才开口道:“不错…”

徐鹏举震惊地看着徐老公爷,他从来没有听见老爹对哪个年轻人评价这么高,听说大学士李东阳年轻时在南京求学,老爹对他的评价便是不错,虽然自己和曹唯是朋友,但他何德何能……

“府里我派去调查曹唯的人回来了……”

“你调查我朋友?”

老公爷没好气地道:“我儿子身边突然冒出来一个秦阳伯,你说老夫该不该查一查?”

“秦阳伯?!”徐鹏举难以置信道:“曹唯是秦阳伯?治好扬州疫病的那个秦阳伯?”

一直以来,徐鹏举都以为只是同名同姓而已。徐老公爷吐了一口气,道:“曹唯这个后生非常不简单,善于借势。走出曹家村不久便于当地富商潘富借势,从而立足于秦阳县,醉仙酿便是他酿造的。他随后赶赴扬州府,拜师梅公博,以利益结交守备太监黄中,借梅公博和黄中的势,斩断了流泉谷沈家公子伸出的手。

而且这小子有仇必报,你在扬州府遇到扬州知府周彬的公子周兴调戏梅公博之女梅轻柔,事后曹唯使计将周兴吊了一夜。随后梅轻柔在百花楼受辱,曹唯便写了两首咏梅诗反击,一个“便秘小姐”的名号传遍扬州城……

扬州府爆发疫病,群臣束手无策,扬州几为鬼城,牟斌都要放弃时,又是这个曹唯,寻出治疗疫病之法,所以陛下才嘉赏其为秦阳伯。

曹唯来了南京城后不到三天时间便将百户所里的手下驯服,又踩着你的脸建立了威信,并且将自己放在了南京城里所有人面前。

再说曹唯此次联合众位勋贵子弟漕运醉仙酿,是用利益将南京城里的几个勋贵绑在一起,就这恐怕那几个老家伙还要感激他,恐怕就是老夫,也对他有了好感,因为此举让魏国公府与南京众勋贵关系更加密切。从此他在南京城里便无所畏惧了……”

徐鹏举听得目瞪口呆,这便是真正的曹唯吗?徐鹏举忽然想到什么,感觉心中一痛,忍不住开口问道:“难道曹唯接近我一直是在利用我吗?”

“依老夫看来,其实曹唯真的把你当做朋友了!”

徐鹏举眼前一亮,眼巴巴地盯着徐老公爷。

徐老公爷幽幽说道:“如果不把你当做朋友,也不会刚来南京便毫不客气地踩着你的脸建立威信了……”

“……”听着好别扭,不过曹唯真的把自己当作朋友便好。徐小公爷抽了抽鼻子,满不在乎地说道:“这个朋友我也认了,起码比爹好……”

书房里顿时陷入短暂的寂静……

片刻之后,房间里又传出了棍棒的破风声和徐小公爷的哀嚎……

第四十六章 卖身葬妻者王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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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光洒过的清晨,空气里满满都是清新气息,在家睡了几日的曹百户终于想起了工作,于是拿起已经落了一层灰的绣春刀,领着几个爪牙游荡于秦淮河畔,像极了现代令小商贩闻风丧胆的城管大军。

东街上,人群熙熙攘攘,魏俊嚣张跋扈地走在前面开道,一言不合就踹人,铜铃大眼凶狠地看着路上行人,展现出稍有异动就出手拔刀的架势。街道上曹唯等人到哪,哪里的人群自动散开,别说触碰,就连目光也不敢交接,生怕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就惹出了祸事。

曹唯慢悠悠地走在魏俊后面,左右各有两个校尉护持着,当一位商贩避闪不及就要撞上曹唯时,被魏俊一把抓住。魏俊大怒,正要动拳头,曹唯悠悠开口道:“锦衣卫要以德服人!”

魏俊立马放开那位商贩,然后转过身来点头哈腰,满脸谄媚地笑道:“大人宅心仁厚,属下们自当效仿,今后以德服人,万万不能给大人丢脸。”然后转过头来又开始踹人,看得曹唯眉头直皱,手下人的素质还有待提高啊!

最近秦淮河管区内几乎所有的商铺都主动上交了平安银子,曹唯只要了其中的三成,其余的都发给了兄弟们。百户所里的弟兄们都捞足了油水,日子再也不用过得那么紧凑,回到家里还能带几斤肉食,在婆娘面前说话也硬气了,晚上床上运动也有劲了……这教他们如何不对曹百户感恩戴德。

正当曹唯想要回家吃饭的时候,远远看见左侧前方挤了一堆人,以为发生了什么不平事,于是立马往前方赶去。有事就有锦衣卫!朝廷鹰犬,为民服务!

也不知道是哪位仁兄看见了正赶来锦衣卫,刚喊了一嗓子“锦衣卫来了!”,看热闹的轰一声全跑了,非常有清街的效果。

曹唯往地上一看,地上跪着一个人,准确地说是一个读书人,灰白的头发,面部消瘦,前额突出,身穿淡青色襦袍,衣服虽然洗的发白,却干干净净,异常整洁。身前放置一张纸,上面写道:“卖身葬妻”四个字,身子佝偻着跪在地上,额头紧紧贴着地面,曹唯甚至可以感觉到此人身体正在微微发抖。

曹唯顿时感觉到一股亲切感,这是家乡的味道。前世各大火车站前都会有这么一批人,跪在地上,身前铺着一张纸,上面要么写着没钱回家,请求支援,要么写着家里有人病重,请求施舍。面前这位仁兄厉害了,直接死了老婆,这要是让前世那些跪地党知道了估计要纷纷抄袭这个创意,当然,妇女同志是葬夫……

曹唯不认为面前这位属于欺诈,虽然前世在年轻时候,纯正无邪,被欺骗无数次,但这次曹唯了选择相信,因为古代人特别注重脸面,相对而言内心还是非常纯朴的,做人还不至于没有下限。尤其是面前这位是一个读书人,在这个时代,读书人都是骄傲的,不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绝对不会如此作践自己,即便是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也很少有这么作践自己的,所以曹唯对他有些感兴趣了。

“说出你的故事!”云烨蹲下身子说道,像极了前世某综艺节目开场白……

“给我五十两银子,我的命就是你的!”跪在地上的人抬起头,一双血红的眼睛,里面全是恳求和悲伤,死死看着曹唯。

“说出你的故事!”曹唯孜孜不倦,如同努力搜集新闻狗仔队。

“我王盛潦倒半生,自问也曾熟读四书五经,春秋史记,为出人头地头悬梁,锥刺股,一生考了十几次,却毫无功名在身,还要靠妻子给富贵人家洗衣谋生养活,家中子女时常饥饿难耐。

如今恩妻重病逝世,我却连一副棺材也买不起,将来我即便死去我没有颜面面对她。我欠她的,就用这条命来偿还。厚葬需要五十两,这位公子,给我五十两,我王盛的命就是你的。”

王盛说完,把头紧紧磕在地上,身子颤抖得更加厉害了,似乎在等候命运的宣判。

“好,你的故事我买了。魏俊,拿一百两来。男子汉大丈夫不要轻辱自己。你要记住生活总比功名来得实在,你还有儿女,总要为他们想想,好自为之吧。“说完,云烨从魏俊手上接过来一张银票,放在王盛前面,拱拱手转身离去。

王盛泪如雨下,死死抓住银票眼见曹唯离去,又重重地叩拜三下,然后起身踉踉跄跄地离去。

…………

傍晚时分,曹唯已经走到家门口时,一只木乃伊一瘸一拐地向他走来,刚近身就被曹唯一拳击倒在地。

哼!弱鸡,这点道行就敢出来吓人!

曹百户对自己能够一击制敌很是满意,果然在锦衣卫里待久了,功力见涨。

“曹唯,是我,我是徐鹏举!”

曹唯冷笑道:“徐贤弟丰神俊朗,一表人才,怎么会像你这般变态。”

徐鹏举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流出来,昨天下午被老爹打,今天下午被朋友打,整个南京城里敢打自己的两个人都动了手,自己到底有多不让人待见。

曹唯见对方低着头,也不说话,又上前踹了一脚,道:“心虚了吧!本官这就把你这只送上门来的木乃伊送去见官。诶,我好像就是官……那就把你送去卖了换些银子。”

“曹唯,你左边臀部下三寸之地有一块月牙形胎记,某件兵器长四寸五分,粗九分……”

曹唯顿时大惊失色,这种事只在自己喝醉酒以后和徐小公爷显摆过,莫非眼前这么大只真的是徐小公爷……

“你真的是徐鹏举?”曹唯狐疑道。

“正是小爷我……嘶……”徐小公爷抬高声音,不小心拉扯到嘴角的伤势。

曹唯赶紧上前将他扶起来,神色悻悻道:“这才一夜的工夫,南京城勋贵圈的潮流就变得这么别致!贵圈真潮……”

…………

曹府,庭院。

徐鹏举瘫在躺椅上,神色忧郁地看着天空,两柱香后,徐小公爷终于确定蹲在旁边数蚂蚁的家伙不会主动安慰自己了,心里不禁重重叹了一口气,开始怀疑人生的很多选择是否正确,例如选这么个人做朋友……

“曹唯,我被我爹打了!”

“哈哈,你快看,这只蚂蚁竟然长着三只眼睛。”曹唯转过头来看着徐鹏举,满脸兴奋,就如同发现了新大陆:“你刚刚说什么?”

徐鹏举:“……”

…………

(还有一章,不出意外在晚上更新……)

第四十七章 穷主家与新管家

送走幽怨的徐鹏举时已经到了戌时,曹唯草草吃过晚饭便打算吹灯睡觉,今日游街遛狗委实有些累了,看来当官办差的确不适合自己,不如早点回家睡觉。

见到红薯走进自己房间时,曹唯大喜过望,心中不禁思索着难不成是因为天寒夜长,佳人难耐,所以想要通过彼此之间的摩擦温暖一下身子?

自从在扬州府曹唯将红薯治好疫病之后,两人之间的关系便如同捅破了一层窗户纸,一种难以意会的滋味在两人之间流淌,在经过最初的羞涩之后,红薯任由曹唯牵着手,一起散步徘徊于街头巷尾,如同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如今见红薯深夜前来,曹唯连忙迎上去,拉着红薯的手,动情地看着她,羞涩道:“我还是第一次,能不能温柔点……”

“……老爷,咱家没银子了。”

“啊?”曹唯大惊失色,从扬州府带来了几千两银子,最近收的平安银子也有一千多两,这么快就没有了?

“府里人多,开销大,每日买米买菜,工人工钱,前些日子老爷喝醉了酒,还随手给手下们打赏了一千两银子,我拦都拦不住,家里库房里已经空了,老爷心里没有点数吗?”

曹唯尴尬道:“这两天忙着睡觉……”

杜嫣幽幽叹了口气,从怀里掏出一本账簿递给曹唯,道:“这是家里的账本,老爷过过目,倘若下个月还没有银子的话,老爷只能带着我们仆役一起在街上乞讨了。”

曹唯的脸顿时垮了下来,比苦瓜还苦,难不成要再请手下们喝一顿酒,然后趁着他们喝醉的时候再把钱要回来?恐怕第二天手下们就要造反了……

这才来南京城没几天,醉仙酿的红利还没有送过来,距离下个月收平安银子的日子还远,所以如果没有新的银子充实库房的话,恐怕真的便要吃糠喝稀了。曹唯在不断反思自己,到底哪一步走错了,致使如今这般穷困潦倒。

家里穷了,身为家主就要义不容辞,拼命拿钱回家,男人养家是责任,尤其是养这么一大家。别看家里这么大,外人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然而家主很有可能明天就吃不到肉肉了,也许过几天连青菜萝卜都吃不起了,如同现代有些大老板,住着别墅,开着豪车,搂着小蜜,实际上却是负债累累,心里的苦只有自己知道。

这一刻,曹唯无比怀念起远在秦阳县的潘富,倘若这个取款机还在身边该有多好……

还是早些休息,明日还要早起想法子赚钱,实在不行明日先把下个月的平安银子收上来,如果敢不给,那就让这些商家不平安……

…………

一夜无话,第二天凌晨,当仆役打开房门一看,一个头发灰白的人直挺挺的跪在曹府门口,后边还跪着两个半大的孩子。家里的仆役还以为这个人是有事赖着自家老爷了,于是赶紧跑进府里汇报曹唯。

曹唯听后心中大怒,直娘贼!讹人讹到锦衣卫百户的家里了,这是什么调调?孩子肯定不是我的,曹唯仔细回顾了一下,终于确定了这一世元阳未泄,心里更加镇定,拿起绣春刀便气势汹汹地朝着府外走去。

曹唯来到府外,正要破口大骂时,不由得愣住了。

“你不是那个死了老婆的吗?叫什么来着,哦…对了,王盛。你来这里干什么?我家里可没有寡妇介绍给你!”

“老奴叩见老爷,”钱通在地上梆梆的磕头,两个孩子也紧跟着磕头。

“赶紧起来,大冬天的地上寒冷,什么奴才?本老爷高兴才赏了你银子,以后照顾好两个孩子才是。”曹唯赶紧上前扶起两个孩子。

“老爷仁厚,王盛心领了,昨天老爷扔给老奴银票后便急匆匆的走了,老爷可以认为这是小事情,可是王盛不能,昨日我给亡妻买了一副上好楠木棺材,又请人过来下葬,我亡妻走地体面。如今我心愿已了,这条命就是老爷的了,自当来府上效命。”

曹唯心里赞叹一声,古人心里真是实在,有信用,府上也缺一个有见识和才学的人,不能一直让红薯管着整个家,毕竟家里事情越来越多,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余得志虽然为人机灵,但是毕竟年轻,做事不能面面俱到,所以还是需要一个能够处理家里的大小琐事的人。

“既然如此,你便留下来吧,带着孩子在前院东边厢房里,家里还缺少一个管家,你若是不嫌弃,便在府上安顿下来,打理家中的大小事务,以后若是再有合适的人,我便给你些许银钱,让你再独立出去过日子,家里以后也会有一些生意需要打理,你可以去做做掌柜……”

王盛摇了摇头,向曹唯拱手道:“老爷多虑了,如今能够给两个孩子一个吃饱穿暖的地方便是非常不错了,就这还要感谢老爷的恩典,要不是老爷援手,家中亡妻的尸骨还不知如何安葬。

来时我也打听了一下,老爷虽然只是锦衣卫百户,但是和魏国公家的徐小公爷交情甚好,所以声望极高,以后必然前途不可限量,我王盛在这样的家中做事,算不得委屈。“

王盛看得很开,脸上没有委屈的神色,反而多了一股精神,多年的颠沛流离生活早就把心里的英雄气消磨殆尽,如今只想好好过些日子。昨日在家中安葬完亡妻以后还剩下些许银两,王盛在街上买了好多肉食带回家中,看着两个孩子吃得狼吞虎咽,王盛泪流满面。

这两个孩子一生下来便没有享到福,小小年纪便懂事了,吃到一半还把肉往王盛碗里送,嘴里还不停地劝王盛别哭快吃。

王盛擦擦眼泪却发现总也擦不干,儿女刚出生的时候,他把两个孩子起名儿子叫赐福,女儿叫天喜,然而两个孩子却没有感受到半点福气和喜庆,看着孩子满脸菜色,王盛心里如同针扎一般疼痛。

如今能够找到一个让孩子不受冻不受饿的地方,王盛非常满足,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让两个孩子过上好日子,一定为曹唯效死命!

王盛很快便投入角色了,进门便开始了解家中的情况,重点清点家中的仆役以及……库房里的银两。

看着空荡荡的库房,王盛惊呆了,随即苦笑起来,第一次觉得自己投靠的主家似乎好像大概也是一个穷酸……

第四十八章 值五百两

(打赏的仁兄,我把跃鱼大家许配于你可好!)

库房很空荡,曹唯很头疼,早饭都没吃便出门想办法弄钱去。

在两名锦衣校尉护持下,曹唯百无聊赖地看着街边行人来往穿梭,脑子飞快运转,琢磨着如何能够最快的弄来钱。

杀人放火金腰带,抢劫无疑是来钱最快的,要不然今天晚上便领着两个弟兄,脸上裹着亵裤,在南京城里看哪一家房子最大,然后破门而入,提刀架在他们家老爷的脖子上,问他是要钱还是要小妾…呸,还是要命。一般脑袋里没有养鱼的都会选择拿钱买命。

而且曹唯还发现作案的工具都是现成的,绣春刀锋芒毕露,刀口寒光闪现,实为杀人行凶,放火抢劫之利器。

办法虽好,曹唯却非常纠结,自己可是官呐!还是正六品,怎么能堕落到如同强盗一般。

且不说节操和脸面问题,若是在行凶过程中被家丁发现,然后又在乱棍中被失手打死,岂不是成了最窝囊的锦衣卫百户!以后在明朝野史的一角会不会有这样的记载:

弘治十二年,南京有锦衣卫百户曹唯者,深夜行凶于富贵人家,抢夺纹银三百余两,退走时与家丁激战,终因寡不敌众被乱棍打死,时年二十岁整,贻笑万年……

考虑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曹唯放弃了,再想想其他法子,上帝为我曹唯关上一扇门,那我便在墙上挖个洞。环境是死的,人是活的。曹唯心里不禁感慨自己为何这般聪明豁达,明明小时候没有多喝六个核桃。

其实曹唯不知道的是,整个南京城里房子最大的便是魏国公府,魏国公府里的家丁都是从军伍里筛选下来的精锐之士,恐怕曹唯还没有近到徐老公爷的身,便被家中守卫一刀结果了。

…………

清晨,秦淮河上还泛着雾气,不时有冷风从衣领口子里灌入,带走了身上好不容易才积攒下来的热气。街上最早出现的便是在街边摆摊卖早点的小商贩……以及昨天晚上没有揽到客人的烟花女子。

看着站在青楼门口不停吆喝的姑娘们,曹唯突然有些心疼,干哪一行都不容易,谁说躺在床上挣钱非常简单了?一大清早的便要裸露着半个胸脯推销自己,脸上要露出微笑,声音还要保持甜美,略微带点骚气……这不仅需要高超的演技,还要超乎常人的体力以及忍耐力。

青楼?

曹唯忍不住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老子便是百花楼里的老板,来南京城也有些时候了,却一直没有去过百花楼,想必账上也有一些银子了吧。

…………

搬迁到南京的百花楼还是那般大气典雅,楼上牌匾是找书法大家用秦朝小篆书写而成,上面还渡了一层金粉,使得百花楼看起来华贵而不俗气。

南京城里有很多家商铺上都渡有金粉,倘若把这些招牌上的金粉刮下来岂不是又能发一笔小财……看着百花楼门上挂着的金色牌匾,曹唯眼中异彩连连,嘴角那抹笑容也渐渐变了味道,有点……邪恶,站在左右的校尉看地莫名其妙。

百花楼门口,曹唯转身止步朝两名校尉道:“本官有大事要办,事关钱途,你等在此等候。”

“是。”

两名校尉对视一眼,脸上露出男人都懂的笑容,大人果然还是年轻气盛,大清早便把持不住,也不知道能在里面呆多久,半个时辰?亦或是两柱香……

门口龟公早早便看见一位官人打扮的年轻公子走向百花楼,一看便不是寻常人家,像这种打扮的公子从来都是出手阔绰,打赏丰厚。

龟公赶紧迎了上去,点头哈腰地询问曹唯是否是熟客,认不认识楼里哪个姑娘,倘若不认识可以代为介绍,楼子里的姑娘他都认识,不管是丰腴的还是纤瘦的,只要曹唯说得出来,他便可以介绍一位最可人的姑娘……

曹唯知道里面的门道,无非便是某些姑娘给了龟公些许银钱,告知他若有生客到来便往她们屋里领。所以有些姑娘半天接不到一个客人,有些姑娘却工作繁忙,下不了床。所以姑娘们宁愿轻慢了管教姑姑,也不能吃罪了这些龟公,毕竟阎王好惹,小鬼难缠。

曹唯随手丢出去一角碎银子,道:“给本公子安排一间无人的房间,在让花娘来见我,就说有一位姓曹的客人前来找她,从扬州府来。”

花娘便是百花楼里的管教姑姑,大概三十几岁的模样,当初在扬州府交接账目的时候和曹唯见过一面,认识她这位主家。

“得嘞!爷,您这边请……”

龟公满脸笑容接过银子,手里暗自掂量着银子的份量,态度更是谦卑,听这位公子话里的意思,还认识管教姑姑,想必也是一个长情的,从扬州府追到南京城。姑姑虽然是半老徐娘,但是风韵犹存,尤其是胸脯鼓鼓……

龟公小心翼翼地将曹唯带到一间客房,然后弯腰拱手退去。

不大一会,便听见有脚步声匆匆传来,越来越近,随即便有敲门声响起,曹唯打开房门,正是花娘,跃鱼也在,只是跃鱼妆容不整,想必是刚起床便匆忙赶来。

二人见到曹唯后,神色一喜,就要行礼,曹唯使了一个眼色,二人会意,便走进了房间,关上了房门。

房间之内,曹唯坐在上方,花娘和跃鱼侍立左右,跃鱼给曹唯躬身见礼,眼里闪过一丝狡黠:“听闻下人描述,我便知道是公子来了。公子如今在南京城风生水起,跃鱼早有耳闻,只是公子这么些时候也不来百花楼,奴家还以为公子忘了跃鱼呢。”

自从没有了约束,跃鱼就好像变了一个人,越来越活泼俏皮,毕竟还只是年轻少女,心里没有了顾虑便恢复了青春本性。

曹唯失笑道:“跃鱼姑娘风姿卓越,我又怎么能忘了……只要给我五百两银子,我能记你一辈子,怎么样,划算不划算?”

“公子……真会说笑。”跃鱼笑容凝固了,眼睁睁地看着眼前这位从翩翩公子直接变成市侩商贾,无耻嘴脸让跃鱼有些失神:怎么忘了这位的秉性!

“真的,跃鱼姑娘考虑一下,随便一位富贵公子打赏一下也比这个多。”曹唯满怀期待地看着跃鱼。

“公子,你还是把跃鱼忘了吧……哈,突然想起来,早上还没有梳洗打扮……”

“……”

第四十九章 干一行爱一行

买卖不成,曹唯有些失望。然而买卖不成仁义在,曹唯正襟危坐,努力调整心态,争取做到在没有挣到钱的情况下还留有风度。

“我这次来除了看望跃鱼姑娘以外,还是来给百花楼定下一些新规矩的……”

跃鱼和花娘对视一眼,都能看出彼此眼中的担忧。换东家以后自然是要根据东家的性情定新规矩,这是常有的事,只是不知道这位年轻东家的规矩是让楼里姑娘的日子变得好过,还是难过。

曹唯也没等她们说话,继续说道:“我只有三条规矩,第一,从今日算起,百花楼里的姑娘们做十休一,三十天额外休息一天,在她们休息的一天里,百花楼里的任何人,包括我在内都不得干预他们的生活……”

跃鱼小嘴微张,花娘倒是反应很快,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她也是楼里的姑娘出身,知道这一天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尊重,意味着自由,还意味着这位年轻的东家把姑娘们当人看。花娘嘴里不断说道:“东家仁慈,仁慈……”

曹唯起身扶起花娘道:“我还没有说完呢,这第二嘛,便是每个月从账上支出两千两银子,在城外僻静的地方买一座庄园,等姑娘们年迈无以为生的时候可以在里面居住养老,楼里想必也有老迈的姑娘,这件事情越快越好……”

花娘眼角湿润,哽咽道:“以前每当姑娘们老迈,东家便会将她们逐出百花楼,她们无以为生,只能在街头乞讨,最后饿死于街头破庙,尸体都无人安葬。花娘以为自己也会是这个下场,今日东家给花娘和姑娘们一个安身之地,公子是每一位姑娘们的再生父母。”

“第三,每月从医馆请大夫来楼里给姑娘们诊治,确保姑娘们身体健康,工作愉快,干一行,爱一行……”

“扑通。”花娘又跪倒在地,不停地给曹唯叩头,她此时已经泪流满面,跃鱼眼睛里也是异彩连连,这样的东家值得一生托付。

花娘抹着眼泪说道:“公子仁厚,姑娘们永远记住公子的恩德,只是大夫估计不太愿意来给姑娘们诊治,他们瞧不起……”

曹唯冷笑道:“那就用钱砸,砸到他们来,倘若他们还不识好歹,我便动粗了!”

“公子仁慈……”

“此三条规矩从今日起施行,并定位永例,只要我还是百花楼东家一天,便不会改变。若是此法得当,天下青楼自当纷纷效仿,那时候姑娘们才会有一些体面……对了,如今百花楼的账上还有多少余银?”

花娘连忙道:“百花楼来南京城时日不久,这段时间生意也还算不错,目前账上还有五千三百余两……”

“取三千两银子给我。”

曹唯说完起身要走,花娘赶紧爬起来,擦干眼泪,便匆忙去准备银子。

跃鱼道:“其他三院的院首们想见公子一面,还请公子给他们一个恩典。”

曹唯思索片刻,笑道:“我也想见见其他三位院首有什么过人之处能够与跃鱼姑娘等同,你把她们带过来吧。”

跃鱼离去,不一会便带回三个风华绝代的女子,看得曹唯眼睛都直了。松院的瞬凰大家有一股高贵的气质,如同高高在上的公主,梅院的绕梅大家如同寒冰一般,冰冷的脸庞带着一种独特的气息,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兰院的凝蔷小巧玲珑,如同清雅的小家碧玉,惹人怜爱。

三位院首见到曹唯之后也稍稍失神,曹唯太年轻了,完全出乎她们的意料。尤其是这位新东家容貌俊朗,眼睛明亮,嘴角的微笑也别有味道。

三位院首也是见过世面的,很快便醒过神来,朝着曹唯一同福身行礼道:“奴家见过东家。”

曹唯笑道:“早就听闻百花楼有四位大家,脸若银盘,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今日一见却是不对……”

瞬凰上前道:“还想请问东家,哪里不对?莫非东家对我们姐妹四人失望了?”

“不,我发现那些形容的都不够,几位姑娘果然不愧风华绝代四个字。”

凝蔷掩嘴笑道:“东家的嘴真甜,想必哄骗了不少姑娘。”

“我家里只有一位叫做红薯的丫鬟,还吃不到嘴。你们也都是好姑娘,若是有心怡的男子,不必掩藏,本公子也好成人之美。”

三人见曹唯这样说道,神色微微动容,一直没有说话的绕梅上前道:“公子…可是在说笑?”

曹唯微笑不语,跃鱼笑道:“跃鱼相信公子。”

“嗯嗯,凝蔷也相信公子,公子如此英俊,想必是不会哄骗我们这些弱女子的。公子赶紧把她们三个嫁出去,凝蔷便是百花楼的花魁了,到时候一枝独秀,也好比四人同辉地好。”

跃鱼点了点凝蔷的额头道:“就你鬼机灵。”

“都说百花楼四位院首才色双绝,这色嘛,本公子是见识了,这才又是什么才?还请几位大家解惑。”

凝蔷脆声道:“公子,瞬凰姐姐年纪最大,一手古琴弹得鸟凤和鸣,余音袅袅,三日不绝;绕梅姐姐的舞技天下少有,尤其是她一副冷冰冰的样子,最让男人有征服欲……”

曹唯擦了一把冷汗,这位凝蔷真是人小鬼大。绕梅则对凝蔷翻了一个白眼,风情无限。

凝蔷也不介意,继续说道:“跃鱼姐姐可是书法大家,写得一手好字,让不少才子倾倒;至于凝蔷自己嘛,公子猜一猜?”

曹唯失笑道:“凝蔷姑娘想必最会倒马桶,每天帮助各位姐姐倒马桶。”

其他三位院首都忍不住笑了出来,凝蔷皱着鼻子,气呼呼地道:“才不是呢,凝蔷的按摩手艺可是一绝。”

曹唯在凝蔷鼻子上刮一下,道:“好,有机会还要见识一番才好,时候不早了,本公子下回再来看望凝蔷姑娘。”

曹唯说完,转身便离开了房间,瞬凰说道:“我们这位新东家……不一般。”

“他看着我们的眼神没有猥亵,没有令人作呕的欲望,尤其是看着凝蔷时就如同看着妹妹一般,绕梅不会看错。”

跃鱼直勾勾地看着曹唯的背影,嘴里喃喃自语道:“我终究没有看错他……”

(城北在调整后续的情节,昨天晚上码着字就睡着了,所以最近可能会有些少更,还请大家谅解一下,现在还有一章存稿,是今天写的手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码完,有推荐票的话也请支持城北一下,现在有四大家,打赏来领……)

第五十章 仰泳浮尸

百花楼外,魏俊已经在此等候,见曹唯出来便赶紧上前,压低声音道:“河东浮现一具尸体……”

“浮尸?”

曹唯满脸兴奋地问道:“是不是全身肿胀,眼睛突出,尸体是正面朝上还是背部朝上?我猜是背部朝上对不对?”

魏俊擦了一把冷汗,道:“尸体是面部朝上浮起……”

“还特么是仰泳!好了,本大人知道了,回家吃饭吧。”

魏俊连忙拉住曹唯,道:“大人,秦淮河是咱们百户所的辖区。”

曹唯道:“那关本大人何事,官府自当侦查破案,我们要有出息,不能虎拿耗子,多管闲事……”

旁边一位校尉低声提醒道:“大人,那是狗拿耗子。”

曹唯沉默片刻,看着这位校尉道:“这位兄弟叫什么名字?”

校尉一愣,随即大喜道:“标下雷五。”

“好,雷五,你这个月的例银减半,敢骂本大人是狗,脑袋被驴踢了……”

魏俊见自家大人越扯越远,连忙说道:“大人,事不宜迟,我们还是赶紧过去看看吧,千户大人已经去了。”

曹唯叹了一口气,盯着魏俊道:“魏俊,你告诉我,这件案子本大人就不能置身事外吗?要不然你替本大人请一个月假,就说我在青楼里得了花柳病,卧床不起!”

“大人,锦衣卫有协办之责……”

曹唯又重重叹了一口气:“我明白了,有时候你不惹麻烦,麻烦也会找上你,我只想过几天安生日子,却一直劳身劳心,不仅为家里生计发愁,而且还要为公务繁忙。”

“大人受累了……”魏俊说完便想打自己的嘴,没见过在家五天都不去百户所签押的百户,没见过巡街巡到一半然后便回家睡觉的百户,没见过发放例银时都不露面的百户,百户所里新来的几个弟兄都还没见过这位百户,再过几天这位百户大人在百户所都成传说了。如果这都不算清闲,那怎样才能算清闲?

…………

河东是秦淮河下游,当曹唯来到这里的时候岸边已经围了一圈的百姓,捕快和锦衣卫校尉将无关人等隔离在外,有眼尖的校尉看见曹唯朝着这边走来,马上疏通出一条通道。

曹唯穿过人群,仵作正在验尸,任豪和一位身穿绣云雁补子官服的中年男子在岸边交谈着,这位男子长着国字脸,留着长须,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也不知道在和任豪说着什么,任豪面色凝重地站在一旁,也不说话。

魏俊在曹唯耳边说道:“那位是南京知府杨宏杨大人,文官出身,向来和我们锦衣卫不对付……”

曹唯走到尸体旁边,转了一圈,然后走到仵作面前,问道:“可有什么发现?”

仵作放下死者的眼珠子,向曹唯拱拱手道:“大人,死者口腔和鼻孔之内并无污泥,全身没有什么伤口,面部虽然被河水泡得肿胀泛白却暗呈乌黑之色,眼中带有血丝,指甲发黑,所以……”

“所以他不是溺水而亡,而是中毒而死是吧?”

“大人明鉴。”

“眼珠子帮人家装上去……”

仵作一愣,道:“是,大人。”

任豪扭头见曹唯来了,向杨宏拱了拱手,便朝着曹唯走过来,来到曹唯面前,沉声道:“曹老弟,情况不太妙,死者双手起茧,尤其是右手虎口处更是如此,明显是长年使刀之人,而且胸口处纹有一朵莲花……”

“白莲……”曹唯刚要叫出来,任豪赶紧上前捂住他的嘴,小声说道:“此事不可声张。”

白莲教是中国历史上最诡异的宗教:元朝反元,明朝灭明,清朝则反清复明!在哪个朝代就反哪个朝代,不知道这个教派为何这般奇葩,也许历代教主都是心理变态,只为反朝廷而生。

相传白莲教中各种自带邪性的高手隐匿其中,一出手便搅得一场大乱。明太祖朱元璋早期曾经借助白莲教建立大明,但是当上皇帝以后反手便给白莲教一刀,从此以后白莲教便和明朝相爱相杀。

在洪武、永乐年间,川鄂赣鲁等地多次发生白莲教徒武装暴动灭明,有的还敢建号称帝,均被镇压。白莲教是朝廷的心腹之患,便是以仁义治天下的弘治皇帝在镇压白莲教时也没有手软过。

曹唯拿开任豪的手,深深吸了一口气,道:“兄长是不是如厕没有洗手?”

“某家从家没有洗手的习惯。”

曹唯赶紧在路边找了一桶水,开始洗脸,重点放在任豪刚才捂住的部位,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得很仔细,最后连下巴都不放过,任豪默默在身后注视着他,脸颊直抽抽。

一柱香后,曹唯又走到任豪面前,压低声音道:“兄长,白莲教这祸害怎么跑出来了?”

任豪直愣愣地看着曹唯,当听到白莲教时才回过神来,神色严肃道:“事态重大,这件事恐怕是遮盖不住了,这次起码要把南京城翻个遍。”

“兄长,那位杨大人临走前朝着咱们冷哼一声是什么意思?莫非你欠了他银子不还?”

“啊呸!”

任豪不屑道:“这位南京知府满嘴的仁义道德,却已经纳了五房小妾了,最小的只有十六岁,真是暴珍天物。有功劳便往自身上揽,有麻烦就往外推,你知道他刚刚跟老子说什么吗?他说缉拿匪徒是咱们锦衣卫的职责,他们官府的职责是护民安康,安抚百姓!。”

曹唯重重地向地上吐了一口唾沫,狠声道:“他奶奶的!”

“嗯!他奶奶的!”

“不过兄长,小弟倒是知道死了的这位仁兄从哪里来。”

任豪两眼冒光,紧紧握住曹唯的手道:“贤弟可是有什么发现?”

曹唯赶紧用力拉出手,道:“贤弟刚刚去看了一眼,死者鞋子上有一些黄泥还没有被河水冲走,南京城周围有好几个地方生产黄泥,然而秦淮河上流却只有一处……”

“千峰山!”任豪惊呼:“贤弟,哥哥马上便召集兄弟,赶赴千峰山,若能抓住匪人,兄弟你可就立了大功了。”

“哥哥说笑了,只是若有功劳,能否折现成银两给我,兄弟这些天家里都揭不开锅了。”

任豪用手指着曹唯道,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升官发财,只有先升官,才能后发财,有了权还怕没人送银子过来吗?”

“我就爱钱。”

“……”

第五十一章 鱼姑娘,请淡定

当任豪集结好几个百户所的校尉以后,天色已经暗下来了,等众人到了千峰山,就彻底天黑了。

曹唯非常痛恨自己嘴贱,没事就不能乱说话,看破不说破不是很好吗?老老实实的,现在应该在家睡觉呢,也不至于大晚上的带队在山脚下搜寻不知道到底存不存在的匪人。

傍晚来的时候在街边小摊上买了两块肉饼,奶奶的,又是一家黑店,到现在已经不止出恭五次了,每次声音之大都令不远处的属下们侧目,让曹唯老脸发红,还好是晚上,众人看不清脸色。

“你们几个……嘶……去那边搜寻,本……嘶……本官去那边搜寻……”

曹唯说完赶紧往林子里跑去,速度之快令众校尉炸舌。校尉们彼此看了一眼,都露出心中了然的神色,随即便听到老远处传来的轰隆声,心里不禁感慨,大人果然是大人,连出恭都是如此的声势浩荡……

曹唯蹲在无人的阴暗角落后,一阵阵急促的响声过后便觉得舒坦无比,良久,响声渐停,曹唯发出一声舒坦的吁气,用了最后一张手纸,然后系上裤子。

刚准备去找手下们,一柄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随即身后传来一声粗犷的声音:“别出声,否则某家便一刀结果了你。”

感受刀刃上的锋芒,曹唯心跳得很快,脑子里无数念头闪过,然而架在脖子上的刀却令他不敢动弹。

“慢慢转过身来。”

曹唯慢慢转过身去,趁着微弱的月光看清了对方容貌。此人身材魁梧壮硕,浓眉大眼,目光格外阴冷,像毒蛇盯住了猎物,曹唯被那幽绿的眸子盯得发毛。

其身后不远处还有一名女子,看样子双手被绑住了,衣衫不整,露出大片雪肌,在月光下格外显眼,正惊恐地往曹唯这边看。

“我……只是来林中方便一下,哈,今日月色好美,我什么都没有看见,好汉你们忙,我不打扰你们了……”曹唯说完作势要走。

刚要转身,脖子上的刀一紧,曹唯赶紧停住身体。

“你是何人?”大汉语声阴沉。

“只是附近的村民……”曹唯答道。

“穿着飞鱼服却说自己只是一个村民,难道锦衣卫尽是怂包吗?”大汉冷笑道,手中的刀高高扬起,便待劈下。

“壮士且慢!”曹唯连忙道:“在下是锦衣卫百户,你都知道我是锦衣卫了还问……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留下我,我还有用处。”

大汉阴笑连连道:“你有什么用处?死于某家手下的朝廷鹰犬不知有多少了,你若不能让某家满意,便一刀结果了你。”

曹唯盯着他道:“壮士,现在周围都是锦衣卫的人,你若留下我,倘若遭遇了锦衣卫还能挟持我,我是武靖伯家的公子赵承庆,那些锦衣卫定然会投鼠忌器。”

大汉沉吟片刻,又看了远处几眼,沉声道:“那便暂时留你狗官一命,你若敢耍花样,某家便一刀结果了你。”

“壮士,你说什么我都依你……”

……

曹唯和那名女子被绑着双手,大汉拉着绳子,为怕二人逃走,大汉还将二人的手绑在一起,三人一路摸索着在树林里前行。

近距离和那名女子走在一起,曹唯才发现这位女子姿色不差,细娥眉,大眼睛,瓜子脸,青丝及腰,尤其是一副柔弱的样子惹人怜爱。

月高天黑,三人走得不快,静谧的行路中,曹唯听那位女子低声道:“公子,我们恐怕劫数难逃了,可怜我家中母亲还在等我回去。”

女子说完,身体便开始轻微抽搐,低声哭泣起来。

“姑娘叫什么名字?”

“小女子鱼三娘……”

“鱼姑娘,请淡定。这位壮汉对你只是劫色,你好歹命还能保住,我就不一样了,想我赵承庆大好年华,却要丧命于莽夫之手,我家中还有年迈老母亲,日后谁来奉养。家中妻妾成群,也不知道将来便宜哪个混蛋……”

曹唯说到这里眼前一亮:“要不然我也奉献出色相,也许还能保留一命……”

“……公子。”

鱼三娘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一个大男人要不要这么没下限……

…………

曹百户出恭迟迟未归终于引起了校尉们的起疑,校尉们大喊了几声后仍听不到答复,于是便跑到曹唯出恭的地方寻找,现场只有一张厕纸,在月光下异常显眼。

校尉们终于确定曹唯出事了,于是连忙将此时报告给任豪,任豪意识到情况严重了,一面下令全面搜索,然后亲自去魏国公府寻找徐鹏举,向徐鹏举说明了情况。

徐鹏举听完,脸色苍白,身体微微发抖,眼睛死死盯着任豪,一颗心如同坠入深不见底的深渊,一直往下沉,往下沉,嘴里不停说道:“曹唯怎么会有事呢,怎么会有事呢……这个坏胚肯定会祸害千年的,立马给我找,找不到你这个千户也不用做下去了。”

在搜寻白莲教匪人的过程中失踪,只怕真的是凶多吉少了,更何况自明朝开国以来,朝廷便和白莲教摩擦不断,曹唯又是穿着锦衣卫飞鱼服,徐鹏举心里明白,曹唯只怕九死一生了。

任豪赶紧告辞离去,徐鹏举嘴里还在不停念叨:“曹唯怎么能有事呢,如何能有事,这让我如何跟红薯交代,红薯……对,红薯还不知道此事。”

徐鹏举连忙叫人备马,往曹府方向赶去。

此时曹府还是一片安详,管家王盛在指挥着仆役点上灯笼,老爷深夜未归,他心里有些不踏实。

当听到府外马蹄声传来,王盛赶紧跑出府去,看见徐鹏举脸色阴沉,心里咯噔一下,顿觉不妙。

“快带我去见红薯!”

管家赶紧领着徐鹏举往内院赶。

…………

曹府内院厢房内,徐鹏举艰难地将曹唯失踪,很有可能遇到白莲教匪徒的事情说了出来。

红薯的脸色越来越白,藏在袖中的拳头却越攥越紧,身躯也摇晃得越来越厉害。等徐鹏举说完,红薯俏脸白得吓人,连红润的嘴唇也瞬间失去了血色。

“曹唯……曹唯失踪了?可能遭遇了白莲教匪人?”红薯死死盯着徐鹏举,抖颤着重复问道。

“哈,也许曹唯只是去逛青楼了,他的性子……”徐鹏举说不下去了,这话连他自己都不信,曹唯虽然时常言辞轻挑,然而做事却十分方正,红薯自然也是极为了解的。

红薯眼泪不停滑落脸庞,紧紧咬着嘴唇,也不说话,只是静静地坐着。

徐鹏举见状又安慰了几句,然后起身告辞,回家等候消息。

…………

深夜,曹府后门出现一个娇弱的身影,脚步匆忙地往千峰山方向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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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鞋底绣花

有时候人倒霉起来喝口凉水都塞牙,有时候倒霉的方式还很奇葩,足以让倒霉的人心态爆炸。

曹唯的心态就炸了,不能去想为什么拉个肚子都能被劫持,一想起来心就好疼。红薯大概已经收到本老爷失踪的消息了,也不知道这傻丫头要哭多久……

“赵公子,你别吃草了,快想想脱身的办法啊,我……我不想死。”鱼三娘压低声音道。

“我都快拉一天了,肚子空空如也,都快饿死了,现在只剩下路边的草能吃了。再说能有什么法子啊,这手都被绑起来了,人家手里还拿着刀呢,别反抗了,再说你又不会死,顶多会被糟蹋。”

“……公子,人家也不要被……糟蹋!”鱼三娘带着哭腔道。

“鱼姑娘,你要求真多,人生就是拿来将就的,你将就一下不行吗?况且你看前面这位大哥,壮硕魁梧,身高八尺,你也不算吃亏!没准还赚到了呢。”

“赵承庆,你还算男人吗?”

曹唯叹了一口气道:“我也想做女人,起码现在还能保住性命……”

栓着手的绳子突然往前一拽,曹唯和鱼三娘差点向前跌倒,曹唯正要破口大骂,又瞬间搞清楚了状况,悻悻地闭上了嘴。

大汉冷笑道:“两位还真是好兴致,这个时候还有心情闲聊,等过了南京的地界,只怕两位都要成为某家的刀下鬼了。”

李素叹气,也不说话,唯恐触怒了大汉,形势比人强,这时候再受一些皮肉之苦可就太不划算了。

大汉始终很镇定,一路上他都是冷静地辨别方向,仔细掩盖行过的痕迹,还不时检查绑着曹唯和的绳子。曹唯敢断定大汉不是第一次走这条路,否则不会表现地如此熟悉。

…………

到了凌晨寅时,天已经有些发亮了,三人一行翻过一个土丘,曹唯就知道到哪了。这是南京到苏州府的方向,曹唯当初从苏州府来南京的时候便是这里来的,只是原来走的是官路,现在走的是小路,前面还有一个破庙,曹唯曾在那里歇过脚,再往前走二十里就是扬州府的地界了。

穿过山丘,一眼望去,荒无人烟,再往前走两里路程,便可以看到一座荒废的土地庙,这座土地庙非常破,据说在唐朝时候便已经存在了,一直以来也没有官府修缮,所以就越来越破败不堪。由于此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所以这个土地庙就被路人当作歇脚之地,所以虽然土地庙外面看着很破旧,里面倒也干净。

大汉押着曹唯和鱼三娘,让二人走在前面,并把刀架在曹唯脖子上。

曹唯推开破烂的大门,里面还是一点没变,正对大门的是土地公石像,石像前面的香案上摆着一些干粮,还有一个铁制的油灯,土地庙正中间有一个木架子,上面挂着一口铁锅,铁锅下面还有一些还没有烧完的柴火,旁边还有碗筷之类的。地上还有一些枯草,看样子有路过的人晚上在这里睡过。

大汉将曹唯和鱼三娘二人绑在土地庙的木柱上,然后粗略在土地庙内扫视一圈,没什么特别的发现后,便走到门口,坐下来抱着刀打起了瞌睡。

曹唯也闭着眼睛,看似休息,实则是在考虑目前的状况。等过了南京的地界,自己可就没有了价值,到时候可就成了的累赘,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鱼三娘从被绑起来就垂着头嘤嘤哭了起来。曹唯睁开眼睛,不耐烦地道:“你哭什么?要不然你现在去勾搭他,趁他糟蹋你的时候我在趁势逃走,然后赶回来救你,咋样?”

“呜呜……那我都被糟蹋完了……”鱼三娘哭地更大声了。

大汉睁开眼睛瞅了曹唯二人一眼,然后又闭着眼睛休息。

“这位……壮士,我肚子饿了……”

大汉也不睁开眼睛,嘴里冷笑道:“都快死了的人,还怕饿吗?”

“我昨天拉了一夜的肚子,现在肚子里什么都没有了,昨天晚上连草都吃了,再不吃点东西别说砍死我了,饿都饿死了,就算死也要让我吃点热乎的吧。”

大汉有些意动,毕竟赶了一夜的路,他也有些饿了。曹唯昨天晚上拉肚子他是知道的,昨天晚上吃草他也是知道的,更何况他也观察过曹唯的双手,又白又嫩,一看就是富家公子,这等存在如同弱鸡一般,所以也不怕他耍什么花样。土地庙里有锅有柴,倒也不怕麻烦。

大汉不放心把曹唯二人独自放在土地庙里,于是又绑起了二人,牵着出了土地庙出去找吃的。

…………

土地庙的东侧便有一片林子,林子里有很多野生蘑菇,大汉也是行家,找了很多不带毒的蘑菇,曹唯则在一旁不停地挖掘。不一会便可以看到有两条长着须条的根茎,曹唯大喜道:“有福气了,人参啊,和蘑菇一起熬汤喝,不仅味道鲜美,而且特别滋补养颜,鱼姑娘,你可要多喝一些。”

大汉一把抢走两条人参,拉着曹唯和鱼三娘便往土地庙走去。

将蘑菇和人参洗干净后,直接放进了铁锅里,点起柴火便开始煮起来,不一会便可以问到锅里散发的香味,蘑菇汤已经开始沸腾了。

大汉盛了一碗,正要喝,放到嘴边时却停了下来,谨慎地看着曹唯一眼后将蘑菇汤递到曹唯手上,道:“你先喝。”

曹唯连忙递到嘴边喝起来,不一会便将一整碗蘑菇汤喝完了,然后将碗递给大汉,示意再盛一碗。

大汉见曹唯喝完,送了一口气,然后将碗夺了过来,又盛了一碗蘑菇汤,然后给鱼三娘送过去,等鱼三娘喝完后自己才直接用锅将剩下的蘑菇汤都喝完了。

…………

千峰山下,红薯瘫在一片草地上,好几个时辰的奔驰让她的体力达到了极限,看着荒芜边际的原野,红薯心里一片恐惧和绝望,忍不住流下了眼泪,嘴里不停念道:“他不会死,他不会死……”

蓦地,红薯看到一个脚印,这个脚印红薯很熟悉,因为脚印主人所穿的鞋便是她做的,当初她做鞋底的时候,曹唯便让她在鞋底加一些纹路,说是可以增加摩擦力,红薯不懂什么摩擦力,只是老爷既然喜欢,她就在鞋底绣上一些花纹。

事后曹唯还说她糟蹋了手艺,哪有将花纹绣在鞋底了,然而却一直对这双鞋爱不释脚,走哪都穿着。

红薯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连忙爬起来,朝着脚印的方向跑去,眼睛里闪烁着光亮,那是希望……

第五十三章 搏命

“大雷音寺中,佛祖座前点了两盏不灭明灯,此灯的灯火是三昧真火,可烧尽天下邪祟,此灯的灯油是从混沌灵根中炼化而来,烧炼不尽。

这日,佛祖外出讲经,两只锦毛鼠偷喝了灯油,化作了人形,自知闯下了大祸,于是匆匆忙忙逃下了人间。

佛祖回来后发现油灯灭了,掐指一算,就明白了因果,于是下法旨让灵吉菩萨前去捉拿锦毛鼠,两只刚刚化形的小妖哪里是灵吉菩萨的对手,不出片刻便被灵吉菩萨收服送至佛祖座前。

佛祖道:“两个锦毛畜牲竟然趁本座不在偷喝了灯油,既然如此,便将你们两个化作油灯,燃烧万年……”

曹唯顿了顿,看着鱼三娘道:“你知道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道理吗?”

鱼三娘迟疑了一下,然后不确定地道:“难道是说明佛祖做事讲因果,求缘法?”

“不是,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拿了别人东西的人,下场都不会太好,就算是佛祖也会生气,敢拿我徐鹏举的东西,那真的是作死了。”

“你是徐鹏举!”鱼三娘惊呼道。

坐在门前的大汉猛然睁开眼睛,扭头看向曹唯,眼里带着震惊和惊恐,随即拿起刀,正要起身,却发现自己头昏目眩,腹中绞痛,手上也使不出力气,就连站立都有些不稳。

大汉稳定了身体,死死盯住曹唯,大怒道:“你到底是谁?”

“小爷便是魏国公家的公子,徐小公爷,徐鹏举。”

“某家是如何中毒的?”大汉突然想到了什么,猛然看向煮汤的铁锅:“是蘑菇汤……”

“你知道芹叶钩吻吗?一种非常不起眼的植物,其根茎长有根须,如同人参一般,因此它也被称作毒人参,人食用后腹中疼痛难忍,手脚无力,脑袋晕眩……”

曹唯看似随意,实则是在注意大汉的一举一动,唯恐大汉暴起杀人。虽然大汉已经中毒,但是未必就没有一搏之力。

大汉蹲下身子,右手握住刀,用刀支撑着身体,左手紧紧捂住肚子,额头上已经流汗不止,眼睛发红。

“你也喝了蘑菇汤,你为何没事?”

“来的时候,我吃了一肚子草,那种草叫做鱼腥草,此草辛微寒,归肺经,有清热解毒之功效,吃多了还有助于美容……”曹唯非常庆幸前世经常在野外露营,所以专门查过什么植物有毒,什么植物能够解毒,在来破庙的路上便早做打算,吃了一肚子鱼腥草。

鱼三娘捂着肚子,脸色苍白道:“徐公子,那我也中了毒……”

“不打紧的,我们喝得少,即便中了毒也很轻微……”

曹唯还没有说完,大汉骤起发难,猛地站起来,举刀向曹唯砍下来。

“不要……”鱼三娘惊悚地大叫道。

电光火石间,曹唯全身紧绷起来,刀光劈下的同时,忽然往右边地上一滚,躲过了这要命的一刀,然后趁着大汉扑空之时灵活地站起来,狠狠地在大汉的腹部踢了一脚,大汉吃痛,手上一松,钢刀落地,然后用两只手紧紧捂住腹部,芹叶钩吻之毒猛烈无比,再加上曹唯全力一脚,着实疼痛难忍,就如同一把刀在腹中转动。

曹唯趁势俯身冲来,想抢地上的刀,大汉也顾不上疼痛,一脚狠狠踹去,踹中了曹唯的胸口,将曹唯踹得老远,曹唯只觉喉头一甜,嘴里满是血腥味,这一脚怕是把他踹出了内伤,只怕肋骨也断了。

“小子,你有种,我必将你碎尸万段。”大汉捂着肚子恨声说道。

曹唯捂着嘴,鲜血还是从他的指缝之间流下来,擦了一把嘴角的血,曹唯单膝跪地,盯着大汉道:“你想让我死,我便打死你……”

说完曹唯忽然发力朝大汉冲来,用脚猛地踢向大汉,大汉趁机抓住曹唯的脚,曹唯顿时感觉不妙,果然,大汉将曹唯用力一扔,直接将他扔到了土地石像上,曹唯只觉右臂一阵剧痛,然后便没有了知觉。他很清楚,这是右臂骨折了。

大汉再次不依不饶扑过来,曹唯往边上一滚,很惊险地躲过了这一扑,用左手捂住右手臂,嘴里又吐了一口血。

大汉没有扑到曹唯,反倒将额头碰到石像上,额头顿时鲜血直流,面目狰狞,如同恶鬼一般,随即再次冲向曹唯。曹唯向下看准机会用左胳膊绕住大汉的脚,往上一抬,大汉往后反倒在地。曹唯立即用身体压在大汉的身上,用左手狠狠击打大汉的腹部。

曹唯还没击打几下,大汉猛地翻转将曹唯压在身下,这次曹唯无法躲闪,被大汉死死压倒在地,并将双手死死掐在曹唯脖子上,曹唯用左手狠狠打击他的额头,顿时鲜血淋漓,溅了曹唯一脸。

无论曹唯如何击打,大汉都不松手,曹唯只觉得呼吸困难,手脚使不上力气,眼睛上翻,似乎意识也在逐渐远去,心里想着要是能再见红薯一面该有多好,哪怕是一眼……

突然,大汉动作全然凝固,双手的力道也松懈下来,不敢置信地垂头看着胸口,一把刀从后背捅穿到前胸,鲜血如喷泉般喷涌而出。大汉想说些什么,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了,硕大的身躯摇晃几下,然后扑落在曹唯身上,身后还插着一把刀。

曹唯艰难的将大汉翻过去,大口大口地喘了几口粗气,心里满是死里逃生的侥幸,转过头去看向鱼三娘。

鱼三娘双手还保持着握刀的状态,似乎被眼前血腥场面吓傻了,身体微微颤抖,呆滞地盯着前方,过了好久才恢复了意识,赶紧扑倒在曹唯身边,急切地问道:“徐公子,你怎么样了?”

“咳……放心吧,还死不了,但是吐血太多,想必很难补回来了。多谢鱼姑娘了,若不是你,我怕是已经死了……亏了亏了,也不知道要吃多少好东西才能吃回来,都是银子啊。你将我扶到那边的枯草上躺下来,记住别动我的胳膊。”

“公子不必言谢,倘若不是公子,只怕我也没有机会……”

鱼三娘俯下身子避开了曹唯的胳膊,将手放在曹唯的腰上,突然眼里流露出难以置信的目光,直勾勾地看着曹唯,惊恐与疑惑交织,身体慢慢朝着后方倒去,腹部插着铁制油灯的灯柄,鲜血淋漓……

(关于打斗的场面,简直不好写,一边要想打斗的场面,一边磨磨蹭蹭写了一些,终于写完了!)

第五十四章 机智如我…

“为什么?我明明掩饰地很好……”鱼三娘艰难开口道。

曹唯大口大口地咳血,刚刚一击使出了全部的力气,牵扯到了内伤。曹唯擦了一把嘴边的鲜血道:“鱼……且还叫你鱼三娘吧,鱼三娘,你破绽百出,却还自以为天衣无缝,机智如我,如何会看不穿你的把戏。”

“还请徐公子让幼薇死个明白。”

“是了,你叫鱼幼薇才是,昨天晚上我便开始对你起疑了,一个弱女子如何能够跟着两个汉子走几十里的山路,连我都有些禁受不住了,你却没有喊过累,这本身便是不同寻常的事,除非……除非你是一个练家子。

再有,一个柔弱女子快要被糟蹋了,甚至将要性命不保,一直哭自然是十分正常的,但是你的眼里却没有半点惊慌之意,除非你已经心存死志了,才会不在乎。但是如果你已经有了赴死的心思,便不会在路上三番五次地劝我逃跑。

你和这个匪人是一伙的吧,虽然他对我们都非常凶狠,但是在绑住我们双手之时,却非常避讳地不去触碰你的双手,倘若我是这名匪人,遇到你这般姿色的女子,便会时不时忍不住摸两把……不是,我的意思是说他非常敬重你,这说明你的身份在白莲教里恐怕还不低。”

鱼幼薇满嘴苦涩,自以为伪装得很好,没想到在眼前这位男子眼中却只是一个笑话。

“这张鲁是我白莲教的一位香主,算起来也是我的属下,今日死在这破庙之中也不算太冤枉。”鱼幼薇看了一眼大汉道。

“原来他叫张鲁,鱼姑娘果然心狠手辣,杀起同伴来也丝毫不手软,鱼姑娘这么做无非是想取得我的信任,然后便可以理所当然地留在我身边。

让我再猜一猜,鱼姑娘知道我是武靖伯之子赵承庆时便在思考如何留在我身边了。

张鲁在煮汤时并没有将我们绑起来,并非是疏忽大意,恐怕也是姑娘授意的,目的便是为了方便我们逃跑,只要我们逃过此劫,也算是同生共死。那时你们只知道我是赵承庆,但是通过赵承庆接近徐鹏举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毕竟我又如何会怀疑一个与我同生共死的人,介绍你认识徐鹏举也顺理成章了。

鱼姑娘在知道我就是徐鹏举之后更加大喜过望,不惜杀掉手下也要博取我的信任和感激。

所以从始至终你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我徐鹏举,历代魏国公镇守南京,手下掌管六十万兵马,将来我继承魏国公,姑娘想要的便是通过控制我徐鹏举来控制兵权吧,只要南京兵变,天下必将大乱,到时候白莲教就可以趁势造反了。”

鱼幼薇沉默了一会,随后涩声道:“徐公子是聪明人,不错,开始我和张鲁只以为你是锦衣卫的一个官,所以想要挟持你离开千峰山,我们两个商议一个在明,一个在暗,以防有变。

后来得知你是武靖伯之子赵承庆时,我们便改变了计划,想通过你接近徐鹏举,在破庙中,我暗中授意张鲁不要绑住你,在他假寐之时,我们便可以逃走了。没想到……没想到徐公子棋高一着,竟然让张鲁和我在不知不觉中都中毒了。

张鲁中毒之后,你说自己便是徐鹏举,那么离我的计划便又近了一步。你和张鲁争斗之时,我便杀了他,想要取信于你,却没想到早早便被你看穿了……”

鱼幼薇说到这里顿住了,可能是因为自己的智商低而羞耻……

“在下还有一件事情想不明白,想请鱼姑娘解惑。”

“还有徐公子不知道的,幼薇倒是想知道是什么。”鱼幼薇似乎已经认命了,语气也变得轻快起来。

“死在秦淮河的那名男子,姑娘应该认识吧?他又如何会浮尸于秦淮河之上?”

“那是马文龙,乃是教中长老弟子,他在收到白莲令的消息后竟然胁迫我委身于他,所以我在他那里获取消息后,马上毒杀了他。”

“白莲令?”

“这便是白莲令,是我白莲教中至高无上之物。”鱼幼薇艰难的从怀里掏出一个黑色圆形令牌,一面雕刻着莲花,一面刻着文字。

“当年你祖父徐达奉了昏君朱元璋之令屠杀我白莲教众,白莲令便是在那时遗落了,直到近来才传出消息,白莲令当年流落到跟随徐达的一位部将手中,我们便挖开了那位部将的坟墓,拿到了白莲令……”

“所以你和张鲁杀了孙文龙以后还留在千峰山,其目的便是为了寻找白莲令,直到锦衣卫搜寻时,你们才堪堪找到它,想要离开时顺便劫持了我……”

曹唯叹了一口气道:“果然出恭时动静不能太大……”

“徐……徐公子,我们做一笔交易如何?”

曹唯沉吟片刻,道:“鱼姑娘且讲,若是生意划算,我自然是会和鱼姑娘做的。”

“我虽然受了重伤,但想必徐公子也伤得极重,我若全力一搏,未必不能和公子鱼死网破,甚至你死我活,只是……”

曹唯接过话道:“只是姑娘即便杀了我,想必也走不出这荒山野岭。”

“没错,所以幼薇才想和公子做一个交易,幼薇可以马上自尽,以换取徐公子的一个承诺……”

“什么承诺?”

“公子要向祖宗发誓,将白莲令送至陕西杨林县德云绸缎庄,交由一位叫做刘成的掌柜。”鱼幼薇眼中甚至带有几分哀求之色,她料定自己活不下来了,只有求曹唯将白莲令送到白莲教手中,虽然誓言不可信,但也是无奈之举。

曹唯沉默片刻,道:“我徐鹏举对我徐家历代祖宗发誓,必将白莲令交于刘成掌柜手中,如若不然,不得好死!”

鱼幼薇如释重负,嘴里不停念叨:“无生老母,圣洁白莲……”

随即将插在腹部的灯柄又往前送了几分,顿时气绝身亡,眼里还流露出感激之色。

曹唯确定鱼幼薇死后也长长舒了一口气,他目前连手指都无法移动,整个人混混沌沌,几乎已到了昏迷的边缘。生怕鱼幼薇不顾一切,拉着他一起死。

至于白莲令自然是不能交给白莲教的,锦衣卫密探无孔不入,倘若得知是自己将白莲令交至白莲教,哪怕自己功劳再大,也会被皇帝砍头。

此时曹唯脸上渐渐泛起两团不健康的潮红,视线也开始渐渐模糊,身体如同破破烂烂一般,浑身上下疼痛难忍,胸口和右臂已经没有知觉了。

一阵黑暗袭来,曹唯陷入无尽的黑暗之中,即使在昏迷中,嘴里还不停地喃喃自语:

“机智如我……”

第五十五章 好俗

曹唯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见自己站在一片波涛汹涌的海面之上,手里拿着三尖两刃刀,他的周围全都是面目狰狞的蛟龙,正虎视眈眈地看着他。

突然,一条蛟龙扑了过来,张开血盆大口,速度快如闪电,瞬间便到了曹唯身前,曹唯只觉得胸口有一口闷气无处发泄,双手紧握三尖两刃刀劈砍了过去,瞬间砍掉了蛟龙的半个头颅,顿时鲜血四溅。浓厚的血腥气刺激了其余蛟龙,它们高吟一声后便都疯狂地朝着曹唯扑过来。

曹唯嘴里发出怒吼,左右横劈,不断有蛟龙的断肢残身坠落海面,顿时血水染红了海面,整个世界仿佛都变成了猩红色。然而蛟龙就如同无穷无尽一般,前赴后继地扑过来,曹唯逐渐感觉体力不支,全身酸痛,尤其是右手臂和胸口更是疼痛难忍,两眼赤红地盯着又逐渐靠近的蛟龙,心里更加愤怒。

曹唯忽然听见有人呼唤他的名字,转了一圈也没有发现其他人,嘴里忍不住大喊道:“谁?谁在叫我?”

呼唤声越来越近,曹唯找不到声音的来源,变得越来越急躁,一条蛟龙趁势扑了过来,张开大口吞向他。曹唯甚至可以看到蛟龙锋利的牙齿,可以闻到蛟龙口中散发出的腥臭之气。突然,一股巨力将他往前一推,整个世界如同一面被重击的镜子般变得支离破碎……

“曹唯,你醒醒啊,你怎么能死,你不是说过要带我去塞外骑马吗?你还说要做一个大风筝,带我一起在天上飞,你这个骗子,我不要你死……”红薯一边撕心裂肺地呼喊,一边使劲摇晃曹唯的身体。

“咳……”曹唯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甚至有血沫从嘴里咳出。

“曹唯,曹唯你醒了吗?”红薯面色一喜,抹了一把眼泪,急切问道。

“红……红薯,你再摇下去,世界上就会多一种死法了,叫作摇晃死,咳…老爷我就是第一个被摇晃致死的人。”

红薯赶紧缩回手,眼里紧盯着曹唯。

“红薯,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莫不是……咳……莫不是我们两个早已经心灵相通,嘶……本老爷都快死了,你还掐我的腰。”

红薯见曹唯又在胡说八道,便忍不住下了重手,听到曹唯疼地吸气,又忍不住心疼起来,用手轻揉刚刚下手的地方,嘴里埋怨道:“都快死的人了,还这般胡说八道……”

“红薯,我们不能在这里待太久,否则我的伤势会恶化,土地庙东北方向有一股清泉,你去帮我接点水来,等我恢复了一些体力,我们便赶回南京城。”

“好,我这就去。”

红薯站了起来,身体一晃,又摔倒在地,脚底传来阵阵刺骨的疼痛。曹唯见状,用左手撑着地坐起来,顿时看见红薯的鞋子已经变得破破烂烂,脚底长了许多水泡,有的水泡已经磨破了,渗出血丝。脚踝处红肿,甚至衣裙都被荆棘撕破了。

曹唯鼻子一酸,双眼变得通红,低着头看着红薯的脚,沉默不语,随即又将红薯的脚轻轻拿在手上,小心翼翼地揉捏起来。

“红薯,我们回去以后便成亲吧。”曹唯忽然抬头看着红薯道。

红薯一愣,脸上露出为难之色,低声道:“曹唯,我家里……”

“你上次患疫病之时便已经答应嫁给我,后来却三番五次避开这个话题,想必便是因为家里的事情吧。”

见红薯不说话,曹唯又继续说道:“我不管你以前有什么事,有什么事都交给我好了,我的心是一座城,你是唯一的城民。我怕再不娶你便会抱憾终身,所以,做我的娘子,好吗?”

红薯第一次听到心仪之人说这般情话,脸色有些羞红,温柔地看着心上人,眼中的柔情化作甜蜜流淌进心底,乖巧地点了点头。

曹唯笑得很开心,然后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朝着鱼幼薇和张鲁的尸首一步一步挪去,虽然慢,却透着一股坚定的味道,每一步都走地艰难无比,每一步都透着辛酸。几步的距离,曹唯踉跄好几次,无比艰难地走到张鲁的尸首面前,然后吃力地蹲下身,开始摸索他的胸前,最后掏出几块碎银子……

红薯看着又好气又好笑,忍不住喝道:“曹唯,你在干什么?”

“借点娶媳妇儿的钱,可惜是一个穷鬼,呸……”曹唯转身又颤巍巍地走到鱼三娘的尸首旁边,纠结了很久才放弃了搜身的打算,拿起白莲令塞进兜里,然后对红薯说道:“看样子今天晚上我们是走不了了,我去取一些水来,再采一些蘑菇,今天晚上便有新鲜的蘑菇汤喝了。”

“那你的身体……”红薯满脸担忧地看着曹唯。

“不打紧的,你看我胳膊……嘶……已经不疼了,嘶……”

“曹唯,我们一起去吧,我一个人在这里有些害怕。”红薯看了一眼鱼幼薇和张鲁的尸首,眼里流露出恐惧,刚开始来的时候心里只顾着曹唯,没有在意其他的,等到曹唯醒转了以后,红薯看着满是鲜血的尸体又惧怕了起来。

曹唯沉吟片刻,点头同意了,毕竟将红薯一个人放在破庙里也不安全。

…………

夜幕降临,荒山野岭之中显得格外静谧,土地庙中,曹唯和红薯一起躺着枯草上,和衣而眠。

“红薯,跟我说说你家里的事情吧。”

“我真名叫做谢婉……”

“好俗气的名字!”

“……”红薯气呼呼地将头扭过去。

“好好好,我不说话,你接着说。”

“我父亲是富平县令谢平,因为我是庶女,平日里也不讨喜,大娘想将我嫁给她母家的一位子侄,父亲想着门当户对,还有大娘担保便同意了。我托人查问,却发现那人不仅时常欺压良善,而且经常留宿烟花之地,于是我便在结亲当日,趁人不备逃了出来……”

“这故事……好俗!嘶……你别掐我,咦,谢平这个名字好熟悉。”曹唯瞪大眼睛看着红薯道:“谢迁是你什么人?”

“他是我大伯……”

“嘶……”曹唯顿时感觉一阵牙疼:“红薯,我能退货吗?”

红薯怒目而视,曹唯悻悻道:“开个玩笑……管他是谢迁还是司马迁,这媳妇儿我是娶定了,要不然我带着几个锦衣卫弟兄把你父亲绑了,威胁他将女儿嫁给我,否则我就撕票……你别这么看着我,哈,我就只是开个玩笑!”

红薯撇了撇嘴道:“哪有这么说自家……岳父。”

曹唯忽地脸色一变,似乎想到了什么,小心翼翼地问道:“红薯,有件事想给你说,你听了以后千万别激动……”

红薯淡淡说道:“你说吧,经过这几次劫难,我发现除了生死以外没有大事。”

“百花楼你知道吧?那是咱家的产业……嘶……”

(感谢书友红霞舞的八张推荐票,突然动力满满……如果各位书友有什么意见,可以在留言区留言给城北。)

第五十六章 真是风一般的男子

清晨,一辆马车在官道上缓缓而过,赶车之人是一位骨瘦如柴的年轻人,头戴青襢小帽,身穿灰色短袍,两边脸颊下陷,浑身上下加起来没有二两肉,如同一根细竹竿。此刻他满脸愁苦之色,嘴里不停念叨:

“二小姐,我们回去吧,老爷估计正在家着急呢,当初就不应该偷偷带您出来,等回去老爷一定会骂我的,说不定还要打板子;二小姐,我们回去吧,老爷估计……”

马车的车帘被掀开,一位丫鬟打扮的少女脆声道:“胡三儿,小姐说了,你若是再碎嘴,回去便不给你娶媳妇儿了。”

那位叫作胡三儿的马夫赶紧闭上嘴,过了一会儿又忍不住闷声说道:“小桃姐,你问问二小姐,回去真的会给我娶媳妇儿吗?我喜欢大小姐身边的小翠,不仅温柔体贴,而且还胸脯鼓鼓的,我娘说了好生养……”

胡三儿说话间,车帘又被掀开,那位叫做小桃的丫鬟啐了胡三儿一口,道:“做梦吧你,你是府里出了名的碎嘴,谁能看上你。小姐说赶了一夜的路有些累了,让你寻一处地方歇息。”

“小桃姐,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上哪休息啊……咦,前面好像有一座庙,没准还能讨一口热水喝呢。”

胡三儿说完,挥鞭打在马屁股上,马儿吃痛,加快往前跑去,半柱香的工夫便跑到了土地庙前,胡三儿跳下马车,喊道:“二小姐,这破庙看样子已经荒废很久了……”

不一会儿,马车里走出一位身着劲装的女子,眉眼中不似寻常女子的柔弱,倒是透着一股英气,声音清脆悦耳:“不碍事的,我们在此歇会脚便走。”

“好嘞。”胡三儿应了一声,抬脚便往土地庙中走去,刚进庙门便又连滚带爬地跑出来,连跑掉的鞋子也顾不上捡,一边跑还一边惊恐地喊:“二小姐,有鬼啊,快跑……”

那位二小姐眉头一皱,厉声道:“净瞎说,青天白日下,哪里有什么鬼!”

“是真的,破庙里全是尸体,尸体上都是血,还有一个男鬼,一个女鬼,他们直勾勾地看着我……”胡三儿颤抖地指着破庙道。

二小姐正待说话,突然看见一男一女相互搀扶着从庙里走出来,身上果然血迹斑斑。二小姐不由得心里一颤,忍不住后退了一步,丫鬟小桃尖叫一声便跳到胡三儿的身上,紧紧抱住他。

曹唯摸了摸自己的脸,确定没有毁容后,道:“诸位请了,在下是南京锦衣卫百户曹唯,昨日在此与贼人激斗,身受重伤,还请三位行个方便,让我二人搭个车。”

曹唯说完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白牙,配上带有血迹的脸,显得异常恐怖狰狞。

二小姐忍不住又后退了一步,颤声问道:“你说自己是锦衣卫,可有什么凭证?”

曹唯从怀里掏出牙牌道:“这是在下的百户牙牌,做不得假,而且我与武靖伯之子赵承庆,魏国公府的徐鹏举等人相熟,等到了南京城一问便知。而且我二人这般模样,是断然无力行凶的。”

二小姐听了徐鹏举的名字时眼前一亮,踢了一脚愣在一旁的胡三儿道:“你这孬货,还不赶快去把这位公子和姑娘扶到马车上去。”

胡三儿也听明白了对面二人不是鬼怪,而是锦衣卫,赶紧跑过去扶着二人上了马车,经过这么一折腾,主仆仨人也精神了许多,胡三儿驾着车向南京方向驶去。

马车内,二小姐仔细端详了一下坐在对面的曹唯,发现他虽然脸上带有血迹,但仔细看也能看出俊朗的模样,坐在旁边的那名女子虽然衣着简单,却透着一股大家闺秀独有的气质,这种气质她在自家姐姐身上看到过,两个人看起来都不像坏人,她心里也安定了许多。

曹唯想要拱手致谢,却发现右手臂不听使唤,只好苦笑道:“多谢这位……”

“我叫夏景初。”

“……多谢夏小姐出手相助。”

夏景初将手一摆,豪气道:“不碍事的,我平生最喜欢结交勇猛侠士,曹公子手刃贼人,小女子佩服地紧……公子说认识徐鹏举?”

“徐鹏举啊,我与他熟着呢!”

夏景初兴奋地道:“那你说说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他不是人……”

“啊!”夏景初表情瞬间凝固。

“他是我心中的男神,虽然时常冷若冰山,但心中确是柔情似水,帅气的脸庞配合着忧郁的气质,实在是想不出世界上有哪个美好的词语能够形容他。”

夏景初转惊为喜,双手扶腮憧憬起来……红薯倒是知道曹唯在胡说八道,心里想起徐鹏举满头绷带的样子,差点没忍住笑出来。

这位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自称姓夏,还如此关注徐鹏举,曹唯便猜到这位夏小姐大概就是弘治皇帝给徐鹏举赐婚的按察使夏儒之女。夏儒有两个女儿,大女指婚给了太子朱厚照,以后妥妥的后宫一把手,后来谥号“孝静庄惠安肃温诚顺天偕圣毅皇后。”二女儿也就是眼前的这位夏景初,赐婚给了徐鹏举,所以徐鹏举和朱厚照算是连襟兄弟。

曹唯心底暗道:“徐鹏举,兄弟可是够意思了啊,在你未来老婆面前狠狠地夸了你,接下来就看你自己的了。”

…………

当马车行驶到神策门时,曹唯将锦衣卫牙牌递给城门守卫,道:“本官是锦衣卫百户曹唯,你速去城北千户所找任豪千户,告知他从西门而出二十余里的官道旁边有一座破庙,里面有两具贼人尸首,让他派人去辩识处理。”

守卫官兵仔细查看牙牌后,又恭敬地递给曹唯,然后迅速向城北赶去。

曹唯赶至家中,管家王盛看到老爷和红薯的凄惨模样,眼角湿润,带着一众仆役躬身行礼道:“恭迎老爷安然而归!”

曹唯经历生死,而今回到家中心里也是感慨万千,哈哈大笑道:“府中各人本月例银加倍。”

院子里顿时一片欢腾,曹唯又转身看着夏景初道:“夏小姐若暂时没有地方去可以在我府中小住几日,曹某也好答谢小姐。”

夏景初迟疑了一下,心里寻思这次出来是瞒着家里的,身上并没有带许多银两,而且南京城里也没有相识之人,于是点头应允。

曹唯见夏景初同意,便叫王盛带着她去客房休息,夏景初刚走,徐鹏举便气喘吁吁而来,冲到他面前,朝他龇牙大笑,然后抬起手掌重重拍在他的肩膀上:“好兄弟,我便知道你没那么容易死。”

曹唯只觉得肩膀一麻,脸色变得通红,沉声道:“徐鹏举,你若再拍两下,我就真的死了。”

徐鹏举汕汕地收回手,道:“我家还有许多名贵药材,稍后便派人送到你府上。”

“徐小公爷送上几千两银子,想必我会康复地更快。”

“哈,你真会开玩笑……”

“我说的是真的!”

“……看到你平安,我便放心了,回家睡觉去,这几日都没有睡一个好觉。”

徐鹏举说完转身便走,深怕曹唯跟他要银子,曹唯看着徐鹏举离去的背影,心里泛起一阵暖意,徐鹏举这么快便知道自己回来了,说明他一直在打探着自己的消息,所以自己刚回来,他便赶紧跑过来了,这是一个真正的朋友,除了有些抠……

徐鹏举刚走没多久,夏景初便兴致冲冲地跑出来,瞅了一圈后问道:“他呢?”

“谁?”

夏景初一跺脚,道:“徐鹏举啊!”

“他走了,来也没带礼物……”

夏景初望着门口方向,嘴里轻声说道:“真是风一般的男子……”

(查了许多史料,真的查不到夏儒的女儿夏皇后叫什么,也不知道他二女儿徐鹏举的夫人叫什么,所以就给她起了一个名字,如果有能查到的书友在留言区留下,城北再改,拜谢!)

第五十七章 皮猴子

“却说锦衣卫百户曹唯,身高八尺,拳如石碾,是一位膀大腰圆的壮汉。那日曹百户在搜寻白莲教匪人的夜中,遭遇暗算,不幸被白莲教香主和圣女劫持。曹百户先虚与委蛇,行至土地庙中暴起发难,与白莲教香主大战三百回合,最后以一招险胜贼人。白莲教妖女见状,竟脱掉衣衫……”

顺德茶楼,正当诸位喝茶的客人听到心痒之时,说书人却停顿了,拿起面前桌上的茶杯慢吞吞地喝起茶来,客人们哪能不明白说书人的意思,纷纷解囊掏出碎银子,放至店里的伙计举起托盘之中,然后伙计将托盘放到说书人面前的桌子上。

说书人看了眼桌上的银钱,心里暗自点了点头,又清了清喉咙,继续说道:“却见白莲教妖女脱掉衣衫,搔首弄姿,胸前自有沟壑,肌肤胜雪,细腰如柳,媚态百生……然而曹百户不为所动,虎目一瞪,一拳打去,妖女顿时血浆四溅,一命呜呼……”

茶馆之中发出一阵唏嘘,想必是感慨曹百户不解风情,竟辣手残花。说书人见众人一副惋惜的模样,高声道:“诸位客官,其实曹百户痛下毒手也是无奈之举……”

一位客人问道:“莫不是其中还有什么内情?”

说书人神秘一笑,道:“曹百户击杀妖女后,哈哈大笑道:某家早就料定你这妖女身上带走凶器。曹百户说完,俯身在妖女身上翻弄,果然找到一把淬了毒的匕首……”

诸位茶客纷纷叫好,赞叹曹百户智勇双全。眼前的一幕在南京城里的茶馆酒肆中并不少见,自从一位锦衣卫校尉喝多了以后,嘴上没把门将此事说了出去,曹唯勇斗白莲教一事便被传得沸沸扬扬。随后曹唯救治扬州府疫病而被钦封秦阳伯一事被有心人散播出去,人们才惊觉南京城里又多了一位勋贵。

此时曹唯已经被认定为智勇双全的奇男子,不少青楼姑娘放出话来愿意自荐枕席,以平息曹百户胸中未散完的杀意,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曹百户一直未见踪影,让一心想要听曹百户艳闻的南京百姓大失所望。

…………

城北,曹府。

任豪千户正满脸笑容地看着曹唯,如同看着一个散发金光的宝贝,甚至态度还有些谦卑,想不到曹唯竟然还是秦阳伯,正三品的伯爵啊!竟然在他的手下任百户。

当他确定两位白莲教匪人的身份后,只觉得这位百户是他命中的福星,一位香主倒也罢了,可是白莲教圣女可是不得了,圣女向来是白莲教的精神支柱,造反的领导者。

如果消息送到京师后,京师牟指挥使大人论功行赏的话,曹唯定然会胜任千户,而他,自然升得更高,至少也该往上升一个档次,因为他发扬京师的文书上写的是,正是在他任豪的英明组织下,曹百户才有机会击杀两位白莲教高层。

“曹老弟,好好休养,我们南京城的锦衣卫可是少不了你啊!哥哥过两天再派人送过来几份补药。”

“任老哥客气了,这些日子倒是让老哥破费了。”曹唯脸上堆满笑容,无它,任豪来的时候抬了很多礼物,并且悄悄往曹唯袖口里塞了几张银票。曹唯心里想着如果徐鹏举也这么懂事便好了……

“昨日杨宏派人前来说既然匪人已死,尸首便要交由知府衙门看管,老子当即就派人把来人轰了出去,现在一刻不在千户所心里便不踏实,生怕杨宏这老匹夫又派人来抢,千户所里的兄弟镇不住场面,哥哥便不多待了。”

曹唯皱眉道:“这杨宏做事……不讲究啊!”

任豪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道:“这老匹夫抢起功劳来已经是不要脸了。”

曹唯低声说道:“老哥何不偷偷睡了他的小妾……”

任豪眼前一亮,显然对这个主意心动不已,向曹唯拱手后便匆匆离去。曹唯暗想,也不知道杨宏看到任豪在自家小妾的床上会不会活活气死。

…………

北镇抚司,负责侦缉刑事,专理诏狱,且拥有诏狱,可以自行逮捕、侦讯、行刑、处决,不必经过一般司法机构。自明朝锦衣卫成立以来,死于北镇抚司酷刑之下者不计其数。瞿式耜曾道:“往者魏(忠贤)、崔(呈秀)之世,凡属凶网,即烦缇骑,一属缇骑,即下镇抚,魂飞汤火,惨毒难言,苟得一送法司,便不啻天堂之乐矣。”可见北镇抚司的赫赫凶名。

这日,一份南京锦衣卫发出的文书通过军驿飞快发往京师北镇抚司。

衙门内,锦衣卫指挥使牟斌横刀阔马地坐在堂前主位,翻看着从全国各地送过来的锦衣卫文书,当看到由南京送过来的文书时眼前一亮。

“……锦衣卫百户曹唯,击杀白莲教圣女及香主一名,身受重伤……”

牟斌拍腿大笑道:“这皮猴子果然没有辜负我的期望,果然没有辜负陛下的恩典,好你个曹唯,解除了陛下的心腹大患,我这就为你向陛下请功……”

牟斌说完也不顾还没有翻看的公文,拔腿便往皇城走去。

北镇抚司与皇城之间骑马也就小半个时辰,牟斌作为锦衣卫指挥使,有不需要通传便可以面见皇帝的权力,然而牟斌非常懂本分,每次都站在殿外,等候太监通报。

“牟帅,陛下让您进去……”

“有劳公公了,”牟斌顿了顿道:“听说刘公公最近深受陛下喜爱,想必日后定然会前途无量了。”

刘瑾谦卑道:“那也要牟帅多加照抚才是,陛下在等着呢,太子也在……”

牟斌拱手告辞,刘瑾望着牟斌的背影,又看了看皇宫西南角方向,小眼睛里闪烁着权力的欲望,那里是令明朝文武百官都敬畏的地方,也是每一个有理想的太监想要去的地方,那里就是司礼监,刘公公也是一个有理想的男……阉人。

文华殿内,朱祐樘正在批阅奏折,太子朱厚照在一边玩耍,朱祐樘见牟斌进来,笑骂道:“你这老货,朕说过了,你来见朕不必通报……”

牟斌行礼道:“陛下,这是君臣本分,臣不敢逾矩。”

朱厚照跑过来道:“我最讨厌劳什子规矩,尤其是皇宫里的规矩,等我以后做了皇帝就不要住在皇宫里。”

牟斌听得眼角直抽抽,太子这么小便展现了昏君的潜质,恐怕不是天下百姓的福分。朱祐樘却不以为意,和蔼地看着朱厚照,眼里满满的父爱。

“那我儿想住在哪里?”

朱厚照想了一会道:“我要建造一座大房子,里面养好多老虎豹子,还要找好多好多人陪我玩。”

朱祐樘觉得儿子朱厚照天真本性,并没有在意,转过头对牟斌说道:“你来见朕可是有什么事?”

牟斌笑道:“陛下,南京所百户曹唯,勇杀白莲教妖女和香主,臣是为他请功来了。”

朱祐樘大喜道:“朕的秦阳伯又给朕立功了,真是英雄出少年呐。”

“父皇,儿臣也要为父皇杀贼立功,这个秦阳伯当真厉害,儿臣想和他较量一番。”朱厚照攥紧拳头,摆出踊跃欲试的模样。

朱祐樘颔首抚须道:“那我儿要快快长大,才能为父皇分忧,这个曹唯确实该赏,牟斌,你自己看着办吧。”

“陛下,内阁那边……”

朱祐樘摆手道:“锦衣卫是天子亲军,还容不得他们插手。”

“是,臣明白了。

“期望朕的秦阳伯再带给朕惊喜,对了,你上次送进宫的躺椅非常好用,朕非常喜欢,你有心了。”

牟斌笑道:“这是臣打劫曹唯那只皮猴子的。”

朱祐樘先是一愣,随即捧腹大笑道:“好,以后秦阳伯再有什么好东西,朕也去抢劫……”

朱厚照一听是抢劫,也嚷嚷着要去。

曹唯还不知道自己远在南京便被两个老贼和一个小贼惦记上了,而且这三个人,他一个也惹不起……

第五十八章 一见钟情

(感谢“额就是吉吉羊”大大打赏,拜谢!)

……………………

“阿嚏!”曹唯翻了个身子,嘴里嘟囔着:“谁在骂我呢?”

“老爷,现在谁能骂您呐,整个南京城的百姓提起老爷您,无不竖起大拇指,来给您说媒的媒人快把咱家的门口都给跨破了。”

“瞎说。”曹唯直起身子,瞪着眼睛道:“老爷我一个都没见着……

“老爷,媒人来一个红薯姑娘便给打发一个,您怎么能见着,外面现在都在疯传老爷您身上杀伐气太重,寻常人家的女子根本承受不住。”

曹唯重新躺下,道:“那便对了,我说红薯怎么最近每天都亲自给我熬粥喂粥……对了,快近年关了,从府里拿一些银子,给下人们裁两件新衣服,这个月的例银发双份。”

“老爷,哪有人家一直发双份例银的,而且还给下人们裁新衣服,一般的富户人家恐怕都做不到,现在有不少良家子挤着想往咱家进。”

曹唯伸了一下腰,道:“府里招人的事王叔您多把把关,年货的事也要王叔您费费心,一定要给全家人过好年。另外,大户人家筹备婚事该有的东西,您也给筹备一下……”

王盛大喜道:“老爷您和红薯姑娘?”

见曹唯点头,王盛有些哽咽道:“好啊,老爷终于要结亲了,等再些日子老爷有了子嗣,这家便是齐了。经过这么些日子,老奴算是看明白了,什么都不如有一个安稳的家重要,倘若我能早些看明白,我那亡妻没准也能过两天好日子……”

这事曹唯没法说,每个人在人生的不同阶段都有不同的活法,王盛现在能看明白却是有些晚了。曹唯不想让人生晚了,所以才尽快考虑婚事,经过这些天的调养,曹唯的身体已经恢复地七七八八了,毕竟有徐小公爷和任豪经常送来补品,所以曹唯的身体恢复的速度特别快,否则也不会现在便考虑婚事了,洞房一事需要一副好身体。

“王叔,徐鹏举呢?刚刚不是还在的吗?”

王盛迟疑了一下,道:“徐小公爷去了后院……”

曹唯怒道:“一个大男人整天往我家后院跑,也不知道避嫌,还好他不是姓王……王叔,我不是说你……”

“老爷,任千户还在前堂等着呢。”

“让他再等会,登门不带礼就如同看书不投票一样,不遭人待见,你去告诉他,老爷我伤势还未痊愈,行动不便,所以还要晚一些过去。对了,他这次来带礼了吗?”

“……带了。”王盛刚说完,便见到自家老爷迅速从躺椅上站起来,火急火燎地朝着前堂走去。王盛在曹府这么多天,早已经摸清了自家老爷的秉性,然而看到曹唯这般模样,此时也是哭笑不得。

……………………

曹府,前堂。

任豪慢悠悠地喝着茶,心里却一片火热,想起刚收到的公文,眼中的喜色再也掩饰不住。即便曹唯到现在也没有出来待客,任豪心里也没有半分不快,这就是一个有本事的人,也是自己命中的福星,刚开南京城一个月便送自己这么大的造化。

有了几次登门拜访的经验之后,任豪终于发现了与曹唯愉快聊天的窍门,那就是送礼,礼越重越好!奶奶的,难怪这小子来南京城没多久便挣下这么大家业,看得老子都眼红,以后要不要也这样……

正当任豪思维无限发散时,曹唯笑脸盈盈地走进前堂,上来便握住任豪的手,道:“让哥哥久等了,小弟心里当真过意不去,都是因为小弟身体太过虚弱,所以才怠慢了哥哥。”

我信你个鬼!任豪心里暗自悱恻,脸上却堆满笑容:“不打紧的,曹老弟身体要紧,哈,锦衣卫的兄弟们都在挂念着曹老弟呢。”

“哥哥这次前来……”

任豪拍了一下额头,咧嘴道:“曹老弟啊,恭喜了,牟帅亲自下的调令,升老弟为城北千户所千户,也就是顶替了哥哥我的位置,而老哥我沾了老弟的光,被调至京师任千户,以后咱俩就是平级了。”

任豪说完哈哈大笑,嘴巴都咧到耳根子了,看着曹唯,好像再说:“快!来奉承我……”。

曹唯看着任豪,不由得撇了撇嘴。虽然都是千户,五品武官,但众所周知,在京师为官,天子脚下,前途比在地方远大很多。在地方任职到老没准还是一个千户,但是在京师任职就算毫无升迁,到老时请求外放,起码也是一个镇抚的位置,运气好的话谋取一个佥事也是有可能的。

曹唯自然也会说一些奉承话,但是看到任豪毫不掩饰的得意模样,却什么话也没说,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任豪笑了一会感觉很尴尬,如同一个人在唱独角戏,转念一想,顿时发现了其中的关键之处,一脸肉疼地从怀里掏出两张银票塞进曹唯手上。

曹唯看到银票上的数额立马眉开眼笑:“哥哥定当前程似锦,前途无量,此去京师必将大展宏图,为国……呸,为南京锦衣卫争光!”

这话说的是没错,但是任豪听地却非常膈应,以后曹府还是要少来,否则攒了十几年的家底怕是要保不住了,对面这位明显就是一只养不熟的白眼狼。

“明晚升官之庆,摆宴百花楼,曹老弟作为主家之一,一定要来啊!”

曹唯迟疑一下,道:“这酒宴银子……”

“……我出,哈,突然想起来千户所里还有一些公文尚未处理,老哥我就先行告辞了。”

“吃了饭再走吧。”

任豪擦了一把冷汗道,连忙道:“不了,兜里已经没钱……不是,我的意思是说,家里婆娘已经做好饭等我回去呢。”

任豪说完转身便走,心里暗道侥幸,还好走的快,否则这一顿饭下来,下个月一家老小就要喝西北风了。

曹唯将任豪送出府,又捏了捏手里的银票,正要回府时看见徐鹏举志得意满地从府门出来。

“曹唯,你知道什么是一见钟情吗?她善良,她美丽,她不似寻常女子般柔弱,自带一股英气。她洒脱又羞涩,我见过无数女子,但是在见到她时才明白了什么是心动,忘乎所以……”

“我只知道什么是一贱封喉……”

徐鹏举满脸鄙夷地看着曹唯,眼里满是嫌弃之色,自己虽是伯牙,但是眼前这位满身铜臭之人绝不是钟子期,人生之哀,莫过于此!

“你回去问问老公爷,能否给曹唯一个情面,认红薯为义女,我想让她嫁过来时更加体面。”

徐鹏举惊喜道:“你要成亲了?”

曹唯瞥了徐鹏举一眼,道:“我成亲,你高兴个什么劲儿。”

徐鹏举笑容凝固,摸了一把鼻子,道:“好像是这么个理儿……明日便让红薯过府来,我爹若是喜欢,自然会收她做女儿。”

“我府里还珍藏了几坛好酒……”

徐鹏举诧异地看了曹唯一眼,道:“你倒是打听好了老头子的喜好,只是好酒难得……”

曹唯咬牙道:“舍不得好酒,娶不好媳妇儿。”

“…………”

第五十九章 突如其来的刺杀

魏国公府远比曹唯想象地要大,府邸门口金匾高悬,左右两个石狮子威猛大气。曹唯刚进魏国公府便看到一片槐树林,浓阴洒地,大有王侯深庭之风。再往前走便可以看到山高至青,水深独秀,花多娇艳,竹密而屏。水榭凉亭边有座白色石桥曲折蜿蜒,从桥上往水里看去,鱼虾满池,相游为乐。

魏国公府内山石高耸,细水盘流,曹府里的假山水塘和这里比起来都变成了土堆水洼。徐鹏举领着曹唯和红薯二人,过了配房,再经过几排石榴树便到了徐老公爷所在的书房。

徐老公爷留着长髯,丹凤眼,国字脸,身穿浅紫色员外服,不怒自威的模样令曹唯有些心悸。徐老公爷远比曹唯想象地壮硕,虎背熊腰的体型与徐鹏举略微瘦弱的身体相去甚远。曹唯恶意地猜测徐鹏举很有可能是小时候被老公爷打多了,打着打着就打成了基因变异……

在曹唯打量徐老公爷时,徐老公爷也在观察着曹唯,他见过许多年轻人,每次都故意摆出在军中时的威严模样,那些年轻人或多或少都会吐词不清,两股战战,然而曹唯却是面不改色,泰然处之,光是这份气度就超过那些空竹败絮不知凡几。

更何况他年纪不过双十便给自己挣了一个世袭秦阳伯的爵位,徐老公爷再看看自家儿子的怂样,突然感觉好气啊,手又有些痒痒了……

徐鹏举看见父亲瞅自己的眼神,眼角直抽抽,这种眼神徐鹏举好熟悉,每次徐老公爷想要动手时便是这种眼神,于是徐鹏举连忙道:“爹,曹唯这次来可是带了几坛好酒,就是您最近最喜欢喝的醉仙酿,而且还是最早酿造的那批酒。”

“小兔崽子,老子是嗜酒好杯之人吗!”徐老公爷瞪着徐鹏举,然后扭头对曹唯和煦笑道:“曹唯……”

曹唯起身陪笑道:“老公爷叫小子修德就好!”

徐老公爷看着曹唯谦卑懂礼的样子,心里更加满意:“修德,你和青彘是朋友兄弟,以后要多来府里走动走动……”

“噗!”曹唯喷了一口茶,睁大眼睛问道:“您说鹏举也叫青彘?”

青彘便是野猪的意思,山上的野猪大多为黑色,但是也有一些极为巨大凶猛的,毛色比较浅,一眼望去如同深青色一般,所以也称青彘。

“爹,不是说好了不在外人面前唤我乳名……”

徐老公爷两眼一瞪,道:“怎么了!你小时候体弱多病,才给你取这么个乳名,也幸亏如此,你才能安然长大,再说了曹唯又不是外人。”

“嗯嗯,我又不是外人!”曹唯头如捣蒜,心里却在寻思要收徐鹏举多少封口银。

徐鹏举自然知道曹唯的秉性,暗道一声倒霉,低着头闷声不说话,徐老公爷看着正在给他斟茶的红薯,道:“老夫看你这娃乖巧懂事,想要收你为义女,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红薯愣了一下,随即满脸惊喜,当即将茶奉到老公爷面前,道:“谢婉拜见义父。”

“咦!你叫谢婉?比那劳什子红薯好听多了,也不知道哪个孬货给你起这么个名儿,白白糟蹋了好闺女……”

曹唯一脸便秘之色,徐老公爷仍在自顾自地说道:“谢婉这名就很好,青青韶华,婉婉佳人,当年老夫还年轻的时候,也曾踏足花丛,不负风流……”

“老爹,我和曹唯还有些事要处理,就先走了!”徐鹏举不等老公爷反应过来,便急促地拉着曹唯走出去,红薯满脸错愕,也跟着跑了出去,留下老公爷吹胡子瞪眼睛,憋着话说不出来。

徐鹏举一直将曹唯拉到府外才舒了一口气,心有余悸地道:“还好跑得快,否则又要听我爹的风流韵事了,每次起码都要听半个时辰,说来说去也就那点破事,走吧,回家。”

曹唯连忙拉着徐鹏举道:“你家在这里呢,莫不是癔症了……”

徐鹏举羞涩道:“我心安处即为家,在你家那里给我准备一间房,大小无所谓,但是要距离景初妹妹的房间不远,越近越好……”

“要不要将你和她安排在一间屋子?”

徐鹏举满脸期待道:“会不会太早……”

“…………”

对于刚初恋的小男生,曹唯还是很宽容的,因为这些人对于消费都是盲目的,所以在徐鹏举交了五百两房租后,曹唯很乐意地让王盛给徐鹏举安排了房间。

酉时两刻,有校尉过来接曹唯赴宴百花楼,曹唯略微收拾一下便跟着他出了府门。

……………………

夜幕刚至,南京城内却并不清冷,不少做工人家在这个时候才有时间带着孩子出门闲逛,街道之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不少商家在门口两边挂起了灯笼,街道两边的饭食铺子吆喝声不断,接近年关,家里有结余些许银钱的就会在铺子里吃上两口热腾腾的饭食,家境更加殷实一些的便会要上一壶酒,暖暖身子。

曹唯瞥了两眼走在旁边的黑脸校尉,脸上挂着微笑,心却渐渐沉了下去。

“这位兄弟倒是面生地紧,贵姓啊?”

黑脸校尉连忙道:“属下姓白,前些日子在外公干,所以大人没见过属下。”

“哦……你娘贵姓?”

“……家母姓许。”

“过两日便是魏俊魏总旗儿子百天庆了,你去帮本官祝贺一番。”

“是,大人!”

又走过了两条街,已经快到了秦淮河地界了,黑脸校尉慢慢落于曹唯一两步的距离,在一个拐角处,曹唯突然滑倒,黑脸校尉愣了一下,看了下四周的人群,俯身去扶曹唯,却猛然瞪起眼睛,眼里满是震惊和困惑。曹唯将将他一推,他便朝后方倒去,在他的胸口,一把匕首深入刀柄,鲜血流了一地。

路人见状,尖叫着逃窜,曹唯拔出匕首,谨慎地看着四周,眼见周围没人以后才稍微放松一下,轻声说道:“锦衣卫兄弟向来横行霸道,我虽然刚来锦衣卫不久,却也染上了这个臭毛病,你却在走路时避开来往的人,这就奇怪了,莫非你不是锦衣卫……

于是我便开始试探你,魏俊家婆娘一直体弱多病,哪里会有什么孩子百日。自从千峰山一事后,我便一直提防着白莲教,每日刀不离身,你说自己姓白,恐怕是白莲教的白吧?”

躺在地方的尸体注定无法回答,曹唯看见飞驰而来的锦衣卫,身心终于松弛下来。

“张猛来迟,大人受惊了!”张猛看了一眼尸体,单膝跪地,脸上露出愧疚之色,身后的校尉们也都跟着跪下。

曹唯扶起张猛,道:“今日任千户在百花楼设宴,你怎么没有去?”

张猛涩声道:“属下只是总旗,还没有资格……”

曹唯指着地上的尸体道:“今日你当街击杀白莲教匪人,本官定当为你请功,接替百户一职。”

张猛一愣,随即面色狂喜,重重地叩了一个响头:“为大人效死!”

“为大人效死!”

张猛身后一众校尉也面带喜色,上官升迁,这位置自然就空了下来……

“行了,陪本官去百花楼赴宴吧。”

张猛连忙起身,护持着曹唯向百花楼走去,两名校尉将地上的尸体带回百户所,只留下一片猩红的血迹。

曹唯不想杀人,却不得不杀人,因为总有人想杀他,所以他才要迫不及待得扶植羽翼。

“我只是想在这个世上活得更加安稳一些……”

第六十章 自来熟的朱厚照

当曹唯和张猛到了百花楼,宴会就正式开始了,到场的百户们都是粗人,不懂得吟诗作对,卖弄风骚,唯一表示尊敬的方式便是敬酒,酒过三巡之后,众人与曹唯就熟捻了,随后任豪讲了几句荤话,场面顿时热闹起来。

过了一会,任豪端起酒杯,站起来,巡视一圈后,大声道:“我任豪一生没有服过谁,唯独对曹老弟心生敬仰。我等都是粗人,最佩服的便是勇猛无敌的汉子,曹老弟深陷敌手,却能反杀匪人,为朝廷立功,为咱们锦衣卫挣了脸面,所以我等在此共敬曹千户一杯。”

百户们听完都深以为然,也端起酒杯站起来,向着曹唯举杯,齐声道:“敬曹千户!”

“且慢!”只见一位十三四岁的少年站起身,看了众人一眼,然后看着曹唯道:“孤……我平日里也最敬佩真正的强者,然而要说曹千户勇猛无敌,我却是不信,我曾经与侍……高手学过几招,如今无人能够打得过我,所以今日想和曹千户过两招。”

曹唯心里悱恻,这是谁家孩子,这么小便带来逛窑子,这当爹的心真够大的。殊不知众人心里也在嘀咕,曹千户带来的少年怎么连场面话都听不懂,而且还拆曹千户的台,真是奇了怪了。

少年见曹唯不说话,挑衅地看着曹唯道:“怎么?曹千户可是不敢与我交手吗?”

曹唯真想抽这熊孩子,却又顾忌他家里长辈的脸面,所以心里想着最好还是让他家里长辈出来教训,也看看这到底是哪家的熊孩子。于是曹唯扬声道:“这是谁家的孩子?”

百户们相互看了看,也无人答话,任豪疑惑道:“曹老弟,他不是跟着你来的吗?”

“我不认识他啊……”

众人瞬间瞪大了眼睛,神色不善地看着站在厅堂中间满脸兴奋的少年,彼其娘之!原来是来吃白食的,从来只有锦衣卫吃别人的份,还没有被占便宜过。

张猛刚要起身,想去揍这小子一顿,曹唯拦住他,朝着少年说道:“既然你想见识一下我的身手,那便来吧,某家今日正好有些手痒了。”

少年像江湖人一样朝着曹唯抱拳,然后摊开架势,赫然是一招白鹤亮翅,然后跑到曹唯面前刚要出手,曹唯抬手便是一圈打在少年的左眼上,只听“砰”的一声,少年被打倒在地。

随即那少年又站了起来,左眼已经青肿了一圈,眼睛里却越来越亮,他揉了揉眼睛,又朝着曹唯冲过来。

“砰!”曹唯又是一拳打去,少年往后退去,两个眼睛都青肿了,嘴里嚷嚷着不打了。众人都在发笑,这位犯二的少年明显就是花架子,耍耍倒是很好看,只是动起手来没有半分用处,也不知道是哪家被宠坏了的孩子。

少年捂着两个眼圈,满脸敬仰道:“曹千户已经将武艺化繁为简,返璞归真了,我朱厚照自以为不如,今日便拜曹千户为师。”

朱厚照?曹唯瞬间瞪大了眼睛,差点爆粗口,其他人联想不到远在京师的太子,曹唯可是知道太子胡闹的性子,这可是将来最令朝臣们头疼的正德皇帝。

“你说你叫朱厚照,那刘瑾呢?”

“师父果然是师父,勇猛和才智并存,竟然知道刘瑾也在。刘瑾这厮在百花楼外死活不进来,还说自己不行,也不知道哪里不行,问他也不说。”

曹唯心里最后一丝侥幸破灭了,眼前这位犯二的少年必然是东宫太子无疑,太子如何能出现在南京,宫里的守卫都是饭桶吗?曹唯却不知道,朱厚照是将两名太监给绑了,换上他们的衣服,拿着腰牌,这才瞒天过海地出了宫,目的便是与他较量一番。

曹唯一阵头大,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赶紧拉着朱厚照到他的席位上坐下来,跟众人道:“误会,这是我家远亲,长时间不见了,一时没有认出来。”

众人见曹唯这般说道,心里嘀咕了几句,然后又开始相互敬酒,当姑娘们进来时,刚才的事就被各位百户抛之脑后,场面又热闹起来。

“姐姐,你穿的好少,冷不冷啊?”

坐在朱厚照旁边的姑娘嗤笑一声道:“奴家冷呢,小公子要不要帮奴家暖暖身子……”

朱厚照正要说话,曹唯连忙拉着他站起来,向众人告罪一声,便匆匆离去。

……………………

百花楼外,曹唯看着眼前满脸兴奋的朱厚照,感觉一阵头疼,这可是货真价实的小祖宗,打不得骂不得,出了事他爹还要砍自己的头。

刘瑾还是老样子,见人就喜欢弯着腰,脸上堆满笑容:“曹大人,好久不见……”

见你妹啊!曹唯神色不善地看着刘瑾道:“刘公公怎么由着太子胡闹,这要是出了事……”

刘瑾顿时苦着脸,道:“曹大人,奴才怎么能拦得住太子哟,太子说如果不让他出来,便会打发老奴去净衣房。”

曹唯看了一眼刘瑾下三路,道:“你都净身了,还怕净衣!”

刘瑾一脸便秘之色,朱厚照大大咧咧地道:“师父,你不用担心,有你这般武艺高强地存在,孤怎么会出事。再说了孤也不是喜欢惹事的人,你们两个别这么看着孤,孤真的不是一个喜欢惹事的人。”

“殿下不要叫我师傅,下官受不起。”

“师父武艺高强,比那些大内侍卫强多了,自然做得了孤的师傅。”

“大内侍卫那是让着你的……”

“孤明白,天下武功不能轻易传授,尤其是厉害的功夫,都是需要经历重重考验,孤明白的。”

朱厚照一脸了然之色,看得曹唯想要动粗,但是心里一直在提醒自己,不能打,否则以后会被穿小鞋……

“殿下,要我做你师父也可以,不过你需要答应我一件事。”

朱厚照兴奋道:“师父快说,只要能够学到真功夫,十件事孤也答应你。”

“你在南京城里这几天必须住在我家里,没有我的许可不得外出,我让你干什么,你便要干什么,让你打刘瑾,你就要往死里揍……”

刘瑾幽怨道:“为什么要揍我?”

“闭嘴!”朱厚照瞪着刘瑾,道:“师父这样说必然有师父的道理,我们只要按照师父说的做便可以了。”

曹唯欣慰道:“不错,殿下你很有前途!”

“哈,我父皇也这么说过,可是师父,刘瑾为什么说自己不行?”

“殿下,刘公公真的不行……”

第六十一章 豹房

京师,紫禁城。

朱祐樘端坐在太子府的软榻上,看着跪在下方的两个太监,脸色一片铁青。半个时辰前,当收到太子朱厚照失踪的消息,朱祐樘顿时感觉一阵晕眩,差点跌倒,幸亏侍奉在一旁的太监眼疾手快,将他扶住。

朱祐樘早就知道太子喜欢胡闹,却没想到太子竟然敢私自出宫,大明朝如今只有一个太子,他也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若是太子出事该如何是好。况且此事还不能让皇后知道,否则皇后如何能承受得住?

这两日张皇后还向朱祐樘念叨着朱厚照近来都没有去向她请安,朱祐樘当时觉得太子可能只是贪玩,现在想想恐怕当时太子便已经出宫了。

弘治皇帝朱祐樘和张皇后夫妻关系极好,终其一生也只是娶了张皇后一人,再也没有其他嫔妃。张皇后并不是什么名门望族的大小姐,她出身平民小户,父亲张峦只是个秀才,顶多算是书香之家的小家碧玉了。

因为按照明朝中后期的选后制度,皇后往往出自平民之家,所以这并不算什么特例。这位张皇后美丽聪慧,而且天性活泼,婚后与朱祐樘生活非常幸福和谐,就像普通民间夫妇一样形影不离,同吃同睡。爱屋及乌,孝宗对张皇后一家也很优待,不但追封岳丈张峦为昌国公,还将小舅子张鹤龄和张延龄封为寿宁侯、建昌伯。

如今他们唯一的儿子朱厚照失踪了,如何能瞒得住张皇后,朱祐樘想想便感到一阵头疼。

正当谷大用和马永成感觉双膝疼痛难忍时,朱祐樘终于开口:“此事错不在你们,你们下去以后切记不能走漏了风声,否则朕绝不会饶了你们。另外,你们随牟斌一起去寻找太子,务必将太子毫发无损地带回来,否则朕也会砍了你们的脑袋。”

谷大用和马永成同时舒了一口气,起码脑袋暂时是保住了,连忙叩头道:“奴才们一定将太子平安地带回来。”

二人说完便连滚带爬地退了出去,朱祐樘看了空荡荡的房间,心里陷入深深的无奈之中。

……………………………

当曹唯将朱厚照带回家时,徐鹏举的眼睛差点瞪出来。红薯知道朱厚照的身份后倒是没有太大反应,毕竟经历过扬州疫病和前些日子的土地庙一事,两件事将她和心爱之人分别放在了生死边缘上,所以再遇到什么事,都能很好地调整好心态,她向朱厚照见礼后便进了内院歇息。

等到王盛将朱厚照带到准备好的房间后,徐鹏举终于忍不住拉着曹唯低声道:“这小混蛋怎么在来南京了?你怎么还把他带回家了?”

曹唯苦笑道:“我也想知道太子为什么会在南京,至于为什么把他带回来……现在敢把他放在外面吗?”

徐鹏举半晌不出声儿,呆了许久,道:“我与太子小时候就一起玩,也算是发小了,太子的性子我是知道的……”

徐鹏举又往四周看了一圈,然后压低了声音道:“……他就是一个最大的混蛋,办事不讲规矩,做事无所顾忌,有的时候真的想揍他啊,只是人家有一个好爹……”

曹唯也压低了声音:“青彘,你还别说,我也真的想揍他……”

徐鹏举狠狠瞪他一眼,怒道:“再叫我青彘,我便跟你翻脸!”

“青彘,你要和谁翻脸?”

徐鹏举又听到身后有人叫他乳名,刚要发火,却发现是朱厚照,然后脸上迅速堆起笑容:“没什么,就是家里养了一只狗,我一直想和它翻脸。”

徐鹏举说完,暗地里剜了曹唯一眼,朱厚照满脸嫌弃道:“你都多大人了,还这么没出息,怎么还和一只狗见识,算了,孤也不想知道你那点破事,孤饿了,想吃东西。”

朱厚照说完瞅着曹唯和徐鹏举二人,曹唯今天晚上在宴会上被朱厚照一搅和,也没有吃多少,此时也是有些饥饿了,思衬一番后,眼里闪过一丝狡黠,朝着朱厚照笑道:“殿下可是想学真功夫吗?”

朱厚照大喜道:“莫非师父今天晚上便要传授于我?”

“殿下,要学真功夫,不见血是不行的。”

朱厚照眼前一亮:“师父果然一语中的,都说高手是用敌人的鲜血喂起来的,只是我原来一直接触不到真正的敌人……刘瑾,你别站那么远,去给孤找一把刀,我们过过招。”

“殿下,老奴哪里会什么武功哟!”刘瑾战战兢兢地哈着腰走上前,差点哭出来,又扭头对曹唯道:“曹大人,你倒是说说话啊,我还想多活几年……”

曹唯看着朱厚照,幽幽道:“殿下,功夫要一步步来,急不得,见血的第一步不是见人血,而是:杀鸡!”

一柱香后,曹府的仆役惊奇地发现老爷刚带回来的小公子在杀鸡,然后老爷熟练地将鸡毛拔干净,徐小公爷在弄火堆,搞地自己满脸都是烟灰。最后老爷将两只洗干净的鸡包裹起来,然后埋在火堆里。

“曹唯,你说的叫花鸡真的好吃吗?”朱厚照满脸期待地看着曹唯。

“殿下,这是我来到这个世上吃到的最好吃的美味,叫花鸡肉香扑鼻,板酥肉嫩,其色泽枣红明亮,油润光亮,再过两柱香鸡就熟了,泥壳子一打开就会香气四溢,挡都挡不住。”

“咕咚。”朱厚照和徐鹏举同时咽了一口口水,四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火堆里的泥疙瘩。

两柱香后,三人便迫不及待地打开被包裹的叫花鸡,白皙滑嫩的鸡肉馋得三人直流口水,也不顾烫嘴,抢着便吃起来,最后三人都心满意足地躺在内堂门口的台子上喘着气。

“殿下,你有什么抱负吗?”

朱厚照难得安静一会,思索片刻道:“土木堡之变,是我大明的奇耻大辱,我在有生之年必将带领着我大明的军士,征服鞑靼瓦剌,一雪前耻,我要做一位名垂千古的皇帝!”

朱厚照自己都没有发现,他在和曹唯二人说话时不再用“孤”,而是“我”,这是一种身份上的认同,一种亲近。

“鹏举,你呢?你想做什么?”

“我想看看祖辈打下的壮阔山河,在我还没有做魏国公之前,把想去的地方都给看个遍,以后也不会有什么遗憾了。陛下但有相召,我便助陛下开疆扩土,扬我大明朝威。”

徐鹏举以后接了爵位之后便要镇守南京,不得无缘无故去其他地方,尤其是历代魏国公都要手握兵权,不能出半点差错,所以南京城不仅仅是魏国公的家,也是他们的牢笼。

曹唯道:“大明朝现在还是由那些老一辈把持着,但是未来都是由我们兄弟做主,我们是大明朝的少年,有自己的追求,以后为大明开疆扩土不在话下,且听我作文章一篇:

大明之国运,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大明少年。少年智则大明智,少年富则大明富,少年强则大明强,少年独立则大明独立,少年自由则大明自由,少年进步则大明进步。

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矞矞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美哉我少年大明,与天不老;壮哉我大明少年,与国无疆!”

朱厚照从来没有觉得如此快活过,他感觉兴奋地心都快要炸出来了。

“我以后一定要建造一座别宫,把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还有我征服所得都放在那里,那些便是我的功勋,为后人所敬仰。别宫的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做“少年宫”吧!曹唯,你觉得如何?”

少年宫?还科技馆呢!

曹唯满脸嫌弃道:“殿下怎么起个名字这么没有气势?”

“听你这么说,还真的觉得有些没气势,那便叫……嗯,叫做“豹房”吧。”

第六十二章 三书六礼

弘治十二年腊月二十四,辛卯年、生肖属兔、辛丑月、乙亥日。吉神宜趋:天德合,月德合,驿马,王日,四相,阴德,明堂,益後,时阳,生气。

宜求嗣、嫁娶!

张猛一大清早便出了门,带上几个百户所兄弟,砸开了南京城里许多有名的商铺,将各大商铺的掌柜从床上拽起来,这些掌柜以为遭了贼,都已经准备好花钱买命了,谁知道人家只是来买东西的,掌柜们不禁感叹这世道艰难,连卖个东西都不能被温柔对待。

各种喜饼,喜果,大红绸缎,红灯笼,文定聘书……只要成亲该有的都要买,而且还要买最好的。亲自操办曹大人的大婚,张猛很高兴,曹大人的大婚都是他一手帮忙办的,这虽然不是什么大事,却说明了曹大人视他为心腹,这让其他百户都非常眼红。

古时,人们对亲迎十分重视,若不通过亲迎之礼而成亲,则被认为不合礼制,会受到世人讥讽。所以成亲之礼是非常重要的,即便曹唯是现代人也不得不按照古礼来成亲,若真的在外旅个游就算成亲了还不得被人家嚼断舌根,更何况大明律法也不会承认其夫妻关系。

所以曹唯两天前便把红薯送到魏国公府,让魏国公府充当红薯的娘家,并吩咐张猛一定要严格按照古礼程序,下三书六礼,操办时一定要以理服人。

只是张猛没有操办过婚礼,所以操办的过程绝对算不上斯文,先砸了商铺的门,买好了成亲时需要的东西,然后聘请媒婆,去魏国公府提亲。刘媒婆只是走得慢了些,张猛就拎起她就往魏国公府大步走去,丝毫不顾刘媒婆的大喊大叫。

提亲也叫纳采,是六礼之首。男方属意女方时,男家向女家求婚,延请媒人做媒,女家同意后,再收纳男家送来的订婚礼物,谓之纳采。

古时纳采礼物用“雁”,这有四个基本含义:一是取阴阳往来,妇人从夫之义。二是不失时、不失节。三是嫁娶长幼有序,不相夸越。四是用雁在当时还有比喻其从一而终、不在醮之义,这是为了强化社会需求,或时刻提醒人们在家庭生活中的行为观念。

在今时今日,男家是用生面,肉包盒担到女家,女家则需回以纱巾、糖、荖、绸巾、花肚等物。

张猛雇请来一队专办喜事的锣鼓手,从曹府出发,带着早上刚买的喜果,大雁等物,满大街的吹吹打打,朝着魏国公府走去,此起彼伏的炮仗声叫醒了南京城,百姓们都知道了锦衣卫曹千户要迎娶魏国公刚收下的义女。

百姓们站在街旁,羡慕地看着这队热闹鼎沸的迎亲队穿街而过。孩童们跟在迎亲队身后捡迎亲队撒落的糖果。迎亲队走到半路还有一伙乞丐挡路,刘媒婆见得多了,朝着乞丐扔了一把铜钱,乞丐们就帮着迎亲队一起造着声势,迎亲过程就变得更加热闹。

魏国公府前,徐老公爷领着一干下人笑吟吟的站在门口,媒婆递上聘书和礼书,徐老公爷二话没说不说便当着无数围观的百姓的面收下了,然后递给刘媒婆一张纸,上面写着红薯的名字和生辰八字。

刘媒婆将纸递给跟着来的一位算命先生,然后又从怀里取出一张纸,上面写着曹唯的生辰八字。只见算命先生拿着两张纸,看着天空,又掐指算了一会后,朝着百姓道:“天作之合,真乃绝配!”

百姓中爆发出一阵欢呼,张猛又带着几个校尉朝着人群撒了几把铜钱,现场更加火爆。至此,六礼中的纳采,问名和纳吉就算完成了。迎亲队又吹吹打打地回到了曹府,等待着接下来的迎亲事宜。

接下来便是六礼中的纳徵、请期和亲迎。

纳徵即正式送聘礼,男方奉送礼金、礼饼、礼物及祭品等到女家,谓之纳徵。当然,越是大户人家送的礼就越重,这彰显着地位和财富,表示着男方有能力照顾好女方的婚后生活。

请期即男家请算命先生择日,确定了娶亲吉日后,即派人告知女家,徵求女家的意见,谓之请期,又称乞日。

亲迎为六礼最后一道程序,即新郎乘礼车赴女家迎接新娘,表现对女子的尊重,也表现出男子想要迎娶新娘的强烈愿望。

第二天一大早,张猛带人挑着各种彩礼去了魏国公府,然后随行的算命先生拍着胸脯道后天是百年难得一遇的黄道吉日,最适合嫁娶,徐老公爷笑呵呵地收下了彩礼,然后告知张猛让他转告曹唯,婚礼就定在后天。

时间过得很快,一天后,亲迎的日子到了。

曹唯一大清早便被几个老妈子七手八脚地穿上了大红色的吉服,黑色乌纱上直插两支宫花,身前还戴着一朵大红花,如此一个丰神俊朗,唇红齿白的新郎官便出现了。

在迎亲队和一群手下的簇拥下,曹唯骑着高头大马,志得意满的朝着魏国公府出发,一路上唢呐锣鼓手们卖力的吹吹打打,迎亲队胡乱地撒着铜板,看得曹唯脸皮直抽抽,很想跳下马去捡铜板,只是嫌弃太丢人,这才作罢。

迎亲队伍进了魏国公府,徐鹏举出来接待,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场面话,然后领着曹唯去见徐老公爷和老夫人。

当曹唯走进内堂,徐老公爷和徐老夫人端坐在椅子上,曹唯端起仆役送上的茶水,放在老两口的桌前,躬身行礼道:“见过岳父,岳母。”

老夫人笑地合不拢嘴,徐老公爷倒是苦着一张脸,看着曹唯得意的样子,冷哼一声道:“倘若以后待婉儿不好,我便带着三百甲士,把你抽筋活剥,挫骨扬灰,然后把骨灰撒到粪坑,让你做鬼也不得安生……”

曹唯冷汗潸潸,这徐老公爷是怎么了?只是借个地,充当一下红薯的娘家,怎么搞地像要嫁亲生女儿一般,徐老公爷这戏演得过了吧!

徐老公爷毫无察觉,仍然说着最恶毒的话,而且越说越兴奋,说得口沫四溅,大有一言不合就上前来猛揍曹唯的趋势,甚至动刀子也是有可能的,喜庆欢腾的华堂一时间杀气盈天,宾客们骇然变色……

徐老夫人用脚悄悄踢了老公爷一下,老公爷才意犹未尽地住了嘴,然后曹唯恭敬地递上迎亲书,老公爷冷哼一声后收下,正要说话,老夫人狠狠对他使了一个眼色,老公爷才不情不愿地别过脸去。

至此三书六礼就都走完了,众人簇拥着曹唯欢天喜地的走入魏国公府的内院,然后给拦路的丫鬟仆妇们一人二两银子,才得让他们让开路。

红薯由喜娘牵着缓缓走出房间,曹唯微笑注视着红薯,虽然蒙着盖头看不清红薯的脸,但大红的喜服却让红薯整个人都显得靓丽无比,这就是要跟自己相伴一生的女人……

在人的一生里能够豁出一切互相搀扶互相支撑的人,只有夫妻二人,中间有相思,有难堪,有吵闹,但是能够走到最后时,浓浓的感情静静地在心底流淌,彼此成为最重要的人。

纵得千金,不及她今生一笑……

第六十三章 大婚之喜

亲迎是婚礼中最后一个程序,也是婚礼当天的第一个过程。

徐鹏举作为红薯的义兄,将红薯背至花轿,关好轿门,然后伸手便向曹唯讨要辛苦钱。曹唯笑盈盈地从怀里掏出一个红包,递到徐鹏举手上,然后迅速骑上马,在围观百姓的欢呼声中朝着曹府方向而去。

徐鹏举感受到了红包的分量,面色一喜,打开一看,差点把鼻子气歪了。十张面额十两的银票确实让人感到很厚重,但是加在一起还不够徐小公爷喝一次花酒的钱,徐鹏举再一次对曹唯的吝啬有了新的认知。

迎亲队大锣大鼓,牵着色彩旗帜,抬着花轿,一路上浩浩荡荡地到了曹府。

亲迎以后自然就是拜堂了。拜堂又称为拜天地,它近似于古代庙见之礼。不过,庙见是对宗庙的先人灵位行礼,而拜堂则主要是对现世的长辈行礼叩拜。

从拜的范围来看,由于家庭大小及尊亲多寡不一,所以以事先均请一位熟悉宗族及戚辈的人开列程序单。同时再请一位赞礼人喝名受拜。由赞礼人发号令:一拜天地、二拜祖先、三拜高堂、夫妻交拜。

接著,在赞礼人引导下,新人逐次揖拜男家尊长,再拜宾朋。曹唯父母早亡,也没有什么其他长辈,红薯倒是父母健在,但是却不能请过来,只能将徐老公爷和老夫人请过来充当长辈。

曹唯打开轿门,红薯由喜娘牵着跨过门口的火盆走进曹府,徐老公爷和老夫人早早便被接到曹府,此时正端坐在曹府外堂之上。曹唯看着徐老公爷满脸不情愿的样子,很想上前去揪着他的胡子告诉他这戏已经演得过了。虽说女儿是父亲的贴心小棉袄,一般岳父看女婿都不会太顺眼,然而你一个临时认的干爹瞎凑什么热闹?

然而想归想,给曹唯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这么做,否则红薯刚过曹府的门就要守寡了……

礼赞人一般由德高望重的人担任,此次曹府的礼赞人是管家王盛,当王盛颤声地喊过“再拜亲友”时,拜堂就算结束了。

曹唯此时才暗自舒了一口气,拜堂的过程总算是有惊无险,看着徐老公爷神色不善的样子,曹唯真担心拜堂到一半就会从厅堂外涌出一群刀斧手,见他就剁……还好徐老公爷没有失了智。

随后进行的就是男方在成亲时最难过的一关:宴请宾客和敬酒!根据宾客的兴致和数量对新郎官敬酒,有的客人敬酒是为了表示祝福,而有的却是因为羡慕或者嫉妒新郎娶了年轻貌美的新娘,所以在新婚当日被猛烈灌酒的新郎比比皆是。

不少新郎官喝得烂醉如泥,不醒人事,最后还是由宾客将其送至新房,惹得新娘子咬牙切齿,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都说春宵一刻值千金,但是像这样的一夜……值个屁!

曹唯转身看着厅下的宾客,头大如斗,这次成亲大摆筵席,不仅请了整个南京城的勋贵,而且还通知了南京城里大大小小的锦衣卫,前者纵情酒色,后者是性格豪爽的武人,两者都是酒量惊人,此时他们正盯着新郎官,已经蠢蠢欲动。

敬酒一事没有半点花哨,考量的便是新郎官的酒量,曹唯如同慷慨赴难一般穿梭于宾客酒席之间,在敬到一半时终于醉倒在地,惹地宾客们哈哈大笑。

王盛赶紧上前将自家老爷扶起来,向宾客们告罪一声,便将曹唯往新房送去,在走到后院无人处,王盛拍拍曹唯的后背道:“老爷,这里没人了。”

曹唯立马直起身子,眼里哪里还有半分醉意:“王叔,干得不错,自家人就是有默契,若不是你,我恐怕真的不行了。”

“老爷,您敬酒前给老奴一个眼神,老奴便知道是什么意思,还是您奸滑……不!是机智!”

“王叔,我前两天带回的朱公子呢?怎么一天都没有见到他。”曹唯心里隐隐有些不安,依朱厚照喜欢胡闹的性子,怎么可能会错过今日。

“老奴今日一直在忙于婚宴,并没有看到朱公子,就连他身边一直跟着的管家也不曾见到。”

曹唯思衬了一会,还是觉得娘子重要,于是就断了寻找朱厚照的念头,快步向新房走去。

……………………

新房内挂满红色的绸缎,两支红烛刚刚燃起,桌上放置着桂圆和莲子,寓意着夫妻和睦,早生贵子。

“娘子,相公这厢有礼了。”曹唯朝着红薯躬身一拜,然后上前翻开红盖头,烛光下的红薯,俏丽而不抚媚,柳眉弯弯,樱唇微翘,看得曹唯略微失神。

“娘子,我们来喝合卺酒吧。”曹唯从桌子上端来两杯酒,递给红薯一杯。

合卺酒是指新婚夫妇在洞房内共饮合欢酒,象徵夫妇以结永好。红薯接过酒杯,两人相互对视,都能看到对方眼中的深情。

喝完合卺酒后,曹唯找来一把剪刀,各剪下一缕头发,绾在一处放在一个香囊里,并将香囊放置在床头,这称为“结发”或者“合发”,意味著的灵魂永结合在一起,永不分离,从此两人就算是结发夫妻了。

“娘子,我看你一直眨眼睛,莫非时着急着洞房了?有道是有花堪折只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我们这便安歇!”

曹唯说完,作势上来抱住红薯,红薯满脸羞红,着急道:“你个傻子,房间里有人!”

曹唯大惊失色,赶紧环顾四周,忽然听到“砰”的一声,衣柜被打开了,徐鹏举和夏景初尴尬地从衣柜里走出来,看着曹唯神色不善的样子,赶紧赔笑道:“你们继续,我们便不打扰了……”

曹唯怒气冲冲地将他们赶出房间,又翻找了衣柜,确定没人后才抱着红薯道:“娘子,这下没人了,春宵一刻值千金……”

“相公,还有人……”

红薯刚说完,曹唯就惊骇地看着刘瑾从床底爬出来,边爬边道:“伯爷继续,奴才就不打扰二位雅兴了。”

曹唯叹了一口气,道:“刘瑾都在这里了,想必太子爷也在吧,朱厚照,你给我出来!”

床下没有半分动静,曹唯冷笑道:“你若是再不出来,别怪我往床底倒热茶了。”

“别!我出来……有花堪折只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哈!师父连洞房都这么有雅兴。”朱厚照从床底爬出来,朝着曹唯挤眉弄眼,曹唯作势要打,朱厚照连忙跑出去。

曹唯将房间里上上下下都翻了个遍,终于确定无人后,长长舒了一口气,又抱着红薯,朝着她耳边道:“娘子,这下无人了,我们安歇吧。”

红薯的脸已经红到了耳根,蚊声“嗯”了一下。

曹唯将红薯横抱着放在床上,看着红薯艳红的唇情不自禁地吻了下去,越来越轻柔,却也越来越缠绵,一只手,也慢慢的伸到了她的胸前,轻轻的解着她的衣扣,荡起了一屋春色……

(不过多描写了,太多会被和谐的,读者可以自行发散思维……)

第六十四章 风波起

(感谢“荏苒淺酌”大大每日的推荐票,昨晚本来想再更新一章,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少年夫妻,一夜荒唐,红帐翻涌,不知是何时才停歇下来,初承雨露的两人相拥而眠。

不知什么时候,曹唯忽然醒了,他睁开眼睛,只见红薯穿着小衣,散着头发,用手略微撑起身体,正静静地看着他。

红薯见曹唯醒来,连忙裹紧了胸前的衣服,娇羞道:“相公,已经不早了,该起床了。”

曹唯懒洋洋地向窗外看了看,阳光透过窗纸,照射在卧室的地上,桌上的红烛不知何时燃尽,回过头来,只见红薯脸蛋红晕,眼眸明亮,一袭长发肆意散落着,美得让人窒息。

曹唯心中一荡,伸手一揽将他拥入怀里,朝她唇上重重一吻,笑道:“娘子怎么醒这么早,莫非是相公昨晚耕耘不够?”

红薯被他搂在怀里,心里一阵旖旎,又听他说起昨晚的荒唐事,脸上热地厉害,整个身子都酥软了。她慵懒地推了推曹唯,却发现曹唯将她抱地更紧了,不禁又羞又急道:“相公,今日还要给仆役们发喜钱呢。”

大户人家结亲之后,媳妇要在第二天给公婆敬茶,表示恭敬孝顺,若无公婆,则要给仆役们发喜钱,以确立女主人地地位,并赢得下人们的爱戴。红薯如今是曹府的主母,需要走过这道程序,转变一下身份。

“咱家的仆役你不是都相熟了吗?他们很早便将你当作女主人了,哪里还需要发什么喜钱。来,再睡一会,只有多耕耘才能硕果累累。”

“那不一样的,你干嘛……”

………………………………

日上三竿之时,曹家老爷和主母才从床上爬起来,惹来仆役们怪异的目光,胆子大的丫鬟还朝着曹唯的下三路看去,又看看主母,又是惊奇又是羡慕。曹唯气定神闲,红薯却满脸通红地坐在外堂之上,扭头狠狠剜了他一眼。

“咳!以后这便是曹府的主母曹谢氏,我不在的时候家里的一切事务由夫人决议。”

仆役们由王盛领头,朝着红薯行礼,齐声道:“见过夫人!”

红薯毕竟与他们相熟,当下也不慌张,摆正了身子倒是也有几分主母的威严:“家里仆役每人发二两银子,以后仍然各司其职便好,王叔,您多费心了。”

仆役们一阵欢腾,在曹府做事极为舒心,不仅老爷夫人待人和善,每月的例银也比其他人家多了不少,王管家看似严厉,实则是一个心肠非常好的人。

老爷是一个惫懒的人,仆役们上行下效,每天做完自己的差事后也都是懒洋洋的样子,老爷说了,日子过地舒心就好,曹府里没有那么多大户人家的规矩,也见不得大户人家的龌龊。这样的日子谁都不想改变,哪里又会生出什么龌龊的心思。

遣散了仆役之后,红薯便领着几个丫鬟去了后院,曹唯找来一把躺椅想在外院晒晒太阳,却看到刘瑾已经躺在那里了,手里还拿着一本书,曹唯近身一看,竟是《增广贤文》。

曹唯失笑道:“刘公公真是让天下士子汗颜了,活到老学到老,知易行难,恐怕没多少人能做到。”

刘瑾眯着眼睛,笑道:“老奴哪里是什么活到老学到老,从小便没有读过书,只是被陛下调至太子府后,想涨涨见识,所以才附庸风雅,做几天读书人。”

“在曹府没有什么奴才,也不要奉承的笑,在曹府要开心就是真的开心,即便难过也不要隐藏起来。刘公公,腰弯久了可就直不起来了。”

刘瑾沉默了一会,然后看着曹唯道:“伯爷,老……杂家本姓谈,很早便进宫做了阉人,几年前不小心打翻了贡品,本该是死罪,幸得陛下恩典,没有惩治杂家,前阵子还将我调来服侍太子……”

刘瑾顿了顿,又道:“一个阉人除了权势和银子,也就没有其他念头了,所以那时我便想,要照顾好太子,要紧紧抓住太子的腿,以后太子登基,杂家也就有出头之日了,不会再有人敢欺负杂家,甚至那司礼监也有我刘瑾一席之地。所以即便太子想出宫,杂家也要跟着他一起出来。

但是想要去司礼监,没有读过书是不成的,所以在服侍太子后,几个学士教太子时,杂家便跟在一旁偷偷学,他们读书人瞧不起杂家,认为阉人是祸乱宫廷的根源,呵!这些道貌岸然的读书人。”

曹唯默然,他知道刘瑾在朱厚照登基之后确实以旧恩获得宠信,最后任司礼监太监,东厂厂督,权倾朝野,人称“立皇帝”。然而在他当政期间却被权力蒙蔽了双眼,杀了许多正直的朝臣,并且欺上瞒下,结党营私,权擅天下,最后终以谋反罪被凌迟处死。

不可否认,刘瑾现在并不是一个坏人,只是一个有追求的太监,权力让他骤得高位,也让他一步步踏入深渊。

刘瑾脸上露出笑容,继续说道:“曹唯,杂家在曹府这几天真是快活地紧,这里没有勾心斗角,没有权欲之争,杂家只有在这里才能直起身子,好好做两天人,而不是一条狗。

杂家每天吃饱喝足以后躺在这里晒晒太阳,祛祛身上的阴寒气,看看家丁和婢女之间眉目传情,听听前庭后院的鸡鸣狗叫,杂家真想老死于此……但是杂家不能,当年的一刀割去了杂家的念想,现在杂家已经感觉权力唾手可得,又如何能够放弃。

杂家今日的话真多,真是让伯爷见笑了。哈!无论是读书人还是武人都瞧不起我们这些身上散发骚臭气的阉人,然而伯爷没有瞧不起我们,伯爷在看杂家时的眼神和在看其他人时是一样的,杂家到底没有白活这么多年,这点眼力劲还是有的。”

“刘瑾,爬得越高,摔得越重,人心莫测,一路珍重……”

“伯爷说的是,杂家记下了。”

刘瑾记没记住,曹唯不知道,话已经说到了,每个人都有他的路,曹唯不想干涉,历史长河滚滚而来,曹唯不知道自己会有怎样的结局,只求有她相伴,平安一生。

……………………………………

文华殿内,朱祐樘批阅着奏折,眉头紧皱,多日没有太子的消息,让他心里愈加担忧起来。急促的脚步声在深夜的殿外长廊上回荡,朱祐樘眺眼望去,却是牟斌快步跑来。

“陛下,秦阳伯曹唯通过军驿发往北镇抚司上的文书称太子现在就在他府上……”

朱祐樘猛地站起来,大喜道:“快,赶紧派人将太子护送回来,不能有任何差池,不!你亲自去一趟南京,将太子带回来,必要时可以先绑后奏。这个秦阳伯真乃朕的福星……”

牟斌应声而去,连夜骑着快马赶赴南京。

与此同时,南京城里的某个宅院内,一个身穿锦服的中年人神色恭敬地看着一个麻衣老者,眼里透露着恐惧之色。

“你是说太子出宫了,并且现在就在南京?”

身穿锦服的中年人道:“没错,根据眼线传来消息,太子如今就在曹唯府中。”

老者深深看了他一眼:“又是这个曹唯……圣女死在曹唯手中,此仇不得不报,上次你策划刺杀曹唯失败,是我保住了你现在的位置,如果这次你再让我失望,你该明白自己的下场。”

中年人连忙低下头,眼里恐惧更甚,只有他知道这位老人的可怕之处:“长老,您放心,属下这次定然不会让您失望。”

中年人说完又躬身行了一礼,转身离去,老者看着他的背影喃喃自语:“孙女,爷爷送曹唯去见你,再加上一个太子,黄泉路上,你总算不孤单了……”

第六十五章 刘良女

南京城里一共有四个千户所,分东西南北,曹唯接了任豪的班,即是城北千户所的千户。

其实南京锦衣卫还有一个名义上的直属上司,那便是锦衣佥事。一个锦衣佥事统辖四个千户,四个千户管辖十个锦衣百户,这便是南京城里锦衣卫的权力构架。

锦衣佥事叫做袁兴武,在曹唯成亲当天还派人送来礼钱,曹唯并没有见过此人,任豪曾经对曹唯说过,袁兴武是一个干瘦的中年人,虽然才三十几岁,但看上去如同五六十岁了一般,任豪还告诉曹唯,当他看见一个人笑得阴恻恻的样子,那便是袁兴武了。

袁兴武理论上是南京锦衣卫的一把手,正四品武官,然而却对南京锦衣卫没有半点约束力,因为他是东厂厂督萧敬的干儿子。

在大明朝里,锦衣卫和东厂相互安插人手是非常普遍的事,这是对彼此权力的侵蚀和监视,明里暗里都有,只不过这类人在两个阵营里都是属于有名无分的存在,只保留着名义上的统辖,却插手不了手下的事务,所以南京城里发生了什么事都通过军驿快马送至北镇抚司。

每日的闲散生活让曹唯忘了他是城北千户所的千户,城北千户所统辖的百户们原来以为这位新任千户只是在晾着他们,人未到就先给他们一个下马威,谁知道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这个曹千户如同忘了他们一般,搞不懂这个千户到底是个什么路数,这让百户们着急起来,纷纷打听曹唯当百户时的样子。

打探结果让众百户哭笑不得,原来这位千户极为懒散,在做百户时,一个月去百户所四五次就算不错了。

各个百户所里有些公文需要千户大人决议,众百户无奈,知道张猛是曹唯的亲信,只好私下请张猛喝酒,含蓄地提出让他给曹千户传个话:若曹千户再不上任,众百户就撞死在他家门口。

张猛接替了曹唯的位置,现在是曹唯手下的百户之一,他明白曹唯的性子,这位上司新婚燕尔,日子过得潇洒滋润,恐怕早已经将千户所给忘了。

张猛受众人所托,连夜就去了曹府。

“千户所?我不去!你们百户将公文处理了便好,我在家很忙的。”毫无疑问,如今的曹唯正是活得滋润的时候,突然有人来告诉他,需要每日出去处理公文,他自然不乐意。

张猛苦笑,别的千户上任往往很早就去千户所,把权力牢牢抓在手上,无论是威逼还是利诱,都要收服手下的百户们,然而曹大人听到让他去千户所上任如同在逼他自尽。

“大人,千户所里有些事百户们根本没法处理,需要您来决断……”张猛很想说如果百户们能把所有事都做了,那要千户干嘛,考虑到自己的前程,还是默默闭上了嘴。

“张猛,你听过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故事吗?”

“属下略有耳闻,说的是曹操绑架了天子,找大臣们要钱,否则就撕票,将天子大卸八块,一块红烧,一块清蒸,其他的爆炒,属下喜欢爆炒!”

曹唯黯然叹息:“张猛,你这辈子不当绑匪算是可惜了,也不知道是哪位仁兄告诉你挟天子以令诸侯是这个意思……行吧,也算是这个意思。

那么本大人现在就给你这个机会,从现在开始你就要挟持我,以后我要被你挟持在家,不得外出,千户所里所有的事务就交给你了……”

“扑通!”张猛立马跪倒在地:“大人,您就是给我一百个胆子,属下也不敢挟持大人,我家婆娘说了,大人是我家的大恩人,以后若是敢对大人不恭敬,就不让属下上床了。”

曹唯默然无语,属下怂成这个样子,也不知道是谁的错,上辈子一定是造了什么孽:“罢了,我明天便去千户所。”

张猛欣喜道:“大人勤于公务,因公废私,属下一定将此事告知其余百户,以便让更多人瞻仰大人风采。”

“张猛,以后说瞎话的时候一定要看看天上!”

“天上?”

“嗯,说瞎话容易天打雷劈,本大人到底是不是勤于公务,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

张猛走了,曹唯有些伤感,每个月总有那么三十天不想上班,现在的感觉就如同被生活摁倒在地,狠狠摩擦。

曹唯刚要去后院,只见朱厚照蹑手蹑脚地从门外走进来,看见曹唯后赶紧转弯。

“站住!又去哪里了?整天不务正业,当初不是说好了在南京这几天不能离开曹府吗?”曹唯走上前去,揪起朱厚照的耳朵。

朱厚照一阵吃痛,跟着曹唯走进外堂:“师父,你松手……啊!你还揪,曹唯,你放肆!”

曹唯放开朱厚照的耳朵,冷笑道:“怎么?太子爷要和某家动粗吗?”

朱厚照顿时泄了气,黯然伤神道:“师父,我得病了。”

曹唯大惊失色,朱厚照要是在他府上出事了那还得了!于是他赶紧上前捂着朱厚照的额头,关切道:“哪里病了?有什么症状?”

“师父,我认识一个姑娘,我只要见到她便会心跳加速,双腿发软,连说话也结结巴巴的,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即便是这样,我也愿意见到她,哪怕只是看她一眼。”

曹唯深深叹了一口气:“厚照啊,这不是生病,而是喜欢上那个姑娘了,你才十二岁,算了,还好只是喜欢上而不是……喜欢上。告诉师父,那是哪家的姑娘?”

朱厚照扭捏道:“百花楼……”

曹唯瞪大了眼睛,又揪起了朱厚照的耳朵,道:“你爹要是知道你这么小就上青楼,还不得打死我,以后不准再去了!”

朱厚照脸色颓然:“曹唯,我一直把你当作兄长,当作真正的朋友,所以才告诉你的,我不敢和父皇说,我父皇一定不会同意,甚至……甚至还会对她不利。”

曹唯默然,朱厚照虽然天真无邪,却也是在宫廷里待了十几年,自然也是知道一些阴暗事。倘若皇帝知道他儿子动了情,并且对方还是一名青楼女子,恐怕真的会做出什么事来,毕竟未来的皇帝不可能娶一个青楼女子,更不能受人胁迫。所以即便皇帝再仁慈,也要除掉这个不稳定因素。

“如此……我便明白了,我会将她召到府里来,等到以后再徐徐图之,现在你可以告诉我她是谁了吧。”

朱厚照满脸惊喜道:“她叫凝蔷……”

“啥?百花楼兰院院首凝蔷?”曹唯眼珠子快要瞪出来了。

朱厚照羞涩道:“嗯!不过我更喜欢叫她的良家名字,刘良女……”

第六十六章 千户设宴

第二天一大早张猛便来曹府邀曹唯一起去千户所,显然他是对曹大人不太放心,曹大人做百户时放鸽子的事情可没少干……

曹唯看着如同狗皮膏药般的张猛,自知是躲不过了,草草吃过早饭便随他一起去了千户所。

千户所还是和任豪在时一样,一座简陋的宅院,大门上的红漆成片成片地脱落,挂在门头上的牌匾都有些歪斜,看起来如同一个破落户。当官不修衙,客居不修店是不成文的规矩,除了少数利用前朝王宫改建者外,绝无大盖豪华办公楼所的可能。

曹唯看着眼前的千户所,心里是拒绝的,实在是当初他给任豪做手下时,被任豪在这里灌了不少酒,乃至现在曹唯见到千户所就有些犯晕。

千户所里,百户们的态度很恭敬,甚至还有一些巴结的意味,毕竟张猛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当初曹千户还只是一个百户时,张猛只是他手下的一个总旗,现在曹唯做了千户也不忘旧情,转眼就把张猛提拔接替了他的位置,听说张猛杀贼的功劳就是曹千户随手给的,这让众百户都眼红不已。

谁都清楚这个年龄不过双十的年轻人将来绝不可能只是一个千户那么简单,现在先巴结着,以后若是曹千户再升迁上去,作为他的手下自然也有机会往上升一升。

在大明朝锦衣卫大多是世袭,没有一个好爹,升职是非常困难的,除非有较大的功绩或者受到上官的提拔。曹唯从百户升到千户不过月余时间,但是众位百户却没有不服气的地方,因为曹唯是实打实的功劳,而不是一个依靠父辈的世家子弟,击杀白莲教一位圣女和一个香主,这等泼天的功劳,连升三级都不让人意外。

更可况这位曹千户还是一位伯爷,这让百户们都幸有与焉。在南京城里当差最难缠并不是那些喜欢咬文嚼字的文官,而是行事蛮横的勋贵子弟,也可以称他们为纨绔子弟,他们比锦衣卫更加嚣张跋扈,鼻孔朝天,在南京城里不给任何人面子。

听说这位曹千户与南京城里的勋贵子弟都有些交情,甚至与徐小公爷都有些相熟,以后在外办差时遇到这些勋贵子弟,也能借到曹千户的三分脸面。

曹唯对这些百户们也很客气,在千户所的院子里给众百户讲了一些上报皇恩,下保黎民之类的场面话,然后又向百户们说了一些嘘寒问暖,你妈贵姓之类的体己话。

百户们争先恐后,纷纷拍着胸脯表示愿为千户大人效死,并且每人奉上两百块银票,希望曹大人多补补身子,切勿太操劳于公务。

曹大人感动地热泪盈眶,直言今晚设宴百花楼,他曹大人出银子,希望大家玩得尽兴。拜见上官的场面瞬间达到了高潮,一时人声鼎沸,奉承如潮。

最后百户们兴高采烈地走了,曹唯目送他们离去,然后捏捏手中的银票,心里感慨万千,当官就好比做生意,讲究的便是和气生财,若是每个手下都那么懂事就好了,曹唯瞥了一眼傻站在一旁的张猛。

张猛眼见上官神色不善,苦笑道:“大人,不是属下不肯出银子,属下实在拿不出来了,大人成亲时所置办的物件都是属下拿的银子,而且都是上等的货物,还有聘请媒人、算命先生、迎亲队……”

曹唯脸面有些挂不住,张猛无限幽怨地看了曹唯一眼,瓮里瓮气道:“属下忙前忙后好几天,等到迎亲那日晚上,就要吃喜酒了,您家管家王盛竟然说没有礼金不能进府。”

“此事王盛确实做的有些不地道……那你最后交礼金了吗?”

“那倒没有,属下从后院翻墙而过。”

“那你也真好意思……”

……………………………………

曹唯将宴会设在百花楼是有原因的,因为百花楼是他自己的产业,即便花了银子,最后还是进他自己的腰包,肥水不流外人田。

还有一个很深的原因,那就是引导这些百户的消费习惯。大多数男人的消费理念都很单一,很少有货比三家的概念,当他经常在一个地方喝酒,以后一般就不会换地方,所以只要曹唯请客,必在百花楼。

当曹唯进了百花楼时,脸色有些发黑,因为几位百户已经订好了雅阁,点好了酒菜,甚至还叫好了姑娘,眼巴巴地等着千户大人一起开饭。

对于这群贴心过头的手下,曹唯只想骂娘,因为按照原计划,他只想给每个人点一份清素小炒……

当姑娘们走进雅阁,宴席的气氛瞬间达到了高潮,曹千户看到众人毫不客气地抱起姑娘时眼角直抽抽,索性低下头,心里默默发着咒怨。坐在左右的两个姑娘面面相觑,却又不敢上前敬酒,因为来时花娘姑姑专门交代了,对于坐在最上方的这位年轻官人,不得使媚,勿露胸脯……

宴会间众百户一边猛吃海喝,一边对曹唯说着阿谀奉承的话,不过众人毕竟都是粗人,说来说去无非就是夸赞曹千户乃少年英杰,可敬可佩云云。

曹唯笑盈盈的,心安理得地听着别人夸他,毕竟在场每个人的吃喝,包括怀里搂着的姑娘都是他曹千户出的银子,所以听些赏心悦耳的话也算是一种心理安慰。

对曹唯来说,这顿宴席唯一的收获便是将百户们的德行有了大概的了解,其中对他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一个叫做钱宁的百户。此人生地微胖,面部黝黑,一脸憨厚的模样,让人一见就情不自禁生出好感。

宴会中钱宁谈笑风生,竟与其他百户都相谈甚欢,感受钱宁时不时投来的目光,曹唯笑了,这钱宁如此表现自己,无非是想引起自己这位上官的注意,很俗套却很实用。

既然说话四平八稳,那么办事也该机敏过人,曹唯心里默想,张猛虽然忠诚勇猛,办事却不知道变通,不能独挡一面,而这个钱宁大概会让上官更加省心一些。

以后有什么阴私事都可以交给他处理,曹千户不用亲自下手阴人,再遇到行刺能让他挡刀子,必要的时候还能替自己这位上官背黑锅……如此多的用处,曹千户心里已经起了招揽的心思。

至于钱宁是否有心机有野心,曹唯是不在意的,因为没能力的上官才驾驭不了有野心的手下,在某种程度上,有野心的下属才更容易驾驭。

“听闻钱百户的家乡盛产柳树,也不知道时真是假……”

钱宁一愣,随即面露狂喜,连忙答道:“大人真是见多识广,卑职老家确实盛产柳树。”

很好,果然是一个心灵通透之辈,曹唯暗自点头,他哪里知道钱宁的家乡所在,柳同留,是在暗示钱宁在宴后留下来。而钱宁也听出了曹唯话里的意思,所以才面露喜色,倘若他没有明白曹唯的意思,只能说明他是一个蠢人。

曹唯瞅了张猛一眼,眼见他吃得正欢实,心里默默地叹了一口气,蠢人一个就够了……

第六十七章 我说,滚

酒宴过后,众百户吃饱喝足离去,唯有钱宁留了下来,神色恭谨地看着上官,曹唯心里赞叹,憨厚的面孔果然是阴人时最好的伪装。

钱宁迎着曹唯的目光,心里也有些紧张,他是镇守太监钱能的义子,钱能死后,朝廷推恩他才得任为锦衣卫百户。钱宁知道自己出身低微,还是由推恩才得了官职,在官场并没有什么靠山,而且因为他的出身,任豪也并不看重他,按理说做到百户已经到头了。

他在南京任职百户这几年,见惯了其他百户的庸庸碌碌,那些人只是被岁月和酒色磨光了斗志的可怜虫,他钱宁不甘心,因为他还年轻,所以他才迫不及待地想要搭上曹唯这条船,他看得很明白,能够成为这位上官的心腹绝对事关前途命运。

曹唯喝了一口茶,不紧不慢地道:“钱大人,本官最近有一件烦心事,不知该如何是好……”

钱宁心中一凛,知道考校来了,连忙说道:“大人叫属下钱宁即可,大人一词实不敢当。属下愿倾尽全力,为大人分忧解难!”

曹唯面露微笑,继续说道:“前几天本官家里来了一个恶棍,一直蹭吃蹭喝,还不付银子……”

钱宁一脸愤怒,拍着桌子道:“真是岂有此理,此人该被拿进锦衣卫刑狱,受尽十八种刑罚,定教他皮开肉绽,生死两难。”

“是啊,本官也曾经这么幻想过,可是一想到他是我的至交好友,我就不忍心下手……”

钱宁表情瞬间凝固,实在是想不明白为什么曹大人的至交好友竟是一个恶棍,汕汕道:“既然是好友,那自然是下不去手……”

“可是他最近竟然纠缠来本官家做客的女眷,本官忍无可忍!”

钱宁小心翼翼地看着曹唯,确定这位上官把话说完后,才狞笑道:“若大人真的想给此人一个教训,属下倒有一个法子。”

“哦?不知你有什么法子,倘若能够帮本官解决此事,钱百户定然前途无量。”曹唯饶有兴趣地看着钱宁。

钱宁精神一振:“属下可以领着两个弟兄,黑衣蒙面,趁着深夜将他套进麻袋,然后再一阵乱棍……”

曹唯面露欣赏之色,钱宁见此倍受鼓舞,继续说道:“大人若是觉得还不够,还可以将他扒光了衣服,扔到大街上,让他脸面扫地。”

曹唯顿时眼前一亮,暗想自己果然没有看错,这钱宁就是一个坏胚,阴人手法都与自己有七八分相似,一时竟有种知己难求,惺惺相惜的感觉。

“既然如此,此事就拜托钱百户了。”

“大人这是什么话,为上官分忧是下属的本分,”钱宁义正言辞,满脸真诚:“请问大人此人姓甚名谁,属下也好准备一二。”

曹唯幽幽说道:“魏国公府,徐鹏举!”

“……大人,属下突然想起来家中的锅里还炖着鸡汤……”

曹唯有些失望,都说年轻人血气方刚,非常容易冲动,这位钱百户怎么没有半点年轻人的样子?事实上,曹唯真的忍徐鹏举很久了,白天吟诗作赋是少年慕艾,情有可原,但是晚上吹箫,扰人清梦是什么鬼!

曹唯真想敲徐鹏举闷棍,可惜眼前这位下属并不想做冤大头。

“钱宁,以后多与张猛走动走动,好好做事,本官不吝送你一份敞亮前程。”

钱宁神色激动,单膝跪地,拱手道:“定为大人分忧!”

“分忧从打闷棍开始!”

“大人,属下家里……”

“知道了,你家里还炖着鸡汤,也不知道是什么鸡汤让你这么惦记,深夜毒鸡汤……行了,你下去吧!”

钱宁迟疑一下,道:“属下告退!”

说完便连忙跑了出去,深怕这位上官再提闷棍的事。

钱宁刚走,花娘就笑吟吟地走进来,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放在曹唯座前的桌子上:“东家,这是百花楼本月的盈利。”

“我将家里的生意进账都交由夫人打理,夫人毕竟还年轻,若行事有不妥之处,你还要多加照拂。”

花娘掩嘴笑道:“夫人天资聪颖,哪里需要花娘照拂,只是夫人说东家若是来了百花楼,让姑娘们都要裹紧衣裳,切勿让东家占了便宜……”

曹唯哑然失笑,难怪今天晚上其他姑娘都是热情奔放,坐在自己旁边的两位姑娘却端庄正经,当时还以为她们是两个清倌人,专属千户大人的高配版,没想到还有这层渊源。

“城外给姑娘们准备的庄园买好了吗?”

“禀东家,已经买好了,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别院,几百人居住都不嫌拥挤,楼里的姑娘都感念东家的恩德,只是不知道东家是谁。”

“他们都是一群苦命人,一定要让她们老有所依。”

“东家,有件事需要您拿主意,知府大人家的公子想纳凝蔷为妾,已经跟我提了三五次了。”

“此人如何?”

花娘想了一会道:“志大才疏,外强中干。”

曹唯本来想等朱厚照回了京城后再将凝蔷接到府里去,但是照目前看来还是尽早为好,以防夜长梦多,又会生出许多事端。

“你让凝蔷收拾一下,等会便让她随我回府,夫人身边还缺少一个贴身婢女。

“是,我这就去通知凝蔷,她这回可算是有福气了。”

………………………………………

小半个时辰后,凝蔷背着一个小包袱,欢欣雀跃地跟在曹唯身后,走到百花楼门口时却被一个身穿襦袍的青年一把抓住。

“凝蔷姑娘,你这是要去哪啊?”

凝蔷使劲挣脱后,怯生生地躲在曹唯身后,襦袍青年这才扭头看去,却是目光一凝,显然是认出了曹唯。

“曹千户,久仰了!在下杨兴,家父是知府杨宏,您与这位凝蔷姑娘?”

曹唯微笑道:“我家夫人缺一个贴身婢女,这位凝蔷姑娘较为讨喜,所以今日便将她买回去做丫鬟。”

暴珍天物!杨兴心里暗骂,脸上却堆着笑容:“曹兄,小弟愿意奉上三千两买这位婢女,顺便交曹兄这位朋友,不知曹兄意下如何?”

“滚!”

杨兴脸色瞬间阴沉下来:“曹兄说什么?”

“我说,滚!”

“姓曹的,你以为你是谁,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武官,看得起你,才给你三分脸面,不要给脸不要脸,没准过几天就成了短命鬼……”

“啪!”曹唯一巴掌扇过去,直接将杨兴扇倒在地,左脸瞬间就红肿了,杨兴捂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曹唯,正要破口大骂,却见曹唯面露煞气,竟吓得他不敢言语。

曹唯冷笑道:“莫说是你,就是你父亲来了也要让我三分颜面,谁给你的面子,竟然与我称兄道弟,莫不是我交你这个朋友就应该感到非常荣幸吗……”

曹唯说完转身便走,看都不看杨兴一眼,凝蔷赶紧跟上。杨兴死死盯着二人的背影,眼里露出怨毒之色,等他们走远,他才站起来,吐了一口唾沫,愤恨道:

“你活不了多久了……”

第六十八章 家主不快乐

凝蔷进曹府,鸡飞狗跳!

倒不是说凝蔷有多跳脱,而是刚到青春期的朱厚照浑身充斥着雄性荷尔蒙,搬到凝蔷隔壁房间后,如同一头脱了僵的野驴,为博佳人一笑,不惜上窜下跳,闹得曹唯头疼不已,片刻不得安宁。

近几日,徐鹏举和朱厚照二人时常勾肩搭背,美其名曰交流经验,看得曹唯心惊肉跳,生怕二人又整出什么幺蛾子,刚要靠近旁听就被徐鹏举轰走,却是嫌弃曹唯这张破嘴时常漏风,守不住秘密,留不住惊喜。

“经过这么多天摸索,再加上书中所写,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徐鹏举神神秘秘道。

朱厚照满脸兴奋:“什么道理?”

“无数先贤披荆斩棘,留给后来者诸多经验与教训,但是情场的水还是太深太深,你仔细想想,倘若大家都用一个法子,那岂不是太俗套!”

朱厚照头如捣蒜,觉得徐鹏举说的非常有道理。

“所以我们需要另辟蹊径,要想留住佳人的心,首先要留住她的胃!”

“留住胃?听起来好厉害!”朱厚照从怀里掏出一个本子,赶紧写上去,只见小本子上记得密密麻麻,条理清晰,若是朱厚照在学业上也能如此用功,恐怕太傅们就会喜极而涕,死而无憾了。

朱厚照写到一半,突然停下笔,困惑道:“你看的是哪本书?”

“金瓶……你别管哪本书了,那不是重点,就不用记了。”

朱厚照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徐鹏举此时得意洋洋,别看他平时斯斯文文,一本正经的样子,实际上却是闷骚得紧,能让朱厚照如此服服帖帖,够他吹嘘一辈子了。

“可是如何留住凝蔷的胃?”朱厚照眉头一皱。

“你最拿手的是什么?”

“斗鸡、遛鸟、上树……”

上树?你怎么不上天呢?徐鹏举满脸嫌弃地看着朱厚照,道:“我是问你做什么饭菜最拿手!”

朱厚照挠挠头:“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去过御膳房……”

徐鹏举无语地看着朱厚照,交流现场陷入一阵沉默,过了一会,徐鹏举猛拍大腿,道:“你可以做叫花鸡啊,曹唯做叫花鸡时我们都看着了,做法简单,却十分美味。”

朱厚照眼前一亮:“鹏举哥,你果然经验丰富,小弟佩服,难怪前天景初亲了你一口……”

徐鹏举连忙捂住朱厚照的嘴,做贼似的环顾四周,确定无人后才松了一口气,压低声音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唔……”朱厚照掰开徐鹏举的手,深吸了一口气,朝着徐鹏举挤眉弄眼道:“那天我就躲在床底……”

徐鹏举怒道:“这么说我亲景初的时候你也看见了?”

“你叫这么大声,恐怕现在整个曹府都知道了!”朱厚照说完赶紧跑远,留下徐鹏举暴跳如雷。

曹唯说了,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对此朱厚照深以为然。

此时曹府后院,红薯和夏景初教会了凝蔷打麻将,再加上刘瑾,正好凑一桌,至于曹唯,早就被剔除在外,否则他们夫妻联手,其他人就没活路了。

半个时辰后,王盛急冲冲地从屋外大喊:“老爷,朱公子把咱家前院给烧了。”

三女大惊失色,刘瑾惨叫一声,扔下手中的麻将就往前院跑去,曹唯掩面叹息:“知道家里要遭殃,没想到来得那么快……”

曹府前院,朱厚照满脸失望地瞅着眼前的黑疙瘩,嘴里一直念叨:“怎么会这样……”

…………………………………

年关终至,南京城里的气氛一下子就变得热烈起来,曹府的事情也多了起来,有亲眷的仆役都被放回家过年,王盛也早早就将曹府的年货置办好了。

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贴对联和吃家宴是过年时必不可少的仪式,曹府家大业大,房屋众多,曹唯却不让别人帮忙,自己带着红薯给家里贴春联,从清晨一直贴到晌午才堪堪贴完。

曹唯最后将曹府大门口的一副春联贴完后就呆呆地看着大门两边的红纸黑字,思绪越飘越远,来到这世上已经半个年头,虽然已经娶亲立业,但总是觉得自己还像一个出门在外的游子,漂泊无依。前世白发苍苍的老父亲喊他一起贴春联,他却因为忙碌没有回家,而如今何处是家乡?何处见白发?

如今再贴春联更像是一种怀念,也是一种忏悔。

红薯感受到了曹唯的孤单,明明两人近在咫尺,却觉得相隔万里,她连忙抓住曹唯的手,心里才踏实一些,感受到曹唯手掌的冰冷,扭头看去,才发现丈夫已经泪流满面……

家主不快乐,曹府就没有快乐的,就连平时最没心没肺的朱厚照都感觉到了一股压抑的气氛。

正午时分,曹唯做了一桌子饭菜,又拎来两坛酒,等众人都上桌之后,他站起来,举起一杯酒,道:“在这个世上我没有亲人,很多时候我都对生活不知所措,无所适从,只觉得自己是一个游荡的灵魂,从今以后,你们便是我曹唯的亲人。”

曹唯说完将酒一饮而尽,王盛哆嗦了几下嘴唇,最终也没有说出话,刘瑾没有了平时的畏缩,坐直了身板,徐鹏举和朱厚照对视了一眼,都能看出彼此眼中的担忧,红薯握着丈夫的手,却发现怎么也暖不热。

徐鹏举端起酒杯道:“曹唯,你没有兄弟,我便是你的兄弟,否则当初你砸了我家茶楼时就该被打断了腿。”

朱厚照附和道:“是啊,我也没有兄弟,我爹就只有我一个儿子,以后你们两个便是我的兄长!”

“好,以后咱们就是亲兄弟!”曹唯开怀大笑,举起酒杯就和二人对饮起来。

半个时辰后,三人都喝得醉醺醺的,朱厚照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曹唯逼着徐鹏举交年后的房钱,徐鹏举将随身携带的玉佩塞到曹唯手上,说是祖传的玉佩,价值连城,曹唯欣然接受,徐鹏举又要将身上的衣服脱掉送给曹唯,众人极力劝阻,这才作罢。

随后众人将他们送回房间,这才舒了一口气,喝醉了还死要钱,这才是他们认识的曹唯,虽然不知道他有什么郁结,但此时明显已经过去了。

卧房内,红薯将曹唯身上都擦拭一遍,将他盖好被子,然后紧紧握住他的手,看着熟睡的丈夫,眼里满是温柔……

第六十九章 截杀、灯会、匕首

(感谢“还未老”大大打赏,成为本书粉丝,有人支持就是写作的动力,城北有故事,你有票吗……)

距离南京城六十余里,两名锦衣校尉架着牟斌在树林里飞驰,还有几名校尉边跑边看着身后,神色焦急。

几人神色狼狈,身上都带着伤,手里拿着的绣春刀上血迹未干。牟斌伤得最重,身上多处刀伤,鲜血已经沾满了原本光鲜亮丽的蟒袍。虽然几人早已经精疲力竭,却始终没有停下来休息片刻。

身后一阵杂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众人心中一紧,脚步愈发急促。前方不远处就是树林出口,出了树林就到了官道,或许能有一线生机。

三人即将走出树林时,几个黑衣人已经堵在了前方,一双双比冰还冷的眼睛如同毒蛇一般注视着牟斌等人。

杀气在树林中弥漫,低抑而令人窒息。

牟斌咧嘴一笑,鲜血不停地从嘴边流下,呼吸间胸腔里的痰音更明显了。这已经是第三批刺客了,前两批刺客都训练有素,差一点就要了他的命,倘若不是一位亲信舍命相救,恐怕他早已经命丧黄泉。

看着逐渐接近的身影,牟斌的心渐渐沉了下去,按理说自己早就应该到南京了,只是出了京师以后路上就一直不太平,能这么早就知道自己的行踪,并且策划了这么几次截杀,恐怕锦衣卫里面出了内鬼……第一批刺客开始就将自己等人骑的马杀死,然后用以命换命的打法,将自己等人死死拖住,这不只是刺客那么简单了,更像是一批死士。

牟斌往南京方向看去,心里愈发焦急,太子此时就在南京……

围在牟斌旁边的几位校尉心里发狠,一咬牙冲向了黑衣人,扶着牟斌的两名校尉趁乱逃跑,牟斌回头看着正在和黑衣人厮杀的校尉,两眼通红,这些都是跟随他多年的老兄弟,没想到竟然都要折损在此。

约莫一柱香后,树林里厮杀结束,几个黑衣人相互看了一眼,提刀往南京方向追去……

………………………………………

爆竹声响,红灯连绵,南京城里流火如龙,喧嚣不断。还和往年一样,南京城从正月初一开始就举行了灯会,一直到正月初七才结束,一共欢庆七天,城里舞龙舞狮,灯火通明,犹如白昼。

正月里的灯会是难得的欢庆机会,人们和自己的家人、亲朋们一起庆祝,在吃过晚饭后就相继走出家门,猜灯谜、逛夜市,不分男女老少,手里都拿着红灯笼,以这种方式辞旧岁,迎新年,祈祷在新的一年里能有一个好运道。

入夜之后,一片繁华。猜灯谜自然是灯会的主旋律,街道两边的商家早早就将灯笼挂在门口两边,灯笼上贴着纸筏,上面写着灯谜,倘若有人能够猜出谜底,掌柜的就会笑吟吟地将灯笼取下来递到他手上,引来一阵羡慕之声。

秦淮河两岸,有心意的男女将心愿写在花灯上,然后将花灯放在水面上,花灯随波逐流,绚丽非常。靠近秦淮河的路边摊上,曹唯一行人没有吃汤圆,却点了六份云吞,在他们周围,钱宁领着一批穿着便衣的校尉在暗中警戒,张猛持刀站在曹唯身后右侧方。

“刚见到红薯时,她穿得破破烂烂,如同乞丐一般,就那么直勾勾地盯着我吃云吞,然后我用一碗云吞便将她哄骗回家,却是没想到竟是白捡了一个大美人……”曹唯向众人诉说着,眼里满是笑意。

红薯红着脸轻轻啐了曹唯一口,引得其余四人捧腹大笑,朱厚照拉着凝蔷的手道:“我以后绝不会只拿一碗云吞糊弄你,我家可是大明朝最有钱的人家。”

凝蔷嘟着嘴道:“净吹牛,最有钱的人家住在皇宫里,再说了即便再有钱又怎样,无权无势,还不是任人欺凌。”

朱厚照的脸憋成了猪肝色,曹唯跟他说过绝不能泄露身份,所以他就对外宣称他叫朱寿,是一位富家子,整个南京城里知道他真正身份的只有曹唯夫妻二人,徐鹏举以及跟着他一起来南京的刘瑾。朱厚照正要开口说话,却被曹唯一个眼神给顶了回去,只得闷闷地坐着。

随后众人一边吃云吞,一边欣赏灯会夜色,无论是街上的舞龙舞狮,还是河里的花灯都美得夺人心魄。青楼酒馆里传来阵阵丝竹声,进进出出的酒客醉汉不计其数。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一个穿着长袖襦袍的书生朝着摊子走来,书生大约二十几岁的年纪,喝地醉醺醺的,身体不停地左右晃动,一只手放在袖子里,一只手还拎着一坛酒。

走到曹唯身后时,书生突然将酒坛一扔,藏在袖子里的手中亮出一柄雪亮的匕首,闪电般插向曹唯的后背!

站在曹唯身后的张猛隐隐听到破空声,感觉不对劲,扭头望去,恰好看见那一道雪亮的刀影。

来不及拔刀,张猛抬手将腰间的绣春刀鞘提起猛击书生握刀的手腕,书生吃痛,手上一松,匕首落地。

“有刺客!”张猛大叫。

曹唯率先反应过来,抱着红薯往桌边一滚,书生看见逐渐包围过来的校尉,又看看已经滚远的曹唯,眼里闪过失望之色,捡起匕首就往自己胸口刺去,然后轰然倒地,鲜血流了一地。

这一切都在短短几个呼吸间发生,其余四人都愣住了,随后脸上露出惊恐之色,红薯身体发抖,双手箍住了曹唯的腰,口中喊着:“相公快跑,快跑……”

张猛俯身将手放在书生鼻孔边,然后朝着曹唯摇头,曹唯这才舒了一口气,将手放在红薯的后背上,平息她的恐惧。

这时候街道上的行人众多,数米宽的街道上来来往往非常热闹,各种声音喧嚣成一片,舞龙舞狮和花灯吸引了行人的目光。卖云吞的老板第一个发现了不对劲,借着周围的灯光看见了躺在地上的死人,尖叫一声就慌忙逃跑,这一声尖叫撕裂了原有的声暮,引来不少人驻足观望。

随后,周围一些弄清楚状况的行人也跟着尖叫逃跑,一时间街上乱声如潮,人群混乱。

就在众人都放松心神时,曹唯突然瞳孔一缩,凝蔷顺着曹唯的眼神望去,只见一把匕首突兀地出现在朱厚照身后,匕首快如闪电,眨眼间即将刺进朱厚照的背部。

凝蔷顺势挡在朱厚照身后,随即面露痛苦之色,曹唯慌乱中从红薯头上拔下一根簪子,不等刺客反应过来,飞跑过去插入他的喉咙……

第七十章 救命

深夜曹府,曹唯等人焦急地在卧室外等候,朱厚照两眼通红地朝着卧房内看去,不久,大夫们出来,朱厚照赶紧跑上去,抓着一位大夫的衣袖问道:“凝蔷怎么样了?要用什么药?我马上派人去抓药……”

一位上了年龄的老大夫摇摇头道:“血瘀伤正、肝理耗气,气血虚弱,阴气乘之,兼有诲金之象者……”

朱厚照狠狠瞪着老大夫:“说明白点!”

老大夫叹了一口气道:“这位姑娘身上的刀伤很深却并不致命,真正棘手的是伤口一直流血不止,而且已经有了红肿的迹象。

老夫年轻时曾担任过几年军中的大夫,战场上处理这种伤口往往是将烧红的烙铁敷在伤口上,以达到止血的效果,但是即便如此,最终能够撑过去的军汉也不到两成,再说这位姑娘身体娇弱,此时又气血两亏,如何能够承受得住虎狼之法,所以……”

其余几名大夫也都点点头,朱厚照大怒,指着大夫们破口大骂:“胡言乱语,你们这几个老匹夫,都是庸医,良女怎么会死,不可能的……”

其中一个大夫不悦道:“老夫姓杨,不谦虚地说,在场诸位都是南京城里最好的大夫,尤其是这位周大夫,行医数十载,怎么会判错,这位姑娘断无幸理了。”

朱厚照一下子瘫倒在地,大哭起来:“曹唯,良女要死了,怎么办啊!她怎么能死,都是因为救我,都是因为救我……”

“厚照,你别急,或许还有救!”

朱厚照眼前一亮,如同溺水之人抓住一根救命稻草,赶紧站起来,擦干眼泪,抓住曹唯的衣袖,满脸乞求道:“曹唯,你治好了扬州疫病,一定有办法治好良女对不对!”

曹唯抓住朱厚照的手道:“我不能完全保证,但是可以一试……”

“这位大人莫非就是治好扬州疫病的曹唯曹大人?”

刚刚下了诊语的周大夫听到眼前这位年轻人便是治好扬州疫病的人,有些吃惊,心里不禁升起一丝希望,能把疫病都治好的人恐怕也是医术精湛之辈,难道这个年轻人真的能够把人从将死之中拉回来?

那位姓杨的大夫也睁大了眼睛,如不是听到眼前这位就是治好扬州疫病的人,早就破口大骂了,伤患血流不止,全身失血过多,身体极为虚弱,此时气若游丝,昏迷过去,随时都有可能死去,这等必死的伤势如何能治!

曹唯向周大夫拱拱手道:“正是在下,请问大夫,倘若不让伤口再流血了,那病人能不能治好?”

周大夫眼睛一亮,随即又暗淡下去:“即便如此伤口也会逐渐溃烂……”

“无妨,我有一物可以阻止伤口溃烂。”曹唯扭头对红薯道:“娘子,你去将卧室东边柜子里的白色瓷瓶取来。

钱宁,你快去找一只羊,割掉它的肠衣,切成丝线,放入沸水中浸泡后拿过来,记住,速去速回!”

红薯和钱宁应声而去,周大夫满脸通红道:“曹大人,老夫看你有几分把握,想必是知道治疗之法的,而且此法必然是你祖传秘方,然而老夫醉心医术十载,早已不求身外之物,只对高超医术存有执念。

故而老夫今日腆着老脸请求一观,不知可否?老夫可以起誓绝不外泄!”

曹唯沉吟片刻,道:“可以,不过我有一个请求……”

周大夫精神一振:“大人请说,老朽尽力而为!”

“我要你在有生之年将此法传诸于世,活人性命!”

周大夫难以置信道:“大人真的愿意将此法传与世人?”

曹唯叹了一口气道:“想我华夏文明传承,大多师徒父子相传,敝帚自珍,奇技良法断绝者不计其数,如今诸葛孔明之木牛流马已成绝响,炼铁铸刀之法竟然不如一个东瀛小国。

即便有祖传秘法继承于世,却很少有人知道将其发扬光大,守着宝山沾沾自喜,几人的智慧怎么能比得上天下人的智慧,真是既可怜又可笑!

今日我愿为天下做表率,以求造福于人,积累功德。”

几位大夫羞愧难当,低头不语,周大夫向曹唯端端正正行了一礼:“曹大人敢为天下先,功德无量,实乃圣人矣!老朽替天下人一拜。

只是老朽有一事不明,曹大人为何不自己将此法传下去,反而通过老朽之手?莫不是大人淡泊名利,不愿意留名青史?”

曹唯幽幽说道:“因为我懒啊,教人很累的……”

周大夫又变得满脸通红,气得说不出话来,很想将“圣人”两个字收回去,因为还没听说过这么懒的圣人。

说话间红薯和钱宁相继把东西取回来,曹唯看着红薯拿回来的酒精,心里暗道侥幸,还好当初蒸馏醉仙酿时顺便做了一些酒精,来南京时还把它带过来了。

“人多手杂,周大夫随我进去,嗯……杨大夫也去,两位大夫在一旁协助,其余人在院子里等候。厚照,你留在外面,把凝蔷交给我吧!”

朱厚照哽咽道:“曹唯,救良女……”

曹唯重重地点了点头,带着两个大夫走进房间,关上房门。

……………………………………………

卧室内,凝蔷气息微弱,脸色苍白,就连嘴唇都没有血色。

曹唯用酒精将凝蔷的伤口足足擦了两遍,然后在蜡烛上将铁针烧得通红,两名大夫静静地站在一旁观看,当曹唯穿好羊肠线开始缝合伤口时,杨大夫心里一惊,人又不是衣服,怎么能用针来缝?正要阻止,却被周大夫一把抓住,对他摇了摇头。

曹唯歪歪扭扭地将伤口缝合完,在伤口两边又轻轻擦拭一遍酒精,然后在上面洒上一层常用伤药,用白布包好,这才松了一口气,脸上露出疲惫之色。

“这就好了?”周大夫惊异地看着曹唯。

“等会还要观察伤口是否会崩裂流血,脉搏和心跳是否平稳,身体是否开始回暖。”

“曹大人,你若是一名医者,老朽定将倾囊相授,日后可活人无数,青史留名不在话下,可惜了……”周大夫满脸惋惜。

曹唯自然知道周大夫话中的可惜是什么意思:可惜他已经是一名锦衣卫,可以他天赋出众却不志于行医,可惜他这般……懒!

半个时辰后,房门打开,周大夫第一个走出来,一边摇头一边叹息:“可惜了,可惜……”

众人心中一沉,正要询问却发现周大夫已经走远,杨大夫也跟着走出来:“神乎其技,神乎其技啊!病人伤口已经止血,红肿渐渐消退,脉搏恢复平稳,已经没有大碍了,再好好调养调养身体就可以了。”

众人舒了一口气,朱厚照终于放松了心神,用袖子擦干泪痕。红薯不见曹唯出来,急问道:“我相公呢?”

“曹夫人不必担心,曹大人今日太过劳累,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你们进去后不要发声,以免打扰了他们二人休息。”杨大夫说完跟着其他大夫一起离去。

红薯朝着房里看了一眼,道:“天色已晚,你们回去歇息吧,我照料他们两个人就可以了。”

徐鹏举和夏景初点点头,朱厚照正要往屋里走,却被二人拉扯着离去。

红薯走进卧室,看着趴在桌上睡熟的曹唯,眼里闪过一丝心疼,连忙找来一件黑色披风搭在他身上,然后吹灭蜡烛,趴在桌上看着丈夫,不一会儿也沉沉睡去。

第七十一章 五夫人

夜深人静,黑暗收拢了喧嚣,红灯笼中的蜡烛逐渐燃烧殆尽,整个南京城里只剩下更夫的敲更声,引来阵阵犬吠。

当更夫敲了四次竹锣鼓,南京城里就变得漆黑一片,就连营业最晚的青楼酒馆都闭门熄灯了。

然而有些人今天晚上注定无法安稳入睡,在一家大户人家里依然有一间房亮着灯,一位蓄着短须,身穿华装的中年男子端坐在书桌上方,此刻脸色阴沉得吓人,下面跪着一个满脸褶皱的老人,全身颤抖,额头紧紧贴着地面。

中年男子的手指慢慢的敲打着桌面,闭着眼睛,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不知过了多久,突然开口道:“上次也是如此,这次行刺又失败了,那么要你这条老狗有何用?”

跪在地上的老人身体颤抖地如同打摆子一般,连忙颤声道:“老奴再去安排,下一次一定不会让老爷失望……”

中年男子冷笑道:“下一次?你觉得对方经历过这次刺杀,以后还会没有防备吗?莫不是对方都是傻子,已经打草惊蛇了,还能再给我们机会吗?”

跪着的老人神色惶恐,不停叩头:“老奴无能,老奴无能……”

中年男子面无表情道:“参与此事的人都料理好了没有?”

“老爷放心,老奴亲自动手的,绝不会留下后患。”

“既然如此,那你这老狗怎么还活着?”

“老爷,老奴伺候您二十几年了,从少爷出生开始就一直在府里办事,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老爷开恩,放老奴一条生路吧。”

中年男子听到“少爷”二字时眼皮一抖,随后又恢复平静:“你走了,你儿子还能好好活着,你若是想活着,你们父子恐怕都不得善终,不是我心狠,实在是不得不谨慎……”

老人神色凄然,惨笑一声道:“还请老爷看在老奴伺候这么多年的份上,善待老奴的子嗣,老奴……老奴明日就不能来伺候老爷了,老奴告退了。”

老人说完慢慢退了出去,关好房门,中年男子睁开眼睛,敲打桌面的手不知何时被攥紧,指甲嵌进血肉,染红了桌上的宣纸……

“怎么?舍不得了?”从书房后的屏风后出来一个青衣女子,不过十六七岁的模样,声音清脆,正戏虐地看着中年男子。

男子冷冷地看着她,随后低下头,眼里闪过一丝恨意。

“你家老仆不死如何向大长老交代,此时不要妇人之仁,刺杀的事情办砸了总要有人背黑锅,你觉得这个人是他?是你?还是……我?虽然他死了分量还是不够,但是好歹在大长老那里能够有个交代……”

“够了,这件事不需要你多嘴,你管好自己就好了,以后离兴儿远一点,别忘了,你现在名义上还是我的女人。”

“咯咯……”女子好像听到了什么好笑的笑话,掩着嘴笑起来:“杨宏,你不过是一条狗,真以为你这知府大人有多大分量吗?没有我们白莲教,你现在还在乡下苟延残喘呢?在我面前摆什么官威,你的女人,呵……”

杨宏闭上眼睛,嘴里发苦,当初他年纪轻轻便金榜题名,意气风发,雄心勃勃地想要干出一番事业,谁想任令下来,他只是穷乡僻壤的小小知县,七年的熬历将他的心志消磨殆尽,就好像所有的人都把他遗忘了,他本以为会就这样老死于此。

突然有一天,一位老人找到了杨宏,告诉他可以帮他离开这里,甚至做上更高的位置,只要以后能帮他们做事。

杨宏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因为他受够了这里的生活,受够了被所有人遗忘的感觉。

不久之后,南京知府暴毙,而他竟然会被调至南京,出任知府,南京是为副都,品衔比一般地方都要高一级,接到任令那一刻,他欣喜若狂,随后心里却泛起深深的恐惧,帮自己的人恐怕并非善类,而且势力庞大,甚至在京师都有关系。

后来正如他所猜想的那样,这伙人竟然是令历代大明皇帝都深恶痛绝的白莲教匪,而当初那个老人正是白莲教的大长老。

杨宏想要抽身而退已经不可能了,因为对方能把他升上来,也能把他压下去,甚至性命不保,能让上任南京知府死得不明不白,那么也可以让他如此。

杨宏自从出任南京知府后就没有见过那个老人,甚至再也没有人联系过他,杨宏甚至觉得对方已经将他忘记了,日子也逐渐不用过得小心翼翼。就如同两不相爱,你走了,我过得更加踏实,所以杨宏一口气纳了三房小妾,再加上正妻,足够凑足一桌麻将。

谁知滋润的生活过得老天都看不下去了,前些日子有人暗中联系他,将一位女子送到他身边,告诉他可以爽歪歪,杨宏却连碰都不碰,自己这位自称霜儿的五夫人,不出意外的话也是白莲教人,一朵有毒的玫瑰,谁吃谁死。

当白莲教匪人浮尸河中时,杨宏就知道事情来了,随后他再一次见到了那个让他深深恐惧的老人,这一次他收到的命令是刺杀锦衣卫百户曹唯,杨宏很理解,圣女和香主都死在曹唯手中,这梁子结大了,已经不是互相么么哒就能解决的事。

事到如此,他只能一条道走到黑,动用这些年积蓄的势力,事败后,他惶恐不安,深怕大长老觉得他已经没有用处了,随后他得到消息,太子离京,此时就在曹府的消息,所以他要将功补过,连忙将此事禀告给大长老,然后精心策划了这场刺杀,谁知曹唯就如同踩不死的蟑螂,跳来跳去就是死不了。

霜儿见杨宏不说话,冷笑一声后离去。书房内蜡烛上的灯火跳动,照映着杨宏的脸忽明忽暗,不知过了多久,杨宏身体如同瘫下来一般,依靠在椅背上,发出深深叹息……

…………………………………………

天近拂晓,城门初开,城门守卫打着哈欠开始值班,此时只有寥寥几个卖菜的农夫担着箩筐进入城内。

城门守将踹了一个守卫两脚:“马六,昨日又钻了哪家寡妇的门,一晚上没消停吧!”

其余守卫哈哈大笑,马六汕汕一笑,刚要说话,就看见不远处有一个人踉踉跄跄地走过来,一瘸一拐的好像随时要跌倒在地。

马六大惊失色,连忙指着那人,对守将道:“刘头,你快看……”

守将扭过头去,也是瞳孔一缩,来人浑身是伤,面色苍白,衣服虽然已经被血染红了,却还能看出不凡之处,此人绝非等闲之辈。

守将连忙带着两个守卫跑上去,拔刀指着他,厉声问道:“你是何人?”

来人见到守将,瞬间放松心神,一下子瘫倒在地,艰难开口:“我是锦衣卫指挥使牟斌,怀里有我的牙牌,快带我去见魏国公。”

守将瞪大了眼睛,弯下身子从牟斌身上摸索起来,果然摸到一个牙牌,上书:“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指挥使牟斌”。

“牟大人,得罪了!”守将知道事关重大,不是他一个小小城门守将能够参与的,于是连忙让守卫将牟斌扶起来,并火速派人叫来马车,亲自送牟斌去魏国公府。

看着马车的背影,马六洋洋得意,今日竟然连锦衣卫指挥使都见到了,今晚去孙寡妇家又可以吹嘘一番,想起孙寡妇丰腴的身子,马六心里又是一番火热,打了一个喷嚏,倚靠在城墙边上小憩起来。

(有点卡文,所以才更新晚了一些,各位书友见谅!一直在考虑用词,关系,有票投下,拜谢!)

第七十二章 国公来访

当红薯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床上,曹唯躺在她旁边,笑吟吟地看着她。

红薯会心一笑:“什么时候醒的?”

“大约卯时三刻,我见娘子也趴在桌子上睡了,便将你抱回房间,放在床上,你倒是睡得实,没有睡饱就怎么也不肯醒。”

红薯听到曹唯这样说,脸色有些羞红,将头埋在被子里,曹唯愣了一下,随即哂然一笑,继续说道:“天气还有些凉,女子体寒,下次不许趴在桌子上睡……”

红薯心里甜蜜,掀开被子,却显示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嘟起小嘴道:“相公惯会唠叨,如同妇人一般,也是,相公除了不会生孩子,其他妇人的活计倒是十分精通。”

曹唯失笑道:“相公我活了两辈子呢,自然懂的多……对了,凝蔷已经醒过来了,我让人熬了小米粥,吩咐过王叔,等粥熬好了就让他派人送过去。”

什么活了两辈子,红薯自然是不信的,但是听到凝蔷已经醒来了,心里非常欣喜,随即又皱起眉头道:“相公到底是粗心,凝蔷妹妹如今身体还未痊愈,怎么能拿得动汤勺……”

“娘子就不用操心了!”曹唯得意道:“厚照一大早便往凝蔷的房间里去了……”

曹唯还要说话,便听到一阵敲门声:“老爷,老国公来了,还带了许多兵把咱家包围了,现在正往后院来呢!”

曹唯大惊,仔细想想没有哪里惹怒了老国公,上次红薯三天回门,自己特地准备了几坛好酒,老夫人还给他塞了一千两银票。曹唯惊疑不定,莫非老公爷这次来是为了把银票再抢回去……

红薯见曹唯还躺在床上不动,连忙催促道:“相公赶紧起了,没一会义父该进来了!”

曹唯想想也是,以那老匹夫的性子恐怕还真能破门而入,于是连忙起床穿好衣裳,刚走到房门口便看到老公爷火急火燎地走过来,身上还穿着甲胄。

“岳父大人,小婿……”

徐老公爷来到曹唯身前,二话不说就拎起他,然后将他夹在腋下,往前堂走去。

曹唯被一股汗液味熏得差点晕眩,连忙摆动四肢在空中挣扎起来:“岳父,这是何意啊,上次岳母给的一千两银子小婿已经花完了,真的,曹府家大业大,银子实在是经不住花销……”

“瓜娃子,平时闹腾一下倒也罢了,出了这么大的事竟然还敢瞒着老夫,莫不是嫌老夫的棍棒不利吗!你看看这是谁?”

曹唯翻眼望去,只见牟斌坐在他家前堂,两边脸颊凹陷,精神萎靡不振,如同身体被掏空,不由得大吃一惊:“牟大人!你怎么变成这般模样?莫不是连续在窑子里呆了一个月……”

牟斌瞪大了眼睛,大怒道:“老夫九死一生才来到南京,来时一共十七位兄弟,如今就只剩下老夫一人,逛窑子能逛成老夫这般模样吗?”

牟斌说着将衣服袖子拉起来,只见胳膊上都是伤口,有些伤口已经结了疤。

“牟大人,京师里恐怕不太干净……”曹唯神色严肃道,但是被老国公夹在空中,却显得无比滑稽。

徐老公爷不耐烦道:“太子在哪?昨夜老夫收到消息,说你小子遇到了行刺,恐怕那伙人是为了太子而来!”

“老公爷,您先把我放下来,我也好带二位去见太子。”

徐老公爷冷笑道:“怎么?连岳父都不乐意喊了?”

牟斌听闻大吃一惊:“老公爷,您的女儿不是已经出嫁了吗?难道丧夫守寡改嫁给这小子了?”

“啊呸!”徐老公爷斜视牟斌,眼里很是得意:“老夫认了一个义女,这小子就是老夫的女婿了,以后再怎么出息,说踹就能踹。”

徐老公爷说完,放下曹唯,顺便又踢了两脚,牟斌苦笑不得:“红薯这丫头,想不到竟然让老公爷抢了先,看来老夫是没有福气喽!小子,还不过来扶着老夫去见太子!”

曹唯连忙跑过去将牟斌扶起来,朝着后院走去,徐老公爷嘴里嘟囔几句,又踹了曹唯两脚。

……………………………………………

当牟斌见到朱厚照坐在床榻边上,正细心地给一位女子喂粥时,眼珠子差点瞪出来,他经常待在皇帝身边,自然知道这位太子是什么德行,说句不好听的,倘若朱厚照是他儿子,恐怕早已经被他打死了!

“卑职见过太子!卑职行动不便,就不能给太子行礼了。”

“牟斌,你怎么来了?”朱厚照正说这话,突然感觉胳膊一疼,扭头看去原来是凝蔷正气呼呼地看着他。

朱厚照连忙赔笑道:“良女,孤……我不是要故意瞒你,是曹唯不让我告诉你的。”

牟斌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倘若太子在皇帝皇后身边时能做到此时的一半,恐怕那两口子就喜极而泣,感谢列祖列宗了。

床榻上的这个女子听到眼前这位是太子后竟然是这般反应,真是活久了什么都能见到。

曹唯见牟斌表情惊愕,苦笑道:“大人不要见怪,这位凝蔷姑娘是真性情,没有半点心思,而且昨日为了救太子,差点赔了性命!”

牟斌悚然一惊,硬撑着对凝蔷躬身行了一礼,神色严肃道:“老夫替大明朝谢过姑娘了,”

凝蔷知道这位恐怕也是一位大官,见牟斌向她行礼,神色有些慌张,连忙摆手道:“不打紧的,都是我应该做的。”

“是啊,牟斌,凝蔷救了孤的命,要不然你把他放在锦衣卫里做官吧,曹唯是一个千户,那凝蔷也做一个千户吧!”

牟斌哭笑不得,再一次见识了朱厚照的荒诞,这人要有多混账才能说出让女子出任锦衣卫千户这种话。

“混小子,女子哪里能做千户!赶紧跟老夫回府,等到牟大人恢复了,老夫就派人送你们回京。”徐老公爷每年都去京师朝见皇帝,也算是看着朱厚照长大,自然不怵他。

朱厚照脸色瞬间垮下来了,警惕地看着徐老公爷:“孤就在曹唯府上,哪里都不去,哪里都不去……”

徐老公爷眼睛一瞪,朱厚照也瞪着眼睛看着他,房间里一阵沉默,曹唯见状道:“老公爷,既然太子乐意待在曹府,就让他待在这里吧,刺客已经来过一次,恐怕不会再来了,您留些精兵守卫曹府即可。

而且,小子大概已经猜到刺杀太子的人是谁了,想必上次刺杀我的也是他,此仇不得不报。”

牟斌急问道:“此人是谁?老子定将他碎尸万段,为兄弟们报仇!”

“南京知府杨宏!”

徐老公爷往曹唯的屁股踹了两脚:“小兔崽子,说话要有凭证,人家是南京知府,就算和锦衣卫不对付,如何能做出刺杀太子这等无君无父之事!”

“小子自然是有凭证的,即便不是他主使,也定然和他有关联,这老匹夫有一个坑爹的儿子……”

“那好,太子就留在曹府,老夫近几日也要留在曹府守卫太子。”

曹唯瞬间苦着脸,这老货留在曹府,恐怕自己屁股要遭殃了,想要拒绝又不敢说出口。

“怎么,不欢迎老夫?老夫的儿子都能住在曹府,老夫就不能吗,对了,鹏举那孬货呢?”

曹唯很想说徐鹏举来曹府住是付了银子的,但是看到徐老公爷神色不善的样子,非常识时务地给老公爷指了方向:“徐小公爷就在东边第二个厢房里,您出门左拐走到头就到了!”

“嗯,老夫最近还真有些手痒了!”

徐老公爷一句话听地曹唯冷汗直冒,目送徐老公爷离去,心里暗暗为徐鹏举祈祷,但愿下回见到徐鹏举,他还是一个人样子……

第七十三章 敲闷棍

曹府

曹唯躺在躺椅上,眼睛盯着天上的云朵,越看越像一锭银子,不知过了多久,他打了一个喷嚏,连忙将身上的薄被往上扯了扯,揉了揉鼻子,已经过了年关,即便是躺在太阳下面,还是有些冷。

钱宁急忙端过茶盏递给他,殷勤笑道:“大人为国操劳,可要当心身子呀。”

曹唯慢条斯理啜了口茶,然后荡起了躺椅,悠悠道:“你对昨天晚上本大人遇刺一事如何看?”

钱宁沉吟片刻,道:“大人,来者不善啊……”

废话!来者都用刀子招呼了,能是善意吗?本大人捅你几刀,你觉得我善不善?

钱宁见曹唯神色不善地看着他,连忙继续说道:“大人,行刺之人似乎……似乎不是针对大人而来,真正的目标应该是大人身边那位姓朱的公子。

虽然第一个被行刺的是大人,但是属下以为那可能是一个幌子,目的是为了吸引众人的视线,当所有人都以为行刺已经结束了,才出现致命的一击。

属下进府时发现曹府周围都有精兵把守,检查了属下的牙牌后,还搜身了两次,最后把刀都放下了,这才让属下进来。

大门口的守将属下认识,他是徐老公爷的侍卫总管杨才国,听说以前是一位偏将。属下说句不好听的话,以大人的身份似乎还用不上这么高的规格……”

钱宁说话虽然不好听,却是实话,曹唯也不介意,微笑道:“知道当今太子名叫什么吗?”

“朱……”钱宁刚要回答,突然心里猛跳起来,曹唯见钱宁这番模样,知道他已经明白了,戏虐道:“门口那些人是徐老公爷派来的,徐老公爷现在正在府中,指挥使牟大人现在也在府中,还吩咐了知道此事的人都要灭口!”

钱宁冷汗直冒,连忙跪倒在地,道:“大人,属下聋了,什么都听不到。”

“胆子这么小,以后如何能将本大人的生死性命交于你,否则就对自己太不负责了!认识知府杨宏的儿子吗?”

钱宁看出曹唯只是吓他,舒了一口气,道:“属下知道,杨宏的独子名叫杨兴,在南京城大小也算是一个名人,此人没少做强抢民女,欺压百姓的勾当,只是他爹一直给他擦屁股,这才能在南京城活地潇洒滋润。”

曹唯喃喃叹道:“本大人都不敢干强抢民女的事,也不知道感觉爽不爽,这位杨兴这般胆大妄为,老天也该派正义的天使收他了,钱宁……”

“在。”

曹唯冷冷道:“找个人把杨兴引出来,寻一处无人的地方,敲晕他,然后将他暗中放置起来,记住,辣椒水长竹签之类的备好。”

“大人,杨兴不需要特意将他引出来,这位杨公子生性风流,每天晚上都要逛一次窑子,在外过夜也是常有的事,听说还和他爹前些日子刚纳的第五房小妾有染。”

曹唯喃喃叹道:“这家伙活得真是滋润,连本大人都有些羡慕了,真想弄死他……”

事实上,杨兴今日远没有看上去那般轻松如意,当得知曹唯遇刺后竟然毫发无损,他吓得不敢出门,却又担心别人以为他作贼心虚,所以晚上才强忍着惶恐来翠云楼找一个老相好喝酒。

这才喝了两杯就要回家,惹得旁边的姑娘十分恼怒,老娘裤子都脱了,你却跟老娘来这套!

杨兴急匆匆地往知府衙门走,总感觉有人在后面跟着自己,回头一看却不见半个人影,心里安定了几分,不禁暗笑自己疑神疑鬼,刚要扭头感觉后脑勺一阵剧痛,两眼一翻就没有了知觉。

“孙二狗,怎么下这么大的力气?万一把他打死了怎么向大人交代!”钱宁看了一眼晕倒在地的杨兴,面露担忧,刚才那一下光听声音就让他感到脑袋疼。

一个尖嘴猴腮的汉子,手里拿着一根胳膊粗的木棒,恨恨地往杨兴身上吐了一口浓痰:“老子早就看这孙子不爽了,隔壁王老汉婆娘早死,只留下一个闺女,才刚满十六岁就被这孙子糟蹋了,那闺女想不开,跳井自杀了。

王老汉去告状,却连知府衙门都进不去,事后还差点被这小子带着恶仆打死,现在整个人疯疯癫癫,见到年轻的姑娘就叫闺女。”

汉子说完又狠狠地踹了杨兴两脚,钱宁狞笑道:“这小子活不了几天了,曹大人既然出手了,就断然不会留活口,赶紧将他装进麻袋里,动作麻利点,别误了大人的事。”

汉子点头称是,将杨兴装进麻袋,然后扛起他转眼就消失在街头巷口中。

………………………………………

杨兴晕晕沉沉中感觉到后脑门一阵疼痛,脑袋如同炸裂了一般,刚想摸一下,却发现双手都动不了了,猛地惊醒,发现自己被绑在一根柱子上,正要呼救,看见有两个人死死盯着他,在幽暗的灯光下显得异常阴森恐怖。

杨兴赶紧闭上嘴巴,眼里流露出深深的恐惧。

“杨公子可算是醒了,本官再等上两刻恐怕就会消磨完耐心,一刀便将杨公子捅死了。”

杨兴这才发现黑暗中还站着一个人,睁大眼睛瞧过去,脸色剧变:“曹千户,你这是何意?这其中定然有什么误会,在下仰慕曹千户很久了,早就想请曹千户喝酒吃饭。”

曹唯似笑非笑地看着杨兴:“误会?难道杨公子不知道我为什么请你来此?”

杨兴目光闪动,不肯言语,曹唯面色温和,如同见了老朋友一般,微笑道:“前些日子本官在百花楼门口偶遇杨公子,可谓是相谈和睦,情谊浓浓,临走时杨公子还说本官也许没几日就要横死,本官当时自然是不信的,杨公子定然是在开玩笑……”

“对,我是在开玩笑……”

曹唯好像没有听到一般,自顾自地说道:“谁知道昨天晚上本官竟然真的差点横死街头,可能是本官平日里行善积德,所以需要危险时如有神助,不仅毫发无损,还反杀了两名刺客。

而事后一直喜欢上窜下跳的杨宏竟然毫无声息,连问都不问一声,杨公子可知道这是为什么?”

杨兴急道:“我爹最近公务繁忙,所以才怠慢了曹千户。”

“杨公子知道锦衣卫最拿手的是什么吗?”曹唯不等杨兴回答,又说道:“最拿手的自然是刑狱啊,有一种刑罚叫做刷洗,这可不是指洗衣服,而是将犯人脱光衣服按在铁床上,用滚烫的开水浇在犯人的身上,然后趁热用钉满铁钉的铁刷子在烫过的部位用力刷洗,刷到露出白骨,最后直到犯人死去……”

杨兴瞪大了眼睛,咽下一口吐沫,曹唯继续说道:“还有一种刑罚叫做油煎,听着就让人流口水,但是这个不是指煎饼,而是将一口平的铁盘烧热后,将人放在上面,不到片刻,将犯人烧焦,外焦里嫩,肥而不腻……咦?哪里的骚味?”

钱宁上前道:“大人,杨公子吓尿了!”

曹唯捂住口鼻,只见杨兴已经害怕地打摆子,于是对钱宁使了一个眼色,钱宁拿着一个类似于烙铁之类的东西,慢慢向杨兴走去。

杨兴尖叫,如同被糟蹋了一般:“曹大人,我说!是我爹派人刺杀你的,与我无关啊!”

曹唯脸上又重新露出微笑,但在杨兴看来如同恶魔一般:“早说不就完了,本大人以前也是读书人,最是看不惯血肉横飞的场面,你如何得知你爹要行刺我?”

“那日我去找五姨娘聊天……”

曹唯粗暴地打断他:“偷情就偷情,说什么聊天!”

“是是,是偷情,那日我想去找五姨娘偷情,却在门口听到了我爹和五姨娘正在说行刺大人的事。曹大人,我真的没有参与其中,你就放了我吧!”

“你爹为何要行刺于我?”曹唯从怀里掏出一面铜镜,轻轻说道:“莫不是嫉妒本大人俊秀的容貌……”

“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不过我隐隐约约听到什么大长老……”

曹唯悚然一惊,杀了小的招来了老的,今后的日子恐怕不太安生了。

“杨公子,你五姨娘长相如何?”

杨兴愣了一下道:“柔弱娇小,我见犹怜……”

曹唯冷笑一声道:“杨公子,有些花虽然美丽,但是却十分危险,比如食人花。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你的这位五姨娘应该是白莲教的人!”

“啊!”

第七十四章 我以前是读书人

既然想要曹唯的命,曹唯自然不会束手待毙,能弄死就尽早弄死,不能留下后患,否则连睡觉都睡不踏实。

“岳父大人、牟大人,这位杨公子的话你们可听清楚了?”

杨兴还没听明白曹唯这句话的意思,便看到两个人从自己身后走出来,其中一个人他还认识,正是魏国公。

杨兴惊骇万分:“老公爷,什么事都是我爹……不,是杨宏一手策划的,跟我毫无关系啊,即便那个贱人是白莲教匪,我也是不知情的啊!老公爷,饶我一条命吧……”

曹唯微笑道:“刺杀我自然算不得什么天大的事,可是行刺太子可是要满门抄斩的,杨公子,恭喜你中奖了,开不开心,刺不刺激?”

“啊?太子!什么太子……”

徐老公爷重重地往杨兴身上吐了一口唾沫:“老夫现在觉得青彘还是不错的,虽然有些孬,但起码不会卖父求生!杨才国……”

“属下在……”杨才国身穿铠甲,从门外走进来,朝着老公爷抱拳行礼。

“带人将知府衙门包围起来,没有我的命令,连一只苍蝇都不能放出去,老夫倒要问问杨宏,为何要做出这等狼心狗肺,无君无父之事!”

“属下遵命!”

杨才国应声而去,徐老公爷扶着牟斌上了马车,曹唯看了还在呼叫的杨兴一眼,扭头对钱宁说道:“本官就不留在这里了,我以前是读书人,实在是看不惯血肉横飞的场面。嗯!下手轻点,留条命……”

钱宁狞笑道:“大人放心,咱们锦衣卫干这个最是拿手!保管叫杨公子欲仙欲死。”

曹唯满意地“哼”了一声,慢悠悠地上了马车,结果又被徐老公爷踹了两脚:“读书人个屁,老夫最是看不惯你这装腔作势的样子,屁大点的官竟然学会了打官腔。”

曹唯心里满是碎碎念,却很自觉地闭上了嘴巴,狮子咆哮时鬣狗最好不要发出声响,否则这只笨狗的下场一般都不会太好。审时度势之后的选择可能会让人一时不痛快,却也能让人活得更长久。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曹唯没有项羽的英雄气,也没有宁死不屈的骨气,只要把刀架在他或者红薯的脖子上,他一定会举手投降,要干什么就干什么,绝不讨价还价,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哪管是什么人杰或者鬼雄。

牟斌看着曹唯,脸上露出浅浅的笑容,心里暗自思量起来……

就是眼前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小子,在遭遇挟持后还能反杀匪人,这不仅仅需要才智,更需要一颗凶狠的心。对敌厮杀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一定要凶狠果断,有时候不仅要对敌人狠,对自己也要狠。

生死一念间,不想死就要收起怯懦,如同一条毒蛇,虽然准备发起致命一击,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扛起锦衣卫的大旗。

治好扬州疫病已经让曹唯简在帝心,此次又救了太子,这对皇家来说可谓是天大的恩情,等到太子登基,这个曹唯必然会圣眷优渥,连带着锦衣卫也会倍受恩宠,稳压东厂一头。

别看近年来锦衣卫和东厂表面上情深似海,实则背地里摩擦不断,毕竟利益只有那么多,你多占一点,我就少一点,等到新皇登基,权力清换,打破了彼此之间的平衡,恐怕锦衣卫和东厂之间的冲突就会来得异常猛烈。

徐老公爷虽然时常对曹唯骂骂咧咧,但其实视他为子侄,倘若勋贵和锦衣卫能够守望相助,在朝中做官就会稳如泰山。

牟斌细思恐极,这个既懒惰又贪财的小子竟然与朝中势力都有牵扯,他是锦衣卫千户,未来也必然不只是一个千户。他的老师梅公博位属文官,而且还是极为清贵,掌管监察言路的左都御史。

他自身又与南京众位勋贵交好,和下任魏国公徐鹏举亲如兄弟。现在住在他家里的太监刘瑾,虽然现在还不起眼,但等到太子登基后也属于一飞冲天的人物。

牟斌心里暗下决定,一定要将这个滑头弄到京师去,放在自己身边……

曹唯没想到自己已经被一只老狐狸惦记上了,等他到了知府衙门,正好看见杨才国在与一个身穿青衣的女子打斗。青衣女子身体轻便,手持一柄长剑,出手刁钻狠辣,杨才国则是从战场上学的杀人武艺,大开大合,招式简单却刀刀致命。

曹唯看了一眼站在身旁的张猛,悄声问道:“你的武艺比这个杨才国如何?”

张猛瓮里瓮气道:“五五开,倘若拼命的话,同归于尽的可能性很大。”

曹唯眼前一亮,道:“你有这么厉害?”

“大人,属下真的很厉害!”

“那你会降龙十八掌吗?”

“……不会。”

“九阳真经呢?”

张猛的脸憋地通红:“不会……”

曹唯不死心地问道:“那辟邪剑法你总会吧?”

张猛脸面有些挂不住,毕竟刚刚才夸下海口,曹大人说的那些功夫听起来很厉害,但他连听说都没听说过。

曹唯叹了一口气道:“那你以后怎么能保护好我?且不说白莲教,人家东厂的太监都个个武功高强,万一以后和他们掐起来,你却打不过他们,岂不是很丢人!”

张猛愣了:“武功高强?那帮阉人怎么会武功高强呢?”

曹唯心里揣揣,压低声音道:“那帮公公不阴不阳,看起来就很厉害!怎么就不是高手了?”

张猛愕然道:“那帮太监怎么会是高手呢?连鸟都没有,能高到哪里去!”

“正因如此,公公才是高手呀!你想想,当你趴在婆娘的肚皮上时,太监们在练功;当你在喝酒吃肉时,太监们在练功;当你在游街办差时,太监们还在练功,长此以往,即便资质再平庸,但是勤能补拙,这帮没鸟的太监不就成了高手!”

张猛愕然张大了嘴,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曹唯:“大人,绝无此事!那帮没卵的阉人如同弱鸡一般。”

“真的没有?”

张猛猛地摇头,道:“真的没有!”

曹唯长长舒了一口气,继续扭头观战,正好看见杨才国用刀挡住剑,一拳打在青衣女子的胸口,将她打倒在地,嘴角溢血。

杨才国正要上前将他拿下,青衣女子怨毒地看了众人一眼,然后迅速从腰间拿出一把匕首,干净利落地插入自己的胸口,当场毙命。

徐老公爷一挥手,立刻跑上来两个甲士将尸体抬走,只留一地猩红。

“自古红颜多薄命,香消玉殒谁人怜……”

“怜个屁!再对敌人心存不忍,小心老夫抽你!”

“不是,我以前是读书人,最见不惯鲜血淋漓的场面……”

第七十五章 乾元金门

四岁识字,七岁行文,十八中举,韶韶青丝,刹那风华。二十年寒窗苦读,终于傲首文华,有幸朝见皇帝陛下,何等意气风发。

知府衙门后堂,杨宏身穿官袍端坐在椅子上,浑身上下收拾地一丝不苟,慢慢地喝着一壶酒,哪怕曹唯等人进来了他都视而不见。

徐老公爷怒斥道:“杨宏,你知罪吗?”

“罪?”杨宏喝了一杯酒,看着众人,眼里满是轻蔑:“你们有什么资格定我杨宏之罪!徐俌,你承祖荫而位极人臣,食民脂民膏,枉领精兵甲士,膏粱蛀虫,不过酒囊饭袋也!”

徐老公爷目眦尽裂,正要发作却被牟斌拉住:“老公爷息怒,息怒啊!要有涵养……”

“你便是锦衣卫指挥使牟斌吧,掌控国之利器,却尸位素餐,无所作为,空负男儿八尺身,不过一介莽夫尔!”

“牟大人,把刀放下,消消火!”曹唯费力拉住已经暴怒的牟斌,然后转身对杨宏冷笑道:“不知杨大人如何评判我?”

“曹唯……”杨宏神色复杂,倒了一杯酒,遥敬道:“这杯酒本官替扬州百姓敬你,老夫派人行刺了你两次,你不要怪我,我也是逼不得已……”

杨宏仰头饮尽,继续说道:“听闻曹大人以前是读书人?”

曹唯颔首一笑:“在下读过几年书,师从梅公博,胸中有几点墨水,能作几篇粗浅文章,只是一个秀才罢了。”

杨宏痛心疾首道:“既然是读书人,为何自甘堕落,竟然与粗鄙之人为伍,投身卫犬武官,做出这等有辱斯文之事。”

曹唯嗤笑一声道:“杨大人此言未免有失公允,造福百姓不在于从文从武,而在于本心,心中有黎民百姓,自然能够恩泽一方,心中如果只有私欲,才会不管百姓死活。

我曹唯心里有一杆秤,可称量是非善恶,杨大人,你若真的对我心怀愧疚,就告诉我大长老在哪。”

杨宏涩声道:“我并不知道大长老在哪……”

牟斌呵斥道:“杨宏,你难道现在还替白莲教匪隐瞒?”

“若不是你口中的这个白莲教匪,我杨宏至今还蜷缩在穷乡僻壤,老死一生……算了吧!也到时候了,我已经送她们都走了,现在也该是时候去找她们了……”

杨宏突然捂住胸口,神色痛苦,随即瞪大了眼睛,趴倒在桌子上,没了声息。

曹唯连忙上前,发现杨宏已经没有了心跳,看着杨宏的尸首,他心里没有半点快感,只有深深的疲惫。

徐老公爷还是愤愤难平,扶着牟斌离开了知府衙门,既然贼首已死,其余人也就用不着他出马,留下一个屁大的官善后就可以了,比如曹唯这样的就刚刚好。

当曹唯刚要往后院走时,钱宁急匆匆地跑进知府衙门:“大人,属下办事不利,杨兴死了,兄弟们还没有怎么招呼,杨公子就自己吓死了。”

曹唯遗憾道:“本来是想送杨兴进东厂当卧底,现在人死了,那你就替他去当卧底吧!”

钱宁满脸悲愤道:“大人,属下宁死不割!”

曹唯耐心劝道:“不疼的,真的,伤口也不大,男子汉大丈夫怕什么?”

“大人,属下怕以后再也做不成大丈夫了……”

“真的不割?”

“……不割!”

“不割就不割,一个大男人哭什么!张猛……”

“我也不割!”张猛使劲摇头,连退几步,满脸惶恐地看着曹唯。

……………………………………………

衙门后院,几十号仆役埋头跪倒在院子里,听到脚步声后身体开始颤抖起来,把头埋地更低了。

曹唯扬声道:“有谁能带本官去你家老爷的书房?”

寂静片刻后,一个削瘦的中年人站起来,道:“小人带大人前去!”

曹唯打量一番后,道:“你是何人?”

“小人名叫杨平,是杨府管家之子,不过我爹昨晚病逝了。”

曹唯心中微动,昨晚正好是自己遇刺之时,他不相信这只是一个巧合,看来那个已经死掉的管家定然是知道点什么。

“钱宁,你仔细审问一下这里的仆役,倘若没有什么异常之处就把他们放了,记住,不能动粗,咱们锦衣卫要以理服人。”

钱宁点头称是,曹唯便让杨平带着他去杨宏的书房。

走在路上,曹唯不动声色道:“杨平,你爹临死前有没有对你说过什么,或者有没有什么异常的举动?”

杨平沉吟片刻后,道:“我爹老了,身体寒,每天晚上都要喝点酒暖暖身子,昨天晚上我去给他送酒,在门外叫唤了几声,见屋里无人应答,还以为他老人家已经睡下了,今早我才发现他已经过世了,这件事我已经禀告过我家老爷。”

“杨宏怎么说?”

“我家老爷给了我五百两银子,让我把我爹厚葬了。”

五百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恐怕是买命钱,曹唯见杨平一直神色平静,疑惑道:“你爹死了你似乎一点也不难过……”

杨平苦笑道:“我爹为奴一辈子,没有半点自由,死了就再也不是贱奴了,何尝不是一种解脱,况且我爹今年五十有三,不算是早死。”

曹唯见杨平神色不似作伪,也就没了询问的心思。在医疗条件很差的古代,三十岁就可以自称老夫,五十三岁确实算得上高寿了。

书房是家里极为重要的地方,就像电视上经常演的那样,倘若有密室,入口通常都设置在书房里,设置在茅坑下面的基本没有……

文人无不重视书房的设置,尽管各自经济状况迥异,但皆讲究书房的高雅别致,营造一种浓郁的文化氛围。在这个小天地里,可读书、可吟诗、可作画、可弹琴、甚至可啪啪……

所以家里有重要的东西一般都会放在书房里,曹唯想在杨宏的书房里找找关于白莲教的线索,毕竟现在还被白莲教大长老惦记着,不除掉这个人,他活得不踏实。

别人家的书房都藏书丰厚,而曹唯自己的书房却空空荡荡,他也曾附庸风雅,吩咐张猛买些书充作点缀,不过张猛毕竟是粗人,随便从街边摊上买上几本就送到曹府,曹唯看过,大多都是风流秘史香艳录之类的书。

曹唯和张猛搜索一番后只找到几张地契和卖身契,地契自然被曹唯毫不客气地塞进怀里,而卖身契则被他放在蜡烛上点着了。

杨平开始愕然,随即狂喜,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杨平永世不忘大人恩德!”

曹唯将他扶起来:“其他家的仆役过得如何本官并不知道,但是我家仆役过得简直比我这个老爷还滋润,你既然不愿意为奴,就安葬好你爹,然后谋生去吧。”

“敢问大人名讳?”

“我是锦衣卫千户曹唯,平日里最喜欢行善积德,以理服人……”

“你就是曹唯!”杨平吃惊道:“大人恕罪,我爹生前喝醉后曾经提起过大人的名字。”

曹唯急问道:“你爹还说过什么?”

“我爹平时不喜欢说话,但是喝醉以后最喜欢胡说八道,前些日子还说过什么乾元金门……”

“乾元金门?”曹唯正在思索,钱宁走进书房,道:“大人,杨宏的妻妾都死了,应该是喝了毒酒。”

“都死了……”曹唯心里一沉,有些恻然,再也没有了寻找线索的心思,只想回府安安稳稳地睡一觉。

等他回到府时,只见门前挂着灯笼,红薯和王盛还在门口等候。这时候什么白莲教、什么乾元金门都被他抛之脑后,笑吟吟地牵着红薯的手进了府。

与此同时,一位穿着麻衣的老者独自撑着一条船缓缓离开南京城……

第七十六章 调任京师

(感谢“龍的傳人76”大大的打赏,城北拜谢,不多说,周末加更!)

自从家里来了两个恶棍,曹唯的日子就过得不太好。

牟斌进曹府如同鬼子进了村,见到合乎心意的物件就往自己房间里搬,动作迅速敏捷,丝毫看不出伤患的样子。

最后连曹唯的浴缸都不放过,据牟斌事后说这玩意儿用起来就是比木桶舒服。

另一个老匹夫就更加过分,如同螃蟹一般,每日在曹府里横着走,拿起一把虎头刀,就是活脱脱的土匪头子,仅仅几天的时间就把曹府酒窖里的酒全给祸祸了。

而且喝醉了就开始在曹府的院子里练武,曹唯伺弄的一些花花草草早就被被他糟蹋地不成样子。

就这还不能提意见,一提意见抬脚便踹,整个曹府没有被他踹过的只有女眷,就连朱厚照的屁股上都时常会出现两个脚印。

张猛和钱宁感觉很荣幸,整天腆着脸往徐老公爷面前凑,偏偏徐老公爷喜欢踹曹唯、徐鹏举和朱厚照三兄弟,给出的理由是:面嫩,合脚!

唯一能让老公爷温柔对待的只有夏景初,自从知道夏景初就是他未来儿媳后,见面就咧嘴发笑,时常劝她多吃点,身体健壮,日后才好生娃。

曹唯心里苦,但他不敢说,和这两个粗人就不要讲道理,因为这两个老货只会讲拳脚,幸好身边还有两个人也过得不痛快,曹唯心里才有一丝丝慰藉。

“不行!一定要将他们两个赶出曹府!”书房里,朱厚照挥动着拳头,满脸悲愤:“我父皇都没有这么踹过我……”

徐鹏举哭丧着脸:“谁敢把他们两个赶走,我还想多活两年,要不然你回京吧,你走了他们自然就没有理由留在这里了。”

朱厚照弱弱说道:“我不走,宫里的茅房都没有这里蹲着舒服……”

徐鹏举一把夺下曹唯手里的小黄书,重重地摔在桌子上,愤愤道:“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看这个,你家里都快被牟斌搬空了!”

曹唯两手一摊,道:“我有什么办法,我也很绝望啊,就当是破财消灾,破财消灾了……”

正当曹唯又想拿起小黄书时,只听“砰”的一声,大门被人一脚踹开,牟斌哈哈大笑道:“怪不得找不到人,原来都蹲在这里了。”

朱厚照和徐鹏举麻溜的跑了出去,曹唯也想跑,却被牟斌单手拉住:“曹小子,你这是要去哪?”

“出恭!突然肚子疼。”

牟斌似笑非笑地看着曹唯,道:“徐老公爷现在正在茅房,要不要我带你去?”

曹唯垂头丧气地重新坐下,道:“牟大人,您来找我想必是有什么事吧?”

“是有事找你商量。”

曹唯痛快道:“除了我家娘子以外,整个曹府里面您看上什么就拿什么,不用客气,就当属下孝敬您老人家了。”

牟斌满意道:“老夫看上你了……”

话还没说完,曹唯汗毛直立,连忙抓紧腰带,悲愤欲绝地看着牟斌道:“属下宁死不从!”

牟斌黑着脸,道:“我只是想将你调任京师……”

“京城?不去!”曹唯果断拒绝,等牟斌回京之后,整个南京城徐老公爷最大,他老二,娘子如此温柔,手下这般贴心,日子过得潇洒滋润,最好就这样老死一生。

京城里高官满地走,权贵多如狗,又要夹起尾巴做人,所以曹唯对于去京城自然老大不乐意。

曹唯的回答无疑让牟斌很伤心,自己堂堂锦衣卫指挥使亲自抬举,你竟然不领情,若是换了别人,早就乐得找不着北了。

牟斌耐心劝道:“虽然去京师以后你还是千户,但是三年内我定然给你一个佥事的位置。”

在锦衣卫里,从千户到佥事可是一个巨大的飞跃,千户还是一个打工仔,但是指挥佥事已经触摸到核心管理层的边缘,而三年后曹唯才二十岁,这在锦衣卫的历史上绝无仅有,所以说牟斌真的想要好好栽培他。

曹唯眨巴眨巴眼睛道:“别看我表面上快二十岁了,其实我心理年龄只有七八岁的样子,还嫩着呢,一不小心就被摧残了,所以我想把机会让给有需要的人,就当是积德行善了!”

“曹小子,你可能还不太清楚咱们锦衣卫的南镇抚司是干什么的,北镇抚司负责对外监察,而南镇抚司则是对锦衣卫内部督察,对犯了错的兄弟下起手来也绝不心慈手软,时常会出现血肉横飞的场面,专治各种不服……”

很粗暴又很实用的恐吓,曹唯黯然叹息道:“如此,我便从了吧!”

牟斌笑道:“你小子就是属蜡烛的,不点不亮。以后有什么好东西记得要孝敬长辈,非要等到老夫亲自来你家里拿。

还有你家茅房里那什么马桶,坐在上面半个时辰腿脚也不痛麻,委实是一件好东西,去京师以后记得送一个到我府上。

明日我便带着太子回京了,给你两个月的时间处理私事,两个月以后还不来京师报到,当心老夫抽你!”

能把抢劫说得如此冠冕堂皇,一定是一个脸厚心黑之人,能不招惹就不招惹,等到了京师也要离他远远的。

牟斌达到目的后心满意足地走了,曹唯坐在书房里,想起在南京城里发生的种种,心里有些不舍。

这里有秦淮河,有夫子庙,还有一群可爱的手下们。在这里经历了生死,也交了许多勋贵朋友,尤其是徐鹏举,以后再见恐怕并不容易。

很久没有见过潘富了,也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有没有经常被他夫人打。曹家庄也很久没回去了,那里是自己来到这个时代第一眼看到的地方。

还有自己与红薯的婚事也要尽快让她的家里人知晓,虽然红薯自己不说,但是能感觉到她心里的郁结。倘若老丈人不同意……那就栽赃陷害,把他抓进锦衣卫刑狱,每天打三顿,打到他同意为止。

…………………………………………………

曹唯打定主意后便来到凝蔷的房间,凝蔷经过这几天的调养,又有海量补品供应,身体也好了大半,见到曹唯后福身行礼道:“东家。”

“还叫什么东家,倘若你愿意的话就叫我一声大哥,以后我便叫你良女了。”

刘良女眼眶微红,脆声叫道:“大哥!”

“好,你以后便是我曹唯的妹妹,曹府就是你的娘家……良女,太子明日就要回京了,你有什么想法?”

刘良女沉默片刻,有些黯然道:“他要走便走,走了倒也清静!”

曹唯眼里闪过一丝狡黠:“大哥我也要去京中任职了……”

“真的?”刘良女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那是自然,以后有什么心思就直接说出来,不方便跟我说就去找大嫂,咱家人不多,说话不要绕圈子。”

刘良女的眼睛弯成了月牙:“知道了,大哥!”

第七十七章 以德服人

翌日!

朱厚照不肯走,抱着前院的大树死活不松手,哭得很凄婉,像被逼迫为娼的良家妇女似的,泪眼朦胧地看着牟斌:“孤不走,死都不走!”

牟斌很头疼,吩咐两个校尉使劲掰开他的手指,校尉知道他的身份,也不敢用力,一时间就这样僵持起来。

曹唯站在一边,幽幽说道:“太子,两个月后我便要去京城述职了,良女也去,你走与不走有什么区别?”

朱厚照愣了一下,然后抹了一把眼泪,又笑了起来:“也是哦,那我还是走吧,也有些想我父皇和母后了。”

朱厚照放开大树,兴致冲冲地问曹唯:“你真的会去京城吗?良女也去?”

“没错,去了京城还要请太子多关照!”

“好说好说!京城里我熟……那你家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也要带到京城吗?”

“太子,牟大人已经快把我家的东西带完了,您出门看看那几辆大车,都被装得满满当当……”

朱厚照还要言语,牟斌上前道:“太子,天色不早了,早些启程吧!”

“知道了,知道了!烦死了,良女我走了,你快点去京城找我。”

朱厚照被众人簇拥下出了曹府,上了马车,车夫熟练地挥鞭,马车迅速地朝着京师方向驶去。

远远的,马车里传来朱厚照的大叫声:“曹唯,你可要快点来京城啊!”

声音渐渐远去,钱宁和张猛侍立在曹府门口,敬畏地看着曹唯,能和太子和牟帅都这般熟捻,日后若是不能发达才是咄咄怪事!钱宁心中暗自庆幸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至于张猛早就对这位上官惟命是从,让干啥干啥,半点不含糊。

秦堪看着他们二人,笑道:“本大人即将调任京师,你们两个若是愿意,可以和我一起去京师赴任,倘若不想去的话,我可以举荐你们其中一人接替我的位置做千户,你们考虑考虑。”

张猛和钱宁神色激动,七尺高的汉子,眼睛都红了,扑通一声跪下,脑袋重重磕在地上,齐声道:“属下愿意追随大人,为大人效死!”

“好好的哭什么,就好像哭丧一般,回家准备一下,过两日陪我去一趟秦阳县。”

“是,大人!”

………………………………………………

数日后,十几个身穿飞鱼服的校尉簇拥着一辆马车缓缓驶入秦阳县,守城的官兵不敢阻拦,敬畏地看着马车。有眼尖的百姓看到他们的衣着打扮,连忙拉着熟人让到一边,锦衣卫的凶名在民间可止小儿啼哭。

掀开马车帘子,远远瞧着秦阳县城高大巍峨的城墙,曹唯打从心底里涌出一股亲切感,虽说只离开了两月有余,但却感觉走了许多年。

校尉们毫无顾忌地策马过街,撞翻了不少行人货摊,尽显厂卫的嚣张跋扈之态,曹唯看得眼角直抽抽,唤来张猛道:“让弟兄们斯文点,这里是本官的家乡,还有,将刚刚撞倒的货摊赔了!”

“是,大人!”

张猛走到前面,扬声道:“大人说了要斯文点,再这般粗鲁小心我抽你们。”

“是!”校尉们答应地极为痛快,然后……继续横行无忌,常年嚣张跋扈,即便在他们看来自己已经很温柔了,但在百姓眼里依然是凶神恶煞!

没有回家,曹唯直奔潘富去去,守门的两个仆役看见来势汹汹的一伙人,其中一个赶忙跑进府去通报,胆小的那个吓得瘫倒在地,嘴角嚷嚷道:“家里的鸡不是我偷吃的,小翠洗澡也不止我一个人偷看……”

“潘大,小翠那么肥胖的身子你也能看得下去?”

“你怎么……”潘大惊呼,忍不住抬头望去,只见马车上下来两个人,他看清后顿时乐了:“二老爷,你回来了!”

曹唯当初在秦阳县时,潘府算得上他第二个家,在这里他真正做到了吃不完兜着走,打包饭食带回家也是常有的事,而且他待人和善,从不摆架子,所以潘府里的仆役都叫他二老爷。

潘大连忙爬起来,胆怯地看着凶神恶煞的校尉们:“这些是?”

曹唯微笑道:“这些都是我的手下,老爷和夫人都在家吗?”

潘大顿时不害怕了,眯着眼睛谄笑道:“夫人在家呢,老爷一大早就出门了,二老爷这次回来可要多住几天,夫人时常念叨您呢……”

说话间,潘夫人火急火燎地朝着门口走来,后面还跟着许多拿着棍棒的健壮仆役,看见曹唯后先是一愣,随即面露喜色,上前揪住曹唯的耳朵道:“出息了啊,这么长时间都不回来看嫂子!”

红薯笑脸盈盈,校尉们抬头看天,至于潘府的仆役早就见怪不怪了,曹唯吃痛道:“嫂子,给留点面子,这么多人在呢!”

潘夫人扭过头,看见挽着妇人发髻的红薯,眼睛一亮,松来曹唯的耳朵,上前拉住红薯的手,问道:“成亲了?”

红薯红着脸点点头,潘夫人狠狠瞪了曹唯一眼,然后从手腕上取下一对玉镯塞进红薯手上:“成亲这么大的事,这小子也不通知我们,以前真是白瞎了眼才会对他那么好,这对镯子是嫂子我成亲时的嫁妆,今日就当作你们两个成亲的贺礼。”

红薯正要推辞,就听曹唯说道:“既然是嫂子送的,夫人就收下吧,跟嫂子不用客气。”

潘夫人眉开眼笑,道:“就是,这只皮猴子从来没和我客气过,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你视我为长姐便好,这几日我教你几招,以后他若是敢欺负你,保管教他痛不欲生!”

曹唯悚然一惊,想起潘夫人以前揍潘富的样子,心跳都慢了半拍,赶紧转移话题:“嫂嫂欢迎小弟的阵仗这么大,小弟真是受惊若宠了!”

潘夫人用手挥散了仆役,面带愁苦,道:“最近家里遇到一些麻烦……”

“麻烦?”曹唯眉头一皱,随即冷笑道:“什么麻烦敢找到我曹唯兄长的头上,这天下还有王法吗?”

曹唯发怒,校尉们也是神情一凛,潘夫人这才想起来眼前这个皮猴子不仅仅是秦阳伯,还是锦衣卫当官的。

“好像是富仁酒坊的事,你大哥不喜欢和我谈及生意,我一个妇道人家也不懂……”

“钱宁……”

“属下在!”

“你去富仁酒坊将我大哥接回来,嗯,就是其中最胖的那个人,其他的事情,你看着办,记得,要以德服人!”

“是!大人!”钱宁狞笑一声,然后带着十几个校尉,骑上马飞驰而去。

潘夫人迟疑一下,道:“贤弟,以德服人能够解决事情吗?”

“嫂嫂放心,小弟从来都是以德服人,从来没有出过差错。”

张猛附声道:“嫂夫人,大人的以德服人就是指打人时要留口气……”

第七十八章 暴力与猥亵事件

富仁酒坊,潘富刚到门口就被一个光膀刺青大汉给拦下了。

此人名叫王洪,是秦阳县有名的泼皮无赖,偏偏生得极为壮硕,浑身肌肉隆起,年轻时学过几年拳脚功夫,在秦阳县没人能打得过。

“王洪,谁给你这份狗胆,敢在这里撒野,这里是我潘富的地方!”

“潘老爷,对不住了,某家也是拿人钱财,替人办事,您若是出银子,某家也绝对不会为难您,现在这位东家可是给了五十两,只要潘老爷出一百两,不,八十两,某家立马走人!”

潘富的脸色阴沉得吓人:“银子,本老爷有的是,只怕你拿不起……”

“潘东家真是好大的口气,给人家银子都怕人家接不住,哈!不知道潘老爷家的银子到底有多沉!”从酒坊里走出一个黑脸侏儒,满脸戏虐地看着潘富。

王洪见到此人立刻谄笑道:“赖掌柜,您老人家在里面歇息便是,外面的犬吠用不着理会!”

潘富怒道:“赖八,你还知道我是富仁酒坊的东家?门口这只狗是怎么回事?”

那个叫做赖八的黑脸侏儒笑道:“潘老爷,您没事在家听听小曲儿,看看风景便好,等到月底了,富仁酒坊里的分红直接派人送到您府上,何必如此劳心劳力,您说是吧?”

“鸠占鹊巢,你们沈家做事这么不讲究,沈庆知道吗?”

赖八冷笑道:“家主有事忙着,我们这做下人的总得为主家多思量思量,毕竟这么一大家子人,总要养活不是!至于做事讲不讲究,不劳您费心了,管太多的人一般都活得不痛快,您说是不是?”

潘富怒极反笑,道:“好好好,我倒要称量一番你沈家的能耐!”

潘富说完作势要走,赖八使了一个眼色,王洪上前将他拦住,潘富脸色顿时变得极为难看:“怎么?赖掌柜还有什么指教?”

“指教不敢当,只是想替潘老爷松松筋骨,省的潘老爷总是在眼前晃悠,碍眼……”

“你敢!”

王洪狞笑着上前,如同盯着一只猎物,潘富看着逐渐近身的王洪,脸上肥肉乱颤,暗叹自己命犯小人,默默地蹲在地上,双手抱头,做好了挨打的准备。

赖八脸上戏虐之色更浓,王洪笑得极为残忍,昔日高高在上的富家老爷,如今还不是案板上的肉,任自己宰割!

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王洪眺眼望去,只见十几个人骑着骏马奔驰而来,心生羡慕,男人就要如此,喝最好的酒,日……骑最烈的马!

等赖八看清了来者的衣着打扮,神色大变,不同于王洪,他自扬州府而来,见过身穿飞鱼服的锦衣卫。都说抄家的知县,灭门的知府,这话或许有些夸张,毕竟文官多少还要些脸面,但抄家灭门放在锦衣卫身上可不含一点水分。

潘富瞅着二人失神的机会,正要起身逃跑,却被王洪死死摁住。

王洪看着赖八,愣愣道:“还打吗?”

“打个屁!”赖八低声喝骂一句,看着在几丈外下马的锦衣卫,连忙跑上前去,点头哈腰道:“不知诸位大人前来所谓何事?”

赖八说着话,迅速往带头之人手上塞一张银票,见对方收下,心里松了一口气,既然肯收银子,那么办事就会留几分颜面。

钱宁心里也是暗喜,没想到这次出来办差还有意外收获,看着眼前的黑脸侏儒也顺眼了几分:“你是何人?”

赖八听着问话,身体不自觉又弯下了几分:“小人忝为富仁酒坊管事……”

“你放屁!”蹲在王洪身后的潘富弱弱说道:“我才是东家!”

钱宁循着声音看到了被王洪有意无意遮挡住的潘富,赖八色变,连忙说道:“大人明鉴,此人名叫潘富,最是为富不仁,坏得头顶生疮,脚底流胧……”

钱宁看都不看他一眼,径直走上前去,推开王洪,将潘富扶起来,满脸笑容,道:“你就是潘富潘老爷?”

潘富见此人热情过头,心里惊疑不定,呐呐道:“正是在下!”

钱宁脸上笑容更盛,拉着潘富的手,道:“在下钱宁,在曹大人手底下当差,曹大人回乡了,特令属下来接潘老爷回府。”

潘富大喜:“曹贤弟回来了?走!赶紧回家!咦,好像忘了什么事……”

赖八听见钱宁的话,整颗心狂跳不止,又见潘富神色不善地看着他,连忙摆手道:“潘老爷,误会,误会啊!”

王洪恶狠狠道:“赖掌柜,怕个卵!有扬州府那位撑腰,还怕这几个办差的?”

面对眼前这只把自己往死里坑的猪队友,赖八恨不得将他掐死。

钱宁怪笑一声,扬起手中的绣春刀鞘,大喝道:“这位壮士想见识见识咱们锦衣卫的能耐,诸位兄弟可别给锦衣卫丢脸,还有,曹大人吩咐了,要以德服人……”

锦衣卫?王洪心里跑过一万匹马,他是滚刀肉,并不害怕官府,但并不代表不怕锦衣卫,官府充其量是打板子,住牢房,但是锦衣卫刑狱里的花样可就多了,说弄死你就弄死你,还管杀不管埋,即使不弄死你,也要让你生不如死!

此刻王洪心里忍不住悱恻,早说你们是锦衣卫,老子早就怂得跟孙子似的!

钱宁手下兄弟毫不犹豫地扬着刀鞘上前对着赖八和王洪就是一顿狂揍,赖八已经认命,王洪也不敢还手,一时间痛嚎不绝,激起的烟尘里二人鼻青脸肿……

半柱香后,校尉们还没有停手的意思,王洪又急又气:“不是说以德服人吗……”

潘富迟疑一下,道:“钱大人……”

“潘老爷叫我钱宁就好,金银的钱,宁静的宁!”

“……钱宁,这样打下去也不是个事!”

钱宁一愣,道:“潘老爷真是宅心仁厚,以德报怨,大慈大悲!”

“不是,我的意思是可以把他们脱光了再打,可能效果会好一点。”

钱宁深深地看了潘富一眼,心里暗道曹千户的这位兄长也是一个坏胚,不能得罪,于是就下令手下扒衣服,他也觉得这样可能会更……刺激。

赖八凄惨道:“潘老爷,潘富!事情不要做绝,日后留有余地。”

潘富充耳不闻,反而满脸兴奋地看着眼前的行暴事件上升成了猥亵事件,过了一会,朝着校尉们大喊道:“底裤也不要给他们留!”

钱宁擦了一把冷汗,暗暗发誓一定不要得罪眼前这个胖子,神色更加恭敬,道:“天色不早了,曹大人估计在等着呢,潘老爷,我们回去吧!”

潘富这才意犹未尽地咂咂嘴,跟着校尉们离去,留下两个赤条条的汉子,全身淤青,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冷风袭来,两人同时打了个冷颤,不自觉地夹紧了双腿……

第七十九章 物尽其用

两山之间的低凹处,一条青石板铺就的阶梯蜿蜒向上,如同桥,连接着两侧的峰峦。一条清澈见底的溪流,在山谷里流淌,溪流源自两座山峰的某处,然后融合,相互渗透,有着难以言说的和谐与深厚。

山谷里绿树成阴,叶子又绿又密,像撑开的一把把大大的绿伞。大伞下,一片院落鳞次栉比地座落在溪流两侧,炊烟袅袅,百年之家。

这里就是流泉谷沈家!

自从沈家开始出售醉仙酿后,名气更盛,醉仙酿是烈酒,更是好酒,这是所有喜爱喝酒之人的共识,只要疏通了地方酒行与三教九流,醉仙酿是不愁销路的。

目前醉仙酿的销售极好,已经占据了沈家进账的不小份额。

沈庆是大房长子,自扬州疫病后不久便毫无争议地担任了家主,随即去苏州府经商一月有余,殚精竭虑之下终于让醉仙酿在苏州府里有了一席之地。

然而前门大开,后院起火,人生在毫无声息中捅了他一刀,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丝顾虑……

收到一些不好的消息后,沈庆便火急火燎地往家里赶,就连苏州府内的结尾事项都交由一位掌柜代为处理,快马加鞭一日有余,这才到了流泉谷。

当沈庆满脸阴沉地进了府门,一位文士装扮的中年人便迎了上来,神色焦急道:“家主,你总算是回来了,沈家祸矣……”

“沈青河,你是家中的老人了,既然知道此事不可为,为何不劝阻,那群老东西是想让我沈家百年基业毁于一旦吗?”

这位名叫沈青河的中年文士是沈庆的一位族叔,也是沈家的一位管事,本身是一位秀才,在沈家颇受人敬重,当初沈云想要谋夺醉仙酿就是他出面调解,平日里沈庆人前人后都是以长辈礼相待,如今却直呼其名,可见沈庆心中的愤怒。

沈青河苦涩道:“他们利欲熏心,鼠目寸光,我哪能劝得住,负责西北酒行的三老爷半月前就已经到家,另外,五爷、六爷、八爷、李掌柜、吴掌柜他们也已经被召回来,此时正与三老爷在偏厅议事。”

沈庆点了点头,一路沉默地朝偏厅那边过去,刚走到门外,只听得里面传来一句极为阴柔的声音:“我沈家必须要独产醉仙酿……”

这个声音沈庆熟悉,是沈家三爷沈青游的声音,事实上,沈庆并没有见过几次沈青游,却对沈青游印象深刻,他觉得自己的三叔看别人时如同一条毒蛇,小的时候甚至因此做过几次噩梦。

沈庆突然没有了火气,沈家承平日久,早已经失去了进取之心,甚至有些人的心态都变得扭曲。就如同一个人生了病,要把伤口处的烂肉全部剜掉,才能康复。

既然如此,还不如狠下心,一劳永逸!

沈庆走进房门,上方的父亲看了他一眼,随意的一挥手让他在旁边坐下,虽说沈庆是家主,但是毕竟年轻,而在场的诸位都为沈家做事许多年,大多数都是他的长辈,很多事情都不需要询问这位年轻家主的意见,此时偏厅的族老和管事们向沈庆拱了拱手就算是打过招呼了。

沈青游发了话,偏厅里的众人却没有人敢说话,私自谋夺别人的秘方,沈家发家以来其实没少干,但是在干这种事的时候总是要仔细思量,此后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才能吃到这口肉而不被噎住。

一阵沉默之中,负责京师酒行的吴掌柜摇了摇头:“此事尚待商榷,不可妄下结论,毕竟这其中很多事情并没有弄明白,尤其是调查清楚那位秦阳伯到底有多大能耐,贸然下结论对我沈家来说风险实在太大……”

一旁在沈家排行第六的沈青江此时也点了点头:“吴掌柜说得没错,再观察一段时间,最好能花钱把醉仙酿买下来,银子多少先不要管,就当是交好那位秦阳伯。”

三爷沈青游负责西北酒行,醉仙酿在西北的销售极为顺畅,利润大得吓人,所以才起了心思,人还没有回来便提前写了书信和八爷沈青海通了口气。

二人是一母同胞,来往密切,早已经商议好了要吞下醉仙酿,沈青海收到沈青游的眼色,起身说道:“放屁!咱们沈家的银子又不是大风刮来的,我打听过,那个什么秦阳伯年纪不过双十,出身低微,仅仅碰巧治好扬州疫病才被赐爵,并没有什么人脉。

他和黄公公交好不过是因为送了黄公公几成份子,我沈家只要出更高的份子,哪里还会有什么事情,上个月醉仙酿的红利我还多送给黄公公几千两银子,黄公公已经收下了!

到嘴的肥肉都不吃,莫不是傻了?前几天我派了赖八去秦阳县处理此事,出弓可没有回头箭,给他曹唯一万两银子,就足够把他砸翻了……”

前厅里俨然分成了三派,有的管事直接同意吞下醉仙酿,有的则是较为稳妥,还有一些默不作声。沈庆的父亲沈青溪颓废了二十余年,在家里早已经没有了话语权,坐在上方也只是一个摆设。

沈庆面无表情地听着,最后无声地笑了,在一番争论当中站起了身,他拍了拍父亲的肩膀:“爹,各位叔叔伯伯,我……我去处理一下家中的账目,就不多留了。”

众人向他再次拱手,就继续争议,沈庆也不介意,作势往门外走,沈青溪开口道:“庆儿,背着我出去晒晒太阳!”

沈庆愣了一下,随即慢慢背起父亲,一起出了偏厅,这对父子的离开并没有引起太多注意,因为不值得……

走廊上,沈庆背着父亲,感觉到父亲佝偻的身躯,忍不住开口道:“天气还是有些寒,府库里还有几条上好的貂绒,回头派人给爹送过来。”

“爹年纪大了,用不着什么好东西,自从这条腿断了之后,爹这一辈子已经没有什么念想了,唯一骄傲的是有你这么个争气的儿子……庆儿,醉仙酿之事,你怎么看?”

沈庆沉默片刻道:“爹,这件事情处理不好,沈家破落在即!”

沈青溪身体颤了一下,严肃地看着沈庆,道:“此言当真?”

“爹,那个曹唯……”沈庆想要形容曹唯,却不知道怎么说,最后苦笑道:“那个秦阳伯绝对没有你们想象地那么简单!”

沈青溪叹了一口气,道:“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爹老了,也没法管这些事了,沈家……沈家就交给你了。”

“我明白,只是沈家这次肯定要伤筋动骨了。我明早便走,去秦阳县找潘富,或许此事还能有挽回的余地……”沈庆迟疑一下后,道:“爹,你毕竟年纪大了,在家注意身体,听说我七娘又怀上了……”

沈青溪老脸微红,呐呐道:“毕竟只剩下这一条腿,可不得物尽其用……”

第八十章 指挥使的牙牌

相比于沈家的争执不休,潘府则是一片欢庆。

潘富在自家前院里看见了曹唯,使劲挥动了几下肥手,狂奔着过来想要抱住他,奈何身体太胖,胳膊又短,根本抱不住,最后幽怨地捏了捏肚子上的肉。

曹唯憋着笑,努力安慰他:“胖点好,最近猪肉涨价,越胖越值钱……”

潘富到底没有想明白曹唯这是在夸他还是在损他,转眼又是眉开眼笑,本来就是小眼睛,这一笑就只剩下一条缝,让曹唯感觉到莫名的喜感。

心宽体胖说的便是潘富这样的,忧虑不存于心,越活越胖。

“贤弟,这次若不是你手下及时赶到,哥哥可就栽到小人手上了。”潘富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胸脯,一副“差点吓死本宝宝”的表情,竭力睁大眼睛想要表现出惊恐的样子,然而圆滚滚的小眼睛好似两颗绿豆,衬托得主人蠢萌蠢萌的……

看到潘富这个样子,曹唯真的生气不起来,强忍着笑,轻声安慰道:“好了好了,不用怕,你没发现自己很像一个球吗?只要往地上一滚,直接可以从酒坊滚到家,别人追都追不上,这样就不会挨打了!”

“你说的对啊!”潘富猛地拍了一下大腿,脸上很兴奋,随即表情瞬间凝固,满脸幽怨地看着曹唯:“贤弟,你又损我!”

“好了好了,跟我说说沈家是怎么回事?”

提起沈家,潘富神色顿时严肃起来:“你去南京后,沈家一直做的很本分,醉仙酿的销售非常好,但是前不久,沈家送来醉仙酿上个月的红利,我找几个掌柜算了一笔账,发现足足少了五千余两,他奶奶的……”

潘富神色激动,腾的一声站起来,曹唯拉扯了好几下才让他重新坐了下来:“兄长,消消火,别气坏了胃口,再说了我们都是读书人,言行不能太过于粗俗!”

潘富虚心求教道:“那读书人应该怎么说?”

“彼其娘之!敢动咱家的银子,我活这么大,还没有人敢这么欺负我,这天下还有王法吗?张猛,张猛你这憨货在哪呢!把本大人的刀拿过来……”

潘富目瞪口呆地看着愤愤难平的曹唯,见他想要起身找刀,连忙拉着他:“贤弟,消消气,别气坏了胃口,这沈家既然做事不讲究,咱们以后也就不用留情面了!”

“对,一定要把沈家抄家灭族!”

潘富擦了一把冷汗,道:“贤弟,不至于……可不敢闹出人命,行善积德是我们兄弟两个的立身之本,随便让沈家赔个几万两银子也就算了。”

曹唯眼前一亮:“没错,就让沈家赔个十几万两银子,赔,狠狠赔!”

潘富是说赔几万两,曹唯直接上升到十几万两,两人相视一笑,像极了两只偷腥的黄鼠狼。

潘富突然想到了什么,皱着眉头道:“沈家这次似乎有了什么依仗,莫不是在扬州府结交了什么达官显贵?”

“不怕,这回谁来了都不怕!”曹唯脸上露出高深莫测的笑容,从怀里掏出一个物件递给潘富。

潘富接过来,看清上面写的字后,如同接了一个烫手的山芋,连忙又把它塞回曹唯手上,惊恐道:“贤弟,锦衣卫指挥使的牙牌怎么会在你手上?”

曹唯得意道:“这老匹夫在我家蹭吃蹭喝,临走时快把我家搬空了,我曹唯什么时候吃过亏,在他离开的前一个晚上偷偷将它“拿”过来!”

“这么说这个牙牌用起来不会有什么麻烦?”

“有什么麻烦?这是那老小子欠我的。”

潘富顿时咧嘴大笑,一把将曹唯手上的牙牌抢回去,温柔地摸着它:“有了这玩意儿,咱谁也不怕,什么时候开始动手?”

“这一次我的手下打了沈家的人,沈家定然不会善罢甘休,咱们静观其变就好……咦,娘子,你怎么来了?”

红薯笑道:“一大家子人等着你们两个吃饭呢,嫂嫂说了,你们两个再不去她可就亲自来请了。”

潘富狠狠打了一个哆嗦,依依不舍地将牙牌还给曹唯,然后朝着后院飞奔而去,丝毫看不出几百斤的样子。

等到众人都坐到饭桌上,正打算开饭时,潘府管家匆匆忙忙跑进来,道:“老爷,县太爷来访。”

曹唯不情愿地放下筷子,皱眉道:“恰好赶到饭点,不会是故意来蹭吃蹭喝的吧?”

“贤弟,你目前还算是本县的师爷,自从你走了以后,秦阳县就再也没有师爷了,可见我堂叔对你用情至深,天地可表……”

“这么说来我这几个月都是有例银的?”

潘富一愣道:“大概是吧!”

曹唯大喜道:“快,请马县令进来,不!我亲自去请。”

看着曹唯欢喜地离去,潘富苦笑道:“贤弟似乎忘了,他这几个月一次都没去过县衙,哪里会发什么例银!”

潘夫人调笑道:“他哪里是忘记了,分明是钻到钱眼里不愿意想起来,也真是奇了怪了,明明家财万贯,却计较那几十两银子。”

红薯掩嘴笑道:“相公说了,一食一饮皆思来之不易,勿以钱少而不拿,勿以礼轻而不收,发家致富,贵在点滴积累。”

………………………………………………………

在回京的路上,牟斌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翻遍了车队上下,就连朱厚照的马车都被他翻了个底朝天,正当牟斌搜身时,朱厚照终于忍不住了,不耐烦道:“牟斌,你在找什么呢,至于连刘瑾的裤裆也翻两遍吗?”

牟斌焦急道:“至于啊!殿下,下官的牙牌不见了,不知道是不是落在曹唯府上了。”

朱厚照听完捧腹大笑,直不起身,牟斌纳闷地问刘瑾道:“老夫刚刚讲了一个笑话?”

刘瑾眉开眼笑道:“杂家就不计较牟大人刚才的无礼了,根据老奴所知,秦阳伯就不是一个肯吃亏的主,牟大人既然拿了他那么多物件,怎么可能不留下点东西,哈哈!”

朱厚照指着牟斌,头如捣蒜,又笑得在马车上打滚,牟斌一脸便秘之色,遥望南京方向,喃喃道:“好小子,老夫打雁一生,没想到今日竟然被雁啄了眼,等你小子来了京师,千万不要落到老夫的手上……”

第八十一章 沈庆跪门

(感谢“朕即国家朱成华”大大的打赏,如果城北没有记错的话,这位仁兄应该是第一个评论本书的,感谢!)

潘府外,马县令身穿员外服,神色恭谨地站在门口。潘富双亲还在的时候他也是常来潘府,只不过后来因为公务,来往便少了,潘富也极少找他,只有在过年过节的时候才会去县衙拜访一番。

“东翁,许久不见了,身体可还硬朗?”

马县令见曹唯走出府门,身后还跟着两个校尉,心中一凛,连忙拱手行礼道:“下官见过伯爷,蒙伯爷惦记,下官一切都好!”

曹唯热情地拉着马县令的手往潘府里头进:“咱们两个哪里还用得着这些虚礼,东翁来的正好,酒席已经备好,说来也是惭愧,我已经几个月没有去县衙领例银了,还望东翁不要见外。”

马县令福临心至,连忙开口道:“伯爷公务繁忙,自然是没有闲暇时间,下官明日就派人将例银送过来。”

曹唯哈哈大笑,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也就几百两银子而已,不打紧,不打紧的!”

马县令的眼皮狠狠抽搐了一下,他是七品官,每个月的俸禄是七石,大概就是七两银子,一年算下来也没有一百两,你一个师爷几个月的例银哪里会有几百两……瞥了一眼跟在身后,手里拿着绣春刀的锦衣校尉,马县令默默闭上了嘴。

饭桌上,曹唯坐在上方,马县令和潘富左右就坐,红薯和潘夫人身为女眷,不便停留,朝着马县令施礼后离去。

马县令看着意气风发的曹唯,唏嘘不已,几个月前他还只是一个毛头小子,而自己是一县之尊,如今对方已经值得自己刻意巴结,人生际遇之神奇令他感慨万分。

几杯酒下肚后,场面便活络起来,马县令举着酒杯敬酒道:“伯爷,你年纪轻轻便立下许多功绩,前途不可估量,可惜老夫却一直蹉跎岁月,真是惭愧。”

“东翁见笑了,若是东翁不嫌弃,叫我修德便好!”

马县令连忙摇头道:“不嫌弃,不嫌弃,那老夫便腆着脸唤你的表字了。

修德,老夫今年已经四十有三了,整整做了二十年的县官,这在大明朝有史以来都难得一见,难得一见呐!”

曹唯笑道:“东翁若是有意,我可以为东翁走走人情,南京知府如今正是空缺,但是东翁不是经科出身,恐怕难以升上去,不过做个同知或者通判还是有可能的。”

同知是正五品,为知府的副职,负责分掌地方盐、粮、捕盗、江防、海疆、河工、水利以及清理军籍、抚绥民夷等事务,权力很大;通判是正六品,也是知府的属官,分理粮储、马政、军匠、薪炭、河渠、堤涂之事,油水很足。

马县令只是一个举人,通过运作才补做了县令,按理说这辈子的官运已经到头了,如果能升任同知或者通判,简直就如同活出了人生第二春,他当即大喜道:“若真能如此,我马狰以后愿为伯爷驱使!”

潘富撇了撇嘴道:“堂叔,我们也算是一家人了,何来驱使之说,能够守望相助便好。”

曹唯大手一挥,豪气道:“没错,有我曹唯一口肉吃,就有你们一口骨头啃,以后咱们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不时宰一些肥羊,也能过个肥年。”

马县令喝了一口酒,差点喷出来,这哪里是一位伯爷,明明是一个土匪头子,也不知道跟着他混到底是福是祸,不过既然上了贼船,想下去恐怕也不容易。

马县令好歹是一位举人,读书人该有的节操还是有一些的,但潘富就不一样了,满打满算也没有看过几本书,小时候爬树下河,茶馆听书是家常便饭,在他看来,做大事的人身上都要带点匪气,跟常人不一样,这就叫头角峥嵘。

潘富此时满脸兴奋,嘴里嚷嚷着:“还要劫富济贫,打劫那些土财主!”

这话曹唯没法接,毕竟他和潘富两个人如今也属于富的范畴,尤其是潘富,穿上员外服,就像一个土财主。

马县令终于听不下去了,狠狠吸了一口气,道:“老夫有些醉了,就不奉陪了,日后再见,日后再见!”

曹唯和潘富歪歪扭扭地将马县令送到门口,嘴里不停念叨着改日再一醉方休,马县令暗暗想道:“老夫以后若是再来和你们两个混账喝酒,就不姓马,姓驴!”

…………………………………………………

清晨,潘府的仆役打着哈欠开了府门,突然发现门口跪着一个人,也不知道是谁,身上都被露水打湿了,连忙跑进府去通报老爷。

等潘富来到门口,看清楚此人后大吃一惊:“沈庆!”

沈庆苦笑道:“潘兄最近可好?”

此人正是沈庆,一夜水路奔波,五更天时,天刚刚有些亮光,沈庆终于到了秦阳县,城门初开时便进了城,去沈家在秦阳县开的酒楼打探消息,但是收到的消息却令他惊骇欲绝。

沈庆一咬牙,径直来到潘府门前跪下,这一跪就是一个多时辰。

潘富赶紧将他扶起来,沈庆刚起身,一个没站稳,双腿又差点弯下去,潘富又叫来仆役,左右将他扶着进了潘府前堂,然后给他倒了一杯热茶,吩咐仆役通知曹唯过来。

不久,曹唯来了前堂,沈庆直接扑倒在地,道:“伯爷,我一月前便去了苏州府,并不知晓家中之事……”

曹唯命仆役倒了一杯热茶,然后慢条斯理啜了口茶,这才缓缓开口道:“沈庆,你可知道昨日我和潘富在商议什么?”

沈庆爬在地上,苦涩道:“沈庆不知!”

曹唯幽幽道:“我们在商议如何将你沈家抄家灭族!”

沈庆身子颤抖,他不知道曹唯会如何让沈家抄家灭族,但是他相信曹唯能够做到,毫无理由地相信。

“伯爷,给沈家一个机会吧,沈家有愧,定然会给您和潘兄一个交代,我沈庆愿为伯爷效死啊!”沈庆不停磕头,不久额头就渗出血迹。

潘富于心不忍,想要将沈庆扶起来,沈庆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死死爬在地上,曹唯叹了口气,道:“起来吧!”

“谢谢伯爷!”沈庆又叩头三下,才慢慢起身,心怀忐忑地坐在椅子上。

“你沈家这次想要吞下醉仙酿,可是有什么依仗?”

沈庆连忙道:“沈家的一些族老年老昏聩,给扬州镇守太监黄中送了几千两银子,便以为抱上了黄公公的大腿……”

“呵!”曹唯脸上露出讥笑:“你信不信?黄中这回屁都不敢放一个,你这几日便待在潘府修养,你沈家这次必须要有所惩戒!”

沈庆舒了一口气,心想沈家这一关算是渡过去了,曹唯既然能留他在府里修养,便没有要对沈家下重手的想法。

曹唯手指敲打着桌面,沉默片刻后,道:“此事过后,你沈家在秦阳县的酒楼全部由潘家接管,此外,你每在潘府住一天,日后便由沈家出银一万两,以作房钱,以后你便知道这银子出得究竟值不值得!”

沈庆苦涩地点了点头,一天一万两,这恐怕是有史以来最贵的房钱了,只希望家里那群老东西能够为沈家多留点家产……

第八十二章 本官容不得他

赖八回沈家顿时引起了轩然大波,沈三爷怒不可遏,拿在手上把玩的五彩云龙纹碟也被他摔碎在地,当即召集家中管事在偏厅议事。

等诸位管事都到齐后,赖八哭哭啼啼地讲述了他被糟蹋的经过,以及遭遇猥亵时的痛苦心情,哭得如同受了气的小媳妇,最后扬言若此事没有个交代,他宁愿一头撞死在沈家祠堂前,免得给沈家蒙羞。

在坐的沈家管事都脸色铁青,赖八再如何也是沈家的脸面,打狗还要看主人,如今这不只是打了狗,简直是日了狗,这让沈家如何能忍?

八爷沈青海狠狠拍了一下桌子,站起来道:“奇耻大辱,此事若是没有个交代,今后我沈家有何脸面苟存于世?外面的人也会觉得我沈家好欺。吴家、刘家向来和我们沈家关系不好,若是知道了此事,还不知道怎么笑话咱们沈家!”

“不可莽撞,先将曹唯的底细调查一番,再做计议……”

吴掌柜还没说完,三爷沈青游尖声道:“曹唯出身微寒,老夫已经调查过,他做这秦阳伯不过几月而已,没什么根基,若是等到以后他再结交权贵,沈家便没有机会了,既然已经得罪了,就不能留下他,最起码也要让他丢了爵位,否则后患无穷。

八弟说的没错,竖子欺我沈家,此仇不得不报,黄公公是天子家臣,能够向宫里递得上话,沈家在黄公公身上花了那么多银子,此事他不能不管。八弟,你明日带上三千两银子去见黄公公,务必让黄公公给个说法。”

沈青海点了点头,又重新坐下,其余管事不说话,显然是默认了此事。

沈青河欲言又止,对厅中众人失望至极,大半辈子的顺风顺水,已经让沈家人丢弃了商人趋利避害的本能,人家既然敢下手,就说明并不害怕沈家的报复,没有调查清楚对方的依仗,如何能贸然出手?

还好家主提前去了秦阳县,希望他能够挽回一些局面,沈青河望着秦阳县方向,眼里隐隐有些担忧……

“青河兄,此事该如何是好?青河兄?”

沈青河回过神来,发现其他人都已经走完了,吴掌柜正看着他,脸上露出询问之色。

沈青河苦笑道:“还能如何,这群老匹夫不把沈家败掉恐怕不会罢休,曹唯再如何根基浅薄,那也是一位伯爷,黄公公真的会得罪他吗?恐怕未必!”

吴掌柜神色焦急,道:“那你在议事时怎么不说出来?”

沈青河怒道:“说个屁!老吴你别见怪,老夫情不自已,才说了一句粗话,但老夫还是要骂,这几个自以为是的老混账,尤其是那个沈青游,老夫从小就看他不顺眼,以后若是有机会,抽不死他……”

………………………………………………………

情场无父子,赌场无兄弟,对于摇骰子来说,除了极少部分技艺高超的人,其余的不管你是什么身份,运气往往决定着输赢,很明显,曹千户今日运气不太好……

曹唯的脸涨得通红,呼吸粗重,一副输急了的样子,桌前仅仅剩下两角碎银子,犹豫不决,不知道该压哪!

校尉们都盯着他,只要曹唯压小,他们必然压大,前面数十次事实证明,这位上官就是赌场的指路明灯,跟他反着压总没有错。

潘富身前放着一堆银子,满脸兴奋地盯着曹唯,沈庆赢得浑身直冒冷汗,战战兢兢的数着桌前的碎银子,至于张猛,早就不敢再赢这位上官的银子了,捧着一堆赢来的银子下了赌桌,生怕这位气急败坏的上官日后公报私仇……

一柱香后,曹唯脸色惨绿,嘴唇嗫嚅半晌,久久不语,场面愈加沉闷,校尉们见老大不高兴,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钱宁刚进门就感觉不太对劲,嘴角时常噙着笑容的千户大人此时脸色铁青,校尉们低着头一言不发,这气氛有点像……上坟!

“大人,属下回来了!”

曹唯深深呼了一口气,大手一挥,校尉们如释重负,连忙告退,心里暗暗想道,以后万万不能再跟这位上官赌钱,否则就是在拿生命开玩笑。

“说吧!”曹唯慢慢喝了一口茶水,手指无意识地敲打着桌面。

钱宁瞥了一眼沈庆,道:“属下在扬州府打听了不少关于沈家的事,沈家这几年吞并酒坊,谋人家财的事情可没少干……”

沈庆的脸色顿时有些难看,商场如战场,打压和兼并是时有发生的事,当然,其中所使用的手段也不算太光明。

“也不知道沈家造了什么孽,年轻一代里,除了沈公子以外,尽是无能之辈,其中多的是欺压良善的恶霸和纨绔,名声一直不太好!

此次想要谋取大人基业的便是沈家三爷沈青游和八爷沈青海……”

钱宁顿了顿,继续道:“沈三爷的独子名叫沈坚,在整个扬州府也算是小有名气,最嗜好的便是占人妻女,前两年更是将一位苦主打断了腿!”

曹唯不置可否,潘富愤愤道:“混账东西!玩这么重口味迟早要遭报应,沈庆,你知道你兄弟这么混账吗?”

沈庆苦笑道:“略有耳闻……”

“沈家八爷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沈锵喜爱读书,却是读书读傻了,至今连童生也没有考过。小儿子沈锦可就厉害了,年纪虽小,却是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尤其是这赌,他开了一家赌坊,强拉着路人进去赌钱,许多人因此倾家荡产……”

曹唯听着赌钱二字时就已经脸色发黑,倾家荡产几个字就更加戳到他的痛点,当即大怒道:“混账!年纪轻轻就赌钱,天理能容,国法能容,本官容不得他!钱宁……”

“属下在!”

“你去将他们三人抓进锦衣卫刑狱,好好杂治一番,也好教他们知道,正义永远照耀着大明!”

钱宁为难道:“大人,我们与扬州府卫所不为统属,恐怕难以调动……”

曹唯从怀里掏出牟斌的牙牌扔给他,钱宁接过来后神色激动,单膝跪地道:“属下定不辱使命!”

沈庆看清牙牌上的字后差点从椅子上瘫倒在地,看着曹唯的眼神里满是惊恐,能随随便便拿出锦衣卫指挥使牙牌的人,沈家真的能惹得起吗?

第八十三章 锦衣拿人

黄府门口

沈青海颇显局促地站在不远处,见一位身穿黑袍的老者走出来,连忙跑上前施礼:“沈青海见过黄管家!”

“嗯!”

黄管家淡淡回应了一声,沈青海连忙从袖口里掏出一张银票塞到他手上:“黄府家大业大,黄管家日夜操劳,真是辛苦万分,一定要好好补补身子!”

黄管家攥着银票,脸上露出微笑:“随我进去吧,在里面等候就好,这天冷了,可别冻着。”

“多谢黄管家关照,青海没齿难忘,以后过年过节都会惦记着您呢!”

“沈八爷客气了,老夫在黄府当差十几年,最喜欢的便是像你这般贴心的人,随老夫进去吧!”

沈青海唯唯诺诺地随着黄管家进了黄府,到了前堂,坐在宾位上,神情有些紧张不安。

小半个时辰后,黄公公终于姗姗来迟,沈青海整了整衣冠,行礼道:“小人见过黄公!”

下人奉上清茗,黄公公慢吞吞啜了一口,然后朝沈青海笑了笑:“沈八爷……”

“不敢,黄公为天子近臣,万不可如此称呼,折煞小人也,黄公唤小人青海即可!”

“好,杂家不跟你见外了,青海,你今日来见杂家可是有事?”

沈青海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递到黄公公面前的桌子上,谄笑道:“听闻黄公偶感风寒,需要调养身体,小人特意前来探望,黄公为国操劳,实为国之栋梁也!”

黄公公顿时眉开眼笑,看在银票的面子上,莫说是风寒,就算说不举,他也认了。

假意咳嗽两声,黄公公欣慰道:“你沈家有心了,黄全,赵知府昨天送来的糕点,青海走的时候送上两盒,就当是杂家的一片心意了。”

黄管家笑脸盈盈,点头称是,想起怀里的银票,心头一片火热,沈家在扬州府可是有名的富户名门,现在想要巴结黄府,这做下人的也能跟着沾沾光,日后孝敬恐怕是少不了的。

“多谢黄公!”沈青海喜出望外,自觉火候已经到了,故意皱起眉头道:“按理说小人前两天就应该来看望黄公,只是家中出了一些事情……”

黄公公来了兴趣,笑问道:“出了什么事情?难道不能用钱解决吗?”

“不瞒黄公,沈家是本分人家,从不惹事生非,然而做生意之人总会遭人嫉恨,如今醉仙酿越做越大,已经有人起了觊觎之心。”

醉仙酿里有黄公公三成份子,听到有人敢动他产业,黄公公勃然大怒道:“是哪个不长眼的小崽子?杂家定教他断子绝孙!”

沈青海愤愤道:“此人便是秦阳人曹唯!”

黄公公的脸色顿时变得很奇怪:“秦阳伯曹唯?”

“正是此人!他曹唯初晋爵位,竟然嚣张跋扈,纵人行凶,殴打沈家管事,还声称醉仙酿合该归他一人所有,其他人不得染指,这简直不把黄公放在眼里,真是混账至极!”

黄公公似笑非笑地看着沈青海,道:“据杂家所知,这醉仙酿原本就归曹唯所有,何来觊觎之说?”

沈青海正色道:“黄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醉仙酿本是沈家之物,后来因家中变故,遗落在外,被曹唯偶然得到,如今物归原主也是理所当然,只要黄公愿意出手,我沈家愿意奉上四成红利孝敬黄公!”

正当沈青海觉得大事已成时,黄公公端起茶杯,淡淡说道:“沈八爷请回吧,杂家位卑职小,高攀不上你沈家。黄全,送客!”

“啊?”

沈青海顿时懵了,急道:“五五分成,沈家愿意和黄公五五分成!”

黄公公将茶杯重重摔在桌子上,尖声道:“送客!”

沈青海还要分说,黄管家连忙上前推搡着他离去。

等黄管家将沈青海送走,又回到前堂,疑惑道:“老爷,这到手的银子……”

“黄全,其他镇守太监在地方上最多待个两三年就被弹劾而走,你知道杂家为什么能在扬州府待这么久吗?”

“自然是因为陛下信任老爷,知道老爷忠君爱国,才能出众……”

“屁!杂家之所以能在扬州府待这么长时间,便是因为杂家从来不生事端,不插手地方政务,不得罪,平时更是注意风吹草动,及时应对,这个秦阳伯……”

黄公公沉默片刻,继续说道:“这个秦阳伯去南京之后闹的动静可不小,先是交好勋贵子弟,得魏国公青睐,后来因杀贼升至锦衣卫千户,甚至南京知府的死都与他有关,这样的存在,我黄中怎么敢得罪他?”

“老爷英明!”

“以后不要将不三不四的人往府上领,我黄中虽然爱财,却从来不拿烫手的银子!”

黄管家冷汗潸潸,连忙道:“是!”

……………………………………………………

本以为会被生活温柔对待,谁知现实反手就是两巴掌,打得沈青海猝不及防,心里好疼,如果真的要形容这种痛的话,那大概就如同被邪恶的小皮鞭抽打了数百次……

沈青海失魂落魄地回到沈家,刚进家门便见沈青游满脸焦急地迎上来,心里顿时一咯噔,皱眉道:“三哥,怎么了?”

“老八,今日家中来了锦衣卫,将坚儿和你家的两个孩子都带走了,说他们勾结匪人,祸乱百姓!”

“什么?”沈青海眼睛都红了:“他们三个怎么能干出这种事!”

“老八,你还没看出来吗?这明显是锦衣卫在栽赃陷害,想必是曹唯那厮出手了,黄公公那边怎么样了?”

“黄公公胆小怕事,不肯出手,直接将我轰出来了!”

“这可如何是好,难不成要向曹唯低头服软吗?”沈青游一咬牙,道:“你再去一次,这次带上一万两银票,务必说服黄公公出手,最起码也要把咱们的孩子救出来,锦衣卫刑狱可不是一般的衙门,进去的人不死也要脱层皮。”

“好,我这就去!”

沈青游看着沈青海离去的背影,心底发寒,恐惧和悔恨交织,现在他才明白过来,再小的老虎那也是老虎,老虎是要吃人的。

人家一出手便是让人绝后的手段,这样的人,他沈青游如何能惹得起,就算这次把他们三个救出来了,但下次怎么办?沈家有再多的银子都不够往里面填……

沈青游两眼发直,全身微微颤抖,一种突如其来的窒息感深深笼罩着他。

“贫不与富争,民不与官斗……”

第八十四章 引火烧身

易牙是齐桓公的御厨,烹调技术精湛,深得齐桓公喜欢,平日你侬我侬,蜜里调油,二人皆可攻可受。

某天两人聊天时,齐桓公说:“寡人食遍人间的鸟兽虫鱼,唯独没有吃过人肉,不知人肉味道如何。”

易牙听后,回家将其妾所生三岁儿子杀死并蒸好送与齐桓公,齐桓公很快吃个精光,并问何肉如此鲜美。

易牙毕恭毕敬地说:“忠君之人,不顾其家,主公想吃人肉,所以杀了儿子以效主公。”

齐桓公以为易牙是真心忠君,对易牙越发宠爱,平日里叫上易牙,关上房门,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都说“虎毒不食子”,历史上真正能对自己子嗣下手的毕竟是极少数,而且名声极差。例如易牙烹子,被记录下来,遭人唾骂万年。这种人不是人性的扭曲,就是有极大的利益诉求。

沈三爷和沈八爷绝对算不上好人,谋人家财做得驾轻就熟,但是再怎么自私自利,却也心怀舔犊之情,怎么能放着子嗣不管?

黄府前堂!

沈青海跪在地上,眼圈微红,黄公公端坐在椅子上,看着放在桌子上的一万两银票,脸色阴晴不定。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银子委实是个好东西,这一万两放在哪里都不算小数目,给扬州府里最有名的花魁赎身也不过两千两银子,这一万两可以买五个粉头,两个负责洗脚,两个负责揉肩,还剩一个可以在黄公公蹲茅房时送厕纸……

过了许久,黄公公叹了一口气,道:“杂家和雷千户也算有几分交情,想必他也会卖杂家一个情面,此事过后,杂家与你沈家再无瓜葛!”

沈青海磕头道:“沈家永远记得黄公恩德!”

“别记了,折寿……黄全,你去给雷千户下张请帖,杂家今晚要请他在云天楼吃酒。”

“是,老爷!”黄管家应声而去。

黄公公扭头看着沈青海,道:“看在银子的份上,杂家提醒你沈家一句,别再玩火了,否则终会引火烧身,都说士农工商,其实在士的上面应该还有一个官才对,商与官斗,你沈家诸位的脑门都被驴踢了吧!”

沈青海不死心道:“曹唯晋爵不过数月,黄公公是皇帝的身边人,难道还会惧怕这个曹唯吗?”

“身边人又不是枕边人!曹唯去南京赴任不过两月,就从百户升至千户,以后就算做上指挥同知也不让人意外,这样的人,老夫也得罪不起!”

“千户!”沈青海瞳孔一缩,心里一沉,黄公公说的没错,曹唯还年轻,以后还将大有作为,沈家得罪了他,该如何是好?

黄公公看着沈青海这般模样,叹了口气,道:“夫察而后明,明而断之、伐之,事方可图。察之不明,举之不显而生小觑之心,真是作死!”

…………………………………………………

云天楼作为扬州府最贵的酒楼,闻名江南的销金窑,照例客人不多,进进出出的非富即贵。天、地、人三种不同档次的雅阁,用于不同的消费阶层,尤其是天字号雅阁,是身份的象征,并不是有钱就能够用得上。

人字号的一间雅阁内,黄公公备好了酒菜,沈青海在一旁作陪,主位上坐着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大约三十几岁的年纪,只随意的套了件短褐,一张圆圆的发福的脸上嵌着一双小小的眼睛,委实有几分好笑。

黄公公给他斟了一杯酒,道:“雷千户,这酒可是有名的醉仙酿,可不能不喝,知道你嗜酒如命,改明儿再往你府上送两坛好酒。”

雷千户喝了一杯酒,又瞥了一眼沈青海,道:“黄公,有话直说,凭咱俩的关系不必客套,雷某是粗人,不懂绕圈子,倘若能帮得上忙,绝不推辞!”

沈青海面露喜色,黄公公笑了一声,又给他斟了一杯酒,道:“雷千户还是这般豪爽,杂家给你们两个引荐一下……”

“不必了……”雷千户摆摆手道:“做锦衣卫最讲究的便是眼睛要亮,眼睛亮了心里才能亮,知道什么人能得罪,也知道什么人不能得罪……”

雷千户顿了顿,砸吧砸吧嘴,又道:“想必这位便是沈家八爷了……”

沈青海陪笑道:“不敢!”

“不敢?你沈家的胆子可是大着呢!”雷千户玩味地看了他一眼,然后扭头对黄公公说道:“黄公,雷某给你一个敞亮话,莫要引火上身,咱们这些小人物吃罪不起。”

沈青海顿时脸色苍白,黄公公也是惊疑不定,明显是听出了雷千户说的不是什么好话,也收住了笑脸,凝重道:“老雷,你也不是一个胆小怕事之人,莫非其中还有什么内情?”

“今天一大早,千户所里来了一个黑脸汉子,自称是曹千户手下,前来调动所里的兄弟捉拿匪人……”

“调动?”黄公公虽然没有了关键之处,但是瞬间就抓住了雷千户话里的关键之处。

“没错,就是调动,按理说南京和扬州府的锦衣卫不为统属,没有调动之权,更何况他只是一个百户,调动雷某就如同笑话一般,然而他手中持有一物让所有人都笑不出来……”

黄公公急问道:“何物?”

“牟帅的牙牌!”

“牟帅!”黄公公忍不住惊呼出来,身上瞬间就被汗水浸湿,虽然他是镇守太监,但在凶神恶煞的锦衣卫大当家面前,如同被剥光的姑娘,就连萧督公都要给牟斌三分颜面,何况是他!

黄公公的面皮狠狠抽搐了两下,心里想着就不该趟这摊浑水,尤其是这看到银子就忍不住伸出的手,得剁!

至于沈青海,早已经面如土色,嗫嚅着嘴唇,怔怔无神。锦衣卫牙牌代表着身份,只会给心腹之人,没人想过牙牌是曹唯偷出来的,因为还没有人敢这么做。

雷千户叹了一口气,道:“沈八爷,你家儿子在刑狱里……不太好,那个呆头呆脑,自称是读书人的傻小子倒是没什么,但是那个开赌坊的可就惨了,曹千户似乎很痛恨赌钱……”

沈青海这才回过神来,惨笑一声道:“雷大人,小人可否见犬子一面?”

雷千户犹豫不决,沈青海从怀里掏出几张银票,道:“还请雷大人网开一面!”

雷千户一咬牙,道:“为免节外生枝,你只能见两柱香,那个姓钱的百户现在还在千户所。”

“一切依雷大人所言!”

黄公公失魂落魄道:“杂家身体有些不适,便不去了,告辞!”

黄公公出了云天楼,却没有回府,而是和赶车之人说了几句,车夫熟练的一甩鞭花,马车迅速朝扬州府外驶去,那个方向是……秦阳县。

第八十五章 依我家乡习俗(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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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青海走过很长的台阶,才看到刑狱真正的样子。

昏暗的灯光显得刑狱更加阴森恐怖,四面没有窗户,墙壁很厚,隔绝了一切外界声音和光线。这里只剩下了些微烛光以及不断传出的惨叫声,宛若地狱一般。

阴暗潮湿,恶臭熏人的环境差点让一向养尊处优的沈八爷呕吐出来,两个校尉见到雷千户后,连忙站起来,行礼道:“千户大人!”

雷千户淡淡地“嗯”了一声,从怀里掏出一块银子扔到他们手上,道:“今日由我当值,你们两个回去吧!”

校尉满脸喜色,抱拳道:“多谢千户大人!”

校尉走后,雷千户连忙将沈青海往里面领,来到一间毫不起眼的牢房外面,沈青海朝里面望去,只见三个身穿囚衣的犯人蜷缩在牢房的角落,浑身瑟瑟发抖,凌乱的头发遮住了面容。

其中一人的衣服虽然脏兮兮的,但是还算完整,其他二人的囚衣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血痕,残破不堪,脏得辨不出本色。

沈青海顿时老泪纵横,颤声唤了一句:“锵儿,锦儿!”

听到熟悉的声音,三个犯人身体一颤,猛然抬头,看清来人之后,连滚带爬地跑到沈青海面前。

“爹,你是来救我们出去的吗?你再不来孩儿就要被打死了,他们已经打孩儿三回了,边打还边问我为什么开赌坊,我再也不敢了!”

沈青海看着儿子凄惨模样,心如刀绞,,颤声道:“锵儿,是爹的错,爹被猪油蒙了心,才会犯下这么大的过错……”

“父亲,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

旁边一人急道:“沈锦,别说这些没用的了,他们又不打你!八叔,赶紧救我们出去,我一刻都不想呆在这里了,他们锦衣卫要钱就赶紧给,我爹就我这么一个儿子,人若是没了要钱还有什么用。”

沈青海抹了一把眼泪,道:“你们在这里等着,老夫就是拼了命也要把你们救出去……”

“八爷,时候不早了,咱们走吧!”雷千户皱着眉头,催促道。

沈青海深深地看了他们一眼,咬了咬牙,抬脚往刑狱外走去。沈坚三人刚要叫喊,却被雷千户一个眼神给顶回去了,又连滚带爬地跑到牢房的角落,蜷缩着身子,瑟瑟发抖起来。

千户所外,沈青海朝着雷千户拱拱手后就上了一辆马车,匆忙离去。雷千户注视着马车远去,刚想转身,一道身影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他的身后,幽幽道:“雷大人是在玩火……”

雷千户苦笑道:“钱百户,咱们锦衣卫向来清苦,雷某与人方便,不过挣些养家糊口的银钱,还请钱百户多加担待,改日雷某做东,请钱百户喝酒,钱百户可一定要赏脸!”

钱宁的脸色缓和了几分:“雷千户客气了,钱某也是奉命行事,若有冒犯之处,还请大人宽恕。”

“你我二人同属锦衣卫,一家人何必说两家话,何况钱百户是曹大人的亲信,前程似锦,日后没准还要钱百户提携。”

“雷千户说笑了……”

“不过,雷某有一事不明,还要请教钱兄弟,曹大人似乎……嗯,很痛恨赌钱,这其中莫非有什么缘由?”

钱宁脸色涨得通红,想笑又不敢笑:“曹大人前些日子和属下们赌钱,运气不太好,输得差不多只剩下一条底裤,所以来的时候曹大人吩咐过,对开赌坊的那小子多加照顾……”

雷千户哑然失笑,道:“这个曹大人真是……性情中人,性情中人呐!雷某真想结交一番。”

“日后雷大人若是去京师公干,倒是可以和曹大人喝上几杯酒。”

雷千户瞠目结舌,道:“曹大人……这,调任京师了?”

钱宁微笑道:“嗯,牟帅亲自下的调令,曹大人本不想去的,但是又不好拂了牟帅的面子,只好不情愿地同意了。”

“………………”

清晨,一辆马车停靠在潘府门前,从马车中下来一个面白无须的老者,笑呵呵地与门房打招呼,阴阳怪气地声调让门房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连忙跑进府去通报。

不大一会,曹唯从府里走出来,看到黄中后,微微一怔,不知道这只太监来见自己是何用意,微笑道:“许久未见了,黄公还是这般白嫩,真是我见犹怜,也不知道是怎么保养的,真是越活越年轻!”

这话黄公公不知道怎么接,因为不知道这是在夸他还是在损他,尬笑一声道:“曹大人真是……真是风趣,曹大人为何一直朝我身后看?”

曹唯腼腆道:“黄公有所不知,依我家乡习俗,客人拜访是要带着礼的,否则就不受主家待见,黄公不要见怪。”

黄公公笑容凝固,从怀里掏出几张银票,曹唯眼前一亮,赶紧接过来,哈哈大笑道:“黄公真是客气,上门来还带什么礼物,见外了不是!赶紧进府一叙,在外面站这么长时间,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这个做主家的不待见黄公。”

黄公公心中哀怨,你曹唯两张口,怎么说都随你,是杂家输了!

……………………………………………………

潘府前堂!

曹唯笑吟吟地拉着黄公公的手指着正在行礼的红薯道:“这位是在下贤妻,最是端庄淑德,宜室宜家,依我家乡习俗……”

“依曹大人家乡习俗,杂家应该拿点见面礼,是吧?”黄公公叹了一口气,从怀里又掏出几张银票,递过去。

曹唯脸上堆满笑容,指着潘夫人道:“黄公真是太客气了,愧受了,愧受了……这位是在下长姐,虽不是一母同胞,但亲如姐弟!”

黄公公无言,默默从怀里掏出几张银票递过去,眼见曹唯正要指着大堂门口的一条狗,连忙拉住了他。

曹唯有些遗憾地挥了挥手,红薯和潘夫人掩着嘴,牵着狗离开了前堂,下人们送来两杯茶水,主客就坐后,曹唯含笑道:“黄公此次前来可是有什么事情?”

黄公公大了一个哈哈,道:“只是听闻曹大人衣锦还乡,特来看看大人,随便来拜访一下牟帅他老人家……”

曹唯愣愣道:“牟大人不在这啊,那老匹夫……惭愧,在下失言了,牟大人他老人家在南京吃我的喝我的,临走时还拿了我家许多东西。黄公,你说说,这银子又不是大风刮来的,谁养家糊口都不容易……”

黄公公的脸皮狠狠抽搐几下,起身道:“杂家突然想起来还有一些琐事需要处理,就不久留了。”

黄公公说完也不等曹唯开口挽留,抬脚就往潘府外走,曹唯急声道:“黄公,再坐一会,我有很多亲戚还未介绍,马上就来……”

黄公公打了一个踉跄,慌乱中加快了步伐……

第八十六章 负荆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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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廉颇是赵国有名的良将,可以顺风杀人头,逆风一打九,有肌肉有力量,被拜为二当家。

蔺相如完璧归赵,也被升职加薪,然后买房买车,日子过得潇洒滋润。不久,秦王与赵王在渑池相会,秦大当家要羞辱赵大当家,是蔺相如维护了赵大当家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因此也被提升为二当家,且地位在廉颇之上……”

“不对啊!都是二当家的,凭什么那个什么如就比廉颇地位高?”潘富在躺椅上翻了一个身子,疑惑地看着曹唯。

曹唯不耐烦道:“不学无术,连负荆请罪都不知道,想听故事就不要插嘴,刚刚讲到哪了?”

潘富赔笑道:“都是二当家……”

曹唯哼唧一声后,继续说道:“都是二当家,你想想人家廉颇能服气吗?当然不服气了!于是他就扬言说:“那个蔺相如小婊砸没有俺高,也没有俺壮,只会一些嘴上的功夫,凭啥比俺地位高,俺要是见了他,一定要揍他!“

蔺相如知道后,小心肝吓得扑通扑通地跳,就有意不与廉颇会面。别人以为蔺相如害怕廉颇,蔺相如当然不会承认自己怂了,要不然以后怎么在圈里混下去?

所以他就跟打扫茅房的老大爷说:“我哪里会怕廉哥?不过,现在秦国倒是有点怕我们赵国,这主要是因为有廉哥和我两个人在,我们两个人一文一武,天造地设,合体就是小金刚!

如果我跟他掐起来,那只能便宜秦国那个破烂货。我之所以避开廉哥,不是因为我怕他,也不是因为我不爱他,而是以国事为重,把私人的恩怨和奸情丢一边儿了。没想到我一片拳拳爱国之心却不被人理解,宝宝心里苦……”

潘富挠挠头,道:“不对啊!为什么非要和打扫茅房的人说?”

“你想想,上茅房时特别无聊,那自然是要找人说说话,尤其是在便秘时,蹲地特别久,那种出不来的感觉总要找人倾诉一番。”

看着这两个不学无术的家伙,沈庆一脸便秘之色,潘富仰慕地看着曹唯:“贤弟高见呐!那后来呢?”

“后来,这话就传到了廉颇耳朵里,也不知道怎么传过去的,是不是蔺相如这个心机婊授意的不可考。总之,廉颇十分感动,便脱光了衣服,露出三寸兵器,背负荆杖,来到蔺相如家请罪。

两个人终于化解了恩怨,双宿双栖,互相焗油,这就是负荆请罪的故事!”

潘富恍然大悟道:“我明白了,门外身上绑着藤条跪在地上的两个家伙是来赔罪的!贤弟,他们跪了一个多时辰了,是不是该让他们起来了?”

曹唯瞥了一眼沈庆,道:“着什么急啊,你没看到沈兄都面不改色,泰然处之吗?你就不用瞎操心了!”

沈庆愤愤道:“我早就看这两个老混账不顺眼了,整天都是一副狂妄自大的样子,鼻孔朝天,瞧不起任何人,真真是混账……”

“好啊,曹某就给沈兄一个解气的机会!”曹唯说完站起来朝着门口走去,潘富和沈庆相视一眼,赶紧跟上。

潘府外,沈青海和沈青游跪在门前台阶下,二人眼里布满血丝,鬓角都有了几分灰白,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十岁。见到潘府内有人出来,连忙磕头,身体微微颤抖。

曹唯从他们身后抽出一根藤条,打量一番后,微笑道:“以前,我什么都没有,全身上下只有五两银子,甚至不知道下顿饭能不能吃到嘴,不知道会不会有朝一日冻死在街头,连尸体都没有人理会……

为了能有些安全感,我不要脸面跟别人借了一千两银子,买宅子,安置仆役,然后绞尽脑汁挣钱养家,直到我把醉仙酿做出来,才真正有了安身立命的根本。

你们沈家有一个名叫沈云的少爷想抢我的醉仙酿,我打断了他的腿,如今你们的一个念头,也想从我身边把醉仙酿夺走,为了你们的家业钱财,为了你们的荣华富贵,如果你们是我,会怎么做?”

“啪!”曹唯狠狠抽打在沈青海的脸上,然后就在二人身上胡乱地抽打起来,嘴里不断念叨:“你们会怎么做……”

沈青海和沈青游躺在地上,抱头惨叫,沈庆于心不忍,想要上前去劝阻,却被潘富拦住,对他轻轻摇了摇头,沈庆叹了一口气,别过脸去。

一柱香后,曹唯气喘吁吁,手上的藤条已经折断,沈青海和沈青游二人遍体鳞伤,衣服上渗出血迹,脸上也有几条印记,又红又肿,躺着地上痛苦呻吟。

曹唯扔掉藤条,扭头道:“沈兄,你是沈家家主,能做得了沈家的主吗……”

沈庆正色道:“以前不能,现在能了!”

“那好,你听明白了,沈家在秦阳县的所有酒楼酒坊全部由潘府接手,你在潘府住了三日,沈家就要赔付三万两银子,这些事情要在两日内办好。”

“一切依伯爷所言!”

曹唯目光凌厉地盯着沈庆,道:“你听明白了!本官当初是和你做生意,不是和沈家,日后千万别让这两个老东西再插手醉仙酿,否则本官定不饶你!”

沈庆心头一颤,连忙道:“沈庆明白了,这两个不争气的长辈是该颐养天年了。”

“带着这两个老东西回去吧,你去将你的几个兄弟接出去,本官已经吩咐过钱宁,不会拦你。”曹唯想了想,又道:“为富不仁,必遭天谴,管好你们沈家的一些人,就当是积些阴德了!”

“伯爷教训得是!小人这就告辞了,伯爷多保重,沈庆祝伯爷前程似锦,大展宏图!”

沈庆扶起地上的沈青海二人上了马车,朝着扬州府方向驶去。曹唯坐在台阶上,刚刚的暴怒已经让他精疲力竭了。潘富坐在他旁边,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从无到有非常不易,这一点我是知晓的,为了养家糊口,时常早起晚归,还免不了受人排挤;时常头破血流,亦逃脱不了输的结局;时常身心俱疲,亦难有想要的结果。这就是生活,生活不易,钱财难得……”

曹唯诧异地看着潘富,道:“兄长怎么会有如此感慨?”

“你刚刚说的话,让我想起来你当初借我的一千两银子还没有还!”

“………………”

第八十七章 初至富平(第二更)

“牟大人钧启,揖别尊颜,瞬经匝日,长者敦敦教诲,小子永不敢忘,每念长者之关切厚爱,泪如泉涌,竟情不能自已,悠悠苍天,昭昭日月,言辞酌句,难赋深情。

秦阳县令马狰者,克己奉公,廉洁守法,两袖清风,品行高洁,实乃我辈楷模也!余以为德行与品阶相配方为用人之道,才高而职微,则人不能尽其才……

小子无状,无尊长以教诲,幸遇牟大人提携,然余尽职尚不周全,履责偶有缺失,未能朝夕受教于前后,长久效力于左右,未尽士为知己之责,每念及此,常潸然泪下……”

牟斌刚回到北镇抚司大堂之上,屁股还没有坐热乎,便收到曹唯派人快马送来的亲笔信,打开一看差点把鼻子气歪了。

牟斌将信往桌子上一拍,笑骂道:“这个小兔崽子,不但对偷走老夫牙牌之事只字不提,竟然还有脸给别人讨官职,真是混账至极!还说什么潸然泪下,老夫才不信,离开了老夫,没有了管教,想必正偷着乐才是!”

锦衣卫都佥事杨时旺恭谨地朝牟斌拱了拱手,道:“牟帅,这个曹唯偷走上官的牙牌,可见他是居功自傲,目无尊长,必须要敲打敲打,否则将来做事轻浮,对锦衣卫来说并非是一件好事!”

牟斌摆了摆手,道:“咱们锦衣卫做事就是顾忌太多,被束缚太久了,缺乏一股狼性,锦衣卫就是狼,是狼就要吃肉,就要凶狠。

这个曹唯就是一头狼,只是平时装成了狗,让所有人都以为他良善好欺,人畜无害……”

牟斌说着说着,眼里的笑意越来越深,手指轻轻敲着桌案,喃喃道:“也罢!老夫正好要去面见陛下,这次便给你一分情面……”

………………………………………………………

文华殿!

牟斌身穿暗黄色蟒袍,恭敬地站在殿下,朱祐樘颔首抚须,微笑道:“牟斌,你派人送回来的折子朕已经翻阅过了,此次太子能够安然无恙,你和曹唯都居功至伟,可惜朕不能封赏你们二人,你们不要怪朕……”

这两年朝堂坊间便有太子顽劣的传言,太子私自出宫,闹出这么大动静来,倘若把这件事公布于众,恐怕朝臣又要吵翻天了,所以尽管牟斌和曹唯有功,朱祐樘也不能明着封赏。

牟斌拱了拱手,道:“陛下,这是臣的本分,不敢接受封赏,更何况曹唯才是居功至伟之人,如果没有他,恐怕太子就真的危险了!”

“曹唯……”朱祐樘微笑道:“真是朕之福星!朕越来越对他感兴趣了,不知何时能够见一见他?”

“陛下不必着急,臣已经将他调至京师,两个月内,他必然要到京师来任职,到时候陛下想见他易如反掌,噢,对了,这是曹唯写给微臣的亲笔信,还请陛下一观!”

侍立在一旁的小太监将牟斌手上的书信接过来,送至朱祐樘面前的桌案上,朱祐樘打开书信,通读一遍后,失笑道:“牟斌,这个皮猴子怀念你恐怕是假的,想要替他家乡的父母官求个官职倒是真的,最后还说什么尽职履责,恐怕也是空话吧。”

牟斌苦笑道:“陛下明鉴,这小子就是一个懒怠的人,等他到了京师,臣再好好调教他,让他知道什么叫做长幼尊卑,尽忠尽职!”

朱祐樘哑然失笑,道:“既然这皮猴子已经开口了,咱们君臣倒也不好驳他的情面,南京知府杨宏之事你要仔细调查一番,牵连人等一律捉拿审问,尤其是当初让杨宏升任南京知府的人,一定要把他揪出来,不管他是谁,这次朕绝不姑息。

另外,南京同知升任知府,通判升至同知,通判就让这个马狰补上。”

“是,陛下!臣一定把这个人揪出来!”

朱祐樘又看了一眼书信,道:“只是话说回来,曹唯以前好歹是一位秀才,怎么这字写得奇丑无比?”

牟斌一愣,笑道:“陛下,这字已经长进许多了,臣当初刚在扬州认识他时,那字才真正算得上奇丑无比,看到就玷污了眼睛,幸好他的老师梅公博逼着他练了几天字。”

“提起梅公博朕便有些头疼,自从他出任左都御史以来,朕的耳根子就不得清静了,你有没有什么法子为朕分忧?”

牟斌思量片刻,眼里闪过一丝狡黠:“陛下,既然曹唯是梅公博的学生,梅公博就有授业之责,如今他的学生顽劣不堪,字又奇丑无比,等到曹唯到京师后,梅公博就必须好好教导,想必到那个时候,梅御史就没太多时间了,如果让梅公博也做太子的老师……”

朱祐樘眼前一亮:“妙!这两个皮猴子恐怕都逃不掉了,朕也清静了,一石二鸟,妙!”

殿内爆发出一阵笑声,站在殿外的太监面面相觑,陛下已经很久没这么笑过了!

曹唯不知道自己远在千里之外就被两个大佬坑了,在潘富跟他提钱的第二天,便火急火燎地离开了秦阳县,过徐州,东都,一路领略着西北风光,到了渭南,绕过华山后,才算临近了富平县地界。

西北地区的黄土高坡随处可见,地形破碎,沟壑纵横,土质疏松,看起来就十分贫瘠,不时会传来几声高亢的吆喝声,唱得无比露骨,像什么姐儿俏,妹儿闹,哥哥我来抱一抱……

红薯羞红了脸,狠狠啐了几口,曹唯倒是觉得和江南小调比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越往西北方向走,天气愈发寒冷,新年刚过不足半月,南京城已经开始回暖,甚至有些人已经脱下了棉衣,可到了渭南后就处处寒风凛冽,干燥不已。

曹唯是南方人,上辈子也是,顿时便有些受不了这样恶劣的天气,在感觉天气偏冷之后便一直待在车辇里不肯出来,宽敞的车辇里摊放了两床棉被,可坐可躺,虽然道路不平,车厢不停摇晃,但却感觉不到丝毫不适,神情很惬意的半躺在车里。

“娘子,为夫真的很想知道,你当初是如何从富平县走到扬州府的,半路还没有被劫财劫色,真是人类历史上又一个未解之谜。”

红薯白了他一眼,随即想起了什么,略微羞涩道:“劫了!当初妾身从家里逃出来时带够了银两,只是走在华山脚下时曾经遇到过一伙强盗……”

曹唯瞪大眼睛,猛地直起身子,颤声道:“劫色了?”

红薯拧了一把他的腰,道:“自然是没有的,说是强盗,其实是一股难民,妾身看他们实在是可怜,所以将身上带着的干粮和银两都分发给他们了。”

“所以你也就成了难民,和他们一起逃难到扬州府了是吧?”

红薯红着脸点了点头,曹唯松了一口气,又重新躺下去,只要没劫色,其他不重要,说起来自己还要感谢那些难民,倘若不是他们,自己也不会遇到红薯。

正当曹唯想要小憩一会时,马车外传来一阵马蹄声……

第八十八章 显贵伯爷

“大人,前方有几人骑马飞驰而来,是让道还是……”钱宁从前方骑马跑回马车旁边。

“咱们锦衣卫什么时候会让道!咱们一直都是反派啊,知道什么是反派吗?反派都是一股嚣张的样子,通常是无恶不作,而且大都有十分强劲的实力,见谁怼谁,你别丢了咱们反派的脸!”

“是,大人!”

“倘若打了起来,下手轻点,记得锦衣卫的宗旨是以德服人!”

“……是!”

钱宁跟着曹唯这么些日子,多少了解了这位上官的品行,自然知道以德服人是什么意思,曹大人的以德服人就是打人要下狠手,但是要留口气,这样既能把人打服,也能显示仁慈之心。

过了一会,来人也发现对面没有让路的样子,为首之人是一个俊俏的少年,此时却满脸凶煞,显得异常狰狞。

“哪里来的扁毛畜牲,竟如此不长眼色,在富平县还没有人敢在老子面前如此嚣张,找死不成?”

跟在少年身后的几个随从也开始骂骂咧咧,校尉们的脸色立时阴沉下来,锦衣卫从来都只有欺负人,从来没有人敢在他们面前如此狂妄,就如同海中的蛟龙来到江河之后,竟发现有几只青蛙在耳边不停聒噪,所以不等曹唯吩咐,他们就策马围了上去。

少年看着包围上来的校尉,脸色也变得很难看,知道坐在马车里的才是主事之人,于是就扬起马鞭指着马车,道:“这位朋友,在下是富平县谢钰飞,我不喜欢和人说废话,你若是感觉你有实力和我玩,我不介意奉陪到底,但是在富平县,我有一百种方法让你待不下去,今日你若给我一个面子,我愿意交你这个朋友,不知你意下如何?”

马车内,曹唯哂笑一声,像这种被家里人惯坏的孩子,就需要被收拾一番才能明白这天下很大,很多人他都惹不起。

正当曹唯想要下令动手之时,突然感觉到红薯的身体有些颤抖,面色苍白,心中一动,失声道:“这个谢钰飞……”

“他是我弟弟,是我大娘所生,小的时候和我关系很好,经常和我一起玩耍,长大之后,我大娘经常对他说我是庶女,关系就慢慢淡了……”红薯抿着嘴唇,脸色黯淡。

曹唯小心翼翼问道:“你这个弟弟如此嚣张跋扈,做姐夫的出手教训一下,应该没事吧?”

曹唯见红薯沉默不语,掀开车帘对充当车夫的张猛道:“狠狠揍!”

“是!”

张猛向前方扬声道:“大人说了,以德服人!”

少年松了一口气,对面人多,倘若真的动起手来,恐怕吃亏的还是自己。此时他心里也不免得意起来,在这富平县还没有人敢不给自己面子,即便是这几个外来户也要低头俯身。

钱宁狞笑一声,挥一挥手,校尉们就骑着马上前,不管几人的呼叫,将他们从马上扯了下来,然后下了马,扬起手中的绣春刀鞘狠狠揍了起来。

“不是说好了以德服人吗?敢耍老子,啊!我的鼻子,这是什么?血……”

惨叫声越来越小,校尉们也打累了,又骑上马回到马车旁边,顺便将这几人的马也给牵走了,大人说过,财不外露,校尉不走空!

曹唯对校尉们的表现也很满意,这十几个校尉在百户所里时就一直跟着自己,每一个都能叫出名字,他们跟着自己也学到了不少东西,尤其是勤俭持家这一条深得自己真传,所以这次出来专门带上他们。

校尉们又护卫着马车离去,几个随从撑着身体将谢钰飞扶起来。谢钰飞看着手上的血迹,眼圈都红了,从小到大就没有被欺负这么惨过,这群畜牲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简直是一群愣头青,如今这般凄惨模样,还怎么去渭南府!

其中一位随从狠厉道:“少爷,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调查清楚他们几人的落脚地后再作打算。”

谢钰飞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脸色突变,腰间的钱袋不翼而飞,里面还有一块美玉,那可是自己花了大价钱才得到的,恐怕又是那群畜牲下的黑手……

………………………………………………………

马车内,曹唯皱着眉头,对此次富平之行不太乐观,红薯的父亲说到底是文官,对自己这个武官恐怕不太待见,而且毫不客气的说,倘若知道自己是臭名昭著的锦衣卫,自己被扫地出门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娘子,你爹脾气怎么样?”

红薯迟疑一下,道:“我爹性情温和,待人和善,但是我大娘脾气就大一点,整日喋喋不休,我爹不愿意与她争吵,就处处让着她。”

“你爹哪里是让着她,应该是惧怕她,说难听点就是惧内,夫纲不振!这么说来就不能直接去你家了,需要徐徐图之……”曹唯说着掀开车帘,喊道:“钱宁……”

钱宁策马转身跑到马车旁边:“大人可是有事?”

“你提前去富平县买一座大宅院,记得,房子一定要大,然后散发出消息,让整个富平县的百姓都知道有一个权贵伯爷来这里玩乐。

再有,让兄弟们把衣服都给换了,从今日开始,咱们锦衣卫就从良了,在富平县内要好好做人,一定要让别人知道来的是一个权贵伯爷,而不是凶神恶煞的锦衣卫千户,明白了吗?”

“是,大人!对了,刚才那个锦衣少年“丢”了一个钱袋,被属下不小心捡到了……”

钱宁从怀里取出一个鼓囊囊的钱袋,曹唯接过以后满是欣慰地看着他:“钱宁,你很不错,日后一定会升职加薪!”

“多谢大人栽培!”钱宁说完策马扬鞭,带着几个校尉提前离开了车队。

曹唯将钱袋打开,里面装着几锭银子,几张银票,还有一块美玉。

“娘子,你家里很有钱吗?还是说岳父大人一直在富平县捞银子?”

红薯白了他一眼,道:“我父亲为官清廉,从来不会贪赃枉法,只是我大母娘家经商,倒是有些银钱。”

曹唯叹了一口气,道:“谁掌握了钱袋子,谁就掌握了话语权,看来我这位岳父惧内也不是没有道理……”

(更新晚了一些,还请各位见谅!)

第八十九章 养猪千日,吃猪一时

富平县分东西二市,一条青石路横穿其中,县衙居中而建,大户人家多围绕着县衙居住。

县城不大,城里某处发生什么事,仅一个上午就能传遍整个县城,当曹唯一行刚到富平县不过两三个时辰,整个县城都知道有一个富贵伯爷领着家眷来县里游玩,至于为什么来这个名不传经传的小县城,自然是为了茶擂而来。

城里的百姓都有些激动,伯爷可是珍惜物种,小地方难得一见,如今却屈尊降贵来到本县,富平的百姓们都与有荣焉。

“茶擂?”临近县衙的一座府邸内,曹唯端起一杯茶,慢慢啜了一口。

关于茶擂他也知道一些,毕竟上辈子三十几年没有白活,在各地游玩的过程中遇到过几次茶擂,当地人也会邀请过路人喝茶。

他对茶叶知道的不多,却也知道茶擂一般都是在清明节前后举办,那个时候新茶刚被采摘,茶商们趁机给茶叶提提名气,像富平县年后不久便举行茶擂倒是少见。

“属下也不太清楚,外出打探消息的兄弟回来说这茶擂还有八九日就要举办了,咱们进城时遇到的那些车队,大多都是从外地赶过来的茶商,也有过来瞧瞧热闹的富贵人家。”

“茶擂在渭南府还是很有名气的,一般都是在县里举办,由县令邀请几位宿老做评定。茶擂开始只是评茶,后来却越来越热闹,如同庙会一般,今年的茶擂在富平县举办,擂主恐怕是无可争议了,应该是冯家。”

钱宁笑道:“夫人真是见多识广,外面的百姓便是这样议论的,还未请教夫人是哪里人士?”

“我祖籍在浙江余姚,我爹年轻时在这里做官之后便在此地安家立业了,我也是在此地出生的,算起来这里还是我的家乡。”

钱宁拱手道:“恭喜夫人荣归故里,想必令尊知道夫人回来也是极为高兴的。”

曹唯愣了愣,道:“钱宁,你说本官的岳父知道我娶了他的女儿还没有告诉他一声,他是会喜极而涕,还是把我大卸八块的可能性大一些?”

“当然是大卸八……”钱宁突然醒悟起来,瞪眼看着坐在厅堂上方的曹唯和红薯,跟见了鬼似的,难怪这位上官来富平县时有些畏畏缩缩的,连锦衣卫的身份都不敢露出来,平白无故就把人家上好的白菜给拱了,搁谁都不乐意!

曹唯希翼地看着钱宁,道:“正所谓养猪千日,吃猪一时,本大人平时待你们不薄,也该是你们为我分忧了。”

钱宁嘴角微微抽搐,好想上去给这位上官两个巴掌,让他知道词语乱用是会被打的,即便是猪,也是有脾气的。

眼皮抖了抖,最终也没有这个勇气,这位上官哪都好,就是嘴巴损了点。钱宁沉思片刻后,道:“大人可以负荆请罪,这样最多会被抽一顿,生米煮成熟饭,没准对方捏着鼻子也就认了,更何况大人年轻有为,可是天下一等一的好姑爷。”

曹唯仔细想了想,感觉自己被抽死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叹了一口气道:“算了,还是本大人亲自使一些手段……对了,这座府邸花了多少银子?”

“大人,这家主人姓乔,是本地的一位富商,这里是他家的一座别院,知道伯爷大驾光临,特意贡献出来让大人有个落脚之地,也让他家沾沾福气。属下百般推辞,甚至都拿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了,他却心意已决,非要孝敬大人!”

曹唯眉开眼笑道:“咱们锦衣卫不能白拿百姓的东西,回头送五十两银子过去。”

“是,大人!”

红薯皱着眉头,道:“相公,这位乔叔叔是我父亲的至交好友,这么做恐怕不太好……”

曹唯转念一想,五十两确实有些少了,尤其对方还是熟人,这么做有些不地道,正要开口,又听红薯说道:“……既然是熟人,给银子就太见外了!”

曹唯心里赞叹一声,对这位勤俭持家的夫人越发满意,道:“果然是夫妻同心,其力省金,古人诚不我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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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衙的书房内,一位留着长须的中年男子正在行书练字,眉眼与红薯有六七分相像,正是红薯的父亲谢平。

此时桌面上有几十张宣纸,上面写的赫然都是一个“婉”字。旁边一位穿着华衣的妇人帮他研磨,一边磨一边看着谢平,欲言又止。

“有话就说!”

“老爷,咱们县里突然来了一位伯爷,也不知道这位伯爷有何用意,总不会真的像外面说的那样,是为了观摩茶擂而来吧?”

谢平边写边道:“管他有何用意,伯爷再大也管不到老夫头上,本本分分做好自己的事就好,少和外面那些商贾掺和在一起。”

妇人怒道:“不和那些商贾接触,咱们谢府上上下下几十号人吃什么,就凭你每月那点俸禄能够养活我们娘俩吗?大伯在京师官至大学士,你若是肯写封信过去,也不至于窝在小县城这么多年,咱们钰飞也能有一个好前程。

如今钰飞看上了府城里的一位富家小姐,若是没些银两,恐怕连彩礼钱都拿不出来,你说妾身不本分,婉儿当初逃婚丢的可是你谢家的脸……”

“啪!”谢平将笔放在桌面,脸色铁青,沉声道:“你那侄子冯槐常宿于青楼花巷,品行不端,你为何没有跟老夫说过?若不是老夫事后派人调查,恐怕就会被你一直蒙在鼓里,坏了婉儿终生!”

“槐儿年少,行事确实有些荒唐之处,等他成家立业以后就会沉稳下来……”

“你还敢狡辩,当初婉儿每月的例银有二两银子,但实际上给她的不到一半,你以为老夫不知道?老夫只是想给你留些情面,才一直装聋作哑,现在想想是老夫错了,老夫不是一个好父亲,对不起她早逝的母亲,你这做大娘的厚此薄彼,也不怕被人戳脊梁骨?”

妇人听得面红耳赤,胸脯起伏不定,尖声道:“我为这个家辛辛苦苦这么多年,如今却成了尖酸刻薄的妇人,还不如死了才好,省得你眼见心烦。

我娘家今年有意茶擂擂主,谢府每日的吃穿用度都有我娘家的银钱,你若是还有些良心,就尽一份心力!”

妇人说完,转身便走,谢平拿起笔却怎么也写不下去,一滴墨水落在宣纸上,谢平放下笔,瘫坐在椅子上,身心俱疲。

第九十章 三家三害

新官上任最喜欢的便是查看当地的风土人情,这样可以通过房屋坐落、百姓讨论快速了解当地的势力划分,体会最直白的民风民情,根据官方定义,这种行为叫做微服私访。

曹唯来富平县的当天下午便领着钱宁和张猛二人查看当地的风土人情,对富平县也有了大致的了解。整个富平县的势力划分其实非常简单,县里基本由谢、冯、乔三家把持。

这个谢自然就是指县尊谢平,曹唯的这位便宜岳父身为本县县令十余年,在县里培养了许多心腹亲信,娶了冯家的嫡女,和乔家家主也私交甚好,基本上将富平县打成铁板一块。再加上平日里善待百姓,所以深受百姓爱戴,风评极好,其他两家都以谢家为尊!

冯家是富平县里的老牌家族,可谓根深蒂固,家里并没有什么高官显贵之流,大多都是一些笔吏小官,但是分布极广,甚至在渭南的知府衙门内都有冯家的人。都说富不过三代,冯家能够在百年内屹立不倒,确实有他的可取之处。

冯家的祖训便是开支分流,每一代的兄弟几人除了嫡长子以外,都被分了出去,而且不会分出去太多家产,这就不会导致冯家因为争夺家产而分裂。

在分出去的人里,有些没落了,而有些就自立门户,与冯家守望相助,经过一代又一代的发展,形成了遍地开花的局面,当初谢平初任县令时最忌惮的便是冯家。

冯家主要是做米面和茶叶生意,生意扩展面极广,在渭南府里都有冯家的店面。毫不夸张地说冯家一日不卖米,富平县就有很多人家吃不上饭。

乔家是三家里势力最弱的,之所以能够和其他两家并列是因为乔家出了一个户部侍郎,过年过节也时常会回来看看,给乔家挣了许多面子。乔家主要是经营一些客栈酒楼,富平县里最大的酒楼“青月居”便是乔家开的,外地前来做生意的商人大多就在这里落脚。

酒楼里鱼龙混杂,却是打探消息的好地方,尤其是几天后茶擂就要在这里举办,这几天从外地赶来的商人络绎不绝。

曹唯三人在大堂中找了一个靠窗的偏僻位置,点了一壶上好的雀舌,然后慢慢饮用起来。张猛是一个粗人,喝茶时犹如牛饮,最后连茶叶都不吐,看得曹唯和钱宁心里膈应,带他一起出来真的好丢人!

张猛浑然不觉,又连续喝了两杯茶,然后大喊道:“小二,再上两壶茶!”

店小二欢喜地又给沏了两壶茶,生怕这桌的客人反悔,这雀舌可是店里最好的茶叶,自然也是十分昂贵的,一年到头能卖出去三五壶已经不错了,今天来的三位客人特别像冤大头,脑袋上写着:人傻钱多速来!

曹唯有些心疼,完全没有了品茶的兴致,看着张猛有些头疼,心里默默道了一句“夯货”,然后将桌上最后一壶茶拎了过来,给自己和钱宁倒了一杯,斯条慢理地啜了一口,尖起耳朵听其他客人的交谈。

“……此次茶擂在富平县举办,这富平县呐,有三家,也有三害,来这里做生意可要注意了,千万别招惹到他们!”

“陈兄慎言,殊不知祸从口出……”

曹唯笑着端起茶壶,起身来到隔壁座位,道:“两位兄台请了,在下潘富,初来富平县做生意,都说外出靠朋友,今日请两位喝一杯茶不知可否?”

两人都三十几岁的模样,一人略显清瘦,蓄着短髯,另一人穿着员外服,身材矮小,有些发福,看着异常喜庆。二人看来人虽然年轻却自有一番气度,也不敢怠慢。

清瘦商人拱了拱手,道:“这位公子请了,在下闫良陈桂,这位是我的好友伍空……”

“悟空?大师兄?”

圆脸员外黑着脸道:“伍,伍子胥的伍……”

曹唯给两位员外倒了一杯茶,道:“刚刚听闻二位兄台谈及什么富平县三害,小弟初来乍到,做事难免有些莽撞,还请两位兄长多多指教。”

清瘦商人喝了一口茶,道:“贤弟客气了,出门在外,咱们商贾自然要彼此关照,贤弟是做什么生意的?”

曹唯不动声色道:“卖酒!家里大大小小开了一个酒坊。”

“本地人性格好爽,喜欢喝酒,贤弟倒是好生意……”清瘦商人突然压低了声音,道:“不过在富平县做生意要注意三个人,也称三害。这第一害便是冯家公子冯槐,此人心胸狭小,睚眦必报,常常欺压来此做生意的外地商人,谋人货物,有些没有靠山的商人常常血本无归!”

曹唯好奇道:“听闻富平县知县为官清廉,正直不阿,难道也不管管吗?”

圆脸员外叹了口气,道:“怎么管?县令夫人便是冯槐的姨娘,就算县令想整治一番,他那枕边人能答应吗?去年县令还想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冯槐,只不过到了迎亲那日,新娘子却突然不见了,让冯槐丢尽了脸面。外面有传言说县令的千金已经有了情郎,不愿意嫁给冯槐,才做出逃婚之举……”

曹唯尴尬地咳嗽了一声,连忙扯开话题,道:“那其余两害呢?”

“这第二害便是乔家小姐乔姗姗,听说模样极好,但是在富平县最是蛮横无理,一手软鞭使得极为熟捻,若是冲撞了她,皮开肉绽都是轻的。这位乔小姐已经年过二十了都无人敢娶,谁敢娶一只老虎回家?也有传言说这位乔小姐看不起天下男子,不愿成亲。

不过此女虽然蛮横,但也没有听说过有欺压百姓之举,而且和县令家的小姐私交极好,当日冯槐迎亲时就被心怀不满的乔小姐抽了两鞭子,也不知最后谁能降伏这匹胭脂马,娶了她的男人在床榻之上恐怕也只有被压在下面的份。”

幻想着乔大小姐在床上策马扬鞭的样子,曹唯不禁打了一个哆嗦:“那这第三害又是何人?”

清瘦商人满脸惋惜之色,道:“这第三害便是县令之子谢钰飞,这位公子早些年待人和善,颇具谢县令之风,不过这两年和冯槐走得很近,冯槐打人抢物,甚至逛窑子都带着他,谢公子已经有了纨绔之名。贤弟若是想在富平县做生意,千万不要招惹这三个人!”

“多谢两位兄台提点,在下还要接手一些货物,就不陪二位兄台喝茶了,告辞!”

曹唯起身要走,两位商人拱手相送,钱宁看曹唯已经走到门口,赶紧扔下一锭银子,拉着张猛跟了上去。

第九十一章 栽赃陷害

青石路上行人不断,有挑担赶路的,有驾牛车送货的,有赶着毛驴拉车的,车上都载着满满当当的货物。在空旷处还有一个正在搭建的戏班子,即将到来的茶擂确实为富平县带来了许多人气。

曹唯领着钱宁和张猛二人慢慢悠悠地走在街上,心里对这位素未谋面的岳父有了几分倾佩之意。他从扬州之地一路走来,经过了不少府县,越往西北走就越感觉贫瘠,尤其是在临近的几个县里,百姓们或多或少都有些面黄肌瘦。

反观富平县里的百姓,虽然没有几个穿着华衣锦服,但是大多都干净整洁,路边遇到些许衣衫褴褛的乞丐,也肯施舍几个铜板,整个富平县被这位县令治理地井井有条。然而这位谢县令有如此能力,却十几年没有升迁,倒也是咄咄怪事。

不过别人升不升官跟曹唯关系不大,现在他要做的便是让这位便宜岳父承认这位好像从天上掉下来的女婿就是他女婿,听起来有些绕口,曹唯也有些淡淡的忧伤。

但是不管怎样,把碍眼的人除掉总是没有错的,曹唯思衬片刻,道:“钱宁,有一个商人从外地赶来富平县做生意,也不知道这里的生意难不难做?”

钱宁闻琴知雅意,笑了一声,道:“这生意自然是难做的,不知怎的,冯槐公子就知道了有这么号商人来富平县做生意,而且经过一番打探,这位来富平县做生意的外地商人竟然毫无靠山……”

曹唯接过话头道:“……于是冯公子一时兴起,就抢了这位商人的货物,然而这位可怜的商人竟然是渭南府一位千户大人的远房娘舅,这下可不得了了!”

“……远房娘舅被抢,这位千户大人当然不乐意了,便将这位胆大妄为的冯公子抓进刑狱,严刑拷打之后这位冯公子认罪伏法了!”

“……冯家本以为此事赔些银两就算过去了,谁料想就在此时有人检举揭发冯公子竟然与白莲教有染。”

钱宁迟疑片刻后,道:“大人是要下死手吗?”

曹唯笑道:“勾结白莲教是要被满门抄斩的,冯家自然是坐不住了,于是就到处奔走救援,以求救出冯公子,也为冯家洗清冤屈。然而冯家发现这位千户大人就是一副死脑筋,谁来都不好使,最后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来富平县游玩的伯爷身上。”

钱宁眼前一亮,道:“大人高明!”

“那这位可怜的商人该如何寻找?”

“大人,您忘了?渭南府里就有沈家的酒楼,只要属下过去招呼一声,便会有一个酒商来此做生意……”

曹唯瞥了钱宁一眼,道:“钱宁,你学坏了!你现在行为举止处处是坑,这还让别人怎么走路?”

钱宁谄笑道:“都是大人教得好……”

“以后多和张猛学学,看看人家多么憨厚老实,人尽可欺……对了,张猛离开南京之后就没怎么开口说话,难不成是水土不服?”

张猛瓮里瓮气道:“大人,我家婆娘说了,跟着大人就要少说话多做事,大人无论如何都不会让一个老实人吃亏!”

曹唯竖起大拇指,道:“凭这句话就能看出来你娶回家的是一位好婆娘。”

钱宁笑道:“大人,你有所不知,别看张猛是一个粗汉,但是娶的可是书香门第家的小姐。这位小姐走在路上被两个泼皮无赖调戏,张猛及时赶到,英雄救美,这才俘获芳心,后来这位小姐的爹娘见张猛敦厚老实,也就同意了两人的婚事。婚后,张家大小事宜皆由其妻一言而定,张猛在家大气都不敢喘!”

曹唯调笑道:“这两个泼皮不会是张猛特意指使的吧?目的便是为了英雄救美。”

张猛涨红了脸,道:“绝无此事!”

三人说笑间便回到了乔家别院,一个家丁装扮的校尉迎了出来,低声道:“大人,乔家家主前来拜会!”

“乔家家主?”曹唯疑惑道:“他来干什么?”

钱宁苦笑道:“大人,咱们现在住的房子就是乔家的宅院,这做主家的前来拜会也是理所当然的。”

“拜会只是一个托辞,前来打探本官的底细倒是真的!见他一面也好,本官来此做客总要和主家打声招呼。”

曹唯走到前堂,只见一个穿着绿袍的中年人,气定神闲地坐在宾位上喝着茶,于是上前拱了拱手,道:“这位想必就是乔家家主吧?”

乔家家主见到来人连忙起身还礼,目光颇有些惊愕,似乎没料到这位伯爷居然如此年轻:“小人拜见伯爷!小人乔定苏,今日得见伯爷真是三生有幸!伯爷能来富平县这种小地方,也是本县百姓之福。”

曹唯笑道:“在江南烟雨之地待久了,总想看看其他地方的风景,恰好我家夫人是渭南府人,所以就来领略一番西北的景色。如今茶擂在富平县举办,本伯爷自然不能错过。”

来自江南……乔定苏心里一动,试探道:“小人年轻时曾经有幸见过魏国公,老公爷年轻时诗词歌赋无一不通,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知道老公爷是否还是风采依旧……”

徐老公爷年轻时来过陕北道,乔定苏当时作为乔家继承人,见过老公爷一面,这位伯爷来自江南,自然是见过徐老公爷的。

徐老公爷嚣张跋扈,动不动就骂娘,哪里会什么诗词歌赋。曹唯想起徐老公爷满嘴荤话的样子,嘴角微微勾起:“不知道是乔家主记错了,还是徐老公爷年老后画风突变,这老小子……咳,失言了,这老人家现在愈发粗鲁,动不动就踹人。”

曹唯的反应让乔定苏很震惊,尤其是看到曹唯嘴角那一抹笑容,分明是缅怀之色,眼前之人必然对徐老公爷特别熟悉,这人也定然是南京勋贵!

乔定苏定了定心神,恭谨道:“老夫年纪大了,记性不好,应该是记错了。伯爷在本县有什么需求尽管开口,乔家定当竭尽全力,以尽地主之谊。

小人看伯爷此行并没有带婢女,若是伯爷不嫌弃的话,小人稍后从乔府中拨调几个来伺候伯爷和夫人。”

“我嫌弃……”曹唯毫不犹豫地拒绝,乔家和谢家相交甚好,家眷也走动频繁,若是有人认出红薯,那这一切谋划就付诸东流了,他理了理思绪,道:“乡下丫头太过于粗鄙,我夫人使唤不惯,本伯在富平县不过几日时间,就不用劳烦了。”

乔定苏咬了咬牙,仿佛做了很大牺牲,道:“小人家中有一个宝贝女儿,手脚伶俐,温柔体贴,可以专门叫过来伺候夫人。”

曹唯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道:“听说乔家的女儿使了一手好鞭……”

乔家主老脸微红,讷讷道:“家门不幸,让伯爷见笑了,见笑了……小人家中还有这事,就不陪伯爷叙话了。”

“乔家主自管去忙!”

乔苏起身向曹唯拱手告辞,曹唯看着乔苏离去的背影,喃喃细语:“把一头老虎送过来,不知道是来伺候人,还是来谋杀……”

第九十二章 夜谈、父子

夜晚戌时,寻常人家早已熄灯入睡,富平县衙的书房里,谢平站在桌前练字,动作缓慢而优美,远非曹唯这等附庸风雅之人所能比拟。

书桌下方坐着两个中年男子,一人皮肤细腻,身体微微发胖,此刻闭着眼睛,眉头微皱,仿佛在思索着什么,另一人正是今天下午去拜会曹唯的乔家家主乔定苏。

两人都知道谢平在练字时不喜欢被打扰,所以奈住性子等待。等谢平写完最后一张纸后,放下狼毫笔,道:“这么晚了,冯兄和定苏一起过来找我,想必是为了那位伯爷而来吧?”

乔定苏笑道:“果然什么事都瞒不过谢兄,今日老夫特意去别院试探了一下……”

“定苏在我们三人之中,心思最为缜密,此番试探想必有所收获才是!”

乔定苏思衬片刻,道:“这位伯爷待人和善,虽然看着年轻,却没有半点年轻人该有的骄躁之气,单凭这一点就比大多数年轻人强太多太多了。”

谢平诧异道:“能让定苏如此评价,这位伯爷想必也不是简单的角色。”

“确实如此,他的身上有种不同寻常的气度,绝非寻常人家所能拥有,必是身处高位之人。老夫年轻时见过魏国公一面,这位公爷的举止,嗯……粗鲁不堪!今日老夫故意说徐老公爷擅长诗词歌赋,却被他顷刻揭穿,老夫看他举止神态绝非做作,应该与徐老公爷相熟才是。

而且老夫仔细观察过跟在他身边的人,他们虽然身穿简陋,却个个精神抖擞,气度不凡,甚至面带凶气,只有大户人家才能培养出来。老夫有七八分把握他确实身处高位,而且来自南京,至于是否真的是来此游玩,还是另有目的,老夫就不能肯定了。”

谢平手指轻轻敲打桌面,半晌以后才开口道:“万事无绝对,定苏一向小心谨慎,既然已经有了七八分把握,想必是错不了的。更何况从富平县快马加鞭到南京,一来一回少说也要十天左右,没准过几天这位伯爷就走了,这样我们就没法派人去南京确认了,所以还是不要生事的好……咦,定苏你为何脸色变得如此难看?”

乔定苏愤愤道:“一提鞭子老夫就来气,老夫本想让姗儿去伺候伯爷和他夫人几日,也能攒下一些情分,也不知道哪个混账在背后乱嚼舌根,伯爷刚来富平不过一日,就知晓了姗儿擅长使鞭……当时老夫这张老脸真是没地方搁。”

谢平指着乔定苏哈哈大笑,一直闭着眼睛的苏家家主此时也睁开眼睛,微笑道:“姗姗这两年愈发喜欢胡闹了,你也不知道管管,她都这么大了,也不给她寻一门亲事!”

“别站着说话不腰疼,你冯烨有好几个女儿,可老夫只有姗儿这一个宝贝闺女,可不得惯着宠着,我也想为她寻一门亲事,三番五次介绍青年才俊给她认识,可是对方哪一次不是被她打得鼻青脸肿的,慢慢的老夫也想明白了,姗儿若是不乐意嫁出去,老夫便养她一辈子。”

谢平听着乔定苏的话,心里很不是滋味,婉儿小时候也会甜甜地唤自己一声爹,自己还时常抱起她玩耍,只不过后来逐渐忙于公务,慢慢的就疏远了,直到冯氏过来为他侄儿提亲,才发觉原来婉儿已经长大了,已经到了可以嫁人的年纪。如今婉儿生死未卜,全怪自己这个不称职的父亲。

冯烨发觉谢平神态不对,叹了一口气,道:“谢贤弟,婉儿吉人天相,不会有事的,至于逃婚也只不过是小孩家胡闹而已,等到婉儿回来我们两家再结亲也不迟……”

“冯兄,不必了!婉儿若是不愿意嫁,我谢平也能养她一辈子,如今富平县正值多事之秋,我们三家都要管束好自家人……”谢平顿了顿,道:“尤其是冯兄家里的幼子冯槐,千万不要让他再生出什么事端!”

冯烨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站起身来胡乱地朝着二人拱了拱手,就打开房门离去。

乔定苏苦笑道:“谢兄说话未免……未免太直白了。”

谢平冷哼一声道:“老夫当初不知道这冯槐的秉性也就罢了,如今既然知道了,难道还会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往火坑里推?”

“早些说破也好,可不要坏了咱们三家的交情。”

谢平语气缓和下来,道:“定苏,姗姗这孩子的婚事也该早些定下来,再不嫁出去可就真的养成老闺女了。”

乔定苏愁眉苦脸道:“老夫也想给她找一位如意郎君,起码能够管的住她,否则成亲没几天就被她打死了,她下半辈子岂不是要守寡?我看这位伯爷便是一个好夫家,只不过人家已经娶亲了,他的夫人还是咱们渭南府之人,也不知道谁家这么好福气。”

谢平皱眉道:“你怎么没有问问他的夫人出自哪家?”

“这位伯爷可是精明得很,恐怕已经知道老夫的试探之意,只不过人家不愿意与我计较,我再询问他的家眷就更加失礼了。”

“嗯,是我思虑不周,贸然询问确实不太妥当……”

“老夫觉得这位伯爷非同一般,倘若婉儿能够嫁给他,也是良配!”

谢平苦笑道:“如今婉儿不知所踪,哪里还能说这种话,我还要加派人手出去打探,说不定还要写信给我京城里的大兄,问问他婉儿是否投奔到他那里了。”

“老夫也会派人出去帮忙打探……谢兄,天色已晚,老夫便告辞了!”

“定苏慢走,我便不送了!”

乔定苏拱手告辞,谢平怔怔地坐在椅子上,不知过了多久,他站起来关住书房的门窗,然后深深出了一口气,趴在桌上沉沉睡去……

………………………………………………………

冯府!

冯烨刚进家门便见到幼子冯槐醉醺醺地从门外走进来,想起谢平说的话,不禁勃然大怒:“逆子,你已经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怎么还整日流连于青楼妓馆,莫不是要气死老夫?”

冯槐嘿嘿一笑,道:“成家?娶亲当日新娘子都丢了,还成什么家?立业?根据我冯家祖训,将来家里的家产基本都是我大哥的,又立什么业?”

冯烨语气一滞,叹了一口气,道:“你是老夫最小的儿子,老夫又怎么忍心你受苦?当初老夫求着你姨母去跟谢平提亲,目的便是为了让你和谢家攀上关系,有谢家做靠山,起码一辈子衣食无忧了。”

“结果如何?谢婉这个贱人竟然逃婚,丢尽了我的脸面……”

“慎言!”冯烨捂住冯槐的嘴,扫了扫四周后,低声道:“等把谢婉找回来,再娶进冯家,以后你想如何还不是你自己说的算……”

冯槐眼里露出兴奋之色,掰开冯烨的手,道:“好,定要让她知晓小爷的厉害!”

“你这两日不要惹事生非,好好在家待着,咱们县最近来了一个伯爷,你可千万不要招惹了!”

冯槐冷笑道:“我冯槐又不是傻子,那个什么伯爷,我自然不会招惹,但是其他没有靠山的商贾,自然是要吃进肚子里,就算他们倒霉了,无论如何,我总要为我将来打算一番。”

冯烨直直地看着幼子,终究是没有再说什么话,叹了一口气,慢慢朝后院走去……

第九十三章 大人,她好美!

深夜乔府,一个面容姣好的女子坐在院子里的石墩上,她五官精美如陶瓷一般,但一双眉形却挺拨如剑,眉毛浓密乌黑,衬出了一身飒爽英气。一身红色劲装将妖娆的身段浅浅的凸显出来,腰间挂着一条黑色软鞭,更显得率性利落。

在她面前的石桌上放着一个人头大小的酒坛子,此刻她正盯着酒坛,皱着眉头,似乎有什么想不通的难事。

乔定苏刚进院子就发现一向性格跳脱的女儿安静地坐在那里,面色一喜,心里暗想莫不是祖宗保佑,让这妮子改了秉性?回头一定要给祖宗多上两柱香……

“姗儿,怎么这么晚了还没有休息?”乔定苏微笑着坐在旁边的石墩上。

乔姗姗瞥了他一眼,转而又盯着酒坛子,脆声道:“爹,你说怎么才能让酒坛子里面碎裂而外面看起来没事?”

乔定苏来了兴趣,道:“姗儿,你怎么突然对这个感兴趣?”

“我不想再给爹惹事了,每次看到对方鼻青脸肿地找上门来,爹都会不开心,爹不开心,我也吃不下饭……”

长大了!乔定苏差点哭了出来,养了二十年的闺女终于长大了,知道为她爹考虑了,平日里行善积德之类的事果然没白做,天可怜见!

正当他想要感慨几句,却听见乔姗姗兴奋道:“爹,我想好了,我要拜师学艺,学了真功夫,然后再把那些讨厌的人打成内伤,只要外面看着没事,看他们还有什么理由找上门来!”

乔定苏顿时泄了气,生活未必会带来惊喜,但一定会带来暴击。生活中不仅有眼前的苟且,还是诗中的苟且和远方的苟且……

乔定苏调整一下心态,深深呼出一口气,苦口婆心道:“姗儿,习武之人都是膀大腰圆之辈,你若是全身肌肉隆起,以后还怎么嫁出去?你要是真不想给我惹麻烦,可以不打他们。爹把你的小皮鞭扔掉,以后你要学着做一个温柔恬静的女子!”

乔姗姗唉声叹气道:“爹,我也不想的,可是我一见到他们看我时的眼神,就忍不住恶心,心里怒火升腾,然后就控制不住自己了!

再说了,做一个温柔恬静的女子有什么好的,婉儿妹妹倒是温顺体贴,但是连嫁人都做不了主,若不是我帮她逃婚,她现在已经嫁给冯槐那个纨绔子弟了。”

乔定苏瞪大眼睛,指着乔姗姗,骇然道:“你帮婉儿逃婚?”

“那是自然,我们两个可是好姐妹,我怎么忍心看着她狼入虎口?就连逃婚的主意都是我想出来的,本来是想让冯槐断子绝孙,一了百了,但是我又怕下手没个轻重,万一把他弄死了,反倒不妙了。”

“现在已经不妙了!”乔定苏吹胡子瞪眼,道:“姗儿,你这脾气还是要改改,爹不能护着你一辈子,以后若是爹不在了,你连做丫鬟都没人要……”

“丫鬟?谁配让本姑娘做他的丫鬟?”

“咱家别院里不是住了一个伯爷吗?他嫌弃乡下丫鬟太过于粗糙,今日我本想让你去服侍两天,却被他一口回绝,所以说你还是要收收心……姗儿,都这么晚了,你要去哪?”

乔定苏见女儿起身往门外跑去,转念一想,顿时感觉不妙,赶紧往门外跑去,刚跑到门口,只见乔姗姗已经骑着一匹马绝尘而去!

“要出祸祸了……”乔定苏抽着自己的嘴:“让你嘴贱!”

…………

乔家别院!

曹唯刚要吹灯入睡就听见门外传来一道声音:“大人,有贼人从门外打进来了,现已被抓获,请大人定夺!”

红薯皱眉道:“相公,咱们刚来富平县不过一日时间,你就惹事了?”

“本官在这里似乎还没有得罪过什么人,莫不是天然招仇恨……”曹唯不太确定,问道:“这个贼子长相如何?”

“此贼人是一个女子,长相……极美!而且使得一手好鞭,不少兄弟都被她抽了几鞭子,为了降伏此人,钱百户紧紧抱住她的腿,死活不松手,如今恐怕已经被她抽得惨不忍睹,没有人样了!”

“女子?还擅长使鞭!”曹唯苦笑道:“娘子,不是我的仇家来了,而是你的闺中好友来了!”

红薯眼前一亮,道:“莫不是姗姗来了?”

“整个富平县恐怕没有第二个人如此泼辣……嘶,你掐我作甚?”

红薯哼了哼,道:“当初就是姗姗帮助我逃婚,否则我也不会遇到你,说起来她还是咱们的恩人,你可别让手下那帮杀才伤了她。”

曹唯叹了一口气,道:“兄弟们挨打的仇恐怕是不能报了!夫人你现在还不宜见她,就在这里等着,我去见见这位乔姑娘,放心吧,不会伤她分毫……”

曹唯穿好衣服,关紧房门,随着校尉到了前院,只见校尉们正围着一名女子,此时这名女子正气急败坏地跺着脚。嗯,只能跺一只脚,因为另一条腿上挂着一个人,看起来已经不像人了,因为他的脸肿得跟猪头一般。

曹唯拨开校尉,上前哀嚎:“钱宁,我来晚了,晚了……”

钱宁扭头道:“大人,属下还没死!”

“再不松手你就被抽死了,赶紧松手!”

“不送!松开她就跑了。”

乔姗姗怒道:“你就是那劳什子伯爷吧!赶紧让你的手下放开我,否则本姑娘就不客气了!”

“乔姑娘,你也看见了,我的这个手下现在不听我的命令,我也无可奈何。”

乔姗姗瞪大眼睛,不可思议道:“你堂堂伯爷,手下竟然不听你的,你是怎么混的?”

基于事实的嘲讽,曹唯无力反驳,他自然是发现了钱宁不太对劲,以往有危险,钱宁都是站得比自己还靠后,哪里会像现在这样抱住一只母老虎的腿。

诡异,十分诡异!曹唯打算看个究竟,乔姗姗也似乎放弃了挣扎,场面一度沉寂……

一柱香后,乔定苏气喘吁吁地从门外跑进来,看见曹唯和乔姗姗都还安好,松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狠狠地喘了几口气:“伯爷,你没事就好,姗姗你也太胡闹了,赶紧跟我回家,若是惊扰了伯爷,罪过可就大了!”

曹唯冷笑道:“已经惊扰了,乔家主,你女儿现在在我手上,要钱还是要人?不给钱的话本伯爷可要撕票了。”

乔定苏愣愣道:“啊!什么钱?”

“乔家主装什么愣,你看看你女儿把我属下们打成什么样了?尤其是至今还挂在她腿上的那个兄弟,简直惨不忍睹,难道不该给些汤药费吗?”

乔定苏扭头看着钱宁,头如捣蒜:“给给给,老夫明日便让人送银两过来,还请伯爷宽恕姗儿。”

“爹,你给他钱作甚,这人口出狂言,竟然说本姑娘不配做他的丫鬟,哼!简直混蛋!”

“混账!还不跟我回家,丢人丢到天边了,回去以后再收拾你。”乔定苏对乔姗姗挤眉弄眼。

乔姗姗叹了一口气,道:“我也想回家,可是腿上还贴着狗皮膏药,我能怎么办?我也很无奈啊!”

乔定苏迟疑一下,道:“这位…壮士,姗儿毕竟还未出阁,你这样未免不太好!”

“还未出阁?”钱宁松开乔姗姗的腿,道:“乔家主此言当真?”

乔定苏怜悯地看着钱宁,已经认定这小子被打傻了,明日要多送些银两过来才好,心里也能安心一些。

乔姗姗被松开腿后拔腿就跑,如同被一只恶狗追着跑,乔定苏见状赶紧跟上,钱宁看着乔姗姗的背影,喃喃道:“连奔跑都如此优美……”

曹唯遣散众人,然后弯下身来,微笑道:“别看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好女还怕赖汉磨,这就要靠你自己了,本大人可帮不了你!”

“大人,她好美!”

“…………”

第九十四章 全靠演技

富平县早点的种类极为丰富,校尉们最热衷的是大油包子,咬上一口满嘴都是油,一个包子如同拳头般大小,却也挡不住这帮莽汉的饕餮大嘴。

曹唯最喜爱的是白嫩可口的豆花泡馍,调味时洒在上面的那层干香椿是味道的精华所在。红薯的口味较为清淡,吃着热气腾腾的豆腐脑,笑吟吟地看着鼻青脸肿的钱宁。

“夫人,您有事就说,再这么看着小人,我怕大人以后给我穿小鞋……”

“他敢!”红薯瞪了曹唯一眼,然后又笑着道:“钱宁,你家境如何?有多少家资?几处房宅?”

“回夫人,小人从小就是孤儿,做百户这几年也攒下了一千多两银子,原本在南京城里还有一所两进的院子,只不过要随大人入京,就把它卖掉了,再加上典当了一些物件,现在全部家当也有个三千两银子。”

红薯皱眉道:“才三千两……恐怕不够养活姗姗……”

“够了够了!”钱宁连忙道:“成亲是够了,以后跟着大人,自然会有一个敞亮前程。”

曹唯砸吧砸吧嘴,道:“跟着本大人,前程敞亮不敞亮暂且不说,你成亲后的日子恐怕过得不太敞亮。以后你若是被新婚妻子失手打死了,本官会上报朝廷,说你是因公殉职,想必朝廷也会发下一些抚恤。”

张猛嗤笑道:“大人真会宽慰人,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钱宁婚后的日子不是不太敞亮,而是太不敞亮了。我家娘子就不会动手打我,否则就是不守妇道。”

“你这夯货还好意思说,昨天晚上钱宁被打,你若是肯上前帮衬一下,他也不至于被打成这样,你看看他的脸肿成什么样了!我本想让他去渭南办些差事,现在他的眼睛肿成了一条缝,恐怕出门都找不着路。”

张猛见上官神色不善,挠挠头道:“我家娘子说了,不准我碰别的女人,否则我今后的日子也不会太敞亮。”

属下们都是这副德行,曹唯心里很惆怅,正要反思一下人生,一个校尉小跑过来,道:“大人,门外来了一个人,自称是乔府管家,还带了一名大夫。”

曹唯欢喜道:“送银子的来了,快把他们请到前堂,本官稍后就去。”

校尉走后,钱宁皱着眉头,道:“大人,我们这么拿人钱财是不是不太好?毕竟属下现在并无大碍,乔家挣些银子也不容易……”

“你这还没有娶人家女儿,胳膊肘就往外拐。傻小子,不从她爹那里弄些银子过来,以后你拿什么怎么娶他女儿?快点跟我去见客,等会你要装作嘴角歪斜,目光呆滞的样子,时不时还要露出一些傻笑,对,就是这个样子。多让乔家赔些银子,以后才好给你娶媳妇儿。”

“大人英明!”

等钱宁跟着曹唯一起去了前堂,张猛咧嘴笑道:“夫人,钱宁跟着大人这么久了,还信大人会把吃进肚子里的银子吐出来,莫不是真的傻了?哈哈!”

“钱宁是不是傻了倒还不好说,但是你在我面前说你家大人的坏话,依我看呀!你才是傻了。”

…………

前堂!

乔来雨心怀忐忑地站在堂前,身后还跟着一个背着药箱的老者,见一位年轻人走了出来,连忙恭敬行礼道:“小人乔来雨,拜见伯爷!”

曹唯笑道:“免礼了!你家老爷真是客气了,昨日本伯只是开个玩笑,今日他还真送钱送大夫……银子呢?”

乔来雨赶紧从怀里取出一叠银票,道:“我家老爷心怀愧疚,特意请这位廖大夫给伯爷的手下看看伤势,这位廖大夫擅长治跌打损伤,老爷交代过要重点检查……脑袋。”

曹唯眼睛微红,凄然道:“我这位手下从小就跟着我,我视他如同亲兄弟一样,昨天你家小姐竟然下如此重的手,已经打得没了人样,她的心就不会痛吗?你看他的嘴角又流口水了,我要怎么跟他爹娘交代?”

脑袋是身体上最复杂的组织结构,就连几百年后都没有医生敢说在不借助仪器的情况下,就能确定脑袋里是否受损。眼前这位大夫顶多就是根据钱宁的表现做出一些不确定的判断,这个时候就全凭演技了。

乔来雨擦了一把冷汗,连忙催促廖大夫过去诊治。

乔大小姐以前委实打了不少人,都是廖大夫负责诊治,所以他的经验不可谓不丰富。当他第一眼看到钱宁时就感觉很棘手,这次乔大小姐下手确实太狠了,确有可能把人家给打傻了。

廖大夫上前检查一番后,叹了一口气,又摇了摇头,道:“这位病人身上的伤势不轻,但只要内服汤药,外敷伤药,不日即可痊愈,然而老朽观他目光呆滞无神,时而痴笑,恐怕是脑中受损,药石难治了。”

“什么?”曹唯后退几步,看着钱宁泪水在眼底打转,暗地里狠狠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泪珠终于夺眶而出,扭头狠狠地看着乔徳,道:“乔管家,回去告诉你家老爷,要么让你家小姐嫁给我兄弟,伺候他一辈子,要么就赔银子,让我兄弟能够娶得一位贤妻,为他传宗接代。如若不然,本伯绝不与你乔家干休!”

“是,是!小人这就回去禀告家主……”乔来雨感觉胸口被压得喘不过气来,身上已经湿透,汗出如浆,赶紧领着廖大夫离去。

等他们走远,曹唯才舒了一口气,揉了揉大腿,道:“本官真是为你操碎了心,人都走了还演什么演?”

原本目光呆滞的钱宁瞬间恢复清明,嘿嘿一笑,道:“大人就是小人的再生父母,小人即便死一万次也报答不了您的恩情,只愿下辈子当牛做马报答大人!”

“下辈子什么的都是浮云,如果你真的想报答本官,可以用银子报答,三千两不嫌多,一千两不嫌少。”

钱宁捂紧胸口,警惕地看着他,道:“大人,这是属下娶媳妇儿的钱,比属下的命都重要!”

曹唯悻悻道:“知道是你娶媳妇儿的钱,本官只是想先替你保管着。”

“不行!”

第九十五章 积德行善

乔府!

乔定苏看着站在堂下的乔来雨,脸色阴晴不定,复问道:“那小子真的被姗儿打傻了?”

“千真万确,是廖大夫亲自诊断的,此人与伯爷亲如兄弟,伯爷听到消息时犹如雷击,竟当场落泪,这是老奴亲眼所见,做不了假。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看来伯爷真的伤心了,咱们乔家这回麻烦大了!”

乔定苏喃喃道:“这可如何是好?”

“老爷,伯爷说要么让小姐去照顾他兄弟,要么就让咱们乔家赔银子,给他兄弟娶亲,以后也能留个后!否则就不会放过咱们乔家。”

“让姗儿去照顾一个傻子?不可能!乔家愿意赔银子……”

“爹!”乔姗姗从门外跑进来,梨花带雨,凄然道:“女儿去照顾他!”

乔定苏脸色铁青,摆袖道:“不成,你就在家里待着,哪里都不许去,这件事就交给我处理。”

乔姗姗上前拉着他的衣袖,道:“爹,你以前一直在教女儿,做人要对得起良心,做错了事就得认。如今女儿铸成大错,即便躲得过这位伯爷,又如何能躲得过自己的良心,我虽是女子,却也是乔家人,我们乔家没有怂包!”

乔定苏嘴唇嗫嚅半晌,眼圈微红,双手放在乔姗姗的肩膀上,颤声道:“话虽如此,可老夫如何能让自己的亲生女儿受苦?那人现在已经痴傻,恐怕就连出恭都要人帮扶着,你从小就没有吃过苦,爹不忍心……不忍心呐!你快去京师找你二叔,现在就走……”

乔姗姗跪在地上,叩头道:“爹,女儿以前不懂事,经常给您惹事,女儿就是怕娘亲去世了,爹就不疼女儿了!女儿去把那人照顾好,再回来伺候爹。女儿不孝,恐怕要离开一阵子了。”

乔姗姗说完又磕了几个头,然后起身跑了出去。乔定苏看着她离去的背影,老泪纵横,双手不自觉地攥紧了衣袖。乔来雨也抹了一把眼泪,哽咽道:“老爷,小姐长大了,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喜欢胡闹的小女孩了。”

“是啊!姗儿长大了,老夫死后也有脸面去见她娘了。”

………………

世界上的好人绝大多数好得都不那么纯粹,总要把自己的日子过得安稳以后才会考虑去帮助别人,以达到心灵的愉悦。曹唯也是这样的人,在不损失银子的情况下,他很乐意帮手下牵根红线,因为助人为快乐之本。

当然,给钱宁娶亲这件事过程可能会曲折一些,能有一个好结果就可以了。嗯,娶了乔姗姗也不一定是好的结果,因为钱宁很有可能会被打得英年早逝,所以曹唯也不清楚自己是在积德还是在造孽。

乔家别院虽然不大,却十分雅致,两条相交的青石路贯穿东西厢房和前后堂屋,在两条青石路相交的地方还有一座凉亭,以供家主赏月或者纳凉。亭子中间是一块巨石,石头上面被打磨得平整光滑,周围摆放了四个石墩,整个亭子显得异常典雅。

曹唯最喜欢的便是在亭子里生炉煮茶,捡拾炭火,细心生火,不多时便可以闻到炭炉里飘出浓郁的茶香,等到茶水三沸后,曹唯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然后又给红薯和钱宁分别倒了一杯。

红薯慢慢喝了一口茶,眉头微皱,道:“相公,咱们这么坑乔家会不会不太好,乔世伯与我爹相交极好,以后我只怕都没有颜面再见他了。”

曹唯不疾不徐道:“娘子,乔姑娘今年芳龄几何?”

红薯思衬片刻后,道:“姗姗比我大三岁,年后就二十一了。”

“二十一啊!这要放在几百年后就像是三十一岁的老姑娘了,总之,乔姑娘该嫁人了,你乔世伯不操心他女儿的婚事,咱们就帮着促成这件好事。你看看钱宁,这么年轻就已经是正六品的锦衣卫百户了,也算是年轻有为,虽然长得磕碜点,但起码有个人样,丝毫不会委屈了乔姑娘。所以说咱们不是在坑乔家,而是在帮乔家。”

“可是相公,乔家会把姗姗送过来吗?”

“傻瓜!”曹唯捏着她的鼻子,道:“乔家主不把他女儿送过来,就会把银子送过来,有了这些银子,等咱家搬到京城后就可以买一座大宅子了。”

红薯兴奋道:“我想在京城的大宅子里侍弄一些花草,最好能有一个院子专门养花。”

曹唯温柔道:“好,都依你!乔家这次可能要赔不少银子,买两座宅子都够了!”

钱宁幽怨地看着他们夫妻二人,突然感觉心里好疼,比昨天晚上挨打的时候还要疼,端起茶杯却怎么也喝不下去。

张猛急匆匆地走过来,神色古怪道:“大人,乔小姐来了,还背着一个包袱,说是过来赔罪的。”

钱宁欣喜若狂,猛得站起来就要往门外跑,刚跑出亭子又感觉不太妥当,悻悻地回到亭子,坐在石墩上看着上官。

曹唯愕然道:“乔家真是好气魄,竟然真的把乔大小姐送过来了,那本官在京师里的宅子怎么办……张猛,你去把她带过来。”

“是,大人!”

对于伺候一个傻子,乔姗姗心里很拒绝,早在走出家门的那一刻她就后悔了,然而已经说了那么多正义凛然的话,她实在是没有颜面出尔反尔,所以只有硬着头皮来到别院。

乔姗姗低着头,心怀忐忑地走在青石路上,心里打定主意过了三天就走,顶多再赔些银子,谅他们也没什么话好说。如果他们不让自己走,那就每天都揍那个傻子,一天揍三次……

正当乔姗姗胡思乱想时,忽然听见有人在唤自己的名字,抬头一看,震惊得张大了嘴巴,然后扔下包袱,撒欢地往亭子里面跑:“婉儿?真是是你啊!你怎么回来了?你最近过得好不好?我过得不好,我把一个人给打傻了!”

“姗儿,那个人就是我!”

“对啊,就是你!”乔姗姗猛觉不对,上前扑倒钱宁,然后压在他身上,恶狠狠地道:“你没有傻?竟然敢骗我!还敢叫我姗儿,老娘今天打死你……”

红薯笑吟吟地拉着乔姗姗,道:“姗儿,你若再打下去他可就真的傻了!快别闹了,我这次回来还有正经事要办呢!”

乔姗姗朝着钱宁冷哼一声,然后从他身上爬起来,整了整衣衫道:“婉儿,你快走!现在冯家还在找你呢,他们要是发现你回来了肯定又要把你嫁给冯槐了。”

“不会的,我已经嫁人了。”

“嫁人了?”乔姗姗的嘴巴能塞进去一个鸡蛋:“嫁给谁了?怎么能随便就嫁人呢。”

好友粗大的神经令红薯苦笑不已,自己既然出现在这里,已经显而易见了,她指了指曹唯。乔姗姗看着曹唯道:“你怎么嫁给了这么个坏胚……不过也好,你现在是伯爷夫人了,冯家就不敢乱来了!”

曹唯瞬间黑了脸,红薯摇头道:“冯家自然是不敢乱来了,可是我爹是不会允许我嫁给锦衣卫的……”

“锦衣卫!”

第九十六章 拜访岳父

“锦衣卫!”

乔姗姗后退了两步,明显是吓着了。锦衣卫的凶名可不是吹嘘出来的,而是杀出来的,朱元璋成立锦衣卫就是为了搞事情,胡惟庸、蓝玉两案,株连近四万人,后来明朝历代皇帝手持这把凶器,也没怎么安分过。东厂和锦衣卫在百姓眼里就像两个极端恐怖组织,里面的人个个凶神恶煞,见人就捅……

锦衣卫这些年虽然温和了一些,但也是相对而言,锦衣卫有纠察法纪之责,被抓进刑狱的人仍然不是小数目,而且很少有完整出来的。即便刁蛮如乔姗姗,一时也被吓住了,看着曹唯如同见到了什么洪水猛兽。

红薯安慰道:“姗儿,你别怕!刚刚被你压在地上的还是一个锦衣卫百户呢,昨天晚上都被你打成猪头了。”

“噗呲!”乔姗姗看着钱宁忍不住笑了出来,心里也就不害怕了,反而得意起来:“以后我有了一个锦衣卫妹夫,看谁还敢欺负我!”

曹唯抚额道:“以前也只有你欺负人家的份……”

乔姗姗上前扯着曹唯的衣袖,道:“妹夫,能把我也安排到锦衣卫吗?你看我孔武有力,手脚敏捷,而且对于栽赃陷害,严刑拷打也做得很熟捻,绝对不会有损咱们锦衣卫的威名,马马虎虎做个百户就成。”

曹唯淡淡道:“做锦衣卫要符合条件才行,只要你符合条件了,本官自然会优先考虑你,毕竟我们相熟,我家娘子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乔姗姗欢喜道:“果然是朝中有人好做官,说得一点没错,那成为锦衣卫的条件是什么?是功夫高深还是气势恢宏?”

“都不是!”曹唯啜了一口茶,道:“成为锦衣卫首先要是男的……”

“什么?这不是明显耍本姑娘嘛!砍树容易栽树难,能栽活就更难了,这么说来,本姑娘根本就没有希望。”

红薯过来拉着她,道:“姗儿别闹,咱们姑娘家怎么能一直跟着这群糙汉子厮混,这几天你就安心在这里陪着我,几个月不见了,正好我也有很多话想对你说。”

乔姗姗狠狠瞪了曹唯一眼,看着笑容满面的钱宁,又忍不住踢了他一脚。然后坐在石墩上生闷气。

四人都坐在石墩上后,曹唯给众人都倒了一杯茶,道:“本官来富平县也有两日了,我的这位岳父大人还真是沉得住气,也罢,今日我亲自去见一见这位谢县令。”

红薯担忧道:“相公可千万不要惹事生非,去了县衙要谨记一切以和为贵。”

曹唯失笑道:“娘子多虑了,相公一向温文尔雅,断不会惹事的。”

“来富平县的路上你就是这么对我说的,结果咱们刚来富平一日,姗儿就打上门来了,你今天去见我爹,一定要收敛性子,千万别乱来,别摆伯爷的架子,我爹脾气倔了些,你万事能忍则忍……”

乔姗姗嘿嘿一笑,道:“怕什么,什么人敢招惹锦衣卫?要我说倘若谢世伯不同意你们两人的婚事,就陷害他贪赃枉法,然后把他抓进刑狱,好好招呼一番,什么事都解决了!”

曹唯突然感觉这个乔姗姗非常适合锦衣卫,她对锦衣卫的套路研究得非常透彻,只可惜是个女儿身,否则他真的会将乔姗姗召进锦衣卫。

红薯没好气地瞪着乔姗姗,曹唯讷讷道:“娘子,你放心吧,我真不喜欢惹事……本官马上送去拜帖,吃过午饭就过去拜见他老人家。”

拜帖拜访别人时所用的名帖,一般见长辈或者职位比自己高的人时才会先送上拜帖。明张萱《疑耀》卷四:“古人书启往来及姓名相通,皆以竹木为之,所谓刺也……今之拜帖用纸,盖起於熙宁也。”

曹唯伯爷的爵位是三品官,虽然不是实职,却也不是谢平一个七品县令能够比拟的,曹唯之所以送上拜帖,是为了表示尊敬和善意,也是为了向红薯表示,他真的不会去惹事生非……

“秦阳伯曹唯敬拜:盖国之大才者,通治府县,余至富平不过两日,已见贵县之昌明,百姓富足,商贾云集,谢公治县十余载,功劳不可谓不大,谢公之与大明,如孔明之与蜀汉也。

敝虽不才,窃敬仰才士,虽未谋面,然志同道合,嘅国之栋梁。惜此时正好驾临富平,敬谢公之雄才,祈求拜见谢公之高颜。谨拜上!”

谢平看着这份拜帖老脸微红,这里面的每一句话都是好话,无限赞扬谢平才能出众,治理富平县劳苦功高,甚至把他比作诸葛孔明,饶是谢平通透人情世故,也不免有些脸红,心里暗道这位伯爷只怕也是厚颜无耻之辈。

谢夫人没有看过拜帖,看见谢平脸色不对,还以为伯爷怪罪,沉声道:“老爷,伯爷毕竟位份尊贵,妾身昨日便让你去拜访他,也能和他套些交情,以后给咱们钰飞挣些前程。现在可好,伯爷屈尊降卑亲自来拜访,恐怕来者不善了。”

“夫人,为夫自有主张……”

“你若真有主张还用我为谢家日夜操劳吗?昨晚我大兄怒气冲冲地离去,今天早上我回娘家,他也没有给我好脸色,谢家与冯家的交情迟早被你消耗殆尽。当初你若是没有冯家的支持,如何能在富平县立足,等把婉儿找回来,还是要和冯家结亲。”

谢平冷哼一声,道:“以冯槐的品行,如何能配得上我谢平的女儿,你去让冯家死了这条心吧!”

谢夫人尖声道:“槐儿年轻荒唐,情有可原,如何配不上谢婉?我冯家对你谢平不薄,你就这么回报冯家?”

谢平深深看了她一眼,道:“夫人,你终究是我谢家的人,出嫁从夫,只有为夫把你休了之后,你才是冯家的人……”

谢平说完甩袖离去,谢夫人脸色苍白,哆嗦着嘴唇,说不出话来,她发现自从谢婉逃婚起,谢平对她的态度就变了,再没有了以前的百依百顺。

谢夫人咬了咬牙,让下人备轿,匆匆赶往冯府……

……………

吃过午饭,谢平刚想去书房,一个仆役匆匆跑过来,道:“老爷,外面有一个公子求见,他说他姓曹,已经给您送过拜帖。”

“姓曹……”谢平猛地站起来,往县衙门口走去,刚出门口,只见一位年轻人笑容和煦地看着他,躬身行礼道:“修德,见过谢公!”

第九十七章 搭关系

“下官拜见伯爷!”

曹唯笑脸盈盈,扶起谢平道:“谢公多礼了,叫我的表字修德就好。修德虽然是伯爷,却也是一个读书人,遵循孔孟之道。我经常听别人说达者为先,谢公可是进士出身,修德比不上谢公!”

懂礼、谦卑,读书人。这是谢平对曹唯的第一印象,在他看来勋贵们都是一些不思进取的馕蛀虫,现在看起来倒也不完全是。

曹唯虽然客气,但谢平却也知晓分寸,神色恭谨地带他去前堂:“伯爷昨日来富平县,下官不曾出迎,怠慢了伯爷,还请伯爷恕罪。”

你还真是怠慢了,可是我又不能抽你,否则今天晚上恐怕连床都上不去……曹唯心里嘟囔了几句,脸上却笑容不减:“谢公客气了,叫我修德就行了,再叫伯爷可就见外了!都说一个女婿半个儿……不是,我的意思是说我是你儿子,也不是,总之你若再跟我客气,我就一头撞死在这里了。”

一个身处高位之人能够如此放低身份,要么是礼贤下士,谦逊待人,要么就是性格里带着些许……贱性。谢平摸不准曹唯的套路,苦笑道:“既然如此,老夫就托大了,修…修德,老夫看你彬彬有礼,想必你的老师也不是籍籍无名之辈,不知是何许人也?”

曹唯微笑道:“家师是左都御史梅公博……”

“梅公博!”谢平脸上露出诧异之色:“想不到你竟然是他的学生。”

意外之喜!看样子这个便宜岳父认识恩师,只要能够搭上关系,日后即便是知道了真相也不会轻易翻脸,曹唯喜出望外,道:“怎么?谢公认识我的恩师?如此说来了,谢师伯可算是我的长辈了,难怪我第一次见谢师伯就倍感亲切,竟是有这层渊源,人生还真是处处惊喜。”

称呼一下从从谢公到师伯,转化得毫不突兀,而且还非常亲切,谢平的脸皮抽了抽,这位伯爷顺着竿子就能往上爬,这不仅需要极厚的脸皮,还需要一颗强大的心。

他理了理心绪,道:“当初梅公博在余姚求学时,老夫曾经指点过他,他当时是个执拗的小子,跟人争论到脸红脖子粗,却也不让丝毫。想不到他现在已经是左都御史了,真是世事变幻无穷,老夫竟有种沧海桑田的感觉……”

谢平心里有些苦涩,当时他已经是一位举人老爷,而对方连秀才都不是。如今自己在富平县蹉跎岁月,而对方已经贵为左都御史了。

“谢师伯牧守一方,造福百姓,说句大逆不道的话,谢师伯在某些方面比我的恩师做得更好,京师和地方本就是相辅相成的,修德来陕西道也有些时候了,也经过了不少府县,相比较而言,富平县的百姓更加富足,谢师伯大才,何必拘泥于官职大小?我虽是伯爷,却也自觉比不上谢师伯。”

谢平一愣,随即大笑道:“老夫枉活几十载,却还没有你这个少年看得通透,真是惭愧。梅公博收了一个好学生,若不是你已经有了师承,老夫都想做你的老师了!”

曹唯暗自悱恻道:“我敢赌二十两银子,倘若你知道我是锦衣卫,就不会这么想了,甚至一个好脸色都不乐意给。”

一路闲聊,曹唯刻意摆底了姿态,逐渐和谢平熟捻了起来,谢平也对曹唯的恭敬态度非常满意,对方毕竟是伯爷,能够像对待长辈一般对待他,并且还一直称赞富平县富足优渥,这让他心里有几分得意,他做知县的十几年里对富平县很是下了一番功夫。

等他们走到前堂,分别就坐,有仆役给他们上茶,谢平啜了一口茶,微笑道:“听说贤侄来渭南府是游玩来了,渭南有华山之险,不可不去,老夫当年初来渭南就曾去过华山,堪称奇险峻秀,有空可以让犬子带你去观赏一二。”

曹唯神色尴尬,道:“修德这次来县衙,除了是来拜访谢公以外,还是来向谢公致歉的……”

谢平愣愣道:“致歉?贤侄是在说笑吧!”

曹唯起身行礼道:“我在来富平县的路上曾经遇到过贵公子,当时正面与贵公子相遇,因道路拥挤,我家家丁又疏于管教,所以冲撞了贵公子,后来我到富平县才知道了他是您的公子,所以今日特来致歉。”

曹唯说完又鞠了一躬,谢平脸色有些难看,怒道:“定是那孽畜嚣张跋扈惯了,所以才出言不逊冲撞了修德,待他回来老夫定要好好教训他!”

“师伯切勿动怒,钰飞毕竟还小,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需要有人引导他成长,他才能养成好的品格,如果师伯信得过我,以后可以让他多来找我。”

谢平大喜道:“那犬子就麻烦了贤侄了!”

“不打紧的……不过,师伯,我有一事不明,钰飞的大伯是当今大学士,为何不让他为钰飞谋一个差事?”

谢平沉默半晌,然后摆了摆手,道:“此乃家事,不便多言,修德不要见怪。”

人家不想多说,曹唯也不好多问:“不见怪不见怪,钰飞也快到成家立业的年纪,作为他的兄长,我倒是有几个去路可以让他锻炼一二……”

谢平其实也想给他儿子寻一条出路,干什么也比一直跟冯槐厮混得好,但是又不好意思开口,如今曹唯主动说出来,他对曹唯好感倍增:“修德有心了……”

曹唯淡淡笑道:“不打紧,师伯可以听听选哪一条路:这第一嘛就是让钰飞去南京任职一个小官,小侄与南京勋贵相熟,给钰飞安排一个漕运督办还是可以的。”

漕运督办属于从六品,比七品县令还要高一个品阶,而且南京和余姚距离不远,倘若谢钰飞能在南京任职,也能照料一些老家事务。

谢平有些意动,又听曹唯道:“这第二嘛便是让钰飞进国子监,小侄可以写书信一封快马送至京师,想必我的老师会有所安排。”

谢平摇摇头道:“老夫知道犬子的秉性,他从小就不喜读书,还是算了吧!”

“还有一条路子,小侄与锦衣卫指挥使相熟,可以安排钰飞在锦衣卫做一个百户……”

曹唯还未说完,谢平就摇头道:“我谢家向来以诗书传家,如何能和锦衣卫沾上瓜葛,还是算了吧。如果钰飞能够做一个漕运督办,还是极好的。”

曹唯心里暗叹一声,这位便宜岳父果然对锦衣卫感官不太好,试探之意已经达到,曹唯也不想久留,起身拱手道:“等小侄回到南京,就着手安排此事,时候不早了,小侄就先告辞了!”

谢平挽留道:“吃了饭再走吧,老夫正好要款待贤侄。”

“改日,改日定当带着拙妻来拜访师伯,修德这就告辞了,师伯不必相送!”

谢平看着曹唯的背影,心里有几分感慨,能与魏国公和锦衣卫指挥使都熟捻,绝非泛泛之辈,身为伯爷却谦卑懂礼,真如定苏所言,此人真乃佳婿也!

关于《大明卿士》中的礼仪

本书基本上都是拱手礼,躬身礼,并没有跪礼,除非在特定情况下才会出现跪拜。

在明朝,轻礼基本都是拱手,重礼表示恭敬,才会弯下身子行躬身礼。都说宋朝之后与华夏,明朝之后无中华,此话不假,元朝和清朝跪拜居多,汉人为奴!

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后,汉人还在坚持着元朝的习俗,下级向上级汇报都以下跪为礼仪,洪武四年,鉴于“军民行礼,尚循胡俗,饮宴行酒,多以跪拜为礼”,朱元璋下诏规定,官民行揖拜礼即可。

所谓揖拜礼,就是拱手作揖,也叫拱手礼。

从这个礼仪上可以看出,明朝上下级官员相见,是不需要下跪的,直接打破了元朝的官员礼仪制度。例如,七品县令和一品大官相见,彼此也只需要拱手作揖就行了,不必下跪。

在明朝,即便草民见到官员,也不需要下跪,只需拱手作揖即可,除非是罪犯,在“明镜高悬”的法堂上,才需要下跪。

在元朝、明朝之前,中国官场的礼仪制度也不是以下跪为礼,古人有“跪坐“,但绝非下跪。跪坐也叫正坐,即席地而坐,臀部放于脚踝,上身挺直,双手规矩的放于膝上,身体气质端庄,目不斜视。

清军入关之后,满清当权者认为,我是征服者,汉人必须要跪拜在我面前。所以,原本无需下跪的汉人,此后就被要求下跪了,平民跪官员,下级跪上级,群臣跪皇帝,在不少电视剧里面,还有不少官员专门用布做垫子垫在膝盖上以减少下跪的痛苦。

在清朝时期,汉人的礼节似乎只剩下一个,就是跪礼,甚至到了无处不跪的地步。

明朝和清朝最大的区别就是明朝时汉人心灵自由,清朝时汉人就是奴隶,“奴才”一词也是由清朝而来,对大汉民族影响深远。

城北从来都不喜欢清朝,眼里也没有元朝的概念,本书设定:汉族不为奴!

第九十八章 万事以和为贵

出了县衙大门,曹唯满脸疲惫之色,张猛从马车上跳下来,迎了过去,低声道:“老爷,你怎么了?”

曹唯揉了揉眉心,道:“装斯文真是太累了,短短半个时辰就让本老爷身心俱疲,真怀念以前在南京的日子,可以大秤称金银,大碗喝好酒,走着螃蟹步,张嘴闭口就能骂娘。”

张猛嘿嘿一笑,道:“临走之前夫人就曾叮嘱小人看好老爷不要生事,大人这次没有惹事生非,小人回去后也能跟夫人交代了。”

曹唯瞪着眼睛道:“我不犯人,人不犯我,我一直待人和善,怎么会有人来找我麻烦……”

话未说完,只见十几个大汉左右围了上来,神色不善地看着他们主仆二人。张猛喃喃道:“大人真是乌鸦嘴,今天想要安稳回去恐怕是不可能了。”

曹唯正色道:“万事以和为贵,咱们好好跟人家讲道理,人家还真的能动粗不成?你记住了,道理永远比拳头更实在,感化永远比暴力更管用!”

从大汉身后走出两个人,一人穿着黑色锦衣,鼻直口阔,脸色略微有些发黑,眼神阴冷,看着曹唯二人如同看着猎物。

另外一人男生女相,唇红齿白,模样俊秀,脸上却透着一股狠戾,正是曹唯来富平县的路上遇到的谢钰飞。

当时相遇的过程不太友好,发生了一些肢体冲突,如今再次相遇,恐怕道理未必能够讲得通。

谢钰飞大笑道:“感化?这位朋友可真会开玩笑,上次你纵容手下殴打于我,我们这么快就在此相见,想必这就是你的报应吧。前不久你还嚣张地紧,怎么到了富平县就变得如此畏首畏尾了?槐哥,你说我们是断他一只手还是一条腿?”

旁边的阴柔男子正是冯家幼子冯槐,此时他揶揄地看着曹唯,道:“敢在富平行凶,断一条腿怎么够?起码要断三条!”

曹唯苦笑道:“我只有三条腿,你们一条也不给我留,太过分了!万事以和为贵,你们不要太欺负人!”

冯槐阴笑道:“欺负你又如何,今日就替你爹娘好好教训教训你!”

曹唯收敛了笑容,脸色微变,道:“我答应过我家夫人今日不动粗,你们若是识相的话就赶紧滚蛋。”

冯槐仿佛听见了天大的笑话,指着曹唯,笑得直不起身来,半晌以后才捂着肚子,道:“等把你收拾了以后,你家小娘子就会成为我们兄弟的禁脔,等我玩弄够了就把她卖到窑子,如此才来得刺激。”

冯槐说完挥了挥手,大汉们狞笑着包围过来,曹唯本来已经收敛了笑容,此时有忽然笑了出来,对张猛道:“这可不是老爷我非要惹事,实在是身不由己,这些人你能对付得了吗?”

张猛不屑道:“老爷,您太小瞧我了,这几人看起来高大魁梧,不过是花架子罢了,刚刚那人说话不太中听,小人可要下狠手了。”

“嗯,如果你能打得过,就狠狠揍,如果你打不过,老爷我就先开溜了,明年的今天本老爷会给你烧纸钱,你家婆娘也交给我照顾了!”

张猛幽怨地看了曹唯一眼,然后冲了过去与十几人打斗起来,随后竖着抱起一人乱抡,横扫一片。县衙门口值班的衙役看众人打斗起来,连忙跑进府去禀告谢平。

曹唯这才发现原来张猛真的是一个高手,而且很高很高,本以为是十几人的围殴,却变成了单方面的吊打,仅仅半盏茶的功夫就躺了一地的人,在痛苦地呻吟。

冯槐和谢钰飞早就吓傻了,看着曹唯和张猛走过来,冯槐冷汗直冒,尖声喝道:“你二人竟然敢在县衙门口行凶伤人,还有王法吗?我这就请县太爷做主,将你二人押入大牢。”

“啪!”张猛一巴掌扇在他脸上,直接将他的脸打地红肿,冯槐用手捂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张猛,随即又低下了头,眼里闪过怨毒之色。

曹唯戏虐地看着他,低声道:“就凭你也要替我爹娘教训我?你刚刚说要对我夫人做什么?你敢再说一遍,老子弄死你!你看我敢是不敢?”

冯槐的头更低了,眼里闪过一丝恐惧,心里暗暗发誓等逃离此地一定不会放过这两个人。

谢钰飞见谢平从县衙里出来,正要说话却被曹唯的一个眼神吓得闭上了嘴,连忙低下头,不敢有多余的动作。

曹唯转身向谢平拱手行礼道:“师伯,修德又给你添麻烦了,真是惭愧!”

师伯?谢钰飞和冯槐都忍不住抬起头来看着谢平,满脸的不可思议。

“若不是他们招惹是非,想必贤侄也不会出手教训他们,这不是你的过错。”谢平对曹唯摆了摆手,然后转身看着谢钰飞,怒不可遏,道:“逆子,还不赶紧给你世兄道歉……”

谢钰飞气愤道:“他算哪门子世兄!上次在富平城外就是此人打的我,今天我不过其想教训他,凭什么向他道歉?”

冯槐附和道:“是啊,谢叔,此人动手行凶,简直目无法纪,钰飞可是您的儿子,还不是被他说打就打,这是不给您放在眼里。”

谢平看都不看他一眼,而是盯着谢钰飞道:“好,为父就告诉你凭什么给人家道歉,就凭人家知书达礼,才能出众;就凭人家贵为伯爷,却宽厚待人;就凭人家不久前还想着为你谋得一官半职!想必那天也是你冲撞了修德,人家今日却来谢府致歉,你说你该不该向人家道歉?”

谢钰飞呆立在原地,冯槐看着曹唯,眼里露出深深的恐惧,谢夫人跟他说伯爷今日会来拜访谢平,所以他才随着谢钰飞一起来县衙,目的就是为了和伯爷攀上关系,也能挣一份前程,如今却把对方得罪死了,回去该如何交代……

谢平看了冯槐一眼,道:“你回去吧,以后钰飞要在家修身养性,你别来找他了!”

谢平说完拉着失魂落魄的谢钰飞进了县衙,曹唯也懒地搭理他,上了马车,张猛赶着马车飞驰而去。

冯槐从始至终低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脸色难看至极,一个大汉爬起来,低声道:“少爷,我们还怎么办?”

“废物,一群废物!”冯槐看了一眼县衙,甩袖离去,大汉们都爬了起来,赶紧跟了上去……

第九十九章 一口大黑锅

冯府书房!

冯家家主冯烨端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书,面前的桌子上还放着一杯热气腾腾的香茗。谢夫人在房间里来回踱步,神色焦急,时不时往窗外看去。

“大兄,你怎么还有心思看书?槐儿和钰飞都不知道怎样了?若是他们能够得到伯爷的青睐,或许能谋得一官半职,也不枉我一番苦心了!”

冯烨将书放在桌子上。苦笑道:“小妹,你还是像小时候一样心急气燥,这本书里说得好啊:自处超然,处人蔼然;无事澄然,有事坦然;得意淡然,失意泰然。

该交代的事情我们已经交代了,剩下的就看他们的了,槐儿做事还是极有分寸的,纵然不能交好伯爷,也断然不会得罪于他。”

谢夫人心里稍稍安定下来,忽而又皱起眉头,道:“大兄,昨晚的事你切勿动气,谢平虽然看着平和易人,实则执拗无比,一旦打定主意,就不会轻易改变,谢婉和槐儿的亲事恐怕是没戏了。

这些年你怎么没有管束好槐儿,竟任由他胡闹,他迎亲的前天晚上还在青楼里厮混,谢平后来查得此事大发雷霆,我从未见过他如此生气过!”

冯烨脸色阴沉道:“你也知道槐儿成家以后就要分出去了,这个家里又不是老夫一人说的算,老夫就算再帮他,也只能分给他一家店铺,一处房宅。

若是他经营不善,以后指不定就会穷困潦倒,他大哥又是一个薄凉的性子,过两年老夫死了,他还不知道指望谁呢!

老夫不是不想管,而是不忍心管,再让他折腾几年,等老夫死了就眼不见心不烦了!”

谢夫人嗔怪地瞪了他一眼,道:“大兄何必说这些丧气话!总之,大兄还是要多约束槐儿,别真的惹出什么事端来,若这次槐儿入了伯爷的眼,也算能有个前程。如果伯爷看不上他,我只能写信去求钰飞的大伯了!”

冯烨的眼神顿时变得热切起来,急促道:“谢平和他大哥是怎么回事?都是一家人,难不成还能闹什么矛盾?”

当初谢平刚来富平县时,冯烨调查到谢平的兄长是当今大学士谢迁,就毫不犹豫地将他的小妹嫁给谢平,而且逢年过节还往谢府里送银子。

谁知十几年过去了,谢平却和谢迁没有丝毫来往,就如同两个陌生人,冯烨顿时有种肉包子打狗的感觉,让冯槐异常憋屈,经常一个人躲在小黑屋里反思自己是不是造了什么孽。

谢夫人叹了一口气,道:“他来富平县上任之前似乎与他大哥吵了一架,这些年我有意无意提及此事,他都闭口不谈。

你别看谢家很多事他都随着我,即便当初我克扣了谢婉的例银他也不管,但有些事他却寸步不让,在他眼里,我恐怕还没有他那死去多年的妾室来得重要……”

谢夫人正说着话,房门被打开,冯槐失魂落魄地走进来,冯烨心里一沉,连忙问道:“槐儿,怎么样了?”

冯槐抿着嘴唇,一言不发,冯烨顿时急了,厉声道:“你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讲一遍,不准有半分虚言!”

冯槐从未见过父亲如此严厉过,一时间失了分寸,将事情的经过讲叙了一番,甚至将曹唯和谢平的说过的话都重复了一遍,不敢添油加醋。

谢夫人听完后既喜又忧,喜的是这位伯爷似乎与相公谢平有些关系,而且还有意给自己儿子谢钰飞谋一个官职。忧的是冯槐出言不逊冲撞了伯爷,想必现在伯爷对自己这位侄儿感官极差,没准还会牵扯到儿子。

冯烨气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哆嗦着嘴唇,指着冯槐训斥道:“离家时我便告诫过你,此次去县衙不同往日,一定要注意分寸,收敛秉性,你这孽子怎么刚到县衙门口就招摇生事?”

冯槐也感到十分委屈,明明是谢钰飞主动招惹,自己只不过是从犯,现在一口大黑锅直接扣在自己头上,心里有苦说不出。

哪个高官显贵出门不是前呼后拥?偏偏这位伯爷出门只带了一个莽汉,偏偏这个莽汉还凶猛地一塌糊涂……

冯烨见儿子垂头丧气的样子,也不忍多说,叹了一口气,道:“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就要想方设法去补救,眼下只能投其所好,化干戈为玉帛!”

谢夫人忧心道:“大兄,我们对这位伯爷所知甚少,如何投其所好?别又冲撞了他!”

冯烨咬了咬牙,道:“没有人不爱银子,我私下拿出五千两银子让管家送过去,以作赔罪。今晚在青石居设宴款待他,到时候槐儿再敬酒赔罪,想必他也就不会再怪罪冯家了。”

冯槐抬起头,小心翼翼道:“五千两会不会有点多……”

“槐儿!你记住了,送礼就要一次性送足了,让人见到诚意才是最好,别优柔寡断。”

冯槐又低下头,谢夫人欲言又止,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又想起家中的儿子,起身道:“我回县衙打探打探消息,就不多留了!”

冯烨点了点头,道:“如此也好,伯爷既然叫谢平师伯,想必和谢平有些渊源,若是今晚能够把谢平请来陪酒,想必这位伯爷多少也会给些情面。小妹,这就拜托你了。”

谢夫人微微点头,转身离去,心里打定主意回去之后半个字都不提,绝不能再让儿子牵扯其中。

谢夫人走后,冯槐抬头皱眉道:“爹,姨母在时我不便多说,今日之事是谢钰飞主动挑起来的……”

冯烨神色一凝,道:“怎么回事?”

冯槐愤愤道:“今天我们刚到县衙门口,谢钰飞认出在县衙门口的两个人就是在富平县外殴打他的人。

我看他们二人衣着简朴,以为只是寻常商人,谢钰飞怕他们跑了,又连忙催促我动手,我这才让手下包围过去,想给他们一些教训,谁知道其中一人竟然是伯爷!

后来伯爷对谢钰飞没怎么样,却把气撒在我头上,还打了我,好像我是主犯一般,我感觉自己替谢钰飞背了黑锅!”

冯烨瞥了他一眼,道:“当初我让你跟谢钰飞多接触,遇到事情让他站在前面,这样即便有一天你惹了事也可以让谢钰飞背黑锅,谁知你今天竟出言不逊,替他背了黑锅,简直愚蠢至极,能怪得了谁!”

“难道此事就这么算了?”

“不算了又能怎样,当务之急是要和伯爷化敌为友,至于其他的事,改日再找回场子。”

冯槐沉默片刻后,道:“爹,这个伯爷突然就到了咱们富平县,谁知道是不是假的?若是假的,咱家五千两银子岂不是白送了!”

“乔定苏心细如发,既然他有八九成确定,那这位伯爷的身份就毋庸置疑了。”

“那这位伯爷收了银子却还不肯善罢甘休又如何?”

冯烨淡淡一笑,道:“槐儿,你还是太年轻,身居高位之人都会要些脸面,既然收了银子,做事就不会不讲究,否则就太不要脸皮了,这样的人是混不了官场的……”

关于“上架”和“更新”这两件小事

终于要上架了!

第一次写上架感言,心情激动,略微抽抽……

按照套路,城北应该感谢一些读者,那就说一些实实在在的话,说一下《大明卿士》这么多天以来的历程。

不得不承认,这本书的节奏有些快,很多情节没有穿插进去,文笔也不算太好,更新不算太快,套路也不算太清新……

就如同有位书友评论的,主角没有回曹家村,有些不合头绪。讲真,我真的在情节的设定过程中考虑过这个问题,却不知道哪根筋不对,跳过了!真想和这位书友喝两斤……菠萝啤,表达歉意!

有位名叫“荏苒淺酌”的书友每天四张推荐票,甚至有一次是在凌晨两点半投的票,情深深雨蒙蒙,爱很深……

有位名叫“还未老”的书友打赏良多,留言巨多,有你的陪伴,我真的不孤单……

有位名叫“额就是吉吉羊”的书友时不时就默默打赏一二,看了书就走,清新脱俗,不带走一片云彩……

有位名叫“朕即国家朱成华”的书友,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位仁兄是第一个评论的,后来的打赏,非常感激!

锦衣大都督、英年早事、彼岸星空此岸人、转身&amp;amp;amp;amp;泪逝然、超哥5685,絶義無情……谢谢各位仁兄的推荐票!

………………………

还有许多书友默默看书,默默投票,好想把你们的心我的心串一串,串一株幸运草,串一个同心圆!

上架以后尽量保证一天两更,虽然会慢一些,但是不会太监,诸位放心!

上架之后希望大家都能订阅看下去,即便只订阅一章也好,让城北看看到底有多少书友在看。

还有,厚颜求求月票、推荐票、拜托大家了!

最后向诸位书友躬身行礼!

第一百章 立斩于马下

南京风雨卷本来是要结束了,因为上架所以从中间分开了一部分,各位仁兄见谅,下一章在晚上七点多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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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什么人都有,即便活得再长久也不敢说见过各种类型的人。

冯烨一辈子都在渭南府,接触过最大的官就是渭南知府,在他看来当官的都要顾及脸面。事实上却恰恰相反,官职做得越高,表面上看起来越要脸面,实际上最不要脸的就属于高站在朝堂之上的那一小撮人,而真正要脸的人是混不了官场的。

曹唯的官不算大,经常被大佬欺负,说踹就踹,吃喝拿都不用跟他打招呼。

按理说官职不大,修炼不到家,做人还会讲究一些颜面,然而曹唯要不要脸面跟他的官职没有多少关系,他活了两辈子,真的不太在乎脸面,在他看来,自己活得踏实舒适比什么都重要。

乔家别院!

曹唯笑眯眯地看着桌上的银票,道:“你家老爷请我吃饭?”

冯府管家恭敬道:“是,今天我家少爷冲撞了伯爷,回府之后就追悔莫及,我家老爷得知此事后痛骂了少爷,特意命老奴奉上薄银向伯爷赔罪,并在青石居备好酒席宴请伯爷!”

曹唯略一思衬,大体明白了怎么回事,这位冯家家主知道了儿子冲撞了伯爷,内心抽抽得久久不能平静,所以才奉上银两化解此事,甚至备好酒席想要结交自己,殊不知这仇怨并不是区区几千两银子能够解决的事……

曹唯哈哈大笑,道:“冯家主真是懂礼之人,这份心意本伯爷收到了,让你家老爷放宽心,少年人做事鲁莽,情有可原,本伯爷向来宽宏大量,断不会和他斤斤计较。”

冯府管家见曹唯端起茶杯,非常识趣地躬身行礼道:“老奴告辞,今晚亥时恭迎伯爷驾临!”

等人走后,曹唯连忙把桌上的银子拿在手上,一种成功男人的满足感油然而生。上辈子还没有这么爱财,谁想这辈子看见银子就挪不开眼,只觉得银锭白白嫩嫩的特别可爱,拿在手里感觉超好!

红薯和乔姗姗从屏风后走出来,曹唯看着乔姗姗无奈道:“躲在后面偷听都不老实,动静还不小,人家都往后面看好几次了!”

乔姗姗充耳不闻,看着曹唯手上的银票眼睛放光,道:“妹夫这挣银子的速度别人拍马都赶不上!看着银票的厚度起码有三千两了吧?”

曹唯把银票塞进怀里,道:“多少也是我辛辛苦苦挣的血汗银子,跟你没有半文钱关系……”

“铁公鸡!”乔姗姗嘟着嘴,满脸地不高兴,她本来以为见者有份,谁知曹唯一毛不拔。

红薯皱着眉头道:“相公,听冯府管家的话,今天冯槐和你起冲突了?你回来时不是说了没有招惹是非的吗?”

曹唯无奈道:“娘子,你不打狗,狗也会来咬你,你说相公我有什么法子?我今日真的忍得很辛苦,谈吐举止都不同凡响,你看今日又挣了这么些银子,等晚上咱们一起在被窝里数!”

红薯又变得眉开眼笑,连连点头:“嗯嗯,数钱数钱……那相公不去冯府赴宴吗?”

曹唯大大咧咧道:“我又没说一定要去,本大人日理万机,哪有时间见那些闲杂人等?再说了,依照伯爷的高贵,岂是他一商贾之家想见就能见的?”

乔姗姗错愕道:“既然不想见人家,为什么还要收人家的银子?”

曹唯循循善诱道:“我曹家是富贵豪门,我曹唯更是懂礼守节之人,人家登门致歉,咱们就不能得理不饶人,这样才能显得宽宏大量。

本官收下银子也是为了让冯家安心,今日冯槐冲撞本官一事,本官就不计较了,但是一码归一码,他当初敢打我家娘子的主意,这可不是这点银子就能过去的。”

“说到底还是嫌银你现在所看的《大明卿士》第一百章立斩于马下只有小半章,要看完整版本请百度搜:(冰雷中文)进去后再搜:大明卿士

第一百零一章 生意

在各行各业中,关门最晚的要数酒楼和妓馆,青石居是富平县最大的酒楼,因为茶擂在即,各地商贾云集富平县,这几日青石居里大小宴席不断,生意出奇得好。

夜已深,寻常人家的汉子早已经搂着婆娘入睡,青石居里依然亮着灯,伙计们打着哈欠将几个喝醉的酒鬼抬了出去,然后趴在桌子上打起了瞌睡。掌柜抬头看了雅阁一眼,然后又低头打起了算盘。

不大一会,更夫的三声竹梆吵醒了一个伙计,他睡眼惺忪地走到掌柜面前,揉了揉眼睛,道:“乔叔,该打烊了吧?”

掌柜摇了摇头,低声道:“再等等,这几日大伙都辛苦了,老夫赶明儿跟东家说一声,这个月底发双倍工钱。”

伙计咧嘴一笑,又看了一眼雅阁,道:“冯家老爷和公子都等了一个多时辰了,饭菜都热了两三回了,半个时辰前我把热好的饭菜端上去,冯老爷的脸色阴沉地吓人,恐怕这人早就不会来了,也不知道这冯家宴请的是哪号人物……”

掌柜瞪了他一眼,道:“噤声,不该说的就不要说,这些人咱们寻常百姓开罪不起,少说少听,做好自己的事就成了。等你攒够了银子,就去老吴头家提亲,他家的姑娘那可是一等一的水灵。”

伙计汕汕一笑,打了一个哈欠,又爬在桌子上睡了起来。

雅阁内,冯槐的脸色非常难看,冯烨的脸色更是阴沉得能够滴出水来,饭菜早已冰冷,老管家侍立在一边,腿脚疼痛不堪。

“老刘,伯爷收下银子了吗?”

“回老爷,收下了!”

“那你跟他说明白是青石居了吗?”

“老奴都说明白了,就是青石居,而且时间定在了亥时……”

冯槐怒声道:“爹,你还没有看明白吗?这个伯爷明明就是在耍咱们,他从来就没有看起过咱们冯家,也压根就没想过前来赴宴,还有那个谢平,根本就不给咱们冯家一点颜面……”

冯烨感觉嘴里苦涩地厉害,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想要站起身来,突然感觉到一阵晕眩,管家赶紧上前搀扶着,冯槐急问道:“爹,你怎么了?”

冯烨摆了摆手,在管家的搀扶下离开了雅阁,从始至终都没有再开口说一句话。

冯槐独自在雅阁里喝了两杯闷酒,猛地把酒杯往地上一摔,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心,整张脸显得异常狰狞,然后起身出了青石居,朝着县城外驶去。

等他走后,门口两个醉汉睁开了眼,麻溜地爬了起来,从黑暗的巷子里牵出两匹马,赶紧跟了上去……

夜晚马车行驶得并不快,两个大汉骑着马远远缀在马车后面,到了第二天一大清早,马车在一家店铺前停了下来,冯槐从车上走了下来,扫视一圈后才轻轻敲了三下门,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物件从门缝里塞了进去。

不大一会,一个伙计打开店门将他请了进去,然后又小心翼翼地关上门。

在不远的街道拐角处,两名大汉相视一眼,其中一人骑着马匆匆出了城,返回富平县,剩下一个继续盯着门口。

店铺里面,伙计不紧不慢地领着冯槐往里走,一路上冯槐毕恭毕敬,丝毫没有往日的嚣张跋扈,眼里反而有几分敬畏。

到了后堂,一位青衫老者笑眯眯地朝着冯槐拱手道:“贵客登门,生意亨通!不知贵客可知晓本店的规矩?”

冯槐恭谨道:“生意过后,再无瓜葛!”

青衫老者点了点头,道:“敢问这位贵客,想要对何人下手?是要见红还是见白?”

冯槐明白话里的意思,见红是指伤人流血,但是要留人性命,见白则是指出手杀人,不留活口。冯槐对曹唯恨入骨髓,沉声道:“他是从江南来的一个勋贵,现在暂居富平县的乔家别院,我要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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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引蛇出洞(第一更)

“德云绸缎庄?”

曹唯看着校尉,愕然道:“杨林县的德云绸缎庄?”

校尉恭敬道:“没错大人,冯槐连夜去的就是杨林县的德云绸缎庄。咱们的一个兄弟现在还在那里监视,属下提前回来禀告大人!”

钱宁见曹唯的脸色变得异常古怪,疑惑道:“大人,这个绸缎庄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当初曹唯在南京城外被白莲教匪人劫持,最后还是以徐鹏举的名义与白莲教圣女鱼幼薇做了一笔交易,要把白莲教令送到杨林县的德云绸缎庄。

曹唯不想再沾染此事,转手就把白莲令扔进了茅坑,他都快忘了这件事,想不到如今又阴差阳错地听到了这个名字。

真是人生处处白莲教,缘起缘灭总相逢。

难不成自己命里真是白莲教的克星,曹唯心里嘀咕了一句,看着钱宁苦笑道:“合该你们这些杀才建功立业,这个德云绸缎庄十有八九是白莲教的一个分坛。”

“白莲教!”钱宁身躯一震,忍不住惊呼出来,随即又咧嘴笑了出来。对于锦衣卫来说,擒拿白莲教匪可是实打实的功绩。虽然不知道这位上官为什么这么确定,但是钱宁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相信。

钱宁的脸已经消肿,但依然有一条条淤青痕迹,笑起来异常狰狞恐怖,看着辣眼睛,看多了没准还会长针眼,曹唯赶紧将头扭过去。

被上官嫌弃,钱宁丝毫不觉,兴奋道:“大人,那还等什么?咱们赶紧去捉拿白莲教匪,可别让他们给跑了!”

曹唯用眼角的余光看了他一眼,道:“咱们这才多少人,一个不慎被人家反杀了,岂不是成了锦衣卫的耻辱?到时候别说建功立业了,连命都没了!”

钱宁悻悻道:“大人教训的是,属下鲁莽了!”

“做事长点脑子,你拿着牟帅的牙牌去渭南府调些人手过来,到时候咱们人多势众,再围而歼之。”

钱宁顺势拍了一个马屁,道:“大人英明!”

曹唯淡淡一笑,道:“明天晚上本官要请谢县令在青石居吃饭,你派几个兄弟把消息散发出去……”

钱宁谄笑道:“大人这一手引蛇出洞真是妙极!”

“是啊,冯槐去德云绸缎庄肯定不是扯布做衣裳,行刺本大人的刺客恐怕已经在路上了,与其让他们躲在暗处,不如给他们一个出手的机会。本官原本还想留冯槐一条狗命,现在看样子他是自寻死路了……”

“大人,冯槐心存不轨,死不足惜,只是这冯家该不该留,还请大人给个章程,兄弟们下手也好有个分寸。”

“少造杀孽,为子孙积些功德。”

“大人果然宅心仁厚,属下这就去渭南府召集人手。”钱宁拱手告辞,刚走两步又转过身来。为难道:“大人,属下这副容貌,恐怕出门多有不便……”

曹唯怒道:“你知道自己是这副尊容,还整日在本官面前晃悠,本官若不是于心不忍,定要让你伤上加伤,再抽你个鼻青脸肿。赶紧滚,多看一眼都折寿!”

钱宁不敢停留,飞奔出门,校尉见上官脸色不好,也赶紧退下。

红薯进门见曹唯怒气冲冲,笑道:“相公为何生气?

曹唯脸色稍霁,道:“有人真是碍眼,整日跟在为夫身后,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有什么特殊嗜好,真是讨厌得紧。”

红薯一怔,失笑道:“相公说的是钱宁吧!相公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难道看不出来钱宁为何要整日粘着相公?”

曹唯愣住了,随即嘴角勾起,道:“原来如此……”

“看来相公是想明白了,再过几日咱们便要离开此地了,钱宁是心急了,想求相公帮他办婚事呢。”

曹唯哼了一声道:“人家乔姑娘同不同意还不知道呢,他心急有什么用!难不成我还能把人家姑娘绑着与他拜堂成亲?”

红薯俯身在曹唯耳边说道:“我今天早上看到姗儿在给钱宁敷药,动作可是前所未有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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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取你狗命(第二更)

两章一起更,求张月票……

小县城里藏不住秘密,冯槐和谢钰飞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伯爷,富平县的百姓都伸长了脖子等着看热闹,暗下讨论谢家和冯家恐怕要遭殃了。

谁知伯爷的反应让所有人都看不懂了,先是拒绝了冯家的宴请,现在又主动请县令吃饭,大人物的想法果然和寻常百姓不一样。

随即又传出消息,伯爷的授业老师与县尊是旧交,百姓们才恍然大悟,师者如父,县尊既然与伯爷的老师相熟,那就算是他的长辈,请长辈吃饭也是理所当然的。

众人不禁感慨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的县尊竟然还有这么大来头。真是深藏贵友隐豪门,不与凡俗论出身,高风亮节,可敬可佩。

相比之下,冯家的声评不太好,受尽了冷嘲热讽,冯家少爷平日里做的一些跋扈无理之举也被百姓们翻出来,然后大加批判,甚至冯少爷做的一些豪取强夺的阴私事也被有心人曝了出来。有些胆大之人直言不讳道:沈家虽大,多行不义必遭天谴!

冯槐听闻后怒不可遏,砸光了房间里所有能砸的东西,然后派人出去寻找散播消息的人,然而整个县城里的百姓都在讨论此事,根本就查不出来消息的来源。

到了第二天午时,青石居里来了几个凶神恶煞的大汉,正是曹唯身边的几名校尉。

伯爷要请本县县尊吃饭,青石居里自然不能有闲杂人等,一直充作家丁的校尉们又展现了嚣张跋扈的本色,吃过午饭后就去了青石居,不到一柱香的时间就把里面的客人清理得干干净净,最后在柜台上扔下一锭银子,告诉掌柜今天晚上伯爷要来吃饭,好酒好菜都要准备着。

掌柜看着一片狼藉的酒楼,欲哭无泪,赶紧挥挥手让伙计们清理干净,准备迎接贵客。

不到戌时,曹唯便来到了青石居,掌柜带着伙计们躬身行礼,不敢起身,曹唯淡淡道:“去忙你们的事吧!”

掌柜连忙称是,带着伙计忙碌起来,曹唯嘴角微微勾起,挥了挥手,仆役打扮的校尉们围着酒楼,不让外人靠近。

客人未到,主家不上桌,这是待客的规矩。曹唯站在门口耐心等待,一袭淡紫色锦袍,衬得他愈发高贵,白牙玉冠更加彰显他的俊逸。好事的百姓站在不远处看着这位气度不凡的伯爷,惊叹连连,如此人物绝不是穷乡僻壤能够养出的人儿。

小半个时辰后,谢平如约而至,谢钰飞跟在他后面,神情略显局促,曹唯迎上前去,揖手道:“他乡为客,易起波折,能够请到长辈共饮一杯,真是人生幸事。”

谢平脸色微变,随即又恢复正常,微笑道:“人生幸事,今晚可要多喝两杯,钰飞,你可要向你世兄敬酒赔罪。”

谢钰飞见曹唯在看着他,连忙拱手称是,曹唯做出请的手势,谢平也不客气,大笑一声就领着谢钰飞走进青石居,曹唯淡淡一笑跟了上去。

二楼雅阁中,谢平居上座,曹唯和谢钰飞左右就坐,张猛侍立在曹唯身后。

青石居的席面上得很快,不大一会就摆满了整张桌子,掌柜亲自为三人倒了一杯酒,然后慢慢退了出去,留下两个伙计伺候着。

曹唯端起酒杯,随即又放了下去,道:“师伯,恩师曾经跟我说过,煌煌世间,最难把握的便是“仁恕”二字,不知师伯对此有何看法?”

谢平意味深长地看了曹唯一眼,道:“为人者,仁恕也,为臣者,忠恕而已矣!恕义也即是仁爱,仁者爱人,这是立身处事之道。

仁恕的基础是真,乃真善美;本质是爱,广爱众人;原则是礼,礼待世人;其目的是善,善待天下人,此为大仁大爱!

不知贤侄对此二字有何高义?”

听到谢平反问,曹唯笑道:“师伯说仁恕的基础是真善美,小侄却以为仁恕的基础是真性情才是,不必过多的抑制自身的喜怒哀乐,先仁爱自己再仁爱他人。而仁恕的目的是善,不是善待天下人,而是善待天下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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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黑发魔男

谢钰飞见刺客污蔑他,脸色巨变,深怕曹唯相信了刺客的话,把他当作了幕后主使。经过两次教训,尤其是知道曹唯的身份后,他真是怕了曹唯,若不是谢平今天非要带他来赴宴,他绝不会来见曹唯。

“你血口喷人!我根本不认识你,也从来没有指使过你行刺伯爷。”

刺客见谢平矢口否认,大笑道:“谢公子真是贵人多忘事,您昨天还跟小人说要取这位伯爷的狗命,怎么现在就不认账了?莫不是你们这些大户人家都这么不要脸皮?

伯爷,小人一时糊涂险些酿成大祸,如今供出主使之人,只求伯爷给小人一个活命的机会。”

谢钰飞气得脸色通红,正要破口大骂,却被谢平一把拉住,狠狠瞪了他一眼,这才让他闭上了嘴,气愤地坐在椅子上。

谢平刚到青石居时就已经嗅到一丝不同寻常的气息,他沉浸官场十几年,自然听得懂曹唯那句“易起波折”是什么意思。寻常人出门在外确实会有许多磨难和挫折,但是在堂堂伯爷面前能够称得上波折的绝对不是小事情。

后来在酒桌之上,曹唯端起一杯酒遥敬长辈之后却没有喝下,而是随意地放下了酒杯,这让谢平更加笃定情况不太对。就如同一个嫖客在青楼姑娘面前脱了裤子之后又立马穿上,然后告诉床上的姑娘他只是想来溜溜鸟。

举杯不喝酒与脱衣不上床都是极为失礼的举动。

所以曹唯要么是傻掉了,要么就是这酒有问题,谢平打定主意绝不碰桌上的酒,也不声张,而是静观其变。

直到曹唯说到白莲教时谢平才无法继续淡然下去,终于明白了曹唯的所有谋划,心里暗暗惊叹曹唯的胆魄和沉稳,这哪里像一个临近二十岁的年轻人,分明就是一只精于事故的老狐狸。

虽然不知道曹唯为什么这么肯定白莲教匪会来刺杀他,但谢平却毫无理由地选择了相信。

谢平看着陷入暴怒的儿子,又看了一眼气定神闲的曹唯,心里叹了一口气,虽然二人年龄相差无几,但是这份待人处事的气度却是云泥之别。

这位伯爷既然这么肯定刺客是白莲教派来的,就说明他已经把刺客的底细查探得极为透彻,而自己的这个傻儿子却没有想明白这一点。

曹唯讥讽地看着刺客道:“在本官面前,你就如同一个跳梁小丑,既然你忘了自己是白莲教的人,本官就提醒你一些白莲教最近发生的事,看你能不能想起来。

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你们白莲教的圣女前些日子刚死,而杀她的就是一个伯爷……”

刺客终于收敛了笑容,嗓音沙哑道:“伯爷在说些什么,小人真的听不懂。”

坐在曹唯旁边的谢平震惊地看着曹唯,手心不自觉地出了汗,很想知道眼前的这位年轻伯爷到底经历了什么,做过什么。

曹唯站起身来,走到刺客面前,蹲下身子看着他,道:“想知道白莲令的下落吗?你若问我,我便告诉你。”

刺客瞳孔一缩,死死盯住曹唯,明明嘴里吐着血,他却感觉喉咙里干得厉害。

没有听到回答,曹唯也不以为意,继续说道:“你以为本官是如何提前知道有人要行刺我的?昨日本官派人跟踪冯槐一路到了德云绸缎庄,你刚刚说你是由谢公子指使而来,恐怕也是冯槐让你这么说的吧?”

刺客脸色灰败,苦涩道:“你既然什么都知道了,又何必要来问我!能否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人?让我也能死个明白。”

“蒙江湖好汉抬举,人送绰号“黑发魔男”的便是本官,你看本官的秀发多么乌黑亮丽……”

曹唯挥了挥手,张猛把刺客带了下去,谢钰飞失魂落魄得坐在椅子上,他一直把冯槐当作兄长,却没想到冯槐竟然在他身后捅刀子,把他的小心肝扎成了筛子,每一次呼吸都透心凉……

谢平叹了一口气,道:“你现在所看的《大明卿士》第一百零四章黑发魔男只有小半章,要看完整版本请百度搜:(冰雷中文)进去后再搜:大明卿士

第一百零五章 拜见岳父大人

杨林县内,一阵马蹄声惊醒了已经熟睡的百姓,有胆大的人从门缝里面朝外看去,只见一队人马去势冲冲地从街道中飞驰而过。

很快,这队人马停在了德云绸缎庄的门口,然后迅速下马将其包围起来。随即从黑暗中跑出来一个人,在为首之人面前抱拳行礼道:“属下见过钱百户,匪人就在里面!”

钱宁扭头看着旁边一位彪形大汉,笑道:“杨千户,接下来就看你的了,建功立业就在此时。”

杨千户大笑道:“曹大人大老远给本官送来功劳,为兄自然要接下来,等兄弟们将匪徒诛杀之后,为兄一定要瞻仰一下曹大人的尊容。”

杨千户说完大手一挥,几名校尉正要上前踹门,只见大门突然被打开,一位老者惊慌失措地走出来,见到校尉之后更显惊恐之色,拱手道:“各位大人深夜来此有何贵干?我们店一直奉公守法,并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杨千户身后,一位年纪较大的锦衣校尉惊呼道:“大人,属下认识他,他是白莲教三长老,几年前就被官府追捕,还杀了咱们不少兄弟,后来就销声匿迹了,没想到竟然藏在这里……”

老者脸色突变,低喝了一声“动手”,只见从门内跑出来几个手持钢刀的汉子,上前与校尉们厮杀起来。老者也从腰间拿出一把匕首,趁着混乱接近了杨千户,出手毒辣凶狠,直刺杨千户胸口。

杨千户也不是无能之辈,拔出绣春刀挡住胸口,随后用刀鞘狠狠抽在老者脸上,直接将他打翻在地。老者忍不住吐了一口血,连牙齿都吐出来两颗,模样极为凄惨。

锦衣校尉虽然人多势众,但匪人极为凶狠,一时间竟拿不下来。老者惨笑一声,又站起来朝着杨千户扑过来,杨千户正要抵挡,却见老者身子一晃向后方飞奔而去,杨千户脸色微变,大叫道:“不好,他的目的是马!”

老者身形敏捷,几丈的距离只用了一眨眼的功夫,正当他想要上马时,从几匹马的身后闪出一道人影,趁其不备滚到他的面前,一刀捅进他的胸口。

老者看了一眼胸口,又扭头看了一眼绸缎庄,嘴唇嗫嚅了几下,无力地倒在地上,没了声息。

剩下几个匪人看到这番景象,瞋目裂眦,就要扑过来,校尉们趁机出刀砍在他们身上,顿时鲜血淋漓,几人慢慢倒在血泊之中,死不瞑目。

杨千户走到老者尸体面前,确定他已经死了,重重地吐了一口唾沫,拱手道:“钱兄弟,要不是你及时出手,恐怕就被这老贼跑掉了。”

钱宁得意道:“曹大人经常教导我们,上前拼狠不如背后一刀,斗狠永远没有斗智来得实在!”

杨千户脸色古怪道:“这位曹大人还真是……真是睿智!”

“那是!兄弟我自从跟了伯爷以后还没有吃亏过,加上今日杀贼的功劳,说不准进京之后就能谋一个千户的位置。”

杨千户哈哈大笑道:“牟帅如此看重曹大人,想必曹大人日后定会青云直上,钱兄弟跟着曹大人也自然大有前途,为兄就提前恭贺老弟高升了!”

“那就借兄长吉言了,兄长今日杀贼有功,想必上头也会有所嘉奖。”

“都是沾曹大人的光,不知道曹大人喜欢什么?为兄明日见他时,也好送些礼品,以尽地主之谊!”

钱宁斩金截铁道:“大人最喜欢的就是银子,兄长送得越多,大人对你的印象越好!”

杨千户喃喃道:“这位曹大人的爱好还真是与常人没什么两样……”

二人说话间,校尉们已经把绸缎庄搜了个遍,在确定没有匪人后,校尉们找来一辆马车,将尸体抬放在马车上,然后骑上马飞驰而去。

等他们走远之后,一道瘦弱的身影从后院的大树上跳了下来,然后慌乱地跑到门口,看到地上的一片血迹,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泪流满面道:“鱼叔,我马冬儿自小就没有爹娘,是您扶养我长大,我马东儿一定会为您报仇!”

马东儿磕了三个响头,然后飞快地跑远,不久就消失在夜色之中。

……………………

今晚的富平县也不平静,谢平你现在所看的《大明卿士》第一百零五章拜见岳父大人只有小半章,要看完整版本请百度搜:(冰雷中文)进去后再搜:大明卿士

第一百零六章 机缘巧合之下(第一更)

谢平不明白曹唯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却见从马车上走出一个人,正笑脸盈盈地看着他。

“爹,女儿回来了!”

谢平连忙跑过去,惊喜地看着谢婉,道:“婉儿,你可算回来了,这几个月你都去哪了,还好有修德送你回来,刚才修德还叫老夫岳父呢……岳父……”

谢平张大嘴巴看着谢婉,又看了看曹唯,说不出话来,曹唯再次拱手道:“拜见岳父大人!”

谢婉脸色微红,拉着谢平的手,低声细语道:“爹,这是您的女婿……”

谢平呆立了半天,半晌才反应过来,指了指曹唯,苦笑道:“也罢!修德人品尚佳,才能出众,还有伯爵在身,这个女婿老夫认了,只是你们回来便回来了,怎么没直接回来与老夫相认,竟然瞒了老夫这么久!”

谢婉嗔怪道:“爹,难道要让女儿和您女婿一直站在门口吗?”

谢平抚额道:“倒是老夫思虑不周了,快进来,今天女婿上门,老夫定要与他一醉方休,让他知道,老夫的掌上明珠可不是那么容易娶进门的。”

谢婉心里颤了一下,知道这是父亲想要补喝自己成亲时的喜酒,拉紧了谢平的手,眼圈微红,道:“爹,是女儿不孝……”

“有什么不孝的?老夫的宝贝女儿给老夫带回来一个少年俊杰,老夫还在想谁家的女儿有幸能够嫁给修德这样的才俊,想不到竟是老夫的明珠,哈!老夫明日就去乔家显摆显摆!”

说话间三人就来到了前堂,谢平坐于上方,谢婉拉着曹唯跪下,道:“爹,这一拜是女儿当初和相公拜堂时欠下的,现在女儿给爹补回来!”

谢平颔首抚须,脸上的笑容再也没有停下来,等曹唯和谢婉拜完后,谢平上前扶起他们,笑道:“以后你们夫妻二人要守望相助,相敬如宾。修德,你日后若是敢欺负婉儿,老夫定让你……生死两难……”

谢平老脸微红,声音也越来越小,实在是底气不足,依照曹唯的权势和手段,谢平拿他没有任何办法。

曹唯正要说话,谢夫人带着谢钰飞从门外走进来,看见谢婉时大喜过望,上前拉住她的手,道:“婉儿,你回来就太好了,你爹都快担心死了,回头我一定要去庙里上香还愿……这位是?”

谢夫人还没有见过曹唯,见堂前有一个陌生男子,气度不凡,心里不免有些疑窦,谢钰飞连忙在她耳边低声道:“娘,这便是伯爷!”

谢夫人大惊失色,连忙行礼道:“谢冯氏见过伯爷,妾身先前不认得伯爷,还请伯爷不要见怪!”

“还叫什么伯爷!”谢平大笑道:“以后就叫修德便好,修德已经与婉儿成亲,日后便是咱们的女婿了。”

曹唯笑道:“小婿见过岳母大人!”

谢钰飞张大了嘴巴,跟见了鬼似的,谢夫人睁大了眼睛,这才注意到谢婉已经盘着妇人的发髻,又看了一眼曹唯,笑得合不拢嘴,道:“是,以后就是一家人了,今天我亲自下厨,咱家好好吃一顿团圆饭。”

“老夫今天有福了,夫人做的肘子色呈枣红,形如蒲团,肥而不腻,瘦而不柴,品嚼味长,真是很久没有吃过了,想不到今天倒是沾了修德的光。”

曹唯心里也是忐忑不已,小心翼翼道:“岳父大人,小婿还有件事没有讲明……”

谢平疑惑道:“还有什么事没有说?咱们已经是一家人了,其他的事都不重要,老夫是通情达理之人,只要不是退亲,其他的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曹唯松了一口气,道:“那就好,小婿还以为岳父大人会介意小婿的千户身份呢,看来是我多想了,岳父大人是通情达理之人。”

“千……千户!”谢平瞠目结舌,害怕自己听错了,又重复问了一遍:“你是千户,锦衣卫千户?”

曹唯见谢平脸色变化不定,恐有性命之危,忍不住后退两步,怯怯道:“不错,小婿惭愧,忝为锦衣卫千户,不日进京赴任……”

谢夫人和谢钰飞也忍不住退了两步,实在是吓着了,锦衣卫的名头实在是太大,容不得他们不怕,在他们看来曹唯前一刻还是温文尔雅的金龟婿,后一刻就变成了一头吃人不吐骨头的你现在所看的《大明卿士》第一百零六章机缘巧合之下(第一更)只有小半章,要看完整版本请百度搜:(冰雷中文)进去后再搜:大明卿士

第一百零七章 做官亲翁婿(第二更)

谢夫人备了一大桌子菜,又让仆役拎来了两坛好酒,谢平不知怎的,拼命地给曹唯灌酒,曹唯也不推脱,来者不拒,和谢平对饮不断,谢婉有意劝酒,却被谢夫人拦住了。

最后谢平醉醺醺地趴在桌子上,曹唯晃晃悠悠地站起来,大笑道:“老弟,你输了,哥哥的酒量岂是你能够比拟的,起来,再与哥哥喝上两坛……”

话还没说完,曹唯就醉倒在地,打起了呼噜。

其余几人哭笑不得,谢夫人叫来仆役,把谢平背到卧室,安顿好了以后就把谢婉送到门口,拉着她的手,道:“婉儿,以前的事是大娘错了……”

谢婉笑道:“大娘说这些话就见外了,前事不提,过几日我便和相公去京城了,我爹就拜托大娘照顾了。”

“你放心,我一定把他照顾好,你爹平日里非常自持,今天之所以喝得伶仃大醉是因为舍不得你。”

“我明白的……”谢婉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道:“大娘,这是一万两银子,是我孝敬父亲和您的,我爹不愿意搜刮银子,所以这些年过得很清贫,等过几年我再送些回来。”

谢夫人眼圈微红,哽咽道:“京师不比其他地方,花销太大,银子都给了我们,你们该怎么应对?”

谢婉莞尔一笑,道:“我家相公别的本事没有,就会挣银子,我这里还有几万两银子呢。”

谢夫人吓了一跳,小声道:“咱家这位女婿不会是把官府的库房给搬空了吧?”

“大娘说笑了,这些钱财都是相公做生意挣来的血汗银子!”

谢夫人舒了一口气,道:“那就好那就好,修德毕竟是年轻人,做事难免会有些冲动,你可要看住他了,别让他犯糊涂。你赶紧带他回去休息,这几日多来看看你爹,他虽然嘴上不说,心里还是想让你多陪他一些时日。”

谢婉默默点了点头,然后上了马车,张猛挥了一鞭子,马车飞驰而去。

马车很大,当初曹唯很是费了一番心思才设计出扭转连杆机构,再连接上一层木板,就可以做到收放自如。

木板放下来可以当作座椅,在上面铺上一层貂绒,就会极为松软舒适。把木板收起来之后马车就会显得极为宽敞,谢婉从马车后面的箱子里拿出两条薄被,一条铺在马车上,然后艰难地将曹唯挪上去,剩下一条正要铺在曹唯身上,却发现曹唯正睁大了眼睛看着她。

谢婉笑道:“咱们成亲当日你便装醉,今日和我爹喝酒竟然也装醉,真是滑头!”

曹唯抓住他的手,苦笑道:“不装醉不行啊,你爹酒醒以后知道我这个女婿竟然没有喝醉,会感觉到很没有颜面的,日后再见到我恐怕也不会有好脸色,相公我也是用心良苦。”

谢婉点了点头,道:“这么说了也有道理,我爹好脸面,和别人比较起来总要论个输赢,都一大把年纪了还喜欢较真,做人还执拗得紧,别人送他银子他也不拿,自家女儿送的银子他总会收下吧!”

曹唯笑道:“娘子,你不必试探我,咱家有银子,为夫爱财敛财,是为了过舒坦日子,所以只要心里舒坦,怎么花销都无所谓。

能省下来自然是好事,但是该花出去的就一定不能省下来,做女婿的给岳父家送些银子是应有之意,为夫怎么会怪罪你呢?”

谢婉躺在他身边,温柔道:“妾身就知道相公疼我,这要搁在别人家里,男子肯定都要把妻子赶回娘家了。妾身就是一个幸运的,有你在,妾身一辈子都不会受委屈。”

曹唯认真道:“娘子,你记着,咱们夫妻不分你我,一定要把日子过得极为舒坦了,不要被许多条条框框束缚了,哪怕在外面有什么束缚,回到家里就该轻松自如,这样才不枉来世间走一遭。”

谢婉重重地点了点头,和曹唯一起闭着眼睛小憩起来。

乔家别院距离县衙不远,张猛的赶车速度又非常快,没过多久马车就从县衙到了乔家别院。

过了小半个时辰,曹唯悠悠醒来,刚打开车帘就被眼前的一幕吓得小心肝扑通扑通直跳,只见马车前面站着几十个大汉,个个凶神恶煞,甚至有些人身上还沾染着血迹。

杨千户见曹唯从你现在所看的《大明卿士》第一百零七章做官亲翁婿(第二更)只有小半章,要看完整版本请百度搜:(冰雷中文)进去后再搜:大明卿士

第一百零八章 做鬼也要谢你

和一群粗人喝酒自然不能带上谢婉,曹唯赶着马车绕到后门,将谢婉送到卧室之后,这才坐上马车赶往青石居。

青石居的掌柜见到曹唯,脸色顿时白了几分。曹唯倒是不客气,点了五桌酒菜供校尉吃喝,而且全部都要最贵的,最后坐在大堂中陪着诸位校尉开怀畅饮起来。

青石居的一顿酒,校尉们喝得十分尽兴,不停地称赞曹千户的慷慨和仁义。青石居的掌柜打着算盘,脸色由浅绿便成了惨绿,深怕曹唯这顿饭也是吃白食。

到了傍晚这顿酒席才堪堪结束,掌柜亲自将这帮大爷送到门口,眼里闪着泪光。曹唯犹豫片刻,还是从怀里掏出一张银票递给掌柜。

掌柜连忙接过来,这回没有拒绝,也没有说给钱就撞墙之类的客气话,反而迅速地将银票放进里衣。曹唯故意磨蹭了一会,见掌柜没有把银票还回来的意思,心里不免有些失望。

杨千户向曹唯拱手告辞之后就带着一众校尉提前回到乔家别院,将白莲教匪人的尸首放在马车上,然后急匆匆地返回渭南府。

请功的折子事关前途,他不敢怠慢。

等曹唯回到乔家别院,刚下马车就发现门口站着一个青年男子,与冯槐有些相像,心里了然几分。

“小人冯家长子冯林见过伯爷!”

曹唯玩味地看着他,道:“你是来为冯槐求情的?”

冯林恭谨道:“伯爷误会了,小人是来向伯爷赔罪的,小人前些日子在外做生意,没有管束好冯家上下,如今冯槐铸成大错,小人心里万分惶恐。

冯槐犯下滔天大罪,罪无可恕,冯家以后没有冯槐此人,他的生死与冯家无关,小人此次前来是想求伯爷高抬贵手,放冯家一条生路。”

曹唯笑道:“冯槐勾结白莲教刺杀本官,是自作孽,本官就算不予追究,冯家恐怕也难逃干系吧?”

冯林从怀里拿出一份礼单,道:“这些是冯家孝敬伯爷的,回头就派人把礼单上的东西送过来,一点小礼物,也能显示出冯家的诚意,只要伯爷不再追究,其他的事情冯家自己会摆平。”

曹唯随意地接过礼单,打开一看,微微失神:白银五千两、翡翠如意一对、百年山参五株、上好的玉佩十块……还有各种古玩字画写满了整个礼单。

曹唯深吸了一口气,缓缓道:“你回去吧,本官不会再过问冯家的事,行刺本官之事就算过去了。”

冯林什么话也没说,拱手告辞,曹唯看着他的背影对张猛,道:“此人有眼力,有魄力,如果能得到什么际遇,一定可以成就一番事业,只可惜他缺少了人性,生性薄凉,本官都有点想弄死他了。”

“大人真是越来越凶残了,属下都感觉到了一股杀意!”

曹唯叹了口气,道:“本官原本是读书人,向来温文尔雅,都是和你们这群杀才相处久了,才会变得这么凶残。对了,怎么一直没有见到钱宁,他人在哪?”

张猛闷闷道:“如果属下没有猜错的话,他现在应该在后院和乔姑娘腻歪着……”

曹唯神色古怪道:“他们怎么发展这般迅速,没羞没臊的,难道都不知道矜持吗?”

“王八看绿豆,看对眼了呗!”

曹唯砸吧砸吧嘴,道:“是这么个理儿!”

事实证明,张猛并没有猜错,曹唯刚走到后院便看到乔姗姗和钱宁在荡秋千,准确的说是钱宁坐在秋千上,乔姗姗在旁边推着。

乔姗姗肯卖力气,秋千越荡越高,最后终于在空中绕了一个圈,然后又迅速地落了下来。这惊魂的一幕吓得曹唯两腿发软,怜悯地看着还在空中荡来荡去的钱宁,深深呼了一口气。

乔姗姗见到曹唯在不远处观看,如同一只受了惊的小鹿,慌忙跑远。钱宁脸色苍白地从秋千上下来,想要走到曹唯面前行礼,却发现自己的腿脚都不听使唤,只能在原处抱拳行礼。

曹唯走到他身边,犹豫片刻,道:“天下貌美者有无数个,但性命只有一条,你确定要娶乔姑娘吗?”

钱宁站立不稳,又坐在了秋千上,认真道:“命只有一条,姗儿也只有一个,属下愿意用这条命娶他过门,做我钱家娘子你现在所看的《大明卿士》第一百零八章做鬼也要谢你只有小半章,要看完整版本请百度搜:(冰雷中文)进去后再搜:大明卿士

第一百零九章 以茶代酒

乔府前堂!

乔定苏端坐在椅子上,想着曹唯刚刚说过的话,脸色阴晴不定。曹唯也不着急,慢悠悠地喝着热茶,甚至将一条腿翘在旁边的椅子上,悠哉悠哉。

过了许久,乔定苏才开口道:“伯爷真的是来帮你兄弟提亲的?”

曹唯放下茶杯,笑道:“那是自然,本官不是来提亲的,难不成是来抄家的吗?”

你还真像是来抄家的!乔定苏心里嘀咕了一句,然后又询问道:“伯爷,那个小子真没有被姗儿打傻吗?”

“自然没有,这个钱宁可是难得的聪明人,不仅待人宽厚,而且年轻有为,现在已经官至锦衣卫百户了,不久后就要随本官赴任京师,将来也会有一份敞亮前程。

更重要的是,钱宁非常抗揍,命格非常硬,如此佳婿,乔家主还有什么好顾虑的?”

乔定苏还是有些犹豫不决,按理说乔家世代经商,乔家女儿能够嫁给一位锦衣卫百户也算是高攀了。但是钱宁毕竟是外地人,想到自己的掌上明珠嫁给钱宁后就会远赴他乡,日后父女难以相见,乔定苏心里有些不舍。

“乔家主大概还不知道,本官的夫人名叫谢婉,正是本县县令的千金!”

乔定苏震惊地站起来,随即又坐了下去,喃喃道:“老夫总感觉不太对劲,却不知道哪里不对,原来如此……”

曹唯语重心长道:“婉儿和乔姑娘亲如姐妹,日后她们同在京师,也会有个照应,断然不会委屈了乔姑娘。

乔家主,有一个人不惜自己的性命,也要迎娶贵府千金,能做到这个地步的,恐怕整个大明朝就只有这么一个人了!”

乔定苏“哼”了一声,道:“伯爷,您直接说再没有其他人敢娶姗儿不就可以了。这个钱宁日后若是敢欺负姗儿,老夫死也不会放过他!”

曹唯大喜道:“这么说乔家主是同意他们的婚事了?”

乔定苏苦笑道:“老夫若是不同意,伯爷是不是要摔杯为号,把我乔家上下都抓紧大牢?”

曹唯悻悻道:“乔家主说笑了,本官向来以德服人,不会轻易行此粗鲁之举。既然亲事已经谈妥,本官现在便回去好好准备一番,过几日就会前来迎亲。”

“伯爷,迎亲也要有新娘子在家才是,还请伯爷将姗儿送回来,这几天乔府也要准备准备。”

曹唯皱眉道:“本官也想将乔姑娘送回来,只不过乔姑娘与钱宁两情相悦,平日里你侬我侬,只怕是不肯回来!”

乔定苏沉默半晌,无奈道:“你去跟那个野丫头说,她爹病重,想要见她最后一面,看她回不回来!”

…………………

事实上,曹唯有些多虑了,乔姗姗听到要回乔家准备亲事时,二话不说,立马收拾好了包袱,屁颠屁颠地出了别院。

钱宁将她送到门口,乔姗姗一步三回头,两人之间充满了离愁别绪,最后在曹唯的怒吼中,乔姗姗落荒而逃,本次难分难舍的离别才到此结束。

虽然成亲过程异常繁琐,但架不住男女双方心急如焚,两日时间内三书六礼全部完成,最后在钱宁的期盼中,曹唯掐指一算,惊呼道:“后天就是黄道吉日,适合迎亲嫁娶。”

钱宁欢欢喜喜地下去准备迎亲事宜,曹唯感慨万分,这只青涩的小男人终究是要成家娶亲了,就如同年轻时的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总感觉自己老的快,也许是太过操劳,床笫之欢还是要把持住……

两日后,钱宁穿上大红迎亲礼服,骑上高头大马,鞭炮声此起彼伏,吹锣打鼓,一路浩浩荡荡来到乔府。

乔府门前已经围上了不少看热闹的百姓,其中不乏有本县和邻县的纨绔子弟,他们眼里闪着泪光,你现在所看的《大明卿士》第一百零九章以茶代酒只有小半章,要看完整版本请百度搜:(冰雷中文)进去后再搜:大明卿士

第一百一十章 老夫知道了

本以为成亲当晚会做一些不可描述的事,谁想到新娘子却想和自己的新婚丈夫拜把子。感受到来自整个世界的恶意,钱宁郁闷到差点吐血。

过了片刻,乔姗姗啃完了鸡腿,打起了哈欠,钱宁喜出望外,急道:“娘子,天色不早了,咱们赶快歇息吧!”

乔姗姗不知想到了什么,羞红了脸,低着头轻轻地“嗯”了一声。大红蜡烛散发着柔和的灯光,映照得她愈发娇美动人。

钱宁看得口干舌燥,慢慢将她拉到床前坐下,整个心狂跳不止,温柔道:“娘子,咱们这就解衣歇息……”

乔姗姗眉头微皱,道:“钱宁,你把头转过去。”

钱宁笑道:“娘子,你该叫我相公了,咱们以后便是夫妻了,夫妻一体,不分你我,所以娘子不必害羞。”

乔姗姗又轻轻地“嗯”了一声,慢慢地脱掉了红衣和亵裤,只剩下一条红肚兜,看上去异常鲜嫩可口。钱宁看得眼睛都直了,迅速脱掉了自己的衣衫,放下红帐,扑了上去。

没过多久,红帐中传出一声闷哼,随即钱宁一丝不挂地从床上飞了下来,两眼一翻,就这么昏了过去。乔姗姗怒气冲冲地探出头来,道:“亲便亲了,竟然还拿棍子捅本姑娘,真是太过分了,不给你点颜色看看,日后岂不是要蹬鼻子上脸?”

说完,乔姗姗又冷哼了一声,把头缩回去,然后盖好被子,慢慢睡去。

夜深了,一阵寒风袭来,红烛闪烁,钱宁赤裸裸的趴在地上,不自觉地打了一个哆嗦……

第二天一大早,钱宁失魂落魄地打开房门,鼻涕狂流不止,遇到朝他祝贺的校尉就抽一抽鼻子,真正做到了鼻涕眼泪都往心底流。

“恭祝钱百户大婚之喜!”

钱宁哭丧着脸道:“大人,您就不要打趣属下了,属下发现成亲是一件非常令人头疼的事,不!是后脑勺疼。”

曹唯吃着早点,瞥了他一眼,道:“你们小两口之间的事,本官不想知道,你自己作的孽,怨不得别人。

再过几日咱们就该离开了,你这几天多去乔家走动走动,京师距离这里太远,此次离别,也许你再也见不到你岳父了。”

钱宁沉默片刻,道:“大人说的是,我家岳父已经老迈,听姗儿说,岳父的身体这两年已经大不如前了……”

“不,本官的意思是说,如果哪一天你不慎英年早逝,那就再也见不到乔家主了。”

“…………”

“本官这里有五株百年老参,你带上两株去乔府,就当是本官送给你们两个的新婚贺礼了。”

“多谢大人……属下厚颜,想跟大人再讨要一株,想必日后属下也能用得着。”

曹唯失笑道:“你有自知之明就好,如此本官就再赏你一株,看你这样子,恐怕这辈子都会夫纲不振了。”

…………………

吃过早饭,曹唯便领着谢婉去了县衙,这次二人无须通报,直接穿过前堂,到了后院。

这次是来辞行的,算起来牟斌给的两月假期已经过了半月有余,从渭南府赶至京城起码也要二十几日,如果路上再遇到什么事,这时间便不够了。

虽然曹唯和牟斌相熟,却也不敢迟到半日,因为锦衣卫不同于其他衙门,它行的是军法,说两个月那就是两个月,超过这个期限,恐怕下场不会太好。

更何况曹唯还偷拿了牟斌的牙牌,心里有点虚,所以更不敢有所耽搁。

内堂中,谢平斯条慢理地喝着茶,眼里洋溢着笑意,显然对女儿女婿回来看望自己很是满意。谢夫人更是喜笑颜开,拉着谢婉在一旁说着体己话。

“岳父,小婿这次前来带了两株百年老参,您可将它切成片泡在酒中,以作参酒滋补身体,每日喝上两口,定能有所裨益。”

谢平点了点头,他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心里对这个女婿非常满意,油滑而不奸诈,跳脱而不轻浮,抛开曹唯的锦衣卫身份,其他方面都是上上之选。

谢平啜了一口茶,微笑道:“你有心了,老夫操劳了大半辈子,现在总算可以享享儿孙福了。”

“想必岳父大人喝了参酒,在床笫之你现在所看的《大明卿士》第一百一十章老夫知道了只有小半章,要看完整版本请百度搜:(冰雷中文)进去后再搜:大明卿士

第一百一十一章 命里有时终须有

出了县衙,曹唯马不停蹄地回了乔家别院,唤来钱宁道:“本官要做本届茶擂的评判了。”

钱宁愣了一下,随即振奋道:“大人又要发财了,兄弟们也能跟着沾沾光。”

曹唯眨巴眨巴眼睛,道:“钱宁,我发现你就是本官肚子里的蛔虫,本官刚开口,你便能猜到本官的心思。本官若是刘备,你就是那庞统,本官若是孙权,你就是那周瑜……”

钱宁疑惑道:“大人,属下为何不能是诸葛亮?”

曹唯白了他一眼道:“你想的倒是很美,在本官眼里,你注定是一个英年早逝的角色,就像天上的流星,刹那芳华……”

钱宁表情凝固,摸了摸后脑勺,又抽了两下鼻涕,显得异常蠢萌。

“好了,做人最重要的就是开心,你想开点就好,就当是在家里养了一只老虎,虽然危险,但是刺激啊!”

曹唯拍着钱宁的肩膀,耐心安慰:“生命就在于刺激,没有刺激的人生是乏味的……好啦!咱们来做一些更刺激的事,你派人把本官是茶擂评判的消息散布出去,顺便派出几个兄弟打听一下富平县有什么特产,记住,打听的过程一定要大张旗鼓,要引起某些有心人的注意……”

“大人高明,属下真是受益良多。”

“钱宁,不知道为什么,本官干这些事的时候总想带上你,就好像……好像你天生就适合干这些事。”

钱宁愣愣道:“大人,你是不是想说属下天生就是一个坏胚?”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养家糊口,男人坏不坏无所谓,有没有才情也不重要,关键是要能赚钱,能够养得起败家婆娘。这次挣的银子,本官分你两成,过些日子你去京师后也能买个大宅子。”

钱宁眼睛一亮,抱拳道:“多谢大人,此事就交给属下吧,属下一定会把它办得妥妥的,大人安心在家收银子吧。”

看着钱宁快步离去的背影,曹唯感慨万分,喃喃道:“真是贴心懂事的好手下,乔姑娘一定要手下留情,千万别那么早就把他打死了……”

钱宁办事效率很高,太阳刚落,曹唯正要吹灯拔蜡,一个校尉在房外禀告说有客来访,还带着一口大箱子。

曹唯顿时睡意全无,吩咐校尉将人带到前堂,然后穿上袍子就要往外走,谢婉不满地嘟囔道:“什么事比睡觉还重要?”

“娘子,有人给咱家送钱来了!”

谢婉揉揉眼睛,困惑道:“为什么平白无故要给咱家送钱?”

“这大概就是人格魅力吧,有一种人天生就有吸金的能力,他们品行高雅,风度翩翩,最主要的是具备常人所没有的气质,只要站在那里虎躯一震,立马就会有人送钱过来,不要都不行。

不要很意外,相公我就是这类人!”

谢婉叹了口气,道:“相公,若是别人对我这么胡说八道,我早就一口唾沫吐他脸上了,快去吧,把银子带回来,少于两千两你今天晚上就不用睡床了。”

曹唯大惊道:“那我今天晚上要睡在哪?钱宁房间我可不去,那里面住了一只老虎。”

“呸!美得你,听说张猛睡觉时鼾声如雷,你去他那里吧……”

…………………

来拜访曹唯的客人名叫戴庆贺,从名字上可以看出来当初他爹娘生他的时候一定非常开心。

戴庆贺是渭南府的一个茶商,四十多岁的样子,发际线很高,无限接近后脑勺,前额微微隆起,铮亮铮亮的极为讨喜。

戴家世代茶商,专注茶叶一百多年,是百年老品牌。戴家也很争气,前几次的茶擂都是擂主,着实为戴家挣了不少面子。

戴庆贺身为戴家当代家主,临行前踌躇满志,许下誓言要将擂主的荣誉带回戴家,以慰先人,否则就头发掉光,房事不济。但是当他来到富平县时却发现这里的情况并没有他想象地那么简单,因为这里有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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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马蹄金

近两日来拜访曹唯的人很多,拜访者皆为茶商,每个人都带来一箱土特产,来的时候略显焦虑,离开的时候满面春风,就如同吃了什么灵丹妙药,可以安心提神……

前堂中,曹唯喝了一口热茶,看着眼前的一个中年男子,微笑道:“吴老爷放宽心,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上天必定不会薄待那些有心人。”

吴老爷谄笑道:“伯爷说的在理,小人铭感五内,永世难忘……”

“行了,本官有些乏了,你退下吧,明天就是茶擂了,本官等着品尝吴老爷家的茶呢!”

“伯爷好好歇息,小人告退!”

等他走后,曹唯从怀里掏出一个小本本,只见上面写满了人名,每个人名的后面还记着一个数字。

曹唯耐心地把这些数字一个一个加起来,每加一个,他的眼睛就会亮上一分,等他把所有的数字都加完,嘴角已经咧到了耳根。

曹唯走进来,抱拳道:“大人,冯家少爷来访,还抬了一口箱子……”

曹唯吐出一口气,道:“本官料定他会来,只是没想到他能这么沉得住气,以冯家的手笔,想必不会让本官失望才是,请他进来吧。”

“是,大人!”钱宁应声而退,眼里满是笑意,曹唯每收一笔钱财,就会分给他两成,如今他的身家已经翻了一倍有余。

不一会儿,钱宁将冯林领了进来,一个校尉跟在后面,手上搂着一个不大不小的箱子。

冯林整了整衣冠,向曹唯行礼道:“伯爷安好!”

曹唯笑了一声,打趣道:“冯公子,你今日来见本官,不会也是来送土特产的吧?”

冯林摇头道:“伯爷这几天收的特产已经够多了,小人今日是来献宝的。”

“献宝?”曹唯不动声色道:“本官倒是想知道什么东西在本官面前能称得上宝贝。”

冯林不疾不徐地打开箱子,然后笑吟吟地看着曹唯,道:“伯爷请看,这件东西算不算得上宝贝?”

“马蹄金!”

曹唯上前两步,看清箱子里的东西后忍不住惊呼出来。只见箱子里放置的是一个硕大的金块,形状并不规则,表面坑坑洼洼,显得极为丑陋,正是可遇不可求的马蹄金。

一般开采出来的金子多为细沙或者是极小的颗粒,世上的金块大多数都是由这些金沙熔铸而成。而马蹄金不同,它被称为母金,也叫狗头金,是天然的金块。

《天工开物·五金》中说:“千百中间有获狗头金一块者,名曰金母“,物以稀为贵,因为少,所以马蹄金才显得极为珍贵。

曹唯之所以认识马蹄金是因为前世曾有幸参加过一个高端拍卖会,其压轴拍品中有一件就是马蹄金。曹唯记得清楚,当时那块马蹄金重不过八公斤,却拍卖了近一千万,而眼前的这块马蹄金绝不止十公斤。

冯林似乎对曹唯的反应非常满意,微笑道:“伯爷真是见多识广,这正是难得一见的马蹄金,是小人在渭南府做生意时偶然发现的,花了大价钱才收入囊中,重二百七十八两六钱,今日特来献给伯爷,还请伯爷收下!”

接近三百两黄金大概就是三千两银子,但是一块三百两重的马蹄金可不止三千两银子,若是把这块马蹄金拿出去卖,真正喜爱收藏的富商贵人甚至能出到六七千两银子。

曹唯又坐回椅子上,慢慢喝了一口茶,道:“冯公子送本官这么贵重的礼物,本官如何能受得起!”

冯林收敛了笑容,正色道:“伯爷,小人知道冯家得罪了伯爷,所以伯爷对冯家的印象不太好,小人今天送来这块马蹄金,一来是为了彻底化解伯爷与冯家的恩怨,二来是为了和伯爷交个朋友……”

“朋友?”曹唯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道:“难道冯公子以为本官的友谊就如此廉价?”

“伯爷不要误会,小人说的不是让你现在所看的《大明卿士》第一百一十二章马蹄金只有小半章,要看完整版本请百度搜:(冰雷中文)进去后再搜:大明卿士

第一百一十三章 三甲

富平县中的一座高台之上,摆放着一排桌椅,每个座椅面前都放置着一个白瓷茶杯。桌椅后方的左右两侧挂着一副对联:世上绝无魏帝一丸仙药;人间确有卢仝七碗清茶。

高台的周围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也不吵闹,只是期待地盯着高台之上,急切地想知道本次茶擂的擂主究竟花落谁家。

茶擂的形式简单,却显得异常隆重。

这次来品茶做评判的都是德高望重之辈,所谓德高望重,实际上就是指大户人家中的老一辈人物。因为岁数大,所以德高;因为钱多,所以望重!

谢平和乔定苏赫然在列,冯家家主冯烨不知道什么缘故,竟然没有现身。

今年的茶擂不同于往年,因为茶擂的评判中有一个尊贵无比的伯爷,这让百姓们感觉更加荣耀。

诸位评判中除了谢平以外,其他人都非常拘谨,他们都不是寻常人家,知道坐在最边上的那位伯爷并不像表面上看上去那么人畜无害。

因为他不仅是伯爷,更是凶名远播的锦衣卫,如今冯家幼子正在牢里等候问斩,有此前车之鉴,各位评判心里暗下决定,今天一定要以曹伯爷马首是瞻。

曹唯官职最高,按理说应该坐在最中间的位置,但是他却以年龄最小为由,添于末座。一个懂礼谦卑的伯爷让所有人都称赞不已,更何况伯爷还如此年轻俊逸,在场的姑娘小姐们眼中异彩连连。

“……一碗喉吻润,两碗破孤闷。三碗搜枯肠,唯有文字五千卷。四碗发轻汗,平生不平事,尽向毛孔散。五碗肌骨清,六碗通仙灵。七碗吃不得也,唯觉两腋习习清风生。

茶之为用,味至寒,为饮最宜精行俭德之人。若热渴、凝闷、脑疼、目涩、四肢乏、百节不舒,聊四五啜,与醍醐、甘露抗衡也。

今日茶擂在我富平举行,实乃我富平之幸也,当记于县志,留于后人看!”

根据往年茶擂惯例,由一位德才兼备之人当着百姓的面高念请茶辞,宣布茶擂正式开始。谢平作为本县县令,又是进士出身,自然当仁不让。他声音高亢洪亮,让百姓们精神一震。

“开茶!”

赞礼人一声高吟,几个手持茶壶的小厮鱼贯而出,走到桌前,恭谨地在每个茶杯里倒一杯茶水,然后茶叶的主家会登上高台对评判介绍他家的茶叶,第一个登上高台的茶主正是第一个给曹唯送礼的戴庆贺。

戴庆贺隐秘地和曹唯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朝着所有人拱拱手,道:“茶树的种植,茶叶的采摘、翻炒、晾晒,以及对茶叶的冲泡都会影响茶水的味道,我戴家种茶百年,对茶叶有着独到的见解。

所谓高山云雾出好茶!我戴家的茶树大多种在高山之上,每日遣茶农浇水,除虫,待茶如珍宝!

茶叶的采摘也是一门学问,晴天的正午采摘的鲜叶质量最好,而且茶叶的鲜嫩要适中。

接下来要经过晒青、摇青、杀青、揉捻等十几道技艺,过程极为繁琐。所以用我戴家产出的茶叶泡出来的茶水芳香四溢,味美香浓,喝上一口满口留香,吣人肺腑。

诸位评判请尝一尝我戴家的茶叶,保证会感觉四肢百骸有着说不出的轻松快慰。”

曹唯端起茶杯就闻到了一阵清香,心里忍不住赞叹了一声,喝下一口果然感觉到芳香怡人,当即竖起大拇指,道:“戴老爷家的茶叶清香扑鼻,喝下去齿颊留香,果然是好茶,今日本官真是有口福了。”

其他评判见曹唯如此评价,也马上称赞起来,戴庆贺喜上眉梢,笑道:“伯爷真是风雅之人,小人稍后为伯爷准备两包茶叶,还请伯爷不要推辞。”

“戴老爷真是太客气了,您是一片好意,可是本官不能白拿百姓的东西,否则本官的良心会受到谴责,日夜煎熬。

这样吧,本官拿出银两买戴老爷两包茶叶,戴老爷若是不收下,本官说什么也不会拿那两包茶叶!”

戴庆贺热泪盈眶道:“伯爷真是为官清廉,实乃百姓之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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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启程进京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行侠仗义之后抽身而退,绝不贪图名利,这是侠士的风范,也是最受世人推崇的优雅。

曹唯觉得自己距离侠士只差一点点,侠士不图名利,而自己不图名只图利。正所谓浩浩荡荡而来,无声无息而去,走的时候也只有几十口箱子为伴,谁说这不是一种风度?

即便算不得侠士,起码也算得上正义之士!

“呸!”乔姗姗鄙夷地看了曹唯一眼,道:“你这坏胚也算得上正义之士?你连黄二也比不上!”

“黄二?”曹唯疑惑道:“这是哪位仁兄?”

谢婉掩嘴笑道:“姗姗家养了三只大黄狗,排行第二的那只最为凶恶……”

曹唯的脸瞬间黑如锅底,正要出言讥讽,就听到钱宁在马车外喊道:“大人,谢县令追上来了!”

曹唯大吃一惊,赶紧扶着谢婉下了马车,果然看到谢平骑着骏马飞驰而来,不大一会就跑到众人面前。

“岳父大人马技精湛,英姿卓越,小婿佩服!”

谢平瞪了他一眼,道:“临走前也不打声招呼,偷偷摸摸的,难道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不成?”

曹唯汕汕道:“都说文人骚客最多的就是离愁别绪,小婿之所以不跟您打声招呼就是怕看到您哭哭啼啼的样子,那一定很丑……”

“老夫才不会做出那种小女儿姿态……”谢平下了马,继续说道:“老夫追过来是想把一些官场的心得传授给你。”

曹唯失笑道:“岳父大人,您莫闹了!您这七品县令还处于官场边缘,而小婿年纪轻轻就已经是世袭伯爷了,将来更是前途远大,您如何跟小婿谈官场?”

谢平面红耳赤,好想将自己这位女婿活活抽死,或者是干脆把他的嘴缝起来,否则迟早有一天会被他气死。

深深地呼吸了几下,谢平才稍微平复了澎湃的心情,冷笑道:“老夫吃的盐比你吃的饭还多,小子,你还嫩着呢!你以为世界上都是蠢蛋,就你一个人聪明吗?

昨天台下陪你演戏的黑脸汉子就是你身边的这个校尉吧?老夫记得他是乔家的女婿,找人演戏也不找个生面孔,莫不是觉得所有人都是瞎子?

茶擂前两日你也收了不少银子吧?一个好好的茶擂被你搞得乱七八糟的,得亏你有些分寸,没有胡乱地把擂主指给某一家,而是变相地分了出去,否则你以为你不会遭人嫉恨?

富平县只是小地方,你官职最大,所以你想怎么玩都可以,收多少银两都可以……”

曹唯弱弱辩解道:“小婿没有收银子……”

“啊呸!”谢平瞥了一眼他身后的箱子,道:“老夫看破不说破,你却还在这里死鸭子嘴硬。这几日去见你的那些茶商不会只给你送些土特产吧?老夫不想提你这些破事。

你此次远去京师,一定谨慎做事,要记住,对你笑的不一定是真的想对你好,对你冷淡的也未必会害你,看人看事都不要只看表面,遇到事情要三思而后行,不能让人当枪使。

京师势力复杂,能收拾你的人很多,就算明着不对付你,背地里也会对你下黑手,切勿轻易得罪人,安安稳稳地过日子,能不出头就不要强出头……”

曹唯揉揉鼻子道:“岳父大人,文官讲究的不都是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吗?怎么您却让小婿做那缩头乌龟?”

谢平沉默片刻,道:“老夫希望你能做一个忠良死节之臣,可是老夫更希望你能安安稳稳地和婉儿过一辈子。老夫……老夫年纪大了,只想着儿女能够平平安安的,你是一个好孩子……”

曹唯鼻子有些酸,知道谢平真的将他当作儿子看待,认认真真地给他鞠了一个躬,道:“小婿一定铭记岳父大人教诲,遇事不开口,见人就认怂,别人骂我绝不还口,争取三年以内捞够银子,然后告老还乡,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好好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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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章 京师大,居不易

明灭元后,永乐元年正月辛卯日,朱棣改北平为北京,定为行在,此乃北京城以北京为名之始,原京师金陵改名为南京。

北京城自内向外分为宫城、皇城、以及大城。也有内外之分,宫城和皇城统称为内城,大城也叫外城。

巍峨的宫殿,秀美的御苑,威严的城门、典雅的角楼、幽静的坛庙,棋盘式的街道,整个北京城的格局尽显大气磅礴之势。

宫城又叫做紫禁城,处在层层城墙的拱卫之中,世家豪族的房屋也多绕紫禁城而建,所以内城里面住着的多是王公贵族,像曹唯这样的伯爷在里面纯属垫底。

京师里的权贵很多,大都是跟随明成祖朱棣靖难的功臣,在朱棣迁都北京后,他们誓死相随,正所谓情谊连绵永相随,生生死死走一回。

你到哪,我到哪!

在靠近东安门不远处,有一座毫不起眼的宅院,上书“秦阳伯府”四字,守门的仆役斜靠在门槛边上打盹,响亮的呼噜声隔着老远都能听得见。这要放在别的大户人家,早就被打个半死。

曹唯站在门口,脸黑如碳,乔姗姗站在一边,小心翼翼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上梁不正下梁歪吧?”

钱宁捂着她的嘴,小声道:“娘子慎言!咱们这几天还要住在大人府上,所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都怪我这个主家太过于心慈手软!”曹唯叹了口气,然后上前把仆役踹了两脚,仆役顿时惊醒,本要发怒,见到曹唯后转怒为喜,道:“老爷,你可算回家了,小人晚上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曹唯大怒道:“还睡?守着家里的大门还睡这么死,也不怕家里遭贼偷?”

“老爷,您多虑了,咱家现在什么都没有了!”仆役抱住曹唯的大腿,哭诉道:“您让王管家带着大小姐先来京师安顿,我们刚到京师还没有找到住的地方,牟大人就知道了我们的行踪,然后帮我们选了这座府邸,还让几个校尉帮我们把行礼摆放好……”

曹唯笑道:“这是好事啊,牟大人毕竟与本老爷相熟,给你们一些照顾也是应当的,正好老爷我带来了几十箱地方特产,回头给他送一箱去。”

仆役哭得更厉害了,断断续续道:“……接着牟大人就开始来府上喝酒,每次喝酒都要喝到半夜,后来还带着几个官一起来喝,您珍藏的那几坛酒全被他们祸祸了。

不仅如此,牟大人每次喝完酒还要拿两样东西带走,说是咱家的东西好使耐用,如今咱家从南京带过来的物件都被他拿光了。

昨天晚上牟大人又喝多了,临走时发现咱家什么都没有了,就让王管家多买些酒在家里放着,等着日后来喝,所以王管家今天一大早就出门买酒去了。

老爷,京城好可怕,我要回南京……”

“这个禽兽,怎么能如此欺负我!”曹唯怒发冲冠,面露凶相,大喝一声道:“张猛,把本官的大刀拿来,本官要与他一决生死!”

张猛二话不说,立马拔出绣春刀递到他手上,乔姗姗也握紧粉拳,眼里满是鼓励之色,嚷嚷道:“爷们儿!汉子!”

曹唯拿着刀往外走了两步,发现没人拦着他,连忙给钱宁使了一个眼色。钱宁会意,上前拉着他,道:“大人,您一向以仁义立天下,怎么能动粗呢?这影响多不好!”

曹唯叹了口气,道:“算了,看在你钱宁的面子上,本官就放他一马。本官可不是怕他,本官是读书人,最见不得血……”

乔姗姗嘟囔道:“懦夫!怂包!胆小鬼!”

曹唯假装听不见,转身看着仆役道:“大小姐在府上吗?”

自从刘良女认曹唯为义兄后,曹府里的下人们都叫她大小姐。

仆役摇摇头道:“太子今天接大小姐出去踏春去了!”

曹唯颓然道:“现在只是二月初,哪里来的春?这小子分明是背着他爹出来私会情人的。牟大人惦记咱家的物件,太子惦记咱家的活人,也难怪本老爷府上空空荡荡,凄凄冷冷。

这哪里像京师,分明是世界上最大的土匪窝,本老爷一向敦厚友爱,在这种地方是活不长久的。不行,三年内一定要告老还乡……”

了解府中的状况后,曹唯的心上升起一片阴云,摆摆手示意随行的校尉将行礼搬到府内,然后自己搬张椅子,靠在院子里面的墙角边上闭目养神,下午的阳光不强不弱刚刚好。

也许是上辈子一直出门在外,这一世曹唯是异常恋家,客居他乡一直让他感到心里不踏实,二十多天的车马劳顿更是让他苦不堪言。回到家中,放松下来后顿时觉得浑身酸痛无力,不想动弹。

初至京师,举目茫然,曹唯觉得自己就像一只拖家带口的麻雀,飞到了一片原始森林中,不知道哪里是安稳之所,不知道有多少凶狠的捕食者在盯着他。

在秦阳县时,他一无所有,也就不怕失去。在南京城时,他位高权重,又认识徐小公爷,所以可以横行无忌,无人敢惹。只有徐老公爷会时不时地踹他两脚,却也是把他当作子侄对待。

而现在他来到了北京城,弘治皇帝高坐在龙椅之上,下面多是魑魅魍魉,曹唯知道即便有牟斌庇护,也不能保证最后能够全身而退。

整个大明朝里智商最高的人都聚集在这座城市,阴谋阳谋充斥其中,稍有差错就会后果难料。即便小心翼翼,也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触碰了某些人的利益,从而召来杀身之祸。

如今曹唯有了家室,有了忠心跟随他的手下,以后还会有儿女子嗣,所以他不敢出错。

京师大,居不易!

………………………………

一觉醒来已经是日薄西山了,曹唯感觉神清气爽,正要起身活动活动筋骨,就听见左侧传来一道阴恻恻的声音:“醒了?”

曹唯悚然一惊,转身看去,只见牟斌手提绣春刀,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于是连忙行礼道:“属下见过牟帅,多日不见,牟帅又威武雄壮了几分,属下真是仰慕地紧。”

牟斌提了提绣春刀,道:“听说你想和本官决一生死?”

曹唯咽了一口唾沫,使劲摇头道:“绝无此事,属下敢拿人头……不,拿人品担保,这是有人想要离间属下与大人之间的感情。牟帅明察秋毫,绝不会听信小人谗言!”

牟斌指着曹唯,大笑道:“诸位同僚,你们觉得此子如何?”

“灵性!”

“不要脸……”

开个单章,说些事儿

京师大,居不易,城北想写写京师里的风雨波折,又怕写不尽那份波澜壮阔。

今天的第二更有些迟了,跟大家道个歉,明天的两章也会迟一点,不过一定会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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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拜上!

《大明卿士》开个单章,说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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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六章 内城千户

听见声儿,曹唯伸头望去,只见有两个人正在拐角处的石桌上下棋。一人穿着淡青色襦袍,长须美髯,像个教书匠。另一个人年纪较大,鬓角有些斑白,身穿着斗牛服,非常瘦弱却精神抖擞,发丝衣角收拾地一丝不苟,浑身上下干干净净。

“还不给二位上官见礼!”牟斌见曹唯愣在原处,上前踹了他一脚:“那个胡须很长的是指挥同知吴俊,穿着官服的是指挥佥事葛一川,兼领南镇抚司,你叫他葛老就好。”

曹唯大吃一惊,指挥同知仅次于指挥使,绝对是锦衣卫中高层中的高层。而那个葛老也是厉害角色,不仅是指挥佥事,而且还是南镇抚使。他所统领的南镇抚司负责本卫的法纪、军纪、监察、人员管理等职责,如果曹唯哪天不开眼犯了事,那么审理他的便是这个葛老。

“卑职见过吴同知,葛老!”曹唯态度谦逊,正正经经地行了一个礼。

葛老摸了把胡须,微笑道:“会下象棋吗?”

“啊?”曹唯结结巴巴道:“会……会一点。”

“那你来看看老头子我下一步该怎么走?今天你若是能保我不输,老头子就给你一些奖赏,你看如何?”

吴俊冷笑道:“观棋不语真君子,你若是敢让他赢了老夫,老夫饶不了你!”

曹唯头大如斗,愣愣地走过去,只见棋盘上的局势……一团糟!两方的士都杀到了对方的老巢,而兵卒却在家里守卫将帅,曹唯也是个臭棋篓子,却也没见过这种情况,讷讷道:“两位大人,你们真的会下棋吗?”

吴俊神色不善地看着他,道:“竖子,你是在质疑上司的能力吗?老夫和葛老都是久经沙场之人,对于棋局的把控不是你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儿能够揣度的。”

葛老笑呵呵道:“小子,不要在乎什么约束规矩,否则就会束手束脚,失了分寸。有些人制定规矩,有些人利用规矩,而有些人受制于规矩。

规矩限制了道路,约束了心思,有时候是好事,而有时候却能把一个人绑得死死的。

还是想想怎么帮老头子赢了这局棋吧,否则你以后若是落在老头子手上,呵……”

曹唯仔细回味葛老的话,逐渐品出一些滋味来,嘴角微微勾起。既然不要老子规规矩矩的,那老子今天就坏一坏这规矩……

曹唯的手搭在棋盘上,其他几人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却见他用力一掀,整个棋盘翻倒在地,棋子胡乱散落。

牟斌愕然地看着曹唯,随即咧嘴笑了出来,朝他竖起了大拇指。

吴俊脸色阴沉,死死地盯着他,眼中寒芒闪现,一股排山倒海般的气势从猛然从他身上迸发出来。

葛老也收敛了笑容,抓起桌上残留的一个棋子,冷冷道:“小子,除了陛下以外,从来没有人敢在我们两个面前如此放肆,你若是不给老头子一个解释,那只好请你去南镇抚司做客了。”

曹唯拱手道:“葛老,吴同知,是小子无礼了,但是小子实在是不知道你们二位下棋时的规矩,要想让你们二位都不输,那只有这个法子了!”

吴俊和葛老相视一眼,同时大笑起来,葛老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指着曹唯道:“我们三人等了你小半个时辰,期间猜测过你会用哪种法子解决眼前这个僵局,吴同知说你会偏向一方,借一人之势而压另一人。

老头子猜测你会含糊其辞,左右说上两句好话,然后就能糊弄过去。至于牟帅……他说你会躺在地上撒泼打滚,最后会向他求救。

没想到你竟然敢掀了我二人的棋盘,竟然还真的破了局,真是胆大包天,真是不守规矩,真是……好得很!”

牟斌走过来拍了拍曹唯的肩膀道:“老夫怎么忘了你这小子的混账性子!不过,你干的不错,这种破局的方式粗暴有效,老夫很喜欢,所以老夫决定让你做内城千户,专管国子监和玉河一带,权力很大,责任很重!”

一个千户在权贵多如狗的内城能有多大权力?说权力很大纯属瞎扯,然而“责任很重”四个字却让曹唯心里一咯噔,因为责任和麻烦总是相互关联,责任越重,麻烦越多,而有了麻烦就一定会得罪人。

曹唯自然知道国子监的大名,当初他还向谢平提议将谢钰飞送进国子监读书。国子监是大明朝的最高学府,是年轻士子读书的地方,这群死脑筋的半大小子,浑身充满了青春荷尔蒙,动不动就要妄谈国事,为民请命,偏偏家里多是高官显贵,不能得罪。

至于玉河是什么地方,曹唯也能猜出一二,大致就相当于南京的秦淮河,如果不出意外的话,玉河两岸也尽是青楼酒馆。很奇怪的一个现象,大明朝各地的学院和青楼总是挨得很近,也不知道这些士子在听到青楼传来的丝竹声时还能不能读得进去书。

士子狎妓在外人看来往往是风流雅事,令人称道。精力旺盛的士子最喜欢的便是在青楼里争风吃醋,一较高下,在比较中动起手来也是再正常不过了。

这个时候就需要锦衣卫前去镇压,镇压的结果往往是双方把气都撒在锦衣卫的头上,而到场的锦衣卫还不能还手辱骂,因为发生冲突的士子能如此嚣张,多半有一个位高权重的爹,所以管理国子监和玉河的千户充当的绝对是受气桶的角色。

当听到国子监和玉河时,曹唯就知道自己被牟斌坑了,自己来京师就是来混日子的,对于这种得罪人差事还是敬而远之为妙。

“牟帅,属下能力不足,无法担此重任,还请牟帅另选贤能。”

牟斌冷笑道:“能力不足还做什么锦衣卫?不如回乡下种地带孩子。”

曹唯大喜道:“多谢牟帅,属下这就交了锦衣卫的差事,回家种地去,牟帅的大恩大德,属下没齿难忘,回家就给您立生祠。”

吴俊和葛老面面相觑,没见过把锦衣卫的官职这么不当回事的人,好像不做锦衣卫就是天大的幸事。

牟斌张大了嘴巴,说不出话来,半晌后才冷哼了一声,道:“离开锦衣卫可以,留下两条胳膊三条腿,再经过三刀十八刑,你就可以走了。”

曹唯委屈道:“这哪里是锦衣卫?这分明就是传销组织……”

牟斌疑惑道:“何为传销组织?”

曹唯不理会他,失魂落魄地坐在石墩上,自言自语道:“老子自从做了锦衣卫以后就危险不断,屡屡遭遇白莲教的刺杀,一直在生死边缘上挣扎。

先是被白莲教的圣女和香主劫持,后来又被白莲教大长老暗算,差点就没命了。回乡见见岳父,本以为风平浪静,谁想竟遇到了白莲教的三长老,命途多舛说的便是我这样的吧!

这还不算完,来到京师还不到一日就被人往死里坑……”

第一百一十七章 苦情计

曹唯说得凄惨,牟斌想想也确实是这么个事,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然后走到曹唯旁边坐下来,安慰道:“古来成大事者,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曹唯瞪了他一眼,道:“站着说话不腰疼,您一个锦衣卫指挥使都没被人家刺杀过这么多次,而我几次都差点没命。如今您又要给我安排一个苦差事,这是要把我往绝路上逼!”

牟斌回想一下,确实觉得曹唯比较惨,不由得两手一摊,无奈道:“你小子天然吸引白莲教的仇恨,老夫能有什么法子,说来也是,你小子确实与白莲教有着不解之缘,只要跟着你,准能抓着白莲教匪。

都说危险和机遇并存,你短短一年就从一介草民升至正五品官,还不都是踩着那些匪人的头上爬上去的?如今老夫让你管辖国子监和玉河一带是想锻炼你的才能,你只有把这些事做好了老夫才能名正言顺地提拔你,别人也就无话可说了。

老夫待你如同子侄一般,前阵子你给老夫写信,让老夫提拔那什么马县令,老夫厚着脸皮在陛下面前讨要人情,这才办成了此事。

你偷拿了老夫的牙牌,本该是大罪,葛老要将你拿进南镇抚司,可是被老夫劝阻了。家里的子侄淘气,拿了老夫的东西,不算什么大事。

从你家拿来的躺椅,老夫每天都会躺上一会,身子骨也能舒坦一些,老夫一直在惦记着你的好。

老夫这几年精力大不如前了,每天早上都觉得头疼欲裂,起不来床,老妻总是劝我多睡一会,可是京师局势复杂,厂卫虽然表面上和平共处,可是暗地里斗争不断,再加上文官虎视眈眈,地方上混乱不堪,这让老夫怎么能睡得下去?

老夫虽然手下众多,却没有一个能力出众的,之所以调你来京师,就是因为你有勇有谋,能来京师为老夫分忧,老夫也能轻松一些。呵!现在想想,是老夫太自私了,老夫有愧于你!

罢了,老夫再给你调回南京,你回去以后好好和谢丫头过日子,有空给老夫写封信,等你们有了子嗣,老夫会给你们送些贺礼过去……”

牟斌虎目微红,泪水噙满眼眶,却怎么也不肯落下来,又拍了两下曹唯的肩膀,然后别过头去,似乎是不想让曹唯看到他这副样子。

曹唯仔细想想,牟斌确实待自己还不错,虽然行为粗鲁了一些,但是给自己的照顾也不少,也算是半个长辈。如今又跟自己说这些掏心掏肺的话,给自己这份差事也是想要提拔自己。倘若再退缩不管,也太不仁义了,心里还真有些过意不去。

“牟帅……小子也不是不乐意,这样吧,小子帮您三年,您再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人选,到时候顶了小子的差事,再把小子调到南京去,您看如何?”

牟斌扭过头来,欣慰地看着他,道:“你有心了,老夫能有你这么个晚辈,真是三生有幸,老夫终于能够睡个安稳觉了。

你的告身和牙牌,老夫已经把它们交给王管家了,你毕竟车马劳顿,好好休整两天,然后再去上任。

时候不早了,家里老妻还等着老夫回去,就不多留了。”

牟斌说完就站起身来,飞快地走远,吴俊和葛老神色古怪地看着曹唯,又看了看已经出了门的牟斌,连忙追了上去。

曹唯看着牟斌的身影,叹了口气,道:“可叹英雄易老,壮志难酬,堂堂锦衣卫指挥使竟然无人可用,早上都不能多睡一会,还头痛欲裂……欲裂?”

曹唯瞪大了眼睛,渐渐回过味来,一个锦衣卫指挥使怎么会无人可用?整晚在我家喝酒,第二天早上自然会头痛欲裂,自然是起不了床……

牟斌,你又坑我!

牟斌听见背后曹唯的叫喊,步伐更快了,很快就见不到人影了。

中计了!曹唯狠狠地抽了自己两巴掌,暗骂自己竟然连这么粗浅的苦情计都看不出来,竟然会被一个中年男人的三言两语打动了,真是晦气。

然而自己已经答应下来了,如果不去上任,想必南镇抚司一定会来拿人,今日牟斌那个老匹夫将葛老带过来,用意何其歹毒……

…………………

秦阳伯府外,牟斌见曹唯没有追出来才舒了一口气,放慢了脚步。吴俊和葛老慢慢追上来,见牟斌得意的样子苦笑不已。

吴俊拱拱手,道:“牟帅,曹唯只是一个千户,您命令他做内城千户,想必他也不会死扛到底,您又何必用苦情计?这也太抬举他了,属下还没有见过您对其他人这样过。”

牟斌摇摇头,道:“曹唯这个人和其他人不一样,吃软不吃硬,老夫若是真的逼他做这个内城千户,他也会做,只不过会出工不出力,敷衍了事,如今春闱就要到了,不能出事。

你们不要小看曹唯此人,他有大才,你们也看过他的文书,从扬州府到南京,他做事手段有理有据,进退相宜,真遇到什么事也能随机应变,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今天你们试探他,故意出题为难他,咱们都猜测过他会做出何种反应,却都没有想过他真的会破局。凭心而论,咱们三个都没有这份能耐。

最让老夫惊叹的是他的运道,他虽然屡屡遇险,却总是能化险为夷,最后还能捞着功劳,光这份能耐就没人能比得过。前阵子他去渭南府探亲,竟然又逮住白莲教的一条大鱼,这就是运道!

老夫之所以非要让他做这个内城千户是真的想要历练他,以后方便提拔他。每个管辖国子监和玉河的内城千户都做不长久,老夫就是要看看他会如何。

你们看他懒散无赖,实际上他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这一点老夫不会看错。更何况他和太子相交莫逆,日后让他接老夫的位置,老夫也能放心……”

葛老沉默片刻,道:“既然牟帅信得过他,老头子自然支持他,只不过能不能让其他兄弟信服,就看他自己的了,毕竟如今这锦衣卫可不全是咱们说的算……”

牟斌面色微寒,随即又笑了出来,道:“无妨,既然曹唯已经到京城了,老夫就不操这个心了,哈!留给他们年轻人头疼去。”

第一百一十八章 煤球

常年打雁,今日却被大雁啄了眼,曹唯痛定思痛,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最后发现还是因为自己心太软,对熟人狠不下心。

太善良,这个没法改!

“老爷,你可回来了,老奴今天晚上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王盛见到曹唯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鼻涕眼泪都止不住地曹唯身上抹。

曹唯也有些心酸,自家下人只是想睡个好觉,这要求不过分,可是自己这个做老爷的没法满足他们,因为那个无耻的老匹夫,自己也惹不起。

曹唯看着王盛凄惨的模样,想想自己刚刚中计时的蠢萌样子,也是心里一痛,眼圈红了起来,抱着王盛抹眼泪:“王叔,本老爷比你还惨,你受损的只是身体,而本老爷的心已经碎了一地,这没想到牟斌竟然是这样的人,老爷我都不想活了……”

王盛呆住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让曹唯伤心欲绝,听起来好像是牟斌对他做了什么难以描述的事情。王盛脸色惊疑不定,后退了两步,还擦了擦自己的衣服。

“老爷,人活着一辈子最简单的是拿起,最难的就是放下,不管发生了什么,那都是过去的事了,您不是曾经跟老奴说过嘛,风雨过后就见彩虹,晚上好好洗个澡,一切都过去了,乖,别难过了……”

曹唯抹了一把眼泪,重重地点了点头,道:“王叔,你说的对,我不能一直活在过去,要往钱看,多挣些银子才不算白来京师一趟!”

王盛尴尬地笑了笑,道:“老爷,这事就这么轻易地过去了?老奴只是随便安慰两句,您就接受了?您这心真不是一般的大……”

曹唯叹了口气,道:“本老爷也没办法,他是锦衣卫指挥使,本老爷的上官,就算他以后骑在我身上,我也没法反抗,还不如老老实实地熬过这三年,然后再辞官回乡。”

王盛神色古怪地看着曹唯,道:“老爷,牟大人这么对你,夫人能接受吗?”

“不接受又如何,老爷我对不起夫人,以后都没有多少时间陪她了,毕竟公务繁忙,如果那老匹夫再有什么其他差事安排给我,恐怕老爷我晚上都忙得回不了家了,让婉儿独守空房,真是作孽哟!”

“真没想到牟大人是这种人……”

曹唯有些哽咽道:“你说得对,真没想到他竟然是这种人……”

“牟大人是哪种人?”刘良女欢喜地走过来,道:“兄长,你回来就好了,良女今天晚上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

曹唯不满地看着她,道:“你和朱厚照那小子厮混到现在才回来,心里还有我这个兄长吗?”

刘良女脸色羞红道:“厚照说今天天气不错,不出去走走就太可惜了,所以我才陪他出去逛逛,我跟他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真的没有。”

“亲了吗?”

“嗯……”刘良女反应过来,连忙摇头道:“没有没有,就是不知怎的,脸上多了一些灰尘,厚照用嘴帮我把灰尘清理干净了,很体贴。”

曹唯无语地看着她,半晌后才叹了口气,然后摆摆手离去。

刘良女看着曹唯离去的背影,皱眉道:“兄长这是怎么了?感觉有点不对劲。”

王盛小声道:“这事不好说出口,总之,这几天多关心关心老爷,他心里苦……”

……………………

一夜无话,第二天刚吃过早饭,曹唯便带着一箱从渭南的土特产,一路打听到了梅府。

门口的仆役还是扬州府时梅府的下人,见到曹唯后笑着将他迎进了府。还像当初在扬州府一样,曹唯到了梅府如同回了家。

梅府后院,梅轻柔坐在石亭中和一只黑色的幼犬玩耍,发出银铃般的笑声,梅夫人看着女儿玩得欢实,不禁摇头苦笑道:“柔儿,一个女孩子这么闹腾可不好,你以后还要嫁人呢,到时候嫁不出去,可别哭鼻子!”

梅轻柔不以为意道:“女儿不嫁人,要嫁也要嫁师兄那样的人!”

“师兄是哪样的人?”

“师兄是……”梅轻柔愕然地抬起头来,愣了片刻,然后欢喜地跑过去,扑到曹唯身上,道:“师兄,你来京城了?什么时候到的?要在京城里待多久?轻柔可以带师兄出去玩呢,整个京城的景致,轻柔也知道一些。”

曹唯放下梅轻柔,见她脸上又多了一些婴儿肥,忍不住捏了一把,微笑道:“你都这么大了还这般胡闹,以后要是嫁不出去了,看你怎么办!”

梅轻柔嘟着嘴,道:“不嫁就不嫁,师兄肯定会养着我。”

“你这么能吃,师兄可养不起你,以后要找个能够养得起你的人。”曹唯走进亭子,随意地坐在一旁的板凳上,道:“师娘,修德来看你了,几个月没见,师娘更加年轻了。”

梅夫人以前身体虚弱,梳了出云髻后脸庞更显得清廋,现在她的脸色红润了许多,看着确实比以前年轻了。

梅夫人指着曹唯,微笑道:“就你嘴甜,几个月都不来看师娘,还以为你把师娘给忘了呢。”

曹唯失笑道:“我就算忘了吃饭也不会忘了师娘,所以我昨天下午刚到,今天就过来看您了。恩师在家吗?”

“老爷上朝去了,这几天他都早出晚归的,也不知道忙什么事。”

曹唯眉头一皱,道:“年纪大了还不知道让自己清闲一些,按理说一个左都御史没有多少公务……咦,这是哪来的狗?”

梅轻柔过来逗着小狗,道:“这是我养的狗,名叫暗香,暗香浮动月黄昏的暗香。”

“暗香?这名字好难听,不如师兄帮它重新起个名字吧,嗯,就叫牟斌吧!以后谁欺负你了,你就关门放牟斌咬他。”

梅轻柔掩嘴笑道:“师兄,牟大人怎么得罪你了?”

“那老匹夫就知道坑我,这次把我调到京师任职,给我安排了最苦的活计,我私下猜测这个老男人是在妒忌我俊朗的容貌……算了,不说他了,咱们还是好好给这只狗起个名字吧,嗯,就叫黑蛋咋样?”

“呸!”梅轻柔轻轻啐了他一口,道:“才不要叫什么黑蛋呢,难听死了。”

曹唯沉吟片刻后,笑道:“你看它身黑如碳,肥胖如球,那就叫它煤球吧!”

“煤球……”

第一百一十九章 千户所里论英雄

等了一会,梅公博没有回来,曹唯便向梅夫人告别,煤球在后面穷追不舍,梅轻柔大骂它没良心,最后曹唯又和煤球玩耍了一会,然后在梅轻柔的嘟囔声中离开了梅府。

依照曹唯的想法,既然已经接受了内城千户一职,就要把它做好,不说像在南京城里那样嚣张跋扈,起码不能让人在头上拉屎撒尿,因为曹唯有洁癖,不仅有生理洁癖,还有心理洁癖。

就如同牟斌说的那样,锦衣卫的日子确实不太好过。以前厂卫大肆刑狱,抓捕官员不需要经过皇帝的允许,百官过得畏畏缩缩,惶惶不可终日,尤其是东西两厂的公公们,身残志坚,把文官们盯得死死地。

文官们每天躲在书房里痛骂这群没卵子的阉攒货,然后把厂卫犯下的罪行记在小本本上,以待日后报仇雪恨。

弘治皇帝登基后与文官的关系甜如蜜,极大的削弱了厂卫的权力,不仅废除了西厂,还限制了锦衣卫和东厂的缉拿和逮捕的权力,这些举措就让厂卫一下子由正妻变成了小妾。

事实证明,文官非常记仇,在升为正妻后不仅对小妾进行了惨无人道的鞭打,还在暗地里跟弘治皇帝说他们的坏话,导致成化年间的宦官和术士们基本没有好下场。

原御马监掌印太监、西厂提督汪直本被贬到南京,弘治十一年被朱祐樘召回京师侍奉,文官们听闻后顿时炸了锅,心里满是怨怨念。

吏部员外张彩直接弃官而走,临走前上书道:“汪直此人心胸狭隘,睚眦必报,如今陛下将他召回京师,恐怕又要重复成化年间宦官乱政的祸事,乞望陛下明察,以正刑罚……”

弘治皇帝心存芥蒂,虽然没有杀了汪直,但从此就没有再重用他。

东厂和锦衣卫被削权后,不敢再针对文官,互相又看不顺眼,再加上弘治皇帝有意挑起两者争斗,所以厂卫表面上还算相处融洽,实则背地里摩擦不断。

牟斌和东厂厂督萧敬私交甚好,在这些年里两人都尽力压下厂卫之间的冲突,但是两人终归立场不同,厂卫恩怨多年,最终反目也只是时间问题。

近些年,在弘治皇帝有意无意地引导下,东厂和锦衣卫相互渗透,锦衣卫已经不是牟斌的一言堂,这让牟斌做起事来束手束脚,如同一只被绑住四肢的老虎。

在这种情况下,牟斌迫切地想在锦衣卫内部里提拔有真才实学的人。就在这时,曹唯治好了扬州府的疫病,进了皇帝的眼,牟斌开始也只是想和曹唯结个善缘,但是在皇帝任命曹唯为锦衣卫百户后,牟斌就动了栽培他的心思。

后来曹唯也很争气,堪称功劳不断,而且行事干脆利落,不缺谋略,不乏狠辣,这让牟斌精神振奋,就如同在泥土中发现了一块金子,野鸡窝里找到了一枚鸵鸟蛋。

牟斌奉命去南京迎接朱厚照回京,住在曹唯府中时仔细观察过他,在确定曹唯能担大任后,临走前下定决心将他当作接班人培养,于是就把他调到京师,并任命他为内城千户。

………………

内城千户所距离国子监不远,当初修建的时候想必是考虑到便于管理的缘故。

张猛赶着马车一路打听到了千户所,钱宁已经带着其他八个百户在门口等候,见曹唯从马车上下来,连忙抱拳行礼:“拜见千户大人!”

百户们的态度很客气,曹唯也没有摆出上官的架子,慢慢带着百户们走进千户所的院子里,笑呵呵道:“诸位兄弟客气了,咱们都是一家人,没有上下之分。

本官以前是读书人,为人最是和善友爱,今后兄弟们各司其职,做好本分事,本官自然亏待不了你们。”

百户们应声称是,态度谦卑又透着一丝冷淡,脸上虽然带着笑容,却没几个人开口说话,看着曹唯的目光就像是看着一个客人,而不是他们的上官。

曹唯还以为这是京师里的官员特有的沟通方式,也没有在意,和百户们寒暄了几句后,道:“古有曹阿瞒煮酒论英雄,今天就来论一论咱们大明朝的大人物,诸位同僚畅所欲言,说什么都不打紧。”

百户们谁都没有开口,现场一阵沉默,曹唯的脸色有些难看,正要发作,却见一个年纪较大的锦衣卫抱拳道:“大人,要说咱们大明朝的人物,首屈一指的便是咱们锦衣卫指挥使牟帅……”

“以后别在本官面前提这个老匹夫,本官不待见他!”

百户们都瞪大了眼,敢骂指挥使的上官,要么是个愣头青,要么就是背景不简单,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不能轻易得罪。

“大人,李公谋,刘公断,谢公尤侃侃!这三位大学士同心辅政,尽职尽责,竭尽所能,算得上大人物。”

“吏部天官王恕大人为人正直,嫉恶如仇,不畏权贵,当是大人物。”

“兵部尚书马文升当是大人物……”

“保国公朱老公爷……”

曹唯笑道:“东厂厂督萧敬虽然没有了卵蛋,但也当得起大人物吧?”

这话百户们不好接,敢说东厂厂督没卵蛋的,整个大明朝都没有几个人,这位上官不知是心大,还是胆大。

曹唯见百户们不说话,知道这群官油子不交心,是因为自己没有威望,把他们留在这里也问不出什么话,于是摆了摆手,道:“下去当值吧!”

百户们拱手告辞,走得很干脆。曹唯看着百户们离去的背影,摸了摸自己的脸,疑惑道:“钱宁,本官不够威严吗?”

钱宁谄笑道:“大人霸气侧漏,自然威严无比!”

“那为何本官虎躯一震,这些百户没有纳头就拜,反而不冷不淡的,难道是本官震得不彻底吗?”

钱宁迟疑了一下,道:“大人,属下已经打听过了,管辖国子监的千户没有一个能任职超过两个月的,这些百户们恐怕也不看好大人您……”

曹唯摸着下巴上冒出来的两根胡须,道:“那本官偏要死死地坐在这个位置上,让别人知道本官与其他人不一样!”

钱宁苦笑道:“大人先不要把话说得这么满,据属下所知,国子监那群书生最喜欢的便是聚众闹事,咱们千户所不去管会就是玩忽职守,若是去镇压就被说是殴打士子,然后就会被朝臣弹劾。大人,您这真的是苦差事……”

“钱宁,你知道本官最欣赏你的是什么吗?”

钱宁挠头道:“萌?”

“屁!”曹唯差点一巴掌抽他脸上:“本官最欣赏你的是脸黑,适合帮上官背黑锅!”

第一百二十章 装怂

自从上任以来,一连好几天都风平浪静,生活闲得有些无聊,曹唯心里暗想,这些士子毕竟是读书人,最在乎的就是礼仪斯文,想必不会轻易动手,以前的种种,定是以讹传讹,不足为信。

过着平静的日子,曹唯舒了一口气,毕竟士子若是真闹起事来,他也会很头疼。既然闲来无事,那就要找一些有意义的事来做……

千户所内的院子里,一个铁架台上穿着几十串鸡翅,在炭火的烘烤下滋滋冒油,一阵香味扑鼻而来,整个千户所里的兄弟除了守门和外出值班的以外,全都围在铁架台边上,喉咙涌动,期待地看着已经烤成金黄的鸡翅。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千户所里上至百户,下至校尉帮闲都知道了刚来的千户大人极好相处,更难得的是做了一手好鸡翅,将鸡翅烤好后再撒上一些茱萸,那种滋味真是难以形容。

整个京师都做不出来那种味道,千户所里的校尉们毫不怀疑,这位上官就算不做千户,光凭这份手艺都能富甲一方。

片刻后,曹唯将烤熟的鸡翅分配给众人,然后看着一群狼吞虎咽的牲口,问道:“明天该谁带鸡翅来?”

“大人,明天该丁百户和张百户了,算起来咱们千户所的百户已经轮了个遍了。”

“大人,上次属下已经把家里的鸡全都给宰了,我家婆娘还以为我不过日子了……”旁边一个红脸汉子苦着脸,又看了一眼手上的鸡翅,咬了咬牙,道:“好,我老丁也做一回梁上君子,今晚就对不起邻家了!”

曹唯有些不放心,叮嘱道:“此事万不可泄露出去,否则就会召来强盗,尤其是要对牟帅封口……”

丁百户迟疑片刻,道:“大人,您和牟帅……”

“本官是他的债主,他欠了本官不少银子,大概有个一百多万两,现在想要耍赖不还,你们说他是不是为老不尊,做人不讲究?”

校尉们低着头,默默地吃着鸡翅,曹唯正要痛骂这一群白眼狼,门外有校尉跑进来恭谨禀道:“大人,出事了,国子监的一群士子打起来了!”

曹唯心中一惊,沉声道:“仔细说来!”

“属下打听过了,今天一早刑部侍郎家的公子唐辉找右都御史家的公子王云龙辩论经义道理,二人旗鼓相当,最后不知怎么的,就互掐了起来。

二人的同窗就想上去劝架,却不知道谁在混乱中踢了唐公子一脚,双方就又打了起来。现在斗殴的士子越来越多,差不多有一百多号人了,再这么下去恐怕要出事啊……”

曹唯叹了口气,道:“这群读书人是吃饱了撑的吗?好端端的日子不过,偏要打来打去,好好的辩论会被他们变成了斗殴会,本官要是有这么群儿子,非打死他们不可。”

钱宁小声道:“大人,属下多嘴一句,您再怎么辛苦也生不了一百多个儿子……”

曹唯遣退了众人,唯独将钱宁留了下来,上下打量一番后,轻声道:“钱宁,本官平日里对你怎么样?”

钱宁迎着上官的目光,感觉大事不妙,连忙拱手道:“大人,属下刚刚吃坏肚子了,万分紧急,这就告退了!”

曹唯拉住钱宁,嗔怪地看着他,道:“怕什么,本官又不会吃了你,想不想升职加俸?”

钱宁愁眉苦脸道:“大人,您到底想要干什么?直接说就好了,属下尽力而为,但是您万万不可拿属下的性命开玩笑,属下刚刚娶的亲,还想多活两年。”

曹唯压低了声音,道:“你是不是也觉得这群士子讨厌地紧?”

“嗯,很讨厌……”

曹唯攥紧拳头,恶狠狠道:“既然如此,咱们必须要给他们一些教训才是。你等会儿去国子监进行弹压,记住,态度一定要温和,面对他们就像面对你家娘子一样,不要有一点骨气……”

钱宁疑惑道:“大人,您究竟要做什么?”

曹唯嘿嘿一笑道:“你现在所看的《大明卿士》第一百二十章装怂只有小半章,要看完整版本请百度搜:(冰雷中文)进去后再搜:大明卿士

第一百二十一章 替天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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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唐辉的爹是刑部侍郎唐嗣轩,王云龙的爹是右都御史王振阳,他们二人平日里一直跟咱们锦衣卫不对付,尤其是这个王振阳,曾公开宣扬说耻于和锦衣卫同朝为官,这为他挣了不少名声。

唐辉和王云龙之所以打起来,并不是因为什么经义道理,唐辉在红衣楼养了一个姘头,名叫花宝月,听说她胸前沟壑深如谷,一个大腚乱乾坤,一双勾魂眼……咳!是属下失言了。

这个唐辉平日里经常去红衣楼与花宝月颠鸾倒凤,早就将她当作了禁脔,昨日唐公子不知道有什么事没有去红衣楼,而王云龙早已经听说了花宝月的艳名,就瞅准机会去了红衣楼,砸了一千两银子,将花宝月给睡了。

唐公子听说此事后勃然大怒,所以今天上午就借着辩论经义的由头跟王公子打了起来。

后来斗殴的人越来越多,唐辉和王云龙感觉事情不妙,都想罢手却又怕丢了面子,属下去弹压正好给他们二人一个台阶……”

曹唯一掌拍在桌子上,气愤道:“这两个国家蛀虫,本官每日为国操劳,兢兢业业,他们两个竟然因为争风吃醋而大打出手,国法容得下他们,天理也容不下他们,钱宁……”

“属下在……”

“本官现在赋予你替天行道的权力,今天晚上替本官好好伺候王公子,重点招呼下三路……”

钱宁狞笑道:“属下明白,这个王公子被打的时候一定会隐隐约约听到是什么唐公子交代的,打人的棍子和麻袋之类的东西不知道为什么就出现在唐家的后院里。”

“这件事一定不要露出马脚,否则本官就把你推出去背锅。”

钱宁擦了一把冷汗,道:“大人放心,属下晓得……”

“嗯,还有那个什么花宝月的……”

钱宁露出男人都懂的笑容,道:“属下明日就把花姑娘送到大人的床上!”

“呸!”曹唯往他脸上吐了一口唾沫,道:“本官有洁癖,不喜欢碰脏东西。本官惊叹的是这个花宝月挣钱真快,接一个客人就能挣一千两银子,一个月就是三万两,一年就是三十六万两,三年就是一百万两……嘶,一百万两啊,本官为国操劳,还不如一个在青楼里接客的姑娘……”

……………………

红衣楼是玉河一带有名的青楼,每天昼夜不休,在灯盏的照耀下,楼里夜晚犹如白昼。

在一间雅阁内,丝竹管弦之声不绝于耳,楼阁内的舞女身上披着丝带,卖力地扭动着纤细的腰肢,眼眸含水,看向坐在上方的两个富贵公子。

唐辉怀里搂着一个姑娘,举杯请酒道:“今日之事是在下鲁莽了,我与王贤弟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今日王贤弟痛骂锦衣卫走狗,真是大快人心。来!让我们共饮一杯,以前的不快就算烟消云散了。”

王云龙端起酒杯,道:“小弟今天说的一番话也是由心而发,近些年来厂卫越发嚣张跋扈了,我等作为士林清流,就应该为民请命,今日与唐兄争执想必也是误会,喝下这杯酒,以后咱们就算是朋友了!”

喝完一杯酒,二人又连续喝了几杯,王云龙借酒壮胆,眯着眼睛道:“唐兄,宝月姑娘真乃人间尤物,今日夜好月明,何不请她出来作陪一二……”

唐辉的脸色有些难看,轻轻哼了一声,放在姑娘腰间的手使劲一抓,姑娘忍不住痛呼一声,眼泪已经在眼眶中打转。唐辉扭头狠狠等她一眼,姑娘硬生生的没有让眼泪掉下来。

王云龙见势不妙,连忙举杯请酒道:“是小弟失言了,哈!小弟今日多喝了几杯,已经有些醉意了,唐兄不要见怪。”

唐辉的脸色这才缓和了几分,端起酒杯道:“不要再说这件事了,否则就坏了咱们兄弟的情面。咱们是读书人,求的都是金榜题名,今年的春闱已经没有几日了,不知王贤弟准备地如何了?”

王云龙得意道:“区区功名不过是手到擒来的事……”

今天早上,唐辉随意找一句经义道理与王云龙辩论,对王云龙的水平也有所了解,如果说王云龙能够凭真本事考取功名,唐辉是不信的,除非他有什么其他捷径可走。

想到这里,唐辉眼前一亮,道:“哦?莫非王贤弟有什么好法子吗?”

王云龙喝了一杯酒,压低声音道:“唐兄也知道,我爹是右都御史,与今年的主考官是同年,也算有几分交情,哈!不说这些事了,喝酒喝酒。”

唐辉看向王云龙的眼神顿时热切起来,也举起一杯酒,道:“还要王贤弟多多关照才是,若是咱们日后可以同朝为官,也能守望相助,荣辱与共。”

“是极是极,来,咱们喝酒……”

“来!”

一顿花酒喝到深夜,王云龙出了红衣楼之后,晃晃荡荡地走在街道上,想着花宝月丰腴的身体,心里就一阵燥热,等再有机会还要再尝一次,就算被打也值了……

就在王云龙经过一个无人的拐角时,忽然窜出来几个蒙面大汉,上来就将他套上麻袋,摁倒在地,然后抡起棒子就是一阵狂揍。

王云龙被套在麻袋里又惊又怒,厉声道:“你们是哪里来的强人?竟然敢对我王云龙下手,难道不知道我爹是右都御史吗?”

“呸!唐公子说……”

“别和他说这些废话,我们不是谁指使的,只是见不惯你王云龙的行事,这才替天行道,除了你这个祸害!”

王云龙怒道:“你们是不是唐辉派来的?那个两面三刀的小人,我真是耻于和他称兄道弟,明明说事情已经过去了,竟然还对我下此毒手……啊,为何踢我下面……”

“什么唐辉,我们根本不认识,我们就是来替天行道的!”

王云龙感觉快被气炸了,全身疼痛不堪,开始还很硬气,随后就开始求饶起来。

过了一柱香后,这群大汉才堪堪罢手,又往王云龙身上吐了几口唾沫,然后才飞快的消失在夜色里。

王云龙艰难地爬起来,看着大汉们离去的方向,眼里流露出怨毒之色,恨声道:“唐辉,你给我等着,此仇不报,我王字倒着写……”

等王云龙走远后,黑暗中又冒出几个人,手里拿着麻袋和木棒,正是刚刚向王云龙下手的那群人。

“大人,这王云龙莫不是被我们打傻了,这王字倒着写还是王啊。”

“管他呢,你们两个趁着夜色将这些东西埋进刑部侍郎家的后院,记住,一定不要惊动他人!”

“是,大人……”

第一百二十二章 事情闹大了

春闱将近,全国各地的士子聚集而来,整个京师随处可见的便是背着行囊的读书人。京师的守卫也被大大加强,不仅锦衣卫日夜巡逻,五城兵马司也派出了官兵维护治安。

士子们都认为官府有些小题大做了,这里毕竟是天子脚下,当朝国都,没人敢滋乱闹事。

然而平静的日子没过几天,北京城里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右都御史家的公子王云龙在黑夜里被一群蒙面大汉给打了,而受害人王公子一口咬定这些歹人是刑部侍郎家的公子唐辉所指使。

唐府门口!

一位穿着官服的中年男子脸色铁青,在他的身后,王云龙被两个下人扶着,鼻青脸肿,头发散乱,模样凄惨至极。

“唐嗣轩,你看看你儿子干的好事!竟然对我家麒麟子下如此狠手,那个畜牲学了十几年的礼仪诗书,难道都学到狗肚子里了吗?”

“王振阳,你不要血口喷人,老夫的儿子绝不会做出如此恶毒之事,怕不是你家儿子自己得罪了什么人,却怪罪到我唐家的头上。

说我儿子指使歹人殴打你家儿子可有什么证据?若有证据,老夫二话不说,现在就把犬子交出去任由你们处置,若是没有证据,今日你们别想动犬子分毫。

别人怕你,老夫可不怕,你若是想要嫁祸于人,老夫决不与你干休!”

顺天府尹站在一旁,劝道:“两位同僚,冤家宜解不宜结,也许这只是一场意外,咱们就此罢手如何?免得让人家看笑话……”

王振阳沉声道:“郭府尹不必多说,此事一定要给我王某一个交代,否则老夫今后如何在京师立足?唐侍郎既然想要证据,那便将他府邸搜上一搜,如果真的是他家儿子做的,定能找到什么蛛丝马迹。”

唐嗣轩冷哼一声,道:“好好好,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老夫便让你们搜一搜,不信你们能找出什么所谓的蛛丝马迹!”

顺天府尹叹了口气,也不再苦言相劝,挥了挥手,站在后面的十几个衙役冲进唐府开始搜查起来。

唐嗣轩脸色淡然地站在门口,王振阳见状不禁有些忐忑起来,难道真不是唐家所为?

王振阳扭头看着王云龙,小声道:“龙儿,你确定是唐家公子下的毒手吗?”

王云龙咬牙切齿道:“孩儿一向本分老实,并没有得罪什么人,今日早上不过是和唐辉辩论了一些经义道理,就被他打了一顿,很多同窗都可以作证。

事后唐辉却突然请孩儿喝酒,孩儿本以为他是心生悔悟,想要赔礼道歉,又想到国子监的老师经常教导孩儿要心存宽恕之心,所以孩儿就去赴宴了。

谁知孩儿刚出酒楼就被几个蒙面大汉打成了这样,孩儿还隐隐约约听见他们说什么唐公子,这不是唐辉还会是何人?都怪孩儿太过善良,才误中了他的奸计,孩儿也没有想到他竟然会如此歹毒!”

王振阳点点头道:“今日为父定为你讨回公道……”

过了许久,几个衙役急匆匆地从唐府内跑出来,为首衙役的手里还拿着一个麻袋,麻袋上还滴着水。

唐嗣轩见此惊疑不定,扭头看了唐辉一眼,沉声道:“真是你干的?”

唐辉快哭了,急道:“爹,真的不是我!”

衙役跑到顺天府尹面前,将麻袋里的东西倒在地上,只见是几根木棒,还有几张黑色的面巾。

“大人,属下们在唐府后院的水塘下面发现这些东西,隐藏地极为隐蔽,若不是属下们都是老手,经验丰富,恐怕就要被瞒过去了。”

王云龙悲愤道:“唐辉,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就是你干的,你竟然真的能下此毒手!”

唐辉瘫倒在地上,使劲摇头,尖声道:“不是我,真的不是我!到底是哪个混蛋栽赃陷害我?王云龙,是你想要陷害我对不对?你想要独占花宝月对不对?”

王振阳冷笑道:“唐嗣轩,你还有何话说?今日就算把官司打到陛下面前,也要给我王家一个交代!”

唐嗣轩面不改色道:“就算这些东西在我唐府中找到又能说明什么,也许这就是你王家的苦肉计,事先将这些东西放在老夫府中,想要陷害我唐家。”

王振阳怒极反笑,道:“郭府尹,你也看到了,证据确凿,顺天府该抓犯人了吧!”

唐辉打了一个激灵,猛地从地上爬起来,道:“我要检举,王振阳这老匹夫与本届科举的主考官是同年,他们暗中勾结,已经把考试地题目泄露了出去。”

此言一出,在场的所有人都是脸色大变,科举考试一直是一个敏感话题,这关系到整个大明朝的选官公正,所以历代皇帝对科举舞弊的行为都深恶痛绝,但凡出现,涉嫌舞弊的考官、举人,都要被查办入狱。

为了防止科举舞弊,大明朝的科举考试实行一整套极为严密的防范舞弊措施,例如考官在阅卷之前,考卷要经历弥封、誊录、对读等一系列复杂的程序,对每个有可能出问题的环节,都从制度上尽力加以防范。

在这种情况下,最普遍的舞弊手段就是夹带小抄或者与考官有所勾结。

唐嗣轩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上前拉着唐辉,神色严肃道:“辉儿,你这话可属实吗?”

唐辉点点头道:“这是王云龙亲口对孩儿说的,不会有假!”

唐嗣轩大笑道:“好,既然王家不仁,咱们就不义了!郭府尹,本官刑部侍郎唐嗣轩检举右都御史王振阳涉嫌科举舞弊,还请府尹去王府搜查一番!”

王振阳脸色苍白,因为他真的在前些日子私下跟主考官要了一些文章,然后交给了王云龙,那些文章到底是什么,王振阳心知肚明。现在那些文章还在他府中,一查一个准!

“唐侍郎,那些都是小孩子的玩笑话,当不得真,我儿的伤势也不严重,这事就算了吧,咱们日后同朝为官,还是要以和为贵……”

唐嗣轩见他这副模样,心里更加镇定,笑道:“晚了!刚刚你王御史还不依不饶,现在怎么就服软了?这件事咱们没完!郭府尹,去王家搜查吧,出了事有我唐某担着。”

顺天府尹深深地看了王振阳一眼,然后带着衙役赶往王府。

王振阳看着远去的衙役,好像被抽空了力气,眼前一阵模糊,随即吐了一口血,昏倒在地。

事情闹大了!

第一百二十三章 老夫一猜就是你

弘治十二年二月,丙申,顺天府尹郭章搜查右都御史府,得数篇文章几近于考试题目,遂上奏孝宗皇帝。

帝大怒,下旨锦衣卫彻查,锦衣卫指挥使牟斌奏报:经查,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程敏政,私泄考试题目与右都御史王振阳,其余知题者暂不可查。

帝曰:“国家求贤,以科目为重,公道所在,赖此一途。徇私舞弊者,妄想以卑劣手段而得功名,其心可诛,其行可恶。翰林学士程敏政假手文场,甘心市井,士子初场未入而《论语》题已传诵于外,枉负朕之信赖。右都御史王振阳,窃取清流之名,不念国法而徇私情,实则小人也!

此二人不惩,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给天下士子一个交代。盖将二人送礼部奏处,查明属实,皆黜职充役。着令锦衣卫彻查涉案人等,一经查获,严惩不贷。”

左都御史梅公博奏曰:“春闱将至,人心思定,陛下以仁孝治天下,不便妄动干戈,臣以为此案不可牵扯过甚,否则士子无以向学,人心惶惶而不可终日。奏请陛下了结此案,并置换科举试题,以定人心!”

帝纳之,遂令命太子少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李东阳为会试考试官,再选试题,以备科考。

梅府!

一壶茶水烧得翻涌,热气升腾而上,梅公博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慢慢啜了一口,满意地点了点头,道:“好茶!”

“那是自然,学生孝敬给您的都是好东西,学生家里不缺的就是茶叶,赶明儿再给您送来两箱。”曹唯手持一根鸡骨头,一边逗着煤球,一边漫不经心地和梅公博聊天。

梅公博笑骂道:“你都成家立业了,怎么还这么不正经?京师不同于地方,在这里你要更加谨慎一些,不要轻易招惹是非,收敛收敛性子。”

“老师放心,学生最是老实本分,不会招惹是非的。自从老师离开扬州后,学生的脾气改了许多,现在别人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就算有人往我脸上吐唾沫,我都会自己把它擦干净。”

曹唯将鸡骨头扔在地上,煤球上前就把骨头叼在嘴里,迅速跑远。曹唯给自己也倒了一杯茶,慢慢品尝起来。

不大一会,煤球又飞快地跑了回来,嘴里叼着骨头,蜷缩在曹唯腿边,低呜了几声。

曹唯叹了口气,道:“老师,恶客登门,赶紧准备棍棒……”

话未说完,只听见一阵张狂地笑声,随即二人便看到牟斌神采奕奕地走了过来,一身蟒服给他衬得极为英勇,可是曹唯却觉得他特别欠揍。

牟斌进了亭子,也不客气,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笑道:“有好东西也不知道孝敬长辈,非要老夫亲自去拿,真是一点良心都没有。”

曹唯瞥了他一眼,道:“牟帅可没把属下当作晚辈看待,属下刚到京师就被您坑了一回,这才没几日国子监就出现一起群殴事件,若不是属下及时派人去劝阻,恐怕此事就难以收场了。”

“劝阻……”牟斌似笑非笑地看着曹唯,道:“那你小子劝阻的方式倒是有些特别,先是派人半夜截住了王家公子,将人家一阵猛打,然后又把作案工具藏在了唐家后院,导致王家和唐家狗咬狗,最后竟然还牵扯出这么大的舞弊案。

如今,右都御史王振阳和翰林学士程敏政都被罢官夺职,想必其下场也不会太好,你的手段和运道,老夫都不得不服。”

迎着牟斌和梅公博的目光,曹唯端起茶杯,慢慢喝了一口茶,淡淡道:“牟大人说的什么?属下完全听不懂……”

“你可知道王振阳的妻妾家室现在如何了?她们被当作犯官妻女,判入教坊司,由人娱乐,生不如死!”

“怎么会这样?”曹唯感觉全身的鲜血都涌到了头顶,猛地站起来,看着牟斌,道:“祸不及家人,纵然王振阳有罪,他的家人是无辜的,不行,我要去救她们……”

“怎么?心怀愧疚了?知道自己随意的一个举动能为别人带来多大的灾难吗?若不是陛下仁慈,你知道还要牵扯到多少人吗?”

曹唯重新坐了下来,不满道:“牟帅,你又骗我……不过你怎么一口断定此事是我所为?说话可要将证据,凭良心!”

“老夫亲自审问了唐辉,确定他没有殴打王云龙,就更加困惑起来,到底是谁派人下的手呢?

然后老夫就在想此事过后哪些人的得益最多,最后老夫发现得益最多的竟然是你和红衣楼的花宝月……”

曹唯瞪大眼睛,道:“怎么会是我和一个青楼姑娘?”

“此事过后,整个国子监的士子全都老实了,生怕祸及自己,自然也就不敢闹事了,想必你这个内城千户也会清闲许多……”

曹唯沉默片刻后,道:“那个花宝月又如何获益最多?”

牟斌嘿嘿一笑,道:“现在外面都在说唐公子之所以揭发王家科举舞弊,就是想要和王家公子争夺一个名叫花宝月的姑娘。

这个花姑娘都被说成红颜祸水了,很多世家公子都想见识一番这个红颜祸水,所以她的身价就莫名其妙地翻了一倍,现在想要在她的闺房里留宿一晚,起码也要两千两银子……”

“他奶奶的,老子怎么没有这么好的运气……老师,你别这么瞪着我,好好好,是学生失言了!”曹唯又扭头看着牟斌,道:“牟帅,既然我和花宝月都有嫌疑,你凭什么说是我干的?”

“老夫一猜就是你,焉坏焉坏的……”

……………………

程府门口,两个手持纸扇,穿着儒衫的书生看着进进出出的官兵,一脸惶恐之色。

“唐兄,幸亏咱们来的晚,没有和程敏政要什么文章,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另一个书生也是一脸后怕之色,小声道:“徐兄说的没错,来的路上唐某还想着给这位主考官送些银钱,也好得一些文章,以备科考,谁知主考官这么快就被人检举揭发了,还好没有牵连其中,否则这辈子的功名利禄就全都成了泡影,真是上天保佑我唐寅……”

“唐兄,咱们还是专心备考吧,万万不可再招摇生事了。”

“是极是极!咱们这就回客栈,不到考试唐某就不出门了,京师的水太深了……”

第一百二十四章 牟帅说了

距离会试越来越近,京师里的读书人也越来越多,每家客栈里都住满了进京赶考的举子。十年寒窗苦读,一旦榜上有名就相当于鱼跃龙门,登上了人生的顶峰,就连家族亲人也有荣耀,再不可同日而语。

会试取中者称贡士,又称为中式进士,第一名称会元。录取名额不定,一榜约三百人左右,分南、北、中三地域按比例录取。

会试后贡士再由皇帝亲自御殿覆试、择优取为进士。殿试通常一天时间,依成绩分甲赐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然后释褐授官。

会试分三场举行,三日一场,第一场在初九日,第二场在十二日,第三场在十五日,亦先一日入场,后一日出场。三场所试项目,四书文、五言八韵诗、五经文以及策问,与乡试同。

经过科举舞弊案后,整个京师里的士子出奇的低调,再没有听说过什么诗会交际,酗酒打闹之事。国子监里的士子同样不敢再招惹是非,曹唯也乐得清闲,每日巡逻一圈后就溜回家中与谢婉亲亲我我。

当天雷勾动地火,瞬间就燃烧了两副身躯……

如此潇洒滋润的日子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就在会试的前一天,曹唯巡视一圈后,正要如往常一样开溜回家,一名校尉匆匆跑进千户所,道:“大人,北镇抚司传来公文,说是让咱们千户所明日去贡院维护会试治安。”

“什么?”曹唯气愤道:“这是哪个不开眼的下的公文?平白无事给本官找事干,真真是作死!”

根据惯例,举子在考试期间不得外出,维护治安的官兵也不能随意进出。贡院里的条件自然不如外面,曹唯的生活本是轻松惬意,现在却额外承受几日之苦,这让他如何不怒。

校尉小声提醒道:“大人,北镇抚司由牟帅兼领……”

“本官不用猜就知道是这老匹夫!他前几日还从本官家里拉走了几箱茶叶,这才没几天就这么坑我,真是白眼狼。本官现在就去找他,若是他不收回此令,本官就一头撞死在北镇抚司衙门。”

校尉难以置信的看着上官怒气冲冲地走出千户所,不由得擦了一把冷汗,这位上官还真是百无禁忌……

千户所外,曹唯坐上马车,不过两柱香的时间就到了北镇抚司衙门。下了马车,他正要往里面进,却被门口的两个校尉很客气地拦了下来。

“瞎了你们的眼,本官是内城千户曹唯,你们难道不认识吗?”

“大人,小的们自然认得您,只不过指挥使大人交代过了,这几日谁也不见,尤其是曹大人您……”

曹唯勃然大怒,道:“岂有此理,牟帅躲得了初一,也躲不了十五,你去告诉他,他若是不见我,今日我就一头撞死在这衙门门口,溅北镇抚司一地血!”

“大人,牟帅说了,他只要躲过这几日就好,牟帅还说咱们锦衣卫不怕死人,如果遇到什么泼皮在衙门门口耍无赖寻死,就劝他早点死,多死一个无干的人,就能多省下一口粮食……”

“……这位兄弟,劳烦你进去告诉牟帅,就说本官感觉自己才疏学浅,不足以担此大任,请他另选贤能……”

“牟帅说了,大人您才能出众,所以要能者多劳,牟帅相信您一定能把他交代的差事办得妥妥当当的,给咱们锦衣卫树立一个榜样,今后卫所里的兄弟都要瞻仰大人的风彩。”

曹唯愣愣地看着他道:“这位兄弟,牟帅还有什么交代的,你都给说出来吧!”

“牟帅说大人您就是一只懒驴,不打不推磨,而他就是那个手拿鞭子的人,牟帅还说一定要把您的才能都给榨出来。”

曹唯叹了口气,道:“你回去转告牟帅,我迟早有一天会抢下他手中的鞭子,然后换他推磨!”

门口的校尉见曹唯离去,刚想进门就看见牟斌从门内走出来,连忙抱拳道:“牟帅,曹大人说……”

牟斌摆摆手道:“老夫已经听到了,这小子倒是有志气,老夫等着他来抢鞭子,但是在这之前,老夫先把他从懒驴打成老虎才行……”

…………………………

离开北镇抚司,曹唯直接回了府,既然无法更改,那就只能让自己在贡院的几天里过得更舒服一些。

首先就是吃的方面,一般人家都会准备一些干粮,在贡院里面有热水提供,倒也能充饥,不过这份味道曹唯决计不能忍受,所以他回到府后就亲自下厨准备了一些卤味。

鸡鸭被卤过后味道极好,即便在不加热的情况下也非常可口,更重要的是卤味放置几天也不会变味,真是出门必备的美食佳肴。

其次就是牛肉干,这也是不可多得的美味,最适合随身携带一点,可以随时打牙祭。大明朝禁止屠杀耕牛,嗯……曹唯家的这只牛是失足摔死的!

光吃肉也是会腻的,这时候最好的零嘴儿就是干炒黄豆,其做法是架上炒锅不放油,下黄豆用小火不停的翻炒,期间放进去些许芝麻和青盐,直至颜色由黄变浅又变金黄,这时黄豆口感酥脆,美不可言。

曹唯是千户,按理说会分到一间厢房,只不过贡院里的木床僵硬无比,所以他还专门准备了两张厚实的貂绒皮,一张铺在下面,一张盖在身上。

此外,曹唯还专门带了一包茶叶,不多不少,恰好是三天的量。

第二天一大早,张猛已经赶着马车在曹府门口等候,曹唯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袱,依依不舍地跟谢婉告别,正应了那句话,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张猛看了看天色,催促道:“大人,该启程了,咱们作为巡视官员,应当提前进场,否则主考官可要怪罪了……”

“知道了,知道了。”曹唯不耐烦地摆摆手,然后柔声道:“娘子,为夫离开这几日,你可要小心身子,这几日红枣要每日煮着吃,双手不可触碰凉水,每日睡前盖好被子,不能再随意踢开被子了,一日三餐,一定要按时吃饭,中午多在院子里走走,晒晒太阳……”

“大人……”

“知道了,知道了!该启程了是吧?”

曹唯瞪了张猛一眼,然后慢慢上了马车,张猛使劲抽了一鞭子,马车飞快地朝着贡院驶去。

曹唯掀开车帘,伸出头道:“娘子,等我回来……”

第一百二十五章 春闱

业成早赴春闱约,要使嘉名海内闻。

二月初九,会试第一天,整个京师笼罩着别样的气氛,各地举子如过江之鲫,全都涌到可以让他们光耀门楣的地方:贡院。

科举对于这个朝代的读书人来说是唯一的进升途径。自古就有“学会文武艺,货卖帝王家”一说,至于帝王买不买,出的价钱高不高,全部都要看这场至关重要的考试。

在这个时代,读书人很难把自己卖出去,几千举子最后登榜的只会有三百余人,其困难程度远超后世的高考。

读书人要步入仕途,唯一的途径就是科举,以求高中榜首。虽然也有官员可以推荐有才之士,但是那种情况少之又少,少得就如同每日的推荐票,用手指再加上脚趾就可以数的过来……

曹唯作为巡检官,管理整个考场的秩序,防止有人滋乱闹事,甚至还有搜查之责,相当于保安队长,若是真的出了事,他可就吃不了兜着走。

等曹唯进了贡院厢房,整个房间里的人都朝他看去。曹唯看了一圈,发现只剩下一个椅子在空着,这才知道,除了他以外,其他官员都已经到了。

曹唯到底还是有些羞耻心的,俊脸微红,向众人拱手行礼道:“见过各位同僚!”

“哼!粗鄙之人,行巡查之责,竟然如此懈怠,罔顾抡才大典,几近罪人矣!”

曹唯抬头一看,一个黑脸胖子鄙夷地看着他,见曹唯望了过去,又冷哼了一声,扭过头去,留给曹唯一个冷峻侧脸。

大姨父来了吧!

曹唯心里暗自悱恻,也懒得理会他,走到侧边空椅上坐了下来。旁边的一个官员慢慢地把椅子挪远了一些,然后把头别过去,留给曹唯一个冷峻的……后脑勺。

坐在最上方的中年大叔,留着长须,整个人收拾地一丝不苟,看起来神采奕奕。他环视了一圈,道:“好,既然诸位同僚都已经到了,咱们就开始分配职司吧,杜侍郎负责考场监管,分发试纸及巡视士子答题,若发现不轨之徒,收其试纸,将其赶出考场。张翰林负责……”

曹唯昨天晚上没有睡好,毕竟要离家几日,临行前自然又是一夜荒唐。此时他在坐在椅子上昏昏欲睡,灵魂出窍探索宇宙奥妙,飞出地球,游历太阳星,正要飞出银河系却被人推了一把,曹唯睁开眼睛见其他人都在看着他,疑惑道:“该吃饭了?”

一阵讥笑之声,随后一堆的白眼递了过来,坐在最上方的中年大叔苦笑道:“曹千户,你是巡查官,贡院中的秩序就交给你了。”

说完,大叔似乎不放心,又加了一句:“认真做事……”

曹唯拱拱手,示意自己知道了,大叔朝众人行礼,扬声道:“此次抡才大典,全赖诸位同僚了,老夫李东阳替天下学子谢过诸位!”

“李东阳!”曹唯瞪大眼睛看着这位其貌不扬的大叔,刚刚塞进嘴里的牛肉干差点卡在喉咙上。

黑脸胖子站起身来,指着曹唯的鼻子,呵斥道:“竖子无礼,你怎么能直呼李公名讳?老夫要上书谏你,一定要谏你!”

李东阳也眉头微皱,毕竟在这个时代,直呼其名是非常无礼的行为。曹唯抱拳道:“李公不要见怪,小子自小就听说西涯先生大名,今日得见,情不能自己,所以才做出失礼之举,恕罪恕罪!”

李东阳微笑道:“无妨,曹千户治好了扬州疫病,陛下亲赐秦阳伯爵,老夫也要代天下百姓谢你才是!”

众人这才正视曹唯,想不到这个锦衣卫竟然是治好了扬州疫病的秦阳伯。黑脸胖子张大了嘴巴,哼唧了一声,然后又坐了下去。

曹唯谦恭道:“小子也是扬州府人,造福乡里也是应尽的责任。更何况小子以前也是一个读书人,久读圣贤书,知晓大义道理,愿意做一只春蚕,甘心吐丝到死,为世人百姓尽绵薄之力。”

李东阳颔首抚须,显然对曹唯的态度和答话很是满意:“时辰不早了,咱们就不要让士子久等了,诸位同僚各司其职吧!”

众人称是,慢慢走出厢房。曹唯刚要出门,却被李东阳叫住:“曹千户,你暂留片刻。”

曹唯诧异地看着他,道:“李公还有何事?”

李东阳笑道:“老夫知道你,你不仅治好了扬州疫病,还在南京救了太子,这是大功劳,然而却不能公诸于世,也不能有任何奖赏,你不要心存怨怼,老夫今日代大明朝的天下百姓谢你!”

李东阳说完躬身一拜,曹唯赶紧扶起他,道:“李公不需如此,小子对太子感官极好,太子有难,我又怎么能不管不顾,本分之事,不该要任何奖赏,也当不起李公一拜。”

“也就是说,曹千户之所以救太子,是因为对太子感官好,而不是因为他是太子……”

李东阳的眼里闪过一丝狡黠,曹唯哈哈一笑,道:“听说李公喜欢喝茶,正巧前些日子小子从陕西探亲回来,带回一些好茶,赶明儿给李公送去一些。李公,小子去门口巡查了,改日,改日再聊。”

李东阳看着曹唯离去的背影,颔首抚须,喃喃自语道:“此子,不错!”

…………………………

贡院门外,士子们排着长队等候搜查,然后进入贡院。或紧张,或淡然,士子们井然有序地排着队在门口等候,完全没有插队一说,毕竟在贡院门口就有衙役官差在不停观望,没人敢生出事端。

在大门之侧,曹唯淡淡地看着这些排着长队的学生,暗自想到自己若不是做了这锦衣卫,说不准也要走这一遭。

身旁的小吏走到曹唯身边,小声道:“大人,可以开始了吧?”

曹唯淡淡“嗯”了一声,几个差役就拉开了布幔,开始挨次搜身,严防学生夹带违禁之物入内。

曹唯倚靠在门边,看着这些扛着大包小包的士子们,像极了春运那几天买火车票的回乡人,不由摇了摇头。再往后看去,只见一个穿着锦袍的士子正满脸不屑地看着他,见曹唯望了过去,也不胆怯,反而挑衅地吐了口唾沫。

大概过了一柱香的时间,这名士子淡然地走进布幔,接受官吏的检查,不大一会,他从布幔里走了出来,整了整衣衫,经过曹唯时淡淡地“哼”了一声。

曹唯嘴角微微勾起……

第一百二十六章 愣头青

“等等!”

排队的士子们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无数道好奇地目光投了过来,不知道这位巡查官要做些什么。

曹唯慢慢走到那位士子面前,玩味地看了他一眼,然后指着他对小吏说道:“再查一遍!”

曹唯作为巡查官,专管考场纪律,搜查士子也要以他为主。小吏不敢怠慢,恭敬道:“是,大人!”

那位士子脸色铁青,眼里闪过一丝慌乱,沉声道:“我唐辉刚刚已经被搜查了一遍,为何要再查一遍,大人是锦衣卫,莫不是要侮辱我等举子?”

这位来考试的举子正是刑部侍郎唐嗣轩的儿子唐辉,前几日因为检举了王家科举舞弊,出了不小的风头,随后倒也老实了几日。

今天看着站在门口,穿着飞鱼服的曹唯,唐辉想着一个粗鄙武夫也能巡查天下举子,心里不免有些厌恶起来,这才做出挑衅之举,谁知这个锦衣卫竟然会真的为难自己。

举子们交头接耳,在得知眼前这位巡查官竟是锦衣卫后,有些人感到畏惧,而有些人看着曹唯的眼光就不太友善了。

“老子就是要侮辱你!”曹唯不经意地在唐辉面前小声说了一句,然后扭头看着排队的士子,扬声道:“本官忝为巡查官,为的就是要让各位士子有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

本官刚刚见此人畏首畏尾,有理由怀疑他带了夹带,所以才要再检查一遍,并没有要侮辱各位举子的意思。”

排队的举子中又是一阵交头接耳的杂声,一个穿着灰色襦袍的举子站出来,拱手道:“大人既然是为了我等士子着想,那就请快些检查吧,我等相信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大人也一定能够秉公执法,绝不会无中生有,枉生事端!”

曹唯饶有兴趣地看了他一眼,然后挥了挥手,小吏会意,请唐辉再到布幔里接受检查。唐辉冷哼了一声,然后袖子一甩,进了布幔。

这回小吏检查地更加仔细了,将唐辉脱得只剩下一条底裤,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就掀开布幔,向曹唯摇了摇头。

曹唯走进布幔,仔细打量唐辉一番,然后指着唐辉的包袱,道:“这个已经查过了吗?”

小吏恭谨禀道:“已经查过了,没什么异常。”

“把包袱打开,然后再一件件地仔细检查一遍,不要有任何疏漏,咱们要还唐公子一个清白!”

“是,大人!”

小吏将包袱打开,唐辉的脸色有些苍白,走到曹唯身边,小声道:“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这位大人,你不要把事情做死了,这对你没什么好处……”

曹唯笑了一声,道:“本官姓任名豪,锦衣千户,等着唐公子的手段!”

唐辉的脸色更加难看,不再说话,扭头看着小吏检查,曹唯也笑吟吟地看着小吏将包袱里的物件一个个拿出来放在桌子上检查,暗地里却在观察唐辉的神情变化。

“等等!”

曹唯指着小吏刚刚放下的一个纸包,问道:“这是何物?”

小吏愣了一下,道:“大人,小人曾经打开检查过,这是唐公子带的一些干粮。”

曹唯上前拿起纸包,然后把它打开,只见是几个白大的馒头,曹唯看了唐辉一眼,将馒头掰开,就露出几个用薄铁皮制成的圆球,小吏一阵惊呼,连忙请失察之罪。

唐辉的脸色又白了几分,低声道:“这位大人,今日之事就此作罢如何?我爹是刑部侍郎唐嗣轩,唐辉愿意交大人一个朋友,今日大人放我一马,日后唐家必有重谢。”

唐辉说的非常急促,甚至有几分哀求在里面。

“小兔崽子,让你孤高自傲,现在讨饶,晚了!”曹唯小声说道,然后又故意地朝外面大喊:“我任豪一世英名,岂能接受你唐家的贿赂,今日本官就要曝光你这等官宦子弟,让世人看看你这等丑陋嘴角。”

曹唯拿着馒头走到布幔外面,扬声道:“诸位士子请看,这便是唐举子所带的干粮,用铁皮包裹着文章,然后和进面中,蒸成馒头,如此就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将文章带入考场。此法真是精妙绝伦,差点就被他蒙混过关。

就在刚刚,唐公子说他爹是刑部侍郎唐嗣轩,如果本官替他隐瞒,日后就会重谢本官。然而本官这样做,如何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如何对得起陛下的信任?如何对得起天下学子?所以,本官情愿得罪这官宦子弟,也要把他们的丑陋暴露出来!”

曹唯说完,士子中传出一阵叫好之声,穿着灰色襦袍的士子站出来,道:“大人高义,伯安佩服,日后若是有缘,定要请大人喝酒!”

“哪里哪里,这是本官职责所在,时候不早了,接下来继续检查吧。本官在这里奉劝诸位一句,寒窗苦读十余载,不要因为一时犯糊涂就丢了大好前程。

若是你们身上有夹带,现在把它丢到一边的水沟里,本官可以当作没看见,但是你们若是心存侥幸而被抓住,可不要怪本官不留情面。”

众举子相互看了看,还真有十几个举子将身上的一些物件扔进旁边的水沟里,曹唯满意地点了点头,派人将布幔里已经瘫倒在地的唐辉叉了出来,扔到一边,然后吩咐小吏继续检查。

小吏见曹唯没有怪罪他的意思,不禁舒了一口气,然后更加尽心地检查起来。

经过一番折腾,时间已经不多了,接下来的检查也就快了许多,等到所有举子检查完毕,曹唯命令两名校尉关上贡院的大门。按照规矩,三天之内,没人能进出贡院。

“这特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愣头青……”唐辉慢慢从地上爬起来,看着大门紧闭的贡院,咬牙切齿道:“任豪是吧!你给本公子等着,本公子绝不会放过你……”

贡院内。

小吏恭敬地拱手道:“大人,小人有一事不明……”

“你是不明白本官为何知道这纸包有问题是吧?”曹唯淡淡一笑,道:“本官一直暗中观察那个唐辉,当你拿出纸包时,本官看见他的拳头轻轻握了一下,然后又快速松开,虽然过程很短,但本官自觉没有看错,所以才觉得其中有所蹊跷。

本官不想找麻烦,但是这个唐公子似乎看不起本官的武人身份,所以本官才想故意刁难他一番,没想到还真的捡到一条大鱼,活该他倒霉……”

第一百二十七章 纯属污蔑

会试的日子异常枯燥,曹唯每日要做的便是不停地巡视考场,严禁有不法之人溜进来行不轨之举,或者考场内有举子滋乱闹事。

曹唯做不了这等枯燥之事,所以只带人巡视了一上午,中午便以腹泻为由,让钱宁代为巡视,自己则躲在厢房里享受清闲,寻思如何才能吃得更好,睡得更香。

贡院里的伙食也分三六九等,主考官享用的是一等伙食:每日鸡两只,猪羊肉各四斤,白米二升,老米四升,面三斤,鸡蛋八枚,菜四种,菽乳四方,油酱醋各八两,酱瓜四两,盐二两,椒一钱,蜡烛八枝,茶一两五钱。

享用二等伙食的是各房监试提调、巡查官、收录官等,所供鸡猪羊肉及米面蜡烛只有一等伙食的一半,鸡蛋则少两枚,酱瓜少一两,盐、茶等各少五钱。

享用三等的是一些辅助巡视的官员以及门官、医官、书办等,每日鸡一只,猪羊肉各一斤,鸡蛋四枚,米面油盐也都按等减量。

曹唯是巡视官,享受的是二等伙食,第一天中午看着一大桌子饭菜还非常兴奋,等他吃上一口就立刻吐了出来,然后把还在巡视的钱宁叫过来享用这些“美食”。

钱宁开始还感恩戴德,等他吃了几口后,就再也不肯动筷子。

不得不说贡院里提供的伙食很丰盛,但是丰盛不代表美味,如果有可能,曹唯真想把做饭的厨子暴打一顿,然后问问他为何在饭菜中加那么多盐?为什么做的肉食吃起来如同在吃土?

“大人,您是不是领错了例份了?这分明是给那些皂役吃的东西!”

曹唯叹了口气,道:“人家厨役亲自送过来的,不会有错,等你回去了就会发现,你的伙食更差,简直就是给猪吃的!”

“大人,您怎么骂人呢……”钱宁不满地嘟囔了一句,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囊,然后从里面拿出一些牛肉干,开始慢慢咀嚼起来。

曹唯瞪了他一眼,道:“这是本官留在家里给夫人当零嘴的,怎么会在你这里?”

钱宁得意道:“夫人说她吃不惯这个,就把它给了我家娘子,我家娘子心疼我,所以就帮我装好,放在了我的包袱里。真是家有良妻,夫复何求……”

曹唯无语地看着他,然后起身从包袱里拿出一个纸包,放在钱宁面前的桌子上,道:“你家娘子平日里不知道打你多少次了,现在倒成了良妻,一些吃食就把你打发了,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吃货,迟早有一天会吃死你!”

“大人说笑了,属下怎么可能会贪恋一些吃食?真正让属下满足的是我家娘子真心实意的关心,大人也知道,属下从小就是孤儿,虽然被人收养了,但最缺少的还是一份暖心的关怀。

大人,您是一个好人,虽然嘴巴很毒,总是能让人产生一些自尽的念头,但是您心肠软,对属下好,属下跟着您以后过得很快活……”

钱宁一边说这话,一边快速打开纸包,从里面拿出来一根卤鸡腿就猛吃了起来,吃到一半就被噎得翻白眼。

曹唯叹了口气,给他倒了杯茶。钱宁一饮而尽,半晌后才狠狠吐出一口气,道:“真是神仙过的日子!”

“是啊!真是神仙过的日子,老夫在门口就闻到了一阵茶香,都香到骨子里了!”

曹唯大惊道:“李公,您怎么来了?”

李东阳没好气地道:“整个考场都不见巡查官的身影,你说老夫该不该来他的卧室了解一下情况?”

曹唯瞥了钱宁一眼,钱宁连忙抱拳道:“是卑职失职了,卑职现在就去巡查!”

等钱宁走后,曹唯请李东阳坐下,然后给他倒了一杯茶,又拿出一些牛肉干放在他的面前,道:“既然李公到此,就尝一尝小子从家中带来的一些吃食。”

李东阳也不客气,拿起一块牛肉干放进嘴里,眼睛顿时一亮,慢慢咀嚼起来,过了一会又喝了一口茶,道:“香浓咸鲜、回味稍甜,这是老夫吃过的最好的牛肉!”

“那是自然,小子为了制作这些牛肉干可是费了不少工夫,其中所加的配料如盐、糖、花椒、大料、胡椒、酒、醋等共十余种。牛肉煮好后还要摊平烘烤,将各种滋味都烤进肉中,然后撒上些许茱萸,放置了一夜才算完成。

其实还算不上完成,起码还要再晒上两天,才算有所小成,不过时间不足,只能这样将就了。

小子最喜欢吃的其实是麻辣牛肉干,那才真正叫做味美鲜香,吃上一口妙不可言,只可惜没有辣椒,用茱萸又做不出那种味道。

如果有辣椒,小子还可以请李公吃牛肉火锅,那才是人间极品……”

李东阳咽了一口唾沫,直直地看着曹唯,道:“辣椒是何物?”

“李公吃过茱萸吧,辣椒的辣味是茱萸的十倍,更主要的是辣椒里面还有茱萸所没有的鲜香。此物产于拉丁美洲上的一个国家,这个国家名叫秘鲁。

大概在一百年以后,会有一个叫做哥伦布的强盗,在发现美洲之后,就会把辣椒带回欧洲,之后才会经过一些传教士之手将辣椒带到咱们大明。所以咱们现在就不要想了,坐等一百年以后吧。”

“…………”

李东阳脸皮抽了抽,直直地看着曹唯,道:“老夫明明知道你在胡说八道,却又不知为何竟有些相信了你的鬼话……算了,不说这个了。老夫听说你在贡院外惩治了刑部侍郎家的公子,年轻人真是好魄力?”

曹唯摆摆手道:“当不得李公如此称赞,这位唐公子不仅私带禁物,还公然贿赂朝廷命官,简直混账至极,小子对他稍加惩戒,也是希望他能够痛改前非,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末了,曹唯又加了一句:“小子这也是为他好!”

“可是人家唐家可不这样想,人家现在恐怕已经准备好了要报复你。”

曹唯面色一正,道:“李公,小子始终相信人间自有真情在,我对你一片真诚,你还我一份善心,如今我对唐公子这么友好,他又怎么会做出狼心狗肺之事呢?”

李东阳刚喝的一口茶差点喷出来,笑骂道:“真诚个屁!你在门口自称是什么任豪,不知道又想坑谁,老夫算是看出来了,你就不是一个好人!”

曹唯悻悻道:“污蔑,纯属污蔑,一定是您老耳微聋听错了……”

第一百二十九章 比老夫还阴

没人喜欢别人说自己耳聋眼花,所以曹唯和李东阳之后的交流不是很愉快。

李东阳上前踹了曹唯两脚,并警告曹唯说如果会试后不把茶叶送到李府,以后就会经常给他穿小鞋。

从一个慈眉善目的长者突然就变成了凶神恶煞的强盗,曹唯看着眼前这个老倌,吓得完全不敢说话。李东阳冷哼一声,飘然离去,还带走了两包牛肉干以及一条貂绒皮。

曹唯捂着腿,愤愤道:“我就知道大明的官没一个好东西,刚刚还在吃我的东西,转眼就翻脸……”

钱宁麻利地跑进来,拿起桌上还未吃完的卤鸡腿又麻利地跑了出去。刚刚李东阳踹曹唯的时候,钱宁看得很清楚,知道这位上官现在心情不好,所以拿了鸡腿就往怀里揣,然后有多快跑多快。

“回来!”

钱宁不情不愿地走了回来,抱紧了怀里的鸡腿,道:“大人,属下真的很饿……”

曹唯瞪着他,道:“整日不思公务,就知道吃喝玩乐,偷闲耍滑,真不知道本官当初如何会选你当手下……还愣着干嘛,还不赶紧跟本官去巡查考场……”

钱宁张大了嘴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眼见这位上官出了门,就垂头丧气地跟在后面。

考场由考棚组成,考棚又叫号房,作为考生在贡院内,答卷和吃饭、住宿的考场兼宿舍。考生们参加考试期间,吃喝睡皆在号房内,除了拉撒以外,其余时间不许出来,直到考试结束。

号房内十分狭窄,只有上下两块木板,上面的木板当作写答卷的桌子,下面的当椅子,晚上睡觉将两块板一拼当床。

监考官只管考试作弊,至于考生在号房里的其他动作,监考官一概不问。除非考生脱光了衣服,当众遛鸟,监考官才会以扰乱考场秩序为由,命巡查的官吏将遛鸟的考生轰出去。

嗯,轰人这份工作就该曹唯这位巡查官来干……

会试分三场举行,每场三日,提前一天进场,推迟一天出场。进场的举子第一日会养足精神,等待明日的考试。

当曹唯到考场的时候,举子们正在吃饭,相比于考场中官吏的饭食,举子们吃的饭食更加不堪,大多数的举子都是左手拿着馒头,右手端着水杯,一食一饮,无比艰难。

这些举子在地方都属于乡绅名流,平日里过的日子都不会太差,何时吃过这等粗糙的食物。只有在考场内,他们才能忍受下来,为了名利仕途,为了高人一等。

自从曹唯惩治了唐辉之后,很多举子就认识了曹唯,知道这位巡查官大人刚正不阿,所以心存敬意,见曹唯在考场巡视,纷纷朝他拱手行礼。

曹唯也向举子们还礼,走到一间号房外,见到早上的那位穿着灰色襦袍的举子,却又想不起来对方叫什么名字。

“伯……伯邑考?”

灰袍举子黑着脸,道:“在下姓王守仁,字伯安,不是那什么伯邑考!”

“王守仁?”曹唯一惊,仔细地端详了几眼,道:“王阳明?”

王守仁困惑道:“大人怎么知道在下以前的名讳?”

曹唯摆摆手,道:“先不要管这个了,本官问你,你是不是真的因为想要格物致知,然后就像傻子一样看了七天七夜的竹子?”

王守仁更加诧异,道:“大人连这个也知道?”

曹唯热情万分道:“那是自然,本官对你可是仰慕已久了,圣人呐……打个商量如何,以后你有什么想法都加上本官的名讳如何?咱们以后一起创建一个学派,就叫做“曹王学”,是不是听起来就跟顺溜?”

王守仁嘴角抽抽,愣愣道:“大人真是喜欢开玩笑,在下如今连功名都没有,如何能开创一个学派,至于大人……”

王守仁没有明说,但意思很明显,就曹唯一个锦衣卫武官,说什么开创学派,简直可以让人笑掉大牙。

曹唯也不介意,见王守仁面前的桌子上还剩下半个没有吃完的馒头,从怀里掏出一小包牛肉干放下,然后含笑离去。

王守仁拿起桌子上的牛肉干,看着曹唯离去的背影,道:“这位大人倒也是一位妙人……”

………………………

唐府!

唐嗣轩脸色阴沉地坐在椅子上,拳头紧握,好像一只噬人的凶兽,唐辉坐在下方,脸上满是狠厉之色。

“老爷,小人打听过了,京师的锦衣卫里的确有一个名叫任豪的千户,此人是不久前刚从南京调过来任职的……”

唐辉咬牙切齿道:“难怪这么嚣张,不惧我唐家,原来是从乡下来的武夫,还不知道我唐家的厉害。爹,此人坏了儿子的前程,一定不要放过他!”

唐嗣轩挥了挥手,让仆役退下,然后冷笑一声,道:“此人让我唐家声誉扫地,老夫若是不让他罢官夺职,日后还如何在京师立足?”

唐辉精神一震,道:“爹,你想怎么做?”

“对付一只老虎,就要先把它的牙齿给拔下来,然后再将它关紧笼子里,慢慢折磨至死。这个任豪是锦衣卫,咱们不好对付他,所以就要先把他从锦衣卫的位置上拉下来……”

唐辉眼睛一亮,道:“爹,你真是老狐狸……不,儿子是说,姜还是老的辣。那如何才能让他丢掉锦衣卫之职?”

唐嗣轩阴笑道:“辉儿,你要知道人言可畏的道理,他是巡查官,那咱们就传出消息,就说他与举子暗中勾结,帮助士子科举舞弊。”

唐辉迟疑道:“爹,会有人信吗?”

“辉儿,你还是太年轻,有些时候事情存不存在不重要,重要的是做这件事的人是谁,锦衣卫……呵,不仅咱们文官看它不顺眼,东厂也看它不顺眼,一旦传出消息,必然会有人想要落井下石,加上一把火。

辉儿,你要记住,自己动手对付一个人是下策,能借刀杀人才是上上之策,爹今年不到四十岁,就已经官至三品,一路往上爬,可是挤走了不少上官,但是现在却没人说老夫不好,原因就在这儿。”

“爹,您真是老谋深算呐,儿子记住了!”

唐嗣轩满意地点了点头,不知又想到了什么,眉头一皱,道:“上次出现在咱家后院的棍棒和麻袋,也不知道是谁干的,想不到竟有人比老夫还阴……”

第一百三十章 大谬之言

“科举制的目的是为朝廷从民间提拔人才,打破世家大族把持官职的局面,以整顿吏制,收纳君权。

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官法子,它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让贫民子弟都能拥有做官的可能。

只要能够登上龙门,便自然能身价百倍千倍。历朝以来的莘莘学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目的多是希望能一举成名,光宗耀祖。当然,太监做得好也可以一举成名,只不过是不是能光宗耀祖,本官就不置可否了。

咱们大明朝的惯例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想要高官显贵,非科举而不可得,也不知道是哪个混账定下如此规矩,害得本官想要跳槽都没有门路。

倘若本官没有被拉进锦衣卫,说不得也要在这贡院考场中走上一遭。你知道的,本官也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考个状元榜眼还是不难的,咳……”

钱宁见上官咳嗽,连忙倒了一杯茶端过去,道:“大人在任何行当都是顶尖的,属下跟在大人身边可是学到了不少东西,足够属下用一辈子了。”

曹唯斯条慢理地喝了一口茶,道:“本官不从文而从武,这是文官的损失,也是文学上损失。本官胸中自有锦绣文章,妙词好句,却深陷一片泥潭中,脱身不得。都说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本官这辈子恐怕要一条岔路走到黑了。”

“是是,大人不行科举,自然是做不了文官的,只是属下听大人的口气,似乎对科举制也有些不太满意……”

曹唯叹了口气,道:“凡事有好有坏,有好的方面,自然就有其弊端。本官也谈不上对科举制不满,只不过对其弊端倒有几分高见……”

“老夫倒是想听听曹千户的高见!”李东阳从门外走进来,身后还跟着一个官员,正是原来呵斥曹唯的黑脸胖子。

曹唯恼怒道:“李公,您怎么能总是听墙角?不会平时在家就有这个习惯吧?”

李东阳的脸面有些挂不住,黑脸胖子冷哼一声,道:“真是不懂礼数,李公岂是你一个武夫所能揣测的。今日我们只是刚巧路过,竟听见你大言不惭,妄谈科举制,本官倒也想听听你所谓的高见!”

“敢问这位大人名讳?”

“本官王天成,忝为礼部员外郎,弘治七年二甲进士,正经的科举进士!”

曹唯拱手道:“大人最近是否感觉腹中时有绞痛,手脚冰冷,有些时候还会有头晕,腰底酸痛,小腹坠胀的情况。脾气也比较暴躁,容易生气,或者觉得郁闷,会无缘无故的发怒,甚至还有尿血的迹象……”

王天成疑惑道:“头晕倒是有过几次,其他的情况不曾有过。”

曹唯沉吟片刻,道:“既然不是来了月事,那必然是吃了炮仗,否则脾气不会如此暴躁……”

王天成气得满脸通红,指着曹唯说不出话来,李东阳连忙上前拉着他坐下,苦笑道:“曹千户,留点口德,你看王大人气得脸都黑了……你还是说说对科举制的见解吧,老夫也想听听你们年轻人的看法。”

曹唯给李东阳倒了一杯茶,迟疑片刻后又给王天成倒了一杯,道:“小子对科举制没有什么高论,只是感觉其中有些不太合情理的地方。”

李东阳端正了身子,道:“愿闻其详!”

“科举制考的是四书五经,想要入朝为官必然离不开儒学,但是小子以为,世间万物,道理无穷无尽,除了儒学以外,还有理学、工学、法学等等。

儒学能使百姓通晓道理,却无法过多的应用在他们的生活日用中。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

可以推想,科举制为朝廷发掘人材的同时,亦埋没了民间在其他各方面的杰出人物。百年以来,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场,虚耗光阴。

所以小子以为,科举制太过于单一,如果再加上其他学术,定然会形成百家争鸣,各得其用的局面。”

“大谬之言!”王天成气愤道:“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自汉朝而定,轻易更改只能祸乱朝纲,天下大乱。”

李东阳深深地看了曹唯一眼,道:“曹千户有没有想过,百家争鸣之时,朝廷该如何治民?”

曹唯知道李东阳的意思,科举就是要束缚百姓的思想,而儒家正是用礼法将所有的百姓放在所谓的正确的道路上,奠定“天地君亲师”的地位,简而言之,除了天地以外,皇帝最大,造反即是大逆。

倘若不尊儒家,质疑儒学,那就是说君权至上的说法是错误的……

曹唯沉默片刻,继续说道:“余者暂且不论,禁止女子科举这一条,本官不敢苟同……”

“又是大谬之言!”王天成冷笑道:“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子出仕无异于牝鸡司晨,最终将会导致颠倒阴阳,民将不民,还有什么规矩可言?

曹千户,你今日所说都是大谬之言,还敢言称以前读过圣贤书?真不知你以前的圣贤书是如何读的!”

李东阳站起身来,道:“曹千户,老夫对你今日的言辞不置可否,年轻人有些想法是常事,你要记住,无力者从之,有力者改之,等你站在一定的位置,才会对世间之事有更深的见解。

今天下午第一场会试就要结束了,曹千户作为巡查官一定要确保不要出事才行。老夫还有些事,就不多留了。”

曹唯起身相送,等他们二人走远,钱宁小声道:“大人是不是看那个王天成不太顺眼?”

“怎么?你有什么法子?”

钱宁嘿嘿一笑,道:“属下的包袱里有一本春宫图,今天下午属下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其放进王大人的房间里,然后再以失窃为由大举搜查各个房间……”

曹唯神色古怪,道:“计是好计,只不过你为何要把春宫图带进来?”

钱宁略带羞涩,道:“属下新婚不久,自然要多加学习,您还别说,属下还真的学到了不少,今晚就要回家了,嘿!

等搜查之后,大人一定要把书还给属下,此书博大精深,属下还没有将其看完。”

“最骚者,钱宁也!”

曹唯鄙夷地看着他,心里打定主意,等书到手之后就收入囊中,谁也不给……

第一百三十一章 乌龙

文华殿!

三通鼓响,百官闻钟鸣而入内。文武分两班入朝,文由左掖门,武由右掖门,入内后依品级序立。

文华殿上廊正中设御座,谓之“金台”。丹陛左右钟鼓司设乐,殿陛门楯间列大汉将军,皆著明铁甲胄,御道左右及文武官班后各有校尉相向握刀布列。

乐起,弘治皇帝朱祐樘现身,坐在龙椅上,经过一套文礼后,朱祐樘扬声道:“诸位爱卿可有事上奏?”

左春坊大学士杨廷和出列,道:“臣杨廷和有事启奏,太子年幼,正值修心定性之时,臣请设东宫侍读一名,与太子同学。若太子有顽劣之举,也好循循善诱,劝太子以正途,亲德高之贤臣,远卑劣之小人。望陛下谏之!”

杨廷和的意思就是说要找一个陪太子读书的人,在太子调皮的时候好好劝劝太子,也好让太子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最近朱厚照经常不见人影,总是以肚子疼为由要求出恭,然后就不知所踪了,杨廷和问遍了东宫里的太监,甚至亲自去茅房寻找,别说太子了,就连厕纸都没有找到一张。

杨廷和作为太子的老师,对于朱厚照这种行为十分头疼,然而朱厚照是太子,打不得骂不得,说话太重又怕伤了太子脆弱的心,所以才想找一个品行高洁,才德兼备的人做东宫侍读,陪太子一起读书,也算是一种约束。

朱祐樘沉吟片刻,道:“爱卿所奏亦无不可,只是这侍读的人选还要好好斟酌一番。”

“是,陛下!”

杨廷和面露喜色,退回朝列。兵部尚书马文升出列,奏道:“启禀陛下,近年来,神机营军械损坏极多,臣请拨国库银两,重补军备……”

“不可!”工部尚书邱浚出列,道:“陛下,臣以为不可,马尚书所奏固然是出于公心,然国库空虚,尚还有些银两,却是为黄河修堤所备,不可妄动,去年黄河破堤,百姓流离失所,若不是朝廷调度得当,恐怕就生出大乱子了。所以今年开春,黄河堤坝就必须要修缮一番了。”

邱浚说完后,朝中无声,说穿了还是国库银两不足,无法同时做两件事。事实上国库里到底有多少银子,在朝的诸位大臣都心知肚明。

这些年朝廷一直对外大量用银,朱祐樘又不愿意增加民税,所以国库里一直没有多少银子,自朱祐樘登基后,朝廷一直紧巴巴地过日子。

朱祐樘也感觉很头疼,沉默片刻后,道:“朕实不忍见子民无家可归,而库银为修缮黄河大堤而备,不可妄动。军械也不能不管,这样吧,朕从内库拨银十万两,以补军械,今年宫中用度减半,皇陵也暂时停工……”

丧制规定,皇帝不管年龄大小,即位一年后,就要开始营造陵墓,皇帝不薨皇陵不许停工,停工即为不详,所以朱祐樘此言一出口,朝臣顿时一片喧哗。

马文升跪倒在地,哽咽道:“陛下,老臣宁愿搁置军械,也不愿看到皇陵停工。还请陛下收回成命,否则老奴长跪不起。”

朱祐樘下来扶起马文升,道:“爱卿,君无戏言,朕已经说出来了,怎么能收回去?你是四朝元老了,一直尽职尽责,朕相信你,军械一事还要爱卿多加费心,有劳你了。”

马文升泣不成声,道:“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朱祐樘又坐回龙椅上,道:“还有卿家有事要上奏吗?”

“臣佥都御史费容启奏,臣听闻会试巡查官任豪勾结举子,科举舞弊,枉负陛下之信任,其行可诛!”

“臣户部员外郎车见绍附议,臣听闻这个任豪仗着锦衣卫千户之职,强抢民女,欺压百姓,罪大恶极!”

朱祐樘大怒道:“朕前几日刚刚惩治了徇私舞弊的程敏政,没想到还有人胆大包天,祸乱会试,朕若不施行重典,恐怕震慑不住这些胆大包天之徒,来人……”

“陛下且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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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隔壁老王

唐嗣轩脸色阴沉地回了府,唐辉连忙迎上来,道:“爹,怎么样了?那个任豪被罢官了吗?”

“啪!”唐嗣轩一巴掌抽在他脸上,道:“哪里有什么任豪,贡院中的那个巡查官名叫曹唯,你被别人当成傻子骗了!”

“啊?他明明说他叫任豪的!”唐辉喃喃道:“他怎么能骗人呢?怎么能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前骗人呢?这人做事不讲究啊……”

唐嗣轩恨不得再抽他一巴掌,但最终还是没有下得去手,心有余悸道:“若不是老夫这次没有亲自动手,恐怕就栽在这上面了,这个曹唯也太不是东西了,不好对付啊!”

唐辉恨恨道:“既然知道了他的名字,咱们就再传出消息,说他勾结举子舞弊。”

“你把别人都当成傻子了是吧?”唐嗣轩冷哼一声,道:“这次搞出这么大动静,再想对付他可就没那么简单了,老夫听陛下的意思,似乎还认识这个曹唯,也不知道这是从哪冒出来的混小子?”

“爹,难道这事就这样算了吗?”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等这阵子风声过了,老夫再找法子整治他。这小子真阴,老夫差点就掉坑里了!你最近在家里老老实实地待着,别出去招惹是非,否则他可能要对付你……”

唐辉喏喏称是!

实际上,曹唯现在很忙,根本没有时间对付他这条小鱼。

此时曹千户满脸严肃地站在考场中央,扬声道:“各位举子听本官一言,本来时辰将到,大家可以出考场了,但是有人言称贡院里遭了贼,丢了一些钱财,所以本官要搜查整个贡院,还请各位举子谅解。”

举子们自无不可,曹唯大手一挥,几十个校尉以考场为中心,向整个贡院扩散而去,闹得鸡飞狗跳。

不大一会,李东阳带着一众官员来到考场,问道:“曹千户,出了何事?”

“李公,大事不妙啊,贡院里遭了贼,已经有了受害之人,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人遭灾,下官正在派人搜查,务必要把这个贼给找出来!”

李东阳一怔,道:“那就劳烦曹千户了。”

“这是下官应尽之责,最近盗匪猖獗,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幸好下官是穷人,不怕贼偷……咦,王大人,你好像很着急啊,莫不是有什么珍贵之物?”

王天成心不在焉地道:“老夫能有什么珍贵之物,房中不过是一些日常所用罢了。”

过了片刻,有校尉跑过来,道:“大人,属下一路追踪贼人到了王大人的房间,但是在里面并没有发现贼人的身影,只在王大人的床上发现了一本春宫图和一个粉红的肚兜,不知是贼人所留,还是王大人原有之物……”

事实证明,男人的八卦猎艳心理丝毫不弱于女人,如此香艳的物件顿时吸引了在场所有官吏和举子的关注,纷纷睁大了眼睛看向王天成。

王天成连忙摇头摆手道:“不是本官之物,定是贼人所留……”

曹唯拿起肚兜,摊开一看,只见上面用丝线绣了“秋月”二字,娟秀隽永,好名字!曹唯暗自赞叹一声,扬声道:“大家谁知“秋月”是谁?”

李东阳后面的一个官员惊呼道:“秋月?王大人,她不就是住在您隔壁的刘大人上个月新纳的小妾吗……是在下失言了,恕罪恕罪!”

有奸情!一定有奸情!现场顿时一阵沸腾,曹唯抓住时机,补刀道:“那这本春宫图定然也是王大人的了,你看这上面的姿势好羞人啊,本官都看不下去了,咦,还能用这个姿势,真是活到老学到老……”

举子们心里直痒痒,也想看看上面有多羞人,王天成本来脸面就黑,现在变得红黑红黑的,想要反驳却又开不了口,黄泥巴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

斯文扫地,真是斯文扫地!现在这种情况还不如晕过去,免得丢人现眼。王大人轻轻“啊”地一声,然后白眼一翻往后倒去。站在后面的官吏连忙扶住他,大叫道:“快来人,王大人羞愧难当,已经晕倒了!”

曹唯叫嚷道:“快,快把王大人扶回房间,这肚兜既然是刘大人小妾之物,那就让刘大人自己来领,咱们这些外人就不掺和了!”

竖子!王天成心里暗骂了一声,却也无法再继续装晕下去,挣扎着爬起来,假装虚弱道:“曹……千户,刘大人夙夜在公,为国操劳,还是不要劳烦他的好,此……肚兜就交由本官吧,本官代为转交。”

我信你个鬼!众举子心里悱恻了一句。曹唯沉吟片刻,道:“如此也好,也就不用劳烦人家刘大人了。刘大人日夜操劳,无暇顾及小妾,王大人您还要多费心劳神,多关心关心他的家眷,聊表情意,嗯,同僚之情。”

王天成心里已经把曹唯骂了千百遍,脸上却不得不挂着笑容,道:“曹千户说的是,本官身体不适,这就回房歇息了,这肚兜……”

曹唯这才依依不舍地将手里的肚兜递了过去,王天成赶紧把它揣进怀里,然后由两个官吏搀扶着离去。

众人一阵唏嘘,明显是没有看够。曹唯拱手道:“各位举子,出贡院的时辰就要到了,你们收拾一下自己的用物,等候鸣钟响起就出贡院吧!”

举子们又各自回到自己的号房,曹唯也要回房却被李东阳一把抓住:“曹千户,果真遭了贼?”

曹唯拍拍胸脯道:“真的真的,小子以人格担保,李公还是赶紧回房吧,否则遭了贼偷,就是小子的过错了!”

李东阳淡淡“哼”了一声,转身离去,走的时候还转身瞅了曹唯一眼,意味难明。

钱宁上前小声道:“大人,这个李大人已经有所怀疑了,咱们要不要也在他的房间里放点东西?”

“不要再节外生枝了……”曹唯笑道:“这次你干的不错,竟然连他隔壁小妾的肚兜都能弄到手,真是神来之笔!”

钱宁摇头道:“大人,这肚兜不是属下放的,它原本就在王天成的床上。”

曹唯砸吧砸吧嘴,道:“这王天成满嘴的仁义道德,竟然做出偷人之举,隔壁老王,果然名不虚传,以后本官家隔壁若是有姓王的,本官非打断他的腿不可,嗯,三条腿都打断。”

“大人,属下的书……”

“什么书?整日不学好,尽看一些杂乱之书,自己身体怎么样,心里没点数吗?赶紧去巡查考场,若是出了事,本官抽不死你!”

钱宁幽怨地走了,曹唯赶紧跑回房间,关起了门……

第一百三十三章 伯爷回府

等所有举子都出了贡院,会试第一场才堪堪完成。曹唯有一晚上的时间回府休沐,准备好第二场的吃食。

当曹唯出了贡院,看见外面熙熙攘攘的街道,竟有种刑满释放的感觉。贡院门口有一辆马车,谢婉掀开车帘,笑脸盈盈地看着他。曹唯快步走了过去,笑道:“娘子,我感觉我们已经三年没见了!”

谢婉心里甜腻,笑道:“整天没个正形,就知道贫嘴,还不快上车,我给你做了的蛋炒饭,还在锅里热着呢。”

曹唯教过谢婉做饭,可惜谢婉在厨艺一道天资愚钝,只学会了蛋炒饭,即便这样曹唯也很满足,因为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有一个女人真心实意地愿意给他做饭,这对他来说是最大的慰藉。

回到秦阳伯府,曹唯狠狠地洗了个澡,等他穿好了衣衫,就在院子里的石桌上沏了一壶茶,慢慢悠悠地喝起茶来。

不大一会,谢婉提着饭盒而来,从里面拿出一大碗蛋炒饭,一小碗蛋花汤和一碟萝卜干,见曹唯还在喝茶,嗔怪道:“空腹饮茶,伤及肠胃,您身为一家之主,也没有个分寸!”

曹唯哈哈大笑道:“夫人说的是,为夫这就改过来,好久没尝到夫人的手艺了,今日一定要一饱口福。只是一个人独享就会少了几分滋味,不如夫人陪相公一起吃如何?你喂我,我喂你,情意绵绵到深处……”

“呸,想得美!”谢婉轻轻啐了他一口,道:“我和姗儿还要去绸缎庄裁一些布料回来呢,听说今天从苏州府刚运过来一批好布料,想必做出来的衣服也是极美的,您还是老老实实一个人吃饭吧!”

谢婉转身离去,曹唯摇头苦笑,女人喜欢漂亮衣服是天生习性,且无论古今。

“大人,夫人不陪您吃,属下陪您吃,不过咱们不能互喂,属下一时接受不了……”

钱宁端着一个陶瓷大碗,里面装着满满一碗的炖猪蹄。曹唯瞥了一眼,道:“钱宁,你知道什么叫做“肉食者鄙”吗?它的意思就是说,一个人要是经常吃肉就会变得很卑鄙。”

钱宁撇了撇嘴,道:“大人,您可别以为属下读书少就会像张猛一样是个傻子,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说身居高位的人总是见识短浅,您的官阶可比属下的高……”

曹唯恼羞成怒,训斥道:“人家张猛哪里傻了?人家在京城里买下了一座独门独院,每日和婆娘过得不知有多快意,就你整天赖在本官家里不走,真是讨厌得紧。”

钱宁得意道:“那张猛不识好歹,在大人家里住,每天吃得好睡得好,就连茅房都比别人家里好,他非要搬出去住,可不就是个傻子?”

“人家那是要脸,所以才不愿意白吃白喝……”

钱宁悻悻道:“属下也不是白吃白喝,刚回来就打探了许多消息,现在就是特意来禀告大人的!”

曹唯来了兴趣,道:“难不成本官在贡院里的这几天外面还发生了什么大事?说来听听!”

钱宁情知表现自己的时候到了,放下碗筷,又抹了抹嘴,道:“大人,要说这第一大事就是皇陵停建了!”

“皇陵停建了?”曹唯皱眉道:“朝廷有这么缺银子吗?”

“大人有所不知,今年朝廷要修缮黄河堤坝,又要补备军械,或许国库还真是没有多少银两了,当今圣上不愿百姓因遭受洪灾而流离失所,也不愿咱们大明的官兵手握残破军械,所以就把皇陵的建造给停了,还从内库拨银十万两,以充国库。”

曹唯沉默半晌,咬牙道:“他是一个好皇帝,历朝历代最好的一个皇帝,这个皇陵本官替他修了!”

“大人,修建皇陵可是消耗何止十数万两,就算把您卖了都不值这么多银子……”

“谁说本官要自己出银子了?要出银子也该是那些整日宣称自己忠心耿耿的大臣出。也不知道那些大臣脑袋里装的是什么,这么好的表现机会都不知道抓紧了,非要本官提醒他们一番。

钱宁,你派人快马加鞭去南京,把京城里的事告诉徐老公爷,让他带头捐银子,然后把银两送到京城来。”

钱宁眼睛一亮,道:“大人,您真是高啊,如此一来南京勋贵就尽得君心了。不止如此,南京的勋贵都捐银子了,这京城里的大臣们肯定也要捐,否则这一对比之下,京官们可就没脸了……”

曹唯微笑道:“忠心都让他们表去,本官只要守住府里的银子就好。这几天还有其他什么事情发生吗?”

“大人,现在朝廷要给东宫选一名侍读呢,陪太子一起读书,朝夕相处,想必这位侍读日后定然前程无量了!”

“哈哈哈!”曹唯刚吃的一口蛋炒饭笑得喷出来,钱宁擦了擦脸,幽怨道:“大人,您笑归笑,为何要喷属下一脸……”

“钱宁,不知道谁会这么倒霉,竟然要陪朱厚照那个熊孩子读书,哈!这上辈子要造多大的孽啊,想想就好笑。还有没有其他事,让本官再乐呵乐呵。”

钱宁把脸上的米粒擦干净,神秘道:“大人,这第三件事情跟您有关系……”

曹唯止住笑,道:“本官这三天一直在贡院里,可没有惹出什么篓子,什么事跟本官有关?”

“大人,在昨天的朝会上有御史上谏,说会试巡查官任豪勾结举子舞弊,行大逆不道之举。谁知最后发现巡查官根本就不叫任豪,闹出一个大乌龙,现在这个御史都成了整个京师的笑柄了。”

曹唯愤愤难平,道:“这定然是唐家出的手,真是小气,本官也是为了他唐家好,想不到他们竟然真的恩将仇报。还好本官机智,当时没有报出真名,否则还真有可能就倒霉了。

这群文官对武官下起手来丝毫不手软,偏偏这张嘴还非常厉害,能把黑的说成白的,本官还是不要招惹地好,以后就靠刘瑾对付他们了……”

“刘公公?”钱宁诧异道:“这和刘公公有什么关系?”

“本官以前就是算命的,前些日子掐指一算,刘瑾的命格天生与文官相冲,日后一定会相爱相杀的。

嗯,一定要多杀几个,省得他们整日吃饱了没事干,喋喋不休,跟一群苍蝇似的!”

第一百三十四章 口下留情(两更求票)

会试后两场考试与第一场大致相同,排队搜查、分发试卷、举子答题,就如同重复了第一场考试。

当然,其中也稍稍有些不一样,在第一场会试里,礼部员外郎王天成会经常巡视举子答题,然而在后两场考试中他却极少露面,偶尔出现在考场也会迎来举子异样的眼光,让他老脸通红,羞愧难当。

这几日王天成的日子不太好过,不知是哪位士子嘴大,竟然将肚兜一事散播了出去。王天成刚回到府就遭到家中妻子的诘问,他说尽了好话才把此事应付过去,却没想到隔壁刘大人竟然派人将小妾秋月送了过来,还说什么:“与邻有染,不当刘家妾!”

于是,王天成刚扶正的醋坛子又倒了,一哭二闹三上吊,四掐五捶六蹬腿,王家夫人闹得王府鸡飞狗跳,就连晚上都没让王天成上床睡觉,非要王天成给个说法。

第二天王天成来贡院时顶着一双熊猫眼,嘴里一直打哈欠,脸上也有几条深深的挠痕,同僚们都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见面就问是不是家里的葡萄架倒了……

王天成事后也琢磨明白了,贡院遭贼纯属虚构,就是曹唯那厮想要陷害自己,把春宫图提前放进自己的卧室,再当众搜查出来,好让自己丢尽脸面。至于……肚兜,都怪自己没藏好……

总之,曹唯那厮,不是人,是畜牲!

人总是要离畜牲远一点,否则后果难料,所以在接下来的两场考试期间,王天成极少出现在曹唯的眼前,见曹唯来了就掩面而走,就如同老鼠见了猫。

“你看看你干的好事,王大人脸上的挠痕可是不浅,听说他家里可是有名的醋坛子,现在整个京师的人都伸长了脖子看王家的热闹。你呀!就一肚子坏水,梅公博性直品正,怎么会有你这么个学生?”

曹唯慢慢喝了口茶,道:“李公,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小子可是连夜往李府送了两箱上好的茶叶,您再说小子的坏话可就不讲究了!”

李东阳抚须道:“老夫可不是在骂你,而是在羡慕梅公博收了一个好学生……”

曹唯哈哈大笑道:“李公,您这话头转得可真快,果然礼到人不怪,古人诚不欺我!”

李东阳黑着脸道:“老夫不是有意奉承你,而是实话实说,虽然你才疏学浅,不务正业,油腔滑调,不知长幼尊卑,还坏得冒泡,就如同锅里的一粒老鼠屎,百花丛中的一根荆棘……”

“……李公,您可以转折了!”

“但是,正因为你不是一个君子,所以才适合做梅公博的学生。你也知道,你的老师是一个刚正的人,最是见不惯狗苟蝇营之事,所以将来就会得罪许多人。坚易折,柔恒存;壮则老,满必亏,说的便是你的老师梅公博。

但是你不一样,总的来说,你就不是一个好人,吃不了半点亏,王大人不过是与你争执了几句,你就让他颜面扫地。

不过这对你的老师来说是一件好事,有你为他保驾护航,他在仕途之上就会走得很沉稳,正所谓鲜花还要绿叶来配,茅坑还要苍蝇存。

所以老夫才羡慕梅公博,他可以率性而为,博得一个正直不阿的好名声,还不用担心有什么后患,因为他的学生会替他把后患都料理干净。而老夫没有这么个学生,所以只能小心翼翼地做人做事了。”

曹唯苦笑道:“小子明白了,小子就是那绿叶,就是那……苍蝇。”

李东阳啜了一口茶,道:“小子,在京师里要放老实些,尽量给别人留下老实本分的印象。你这些天的所作所为已经引起了朝中官员的注意,这不是一件好事,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老夫可不想看到咱们大明的少年英杰英年早逝。”

曹唯拱拱手,正色道:“多谢李公提醒,虽然小子已经很老实本分了,但听了李公的话后,小子以后会更加老实本分。想必在背后阴人,快感会更加强烈一些!”

“呸!就你这副德行,也不知道牟斌为何对你这么好,竟把巡查官这么重要的差事交给你。”

曹唯诧异道:“这个差事很好吗?小子倒是觉得这是一件苦差事,每日饭菜不香,床榻坚硬如板砖……”

“小子,别得了便宜还卖乖,这些举子日后都会成为朝廷栋梁,你在巡查期间,接触最多的就是他们,你们也算有些香火情了,日后同朝为官,他们多少也会顾忌一些情面,这对你来说可是天大的好事!

牟斌也正是考虑了这点,才会让你来做这个巡查官的,往年的巡查官起码也是一个指挥佥事,牟斌若不是看重你,如何会让你一个千户得到这个美差?”

曹唯皱眉道:“香火情?这样我以后对他们下手的时候是不是也要顾忌一些情面了……”

李东阳沉默片刻,站起身来,道:“不知为什么,老夫突然不想和你聊天了。今天下午会试就要结束了,老夫终于不用再见到你了!”

李东阳转身离去,曹唯挠头不解,喃喃道:“这老倌是怎么了?好好的聊天说不聊就不聊了,真任性!”

………………………

长达九天的会试终于落下帷幕,曹唯站在贡院门口把举子送走。

经过这几日的相处,举子们都知道这位巡查官虽然是锦衣卫,但却非常容易相处,丝毫没有粗莽之处,所以举子们对他也有了一些敬意,出贡院的时候也都会向他拱手行礼。

曹唯就像站在青楼门口的龟公一样,挥着手欢迎举子们下次再来。举子们满脸黑线,对曹唯的敬意瞬间就少了一半。

等到最后一个举子出贡院时,曹唯刚要开口说话,那名举子抢先开口道:“大人,口下留情!学生真的不想再来一次了。”

曹唯悻悻道:“本官只是想表达一下不舍的心情,本来还以为你们也会舍不得本官,谁曾想你们跑得比谁都快,真是世态炎凉……”

那名举子苦笑道:“大人,诸位考生在这九天里一直不敢有丝毫松懈,白天吃喝难以入口,晚上睡觉还难以入眠。如今会试终于结束,自然要赶紧回去吃好睡好,再找一个姑娘,喝一杯花酒……”

曹唯大笑道:“你倒也是有趣之人,好!改日本官请你喝花酒。”

“那唐寅就多谢大人了!”

第一百三十五章 故人来访

坐在马车上,曹唯还有些恍惚,前些日子刚遇到了王守仁,今天又遇到了四大才子之首的唐寅,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难不成自己也能在历史上翻出一朵大浪花?

李东阳说得对,自己已经引起了朝中大臣的注意,实在是不能再出风头了,否则自己这棵大明朝的小嫩苗说不得就被哪个坏蛋叔叔给祸害了。

虽然说不准其他人对自己印象如何,但是唐家一定恨自己恨得牙痒痒,一旦被唐家逮住机会,说不得自己真的会苗毁人亡。如果有机会还是要除掉这个后患才是,每天被人盯着的感觉并不好……

“大人,到家了!”

张猛在车外叫唤了一声,曹唯掀开车帘,跳下马车,道:“张猛,今天夫人怎么没和你一起来接我?”

“夫人和钱宁家婆娘去了丝绸店,听说今天从苏州府又运来了一批上好的丝绸,价格……不菲!大人,您把夫人和钱宁家婆娘都给看住了,不要再让她们到处乱逛了……”

曹唯诧异地看了张猛一眼,道:“我家夫人喜欢逛街,与你何干,你好像有些不满啊?”

张猛闷闷道:“她们去逛街,属下管不得,但是她们逛街时总是喜欢叫上我家娘子是何道理?大人,属下前几天刚发的俸禄,这才刚到月中就没了,不止如此,属下前些年攒下来的一些积蓄都快完了,您再不管管,属下就只能在街头卖艺了!”

曹唯语重心长道:“张猛,男人就是要挣钱养家养婆娘,一些钱财而已,何必那么在意,银子没了还可以再赚,只要自家婆娘开心就好……”

“大人,您在贡院的这些天里,夫人已经花了三千多两银子了!”

曹唯大吃一惊,瞪大了眼睛道:“三千多两?有那么贵的丝绸吗?”

“那倒没有,不过除了丝绸以外,夫人还买了一些胭脂,首饰,都是上好的那种,京师不比地方,物价太贵。而且夫人特别仁义,总是给钱宁家婆娘和我家婆娘一人买一份。

我家婆娘有时觉得不好意思,不想夫人出银子,不过夫人说她家相公能挣银子,花钱出去再挣回来就是了……”

曹唯突然感觉胸口疼,坐在前堂的椅子上,久久不语。张猛迟疑片刻,劝道:“大人,男人就是要挣钱养家养婆娘,一些钱财而已,何必那么在意,银子没了还可以再赚,只要自家婆娘开心就好……”

曹唯捂着胸口,喃喃道:“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本官不在乎,不在乎……”

王盛走进来,拱手道:“老爷,任豪千户前来拜会,带了礼!”

“礼”字咬得很重,显然王盛知道他家老爷最在意的是什么。曹唯眼前一亮,道:“快请他进来!”

王盛点头称是。不大一会,任豪走进前堂,曹唯上前抓住他的衣袖,道:“任兄,多日不见,你还是风采依旧啊,听管家说你来拜访还带了礼,真是见外了,见外了……带的什么礼?”

“不是什么贵重之物,只是一些糕点……”任豪见曹唯收敛了笑容,连忙道:“还有五百两银子,愚兄也不知道贤弟这里缺些什么,给些银钱也就图个省事。”

曹唯哈哈大笑,道:“任兄真是太客气了……对了,任兄怎么知道小弟进京了?”

“兄弟,整个京师都沸沸扬扬的,说有一个御史弹劾千户……任豪,说他在担任会试巡查官时勾结举子舞弊,后来竟然发现巡查官不叫任豪,而是叫曹唯,闹出了天大的笑话。

愚兄私下琢磨,这种坑人的味道很熟悉,定然是贤弟无虞。所以愚兄就在咱们锦衣卫所里打听了一下,果然发现贤弟已经被调至京师了,还是内城千户呢!”

任豪说话的语气有点酸,他在南京做了许多年的千户,好不容易才立了些许功劳,被调任京师任职。而曹唯做锦衣卫不到两年,现在就和他一样在京师里任锦衣卫千户了,而且还是最稀罕的内城千户,所以任豪的小心肝有了些不平衡。

曹唯疑惑道:“任兄,难不成内城千户的品阶比其他千户的高?”

任豪苦笑道:“那倒不是,所有的千户品阶都是一样的。贤弟刚来京师不久,想必还不明白这其中的规矩,咱们锦衣卫中的千户分三种,一种是地方千户,就好比愚兄以前在南京任职,那就是地方官。

第二种则是像愚兄这种,在京师里面任职的外城千户,想必贤弟也明白,京师里的千户要比地方千户更容易升迁,更有份量一些,等到年纪稍大,还可以请求调任地方,到时候没准还能博一个佥事的位置。

而第三种千户就是像贤弟这样的内城千户,历年以来,咱们锦衣卫里的指挥佥事、镇抚使、指挥同知甚至指挥使都从内城千户里提拔,那才是真正的前途无量啊!”

“想不到还有这种说法,这么说牟帅对我还是挺好的,以后我就不在背地里骂他了……”

任豪脸皮直抽抽,拱手道:“贤弟,咱们都是自南京而来,以后你还要多提携哥哥……”

曹唯笑道:“提携算不上,咱们兄弟在京师里自当守望相助,任兄每次来看望小弟都送银子,小弟真是有些过意不去,以后任兄就会知道,这银子定然不是白送的!”

提起银子,任豪就有些心疼了,捂住胸口道:“贤弟,愚兄身体有些不适,这就回去了,贤弟若是有暇,不妨来看望愚兄,到时愚兄请你喝酒!”

“好说好说,任兄慢走,有空常来……带上礼。哈!小弟说笑的,瞧把你给吓得。”

任豪慌忙离去,他发现眼前这位就是一只貔貅,怎么喂都喂不饱。

张猛挠头道:“大人,任千户变了许多啊,以前他在南京的时候语气豪放,为人豪爽,现在似乎变得有些……畏缩,而且都学会咬文嚼字了!”

“傻孩子,任千户在南京时是一条蛟龙,现在到了京师顾忌太多,已经变成一只蚯蚓了。你难道没看出来他最近遇到麻烦了吗?他今天可不单单是来拜访本官的,还是来求助的。”

“麻烦!什么麻烦?”

“等过些日子去看望他的时候就知道了……”

第一百三十六章 热泪盈眶

(第二更!第一更大概就是凌晨六七点左右,除非卡文会晚一些发出去。第二更发出去的时间不太固定,码完字就发,不会拖着,有票还请各位仁兄投给城北,拜谢了!)

同是从南京而来,如果能够帮上忙,曹唯不介意伸手拉任豪一把,但是如果自己也有可能被搭进去,那曹唯就会离得远远的,给再多钱也不出手。

会试过后就是殿试了,榜上有名的举子都有幸得见皇帝陛下,排个一二三甲进士,这一届的状元名叫伦文叙,自小便被人称作神童,十多岁时就在乡试中考第一中解元,如今神童长大了还是很神,会试第一中会元,又在这次殿试中高中状元。

随着举子们逐渐离京,整个京师变得有些清冷起来,街道上少了许多穿着儒衫的读书人,除了平民百姓以外,最多的是南来北往的市侩商贾。

不过这些事跟曹唯没半文钱关系,他每天日上三竿才去千户所点卯,快到中午饭点就匆匆忙忙离去。

俗话说上行下效,千户所里的锦衣校尉都摸清了这位上官的秉性,也就变得懒散起来,每日迟到早退,看得其他千户所里的校尉们眼红不已。

自从国子监的士子知道管理这片治安的千户就是会试中的巡查官后,没有人敢再公开闹事,就算有了纠纷也只会放下几句狠话,严重一些的就约一个时间地点,再较高下,像极了后世初中生约架的场面。

这些士子们见了曹唯时很恭敬,再也没有了以前的倨傲,像是学生见到了体育老师,打过招呼后就匆匆离去。

日子虽然过得平淡如水,但是曹唯非常喜欢,哪怕这辈子都不再升官他也不在乎,只要生活淡然,只要家人平安。

十几天后,一个消息传到京师,本来平静如水的京师瞬间变得沸腾起来,以徐老公爷为首的南京勋贵捐出十五万两银子为皇帝陛下修建皇陵,并请求俸禄减半,以报皇恩。

甚至徐老公爷还扬言道:“京师里的高官权贵能看着陛下停建皇陵,南京的官员不能,陛下仁厚待人,为不世明君,老夫徐俌和南京众勋贵宁愿倾家荡产,也不能看着陛下百年之后没有安息之地,倘若银子不够,南京众位勋贵卖掉祖产也要为陛下修建皇陵!”

此言一出,天下皆惊!全国各地都在称赞徐老公爷的高义,京师里的大臣们脸臊得通红,上朝时看着两鬓斑白的皇帝羞愧不已。

朱祐樘大恸,泣不成声,道:“大明朝还有肱骨之臣,朕也不感觉那么累了!朕之忠臣,朕之忠臣呐……”

朝中百官跪地请罪道:“臣等死罪!”

朱祐樘一言不发,摆了摆手,然后起身离开了文华殿。

百官们面面相觑,大学士刘健扬声道:“他南京大臣能够为君分忧,难道咱们京城里的大臣就不能吗?难道我们便不是陛下的臣子吗?老夫刘健愿意捐出一半家资,以报君恩,至于诸位同僚如何,老夫不强人所难,只是做官要对得起陛下,对得起百姓!”

“老夫梅公博愿意捐出一千两银子,为陛下修陵!”

“老夫李东阳愿意捐出一千两……”

“老夫马文升愿意捐出八百两……”

“老夫杨廷和……”

……………………

坤宁宫内,朱祐樘拉着张皇后的手,道:“皇后,朕今日高兴,咱们大明朝啊,还有能够为朕分忧的臣子,当初他们的祖先和朕的祖先一起打天下,如今他们也没有忘记朕,他们不负朕,朕也不会辜负他们。

有他们守护着大明江山,等朕百年之后,可以放心地把江山交给厚照了。”

张皇后笑道:“他们都是好臣子,陛下该赏赐一些东西才对!”

朱祐樘尴尬道:“爵位官职他们都有,朕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赏赐给他们了……”

张皇后嗔怪道:“陛下,他们都是忠臣,想要的不是什么官职银钱,而是您的心意,您可以亲笔题字赐给他们。臣妾还有几支金凤摇,陛下也可以一并赏赐下去。”

朱祐樘急道:“那怎么能行,皇后本来就没有多少首饰……”

“陛下,臣妾要那么多首饰也无用,你看臣妾戴的这支金钗,还是您册封臣妾那日送给臣妾的,臣妾很满足!这些年来,您一直都没有册封其他妃子,您对臣妾真的很好!”

“皇后,朕登基以来一直忙于国事,真是薄待你了,等朕有时间,咱们叫上厚照和母后,一起吃个家宴……”

一个小太监急匆匆地跑进来,道:“陛下,皇宫外面跪了许多人,想要求见陛下,牟指挥使已经赶过去了。”

朱祐樘大惊失色,连忙朝外走去,等他走到皇宫门口,只见外面跪着黑压压一片人,前面还放着几口大箱子。

牟斌见朱祐樘走出来,上前行礼道:“陛下,这些人是京师商贾,陛下仁政,他们感激陛下恩德,自愿捐献家财为您修建皇陵。”

朱祐樘眼圈微红,上前扬声道:“你们都是朕的子民,这些银两朕不能受……”

一名年纪较大的商贾开口道:“陛下,对您来说,我们是陛下的子民,但是对我们来说,您就是我们的父母。作为子女,我们愿意出些银钱为父母修陵墓,还请您不要推辞。

陛下,这是我京师百姓的一些心意;陛下,我京师百姓同样忠君爱父!”

朱祐樘嘴唇嗫嚅,颤声道:“好好好,这些银两朕收下了,你们的心意朕也收到了。朕,很高兴!”

“陛下,您为国事操劳也要注意身子,咱们大明需要您这位好皇帝,好父亲!草民等人这就回去准备今日的营生了,陛下一定要保重龙体!”

朱祐樘鼻子一酸,挥手道:“好,朕看着你们走,朕送你们……”

“草民告退!”

跪着的商贾们逐渐起身离去,朱祐樘就站在皇宫门口,目送他们远去。等所有人都见不到身影,他依然站在那里眺望着,如同一名老父亲在送自己的子女离去。

牟斌上前小声道:“陛下,该回宫了,外边还是有些凉。”

“牟斌,这是朕今生最高兴的日子,比当初登基时还高兴,朕多年来不敢有丝毫松懈,就怕在安逸中变得昏庸无道。如今觉得,朕的辛苦没有白费,朕有这么多忠心耿耿的子民。”

牟斌迟疑了一下,道:“陛下,其实有一个人是最忠君爱您的……”

“嗯?”

“前阵子陛下的皇陵刚停建,秦阳伯曹唯写信至南京,请求南京勋贵为您修建皇陵,若不是南京那边也有锦衣卫的人,恐怕这事就无人知晓了……”

朱祐樘身体一颤,喃喃道:“这只皮猴子……”

第一百三十七章 道理我都懂

每一个父亲看女婿都不太顺眼,每一个兄长看妹妹身边的男人都像地痞流氓。虽然朱厚照毛都没长齐,还只算一个男孩,但这并不妨碍曹唯像防贼一样防着他。

但是在有内鬼有外贼的情况下,朱厚照总是能悄无声息地把刘良女约到外面去,至于这两只少年男女干了什么,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感觉自家妹子要丢了,所以曹唯最近很不高兴!

依照常例,曹唯在千户所点完卯后不久就匆匆离去,今天他答应了谢婉要吃一顿家宴,把朱厚照和刘良女都叫上,顺便了解一下他们的发展情况。

如果朱厚照做了很过分的事情,曹唯不介意抽他一顿,就连抽人的藤条都已经备好了,就放在桌子下面,拿起来方便顺手。

走到家门口,曹唯见一个穿着员外服的中年大叔站在那里,手里还拎着两包礼品,心中疑惑,快步走上去拱手道:“这位……员外请了,你站在我家门口所为何事?”

中年大叔拱拱手道:“老夫姓朱,听说曹千户在京师有通天彻地之能,所以今日冒昧前来,有事相求!”

“胡说八道!”曹唯严肃道:“我在京师里就是一只小虾米,哪有什么通天彻地之能?跟你说这话的人一定是个骗子。不过我心肠好,如果朱大叔有什么难事,只要不过分,不让我出银子,不要太累,不要太麻烦,我就帮你!”

朱员外笑道:“曹千户,老夫的儿子丢了!”

曹唯怜悯地看着他,道:“做父母的连孩子都看不好,一点责任心都没有。孩子毕竟年幼不懂事,您每天多抽点时间陪陪他也好,他需要的就是关怀,没有父母陪伴的童年算不得童年。”

朱员外拱手道:“曹千户说的是,老夫原来确实对子嗣关心少了,实在是每天太忙了!”

曹唯摆手道:“再忙都不是疏离自家孩子的理由,你家孩子今年多大了,有什么特征?说清楚点,我也好派人去找。”

“今年十四了,长得像老夫……”

曹唯看他的眼神更加怜悯了,摇头道:“十四岁还能走丢,看来你家儿子定然是一个傻子,那他就更值得关心了,你别以为傻子就什么都不知道,他们比一般的孩子更敏感!”

朱员外黑着脸道:“他不是傻子……”

“行了行了,为人父母的都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总是觉得自家孩子没有问题,道理我都懂,他不傻成了吧。

您可算是赶到饭点了,就在我家吃饭吧,今天可是小子亲自下厨,做出来的饭菜可比宫里的御厨做出来的还要好,您可是有口福了。”

曹唯上前拉着他往府里走,突然感觉身后有人盯着自己,转身一看却什么也没有看到,苦笑道:“我现在都有职业病了,每天总感觉有人盯着自己。

不仅如此,我还觉得很多人看起来都很眼熟,就好像我看朱大叔就很面善。这是病!回头瞧瞧大夫去,算了,这里也没有心理医生……”

进了府,谢婉迎了上来,见丈夫身边有一个不相识的中年人,有些面善,却又一时想不起来在哪见过,疑惑道:“相公,这位是?”

“这是朱员外,你叫他朱大叔就好,他是来求我办事的……”曹唯走近谢婉身边,在她耳边小声道:“他家傻儿子走丢了!”

“好可怜!”谢婉怜悯地看着朱员外,安慰道:“朱大叔,你放心,我家相公一定会把你家傻儿子找到的!”

朱员外满脸黑线,道:“我儿子不是傻子!”

谢婉点头道:“嗯嗯,做父母的都不愿意接受现实,道理我都明白,你家儿子不是傻子。快到前堂坐吧,我给您倒杯茶,咱们慢慢说你傻……儿子的事。”

到了前堂,朱员外喝着茶,饶有兴趣地看着左右装饰,看到偏厅里面有一把躺椅,眼睛一亮,将茶杯端着走过去,躺在上面,从旁边拿起一本书看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曹唯来寻他吃饭,看到他这副模样,忍不住笑道:“朱大叔,我看您这样子,想必您在家里也是一个懒散的人。”

“懒散?”朱员外大笑道:“你还是第一个说老夫懒散的人,老夫可能是这世上最忙的人了!”

“吹牛,这世上最忙的人是皇帝才对!”

朱员外诧异道:“你觉得皇帝忙碌吗?世人都觉得做皇帝是最快活的。”

“只有傻子才会觉得做皇帝很快活,皇帝也可以看成是一种工作,要管理的是整个国家,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事,工作做不好还会被人骂,没准还要被骂几百年,心里压力很大的。

别人都以为做皇帝每天山珍海味,后宫佳丽无数,其实他们都只看到贼吃肉,没看到贼挨打。皇帝每天那么忙,就算有好的吃食,也不一定有那个胃口,就算有那么多妃子,也不一定有那个体力。

你看当今圣上,只娶了一位皇后,依小子看啊,肯定是因为怕后宫斗争不断,所以才索性不要那么多妃子了。”

朱员外起身,颔首道:“你说的倒也有些道理……咱们去吃饭吧,老夫都有些饿了!”

“您还真不客气,都把这里当作自己家了,我在南京的时候也有一个长辈,每天都赖在我府上,动不动就踹我。锦衣卫指挥使牟斌您知道吧,他就是一个强盗,从我府上抢走了不少东西,我家里都快被他搬空了。”

朱员外看他满脸郁闷的样子,开怀大笑道:“长辈的无礼那也是一种关怀,真要是他们对你非常客气的时候,你就会觉得失去的远比得到的要多……”

说话间,二人来到了偏房,桌子上已经摆满了酒菜,朱员外岁数最大,曹唯就让他坐在上面。钱宁和乔姗姗进门,看了朱员外一眼,疑惑道:“这是哪位?”

曹唯小声道:“这是朱大叔,他家傻儿子丢了,求我帮忙找找的,别说他儿子傻,他会不高兴。”

“嗯嗯,放心吧,道理我们都懂!”

朱员外已经不想解释了,闻着酒菜的香味,道:“可以开饭了吧?老夫已经饿着了,好久没这么有食欲了。”

曹唯微笑道:“朱大叔你再等等,家里还有一个妹子和一个小混蛋没回来……”

“曹唯,你又骂我!”

朱厚照从门外走进来,看着桌子上方坐着的朱员外,瞪大了眼睛,惊呼道:“父皇,你怎么来了?”

第一百三十八章 奉直大夫

“父皇?”

其他人全都瞪大了眼睛看着已经动筷子夹菜的中年大叔,没想到他竟然是朱厚照的父亲,当今的皇帝。

曹唯对比朱厚照之后,发现二人确实有五六分相像,这才醒悟过来为什么这位自称姓朱的大叔看起来如此面善,想起见面以来说过的话,不禁冷汗潸潸。

“朕的傻儿子丢了,朕自然要出来寻他,可是朕找不到,所以就来让曹千户帮忙找,没想到不仅找到了儿子,还蹭到了一顿饭。至于这个曹千户……”

曹唯躬身行礼道:“微臣该死!”

“……这个曹千户很不错,做的饭菜确实比御厨做得好,尤其是这份鲫鱼汤,朕要多喝两碗。你们还愣着做什么,今天是家宴,没有什么皇帝臣子,只有一个朱大叔。”

朱厚照大大咧咧地坐在他身边,道:“父皇,你尝尝这份红烧鸡翅,那才叫一个美味,在宫里哪能吃到这个啊!孩儿差不多每天都来蹭饭,再吃宫里的饭菜都感觉没有什么味道了,要不然让曹唯进宫当御厨吧。”

朱祐樘大笑道:“那可就太屈才了,这位曹千户本事可大着呢,把咱们大明的太子都给拐走了。”

朱祐樘挥了挥手,示意众人坐下。众人见曹唯点了点头,就慢慢围着桌子坐了下来,但是除了朱厚照父子以外,没人能坐得踏实,都只是把半个屁股放在椅子上。

曹唯坐在他旁边,小心翼翼道:“陛下,您来是为了找太子的?”

朱祐樘笑了一声,道:“那是自然……”

曹唯给他倒了一杯酒,道:“陛下,那您快把太子带走吧,太子为一国储君,不能整天在外面,这太危险了,等他回宫以后,您最好把他给禁足了,然后给他多找几个老师,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朱厚照恶狠狠道:“曹唯,你就不能说句人话?咱们以后还怎么做兄弟?”

朱祐樘放下筷子,端起酒杯,道:“太子的事稍后再说,咱们先说说你的事,听说南京勋贵捐银子给朕修皇陵是你给出的主意,为什么会有这个心思?”

曹唯严肃道:“陛下,微臣说过,皇帝也是一种工作,而微臣就是在您手下打工的伙计,您过得舒坦了,伙计自然也能过得舒坦了,没准还能多发二两银子呢。”

朱祐樘哈哈大笑道:“没错,是这么个理儿,以后我这个当东家的也要让你过舒坦了才是,否则就太对不起你这份心意了,不过这银子可就发不了了,朕的国库都空了。”

“陛下,您要是想让微臣过得舒坦,就把太子管好,别让他到处瞎跑就成。臣每天过得心惊胆战的,就怕太子在外面遇到什么危险,到时候微臣的脑袋可就保不住了。”

朱祐樘不置可否,尝了一口红烧鸡翅,道:“厚照说得果然没错,这鸡翅不肥不腻,味道恰好,朕很喜欢,回头你再做一份,朕要带回去给皇后尝尝,还有这鲫鱼汤,味道极为鲜美,也要再做一份。”

“……臣遵旨!”

“你们别光看着朕吃,也动筷子啊,朕说过了,今天没有君臣,只有一个朱大叔。”

众人这才扭扭捏捏地夹菜吃了起来,曹唯在一旁倒酒。酒过三巡,众人也就没那么紧张了,感觉朱祐樘真的像邻居大叔一般,没有丝毫架子。

“陛下,您这辈子只娶皇后一人,是因为怕后宫纠纷不断,还是因为体力不支……您别这么看着我,好好好,当我没问!”

朱祐樘黑着脸道:“好好准备一下,过些日子陪太子读书去,调令这两日就会下来。”

曹唯如遭雷击,哭丧道:“陛下,臣何德何能,不能担此大任啊,再说了臣是武官,怎么能陪太子读书呢,会把太子带坏的,您再考虑一下……”

朱厚照拍手道:“父皇,就让曹唯陪儿臣一起读书,其他人儿臣都看不上眼。”

朱祐樘拍了拍曹唯的肩膀,道:“就这么定了,朕会赏你一个奉直大夫的闲职,这样你就算是文官了。你若是敢把太子给带坏了,朕就让你进宫净身当御膳房总管。”

曹唯夹紧了双腿,保证道:“陛下,您放心,微臣一定会把太子往正途上面领,保证不会让您失望。”

朱祐樘满意地点了点头,道:“嗯,朕相信你,这饭也吃得差不多了,朕要回宫了。太子,跟朕回去吧!”

过了半个时辰,朱祐樘从曹府里面走出来,手里还拎着一个饭盒。当他出门的时候,曹府周围涌出一大批侍卫,牟斌也在其中。

等朱祐樘坐上马车离去后,曹唯拉着也要离去的牟斌,道:“牟帅,你怎么没有事先通知我陛下要来?”

牟斌笑道:“陛下不想让你知道,难道老夫还能抗旨不遵吗?陛下今天看起来很高兴,想必你小子做的不错。”

曹唯哭丧着脸,道:“牟帅,属下想在锦衣卫里办差,不想去做什么东宫侍读,您能不能去求陛下收回成命?”

牟斌狠狠瞪了他一眼,道:“不知道有多少人死死盯着这个位置,你却避之不及。这事既然陛下已经决定了,那就无法更改,你还是乖乖做这个侍读吧。

钱宁升任副千户,暂领千户所,所以千户所里的事你就不用操心了。”

曹唯愤愤道:“属下若是做东宫侍读,就每天把太子打三顿!”

牟斌压低声音道:“打五顿都成,老夫也早就看太子不顺眼了……”

………………………

翌日,一纸诏令震惊朝野,奉直大夫曹唯入职东宫侍读,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奉直大夫瞬间吸引了朝臣的注意。

有记性好的大臣想起来这位中散大夫就是这届会试的巡查官,惊羡这位奉直大夫日后定然会前途无量。

在京师里的一所宅院内,一个模样俊秀的年轻人愤怒地将书房里的物件砸了个干干净净。一个年纪稍大的老者走进来,皱着眉头道:“成何体统,简直枉读了二十多年的圣贤书!”

年轻人急道:“爷爷,东宫侍读这个位置本来就该是孙儿的,现在却被一个籍籍无名之辈霸占,孙儿不甘心呐!”

“被占了又如何,再抢回来就是了,路上有了绊脚石,那就把他挪开,老夫当年的仕途一样不平稳,却笑到了最后,为什么?因为老夫从来不会被打败,倒了就再爬起来,抢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年轻人点点头道:“爷爷,孙儿记住了,这个侍读是孙儿的,孙儿一定会把它抢回来。”

“嗯,你先别轻举妄动,把这个奉直大夫的背景打听好了以后再下手,老夫预感这个奉直大夫不会那么容易对付……”

第一百三十九章 吃鸡

皇宫的风水历来都是华夏风水文化的集大成者,其中当然另有一番深意。在易学中,八卦里的震卦代表正东方,在人伦中为长子,东方也就是最适合家中长子所居住的位置。

皇宫风水自然会沿用这个理念,古代立太子大多为长子,并专门在东方建了东宫分配给太子,希望这个天下第一家庭中的成员各安其位,共同守天下。自然太子也就被称为了“东宫太子”。

纵观历朝历代,弘治一朝的后宫和立储无疑是最干净,最和谐的,因为弘治皇帝只有一个老婆,也只有一个儿子。朱厚照是当之无愧的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所以行事才会如此跳脱,如此不拘礼法,如此……混账!

曹唯也是第一次来东宫,当值守卫在确认曹唯的身份后,以怜悯的眼神目送他进入东宫。正所谓一入东宫深似海,从此千户很糟心。

朱厚照见到曹唯很高兴,上前拉着他的衣袖,道:“曹唯,你来了就好了,我以后再也不用那么难受了!”

曹唯诧异道:“你是东宫太子,整个东宫就数你最大,谁敢让你难受啊?”

“太子上头还有太傅呢,而且还不止一个,我的那些师傅们,整日在我耳朵边上念经,整得我头都大了。”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来了你的那些太傅们依然会如此,本千户的脸面还没有那么大,看到那些老先生也会很头疼。”

“对啊,咱们兄弟一起头疼,我也能舒心一些。你说过把快乐分出去就会得到成倍的快乐,把痛苦分出去就能少一半的痛苦,你果然没有说错,我现在确实好了许多!”

曹唯怒道:“这就是你拉着兄弟一起痛苦的理由吗?”

朱厚照冷哼一声,道:“又不是我让你来的,是我父皇,有本事你找他去啊!再说了,你独自享乐而不顾苦难兄弟,不义也!”

二人看彼此都不顺眼,同时别过脸去。刘瑾苦笑道:“二位爷,咱们现在不是内讧的时候,只有精诚团结,才能成大事啊!殿下,今天下午杨师傅会来给您讲经义,您可不能再溜了,否则老奴剩下的两条腿可就保不住了。”

朱厚照觉得他说的有道理,扭头道:“曹唯,咱们休战吧,今天中午我请你吃饭,你想吃什么?”

“吃鸡!”

朱厚照瘪嘴道:“又是叫花鸡,我都吃烦了!”

“殿下想必还没有吃过碳烤鸡翅吧?那才是天底下难得的美味,余者皆不足论也!还有白斩鸡,讲究的就是一个“香”字,吃过一次之后,一辈子都忘不了!”

朱厚照咽了一口唾沫,道:“好,那今天就吃鸡。”

“嗯,就做叫花鸡了!”

“…………”

东宫中一个不起眼的院子里,朱厚照坐在地上打着嗝,拍着圆鼓鼓的肚子,道:“曹唯,我真的不想再吃叫花鸡了,下次咱们就吃那什么烤鸡翅吧?”

曹唯鄙夷地看了他一眼,道:“说什么不想吃,其实吃的比谁都多,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屁大点的娃就这么虚伪,还想吃鸡翅,下回鸡屁股都不给你吃……”

朱厚照悻悻道:“本太子吃这么多是因为腹中饥饿,早上吃得少,就只吃了两个鸡蛋,五张薄饼,一碗桂圆莲子粥,外加一盒桂花糕,真的没有再吃其它的,不信你可以问刘瑾,咦,刘瑾死哪去了?”

曹唯叹了口气,道:“刘公公给咱俩放风去了……”

刘瑾慌慌忙忙地从院子外面跑进来,惊慌道:“殿下,大事不好了,杨师傅前来授课,在书房里找不到您,已经朝这边赶过来了,很快就到了。”

朱厚照惊骇万分,冷汗直流,手忙脚乱地收拾地上的鸡骨头和还未烧完的柴火。曹唯瞥见一抹身影匆匆而来,指着朱厚照大喝道:“太子,你身为一国储君,怎么能做出这种荒唐之事?臣身为东宫侍读,愿意以死劝谏……”

“扑通”一声,曹唯跪倒在地,道:“太子倘若不改过自新,臣就长跪不起,直到太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止!”

朱厚照懵了,愣愣地看着曹唯,刚想开口说话,便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侍读起来吧,教不严,师之惰,太子顽劣是老夫的过错,侍读刚来东宫,想必还不知道这位太子的秉性……”

杨廷和扶起曹唯,然后以锐利的眼神看着朱厚照,道:“太子,你又胡闹了!”

朱厚照终于明白曹唯为何那般举动,摆摆手道:“杨师傅,不是孤一个人……”

“太子,现在不应该推卸过错,而是应该反思自己的过错,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你还是一个好太子。”

杨廷和看着曹唯的眼神更加满意了,颔首抚须道:“不错,侍读说得极是,现在能意识到这点的年轻人已经不多了,看来陛下给太子挑了一个好侍读。”

曹唯低眉顺眼道:“杨大人过奖了,修德平日里也很荒唐,以后还请杨大人多多教导。”

“你认得老夫?”

“那是自然,杨大人不仅才气斐然,而且为人性直品正,京师里哪个不认识杨大人?杨大人先去书房喝杯茶,等候片刻,我和太子随后就去听您授课。”

“好,以后东宫有你在,老夫就放心多了!”

杨廷和走后,朱厚照怒不可遏,道:“曹唯,你竟然让我一个人顶缸,亏我把你当做最好的朋友!”

“厚照,我这是为你好,你仔细想想,一个人死是不是比两个人一起死要好,只要我能取得杨大人的信任,以后他让我监督你看书,我也可以放放水。”

朱厚照挠头道:“你说得好像有些道理。那为什么是本太子死,而不是你死?只要我取得杨师傅的信任,以后就用不着被监督了!”

“厚照,毫不客气的说,你在杨大人那里已经没有信誉可言了,他就算相信母猪会上树,也不会相信你的话。

你说今天这事是我这个东宫侍读干的,跟你没关系,杨大人信你那就是脑袋被驴踢了。”

“你说的也是……”朱厚照明显对自己的德行有些了解,看曹唯已经朝外走了,赶紧跟上去,道:“那你怎么知道杨师傅品行高洁,才气斐然的?”

“这不废话吗,为太子师者,要经过慎重选拔,品行和文采都要上佳,我若是不知道这一点,除非是脑袋被驴踢了!”

第一百四十章 学霸的养成计划

朱祐樘对儿子朱厚照寄予了厚望,所以在东宫的书房里布置了许多书,很多都是外面不得一见的孤本,全部就这样糟蹋到朱厚照的手里了。

曹唯现在是东宫侍读,是朱厚照的同窗,说难听点就是朱厚照的书童,整个书房里一共四个人,能坐着的只有朱厚照,就连太傅杨廷和都是站在书桌前给朱厚照授课。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已经做了侍读,曹唯就打算好好学一阵子,陶冶情操,日后和文人骚客在一起时也能一起骚。

只不过他的文学底子太差,前世上学时背过不少古诗词,还有一些优美文章,不过大多都是唐宋以前的。至于明朝以后的,他倒是记得不少,只不过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还属于非主流,书摊上经常会把和春宫图放在一起卖……

曹唯平日里太过于懒散,没几件事能值得他认真,不过他若是认真起来,能爆发出常人难以比拟的毅力。

“杨大人,这句“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是什么意思?”

杨廷和对曹唯的好学非常满意,颔首抚须道:“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有道德有学问的人不贪图饮食的满足、居室的舒适,而求做事勤快、说话谨慎,向有道德有学问的人请教,这样做,就可以说是一个好学的人了,曹侍读……”

“小子表字修德!”

“修德,你就是一个好学的人。”杨廷和扭头看着昏昏欲睡的朱厚照,一脸便秘之色,抬起手指道:“这竖子……”

刘瑾推了推朱厚照,见他没有反应,就小声地在他耳边叫唤:“殿下,殿下……”

朱厚照惊醒道:“该吃饭了吗?”

杨廷和火冒三丈,怒斥道:“太子,老臣在此为你授课,侍读和这位公公都能认真听讲,唯独你昏昏欲睡,你这样做如何能对得起陛下的厚望,如何能对得起天下百姓?

这位曹侍读虽然底子弱,但是人家不仅聪慧,而且还虚心好学,谦卑懂礼,日后定成大器!”

曹唯拱手道:“杨大人过奖了,小子哪里来的聪慧,如果小子最后真的学有所得,那也不过是把别人睡觉的时间放在了学习上。

正所谓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业一途,唯勤而已,容不得半点花哨。”

“不错,当年老夫也是埋头苦读十余载,这才高中进士。为学者,三分聪慧,七分勤奋,太子极为聪慧,但是论起勤奋真是一分也无!这都是老夫的学术不精,才教不好太子……”

曹唯摇头道:“杨大人无须妄自菲薄,教书和学习是双向的,就像夜壶不打开,谁也尿不进去……小子还是有些不明白的地方,您刚刚说的“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是什么意思?”

杨廷和走到他的面前,微笑道:“这句话的意思是说……”

“杨师傅请说得慢一些,学生要把您说的话记在书上,以便日后温习。”

朱厚照看着这副师慈徒恭的场面,不由得懵了,实在是不知道曹唯在耍什么把戏,正要询问刘瑾,却见他也在认真地听着曹唯二人的交谈,不禁羞愧难当,脸上发热,立即翻开书本也跟着听了起来。

其实朱厚照极为聪颖,各种玩乐之法一学就会,只是没把这份聪颖放在学业上。即便这样他的学业也不弱,在曹唯和杨廷和交谈中,他也能插上两句话,表达自己的见解。

半个时辰后,杨廷和意犹未尽地结课,曹唯放下手中的课本,将他送到东宫外。

杨廷和拍着曹唯的肩膀,道:“修德,现在有你就好了。老夫这些年为太子操碎了心,你不知道他有多……混账!”

曹唯叹了口气,道:“杨师傅,恐怕没人比我更了解他有多混账了……不过小子有一计,名曰:“学霸的养成计划”,可以让太子悉心向学,在学业一道进步神速。”

杨廷和眼前一亮,道:“何为“学霸的养成计划”?”

“杨师傅,太子的聪慧无需多言,咱们需要做的就是让他把心思放在学业上,太子争强好胜之心甚重,如果能在他的身边多安置几个才能出众的侍读,那太子必然不甘屈于人后,到那时……”

杨廷和的眼睛更亮了,道:“老夫这就去见陛下!”

曹唯拉住他,道:“杨师傅且慢,小子在会试中巡查时,见两个举子甚佳,可担此任,一人名叫王守仁,幼时就有神童之说;另一人名叫唐寅,在江南是有名的才子。”

“此二人老夫都记得,都在殿试二甲之列,尤其是那个唐寅,他做的文章让诸位大臣都称赞不绝。老夫信得过你,这就去与陛下分说。”

杨廷和走后,曹唯正要转身回去,却见刘瑾肃立在身后,如鬼魅一般,吓得他小心肝扑通扑通直跳:“刘公公,你有路就不能有点声?”

刘瑾疑惑道:“曹伯爷,您到底要干什么?”

“找几个人一起玩啊,东宫就我们几个多无聊啊!”曹唯喃喃道:“说不准玩着玩着就玩出一个圣君来……”

…………………………

文华殿!

朱祐樘看着站在下面的杨廷和,疑惑道:“这什么学霸的养成计划真的能奏效吗?”

杨廷和苦笑道:“陛下,太子顽劣,这不是大明的福气,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太子身边安置一些才能出众的人,只会有益无害。让说句大不敬的话,如今之计也只能死马当做活马医了!”

朱祐樘沉吟片刻,道:“那好,朕就看看曹小子能否再带给朕惊喜,既然王守仁和唐寅二人是他推荐的,朕就给他一个面子,让他们二人也去陪太子读书去。”

杨廷和笑道:“陛下,您给太子找的这位侍读非常不错,谦卑懂礼,勤奋好学,是一个难得的年轻人!”

朱祐樘大笑道:“介夫这回可就看错了,这小子确有才能,却极为懒散,若不是朕逼着他,他恐怕都不想做这个侍读。他是一块美玉,朕一定要把他的才能都给压榨出来!”

杨廷和也笑了起来,道:“陛下,那咱们君臣二人就合力将他的才能榨干,臣也想知道他能走到哪一步……”

第一百四十一章 含笑半步癫

……二甲进士王守仁,知书识理,贵而能俭,无怠遵循,克佐壶仪,轨度端和,敦睦嘉仁,焚膏继晷,夙夜匪懈,朝乾夕惕,擢任东宫侍读,即日而行……

王家老小跪在王府门口,待宣旨太监念完圣旨后,王守仁迷迷糊糊地起身接了旨。王华上前往太监手上塞了一锭银子,笑道:“公公,这东宫侍读不是已经有了吗?怎么又让犬子做这个东宫侍读?”

宣旨太监不着痕迹地将银子放进袖口,笑吟吟地开口道:“谁也没有规定这东宫侍读只有一个不是,陛下隆恩,这次一共给太子选了三个侍读……”

“三个!”王华惊呼道:“这在本朝绝无仅有啊!”

宣旨太监压低声音道:“另外两个侍读都是由曹侍读所举荐,做了这东宫侍读,日后定然会前程似锦,看来贵公子跟曹侍读的交情不浅呐……”

宣旨太监走后,王华摒退左右,询问儿子道:“守仁,你和曹侍读可有交情?”

“孩儿在会试中与他交谈了两句,这个曹侍读是一个有趣的人,还说日后和孩儿一起创办什么“曹王学”,对了,他最后还留给孩儿一些肉干,极为美味,不像是有恶意。”

王华放下心来,笑道:“他确实对你没什么恶意,否则就不会推荐你做这个东宫侍读了,想必他对你有所好感,日后你二人同朝为官,还要多走动走动。”

王守仁心里震惊,拱手道:“是,孩子知道了,明日孩儿便去东宫向他致谢!要不然咱们王家送些财物过去,也好答谢一番。”

王华摇头道:“不可,为父听说刑部侍郎家的公子想要贿赂这位曹大人,却被他当场痛斥,想必他也不是一个爱财之人。咱们送礼也是一番心意,但是若是让他误会了,那就是弄巧成拙了!”

“父亲大人思路周全,是孩儿鲁莽了!”

王华抚须道:“你还是太年轻了,为父做官二十余载,一定不会看错的,这位曹大人,一定是清廉之辈,这种人,可敬可佩……”

在京师的一个客栈里,同样的圣旨也发到了唐寅手上,唐寅瞬间被这个喜讯砸晕了,他虽然是二甲第一名,却也没有机会做什么翰林修撰,最大的可能就是外放做官。

如今成为东宫侍读,若无意外,日后必将成为太子心腹,不说做个阁老,一部尚书肯定是跑不掉的。

宣旨太监见唐寅不识趣,不由得冷哼一声,唐寅瞬间清醒过来,从兜里掏出一锭银子递过去,道:“公公辛苦了,这是在下孝敬您的茶水钱。”

宣旨太监暗地里掂量一下银子的重量,不由得笑容满面,拱手道:“唐大人得贵人青睐,定将官运亨通,日后说不得还要靠唐大人照顾呢。”

“贵人?”唐寅一头雾水,道:“什么贵人?”

“唐大人别装了!”宣旨太监嗔怪地白了他一眼,道:“您若不是得到曹唯曹侍读的青睐,他如何会向陛下举荐你做这个侍读?揣着明白装糊涂,就喜欢骗人家,真坏,真讨厌!”

宣旨太监转身离去,客栈里其他人都挤上来恭贺这位朝廷新贵。唐寅嘴里应付着,心里想着的却是在贡院门口遇见的那抹身影。

京师里的消息流传很快,朝中大臣们的消息更加灵通,傍晚掌灯时分,一所大户人家的宅院里,老者拄着拐杖慢慢走到书房中,一个穿着华服的年轻人迎上来,扶着他坐下。

“听说了?”

“是,孙儿已经听说了,又多了两个侍读,而且都是被那个姓曹的所举荐。”

老者将拐杖靠在桌子边上,手指敲打着桌面,沉吟片刻后,道:“此子在陛下那里分量不轻,咱们不好得罪他,还是以交好为上。既然他可以举荐两人为侍读,那么也能再举荐一人做侍读。”

年轻人惊喜道:“那如何才能让他也举荐我?”

“财帛动人心,美女暖人意,咱们这两日就宴请他,试探一番。若此事可成,接下来就靠你了,毕竟四个侍读的分量远没有一个的分量重。”

“是,孙儿明白了。”年轻人冷笑一声,道:“三个粗鄙之人如何能与我争宠?只要你现在所看的《大明卿士》第一百四十一章含笑半步癫只有小半章,要看完整版本请百度搜:(冰雷中文)进去后再搜:大明卿士

第一百四十二章 谁来,谁死!

东宫内,朱厚照的手上逮了一只鸡,见曹唯来了,连忙上前道:“曹唯,今天咱们还吃鸡可好,就吃那什么烤鸡翅……”

“不想做,最近比较缺银子!”

朱厚照挠头道:“我不缺银子啊,我给你不就成了,这又不是什么大事。刘瑾,给曹唯抬几万两银子过来!”

曹唯期待满满,觉得朱厚照虽然人傻,但是钱多,还能为朋友仗义疏财,真是可爱得紧。

站在一边的刘瑾急道:“殿下哟,咱们东宫一个月的用度才一千多两银子,上个月从内库拨来的例银只剩下几百两了,哪里来的几万两银子?”

朱厚照沉默片刻,道:“那就给曹唯抬来一百,不,五十两银子!”

“穷鬼!”曹唯鄙夷地看了他一眼,道:“五十两还不够打发叫花子呢。”

朱厚照满脸涨红,却说不出话来,第一次有了钱财的概念,觉得自己很穷。他黯然地放了鸡,悻悻道:“曹唯,你为什么缺钱啊?”

“家里有一个败家婆娘,按照她最近的花钱速度来看,再过两个月,我全家老小就要吃土了。后院的土比前庭的可口松软,容易下咽……”

王守仁和唐寅走进东宫,见到朱厚照,拱手行礼道:“见过太子殿下!”

朱厚照疑惑道:“你们是谁?刚送过来的太监吗?”

“并不是!”唐寅连忙摇头摆手道:“我二人也是太子殿下的侍读,是由这位曹侍读举荐而来的!”

“曹唯,你叫他们两个人来东宫干嘛?他们两个一看就是吃闲饭的,我东宫太穷了,养不起那么多人。”

“你不用担心,平日里咱俩都不吃的鸡头和鸡屁股,这下就有人吃了……”

曹唯走到三人中间,道:“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就是咱们大明的太子,最擅长斗鸡遛狗,别看他穿得光鲜亮丽,其实穷得叮当响。”

朱厚照点头道:“没错,我是很穷,以后你们来东宫饭菜都要自带,东宫不管食宿!”

二人面面相觑,感觉有点荒诞不经,这个太子怎么看都像是不靠谱的样子。

曹唯又指着他们二人,道:“厚照,这两位是我们的新同窗,穿黑色衣服的这个名叫王守仁,平日里不太喜欢说话,有什么想法都憋在心里,最是闷骚。

穿白色衣服的名叫唐寅,又叫唐伯虎,这位可是江南四大才子之一,明骚得紧,号称“妇女之友”。最擅长作画,也不知道画得到底如何,现在桃花已经开了,过些日子让他露一手……”

曹唯说着话,突然眼前一亮,道:“对啊,桃花开了,可以挣银子了!”

王守仁和唐寅不知所以,朱厚照听到能挣银子,连忙道:“怎么挣银子?”

“厚照,你知道什么人的钱最好挣吗?”

“我知道,杀人放火金腰带,肥羊的钱最好挣,只要拿把刀站在路口,见一只肥羊就抢一些过路钱,很快就能发财了,若是他们不给,那只有红刀子进,白刀子出了!”

王守仁和唐寅二人同时擦了一把冷汗,都觉得自己来的是一个土匪窝,而不是东宫。心里打定主意只听不说,免得引起土匪头子的注意。

曹唯摇摇头道:“厚照,抢劫不是来财最快的,赚女人的银子比抢劫来得更快。都说养家的汉子,败家的娘们,这话说的不假,女人要是花起钱来可是没有理智的!”

朱厚照虚心求教道:“那如何能让她们丢了理智?下药未免太下流了……”

曹唯重重地敲了一下他的脑袋,道:“笨,哪里需要下药!只要有一种东西能够让她们陷入疯狂就成,为了得到这件东西,她们可以出大把的银子,反正银子又不是她们挣的。

而我就有一物就可以让她们疯狂,此物名曰香水,采花中精华调制而成,抹在身上就会浑身散发着阵阵花香,到时候那银子还不是大把大把的往家里抬!”

朱厚照狐疑道:“那什么香水又不能吃,她们是女人又不是傻子,真的会花钱买吗?”

“厚照,你到底是太年轻,不了解女人,唐兄,王兄,你们说女人会不会买?”

王守仁和唐寅见两位大佬都看了过来,连忙点头。唐寅苦笑道:“殿下,臣自认对女子有所了解,若真的有此物,恐怕真的会让女人疯狂,花再多钱都要把它买下来。”

朱厚照欣喜道:“那咱们现在就开始做香水吧,要是挣钱了咱们就五五分成。偏殿外面有两只发春的狗,每天晚上都吵得我睡不着觉,等本太子挣钱了,就用银子砸死它们。”

太子志向如此远大,其他三人都撇了撇嘴。刘瑾本想让太子也对他砸银子,但又不想和狗有一样的待遇,心里万分纠结。

曹唯严肃道:“厚照,见者有份,按照道上的规矩,吃独食可就太不讲道义了。你以后是要做皇帝的人,要记住,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用处,就算再无能的人也有适合他的差事,也有存在的价值。

咱们这两位新同窗如果能证明自己的价值,那就不妨分给他们一成红利,如果他们对咱们的发财大计用处不大,那也只好杀人灭口了……”

王守仁和唐寅见两位土匪神色不善地看过来,狠狠地打了一个哆嗦,没想到这个曹大人比太子还要不靠谱,本来以为侍读是一个好差事,现在却发现这根本就是一个要命的差事。

唐寅正色道:“殿下,我有用处啊,京师里大大小小的青楼妓馆我都去过,与花魁头牌都很熟,到时候我把香水介绍给她们,想必过不了两天香水就能风靡整个京师了。”

“淫棍!”曹唯骂了一声,然后扭头看着王守仁道:“那王兄有什么用处?不会也和青楼里的姑娘相熟吧?”

王守仁脸色涨的通红,觉得自己读了二十多年的圣贤书,现在竟没有什么用处,羞愧地低下了头。

曹唯叹了口气道:“王兄,别说我没有照顾你,现在还缺一个账房先生,就由你担任吧!”

王守仁讷讷称是,下定决心要做一个称职的账房先生,不求分红,只求保命。

曹唯迟疑片刻,道:“厚照,如果有人眼红咱们的生意,也想进来分一杯羹,那该如何?”

朱厚照狠狠地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道:“谁来,谁死!”

第一百四十三章 美人关

香水制作起来其实并不难,需要有四种精,分别是葡萄柚精,檀香精,天竺葵精以及医用酒精,前三者可以调和香味,让香气更加浓郁,酒精可以溶解花瓣中的芳香油,从而留住香味。

而且酒精还具有挥发性,在喷香水时,它可以把香味尽快地挥发出来。所以说酒精是制作香水的核心之物,但是在制作香水时一定要控制好酒精的比例,否则喷在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味道,就不是令人沉醉的香味了。

曹唯只有酒精,而且酒精的浓度还达不到医用酒精的浓度,所以他只能做最简易的香水。

这种香水能保留香味的时间不算太长,大概只有一个月的样子,放在前世一文不值,甚至还不如地摊上最劣质的香水。但是这种简易香水,对于化妆只靠胭脂水粉的大明女性来说,有着难以抵抗的诱惑力。

曹唯没有滤纸,只能用细密的纱布代替,将新制的香水反复沉淀、过滤,去除里面的杂质,然后放在桌上静置几个时辰后,再次过滤,反复几次之后瓷杯中的香水看上去才透亮一些。

整个过程曹唯做得非常熟捻,他前世上大学时就曾经下过一番工夫,糟蹋了学校中的不少鲜花,想靠自制香水去追一个鲜嫩可口的学妹,只不过学妹最后上了一辆宝马车,留给他一脸灰尘。

往事不堪回首,回忆徒增唏嘘!

曹唯打开瓶塞,三个汉子外加一个太监上前闻了闻,都露出迷醉的表情。朱厚照兴奋道:“这瓶香水咱们要卖五两……不,十两银子!”

曹唯瞥了他一眼,道:“瞧你没出息的样子,物以稀为贵,这香水咱们不多产,当奢侈品来卖,就你手上拿的这一瓶,起码要卖五十两金子!”

“嘶!五十两……金子?曹唯,你不会是穷疯了吧!就这么点东西能卖五十两金子?”

唐寅苦笑道:“殿下,我不知道这东西到底值多少银子,但是只要有这东西,日后我去青楼就再也不用付嫖资了,说不准姑娘们还得倒贴银子……”

唐寅越说越兴奋,但看到其余几人投过来的眼神,悻悻地闭上了嘴。

曹唯指着桌上四个装着香水的白色小瓷瓶,道:“这里一共四瓶香水,咱们四个一人一瓶,至于如何把它的名头散播出去,就看你们的了,如果谁做得不好,以后就不带他玩了!”

朱厚照嘿嘿一笑,道:“我母后在宫中苦闷,每隔几天就会召一些妇人进宫陪她闲聊,到时候我只要把香水送过去,大事可成矣!”

唐寅拿起一瓶香水塞进怀里,道:“我就更简单了,我回去之后把这瓶香水分成十份,然后去睡……找京师里最有名气的十个花魁,每人送上一瓶,想必不到两日就能把香水的名气散出去。”

曹唯拍了拍唐寅的肩膀,道:“注意身体,当心肾虚……”

唐寅摆摆手道:“虽然差事很重,但是我不会退缩,以后如果还有这种差事,一定要交给我。如果我一个人真的忙不过来,就让王兄陪着一起去。”

王守仁摇了摇头,道:“不去,我爹要是知道我去了青楼,一定会打死我的!”

曹唯诧异道:“那王兄这回打算怎么做?不会是回去送给你爹吧?”

“当然不是!”王守仁有些羞涩,脸色微红,道:“我自小就认识几个深闺小姐……”

唐寅愣愣道:“曹大人,你说的没错,王兄果然最是闷骚,竟然喜欢这个调调,改日还要让他引荐一番才是。我不是贪图美色,真的,我只是想和那些小姐聊聊人生……”

“好了,唐兄,你的解释如此苍白无力,就连隔壁的两条狗都不信。不说这些废话了,咱们一起给香水起一个名字吧,名字既要大气磅礴,又要内敛含蓄;既要有大家闺秀的气度,又要有小家碧玉的情怀。

你们三个每人提一个名字,然后由我作表决,最后的结果不得有人提出异议!”

“桃花劫!”

“春风一度!”

“朱厚照之大明桃花十里飘香!”

“好,那就叫“美人关”了,英雄难过美人关,也不知道这个名字是谁起的,这么有内涵,此人也一定是一个有内涵的人!”

朱厚照嘟囔道:“什么嘛!明明自己已经把名字起好了,却还装模作样地让我们一起给香水起名字。”

曹唯眼观鼻鼻观心,假装听不见,拿起一瓶香水就要往门外走,刘瑾拉住他,期待道:“伯爷,杂家也想要一瓶香水……”

“刘公公莫闹!你充其量算半个女人,用不了香水的。乖,每个月那几天的时候多喝点热水,告辞了!”

刘瑾幽怨地看着曹唯远去,喃喃道:“杂家就是想用香水换点银子回来……”

…………………………

回到家中,曹唯将香水给了谢婉,果不其然,谢婉刚发现其用处就欣喜若狂,晚饭都不吃了,拉着乔姗姗进了卧房,关起门来,也不知道在捣鼓什么。

曹唯给自己下了碗面条,刚吃了一半,管家王盛走进来,道:“老爷,外面有人要见您,说是来送请柬的。”

“请柬?”曹唯咽下嘴里的面条,道:“本老爷在京师里没认识什么人啊,让他进来说话。”

王盛点头称是,不大一会,一个老者走了进来,弯着腰行礼道:“老奴焦温见过曹侍读!”

曹唯慢慢吃着面条,道:“你家老爷何人?”

“礼部右侍郎焦芳大人!”

曹唯听着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却又想不起来在哪听过,但是既然自己有印象,那就说明焦芳此人在历史上不是籍籍无名之辈。

曹唯放下筷子,擦了擦嘴巴,道:“你家老爷想要宴请我?”

焦温恭谨道:“是我家公子听说了大人的名号,想要结交您,所以才设宴红衣楼,想和大人您喝杯酒。这是我家公子送给您的一些薄礼,稍后便送到您府上!”

王盛将礼单接过来,送到曹唯手上。曹唯打开一看,嘴角微微勾起,道:“行了,告诉你家公子,本官晚上一定到。”

“老奴告退!”

焦温走后,王盛上前道:“老爷,这平白无故宴请您,会不会是不怀好意?”

“这个焦温说话很讲究,我若是去了,这礼自然就会被抬到曹府,我若是不去,这礼自然就没了。看似精明,实则透露着一股小家子气,想必这主家也不是什么心胸开阔之辈。”

“那您怎么还应承了下来?”

“无妨,送上门的银子哪有不收的道理,看在银子的面子上,无论他摆出什么架势,本老爷接着就是……”

第一百四十四章你又坑人了

京师的夜景很美,靠近玉河一带的景色更美,灯火通明,琴瑟不绝,艳名传京师的红衣楼就座落在玉河河畔。曹唯刚到红衣楼门口,焦温便迎了上来,将他一路引到了二楼中的一间雅阁。

刚入雅阁,曹唯便不自觉地皱紧了眉头,雅阁里面充斥着刺鼻酒味和胭脂味,五六个姑娘身着片缕,围着一个公子哥娇笑不止,整个雅阁内看起来荒淫无度,糜烂不堪。

公子哥见到他进来,放开怀里的姑娘,拱手道:“曹兄来的正好,焦黄中一个人可抵挡不住这么多热情似火的姑娘,如今曹兄来了,就可以帮焦某分担一二了。”

曹唯不经意得舒缓了眉头,笑道:“焦兄美人在怀,美酒在侧,真是好兴致,姑娘们热情似火,那焦兄可要好好地给她们降降火了。”

焦黄中哈哈大笑,挥了挥手,姑娘们不情不愿地退了下去,走时还仔细打量了一番这位刚来的俏公子。

“曹兄也是风趣之人,不过这些胭脂俗粉可配不上曹兄的身份……”焦黄中神秘一笑,道:“真正的佳人马上就到!”

曹唯正要询问,却听到屋外传来一道银铃般的声音:“公子,奴家花宝月前来侍奉,不知可否进去陪公子喝一杯酒?”

焦黄中淫笑道:“花姑娘快请进,只要是姑娘的皮杯儿,哈!别说是一杯,就算是十杯,本公子照样奉陪!”

房门被打开,一个身穿红色长裙的女子走了进来,她身影丰腴,身材高挑,一颦一笑都显示出风情万种。

焦黄中起身迎了上去,将她搂入怀中,道:“花姑娘可是要把本公子的魂儿都要勾走了呢!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咱们大明朝的少年才俊,东宫侍读曹大人。”

花宝月眼睛一亮,福身行礼道:“奴家见过曹大人,今日得见曹大人真是宝月的荣幸,日后曹大人还要多来看望宝月才是!”

焦黄中哈哈大笑道:“花姑娘上次在床笫之间也是这么跟本公子说的,没想到这情郎说换就换。罢了!焦某有成人之美,如果曹兄也对花姑娘有意的话,焦某不介意为花姑娘赎身,送与曹兄。”

花宝月期待地看着曹唯,在她看来,曹唯就是一个年少多金的俏公子,能成为曹唯的侍妾,绝对是一个非常好的归宿,总比在青楼里被千人骑乘要好得多。焦黄中也收敛了笑容,等待曹唯的回答。

曹唯忽然大笑不止,道:“焦兄的好意,在下心领了,只不过在下家中有爱妻为伴,不敢再拥有如此佳人。倘若焦兄有意,不妨将花姑娘纳入内宅,也能成就一段风流佳话!”

焦黄中笑道:“既然曹兄家中已经有贤妻了,那在下就不强求了。日后若有机会,黄中一定要去曹兄府上见一见嫂夫人,也好看看是何等的绝世容颜,竟让曹兄如此迷恋。”

曹唯眼中闪过一丝寒芒,不动声色道:“绝世珍宝自然要好好藏起来,想必焦兄是没有机会了。不知焦兄请我来此,是何用意?”

焦黄中对花宝月使了一个眼色,花宝月给二人福了一礼,缓缓离去,走时还幽怨地看了曹唯一眼。

花宝月走后,焦黄中与曹唯相对而坐,焦黄中给曹唯倒了一杯酒,微笑道:“曹兄,快尝一杯绝世美酒,此酒名曰醉仙酿,本就是曹兄的家产,想必曹兄应该不陌生才是。”

曹唯心里一沉,京师里知道自己是醉仙酿东家的人不多,这焦家倒是把自己调查得很透彻。焦家如此大动干戈,绝不仅仅是因为自己人格魅力太大,也有可能是因为自己太帅……

焦黄中见曹唯不接话,脸色微沉,随即又舒缓了下来,笑道:“花姑娘可是人间尤物,床笫之间的功夫可不浅,焦某亲自试过,曹兄若是有意,可以来个金屋藏娇,府外的宅子焦某也可以帮忙物色一二……”

曹唯端起酒杯,玩味地看着他,道:“焦兄可是有事求我?”

焦黄中没想到曹唯说的这么直接,愣了片刻,笑道:“曹兄果然快人快语,不错,焦某确实有事相求。听闻曹兄前些日子举荐两人做了东宫侍读,焦某不才,也想和曹兄一起陪太子读书,不知可行否?”

焦黄中说完直勾勾地看着曹唯,暗地里攥紧了拳头,一想到自己的前程命运竟然掌控在这个粗人手中,他的心里就生出一股屈辱感,打定主意日后一定要将此人狠狠踩在脚下!

曹唯放下酒杯,笑道:“美人宅院非我愿也……”

焦黄中脸色一变,本以为曹唯不想帮忙时,却又听见曹唯开口道:“……如果今天晚上我家里多了一万两银子,那生活可就太美好了……”

焦黄中哈哈大笑道:“曹兄真是快人快语,性情豪爽,万事皆有可能,今晚说不得还真有一万两银子进了曹府的门!”

“既然如此,在下要赶紧回去等候从天而降的银子,就不陪焦兄喝酒了,改日在下一定请焦兄一聚。”

曹唯起身拱手告辞,焦黄中把他送到门口,然后关起房门,神色阴冷,恨声道:“一万两银子,真是好大的胃口,也不怕撑死,日后定让你吃多少就吐多少……”

曹唯回家不久,果然家里就多了一万两银子,不过这银子不是从天而降,而是被焦温送过来的。

“曹大人,这是您落在红衣楼的东西,公子派老奴给您送过来。公子还说若是曹大人日后还落下东西,就还让老奴给您送过来……”

曹唯接过银票,笑道:“本官喜欢落东西的习惯一时还真改不了,还好有焦公子这么好的人,让焦公子放宽心,上天必不会薄待心存善念之人!”

焦温笑容可掬,拱手道:“既然如此,那老奴就先行告辞了。”

等他走后,谢婉从屏风里走出来,疑惑道:“相公,那什么焦公子怎么会给你送这么多银子?”

“这可不是他送的,而是相公我落下的,他只是帮我送回来而已。焦公子可是一个好人,相公日后若是再丢了东西,跟他要就行了!”

谢婉正色道:“相公,你坑人了,没错,这笑容我熟悉,你又坑人了!”

曹唯捏捏她的小鼻子,道:“相公如果不努力挣银子,怎么能养得起你这败家婆娘?娘子往身上喷了不少香水吧?英雄难过美人关,嘿!相公今天晚上也难过这美人关喽……”

第一百四十五章 美得冒泡

大明野史记载:弘治十三年春,太子朱厚照献珍物与张皇后,此物名曰“美人关”,张皇后将其喷涂于身,顿时身上芳香不断,蝴蝶灵物飞绕其身,宛若仙后。

张皇后大喜,道:“芳香怡人,定神凝气,不愧珍品之名!”

太子行礼道:“母后时常心烦气闷,不得气顺神宁,孩儿感念母后生育之恩,思及母后之苦,查黄帝内经百日之久,辅以薄荷清香之物,特制此珍,以报母后!”

朝廷百官皆称太子仁孝,一时满朝颂扬,太子贤德之名贯于朝野,美人关之名响彻京师,官宦家妇索遍京师而不得此珍物,遂求于张皇后。

张皇后笑曰:“珍品不可私藏,当天下共享之,吾皇儿可否调制美人关赠予一众诰命?”

太子曰:“可!然调制珍品耗资颇大,美人关贵,价五十金!东宫清廉,已无余财,孤纵然有意,力不足也!”

诸多诰命官妇皆言出银以资东宫,太子拱手致谢,自闭于东宫,调制美人关。

东宫!

朱厚照看着眼前的一箱箱银子,欣喜不已,对他来说,银子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银子是他挣来的,对他而言,这是一次新奇的经历,也是对他能力的肯定。

以前的时候他总是被师傅们痛斥,说他顽劣不堪,说他平资庸才,所以他之后的一些胡闹也有些自暴自弃的意味在里面。

如今满朝文武都在颂扬他的仁孝,教授诗书的师傅们也对他称赞有加,所有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新奇的,都是不一样的。

“刘瑾,把刚刚塞进怀里的银子掏出来,还有裤裆里的银子,快点掏出来,也不怕膈应着,裤裆里一共塞了五锭银子!”

“伯爷,你这双眼睛真是贼亮……”刘瑾幽怨地从裤裆里掏出来了几锭银子,不多不少,刚好五锭。

曹唯挑眉道:“这些银子都是咱们以后发展壮大的资本,不容有失,等日后咱们真的都有钱了,一定大秤秤金银,砸狗都要用银子。

现在是时候汇报你们这几日的成果了,就从……太子开始吧!”

朱厚照挺直腰板道:“现在咱们已经收了三百两黄金,两千五百两白银,合计五千五百两白银,目前还有一些官妇陆续送来银子,想必月入过万不成问题,今天晚上我做东,请大家吃鸡……”

曹唯沉吟片刻,道:“厚照,别再收银子了,物以稀为贵,要让外人觉得香水很难调制出来,这样才能让香水一直保持高价。唐兄和王兄那边怎么样了?”

唐寅扶着腰,脸色有些苍白,道:“我这几天睡遍了京师里的青楼妓馆,不仅没有花钱,还挣了一千多两银子,那些姑娘们非要塞给我,实在是推脱不得。

如今京师里的每一家青楼都流传着“美人关”的名号,已经有不少的管教姑姑想要购买香水了,她们说只要有香水,价钱任我提,姑娘任我睡,这种感觉真是美得冒泡……”

曹唯狠狠道:“充公!你卖身所得的银子全都要充公,还美得冒泡,迟早肾竭而亡。王兄,你不会也把深闺小姐给睡遍了吧?”

王守仁摇头道:“我和她们持礼相和,绝无半点逾矩之举。我把香水分成十几份,分别赠予她们,也不知怎的,她们没有给我银子,倒是差侍女给我送来了荷包,上面还绣着两只肥鸭子……”

王守仁说这话,从怀里掏出几个荷包。曹唯拿过来一个,从里面掏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生辰八字。

曹唯叹了口气,道:“王兄,你是真不明白还是在装糊涂,这是那些小姐们暗示你去提亲呢。”

王守仁摇头道:“曹兄误会了,我和她们不熟,只见过几次面而已,每次见面她们都要我送她们回家,真是麻烦得紧,还好后来我学会了装醉,这才不用送她们回家,现在想想我真是睿智得不行!”

“你开心就好……”曹唯放下手中的银子,正色道:“现在就拿个章程出来,咱们以后每月只卖三十瓶香水,盈利所得太子占五成,我占三成,王兄和唐兄各占一成。

以后不止香水一例,还有诸多收成,若是你等几人因为钱财问题而起纠葛,别怪我曹某人翻脸!”

王守仁和唐寅心里一惊,没想到一直嬉笑怒骂的曹唯还有这么一面,连忙点头称是。朱厚照挠头道:“曹唯,咱们几人是兄弟,若是有人真因为钱财而生龌蹉之心,孤剐了他!”

刘瑾刚伸向银子的手又缩了回来,摇头道:“不会,不会,钱财乃身外之物,还是以兄弟为重,兄弟为重。”

曹唯拍着他的肩膀道:“刘公公,咱们这辈子兄弟是做不成了,最多算是兄妹……”

……………………………

文华殿!

朱祐樘端坐在御座上,满脸阴沉之色,半晌后才开口道:“朕宁愿不修皇陵,也要补备军械。自认为殚精竭虑,为国为民,没想到竟然还有贼人偷窃军械,坏我大明基业,真是胆大包天,罪大恶极。

朕登基以来,一直宽厚待人,推行仁治,本以为可以用仁心换来诚心、忠心。现在朕才知道朕错了,朕的宽容却被贼人当成了纵容。既然如此,朕不介意采取雷霆手段,让贼人知道,帝王不可欺!”

牟斌迟疑片刻,道:“陛下,马大人是兵部尚书,有管辖军械之责,如今军械失窃,会不会……”

朱祐樘摇头道:“不会,马文升是三朝元老,一直克忠职守,朕信得过他!牟斌,替朕把幕后之人揪出来,朕等你消息。”

牟斌心中一凛,拱手道:“臣定不负陛下所托!”

朱祐樘点了点头,沉吟片刻后,道:“朕听说太子最近捣鼓出来什么“美人关”,不知又要闹出什么幺蛾子,你派人盯着点儿。”

“陛下多虑了,太子调制的“美人关”芳香怡人,有凝神定气之效,是太子为皇后而制,现在满朝文武都在颂扬太子仁孝,有明君之姿,所以陛下不必担心。”

朱祐樘愣了一下,苦笑道:“朕相信厚照有仁孝之心,却不信他能做出如此珍品,想必这其中定然有什么隐情吧!”

“陛下明察,此物由太子和三个侍读一起调制……”

“曹唯!”朱祐樘大笑道:“朕已经猜到是他了,这次军械之事你不妨带上他,若是他能立下功劳,就把他的位置往上提一提!”

“是,陛下!”

第一百四十六章 老流氓

世界上的很多感情开始是很纯粹的,但是随着身边事和物的不断变化,人们总是在不经意间往感情里添加了许多东西,于是感情变得浑浊,在利益的驱使下,出现了背叛与谎言。

现在曹唯每月所卖香水盈利有一万多两银子,不少也不多,能让每个人都产生满足感,拥有发自内心的愉悦。

以后的日子还很长,曹唯还想做更多的事情,赚更多的银子,但人心如鬼,变化莫测,他不知道现在的兄弟伙伴以后还会不会是一条心,会不会有人起了别样的心思,会不会有人经不住诱惑?

最大的损失往往不是钱财,而是丢掉了一起拼搏的情分,所以现在刚开始,曹唯就把话说得很透彻,如果将来有人舍弃了情分而谋求利益,他不介意将此人打入尘埃……

朱厚照的书房很宽敞,五六个人在里面丝毫不觉得拥挤。唐寅和王守仁是进士,能在数万人中高中进士,他们的文学功底是毋庸置疑的。

唐寅上课时经常神游物外,或者干脆闭目小憩,但他天资聪颖,对太傅们提出的问题往往有独到的见解,所作文章更是花团锦簇,让太傅们都称赞有加,自愧不如。这已经超出了学霸的范畴,达到了学神的地步。

王守仁没有唐寅聪慧,胜在勤奋好学,博览群书,时常向太傅们询问不解之处,写出的文章方方正正,看上去赏心悦目,让人挑不出毛病,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学霸。

曹唯底子太弱,但是教授他的太傅们都是文学大家,对经义的讲解由浅入深,所以他进步神速,可谓一日千里。

只是他的字实在太丑,如同鸡扒的一般,太傅们发誓再没见过比这更丑的字,他的字已经丑出了一定境界,常人难及。

给朱厚照授课的大臣们不少,大都是位高权重的文臣,他们惊奇地发现,自从东宫多了三个侍读以后,太子上课的出勤率高了不少,睡觉的次数也减少了许多,偶尔对时政也能提出十分中肯的见解,这让他们欣喜若狂,直呼大明后继有人!

真正让朱厚照沉下心来学习的原因是因为曹唯说过三个月后会有测试,分经义、诗词、术学、时政见解四个部分,他们四个人里排名最后的要拿出一个月的红利分给其他三人。

钱财无关紧要,但是面子很重要,自己堂堂太子怎么能垫底?于是朱厚照开始发奋读书,想要和曹唯争一个第三名。至于第一第二,朱厚照没有这个心思,因为有两个不可超越的禽兽……

杨廷和授课结束,曹唯将他送出东宫,刚要返回却看见牟斌靠在墙角处向他招手。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一看到牟斌就有一种心惊胆战的感觉,就好像小白兔看见了大灰狼,心里好慌。

“看见老夫也不知道打个招呼,一点礼数都没有,做了两天侍读,学问大了,难不成就不认长辈了?”

牟斌上前用一只胳膊夹起他,曹唯四肢摆动,大声呼救,站在东宫门口当值的侍卫认识正在行凶的那位狠人,瞬间就做出了最明智的选择,如同雕塑一样一动不动,假装看不见听不着。

牟斌哈哈大笑道:“小子,你就算叫破了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还是乖乖从了老夫吧!”

曹唯也不再挣扎,苦笑道:“牟帅,您到底要干嘛啊?咱们有话好好说,动手动脚不斯文……”

“斯文?”牟斌笑得很张狂,道:“老夫一辈子就不知道什么叫斯文,那什么“美人关”赶紧往老夫府上送几瓶,还非要老夫亲自开口,一点孝心都没有!”

曹唯愣了愣,道:“牟帅,您一个糙汉子要什么香水啊?不会是有什么特殊的癖好吧?”

牟斌一巴掌拍在他的头上,道:“你婶娘已经跟老夫要过许多次了,可是老夫为官清廉,买不起如此昂贵之物,一小瓶香水就要五十金,奶奶的,黑心钱都让你小子给赚了。”

曹唯感觉脑袋一阵胀痛,差点晕过去,赶紧道:“牟帅,小子今天晚上就把香水送过去,您先放小子下来成不成?”

牟斌胳膊一松,曹唯就摔落在地,顿时痛苦地呻吟出来。

“一个成年汉子,身体竟然如此羸弱,长此以往别说长寿了,就连床笫之事都无虎狼之态。好端端的汉子,就如同一只弱鸡,也不知道羞耻为何物!”

“老流氓!”曹唯心里暗骂了一声,然后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道:“您说得对,小子以后一定会尽力熬炼体魄。您今天来找小子不会只是为了要香水的吧?”

“自然不是,现在有一件差事要交给你,是专门为了让你立功的!你看看,老夫一直牵挂着你,一有功劳就想着你了,以后有什么好东西自觉往老夫府上送,再等老夫来要,抽不死你!”

“我就知道没那么简单……”曹唯唉声叹气道:“只要您一找我准没好事,不过小子有言在先,出卖色相之事不做,亏损金银之事不做,劳累麻烦之事不做……您别这么瞪着我,先说事吧!”

牟斌脸色变得凝重,沉声道:“前天外城千户所的弟兄当值时发现有一伙人赶着一辆马车,鬼鬼祟祟的,行迹非常可疑,就要上去搜查。

赶车之人倒也警醒,二话不说就从马车里拿出一把刀与咱们的弟兄打斗起来,最后损失了两个弟兄,这才将此人生擒活捉。弟兄们打开马车一看,竟然是一车的火器鸟铳……”

“火器!”曹唯惊呼道:“私运火器行同谋反,谁这么大胆子敢做这种掉脑袋的勾当?”

“这便是症结所在,陛下有旨要将背后之人揪出来,然而北镇抚司的兄弟对此人了严刑拷打,竟然掏不出一点消息……”

“所以您就来找我了是吧……”曹唯叹了口气道:“牟帅,这回您可真的找错人了,小子是读书人,最见不得的就是血肉横飞的场面,实在是爱莫能助了。小子家里还炖些汤,就不陪您闲聊了,告辞……唉,您这是干嘛,快放我下来,我可要喊救命了!”

牟斌看着被夹在腋下的曹唯,道:“小子,这事你要是干好了,老夫让你管辖北镇抚司,你要是干不好,锦衣卫里也不养闲人,老夫送你进东厂当暗哨!”

镇抚使是正四品,而且权柄极大,与指挥佥事等同。更何况家里还有美娇娘,曹唯不想当太监,连忙道:“牟帅,我从了,您放我下来,咱们现在就去看看那个犯人……”

第一百四十七章 萌新

锦衣卫拥有自己的监狱,称诏狱,或是锦衣狱,由北镇抚司署理,可直接拷掠刑讯,取旨行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等三法司均无权过问。

如果把大明朝所有的监狱排号,诏狱对官员和百姓来说是最恐怖的,里面的刑法极其残酷,刑具有拶指、上夹棍、剥皮、舌、断脊、堕指、刺心、琵琶等十八种,史称:“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

刚进诏狱的大门,一阵恶臭扑面而来,气味酸爽至极,曹唯差点吐了出来,心里暗暗决定以后若是自己执掌了北镇抚司,一定要改善一下这诏狱的环境,让犯人宾至如归,还想再来……

穿过一条昏暗的长廊,路过许多间牢房,终于走到了诏狱最深处:刑房!

刑房顾名思义是放置刑具,对犯人用刑的牢房,里面放着各种各样的刑具,上面大多粘着血迹,就像是屠夫杀猪时的刀具铁钩,看着就让人遍体发寒。

在刑房中间有着数根直立铁柱,其中一根铁柱上绑着一个垂头散发的犯人,身上布满了血痕。他听见脚步声后,抬起头来,对来人咧嘴一笑,脸上的一条鞭痕让他看起来异常狰狞。

“好汉子!”曹唯竖起大拇指,道:“在下生平最敬佩的便是真正的汉子,宁死不屈,不向邪恶势力低头,有血有骨。正所谓生命不息,战斗不止,让人忍不住生出膜拜之心。”

犯人虚弱道:“狗官,还有什么招式尽管使出来……”

“……爷爷若是皱一下眉头,就是没卵的娘们儿,狗官,呸!”曹唯不满道:“本官说的没错吧,你说你们这些人就不能换一种词吗?像这种一说开头就能猜到结尾的话真是让人听腻了!

你可以这么说:呸,狗官!生死性命比不过凛然正义,为正义献身是伟大的,是无畏的,即便再严刑拷打,某家也不会出卖幕后之人,你们就死了这条心吧!你看,话这么说气势就会更足一些!”

犯人嘴巴微张,愣了愣道:“狗官,你到底想怎样?难不成就是来和某家耍嘴皮子的?”

曹唯摇头道:“非也非也,本官并不想知道到底是谁指使你的,那不重要,本官只是想验证一些事情。听说狮子和老虎交合之后会生下狮虎兽,既像老虎又想狮子,特别可爱。所以本官就想知道人和其他禽兽能生下什么来……”

犯人不自觉地哆嗦了一下,低下了头,眼里露出恐惧之色。曹唯继续说道:“为了满足本官的好奇心,本官想做一个实验,将你扒光衣服,然后把你和一只狗同时喂下春药,关进一间屋子里,也不知道会不会发生什么不可描述的事情……”

犯人脸上的恐惧之色更甚,大叫道:“士可杀不可辱,有种你就杀了我,杀了我!”

“你想死,本官偏要让你好好活着,本官会派大夫过来将你医治好,然后隔一段时间送来一两只禽兽,比如一头驴,一头猪,甚至一条蟒蛇……”

犯人看着曹唯,脸上全是恐惧,如同看到一个魔鬼,他从来没想过竟然还有人能想出如此恶毒的主意,一想到某些可能发生的情形,他就像筛糠一样哆嗦起来,瞪大了眼睛,咬紧了牙关。

“来人,将这位好汉放下来,扒光衣服,然后再牵一条狗过来……”

站在曹唯身后的两名校尉迟疑了一下,然后上前开始给犯人松绑。犯人就像是触了电一般,惊恐地叫了出来:“这位大人,我什么都说,不要扒我的衣服,不要!”

校尉见曹唯不说话,将犯人的衣服脱得只剩下一条亵裤,犯人竭力捂住某处,面如土色,惊恐不已,就如同一个正在被糟蹋的姑娘。

“大人,小人名叫王徐根,平日里都在替杨管事办事,这次去接应货物,也是受杨管事指使的。”

曹唯俯下身来,看着他道:“这个杨管事叫什么,什么来历?倘若本官发现你在撒谎,就会很生气,到时候没准会做出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来。”

“大人,杨管事名叫杨林威,是宜合酒楼的管事,小人平日里都是与他联系,只负责把货物运过来,其他的一概不知。”

曹唯冷笑道:“什么都不知道就替人卖命,莫不是当本官是傻子不成?”

王徐根低下头,道:“小人以前犯了事,本该问斩,是杨管事将我救了出来,所以小人对他心存感激。更何况杨管事知道小人的父母妻儿,小人实在是不敢说出来。若不是大人您……小人即便死,也不会透露半句。”

“跟你接头的人是谁?有何相貌特征?”

“他们都用黑布蒙着面,趁着天黑将货物交给小人,他们穿着麻衣粗布,像是一般百姓,不过小人眼细,见他们穿着官靴……”

“官靴……”曹唯挥了挥手,道:“将他押入牢房,看紧了!别再出什么事端,等本官将杨管事带回来后,再来审问!”

校尉抱拳称是,然后带着王徐根出了刑房。牟斌从门外走进来,神色古怪道:“这世上真有狮虎兽吗?”

“有啊!长相特别可爱,既像狮子,又像老虎,真想养一只做宠物。”

“那人和狗……”

曹唯一脸鄙夷地看着他,道:“牟帅,属下只是说说啊,哪里真的能做出这种禽兽不如的事?你的思想如此污秽,属下有些接受不了,如今属下的差事已经完成了,这便回家喝汤了,告辞!”

曹唯正要往外走,却被牟斌一把抓住:“小子,这事还不算晚,这个杨管事绝不是幕后黑手,想必也只是一个经办人,你还要继续查下去,总是想偷懒可不成。”

曹唯愁眉苦脸道:“牟帅,既然送货的人穿着官靴,就说明有官员牵扯其中,可能职位还不低,也许还不止一个。这就是一股邪恶势力,小子要是再掺和其中,没准就会惨遭毒手,太危险了!

您愿意看着一位职场萌新就这样随风而逝吗?不!您不愿意……”

“老夫愿意!”牟斌冷笑一声,道:“这件事没有把背后之人挖出来就不算完,还有,以后北镇抚司审讯之事就交给你了,老夫觉得你很适合。”

“好好好,什么事都依您,现在天色已晚,有事明日再说,再不回去家里的鸡汤都要炖没了!”

牟斌看着曹唯逃难似的离去,喃喃道:“这人和狗老夫都能理解,这人和蛇……”

第一百四十八章 镇抚使(第二更)

曹唯其实没说假话,他家中锅里真的在炖着鸡汤,一只老母鸡炖上几个时辰,然后再撒上些许葱花,深夜喝一碗,体力充沛,劳动不累。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大清早,曹唯还在吃着早饭,牟斌不经通报就径直走进内宅,如同回到自己家里一样随意,拿起肉包子就吃了起来。

当他吃到第三个时,曹唯忍不住开口道:“牟帅,早饭还是要以清淡为主,喝一碗小米粥,再吃几个素包子,可以舒缓肠胃,有益身心。”

牟斌瞪了他一眼,道:“老夫就喜欢吃肉!你有意见?”

曹唯能看出来牟斌情绪有些不对,盛了一碗粥放在他的面前,又把腌制的咸菜往他身前移了移,道:“牟帅,那个杨管事抓到了没有?”

牟斌端起粥,一口气喝到底,然后放下碗,道:“抓到了,是在王徐根的家中抓到的……”

曹唯的身体不自觉地抖了一下,颤声道:“那王徐根的家人……”

“全家老小无一人活命,全都中毒而亡,王徐根的女儿只有七岁。王徐根昨天晚上趁牢役不备,在牢中撞墙自杀了!”

“禽兽不如!”曹唯腾地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愤愤道:“这个杨管事真该千刀万剐,他到底是何许人也?”

牟斌沉默半晌后,道:“他的骨头没有那么硬,严刑拷打之下已经全部招供了,他是宁王府的一个管事,宜合酒楼是宁王名下的产业。”

“宁王?”曹唯悚然一惊,此事牵扯皇亲,这意味可就深了!

第一代宁王名叫朱权,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第十七子。洪武二十四年封王,逾二年就藩大宁,其封地最初在长城喜峰口外。

当年燕王朱棣发起靖难之役夺取皇位,为了收买诸王的支持,得到宁王手中兵马的协助,用计把宁王朱权挟持了,迫使其兵马为自己效力,哄骗朱权:“事成,当中分天下。”

结果朱权还真的被朱棣忽悠瘸了,起兵协助朱棣夺取了天下,做着平分天下的美梦。但是,朱棣当了皇帝后,翻脸不认账了,别说平分天下,就连朱权原本的封地都被朱棣分封给了蒙古王,而将宁王一脉的封地改成了弹丸之地的南昌,以江西布政司官署为历代宁王官邸。

朱权死后,其孙朱奠培嗣位,这个年轻人不知道怎么跟当地的最高行政长官关系没处好,被告了御状,把自己亲兵权也被剥夺了,宁王一脉成了最没面子的明宗族。

所以说宁王一脉和皇帝之间的恩怨由来已久,如今朱宸濠继位,暗地里准备军械火器,可以想象那一定不是用来打鸟的……

“宁王遣人偷盗火器军械,他这是要干什么?”

牟斌沉声道:“陛下也想知道他想干什么,所以想派一名钦差巡查江西,明面上的理由是整顿地方吏治,实际上是为了探查宁王虚实。”

曹唯见牟斌看着自己,心里瘆得慌,摇头摆手道:“小子位卑职低,做不了钦差大臣……”

“所以你现在是镇抚使,执掌北镇抚司,擢正五品奉政大夫,即日巡查江西。别说老夫平日里没有照顾你,这次立功机会就是老夫为你争取来的。”

曹唯苦笑道:“牟帅,倘若宁王真的有谋反之心,那江西就是龙潭虎穴,小子此去九死一生了,一个不慎我家娘子就变成了俏寡妇,您还真是照顾我……”

“小子,想要加官晋爵没有立下功劳可不成,不做出一些实事出来如何能让手下人信服?如果你真的不幸身亡,那也是命不好,怨不得别人。你走后,家中一切就交由老夫照顾,你就放心地去吧!”

曹唯见事不可更改,正色道:“要我出使江西可以,但是小子有几个请求。”

牟斌不满道:“就你小子屁事多,絮絮叨叨的,跟个娘们儿似的。有话就说,老夫尽力而为。”

“第一,江西凶险,小子身边必须要有人护卫,外城千户任豪,百户钱宁、张猛须和小子一起出使江西!”

“可!”

“第二,小子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出门在外不想被束缚着,所以想要一个便宜行事之权!”

“可!”

“第三,您以后不能随便踹我,不能将我夹在腋下,您是不知道您腋下的气味是何等的酸爽……您别这么等着我,好,就当小子没说,行了吧!”

牟斌狠狠瞪了他一眼,道:“这两天去北镇抚司熟悉一下,老夫年纪大了,已经感觉力不从心了,北镇抚司权柄不小,你可别做出什么混账事。

那些文官都不是什么好鸟,东厂的那群死太监更是没鸟的阉攒货,你若是被他们抓住什么把柄,老夫也兜不住,到时候你家娘子可就真成俏寡妇了!

你家腌菜做得不错,回头给老夫府上送两坛,老夫公务繁忙,就不多留了!”

牟斌拿起一个肉包子,起身离去。曹唯看着他的背影,竟看出了一分萧瑟的意味……

正午刚过,锦衣卫经办司便将曹唯的告身和牙牌送过来了,同时送过来的还有一件斗牛服,上绣虬属兽斗牛,大红袍子看起来骚气侧漏,曹唯穿起来感觉自己像一个傻子。

下午时分,曹唯拿着告身和牙牌到了北镇抚司,校尉们都知道这位新任的镇抚使与指挥使关系匪浅,所以对他恭敬有加,不敢怠慢丝毫。

这是曹唯第三次来北镇抚司,第一次来被当值的校尉拦在了门外,第二次也就是昨天晚上,来此审问犯人,如今第三次来就已经成了这里的大当家。

前两次来的时候感觉北镇抚司有种阴森气氛,就如同一直被乌云笼罩着,也许是身份不同,他现在再看北镇抚司竟然有庄严肃穆之感。

见过一众手下后,曹唯来到正东厢房,这里是牟斌当初办公的地方,桌上摆放的东西不多,只有几张宣纸、一个砚台、一支毛笔以及两本诗集。

曹唯拿起诗集,哑然失笑,没想到一向粗鲁的牟斌还能看诗,也不知道是附庸风雅,还是附庸风雅……

曹唯翻开诗集,几张纸筏不经意间飘落在地,他俯身想要将纸筏捡起来,却发现纸筏上面写的竟然都是他当初在扬州府时所作的三首梅花诗。

曹唯又默默地将纸筏又夹在诗集里,心中意味难明……

第一百四十九章 临行前夕

出了北镇抚司衙门,天色已经有些昏暗了,曹唯径直回了家。

这次出使江西不是三五天就能结束的,而且危险系数很大。曹唯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所以急着回家陪娘子,叮嘱她若是自己遭遇不测,不必为自己守寡……

“即日而行”也就是指当天就要出发,当然,这并不是意味着牟斌让曹唯当天就走,而是在催促他尽快出使江西。

与其说这是牟斌的意思,不如说是皇帝朱祐樘的意愿,他迫切地想知道那位身在南昌的远房堂弟到底想干什么。所以曹唯不敢怠慢,打算明天早上就出发。

早去早回,也有可能是早死早超生。当然,等死认怂不是曹唯的风格,见势不妙立即开溜才是他的秉性,整个大明朝里除了谢婉以外,还没人能让他豁出性命,以命换命。

秦阳伯府,曹唯和谢婉居于上座,管家王盛恭谨道:“老爷,您就放心去吧,家里的事不需您挂念,到了那边一定要好好的!”

曹唯摸了摸鼻子,道:“王叔,我怎么觉得您说的话味道有些不对,不像是送别,倒像是送葬……”

王盛赔笑道:“是老奴说话不周了,老奴在家里一定天天烧香拜佛,为您祈求平安。”

曹唯诧异道:“王叔,您什么时候开始信佛了?”

王盛嘿嘿一笑,也不开口,竟有些羞涩的意味在里面。

谢婉低声道:“前街头有一个寡妇,模样挺周正的,信佛!王叔经常过去与她闲谈,一来二去也就熟了,昨天晚上王叔都没有回府……”

曹唯意味深长地看了王盛一眼,道:“等老爷我从江西回来,一定要喝你们的喜酒,庆祝王叔梅开二度,老骥伏枥……对了,赐福和天喜怎么样了?他们俩能接受多了个后娘吗?”

王盛老脸微红,双手不知道该往哪里放,显得有些局促不安,道:“托您的福,他们现在都在上私塾,平日里老奴给他们检查学业,学得都挺好的。

现在他们两个会经常去七娘家吃饭,三个人相处得很不错,七娘没有孩子,视他们为己出……”

曹唯点了点头,笑道:“既然如此,本老爷也就不多说什么了,您从账房支二百两银子,就当是本老爷送给你们成亲时的贺礼了。

我这次出门的时间不会太短,家里如果有事,您就去找牟大人,切不可鲁莽行事。牟大人要是来府上做客,您就把好东西都藏好,可不敢再让他祸祸了。”

王盛点头称是,曹唯扭头看着刘良女,道:“良女,兄长走了以后,你每日天黑之前必须回家,不可在外逗留,你和厚照都还小,身子骨还没有长全,不适合成亲。记住了,别让朱厚照亲了嘴,否则你就会有喜的!”

刘良女满脸羞红,蚁声道:“兄长骗人,厚照在南京时就偷偷亲了我,也没见得闹喜……”

曹唯叹了口气,道:“算了,白菜长大了,自己长了腿往猪身边蹭,管不住了!行了,你们忙自个的事去吧,我和夫人说几句话!”

王盛和刘良女起身离去,曹唯看着谢婉,笑道:“夫人,为夫这次出使江西,身为钦差大臣,威风凛凛,自有一番气度。

更重要的是可以拿着公款去游山玩水,吃喝玩乐都不用自己出银子,没准还能捞一些外快,别提有多快活了,这种好差事别人羡慕不来。

当然,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说不准会突遭横祸,一命呜呼!你别这么瞪着我,你听我把话说完,万一……万一为夫遭遇不测,你无须为我守寡……”

谢婉腾地一下从椅子上坐起来,眼圈顿时红了,大声道:“这次出使江西是不是有危险?是不是危及身家性命?相公,咱不去了好不好?咱们在家里好好过日子,你若是一定要去,就把我也带上,也好有个照应。”

曹唯鼻子一酸,差点落泪,深深吸了一口气,笑道:“哪里会有什么危险?为夫可是钦差大臣,身边侍卫无数,个个都是绝顶高手,不会出问题的!

这次出门可不能带着你,咱家里不能没有主事之人,你是家中主母,所以家中大小事务就要劳烦娘子操持了。”

谢婉狐疑道:“真的没有危险?”

“真的没有!就算有危险,为夫见势不妙就开溜,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这个道理为夫还是懂的。对了,怎么不见乔姑娘?”

谢婉脸色微红,道:“姗姗想要一个孩子,所以要在钱宁临行前再努力一下。

相公,妾身嫁来曹家也有些日子了,这肚子一直不见动静,妾身有愧于曹家列祖列宗,要不然……要不然您纳一房妾室吧!很多大户人家里都有许多妾室,妾身不想让人家说成妒妇!”

曹唯哈哈大笑道:“没有子嗣是因为相公耕耘不够,今晚咱们夫妻二人再战三百回合,务必要马到功成,一炮而红……”

………………………………

焦府!

焦黄中匆匆忙忙地跑进内堂,撞到了一个提着茶壶的婢女,顿时怒火中烧,一巴掌将她扇倒在地,怒道:“鄙贱之人,真是瞎了眼,竟然敢冲撞本公子,打死勿论……”

婢女连忙跪在地上讨饶,焦芳从里面走了出来,眉头微皱道:“黄中,何必与一个下人见识,真是丢了气度!”

“爷爷,那个曹唯就要出使江西了,现在宫里压根没有让我做侍读的意思,会不会是曹唯根本就没有向陛下举荐我?”

焦黄中是二甲进士,按照惯例是要外放做官的,做了地方官后,别说做东宫侍读了,就算是想回京师任职也没那么容易。

一万两银子对焦家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焦黄中本以为曹唯拿了银子就会有十足的把握,所以他这几天过得很悠闲,但是当他知道曹唯要出使江西后,顿时急得失了分寸,匆匆忙忙地来找焦芳拿主意。

焦芳沉默片刻,道:“要么就是他没有举荐你,要么就是他举荐你了,但是宫里没有发话。

现在他就要出使江西了,一个锦衣卫巡查吏治,老夫总是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咱们先静观其变,等他回京后再找他要个说法,毕竟咱们焦家的银子也不是那么好拿的……”

焦黄中急切道:“爷爷,这几日吏部的任职就要下发了,孙儿若是被外放,就一切都晚了!”

焦芳摆摆手道:“无妨,老夫在吏部还有些关系,这几日便备些礼品去拜访一二,想必也会有人给老夫一些情面。”

第一百五十章 重返南京(第二更)

一夜红帐翻涌,巫山**,床闱之上**无边,房中红烛闪动,好似娇羞之态。然而功力必有穷尽时,到了四更天的时候房里的动静才堪堪停止。

鸣金收兵,来日再战!

第二天早上,谢婉还在熟睡,曹唯慢慢起床,艰难地穿好衣服,然后扶着腰一点点朝着府门挪动。

刚到前院便看到钱宁也扶着腰走出来,顿时倍感亲切,就如同看见了在另一处战场上作战的友军,上前小声道:“几更天睡的?”

“三更天!”

“那你还是不中用,本官约莫四更天才勒马收兵。”

“……大人英明神武,属下不及!”

任豪和张猛已经在曹府门口等候,见曹唯和钱宁相互搀扶着出来,不由得面面相觑。任豪上前恭敬行礼道:“钦差仪仗已经全部备齐,镇抚使大人可随时启程。”

曹唯嗔怪道:“任兄真是见外了,叫什么大人?咱们以兄弟相称即可!”

任豪愣了愣,苦笑道:“贤弟现在可是镇抚使,愚兄枉活了这么多年,惭愧惭愧。富贵而不忘旧友,真是仁义至极……”

钱宁在一旁嘟囔道:“仁义不仁义的大人倒是不在乎,如果你真的大人做了手下,以后大人就不好意思再伸手要银子了……”

任豪心中一惊,抱拳道:“属下拜见镇抚使大人!”

断人钱财如杀人父母,曹唯狠狠地瞪了钱宁一眼,眼里杀意四溅,吓得钱宁直缩脖子。

钦差代表的是皇帝,礼部不敢怠慢,各种钦差仪仗一应俱全。两个校尉在最前面鸣锣开道,吆喝行人回避。

锣鸣七下,表示县太爷乘轿或行辕出行;鸣锣九下,是府一级的官员出行;鸣锣十一下,代表省、道一级的官员出行,皇帝出行,则要鸣锣十三下。

曹唯是钦差出行,代表着皇帝陛下,但是毕竟不是真正的皇帝出巡,所以校尉鸣锣十一下,表示文武官吏军民人等齐闪开。

大官出行,惊扰者,抽!

七八个力士举着牌子,上书“回避”、“肃静”,在曹唯的马车旁边有两个校尉举着旗子,一面黄色龙旗,绣着五爪金龙,气势恢宏;另一面旗帜上写着:“钦诏北镇抚使奉政大夫曹巡查”。

张猛架着马车,满脸兴奋,昨天晚上曹唯已经给他讲过了此次出巡的凶险性,但他不仅不害怕,反而异常兴奋。

在他看来,危险越大际遇越大,好男儿自当马上杀贼取功劳,更何况自从跟着这位上官以来,从来没有吃亏过,升职加俸不过而而。

所以他完全把这次出巡当作了建功立业的机会,提前和家中婆娘说了,等他回来以后要给家里换一座大宅子。

任豪和钱宁骑马跟在马车后面,享受着街道两边百姓敬畏的眼光,咧嘴发笑,如同两个大傻子。后面跟着百十个穿着飞鱼服的校尉,骑着高头大马,腰间挎着绣春刀,体格异常强壮,是北镇抚司里精锐中的精锐。

仪仗队浩浩荡荡地走过府县,各地官员纷纷迎接钦差大臣的莅临巡查。曹唯每到一个地方就简单巡视一番,嗯……大明歌舞升平,街道之上没有一个乞丐,百姓们脸上带着欢乐,和当地官员们相处融洽,好似一家人。

曹唯对当地大小官员勉励一番,当地乡绅献上土特产,以慰钦差辛劳。最后主客尽欢,其乐融融。

然后钦差仪队又浩浩荡荡地赶往下个地方,一路过沧州,跨德州,临泰安,一辆马车变成了三辆,上面装满了钦差大人从沿途各地收的土特产,如沧州的金丝小枣,德州的金丝小枣,泰安的特产倒不是红枣,而是成捆的山野老参。

无论何物,都是当地百姓的一些心意,钦差大人来者不拒,统统收下。至于暗地里收了多少程仪,终不可考,但是从钦差大人一路上脸上露出的笑容来看,想必已经是盆满钵满了。

在巡查徐州后,南京已经遥遥在望,仪仗队来到了南京城外的破庙前休整。曹唯再次看见破庙,唏嘘不已,破庙里面早已经没有了血迹,中间吊着一口大铁锅,下面还堆着一些没有燃尽的柴火。

钱宁将热水烧好后,冲了一杯热茶,端到曹唯面前,道:“大人,从毫州去南昌更快,咱们为何要到南京来?”

曹唯端过茶,慢慢啜了一口,道:“坐了一路马车,本官的骨头早就散架了,咱们改道南京,然后从水路去南昌,这样也能舒坦一些。

自从出了京师后,本官一直没有安全感,所以想顺路找徐老公爷要点人手过来。”

钱宁苦着脸道:“属下也感觉没有安全感,半夜都不敢一个人出去上茅房了,总感觉有心怀不轨之人在后面盯着属下,甚至还感觉到有人在我耳边吹气……”

曹唯砸吧砸吧嘴,道:“钱宁,这是你心里有鬼吧,肯定是干了什么亏心事,想必这一路上也收了不少黑心银子!”

钱宁谄笑道:“都是托大人您的福,您在上面吃肉,手下人也能跟着喝点汤。大人若是改成水路,这银子可就收不成了……”

“差不多就得了,若是再一路收下去,朝中的御史就该弹劾了,本官在陛下那里还有几分颜面,倒不至于丢官罢爵,不过一群人像苍蝇一样在耳边聒噪,也会烦不胜烦!”

钱宁想到那种场面,也不由得打了一个哆嗦,抱拳道:“大人英明!”

“嗯,做事要有分寸,过犹不及的道理很多人都懂,但是很少有人能做到,尤其是像你这种职场萌新,总要经过一番挫折才能有所成就,还好你有我这么好的上官。”

钱宁单膝跪地道:“属下多谢大人栽培!”

“谢不谢的不在于行,而在于礼,谢礼一千两银子起步,本官给你打个八折,整整八百两,不拖不欠……”

钱宁冷汗潸潸,捂紧胸口道:“属下还要去看看地下的兄弟,这就告退了!”

曹唯看着钱宁慌忙离去的背影,心里愤愤不已,最近一和手下人谈银子,他们就跑得远远的,拉都拉不住,如同面对的是一只极为凶残的饿虎。难不成是因为年纪渐大,脸上褶皱了?

曹唯从怀里掏出一面小巧的铜镜,照了一会后发现自己的颜值还是很高,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第一百五十一章 贵客登门

历朝历代的都城都是集政治,军事,文化于一体的核心区。在任何一个朝代,都城都是独一无二的,一旦选择就不会更改,除非特殊情况。

比如敌人逼近,朝廷不得不迁都;再比如建朝时选择的都城不适合掌控全国,所以朝廷要迁都,方便管理天下。

都城的选址非常讲究,需要考虑全国各地的平稳性,防止暴乱,镇压气运。在唐朝以前,王朝的主要动乱来自西北的吐蕃和突厥,西安区域优势明显,因此把都城放到西安,对西北方向的异族有着绝对的震慑作用。

到了宋朝,主要敌人是北方契丹族所建立的辽国,西安不利于北方稳定,所以朝廷将都城定在了有群山作为自然屏障的汴京。

后来金灭辽后,挥军南下,掳了徽钦二帝,大臣们携带皇子赵构逃到了杭州,建立了南宋,就把杭州当作了都城,开始了一百多年称臣纳贡的屈辱史。

明朝是唯一一个存在二京制的朝代,开国皇帝朱元璋以南京为依托夺取天下,对南京有着深厚感情,而且由于常年战乱,各地衰败不堪,朱元璋俯视全国,最后发现还是自己的老窝好一些,所以就定南京为国都。

到了明成祖朱棣时期,蒙古鞑靼屡次劫掠百姓,朱棣烦不胜烦,为了有效地控制和管理东北和西北边疆,他直接把都城迁到了国防前线,定北平为国都。此后他御驾亲征,五征蒙古,真正应了那句话:“敢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

明成祖以后,明朝无论是遇到多大压力,既没有屈膝投降,也没有割地赔款。即使到了明朝末期处于内忧外患的境地,依然兵分两路顽强对付满清和李自成,对关外的国土自始至终没有放弃“全辽可复”的愿望。

从明英宗到崇祯帝的几次北京保卫战中,明朝更是坚定,兵临城下仍然宁死不迁都,是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上唯一一个朝代真正做到了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可以说明朝是中国历史上最有骨气的王朝,纵观整个大明,无汉朝时的和亲,无大宋和满清时的赔款、称臣、割地。

明朝迁都后还保留南京的朝廷建制,作为陪都,和京师一样,设六部、都察院、通政司、五军都督府、翰林院、国子监等机构,官员的级别也和京师相同。北京所在为顺天府,南京所在为应天府,合称二京府。

虽然南京六部的官员和京师等同,但大都是没有实际职权,是供大臣养老的职位,很多大臣被贬职或者受排挤就会被安排到南京任职。

南京不设布政司、按察司、都指挥司三司,原来三司执行的职权便由南京六部负责,其中又以南京户部、南京兵部的权力最重。

户部负责征收南直隶以及浙江、江西、湖广诸省的税粮,此四地所交税粮几乎占了明朝税收的一半,同时还负责漕运、全国盐引勘合,是整个大明朝的钱袋子。

兵部则是负责南京地区的守备,南京地区的四十九个卫所,都隶属南京兵部尚书指挥。南京兵部尚书一般挂“参赞机务”衔,会同镇守太监和南京守备勋臣共同管理南京的全部军务。实际上南京守卫军真正的主心骨永远是历代魏国公,南京官兵的协调也必须由魏国公开口才作数。

钦差仪仗队刚到南京城外时,六部大臣和南京勋贵就已经在城外等候多时了,这并不是说明曹唯面子有多大,而是因为钦差代表着皇帝。

曹唯的这趟差事还没有结束,那这些大臣们就得毕恭毕敬,但是一旦曹唯交卸了差事,那就是晚辈了,他们想怎么踹就怎么踹!

“南京户部尚书房杰林率南京文武迎接钦差大人!”

曹唯走出马车,上前拱手行礼道:“房大人客气了,本官出自南京,现在也不过是借着出巡的由头顺路回乡看看罢了,所以大人不必多礼。”

其实城门楼站着的官员曹唯大多不认识,一来是因为你现在所看的《大明卿士》第一百五十一章贵客登门只有小半章,要看完整版本请百度搜:(冰雷中文)进去后再搜:大明卿士

第一百五十二章 我想带你去旅行(第二更)

魏国公府,老公爷端坐在前堂椅子上,神情罕见的严肃认真,眉头紧皱道:“这么说,宁王有谋反之心?”

曹唯苦笑道:“老公爷,只能说宁王似有谋反之心,小子这次出使江西就是为了探得他的虚实,再回京禀告给陛下。”

“管他有没有谋反之心,他若是肯安分守己倒也还好,他若是真有不臣之心,老夫自当出兵平叛,管杀管埋!”徐老公爷拔出房梁悬挂宝剑,昂首挺胸撅屁股,气势很……渣!

“老公爷英明神武,老而弥坚,咱大明朝就是因为有您的存在,才会根基稳固,不动如山,小子当以老公爷为楷模,努力做大明的栋梁之材……”

曹唯顺势拍了一通马屁,听得徐老公爷异常舒心,全身舒畅。

徐老公爷慢慢将宝剑放回剑鞘之中,指着挂在墙上的大明疆域图,眯着眼睛道:“老夫自小就熟读兵法,尔出京师,舍毫州而偏东南而行,最后竟驾临南京,兵家云:这其中有诈!说说你回南京的目的吧,可别说什么思念家乡之类的鬼话!”

“这是哪位兵家说的?老子抽不死他!”曹唯暗骂了一声,脸上笑容不断,拱手道:“老公爷果然是兵法大家,小子这点粗浅算盘可是瞒不过您,小子这次来是为了向您借兵的……”

徐老公爷一副果然如此的神态,端起桌上的茶水,道:“借多少?老夫没有圣旨,无法调动太多兵马,否则就是谋反之举。”

“了解了解,小子借的也不多,十万足矣……”

“噗!”徐老公爷刚喝的一口茶水就被吐了出来,吹胡子瞪眼道:“多少?十万!你信不信老夫调动五千兵马就会被无数人弹劾?再说了,你带十万人过去,哪里是探查虚实,分明是去平叛的!到时候宁王那老小子就是不想反也得反了!”

曹唯悻悻道:“十万确实有些多了,小子漫天要价,您可以坐地还价,十万不行,两万也好……”

“没有!”徐老公爷摇头晃脑。

“一万?”

“没有!”

曹唯急眼了,道:“五千兵马,老公爷,不能再少了,否则您的干女婿到了江西可就回不来了!”

徐老公爷沉吟片刻,道:“一千!老夫借你一千人马。”

曹唯一屁股坐在地上,哭丧着脸道:“不去了,一千人还不够人家塞牙缝的呢,自古红颜多薄命,香消玉损有谁怜……”

徐老公爷冷笑道:“小子,你是不是觉得一千人马太少?实话告诉你,这一千人马可不是那些什么都不懂的新兵蛋子,而是久经战场的老兵,个个骁勇善战,如今退下行伍,都成了我魏国公府的部曲。兵不在多而在精,有这一千精兵,无论在哪都能留住性命。”

曹唯连忙爬起来,谄笑道:“能留条命就好,老公爷,您的家将杨才国能否也借给我?”

“小子,有眼光啊!杨才国有万人不挡之勇,当初他可是在万敌中救了老夫的性命。至于他愿不愿意去,老夫可管不着,要你自己去跟他说。”

曹唯嬉笑道:“那就这么说定了,这世上还没有我拿不定的主!”

徐老公爷瞥了他一眼,道:“小子,真以为自己行事很高明?鹰眼是什么?于得志是谁?你想干什么?”

曹唯冷汗直冒,感觉身上的衣服被扒光,看着徐老公爷戏虐的目光,苦笑道:“小子只是想有些自保的手段,没有什么坏心思。”

“正是因为如此,老夫才置之不理。培植羽翼是没错,但是当一个人的权力大了之后,这心思可就没人能够猜得透了,老夫只是怕你行差就错,才给你提个醒。”

曹唯躬身行礼,正色道:“老公爷关爱之心,小子铭感五内。行程匆忙,小子打算明日就从水路去江西,以后有机会再回来看您。刚刚带过来的金丝小枣有活气补血之功效,老公爷要多吃一些,小子这就告退了。”

徐老公爷目视曹唯离去,抽了抽鼻子,嘟囔道:“奶奶的,沙子迷着眼睛了……”

…………………………………

魏国公府的一间偏房内,杨才国喝着老酒,不时抓起一把花生米,斜视一眼给自己倒酒的年轻人,道:“有事?说!”

孤傲、冷静、惜字如金!有本事的人就是这样,曹唯再一次确定杨才国就是一个有本事的人,又殷勤地给他倒了一杯酒,道:“杨将军,我想带你一起去旅行,一起游乐到天明,其实我很喜欢翻阳湖,和有大曲酒的南昌府!”

杨才国嘴角抽抽,道:“说人话!”

“将军,老公爷许我一千人马,我想让你做统领,然后随我一起出使江西,观赏江西的无限风光……”

“不去!”

曹唯嘿嘿一笑,道:“将军一路辛劳,我每个月额外给将军百两俸银,我听人说将军现在还打着光棍,从江西回来以后,我给将军张罗娶媳妇儿,大姑娘俏寡妇随你挑!”

“……不去!”

曹唯也有些急了,怒道:“跟着本官有什么不好?寡妇随便娶,烈酒随便喝,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马革裹尸才不愧半生戎马……”

杨才国喝酒的手抖了一下,放下酒碗道:“银子不要,酒,每日三坛!”

曹唯眉开眼笑道:“成交,明天一早咱们就出发,早去早回,回来给你娶寡妇。”

杨才国咬紧牙关,双手不自觉地握紧,道:“寡妇,也不要!”

曹唯皱着眉头道:“将军,你年纪都这么大了,还想糟蹋人家小姑娘,真是不要脸皮。也罢,谁让本官心肠好呢,回来给你找一个年轻姑娘做婆娘,也让你这只老牛吃棵嫩草。”

杨才国青筋暴跳,尽力压制住自己的火气,冷哼一声道:“不要女人!”

曹唯站了起来,鄙夷地看着他,道:“不要女人?水道不走走旱道,条条大道通天阙,没想到你竟然有这种癖好?怪不得一把年纪了还没有娶婆娘,早先还以为你是不举,原来是有断袖之癖……”

“滚!”

杨才国腾的一下站起来,脸红脖子粗,已经快控制不住自己了。

曹唯逃命似的跑出偏房,还回头深深地看了杨才国一眼,眼中的鄙夷之色更浓,气得杨才国差点拔出刀来砍了这厮!

第一百五十三章 鹰眼

百花楼里群芳艳舞,琴瑟之音不绝于耳,舞女们卖力地扭动着柔软的腰肢,期待坐在最上面的那位年轻人能多看自己一眼。

琴女轻轻抚动琴弦,眼里柔情似水,对贵人暗送秋波,可惜贵人忙着和一众勋贵子弟喝酒,姑娘的媚眼就如同抛给了瞎子看。

曹唯举杯请酒,诸位勋贵子弟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坐在旁边的姑娘们又帮他们倒酒。宴会场面十分热闹,不时有欢笑之声传出,主客尽欢。

赵承庆竖起大拇指道:“曹兄弟做得了钦差,抱得了美人,官场情场齐头并进,我赵承庆此生就服曹兄弟一人!”

“好事都让老曹占了!”郭登的语气有些酸:“在下仰慕跃鱼姑娘已久,前不久出重金而不得一见,人家老曹一来,这跃鱼姑娘就出来陪酒了,真是比不得,比不得。”

坐在曹唯旁边的跃鱼娇笑一声,道:“郭公子真是说笑了,当时奴家身子不适,所以才婉拒了郭公子的宴请,并不是有意要驳公子的脸面,今日跃鱼就罚酒一杯给郭公子赔罪。”

跃鱼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在坐的勋贵子弟都高声叫好。郭登也喝了一杯酒,然后骂骂咧咧道:“也不知道这百花楼背后的东家到底是谁?竟然定下了逢十休一的规矩,现在南京城里的青楼纷纷效仿,每个月楼里的姑娘们都会有三天的休沐期,害得小爷在那几天想喝杯花酒都找不到地方。”

赵承庆大笑道:“老郭,现在南京城里的姑娘们都视这位东家为再生父母,倘若让她们知道了你在说她们恩主的坏话,以后你就算是有钱,她们也都不乐意接待了。

跃鱼姑娘可知道你们百花楼的东家是谁?能否引荐一下,我等没有恶意,只是想结交一番。”

跃鱼不经意地瞥了曹唯一眼,道:“奴家也不知道,这位恩主来的时候总是会用一块黑布蒙着脸,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丑了,所以没脸见人……”

“咳咳!”曹唯清了清嗓子,道:“也许是人家风姿卓越,行事低调,所以才蒙着面,人家既然不愿表明身份,咱们就不要强求了……对了,徐鹏举今日怎么没来?”

赵承庆不知想到了什么,哈哈大笑道:“徐小公爷新婚燕尔,怎么会舍得抛下娇妻来陪我们这几个糙汉子呢?”

“非也非也!”郭登挤眉弄眼道:“徐小公爷家有母虎,所以才不敢来喝花酒了,哈!日后南京城里的青楼妓馆就是我等的天下了!”

曹唯起身拱手道:“各位兄弟先喝着酒,我去茅房撒泡尿,就不陪各位了。”

曹唯说完悠悠恍恍地离开了座位,跃鱼也起身给几个勋贵子弟行了礼,然后扶着曹唯一起出了雅阁。

郭登叹了口气道:“上个茅房还有美人相陪,小爷什么时候才会有这种待遇?真是做鬼也值了!”

赵承庆喝了一杯酒,笑道:“老郭,不同人不同命,与其想那么多没有的,不如珍惜现在已经拥有的,坐在你旁边的姑娘已经对你抛了几次媚眼,你怎么还无动于衷?真是唐突佳人了!”

郭登赶紧赔酒致歉,众人大笑不止,雅阁内欢笑一片。

……………………………

跃鱼扶着曹唯刚出了雅阁就走进了另一个房间,花娘和一个瘦小的汉子连忙上前见礼。

曹唯喝了一口热茶,道:“于得志,徐老公爷怎么会知道鹰眼的存在?”

这个瘦小的汉子正是当初曹唯跟潘富要过来的手下于得志,此时的于得志不再像当初那般年少轻浮,而是多了一份沉稳内敛。

“东家,当初小人听您的话在暗地里积聚势力,建立鹰眼用以广布耳目,打探消息,这段时间以来,鹰眼发展很快,不可避免地触碰到各地的白道黑道。

徐老公爷在南京根深蒂固,当他查到小人的身份后,不仅没有为难小人,反而给了小人许多便利。现在百花楼的盈利所得全部用于壮大鹰眼,这使得鹰眼的势力迅速遍及江浙一带,还在往外头延伸……”

曹唯点了点头,道:“可有江西宁王的消息?”

于得志斟酌片刻,道:“江西的水很深,小人曾经也想把手伸到那里,但是却被一股不知名的势力打了回来,所以对江西之事所知甚少。

不过,小人毕竟接触了不少牛鬼蛇神,曾经听一个盐商说过江西生意难做,这江上的水鬼和鄱阳湖中的水匪多与江西官场有关,但是到底和宁王有没有关系,小人不敢妄论。”

曹唯眼中寒光闪现,冷冷道:“官匪勾结,或者是当官的养匪为祸,本官既然知道了就不能置之不理,这次定然要为百姓铲除这个祸害。”

于得志被曹唯气势所摄,心中凛然一惊,他觉得自己这一年来成长很快,没想到自己这位东家也是更加不凡了。

花娘上前行礼道:“东家在京师里势单力薄,依奴家看来,可以将百花楼搬到京师,也可以在暗地里给东家解决一些麻烦……”

曹唯摇头道:“本官在京师里还算不上根基稳固,把百花楼搬到京师动静太大,可能会引起某些有心人的注意,所以还是不搬为妙。对了,百花楼这些日子可遇到过什么麻烦?趁着本官在此可以帮着解决一二。”

花娘掩嘴笑道:“东家多虑了,自从百花楼施行了您制定的三条规矩以来,姑娘们过得别提有多惬意了,南京城里的百姓都夸赞咱们百花楼仁义,引得各个青楼争纷效仿。如今咱们百花楼可是南京城里所有青楼的龙头,哪有人胆敢招惹咱们百花楼啊?”

曹唯起身道:“如此甚好,行了,本官就不在此多待了,以免引得别人起疑。”

跃鱼福身道:“东家,您独身一人出使江西,身边也没有个伺候的人,就让跃鱼跟随伺候着吧!”

曹唯哈哈大笑道:“跃鱼姑娘是想跟着本官,然后在本官身边物色一个好夫君吧?机智如本官,早已经看穿了一切。也好,明日你便和本官一起走吧,到时候跃鱼姑娘若是有看中的汉子,本官不介意做一回月老。”

曹唯开门离去,跃鱼气得跺脚,恨恨道:“这死人!平日里足智多谋,怎么连本姑娘的心意都看不出来,真是气死老娘了!”

第一百五十四章 水鬼

远似银藤挂果瓜,近如烈马向东发。断山削壁神龙剑,疏贯南国哺万家。

长江源于唐古拉山脉,在唐古拉山脉主峰各拉丹冬西南侧。这里冰川广布,姜跟迪如冰川的冰雪融水就是长江的源头。

作为亚洲第一江,长江始于青川,贯于滇渝,流经鄂湘、赣皖、苏沪,最后注入东海。它是中国历朝历代重要的海路运输河流,客货运输密集,来往船只连绵不绝。

长江是海路的延续,将内陆和沿海的港口与其他主要城市连成一个运输网,通过大运河与可通航的黄河及渭水相通,大运河还与杭州及天津的海港联系在一起。

它不仅是华夏运输的大动脉,还将华夏的领域分成了两个部分,历史上某些野心家说的划江而治,指的就是长江。

依靠长江讨生活的百姓不少,运输货物、搬工苦力、捕鱼人家都靠着长江过活。当然,还有那么一些人有着两重的身份,白日里是运输货物的船商苦力,夜里时而也会客串一下杀人劫货的水匪。看着像老实巴交的汉子,拿起刀子就变成了吃人的恶魔,这种人在江边码头并不少见。

百姓们称这种人叫做水鬼,水上恶鬼,还有一种解释是见到他们就只能乖乖做水中之鬼了。

下午天色将暗时分,码头旁的一间库房里,十几个苦力正围在一起商议着什么,他们面部黝黑,一看就是常年在外面讨生活的汉子。本该是老实巴交的模样,但是现在他们脸上的神情却异常狞狠,如果有当地人在此,就能猜出他们的另一重身份。

坐在他们中间的是一个女人,年龄约摸二十上下,身子弱小,但眉眼间蕴含一股狠厉之色,脸上一条长长的疤痕,让她看起来非常瘆人,大汉们看向她时眼里闪过畏惧,不敢有丝毫不敬。

“屈姐,这两条船吃水很深,必然有许多货物,吃下这条船,咱们这辈子都不用受苦受累了,也能他娘的过两天好日子了。”

这位被称为屈姐的女子名叫屈大亮,不知道一个女子为何要叫这个名字,也没人知道她的具体来历,但这个屈大亮在这江面上赫赫有名,令各路水鬼闻风丧胆,传说这位凶神有种特殊的嗜好,爱吃人肉……

屈大亮沉吟片刻,道:“现在还不知道这船上装着的到底是什么,也不知道来者何人,咱们若是贸然出手,一个不慎就会在阴沟里翻船,只怕到时候这银子是有命拿,没命花!”

今天早上,当人们起床时突然发现码头上停了两艘大船,船身很大,在江西一带极少能看到这么大的船。快到晌午的时候从船上下来几个人,领头的是一个俊俏的公子哥,带着一个俏丫鬟。

他们上岸之后买了许多东西,有眼尖之人看见那位公子哥在店铺付银子时掏出很大一叠银票,出手也大方爽快,从来没有讨价还价。在商家看来,这是一个人傻钱多的散财童子,而在某些有心人眼里,这更是一头难得的大肥羊。

屈大亮说完话后,众人一阵沉默,过了半晌,一个青脸汉子咬牙道:“屈姐,来到咱们的地界,没有白白放过的道理,若是在岸上咱们还怵他几分,但是在这江面上,咱们就是可以呼风唤雨的龙王,只要船一沉,管他是什么人,一个也活不了!屈姐,您给拿拿主意……”

屈大亮脸上狠厉之色更甚,舔了一下嘴唇,道:“为了以防万一,今天晚上我先上船给肥羊吹阵迷烟,你们埋伏左右,等我出来以后你们便开始凿船。若是有危险,你们便四散而去,不必管我!”

独自上船最为凶险,屈大亮主动前去打先锋,大汉们眼里都流露出尊敬之色。事实上,屈大亮一介女流之辈,却能令一众悍匪心悦诚服,把她当作老大,这不仅仅是因为她比别人更狠,而且因为她更讲义气,每逢险情必身先士卒,最后分银两也拿得最少,从来没有过出卖兄弟之举,这种首领,大汉们跟着放心。

没人知道屈大亮的来历,曾经有一个兄弟喝醉了酒壮着胆子对她说了两句荤话,就被她当场咬下来一口血肉,当时屈大亮满嘴鲜红,眼睛发绿,像极了一头择人而噬的饿狼,此后就再没有人敢对她不敬了。

“屈姐,还是我去吧,我水性好,纵然被发现了也能跳江逃跑……”

青脸汉子还没说完,屈大亮摆摆手道:“别他娘的磨磨唧唧的跟个娘们儿一样,等这票生意做了之后,你们分的银子要给家里的婆娘娃子寄回去,若是让我知道你们谁拿着银子去找窑子里的姑娘,老娘活吞了他!”

众人连道不敢,眼里畏惧之色更浓……

……………………………

入夜,九江城外一片静谧,月光照耀下的江面波光粼粼,码头上停靠这大大小小的船只,最显眼的便是最中间的那两条大船。此时子时已过,船上早早便熄了灯,即便是深夜工作的暗娼也在一阵尖叫之后没了动静,这是人们睡得最为香甜的时候。

突然,一道黑影悄无声息地从水面上露出头来,游到最大的那条船身之后,沿着纤绳就往船上爬了去,别看此人身子娇小,身手却无比利落,不多时就爬上了无人的甲板上。

屈大亮嘴上叼着寒刀,上了船之后顺势滚到船舱阴影处,然后直接往后方船舱摸去。等她来到一间厢房外,将短刀别到腰间,从怀里摸出一个皮油纸包,里面包裹着白色粉末。

屈大亮眼里闪过一丝不忍,随即又变得狠厉起来,用手指将窗户戳一个大洞,然后用油皮纸将粉末卷了起来,慢慢吹了进去……

等她做完后转身要走,心里却狠狠地抽了一下,在月光下,一个大汉手中拿着一把长长的砍刀,冷冷的看着她。

屈大亮定了定神,从腰间拔出短刀,飞速地刺了过去,对方正要用刀抵挡,屈大亮趁其不备冲向甲板边缘,作势要跳下去,只要跳下江面就能逃出一命,这哪里是大肥羊,分明是只凶狼,早早就布好了网,就等着自己往下跳!

正当屈大亮以为自己就要逃得一命时,自己的脚踝被被人一把抓住……

(今晚去西安的火车,一直在收拾行礼,所以更新得晚了些,各位仁兄见谅!火车上继续更,明天早上的一更不会晚,有票的兄弟投个……)

第一百五十五章 真乃虎将

杨才国见贼人要跳江,一把抓住她的脚踝,硬生生地将她拉了回来,重重地摔在甲板上。

屈大亮闷哼一声,然后又迅速地爬起来,擦了一把嘴角的血迹,左手拿刀,右手捂着胸口,恶狠狠地盯着杨才国,如同一只受了伤的孤狼。

正当二人对峙时,厢房的门被打开,曹唯打着哈欠从房内走出来,看到屈大亮后愣了一下,道:“没想到下网捞鱼,竟然捞到了一条母的,老杨,赶紧收拾了,本官还想着早点休息呢!大晚上的真是扰人清梦。”

屈大亮抬起头,看了一眼不断打着哈欠的年青人,不知怎地,心里打了个寒颤。此人有如此高手护卫,决计不是一个简单的角色,刚刚他自称本官,想必是一个当官的,看这阵仗其官职可能还不小,如此年轻的高官显贵到底是何来历……

正当屈大亮胡思乱想时,杨才国提着刀,以刀背为刃狠劈了上去,屈大亮见势不妙,往地上翻了个滚,险险躲过了这一击,然后扬起短刀刺向敌人胸口。

杨才国不慌不忙,也不躲闪,而是回刀反砍,竟是种同归于尽的打法,看得曹唯冷汗直冒。屈大亮也没想到对方会这么狠,情急之下滚到杨才国的身后,想要用刀砍他的脚踝,却没想到对方抬脚就把自己的刀踩在了地上,任自己外如何用力也都拔不出来。

屈大亮抬头一看,只见对方正一脸戏虐地看着他,当下咬紧牙关,松开刀柄,近身与对方搏杀起来。杨才国也丢开长刀,使出军阵的招式,大开大合,打得屈大亮节节败退。

“才国真乃虎将也!”曹唯一脸惋惜道:“可惜有龙阳之好,是个变态!”

正在和屈大亮打斗的杨才国全身一抖,很想转身一刀劈死这嘴贱之人,那这世界一定会更美好,起码会更清静……

十几招之后,屈大亮精疲力竭,她已经看出来了,和自己对打的大汉一直在手下留情,否则自己早就被拿下了。既然如此,也就没必要再白白浪费力气,被人当猴子耍。

屈大亮单膝跪在地上,捡起地上的短刀,恨恨地盯着曹唯,道:“今日栽在阁下的手中,我屈大亮认命了,不过阁下可否让我死个明白,让我知道你到底是谁?”

曹唯打了一个哈欠道:“没想着要你的性命,本官不过是想在你身上套点消息罢了,只要你的回答能让本官满意,本官不介意放你一命。”

屈大亮沉默片刻,道:“什么都不及命重要,阁下有什么问题就问吧,屈大亮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曹唯上前低声道:“江西水匪背后是何势力?宁王有没有牵扯其中?”

“宁王……”屈大亮死死盯住曹唯,沉声道:“你到底是谁?”

“北镇抚司镇抚使、奉政大夫、钦命巡查江西!姑娘,知道的越多,活命的可能性就越小……”

“镇抚使,钦差……”屈大亮身躯一震,瘫倒在地,眼泪夺眶而出,大笑道:“朝廷钦差怎么才来?我全家老小一十八人,只有我一人苟活,如今还人不人鬼不鬼,不人不鬼啊!”

曹唯神色一正,严肃道:“姑娘到底是何人?”

屈大亮整了整衣服,硬撑着站了起来,道:“南昌指挥佥事屈平之女屈大亮见过镇抚使大人!”

“屈平?”站在一边的任豪惊呼道:“几个月之前,我刚到京师上任时听过这个名字,好像说他与水匪搏杀,因公殉职了,他的一家老小也都遇害了,当时往京师上奏的好像是一名千户,叫丁什么来着……”

“丁磊!”屈大亮咬牙切齿地说出这个名字,恨声道:“不过他已经不是千户了,踩着我一家人的头颅做上了指挥佥事的位置。”

曹唯慢慢将她扶起来,正色道:“屈姑娘,你若是信得过本官,就把知道的都告诉我,我若是不给你一个交代,就把这身官皮脱下来!”

屈大亮抹了一把眼泪,道:“大人,几个月前丁磊受宁王之托来请我父亲赴宴,我父亲不好驳了宁王的面子,于是就前去赴宴了,等他回来的时候却脸色铁青,我娘上前询问,他也不开口,只是说让我们过几天回老家待些日子,没想到……”

屈大亮脸上全是痛苦之色,跃鱼上前给她披上一件锦袍,屈大亮眼里闪过一丝感激。

“……没想到就在我全家正要坐船回老家之时,一船水匪直接驾船扑了上来,见人就杀,可怜我弟弟只有七岁,也没有留得性命。我小时候顽劣,经常在江边游水,习得水性,趁乱跳下江里这才逃过一劫……”

“那你又如何做了水匪?”

屈大亮惨笑道:“后来我便想要查清是谁杀了我全家,也好报仇雪恨,于是就混入水匪中,打探消息。

可我一介女流,独自一人混迹在匪人中,若是没点法子,恐怕最后被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于是我用刀划破了脸,又传出消息说我喜欢吃人肉,这才保住了清白……”

一个娇弱的女子要有多大的决心才能狠下心来划破自己的脸,曹唯能体会到屈大亮当时痛苦无助的样子,此刻看着她柔弱的身躯,眼里闪过一丝心疼,道:“我曹唯定要为你讨回一个公道,为你死去的家人报仇雪恨!”

“是啊,报仇雪恨,我混迹在水匪里就是为了要报仇雪恨。大人,你不是问我宁王有没有牵扯其中吗?那我告诉你这江面乃至鄱阳湖上最大的水匪头子便是宁王!”

曹唯神色一凛,道:“屈姑娘说这话可有什么依据?”

“我有一个兄弟就是从鄱阳湖上逃出来的,他说鄱阳湖中间的一座岛上有一伙水匪,人数约莫有两万人,纪律森严。

岛上经常会去一个老儒生,他听一个小头目说过,这是宁王府上的一个幕僚。后来岛上就开始操练了起来,他受不了那份苦,所以就逃了出来。

当初杀我全家的水匪头子脸上有一块青色的胎记,听那位兄弟说岛上有一个大头目,脸上也有一块青色的胎记……”

虽然屈大亮话未说完,但其中的意味已经不言而喻了,屈平不知何故与宁王产生了纠纷,所以宁王才下了毒手。

曹唯深深吐出一口气,道:“屈姑娘,此次本官巡查江西正是为宁王而来,你若是不介意就跟在本官身边吧。水匪头子屈大亮已经死了,如今本官身边多了一个义妹!”

“扑通”一声,屈大亮跪在地上道:“大人,大亮哪来的福分能做您的义妹啊?你若是能帮大亮报得此仇,大亮一生为奴为婢伺候大人,下辈子也为大人当牛做马……”

第一百五十六章 鄱阳湖(第二更)

南昌府中的一座宅院内,一个留着长须的中年男子闭着双眼,手指无意识地敲打着桌面。

在他的下方坐着一个头戴玉冠的少年,约莫十五六岁的样子,狭长的眼睛下面,两片薄薄的嘴唇让他看起来有些尖酸刻薄之相。

少年端起茶杯慢慢喝了一口热茶,开口道:“父王,按照行程,这个钦差大臣已经要到鄱阳湖地界了,咱们要不要给他送一份大礼?”

坐在上方的中年男子正是当代宁王朱宸濠,此刻他慢慢睁开眼睛道:“京师传来消息,宜合酒楼出了变故,紧接着朱祐樘便派遣钦差大臣巡查江西,这位钦差的来此必有所图……”

“父王,他分明就是伪帝派来探查咱们虚实的,如今伪帝已经起疑了,咱们一定不能让这个钦差活着离开江西。”

“椽儿,不可再称朱祐樘是伪帝……”

朱拱椽尖声道:“父王,这大明的皇位本就该是咱们宁王一脉的。他朱祐樘一脉的祖宗卑鄙无耻,背信弃义,说好了靖难之后划江而治,然而事后不仅没有和咱们宁王一脉共天下,还将宁王府的封地改到了南昌,如此卑劣无耻之徒根本就不配做我朱家子孙,孩儿叫他伪帝有何不对?”

朱宸濠抿了一下嘴唇,道:“总之,不可被外人听到!”

“哈!”朱拱椽哈哈大笑道:“外人?现在整个南昌府哪里还有什么外人,不投靠咱们宁王府的官吏乡绅就只有死路一条,父王,咱们何时出兵北上,将祖宗基业夺回来?”

朱宸濠皱着眉头道:“朱祐樘自登基以来,善于以小惠蛊惑百官,心怀妇人之仁却被别人说成宽厚仁慈,如今他皇位稳固,天下归心,决计不是发难的时候,咱们静观其变,先扩大势力,再作打算。对了,咱们的水军操练得如何了?”

“经过这几年的积聚,如今甲士已经两万有余,水战当世第一。不过人心思动,总有一些贱骨头不知道安分守己,妄想逃离军营,只要发现这样的,孩儿一律将他斩首示众,震慑其余军士。”

朱宸濠颔首道:“你做的对,一定不能走漏了风声,咱们现在还不是朱祐樘的对手。再这阵风头过了以后,孤会进京请求恢复三卫兵权,到时候咱们就可以明着招兵买马了。”

“父王……”朱拱椽迟疑了一下,道:“东瀛浪人善于水战,悍不畏死,若是招纳一些进入军营,那咱们的水军必将战力大增,不知父王意下如何?”

“倭寇?”朱宸濠沉默片刻,道:“也罢,等孤做了皇帝以后再将他们都清除掉,绝不能在史书上留下污点。那招募之事就交给你了,做得隐蔽一些。”

朱拱椽大喜道:“等父王做上皇帝以后,这史书还不是任由您书写?水军之事父王可尽托孩儿之手,孩儿定然不辱使命。那这钦差……”

“你看这办吧,最近我要与你母妃游玩鄱阳湖,不想被人打扰。”

朱拱椽眼里闪过一丝狠厉,道:“孩儿明白了,保证不会有人敢打扰到您和母妃。”

……………………………………

越过九江和庐山,两条大船一路驶向了鄱阳湖。

鄱阳湖,古称彭蠡,彭者大也,蠡者瓠瓢也,说的便是鄱阳湖如大瓢一样,也像一只巨大的宝葫芦系在万里长江的腰带上。

浩渺鄱湖水接天,波翻浪涌竞争先。连江通海胸怀广,滋养生灵岁复年。鄱阳湖上承五河之水,下接长江。丰水季节浪涌波腾,浩瀚万顷,水天相连;枯水季节水落滩出,野草丰茂,芦苇丛丛。湖畔峰岭绵延,沙山起伏,土地肥沃,候鸟翱翔,牛羊徜徉,一片汪洋水,养育了生长居息湖畔的万物生灵。

“好水,好水!”曹唯坐在甲板前头的太师椅上,摇头晃脑道:“湖水清澈,本官忍不住要作诗一首,古有那谁七步成诗,今日本官三步为限,此情此景,定将流芳千古……”

站在后方的众人不禁大翻白眼,其他人跟着曹唯有些日子了,对他的脾性有着深刻的了解。屈大亮虽然跟着曹唯没几天,也对这位钦差大人的秉性摸透了几分。

懒!这位钦差大人真是懒得一塌糊涂,整日坐在船舱中的太师椅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吃的都是最为精贵的食物。屈大亮以前做富家小姐时都没吃过如此美味的佳肴,但在这位钦差口中却被说成粗糙不堪,难以下咽。

除了懒散以外,这位钦差还非常不要脸皮,每天都要把太师椅搬到甲板之上半个时辰,也不顾男女之别,脱下外衫,说要晒什么太阳浴。然后就开始陶冶情操,或借今怀古,或大笑不止,或吟诗作对……

屈大亮这几日也恢复了本来面目,不再刻意地保持一副凶狠的神态,跃鱼给她找了一身女装,她也不扭捏推辞,穿上以后俨然是一个大家闺秀,真的很难再把她和当初的水匪头子联系到一块。

看着曹唯悠闲自得的样子,屈大亮心里忍不住暗骂一句:真特么的……

忽然,瞭望台上的一个甲士朝下喊道:“大人,前方湍流处有几十条小船逆流而来,船上坐满了拿着钢刀的大汉,看样子来者不善。”

曹唯大笑一声,道:“迎战!迎战!当年诸葛孔明火烧赤壁,杀得曹操丢兵卸甲,败走华容道。如此盛事岂能让他孔明专美在前,今日咱们也要迎战这数万贼人,扬我大明朝威,此情此景,本官忍不住吟诗一首……哎,老杨,你拉我椅子干嘛?”

杨才国将曹唯连同太师椅一并拉到甲板后侧,道:“刀剑无眼,你,碍事!”

曹唯勃然大怒道:“你竟然瞧不起我?本官上马杀贼人,下马安社稷,文武双全,是五百年难得一出的大才,今日咱们在此比过……”

杨才国手中长刀一转,闪出摄人寒光,曹唯悻悻地闭上了嘴,见杨才国扭头看着不远处的来犯匪人,才小声嘟囔道:“莽夫……”

不大一会,几十条小船包围了这两条大船,正如刚才的甲士所说,船上坐满了贼人,他们面部黝黑,手上拿着钢刀,死死盯住船上众人,如同一匹匹狼盯住了猎物。

为首之人是一个独眼大汉,拿着一把虎头刀,做了一个进攻的手势,瞬间就有数不清的水匪拿着挂钩之类的东西往大船上爬,船上的官兵迎上去与他们厮杀起来。

钱宁慢慢退到曹唯身边,小声道:“大人,他们会不会暗中凿船?”

“不会,那位首领看着这两条大船时眼珠子冒光,明显是一眼就相中了咱们的船,所以不会把船毁掉的。”

“大人,他就一只眼……”

第一百五十七章 上天饶过谁

眼看着手下们久攻不下,独眼头目有些急了,骂骂咧咧了几声,然后比了几个手势,在他身后的水匪们划着船包围了过去,当他们划到大船下面时,取出一堆绳索,熟练地往大船上抛去。

将抛上甲板的绳索用力一紧,前端的铁钩就会紧紧地抓在大船的甲板上,水匪们的手法极其娴熟,显然是做惯了这等操作。然后他们手脚利落地沿着绳子开始往大船上爬。

杨才国等人也不着急砍断绳索,见到冒头的水匪就一刀劈了过去。徐老公爷没有骗曹唯,船上的官兵都是骁勇善战之辈,且相互配合十分默契,三人为阵,互为犄角,愣是让凶悍的水匪难进半步。

官兵三人总是两人在前,一人在后,不断有水匪叫嚷着爬上甲板,但是当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便被站在后面的官兵一刀捅了过去,这等默契的配合,难怪徐老公爷说在哪都能留得性命。

曹唯见状胆气也足了起来,不知道从哪里找出来一把扇子,轻轻摇动,颇有儒将风范。钱宁谄笑道:“大人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曹唯听得全身舒爽,举起扇子大笑道:“本官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是五百年一出的大才,对付这几万人马不过尔尔……”

独眼头目不着痕迹地对手下人使了一个眼色,一个尖嘴猴腮的汉子悄悄跳下了水,慢慢潜到大船旁边,从腰间拿出一个铁钩似的物件,身手敏捷地往上爬。

不大一会就爬到了最后面的甲板上,在他前面三五步的距离,曹唯正在睥睨天下,对现场战事评头论足。钱宁也看着双方的打斗,不时扭头附和曹唯两句,对他来说,群战的场面明显比身边这位上官的自我吹嘘更加值得注意,起码更有营养。

做人就不能太嚣张,很容易引起各路尊神的不满,不信抬头看,上天饶过谁?钱宁忽然意识到身边一直喋喋不休的上官熄了声,扭头看到了令他心惊胆寒的一幕。一个瘦弱的汉子将铁钩放在上官的脖子上,正慢慢地将他往船边挪移。

钱宁大喝一声,拔出绣春刀,就要上前营救曹唯,瘦汉狞笑一声,手上稍稍用了力,曹唯的脖子上顿时出现了几处殷红,吓得钱宁投鼠忌器,不敢上前。

其他地方的战斗已经临近了尾声,当杨才国带着官兵们收拾完水匪后,看到钦差大人被贼人劫持着,脸色大变,领着几个甲士包围了过来。

瘦汉咽下一口唾沫,扬起手中的铁钩,尖声道:“再敢上前一步,老子便教他一命呜呼!现在所有人都放下武器,束手就缚,这条船被老子接管了……”

曹唯苦笑一声,道:“这位……仁兄,打打杀杀何时了,不如银子来的好,我怀里有一万两银票,买我这条命如何?”

一万两银票?瘦汉贪心大作,一万两银子足够自己舒舒坦坦地过一辈子了,再也不用过这种刀尖上舔血的生活,什么头目水军都和自己没关系了,只要隐姓埋名就没人能够找到自己。

瘦汉冷笑一声,然后单手摸到曹唯的怀里,果然掏出了一叠银票。他只是一个小喽啰,何时见过这么多银子?拿着银票一个劲地往怀里塞,曹唯连忙道:“好汉,这银票见了水可就用不了了,我婢女身上有一些牛皮纸,用它包裹银票可以防水!”

水匪头目在不远处见手下已经得手,心里大喜,虽然死了不少手下,但只要杀光了船上的人,再接收了这两条大船,那就是大功一件。于是他连忙划船到了大船的下方,大叫着让瘦汉放下绳索。可是这个一向对他唯命是从的手下竟然像没有听到他的话一样,让他又急又怒。

“婢女……奶奶的,你们这些当官的就知道享受,老子以后也要有婢女,五个!”瘦汉报出了他能想到的最高数量,不耐烦道:“赶紧让她把牛皮纸拿过来。”

曹唯对屈大亮使了一个眼色,屈大亮慢慢走近瘦汉,从怀里掏出一个牛皮纸包,伸手递过去。当瘦汉正要接过来时,屈大亮猛地一抖,一股白色的粉末瞬间撒了出来,瘦汉惨叫一声,也顾不上劫持曹唯,双手捂住眼睛,痛苦呻吟。

曹唯斯条慢理地整了整衣冠,淡然一笑道:“刚刚只是意外,优雅才是本官的内涵……”

话还没说完,突然感觉脚踝处传来一阵力道,曹唯身形不稳,一个踉跄跌至江中,在水面上扑腾了几下就没了身影。

钦差大人落水,几个熟悉水性的甲士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一柱香后,甲士们陆续回来,抱拳道:“将军,江下水流湍急,想必钦差大人是被冲走了。”

杨才国不由得急了,钦差还未到南昌就不知所踪,这等罪过没人能承担得起。他一刀将瘦汉枭了首,然后冷冷道:“再找!”

“是,将军!”

刚上岸的甲士又跳下了水,慢慢在水下搜寻起来。半个时辰后,甲士们精疲力竭地回到船上,一无所获。此时,一股惊恐的气氛笼罩在众人之间……事情大了!

任豪在甲板上来回踱步,惶然道:“钦差大人失踪,若是有官员求见,这可如何是好?”

张猛和钱宁的脸色非常难看,他们都是依靠曹唯才能在京中任职,前程都系在曹唯身上,倘若曹唯出事,他们这辈子的官途就到此为止了。更何况他们跟了曹唯这么久,对这位上官可不只是敬重那么简单。

噬心的压抑感充斥在每个人的心里,钱宁埋怨道:“大人这回可真的是把自个给玩死了,现在也没有别的办法,只有如实上报了。钦差又没有两个,本地的官员一直见不到人,那自然就露馅了,早些说出来,还能少一些罪责……咦,你们都看着我干嘛?”

杨才国盯着钱宁,道:“假钦差,你做!”

钱宁摇头摆手道:“不成不成,我这个样子怎么能做得了钦差?别人一看就识破了。”

任豪苦笑道:“为今之计,只有一边搜寻曹大人,一边找人假扮他巡查江西,我们这些人里只有你钱宁最合适!”

钱宁皱眉道:“难不成是因为我的气度和大人相近?”

“不是,是因为你和曹大人都是一个尿性!”

第一百五十八章 叔,我想吃鸡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鄱阳湖水域广阔,鱼虾成群,所以在鄱阳湖的周围遍布渔村,水边挂着的是密集的渔网。

石塘村位于鄱阳湖东北部,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渔村,村子不大,十里方圆,村民也不多,只有几百人而已。村民大多姓石,是由一个宗族发展而来,各家各户都算得上沾亲带故,所以平日里相处也算融洽,极少有红脸的时候。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鄱阳湖养育了石塘村人,村里的百姓多以打鱼为生,平日里拿鱼到集市中去卖,倒也能赚些银钱,以补贴家用。

石塘村里忙忙碌碌,渔民们天色蒙亮就要下水打鱼,争取在集市未散之前将打到的鱼运过去售卖,这时候的鱼最是新鲜,大户人家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买鱼。

然而今日都已经临近晌午了,不见多少渔民捕鱼、卖鱼,反而有一群人围在了村口,不知在争论着什么。

“石守信,你是咱们石塘村的村长,我石守业敬重你,但你做事未免也太绝情无义了,我家阿大是个憨子,就指望着二子为我石家传宗接代,你却想让他们兄弟两个一起去泗山岛,这不是想让我石家绝后吗……”

一个穿着粗糙麻衣的黑瘦老者满脸悲愤,在他后面站着一个高壮男子,约莫二十岁的样子,拍着手道:“好啊好啊,绝后绝后!”

黑瘦老者转身,抬手想要抽他,但是看到他的呆傻样子,怎么也下不了手,当下也不嫌脏,用手把他脸上的鼻涕擦拭干净。

“村长做的也太不厚道了,守业家只有两个儿子,憨大就是个傻子,把他送去泗山岛充数也没什么,但是石家小儿子只有十四岁,算起来还该叫他堂叔……”

“你懂什么啊,倘若不把石家二子送到泗山岛,那送去的就该是他家儿子了,相比于儿子,一个侄子又算得了什么?所以他就以憨大痴傻为由,要守业把小儿子也送过去……”

“原来如此……”

一个拄着拐杖的老者脸面微红,他便是石塘村的村长石守信。听着村民的议论,他的脸面也有些挂不住了,若不是真的没有办法,他也不会做出这等不要脸皮之事。想起已经是童生的儿子,石守信的心里一片火热,暗暗想道绝不能让儿子去泗山岛那等死地。

假意咳嗽两下,石守信微笑道:“守业啊,去泗山岛又不是回不来了,过两年我再去把你家二子要回来……”

“呸!”石守业听到石守信的无耻之言,大骂道:“若是还能要回来,你怎么不让你家儿子去,两年之后我家两个儿子想必都成枯骨了,说出这等荒谬之言,你是在骗傻子吧!”

憨大指着石守信道:“傻子,傻子!”

石守信见石守业油盐不进,冷哼一声道:“无论如何,你家两个儿子都必须去泗山岛,提前告知你也是想让你有些准备,若是真的不讲情面,就直接让沙爷把你家两个儿子带走了。”

石守业正要破口大骂,一个汉子气喘吁吁地跑过来,道:“村长,大事不好了,石老三打鱼捡回来一个年轻人,还有点气儿呢。”

石守信脸色一变,连忙道:“赶紧让石老三把他扔了,千万别捡来历不明的人,没准就是从泗山岛逃出来的!”

汉子点头称是,转身要走,石守信又招手道:“回来,你将他送到我家。”

汉子挠头不解,道:“村长,你这是……”

石守信扭头笑道:“守业,别说老夫不顾同族之情,现在有一个人可以代替你儿子去泗山岛!”

石守业大喜道:“村长,你是说让那个人……”

“嗯!”石守信点头道:“这也是唯一的办法,还是先要打听好他的来历,才能再作打算。”

“村长,这么做会不会太不厚道了……”

石守信冷哼一声道:“现在不是妇人之仁的时候,倘若不把他送过去,那就把你家小儿子送过去,你自己选吧。”

石守信不再说话,拉着大儿子往人群外走,石守业扬声道:“此事决计不能让外人知道,若是有人胆敢乱嚼舌根,老夫就把他赶出石塘村。还围在这里干什么,丢人现眼!不下水捕鱼,家里吃什么?真是一群懒散货……”

众人一哄而散,纷纷猜测这个将要顶缸的倒霉鬼到底是何来历。

……………………………

当曹唯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床上,一个长须老者坐在床边,脸上的笑容很和蔼,就是看着自己的眼神有些瘆人。

曹唯低头看见自己的衣服都被换了,赶紧捂住胸口,惊恐道:“这是哪里?你对我做了什么?”

石守信脸上笑容凝固,黑着脸道:“这是石塘村,老夫是这个村子的村长。我们村的村民在捕鱼时将你救下,老夫看你的衣服都湿了,就帮你换了衣服。你已经昏迷两天了,老夫派人抓了药给你调养了身子,可是花费了不少银钱……”

石守信点明了救命之恩,曹唯拱手道:“在下谢过老丈了,若是以后有机会,在下一定要重重答谢老丈!”

石守信颔首抚须道:“会有机会的……老夫是说你现在什么都不要想,好好调养身子才是正经,老夫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你这等懂礼的后生了,你叫什么名字?为何落入水中?”

曹唯见村长打探自己的底细,心里警觉起来,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身在何处,也不知道身前这位眼神瘆人的老者到底是什么心思,还好自己天生附带技能,谎言张口就来。

“老丈,在下名叫潘富,是从外地来江西做生意的商贾,在水上遇到了水匪,若不是老丈相救,想必已经成了水中之鬼了!”

石守信心中一喜,暗暗思衬起来,既然和水匪有仇,就不能说出自己的身份,有把柄在手,就算把他送到泗山岛,他也不敢有什么反抗之举。

“你可不能再说自己叫什么潘富了,我们这里到处都是水匪,以后你就叫石富了,是老夫的远方侄子,最近才来看望老夫,这样老夫才能护住你,切记切记!”

曹唯总感觉哪里不对,却又说不上来,拱手道:“一切依村长之言!”

石守信非常满意,笑道:“你想吃什么?老夫派人给你准备,千万不要客气,老夫可是真把你当做亲子侄了!”

曹唯听他这么说,腼腆道:“叔,我想吃鸡……”

第一百五十九章 再忍忍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石守信对曹唯的各种要求堪称有求必应。曹唯经过一次次试探,终于确定这个开始就对自己好得过分的老爷爷别有用心,虽然不知道安的什么心,但终归不是什么好心。

所以接下来曹唯更加不会客气,吃最好的鸡,喝最好的酒,使唤石守信如同使唤老仆一般。石守信心怀鬼胎,想要留住曹唯,所以对曹唯略显过分的要求都尽量满足。营养充分,身体自然也就好得快,曹唯感觉自己的身体已经恢复七七八八了。

“叔,中午吃什么好呢?还是吃鸡好了,昨天叔给我炖的老母鸡味道好极了,就是少放了点盐,我的口味比较重,今天再吃一只,要多加盐……”

石守信黑着脸答应了一声,然后拄着拐杖慢慢出了门,去准备老母鸡。他刚走到门口,一个穿着儒衫的微胖少年气冲冲地追上他,道:“爹,我真的受不了他了,昨天他竟然让我给他洗亵裤,我堂堂童生,他一个粗陋商贾,竟敢辱吾如斯乎!”

石守信皱眉道:“那你帮他洗了吗?”

“那倒是帮他洗了,他拿一只鸡腿在我身边晃悠,说洗了亵裤,鸡腿就是我的,当时我没忍住……”

石守信气道:“一只鸡腿就让你做出这等有辱斯文之事,你还有脸说?”

“爹,你以为我想这么没骨气啊?孩儿实在是忍不住了,你看看他这两天的伙食,孩儿活了十几年也没有他这么好的待遇,上次吃鸡还是过年的时候!”

石守信叹了口气,村子里的鱼很多,每日村民打鱼回来时会送来不少。但是鸡养的却是不多,主要是因为石塘村靠近鄱阳湖,每日或多或少都能捕到鱼,而鸡则是要慢慢养才能长大。久而久之,村民们就很少养鸡了。

屋里供养的那个活祖宗堪称是鸡的克星,而且最钟爱的就是炖烂了的老母鸡。能下蛋的老母鸡在哪家哪户都被当作宝贝看待,这两日为了买鸡可是耗费了不少银钱,

“再忍忍,再忍忍,等沙爷过来了就可以把他带走了……”石守信拍着儿子的肩膀道:“成涛,等他走了以后,爹再买只鸡炖给你吃,你再忍忍!”

石成涛面露喜色,点了点头,忽而又皱眉道:“爹,您为何把他起名叫石富啊?石富,师傅,我这两天都不敢叫他,一开口就感觉被占了便宜!”

石守信回想起自己也整天这么叫,脸都憋成了酱紫色,喃喃道:“再忍忍,再忍忍,等沙爷来了,就能把他带走了。”

石守信走后,石成涛转身回屋,刚进院子就看见曹唯笑吟吟地看着他,不知为何心里慌乱了起来,转身就要往偏房走。

“涛弟留步,愚兄想和你洽谈一二……你怎么还跑起来了?不懂礼数!”

曹唯上前拉住石成涛,任凭他再怎么挣扎都无法挣脱。在曹唯看来,这位微胖的少年可比他爹要单纯许多,更容易套出实话。

“石富,放手,有辱斯文……”

曹唯微笑道:“你知道的,我不吃鸡头和鸡屁股,扔掉又太可惜了,只要你陪我说说话,我就把它们都给你。”

石成涛眼里露出希翼之色,道:“那成,我读书多,你可不能骗我,说好了鸡屁股就是鸡屁股,不能拿鸡腿来充数!”

曹唯点点头道:“放心吧,最肥美的地方一定是你的,石叔对我好,那我也要对你好。要我说啊,石叔对你不太好,你一个童生,日后前程远大,怎么平日里连只鸡都吃不到?”

石成涛讷讷道:“我爹对我还是很好的,前些日子还说要给我娶媳妇儿呢……”

“你们村里的俊俏姑娘多,慢慢挑,不着急。话说你们村里成年男丁为何这么少?”

石成涛眼里闪过一丝慌乱,低头道:“他们都外出讨生活了,年后刚走……”

曹唯眉头微皱,道:“在外面讨生活可不容易,尤其是在江西地界,这里的水匪都已经成灾了。你是读书人,日后当官以后可要好好治理水匪!”

石成涛听到以后自己能当官,心里不禁得意了几分,这天下百姓你现在所看的《大明卿士》第一百五十九章再忍忍只有小半章,要看完整版本请百度搜:(冰雷中文)进去后再搜:大明卿士

第一百六十章 送瘟神

宁王府!

书房桌上放着一幅画,画中桃花朵朵,极为艳丽。在桃树下,一个豆蔻女子手持桃花扇,伸手摘桃花。

朱宸濠抚须含笑道:“素珍,你来看看,这是江南才子唐伯虎所作的画,画中女子豆蔻年华,面若桃花,满是俏皮之色。本王似乎看见了这名少女拿着桃花约见情郎的场面,有趣有趣,这唐伯虎不愧才子之名,以后若有机会,本王还要好好招待他一番,让他给你作一幅画像。”

在朱宸濠身边站着一名妇人,约莫三十几岁的模样,梳着出云髻,穿着锦绣裙,正是朱宸濠的正妻娄妃。

娄妃名叫娄素珍,兵部郞中娄忱的长女,是原原本本的江西人。她和朱宸濠成亲后,夫妻二人关系极好。这娄妃虽然是一名女子,但是文采不俗,喜欢诗词曲画,所以朱宸濠经常会搜寻各地才子的诗词画作,以供她观赏点评。

“这画自然是极好的,妾身听闻唐伯虎中了进士,又做了东宫侍读,正是春风得意之时,所以作出来的画也就非常欢快轻挑了。”

朱宸濠点头道:“爱妃说的极是,现如今唐伯虎正在陪我那侄儿一起读书,这日后定然是前程似锦了。前些日子从京师里传来消息,说他凭借着一件奇珍成了各个青楼的座上宾,哈!真是年轻体健,风流风流!”

娄妃眉头微皱,道:“王爷,妾身听闻朝廷派了一位钦差巡查江西,想必这几日就要到了,不知道这位钦差来此何意……”

朱宸濠苦笑道:“钦差巡查代天子巡狩,无非是纠察法纪,惩治不法之臣。不管他用意何在,咱们身正不怕影子斜,任他去吧!”

娄妃还要说话,朱拱椽匆匆忙忙地跑进来,见娄妃也在,不由得愣了一下,拱手道:“拜见父王,母妃!”

娄妃呵斥道:“椽儿,世子行正居安,不可慌乱无度……”

朱宸濠摆了摆手,笑道:“椽儿毕竟是少年心性,行事未免有些焦躁,本王当年像他这般大时还没有他沉稳呢。”

朱拱椽谦恭道:“母妃,早春还是有些寒冷,恰好从陕甘之地运过来几张貂绒,孩儿已经差人送到内院了,您可以去看看是否喜欢。”

娄妃含笑道:“那我便去看看毛色,就不打扰你们父子谈正事了。”

走到门口时,她又转身道:“王爷,椽儿年纪不小了,是时候给他寻一门亲事了,你近来看看南昌府里有没有贤淑端庄的女子,也好去给椽儿提亲。”

“爱妃放心,本王这阵子也正在给椽儿物色呢,毕竟婚姻大事马虎不得,这事不能急,需要慢慢来。”

“妾身常听人说屈家大女性情端庄,颇具仪态,上次妾身已经跟您提过了,不知您有没有和屈家商量过?”

朱拱椽面露沉痛之色,道:“素珍,屈家在回老家探亲的途中遭遇水匪,等到官府赶到时,屈家已经遭遇不幸了,一家老小,无一生还。”

娄妃不由得退了两步,尖声道:“这些匪人真是胆大妄为,竟然敢对朝廷命官下手,不惩不足以明正典,王爷绝不能任由他们逍遥法外……”

朱宸濠愁眉苦脸道:“本王也想治理鄱阳湖水患,不过宁王府的护卫还没有恢复,咱们没有兵马可用。王妃放心,等过些日子本王就进京请陛下恢复宁王府护卫,到时候再率领甲士进湖剿匪!”

“如此甚好,那妾身就告退了!”

娄妃走后,朱拱椽急道:“父王,行刺失败了,那位钦差大人身边竟然有许多甲士,看来是有备而来,依照他的行程,明日就要到南昌了。要不要再派人……”

朱宸濠摇头道:“不可,风险太大了,容不得我们冒险,这些日子你让手下人低调一些,千万不能再惹事生非,招兵之事暂且放在一边,等钦差走了以后再作打算。这两日老夫去会会他,也看看这位钦差到底是个什么路数,有没有拉过来的可能。”

“是,父王,孩儿这阵子会对手下多加管束……”

书房外,娄妃听着丈夫和儿子的谈话,渐渐张大了嘴巴,眼睛里满是震惊和痛苦,想要推门而入却又迟疑了,思衬一会后悄声远去。

…………………………………

以前曹唯以为拳上能站人,臂上能走马是一件十分瞎扯的事,但是当他看到沙爷时却瞬间被一种狂野的英姿折服了。

“这肌肉,这大腿,还有这壮硕的胸肌,哦,这身材真是完美!”

沙破狼斜视这个肆意打量自己的小子,心里升起一种荒诞的感觉,其他人看着自己无不胆战心惊,而这小子却一点也不害怕,自己身后已经站了一个叫做憨大的傻子,莫不是眼前这位也是个傻子……

“这位兄弟,你不害怕吗……娘蛋的,你竟然捏洒家大腿,不行,那里不能乱捏!”

曹唯意犹未尽地放开健壮的肌肉,抱拳道:“沙爷,你怎生得如此健壮?三国猛张飞也不过如此,真是让人不自觉的就沉迷其中了。真是太完美了,我石富跟定你了!”

沙破狼神色奇怪地看着他,道:“你想做水匪?”

曹唯拍拍胸脯道:“杀人放火金腰带,只要干他个几票,宰几只肥羊,奶奶的,那银子岂不是大把大把的装进口袋?沙爷,收下小弟吧,以后小弟的锦绣前程就全靠您了!”

沙破狼摸了摸铮亮的脑门道:“好小子,是棵好苗子,以后就跟着洒家吧,洒家带你吃香的喝辣的。行了,咱们这就走吧,洒家带你水上称王打天下!”

“沙爷且慢!我有些舍不得我叔,想要和他说几句话,道个别。”

沙破狼哈哈大笑道:“有情有义,好汉子,洒家真是越来越喜欢你了!”

曹唯走到石守信身前,小声道:“老子这救命之恩可是报了,日后咱们就算两清了,您说是吧,叔!”

石守信心里发虚,低着头不敢说话,他已经瞧明白了,这个自称潘富的家伙也不是什么好鸟,到底是不是商贾还得两说,但事到如今,他已经没有退路了,只能咬着牙把瘟神送走。

曹唯笑了一声,转身跟着沙破狼离去,走的时候还深深地看了石守信一眼,吓得石守信膝盖一软,差点跪下。

(这两天在西安,更新有些不规律,但是保证一天两更,见谅见谅!)

第一百六十一章 石曲曲

泗山岛距离石塘村不远,是由两个近圆形的岛屿相连而成,一大一小,看起来就如同一个葫芦。

走到近前,曹唯才发现泗山岛其实并不小,南侧为前阳滩,滩白沙细,水清无尘,三面青山环抱,南面是风平浪静的湖面,是夏日避暑沐浴的理想场所。曹唯幻想着谢婉穿着比基尼,在沙滩上戏水玩闹的场景,不由得流出了口水。

沙破狼一边划着船,一边仔细观察着曹唯的举止神态。他发现眼前这小子从刚上船开始就十分兴奋,瞅来瞅去,就如同游山玩水一般。

其他人第一次看到泗山岛时都会面露茫然或者恐惧,而这小子竟然在流口水,还挥动着手臂要自己把船划快些。咦,他还脱光了衣裳……

“沙爷,这水清澈见底,小子实在是忍不住了。咱们已经到了浅水区,小子就先行一步了!”

曹唯说完“扑通”一声就跳下了船,湖水刚到他的胸口,凉凉的,他俯下身子快速向岸边游过去。

沙破狼嘴里嘟囔了几句,见身边的傻子也想往下跳,连忙把他拉住:“憨大,你他娘的不要命了?那小子就不是一般人,你……对了,你也不是一般人,你就是一个傻子,洒家竟然和一个傻子说这么多话,肯定也像一个傻子……”

憨大指着他,咧嘴笑道:“傻子,傻子!”

“……………”

当沙破狼上岸时,发现曹唯把自己埋在了沙子里,只留一颗头颅在外面,大惊道:“这位……兄弟,你这是何意?”

曹唯大笑道:“沙爷,这叫沙滩浴,可调整阴阳,调和气血,恢复脏腑,还具有温通经络、行气活血、祛风散寒、温暖脾胃、强壮腰膝、镇静安神、调和营卫等作用,可惜没有鸡尾酒和比基尼……”

“什么泥?”沙破狼摸了摸脑门,笑骂道:“娘蛋的,把自己活埋了还有这么多讲究,今天真是涨见识了。石富,师傅,你这名字太他娘的闹心,洒家重新帮你起个名字如何?”

曹唯现在的名字就是假的,再取一个假名字也自无不可。他闭着眼睛道:“沙爷赐名是小子的荣幸,小子姓石,该叫什么好呢?石破天惊如何?”

沙破狼沉默了一会儿,道:“当年我师傅说破军星是北斗第七星,主杀伐,贪狼星为北斗第一星,主祸福,所以给洒家取名破狼,意思是说让洒家在杀伐中避祸就福。

洒家原本就是一个花和尚,只有师傅对我好,师傅说北斗七星好,那洒家也就觉得北斗七星好,所以你这名字还是要从北斗七星里选。

北斗七星一曰破军,二曰武曲,三曰廉贞,四曰文曲,五曰禄存,六曰巨门,七曰贪狼……”

曹唯睁开眼睛,愣愣道:“那我应该叫什么?文曲还是武曲?总不能叫我巨门吧!”

沙破狼沉吟片刻,道:“洒家的名字是由两个星斗拼成的,那你的名字自然也要用两个星斗拼成。文曲和武曲,嗯,以后你就叫“曲曲”好了,石曲曲!”

曹唯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一般,撇了撇嘴,道:“不成不成,这一听就是娘们儿的名字……”

沙破狼砂锅般大的拳头在曹唯眼前扬了扬,恶狠狠道:“洒家第一次帮别人起名,你竟然还嫌弃,若不是看你小子机灵,洒家现在就一拳结果了你,还不用自己埋。赶紧滚出来,该去军营了!”

“军营?”曹唯瞪大了眼睛道:“不是水匪窝吗?怎么又变成军营了?”

沙破狼拍着他的脑袋,道:“水军军营自然比水匪窝好听,事实上,咱们泗山岛水军身后站着的可是一位贵人……”

“贵人?”曹唯心中一凛,脸上露出惊异之色,道:“做水匪的还有贵人?”

沙破狼哈哈大笑道:“那是自然,若是身后没有贵人,咱们水匪又岂能存留这么久,早就被官府剿灭了。只要有那位存在,咱们以后就算是封王拜相都不在话下!”

“那这位贵人到底是谁啊?能让您这等好汉都甘心为他驱使,想必不是显贵,就是皇亲……”

沙破狼瞪眼道:“不该问的就不要问,该你知道的时候自然会让你知道。你要记住了,在军营里少说话,少管闲事,若是得罪了大头目,洒家可救不了你!”

“大头目?难道沙爷还害怕什么大头目不成?”

“咱们军营里的官阶一共分为三等,小头目,大头目,以及将军!一个将军统管三个大头目,一个大头目统管三个小头目。沙爷我只是一个小头目,惹不起的人多得去了。”

曹唯兴奋道:“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一个好水匪,日后我一定要做将军!”

沙破狼讥笑道:“你小子口气真大,咱们两万多水军一共才两个将军,还都是由贵人的家臣担任,所以啊,你小子就不要白日做梦了,能混到大头目就算了不得了。快点出来吧,咱们不能在此久留,须得赶紧回军营。”

“沙滩浴起码要小半个时辰,否则起不了效果,沙爷进来,咱们一起埋……”

…………………………………

南昌府中的一所宅院内,任豪匆匆忙忙地从门外跑进来,道:“祸事了,明日宁王要来拜访钦差大人,若是让他知道钦差大人是假的,咱们可都要掉脑袋。”

钱宁吓得一哆嗦,差点要把身上的斗牛服脱掉,急道:“大人至今未归,这可如何是好?要不然咱们把情况上报京师吧,到时候就算怪罪下来,咱们最多丢了官职,不至于掉脑袋……”

杨才国不疾不徐道:“拖着!”

“杨将军,这如何拖得了?”

杨才国还未答话,站在一旁的屈大亮忽然道:“回禀宁王,钦差大臣在鄱阳湖中不慎落水,身染风寒,不宜见客,需要静养几日。”

钱宁又问道:“那几日之后又该如何?”

“剩下的自然就靠你了!”屈大亮咬了咬嘴唇,道:“我总感觉曹大人没有死,而是在某个地方看着南昌的一举一动,女人的感觉一向很准,也许在哪一天,曹大人自己就回来了,还带回来一些惊喜。”

钱宁苦笑道:“屈姑娘,你想得可真多……”

杨才国“嗯”了一声,道:“我信!他就是祸害,不会早死的!”

第一百六十二章 天生匪徒

泗山岛之所以叫泗山岛是因为有四座靠水的主峰,除了南侧是一大片沙滩之外,其他方向都是山地密林。这就使得此地易守难攻,即便有官兵前来攻打,水匪们也能从容应对。

大大小小的山寨遍及山林,小山寨大多是用圆木建造,城墙有五六丈高,上面有水匪把守。大山寨多是石砌而成,就地取材,依山为基,以石筑墙。每个山寨都竖着一面黑色旗帜,上面绣着一条狰狞蟒蛇,异常骇人。

这些山寨依山就势建筑于周边地势险要之处,多为三面陡坡,一面与山峰相接,地势异常险要。山寨平面有的呈椭圆形、有的呈长方形,寨墙高大宽厚,防御功能齐备。

虽然各个山寨看起来零散排布,但是细看下来就能发现每三个营寨成犄角之势,若是有敌人来攻打其中一个,其余两个营寨可出兵袭击敌军侧翼。

此山寨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建成的,且建造营寨的人必是统军大才!

沙破狼本来以为曹唯胆大心大,遇到什么事都不会诧异和恐惧,所以当他看到曹唯吃惊的模样时很是满意。当初他第一次看到这些营寨时也惊异万分,很久之后才缓过神来。

“泗山岛军寨无数,可分为前寨后寨、上寨下寨、山寨洞寨、牛寨羊寨和哨寨哨卡等。三大军寨为翼蛇营、蝰蛇营、灵蛇营,统御麾下大小营寨,每个军寨里都有一个大头目坐镇……”

曹唯纳闷道:“那将军是干嘛的?娘蛋的,不会是来混吃混喝的吧?”

沙破狼连忙捂住他的嘴,压低声音道:“敢骂将军的人都死绝了,你若是想活的长久一些,就不要乱说话!洒家看你机灵,以后就做洒家的亲卫了,你若是肯用心做事,等过些年头洒家提携你做百夫长,一个百夫长统领一座营寨。

以后不要叫我沙爷,那是外人喊的,从今往后你就是我们灵蛇营的兄弟,叫我沙老大就好……”

曹唯诺诺称是,二人说话间来到一座营寨,站在上面的水匪见到沙破狼标志性的大脑门,二话不说就打开了营寨的大门,扬声道:“老大,您又带回两个兄弟,他们能活到试炼结束吗?”

“瘦猴,死或不死是他们两个的运道,不用你瞎操心,当年你若不是躲了起来,恐怕早就死了。洒家这一身衣服都臭了,赶紧滚下来给洒家洗衣服,若是洗不干净,洒家把你扔进水牢。”

瘦猴听见水牢时脸色一变,匆匆忙忙下了营寨,跑到沙破狼身边,点头哈腰道:“老大,您放心,瘦猴我洗衣服是最干净的,就算是舔,瘦猴也要给您的衣裳洗干净。”

沙破狼踹了他两脚,道:“这两个刚来的弟兄就交给你了,给他们安排住处和酒食,过两天就由你带他们去试炼之地!”

沙破狼说完将身上的衣衫脱下来扔给瘦猴,然后大摇大摆地进了最大的那栋木屋。瘦猴目送他离去,等沙破狼关起门后,瘦猴的面色瞬间变得凶狠起来,把手中拿着的衣服扔给曹唯,道:“洗干净了,就算舔也要把它舔干净!”

曹唯知道这种人欺软怕硬,若是开始就退让,日后他必然会得寸进尺,所以他又把衣服扔了过去,狠狠道:“洗干净了,就算舔也要把它舔干净!”

瘦猴愣住了,随后狞笑道:“刚来就如此张狂,若是不给你一些颜色看看……啊!我的鼻子……”

曹唯一拳打在他的高鼻梁上,随后又狠狠地抽了他两巴掌,厉声道:“老子不管你是胖猴还是瘦猴,若是你敢欺负到老子头上,老子就算死也要把你咬块肉掉。你他娘的别装死,赶紧爬起来,老子还有话要问你!”

曹唯作势要踢,瘦猴连忙爬起来,捂着鼻子闷声道:“好汉您说,瘦猴只要知道就绝不隐瞒。”

“那个试炼是怎么回事?会死人吗?”

瘦猴苦笑道:“这是咱们泗山岛的规矩,刚来的新人要自相残杀,每次参加试炼的大概有三百个新人,但是上面只要一半的活人,最后能不能活下来就要看自己的本事了,当年瘦猴我因为身体瘦弱,躲在石缝里足足三天之久,这才留得一命。”

养蛊之法,留下来的都是凶悍之辈。曹唯瞳孔一缩,沉声道:“试炼之地在哪?”

“一共四片山林,三大军寨,还剩下的一片山林,也就是北边的那座山,那就是试炼之地。因为死了太多人,里面总是阴气森森的,听说里头住了一只鬼王,率领着一批鬼兵,他们怨气未散,是回来找生者报仇的……”

曹唯冷笑道:“管他鬼王鬼皇帝,老子天生克鬼克鸡。试炼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三天后的午时三刻!”

“可以请假不去吗?”

瘦猴擦了一把冷汗,道:“好汉,若是敢不去是会被扔进水牢的!”

曹唯诧异道:“难不成水牢比生死还恐怖?”

瘦猴一阵点头,道:“您刚来,不知晓其中的厉害。水牢就在试炼之地,是用来处理尸体的地方,从试炼的规矩成立以来,已经扔进去了不下于两千具尸体,但是水牢却从来没有被填满过……”

曹唯心里一阵悸动,正要开口询问,瘦猴咽了一口唾沫,颤声道:“那是因为里面养了许多巨蟒,开始的时候里面的蛇还不是很大,但是尸体吃得多了,就慢慢长大了。

有一次老大让我去水牢扔尸体,我亲眼看到一条蟒蛇将一具尸体整个吞了下去,然后就那么直勾勾地看着我。回来以后我好几天都睡不着觉,开始的时候我还没这么瘦,从那以后我就越来越瘦,现如今我身上都没有二两肉了。

这位兄弟,在山寨里若是不凶狠一些根本活不下去,所以刚才多有得罪,您多担待。现在咱们就去给你们安排住处,您这位兄弟沉默寡言,体格健壮,想必也是身手不凡……”

憨大拍拍手道:“吃饭吃饭!憨大要吃饭!”

竟然是一个傻子!瘦猴暗道一声晦气,然后转身往寨子里面走,曹唯和憨大赶紧跟上。

沙破狼透过门缝看到刚才的一幕,摸了摸自己的秃头,喃喃道:“好小子,够凶狠,果然是天生做匪人的材料,不知道试炼这道坎你能不能过得去,毕竟……”

(一边在西安商场晃悠,一边码字~~)

第一百六十三章 试炼之地(一)

像曹唯这种刚入职场的新人自然不会被分到单间,瘦猴将他带到一间木屋外就告辞离去。曹唯推开门,发现里面已经有了十几个汉子,他们坐在大通铺上不知在说些什么,当曹唯二人进来后瞬间就没了声。

曹唯抱拳道:“某家石曲曲,见过诸位兄弟,这是我的同伴憨大!”

沉寂片刻后,一个黑脸汉子抱拳道:“某家侯鹏飞,两位兄弟不必客气,我等也是刚来的新人,想必兄弟也听说了试炼之地,不妨过来和我等一起商讨活命之法,多一个人就多一分活命的希望。”

曹唯走了过去,憨大紧紧跟在他后面,有时候曹唯真的不知道憨大是真傻还是在假傻,一路上包括来到泗山岛以后话都不多,或许知道在自己身边才是最安全的,所以一直跟着自己,寸步不离。

侯鹏飞环视一圈,沉声道:“试炼的凶险自不必说,我已经打听过了,这次一共来了四百新人,只允许两百人活下来,所以咱们十几人必须结成盟友,才能活到最后。”

其他人都附和起来,显然是同意了侯鹏飞的说法,侯鹏飞满意地点了点头,道:“同盟自然要有一个首领指挥事宜,某家不才,愿要担此重任,为各位兄弟谋一条生路,不知诸位意下如何?”

在座之人相互看了看,片刻后,一个瘦高个抱拳道:“只要能活下去,一切都听侯老大所言!”

有人开了口,其他人也纷纷表态,他们不介意谁做盟主,只想活下去。曹唯不想做出头鸟,因为风险太大,很容易被别人针对,有人乐意冒头,他自然喜闻乐见,没有半点意见。

侯鹏飞见憨大不做声,还以为他有所不满,脸色变了变,道:“这位兄弟莫非也想做盟主?若是兄弟真的有意,某家不妨把这个盟主让给你做。”

憨大见众人都盯着自己,害怕地躲在曹唯身后,曹唯小声道:“诸位有所不知,我这位兄弟平日里喜欢装疯卖傻,不喜欢出风头,看起来老实巴交的,但是千万不要多加招惹,否则他就会在你毫无察觉之时捅你一刀,保证你没有一点点防备,他也没有一丝丝顾虑……”

众人顿时色变,背后阴人永远比正面争斗来得凶狠。曹唯继续道:“但是诸位大可放心,我这位兄弟没有争权夺利之心,只要你们不管他,他就能把自己隐藏地很好,他现在就把自己装成了一个傻子……憨大,你是不是一个傻子?”

憨大拍拍手道:“傻子,傻子!”

果然如此!众人心道以后一定要离此人远一些,否则最后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表面上看起来如此憨厚老实,实际上却如此阴险,直娘贼的,这都是什么世道?

坐在憨大身边的两个人不经意间挪远了一些,曹唯心里舒了口气,憨大若是真的被当作傻子看,那在试炼之地一定会被充当炮灰,好歹是和自己一起来的,自己不能置之不管,一阵胡言乱语希望能保他一命。

“侯兄,这盟主便由你做了,三天后的试炼就全靠你了!”

侯鹏飞愣了一下,笑道:“自当如此,责之所在,某家尽心尽力维护所有兄弟周全。二位兄弟还没有吃饭吧,出门右拐就是伙房,你们可以先去好好吃上一顿,这里的饭食很不错。”

曹唯拱拱手,带着憨大离去。等他们出了门,瘦高个小声道:“侯老大,试炼开始不是在后天吗?他们……”

侯鹏飞狞笑道:“试炼不到就是死罪,少了他们两个人,咱们活命的机会就会大上两分。况且他们二人绝非善类,说不准就会在背后捅咱们一刀,所以还是不要提醒的好!”

众人默不作声,显然是同意了侯鹏飞的说法。木屋外,曹唯拉着憨大悄悄走远……

……………………………………

试炼如期而至,当侯鹏飞看到曹唯二人到场时脸色极为难看。曹唯笑呵呵地上前打招呼:“各位兄弟起得可真早,我和憨大刚睡醒就发现兄弟们都不见了,还以为你们是集体出恭了呢!”

侯鹏飞面色微红,道:“我等看你们二人还在熟睡,也就没有打扰……”

曹唯大笑一声,随即面色一寒,道:“是啊!还在熟睡,没准睡着睡着就睡死了!”

沙破狼看到曹唯后哈哈大笑,上前拍着他的肩膀道:“好小子,洒家对你但是有些信心了,这次试炼你若是不死,回来后洒家请你喝酒!”

曹唯苦笑道:“沙老大,我能不去吗?我最看不惯打打杀杀的场面,一看到血就会晕倒。不仅如此,我还怕水土不服,到时候在试炼之地拉稀,臭死一山人……”

沙破狼戏虐道:“这是两位将军亲自定下的规矩,不去可不成,别说是我,就连大头目也无法徇私。你若是能臭死一山人,那也是你的本事。小子,你记住了,若是不想死就下手狠一点,去了试炼之地不能把自己和别人当人看了,话尽于此,你多保重!”

“既然如此,可就不要怪我心狠手辣了!”曹唯扭头看着躲在远处的瘦猴道:“等老子回来,一刀结果了你!”

瘦猴脖子一缩,心惊胆战,前两天他故意说错试炼的时间,就是想要报复曹唯,谁能想到曹唯竟然知道了试炼的真正时间,一想到和此人结怨,他的心就扑通扑通跳得厉害。

侯鹏飞等人见曹唯竟然与沙破狼如此相熟,脸色一变。既然得罪死了,那就不妨下死手,侯鹏飞对瘦高个使了一个眼色,瘦高个暗暗点了点头,脸上露出狠厉之色。

三声锣响,一个披甲壮汉站在石台上勉励众人,曹唯看到此人后顿时色变,因为此人脸上有一块青色的胎记……

曹唯小声询问道:“沙老大,这是哪位?”

“三大头目分别为蝰蛇营大头目青狼、翼蛇营大头目翼龙以及咱们灵蛇营的大头目灵蛟。台上的是蝰蛇营大头目青狼,此人最是凶狠毒辣,与咱们灵蛇营的大头目一向不和……”

又是三声锣响,试炼开始了,几百号人争前恐后地跑进山林占据有力地势。曹唯不经意地看了青狼一眼,然后带着憨大进了密林。

第一百六十四章 试炼之地(二)

山林不小,四百多号人散落进去一眨眼就不见人影了,所有人都想活命,所以在杀戮没有结束之前,他们只能算是野兽,而算不得人。

林子里的血腥味很重,偶尔还能看到石头上的血迹和还未掩埋的尸骨。曹唯总是感觉有人在盯着自己,但又看不到人,心里警觉起来。憨大神神秘秘的在曹唯耳边道:“曲曲,那边草堆下面有两个人……”

曹唯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道:“憨大,你到底是猪,还是头老虎?”

憨大咧嘴笑道:“憨大是猪,憨大从小就笨,二子说憨大笨得跟猪一样。”

二子就是憨大的弟弟,曹唯盯着憨大的举止神情,道:“那你是如何知道那边有人的?”

“憨大有一只猪鼻子,能闻到好多好多味儿,憨大从小就喜欢和二子捉迷藏,二子总是能被我找到,笨死了,比憨大还笨。”

“本来以为是个傻子,谁能想到竟然捡到一个宝贝,既然你跟了我,我便护你周全……”曹唯笑了一声,然后从地上拾起一块鹅蛋大小的石头使劲扔到憨大刚刚指的草堆上,顿时听见一阵惨叫声。一个贼眉鼠眼的汉子捂住额头,从草堆里蹿了出来,惊飞了几只鸟雀。

汉子看着曹唯二人恶狠狠道:“既然你们遇到我赖三,那就把命留下来。有什么招式尽管放马过来,我赖三若是皱一下眉头就算不得好汉!”

曹唯嘲讽道:“放马过去?这中间若是没有陷阱,某家就把眼珠子抠下来当泡泡踩。行了,把你兄弟叫出来吧,难不成还想着再阴我二人一把?一而再地做这种阴人的事,可就太不讲究了……”

赖三如同泄了气一般,踢了旁边的草堆一脚,立马有一个汉子蹿了出来,和赖三一样的瘦弱,一样的贼眉鼠眼……

赖三拱拱手道:“这是我兄弟赖四,今日我们兄弟栽到你手上了,是我们兄弟的不是,我们认了,日后再请二位喝酒赔罪。不知兄弟是那条道上的?”

曹唯抱拳笑道:“在下石曲曲,人送绰号“黑发魔男”,正所谓不打不相识,今日和二位相遇也算是一种缘分,不知两位兄弟是何来历,怎么也沦落到此?”

石曲曲?黑发魔男?赖三寻思了好久也没想过江湖上有这么号人物,听着对方询问自己的来历,似乎想到了什么伤心事,叹了口气道:“一言难尽,那边有一个隐蔽的地方,咱们去那边说道说道。”

赖三所说的隐蔽地方不远,在一面石壁下方,有一个天然的石坑,能容得下三四个人,出口被乱草遮掩,在外面很难发现,是一个绝佳的藏身之所。

赖三得意道:“若不是我们兄弟两个擅长藏匿寻物,也不会找到此地。”

曹唯心中一动,笑道:“我观二位兄弟气质不凡,长相……呃,不俗,在江湖上也定然有着不小的名头……”

“哈,我们赖三赖四两兄弟是江西道上最大的梁上君子,官府通缉多年,愣是连毛都没见过一根,只不过最近这运道不太好……”

赖四抢过话头,道:“大哥,岂止是不太好,简直是倒霉透顶了!咱们刚到南昌府时,不过是多喝了两杯酒,就被一群狗才偷了银钱和衣衫,只给留了条底裤,真是不懂道上的规矩!”

曹唯呐呐道:“那确实不太讲究……”

赖四看着曹唯如同看到了人生知己,继续说道:“就这还不算完,随后我们哥俩随便偷了两身衣裳裹体,谁知竟然遇到了恶犬,硬生生地追了我们几里地!”

“真倒霉……”

“接着我们哥俩遭遇了巡城官兵,领头的小官非说我们长得不像好人,要把我们抓住审问……”赖三满脸悲愤道:“我们看着不像好人吗?啊?”

曹唯昧着良心摇了摇头,赖四上前握紧他的手,道:“兄弟,这还不算完,更倒霉的还在后面,我们最后逃到了一座大宅院,在伙房里好好地吃了一顿,然后潜到书房,本以为什么都寻不到了,谁知后来竟然发现了一间密室……”

“密室?”曹唯来了兴趣,淫笑道:“难不成是这家老爷金屋藏娇?”

赖三贼兮兮道:“兄弟真乃同道中人,我们兄弟两个开始也这么以为,谁知进去了以后才发现,里面没有金银财宝,也没有美妇娇人,只有几本书和一面铜牌。”

赖三说着话从怀里掏出一个暗色物件,曹唯接了过来,只见这是一面铜质令牌,一面鎏着虎头,一面刻着四个古篆小字,虽然曹唯不认识,但是看着就会有种古朴厚重之感。

赖三摆了摆手道:“若是兄弟喜欢,此物就当是送给兄弟赔罪了!”

“这怎么好意思……”曹唯随手将令牌揣进怀里,心道这也许是某位大官的令牌,日后也许可以借此讹诈些许银钱……

“南昌是我们兄弟二人的霉运聚集之地,所以我们就想从水路离开南昌府,去外地自由快活。谁能想到驾船的船夫竟然是水匪,他把船划到了湖中心,然后拿出大刀,架在我们兄弟二人的脖子上,问我们从不从匪?贼匪是一家,我们自然不敢不从。这不,刚来没多久就知道了有个什么劳什子试炼,试炼没多久我的头上就多了一个包……”

“真倒霉……”曹唯笑道:“现在的情况想必两位也有所了解,不知两位想要如何度过试炼?”

赖家兄弟沉默片刻,道:“我们兄弟两个想要在此躲上几天……”

话还没说完,曹唯冷笑道:“说什么瞎话,今日你们兄弟二人想要伏杀我们两个,可不像你们说的那样,想躲到试炼结束。”

赖家兄弟的脸面有些挂不住,赖三嘿嘿一笑,道:“这位兄弟倒是个明白人,不错,现在的形势已经很明显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躲起来也不失为一个好法子,但是期间若是被人发现,我们可就凶多吉少了。”

“不错,最后能活下来的都是凶悍之辈,而且往往成群结队地出现,所以咱们要先杀为敬!”

听着曹唯杀气腾腾的话,赖家兄弟相视一眼,齐声道:“先杀为敬!”

曹唯哈哈大笑道:“好,咱们就阴死这群杀才。”

这也是一个坏胚!赖家兄弟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这句话。赖三捂着额头道:“石兄弟,我有一事不明,不吐不快,冒昧询问一句,你是如何得知我二人藏在草堆里的?”

曹唯笑道:“这可不是我发现的,而是我身边这位兄弟发现的。我这位兄弟平日里喜欢装疯卖傻,不喜欢出风头,看起来老实巴交的,但是千万不要多加招惹……”

第一百六十五章 试炼之地(三)

傍晚时分,山林中的一棵大树下,一个瘦弱的汉子正架着火堆做烧烤,野鸡已经有了七八分熟,被烤得滋滋冒油,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在他的身后,两个汉子正贪婪地看着火架上的烤鸡,其中一个汉子名叫周顺,癞头秃发,异常丑陋,另一个汉子名叫张达,头大眼小,看着有些滑稽。

二人在短短半天内就在这片山林中闯出了赫赫威名,死在他们手中的试炼者有双十之数。他们本以为这方圆三里之内除了他们已经没有活人了,谁知竟然还有个傻子。胆敢生火烤食,简直不知道死字怎么写,二人便循着黑烟一路潜到此地。

到了此地后,他们相互看了一眼,周顺点了点头,面露狠辣之色,拿着一把沾染着血迹的石刀,慢慢朝着火堆移去,张达就在后面观望着。

周顺小心翼翼地挪动到正在烧烤的瘦弱汉子身后三四步的位置,脸上露出狰狞的神情,扬起手中的石刀,正要上前刺进对方的后背时,突然感觉脚下一空,还来不及反应就掉进了一个深坑里,只听一声惨叫就没了声息。

张达情知不对,也不迟疑,立马要逃,但还没转身就感觉脑袋像裂开了一般,白眼一翻就没了知觉。

赖三听到背后声音,也不回头,而是淡定地撕掉一根鸡腿慢慢吃了起来。今天已经不下于十个人想打他的主意,开始他还有些心慌,生怕出了问题,一个不慎就会呜呼哀哉。

然而做了四五次诱饵之后,他已经淡然自若了,并深深喜爱上了这个活计,以至于赖四后来想和他换,他都一口回绝。

当猎物掉进坑里的那一刻,一种难以描述的快感遍及全身,好刺激,好舒服……

曹唯也不知道从哪里走出来,上前撕掉另一根鸡腿,然后递给跟在身后的憨大。赖四也慢慢走到火堆旁边,看着憨大手上的鸡腿幽怨不已,但是又不敢开口说话,刚刚憨大的那一闷棍他可是看得清楚,快、准、狠,绝对是做惯此事的经年老手。又想起憨大平时看起来痴傻的模样,赖四心里微寒,这就是一个喜欢扮猪吃虎的祖宗。

曹唯也有些心惊,今日已经敲了不少闷棍了,前面十几个都是自己和赖四轮流敲的,憨大在一旁看着,唯独那最后一棍是自己想让憨大练练手,结果那一棍打得出奇地好,若不是自己知道憨大的出处,恐怕也会把他当成惯犯。

也许正是因为憨大痴傻,所以在做一件事情时格外专注,心无杂念,才能一举功成。这个看似痴傻的大胖墩,不需要自己保护周全,反而一次次带给自己惊喜。

“咱们下一步该怎么做?这一片似乎已经没人了。”赖三吃完了鸡腿,又扯下一块鸡肉,连着骨头胡乱地咀嚼起来。

曹唯沉吟片刻,道:“试炼明天酉时结束,到时清点人数,若是人数还超过两百那就继续试炼,直到少于两百为止。现在已经很少有独行的汉子了,若是遇到了十几个人在一块,咱们也只有逃命的份,所以还要再想个法子才行。”

赖三吐出嘴里的鸡骨头,道:“我们赖家兄弟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什么场面没见过。当年教我们行走江湖的老师父说过,杀人最快的除了水火,还有蛊和毒,蛊是人家苗寨的独门绝技,我们兄弟自然是不会的……”

曹唯兴奋道:“那你们一定是会下毒了!”

“那也不会……”

曹唯撇了撇嘴,道:“说了半天,原来全是废话!还以为你们俩行走江湖这么多年,多少也能学点东西,没想到竟这也不会,那也不会!”

赖三涨红了脸,道:“我们确实不会下毒,师傅说下毒有损阴德,所以只教会了我二人下药。只需要一点点,就可以药翻一片人!”

曹唯低呼道:“蒙汗药?”

赖四得意道:“听说过曼陀罗花吗?只需要那么一丁点掺和在酒食里,保管教他们吃了就倒,倒头就睡,这种好物件在黑道上也不多见。但是我们哥俩毕竟是老江湖了,自然会随身携带这个好物件。”

曹唯诧异道:“你们不是说被偷得只剩下底裤了吗?”

“打人不打脸!”赖三黑着脸,从鞋子里抠出一块黑乎乎的物件,在曹唯眼前晃了晃,得意道:“看着没有,这就是老江湖,永远把贵重的东西放在别人意想不到的地方。”

曹唯差点被熏死,捂着口鼻道:“就这味,狗都不吃!你多久没洗脚了?”

赖三挠挠头道:“我师傅死两年了,我们兄弟为他守孝三年,三年内不能洗脚换衣,上次衣服被偷走了,那也是没有法子的事。”

曹唯叹了口气道:“你们哪里是为了守孝,分明是因为太懒。我若是跟你们在一块迟早会被熏死,以后你们谁要是睡觉敢脱鞋,我便让憨大敲他闷棍。”

憨大点头道:“嗯,闷棍闷棍!”

赖三汕汕道:“石兄弟放心,脱鞋睡觉太麻烦,早上起来还要穿鞋,所以我们兄弟睡觉从不脱鞋。咱们的石坑里还放着两只兔子,你先烤着,我们兄弟去外面引诱一些猎物回来。”

赖三说着把手中的蒙汗药往曹唯身前递了递,曹唯赶紧后退了两步,摇头道:“不成,还是我去做诱饵吧,别拿着药没把别人蒙翻,倒是把自个给熏翻了,从来没闻过这么大的味儿,比茅坑里的味还冲鼻。”

赖四讷讷道:“打人不打脸……”

曹唯上前小声道:“两位兄弟,打个商量,等咱们出了泗山岛以后,一起闯天下如何?”

赖三拱手道:“蒙石兄弟错爱了,我们哥俩来去如风,人称雄雄大盗,以后若是再带着一个小三算是怎么回事儿……对了,还未请教石兄弟是哪一流哪一派的人物?”

“我石曲曲无门无派,独来独往,最擅长的便是聚财,如今也有了几万两身家,富贵盈门,吃喝不愁……”

赖四哈哈大笑道:“石兄弟,我哥哥刚刚是在跟您逗乐儿呢,石兄弟愿意跟我们兄弟搭伙,那就是瞧得起我们兄弟二人,就冲咱们今日合作的情谊,日后也要一起闯天下才是。哥,你说是吧?”

赖四对他挤眉弄眼,赖三猛地点头,道:“那是那是!以后咱们就叫雄雄雄大盗,再加上憨大兄弟,就叫雄雄雄雄大盗!”

第一百六十六章 试炼之地(四)

夜幕将至,百兽归穴。一只野鸡昂首挺胸,迈着慵懒的步子准备回窝找婆娘耍耍。

突然,它感觉到一阵惊鸡的杀意笼罩过来,忍不住尖叫了一声,扑腾着翅膀想要飞离此地。但是为时已晚,一把寒刀落下,鸡头瞬间跌落在地,鸡身抽搐了几下就没了动静。

“侯老大刀法精湛,一刀下去,鸡头落地。这次试炼之后,您定然会得到大头目的青睐,到时候做个小头目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儿……不过我有一事不明,您是从哪弄来的短刀?”

侯鹏飞将短刀别在腰间,然后捡起鸡身,道:“银子在哪都好使,某家花了二十两银子才从一个伙房的水匪那里得到此刀。等某家日后掌势,定要把银子再给抢回来,也不枉现在饿着肚皮拼死拼活。对了,你小子真的看见那个姓石的往这边跑了吗?”

“您还不相信我刘蒙的眼光吗?虽然天色有些昏暗了,但是那副身影我还是不会看错的,更何况他旁边还一直跟着那个装疯卖傻的家伙。他们两个看到我以后跑得比兔子还快,不会有错的,就是他们!”

“那咱们今天就斩草除根,免得留下后患……”侯鹏飞环顾左右,小声道:“让那些人先走,咱们就跟在他们后面,就算有危险也是他们先扛着。”

刘蒙面露感动之色,哽咽道:“老大视我为心腹,今后我刘蒙必以老大马首是瞻,赴汤蹈火……”

刘蒙还没有表完忠心,一个汉子跑过来,气喘吁吁道:“侯老大,刚才前面有两个人在烤些吃食,看见我们去了以后就逃跑了。跑的太匆忙,连烤熟的兔子都忘了拿。”

刘蒙听到兔子时忍不住咽了口唾沫,侯鹏飞神色大变,惊呼道:“别吃,有毒!这定然是贼子的奸计……”

汉子大笑道:“侯老大多虑了,张全已经吃过了,没什么问题,若是再不去恐怕连根骨头都吃不到了。”

刘蒙连忙道:“老大,来的人里多是贫苦人家,屁大个字都不认识,整日就知道捕鱼种地,怎么会有毒药呢?况且……”

刘蒙没有说下去,但是侯鹏飞知道他想说什么,况且已经有人试毒了,那人没事就说明兔肉里没有毒。侯鹏飞心里暗笑自己疑神疑鬼,又怕其他人把兔肉吃完了,赶紧催促着来人带路。

等三人到了一个火堆旁边,兔子已经被吃得剩下一半了。侯鹏飞见几人都没事,心里大定,又闻见了兔肉的香味,感觉腹中饥饿难耐,上前撕掉一条兔腿狼吞虎咽起来。刘蒙和另一个汉子也上前吃了起来,一只肥兔架不住十几个汉子分吃,不大一会就只剩下一堆骨头。

一个汉子看到了侯鹏飞手上拿着野鸡,上前嘿嘿一笑,道:“侯老大,这火堆还未熄灭,咱们再将这只鸡烤了如何?”

侯鹏飞见众人眼神热切,知道没法拒绝,于是就将手中的鸡扔了过去,道:“张全,刚才的兔肉就你吃得最多,这只鸡你就少吃点。还愣着干什么?赶紧把鸡拿去烤熟,然后给兄弟们分下去。若是敢偷吃,某家一拳打死你!”

侯鹏飞一拳打在张全身上,发现对方直挺挺地往后面倒下,还以为他是在开玩笑,笑骂道:“莫闹了,兄弟们还等着吃鸡呢……”

侯鹏飞又踹了张全几脚,见他毫无反应,心里一惊,俯下身子将手放在他的鼻息处,感觉他呼吸均匀,不禁舒了一口气,嘟囔道:“我就说嘛,这轻轻的一拳怎么会把人打死呢?你们说是吧……”

侯鹏飞听不见答应,抬起头来,发现刚刚盘坐在地的兄弟们都直挺挺地倒在地上。他刚想大声呼叫,一阵难以抵挡的困意席卷而来,然后就一头扑倒在张全的身上。

“这蒙汗药如何?那么一丁点就能麻翻一头牛!”赖三从黑暗中走出来,扬声道:“还躲什么啊?咱们得把他们处理了,否则等会若是来人,可就大事不妙了!”

其他几人从不同方向走出来,曹唯上前指着侯鹏飞,笑道:“此人与我无冤无仇却屡屡想要害我性命,不知道是不是我这张俊脸太招人嫉恨了……咦,他还有把刀!”

赖四跑过来抽出短刀,然后一刀将侯鹏飞捅得透心凉,砸吧砸吧嘴,道:“有了此刀,再也不用拿石头砸人了,每次下手重了些就会看到脑浆炸裂的场面,真是倒胃口。

这些人里没一个是好东西,手上都沾染了人命,与其让他们以后祸害百姓,还不如现在就结果了他们,我们这么做也算是积德行善了……”

曹唯知道赖四是在自我安慰,毕竟在一天内杀了这么多人,他的心里一定非常不好过,不管是好人还是坏人总归是人,只要不是心理变态之人就不会喜欢杀人的感觉。就如同一间茅房,无论是富丽堂皇还是茅草土胚,只要不是有特殊嗜好的人就不会喜欢一直待在里面。

憨大似乎是感受到了赖四心里的悲伤,上前拍着他的肩膀道:“不要难过,有憨大陪着你。”

赖四捅完最后一个人,笑道:“憨大,别装了!现在就只有我们几个人,露出你的本来面目吧,有的时候我还真的把你当成了一个傻子,哈!你装得真像。”

憨大挠挠头道:“憨大本来就是一个傻子,二子经常说憨大是一个傻子,那憨大就是一个傻子……”

曹唯害怕谎话露馅,连忙开口道:“据我分析,现在还有二百五十人左右,为了尽快结束试炼,咱们需要加快速度了。接下来咱们就这么分工,我和憨大做诱饵,赖三烤肉,赖四最后补刀……”

赖四苦着脸道:“为什么一直让我杀人?”

“我以前是读书人,最是见不惯血腥场面。憨大若是杀起人来可就收不住手了,没准在什么时候就会给咱们捅上一刀。你烤肉如此难吃,不能把烤肉的活计交给你,所以你只剩下最后补刀了。你别把他们当做人,就把他们当成一只只肥鸡……”

赖四点头道:“好,这件事便交给我做了,不过你要答应我,以后出了泗山岛一定要带着我们兄弟两个,有福同享,有福同享!”

“放心,我保证你们两兄弟会过得很舒爽……”

第一百六十七章 这批新人有点狠

杀戮并没有因为夜幕降临而终止,经过一天的厮杀,最终剩下的都是非常凶悍之辈,他们都想在别人夜晚松懈之时给予致命一击,所以晚上的厮杀犹胜白日。

曹唯四人倒是安稳,吃饱喝足后躺在石坑里休整,夜里赖家兄弟和曹唯轮流守夜,防止有人寻到此处。至于憨大,从闭上眼睛开始就没有睁开过,睡得死沉,怎么都叫不醒。还好不打呼噜,这让其他三人放心不少。

一夜无惊无险,到了第二天,四人开始到处流窜,所到之处,一死一片。这么大动静终于引起了各个势力的警觉,每个势力之间的防备之心更重,一方稍有行差就错就会引起另一方的致命杀机。

死的人越来越多,杀戮、惶恐、戒备以及疯狂充斥着整片山林。最后能看到的活人越来越少,诸方势力汇聚在一块后发现只剩下一百二十来号人了。

终于不用再杀戮,几个领头人聚首商议,最后决定罢手言和,不管有什么恩怨都要等到日后再算。达成共识后,各方势力又连忙往自己地盘上赶,深怕其他势力在背地里捅刀子。

一块大石下方,有四个人在休整,其中两人骨瘦如柴,贼眉鼠眼,一人又高又胖,笑容憨厚老实,还有一人拿着短刀,戒备地看着周围的一举一动。

“石老大,现在大概还有多少人啊?我已经不想再杀人了!”

自从知道曹唯身家不菲后,赖家兄弟对曹唯热情更盛,这些年他们二人漂泊在外,虽然有技艺在身,吃喝不愁,但是一直被锦衣卫和官府通缉,整日提心吊胆,日子不太好过。如今遇到一个有钱人,他们决定暂时放下脸面,紧紧抱住他的大腿,以他为尊。

曹唯也有些不太确定,犹豫片刻道:“大概还有两百来号人吧,咱们再干一票就藏起来,一直等到酉时试炼结束再出来,外面太危险,石坑最安全。”

赖三嘿嘿一笑,道:“离咱们不远处就有一伙势力,人不多,只有四五个人,我刚刚在撒尿时,趁其不备往他们的伙食中加了点料,想必他们现在已经熟睡了,只需要去补上一刀就好。”

曹唯瞥了他一眼,道:“就你鸡贼,连出恭都不放过机会……”

当周海急匆匆地赶到自己的地盘时,发现留守的兄弟无一活口,又惊又怒,站在他身后的一个汉子恨声道:“老大,这一定是吴金龙带人所为,上次他便想来偷袭咱们,若不是兄弟们机谨,恐怕早已经遭了他的毒手。这次他去商议时带的人就不多,想必就是把人留了下来,趁机偷袭!”

周海想起吴金龙今日看着自己皮笑肉不笑的样子,恶狠狠道:“血海深仇,不得不报。咱们现在人少,不能贸然出手,我和孙老大还有些交情,咱们去投奔他,然后联手对付吴金龙……”

………………………………

一场杀戮毫无征兆地出现了,两方势力呼朋唤友,最后牵连的人越来越多,仇越结越深,人也越杀越少,山林里遍地尸体,最后再说罢手已经不可能了。

等到酉时,山下锣响,意味着试炼结束,还活着的人陆陆续续地从山上走下来。有些汉子甚至当场哭了起来,直到现在为止,他们才算真正的活了下来,不用再担心受怕,不用再拼死拼活。

沙破狼神色奇怪地看着曹唯慢慢走下山,上前拍了拍他的身体,确定没有任何暗疾,疑惑道:“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有点伤口,面黄肌瘦,你小子不仅毫发无伤,怎么还油光满面的样子?”

曹唯嘟囔道:“我在山上的生活也不好过,烤熟的鸡不加盐就完全没有味道,晚上睡觉的时候没有被子盖,我都有些风寒了,你看,我这鼻涕又流出来了……”

沙破狼眼睛一瞪,道:“你在山上生火难道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吗?”

“那倒是有,总有人想来抢我的鸡,所以我就在周围挖了一些坑,只要有人掉进坑里,我就把坑埋起来,最后就没人敢打我的主意了!”

“你埋了多少坑?”

“三四十个吧,我毕竟心慈手软,下手也不狠,能不能活就看他们的造化了,没准他们明年就能从地里长出来。”

沙破狼沉默半晌,道:“某家知道了,你就是最大的一个坑。别人都是拼死拼活的,吃不好睡不好,只有你……不,只有你们四个胖了一圈,真是没天理了!”

蒙汗药是一个大杀器,曹唯不能把此事透漏出来,免得日后遭人嫉恨和猜疑,还是闷声发大财最好。只要有了蒙汗药,日后阴人就会悄无声息,行事也会更加高深莫测。

曹唯汕汕一笑,道:“沙老大,这次试炼还算温和吧?我感觉风平浪静,人人和睦……”

“和睦个屁!”沙破狼指着从山上下来的人,道:“这批新人有点狠啊,说了能留下两百人,你看看现在还有多少人,决计不超过百人!就凭这份杀性,以后洒家都不敢过多得罪。

跟洒家走吧,日后你就是洒家的亲卫了,不归他人管辖,只听洒家的命令。”

曹唯谄笑道:“沙老大,这几位兄弟也都是生龙活虎,有勇有谋之辈,让他们也跟着您吧,这两位不三不四……赖三赖四兄弟为人机谨,擅长隐身寻物。这位憨大兄弟就更厉害了,擅长伪装自己,一手闷棍敲得极为熟捻!”

沙破狼放眼望去,只见三个大小不一的汉子咧着嘴朝他笑,顿时感觉一阵牙疼,摆摆手道:“随你随你,以后他们三个都归你管,洒家有些头疼,这就回去歇息了!”

曹唯连忙拉住他,道:“沙老大,我心中杀意尚存,那个瘦猴……”

“随你随你,别来烦我!”

“那您赶紧去歇着,年纪大了总要学会照顾自己,你看你这头发都快掉完了,肯定是劳累过度所导致,以后要多跟着我一起进行沙滩浴,有助于调整阴阳,调和气血,恢复脏腑,还具有温通经络……您别走啊,听我说完,您怎么还跑起来了……”

曹唯意犹未尽地看着沙破狼跑远,然后低头看着早已经跪倒在地的瘦猴,笑道:“你想怎么死?我都满足你!”

“牡丹花下死……”

“啊呸!”曹唯往他身上吐了一口唾沫,道:“你差点害死老子,这口气老子怎么也咽不下去……”

“若是咽了气,您就死了!”

曹唯气笑了,道:“你竟然还敢逞口舌之利,我这就把你给剁了。”

瘦猴苦着脸道:“别啊,明天我还要去南昌买酒呢,若是把我给杀了,这差事就黄了,您消消气,改日我请您喝酒赔罪。”

曹唯心里一动,不动声色道:“你明天去南昌买酒?”

“是啊,每次新人试炼结束,整个泗山岛都要庆贺一下,山寨里的酒不够了,沙老大便打发我去南昌府买酒。”

第一百六十八章 真鸡贼

一艘船毫不起眼地停靠在南昌城外的码头上,瘦猴看着满脸兴奋的曹唯,小声道:“石老大,您可不要想着逃跑,这南昌城里到处都是我们的人,白道黑道都有……”

“知道了,知道了!”曹唯不耐烦地摆了摆手,道:“做水匪钱财不尽,我还想着多抢点银子以后逍遥快活呢,不会逃跑的。今天酉时我会在这里等你,你可千万不能扔下我一个人跑了,否则等我回去了弄死你!”

瘦猴摇头道:“您放心吧,我不会跑……呸,我跑什么啊!那您就好好玩,晚上咱们一起回去喝酒……”

瘦猴还没说完,曹唯便已经带着赖家兄弟和憨大走远。后面的一个汉子上前小声道:“猴爷,您真的放心这个姓石的走?他毕竟是刚来咱们泗山岛。”

瘦猴没有了原本的卑躬屈膝,身上反而多了几分威势,正色道:“他刚来的时候我之所以出言不逊,就是想试探一下他和沙爷的关系。结果你也知道,我不仅遭了一顿臭骂,而且还给沙爷洗了衣服,他却一点事儿都没有,可见沙爷非常看好他。

接着我故意说错试炼时间,就是想置他于死地,他却毫发无损地出来了,那时我便意识到,这个人不简单,不能得罪死了,所以我当场服软,想要把此事揭过。

我没什么本事,就是凭着这副眼力劲才活了下来,而且做了百夫长,这辈子不可能再有什么作为了。而他不一样,他天生适合做匪,就算以后做上大头目我都不意外。

他经过了试炼,进了咱们的山寨,已经没有退路了。再说了,整个南昌府都是咱们的人,他即便是跑又能跑到哪里去?没准在半路就会被截下来,以前逃跑的可是没有一个能活下来。

他能把身边的几个人都带走就是因为他没有逃跑的心思,所以才会这么没有顾忌,他若是真的留下一两个做人质,我倒还真的不放心让他走。

好了,咱们可要抓紧时间了,今天晚上还会有东瀛人来岛上喝酒,千万不能耽误了。”

“猴爷,咱们以后真的要和东瀛人一起抢劫吗?他们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瘦猴瞥了他一眼,道:“说得好像咱们是什么好东西一样……”

……………………………………

走在南昌城内的街道上,赖三确定后面没人跟着时,松了一口气,道:“石老大,你的身家都藏在哪呢?咱们只要拿了银子就可以逍遥快活了,再也不用回到贼窝里面担惊受怕了。”

“钦差行辕……”

“钦差!”赖三惊呼一声,随即反应过来,竖起大拇指道:“石老大真鸡贼,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最安全,绝不会有人能想到您会把钱财放在大官的行辕里,真是妙啊!”

曹唯淡淡一笑,也不过多解释,带着三人一路打探到了钦差行辕,然后悄无声息地绕到后门。赖家兄弟本以为曹唯会翻墙而入,谁知道他竟然直接敲响了宅门,吓得他们差点拔腿就跑。

门开了,一个校尉打扮的人看着眼前这张熟悉的脸,激动万分,正要行礼却被曹唯一个眼神给制止了:“此处不宜说话,进去了以后再说……”

校尉恭敬地请几人进门,赖三谄笑道:“石老大,您真是绝了,竟然在钦差府上都有内应,今天真是涨见识了。”

曹唯没有搭理他,问校尉道:“钱宁呢?”

校尉神色古怪地看了赖三一眼,道:“钱百户在后院晒太阳呢。”

“百户?”赖三惊呼道:“老大,您的内应里竟然还有百户,锦衣卫百户啊,乖乖……赖四,你拉我干什么?”

赖四苦笑道:“大哥,你难道还没有看出来吗?咱们这个石老大来头不小,起码不比那个百户小。咱们刚出了贼窝又进了官窝,这还不如在贼窝呢!”

赖三神色惊疑不定,拱手道:“石……老大,您真的是官?”

曹唯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道:“我是匪又如何?是官又如何?”

赖三迟疑片刻,道:“如果您是匪,我们兄弟两个舍身相陪,咱们一起逍遥快活;如果您是官……是官我们也跟着您,不离不弃!”

“本官是锦衣卫北镇抚司镇抚使,巡查江西的钦差大人……”

话还没说完,赖三赖四拔腿就跑,曹唯在后面喊道:“钦差行辕里高手无数,再跑我就把你们两个抓起来,送进宫里当太监。”

赖家兄弟顿时止住了脚,垂头丧气地走到曹唯面前,道:“石老大,看在咱们不久前一起出生入死的份上,您就放我们兄弟俩一条生路如何?我们保证不将您的身份说出去。”

“就是因为患难与共,本官才想送你们两个一场富贵!”

“富贵?”赖三心里一紧,道:“我们兄弟两个读书少,您可不能骗我们。”

曹唯笑道:“你们二人在江湖上漂泊多年,虽然无拘无束,但是也不免有些孤苦。以后你们二人便跟着我吧,做我府上的供奉,每月吃喝不愁,还有例银拿,没准还能娶房媳妇儿。”

曹唯本以为他们兄弟会考虑一下,没想到二人当场跪地,抱住他的大腿,哭诉起来:“老大,我们哥俩以后跟定您了,您是不知道我们哥俩这些年在江湖上受的苦哟,就连去青楼都没有妓子肯正眼瞧我们。您刚刚说要给我们娶媳妇儿?”

曹唯呐呐道:“我家婢女很多,不过能不能勾搭上就看你们自己了,老爷我不管!”

赖家兄弟擦干了鼻涕眼泪,笑道:“有您这句话就成,只要以后能安定下来,凭我们兄弟两个的本事和容貌,一定能为赖家传宗接代……”

几人说话间来到后院,钱宁听到动静,慢慢从椅子上站起来,转身便看到那张令他朝思暮想的脸,立马跑上前去仔细端详,激动道:“大人,真的是您吗?你不会是假的吧?”

曹唯黑着脸道:“钱宁,再敢捏本官的脸,本官抽不死你!”

“没错,就是这暴脾气,您是真的!小人每天茶不思饭不想,而且还睡不好,瘦了何止一圈,终于把您给盼回来了!”

曹唯挑着眉毛,道:“我怎么听说你天天在悠闲地晒太阳?”

“谣传,却对是谣传!”

第一百六十九章 曼陀罗花

钦差行辕!

曹唯居于上座,斯条慢理地喝着热茶,杨才国等人都在慢慢地消化着曹唯刚刚所讲的事情,毕竟曹唯刚刚所讲的事情太过于骇人听闻,若这些事情不是曹唯所说,他们恐怕都不愿意相信。

半晌后,钱宁又询问道:“大人,您是说现在水匪有两万余人,还在积聚势力,发展壮大……”

“不错!”

“大人,超过两万的匪人已经不是咱们可以插足的了,需要禀告朝廷,派大军前来围剿。此地太过凶险,不可久留,咱们还是赶紧收拾行李回京去吧!”

曹唯义正言辞道:“身为钦差大臣,在这个时候怎么可以顾及个人生死独自逃命呢?这样也太没有节操下限了!”

钱宁急道:“大人,您就别装了!您是最贪生怕死的,遇到一丁点危险就躲得远远的,还谈什么节操啊?现在可不是胡闹的时候,赶紧收拾行李回京吧,夫人还在家等您呢。陛下要是知道了这边的情况,是不会怪罪您的!”

曹唯红着脸道:“本官那不是贪生怕死,而是惜命。但是现在的情况不一样,本官圣眷优渥,代天子巡查,遇到贼匪怎么能逃跑呢,只有深入匪穴才能显示出英雄气概……”

“大人莫闹!”

曹唯环顾众人,笑道:“你们也在认为本官是在胡闹?”

众人沉默不语,显然是同意了钱宁的说法,两万匪军已经成了气候,非军队不可抵抗,再谈什么深入匪穴可就真的是送死了。

杨才国皱着眉头,道:“事不可为,走!”

张猛抱拳道:“我这条命是大人的,大人在哪我便在哪,大人若是想杀匪,我便做大人的先锋大将,最多陪大人死一遭,没什么大不了。”

屈大亮笑道:“既然你们所认识的钦差大人是贪生怕死之辈,他又怎么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呢?依我看呐,钦差大人必然有了对策,不知我说的对不对?”

众人眼睛皆是一亮,曹唯黑着脸道:“本官再说一遍,这不是贪生怕死,而是惜命!不过屈姑娘说的对,本官确实有了对策……你们可听说过曼陀罗花?”

屈大亮有了几分了然之色,道:“曼佗罗花又被称为风匣儿、山茄子,气味辛、温、有毒,可作麻醉之药。采曼陀罗花,阴干,等分为末,热酒调服三钱。为一会即昏昏如醉,一睡不醒。

当初我手中的白色粉末便是以曼陀罗花为主药,人吸食之后也会昏昏沉沉。在江湖上都会把曼陀罗花做成蒙汗药,放入酒中效果最佳,刚刚大人说水匪们要大摆酒宴……”

曹唯点头道:“屈姑娘说的不错,本官现在便需要大量的曼陀罗花,不知道屈姑娘能否找到?”

屈大亮沉吟片刻,道:“时间太过于仓促,短时间里根本就来不及寻找大量的曼陀罗花。不过我倒是知道这南昌城里有一家黑店,那里应该有不少蒙汗药,只是咱们就算买,人家都不一定卖。”

曹唯笑道:“既然买不到,那就黑吃黑,还能省下一大笔银子。赖三赖四,此事就交给你们了,以后能不能娶到婆娘就看你们能不能立功了!”

赖三知道表现的时候到了,抱拳道:“大人,您放心吧,为了以后能娶到婆娘,我们兄弟两个一定好好办差,不说了,我们现在就去把蒙汗药偷回来……”

赖家兄弟向屈大亮打听到那家黑店的位置后就匆匆离去。钱宁犹豫片刻,道:“大人,上次宁王前来拜访,被属下拒之门外了,下次他要是再来宴请,我该怎么办?”

“等会我走了以后,你把南昌城里有名的粉头都给召到府上来,跟她们聊聊人生,畅谈理想,最后告诉她们你很缺钱,然后就在府上等着,自然会有人送银子过来……”

任豪愣愣道:“曹贤弟,不给嫖资也就算了,再跟人家要银子可就太不讲究了!”

曹唯笑而不语,钱宁眼前一亮,道:“大人,您真是高啊。属下这就派人去招妓,等着收银子……只是,收了宁王的银子,他会不会以此为把柄要挟您为他办事?”

曹唯冷哼一声,道:“本官敢保证,他以后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

最近几天南昌城里的局势很微妙,钦差大人自从进了临时行辕之后就再也没有露面,宁王想要拜访钦差大人,却直接被拒之门外,最后宁王甩袖而去。不少人都感觉到南昌城里风雨欲来,平静中蕴含着骇人的风暴。

很多人都在猜测这个钦差大人到底想要做什么时,一个爆炸性消息传来,钦差大人宴请南昌城内的十几个名妓吃酒聊天,畅聊人生,话里话外都透漏着一个意思,钦差大人缺银子,不仅缺,而且是巨缺!

宁王府内,在外人眼里一向温文尔雅的宁王世子竟直接将杯子砸在地上,大喝道:“这竖子无礼,不仅将您拒之门外,还敢这么明目张胆地索贿,真是咱们大明朝的朽木囊虫,实在是混账!父王,咱们也无须再对他客气了!”

朱宸濠瞥了一眼下座的一个中年人,笑道:“鲁苏,你怎么看这个钦差大人?”

这个中年人正是南昌知府张鲁苏,在数年前就成了宁王的心腹。他沉吟片刻,笑道:“王爷,依下官看,这个钦差大人是个妙人……”

宁王饶有兴趣道:“这位钦差行事诡异难明,本王已经对他有些看不懂了,而你却说他是一个妙人,你有什么见解,不妨直说。”

“王爷不妨想想这位钦差大人的出身和年纪……”张鲁苏抚须道:“他原本只是一个无权无势的穷酸秀才,从初得官职到现在任职东宫,代天巡查,不过两年而已,如果是下官如此升迁,恐怕也会有些把持不住,更何况他这个穷苦小子。

他为官时间太短,又骤得高位,骄横傲慢也是情有可原的,所以他刚到南昌府谁都看不起,说句不恭敬的话,就连王爷都没有被他放在眼里。”

张鲁苏慢慢喝了一口茶,继续说道:“不过他倒是一个灵醒之人,当他看清局势后追悔莫及,就立马向王爷赔罪了……”

第一百七十章 孤峰我自傲

“赔罪?”朱拱椽尖声道:“张大人将索贿当成赔罪?”

朱宸濠呵斥道:“椽儿,不得无礼,听张大人把话说完。”

张鲁苏淡淡一笑,道:“世子莫急,这位钦差大人毕竟年轻气盛,拉不下脸面低声下气,所以才这么明目张胆地索贿,就是想告诉王爷,他并不是无欲无求的,他所求的便是财,而且是向王爷求财。

只要王爷送上银子,他就能和王爷搭上关系了,也算是另一种结交王爷的方式,这不是赔罪又是什么?不得不说,这个钦差大人也是一个妙人,竟然能想出这个法子赔罪!下官可以断定,只要王爷把银子送过去,然后再次宴请他,他必然不会再拒绝。”

朱宸濠哈哈大笑道:“不错,鲁苏说的在理,那按照你的说法,本王应该送出多少银子才算合适呢?”

张鲁苏毫不迟疑道:“越多越好,最好能一下子把他给砸晕了!只要他收下银子,那咱们手上就有他的把柄了,不怕他以后不就范。

这个钦差大人是东宫侍读,等太子登基他就会前途无量,现在能够把他拉拢过来,对以后的大事有着难以估量的好处,没准能派上大用……”

朱宸濠点了点头,道:“就依你所言,哈!本王得鲁苏,就如鱼儿得水也,日后咱们君臣同心协力,共治天下!”

“下官为主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张鲁苏走后,朱拱椽小声道:“父王,咱们真的要给那个钦差送银子?”

“椽儿,你记住了,成大事者要能忍,等咱们得势以后再与他清算也不迟。我等会就派人从账房上支五万……不,十万两银子送到钦差行辕。

倘若他收下了银子,便说明张鲁苏说的不假,这个钦差确实能够被拉拢过来。倘若他不收,咱们王府也没有什么损失,反而知道了这位钦差的真正态度。”

“父王英明,孩儿这就去办……对了,今天晚上东瀛人要去泗山岛喝酒,洽谈合作事宜,孩儿怕出问题,所以想过去镇镇场面。”

“嗯,东瀛人性情奸诈暴虐,确实容易出事,这个钦差还没有被拉拢过来之前,千万不能出问题!”

朱宸濠顿了一下,道:“椽儿,这个泗山岛是咱们宁王一脉几代先祖攒下的基业,是日后起事的重要筹码。现在交由你管辖,是想让你多加磨练,等日后功成,凭你自己的威望也能胜任太子之位。”

朱拱椽喜道:“父王放心,孩儿知道了。时候也不早了,从泗山岛来的船酉时就要返回,孩儿这就告退了!”

朱宸濠看着朱拱椽离去的背影,总感觉心里有些不安,却又不知道哪里不对,苦笑着摇了摇头,端起茶杯想喝口热茶,却一个不稳将茶杯摔落,碎了一地白瓷……

…………………………………

南昌城码头,当瘦猴看到曹唯回来时,心里微微松了一口气,他虽然有**成的把握曹唯会回来,但也怕那一两分的可能,直到此时他才完全相信曹唯真的想做一个有前途的水匪!

“石兄弟,今天晚上咱们可是要好好喝一杯,日后一起抢劫,一起发财,以前的不快就此烟消云散了如何?”

曹唯不屑地看了他一眼,道:“以后抢来的钱都是某家的,跟你没个屁关系,还不走干嘛?某家还等着回去喝酒呢!”

瘦猴苦笑道:“还有一位贵人要来,等这位贵人来了之后你可千万不要得罪了,否则别说是沙老大了,就连咱们灵蛇营的大头目都救不了你!”

曹唯心中一凛,不动声色道:“这位贵人是何方神圣?能有这么大来头?”

瘦猴压低声音,道:“他是咱们泗山岛真正的主子,你叫他少主或者是公子都可以。要是得到他的青睐,就算是做上大头目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或是宁王世子!曹唯心里紧了紧,拱手道:“多谢老瘦提醒,等某家日后发达了一定不会忘了你。”

“我姓侯……不说了,贵人已经到了,咱们赶紧去迎接……”

曹唯扭头一看,一个穿着华服的少年公子正慢慢走过来,瘦猴已经迎了上去,卑躬屈膝,十足的狗腿子模样,看得曹唯直撇嘴。

孤峰我自傲,遇贵不折腰!只有与众不同才能引起领导的注意……

朱拱椽见站在旁边的一个汉子没有过来行礼,眉头微皱,道:“这位是……”

瘦猴谄笑道:“这也是咱们自家的兄弟,在试炼之地大放异彩,本事不小。因为刚来岛上,所以有些不懂礼数,还望少主不要怪罪。”

朱拱椽的眉头舒缓下来,笑道:“不打紧的,有本事的人难免有些心高气傲,本公子不怕手下人有傲气,就怕他们没本事,这位兄弟,今天晚上你可要好好跟本公子好好喝上一杯。”

既然人家放低了姿态,曹唯也就不能再故作高傲,否则若是真的让这位贵人看着不爽,把自己扔下水里喂鱼,那可就算是玩大了。

“公子心中宽阔,实乃明主,属下石曲曲无以为报,以后愿为公子驱驰,鞍前马后!”

朱拱椽也有些飘飘然,当初朱宸濠便和他说过,上位者只有心胸开阔,礼贤下士,才会有高才来投,如今眼前这位汉子的表现恰好证明了这一点,让他觉得自己也算是一位明主了。

他哈哈大笑道:“甚好,今日拱椽又得一良将也,你不负我,我也必不负你!来,我们一起去船上讨论古今,正好船上有酒,咱们共饮一杯……”

朱拱椽上前热情地拉着曹唯的手,曹唯使上吃奶的劲都抽不出来,只好忍住心底的腻歪,慢慢跟他上了船。

瘦猴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喃喃道:“我要是以前也装孤傲,是不是已经得到公子的青睐了……”

大船启航,赶赴泗山岛。曹唯频频敬酒,马屁不断,听得朱拱椽全身舒畅,将曹唯引为知己。朱拱椽一直拉着曹唯的手就没有放开过,直到他有些醉了,曹唯才趁机抽出手来,狠狠地在衣服上擦了几下。

别人都以亲近公子为荣,而这货却还有些嫌弃的样子,看得瘦猴嘴角抽抽,心里暗道:“难不成天赋异禀的人都是这个调调……”

第一百七十一章 大刀砍过去

临近戌时,运酒的船慢慢靠近泗山岛,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山寨上点满了灯笼,让泗山岛看起来犹如白昼。

曹唯从船上走下来,看到一大群人都围了上来,哈哈大笑道:“惭愧惭愧,当不起诸位相迎,来,我请诸位喝酒,今日不醉不休,酒水管够……”

沙破狼连忙上前将他拉到一边,低声道:“小子,敢挡大头目的道,你不要命了!你以为三大头目一起出来是为了迎接你这个小虾米的吗?还真瞧得起自己……”

曹唯扭头一看,只见水匪们走到朱拱椽面前,态度谦卑,推金山,倒玉柱,纳头便拜,显然朱拱椽在水匪中威信很高。

朱拱椽也不倨傲,笑道:“我今日来此,是为了和诸位将士饮酒同乐,大家还是不要过于拘谨的好。东瀛武士来了吗?”

蝰蛇营大头目青狼平日里桀骜不驯,此时却无比温顺,他迟疑了一下,道:“东瀛人还没有来……”

朱拱椽的脸一下子就变得阴沉下来,当时和东瀛人说好了是戌时会面,现在戌时已至,他堂堂宁王世子都已经到了,这群小婊砸却还迟迟不来,真是扎了心,冷了意,心里好疼!

“哈!世子殿下已经到了,我们东瀛武士为今日的相聚特意准备了一些贺礼,所以来迟了,还望世子殿下不要见怪才是!”

曹唯眺目望去,一艘商船慢慢停靠在岸上,从船上下来七八个人,他们有的穿着草鞋,有的干脆光着脚,衣不遮体,就好像乞丐一般。不过曹唯却观察到,这群人身上起码带着两把刀,手上拿着长刀,腰间至少还别着一把短刀。

接下来的一幕让曹唯瞬间怒火中烧,三个女子被推搡着慢慢地从船上下来,好像是一主两仆,她们的头发有些散乱,衣裳也不甚完整,脸上还带着泪痕,眼睛里满是惶恐之色。

东瀛人肆无忌惮地将她们推来推去,如同对待玩物一般,直到将她们推倒在地,看着她们瑟瑟发抖的模样,才哈哈大笑起来。

朱拱椽眉头一皱,随即又舒缓下来,笑道:“既然情有可原,那本世子就不怪罪了,以后咱们可是一家人,不必见外,这礼本世子就收下了!”

从朱拱椽身后走出来几个汉子,上前将三名女子带走。朱拱椽带着东瀛人慢慢进了军寨,其他人紧跟其后。

“直娘贼的,辱我汉女,日后若有机会,洒家一定要将他们剁碎了喂鱼。”

曹唯扭头看去,只见沙破狼脸色阴沉,眼里流露着毫不掩饰地憎恶,曹唯慢慢靠了过去,低声道:“沙老大,倭寇如此嚣张,这事不能忍,瘦猴也是一个有血性的汉子,你看他手上还拿着一把大刀呢,只要你一声令下,保管他抡起大刀就会砍过去……”

看着沙破狼面露沉吟之色,站在一边的瘦猴都快哭了,自己不过是坑了你一把,至于一直咬着自己不放吗?这一刀若是砍了过去,自己这条小命可能就没了,不,肯定就没了!

“沙老大,我瘦猴不是没有血性,只不过此事还要徐徐图之……”

曹唯正色道:“确实不能鲁莽行事,这样吧,等这些倭寇都喝醉了以后,你再抡起大刀砍过去!”

瘦猴挤出了两滴眼泪,道:“姓石的,你够了啊,咱们这交情你不至于这么坑我,男儿有泪不轻弹,你看我都哭了,你就放过我吧!”

沙破狼拍了拍自个的秃头,道:“不想这些烦心事了,喝酒去,有仇有怨日后再说,整天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也不知道哪天就见了阎王……”

瘦猴跟着沙破狼一起进了军寨,走的时候幽怨地看了曹唯一眼,还眨了几下眼睛,然而却再没有挤出眼泪。

曹唯扭头小声道:“都已经准备好了吗?”

“一切都已经备妥……”赖三嘿嘿一笑,道:“每个酒坛子里都撒了一些蒙汗药,人喝了以后不会立马就倒,脑袋却会昏昏沉沉的,就如同喝醉了酒一般。”

蒙汗药为粉末状,下在酒里,能够遮掩其中的气味,配合酒色显得有些浑黄,却也让人看不出什么。蒙汗药与酒配伍,真可谓“珠联璧合”,效果更佳,药量充分的情况下,只要喝上一口,真是出门便倒,倒头便睡。

曹唯满意的点了点头,道:“这件事你们多下点力气,我也不会薄待你们,不知你们可看清了刚刚被推下船的那位小姐……”

“嗯嗯,看清了,肌肤胜雪,细发如丝,是一个标致的美人儿!”

“……旁边的两个婢女,她们两个属于小家碧玉型,也长得极为标致,只要你们在她们面前好好表现,俘获了她们的芳心,这婆娘可就妥了……你们两个撇嘴干嘛?难道还瞧不上她们,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赖家兄弟想想也确实是这么个理儿,自己相貌确实磕碜了点,而且不久前才从良,现在一穷二白,想娶一个大家闺秀也确实有点不太靠谱。更何况刚刚那两个婢女模样身段也都还不错,娶回家还能照顾自己,也算是自己的福分。

曹唯瞧见赖家兄弟的神情,便知道他们已经上道了,还要说话,却见瘦猴急匆匆地跑出来,道:“石兄弟,少主喊你进去喝酒呢!”

曹唯心里一惊,他本来已经打算好了今天晚上滴酒不沾,谁知竟然出现了这等变故。他只是一个新人,大堂里的百八十人里除了东瀛人以外,最次的都是百夫长,按道理说他连大堂的门都进不去。但是朱拱椽可没忘了这个一路上和自己相谈甚欢的人生知己,发现他不在,立马唤人出来寻他。

“我不去,我就是一个小虾米,和贵人们喝酒就胆怯,没准还会被吓得尿裤子。而且我娘从小教导我,喝酒伤身体,如果以后喝酒一定要告知她一声,让她老人家安心……”

瘦猴急道:“那你娘在哪呢?”

“她老人家已经驾鹤西去了,你们先喝着,我这就焚香祷告,征求她的同意之后再进去喝酒!”

瘦猴神情呆滞,随即苦笑道:“石兄弟,你莫闹了,你要是不进去,少主生气了,咱们两个都吃罪不起。”

曹唯叹了口气,道:“非去不可吗?”

瘦猴没见过这么不识抬举的,重重道:“非去不可,除非你想不开……”

第一百七十二章 三不饮

想不开的下场不会太好,要么被剁碎了喂鱼,要么被扔到水牢里喂蛇,两者都很环保无污染,就是血腥了点,曹唯还没有活够,所以乖乖地跟着瘦猴进了酒宴大堂。

大堂内,朱拱椽和一个倭寇坐在主桌上,三个大头目相陪。地位越高就和主桌坐得越近,瘦猴只是一个百夫长,坐在最角落的位置,曹唯本来想跟瘦猴坐一块,低调不吭声,却被眼尖的朱拱椽看到了,喊他去主桌上坐。

曹唯一下子变成了焦点,大堂内的人都羡艳地看着他,能和少主一起喝酒,这日后的位置还能低了不成?殊不知当事人却心里发苦,正想着如何推辞。

朱拱椽见曹唯站着不动,也不以为忤,反而站了起来,走到他身边,将他拉到主桌上坐下,看得众人惊疑不定,这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小子,竟然会被少主如此看重。

沙破狼悄无声息地挪到瘦猴的座位旁边,小声道:“怎么回事?”

瘦猴眼红道:“少主喜欢有脾气的男人,越是忤逆他,他就越喜欢,今天这姓石的屡次冒犯少主,结果少主非但没有怪罪,还觉得他是一个有才能的人!”

沙破狼沉默片刻,叹了口气道:“这他娘的也可以啊……”

主桌上,朱拱椽举杯请酒,道:“来,让我等共饮此杯,日后共谋大事……咦,石兄为何不端起酒杯?”

曹唯艰难地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不喝!”

朱拱椽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自己已经三番五次地展示了容人之量,若是此人再不识抬举,恐怕就只能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

曹唯站起身来,将酒杯里的酒倒在地上,道:“少主,在下不是故意要拂您的面子,而是觉得这酒首先要敬给死去的兄弟。他们为咱们泗山岛的壮大而亡,不可不敬!少主待人宽厚,是不世明主,想必也不会怪罪于我!”

朱拱椽站起身来,哈哈大笑道:“不错,当初鄱阳湖中的势力很多,现在却只剩下咱们泗山岛一家独大,这都是死去兄弟的功劳,今日我朱拱椽在此敬死去的兄弟一杯。”

朱拱椽说完也把杯中的酒倒在地上,然后又给自己和曹唯满上,笑道:“这杯酒,石兄总该喝了吧?”

曹唯摇了摇头,道:“不喝!”

不少人倒吸了一口凉气,三番两次不给少主面子,还能活到现在,这真是神人也!朱拱椽小声道:“差不多就得了,现在诸位兄弟在此,不能扫了兴致。”

曹唯正色道:“少主,英雄重英雄,您是少年英杰,我石曲曲也自以为是大丈夫,能与您共醉也是人生一大快事,然而,我石曲曲一生在世有三不饮!”

朱拱椽饶有兴趣道:“哪三不饮?”

“一不饮,不与妇孺老弱饮酒,他们饮酒吞吞吐吐,不够爽利,再好的酒也喝不出什么味道。在场的都是数一数二的好汉子,自然不在此列……”

曹唯顿了顿,继续说道:“二不饮,不与胆小怯弱者饮酒,这种人不堪重任,耻为男儿,与他们饮酒只会降低身价,被人瞧不起。诸位都是勇猛无敌的汉子,自然也不在此列!”

“说得好!”朱拱椽忍不住赞叹一句,道:“这般才是真男儿,我朱拱椽日后也当如此。那这三不饮又是什么?”

曹唯悠悠说道:“三不饮,便是不与那些辱我汉族儿女的异族饮酒,他们残暴卑劣,毫无人性,与他们饮酒是人生当中的奇耻大辱。在下就此离去,改日再与少主把酒言欢,共谋大事……”

曹唯说完转身便走,丝毫不给朱拱椽挽留的机会。众人脸色大变,东瀛人更是拍着桌子握紧了刀,大有一言不合就拔刀的架势。坐在主桌上的那个东瀛人冷笑道:“世子殿下,你的手下这么不懂礼数,是因为欠缺管教吗?若是如此,我们东瀛武士可以代为效劳。”

朱拱椽也是心里发苦,没有想到自己这位手下如此有节气,心里也隐隐有些怒意,有些话在暗地里说说倒也无妨,若是抬到了明处,就没法调和了,反而让自己白白丢了脸面,日后还要多加管教才是。

“是手下人不懂礼数,来来来,本世子自罚三杯,还望诸位武士不要见怪……”

在大堂角落,瘦猴刚要喝酒却被沙破狼一个眼神给吓住了。沙破狼小声道:“那小子说得对,与这群倭寇一起喝酒是人生当中的奇耻大辱,今晚这酒不喝也罢……”

……………………………………

赖三见到曹唯出来,小声道:“憨大和三位姑娘都已经上船了,如今万事俱备,只差放火了。”

曹唯环顾整个山寨,水匪们都在喝酒,很多都已经睡倒在地。他深深吸了一口气,道:“再过小半个时辰就点火,这里掩藏的都是罪恶与丑陋,把这里化为灰烬,他们以往所犯下的罪孽就此烟消云散……”

大堂内,沙破狼越看越不对劲,这还不到半个时辰,基本所有的人都趴在桌子上了,其中还包括许多酒量不错的,此时也都一醉不醒。

瘦猴喃喃道:“这酒劲真大,我还没喝就感觉到了一阵燥热……”

“燥热个屁!”沙破狼一巴掌拍在他的头上,道:“赶紧出去看看外面的火光是怎么回事。”

瘦猴点头称是,不大一会又慌慌忙忙地跑回来,惊恐道:“老大,火!整个山寨里全都是火,已经快烧到这里了,赶紧逃吧,再晚就来不及了!”

沙破狼腾地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刚跑到门口又转回去将朱拱椽背起来带走,等他和瘦猴跑到南侧的沙滩上,只见水面上也是一片火海。一艘船正慢慢启航,沙破狼看着站在甲板上的那个人,咬牙切齿道:“是你小子干的?”

曹唯两手一摊,道:“我就是看不惯倭寇,想为咱们汉族去除这些祸害,这样做难道不对吗?”

“那你何至于连洒家也一块烧死……”

“沙老大这话说的可就不对了,你以为我在大堂之上说的话是对谁说的?还不是想留你一条命!当初就是你带我进的泗山岛,还对我处处照顾,我不能忘了这份情谊,旁边那条小船便是我为你准备的,赶紧走吧,这里不值得留恋。”

沙破狼扭头果然看到水边停着一艘小船,脸色阴晴不定,道:“那我若是喝了酒,岂不是也枉送了性命?”

“倘若你真的还有男儿血性,就不会与东瀛人一起喝酒,如今看来,你果然是一条汉子!”

沙破狼叹了一口气,道:“罢了罢了,我沙破狼欠你一条命,能否告诉洒家你究竟是什么人?”

“好人,潘富……”

声远,人亦远!

第一百七十三章 战略转移

今晚注定是不眠之夜,南昌城内,朱宸濠总是感觉心惊胆战,却又不知道为何如此,几次想让家臣将朱拱椽寻回来,但看看外面的天色,又放弃了这个想法。

在钦差行辕内,钱宁等人坐在前堂中,也在焦急地等待着,在那等险恶的环境内,没人能保证自己能够全身而退,曹大人也只有一颗头颅两只手,没有三头六臂,没有金刚护体,万一一个不慎被水匪们发现了,他会不会被剁成肉馅,会不会惨遭蹂躏……

事实上,曹大人没有被剁成肉馅,也没有被惨无人道的蹂躏,而是悠闲地躺在甲板上,听着从水面上传来的浪声,数着天上的闪闪繁星。

被他救回来的三名女子换好了衣衫,又简单梳洗打扮了一番,走出房门,拜倒在他的面前,道:“蒙潘壮士搭救,小女子诸琳才免遭毒手,大恩大德,必有所报!”

曹唯起身把她们扶起来,笑道:“你们这是做什么?快起来,我当不起这么重的礼。再说了,我不姓潘,而姓曹!”

诸琳小嘴微张,道:“您不是说您叫潘富吗?”

赖三上前道:“出门在外难免凶险,所以我家大人在外人面前都用别号,什么阿猫阿狗的他都叫过。对了,诸小姐,你的这两个婢女芳龄几何呀?可有婚配……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找一个婆娘,不是,我的意思是说……”

“行了,你别说了!”曹唯无奈抚额,道:“这三位姑娘都还没有吃饭,你去给他们准备一些吃食。”

“行嘞!”

赖三又看了婢女两眼,转身离去。诸琳福了一礼,询问道:“刚刚您那位手下叫您大人,敢问您是哪位大人?”

“不大不大,正五品而已,奉皇命巡查江西!”

“钦差大人!”诸琳惊呼一声,然后又行礼道:“江西布政参议诸养和之女诸琳拜见钦差大人!”

曹唯诧异道:“你既然是布政参议之女,又为何会落入倭寇之手?”

“大人有所不知,我表哥在京师里高中进士,我这次便是去京师寻他的,哪知刚下水没多久便被那些倭寇抓住了,他们杀光了同行之人,只留下我们主仆三人,若不是大人相救,小女子恐怕已经遭遇不幸了。”

说起来诸琳还真是有些点背,长江属于内陆河,倭寇大多在沿海一带流窜,这次来到鄱阳湖纯属应邀前来,好巧不巧的看到诸琳所在的船只,一时手痒便顺手干了一票。

倭寇在抓到诸琳后就将她送到了泗山岛,若不是被曹唯顺手救了下来,没准能混成一个压寨夫人,上演山寨版芈月传,嗯,真的是山寨!

曹唯搓了搓手,道:“你爹有银子吗?”

“啊?”

“我救了他的宝贝女儿,他总是要报答我才对,告诉你爹不要搞那些花哨的东西,直接送银子就好,简单方便。”

“啊?”

“啊什么?难道你爹还不乐意出银子?我在匪窝里将他的宝贝千金救出来,可谓劳苦功高,现在又送货上门,服务这位贴心周到,给个几千两银子也是理所当然的吧!你是亲生的吧?”

画风突变,诸琳有些反应不过来,这到底是钦差大人还是市侩商贾?别人都是施恩莫望报,这位倒好,要起银子来理直气壮,简直不要太直接!

诸琳迟疑了一下,道:“是亲生的……大人,实不相瞒,小女子这次外出是离家出走,进京找表哥,没有告知父亲大人,如今还没有见到表哥,所以不想回去,若是大人能把我送至京师,我表哥必有所报!”

“你表哥有钱吗?”

诸琳呐呐道:“有……吧!”

曹唯叹了口气,道:“诸小姐,通过我对你的神态、语气的观察,再加上一点点心理分析,我感觉你的表哥不会太有钱,很可能是一个刚刚踏入仕途的穷酸。算了,莫欺少年穷,他现在是穷鬼,没准以后就发达了,先让他打欠条……”

诸琳擦了把冷汗,连忙道:“大人,船已经到岸了,咱们赶紧下去吧。钱财之事……改日再聊,改日!”

看着诸琳逃荒似的背影,曹唯砸吧砸吧嘴,喃喃道:“这是救了一匹白眼狼,还是一只铁公鸡……”

…………………………………

当曹唯一行抵达南昌城外时,城门正要关闭,他们险而又险地进了南昌城,一路飞奔到钦差行辕。

当钱宁等人见到曹唯回来时惊喜交加,喜的是大人平安归来,说明泗山岛水患已除,劳苦功高。惊的是大人还拐带回来一名女子,没准是人家泗山岛的压寨夫人,和大人日……久生情,所以大人在全灭泗山岛后,只将压寨夫人留了下来,上演了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正当众人发散思维无限猜测时,曹唯急忙道:“赶紧收拾行李,咱们连夜启程,赶回京师,现在这地方太危险,不知道宁王那老小子得到消息后会做出什么丧尽天良的事,还是走为上策!”

张猛闷闷道:“大人,逃跑岂不是失了钦差的风范?”

曹唯瞪着眼睛道:“这不叫逃跑,这叫战略转移,明知不敌还死磕,那是傻子才能干出的事儿。都别愣着了,带上金银细软就好,其他的都留下。”

众人点头称是,不大一会便将钦差行辕内的人都给叫起来收拾行李,然后匆匆忙忙地赶到了南昌城门,却不想被城门守将拦了下来。

钱宁跑到马车旁边,小声道:“大人,守将说没有宁王之令深夜不能开启城门!”

“看来南昌已经是宁王的天下,钦差出城还要宁王令……”曹唯心里一动,从怀里掏出一块令牌,道:“你把这个拿给他看,只能赌一把了!”

钱宁应声而去,不大一会城门大开,守将恭敬地站在城门口送这队人马出城。

出了城门后,众人一路狂奔至码头,等开船以后才舒了一口气,至此,南昌此行堪称有惊无险,等回京之后就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

甲板上,众人远眺南昌城,又是一阵唏嘘,钱宁忍不住询问道:“大人,您怎么会有宁王令牌?”

“贵人自有神助!”曹唯神秘一笑,然后转身回房睡觉,嘴里嘟囔道:“赖三这小子都偷到宁王府了……”

屈大亮接过钱宁手上的令牌,读道:“敕宁王令!”

第一百七十四章 必有大亮

一条小船慢慢悠悠地朝着南昌城驶去,上面满满当当地载着三个大汉,湖水已经漫到了船沿边,瘦猴慢慢地划着船桨,不敢有丝毫懈怠,生怕一个浪花袭来就打翻了一船人。

朱拱椽悠悠醒转,看到此情此景第一时间捂住了胸部和下部,悲愤道:“你们是什么人?想对我干什么?就算再怎么蹂躏,本世子也是不会从的,别想我会半推半就……”

沙破狼尴尬道:“少主,我们是您在泗山岛的手下啊!我是那个秃头的老沙,以前给您敬过酒,您还记得吗?”

朱拱椽仔细想想确实有这么个人,心里刚刚松了一口气,又瞬间紧张起来:“那我为何会在这里,我不是在泗山岛喝酒吗?”

沙破狼感念曹唯的救命之恩,不愿意透露实情,哑声道:“少主,昨天晚上兄弟们都喝醉了,一伙势力偷偷潜到泗山岛,然后到处放火,现在泗山岛已经化为焦土了,我们二人拼死才将您救出来,如今整个泗山岛就只剩下我们三个人了……”

朱拱椽脸色苍白,强笑道:“这位兄弟,你在开玩笑对不对?整个泗山岛足足两万多人呢,怎么会说没就没了呢,哈!真是天大的笑话!”

沙破狼低着头沉默不语,朱拱椽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嘴唇嗫嚅,豆大的眼泪哗哗地往下流,哭得像刚满月的娃,想要大骂偷袭之人却又不知道对方是谁,心里好疼,好疼……

“少主,您哭得小一点,现在船里已经进水了,这救命的小船说翻就翻,可不敢再折腾了。”瘦猴苦笑道:“从昨天晚上到现在,属下的双臂都快要折断了,还好咱们就快到岸了。”

朱拱椽擦了一把眼泪,道:“你们两个都是忠臣良将,本世子定然不会薄待你们,以后重建水军,你们两个都是大头目!”

沙破狼和瘦猴相视一眼,激动道:“愿为少主效死!”

“你们两个动作轻点,水又漫进来了……”

天色渐亮,三人上岸后匆匆赶到宁王府,此时朱宸濠还没有睡下,看见儿子狼狈不堪地跑回来,心里顿觉不妙,上前抓住他的肩膀,道:“椽儿,怎么了?可是有什么变故?”

朱拱椽仰天大哭,死死地拉着朱宸濠的胳膊不撒手:“父王,泗山岛没了!被人一把火给烧没了,孩儿还是被这两位忠义之士拼死给救下来的……父王,你怎么吐血了,怎么还吐了两口,赶紧去找大夫……”

朱宸濠倒在地上,两眼通红,恨声道:“你可知道是谁干的?孤王要活剐了他!”

朱拱椽迟疑了一下,道:“当时风大天黑,将士们全都喝醉了酒,并不知道是谁干的……”

朱宸濠扭头死死盯着跪在地上的沙破狼和瘦猴,厉声道:“那为何你二人没有喝醉?”

沙破狼抬起头,正色道:“主上,昨晚在宴会之上,有位兄弟说耻与倭寇饮酒,属下觉得在理,便没有喝酒。等众人都喝醉以后,属下见外面火光冲天,情知不妙,赶紧背着少主逃离了泗山岛,这才留得一命……”

王府管家行色匆匆地跑进来,道:“王爷,今早有密探前来禀告,说昨天晚上监视钦差行辕的几个兄弟都死了,全都是一刀致命。他们壮着胆子进了钦差行辕,发现里面已经空无一人。

密探追至城门,守将说昨天晚上有一队人马手持王府令牌出城,现在恐怕已经到九江之地了。”

“令牌?”朱宸濠挣扎着站起来,然后赶到书房密室,果然发现令牌不见了,脑袋里一阵眩晕,朱拱椽赶紧将他扶住。

朱宸濠咬牙切齿道:“泗山岛之事定然和这个钦差脱不了干系,此人蓄谋已久,表面上的诡异之举只是为了混淆视听,真正的目的是毁灭泗山岛,真是好心机,好手段!可恨我昨天还送了十万两银子过去。”

“父王,咱们找人弹劾他,整死他!”

“不成,如今泗山岛被他毁灭,朱祐樘必然更加信任他,就算他贪墨一些银两,朱祐樘也会视而不见。”朱宸濠叹了口气道:“椽儿,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只要咱们宁王一脉不绝就不算输,只是不知道朱祐樘会如何对付咱们,你过些日子去京师打探消息……”

………………………………………

两条大船驶过鄱阳湖,到了九江城,钱宁还是心有揣揣,站在甲板上不停眺望后方,深怕有追兵赶过来。曹唯倒是不急,将椅子搬到甲板上,脱下衣衫晒太阳,看得屈大亮眼角直抽抽。

钱宁走过来,蠢萌蠢萌地眨了几下眼睛,道:“大人,宁王真的不会派人来追杀咱们吗?”

曹唯斯条慢理地喝了一口热茶,自信道:“他的五万水军全军覆没,已经无人可用了!”

“五万?不是两万吗?”

曹唯斜视道:“两万太少了,根本不值得本官出手,五万才能显示出本官的赫赫战功!”

钱宁把曹唯的茶杯添满,谄笑道:“大人深入匪穴,使计杀敌十万余,就算做个侯爷也是绰绰有余了,属下沾了您的光,这次回去也能升个千户了,您是不知道这几天属下的小心肝跳得那个快哟……”

此次出使江西可算是给钱宁折腾地不轻,还没到南昌曹大人便落水失踪了,本来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谁曾想曹大人冷不丁的又回来了,那股劫后重生的高兴劲还没过去,曹大人又去了匪穴,担惊受怕了半晚上才将这位祖宗给盼回来。

人生大起大落,令人防不胜防。

“屈姑娘,你也不要在一旁偷窥我了,想看就上前来看个仔细。你真的不和我们一起去京师吗?”

屈大亮又换回了一身劲装,她沉默片刻,道:“宁王不死,家仇未报,泗山岛覆灭,宁王必不甘心,还会卷土重来,我就在江西与他周旋,不死不休。”

杨才国突然开口道:“转告徐老公爷,杨才国不回去了!”

曹唯一愣,看着屈大亮脸色微红,哈哈大笑道:“好,既然如此,我便送上白银十万两充作你们成亲时的贺礼。屈姑娘不要急着拒绝,你在江西与宁王周旋肯定需要钱财积聚势力,恰好本官也要将势力发展到江西,所以想请你代为打点。”

屈大亮展颜一笑,道:“敢不从命!”

“屈姑娘,我一直很好奇,你爹为何给你取这个名字,你别误会,我不是说这个名字难听……行吧,就是有些难听!”

屈大亮转身看着水面,回忆道:“我也曾经问过我爹,他说夜黑如墨,星空苍茫,风雨过后,必有大亮!”

第一百七十五章 余孽

那么大的家业说没就没了,偏偏始作俑者跑得比兔子都快,朱拱椽有气没地撒,就在府上扎了一个草人,上书“钦差曹唯”四字,天天用小皮鞭抽打,日夜不休。

“老爷,外面有一个穿着麻衣的老者前来拜访,他说自己是算命的,也能改命,能让老爷头上戴顶白帽子!”

“哪里来的骗子?竟然骗到本王头上了……”朱宸濠勃然大怒,正要破口大骂,心里却突然咯噔一下,脸色微变,道:“王上戴白者……皇!请他进来一叙!”

管家应声而去,不大一会,一个鹤发童颜的麻衣老者慢慢走进来,他虽然身体瘦弱,却气度不凡,让人不能小觑。老者走进前堂,也不客气,径直坐在椅子上,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旁若无人地喝了起来。

朱宸濠笑道:“不知这位老人家如何称呼?”

麻衣老者淡淡一笑,道:“山野之人没什么名头,草民姓鱼,有人称我为鱼老,也有人称我为……大长老。”

朱宸濠神色一凝,脸色阴晴不定,道:“哪位大长老?”

“无生老母,圣洁白莲!”

“白莲教余孽!”朱宸濠腾的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正要喊人来将这位白莲教匪抓起来,却看到他正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朱宸濠又把刚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重新坐下,深深吐了一口气,道:“不知道鱼老来找本王有何贵干?”

“王爷想做皇帝吗?”

“…………”

如此直接的问话让朱宸濠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就如同在深夜无人的巷子里遇到一位衣着暴露的不明少女,走到你面前,张口就问你想不想做一些羞羞的事,什么姿势都可以,只要八百块……

好直接,好羞人!

大长老见朱宸濠闭口不言,又道:“王爷想做皇帝吗?我可以帮你!”

朱宸濠慢慢喝了一口茶,淡淡道:“本王胸无大志,喜爱诗词歌赋,只愿做一名闲云野鹤,静看云起云舒,不想做什么皇帝。”

大长老哈哈大笑起来,指着朱宸濠道:“王爷就是顽皮,嘴里没有半句实话,若是王爷真的无意皇位,早就叫人将老夫抓起来了,若王爷真的想做一名闲云野鹤,那泗山岛又是怎么回事?”

朱宸濠瞳孔一缩,低呼道:“你也知道泗山岛?”

朱宸濠此时的感觉就好比吃了一只死苍蝇,偏偏还卡在了喉咙里,心里无比膈应恶心。本来以为自己把小秘密藏得很隐蔽,但好像谁都知道这个秘密。

钦差来到南昌府,自己连面都没见到,人家暗地里就将泗山岛烧成了灰烬,如今又来了一位白莲教大长老,张口就将泗山岛说了出来,听他的语气好像还对泗山岛很熟悉……

“老朽自然知道泗山岛,王爷,您这几年顺风顺水,江面上的许多势力纷纷投靠,这才组建了庞大的泗山岛水军,难道王爷就没有发现什么端倪吗?”

还没等朱宸濠回答,大长老继续说道:“不妨告诉王爷,泗山岛蝰蛇营大头目青狼是我们白莲教的香主,当初他投靠您就是老朽授意的。”

朱宸濠心里翻江倒海,这些年自己确实太顺了,江面上的势力纷纷来投,胆敢忤逆的势力在不知不觉中就消失了,本来还以为是自己拥有王霸之气,虎躯一震,敌人授首,却没想到这其中还有白莲教的身影。

这白莲教真是好算盘,暗中将势力渗透过来,将来自己一旦成就大事,他们再趁机作乱,没准这大明江山就不姓朱了,真阴险,真是……日了狗了!

朱宸濠定了定心神,沉声道:“现在泗山岛已毁,说什么都已经晚了。鱼老今天来,可不仅仅是来找本王闲谈的吧?”

“王爷,老朽原来能帮你积聚势力,现在也能帮你重振旗鼓,不过王爷需要答应老朽一个条件!”

朱宸濠不动声色道:“什么条件?”

“王爷登基成帝之日,也是我白莲教成为大明圣教之时,我白莲教与大明休戚与共,与国同休!不知王爷意下如何?”

休你个头!等本王登基就将白莲教一举歼灭,不过现在需要借助白莲教的势力,还不能闹翻。朱宸濠假意沉吟片刻,开口道:“好,本王答应你,日后立白莲教为国教,与大明朝同生同死,唇齿相依。”

大长老点了点头,笑道:“王爷果然是一个有气魄的人,能成大事!既然如此,老朽不妨先送给王爷两份贺礼,以显示我白莲教的诚意……”

“哦?不知道是什么贺礼?”

“积聚势力必然要耗费大量银钱,我白莲教愿意出资供王爷成事!”

朱宸濠大喜过望,他确实缺银子,而且非常缺,原来的银子都是由泗山岛的水匪抢来的,现在钱没了,人也没了,想想心里就很疼,就像五六把尖刀同时扎进了小心肝里,难受地紧……

“贵教能出多少银两?只要能有两百万两银子,就能再建一个泗山岛出来,实在不行,给个一百八十万两也行,不嫌少!”

大长老苦笑道:“一百八十万两,王爷真是狮子大开口,我白莲教穷苦,别说一百八十万两,就连一百八十两都没有。”

朱宸濠脸色一沉,道:“难不成鱼老是在戏耍本王?”

“连陲锁钥,乾元金门,双龙成势,聚兵成坤!当初元朝撤回蒙古时便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卷土重来,所以留下了大量金银和兵器甲胄,经我白莲教多年寻觅,终于有了一些眉目……”

朱宸濠不自觉地握紧拳头,颤声道:“当真?若是能得到元朝留下的宝藏,大事可成矣!老先生,这些东西在哪?”

“大明边境,嘉峪关外,具体位置还需要再勘测一二!”

朱宸濠激动道:“好好好,本王这就派人协助白莲教,日后本王登基,白莲教与国同休,同休!那这第二份礼又是什么?”

“王爷如今最恨什么人?”

朱宸濠咬牙切齿道:“钦差曹唯!他让我宁王一脉多年的辛苦付诸东流,本王恨不得食其肉,枕其皮……莫不是你们已经动手了?”

大长老颔首道:“这个曹唯杀了我白莲教圣女、三长老以及两位香主,此仇必报。若是不出什么差池,现在那小子已经见阎王了……”

第一百七十六章 宁九娘

屈大亮和杨才国在九江之地就下了船,曹唯来江西之前就跟杨才国说要给他讨一个寡妇做婆娘,没想到最后竟然让他得手一个黄花闺女,真是世事无常,苍天……无眼。地是好地,肥沃广阔,就是不知道杨才国这头老牛还能耕多久……

每天一个时辰的日光浴,没有了屈大亮的白眼,又多了诸琳的玩弄,没错,就是玩弄!直到离开江西地界,曹唯才发现以前那个温婉动人的大家闺秀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古灵精怪的少女。

只要曹唯脱下外衫晒太阳,诸琳就借着给他改善肤色为由往他身上涂东西,有时是蜂蜜,有时是稀泥,最狠的一次是涂上了辣椒油,整得曹唯痛不欲生,直接痛斥了一番,这才让她稍作收敛。

两艘大船驶离九江,越过安庆与铜陵,一路顺风顺水,终于到了南京地界。下了船,钦差仪仗又列队出发,赶至南京城外破庙处,曹唯才下令休整一二。

前头校尉跑到马车前,恭谨道:“禀大人,庙里有三四个身份不明之人,情形有些……诡异,要不要先将他们赶出来?”

“不必!”曹唯摇头道:“这庙是行人落脚之处,而并非是本官一人之地,他们既然在此休整,咱们就不能行欺压之举,毕竟本官一向以理服人。至于诡异,本官还不怕什么诡异,你等在此等候,本官进去看看!”

钱宁和张猛在前开道,曹唯跟在后面,进了破庙门,曹唯发现场景确实很……诡异。只见房间里一共有四个人,准确来说是三个人和一具尸体。两个和尚一胖一瘦,他们相对而坐,吃着酒肉,旁若无人。还有一个穿着红色衣衫的女子趴在一具尸体面前哭哭啼啼,声音凄婉,令人断肠。曹唯偷瞄了一眼,此女倒是有几分姿色……

钱宁收拾好了一堆枯草,在上面铺上一层布垫,又亲自坐上去感觉了一下,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站起来请曹唯坐下。真是贴心小棉袄,暖人小可爱。

曹唯刚坐下去,两个和尚吃光了酒肉,胡乱地将手放在身上擦了擦,然后走到女子面前将她拉到一边,用力一扯就露出大片白嫩肌肤。

女子挣扎着跑过来,哭道:“大人救命,他们二人是这附近的强人,已经杀了妾身的相公,现在还要对妾身行不轨之举,若是大人能够救下妾身,妾身……”

“以身相许对吧?”曹唯站了起来,整了整衣衫,拱手道:“两位大哥请了,某家也是干这一行的,你们慢慢玩,某家什么都没有看见,就不打扰三位的兴致了。”

曹唯说完作势要走,女子才从呆滞中反应过来,尖声道:“你还是不是男人啊?他们要糟蹋我,你怎么能无动于衷呢?难道本姑娘不够美吗?”

“姑娘,让他们糟蹋一下怎么了?又不会死,这两位大师耐力好,本领强,四头并进,还说不准你是吃亏还是占便宜呢!”

两个和尚慢慢围了上来,红衣女子也不作哭啼之态了,冷笑道:“好小子,你是怎么发现其中有鬼的?”

“姑娘,你们这情节设定烂透了,从这里走二十里便是南京城了,在徐老公爷治下,哪里还会有什么强人存在?更何况你都哭半天了,却一点眼泪都没有,瞎子都能看出来这其中有鬼。

这两位大师虽然扯掉了你的衣衫,但是下手却非常有分寸,不该露出来的地方一点都没露,我这个花中老手都办不到这一点,更何况是这两位大湿!

再说躺在地上装死的那位仁兄,你的呼吸起伏这么大还好意思扮死尸,赶紧起来吧,地上太凉,染上风寒就不好了。你们四个到底是什么人?竟然这么调皮!”

“死尸”慢慢起身,嘟囔道:“阿姐,我说了我扮不了尸体,你偏让我演……”

“闭嘴!丢人现眼的东西。”红衣女子盯着曹唯,道:“曹大人真是有趣,本姑娘倒是不急着杀你了,先留下来好好玩几天!”

曹唯揶揄道:“本官带甲上千,身边还有两位猛将,你如何能杀得了我?”

钱宁和张猛拔刀挡在曹唯面前,红衣女子掩嘴笑道:“知道本姑娘为何要和你说这么多话吗?你们进门以来是不是闻到了一阵若有若无的香味?想必也是时候了……”

曹唯心里一惊,只见钱宁和张猛钢刀落地,身体慢慢软了下去,没了动静。曹唯刚要喊叫,却发现喉咙被堵住了一般,身体软绵无力,意识也渐渐模糊起来,慢慢瘫倒在地。

红衣女子舒了口气,道:“这小子贼精贼精的,差点就让他给跑了。不过他就算再聪明也躲不过我宁九娘的十香软筋散,赶紧将他扛起来带走。”

瘦和尚眼里闪过一丝狠厉,道:“大当家的,咱们不是答应大长老要杀掉这小子吗?若是失信于人,以后就没法在江湖上立足了,为免夜长梦多,就让我一刀结果了他……”

“急什么?到嘴的肉还能飞了不成?等本姑娘玩腻了再把他剁碎了喂狗,现在先将他带走!”

廋和尚无奈,只好和胖和尚一起将曹唯扛起来,然后随着宁九娘走到石像后面,接着就不见了踪影。

大约过了一柱香后,赖三进庙发现钱宁和张猛倒在地上,曹唯已经不见踪影,顿时感觉大事不妙,连忙朝外呼喊,在外休整的甲士们听见声音持刀涌了进来,搜寻了半天也不见到曹唯的踪迹,最后在石像后面的墙上发现一个可供一人通行的大洞。

赖三连忙叫醒张猛和钱宁,道:“祸事了,大人不见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钱宁苦笑道:“大人到底有多招人恨?到哪都能遇到仇人,这回还是一个女人,前凸后翘,身段极好,还有那胜雪的肤色……你们别这么看着我,好,就当我没说,为今之计也只能回到南京城禀告徐老公爷了,让他拿主意吧!”

诸琳迟疑了一下,道:“是不是曹大人在外面惹上了风流债,如今人家苦命人前来寻仇了。咱们在南京城里等上几日,没准曹大人就自己回来了呢!”

赖三突然开口道:“诸小姐,你这几天给大人涂抹的是东西?我们兄弟二人擅长寻人匿迹,没准还能寻到大人。”

诸琳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子,笑道:“诸位请看,这是本姑娘自创的香液,只需要小小的一滴,就能让身上香气不断……”

第一百七十七章 没事跳个崖

南京城外声势浩荡,徐老公爷亲自披甲迎接钦差大人,整个南京城的勋贵都来了,与南京六部官员左右而立,渭泾分明。

等到钦差仪仗冒头时,不少人都舒了一口气。自探子来报钦差仪仗距离南京城还有二十里时,徐老公爷便召集文武官员在城门楼等候。一个多时辰过去了,所有人都头冒细汗,腰酸腿疼,可偏偏徐老公爷肃立在前,所以没人敢走。

等到钦差仪仗走到城门口时,徐老公爷扬声道:“魏国公率南京文武恭迎钦差!”

半晌,马车内无人答复,徐老公爷脸色有些难看。钱宁匆匆跑到徐老公爷面前,苦着脸道:“老公爷,您这是干嘛啊?情况有些变故,咱们还是先进城吧。”

钱宁这个时候真是不想露头,他本来是想以钦差大人身体不适,不便见人为由低调进城,却没想到徐老公爷会来此相迎。钦差大人能不见其他官员,却没法拂了徐老公爷的面子,如此一来这事可就瞒不过去了……

徐老公爷皱着眉头道:“变故?难道曹唯那小子还能丢了不成?”

“老公爷,您小点声儿,曹大人确实是丢了,被一个肌肤胜雪的女子给绑走了,此女前凸后翘,长得十分清爽,可口……”

徐老公爷笑的有些暧昧,道:“这小子到底是风流倜傥,吃完以后抹嘴就跑,现在人家苦主找过来了,咱们不必管他,过几天他自己就回来了!”

钱宁呐呐道:“老公爷,曹大人似乎不认识那个女子。”

“你懂什么啊!”徐老公爷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道:“年轻人要脸面,就是要装作不认识才对,这事老夫懂,老夫年轻的时候就经常会有苦主寻来……”

……………………………………

“阿嚏!这小子身上是什么味儿啊?真是熏死我了!要不然咱们把他放下来,让他自己走吧?”

“不行!我不下来……”曹唯摇头道:“若是把我放下来,我肯定就想着怎么逃跑了,到时候还是要给你们添麻烦,所以就这么把我扛着吧,大家都省心。”

曹唯在被掳走不久就醒了,看清状况后很识趣地没有挣扎,乖乖地被胖瘦和尚轮流扛着,晃晃悠悠的倒也有几分悠哉悠哉的舒适感觉,所以当瘦和尚提议让他下来自己走时,曹唯果断拒绝了。

只不过曹唯的那一番言论让其他四人越听越别扭,一个正常人被绑架了难道不是应该在暗地里想着如何逃跑的吗?怎么这货如此直率,既直率又贴心,不仅明说自己会逃跑,还处处为自己等人考虑,这该不会是个傻子吧?

宁九娘冷笑道:“我看他不是个傻子,反而异常精明,他知道自己没法逃脱,所以就想过得舒服一些。裴千,把他放下来,让他自己走,他要是敢逃跑,本姑娘就砍了他的腿!”

“好嘞!”廋和尚麻利的将曹唯放下来,接着找来一根绳子,将曹唯的双手栓起来,然后拉着绳子的另一头。

曹唯无奈道:“九娘,你到底想带我去哪?”

“啪!”宁九娘一巴掌抽在他的脸上,恶狠狠道:“除了我爹以外不准外人喊我九娘,下次再听你喊就砍了你的腿,以后叫我宁老大!”

“男人要有骨气,你让我叫我就偏不叫……好,你把刀哪开,我叫你宁老大就是了。宁老大,咱们究竟要去哪啊?”

宁九娘收了刀,冷冷道:“不该问的不要问,否则……”

“否则砍了我的腿是吧?没有一点新意,你要一直这么说,我有多少条腿也不够你砍的!”

“那就砍你的手指和脚趾!”

“…………”

事实证明,和一个强盗头子拌嘴的后果不太好,曹唯被一团稠布堵住了嘴巴,那味道差点让他吐出来。

也不知道瘦和尚裴千是有意还是无意,拉着绳子时快时慢,时不时的让曹唯打一踉跄。曹唯本想和裴千的女性先祖发生一些不正当的关系,但是看着他的磕碜模样,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一行五人紧赶慢赶地出了南京地界,到了凤阳府,然后一头钻进张八岭,一路上山路崎岖不平,然而曹唯却一直很安静,没有抱怨半分,这让宁九娘对他高看了几分。

事实上,曹唯之所以不说话不是因为耐力好,不想抱怨,而是因为心里有些沉痛。上一世自己就是在这里坠崖,失去所有,孤零零地来到大明朝,到了以后连口吃的都没有,还要撇开脸面偷鸡裹腹,想想心里就疼,要不要再跳一次,也许还能再穿回去……

“喝水!”宁九娘将水囊递到曹唯面前,道:“再过半日就要到山寨了,只要你听话,我可以留你一条命!”

曹唯接过水囊,眉头一皱,道:“宁老大,有没有别人没有用过的水囊,我这人喜好干净,不喜欢用别人使过的东西。若是有人用这水囊喝过水,那上面必然会留下他的口水,我若是也把口水留在上面,那就好像我们二人亲嘴一般……咦,你的脸怎么这么红?是走路太热吗?”

“呸!”宁九娘抢过水囊,别在自己的腰上,道:“不喝就算了,磨磨唧唧的跟个娘们儿一样!”

曹唯呐呐道:“我也没说不喝啊!你怎么翻脸怎么比翻书还快,是不是这两天腹痛流血,经期紊乱……”

“再敢胡言乱语本姑娘就砍掉你的手指!”宁九娘在曹唯眼前扬了扬小拳头,威胁道:“等到了山寨,你就说是本姑娘的未婚夫婿,过两日我便会娶你进门,若是敢不安分……”

“等等!”曹唯瞪大眼睛道:“什么叫你娶我?你是不是在垂涎我的美色?我告诉你,你就算得到我的人,也得不到我的心。我是一个很传统的男人,可不会那么随随便便的!你如果要用强,我肯定无力反抗,但你别想我会出工还出力,你要上来自己动!”

“呸!”宁九娘轻轻啐了一口,脸都红到了耳根处,道:“你想多了,你只是我名义上的夫婿,若是敢对我有什么不轨之举,我就砍掉你的腿,三条腿都砍掉!”

“好,一切都依你,只是等咱们成亲以后,我是不是就没有限制了?”

宁九娘沉吟片刻,道:“成亲之后你就是寨主夫人了,除了我以外,没人敢限制你。只要你不出张八岭,其他地方任由你去。”

“那就好,我打算没事的时候去跳个崖……”

第一百七十八章 压寨男人

大别山横跨湖广布政使司、河南布政使司与南直隶一带,东南西北走向。西接桐柏山,东为张八岭,三者合称淮阳山。所以张八岭也可以说是大别山的余脉。

大明朝有两京一十三省,大别山独占三省之地,其山势崇隆,蜿蜒伸展、山形奥折起伏无端;层峦复涧,秀谷相迭;林木蓊翳,物产丰阜,引为地利。

因地势极为复杂,所以只要人往里面一钻,旁人难觅,故而大别山脉在历朝历代都盛产强盗匪人。大明立国以后也对山里的匪人进行了清剿,只不过当大军到来之前,匪人便开始在山林里流窜,等到朝廷兵马离去后再出来拦路劫财。朝廷多次无功而返,徒耗钱粮,几次之后就对山里的盗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懒得再管束。

在外面犯了事而无法立足的罪犯狠人大多会选择进入山里做强人,长此以往,山里鱼龙混杂,寨子林立,历有大小山寨数百座,皆建寨城、寨堡,散布于山中各地。

各个山寨来往密切,结盟者众,每个寨子的寨主都是经年大盗,心狠手辣,不知手上沾染了多少人命才坐上寨主之位。当然,也不乏有老寨主的子嗣继任寨主之位,只是新的寨主威信不足,非常容易引起手下或者外人的觊觎之心。

“山里的寨子不计其数,其中最有名气的寨子有四十八个,号为“四十八寨”,咱们山寨叫做白蛇寨,是四十八寨之一……你怎么笑这么贱?”

曹唯摸了摸鼻子,道:“不知道宁老大有没有听过一条白蛇和两个男人之间的故事?话说唐朝时有一条千年白蛇精,名叫白娘子,它化作人形后爱上了一个男子,这个如我一般俊俏的男子名叫许仙。可是许仙不喜欢白娘子,却喜欢一个叫做法海的老和尚。

然而一条千年大蛇岂是一个小小凡人能够抗拒的,不久,许仙含泪娶了白娘子,一场人兽之恋就这么开始了。他们成亲后的夫妻生活不太好,主要是许仙的体力跟不上白娘子的节奏,每次都会把许仙累得脱力。

终于有一天,许仙忍不住了……”

“怎么了?他是不是吃了什么虎狼之药?还是我宁扬聪明,我阿姐一直说我笨!”当初那个扮成尸体的汉子淫笑了一声,然后露出一副“我早已经看穿一切”的得意神情。

宁九娘也想知道后来怎么样了,但是又不好意思开口,只能支起耳朵等曹唯讲下去。

曹唯继续道:“终于有一天,许仙忍不住了,偷偷地跑到寺庙里与老和尚法海私会……”

“嘶!”胖和尚吸了一口气,瞪大了眼睛,道:“他们两个男人咋私会?”

宁扬气愤道:“尚万,你别打岔,听曹兄弟怎么说,两个男人私会的过程肯定很深刻!”

“那是自然,他们二人相拥相吻,坦诚相待,相互搓背,最后又相对而眠。许仙这么长时间不回家终于让白娘子起了疑心,她化作人首蛇身的怪物,变出两柄宝剑追杀到了金山寺……”

“怎么样了?”宁九娘兴奋道:“那对狗男男是不是被白娘子两剑给劈死了?尤其是许仙那个贱人,成了亲还到处厮混,简直不要脸,你以后要是敢乱来,本姑娘就砍掉你的腿。”

曹唯摇头道:“他们两个都没死,许仙和法海的真爱感动了白娘子,白娘子主动退出,回到家中却发现自己竟然有了身孕,最后下了好多蛋。要知蛋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什么人敢在我白蛇寨的地盘上撒野?”一个壮硕的汉子从一块巨石后面跳出来,看到宁九娘后,惊喜道:“大寨主,你回来得正好,野猪寨的寨主带着他儿子前来提亲,二寨主正在招待呢,这位是……”

宁九娘笑道:“你记住了,以后这位就是咱们白蛇寨的压寨男人,本寨主的夫婿,日后再有人敢来此提亲,你就直接把他轰出去!”

“压寨……男人?”汉子挠头道:“寨主,小人只听说过压寨夫人,还从未听说过什么压寨男人!”

“你这不就听说了嘛!你去让野猪寨的人赶紧滚蛋,本寨主不想看到他们……”

“九娘,你又胡闹了!野猪寨主远来是客,你怎么能这么无礼呢?快来认识一下这位少寨主,你仔细看看这位少年才俊,不仅身强体壮,长得还十分俊俏,跟你真的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一个长着满脸胡须的中年男子慢慢从厅堂里走出来,身后还跟着两个彪形大汉,看着有几分相像,应该是刚才中年男子所说的野猪寨寨主和他的儿子。他们二人笑得非常憨厚,但是曹唯却看出了几分贪婪和奸诈。

“二叔,以后不能唤我九娘,只能叫我大寨主。他人二人不是本寨主请来的就算不得我白蛇寨的客人,所以还是赶紧滚蛋吧,看着碍眼。”

听着宁九娘毫不客气的话,对面三人的脸色同时阴沉了下来。野猪寨少寨主上前笑道:“九娘,我是巩大川啊,你还记得我吗?小的时候……”

宁九娘摇头道:“不记得了,小时候的事谁还能记得,你们赶紧走吧,本寨主乏了,要歇息了,今天咱们白蛇寨不待客。”

巩大川点头道:“那好,你就先休息,等过两日我再来接亲……”

宁九娘的脸色一沉,道:“什么接亲?”

“刚刚二寨主已经接了我们野猪寨的聘书和聘礼,咱们已经算是一家人了,以后你就是我们野猪寨的人……”

巩大川的话还没有说完,宁九娘勃然大怒,道:“孙原,聘礼是怎么回事?谁借你的狗胆,竟然敢私通外人,出卖寨主,按照我白蛇寨的刑罚,你该被砍掉四肢,扔出山寨!”

二寨主孙原脸色铁青,宁九娘从小到大都对他十分尊敬,如今却丝毫不给他留情面,这让他异常恼火。

“九娘,你爹临时前嘱咐我要照顾好你,如今你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是时候给你寻一房好人家了。大川憨厚老实,一表人才,会是一个好夫婿。”

宁九娘冷哼一声,道:“既然他这么好,那你就嫁给他吧!本寨主已经有夫婿了,这位便是我的夫婿,咱们白蛇寨的压寨男人,比那什么猪大川好看一百倍”

曹唯见众人都看着他,拱拱手道:“诸位请了,在下曹唯,以后便是白蛇寨的压寨男人了。我以前是读书人,最见不惯打打杀杀的场面,所以咱们还是以和为贵的好,如果谁要是不安分,老子弄死他!”

第一百七十九章 不想太凶残

既然被推出来做挡箭牌,那就要有吸引仇恨的觉悟。唯唯诺诺只会让别人觉得自己可欺,还不如放下狠话,让自己嘴上先爽一把。

野猪寨大小寨主临走时的眼神都不太友好,如果眼神能杀人,曹唯估计已经被切成了肉沫,还是可以直接包饺子的那种。白蛇寨二当家孙原脸色铁青,冷哼一声后转身离去。宁九娘看着曹唯的眼神很欣慰,就如同家长感觉孩子不一定能及格,谁知孩子竟然考了九十分,真是意外之喜,值得庆祝一下。

宁九娘带着曹唯进了闺房,然后搬出来三四坛酒摆放在桌子上,又拿出来两个大碗,全部倒满酒后,端起酒碗一饮而尽,见曹唯不动弹就不断催促他喝酒。

曹唯心里猜测这位彪悍的土匪头子是不是有意要把自己灌醉,然后趁着自己神志不清,强占自己冰清玉洁的身子,事后再以醉酒为由推卸责任。真没看出来这小娘皮竟然是这种人……

“刚刚还觉得你有些男子气概,怎么现在又变得如此扭捏,如此不爽利,怎么做我宁九娘的男人?”

酒色浑黄,酒香却十分醇厚。曹唯端起酒碗喝了一小口,夸赞一声道:“好酒!”

“这是我爹生我那年自己酿的酒,到今天已经有二十年了,说是等我成亲时再喝,可是他却喝不到了。”

“九娘,你节哀顺变,你爹没准已经偷偷喝了一些,毕竟老人家都好这一口。”曹唯又端起酒碗一饮而尽:“六道轮回,天道无常,生老病死,各安天命。命运是公平的,你虽然没了爹,但是又多了我这个相公,想必你爹看到你拥有我这般俊俏的夫婿也会十分高兴,没准正在那边喝咱们的喜酒呢。”

不知道是不是喝了酒的缘故,宁九娘对曹唯这次叫她的闺名并没有出言呵斥。她直直地看着曹唯,忽然展颜一笑,配合着微醺时的酡红,看得曹唯心跳都快了一拍。曹唯赶紧闭着眼,轻念行深般若菠萝蜜多心经。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菠萝蜜多故,时照见五蕴皆深,渡一切苦厄,舍利子,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宁九娘咯咯直笑,将一缕发丝挽到耳后,轻声道:“色即是空?相公,难道九娘不够美吗?”

妖孽发功,修行皆破。曹唯睁开眼睛,苦笑道:“我家里已经有了一个美娇娘,如果我在外面沾花惹草,以后回去想必连床都上不去了。我假扮你的夫婿,等到这边事情结束,你再放我回去,咱们好来好去,善始善终……”

“想得美,你既然进了我白蛇寨的门,这辈子就别想再出去了。若是日后我真的不想再嫁给别人,说不准还要用你传宗接代呢。”

“用”之一字,意味深远,曹唯默默无语,又给自己倒了一碗酒,慢慢喝了起来。宁九娘看了曹唯几眼,然后也自顾自的喝起酒来。

“九娘,你那个二叔似乎别有心思……”

宁九娘的眼睛里已经有了一些朦胧,她半趴在桌子上,抿了抿嘴唇,道:“二叔是我爹的结义兄弟,我爹还没过世之前,他对我还是非常好的。有一年我想吃糖葫芦,可是这山上哪里会有什么糖葫芦,我爹训斥我,说我无理取闹。

二叔连夜下了山去给我买糖葫芦,当他将糖葫芦带回山时,我真是觉得他比我爹还要好,后来我才听说二叔下山后被官差追捕了好久。我爹过世以后,二叔的心思就变了,我知道的,他是想让他儿子做寨主,所以才会这么着急将我嫁出去……”

曹唯眉头微皱,道:“那你可以不做这个寨主,一个女子打打杀杀不太好,还不如把位置让出去,对大家都好。”

宁九娘摇头道:“我必须做这个寨主,我小弟太年轻,心思纯,若是我把寨主的位置让出去,我们姐弟俩在这狼窝里根本就活不长。”

曹唯低头看着一眼小帐篷,道:“我小弟也是性子太直!你小弟哪里直了?”

宁九娘白了他一眼,道:“我爹临死前问我和我弟,倘若其他势力联手杀过来,我们白蛇寨抵挡不住该怎么办。我说要赶紧跑,日后再找回场子,我弟却说逃跑丢了颜面,应该血战到底。我爹气得撑着身体从床榻上起来揍了他一顿,然后就把寨主之位传给了我。”

“你弟还真是……耿直,你爹也是暴脾气!”

宁九娘又喝了一碗酒,道:“我知道你不是一个好东西,肚子里的坏水多,若是……若是以后真的和二叔闹翻了,我希望你能留他一条命。”

曹唯正色道:“九娘,不是我不答应,只是我下手没个轻重,没准一不小心就把他给打死了,或者一不小心就把他儿子给打死了!”

宁九娘嘟着嘴道:“你真的是读书人吗?”

还没等曹唯回答,宁九娘就醉倒在桌子上。曹唯慢慢将她抱起来,轻轻放在床上,然后坐在床边看着熟睡的宁九娘,喃喃道:“我也不想这么凶残,都是被逼出来的……”

…………………………………

白蛇寨的大厅内,孙原正悠悠地喝着茶,一个满脸胡须的少年郎急匆匆地跑进来,道:“爹,那个叫曹唯的小子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他自从进了九娘的闺房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该不会……”

“再如何也跟你没关系,寨主不是说了吗,那是她带回来的压寨男人,天狼,你收收心,多和巩大川亲近亲近,等日后把宁九娘嫁过去,野猪寨就是咱们的盟友了,你这个寨主也能坐得安稳。”

孙天狼大声道:“爹,你明明知道我喜欢九娘,却总是想着把她嫁出去,孩儿这辈子非九娘不娶。”

“胡闹!”孙原拍了一下桌子,道:“不把宁九娘嫁出去,你以为寨子里的兄弟会服你吗?他们会一直以宁九娘为首,到时候你即使坐上寨主之位,也没人肯听你的。本来我都和野猪寨说好了,谁知半路又杀出一个曹唯,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把这只拦路虎给解决掉,至于宁九娘之事,日后再议!”

孙天狼凶狠道:“爹,要不然我找两个兄弟,趁着天黑把他给做了!”

孙原摇头道:“现在还不能和宁九娘闹翻,他曹唯想要做咱们寨主的男人,可要先过了英雄关才行……”

第一百八十章 英雄关

(感谢“还未老”大大成为大明卿士的第一位弟子!)

“英雄关?”曹唯眉头一皱,道:“从字面上理解,这必然是一道关卡,而且关卡会被一个或者几个武功高强的英雄好汉把守,主角只有打通了关卡才能赢得奖励,不知我说的可对?”

宁九娘笑道:“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依照我们山寨的规矩,只要有人来求亲,就要过一过寨子里的英雄关,这不是一个关卡,而是九个,合称英雄九关!每一个关卡都会有一人把守,能够通过的才是真正的汉子,才能迎娶美娇娘。

以前若是有人来求亲,意思一下也就过去了,不会有人真的阻拦,不过这次可就不一定了,没准会溅一地血。”

“可我这不是求亲,是下嫁啊!我区区一个文弱书生,怎么能经得起九个汉子的摧残?这孙原也太不是东西了,要不然咱们就此别过吧,高山流水,来日再聚。”

“你敢!”宁九娘横眉竖眼道:“你若是不闯这英雄关,我现在就打断你的腿,只要你残疾了,就不用闯这英雄关了!”

曹唯大喜道:“那太好了,我就是残疾人啊,我是心理残疾。我们村里的老村长就经常说我这个人胆子小,心肠太好,还太爱干净,在外面肯定活不长,是一个标准的心理残疾。你现在就去和孙原说我残了,不能去闯关了,要把机会留给后来人。”

“…………”

宁九娘愣愣地看着曹唯,半晌后才叹了一口气,道:“虽然我不知道是谁把你教成这副恬不知耻的德行,但是我要告诉你,哪怕你只剩下一口气,也得去闯英雄关,若是你不慎死在里面,我就为你披上白衣,守寡终身。”

躲不过了,这妮子大概就是想让自己死,然后就可以借着为自己守寡的由头一直待在白蛇寨,不用嫁出去了,真是好毒的心思!

曹唯咬了咬牙,道:“守关之人已经确定下来了吗?”

“确定了,是孙原亲自挑选的,都是两百多斤的壮汉,个个本事不弱,能以一当十,孙原怕你不死,特意交代了明日闯关之时双方都能带兵器,其中有一个叫腾山的汉子使的是八十多斤的双板斧,端是厉害了得!”

曹唯此时很想认怂,去孙原面前抱住他的大腿,然后告诉他自己并不想坏了他的好事,而是遭遇了胁迫,问他能不能饶过自己一条小命。只是当他看到宁九娘略带威胁的笑容时,不得不放弃这个明智的想法。

孔老先生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但是如果真的要得罪其中一个,曹唯宁愿得罪小人,也不愿意得罪女人。毕竟小人虽然难缠,多少还有些底线,但是女人可就不一样了,她们疯狂起来毫无顾忌,没有半分理智。

权衡利弊后,曹唯决定陪着宁九娘走到黑,不是因为宁九娘长得美,而是因为此时此刻他的小命就掌握在宁九娘手上。如果说孙原只能在背后下阴手,那么宁九娘就能直接剁了他。事实就是这么残忍,宝宝心里好疼。

曹唯心里很清楚,即便自己能在床榻之上做一两百个俯卧撑,也没法招架九个大汉的轮番上阵,既然打不过,那就只能下阴手了。

“如果他们明天有谁不去守关,是不是那一关就不用过了?”

“那是自然!”

曹唯舒了一口气,笑道:“你今天晚上把他们召集起来,就说我要请他们喝酒。”

宁九娘兴奋道:“你想怎么做?难不成是要收买他们吗?他们大都是孙原的心腹,不会被你收买过来的。”

曹唯正色道:“我没别的意思,真的只是想请他们喝酒……”

宁九娘自然不相信曹唯的鬼话,她想看看曹唯究竟要玩什么花样。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对眼前的这位男子有着难以言喻的信心,虽然他笑得好贱,但总会让自己产生一种踏实感。

白蛇寨的大厅内,孙原和几个汉子谈笑风生,不时有爽朗的笑声传出。孙天狼匆忙地走进大厅,见到在座的几个汉子,先对众人做了一个罗圈揖,然后看着孙原道:“爹,大寨主放出风声,今天晚上要请几位守关的叔叔喝酒!”

一个汉子哈哈大笑道:“寨主这是心疼未婚夫婿,想要替他求情呢,只不过某家就是见不惯白脸书生,这一下手可就是没轻没重了。”

另一个汉子笑道:“腾山兄弟说的极是,依我看呀,这酒不喝也罢!”

孙原摆摆手道:“不可,大寨主的面子还是要给的,你们尽管去喝酒,明天该干嘛还干嘛,诸位兄弟的为人,老夫还是信得过的。”

腾山点头道:“好,那就给大寨主面子,也去称一称这个小白脸的斤两……”

…………………………………………

钦差大人数日未归,终于让人惊慌起来,徐老公爷当日所说的情人寻仇,也渐渐没了可信度。钱宁求见徐老公爷,见了面就直接抱住徐老公爷的大腿,鼻涕眼泪乱抹,哭着说钦差大人又丢了,自己没了活路,请老公爷救命。

徐老公爷也有些心虚,毕竟当日就是他猜测曹唯是被情人掳走的,并无大碍,所以这几日也没有派人去搜寻,如今时间一长,他也感觉有些不太对劲了。

“钱宁,你别哭了,先起来……奶奶的,你再把鼻涕往老夫身上抹,老夫就抽死你!”

钱宁悻悻地站起来,道:“老公爷,大人若是再找不回来,这事可就大了……”

徐老公爷沉默片刻,道:“这小子就知道搞事情,等老夫把他找回来非抽死他不可。你这就写文书给牟斌,把情况跟他说明一下,看他能不能调一些锦衣卫密探高手来帮忙搜寻一下。老夫也会派人在周围打探消息,双管齐下,也许会有些发现。对了,你刚刚说钦差大人又丢了,难不成他在江西也丢过?”

钱宁苦着脸道:“丢过丢过,我们还没有到南昌就遭遇了水匪,曹大人不慎落水没了踪迹,后来才得知他进了匪窝,然后用火攻足足烧死了两万多水匪。您是不知道,自从小人跟了曹大人,每日都过得心惊胆战……”

徐老公爷深深吸了一口气,道:“不找了,这小子走哪坑哪,不会有事的,咱们就等着他回来就好。老夫这两日吃不好睡不香,真是白担心他了!”

第一百八十一章 分量很足

酒宴约定酉时开始,然而酉时一刻了也不见客人来,宁九娘面带怒气,就要发作,曹唯淡定地瞥了她一眼,道:“做老大就是要沉得住气,喜怒不形于色,要不然显示不出老大的气度。”

宁九娘觉得曹唯说的在理,也就安定地做好,然后给自己倒了一碗酒,一边喝酒一边看着曹唯,觉得他看久了倒也十分耐看,把他留下来做夫婿也不错……

宁九娘看得很放肆,曹唯就不淡定了,在土匪头子侵略般的眼神下,虽然不至于被看瘦,但是会起一身鸡皮疙瘩,只要轻轻一抖就能掉落一地。曹唯感觉自己就像一只煮熟的肥鸡,而宁九娘正在考虑从哪个部位下手……

“某家来迟了,还请大寨主不要怪罪才是,等会某家一定自罚三杯,向大寨主赔罪!”

一阵笑声传来,接着从门外走进来几个汉子,向宁九娘抱拳行礼后就各自找位置坐下来。

曹唯见身边三尺内无人就坐,摸了摸鼻子,道:“诸位都是顶天立地的英雄好汉,行事无所顾忌,迟到片刻又何妨,只要喝酒的时候爽利一些,其他的一些客套虚礼不要也罢。刚刚这位好汉说要自罚三杯,依我看呀,应该是自罚三碗才是。来,我先敬诸位好汉一碗。”

曹唯倒满一碗酒,然后一饮而尽,如此爽朗的言行举止让大汉们暗暗点头,也跟着干了一碗酒。

他们为匪多年,放荡不羁爱自由,就是不喜欢扭扭捏捏,虚伪客套之人,而曹唯的言行正好对上他们的胃口,所以让他们对曹唯也高看了几分。

大汉们本来以为曹唯是一个只会之乎者也的穷酸书生,却没想到他也有几分江湖儿女的豪迈性情。明天若是下死手,会不会有些不讲究……

腾山笑道:“三碗酒自然不在话下,某家腾山在这白蛇寨里堪称酒量第一,不怕喝酒,只怕没酒!”

“你就是腾山?”曹唯眼睛一亮,从座位上站起来,手中还端着一碗酒。他走到腾山面前道:“听说腾英雄天生神力,使着八十多斤的双板斧,有万夫不当之勇,今日咱们必须要单独喝一碗。”

曹唯说完举碗请酒,腾山先是一愣,随即大笑道:“某家当不起英雄二字,既然曹兄弟敬酒,某家不得不喝!”

腾山说完也喝了一碗酒,曹唯又回到原位坐下。宁九娘笑吟吟道:“腾叔叔怎当不起英雄二字?想当年咱们山寨还小,根基不稳,引得其他势力觊觎,率众攻打我白蛇寨。您护卫我左右,一手双板斧竟让几十个汉子近不得身,当时我便觉得您就是一座山,只要有您在,我便不会有事。我记得当时滕叔叔叫我宁丫头,而不是寨主!”

腾山感慨万分道:“想不到寨主还记得此事,如今我年纪大了,再使双板斧都有些力不从心了,想当年……”

坐在腾山旁边的一个瘦小汉子小声道:“腾山,二寨主交代过,咱们来此不叙旧,只喝酒……”

“曹唯你看,这位是黑猿叔叔……”宁九娘笑道:“别看黑猿叔叔瘦小,却也不容小觑。黑猿叔叔可是咱们白蛇寨身法最好的汉子,一手短刀神出鬼没,轻易间取人性命。当年黑猿叔叔还没有这么矮,是我太淘气,总是让黑猿叔叔背着,这才把他压矮了,如今我这心里都过意不去呢。来,我敬您一碗!”

“不是寨主压的,而是我自己老迈,身子佝偻了,如今再也背不动寨主喽。寨主长大了,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喜欢胡闹的小丫头了。”黑猿回忆往昔,也是感慨万分,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宁九娘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走到一个汉子面前,道:“这位是奎木叔叔,想当年……”

一番介绍后,宁九娘红着眼睛道:“诸位叔叔年纪大了,我宁九娘也长大了,日后我宁九娘为诸位叔叔撑起一片天,我爹死了,还请诸位叔叔多活两年,不要让我一个人撑着白蛇寨,不是九娘怕苦怕累,而是想让几位叔叔多陪九娘几年。”

场面有些沉闷,腾山又仰头喝了一碗酒,闷声道:“大寨主,我们知道你请我们来喝酒是为什么,可是我们答应了二寨主要取曹唯狗命……失言失言,曹兄弟不要介意,这样吧,我们给曹兄弟你留一条命,只打断两条腿,你看这样成吗?不然真的交代不过去……”

曹唯眼皮抽抽,苦笑道:“在下怎么能让诸位好汉为难呢?诸位尽管出手,今日我和九娘请诸位前来,只是想和诸位好汉喝一顿酒,其他闲事不谈,来,喝酒喝酒!”

“曹兄弟是真汉子,既然如此,我们就只打断你一条腿,保证不疼,能行不?”

“……来,喝酒喝酒!”

两柱香之后,酒宴上睡倒一片,宁九娘睁大眼睛,道:“几位叔叔酒量极好,怎么会醉这么快……难道酒里有毒?”

曹唯打了一个酒嗝,道:“没毒,只是掺了一些蒙汗药,赶紧将他们扶进房里,捆住手脚堵住嘴,明日我的腿就可以保住了。”

宁九娘眼中异彩连连,笑道:“你好阴险,这么阴损的法子也能想得出来,真不愧是读书人……你怎么也倒下了?装什么装,赶紧起来干活。”

“你的这几位叔叔真能喝,我加了蒙汗药他们还能抗这么久,每次你敬酒我都会跟着喝一碗,现在整个人晕晕沉沉的,他们几个就交给你了,我先去歇息。”曹唯说完站起身,径直走了出去,然后晕晕乎乎地走进一个房间,找了张床就沉沉睡下。

宁九娘气呼呼地派人将喝醉的几人背回卧室,然后又偷偷的摸进他们的房间,将他们捆住手脚,又随意地找了一些布塞进他们的嘴里。

最后要给腾山嘴里塞东西时,腾山忽然睁开眼睛,道:“寨主,你绑住手脚倒也罢了,再往嘴里塞东西可就过分了啊,更何况你准备塞进我嘴里的还是一条我没洗过的底裤!”

宁九娘连忙丢掉手中的底裤,悻悻道:“腾叔叔,你怎么没倒啊?”

“我腾山喝酒无数,只要一喝酒就知道里面掺了什么。我看那小子不坏,和你倒也般配,还不如做一回好人,成全了你们,你赶紧走吧,我也快撑不住了,那小子下的蒙汗药分量很足……”

宁九娘回到闺房,发现曹唯正躺在她的床上呼呼大睡,一脚将他踹了下去,然后扯过被子,慢慢睡去。

第一百八十二章 真会玩

第二天早上曹唯扶着腰从宁九娘的闺房里走出来,没有半分旋旎,只有腰酸背痛腿抽筋。宁九娘跟在曹唯后面,一个劲儿的催促他快点走,若是迟到了就会让孙原抓住把柄。

曹唯看了看还有些昏暗的天色,忍不住打了个喷嚏,然后抽了抽鼻子,一步三晃地赶往白石峰。

白石峰是白蛇寨的地盘上最高的山峰,很奇怪,这座山峰从上秃到下,没有一点树木植被,只有数不尽的山石碎屑,从远处看就好像一条盘绕的白蛇,所以这座山峰也叫白蛇峰,白蛇寨也因此得名。

“传说以前有一对相亲相爱的夫妻,他们在这山上打猎为生,逍遥快活。可是有一天妻子病了,需要一味珍贵的草药做药引,才能治愈她,于是勇敢的丈夫就独自一人外出搜寻此药。

丈夫走后,妻子慢慢爬到白蛇峰顶等候丈夫,希望可以第一时间看到丈夫回来,可是直到她死也没有等到丈夫回来。

后来瘦骨嶙峋的丈夫终于回来了,还带着可以救命的草药,但是却没有在家中看到妻子,于是他就疯狂地寻找,很久以后终于在白蛇峰顶发现了妻子的骸骨。当时他泪流满面,痛不欲生,就那么抱着妻子的骸骨,也慢慢死去。

从此白蛇峰就代表着爱情,如果有人来求亲,美丽的姑娘就会主动呆在山峰之上,等着心中的情郎上山闯过英雄关,迎娶自己过门,真美……”

曹唯砸吧砸吧嘴,道:“这个故事告诉人们两个道理,第一,不要跑到荒山野地作死,否则生病了都没地方医治;第二,一定要赚很多很多银子,这样就算有亲人生病了也能瞧得起病!还有,这山陡峭险峻,说不准脚下一滑就一命呜呼了,娶个婆娘还要冒着生命危险,你们山里人真会玩。”

大煞风景之言,让宁九娘气得牙痒痒,恨不得将他剁成馅饼,煮熟了再一口一口吃下去。

“女人,虽然我没有回头,但也能感觉到从背后传来的冰冷杀意。我现在可是你相公呢,以后要对我好一点,别动不动就打打杀杀的,这样不好!”

“好的相公,以后一切都依你,今天晚上给你炖一只老母鸡补补身子。”

甜糯的声音让曹唯有些腻歪,他只是随口一说,万万没有想到宁九娘会这么回答,难不成这女人早上出门时脑袋被门夹了……

正当曹唯胡思乱想时,身后传来一道冷哼声:“现在说什么相公还为时尚早,想进咱们白蛇寨的门,还是等他闯过英雄关登上白石峰顶再说吧!”

曹唯扭头一看,果然看到孙原那张臭脸,在他身边还站着一个与他有五六分相像的少年,想必就是他儿子了。年纪轻轻的就眼袋厚重,眉稀发少,一定是肾不好!

“这位小兄弟,我以前是算命的,我看你脑门发黑,一定会有血光之灾,不过还好,我曹修德有化解之法,你回去以后反手摸肚脐,就保持这个姿势,然后左右各转三圈,灾难自解!”

孙天狼勃然大怒道:“你才脑门发黑,你才有血光之灾,你今天一定会被活活打死,而且死相极惨……”

“天狼,注意分寸!”孙原笑道:“没准这位曹兄弟还真的能闯过英雄关登上白石峰顶呢,哈!咱们先去山顶上等他。”

“爹,用得着上去吗?他连第一关都过不去!”

孙原阴阳怪气道:“人不可貌相,别看曹兄弟瘦弱,说不得也是一大高手呢,咱们在山上即便等不来曹兄弟,看看风景也是极好的。闯关辰时开始,想必守关的兄弟等会就会来了,希望曹兄弟能坚持到辰时一刻吧!”

曹唯看着孙原父子远去,小声道:“九娘,你也上去吧,既然孙原如此确信我上不去,你不妨在这上面做做文章,趁机收点好处……”

宁九娘一点就通,笑道:“你真是焉坏焉坏的,以后还真的不能得罪你,否则一个不慎就会被你坑了。”

……………………………………

宁九娘登上山顶时,见孙原父子坐在一块巨石上歇息,上前行礼道:“二叔,侄女有一事不明,还请二叔不吝赐教。”

孙原笑道:“大寨主客气了,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就尽管开口,老夫痴活了这么些年,知道的也多一些。”

孙天狼笑道:“是啊,九娘,咱们都是一家人,有什么话直接说出来就是了,不必这么客套!”

宁九娘叹了口气,道:“二叔,您说是情义重要还是权势重要?”

孙原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他自然知道宁九娘的意思,在他看来,宁九娘算得上他的亲生侄女,可是侄女再亲也亲不过自己的亲生儿子。孙原也曾挣扎过,然而他最后还是选择了要把孙天狼送上寨主之位。

宁九娘见孙原不说话,笑道:“二叔,咱们打个赌如何?就赌曹唯能不能登上这白石山。若是我赢了,您以后就踏踏实实养老,不能再过问山寨之事,包括我的亲事。若是您赢了,以后侄女都听从您的安排,您就算让我嫁给一条狗,我都绝无二言。”

孙原沉默片刻,道:“看来寨主对您的那位心上人很有信心呐,既然如此,老夫便和寨主赌上一把,若是他曹唯今日能登上这白石峰顶,老夫从此不问世事,安心养老!”

“击掌为誓?”

“击掌为誓!”

宁九娘和孙原重重地击了掌,然后也找了一块石头坐下来,闭目养神。

时间一点点过去,依然不见曹唯的身影,宁九娘的心里渐渐烦躁起来,难不成有什么意外变故……

正当孙原觉得稳操胜券时,孙天狼惊呼道:“爹,你快看!”

孙原抬头看去,只见曹唯衣衫褴褛,满身破烂,正艰难地走过来,看着快要筋疲力竭的样子,好像随时就要倒下去,却又十分顽强地一点点往这边挪动!

宁九娘也被这一幕惊呆了,按照原计划好像没有这一出,难不成真的遇到了什么变故?

曹唯终于爬到了三人面前,虚弱道:“我终于……终于闯过所有关卡了!”

孙原脸色铁青,他本来就认定曹唯不会登上山顶,现在这种情况无疑是在打他的脸,他感觉此时脸上火辣辣的疼。

“你是如何上来的?你怎么能上得来?”

“是我的真心感动了守关的汉子,也多亏了他们手下留情,我才能登上山顶,迎娶九娘。不行了,我要昏倒了,啊……”

曹唯正好倒在宁九娘怀里,孙天狼大叫道:“不算,他不可能上得来,这里面一定有什么问题!”

“天狼,咱们走!”孙原沉声道:“别丢人现眼了,此事……再议!”

看到孙原父子远去,宁九娘小声道:“别装了,这是怎么回事?”

曹唯睁开一只眼睛,道:“这是我临时加的戏,我以为这个样子会让剧情更饱满一些,怎么样?是不是惊呆了?”

宁九娘喃喃道:“你们读书人真会玩……”

第一百八十三章 可敬可佩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心与心之间的距离,本以为是一场和和美美的酒宴,谁想其中竟然暗藏坑机。除了腾山以外,所有被麻翻的汉子第二天都惊骇地发现自己被绑住了手脚,堵住了嘴巴。

如此阴损的手法让他们的内心无比憋屈,一个嘴里被塞了臭袜子的大汉甚至虎目微红,流下泪来,不知道是因为发现了世道的险恶而心痛,还是被臭袜子熏得泪腺收缩。

腾山早就醒了,毕竟捆绑式睡眠不是太舒适,他本想给自己解开手脚,却发现宁九娘竟然系了死扣,正当他进行第二十三次尝试时,只听见“砰”的一声,房门被人一脚踹开。

孙原从门外怒气冲冲地走进来,看到腾山被绑住了手脚,以一种怪异的姿势在床上翻来覆去,不由得愣住了。他本以为腾山等人是被曹唯收买了,所以才放的水,当他看到这副场景,瞬间明白了前因后果。

沉默半晌后,孙原才叹了口气道:“腾山,你也算得上老江湖了,怎么会被一个毛头小子给算计了?”

腾山呐呐道:“二寨主,那小子也忒不是东西了,表面上微风细雨,实际上却是腥风血雨,让人防不胜防,想必其他兄弟也遭了他的毒手,他今天应该登上白石峰了吧?看来大寨主只有嫁给他了……”

孙原想起曹唯早上的样子,差点让他吐出一口老血,他感觉自己就像一只猴子,而曹唯就是耍猴的人。

这是玩弄,没错,是在玩弄纯真的感情!

明明可以轻而易举地登上山顶,却还做出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真是不当人子!那小子表面上看起来呆萌憨厚,实则一肚子坏水,不太容易对付……

孙原捂着胸口,慢慢走出房间,腾山愣了一下,大叫道:“二寨主,你忘帮我松绑了!赶紧回来,我已经手脚发麻了,回来啊……娘蛋的!”

任腾山如何喊叫,孙原都不回头,就好像一个提起裤子不认账的无情渣男,走得无比干脆,不带一丝留念。正当腾山决定进行下一次尝试时,宁九娘和曹唯一起走进来,看着腾山的憋屈模样,二人大笑不止。

腾山大怒道:“都是你们小两口犯下的罪孽,还不赶紧过来给我松绑!”

“对不住滕叔叔了,改日请您喝酒!”宁九娘上前想给腾山松绑,却发现打了死结,用尽全力都无法解开,悻悻道:“昨天晚上喝了酒,手劲有点大,绑得太紧了,现在解不开,不过没关系,等会我去找把刀来再帮您砍断绳子,现在咱们先说正事。”

“正事?”腾山狐疑道:“什么正事?你们不会是想宰了二寨主吧?”

曹唯摇头道:“杀人什么的最血腥了,万事要以和为贵……”

“和个屁!你小子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某家不与你说话,大寨主,你来说!”

曹唯汕汕一笑,退到宁九娘身后。宁九娘看到曹唯吃瘪,心情大好,掩嘴笑道:“滕叔叔有所不知,今天早上我与二寨主打赌,若是曹唯能登上白石峰,那他就要安心养老,不再过问山寨之事,如今……”

“如今二寨主输得连底裤都没有了吧。大寨主,你变了!你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天真单纯的小女孩了,想当年……”

宁九娘连忙道:“滕叔叔,你听我把话说完,既然二寨主想要安心养老,我一个人又忙不完山寨之事,所以就想再选出三个寨主,也好帮我分担一些。”

腾山瞪大了眼睛看着宁九娘,沉默了片刻,道:“大寨主,你这是要把二寨主身上的血都给放干啊……”

“那滕叔叔可有其他寨主的人选?”

“三寨主自然是我!”腾山大笑道:“某家在山寨资历最老,除了你和二寨主以外威望最高,所以三寨主之位舍我其谁!”

“自是如此!”宁九娘笑道:“那四寨主和五寨主的的人选,滕叔叔可有什么好的建议?”

腾山沉吟片刻,道:“第四给黑猿,第五给奎木,他们两个的威望也很高。狼多肉少,不能满足所有人,所以寨主不妨定下规矩,谁若是日后立下大功,可以再添寨主之位,给其他兄弟一点念头,也好让他们对你死心塌地。”

曹唯竖起大拇指,道:“腾英雄粗中带细,智勇双全,真是可敬可佩……”

“你昨天也说某家可敬可佩,结果转眼就给酒里下了蒙汗药,我现在一听到你说什么可敬可佩,心里就打鼓,生怕你又祸害我。小子,你到底是什么人?”

曹唯侧着身子,留给腾山一个闪耀光芒的侧脸,扬声道:“在下不才,在江湖中也闯出了不小的名号,人送外号“黑发魔男”,让腾英雄见笑了。”

“黑发魔男?”腾山想了半天也没想到江湖上什么时候出现了这号人物,冷哼一声道:“那什么黑发魔男,你就只占了一个“黑”字,黑了心肝,你滚吧,某家不想再看到你!”

“既然如此,在下就告辞了!”

曹唯走得很干脆,宁九娘也跟着他一起走了。腾山想到以后别人都要喊自己三寨主,心里美得不行,如果现在能喝两口小酒就更美了,只是感觉还有哪里不对……

腾山突然想起自己现在还没有被松绑,想要呼叫却不见半个人影,心中顿时凄凉,自己一个堂堂的三寨主就这么被人无视,这世道真是变了!

今天白蛇寨里动静不小,刚从山外来的毛头小子成功阴了寨子里的九个好手,让白蛇寨中的其他人唏嘘不已,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做人难,做匪人更难。

接着更令人震惊的事情发生了,大寨主宣布白蛇寨再添三位寨主,并且宣称日后谁若是再立下功劳也能坐上寨主之位,这让整个白蛇寨振奋不已,不少人下定决心要效忠大寨主,博一个前程。

当孙原听到这个消息时脸色异常难看,宁九娘现在还年轻,在白蛇寨中威信不足,所以自己这个二寨主的分量很重,可是若再多出三个寨主,长此以往,自己这个二寨主说的话还有几人能听?

孙天狼急道:“爹,现在该怎么办?”

“天狼,现在不是谈及儿女私情的时候,既然宁九娘不顾及情面,咱们也就无须顾忌了,我今晚就去一趟野猪寨,让他们在宁九娘成亲之日过来抢亲!”

“爹,寨子里的其他兄弟能答应吗?”

孙天狼摆摆手道:“无妨,到时候有我震住场面,应该不会出什么大问题。那天你记得带人将那个姓曹的宰了,绝了寨主的心思……”

第一百八十四章 朕之福将也

“凭什么杀我?凭什么?我一没睡他婆娘,二没杀他亲爹,至于这么要死要活的吗?”曹唯满脸悲愤,心里异常委屈,明明宁九娘才是主谋,自己只能算作从犯,但是孙原却一直抓着自己不放,难道是因为自己不够萌吗?

“咳咳……姐夫,你先把手放下来,我都快喘不过气来了。”

曹唯放开宁扬的脖子,道:“这次多亏你了,改日我请你喝酒。不过你可不能叫我姐夫,我跟你姐之间的关系很复杂,你毛都没长齐,是不会明白的……话说,你是怎么听到孙原父子谈话的?”

宁扬羞涩道:“我听说孙天狼有一本春宫图,画面极为撩人,就打算去借来看看,碰巧听到他们的谈话,所以连书都没来得及借,赶紧回来报信了!姐夫,以后你可得补偿我……”

曹唯有些无语,按照宁扬所说,救自己小命的竟然是一本春宫图,看来自己与这本春宫图有缘,等自己走的时候一定要把它带上,留作纪念。眼前这小子还真的是有点缺心眼,竟然敢在他姐面前提及此事,真是自己作死,谁也拦不住。

果然,宁九娘勃然大怒,一脚将宁扬踹到床上,不知从哪里拿出一根藤条,就要狠抽。曹唯连忙把她拦下来,道:“孩子还小,不懂事,需要的是耐心的劝导,而不是一味的狂抽,他本来就耿直,你若是再把他打傻了,他以后可就娶不到婆娘了。你快看,他已经晕倒了,嘴里还吐着白沫,你就饶他这一回吧。”

宁扬十分应景地闭上了眼睛,嘴角流出一些口水。宁九娘放下藤条,道:“孙原要让野猪寨的人来抢亲,你这个做男人的难道没什么表示吗?”

“什么男人?这里没什么男人!我倒是想做一个女人,听说做女人挺美,可是上天不给我机会,对我最原始的设定就是一个男人,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曹唯见宁九娘又拿起了藤条,连忙改口道:“……既然这辈子已经是男人了,那就要有一个男人的担当,他既然敢来,那就让他有来无回!”

宁九娘直直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真想一把掐死他啊,真不知道他是如何活这么大的,为什么没被人打死,竟然还做了官,难道山外的人都瞎了眼吗?

曹唯见宁九娘神色不善,小心翼翼道:“九娘,野猪寨来者不善,咱们就要先杀为敬,也好为你立威。你到时候别说他们是来抢亲的,就对兄弟们说他们是串通孙原,前来攻打白蛇寨的,如此一来内忧外患可以同时拔除,你这寨主之位可就稳稳当当了。”

宁九娘咬了咬嘴唇,道:“若我这寨主之位坐稳当了,你就会离开,对吗?”

“九娘,你就算留得住我的人,也留不住我的心,强扭的瓜不甜……”

“不准叫我九娘,叫我大寨主!”

“女人,你怎么说翻脸就翻脸……好好好,你别拔刀,我叫你大寨主就是了。大寨主,我家里还有一个美娇娘在等我回去……”

宁九娘冷哼一声,道:“家有贤妻,所以连声九娘都不愿意叫了吗?”

“……九娘,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就像一只野马,可惜你这山上没有草原……”

“我说了,不准叫我九娘,要叫我大寨主!别说你是一匹野马了,你就算是一头野驴,姑奶奶也能把你给驯服了……算了,你说得对,强扭的瓜不甜,十天后即为咱们的成亲之日,等我坐稳了寨主之位,你便走吧!天色不早了,你赶紧回去休息吧!”

曹唯呐呐道:“我本来就是在这里睡的……”

“老娘说的不是你!”宁九娘抓起藤条往桌子上一抽,道:“宁扬,你若是再装晕,老娘就真的把你抽晕了!”

宁扬飞快地从床上爬起来,点头哈腰道:“你们睡,你们睡,我这就回去,保证不会躲在墙角边偷听……”

………………………………

京师!

牟斌看完一份文书,然后匆忙进宫,没等太监通报就进了文华殿,行礼道:“陛下,从南京锦衣卫发来紧急公文,事关钦差……”

朱祐樘摒退了左右,道:“可是南昌那边有了消息?”

牟斌神色古怪道:“确实事关南昌,根据公文来说曹唯还没到南昌城便遭遇了水匪,不慎落水失踪……”

朱祐樘大惊失色,站起身来,道:“南昌水匪竟猖狂如斯?连朕的钦差大人也敢袭击,真是胆大包天,传令……”

“陛下莫慌,随后曹唯又自己安然无恙地回去了!”

朱祐樘舒了一口气,重新坐下,道:“那就好,那就好,朕就知道曹唯吉人天相,不会有事的!”

牟斌笑道:“陛下说的没错,曹唯失踪的这些日子里竟然是落到了匪穴中,随后又使计逃了出来。他不仅回来了,还带回了水匪的消息,原来在鄱阳湖中竟然有两万多水匪,似乎与南昌城里的某位贵人有关……”

“什么贵人,怕不是姓朱吧!养匪为患,也不怕落了他王爷的名头!朕这就拟旨,派魏国公前去围剿……”

“恭贺陛下!”

朱祐樘愣愣道:“水匪这般猖獗势大,还有什么好恭贺的?”

“陛下无须派兵围剿了,曹唯回到钦差行辕后又返回了匪穴,然后用火攻将水匪一网打尽了!陛下是真龙天子,得上苍庇佑,不用您出手就能荡平一切魑魅魍魉。”

朱祐樘哈哈大笑道:“牟斌,虽然朕知道你在拍马屁,但是朕非常受用。曹唯,朕之福将也!虽是一波三折,但总能屡建奇功,等他回来之后朕要好好封赏他。咦,我看你还有话说,难不成那小子又经历了什么波折不成?哈!”

“陛下真是神机妙算,曹唯还真的又出事了……”

“咳……”朱祐樘还没笑完,听到这话后顿时被呛到了,他本来只是开玩笑,却没想到竟猜对了事实,不禁感慨曹唯这运道说好也好,说差也就不是一般的差了。他顺了顺气息,道:“那只皮猴子又怎么了?”

“不知道,曹小子失踪了,似乎是被一名女子给掳走了,徐老公爷开始还以为是……是曹唯的旧识将他带走了,可是过了些日子都不见他回来,这才感觉不对。”

朱祐樘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良久以后才开口道:“这只皮猴子真是让人操碎了心,等他回来,朕一定要狠狠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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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五章 教你读书

如果没有私欲和纠纷,短期的山上生活还是极好的,空气清新,山泉清冽,早晨能迎着第一缕阳光跑到白石峰上俯视山涧别样的风景。

如今白蛇寨里没人敢对曹唯不敬,因为他是大寨主的男人,软饭吃得好,顿顿都管饱。

更何况此人在二寨主的重重杀机之下,不仅活得极为安稳,而且还将二寨主给反坑了,这说明他不仅仅是靠脸吃饭,还有着超乎常人的心机。在山上,有心机是褒义词,因为有心机才能活的长久。所以,此人当敬……而远之!

曹唯没想到自己会顶着心机男的帽子,每日的晨跑已经成了他不可或缺的运动计划,不是他不想赖床,而是地上实在太硬,即便颈椎受得了,腰也扛不住,所以还不如早起登山,寻一寻前世的坠崖,也许还能发现什么惊喜。

可惜曹唯爬遍了白蛇寨地盘上的所有山头,也没有找到那处悬崖。至于其他山头,曹唯不敢去,张八岭不大,里面的势力除了白蛇寨就是野猪寨了。很显然,野猪寨不会卖白蛇寨面子,如果逮住曹唯一定会让他死相极惨,甚至会让他尸骨无存。曹唯已经因为山崖死过一次,不想再因此死第二次。

宁九娘这几日对曹唯非常好,不仅说话时难得的柔声细语,生活上也是面面俱到,真的如同一个体贴贤淑的未婚婆娘,让曹唯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山上的伙食也是非常好的,因为这里有着天然的原材料,野猪肉味道鲜美,具有补五脏,润肌肤,祛风解毒之功效,配合山上的野菜做成包子,曹唯自己能吃上一笼,如果再喝上一碗熬烂的小米粥,那真是人间极品。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每到饭点总会有一些不要脸皮的人前来蹭饭,原来只有一个,现在变成了三个,吃饭时如饿鬼一般,非常讨嫌。

“腾山,你吃饭时就不能小声点?喝碗粥都能震天响,除了你也就没谁了。黑猿,你还有脸笑,你吃饭前就不能先洗手?黑乎乎的简直影响胃口,下次再不洗手就别来吃饭了。”

黑猿弱弱解释道:“我这是天然黑……”

奎木缩了缩脖子,低调吃包子,生怕曹唯注意到他,但是他身前摆着的七八笼包子实在太显眼。曹唯叹了口气道:“奎木,你三天的伙食都顶得上我一个月的口粮了,你老实告诉我,你上山落草是不是因为家里养不起你了,所以才让你出来另谋生路的?”

奎木赔笑道:“军师,你放心,等山里的厨子学会了做这种包子,我们就不来了……说来也是,我以前也经常吃野猪肉,怎么就没吃出来现在这种味道!这包子味道是好,可就是太小了,一口就能吃两个,明天要把它做得大一些,最好能有喝酒的碗那么大。”

自从他们几人被阴了以后,就觉得曹唯坏得透顶,非常适合做寨子里的军师,既然能阴自己人,那自然也能去祸害其他山寨的人。

曹唯拿起一个包子,咬了一小口,然后又斯条慢理地喝了一口小米粥,道:“你们三个糙汉子懂什么呀!吃食就是要做得精细,这样才能把其中的味道发挥到极致。你们这些天不能光吃,别忘了办正事,明日可就要动手了。”

腾山低声道:“都已经准备妥当,只是……军师,二寨主真的会勾结野猪寨来攻打我们寨子吗?毕竟多年的兄弟情分,他真的能做出这等无情无义之事?”

腾山的问题也正是其余二人想要问的,以前白蛇寨势力不大,在夹缝中生存,后来才慢慢壮大起来,寨子里的老人都一起出生入死过,彼此之间感情深厚,即便宁九娘亲口对他们说了此事,他们也没法完全相信。

曹唯沉默片刻,道:“有备无患,不管野猪寨的人来不来,咱们都要有所防备才好。或许二寨主只是想坐上那个位置,一时糊涂才会做出这等事,可是他却忘了,野猪寨是一头恶狼,引狼入室必会反遭其害。

这张八岭只有白蛇寨和野猪寨,如果除掉了白蛇寨,那野猪寨就能一家独大了,我就不相信野猪寨没动过心思。依我看,当初野猪寨的寨主来提亲就是存了吞并咱们白蛇寨的心思。老死而幼立,如果我是野猪寨主,一定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奎木狠狠道:“只要他敢来,那就让他有来无回,我早就看这个野猪寨不顺眼了。当初老寨主还在的时候,野猪寨就三番五次滋生事端,那天巩飞虎来提亲,若不是二寨主拦住我,我早就一刀结果了他。”

黑猿笑道:“这回新帐老帐一起算,明天晚上咱们就把这只野猪放在案板上,再扒光他的衣服,狠狠蹂躏!”

“这口味……好重!”

曹唯离开了饭桌,回到了宁九娘的闺房。宁九娘正在做嫁衣,山上条件简陋,有钱都没地买婚庆之物,所以只好自己动手。宁九娘以前没有做过针线活,正在缝制的红袍只能看出衣服的轮廓。虽然时不时被针扎到流血,她却乐此不彼,用嘴吸允一下手指,然后又进行缝制。

曹唯拿过红袍和针线,慢慢缝制起来,其手法精湛,在飞快地穿针引线下,还能和宁九娘聊天闲叙。

“缝制衣服时要把对褶处缝到里面,这样就能把线头就在里面,衣服看起来就会漂亮许多,还有,在穿针引线时最好戴上一枚顶环,这样不容易扎到手……”

曹唯低头絮叨,对宁九娘眼中的异彩浑然不觉,等他缝完最后一针,就用嘴将线咬断,然后把衣服叠好,放到宁九娘面前。

宁九娘笑道:“这不是有剪刀吗?怎么还用上嘴了,难不成是早饭没有吃饱吗?”

“习惯了,我上辈子在读书时就经常一个人缝制衣服,次数一多也就熟了。其实我并不想做什么大官,只想做一个厨子或者一名裁缝,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

“哪有人会记得上辈子的事,你又诓骗我。”宁九娘白了他一眼,然后低下头道:“其实,我也不想做什么寨主,也不想做什么富家小姐,只想生在一户书香门第,有爹娘疼爱,出嫁以后,有相公帮持,有儿女暖心……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生活。”

曹唯沉默片刻,道:“九娘,再过两三年我便告老还乡,到时候会在江南水乡寻一处安静之所,到时候我教你读书可好?”

宁九娘怔怔地看着他,忽然笑了出来,笑魇如花,煞是好看。

第一百八十六章 那一刀断头的风采

寨主大婚是寨子里一等一的大事,整个白蛇寨变得忙忙碌碌,筹备婚事不是那么容易,更可况山里的男人都是一群糙汉子。

山寨里的女人并不多,有的是跟着夫婿一起落草为寇,有的是犯了事躲到了山上,还有的则是被劫掠上来的女子。在她们的帮衬下,整个山寨变得大不同,一股喜庆的气氛笼罩在山野之间。一切都十分美好,唯一弄不明白的是寨主为什么将庆礼定在了晚上,后来众人猜测大概是因为寨主害羞,想要借着夜色遮掩一二。

孙原面无表情地看着眼前忙忙碌碌的人,心里冷笑不止,他已经暗中联系了巩飞虎,要他趁着天黑将宁九娘抢走,然后再逼着她嫁给巩大川,到时候生米煮成熟饭,自己再弹压一些喜欢冒头的老人,大事可成矣……

孙原突然感觉有些不太对劲,眉头一皱,道:“为什么布置山寨的人都是一些老弱妇孺?腾山和黑猿等人呢,为什么没有见到他们?”

跟在他后面的奎木心里一沉,他今天跟着孙原的目的就是为了看住他,不能让他看出什么端倪,免得坏了大事。

“今天山上得到消息,说有一个商队要路过张八岭,所以腾山就带着兄弟们去捞一票,也能为寨主的大婚添点东西,否则就太寒酸了不是!”

孙原点了点头,还是感觉有些不对,又问道:“新郎在哪?为何一直没有看到他?”

“曹唯说要去给我准备一件礼物,所以现在还没有回来……”宁九娘从门外走进来,身穿一件大红长袍,笑道:“二叔已经多日没有出门了,今日侄女大婚,想必二叔是出来喝喜酒的,可见您还是疼九娘的。今日九娘大婚,您可有什么话要跟九娘说的?”

孙原看着眼前这个穿着嫁衣的女子,忽然心头一软,随即又硬下心肠,别过脸去,道:“大寨主,老夫无话可说。兄弟们都到了,这拜堂也该开始了吧?”

宁九娘低下头面色一黯,片刻后又抬起头来,道:“不着急,诸位兄弟先喝着酒,等新郎回来之后再拜堂成亲,若不然我该和谁拜堂成亲,不会是和那什么巩大川吧?”

堂下一阵哄笑,孙原面皮一抖,道:“大寨主真会开玩笑……

宁九娘没有再理会他,径直走到最上面那张桌子,坐在椅子上,然后给自己倒了一碗酒,却又不喝,而是扭头看着窗外。

那是野猪寨的方向……

天色慢慢暗了下来,山中一片静谧,如今已经是四月份了,可是山林中还是会有些凉意,就连月光都显得有些明亮清冷。一只返穴的野鹿似乎发现了什么,惊慌失措地想要跑远,但是没跑几步就掉进了一个深坑里,没了声息。

腾山慢慢挪到曹唯面前,压低声音道:“军师,咱们挖那么多坑会不会有点不讲究?缩头缩尾不是大丈夫所为……”

曹唯正色道:“腾山,你记住了,你不仅仅掌握自己的性命,还掌握兄弟们的性命。跟咱们一起来的有五百多个兄弟,我希望他们都能安安稳稳地回去。

所以,不要在乎什么脸面,尽可能的让兄弟们都活下去,活下去才有希望,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等会放几轮弓箭后再上前搏杀,这样能少死几个人。”

腾山面带愧色,道:“我明白了,以后就是死,也要保住兄弟们的性命……”

黑猿飞快地跑过来,抱拳道:“军师,前方兄弟来报,有一伙人正赶过来,大概有三百多人。天色太暗,兄弟们又不敢上前,所以看不清楚来人是谁,不过按照方向来看,应该是野猪寨的人。”

曹唯握紧手中的寒刀,沉声道:“让兄弟们准备好,杀了来人就回去喝酒!”

“是,军师!”

在月光的照映下,几百个拿着大刀的壮汉气势汹汹地走在一条山路上,为首的正是野猪寨大当家巩飞虎。孙原让他过来抢亲,可他如何会放过这大好机会,此次他带来的都是野猪寨的精锐,为的便是吞掉白蛇寨,称霸张八岭。

巩大川慢慢跑到巩飞虎的身边,小声道:“爹,孙原真的会帮咱们压制住白蛇寨的人吗?会不会有什么阴谋?”

巩飞虎笑道:“大川,这个孙原已经利令智昏了,他一心想要除掉宁九娘,让他儿子做上寨主之位,却没想到我们野猪寨想要的不只是宁九娘,还有整个白蛇寨。这是上天送给我们的机会,天与不取,反受其咎,合该咱们野猪寨坐大!”

巩大川振奋不已,今夜之后自己就能得到了宁九娘了,一想到宁九娘冷艳的样子,自己就会浑身发热,这是在其她女人身上感觉不到的,或许也正是因为她高傲冰冷,所以自己才更想得到她……

正当巩大川胡思乱想之际,忽然听到一阵破空声,接着便听到耳边传来一声闷哼,他扭头一看顿时惊骇欲绝,只见自己父亲的胸口上插着一支箭矢,眼看就活不成了。

巩大川正要大叫,便听到无数的破空声,场面顿时大乱,许多人都想往两边闪避,却发现道路两边都是深坑,坑里面布满了倒刺,一时间惨叫声不绝于耳。

巩大川没有乱跑,而是用自己父亲的身体做掩护,一点点往后挪动,他顾不得多想,什么权势,什么美色,都不重要,他只想保住自己的命。

一阵冲杀声响彻天际,腾山带着白蛇寨的弟兄杀了过来。寨主已死,没多少人选择反抗,多数人都想逃命,却发现到处都是面色狰狞的持刀大汉,他们已经无路可逃了。

当一个人扔掉手中的刀时,其他人也都纷纷效仿,少有的十几个汉子想要拼杀出去,被腾山率众当场格杀。黑猿将巩大川押到曹唯面前,道:“军师,这小子想开溜,幸好我一开始就盯住了他,要不然还真的就让他给跑了。该如何处置他?还请军师示下。”

“留他何用?”

不等巩大川求饶,曹唯大笑一声,然后一刀砍下,顿时人首分离,鲜血喷薄而出,看得众人心惊胆寒,纷纷低下头,不敢直视。

腾山迟疑了一下,上前抱拳道:“军师,我们要趁机攻占野猪寨吗?”

曹唯笑道:“野猪寨已经不足为虑了,我答应了兄弟们杀了人就回去喝酒,不可言而无信,你们将巩飞虎和巩大川的头颅带回去,现在就回去喝庆功酒!”

人群中一阵欢呼,不少人高颂“军师万岁”。腾山小声道:“那军师呢?不和我们一起回去吗?”

曹唯沉默片刻,道:“你回去告诉大寨主,等我办完事就教她读书!”

腾山深深看了曹唯一眼,扬声道:“送军师!”

“送军师!”

第一百八十七章 尊大寨主令

大婚当日新郎迟迟不到,一众兄弟也无影无踪,事情有些诡异,孙原此时如坐针毡,他已经和巩飞虎约好了要在酉时动手,可是现在已经是酉时三刻了,却还没有听到半点动静,如果不是宁九娘一直坐在位置上不动弹,他早就想出去看看究竟了。

孙原小声道:“天狼,你出去看看外面有没有什么动静。”

孙天狼看着身穿红衣的宁九娘,心里很矛盾,既想野猪寨的人早早来将宁九娘带走,以免夜长梦多,又不想野猪寨的人过来,这样就能留住宁九娘,到时候再杀了曹唯,万事俱成。可是他知道自己的父亲即便杀了宁九娘,也不会让自己娶她……

孙原见孙天狼没有理会自己,心里一急,站起身来就要往门外走,却听到宁九娘冷冷道:“二寨主,坐好别动,今日本寨主大婚,难道你还想缺席不成?”

宁九娘虽然一直看着窗外,却从来没有忘记孙原,在她看来,孙原才是今天晚上的主角,一只老鳖,一只已经钻进入瓮中的老鳖。

孙原脸色一变,随即又拱手笑道:“老夫年纪大了,今晚这酒也喝了不少,所以想早点回去歇息,还请大寨主体谅!”

宁九娘不说话,只是冷冷地看着他。孙原一咬牙要往门外走,却发现有几个人上前挡住了自己的去路,心里又惊又怒,转身盯着宁九娘道:“大寨主这是做什么?难道要囚禁老夫不成?”

宁九娘面无表情地看着窗外,轻声道:“坐下!新郎没有回来之前,谁都不准走!”

宁九娘虽然话说的轻,却有一种不容忤逆的意味在里面。其他正在喝酒的人都感觉到不大对劲,知道这不是他们所能插手的,于是就低下头喝酒,打定主意不掺和其中。

孙原怒极反笑,大声道:“那老夫若是非要走又当如何?”

奎木上前笑道:“二寨主,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今日寨主大婚,咱们多少也算是长辈,这拜堂之礼都还没完,又如何能走?还是再等等吧,他们差不多就要回来了!”

孙原深深看了奎木一眼,然后又转身坐下,小声对孙天狼说道:“情况有变,若是……若是到了不得已之时,保命要紧……”

孙天狼还是没有理会他,只是直直地看着宁九娘。孙原见状,不由得叹了口气,闭目养神起来,他已经看明白了,今日多半是祸非福了。

又过了小半个时辰,正当孙原等无可等时,一声大笑传了进来:“大寨主,某家回来晚了,不过带的贺礼可不轻,还请大寨主不要见怪才是!”

腾山从门外走进来,浑身鲜血,手里还提着两颗头颅,如同一只刚从地狱中爬出来的恶鬼。在他身后还跟着许多山寨中人,个个身上都沾着血,显然是刚经历过一场大战。

孙原仔细看了看,却是被吓得肝胆俱裂,身体止不住颤抖起来。因为他看到腾山手中拿着的正是巩飞虎父子的头颅。

宁九娘终于露出了笑容,飞快地跑过去,巡视一圈后急声道:“他呢?”

腾山知道宁九娘说的是谁,沉默片刻,道:“军师说他有些事先走了……”

宁九娘的眼泪顿时喷涌而出,蹲在地上哭得极为伤心,就如同一个丢失了心爱之物的小女孩。

“他还没和我成亲呢,怎么就走了……”

腾山面露不忍,上前小声道:“大寨主,军师托我告诉你,说再过两三年,他把外面的事情办妥当了再来找你,还说要教你读书。”

宁九娘擦了一把眼泪,笑道:“我就知道他不会真的丢下我,他说了要教我读书,他说过了……”

“大寨主,咱们还是先把这边的事情解决一下吧,兄弟们还都在等着呢!”

宁九娘点了点头,回到座位上,又恢复了冷清的样子。腾山扬声道:“在座的诸位兄弟,你们可能以为我腾山今日是去劫掠肥羊了,其实某家劫的不是肥羊,而是几百只大肥猪。诸位请看,这是野猪寨寨主巩飞虎和他儿子巩大川的首级。”

腾山将手中的人头高高举起,场面顿时喧腾起来,不少人惊呼出来,上前观看。

腾山继续说道:“前些日子收到消息,说野猪寨要在今日前来袭击咱们白蛇寨……”

“你胡说!”孙原大叫道:“人家野猪寨是来观礼的!”

腾山冷笑道:“孙原,野猪寨的人是你请来的吧?观礼需要带上几百号人吗?你勾结野猪寨,想要吞并我白蛇寨,真是狼心狗肺的东西,老寨主待你不薄!”

在场众人惊疑不定地看着孙原,没想到他能做出这种事。孙原正要狡辩,却突然感觉胸口一疼,低头看去,只见一把长刀从后背贯穿而出,刀尖上还流着猩红的鲜血。他刚想扭头看看动手之人是谁,却又眼前一黑,慢慢倒下。

孙天狼看着死不瞑目的孙原,面无表情道:“爹,做错了事就要认,你做下这等糊涂事,儿子只能大义灭亲了!大寨主,孙原已经伏诛,小人也无颜再待在白蛇寨了,这就离去,还请大寨主放小人一条生路。”

孙天狼说完转身就走,在场众人看向孙天狼的目光都变了,心里微微发寒,这根本就是一个狼崽子,杀起亲生父亲来毫不拖泥带水,干净利落。

腾山正要上前阻拦,宁九娘摆手道:“放他走吧,我本就没想过要杀他们父子。从今以后,张八岭再没有野猪寨,只有咱们白蛇寨。曹唯立下大功,担任咱们白蛇寨的二寨主兼任军师,你们可有什么异议?”

腾山等人抱拳道:“尊大寨主令!”

宁九娘又看了孙原一眼,叹了口气道:“我至今还记得当年他把糖葫芦拿给我时眼里的宠溺,为什么如今竟变成这副模样?今天我已经给过他机会,可他无话可说,他可能到死也没想到自己会死在亲生儿子手上。

将他安葬了吧,给他最后一份体面!”

“是,大寨主!”腾山抱拳道:“那野猪寨……”

“明日把俘虏的这些人带过去,若是野猪寨不归降,那就一柱香杀十人,直到把这些俘虏杀完为止!”

宁九娘话里杀气腾腾,听得腾山等人心里一跳,当即抱拳道:“尊大寨主令!”

第一百八十八章 除之不尽

孙天狼飞快地走在山路上,不时扭头往身后看去,面露焦急之色。即便跌倒在地,他也会立马爬起来,不做片刻停留。

孙天狼知道即便宁九娘愿意放过自己,手下的人也不会善罢甘休,山上人都是经年老匪,怎么会不知道斩草除根的道理?

等他走到山脚时,终于放慢了步伐,重重地松了一口气。只要下了山就能保住性命,以后有机会再回来夺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到时候一定要杀光腾山、黑猿等人,然后再把宁九娘收为禁脔,坐上寨主之位……

“这么晚了,天狼兄这是要去哪?”

孙天狼面色大变,扭头看去,只见左前方的石头上坐着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把寒刀,在月光的照映下尽显锋芒。他借着月光仔细瞧去,不由得瞪大了眼睛,惊呼而出:“曹唯!”

“不错,正是某家!”曹唯慢慢走起来,笑道:“天狼兄,某家在此等候多时了,本来是想等你们父子二人,现在却只等到你一人前来,你爹呢?难不成还在寨子里喝酒?”

孙天狼似乎没有听见对方的调侃,脸色忽明忽暗,片刻后才抱拳道:“曹兄弟,我爹已经死了,他犯下罪孽,被我亲手所杀,也算是恶有恶报了。前些日子我们父子得罪了曹兄弟,还请你不要怪罪!”

曹唯心中一凛,他跟腾山等人分别后就一直等在这里,他知道宁九娘一定不会杀了孙原父子,所以才想帮她斩草除根。当他只看到孙天狼时就在猜测孙原应该是出事了,也有想过孙原已死,却从未想过孙原竟是死在自己亲生儿子手中。

幼子弑亲父,非绝情无义而不为也!

曹唯握紧了刀柄,又重新审视一番孙天狼,下定决心一定要将他除掉,否则日后只怕是不得安宁了……

“我看曹兄弟气度不凡,智勇双全,一定不是寻常人,不知曹兄弟可否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人……”

孙天狼知道曹唯一定不会放过自己,所以一边和曹唯说着话,一边若无其事地接近他。当他走到曹唯面前四五步时,见曹唯还没有反应,不由得面色一喜,就要上前将他扑倒,却猛地脚下一空,掉进一个深坑里,被坑里的尖刺扎穿了身体,口中鲜血不止,脸上露出痛苦之色。

曹唯小声道:“我是什么人?我是秦阳伯,是锦衣卫北镇抚司镇抚使,是正五品奉政大夫,这个答案,你还满意吗?这个坑是专门为你父子准备的,既然你爹已经死了,那就把你这只幼狼埋进去。”

孙天狼惨笑道:“死在锦衣卫手里倒也不冤,你这个小人,也一定会不得好死,我在黄泉路上等你……”

孙天狼拔出一根倒刺,用力扎进胸口,当场毙命。他为了活命亲手杀了亲生父亲,又赶紧下山,防着腾山等人的追杀,却没想到最后栽到曹唯手上,倒也应了那句流传千古的话:小婊砸必须死!

曹唯皱着眉头道:“自己亲手弑父,却说别人是小人,真不知道是谁赋予你的勇气,竟然还敢咒我不得好死……”

“却不知曹大人想怎么死?我们兄弟可以送你一程!”

身后传来一声狞笑,曹唯连忙转身,看清来人后瞳孔一缩,低呼道:“裴千尚万!”

自从进了白蛇寨,曹唯就再也没见过裴千尚万二人,他们就如同蒸发了一般,曹唯忙着对付孙原,倒也没有注意,哪知今天又遇到了他们。人生就是这样,惊喜不常有,而惊吓却从未断绝过。

曹唯的心慢慢沉了下去,他已经看出来了,裴千尚万二人对他不太友好,却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了他们。曹唯本以为自己是最后的麻雀,现在才发现原来自己也只是一只螳螂。

裴千拿着一把杀猪刀,戏虐地看着曹唯,道:“还是那个问题,曹大人想怎么死?”

曹唯苦笑一声道:“死也要死个明白,不知在下如何得罪了你们,竟要取我性命?要不然我请你们吃酒去,咱们好好聊聊如何?”

“我们兄弟要是喝了曹大人的酒,恐怕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我们兄弟和曹大人无冤无仇,只是看不惯大人罢了……”裴千收敛了笑容,然后慢慢和身边的尚万逼了上来,道:“时候不早了,还是先送曹大人上路吧!”

裴千知道曹唯十分奸滑,他这几天虽然没有和曹唯直接见面,但是却一直在暗中盯着曹唯,对于曹唯的手段也有些心惊,直到他看到曹唯独自一人离开白蛇寨时,才突然现身发动绝命一击。

曹唯见二人杀了上来,然后赶紧……跑,他已经看明白了,对面这两人是有备而来,自己这个文弱书生根本抵挡不了,至圣先师说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曹唯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所以决定矢志不渝执行圣人的教诲。

曹唯往山上跑,想要找白蛇寨求助,虽然有点丢人,但不至于丢命。裴千尚万二人看出了曹唯的想法,猛然加速,誓要取其性命。

曹唯忽然感觉心里一紧,背后汗毛直立,连忙往旁边躲避,这才堪堪躲过裴千扔出的杀猪刀,身上已经被汗液湿透,不知道是累的还是被吓的。

裴千二人趁机追了上来,看着摔倒在地的曹唯狞笑不已,就要上前结果了他,却发现自己动弹不得,心里大惊,低头看去,只见自己的脚上不知何时被套了绳索。

曹唯也发现了异常,上前一刀捅进裴千的胸口,给他来个透心凉。尚万见挣脱不了,就拿刀砍向身前的曹唯,并没有注意到自己身后出现的两个瘦弱身影,等到察觉到时已经晚了,两把刀同时捅进他的后背,让他当场毙命。

“曹大人,我们兄弟来得可还及时?”

赖三赖四上前将曹唯扶起来,并帮忙拍打他身上的灰尘。曹唯惊喜道:“你们怎么能寻到此处?”

赖三得意道:“我们兄弟俩最擅长的就是匿迹寻物,寻人的本事也不差,我们好不容易才到了这张八岭,就看到这两个花和尚行事偷偷摸摸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就悄悄跟着他们,没想到竟然能找到您,真是福运!”

曹唯上前掀开裴千胸口处的衣服,果然看到一块莲花印记,心下了然,不是自己太遭仇恨,而是白莲教如同狗皮膏药似的,除之不尽……

第一百八十九章 春情无限

不管你的条件有多差,总会有个人在爱你;不管你的条件有多好,也总有个人不爱你,爱或不爱,只要能相遇那就是一种缘分,但是缘分也分好几种,有一种缘分叫做孽缘,毫无疑问的是,曹唯与白莲教之间就是孽缘。

无论曹唯在哪,总能遇到白莲教的人,不知道这是爱的指引还是霉运汇集的表现。如果有可能,曹唯真想和白莲教的大长老交谈一下,定下章程,以后各有各的路,永不相见。

不出意外的话,只要曹唯敢出现在大长老的面前,那么彼此之间的相处一定不会很愉快。即便双方都笑容满面,该捅刀子的时候也绝不会手下留情,这不是相爱相杀,而是相互绝杀。

曹唯没有想到张八岭里也有白莲教的人,如果不是赖三赖四及时出现,他恐怕早就见了阎王。按照他的推测,在其他山寨应该也有白莲教的人,白莲教的意图很明显,就是看上了淮阳山一带的山匪,想要收为己用,为日后造反做准备。

在生死线上挣扎的感觉并不好,这次离开京师堪称惊险万分,先是被鄱阳湖上的水匪拦截,随后又沦落到与张八岭的山匪周旋,再到不久前和白莲教拼命。曹唯杀了不少人,好几次也差点被人所杀,他保住了小命,却也是心力交瘁了,只想赶紧回到家中,放松心神睡个三天三夜,然后每天喝茶饮酒,看云卷日落。

南京城里,当钦差大人回来时,徐老公爷马不停蹄地赶了过来,招呼都不打一声,就直接将这个令人操心的玩意儿狠狠地踹上几脚,其气势如虎,出口成脏,非常有地痞老流氓的架势。

发完功后,老公爷神清气爽,比逛了窑子还精神。曹唯如同受了欺负的小媳妇儿,哭丧着脸,配合着屁股上的几个大脚印,倍显凄惨。

徐老公爷喝着热茶,斜视道:“行了,小子,别站在那里装可怜了,赶紧过来说说鄱阳湖的事情,老夫年纪大了,就是想听听故事解解闷。”

曹唯顿时来了精神,笑道:“话说那日小子落水后,历经磨难才成功潜入水匪巢穴……”

“瞎说!”徐老公爷瞪眼道:“依照你小子的秉性,若不是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是决计不会让自己身处危险境地的,依老夫推断,你定是受到水匪胁迫,这才不得不进入匪穴!”

曹唯汕汕道:“您真是老奸……老谋深算,确实如您所说,小子被匪人胁迫到了泗山岛,只见岛上有匪人十万众……”

徐老公爷吹胡子瞪眼道:“明明只有两万,却说成十万,牛皮都吹破天了!”

曹唯愣愣地看着他,无语叹息,最讨厌这种人了,想听故事还总是插嘴,这要是遇到脾气差点的,恐怕早就抡着刀子砍过去了。

“怎么?老夫说错了吗?做人最重要的是实在,不要总是说一些虚话,当年老夫率领十万甲士击退百万鞑靼,老夫骄傲了吗?老夫吹嘘了吗?”

一个人如果不要脸起来,你永远不知道他的下限在哪,眼前这位老匹夫明显是越老脸皮越不要脸,越不要脸越无敌,再加上国公的身份,基本可以做到横行无忌。倘若曹唯能达到这种地步,恐怕要比徐老国公更加无所顾忌。

曹唯拜服道:“老公爷教训的是,小子记下了,做人确实要实在,要像您这般实在!”

徐老公爷眉开眼笑道:“别这么恭维老夫,老夫不爱听。小子,你前些日子去哪里了?跟老夫说说,老夫年纪大了,就喜欢听故事解解闷。”

“小子被一个女土匪头子抓进山寨,要我做压寨男人,然后就有一个老男人无缘无故地想要杀我,等我干掉他之后想要趁机逃跑,没想要有两百个大汉来追杀我。这时候我不慌不忙,手持一把杀猪刀冲杀了进去,最后杀敌一百余,将他们杀得心惊胆寒……”

赖三赖四脸皮抽抽,听得直撇嘴,徐老公爷抓住了重点,笑得很暧昧,道:“女土匪头子?小子,你口味不浅呐!什么时候结下的孽缘?老夫见你这么些年也不纳妾,还以为你是想和陛下学,没想到你竟然来这一套。

钱宁说那个女匪前凸后翘,模样俊俏,难怪你把持不住,要是老夫……算了,老夫年轻时遇到的女匪都五大三粗的,没你这份艳福。

依老夫看,就算她是女匪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该娶进门就不要犹豫,别让子嗣流落在外……”

曹唯冷汗直冒,拱手道:“老公爷,小子急着回京复命,打算明日就启程,这就下去收拾行李了,告退告退……”

“年轻人就是不懂事……”徐老国公看着曹唯离去的背影,抚须喃喃:“老夫当年也不懂事,记得当年也有个女侠客爱慕老夫来着,名字很美,叫飘柔……”

次日,钦差仪仗缓缓走出南京城,这次送行的队伍小了许多,没有了徐老国公捧场,其他勋贵也兴致缺缺,零零散散的来了几个,打着哈欠,精神不振,像是送丧多过送行。

赖三赖四骑着高头大马,风光无限,有意无意地靠近一辆马车。不大一会,一个婢女打扮的姑娘掀开车帘,不知往赖三手上塞了何物,竟让他笑得有些要抽疯的架势。钱宁也从怀里掏出一个绣着肥鸭子的荷包,看了半晌后又恋恋不舍地放回去。

坐在马车里的曹唯透过车子看向窗外,只见百花盛开,绿草如茵,田野里到处都是劳作的百姓农夫,有孩童拿着花束追着蝴蝶,嬉闹在田埂草地之上,笑声不绝于耳。

“春情无限呐……”曹唯有些迷恋地看着窗外的风景,笑道:“这才是真正的生活,不知道家中的海棠花开了没有,不知道婉儿瘦了没有……憨大,你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坐在旁边的憨大挠挠头道:“憨大想养猪,憨大小的时候就养了一头猪,憨大什么话都会和它说,它也不会欺负憨大,可是爹最后把它卖了,憨大伤心了好久……”

曹唯哈哈大笑道:“好,等咱们回去了就让你养猪!”

钦差仪仗在曹唯的催促下,一路过府不停,遇县不歇,快速朝着京师方向赶去,过了十余日终于到了京师地界。

当曹唯看到京师巍峨的城墙时,忍不住松了一口气,终于回来了,这座城里有妻子,有朋友,还有平白无故送钱给自己的冤大头,原本还有些不愿意来这里,现在离开快两个月了,竟有种难以描述的眷恋。

还好,回来了……

第一百九十章 弄死他……

刚入京师,曹唯正想回府,一匹快马飞奔而至。牟斌跳下马,上前拍着他的肩膀,笑道:“好小子,此次为咱们锦衣卫立下大功,以后有好事老夫还想着你!”

此话一出,曹唯觉得牙都疼,眼前这位上官只见到自己立下功劳,却没看到其中的凶险,若是再来两次恐怕自己真的要为国捐躯了。自己来到大明想的是长命百岁,纸醉金迷,过上别人眼里的糜烂生活,没想过什么大义,更没想过为朝廷要死要活。

“牟帅,您听说过黔驴技穷的故事吗……算了,从你迷茫的小眼神中我就知道了答案。黔驴技穷是说黔地这个地方没有驴子,有个喜欢多事的人用船运载了一头驴进入黔地。运到后却没有什么用处,便把它放置在山下。

老虎见到它,一看原来是个巨大的动物,就把它当作神,藏在树林里偷偷看它。老虎渐渐地走出来接近它,小心谨慎,不知道它是个什么东西。

一天,驴子一声长鸣,老虎非常害怕,逃到远处,十分恐惧,认为驴子要咬自己。然而老虎来来往往地观察它,觉得驴子没有什么特别的本领。渐渐地习惯了它的叫声,又靠近它前前后后地走动,但老虎始终不敢和驴子搏击。老虎态度更为随便,碰擦倚靠、冲撞冒犯它。

驴子发怒了,用蹄子踢老虎。老虎因此而感到欣喜,盘算此事,心想道:“驴子的本领只不过如此罢了!”于是跳跃起来,大声吼叫,咬断驴的喉咙,吃完了它的肉,才离去。”

牟斌愣愣地看着曹唯,不确定道:“你的意思是说你就是那只走哪就祸害到哪的凶恶老虎?”

“不,属下是那只被悲惨的驴,因为被一个多事的人放错了地方,所以才被吃掉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告诉我们不要多事,是吧?”牟斌神色不善道:“你的意思是说,老夫就是那个喜欢多事的人,是吧?”

领导语气不太好,曹唯当场就怂了,低着头道:“属下不是在怪您,都是属下命不好,所以才会活得这么累,现在整颗心都是凉的,想回家找找温暖,就不奉陪了,改日再聊,改日……”

曹唯刚转身,就感觉天旋地转,一股刺鼻的气味从鼻子冲进天灵盖,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

“牟帅,你这是作甚?快放我下来,你这老匹夫,老子不伺候了,老子要告老还乡……”

牟斌将曹唯夹在腋下,任他如何挣扎都无法挣脱,不大一会,曹唯认命地放弃了挣扎,下定决心日后一定要好好学个一招半式,绝不能再像今天这样,在手下面前丢尽了脸面。

到了皇宫门口,在守卫的古怪神色下穿过掖道,牟斌夹着曹唯直达文华殿,没等太监通报直接进殿面圣。

朱祐樘见状哈哈大笑道:“朕的福将回来了,只不过这姿势不怎么文雅,却是不知是哪里得罪了牟卿?”

牟斌将曹唯放下来,指着他道:“陛下,这小子说臣喜欢多事,不该举荐他去江西。进京之后不来面圣,竟然想着回家歇息,真是胆大包天,若不是臣现在年纪大了,脾气小了不少,恐怕早就将他押入大牢了!”

曹唯心下一惊,瞬间明白了牟斌的意思,当初太祖皇帝给宰相胡惟庸定罪时,其中有一条便是妄自尊大,不敬皇帝。而曹唯今日之举倒也有些不敬皇帝的意思,毕竟他的思维还处于现代,想着出差回来以后先回家休息,却没想到这一条绝不适用于皇权至上的封建朝廷。

一个武官在奉旨巡查后回到京师,竟然不到宫中复命,而是径直回了家,往重了说就是大不敬,或许皇帝现在不介意,可难保日后生出什么间隙,更何况还有东厂和文官在一旁虎视眈眈,一旦抓住此事不放,日后难免会旧事重提,给曹唯定罪。

牟斌今日此举就是要防范于未然,心思是好的,就是行为极其粗鲁,尤其是他腋下的味道,差点将曹唯熏死。

想明白其中的道理后,曹唯连忙弯腰拱手道:“陛下,小子无状,不懂礼数,还请陛下恕罪!”

牟斌见曹唯这般反应,眼里闪过满意之色,他知道曹唯是一个灵醒的年轻人,在大事上一点都不含糊,但是却一直在细节上犯糊涂,而很多人最后都是死在小事上。所以牟斌今日没有直接出言教导曹唯,而是选择了最粗暴的方式,给他一些教训,也能让他长点记性。

朱祐樘笑道:“曹卿劳苦功高,本就该回府休息,过两日再来见朕也无妨。江西之事辛苦你了,但是朕不能再给你升官了,至少不能现在给你升官,你可明白朕的苦心?”

曹唯自然知道朱祐樘的意思,他现在的年纪不过双十之数,刚入官场没几年就已经是锦衣卫的镇抚使了,而有些人一辈子都到不了这个位置。

换句话说,曹唯现在升迁实在太快,朱祐樘有意将他压一压,想把他留着辅佐朱厚照。一朝天子一朝臣,将来朱厚照登基后再给他升官,也能让他对新皇感激涕零,这是官场的惯例。

此外,鄱阳湖匪患事关重大,虽然曹唯立下泼天之功,但只要朱祐樘不想对宁王下死手,就不会把曹唯的功劳公之于众,毕竟事关皇家丑事,见不得人……

曹唯拱手道:“微臣明白,微臣如此年轻,就已经官至五品,再升迁就未免太招摇了。”

朱祐樘颔首抚须道:“你明白就好,不过有功不赏非朕之所愿也,就赏你夫人一个五品诰命吧。至于金银,朕就不赏你了,毕竟你在去江西的路上也收了不少银子。”

曹唯擦了一把冷汗道:“臣惶恐!”

“赶紧回去吧,估计你夫人也在等着呢!自从你走后的这些天里,太子一直往你府上跑,想必现在还在你府上呢。你去告诉他,就说朕要检查他的学业,让他回宫见朕。”

“臣知道了,臣告退!”

出了文华殿,曹唯正正经经地给牟斌行了一礼,道:“小子谢过某帅了!”

牟斌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道:“不久前有人骂老夫是老匹夫,不知是谁?”

曹唯正色道:“不管是谁,敢对牟帅不敬,小子就弄死他……”

第一百九十一章 大厨朱厚照

童言无忌,大吉大利!

本以为是一场来自老男人的伤害,谁知道最后竟演变成了一个中年大叔的关怀。至于为什么会采用这么粗暴的方式,曹唯认为这是更年期大叔表达爱意的独特方式,但这种方式太过于野蛮,并不是他想要的,所以曹唯下定决心要躲得远远的,绝不能再这样被随意糟蹋。

张猛驾着马车在宫门口等候,见曹唯出来赶紧迎了上去,小心翼翼道:“大人,您没事吧?”

来自属下的关怀,曹唯有些心酸,连张猛这等憨货都能看出来自己有事,可见牟斌今天的举止对自己的身体和声誉造成了多么大的伤害,不赔个几万两银子根本就没法弥补。看在牟斌是自己上司的份上可以给他打八折,不能再少了……

“没事,其他人呢?”

“诸小姐寻亲去了,赖三赖四跟着一起走了,钱宁带着憨大先回府了,属下来接您回家。”

曹唯轻轻拍了拍张猛的肩膀,然后上了马车,道:“回家!”

“好嘞!”张猛大声应了一声,然后扬起马鞭一路飞驰赶往秦阳伯府。

秦阳伯府的上上下下都接到了老爷要回家的消息,在管家王盛的指挥下,赶紧将宅子又收拾了一遍,然后在大门口排成队列等候老爷回家。

马车到了伯府门口,王盛用眼神制止了几个正在窃窃私语的下人,见曹唯走出马车,扬声道:“恭迎老爷回府!”

“恭迎老爷回府!”

曹唯上前捏了捏谢婉的脸蛋,皱眉道:“有些瘦了,起码要吃七只半老母鸡才能补回来……”

谢婉脸色羞红,小声道:“老爷,下人们都在看着呢,妾身身为曹府主母,应该要有主母的的仪态,不然会被别人耻笑的……啊!您这是做什么?快放妾身下来!”

曹唯将谢婉横腰抱起,大笑道:“咱们小门小户的,没有那么多规矩,谁敢耻笑我家娘子,我就撕烂他的嘴。今日本老爷回府,府上所有人本月发双份例银。行了,你们去忙自己的事吧,王叔,您跟我来!”

王盛挥手让众人散去,然后笑吟吟地跟着曹唯一起去了前堂,看着家主的笑脸就感觉异常踏实,哪怕家主胡闹,那也是不同寻常的表现。现在外面有些人说曹府的人不懂礼数,没有规矩,他们哪里知道曹府最大的规矩就是要过得舒坦。

虽然府内仆役有些懒散,但每天该干完的活计一样不少,从来没出现过偷窃耍滑的例子。府里的下人都是贫苦出身,不知道以前被多少黑了心的主家盘剥过,如今终于过上了好日子,他们又如何不知道珍惜?现在不知又多少人排着队想要到曹府办差,只有那些喜欢嚼舌根的鄙夫恶妇才会说曹府不好。

曹唯将谢婉放在椅子上做好,看着王盛道:“王叔,在我走的这些日子里,府上可出了什么事?”

“老爷,家里没什么大事,就是几个婢女要出嫁了,咱们府上人手有些不足,所以还要多招些人手。”

“出嫁是大事,你给咱们府上准备出嫁的姑娘都准备一份嫁礼,可别让别人看轻了咱们曹府……我看您好像还有话说,别吞吞吐吐的,都是一家人,有话但说无妨!”

王盛老脸憋得通红,支支吾吾道:“老爷,七娘……为人本分,勤俭持家……正好咱们府上缺少人手,所以老奴就想……就想……”

曹唯顿时了然,笑道:“王叔,既然她是一个好人家,为何现在还不娶人家过门?难不成是嫌弃人家是个寡妇吗?”

王盛脸色通红,摇头摆手道:“绝无此事,老奴本身就是鳏夫,哪里有资格嫌弃别人,七娘愿意跟着老奴,那是老奴的福气,老奴是想等老爷回来以后再将七娘娶进门,也能让老爷喝上一杯喜酒!”

“好,到时候本老爷一定前去捧场,祝贺王叔开出人生第二春。对了,朱厚照那小子是不是在府上?怎你现在所看的《大明卿士》第一百九十一章大厨朱厚照只有小半章,要看完整版本请百度搜:(冰雷中文)进去后再搜:大明卿士

第一百九十二章 人生挚友

当朱厚照端着砂锅进入文华殿时,朱祐樘正在专心致志地批阅奏章,见到朱厚照进来,笑道:“太子回来了,朕还以为太子把朕给忘了呢。”

“儿臣怎么会忘了父皇呢?”朱厚照坐到朱祐樘身边,将砂锅的盖子揭开,笑嘻嘻道:“父皇快尝一尝,这是儿臣亲手熬制的三鲜鸡汤,特别滋补,非常适合整日操劳,气血不足的人喝。”

站在旁边的太监非常有眼色地找来一个白瓷碗和一把汤勺,然后给朱祐樘盛了一碗,放在他的面前。

朱祐樘老怀甚慰,这些日子朱厚照一直往曹府跑,朱祐樘还以为辛辛苦苦养了十几年的猪丢了,如今看来猪还没丢,起码现在还没丢。

前些年朝堂之上就有传言,说太子喜欢胡闹,有昏君之相。但不知从何时开始,教导太子的大臣都在称赞太子聪慧,满朝文武都在颂扬太子仁孝,这让朱祐樘欣喜不已,脑海里不时浮现一个年轻人的身影,太子之所以转变如此之快,那个年轻人居功甚伟。

朱祐樘喝着鸡汤,又随口问了朱厚照几个关于经义和时政的问题,朱厚照小心翼翼地说出了自己的见解,虽然不是那么精辟出众,倒也中规中矩,让朱祐樘暗暗点头。

当初朱祐樘同意曹唯提出的“学霸养成计划”,也只是想试一试,并没有抱多大希望,哪知朱厚照竟然真的进步神速,让他啧啧称奇。

“厚照,你觉得曹唯此人如何?”

朱厚照见父亲不再询问经义,心里不禁舒了一口气,暗道一声侥幸。这些日子里朱厚照醉心厨艺,还真的没怎么对学业下过功夫,但是朱祐樘提的这些问题太傅们在授课时都恰好讲过,朱厚照与王守仁、唐寅二人也一起讨论过,要不然还真的应付不过去。

朱厚照见朱祐樘问起曹唯,毫不犹豫道:“父皇,曹唯救过儿臣的性命,是儿臣的人生挚友。”

“挚友……”朱祐樘苦笑道:“厚照,都说最是无情帝王家,生在皇宫就连亲情都是奢望,哪里还能谈及什么友情……”

朱厚照正色道:“父皇,儿臣不知道什么皇家无情,自儿臣出世以来,父皇和母后都对儿臣宠爱有加,父皇与母后之间也是相亲相爱,又怎么能说皇家无情呢?

儿臣知道自己是最幸福的太子,也是历朝历代最特别的太子,儿臣有双亲,自然也有挚友。曹唯不仅仅是儿臣的朋友,更像儿臣的兄长。

孩儿自从认识曹唯以后,就学到了不少东西,以前孩儿一直以为做饭就该是下人做的事,但是曹唯不这么觉得,他说做饭也是一种心意,可以是对爹娘的心意,也可以是对妻儿的心意。儿臣就去学习了一番,果然有不一样的感觉。儿臣做的鸡汤,父皇觉得味道如何?”

朱祐樘颔首道:“不错,朕喝了几口,感觉整个人都舒坦了不少,你有心了。厚照,你知道朕让曹唯去江西是为了何事吗?”

“不是为了巡查吏治吗……”

朱厚照瞬间醒悟过来,若曹唯真的只是去巡查吏治,那父皇决计不会这么问,既然这么问了,那就说明曹唯去江西必然还有其他差事……

朱祐樘放下手中的鸡汤,道:“厚照,曹唯去江西是为了调查你宁王叔的家底,最后在鄱阳湖中杀了两万多水匪,立下泼天之功!”

朱厚照忍不住惊呼道:“如此说来,那两万多水匪就是宁王叔养的私军了……嘶,他意欲何为?这个无君无父的老匹夫!”

“只要宁王不公然造反,朕就没法动他,你知道此事便好。将来你登基后,也要对宁王有所防备。曹唯此次立下大功,朕只赏给他夫人一个五品诰命,以后你登基了,再替朕重重赏他!”

朱厚照笑道:“好,儿臣一定重重赏他!”

“朕观曹唯,栋梁之材也!他做事有勇有谋,进退有据,更重要的是,曹唯是一个重情义的人,日后有他辅佐你,朕也放心。不过,皇帝御下讲究的是平衡有度,不可太恩宠一方,不能偏听偏信,你可明白?”

“帝王之术,重在平衡二字,儿臣明白了。父皇,儿臣也想杀匪报国,如今鞑靼又犯我边关,儿臣真想率军将他们杀得片甲不留。”

每逢春秋,鞑靼人都会在大明边关劫掠一番,叫做春收和秋蓄。现在正值春日,鞑靼人从帐篷里走出来,又在边关劫掠百姓。这几日送来京师报急的奏折不计其数,刚刚朱祐樘批阅的便是从边关送来的奏折。

朱祐樘皱眉道:“朕驾崩以后,你便是天子,绝不可以身犯险,老老实实的待在京师,朕在天上看着你!”

当年土木堡之变,明英宗被俘,从那时开始,天子御驾亲征就成了一句空谈,只要天子敢提御驾亲征,文武百官就没一个能赞同的。朱厚照身为太子,日后要继承皇位,朱祐樘也怕他登基后胡闹,所以提前警训了一番。

朱厚照严肃道:“儿臣明白,皇帝自然是不能轻易出京的,到时候儿臣把自己封为威武大将军,那时便可以打着将军的旗号御驾亲征了……父皇,您打儿臣作甚,您怎么还学会踹人了……”

朱厚照如此混账的说法,朱祐樘没有直接动刀子那就说明脾气好。若不是这辈子只有一个儿子,朱祐樘真想打死这个混球。站在一边太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低着头当作没看见。

约莫一柱香后,朱祐樘打累了,把衣衫收拾好,又重新坐回龙椅上。朱厚照捂着屁股,嘟囔道:“父皇,您以前从来不会动手的,怎么现在还学会踹人了?该不会是和牟斌学的吧?”

“牟斌说得对,活动结束筋骨果然让人更加精神,日后你若是再敢胡闹,朕就踹死你这个不孝子!

好了,别站在那里装委屈了,过来坐!别以为朕不知道你每日去曹府做什么,那个叫做刘良女的女子,你若是真的喜欢,那便将她接进宫里来吧,不过,是在你娶了夏儒之女后!”

朱厚照连忙跑过去,陪笑道:“父皇,儿臣想封良女做太子妃,不想娶夏家的女儿……啊,您怎么又踹我……”

第一百九十三章 养家不容易

不同人有不同的活法,但人生在世大抵来说有三种迥然不同的活法:一是混,二是挺,三是拼。

“混”字派的心目中多半只有利,没有义,见人讲人话,见鬼讲鬼话。这种混子往往能够吃香喝辣,一旦参透个中奥妙,升官发财绝非难事。这种人虽然不至于大富大贵,但人生中起码能少一些是非。

“挺”字派最为倔犟,冻死迎风站,饿死不低头,在任何艰难困苦的处境下,他们都不肯跪下屈服,不肯趴下求饶,不肯倒下认栽。他们相信只要硬着头皮、咬紧牙关昂然挺住,寒冬迟早会过去,机遇迟早会找上门来。当然最后找上门来的不一定是机遇,也有可能是灾劫。

真正的“拼”字派,无论是在何处打拼,都是能够全身心豁出去的人,也都具有冒险精神、牺牲精神和一往无前的气概。正所谓:拼将十万头颅血,须把乾坤力挽回,这就是“拼”字派的精髓所在。这种人要么功成名就,要么粉身碎骨,没有丝毫的妥协性。

曹唯想做一个“混”字派,不冒头、不出众地过一辈子,和谢婉相持一生也就够了,但是生活却把他逼成了“拼”字派,多少次行走在生命线的边缘,一步踏错满盘皆输。但他又不得不拼命,因为不拼就是死,拼了还有一条活路。

在南昌杀匪两万余,这个功劳很大,曹唯觉得自己可以躺在功劳簿上吃一辈子了,只要领导们还有一丝丝人性,那就应该给自己安排一个闲职,让自己舒舒服服的过一辈子。

睡在躺椅上,仰面看夕阳,不时端起热茶啜上两口,这才是老爷该过的日子。

诰命敕命文书采用的是卷轴形式,分为苍、青、黄、赤、黑五种颜色,五品诰命夫人的文书是赤色的,背面绣瑞草,宜人四季花,俱用角轴。在曹唯看来没什么特别之处,然而谢婉已经反复观看一个多时辰了。

“看看就得了,都拿一个多时辰了也不嫌累。”

谢婉放下诰命文书,笑道:“不嫌累,以后妾身就是诰命夫人了,这是天大的荣耀,妾身还要和夏妹妹赏花呢,就不陪您了。”

“天都快黑了还赏什么园……”曹唯看着谢婉欢快离去的背影,眉头微皱,道:“王叔,夫人这些日子都在干什么?”

刚走过来的王盛笑道:“老爷,夫人最近和夏家小姐走得很近,现在正是春暖花开时,所以她们两个经常一起游玩赏花。”

“哪个夏家小姐?”

“就是夏儒夏大人家的大小姐,前些日子夏小姐来拜访夫人,两个人相谈甚欢,随后夫人又去夏家回访,这一来二去的,两人就熟了。”

这个夏大小姐正是朱厚照的未婚皇后夏景柔,要说这个夏景柔还真是一个非常内敛含蓄的女子,平日里知书懂理,极为温婉。因为很少出门,又不善言辞,所以没几个闺中好友,就像一只温顺的小白兔。

前些日子夏景柔得到了朱厚照经常来曹府的消息,受了妹妹夏景初的影响,鼓起毕生的勇气跑来曹府想要见见朱厚照,但是又没有什么好的借口,于是就以拜访谢婉为由头,来曹府“偶遇”未婚夫。

没想到朱厚照没见着,却发现自己真的和曹家夫人聊得来。这几日百花盛开,许多赏花会都会在夜晚举办,在灯光的照映下,花朵也别有一番韵味,于是谢婉这几日就经常和夏景柔一起在京师中观赏桃花。

“这位夏小姐倒也是一位妙人!”曹唯笑道:“不知厚照这小子懂不懂情场纵横之道,不懂的话我是不是还要给他培训一番,以免将来登基后宫失火……”

“老爷,刚刚焦府的管家过来了,说他家少爷今天晚上请您去红衣楼喝酒?”

曹唯纳闷道:“哪个焦府?无缘无故请本老爷喝酒做什么?”

王盛知道自家老爷贵人多忘事,提醒道:“老爷,就是那个给咱家送了一万两银子的焦府。”

“哦,原来是万两兄!”曹唯拍着大腿惊呼,随后又困惑道:“他找本老爷做什么?难不成又是自家银子多得放不下,想要借咱家库房用一用?”

曹唯对焦黄中唯一的印象就是人傻钱多,毕竟出手就是一万两银子,这是一般有钱人都干不出来的事,至于为何出手如此阔绰,曹唯忘了……

其实也不怪曹唯忘了焦黄中嘱托的事,因为曹唯这段时间真的很忙,刚做好香水就被皇帝派去调查宁王,差点死在江西,回来的路上又差点死在张八岭。在生死的边缘挣扎了这么久,曹唯就如同轮回了几生几世,忘了许多小事和小人物,其中就包括焦黄中。

“那老爷您今天晚上去赴宴吗?”

“去,其实本老爷已经看明白了,这个焦黄中肯定是有事相求,所以才会一而再地请本老爷赴宴。这个人也真是的,有什么难事直接说就好了,三番五次的请客吃饭外加送礼塞钱就太客气了。

本老爷这次去,没准还能挣一万两银子回来。养家糊头不容易,在京师里干什么都要花银子,还好有这些出手阔绰的贵公子,要不然还真的活不下去……”

秦阳伯养家不容易,焦府的银子也不是大风刮来的,焦黄中爷孙俩都有种肉包子打狗的感觉,所以当他们知道曹唯回京后立马派管家上门约他出来一叙。如果曹唯真的办不成事情,那也要把银子退回来,否则焦家不介意把狗杀了吃狗肉。

“黄中,你这次请曹唯赴宴,一定不要翻脸,先试探一番。毕竟这个曹唯前段时间出使江西,可能没来得及向陛下提及此事,在没弄明白之前,万万不能得罪了他。”

焦黄中皱眉道:“爷爷,这个曹唯深受陛下和太子信任,不好对付,若是他真的是拿钱不办事,咱们岂不是拿他没办法……”

焦芳失笑道:“黄中,你太小瞧老夫了,老夫为官一世,三院六部皆有老夫门生,即便他圣宠再如何优渥,老夫也有把握阴死他!”

焦黄中舒了一口气,笑道:“那便好,想来那曹唯也没那个胆量敢昧了我焦家的银子,毕竟他在朝中还无甚根基,等孙儿坐稳了侍读的位置,就慢慢整死他……”

第一百九十四章 对不住,我忘了!

还是红衣楼,还是花宝月,这次却是曹唯来早了,焦黄中还没有到场。

来青楼的次数多了,曹唯突然感觉青楼没有那个多旋旎与香艳,就如同后世的酒吧一样,或卖酒,或卖色,很纯粹的财物交易,没有半分感情。

花宝月自然知道旁边坐的是谁,年纪轻轻的秦阳伯爷,锦衣卫镇抚使大人,是一个真正的贵公子。而且这位贵公子还是一个多情的,成亲数年之久只娶了一位夫人,这在大户人家简直不可想象。

只可惜神女有心,襄王无梦,自己臀大胸圆,一副旺夫旺子之相,竟也不能让这位贵公子多瞧一眼,真是苦了奴家的心肝儿,误了美人儿的心意。

“花姑娘,矜持一点,你这副眼神就好像要吃了曹某一样。”

曹唯喝了一杯酒,忽然觉得这个青楼姑娘与自己颇有渊源。如今这个当红粉头身价如此之高还是自己当初阴差阳错成就的,算起来自己以后来这里喝花酒就不应该付银子,百花楼应该往自己兜里塞银子才对。

“奴家还真想将曹公子吃进去呢,这样就能和曹公子长相厮守了,公子也真是不解风情,奴家就差脱光衣衫了,公子竟也不懂得奴家的心意,奴家的心真是好痛,止不住眼泪沾巾……”

影后啊!曹唯饶有兴趣地看着花九娘用手绢擦拭眼泪,心里忍不住赞叹了一声。这楼里的姑娘果然都是身经百战之辈,眼泪说来就来,比前世那些女明星的演技了高明了不止一筹。

花宝月见曹唯这般模样,恼羞成怒道:“曹大人真是不懂得怜香惜玉,奴家……”

“花姑娘这个时候需要一个宽厚的肩膀和许多甜言蜜语,来抚慰受伤的心肝儿对不对?其实啊,花姑娘不必戴上一副面具,该如何就如何,不必因为曹某是客人就刻意讨好迎奉,这样咱们两个都能轻松一些。”

花宝月叹了口气道:“如此,宝月就明白了,其实宝月愿意和曹公子待在一起,因为您看宝月时的眼神很干净,没有其他男人眼中令人作呕的猥亵,这一点让宝月心里很舒坦。而且您身上还有股淡淡的香味,虽然闻不出是什么,但是却非常好闻。”

“只是往洗衣的胰子里加了一些花料罢了,花姑娘若是喜欢,回头曹某差人送些过来。对了,花姑娘,曹某非常好奇这红衣楼背后的东家是谁,不知可否告知一二?”

花宝月笑道:“本楼背后的东家姓张,不知曹公子能否猜出是谁?”

红衣楼在京师里赫赫有名,背后的东家也绝不是轻与之辈。一般来说官宦开青楼赌馆是十分忌讳的事,因为考虑到脸面,就算干这个行当,也会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花宝月既然能让自己猜,就说明京师里许多人都知道红衣楼背后的东家是谁。

行事如此不要脸皮,而且还姓张,那答案就呼之欲出了。

“不知是国舅爷中的哪一位?”

花宝月惊呼道:“曹公子还真是聪慧过人,不错,本楼的东家正是寿宁侯张鹤龄。”

曹唯笑道:“若是花姑娘有机会,不妨告知侯爷,就说曹某有桩生意想与他做……”

“曹兄难不成想做生意吗?带上焦某如何?”

焦黄中从门外走进来,脸上带着笑意,心里却万分鄙夷,一个伯爷竟然要行商贾之事,真是粗鄙武夫,自甘堕落,真不知道陛下为何选他做侍读。

曹唯愁眉苦脸道:“焦兄有所不知,京师大,居不易,在下家中已经揭不开锅了,如果再没有银子的话,就只能砸锅卖铁了。”

焦黄中诧异道:“前不久焦某不是刚送曹兄一万两银子吗?怎么曹兄还会过得如此凄惨?”

论到飙戏,曹唯可不逊于花宝月,只见曹唯的眼睛顷刻就红了,哽咽道:“焦兄有所不知,前不久我家娘子病了,每日都需要用百年老参熬汤补身子,家中金银已经所剩无几,所以曹某才不得不撇开脸皮做生意。”

说到这个份上,一般来说都会有人慷慨解囊,资助可怜人。这个可怜人感动得热泪盈眶,推辞不得,只好收下。然后二人十指紧扣,你侬我侬。

焦黄中找个位置坐下,笑道:“曹兄,上次在下拜托你的事,可有什么进展?”

“啊?”曹唯愣愣道:“什么事?”

焦黄中的脸瞬间就黑了,强忍着怒气,道:“上次焦某拜托曹兄,举荐焦某做东宫侍读一事,难道曹兄忘了不成?”

曹唯有些心虚,挠头道:“在下还真的忘了此事……”

焦黄中腾地一声站起来,正要发作,曹唯走到他面前,拉着他的衣袖,道:“焦兄,对不住了,在下确实忘了此事!这些日子家中事情太多,而在下又奉圣命巡查江西,所以才忘记了,是在下的锅……不,是在下的错,在下向你致歉。”

焦黄中看着曹唯真挚的眼神,相信他真的是忘了此事,而不是故意不做,心里有些憋屈,却又不好发作,强笑道:“无妨,既然曹兄现在已经想起来了,那日后……”

“我办事,你放心!”曹唯正色道:“这事就交给我了,定给焦兄一个交代!”

焦黄中大喜,时间早晚无所谓,只要能成事就行。这个曹唯倒也是个实在人,错了就认,而不像其他人那样虚伪推卸,若是能为自己所用,也没有必要非置他于死地。现在他正好处于拮据之中,若是自己再资助一二,不怕他不死心塌地。

“曹兄,既然你家中夫人身体有恙,做兄弟的自然要鼎力相助,这样吧,焦某再资助曹兄五千……不,一万两银子,曹兄万莫推辞,否则就是看不起我焦某!”

好人呐!曹唯感动地热泪盈眶,这回是真的被焦黄中的慷慨感动到了,哽咽道:“焦兄放心,以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那银子什么时候送过来?焦兄不要见怪,实在是家中急用……”

焦黄中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道:“曹兄,这是三千两银子,你先拿着,焦某这就回府准备余下的银子去,今晚就送到你府上!”

曹唯看着焦黄中的背影,感慨道:“好人呐!”

“曹公子,见者有份……”

曹唯赶紧将银票塞进怀里,警惕地看着花宝月,道:“这是我家娘子的救命钱,你想都别想!”

曹唯说完转身就走,花宝月喊道:“曹公子,喝酒的银子还没付!”

“记焦公子账上……”

第一百九十五章 循循善诱

又是一万两银子入库,就算有再多烦心事,看着白花花的银子,心情也能愉悦起来,这或许就是视觉的美感和内心的满足感在起作用。

人生最大的理想就是找一处繁华之地,买一座大宅院,家里有娇妻,有美婢。生活很简单,睡到自然醒,喝酒吃肉遛遛狗。

买把扇子装风流,再吟上几首名诗佳赋,感受别人的敬仰的眼神,那感觉真的不要太好。到时候再将宁九娘接过来,生活就会更美好,不知道宁九娘会不会一字腿,如果会的话……真的好羞人!

杨廷和看着一直在傻笑的曹唯,心里有些奇怪,在他看来曹唯一直是个勤奋的学生,上课积极发言,经义时政见解也颇为精辟,是一个十足的好苗子,难不成去了一趟江西就得癔症了?

“曹唯,老师叫你呢,傻笑什么?”

朱厚照扯了一下曹唯的衣角,曹唯顿时惊醒,见所有人都在看着自己,而且杨廷和的脸色隐隐有些不快,知道情况不妙,拱手道:“杨大人恕罪,小子刚刚在忧心国事,所以有些神游物外了!”

“哦?”杨廷和来了兴趣,道:“不知修德忧心哪件国事,竟然笑得如此放荡不羁。”

“杨大人容禀,最近小子听说鞑靼又犯我边关,劫掠我大明百姓,心中愤愤难平,恨不得像于谦于太保那般保家卫国,击退异族猢狲。

怎奈小子远在京师,不能远赴边关,所以只能想象自己手握十万雄兵,驱逐鞑匪的场面,一时兴起没有收住心神,这才有些失态,还请杨大人不要怪罪。”

明显的瞎扯,听得朱厚照直翻白眼,其他人跟曹唯接触不久,不知道他的秉性,但朱厚照对曹唯不要太了解,说他忧心国事还不如说他忧心一天三顿饭吃什么。

杨廷和抚须道:“报国之心可表,老夫又岂能怪罪。你虽然不能远赴边关率军击敌,但是了解一下鞑靼的习性还是能够办到的,过两日就会有鞑靼使臣来使京师,到时候老夫会举荐你做鸿胪寺少卿,专门负责接待鞑靼来使,不知你意下如何?”

曹唯大惊,正想出口拒绝却发现杨廷和正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知道这老倌想要敲打敲打自己,而自己刚刚的言辞又正好将退路给堵住了,不禁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

“是,到时候小子一定好好观摩这群猴子,让他们知道我大明朝的威仪。”

杨廷和笑着离去,朱厚照忍不住大笑起来,捂着肚子道:“曹唯,你可要仔细看看那群猴子,看看他们是不是也分公母,哈!没想到你也有吃瘪的时候。”

王守仁拱手道:“曹大人,在下以前游历过边关,对鞑靼人也有些了解,他们生性暴虐,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你若是做了鸿胪寺少卿可要当心一些,遇到不对就赶紧跑,别被人家给打死了。”

曹唯忽然感觉自己接待的可能不是猴子,而是洪荒猛兽,不由得惊异道:“有那么凶残吗?”

唐寅苦笑道:“曹大人,鞑靼人真的很凶残,以前接待鞑靼的少卿最轻的也是缺胳膊少腿,偏偏陛下又不好发作,毕竟使臣的身份比较特殊,代表的是鞑靼可汗。

朝廷投鼠忌器,鞑靼使臣也就愈发猖狂,对鸿胪寺少卿轻则辱骂,重则动手殴打……”

“那为何鸿胪寺正卿不出面接待?”

曹唯刚说完就明白了过来,这种危险又费力的差事自然是要交给手底下的人来做,而这个人的职位还不能太低,少卿是鸿胪寺的三把手,不大不小刚刚好,推出去顶缸正合适。

曹唯深深呼了一口气,道:“既然如此,那就别怪某家心狠手辣了!”

朱厚照也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听见曹唯这么说顿时来了精神,兴奋道:“你想怎么做?咱们要不要趁着天黑闯进他们的住处,然后将他们大卸八块……”

朱厚照对自身的武力自信过头,曹唯还是很清醒的,若是真的深夜拿刀闯进了鞑靼的住处,被大卸八块然后摆成拼盘的一定不会是鞑靼人。

跟野蛮人比脑子,跟文明人比武力,这才是最明智的处世之道,正常人都会这么干。当然,朱厚照这个傻子除外……

“厚照,你要记住,遇到事情动脑子永远比动手脚更明智,这个鞑靼使臣敢在我面前嚣张,我就让他们不死也要脱层皮。你这几日把东宫的银钱准备好,咱们要做笔大生意!”

朱厚照纳闷道:“本宫现在已经有了这么多银子,还要那么多银钱干嘛?”

经过销售香水,朱厚照赚得盆满钵满,现在东宫的生活改善极大。有钱以后,朱厚照的精神生活也改善了许多,以前朱厚照的娱乐生活只有斗鸡和遛狗,现在朱厚照玩起了鸟。当然,并不是胯下的鸟,而是天上飞的鸟,准确来说是信鸽,几十只信鸽专为朱厚照给刘良女传情书而生。

朱厚照玩起鸟后受伤最深的就是刘瑾,因为每日看着鸟,就会想起身体上缺少的物件,心里也会升起淡淡的忧伤……

“不思进取,难成大事,银子自然要多多益善才是!你以前不是说要修建一个名叫豹房的宫殿吗?就算你将来做了皇帝,国库也不会出银子给你建造宫殿,到时候还是得靠自己才行。”

曹唯循循善诱道:“搜集异国奇珍需不需要使银子?豢养狼豺虎豹需不需要使银子?啪啪那些异国美女……呸,这个就算了,总之,你以后要用到钱的地方多着呢,一文钱难倒英雄汉,所以银子是个好东西,千万不要嫌多!”

王守仁和唐寅总感觉曹唯在教坏孩子,而且这个孩子还是大明朝未来的皇帝。本来太子应该接收仁义礼智信和重义而轻利的教育,但是曹唯已经将他带得越来越远,已经不知道钻到了哪个钱眼里了。

朱厚照认真地点了点头,道:“受教了,以后本宫一定要好好存银子,将来本宫亲征鞑靼,想必那帮大臣也不会出银子,那本宫就自己拿银子,想想就激动到发抖!曹唯,这次生意很大吗?比香水的生意还大?”

“厚照,你以后是咱们大明朝的总扛把子,眼界要放宽点,还有许多美好的生活等着我们,等你富可敌国了,就会知道那种感觉有多美好。”

“可是,本宫就是国……”

第一百九十六章 作死小能手

古代所谓四民,即士农工商!

在这个时代,推崇的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可以立德于心,建功于世,宣德功于言,泽被后人,所以士当列第一。即便一户人家再穷,只要家里有读书人,也会受人敬重。

学而优则仕,读书也就意味着有做官的可能,只要一朝中举就会脱离平民阶层,踏入乡绅行列,若再高中进士,那就是有权有势的官老爷了。

士后农也,正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在农业为主的国家,粮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历朝历代的君主,即便再残暴昏庸,也会鼓励生产,劝课农桑,因为粮食是国家的根基。

正所谓二月二,龙抬头,万岁皇爷使金牛。三卿四相前头走,把大朝臣在后头。正宫娘娘来送饭,保证黎民天下收。

皇帝种田的例子并不少见,当初唐太宗李世民就亲自下田耕地,这其中或许有些作秀的成分在里面,但也能看出朝廷对农业的重视程度。而农民是粮食的生产者,地位也是不低,仅仅排在读书人后面。

常言道欲善其事,先利其器,借助工具可以提高效率。三百六十行,每一行都需要工具,生活用度皆由工人所产,琳琅商品皆是出自工人之手。

有些人家忙时种田种地,闲时就会外出做工,挣些银钱补贴家用,所以农工不分家,工业紧排在农业的后面。

地位最低的就是那些可怜的商人,商是互通有无的,必依赖他人而后能行,看起来如同寄生虫一般。从表面上来看,商人非常没有贡献,只会榨取他人财资及劳动所得,这就会非常让人看不起。

商人逐利,这是不可避免的定律,但在这个倡导仁义礼智信的时代,重利是一件非常令人不耻的事。

在帝王看来,经商者不事生产,却能获取大量银钱,若是农民都“舍本趋末”,不再生产粮食,那就会动摇国本,削弱王朝的统治,所以历朝历代都会制定重农抑商的基本国策。

本朝太祖朱元璋下令:令农衣绸、纱、绡、布,商贾止衣绢、布。农家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得衣绸、纱。

这个意思就是说,农民可以穿戴丝绸纱布,而商人就算再有钱,也只能穿粗布衣衫,不能穿戴丝绸纱衣,所以许多有钱人都只能躲在家里偷偷穿丝绸。

曹唯觉得商人很委屈,明明很有钱,却不能身穿好衣服,明明累死累活挣的银子,却还是被人瞧不起。如果不做善事还会被别人指着脊梁骨骂为富不仁,没招谁惹谁却还被这般对待,真是日了狗,伤了心。

曹唯现在正在慢慢给朱厚照灌输一个理念:钱财很重要,经商不丢人。因为在他看来,商业真的很重要,商业的发展才能让国家更加繁荣昌盛。若是真的想要让大明强大起来,商人的身份必须要提一提。

刚出东宫,曹唯正准备回府,王守仁追上来,拱手道:“曹大人,多谢您护送琳儿来京师,琳儿喜欢胡闹,若是有什么不妥之处,还请您不要怪罪。”

“诸琳?”曹唯吃惊道:“她说来京师寻亲,没想到寻的竟然就是你。她去了你家,把我家的两个家仆也给拐走了。”

王守仁苦笑道:“曹大人,您的两个家仆可把我王家给祸害惨了,自从他们两个来到王府,家里就开始丢东西,偏偏还当场抓不到人,我爹想把他们二人驱逐出府,他们就说是在您手下办差……”

“竟然敢污我名声!”曹唯冷哼一声,道:“告诉王老大人,就说不必给我面子,把那两个不要脸的家伙狠狠揍一顿,然后再将他们扔出府外就行。”

王守仁愕然道:“曹大人没有在开玩笑?”

“没有,下手不必太轻,就当是帮我教训家仆了。”

王守仁点头笑道:“我明白了,不瞒曹大人,我也早就看他们两个不顺眼了,每日闹得府上鸡飞狗跳的,府上已经被他们二人偷遍了,就连我房中的一块心爱的玉佩也没了踪影,若不是顾忌曹大人的颜面,早就拉他们去见官了。”

“家门不幸……”

曹唯还要和王守仁闲聊几句,却见任豪匆忙地跑了过来,笑道:“任兄,别来无恙啊!”

任豪哭丧着脸,道:“有恙有恙,曹贤弟,这回你可一定要救哥哥,不然哥哥就没活路了。”

王守仁很有眼色地拱手告辞,曹唯皱着眉头道:“怎么了?难道天塌了不成?”

任豪苦笑道:“真的是天塌了,当初我来京师不久,见到辖区内竟然有一伙人在收保护费。这简直是在和咱们锦衣卫抢生意,于是我便差手下打了他们,谁知这伙人竟然是一位贵人的家仆……”

“你的手下难道就不知道提醒你一下吗?”

任豪脸色更苦,道:“提醒了,他们都说这些人招惹不得,但你也知道,当时哥哥刚升官,有些得意忘形了,便对他们说出了事全由我兜着,让他们尽管打便是了,于是我的手下就狠狠将这伙人揍了一顿,打得他们直叫娘……”

曹唯叹了口气道:“事后你打自个嘴了吗?”

“……打了!当我知道那群人是谁的手下后,就狠狠地抽了自个两巴掌,然后将躺在地上的那伙人扶了起来,还往他们每人的兜里塞了二两银子,想要私了此事,哪知他们竟然辱骂我,还说让我乖乖等死。

你知道的,哥哥性子有点急,就听不得这种话,又亲自动手把他们打得叫娘……”

任豪如此行事,曹唯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如果要说作死,这位任千户绝对是作死中的经典案例,作死小能手。不过曹唯毕竟和任豪颇有交情,还做不到见死不救。

“那个贵人是谁?我去帮你调和一下,不知道会不会卖我一个颜面,我自当尽力而为。”

任豪大喜道:“贤弟救命之恩,愚兄没齿难忘,那个人便是当今的国舅,寿宁侯张鹤龄,他扬言要慢慢整死愚兄,贤弟一定要救命呐!”

曹唯顿时笑了,自己正要寻他呢,没想到他竟然自己冒出头来,若是摆平其他人倒还有些难度,这个寿宁侯倒是不难……

“任兄不必担心,此事就交给我了,我也正好想会一会这个寿宁侯。下次你再看到上回你打的那伙人,就再揍他们一顿,出了事我兜着。”

任豪呐呐道:“贤弟,你要干什么?”

“约人!虽然手法有些奇特,但效果一定会非常好……”

第一百九十七章 寿宁侯

约人的方式有许多种,曹唯选择了最独特的方式:打狗找主人。

或许这就是二十岁的小男孩在青春期独有的处事方式,任豪虽然不太理解,但还是决定按照曹大人所说的做,毕竟曹大人说了,出了事他兜着。

至于兜不兜得住,任豪不太想管,因为他最近过得很压抑,也想发泄一番。

第二天,秦阳伯府来了一个中年人,在交了拜贴后就耐心地站在门口的石狮子旁边等候。在他后面还跟着一位膀大腰圆的汉子,鼻青脸肿,头发散乱,就连衣服都破了几个大洞,看起来极为凄惨。

不大一会,曹唯从府里走出来,上前热情地拉着这位中年人的手,笑道:“张兄大驾光临,真是蓬荜生辉,快进府来,茶水已经备好,今日定要好好与张兄一叙。”

这位中年人正是张皇后的胞弟,朱厚照的亲舅舅,当今国舅爷,寿宁侯张鹤龄。

张鹤龄和他弟弟张延龄在京师里的名声不太好,其他勋贵多少还要些脸面,可这两位国舅爷将不要脸发挥到了极致,不仅光明正大的做生意,而且还兼职收起了保护费,二人称得上京师双霸。

以前有许多文官御史弹劾张家兄弟二人嚣张跋扈,行为不法。朱祐樘只有张皇后这么一个妻子,哪里能真的处置这两个调皮的小舅子,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张家兄弟倒也光棍,任别人如何弹劾,也都吃得好睡得香,在千弹万弹中依旧活得很滋润。

直到有一次,一位御史闲来无事想要刷刷存在感,就上书弹劾张家兄弟行为不法,欺压百姓。本以为这次弹劾也会石沉大海,但是令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皇帝竟真的下令将这两位调皮的小舅子禁足了一个月,并罚俸半年。

搂草打到了两只肥兔,那位御史并没有感到惊喜,反而万分惊恐,唯恐张家兄弟报复。果不其然,张家兄弟在禁足结束后,立马带着十几个大汉将他堵在了回家的路上,不由分说上去就是一顿猛揍,场面十分血腥残忍,不忍直视。

御史被打成了猪头,哭喊着找皇帝做主,朱祐樘很头疼,想要惩治这两个孽障,又考虑到自家婆娘晚上会不会让自己上床睡觉的问题,思虑再三后决定和稀泥,让张家兄弟给人家赔礼道歉。

张家兄弟倒也干脆,诚诚恳恳地道歉,感情十分真挚,言辞异常谦卑,让人挑不出半点毛病。事已至此,那位御史也觉得不能再死抓着不放,否则就是不给皇帝面子,于是就轻轻地哼了一声,一瘸一拐地出了宫门。

本以为雨过天晴,阳光普照,但生活处处有惊喜,那位御史在回家的半路上又“偶遇”了张家兄弟,接着又是一顿爆锤,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

经过这次事件后,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俩兄弟的节操下限有多低,再也没有人去弹劾他们,毕竟陪这两个铁头娃死磕非常不值当……

曹唯本以为张鹤龄会是一个满身横肉的壮汉,却没想到他看起来竟还有些儒雅,一袭长袍,配合颔下长须,就好像一个教书先生。

人不可貌相,古人诚不欺我。

曹府前堂,张鹤宁喝了一口热茶,笑道:“好茶,入口微苦,却又蕴含一股清香之气,这似乎是渭南府的雀舌,”

曹唯竖起大拇指道:“张兄见识不凡,小弟佩服,小弟赶明儿就差人给张兄府上送去两包茶叶,还请张兄不要推辞。”

“那就多谢了!”

张鹤龄又喝了一口茶,笑道:“听手下人说曹贤弟想找张某做生意,不知是何种生意?”

两天前花宝月就差人告诉张鹤龄,说秦阳伯想和他做生意,只不过他并没有放在心上。昨天晚上,他的手下回来告诉他说自己又被人打了,这回行凶打人的还是那个叫作任豪的千户。

自家养的狗一而再地被人家暴打,这是故意要落自己这个主人的颜面,张鹤龄勃然大怒,当即带着人去了千户所,想要把任豪剁碎了喂狗,然而却被千户所里的校尉告知说千户大人去了秦阳伯府,张鹤龄这才想来会一会这个秦阳伯。

来曹府之前,张鹤龄已经打听过了,这个秦阳伯不久前才进京入职,并没有做什么生意,现在却又找人传话给自己,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个什么路数。张鹤龄不想瞎猜,所以就直接了当地问了出来。

曹唯摇摇头,手指朝上指了指,道:“不是小弟想找张兄做生意,而是我上头的人想要找你做生意。”

张鹤龄抬头往上看去,并没有发现什么人,疑惑道:“什么人?”

曹唯神秘道:“张兄可知道小弟现在担任何职?”

“锦衣卫镇抚使,东宫侍读……嘶,东宫!”张鹤宁惊呼而出,惊疑道:“莫不是东宫的那位?”

“不错,张兄果然是一个聪明人。”

张鹤宁低下头,压下心中的震惊,暗暗思衬起来,自己虽然是太子的亲舅舅,但太子却并不和自己亲近。

现在有亲姐和亲姐夫罩着,自己再嚣张跋扈也不会有事。但是日后皇帝驾崩,新帝继位,自己这位侄子是不是也会像他爹那样着罩着自己?

如今侄子想要和自己做生意,这是和他打好关系的良机,即便现在赔光了家资,日后也定能回本,因为和太子一起做生意本身就是一个稳赚不赔的买卖。

张鹤宁吐了一口气,拱手道:“太子想要做什么生意?我张某一定奉陪到底。”

“开店,开一家前所未有的店!”曹唯笑道:“这家店售卖百姓日用之物、上到金石玉器,古玩珍品,下到锅碗瓢盆,油盐酱醋。总之。衣食住行皆有所涉,吃穿用度无一不有……”

张鹤宁倒吸了一口凉气,苦笑道:“曹贤弟,开这家店可是耗资不菲啊,太子怎么能这般胡闹……不,是这般有气魄!”

“那张兄有没有这份气魄?”

张鹤龄沉默不语,半晌后才咬了咬牙,道:“好,这生意我张鹤龄做了。不知张某需要做些什么,还请贤弟明示。”

曹唯站起身来,笑道:“张兄,你回去准备一万两银子,就当是你的份子钱了,这家店面可以给你一成份子。”

“一成?”张鹤宁尖声道:“一万两就只有一成份子?”

“张兄莫急,这家店开张之后,咱们要给太子五成份子,你占一成,我们三个侍读也要各占一成……”

张鹤宁纳闷道:“那还有一成份子呢?”

“自然是要还富于民,那一成的红利就用来接济那么无以为生的乞丐或者老人,省得那些文官整日说商人唯利是图!”

第一百九十八章 你咋骂人呢

做生意总要有靠山才行,曹唯选择的靠山是大明朝的太子朱厚照,准确来说应该是皇帝朱祐樘,他们父子一体,把五成的份子钱给朱厚照,跟给朱祐樘没什么两样。

这样做也是为了有备无患,毕竟官商勾结是一种最稳当的做生意方式,而把皇帝拉到自己这条船上来,就能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当然,最大的麻烦就是那些喜欢碎嘴的文官。

大明朝的文官对经商的态度非常奇怪,他们一方面尊崇士农工商,认为经商是十分可耻的,人前人后痛骂商贾的逐利行为。另一方面又偷偷地做起了生意,自己不露面,把商号挂在家中的子侄或者管事的名下,若是有人敢跟他们抢生意,那就是不死不休的下场。

这种行为方式就好比去青楼嫖妓,一方面痛骂姑娘不知礼义廉耻,另一方面又迅速地脱掉了自己的裤子,急不可待地提枪上马,搅动血雨腥风。

曹唯这回要做的生意牵扯到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生意做得小时还没什么,生意做得大了就会不可避免的牵动某些人的利益,只怕到时候就会有人暗下黑手。

与其被动抵挡,不如先把退路准备好,有了皇帝这座靠山,曹唯可以拍着胸脯说自己不惧各路鬼怪。

拿出一成红利不仅仅是为了还富于民,更是为了堵住文官的嘴。施舍穷苦人家,救助无以为生的百姓,这是天大的功德,如此一来,文官们就算想要指责曹唯逐利无义,也站不住跟脚。

选择张鹤龄做合作人的理由也很简单,因为他是地头蛇,更是因为他根基浅薄。

明朝为了防止外戚专权,后宫乱政,皇后都是从民间选取,张皇后也不例外,出自小门小户,父亲只是一个太学生,所以张皇后的娘家只能勉强算得上书香门第。

张鹤龄是张家长子,虽然受了张皇后的恩泽,得了寿宁侯的爵位,但本身没有多少根基,再加上平日里行事嚣张跋扈,所以没有世家大臣愿意与他交好,就连勋贵也看不起他,认为他不配做这个侯爷。

张鹤龄没有和其他势力牵扯过深,做起生意来就没有太多顾忌,不怕得罪人,这正是曹唯想要的。

而且张鹤龄多混迹于市井之中,对京师内的情况非常熟悉,平日里结交驳杂,是京师里最大的混混,日后店面开张,只要他往那里一站,就不会有不长眼的地痞流氓前来闹事,算得上是一尊门神。

曹唯又坐了下去,笑道:“张兄可以放心,这回咱们定然可以赚个盆满钵满,以后看谁不爽就直接拿银子砸过去,砸个几千两银子,看他死不死。”

张鹤龄没有曹唯这么乐观,苦笑道:“日后张某若是赔了个底朝天,还请贤弟赏口饭吃……”

曹唯哈哈大笑道:“张兄知道银子是从哪来的吗?”

“自然是挣来的!”张鹤龄没好气的道:“难道还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不成!”

“虽然天上不会掉银子,但是可以从地下挖银子啊,只要能找到一座银矿,那银子还不是源源不断地往府上抬……”

张鹤龄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激动道:“贤弟,你知道哪里有银矿?若是如此,咱们哪还需要做生意啊,直接去挖银子不就行了。”

曹唯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茶,淡淡道:“东瀛!”

张鹤龄顿时泄了气,苦笑道:“贤弟真会开玩笑,东瀛人穷得叮当响,不得不划着破船跑到咱们大明来抢劫。前两年从东瀛来了几个使臣,衣服破破烂烂,跟难民似的。”

大明百姓无论贫富,地位尊卑,都觉得自己是天朝上国,高人一等,异族人都是猢狲,整天拿着棍子打猎,穿着兽皮树叶,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

但是曹唯知道在这个时代,整个世界都在改变,意大利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哥伦布开辟了新航路,一场轰轰烈烈的大变革开始了。

东瀛是明朝的藩国,这些年还时不时地派使臣前来朝供,说是来是朝供,实际上却是来要钱的,因为只要前来朝供,总能带回价值百倍,甚至千倍的东西。

本着有便宜不占就是王八蛋的原则,有些藩国一年能派使臣来明朝好几次。大明朝廷也很头疼,毕竟自家的日子也过得不是很宽裕,然而自己是天朝上国,不能丢了上国的面子,所以咬着牙也要凑够回礼让使臣们带回去。

东瀛与大明朝隔着海,来往不便,隔上几年才能来给大明皇帝朝贡一次,带的礼物也很寒酸,就像破烂一般,所以大明百姓对东瀛人的印象就是:穷酸,极其穷酸!

但曹唯却是知道,东瀛最有名的就是甲州金和石见银,甲州金是战国大名武田氏发家的本金,后来战国末期金矿枯竭,武田氏也玩完了。

但至今为止,东瀛岛上的石见银却并没有得到开发,直到一百多年后,葡萄牙人登陆东瀛,大力开采银矿,这才使东瀛成为世界屈指可数的产银国,以至于当时世界上三分之一的银产都自东瀛,东瀛也因此被称为“银群岛”。

曹唯淡淡一笑道:“张兄,东瀛人虽然穷,但是东瀛上有银矿却是真的,只是他们自己都不知道罢了,至于小弟为何会知道,那自然有小弟的门路。”

张鹤龄见曹唯如此笃定,心里也不禁有些相信了,毕竟挖银矿的利益实在是太大了。

“贤弟,日后去东瀛挖银可一定要带上哥哥,咱们以后就是亲兄弟了,贤弟若是有难事,尽管打招呼,哥哥一定鼎力相助。哥哥这就回去准备银钱,先把咱们的店开起来……”

张鹤龄走后,任豪从屏风后走出来,疑惑道:“贤弟,东瀛真的有银矿吗?”

“自然是有的!”

任豪兴奋道:“那咱们现在就去东瀛吧,挖了一座银山,谁还做这劳什子千户啊!”

“时机未到……”

任豪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又挠头道:“张鹤龄今日都没有提到我,那我打他家仆一事到底算不算完?”

曹唯瞥了他一眼,淡淡道:“任兄,你真是蠢萌蠢萌的,张鹤龄今日把那位被你打伤的手下带过来,却又一直不提,就是想要告诉我,这事到此为止了,放心吧,你已经没事了。

这位寿宁侯粗中带细,倒也是个聪明人,起码比你这憨货聪明!”

“曹贤弟,你咋骂人呢……”

第一百九十九章 消痘

“店址已经选好了,在城隍庙北侧,靠近玉河和东大街,地段绝佳,原本是一个大户人家的仓库,我花了重金才将其盘买下来,只要好好修缮一番就是一个不错的店面。

店里需要采买的货物极为繁杂,还好我在京师里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认识不少三教九流中的人物,否则还真备不齐这么多的货物。

店里的伙计也已经选好了,根据曹老弟所说,我在楼子里找了十几个能说会道的清倌人,个个鲜嫩可口……咳,失言失言!”

张鹤龄说完后,朱厚照皱眉道:“曹唯,开个杂货铺真的能赚银子吗?我年纪小,你可不要骗我。”

朱厚照提出的问题也是其余人想要问的,这次所有人都砸了不少银子进去,就连一向沉稳保守的王守仁也拿出来不少银子。据说王老太爷把家里的店面都给卖了,凑了银子让王守仁带过来,如果不能回本,王家老小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曹唯见所有人都在看着自己,笑道:“纠正一下,咱们开的店不叫杂货铺,而叫超市,既然用了这个“超”字,那就说明它在某些地方超出了其他店面,而这些地方就是它的优势所在。

首先,咱们超市中的货物比外面的价格低两成,张兄应该知道,一般店家在进货之后都会把价格翻一倍再出售,咱们把价格调低两成,已经算得上良心价了。价格低了,来买东西的客人自然也就多了,到时候还愁赚不到银子吗?

其次,咱们超市里的东西种类齐全,衣食住行皆有所涉,吃穿用度无一不有。大户人家每天要买的东西也是种类繁多,而且往往分布在京师各处,没有几个时辰根本就买不齐全。以后那些大户人家就不需要再到处乱跑了,因为超市里面什么都有。

他们省了时间,省了力气,咱们挣了银钱,这对互利共赢之事,所以根本就不用担心货物多了卖不出去……”

张鹤龄大喜过望,他这几日忙前忙后,不仅身体劳累,而且内心痛苦,每天看着府里的银子一箱箱往外抬,心都在滴血。本来已经做好了赔本的准备,但现在听了曹唯的一番话,忽然觉得这生意可能不会赔本,反而还能大赚特赚。

“曹老弟说得对,咱们杂货铺……不,咱们超市里面什么都有,而且价格还便宜,除非脑袋被驴踢了,否则都会来咱们杂货……呸,来超市买东西,哎呀,真的是要发大财了!”

其他人听他这么一说也是精神振奋,尤其是王守仁,差点激动得哭出来,因为王老太爷说了,下个月若是没有银子,王家老小就一起吃糠喝稀。

曹唯继续道:“咱们超市里面不仅要卖日用百货,而且还要卖高端物件,比如香水、成衣、金银首饰等女用之物,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吸引有钱人家中的夫人小姐。要知道,每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会站着一个败家婆娘,男人越成功,婆娘越败家,所以不愁这些贵重之物卖不出去。

还有,那些高端物件的价格也不妨往上提一提,毕竟对于那些喜欢攀比的夫人小姐来说,钱不是问题,东西越贵越有面子!”

张鹤龄打了一个寒颤,苦笑道:“曹老弟,不怕你笑话,我家中的那三房小妾每次买东西都往贵了买,不求好但求贵,拉都拉不住。这京师中多是王公大臣,家中有三妻四妾的也不在少数,这要是相互攀比起来,府里的老爷们可就没活路了。”

朱厚照摸着脸上的红痘,眨巴眨巴眼睛道:“有那么夸张吗?”

唐寅正色道:“太子……”

“叫我大东家!”

“……大东家,女人很复杂,谁都猜不透,有时静若处子,有时动如疯狗,若是真的遇到了什么喜爱的物件,就算挖空了心思也要将其收入囊中,等您长大了就会知道这世界上有三种人,男人、女人和太监,太监不是最疯的,女人才是!”

刘瑾尖声道:“唐大人,说的好好的,怎么又扯到杂家身上了,太监怎么就疯了?你今天若是不给杂家一个说法,杂家就一头撞死在这里!”

刘瑾最近很忧心,他给朱厚照搜集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可是朱厚照并不喜欢,还指责他乱花钱,这让刘瑾惶恐不安,生怕朱厚照不再宠信自己。今日无缘无故躺枪,刘瑾心里很不爽,小宇宙一爆发,扯着嗓子就嚷嚷了起来。

朱厚照看了看刘瑾,扭头道:“按照对比来看,女人确实很疯狂。行了,咱们来商量一下超市的名字吧,曹唯,你若是有什么想法就提前说出来,别到时候又一言表决了!”

曹唯摇头道:“我没什么想法,你们各抒己见,少数服从多数,一个一个说,就从……张兄开始吧!”

张鹤龄也没好好读过几天书,思量了半晌,犹豫道:“就叫东大街超市如何?”

曹唯不置可否,又问道:“其他人有什么好的想法?”

“玲珑心!”

“春风一度!”

“大明太子朱厚照之威武大将军横扫天下风华绝代超市!”

“世言黄帝华胥境,千古蓁荒孰再游,华胥是咱们汉族始祖,咱们现在要开的超市也当是大明超市之祖,那就叫华胥超市吧。也不知道这名字是谁想出来的,竟然如此有内涵,嗯,美滴很!”

张鹤龄目瞪口呆道:“发生了什么?”

“这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朱厚照叹了口气道:“你们都出去吧,本宫有话要与曹唯说。”

众人拱手称是,刘瑾磨磨蹭蹭地不愿意走,最后被朱厚照一个眼神给吓跑了。曹唯走到朱厚照面前,拍着他的肩膀道:“你最近是不是有什么烦心事,说出来让我开心一下。”

“…………”

真的很不想和这种人聊天,朱厚照幽怨地看了他一眼,道:“曹唯,你看我脸上的红痘是怎么回事?御医说这是虚火上升所致,给我抓了几副去火的药。我已经喝了好几天,但是这红痘就是不见好,反而还多了两个,我最近都不敢去见良女了,你有什么法子没有?”

曹唯笑道:“厚照,此痘名叫青春痘,男人在长大的过程中都会长几个青春痘作为点缀,不必担心,它们过些日子就会自己消下去的。”

朱厚照舒了一口气,道:“那就好那就好,只要这几个红痘消下去,本太子就可以回复俊美容颜了,省得良女总是说我不及你!”

曹唯抽了抽鼻子,道:“厚照,你可以每日对着镜子把痘痘里的毒素挤出来,如此一来就能快速消痘了。此为曹家祖传秘方,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第二百章 主家放心

曹唯走的时候,朱厚照正在挤痘,挤得很认真,就如同脸上的十几个痘痘是他的生死大敌,至于挤了痘以后脸上会不会留下痘痕,朱厚照不知道,曹唯也没有说……

王守仁见曹唯走出东宫,连忙迎了上去,拱手道:“曹大人,我爹让我转告您,说我王家受了您的大恩,日后曹大人旦有所难,王家必定全力相助。”

王家家主是个明白人,知道儿子现在和太子如此亲近,都是曹唯的功劳,所以才特意让王守仁来感谢曹唯一番。

曹唯微笑道:“王家主真是有魄力,把所有的家当都押上了,这要是出了事,王家岂不是要一起出门乞讨?”

王守仁汕汕道:“那倒是不会,我爹说了,这次生意王家绝不会赔……”

王守仁虽然没有说为什么会赔,但曹唯心里清楚,王家这次投的不是生意,而是太子朱厚照。王家家主为官多年,早就修成了一只老狐狸,自然知道让儿子王守仁和太子亲近意味着什么。

所以当他知道朱厚照要做生意时,立马拍板让王守仁把家里所有的钱财都拿过来。如此一来,朱厚照将来登基之后,就绝不会忘了王家,所以说王家只会大赚,而不会赔本!

“曹大人,您的两个仆役已经被赶出了王家……”王守仁支支吾吾道:“过程有些……粗暴,还请您不要见怪。”

“无妨!”曹唯摆摆手道:“这二人就是贼性子,不打不老实……咦,唐兄似乎有话要说,吞吞吐吐的作甚?有话就直说!”

唐寅脸色微红,看得出来心里很纠结,片刻后似乎下定了决心,拱手道:“曹大人,我想跟您……跟您借点银子……”

“嘶……”曹唯瞪大眼睛道:“我活了二十年,还从来没有人跟我借钱过,唐兄,是谁给了你这份勇气?”

“是一位姑娘!”唐寅腼腆道:“她是一个好姑娘,不仅温柔体贴,还善解人意,自从我家娘子死后,我一直沉沦在青楼妓馆,借酒消愁,纵情花丛中,片叶不沾身。

但直到我见到她时才知道,原来我这辈子就是为她而生的,所以我想为她赎身,陪她共度一生,和她相互扶持到老……”

“能把嫖妓说得如此清新脱俗,你恐怕是第一个。唐兄,咱们原来做的香水生意就有你的两成份子,钱呢?”

“喝花酒了……”唐寅的脸更红了,低头道:“曹大人,您放心,华胥超市里也有我的一成份子,等下个月发了红利,我就还你!”

“唐兄,你是不是忘了?这次做生意你根本就没有拿钱入股,现在又是从哪里来的脸面要那一成的份子?唐兄,你真的不惭愧吗?”

“咳!惭愧惭愧……”唐伯虎把头埋到了胸口,小声道:“她不仅温柔体贴,而且善解人意……”

曹唯叹了口气道:“借多少?”

唐伯虎大喜,抬起头道:“不多,三千两银子就成!”

“三千两!”曹唯瞪大了眼睛,道:“哪个粉头值三千两银子?唐兄该不会是想把老鸨给买下来吧?”

“那倒不是,一千两就足够给那位佳人赎身了,只是我最近还物色了一座宅子,不贵,只要两千两银子,曹大人,您看……”

“回头到我府上取银子,以后再让我知道你去青楼喝花酒,我就抽死你!”

朋友找自己借钱,曹唯还真的做不到置之不理,还好最近又有一万两银子入账,否则还真的不想借钱出去。

唐寅拍着胸脯道:“曹大人,您放心,等我娶了沈九娘,一定不会再出去厮混了……只不过,您现在能不能先借我几两银子,我现在穷得就只剩下这身衣裳了,真是惭愧,惭愧!”

曹唯直直地盯着他,良久以后从怀里掏出几两碎银子,正色道:“唐兄,你真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劫!”

“惭愧,惭愧……”

拱手告别之后,曹唯上了马车催促张猛赶紧走,免得还有破财之灾。马车到了家门口,曹唯刚从车上下来,就看到赖三赖四没精打采地坐在台阶上,脸上有些许淤青,看来王家下手也不轻。

曹唯走上前去,调侃道:“在王家过得如何?有没有一种乐不思蜀的感觉?”

赖三腆着脸,笑道:“主家,现在我们兄弟才发现,跟着您才是最舒坦的,以后您就是赶我们,我们都不会走了!”

“这话说的倒是漂亮!”曹唯哈哈大笑道:“给你们俩一个好差事,过几日本官要开一家店,很大很大的店,可是本官又担心有一些不长眼的扒手偷到本官的头上,所以想让你们两个去店里办差……”

让赖家兄弟去抓贼是曹唯早就想好的事,毕竟店面太大,根本就顾不过来,曹唯可不想货物没卖出去就被一些蟊贼偷光了。赖家兄弟是江西境内最大的梁上君子,堪称经验丰富,那么也自然也知道如何防范小偷扒手,让他们两个做去抓贼简直就是神来之笔。

赖三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道:“不成不成,都说同行三分仇,但也有种说法叫做同行三分亲,咱们兄弟去抓贼可就太不讲究了!主家,您还是另寻高明吧!”

“每个月一百两工钱,不出几个月就能买一座二进的小宅子了,到时候再娶一房婆娘,日子真美。既然你们二人不同意,我就只能另寻高明了……”

“等等!主家,我刚刚是在和您逗乐呢,哈哈,您只要一声令下,我们兄弟两个哪有不从命的道理。把这件事交给我们兄弟就对了,只要有我们在,那些蟊贼根本没有任何下手的机会,您就瞧好吧!”

曹唯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道:“同行三分亲?”

“根本就没听过这么一说,只听说过同行三分仇,还听说过仇人见面分外眼红,那些蟊贼若是不识相,就别怪我们兄弟下狠手了!”

曹唯满意地点了点头,忽然又道:“咱们丑话说在前面,若是你们兄弟二人手脚不干净,本官就把你们送进宫里当太监。”

赖三赖四连忙收起小心思,点头哈腰道:“不敢不敢,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我们兄弟绝不会做出这么不讲究的事。主家放心,我们兄弟二人的信誉还是很好的……”

第二百零一章 衣食住行皆有所涉

辛丑月、乙卯日、辰时:冲狗,煞南,时冲,甲戍,地兵,司命,功曹,右弼。

宜:见贵、求财、开业!

十八串红竹鞭炮同时点燃,噼里啪啦的爆竹声响彻整个东大街,吸引了无数行人围观。

只见一家店面门口挂满了大红灯笼,左右两排锣鼓手卖力地敲打出喜庆之声。两个力士抬着一块用红绸包裹着的牌匾,看得围观群众心痒难耐,到底是什么店面开业竟然闹出这么大的动静。

张鹤龄穿着一身紫色绸缎衣,见时辰差不多了,掀开牌匾上的红绸,只见“华胥超市”四个鎏金大字闪闪发光,直接将挤在门口的百姓们看得愣住了。

何为超市?

“诸位乡亲父老请了,若是张某猜的不错,诸位应该还不知道超市为何物,今天张某就在此解释一番。超,大而多也!有多大?占地一亩有余,货物几何?衣食住行皆有所涉,吃穿用度无一不有!”

百姓中传出一阵惊呼声,一般的店面占地半亩已经算是极大的了,而这个华胥超市竟然占地一亩有余,真是不可想象,想必其幕后的东家也是身家丰厚之辈。

而且刚刚那人竟然还说什么衣食住行皆有所涉,吃穿用度无一不有,也不怕口气太大闪了舌头。若是真的能做到这样,那此店恐怕就称得上天下第一店了。

“真是好大的口气!”一个穿着员外服的中年人嗤笑道:“百姓日用何其多也,若是一家店就能将其全部囊括其中,那还要其他店面作甚?”

“敢问这位仁兄高姓大名?”

“不敢,在下姓杨,名培亮。”

张鹤龄笑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若是杨兄不信,不妨亲自进去瞧一瞧,也好证实一下张某所说是否属实。”

杨培亮拱手道:“正要见识一番!”

张鹤龄命人将牌匾高挂到门头之上,然后退到一边,拱手而立。杨培亮率先进了华胥超市,其他人也纷纷跟了进去。

一进店门,杨培亮便愣住了,只见门口左右各站着两个俊俏小娘,穿着统一的天蓝色长裙,见有人进店,立马福身行礼:“欢迎光临!”

一种新奇之感扑面而来,杨培亮深深呼出一口气,继续往前走。他惊奇地发现这家店里竟然没有墙栏作为阻隔,每隔两丈便有一根粗大的石柱作为支撑。店面真的很大,竟然一眼望不到尽头。

店里随处可见的是用柳木做成的木架,木架分为好几层,每一层都摆满了货物。每种货物上都有一张纸筏,上面清楚明白地写着货物的产地以及价格,没有讨价还价一说。只要客人看中了哪一件货物,立马就有小娘过来帮他包装好。

若是客人所买之物太多,还可以让站在一边的小厮上前帮忙提拿,一路送到台柜处,客人只需要交付银子即可,非常方便省事。杨培亮仔细看了看架子上的货物,心里赞叹了一声,样样都是好货物。

一位老者笑吟吟地迎了过来,道:“欢迎客官来到果蔬区!”

杨培亮拱手道:“敢问掌柜何为果蔬区?”

“不敢不敢,老朽算不得掌柜,只是果蔬区的一个管事罢了。顾名思义,这果蔬区就是专门售卖水果和菜蔬的地方,只要京师中有的,这里基本都有,而且我们华胥超市中的物价比市价低两成,绝对物有所值……”

两成?如果是这样,扣除人力和商税,华胥超市根本就不会有多少盈利。除非……除非华胥超市很大,售卖之物非常多,以薄利而多销,如此才能攫取高利。

“老丈,在下一路走来,见到了果蔬、糕点、绸缎、酒水等物,所以想问老丈。贵店到底有多少区,有多少物?”

管事点头抚须道:“我们华胥超市共有一十三区,衣食住行皆有所涉,吃穿用度无一不有,至于到底有多少种货物,老朽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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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章 鞑靼使臣

华胥开业之日,作为东家之一的曹唯却并没有到场,因为他被最高领导喊去聊天了。

朱祐樘批阅完奏章,看着正在跺脚的曹唯,笑道:“知道朕为什么召你前来吗?”

曹唯忽然想起上小学三年级那年,自己抢了一个五年级妹子的棒棒糖,随后就被胖胖的女班主任喊到办公室,见面时的第一句话就是:“知道老师为什么找你吗?”

反思了好久,曹唯确定自己最近没有犯下什么错误,理直气壮道:“陛下,臣最近没闯祸!没有!”

朱祐樘哈哈大笑道:“朕知道你没有闯祸,朕今日召你前来是为了鞑靼使臣一事……”

曹唯忽然感觉有些牙疼,愣愣道:“陛下,难不成鞑靼使臣已经到京师了?”

“不错,鞑靼使臣已经被安排到四夷馆了。”朱祐樘笑道:“朕听说你毛遂自荐,想要接待鞑靼使臣……”

曹唯急忙道:“陛下,这是谣言,绝对是谣言!臣最近肠胃不好,不宜见客,尤其是不能见那些满身膻味的异族猢狲,否则会狂吐不止的。

您就体谅体谅微臣,让微臣休个一年半载的假,等微臣养好了身子之后再为您鞍前马后!”

曹唯紧紧捂住腹部,面露痛苦之色,好像正承受着极尽的痛苦,一边用眼角的余光观察皇帝的反应。

朱祐樘冷哼一声道:“你小子就会偷奸耍滑,别装了,再敢糊弄朕,朕就把你切了,让你进宫伺候朕!”

曹唯胯下一凉,不自觉地夹紧了双腿,谄笑道:“陛下,臣是在跟您逗乐呢!臣身体强壮,又怎么会肠胃不好呢?您仔细瞧瞧臣这健壮的肌肉,再看看这腹肌,这大腿……”

“那鞑靼使臣之事……”

曹唯拍着胸脯道:“陛下放心,臣一定会把他们照顾好,养得白白嫩嫩的!”

朱祐樘抚须道:“可是朕并不想让他们过地太安逸,你知道该怎么做吗?”

曹唯一愣,小心翼翼道:“陛下想让臣做到何种地步?要不要让他们断子绝孙?或者是断手断脚?”

“粗鲁!”朱祐樘瞪了他一眼,缓缓道:“亏你学了那么多经义道理,孔孟之道,心思竟然还是如此的歹毒,朕真是痛心疾首啊……别闹出人命就行……”

“嗯?”曹唯挠头道:“臣没有听清楚,陛下您刚刚说什么?”

“朕说要把你切了……”

“陛下尽管放心,臣知道该怎么做了,您就瞧好吧,臣一定会让他们在离京时只剩下一口气……”

“真是粗鲁!滚吧,朕不想见到你!”

“虚伪!”曹唯心里暗骂了一声,然后逃也似的跑出殿外。

朱祐樘看着他的背影,忽然笑了出来,手指轻轻敲打在桌面上,然后端起桌前的茶杯,慢慢啜了一口茶,道:“你观此子如何?”

站在旁边,一直没有开口的老太监哑声道:“陛下,这小子滑不溜秋,但应该是个有本事的。”

“哦?”朱祐樘笑道:“萧公为何这般说他?”

眼前的这个老太监正是掌印太监萧敬,太监中的一把手。朱祐樘当年之所以能够坐稳皇位,和萧敬有着莫大的关系,所以朱祐樘一直以来非常信任萧敬,起用他为司礼监太监,参与一些重大的军政问题。

萧敬为人谨慎,熟悉典故,每当朱祐樘询问什么事,他都了如指掌,能按规章制度给予清楚的、详细的回答,而且常有正言规谏,所以朱祐樘更加重视他,多次命他负责安排冠、婚、丧、祭等多种重大的典礼,检阅团营兵马。甚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审讯重大案件时,朱祐樘也会差萧敬前去旁听。

“陛下既然让曹唯去办鞑靼使臣之事,就说明陛下十分相信他的能力。只是陛下,鞑靼使臣……比较难办,老奴怕这个曹唯会把事情办砸了……”

朱祐樘慢慢收敛了笑容,冷冷道:“你知道朕为何要办鞑靼使臣吗?”

萧敬自然知道,自开春以来,鞑靼一直进犯大明边关,却只是小股劫掠,没有大股进犯,而现在又派使臣前来,摆明了是来敲竹杠的。当今皇帝虽然仁慈宽厚,却不软弱可欺,所以才想给鞑靼使臣一个教训。

“陛下,鞑靼太放肆了,是该给他们点颜色看看,让他们知道咱们大明的威仪。”

朱祐樘淡淡“嗯”了一声,道:“萧公且看好,曹唯一定可以办好这件事的,朕相信他的能力,更相信他的运道。只不过这小子是属驴的,不推不走,朕每次看到他都想踹他,你说朕这是怎么了?”

萧敬笑道:“陛下,爱之深责之切,这小子何德何能,竟然能让您如此看重他,老奴还真想跟他好好聊一聊……”

……………………………………

曹唯不知道有一个老太监想跟他聊天,此时他的眼前站着三个壮硕的大汉,个个满脸胡须,黑脸塌鼻,身上的膻味能把他熏死。

鞑靼人又称为塔塔尔部,最早兴起早于蒙古人,称得上蒙古部族之一。

在辽代契丹人和金代女真人的统治时期,鞑靼人大部分融入了形成中的蒙古人,成为蒙古民族的主要来源之一。古代的九姓鞑靼部是一个多民族的部落集团,里面既有说突厥语的部族,也有说蒙古语的部族。

说突厥语的鞑靼部随后迁移,一部分迁到了伏尔加河流域,而剩下的则是选择留在了叶尼塞河流域。

迁到伏尔加河流域的鞑靼人结合原来这里说突厥语的钦察人、伏尔加保加利亚人形成今天喀山鞑靼人,而留居叶尼塞河的鞑靼部人则和当地阿尔泰人、哈卡斯人融合形成西伯利亚,叶尼塞鞑靼。

从唐朝开始,鞑靼便一直出于部落割据的局面,各个部落之间斗争不断,争夺正统的身份。

到了明朝,鞑靼人中出了一个叫做秃猛的小婊砸,号达延汗,堪称贤智卓越。他击败了瓦剌,削平割据势力的反抗与叛乱,统一了鞑靼各部,分六万户以治之,自掌察哈尔、喀尔喀、乌梁海左翼三万户,而以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右翼三万户封与第三子巴尔斯博罗特,结束了权臣专政、诸部纷争局面。

鞑靼统一对大明朝来说并不是好事,从此大明边关不再平静,时不时有鞑靼人进犯劫掠,而且抢了就走,非常的不要脸,偏偏明军没有任何办法,这让鞑靼人更加肆无忌惮,所以这几年明朝边关愈发的不平静。

曹唯见眼前三个鞑靼人神色不善地看着自己,犹豫片刻道:“吃了吗……”

第二百零三章 草原上的勇士

巴尔斯感觉自己快被气疯了,本以为到了京师会被大明官吏的盛情款待,谁知到了京师后才发现根本就没人搭理自己。

一个卑微的小吏将草原上的勇士带到四夷馆后就没了踪影,从初晨到现在滴米未进,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身为草原大汗最器重的儿子,自己什么时候受过这等侮辱。狼神在上,若是让自己知道负责接待的明官是谁,保管一拳打爆他的头。

“小子,你知道负责接待外邦使臣的官是谁吗?”

蹩脚而充满杀意的话语听得曹唯心底一颤,他有种感觉,此时若是说出自己就是那个负责接待他们的官,那自己一定会血溅当场,死相很惨。

这群野蛮的鞑靼人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刚来京师火气就这么大,看来需要帮他们泄泄火才行……

“喂!”巴尔斯怒目而视,上前拽住曹唯的衣领道:“耳朵聋了吗?草原上的勇士在问你话呢,负责接待外邦使臣的官是谁?”

“请问您是?”

巴尔斯哼了一声,道:“我是草原之王达延汗最看重的儿子巴尔斯博罗特!”

曹唯捏住鼻子,闷声道:“菠萝,你先把我放下来,我快喘不过气了……”

“是巴尔斯博罗特,草原大的儿子!”

曹唯被松开之后贪婪地呼吸了几口新鲜的空气,在他看来,这位鞑靼使臣身上的气味就如同放了一年的臭鸡蛋,闻起来何止是欲仙欲死,简直就是生不如死。

“菠萝使臣,我家大人病了,病得很重,据说是什么先天性嚓甲氏间质细胞增生合并肠道神经元发育异常综合症,一出门就狂吐不止,所以不能来接待你们了。”

巴尔斯虎目一瞪,道:“那该如何是好,我们草原中的勇士已经饥渴难耐了!”

曹唯腼腆一笑,道:“使臣莫急,我们大人来不了,所以特意差小人前来招待各位勇士。听说草原中的汉子都是勇猛豪爽之辈,小人敬仰已久,今日得见实乃三生有幸。小人等会便送来最好的肉食,最烈的美酒,以供各位勇士享用。”

巴尔斯哈哈大笑道:“你,很不错,若是生在我们草原,也会是一个勇士。赶紧去准备酒食吧,不要让草原的勇士们等太久。”

曹唯拱手告辞,巴尔斯拍拍肚皮道:“听闻汉人都是奸诈狡猾之辈,没想到竟也有如此憨厚老实的人,若他不是汉人,真想让他跟随我一起在草原上驰骋……”

如果让认识曹唯的人听到巴尔斯说的这句话,一定会笑掉大牙,在仇人看来,曹唯狡猾奸诈,在友人看来,曹唯机智过人,但是无论各种评价,唯独和憨厚老实沾不上边。

曾经沙破狼也觉得曹唯憨厚老实,但自从曹唯覆灭泗山岛,烧死两万多人以后,他觉得曹唯是世间最大的恶人。

出了四夷馆,曹唯没有去酒楼饭馆,反而去了一家药铺,见到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先生,拱手道:“老丈,我家的驴子坏了,整天到处乱跑,还一直嗷嗷大叫,一刻都闲不下来,真让人操碎了心。请问老丈,有没有简单快捷的法子解决这个问题?”

老先生抚须道:“春日人躁火盛,更何况是畜牲!老朽有上中下三种法子解决这个问题……”

“就要下等法子!”

“……这位小哥,你就这么对你家的驴?”老先生闭目道:“真是畜牲也!”

“它确实是畜牲,老先生,这下等的法子到底是什么?再不整治一下,我家驴子都要上天了!”

“简单,它既然精力过盛,那就让它泄泄气力,往它吃的草料里面撒上一些巴豆即可……小哥,你别忙着走,老朽还没说完呢,巴豆切勿放的太多,否则会出大问题的……”

………………………………………

四夷馆!

巴尔斯看着桌前的酒肉,满意地点了点头,笑道:“酒肉香郁,是好酒好肉,你小子没有糊弄我们草原上的勇士,以后若是在大明混不下去,可以到我们草原上来,到时候报我巴尔斯博罗特的名号,会有勇士带你来见我的。行了,你出去吧,勇士们要喝酒吃肉了!”

“菠萝使臣慢用,多吃一点里面的豆子,对,就是那个,那可是大补之物,吃了以后会全身舒爽!小人就先告退了,使臣们吃好喝好!”

曹唯看着正在狂吃海喝的鞑靼使臣,心里默默为他们祈祷了一番,然后快步离去,走的时候还顺便拿完了茅房中的厕纸,又吩咐官差将茅房附近的落叶打扫干净,并给他们放了半天的假。

四夷馆里的官差小吏虽然不认识曹唯,但是光看他的气度就知道他是一个大官,所以也不敢怠慢,赶紧将他交代的事情办妥,然后兴高采烈地回家去了。

在最后一个差役离开不久,一阵尖叫声响彻整个四夷馆。

“茅房在哪?不行,我憋不住了!不行,掉裤裆里了!”

“哒哈伲蒙(王子),茅房在那边,赶紧去……”

巴尔斯连忙捂着腹部和臀部往茅房方向跑去,当他脱掉裤子蹲下后,立刻传来一阵轰鸣声。巴尔斯舒服地眯着眼睛,片刻后左右环视,发出一阵怒吼:“厕纸呢?大明朝的茅房中难道不放厕纸的吗?在我们草原……哎哟,不行,又来了……”

茅房外,两个鞑靼人夹紧了双腿,捂着肚子道:“哒哈伲蒙,属下们快憋不住了,您什么时候出来?”

“急什么!草原上的狼都要有鬣狗一样的耐心,你们再等半个时辰,哎哟……实在不行就在外面解决……又来了……”

“哒哈伲蒙,明朝的商人都黑了心肝,卖的肉都坏掉了,我们草原中的牛羊都是最鲜美的……”

巴尔斯闷声道:“笨蛋,根本就不是肉的问题,而是豆子的问题,咱们都被那个憨厚的小子给骗了,啊呸!那小子根本就不憨厚,我巴尔斯竟然也有看走眼的时候,那个狡猾的小子……不行,又来了!”

巴尔斯也不是一个蠢人,相反他很聪明,否则也不会这么快就明白过来,只不过他明白的有点晚了,今天的四夷馆注定不会平静……

走在回家的路上,曹唯胡乱地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心里暗暗想道,满满一大碗巴豆,想必那些鞑靼人得折腾到明天,如此一来,自己起码能消停个两三天……

第二百零四章 民不加赋而天下足

文华殿中,朱祐樘在批阅奏章,朱厚照站在一旁为其研磨,俨然一副父慈子孝的场面。朱祐樘阅完一本奏折,瞥了一眼朱厚照,淡淡道:“说吧,有什么事?”

朱厚照笑道:“儿臣没什么事,只是想念父皇了,所以今日特来陪陪您。父皇,您看您的鬓角都有些斑白了,您可要好好注意身体才行,回头儿臣差御膳房给您熬点鸡汤……”

朱祐樘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道:“朕的儿子,朕还是了解的,无事献殷勤,必有所求,你若是不把事情说出来,这鸡汤,朕可不敢喝……”

朱厚照汕汕道:“其实也没什么事,儿臣最近总是感觉精神不振,无心读书,所以就想着能不能找一个婢女……”

朱祐樘玩味地看着他,放下手中的朱砂笔,笑道:“朕听说你最近开了一家店?”

朱祐樘虽然不出皇宫,但是京师里发生的事多数瞒不过他,因为他手下有锦衣卫和东厂,监管京师中的一举一动,只要牟斌和萧敬觉得需要禀告给皇帝的,都会写成折子呈给他。而朱厚照是大明太子,整个大明朝就这一根独苗,所以他的一举一动都会有人禀告给朱祐樘。

“儿臣想体会民间疾苦,所以就和曹唯合伙开了一家前所未有的店!”

“前所未有?”朱祐樘来了兴趣:“怎么个前所未有?”

朱厚照自豪道:“此店名叫华胥,是个杂货铺,只不过曹唯说它叫什么超市,这个杂……超市什么都卖,堪称衣食住行皆有所涉,吃穿用度无一不有。这算不算是前所未有?”

朱祐樘的手抖了一下,他知道儿子虽然顽劣,但是却从来不会撒谎,若是这超市真的什么都卖,那倒真的是为天下商业开了一个先河。

朱祐樘沉吟片刻,道:“曹唯这小子如何是如何评论商业的?”

“曹唯曾经和儿臣说过,当咱们大明朝能够做到民不加赋而天下足的时候,就能千秋万代了,因为到那时候,没有百姓会造咱们朱家的反。

曹唯还说咱们大明朝的商税太低了,如果能够找到一条合适的道路以商税取代民税,那从今往后,这天下的百姓就能过得富足,能填饱肚子的百姓是不会造反的。

而要增加商税就必然会受到天下商贾的反抗,若是想要相安无事……”

朱祐樘不动声色道:“若是想要相安无事,那又当如何?”

“提一提商贾的地位,给他们说话的权力……”

朱祐樘沉默不语,片刻后笑了出来,道:“这天下可不是咱们老朱家的一言堂,真正掌控天下的是那些士绅名门。提高了商贾的地位,那士绅又该如何自处?他们历经几十年甚至几代才掌握了天下的话语权,咱们老朱家若是真的帮着商贾抢了他们的地位,恐怕这天下就不姓朱了。”

朱厚照虽然年幼,但也在朝堂之上渲染了这么些年,自然知道朱祐樘的意思。其他的暂且不说,光这朝堂之上就满是士绅名门,如果皇帝真的颁布什么有损他们权益的诏令,恐怕这诏令也出不了皇宫的大门。

“父皇,那婢女之事……”

朱祐樘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道:“接进宫里来伺候你也好,但你要记住,千万不能干出什么荒唐事,皇长孙只能由皇后所出,你若是惹出什么事端来,朕治不了你,但是朕有的是法子惩治刘良女。”

朱厚照振奋道:“父皇,您放心吧,儿臣一定不会再惹祸的!”

“陛下,老奴有事启奏……”萧敬鬼魅一般的身影出现在大殿左侧,神情有些古怪,就如同……就如同憋着笑一般,这让褶皱的老脸看起来异常难看。

朱祐樘也看出了萧敬的不同之处,笑道:“萧公,有什么高兴事,让朕也高兴高兴。”

“算不得什么高兴的事儿……”萧敬低下头,似乎在组织语言,片刻后抬起头道:“陛下,昨日曹唯去了四夷馆,见了鞑靼使臣……”

朱祐樘大笑道:“朕听说这次来的是秃猛的三儿子,智勇双全,曹唯怕是吃苦头了吧……咦,看你表情不对,难不成是朕猜错了?”

朱厚照挥了挥手道:“萧公公快说,是不是曹唯和鞑靼使臣打架了?战绩如何?”

萧敬摇头道:“陛下,太子,曹唯没有和鞑靼使臣打架,也没有吃苦头,而是给鞑靼使臣送去了好酒好肉……”

朱祐樘的脸色有些难看起来,他已经交代了,让曹唯好好“招待”鞑靼使臣,谁想曹唯竟然真的好好招待了他们,难不成是曹唯贪生怕死,阳奉阴违?

萧敬见朱祐樘脸色不对,便知道他想岔了,连忙弯腰拱手道:“陛下,曹唯给鞑靼使臣送去酒肉后就匆匆离去了,并让四夷馆中的差役休沐了半日……”

朱祐樘眼睛一亮,道:“莫不是其中还有什么隐情?”

“不错,今天一大早,差役打开四夷馆的大门,便闻到四夷馆内恶臭不止,差役们强忍着恶臭进馆查看,却见到许多地方都是……都是黄白之物,鞑靼使臣上到正使,下到卫士都虚脱地躺在床上,周围也都是黄白之物。

现在,整个京师都知道了此事,百姓们都说鞑靼人把咱们大明当成了草原,可以随地出恭,简直是野蛮无礼。

老奴派人在四夷馆检查了一番,发现了鞑靼使臣们还没有吃完的酒肉,里面有不少的……巴豆。”

“巴豆?”朱祐樘先是一怔,随即哈哈大笑道:“这个曹唯真是……真是……算了,朕也不知道该如何说他了,简直就是在胡闹,这成何体统!”

朱祐樘虽然嘴上说曹唯在胡闹,但是脸上却全是欣喜之色。朱厚照已经笑得直不起身,捂着肚子道:“父皇,你说曹唯哪来的这么多坏主意?这简直是坏得透顶!”

朱祐樘强忍住笑意,道:“鞑靼使臣行为不捡,但咱们大明朝为礼仪之邦,传旨,派遣差役百人清理四夷馆,务必将四夷馆清理地干干净净。”

“老奴遵旨!”

清理四夷馆哪里用得了一百个人,萧敬如何不明白,这是皇帝想要更多的人知道鞑靼人的丑态。

果然,朱祐樘继续说道:“这百人最好选自不同地方,等他们清理完四夷馆后,可休沐一月,回乡探亲……”

“老奴明白了!”

第二百零五章 道德的制高点

皇帝的一纸诏令让本就议论纷纷的京师更加沸腾,四夷馆内涌进了上百个差役,个个用绸布裹住口鼻,一边清扫,一边用古怪的眼神看着躺在床上的鞑靼使臣等人。

巴尔斯悲愤欲绝,虎目微红,很想拿起弯刀杀光这群卑贱的草芥,可是他现在浑身上下一点力气都没有,别说拿刀,就连筷子都拿不起来了。

想到现在的处境,巴尔斯不由得悲从中来,整整一宿的折腾,让自己彻底虚脱了,虽然肚子里什么都没有了,但是那种想要出恭的感觉还是时有时无。今日过后,想必整个大明朝都会知道自己等人的丑态,草原上的勇士什么时候受过这等凌辱……

巴尔斯看着房顶的大梁,流下两行清泪。

刚吃过晚饭,曹唯便收到了皇帝派遣百人清理四夷馆的消息,心中愕然,没想到一向严肃正经的皇帝也会干出这等不厚道的事情来。果然,世界上所有人都是骚气的,只不过骚气也分三种,明骚、闷骚和暗骚,皇帝此举连闷骚都算不上,而是典型的暗骚。

曹唯甚至能够想到朱祐樘躲在茅房里偷笑的场面,为什么会在茅房,那自然是因为睹物而思情的缘故……

“曹唯,你怎么笑得这么贱,是不是又在打什么坏主意?”

曹唯回过神来,皱眉道:“你小子什么时候进来的?怎么也不知道让人通报一声,不经主家同意就进门,这是非常不礼貌的。有一句话叫做风能进,雨能进,皇帝不能进。这是人权,你懂吗?”

朱厚照眨眼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整个天下都是我朱家的,更何况你这座宅子?还有你刚刚说的那句话,简直就是大不敬,有本事你到我父皇面前说一说,看他不打你板子……”

跟一个封建王朝的太子将人权简直就是对牛弹琴,曹唯看着朱厚照脸上十几个被挤破的青春痘,心情又瞬间愉悦起来,从怀里掏出一块精致小巧的铜镜,然后对着镜子抚摸起了脸颊,眼里流露出迷醉之色。

不管怎样,论颜值自己已经远远超越了明朝太子……

朱厚照眼角抽抽,摸了摸脸上的痘痘,嘴巴一瘪,差点哭了出来。

曹唯收了镜子,淡淡道:“下次进府记得先通报,否则我就放狗咬你了!”

朱厚照性格跳脱,情绪变化莫测,刚刚还瘪嘴待哭,此刻就哈哈大笑起来,得意道:“本太子又岂是吓大的,你家里根本就没有养狗,机智如本太子早已经看穿了一切。曹唯,你这人就是刀子嘴,豆腐心,本宫知道的……”

曹唯淡淡一笑,道:“虽然没狗,但是有钱宁啊,你信不信我现在关起门来放钱宁咬你!”

朱厚照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他不知道其他人能不能干出这等混账事,但是曹唯一定能够干得出来。有时候朱厚照会觉得自己有些混账,但是一和曹唯比起来,他就会觉得自己还是非常乖巧懂事的。

只是他很奇怪,为什么曹唯这么混账却没人指责他,自己稍微出格一点就会有无数人指指点点。

没错,自己是需要指点,但是却不需要指指点点!

朱厚照端正了态度,虚心求教道:“曹唯,为什么你这般混账……你别这么瞪着我,好,我说的委婉一点,为什么你干了坏事也没有人说你不好,而本太子养了两条狗,就会有御史上奏说本太子养狗为恶?”

曹唯咂巴一下嘴,笑道:“厚照,所有人都喜欢礼貌老实的人,我在见到那些年纪比自己大的人时,一直礼敬有加,给他们留下憨厚老实的印象,所以即便我真的做了什么出格的事,他们也只会觉得我有些胡闹,而不会多加指责。

还有便是在做任何事情时,都一定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

朱厚照不知何时拿出了纸和笔,一边记录一边问道:“何为道德的制高点?”

曹唯颔首道:“朝中的大臣都是科举出身,最在意的便是君子五德,即仁、义、礼、智、信,所以你在做事情时只要占了其中的一点,就不会让人拿捏住把柄。

就好比上次我驱逐刑部侍郎家的公子出贡院,占的便是一个“信”字和一个“义”字,是对天下士子的信义,所以没人能够指责我,反而称赞我不畏强权,为人有信。

这次我戏耍了鞑靼使臣,朝中的那些大臣们就算知道是我做的也只会夸我有民族大义,而不会说我胡闹。

再拿你养的那两条狗来说,如果你对外宣称这两只狗是孤苦无依的流浪狗,你见它们可怜才收养了它们,如此一来就占了一个“仁”字,那些大臣们满嘴的仁义道德,又拿什么来指责你呢?”

朱厚照忙不迭地点头,认真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若是早点听到这番话,就不会过得如此凄惨了。行了,天色不早了,以后我再和良女回来看你……”

“等等!”曹唯狐疑道:“什么叫做你和良女回来看我?”

朱厚照笑道:“你可能还不知道,我父皇已经下旨,差良女进东宫照顾我……啊,你怎么能打人呢?

以强凌弱是为不仁,殴打兄弟是为不义,举止粗鲁是为不礼,以下犯上是为不智,信……”

“信你个头,今天我再教你一条,任何虚言都可以动用拳头以力破之!”曹唯扬拳而上,道:“看我的天马流星拳……”

“你打吧!”朱厚照似乎放弃了抵挡,闭着眼睛道:“我就是想要良女陪着我,良女自己也同意了,如果你打我一顿就能解气的话,你就出手吧,我绝不反抗!”

心怀忐忑地等了好久,却还是没等到曹唯动手,朱厚照睁开眼睛一看,曹唯不知何时坐在了椅子上,端起了一杯茶水。

“我把良女当成了亲妹子,日后你对她好一点,但凡让我知道她受了丁点委屈,仔细你的皮!”

朱厚照不由得舒了一口气,心里想着装作宽厚老实果然有效,就连曹唯本人都着了道,以后这天下算是没有敌手了。

“大舅哥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良女的……”

钱宁从外面匆忙地跑进来,沉声道:“大人,出事了!有几个人趁着天黑想要放火烧了华胥,被寿宁侯当场抓获,经招供,他们是刑部侍郎家的公子唐辉派来的……”

第两百零六章 天南地北双飞客

夜深,京师里一片寂静,不时传来几声狗叫,随即又被主人家喝止。

当曹唯来到华胥时,只见张鹤龄满脸阴沉地坐在椅子上,在他的下方跪着两个身穿黑衣的汉子,身体微微颤抖,额头磕在地上,不敢抬起丝毫。听见脚步声后,二人的身体颤抖地更厉害了。

当朱厚照知道华胥差点被烧掉时,又惊又怒,恨不得将贼人碎尸万段,此时见到他们,自然不会客气,上前将他们两个一人一脚踹躺在地上,这还不解气,又狠狠地踹了两脚。

两个贼人倒也硬气,任凭朱厚照如何踹都一声不吭,这倒是让曹唯高看了他们两分。

曹唯上前拉住朱厚照,道:“切勿动怒,先搞清楚情况再说。侯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鹤龄朝着朱厚照和曹唯拱了拱手,道:“昨天华胥开业,有一个人的言辞比较偏激,似乎是来找茬的,老夫就多留了一个心眼,派人调查了一番,结果发现他是刑部侍郎家的公子唐辉的手下。

新店开业总会招惹出一些事端,我害怕出事,就派人盯住了唐辉,还增派了手下巡视华胥周围的风吹草动。

今天手下来报,说有两个人偷偷摸摸的在华胥门口观察了许久,老夫感觉不太对劲,就让手下打起精神,以防有变。

果然,就在半个时辰前,此二人趁着天黑无人,拿着火折子,背着两捆干柴悄悄摸到了华胥的门口,正要放过烧店,却被我的手下当场抓获。

他们二人开始倒也嘴硬,怎么问都不开口,后来我的手下中有人认出了他们,我以其亲眷做威胁,这才撬开了他们的嘴,他们果然是唐辉派来的……”

朱厚照怒不可遏,又上前踹了几脚躺在地上的两个人,道:“这个唐辉,本宫要剐了他!”

曹唯蹲在地上,笑道:“你们叫什么名字?与唐辉是什么关系?”

一人微微抬起头,颤声道:“小人名叫孙全,他叫张坤,不瞒这位大人,我二人平日里没有什么正经的活计,只会做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

以前我们也并不知道唐公子的名号,也没有见过唐公子本人。但是昨天晚上,有一个名叫周勇的人找我们喝酒……”

“周勇?”

“大人,做我们这一行的,见到的很多都是生面孔,他们给钱,我们办事,就这么简单。我们原来也没见过这个周勇,他找我们喝酒,我们就知道生意来了。

在酒桌上,周勇说有一个贵公子想让我们办一件事,事成之后给我们兄弟一人五十两银子。我们兄弟两个财迷心窍,就答应了此事。

不过小人多了一个心眼,将周勇灌醉之后也套出了一些话来,这个周勇口中的贵公子叫做唐辉,是侍郎家的公子……”

曹唯叹了口气道:“愚昧啊,为了五十两银子竟然就要犯下谋反之罪,难道就不怕满门抄斩吗……”

“啊?谋反?”孙全二人惊骇道:“大人,我们只是烧了一家店,怎么会犯下谋反之罪啊?”

“知道刚刚踹你们的是谁吗?他是咱们大明朝的太子,而这家店就是太子开的,你们要烧太子的店,这岂不就是谋反吗?”

孙全张坤二人连忙磕头,哭道:“大人,我们不知道这家店是太子所开啊,若是知道了,就算给我们八个胆子,我们也不敢烧了太子的店啊。这件事情是我们兄弟干的,和家人无关,还请大人放我们家人一条生路,大人开恩,大人开恩……”

不多时地上就出现两滩血迹,孙全张坤二人早已经头破血流,模样凄惨。

曹唯冷哼一声道:“你们真的以为烧了这家店就能拿到银子?别到时候银子没拿到,连命都给丢了,甚至丢掉的还有你们家人的命。想不想留住性命就看你们自己的了……”

孙全抬头道:“还请大人指条明路,我们二人今后把性命卖给大人!”

“你们知道这位唐公子的家在哪吗?不知道没关系,本官会派人带你们过去,你们过去以后把他家烧了……”

“不可!”张鹤龄急忙道:“不能烧官宅,曹老弟,烧店和烧官宅可是两码事,千万不能轻举妄动!”

烧了商贾的店面,最多会由顺天府派遣官差缉拿匪徒,最后抓不到人,也就不了了之了。但若烧了官员的府邸,那就是蔑视明朝法纪,是对整个大明官员的挑衅,到时候会惊动三司,事情可就大了。

曹唯扭头看着他,道:“难道这仇就不报了吗?”

张鹤龄看着曹唯冷冷的眸子,心底一颤,连忙道:“曹老弟误会了,我不是说这仇不报了,而是说不能烧官宅。据我说知,这个唐辉也开了一家金银首饰店,名叫翠金楼,咱们不妨把这个翠金楼给烧了,你看如何?”

曹唯淡淡道:“你二人可听明白了?你们今天晚上去把这个翠金楼给烧了,然后带着家眷来这里找这位寿宁侯,到时候他会帮你们安排好的。去吧,今天晚上本官想看到滔天的火光。”

孙全和张坤二人本以为必死无疑,谁能想到现在还能留得一命,当下大喜,磕头道:“是,大人,小人这就去办!”

“等等!本官差二人与你们一同前去……”曹唯招手道:“赖三赖四,你们兄弟两个也去翠金楼,既然这个翠金楼是卖金银首饰的,那里面的东西肯定价值不菲,你们能带多少出来就带多少出来,带出来之后七成归本官,剩下三成你们自己留着以后过日子。”

赖三嘟囔道:“不公平,为什么你七我三……”

“等你们回来后,本官去给你们兄弟两个提亲。”

赖三大喜道:“好嘞,主家,您就瞧好吧,我们兄弟号称天南地北双飞客,保管将那个什么翠金楼偷得干干净净!”

等他们走后,场面顿时安静下来,张鹤龄犹豫片刻,道:“曹老弟,等那孙全和张坤回来后,要不要把他们……”

张鹤龄用手在脖子上划了划,脸上露出一丝狠色。曹唯摇摇头道:“他们虽然行事不端,但是犯错以后还知道顾及家人,心里还是存着善念的,以后留他们在华胥做事吧。但是工钱要减半,若是他们肯老老实实做事,那便将他们的工钱再涨回来。

这次赖家兄弟收回来的金银首饰就放在华胥中售卖,这附近最高的楼在哪?我要去欣赏那滔天的火光了,侯爷有没有兴趣陪我一起看?”

第两百零七章 祸水东引

靠近华胥和东大街,最高的楼当属红衣楼。

红衣楼中建有三层楼阁,站在上面可以俯视玉河和东大街一带,透过皎洁的月光,甚至还可以看到华胥的大门。

深夜,在青楼厅阁中,有两汉一女独处,听起来会让人情不自禁的想到某些羞人的场面,但是此时此刻在红衣楼中却并没有任何旋旎之处,也没有什么亲密之举。

在场三个人身上的衣服都还保持完整,花宝月虽然穿得少了些,但是还在穿着……

曹唯背着手,仰头看着天上的星月,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花宝月拿着一把绣着桃花的圆扇,一边轻轻地摇动着扇子,一边看着曹唯,眼中秋波浮动,柔情似水。

张鹤龄感觉曹唯如同变了一个人,平日里一副恭顺温和,人畜无害的模样,现在浑身上下却散发着令人心悸的气息。让人分不清到底哪个才是他的本来面目。

“花姑娘,你见过最美的烟花是什么样子的?”

花宝月愣了一下,笑道:“奴家见过的最美的烟花是在除夕之夜,家家户户炮竹不断,孩童举着烟花奔跑嬉闹,心仪男女同时点燃烟花爆竹,然后默默凝视着对方。这天下似乎都充满了温情,真的好美呢。不知曹大人见过最美的烟花是什么样子的?”

曹唯面露回忆之色,怀念道:“我见过最美的烟花是在村头上坟烧纸的时候……”

花宝月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尴尬一笑,道:“曹大人真会说笑,宝月差点就信了呢。”

“是真的,依照我家乡的习俗,每到清明节给祖先上坟烧纸的时候总要带上许多烟花爆竹。那天夜晚,只要抬头就能看到天空上阵阵的绚丽之色,低头再看着坟头,似乎这坟头上都充满了温情,真的好美呢。”

“大人……真会说笑……”

当寿宁侯领着曹唯来到红衣楼时,花宝月正要入睡,但是当她收到消息后,又立刻梳洗打扮了一番,然后忙不迭的赶了过来。

本以为会是一场风花雪月,没想到谈吐间尽是坟头烧纸,花宝月很想上前把这个大煞风景的俗人活活掐死,但是看了看张鹤龄,又放弃了这个不冷静的想法。她已经看出来了,自己这位东家对曹唯很是客气,似乎还有些……敬畏。

“花姑娘,曹某虽然不能带你看最绚丽的烟花,但是可以带你看最大的火花……”

花宝月不明所以,正要询问,却忽然看到一股滔天的火光冲天而起,火势越来越大,紧接着便听到一阵敲锣声,惊醒了早已经入睡的百姓,各家各户呼喊着出门救火。

花宝月发誓自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火,似乎要把整个京师烧了一般。她随即又想起曹唯刚刚说过的话,不由得张大了嘴巴,扭头看着曹唯,神色惊疑不定,难不成眼前的这场大火是他所放……

随后火势渐小,张鹤龄上前道:“曹老弟,今天天色已晚,你不如就在红衣楼里歇息吧。”

花宝月眼中柔情带钩,勾人魂魄,明显已经做好了被嫖的准备:“公子,夜深天冷,宝月给您暖暖身子……”

曹唯警惕地看着他们二人,紧了紧衣衫,重点抓紧了腰带。这般反应让花宝月咬牙切齿,自己明明就是一个风姿卓越的美人儿,但是在这位贵人的眼里却好像成了一匹饥不择食的饿狼。

老娘就差脱裤子了,你竟然给老娘来这套!

张鹤龄苦笑道:“既然如此,我送曹老弟回府,恰好顺路。”

顺不顺路没关系,只要心里顺路,即便家住南北也依然顺路。

此时的东大街渐渐平息下来,大火已经被街坊邻居熄灭了,但是翠金楼也被烧成了灰烬。张鹤龄跟着曹唯行走在街道之上,看着走在前面的那个年轻人,心里感慨万千。

经过这几日的接触,张鹤龄早已经看明白了,太子对曹唯有着其他人难以比拟的信任和依赖,这让他羡慕异常,甚至还有些妒忌。

但是这种妒忌的念头还没有在脑海里存在多久,就被张鹤龄果断掐灭,今天晚上发生的一切让他对曹唯有了一个新的认识。虽然平日里温润如玉,但只要触犯了他,就会招来一场滔天怒火。或许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他年纪轻轻就成了伯爷,而且并不是像自己这样因为受了福荫才有的爵位。

张鹤龄快步追了上去,笑道:“曹老弟,今日咱们烧了唐家的翠金楼,唐家必然不会善罢甘休,接下来咱们该如何应对?”

“不是咱们烧了唐家的翠金楼,而是你烧了唐家的翠金楼,别忘了,你才是华胥明面上的东家,跟我没有半文钱关系。”

张鹤龄急道:“曹老弟,话可不能这么说,我只占了一成份子,这要是出了事,可不能让我一个人扛着啊!”

“你说的不无道理……”曹唯沉吟片刻,道:“太子占的份子多,要不然咱们把黑锅扣在他的头上?”

这话实在是没法接,自古以来都是臣子为君主背黑锅,还没见过臣子把黑锅扣在君主头上的,除非臣子想不开,想要早点死。

“曹老弟莫闹了,太子经商的消息一定不能被透露出去,否则就会招来文臣御史的口诛笔伐,到时候我那姐夫虽然不至于将咱们下狱砍头,但是罚俸禁足可是跑不了的,甚至还有可能被打板子,所以曹老弟还是要理智一些好。”

禁足?曹唯眼前一亮,自己本来就想一直待在家中,不用出门,但是事情却一直源源不断地找上门来,倘若自己真的被皇帝禁了足,那岂不是正遂了自己的心愿?

“你的意思是说,若是陛下知道我教唆太子经商就会禁我的足?”

张鹤龄有些愕然,第一次见到有人听到被禁足还这么兴奋的,而这个人看起来也不像是个傻子。

“大概……也许是吧!不过,曹老弟,你在禁足之前也要先想办法将眼前的麻烦解决了才行。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咱们总不能一直提防着唐家的报复,你说是吧?”

曹唯笑道:“放心,包在我身上,当初诸葛孔明凭着东风草船借箭,如今我便要凭着鞑靼整治唐家,这招就叫做祸水东引,不是智慧卓绝的人根本就想不出这么绝妙的法子,张兄,你明白了吗?”

“不太明白……虽然不明白,但还是会觉得很厉害,想来这个法子确实很厉害……”

第二百零八章 抽身而退

张鹤龄又仔细想了想曹唯的话,还是没想明白曹唯究竟打什么主意。虽然不明,但是觉厉,所以提上来的心又放了下去。

向曹唯拱了拱手,张鹤龄转身离去,毕竟两个人回家的路真的不太顺。既然话已经收到了,张鹤龄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再陪另一个男人回家。

一阵喧嚣之后,东大街又寂静了下来。在京师的另一处,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传来,惊动了院子里的几只家犬,一时间犬吠不止,许多房间又陆陆续续亮起了灯。门房骂骂咧咧了几句,然后打着哈欠开了门,看清敲门的是谁后愣了一下。

“周护卫,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把老爷和公子都给吵醒了,这位是……”

站在门外的正是唐辉的侍卫周勇,在他身后还站着一个中年男子,若是张鹤龄在此一定会认出此人是谁,他便是在华胥开业之日,去打探华胥情况的杨培亮。此时二人面色焦急,身形狼狈,身上还带着些许烟灰气。

周勇急切道:“出事了,快带我去见公子!”

门房知道事情不妙,睡意全无,连忙将门外的两个人迎了进去,然后带着他们二人往后院走,刚走到前堂就看到唐辉匆匆忙忙地走出来。

“公子,出事了,有贼人放火烧了翠金楼,现在翠金楼已经化作灰烬了!”

唐辉惊骇欲绝,差点跌倒在地,他今天晚上就在房中等候华胥被烧掉的消息,不久前实在是熬不住了才解衣欲睡,没想到最后被烧掉的不是华胥,而是他的翠金楼。

唐辉定了定心神,道:“楼子里面的金银首饰带出来了没有?”

周勇羞愧道:“公子,当我二人发现楼子起火时就想着先把金银首饰带出去,但是当我们去查看时,却发现所有的金银首饰都没了踪影,应该是被贼人偷光了……”

唐辉的心都在滴血,当初为了置办那些金银首饰可是花费了他不少银钱,其中还包括两件价值不菲的首饰,被他当作镇店之宝,可是现在全没了。

“谁干的?抓着偷窃和放火的贼人没有?”唐辉咬牙切齿道:“本公子要将他挫骨扬灰!”

周勇羞愧难当,低下头道:“不曾看到贼人……”

唐辉顺手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一个茶杯狠狠砸在周勇的额头上,面色狰狞,道:“既然如此,我要你还有何用?今天我便打死你!”

杨培亮拱手道:“东家,今日之事错不在周勇,而是贼人所为……”

“住口,此为唐府家事,容不得你插嘴。杨掌柜,翠金楼被烧,你也难逃干系,等我先收拾完家奴……”

周勇额头上鲜血直流,但他也顾不了许多,跪地求饶道:“公子开恩,给小人一个将功折罪的机会。虽然没有抓到贼人,但是小人猜测此事定然与华胥有关……”

“华胥……”唐辉冷哼一声,道:“你为何如此断定此事与华胥有关?”

“公子,今天晚上该被大火烧没的应该是华胥才对,但是最后却偏偏烧了翠金楼,这就太巧合了。其次,小人派去放火烧华胥的两个人至今未归,想必是出了什么变故,因此小人断定今天晚上的一切都是华胥在捣鬼!”

“华胥,张鹤龄!”唐辉大吼道:“本公子与他不共戴天!”

“辉儿,出了什么事?你怎么和寿宁侯结仇了?”

唐辉见父亲从后院走出来,脸色变了变,笑道:“爹,没什么大事,孩儿就是在做生意时和张鹤龄有了一些过节,不是什么大问题,这都已经是四更天了,您还是早点去歇息吧。”

唐嗣轩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道:“张鹤龄虽然无才无德,但是他毕竟是国舅爷,跟他最好不要有什么过节,否则最后吃亏的还是咱们唐家。如果有可能,最好和张鹤龄化解恩怨,多个朋友总被多个仇人好……”

“是,孩儿知道了!”

唐嗣轩走后,周勇小声道:“公子,该怎么办?”

唐辉凶狠道:“还能怎么办?冤有仇债有主,你先去调查一番,若翠金楼之事真的是张鹤龄所为,本公子便与他不死不休。滚吧,若是在三天之内还是没有把事情调查清楚,本公子绝不会放过你!”

“是,小人告退!”

出了唐府,杨培亮从身上撕下来一块布递给周勇,道:“包裹上吧,再不包扎这伤势可就严重了。”

周勇投去感激的眼神,抱拳道:“多谢杨掌柜刚刚仗义执言!”

杨培亮犹豫片刻,道:“周勇,这位唐公子恐怕不是什么好主子,如果有可能,你还是尽早抽身为妙……”

杨培亮本就是翠金楼中的掌柜,唐辉买下翠金楼后依旧把杨培亮留下来做掌柜。唐辉平日里对他非常谦和恭敬,杨培亮还以为唐辉是一个好东家,但是如今他发现,这个唐辉只是平日里伪装得太好,其实骨子里是一个器量狭小之人,所以刚出唐府大门,他便劝周勇尽快离开唐辉。

周勇苦笑一声,道:“杨掌柜,你的好意我周勇心领了,但我在唐府做事多年,家眷都在京师,又岂是能说走就走的?公子今日只是太过生气,所以反应才激烈了一些,等我将功补过就会没事的。”

人各有志,杨培亮也不再相劝,和周勇道别后就径直回了家,发现卧室中的灯还在亮着,心里多了一股暖意。不管每天回来再晚,总有一盏灯为自己而亮,总有一个人在等着自己回来。

“相公,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晚,这天都有些亮了,赶紧上床歇息吧。”

杨培亮笑道:“都跟你说过许多遍了,如果我回来晚了,你不必等我,自己先歇息就好,可是你就是不听。”

杨氏摇头道:“您是一家之主,您都没回家,作为妻子的又怎么能安然入睡呢?其实啊,妾身等着等着就不困了,现在天快要亮了,再过半个时辰华胥超市就要开门了,妾身去买些菜蔬回来,今天的午饭也能做得丰盛一些。”

“华胥?”杨培亮皱眉道:“你怎么知道华胥的?”

“现在整个京师有谁不知道华胥呀,你还别说,这个华胥真是一家好店,什么都是齐全的,而且价钱还低。华胥中还有女用区呢,妾身进去看过,里面的首饰比你翠金楼里的还要多,妾身看中了一支簪子,可是有些贵了……”

“无妨,夫人喜欢就好,等天亮了为夫带你去买。”

“那你今日去翠金楼肯定就要迟了,妾身也不一定非要买那支簪子……”

杨培亮笑道:“这世上已经没有翠金楼了,我也不再是翠金楼的掌柜。以后为夫一定要多陪陪夫人,这些年苦了你了。”

第二百零九章 骑马提刀复仇去

仅仅两天,巴尔斯就瘦了一圈。

他每天什么都不敢吃,因为只要一吃东西就会腹中翻涌,想要出恭的感觉顷刻而至,生生的把一个勇猛无敌的汉子逼得整天以泪洗面,心里对始作俑者痛恨地无以复加。

当巴尔斯能够下地行走时,就派手下打探那天来四夷馆的人是谁,可是四夷馆中的差役也不认识曹唯,只知道是一个非常年轻且气度不凡的贵人。

手下的禀报让巴尔斯直接破口大骂,在官员满地走,权贵多如狗的大明京师,想要找到差役们口中所说的贵人无异于大海捞针。巴尔斯也曾想过给朱祐樘上递文书,请求大明官府搜查不法之徒,但最后又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真的太丢人。

至此,大明朝伤透了这位草原勇士的心,他现在只想赶紧办好大汗交给他的差事,然后飞奔回草原,对他来说,此次的大明之旅简直是一场噩梦。

“哒哈伲蒙,秃伦刚刚偷听两个差役聊天……”

巴尔斯怒道:“秃伦,你是草原上数一数二的勇士,草原上最漂亮的花朵也为你起舞,怎么现在竟然还学会偷听了?这不是一个勇士所为!”

秃伦羞愧地低下了头,小声道:“哒哈伲蒙,秃伦只是怀疑外面的差役隐瞒了消息,所以才在暗中打探……”

巴尔斯喝了一口清汤水,淡淡道:“查到什么了没有?”

秃伦上前小声道:“今天秃伦看到有两个差役鬼鬼祟祟的进了茅房……”

“不准再跟我提“茅房”这两个字!”

巴尔斯瞬间爆发,他现在对出恭之地有种天然的恐惧,只要一提到茅房,他的肚子里就会有所反应,偏偏去了茅房也毫无所出,这种感觉简直让他发疯。

秃伦连连点头,道:“是是,秃伦保证再也不提那两个字……秃伦看见有两个人鬼鬼祟祟地进了粪坑,然后就悄悄地绕到了粪坑的后面,偷偷听他们的谈话,果然让我听到了一些消息……”

巴尔斯来了精神,连忙问道:“他们说了什么?”

“他们说什么唐公子将……将鞑靼使臣整惨了,还说现在整个京师甚至大明朝都知道了咱们鞑靼使臣的丑态……”

巴尔斯眼前一黑,差点晕过去,勉强稳住了身形,嘴唇嗫嚅半晌。

“查到那个姓唐的小子是什么身份了吗?”

“听他们说好像是什么侍郎家的公子,秃伦就又出门打探了一番,这大明朝中的侍郎只有刑部侍郎姓唐,所以秃伦猜测那天来坑咱们的那个年轻人就是刑部侍郎家的公子!”

巴尔斯起身拿刀,恨声道:“草原上的勇士受到了屈辱,需要用敌人的鲜血来洗刷。立刻点齐人马,咱们现在就杀向唐府……还愣着干什么,赶快去啊!”

“哒哈伲蒙,咱们这次来明朝的只有三个人,恐怕打不过人家……”

巴尔斯大怒道:“即便只来了一个草原勇士,也要报仇雪恨。蒙图在哪?难道他已经怯懦地藏起来了吗?”

秃伦摇头道:“蒙图还在粪坑,那天他觉得豆子好吃,就多吃了一些,所以直到现在还没好。”

巴尔斯沉默无语,片刻后举起弯刀,大叫道:“那就留他守住营地,咱们两个去唐家寻仇,草原上的勇士永不退缩,立刻点齐兵马……”

“哒哈伲蒙,兵马已经点齐,你、我,马在马厩……”

半柱香后,二人骑着马气势汹汹地离开了四夷馆。在他们走后,一个黑脸汉子从墙角处走出来,道:“唐府那边准备好了吗?”

“钱千户,你就放心吧,一切都已经准备妥当,就等着好戏开锣了!”

黑脸汉子正是钱宁,他从江西回来后不久便被提拔至锦衣卫千户,然后就在距离曹府不远处买了一座宅子,从曹府搬了过去,做起了老爷,正是春风得意时。

钱宁淡淡嗯了一声,道:“切勿坏了大人的事,否则咱们都担待不起!”

“钱千户放心,这是镇抚使大人交代的第一件差事,兄弟们都万分小心……钱千户,属下有一事不明,镇抚使大人回京也有些时候了,却为何一直对北镇抚司置之不理?现在兄弟们都心怀忐忑,无心办差,不知道镇抚使大人到底是何深意。钱千户跟着镇抚使大人最久,还请钱千户指点一二。”

钱宁深知曹唯秉性,笑道:“你回去后让兄弟们安心办差就是,曹大人对镇抚司不管不问没有什么别的意思,只是因为太懒了!”

“…………”

巴尔斯二人骑马提刀一路打听到了唐府,在唐府门口大喊道:“快叫你家公子滚出来,否则我等就要攻进去了!”

门房惊恐万分,连忙跑进府中禀告。唐嗣轩听到消息后指着唐辉大怒道:“孽子,你最近又闯了什么祸?竟然人家寻到家里来了。”

唐辉还以为是张鹤龄派人上门寻仇,怒道:“我还没有去找他呢,他倒是找上门来了,来得好正,我这便去召集人手……”

“混账!”唐嗣轩一巴掌抽在他的脸上:“老夫一再告诫过你不要招惹是非,现在人家都找上门来了,你难道想要亡我唐家吗?你老老实实在府里待着,老夫出去与他们周旋,希望他们能给老夫三分颜面。”

唐嗣轩拂袖而去,刚到门口见到来人这副打扮,眉头一皱,随即又舒缓下来,拱手笑道:“小儿年幼无知,冒犯了两位英雄,还请两位多加担待,不知两位是从何处而来……”

巴尔斯也毫不客气,上前一巴掌将唐嗣轩扇倒在地,怒道:“果然是你们唐家干的,今天草原上的勇士要用敌人的鲜血洗刷受到的羞辱!”

唐嗣轩见巴尔斯拔刀而出,也顾不得生气,吓得赶紧爬起来,拔腿就跑,巴尔斯举着刀在后面追着,一直追到唐府前院。

唐府中的护卫连忙上前抵挡住巴尔斯二人,场面一时僵持不下。

泥人也有三分火气,唐嗣轩又惊又怒,呵斥道:“你们是哪来的匪人,竟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对当朝侍郎行凶,真是无法无天!”

巴尔斯冷笑道:“我是鞑靼可汗第三子,奉命出使明朝,谁想竟然被你儿子这般侮辱,赶紧把他交出来,否则这事就不算完!”

“鞑靼使臣?”唐嗣轩惊疑不定,他自然知道前些日子从四夷馆传出来的丑事,当时也只是当作笑话听,没想到今日竟然被找上门来,也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到底哪里招惹了他们。

心里恨不得把唐辉活活打死,唐嗣轩拱手道:“两位使臣,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第二百一十章 陛下,臣有罪!

“误你娘蛋!”

巴尔斯大怒道:“我们草原上的勇士最敬佩那些豪爽耿直的勇士,最憎恶那些敢做不敢当的懦夫。你儿子竟然行如此卑劣无耻之举,今天我巴尔斯一定要手刃仇人,砍掉他的头颅,用他的头盖骨做酒杯……”

巴尔斯说着说着眼圈就红了,天知道他这几天受了多大的折磨,一想到消息传到草原后自己就会受到其他勇士的嘲讽,巴尔斯的胸口就一阵疼痛,如同得了乳腺癌,晚期!

唐嗣轩忽然感觉事情有些不太对,知子莫若父,他知道自己的儿子喜欢胡闹,但也决计不敢去招惹鞑靼人,况且现在看这两个鞑靼使臣的模样,就如同被人摁在地上摩擦了一般,自己的儿子绝对干不出这种事……

唐嗣轩正要辩解,却突然听到了一阵喧闹声,只见一伙百姓从唐府外走进来,约莫有一百多号人,嘴里还不停地喊着口号,什么“驱逐鞑靼,耀我大明”、“民族大义、杀死猢狲”,还有两个百姓拉着一条横幅,上书:“唐大公子,民族英雄!”

一个中年男子上前拱手道:“唐侍郎,贵公子身怀民族大义,杀敌于茅坑之中,正应了那就话: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我等得知鞑靼猢狲前来生事,特来为唐家助威,并送上锦旗一幅,唐侍郎且看……”

男子往后面招了招手,百姓中立刻走出一个汉子送上一面旗帜,上书:唐大公子,杀敌于茅厕!

“你放屁……”

唐嗣轩越来越觉得这是一个坑,而且是针对他唐家的坑,唐嗣轩正要辩解,然而有人却不想听他解释。

巴尔斯早已经怒不可遏,扬刀上前就砍,唐府的护卫瞬间和巴尔斯战在了一起。唐辉听到动静,从后院走出来,看到这种场面大惊失色,喃喃道:“张鹤龄这是从哪里找来的憨货,竟然如此胆大妄为……”

不知是谁喊了一句“驱逐鞑靼,保卫唐府”,站在一边的百姓瞬间涌入战场,也不分是谁,见人就打,场面一度混乱不堪,至于刚刚那个送锦旗的中年男子早已经不见了身影。

“啊,是谁打的老夫,天杀的!”

“我是唐家少爷唐辉,你们别打错人了,谁踹的我……啊,我的命根子……啊,流血了,流血了……”

不知是谁第一个拿了唐府中的茶杯,其他人也跟着翻找起东西来。巴尔斯二人早已经躺在地上动弹不得,唐嗣轩看着百姓们不断地把家里的东西往外搬,眼睛都红了,哭叫道:“不能拿啊,这是我唐家的东西,赶紧放下来……辉儿,你怎么了,怎么流了这么多的血,快来人啊,快去请大夫!”

护卫们看着满屋子的百姓,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听到了唐嗣轩的吩咐,撒腿就去请大夫。不多会儿,唐府中的百姓都走完了,整个唐府如同蝗虫过境一般,异常干净。

唐嗣轩看着空空荡荡地宅子,眼前一黑,差点晕倒。他扭头盯着巴尔斯二人,恨声道:“若是我儿有事,老夫定然不与你二人干休!”

巴尔斯冷笑道:“还不都是你儿子干的好事……咦,这个胯下流血的是谁是你儿子?唐侍郎,你有几个儿子?”

唐嗣轩怒极反笑,道:“老夫就这么一个儿子,你们可看明白了?是不是得罪你们的那个人?”

巴尔斯瞪大了眼睛,摇头道:“不对啊,这不是那天的小子,上当了,上当了!唐大人,这是误会,误会啊。既然误会已经解除了,我们就先行告辞了,日后有缘再见……”

巴尔斯冷汗直冒,艰难地爬起来,想要跑路,却发现唐家的护卫拦住了他的去路,脸色顿时变得十分难看。

“唐大人这是何意?”

唐嗣轩冷笑道:“自然是要请两位使臣在唐府做客,等会大夫来为我儿诊治,若是我儿无事还好,若是我儿……若是我儿病重难医治,你们两个就陪老夫去见陛下吧!”

巴尔斯神色大变,他是想要见皇帝,但是却不想在这个时候去见皇帝,他来大明是带着使命来的,如今却闹出这么大的事情,恐怕此事不会轻易了结,更别提什么使命了……

到底是谁在背后下的黑手?巴尔斯惶恐万分,他觉得明朝就是一个大坑,而他却傻乎乎的往里面跳,如今想要出坑,却发现怎么也爬不出去了……

唐府外,刚刚那个送锦旗的中年男子看着唐府,负手含笑,气质……土鳖。在他身后站着两个身穿飞鱼服的锦衣校尉,此刻正满脸崇敬的看着中年男子。

“任千户,您刚刚那一脚真是神了,正中要害,这唐家公子想必是废了。”

任豪笑道:“镇抚使大人下令要好好整治一番唐公子,所以本千户才下手狠了一些。我倒是很好奇你们是从哪里找来的百姓,抢起东西来这么凶狠,跟恶狼一般!”

校尉迟疑片刻,道:“千户大人,这一百多个百姓是属下们花钱雇来的,但是属下们并没有让他们抢东西,他们离开唐府后也没有来跟属下们要银子,早就跑得没影了……”

任豪叹了口气,道:“想必这就是镇抚使大人所说的劣根性吧,每个人的心里都藏有一只恶鬼,当把心中的恶鬼放出来时,这人也就变成鬼了。今天这事一定要守口如瓶,千万不能说了出去,否则……”

“大人放心,兄弟们都明白,今天这事就算是烂在肚子里了!”

任豪满意地点了点头,道:“如此就好,跟着镇抚使大人做事一定会大有前途的。走,咱们喝酒去,本千户跟你们讲讲我与镇抚使大人不得不说的故事,想当初他也只是我手下的一名百户……”

文华殿!

一个小太监跑进来,弯腰道:“陛下,曹侍读求见。”

朱祐樘笑道:“他平日里很少来宫里,怎么今日倒是主动来见朕了?快宣他进来!”

“是,陛下!”

不大一会,曹唯从殿外走进来,神情悲痛,眼圈微红,上前就跪倒在地,大呼道:“陛下,臣有罪!”

朱祐樘愣住了,不知曹唯这是闹哪出:“爱卿何罪之有?”

曹唯显得更加悲痛了,抬头道:“陛下,臣把太子带入歧途了,臣一时糊涂,竟然怂恿太子经商,简直天理难容,不杀……不是,是不禁足,不足以平民愤,臣请陛下将臣禁足一年,不,禁两年,以正视听……”

第二百一十一章 我不信,你骗人

一个人的言辞举止就算再诡异,最后的话语或者述求都能暴露他的真正目的。

朱祐樘性格谦和不假,但也不是一个傻子,对于曹唯的这点小心机一看就透,感觉又好气又好笑。气的是自己的这位臣子实在是胸无大志,整日想的不是为国为民,而是怎么过得舒坦,笑的是这只皮猴子为了偷懒简直就是无所不用其极。

朱祐樘起身下殿,走到曹唯身边,然后狠狠踹了他几脚,道:“行了,你教唆太子行商这事就算过去了,嗯,再罚俸一年,以示惩戒!”

“啥!”曹唯揉着屁股,目瞪口呆地看着朱祐樘。自己这可是教坏太子啊,你怎么能随意踹几脚就算过去了呢?你这当爹的心究竟有多大?

朱祐樘也感觉有些不妥,尴尬地咳嗽了两声,然后又恶狠狠道:“日后你若是再敢教坏太子……”

“禁足?”曹唯满怀期待的看着皇帝。

“禁个屁……起居注官,这句话就不用记在朕的日常起居上了,朕也是被这小子给气糊涂了才爆的粗口。”

起居注是专门记载皇帝言行的册籍,始于汉朝,后来历朝多设专职或兼职起居注官,记录皇帝言行。

明朝负责记录皇帝言行起居的大多是史官,以后要拿着皇帝的起居注去编修国史,所以明朝的历代皇帝但凡想要给后人留下英明伟岸的形象,就会非常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

朱祐樘是一个有理想的皇帝,他的理想就是实现大明中兴,名垂千古。不说真的名垂千古,起码也要为后来的皇帝做一个好榜样,所以朱祐樘平日里对待大臣都非常宽厚温和,举止文雅,但是今天却在曹唯身上破了道行。

起居注官迟疑了一下,拱手道:“陛下,您刚刚还踹了曹侍读,一共五脚,力道还不小,这个是否要记录在册?”

朱祐樘沉默片刻,道:“你先退下吧,朕有几句体己话要单独与曹侍读说。”

起居注官拱手称是,收了纸笔,正要出殿却被曹唯抱住了腿脚,用尽全力也挣脱不开,苦笑道:“曹侍读,您这是何意啊?”

曹唯正色道:“你是专门负责记录陛下言行举止的官员,怎么能玩忽职守呢,你信不信我弹劾你!”

“您弹劾我也没用啊,这是陛下亲自下的旨意。陛下,您看这……”

起居注官挣脱不开,向朱祐樘求救。朱祐樘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白牙,道:“曹爱卿,你放心吧,朕不会怎么样你的,朕待人一向宽厚,言行举止规矩文雅,绝不会动手打人的,快撒手,朕只是要与你说几句体己话!”

朱祐樘笑得很和煦,曹唯却有种阴森森的感觉。他紧紧抱着起居注官的腿脚,摇头道:“我不信,您骗人,您刚刚还出脚踹我……”

朱祐樘恼羞成怒,狠狠地瞪着他道:“你若是再不撒手,朕就把你切了,然后放在朕的身边服侍朕!”

“恭喜曹侍读,能在陛下身边服侍,这可是天大的荣耀啊!”

“荣耀个屁,你也是黑了心肝的,站着说话不腰疼,既然如此荣耀,你何不切了自己的兵器,然后留在陛下身边服侍……”曹唯一松手,起居注官立马跑远。

朱祐樘又坐回御椅,翻了两本奏折,随意问道:“鞑靼使臣那边怎么样了?”

曹唯见朱祐樘没有想要动粗的意思,暗自松了口气,站起身来,然后拍打拍打衣服上的灰尘,拱手道:“陛下,现在那几个鞑靼猢狲恐怕是生无可恋了。只是……臣还是要向陛下请罪……”

朱祐樘冷笑道:“难道又是将太子带入了什么歧途不成?”

“那倒不是,臣作为东宫侍读,也不会这么不讲究!”

朱祐樘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道:“你知道自己是东宫侍读就好,别整天坑太子你现在所看的《大明卿士》第二百一十一章我不信,你骗人只有小半章,要看完整版本请百度搜:(冰雷中文)进去后再搜:大明卿士

第二百一十二章 东厂

皇宫对于皇帝来说是一个家,算上宫女太监、侍卫妃子在内,这个家里一共住着几万人,所以无论皇帝有多么的英明神武,一个人也管不了这么大的一个家,只能让一些太监宫娥代为监管,争宠夺利也随之而来。

对于太监们来说,皇宫则是一处生死战场,稍有不慎就会万劫不复。历朝历代被埋在皇宫阴暗处的尸体不在少数,有太监,有宫女,甚至还有失了恩宠的嫔妃。

曹唯非常佩服那些上了年纪的太监,因为他觉得这些人能在皇宫大内中活那么久,一定都是心智过人之辈,而且还很有可能由生理缺陷引发心理缺陷,成了不折不扣的变态,所以能不得罪就尽量不要得罪。

对于明朝的太监,曹唯也就知道那么三四个,永乐朝的郑和、正德朝的刘瑾、天启朝的魏忠贤,还有便是弘治朝的萧敬。

郑和下西洋世人皆知,刘瑾变法最后被千刀万剐,魏忠贤更是不必说,光是一个九千岁的名头就让他名垂太监史。至于萧敬,生平并没有什么丰功伟绩,也不曾祸国殃民,曹唯能够记住他是因为曹唯看过一段话,一段评论萧敬的话:

历侍六皇,仕途起伏,四任秉笔,四任掌印,宦场五十年,掌宫纬密事,恭顺谦卑数十载,亲教宦官百多人,逝时谓之曰:“为臣者,忠实也!”

在明朝近三百年的历史上,一共有十六位皇帝,萧敬一人就伺奉过六代皇帝,每代皇帝都对他恩宠有加,让他掌管司礼监前后达五十年,这在历朝历代都是少有的情况,萧敬堪称明朝太监第一人。

曹唯看着眼前这位平淡无奇的老人,忽然笑了出来,拱手道:“曹唯见过萧公,不知萧公今日在此等小子所为何事?”

萧敬哒喇一下嘴巴,道:“老夫并不是在等你,只是在这里晒太阳,恰好遇到你罢了。”

曹唯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本以为人家是有意在等自己,最后才发现原来是自己自作多情了。想来也是,人家堂堂司礼监掌印太监、东厂厂督,如何会故意等自己这个芝麻小官。

聊天聊成这样就算是结束了,曹唯拱拱手道:“小子孟浪,这就告辞了!”

“镇抚使对东厂了解多少?”

曹唯听到萧敬问话,停住脚步,沉吟半晌,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前世看过许多电视剧,很多时候都会有一个自称是来自东厂的太监,一出场就十分嚣张跋扈,陷害忠良,坏事做尽,最后弄的人神共愤,偏偏皇帝瞎了眼,对他信任有加,委以重权。

后来正义的使者终于出现了,他历经千辛万苦,度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不负众望,将坏太监变成死太监。

在曹唯的印象里,东厂是黑暗的,是阴深恐怖的,里面住着许多翘着兰花指的太监,正在闭关苦苦修炼着葵花宝典,只为有朝一日能够大功练成,横空出世,拿着一根三寸长的小铁针,见人就扎……

萧敬见曹唯不说话,笑道:“想必镇抚使对东厂了解不多,老夫今日就告诉你一些东厂内的情况。

东厂设厂督一人,现在的厂督便是杂家,厂督下设掌班、领班、司房四十余人,分为子丑寅卯十二科,科管事戴圆帽,着皂靴,穿褐衫。负责侦缉工作的是役长和番役,役长又叫档头……”

“停!”曹唯苦笑道:“萧公,您没必要和小子说这些吧,您……这是何意?”

哪有第一次见面就忙不迭的跟一个外人掏家底的?这就好像在街上闲逛,突然有个人上来就说他一次能啪多久,这人要么是有病,要么是有病……

曹唯原本还感觉萧敬挺正常的,现在才发现那只是萧敬隐藏地够深罢了。这世上果然没有不偷腥的猫,没有不吃屎的狗,没有不变态的太监,哪怕他是大明朝第一太监……

“杂家没有别的意思,杂家只是想跟你说说东厂的情况,等以后你做了锦衣卫指挥使……”

“萧公,您太高看我了,小子这副怂样,怎么能做锦衣卫指挥使呢,只有才德兼备的英雄才能接替牟帅的位置,坐上指挥使的宝座!”

萧敬笑道:“那牟斌算得上才德兼备吗?”

“啊呸!就那老混蛋……不好意思,是小子失言了。牟帅才能出众,德行端正,是顶天立地的汉子,自然算得上才德兼备。小子一直以来都以牟帅为榜样,等小子长大了,也要做一个像牟帅一样的人!”

萧敬愣愣地看着他,随即笑骂道:“牟斌又不在这里,说两句实话不打紧的,杂家与他共事多年,焉能不知道他的秉性,他就是一个混不吝,有的时候真想抽他。”

曹唯如同见到了人生知己一般,点头道:“是啊,真想抽他……”

“杂家还没有老眼昏花,自然能看出来牟斌是想让你将来接替他的位置,掌管锦衣卫,杂家今日找你也是为此事而来……”

“萧公,您刚刚还说不是专门为了等我的!”

萧敬瞪了他一眼,道:“杂家终于知道陛下为何要抽你了,你的这张嘴也着实是欠抽,杂家若不是年纪大了,也要亲自抽你。杂家今日在这里等你是想跟你谈笔买卖……”

“我不切,打死也不切,我这辈子只想好好做个男人!”

“……没人让你切!”萧敬尖声道:“你就不能听杂家把话说完吗?啊?咳!真是气死杂家了。”

曹唯赔笑道:“不切我就好,您老消消气,年纪这么大了还喜欢发脾气,这样不好,没准哪天一口气上不来就变成了死太监……好好好,您别激动,我不说了便是。您刚刚说要和小子做生意?”

萧敬捋了捋胸口,道:“没错,做一笔生意。你日后若是做了锦衣卫指挥使,一定要约束好手下,尽量不要让厂卫之间发生大的冲突。作为回报,日后你若是有难,杂家可以帮你三次。”

曹唯愣了愣,道:“萧公,您这是何意?”

萧敬沉默片刻,道:“杂家只是不想看到厂卫相互残杀罢了,等杂家和牟斌不管事了,这厂卫没了约束,恐怕就要翻天了。咱们大明好不容易才安稳几年,杂家实在是不忍心看到朝局动荡。”

曹唯直直地看着这个老人,躬身行了一礼,正色道:“萧公放心,曹唯明白了,以后一定会让厂卫相亲相爱,情意绵绵。您是一个好太监,日后也一定会名垂青史,咱们大明朝之所以存在得这么坚挺,就是因为有您这样的脊梁。”

萧敬摆摆手道:“你赶紧走吧,唐侍郎家的独子被你暗中使坏断了子孙根,还嫁祸给了鞑靼使臣,现在唐侍郎正拉着鞑靼使臣前来找陛下做主呢,算算时候也该到了。

若是让鞑靼使臣看见了你,那你的麻烦可就大了,别问杂家为什么知道这么多,杂家可是东厂厂督,该知道的和不该知道的全都知道,你若是再不走可就晚了!”

曹唯色变,胡乱地拱了拱手,飞快的跑出了宫。

第二百一十三章 无话可说

朱祐樘拎着鞋子气喘吁吁地在后面追着,直到见不到曹唯人影,这才停下来穿上鞋子,然后转身往回走,嘴里骂了一句“小兔崽子”。

太监们面面相觑,想笑又不敢笑,于是就连忙低着头,隐藏眼中的笑意。

等朱祐樘回到文华殿,又拿起一本奏折批阅起来,忽然眉头一皱,喃喃道:“不对啊,刚刚那只皮猴子说还要请罪,请什么罪……”

一个小太监跑进来,神色古怪道:“陛下,刑部侍郎唐嗣轩求见,随行的还有鞑靼使臣以及唐侍郎家的公子唐辉,只不过唐辉是被抬着进宫的,似乎……似乎是受伤了。”

“这是要闹哪出?”朱祐樘沉吟片刻,道:“宣他们进殿!”

“是,陛下!”

小太监麻溜儿的跑出去,不大一会,一阵哭丧声传进殿内,唐嗣轩看见朱祐樘时嚎啕大哭,涕泗横流。唐辉被两个侍卫抬了进来,也不哭叫,面若死灰,如同被抽干了精气神一般。

巴尔斯尽力保持一个草原勇士应有的威严,站在一边负手冷面,仰头四十五度角,只是两条微微发抖的腿暴露了他此时内心的不安。

“陛下,您要为老臣做主啊!今日有贼人持刀闯进老臣家中,欲杀老臣未果,又痛下毒手,将老臣唯一的子嗣打得不能人道,老臣……老臣实在是痛心疾首啊!”

朱祐樘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一巴掌拍在御桌上,大怒道:“无法无天,简直是无法无天,贼人何在?”

“就是此人!”

唐嗣轩指着巴尔斯,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就好像要将其生吞活剥了一般。

巴尔斯行礼道:“鞑靼使臣巴尔斯见过大明皇帝陛下,我父汗让我替他向大明皇帝陛下问好。”

朱祐樘皱眉道:“唐爱卿,你说的贼人就是鞑靼使臣?”

“没错,便是此人!”

巴尔斯想要出言辩解,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心里无比憋屈。如果真的是唐家坑了自己倒还好说,但偏偏不是,所以现在要怪也只能怪自己找错了人。

还有那个断了子孙根的倒霉蛋,到底是不是自己打伤的?当时人太多,也没有看清,应该也许可能是自己干的吧……

奶奶的,好像自己是罪魁祸首一般,自己明明也是受害者,从来到大明之后就一直往坑里跳,一个接着一个,真的跳地自己生无可恋了。当初就不应该争着出使大明,本以为会有香酒美人,哪知只有巴豆和数不尽的巨坑。

看着鞑靼使臣憋屈的模样,朱祐樘又回想起曹唯所说的话,渐渐回过味来,知道这其中必然有曹唯的影子,而且很有可能就是他一手策划的。

“使臣,你对此事还有何话说?”

巴尔斯闭口不言,打定主意装哑巴,因为这件事只会越描越黑,不如不说。

唐嗣轩也不再嚎哭,抹着眼泪道:“陛下,老臣知道鞑靼使臣身份特殊,所以也不想过多追究此事,求陛下准许犬子进宫侍奉陛下,老臣亦请告老还乡,请陛下恩准!”

巴尔斯错愕地看着唐嗣轩,他本以为唐嗣轩会不依不饶,不曾想他竟然不予追究了,这等心胸宽广之辈,值得草原勇士的结交。要不要给他送来草原上最健壮的姑娘,再为他生一个儿子……

朱祐樘摇头道:“唐侍郎一心为国,朕又怎么能准许你辞官还乡呢,传旨下去,加封唐侍郎为荣禄大夫,赐斗牛服,其子唐辉荣荫正五品修正庶尹,并令御医前往唐府为其诊治,所用药材皆由内库所出。”

“谢陛下隆恩!”唐嗣轩拜倒叩谢,道:“老臣一定为陛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老臣告退!”

唐嗣轩再次叩首,然后带着唐辉离去,走时步履蹒跚,身形佝偻,如同心死了一般。

朱祐樘瞥了巴尔斯一眼,淡淡道:“使臣访明,不知所为何事?”

巴尔斯行礼道:“大明皇帝陛下,秃猛可汗命外臣来此是为了两件事。其一,请求大明皇帝陛下在边关开设坊市,互为贸易;其二,鞑靼向明朝借粮二十万石,粗布一万匹,以增两国友谊……”

巴尔斯说的是借,但谁都知道鞑靼人有只借不还的习惯。鞑靼自开春以来一直陈兵于明朝边关,为的就是给大明朝廷压力,随后再派遣使臣来向明朝皇帝提要求,是典型的举着棒子要枣吃。

巴尔斯来大明之前还信心满满,觉得自己一定能够带着无数的钱粮回去,受到勇士和姑娘们的热情迎接。但是经过这几天的折腾,巴尔斯觉得就算是举着狼牙棒也要不到枣了,而且也没脸再要了……

果然,朱祐樘冷笑道:“使臣,你在大明为非作歹,重伤我朝侍郎之子,还谈什么友谊?简直是荒谬!我大明君臣宽宏大量,不予追究,你难道还想得寸进尺吗?”

巴尔斯嘴里苦涩得厉害,事到如今他也无话可说,就要拱手请辞,却又听到朱祐樘说道:“朕可以下旨开设边关坊市,许可两国边关的百姓互为贸易,但你们鞑靼若是再有什么不轨之举,朕就只好增兵求战了!”

巴尔斯大喜过望,草原上的牧民最喜欢的便是明朝的各种器物,尤其是茶叶,不仅可以提神还可以解腻。只要开设了坊市,就能从明朝这里换回草原牧民生活所需的茶盐和布匹,算起来自己也不算白来一趟。

“外臣谢大明皇帝陛下仁慈,外臣思念家乡,今日便要返回草原,还请大明皇帝陛下早日派遣使臣前去草原,与秃猛可汗商讨开设坊市一事,外臣这就告退了!”

巴尔斯一刻也不想再停留,再次行礼后匆匆离去。

等他走后,朱祐樘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历次前来访明的鞑靼使臣都是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就算是见了皇帝也不行礼,而这次的鞑靼使臣却是一副憋屈的样子,礼节也十分周到,这让朱祐樘心里一阵暗爽。

萧敬不知何时出现在大殿左侧,拱手行礼道:“陛下为何要开设坊市?咱们大明占了理,就不该便宜鞑靼人才是。”

朱祐樘摇头道:“若是回绝了鞑靼人所有的请求,恐怕鞑靼人就该恼羞成怒了。开设坊市亦无不可,跟咱们大明人做生意,到底谁占便宜还是两说。”

“那陛下打算派谁出使鞑靼?”

朱祐樘嘴角微微勾起,道:“不知萧公有何高见?”

“陛下心中所想之人,便是老奴想的那个人!”

君臣对视一眼,笑得如同两只老狐狸……

第二百一十四章 告老还乡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这是一个侠士的标准。曹唯觉得自己也算得上是一个侠士,在坑完巴尔斯和唐家后立马抽身而退,不求名,亦不图利。

“侠士个屁,你小子要是算得上侠士,那这侠士也就太不值钱了,路边随意一个乳臭未干的孩童都能自称自己是侠士了!”

曹唯发誓自己从来没见过这种人,不仅在别人家恬不知耻的蹭吃蹭喝,还对主人家出言不逊,简直是岂有此理,若不是打不过他,早就上前抽他了……

牟斌啃着鸡腿,喝着美酒,一脸鄙夷地看着曹唯,道:“怎么?你小子还想动手?老夫单手就能打得你满地找牙。听说你被陛下追着打,真是长能耐了啊,陛下想揍你,那是你的荣幸,你小子竟然还敢跑,真是反了天了!”

“站在那里挨打才是傻子呢……”

牟斌虎躯一震,瞪大了铜铃巨眼道:“你说什么?”

反派势大,正派只能龟缩不出以待来日,曹唯审时度势后,决定认怂。虽然有些丢人,但是能免受皮肉之苦,不亏。

“小子说牟帅才能出众,德行端正,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小子一定要以牟帅为榜样,等小子长大了,也要做一个像牟帅一样的人!”

“你毛都长齐了,还装嫩呢,真不知羞!”牟斌喝了一杯酒,道:“陛下这次对唐家的封赏你知道吗?”

曹唯愣了一下,道:“小子略有耳闻,唐侍郎加封为荣禄大夫,赐斗牛服,唐辉荣荫正五品修正庶尹,父子二人同朝为官,唐家真是圣眷优渥啊!”

牟斌咂巴咂巴嘴,道:“我看未必……”

姜越老越辣,老姜有话要说,曹唯忙不迭地给他倒了一杯酒,谄笑道:“不知牟帅有何高见?”

牟斌喝了酒,道:“唐嗣轩被加为正二品封荣禄大夫,仅次于光禄大夫之下,看起来风光无限,然而也只是一个散官虚职罢了。那斗牛服,只是一件衣服而已,老夫家中就有七八件,算不得什么。

再说那唐辉,正五品修正庶尹,啧啧,身子都残破了,做官还有什么意思?你知道唐嗣轩回府后做了些什么吗?”

还没等曹唯回答,牟斌继续说道:“他先把亲子唐辉送去了西边的一个小院子里,又拨调了两个仆役过去伺候,然后就不管不顾了。接着他就迫不及待地迎娶了两个小户人家的闺女,啧啧,真是老牛吃嫩草。不过也可以理解,他毕竟已经年纪大了,生子需趁早。”

“这个唐嗣轩真是心狠呐,那唐辉虽然残破了身子,但好歹也是他的亲生儿子,说舍弃就舍弃……”曹唯顿了一下,震惊道:“陛下莫不是正因为如此才只赏给他一些虚职?”

“不错!”牟斌点头道:“说起来这个唐嗣轩也是一个枭雄,知道就算纠缠到底,陛下也不会把鞑靼使臣怎么样,所以就直接舍弃了亲生儿子,表现出一副深明大义的样子,以博取陛下的恩宠。

殊不知陛下也是一个父亲,心怀舔犊之情,看到他这个样子,不会觉得他有多大义凛然,只会觉得他绝情无义,不配做一个父亲,所以也就只赏他一个散官虚职做做样子。要我说唐嗣轩这辈子都被想再升迁了,他可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了。”

姜果然还是老得辣,牟斌把皇帝的心理分析地丝丝入扣。外人都以为唐嗣轩从此获得了恩宠,而他却说唐嗣轩的仕途已经断了,而且说的有理有据,不像是一个粗蛮无理的武夫,倒像是一个深谋远虑的智者。

曹唯竖起大拇指道:“牟帅真是高见,都说老而不死是为贼,这话说得果然没错!”

“你竟然说老夫是贼!”牟斌的嗓音都尖了,一巴掌拍在曹唯头上,差点把他拍成了脑震荡。

“还是个粗蛮无理的武夫!”曹唯心里暗骂了一句,整了整身形,赔笑道:“童言无忌,大吉大利,小子昨天睡觉睡歪了嘴,所以今日说话才会这么不中听,还请牟帅恕罪!”

牟斌满意地点了点头,道:“听说你在宫里遇见萧敬了,而且还听说你们二人相谈甚欢。”

“领导,你听说的真多,就好像没有你不知道的事。萧公说要拉我入伙,还说只要跟了他,就能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秤秤金银。而且他还发誓绝对不会踹我,否则就断子绝孙,言辞非常诚恳……”

曹唯说完期待地看着牟斌,心里打定主意,只要牟斌出言挽留,他就勉为其难地答应还留在锦衣卫,提高锦衣卫的整体颜值……

牟斌玩味的看着他,笑道:“动心了?在东厂确实前途远大,只要你肯切,日后做个东厂厂督也不在话下,到时候厂卫就是一家人了,想想就很美,要不然老夫帮你切?”

曹唯顿时泄气,苦笑道:“算了,这辈子还是安安稳稳做个男人吧!”

牟斌哈哈大笑道:“安安稳稳?若是老夫没有猜错的话,你很快就不会安安稳稳的了!”

曹唯心里一惊,不知道牟斌得到了什么自己所不知道的消息,连忙道:“牟帅,出什么事了?”

“鞑靼请陛下在边关开设坊市,陛下答应了,不日就要派遣一位才德兼备的大臣出使鞑靼,商讨开设坊市事宜……”

“这事我已经听说了……”曹唯忽然瞪大了眼睛,大叫道:“出使鞑靼的人选不会就是我吧?不会的,不会的,我算哪门子才德兼备啊,哈!要出使也应该让唐侍郎出使才对,毕竟他和鞑靼人相熟……”

曹唯一边说着话,一边盯着牟斌,看到牟斌朝他点头,差点哭出来:“为什么又是我?你们这些大佬能不能换一个人坑?就算我的才能稍微出众了一些,你们也不能一直用我一个人啊,咱们大明朝有那么多的青年才俊,你们怎么就偏偏看上我了,真是黑了心肝!”

“小子,陛下器重你才一直委你以重任,你还不领情,真是不识抬举!赶紧准备一下,没准明日就要出发了。”

曹唯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仰头饮尽,咬咬牙道:“我要告老还乡,现在就去写奏折!”

牟斌也不拦着他,而是自顾自的喝起酒来,不大一会儿忽然笑了出来,自言自语道:“年轻就是幼稚……”

第二百一十五章 假婆娘

牟斌说的没错,刚过酉时便有太监来曹府宣旨,前来宣旨的人是掌印太监萧敬,这是牟斌所没想到的。因为没有哪个官员值得劳东厂厂督大驾,所以萧公公已经有十几年没有出宫宣旨了。

“萧公,怎么是你来宣旨,你手底下的那些小崽子呢?”

萧敬笑道:“杂家老了,也想出来活动活动筋骨。曹唯呢?赶紧出来接旨啊!”

曹唯从后院走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本奏折,上前拱手道:“萧公,小子恐怕不能接旨了,小子近来感觉身体不适,所以要向陛下告老还乡,回乡调养身子,这是小子的请辞奏折,还请萧公转交给陛下。”

萧敬笑着接过奏折,翻开一看哈哈大笑起来:“……老臣起于微末,忠于社稷,为国为民,居功至伟。哎呦,瞧瞧这句话写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为国为民立了多少功劳呢!

再说这一句:老迈之年,恩乞骸骨,落叶归根,倚子弄孙。说的真是可怜哟,杂家今年七十有三,尚且不敢说自己已经老迈,你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儿也敢称老?还说什么依子弄孙,先有子嗣再说吧!

至亲相思,垂泪落枕,感时伤悲,念儿心切……你爹娘早就仙逝了,哪里来的至亲?莫不是又认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人做爹娘?”

上一次见还是慈眉善目,这次见就变得如此尖酸刻薄,曹唯对萧敬的这种转变痛心疾首,到底是什么让它转变如此之快,是道德的沦丧,还是心灵的扭曲,亦或者是更年期推迟到了现在……

“我不管,我就是要告老还乡,今天就走,回秦阳县,回曹家村,老村长在等我回去,他想要见我最后一面。

思念家乡的山,思念家乡的水,还有那小时候的竹马青梅……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安慰爱哭的你,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的嫁衣,啦啦啦啦啦……不好意思,情绪有些激动……”

曹唯眼圈微红,仰头叹息,不让眼泪落下来,看得牟斌一愣一愣的。

萧敬叹了口气,道:“有些事你可能还不知道,陛下免了你家乡三年的赋税,还派人按照正四品官员的规格修缮了你爹娘的陵墓,现在你家乡所有人包括那个老村长在内都以你为荣。

这些事情陛下都没有告诉你,因为他觉得有些事情不必说,说了就生分了。杂家从来没有见过陛下对一个年轻后辈这么好过,当然,除了太子殿下。

那天陛下拎着鞋子打你,那是长辈在教训子侄,若是真的站在君臣的立场,光是你对陛下出言不逊这一条,就该被拿进诏狱了。

这份奏折你先拿回去吧,考虑清楚以后再给陛下一个回信。若是你执意要走,想必陛下也不会拦你。杂家言尽于此,这就回宫复命了……”

曹唯接过奏折,沉默片刻,道:“萧公,念圣旨吧,臣曹唯恭听圣谕。”

萧敬转身,面露欣慰之色,展开圣旨扬声念道:“奉天承运,皇帝制曰:淑慎性成,勤勉柔顺,雍和粹纯,性行温良。

锦衣卫镇抚使曹唯,聪慧过人,绸缪帏幄,竭心倾恳,备申忠益,朕心慰之。擢曹唯朝议大夫,其妻曹谢氏四品诰命。今鞑靼访明,求以互市,特遣曹唯赴使边关,商坊市事宜,即日而行,朕备美酒以待忠臣回明。

钦此!”

“臣曹唯领旨谢恩!”

曹唯接过圣旨,拱手道:“小子去后院准备行李,就不陪两位长辈了。”

说完转身离去,牟斌皱眉道:“萧公,陛下什么时候下旨修缮曹唯父母陵墓的?老夫怎么没有接到消息?”

萧敬小声道:“噤声,别让曹小子听见了,杂家回宫就向陛下请旨,然后再派人修缮曹小子父母的陵墓。”

牟斌盯着萧敬许久,道:“萧公,你不讲究……”

萧敬嗤笑道:“杂家听说你这老匹夫经常坑他,怎么?老夫就坑这么一次就不讲究了?如今陛下已经与鞑靼使臣谈妥,去边关不会有什么危险,反而能白领一份功劳。

现在不知有多少人争抢着想要赶赴边关,也就陛下看重曹小子,这才一有好事就想着他。行了,杂家要回宫复命,就不在此耽搁了。”

“萧公慢些走,老夫与你一起进宫。老夫近来感觉身体不适,所以要向陛下告老还乡,回乡调养身子,你看,请辞奏折都写好了。”

“咦,这不是曹小子的请辞奏折吗?”

牟斌哈哈大笑道:“改改名字就成老夫的了,你还别说,曹小子做了东宫侍读以后文采见涨,用词酌句都恰到好处。你看这一句:“起于微末,忠于社稷,为国为民,居功至伟”。啧啧,正适合老夫……”

“你个老不修!”

……………………………………………

曹唯感觉自己快要疯了,因为自家婆娘丢了,找遍了整个府邸也找不到谢婉的身影。

王盛从门外走进来,看着自家老爷在掀床底,纳闷道:“老爷,您在找什么呢?”

“王叔,你见到主母了吗?这婆娘每日早出晚归的,一眨眼就见不到人影了,我怀疑我娶了一个假婆娘。”

曹唯怨念很深,以前谢婉一直在他面前晃来晃去,轻声细语,粘来粘去。但是最近谢婉却很少在他面前出现过,若不是谢婉每天晚上还回房睡觉,恐怕曹唯真的会怀疑自家婆娘陷入了某个传销组织之手。

王盛笑道:“老爷,最近华胥又上了两种新式成衣,主母带着夏家小姐去看看样子了,还说晚饭不用等她回来。”

曹唯叹了口气道:“这婆娘是疯了吗?自家男人都不要了,要不然提前去一趟白蛇寨把九娘接过来,让这婆娘知道本老爷也是很抢手的……”

“老爷,王守仁王大人来拜访您,老奴已经把他请到前堂了。”

“带礼了吗?”

王盛愣了一下,道:“那倒没有。”

“那你去把他轰出去,一点礼数都没有,曹家不欢迎那些不讲礼数的客人。”

“行嘞,老奴这就去轰人!”

曹唯连忙把他拉住,嘴里嘟囔道:“会不会聊天?怎么就听不懂玩笑话呢,人家王大人以后可是圣人,圣人懂不懂?那可不是一般人,放的屁都蕴含着天地至理……”

第二百一十六章 全都沾边

人生三大喜事,升官发财死老婆,曹唯不知道王守仁占了哪一条,竟然如此开心。虽然王守仁强忍住了笑意,但眉眼中的欣喜却怎么也遮不住,只是配合他消瘦黝黑的脸庞,曹唯看出了淡淡的贱意。

“王兄,到底有什么喜事,竟然让你笑得如此开心,说出来让我也开心一下!”

王守仁摇头摆手道:“曹大人说笑了,我没有开心,只有一颗平常心,平常心……我要成亲了,成亲了,哈!要保持一颗平常心……”

嘴上说保持平常心,身体却很诚实,这种闷骚男最是讨厌,真没想到未来的圣人竟然是这个样子的,难不成是近墨者黑?那谁是墨……一定是朱厚照!

曹唯敷衍地朝着王守仁拱拱手道:“恭喜恭喜!”

王守仁愣了一下,挠头道:“曹兄听到在下成亲似乎不是很开心啊……”

“王兄,作为前辈,我必须要传授一些经验给你,让你提前认识人生的真谛。你真的以为成亲有多么美好吗?其实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墓里的看墓外的人自由,墓外看墓里的人幸福,所以才会有人向里跳,而王兄你就是那个正在往坟墓里面跳的傻子。

就拿我来举例子吧,以前我是个爱仰望天空的人,苍蓝的天空总是给我求生的勇气,而现在我喜欢深邃的夜空,包容一切的黑暗和隐忍,留下眼泪也没人看见……”

王守仁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苦笑道:“曹大人,成亲后的日子真的会那么黑暗吗?”

曹唯起身负手,背对着王守仁,叹了口气道:“王兄,当初我还没有成亲,我家娘子温婉贤淑,尽态极妍,整天粘在我身边,尽是小鸟依人之态,那段时间真是惬意非常。

然而现在不同了,现在整天看不到我家娘子的人影,吃饭都找不着人,简直是无法无天了。

王兄,你以为成亲之后会是风花雪月吗?其实只有无尽的唠叨,跟娶了一个亲娘似的,想想你娘在你面前训导你的样子,以后你家夫人也会这样对你。恭喜王兄,成亲之后你就有两个娘了!”

王守仁面色苍白,显然不认为这其中有什么值得恭喜的地方,拱手道:“多谢曹大人教诲,在下感激不尽,这就不多留了……”

“咱们兄弟,感谢的话就不必说了,我今天接到圣旨,要去边关一趟,所以就不能去参加你的婚庆了,还望你见谅。”

“无妨无妨,在下也不想去……”

成亲之日新郎不想到场是什么意思?曹唯还没有来得及询问,王守仁就匆匆离去,完全没有刚来时的欣喜,从他的背影中,曹唯读出了恐慌之意。

“还没问新娘是谁呢,简单的玩笑之语,这个闷骚男不会是当真了吧……”

曹唯不知道他今天的玩笑之语给王守仁多大的影响,等他打点好行头之后,见谢婉还没有回来,就独自一人前去梅府拜访恩师。

梅公博照例没有在家,还在都察院办差。事实上,在大明朝不是所有的官都像曹唯这般放荡不羁,这不仅仅是因为上头有领导,而且还因为做官要脸面,毕竟在大明朝像曹唯这样说翘班就翘班的官员屈指可数,甚至可以说是独一份。

煤球又长大了一些,不过还是胖嘟嘟的极为讨喜,见到曹唯后麻溜儿的跑过来,在曹唯身边绕来绕去,惹德梅轻柔翻白眼,直骂它是一只养不熟的白眼狼。

到了辰时,梅公博终于回来,曹唯一丝不苟地上前行礼。别看曹唯不常来梅府,但是却和梅公博极为亲昵,曹唯心里明白,如果这世上还有谁愿意为自己豁出性命,那恩师梅公博绝对算作一个。

一壶清酒,几个小菜,师徒二人对饮,梅公博似乎很高兴,无论曹唯怎么敬酒,他都照单全喝,毫不推辞。

“老师,学生接到圣旨,明日就要启程赶赴边关,与鞑靼人商谈坊市事宜,所以有些日子不能来看您了,您老多保重身体。

学生这次来带来了一些野山参,您没事的时候就喝点参汤。府中的银钱不够了就去学生府上去拿,咱们都是一家人,您千万别见外……”

梅公博静静地听着曹唯的叮嘱,等他说完,点了点头道:“放心吧,老夫会照顾好身子的,倒是你在边关,可要注意安全才是,虽说陛下已经与鞑靼人谈好了,但是鞑靼人反复成性,不可不防。老夫年迈,只希望你和轻柔二人能够平安,别无他求。”

曹唯沉默片刻,道:“老师,我本来以为去边关也只是游玩的,但是听了您的话,我感觉边关好危险,要不然您跟陛下说说换一个人去?”

“没出息!”梅公博瞪了他一眼,道:“大丈夫切不能如此畏缩不前,再说了,老夫若是去跟陛下说老夫的学生是因为胆怯才退缩,那今后老夫的老脸朝哪搁?所以你还是安心地去吧,你家中由老夫照顾了。”

最后这句话听得曹唯非常不得劲,不像是送别,倒像是送丧。

梅公博喝了一杯酒道:“你知道朝中的文武大臣如何看待你吗?”

曹唯愣愣道:“萌?”

“萌个屁!”梅公博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道:“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既是东宫侍读,奉直大夫,又是锦衣卫镇抚使,也可以说你既不是纯粹的文官,也不是纯粹的武官,所以朝中的大臣不分文武对你的感官都还不错。

杨廷和杨大人对你称赞有加,说你对太子的学业有益,不愧侍读之职,而且文采斐然,进步神速。大学士李东阳似乎对你的印象也不错,你小子真是好福道。”

曹唯摇头道:“这跟什么福道没关系,主要是颜值高……您别瞪眼,整天眼睛也不嫌累,您今天跟我说这些干嘛?”

“老夫是想告诉你,你现在可文可武,但最好选择其中一条路,脚踏两只船,迟早会翻的。”

曹唯苦笑道:“老师,学生身上的职位都是陛下封赏的,是文是武全在陛下一念之间,学生也无可奈何。其实学生不想做官了,今天还想着告老还乡,却被萧敬萧公拦下了。”

梅公博皱眉道:“怎么又扯到萧敬了?你到底脚踏几条船?”

曹唯掰着手数道:“文武、勋贵、厂卫,算起来只要朝中有的,我都沾上边了!”

第二百一十七章 三姨妈的远房表妹

学生交游如此广阔,梅公博不知道是该夸他,还是该骂他,还是该拿出一根藤条狠狠抽打他。半晌后梅公博叹了口气道:“你开心就好!”

恩师这副态度让曹唯对自己的前途也很忧心,开始怀疑人生是不是走了什么岔道,心里默念:我是谁?我在哪?发生了什么事?

梅公博瞥了他一眼,道:“不必想太多,按照自己的本心就好,我相信我梅公博的学生不会做出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来,因为你本来就是一个好人呐。”

这一世收到的第一张好人卡,而且还是由一个老男人颁发的,曹唯苦笑道:“老师,您放心,学生一定会做一个好人,绝不会跟着厂卫一起陷害忠良,绝不会跟着勋贵一起欺压百姓,也绝不会跟着文官一起满口炮仗。不瞒您说,学生已经找到了自己的路,这条路不滑,开车稳……”

“哦?”梅公博来了兴趣,问道:“哪条路?”

“兴天下商业,以商税取代民税,最后做到民不加税而天下足!您看看这理想是不是很丰满,不仅丰满,而且档次还不是一般的高。

学生常常听人说,一个有追求有理想的宝宝是需要别人夸的,越夸越聪明……”

曹唯眨巴眨巴眼睛,做好了被赞扬的准备。梅公博皱眉道:“商业?富商而贫民,修德,商人聚财,那百姓不就变得更加贫苦了吗?”

历朝历代推行重农抑商的基本国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士大夫觉得国家的财富是一成不变的。商人把银钱都聚集在家里,那么流通在百姓们手中的银钱就会越来越少,如此一来就会造成民间动荡,朝局不稳。

曹唯沉吟片刻,道:“老师,这天下就好比一个大水缸,银钱就好比水缸里的水,当这水不够了该怎么办?往缸中加水即可!”

“修德切勿诓老夫,水满则溢的道理老夫还是懂的,水多而缸小,即便有再多的水又有何用?”

“无碍!”曹唯自信道:“学生这里还有扩缸之法……”

在朝中诸公的眼里,天下就是这么大,大明朝占据天下中心,旁边只有些许撮尔小国,唯一的强敌就是那些还未开化的鞑靼野人。如果有人提出什么扩土增银,那一定是天大的笑话。

果然,梅公博眉头紧皱,一言不发。曹唯见状笑道:“老师,您还记得当初学生跟你说过的话吗?如今大航海时代开始了,哥伦布开辟了新航路,早期殖民活动在欧洲开展,殖民主义,重商主义在欧洲兴起。

欧洲殖民者在美洲掠夺了大量财富,形成了最初的资本原始积累,引发了商业革命和价格革命,促进了资本主义在欧洲的发展和封建阶级的衰落。您看您又流露出迷茫之色,真是又傻又萌。

总之,咱们大明绝不是天下的中心,天下很大很广,咱们大明也可殖民积财,也可商贸天下,何苦一直盯着自家这一亩三分地。

以农为本,以工为重,商业统筹工农,如此一来,一幅大好的繁荣景色可尽由天下诸公观赏。您还记得学生当初第一次见您时所说的话吗?”

梅公博点头道:“自然记得,润物无声,恩惠百姓方为良策。”

“没错,学生当初就是这么说的,而且学生现在也是这么做的。腹中无食不以言德,恩泽百姓最重要的便是让天下百姓吃饱肚子,而让天下富裕起来就要让农工商三者并举,所以学生伙同太子开了一家店,名曰华胥,以一点而破全面,以微火而燎原,学生要试试天下商业的水到底有多深。”

梅公博低头不语,忽而笑道:“老夫年纪大了,折腾不动了。修德,尽管放手去做吧,你心存大志,想要恩泽天下,如果真的能够做到这一点,你当为圣人也!来,咱们师徒二人干了这杯酒,敬一敬将来的繁华。”

士农工商,曹唯刚刚所说的一番言论唯独没有提到士大夫,就说明曹唯想要弱化士大夫的地位。这一点梅公博心知肚明,他本身就是士大夫,却没有反驳斥责,而是选择站在一边,任由自己的学生放手施为。

曹唯心里微微感动,端起酒杯敬恩师。梅轻柔从门外走进来,笑道:“你们可算是有口福了,本姑娘亲自下厨给你们爷俩多烧了两个小菜,马冬儿,赶紧进来啊,磨蹭什么呢?”

一个戴着篸绒小帽的年轻人从门外走进来,手上还提着一个饭盒。他来到桌前,打开饭盒,麻利的从里面拿出两三个小菜,然后退到了一边。

曹唯眉头微皱,道:“这位小哥看着倒是眼生地紧……”

梅轻柔连忙道:“他当初就是一个小乞丐,我看他可怜才把他捡回来,留在府里做事。这小子倒也勤快,从不偷懒耍滑,师兄,你若是有什么好的差事,不妨介绍给他。”

曹唯看了看梅轻柔,又扭头看了看马东儿,笑道:“既然是由师妹所举荐,师兄自然无所不应。马冬儿,你擅文擅武?”

马冬儿似乎很紧张,弯腰垂手道:“回大人,马冬儿一无所长……”

“那岂不就是废物?”

“师兄!”梅轻柔满脸不愉,嘟着小嘴道:“马冬儿虽然什么都不会,但是他非常聪颖,相信假以时日,他一定能帮到师兄的!”

曹唯哈哈大笑道:“既然师妹都这样说了,以后你就做我的亲卫吧,以后只要有机会,我也能给他谋个一官半职,不知你可愿意?”

马冬儿犹豫不决,梅轻柔顿时急了,训斥道:“你这呆子,我师兄都这样说了,你还有什么好顾虑的。我师兄是一个有本事的,以后你就要跟在我师兄身边好好学本事,听见了没有?”

马冬儿嘿嘿一笑道:“行嘞,小姐,以后我就跟在曹大人身边了,等我谋喝一官半职,再回来见你!”

梅轻柔小脸微红,淡淡地“嗯”了一声,然后就不再开口。

曹唯饶有兴趣地看着马冬儿,道:“咱们以前认识吗?”

马冬儿摇头道:“大人说笑了,马冬儿以前只是一个贱民,如何能认识大人您?怎么,大人见过马冬儿?”

“那倒是不曾,只是觉得你有点眼熟,当初我娘的三姨妈的远房表妹生了一个双胞胎,后来走丢了一个……”

第二百一十八章 深夜教妻

什么三姨妈的远房表妹纯属瞎扯,曹唯只是觉得这个马冬儿有些异常,看着他的眼神似乎有些敌意,却又不知道为何如此,因此才胡诌八扯,探探马冬儿的口风。只是马冬儿极少说话,又有梅轻柔在一旁维护,所以曹唯也没有问出什么来。

虽然马冬儿掩饰地很好,但曹唯还是有些警觉,所以他决定将马冬儿带在身边,因为把这个身份不明的人放在自己身边总好过放在梅公博父女身边。

回到曹府,曹唯让王盛给马冬儿安排住处,然后就回到了卧室。

谢婉正对着一本账簿眉头紧皱,就连曹唯进来她也没有发觉。曹唯走上前去,在她身边的椅子上坐下来,看着谢婉的认真模样,失笑道:“夫人,为夫还从来没见过你如此认真,是遇到什么难题了吗?”

“相公,您离妾身远些,妾身正在忙正事呢!”

曹唯愤愤道:“正事正事,你现在整天就知道正事,每天连家都不顾了,饭都不和为夫一起吃,是正事重要还是为夫重要?”

谢婉抬起头愣愣地看着他,忽然噗嗤一声笑出来,道:“相公,您吃醋了?没错,您就是吃醋了!您原来还告诉妾身说女人要有自己的理想,自己的追求,不能一直待在家里做深闺怨妇,这是您自己说的。现在妾身找到自己的追求了,怎么您现在又这个样子?”

是说过这话,所以曹唯现在很想抽自己的嘴,当初谢婉每日无所事事,唉声叹气,曹唯就鼓励她要有理想,有追求,实现人生的价值!

现在谢婉真的忙碌了起来,整日不在他身边,他又有些失落起来。这说明一个道理,自己犯的贱,抹着泪也要承受着。

曹唯嘟囔道:“女人除了理想和追求以外,还应该有相公和孩子,娘子,咱们为了孩子还要再加把劲才行……”

以前曹家的子嗣是谢婉的心病,只要提到这个,谢婉就非常主动,哪怕被铁枪猛刺一千次也无所谓,甚至谢婉还多次提议让曹唯纳妾,只不过曹唯怕忙不过来,后院起火,才推脱了此事。

如今曹唯又提起子嗣一事,本以为拿捏住了谢婉的命门,但是这次他却是失算了。

谢婉皱眉道:“相公,孩子还是以后再要吧,现在要以理想为重,要不然妾身帮你物色个妾室,明天就把她抬进门。都说娶妻娶德,纳妾纳色,相公放心,妾身一定会帮您寻一个貌美的姑娘做小妾!”

“可是相公我明天就要走了,奉命出使边关,你要知道,边关到处都是还未开化的猢狲,数不尽的野人,他们还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穿着兽皮和树叶,长相丑得令人发指。

相公这一去很有可能就回不来了,你以后也许就成了俏寡妇,年纪轻轻的俏寡妇,真可怜……”

古代的说客都是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分析利弊,再辅以适当的恐吓往往能达到惊人的效果,曹唯觉得若是自己再早生个一千多年,会比苏秦都强一些,能领七国相印。

但是当一个人沉迷于某事时,就算别人再怎么说,他也听不进去。所以深夜网吧里才会有那么多挑战竞技的痴迷玩家,所以街尾隐蔽巷子里才会有那么多衣着暴露的失足少女,所以曹大人家中的娇妻才会把丈夫的话当作耳旁风。

“相公真会说笑,不管您在哪,最后死的都是别人,您不去祸害别人就好,谁还能来祸害您啊?若那什么野人遇到了相公您,恐怕被骗的连底裤都没了,哦,对了,他们穿着兽皮和树叶,恐怕没有底裤。相公,您莫闹了,妾身真的有正事要做!”

曹唯败下阵来,苦笑道:“你有什么事,说给相公听听,没准相公还能帮到你呢。”

“相公,现在妾身掌管华胥的女用区,所卖的金银首饰、成衣绸缎数不胜数,但是卖的东西多了,这账簿却是不好处理,需要妾身一点点计算,真是烦人的紧,您有没有什么好的法子?”

“那还真的有……”

谢婉只是随意问问,并没有报多大希望,此刻听到丈夫这么说欣喜若狂,抱住曹唯的脖子,道:“妾身就知道相公是个有本事的,相公快说是什么法子?”

曹唯随意翻了两页账簿,笑道:“现在咱们华胥使用的是流水记账法,需要一条一条的核对,极为麻烦,相公我自创了一种新的记账法,名曰借贷记账法,简单快捷,不过需要学会新的数字写法,走,咱们去床上学,相公包教包会……”

一阵惊呼,红帐翻涌,提枪上马,曹家的学习总是先从运动开始……

………………………………………

深夜焦府,焦芳还在书房里行书练字,焦黄中慌慌忙忙地走进来:“爷爷,曹唯又要离京了,这次是奉了陛下之命出使边关,如何是好,如何是好……”

焦芳皱眉道:“老夫记得他前不久刚刚出使江西,怎么现在又要出使边关,他到底有何本领,竟然让陛下如此看重他?”

焦芳原本以为曹唯只是运气好才做了东宫侍读,但是皇帝一再地让曹唯出使地方,这让他对曹唯有些感兴趣了。焦芳还记得阁老李东阳曾经评论曹唯聪慧机谨,素有急智,当时他还以为李东阳是夸大其词,如今看来倒也未必。

曹唯不好招惹,这是焦芳现在的判断,但是花了重金又不能这么算了,两万两银子虽然不至于让焦家伤筋动骨,但也能让焦家吐口血了。银子拿不回来,事情也没有办成,一直以来都自信满满的焦芳有些焦虑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爷爷,您给拿个主意啊……”

焦芳摆手道:“莫急,等曹唯从边关回来,老夫亲自去探探他的底,到时是友是敌,一切明了。在这之前,你要再好好查查他的底细,一丝一毫都不要放过,老夫现在感觉这个曹唯不简单,非常的不简单!”

焦黄中迟疑片刻,道:“爷爷,若是曹唯真的是一直在耍咱们焦家又该如何?”

焦芳哈哈大笑道:“无妨!老夫为官多年,不信治不了一个毛头小子,如果他真的要与咱们焦家为敌,老夫不介意让他看看咱们焦家的雷霆手段……”

第二百一十九章 沈小群

(发烧了,脑袋晕晕沉沉的,今天未必会第二更,各位兄弟见谅!)

明朝之大,唯有四处重要关隘,非蓟辽,宣大莫属。统率宣府和大同军队的宣大总督对抗正北鞑靼,统率山海关到锦州,兴城一带大军的蓟辽总督对抗东北以外的女真人,总督下面还有数名总兵官分管各个军镇,是以军事依总兵官,民事依知府。

弘治朝女真人三大部: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三大部之间虽然战乱不断,但是对明朝倒也还恭敬,所以最令朱祐樘忧心的边关外患当属宣府和大同外的草原鞑靼。

《明史·志》六十七记载:“……故终明之世,边防甚重。东起鸭绿,西抵嘉峪,绵亘万里,分地守御。初设辽东、宣府、大同、延绥四镇,继设宁夏、甘肃、蓟州三镇,而太原总兵治偏头关,三边制府驻固原,亦称二镇,是为九边。”

明代,宣府镇是距京师最近的军镇,军事位置极为重要,为长城“九镇之首”,被称为“京师锁钥”、“神京屏翰”、“长城要塞”、“边陲重镇”等等。有“九边冲要数宣府”之说。

宣府镇地理位置之所以重要,一是因为其毗邻北京,聚居在宣府镇北部和西北部的鞑靼势力威逼京师时几乎都从这里经过,宣府成为京师西北面最重要的外围据点;

二是因为宣府镇一旦失守,北京的防线就剩下了居庸关一道。一般来说,只要兵临居庸关下,京都的形势就非常危急,而只要入侵者突破宣府镇防线,攻克居庸关就比较容易了。

所以宣府名义上是北京第二道防线的宣府镇,事实上就成了保卫北京的最后防线。而明朝廷对鞑靼的大规模军事行动几乎也都是以宣府镇为出发基地的。

宣府如此重要,所以朝廷在此屯以重兵,宣府就成了大明长城守军重要的休整地以及军备存放处,里面不仅设有总兵官,还有锦衣卫千户所,负责纠察军纪。

宣府内总兵官、知府和锦衣卫千户相互节制,互为掣肘,然而利帛动人心,钱财可以让敌对双方放下成见,携手捞银。

朝廷每年往宣府和大同拨调的军饷器械不在少数,但是钱再多也扛不住那么多双手朝里面伸,所以最后能够发放到底层兵卒手上的饷银和甲胄实则寥寥无几。

此时,在宣府城门外,一队人马在静静地等候着,引得守城官兵十分惊异,不知要来的是何等人物,竟然劳总兵官、知府和锦衣千户亲自相迎。

“张总兵,这次朝廷派钦差大人前来,真的只是和鞑靼商讨开设坊市一事吗?会不会还有什么其他目的……”

说话的是宣府知府周硕,在他身边站着一个黑脸短须的中年人,正是宣府总兵张金诚。距离他们不远处还站着一个年轻人,身穿飞鱼服,腰挎绣春刀,神情冷漠,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张金诚瞥了一眼那个年轻人,淡淡道:“这事你需要问问沈千户,毕竟来的是他的上司,锦衣卫的镇抚使大人。”

周硕苦笑道:“大人,您还不知道这个沈小群吗?整个一闷葫芦,来咱们这都快两个月了,也没听他说过两句话,每天都足不出户的,也不知道他想干什么……”

不仅周硕不解,就连张金诚都困惑不已,锦衣卫轮防换守是常事,但是新来的这个锦衣卫千户却和以往来的都不一样。以前来的千户要么迎附于周张二人,要么知道一些事情后与他们二人翻脸,无论各种情况,张金诚和周硕都有法子应对。

而这个沈小群却好像一只躲在壳子里的乌龟,不说话,不做事,不表态,让人琢磨不透,被宣府内所有官兵称为怪人。

如果张金诚和周硕二人身正倒也没什么,偏偏他们做的一些事不能被捅出来,否则这天都要塌了。

张金诚沉默片刻,压低声音道:“不管来的钦差到底有何用意,咱们都不能放松警惕,若是……若是发现他有什么特别之举,那就想办法除掉他,咱们赌不起,输了就是家里的上百口性命。

还有这个沈小群,派人盯住他这两天的一举一动,不得让他和钦差大人私自接触,说不准他也是个祸害,等钦差走了,咱们还是想想办法让他死在鞑靼人手上,如此才能不留下后患……快看,钦差仪仗到了!”

众人眺目远去,只见一对人马浩浩荡荡而来,最前面举着一张旗帜,周硕眼尖,念道:“钦诏北镇抚使朝议大夫曹,果然是钦差大人,咱们赶紧迎上去!”

钱宁骑着马走在前面,见一伙人迎过来,大喝道:“来者何人?”

“末将宣府总兵张金诚拜见钦差大人!”

曹唯从马车内走出来,见到眼前的阵仗,笑道:“诸位同僚多礼了,曹唯虽然是为钦差,但是毕竟年幼,当不起这么多边关大吏相迎,来来来,咱们进城再说!”

钦差大人的热情让张金诚和周硕二人同时松了一口气,若这次来的钦差一直冷脸黑面,他们说不得就要动粗了。只是如此一来,事情就闹大了,毕竟钦差在宣府出了事,天子必然震怒,到时候再派人前来彻查……

如今看来这个钦差很识趣,知道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所以才放低了姿态。如此懂事圆滑,也难怪钦差年纪轻轻就能坐上了镇抚使之位,并且深受陛下宠信出使边关。

张金诚哈哈大笑道:“大人,您是天使,天子使臣,代天子巡查,自然受得起下臣之礼!”

钦差和总兵官如此和谐,随行的大小官吏都露出会心一笑,唯独锦衣卫千户沈小群眉头微皱,随即又舒缓下来。

不过还是被钦差大人察觉到了,钦差冷哼一声道:“这位同僚是谁?见了鸟人……不,见了天使竟然如此冷漠,真是不懂礼数!”

周硕面色一喜,上前拱手道:“钦差大人,这是您的下属,千户沈小群沈大人。大人切勿见怪,这沈千户就是这副脾气,平日里是有些孤傲,不乐意和别人打招呼。”

一番话语听起来像是为沈小群求情,但是在场只要有点心机的官吏都听出了其中的挑拨之意,心里暗道这个沈小群恐怕是要倒霉了。

果然,钦差大人走到沈小群身边,用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年轻人有脾气是好的,但是刚则易折,还是刚柔并济为好!”

沈小群面露怒气,却又怒而不发,低下头颅,似乎极为憋屈。钦差大人哈哈大笑一声,然后又上了马车,浩浩荡荡进了宣府城……

第二百二十章 更混账

钦差进了宣府城,婉拒了总兵官的邀请,没有住进总兵府,而是住进了当地一个富商的家里。

而富商得知钦差大人征用了他家的房子时欣喜若狂,麻溜儿的带着全家搬走了,也不知道搬到了哪里,走的时候还问钦差大人需不需要征用他的小妾,还说他的小妾貌美如花,鲜嫩多汁……

边关贫瘠,富商也没有多富,府邸自然也没有多大,三进三出的宅子已经是宣府城内数一数二的大宅子了。

这位富商倒也是风雅之人,在宅子里栽种了不少桃树,现在正是桃花盛开时,落英缤纷,桃花在红灯笼的照映下煞是好看。曹唯忽然有些后悔,如果白天不放那个富商的小妾走,现在就可以红袖添香,附庸风雅。

要不要再派人把她带回来?正当钦差大人思索之时,钱宁小声道:“大人,边关的天气还有些凉,咱们还是回屋吧……”

“不急,本官在等一个人!”

钱宁纳闷道:“大人,这人生地不熟的,您要等什么人?这么晚了,人家应该不会来了吧……”

“谁!”站在一旁的张猛低喝一声,钱宁扭头看去,只见一道黑色的身影飞快地从一处高墙翻了进来,其身手敏捷,让曹唯拍手叫好,让钱宁拍手喊护卫。

曹唯挥手示意护卫退下,只留下钱宁和张猛二人,笑道:“这二人都是跟随本官多年的老兄弟,绝对信得过,所以你不必担心暴露身份,沈千户!”

黑衣人扯掉脸上的黑布,钱宁惊呼道:“沈小群!”

沈小群单膝跪地,低声道:“属下宣府千户,暗影卫沈小群参见镇抚使大人!”

牟斌在曹唯来边关之前,就告诉了他锦衣卫里有暗影卫,而且知道此事的人寥寥无几,甚至连皇帝都不知道。

暗中积聚势力可能是为了夺势,也可能是为了自保,无论是哪种情况都犯了君王的大忌。所以此事非至亲至信之人而不得知,至此曹唯才终于确定牟斌确实是选择了自己作为锦衣卫的继承人。

曹唯上前看了看沈小群,道:“暗影一共有多少人?都是各种身份?你在宣府所为何事?”

沈小群沉默片刻,道:“暗影究竟有多少人只有指挥使自己知道,至于都是各种身份,属下也不知晓,需要您亲自去询问牟帅。属下前不久才被牟帅调至宣府,为的便是查一些事情……”

“什么事情?”

“上一任宣府千户在回京不久就家中离奇死亡,牟帅震怒,下旨彻查此事,但是下手之人极为老练,竟然没有留下什么线索。后来还是葛老亲自查看尸体,这才寻到了一些蛛丝马迹,下手之人动手时赶紧利落,非常像军中手法。

牟帅又查看了有关宣府的文书,发现有很多奏请拨调军资的奏折,这才觉得里面有什么猫腻,于是就命属下赶来宣府调查一番。”

曹唯苦笑道:“如果本官没有猜错,前任千户的死与宣府总兵官有瓜葛,甚至与知府都有关系……好吧,从你惊异的眼神中,本官已经知道了答案,本官有时真的非常痛恨自己太聪明,什么都能猜得透。”

“大人真的很聪明,难怪牟帅提前传来命令,说宣府内的一切要以大人为首!”

沈小群这句话说的已经很明显了,把指挥权交给曹唯,连带着他在宣府中的任务也一并交给了曹唯。

曹唯发觉宣府真的是个大麻烦,总兵官伙同知府杀死千户,这其中若是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曹唯打死也不会相信。

现在宣府就是一个是非之地,如果自己有什么异动,一定会招来无尽的杀机,曹唯心里暗骂牟斌做事不讲究,根本就不给自己拒绝的机会,看着还跪在地上的沈小群,头疼不已。

良久,曹唯扶起沈小群,笑道:“沈千户……”

“不敢,您叫属下名字就成!”

曹唯热情道:“小群,现在宣府里的情况你也看到了,张金诚手握重兵,不可力敌。既然敌人势大,咱们就不能轻举妄动,所以咱们今天就当作没见过,本官也不知道什么千户被杀。

本官和鞑靼人商谈好坊市一事就离开宣府,绝对不会打扰你们斗智斗勇,你看如何?”

沈小群神情古怪,带着三分惊异,三分失望,以及四分鄙夷,大概他也没想到自己的这位新上官会如此的怂包,这种人又是如何坐上镇抚使的……

“大人,既然牟帅已经交代过了,属下自然要唯您马首是瞻,现在宣府内所有兄弟听您调遣,您就是让兄弟们去死,兄弟们也毫无二言!”

这就有些赖皮的意味在里面了,曹唯的脸色忽明忽暗,仰头负手久久不语,心里想着要不要杀人灭口,杀了这个沈小群,自己就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只不过这样做实在是太不地道……

半晌后,曹唯悠悠吐出一口气,道:“本官真是上辈子欠你的,说说宣府里的情况吧。”

沈小群精神一振,道:“属下来到宣府之后并没有和张金诚等人接触,也极少出门,以防被他们看出什么端倪。但是当夜幕降临,属下便会穿上夜行衣,前往各处查看,倒也真的查出了一些东西……”

曹唯见沈小群的眼睛中露出惊骇之意,忙问道:“查出了什么?”

“属下发现从朝廷运来的军备在不久后就会以损坏为由销记在册,然后就被一群军官卖掉,有的卖给了山匪,有的卖给了商人,有的甚至卖给了……卖给了鞑靼人……”

“嘶!”曹唯倒吸了一口凉气,惊呼道:“鞑靼人?这位张总兵胆子是真的大,竟然连资敌之事也干得出来,本官原来只觉得自己比较混账,但是如今发现,这个张金诚比本官更混账。咱们锦衣卫在宣府里有多少人手?”

“大人,宣府本地的锦衣卫恐怕是信不过了,属下来宣府时带了十几个暗影的弟兄……”

曹唯眉头紧皱:“十几个人能做什么?”

“大人切不可小觑了他们,暗影中的弟兄个个本领不俗,以一当十不在话下,结成军阵后更是所向披靡,就算遇到什么危险,不说力敌,全身而退倒是不难,这也是属下在宣府的底气所在。”

第二百二十一章 一锅粥

曹唯本以为此次出使边关是一件非常简单轻松的差事,却没想到牟斌在数百里之外还能扔过来这么大的一个烂摊子,人生道路上的坑就如同感冒发烧一般,让人防不胜防。

沈小群走后,钱宁上前小心翼翼道:“大人,咱们非参与此事不可吗?”

这句话问的很讲究,看得出来,但凡有一点可能,钱宁都不想让自家大人趟宣府这趟浑水,毕竟危险系数太大,如果曹大人非要作死,他钱宁必然也要硬着头皮往上冲。

“其实还有一个法子,你今天晚上就偷偷去千户所把那个沈小群做了,然后咱们就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宣府内的一切事情也都与咱们无关,等本官和鞑靼人谈完坊市后就立刻启程回京。这样一来我们就不必趟这趟浑水了,你看如何?”

钱宁见上官一脸希翼的看着自己,连忙摇头道:“大人,倘若牟帅知道了此事,属下就死定了!”

曹唯沉吟片刻后,道:“到时候你就以梦游作为推脱,相信牟帅知道其中的缘由后也不会过多指责你,毕竟梦游不受自身控制,你也不知道自己竟然干出了这等丧心病狂的事情来。而且本官是镇抚使,在牟帅那里也有几分颜面……”

“呵呵……”

钱宁只是呵呵一笑,但其中的信息量很大。首先,残害卫所里的兄弟会经过三洞十八刀的刑罚,死相极惨,钱宁可不相信扯出一个梦游的借口就能让自己免于责罚。

其次,梦游这个借口委实烂得不能再烂了,除非牟斌的脑门被驴踢了,才会相信这个烂借口。

更重要的是,曹大人说他在牟帅那里有三分颜面……钱宁想起牟斌踹自家大人的场面,呵呵一笑略表嘲讽。

曹唯体会到了来自下属的鄙夷,顿时恼羞成怒,道:“既然你不愿意去,咱们就只能与整个宣府为敌了,若是日后真的和张金诚闹翻了,本官就组织一个送死队去刺杀他,嗯,就让你做队正!”

“谁!”张猛低喝一声,只见两道瘦弱的身影从高墙之上翻进来,这回曹唯没有拍手叫好,而是顺手从桃树上折断一根树枝,上前就抽……

“大人莫打,是我们兄弟两个啊,您瞧清楚了,我们是赖三赖四……您怎么还抽!”

“抽的就是你们这两个不争气的东西,有大门不走,偏偏要翻墙进来,真是贼性难改!”

赖三讨饶道:“大人,狗改不了吃……呸,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以前翻墙习惯了,一时半会儿也改不了。大人,我们兄弟在外面兜了一圈,看到沙爷和瘦猴了,还有宁王世子……”

曹唯顿时停手,皱眉道:“南昌距此千里之遥,他们来这里做什么?你们不会是看错了吧?”

“不会不会,我们兄弟两个行走江湖靠的就是这股眼力劲,绝对不会看错,再说瘦猴长得那般猥琐,天下难找第二个……大人,您这副眼神是什么意思?我们兄弟二人虽然也很廋,但是却非常俊美,而且气度不凡。”

赖三赖四整了整身上的飞鱼服,咧嘴笑了出来。自从他们成亲后,曹唯就在锦衣卫里给他们二人谋了一个小旗的差事,二人穿上飞鱼服就再也不肯脱下来,看着人模狗样,异常滑稽。

“你们两个这些日子就一直盯着他们,看看他们到底想要干什么,如有异常,立刻回来禀报。”

赖家兄弟点头称是。

曹唯感觉有些乏了,就挥手示意他们退去,自己一个人进了卧房,吹灭了蜡烛,但是当他躺在床上时却又毫无睡意。

鞑靼、宣府总兵张金诚还有宁王世子,曹唯觉得现在的边关乱得像一锅粥,他实在是不想再进去凑热闹,但是现在已经由不得他了。

都是牟斌这个老混账,曹唯心里暗骂了一句,然后数羊入睡……

总兵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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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 我的胞弟叫顺溜儿

巴尔斯做梦都想再见到那个当初在四夷馆中坑害过他的小子,为此他向狼神祈求了无数次,献祭了数百头牛羊,如今狼神终于有了回应,让他在宣府见到了仇人。

内心感激过狼神后,巴尔斯直接扬起腰间的弯刀,劈杀了过去。

“保护钦差大人!”

在场的护卫官兵纷纷拔刀对准了巴尔斯等人,张金诚和周硕面色错愕,不知道这位草原三王子到底和钦差大人有什么深仇大恨,竟然刚见面就表现出一副不共戴天的模样。

曹唯也很郁闷,他本以为来和自己商议的会是一个部族首领,却没想到蒙古汗王竟然直接将他儿子给派过来了。

常在河边走,果然会湿鞋……

曹唯定了定心神,严肃道:“你是何人?胆敢如此无礼,难道是欺我大明无人吗?”

巴尔斯感觉自己的胸膛都快要被气炸了,就是眼前这小子坑惨了自己,现在竟然又装作不认识,就好像夜晚睡了草原上的姑娘,白天提起裤子就翻脸,真是岂有此理!

“小子,别揣着明白装糊涂,你在四夷馆做了些什么,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巴尔斯愤怒中略带一些委屈,听得众人惊疑不定,难不成钦差大人对巴尔斯王子做了什么不可描述之事……

有情况!有故事!所有人都把目光集中在了钦差大人身上,眼神中带着些许兴奋,嘴角露出难以形容的笑容,等候钦差大人的反应。

只见钦差大人脸色变化莫测,由愤怒到不解,又由不解到欣喜,就连身体都有些微微颤抖了。然后在众人错愕的目光中跑到鞑靼使臣的面前,双手抓住对方的胳膊,激动道:“你是不是见过一个与我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巴尔斯一时也搞不清楚状况,愣在了原地,听见对方问话,不自觉地点了点头。

钦差大人欣喜若狂,跪在地上拜祭上天,口中高呼:“苍天有眼呐,终于让本官找到胞弟了!”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得罪鞑靼人的不是钦差大人,而是钦差大人失散多年的胞弟。

巴尔斯面带怀疑,盯着曹唯道:“你的意思是说当初我在四夷馆见到的不是你,而是你的双胞胎弟弟?”

“如果那人确实和本官长得一模一样,那应该就是本官的胞弟了!”曹唯苦笑一声道:“这位草原勇士有所不知,当初家母带我们兄弟一起去逛庙会,却没想到人太多,把我们母子三人给冲散了,后来家母只找到我一个人……本以为此生再也不能见到胞弟了,谁曾想今日竟然在这里听到了他的消息,想必家母在天有灵,也会感到欣喜吧。”

巴尔斯仍然有所怀疑,追问道:“难不成你和你的胞弟就没有什么区别吗?”

“不瞒勇士说,本官和胞弟有两处不同,其一便是……便是本官胞弟的屁股上有一块黑色的胎记,而本官的屁股上没有;其二便是本官为人坦率,放荡不羁,而胞弟却羞涩内敛,笑容腼腆,不知勇士可曾发现?”

到底有没有什么胎记,巴尔斯还真不知道,总不能见人就把人家裤子脱下来吧?至于笑容羞涩,巴尔斯回想了一下,当初那个小子笑起来确实挺腼腆的,腼腆中略带憨厚,憨厚中略带真诚,所以勇敢机智的草原勇士才着了他的道。

难不成真的认错人了……

巴尔斯又把刀别在腰间,闷声道:“你的胞弟叫什么名字?”

曹唯暗中舒了一口气,看样子这关已经过去了。果然,人生如戏,全靠演技,拥有真正的技术才能通吃天下。

“当初家母生本官时难产,生胞弟时倒是挺顺溜的,所以家父就给本官起名叫曹南笙,给胞弟起名叫曹顺溜。后来胞弟丢失之后,本官便成了家里唯一的子嗣,所以家父就把本官的名字改成了曹唯。

不知道本官的胞弟如何得罪了勇士,竟然让勇士如此痛恨他?”

巴尔斯有口难言,委实太丢人,他真的说不出口。当初腹痛难忍情况危急,也来不及仔细查看,等到出恭结束,他才发现四夷馆里别说厕纸了,就连树叶都没有,所以当巴尔斯回到草原后恨不得剁了自己的手,嫌脏……

巴尔斯叹了口气道:“一言难尽呐,不过你是你,你胞弟是你胞弟,我巴尔斯绝对恩怨分明,不会找你麻烦……只是你胞弟也忒不是东西了!”

曹唯尬笑两声,拱手道:“胞弟顽皮,还请勇士恕罪。正好本官从京师中带来了一些醉仙酿,最是香醇味美,走,咱们喝酒去!”

巴尔斯看到曹唯如此豪情,唏嘘不已,都是一个娘生的,为何哥哥如此豪迈爽朗,而弟弟却那么阴险狡诈?

宣和楼是宣府内最大的酒楼兼客栈,鞑靼使臣这次来宣府就在这里落脚。此时,宣和楼里处处守卫,戒备森严,不允许闲杂人等随意进出。

在二楼雅阁内,当巴尔斯喝第一口醉仙酿时就直呼好酒,于是酒杯换成了酒碗,最后更是旁若无人的拎起酒坛痛饮起来,看得张金诚等人苦笑不已。

曹唯赞叹道:“勇猛之士也!”

巴尔斯哈哈大笑道:“我看你也是豪爽之人,不如咱们就以兄弟相称。听说你们汉民喜欢结义,那咱们今日就在此结义如何?”

“啊!结…结义?”曹唯目瞪口呆,其他人也吓一大跳,朝廷钦差和鞑靼三王子结义为兄弟,这事怎么看怎么荒唐。

巴尔斯虎目一瞪,道:“怎么?难道你看不起我?”

“那倒不是……只是谁为兄,谁为弟?”

巴尔斯又仰头灌了许多酒,醉眼朦胧道:“这都是小事,你决定就好了!”

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曹唯甜甜喊道:“贤弟!”

“哎,兄长……”

巴尔斯应了一声,然后就醉倒在地,不省人事,站在一边的秃伦连忙上前将他背回房间,走的时候还瞪了曹唯一眼。

张金诚苦笑道:“钦差大人,鞑靼使臣是来谈坊市的,现在正事没谈就醉得不省人事,这可如何是好?”

曹唯摇头道:“无妨,等他醒过来再商讨也不迟,毕竟以后都是自家兄弟了。本官原本是没有弟弟的,现在一下子多出来了两个,真是造化弄人啊!”

“大人,您真的有一个胞弟叫顺溜儿?”

曹唯低下头看了看胯下,抬起头道:“有,很顺溜儿!”

第二百二十三章 这都是小事

酒这东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一醉解千愁,也有酒后乱性,巴尔斯没有酒后乱性,却是酒后乱事了。

所以当他醒来后知道自己与汉人结拜,并做了人家的小弟时,满脸的悔恨,心里向狼神发誓以后绝对滴酒不沾。但是一刻钟后巴尔斯又向狼神收回了誓言,因为昨天喝的酒真的好醇好香,让他回味无穷。

巴尔斯痛恨自己的堕落,却又管不住肚子里的酒虫,打定主意再见到那个汉臣时,一定要跟他索取一些美酒,带回去献给可汗。

可是一想到这个刚结拜的兄长,巴尔斯就一阵头疼,结拜倒也还没什么,草原勇士看重豪爽之人,这辈子谁还没个结拜兄弟?但关键是自己并不是兄长,而是做了人家的小弟,这要是传回草原,恐怕会被别人笑掉大牙……

巴尔斯埋怨道:“秃伦,你怎么也不拦着我?”

秃伦苦笑道:“哒哈伲蒙,秃伦是想拦着您,但是您一句话就下了定论,接着就醉倒了,秃伦也无可奈何啊!不过即便那位汉臣做了您的兄长,您也不能在坊市一事上做退让,否则损害的可是咱们草原的利益。”

“知道了知道了!”巴尔斯摆手道:“我巴尔斯办事一直公正严明,绝不会徇私情的!”

“秃伦就怕您又酒后乱事……”

巴尔斯哈哈大笑道:“你大可放心,在坊市一事没有谈妥之前,我巴尔斯一定滴酒不沾!”

一个鞑靼护卫在门外喊道:“哒哈伲蒙,汉臣派使者前来邀请您去喝酒……”

一柱香后,巴尔斯又回到酒桌上,将酒杯换成了酒碗,最后直接拎着酒坛子仰头灌起酒来,看得站在一边的秃伦眉眼直跳。

不过这次巴尔斯比较有节制,喝到一半就恋恋不舍地放下酒坛,笑道:“这是我巴尔斯今生喝的最好的酒,也是最烈的酒!”

“这不算什么!”曹唯淡淡笑道:“我家里还有更醇香的酒,更烈的酒,喝上一口,喉咙如同着火了一般,随后就会感到一阵爽快,似乎燃烧了整个身体,那种飘飘欲仙的滋味真是让人回味。”

巴尔斯情不自禁地咽下一口唾沫,道:“兄弟,我巴尔斯这辈子有机会喝到这种美酒吗?”

“那是自然,作为兄长,有好东西自然要与贤弟一起分享……咦,贤弟,你的脸色不太好,是不是病了?”

巴尔斯听到“贤弟”二字,就如同便秘一般难受,脸色自然不会好看。如果曹唯的年纪比他大,他也容易接受一些,但曹唯面嫩无须,看起来年轻异常,这让他心里憋屈地厉害,还偏偏无言以对。

毕竟是自作孽……

张金诚见有些冷场了,笑道:“鞑靼使臣一定是高兴坏了……既然今天大家都在,咱们就商讨一下坊市事宜如何?”

巴尔斯连忙点头,道:“没错,正事要紧,咱们先谈完正事再喝酒。不知大明朝廷对坊市有什么要求?”

坊市的开设不外乎三点,地点、货物以及价格。坊市的地点非常重要,无论是大明还是鞑靼都希望坊市距离自己近一些,如果有什么变故,自己一方也能够及时做出应对。

交换或者售卖的货物也十分讲究,大明眼馋鞑靼的好马,鞑靼看重大明的武器甲胄,然而双方都不可能在这方面妥协,所以只能相互眼馋,相互憋屈。最后鞑靼只能在汉人这里换回一些生活杂物,如茶叶、绸布等,而汉人就从鞑靼那里换回牛羊以及各种皮质。

至于货物的价格也是一件非常值得商榷的事,以前明朝也曾和鞑靼开设过坊市,鞑靼牧民不知明朝的货物价格,曾经闹出过用一头牛换走一口大铁锅的笑话。所以在牧民眼里,明人奸诈,喜欢坑人,这也是草原牧民不喜欢和汉人做生意的根本原因所在。

朱祐樘派曹唯前来,就是为了让他和鞑靼人在坊市一事上达成一致意见,这个一致也很讲究,既不能损害大明的利益,又要让鞑靼人满意。

曹唯沉吟片刻,道:“坊市无论是开设在哪一方的国土上都不能让对方满意,与其这样,不如合力在边境上建造一座小城,专供鞑靼和汉人互市之用,诸位以为如何?”

“不妥!”巴尔斯断然拒绝道:“草原牧民不懂守城之道,建造了城池最后还不是便宜了你们汉人……”

“此城不设城墙,只建房屋!”

巴尔斯话还没说完,听到曹唯这么说顿时噎住了,如果真的不建造城墙,那就可以完全打消汉人据城而守的顾虑,如此一来建造这样一座城池倒也真是一个绝妙的主意。

“好,就这么定了!”

曹唯见巴尔斯拍板定论,继续说道:“鞑靼和我们大明买卖的货物不必赘言,照以往例即可……”

巴尔斯忽然插嘴道:“我刚刚喝的美酒也要算在内,坊市里一定要有这种美酒!”

“那是自然,好马配好鞍,歪瓜配裂枣,勇士配烈酒,这都是天经地义的事。”

巴尔斯满意地点了点头,道:“兄弟真是性情中人,那货物交换以何为准?你可千万不能坑我们鞑靼,否则这兄弟就没法做了。”

曹唯憨憨一笑道:“贤弟放心,愚兄以仁义立天下,做事一向厚道,断不会做出那等奸诈油滑之事。等坊市建好之时,还请贤弟派遣有才之士,前来商讨物价,随后物价不得随意更改,你看如何?”

“好!”巴尔斯大喜,真心实意觉得曹唯是一个仁义的人,丝毫不占草原牧民的便宜。虽然一口一个“贤弟”听得他浑身难受,但是并不妨碍他给曹唯贴上一个公正严明的标签。

坐在一边的张金诚倒是觉得这个钦差如同傻子一般,在商谈中竟没有让大明占一点便宜,这要是回到京师,就算皇帝不怪罪,也得被文官骂死。但是张金诚却丝毫不打算提醒曹唯,甚至心里巴不得他和鞑靼人走近点,以后就能作为他钳制曹唯的把柄。

“贤弟,这城池建造好了以后还需要有官府治理民生,买卖货物还需要登记在册,商税制定还需要……”

“这都是小事,你决定就好了。来,咱们喝酒,从今往后咱们就是兄弟了!”

“你昨天也是这么说的……”

第二百二十四章 高风亮节

一顿酒宴喝得宾主尽欢,巴尔斯没有了后顾之忧,敞开了肚子痛饮醉仙酿,最后不出乎意料地醉倒在桌子上,被秃伦背走时嘴里还不停地嘟囔着要再喝一坛。

雅阁里只剩下曹唯、张金诚与周硕三人,店里的伙计很有眼色的进来给他人三人重新换了一桌酒菜,然后又恭敬地退下,顺便关上了门。

张金诚不知从何处拿出一个小巧的雕花木箱,放在曹唯面前,笑道:“钦差大人,这是宣府本地官吏孝敬给您的程仪,还请您笑纳。”

张金诚脸上堆满笑容,眼里却无半点笑意。周硕也忍不住抿紧了嘴唇,手心微微出汗,直直地盯着曹唯,想看他是何种反应。

曹唯慢慢打开雕花木箱,不由得瞪大了眼睛,他虽然早就猜到里面所装之物价值不菲,却还是被张金诚的大手笔震了一下。只见木箱里面除了一叠厚厚的银票外,还有几颗硕大的珍珠,圆圆滚滚的,看着极为讨喜。

银票都是千两的面额,曹唯估摸着这么一叠怎么也有个七八万两,心里欢欣雀跃,脸上却半点不显,看得张金诚二人心里一沉。

“两位大人,以后不要这样……”

“曹大人真是廉洁奉公,高风亮节,我辈楷模也,是下官孟浪了!”张金诚伸手想要把箱子拿回来,却发现箱子被曹唯死死压着,他根本就拿不动。

“张总兵不要误会,本官的意思是说以后不要这么麻烦,直接送银票就行了,箱子和珍珠可以省去。”

张金诚和周硕同时舒了一口气,尤其是张金诚,他甚至已经做好了除掉曹唯的准备,但是听到曹唯这么说,心里一松,顿时笑了出来,这次是真的开心得笑了!

“曹大人说的极是,以后咱们之间可以不要那些客套虚礼,毕竟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就是真诚。我张某是个粗人,其他的不懂,但是知道金银是最真的,日后还少不了与曹大人真诚相交。”

周硕笑道:“曹大人年纪轻轻就圣眷优渥,简在帝心,此次又立下功劳,回到京师后可是了不得,以后我与张总兵可少不了您的照拂!”

“好说好说!”曹唯拱手道:“曹某年轻,初入官场,以后还需要二位前辈多指点一番才是。天色已晚,曹某就先回去了,咱们改日再聊,改日……”

曹唯抱起箱子作势要走,张金诚二人起身相送,一直把他送到酒楼门口,二人才又重新回到雅阁。

“呸!”

张金诚狠狠地吐了一口唾沫,道:“还以为他有多廉洁,没想到也是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真不是个东西。咱们大明朝就是因为有他这样的蛀虫存在,国势才会日益衰落。”

周硕不知道张金诚哪来的勇气训斥人家是蛀虫,在他看来,张金诚这个当初主张卖军备给鞑靼的人才是大明最大的蛀虫。

心里这么想,周硕却不敢说出来,反而附和道:“张总兵说的没错,他曹唯就是蛀虫,伪君子……”

张金诚到底还有些羞耻心,轻轻咳嗽了两声,道:“行了,他贪财对我们也有好处,现在他和我们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我们可以放心施为了。事不宜迟,过几日就把那批货物卖了吧。”

“是,下官明白了……对了,那个沈小群该如何处理?”

张金诚沉吟片刻,道:“他一个千户掀不了什么风浪,等钦差走了之后,再找个机会处理他。不知为何,本官每次看到他总有一种如鲠在喉的感觉,不除掉他,我心难安……”

………………………………………

曹唯刚回到行辕,钱宁就迎上来小声道:“大人,赖四回来了,说有事情要禀报您……”

曹唯连忙进府,走到前堂门口便看见赖四坐在椅子上,满脸疲惫之色,仅仅两日不见,他似乎就瘦了一圈。

赖四见曹唯走进来,连忙起身道:“主家,我们兄弟二人这两天一直在跟着宁王世子,他们一行共有七八个人,居无定所,似乎是在寻找着什么,其中还有两个道士打扮的人,手里拿着罗盘,好像是在看风水,我们不敢跟得太近,所以也没听清他们在说些什么。”

不对劲!曹唯心里断定其中必然有古怪,宁王世子不远千里来边关一定不会是为他爹挑选陵墓的,这其中必然有自己不知道的事情。

“赖四,你们兄弟继续盯着他们,及时向本官汇报他们的一举一动,本官倒是要看看他们到底想干什么!不过你们要当心,千万不能被他们察觉到,如果遇到什么危险,保命要紧,只要命还在,一切都可以重来!”

赖四心里一暖,点头道:“东家放心,我们兄弟两个别的本事没有,逃命倒是一绝。家里的婆娘还在等着我们回去呢,我们兄弟两个不会有事的!”

赖四又向曹唯行了一礼,然后翻墙而出。不大一会儿,沈小群翻墙而入,盯着曹唯手上的箱子道:“镇抚使大人,听说您今日和鞑靼人谈好了坊市事宜……”

“你的消息还真是灵通,等会本官有两封书信给你,你转交到牟帅的手上……你那双贼眼睛往哪瞅呢,这是张金诚贿赂给本官的,没你的份!”

沈小群愣了一下,道:“大人拿了张金诚的银子,又当如何自处?”

“你可能不知道本官的为人,但是熟悉本官的人都知道本官公正廉洁,两袖清风,不为五斗米折腰,所以牟帅才经常委本官以重任。

如今本官手里拿着的是脏银吗?不,这是证银,证明张金诚等人确实存在不轨之举。本官之所以收下这份银子是为了让张金诚放下戒备,只有这样才能出其不意地将其俘获。”

至于俘获张金诚后这份证银该怎么处理,曹大人没有说,但是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塞进了曹大人的腰包。

沈小群面带愧色,低头道:“大人,属下还以为您收了张金诚的贿赂,就会自甘堕落,与他同流合污,做大明朝的蛀虫,没想到您竟然如此的高风亮节,属下真是佩服,也难怪牟帅如此看重您!”

“你心里知道就行了,日后如果你再发现本官收了别人的银子,那一定有本官不得已的苦衷……”

第二百二十五章 今日方知是后辈

“……臣驾至宣府已有数日,查民情而思古今,量大明边关之患,在于鞑靼。

鞑靼,牧民也!擅于骑马狩猎,且居无定所,随草地水域而迁徙,春秋而来,夏冬而去,瞬息而来,聚兵而去,故大明无以全力而歼敌。

常言道:聚众倾力而除患是为下策,不费一兵一卒而灭敌是为上策。恶狼圈上绳索而成家犬,野马配以马鞍而成坐骑。臣以为鞑靼即为恶狼,食我大明百姓,若要使其降伏,必要加以绳索。

绳索,利益也!臣与鞑靼商讨坊市事宜,舍小利而顾大局,建新城而立互市,以星火而燎原,让鞑靼人居有定所,舍弃牛马而建房屋,再辅以教化,使其懂礼而知节,则边关之患可除也。

十年之后,有鞑靼人口出汉语,会读孔孟,心怀天地君亲师,谁敢言其不为汉民耶?

春秋战国,诸侯争霸,各族兼并,而成华夏。我华夏族自诞生之日起,以迁徙、聚合、战争等诸多方式,收纳各族之所长,融众多非华夏族之氏族,此即为民族融合也。

故而,臣以为,除鞑靼之患在于融合。今以坊市为试例,于新城中设立官府、学堂,以约束鞑靼与汉民,若此法可成,则增坊市以缚蛮,自此以后,大明无外患,天下安宁,此臣所愿也!

新城也为坊市,以商为本,故而臣奏请破除常例,设立商官,管理商事,征收商税。

臣离京十数日而已,然臣思君心切,如幼子思念老夫,乳虎心系山君,臣翘首以盼回京,服侍君上于榻前,以彰显臣之忠心。

臣曹唯谨上!

陛下,三位大学士,这便是曹唯通过锦衣卫军驿快马送到的信文。”

牟斌读完信件后站到了一边,朱祐樘笑道:“三位学士有什么想法,不妨与朕说上一说。”

沉默片刻后,刘健拱手道:“陛下,曹唯是否太异想天开了,单凭一个坊市就能让鞑靼人跳下马背,与汉人一样耕种吗?一旦鞑靼可汗发现了其中的弊端,只需要派遣骑兵数千便可摧毁新城……”

“刘公此言差矣!”牟斌摇头道:“刘公难道没有听说过温水煮青蛙的道理吗?如果把青蛙放在沸水中,它会瞬间跳出来逃跑,但是如果把它放在温水中,再慢慢将水加热,那么当它发现自身处于危险时,已经晚了。

曹唯此举便是这个道理,先建造一座新城作为试验之地,若有效果,再徐徐图之。正如曹唯所说,一旦此法有效,大明从此无外患也!就算最后鞑靼可汗发现了其中的弊端,想要摧毁新城,鞑靼牧民会答应吗?毕竟那也是他们的心血。

鞑靼人一旦习惯了定居,习惯了耕种,再让他们回到马背上过着漂泊无依的生活,他们能答应吗?”

温水煮青蛙是曹唯跟牟斌闲聊时随口一说的,牟斌当时不信,回去后亲自试验了一番,发现曹唯说的果然没错。今天正好在皇帝和三位大学士面前表现一番,看着三位博览群书的大学士一脸懵然的样子,瞬间感觉倍有面子。

李东阳上前道:“陛下,臣以为不妨按照曹唯所说试验一番,成了,我大明万世安宁,不成,朝廷也没有多少损失,何乐而不为?”

朱祐樘颔首笑道:“朕也是这么以为……”

“陛下!”谢迁突然开口道:“建造新城以融鞑靼,此法别出心裁,可以一试。但是臣以为其中有两处不妥,其一,士农工商,商为最后,哪有让商人做官的道理?曹唯奏请设立商官,此为不妥之一。

其二,牟大人刚刚所念,与其说是信文,不如说是奏折,曹唯将奏折写成信文的形式,不直接呈给陛下,而是发给了牟帅,这是对陛下的不敬,此为不妥之二。

臣曾听李公言曹唯此子聪慧过人,如今却做出这等荒唐事,或为骄纵所致,还请陛下查鉴。臣为官多年,看到过不少后生因为年轻气盛,处事偏颇,以至于后来铸下打错。

故而臣以为,就算对曹唯不加以惩处,也该给他一些警示才是,否则一旦骄横之气渐涨,大明就会失去一个后起之秀。”

谢迁不是在说曹唯的坏话,而是变相地肯定了曹唯的意见,建造新城,融合鞑靼人。但是他又站在旁观的角度,对于曹唯行事中的不妥之处做了圈点,也能看出他为人公允,不偏不倚。

牟斌笑道:“谢公说的是肺腑之言,但恕老夫不敢苟同。曹唯已经说过了,新城也为坊市,以商为本,所以才要设立商官管理商业。而且除了商官以外,肯定还要设立知县以管理民生,相辅相成,才能治理好这处特殊之城。

至于谢公刚刚所说曹唯为何将信件发给老夫,而不是发给陛下……谢公还记得不久前老夫去南京接太子殿下吗?”

谢迁愣了一下,道:“自然记得。”

“老夫当时被贼人截杀,可谓九死一生,最后还是在诸多手下的拼死保护下才堪堪抵达南京城。这京师中并不是像谢公您想象的那么干净,想必曹唯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才把奏折通过锦衣卫军驿发到老夫手上。

至于警示,谢公身为曹唯长辈,本就有警示之责,又何必劳烦陛下!”

谢迁眉头微皱,道:“牟大人此言何意?老夫什么时候成了曹唯的长辈?”

牟斌瞪大了眼睛,神色逐渐变得古怪,挠头道:“难道你不知道吗?曹唯之妻名叫谢婉,是富平县令谢平长女,按理说曹唯也该叫你一声大伯才是……”

谢迁顿时瞠目结舌,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李东阳拱手道:“谢公,那曹唯年纪轻轻就为国立下了不少功劳,不到三年,就由一介白丁变成现在的显贵伯爷,东宫侍读兼锦衣卫镇抚使。因为处事低调,所以才一直名声不显,但是他绝对称得上年轻一辈第一人。

谢公真是好运道,竟然有这么好的后辈,若不是他已经娶妻,老夫还真想将女儿嫁与他。”

朱祐樘笑骂道:“朕若是有公主,哪里还轮得到你们!于乔,如果你和曹小子之间有什么过节,朕今日就在这里做个和事佬,化解你们二人的恩怨,你看如何?”

谢迁从震惊中反应过来,苦笑道:“陛下,臣与曹唯之间没什么过节,只是与臣弟谢平……臣有些恍惚,就先告退了!”

谢迁走后,李东阳和刘健也纷纷拱手告退。朱祐樘皱眉道:“这是怎么回事?”

牟斌眉眼一挑,道:“那谁知道,可能是吃饱了撑的吧。陛下,曹唯还给臣写了一封书信,请陛下御览。”

第二百二十六章 便宜行事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有票~~)

曹府门口摆放着两筐热腾腾的馒头,有两个乞丐上前伸手去拿,却被一旁的仆役喝退。

谢迁看到这一幕怒不可遏,上前训斥道:“既然馒头作为施舍之用,又为何不许这些乞丐分食?”

仆役见来人气度不凡,也不敢怠慢,拱手道:“这位先生有所不知,曹家的施舍与旁家不同。我家老爷说病从口入,所以施舍前需要先把双手洗干净,曹家已经准备了热水,先生请看……”

谢迁朝着仆役所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一个装着热水的木盆,刚刚两个拿吃食的乞丐正在洗手。谢迁脸色稍霁,拱手道:“是老夫冒昧了,还请小哥见谅。”

仆役笑道:“先生客气了,刚刚小人说曹家的施舍不同于旁家,还在于曹家的施舍不完全是施舍。

我家老爷说不劳而获是一种病,如果不治就会越病越重,所以定下了规矩,曹家施舍乞丐只能是半工半施,也就是说他们吃完饭食后还需要帮着曹家干一些活计,而我曹家也会给他们分发工钱。

以前来曹府的乞丐可比现在多得多,但是当他们觉得自己可以凭着双手养活他们自己时,就会主动找一份活计过活,不再乞讨为生。

我家老爷说这是救人一世,比那什么救人一时好一万倍。王管家采买东西回来了,您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询问他,王管家可是出了名的好心肠。”

王盛见一个中年人看了过来,上前拱手道:“这位先生是来曹府应聘西席的吗?”

跟在一边的谢家老仆正要说话,谢迁挥手制止了他,笑道:“敢问管家,曹家已经有小儿读书了吗?”

“这倒不是,我家老爷与夫人都是好心人,虽然自己还没有子嗣,却想着给仆役孩子一个读书的机会,不求他们出人头地,只求他们能够识字懂礼。”

王盛顿了一下,道:“先生看着不像是来教书的,是在下孟浪了。先生若是来拜访我家老爷的,那您还是过几日再来吧,我家老爷这几日奉命出使边关了,实在是不好意思。”

谢迁颔首抚须道:“无妨,劳烦管家告诉你家夫人,就说余姚长辈前来拜访。”

王盛大吃一惊,又仔细打量了谢迁一番,发现他果然与谢婉长得有一两分相像,连忙行礼道:“这位先生请随我到前堂等候,我这便去后院请夫人出来。”

谢迁跟着王盛进了曹府,只见府内虽不奢华,但却干净整洁,让人感觉非常舒适,心里忍不住暗暗点头。在他看来,曹家虽然底蕴浅薄,却已经有了世家的雏形。

“敢问管家,为何曹府的仆役如此稀少,老夫一路走来,竟也看不到几个!”

王盛笑道:“我家老爷说每个人都有享受生活的权力,死气沉沉的就变成了一块木头,所以定下了规矩,只要家里的仆役把活计干完了,就不管他们去哪。现在是酉时,府内的仆役基本都干完了手上的活计,要么出去玩耍了,要么就关上了门窗睡大觉,所以先生才看不见人。”

谢迁精神一振,他虽然没有见过曹唯,心里却渐渐对曹唯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他看到的越多,就越觉得李东阳说的没错,这个曹唯不同凡响,有大智慧。

以小见大,能把自家打理地井井有条,那么这个人也一定是大才。

谢迁坐在前堂的椅子上,喝着仆役刚刚送上来的热茶,心里畅快不已,任谁突然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优秀的后辈,都会感到欣慰满足。

谢婉虽然从来没见过谢迁,但是当她看到谢迁的第一眼时,便知道眼前的这位中年男子就是自己的大伯,因为他像极了自己的父亲。

“谢婉见过大伯!”

谢迁哈哈大笑,颔首抚须道:“好好好,老夫今日方知自己在京师中还有一个好侄女,而她还有一个好夫婿。”

谢婉面带愧色道:“大伯,婉儿来京师多日,却没有去拜见过您,还请您不要怪罪。”

“无妨,你有你的苦衷,老夫也能理解,等曹唯回来,记得和他一起来看看老夫。他很不错,真的很不错,老夫想跟他聊一聊。”

谢婉迟疑道:“大伯,您当初和父亲发生了什么,竟然二十年形同陌路?婉儿作为晚辈,本不该过问,但是婉儿想帮帮两位长辈……”

谢迁叹了口气道:“当年你祖母病重,想见老夫最后一面,可是老夫当时是右春坊右德谕,即将升任东宫讲读官,一旦请辞回乡,就会没了前程,所以老夫一咬牙,留在了京师。

后来老夫如愿升任东宫讲读官,向陛下请辞回乡,但是当老夫回到余姚时,你祖母已经过世了。从此,你爹便视老夫为仇寇,再也不肯跟老夫说一言半语,老夫这些年给他写了许多书信,他也不曾回复过。

老夫光明磊落一生,唯独在这件事上悔恨交加……现在说什么都已经太迟了。”

谢婉听完沉默不语,立场和处境不同,所做出的选择也会不同,所以也不能说谁对谁错。

“老夫今日只是来看看你,等曹唯回来,你和他一起来看看老夫。老夫年纪大了,就是想和你们后辈说说话,以后咱们两家还要多亲近亲近才是。天色不早了,老夫就不多留了!”

谢迁起身要走,谢婉将他送到门口,轻声道:“大伯,其实我爹一直在看您给他写的信,我小的时候偷偷看到过……”

谢迁哈哈大笑,眼睛却不知为何红了一圈,也不回头,摆了摆手就径直上了马车。

皇宫中,朱祐樘看完手中的信件后勃然大怒,脸面气得通红,差点将眼前的桌子掀翻。

“这个张金诚真是混账至极,枉朕如此信任他,让他镇守宣府,没想到他竟能做出资敌之事来,真是狼心狗肺的东西,传旨下去,捉拿张金诚下狱,朕要亲自审他!”

“陛下不可,张金诚是宣府总兵,手握数万甲士,万一逼急了他,造成了兵变,那可就不妙了……”

朱祐樘也冷静了下来,皱眉道:“那依你看又该如何?”

牟斌笑道:“陛下不要忘了,曹唯还在宣府呢……”

朱祐樘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道:“不错,那就让曹小子头疼去吧。你写信给他,让他便宜行事,必要时可先斩后奏,他既然在信中说要彰显忠心,那就先为君分忧吧!”

(加入锦衣提督如何!)

第二百二十七章 黄羊山

“便宜行事?这是在耍无赖吗?”

钦差行辕里,曹唯看着沈小群带来的书信,心头有一万匹马奔腾而过,带着杂草,带着污泥。

他写了两封书信回去,一封关于坊市,一封关于宣府的形势,本意是要告诉皇帝坊市的事情已经办妥了,但是宣府还有一个毒瘤,赶紧派人过来解决。

但是牟斌或者说皇帝的回信却只有一个“便宜行事”,如果一个女人躺在床上对一个男生说让他便宜行事,那接下来一定会发生一些不可描述的事,而且是怎么快怎么来,怎么省事怎么来,不脱衣服也行……

但是皇帝的这个便宜行事明显不是让曹唯去和张金诚发生一些苟且的事情,而是把权力交给曹唯,不限制他的行为,让他除掉张金诚这颗毒瘤。其隐含的意思是说他们不会出手,只会在背后默默支持。

所以曹唯在破口大骂,在外人面前不敢骂皇帝,但是对牟斌他却是毫不客气,从直隶女性亲属到三代以前的远房姑婶,曹唯统统没有放过,在沈小群错愕古怪的眼神中足足骂了一柱香的功夫。

事实证明,发泄有助于恢复心情,缓解压力,所以当曹唯骂完牟斌后,身心又舒畅了起来。他喝了一口茶,润了润嗓子,淡淡道:“把东西都拿出来吧!”

“什么东西?”

曹唯白了他一眼,道:“装什么啊!既然让本官便宜行事,还说拥有什么先斩后奏之权,那自然有代表权力的物件啊,比如说尚方宝剑、令牌或者是圣旨之类的东西。”

沈小群连忙摇头,道:“没有,除了此信外,再没有其他东西。”

曹唯愣愣地看着他,确定他没有说谎话后,脸色变得阴晴不定,半晌后才开口道:“沈兄……”

“不敢,大人叫属下小群便好!”

曹唯带着和煦的笑容道:“小群呐,本官待你如何?”

沈小群犹豫了,毕竟他和曹唯认识的时间不长,只有几天而已。几天时间能让一对男女打得火热,如胶似漆,但是却不能让两个男人坦诚相对,你侬我侬。

而且上官问的这句话显然不是随便问问那么简单,一般来说,上官对下属问这句话,接下来就该让下属赴汤蹈火了……

曹唯见沈小群默而不答,又问道:“小群,快说啊,本官待你咋样?”

沈小群抽了抽鼻子,抱拳道:“大人待属下恩重……如山!”

话说得很慢,略带迟疑,一听就是既不走肾,也不走心。但是曹唯好似没有听出来一般,哈哈大笑道:“如此就好,现在宣府的局势已经很明显了,光凭咱们这点人手根本不足以成事。

所以咱们不妨兵分两路,你在这里继续和张金诚周旋,本官回京师搬救兵……你这种眼神是什么意思?本官不是要跑路,本官还会再回来的……行了,收了你鄙视的小眼神吧,本官不走就是了,真是上辈子欠你的!”

沈小群抱拳道:“大人真是高风亮节!”

“呵!”曹唯笑了一声,咬牙道:“既然想让本官办事,不给好处可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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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羊山位于宣化东南的逐鹿县境内,又名黄阳山,因有黄羊繁衍出没、且道教真人黄伯阳在此隐居而得名。

其气势雄伟、逶迤数里,山峰峭然陡立,绝壁如削。山上松柏覆盖,生机盎然。山风吹来,松吟柏啸,如阵阵波涛,回荡于群山之中。

山上无居民,山脚下倒是有几家猎户靠山而生。现在已经临近正午,但是仍不见做饭的炊烟冒出来,赵大罡扛着一只刚猎的黄羊,心里骂着婆娘的懒惰,但是当他走到屋外十几丈时却突然闻到一股血腥味。

赵大罡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猎人,自然能分辨出人血和兽血的区别。他脸色突变,轻轻放下肩上的黄羊,慢慢朝着最左边的房屋移动,那是另一个猎户的家,与他关系十分要好。

赵大罡悄悄地翻入院子里,眼前一幕让他惊骇欲绝,只见这家猎户的一家老小全部丧命,出手之人心狠手辣,就连襁褓中的幼儿都没放过。

赵大罡深深吸了一口气,转身要有,却突然发现身后不知何时站着两个壮硕的汉子。他汗毛直立,迅速从箭囊中拔下一根箭羽,来不及上弓,径直刺了上去。

但是两个大汉早已经有了准备,一人抵挡住了赵大罡的攻击,另一人狞笑着一脚将他踹飞了出去。

赵大罡躺在地上,嘴里大口大口地吐血,很明显刚刚那一脚伤了他的肺腑。他试图爬起来,却发现浑身酸痛,不能动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两个匪人狞笑着走过来。

“你……你们是谁?”

一个汉子蹲下身来,笑道:“爷爷问你几个问题,你若是肯老老实实回答,爷爷说不准还能放你一命。”

赵大罡捂紧了肚子,艰难道:“你们想知道什么?”

“这山上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比如某个地方在某一天突然出现一个深坑,或者是本就有的洞穴……”

“青石涧!”

咯吱,房门被打开,走出来几个男子,为首之人穿着白色绸缎袍,正是宁王世子朱拱椽。

朱拱椽走到赵大罡面前,蹲下身来,笑道:“青石涧是什么地方?”

赵大罡犹豫片刻,道:“青石涧是我无意间发现的,极为隐蔽,是一处死地,里面埋有无数尸骨,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在哪,如果我带你们过去,你们会放过我吗?”

站在旁边的一个光头大汉狞笑道:“你没有资格和我们讨价还价,赶紧带我们过去,否则爷爷现在就弄死你!”

赵大罡惨笑道:“既然如此,就让青石涧和我一起下地狱吧!”

“韩堂主,此行以我为首,你越界了!”朱拱椽瞪了光头大汉一眼,然后扭头对赵大罡道:“如果你带我们去青石涧,我答应留你一命,你看如何?”

赵大罡沉默片刻,道:“好,一言为定,不过我现在受伤了,走不了山路,需要修养一两日!”

光头大汉正要说话,却被朱拱椽一个眼神顶了回去,冷哼一声就回了屋。朱拱椽吩咐沙破狼和瘦猴将赵大罡扶进屋里,然后环顾四周,待他确定无人后,又关上了门。

在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上,赖四小声道:“刚刚那个猎户朝咱们这边看了一眼,难道他发现了咱们不成?”

赖三沉吟片刻,道:“不管他有没有看到咱们,咱们都不能在一个地方待太久,等会再换一个地方藏身。主家说得对,遇到什么危险,保命要紧,只要命还在,一切都可以重来。”

第二百二十八章 最好的酒

在大明和鞑靼的协力合作下,坊市的建造速度很快,再加上不用修建城墙,所以只用了五六日,坊市便初具规模了。

只不过这座新城的风格有些奇葩,有方方正正的砖瓦房,也有圆筒尖顶的蒙古包,甚至还有一些房屋下面用石块青砖砌墙,上面用牛皮做成锥形屋顶,看起来不伦不类。

在官府的促使下,每天都有鞑靼人和汉民搬进坊市,汉民带来了日常所用,鞑靼人带来了的牛羊以及各种毛皮。新城慢慢有了一些人气,越来越多的人汇聚到这座新城,甚至还包括一些奴儿干都司的女真人,以及哈密的吐鲁番人。

商人的嗅觉最是敏锐,每天都有从四面八方聚集过来的商人在宣府中打听好局势后就赶着马车,载着货物请求入住坊市。

在安顿下来之后,商人就摆放出自家的货物,然后笑吟吟地看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各族人。可以说商人是最纯粹的一种人,在他们眼里没有种族歧视这一说,只有买卖和利益。

巴尔斯这几天过得很愉快,堪称逢酒必喝,喝酒必醉,每天醉生梦死,看得秃猛心里抽抽,但又不敢多加劝阻,他知道自家王子就好这口,一日不喝就会浑身难受,更何况现在遇到如此美酒,不喝个痛快又怎么可能放过。

“哒哈伲蒙,您今天不能喝酒!”秃猛压低声音道:“明日咱们就要回草原了,今天晚上要去做一笔生意……”

巴尔斯放下酒坛,点头道:“你说得对,正事要紧。汉人的刀确实比咱们的弯刀要锋利,也不知道这些年到底是谁一直在卖给咱们兵器,想来也是汉人里面的一个大官。

要是咱们草原勇士出了这样的人,我巴尔斯会把他剁成肉泥。不过在汉人里面,这种人越多越好,咱们草原会越来越强大,汉人会越来越虚弱,总有一天群狼会撕碎弱小的羔羊。不过,当狼群遇到巴尔斯兄长的时候,还是要手下留情……”

“哒哈伲蒙,难道您真的要认一个汉人做兄长?您会被其他勇士嘲笑的!”

巴尔斯看了一眼桌上的酒坛,咧嘴笑道:“不得不说,我这位兄长非常的仗义,咱们这几天喝的美酒都是他送过来的,而且他在坊市一事上也没有坑害咱们草原牧民,所以我巴尔斯愿意认他这个兄弟。

更况且咱们草原上的勇士一诺千金,已经说过的话,就不能轻易更改,秃伦,以后你见到他时也要恭敬一些,就如同见到了我巴尔斯一样!”

“是,秃伦明白了,曹唯那颜(贵人)以后会是草原上最尊贵的客人!”

边关的夜和其它地方的夜是相同的,如果真的说有所不同的话,那就是边关的风很大,肆无忌惮地呼啸着,再配合几声狼嚎,像极了后世深夜酒吧里播放的摇滚前奏曲。

几辆马车悄无声息地穿街过巷,最后来到了一座毫不起眼的宅子门口。车夫轻轻敲响大门,不大一会儿,一个健壮的大汉打开大门,只见他面部横阔,而上下有颧骨,眼无上纹,髪须绝少,行状颇丑,俨然是一个鞑靼人。

大汉开门后,从宅子里又走出来三四个鞑靼人,他们熟练地翻了翻马车上的物件,然后朝着大汉点了点头。

大汉挥了挥手,两个鞑靼人从宅子里抬出一口箱子,放在车夫的面前,然后打开箱子,只见里面满是金锭银锭,还有一些珠宝首饰。

车夫笑道:“好,这次生意就算结了,咱们下次再会!”

“还请你回去告诉你家主子,有多少货物,我们就收多少!”

车夫点了点头,正要吩咐手下将装满金银的箱子搬走,却突然涌出一伙人气势汹汹地将他们团团围住。

“是你!”

“是你!”

车夫和大汉互指,都以为是对方想黑吃黑,但是看到对方的反应之后又感觉不对,同时扭头看向来人,脸色大变。

飞鱼服,绣春刀,锦衣卫!

沈小群从人群后走出来,扬声道:“查贼人不法,偷盗库房器械以私售,统统拿下!”

“且慢!”车夫走到沈小群面前,小声道:“这位大人,大水冲了龙王庙,我们不是匪人,也是官差,正在奉命办差……”

沈小群饶有兴趣地看了他一眼,道:“奉谁的命?办什么差?可有凭证?”

车夫一咬牙,从怀里掏出一块令牌,道:“大人且看,这是张总兵的令牌,我们兄弟几个是奉了张总兵的命令押运一些东西,若是耽搁了,没人能吃罪得起。”

锦衣校尉们听到张金诚的名号都有些怯弱了,有的甚至已经把刀插入了刀鞘中。车夫的脸上也带着淡淡的笑容,他相信在宣府没人敢不给张金诚面子。

沈小群接过令牌,哈哈大笑道:“今天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这人也得扣下来,动手!”

车夫脸色苍白,尖声道:“你敢!”

沈小群一脚踹上去,直接把他踹倒在地,校尉们见上官这般举止,也纷纷上前将其余几人捉拿起来……

总兵府!

张金诚已经歇息,忽然听见门外喊叫,他扬声道:“出了何事?”

管家在门外道:“老爷,出事了,刚刚有下人来报,说今天晚上的生意被锦衣卫搅黄了,现在人和货物都被锦衣卫扣下了……”

张金诚勃然大怒,睡意全无,他千算万算,没有算到沈小群敢动他的东西。而且在暴怒中还夹杂着一丝惊恐,他不知道沈小群此举代表着什么,是他自己所为,还是有人授意……

思来想去,张金诚也不敢再轻举妄动,他压住心底的不安,沉声道:“管束好府内的人,等老夫弄明白局势后再作打算!”

“是,老爷!”

管家走后,张金诚又重新躺在了床上,但是却再也无法入睡,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想要收拾行李逃跑,但是他又舍不得如今的权势,心里打定主意,一定要尽快除掉沈小群,免得再生祸端……

今天晚上被惊醒的不只是张金诚,还有巴尔斯。当他知道手下人被锦衣卫抓了以后也是惊怒交加,想要去把手下救出来,却又犹豫不定,因为有些事情是见不得光的。

“哒哈伲蒙,您的那位兄长就是锦衣卫里的大官,您可以去求他,让他把人放出来,他如果真的把你当作兄弟,就一定会帮您的!”

巴尔斯沉吟片刻,道:“好,明日我就去见他,请他喝最好的酒!”

秃伦苦笑道:“哒哈伲蒙,最好的酒就在您兄长那里……”

“好,那就让他请我喝最好的酒!”

第二百二十九章 意外来客

心里有鬼的人夜里总是会睡不踏实,尤其是在出事之后,所以今晚有许多人彻夜难眠。曹唯心里没鬼,在吃过晚饭后早早的就吹灯拔蜡,睡得极为香甜。

“大人,有客人来访!”

敲门声响起,曹唯将头埋进被子里,嘟囔道:“不见,大晚上的扰人清梦,真是缺德!不知道睡眠不好会使皮肤起皱吗?不仅如此,还会毛孔粗大,黑头遍布,降低颜值。钱宁,你去把来人赶走,让他明日再来。”

“大人,来人是宣府知府周硕,他说有重要的事情禀报……”

“咯吱”一声,房门被打开,曹唯神色古怪地看着钱宁,道:“这么晚了,周硕来找本官,不会是来跟本官畅聊人生的吧?”

钱宁苦笑道:“大人,属下不知,不过周知府看起来好像挺急的。”

曹唯沉吟片刻,道:“走,去见一见他,不知这位知府大人深夜带来的是毒鸡汤还是小惊喜……”

周硕焦急不安地坐在前堂,桌边的热茶一口没动,见到曹唯从内院走出来,连忙俯身拜倒:“罪臣宣府知府见过钦差大人!”

这话很讲究,信息量很大。曹唯也没上前扶起他,而是坐在了上座,慢慢喝了一口热茶。周硕见钦差这般反应,似乎更加惶恐,身体微微抖动,天气微凉,他额头上却不停地冒着细汗。

半晌以后,曹唯才好像刚看到周硕跪倒在地一样,诧异道:“周知府,你这是做什么?本官可当不起你这一跪,这要是传回京师,朝中诸公还以为本官欺压地方呢,哈!”

周硕苦笑道:“大人,罪臣不是张金诚派过来试探大人的,罪臣是来向大人求一条活路的!”

曹唯眯着眼睛道:“周大人,此话怎讲?”

“曹大人,周某知晓你此次来宣府是做来什么的,无外乎是和鞑靼商讨坊市事宜,以及……调查宣府吏治!”

周硕话说的虽然轻,却有种肯定的意味太里面。曹唯淡淡道:“不知周大人何以教我?”

“大人,张金诚这些年快把宣府掏空了,他利用权职,私卖军械甲胄,克扣军饷,铲除异己,现在军中将士都缺衣少食,兵器破旧,只因军中将领皆是他的心腹亲信,帮其弹压兵变,这才没有闹出什么乱子来。

张金诚以为他可以一直镇压住,但是弹压久了,终究会造成动荡,到时候谁也遮不住……大人,宣府现在破破烂烂,岌岌可危了!”

越是压迫,越是反抗,这在几百年后是至理名言,在历朝历代也同样适用。曹唯知道周硕说的没错,真的到了张金诚镇压不住的时候,这边关可就要乱了,如果鞑靼人趁火打劫,长驱直入宣府,京师也会危在旦夕。

“周大人,你老老实实告诉本官,你在张金诚那里担任了怎样的角色?”

周硕苦涩道:“当初小人刚来宣府任职的时候,张金诚待小人极好,不仅经常请小人喝酒,还不断往小人府上送金银,小人也是没有管住自己的手,所以最后越陷越深……

其实,小人在张金诚眼里不过是一个弃子,如果出了事,他就会把小人推出去顶罪,而他最多是一个失察之罪。即便没出事,他也不会给小人活路,因为小人知晓太多与他有关的阴私事,只有小人死了,他才能安心。”

有些时候,知道越多,死得越快;有些时候,知道太少,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很明显,周硕属于前者,他陪着张金诚一起玩耍太久,知道了太多的小秘密。

一旦周硕被调任到其他地方,张金诚必然会寝食难安,满脑子里都是周硕的身影,连做羞羞的事情都提不起精神,所以他肯定会派人弄死周硕,让生活重新愉悦起来。

曹唯没有开口说话,手指无意识地敲打在桌面上,周硕感觉就好像敲打在他的心里一样,他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就看眼前这位年轻人愿不愿意网开一面了。

“你是如何猜到本官来宣府的意图的?”

周硕听到曹唯问话,心里舒了一口气,道:“大人,您收了张金诚的银子,小人本来与张金诚一样,也以为您是一个贪财的人,以后也只能与张金诚一起行苟且之事。

但是今天晚上小人得到消息,说沈小群率锦衣卫将张金诚的货物扣下了,当时小人便醒悟过来,沈小群不过是一个千户,如果没有仪仗,如何敢抚老虎的胡须。所以小人便猜测他背后有靠山,而这个靠山就是您,您至始至终都没打算放过张金诚。

小人猜到这一点后立刻前来见您,因为这可能是小人最后的活命机会!”

曹唯哈哈大笑,站起来走到他的身前,道:“你能猜到,张金诚或许也能猜到,周大人何以教我?”

周硕心里一喜,既然钦差这样问自己,就说明自己的性命算是保住了。

“大人,这宣府中皆是张金诚的亲信,咱们切不可轻举妄动,需要先把张金诚制服,让其势力群龙无首,如此一来才能整顿宣府中的其他人。

明日小人便对张金诚说……说钦差大人来自不明,还需要再试探一番,张金诚必然会在宣和楼设宴请您前往,到时候大人只要布置一二,就能拿下张金诚,大事可成矣!”

周硕说得轻巧,曹唯却有些心虚,因为他在宣府里没有多少人手,非常担心张金诚会提前布置好,只要在酒宴之上摔个杯子,立马就会有五百个刀斧手闯进来把他剁成肉泥。

周硕似乎看出了曹唯的顾虑,笑道:“大人,您是钦差,代表的是圣上,只要张金诚没有确定您的来意,就不会对您下手的!”

曹唯点点头道:“好,就依你所言!周知府,张金诚伏诛之后,你就告老还乡吧,本官给你一个体面。”

张金诚精神一振,叩首道:“多谢大人活命之恩!小人不能在这里待得太长,免得让人察觉,小人就先告辞了!”

周硕走后,曹唯又端起茶杯慢慢喝起来,见钱宁欲言又止的样子,笑道:“是不是有话要说?”

钱宁点了点头,道:“大人……”

“憋着!不管你有什么话都憋在心里,本官要憋死你!大半夜的连续给本官上两杯浓茶,弄得本官一点睡意也无,活该憋死你!”

钱宁呼哧呼哧了两声,道:“大人,沈小群派人来说今天晚上截下了一箱子金银珠宝,问您如何处理?”

曹唯瞥了他一眼,道:“不错,你这手下很有灵性,这话本官爱听。你让他把那箱金银搬到钦差行辕来,那是张金诚的罪证,本官要亲自看管!”

第二百三十章 快看,飞碟!

天刚破晓,曹大人打着哈欠出了房门,昨天晚上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沈小群连夜把箱子送了过来。箱子里的金银分量很足,曹大人数了很久,耗费了他太多的精力。虽然体力是虚竭的,但是他的精神是振奋的。

黄灿灿的金子,白花花的银子,每一锭看起来都极为可爱!

钱宁跑过来,点头哈腰道:“大人,早饭已经备好了,您最喜欢的白煎包,香脆可口,香气浓郁……”

曹唯打着哈欠道:“有肉吃,有酒喝,谁还吃包子啊!”

“大人,时候还早呢,您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等晌午的时候人家来请您赴宴,您再过去。”

聚集在曹唯身边的人越来越多,钱宁感觉到了无形中威胁,深怕第一狗腿的地位不保,所以最近异常贴心。曹唯知道钱宁的小心思,也不说破,安安稳稳地享受着属下的殷勤。

属下越贴心,生活越美好。

曹唯伸一个懒腰,笑道:“事关生死,你信不信,半个时辰内,一定会有人来请本官前去赴宴……”

“大人,宣府总兵请您去宣和楼赴宴!”张猛匆匆跑过来,道:“接您的轿子已经在门外了!”

钱宁谄笑道:“大人,您真是神了!”

“行了行了,崇拜的小眼神已经收到了。等会你跟本官一起去,只要本官说:“快看,飞碟”,你就把那个张金诚敲晕了,记住,下手狠一点,打成白痴了本官负责。”

“大人,飞碟是何物?”

“不太好形容,类似于底裤……”

等曹唯来到宣和楼,张金诚和周硕已经在门外等候了,看到马车过来,张金诚拱手扬声道:“下官恭迎钦差大人!”

“哈!张总兵真是客气,曹唯只是一个后辈,哪里当得起您的等候,走,咱们赶紧进去,小子要好好敬您一杯。”

钦差大人如此客气,张金诚心里狠狠舒了一口气,能如此客气,一般来说就不会翻脸。只要钦差大人不翻脸,一个沈小群翻不起什么风浪。

众人一起进了雅阁,曹唯率先敬酒,笑道:“坊市一事已经办完了,本官在边关的差事也算是办完了,总算没有辜负陛下的期望,把差事办得妥妥的。明日本官就要启程回京了,今天就算是给本官的送行酒,来,本官敬二位一杯!”

张金诚和周硕自然不会拒绝,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随后他们二人又回敬了曹唯两杯酒。

张金诚见火候到了,笑道:“钦差大人,昨天晚上本官的家仆帮本官运点东西,但是不知怎的竟然被您的手下沈小群给扣下了,这其中可能是有什么误会,还请钦差大人体谅……”

张金诚说着话,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放在曹唯面前,脸上堆满了笑容,眼睛却紧紧地盯着他。

曹唯眼睛一亮,飞快地把银票塞进袖口,哈哈大笑道:“一定是误会,这个沈小群真是不懂事,怎么能随意动张总兵的人呢?等本官回去一定好好训斥他!”

张金诚大喜,端起酒杯请酒,曹唯一边端起酒杯,一边给站在张金诚身后的钱宁使眼色。钱宁轻轻点头,慢慢扬起手中的刀鞘。

“快看,飞碟!”

“啊?”张金诚酒还没喝完,抬头往窗外看去,却忽然感觉后脑勺如同炸裂了一般,眼前一黑就没了意识。

周硕起身推了张金诚一把,见他没有反应,心里舒了一口气,苦笑道:“钦差大人,您这位手下真狠,您看这张金诚的脑袋都流血了,这不会是被打成傻子了吧?”

钱宁尴尬地咳嗽了一声,早上曹大人交代了,要用力打,打出事了由他顶着,所以钱宁来宣和楼之前多吃了两个包子,刚刚使出了十成十的力道。

曹唯摆摆手道:“无妨,张金诚已经无足轻重了,现在最重要的控制军营,本官要亲自去犒劳军中将士,稳定军心。

钱宁,你暗中把张金诚带回钦差行辕,然后带人把张金诚的家眷控制起来,若有反抗,格杀勿论!”

曹唯杀气腾腾的话语听得周硕心惊肉跳,连忙低下头道:“钦差大人,小人知道周硕在军中的心腹,小人陪您一起去……”

……………………………………………

黄羊山!

朱拱椽一行带着猎户赵大罡在山林中穿梭,树木越来越粗,野兽也越来越多,足足走了两个多时辰才在一个山涧前停下来。

山涧流水从上面倾倒下来,好似一个小型瀑布,在瀑布后面有一个黑色洞口,由于有杂草遮掩,不仔细看还真的看不出来。在洞口旁边有一块石碑,上书:青石涧!

朱拱椽大喜过望,差沙破狼和瘦猴二人带着赵大罡走在前面,其余人跟在后面,慢慢走进洞穴。

洞穴里阴暗潮湿,看不清周围场景,朱拱椽让人点燃了两根火把,眼前展现的景象却把众人吓了一跳,只见地上铺满了尸骨,看样子已经有些年份了。

朱拱椽重重地吐出一口气,然后跟着众人慢慢往里面走,但是大概走了十几丈后,眼前却再无去路了。

光头大汉疑惑道:“难道不是这个地方?”

朱拱椽沉吟片刻,道:“刚刚本世子看了尸骨上的服饰,确实是蒙元装扮,应该就是这里了,不会错。既然没路了,那就挖一条路出来!”

众人点了点头,开始挖掘起来,约莫过了两柱香的功夫,沙破狼惊异道:“快看,这里是通的!”

众人纷纷看去,果然是一条通道,于是又奋力挖掘起来,不大一会就挖出一个大洞出来,能由两人一起通过。

两个大汉等不及,率先冲了进去,不大一会却传出两声惨叫,听得其余人脸色突变,往里面大喊了两声,却无人应答。光头大汉面露狠色,对赵大罡沉声道:“你走在前面!”

赵大罡无奈,拿起一根火把,小心谨慎地朝里面摸索前进,大概走了三四丈,赵大罡止住了脚步,众人往前看去,只见前路中间有一个大坑,坑里面布满了倒刺,刚刚进去的两个人躺在大坑里面,早已经没了气息,死不瞑目。

赵大罡慢慢从旁边走去,每一脚都没有踩到实处,直到穿过大坑才松了一口气,众人踩着赵大罡的脚印走,丝毫不敢行差就错。

不知走了多久,远处传来一丝亮光……

第二百三十一章 棺椁(第一更)

(如果来得及,今天一定三更,有票就投了吧,拜谢!)

峡谷断崖,如同一座山被人一刀从中间劈开了一般,光滑平整,找不到半块凸岩尖石。朱拱椽一行所走的洞穴通向峡谷半空处,洞口左右是一条相通的栈道,目光所视,看不到尽头。

左右石壁,上下光滑,壁顶覆盖着绿树灌丛,让这里看起来特别阴暗潮湿,即便从断崖之巅自上而下观看,也看不出下面竟然别有洞天。

朱拱椽一行惊悚地发现,石壁上下挂着数不尽的木棺,全是用木桩支撑棺木,在有些棺木上面甚至还趴着一两具尸骨,让此地看起来异常恐怖阴森。

光头大汉哈哈大笑一声,道:“老子想必是来到了鬼国,既然如此,老子要看看这些死鬼到底有多大能耐。你们看,这口棺材就在栈道上方,距离咱们最近,咱们把它推下来,里面或许还躺着一个标致的美人儿!”

“不行啊!”赵大罡大叫道:“悬棺躺尸,这是大山里的规矩,乱人棺椁是会遭报应的……”

光头大汉上前一脚将他踹倒在地,狞笑道:“老子一生杀人无数,下十八层地狱都够了,还怕什么报应吗?你若是再敢聒噪,老子现在就杀了你!”

赵大罡低下头,不敢言语,光头大汉又转身道:“世子殿下,你看如何?”

朱拱椽此行堪称受尽了苦难,两腮下陷,精神萎靡,如今到了这里,总算是看到了点希望,自然不肯放过。他咬了咬牙道:“把棺材推下来,咱们看看里面到底装着什么,沙破狼,瘦猴,你二人陪韩堂主一起推棺材!”

沙破狼和瘦猴点头称是,开始跟着光头大汉一起合力推棺椁,但是棺椁异常沉重,三人合力竟也不能推动棺椁分毫。

朱拱椽大喜道:“棺椁这么沉,里面装着的必然不是尸骨,也许……也许就是蒙元留下的宝藏!”

其余人精神振奋,全都上前去推动棺椁,终于将它推了下来。光头大汉迫不及待地拔出钢刀劈砍起来,不到一盏茶的功夫,棺盖上就被砍出来一个碗口大小的洞口。

“金子,快看,全都是金子!”

光头大汉呼喊着,伸手从洞口里拿出一块硕大的金锭,在众人面前晃了晃。

朱拱椽欣喜若狂,上前也掏出一块金锭,感受到金子真实的质感,身体激动得微微颤抖了起来。天可怜见,自从泗山岛被曹唯一把火烧了之后,朱拱椽感觉这辈子都无望太子之位了,但是现在,他看了看周围数不尽的棺椁,眼睛里又迸发出了希望。

“韩堂主,这次多亏了你们白莲教,等我父王登基,白莲教就是国教,你就是大明的护国将军!”

朱拱椽恋恋不舍地把金子放下,道:“咱们人太少,搬不走这么多的金子,需要带人过来搬运。”

光头大汉点了点头,道:“既然知道了这里,还怕它丢了不成?现在最主要的是不能走漏了风声……”

赵大罡见众人都看着自己,大叫道:“我一定不会乱说的,你们不是说只要找到了这个地方,就会放我一命吗?”

光头大汉提刀上前,朱拱椽皱眉道:“韩堂主,既然本世子答应留他一命,就不能言而无信!”

光头大汉转身笑道:“那好,今天就留他一命,咱们把他绑在这棺材上,是死是活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在这荒山峻岭中,被绑住手脚跟杀了他没什么区别。朱拱椽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因为这件事情太大,确实不能走漏了风声。

赵大罡转身要跑,却被光头大汉一把抓住,任他如何喊叫都不加理会,不大一会就被牢牢绑在了棺材上,面若死灰。

出了洞穴,朱拱椽又扭头看了洞口一眼,然后跟着众人一起远去。

在他们离去半个时辰后,两道瘦弱的身影出现在洞口之外,他们对视一眼,然后慢慢潜入洞穴之中……

…………………………………………

宣府军营虽然设于城内,但是该有的军事攻防一点没少,壕沟里面打满了木桩,朝外的一头削尖,用火熏黑熏硬,壕沟外设置拒马阵,拒马阵前面设置鹿角,鹿角前面设置陷阱。

壕沟后面设置木栅栏,入土一丈,高两丈,在正门前两侧设有箭塔,正面设有吊桥和栅门。这是曹唯第一次见到军营,守营的将领在得知来人是钦差大人时,当即放行恭迎。

曹唯发誓自己从来没见过这么脏的地方,刚入军营,一股尿骚味扑面而来,酸爽十足,差点令他落荒而逃。

军营中最多的就是军士,这句话听起来像是废话,但是曹唯在军营里看到的军士更像是乞丐,他们面黄肌瘦,衣衫不整,就如同逃荒而出的难民。

守营的将领或许也觉得有些丢脸,到处乱踹,呵斥着让他们整理仪容,振奋精神,等候钦差大人查阅。

两柱香后,曹唯面前整齐地站着几千个乞丐……不,几千个甲士,个个精神萎靡,如同连续在窑子里逛了半个月,身体被掏空。

“大人,左排第三列那个高个削廋的将军名叫杨撒撒,是张金诚一手提拔上去的,堪称张金诚的铁杆亲信。右排第五列那个长的特别猥琐的家伙……对,就是那个眼睛特别小的那个,他叫孙勇,是张金诚的远房侄子,还有那个……”

周硕小声地在曹唯耳边介绍着,站在下面的将领以为周硕在说他们的好话,纷纷挺起胸膛,打起精神,迎接钦差大人欣赏的目光。

等到周硕把所有人介绍完,曹唯诧异道:“这里几乎所有将领都是张金诚的亲信吧……”

“大人,不是周硕的亲信将领,早就被他排挤走了,倒也还有一个小将军跟张金诚没关系,您看站在最边上的那个年轻人,他叫江彬,是被刚刚调任过来的,张金诚这些日子一直忙着讨好您,倒也没有对他下手。”

曹唯点点头道:“你跟这些将领说一声,就说本官要宴请他们,以慰他们的劳苦功高,本官可是带来了不少美酒……”

“大人是要一网打尽吗?咱们可没带多少人手。”

“不能力敌,那就智取,放心吧,本官早有准备……”

第二百三十二章 杨二傻(第二更)

(第三更会很晚~~)

“禀钦差大人,宣府军营将军一十六人悉数到场,末将是武略将军杨撒撒!”

曹唯点头道:“不错,你办事倒是极快,名字也极具特色,撒撒,二傻也,傻人有傻福……不过不该请来的人还是让他出去吧!”

杨撒撒往曹唯指的方向看去,抱拳道:“末将明白了!”

杨撒撒走到江彬面前,笑道:“后营三百匹战马还没有喂食,这件事就交给江将军了,倘若有什么差池,江将军可别怪本将动用军法!”

“是,将军!”

江彬抱拳称是,转身就走,没有表现出丝毫不满,看得其他人哈哈大笑,言辞中满是嘲讽。

隐而不发,枭雄也!曹唯心里赞叹了一声,然后起身举杯道:“诸位将士,今日本官前来就是为了犒劳三军,你们都是咱们大明的肱骨,日后也必然会前程似锦。来,诸位将士端起酒杯,咱们一起喝一杯!”

众将自然不敢推辞,端起酒杯仰头饮尽,没人去看钦差大人是否也喝了酒。

曹唯放下酒杯道:“本官要去出恭,就暂且不陪诸位喝酒了,周知府,将士们就交给你了,你可要好好招待他们!”

周硕已经猜到酒有问题,心里犯难,脸上却笑容不减。在曹唯走后,他端起酒杯开始敬酒,不过周硕也有妙招,将酒倒在了衣袖里,其他人忙着喝酒,倒也没有细看……

曹唯出了营帐,左右转悠,营地里的官兵知道他是钦差大人,对他恭敬有加,没有敢上前阻拦。

“眼睛一直往本官这边瞥,还装什么喂马。过来吧,本官也想陪你聊聊!”

江彬连忙跑过来,抱拳道:“大人,您想跟末将聊些什么?”

“刚刚在营帐里就是本官指使杨二傻赶你出去,你难道不记恨本官吗?”

江彬恭谨道:“末将从来没有见过大人,大人既然让末将出来,那自然有大人的用意,末将思前想后,大人应该是为了末将好……”

曹唯饶有兴趣地看着他,道:“说说吧,如果你能让本官满意,本官不吝于赏你一份前程。”

江彬大喜,神色更加恭敬,他思衬片刻,道:“大人,您来军营犒劳将士,张总兵却没有陪同,这本身就是天大的漏洞,您是钦差大人,他张金诚怎么会让您一个人来军营?他不能,也不敢,而他偏偏没有来,这只能说明张金诚不方便来,或者是来不了了……”

江彬偷偷瞄了曹唯一眼,见他面不改色,继续道:“您来军营是来犒劳将士的,最主要的便是给将士分发酒食或者金银,以奋军心,但是您只是把十几个将领召集起来,陪他们饮酒,这简直就是荒谬,要么您是个……是个草包,要么您就是故意的!”

曹唯眼里的欣赏之色更浓,笑道:“继续!”

江彬精神一振,笑道:“刚刚末将在营帐中仔细观察了一下,您看着那些将军时就好像看着十几只待宰的肥猪……”

“你会杀猪吗?”

“啊?”江彬愣了一下,随即想到了某种可能,振奋道:“大人,属下不会,但是属下可以学,还请大人给属下学习的机会。”

聪明人!由末将到属下,江彬的效忠之意非常明显,曹唯自然明白他的意思,笑道:“好,跟本官走吧,本官带你杀猪去……”

江彬恭敬地跟在曹唯身后,不敢有半分逾矩,等他们二人走进营帐,只见里面的将领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周硕见他们二人进来,看了曹唯身后的江彬一眼,拱手道:“钦差大人,现在该怎么办?”

曹唯环顾一圈,道:“周大人,本官除了两车酒以外,还带来了一箱金银,走吧,跟本官去犒劳将士吧,免得某些人说本官是草包。”

江彬低头苦笑,周硕愣了愣,不知钦差大人话中何意,但是看到钦差大人已经朝着营外走去,也来不及多想,就跟着出了营帐,走的时候还扭头看了一眼,但是看到的一幕却差点让他吐出来。

营帐外,曹唯差人敲响了聚兵鼓,不大一会,军帐外就聚集了数千将士,他们衣衫破烂,眼里没有多少光彩,就好像行尸走肉一般。

曹唯扬声道:“诸位将士,本官是北镇抚司镇抚使,钦差曹唯,这次来宣府便是替天子巡查,今日特意代替陛下来问你等几句话,这第一句话便是,你们每月军饷几何?”

将士互相看了看,却没人敢上前答话,曹唯点了一个留着短须的将士,道:“你来回答!”

将士迟疑了一下,抱拳道:“禀告大人,小人每月应拿五钱银子。”

“那你每月能拿到多少军饷?”

“一钱……有些时候能拿到两钱!”

曹唯正色道:“你的军饷是五钱,那你每月就该拿五钱银子,那是你养家卖命的钱,别人拿了你的饷银,你的妻儿老小就吃不饱肚子,买不起衣衫,被人看不起。

本官看你穿戴破旧,鞋子上都有两个补丁,想必每月的饷银都寄回家给妻儿了吧!但是两钱银子可不够一家吃喝,若是家里再有什么事情需要银两,又该如何是好?”

将士不知想到了什么,眼圈微红,闷声道:“大人,小人……小人也想给家里的婆娘添一件衣裳,可是……”

其他人也是面色凄然,曹唯大声道:“本官告诉你们,以后你们的军饷按照实数发放,该多少就是多少,如果有人胆敢克扣你们的饷银,你们就去京师找本官,本官为你们做主!”

将士们的精神振奋起来,有胆大的开口问道:“大人,您说的是真的吗?”

“自然是真的!”曹唯大笑道:“本官也是胯下有鸟的汉子,自然说话算话……”

曹唯话还没说完,江彬从营帐中走出来,浑身是血,手里还提着两颗人头,引得将士们议论纷纷。

“经查,军中有将领贪赃枉法,克扣军饷,全赖钦差大人明察秋毫,命末将斩杀贪官污吏,现在贼人已经全部伏诛,日后军中饷银全银发放!”

人群中经过短暂的沉默,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人人脸上带着笑容,看着钦差大人,眼里满是感激与尊敬。

曹唯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上前塞到刚刚那个将士的手上,道:“回去给嫂夫人添件新衣裳!”

扑通一声,将士跪在地上,磕头道:“大人,小人做鬼也不会放过您……不,小人的意思是说做鬼也忘不了您!”

第二百三十三章 抢金(第三更)

这个将士嘴笨,曹唯却能看出他眼里蕴含的感激,恐怕现在就算是让他去死,他也不会皱一下眉头。曹唯派人把带来的一箱金银分发了下去,顿时又是一阵欢呼声,看得曹唯眼圈都红了。

足足三万两银子呢,这要多久才能再挣回来……

“大人,您为何落泪啊?”

曹唯抹了一把眼泪,道:“本官为将士们开心,银子不重要,没了还能再挣回来,本官视钱财如粪土,你下去告诉将士们,让他们省着点花,这银子不是大风刮来的。”

江彬抱拳道:“大人,您真是仁义,属下对您心服口服!”

“以后这宣府可就交给你了,管住自己的手,如果它敢乱拿,本官就来帮你砍掉它。”

江彬大喜,跪地道:“属下誓死效忠大人!”

曹唯点了点头,转身朝着将士们摆手,示意他们安静下来,然后扬声道:“本官给你们发银子,也算是你们的东家了,作为东家,本官有几个要求,不知你们答不答应……”

“大人您说,我等万死不辞!”

有人带头,其他人也纷纷呼喊起来。曹唯笑道:“本官不是要你们死,而是要制定几条军规,第一,军营里严禁任何人随地出恭。奶奶的,本官刚进军营,差点把本官给熏死了!”

下面传出一阵哄笑声,曹唯继续说道:“第二,任何人吃饭前都必须洗手,每十天必须洗一次澡。本官就看不得你们脏兮兮的样子,都是咱们大明的好男儿,怎么活地跟乞丐一般?不知道的还以为自个进了乞丐堆呢!”

将士们相互看了看,脸上露出羞嗤的笑容,连忙整理好自己的衣衫,又把双手往衣服上蹭了蹭。

“第三,每日操练不可懈怠,你们都是好汉子,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家里还有婆娘孩子在等着你们回去,所以平日里的操练切不可懒散懈怠,咱们大明朝就全仰仗众将士了!”

曹唯拱手拜倒,众位将士连忙抱拳道:“尊大人令!”

安排好军中事宜后,曹唯立马出了军营,他是一刻都不愿多待了,军营里的气味熏得他连眼睛都睁不开。

回到钦差行辕,钱宁立马迎上来,小声道:“大人,赖三赖四回来了,还带回来一个人,他们急着要见您。”

曹唯快步走进前堂,皱眉道:“出了何事?”

赖三推了一下赵大罡,道:“这位便是从京师里来的钦差大人,官职很大,你把你所知道的都告诉他,他能为你做主。”

“小人名叫赵大罡,是黄羊山中的猎户,前几日有贼**害了我们村子,把村子里的人都杀光了。

后来小人才知道他们是要找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叫做青石涧,里面全都是棺材,棺材里有好多好多金子……”

事关金银,这比生死大事还重要,曹唯心里一惊,急忙道:“金子是否还在?”

“在,因为金子太多,他们搬不动,所以就回去找人了,想必不久就会再回去搬运。”

赖三从怀里掏出一锭金子,递给曹唯,道:“大人您看,就是这种金子,小人估计里面的金子起码有个几十万两,甚至几百万两。”

曹唯接过马锭金子,问道:“他们一共几个人?”

“开始有七个人,有一个年轻的公子,他们叫他世子,还有一个汉子姓韩,是白莲教的堂主,后来在青石涧死了两个人,现在只剩下五个了。”

“白莲教?”曹唯神色古怪,自言自语道:“宁王怎么和白莲教勾搭在一起了……不管了,先把金子抢回来再说。钱宁,你去召集人手,把咱们这次带过来的兄弟都带上,越快越好,若是被别人抢了先,那可就不妙了。”

“是,大人!”

约莫一柱香后,曹唯面前就站着数百校尉,个个拿着绣春刀,精神抖擞地等候着与镇抚使大人一起去抢金子。

“想必你们也都听说了,本官也就不多说了,今天只要能抢到金银,每人赏银一百两,到时候咱们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听明白了吗?”

“明白!”

有赖家兄弟和赵大罡带队,校尉们骑着快马紧跟其后,一个多时辰后才来到山脚下,只见那里已经有了好几辆马车。

车边有几个大汉见一对人马来者不善,想要驾着马车逃跑,却被校尉们团团围住,在曹唯的属意下,不多时就把他们全数击杀。

曹唯留下十余人看守马车,剩下的校尉都跟着他一起登山,在银子的刺激下,每个人都振奋不已,气势汹汹地朝着山中走去,走了两个多时辰才到达青石涧,只见朱拱椽已经带着几十个人把金子往外抬了。

“世子殿下,人生何处不相逢,咱们真是有缘分呐,可以是孽缘!”

曹唯含笑,朱拱椽却脸色突变,惊呼道:“是你!我明白了,泗山岛的那把火就是你放的,你个卑鄙无耻的小人,亏我还如此器重你。”

“少废话,要钱还是要命?倘若你丢下钱财,本官就放你一条生路,如果你冥顽不灵,本官就只能大开杀戒了。”

半路被人摘桃子的感觉非常不好,朱拱椽脸色铁青,厉声道:“事情不要做绝,这里金子很多,大不了本世子分你一半就是了……”

曹唯晃了晃手中的大刀,冷笑道:“世子殿下,您要钱还是要命?”

朱拱椽咬了咬牙,狠狠瞪了曹唯一眼,厉声道:“好,今日本世子认栽,咱们来日方长……”

“你可以走,但是其他人需要留下,他们是白莲教匪,本官必须把他们屠戮殆尽。”

光头大汉死死盯着曹唯,扬声道:“兄弟们,这狗官不给咱们活路,杀了他!”

光头大汉大喊着让人上前,自己却慢慢朝着后方移动,正当他就要脱离人群时,一支箭羽准确无误地射进他的胸口。

赵大罡吐了一口唾沫,恨声道:“这仇算是报了!”

不多时,所有的匪人都被杀得干净,朱拱椽带着沙破狼和瘦猴二人匆匆离去,走的时候还恨恨地看了曹唯一眼,差点把牙齿咬碎,真是对曹唯恨入骨髓。

曹唯自然不管不顾,拿起一定金子,欢呼道:“发财了发财了,有了这些金子,我就能为所欲为了,哈!再也不用整日想方设法挣银子了。

你们赶紧过来把金子搬走,一两都不要放过,回去后本官请你们逛窑子,粉头尽管点,姑娘尽管睡……”

第二百三十四章 只和可汗聊天

深夜,钦差行辕灯火通明,犹如白昼,锦衣校尉忙忙碌碌,不断地往行辕里抬箱子。行辕外布满了带刀官兵,钦差大人已经下令,没有他的许可,任何人不得踏入钦差行辕半步。

以前曹唯对金山银山没有什么概念,但是现在他可以拍着胸脯对别人说他知道金山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了。

从知府衙门调来的四个账房满头大汗地清点着金子的数量,他们虽然身体劳累,但是精神却十分振奋。

直娘贼的!现在账簿上的数字已经让人触目惊心了,账房们每天都与金银打交道,却也从未见过这么多的银钱。

曹唯坐在椅子上喝着茶,慢慢等候,到了破晓时分所有金子才被清点结束。一个账房先生带着账簿走到曹唯面前,恭敬道:“大人,已经全部清点完成了,一共一百一十四万八千三百两金子,合计一千一百四十万八万三千两银子,再加上一些零散的珠宝……”

“行了,零头抹去,共计一千万两银子,你们四人将其登记在册,然后领赏退下吧。记住了,如果有人敢乱嚼舌根,本官就把他的舌头割下来。”

账房们连道不敢,拱手退去。在灯火的照映下,曹唯的脸色忽明忽暗,如果只是几十万两银子,他一定会闷声吞下,但是现在金子的数额太大了,没人有这么大的胃口能一口吞下。曹唯也不敢,因为他怕会被噎死。

曹唯相信跟随他一起来宣府的校尉里一定有皇帝的人,谈不上信任与不信任,钦差出巡,倘若皇帝不安插几个人手作为监视,那这个皇帝就做得太不称职了。

人多眼杂,所以这件事情根本就瞒不住,与其这样,不如大大方方的把金子献上去,还能落得一大笔功劳,这才是最明智的选择。当然,雁过拔毛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所以曹唯决定拿个零头,就当作辛苦费了。

金子说来就来,没打半声招呼,真的好突然。曹唯心里对朱拱椽感激涕零,真心觉得朱拱椽是自己的吉祥物,只要跟着他,就能行好运。

但是在青石涧中之所以放过朱拱椽却不是因为他是吉祥物,而是因为朱拱椽是皇族,在宁王还没有造反之前,没人敢真的杀死一个皇亲,否则就会犯了皇家的忌讳。

天色渐亮,曹唯彻夜未眠,一阵疲倦感袭来,他正要回房睡觉,钱宁禀告道:“大人,鞑靼使臣求见。”

曹唯愣了一下,笑道:“请他进来,然后去街上买些煎包和白米粥回来,快去快回。”

钱宁点头称是,匆匆离去。不大一会儿,巴尔斯走到前堂,看到曹唯笑道:“兄弟,快拿好酒出来,今天咱们还要痛饮一番。”

“巴弟,现在是清晨,喝酒伤胃,我已经差人出去买了吃食,咱们等会一起吃个早点。”

早点没问题,但巴弟是什么鬼?巴尔斯心里悱恻了一句,却又不敢明着说出来,毕竟今天是来求人的。

不到一柱香的功夫,钱宁就回到了钦差行辕,曹唯带着巴尔斯一起去偏厅吃早点。

“巴弟你看,要先喝一口热粥润润喉咙,然后再吃上一口热腾腾的煎包,咬上三分之一即可,如此一来,吃到的皮和馅才是均匀的,最后再喝上一口热粥解解腻,这样才能吃出最好的味道来。”

巴尔斯一脸懵逼的看着曹唯,手上拿着包子却不知道该怎么下口,最后把包子全部塞进嘴里,小声嘟囔道:“要这么吃才能吃出最好的味道。”

曹唯也不介意,笑道:“感觉味道怎么样?”

巴尔斯连续吃了两个,道:“很香,就是太小了,不够一口吃的。其实我更喜欢羊肉馅的包子,我们草原上有小野葱,和进羊肉馅里,做成拳头大小的包子,我一个人能吃一蒸笼。

等兄弟你有机会来草原,我一定请你喝最好的马奶酒,请你吃最好吃的烤全羊,请你尝最美味的羊肉包子,请你睡最美丽的姑娘……”

“巴弟,你爹死了以后,你会是草原可汗吗?”

问题很突然,也很无礼,巴尔斯脸色涨得通红,哼哧两声道:“昆仑神还要再过百年才会将父汗拥入怀抱!”

“巴弟莫闹,你到底能不能做可汗?不能做的话现在就走,我曹唯只和可汗做朋友!”

巴尔斯脸皮抽了抽,很想一包子砸在对方脸上,让他知道这么聊天是会出事的。

“我巴尔斯博罗特被父汗分封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右翼三万户,是可汗最器重的儿子,所以可汗之位一定是属于我巴尔斯的!”

曹唯希翼道:“那你以后能不对大明朝用兵吗?”

巴尔斯沉默片刻,道:“曹唯,你是我巴尔斯的兄弟,我不能骗你。春日牛羊欠膘,牧民们没有吃的,所以才要抢你们明朝的粮食。以后我巴尔斯做了可汗,也不能让子民饿肚子……不过你放心,只要有你在的地方,我巴尔斯一定秋毫无犯,因为你是我巴尔斯的兄弟。”

曹唯展颜一笑道:“好,以后我曹唯也把你巴尔斯当兄弟。你今天就把你的那几个手下带走吧,以后可不要让他们再调皮了。”

巴尔斯上前抱住曹唯,道:“你是我草原最尊贵的客人,昆仑神保佑你多子多福。”

“快点松开!奶奶的,你身上味儿真大……”

…………………………………

黄羊山,青石涧!

朱拱椽看着眼前一干二净的场面,扑通一声坐在地上,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嘴里喃喃道:“我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上天竟然派了这么个瘟神来惩罚我,难道这就是天意吗……”

被命运推倒在地狠狠摩擦,朱拱椽感觉自己的心好像被人用小钢针狠狠扎了数千下,针针见血。

“世子殿下,虽然我老沙读书不多,但是也明白一个道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十年后您才三十岁,真当壮年之期,一展抱负之际,到时候还有什么事情是办不成的……”

朱拱椽的眼睛亮了起来,好像丢掉的精气神又回来了,身体又有劲了,一口气能御五女。

“……不过您最近真的挺倒霉的,干啥啥不成,辛辛苦苦这么多天,最后却还是被别人摘了桃子,得亏我老沙机灵,乘人不备偷偷拿了一锭金子,要不然咱们连回江西的路费都没有了……”

“老沙,你放过本世子吧,你要是再说下去,本世子都想自尽了!”

第二百三十五章 劝父入黄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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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倒众人推,鼓破万人捶,一个人在得势的时候总有数不尽的恭维与讨好,但是当他失势时会有更多的人想踩上一脚。

张金诚以前是整个宣府的扛把子,在天高皇帝远的情况下,他可以为所欲为,占民宅,抢民女,逛窑子不付嫖资,所以得罪的人不在少数,只不过迫于他的淫威,没人敢对其不敬。

但是自从钦差大人以掩耳不及盗铃之势拔除了张金诚的羽翼之后,所有人都知道张金诚失势了,而且永无翻身之日,于是报复接踵而至。

张金诚妻妾成群,却只有一个儿子,本是二十几岁的年纪,正值风华,现在看起来却如同处于不惑之年。

短短两日,张方杰感觉自己受尽了人生苦难,家中房屋田产逐渐被人侵蚀,平日里看似端庄秀丽的姨娘在得知张家失势后第一时间卷着细软各奔东西。仆役婢女也相继逃离,好像现在的张家是瘟疫之源一般。

“大人,张家之子在府外跪了一个多时辰了,请求见您一面。”

曹唯沉吟片刻,道:“让他进来吧……等等,待会儿你站在本官身边,若是他有什么不轨之举,你要帮本官抵挡一二,你知道的,年轻人都比较冲动,本官抓了他老子,不知道他会不会记恨本官,从而做出一些丧尽天良的事……你这是什么眼神?本官可不是贪生怕死,本官这是防范于未然!”

张猛一声不吭地出了前堂,显然是觉得与这位上官过多的交流也于事无补,有时候胆小怯弱是天生的,改不了!

不大一会儿,张方杰走进前堂,俯首跪倒:“罪臣之子张方杰叩见钦差大人!”

态度诚恳,神智清晰,曹唯放心了许多:“你找本官所为何事?”

“张方杰是来求大人给张家一条活路……”

曹唯皱眉道:“本官并没有派人屠戮张家,也没有下令抄家夺财,张公子想必是来错了吧?”

张方杰惨笑道:“大人,您虽然没有动我张家的意思,但是下面的人却以为您要对付我张家,所以对张家百般刁难,横加羞辱。如今家母吐血病重,姨娘携财而去,家仆逃难而走,只剩下一些老仆不肯离去。

大人,家父犯下大错,贪墨军饷数十万两,兼有各处房产地契,珠宝玉石,现在就存放在府中。大人仁慈,没有把张家抄家灭族,张家世代感激大人恩德,还请大人派人前去张府,把财物取走,也免了张家的灾劫。”

祸不及妻儿,这是曹唯的底线,所以在抓了张金诚后没有处置张家。曹唯不动手,宣府内的其他势力却盯紧了张家这块肥肉,所有人都知道张金诚这些年肆意妄为,存了不少金银。只等钦差大人走后,他们就会扑上去分而食之。

张方杰情知守不住家财,不如把钱财送给钦差,也能保住张家老小日后不受欺辱之苦。

“钱财对于你张家来说确实是祸乱之源,既然你父亲贪墨的是军饷,那就把它分发给众军士,也算是物归原主了。

至于张家……听本官一句劝告,张家在宣府已经无立足之地,本官在此,无人敢动你张家,但是本官走后,张家恐有覆巢之危,所以还是早早搬走吧!”

张方杰叩首道:“大人仁义,小人永世不忘!”

“还是别了,尽快忘了本官吧,一个大男人总是惦记本官,感觉不太好……”曹唯顿了一下,道:“去看看你爹吧,他这两日滴米未进,本官差人准备一些酒食,你等会带过去。”

张方杰身子一颤,再叩首道:“谢大人恩典!”

一间柴房内,张金诚浑身锁链,枯廋如缟,自从他醒来后就一言不发,校尉送去饭食他也不吃一口,每日坐在地上,没人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咯吱”一声,房门被打开,张方杰跪地落泪道:“爹,儿子来看您了!”

张金诚终于变了神情,扭头看着张方杰,想要起身,却感觉自己浑身无力,试了两次,终究还是放弃了。

“家中……如何?”

张方杰面露苦涩,道:“娘病了,大夫说她熬不过明年,姨娘们都跑光了,仆役们也都逃难去了。以前来巴结咱们张家的那些个亲戚,每日来咱们府上要银子,说以前借给咱们张家的,现在要还……”

张金诚闭着眼睛,沉默不语,张方杰继续道:“儿子今天来是把家中的银钱拱手送与钦差,也好给咱们张家求一条生路……爹,您以前做错了!”

张金诚惨笑道:“是啊,我错了,大错特错。为父起于微末,家里没什么背景靠山,所以就想着多捞点银子,也能上下打点,保得官位不丢,以后还能富贵终老。为此,为父不惜贪墨军饷,贩卖军械,排除异己,欺压良善。但是如今看来,为父何至于此,何至于此啊!”

张方杰叩首道:“爹,为了张家,孩儿请您赴死!”

张金诚身体一颤,张口却说不出话来,半晌后才哑声道:“你说得对,为父死了,死在钦差行辕里,钦差心中恻隐,也会保你们母子周全,为父……为父为张家赴死!”

张方杰嚎啕大哭,从饭盒里取出酒食,哭道:“爹,咱们父子俩再喝一杯酒,这些年孩儿对您的一些行事也有所耳闻,但是却没有多加劝阻,是孩儿不孝。那边阴冷,您老多喝点酒暖暖身子……”

张金诚喝了一杯酒,小声道:“当初为防不测,为父在老家也存放了一些金银,你们母子回去后可凭此度日。”

张方杰认认真真磕了三个头,起身离去。张金诚眼眶盈泪,嘴角却含着笑,慢慢吃着酒食,脸上露出追忆之色。

当年从军保国,刀戈箭雨,戎马天涯,意气风发,到后来富贵荒淫,以权谋私,终究敌不过这朗朗乾坤……

“大人,张金诚……自尽了,留下血书,说他不恨大人,希望大人您对张家照看一二……”

曹唯愣了一下,叹了口气道:“这几日张府会有一些是非,你带人去教训几个不起眼的家伙。还有……将张金诚的尸身还给张家,让他入土为安。”

钱宁迟疑道:“大人,这不合规矩……”

“人死如灯灭,哪有那么多的规矩,去办吧,出了事本官扛着!”

钱宁应声而去,曹唯喃喃道:“如果扛不住,就拿手下背黑锅……”

第二百三十六章 海纳百川

自从钱宁带着几个校尉去了张府,打了几个正在闹事的泼皮后,宣府内的暗潮又退了下去,所有心怀不轨之人都看清了钦差大人的态度,于是纷纷收起了小心思,所以宣府又瞬间安静了下来。

过了两日,一辆马车驶入宣府,径直行驶到钦差行辕,从马车上走下来一对夫妇,校尉进府禀告后,钦差大人亲自出门迎接。

“王兄,别来无恙啊……咦,诸小姐怎么也来了?”

王守仁苦笑道:“曹大人,当初王某走得太匆忙,忘了跟你说了,诸琳便是我的新婚妻子……”

“是啊,相公做事总是毛手毛脚的,不仅如此,还没轻没重。曹大人有所不知,当初我和相公成亲的时候,把府上都给找遍了,就是见不着他。

原来啊,这天他在闲逛中遇见一道士在那里打坐,就向道士请教,道士给他讲了一回养生术,他便与道士相对静坐,竟然忘了回房与我喝合卺酒,哈!你说他是不是没轻没重的?”

阴恻恻的话语听得曹唯浑身激灵,连忙道:“王夫人说得对,王兄这是病,得治!都说家有贤妻百祸不生,你以后还是要好好管教他才是。”

一句“贤妻”听得诸琳浑身舒泰,满意地点了点头,道:“行了,你们两个大男人聊吧,我还要安顿行李呢,你不知道我家夫君有多么毛手毛脚……”

诸琳进屋后,曹唯小声道:“王兄,那个道士死了吗?”

王守仁面露苦涩,压低声音道:“那倒是没有,不过也快了,你不知道我夫人下手有多狠,都快把他打得没人形了。

曹大人,你说得对,女人在结婚前和结果后真的不一样,当初琳儿乖巧懂事,温柔体贴,但是现在却没有半点当初的影子。

那天我听了你的话后,就不想入洞房了,于是请了一个道士,让他陪我演戏,这样一来事后也能有个交代。后来我家娘子知道以后差点没把那个道士给抽死。

不仅如此,从那以后她逢人就说我成亲时的糗事,吃饭的时候也说,逛街的时候也说,行房事的时候也说……我真的是娶了一个娘,而不是一个夫人!”

曹唯看着王守仁,半晌无语,当初他只是跟王守仁开个玩笑,没想到王守仁竟然有这么大反应,连洞房都不去了。曹唯感觉若自己是诸琳,别说那个道士了,就连王守仁都一块打了!

“王兄,节哀顺变,曾经有个诗人说人生不仅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远房的苟且和诗中的苟且,所以你还是得过且过吧,人生在世几十年而已,你又何必当真。现在宣府百废待新,正是你一展抱负之时,大丈夫岂能困顿于儿女私情?

再说了,家中之事就该是大老爷们儿做主,雄狮只有降伏雌狮后才能为所欲为,所以,加油吧,只要你把你家夫人征服了,以后王家就全部由你说了算!”

王守仁忽然又充满了斗志,点头道:“曹大人,你说得对,家中之事确实该大老爷们儿做主……可是如何才能降伏我家夫人?”

曹唯暧昧一笑,道:“降伏一个女人的最佳地点就是在床榻之上,比的就是体力和耐力,万万不能让她占了主动,你可明白?”

王守仁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拱手拜道:“曹大人,你真是人生益友,认识你真是人生一大幸事。边关事了,你是不是该回京了?”

“不急,我还要等一个人过来……”

………………………………………

两日后,一辆马车悠悠驶入宣府城,沈庆坐在马车内,心里一阵火热。

他从未想过自己会做官,而且还是前所未有的商官,专管商业之事。当任令传到扬州府时,整个沈家都沸腾了,这是沈家前所未有之盛事,不知有多少商贾前来祝贺,沈庆觉得那是他人生之中最荣耀的时刻,而这一切都是那个年轻人一手促成的……

“还请小哥禀告钦差大人,宣府商官沈庆求见!”

守门的校尉看了他一眼,道:“大人已经交代过了,说这两天会有一个名叫沈庆的前来拜会,大人还说无须通报,让你直接进去见他。”

沈庆拱手致谢,进去钦差行辕,得见曹唯时跪地拜服道:“沈庆见过大人!”

曹唯放下手中的茶杯,笑道:“沈兄来了,不必客气,本官不喜这套。”

沈庆起身拱手行礼道:“多谢大人举荐小人入朝为官,沈家上下对大人感激涕零,愿为牛马!”

科举取士,这是绝大多数人做官的途径,商人轻贱,就连普通百姓都看不起他们,更别说商人为官了,这是想都不敢想的事。如今曹唯举荐沈庆做官,沈家自然对曹唯感激不尽。

“沈兄可知何为商官?”

沈庆沉吟片刻,道:“大人,如果沈庆所知不错的话,商官主要是管理地方商事、商税等事宜……”

“你说得对,但也不完全对!”曹唯笑道:“天下商业主掌天下银钱,是百姓生存之根本,世间皆言商贱,但是本官不这么以为。天下若无商,百姓何以为生计?货物何以兜售?民生何以维持?因此,在本官看来,士农工商没有前后贵贱,都能够左右天下大势。

商官主掌天下商业,聚散天下钱财,虽然现在只有八品,但是将来必然能够入朝纲,参与律法与国策的制定。”

沈庆心胸激荡,好像看到了商人站在朝堂之上的景象,那是商人的翻身之日。

“大人,沈庆明白了,沈庆愿为大人效犬马之劳……”

“不,你不是为本官效犬马之劳,而是为自己,为天下商人效犬马之劳。宣府坊市刚刚开始,它以后会怎样就全看你的了,如果你能办得好,本官还能奏请陛下在其他地方设立商官,如此一来,商业可兴。”

曹唯起身拱手道:“沈兄,天下商业就拜托你了,本官赠你一句话,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商业最大的特性就是包容性,包容天下商人,包容所有行当。”

沈庆连忙起身,拱手弯腰道:“谨遵大人教诲!”

“嗯,你在这里建造一个酒坊,专门用来酿造醉仙酿,在这里,醉仙酿不愁没有卖不出去,鞑靼那边有一个冤大头特别喜欢喝醉仙酿……”

第二百三十七章 有钱真好

恭逢盛世,无论是籍籍无名的小人物,还是胸怀天下的大英雄,这都是他们最简单的心愿了。盛世可以让小人物们吃饱肚皮,穿暖衣服,盛世也同样可以让大英雄们一伸拳脚,建功立业。

泱泱华夏文明,悠悠五千载,何为盛世?政通人和,文化繁荣,国富民强即为盛世也!

如果说明朝中也有盛世,那一定不是永乐帝在位时期的万国来朝,而应该是政通人和的弘治一朝。弘治皇帝朱佑樘在历史上是个不起眼的人物,最让人铭记的恐怕就是他一生只钟情于张皇后一人。

朱祐樘没有什么丰功伟绩,却堪称是大明朝最勤勉的皇帝,成化帝朱见深嗝屁之后留下一个烂摊子,民怨四起,政令不通,明朝衰落之相已生。

是弘治帝朱祐樘勤勉治国,爱民如子,才能重聚民心;是朱祐樘敦厚有礼,唯才是举,才能政通人和;是朱祐樘善于纳谏,任用贤臣,才能君臣相协。这位幼年苦难的皇帝用自己的心血描绘出一幅江山如画。

夜已三更,文华殿依旧是灯火通明,朱祐樘看着一本奏折眉头紧皱。

春季洪涝,黄河冲毁了堤坝,淹没了数千顷良田,沿岸百姓流离失所,难民如潮。

朱祐樘一直想做一个中兴之主,可是大明朝这几年却并不安宁,鞑靼势大,侵扰大明边关;哈密战乱,吐鲁番与明争夺国土;黄河水患,酿造灾民无数……

哀民生之多艰,叹大明之苦难!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在深夜的殿外长廊上回荡,朱祐樘抬头一看,顿时错愕,放下手中的奏折,笑道:“萧公,朕还以为你天生就是个慢性子,怎么今天却如此急躁?看你眉眼中满是笑意,难不成是来跟朕报喜的?”

萧敬笑道:“陛下,大喜啊!一千万两银子,一千万两啊!”

朱祐樘愕然道:“什么一千万两?萧公,你都把朕给整糊涂了,先喝口茶,再慢慢说。来人,给萧公上杯茶!”

萧敬情知自己失仪,耐住性子喝了一口茶,慢慢道:“陛下,从宣府传来消息,说曹唯那猴崽子从黄羊山寻到了宝藏,共计一千万两银子……”

朱祐樘一口热茶还没喝完,听到这话直接呛得咳嗽了起来。他拍着胸口,瞪大了眼睛道:“萧公,此言当真?”

难怪朱祐樘如此反应,大明朝的商税很低,三十税一,朱祐樘也不愿意对百姓加税,所以朝廷每年的税收约莫三百万两银子。看似很多,但是用在这泱泱大国的各个方面,三百万两银子只是堪堪够用,如果再遇到什么天灾**,朝廷就要开始为银子发愁了。

就说这次的黄河水患,百姓流离失所,朝廷必然要花费大量的钱财修堤筑坝,还要安抚逃难百姓,方方面面都要用到银子。国库中还有些银子,但是每一两都有其去处,根本就不能轻易挪用,朱祐樘现在也正因此而发愁。

但是现在突然多出来这一千万两银子,那是什么概念?大明朝整整三年的税收!有了这一千万两,何事不可为?

“陛下,老奴不敢妄言!”

朱祐樘身体颤抖,面露狂喜,站起来道:“曹唯现在在哪?赶紧让他将银子押送回京,不,差牟斌去宣府把银子带回来,万万不能出事……”

萧敬眉开眼笑道:“陛下,曹唯已经在回京的路上了,想必不日就要回京,陛下不必着急。”

“是朕心急了!”朱祐樘又坐了下去,笑道:“这只皮猴子真是……真是……朕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这小子偷奸耍滑,懒散至极,每次都是朕逼着他任职做事,偏偏却能一次次带给朕惊喜,看来以后还是要多用用他。”

萧敬笑道:“陛下,老奴听说那猴崽子过两年要告老还乡了……”

“美死他!”朱祐樘冷哼一声道:“他只要敢上折子,朕就把他往死里踹……不过,这次他的功劳太大,不封赏是不行了。朕本来是想让太子提拔他,但是现在看来,朕是压不住他了,也罢,该封赏还是要封赏,否则会让人说朕薄情寡恩。对了,太子最近在做些什么?”

萧敬神色变得有些古怪,看得朱祐樘心里一突,急忙问道:“难不成太子又惹出了什么事端?”

萧敬小心翼翼道:“前几日太子差人暗中敲了宗人府右宗人的闷棍,还把他扒光了之后扔在街上……”

宗人府是管理皇家宗室事务的机构,掌管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册,按时撰写帝王族谱,记录宗室子女嫡庶、名字、封号、世袭爵位、生死时间、婚嫁、谥号安葬之事。职掌收发文件、管理宗室内部诸事、登记黄册、红册、圈禁罪犯及教育宗室子弟。

右宗人名叫朱桢,是朱祐樘的远房表叔,已经已经是五十高龄了。朱祐樘听了萧敬的话后大怒道:“无法无天了,太子行事怎么能如此荒唐?现在右宗人如何了?”

“右宗人前几日还要死要活的,不过这两天倒是消停了不少,老奴得知他在暗中调查下手之人,所以就替太子料理了尾巴,现在没人能查得出来……”萧敬顿了顿,道:“陛下,其实太子这次并没有胡闹……”

朱祐樘诧异地看了他一眼,道:“右宗人是皇室宗亲,比朕的年纪都大,那孽子竟然还下得去手,萧公难道要替太子推脱不成?”

“陛下,您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太子之所以派人敲打右宗人是因为右宗人想要染指华胥……”

“华胥?”朱祐樘皱眉道:“一家店铺而已,朱桢年老望重,却要谋人私财,难不成他已经如此不要脸皮了吗?”

萧敬苦笑道:“陛下,华胥确实是一家店铺,但是却不是一般的店铺,现如今京师人家只知华胥而不知其它,宁愿多耗费一些时日,也要去华胥购买日用之物。

上个月华胥的红利是八万两,太子一人占据了华胥五成份子,所以上个月太子府内入账整四万两银子……”

朱祐樘腾地一下从御椅上站起来,难以置信道:“四万两?一家店铺竟有如此红利……不行,太子要那么多银子也无用,要让他交由内库。只是这样会不会不太好,老子伸手向儿子讨要银钱,朕张不开口……”

“陛下,老奴以为那些银钱不如就存放在太子手上,看太子如何施为。至于内库,很快也会有钱了!”

朱祐樘会心一笑,道:“是啊,朕也要有钱了,朕从未感觉如此富余过。朱桢那老货恬不知耻,该打!朕就不管了,如今朕也有银子了,这种感觉真好……”

第二百三十八章 那些无耻的大人们

京师最近不太平静,全由一家店铺引起,华胥被越来越多的百姓所钟爱,却也被越来越多的官宦所憎恶。

华胥真的太大了,所卖之物真的如同当初所宣称的那样,衣食住行皆有所涉,吃穿用度无一不有。

在京师里做官,光靠俸禄早就被饿死了,所以京师里的大小官员家里总会有那么几个店铺吸金挣银,维持官宦之家的吃穿用度,但是华胥的出现却彻底打破了这一局面。

物美廉价,品样丰富是京师里的百姓对华胥的认知,故此,他们情愿多由一些路程,也要去华胥购物,这也就造成了其他店面萧条,而华胥一家独大的局面。

在这种情况下,有人想要串通御史弹劾华胥,却发现奏折石沉大海,毫无波澜;有人想要模仿华胥,开店抢夺生意,最后却惨淡收场,赔本赔到脸发绿;也有人想要谋夺华胥,比如右宗人朱桢,但是自从朱桢被人敲了闷棍,并被扒光了衣衫扔在街上丢尽脸面后,所有人都偃旗息鼓了。

连宗人府也敢如此得罪,华胥背后的东家堪称胆大包天;行事如此放荡不羁,此人真是混账至极。如此一来,许多人都选择了观望,等看清局势后再作打算。

临近京师的官道之上,一队人马十分抢眼吸睛,几千甲士守卫着十几辆马车缓缓前进,引得行人纷纷驻足让路。等车队经过之后,有经验的商人仔细看了看车辙印,顿时大惊失色,心里猜测到底是哪位财神爷进京,竟然带了如此多的财物。

在最前面的一辆马车内,曹唯揉了揉眉心,面露疲惫之色。他瞥了一眼坐在对面的年轻人,开口道:“日夜兼程数日也不见你疲惫,反而神采飞扬,马冬儿,何事如此开心?”

马冬儿作为曹唯的亲卫,此次出使边关自然也就跟着曹唯一同前往。在宣府,马冬儿堪称恪尽职守,本本分分,对曹唯恭敬有加,让人挑不出半点毛病。

曹唯几次想要试探他的口风,都没有什么结果,有时曹唯甚至觉得是自身多疑了,才会觉得马冬儿对自己有敌意。但是后来仔细想想,还是觉得有备才能无患,谨慎一些总没有大错。

“大人,属下回京之后能告两日假吗?属下想去梅府看看小姐……”

曹唯笑了笑道:“马冬儿,你是不是喜欢轻柔?”

问题很直接,马冬儿愣了一下,低下头小声道:“属下有些配不上小姐,大人,您说是不是……”

“哟呵,你小子倒是很有自知之明啊,我家轻柔才貌出众,家世不俗,各个方面都是一等一的好。再看看你,要钱没钱,要官没官,一无所有如何配得上我家轻柔?虽然你模样不赖,但是总不能当饭吃,你说是吧?”

真想一刀捅死他,最不济也要撕烂他的嘴,马冬儿心里悱恻了一句,又想想自己现在的状况,脸上浮现出一丝黯然之色。

曹唯笑道:“知道羞耻说明还有的救,年轻人,好好做事,以后有出息了再去把轻柔娶过门,起码不能让轻柔过门之后过苦日子不是,男人娶女人可不是让她跟着自己受苦的,否则就不配做一个男人。”

马冬儿愣了一下,道:“多谢大人,属下明白了……”

“大人,前面十里亭有许多人在等候,有李东阳李大人,工部尚书邱浚邱大人,户部尚书马大人,乖乖,六部尚书不会都来了吧?牟帅也在……咦,他们跑过来了!”

曹唯大吃一惊,连忙下车,果然看到一群老大人不顾形象地跑过来,动作滑稽搞笑,神情紧张期待……

“哎呀呀,我曹唯何德何能,竟然劳烦诸位大人十里相迎,惭愧啊,惭愧!”

诸位大人跑到他面前,然后看也不看他一眼,径直跑到后面的十几辆马车前,打开马车上箱子,看到整箱可以闪瞎钛合金狗眼的金子时,哈哈大笑起来。

“牟帅,这群老大人怎么了?他们今日出门忘吃药了吧?”

牟斌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小子,你还真是好运道,随随便便去趟边关都能捡到这么多金子,真是找不到地方说理去!”

“这些金子可不是捡的,而是小子与数千白莲教厮杀了几日,才从他们手上夺来的。为此,小子身受重伤,险些丧命……”

“行了小子,说大话也不怕闪了舌头,几百号人围攻几十个人,你若是再抢不回来,那可真的就成窝囊废了!总之,这回你又立功了,而且功劳很大,一个侯爷的爵位是跑不掉了……也真是没天理了,老夫为国操劳一辈子,现在还只有一个正三品上轻车都尉的勋职,而你小子年纪轻轻,就已经是世袭侯爷了!

这一千万两银子你要尽快送到宫里去,陛下已经和诸位大人们分好了,三成入内库,七成如国库,万万不可有失!”

“牟帅,我也为国操劳大半辈子了,打算明年就告老还乡……”

牟斌嘿嘿一笑,道:“据可靠消息,陛下说只要你敢告老还乡,他就踹死你,你若不信,姑且一试!”

现在正值温暖春季,曹唯却感觉身处寒冬腊月,整颗心凉透了,怎么捂都捂不热,不仅凉,还很疼……

六部的大人们检查完马车后含笑而去,听话里的意思好像是相约去喝酒了。牟斌也跟着去了,走之前还踹了曹唯两脚,小声道:“你贪墨的十四万金子,送两万两到老夫府上。真是的,现在的年轻人一点孝心都没有,还非要老夫开口说……”

曹唯愣愣地看着大人们远去,狠狠抽了抽鼻子。马冬儿走过来小声道:“大人,京师里地大人们就是这副德行?”

“是不是感觉自己又涨见识了?你是不是感觉本官有时候也挺不要脸的,但是本官和这些大人们比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刚出道的纯情小生。

每次我都以为自己已经准备好了,但是这些无耻的大人们每次都刷新了我的认知。不过没关系,等本官以后位高权重了,本官也随便踹人,本官也四处打秋风!启程吧,被这群大人们一搅和,本官对春景都失了兴致,只想早些回府抚慰一下受伤的心灵!”

马冬儿小声嘟囔道:“大人,其实您才是最无耻的……”

第二百三十九章 焦芳来访

回到家中,曹唯并没有寻到慰藉,反而更加辛酸,因为婆娘又丢了!

草草吃过晚饭,曹唯正要解衣入睡,王盛在门外喊道:“老爷,有客人前来拜访,自称是姓焦……”

“娇?天下还有这个姓?这家人的老祖宗是有多傲娇?”曹唯嘟囔道:“本老爷不认识什么姓娇的,把他轰走了事……等等,本老爷好像忘了什么事情,姓焦……我想起来了,就是那个一直给咱家送银子的冤大头,快快有请!”

等曹唯到了前堂,却发现来人并不是那个一直往府上送银子的焦公子,而是一个精神奕奕的老者,穿着绸缎衫,就好像一个普通的员外。

这世界上最让人惹不起的就是老人和孩童,孩童年纪小,未来到底会有什么造化,会发展到哪一步,谁也不知道。他们是未来的花朵,是开拓者和创造者,因此要怀着一颗真诚友爱的心对待每一个孩童。

而老人也是不能轻易招惹的角色,姜还是老的辣,老而不死是为贼也……古人用这么多话语来告诉后人一个道理,你永远不知道一个人一辈子到底经历了多少事,也不知道他到老了又会干出什么事,所以给予一位老人足够的尊重是对自己负责任的表现。

曹唯拱手道:“不知老丈来此所为何事?”

老者笑道:“老夫焦芳,忝为礼部右侍郎,今日来拜访曹大人为的是两件事,这第一嘛,家中后辈往曹大人府上送了两万两银子,想让曹大人帮忙举荐一下,不知曹大人是否还记得此事?”

曹唯心里一惊,这件事早就被他忘地没影了,拿了钱却没办事,现在人家长辈找上门来了,曹唯心里有点虚,尴尬一笑道:“焦大人,曹某真的不是有意要推搪,实在是最近事情太多,把这件事情给忘了。

其实曹某在业内的人品还是很坚挺的,绝对不会出现拿了银子不办事这种情况,要不然我再把银子退给您,您看如何?”

焦芳刚才一直在观察着曹唯的反应,凭他为官多年的经验,心里已经有了七八分的把握,曹唯确实是把这件事情给忘了。

这算是个什么事?难不成送出去的银子还真的能收回来不成?

焦芳苦笑一声,道:“曹大人公务繁忙,连续出使两次地方,忘了这些小事也不打紧,这也是老夫家中的后辈没有这个福分。至于银子……还是算了吧,就当是老夫送与大人了。”

好人呐,两万两银子说不要就不要了,曹唯非常愿意与这种大款结交,跟在这种大款屁股后面,没准还能时不时地捡几万两银子,这也算是一条发财致富之道。

“焦大人,您刚才说有两件事,那这第二件事是什么?”

“华胥!”焦芳抚须道:“老夫想要入股华胥,不知曹大人有没有门路?”

曹唯终于开始正视眼前这位老人,华胥一直都是由寿宁侯张鹤龄出面打理,一般人都不知道太子及其三个侍读是华胥的东家,而焦芳这么说,显然是确定了曹唯与华胥有关,这让曹唯心里一沉。

“敢问焦大人如何得知曹某是华胥的东家?”

焦芳笑道:“寿宁侯一个人可撑不住华胥这么大的店面,老夫派人好好查探了一番,在华胥开业前两日,寿宁侯曾经拜访过曹大人,而且还去了一趟东宫……”

曹唯沉吟片刻,道:“不瞒焦大人,曹某在华胥确实有一成份子,焦大人想要入股华胥自无不可,还请焦大人稍等两日,待曹某与其他东家商议好之后再给您答复。”

“理当如此,那老夫就不多留了,曹大人不必相送,老夫告辞了!”

曹府外,焦黄中见焦芳走出来,上前迎道:“爷爷,如何了?”

焦芳慢慢上了马车,这才开口道:“曹唯确实是忘了向陛下举荐你,老夫不会看错。如今诸多新科进士已经入朝为官,或者任职地方,唯独你还在家待职。现在已经拖不起了,所以侍读之位你还是不要想了,老夫会帮你在朝中谋一个好差事。”

焦黄中愤愤不平道:“都是那个曹唯,爷爷,难道此事就这么算了吗?”

“不算了又如何?老夫本以为他只是一个官场新人,但是查出来的结果却真的让老夫心惊,他救过太子的命,还坏了宁王的根基,如今又携带一千万两银子回京,这都是实打实的功劳。

他为官不过三年之期,就已经官至锦衣卫镇抚使了,现在陛下对他恩宠有加,老夫听说他又要升爵了,这种人只可交好,不能力敌,你可明白?”

焦芳的话语逐渐严厉起来,听得焦黄中心底一颤,他太知道自己这位爷爷的手段,所以平日里对这位老人心怀畏惧,不敢忤逆,如今听到焦芳话中的警告意味,连忙道:“爷爷,您放心,孙儿知道轻重。”

焦芳点了点头道:“华胥背后有太子的身影,咱们焦家只要入股华胥,自然会和太子打交道,到时候该怎么做,不用老夫教你了吧。”

“孙儿明白!”

………………………………………………

焦芳走后不久,谢婉回府,在房中看到已经归家的丈夫,大喜道:“相公,您几时回来的?怎么也不提前说一声!您知不知道,您教给妾身的记账法子真的很管用,妾身现在再也不用发愁了……只不过妾身把它教给了华胥中的其他账房先生,您不会怪罪妾身吧?”

曹唯见谢婉面带忐忑,拉着她的手道:“不会,只要你高兴,做什么都成。记得不要太累着自个,人这一辈子就活个轻松惬意。等过些时日,为夫就向陛下求个官职,接岳父大人来京中任职,如此一来,咱们一家人也算是团聚了。”

谢婉依偎在曹唯怀里,呢喃道:“妾身就知道您是最疼妾身的,妾身每日不着家,这要是在其它大户人家里,早就被休了,也就是您一直宠着妾身,任由妾身折腾。”

“其实为夫也想休妻,最不济也要家法伺候,走,咱们上床去伺候……”

谢婉白了他一眼,道:“相公莫闹,前几日我大伯来府上了,说让您回京之后去府上拜会他。”

“谢迁?”曹唯眉头微皱道:“他该不会是要向咱家借钱吧?”

第二百四十章 穷亲戚

“奉天承运,皇帝制曰:淑慎性成,勤勉柔顺,雍和粹纯,性行温良……

……锦衣卫镇抚使曹唯,聪慧过人,绸缪帏幄,竭心倾恳,备申忠益,朕心慰之。擢曹唯秦阳侯,嘉议大夫,其妻曹谢氏四品淑人……”

曹唯接旨谢恩,等传旨太监走后,随手将圣旨扔给王盛,道:“我总感觉侯爷听着没有伯爷好听,侯爷听起来就像是耍猴的,要不然府上的牌匾就不换了吧!”

王盛像宝贝一样捧着圣旨,苦笑道:“老爷,侯爷可比伯爷大多了,您年纪轻轻就做得了侯爷,日后国公也是跑不掉的,牌匾是一定要换的,这是天大的荣耀。”

“那就麻烦王叔了……”曹唯见王盛身后站着一个局促不安的女人,笑道:“王叔,这便是王婶了吧?”

王盛连忙道:“七娘,快见过老爷!”

刘七娘正要行礼,曹唯摆手道:“一家人要那么多礼节做什么?日后曹府里的事还要你们二位多费费心,老爷我比较懒散,不乐意操这个心。这次升爵是家中的大喜事,府上仆役本月发双份例银,等会老爷我会带着夫人去走亲,这件事就交给王叔了。”

王盛连忙点头称是。

曹唯拉着谢婉的手上了马车,慢慢驶远,王盛叹了口气道:“多好的主家,怎么就没有子嗣呢……七娘,你指着肚子做什么?难道肚子疼吗?”

刘七娘跺脚道:“死人,我有喜了!”

王盛瞪大了眼睛,随即一阵狂喜填满了他的胸膛,他呆呆地站在那里傻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刘七娘白了他一眼,道:“还愣在那里做什么,府中还有许多事情要安排,做不好小心老爷把你赶出府去……”

“不会不会,老爷心肠好,就如同菩萨一般,断不会把我赶出府去。”王盛追上刘七娘,急道:“你走那么快做什么,小心动了胎气……”

谢府!

曹唯扶着谢婉下了马车,走到门口拱手道:“还请禀告谢公,余姚家人前来拜会。”

守门的仆役回道:“我家老爷出门办差了,还要过些时候才能回府,不过公子在府上,两位贵客稍候,小人这就去禀告公子。”

“有劳了!”

一柱香后,曹唯苦笑道:“夫人,看来谢家的公子不太乐意见我们……”

谢婉有些恼火,莫说是族亲了,就算是一般客人,也断然不能让人等这么久:“相公,妾身等等倒是没什么,但您是侯爷,怎么能受此屈辱?咱们这就回去,日后再与大伯分说。”

曹唯见谢婉皱眉模样,忽而笑道:“无妨,咱们就再等等,也许这位谢公子真的有事在忙,所以才怠慢了咱们,等等也不打紧的……”

约莫半柱香后,一个年轻公子大笑着从府内走出来,拱手道:“不知是哪位余姚族亲前来拜访?茶水已经备好,快快请进!”

谢婉正要说话,曹唯抢先道:“在下曹唯,这是我夫人谢婉,按照辈分,我和夫人该叫谢公一声大伯。”

“族中亲戚太多,谢某又极少出门,所以认不得二位,还请二位不要怪罪。”

走到前堂,谢丕遣仆役上茶,笑道:“两位来谢家可是有事……”

“我们……”

“……求人不如求己,家父虽为内阁大学士,却也不能徇私枉法,二位恐怕是要白跑一趟了。我这里有纹银百两相赠,还请二位不要嫌少,毕竟家父为官清廉,府内并无许多金银。在下还有一些事情需要处理,就不多陪了,还请二位见谅。”

谢丕说完从怀里掏出一张银票放在桌子上,然后拱手告辞。曹唯和谢婉面面相觑,都有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

“娘子,我们的衣着打扮看起来很像破落户吗?”

谢婉苦笑道:“这京师里恐怕没几户人家比咱家更有钱了,这回可真是闹笑话了,真不知道大伯回府知道了此事会作何感受。”

“去休去休,咱们改日再来拜访,不过总得给谢公留下一言半语,不然等下次来又是这般光景,那玩笑可就开大了。”

“相公,那这张银票该怎么办?”

“自然是拿走!”曹唯笑道:“咱们来走亲,连饭都没吃到一口,又怎么能空手而去呢……”

半个时辰后,谢丕从后院走出来,见仆役正在清扫桌椅,问道:“那二人已经走了吗?”

仆役停下手中的活计,恭谨道:“公子,他们二人已经走了,并给老爷留下了一封书信。”

谢丕皱眉道:“想必不是求官就是求财,真不知道这些族亲是怎么想的,难道以为家父做了大学士就能为所欲为吗?把书信拿给我看看,不必劳烦我爹了。”

仆役从怀里掏出一封书信,谢丕接过来打开一看,顿时瞪大了眼睛,冷汗直冒。

“谢公亲启,后辈秦阳侯曹唯修德敬上,今日来贵府拜访,恰逢长辈繁忙,而无幸得见长辈一面,尤甚憾之!

贵府公子待客周到,举止大方,送纹银百两而作回礼,修德本有愧收谢府之银钱,然腹中饥饿,无以为食,故而取之买些酒食,聊以裹腹。

今日兴满而归,过些时日再来拜访谢公,到时若是再得纹银百两,人生幸然,故翘首而与谢公吃酒谈古,修德拜上!”

谢丕连忙跑出府门,问门房道:“刚刚来拜访的客人呢?”

门房愣愣道:“他们早就离去了……”

“祸事了,祸事了!”谢丕喃喃道:“秦阳侯?父亲怎么没有告诉过我家里还有一个族亲是侯爷,现在闹出这等笑话,该如何是好……”

…………………………………………

曹唯回府,王盛迎上来道:“老爷,寿宁侯前来拜访,现在正在前堂喝茶呢。”

曹府前堂,张鹤龄见曹唯走进来,起身苦笑道:“曹大人,现在麻烦来了,许多人家想要入股咱们华胥,张某已经推脱不掉了。”

曹唯毫不犹豫地道:“既然他们想入股,咱们收下就是了。你散出消息,就说华胥要扩大规模,再开分店,只要出银就可以成为华胥的东家!”

张鹤龄愣了一下,道:“曹大人,你这是何意?”

“有一人曾说过,把朋友搞得多多的,把敌人搞得少少的,这就是一种成功……”

第二百四十一章 第一次全体会议

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绝不可能长久地占有一大块利益,只有一群人同心协力,才能攫取更大的果实。

大明朝说到底还是一个封建王朝,世家和新贵占据了大量的资本,曹唯说到底连个新贵都算不上,开始也只是联合了太子和张鹤龄才能使华胥达到如今的规模。

但是现在看来,这样还远远不够,只有联合更多的人,用利益将他们绑在一起,形成一个坚不可摧的团体,才能避免翻船的可能。至于这样做会不会引起皇帝的戒心,曹唯一点都不担心,因为这艘船的掌舵者就是当今的太子殿下。

朱祐樘只会盼望着朱厚照能够掌控这么一股势力,而不会顾忌朱厚照在掌控这股势力后会有什么不轨之举,因为他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大明朝也只有这么一个太子,如果不出意外,未来的皇帝必然是朱厚照。

此时在红衣楼中的雅阁里,二十几个家主欢聚一堂,举杯请酒,极尽恭维,说着满口的官话,脸上堆满了笑容,心里却互相骂了一句虚伪。

“焦侍郎也在啊,你都这么大年纪了还来青楼厮混,也不知道身体能不能扛得住。”

焦芳皮笑肉不笑道:“不劳建昌伯费心,老夫每顿能食饭三斗,酒两斤,身子依然坚挺,恐怕比建昌伯活得还长呢,看建昌伯这副疲软的模样,想必房中之事也不太如意罢,不如让老夫教你一些房中术……”

建昌伯张延龄正要说话,房门被打开,几道身影出现在众位家主面前。看清来人后,众位家主愣了一下,随即脸上多了几分恭谨以及真挚的笑容,而没有了往日的倨傲。

走进雅阁的一共是四个人,曹唯和唐寅作为小虾米,直接被无视,寿宁侯张鹤龄更是被人厌恶,但是走在最前面的那个人却让众位家主精神一振,因为他是大明朝未来的皇帝,如今的东宫太子朱厚照。

“恭迎太子殿下!”

朱厚照走到最上方坐下,摆手道:“诸位既然投了银子,那日后也自然就是华胥的东家了。本宫是大东家,这东家与东家之间就不必多礼了,现在雅阁内没有什么太子和大臣,只有华胥的东家,诸位东家请坐吧!”

众家主纷纷坐下,他们中有不少人都猜测华胥背后有太子的影子,因此当张鹤龄一放出风声,他们就连忙掏出银子入股华胥,为的不仅仅是占据华胥的份子,更重要的是和太子交好。所以当太子真的到来时,众位家主心情激动,略微抽抽。

朱厚照很喜欢这种感觉,在这里没有人会劝导他该怎么做,没有人告诉他要行端坐正,任何人都非常恭敬,这是掌控一切的感觉。当然,也有掌控不了的,比如站在一边的曹唯正在和唐寅窃窃私语,他就掌控不了。

朱厚照假意咳嗽了两声,扬声道:“今日是咱们华胥东家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为的便是商讨一下华胥未来的走向,曹唯,你来与各位东家分说一下……”

曹大人此时正与唐寅说得忘我,浑然不知所有人都在看着他。朱厚照感觉自己的脸面有些挂不住,扯了扯曹唯的衣袖,小声道:“曹唯,你就不能给本宫一些面子吗?”

曹唯这才反应过来,见众人都在看着自己,老脸一红,打了个哈哈道:“诸位东家,咱们今日要讨论两件事情,第一件事是声明一下华胥内部的管理问题,以后华胥的事务决策不看官位和品级,只看手中的份子,谁占据的份子多,谁说话就好使!”

场面一阵默然,片刻后焦芳拱手道:“敢问曹侍读,若是太子有不同意见,又该如何?”

曹唯哈哈大笑道:“即便是太子也不能一言而决,否则还谈什么规矩?任何不守规矩的人都该抽,太子,您说是吧?”

朱厚照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没错!”

众人点了点头,算是认可了。曹唯继续说道:“第二件事则是扩大华胥的规模,现在华胥生意兴隆,所有货物供不应求,因此经过东家商议,要在京师内增开分店……”

“等等!”张延龄皱眉道:“商议?咱们现在还没有商议过吧!”

“诸位有所不知,现在的华胥,太子殿下占据四成份子,在下与唐侍读各占六分,算起来已经超过了一半,所以我们三个商议的事不需要经过各位东家同意,直接就可以通过决策。”

在场的家主都有种想要骂娘的冲动,说是共同商议,实际上还是太子说的算,真是嘴上说的花哨,行动却如此蛮横,不知道这位曹侍读的良心会不会痛……

“以前华胥对外宣称衣食住行皆有所涉,吃穿用度无一不有,到现在华胥已经做到了,并且因此碾压了京师中的许多行当。

但是我们不能就此止步不前,没有理想的人跟一条咸鱼有什么区别!我们接下来的目标是将华胥开设到大明朝的每一个府县,让咱们大明的百姓上到王公贵族,下到贫民百姓都知道咱们华胥的商号。

诸公千万不可小看你们手中的华胥份子,哪怕是不到一成的份子日后也价值不菲。正所谓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咱们恰逢盛世,自当为国做些实事出来。

诸公可不要忘了,太子殿下足足占据了华胥的四成份子,这就相当于陛下占据了四成份子。如今宫中拮据,咱们为陛下捞银子,也就是为陛下分忧,所以华胥就拜托诸公了!”

一阵慷慨陈词听得众人精神振奋,如果说一个人把生意做到了富可敌国的地步,那么他距离抄家灭族也就不远了。但是现在不一样,因为华胥背后的大东家就是太子,或者说是陛下,皇帝又怎么可能断了自己的财路?

如此一来,生意只会越做越大,到最后将华胥开设在大明朝的每一个府县,并非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自己等人作为华胥的东家还怕得不到重用吗……

“太子殿下,我焦家必然全力以赴,为陛下分忧!”

焦芳说得慷慨激昂,其他人心里大骂一声老狐狸,也纷纷跟着表态。

朱厚照满意地点了点头,道:“你们选择跟着本宫混,那咱们以后都是兄弟了,本宫保证你们要女人有女人,要银子有银子。嗯,天色不早了,本宫要回去了,咱们改日再聚……”

朱厚照走后,其他家主面面相觑,总感觉哪里不对。焦芳苦笑一声道:“这哪里像太子,分明就是土匪……失言失言,太子好像被带坏了……”

曹唯见众人都看着自己,连忙摇头道:“不是我,真的,太子是自学成才!”

第二百四十二章 为自己活两年

“将华胥开设到大明朝的每一个府县?真是好大的口气!”

皇宫内,朱祐樘穿着淡黄色简服,慢慢行走在御花园中的石道上,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自从宫中内库入账三百两银子后,朱祐樘的腰杆都直了不少,脸上笑容渐多,看得萧敬心里欢喜。

“陛下,现在的年轻人就喜欢折腾,不闹出点动静来心里都不会舒坦。老奴倒觉得这是件好事,咱们大明缺少一股蓬勃向上的朝气,有这几个猴崽子在,生活也能热闹一些。”

萧敬笑容可掬,慢慢跟在皇帝身后。朱祐樘笑骂道:“他们想怎么折腾朕不想管,但是非要扯上朕是何道理?你听听曹唯是怎么说的?宫中拮据,为陛下捞银子,这像是一个臣子该说的话吗?朕的内库里有三百万,何来拮据一说?这皮猴子,朕若是再见到他,非得踹他两脚不可!”

朱祐樘虽然说的凶狠,但是语气却无半点火气,萧敬甚至从里面听出了一丝长辈对小辈的宠溺之意,心里暗暗吃惊。他虽然知道朱祐樘对曹唯感观很好,但也没想到竟然达到了这个地步……

“萧敬,你说华胥若是真的开设到咱们大明朝的每一个府县,到时候会是个怎样的光景?”

萧敬思虑片刻道:“陛下,老奴觉得到时候内库会很充裕,陛下就不会因为钱财而发愁了。”

朱祐樘哈哈大笑道:“萧敬,你虽然聪慧过人,谨慎恭成,但是眼界还是差了点。以前朕就听太子说曹唯想要找一条道路,使商税代替民税,做到民不加赋而天下足,朕当时是不信的,但是朕现在却是有些信了。”

萧敬思量一番,顿时心惊,若是华胥真的开设到大明的每一个府县,那朝廷完全可以通过调控物价变相收取商税,到时候可就不止充盈内库了,恐怕就连国库都给填满了。况且现在只是一个华胥,若是日后再增加其他行当,这天下商税岂不是由曹唯一言而决……

萧敬颤声道:“陛下,曹唯真的能够做到这种地步吗?”

“一个出门能捡一千万两银子回来的人,朕有何理由不信他?”朱祐樘负手看着春意盎然的花圃,笑道:“你以为曹唯真的只是想充盈国库吗?”

不等萧敬多想,朱祐樘继续道:“大兴商业,增设商官,这只是根本。商业兴起,工业必然尾随其后,工商并起,没有等同的地位,又如何了得?曹唯现在通过联合官绅掩藏自己的目的,细火慢炖,熬一锅好汤……”

萧敬惶恐,小声道:“陛下,这是要乱国啊,您既然知道了,怎么也不出手教训教训这个猴崽子?”

“因为朕也想知道曹唯到底想做到哪一步,经过这么多事,朕对这小子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信心,总感觉这小子能够一直带给朕惊喜。萧敬,且和朕一起看看大明的繁荣昌盛……”

萧敬感觉自己早已经平静多年的心境又沸腾了起来,拱手行礼道:“陛下,老奴生死都愿意与陛下在一起,只要陛下不嫌弃老奴,老奴愿意伺候陛下一辈子,说句大不敬的话,老奴伺候了两代先帝了,但是老奴还是觉得愿意伺候您,您是最好的皇帝,老奴死都想与您在一块!”

如果最后这句话是对恋人所说,那一定是场千古爱恋,可惜眼前的两个人一个是皇帝,一个是太监,一个半男人,怎么看也没有半点可能。

“别总是说什么死不死的,你这老阉人为别人活了一辈子,也该为自个活两天了,如果你愿意,过些日子朕赐你出宫,让你也过两天好日子,你看如何?”

萧敬老泪纵横,直接跪倒在地,大哭道:“陛下,老奴何德何能,竟然得陛下如此厚爱……”

“出宫吧,萧敬,为自己活两年!”

……………………………………………

出了红衣楼,天色已经有些昏暗了,曹唯回到家中,刚到门口王盛便迎了出来,小声道:“老爷,谢迁谢大人前来拜访,夫人现在正在前堂相陪呢。”

曹唯快步走到前堂,果然看到一个留着长须的中年人在堂中喝茶,上前拱手道:“谢公来访,真是怠慢了!”

谢迁抚须道:“老夫这次来是来跟你要钱的,听我家丕儿说你拿了谢府一百两银子。谢府清廉,一百两银子可不是小数目,所以老夫今日特意前来讨要!”

要钱自然是玩笑之语,曹唯本以为谢迁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没想到他竟然也会如此诙谐幽默。

凤凰变野鸡,良家妇女变粉头,真是万万没想到!

“谢公这么说可是不讲道理了,小子与夫人前去贵府拜访,酒食都没有吃到一口,传出去恐怕有损谢公的名声。小子之所以收下这百两纹银,也是为了谢公着想,谢公这样讨要,却是无理了。”

谢婉白了曹唯一眼,道:“大伯只是玩笑之语,难道还能真的跟咱家要银子不成?”

“真是女生外向,这句话说的果然没错!”谢迁哈哈大笑道:“丕儿年幼无知,谢家招待不周,你们不要见怪。今日老夫前来便是要看看我谢家的良婿,曹唯,你送回来了一千万两银子,解了朝廷的燃眉之急,老夫代朝廷和百姓谢你……”

谢迁说着话,起身行礼,曹唯连忙将他扶住,笑道:“谢公千万不要跟小子客气,小子当不起,若不是一千万两银子真的吞不下,小子也不会把这么多银子送给朝廷,现在想想心还疼,谢公,您说我是不是太败家了?”

谢迁一口气差点没上来,指着曹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良久以后才定了定心神道:“不管如何,你为大明立下大功,就值得老夫一拜。但是你这张嘴实在是太欠抽了,老夫听说陛下都曾脱鞋追打你,若不是年纪大了,老夫早就上前抽你了……”

谁都有年轻的时候,谁都有冲动的年龄,曹唯表示很理解,淡淡一笑道:“谢公年纪大了,火气可不能太大,伤肾……”

第二百四十三章 突如其来的风雨

所谓“朝会”,《周礼·春官·大宗伯》载:“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时见曰会,殷见曰同。”

由于诸侯、百官朝见天子的时间是早晨,故称之为“朝”。天子接见诸侯、百官的政治目的是询问地方的治理情况,性质跟今天各级官员向最高部门作“述职报告”差不多。

在明朝初期,明朝太祖朱元璋定下每日都要上早朝的规矩。他是农民出身,逆袭当上了皇帝,在废除丞相后,担心遭人蒙蔽,所以制定大规模早朝正是要体察民情,免受蒙蔽。

于是老朱就宵衣旰食、夙兴夜寐,每天早上摸黑起床,催促着太监备轿上朝。宫女、太监和侍卫、婢仆天还没亮就手忙脚乱,忙碌开了。

而在午门之外,文武朝臣揉着眼、打着呵欠,在黑暗成一片的晨曦里,跺着脚,驱赶着冷空气,虽然穿着光鲜,但是精神萎靡,犹如肾虚。

大臣们心底有没有大骂皇帝,终不可考,不过谁都有更年期的时候,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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